《在年代文里,赶海搞科普》 第1章 空间 章斯尔今年18岁,高考完参加班级组织的毕业旅行时,在一个古玩跳蚤市场买了个镯子。似木似石,黑土色,把玩间又会看到一丝丝流光溢彩的金色。她非常喜欢,花了身上大半的零花钱买下了这个镯子,戴在手上,每天都要欣赏一会儿。 毕业旅行的最后一站,是夜爬华山。在爬山的过程中章斯尔没注意台阶摔了一跤,戴着镯子的那条手臂擦伤流了点血,当时也没在意,用矿泉水冲一冲就继续爬山了。 等到达山顶看完日出后,习惯性的抬起右手。想借着这漫天红霞的映衬下欣赏会自己的镯子。却愕然的发现,镯子不见了,还来不及惊慌,又发现,昨晚擦伤的伤口也不见了,连伤口渗出的血也没留下任何血迹。 章斯尔脑袋空白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大概是运气大爆棚遇到了传说中的空间。虽然她还不确定是不是空间,但绝对是个需要滴血认主的宝贝。 暗压着胸口澎湃的情绪,努力抿紧控制不住上扬的嘴角,眼睛里却绽放着比天边彩霞还要夺目的光彩。 在山上吃了早餐,组织委员就召集所有人坐缆车下山后又直奔机场。 到了下午,章斯尔终于回到家里。她拉着行李箱冲进房间,反锁,再跑到卫生间,再反锁。对于她而言,卫生间是一个隐蔽又安全的场所,在这样一个封闭的小隔间里,既可以逃离一些东西,又能暂时不被打扰。 坐在马桶盖上,章斯尔左手用力地握着右手手腕,依旧止不住的在微微颤抖,可以看出她此刻无与伦比激动的心情。从今以后,是平凡,还是富贵,就看这一刻了! 努力的平复好心情,闭上眼,学着小说里写的,默念:“空间,进去。” 一阵眩晕过后,章斯尔站在一亩黑土地上,环顾四周,除了黑土地,啥也没有。果然和她的黑镯子很相配。 开心的原地蹦哒几下,然后蹲在地上刨土,很好奇下面有没有草根昆虫等生物。最后她发现除了黑土,啥也没有,贼干净。 她打算明天就回乡下的外婆家,去山里偷渡点好东西装点她的宝贝空间。 越想越开心,出空间后一溜儿的小跑到书桌前抽出一本笔记本,坐下开始写她的计划书。等她写得差不多了,章家父母也回来了。 一顿还算温馨的晚饭后,章斯尔就告诉爸妈,她明天想回外婆家。章妈妈不满的皱眉:“出去一趟心都给你玩野了是吗?家里已经装不下你了?” 章爸爸看章斯尔怂的缩着脖子不敢吭声的样子,赶紧安抚妻子:“好了好了,她想去就让她去吧,反正我们也没空管她。” 章爸章妈都是他们县城的高中教师,寒暑假是老师赚外快的好时期。所以,其实每年的寒暑假章斯尔都是去乡下外婆家过的。只不过这次她先提出来,触怒了章妈妈。 章妈妈为人比较霸道,掌控欲又强,全家老小都必须听她的。颇有搞一言堂那架势,这也导致章斯尔的性格又怂又咸鱼。说难听点就是没个性,没追求。说好听点就是随和,好相处。 虽然昨晚章妈妈发了一通火,但第二天早上,她依然给了一千块零花钱打发她回外婆家。 收好钱,拖着她昨天拉回来,到现在还立在墙边的行李箱出门去坐客车了。 大客车一路摇摇晃晃在经过印山村村口,章斯尔下了车。 “外婆,我回来的啦”章斯尔一到外婆家就撇下她的行李箱,飞奔着跑到在菜地里浇水的老太太身边,张开手就来了一个熊抱。把老太太给逗乐了,慈爱的抚了抚外孙女的背,乐呵呵的说:“皮猴儿回来啦,中午想吃什么,外婆给你做。” 章斯尔埋头深吸了一口外婆身上的皂角香,压下因为见到外婆而泛起的情绪。放开了老太太,咧着嘴不客气的点菜:“外婆,我想你做的糖醋鱼和土豆焖肉了。” “好,好,外婆去给你做,刚好老头子昨天钓到几尾鲈鱼,我们斯尔就是有口福。”郑秀丽开心的颠着小脚往厨房去了,虽说鲈鱼拿来糖醋浪费了点,但谁让她外孙女爱吃呢,反正也不花钱,就是费老头子而已。 看着老太太欢快离去的背影,章斯尔也控制不住眉眼弯弯,她的外婆,真好! 弯腰捡起外婆刚刚扔在地上的水瓢,把剩下没浇过水的菜都浇了一遍。才去寻回刚刚被她遗弃的行李箱,回到二楼右手边最里面一间,专属于她的房间。 在房间里收拾完行李后,把脏衣服分类扔进洗衣机,拍拍手回到餐桌上等待外婆开饭。饭还没好,外公已经闻着味背着双手回来了。看着他笑容满面的样子,看来这一趟出去唠嗑唠的很开心。 “斯尔回来啦,下午要不要跟外公去海钓?我跟你说,你郑爷爷发现了一处好地方,那儿鲈鱼多,一群一群的,还能钓到黄翅。”李良仁一回来就坐在茶桌前,一边给自己煮茶具泡茶,一边跟外孙女分享自己的小道消息。 章斯尔刚要点头,突然想到自己的黑土地空间,忍痛拒绝了章外公。“外公,我下午要上山一趟。” 其实钓鱼这种活动她还是很喜欢的,不止有成就感,还很美味。 李良仁喝了一口刚泡好的茶,咂吧咂吧嘴,有些遗憾的点点头。他家斯尔读书好,长得也好,他是很喜欢带她出去跟那群老伙伴们炫耀的。 可惜咯,今天外孙女要抛弃他这个老头子自己出去玩了。唉,人老了,就不招年轻小姑娘待见了。 李良仁的悲什么伤什么秋还没开始就被郑秀丽的一声“吃饭了~”打断。 随着外婆的一声号令,章斯尔和外公立马起身,一个端菜,一个盛饭,井然有序,一看就是做习惯的。 炸的金黄金黄的鲈鱼,再淋上橙红色的芡汁。色泽鲜艳明亮,口感外酥里嫩,味道酸酸甜甜,再配上一口大米饭。 章斯尔幸福的眯起眼,就是这个feel,倍爽! 连吃几口糖醋鲈鱼后又转战土豆焖肉,一样的颜色,不一样的味道。咸香辣!章外婆焖肉的时候喜欢加几个干辣椒,这样五花肉吃起来就不会那么腻,反而更能刺激食欲。 再夹一块炖的粉粉糯糯的土豆,呡一口,就在嘴里化了,好吃到哭~ 章斯尔吃的头也不抬,连添两碗米饭后才意犹未尽的捧着一碗虾米紫菜汤一勺一勺的喝着。果真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饭后,帮外婆收拾好餐桌,章斯尔准备到村里溜达溜达消消食,她吃撑了。 外婆家的这个村子虽然靠海,但村里的人并不是靠捕鱼为生的。钓鱼赶海只不过是他们闲暇之余的一个爱好。他们所在的这个县城商业比较发达,大多数人家都有做点小生意,整个县城普遍都是小康之家。 村里也有渔船出海,但那都是属于富户的。 “斯尔又回外婆家啦,这个暑假过完是不是要去读大学了?” 路过郑婶婶家的时候她正在挖一棵小树苗,看到章斯尔很热情的招呼她。 章斯尔抬头看看院子里枝繁叶茂,硕果累累的龙眼树,再看看郑婶婶手里被粗鲁对待的小树苗,心下一抽,“婶,放着,我来,我来。”三步并两步上前抢下郑婶婶手里的锄头,轻轻的推开她。“婶,这树我给您挖了,这苗您给我可以吗?” “可以,怎么不可以?这本来就是要丢掉的,你慢慢挖,累了就进屋,婶请你吃棒棒冰。”郑婶婶很开心来了免费劳动力,把锄头给出去就回屋做其他事情去了。 章斯尔举着锄头一挥,没控制好力道被带了个踉跄。毕竟她也没干过农活,这锄头还是第一次摸到,没想到还挺重。心虚的左右看看,还好没人看到她这囧样。轻吁一口气,暗暗吐槽自己,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 杵着锄头,盯着眼前的小树苗,有些发愁。原地站了一会儿,脑子灵光一闪,蹲下身,做贼似的探头探脑观察了一圈周围,没有人。快速的伸出手握住小树苗的树干,默念:“收”。眼前一花,小树苗原地消失,只留下一个小坑。 哈哈哈哈哈,章斯尔双手叉腰,仰天无声的大笑,她这聪明的脑瓜子哟~嘚瑟完,赶紧捡起锄头,拖拉拖拉的把土填平,再过去蹦哒两下踩实了。 把锄头斜靠在粗壮的龙眼树干上,顺手再折下一根龙眼枝,枝条上缀满了一颗颗大大小小的龙眼。大声的和屋里的郑婶婶打声招呼,蹦蹦跳跳的离开了。 走出郑婶婶家没多远,就偶遇一群初中生年纪的孩子,男孩女孩们嘻嘻闹闹的迎面走来。有的手里还拿着一个玻璃罐头瓶,里面是密密麻麻扭动的蚯蚓,一看就是要去海钓的。章斯尔眼睛一亮,她的黑土地大概可能也需要蚯蚓。 “志强,你们这蚯蚓哪挖的?” “不是挖的,买的,瘦杆儿在卖,就在他们家的小卖部卖,一罐十块钱。”郑志强挥舞着手里的玻璃瓶回道。 章斯尔听罢开心的和他们道别,乐颠颠的往瘦杆儿他们家的小卖部跑去。到了小卖部,挑了两罐蚯蚓付完钱就准备往山里去了。 外围没什么好东西,章斯尔径直的往里走,走了大概一个小时,树木才开始多起来,也阴凉了不少。这里没有人,但她还是找了一个灌木丛,蹲在里面隐藏好身形,才进入空间。 一进空间,章斯尔立刻去给她的龙眼小树苗选一个好位置。握着上山路上捡的一块石片利落的刨了一个小坑,把小树苗怼进去,盖好土,双手按实,完成。再把刚刚买的两罐蚯蚓拧开,直接向两个方向一抛,玻璃罐咕噜咕噜的滚几圈停了下来。好了,接下来就是蚯蚓自己的事了,心安理得的出了空间,她还有正事要干。 一下午,章斯尔看见认识的就薅进空间,野菜,野果,野果树,野药材。嫩的老的,小的大的,刚开花的,已经结果实的都要。她能有什么坏心思呢?她只是想绿化她的黑土地而已。 奋斗了好几个小时,眼看太阳快要落山了,她也心满意足、风驰电掣的跟着下山。 接下去的一个礼拜,章斯尔干脆每天背着一背包吃的喝的,早出晚归的泡在山上。终于把他们村这座小山丘扫荡了一遍。现在,她的空间总算不再空荡荡了,剩下的,就是去农贸市场整活了。 郑秀丽看着终于消停下来,不再一天见不到一个人影的章斯尔心疼得不行。这一个礼拜让本就在长身体,又没好好吃饭,运动量还极大的外孙女迅速的瘦下去,原本白嫩嫩的脸蛋都黑了好几个度。这要是被她妈妈看到,非得被喷死。想想自家闺女的毒舌,郑秀丽抖了抖身子,坚定心思,必须把外孙女给养回来。 章斯尔被外婆按在家里修身养息了一个礼拜才被允许出门,一出门就直奔镇上的农贸市场。把这些年攒的压岁钱和章妈妈给的一千块零花钱挥霍一空,换来空间的生机勃勃。 空间里的黑土地被她划分成四个区域,分别是春、夏、秋、冬。这样就能防止她因为缺乏常识而拿出反季水果,从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不过后来章斯尔发现是她想多了,空间里的植物不到它们成熟的季节是不会结果的。她被小说误导了。而且那种需要特定温度的植物,在空间里也是活不了的,比如,天山雪莲。 看着错落有致的种着山里0元购和农贸市场买的果树,每一个品种都只有一棵。咸鱼的她没想发财只想实现水果自由。果树与果树之间的黑土地,也被随意的种着各种地生可食用植物,瓜果蔬菜,粮食,药材,菌类。野生的家养的,凡是山里和农贸市场能找到的她都搜罗进空间。同样的,每一个品种她只种一株。至于能不能活着,以后怎么占地盘繁殖就是这些植物的事了,她信奉适者生存。 空间美了,她穷了,手里没钱没有安全感,章斯尔开始了今天跟着外婆去赶海,明天跟着外公去海钓,同时剪辑视频上传抖\/音吸粉。勤勤恳恳的给自己赚着零花钱。 很快的,暑假过完了,章斯尔又拉起她的行李箱,独自坐动车去省城上大学。 本来,以她的成绩,足以进入958任意一所大学的。可惜,她有一个强势的妈妈,填志愿的时候,大闹一场,非要她读师范大学。又不允许她出省读,担心她出去了就不回来了。典型的虽然我没空搭理你,但你不能离我太远,要随叫随到。虽然最终选择的这所大学也是一本,但始终觉得遗憾,又无可奈何。 章斯尔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文化人家庭,父母皆是高中老师,感谢时代政策,她幸运的成为一名独生女,父母虽然不甘心,但依然对她寄予厚望,给她取名斯尔(思儿,想要儿子)。当然,最后她也没辜负父母寄予的这个厚望,给他们招了个儿子。 大概以为这辈子就只有她这一个孩子了,他们对她倒是倾尽心血的培养,立志让她成长为他们心目中优秀的接班人。小到外形的塑造,比如不准留长发,且只允许穿宽松肥大的男装。大到职业生涯的规划,比如,大学毕业后接父母的传承,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说到这,章斯尔不得不再次感谢国家政策,在她大二那年,国家开放了二胎政策。章家父母欣喜若狂,经过他们不懈努力,在她大三的时候,她妈老蚌怀珠,成功生下来一个男孩,取名章桓垣(章还愿)。 从此她就像那断了线的风筝,无人管束,自由翱翔。经过大学四年她不断的赚钱花钱,空间也升了两级。现在是十亩黑土地,还有一个茅草屋,一个地窖,一条贯穿整个空间的溪流。 大学四年,她也没放下赚抖\/音的钱,她们大学后门出去就是一片海。她拿着暑假赚的钱买各种各样的赶海工具,五花八门的凡是她查得到的都买一样,变着花样录视频。后来进入瓶颈期,她又去学了潜水,买了一套专业潜水工具,开始了水下录制。 寒暑假她就跑到天南海北的农村去寻宝装点她的空间,她的粉丝们也跟着她大饱眼福。到最后她已经不满足于水果树。开始收集各种坚果树、能吃的树,比如槐树的槐花裹着面粉下去炸,又好看又好吃;比如香椿树,春天的香椿炒鸡蛋她也很爱;比如榆钱树等等。 植物收集的差不多了,她又开始搞动物,大到云南小香猪,马山黑山羊,小到鹧鸪,鹌鹑,蜜蜂,蝴蝶。凡是常见的,能吃的,她都弄两对进空间,以免它们血缘太亲近。 至于圈养是不可能圈养的,全都自力更生,活不活看命,吃的饱不饱靠自己。小溪流她也没放过,放生了各种鱼苗虾苗还有田螺。 弟弟的出生牵制住章家父母所有的心神,他们除了过年,已经很少有联系了。大学毕业后没人管的章斯尔果断的申请分配到离家最远的东北一个小县城高中。每个月领着几千块的工资,住着学校分配的单人教师宿舍,生活也是美滋滋。上班后资金充足,时间充裕的章斯尔开始填充她的地窖和茅草屋。 仗着地窖没有时间流逝,任何东西放进去都会一直保持着刚放进去的样子。章斯尔给地窖规划了食物区,生活用品区,还有衣物区。食物区占一半的位置,衣物区只有几排架子,剩下的都是生活用品区。 章斯尔用了三年的时间填满了她的地窖,还把茅草屋装修的温馨舒适,茅草屋有限的空间里硬是被她塞了一排书架,上面堆着她搜罗来的,还有粉丝送的各种类书籍。 经过七年的积累,她现在也是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了,偶尔接个广告,开个直播卖她空间里的土特产。虽然她每个品种只种一棵,但她懂营销啊,限量销售。每一种水果一上架就被秒没,多刺激。 即使她已经这么能捞金了,口袋依旧空荡荡,赚多少花多少。虽然穷的只剩物资,但精神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开心的时候逛地窖,不开心了就去逛林子,美得很。 大概是老天爷见不得她太开心,在章斯尔一次期末的随机家访中,遇到一个因为期末成绩不理想而被家暴的学生,男女混合双打,往死里打的那种。 她到的时候就看到自己的学生被按在地上打,丝毫没有反抗之力,只能呜咽着喊救命。章斯尔能这样看着自己的学生被打?她立刻就拿起手机拨打110报警。嘴里跟电话那头汇报这的情况,手也不闲着,抄起一根立在墙根的拖把就上去阻拦。 拖把嘛,脏的嘞。 两夫妻被她这么一搞也有点束手束脚,停下动作抬头一看,你个玛卡沙发居然报警?学生的爸爸为了打断章斯尔的报警电话,冲过去猛地推了她一把。 这学生家住的是老式小区,本就是在家门口打孩子,过道空间又狭窄,章斯尔被这么一推,咕噜咕噜从楼梯滚了下去,头撞在生了锈的铁栏杆上。 此生,完了。 第2章 穿越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死的太冤了,再睁眼,章斯尔居然穿越了。 说实话,自从有了空间以后,章斯尔也曾幻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穿越,去哪她都想好了,就去修仙界,飞天遁地,逍遥自在。实在不行的话,穿到现代言情文里的富家千金恶毒女配也是可以的,只要有钱,不招人喜欢就不招人喜欢吧,她也不喜欢这些愚蠢的npc。 可是让章斯尔万万没想到的是,她居然穿到70年代这个物质匮乏要啥没啥,还要艰苦奋斗,可能还要上山下乡田里劳作的时代。 她,也太可怜了吧!有没有人来同情同情她啊?〒_〒 这还不是最倒霉的,更倒霉的是章斯尔没有狗血的穿成言情文的富家千金恶毒女配,却狗血的遇上了真假千金的故事。 why?她上辈子难道没积德吗? 其实真假千金的剧情大差不差的大概就那些,她如果穿成真千金,那就是真千金不受宠,她如果穿成假千金,那就是假千金不受宠。 这种情况下如果非要寻求一个解决方法的话, 那就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大概是上辈子真的没积德,两种情况章斯尔都没遇上,她遇上了一个狠辣果决的假千金。 故事发生在1973年,安阳市的市长独生女突然晕倒进医院。经过一系列的检查,夫妻俩惊愕的发现,这居然不是亲闺女! 市长章壮国立刻发动京城家族的力量,寻找当年被抱错的女儿,还不到三个月人就找到了。 令人愤怒的是,这家人居然是故意偷换孩子的,假千金被他们俩夫妻金尊玉贵的养大,而他们的亲闺女却在乡下被虐待得不成人样,骨肉嶙峋。 市长夫人宋丽静抱着刚找到的女儿哭到崩溃,看着女儿瘦骨伶仃,皮包着骨头,小脸蜡黄,嘴唇干裂流血,双眼突出,眼睛很大却没有一丝神采,虽然活着却好似灵魂已经不在,如行尸走肉一般。 那一刻,夫妻俩对假千金父母的恨意和对真千金的愧疚直接到达巅峰。盛怒的章壮国利索的把当年偷换孩子的父亲送去了大西北改造,又手一挥连带着把哭着喊着这辈子都不离开爸妈的假千金也给送回农村。 不是他章壮国绝情,他现在根本见不得这家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把他亲女儿糟践成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还想他做冤大头给他们养闺女?我呸,什么垃圾别来沾边。 只不过让章壮国和宋丽静都没想到的是,他们含辛茹苦,尽心尽力教导了十多年的假女儿三观会如此不正。不止对自己亲生父母的所作所为没有半点感到愧疚,竟然还怨恨他们放弃她。 在接回来的亲闺女后,夫妻俩不计成本,托人情,找关系,买各种各样的营养品给女儿补身体,养了半年好不容易才终于养回了点本源,他们家就被人举报了。 举报的人就是假千金,假千金联合章壮国的死对头伪造章壮国和妻子宋丽静贪污受贿的证据,大过年的送夫妻俩锒铛入狱。 事情太突然,可以说是毫无预兆,打了章壮国一个措手不及,即使京城章家得知消息后就火速出手,但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陷害,计划很周密,一看就是谋划了很久的,这事的背后隐隐约约的还能看到他们在京城对家的影子。 远水救不了近火,最终章家也只能保下女儿章斯尔。 章斯尔原本不叫这个名字,她叫十二,在农村那个家她排行十二。养父母知道她不是亲生的,根本连取名字都懒得费心,但人总要有个称呼,久而久之她就叫十二了。 回到自己家里后,亲生父母给她改名斯尔,取义:赫斯之威,温文尔雅。期望她余生富足,勤奋好学,长成一个温婉的淑女。 只是小斯尔的身体因常年亏空,又突逢变故受到惊吓,在父母被带走的当夜就发起了高烧。因为送医院不及时,坚挺了两天,还是去了。 现代的章斯尔是在原主刚断气的时候过来的。原主当时拉着她哀求,希望章斯尔能到原主父母下放的地方做知青,照顾他们,代替她尽孝。 章斯尔十分感动原主的孝心,然后拒绝了她。说的什么冰箱冷笑话?她照顾自己都费劲,还照顾原主的父母? 如果真的要下乡,她选择和原主一起跟这个世界挥挥手,说拜拜~ 她章斯尔从小就不是一个能吃苦耐劳的人,别说下乡种田了,想吃个肉,鸡她都不会杀。而且作为一个常年混迹各类小说app的人,这个年代有多苦她可不要太清楚了。 最后,原主见劝不动章斯尔,只能拿出最后的底牌,告诉她,自己的脖子上戴着一个小玉瓶,每天能产一滴灵露,喝下去可以滋养身体。她这么多年没被虐待死,全靠这个玉瓶撑着,而且这个玉瓶是可以融合进空间的。 章斯尔如果想要玉瓶就必须接收原主的身体,一旦借了原主的身体重生,她们之间就产生了因果,想要了结因果,就必须要完成原主的嘱托,想要完成原主嘱托就得下乡,这是个死循环。 可以拿到宝物,又能重生一次,说实话诱惑很大。但她还是选择和原主手牵手,一起走,去地府报到。下乡和重新投胎一次,傻子都知道怎么选,宝物错过了这一个还会有下一个。 虽然已经决定拒绝了,但章斯尔想了想还是忍不住问出心里的疑惑:“有这个玉瓶在,你是怎么死的?” 原主没想到这人在面对这么大的诱惑还能这般犀利,知道不管怎么辩解在她面前都会显得苍白无力,干脆实话实说:“我不想活了,太累了。” “你前面都挺过来了,干嘛就不想活了?” “之前是不甘,不甘就这么死了,我不信自己这么差劲,我不信没有人喜欢我,我想要有个人能认可我。被爸妈带回家后我一直以来的心愿就liao了,现在感觉活着也没什么意思。” “说得我差点就信了,你是不想再回到乡下吃苦吧?因为回到乡下你会觉得又回到了那段暗无天日的日子,你承受不住。你又舍不得你那对父母,所以找我做接盘侠。” 原主见这丫的油盐不进,也不跟她废话了,直接出手把章斯尔怼进还有点儿热乎气的身体里,并帮助她把灵魂和身体完美融合。 这下子,章斯尔是没得选择了,因果线已形成,如果不想生生世世都欠着原主,那这个遗愿她就必须完成。 原主也自知自己不厚道,干完坏事就立马溜之大吉。只留下蔫头耷脑,生无可恋的章斯尔躺在病床上,这踏马是强买强卖啊。 揉了揉因为突然接收大量的记忆而发胀酸痛的太阳穴。章斯尔也差不多接受了现实,虽然还是提不起精神气,但事已至此,玉瓶这个机缘还是不能浪费的。 解下脖颈上的绳子,把玉瓶放在手里端详,这是一个长的像啤酒瓶材质的淡蓝色琉璃瓶,原主不懂,以为是玉瓶。把玩了一会儿,没看出什么特别的,章斯尔把它扔进空间就不管了。她身体还是太虚了,扛不住又睡了过去。 睡过去的章斯尔不知道,空间里因为蓝色琉璃瓶的进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本十亩的黑土地扩张到二十亩,贯穿空间的小溪流也跟着粗壮了两倍,地窖同样的扩大了两倍。茅草屋更是变成了一个带着院子的青砖瓦房,院子里还多了一口井,井里面的水是灵露稀释百倍的效果,虽然效果大打折扣住,但胜在量多啊。 半夜饿醒的章斯尔看着空间的变化高兴的合不拢嘴。立刻下床出门找了间没人的病房溜进去。关上门,不敢开灯,借着月光蹑手蹑脚的走到房间的角落里,蹲下身借着病床隐藏身形,才进入空间。 一进空间,立刻哒哒哒的跑到地窖熟食区盛了碗粥,小口小口的喝着,一碗下去,胃终于不再绞痛。这才拿了几块小蛋糕和一瓶牛奶慢悠悠的往上走。地窖的食物区又被章斯尔细分为生鲜区,熟食区,干货区和杂货区。 刚刚她喝的那粥是每年东北秋收的时候她去乡下收的粮,回来后给加工费请学校食堂帮忙做成粥和大米饭,各装了满满一大桶。别小看这桶,这是她委托食堂帮忙采购的超大304不锈钢桶。就是那种放在食堂里给学生免费喝汤的桶,一个有80升。上班三年,她粥和大米饭各囤了三大桶,这三年她各消耗掉一桶,现在还各剩两桶。 走进小院子,啃着小蛋糕围着她的青瓦房转了一圈,又去看井。井水是九分满的,她可以直接伸手进去舀水。心念一动,放在房间的玻璃杯就出现在她手上。拿着杯子舀了半杯井水,喝了一口,清冽甘甜,非常巴适(她去四川旅游就学了这一句方言)。 一口气喝完剩下的水,章斯尔准备进屋参观她的房子。这可是她人生第一套房啊,茅草屋在她心里等同于帐篷,不算房。青瓦房只有一层,大概130平,是三室一厅的格局,一间卧室,一间书房,一间厨房,一个餐厅,卧室里有洗手间。原本放在茅草屋的书架被很人性化的移到书房,还非常贴心的帮她变大,书房的墙有多大,她的书架就有多大。原本塞得满满的书架瞬间变得空荡荡的。 章斯尔表示非常的满意,这波交易不算亏。等回到京市,把身体养结实了,她就下乡去找原主的爸妈。 呜~她好难啊,穿越到这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就算了,还被人安排的明明白白。 第3章 家小叔 第二天,京城章家派来接她的人终于到了,来的人是她的小叔叔,原主只见过一次就记住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长期喝灵露的关系,原主的记忆力很好。 “斯尔,身体怎么样?还难受吗?”章壮盛担忧的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又安慰道:“别担心,三哥三嫂家里已经给他们安排好地方了。去桐湾村,靠海,那里的大队长叫杨成材,三哥以前救过他的命,他会照顾好他们的。” 听到小叔的话章斯尔顿时松了口气,靠海,那可太好了,赶海是她的强项,算是能勉强完成原主的嘱托。虽然很开心,但她的身体还是很虚,得赶紧回京城把身体养好,才能做后续的计划。 打起精神对章壮盛笑了笑:“谢谢小叔,小叔,我想回家。” “好啊,我们回家,小叔下午就去买票。饿吗?小叔去给你买饺子吃。” 饺子?是年代文国营饭店必吃的饺子吗?听说皮薄馅大,贼拉好吃,四两就能吃一顿饱。 想到这章斯尔小鸡啄米般的点头,饺子!她要吃! \\\"小叔,我想吃韭菜猪肉馅的饺子。\\\" “嚯,你还点起菜来了,没得挑,吃什么得看国营饭店今天做什么,现在这大冷天的估计只有白菜猪肉馅的。” 啊哦,她太激动给忘了这茬,白菜就白菜吧,都是好吃的饺子。 “你睡会,我顺便去趟供销社买点东西,没那么快回来。” 章壮盛交待完就起身离开了,他要去给小侄女买些营养品,孩子还是太瘦了,窝在床上,小小的一团,一点都不像是她这个年纪该有的样子。 章斯尔听话的睡了一觉,这个身体太差了,她就是不想睡也不行。等章壮盛回来的时候,左手端着一饭盒的饺子,右手还提着一网兜的营养品。 “来,饺子趁热吃,小叔再给你泡一杯麦乳精喝。” 章壮盛嘴上说着,手里的动作也不停,麻溜的掀开饭盒放在章斯尔手里,又递给她一双筷子。催促她:“快吃!” 完了后又拿着搪瓷杯去找护士要来半杯热水,然后开一罐刚买的麦乳精,舀了两大勺倒进杯子里,不知道从哪抽出一根筷子快速的搅拌。 章壮盛做完这些事就坐在椅子上满脸疼爱的看着章斯尔吃饺子。他小侄女其实很好看,遗传了奶奶的丹凤眼,妈妈的鹅蛋脸,爸爸的高鼻梁,鼓着腮帮子吃饺子的样子看着就乖巧,以后长大了肯定是个大美人。 章斯尔食量不大,或者说原主食量不大,饺子只吃了一半就打了个饱嗝。不好意思的看着小叔叔,有些羞赧。 章壮盛乐了,揉了揉她的脑瓜子:“没事,吃不完咱就不吃了,小叔不笑你。来,把麦乳精喝了,香着呢。” 说罢拿过她还捧着的饭盒,又把搪瓷杯塞给她,经过刚刚晾的那一会儿时间,杯壁已经不烫了,章斯尔捧在手里温度正好。 章壮盛重新拿了双筷子把剩下的饺子都扫荡进肚子里,吃完后把饭盒和搪瓷杯一起拿去医院的公共水池洗干净,随后又倒了杯热水进来放在桌上。 交代章斯尔好好休息,他出去处理点事。 等章壮盛再次回来已经是晚上了,他给章斯尔带了碗面条,还卧了颗鸡蛋。 “斯尔,来,趁热吃,吃完小叔跟你说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你先吃,吃完在讲。\\\" 虽然小叔有吊人胃口的嫌疑,但好奇心已经被拉满的章斯尔还是加快了吃面的速度,喝完最后一口汤立刻放下碗筷,眼巴巴地看着章壮盛。 被她这个样子逗笑了的章壮盛,也不绕弯子了,开口道:“你们家的东西没有全被抄走,你王叔叔保下了大部分,明天你和我上门去他家,和他道个谢。 这些存折和钱票是今天下午他给我的,你收着。 三哥三嫂的衣服棉被,我邮寄到了桐湾村,等你爸妈到了那,杨大队长会安排好的。剩下的东西我让人打包寄到京市。 晚上好好休息,明天我们拜访完你王叔就要回去了。” 章斯尔认真的听完,感动得泪眼汪汪。 “谢谢小叔,谢谢你大老远坐火车过来接我,你的出现给了我满满的安全感。 谢谢小叔,谢谢你不嫌弃我病殃殃的经不起事,还温柔细致的照顾我。 谢谢小叔,谢谢你为了爸妈的事跑前跑后的忙活,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要做什么。” 章壮盛听着她真诚满满的话,听着她感动得有些哽咽的声音笑了,辛苦奔波一天的疲惫都消散了。安抚的揉了揉小侄女的脑袋,叹了一声:“傻孩子,不用谢,这些都是做叔叔的该做的。” 果然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他家小侄女就是比那个白眼狼有良心。那白眼狼以为嫁给曾家那个浪荡子就能高枕无忧了? 笑话,真当他们章家的人都死了吗?等着吧,他老爹已经开始在布局了,到时候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呢,他等着他们哭的那一天。 想到这章壮盛不禁又皱眉,那白眼狼过完年好像也才16岁吧?16岁就嫁为人妇了?别人家的他管不了,自己家的可不行。 蓦然转头看着章斯尔,严肃的叮嘱她。 “斯尔,你过完年才16岁,还很小,不能谈对象知道吗?没有成年之前都不可以。” 看小叔那么严肃认真的样子章斯尔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原来只是不谈对象,这个简单,于是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 别的她不敢保证,但不谈对象这件事她绝对可以做到,想她前世24年的人生,别说谈恋爱了,连心动是什么感觉她都不知道。 章壮盛看着她眼神坚定的像是要入党,应该不是在敷衍他,满意了。揉揉她毛茸茸的脑袋交待道: “你早点睡,小叔也要回招待所了。明天早上想吃什么?小叔给你买。” “我什么都吃,小叔你快回去吧,夜路不好走,注意安全。” “行,那我走了,早点睡知道吗?” “知道啦,我保证。” 得到保证的章壮盛放心的走了,他前脚刚走,章斯尔后脚就猫猫祟祟地溜了出去。 还是昨晚的病房,还是那张病床边,蹲下身,进空间。 “数钱啦~数钱啦~发财了~发财了~” 章斯尔一进空间就直奔卧室,把揣在怀里包着钱票存折的小布包拿出来。喜滋滋的数了一遍又一遍。 有两本存折,一本开户地是京市,她妈妈宋丽静的名字,里面有十五万。一本是章壮国的,有一万八。剩下的钱一共有862.35元。 票她就不数了,原主爸爸章壮国是市长,原主妈妈宋丽静是教育局副局长,两人每个月的票加起来足足有一沓。 她的金主爸爸和金主妈妈不愧是大家族出身的啊,真有钱。 荣升富二代的章斯尔是含笑睡着的。 第4章 京市章家人 第二日章壮盛很早就过来了,两人一起吃完早餐,收拾好东西,就去办理了出院手续。 然后提着昨天准备好的礼物上门拜访王志全,就是昨晚小叔提到的那个帮章斯尔家保住家财的王叔。 认认人,再叹一声世事无常,接着就是叙叙旧,聊聊时事政策,很快的就到了中午。热情好客的王志全夫妇留了叔侄俩吃了一顿午饭才让他们离开。 告辞后,叔侄二人便马不停蹄的赶去供销社和粮油店,把昨天拿到手还热乎的供应票全部用光,然后才提着大包小包的去火车站等车。 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叔侄俩终于抵达京市。 来接他们的是章斯尔的三堂哥章志繁。 章志繁是二伯的大儿子,他还有个双胞胎弟弟叫章志荣,今年刚成年18岁。 大伯家的也是生两个儿子,兄弟俩相差两岁,分别是章志安和章志定。 大伯和二伯家的四个孩子的名字连起来读,就是安定繁荣。这个年代的人喜欢把对国家的热爱和期许都体现在孩子的名字里。 就如小叔他们四兄弟的名字,连起来读是——民强国盛。 章爷爷有四个儿子,这四个字不止是章爷爷对国家未来的期盼,也是对四个儿子寄予的厚望。 就像梁启超说的,少年强则国强。 章志繁是开车过来的,看到叔侄两人,连忙殷勤地上前抢过小堂妹的行李在前面开路。 领着两人上车后,就自觉的坐到驾驶位,一边开车一边给第一次来京城的小堂妹介绍沿路标志性的建筑和京市的风土人情。 这个年代没有堵车,很快的,他们就回到军区大院。 经过重重关卡,章志繁把车开到军区大院最里面的一座小洋楼停下,章爷爷是开国元勋,级别很高。 本来第一次见章家人,章斯尔还有点惶惶不安,她挺排斥去新的环境认识新的人,也不太喜欢和陌生人交流。平时没什么事她是不说话的,惹毛她除外,她会怼死你。 章家人似乎知道她的不安和紧张,一进门就让章斯尔感受到什么是热情如火的欢迎。 大伯母许小红率先迎了上来,拉着她的手,笑得热烈张扬。 “呀~果然是咱们老章家的亲闺女,瞧瞧,长得多标志啊!” 二伯母孙晓珍一身的书卷气站在大伯母身侧,眼神温柔的看着她,轻笑道:“瞧这聪明像,一看就是个会读书的。” 小婶婶赵琳是个利落的人,一边接过小叔章壮盛的行李,一边跟着调侃。 “可不是,这大眼睛一看就像她奶奶。等身上再长点肉,穿上我给她买的那条碎花裙子,走出去,不知道得迷倒多少男同志。” 大伯章壮民被三个女人挤到边缘,只能憨笑的搓着手,不住的点头。 “好孩子,是个好孩子。” 那满面的笑容挡都挡不住。 二伯章壮强估计是因为在国安局上班的原因,浑身散发着一股冷气。努力的扯着嘴角想要表现出慈爱,可惜没能成功,最后只能颓然的往章斯尔手里塞了把大白兔奶糖。 一群人簇拥着章斯尔,把她送到章爷爷跟前,几十年枪林弹雨里走过来,向来只流血不流泪的章成功。此刻却一手杵着拐杖,一手握着小孙女的手泪眼婆娑。 他乖乖糯糯的孙女儿命苦啊~ 被那假孙女占据了十五年半的人生,那狼心狗肺的一家人还虐待她,好好的一个孩子被虐得不成人形。 好不容易找回来了,结果好日子还没过几天,父母就被那个白眼狼给举报了,想到这他这颗心就揪着疼啊。 他只有这么一个孙女,本该从小衣食无忧的长大,就因为那个贪得无厌的男人,害得他前面那十多年疼错了人,想想就心痛,想想就亏的慌啊。 老婆子要是知道了估计得气的从棺材里跳出来打死他。想到老妻这心里头就更难受了,章成功终于控制不住抹了把泪。 当年,章成功结婚第二天就离家投身军营打仗去了,直到好多年以后才得以和妻子团聚。从大伯章壮民和二伯章壮强两人相差了整整10岁,就可以看出夫妻俩分开了有多久。 这期间章成功生死不知,但章奶奶没有改嫁,一个人带着孩子孤儿寡母的苦苦支撑着章家的门楣。所以章爷爷对章奶奶一直心存愧疚,对那些年和妻子相依为命的大儿子也更加的偏爱几分。 大伯章壮民和他的战友韩建,两人不止是有过命交情的战友,还是莫逆之交。 他们同属于团级干部,巧合的是,章壮民家里只生了两儿子没有女儿,韩建家里只生了两闺女,没有儿子。 两人商量一番后决定,让两兄弟娶了姐妹俩,两头孝敬,就不分内外了,直接做一家人。 大堂哥章志安娶了姐姐韩玮玮,生了个女儿章亭亭。 二堂哥章志定娶了妹妹韩田田,生了个女儿章玉立。 合起来就是亭亭玉立,也是好名字。 二伯母是高中教师,身体比较柔弱,不知算运气好还是不好,她怀孕时诊出了是双胞胎。全家都很高兴,但也因为是双胞胎,又是第一胎,即使生产的时候请了好几个资历深的妇产科医生坐镇,还是难产了,而且还产后大出血。虽然最后抢救回来了,但是彻底伤了根本,不能再生育。 如今双胞胎高中毕业了,正面临要么去当兵,要么去下乡。二伯章壮强想把兄弟俩打包送去桐湾村照顾弟弟章壮国夫妻俩,但二伯母不同意,毕竟下乡又苦又累还没有任何前途可言。 小叔和小婶生的也是两兄弟,年龄都比较小,大的13岁叫章年丰,小的10岁叫章时稔。 兄弟俩的名字取自成语年丰时稔,因为老大出生的时候正赶上三年大饥荒,章爷爷就给选了一个意欲丰收的名字。 章斯尔感叹,除了她那格格不入的老爹,这三兄弟可真是齐心啊。 都是生两儿子,就她家一个闺女。 话说,孙辈中就这一个女孩儿,那当初那个假千金得多受宠啊,居然还能狠下心举报她爸妈。不是说蜜罐中长大的孩子大多心善吗?基因真的那么强大? 吃饭之前,家里所有人按次序,或坐或站的排列好,章斯尔一 一的见礼。 叫一声爷爷,收一份见面礼。 叫一声大伯、大伯娘,收两份见面礼。 叫一声二伯、二伯娘,收两份见面礼。 叫一声小叔、小婶婶,收两份见面礼。 叫一声大堂哥、大堂嫂,收一个红包。 叫一声二堂哥、二堂嫂,收一个红包。 叫一声三堂哥、四堂哥,收两个红包。 再被两个堂弟乖巧的叫两声姐姐,开心的给出两个红包。 最后被两个小侄女甜甜的叫两声小姑姑,开心的送出两份见面礼。 就这样,长辈给她见面礼。 同辈比她大的,给她红包。 比她小的,她给对方红包。 晚辈就两个小姑娘,她一人给了一份见面礼。 见过礼后,一大家子热热闹闹地吃了顿团圆饭,就默契的散场了,大家都知道小姑娘身体还没好全,需要多休息。 回到房间后章斯尔财迷的开始清点今天的收获,爷爷给的是一个小匣子,紫檀木的。 里面放着一对玉镯,是翡翠帝王紫,颜色纯正,饱和度较高,亮度中等,拿在手上有一种富贵逼人、雍容大度的美感。 一块祖母绿的翡翠无事牌,绿中泛出少许蓝色调,但不偏色,绿得水汪汪,就像快滴出来的那样。好家伙,这是块极品,爷爷出手太大方了。 还有一枚鸽子蛋大的清朝老红宝石戒指,红宝石鲜艳夺目,戒指的设计简约大气。 以及一张存单,存单上写着一万??? 不确定,再数一遍,真的!是一万! 还是她的名字!暴富了暴富了。 大伯给的是一套崭新的军装、一件军大衣和一个军用水壶。 二伯给的是一把军用匕首和一双军靴。 小叔是纺织厂厂长,直接大手一挥给了她整整一匹军绿色的布。 大伯母的见面礼是一条红围巾和一双小牛皮鞋,经典款,不过时。 二伯母送了她一套数理化自学丛书,整整17本,还有初中和高中的课本,都是新书。并一摞的笔记本和一支钢笔。 小婶婶给她准备了一套护肤品,有洗发膏,头油,雅霜,蛤蜊油,两块香皂。 大堂哥和二堂哥一家包20元红包,双胞胎哥哥一人包10元红包。 两个弟弟她也是一人给包10元,两个小侄女一人给一袋大白兔奶糖。 把爷爷给的小匣子,二伯给的匕首和军靴,小叔叔给的布匹都收进空间,剩下的就摆在房间里。 这样送礼物的人看到才会开心。 接下来的时间,章斯尔在家里老老实实的修养身体,顺便学习。 原主没上过学,但回来的半年里,妈妈宋丽静给她请了一个退休的老教师教她。原主不止记忆力好,脑瓜子也很是灵光,半年就学完了小学课程。 现在章斯尔可以跟着二伯母学初中课程。一个越学越快,一个越教越惊喜,二伯母简直如获至宝,整个寒假每天除了吃饭就是拉着章斯尔去书房学习。 大伯母看着很心疼,又觉得会读书是好事,开始每天变着花样炖汤给小侄女补身体。 小婶婶每天从百货商店下班回来都会给她带一包零嘴,怕她读书用脑饿得快。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章斯尔把身体调理的和正常人差不多了。 这还是她每天坚持早中晚,各一杯灵井水,并且抽空就跑到空间的地窖吃肉补油水才有的结果。 她空间的地窖里有一排架子,上面放得满满当当的,都是用长方形不锈钢盆装着的肉菜和素菜。 睡前再给自己泡一杯羊奶粉, 学习的时候嘴巴也没闲着,小婶婶带回来的糕饼糖她都吃光光, 大伯母每天炖的补汤,即使难喝她也捏着鼻子灌下去。 皇天不负有心人,她终于把这具身体的精气神给补的差不多,可以下乡去找金主爸妈了。 第5章 下乡 “哐次~哐次~”火车车轮与铁轨连接处,碰撞发出的声音。 章斯尔躺在火车的软卧上翻了个身,她是连夜跑的,经过几天的据理力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全家仍旧反对她下乡。 虽然她很想顺坡下驴,就这样留在城里,每天吃喝不愁,只要读书习字,考个文凭,家里人再托个关系,给她找份坐办公室的工作,然后她就这样混着日子等待77年的高考。 想想就美, 但这只能想想。 不知道是因为死过一次,用灵魂状态短暂的存活过,章斯尔自从和这具身体融合后,就能清晰的感觉到束缚在灵魂深处的一个枷锁,那是她和原主的因果。 所以即使再想留下,最后她只能咬着牙偷偷的报名,偷偷的收拾东西,偷偷的溜了。 希望章家的家长们知道后不要太过生气,她知道他们是为她好,但她有自己的使命要完成,只能不识好歹了。 章斯尔现在躺着的这个软卧是三堂哥和四堂哥偷大伯的军官证帮她升级的。 本来知青的火车票都是知青办统一买好,等在火车站集合的时候,再点名发到每个人手上。 但朝中有人好办事啊,到哪都会有一部分拥有特权的人,如今,章斯尔也享受了一把特权。 不知道是不是小说看多了,她有些好奇硬座车厢的知青们会不会发生一些有意思的故事,她有点儿想看。 心蠢蠢欲动,身体却很诚实,章斯尔翻了个身,给自己调整好一个更舒适、更好入眠的姿势。 在胡思乱想中...就睡着了。 镜头回到章家老宅。 此刻的章家所有的成年人全部到齐,围坐在客厅里,传阅着章斯尔离家出走时留在书房的那封信。 每个人神态各不相同,但相同的是个个都面色不虞。 没想到啊,他们也有看走眼的一天,平时看着乖乖巧巧,讲话也甜甜糯糯的小姑娘,以为是只温顺亲人的家猫,没想到还是只桀骜不驯的野猫。 这一封信把所有人打了个措手不及。 “你们是怎么做人长辈的?啊?她有没有说过要下乡?说了几次?怎么就没有人重视这件事?都当她是说着玩的吗?” 章成功握着拐杖狠狠地敲打地面,以此来发泄满腔的怒火。 一室的静默,没人敢出声,这次确实是他们大意了。 小侄女之前是提过几次要报名下乡去找她的父母,但态度并不强硬,更多的像是在征求他们的意见。加上这段时间大家都很忙,忙着在搞那个害章壮国夫妻下放的对家派系。 所以就忽视了这件事。 他们也没想到小侄女会说走就走,仿佛之前的询问就是走个过场,给他们一点身为长辈的尊重,但他们的意愿并不重要。 “她在京市人生地不熟,想要瞒过我们自己报名下乡是不可能做到的,说说吧,你们几个哥哥谁帮的她?” 章二伯章壮强很腹黑,不想面对老爹的炮轰,就采取转移章爷爷的注意力大法,突然对着站成一排装鸵鸟的“安定繁荣”四兄弟发难。 招不怕老,用好就行。 章成功听了自家老二的话,眼神立马跟了过去。 “来,告诉我,是谁这么有手足情谊?” 场面更安静了,安静到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见。 没人自首,但章志繁和章志荣的头埋得更深了,浑身上下都写着“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这一下,大家就是想装聋作哑的装作看不懂都难了,这不打自招得太明显了。 “我打死你们两个臭小子,怎么就这么欠呢? 虽然我不愿意你们去乡下吃苦,但你们怎么可以让妹妹替你们去? 她还那么小,那么乖,又那么会读书,你们就是这么给人当哥哥的吗?” 二伯母一个箭步冲过去,对着两兄弟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顿打。 那巴掌舞得虎虎生威,一点都不见平时的娇弱。 “我们错了,妈,我们错了,别打了,我皮糙肉厚的不怕痛,你仔细等会手疼。” 章志繁扛着他妈疾风骤雨般的巴掌挡在弟弟面前,边求饶着,还边给他爸使眼色。 快管管你媳妇,祸水东引让你也干完了,差不多就得了。 章壮强:选择性眼瞎 ,没看到。 章志荣可没有他哥的好脾气,躲在哥哥身后不服气的抗议。 “我们没错,凭什么打我和哥哥。今天要是换成是爸妈你们被下放,我和哥哥也会报名下乡去照顾你们的。 妹妹更没有错,她一片孝心有什么错? 谁会愿意看着自己的父母在乡下吃苦,自己还能心安理得的在城里享福? 你们不明白妹妹内心的煎熬,她每天都在担心乡下的三叔三婶,还要对你们笑脸相迎,生怕你们觉得自己没照顾好她,担心她住得不开心。 你们根本就不懂妹妹,不懂我们! 你们不知道我们想要什么,也不在乎,只要不和你们心意的,就一味地镇压。 你们太残忍了。” 章志荣的话让在场所有为人父母的,都陷入了沉思,之前,确实是他们太想当然了。 章壮强颇为骄傲地笑了:“我们章家的种果然没一个是孬的。” 这话一出,在场的所有人都笑了。 他们刚才确实很生气,气小侄女(妹妹)不顾自己身体羸弱,任性妄为,不顾后果。 但同时他们也被她的勇敢和孝心感动到,这么坚强不畏的小姑娘是他们的侄女(妹妹)啊,感觉可以吹一辈子。 就是骄傲! 这就是他们章家的孩子! 即使流落在外十多年,骨子里依然是章家人。 不像那个白眼狼,学了十多年都学不到章家人十分之一的傲骨。 只学了个徒有其表的花花架子,也就只能骗骗曾家那些土鳖了。 第二天所有人都忙碌了起来。 大伯章壮民出门去换全国通用票准备给小侄女寄过去; 二伯章壮强去找关系给坪山县的县长打电话,托他照看自家侄女; 小叔章壮盛去友谊商店给小侄女买泳衣和泳镜,她下乡的地方靠海,这些能用得着; 妯娌三个把家里小侄女能用到的东西都仔细的收拾出来,生怕她在乡下缺了什么买不着。 三堂哥章志繁和四堂哥章志荣,吃完早饭就在寒风呼啸的院子里扎马步,补昨晚的惩罚。 五堂弟章年丰和小堂弟章时稔躲在门后,捂着嘴偷笑,看两人的凄凄惨惨的样子取乐。 大堂哥和二堂哥两家人回岳父家给老丈人过寿。 第6章 小丑竟是我自己 次日,章斯尔是被一阵嬉闹声吵醒的,睡意朦胧地睁开眼,猝不及防的就被眼前一张放大到能清楚看见鼻毛的脸,给吓得整个人都弹跳了起来。 “咚”的一声沉闷声响,是她的头撞在上面火车铁皮的声音。 本来刚醒来就还有些儿迷糊,这一撞,直接把她撞得更晕乎了。 章斯尔小心翼翼地轻揉着头皮,不敢用力,又不能不用劲。 用力会疼,但不用劲的话淤血不会化开,等会这个 鼓包得肿老高,丑死了。 按揉间还能听见,她时不时发出一声“嘶~”的声音,可见这一下撞得有多狠。 “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 章斯尔放下手看过去,刚刚还挂在她护栏上的人,现在已经跳到地上了。 是一个剪着齐耳短发,看起来很大大咧咧的女生。 “......” 最讨厌没有边界感的人了。 “对不起的事都做了,对不起的话就不用说了。” 章斯尔冷下脸,并不想回答没关系,扒人家床头这是什么癖好? 对方似乎也没想到这么一个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女孩子,脾气居然这么硬。 空气就这样安静了好一会儿,站在齐耳短发旁边的一个扎着两条麻花辫,穿着红色呢子大衣,看起来很温柔的女生主动出来打破尴尬。 “你好,我叫庄晴雅,她是卫胜男,刚刚胜男真的不是有意的,你别怪她,她这人天生就这样,大大咧咧的不拘小节。 你也是下乡知青吗?你看起来好小。” 原主因为从小被虐待,营养不够长身体,所以现在即使16岁了,也才堪堪一米四,又瘦,所以给人看起来可能也就13、4岁的样子。 这还是接回来的大半年长了点,刚接回来的时候只有一米二。 也难怪宋丽静女士会抱着原主哭到崩溃,章壮国会愤怒到了极点,因为原主真的太惨了。 “嗯。” 章斯尔淡淡地应了声,并不想跟她们有过多的交流。 这两人看来也是“关系户”,才能换到卧铺车厢,早知道昨晚就不好奇火车上的知青故事了,没想到小丑竟是她自己。 因为章斯尔的冷漠,空气再一次的陷入沉默。 卫胜男习惯了热闹,受不了这种令人尴尬的安静,再次开口。 “喂~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呢。” 她觉得这个看起来不大的小姑娘有点不太礼貌,连最基本的礼尚往来都不懂。 “我头疼,别跟我说话。” 卫胜男:“......” 庄晴雅:“......” 这下是真的尴尬了,还是就不回来的那种。 卫胜男和庄晴雅不理解,怎么会有人脾性这么大? 她们尴尬,章斯尔可不尴尬,只要不遇到嘴巴跟机关枪似的,她都能怼。 轻轻地晃了晃脑袋,感觉没那么晕了,章斯尔抓着护栏小心翼翼的下床。 软卧车厢的床分上下两层,她在上卧,因为火车没有梯子,只焊了一小截铁,她就只能蹬着这一截上下床。 奈何她的腿太短了,想够着那截铁有些费力气,只能一点点的往下挪。 卫胜男和庄晴雅看着她笨拙又费力的样子都捂着嘴偷笑,但又不敢真的笑出声,怕被呛。 在她们心里,章斯尔已经跟脾气差,不好相处划上等号了。 其实这也是时代文化差异带来的感观不同。 章斯尔觉得自己脾气已经够好,虽然她的态度不好,但起码她没有骂人啊。这事要是发生在现代,大街上随便拉出来一个小姑娘,都能对着卫胜男来一段不含“国粹”的文化输出。 相反的,这个年代的小姑娘大都不善言辞,脸皮又薄。所以在庄晴雅和卫胜男看来,她们已经道过歉,并示好了,那对方就应该见好就收,大方的表示没关系才是正确的为人处世之道。 脚踩实地后,章斯尔轻舒一口气,这下床可真是一门技术活啊。 找出行李袋里的搪瓷杯和毛巾,她要去洗漱。现在的火车上不能刷牙,只能简单的漱漱口,章斯尔也没打算进空间去洗,她怕一不小心没注意露了端倪,被人怀疑,当成特务举报,那可就芭比q了。 但她可以偷偷用漱口水,嘿嘿~ 洗漱完回来,刚刚那两个也要下乡的知青已经不在了,但留下了个麻烦。 章斯尔刚进来包厢,就被一个盘着发身穿列宁装,一看就精明强干的女人拉住。 “同志,这是你的行李吗?这下铺的位置是我的,你看看这是我的票,年纪轻轻的可不能干这种缺德事,赶紧把你的行李拿走。” “......” 这什么眼神?这眼睛如果死了何必留着,让它往生去吧。 烦死了,这一天天,一个个的。 强压下烦躁,章斯尔扬起一抹上班时候无机制的微笑。 “这不是我的行李,你问问别人吧。” “什么不是你的,这里只有你一个人,不是你的是谁的?” “我怎么知道是谁的?刚才这里还有两个人,你等会问下她们。” “你们是一起的?那你把行李拿走啊,这是我的位置!!” “都说了不是我的,听不懂吗?” “你什么态度,强占别人的床位本来就是你不对。” “那我不要了行不行?扔了!烦死了。” 章斯尔说完转身就出去了,别人的行李关她什么事,自己的头到现在还在痛,为什么要在这跟这人鬼扯,明显就是个听不进人话的。 也不知道这个点去吃早饭还有没有位置,她仗着有钱有空间,没有带任何干粮。她都已经打算好了,三餐就去餐厅吃,反正不要票。 就算有时候不凑巧,她空间里还有平时赶集时买的老式小蛋糕和小面包,当时她可是整整囤了两麻袋。 还有让食堂阿姨帮忙煮的三筐水煮蛋,这个她爱吃,每天一个,吃不腻。 章斯尔走得潇洒,徒留下一脸懵逼,有些反应不过来的女人。 “不?不要了?我就说她几句就不要了?气性怎么那么大?” 话虽这么说,身体却有些激动的微颤着,能买卧铺的都是家庭条件好的,这两个大包裹里肯定有好东西。 列宁装快速返回床铺,解开包裹,手眼并用的挑选自己看上的东西。 “这个好,这个也好,这个更好。” 第7章 火车上的事故 章斯尔终究是个现代灵魂,不清楚这个年代的人有多节俭,而且大多数人都不尊重别人的隐私。 她以为听到她那句明显的气话,对方最多把行李扔地上。 没想到啊,她居然拆了,拆了就算了,还挑挑拣拣的扒拉到自己行李里。 这就导致章斯尔吃完早饭回包厢的时候,里面正在上演一场搏斗,门外围的水泄不通全是看戏的。 她心下一咯噔,什么情况? 她有些惊恐,为什么感觉自己好像有事故体质? 要不?等里面打完了她再回来? 正打算溜了的章斯尔一不留神就被拽了个踉跄。 庄晴雅透过人群看到章斯尔,急忙上前拨开看戏的人把她往里拽。 “你们两个别打了,罪魁祸首来了。” 说着就把拽过来的章斯尔推了进去。 【什么罪魁祸首?她干什么了?这姐劲可真大。】 刚稳住身子,低头就发现手腕上一圈泛红的手指印,有点疼。 正揉着手腕,突然,一股莫名的危机感袭来,她知道,这是原主被虐打了十多年练成的危险预测。 章斯尔反应迅捷地矮下身,躲过迎面而来的巴掌。 “啪!” 很响亮的巴掌声。 章斯尔躲过了,但她身后,推她进来的庄晴雅用脸接住了。 是卫胜男打的。 离得近,她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卫胜男脸上来不及收敛的狰狞。 还有发现打错人的惊恐,和...心疼? 这两人,有点意思。 “啊啊啊啊啊~~~” 一声尖锐裹挟着愤怒的尖叫声,直冲云霄,在章斯尔的耳朵边炸开。 捂着快要失聪的双耳,保持半蹲的姿势,章斯尔挪动双腿快速地退回到门口。 来个人,救救我。 “对,对不起啊雅雅,我要打的不是你,疼不疼?你知道的,我是不会打你的。我...我...我给你涂点膏药吧。” 卫胜男手足无措的,不知道该先安慰人眼前人,还是该先去找膏药。 【这一次的道歉可比之前真诚多了。】 章斯尔回到安全地带又有心情看戏了。 “你走开,你走开,我不要你管。呜呜~你居然打我,呜呜~我不要你管。” 庄晴雅捂着脸很是崩溃,不停的跺脚尖叫。 章斯尔:“......”演琼瑶剧呢? 列宁装:“......”还打不打了? 看戏的群众:“......”这俩女娃娃看着怎么奇奇怪怪的? 就在事情因为打错人一时僵持着,乘务员带着乘警赶来了。 “干什么?都安静,来一个人说说发生了什么事。” 乘警刚到就拿着警棍对着门“哐”“哐”就是两下,场面瞬间安静。 穿列宁装的女人快速的整理好自己的形象,向前迈出一步,抢占先机。 “我来说。” “好,你来说。” 乘警点点头表示同意。 “事情是这样的,我刚到这的时候,发现我铺位上凌乱的放着几个行李,这是我的车票,同志你看一下。” 说着列宁装拿出车票证明这床铺确实是她的,乘警核对后点点头示意她继续说。 “然后这个小同志进来了,我就让她把东西收一收,别放在这。” 列宁装说着指了下章斯尔继续说: “结果她说不要了,让我扔了。我就寻思着小姑娘气性大,既然她不要了,那也别浪费,就捡了点能用的收起来。” 话落还得体的退到一旁表示自己说完了。 卫胜男听到最后这句话脸都黑了,顾不上安慰庄晴雅,吼道: “放屁,你那是捡了点吗?你就差全拿了。” 说完又指着章斯尔怒道: “你可真大方,这是你的东西吗?你就不要了?是你的东西吗?” 章斯尔很自然的摇摇头:“不是我的东西,我当然不要。” 卫胜男:“......” 列宁装:“......” 乘警:“......” 可以不要说的这么理直气壮吗? 乘警轻咳了一声拉回所有人的注意力才开口, “这位同志,不是你的东西你不能替别人做决定。” 庄晴雅这时候也开口了, “同志,就算阿男之前吓到你,她也跟你道歉了,没必要这么小肚鸡肠设计她吧。” 一句话就打算给章斯尔定罪了。 她要这么玩,那章斯尔只能免费地让她体验一次现代姑娘的罗辑思维。 “这包裹上有写卫胜男的名字吗?” “没有。” 列宁装肯定的答道,她拆的,她很清楚。 “那庄晴雅同志,请问,我是怎么知道那是卫胜男的行李,并精准报复的?造谣也是犯罪,想好再说。” 庄晴雅听到造谣也是犯罪有些怵。她就是诈一诈她,怎么就说她造谣了? 怎么办?怎么办? 抬头,泪眼盈盈地看着卫胜男。 卫胜男见庄晴雅有些害怕,上前一步把她护在身后。 “我怎么没听过造谣犯罪?你立的法吗?雅雅只是合理怀疑,毕竟你有这个动机。” “所以你的判断全靠你的雅雅猜咯?你好像是公安家庭吧,你父亲也是这样断案的吗?” 章斯尔歪着头一脸的担忧,眼睛却看向角落里一件改小的男式警服。 卫胜男听她污蔑自己的父亲,顿时满脸杀气的看向章斯尔。 “你不准诋毁我父亲,他是公安,他为了老百姓鞠躬尽瘁,你没资格这么揣测他。” 换个人估计就被这话唬住了,并且开始反省自己。但章斯尔可没让她绕进去,嗤笑一声。 “我为什么会这样揣测一位公安同志?不就是因为今天这位公安的女儿辱没了他的名声吗?你也知道叫别人不能随意诋毁揣测你父亲,那你是怎么做的?” “雅雅只是说出她的怀疑,这有什么错?” “那我也只是说出我的怀疑,这有什么错?” “你,你简直不可理喻。” “对,你通情达理,你把行李放人家床上,怎么?占茅坑啊?你既然敢放就得敢承受这个行为带来的意外。再说了,明明就是这位同志告诉我,这行李是我的。我处置自己的行李有什么问题?” 列宁装听到这话顿时不乐意了。 “我什么时候说是你的了?我是问是你的吗?” “是你说的。” 章斯尔肯定的点点头,一次不差的复述: “你说,这下铺的位置是我的,你看看这是我的票。年纪轻轻的可不能干这种缺德事,赶紧把你的行李拿走。” 说到最后一句她还加重“缺德”和“你的行李”。任谁一大早上醒来,先被吓到把头撞了个包,还被人指着鼻子骂缺德会开心? 列宁装抽了抽嘴角,这什么破孩子,记忆力这么好。 “那我一开始不是也问了,是不是你的行李?你好好的跟我解释清楚不就行了吗?为什么后面要说不要了,叫我扔了?” “我说过,你没听?” “你什么时候说过?” “我说不是我的,你问问别人,而且我也告诉你了,还有两个人,你问问她们。” “你当时脾气那么冲我哪知道真的不是你的,我以为你们是一起的。再说了,你好好跟我说清楚不行吗?为啥最后还要说你不要了,让我扔了?” “你不去当厨子可惜了,甩锅甩的那么厉害。你一上来就骂我缺德,我能好好跟你讲话?又不是我的行李,自己的行李自己管好不行吗?” “那你也不能叫我扔了啊,我以为你真的不要了,我才拆的。” 列宁也被她带起了火气。 “我说不是我的你不信,我说不要了你怎么就信了?能自知的人根本不用照镜子,不自知的东西,照了镜子也没有用。” “你这孩子,会不会说话?没教养的东西。” “是,你有教养,刚见面就骂人缺德。你不止有教养,你还有美德,瞧这行李被你收拾的多干净。” 第8章 叛逆的乘警 “好了,安静!” 列宁装还想要说什么被乘警这一声给吓得憋了回去。 乘警和围观群众都听明白了, 卫胜男把行李放列宁装床上,明显是想占这张床。 列宁装当然不乐意,从来只有她占别人便宜,哪有人占她便宜的道理。所以她在看到章斯尔进来的时候,觉得她好欺负,就想捏一捏她先出一口恶气。 哪知道章斯尔看着嫩,脾气是一点都不嫩。找茬失败,她干脆借坡下驴,拿卫胜男的行李出气。 “现在事情经过已经清楚了,这位同志把拿了的东西还给人家,然后你们两个同志再跟卫同志道个歉,这事就过了,也不是什么大事。” 乘警准备快速的结束这件乌龙事,他还要去巡逻,没空在这耗。 “我不接受道歉,我的东西都被她弄脏了,我要求赔偿!” 卫胜男不服,她受到那么大的伤害就给她这种结果? 章斯尔也不服,但她怂,不敢怼乘警。 这次确实是她草率了,没考虑到这个年代的人能这么悍,干出拆人行李的事。真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受教了。 人不怕犯错误,犯了错误,如果能带着教育和反思爬起来,错误就会成为课堂。 “你不服?” 乘警轻眯起眼,表情有些凶狠。 “很好,那这位同志,麻烦你把自己的行李收一收。” 后面这句是对列宁装说的。 突如其来的惊喜兜头砸下,列宁装也不废话立刻蹲下身,手脚麻利的开始捡东西。 卫胜男见状赶紧上前去抢,边抢边喊: “你徇私枉法,我要去举报你,放下,你给我放下,这是我的。” 庄晴雅不敢靠近战场,在一旁瞎扑腾,显得很忙。 听到她要去举报,乘警气乐了。 “你去,要不要我把电话号给你?让你父亲给我的领导打电话。这个铺位是这位同志的,那在她铺位上的行李当然也是她的。” 列宁装一听双眼一亮,果然还是要读书啊,说的多有道理。 章斯尔也忍不住笑,还好,还好她怂,没敢怼他,这乘警比她还叛逆。 卫胜男听傻了,还能这么干?也顾不上要赔偿了。 “我接受,我接受道歉,让她们给我道歉就行。” 现在她愿意,列宁装不愿意了。 “什么道歉?道什么歉?我拿我的东西凭什么道歉?” 章斯尔眼睛亮晶晶的看向乘警,想知道他要怎么解决,现在列宁装明显想要顺杆爬,得寸进尺。 乘警也不辜负她的期望,眼神冰冷的看着列宁装。 “我刚刚看到了行李里有一张知青证,你确定这是你的行李?想清楚了再说。” 这下卫胜男乐了,也不抢了,双手抱胸的看戏,如果这女人能替她下乡,那这些行李就当她的报酬了。 列宁装赶紧撒手,连退好几步,疯狂摆手撇清关系。 “不是,不是,同志,这不是我的,您看,我都这岁数了,怎么可能是知青,知青一听就是年轻人。” 看到她们两个都安分了,乘警冷着脸继续问:“那你们还有什么问题吗?” 两人缩着脖子装鹌鹑。 “说话!” “没有没有” “没有了” “很好,把东西清点一下,别丢了什么。” “好的好的” 两人迅速清点交接,庄晴雅在一旁帮忙,十分钟不到就好了。 对她们的速度很满意,乘警带着乘务员走了,也没再提道歉的事。 不用道歉章斯尔还是有些开心的,从行李里拿了本数学课本装在她的军绿色背包里。斜挎着背包,拿着搪瓷杯,她是位好学生,她要去餐厅读书了。顺便占位置,早上她就是站着吃饭的,中午可不能了。 第9章 有趣的大妈 章斯尔一进餐厅就非常有眼色的到餐车那买了包牛肉干放在桌上显眼的位置。火车上会卖沿途的特产,他们这趟车的起始站就是内蒙古。 果然,学习已经学过的知识就是这么令人愉悦,那种一看就会,一做就对的感觉真是太棒了。这种成就感令她着迷,差点以为自己真的是个天才了。 沉下心认真学习时间过的真快,感觉她才刚坐下没一会儿,餐厅里就熙熙攘攘的都是人。 把东西都收进背包里,章斯尔又把背包放在桌子上占位置,随后递了颗水果糖给同桌的大姐,请她帮忙看着背包。 大姐笑着接过糖点头同意,说自己不是因为这颗糖才帮她看包的,是因为喜欢她这种爱学习的孩子才帮这个忙的。 对她的说法章斯尔给了一个羞涩腼腆的微笑,把乖巧和不善言辞表现的淋漓尽致,惹来大姐一脸姨母笑,让她放心去,保证回来一根线都不会少。 得到大姐的承诺,章斯尔一秒都没耽搁,抄起搪瓷杯,搂着两个铝饭盒就排到了队伍后面。 队伍慢慢的减少,很快的,就轮到她了,章斯尔打眼一扫。 呦~土豆炖牛腩, 呀~焖羊肉。 都是她的爱妃啊,此刻,她眼里已经看不到其他菜色了,两个铝饭盒往前一递。 “大姐,一盒牛腩,一盒羊肉。” 打菜的大妈虽然被叫大姐很开心,但规矩还是要守的。 “小同志,每人只能打一份。” 章斯尔看着自己的铝饭盒很不解。 “是一份啊。” 大妈也不知道她是真听不懂,还是装傻,没好气道: “一份就一勺的量。” 说着还舞了舞手上的大铁勺。 【呜~火车上居然也玩限量销售。】 “那羊肉和牛肉各来一份吧。”说着收回一个饭盒。 这次大妈直接被气爽了,翻了个大白眼。 “每人只能打一份肉菜。” 章斯尔:“......” 好生气,但还是好想吃。 “那您给我来份土豆炖牛腩,再加一个馒头。” 这次大妈没意见了,麻利的舀了勺土豆炖牛腩。看她蔫蔫的,想了想,手腕就抖了抖,抖掉几块土豆,又迅速勾了几块牛腩,动作就在眨眼间。要不是章斯尔太馋了,一直盯着肉,都没发现这神操作。 接过大妈递过来的饭盒,章斯尔露出一个能腻死人的甜笑。 “谢谢大姐。” 大妈面无表情,不耐烦的挥挥手让她离开。 章斯尔喜滋滋的拿着饭盒去付完钱,就和帮她看背包的大姐道了个谢。 然后挎着背包,拿着饭盒,准备回车厢里吃。 没办法,她饭盒里的肉明显比较多,要是在餐厅吃,被哪个眼红的看到闹了起来,那打菜的大妈就要倒霉了。 人就算不能做到知恩图报,那也不能恩将仇报啊。 走着走着,章斯尔突然看到手上拿着的搪瓷杯里——空空如也。 有些懊恼的叹了口气。她本来是想打份汤喝的,被突如其来的肉迷了眼,太兴奋,给忘了。 不过,没关系,她空间里有。 把饭盒盖在搪瓷杯上,意识沉入地窖,从她那一缸缸的汤上划过,最终选了胡萝卜羊肉汤。 这可是她在马山县买的羊,浙江囤的胡萝卜,广东请人煲的汤。汤鲜而不膻,肉嫩而不绵,加上胡萝卜的鲜甜,味道绝好。 不能想了,不能想了,口水要流下来了。 加快脚步往自己的车厢走去。回到包厢,里面只剩下一对老夫妻在吃饭。 礼貌的和他们点头打过招呼后,章斯尔就迫不及待的找位置坐下。 刚挪开饭盒,羊肉汤那霸道的鲜香味就飘了出来,引得老夫妻频频回头。 她这才意识到不好,大意了,怎么就想着吃了呢?早上那一下,大概把脑子都给撞傻了,竟然在火车上干出这种事。 不要慌,不要慌。 章斯尔努力的安慰自己,只要想个借口把这事糊弄过去就行了。 北方这边寒冬腊月的,像羊肉汤这种脂肪含量高的汤,是可以凝结成冻的,就像猪油那样可以凝结成固体。 家里人心疼她身体弱还要下乡,提前一晚给她把熬好的汤装饭盒里等待凝结,方便她上火车的时候能带着。 她刚刚去打饭的时候,顺便拿去餐厅找师傅帮忙加热了。 想出了个勉勉强强过得去的借口,章斯尔安心的开始喝汤。 没一会儿,被羊肉汤那股霸道的香味馋的直分泌口水的老爷子就过来打探消息了。 章斯尔用刚刚想的那套说辞应付了过去,加快进餐的速度。不然等会人回来了,她还得再解释一遍,其他人不知道有没有这么好敷衍。 接下去几天如果没有买到汤就喝白开水,这个借口只能用一次。 第10章 凶巴巴的负责人 经过这次的有惊无险,接下去的几天,章斯尔安分了,除了一些传统的糕饼糖,其它的都不敢再拿出来了。 现在,她正在吃的就是花生糖,四四方方的一块,用去了花生衣的花生米、蔗糖、液体葡萄糖制成。香甜酥脆,是她们县过年必备的年货之一。她在空间里囤了三十斤,用布袋子装着。这家做花生糖的店可是百年老字号,连央视都来采访过。 七十年代火车跑起来不仅慢,响声也大,特别能晃荡。这个时候的铁轨最长只有九米,接头多,开起来声音\\\"咚咚咚咚...咚咚咚咚......\\\"的响,火车开得越快,\\\"咚咚\\\"声音越大。 这个时候几乎没有柴油机车,更没有电力机车,火车都是烧煤的。黑黑的煤烟一冒就是好几里路,偶尔还会喷出一股蒸汽。火车开过去,总会有一些煤灰落到身上。 华国和苏联这时还是哥俩好,兄弟情深手足硬。火车都是苏联给设计的,苏联的设计相较保守,能拉两千吨的重量,苏联最多只让拉一千二百吨。 但这种火车到了华国人手里,别说两千吨了,挤一挤三千吨都不是问题。累得火车头沉重地喘着“呼哧..呼哧..”的粗气声,像一头疲惫不堪的老牛,拖着十几节车厢,沿着铁路驶向夜色苍茫的远方。 随着“呜~”的一声响亮的火车汽笛声,火车进站了,轮子在渐冷的轨道上,发出了沉闷的碾轧声,吭哧吭哧的奔跑也转化为平稳的静止,车身沿月台缓缓停下。 历经了四天四夜的“咚咚咚咚”声,章斯尔终于到站可以下车了,即使是这天寒地冻的大冬天,她都感觉自己馊了,尤其是后面越往南,温度越高。 现在她都不敢轻易的高抬手,怕闻到自己咯吱窝的味道,这味道太上头了能把章斯尔直接熏晕过去。 到站要下车的人可真多,密密麻麻的,像暴雨来临前忙着搬家的蚂蚁一般。熙熙攘攘,吵吵闹闹,说话都听不清楚,空气滚动着嗡嗡嗡的声音,像是一个巨大的蜂巢一般。 车外的人想进来,到站的人想出去,章斯尔跟人挤了半天,结果只在车厢里挪动了几步。 拥挤的人潮中你推我搡的不适感,人挤人的压迫感,和空气缺乏氧气的窒息感都让她觉得难受、烦躁、想爆发。 鲁迅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为什么要压抑自己的天性,md,跳车! 后退几步,退回到火车的车窗边,章斯尔把行李挂在身上,单手支撑,侧身一跃翻过窗台落地。和她一样动作的人不在少数,在这寸步难进的火车内,跳窗户、爬窗户反而成了一条快速便捷的通道。 这也是这个年代独有的风景线。 在火车上因为身高体格上的弱势很少能等到厕所,今天一天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上厕所,出站前章斯尔打算先去一趟。 问过乘务员后知道厕所在车站北门往东十几米的地方,厕所很简易,是露天的,一排有十几个茅坑,因无人管理,里边显得比较脏乱差。 每个坑里都是大小便和厕纸的混合物,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向上移动,有白白胖胖的蛆在这些污秽里爬行蠕动,身上沾黄带屎的很恶心,不时的还有蛆从坑里爬出来探索坑外的世界。 每个蹲位脚边都有零星屎尿,墙角一带也有粪便在那里,和流得到处都是的尿痕。大概是夜里黑灯瞎火时大人留下的,也有大人陪着学龄前孩子留下的。 还没进去章斯尔就被这场景吓得连蹦带跳地往外跑,这一刻,她想逃出地球呜呜呜。 就算进空间上厕所被人发现当成特务抓起来她都不进去公厕上厕所,呜呜呜真的是太可怕了,是能让人做好个几晚上的噩梦那种可怕。 救救她,到底是哪些年代文女主喜欢下乡的? 她们居然还能接受嫁给乡下汉子在乡下生活?她们的适应能力都这么强大吗? 城里的厕所都这么可怕了,那乡下的厕所得有多恐怖啊。 是不是等到夏天,一下雨,雨水进入便池,茅坑里的屎、尿、蛆都会溢出来往外蔓延? 躲在一个隐秘的角落进空间解决掉肠道里的负担,章斯尔被刚刚那个场景恶心得萎靡不振的精神总算好了许多。 出站后还没来得及感慨一句,就听到一个大喇叭的声音在喊。 “知青都过来这边集合,快点,别磨磨蹭蹭的,傻站着干什么?看星星呢?走起来。” 这下她也不敢耽搁了,双手抱着一袋行李,小短腿倒腾的飞快。 今天这位负责人一听就是个火暴脾气的,一点就着,这要是她被点名批评,脸都要丢回京市了。 “都来的差不多了吧,看到这些举着牌子的人了吗?各自找各自要下乡的县。麻利的快点,再磨蹭下去天都黑了,你们就在这睡觉吧。” 章斯尔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6点3刻,抽了抽嘴角,刚亮的天,马上就要黑了。 吐槽归吐槽,她还是不敢去捋虎须的,努力的蹦着小短腿,在跳起来的那一刻寻找她要下乡县城的牌子。没办法,她太矮,来来往往的人又太高。 大概是看她蹦得太碍眼,凶巴巴的负责人主动上前询问。 “断奶了吗就来下乡?还真以为乡下能吃饱饭啊?” “......” 章斯尔幽怨的看着他,不带这样人身攻击的,她还在长身体呢,长高不过是早晚的事。 负责人被这眼神看得也有些不好意思,他也知道自己说话不好听,明明想关心人的,一出口就变了味。 “咳,你去哪个县?” “坪山县” “喏,就在你右边,蹦那么久啥也没看到,小小年纪眼神就不好。” 章斯尔:“......” 她蹦这么久容易吗?她腿那么短,穿得又那么厚,裹了一层又一层,每蹦一下都是需要很大的力气的好吗。 虽然不开心,但章斯尔还是很有礼貌的道了谢,抱着行李到坪山县那儿排队。 为了不掉队,她特意排到第一个。原本排在第一的男生看到她的身高,也理解的点点头,实在是太矮了。 坪山县的领队人像鸭妈妈带着几百只小鸭子过马路,摇摇晃晃的上了一辆大卡车,就... 有种要被一车拉去卖的感觉。 卡车里挨挨挤挤的,连坐的空间都没有,每个人几乎是身贴着身的站着的,手扶在前边人的肩膀上。 如果不是一直偷偷喝井水续着力气,现在章斯尔应该虚脱了。 差不多两个小时,车开到了县城的车站,然后他们又被每个镇的领队人带走了。这次坐的是拖拉机,同样的,没得坐,一路站着过去直到镇上的汽车站。 一下车章斯尔感觉腿都不是她自己的了,因为长时间站立,活动比较少,她现在两条腿都是麻的。感谢自己没有因为爱美穿什么布拉吉穿小皮鞋的,不然今天铁定要废在这。 章斯尔今天穿的是千层底布鞋,是她去湖北利川旅游的时候买的。 他们那的布鞋都是土家族妇女用麻绳一针一线缝制的,鞋底用的材料是到竹林里捡的笋壳,还有棉布棉纱,穿起来防潮透气又软和。 当时的她见猎心喜买了一双,穿了几天后发现,这也太舒适了吧。立刻又去找了之前卖她鞋的那个人,给家里亲戚大人小孩都定制了一双。 没想到两个月后章斯尔收到快递兴冲冲的去送礼,结果除了外公外婆很捧场,其他人都嫌弃,她只好悻悻的收到空间里放着。 第11章 大队长的小秘书 到清水镇的镇政府门口,他们又像是下水的鸭子扑腾扑腾往下跳。然后被各村的大队长挑挑拣拣的,真的真的很像在菜市场上等待被挑选的鸭子,一只只的噤若寒蝉,对未来充满迷茫。 各村的大队长:这个太瘦不想要,那个太柴不想要,丑的不想要,太好看的也不想要,小女娃娃不想要,弱唧唧的男娃子也不想要。 总之,就是这个也不想要,那个也嫌弃,主打的就是一个磨磨蹭蹭,消极怠工。 不过,章斯尔是幸运的,因为她是内定的鸭子,呸,她是关系户! 现在,她跟在桐湾村大队长杨成材身后,像在逛菜市场,不是,人才市场,时不时的提点意见,尽职尽责的替未来老板挑选人才。 章斯尔毕竟是海边长大的姑娘,又在21世纪见过世面,什么样的人适合在渔村生存,她打眼一瞧,在稍微的闲聊几句就能猜的八九不离十。 首先,要会水性,或者要身材好的。这个身材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身材,而是适合学游泳的好身材。就像菲尔普斯那种身材高大,手长腿短,腰长而又有力的。 其次,要眼睛利、眼神好使的,这一关但凡是戴眼镜,或者看人眯眯眼的都被她淘汰掉。毕竟赶海眼神不好,收获就不好。 第三,要手指修长灵活的,像补渔网,解鱼获就很需要这种人才。 第四,身材高大健壮的,收渔网和种地都是一件很费力气活的事。 杨成材听着章斯尔的分析不住的点头,没错没错,小姑娘分析的很透彻。本来以为来了位需要供着的祖宗,没想到是来了位...那啥?镇长身边跟着的那个叫什么来着?哦,对了,秘书,没错,没想到来了个秘书。 在所有的大队长都在眉心紧蹙选人的时候,只有桐湾村的大队长杨成材很开心。手脚麻利的把章斯尔挑选好的人才写在纸上,把名单里提交上去。 他们村新上任的小秘书说了,这些都是能赶海的人才,所以让他... 动作要快,姿势要帅。抢人第一,友谊以后再说。 作为第一个提交名单的大队长,杨成材还被知青办主任用喇叭点名表扬了。 这可把常年平庸,碌碌无为,从未被领导点名表扬过的杨成材给美坏了。这一刻,值得记录下来,回去够他吹一年了。 其他大队长嫉妒之余也加快了选人的速度,不再拖拖拉拉,不情不愿的了。 虽然第一名已经被姓杨的那个二狗子拿走了,但前三还有两个位置啊,再说他们也不能落到最后一名,会被知青办主任用喇叭点名批评的。 杨成材驾着牛车载着六位渔村新鲜出炉的赶海型人才,哼着歌慢慢悠悠的往村里去。 作为新上任的章—村长秘书—斯尔,被分配到很厚的一捆稻草当坐垫。而其他人只能靠在自己的行李上被沿路坑坑洼洼的土路颠簸得屁股疼。 但这一整天下来,也就只有这一次好歹还能有位置坐着,他们也就不嫌弃了,有对比才会有幸福感。 但一群人里面总有那么一个娇气到不行的,他们不嫌弃有人嫌弃,就如此刻的庄晴雅,不住的扭动着身子,但总找不到舒适的姿势。 于是乎她拉着卫胜男开始撒娇,说她这也难受,那也难受,看得其余的四个知青也很难受。 卫胜男被庄晴雅闹得的没办法,只好厚着脸皮对章斯尔开口。 “章知青,雅雅从小身体就比较娇弱,你是位乐于助人的好同志,能不能把这捆稻草暂时借她靠会。” 章斯尔直接就翻了个白眼,她的道德感并不强,想绑架她?不可能! 但她会绑架回去。 “卫知青,你应该看得出来吧,我还没有成年耶~” 这句话配上章斯尔一米四的身高,很有杀伤力,直接把卫胜男干懵了。 (k.o胜)! 卫胜男沉默了,真的,她刚刚都觉得自己不要脸。 庄晴雅也沉默了,这不是她之前遇到的同龄人,根本不吃她这套,也不按套路走。其实她在火车上就应该明白的,怎么还想不开去撩她? 当时会挑这两人章斯尔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点是因为这两位的条件确实优越,放弃了可惜。 二来嘛,也是因为这两人虽然有点奇葩,但不是极品,战斗力也不强,而且还算讲理。 就拿火车上的事来说,虽然经过行李被拆的事情,卫胜男和庄晴雅都非常的讨厌章斯尔,但两人也只是在车厢里跟谁都聊得好,唯独不理她和列宁装而已,并没有再找她的麻烦。 所以章斯尔才敢大胆的把人带回来,再说了,在桐湾村,大队长就是她的后台,她需要怕谁? 先说卫胜男,这绝对是个进游泳队的好苗子,上身长下身短,而且应该在部队里练过,核心力掌控的不错。 难怪第一次见面就跳她护栏上趴着,说她是只猴子章斯尔都信。 像这种精力旺盛的最适合下水撬鲍鱼捡海参给队里创收了。 再说庄晴雅,这姑娘长的温温柔柔,娇娇弱弱的,乍一看实在不是个好选择。 但架不住她有一双会弹钢琴的手啊,要知道,弹钢琴对手的灵活度要求可是很高的。这手用来解鱼获绝对迅速又不伤鱼。 有看过赶海视频的都知道,那渔网又细又密又难缠,就很适合她这种八百个心眼子的人来解。 还有两男一女,女生叫蒋依依,听说外公以前是猎户,教过她射箭,还夸她天赋不错。会射箭,那眼神肯定比一般人好,这个可以安排去赶海,收获绝对多。 剩下的两男生是一对表兄弟,哥哥叫罗安国,弟弟叫姜建成。 这两人是纯正的东北汉子,赶了一天的路,兄弟俩热得把外套脱了。只剩下身上穿的那层厚棉布完全挡不住即将喷薄而出的胸肌和肱二头肌。 那挺拔的身姿,健壮的体格,发达的肌肉,尤其是块状的胸肌和腹肌,隔着层布料若隐若现,诱得人想撕碎了这片布看得更清楚些。 这种男人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结实、高大、有力量,一看就是能干力气活的,不管安排他去拉鱼网,还是去种地都贼好用。 要知道,在外套脱下的那一刻,这两人可谓是全场焦点。原本安静如鸡的知青们瞬间就沸腾了,更别说正愁眉苦脸挑人的大队长们了,那眼睛都瞪溜圆了,争先恐后的往兄弟俩的位置挤。 最后还是章斯尔仗着身高优势?快速的穿梭在人群里,赶在其他大队长到达之前,站到两兄弟面前。 在问到名字后,立刻写下来让杨成材送到知青办主任那,才抢到的人才。 当然了,也不是说你提交了名单主任就给盖章的。 他也会平衡一下劳动力,主要还是因为桐湾村已经挑了四个女娃子,其中还有一个一看就是未成年,这些都不是能干活的。 所以杨成材抢这两兄弟的时候主任才会同意,还是那句话,劳动力要平衡。 第12章 标题你来定 “嘎吱~嘎吱~”是牛车行驶时发出的声音。 或站或坐在村口的大榕树下乘凉的老人和小孩,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不约而同的都抬起头看向村里通往村外唯一的一条小路,原来是村长领着知青们回来了。 “呦~你们看后面坐着的那个新来的知青,穿红大衣的那个,长得还怪好看的咧。” 川花婶手指着在牛车上靠里面坐着的庄晴雅,又纳闷又稀奇。 纳闷的是因为庄晴雅的五官并不出众,稀奇是因为庄晴雅身上的气质。大概是家里小时候有特意的培养过,庄晴雅身上有一种贵族小姐般优雅知性的气质。 川花婶不懂什么叫气质,就是觉得看起来好看,像个文化人。她喜欢有文化的人,觉得有文化的人都厉害。但她又不认可庄晴雅五官长得好看,所以说怪好看的。 “那女娃娃有甚好看的?你看看那两男娃娃,嘶~那腰、那腿,绝对是个劲足的,咱村的男娃子没一个比得上的。 咱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们要是看到这两男娃子不得疯了啊。大队长这次挑的人不错。” 黄寡妇说着感觉身体里有股激流在隐隐的躁动着,有些激动又难为情地扭了扭身子。双手捂着脸,在心里无声的尖叫。 翠花嫂子见不得她这样风骚无下限的样子,用胳膊肘捅了捅黄寡妇示意她正常点,光天化日之下别把孩子给吓到。 “你差不多得了,村里的这些男人还不够你祸祸的?” 黄寡妇听到翠花嫂子这话,偷偷的翻了个白眼,颇有些不忿地撇撇嘴。 “切~村里的那些男人?他们出船一次回来都恨不得死在自家娘们身上了,哪能轮得到我啊。会来找我的都是些歪瓜裂枣娶不到婆娘的,这种货色不要也罢。” “你可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谁不知道曾家那小子被你迷的五迷三道,不着四六的。前段时间还在家哭着闹着要娶你呢。” 张婆子站在一旁实在听不下去了,唰的一声进入群聊。 这下不止黄寡妇了,连川花婶和翠花嫂都撇嘴,她们三个可都是有幸见过张婆子口中那个曾家那小子的裸体的。 真的,就没二两肉,免费让她们上,她们都嫌弃。就他那软弱无力的样子,那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劲,娘们还没开始爽呢,那家伙估计就已经先萎了。 张婆子看到她们三个嫌弃得不行的表情,虽然很不想,但还是秒懂了。 轻咳了几声道:“行了,都少说几句。散了吧,别让城里来的知青们听到了,不然该对咱们村印象坏了,再把那两男娃娃给吓跑,就不好了。” 三人听她这么说,虽然有些不以为然,但表面上对张婆子还是要尊重些的。毕竟,这可是她们桐湾村,唯一的接生婆。只要是女人,都有求到她那儿的时候。 “你们...有没有觉得村里人,不管男人、女人,看我们的眼神都怪怪的吗?” 罗安国和姜建成两人从进村那一刻开始,就被四面八方的眼神围奸,那感觉...就好像自己被扒光了衣服任人观赏,凉飕飕的。 这些人看他们的眼神有多复杂呢? 这么形容吧,男人看他们的眼神就像是,贫穷人家的小孩看富人家小孩的眼神,充满了羡慕、嫉妒、愤怒,和排斥。 而女人看他们的眼神和男人看他们的眼神是两个极端,是渴望,是贪婪,是想占有,想撕吞入腹,充满了挑衅和愉悦。 罗安国和姜建成被这些眼神看得看得瑟瑟发抖,就差抱成一团互相取暖了。 苍天啊,他们到了个什么地方啊。 让两人没想到的是,四个女知青居然一致的摇头,她们一点都没有感觉到哪儿不对,村里人看她们的眼神很正常啊。 好奇中带着点嫌弃,嫌弃中又带了点认命,认命中还夹杂着一丝不高兴。 其实章斯尔明白罗安国和姜建成遭遇到了什么,又在害怕什么。 渔村嘛,出海的死亡率是很高的。所以村里的男人少,女人多;家庭完整的少,带孩子没改嫁的寡妇多。 虽然自古以来,寡妇门前是非多,但只要寡妇基数多了,就没有是非。寡妇有需求,而村里也需要有源源不断的血液来延续,在这里,所有你认为荒唐的事,都显得格外正常。 一个村,在男人不够用的情况下,只要你能行,不管你走到哪,都有人半夜给你开门。 在这种风气的渲染下,有时候,喊你爸的不一定就是你儿子,也有可能是半夜敲门那人的。 所以在这里,女孩子不用担心自己,就是比较费男孩子。 不过男孩子们也不用太担心,物以稀为贵,这里的男人们享受的可是老太爷级别的待遇。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活都不用你干,不高兴了还可以打老婆骂孩子,每一个妥妥的都是大男子主义者。 而且在渔村,男人是可以正大光明的出轨,还没有人会声讨你,只要你在回家“交公粮”的时候能把自个媳妇给满足了,那媳妇就不会管你剩下的“余粮”交给谁。 不止如此,她们还会因此觉得骄傲,认为自己眼光好,她选的男人就是强。 当然,身体可以出轨,但家里的钱和真的粮食不可以。达咩! 这也是为什么这里的每个村都有一个硬性的规定——同村不通婚。谁知道你娶的是不是你姐妹?你爸妈有时候也不知道呢。 和渔村男人不同的是,村里每一户的女人都非常的勤劳,在这几乎看不到一个懒女人。 她们除了不用出海,什么事都要干。家里家外,赶海种地,织渔网、补渔网、晒渔网;杀鱼获、晒鱼获;还要种菜、喂鸡、做饭、带孩子,一天到晚忙的脚不沾地。7 即使这么忙了也不妨碍她们想睡男人的心思。俗话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而家里的男人一出海就是十天半个月的,谁受得了这个寂寞? 在这日复一日的劳累中,她们的心虽然已经死了不再悸动,但嘴巴没死,还是想亲男人,可怕的很。 村里不够祸害的时候,她们也会把目标放到城里。由于渔村的女人太勤快了,长年累月的操劳让她们普遍的颜值都不高,这个时候,就需要她们付出点物资了。 这也是为什么改革开放以后,沿海地区是最早盛行小白脸的。章斯尔就曾经听过,三个富婆在床上玩死一个男模,那是她第一次理解精尽人亡这个词。 第13章 桐湾村 进村后,放眼望去,石头厝顺着山势而建,错落有致、毗邻而居。黛青色的石厝群,呈梯形次递,一层一层有序布列在山坡上,与碧海蓝天相映成趣,宛如一幅清隽素雅的水墨画卷。 石头厝是将花岗岩加工成大小不一的方形石块砌成房屋主体,按一丁一顺的原则交相砌筑。这种砌筑方法搭接紧密,无通缝,稳定性强。再用木材作为楼板以及屋顶结构。石屋的屋顶呈“人”字形,没有雨檐。 最后用拱形瓦片铺盖,并在上面压上数不清的巨石以防大风掀瓦。瓦片层层叠叠,石头排列整整齐齐。 在台风肆虐的海边,这样的屋顶才经得起风雨。 石头厝群落前,是一大片开阔的农田。正值立春,绿油油的花生苗点缀着彩色的野花,村民们忙碌的身影穿梭在田野间,宛若一幅鲜活的油彩画。 下了牛车,六人紧紧的跟随在大队长杨成材的身后,脑袋控制不住好奇的东张西望,眼里满是惊叹之色。 他们都是北方的孩子,从没见过这么古朴写意的建筑,这里宛若一座神秘又充满灵气的“石头城”,青石灰瓦,颜色淡雅清新。 那用石板铺的路,用石板铺的桥,石头结构的房子错落有致地点缀着小巷,一眼望不到头。 不论是墙面、屋顶还是门框,这些房子大部分都是用石头搭建而成。不仅如此,屋外的围墙、猪圈、水井、道路等配套设施,也都是石头筑成。 就这样,大队长领着一群脑袋瓜一动一动的小鸡崽们进了桐湾村。村道纵横贯穿,栋与栋的石头厝巧妙结合,有一种棋盘般的整洁之美。 杨成才带着一群人七拐八绕的,最后在一座占地面积颇大的“蚝宅”前停下。 这是一座用生蚝壳建成的宅院,经过日月的洗礼和风雨的冲刷,墙体上的蚝壳更显光洁润白,犹如镶嵌其上的鱼鳞,在阳光的照射下,波光闪闪,鳞鳞可爱,熠熠生辉。虽坑坑洼洼,看似丑陋,但却富有独到的韵味和魅力以及饱满的诗情画意。数以万计十万计甚至百万计的蚝壳跃然墙上,排列整齐,错落有致,鳞次栉比,活脱脱一件艺术品。 [这就是他们以后要住的房子吗?] 六人眼里盛满了浓浓的惊喜和期待,下乡,也没有他们想的那么不好,就这座房子,就比他们那儿城里的房子强百倍。 庄晴雅更是挽着卫胜男的胳膊,激动得双眼直冒星光。 “胜男,这房子好好看,它就像是一座艺术品一样,我们真的要住在这里吗?每天如果能从这儿醒来......” 话还没说完,就被大队长杨成材无情的打破幻想。 “走啊,傻愣着干什么?” 杨成材已经走出几步远了,在前方招呼着六人。 他就停下来拿点东西,这群孩子怎么都跟丢了魂似的?咋滴?看上他家房子了?要也没有,他这可是祖上传下来的蚝宅,贵着呢,现在这条件可建不起。 在古时候海边生蚝资源非常丰富,有很多生蚝被埋在地下,形成丰富的蚝矿带,这些蚝壳埋藏不深,采挖非常方便。 于是桐湾村的祖先就用黄泥、红糖,蒸熟的糯米等将一个个蚝壳一排排一层层地粘结起来,逐层垒砌,形成墙体,建成房子。这样建成的蚝壳屋可以历经百年而不腐,且冬暖夏凉,有极佳的透气性。 蚝壳质地坚硬细密,蚝壳屋建筑工艺精湛。哪怕遭遇强大的外力击打,也很难受到损伤。还能防水防潮、防风蚀、防虫害、防盗贼。 蚝壳表面凹凸不平,那些不规则的棱角非常锋利,盗贼在攀爬蚝壳墙时,不好找落脚点和攀爬点,一不小心就会被蚝壳割伤皮肤,所以毛贼对蚝壳墙是很忌惮的。 大约又走了五六分钟,杨成材带着他们到了知青点,知青点是一座传统民居的四扇厝。 四扇厝以单进四扇房为主,房内左右两侧为房,分前后房;中为厅堂,也分前厅与后厅,后厅一般用作厨房、杂物间、仓库。 把五只兴奋了一路的五只鸡崽子交给知青点的点长陈国良后,杨成材就带着章斯尔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大方方的离开了,就差没把“我是关系户”直接写她脸上。 章斯尔会扭捏不好意思吗?会担心自己因为不合群遭受知青的小群体排挤吗? 不会,她颠颠儿的就跟着杨成材去看她的新居。鲁迅说过,猛兽总是独行,牛羊才成群结队。 还在北京的时候,章斯尔就借口要给爸妈写信,跟小叔叔要来桐湾村大队长杨成材的联系方式,然后给他寄去了一封信。 在信里章斯尔请他帮忙租一座石头厝,除了要求离牛棚近点以外,没有其他要求。 并随信附上一张30元汇款单和一些票证,这些是用来交房租和请大队长的妻子兰花婶帮忙置办些过日子要用到的东西。 其中有一张布票和一张糖票是给兰花婶的报酬。章斯尔的这举动让杨成才很受用,也让兰花婶还没见到人就已经心生好感了。 杨成材边领着章斯尔往她的新家走去,边走边跟她介绍这座房子的情况。 “这是阿强那小子的石头厝,他7年前去当兵了,也没回来过,他爹娘在他去当兵之前就没了。 这房子7年没人住破败了些,我让乡亲们帮忙把屋里屋外上上下下都修整了一遍,给了他们1块钱辛苦费,材料花了3块钱。 里面的家具什么的都不能用了,我就做主给你换新的,这些花了18块钱。还有你婶子给你置办的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花了7块钱。 房租我打电话和阿强商量过了,这房子你要租的话一个月2块钱,如果你想买也可以,五百块钱。 你也别觉得五百贵,他那房子可是半蚝壳屋的,卖你五百也算是给我面子了。” 杨成材是希望章斯尔买下来的,一来是蚝壳屋的房子可遇不可求,二来是阿强那边着急用钱,不然也不可能卖这房子,毕竟蚝壳屋那可都是祖上传下来的。 章斯尔稍微思考下就点头同意买下来,她也是识货的,知道蚝壳屋的稀少和建造不易,尤其是它蕴含的文化价值和历史。 这房子买了,稳赚不赔。 第14章 拥有的蚝壳屋 到了“阿强家”的石头厝,杨成材带着章斯尔把房子逛了一圈。一边走一边跟她介绍房子的布局。 这房子跟知青点一样,是个四扇厝的布局,只不过进去后多了个大庭院,院里的地砖是用花岗石铺设的。院子的东方还放置了一口水井,东南方位置则种着一棵大石榴树。 听大队长介绍,这棵树是在这座房子落成时种下的,到现在也有近百年的树龄了。这棵石榴树比较早熟,一般到9月上旬,那一颗颗圆滚滚的红石榴就缀满了枝桠。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引来村里小孩的攀爬,也算是村里孩子的一道零食。 “成材叔,你说的那个阿强,他们家祖上建这房子时,是不是有找人来看过啊?” “是嘞,我们这的人信那个,建房子的时候都要找人来看看。挑地皮的时候看一次,房子动工前看一次,还给画图纸嘞,房子落成后还会请老先生来喝酒,顺便再看一次。” “难怪了,感觉位置放得挺讲究的。” “小娃娃还懂这个?” “有点兴趣,看了几本书。” “哦?那你跟叔说说,这位置摆放有怎么个说法?” “行啊,咱就先说那棵石榴树吧。石榴树是一种富贵、吉祥和好运的象征。 但种石榴树也是有讲究的,不能种在南面、西南面、北面、东北面这些方位。您看这棵石榴树,它种在东南方位,是不是完美避开了这几个位置? 再说这口井,把井放在这个位置,会带来积极旺盛的活力,繁荣的家庭运气有利于事业的发展。” “有两下子啊,是叔小看你了。你说的倒也没错,他们家以前是挺旺的,镇上都开了好几家铺子呢。” “那后来怎么就落到要卖房子了?而且...也不高寿,不像家庭运活力旺的。” “唉...这事说来话长。” “那您就长话短说。” 章斯尔接得顺口,把杨成材都给噎了一下,那感觉...就像80后遇上00后。 缓了一会儿他才继续说: “他们家以前还有个女娃,就是脑子不行,非要跟个该溜子,还没名没分的。强子他爸妈就是被这女娃给气的。你说摊上这种女儿,一口井能顶什么用?” “没错,遇上恋爱脑,就只能尽我最大的努力,别的就管她娘的。越管命越短。” “什么是恋爱脑?” 40后杨成材真诚发问,申请网上冲浪。 “谈对象就是谈恋爱,那女娃满脑子只有她对象,是不是恋爱脑?” \\\"你们年轻人新词汇就是多,我们那会哪有那么多说法,一句脑子不好就可以骂遍所有人。\\\" “哈哈,叔,您真好玩。” “小孩子家家的说的什么话?叔不能玩。” “哈哈哈哈哈.....” 看完房子章斯尔又跟着杨成材回到村委院办理过户,没想到这也是个“蚝宅”。 “这家人十年前一夜之间全家人都不见了,大家都在猜,是不是跑对岸去了。房子也就这样空了下来,刚好它处在村中段,公社就做主改成了村里的办事处。” 说这话的杨成材眼里不自觉的流露出些许羡慕,听说对岸吃饱穿暖,还天天有肉吃,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他们这虽然不缺海鲜吃,但猪肉一年到头也就只能吃个几次,每次的量还不多,馋的很。村里倒是有养了一群黑山猪,但那都是要交公家的,不能动。 办完手续杨成材递给章斯尔一张房契和一张地契。按理说章斯尔是不能买村里房子的,但架不住人家关系硬啊,公社领导前两天开会的时候还特意叮嘱他要好好照顾,村里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的,公社可以帮忙。 章斯尔提着着一袋村里借给知青的粮食回到她的石头厝。关上院门,又快速的回到屋子里,再关上门,然后从空间拿出她想了一天的炸鸡腿堡和热牛奶。 这鸡腿堡是她们县那家开了二十多年的“多美味”炸鸡汉堡店做周年庆,买一送一的时候囤的。她当时一口气买了五十个送了五十个,差点没被排在她后面的阿姨给骂死。还好她机智,扯着父母的大旗说是她爸妈请他们班里的学生吃的。两个班一百个汉堡,没毛病。 值得一提的是,她囤的瓶装牛奶都是贵阳山花纯牛奶。包装有点丑,但奶香味巨浓,听说是贵阳人从小喝到大的牛奶,属于他们的早餐必选品。 因为喜欢喝牛奶,这个她囤的就多了,囤了76箱,每天喝,她可以喝5年。回到家锁好门,她就把已经拆掉箱子的牛奶平铺在浴缸里,再把热水器开到最烫往浴缸里放热水,烫了十分钟,再用浴巾擦干放回空间。 冬天的早上喝一瓶热乎乎的牛奶,一整天的心情都是美的。 吃饱喝足后,章斯尔才开始打量她的新房子,虽然大体上都清理了,但还是有很多灰尘,怎么办,她不想打扫,累一天她好懒。 发了一会儿呆,她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个好办法,或许可以试试。 以前看末世文,就有女主利用空间的水资源伪装成水系异能者,并且还用之战斗。 那她,或许,也可以,控制水流清洗这些灰尘? 说干就干,章斯尔跑到院子里,控制着空间里的溪水冲洗花岗石地砖,开始还控制不好经常断掉,水“啪”的一声掉在石砖,撒满地。 慢慢的,她能控制着水流保持水管粗细并且不会突然断掉。把院子里都冲洗干净后又兴致勃勃的把家里,里里外外都冲洗了一遍。 到最后,她已经能控制小拇指粗细的水流从桌上划过,带走灰尘,水变得混浊,再把水断在木桶里面,而桌面只是像抹布擦洗过的湿润。 等家里都干净了,章斯尔也累瘫了,这种事太费精神了,也就她是穿越的,灵魂强度比较高,才能坚持下来。等停下来休息,脑袋才后知后觉的有了反应,她现在太阳穴一抽一抽的疼,疼得她想直接晕过去。 就着灵井水吞了粒布洛芬,章斯尔又拿出一块冰山熔岩巧克力蛋糕一小口一小口的啃着。 吃完后身体还是不满足,她又吃了一整个的芝士蛋糕才暂时安抚住强烈抗议的身体。难怪小说里异能者那么能吃还吃不胖,原来是有原因的啊。 又休息了一会儿,章斯尔起身去院子里的水井那,抽些水补充她小溪流的水资源,是的,她就是这么抠。 都忙完后,她就该洗洗自个儿了,不想烧水,她准备回空间里洗澡。还是回到屋里锁上门,再回到她给自己选的房间里,再锁上门,然后才进的空间。 进空间后她从地窖的生活用品区拿出一个折叠浴桶放到院子里,再用意念引空间井里的灵水注入大半浴桶。 章斯尔脱光了衣服泡在灵水里,舒服的喟叹一声。不是她想奢侈的用灵水洗澡,而是原主那十几年被虐待的太惨了,浑身上下都是大大小小,粗粗细细的伤疤。淡的,深的,狰狞的相互交错着。估计那些在战场上拼命的军人都没有她的伤疤多。 章斯尔想着,泡灵水祛疤不知道能不能行得通,不行的话她再去配几副祛疤的中药,用灵水熬煮后再泡。 第15章 穿越后第一次赶海 章斯尔这批知青来的很巧,渔村的第一茬春耕刚刚结束。 在南方,由于气候的原因,很多粮食都是一年种两季,这也就造成南方不像北方那样,还能有好几个月的时间猫冬,几乎全年都在种地。 渔村的地少,种的粮食也不多,所以大部分时候都是女人和老人在忙活。而男人们则出海捕鱼赚钱,只有在夏收和秋收的时候,他们才会轮流回来帮忙干农活。 在询问了老知青以后,章斯尔根据他们的描述,给自己写了一张渔村的工作时间表。 1月上旬赶海,中旬收花生,下旬种马铃薯。 2月上旬[立春]种花生,中下旬赶海。 3月海鲜正肥美且泛滥,适合赶海,下旬种西瓜。 4月上旬种水稻,中旬[谷雨]种玉米,同时收油菜花,下旬收马铃薯和冬小麦。 5月种红薯,赶海。 6月上旬收西瓜,下旬种西瓜,种玉米。 7月上旬赶海,中旬收花生,下旬收水稻。 8月上旬[立秋]种水稻,种花生;下旬收红薯,收玉米。 9月上旬收西瓜,种马铃薯,赶海。 10月上旬种油菜花,同时收玉米,下旬种冬小麦的同时收水稻。 11月收完水稻,赶海。 12月收完马铃薯,赶海。 这批知青来的时候正好是二月中旬,村民们刚种完花生,准备要开始赶海了,并且会一直持续到3月中下旬才结束。 也就是说,接下去的一个月时间,章斯尔她们都会在海边赶海赚工分。等到3月份下旬才会开始忙活地里的农活,这一忙就要忙到5月份了。 在渔村,除了大潮汛那几天可以自行赶海外,平时都是由大队长根据季节和退潮时间分配好工作,再由各个小队长领着队员去赶海。 村会计每天上工的第一件事,就是计算出第二天的赶海时间,再由大队长杨成材安排好那天的工作分配。 计算涨落潮有一个口诀: 初八二十三,一天两个干;初一和十五,一天两个满。 如农历初八,上午涨潮时间:8x0.8=6.4,即6点24分;下午:6.4+12.4=18.8即下午6点48分。 农历下半月只要将当天的日子减去15,再按照前面的公式计算就可以了。 日照沿海赶海拾贝的时间,大约落潮时间后两小时至涨潮时间后一个半小时。 如果看不懂、不会算,还有个傻瓜式的方法,只要记住时间就可以了。 农历初一到初七,早上9:30—下午16:40,是最佳的赶海时间。 农历初八到十四号,早上4:00—中午12:30,是最佳的赶海时间。 农历十五到二十四号,早上9:00—晚上19:50,是最佳的赶海时间。 农历二十五号到三十号,早上4:00—中午12:30,是最佳的赶海时间。 其中,每个月的农历初二和十六的前后两天为大潮汛,海水退的又快又远,贝类海鲜行动比较迟缓,大多就这样搁置在沙滩上或泥滩上。 还有少数来不及跟着潮水退走的海鲜搁浅在海滩上,这个时候都不需要你费尽心思的去找寻,大费周章的去挖、去铲。 只要你愿意,弯腰就是捡钱! 就像今天,就如此刻,章斯尔左手提着桶,右手拿着一柄环卫工人捡垃圾用的那种竹夹子,满海滩的捡海鲜。 一来就幸运的捡到一只上辈子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鲎[hou]。 这是有“活化石”之称的海洋生物,它已经在沙滩到处爬的时候,恐龙还尚未崛起,原始鱼类才刚刚问世。 就它这么会苟的海洋生物,要不是因为身体里的蓝色血液,也不至于被人类捕杀得快要灭绝。 捡到鲎是章斯尔幸运的开始,接着她又捡到连成一串的海虹,捡到两只在打架的皮皮虾,还有一条躲在礁石底下观战的海鳗。 潮水刚退,好多的蛤蜊还没来得及钻进沙土里,章斯尔也不嫌弃它们没有肉,看到一个捡一个。 有毛蛤、纹蛤、花蛤、沙蛤、白蛤、乌蚬蛤、飞蛤等等,种类多的数不清,有的她也不认识,主打的就是一个看到什么捡什么,管它熟[shou]不熟[shou]。 反正这又不是菌子,吃不死人。 云南人不怕菌子,沿海人不怕蛤蜊。 只要煮熟[shu]了就都能吃,如果有毒,那就是煮的时间不够久。 手上这个竹夹子虽然不如她空间里赶海专用的工具好用,但也没关系,章斯尔经验丰富,即使是用竹夹子捡蛤蜊,她依旧能轻松拿捏。 不过等她从京市给自己寄的包裹来了,她得把她的那些吃饭的家伙什挑一些能用的拿出来。竹夹子能用但是真废手啊,这才捡了多少蛤蜊?她右手的虎口就有些酸了。 往前走着章斯尔还在一处浅水坑里捡到一条小鱼,小鱼没有什么特别的,就是腹鳍展开的样特别美,像展翅飞翔的银白色蝴蝶。 到了海边怎么可以不捡个海螺回家呢?章斯尔不止捡到了个海螺,还是个活的海螺。它就静静地躺在那,也不走,就等着你去捡。 旁边还有一只在挖洞的沙蟹,长得小巧可爱,发现章斯尔在看它,还挥舞着两只小钳子跟她打招呼呢。 对了,昨天刚来,还没空去看金主爸妈,今天她得捡多多的海鲜,截留一部分带去给爸妈煮着吃。 这种是被允许的,只不过很少人会这么干,他们只会把那些因为不合格被退回来的带回去吃。 “别跑,别跑,我看到你了,面包蟹,哎呀,跑的还挺快。” 眼看自己两条腿跑不过对方八条腿的,干脆一个标准的蛙跳顺着气势扑了过去,用桶扣住面包蟹。 “哗啦啦...” 随着章斯尔桶的倒扣,桶里刚刚捡的海鲜一股脑的兜头砸向那只面包蟹,腿都给砸断了一条。 掀开桶,面包蟹顺势要跑,章斯尔掌心朝下对准螃蟹外壳背部,迅速下压按住它,手掌按压在螃蟹背部时,螃蟹就会变得老实。 压住后再慢慢的改为用双手的两个大拇指压着,剩下的手指张开往螃蟹的大钳子靠。 把它的钳子紧紧的靠在它身上,就可以把它拿起来了;这样抓住的螃蟹会很乖不乱动。 “看你挺大个块头的,居然还是只不老实蟹,瞧你跑的,把腿都给跑断了吧?” 抓住面包蟹,章斯尔气都还没喘匀就开嘲。 这个钱捡得太费力气了,等会回去就把它煮了。 把面包蟹翻个身,背朝下放在桶底,再把掉了满地的海鲜收集起来压在它上面。 嘿嘿...这下可就不能跑了吧? 第16章 捡扇贝 “我去,扇贝贝,好多的扇贝啊,整整一大片海滩都是。” 因为太专注于追面包蟹,章斯尔也没太注意周围的环境,跑着跑着就偏离了人群跑远了。 此刻看着满沙滩的扇贝,她激动得讲话都嘴瓢了,这场景真的太让赶海人幸福了,目之所及都是紫色的扇贝,偶尔也能见到金色扇贝。 金扇贝又俗称金叶子,捡金叶子和捡金子有着异曲同工的爽感。捡金耶,换你你开心吗? 此刻,章斯尔边捡扇贝边给自己配音:“叮~支付宝到账一金币。” “叮~金币+1” “金币+1” “+1” ........ 这些扇贝有的躲在礁石缝里,像这种的,章斯尔不敢上手去碰,怕它会突然张口被夹到。用竹夹子试了几次弄不出来,她就干脆放弃了,这满沙滩都是扇贝,谁还缺这两个了? 有的扇贝会附着在礁石上的浅水坑中,这种只要上手一用力,就能掰下来。这一块儿的礁石就跟长叶子似的长满了紫色的、金色的扇贝,章斯尔直接把桶放下,一手一个的,掰了扔进桶里。 还有的扇贝喜欢卧在沙滩上的浅水洼里的,每一个浅水洼里都有3到5个扇贝聚集。 “你们一窝一窝的聚在一起,是在开家庭会议吗?商量出结果了吗?今天谁跟我走?” “不说话?既然都做不出决定,那就一起走吧。我跟你们说,我家的锅可大了,来几家子都装得下。” 章斯尔自言自语的,脸上是藏不住的笑容。这一窝一窝的捡,简直不要太爽了,任谁来了都得咧着嘴回去。 看到那种一直开着口不动的扇贝,章斯尔在捡之前,都会先拿个东西去触碰它。 如果被碰到之后会合上的,那就是活着的扇贝,刚刚只是处于捕食的状态。但如果是不动了的,那就是已经去了贝星了,像这种的她就不捡了,不能吃。 她还捡到性格很活泼的扇贝,两片扇贝壳一张一合的,发出“咔”“咔”“咔”的声音,像是在跟她打招呼,又像是在找她聊天。 遇到这种开朗热情的扇贝,章斯尔都会好心情的听它说会话,在把它丢进空间的地窖里。这么可爱的扇贝她怎么舍得吃呢?那就留着以后再吃。 扇贝和人一样,人千人千脾气,万人万模样,扇贝也有各式各样的性格。章斯尔见过好脾气的扇贝,也捡到过暴脾气的扇贝。 暴脾气的扇贝刚被捡起来,二话不说就先“呲”了她一脸的口水。 “呲”完了后,就闭紧贝壳装死。 遇到这种扇贝,章斯尔也会秒变暴君,抄起一块大石头直接把扇贝砸碎了,扔进空间的林子里。相信里面的鸡呀、鸟呀会很喜欢她送的这个礼物。 扇贝的肉质细嫩,味道鲜美,大多数栖息于低潮带至数百米左右的浅海区域。它们喜欢静卧在水底的沙滩上和水草丛中。 由于扇贝右壳大于左壳,所以在静卧的时候,一般右壳在下,左壳在上。经常会随着海浪被卷到岸边,成了渔民的财富。 一桶装满了,章斯尔就会清空桶里的扇贝,收到空间里,接着奏乐接着捡。 今天除了这些扇贝,她眼里没有!任何!海洋生物! 每年的12月底到次年的4月底都是扇贝最肥美的季节,因为扇贝要在春季排卵,所以这个阶段的扇贝有着肥嘟嘟的红色或白色的卵黄,口感尤为鲜嫩。 人在忙碌起来的时候,时间总算过得很快,不经意间,它就悄悄溜走,让你总觉得时间 不够用。 捡钱的时候人都是不知疲倦的,也不知道捡了有多久,章斯尔只记得她已经喝完两壶灵井水。现在手和脚都有些发软,尤其是手,抖得快拿不住竹夹子了。 抬手看看表盘上的时间,哎呀,都快五点半了。最近天黑得比较早,六点天就开始黑了。不能再捡了,再捡下去就看不到路回去。 章斯尔满脸不舍的再看一眼没捡完的扇贝,闭上眼,咬咬牙,狠下心,提起桶就跑。 再待下去,她真的会忍不住拿出手电筒,熬夜加班继续干的。到了那个时候,全大队的人都出来找她,就出大名了。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死猪不怕开水烫。 她不是猪,她还要脸。 提着桶到了村委院,计分员顺手接过章斯尔的桶,倒进一旁的分拣框里。结果,他看到了什么?满满一筐除了扇贝还是扇贝,这是捅了扇贝的老巢了吗? “你下水了?” 大队长杨成材看到这么多扇贝惊得直接从太师椅上站起身。 “没下,您看我这衣服还是干的呢。” 章斯尔有些心虚,难道,就她那片海滩上有扇贝吗?四下看了看,看到大家桶里或多或少,都有些扇贝,就是没她那么夸张,顿时舒了口气,都有扇贝就好。 “杨叔,我就是挑着扇贝捡,其他的都没看,才捡的这么多。” 杨成材点点头也信了,这季节本来就是扇贝的高峰期,如果只专注着捡,能捡一桶也算是合理的。 “不错,小小年纪就有这定力,以后会是个有出息的。大狗子,给我大侄女称一下多重。” 杨成材在村民们面前,也丝毫不掩饰对章斯尔的偏爱,一张口就给她插了个队。 这些扇贝大的有3两重,小的也有2两重,一个桶能装下一百多个扇贝。 她之前往空间里倒了几桶来着?哦,好像是两桶。那加上这一桶,她今天捡了三桶,那就是三百多个扇贝了呀,哎呀,她也太厉害了吧。好开心... “32斤7两,扇贝一公斤1工分,这些一共是16工分,不错啊,才第一天工分就这么高了。” 计分员大狗子看到这个数据也有些欣慰,终于来了个工分高的知青,太难得了。 “谢谢哥,那成材叔,我就先回去了?” 看到自己的工分登记好,章斯尔跟记分员道谢后,就和大队长打了个招呼准备回去了。 “回去吧,路上小心点。” 杨成材对她今天的这个成绩很满意,笑得一脸的和蔼,摆摆手让她走。 虽然,就算章斯尔跟其他知青一样,啥也不会干,只会给大队拖后腿,他也会护着。但如果这个女娃子还能给他长脸,那他就更开心了,说明他没护错人。 第17章 去牛棚 等走到了没人看得到的一个死角,章斯尔才停下脚步,从空间里取出一网兜的扇贝朝“牛棚”走去。 “牛棚”的人是不能参加赶海的,在村民赶海赚工分的时候,这些人只能去地里除草浇水施肥。等渔船回来了,他们还要去清洗渔船,反正脏活累活都是他们干。 等到他们有属于自己的时间了,想要去海边捡点什么吃的,海水已经涨上来了,这个时候的海边是很危险的。 住在海边,却捡不到海鲜吃,也太惨了。 这次章斯尔带的这一网兜足足装了有十多斤的扇贝,也不知道“牛棚”里面住了有几人,够不够这些人吃。 她住的蚝壳屋离“牛棚”很近,离后山也很近,所以即使章斯尔特意绕了后山的一段路过去,也走没多远就到了。 眼前的“牛棚”说是“牛棚”,其实也是用石头搭建而成的,只不过简陋些,四面漏风。但相较于北方那种土坯房的草棚子,她爸妈这条件也算是不错了。 “妈~” 刚走近,章斯尔就看到金主妈妈宋丽静女士,蹲在门口在洗衣服,不知道是金钱的魅力,还是原主残留的情感,不自觉的一声“妈”就脱口而出。 宋丽静开始以为是自己的幻听,并没有反应,直到章斯尔的第二声“妈”喊出口,才难以置信的抬眼望去。 这...这真的...是她日思夜想,心心念念的小闺女,她的孩子啊。 眼泪就夺眶而出,深情的母女相拥画面正要展开,宋丽静突然顿住,总觉得哪不对。 等等,她女儿怎么会出现在这?是哪个丧良心的让她娇娇弱弱的闺女下乡的?千万别让她知道,不然等她离开这个鬼地方就撕了他。 虽然内心的母老虎已经觉醒,但宋丽静表面什么也看不出来,任由眼眶里那将落未落的泪珠,顺着脸庞滑落下来。 美人垂泪,我见犹怜。看得章斯尔心疼不已,又喊了一声“妈~”。 听听亲亲闺女的呼唤,宋丽静也顾不上在女儿面前凹造型留个好印象,扔下手里还拿着的衣服,小跑着就过去了。 等她跑到小闺女跟前想抱抱她,才想起自己上了一天的工,身上的味道并不好闻。怕身上的味道熏到女儿,忍不住的想要摸摸她,又觉得自己手脏,不舍得弄脏宝贝闺女。 章斯尔看出了金主妈妈的顾虑,放下手中提着的扇贝,伸手环抱住她。 “妈,我刚赶海回来,一身的鱼腥味,您不会嫌弃我臭吧?” “不臭不臭,我小闺女香着呢~” 宋丽静怀里抱着自家娇娇软软的小闺女,满足的叹了口气。 “怎么跑乡下来了?是来看爸妈的吗?我们很好,你不用特意跑一趟,想我们了写封信寄过来就行了。家里人怎么没有人陪着你?你一个小姑娘自己出远门不安全。” “妈...我...嗯...那个...我下乡了,现在是知青。” “为什么下乡,是在家里住的不开心吗?他们给你脸色看了?还是谁欺负你了?别怕,告诉妈,妈给你姥爷写信收拾他。” 这一句不问缘由的偏袒瞬间让章斯尔红了眼,两辈子加起来,都没有遇到一个人可以这么护着她。 “不是,没有,妈,没有人欺负我,就是我想你了,想你跟爸爸了。没有你们在身边,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个孤儿。妈妈,我待想在你身边,和你和爸爸在一起,我才会心安。你不要赶我走好不好,我想陪着你们,有你们在的地方才是家,” 小女儿的一段话直接让宋丽静潸然泪下,心如刀割,无法言说的酸楚如烈火般的灼烧着她。 都怪那遭瘟了的男人偷换了她的女儿,都怪那缺德冒烟的一家子恶人虐待她的女儿,都怪她自己,这么多年都没有发现那冒牌货不是她的女儿。 是她没看好女儿被人偷换了也不知道,害得小闺女在那吃人的毒窝里艰难长大,以至于现在只不过是离开他们一个月就惶惶不安。 是她没教养好那个冒牌货,她才会做出这种恩将仇报的事情来,害得现在小闺女还要到乡下来陪着她和老章吃苦。 “妈妈,别哭了,你看,你闺女今天可有出息了,捡了这么多的扇贝,我们晚上吃扇贝好不好?” “这个可以换工分的,拿来给我们吃浪费了。” “孝敬自己爸妈的怎么能叫浪费呢?工分我也没有落下,我今天可是足足赚了16工分呢。” “赚了16工分了啊,我闺女可真厉害,这点随我,能干。” “那是,有其母必有其女,随根。” 宋丽静拉着小女儿的手问了些她在京城章家住的情况,知道她在那儿吃得好,住得好,伯娘婶婶都很疼她,哥哥们宠着她,弟弟们让着她,就连两个小侄女都很喜欢她这个小姑姑。也就放心了不少,母女两个挽着手说说笑笑的进了屋。 一进屋章斯尔就看到一个精神矍铄的老人坐在竹椅上,手里正编着一个竹篓子,是捕鱼用的那种窄口肚大,只进不出的鱼篓。 看到这她面色有些发烫,之前是她小瞧了这些人,居然会怀疑他们没鱼吃?果然,你大爷还是你大爷。 “斯尔,叫人,这是邹爷爷。” “邹爷爷好。” “都好都好,小斯尔也好,给,这是爷爷给你的见面礼。” 说着便递给她一只编的活灵活现的小竹鸟,还有一个竹编的首饰盒。很显然,邹爷爷是听她父母提过她的。 拿着两个精致小巧的礼物,章斯尔有些爱不释手的把玩着,从她那闪闪发亮的眼睛里能看出来她对邹爷爷的礼物很是喜爱。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没有白占的便宜。得了礼物的章斯尔对着邹爷爷就是一顿彩虹屁,暴击输出。 喜得邹爷爷眉开眼笑的,见有人能欣赏他的手艺,还能说到点子上,兴致便也上来了,拉着章斯尔就要教她编竹子。 一老一小兴致相投,你一言我一语的就这样聊了起来。 宋丽静安静的看着这一幕,脸上带着不自知的宠溺笑容,提着她闺女给她捡的扇贝往后厅去了。 这里的布局,厨房、杂物房都在后厅。 “怎么过来了?不是说去洗衣服了吗?” 姚金芍看到提着东西进来的宋丽静,连忙上前去接。自从这夫妻俩来了以后,他们几人的日子明显好过了不少。 一开始是大队长半夜偷偷给送来粮食和棉被棉袄。渐渐的,又开始有意无意的减轻他们的工作量。后来更是对他们偷偷下鱼篓这件事睁只眼闭只眼。 她知道,这些都是大队长给这对夫妻行的方便,他们三个是沾了这两人的光才能过得比以前舒服。 所以,投桃报李的,只要她有空,厨房的活她都会全部揽下来,不用宋丽静沾手。 “你看,我闺女给我捡的扇贝。” 宋丽静炫耀的抬了抬手上提着的一个大网兜,里面被密密麻麻的塞满了紫色、金的的扇贝。 “你闺女?” 姚金芍有些惊讶的问道。她知道的,宋丽静的闺女不是在京城吗?怎么会跑这来了?难道是...下乡? 不可能吧?听说她那个真闺女在养父母家被虐待了十几年,刚接回来的时候才一米二,瘦骨嶙峋的只见皮不见肉。真要下乡能行吗?知青办给盖章吗? “嗯,是我闺女,她下乡当知青了,来找我和老章。” 说到这,宋丽静的眼睛又开始泛酸,尤其是刚刚听到的,闺女跟她说,为了早点养好身体来和他们团聚,她每天从早到晚不停的吃,她就难受得想哭。 她的闺女,怎么可以这么孝顺,孝顺得让她这当妈的快心疼死了。 这时候,她宁可她自私一点,原就是她没照顾好她,才让她被人换了也不知道,还被人虐待了十几年。 她不怨他们也就算了,现在还为了她和老章,跟着来这乡下吃苦。 不过,如果能回去,她一定要亲自去谢谢三个妯娌。谢谢她们在她不在的时候,帮她把闺女养的那么好。 小女儿刚刚跟她猛夸她的三个妯娌,听得宋丽静都有些吃味了,但想到闺女被这么多人宠着,当妈的也还是很开心。 第18章 好吃的扇贝 姚金芍看她的情绪不高,也就没在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道:“这扇贝不错,个大肉厚的,你闺女特意给你挑的吧?准备怎么吃?” “你是大厨,听你的,你来决定。” 听到姚金芍的话,宋丽静明显开心了不少,她闺女特意给她挑的,这话真好听。 “现在也没有什么调料,那就清蒸一盘,盐焗一盘,再辣炒一盘,海边的湿气重,多吃点辣椒对身体好。” “嗯,听你的,对了,我闺女说,她这次下乡特意多换了很多的票,你有什么想买的等会跟我说,我们把厨房里缺的粮油也补充点。” “这...这怎么好意思。” 姚金芍听到宋丽静的话就狠狠的心动了,但她需要的东西太多了,不太敢开口,整个人显得有些局促。 “金芍,不要跟我客气,咱们现在最要紧的就是,要互相扶持着挺过这段黑暗。只要挺过去了,走出这里,回去后你还会在乎这三瓜两枣的吗?到时候,你给我闺女补个见面礼,挑好的给,不好我可不依。” “好,我保证,绝对送个好东西,不好的我也没脸拿出手。我不止给她挑一个好东西做见面礼,她出嫁我再挑个好东西给她添妆。” “那我可等着了,到时候可别舍不得。” “你就等着吧,我好歹也是御厨的传人,我家的好东西多着呢,不差这一个两个的。” 这“牛棚”里边住着的人,都是有着丰厚家底的。 两人边清洗着扇贝,边说说笑笑的讨论要给厨房添点什么东西。 三堂哥和四堂哥当初帮章斯尔换到的票又多又全,就怕她到了乡下缺了东西买不到,再跑到黑市去买,要是遇到红袖章,那小胳膊小腿的分分钟被抓。 再加上章斯尔在安阳市的那一次大采购,把金主爸妈留下来的票证挥霍一空换来的东西都囤在空间里。 所以她才敢自信满满的跟她妈夸下海口,只要她想要,就没有她章——行走供销社——斯尔拿不出来的。 等她们把扇贝做好了,出去收鱼篓的两个大男人也回来了,一个是宋丽静的丈夫,一个是姚金芍的丈夫。 两人不知道是不是放鱼篓的位置不对,这一趟,除了两只青虾什么收获也没有。提着鱼篓蔫头耷脑的走进来,却惊讶的发现桌子上用芭蕉叶盛着的三盘扇贝。 “这哪来的扇贝,这么多?” 章壮国有些懵懵的发问。 “你闺女捡的。” 宋丽静没好气道,放了一天的鱼篓没抓到一条鱼就算了,连个贝壳也不知道捡回来,比他家小闺女还不如。 “闺女?哪呢?我闺女不是在北京吗?” 章壮国左看看,右瞧瞧,大大的脑袋,满满的问号。 “这呢...爸。” 章斯尔被金主爹整得有些无语了,她有这么矮吗?她一直就站在她爸面前啊,怎么就看不到她呢?这瞧着一米八的大高个子,眼神可真是不好使啊。 “嘿嘿,闺女,你在这啊,对不起啊,是爸爸的错,爸爸刚才没看到你。” “我知道,不用强调。” 章斯尔听了更心塞了好吗?想她上辈子虽然是个南方姑娘,但也有168的身高,怎么穿越一趟就缩水得这么严重? 她立志,她这辈子不长回到168,她就叫立-早-斯-尔! “闺女,爸爸只是看到你太开心了,逗逗你。你不矮,真的,一点都不矮。你看,爸爸还给你带了礼物。” 章壮国看到小闺女拉着个小脸不开心,也忘了刚刚想问她为什么会下乡的话了,立刻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色彩鲜艳的小海螺递给她博取欢心。 这是在吃饭前去收鱼篓时捡的,本来想带回来讨妻子欢心的,不过,现在当然是小闺女开心比较重要。 伸手接过金主爸递过来的海螺,章斯尔虽然表现得很嫌弃,但嘴角的笑意却控制不住的往上扬。 嘴里说着“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手上的速度是一点也不慢,刚拿到海螺还没仔细看就宝贝的放进裤兜里。 “在爸爸眼里,你永远都是小孩子,也可以永远做一个小孩子。” 章壮国看着章斯尔郑重的说道,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里满是温情和宠溺。这是他给女儿的承诺,他能感觉小女儿的不安和渴望。 也希望她能看懂一个老父亲的心意,开朗起来,变得明媚自信不缺爱,缺爱的女孩子容易被男人骗。 抿了抿唇,章斯尔有些无措,她不知道要怎么去回应这份浓浓的父爱,她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吭哧了好半响,把脸都涨得通红了,她也说不出一句温情的话来。突然间就觉得有些委屈,也不知道为什么委屈,就是想哭,好似有什么情绪着急的想要宣泄出来。 虽然章斯尔不懂,但章壮国懂,他蹲下身,把小闺女揽入怀中,轻轻的拍抚着她的背,无声的安慰。 人就是这么奇怪,如果没有人可以依靠的时候,能坚如铠甲,护住自己水火不侵。可一旦有人护着你,给你依靠,给予温暖,又会变得娇气任性,眼泪说来就来。 就像此刻,章斯尔趴在父亲宽阔的怀里,放声大哭,好似要把上辈子的委屈和穿越后的彷徨无助哭个干净。 上辈子弟弟出生后,她就被父母完全的忽视了,她不是不在意,也不是不委屈,她只是不断的告诉自己别在意。 她跟自己说,爸妈不是不爱她,只不过是弟弟还小,而她的父母已经老,照顾起弟弟来力不从心,所以才不得不用上全部的心神去照顾,从而忽视了她。她是姐姐,而且她已经长大了,不该和弟弟争风吃醋的。 在知道自己穿越后,其实她也没有很强烈的想要活着,对章斯尔来说,活着,或死了,她一直都是无所谓的,反正这世上也没有什么她想留恋的。 其实在被原主强买强卖的那一刻她是不高兴的,只不过上辈子一直被章妈妈掌控着,很少有按自己的心意活着的时候。所以在被原主强行按进身体里的时候,她也很难有太大的情绪波动。 但是,接下来的日子就让她很崩溃了。 吃饭让她很崩溃,因为即使是在章家那种家庭,油和肉也是要计算着吃,你说这让一个无肉不欢的孩子怎么活啊,还好她有空间,还能苟延残喘。 洗澡也让她很崩溃,在北京,居然流行到澡堂里搓澡。你能想?一群光溜溜、白花花的luo体一起泡在一个澡池里互相搓背。 先不说卫生不卫生的问题,就这爆表的羞耻度就让章斯尔接受不了。 如果说前面那两个还能克服,那上厕绝对是让章斯尔想死的存在。尤其是她在车站看到的那个厕所,真的,她昨晚还在做噩梦。 宋丽静看着抱在一起的父女俩,小女儿的哭声里充满了委屈。她知道闺女因为什么委屈,也知道她需要发泄一下,只是心脏涩涩的疼,眼泪也跟着控制不住的往下流。 好一会儿,章斯尔哭够了,只是羞得抬不起头,太丢脸了,她居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哭的像个小孩子。她以前可不会这样的,真的越活越回去了。 沉默的尴尬需要有人来打破,姚金芍就是那个救章斯尔于尴尬之中的好人。 随着姚金芍的一声:“吃饭了”,众人收拾好情绪依次落座。等邹爷爷先动筷,大家才纷纷开始动手挑选自己心仪的扇贝。 饭桌上长辈先动筷,是他们刻在骨子里的礼仪教养,无论在哪,无论对方是谁。 新鲜的扇贝肉满壳大,打开来汁水丰盈,贝肉布满整个贝壳,丰腴肥美的身段带着橘黄色的卵黄很是诱人。发达的闭壳肌是扇贝最好吃的部位,这个位置又称瑶柱。 先尝一口清蒸扇贝的鲜甜,再开一个带着花椒香气的盐焗扇贝,最后让辣炒贝肉刺激一下味蕾。一餐吃下来,大家浑身冒汗,有种酣畅淋漓之感。 第19章 蚝肉肥晶晶 早上8点半,村里的广播准时响起了《红星照我去战斗》的歌声,听到音乐的村民和知青们都陆陆续续的走到嗮谷场集合。 等人都差不多来齐后,大队长杨成材照例先朗读一段《红宝书》里的语录。 “没有满腔的热忱,没有眼睛向下的决心,没有求知的渴望,没有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的精神,是一定不能做,也一定做不好的。必须明白: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 念完后,他在逐字逐句的教台下的人学习这段语录,说是学习,其实就是他念一句,下面的人跟着念一句。 这个时候,有书的知青们会翻开书跟着读,没有书的村民们则是大队长怎么读,他们就依葫芦画瓢的跟着读。 杨成材:“没有满腔的热忱。” 台下的人:“没有满腔的热忱。” 杨成材:“没有眼睛向下的决心。” 台下的人:“没有眼睛向下的决心。” ...... 杨成材:“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 台下的人:“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 十分钟后,每日例行的早会结束,杨成材开始分配今天各个赶海小队的任务。 章斯尔今天分配到的任务是撬生蚝,她被分配到了赶海一队,还是大队长的媳妇兰花婶领的队,这照顾不可谓不周到,她不得不给大队长点个大大的赞。 同批来的新知青们今天也被分入各个小队,卫胜男去了第六小队,村里水性最好的妇女都在这个小队里。 庄晴雅在第九小队,这是一支老弱病残队伍,主要工作就是负责清洗晾晒一些村民们赶海带回来不易保存的海鲜,还有村里渔船回来后,渔网的清洗、修补和晾晒。 蒋依依和章斯尔一样,都属于赶海小队,她在赶海三队。 至于剩下的表兄弟俩,他们等过两天渔船回来了,就跟着出海,这两天就在村里学种地。 章斯尔她们小队今天要到红树林里撬树耗。有老渔民昨天去红树林逛过,回来跟大队长报告说,树干上密密麻麻的长满了生蚝,要过去给树清理下。 生蚝和扇贝一样,两个壳不一样大,生蚝的左壳较大而凹,喜欢用左壳固在岩礁上或者海底木桩上生活。 红树林生长在陆地和海交界处的滩涂上,树的根系发达、能在海水中生长。 每到潮水退去,红树林就是个寻宝的好地方。常见的有筛目贝、砗蚝、栉孔扇贝、糙鸟蛤和马蹄螺、凤螺、粒核果螺和几种寄居蟹。 还有赶海博主的视频里最喜欢拍的大青蟹、树耗和树螺,发育良好的红树林里还会有野猪。 跟着第一赶海小队,章斯尔进了存放农具的仓库里领了一把镐头和一个大背篓。 镐头其外形似小船,头尾翘起,一头似鹤嘴,一头像瓦片,很适合撬生蚝。 出发到了红树林,兰花婶给小队里的每个人各自划分了一块区域,大家干劲满满的拿着镐头拎着桶,朝自己区域走去。 兰花婶为了方便照顾她,把章斯尔分在了自己附近的地方,离开时还跟她说: “想吃就吃,别忍着,没事儿,大家都是边吃边撬的。” 这话听得章斯尔连连点头,这是什么绝世好领导?也太懂员工的心了吧。为了报答领导的体恤之情,她今天要好好干,加油争取拿到10工分。 边上工边吃生蚝这种工作简直不要太爽了,爱吃生蚝的人估计不会想要辞职吧?章斯尔撬二十个生蚝就吃掉一个,吃得那叫一个心满意足。 “冬至到清明,蚝肉肥晶晶”,说的是从每年的冬至到次年清明,是一年中生蚝最肥美的时候,因为这个时间段天寒水冷,生蚝们为了过冬,把自己养得白胖白胖的,肚子里面满满的都是养分。 单吃生蚝虽然也很鲜,但总感觉好像少点什么,于是章斯尔偷偷的挤了点柠檬汁进去再吃,更好吃了呜呜... 其实,她还想再加点芝士的,然后用喷火枪炙烤一下,应该会更更好吃,可是她不敢,喷火枪太显眼了,她怕被人看到。 不过她可以加芥末啊,芥末和所有的海鲜都般配,就像是街电的充电宝,什么型号的手机它都能充上电。 章斯尔是用二伯送给她的军用匕首开生蚝吃的,把生蚝平的那一面朝上握在手中。 生蚝的一端较圆,另一端较尖,在较尖的那一端可以看到,二片壳的闭合处是有一条缝隙的。 把匕首的尖端伸入这条缝隙中,先小幅度的左右转动,方便刀身深入。等到刀身进入大约1cm时,再大幅度的转动一次,听到“啪”的声音,就是生蚝被打开了。 然后再用匕首的尖端把蚝肉和蚝壳的连接处刮离。 把分离后的蚝肉倒入口中,刚开出来的生蚝很鲜,但生的生蚝需要多咀嚼一会儿,味道才能爆发出来。 时间在章斯尔撬生蚝,开生蚝,吃生蚝中就这么偷偷溜走了。一声哨响,是兰花婶在叫她们集合回去。 今天可以赶海的时间是早上9:00—晚上19:50,不过她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回去。不可能真的让人撬到晚上七点半,等到那个时候天都黑了,什么也看不清楚,出事了怎么办? 但她们中午可以回去吃个午饭,稍微休息一下,下午再来,不然一整天不休息的干下来,就算是老黄牛都受不住。 就这样,章斯尔她们小队忙忙碌碌了一个礼拜才把红树林里的生蚝清理干净。 这七天,她每天大概能撬100斤的生蚝,10斤生蚝换1工分,一天能换10工分,这让章斯尔很满意,这要在北方,她也是拿满工分的人了。 更不用说这七天她吃了多少生蚝,又每天偷渡了几斤回去投喂金主爸妈和他们的三个难友。 对了,在撬生蚝赚工分的期间,她还捡到了几个砗蚝。 砗蚝在章斯尔的前世,听说这个物种已经灭绝了,所以她并不打算吃了它们,虽然很想尝尝是什么味道,但有时候有些不适合的欲望还是要控制一下的。 把它们放空间里保留火种就挺好,也更有意义,以后它真要还是灭绝了,她还可以把这几个上交给国家。 之前空间的黑土地扩大了两倍,章斯尔一直没空去理会。不过昨晚,她把所有空闲着的黑土地用意念挖了一个深坑,只要等会抽空去储满海水,就可以放她平时赶海的收获了。 和生蚝爱好者的分享: 生蚝与葱姜混炒,炒出来的蚝肉咸香下饭,非常好吃。 打边炉也是不错的选择(海边人不叫火锅,叫打边炉),煮在汤里那就是天然的味精。 油炸生煎也可,香酥爆汁,可以拿来给小孩当零食。 最鲜的还得是上锅蒸,开锅隔水,蒸气中都带着海味儿和蚝香,最后可以淋上点蒜蓉和热油,鲜味一下子就达到了高潮。 趁热吃,香的嘞~ 第20章 女主竟在我身边 最后一天去撬生蚝回来的时候,章斯尔还听到了一个大八卦。也是这个八卦让她想起了有一段时间在网络上被群嘲的琼瑶剧。 那段时间不只是死去的记忆突然攻击我,就连死去的小说也加入了这场狂欢。 有一天,章斯尔在刷抖音的时候,刷到了一本早期的狗血虐恋小说。那时候的她还年轻,好奇心比较旺盛,忍着千万句吐槽追完了这部小说。 她会追完这部小说也是有原因的,就是顺手。 正常博主每本小说都只会发前半部分出来吸引你,如果想看你就要下载小说app继续追。有些app免费,有些app要开通会员。 一般遇到这种,章斯尔听完就是听完了,不会再特意去找书看,因为她懒。 但这个博主跟别人不一样,她直接发了几十个视频确保你能完整的追完这部虐恋情深的《罪之花》,然后跟她一起被累的外焦里嫩。 这本小说大概讲的就是一个勤劳坚韧的渔村姑娘和一个的镇上少年相爱了,但因为双方父母的关系,最后两人双双殉情的故事。 故事的开始就是一个渔村姑娘跟一个电影放映员的少年已经好上了,而且双方都见了家长,准备准备就可以结婚了的那种。 结果,这少年的爸爸和女孩的妈妈说什么都不同意这门婚事,这事就这么僵持了下来。 故事接着呢,就是少年努力的讨好女孩的父母,却经常遭到女孩母亲的刁难。而勤快的女孩也为了争取到男方父母的认可,经常往返于乡镇之间,到少年家里帮他的母亲洗衣做饭,俗称—倒贴。 少年的母亲本来是对这个勤快老实的准儿媳很满意的,要不是丈夫犟着不同意,她都想让他们小情侣原地结婚了。 但是渐渐地,少年的母亲发现她的丈夫对女孩有一种特别的另眼相待。她思来想去还是疑惑不解,她丈夫明明是喜欢这个女孩的,但又不愿意她成为自己的儿媳妇是为了什么?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她丈夫看上了儿子的对象,所以不同意儿子娶她,因为他想自个娶。 马勒戈壁,原来这个小骚货天天上门来,不是来讨好她这个未来婆婆的,而是来勾引她丈夫的? 她就说,这老男人平时下班后不到饭点不回家,自从儿子带了这个对象来了以后,天天一下班就往家跑。 这两个畜生玩意把她当什么了?从此以后,少年的母亲就变脸了,她也不同意这门婚事了,她还不准女孩再到家里来。 她认为女孩是个狐狸精,勾引了她儿子不算,还来勾引她丈夫。这哪里是来加入这个家庭的?这分明是来抢她的家庭的。 亏得她之前还好心的安慰她来着,原来她才是那个大傻叉。之后的每次,女孩只要来她家想帮忙的时候,少年的母亲就会用各种尖酸恶毒的话去赶走她。 而这个时候父子俩都会护着女孩,并指责她不慈。这把少年的母亲给气疯了,她开始用层出不穷的耍各种手段想要赶走这个女孩。 可惜女孩非常的聪明,不管少年的母亲使出什么损招,她都能巧妙的化解。 少年的母亲常常没把人家怎么样,反倒好几次自食恶果,然后一次一次的失去丈夫和儿子的心。 这下好了,两个女人直接到了这个家有她没我,有我没她的地步,然后僵持了十年,也互相折磨了十年。 然后,老套的剧情来,少年的母亲在一次做饭的时候晕倒了,在送到医院急救后查出是胃癌早期。 女孩在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刻放下手上的所有工作到医院陪护。这期间端茶倒水,脏活累活抢着干。 而这个时候的女孩已经是一家连锁餐饮企业的老总了,这些事情她本可以不做,请几个护工更能显得她大气。 但她做了,不止亲自陪护,还没有让人和她换班,所有的事都亲力亲为。少年的母亲在这一刻终于被女孩的倾情付出打动了。 女孩十年来不求回报的坚守,最终让两人抱头痛哭,冰释前嫌。 就在少年和女孩经历了重重磨难和考验,感动了所有人,以为终于可以修成正果的时候。好了,事情又回到了原点。 本来一开始就不是少年的母亲在反对,大家都被她十年来的冲锋陷阵给迷惑了,就连女孩也忘了,最初反对这桩婚事的是少年的父亲和她的母亲。 只不过是有少年的母亲在强烈反对,而这两个始作俑者的刻意安静让大家遗忘了他们,忘记了最初是谁在反对这桩婚事。 至于这两人为什么会反对呢?原来是因为女孩和少年,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妹。 把镜头回溯到过去。 1959年因为干旱引发的大饥荒,镇上被迫饿死了不少人,而渔村因为有海没有受到干旱的太大影响,他们能够自给自足。 所以当年,少年的爸爸为了获得食物,委身给女孩的妈妈,然后就有了他们如今的这场孽缘。 最后的结局是,女孩在少年婚礼的当晚割腕自杀了,手腕上流出的血汇聚成一朵郁金香。少年知道后崩溃大哭,以同样的方式殉情在女孩的墓前,手腕上流出的血也汇聚成了一朵郁金香。 难怪作者把小说取名叫《罪之花》。 女孩会自杀的原因是因为,她在男孩婚礼的当天因为情绪太激动晕倒进了医院。然后很不幸的是,检查出怀孕4个月了。 女孩想要留下这个孩子,她已经失去少年了,她不想再失去这个孩子。但她的母亲不同意,指责她不知检点,并要求她打掉这个“不详”的胎儿。 如果只是这样就算了,女孩的母亲见女孩明显吃了秤砣铁了心,就是要留下这个孩子。直接熬了一碗堕胎药给她灌了下去,她是不会允许这个“畸形儿”出生的。 被灌了堕胎药的女孩太绝望了,她在同一天,失去了爱人,也失去了孩子,她已经没有了再活下去的欲望了。 所以...她就自杀了。 小说结局就这样bad end,当年骗了一个年代读者的眼泪,现在又虐了一个年代的读者,并收获刷屏的恨铁不成钢留言。 就连章斯尔也在下面留了言:死什么死,有钱有人的,就不能远走高飞吗?去一个不认识你们的地方,再领养一个可爱的孩子,这辈子照样可以白头偕老。 话说回来,她记得当初在抖音上追完这本小说后,就在她们家的杂物间里看到了一本《罪之花》,翻开内容一看,一模一样啊。 这本应该是章妈妈以前看的小说忘记还了。章斯尔前世的妈妈虽然是高中语文老师,但她非常喜欢看言情小说。 在那个还流行拿着借书卡租借小说的年代,章斯尔就是她妈的精神粮食小跑腿,每隔几天就要去给妈妈换本小说回来看。 因为喜欢收藏有年代感的东西,所以在杂物间里发现这本《罪之花》,章斯尔在问过妈妈不要后,就把它据为己有了。 以前藏在房间里,有了空间以后,她又把她的所有收藏都转移到了空间里。 闲着也是闲着,想了想,她又拿出那本《罪之花》重温了起来。 之前没发现,现在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她...好像...发现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这本书里面的大队长也叫杨成材,会计也叫杨成茂,女主她妈蔡小云好像就是第四赶海小队的队长。章斯尔今天听到的八卦就是她们家的,她闺女就叫杨玉娟,她丈夫就叫杨大虎。 沃德天...所以...她是不是...可以...大胆的猜测,她穿书了!!! 【震惊!从未想过有一天,小说的女主竟在我身边。】 那种感觉就像是今天出门,发现居然有明星和我住同一个小区! 章斯尔赶紧把书快速又仔细的重新翻了遍,没有,里面没有写到她,估计她没过来,原主是真的噶了吧?还她也想噶啊,这日子,太不好过了。 不过,里面有提到原主的父母,说是因为女主长得有点像他们的闺女,在夫妻俩平反后就成了女主的一大助力,后来还收了她做干女儿。 啧啧啧...原主这个倒霉催的,一辈子都在为她人做嫁衣。前面十五年半给假千金一个替她荣华富贵的机会,死后又给女主一个鸡犬升天的机会。 不知道原主要是知道自己这么工具人,会不会气得跑来把身体抢回去,亲自下场虐死这两人? 如果会,那可太好了。她已经开始怀念做阿飘的感觉了,没有吃喝拉撒,也不用洗澡,真好。 你说...读者都已经亲临小说了,她要不要去把她当年的评论实现一下? 话说,女主现在多少岁来着?她妈和城里的爸爸59年在一起的,60年有了她,今年74年,那就是14岁,男主比她大两岁,今年16岁。 男女主相遇,是在女主杨玉娟13岁跟妈妈去赶集,遇到了小流氓,男主帮她赶跑了,两人互有好感。14岁的时候两人确定关系,15岁告诉家里人,25岁双双殉情。 也就是说...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了。那她想怂恿两人远走高飞怎么也得等到改革开放以后吧? 还久着呢,这事可以放一放,不重要。 第21章 公社大采购 撬了七天的生蚝,章斯尔决定给自己放一天假,去供销社和粮油店大采购,宋丽静女士可是给她列了好长一串清单。 然后再去邮局取包裹,她从京市寄的包裹都到了好几天了,一直没空来取。今天量大,她肯定拿不动,所以她找了村里赶牛车的老谭叔包了半天,花了2毛钱。 听着老谭叔讲古,牛车一路摇摇晃晃的滚动在乡间的小道上,小路的边上随处都能看见倔强不屈的野花,和偷偷生长的野菜,还有...这啥?野蛤蟆? 老谭书以前是当兵打鬼子的,章斯尔问他当兵苦不苦,他说苦啊,怎么不苦,那时候还小,经常半夜躲在被窝里哭。可是哭有什么用?第二天起来,行囊一背,还是要去打鬼子。 “我1942年参加的军,我在红阳大队1连,我当时年纪小,敌人不会注意我,平时我就背着个竹篓子,假装成在地里割草的样子,监视日本鬼子有没有下来“扫荡”。” “你别看我当时年纪小,我那个时候就已经有正儿八经的打过鬼子了。” “在1945年的时候,来了400多个敌人,鬼子少,伪军多。当时,我们刚吃完午饭,老百姓听说鬼子来了,全都跑去躲起来,我们连就迎了上去。” “刚开始我们连占据地理优势有掩护,打得鬼子冲不进来,但我们火力太差了,那时候拿的那枪,都是人家不要退下来的。打不走他们,我们就和鬼子一直僵持着。” “后来三个连都赶到了,鬼子看到东边来了部队转身就逃,跑的老快了。这个时候我们当然得追啊,我们就一直追一直撵到鬼子回了窝。这一仗,我们一共打死十几个敌人。” “老谭叔,你们好厉害啊,是英雄。” “唉...什么英不英雄的,我就是想打鬼子,打得他们不敢来。他们不敢来了,我就能回家了。” 到了镇上,老谭叔把牛车停在供销社门口的一棵树下等她,章斯尔自个进去。 因为以前看的年代文小说都有写,供销社的售货员非常傲慢。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冠不认人。 所以她今天为了来供销社大采购,特意换上大伯给她的那身军装,为的就是尽量减少麻烦。 章斯尔进了供销社后,立刻扬起一个明媚的笑容。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个年代,买东西的那个才是求人的人。 “独有英雄驱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罴!同志,能帮我拿一下清单上的东西吗?” 售货员本来织着手上的毛衣不是很乐意搭理人的,结果抬眼看到了一身军装,立刻就放下毛衣换了笑脸起身。 “在战略上要藐视敌人,在战术上要重视敌人!需要什么?哦,有单子是吗?我看看。\\\" “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谢谢同志,给。” “固齿灵牙膏三管要1块3毛6,牙刷你要5支?买这么多干嘛?” “家里人多,牙刷用这么多年都没毛了,这次趁着大哥结婚,我妈就做主全换了。” “洗衣粉一袋2毛7,你要几袋?买一袋就够了,洗被子床单的时候用。平时洗衣服袜子的用肥皂就够你使的了,我给你拿一条肥皂,也才4毛4。” “好的好的,谢谢您为我着想,我一个小姑娘还真不懂这些。” “你们小年轻就是不会过日子。火柴一盒2分钱你要多少?” “能整盒拿吗?” “那这么多你用的完吗?” “这是消耗品,家里亲戚邻居都需要,拿回去分一分就没了,我们家住乡下的,来一趟不容易。” “这样啊...行。热水壶?热水壶现在没有货了,但还有两个内胆你要吗?回去找人编个外壳一样能用,一个1块2毛8。” “要,谢谢您啊,您不说我都不知道还能这样操作。” “这过日子经你还有的学呢。” ........... 借这身军装的光,章斯尔很容易的就把宋丽静女士清单上列的的东西买全了。就算有些东西没货了,售货员也会指点她用什么东西能替代。 接着她就开始买清单上没有的东西,这两个女人还是太小心了,怕她的钱票不够,很多女人的必需品都没写上去,写的都是全家人用得到的东西。 没事,她们不写,她们的小棉袄给她们买。章斯尔大手一挥,蛤蜊油,买!两个女人每天劳作,手必须得保养起来。 雪花膏,买!海边风大会导致脸部水分蒸发加快,皮肤干燥缺水,这个必须买。不然等以后回去,宋丽静女士跟她的三个妯娌看起来像两个辈分的人,金主妈妈得多难过? 反正花的也是金主妈妈的钱,章斯尔一点都不心疼。 洗头膏,恩...这个可以不用买,小婶婶给她的那罐还没开封,可以给她们用,她用以前空间囤的洗发水就行。 但棉布必须要买,暂且不说做衣服穿,女人每个月用的月事带总要做几个吧?她对几尺布什么的没有概念,所以干脆把身上所有的布票都花了,买了灰棉布和白棉布。 灰棉布耐脏又不起眼,适合父母现在的身份,白棉布可以做成月事带和贴身穿的小内内。 棉花票章斯尔也全都花掉了,够不够用她也不知道,以后有票了再买。 搪瓷杯?算了要什么搪瓷杯,粗陶碗不能用吗?这个不买。 对了,要给她爸爸和朱叔叔各买一双胶鞋,这两人经常偷摸的去弄海货,腿经常泡在海水里,可不能落下老寒腿,太遭罪了。 顺便鱼线也给他们买一捆,用得着,还有鱼钩,这个也要买。 还有酒,年代文里必买的白酒。这个升值空间大,囤一些,必须囤一些,以后随便拿一瓶出来都是身份的象征,求人办事送礼什么的也贼好用。 这个时候的茅台酒也才8块钱一瓶,章斯尔完全消费得起,此时不买更待何时? 还有烟,70年代几毛钱一包的香烟在她上辈子都被炒到几万元一条了。章斯尔在柜台上看了一圈,很好,没有一个是她认识的,那就都买了。 大港香烟2毛4一包,游泳香烟2毛6一包,大公鸡香烟1毛2一包,花雨香烟2毛一包,荷花香烟4毛5一包。经济香烟8分一包,这个好便宜,多买一包送给老谭叔。呀,还有彩蝶香烟呐? 她记得有句话叫做有钱没钱都吸彩蝶,这么受欢迎肯定是好东西,就像软中华那样,那得多买几包囤着。 怎么供销社还有卖茶叶的?不买不买,茶叶她空间里有,就那种散装称斤卖的,拿出来喝也不会被发现什么。 最后章斯尔又买了些草稿纸、铅笔,橡皮擦之类的,都是文化人,需要这些。还有桃花酥、鸡蛋糕等一些吃的就差不多了。 她空间里还有在京市时收到的几包大白兔奶糖,都是邻居和爷爷的朋友给的,不知道他们是不是都觉得吃大白兔能长身高,送的可不要太统一。 从供销社出来,章斯尔把多买的那包经济香烟递给了老谭叔,然后两人又架着牛车“哒哒哒”的到了粮油店。 粮油店里日常用的盐、酱油、醋、豆腐都是8分钱一斤。白砂糖7毛8一斤(凭糖票供应)食油8毛8一斤(凭油票供应)。 标准粉1毛8分5厘一斤 ,大米14.30元—17.10元一百斤。新米、好米要排队买。凭粮票和购粮证供应。 冬储大白菜每斤5厘到1分,猪肉分三级,分别是7毛8、8毛7、9毛4一斤,牛奶2毛6一斤。 粮油店里有的东西章斯尔空间里都有,粮油店里没有的东西章斯尔也有。所以她也就不思考了,手上有什么票就买什么,买完继续下一站,邮局。 没想到在邮局,章斯尔不止领到了她给自己寄的包裹,还领到了叔伯们给她寄的包裹。怎么形容当时的心情呢?美滋滋,好开心,好惊喜。 所有的事情都办完也到了中午了,章斯尔准备到国营饭店打包一些吃食就回去。 刚踏进国营饭店,扑鼻的肉香味真诱人,香气最浓的是芹菜炒肉片,是她在现代馆子里闻不到的香味。 七十年代,素菜讲分,肉菜讲角,一碗白米饭二两粮票5分钱,两荤一素吃饱一元左右! 土豆炖牛肉2角5分,猪肉酸菜粉条1角8分,小鸡炖蘑菇2角5分,风干羊肉炖白菜2角,炒肉丝一盘3角,肉丝面一碗1角2分,素包子一个5分,馒头一个3分,菜汤一碗8分。 收的粮票是按照,干的米面做成主食的量收的。章斯尔用两斤全国粮票外加1块2毛钱,买了40个大肉包子,一口气吃了八个,韭菜猪肉馅的——太香了,真香! 从饭店出来后她分了老谭叔两个,20个放空间里给自己当零嘴,剩下十个带回去给爸妈他们吃。 回到家,老谭叔帮她把东西都搬进屋内,这才拿着2毛钱咧着嘴开心的走了,临走前还一个劲的说,下次去镇上再找他。 目送老谭叔架着牛车走远了,章斯尔才关上门,回到房间把要带去“牛棚”的东西整理出来,她把所有用票买的东西都给放进包袱皮里,没给自己留。 她可以用空间里的东西,但给这些人用的最好都是在这个年代买的,小心使得万年船,这几人个个都是人精。 以后就算真的要结婚,她也得找个又帅又好糊弄的,这样她才能守住空间这个秘密。 章斯尔在空间里囤的沐浴露一瓶是1000ml,一瓶她可以用一年,囤了两箱,一共20瓶,如果省着点用,她可以用30年,她选的是皂角香,不会出错。 就算不够用也没关系,她还囤了2箱上海芦荟皂,一箱有72块,两箱144块。据说是可以洗脸、洗头、洗澡三合一,瞧瞧这个候补多给力。 洗发露她囤的是蜂花,她看她外婆常年都是用这个牌子,那发质好的呦,所以囤货的第一时间就想到它。牙膏,章斯尔囤的是舒客的。 卫生棉囤的是舒莱,这个墙裂推荐,又便宜又好用还有实力。舒莱可是能生产消毒级别的卫生棉厂家啊,消毒级是零真菌处理,没有实力的厂家根本不敢做。 第22章 松香 事情都弄好后,看看时间还早,章斯尔把要送过去“牛棚”的东西打包好,先收到空间里,现在人多眼杂,她打算等夜黑风高的时候,再偷摸的过去。 剩下的时间也没什么事做,那就到山上山走走吧。章斯尔打算沿着后山那条路走上去,把这座山摸一圈。 南方的山大多低矮,也不深,大型动物相对北方来说也比较少,要真倒霉遇上了,她就躲到空间里。 怂她是真怂,莽她也是真莽。 南方湿气重,蒸腾的雾气显得整座山云雾缥缈,好似人间仙境。顺着旁边崎岖的小道漫步而上,听着鸟儿们争相竞技,一展歌喉,感受着空气里带着泥土的清新,在山林里深呼吸,是回归大自然的感觉,再让人分外舒畅。 顺着村民踩出来的小路往上走,渐渐的,人为踩出来的小路消失了,越往里越没有路,章斯尔从空间里拿出一把镰刀给自己开路。 她开始穿过大片杂草疯长的野地,踏过潺潺流动看不到源头的小溪,有的山路崎岖不平,惊险陡峭,所以有时候也需要她手脚并用的爬上一个又一个的陡坡,但沿途的风景令她赞叹。 一路往上,章斯尔看到了洋荷、薄荷、婆婆丁、茵陈蒿、雷公菜、红凤菜、扫帚菜、紫苏、莼菜、鼠曲草、皂角尖、小根蒜、金银花树、枸杞树、海棠树、杨梅树、桑葚树、枇杷树、杨桃树等等。 但采这些野菜野果都不是章斯尔此行的目的,她此行的目的是把它们的位置用地图的方式记下来,方便她以后有需要了可以过来采。 走到后面入目皆是葱葱茏茏、密密层层的山林,还有疑似银河一泻而下的瀑布。这是走到山外围和内围交界处了。 再继续往里走,里面就是一片原始山林了。原始山林里很少有灌木丛,全是高耸入云的百年古树。 树木的枝梢交错着,伸展开来的繁盛枝叶犹如幽绿的云,把天遮了个严严实实,使人视线也跟着暗了下来。 树叶的声音沙沙作响,阴凉的山风带着空气中黏腻的潮气,轻轻的吹拂在章斯尔身上。 有鬼片那味了,但章斯尔是谁?七十年代小莽妞啊。她怕吗?不,她只是加了件外套,脚步不慢的接着往里走。 这里面的药材可就多,常见的、稀有的、昂贵的、普通的一片连着一片,长势郁郁葱葱。 这要勤奋一点,愿意停下脚步蹲下身,立马能实现财富到账啊。 但章斯尔是缺那点钱的人吗? 她只是默默地把这个地方记在她的地图上,下次再带苦力来采药。 画完地图抬起头,就见到一只体型肥硕的野鸡,扑棱着翅膀,拖着长长的尾羽,非常嚣张的在她面前低空飞过,飞远了还回头瞥了她一眼,眼底带着挑衅。 【这么嘚瑟一看就是只公的,以为自己只孔雀呢?丑鸡多作怪。】 伸手模仿了个拉弓射箭的动作,嘴里配合的发出一声“咻”,章斯尔自娱自乐的想象野鸡中箭掉地上的场景,她再跑过去捡。做戏做全套,玩游戏当然也要玩全套。 章斯尔咧着嘴,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了过去。弯腰伸手,当然是没有野鸡的,但她看到了一窝野鸡蛋! 惊喜来的如此突然,她顺手就从空间里拿出一个手电筒,滑动开关把六个蛋,每一个都仔细的照一下。 哟~都是受精蛋啊,这只公鸡骚归骚,能力还是可以的嘛。把这窝鸡蛋收进空间,章斯尔随手在空间的林子里抓一只母鸡命令它孵蛋。 在空间里,她就是主宰,可以给里面的动物传达她的意志。 想了想,也不能单叫鸡干活,不给鸡饭吃,就又给它倒了碗村里给知青分的粗粮,和一碗掺了水的灵井水。 不错,她将来会是个优秀的老板。安顿好野鸡蛋,章斯尔继续她的征途。 山林里杂草丛生,所以每段路她都走的很慢,感觉好像没走多久,又好像走了很久,到后面,山里的能见度越来越低。 要不是突发奇想的,章斯尔看了眼手表,她都不知道已经这么晚了。看来是她狂妄了,现在的山,可不是她前世那种路都给你开发好的山。 今天想探完这座山是不可能了,或者说就她一个人,给她一个月的时间她都不可能探完这座山。 正准备原路折返回去,忽然的,章斯尔闻到了一股好似松香的味道,隐隐约约、若隐若现,很是撩人。 顺着这股似有若无的香味,她快速的往右前方穿行,走了十来分钟(其实路不远,就是难走),眼前豁然开朗,这是一片马尾松。 马尾松分布比较稀疏,一眼望去,竟是满地金黄的松香,主要是金灿灿的太抓眼了,以至于让人看不到满地的松塔。 这一刻,章斯尔身为龙的传人,血液里自带龙的本性一瞬之间展露无遗。 只见她手握“赶海神器”不锈钢钳子,手眼并用,手脚麻利,手不停挥、手疾眼快,手到擒来!捡一块松香,收空间。捡一块松香,收空间。没多久,空间砖瓦房的院子里就堆了一小堆松香。 这些松香块,大的有成年男性拳头大,小的也就食指和拇指圈起来那么大。 松香是松树受伤的伤口,流出松脂凝结而成的。这里估计是因为太久没有人踏足了,所以才能凝结出这么多的松香。 如果挖一挖说不定还能挖到琥珀呢,不过现在是别想了,琥珀一般都是在地下几十到几百米深的地方才会被发现的。 要说松香有什么用处章斯尔还真不知道,她就是在抖音上刷到一位生活在黑龙江的农场博主拍视频捡松香,说他都是捡回去烧火,这东西耐烧,就记住了。 会兴奋纯属是因为它的颜色,金灿灿,可讨喜了。这些要是狗头金,那她今天能待在这儿不走了。 想到狗头金,她“咦”的发出一声疑惑,因为她发现,刚捡起来的这块松香好像有些不同寻常的重。 停下脚步,章斯尔拿出手电筒打开光照,手上的这颗“松香”竟在手电筒的光照下折射出耀眼的金光。 好像...还真是狗头金!她见过狗头金,在前世,她爸爸的收藏里就有一块。 狗头金是自然金晶粒和显微碎屑金的天然结合体,有狗头金的地方,附近一定有金矿。 心脏“噗通”,“噗通”,一下又一下,急促有力,如同擂鼓。章斯尔手有些抖,想干脆蹲下身想缓缓。 结果两腿发软,刚屈膝就直接摔了一屁墩,摔坐下去的时候还被一块硬物膈的屁股疼。 什么玩意袭击老娘?踮着屁股摸出来一看。哦...狗头金啊,那就没事了。 休息好,章斯尔换了把强光手电筒,开始对狗头金展开地毯式的搜索。松香她也没放过,顺手的事。 等到时候她把这边有金矿的事上报给国家,松香她也别想再来捡了,只能这时候多囤点。 眼见时间越来越晚,章斯尔也急了,林子太大,她一个人根本找不过来,得回去找帮手。 可是这里是松树林,经常会有野猪出没,她今天是运气好,如果明天运气不好呢?那就会连累被她喊过来的人。 衡权利弊后,章斯尔决定放弃,发财有度,细水长流,运气不能一下子就用光。反正她今天也捡到了两块狗头金,三块金矿石,小山高的一堆松香,收获很可以了。 第23章 上报金矿 做好决定后,章斯尔也不再耽搁,行色匆匆的下了山。因为是原路返回,再加上她来的时候有刻意记路,还画了张地图,所以她下山用的时间,还没有上山的十分之一。 虽然是在赶路,但章斯尔也不闲着,边往下走,边往背篓里扔各种野菜野果。里面有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里面得有东西。不然她上山干嘛来的?这就耐人寻味了。 下山后,她也不停留,直接就往大队长家里去。她要是中途回一趟家,那有没有私藏金矿石的事就不好说了。 可能没人会这么无聊,跟她较这个劲,但架不住章斯尔小说看多了,她怕啊。虽然最后这事都能解决掉,但过程麻烦又心累。在火车上她就隐隐感觉自己好像有事故体质似的。 章斯尔就这么背着背篓,招摇过市到了大队长家。刚进去才发现,现在是吃饭时间,成材叔他们一家子正围坐在圆桌前吃晚饭。 这来得也太不是时候了,搞得跟她是来蹭饭的,章斯尔有些羞赧。都怪她光顾着赶路了,没注意到一路上好像有些端着碗在门口吃饭“话仙”的村民。 “小章?泥找偶什么系?” 杨成材手上端着碗,嘴里还包着一口饭,含糊不清的问道。 咽下饭,又热情的招呼她。 “过来坐下,一起吃,你婶子今天做了红烧肉,老香了。” 红烧肉? 章斯尔不得不承认,听到红烧肉的那一刻她咽了下口水。爬了一下午的山,她是真的饿得饥肠辘辘了。 但她知道大队长只是客气客气,她要是真那么没眼色坐下来吃,没有人会开心的。强忍着口水的分泌,章斯尔俏皮的开口。 “成材叔,我就不和小侄子抢吃的啦,让山娃多吃点,长高高的。” 她不喜欢那种客气来客气去的场面,所以在说完话后又秒变严肃脸,不给大队长任何反应的机会继续开口。 “我在山上发现了很重要的东西,需要到村委院说。” 杨成材听了这话也顾不上吃了,以为她发现了什么窝藏点,放下碗筷立刻就起身,催着章斯尔一起走。 “抱歉,婶子,打扰你们吃饭了。” 章斯尔有些歉意的对着脸色不太好的兰花婶说道。 兰花婶不在意的摆摆手,她不是针对章斯尔,小姑娘家的,饭都没吃呢就跑过来报告,肯定是大事。 她就是烦这个老男人,就剩最后一口饭了,你扒拉到嘴里是能噎死吗?剩一个碗底给谁收拾呢? 杨成材带着章斯尔,又沿路顺带叫上村支书和村会计。 等四人到了村委会,章斯尔也痛快的拿出那块,她捡到的所有矿石中,最小的金矿石上交。然后删删减减的编了一个,她闲来无事上山采野菜,然后迷了路,捡到疑似金矿石的故事。 “金矿石?你说的金矿石是我想的那个金矿石吗?” 杨成材拿着手上闪着细碎金光的石头,颤着音问道。这饼太大了,还是肉馅的,他实在不敢相信啊。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个就是金子银子的那个金矿石。但我不确定自己有没有看错眼,我没学过这个专业。” “没事...没事...没事...我缓缓...” 杨成材说让他缓缓,但他人还没缓过神来,手上的金矿石就被村支书和会计抢走了。 “二狗子,你缓你的,不打紧,我们给你品鉴品鉴。” “对,我们品鉴品鉴。” 金矿石耶,他们这辈子都没见过几次金子,更别说见过金矿石了,摸一摸不知道能不能蹭点财运来。 杨成材忍了忍,又忍了忍,才忍住上前争夺的心思,开口道。 “这事得上报公社,不不不,先等等,再等等。 还不确定的事。 这样,我们明天先派几个人上山看看,多收集一些矿石,确认一下。如果能收集到一定数量的矿石,说明那附近确实有矿。至于是不是金矿石,这个就要报告给公社,让社长请专业的人看。” “行,那就这么办,明天我带队上山,小章,你跟我一起。” 村支书说着又欣慰的拍了拍章斯尔的肩膀夸奖。 “小章,这件事你表现的不错,明天我们不上工,上山玩去,我还让二狗子给你算十公分。怎么样?” “不止是给你算十公分,这事要是确定了,叔给你报上去讨个奖励,最起码,一张“个人先进”的奖状跑不了的。” 杨成材现在已经缓过来了,开始相信馅饼里面有肉,笑得一脸的褶子像朵开得灿烂的古铜色菊花? 这气氛把坐在一旁,被金矿石迷住了心神的村会计,唤回了神。放下石头,杨成茂看向章斯尔的表情很是欣赏。 这孩子真不愧是大家族出生的,这心胸,这觉悟就是高啊。见识也高,换成是他们捡到了金矿石,也只会感慨一句,这石头真好看啊。哪知道这还是金矿石哦? 散会后,章斯尔出了村委院又绕外圈往“牛棚”的方向去了。中途停在一个隐秘的角落拿出那个大包袱,和已经放凉的包子提在手上。 到了“牛棚”,章斯尔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宋丽静女士拉着不住的上下查看。 “”去哪了?怎么把自己给造成这样?有没有哪里受伤?让妈看看。“ 宋丽静会这么担心,也是因为章斯尔今天就一个下午的时间,就把自己给糟蹋的很狼狈。 “”没事儿,妈,我就是上了一趟山。” “还说没事,你衣服都破了,你看看你的裤子也破了。去把衣服换下来,妈给你补补。” 章斯尔顺着宋丽静指着的地方一看,还真是,衣服被树枝给刮破了。她今天进得太里面了,树密,下山的时候又急,也就难免会剐蹭到。 “您这里也没我的衣服啊,我明天换了再给您拿来好不好?您先来看看我买的东西有缺什么吗?” “不看,我闺女办事我还能不放心?你先跟我说说为什么上山去了,上山去干嘛了?你是怎么把自己给造成这个样子的?” “哎呀,我就是去摘个野菜了,您怎么就问个没完呢?” 话刚出口章斯尔就后悔了,因为她看到她妈妈的眼眶红了。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她就是没被人这么关心的追着问过,她不知道要怎么去应对这种情况,第一反应就是想逃避。 上一世,从小章妈妈的注意力就不怎么在章斯尔身上,外婆虽然疼她,但外婆有好几个孙子孙女,她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外婆不可能把注意力时时的放在她身上。外婆能照顾她吃饱穿暖就已经算非常尽心了。 “妈,对不起,我知道你关心我。我...我就是不习惯。以前没有人关心我,我不知道要怎么回应这种感情。” 章斯尔知道,如果自己这个时候上前去抱抱宋丽静,安慰她,效果会很好。但她很犹豫,她不敢去,她觉得这样是不是有点太矫情了?会不会显得很做作? 但她没想到自己这边还在天人交战,宋丽静女士可比她直接多了,一把就把她搂进怀里,轻声的哄着她。 金主妈妈的这一操作,直接把章斯尔给感动得稀里哗啦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嘴巴一秃噜,话就出口了。 “妈,我其实是上山捡金子去了,树太密,所以衣服被刮破了。” “什么?” 这话一出口所有人都坐不住了,连宋丽静也从母女之间的悄然流转的脉脉温情中惊醒过来。 “斯尔,你过来坐下说。” 邹爷爷表情罕见的有些严肃,他想到了一些不好的事。 面对自家人,章斯尔也没瞒着,她大概猜到邹爷爷在担心什么。为了打消大家心里的疑虑,她把今天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讲清楚。 说完她还从口袋里各掏出一块金矿石和一块狗头金给他们传着看。 这些人都是有见识的,是不狗头金他们比章斯尔更清楚。所以在传阅看完后,大家的表情都是不可置信的。 邹爷爷甚至整个人都显得过于狂喜,连身子都有些微微颤抖着,嘴巴嗫嚅着却发不出声来。 “妈,邹爷爷怎么了?” “你邹爷爷没事,他就是为我们国家觉得开心,又发现了一座金矿。有了这座金矿,我们国家可以做很多很多的事,我们国家现在太需要钱了。” 虽然,他们这群人因为国家现在的政策而身陷囹圄,但在知道对国家有利的消息时,他们依然满怀激动的心情,为他们的祖国感到开心。 虽然他们的母亲暂时忘了他们,但他们的孺慕之情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而是慢慢发酵,等待着有朝一日的爆发。 当那一日来临,他们将心甘情愿的奉献出所有,包括生命。 这是章斯尔不懂的信仰,她生活在一个比较自我的年代,她做不到无私奉献,无怨无悔。 但这一刻,她血脉里隐藏着的,属于华国子民的信仰和力量,在渐渐复苏,她大概 或许 肯 知道,未来的路,她要怎么走了。 第24章 探察金矿 第二天清早,章斯尔还在睡梦中,她家的院门就被村支书带人敲得震天响,那声响让人想装作听不到都不行。 不止如此,伴随着敲门声的是一声高过一声如勾魂般的呼喊声。 “小章啊,是我啊,上-山-去-啦~” “小章啊,是我啊,上-山-去-啦~” “小章啊,是我啊,上-山-去-啦~” 【扰人清梦,是真该死啊。】 挣扎了一小会儿,章斯尔最终还是认命的爬起来,村支书,得罪不起,呜~她命苦! 早上最难的就是起床,一旦起来了,接下来的速度就很快。 快速的换好衣服洗漱,章斯尔叼着个红糖夹心的大面饼子,匆匆的就去开院门。 一开门,好家伙。村支书身后一溜烟的站着五个几大三粗的壮汉,每个人手里都拿着锄头或斧头之类的,可以称之为武器的东西。吓得章斯尔嘴里的饼子差点掉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户人家是借了多少高利贷,要天刚亮,债主就上门要债来了,是生怕放跑了一只狗啊。 “支...支书?” “诶...是我。” “这么大阵仗?” “哦,你说他们几个啊?这不多,也就是村里没男人,不然我得喊上十来个。那松树林里野猪爱去,喊多少人都不够。” 这话...说的也没错。 “那...走,走吧?” 一大早章斯尔是真的被吓得不轻,话都说不利索了。但今天的工作紧任务重,大家也不过多的寒暄,她到齐后队伍就齐了,一行人步履匆匆的往山上去。 于是早起打柴的村民们就看到接下来的一幕,五个壮汉簇拥着一个老男人和一个小女孩浩浩荡荡的从他们面前走过,各个手拿武器,神情严肃,气势汹汹。要不是他们彼此之间都认识,看这阵仗还以为爷爷去给孙女抢亲呢。 带着几人,章斯尔对照着昨天画下来的地图,一路没有阻碍的往上走。这条上山的路,在昨天已经被她用镰刀开出来了,所以他们走起来畅通无阻。 走了差不多近1个小时,他们就到了章斯尔昨天发现的那片马尾松林。刚走进林子里,村支书和五个壮汉都被眼前满地的金黄给震慑在了原地。 过了好一会儿,村支书才机械的转过头,颤抖着声音问章斯尔。 “这些都是金矿石?” 章斯尔:“......” 从铺满松针的草地上捡起一块拳头大的松香递给村支书,然后章斯尔坏笑着问他。 “杨支书,这金矿石闻起来,是不是香香的?” 杨支书还真就接过来,凑到鼻子下仔细的嗅闻,随后赞成的点点头,点评道。 “不愧是金矿石,闻起来就是香啊。” 五个壮汉听了也好奇的一人捡了一块,低头嗅了嗅,并一脸严肃的点头,高度赞同杨支书的话。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章斯尔被他们逗得再也憋不住笑,笑到最后直接笑弯了腰。 杨支书这个时候也反应过来了,他是被这瓜娃子耍了啊。拿食指点着章斯尔佯怒道:“好你个小章啊,连你杨叔都敢耍,看我等会怎么教训你。” 章斯尔见状连忙配合的举起双手做投降状讨饶:“叔,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我年轻不懂事。” 杨支书也不是真的生气,见她这么活宝也笑了,又问她:“跟叔说说,这不是金矿石,那这个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个啊...这东西叫松香,是松树受伤时留下的松脂凝结成的晶体。您看这里...” 说着章斯尔还给他指向一棵马尾松示意他看,树干上有被鸟啄出的伤口,伤口比较大,正在由内而外的渗着松脂。 杨支书凑近看了看,五个壮汉也包抄过来一副认真学习的样子,其中有一个人还好奇的用手指沾了点松脂在手上捻了捻,然后六个人就开始嘀嘀咕咕的讨论着什么。 章斯尔见他们讨论得兴致勃勃,没有人注意到她,悄悄地往后退了一步,把一块她看中了很久的狗头金踩在鞋底收到空间里。 满足完好奇心的杨支书,把往双手身后一背,又恢复成了老干部的样子。然后一脸严肃的开始分配任务。 “你们五个汉子分散开来,成包围圈警戒野猪闯进来。我和小章多找几个金矿石带回去。我们速战速决,这个地方不适合过多停留。” 他们今天上山的主要目的就是找金矿石,二狗子说了,一个金矿石并不能代表什么,多找几个才能更好的确认这附近是不是真有金矿存在。 杨支书和章斯尔一人捡了一把枯枝,用草绳做成了一把简易的耙。两人时不时的扒拉着地上的松针,防止漏了被松针覆盖着的金矿石。 两个人一左一右,呈直线向前推进式的搜索,微弓着背,低着头,眼睛就像是x光在扫射,生怕错过一块金矿石。 一直在找东西难免会有些无聊,无聊的人就会想要找人聊会儿天,杨支书就是那个带头打破沉默的人。 “小章啊,你知道这松香是干嘛用的吗?摸着跟那蛤蜊油似的,润润的。你说拿回去化了,能抹手不?要是能,我给我媳妇带几块回去,省的一天天的净费那个钱。” 这一下子就问到她盲点上了,章斯尔噎了噎,叔,实在不行,这天咱可以不聊。 刚抬头,就看到五个壮汉眼神闪闪发光的看着自己,很显然,他们也想知道。这东西看着这么好看,总该有点用处才是。 “我听说...听说啊,这东西,它耐烧。” 章斯尔有些犹豫地说完,然后就赶紧低下头假装自己很忙得样子。再问,她也不知道了。 没想到这六个人听了她的话,不止没有失望,还表现得非常开心。杨支书招呼一声。五个壮汉就动了起来,纷纷弯腰去捡松香,捡满了一衣兜,就倒在一个竹筐里,回去再分。 看他们这么兴致高昂的,章斯尔有些不解地问。 “杨叔,你们捡这些松香回去做什么?” “你不是说这东西耐烧吗?捡回去化了放煤油灯里烧,不就省了买煤油的钱和票了吗?” 好...好聪明的想法啊,章斯尔听得不由地瞪大了双眼,大爷就是大爷,这都是生活的智慧啊。那她晚上也要给爸妈送些松香过去,点煤油灯用。 几个人把林子走了两个来回,只捡到了十块金矿石和两块不大的狗头金,松香倒是收集了一大箩筐。 有些心虚的摸摸鼻子,章斯尔发誓,她后面真的一块金矿石和狗头金都没有偷渡了。所以是她昨晚拿走了太多吗?要不要偷偷的丢一块出去? 这个数量虽然章斯尔觉得少,但杨支书却已经非常满意了,他说,哪有那么多的金矿石可以给你捡? 宝贝的抱着装着金矿石的竹篓子,杨支书笑得一脸荡的漾。他这辈子,就没摸过这么多的金子。这件事,就算躺进棺材里,他还能继续吹。 几人小心的护着杨支书(划掉)金矿石下了山,一路上杨支书就像抱着孩子似的抱着这个竹篓子,宝贝得不行。 快到山下的时候,杨支书给他们几个一人分了些松香拿回去,就连章斯尔这个没出力捡松香的人都有份,真的是做到了见者有份。 下山后,七人分道扬镳,杨支书和背着一筐松香的汉子去了村委会,其他人则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第25章 黑山羊一家子 告别其他人回到了自己的蚝壳屋,章斯尔关上门。先到空间里美美的泡个灵井水澡,再到地窖里去享受最真材实料的自助餐。 这些都是她到全国各地搜罗回来的食材,然后再找厨师帮忙做的。她找的也不是什么名厨,都是地方苍蝇馆子里的老师傅,这些人都是有一把真手艺在身上的。 拿着一个食堂学生用的那种,六格的不锈钢餐盘,章斯尔溜溜哒哒的逛着地窖里的熟食区。 浓油赤酱的酱猪蹄,不错,来一个。 个头圆溜的狮子头,有食欲,拿一颗。 炸得酸甜酥脆的锅包肉,这个很好吃,盛一块。 滚烫麻辣的麻婆豆腐,这个很下饭,舀一勺浇饭上。 烤的外焦里嫩,肥瘦相间的烤乳猪,这个她爱吃,夹一片。 还有水嫩嫩的白斩鸡,这个必须来一块,她都多久没吃到鸡肉了。 再盛一碗清甜爽口的象拔蚌白萝卜汤,齐活。 吃饱喝足后,章斯尔准备睡个午觉再去海边寻摸点零嘴。她调的是下午两点半的闹钟,这个时间的太阳没那么烈。毕竟也不是去上工,不用那么拼。 再说了,她现在还在长身体,要多多的睡觉,才能长得高,她可不想以后真的叫立-早-斯-尔。 两点一到,闹钟尽职尽责的震动了起来,夹带着一阵“叮铃铃铃...”声的狂响。 哼唧的翻了个身,章斯尔伸手“啪”的按下开关,刚才还趾高气扬的闹铃声,瞬间就像是只被卡住脖颈的尖叫鸡,声音戛然而止,世界都清静了。 又在床上赖了几分钟,赖床赖够了,章斯尔才揉揉眼睛,伸了个懒腰,下床趿拉着拖鞋到卫生间洗了把脸醒醒神。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天泡灵井水、喝灵井水的原因。章斯尔觉得自己的皮肤是越来越好了。 小脸蛋是一天比一天红润饱满,说句不要脸的,她觉得自己的脸晶莹剔透的像是在发光。虽然还是有点儿晒黑了,但跟同期的知青比,尤其是和卫胜男那只猴子比,她可不要太白了哈哈哈哈哈... 虽然黑的比较慢,但章斯尔也不算惹眼。她记得虐文女主杨玉娟就是个晒不黑的冷白皮,在一众黑不溜秋的村民中闪闪发光。 书里说她是全村小伙子的梦中情人,就连城里来的女知青们都无法与其争锋。 但是人好看有什么,长了一个恋爱脑,一辈子都搭进去了。虽然爱上了自己的哥哥这事有些惊悚,但你说事情发生都发生了,你又放不下,那就带着他跑啊。 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你就说这是你男人能咋滴?又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这事不能想,一想就来气,难怪人说,看小说就是不能带脑看,你才会快乐。 出门后,章斯尔没有走平时走的路,她打算绕后山的路下去看看,人闲着,就是要多去探索新世界,才能发现新大陆。 七十年代的物力有限,到处都是未经开发的自然环境,一些崎岖陡峭的地方根本没有人去。章斯尔没找多久,就发现了一处绝佳的好地方,并且这处地方还可以成为她日后的秘密基地。 这里的路比较陡峭,必须手脚并用的行走,一不留神还有可能跟这个世界说再见了。走了一段路,章斯尔终于找到一个比较宽敞的位置。 她决定就把这里当成一个据点,以后就从这里上下这片悬崖。这片悬崖大概有二十几米深,悬崖底下是一大片的礁石滩。 这片礁石滩就是她此行要找的目的地。为什么呢?因为退潮后,礁石滩是最能藏海货的地方。 一是因为,障碍物多,海洋生物们,来时候好好的,回不去了... 二是因为,石头缝里、石头洞里能给海洋生物们提供阴凉的环境,避免阳光照射。 三是因为,这里是礁石区,能储水,给了海洋生物们喘息的空间,既不会因为缺水变成尸体,还可以呆在这儿等待潮水回涨。 拿出一条登山绳,把一头环绕在一棵粗壮的树干,打上“布林结”,随后又打了一个“防脱结”,另一头扣在身上穿的“五点式防坠落保险安全带”上。 脚上也换了一双攀岩鞋,这是章斯尔前世的鞋。对现在的她来说有点大,还是塞了两双鞋垫才勉强不脱落。 手上同样戴上专业攀岩手套和护腕,最后再戴上安全帽,以防不小心摔下去还能护住脑壳,不至于把自己摔成傻子。 最后再检查一遍,确认所有装备都穿戴安全。章斯尔才侧着身子慢慢的往下寻找着力点,一点一点的向下方慢慢挪动。 往下挪了近一半的路程,章斯尔找了块稍微大点的,凸出的石头站着,顺便停下来喝口水休息会。 没想到一抬眼,就跟一只黑乎乎的山羊,来了个短距离对视。那距离近得,她都能清楚的看见它眼角夹着的眼屎。 章斯尔:“........” 黑山羊,歪头,咩? 脑子还发着懵,章斯尔的手已经清醒地握住了羊角,在黑山羊和她自己都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把羊收进了空间。 这下意识的行为把章斯尔自己都给整傻了,她?有这么财迷的吗? “咩嘿~嘿~嘿~” “咩嘿~” 一声声由远及近的咩咩声,是一只小黑羊羔子,在看到自己的黑羊爸爸突然在眼前消失了,焦急的在峭壁上快速的跳跃,想过来查探情况。 这灵巧跳动的身姿,着实把章斯尔看慕了。多好的身法啊,怎么就长在羊身上? 小黑羊羔子在章斯尔面前的一个石块点上,猛的踩住了刹车,嗯...就是它爸之前踩的那块。 还来不及稳住身形,就“唰”的一下被血脉觉醒的章斯尔,收进空间和它的黑羊爸爸团聚了。 不是它自己咩咩叫,说要找爸爸的吗?章斯尔只是好心的送它一程罢了,又没收钱。 休息够了,章斯尔准备继续往下走,刚调整好身形一转头。 妈耶~ 一只母羊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她,把她吓了一个激灵。也不知道这只羊看了有多久,是不是看完了全程?居然一直没吭声,就这么静静的看着。 【这可能是一只有故事的羊。】 章斯尔:“咩?” 母羊:“咩咩?” 章斯尔:“咩咩咩?” 母羊:“咩咩!” 点点头,章斯尔伸手把它也收进了空间里。一家子,就是要整整齐齐的,你看多圆满。 第25章 礁石滩赶海 自打收了黑羊一家三口,章斯尔的心情那叫一个美啊,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走路也有劲儿了,一口气下悬崖,不费劲儿。 脚踩实地后,章斯尔先把身上穿的安全装备全部解开,拆下来收到空间里。攀岩手套也换成赶海专用的“防刺防扎防水防滑”手套。 穿上过膝款雨套鞋,从脚踝一直套到大腿根。戴上防晒帽,按住活动钮收紧。随后又从空间里拿出一柄赶海神器不锈钢钳子和一个红色塑料水桶。 向着太阳耀眼的方向出发!去看可以治愈一切的大海! 虽然心情很文艺,然而现实很现实。 礁石滩上的海风“呜呜~”的呼啸着,狂风大作直接把章斯尔吹了个趔趄。这个身体还是孱弱了些,章斯尔提着桶走的有些摇摇晃晃,脚步不稳。 虽然经过灵井水每日不间断的调养,和经常性的锻炼身体,她身上的力气有在缓慢的增长,但身体依旧瘦弱得大风一吹,就能被吹得跟着颠走两步。 因为怕一脚没踩稳,就会连人带桶的被海风吹倒,所以章斯尔想了想,干脆把红色塑料水桶收回空间,原本提着桶的手,变成握着一根登山杖。 这玩意就要好使得多了,不止能够提高她步行的稳定性,还能减轻腿部的负担。 在礁石滩的石头上走路,一定要把重心放低,弓着腰,膝盖下压微微弯着,视线朝下四处打量。 这样做,既能防止身体被海风吹得东倒西歪,还能防止被附着在礁石上的一些生蚝、牡蛎等海生物绊倒。 尤其是...更容易发现海货。 “有鱼!” 才下了几处礁石,章斯尔就在一处三块大礁石环绕的浅水坑中,看见了一尾鱼在嬉水时,尾巴拍打水面溅起的一串水花。 妈祖娘娘疼她啊,一来就有大货。 放下赶海神器不锈钢钳子,章斯尔撸起袖子换了把抄网。一网下去,鱼跑了,抄网卡在了石头缝里。 “..........” 不是人不行,而是网不小,到底行不行,看网小不小,只要网变小,早晚都能行。 给自己开脱完后,章斯尔把大的抄网收回空间里,再换一把小的出来。 然而事实证明,技术不行就是不行,努力了几次,章斯尔都没有逮到这条鱼。不过也不能怪她技术不行,实在是她遇到的这条鱼走位太骚。 这条鱼的游动速度其实并不快,就连章斯尔拿着抄网埋伏它时,它也毫不在意,依旧漫不经心的游着。 但每次,只要抄网快要碰到它时,它总是好像能提前预判似的,灵活的把鱼身折成60度角,和抄网擦肩而过。可把章斯尔给气得不轻。 敬酒不吃吃罚酒是吧?不知好歹,不识抬举的鱼类,软的不行咱就来硬的。 深呼吸,双腿张开,脚后跟踩平,胯部下坐,重心下沉,气沉丹田。 阵仗摆好了,章斯尔拿出那根登山棍,对着水坑顺时针,开始快速搅动。跟我嘚瑟啥呢?看我晕不死你这条鱼。 你永远可以相信一台洗衣机的眩晕能力,没多大一会儿,刚刚还神气活现的那尾鱼,就被这个人造漩涡给转晕乎了。连游动的速度都慢了下来,开始没有方向感的乱窜着。 章斯尔再拿小抄网一捞,鱼到手,还挺重,估摸着得有两斤的重量。没想到这居然还是条老鼠斑。 这下子发了发了。我赚钱啦~赚钱啦~我都不知道怎么去花。我左手买个诺基亚,右手买个摩托罗拉。我移动联通小灵通,一天换一个电话号码呀。我坐完奔驰开宝马,没事洗桑拿吃龙虾。 开心的把这条鱼收进空间里的海水坑,晚上带回去给大家补补身体。这老鼠斑得有运气才能遇得到,它的肉可不要太好吃了。 在章斯尔上辈子,老鼠斑不是想吃就能买得到的,得遇得到。听说老鼠斑还是石斑鱼中的鱼王,市场上养殖的石斑鱼都是用它配的种。 收好东西,章斯尔继续在这礁石区里闲逛着,不时的收获些生蚝、牡蛎。这个季节也只有这两样最肥美了,像那些螺啊、藤壶啊、将军帽之类的都得等到4、5月份才有了。 知道在礁石上拿什么撬生蚝最省力吗?章斯尔的答案是——消防斧。你没看错,就是消防栓箱里放着的那柄红色消防斧。 正常人谁会想到拿消防斧撬生蚝?章斯尔也不是一开始就这么不正常的。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一次她去广西涠洲岛潜水玩,机缘巧合之下发现了消防斧的妙用。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章斯尔班里有一个正处于中二期的学生,常常以为自己是某某圣斗士流落民间,每天都幻想着自己某一天会突然觉醒超能力,然后拯救全校的师生于水深火热之中。 有一天,他在路过学校的消防栓箱时,不知怎么想的,就把玻璃敲碎,把里面的消防斧拿了出来,在上课的时候把玩。 吓得章斯尔赶紧把他手上的消防斧没收了,还把他家长给叫过来一起批评。玩什么不好玩这个?最后家长赔了一套新的消防栓箱,还叫人过来给重新安上。 至于这把消防斧,自然就归章斯尔所有,被她收进地窖里的工具区。然后在她去涠洲岛潜水玩时,发挥了重大作用。 说是去涠洲岛潜水玩,其实就是去那潜水拍视频捡海鲜的。既然来了这,那她当然得拍一些涠洲岛的特产,而“蛋黄蚝”就是涠洲岛特有的野生蚝类。 “蛋黄蚝”的学名叫石蚝,因为橘红色的闭壳肌长的酷似蛋黄,所以当地的岛民都叫它“蛋黄蚝”。 它的口感有点像扇贝,但比扇贝厚重。如果要说它的吃法,章斯尔最喜欢的就是用蒜蓉下去蒸,色香味美,鲜嫩多汁,能在一瞬间俘获人的胃。 “蛋黄蚝”不愧是涠洲岛的特产,章斯尔下水后并没有寻找多久,就找到了聚在一起的一窝,还微微张着两片蚝壳,这是在开茶话会呢? 找到容易,带走难。在试了几种工具撬“蛋黄蚝”都不趁手后,没来由的,章斯尔就想到了她那个中二圣斗士学生的武器——消防斧。 没想到...最后她竟然靠着这把消防斧,克敌制胜,旗开得胜,大获全胜,满载而归。 她撬回来的那筐“蛋黄蚝”数量有很多,在给自己留了几个后,章斯尔就分成三份给粉丝们抽奖。她能积累到千万粉丝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她大方,每次赶海得到什么好东西,她都会用抽奖的方式回馈粉丝。 从那以后,章斯尔就开启了赶海工具的新篇章。她发现,只要斧头挥得好,没有生蚝带不跑。只要把力道掌控好,用斧头撬生蚝简直易如反掌。 先用斧头在生蚝和礁石的相连处轻敲一下,这个时候生蚝就有些松动了。然后把斧头薄薄的刀刃卡在生蚝和礁石的裂缝处一撅,伸手接住掉下来的生蚝,既省时又省力。但这个需要要熟手来才行,生手容易把生蚝敲碎掉。 “咔”一颗生蚝。“咔”一颗生蚝。“咔”一颗生蚝。 有种越撬越上瘾的感觉,等把生蚝装满桶了,章斯尔才回过神强迫自己停下来。不能撬了,她今天是来捡海货的,不是来撬生蚝的。 把一整桶的生蚝和消防斧一起收进空间里,章斯尔拄着登山杖继续寻找她今天的晚餐。 芜湖~面包蟹,老朋友又相见了。这次好大的一只蟹,一看就肥得很。 以她吃货人的经验来看,这一只面包蟹起码得有八斤重,光钳子就有两斤重。 章斯尔突然有些麻爪,她没有抓过这么大的螃蟹,应该说,她都没见过这么大的螃蟹。也就这海鲜肆意横行的七十年代才能见到这么大的螃蟹。 这要用什么工具才能抓得住?这么大的个头,力气肯定也很大,攻击力也强,她有些怂,不敢上。 想了想,章斯尔从空间里拿出一条套绳,双手抓着绳子,双腿紧跟着面包蟹移动,她在找角度挥动绳子。 其实,能不能套住面包蟹,章斯尔并不在意,她要的只是把绳子送到它面前,让这只她看上的大冤种伸出它那尊贵的巨鳌,来攻击她的绳子。 一旦它的蟹钳夹住了她的绳子,或者是勾住了她的绳子,那章斯尔就能连绳带蟹的收进空间里。她要的就是这一瞬间的媒介。 因为没计算到风的阻力,导致章斯尔前几次挥出的套绳,连面包蟹的边边都没沾着,更别说引起它的注意了。 勇敢斯尔,不怕困难,迎难而上。 挥绳,调整角度。再挥,调整力度。最后一挥,成了!放-烟-花! 在面包蟹快要爬进石头缝里的时候,章斯尔的套绳成功的勾住了它的钳子,收获了一只八斤的面包蟹。 上一刻,刮风了,下雪了,她的心情又凉了。 下一刻,天晴了,雨停了,她又觉得她行了。 第26章 差点被打 时间差不多得回去了,虽然今天只抓到一条石斑鱼,一只大螃蟹和撬了一桶生蚝。但有这两只大家伙镇场,也够六个人吃一顿了。这一下午的费时费力是值得的。 回到她之前下来的那个悬崖下了,章斯尔把手上的所有东西都收回到空间里,再从空间里拿出她的那一套攀岩装备重新换上。 下午留下的登山绳还静静的悬挂在那里,章斯尔拿过登山绳上的安全扣给自己扣好,又灌了一口灵井水,十指翻飞的活动活动指关节,准备就绪可以开始攀爬了。 除了不时刮过峭壁的海风,回去的这一路很安静,章斯尔没有再遇到黑山羊,或者其他想来她空间里做客的小动物。 有些遗憾,但羊羊不能白抓,她得找个时机从空间里抓一头羊出来吃,羊肉配白粥,爽口不油腻,有家的味道。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这句话用在攀岩上也是相通的。下来的时候因为看不到脚下的路,章斯尔得伸着腿用脚尖摸索着路点。 上去的时候就不一样了,看此时的章斯尔,她就像只壁虎似的,紧紧的贴在峭壁上,手脚配合着“嗖”“嗖”的往上蹿。 蹿到半路,她发现一株黄色的植物,颜色嫩嫩的还挺好看,“唰”的就连根拔起,带回去送给宋丽静女士。在章斯尔有限的认知里,能长在悬崖峭壁上的,就一定是株珍贵的植物。 爬到最顶端的时候,章斯尔双手撑地,一个引体向上借力跃起,成功上岸后解下树干上的登山绳收回空间。 随后把老鼠斑从海水坑里取出来,扯了条树藤穿过鱼鳃打个结。然后在空间里把面包蟹震晕,取出来放网兜里提着,她还不会绑蟹绳,这个有空得去学。 最后背了个背篓,里面放了半背篓的生蚝,在生蚝的最上面,放着她刚采的那株黄色小花花。 回去的路上没有遇到什么人,一路顺利的到达目的地。章斯尔回来得很巧,“牛棚”里的人刚好都下工回来了。 “妈,看我今天去礁石滩赶海,抓到了什么好东西。” 不知道自己等一下会因为一株花,差点被打一顿的章斯尔,迈着她那拽得二五八万的步伐,走了进来。那姿态,就差没立着两只耳朵,甩着尾巴求表扬了。 看到自家闺女回来了,宋丽静赶紧上前接过她手里提着的东西。她不认识老鼠斑,所以也没有太在意的放到一边,重点指着面包蟹给这个不省心的女儿说教。 “斯尔,这么大的螃蟹你是怎么抓到的?你知道抓这么大的螃蟹会遇到什么危险吗?万一,我说万一你被它的钳子夹到手,你有想过你的手会怎样吗?” 对了对食指,章斯尔怂怂的为自己争辩:“妈,我是用棍子把它敲晕了才上手抓的,不会被夹到手。” 宋丽静给她一个我信你个鬼的表情。 “下次不准抓了!我说认真的,这螃蟹是真的能把你的手指头夹断的,你以后想做一个缺一根手指的姑娘吗?你想想那样得多丑。还有,你以后做事前想想我和你爸,你要是受伤了,妈真的没办法原谅自己。” 说着宋丽静眼泪“啪”的就掉了下来,她知道闺女孝顺,想抓好东西给他们补身子。可是...她是当妈的啊,比起被孩子的孝顺,她更希望她的孩子好好的,健健康康的长大就好。她不求日子能过得有多好,只求一家人能平平安安的。 今天要是不制止这小混蛋,万一哪天女儿真的被螃蟹夹到手,这里的医疗水平落后,留下残疾可怎么办?这是在剜她的心啊!想到这宋丽静有些后怕,用力的抱着章斯尔,哽咽道。 “斯尔,乖,听话,听妈的话,咱下次不抓这大螃蟹了好不好?” “好,我下次不抓了。” 没想到好心办了坏事,把金主妈都给吓哭了,章斯尔能怎么办,只能连连点头的做保证。 完了后,她又献宝的捧着她采回来的那株,嫩黄色的花花,递给宋丽静想讨她欢心。 突然,旁边的朱峰像程\/咬\/金似的杀了出来,抢过章斯尔手上的花仔细辨别,然后跳着脚对章壮国喊。 “揍她,章老弟,揍她,这瓜娃子爬悬崖去了。” 趁着其他人还一脸的懵,不能理解的看着朱峰,章斯尔拔腿就往外跑。傻子才在这等他们反应。 章壮国见小女儿往外跑,下意识的就追了出去,小短腿终究跑不过大长腿,章斯尔没跑出去多远,就被抓住提溜着回来了,气的她不甘的双腿使劲的蹬着空气。 朱峰看着被提着后领回来的章斯尔,无视她气鼓鼓的模样,笑的不怀好意的解释。 “这株植物叫岩黄连,只能生长在岩石峭壁中,是极为珍贵的一味中药材。” 说完,意味深长的看着章斯尔问道:“你今天去哪了?别说你捡的,这一株可是连根拔起,完好无损。” 章斯尔:“........” 话都被你说完了,我要说啥?说别的小男孩给我的? 章壮国看章斯尔耷拉着脑袋没反驳,就知道朱峰说的是真的。瞬间就怒了。 “你个死孩子。” 这孩子,随谁了?怎么就那么莽呢?悬崖峭壁她也敢去爬?万一摔了下去,涨潮了被海水卷走,他们上哪去找孩子? 越想越气,章壮国抽出一根枯枝追着章斯尔就要打,旁边的宋丽静见状立刻上前护住人。 “你别打孩子,你好好跟她说,她会听的。是不是闺女?你跟你爸说,你不敢了,再也不会去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章斯尔倒是识相,连连保证:“爸,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肯定是最后一次。” 她好想哭啊,上辈子她就算去爬悬崖发朋友圈,父母看到了最多打个电话来叮嘱她要注意安全。她根本不知道家长担心起来会这么可怕。居然还会打人?她章斯尔两辈子都没有被人打过。 上辈子的父母自诩文化人,从来不会动粗。就算章斯尔犯错了,他们也只会让她站在墙角面壁思过,不会动手打她。 而且,她上一世也会抓各种海鲜回家孝敬父母,明明爸妈都夸她能干,会顾家。甚至有时候还会主动打电话跟她说想吃什么,让她抓了给他们寄回去。 怎么到了这就不一样了? 越想越觉得委屈,章斯尔终于忍不住有些抽噎了起来。她一整天辛辛苦苦的为了谁?没得到一句好话就算了,他们还要打她! 哇~哇~哇~不行,她受不了这委屈! 听到闺女哭了,章壮国讪讪的放下手上拿着的枯树枝。他就是想吓吓她,让她怕,以后不敢去做那种危险的事,不然也不会拿这种一折就断的枯枝。哪成想,震慑作用起到了,但闺女也被吓哭了。 宋丽静听到小女儿哭得委屈又茫然,心都跟着揪着疼,狠狠地瞪了一眼章壮国,抱着闺女轻声的安抚她。她知道闺女想听什么,从她回来时那得意的快翘上天的样子就知道,这孩子一直等着他们夸她呢。罢了,还小,慢慢教吧。 “妞妞不哭,不哭啊,你爸不是真的想打你,他就是比划比划吓唬你的。他会这样也是因为太过担心你啊,悬崖那么高,万一你在那摔下去人就没了,你丢了我们还找不到你,到时候连个给你收尸的都没有,你说对不对?” 章斯尔:“......” 章壮国:“......” 其他人:“......” 宋丽静,你是会安慰人的。 第27章 美味的晚餐 在夫妻俩教训孩子的时候,勤勤恳恳的大厨姚金芍已经处理好章斯尔带回来的海货了。想要安慰正伤心的小姑娘,就询问她。 “我们今天的大功臣斯尔小姐,这些海鲜你打算怎么吃呢?给姚姨指导指导。” “姚姨,您太谦虚了,您可是御厨传人,哪里轮得到我这只会吃的小屁孩指导您。不过我想吃清蒸生蚝,如果能再调碗蒜蓉酱就更好了。还有盐焗面包蟹和鱼汤,您等着,我去换一块豆腐就回来。” 吃货点菜的时候永远不会有不好意思这种情绪,说完章斯尔就跑了出去。她也需要出去透透气,平复一下突如其来的情绪。 自从自己穿越后,越来越像个爱哭鬼了,丢脸!特丢脸! 目送女儿出去后,宋丽静的脸色一下子就拉了下来,揪着章壮国的耳朵到外面去驯夫。 “老章,你今天怎么回事?你怎么可以对女儿动手?她会去爬悬崖,也是为了摘花回来哄我开心,我们知道这不对,但我们可以好好说,为什么要动手? 孩子我们从小就没教导过,有很多道理她都不懂,很多我们觉得危险的事情,很可能就是那家人以前经常让她做的事。” 讲到这,宋丽静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大颗大颗的滴落下来,抽咽着继续说。 “所以她在不知道怎么和我们拉近关系的时候,才会想着用这种方法来讨好我们你懂吗?” 越说越伤心,说到后面她直接哑着嗓子的吼出来:“你女儿以前过的什么日子你不知道吗?” “你怎么可以对她那么凶啊,你凭什么对她凶?” “我错了我错了,小静,你别哭。我当时真的是一时太害怕了,你别激动。我以后不打她了我以后都不会动手了。” “害怕你就可以打闺女吗?她跟我们本来就还不亲近,你这一打,女儿以后怕你了怎么办?” “小静,我做过一个梦,梦见女儿在我们被带走的那天发了高烧,可是没人管她,没人管她啊! 我在梦里一次一次的到处求人送她去医院,我把邻居求了个遍。可是没有人,没有人愿意送她去。 小静,我是真的害怕,我害怕我们好不容易找回来的女儿,就这样没了。” 谈起这个梦,一直以来身姿挺拔的汉子,也不由得弯下了脊梁,双手捂着脸声音哽咽。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不会的,不会的。梦都是假的,梦都是反的。我们的女儿会好好的,她不会有事的,她会一直健健康康的长大。 她那么孝顺,她一定舍不得我们难过的,她一定会一直陪着我们的。” 夫妻俩抱在一起,像两只受伤的野兽,在互相取暖,挣扎的想要赶走心里不断攀升的那一抹寒意。 章斯尔在外面逛了一圈,用粗陶碗装了块白嫩嫩的豆腐回来时,正好听到了父母之间的谈话。她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般清晰的感受到父爱和母爱。 原来这就是亲情啊,原来这就是被父母爱着的感觉啊。怎么有点酸酸涩涩的呢? 突然有点嫉妒原主,她本可以拥有这些的,为什么要那么懦弱呢?但她更讨厌女主,本来她爸妈就是因为她像他们死去的女儿,才认了她当干闺女,扶持她成长。结果这个恋爱脑竟然为了一个男人,害得她父母再一次承受失去女儿的痛苦。可恨! 不想突然出现引起父母的尴尬,章斯尔绕了一圈走到厨房,刚好姚金芍的鱼汤正在沸腾着,就差下豆腐了。两人安静的交接过豆腐,默契的没有说话。 房子很小,还四面漏风,有点儿动静大家都听得一清二楚,更别说夫妻俩情绪激动起来,声音根本没控制住。 勤俭持家的姚金芍并没有整条石斑鱼都下锅煮,而是切了三分之一做鱼头豆腐汤。剩下的鱼身,切段又不切断,用盐码着准备风干了下次吃。 生蚝放的住,所以她只蒸了一半,剩下的一半留着明天再吃。至于面包蟹就没办法放了,死的螃蟹是不能吃的。只能锅之大,一只焗的下,两只也能试试。 “开饭啦~” 大家各自收拾好自己的心情,一坐到饭桌旁,都不约而同的露出一个类似和蔼的笑容。他们刚刚也听到了夫妻俩的对话,都想尽量的表现出温柔的样子来,怕再把孩子给吓到。 寒夜里,先喝一碗热气腾腾的鱼头豆腐汤暖暖胃。 鱼头豆腐汤汤汁奶白,满满的都是海鱼的胶原蛋白,入口丝滑,鱼香味浓郁。豆腐不用咬,在嘴里一呡就化了,混合着咸鲜的汤汁吞入腹中,逼走了一身的寒气。 喝完汤就着这个碗再盛碗饭。邹爷爷是这里面辈分最大的,他做主把面包蟹的两个大钳子都给了章斯尔,自己吃八只蟹腿和蟹壳,两对夫妻各一半蟹身。 虽然两对夫妻都觉得这样分,老人家吃得太少了,但邹爷爷很坚持。 他觉得他对自己已经足够好了,按理说他吃个蟹壳沾沾味就差不多得了。他一个老不死的吃那么多的蟹肉是能多活几年吗? 要不是不想在餐桌上撕吧,再把孩子吓到。他觉得他连蟹腿都不应该吃,都给这些年轻人吃才好呢,这蟹腿的肉也壮得很。 章斯尔倒是不太在意螃蟹怎么分,想吃她再去抓就有了。吃饭主要就是吃个自己开心,邹爷爷觉得这样分他能心安一点,那就这么吃吧,反正大家都有吃到肉。 拿出一块石板把自己分到的蟹钳拍碎,章斯尔在扒开蟹钳的那一瞬间,仿佛自带bgm,一丝丝的蟹肉是弹出来的!肉质饱满扎实,捏着一撮蟹肉送进嘴里,有点涩,不够润,但很有嚼劲。 面包蟹其实叫黄道蟹,因为它的整体形状是个椭圆形,像一只行走在海滩上的老式面包,样子呆萌萌的,所以大家喜欢叫它面包蟹。 面包蟹的蟹膏丰腴饱满,蟹黄奇多,大大的一口把蟹肉塞进嘴里,细腻爽滑的蟹肉裹着丰厚鲜美的蟹黄一呡就化!蟹黄的鲜甜和盐焗的咸香瞬间充斥口腔和鼻腔,回味间又能品出满腹“黄金”又带劲的滋味。 吃完蟹肉,生蚝也晾的差不多了,拿一个在手上还是温热的。开生蚝的主力军是章壮国和朱峰,虽然章斯尔开生蚝也很厉害,但有父母在,轮不到她动手。做父母的,恨不得把肉吹凉喂到她嘴里,哪里愿意看她干活啊。 不过,今晚章斯尔吃的生蚝都是朱峰主动给她开的。朱峰觉得他是害哭小姑娘的罪魁祸首,一晚上都在极力的讨好她。 刚打开的生蚝,有淡淡的热气腾起带着生蚝特有的鲜香味。整个打开后露出了占满了蚝壳的蚝肉,肉质洁白,有着透明质感,触手细腻。 不蘸酱直接吃,入口能感受到浓郁的海水咸鲜味,咬破蚝肚后清甜爽口,裙边和蚝身爽滑弹牙,回味甘甜,有矿物质的味道。 蘸满蒜香酱又是另一种风味,入口即化,清爽滑润。 一口蚝肉,一口饭,一桌人吃的头都不抬,简直太香了。饭后再来一碗加了水继续煮的鱼汤。 呼~爽! 第28章 去挑沙虫 第二天,村里的喇叭准时响起来,今天放的音乐是《渔家姑娘在海边》,“大海边哎~沙滩上哎~风吹榕树沙沙响。渔家姑娘在海边哎~织呀织鱼网,织呀嘛织鱼网....” 陆陆续续的,等全部的人,都差不多到齐全了,大队长杨成材照例先带领大家学习一段《红宝书》语录,然后才开始分配今天的任务。 “一队二队三队今天去滩涂挑[tiǎo]沙虫,公社下来说这个要多收,你们这几天都麻利点,多赚点工分。 四队五队六队今天捡贻贝,去西南边那的乱石滩,那边现在密密麻麻的全都是。你们这些天的任务就是把那一片清扫干净。 七队八队今天还是去海里捡扇贝。这个季节的扇贝多,你们这段时间辛苦一点多存点工分,之后就能轻松一些。多带件衣服外套的回来可以穿,下工就去找村医那领一碗汤药喝,别生病了。 九队和十队早上把地里的野草拔干净了,下午把其他几队早上收回来的沙虫和贻贝处理晾晒。 好了,今天的安排就这样,都散了,去上工吧。” 大队长分配好今天的工作任务,所有人按小队排名顺序,排队进仓库领工具。章斯尔所在的小队是兰花婶带领的第一赶海小队,而她又是她们队里最小的,所以她是第一个进去领工具的人。 她们小队今天的任务是挑[tiǎo]沙虫,章斯尔进仓库领了一把铁掀,和一个村民们自制的装沙虫的篓子。 出来后趁着没人注意到她,又从口袋(空间)掏出一双半指手套戴上,然后手里杵着铁掀,腰上挎着沙虫篓子,站在一旁安静的等待队友。 这铁掀怎么用她等会要请教一下兰花婶,使用这种工具也是有技巧的,用得好了可以如臂使指,要是没用对技巧的话,那就是费力不讨好了。 兰花婶在教章斯尔挑[tiǎo]沙虫时,真像极了一位武林高手。她在几步远的地方观察到虫眼,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发力一个箭步跃过去,手脚配合的一踩一铲。 把沙虫和沙子一起铲翻出来,兰花婶捏起沙虫,甩掉它身上多余的沙子,背着手往斜挎在身后的篓子里一丢,都不需要打眼看。所有动作就在一分钟内,接着又脚步缓慢而有节奏的在沙滩上继续寻找“虫眼”。 这种挑[tiǎo]沙虫的方式考验的是赶海人的眼力和速度,眼力不好的话就找不到“虫眼”,但是看到“虫眼”时速度一定要快,不能等到走过去,不然等你走过去了,沙虫也已经钻到地底下了。 挑[tiǎo]沙虫要会看“虫眼”,在沙滩里,沙虫会探出沙面觅食,觅食后就会留下一簇拥一簇拥的花瓣的图样,俗称沙虫眼。但不是每一次看到沙虫眼都能挑出沙虫的,成功率不是很高,这个主要是看各人经验。 沙虫栖息于温暖海域的潮间带或泥沙质海底,在低温季节会潜入泥沙中,高温时又会在滩涂上现身。涨潮时钻出摄食,退潮后则藏身洞中。受到扰动时会迅速缩回沙洞深处,所以不易采挖。 俗话说:“初一十五涨大潮,初八二十三见海滩”。每逢初一十五大潮时,水位低,挖出来的沙虫更大更肥,而像初八和二十三这样的日子,潮水不大,水位较高,挖出来的沙虫一般都比较瘦。 她们三个小队今天正好赶上了“初八二十三见海滩”这样的日子,所以挑[tiǎo]出来的沙虫都不是很肥,有时候挑[tiǎo]到特别瘦小的沙虫,婶子们还会嫌弃的直接扔掉。这么小拿回去,她们会被九队十队的人喷死的。 “你说大队长也真是的,十五那几天不叫我们来挑[tiǎo]沙虫,偏偏要二十三叫我们来,他什么意思啊?” “”他不是说了,公社要的吗?” “公社的人也是搞笑,他们不知道这几天沙虫瘦吗?专挑这几天要,咋想的,用屁眼子想的?” “那估计是,这城里人,没到乡下来,哪知道乡下什么情况。” “每天都在收,什么情况他们能不知道?就是没用脑子,想一出是一出,浪费的都是我们工分。再说了,那公社算什么城里人?” 大家会不开心抱怨也是有原因的,沙虫胖\\u003d沙虫重\\u003d工分高,你说同样的工,同样的劳力,收获的却是不一样的工分,那能开心得起来吗? 但大家最多也就是在上工的时候嘀嘀咕咕,如果让她们站出来反对领导的安排,还是没人愿意做这个出头鸟的。没看开早会的时候都没人提出疑问吗? 尽管听到熟手们的诸多抱怨,但作为新手的章斯尔依然自得其乐。刚在学习一样新技能的时候,兴致总是最高的,再无聊都觉得有趣。 照虎画猫的瞎扑腾了近一个小时,章斯尔终于挑[tiǎo]到了她人生中第一条沙虫。她还没见过活着的沙虫呢,以前每次和沙虫见面,它不是在汤里就是在盘子里。 捏着自己亲手“挑”到的第一条沙虫在阳光下欣赏。沙虫是管状的,体壁上纵肌和环肌相互交错,形成网格状纹路。体表光亮无毛,长得像蚯蚓,呈亮粉色,也有莹白色,在阳光下会闪动碎钻一般的光辉。 章斯尔辛辛苦苦一早上,临到下工前,也只挑[tiǎo]到十二条沙虫。本来还有些泄气的,但婶子们都夸她厉害,说第一次“挑”沙虫就能挑到12条的,她是第一个。 难道挑[tiǎo]沙虫这种的事也讲究那什么新手保护期?不过多少汗水,多少收获倒是真的。章斯尔早上因为毫无准备,差点没累虚脱了。 挑[tiǎo]沙虫绝对是件高体力活,也难怪大家怨声载道,确实是公社不做人。下工后,其他人都带着自己一早上的虫获去换工分,章斯尔没有去。 因为她的沙虫太少了。而且12条里面有大半的沙虫,都因为她的经验不足给铲断了。像这种破损的沙虫是不能拿去换工分,只能带回家自己吃。 沙虫虽然工分高,但真的不好赚啊。不过想到它的味道,章斯尔又高兴了,虽然换不了工分,但能满足自己的味蕾也是好的。工分等下午再努力赚吧。 中午就带这12条沙虫回去给爸妈开开眼,章斯尔坏笑的想。他们肯定没见过这个,不知道敢不敢吃?就算不敢吃也得吃,这可是他们闺女辛苦一早上的劳动成果。 第29章 学会新技能 “闺女啊,咱实在抓不到什么吃的也没关系,地瓜稀饭也是一顿,真的没必要吃虫子。” 宋丽静看着篮子里,互相交叠蠕动的沙虫,眼神犯难。虽然这虫子是挺好看的,粉粉的闪闪发亮。但再好看,也不能掩盖它们就是一堆虫子啊! “你懂什么,这可是沙虫,要不是有你闺女,像我们现在这种身份的人,可享不到这口福。这虫子晒干了公社收着可贵呢。” 姚金芍不愧是御厨传人,没有什么食材是她不好奇的,她被下放了两年,也垂涎了这沙虫两年。 “这还是好东西了?” 宋丽静看着这些虫子,表情一言难尽,她的三观被刷新了。姚金芍看着她那不能接受的样子忍着笑打趣道。 “能让你闺女带回来的,哪一样不是好东西,你这闺女儿可孝顺了。” “这话没错,我闺女最孝顺了,我敢说,没有谁家的孩子比她更孝顺了。” 宋丽静:你要是夸我闺女,那我可就不困了。 突然间,她觉得吃虫子也不是什么那么让人难以接受的事了。这是虫子吗?不,这是闺女的孝心啊。 笑睨了她一眼,姚金芍无奈的摇摇头,这就是个女儿奴。随后又对着章斯尔招招手。 “斯尔,过来,这些沙虫你想怎么吃?” 沙虫怎么吃?那必须是清炖萝卜丝沙虫汤啊! 虽然沙虫有“海中味精”之说,不管是采用哪种烹饪方式,都不需要加太多的调料,它自己就可以撑起一道菜的鲜味。但章斯尔依然觉得,在沙虫的所有做法中,清炖萝卜丝沙虫汤是最能体现它鲜美脆嫩的口感。 “行,那就做清炖萝卜丝沙虫汤,你过来看姚姨怎么做,学着点,以后想吃了自己也能做。” “那还用学?都扔进去煮就完了。诶...您听,是不是邹爷爷在喊我,我去看看他有什么事啊。” 话没说完,章斯尔就一溜烟的跑了,学什么做饭,以后找个家庭煮夫不就好了。不学!不学! “哎...这孩子,跑真快。” “没事,让她去吧,我女儿,不用学这些。” “行,我算是看出来了,你们夫妻俩都是溺爱孩子的,以后你就跟着她去婆家住吧。” “什么婆家?我就是婆家。以后我给她招个上门女婿,我才不会让我女儿上别人家去看人脸色过日子呢。” “你别净想那些有的没的,愿意让招上门的男人能有几个是好的?” “我都计划好了,就挑那些无父无母的后生,咱们也不说是入赘,但小两口家里总得有个大人帮衬吧?这不就顺理成章了吗?” “那孩子呢?生出来跟谁姓?” “跟谁姓有关系吗?我们家又没有什么位置要继承。不生都行,女人生孩子,一脚就进了鬼门关了,我不想我女儿去冒这个险。” “可是没个孩子,家总归是少了点什么,不完整。” “到时候孤儿院领养一个不就行好了吗,样貌品性还都能选,到时候选一个合心意的好好培养。” “到底不是自己亲生的,就怕养出个白眼狼,你忘了你那个养女了?” 宋丽静:“........” 这天是一句都聊不下去了。 “算了不说了,孩子还小呢,以后的事让她自己决定。” 汤煮好后,姚金芍用打湿的棉布包着两边的耳锅,端到餐桌上,锅里的汤水还在沸腾翻滚着,连带着汤色都变成淡淡的乳白色。烫熟的沙虫白白净净、圆鼓鼓的,在汤里翻滚交叠着,很是可爱。 房子里的所有人围着餐桌坐下后,一人盛了一碗清炖萝卜丝沙虫汤,拿一个二合面馒头,这就是今天的午餐了。 先吃一筷子沙虫并萝卜丝,沙虫味道极鲜美,再加上萝卜丝的清甜,咬起来甘甜脆爽,还会在口腔里爆汁。沙虫一年四季都有,但最好吃的季节是每年的冬天到第二年的春天,这个时候的沙虫,不仅肉质鲜美脆嫩,而且吃起来鲜甜可口,放在嘴里越嚼越香,越嚼越有嚼头。 接着咬一口馒头,有着刚刚口腔里残留的鲜味,即使是寡淡的二合面馒头也能吃出一点甜来。再美美地喝上一口汤,又清又鲜又甘。清炖萝卜丝沙虫汤有滋阴降火、清肺补虚的功效,很适合劳作后来一碗。 一顿饭的功夫,沙虫直接征服在座的男女老少,此时,他们只有一个想法,这沙虫可真好吃啊。 章壮国意犹未尽的咂咂嘴,看着章斯尔问:“闺女,咱晚上还吃沙虫吗?” 宋丽静直接一个白眼翻过去:“你闺女不要工分啦?偶尔吃一次就得了,哪能顿顿吃?” “闺女,别理你爸,你上工的时候也悠着点儿,别把力气都使了,不然第二天就要受罪了。” “对对对...爸爸刚刚就是吃饱了犯困,说得都是梦话,爸爸想吃自己会去挑[tiǎo]。” 章壮国也意识到他刚刚随口的一句话,会给闺女带来压力,立刻否认自己说过的话。其余三人也跟着点头表态,表示不用为了他们的一点口腹之欲累着自己,他们不馋这个。 看着这些会为她着想,以她为优先考虑的人,章斯尔有些感动。她能感受得到这辈子的这对父母,对她毫无保留的宠爱。 他们宠她,爱她,会心疼她,会安慰她,会尽可能的满足她想要的。虽然这些都是他们想给原主的,但她是真真实实的受益者,她会好好完成原主的嘱托,照顾好她们两人的父母的。 章斯尔心想,今天中午的这碗清炖萝卜丝沙虫汤真的很美味,美进了她的心里去。 下午上工的时候,章斯尔吸取早上的教训,带了一背篼的零嘴和两大壶水。 早上她没经验,不知道挑[tiǎo]沙虫居然这么费体力,两铲子下去,感觉早饭都白吃了,肚子一下子就空了。 可是明面上她又没带补充体力的食物,一上午的时间差点没把她给饿死,只能拼命的吃大白兔奶糖补充点能量。 上工后,章斯尔总结了一下早上的失败,她发现,挑[tiǎo]沙虫这个活,主要还是靠技巧和经验的积累,不能蛮干。 她决定,选两个早上战绩斐然的婶子作为学习榜样,跟在她们附近观察模仿她们的动作。只要她把婶子们“一跃,一踩,一铲”这三个动作的距离,力道和角度研究透,她也能像她们一样赚高工分了。 下午一上工,章斯尔就跃跃欲试的跟在她看中的第一个婶子附近,一边观摩学习,一边实战演练。可是两个小时后...... 唉…怎么这么难啊。明明她早上瞎扑腾,都能瞎猫碰上死耗子,挑[tiǎo]到十二条沙虫。怎么下午她更认真了,反而却一条沙虫都没中。 章斯尔这垂头丧气的样子,把一旁中场休息的婶子们看的乐得不行,好心情的纷纷开始指点她。 “哈哈哈哈哈...小章啊,你这样不行的,你看看你那动作,就跟狼狗射尿似的哈哈哈可逗死我了。” “别在孩子面前瞎咧咧,什么狼狗射尿,难听死了。小章啊,你听婶的,你那动作太慢了。你看到这虫眼就得弹出去知道吗?” 川花婶说着还示范了起来。“像婶这样,“咻”的弹出去。” “你看,这不就有了吗?”川花婶捏着到手的沙虫甩掉多余的沙子,昂起的脸上尽是自信得意的笑容。 那一刻,天上的阳光倾洒下来,散落在她的周身和脸上,章斯尔突然觉得...川花婶好美... 上一刻,还如幻似梦,下一刻,就被一道声音拉回现实。 “对,阿川教得好,你学着点。还有,你那力气不能收着,得使出来,像你早上那样,把劲都用了。你看我这样,一铲子去,得这么深才行。” 桂花婶看到章斯尔认真学习的样子,兴致也跟着上来了,紧跟着给她示范。 “是啊,还有,你身体太僵硬了,不能绷着,你绷着费力气还不灵活。” 黄寡妇不愧是黄寡妇,关注点永远跟人不一样。翠花嫂听大家都没说到她发现的点,赶紧补充。 “你下铲的角度也不对,得斜着铲,不能直直的下去,沙虫都是斜着跑的。你一铲子下去,还没等往上挑呢,它已经跑别处去了。” “你看我,就这个姿势摆好,顺着这个方向踩到土里,再往上一挑,轻轻松松还省力。” 这些都是前辈们宝贵的经验啊,不是她依葫芦画瓢就能得到的精髓。 在脑子里回顾了一遍刚刚大家教的知识点,确认都记住了,章斯尔立刻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大白兔奶糖,给所有出声指点她的婶子嫂子一人两颗糖,笑容甜甜的道谢。 川花婶她们都很开心,没想到随便说两句还有糖吃了,还是最贵的大白兔奶糖,而且居然给了两颗。哎呦,真是让人怪不好意思的。这小章真大方,下次还教她。 休息够了,大家也就散了,各自寻找起自己的新目标。 章斯尔也开始了新的一轮练习。 【不行,速度太慢了,还要再快一点。】 【啧,踩的还是不够深,又跑了。】 【哎呀,角度偏了,她应该左手多下点力气,右手收着点的。】 【咦,这条怎么这么瘦这么长?卧槽,血鳗哦,这个补血,这个好,收了收了。】 渐渐的...章斯尔开始不务正业了。一会儿挖几个车螺,一会儿抓只跳跳鱼,一会儿挑[tiǎo]出一条血肠。 别说,自从她开始不务正业后,斜挎篓里的收获竟也逐渐充盈了起来。而且,她和手上这柄铁掀也磨合得越来越好。 接下来,章斯尔就如同打通了任督二脉似的,挑[tiǎo]沙虫的动作一次比一次像模像样。连兰花婶在回去的时候都特意走过来夸她学的好,把婶子们教的都学进去了。 感觉这就像是在做数学题一样,思路打结了,死活解不出来,那就出去玩一玩,把精神放松一下。再回来,你会发现豁然开朗,整个思维都打开了。 下午因为摸鱼太久,沙虫只收获了9条,但她抓了5 条跳跳鱼,11条血鳗,7条血肠,大半篓的车螺,还有一只成人巴掌大的青蟹和几尾虾。 也算收获不错,就是不能拿去换工分。那就只好自己吃咯~ 第30章 看电影 刚下工章斯尔就听到了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今天晚上有电影看。听兰花婶说,她们坪山县有6个电影放映队。每年从过年前开始,这些放映员就会开始下乡到各个村里面放电影给老百姓看,今天轮到他们村。 对于他们这些常年劳作,缺少娱乐的村民们而言,没有什么比看电影更能让人兴奋的事情了。这时候的一句“看电影去呀!”,绝对是最诚挚的邀请。 一早上消息就悄悄地传出:晚上某某村放电影呀,广播里没宣传,群众又没电话,却像主席的话儿一样传遍四方。 每当这时,不管大人小孩,全村出动,晚饭几乎都是敷衍了事,稀里哗啦填饱肚子后,扛上一张椅子,便匆匆上路看电影去了。 本村邻村的会自带凳子,再远些的就轻装上阵。逢山过山逢水过水,许多人都是翻山越岭,赶几十里路去就为了看一场电影。在那种激情的驱使下,徒步行走一二十里是常有的事,而且乐此不彼。 “兰花婶,他们一场大概放几部电影?” “四五六?不一定,看情况,看天气,如果风太大,连看都没得看。你别管能看到多少电影,吃完饭拿着凳子早点去占座,不然到时候你连个站的位置都没有。” “好,我现在就回去吃饭,吃完马上就过去。” 看电影耶,她还看过黑白电影呢,听说这个年代看电影的氛围贼好,她每次看年代文都好想进去凑一下这种热闹。没想到有生之年,她的愿望实现了。 话说那本《罪之花》的男主,就是镇里工会电影队的电影放映员,那今天来的会不会是他? 感觉是,肯定是,女主在她们村,男女主磁铁似的磁场到哪本书都不会出错。 所以...她是不是能看到现场版的...emm...甜蜜蜜?兄妹情,好禁忌,好刺激,好想看啊! 因为怀揣着不可言说的心思,章斯尔算完工分后就立马回到蚝壳屋,洗澡吃饭一气呵成,抄起一块小板凳就往外冲。 跑到门口她突然想到,她去看电影了,她爸妈怎么办?全村人都在热热闹闹地看电影,而她爸妈却在“牛棚”里冷冷清清地啃着窝窝头。 这对比,太惨烈了。 想想办法吧章斯尔,电影她不可能不去看的,但爸妈也不能不管啊。 有什么东西是跟电影一样热闹的呢? “有了,收音机,她去看电影,爸妈他们听样板戏,完美。” 收音机她空间有,但不符合这个时代制造,不能拿出来,但村里面谁会有收音机? 大概也就村支书、村会计、大队长这些人了。那就先去大队长家碰碰运气。 扛着椅子,章斯尔飞快的跑到大队长家,刚好拦住了正要出门的杨成材。 “干什么呢?慌慌张张的。” “没啥事,就是问问您,您家里有收音机吗?” “有啊,你要收音机干嘛使,今晚不是看电影吗?你不去看?” 他们现在就站在大队长家门口,人来人往的,章斯尔也不知道怎么说才不会被人注意到,只能隐晦的提示。 “成材叔,杨奶奶晚上去看电影吗?” “去啊,饭都没吃就搬着凳子占位置去了,哦...你要收音机是吗?行,跟我进来拿。” 杨成材话说到一半也反应过来了,这孩子,没想到还挺有孝心的,自己去看电影也不忘把父母给安排好。 拿到收音机,章斯尔随手就把自己的板凳递给杨成材。 “叔,帮我占个位置呗。” 有什么位置能比大队长亲自占的位置还要好的。 杨成材:“.........” 真的很不想接,但这孩子刚给村里发现一座金矿,这事要是坐实了,他们桐湾村就发了。 所以在纠结了好一会儿,杨成材还是接过那把椅子。 罢了罢了,谁叫他心太软呢。他总是心太软,心太软... 虽然有人帮忙占座,但章斯尔还是着急,她想要去亲眼看看现场从无到有是怎么布置的。她的好奇心总算无时无刻不在刷存在感,所以拿到收音机后她就轮着两条腿飞快的往回跑。 到了“牛棚”把收音机交给刚下工回来的爸爸,章斯尔说了声“吃过饭了,要去看电影。”人就不见了。 徒留章壮国抱着收音机站在原地还有些反应不过来,他刚下工,血糖有点低,脑子不太好用。 刚刚发生什么事了?他女儿是不是回来过?好像还给了他一个收音机?她说她要去干嘛? 不管没在状况内的老父亲,章斯尔如风一般的女纸又卷回到了晒谷场。 七十年代的电影放映方式很简单,其实就在晒谷场的边上,在泥地里插上两根竹竿或是小树杆,再在竹或树杆的顶部系上一块白幕布,然后在晒谷场中找好位置,摆上机器,调试好,便差不多了。 先到的村民都会帮放映员一起准备放映设备,合力把幕布撑开,找出今天要放映的电影磁带。 后到的人就争着抢着把板凳放在离放映机最靠近的位置,给自己和亲戚朋友占位置。 至于那些更晚来的,就很难在正面找到好位置,因为来看电影的人很多,几乎把幕布的四面都围住了。 他们只好跑到荧幕后面去看。如果今天放映的地方正好有树,等到晚上电影开始后,树上就会挂着好多的孩子。 章斯尔跟这些人都不一样,她有大队长给她占位置。领导天生就有一些特权,他们不用占位置,最中间,最好的位置就是他们的。 此刻章斯尔就坐在村领导的包围圈内,欲哭无泪。她后悔了,早知如此,她还不如拿颗糖贿赂一个孩子帮她占座来的不尴尬。 但你要让她现在挪位置,她也是不干的。因为此刻已经没有位置给她加塞了。这里人山人海,人满为患,人潮拥挤,人声鼎沸,人...全都是人。 就在这不尴不尬的等待中,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章斯尔旁边桌子上的胶片缓缓的转动了起来,伴随着均匀的嗒嗒声,光影开始旋转,幕布上的人物开始移动,电影开始了。 视线顺着放映机往上看,好清秀的放映员小哥啊。 唉...女主的。 不对,男主今年才16岁,还在读高中。所以说,这个放映员小哥是无主的? 那不就看不到甜蜜蜜的禁忌恋了?好失望啊...算了,还是看电影吧。 今天的第一部电影放映的是《红色娘子军》,故事取材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海南岛琼崖纵队娘子军的事迹,展现了那个特殊历史年代一群女性为争取解放而流血牺牲的故事。 故事开始是在海南省的一个椰林环抱的小山村里,“中国工农红军第二独立师女子特务连”召开了成立大会。100多位穷苦的农村女孩,为反抗封建压迫和争取男女平等,在共产党的组织领导下,勇敢地拿起了枪。 只是后来在她们的战斗中,海南红军主力作战失利,二班的8名姐妹留下断后,直至弹尽粮绝,全部牺牲。不久后,娘子军被迫解散,散落于民间。 这是章斯尔第一次看革命战争题材的电影,但她看得很入迷。她很喜欢这部电影里的女主人公吴琼花,她勇敢、强悍、豪放的性格都非常的吸引着她。 吴琼花一开始就给人强烈的印象,她代表着千千万万妇女求解放的心声。章斯尔看完这部电影都想振臂高呼一声“娘子军革命精神永存!” 这个时代的电影节奏把握得很好,观众看的全神贯注,神情紧张,水都忘记喝了。全程没有尿点,唯一的“尿点”大概是中场换片吧。 在放映员中场换片、或者在调焦的时候,一些玩心重的人就会把手对着投射灯直挥。当手影照射到幕上,他们就会笑得很得意。 也有熊孩子为了在银幕上留下自己的身影,去挡放映机的灯光。 今天的天气很给桐湾村面子,既没有起大风,也没有突然下雨。 让所有人安安稳稳的看完了《红色娘子军》、《铁道游击队》、《渡江侦察记》、《难忘的战斗》、《地道战》、《英雄儿女》六部电影。 虽然在放映的过程中,因为胶片经过多次使用有些损坏,所以经常出现黑幕或者有跳帧的现象。但并没有人介意,大家依然看得津津有味,沉浸在观影的享受之中。 在这个时代,电影就是老百姓最喜欢的文化活动,看电影就像是过节,所有人聚集在一起,电影开始,新的世界就被开启。 一面幕布,一个放映员,一束从头顶射过的光线,一声声胶片转动的嗞嗞声,自己搬来板凳的人们,构成了这个时代的特色。 夜幕中,交织着手电光,欢笑声、斥责声、叹息声、自行车铃声、少年的歌声……混成一片,人们交谈着剧情,沉浸在电影的乐趣中。 第31章 薅海虹 这个年代的人记性特别好,几乎到了过目不忘。即便是第一次看一部电影,第二天一群人也能聚集在一起,通过集体的智慧,就能从头到尾回忆出所有情节,模仿出动作,甚至能背诵大部分台词。 前几日看电影的热度还没过,章斯尔连挑了三天沙虫的熟练度已经上来了。到第四天的时候,她挑的沙虫数量也能换来六个工分。 虽然偶尔还是会铲断,但兰花婶告诉她这属于正常情况,就算是她也会有铲断的时候。章斯尔就把这些破损的沙虫收到地窖里,等凑够一盘再吃。 她爸可是一直念念不忘沙虫的味道,晚上还偷偷打着手电筒和朱叔叔一起去挖沙虫。就是没技巧,挖了一晚上,就挖到两条,还挖断了。回去后两人被骂得蔫头耷脑,第二天又不死心的偷偷去。 沙虫工分高,一两就能换一工分,像兰花婶她们这样的熟手,一天能赚十五公分左右。 于是这就引来了四队和五队的不满,因为贻贝工分低,同样累死累活干一天,她们一天最多只能赚十二工分。两边一比,一天就差了三工分,四天就差了十二工分,这差距她们得多干一天才能补回来。 所以四队的蔡小云就带头闹了起来,大概因为是女主的妈妈,也有一定的光环加持。不止让她闹成功了,竟然还能和一队换工种,要知道,一队可是大队长媳妇兰花婶领的队。 今天被换了工种的一队和二队要去捡贻贝了。要问章斯尔怎么看?她觉得贻贝也好吃,对她来说,赚工分是顺带的,偷渡海鲜带回去吃才是正事。 而且蔡小云算来算去,忘算了一点,那就是她们队员的能力。赶海一队之所以能排在第一名,连领工具都是第一个领,那是因为她们常年稳居在《赶海小队工分榜》的第一名。 挑沙虫可比薅贻贝要难得多。贻贝有手就能薅,沙虫你得找啊,需要的都是技巧,费的都是时间。她就只看到人家工分高,没看到人家能力高啊。 一队和二队今天领的工具是一个麻袋和一双劳保手,手套还没拿到手章斯尔就拒绝了。 因为这些手套只是堆叠在那竹筐里,就散发着一股让鼻子无法忽视的腥臭味。这手套一看就是循环利用且长期没洗的,都干硬了。 拒绝了劳保手套,章斯尔默默的给自己换上一双赶海专用的“防刺防扎防水防滑”手套。又借着回家的借口,把空间里二伯送她的匕首拿了出来。 贻贝一般附着在礁石上,呈多个密集状分布,是比较常见的赶海小海鲜。壳外缘锋利,且在礁石上附着紧密坚固。 如果没有工具徒手摘取,很容易会割破手指。戴上手套,拿上匕首,切割粘在礁石上面的贻贝就会容易很多。 贻贝学名叫海虹,煮熟晒干后叫淡菜。壳面紫黑色,壳内面灰白色,边缘部为蓝色,有珍珠光泽。 每个贻贝都有一个足丝孔,这个孔里面连接着一个腺体。可以分泌出一种凝胶类物质。这种凝胶类物质呈弱酸性,遇到呈弱碱性的海水之后就会形成足丝。 这些足丝的作用主要是为了把它固定在一些石头上。一个贻贝一旦选定了一块石头,基本上终生就会赖在这块石头上。 大队长没说错,这一片,密密麻麻生长的全都是贻贝。章斯尔快乐的选了一块大礁石,弯腰左手握住贻贝,右手切割它的足丝。 二伯送她的着柄匕首刀刃锋利,轻轻一割,一个贻贝就到手了。 兰花婶她们就没有章斯尔这么斯文了。因为常年劳作,她们的力气很大,都是直接上手拉、拽、扯、薅的。 用她们的话来说,章斯尔割一个她们都能薅一把了,不够费事的。 章斯尔也不反驳,就跟着自己的节奏走,她就不信了,她们的力气还能用不完了?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六个,七个,八个……… 一小时后,章斯尔的麻袋就装了五分之一了,她还在不知疲倦的收割贻贝。 而一队和二队的婶子嫂子们都已经停下来喝水歇息了。 不过她们麻袋里的贻贝数量明显比章斯尔的多,毕竟都是老经验的,还能输给一个小孩? “小章,脚...看脚下,有螃蟹!” 突然,一个正在喝水的婶子激动地大喊,水都来不及吞咽,就顺着嘴角流下,淌湿了衣衫前襟。 章斯尔低头一看,下意识的用脚踩在,张牙舞爪的兰花蟹的背上。 然后小心的掐住它,递给刚才那个提醒她的婶子。 “婶子,给。” “这怎么好意思呢?你捉到的螃蟹。” 说是这么说,但她接过去的动作一点也不慢,一看就很想要。 婶子扯了一条绳子绑好兰花蟹后,也意识到自己有点儿着急了,连忙找补道。 “婶子也不是真的想要你的螃蟹,就是刚好我家那小子昨天跟我闹着要吃螃蟹,这不就巧了吗,你刚好就给了我一只。” 知道她是在找借口,但章斯尔也不是那种没眼色的人,螃蟹本来就是要给她的,于是顺着她的话就接。 “这螃蟹就是要小孩吃才好呢,等会看看还有没有螃蟹,再给他抓几只。” 提醒章斯尔的婶子是二队的,两队人几乎都是在一处地方上工。章斯尔把兰花蟹给她也是为了建立一个好人缘。 这么做虽然看似章斯尔吃亏,但如果没有这个婶子的提醒,她不止不会发现兰花蟹,还有可能会被它夹伤。所以这也算是一个顺水人情,你好我好大家好,还能显得她大气,好相处。 后来大家也确实因为她的这个举动,真心接纳了她,对她更亲近了些。这么知情识趣的孩子可不多见。 她们之前,之所以会对她表现友好,只不过是因为大队长和兰花婶的关系。毕竟,有后台的人谁都不想得罪。 这工上的就是一个人情世故。 下工后,两队人满载而归,大家都用扁担挑着绑好的麻袋陆陆续续的离开。 虽然章斯尔的麻袋也装满了,但她是提不动,也扛不动。 不过她很聪明,在撬生蚝的那会,她就意识到自己力气小这个弱点,机智的找了村里的一个木工师傅,帮她做了一辆手拉车。 婶子们走的时候合力地帮她把麻袋抬到小木车上,章斯尔再自己费力的往回拉。车轮她设计的是一边三个轮的,就是为了方便过这些石头。 但即使如此,她每次回去还是很费劲。所以下工后,她总是会磨磨蹭蹭的等到最后一个走。 因为她爸等到人都走光了,就会从犄角旮旯里窜出来,帮她拉一段路,看到人又会“嗖”的一声不见人影。 感谢父爱使父亲人到中年还能如此敏捷。 第32章 很狗的大队长 费力的把小木车拉到计分处,计分员刚给章斯尔算完工分后,大队长杨成材把她喊了过去。 “小章啊,你还记得我们前段时间上报金矿的事吗?上头的人很重视,省里派了一支地质勘测队的人下来,明天就到了。你明天就别上工了,跟我一起去接待他们。” “还是算10个工分吗?” 章斯尔比较关心工分的事,这工分可是影响着她们小队的排名,她不能做那个拖后腿的猪队友。 杨成材点了点她,有些无语,最后还是忍不住笑道。 “行,给你算10个工分,瞧你那财迷的样。我还能差了你的不成?明天给我好好表现,别出差错知道吗?” “是,请领导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只要工分到位,她的情绪就能到位。章斯尔昂首挺胸的给杨成材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行了,别耍宝了,回去准备吧。” 回去后,章斯尔还真认真的做足了准备。她先把大伯送她的那套军装拿出来,用装满滚烫热水的搪瓷杯,把衣服上的褶皱仔细的熨烫平整。再拿出大伯送的军用水壶,给自己装满一整壶的蜂蜜水。 明天肯定会上山,她得备着些水。好了,准备完毕,睡觉。 第二天章斯尔早早的就起床了,对着脸盆架上贴着的镜子,把自己收拾的精精神神的,就出发去了村委院。要不是因为怕头发抢了身体的营养,她在下乡前就偷偷的去理了个寸头,现在高低得给自己扎两个充满时代特色的麻花辫。 到了村委院,杨成材看到她这一行头的打扮,满意的点点头,这10工分花的值,瞧瞧,这小章多上心。一会儿一定能为他们村,在领导面前挣个好印象的。 今年的先进大队一定是他们桐湾村的! 等这次所有参与接待的村领导们——村支书、大队长、村会计、村委会主任、妇联主任、驻村干部、民兵连长都到场后。 大家按次序走到村口,排列站好,等待上面领导和勘测队人员的到来。期间,大队长和村支书还笑容满面的互夸一下对方。 “杨支书你今天看起来真精神啊。” “哪里哪里,老了,没有你们年轻人看起来精神头足啊。” 随后大家就着这个话题开始纷纷尬聊,说白了,就是商业互吹。章斯尔不想应付这种场合,想往后躲,无奈她的袖子被杨成材抓住。 按理说,以章斯尔的咖位,在这群村领导中她应该站在末位的。不过她今天是作为发现金矿的功臣来参加这场接待会,所以破例站在大队长身边。 在村口站了大概有十来分钟,众人就远远的瞧见两辆吉普车朝他们这个方向驶来。一瞬间,大家都精神了起来,目光灼灼的看向前方。 吉普车刚在村口停下,大队长杨成材忙殷勤的小碎步上前。原本是想帮领导开车门表现一番的,结果就尬住了。 这门...怎么开来着?没见过啊。 这时候,章斯尔工作了三年锻炼出来的眼力见,就派上了用场。她赶紧错身上前,替大队长打开车门,又顺着车门打开的方向,丝滑地退回到大队长身后。 这操作...看得杨成材在心里给她点了100个赞,10工分花得太值了。 杨成材给了她一个赞赏的眼神,随后就和先下车的公社长攀谈起来。公社长拉着杨成材,一一的给他介绍这次来实地考察的领导。 “老杨,这位是咱们坪山县的县长,姜县长。这位是咱们清水镇的镇长,吴镇长。这四位是这次来查看金矿的省地质勘测队的,这位是王教授,剩下的这三个是他的学生,小李、小陈、小张。” 听到连县长也亲自下乡到他们这穷乡僻壤里来,杨成材的眼睛瞪得老大,他感觉自己有点遭不住啊。 镇长都来了就算了,怎么连县长也来了?他们小小桐湾村这是要发迹了吗? 怎么办?他太激动了,他现在脑子有点发蒙,双腿有点发软,感觉手脚都不听使唤,快要站不住了。 想他之前见过的,最大的官,也就是镇长的秘书啊。现在这个场面太大了,他扛不住。 杨成材现在根本不敢和大领导说话,怕一开口就打磕巴,别到时候脸都丢回族谱去了。 扛不住的杨成材觉得还是年轻人更抗压,非常狗的把章斯尔推了出去。他想,大家族出来的孩子应该不怕见大领导吧。 “小章,你来跟领导们汇报一下金矿的情况。” 章斯尔:“........” 她以为她今天就是来做个吉祥物的,穿得好看一点,笑得乖巧一点就行了,不需要她做什么。 没想到!!!她居然遇上了这么不要脸的大队长。 大队长见到大领导怂,难道她章斯尔就不怂吗?她比大队长更惨,两辈子见到最大的领导就是上辈子的校长了。 好在章斯尔上辈子是个站在讲台上讲课的老师。虽然站在大领导面前有些紧张,但她不需要用太多的时间去组织语言。 和领导们问好后,张口就把发现金矿的过程讲述了一遍,中间还结合了一些她个人的合理猜测。 别看她表面上滔滔不绝,侃侃而谈,背在身后的两只手因为紧张,都快抖成帕金森了。 同时在心里不断的哀叹,钱难挣,屎难吃,王八好当气难生。这10工分是一点都不好赚啊。 姜县长对章斯尔的讲解很满意,当众夸奖她。 “这孩子不错,讲话有条理,逻辑很清晰,胆大心细,遇事不慌,是个好苗子。你是哪家的孩子啊?” “回县长的话,我是知青。” “哦...知青啊,那你来这乡下是来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章斯尔,立早章,斯斯文文的斯,温文尔雅的尔。” “斯尔这个名字,让人听着就觉得,这是一个勇敢无畏,充满活力的人。你父母给你取这个名字肯定废了一番心思吧。” 姜县长一听这名字就知道眼前这人是谁了,这是京城那边特意打电话过来,要他看顾的人。没想到这孩子刚来,就给他带来了一笔亮眼的政绩。好想打个电话回去问问,京城那边还有没有人要下乡的,像这种好同志可以多来几个。 不止是姜县长,章斯尔的名字一出来后,吴镇长和公社长马上就反应过来她的身份。纷纷夸赞她年少有为,朝气蓬勃,聪明有才智。 “事情我了解了,我们上山再去看看具体情况。” 杨成材听到领导们要上山,忙殷勤的跑在最前面引路。他现在的心情很矛盾,既希望领导能找他讲话,又怕领导问他话,答不出来,再给领导留下坏印象。 章斯尔想跟上去,却被杨成材的一个眼神给制止了。示意她跟在大领导身边好好表现,她现在是全村的希望,可不能跟着他瞎跑。 没看见那些原本摩拳擦掌,准备表现一番的村干部们。在见到县长的那一刻起,就跟锯了嘴的葫芦似的,一个屁都不敢放。到现在都只会默默的跟到队伍的最后面像个摆设。 被大队长拒绝了的章斯尔,只好强笑着继续回答领导们提出的各种问题。一路上还得分心的把探出来的枝桠拂开,别扰到县长和镇长。她好难,她还是个孩子呀。 偏偏领导们在知道她是谁后,都很注意她,一直抛话题给她,还频频问她些话。没有人看到她的强颜欢笑,倒是都对她年纪轻轻的,就有这份沉稳和心细感到欣慰。 等众人把马尾松林走了一遍,又把周围查看了一圈后,王教授也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说八九不离十,这里是有一个金矿,至于有多广?有多深?他们需要留下来勘测后才能知道。 下山后,姜县长就提出了回去。他能看出来村干部们的不自在,也理解。都是本本分分的老农民,乍一下见到当官的,大都是这个样子。 他以前本来挺喜欢下乡体察民情的,但每次到乡下,村干部们见到他,都是像今天这样战战兢兢的说不出话来。 所以,渐渐的他也不爱下乡了。这次会来也是因为这里发现金矿,如果确定了,对国家的发展能有很大的帮助。慎重起见,也为了表示对这件事的重视,他就亲自带队下来查看,回去也好写报告。 欢欢喜喜的送走领导班子,村干部们重新焕发出生机,开始热情的招待勘测队的四人,海鲜大餐整起来。 盐焗小面包蟹,清蒸生蚝,蒜香扇贝,白灼青虾,油焖贻贝,海鳗烧茄子,萝卜干炒牡蛎,爆炒蛤蜊,马鲛鱼羮汤,一共九道菜。 自古以来,九为尊,这也是渔村待客的最高礼遇。 勘测队的四人吃的满嘴鲜香,不住的竖大拇指点赞,这大概是他们这些年吃得最好,最满足的一顿饭了。 第33章 秘书又上线了 因为地质勘测队的四人,会在桐湾村停留大半个月近一个月,来完成金矿的勘测工作,把金矿的大体范围划分出来。 杨成材觉得,文化人和文化人之间能更容易交流。于是,准备把这段时间照顾勘测队四人饮食起居的任务,交给了章——桐湾村秘书——斯尔。 “叔,一天还是算10工分吗?” “你这个工作轻松,6工分就行了。” “我薅海虹,一天能赚10工分。” “那东西重,你天天这么拖回来费力气,还容易长不高。这个工作就要斯文得多了,就和文化人打打交道。” “叔,那我要不要上山给他们送水送饭?这些不重? 我要不要待在山上听他们派遣,偶尔给帮帮忙,搬搬石头啥的?这些不重? 他们要是想带几块石头回来研究,都是文化人,他们也带不动,我要不要给他们背。这些不重? 再说了,这山上危险呐,是不是,我这也属于高危工作了,对不对?” “对,对个屁,县里派了一队民兵过来支援,就是为了保护这四人的安全。你说的这些都用不着你。” 章斯尔:“........” “所以我要照顾他们什么?” 杨成材:“........” 他也不知道,他就是想着...为表示重视,派个人跟着他们。 “让你跟着你就跟着,哪来的那么多问题?这好事别人求都求不来,就你话多。” “行,我保证给他们照顾得妥妥贴贴的。” 有这种轻松赚工分的工作没道理往外推啊。章斯尔拍着没有任何曲线的胸脯给大队长做保证。刚好可以找借口把空间里的小动物们拿出来吃了。 不过...有件事。 “可是叔,我这样会拉低我们小队的工分啊,影响排名。” “你怕什么?哪一队没有知青,他们哪一个都比你能拉后腿。” “哦...这样啊,那我就放心了。” “你就尽管把你那没用的心放回肚里去,叔还能坑自家媳妇?” 【那怕不是想跪搓衣板。】 章斯尔在心里默默的给他把后面一句加上。 拿人工分,与人解忧。第二天一大早,章斯尔就起来准备要给勘测队四人带上山的东西。 先把四个长竹筒装满水,在每个竹筒里,她都少少的加了一丢丢糖。第一天嘛,待遇都是最好的。 然后用油纸包包了一大包兰花婶早上起来烤的酥酥脆脆的小鱼干,这是给他们饿了补充体力的零嘴。 兰花婶这段时间也不用去上工,她专门负责勘测队四人,和县里来的民兵队的三餐。章斯尔则两头跑,到点了就回来帮兰花婶准备食材,等做好饭就给山上的人送上去,不过会有民兵下来帮忙抬饭菜。 其实每天上山后,章斯尔也不用干什么。有县里来的民兵们负责警戒,她就无所事事的到处闲逛,偶尔找一些能吃的野菜摘了,带回去给兰花婶做,也能多一道菜。 今天,章斯尔逛到了一片竹林里,昨天刚下过一场雨,林子里的竹笋一根一根的冒了出来,有的还长高了不少。 有一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如雨后春笋般啥啥啥来着?原谅她是个理科老师,不记得了。反正就是说下雨后的春笋好吃。 这片竹林是那种细杆子很文弱的竹子,叫什么她不知道,但章斯尔知道它的竹笋特别适合做手剥笋,贼好吃~ 想到那酸酸辣辣、汤汁浓郁、辣中带香的手剥笋,章斯尔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多掰点,把这些统统带回去给兰花婶做成手剥笋。现在三月份了,正是竹笋嫩的时候。 抽出一个麻袋抖一抖,章斯尔蹲下身就开始掰笋。别问她是从哪抽出来这么大一个麻袋的,这个问题不好回答。 一根笋,两根笋,三根笋,四根笋,五根笋.....两麻袋的笋。 熊猫宝宝哭晕在动物园,因为笋都被她夺...不是,掰完了。 使了使劲,好沉没拖动,再使使劲,麻袋依然纹丝不动。 章斯尔:“.........” 这些天的饭都白吃了。 算了,是时候给大家展现一下她隐藏多年的技能——召唤术。章斯尔像模像样的双手掐诀,嘴里还念念有词的。 “爆裂吧现实,粉碎吧精神,放逐这个世界,遵从血之盟约,吾在此召唤汝。” 随后气沉丹田地一声吼。 “顾大哥,来活了~” 还没等章斯尔喊第二声,就听到远远的传来一声浑厚的男音。 “来了。” 她喊来的这个顾大哥,是这次县里来的民兵队里年纪最小的,所以经常被指派过来给章斯尔帮忙搬搬抬抬。 从最开始的被使唤过来,到后来的自觉过来,到现在他已经成为了章斯尔的好搭档了。他们两人都是吃货,一个负责找,一个负责搬,配合默契。 “嘶~你掰这么多笋干嘛?” “就两麻袋,多吗?恁们狼辣么多,一个个都辣么能ci。” 顾大哥:“........你讲话就讲话,但能不能...别学村里养猪倌刘叔的语气讲。” “我有说错吗?你们的胃,容得下万水千山。” “行行行,我说不过你,走吧,兰花婶该等急了。” 一路讨论着明天吃什么,这山里有什么好吃的,要不要布置个陷阱抓点野味加个餐。两人说说笑笑的下了山。 “兰花婶,兰花婶,来货了,好东西,今天做好吃的。” 下山后,章斯尔就把她的“革命战友”甩下了,一身轻松的跑在最前面,留顾大哥一个人苦逼的挑着两麻袋的竹笋,坠在她老远的身后。 “你今天又找到了什么好东西?” “竹笋,昨晚不是下雨了吗?我今天进竹林里一看,好多刚刚破土的笋。现在吃,绝对又脆又嫩。” “我以为是什么好东西呢,喊得那么大声,原来就是竹笋啊。” 兰花婶颇为看不上眼的甩甩手,继续忙活厨房里的事。 “婶。您别看不起竹笋,我问您,手剥笋您吃过吗?” “什么笋?” “手剥笋。” “那是什么笋?” “那是能让人看了只咽口水,吃了就上瘾的笋。” “那我倒是要瞧瞧,什么笋能有这么大的魅力。” “我保证,吃了一次您就会爱上这个味道的。咱们等着看。” “行,要是它真能那么好吃,我下次还给你做。” “这可是您说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你放心,十匹马它都追不上我。” 两人说笑间,顾大哥也挑着笋也到了门口,兰花婶看到那两麻袋的笋,瞬间就哑口了,她说错了,不用十匹马,一只羊就能追上她。 农村制作手剥笋也很简单,先把竹笋倒到大盆里用水泡着。把每根竹笋根部的笋衣剥掉,露出一小截笋肉。剥好后,再把笋顶部的尖端切掉,方便煮的时候入味。水开竹笋下锅,煮一会儿捞出放入凉水里镇一下。 再冷水下锅,放入八角、桂皮、香叶、干辣椒、花椒、冰糖和晒干的橘子皮,一大勺盐(盛汤的汤勺)和酱油。 大火燃烧至水开沸腾,等香味激发出来了。把笋捞到大盆里,卤笋的汤汁也倒进去,再倒入一盆泡菜盐水进去。 用甑[zèng]盖盖在盆上,泡一个晚上明天就可以吃了。 顾大哥挑着担子去给山上的人送饭去了,只剩下章斯尔和兰花婶两人在忙活,这两袋笋把两人忙得够呛,弄了几个小时才总算是做好了。 “你说你怎么这么会吃?一天天的净给我找事,是想累死你婶子是吗?” 为了以后的口腹之欲,章斯尔见状赶紧上前搂着她的胳膊撒娇。 “您可是我婶子,我怎么会舍得呢?这还不是因为县里把这群人的伙食费都给送过来了。你说人家又是给钱,又是给票的,咱还不得给人吃好点?回去了,要是领导问起来,他们也会在领导面前夸夸咱叔,事儿办的漂亮不是?” “再说了,他们吃得好了,咱们不也跟着沾沾光?您看啊,这又是酱油又是冰糖的,换平时咱们哪舍得这么造啊。” “婶,您信我,这手剥笋绝对好吃,到时候让咱山娃也试试这手剥笋的味道,老香了。” 兰花婶点了点她的鼻子,笑到:“你个鬼灵精,惯会说好听的话,全村的人都没你这张嘴甜。” “婶子,您听了我这么多好听的话,也不能白听不是?” “是,不能白听,说吧,你又想吃什么了?” “哎呀,人家就是在长身体,才多吃了点。怎么到您嘴里,我成了那贪吃的呢?” “你不贪吃?行,算你是长身体,那婶子不白听你好话,你想怎么着?” “您猜,我今天去竹林里掰笋的时候看到了什么?” “我不猜。” “是醉鱼草!” “所以呢?” 章斯尔给兰花婶一个你懂的表情,兰花婶好笑的摇摇头表示她不懂,把章斯尔给气得跺脚。 “婶子,您这样子可就没意思了。” “你想吃鱼?” “我去抓鱼,咱们明天做小黄鱼酥吧。” 兰花婶白眼一翻,摆摆手径自回屋了,这死孩子,是要累死她吗? 第34章 为国家做事 次日,章斯尔早早的就到了兰花婶家,她好期待昨天的手剥笋做出来是什么味道。其实她根本就没有厨艺,会这些也都是因为平时上网看得多了,就记住了。 所以她今天很期待,也很忐忑,因为这关乎以后兰花婶会不会继续听她瞎指挥。这一战,是决定性的战役。 “兰花婶,走,我们去看手剥笋。” “你自己去看,我还忙着呢。” “一起嘛,这样开盖才有惊喜,吃了笋我就过来给您帮忙。” “你可拉倒吧,你就是个帮倒忙的。走吧走吧,一起去看。” 两人到厨房里,一起掀开闷了一晚上的甑[zèng]盖,盖刚一掀开,浓郁的酸辣鲜香味就扑鼻而来,刺激得人口水直分泌。 咽了咽口水,章斯尔和兰花婶对视了一眼,两人不约而同的转身找筷子。兰花婶熟门熟路,最先拿到筷子,她炫耀的冲章斯尔扬扬手。 “婶。别显摆了,快,试试味道怎么样。” 兰花婶听她这么一说也有些迫不及待,刚刚的那个味道闻着实在太馋人了。 小心的夹起一根竹笋拿在手上剥开笋衣,鲜浓的卤汁滑过褐色的笋衣,顺着手指缓缓流下。兰花婶试探性的浅浅一口咬下,那鲜嫩多汁的竹笋直接在口中溅射而出。 这感觉...妙不可言... 兰花婶的双眼蹭的亮了起来,直接拿起整根笋嘬着吃,边剥边咬。层层剥皮,剥下的笋叶根部也能吃,越剥越嫰!从头吃到尾,吃到底根开始越发的脆,咬下去的瞬间,发出咯嘣一响。 看兰花婶吃得那么欢就知道这次成功了。章斯尔也给自己夹了一根笋,竹笋入口的那一瞬,各种鲜活滋味涌入嘴中,脆嫩中带着辣椒的香味,香辣中又带着微酸的鲜,给味蕾足够的热情释放。 熊猫吃竹子都没有这么快乐! “你们在吃什么?我怎么闻到厨房里有一股味道,这味道...怎么说呢?” 兰花婶和章斯尔吃得正欢,大队长就突然进来了。 然后...... 他也夹了一根笋,跟她们排排站,吃笋笋... 杨成材平时很少吃辣,这跟笋吃得他舌尖麻辣,鼻尖微微冒汗,却根本停不下来,就连手上的汤汁都想嗦几口。不管是这笋的鲜味,还是这辣椒的辣感,都令他难以自控。 “婶子。你在煮什么?我怎么闻到厨房里有一股味道,这味道...怎么形容呢?” 顾大哥下山来找兰花婶,一进门,就闻到厨房里传出来的一股奇特的味道。是他没闻过的味道。 厨房内的兰花婶、章斯尔、杨成材听到声音,抬头看向门口。 得,又来一个。 顾大哥进来后,看到他们每人手上都拿着一根竹笋,他立刻给自己也夹了一根,跟他们排排站,吃笋笋... 顾大哥学着他们的动作,拿着整根笋,一剥,一咬,一嘬!浓鲜!脆嫩!酸辣!浓郁交织,越吃越鲜美,越吃越上瘾。 他收回昨天的话,两麻袋根本不多,不,是根本不够! 章斯尔和顾大哥给山上的勘测四人组和民兵们送午饭时,不出意外的,手剥笋得到了大家一致的好评。 送完午饭,章斯尔提着一小篮的手剥笋,约上山娃和他的小伙伴们去竹林里薅醉鱼草。 因为这几天,章斯尔天天往大队长家跑,就和山娃混熟了。混熟了的山娃跟她分享了他和小伙伴们的秘密基地。 是一处面积挺大但不深的海水坑,每天退潮后,村里的孩子们都喜欢到那游水捉鱼玩,经常能抓到一些小鱼小虾回来加餐。因为那儿从来没出过事,大人们就都没当回事,从来不约束他们。 前天,山娃兴奋的跟章斯尔分享他的战果,有十多条的小黄鱼。山娃告诉她,最近退潮后,那个海水坑里都是小黄鱼,他们每个人都抓到好多。 章斯尔的算盘就这么打起了,本来吧,她想拿网去的,但今天看到了醉鱼草。有了更好玩的,那渔网当然是要被放弃的。 再说了,去孩子们的地盘捞鱼,当然要带他们玩些好玩的,这样下次有好东西了,他们才会想再告诉她。薅草之前,先每人分一根手剥笋尝尝味,吃完了好干活。 “斯尔姐姐,这笋好好吃啊,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笋。” “斯尔姐姐,我还想要一根笋。” “我也要!我也要!” “那我也要!” “不准要!斯尔姐姐篮子里没有笋了。但是我家有,我妈妈泡了好几盆的笋。” “真的吗?山娃,你不能骗人,骗人会变成小狗的。” “我才不骗人,我家就是有好多笋,我昨天都看到了。斯尔姐姐,你告诉他们,我家是不是有很多很多这种好吃的笋?” “山娃没骗人,但那些笋不能给你们吃哦。” “[ǎ]啊~为什么不能给我们吃,我们可以掰笋跟山娃妈妈换。” “对啊,掰笋跟山娃妈妈换。山娃,我们掰笋跟你换吧?” “不行,我妈妈说了,这是给山上那群叔叔吃的。我们只能尝尝味。” “真的吗?斯尔姐姐,真的不能再吃一根笋了吗?\\\" “斯尔姐姐,我好想再吃一根笋啊,半根也行。” “我也是,我也只要半根。” “看你们表现,谁今天表现得最好,就奖励[tā]一根手剥笋。” “耶~~~~~~~” “斯尔姐姐最好了。” “斯尔姐姐最漂亮。” 一群半大孩子嘻嘻闹闹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欢声笑语萦绕在他们周身,每人手上都抓着一把醉鱼草,一蹦一跳的甩着,领头的是章斯尔和山娃。这场景看得路过的村民们都忍不住发笑。 他们走了大概20来分钟,一群人就到了他们的秘密基地——海水坑。 章斯尔让他们每个人各自寻找一块趁手的石头,把手里的醉鱼草捣碎了扔进海水坑里。 等所有人手上的醉鱼草都扔进去后,海水坑里也渐渐的...有鱼像是喝醉了一样,摇头摆尾地飘到水面上来。 看到这情形,章斯尔赶紧招呼孩子们捞鱼。“醉”了的鱼儿们行动迟缓,很容易被打捞,这下子把每个孩子都兴奋得不行。 “我捞到了一条鱼。” “你才一条鱼,我都捞到五条鱼了。” “我用抓的,我已经抓到六条鱼了。” “你们快点过来这边,这边鱼多,我都抓不完。” “小同志们,我们这次的行动目标是小黄鱼,不是小黄鱼的我们都不要,能保证完成任务吗?” 怕他们玩嗨了,什么鱼都捞,章斯尔赶紧提醒道。 “能!!!” 一群孩子精力旺盛,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章斯尔带来的两个大竹桶都装满鱼了。顾大哥挑着扁担也如约而至,过来干苦力。 然后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回到大队长家。一进院子,门一关,章斯尔就露出了传销头子的嘴脸。 “小同志们,今天加油干,好好干,事成之后,任务奖励每人十条小黄鱼酥。” “不行不行,十条太少了,都不够我吃的。” “不够吃,不够吃。” “斯尔姐姐,你也太小气了。” “小气鬼,喝凉水。” “哈哈,喝凉水,斯尔姐姐喝凉水。” 章斯尔:“........” 果然还是高中生可爱多了,好使唤。 “都安静,你们是不是好孩子了?是好孩子的就安静不说话了,听我说。” 这招“好孩子”一出,果然好使,吵闹得场面瞬间安静下来,大家都想做好孩子。 “小同志们,你们知道我们这些鱼是抓给谁吃的吗?” “不~知~道~” “那你们知道,山上的那些叔叔是来做什么的吗?” “我知道,我知道,我爸说那些都是来给国家办事的,让我少打听,嘿嘿~” 说到这个,山娃很有发言权。 “我也知道,我也知道,我爷说,他们是来干大事的。” 山娃旁边扎着两个羊角辫的小女孩也不甘示弱的开口,这是杨支书的孙女,叫豆苗儿。 两人这一发言把周围不知道的小孩们给羡慕坏了。 山娃和豆苗儿仿佛分享了什么大秘密,咧着嘴,昂着头,可得意了。 章斯尔咳了一声拉回他们的注意力。 “山娃和豆苗儿回答得很对,那你们知道我们今天是给谁做小黄鱼酥吗?” “是给山上的叔叔们吗?” 豆苗儿显然很懂回答问题的精髓。 “对,豆苗儿说对了,我们今天是给山上的叔叔们做小黄鱼酥吃。叔叔们在给国家做事,那我们在给叔叔们做事,是不是就等于,我们,今天,在给国家做事,对不对?同志们?” “对~” “给国家做事可以嫌报酬少吗?” “什么是报仇?我们不要报仇。” 章斯尔:“........” “给国家做事可以嫌弃十条小黄鱼酥少吗?” “不~可~以~” 山娃犹豫了一下,举手说:“斯尔姐姐,我不要小黄鱼酥,都给叔叔们吃。” “那我也不要。” “我们也不吃。” “给叔叔吃。” “对,都给叔叔吃。” “给国家吃。” “是给叔叔吃啦,不是给国家吃,笨蛋。” “笨蛋,笨蛋,哈哈哈狗蛋是笨蛋。” “狗蛋是笨蛋。” “你才是笨蛋,我不是笨蛋。” 章斯尔看着又歪楼的孩子们无奈扶额。 “都安静!” “我不是笨蛋,斯尔姐姐,我不是笨蛋。” “你当然不是笨蛋,我们狗蛋聪明着呢。” “好了,今天准备给国家做事的小同志们都安静了。” “嘘~安静!斯尔姐姐要给我们分配任务了。” 豆苗儿站出来帮忙控制场面。 听到分配任务,孩子们都乖乖的把嘴巴闭上,挺着小胸脯,小脸严肃,心中的使命感油然而生,仿佛他们即将参加的是一项光荣而伟大的任务。 第35章 小黄鱼酥 章斯尔给孩子们安排了两条流水线,分工明确,刮鱼鳞——破鱼肚——挤掉鱼内脏——在水盆里涮掉血水,丢到干净的盆里。 女孩子手比较巧,章斯尔选了两个10岁左右的做第一步刮鱼鳞。男孩力气大,做第二步破鱼肚。挑两个沉稳的挤鱼内脏,两个最小的涮血水。 这些孩子平时玩的时候,经常自己抓鱼烤着吃,这些活都是他们做熟了的。对他们来说,只要一片边缘磨得锋利的贝壳,他们就能完成以上所有的操作。 兰花婶做流水线的最后一步,用盐、花椒和小茴香腌制小黄鱼。等腌制得差不多了,就可以把鱼取出来挂到阴凉通风的地方。 一直到鱼七八成干的时候,就可以开始烤成小黄鱼酥了。 这个时候就要把柴火灶上的两个锅都移走,在灶洞的上方,放一片竹编的正方形网格。再在网格上整齐排列的铺上腌制好的小黄鱼,小火烘烤。 由于这次捞的鱼有点多,兰花婶家的灶用上了,章斯尔家的灶也用上了,就连村支书和村会计家的灶都用上了。 这可谓是大动干戈啊,但没人有什么意见,所有的大人小孩跟着里里外外、忙忙碌碌,但都很乐在其中。 尤其是孩子们,围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小黄鱼酥会是什么味道。 会计家的狗娃说:“肯定甜的,甜是最好吃的,小黄鱼酥也是最好吃的。” 村支书家的豆苗儿就不同意了:“我看到了,兰花婶婶根本没加糖,一定是咸的,我看到她加盐了,好多好多的盐,小黄鱼酥是咸的。” “才不是呢,是麻的,我吃过妈妈加在里面的那种红果子,嘴巴麻麻的都说不出话。” 山娃表示他经历过,他最懂。 以三个孩子为领头,一群孩子分成三派争吵不休,看得旁边的大人们捧腹大笑,这比看电影还有乐子。 怕几个孩子吵着吵着就打起来,章斯尔提议他们一起来玩游戏。 “好呀,好呀,玩什么?玩什么?” “滚铁环,我们来玩滚铁环。” 70年代,滚铁环几乎是每个男孩子都具备的本领。玩法倒很简单,用一根粗铁丝扭成的铁钩钩住铁环,就可以推动铁环来回滚动。 技艺高超的男孩可以让这只“风火轮”一直不倒,如果要经过一些不平路面和水坑的话,那就类似于一种简单而有趣的杂技了。 但不是每一个男孩子都能拥有一个铁环的,在知青姐姐面前玩游戏,争的就是面子。所以家里没有铁环的男孩子就开始反对了。 “滚铁环有什么好玩的,要玩就玩斗陀螺。” “对,玩斗陀螺。我爸昨天给我做了一个新陀螺,还染了颜色,可好看了。我去拿来给你们看。” 话没说完人就跑回家拿陀螺去了。其他孩子见状也一哄而散,都纷纷回家把自己珍藏的陀螺都拿出来。这个时候,谁拥有的陀螺最多,最好看,谁在同伴中的地位就最高。 一般情况下,每个孩子手里多多少少都有收藏着几个陀螺,大多都是家里的大人自己用刀砍制的,有条件的还会用油漆涂上颜色。 也有那宠孩子的人家,会为了孩子请村里的木匠做一个,农村木匠的手艺,那做工是相当漂亮。 不一会儿,孩子们就抱着各自的陀螺就风风火火的跑了回来。先是攀比一波,看谁的陀螺最多,最好看。 没想到最后竟然是狗蛋赢了,因为他有一个村里木匠做的陀螺,这是所有孩子都没有的。可把其他人都给羡慕坏了,会计家的奶奶真疼狗娃。 攀比完陀螺后,几个争强好胜的男孩子就摆起了阵仗,三五个人作一堆,比赛旋转的时间。 看谁的陀螺抽得最远,最激烈的是两个陀螺相撞。 最得意的是一个人可以同时玩几个陀螺,满头汗水的疯狂地奔走在陀螺之间,手中皮鞭“飒飒”作响,就像一个颐指气使的暴君。在其他人艳羡的目光中,觉得自己还真的飘起来了! 不止男孩子会玩陀螺,女孩子同样也爱玩,但还是会有许多胆怯的小女孩不敢玩,这个时候她们就会捏着衣襟站在最外圈围观。 外边的孩子们玩得起劲,不知道里边的大人们正背着他们在吃小黄鱼酥。烘烤而成的小黄鱼酥虽然看着有些皱巴,但一点也不影响它好吃。 一口下去,就连骨头都是酥的,像文化人说的那般“酥若无骨”。咬断或者掰断的时候还会有嘎嘣脆的声音。 “为国家做事”的小同志们非常的认真负责,把内脏收拾的很干净,章斯尔吃到鱼肚位置的时候,也没有尝到任何苦涩或者腥味。 小黄鱼酥吃起来有些海盐的咸鲜味,带着微微的麻,越嚼越香,嚼着嚼着还会有股鱼松的味道。 章斯尔一条接着一条的吃,这是会让人上瘾的小黄鱼酥。就连大队长、村支书和村会计也对这道零食赞不绝口, 小黄鱼酥既可以给小孩子和牙口不好的老人当零嘴,又可以给男人们当下酒菜,还可以让女人们在赶海时补充体力。 就很绝! “叔,咱们村要不要开个作坊?这鱼要是放供销社里头,肯定好卖。” 杨成材吃鱼的动作停了一瞬,有些心动,随即又摇摇头。 “不成的,村里人都不够用,都得去赶海呢,公社有任务数的。” “让知青来做啊,您不是老说他们没啥用,事还多。连赶海捡点东西都做不好?这活儿简单,让他们来,给队里创收。” “这?这能行吗?卖不出去怎么办?” “能行,您只要把这事跟知青点的点长陈国良说了,不出几天,他就能给您交一份报告。他们虽然干体力活不行,但动脑子可行了。您到时候只要负责拿着报告去公社把作坊申请下来,剩下的事他们都能给你办周全了。” “真能行?我咋觉得这么不靠谱呢?” “您还不信?我什么时候给您掉过链子了?” 杨成材想了想,摇摇头,还真没。这小章,别看个矮,人却是个稳重的。 “叔,我知道您担心什么,这样,我先去跟知青们通个气,他们有意向了会自己带着报告来找您。 您到时候就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如果觉得行,咱就报公社。如果觉得不行,咱也没亏着什么不是?” 为了能把小黄鱼酥当零食吃,章斯尔觉得她也是蛮拼的了。 杨成材思考了一会儿也点头同意了,确实,左右他都没亏。成了他们村还能多一笔收入,稳赚不赔。杨支书和村会计在一旁也听得连连点头,他们都觉得小章这个主意可行。 在去知青点之前,章斯尔也没忘了把玩得正起劲的孩子们喊过来。 “小同志们,领奖励了~~~~” “来啦来啦” 孩子们排着队,每人从章斯尔手上领走十条小黄鱼酥。然后捧着鱼,咧着嘴,迈着小短腿,满村的炫耀。 第36章 新知青和老知青 大队长同意后,章斯尔就带着一盘小黄鱼酥去了知青点,把这想法跟他们说了。也没说大队长知道这事,就是例举了几点这想法的可行性。他们如果想脱离每日风吹日晒的劳作,自然会把握住这次机会。 果然,知青点的人在听到这个消息后都激动不已,每个人眼里绽放出名为希望的光芒,一扫之前的颓然麻木。大家围坐成一圈,跃跃欲试,各抒己见,竟也慢慢的拼凑出一套运营模式的雏形。 有人家里有关系,家里亲戚是他们市供销社采购部的主任,可以负责跑销售。 有人厨艺好,主动承担把控腌制小黄鱼的环节。 有人自觉自己掌控火候的天赋不错,可以负责最后一个环节的烘烤。 有人提出可以向村里的小孩们收购小黄鱼,给村民们多一笔收入,免得到时候闹意见。 啥也不会的表示自己可以清理鱼货,保证处理得干干净净,吃起来没有腥涩味。 文笔好的已经开始在归纳总结写报告了。大家你补一句,我添一句,小作坊要怎么运作,怎么管理,怎么销售出去,都已经都有了很清晰的思路。 章斯尔表示她也可以帮忙销售,嗯,销售到她空间里去。多囤点,以后老了还能拿出来逗孙子。这可是野生小黄鱼酥,纯天然,无味精,无任何添加剂。 不到2个小时的时间,知青们就已经暂时确定下小作坊工人人数和职位的分配。 大队长杨成材担任小作坊的坊长,负责对外跟公社领导沟通和落实。 知青点点长陈国良担任副坊长,负责管理小作坊的大小事务和销售。 徐英是除了陈国良来的最久的老知青,因为数学成绩好,被大家举荐担任会计。 陈青青是知青点里厨艺最好到,也是她最先提出负责鱼的味道环节,所以让她担任生产组的小组长。 魏高伟是除了已经跟着出海的表兄弟俩以外,知青点剩下的人中力气最大的,可以干搬搬抬抬的活,负责向村里的小孩收购小黄鱼,算是采购部的。 一个女生家里有门路,表示她可以负责开发销售渠道。 一个刚刚说自己控制火候很在行的女生负责最后一环烘培,属于生产组组员,归陈青青管。 还有一个没什么特长的女生负责每日鱼货收购后的清洗和处理,也属于生产组组员,归陈青青管。 小作坊的人员基本就定下来了,但章斯尔发现,作坊里全是老知青,一个新知青都没有。而且看他们分坐两边,各成一派,一看就是不和。 但事情她是一起通知的,新知青们不发言,她也没办法开口要求给她们也安排个职位。不过这跟她没关系,她有小黄鱼酥吃就行了。 章斯尔起身告辞,走的时候蒋依依来送她,跟她说了最近知青点发生的的事。 很俗套的故事,就是老知青欺负新知青刚来,啥也不懂。就像到一个新的单位,因为还不懂游戏规则,新员工总会被老员工压制使唤,有时候还会被使绊子。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渔村对赶海厉害的渔民们来说,工分是挺好赚的。但对知青们来说就是又难赚又辛苦,海边毒辣的太阳光照对女知青们更是致命打击。 所以桐湾村的知青们其实过的很苦,很多受不了的都已经跟当地的村民结婚了。男知青尤其多,因为渔村的女人是出了名的能干,养个小白脸,咳,养个丈夫不在话下。但女知青们就不太敢嫁给当地人,毕竟她们也没本事撑起一个家,还随时有丧偶的风险。 过的不好的老知青们在看到这批新来的知青,一个个穿的光鲜亮丽,精神饱满,一看就是不差钱的主。于是打着团结友爱的旗号帮他们做饭,实际上克扣他们的粮食。 这批新知青的家境都不错,巧合的是,没有一个会做饭的,连烧火都不会。 老知青们很热情的告诉新知青,让她们可以等适应了再开始学做饭,这段时间老知青可以帮忙捎带着连新知青的饭一起做了。 新知青很高兴,觉得遇到了好人。 老知青仗着新知青们不懂做饭,也就不懂村里借给她们的粮食有多少,又能吃多久。 每天给她们煮一碗稀的能照见人影的粥就打发了,新知青也不懂,看老知青都是这么吃的,以为他们就是这么过日子的,喝完自己的粥就回房里加餐了。 可是才过半个月,老知青就通知新知青,她们的粮食吃完了。而且老知青还补贴了不少自己的粮食进去,实在消耗不起。新知青要么去买粮,要么拆伙出去自己煮。 蒋依依虽然不会做饭,但也不是厨房白痴,一下子就发现了猫腻,双方就这么吵了起来,各执一词,最后惊动了大队长过来。 但老知青坚持说是新知青每顿都吃太多,才把粮食提前吃完的。新知青当然不同意,说老知青每顿就给她们一碗水里加了几粒米。 现实终究不是小说,新知青最终没能成功打脸,最后这件事情就这么无疾而终了。但撕破脸是必然的,新老知青们就这样拆伙吃饭了。 章斯尔听得很是气愤,如果她知道老知青们是这样的人,她就不过来跟他们说这个事了。有些抱歉的对蒋依依说:“我也不知道是这种情况,早知道我就不提这个事了,我还以为你们只是单纯的不和。” 蒋依依无所谓的摆摆手:“没事,你已经给了我们很多方便,我们也不能老是依靠你。” 嗯?她怎么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好心。章斯尔脑袋上缓缓的打出了一个问号。 她自从到了桐湾村,就一直在忙活自己的事情,连知青点,她这都是第一次进去。她做了什么事,让她们有这么大的误解? 蒋依依看她不解迷茫的样子笑到:“不是你发现我们的特长,跟大队长提议把我们放在最适合我们的位置的吗?这就是最大的帮助啊。” 不知想到什么,蒋依依笑得更开心了。 “你是不知道,我们新知青刚来没多久,工分就超过了老知青,如果作坊没开起来,再过段时间,我们的工分就可以远远的把他们甩到身后了。” 听到原来是这个原因,章斯尔有些讪讪的道:“没有我的提议,以你们的能力,也能过得比老知青好的。” 蒋依依不赞同的摇摇头:“我确实行,但她们俩不行。你以为卫胜男的潜水队和庄晴雅的后勤队是什么人都能进的吗?起码后勤队就只有本地村民,还得是有情况特殊的人才能进,没有你开口,庄晴雅就算送礼都进不去。” 章斯尔:“........”有点感动是怎么回事?大队长对她这么信任的吗?她感觉她现在可以为了大队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蒋依依也看出她的小感动,笑着说:“所以我们刚刚都没有阻止你,如果小作坊能开起来,对桐湾村也是一件好事。” 也能多多少少能回报一点大队长对她们的知遇之恩。 “那你们不想进作坊里当工人吗?” “不想,现在的工种很适合我们,我们也乐在其中。庄晴雅还说解渔网和补渔网这件事对她来说很解压,她家之前出了点事,所以精神一直紧绷着,还让我跟你说声对不起,还有,谢谢你。” “卫胜男也让我跟你说,她因为要潜水跟村里的婶子们学游泳,她居然在这里找到了自信。她说她想练好游泳,以后进国家队,把得到的第一块奖牌送给你。” 听着蒋依依的这些复述,章斯尔也不自觉的跟着笑了起来。撇开她跟卫胜男和庄晴雅之间的恩怨不谈,这种能帮到别人的感觉。真好~ “那你呢?” “我啊~我只想说,赶海可太适合我了,我感觉我每天不是出去上工的,是出去寻宝的。回来手上提着的,那一桶一桶的都是钱。谢谢你选择了我,也谢谢你带我来桐湾村。” “对了,你还记得那俩表兄弟吗?那两人现在都乐不思蜀了。每次渔船回来修整,他们就开始盼星星盼月亮的想要再出去。还嘱咐我说,等下次他们回来了,我们这批知青聚一下。他们准备钓一条大鱼回来给我们加餐。” 章斯尔乐得眼睛都眯了起来,但还是非常不解风情的问一句:“谁会煮?” 蒋依依:“..........” 躲在墙后面偷听的庄晴雅和卫胜男:“..........” 这个时候她们都想掐死这糟心孩子。 蒋依依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等着吃就行了。” 第37章 荠菜鸡蛋包子 昨天和蒋依依聊过之后,章斯尔便不打算再管小作坊后续的事情,之后能不能成功的开起来,就看老知青们自己的能力了。 因为昨晚被感动到的情绪还在,今天她还特意带了包彩蝶香烟去找大队长唠唠嗑,叙叙旧,顺便煽情一把,感谢领导的信任之情。 顺便和大队长说一声,小作坊的事她不打算再参与了,让杨成材之后就事论事,不用给她面子做什么退让。 说实话,小作坊如果真做起来了,不可能只有大队长占一个职位,村民们肯定也要占1-2个工位的。 但很显然,昨天老知青他们并没有把这一点考虑进去。章斯尔也不想自己的人情用在这些人身上。 不是你不对,而是你不配。 刚准备出门到山上去,章斯尔被兰花婶拿着烧火棍拦住警告,不准再给她带回来一麻袋的笋或者两大桶的鱼回来,不然以后就别想再进她家的门。 大队长杨成材抽着章斯尔刚刚孝敬的彩蝶香烟,见到这剑拔弩张的情景,咧着一口大黄牙煽风点火。 “你吃的时候不是还说好吃的吗?跟我夸小章有主意,你不让她给你掰笋,到时候她给你整一袋子麻雀你就乐意了?” 兰花婶听到这话,直接气得“咔嚓”一声,生生折断了烧火棍,用眼神威胁着章斯尔和杨成材。 被兰花婶这眼神看得一激灵,章斯尔上前一把抢过杨成材手上的彩蝶香烟。 她后悔了!她收回昨天那不知所谓的感动。这老男人撩拨自己的媳妇,居然还要连带上她,忒不要脸!!!啊呸! 把彩蝶香烟放在兰花婶手上,章斯尔赔着笑不断地往门口退。 “婶,别听叔瞎说,抓麻雀那得多麻烦啊,中午我给您逮只野鸡回来。呵呵...” 等退到了门边,章斯尔转身轮起小短腿撒丫子的就跑,在人跑远之前,还不忘冲院子里喊了句:“婶,吸烟有害健康,让叔少抽点。” “诶...这娃子,吸烟怎么就有害身体健康了?” “她说的有错吗?你看你的那口大黄牙,我看着都膈应,就你自己不觉得恶心。” “我牙怎么了?村里的男人不都这样吗?” “烟我给你收起来,以后一天只能抽一根。” “你这不是要我的命吗?你把烟还我。你这婆娘怎么还上纲上线了?” “不给,我怎么上纲上线了?村里的女人不都这样吗?” “你...你...” 杨成材在这一刻,切切实实的体会到,什么叫报应。 而那边,他的怨种侄女已经一口气跑到山上去了,彻底脱离战圈。 停下飞奔的脚步,章斯尔轻抚着胸口给自己顺气。嘴里还在吐槽杨成材,猪队友什么的果然无处不在。 原地休息一会儿,等气息慢慢平稳后,章斯尔就开始了今日份的逛林子,顺便思考今天带什么回去吃。 【斑鸠树?听说这个叶子可以做成观音豆腐。不过要捣成泥,不知道婶子会不会嫌麻烦?待选吧。】 【嗯?苦斋婆?这个败火啊,摘一些回去晒干了炖骨头汤喝,清热、解毒、祛湿。就是晒干后闻起来有一种“臭脚丫子”味。】 【哇塞,现在就有艾草了吗?她想吃艾叶糍粑,青团,清明粿,艾草千层糕,艾草煎饼。】 想着章斯尔从空间的地窖里掏出一个青团咬了一口,开心的眯起眼,那就不麻烦兰花婶了。 啃着一个大青团,晃悠着一个小挎篮,章斯尔就这样漫不经心的,在这漫山遍野的野菜堆里穿梭着,挑挑拣拣的、评头论足。 【黄鹌菜?这个不错,不过煮之前还得用盐水浸泡一夜去苦味。麻烦!pass!】 【红凤菜?好东西,听说这菜吃了能补血。就是少了点,只够一盘的,那就摘回去给爸妈炒着吃吧。】 【雷公根?她想念在广西喝的雷公根甘蔗汁了,可惜当时没囤多少,存货都被她喝完了。】 【婆婆丁?哎呦我去...这婆婆丁怎么能长得这么磕碜呢?是因为这片土地的营养不够吗?不要!不要!】 【鼠曲草?长得还挺好看的,就是费鸡蛋,不选。】 【哎呀妈呀~ 好大的一片,全是荠菜啊!好多的荠菜啊!】 从山坡上一直蔓延到小溪畔,一丛丛青翠鲜嫩的荠菜长势喜人。荠菜似乎是春天里的第一抹绿,章斯尔不记得还有什么野菜比它绿得更早。 猛地收住往前伸出去的右脚,她狠狠地心动了。荠菜可是早春野菜的珍品,味道在野菜中名列前茅,清香且甘甜。 她外婆曾跟她说过:“三月三,荠菜当灵丹,吃荠菜就是品春。春天一到,河堤旁,田埂上,就会拱出一片片、一簇簇绿油油的荠菜来。这个时候的荠菜正当鲜嫩。” 想着章斯尔把最后一口青团塞进口中,速度奇快的把手上的小挎篮,换成了大背篓。 接下来,章斯尔给屏幕前的各位观众读者们,表演一段《章宝钏挖荠菜》。 只见她蹲下身,朝着适才看上的第一棵荠菜,伸出了一双柔荑?(魔爪?)。左手轻柔的将荠菜叶子拨弄开,露出根部的位置,右手随意一挥,银光闪现,一株野荠菜就此离开了故土。 开胃菜结束后,章斯尔也放开了手脚,双手齐上阵,所过之处片叶不留情。只身一人,在野荠菜地里杀了个七进七出。 成功的在兰花婶做午饭之前,薅光了这片坡地上的所有荠菜。 留了三分之二的荠菜放在地窖,这样就可以分次带回去给爸妈他们吃。剩下三分之一的荠菜用背篓装好,这就是山上那群人的午餐了。 中午,她一定要缠着兰花婶做荠菜包子,她可想它了。想它鲜美无比的包子馅,想它独特的风味。 为表诚意,章斯尔从空间里抓了一只野鸡出来。这是她早上承诺兰花婶的野鸡。 这野鸡是前世有一个暑假,大舅舅家的小侄女回外婆家过暑假。不知道她哪来的兴致,闹着非要养小鸡崽,章斯尔被她闹得没办法了,就去集市上给她买了一窝。 没想到在这窝鸡崽子里,居然混入了两只野鸡崽。外婆认出来了,让她抓去山上放了。 章斯尔也听话,抓着就去山上放——生到自己的空间里。现如今,那两只野鸡崽都在空间里繁衍好几代了。 回去后,兰花婶看到章斯尔真的给她逮了一只大野鸡回来,高兴的合不拢嘴。有什么比你以为是开玩笑的承诺,突然实现还让人惊喜的呢? 没有!这小章...比她家男人还靠谱。 惊喜的兰花婶,决定满足章斯尔想吃荠菜包子的小小愿望,把章斯尔带回来的荠菜都做成二合面荠菜鸡蛋包子。 一口下去,只见翠绿之中,带着星星点点的黄色...蛋沫?不确定,也没尝出来。 再用一只野鸡炖了一大铁锅的汤,一勺下去,只见汤不见肉的那种,午饭齐活。 章斯尔:“........” 她终于明白大队长为什么选兰花婶给山上那群人做饭了,这可真能持家啊。 不过,这荠菜鸡蛋包子可真好吃啊,咬一口满满都是春天的味道。 第38章 山里的动物 吃荠菜鸡蛋包子的时候,章斯尔莫名的有一种吃独食的愧疚感。所以在给山上的人送完午饭后,又赶在爸妈他们下工的时间,抄小路过去。 在赶过去的路上,章斯尔躲在没人的角落,从空间的林子里抓了一只肥硕的母鸡,又挎了一篮子的野荠菜,提着一网兜的鸡蛋。 刚到“牛棚”正好遇上结伴下工的五人。 “哪来的鸡?这么肥。” 宋丽静看到闺女满手的东西,赶紧迎上去,把她手上提着的东西都拿过来,姚金芍从旁边接过去。 “买的,兰花婶给山上那群人“换”了一只鸡炖汤喝,我看着挺肥,也跟着“换”了一只。” 章斯尔回答得脸不红心不跳,非常理直气壮。为自己的机智点赞,之前怎么没想到呢。 “喏,我还顺带“换”了30个鸡蛋,这种不需要票的就别省着吃了,吃完我再去“换”。” “换这么多,你身上还有钱吗?” “您跟爸的身家都在我身上呢,您说呢?” “你个鬼灵精,那些钱现在都是你的了,自己好好收着,别乱花。” “全都给我?你们不要啦?” “我们俩的不就是你的吗?现在你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了,家里的钱都归你管。” “谢谢妈妈!!!” 开心的原地转了个圈圈,章斯尔还欠尔登地在心里问原主:“原主啊,咱妈把钱都给我了,你说你气不气?” “妈,中午先把荠菜煮了,这个我早上刚摘的,还新鲜着。中午我就不吃了,晚上再回来吃。” 说完章斯尔一溜烟的,又跑着往山上去了。她感觉今天的运气不错,再上去走走,看能遇到什么好东西。山上那群人还有一顿晚饭要吃呢。 走着走着,她被一只火红色的狐狸拦住了去路,狐狸也不说要干嘛,就拦着她在原地转着圈的走。 这操作看得章斯尔一头的雾水,干啥子嘞? 是想要吃的?还是想要求摸摸?给个话呀。这么转圈搞咩呀? 山路就这么窄,狐狸又这么大,转个圈圈直接就把这条路的宽度填满。章斯尔想在往前走是不可能了。 抱着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事,看它到底要干嘛的想法。章斯尔就地一坐,她想看看这只狐狸什么时候会把自己转晕。 结果...这只红狐狸看她坐下,不转圈了,也跟着在她对面坐了下来。 章斯尔:“........” 玩我呢? 一人一狐面面相觑。 看它一脸无辜的样子,章斯尔叹了口气,从空间的地窖里掏出一串新鲜的葡萄递了过去。 “累了吧,吃串葡萄歇歇,等会接着转。” 怎么能不转了,她还没看够呢? 狐狸是吃葡萄的吧?她记得小学课本有教,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所以狐狸应该是爱吃葡萄的。 红狐狸疑惑的看看葡萄,又有些不解的看看章斯尔,犹豫了一会儿,最后一嘴叼过那串葡萄,跑到距离她不远但也不近的位置,一口一颗葡萄的吃了起来。 看得出它吃得很开心,狐狸眼都眯成了两条缝,弯弯的,好可爱。章斯尔的手指动了动,还是忍住了过去摸它的冲动,怕它受到惊吓跑了。 她就这么盘腿坐在草地上,看着红狐狸一点点的吃完了整串葡萄。然后.... 抬头继续看着她。 章斯尔:“........” 咋滴?不够吃? 要不?来只鸡? 狐狸吃鸡的吧?她只听过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没听过狐狸给鸡拜年。 不确定的章斯尔从地窖的生鲜区掏出一根鸡腿递了过去。 没想到这只红狐狸居然高兴得原地转了几个圈圈,还立了起来,用两只前爪对她拜了拜,发出“嘤嘤嘤”的叫声。 【啊~好萌啊,给它,给它,鸡腿都给它。】 一人一狐和谐的坐在一起啃鸡腿,一个啃烤鸡腿,一只啃生鸡腿。偶尔还来个对视,然后继续接着啃。 吃完鸡腿后,章斯尔也困了,找了一处平坦的地方,靠在旁边的树干上,准备就在这儿午休了。 大概是因为有刚刚的那“一腿之谊”,红狐狸想了想,直接趴在了她的大腿边,把自己卷成一团一起午睡。 一人一狐闻着空气中夹带着的青草味和泥土味,没多久就都进入了梦乡。这味道让人和狐都觉得安心,这是大自然的味道。午后的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在一人一狐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她们之间的氛围居然还有些温馨。 太阳从12点钟的方向慢慢地走到1点钟的位置,章斯尔也睡饱觉睁开了双眼,不知道是不是她眼花了,刚睡醒就看到一只灰色的野兔从她面前飙过去,那时速起码有八十。 紧接着又一只灰色的兔子在她面前急刹车,毛茸茸的兔脑袋一左一右的转动着,两根支棱起来的长耳一抖一抖的,似乎在犹豫选哪一条路。 还没完全醒过神的章斯尔见状,下意识的就抬起手给它指了右边,她记得前面的那只兔子就是往那边跑的。 灰兔子好像真的看懂了,“嗖”的一声就往右边蹿了出去。 等灰兔子蹿出去好远之后,章斯尔才醒过神来,表情有些痛苦,她刚刚错失了两只兔肉。 准备起身继续去寻找野味,结果低头就看到红狐狸居然还在?章斯尔有些惊讶,这么没有戒备心的吗?一根鸡腿就收买了? 有些好奇狐狸还吃什么,章斯尔就给它开了一个生蚝。 红狐狸吃了。 生蚝都吃了,那扇贝应该也吃吧? 果然吃了呢。 小鱼干呢?(纯天然晒干的) 狐狸一口一条,吃得老香了。 火龙果呢?这个狐狸会吃吗? 没想到也吃了。 章斯尔:“..........” 还有什么是你不吃的? 红狐狸,歪头,卖萌:“嘤嘤~” 章斯尔:“..........” 呜呜...犯规!!! 既然如此,那就...嘿嘿...嘿嘿... 这一次章斯尔掏出了一盘清蒸黄翅鱼,她喜欢吃黄翅鱼,但讨厌吃鱼肚。可是野生黄翅鱼贵,让她把鱼吃了,鱼肚扔了她舍不得。 所以这盘黄翅鱼打包后,就一直被她放在地窖里存着。今天,就让她跟新认识的小伙伴,一起分享这盘美味的黄翅鱼吧。 章斯尔先用餐刀小心的把鱼肚的部分切下来,给红狐狸吃,然后才拿起筷子,美滋滋地享受起她肖想了许久的清蒸黄翅鱼。 唔...好好吃,好鲜好嫩好滑,鱼肉要沾着酱汁吃才好吃。 一起分享完一条鱼后,投桃报李的,红狐狸也带着章斯尔左绕右拐的,找到了一棵百年老茶树。 打眼一看,竟满树桠的都是茶耳,还有好多的茶桃。有人说茶耳是茶树的叶子病变后形成的花朵。 茶耳肉厚的呈白色,肉较薄的呈微红色。 味道有一点点的甜,有的会有些涩酸,口感松脆。说白了就是和吃莲雾是差不多的。喜欢的人觉得清脆爽口,不喜欢的人觉得寡淡无味像在吃茶包。 不过,茶桃比茶耳的茶香味会更浓郁些,所以也更受追捧。茶桃是茶树幼果的异生体,也称茶苞,茶桃比茶耳形成的条件更加苛刻。 可以这么说,你看到长满茶耳的茶树上不一定有茶桃,但长着茶桃的茶树上一定有茶耳。 看到这种野味不需要多想,撸起袖子就是干。不管是茶耳还是茶桃,都很得文化人的欢心,这种附庸风雅的水果他们最喜欢了。 给勘测队四人组摘一篮子茶耳,茶桃长得不多,全部摘回去给爸妈他们吃。没想到等章斯尔摘得差不多了跳下树的时候,红狐狸居然还在? 看着正在跟自己尾巴吵架的红狐狸,章斯尔有些无语。递一颗茶桃给它,安抚狐狸逐渐暴躁的情绪。 一人一狐在百年老茶树下,排排坐,吃果果。 第39章 耙花甲 和红狐狸告别后、章斯尔也要下山了,一路上看到好吃的野菜就摘一大篮子的量,倒进背篓里。慢慢的,到了山下,她也摘了5种野菜,够两顿,可以交差了。 其中就有野蕨菜,这是中午吃饭时,兰花婶特地交待的。她晚上要给山上那群人炒腊肉吃,听说是项目有了不小的进展,他们打算今晚喝杯小酒庆祝一下。 听到野蕨菜炒腊肉,章斯尔也馋了。腊肉啊,她超超超喜欢的! 她一直有听人说野蕨菜炒腊肉好吃,但还没吃过。晚上给爸妈他们也整一顿野蕨菜炒腊肉和小酒,今天她一定要试试这道菜到底是什么味道,能让吃过它的人念念不忘。 不过既然要喝酒,那怎么能少的了爆炒花甲呢?这可是酒搭子之绝绝子。 到大队长家,章斯尔把装满野菜的背篓交给兰花婶后,就兴冲冲地跑回家。不一会儿又扛着一把螺耙顺路拐了大队长家的山娃往海边去了。 这螺耙还是她找人定制的,因为这东西在市场上和购物app上都没有在卖,得专门找人做。 她会定制螺耙的起因是,她在刷抖音的时候,看到其他海边博主在赶海,一耙拉过去,轻轻松松地就耙到一大把蛤蜊。 当场就把她羡慕坏了。要知道当时的章斯尔,还拿着她妈要扔掉的老式铝饭勺,吭哧吭哧的一个洞一个洞的挖蛤蜊,费老鼻子劲了。 螺耙有分旱耙和水耙,她今天扛的是旱耙,因为,水耙太重,她没扛起来。 到了海边,章斯尔把附近的沙滩都巡了一圈,最后选了一块螺眼看起来最多的沙滩停下来。 螺眼怎么看呢?常见的螺眼分为两种。 一种是小螺卧沙卧得比较浅的,会在沙滩上留下淡黄色水渍,被赶海人称为螺眼。这种一般都在比较松软的黄色沙滩里,沙质也比较细。 另一种是大螺,如车螺之类的,卧沙卧得稍微深一点,像这种就会留下两个呈“8”字型的孔洞,是螺的呼吸孔。 今天章斯尔要去耙的花甲属于小螺,在浅滩上耙就行。 花甲就是花蛤,因为粤语花蛤和花甲读起来一个音,传着传着花蛤就变成了花甲。花蛤在海南地区也叫芒果螺。 花甲虽然好吃,但要注意不能和橙子、菠菜、田螺同时吃。 花甲和橙子同时吃,不仅会影响消化吸收,甚至会产生不良症状。 花甲和菠菜同时吃,容易导致腹痛、腹泻,长期这样吃还会引发结石病。 田螺大寒,而花甲也是寒性食物,二者同时吃会使寒性加倍。不利于脾胃,可能会出现腹部冷痛、腹泻等症状。女孩子尤其要注意,去夜市吃夜宵的时候,炒花甲和炒田螺不能同时点的哦。 选定好位置后,章斯尔把螺耙面朝着自己,插入沙子里倾斜呈45度角,然后把螺耙的木柄搭在肩上,螺耙上的绳子绑在腰上,这个原理是利用腰部的力量带动螺耙行走。 双手搭在螺耙的木柄上按着,这是在压着它沉在沙子下。一是这个深度方便把花甲从沙子里翻出来,二是防止走着走着,螺耙突然滑出沙面,伤到自己。 犁沙地虽然比犁田地相对轻松,但也是一件非常费体力活的事。章斯尔扶着木柄慢慢的倒退着走,当听到一声清脆的响声,就是螺耙的铁碰到花甲发出的声音。 “山娃,快捡,别让它钻进去了。” “好咧~” 章斯尔和山娃一个耙,一个捡,配合得默契十足。她选的这一片沙滩螺情不错,一路倒退着走,不断的听到“铛”“铛”“铛”的响声。 那感觉就像在听,“铛,您的支付宝到账一颗花甲。”,“铛,您的支付宝到账一颗花甲。”,“铛,您的支付宝到账一颗花甲。” 这声音听着真美妙啊...怎么听都不够。 “斯尔姐姐,桶满了。” 章斯尔:“..........” 这么快?她才走了多远?这七十年代的花甲也太泛滥了吧?虽然...但是...她好开心啊~~~ 继续继续...... 解开腰上绑着的绳子,章斯尔跑到远处选了几片大的芭蕉叶,用匕首割了下来。抱着芭蕉叶跑回来,交叠着平铺在沙滩上,再把桶里的花甲都倒到芭蕉叶上面。 然后拿了一颗猪油糖,请在不远处玩耍的一个小孩,去叫顾大哥带一个桶过来干苦力。 在等顾大哥过来的时间,章斯尔和山娃继续加油干,她们还有另一半的沙滩还没犁呢。 她们在犁沙地的时候不止会翻出来花甲,也经常也会翻出来卧沙卧得不深的猫眼螺,回家走到半路的小沙蟹,最近搬家新搬来的钉螺,蛤蜊界的白月光—月亮贝,还有蛏子、蚬子、蚶子、海瓜子,和各种各样的蛤蜊。 这些零零散散的贝类章斯尔不要,就被山娃装在自己腰上挂着的小网兜里,这些他要带回去和自己的小伙伴们烤着吃。 等章斯尔和山娃又装满了一桶花甲后,顾大哥终于到了。他很聪明的没带桶,而是带了条扁担,拿了两个麻袋就过来了。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算是摸清了章斯尔的贪心程度,每次不到精疲力尽的时候,她是不会停下来的。 有时候他真的不懂,这孩子是被饿过吗?怎么对食物这么执着?这么想着他也这么问了,结果没想到听到的答案竟然是这个。 “你不懂,这是捡钱的快乐。你看到满地的钱你不捡完了再回去,你甘心?” 顾大哥:“.........” 钱?哪来的钱?钱在哪里?难道是他老了?跟不上年轻人的思维了? 呸!他年华正好,风华正茂的,还没娶媳妇呢。肯定不是他老了,一定是小姑娘以前被饿过,不好意思说,在敷衍他呢。 章斯尔不知道顾大哥的想法,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告诉他。你不知道现代年轻人的压力有多大?那银行卡就跟漏了洞的水池似的,一滴一滴的往里攒,哗啦啦的往外流,捂都捂不住。 社会已经把年轻人逼到了大牌打折看都不看一眼,超市有活动那是提着塑料袋就去啊。更别说这免费的海鲜和野味了,她们遇上了能待一天不带挪地的。 顾大哥确实不懂,他还处在每个月都有工资领,但花不出的经济状态。但他知道兰花婶要是看到这小山似的一堆花甲,肯定要发飙。 “你这些花甲带回去,兰花婶肯定会拿着烧火棍把我们撵出来,而且这么多我们也吃不完啊。” “顾大哥,你之前是不是有说竹笋吃不完?后来你又说什么来着?” 顾大哥:“..........” “这花甲你也能做得像手剥笋那么好吃吗?” “我不会做饭。” 顾大哥:“..........” 得,看来这天不用聊了。 三人合力把花甲装进麻袋里打包好,刚好把顾大哥带来的两个麻袋都装满。 把螺耙也交给顾大哥扛着,一身轻松的章斯尔和山娃手牵手,一蹦一跳的走在前面,后面跟着一个挑着扁担的沙师弟(不是)顾大哥,在他们中间还有一个骑着牛刚下工的放牛娃。 如果这时候再来一首《敢问路在何方》,那画面感就更强了。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 第40章 五粮液焖花甲 如顾大哥所预料到的一样,兰花婶在看到那两麻袋花甲的时候,本来还笑着的脸,“唰”的一下都黑了,比川剧变脸还要快,愣是把他们拦在门口不让进。 兰花婶万万没想到,她躲过了早上的麻雀,却迎来了下午的花甲。死老头那张乌鸦嘴,真该撕了。 在兰花婶举起扫帚赶人之前,章斯尔连忙上前安抚住她。 “婶,只有一麻袋!就一麻袋!另一袋我带回去处理。” “你...处理?” 兰花婶用充满狐疑的眼神看着章斯尔,不是她不信任这孩子,实在是这人太懒了。 你让她找吃的,她能干劲满满的一天都不带歇的。但如果你让她处理这些食材,或者炒个菜,她可以给你忽悠来一群的孩子帮忙干。关键人孩子还很乐意,真是奇了怪了。 看着章斯尔咧着嘴一脸讨好的样子,兰花婶也无奈了。 “就算只有一麻袋,那也吃不完啊。” “婶,您说勘测队的那四人都是有本事的,如果咱叔能交好的话,那以后也能多个门路不是?那您说他们走的时候,咱叔要不要给送点土特产啥的?” 兰花婶顺着章斯尔说的话这么一想,好像也对啊,不过那要送什么好呢? “婶,土特产嘛,当然是选咱们这多得吃不完,但城里人稀罕的东西啊。这样送礼才不会显得咱上赶着,落了下成。” “你说得有道理,那送什么好?” “喏,花甲呗。” “好你个小滑头,原来搁这儿等着我呢。” 反应过来的兰花婶,屈指就给了章斯尔一脑嘣。亏她一大把年纪了,还被一个小孩儿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章斯尔也配合着没躲,生受了这一指弹,捂着脑门继续忽悠道。 “您就说,我说的有道理吗?到时候他们走的时候一人拎着一袋蛤蜊干,再让他们帮忙给城里的领导也捎带一包回去。既显得咱们村有人情味,能让领导记住咱们桐湾村,还觉得咱叔会办事。” “再说了,他们以后每吃一次蛤蜊都会想起咱们桐湾村,想起咱叔的好,这以后的好处还多着呢。起码咱叔以后去开会肯定能受表扬,多光荣啊。说不定咱们村还能年年评先进集体呢。” 兰花婶吃下了这一顿大忽悠,整个人容光焕发、心潮澎湃,仿佛已经看到她家汉子站在领奖台上的样子了。撸起袖子立刻干起活来,还承诺章斯尔,会帮她把她的那一麻袋也一起收拾出来晒干了。 章斯尔笑得嘴巴都咧到耳后根了,忙殷勤的上前帮忙打水。本来她想用自己那辆小木车拉回去给“牛棚”的人自己处理的,因为本来就是想捡回来给他们囤着冬天的时候吃的。 不过现在有人愿意代劳那可太开心了,能给爸妈省点力气也是好的,就是有点坑婶子。 兰花婶一点都不觉得被坑,她现在只觉得还是要督促山娃好好读书,你看读书人脑子多好使啊,这些好主意她跟老杨两人想破头都想不出来。章斯尔的聪明脑袋值得她的劳动力,以后让山娃没事多跟她玩,多学点她身上的本事。 从差点被撵到亲如母女,前前后后总共不超过十分钟。这变化看得顾大哥惊叹连连,这章姑娘是有点牛逼在身上的。 本来他都做好了今天陪着章斯尔一起,被兰花婶拿着扫帚撵出门的准备,谁让他们是肝胆相照,有饭一起吃,有难一起当的好食友。 没想到啊没想到,人家压根用不上他,自个儿就化险为夷了。实乃吾辈之楷模,佩服佩服! 没理沉浸在自己内心戏的顾大哥,章斯尔抽出一个万能的网兜,装了一大兜的花甲就跟兰花婶告辞回家了。 她走得快,徒留顾大哥一人和兰花婶面面相觑。 然后顾大哥就被兰花婶拉去当劳动力了。又是帮忙扛麻袋,又是帮忙去挑海水,直到兰花婶做好晚饭,他才被放回去。 看来“有难一起担”这个想法只有顾大哥自己有啊,章斯尔是一点都不顾他死活啊。 回到家,章斯尔先进空间里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澡,同时把花甲倒进溪流里,命令它们自己吐沙,她可没耐心等明天再吃。 等花甲沙吐得差不多了,她今日份的泡澡也结束了。经过这一个月的日日泡澡,章斯尔身上的疤痕也淡了一些。 相信再过一年,颜色比较淡的疤痕就能完全消失,颜色深的疤也能慢慢变淡,这灵井水可真是个好东西啊! 把自己收拾干净后,章斯尔就一手提着一网兜吐完沙的花甲,一手拿着瓶五粮液。小声的哼着不成调的歌,绕外围的小路朝“牛棚”走去。 这条路很少有人会走,所以她每次去“牛棚”,都会绕这条路过去。 “斯尔来啦,你妈妈在里屋呢。” “邹爷爷好,我爸呢?” “你爸啊?和你朱叔叔又去看昨天下的鱼篓了。去了有一会儿,应该快回来了。你找你爸什么事?” “没啥事,您看,我今天给您带了什么好东西来了。” “唉哟~是酒啊,快快快,给爷爷看看。哟~还是五粮液呢。这可是好酒啊,爷爷好久没喝到这一口了。” 邹爷爷接过章斯尔手上的花甲和五粮液去了厨房,原本他是打算到厨房拿个碗倒酒喝的,没想到直接被姚金芍截了胡。 “叔,您先别喝,我给您做一道五粮液焖花甲。” “五粮液焖花甲?这没吃过,你来,你来。” 比起酒,邹爷爷更爱吃,听到有好吃的立刻就把五粮液让了出去。 五粮液拿到手,姚金芍就立马忙活开了,她得趁着那两男人没回来之前把这道菜做了。 锅烧热,倒入沥干水的花甲,加入一大勺五粮液后,直接盖盖焖。 后面跟进来的章斯尔,看着这一大勺酒倒下去都心疼,她想说倒也不必这么糟蹋好酒。她还有高粱酒、青稞酒、绍兴酒、花雕酒、黄酒、料酒、啤酒。任-君-选-择! 姚金芍看她一脸的心疼,笑着跟她解释。 “用酒煮的花甲鲜嫩不老,营养不会流失。我们没有黄酒,不然加黄酒就行。” 黄酒?她有啊!早知道就带瓶黄酒过来了。什么酒不能喝?!反正也不是她喝。 哇...她的心脏啊!这是不能承受的痛。 姚金芍不知道小姑娘的心脏正疼得直抽抽,看她在厨房里待了这么久都没跑,还以为她对这道菜有兴趣。于是耐心的教她做这道菜的诀窍。 “你看,花甲焖到像这样全部打开口,就可以捞出来备用。剩下这些花甲焖出来的原汤用另一个碗盛出来,待会要用。这些都是花甲的精华,很鲜。” 把花甲和原汤分开盛好后,姚金芍把锅稍微冲洗一下重新烧热。舀一点猪油化开,放入葱姜蒜小米辣炒香,再放一勺酱油,一勺蚝油继续翻炒。接着倒入刚刚煮花甲的原汤,加盐、白糖,淋入适量的地瓜粉勾芡。 直到把汤汁收至浓稠,这才倒入花甲,迅速的翻炒均匀,最后放葱段、香菜颠锅翻炒,出锅装盘。 “什么味道?好香啊。” 五粮液焖花甲刚做好,章壮国和朱峰闻着味就回来了。章斯尔一见这两人回来了,立刻一脸不怀好意的凑过去。 “爸,朱叔叔,你们回来了?” “嗯,回来了,闺女,你姚姨做什么好吃的?这么香。” “五粮液焖花甲。” 心疼这种事,怎么可以只有自己一个人呢?水鬼都知道要找个替死鬼。 “什么东西?” 章壮国和朱峰瞪大了双眼,怀疑是不是自己耳朵听错了。 “五-粮-液,焖花甲。” “嘶~~~~~” 两人倒吸一口气,均是一脸的心疼和不赞同。但...敢怒,不敢言。 不过晚餐后,章斯尔、章壮国和朱峰三人,回味着五粮液焖花甲的味道。一致认同,虽然浪费了些,但五粮液焖出来的花甲是真香啊~ 看到吃完饭了还在不知节制的,喝着酒的朱峰和章壮国。 姚金芍和宋丽静都觉得有些看不上眼,出声制止道。 “少喝点,就那一瓶酒,都喝了,下次喝什么?” 邹爷爷听到这话也顾不上心疼晚辈的心思了,忙上前抢过五粮液拧紧瓶盖,小心的收起来。 看到自家爸那依依不舍的表情,章斯尔赶紧把她妈洗好的茶耳和茶桃,端到章壮国前面。 “爸,吃这个,这个好吃,有茶香味。” 在原主的记忆里,章壮国和宋丽静两人都是好茶的人。 所以她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是要把她空间里囤着的,那些称斤卖的茶叶给他们喝呢? 还是直接把今天红狐狸带她去的,那棵百年老茶树的树叶,采回来让他们自己炒? 收拾好桌上的残局后,几人围坐在一桌。品着带有淡淡茶香的果子,分享过去有趣的事,畅享未来的美好,大家神情惬意。即使门外的凉风吹进来,也吹不散这欢愉的氛围。 课外小知识: 蚝油是1888年广东人李锦裳发明并成立了一家蚝油家庭式作坊所生产的。 李锦裳,生于1862年,祖籍广东新会七堡镇涌沥村,幼年丧父,与母亲蔡氏相依为命,务农为生。因为见义勇为得罪了当地恶霸土豪,受到他们迫害,于是背井离乡,辗转来到珠海南水定居,南水是珠江口一个小岛屿,盛产生蚝,李锦裳为补贴生计,他开设了一间小茶寮,在小茶寮煮生蚝出售。 一天,李锦裳与往日一样生火煮蚝,因忙碌着别的事忘记照看,很长时间后,锅里传来浓烈香味,他赶忙跑回来,心想:坏了,怕是煮糊了! 揭开锅盖一看,呈现在他眼前的竟是厚厚一层沉于锅底、色泽棕褐的浓稠汁,香郁扑鼻,引人食欲。于是他随意取了一点放在嘴里品尝,顿觉美味无比。 无意之间,一种新的调味品——蚝油就这样发明诞生了!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得来全不费工夫”。 李锦裳抓住了这个幸运的机会,灵机一动,专门熬制这一新款调味品出售,并于1888年正式成立李锦记蚝油庄。 第41章 狐狸兴旺 第二天,章斯尔刚上山就发现了一丛野草莓,还是奶白色的,好开心啊!这种野草莓吃下去味道酸酸甜甜的,有蜜桃、菠萝的味道,贼好吃。 野草莓要比普通的草莓小很多,就和手指头差不多大小。在还没有成熟的时候是青色,然后逐渐变成黄色,等完全成熟了就会变成白色。它有很特殊的香味,只要路过就能闻得到。 在摘野草莓的时候,章斯尔会小心的避开叶片和枝条上的倒刺。这野草莓虽然好吃,但一不小心被划伤了手就不划算了。 这种浆果类的水果不耐磕碰,所以在摘的时候要放轻松,用食指和拇指轻轻扒拉一下,让它掉到手心里就行了。 在摘野草莓的时候,章斯尔还发现里面躲着一株茅莓。于是坏笑的把它们单独装在一个碗里收进地窖,这个恶作剧的时候能用得上。 把这一片野草莓搜刮干净,章斯尔用大片的叶子包成三包收进空间里。一包是给勘测队四人组的,一包是给爸妈他们的,剩下的一包她要用来维系和村里孩子们的友谊。 这样下次需要干活的时候,就可以再叫上他们了。嘿嘿..... 至于章斯尔她自己?在摘的时候就已经吃饱了。谁能在摘野果的时候忍住不吃?反正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腰弯久了有点酸,章斯尔捶了会腰还是觉得不得劲,干脆直接坐在地上歇会。顺便揉揉脖子,捶捶腿。 没有抬头,但章斯尔还是在不经意间就瞟到了一抹红色,忙活的双手突然僵住,这...是狐狸? 好眼熟?是昨天那只?它又来了?来干嘛? 看着面前这张狐狸脸,章斯尔感觉那笑容和马路边随时准备要碰瓷的大爷大妈如出一辙。 “嘤嘤~” 章斯尔:“..........” 红狐狸看到章斯尔看到它了,开心的甩着狐狸尾巴朝她靠近。吓得章斯尔赶紧低下头假装无事发生,并在心里大喊。 “你-不-要-过-来-啊~~~~~” “嘤嘤~嘤嘤嘤~嘤~~~” 红狐狸见章斯尔始终低着头不理它,急切的用狐狸爪爪扒拉她。见还是没用,又歪着狐狸脑袋在她的手臂上不住的蹭。 如此便罢了,它喉咙里还在不停地发出“嘤嘤嘤~”的声音撒着娇,还用狐狸尾巴在她身上扫来扫去,勾缠着。 这如何让人受得了?纣王来了都得跪下来喊宝贝。所以...她章斯尔吃独食的日子就要到此结束了吗? 还有...如果她没记错的话,狐狸不是这么叫的。所以...这是一只夹子音? 反正不管如何挣扎,最后章斯尔还是被狐狸迷惑了。脑子里是一片混沌的,手却条件反射的递出了一串葡萄。 原来...老祖宗说狐狸会媚术是真的啊。 后来醒过神来的章斯尔,对自己的行为也是有点唾弃。她可真抠啊,在脑子不好使的情况下,还能下意识的护住鸡腿,舍出空间里每年都能成熟的葡萄。 红狐狸不知道她的小心思,吃着葡萄满足的眯眯眼,这表情倒是跟章斯尔吃到,喜欢的食物时候的表情,一模一样。 等红狐狸吃完葡萄后,章斯尔也差不多认命了,带着它启程继续寻找野味。 章斯尔边走边想着,如果以后她上山,这红狐狸都来找她玩的话,那是不是应该给它取个名字呢?这样比较方便她喊它。 叫什么好呢?小红?红红?红孩儿? 不行...不行...这样显得她太没文化了,怎么说她也是当过老师的人。 取名字肯定得按着它的特色来的,要不叫碰瓷吧?碰碰?瓷瓷?啧...怪怪的。 还是取一个有年代特色的名字吧,咱都穿越了,得入乡随俗。那就叫来福?旺财?富贵? 等等...她好像记得村里有人叫来福和富贵的,是不是太冒犯了? 这一身火红色的皮毛真好看,柔顺有光泽,让人感觉养了它,日子就能过得红红火火的。 这寓意好,那要不就叫它兴旺吧。希望国家的未来也能红红火火,繁荣昌盛。她这也算是继承了老章家取名的优良传统。 “狐狸,你以后就叫兴旺。” “嘤嘤~” “兴旺” “嘤嘤~” 不愧是狐狸,就是聪明啊,喊一遍就认识自己的名字了。 “兴旺,都是犬科,人家狗子能逮兔子,狐狸应该也能吧?今天没找到什么好吃的,我们逮只兔子回去交差吧。” 回答章斯尔的是摊成狐狸饼的兴旺,它要有这本事还来碰瓷她做什么? “那你不能光只会吃啊,没点用处我们还怎么做朋友了?” 兴旺继续狐狸饼... “你要是这样摆烂的话,那你以后只能吃素了,像鸡腿生蚝什么的你就别想了。” “你要知道,我可会赶海了。跟着我,以后不止有这些吃的,像章鱼你吃过吗?脆脆的。螃蟹你吃过吗?那蟹黄可香了。海胆你吃过吗?你这么没见识肯定没吃过。” 不知道是威胁起了作用,还是被她馋的,兴旺“咻”的跳起来,蹿了出去。章斯尔想到昨天的茶耳茶桃,也立刻跟上。 看前面小跑着的兴旺,连狐狸背影都透露着一丝喜气洋洋的感觉,章斯尔还以为这次应该也有好吃的。 结果兴旺带着她七柺八绕的,最后却在一个山体裂缝处停了下来。 “嘤嘤~” 到了,就是这里。 兴旺转身朝她叫了两声就自己钻了进去,只留下章斯尔一个人看着面前的裂缝。 无语中..... 她面前的这个裂缝,狭窄得只能容纳一个未成年人通过,而且里面还黑黢黢的看不清东西,让人看着有些瘆得慌。 “嘤嘤~” 兴旺见它的新朋友这么久了还没进来,在里面出声催促到。 犹豫了会,章斯尔还是鼓起勇气,拿出手电筒跟了进去。并在心里安慰自己,兴旺有可能是要带她来这寻宝,富贵险中求! “中华八大原谅”中不是有一句话是这么洗脑自己的?——“来都来了”。 这个裂缝里面又窄又长,而且还是个大约80度的陡坡,在这黑暗的环境中显得更加的险峻。但好在章斯尔的空间里是有攀岩装备的,这些东西多少能给她带来一些些的安全感。 拿出攀岩装备把自己全副武装好后,章斯尔才伸出佩戴了攀岩手套的双手抓住岩壁,双脚也随之踏上岩壁。她的双手和双脚一起配合,不断的向上攀爬。 在攀爬的过程中,章斯尔的手和脚要不停地换位,寻找着岩石上的凸起和凹陷,寻找着最稳定的支撑点,寻找着攀爬的路线。 这期间,她还要时不时的用手托住下坠的狐狸屁股,然后兴旺再借着她手的支撑点往上蹿。 章斯尔猜测,这里估计是条天然形成的山体裂缝,才会这么险。就是不知道当初是哪个男人下雨天在这里发誓,才能劈出这么一条道来。 爬了差不多近200米的长度,章斯尔发现前面不再是狭小的空间,虽然光线依旧昏暗,但依稀能看出来地方还挺大的。 “嘤嘤~” 终于到达目的地,兴旺激动得后腿发力,一个飞跃跳了上去,这一路累死狐了。 没有这种种族天赋的章斯尔,只能表示羡慕嫉妒恨,并加快手脚的速度努力的向上爬。 当她到达裂缝顶端的时候,章斯尔的双手和双脚同时发力蹬起,身体的重心往上移,一个飞跃跳了上去。这招她是跟狐狸学的。 终于爬出裂缝,章斯尔小心的打量周围的环境,这里居然是一间石室,角落里还有一张石床和几个木箱子。 这狐狸还真带她来寻宝啊!还没感叹完,章斯尔就听到箱子里发出“吱吱”的叫声,吓得她猛地往后退了好几步。 【妈妈呀...救命啊!这里居然有老鼠!!!】 章斯尔听到声音超害怕! “嘤!” 兴旺听到声音超兴奋! 一人一狐,一个退到墙壁紧贴着,一只兴奋的往前冲。 结果狐狸冲太快了,把狐狸头卡在了木箱被老鼠啃出来的洞里。 “嘤~~~” 是狐狸委屈的声音。 “吱~吱~吱~吱~” 是老鼠惊恐的声音。 “..........” 是章斯尔无语的沉默声。 原来...狐狸是吃老鼠的啊!她想跟这只狐狸绝交了! 理由——食谱不一样,不能做朋友。 “嘤嘤~” 兴旺察觉章斯尔并没有要来救它的意思,又哼唧了一声提醒她。 章斯尔有些麻爪,她想回空间,她不想过去,她想哭!!! 呜呜...这件事情实在太严重了,严重到情侣能分手,夫妻会离婚的程度。 “吱...唧...呲...咚...” 听着箱子里越来越躁动的声音,章斯尔全身都在哆嗦,老鼠快要出来了!!! 不知道是哪来的勇气,章斯尔突然一个箭步冲过去,揪住狐狸的后脖颈用力的拔了出来。 然后一手掀开木箱的盖子,另一手直接把狐狸扔了进去,同时躲进空间。 三个动作一气呵成,连一秒的时间都没有浪费。 回到空间后,章斯尔立刻冲进浴室里,想到刚刚和一群老鼠共处一室,她就觉得自己脏了。 温热的水流喷洒而出,冲刷着她如鲠在喉的恶心,直到身体里蔓延的恐惧消失,章斯尔才关掉花洒,裹上浴巾。 洗完澡后她又到书房拿了一本书看,试图用这个方式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她现在满脑子都是“吱吱吱”的声音,太可怕了。 大概看了有一个小时的书,把脑子里的画面洗干净了,章斯尔才出空间。emm...她是穿着疫情期间买的防护服出来的。 就是疫情时“大白”穿的那种,全身上下包裹得严严实实的。 “嘤嘤~” 看到突然消失的朋友又突然出现,原本急得团团转的兴旺立刻高兴地扑了过来。吓得章斯尔连连后退,并用登山杖抵住它,闷声闷气的问。 “这些就是你给我找的猎物吗?” 这也是章斯尔回到空间里,缓过气,才反应过来的。 她让兴旺给她抓兔子,兴旺办不到,所以就带她来抓老鼠。因为对于兴旺来说,不管是兔子还是老鼠,都是食物。 “嘤嘤?” 不喜欢吗?可好吃了。 章斯尔:“..........” 算了,狐狸只是有灵性又不是人,为了以后沟通能够顺畅些,这事必须跟它讲明白。 蹲下身和狐狸平视,章斯尔用语言配合着肢体动作,比比划划了好一会儿,兴旺才明白她是真的不喜欢吃老鼠。 兴旺有些可惜又有些暗爽,朋友不喜欢吃老鼠,那这些就全都是它一只狐的了? 看它那狐狸脸,章斯尔不用猜都知道它在想什么。不禁有些无语,一只狐狸,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表情? 沟通结束,章斯尔站起身环顾四周,老鼠的尸体七零八落的散落在各处,看起来刚才的战况很激烈啊。 还好她的空间能躲人,不然她今天一定要跟这只狐狸绝交! 第42章 不知名的收藏家 招呼狐狸兴旺准备原路返回,她在这里浪费了太多时间,得赶紧出去找中午的菜。 “嘤嘤~” 兴旺不走,它舍不得这些猎物,上来一趟太累狐了。 章斯尔很生气,要她一个人去爬那黑漆漆的裂缝,没有狐陪是不可能的。她上来已经够艰难了,现在居然还要她自己下去? 一人一狐就这样僵持住,谁也说服不了谁。 就在这跨越种族友谊的小船快要翻了的时候,放在墙角的箱子里,传来金属掉落撞击木板,发出的沉闷声响。 这声响把人和狐都给吓了一跳。 原以为是“漏网之鼠”碰落了什么东西,章斯尔吓得一激灵正准备闪回空间。但看到兴旺除了吓一跳后,并没有做出什么反应,或者是兴奋的情绪,就知道猜错了。 估计是刚刚狐鼠大战的时候,撞歪了什么,然后本就摇摇欲坠的东西,现在掉落了。 本来被老鼠吓得都已经忘记了那几个箱子了,现在的这一声响又让章斯尔的好奇心死灰复燃。 过去看吧...害怕! 不看的话...估计这事到了晚上,她睡觉的时候,还能想着。 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章斯尔心一横,还是看吧。纠结来,纠结去,结果就是她一直在这跟这些老鼠的尸体待着。 更恶心了... 既然如此,那还不如选择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反正她有空间,真有老鼠就躲进去。只要她闪得快,老鼠就追不上她。 做好决定后,章斯尔也不磨叽了,踮着脚尖在纵横交错的老鼠尸体之间跳跃。不得不说,这里不愧是老鼠窝,她两辈子加起来都没见过这么多的老鼠。要不是怕看不清路,再给绊倒了,她真想戴上墨镜,隔绝这些鲜血淋漓的场面。 章斯尔过狐鼠战场的动作可以用四句话来形容,一步三颠膝要颤,上下起伏似波澜,轻盈灵巧扭摆甩,拧身转体臂划圆。 十几米的距离,愣是被她走出了跋山涉水的艰难。等到了木箱前,章斯尔撑着登山杖探头一瞧,是一箱绸缎,上面散落着老鼠屎和几只粉红色刚出生的小老鼠尸体。 “咦~~~~~” 好恶心,真的是恶心他妈妈给恶心开门。 每日一问,她为什么要过来?来找虐吗? 还是那句话,来都来了,那就把剩下的几个箱子都顺带看看里面装的什么东西吧。反正她戴着一次性的手套,不怕。 不行不行,还是得再加一层手套,双重保险! 开箱之前,章斯尔先拜武财神赵公明,再拜文财神范蠡,最后拜关公。保佑她这一箱开出黄金,感恩。 带着满心的虔诚,章斯尔打开了今天的第一个箱子(盲盒)。 噔噔噔...一箱发霉的药材。 wo我日!!! 抱歉,她一般是不说粗话的,除非真的忍不住。 是她刚刚拜财神的姿势不对吗?一定是!肯定是!电话打不通一定是电话线没插好。 章斯尔从空间里掏出她上辈子的身份证和这辈子的户口本,这叫双管齐下。 双手合十再拜一次。 “天灵灵,地灵灵,这箱是黄金,开!” 次奥~居然是字画?这是谁的藏宝室?净整这些没用的。 破罐子破摔的章斯尔这次也不拜财神了,手一挥直接把最后一箱打开了。 依旧没有期待中的金光万丈,只有大大小小的木匣子,排列得整整齐齐,什么木头做的都有。 随手打开一个紫檀木匣子,里面垫着块褪了色泽的白色绸缎,上面放着各式各样的玉佩。什么玉都有,就是没有最贵的翡翠。章斯尔选了一块最喜欢的羊脂玉拿出来把玩,就把匣子合上收进空间里。 然后打开一个金丝楠木匣子,里面居然满满的都是银元。除了袁大头以外,还有孙小头、鹰洋和清末的龙洋等等,这一看就是爱好收藏的。不过为什么要用这么贵重的木头装?是因为金丝楠木硬不怕磕吗?还是因为金色衬银色? 又打开一个黄花梨木匣子,里面是一匣子未经切割雕琢的宝石裸石,五光十色,闪闪发亮。 接着打开一个鸡翅木匣子,是一匣子裸钻,每个至少都有一克拉,依旧是什么颜色都有。她确定了,这人绝对跟她一样有收藏癖,她上辈子买珍珠也是这样,每一个颜色她都必须有一颗。 最后打开一个红木匣子,里面是一匣子信件,这个就不看了,有窥探人隐私的感觉。用红木装的很大概率是情书。 陆陆续续的又看了几个匣子,章斯尔越看越兴奋,这是一种遇到同好的兴奋。每次她打开匣子看到同一个物品有多样性,那种内心的满足感是什么都不能替代的。 这个人不止收集珠宝还集邮,集钱币,章斯尔打开那个装着各个朝代铜钱的匣子都惊呆了。 直呼:“厉害了,老铁。” 既然他这么喜欢收藏东西,那那箱字画...该不会是...古董吧?或者名家字画? 嘶...收了!必须收了!不管是什么。 转身把字画收进空间后,章斯尔看着显露出来的底板感觉不太对劲。 为什么香樟木的箱子,底板是樟木?做暗格做得这么明显真的好吗?这是找的哪个师傅做的?像这种就不能给他钱,差评! 香樟木的颜色是红青色的,樟木的颜色是黄青色的,所以两种木头拼在一起,颜色对比就非常显眼,一看就是故意的。 本以为暗格做得这么明显,应该会很容易打开才是。但章斯尔试了几种常见的暗格打开方式,发现都不行。 这块黄青色樟木底板和红青色香樟木的箱体严丝合缝,就好像它们本该如此,只不过是做箱子的时候缺了材料,所以木工师傅随手就给换了块木料。 但是这个收藏家一看就不差钱的主,而且看他收藏的东西就知道,他有点强迫症。所以他不可能允许木工师傅偷工减料的。 那么事情又回到了原点,这一块显眼得一看就是故意装上去的黄青色樟木底板应该就是暗格,但无从下手,打不开。 这大概就是这位收藏家的恶趣味吧?你知道我有东西藏着,但你就是打不开。 其实章斯尔可以暴力破开的,但这个她能想到,收藏家也能想到,所以他应该会有后招等着。 比如...自毁。 比如...爆炸,连带着你一起。 算了,管它是什么的,先放空间里吧,等有时间了再研究。 刚把箱子收进空间,章斯尔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她可以用精神力扫描啊!那精神力就跟x光线一样,箱子内部是什么构造看得一清二楚。 然后...章斯尔就看到了...开暗格的开关就在箱子底部!非-常-显-眼! 感情开个暗格,她还得给它翻个身?这是什么恶趣味? 把所有的箱子都收进空间,既然字画这箱有暗格,那药材那箱应该也有,木匣子那箱可能也有。 至于躺了几只死老鼠的那箱......章斯尔做了好几次心理建设。 罢了.....还是留给后来的探险者吧。做人要知足,她有这些就够了。 在空间里,章斯尔终于看到了她心心念念的黄金了,是小黄鱼!感动! 原来财神爷没有抛弃她,她刚刚许的愿望真的实现了! 下次她还拜他们! 开完第一箱接着开第二箱,先把箱子里的药材转移到空间的林子里,顺带的章斯尔就用精神力把它们分解了。虽然这些药材已经失去药效了,但可以给她的黑土地当肥料啊。 第二箱的暗格里放的是大黄鱼,满满的铺了一层。 把大黄鱼收起来后,章斯尔又回到装着大大小小匣子的木箱前。打开后不出意外的是钱,比较意外的是,这一暗格里放着各个朝代的银子。 牛批啊兄弟,这绝对是收藏界的一股暖流,她以后一定要给这位不知名的收藏家的收藏,办一个展览,让其他人也感受一下她今天的震撼。 一个热知识: 根据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1市斤等于500克,16市两合计1市斤。当时1市两折合31.25克左右,约等于1金衡盎司(31.1克)。 因此, 大黄鱼一般重10市两325克, 小黄鱼重1市两32.5克。 不论大小“黄鱼”,一般不在普通市场流通的,需到银行、钱庄兑换成银元,才能消费使用。 第43章 好大一条鱼 托狐狸兴旺的福,章斯尔只用一个小时就实现了暴富,所以承诺兴旺以后它的伙食。这个月一只鸡,下个月一顿海鲜大餐轮换着来。平时的鸡蛋、水果、海鲜不会少,她吃什么它就吃什么,这是功臣应有的待遇。 “吱吱~” 兴旺激动得发出老鼠叫。 章斯尔:“..........” 如果还想做朋友,请你闭嘴。 一人一狐最后也没有原路返回,因为章斯尔不小心触发了石门的开关,她们就直接从出口走出来了。 不用去爬那黑漆漆的裂缝无疑是让人高兴的,但.....这是哪? 人和狐双眼迷茫,挣扎着要不要返回去。 最后,章斯尔拍板决定不返回了。一是,因为那裂缝她实在是没勇气爬第二次,而且下去的路更难走,一不小心就会连人带狐滚下去了。二是,她隐隐约约的好像有听到人的声音。 自从天天喝灵井水,章斯尔的听力和视力也越来越好了。 声音的传播速度为340米\/秒,正常情况下,人能听到的最远距离为200米左右。 不过章斯尔猜测她大概可以听到300米距离的声音。也就是说,她们再往前走300米就可以遇到人问路了。要知山中路,须问采樵人。要知山下路,须问去来人。 招呼兴旺一声,章斯尔就率先往听到声音的方向跑去。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章斯尔也听清楚他们在喊什么了。 “嘿~哈!嘿~哈!嘿~哈!” 听这口号就知道这一定是在干重力活,可是在山里能干什么重力活?运树吗?不会是偷伐名贵木材贩卖出国吧?六七十年代就有很多这种卖国贩子,超级可恨! 章斯尔猫着腰悄摸地靠近,小心翼翼的侧身躲过拦路的枝丫,时刻注意脚下不要踩到枯叶或者枯枝发出声响。硬碰硬她肯定是不行的,但她可以偷偷的用拍立得把犯罪证据拍下来送警察局。 没想到当她猫猫祟祟地靠近后,眼前并没有她想象中的场景。反而是看到三个壮汉正费力的从悬崖下,往上拉着什么。很是吃劲的样子,裸露在外的手臂上,一根根青筋暴起。 看不懂他们在干什么,章斯尔有些纳闷,并且非常的好奇。于是和他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继续猫猫祟祟地往悬崖方向悄悄地挪动。 这个距离比刚刚还近,所以章斯尔走得更小心了,她也不知道悬崖那边的三个壮汉会不会注意到她,但苟着别浪一定是对的。 到了悬崖边上,章斯尔小心的探头一瞧。藏蓝色的海水怒吼地,击打在悬崖的壁垒上。在海浪与峭壁之间来回拉扯的是,一头被渔网网住,且还在不甘挣扎的海鱼。鱼的体型硕大,身上的鱼鳞仿佛是一身银亮的鱼铠甲,在阳光下折射出的锐利光芒,仿佛每一片鱼鳞都将化身为一把利刃,闪着寒芒穿透这张渔网。 好家伙,非法捕鱼啊这是,这鱼要是能立起来,估计比她人还高了。 【啧啧啧...这鱼要是跑了,刘关张都得散伙。】 章斯尔也没打算出去制止或是帮忙。出去制止就是出去找死,这三人一看就是在偷偷捕鱼去黑市上卖的,这种混江湖的没事可千万不能去招惹。 至于出去帮忙顺便结下这人脉?呸,她没去举报都是因为嫌麻烦,谁知道这结下的是人脉还是麻烦?做人最要紧的就是,闲事少管。 一人一狐就这么躲在大树的后面,趴在悬崖的边上,任由海风呼呼的打脸,也要看了这场热闹。章斯尔就想看看,这鱼最后是上来了,还是跑了。 【这鱼要是上来了,三人是世交,要是上不来,那就是世仇了。】 【鱼跑了后悔一辈子,人掉下去最多哭三天。】 你说人这一辈子,如果不出海,纯靠渔网网住这么大一条鱼的概率能有多大? 那概率小得能让你吹一辈子。 回去先给老婆吹一波,再给狐朋狗友吹一波,孩子长大了给孩子吹,孩子结婚了给亲家吹,孙子长大了给孙子吹,老了去公园下象棋继续接着吹。以后躺进医院,想到这事还能多活一小时。 但这鱼要是掉下去了,百年后,骨灰盒想想都会炸开。 “嘿~哈!嘿~哈!嘿~哈!” 努力的声音还在继续,章斯尔已经有些犯困了,这么久了...鱼还没上来吗?她要不要先走了?山下还有人等着她带菜回去呢。 但她好想知道结果啊! 低头看着同样犯困的兴旺,章斯尔无奈的摇摇头。她刚才居然还想指望这只狐狸,留在这里帮她看结局。就算狐狸留下来看了结局,自己确定能听懂它的“嘤嘤嘤”吗? ci.....lā..... 【什么声音?】 章斯尔惊得差点站起身,她好像听到了渔网撕裂开的声音? 天.....是鱼要掉了吗?刘关张要散伙了? 章斯尔紧张的趴在悬崖边上,双手紧紧地握住岩壁的边沿,双眼紧紧地盯着渔网。兴旺被她身上散发出来的紧张感所感染,也不犯困了,跟着她一起盯着渔网看。 渔网已经裂开一条缝隙,正在往边缘慢慢的扩张,这时鱼已经被拉到半道上了,眼看着再努努力就能成功上岸。 周围的世界仿佛被凝固住了,只有手表上的秒针“嗒”...“嗒”...“嗒”...的响着。一秒钟,一秒钟走得极慢。还有那一条一条断裂开的渔网,每断裂一条,都像在挑动着在场所有人的神经。 刘关张三人竭尽全力,争分夺秒的往上拉拽。因为太过使劲,他们用力咬着牙,额头上的青筋凸起,汗水好似不要钱般一滴连着一滴密集的往下滑落。 随着鱼和人的距离在逐渐缩短,刘关张三人越发显得吃力了。似乎紧张得连呼吸都忘记了,章斯尔就这么看着他们,一点一点的把脸憋成了猪肝色。 到后来,他们的喘气声越来越粗重,口号也不喊了,看样子似乎快要力竭。现在还能动,全靠着一股想带鱼回家的冲劲在死撑。 就怕渔网突然承受不住,鱼掉了下去。 【这要是掉下去,卖网的商家都得上法庭。】 哦不对,这不是在现代,他们是在非法捕鱼,鱼掉了也只能自己咽下这个哑巴亏。 “嘶~啦~”一声响,在鱼即将上岸的时候,渔网断了,断得很彻底。 站在最左边的壮汉在关键时刻,反应极快,腰一拧直接扑了上去,险险地拽住了鱼尾巴,但也差点一脚踩空和鱼一起回归大海。 就....很惊险,惊险程度五颗星。 刘关张再度合作,分别拽住鱼尾的两个分端继续往回拖拽。 但...鱼很重,鱼尾很滑,所以鱼也开始控制不住,渐渐地想要脱离他们的掌控。 这时候,大鱼也意识到逃生的机会来了。是被五马分尸,还是再苟活一阵,成败就在此一举。 大鱼折起身用力的一甩鱼尾,尾巴拍打在峭壁上,鱼也借着这个力道把自己呈抛物线,弹回大海的怀抱。 刘关张三人的脸色肉眼可见的变得铁青,他们怒不可遏地吼叫着,这声音像沉雷一样滚动着,传得很远很远。 吓得章斯尔捂住自己的嘴不敢发出一丁点的动静。她现在就连同情的视线都不敢往那边瞄,就怕里面有感知敏锐的人发现她。 刚刚他们的注意力都在鱼身上,章斯尔可以放心大胆的观看现场。现在鱼跑了她可不敢乱动,这要是被刘关张三人发现她在这,那她绝对是那个出气筒。 时间仿佛过去了好久,久到章斯尔差点把自己憋死,那三人终于从鱼掉了的愤怒中缓过劲来。然后开始互相责怪、争吵、推卸责任。吵着吵着就打了起来,越打越凶,越打越猛,好几次都差点滚落悬崖。 这要是滚下去,就是刚刚那条大鱼的点心了。她可看到了,那条大鱼还在下面的海水里徘徊着不走,估计是在想着报仇。 趁着他们打得正激烈,没空注意到她,章斯尔也没打算继续待下去,和兴旺鸟悄地退走。 第44章 烤竹鼠 问路的计划失败,章斯尔在寻找的下山路上,浪费的时间就有点多了。 这期间她试过顺着溪流的方向走,结果遇到了瀑布。 试过登上一座较高的山包,以太阳为参照物,辨别大致的方向往前走,结果遇到了年代久远的乱葬岗。 吓得她一只鞋都跑掉了,也不敢回去捡,但又舍不得鞋,最后只能逼着兴旺去帮她叼回来。 试过沿路留下记号,结果不管她往哪个方向走,最后都会回到原点。就像鬼打墙一样,毫无逻辑可言。章斯尔差点都以为自己刚才在乱葬岗的时候,是不是冲撞了什么? 她也试过让兴旺在前面带路,她跟在它后面走,结果这只狐狸又带她去抓老鼠了。这次不止把章斯尔吓得又躲回空间里,还没有宝藏可以安慰她受伤的心。 最后还是章斯尔想起来空间里有一个指南针,她们靠着指南针终于找到了下山的路。感谢轩辕黄帝发明的指南针。 眼看就快要到中午兰花婶做饭的时间了,章斯尔也来不及再去山里找其他野菜之类的吃的。 正打算从空间里抓一只兔子出来交差得了。 没想到因为赶路太急,跑太快,在路过竹林的时候她也没注意脚下,却好运气的和一只突然窜出来的竹鼠迎面撞上。 人鼠相撞,必有一伤。 在经过灵井水日复一日的调养后,章斯尔的身体是一天比一天健康。再加上她现在每天上山下海的跑,如今她的腿部力量已经很有力了。 所以...这只过马路没看路的竹鼠,不出意外的出了意外,被章斯尔一脚踢飞。 好惨,这也是一只着急回家的鼠。 看着呈抛物线飞出去的灰色影子,在这满目翠绿之中如流星般划过,竟也觉得如此夺目。 还来不及窃喜自己如今的力量,竟已经这般强悍了。章斯尔赶紧指挥四条腿的兴旺跑过去,把还没爬起来的竹鼠按住。不然等她这两条腿的跑过去,那竹鼠估计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 兴旺估计是早上刚结束一场单方面的虐杀,体内的凶性还没平息。章斯尔过去的时候,看到它正用两只有力的前爪,把竹鼠死死按在地上。 细长的狐狸嘴卡[qiǎ]在竹鼠那短短的,若有若无的脖颈上。胸腔里还发出“呜呜”的震慑声,配合它微咧着嘴时,露出来的锋利尖牙。 好一只威风凛凛的狐狸。 “好样的兴旺,今晚加鸡腿。” “嘤嘤嘤嘤嘤...” 兴旺在章斯尔按住竹鼠后,就撒开嘴后退了几步。然后咧着狐狸嘴笑得一脸的憨样,完全没有刚才那杀气腾腾的威风样,还无师自通学会了摇尾巴。 不知道是因为竹鼠长的肥嘟嘟,圆滚滚,全身还毛茸茸的像只毛绒公仔。还是因为竹鼠肉实在太好吃了,以至于之前看到老鼠,还会惊恐的躲回空间的章斯尔。现在抓起竹鼠来是一点都不带怂的,居然还有点隐隐的兴奋。 拎着被兴旺吓破鼠胆,瑟瑟发抖的竹鼠,一人一狐愉快的下山了。 竹鼠:“妈妈,鼠鼠我啊,今晚不回家吃饭了!” 兴旺:“妈妈,狐狐今晚不回家吃饭了!” 章斯尔:“妈妈,我今晚不回家吃饭了!” 快到山下的时候,章斯尔就把兴旺收进空间里。等会儿要杀竹鼠可不能让狐狸看到,这狐狸今天已经见过一次血了,不能再激发它的凶性,如果伤到人就完了。 刚到大队长家,就看到兰花婶在院子里忙活家务事,章斯尔立刻提着竹鼠过去献宝。 ”婶,咱们今天吃烤竹鼠吧?” “我说今天怎么没听到你喊我呢,原来是抓竹鼠去了。这种事怎么不叫上我?咱俩合作,说不定还能多抓几只回来。” 顾大哥在山上等了一早上,快到中午了都没有听到有人来喊他去干活,总感觉好像缺了点什么。有些担心,便下山来大队长家探探情况。 看章斯尔是不是被什么事情绊住了,今天没去上山。哪曾想才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她在里面欢快的声音,在说要吃烤竹鼠。 “刚巧遇上了,再等你来,竹鼠都跑了,到时候一只都别想抓到。” “婶,给,这竹鼠可重了,我一路提下来,手都酸了。” “看把你娇气的,提只竹鼠手就酸了。” 兰花婶嘴上虽然笑话着她,但还是很诚实的把手伸过去接过竹鼠。 “哟,这竹鼠还真不轻啊,好多年没看见这么胖的竹鼠了。” 看着手上这只把自己养得膘肥体壮,一看就油水丰厚的竹鼠,兰花婶顿时喜笑颜开。 “这竹鼠一看就好吃。你想怎么烤?会不会很难?我能不能做?” 竹鼠:“.........” 竹鼠激情开骂!!! 你胖,你全家都胖,我吃你家竹笋了?你说我胖。 还想怎么烤?我想中考,还想高考,你能给烤吗? “能,婶您放心,这个很简单,包教包会。” 章斯尔拍着平平的小胸膛做保证,烤只竹鼠而已,有什么难的。 “顾大哥...” “不用说,我懂。” 顾大哥作为在场唯的一男性,很自觉的主动接过,杀竹鼠-放血-剥皮-去内脏的工作。 把竹鼠的内脏全部掏空丢掉,这些都是不能吃的。竹鼠的胆、肝、心、脑虽然可以做药,但不能食用。不过竹鼠的油可以治疗烧伤、烫伤,很有奇效。 顾大哥处理完竹鼠后,兰花婶就接手过来,章斯尔在一旁用语言指导。她感觉他们三个像一条流水线,一环扣着一环,倒也有趣。 先在盆中放入姜末、蒜末、红葱头、酒、农家自制的豆瓣酱和酱油,搅拌搅拌。然后均匀的给竹鼠抹上全身,并送它一套马杀鸡手疗,以祭竹鼠在天之灵。 静置两个小时让它腌制入味。 再把竹鼠摆成大字型,将削剪好的小竹签插入竹鼠身上固定好。再用一根长长的竹竿串好竹鼠,架在柴火灶上烤。要把竹鼠架在柴火上方的30厘米处烤,这是个技术活。靠的太近就得吃焦鼠了,影响肉的品质。而且两三分钟就要翻转一次,让竹鼠肉受热均匀。 等表面烤干变成金黄色后薄薄的刷上一层油,让肉翻滚起来,有烤乳猪那味了。烤竹鼠的皮脆不脆就看这一步的操作稳不稳。 最后在烤得香脆的皮,颜色变成古铜色时就刷上一层香辣麻油,增添风味。 然后就可以吃啦~~~ 竹鼠的表皮烤得金黄焦脆给人强大的视觉冲击,让人食欲大增,口舌生津。 炭烤的香味,和竹鼠原本肉里的清香,融合的相得益彰。再加上烤得已经融入到肉里的竹香,咬上一口,味道在嘴里流连不返。 外酥内嫩,没有膻味,竹香肉脆,人间美味。 第45章 夜潜捕鱼 感觉好久没有夜潜了,章斯尔想去海里玩玩,顺便抓点鱼吃。想着今天也没有什么事,便和兰花婶说一声她下午不来了,就回家去了。这工上的是一点也不耽误她摸鱼寻宝。这就是她为什么每天拿着6工分,还愿意又是给野鸡,又是给竹鼠的。 中午睡一觉养精蓄锐,下午去挑一片区域熟悉熟悉地形,晚上去潜水。想想还有些期待呢,七十年代的鱼情一定很好,就是不知道有多好了。 为什么选择夜潜呢?一是因为她的装备太前卫见不得人,晚上夜黑风高、视线模糊。这样即使她搞海鲜的时候不小心被人看到了,只要她躲得及时,就不会引发什么大事。 二是因为晚上的海水下,是完全不同的海洋生物景象。海生物们也分两种类型,有白天上班族,也有夜夜笙歌富二代。 白天上班族夜伏昼出,白天的时候勤勤恳恳的到处寻觅口粮,到了夜晚的时候,就会回到“家”里窝着。 所以每天到了晚上,那些生物钟到点的海洋生物们,就会变得非常的好抓。因为这个时候它们都躲在礁石缝里睡大觉。这时只要你抓的动作够轻,它们基本是不带动的。 只要有耐心慢慢的找,基本上都是能够轻轻松松,收获颇丰。即使是不小心惊动了它们也没关系,抓一只还没睡醒的海洋生物,只要手速够快,依旧可以很容易就抓住。 相反那些昼伏夜出的海洋生物们,到了晚上就会变得异常的活跃,就如同一群成群结队出来夜嗨的“富二代”们。 比如白天藏在石洞里装死宅的章鱼和龙虾。这些海生物白天难以看到,到了晚上一个个的就跑出来蹦迪。仿佛整片海洋都是他们的迪斯厅。 所以,如果在夜潜的时候,章斯尔刚好遇上这些出来浪的海鲜们。那就是她与它们之间美味的缘份了。 夜潜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白天潜水时是不需要用到手电的,但夜潜手电是必备的。 由于海水会吸收颜色,夜潜的时候你会惊奇地发现,你看到的一切生物都是那么鲜艳逼真,跟白天看到的完全不同。 它们在灯光的照射下更加的绚丽多彩,美轮美奂,那是因为手电的灯光,还原了生物原本的绚丽色彩。 这个时候如果静下心来欣赏这一视觉盛宴,你会感觉身心都得到了一遍升华和洗礼。 不过夜潜的时候不能选择灯光太亮的水手电。太亮的灯光会惊到夜晚的海洋生物,导致它们四处奔逃,寻找避难所,那就不好抓了。 所以夜潜时佩戴柔和灯光的水手电才是最佳的选择。 中午美美的补了一觉,下午章斯尔就出去勘察附近的地形,走了一圈挑了一个满意的地方就回来了。 她要把她的潜水设备都拿出来检查保养一遍。还有她承诺兴旺的这个月海鲜大餐,等晚上抓到海鲜也要搞起来,这些工具都要事先准备好,到时候才能节约时间。 到了晚上九点,热闹的渔村渐渐平静下来,被银色的月光笼罩着的村庄显得静谧祥和。鸡鸭进了笼,猫狗打着盹,每一间石头屋里的人都安然睡去,每一条乡村的小路都静默着,家家户户也都熄了煤油灯。 在这个时候,章斯尔领着狐狸兴旺,做贼似的,鬼鬼祟祟的出了家门。 一人一狐走在夜晚的乡间小路,看到的是与白天截然不同的村庄。远处的山坡上雾蒙蒙的一片,萦绕着村庄的四周。雾气顺着地势自上而下缓缓流淌着,仿佛一条银色的河流倾泻而下,自带一股云雾缭绕,仙气飘飘的气势。 简直美呆了好吗家人们。 要不是兴旺在前面不断的催促她,章斯尔都想直接站在这儿不走了。好像再多待一会儿,她就可以打通任督二脉修仙了似的。 紧赶慢赶的到了下午选好的地点,章斯尔把潜水的设备都穿戴好在身上,再检查一遍确定没问题就准备下海了。 下海之前她也不忘给兴旺找一块背风的石头夹角处,让它窝在这儿等她。 一下水章斯尔就看到一条超大的扒皮鱼,这种鱼一到晚上在水里都是不动的,所以她选择直接徒手抓住,塞鱼笼里。 刚抓了一条扒皮鱼又看到一条,就在她的左手边。不过这次大意了没抓稳,让它给跑了。但章斯尔也不想去追,这种鱼海里多的是。 继续往前游,在石缝里发现三条鱼,章斯尔选择最好吃的芝麻斑动手,一枪爆头。 芝麻斑身体深棕色,鱼身长满了像芝麻粒般微赤的圆点,常年生活在海岸边的岸礁区里。 生性凶残但机警,以肉食为主,饥饿时也会自相残杀。而且是雌雄同体,随着成长期,由雌变雄,生长速度比较缓慢。 才收获一条芝麻斑,章斯尔转头就看到了一条超级大的鱿鱼静静的悬停在水中。 不知道是在好奇她,还是游累了,歇会。 抓鱿鱼的动静一定要小,但是动作要快,否则它一喷墨,就“飞”走了。 像现在,章斯尔因为太久没夜潜抓鱼,动作生疏了许多。虽然鱼枪射中了鱿鱼,但还是被它扯着在水中跳起了恰恰。这鱿鱼的力气是实在太大了。 虽然收获了一只大鱿鱼,但章斯尔也被鱿鱼遛累了,暂时停靠在一块礁石上缓缓劲。结果低头就看到一条青衣躺在石缝里面,在睡大觉。 青衣这种鱼,白天的时候游的很快,到了晚上就睡得跟猪一样。 用鱼枪打它的时候,章斯尔一般选择打腮部,这样可以直接放血,回岸上就可以片成刺身吃了。 才抓完青衣,前面又来了一条扒皮鱼,看这个个头,该不会是刚才从她手里跑走的那条鱼,又游回来了吧? 这是什么美味的缘分?这次章斯尔学精了,直接抓头,这样它就跑不了。 扒皮鱼收获+1。 这七十年代的海鲜资源真的不要太丰盛了。章斯尔感觉她都不需要怎么找,转身一条鱼,低头一条鱼,眼前一条鱼,手边一条鱼。 这才下来多久?她就已经收获了两条扒皮鱼,一条芝麻斑,一条鱿鱼,一条青衣。这夜宵都有着落了,剩下的就是玩儿了~ 浪起来~ 立早斯尔~ 聊一聊: 鱼枪是弹射出去的,跟我们在陆地上射箭是一样的原理。不过我有时候会写成鱼叉,但都是同一种东西,叫法不一样。 不直接收空间是因为我想把夜潜捕鱼的过程写出来。我想让你们了解夜潜捕鱼时的样子,我这怎么说也是赶海文。 虽然直接收空间是挺爽的,但这样你们就不知道水下捕鱼是什么样的了。 第46章 珊瑚礁里遇珍珠 夜晚,海底的珊瑚和一部分海底生物会散发一种肉眼看不到的荧光,那可能是它们的防晒油。 在潜水时戴上黄色荧光目镜,再使用蓝光手电就可以观赏到仿佛夜店般霓虹闪烁的奇妙海底世界。 海洋中的珊瑚各自散发出不同的奇诡荧光,靠近看还可以看到不同的纹路。用手电照过珊瑚,珊瑚的夜光会逐渐显现,像达文西密码。这些色彩斑斓的珊瑚构成了,一个大师级画作般美丽的异次元海底世界。 章斯尔就这样拿着手电筒在珊瑚丛中穿梭着,游荡着,悠闲又快活。还能近距离的观看到珊瑚虫的肉体部分从骨质壳内伸出来,张开触手,像一朵朵怒放的花朵,猎取可口的美味。 珊瑚虫在死亡后,它的遗骨就成了珊瑚,然后其上又会长新的珊瑚虫。所以新一代的珊瑚虫总是在先辈的坟墓上建造自己的巢穴,并像金字塔一样,一代一代步步向上增高。 它们就这样,子生孙,孙又生子,子子孙孙几世同堂。使珊瑚不断扩大,群体之间不断重新聚合,不断增高加宽。常言道积沙成丘,无数小珊瑚体就逐渐形成巨大的珊瑚礁。 珊瑚礁很庞大,很宽,很广,够章斯尔在里面游八个来回带拐弯的。 里面的珊瑚种类繁多,形态各异。有的像苍松翠柏,有的像菊花牡丹,有的像伸展的手掌,有的像打开的圆扇,有的像扁扁的盘,圆圆的球。这些珊瑚大的有一两米高,小的只有几厘米。 一片片、一簇簇的珊瑚,像怒放的花朵般争奇斗艳。可谓是千姿百态,红的像玛瑙,绿的似翡翠,黄的像琉璃,五颜六色,色彩缤纷。 看得她的收藏瘾狂犯,正好空间的海水坑里还没有珊瑚呢。趁这个机会收一些,给她那光秃秃的海水坑也打扮打扮。 【诶...这鹿角珊瑚好看,长得跟驯鹿头上多枝的鹿角似的。收了!】 前面那个挪呀挪呀的珊瑚你停下,想换个新家是不是?我带你去啊。章斯尔一个提速,游到了龟速挪动的珊瑚上方停下。 【啧...长得跟朵刚破土而出的蘑菇似的,是石芝珊瑚啊。收了!】 收了这朵珊瑚,她继续在珊瑚丛中寻找,章斯尔和那个不知名的收藏家一样,喜欢收藏同一个物种的多样化。 【哟...这是海底的蜂巢吗?有蜜吗?发现一块蜂巢珊瑚,收了!】 【噫...居然还有像沟回发达大脑的珊瑚耶?是脑珊瑚吧?收了!】 【哇...这个好像一朵盛开的蔷薇花啊。蔷薇珊瑚很可以,收了!】 【啊...它好像柳枝在海里飘摇。这是柳珊瑚吧?真好看,收了!】 在这碧蓝的海水底层,章斯尔欣赏着美景,捡着珊瑚,玩的不亦乐乎。只要遇到海水坑里没有的珊瑚,她就收一个到空间里。收到最后,海水坑装不下了,她又开始挑挑拣拣的往外扔。 俗话说得好,舍得舍得,有舍才能有得。章斯尔在扔珊瑚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丛,不,是一片,这形容也不对,是一座...还是...... 她太激动了,她找不到形容词。总之,她发现了好多的红珊瑚!是她一直在找,一直没找到的红珊瑚! 红珊瑚啊!有机宝石啊!这下不想发财都难了。 你们说...爷爷60大寿的时候,她送一株红珊瑚当贺礼,算不算特产?会不会被抓? 今天的幸运女神似乎特别的眷顾章斯尔,她才刚把人家十几近二十株的红珊瑚搜刮一空,转头就幸运的捡到一颗半淹没在细软沙子里的珍珠。 很大的一颗,大概有成人男性手掌那么大,她是跪坐在珊瑚丛中刨了好久才把它刨出来。 这颗珍珠长的很奇怪,刚刨出来的时候,乍一看像一颗人头,差点没把章斯尔吓死。要不是她上辈子喜欢收藏珍珠,对珍珠的质感极其熟悉,都要以为这是哪个倒霉蛋的葬身之地了。 而且她还惊奇的发现,从三个不同的角度看,这颗珍珠居然长得有点像释迦牟尼、孔子和老子三个圣像。 这是要发的节奏啊,看样子她未来的展览馆,又要多一样展览品了。宝贝的把这颗“人头”珍珠收进空间里,章斯尔继续在附近寻找。 这珍珠能长这么大,一定是砗磲养的,不过珍珠会流落到沙堆里,砗磲应该是死了。但即使是死了的砗磲依然是好东西啊。 她要好好找找,应该就在这附近,砗磲这东西可值老鼻子钱了。它可是和珍珠、珊瑚、琥珀并称的四大有机宝石。 话说,她今晚也是够幸运的,四大有机宝石她一晚上就能捡三。等金矿开挖的时候,她再去马尾松林寻摸寻摸,看能不能再捡到个琥珀。 没想到啊没想到,她章斯尔有一天也能如此的有出息,如果真的让她集齐四大有机宝石,她一定要把它们放在她未来的展览馆里,大大的炫耀。 很幸运的,章斯尔找了没多远就看到一个巨大的贝壳,上面有车轮与沟渠构成的图案。 这应该就是她要找的砗磲了。 这家伙居然还不是普通的白色,而是牙白与棕黄相间的。 砗磲的颜色主要有白色、牙白色与棕黄色相间两个品种,以牙白与棕黄相间呈太极形的品种为上品。 找到一半的壳,还有一半没找到,章斯尔不死心的又找了一会儿依旧无果,只好无奈放弃。 小狐狸在上面应该等急了,砗磲不急,来日方长,她有的是时间再下来找,潜水的机会多的是。 本章节借鉴的珍珠是“老子之珠”。 “老子之珠”是世界上已发现的最大的天然海水珍珠,被命名为“真主之珠”,也叫“老子之珠”。现存于美国旧金山银行保险库中。 有记载,1934年5月7日,风和日丽,在菲律宾巴拉旺海湾中,一群土着达雅人的小孩像往常一样, 一边嬉戏,一边下海捕捞海生动物。当他们上岸后突然发现少了一个伙伴。经过寻找和打捞,人们发现这个小孩在潜水时,被一只砗磲贝夹住了脚无法挣脱,已经溺水死亡。 当人们把砗磲劈开拉出小孩的脚时,意外地发现里面有一颗巨大的珍珠,它长241毫米,宽139毫米,珠重达6350克。这就是迄今为止人类所发现的最大的珍珠。 传说,“老子之珠”从不同方向看,能发现释迦牟尼、孔子和老子三个圣像。还有一种说法,贝蚌被植入珍珠核后,备受折磨,之后奉献出来的是一颗珍珠,这也就是老子“以德报怨”的理论。 第47章 海滩烧烤 往回游的时候章斯尔发现一片水草里卧着大大小小的扇贝,幽绿色的水草衬着紫色的扇贝有一种诡秘感。 就...很适合拿来烧烤,不是说圣火可以烧尽一切邪祟嘛。多捡几个,烤着吃,麻辣味,蒜香味,芝士焗扇贝。 本来...章斯尔以为捡扇贝这件事,就是单纯的捡扇贝。但她万万没想到,潜水赶海这么多年,居然还能让她看到如此魔性一幕。 在章斯尔捡扇贝的时候,一只扇贝突然就从她的手掌下窜了出去。速度奇快,不过一分钟的时间,就已经逃之夭夭了。 两片扇贝壳一张一闭就可以往前窜出50厘米,那一摇一摆的样子,加上贝壳边缘隐约可见的扇贝肉,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在大海中奔跑的假牙。 那样子看起来滑稽又好笑,逗得她潜水设备的二级头不断的吐泡泡出来,差点就呛水了。以前只顾着吃,都不知道扇贝会移动。 刚刚就在它窜出去的一刻,章斯尔就像是能听到它惊恐的尖叫声。那摇摇晃晃,拼命逃跑的样子,实在是像极了密室逃脱里惊恐逃窜的玩家。 (没办法发动图,你们去抖音搜视频,太好玩了。玩个游戏:你们把两只手的掌腕部贴在一起,然后拍手,这个样子就是扇贝逃跑的样子了。是不是突然就明白了“扇贝听了都想鼓掌”这个梗怎么来的了。) 跑了一个扇贝,还有无数个扇贝在等着她。那只逃跑的扇贝也让章斯尔意识到,自己刚才捡扇贝的姿势不对。 扇贝的天敌是海星,而人的手掌刚好和海星非常相似。如果张着手去捡扇贝,那就会让它误以为天敌海星来了,人家不跑才怪呢。 不要以为扇贝平时就是老老实实的待在那儿,它可是有200多双眼睛随时在监测敌情呢。 捡差不多满一笼,够好几顿吃的,章斯尔也就收手了。只是在回去的路上,手还是控制不住的,又拿着消防斧抠走了几个鲍鱼。 真不是她想捡,就是遇上了。你说这遇上了吧...哎呀...又看到了一个。 怎么那里还有一个? 哇塞...这里有...她数数...1...2...3...4...5678好多个! 数不过来,根本数不过来。 这一圈礁石上的鲍鱼有好多啊!大概每隔一个巴掌的距离,就有一个鲍鱼。这么多鲍鱼要是放过就可惜了,再待一会儿,多待一会儿。 要知道,那鲍鱼长得就跟那礁石一个样式的。白天潜水找鲍鱼都能把眼睛干废了,更何况是晚上潜水找鲍鱼,那简直跟瞎子摸象没两样。 所以章斯尔潜水赶海从来不会去找鲍鱼,但如果遇上了,那就不一样了,自己送上门的你还不要?那你要什么? 都撬回去给爸妈他们吃,鲍鱼的营养不是吹的,自古以来都是珍品。反正有消防斧,撬鲍鱼也不费什么力。 要不是沙滩上还有一只狐狸在等着她,章斯尔都不想回去了,游两下就能捡到钱的感觉实在太让人上头了。 兴旺趴在岩石下等了好久,终于看到章斯尔的脑袋探出了水面。整只狐激动得站了起来,摇头摆尾的恨不能把自己扭成麻花。 嘴里不断的发出不成调带着呜咽声,还带着点儿小颤音。四肢细长的狐狸腿不停的来回踱步,想去迎她又惧怕海浪不敢上前。 看着把自己急得团团转的兴旺,章斯尔心脏如同被一团暖流包裹着,软软的,暖暖的,连带着被海风吹得冰凉凉的身体都跟着回暖了不少。 有狐狸等她回来的感觉真好啊! “兴旺,晚上吃海鲜大餐。从今天起,你也是一只吃过鲍鱼的狐狸了。” “嘤嘤嘤嘤嘤~” 兴旺开心的不住用毛茸茸的狐狸脑袋蹭章斯尔的小腿。 偷吃没有人可以帮忙的章斯尔,只能自己上,希望她还能记得要怎么做,才能把这些海鲜处理得干净。 那就先拿鱿鱼做开头彩吧,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她章斯尔很久没被什么动物这么遛过了。 这样这样这样一只鱿鱼就被处理干净了。很好,宝刀未老,磨刀霍霍下一只,就你了,剥皮鱼。 把清洗好的剥皮鱼在背部划上长且深的一刀,等会烤的时候熟的快。再把鱼对半切成两块,她吃尾巴,兴旺吃上半身和腹部,分配均匀。 磕磕绊绊清理好两条剥皮鱼,章斯尔处理鱼的技术也越发的熟练,顺手把芝麻斑和青衣也给处理好。 鲍鱼的处理方法会稍微麻烦一点,至于扇贝就随意了,都能吃。 这个时候她刚才挖的沙坑,点的柴火也渐渐熄成了炭火。挖好沙坑的时候她就已经用空间里的砖头围着沙坑垒好一个临时用的灶,她只需要再从空间里拿出一个烤网就可以开始今天的海鲜大餐了。 鱿鱼用匕首割成长条放烤网上,“滋”的一声鱿鱼独特的香味就这样毫无预兆的飘进章斯尔和兴旺的鼻腔里。 “咕噜~” 分不清是人的,还是狐的,反正她俩都饿了。 章斯尔厨艺可以说是非常的一般,属于不会做还不学的那种。用她的话来说,所有海鲜皆可白灼,淋上酱油醋和蒜蓉就是一道美味,我又饿不死,为什么要学? 但奇怪的是她又非常喜欢看一些美食博主做菜,有时候还能指点一下别人怎么做,就比如兰花婶。属于那种理论知识满分,实践操作零分的学生。 她烤海鲜也是非常的简单粗暴。 烤鱿鱼,先刷一层油保证它们不会粘在烤网上,烤至半熟刷上一层味事达海鲜酱油。烤至金黄,刷上一层郫县豆瓣酱烤干,再刷一层四川油泼辣子,她感觉这样就非常好吃了。 烤扇贝和鲍鱼就是用一把小银勺和每一个贝类均匀铺上一层蒜蓉酱,想吃辣口的,再撒点小米辣,等快熟的时候淋上一点海鲜酱油。 或者是直接挤入柠檬汁,再铺满芝士碎,用喷火枪烤熟。 烤鱼就更简单了,还是刷一层油,直接烤到两面金黄焦脆,然后在鱼身均匀的撒上椒盐就可以了。 不过这些都是章斯尔做给自己吃的,兴旺那一份刷一层油直接烤,其他的啥也不用。 她记得她大学舍友说过,小动物不能吃重油重盐的食物,会掉毛,而且对它们的肾脏也不好。这么漂亮的狐狸毛秃了多可惜啊,再说了,海鲜就是要吃原味的才好吃。 对了,吃烧烤怎么能不配啤酒呢?拿着一个能容纳一升水的大玻璃杯,章斯尔跑到地窖里装了半杯乌苏啤酒,这啤酒她是在新疆的乌苏市买的。 其实,她并不喜欢啤酒的味道,甚至可以说有些讨厌。不管是什么牌子的啤酒她都觉得难以入口。直到有一次,被同事按头安利了乌苏啤酒,从此打破了她喝酒不喝啤的习惯。 乌苏啤酒就这样一跃成为章斯尔唯一能接受,还感觉不错的啤酒。所以当她在去新疆旅行的时候,特意杀到乌苏市囤了100瓶5升桶装啤酒,没有为什么,就是喝啤酒她也要喝那最便宜大碗的。 吃完烧烤再来一盘青衣鱼生解解腻。生鱼片最早起源于中国的,在中国叫做鱼生,有悠久的历史,后来传到日本和朝鲜半岛,在日本流行起来,成了日本的特色菜——生鱼片。 在现在,中国北方赫哲族的一些村落还保留有,吃生鱼片的习俗,南方一些汉族聚居区也有吃生鱼片的习惯。 比如潮汕的鱼生就做的很好。但在大多数海内外华人的意识里,生鱼片是日本料理。 夹一片鱼生到碗里,然后把准备好咸萝卜干,小米辣、洋葱、蒜片、芹菜、酸杨桃片、香菜、罗勒(九成塔)、姜丝、白萝卜丝、花生米这些配菜各夹一点到碗里,再加一点芝麻酱、一点花生油,搅拌搅拌一口闷,好吃! 最后再饮上一小口米酒以压腥,另一说法是去菌。 吃饱喝足后,章斯尔把地方清理干净,该毁尸灭迹的扔海里喂其他鱼,燃烧殆尽的灰烬埋沙子里,其他的东西收进空间。 再检查一遍确定没有遗漏,一人一狐相携回家睡觉,月光在她们身后拉出两条长长的影子,时有交叠,乍一看还有种亲密无间的错觉。 第48章 紫背天葵大枣汤 次日(时间过得真慢,写了7章才到第二天。) 无所事事的章斯尔,带着无所事事的狐狸,又上山打野了。 不过,今天章斯尔不是像平常那样漫无目的。她领到了一个任务,采一筐紫背天葵回去,兰花婶要给山上那群人做紫背天葵大枣汤。 紫背天葵长得很显眼,它的花是粉红色,叶子是圆心形或卵状圆心形,叶背面的颜色是紫红色,所以叫“紫背天葵”。 紫背天葵抗逆性强,喜欢温暖的气候条件,喜欢湿润的生长环境。所以大都长在,山地山顶疏林下石上、悬崖石缝中、山顶林下潮湿岩石上和山坡林下。 紫背天葵是和荠菜齐名的一种野菜,吃起来像油麦菜,但比油麦菜好吃,有特殊气味。 它俗名观音菜又叫两色三七草、当归菜等,富含花青素,含铁量高,有补血的功效。所以每到春天的时候,村里的人经常上山采紫背天葵的嫩茎和叶子,用来凉拌、直接炒、做汤或打边炉。这是专属于南方人的野菜。 “兴旺,加油找,我们把叶子采回去给兰花婶做汤,再把它的根茎挖了去医院卖掉,给你买大肉包子吃。” 章斯尔要说狗是真的狗,自己懒得找,就把狐狸当狗用,自从找到一小从紫背天葵后就开始摆烂,指挥兴旺用鼻子给她找野菜,还时不时的画个大饼。 紫背天葵还有一个很难听的土名,叫千年老鼠屎,因为它的根茎两头尖尖的,呈黑色,长的很像老鼠的屎,所以被人戏称“千年老鼠屎”。 小时候,章斯尔经常被外婆村里的小伙伴们带着,上山拔紫背天葵的根茎来剥皮吃。其实也没什么味道,但就是有瘾,村里的小孩都爱吃。 有一年山上长了好多的紫背天葵,他们就把根茎挖了晒干拿去卖,一斤卖了25元。 有一次,章斯尔去重庆旅游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本地的嬢嬢,她们聊天的时候聊到“千年老鼠屎”。 嬢嬢跟她说,她们村山上好多地方的紫背天葵都被她挖完了。她现在是卵巢癌第三年,因经济原因,吃不起靶向药,全靠野生草药维持着。 如果章斯尔她们家那边有很多的紫背天葵,希望她可以挖来卖给她。紫背天葵有抗人体寄生虫、抗病毒和提升人体免疫力的作用,并对恶性生长细胞具有中度抗效,具强身保健作用。 临分别前,她还教了章斯尔一个土方子,把紫背天葵的根茎洗干净,然后用高度白酒泡一个星期,身体哪里受伤擦哪里,很好用。但特别交代只能外用,不能喝。 七十年代的生态环境还没被破坏,紫背天葵也不像后来那么难以寻找,可以多挖点存空间的地窖里,再挖几株种到空间的林子里。 前面说卖给医院,买大包子都是哄兴旺的。章斯尔不缺钱,遇到好东西当然是收进空间里囤着。这样她才会有安全感。 到时候可以用高粱酒给爸妈他们泡一瓶药酒,他们平时干的活又多又杂又难做,还经常会受些伤。 “嘤嘤嘤~” “找到啦兴旺?好棒哦~晚上奖励兴旺大包子吃。” “嘤嘤嘤~” “兴旺可真棒,没有你我可怎么办啊?” “嘤嘤嘤~” “兴旺,你真是居家旅行必带的小宝贝啊。” “嘤嘤嘤~” “哎呀~怎么会有这么厉害的寻宝小狐狸呢?你是上天派来的小天使吧?” 就这样,兴旺在章斯尔不断的彩虹屁中迷失了自己,一早上都在勤勤恳恳的带着她找紫背天葵。章斯尔挖的时候它还要帮忙刨土,可把狐累的不轻。 可以说,这一背篓的紫背天葵和一篮子的天葵子(紫背天葵的根茎),兴旺的功劳占百分之八十。 一人一狐满载而归,欢欢喜喜的下山,章斯尔带着兴旺大摇大摆的招摇过市,她要跟村里的所有人炫耀她家不输任何狗子的小狐狸。 不过村里的人对狐狸听得懂人话,还会听从指挥,能帮忙找野菜这件事看法不一。 村民们就看个热闹,笑着调侃两句,心里怎么想的没有说。 小孩子却很羡慕,他们也想要一只这样的小狐狸一起玩,不知道斯尔姐姐可以把兴旺借给他们玩吗? 老知青表示不屑,觉得章斯尔在吹牛,这狐狸又不是真的成精了,还能这么听话? 新知青则是很好奇,这人是怎么做到,到哪都能受欢迎的? 不过这些章斯尔都当做没看到,听不懂。反正她就是想炫耀,她爽就行了,别人怎么想,怎么说她才不管。 别人的想法和看法,她可以不理不睬,但亲近的人的想法和看法,章斯尔还是会不自觉在意的。 “兰花婶,你看我的小狐狸,好看吗?” “好看是好看...就是有点胖。你平时喂它吃什么?怎么肚子鼓鼓的?还是怀崽了?” “什么?怀?怀崽了?” 章斯尔不可思议的低下头看向狐狸。她以前见惯了养尊处优,把自己吃出幸福肥的宠物,所以看到兴旺的时候没什么感觉。 但听兰花婶这么一说,她也意识到,对于一只野生动物来讲,兴旺确实有些胖。 兴旺:“..........” 你放屁!狐狸我是公的!雄性!雄性! 我不过是因为吃太多,被狐妈妈赶出来,然后就遇上了你这个大怨种。 “兰花婶,这怎么看?不会真的怀崽了吧?” “没事,我看看,我娘家有养狗,我会看狗是公是母,看狐狸跟看狗也差不多。” 兰花婶抓住兴旺的一只后腿,手一翻,把狐狸翻成了四脚朝天的姿势,揉了揉它的肚皮,然后顺势往下一探。 “公的。” “呼...还好。” 差点成接盘侠了。 兰花婶的这一整套动作行云流水,兴旺都还没来得及反应,清白就没了。等反应过来已经被放开,立刻跑到离两人几步远的地方,对着她们,弓着身子龇牙低吼。 然而...没人搭理它。 章斯尔在给兰花婶打下手,她们还要给山上那群人做午饭呢。 紫背天葵大枣汤做法非常简单,先把紫背天葵摘洗干净,切成段,杏鲍菇切成粗丝,姜切成细丝。大枣洗净,煮30分钟,连枣带汤起锅备用。 热锅凉油,先放姜丝炝锅,再依次放入杏鲍菇和紫背天葵翻炒半晌。加入刚才煮好的枣汤,再添加一些开水,水量要没过全部的食材,烧开后再煮10分钟,加盐,搅匀即可起锅。 还有些寒凉的春天,忙碌了一个上午的勘测组和民兵们,午饭停下来歇息的时候,喝一碗带着姜丝气息的紫背天葵大枣汤,身心都是熨帖。 送完饭,章斯尔又乐颠颠的带着小狐狸和它的见面礼(天葵子),去“牛棚”蹭饭,并且很正式的跟爸妈他们介绍她的朋友——章兴旺。 七十年代的人都喜欢红色,所以,一只拥有火红色皮毛还带着见面礼的小狐狸受到了大家一致的欢迎和喜爱。 每个人都抢着抱兴旺,然后爱不释手的把它的狐狸毛摸了又摸,蹭了又蹭。那感觉,就像你到寺庙里总要手贱盘点什么蹭蹭佛运。 吃完饭回到家后,章斯尔爽快的实现了她的诺言,给兴旺奖励了一个她前段时间去公社国营饭店买的大肉包子。 第49章 竹节蛏 下午没什么事,章斯尔又带着狐狸兴旺,上山挖野菜去了。这春天里,别的不多,就野菜最多。所以她们下山回来的时候又背了一背篓的野菜回来。 吓得兰花婶连忙制止她,这孩子...怎么就这么不知道节制呢?这么多的菜,才得吃好几顿才能吃得完。为了消耗掉章斯尔过剩的精力,就打发她明天去海边找点海鲜,带回来做菜。 最近这几天的赶海时间是早上4:00—中午12:30,所以她们天刚亮就要起床赶海了。回家洗漱后,一人一狐早早的就睡了。 大概早上五点半的时候,兴旺就趴在章斯尔床头“嘤嘤嘤嘤~”的叫她起床。叫不起来就在她床的边缘蹦,前爪的指甲敲打在木板上发出“哒哒哒”的声音。 天真的兴旺以为这样就能把人叫起来,哪成想,它的懒主人背过它,把被子往脑袋上一蒙,不想起。 兴旺:“..........” 兴旺无语,兴旺怒了,今天狐狸它不上这个床,它就不叫兴旺! 兴旺前腿趴俯着,后腿蓄力,纵身往上一跃,咧着狐狸嘴,打算给章斯尔来一个,狐狸泰山压顶。 可是狐狸没想到啊没想到,它的坏主人直接给它秀了一个回旋踢。原本该落在床上的狐狸,就落到了门边。 兴旺:“..........” 呜呜呜~ 坏主银,不爱狐了,兴旺就是一只没人爱的小狐狸。 章斯尔:“..........” 她刚刚是不是踢到了什么东西?她刚才感觉到了一股威胁,所以顺着那个方向就踢了出去。 好像是踢到了一大团毛茸茸的,软软的东西? 毛茸茸的?还软软的? 卧槽!!!是兴旺! 章斯尔一个鲤鱼打挺就跳了起来,冲到门边,把委屈、愤怒、抑郁的小狐狸抱进怀里,柔声的安抚。 兴旺扭过狐狸头,挣扎着不给抱,兴旺有脾气,兴旺不好劝。 不过,有什么友谊是一顿海鲜大餐解决不了的?一顿不行就两顿。 傻乎乎的兴旺听到这个月还有两顿海鲜大餐,也不矫情了,又开始“嘤嘤嘤”的撒娇。 一人一狐和好如初,提着桶,桶里放着“不锈钢钳子防滑脱控鱼赶海神器”和一柄小抄网,结伴踏着日月交辉的蒙蒙亮光去赶海。 到了海边,看着天边那月落日升的景象,人和狐都被这场美景震住了。 月亮和太阳交接班的时候呈现着一种别样的风采,清冷的银光和热情似火的红光叠叠交错,你侬我侬,难舍难分,朝阳和落月各居一方,像极了两个在商议孩子婚事的家长。 连章斯尔这个没啥文学素养的人,都不经的感叹:“日月同辉映红霞,东西各自竞风华,云霞万里含春色,日月同辉照年华。” 突然有些感性的双手合十祝愿道:“华国,您将以龙的姿态腾飞,斯尔愿您越飞越高,与这日月同辉,像月亮一样永存,像朝阳一样闪耀。” 兴旺看到她的举动也跟着学,狐狸拜月似乎是本能,兴旺不止学的像模像样,还显得很虔诚。 感性完了,生活还是要继续。现在潮水刚退,满沙滩都藏着还鲜活着的海鲜,等太阳升起后,那些找不到庇荫处的海生物们就只能无奈的因缺水渴死在海滩上。这些死了的海鲜,连最勤俭的渔民都不会要。 哇...才走两步就遇到一只正在卧沙的猫眼螺,足足有她拳头那么大, 遇到这种螺,章斯尔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把它挤爆汁。因为这种螺会在体内储存大量的水,所以用力挤压它的螺肉时,螺肉里面储存的水就会往四周喷射出来。然后螺肉慢慢的缩小,直至缩回螺壳内,这过程让人非常的解压。那感觉就像你偷偷捏妈妈买的方便面那么爽。 猫眼螺个大肉厚有嚼劲,做成麻辣鲜香口味的巨好吃,越嚼越香。 收了!再多找找,今天必须给它凑够一盆,不然不够山上那群人吃的。章斯尔连续截胡了十几个卧沙卧一半,还没来得及把自己埋起来的猫眼螺。心情正好,就听到不远处一声凄厉的狐狸叫。 “嘤~~~~~吱~”。 寻声往那一看,呦,原来是狐狸和龙虾打架被夹住爪爪了,啧,真没用! 嘴上虽然嫌弃着,但章斯尔赶过去的动作却是小跑着,还越跑越快。到了赶紧按住还在凄厉惨叫,带着龙虾一起打滚的兴旺。 先把龙虾放进抄网里,然后一手捏住兴旺的后脖颈,一手拿着抄网,同时提起来往浅水区跑。 被龙虾夹到手千万不能跟它硬刚,不然它会觉得受到了威胁,然后越夹越紧。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它放进水里,海水能安抚它的情绪,减弱它的攻击性,性格好一点的龙虾就会直接放手。 如果遇到那种老子今日不开心,就是不放手的,按住龙虾尾部,抽掉它的“筋”,也就是虾线。吃过小龙虾的都知道,龙虾尾部有三瓣,中间那一瓣左右扭一扭抽出来,就是它的虾线。 被抽“筋”了还跟你死犟的怎么办?那就剁了它的大钳子,带回去清蒸爆炒都是好吃的,别跟它客气。 兴旺非常不幸的遇到死犟的大龙虾,难怪刚刚滚成那德行了都不放手。所以章斯尔最后只能剁了它的大钳子,并且在兴旺的强烈要求下,把另一只钳子也剁了。 又是摸摸狐狸头,又是抹药包扎伤口,还喂了它一杯灵井水,才安抚住这只“嘤嘤怪”。接下去的时间章斯尔也不敢让它继续陪着了,直接把狐狸收回空间。 谁知道等会,会不会遇到螃蟹或者海胆之类的海生物,再伤一次她可就安抚不住了。毕竟,这家伙跟她一样好奇心旺盛,而且它还很欠。 刚退潮的海滩上各处都藏着美味的海鲜,需要耐下心慢慢找,比如藏在沙子深处,只留下一个呼吸孔,需要用铲子深挖才能挖出来的竹节蛏。 竹节蛏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的外壳长得像一节竹子,所以它叫竹节蛏。它是贝类软体生物,生活在海边的浅滩里,有长长的斧足,方便它在浅滩打穴穿行。 所以当你在赶海的时候,发现地表有两个并列的小眼。一个稍大,一个稍小,长得跟大号缝衣针的针孔一样,细长细长的,那就是它的洞口,也叫蛏子穴。 蛏子穴是上下的,带有一点坡度。所以竹节蛏的行动通常是嘴朝上,斧足朝下。因为这样能在它受到惊吓时,利用蛏子嘴喷射出水流的反作用力,快速向下逃遁。 赶海挖竹节蛏时,最费力的不是铲沙子,最费力的是明明抓住它了,但拔不出来,好不容易拔出来了,鼻子拔断了。章斯尔就拔断好几根竹节蛏的鼻子,她没有技巧,都是硬拔的。 要不然就是她在铲沙,它在跑,然后她一铲子下去,它鼻子没了,还没跑成功。还好章斯尔挖竹节蛏不是为了卖,要不然这样一个都卖不出去。 也不是每根挖出来的个头都那么大的,有胖就有瘦,有多瘦呢?听过笔杆蛏吗?它也是竹节蛏,就是细了点。至于有多细?把你的中指伸出来,对,就那么细。 如果你懒得费那个力气去挖竹节蛏,但又想吃,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撒钱,不是,撒盐,也差不多,都费钱。 铲沙子真的是个体力活,越到后面章斯尔越力不从心,经常把竹节蛏的鼻子弄断,索性她就开始偷懒了。 遇到洞口看起来小的,那一般藏着的就是笔杆蛏。像这种,一律撒盐,不用多,一小撮就行。不用等多久,你就会发现很神奇的一幕。 竹节蛏居然自己升上来了,就是那种缓慢匀速的往上升,像在坐电梯一样。 至于遇到那种一看就是大竹节蛏的洞口,那就别想着偷懒了,该挖就得挖,你指望它自己上来,那不定得费多少盐,都不一定能成。 深知贪多嚼不烂的道理,所以章斯尔一早上就专注找猫眼螺和竹节蛏,不过,看到快死的海生物还是会顺手帮一把。 她的空间里气候宜人,没有猛烈的太阳光,还有美丽的珊瑚,非常适合这些海生物进去渡个假。 第50章 救助海龟 忙了几个小时,太阳越升越高,章斯尔带来的两个桶也都装满了猫眼螺和竹节蛏。 【差不多了,可以回去。】 没走几步远,章斯尔就被一只体型硕大的海龟拦住了去路,海龟的嘴里不停断的发出粗重的喘息声。 虽然听不懂它在说什么,但章斯尔也能大体明白,这只海龟是来找她求救的。 海龟在正常情况下是不会叫的,但是能够发出喘息声。对于这种动物来说,发出声音其实并不是好事,有可能是因为疼痛所致,也有可能是患上了疾病。 她前面的这只海龟的整个龟甲、头部被密密麻麻的藤壶覆盖,章斯尔也只能从形体判断它是一只海龟。 藤壶的躯体包裹着石灰质,像补丁似的一个个打在龟甲上,有的藤壶堆积在一块,有的杂乱地交织在一起,凌乱不堪。要是有密集恐惧症的在这里,都不敢直视。 这只海龟已经被藤壶折磨得遍体鳞伤,近乎没有摄食的欲望,章斯尔如果不帮助它,估计没多久它就会这样死在沙滩上。 无奈的叹了口气,又花了一块麦芽糖,喊在附近玩的一小孩儿去请顾大哥,带一把铁铲和桶过来帮忙。 借着大海龟的遮掩,从空间里拿出她那只可以撬任何海生物的神器——消防斧。这消防斧真的是撬啥都好用,而且干脆利落还很省力。 再次感谢她那位手贱砸消防栓箱的学生。 因为是在龟壳上撬藤壶,章斯尔也不敢像在礁石上撬生蚝那样,挥起来就砍。基本上都是寻着缝卡[qiǎ]着消防斧,然后慢慢的磨,就怕一不小心,连龟壳也一起撬下来。 在章斯尔小的时候,经常会去红树林里寻宝玩,也遇到过几次死在沙滩上的海龟。有的刚死没多久,有的腐烂到只剩一个龟壳的,但同样的是龟壳上密密麻麻的都是藤壶。 当时不懂事,只觉得恶心,现在再看到,却是满满的心疼。 不止是海龟,还有一种深受藤壶其害的海生物,就是鲸鱼,她以前出海玩的时候也遇到过一次鲸鱼求助。 其实,鲸鱼游动速度非常快、少有停歇的时候,所以藤壶是如何依附在鲸鱼身上的?网络上也是众说纷纭。 最有说服力的说法是,鲸鱼的繁殖生育期刚好与藤壶重合,这时候大量鲸鱼聚集在一起,与此同时成群的藤壶产下的幼卵刚好发育成幼虫,它们相遇的几率大增。 更关键的是,交配期的鲸鱼性情暴躁,身体时不时触碰、摩擦岩壁、废弃船舶,这些位置很可能是藤壶幼卵选择“守株待兔”的地点。 幼虫一旦在鲸鱼身上落户,就会加速向藤壶成体转变,与鲸鱼接触的部分恨不得扎入鲸鱼皮肤深处。 加之藤壶胶的配合,整个藤壶像嵌入鲸鱼身体一样,等他们大量繁殖聚集后最严重时能达到500公斤。 对于鲸鱼而言,它们的体积庞大,且体表有一层层厚厚的脂肪,所以少量藤壶附着不会影响鲸鱼的活动。 但如果一些不长眼的藤壶偏偏选在鲸鱼的生殖器或侧身处,鲸鱼为消除不适感就会高速游动,利用与风浪、障碍物摩擦、碰撞将藤壶甩掉。 常年远航的船只偶尔会碰到鲸鱼的撞击。它们用鱼鳍拍打船只,船板上会掉落一些藤壶。 其实这种情况很多鲸鱼并不是真的想要攻击人类,它们只是想清理掉身上的藤壶,把船舶误当作成了礁石。 由于鲸鱼游弋速度太快,只有40%的鲸鱼会被藤壶附着,而且真正影响存活的更是寥寥无几。像虎鲸压根不给藤壶附着的机会,身体干净、整洁的得很多。所以最惨的还是海龟,海龟动作缓慢,而且巨大的甲壳成了天然的附着地。 至少有80%的海龟遭受过藤壶的摧残,有的是刚被附着,甲壳上零星露出几只。有的藤壶干脆在海龟的头部“安家落户”,影响海龟摄食。 最严重的是和章斯尔遇到这只一样,整个海龟被藤壶附着,早已看不清海龟的模样。对于海龟而言,一旦惹上藤壶,意味着这辈子将被它附着、折磨。 藤壶是一种节肢动物,一身石灰质外壳,外形与圆锥有点类似,附着在海边岩石、龟甲、鲸鱼、船舶等众多位置和场所。 由于硬质外壳的存在,在相当时间里藤壶被当作一种贝类对待,直至20世纪初期藤壶的秘密才被挖掘出来。嗯,好吃的秘密,藤壶可是一道美味。 藤壶是雌雄同体,但实行异体受精,在繁殖期雄藤壶会伸出细管将精子送到另一只藤壶的受精载体里从而完成受精过程。 成年后的藤壶基本失去了移动能力,所以为方便繁衍,它们多是过着群居的生活。藤壶是典型的变态发育,从受精卵开始直至幼体阶段、再到成体,藤壶的形体有较大变化。完全像是多个陌生、毫不相干的生物。 在给海龟铲藤壶的时候,章斯尔还会时不时偷偷的,给它浇些空间海水坑里的水,防止它缺水。 听着它不住的喘息声,章斯尔最后实在没忍住,就给它喂了管灵井水。拿以前她救助小奶猫时买的针管喂的。 她发现...这个针管真是个喂食神器。 撬了三分之一的藤壶后,章斯尔也没力气了。她挖了几个小时的竹节蛏和猫眼螺,本来体力就已经消耗得差不多。到现在她的手,抖得快要拿不住消防斧了,只能把它收回空间里。 拍了拍大海龟的脑袋,章斯尔安慰它。 “龟啊,我歇会,等会干活的就来了,你再等等哈。” 海龟似乎也听懂了章斯尔的意思,连发出的喘息声都变轻了许多,像是不忍心打扰到这个救助它的人类。 虽然在等人,但章斯尔也没有傻等着,她跑去摘了许多的芭蕉叶,然后用空间海水坑里的水打湿,盖在海龟身上,减少它身体的水分蒸发。 等顾大哥带着铁铲和桶过来的时候,就看到一人一龟奄奄一息的靠在一起。如果不是她们身上都盖着大片的芭蕉叶,他还以为这两货是一起上岸求助的。 “起开,到树荫下歇着去,你挡着我干活了。” 看不上她这个腌巴样,顾大哥轻轻的踢了踢章斯尔的脚,让她上一边去。 “好嘞!您忙,我这就走。” 简单的传授了他几点清理藤壶的诀窍,章斯尔就麻溜的跑到树荫下避凉了。 之前会陪着大海龟,还不是因为担心留下它自己一只龟会害怕,她才忍着晒,顶着大太阳在那陪着。 第51章 海龟报恩 等歇够了,章斯尔又恢复了活力,而这时顾大哥也已经把龟壳上的藤壶清理干净了。 两人合力把大海龟翻了个面,海龟的腹甲上也都是密密匝匝的藤壶,那密集程度看得章斯尔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好恶心。 合力清理完腹甲后,还有龟脑袋和它的四肢,这是个精细的技术活,得章斯尔来。这个就不能用大的工具了,因为稍微一不小心,海龟的鳍(海龟的四肢叫鳍)就没了。 再次拿出二伯给她的那把军用匕首,章斯尔小心的撬着龟鳍上的藤壶。有些藤壶已经嵌进海龟的肉里面,这种藤壶一挖出来直接鲜血淋漓。 等清理到龟头的时候,章斯尔的手控制不住的开始抖,她害怕,不敢下手。不是怕藤壶,是怕自己不专业,这可是脑袋啊。 放下匕首,深呼吸几口气,又深呼吸了几口气,再深呼吸几口气。 不行...... 她还是再歇会,她要把状态调整过来,才敢下手。 “怎么了?” 顾大哥不解的看着她,怎么一副好像要去上战场的样子。 “我害怕。” “你害怕?刚才那么恶心你都不怕,就剩一个头了你害怕?” “废话,那可是头啊!一不小心就开颅了你不怕?” 顾大哥:“........” 顾大哥:说得也是啊。 “要不我来。” 章斯尔:“...你??” “你什么眼神?你不信任我?你可以,我不可以吗?” “呃...要不?你试试?” 顾大哥:“........” 要不你再劝劝我? 两人相顾无言了好一会儿,最后章斯尔还是决定自己来,她相对顾大哥来说比较有经验,下手知道轻重。 清理海龟的头部真的很难掌控力道,主要是心理压力大。好在海龟一直很配合,没有乱动。即使有时候章斯尔下手重,弄疼了它,也只是喘息两声表示难受。 等全部清理干净后,章斯尔打发顾大哥去提一桶水,再拿把刷子过来。 然后趁着他离开的空档,又给海龟喂了一管灵井水,并撒一些灵井水在它的伤口上,希望这样能加快伤口的愈合。 等顾大哥提着水回来后,他们俩配合着给海龟,把龟壳、脑袋、四肢都刷洗干净,避免有藤壶的幼卵残留。 刷洗干净后,整只海龟焕然一新。 大海龟很开心的围着章斯尔和顾大哥爬来爬去,还伸着头闻他们身上的味道。完全没有了刚刚仿佛得了抑郁症的样子,还有心情环顾四周,左看看右看看,对什么都充满好奇。 看上去很有活力。 把海龟送回海里后,他们两人把铲下来的藤壶收集起来,放进顾大哥刚才带过来的那个桶里面,这些是要带回去煮着吃的。 正当两人要回去的时候,章斯尔又听到了海龟的粗喘声。 【不是吧?还来?】 今天非得把她的手干废是吗? 想是这么想,但章斯尔还是不忍心不理,只好认命的转过身。会看到眼前的这一幕是她没想到的。 还是刚刚的那只海龟,只不过它正费力的咬着一条粉红色小海豚宝宝的尾巴尖,拼命的往岸上拖。 那一瞬间,章斯尔的三魂七魄都差点飞了,那惊悚程度不亚于她看到国宝熊猫被狗咬。 顾大哥只觉得身边卷过一阵风,章斯尔人就不见了,然后下一刻她就出现在了海龟和海豚之间,那速度快得令他咂舌。 小心的从海龟嘴里接过海豚宝宝,章斯尔连忙把小海豚放进大海里,没想到平时行动迟缓的乌龟立马就追了出去,又给它叼回来了。 还谄媚的拿龟脑袋蹭她的手,嘴巴一张一合的咬着空气,它在告诉章斯尔,这是能吃的。 随后龟鳍一扫,把小海豚拍了过来。 章斯尔:“........” 我谢谢你。 海豚宝宝:“........” 我谢谢你全家。 知道这是海龟送她的感谢礼,不收是不行了。不然她放一次,乌龟追一次,这小海豚得多遭罪啊。 “谢谢你啊海龟,海豚我收下了,你回大海吧。” 大海龟看到章斯尔把海豚抱在怀里,确认她喜欢它的礼物,开心的爬回大海游走了。 “顾大哥,快快快,拿桶来,装海水。” 这小海豚可别死她手上啊,她承受不住。 “来了来了,嚯,这鱼还是粉红色的,能吃吗?” “这是海豚!不能吃!” “海豚?没见过,不能吃吗?” “你一个城里人你见过个啥?” 小心的把海豚放进装了海水的桶里面,章斯尔怕它撑不住,又在水里面掺了些灵井水进去。 “那些藤壶怎么办?我刚刚把藤壶倒了,拿的桶。” “你用藤壶的桶?” “是啊。” 章斯尔:“........” 你怎么不蠢死呢? “顾大哥,我们刚撬的藤壶你记得吗?” “啊。怎么了?” “我们是不是还给海龟刷身体,怕有幼卵寄生?” “对,所以呢?” “蛏子和猫眼螺的桶哪个不能倒?” 最后这一句章斯尔直接是吼出来的,她真的要被气死了。 “不是,到底怎么了?你在发什么脾气?” “你就没有想过,这样小海豚会被藤壶寄生吗?” “它为什么会被藤壶寄生?” “你晃晃自己的脑袋,看看能不能听到大海的声音。” 顾大哥还真听话的晃了晃脑袋,然后老老实实的回答。 “不能。” “你可真是秋高啊。” “什么意思?” “我被你气爽了。” 她此刻终于理解网上那些,被自家老公气到想死,网友的心情了。 男人,真tm是个奇妙的物种。 “那些藤壶怎么办?” “那不是有芭蕉叶吗?包一包,绑一绑带回去。” “我没带绳子啊,怎么绑?” “哥,咱可以搓条草绳,再不济,还有树藤。” “哦。” “顾大哥,小妹劝你一句,以后娶老婆了,对她好点。” “为什么?” “我怕她被你气死,然后你就英年守寡了。” “那不至于,我不会找一个像你脾气这么大的。” “顾大哥。” “你又怎么了?” “你们男人能够这么自信,是因为愚蠢吗?” 说完章斯尔完全不给他骂回来的机会,抱着小海豚就跑。 吵架最爽的不是吵赢对方,而是让对方连反驳的机会都没有。然后一个人越想越气。 跑回自己的蚝壳屋后,章斯尔立马带着小海豚进了空间。喂了小海豚一管灵井水,然后用湿毛巾给它擦拭两遍身体, 让它暂时待在海水坑里。 虽然很想养一只粉红色的海豚,但章斯尔还是不打算把它留下,她喜欢海豚在大海里畅游的样子,她不想让海水坑限制住它。 安顿好海豚,章斯尔就去了大队长家找兰花婶,她肯定在等着自己过去和她一起讨论做饭。其实兰花婶很喜欢做饭,或者说...热爱。 书里有说过,女主创业之初会选择开小饭馆。是因为兰花婶先开了一家,生意好,知道女主厨艺很好,所以劝着她也开一家。 一开始,两家饭馆的生意是旗鼓相当的,但后来女主有了章斯尔爸妈的投资和人脉,小饭馆一夕之间变成了大饭店。 从那以后女主就跟开了挂一样,生意越做越大,远远地把兰花婶的小饭馆甩在身后。到后来,两人的社会地位更是天差地别。 女主在一路把饭店开到了北京后,回家祭祖,捐钱重修村里的祠堂时,兰花婶作为村长媳妇陪同在侧。 她们一个此时已经是连锁饭店的老板,而另一个依然在小镇上经营着一家不大的小饭馆。两人之间的境遇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也是书里面的一个爽点。 她们同时起步,几年后,却站在了不同的高度。更何况她们之前一个还只是个普通的农家渔女,而另一个却是大队长的媳妇,赶海一队的小队长。 兰花婶这也算是书里的一个对照组了。 这一世,原主把章斯尔这个大怨种拉来了,没有钱和人脉的女主,能不能还如同上一世那般功成名就不知道了。或许失去了这个靠山,老天爷会给她重新安排一个金手指也说不定。 没有了章家父母的苦苦开解,不知道女主是会沉迷在情爱的苦海中,苦苦挣扎?还是会因为没有章家父母出人出力的帮助,而忙于生意,无心情爱,从此脱离苦海? 但这些事和现在的章斯尔没有关系,她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就行了。 至于恋爱?狗都不谈。 到了大队长家,兰花婶已经把竹节蛏、猫眼螺和藤壶都用海水泡上了,正等着她来呢。 “去哪了?怎么把小顾同志一个人丢在海边,自己跑回去了?人家小顾自己一个人走了两趟,才把这些东西搬回来。” “捡了条海豚,带回去养着。” “哦,我听小顾说了,你们救了只海龟,它还给你们送了条粉色的大鱼是吧?那鱼能吃吗?” “海豚,婶,那是海豚,不能吃!” 章斯尔都无语了,感情那哥们还没死心呢,怎么就那么爱吃? “不能吃啊,那就算了,你养着玩吧。那鱼吃什么?要不要给它带点蛏子、螺的回去?” “不用了,它吃鱼。” “哈?它还吃鱼?怎么那么金贵呢?你赶紧给它放回海里,想吃鱼让它自己抓去。” “婶,它还小,还是条海豚宝宝,得养一段时间才能放。” “这海龟也真是的,想谢谢你们也不知道送条能吃的鱼。现在好了,还得倒贴鱼养着。” “养着呗,咱靠海的还能养不起?” “你乐意就行,反正也不是我养。别忘了啊,你还养着只狐狸呢。” “没事,让兴旺少吃几口,海豚的口粮就有了。” 兰花婶:“........” “你还是来给我看看这蛏子和螺怎么煮吧。” “蛏子用蒸的吧,我教您做一道《插蒸竹节蛏》。” “行,那螺呢?” “这猫眼螺做辣炒的最好吃,但这些个头太大了,红烧吧。” “那藤壶呢?” “藤壶咱就不搞那花里胡哨的了,水煮加点盐就很好吃了。” “你是真会吃,比我还像海边人啊。” “婶,多读书,您也能像北京人。” “我是来不及了,让山娃读吧。” 后来的山娃考上大学去了北京,回来后哭唧唧的跟她妈说:“妈,你骗人,我读了那么多书,去到北京还是像个土鳖。” 但兰花婶完全不相信,她斩钉截铁的跟山娃说:“你斯尔姐姐不可能会骗我,你像个土鳖一定是因为你读得还不够多。” 可怜的兰花婶,到死她都没怀疑过章斯尔在忽悠她。 两人商量一阵决定,中午先吃藤壶,这个要鲜着吃才好吃。竹节蛏和猫眼螺就放木盆里给它们时间吐沙。 虽然竹节蛏要留到晚上做,但章斯尔还是先把做法先教给兰花婶。 “婶,这个插蒸竹节蛏的做法很简单,您就取一个罐子或者深口的大碗。把洗好的竹节蛏沥干水分,竖着插在碗里排列整齐,有两根须须会吐水的那头朝下。 插好后,您撒一点点盐就行了,不用多,就是提个味。还有这蛏子本身就鲜,咱就不放提鲜的调料了。然后在蛏子上面放葱段,姜丝和一小节当归。倒半碗老酒半碗水,隔水蒸十分钟就可以起锅了。 这样蒸好的蛏子鲜嫩无比,汁水都锁在蛏肉里,咬在嘴里还能爆汁,吃完蛏肉还可以喝碗底鲜美的汤汁。” “行,我记住了。你最后那句可以不用说。” “咋啦?您饿啦?” “别贫,婶比你能抗饿。你把螺怎么做也跟我说了,省得我明天中午再找你。” “这个麻烦点,您也知道,这种大螺最能藏沙了。” “是,所以村里人都不爱吃,一口进去一嘴的沙,我也不知道你捡这些回来干啥。” “当然是因为好吃啊。您把猫眼螺洗干净,清水下锅煮15分钟,捞出过凉水。这个时候就能顺便检查有没有残留的小细沙,如果有再洗一遍。” “那肯定是有的,螺就是沙多。” “所以咱把它放明天中午做。您晚上给它换一遍水,明天早上再换一遍水,我就不信了,它能有多少沙吐不完。” “这个方法倒是可以试试,我等会让小顾再去给我打两桶海水来。你接着说。” “然后就是起锅烧油,葱姜蒜,干辣椒,豆瓣酱爆香,倒入猫眼螺。调料放酱油,蚝油,黄酒,盐,白糖。倒入没过猫眼螺的清水,煮30分钟,收干汤汁出锅装盘。” “就这样?” “就这样。” “这调料是不是放有点多?太费钱了。” “婶,舍不得调料吃不到美味。您看国营饭店的厨师,哪个不舍得放调料的?再说了,那耗油不是您自己熬的吗?剩下的那些能要多少钱?” “你说得对。” 兰花婶的厨艺天赋很高,基本上章斯尔说一遍她就能记住,还能融会贯通。最厉害的是,章斯尔有时候一些记忆模糊,讲得不清不楚,但她自己就能根据经验,调整出正确的做法。 “对了,你前两天给我的蛤蜊晒好了,我给你拿去。” “谢谢婶。” “不用谢,你下午和山娃再去耙一些蛤蜊回来。之前那些晒完太少了,不够给人家分的。” “可以啊,那您也帮我晒一袋。” “行,包在婶子身上,你们下午尽管耙。” “好咧。” 第52章 奇怪的记者 章斯尔下午的时候就带着兴旺和山娃去海边耙螺,照旧是她耙,兴旺和山娃比赛捡花甲。 山娃有两只手,捡的飞快。而兴旺只有一张狐狸嘴,输得很惨。 这战绩把狐狸气得狗刨,倒是靠着自己刨出了好多花甲。兴旺见状也不捡花甲了,自顾自的刨得开心。 这下子就只剩下山娃一个人捡花甲,可把孩子忙坏了。这边捡完跑那边,那边捡完又要马上回到这边。心里泪流满面啊,早知道这狐狸这么输不起,他就不和它比赛了。 最后两人一狐一共收获了6麻袋,这成绩是喜人的,就是顾大哥挑了三趟肩膀都磨出血泡了。这让章斯尔有一丢丢小小的愧疚,于是去村里的赤脚大夫那,买了一盒药膏给顾大哥。 顾大哥拿着药膏,感动得直拍她的肩膀。 “小章,哥不跟你说虚的。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妹,以后的重活累活,都交给哥。” 章斯尔毫不客气的点头。是的,重活累活都是你的,你不说我也会这么做的。 第二天早上,章斯尔准备去礁石区撬些生蚝回来,然后拜托兰花婶熬成一罐蚝油,给京城那边的家人寄特产的时候,可以一起寄过去。 人还没出发,就被大队长派来的山娃拦住了。 “斯尔姐姐,快点快点,我爸喊你呢。” “成材叔找我什么事?” “我也不知道,嘿嘿...我家来了好多人,好多的大人。我妈还给泡了糖水喝,好喝,甜甜的。” “是公社来人吗?” “奶奶说中午有好吃的,煮肉吃!” 还煮肉?这么高的待遇? 那肯定是有领导来了,没见勘测组那四人的接风洗尘宴上,也就是九道海鲜,一盘肉都没有吗? 这个时候,这种场合,叫她过去。很有可能是因为上报金矿的事,给她颁奖状来了。说不定还带了报社的人。 毕竟报道这种励志的故事,可以激励更多的民众为国家寻找发掘更多的矿产。 那得换套衣服,好好打扮打扮再过去,这报道非常有可能全国转载,她章斯尔要有出息了。 这种场合必须把大伯送的那套军装穿上,就是可惜她理着寸头,不然这次就能扎两个有时代特色的麻花辫留影了。 失算! 等章斯尔到了大队长家,就看到里面熙熙攘攘的,或坐或站满了人。有大队长、村支书和会计,有勘测队的王教授和民兵队的队长,还有上次见过的吴镇长和公社长,县长估计因为上次体验感不好,这次没来。 在镇长后面后面还站着两个人,年纪轻的那个脖子上挂着相机,年纪大的那个带着眼镜斯斯文文的,这两人估计是报社派来的人。 在进行了一场充满谦虚与褒扬的寒暄后,报社派来的工作人员就坐了下来,直接对章斯尔展开采访。 这一操作把她都给搞蒙了,章斯尔一直以为采访都是在一个相对安静的房间里,像朋友那样坐着聊聊天,再拍一张照片就结束了。身边不会有这么多听众的。 没想这个时代的采访是这个样子的?有这么多人在现场看她被采访。好尴尬啊,怎么办? 不行...她还要再挣扎一下。 “同志,我们就在这采访吗?” “是,你有什么问题吗?” “你们以前采访都这样吗?” “你想说什么?” “我.....算了,开始吧。” 她想说什么?她能说什么?这么多领导在这里,她总不能说她不欢迎他们旁听吧?这话不好说,也不好听啊。 于是,没有眼色的报社记者就遭遇了,章斯尔给他带来的,他职业生涯中的,第一场滑铁卢。 说实话,章斯尔也不是故意的,她人生中第一次上报纸,谁都想完美的。但...看到这么多的人在,她的脑子是真的转不动,一片空白,只能凭本能回答。 记者:“你捡到金矿石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章斯尔:“这是一块金矿石。它的化学成分应该是....” 记者:“等等,你当时就没有其他的想法吗?” 章斯尔:“........”【有啊,收空间里,但这能跟你说吗?】 记者:“你当时有没有想过藏起来,不告诉其他人?” 章斯尔:“没有。” 记者:“如果你不说,你就可以拥有一块金矿石,之后还能再回去找更多的金矿石。” 章斯尔:“你在教我犯法?” 【不用你教,我自己会。】 记者:“人不可能没有私心,你当时内心真的没有挣扎吗?” 章斯尔:“同志,那是一座金矿,你懂我的意思吗?” 记者:“你怎么知道那是一座金矿?” 章斯尔:“我学过化学啊,我猜的。” 记者:“你就不怕猜错吗?” 章斯尔:“猜错了有什么关系吗?” 记者:“你就不怕猜错了浪费国家的人力物力吗?” 章斯尔:“你是在责问我为什么那么大胆吗?” 记者:“并不是,我只是觉得你的做法过于冒失。” 章斯尔:“你认为我应该私吞国家财产,不应该把这件事上报国家。” 记者:“我没有这个意思。” 章斯尔:“你一直在引导我说这句话。” 记者:“你不要妄加揣测。” 记者:“你把金矿石上交后,回去心里有没有后悔过?” 章斯尔:“我为什么要后悔?” 记者:“比如说你把金矿石上交后,其实内心是后悔的,后悔自己为什么要一时冲动。但是当你翻开红宝书学习的那一刻,你又对自己会有这种想法感到唾弃。想到自己这样做也算是为国家献了一份微薄的力量,你的内心觉得满足和安定。心想,我现在也是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章斯尔:“你内心戏好多哦。” 记者:“........”【这天怎么这么难聊?】 记者:“没有吗?你脑子一直空空的,什么都没有吗?” 章斯尔:“有啊。” 记者:“哦?你有什么?展开说说。” 章斯尔:“我们村那座山是国家的,那座金矿是国家的,我,也是华国的公民。 我告诉自己的祖国妈妈,咱家后花园这有座金矿怎么了? 我又不是去和小日子说,我为什么还需要做思想斗争? 告诉国家这里有座金矿,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好!这话说得好!告诉国家这里有座金矿,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坐在一旁一直安静不出声的吴镇长,听到章斯尔的这段话,也忍不住打断他们的采访,站起来鼓掌,他觉得这话说得太好了。 有了吴镇长的带头,其他的人也纷纷站起来鼓掌并对章斯尔进行花式夸赞。 “年轻人就是要有这种觉悟,国家才能有未来。” “章同志作为一个有觉悟的下乡知青,我相信她一定能给桐湾大队带来很大的改变。” “小章知青一直都是个有觉悟的好同志,我们大队的人都很喜欢她。” 章斯尔腼腆的笑着,接受大家的夸赞。虽然她知道这个时候,她如果再说一两句谦虚且肉麻的话,肯定能得到更大的认同,给领导留下更好的印象。 草稿她都打好了,但...说不出口。这种话还没说出口,自己就先尴尬的感觉谁懂啊? “小朱啊,你也别整那些煽情的了,那都是些老掉牙的,我们采访还是要问些,正向一点的,有力量的东西。你说,是不是?” 吴镇长拍了拍朱记者的肩膀,语气意味深长,眼带警告。 记者:“........” 记者:“好的,领导。” 采访继续...... 记者:“你第一次见到领导是什么心情?” 章斯尔:“........”【没啥特别的心情,当时我以为我就是一个吉祥物。】 记者:“是激动吗?还是害怕?或者紧张?” 章斯尔:“紧张,当时很紧张。” 记者:“你在跟领导汇报金矿的时候,当时是怎么样的一个心情?” 章斯尔:“紧张,当时很紧张。” 记者:“哦...还是紧张是吗?那你当时心里有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对领导的。” 章斯尔:“........”【想他们什么时候走。这能说吗?】 记者:“太紧张了,所以当时心里已经没办法有其他想法了是吗?” 章斯尔:“啊...对对对。” 记者:“章同志作为一个非常有觉悟的同志,有没有什么话想对全国人民说的?” 章斯尔:“相信自己的国家,爱护自己的祖国。” 记者:“还有吗?” 章斯尔:“还有啥?” 记者:“没有了吗?你对全国人民就没有其他的话要说吗?” 章斯尔:“那我就再说一句,做好事前不要剪头发,不上镜。” 记者:“........”【那人不是说这人没文化又自卑,很好拿捏的吗?这tm的哪里像是没文化好拿捏的样子啊!这就是个刺头!还是个有文化的刺头!】 吴镇长也看出来朱记者和章斯尔之间的不对付,警告的看了一眼朱记者,就草草的结束了这场采访。 随后吴镇长就领着众人转场到了晒谷场,他们过去的时候,村民们已经在计分员的组织下排列站好。 吴镇长、公社长和大队长依次上台讲话,这让章斯尔有一瞬仿佛回到了上辈子的国旗下讲话,那种时间过的漫长又无趣。 村民们不觉得无聊,他们听得津津有味,每个人的脸上都泛着红光,他们又激动又骄傲。镇长耶,来他们村讲话耶,无限的光荣啊!怎么可能会觉得无聊! 单就这件事。他们就能去跟隔壁几个村吹一年,不,他们能吹好多年!逢年过节出去走亲戚,这就是他们吹嘘的资本,这就是面子! 所以他们不止不会觉得无聊,恨不得领导讲话再慢一点。让他们每一字每一句都记下来,以后出去吹的时候,就可以学给那些人听。让他们羡慕! 吴镇长讲完话,村民们像中了特等奖,鼓掌之热烈,手都拍红了。 公社长讲完话,村民们像中了二等奖,鼓掌之热情,开开心心。 大队长讲完话,村民们像中了谢谢惠顾,鼓掌之热闹,重在参与。 等所有人演讲结束后终于进入了颁奖环节,先由大队长介绍一下章斯尔发现金矿的过程,顺便赞扬了她的知识储备和拾金不昧的品德。 再由勘测队的领头人王教授上台,用最通俗易懂的话给村民们科普几种常见的矿石。 最后由吴镇长对章斯尔进行嘉奖和勉励,还给在场所有人画了个又大又圆的白面饼子。 奖品是一张先进个人奖状,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搪瓷杯,一个坪山县的工作名额和二十张大团结。 全村哗然,看章斯尔的眼色瞬间变得幽深了起来,各自打起了小算盘,想把这个香饽饽扒拉到自己家里来。虽然人现在看着还小,但她们的儿子等得起,先定下来再说。 反正现在知青也回不去,她的工作又在坪山县,大队长还是她亲戚,干脆直接在她们桐湾村安家落户多好。 因为大队长对章斯尔的格外的优待和照顾,连阿强家的蚝壳屋都卖给她,所以村里的人都在猜章斯尔是不是大队长家的亲戚。 至于让儿媳妇养她们儿子这件事,在她们眼中那不叫吃软饭,作为渔村的女人,就是得这么能干! 第53章 大队长的私心 昨天村民们看她的眼神,章斯尔不是没看到,所以第二天一大早她就拿了张凳子,坐在大门口等她们。 为什么坐在大门口等她们?因为不想请她们进去做客,不想端茶倒水忙得像个店小二,不想她们在她家乱走乱看。她家破绽太多了,可经不起人来看。 没等多久,章斯尔就等来了她的第一对客人。是惯爱给人保媒拉纤阿六婶,和家有一子的胡三婶。 “小章知青啊....” “婶子,你怎么知道我的工作卖给了大队长?” “啥?” “我-的-工-作-卖-给-了-大-队-长。” “你你你...你怎么就卖给他了?你是不是头壳坏掉了?那么好的一个工作。” 胡三婶捂着胸口差点没缓过劲来,仿佛章斯尔卖的是她的工作。 “你们不都知道大队长是我亲戚吗?自家人。” “你个傻孩子哟,我要说你什么好。就你把人家当自家人,人有没有把你当自家还不知道呢。” “我叔不会坑我的。” 胡三婶:“........” 这么蠢的儿媳她真的要吗?会不会影响后代? 胡三婶败退,但阿六婶就没有这么好忽悠了。过了一会儿,她又带了陈大嫂子过来,给她家未婚的小叔子说媒,理由很简单,章斯尔有房子。 这两人身后还有一群跟风而来的村民,讲究一点的人家带着媒人来说媒,不讲究的直接自己来说媒,还有那更不讲究的,直接带着儿子、弟弟上门来的。 但这些人她章斯尔会怕?她直接拿出昨晚找大队长借的喇叭,打开。先把工作卖了的事说了,那些冲着工作来的自然就先离开了。 至于这些不走的,肖想她房子的人,章斯尔更不怕了,她可是熟读相亲男语录的女人。 “入赘吗?我们家就我一个闺女,要传宗接代的。” “会洗衣服做家务吗?我妈年纪大了,腰不好,嫁过来这些他都得会。” “会做饭吗?不会也没事,我妈会教他的,到时候认真学就行。” “我爸妈养我这么大不容易,他嫁过来得孝顺我爸妈,到我家要懂点眼色,家里的事他要抢着干,我爸妈说话不可以顶嘴。 哦对了,我爸妈不喜欢女婿老回娘家,如果可以,嫁过来就跟娘家断了吧。” “我要求也不多,就这些,有人要相看的吗?” 看着面前围了一圈前来说媒的人,章斯尔很真诚的发问。 “章知青,你得癔症了吧?这些话你也敢说?” “你们娶媳妇难道不是这些要求吗?” “..........” 还真是。 “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张口闭口就是相看也不害臊。” “哦,那你们是干嘛来的?” “我们是来娶媳妇的,不是来入赘的。” “拿什么娶媳妇?” “你是知青,我就多拿点,我拿20块钱彩礼钱。” “你是哪个村的猪?这么膨胀。” “我是桐湾...你说什么?” “看在你愚蠢的份上,我再让一步。入赘吗?” “不可能,我儿子不可能给人当赘婿。” “那您哪来的回哪去。” “你这样的女人是嫁不出去的。” “谢谢您关心,我没打算嫁,我娶。” “..........” 一个婶子败退,立马有一个嫂子补上空缺。 “章知青,这是我小叔子,他入赘。你说的要求他都可以做到。” 这是一个父母双亡,在哥嫂手底下讨生活的可怜人。 但...就算是可怜人,他也丑到章斯尔眼睛了。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 这个人,椰子似的圆滚滚的头,头发朝后梳,前面就是脸;头发朝前梳,后面就是脸,简直没分别! “嫂子,你的心态是好的,但还是牵回去吧。” “为什么?你哪里不满意吗?” “你家没镜子吗?” “你什么意思?” “据说每个人需要一面镜子,可以常常自照,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你怎么还骂人呢?我好心好意给你送赘婿,你还嫌弃上了?有男人要入赘就不错了,你还挑上了。” “你也说了,是男人,你看看你家这个,他像个......” 看着男人迷茫得仿佛低智的眼神,章斯尔后面三个字“人类吗?”瞬间吞了回去。 毒舌是可以,但得分人,欺负傻子可就不道德了。 “下一个,还有人吗?” “...........” 场面一片寂静。 “没有了?没有就都散了吧。” “章知青,我,我可以吗?我是孤儿,我能入赘,洗衣做饭家务活我都拿手。” 章斯尔:“..........” 失策了..... 既然如此,那就别怪她不要脸了。 “那你有嫁妆吗?我堂嫂当时进我们老章家的门,可是带了一个收音机和36条腿的。咱不和她比,但也不能太难看,不然我在亲戚面前抬不起头。这样,你带36条腿过来就行。” 孤儿:“..........”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看热闹的人:“..........” 完了,小章知青这辈子是别想嫁出去了。 村民们的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却被章斯尔的骚操作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轰轰烈烈的来,乱乱哄哄的走。 反正经过这一战,是再也没人打章斯尔的主意了。无他,这人实在是太不要脸了,他们承受不起。 然后她们纷纷转移战场,去讨伐大队长是无良亲戚,竟然强买小姑娘的工作。 她们......也想买!!! 大家都不相信章斯尔是自愿卖掉工作的,在这个年代,有一份工作意味着什么不必多言,大家都知道。 对于农民,那是鲤鱼跃龙门,从此野鸡变凤凰。 对于渔民来说,那不止是改换门庭的机会,更是生命的保障,一整个家庭幸福的依靠。 出海有多高危看渔村男人的数量就知道了。 所以,当这个工作机会在章斯尔手上,她们最多眼馋和蠢蠢欲动想把人娶回家。但当她们知道这个机会还能让出来时,那情况就不一样了。 大家都想要买下这个工作给自家的男人或儿子,这个时候,买下工作的利益就被放大了好几倍。与此同时,大队长在她们心中的威严也被眼前的利益暂时压制住了。 所以才有了之前村民聚集在大队长家门口要说法的情况。 但让众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工作机会大队长竟然不是为了自己的某个亲戚买的,而是为了村里的年轻小伙子买的。 事情回到昨天...... 章斯尔在台上接受颁奖的时候,杨成材在台下听到县里给她奖励了一个工作名额时,就已经打起了主意。 杨成材知道章斯尔原本就不需要下乡,会来当知青完全是出于一片孝心来照顾父母。即使受不了乡下的苦要回城,京城的章家也随时可以把人调回去。 所以,他猜测章斯尔大概可能不会需要这个工作名额。他当时就把这个想法,简单的和村支书还有村会计沟通了一下。 得到了两人一致的认同,只要章斯尔这边愿意,他们就用公费买下这个名额,给村里的青年一个走出去的机会。 再借着这个走出去的孩子,将来拉拔更多的孩子走出这个渔村。 这是大队长在他大儿子跟船出海,遇到海难葬身大海,尸骨无存后就一直有的想法。他想让村里的下一代脱离这种随时会丧命的高危工作。 一代不成就两代,三代,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们村的男娃都能好好的存活下来,娶妻生子,把日子过的平淡安定。 等镇长他们走后,村民们也都散了,杨成材就私底下偷偷的去问章斯尔,工作卖吗? 如他所猜测的那样,章斯文非常爽快的点头。 “叔,咱都是实诚人,一口价,五百块。你别觉得五百贵,卖你五百也算是看在你的面子上了。” 杨成材看了她一眼,有些怀疑这瓜娃子是不是还记着他卖她蚝壳屋五百块的事,真是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啊。 他先前就有发现,这小姑娘记仇又爱钱,没想的是,连记性也这么好。这说话的语气和他当初简直一模一样的。 不过这工作卖五百块真的是非常的给他面子了,那可是县城的工作啊,而且还是坐办公室的。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两人就这么光明正大的完成了交接。一手工作证明,一手五十张大团结,配合默契且迅速的结束了这场简陋的交易。 然后炸懵了一村人。 其实章斯尔当时多少有些猜出了大队长的想法,和兰花婶共事久了,她也听说过他们大儿子的事,知道大队长的心结。 所以才把工作低价卖给他,不然按照市场行情,一个县城渔民协会的办公室工作岗位,至少卖八百块钱。 第54章 捡一只黑山羊 为了公平起见,经所有村领导开会讨论后,一致决定,采用选举制选拔人才,获取这个县城渔民协会的工作名额。 活动发起人:村委院办公室。 活动组织人:贡献出工作名额的章斯尔。 活动参赛者:村里18岁以上,30岁以下的成年男子。 因为活动是章斯尔组织的,所以办得有点像班干部选举。 有参赛资格,对自己有自信心,有意向这个工作机会的人,可以上台进行一分钟的演讲。说说自己的优势,还有得到这份工作以后,要怎么回报桐湾村。 待所有报名参加的青壮年,都上台发表完演讲,村民们就可以给自己认可的,有志青年进行投票。 由于村民们绝大部分都不识字,所以章斯尔把她们这一批的三个新知青,都拉来做登记。 因为新知青们和村民都还不熟,相对于老知青,新知青不存在会帮她们作弊的可能性,也不会公报私仇,比较公正。 每个村民想好自己要把票投给谁,就可以挑选三个新知青其中的一个队伍排好队,按顺序一个,一个的上前跟知青说她要投给哪个人。 为了保证投票的隐私性,又防止交头接耳的拉票行为,每一个村民距离必须间隔一米,就像章斯尔前世做核酸那样。 村民们对这种偷偷摸摸(神神秘秘)的投票方式感到非常的新奇又兴奋,像在玩一种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神秘又刺激的游戏。 而且还不用担心因为没投哪个人而得罪了自家的亲戚或者关系好的人,可以随心所欲的选择自己真正看好的后生,这种自由的感觉让她们着迷。 众人排着队,脸上都洋溢着一种神秘莫测的笑容,那种只有我知道而你们都不知道的感觉太美妙了,让人沉溺其中。 排到的人上前弯着腰,掩着嘴,附在新知青的耳旁,用嗡嗡的声音说出自己的“心动对象”,眼睛还滴溜溜的打转观察四周防止有人偷听。 活泼一点的年轻人说完了还蹦了蹦宣泄一下快要溢出来的开心,显然,她们把投票当游戏玩了,还很沉迷。 排在前段快要轮到的人攥着衣角又期待又紧张,有些烦前面的人怎么那么慢,说个名字要说那么久。然后在心里不断的排练自己等会上去要怎么说,要怎么做才能让别人看不出来她投给谁。 排在队伍后段的人则好奇心旺盛,眼睛像探照灯在第一排扫射,意图从投票人的表情和肢体动作分析出她(他)投给了谁,心里的八卦因子咕噜咕噜的往外冒。 投完票了的人则聚在一旁的空地上,你来我往的互相试探对方投给了哪个人,她们仿佛在玩谁是卧底。 有些扛不住的就半遮半掩的露了底。 聪明的人就会说些诱导性极强的话,这些话很笼统,让每个人理解到的都是她们心里所希望的那个人。 还有那关系极好的,用一个眼神就能心领神会。 “你投给谁?” “那个。” “哦...那个啊~” 等所有人都投完票,章斯尔就拿着喇叭上台唱票,蒋依依则在台下负责记票数,章斯尔念一个名字,蒋依依就在名字后面画一横或一竖,满五票就成一个“正”字。 最后的胜出者是村支书的二儿子,没有拉票,都是村民们自愿投的票,也就没有什么黑幕。 众人自己投的谁自己清楚,大家对这个结果都没有意外也没有不服气,这次投票选举完美落幕。 章斯尔后来还私下采访了赶海小组一队和二队,发现原来大部分人都很有想法,也很理智。 她们认为如果投给其他人,那这个工作可能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但投给村支书的孩子就不一样了。 一是杨支书做村支书这么多年,对村里人如何她们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她们信任这个领导。 只要杨支书的心里还有桐湾村,那杨家那二小子就必须把村里的后生一个个的都带出去,不然他爹饶不了他。 二来呢,村领导毕竟比他们这些讨海的渔民更有见识,也更有人脉,所以让杨家二儿子出去,肯定会比让其他青年出去前途更好。 她们虽然没什么见识,但也知道第一个走出去的人很重要,以后他能拉拔出去多少人,取决于他将来的社会地位多高,这一点,无疑杨二小子更有优势。 章斯尔听完不得不叹服,别看人家没读书,但人家有大智慧啊,这大概就是老师说的大智若愚吧。 为了庆祝自己赚钱了,不是,是庆祝她得了“先进个人”,还有桐湾村即将要飞出一只金凤凰,勘测队的人过几天任务结束也要离开了,干脆就三件事合在一起给他们办个欢送会吧。 想着,章斯尔准备去套路大队长。 “成材叔,如果在山上猎到野味村里是怎么处理的?” “猎到野味?” 杨成材抽着烟狐疑的看了章斯尔一眼,有些不解,之前小姑娘在山上抓到野鸡、竹鼠之类的小动物都没问过他,直接就带回来给他媳妇做成菜。这次居然还特意问了,难不成知道哪里有大家伙? “小章啊,你平时满山跑,抓点鸡啊兔的叔就不说你了,农村孩子就是要皮实些才能养的好,但那些个大家伙咱就不要去招惹了,那不是你个小身板能扛得住的。” “叔您放心,我不是那么没有自知之明的人,我就是问问,了解了解,这要是哪天瞎猫碰上死耗子让我遇到那种打架把自个打死的,我也好知道该不该捡漏不是?” 杨成材:“..........” 这小章可真会说话,什么叫该不该捡漏,他不信这家伙能放过到了手边的肉。 这是在暗示他如果有好处就让他看到这肉,如果没好处她就要私吞了,她肯定已经知道哪里有肉可以捡了。 杨成材思考了一瞬还是说:“去把它们捡回来吧,我给你算工分。” “叔您说的什么话,我就是问问,现在上哪儿捡肉去?” “一公斤我给你算一工分。” “您说的是净重?还是毛重?” “什么净重毛重的我不懂,你拉回来多重就按那重量算。” “真的?那我可走了。对了成材叔,你说咱们村最近喜事连连,而且勘测队的人也快要完成任务回去了,我们要不要办个篝火晚会庆祝庆祝,顺便给他们践行?” 话刚落章斯尔就想自打嘴巴,嘴瓢了。跟大队长说这个他知道吗?果然杨成材立马不理解的发问。 “篝火晚会?那是什么?” “emm...就是类似杀猪宴的那种。” “哦~杀猪宴就杀猪宴,跟叔说话别整那些文邹邹的,叔听不懂。” 章斯尔:“......嗯,好的,明白。” 前两日,章斯尔空间里的两只羊因为争夺母羊的交配权打架,都受了不轻的伤。“章兽医”看到两只羊那浑身的腱子肉,干脆流着口水给它们的家羊下了病危通知书——受伤太严重,无法救治。 然后直接一只羊一闷棍,送它们去地窖。 这两只羊,一只是原住民马山黑山羊,另一只冤大头是章斯尔前段时间在悬崖收的黑羊爸爸。 原住民马山黑山羊从见到黑羊妈妈的第一眼被深深的吸引住了,它从没见过如此清纯不做作的小母羊,随后就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之后还仗着空间的树林是自己的地盘,身边都是它的家羊,想欺负外来户直接强抢人家老婆,然后就被教做羊了。 马山黑山羊打不过人家野黑羊,竟不要脸的招呼兄弟姐妹帮它干扰对方羊,就这样,最后还打了个两败俱伤。 章斯尔作为家长,感觉甚是丢脸,虽然恨铁不成钢,但还是不得不夸它一句,干得漂亮!她馋这羊肉不是一日两日了。 现在,得到了大队长的承诺,章斯尔准备上山把这两头羊拿出来。 “原住民羊”膘肥体壮的样子根本骗不了渔村本地人,就让爸妈他们抬回去吃吧。野生的那只拿去找大队长换工分。 一只成年的母羊体重大概在六七十公斤左右,公羊的体重大约在100-150公斤左右。章斯尔手上这只野山羊她在空间里称过重量,有105公斤,差不多能出60公斤的肉,骨头20公斤,剩下的重量就是皮毛和内脏还有两只羊角。 说到羊角也是一味药材,有平肝明目,镇静安神,清热解毒的功效,不过得山羊角或羚羊角才行。 在章斯尔前世她们县,几乎每家每户都会保存一根山羊角或羚羊角备着给家里的老人小孩用。 由于羊角非常的耐用,每次只要刨一小撮羊角丝泡水喝就行了。民间还有流传一个说法:一根羊角传三代,人走它还在。 上辈子,在章斯尔还是婴幼儿的时候受到惊吓半夜哭啼或者高热惊厥,外婆就刨羊角丝泡水给她喝。 她长大一点感冒咳嗽,外婆还是刨羊角丝泡水给她喝。 等到她读书后因为学习用眼过度,眼睛难受跟外婆说,外婆依旧是刨羊角丝泡水给她喝。 在小时候的章斯尔眼里,山羊角简直就是包治百病的神药。当然羊角没有真的这么神奇,就是老人家舍不得花钱而已, 上山后章斯尔根据羊的粪便找了一处有山羊出没又隐蔽的地方作为事发地。 你们见过羊的粪便吗?一粒一粒的,圆滚滚,黑黢黢的,跟珍珠奶茶里的珍珠一模一样。 小时候不懂以为珍珠奶茶里加的是羊粪,她一直很抗拒喝这个东西,等到长大后她明白珍珠不是羊粪做的,但也有了阴影,所以她喝奶茶从来都不加珍珠的。膈应! 选好地点,章斯尔就从空间里牵出来两头成年羊,带着它们把周围的野花野草践踏一遍伪装成两只羊打架的现场,再把它们收回空间。 伪装好现场就可以把“原住民羊”和野山羊放出来,根据战况和现场,章斯尔还给它们设计了死亡的姿势。 摆好造型后,先下山找她爸和朱叔叔上来把“原住民羊”抬回去。为了不让他们发现端倪,章斯尔一直用很着急的语气催促他们,手上还拿着一片非常大的芭蕉叶,用身体挡着野山羊不让他们注意到另一只羊比较劲瘦。 等两人抬着羊下山走远后,章斯尔才去喊顾大哥过来搬羊。 “你说你捡到了一只羊?” 顾大哥掏掏耳朵有些不敢置信的问。 “对,一只羊,你快点,等会被人发现就是别人的羊了。” “行行行,不要催,我这不是跑着吗?你这家伙的运气也是够好的,你跟我说说当时什么情况?” “到了再说,边跑边说话你不累吗?” 章斯尔感觉回答他两句就被风灌得喉咙疼,闭着嘴不再说话,只顾着埋头跑。 顾大哥倒是不累,他们常年训练已经习惯了,不过到底顾及小姑娘弱,也闭嘴不再问,暂时压住内心的好奇。 两人七拐八拐的跑了十多分钟终于到了章斯尔伪装的事发地,还好她选的地方偏,又撒了些药粉掩盖气味,防止其他野兽发现,不然这一来一回的山羊还在不在就不好说了。 “好了,现在能跟我说说了吗?我很想知道。” 顾大哥围着山羊踱步转了一圈,不止打量,还上手这摸摸,那碰碰,充满好奇的样子。 “我就是经过这片林子的时候听到羊叫声,有些凄厉,就偷摸着过来看看能不能捡漏,我躲这棵树后面看的,没暴露自己。” 章斯尔指着旁边一颗粗壮得需要几人合抱的古榕树表示自己很注意安全,这一套她刚刚已经对她爸和朱叔叔用过了,现在再来一遍显得非常纯熟。 “然后就看到两只羊在打架,打得羊角都断了一只,我守了近半小时,等到它们打得都没什么力气了,就捡了一根粗树枝把离我最近的这一只一闷棍干翻,可惜另一只受到惊吓跑了,四条腿跑的可快了,我没追上。” 顾大哥也觉得可惜,但还是拍拍她的肩膀安慰:“你能抓住时机打死一只已经非常厉害了,另外一只属于你能力之外的,能追上是运气好,追不上也不要强求。” “谢谢顾大哥安慰,听你这么说我心里好受多了。” “这样想就对了,凡事都想开点,对自己好点,好了我们回去吧,你帮我把羊的两个前腿搭我肩上,我把它背回去。” 两人合力把黑山羊背下山,刚进村,就如一滴水落入油锅,溅起了全村的沸腾。 小孩子拍着手嬉笑的围着顾大哥跑,有大胆的还会凑近看,摸摸黑羊蹄。大人们则把章斯尔包围住打听这只黑山羊的来历。 章斯尔只好把背的烂熟的故事又绘声绘色的描述了一遍来满足婶子们的好奇心,顺便享受一下她们那说不出的羡慕和真心或假意的夸奖。 等黑山羊抬到晒谷场称过重,村会计给章斯尔在记分本上记了105工分时,她又接收了一波羡慕嫉妒恨眼神的洗礼。 问章斯尔怕吗?不,她很开心,还很骄傲,就算有人嫉妒不服又怎样?憋着! 就连说酸话她们都不会在她面前讲,开玩笑,她可是有后台的人,为这点小事得罪她不值当,最多就明褒暗贬几句,章斯尔权当听不懂了。 第55章 全羊宴 “以前都是让你们用工分换肉吃,不过今天不一样,今天的羊肉不换,今天村里请全村的人吃全羊宴。” 大队长站在台上红光满面的宣布,一般村里人猎到大只的野物,比如黑山羊,比如野山猪,都会去请屠夫过来宰杀,然后村民再排队用工分换一块肉回家自己煮。而村民用来换肉的工分则归猎物主人所有,屠夫自己挑选一副下水作为猎物主人给他的报酬。 宣布完吃全羊宴的事大队长也没结束讲话,继续激昂的演讲:“这次请大家吃全羊宴一是庆祝咱们桐湾村发现了金矿,受到上面领导人的重视和赏识,有了这个金矿,咱们桐湾村将会成为方圆百村的领头村,值得庆祝,你们说是不是?” “ 是!”非常众志成城的声音,村民们吼的脸红脖子粗,不过每个人都是开心的,领头村耶~好期待。 “二是咱们村章斯尔同志因为发现金矿并上报国家,得到上面领导的表扬,拿到了“先进个人”的奖章。因为她,年底的“先进集体”评选绝对有咱们村的一份,你们说,值不值得庆祝?” “ 值得!” “第三点还是因为章斯尔同志,是她让出了宝贵的工人名额,我们村才有了第一只飞出去的“金凤凰”。有了第一只,那第二只凤凰飞出去还会远吗?让我们掌声感谢章同志,谢谢她的大公无私给了我们桐湾村希望!大家谢谢章同志。” “啪啪啪啪啪啪啪~” 连绵不绝的掌声响起,这就是章斯尔的底气,这就是有后台的好处,不会有人抹杀遮掩她的功劳。之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村民敢欺负她,毕竟,她现在可是桐湾村的功臣! “最后,我们要感谢省地质勘测队的王教授和他的三个学生,感谢他们这段时间的辛苦付出。每天天不亮就上山工作,一工作就是一整天,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就是为了我们桐湾村的金矿能够早日进入挖采阶段,为国家的建设添砖加瓦。乡亲们掌声感谢他们。” “啪啪啪啪啪啪啪~” 这次掌声依然很响但村民的表情并不热情,他们又不是瞎子,那群人是吃了早饭才上的山,狗屁的天不亮。中午小章带着民兵抬到山上的饭菜他们也看到了,吃得那是真好,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骗鬼呢,狗都不信。 大队长也看出了台下人的不以为然,清咳了一声又简单的说了两句就结束了这场发言,宣布全羊宴开始。 兰花婶在大队长话音刚落就立马领着村里厨艺好的大姑娘小媳妇们开始忙活了起来。其中就有《罪之花》那本虐文小说的女主,章斯尔看小说的时候也有提到,女主的厨艺非常出色。 改革开放后在她干爹干妈也就是章斯尔爸妈的资助下开了一家餐馆,因为优秀的厨艺和诚信的经营,这家中餐馆越做越大,之后又在干爹干妈的帮助下开了连锁餐馆。这也是后来男主妈妈愿意放下芥蒂接纳她的主要原因。 这是章斯尔第一次见到现实中的女主,别问她是怎么一眼就知道那是女主的,毕竟一群黑鸭子里的白天鹅简直是鹤立鸡群的存在,她还没瞎。 女主这次被分配到的任务是做羊杂汤,章斯尔记得,女主做的羊杂汤是她的中餐馆的招牌之一,突然就一整个狠狠的期待住了。 羊杂汤是由羊的头、蹄、血、肝、心、肠、肚等混合烩制而成,故又名“羊杂烩”。 因为人多,女主杨玉娟泡了一大盆的地瓜粉条,因为沿海地区的土地适合地瓜的生长,所以渔村的主食大部分都是地瓜。北方吃土豆,南方吃地瓜,所以北方人嘲笑南方人讲普通话有股地瓜腔,南方人无差别的歧视所有北方人是“阿北子”。 女主做的羊杂汤不腥不膻,汤色奶白,香味浓郁,汤面上还点缀着翠绿色的葱花和香菜。奶白与翠绿的碰撞,激起了章斯尔的食欲,天气寒凉,喝一碗热气腾腾的羊杂汤,暖身暖胃,再嗦一口裹满汤汁的地瓜粉条,爽滑弹牙,咸香劲道。 兰花婶则在章斯尔的指导下割了两只后羊腿腌制后,像上次烤竹鼠一样烤成金黄色,然后片成薄片,让村民们用生菜叶子包着羊肉、青椒、甜椒、蒜片吃。因为不舍得用酱油醋,也没有烧烤酱这些调料,村民是蘸着豆瓣酱吃的。 两只前腿做清炖,保留了羊腿的原汁原味,蘸点韭菜花,简单营养好吃还别具风味。 前腿和后腿都没了,头、蹄、血、肝、心、肠、肚也用掉了,还有一个身子,兰花婶想了想,今天是个好日子,干脆包羊肉饺子吧,不,还是羊肉包子吧。 把羊肉剁成肉馅,羊肉选用带一些肥肉的,味道比较香,如果羊肉比较瘦,可以放一些猪的肥肉一起剁成馅。可是这两者他们都没有,这只是野山羊,油脂少,都是腱子肉,加猪肉兰花婶舍不得,她觉得没必要。章斯尔干脆非常骚操作的加了鱼肉进去,反正到时候如果不好吃她就不吃了。 洋葱剥去外皮,切成末,在切洋葱前,先把菜刀放在冷水中浸泡一会儿,再切时就不会因受挥发物质的刺激而流眼泪了,顺便把姜也切成末。 将包子馅放在盆内,一边用筷子朝一个方向搅动,一边分次淋入水,把肉馅搅至粘稠状态,这样包子馅口感嫩,鲜香多汁。 再加入盐,白胡椒粉,兰花婶自制的五香粉(八角、小茴香、花椒、桂皮、丁香磨成粉混合在一起),黄酒搅拌,再加入洋葱搅拌均匀,洋葱不要拌早了,包包子时现拌就可以。 提前把面和好,搓成长条状,切成大小均匀的小剂子,再擀成包子皮。 将包子馅放在包子皮内,皮合拢上,搓一搓,搓成一个球,好了。章斯尔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还没欣赏够就被兰花婶嫌弃了。 “去去去,一遍待着去,不想做就别捣乱,你看你包的什么玩意?这个等会蒸熟了你自己吃啊。” 兰花婶的话引发包包子的婶子们哄笑,大家都用调侃的眼神看着章斯尔。 章斯尔摸着鼻子悻悻的退到一旁,怎么可以说她捣乱呢?明明她包得又圆又好看,肯定是这群人不懂得欣赏,她大方一点,就原谅她们了。 还剩下一个羊骨架,兰花婶有些愁要怎么做,已经有了羊杂汤,在做汤就不合适了,虽然她没有主意,但她有章斯尔啊,吃这种事当然要去问章斯尔啦。 章斯尔给出的主意就是请川花婶做成微微辣口的酱炖羊排,川花婶是四川逃荒过来嫁给当地人的,她做的川菜一绝,但由于沿海地区的人并不会吃辣,久而久之她也学会了微微辣这项绝技。 川花婶做的酱炖羊排浓油赤酱、咸淡适中、保持原味、醇厚鲜美,蘸着二合面馒头也能吃出幸福感。不过你们见过酱炖羊排里面加地瓜的吗?别说,还挺好吃的,又糯又甜,就是一大碗里面只有一小块羊排,剩下的全是地瓜,章斯尔差点吃成地瓜脸。 今天羊杂粉丝汤吃了,生菜包烤羊肉吃了,清炖羊腿肉吃了,羊肉包子吃了,酱炖羊排吃了,至此,这一顿全羊宴也算是圆满落幕。 第56章 芦苇荡里买野鸭 昨天吃全羊宴的时候,章斯尔听到两个婶子在讲“悄悄话”,一个婶子家的孩子在芦苇荡里捡到一窝的野鸭蛋,足足有二十个。 一窝二十个,章斯尔感觉有些夸张了,不过她可以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捡到五六个回家炒着吃。 招呼兴旺,一人一狐刚吃完早饭就往芦苇荡出发。 搜寻了好多地方,野鸭蛋没找到,倒是看到了一只野鸭子。 湖面静悄悄的,一只野鸭子从芦苇荡里游出来,悠悠闲闲地摆动着它的双蹼,在身后划过一串串的涟漪。 羽色艳丽,头和颈羽有翠绿色金属光泽,颈部有一圈狭细白色的羽毛,像戴了个颈圈,棕色的胸毛,灰色的体羽,尾羽是黑色。 [好漂亮的一只鸭啊~] 她记得初中还是小学来着?学过一首诗,苏轼写的好像。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 章斯尔正欣赏着,突然听到“呯”的一声,把她吓了一激灵。原来是刚才一个黑色的不明物体飞射而出击中了野鸭的脑袋,她就是在沉浸美景的时候被这击中的声音吓到。 被吓到的不止是她,还有刚刚还悠闲自在,自得其乐的野鸭。 野鸭被击中的瞬间飙出一声凄厉的“嘎~”,拼命地煽动翅膀做着最后的挣扎,双翼把水面拍打得“扑通”响,结果才扑棱扑棱几下就力竭地倒在了水里。 “呯”“呯”“呯”湖面接连又响起三声。 章斯尔抬头望去,湖对岸站着一个捏着弹弓正在瞄准的壮汉。 “中了,又中了!” 壮汉腆着凸显的肚子,在对岸拍着大腿连声高喊,看他那高兴的样子,估计今天手气旺,收获不少。 “哗啦”一声响,水里突兀地钻出了个人来,又把章斯尔吓了一跳,拍着小胸脯安抚自己,有些疑惑哪儿来的“水鬼”? “水鬼”刚钻出水面就飞快地向野鸭游去,一手揪起翻倒了在水里的野鸭脖颈,另一手拨开芦苇向章斯尔的方向游来。 临近岸边的时候就抡起胳膊把野鸭投进树林的草地上,又往回游去捡其他鸭子了。而落地的野鸭 身体还在痛苦地抽搐着。这配合默契,看得章斯尔赞叹不已。不过,她一个大活人站在这,没人看到她吗?野鸭就这样扔在她不远处不怕她偷走吗? 你看,兴旺已经围着野鸭绕了好几个圈圈了,章斯尔估计这狐狸在考虑从哪下嘴。赶紧跑过去拦住兴旺并握住它的狐狸嘴,这可不兴吃的啊,江湖人咱惹不起啊狐。 但到了狐狸嘴边的鸭肉,兴旺能放弃吗? 当然是不能! 兴旺使出浑身的劲和章斯尔对抗,没想到狐狸小小的身子里有大大的力量,她差点没控制住这混球。 就在兴旺负隅顽抗,章斯尔快要力竭的时候,一道声音拯救了她。 “嘿,小姑娘,野鸭肉需要吗?正新鲜。” “要!” 必须要!不管多少钱都要!她已经控制不住这狐狸了! 她现在明白了,不是人家没看到她,这是在钓鱼呢,那只野鸭就是鱼饵,而兴旺就是那条鱼!她就说,这芦苇荡那么大,怎么就偏偏扔在她附近! 想明白的章斯尔也就放手了,让狐狸吃吧,这个月还欠着的两顿海鲜大餐就用这野鸭子抵了。 最后章斯尔把壮汉和“水鬼”手上的八只野鸭都买了。一点是跟他们卖个好,毕竟她目睹了他们作案的全过程,打那么多只鸭肯定是要卖黑市的,说只是自家人吃,谁信?再说了,就算自家吃也属于是挖社会主义墙角,一只两只的大家还能睁只眼闭只眼不追究,这八九只的可就不行了。 二嘛,嗯…她打不到野鸭,就…囤着吃呗,毕竟目睹别人偷猎还能全身而退也不是每次都有这种好运气的。 算上兴旺嘴里那只,壮汉一共打了九只野鸭,每只都正中脑袋,实力啊实力,羡慕啊羡慕。庆幸的是壮汉和“水鬼”都是老实人,没趁机抬价,黑市收多少钱就卖她多少钱。 据壮汉说,黑市野鸭一只收6毛钱,卖出去一块二,野鸡一只收8毛,卖两块钱。因为野鸡比野鸭肉更嫩,也更有肉,还没有鸭骚味,想买的人多价格也就涨起来了,原先是卖一块六的,不过收的时候是一点也不涨。 章斯尔很好奇,为什么不零散着卖? 壮汉苦笑的摇摇头说:“黑市把肉垄断了,如果是卖海鲜或卖其他的东西倒是没事,但卖野味和家畜这些的都不让进,还都必须卖给他们不然不让走。” 听到这章斯尔也没有白目的问为什么不到居民区或家属院卖,这种危险性太高,一旦抓到就只能去农场改造了,更惨。相较之下,大家都会选择少赚点。 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今天又是幸福的一天。 等兴旺吃鸭肉的时间,章斯尔又不死心的到周围搜寻,没道理野鸭有了野鸭蛋找不到。 找了一圈,还是无功而返,章斯尔有些垂头丧气,她就说,一窝不可能有二十个,那婶子的儿子肯定是找到了好几窝。她刚刚就发现了好几个“蛋去窝空”的野鸭窝。 找野鸭蛋的时候章斯尔也没有闲着,拔了不少的芦苇笋,够半背篓就回来喊兴旺了。 “兴旺,吃完了吗?要回去了。” 第57章 蒌蒿满地芦芽短 苏轼写的“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里的芦芽,指的就是芦苇笋,在3月正是芦苇笋冒尖长出来的季节, 尤其是雨后,总能发现芦苇笋大量生长,此时也是芦苇笋最为鲜嫩的时候。 芦苇笋其实是一种难吃的菜,因为芦苇笋很苦。所以芦苇笋的吃法也很有讲究,将采摘回来的芦苇笋剥去外壳,用温水浸泡半小时以上或用盐水煮上10分钟左右,去掉芦苇笋中的草酸,以改善口感,也能降低芦苇笋的苦味。处理好的芦苇笋,烹饪方法与竹笋相似,煮汤或用来炒肉皆可,如果吃不完,还能腌制,或者制成笋干。 据史料记载,当年诸葛亮智算华容道时,士兵们就是以芦苇笋为食。 她拔芦苇笋的时候还看到了很多的野芦蒿和马兰头,野芦蒿就是“蒌蒿满地芦芽短”里的蒌蒿。 鲜嫩的蒌蒿是最可口的野菜之一,自古以来便有食用蒌蒿的传统,乔吉《满庭芳》词中有写到“蒌蒿香脆芦芽嫩,烂煮河豚。” 蒌蒿既能当蔬菜也能腌制成酱菜,和肉炒极清香,还可以生吃,三国时期的陆机写过“蒌蒿,生食之,香而脆美。” 老了的蒌蒿根茎还可以作为生火的薪材。 《本草纲目》中记载经常适量饮用蒌蒿可以起到明目、生发、黑发、降压、降脂、止血、消炎、解热及防癌等功效,具有较好的食疗作用。 蒌蒿全草入药,有镇咳、化痰之效,用于治疗黄胆型或无黄胆型肝炎效果良好。 值得一提的是,蒌蒿低卡又富含多种营养,非常适合减肥人士食用。 早上的时间不够了,先回去,下午再来把这片蒌蒿收割了,给爸妈他们多采一些,这野菜又好吃又营养。 先到兰花婶家把背篓放下,抓一大把芦苇笋用细麻绳捆成一小捆提着,章斯尔就拐道去了“牛棚”。 到牛棚的时候爸妈他们还没下工回来,她就先把带来的这一捆芦苇笋剥去笋衣,生火用盐水把芦苇笋焯一下水去苦味。 火都生了,干脆再烧一锅水,帮爸妈他们把热水壶里的水都换了,剩下的晾着,等他们回来刚好温热温热的,可以洗脸洗手。 从空间里拿出一只野鸭子放在阴凉的地方等姚阿姨回来做,等等,鸭子?拔毛?再烧一锅水? 章斯尔:“…………” 家庭主妇真不是人做的,她就帮忙做点前期准备就忙成这德行。 不行,苦了谁也不能苦孩子,她今天要吃姜母鸭,想着章斯尔带着兴旺往山上跑,她之前满山遍野找野菜的时候就发现一处阴暗潮湿的山坡下,都是野山姜。 章斯尔只挖了几株够做姜母鸭的量就收手了,野姜全株可以入药,不过很少人会挖它的根来代替生姜做菜。通常是采摘刚生长出来的嫩芽,其实就是野山姜的花苞部位,紫红色的苞芽有竹笋清脆的口感,也有属于姜类物质的清香。这种嫩芽可以直接清炒,十分美味。 苞芽紫红艳艳,娇小可爱地依偎着姜叶杆生长,姜叶青翠、笔挺、高大,为苞芽撑起一片遮风避雨,遮阳避凉的天,像极了霸总和他的小娇妻。 母胎单身狗章斯尔见不得别人恩恩爱爱,幸福美满,招呼兴旺一起辣手摧花,一人一狐采了满满一筐的苞芽才心满意足的回去了。 还是先到兰花婶家,把那些兴旺“采”的带牙印的苞芽挑出来,给兰花婶等会炒了给山上那群汉子吃,自己采的归拢归拢带回去给爸妈吃。 再一次回到“牛棚”,姚金芍和宋丽静已经坐在一起拔野鸭毛。 “姚姨,这天气适合吃姜母鸭驱寒,您觉得如何?” 章斯尔右手提着一篮子的姜块和苞芽,左手拿着一个在路上从空间里拿出来的网兜,里面装着一瓶黑芝麻油和一瓶黄酒,凑过去笑得一脸的乖巧。 姚金芍像极了听信谗言的昏君,大手一挥:“准奏。” 说完也意识到现在正在打压封建迷信,这话不能讲,心虚的看了一眼周围,对章斯尔竖起食指:“嘘” 章斯尔配合的捂着嘴点头,眼睛笑成月牙形。 姜母鸭起源于泉州,而后传至中国台湾乃至海外,是福建一道地方传统的名小吃。它既能气血双补,同时搭配的鸭肉有滋阴降火功效。美食中的药膳滋而不腻,温而不燥,适合于春季食用。 姜母鸭最正宗的做法是整只鸭放进砂锅里焖,直至鸭肉被焖到焦香入味,这样做出来的鸭肉才够香,够味,够劲道。市场上那些切块后用铁锅焖炖的做法都不能体现出姜母鸭的独特口感。 先用少许盐给luo奔的鸭鸭来一场零距离按摩,按摩结束记得把鸭脚剁了,这是按摩费; 给姜母鸭调个汁,一勺盐,一勺白糖,一勺酱油,两勺米酒去腥增香,半瓶黄酒搅拌融合; 野山姜切成薄片,不需要去皮,留着皮吃起来不容易上火; 砂锅底倒入黑芝麻油(必须是芝麻油,这是精髓。),倒入一半刚才切好的姜片,中小火煎至六成干; 把没了jio jio的野鸭放进去,撒上剩下的一半姜片,盖上盖子先小火焖十五分钟; 十五分钟过后给鸭子翻个面,继续盖上盖子小火焖十分钟; 十分钟过后把之前调好的料汁淋在鸭肉上,然后用筷子把铺在底下的姜片稍微推一下,防止粘底; 继续盖上盖子,小火慢炖45分钟,中途每隔五六分钟,打开盖子给鸭子翻一次身; 焖了45分钟后,把鸭肉用剪刀在砂锅里剪成小块,然后翻拌一下,把色泽不够金黄的鸭肉翻到下面继续焖5分钟,这个时候差不多到了收汁环节,就不需要盖盖子了。 就是这种全程不加一滴水,做出来干香干香的,才是正宗的泉州姜母鸭。 第58章 血珊瑚 姜母鸭做法用时太久,中午他们就简单的炒了一盘芦苇笋爆炒羊肉和青菜羊骨汤,配着二合面馒头吃完一顿午饭。 吃过饭大家稍微休息一下又去上工了,留下章斯尔守着姜母鸭五分钟要翻动一次。 为了吃口正宗的姜母鸭,章斯尔只好耐着性子守在厨房,兴旺可不管她,自己撒丫子跑出去玩。 砂锅内的野山姜和调料亲密融合,环绕在鸭肉周身,在高温下温柔地融入鸭肉的纤维之中。把鸭子变得越发细致柔嫩,透出了诱人的“焦糖色”,厚重浓郁的香味,氤氲、弥散、飘远。 因为姜母鸭要留着晚上吃,章斯尔就先不剪鸭肉,等差不多熟了就把大的柴撤了,留下用余温继续焖着。 准备出门找兴旺,狐狸就自己回来了,狐狸嘴边的狐狸毛上还黏挂着一小撮红色的好像是植物的东西,一看就是刚刚自己出去吃独食了,也没给她带点回来,难怪家长总说别跟狐朋狗友玩,看来是有道理的。 “兴旺,过来。” 章斯尔招招手喊它。 兴旺还不知道自己露了狐狸尾巴,眯着两只狐狸眼就颠颠的跑过来对着章斯尔挨挨蹭蹭的。 谁知道章斯尔直接一把抓住它的后脖颈,迫使它抬起头,另一手从狐狸嘴边拈起一点红色残渣,凑近仔细看了看,呦~血珊瑚啊,狐狸很懂得吃嘛~ 血珊瑚,藻类,又被称为海底燕窝,它含大量的胶质、铁质、钙质、海底酵素、水溶性纤维、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可去皱纹、黑斑、补血、加速腹部及脂肪代谢,具清肠、美容养颜的功效。 “说,这是什么?哪找到的?为什么没给我带点回来,我有好吃的没给你一份?你居然自己吃独食?原来你是这种狐狸啊,我看错你了。” 兴旺四腿微曲俯下身子,两只后腿夹着狐狸尾巴,原本立着的狐狸耳也怂怂地别在两边,嘴里发出“嘤呜~嘤呜~”的讨饶声。 怂成这样把章斯尔弄得又气又笑,最后还是把狐狸放了,她也舍不得真的对兴旺怎么样,但该教的还是要教,所以最后还是虚张声势的威胁它:“下次再吃独食被我抓到,就取消那个月的大餐,听到了吗吗?” “嘤呜~” “站起来,看看你现在这怂样哪有狐狸的样子。” “嘤嘤~” 感觉到章斯尔的怒气过了,兴旺又谄媚的过来蹭她的小腿撒娇。 这谁扛得住啊! 难怪人说,会撒娇的女生最好命,这句名言用在狐狸身上也是同样道理。 被狐狸这么蹭,章斯尔的不开心瞬间烟消云散,只剩下对自家崽子满满的喜爱。 不过她们之间的温情总是短暂的,蹲着身摸着狐狸头和它玩闹了一会儿,章斯尔就开始威逼兴旺带她去找血珊瑚。 兴旺有些畏惧的后退几步,嘴里发出“嘤呜~嘤呜~”的声音不想去。 章斯尔歪头想了想就明白兴旺在怕什么了,血珊瑚通常长在浪大的礁石上, 兴旺应该是在吃血珊瑚的时候被拍上来的大浪花吓到了。估计只吃了那么一口就狼狈地跑回来了,然后还很倒霉的被她发现它偷吃这件事。 “带我到地方你就可以回来了,不用怕。” 章斯尔给兴旺顺着毛摸安抚它。 血珊瑚草生长在无污染的珊瑚礁地带,在涨潮与退潮之间,它能去除海水中的盐分,而将水中的矿物质酵母浓缩,并储存在体内,因此它含有丰富的天然植物胶原蛋白、海中酵素及多种维生素、钙、铁、镁、钾、磷等多种人体所需的矿物质,胶质是鱼翅、燕窝的10倍,铁质是猪肝的28倍,钙质是小鱼干的37倍。 兴旺带着章斯尔到珊瑚礁不远处就夹着尾巴疯狂逃窜了,跑了一段距离又停下,好像是意识到自己有点不太地道,于是在远离珊瑚礁的地方趴下来等着她。 章斯尔没注意到狐狸的小心思,她现在眼睛里只有眼前这一大片的血珊瑚,真的好多,连绵不绝的横向延伸,摘也摘不完的那种。 还等什么,章斯尔戴上手套就着离她最近的血珊瑚开始摘起来,今天她肯定是摘不完了,不过可以回去报告给大队长知道,让他明天派赶海小队的人过来摘。血珊瑚晒干后公社收的价格高,所以工分也高。因为是她上报的,大队长肯定会把任务派给她们第一小队,这是大家默认的,就是可惜她不能参与,所以今天必须摘回本。 摘血珊瑚要一直保持半附身,半扎马步的状态,把自己的重心下压,因为浪花随时会打过来,对着你兜头淋下,如果这时候你的下盘不稳,很有可能就会摔倒被它顺带卷走。 所以去摘血珊瑚最好穿深色衣服,因为摘完血珊瑚必定会全身湿透透的。还要多带一件厚的外套放在干净的地方备着,不然浑身湿透又吹了海风,不穿上外套保暖,着凉感冒是肯定的。最好再熬一壶红糖姜汤带着,喝着去驱寒暖胃还能补充体力,所以摘血珊瑚虽然工分高,但确实费劲又麻烦。 血珊瑚的品质好坏从外观上就可以选择,看它的粗细、长短、颜色深浅、胶质多寡而定。愈粗愈长颜色愈深的生长时间比较长,成分愈高,品质较好,反之则较差。 好的珊瑚草每天只要吃2两就可以达到养生保健功效,并能有效复原体内细胞,延缓衰老。 血珊瑚的功效有很多,它可以调内分泌,促进乳房发育正常,预防乳癌的发生率;可以帮助体内环保,清除体内废物,通畅无阻,让你容光焕发;可以促进造血的机能,改善贫血,维持女性生理正常;还可以助长青少年骨质、牙齿的发育,牢固延缓衰老。 血珊瑚适用人群: 自觉身体不对劲,却检查不出病的亚健康人群。 脸色黯澹无光、面容憔悴,或青春痘不断滋生的人。 黑斑、雀斑长驻脸上,使用各种保养品都无法消除者。 全身出现皮肤病,如红肿、过敏、癣、脂肪瘤等。 长期胃肠病,如胃痛、溃疡、便秘、下痢、胃酸过多、消化不良等。 不明的小毛病,如头痛、头晕、口臭、狐臭、肩膀酸痛等,均是体内毒素所造成。 身体有肿瘤、肉瘤等变异细胞。 一般成人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脏病等,因代谢不良所引起的疾病。 小孩体质薄弱,容易感冒,长期咳嗽、气喘等,或是老年人因循坏不良所造成的疾病,运用珊瑚草净化法,既简单又安全。 贫血、孕妇、更年期妇女等,可预防骨质疏松症。 第59章 油润醇厚的姜母鸭 潮水正在往上涨,给章斯尔采红珊瑚时间是并不多,需要争分夺秒的跟潮水抢时间,她干脆用身体卡着桶在下面接,双手左右开弓舞成残影。刚装满两大桶就收手了,海水已经没过她的脚踝,再不走就走不 liǎo 了,她可不想被海浪卷下去游一圈。 把第二桶收回空间,一身轻的章斯尔就像一只灵活的猴子,攀爬跳跃,在海浪席卷上来的时候逃离了珊瑚礁石区。 从空间拿出外套穿上,又抓了一篮子的血珊瑚,章斯尔就招呼在远处等着的兴旺回去了。 照旧先到大队长家分一半给兰花婶,让她做成菜给山上的那群人吃,然后跟大队长报告了血珊瑚的具体位置,让他明天可以安排赶海小队的人去采摘回来,章斯尔就挎着剩下的半篮子血珊瑚回“牛棚”去。 她回来的时间还很早,爸妈他们还在上工不在家,章斯尔先回爸妈的房间关上门,到空间里洗了个头和澡,换上干净的衣服,还到地窖给自己盛了碗红糖姜汤喝下去,才出来把剩下的这半篮子的血珊瑚处理了。 血珊瑚草先用水清洗2次,第3次用清水浸泡约10小时以上(春夏浸泡10小时以上,冬天浸泡16小时以上),浸泡血珊瑚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必须使用冷水浸泡,温水会让血珊瑚溶解。 清洗干净后,沥干水份就可以依照自己的喜好做成菜。不过如果想做凉拌菜,要用冷开水浸泡一下,更能达到安全的生机饮食。 血珊瑚可以泡在水中7天以上,只要经常换水,是不会影响品质的。想着,章斯尔又从空间里把剩下的血珊瑚都拿出来,一桶她打算让爸妈他们连续吃一段时间,补补气血;另一桶就晒干了寄回去给爷爷吃,爷爷是老革命,身上有很多暗伤,用血珊瑚滋补最好。 今天这血珊瑚是吃不上了,那就先泡着,明天中午再吃。 血珊瑚的做法有几种,口感都是不错的。 一、珊瑚草单品 功效:补充能量,瘦身丰胸,促进发育。 做法:清洗后水煮,加调料即可。 一、珊瑚草+柠檬汁 功效:清除宿便,改善内循环。 做法:清洗三次后,加入少许柠檬汁,开水浸泡8小时,即可食用。 二、珊瑚草+姜+冰糖 功效:转变寒性易胖体质,加速新陈代谢! 做法:浸洗,加开水,放适量冰糖,拍一片姜,煲滚后就可食用。 时间久一点,珊瑚草会完全溶掉,呈果冻状,口感不俗。但如果想有嚼劲,只需煮十分钟。 三、珊瑚草+枸杞 功效:活血化瘀,提升气色。 做法:50克珊瑚草加水3000ml,适量枸杞,大火滚开后,小火一小时熄灭。半温时,即可服用,也可将汤汁装进杯中,待凉后结成果冻再食用。 四、珊瑚草+鲜奶 功效:静心养颜,抚平皱纹,延缓衰老。 做法:100克珊瑚草加鲜奶500ml小火煲煮一个小时,几乎入口即化,散发出澹澹奶香。 把血珊瑚安置好章斯尔又马不停蹄的到芦苇荡采蒌蒿,她早上眼馋蒌蒿很久了,今天她必须吃到!晚上让姚姨给她清炒一盘,如果这一趟运气好能捡到野鸭蛋,那就再做一盆蒌蒿蛋花汤,配上用柴火余温焖了一下午的姜母鸭,完美! 贪心的章斯尔依旧采满了一背篓的蒌蒿才心满意足的收手,先去兰花婶家分一篮子给她,才背着剩下的蒌蒿回去,今晚吃一些,剩下的可以晒干,爸妈他们如果喜欢,明天她还可以再去采。 宋丽静他们回来的时候看到满院子一盆又一盆的红褐色有点透明状的藻类有些惊讶,这是什么?怎么弄了这么多回来? 等章斯尔回来后跟他们解释这是血珊瑚,有讲解了血珊瑚的各种营养和能给身体带来的好处后,所有人瞬间两眼放光的看着一盆盆用水泡着的血珊瑚,邹爷爷还宝贝的把它们都搬到屋里面存放,怕它们风吹日晒,更怕它们丢了。 虽然章斯尔这一趟出去运气不太行,依旧没有捡到野鸭蛋,不过姚金芍还是给她做了蒌蒿蛋花汤。小姑娘忙忙碌碌了一整天,像蚂蚁搬家似的往家里运这么多的好东西,这点小小的口腹之欲必须满足她。 将蒌蒿洗净,用清水浸泡,捞出沥干; 鸡蛋磕入碗中,加盐搅拌均匀; 黑木耳洗净后掰成小块; 起锅烧油,将葱丝炒出香味,加水煮沸,再倒入黑木耳和蒌蒿煮2分钟左右,缓缓浇入鸡蛋液,至蛋花浮起,撒入盐和虾粉,淋一点香油,出锅盛入盆内。 因为晚饭吃的是姜母鸭,姚金芍难得大方的煮了一锅大米饭,再清炒一盘蒌蒿菜就可以摆桌,吃饭! 经过高温淬炼过的姜母鸭,入口焦香浓郁,温润可口:它混合了鸭油和芝麻油的香,鸭肉的腥味被野山姜一扫而尽,只余下醇厚和鲜香;野山姜的辛辣也已经完全消失,浸染上了鸭肉的醇美,只剩下了耐嚼的质感和微微的甘甜,几片姜片下肚,让众人从胃里暖至全身。 姜母鸭料厚而味重,和米饭是绝配。油润醇香的鸭肉饱满鲜酥,嚼劲十足的姜片甘辛兼备,就在章斯尔大快朵颐之际,一大碗米饭就这样悄然见了底。 再喝一碗心心念念一整天的蒌蒿蛋花汤解解腻,顺顺喉。打了个饱嗝,章斯尔有些幸福地瘫坐在竹椅上,听着门外淅淅沥沥的雨声,交杂着呼啸的海风,风声雨声,声声催眠,让人不自觉的就想轻合上眼,就这么伴着这首催眠曲安然入睡,人啊,吃饱了就爱困。 第60章 老茶树 昨天章斯尔很勤奋,一共给兰花婶送了四趟菜,芦苇笋、野山姜的苞芽、血珊瑚和蒌蒿菜。四种菜昨天吃一天,今天还可以再吃一天,也就是说,她今天闲了! 要做点什么好呢?对了,上次要给爷爷他们撬生蚝熬蚝油的事情还搁置着呢,这是一个,还有呢? emm…还有…还有呢?她记得她还有一件事没做,什么事?想不起来了。 “嘤嘤~” 兴旺有些无聊,扒拉着院子里的门想要出去玩,因为身长太短,够不着门栓,把狐狸给急得直哼唧。 章斯尔刚准备站起身给它开门,突然顿住,脑子里灵光一闪,兴旺—茶耳—老茶树—给爸妈采茶叶! 终于想起来了,章斯尔一击掌站了起身,因为担心会串味,她还特意背上一个新的背篓,带上大伯给的军用水壶,里面装着蜂蜜水,出发! “走了兴旺,上山去玩。” “嘤嘤~” 兴旺听到上山去玩,就跟养在家里的狗子听到出去玩一样,兴奋得直蹦哒。 出门后,狐狸在前面跑得像只狗,章斯尔坠在后面慢慢悠悠的走着,兴旺还得时不时的跑回来看她有没有跟上,那副样子好像担心你跟丢了,更担心你扔下它自己回去了。 跑到后面,兴旺的精力也发泄完了,开始亦步亦趋地跟在章斯尔身边, 时不时的还在草地里打个滚,弄的一身狐狸毛沾满了草屑。 等看到章斯尔略带威胁的眼神,又识趣的自己抖了抖身子,把挂在毛上的草屑抖落掉,因为离太近,草屑大部分都飞到了她的裤腿上。 章斯尔;“…………” [有你是我的福气!] 就在章斯尔耐心即将耗尽,准备上手揍狐狸的时候,老茶树到了。 这是一棵上百年的古茶树,因为是野茶树的原因,没有人给它定期修剪枝丫,所以长得有点狂野,但体型却是挺拔玉立,犹如高山深林中的守山人。 交代好兴旺让它自己去玩,章斯尔敏捷地爬上3米多高的古茶树,来回穿梭在茶树枝桠之中,眼疾手快地采摘着春雨微润后的新鲜嫩芽。 茶叶最早是被作为祭品使用的,但从春秋后期就被人们作为菜食,在西汉中期发展为药用,西汉后期才发展为宫廷高级饮品,普及民间作为普通饮品是在西晋以后的事。 发现最早人工种植茶叶的遗迹在浙江余姚的田螺山遗址,有6000多年的历史。 中国分有六大茶系,分别是:乌龙茶,绿茶,黄茶,红茶,黑茶和白茶。 乌龙茶,又称青茶,属半发酵茶,即制作时适当发酵,使叶片稍有红变,是介于绿茶与红茶之间的一种茶叶。因其叶片中间为绿色,叶缘呈红色,故有“绿叶红镶边”之称。 它既有绿茶的鲜浓,又有红茶的甜醇,是所有品种茶中口感最好的,也是大众接受度最高的一种茶。 代表茶有:铁观音、大红袍、冻顶乌龙茶。 绿茶:不发酵的茶(发酵度为零)。 代表茶有:黄山毛峰、普龙茶、蒙顶甘露、日照绿茶、崂山绿茶、六安瓜片、龙井茶、湄潭翠芽、碧螺春、蒙洱茶、信阳毛尖、都匀毛尖、黎平雀舌、官庄干发茶叶、紫阳毛尖茶。 黄茶:微发酵的茶(发酵度为10~20m)。 在制茶过程中,经过闷堆渥黄,因而形成黄叶、黄汤。 代表茶有:霍山黄芽蒙洱银针、蒙顶黄芽。 其按鲜叶老嫩和芽叶大小又分为:黄芽茶,黄小茶,黄大茶三类。 黄芽茶:主要有湖南洞庭湖君山银芽、四川雅安、名山县的蒙顶黄芽、安徽霍山的霍山黄芽 ; 黄小茶:主要有湖南岳阳的北港在、湖南宁乡的沩山毛尖、浙江平阳的平阳黄汤、湖北远安的鹿苑 ; 黄大茶:主要有大叶青、安徽的霍山黄大茶。 红茶:全发酵的茶(发酵度为80~90m)。 红茶又分:小种红茶、功夫红茶、红碎茶三大类。 功夫红茶主要分布在广东、福建、江西一带,以潮汕的功夫茶为主。 代表茶有:祁门红茶、荔枝红茶,汉山红红茶等。 黑茶:后发酵的茶(发酵度为100m)。 原料粗老,加工时堆积发酵时间较长,使叶色呈暗褐色,压制成砖。 代表茶有:“陕西咸阳茯砖茶”、云南\\\"普洱茶\\\"、“湖南黑茶”、“湖北老青茶”、“广西六堡茶”、四川“边茶”等。 白茶:轻度发酵的茶(发酵度为20~30m)。 白茶主要产于福建的福鼎、政和、松溪和建阳等县,贵州省黎平县也有种植。 它加工时不炒不揉,只将细嫩、叶背满茸毛的茶叶晒干或用文火烘干,而使白色茸毛完整地保留下来。 代表茶有:“白毫银针”、“白牡丹”、“贡眉”、“寿眉”几种。白茶里白毫显露,比较出名的出自福建北部和宁波的白毫银针,还有白牡丹。 茶还可以从四季来划分为:春茶,夏茶,秋茶,冬茶。 春茶:是指当年3月下旬到5月中旬之前采制的茶叶。 春季温度适中,雨量充分,再加上茶树经过了半年冬季的休养生息,使得春季茶芽肥硕,色泽翠绿,叶质柔软,且含有丰富的维生素,特别是氨基酸。不但使春茶滋味鲜活且香气宜人富有保健作用。 安溪县饮香茶叶合作社的铁观音,是乌龙茶春茶的代表,还有绿茶的六安瓜片,和山龙红茶。 夏茶:是指5月初至7月初采制的茶叶。 夏季天气炎热,夏茶新梢生长迅速,但很容易老化。茶叶中的氨基酸、维生素的含量明显减少,花青素、咖啡碱、茶多酚含量明显增加,味显苦涩,使得茶汤滋味、香气不如春茶强烈。 代表茶有:普洱茶、枫树茶。 秋茶:就是8月中旬以后采制的茶叶。 秋季降水少,气候干燥,在茶叶的长成、采摘和制作过程中都能最大程度保持茶叶的香气。在冷干的温度下制成的茶叶不仅内质保持较为完好,茶叶内含水分少,更显香气。 由于秋季在春夏之后,茶树经春夏二季生长、新梢芽内含物质相对减少,叶片大小不一,叶底发脆,叶色发黄,滋味和香气显得比较平和。 代表茶有:铁观音、粤梅香。 冬茶:大约在10月下旬开始采制。 冬茶是在秋茶采完后,气候逐渐转冷后生长的。因冬茶新梢芽生长缓慢,内含物质逐渐增加,所以滋味醇厚,香气浓烈。 代表茶有:冻顶乌龙。 第61章 季老叔 章斯尔摘了整整一个上午的茶叶,差点把老茶树的嫩芽给薅光才收手。先把背篓收进空间,下了树,才把背篓拿出重新背上。在章斯尔采茶叶的期间,兴旺回来过两趟,看她还没结束又跑去玩了,这一次去的比较久,到现在还没回来。 章斯尔清了清嗓子,气沉丹田一声吼:“兴旺~章兴旺~回家了~” “嘤嘤~” 狐未至声音先到了,也不知道它是怎么能“嘤”得那么大声,那么激动,还那么嗲的。 等了一会儿,兴旺扭成麻花,蛇形走位地朝章斯尔奔来,一人一狐顺利会师,结伴下山。 考虑到爸妈他们太忙了,还有可能不会炒茶,章斯尔决定去找兰花婶问问村里有没有会炒茶的师傅。 “炒茶叶?现在谁还有那闲时间喝茶哦,你别…嗯…我想想。” 兰花婶听到章斯尔的问题本来想劝她别浪费那时间,结果就看到她已经采了一背篓的茶叶,话锋顿时一转。 正想着就看到杨成材回来了,当即想起来,村里的干部都有喝茶的习惯,都是农村人,也不会特意花那个闲钱去买茶,一般都是拿点粮食或者其他东西去找人换的,所以老杨应该知道谁会炒茶。 “老杨,老杨,叫你呢,你过来。” “干什么?一整天咋咋呼呼的,我又怎么惹着你了?” “不是我,是小章,她在问村里有谁会炒茶。你说说你,整天啥事都不干,家里的活也不知道帮把手,成天就知道端着个搪瓷杯到处瞎晃悠,显着你了是吧?” “你这这这…你说话就说话,咋就这么能扯呢?” “我说的难道不对吗?你看我都忙成啥样了?你说说你……” “好了好了,不是说小章要炒茶吗?小章,走,叔领你去,你不认路,等会走岔了。” 杨成材说着招手喊章斯尔过来,立刻转身大步往门口走,那背影看着有些狼狈。 章斯尔憋着笑也快步跟上。 “叔,我们去找谁?” “去找季老叔,他可是炒茶的老手艺人了,人不错,可惜命不好。” “季老叔以前是慧园茶庄的炒茶师傅,娶了个媳妇,很漂亮,还生了两男娃子,日子过得不错。不过后来他媳妇被钱掌柜看上,想娶她当姨太太,季老叔好好的一个家就这样被整散了。 钱掌柜娶了十七房姨太太,没有一个能给他生出孩子来,他觉得是娶的人不对,都是没福气的。有一天他看到了走在路上的季娘子,人长得漂亮,还生了两儿子,肯定是个有福气的。闹着要娶季娘子做他的第十八房姨太太,强逼着两人离婚。 季老叔当然是不肯的,钱掌柜就派人在他大儿子出去玩的时候制造成意外把人给杀了,当时的世道乱的呀,也没人管。钱掌柜还威胁季老叔,如果还不离婚,他小儿子的命也保不住。 季老叔又恨又怒,想着自己的东家在商会里算是混得开的,而自己在东家面前也有几分脸面,就去求东家给他们做主。 东家却跟他说,钱掌柜的姐夫是政府里的人,官位还不低,自古民不与官斗,让季老叔干脆应了钱掌柜,他会帮他跟钱掌柜要点好处,不会让季老叔吃亏的。最后还“语重心长”地劝说他,媳妇再娶就有了,没必要拿鸡蛋去碰石头。 没想到这话被从门外经过的季娘子听到了,她没有听到季老叔的回答,心慌之下就跑了回去。回到房间后越想越害怕,她怕季老叔真的答应把她送给钱掌柜,那她的名声和清白就全毁了,真到了那个地步还不如死了算了。 半夜里大家都睡了,季娘子就拿了一根绳子吊死在钱掌柜家门口的树上,等早上发现的时候人已经凉透了。 季老叔知道媳妇死了的消息一夕之间头发全白了,他根本没打算把自己的媳妇送人,他是打算带着一家老小回乡下躲钱掌柜的。如果当时季娘子问问季老叔,或者对他再信任一点,就不用枉死了。 好好的一个家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季老叔心灰意冷,也不想在继续为东家做事。不顾东家的挽留和许诺的涨薪,带着老母亲和小儿子就回乡下来了。他也知道媳妇的死不能怪东家,是他自己没本事护住人,但人嘛,出事了总需要一个人来迁怒,才会好受点。 再后来季老叔也没有再娶,就守着小儿子过,等他小儿子长大娶媳妇了,他就自己一个人过。 他说他喝了一辈子的茶了,可以不吃饭,但不能不喝茶。闲暇时就自己上山采茶叶,自己炒茶,自己喝,偶尔也会把炒好的茶叶跟村里喜欢喝茶的人换一些粮食补贴自己的小儿子。” 章斯尔听完沉默了很久,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跟着叹息了一声。即使是在她上辈子的法治时代,依然有很多仗势欺人,强抢人妻的例子,更别说在那个战乱的年代了。 到了季老叔家,他正在院子里品茶,看到他们来,就烫了两个杯子邀请两人一起坐下来喝茶。 茶汤刚入杯,茶香随着腾起的热气扑鼻而来,章斯尔就“品”出来,季老叔倒的是乌龙茶。 乌龙茶兼具红茶和绿茶的特点,茶汤颜色是琥珀色,香气味道兼具绿茶的鲜浓和红茶的醇厚。 章斯尔的外公不止喜欢喝茶,还喜欢收集各品种的茶,跟着喝的多了她也学会了分辨茶的品种和好坏。 茶刚入口,章斯尔眼睛霎那间就亮了,好茶! “季爷爷不愧是老手艺人,这一杯茶,入口甘甜,茶气四溢,味道浓厚,甘鲜醇和,且回甘持久,好茶!” “哈哈哈哈哈,没想到你小小年纪竟还是个懂茶的,不错,不错啊,后生可畏。” 季老叔以为杨成材就是随便带了个小娃娃过来串门,没想到给他带了一个惊喜来啊,当下如同俞伯牙遇到钟子期,拉着章斯尔就和她论起了茶道。 “我跟你说,这乌龙茶啊,它和别的茶不同,其他的茶是先苦后回甘,它不一样,它入口就是甘甜的,香气浓郁,汤水色泽相对其他品种的茶来说会比较清淡。 尤其头泡、二泡茶更是如此,三泡之后,其汤色呈黄绿色,汤水入口细搅之下,你可以感受到它是带着微酸的,口感很特殊。而且酸中有香,香中含酸,酸中有甘,甘中还带着香,水香长流,味道绝了我跟你说。” 说着还把自己说馋了,季老叔停下来嗦了一口茶,半闭着眼,砸吧砸吧嘴,品味了一会儿又继续说。 “乌龙茶的特征主要表现在汤浓、韵明和微香。 汤浓的意思呢,就是说这泡茶啊,它的茶汤呈金黄色,色泽亮丽,色度较深。 韵明指的是安溪铁观音特有的“观音韵”明显,喝完后口喉都有种爽朗的感觉。不过现在是喝不到咯~ 以后有机会你可得好好的尝尝。” 听到这,章斯尔差点告诉季老叔,她空间里收藏着一泡,从外公那撒娇卖萌要来的。 “最后这微香呢,则是比较其他的茶而言,乌龙茶的汤味虽香,但悠悠然不强烈,就适合你们这种小姑娘来喝。” 第62章 炒茶 一老一少坐在院子里品着茶说着话,连杨成材什么时候走的都没有人发觉。老的说得兴致高昂,小的听得兴味盎然。 茶过三泡之后,季老叔又拉着章斯尔要教她炒茶,刚好,茶叶子章斯尔都自带了。 “小章啊我跟你说,这炒乌龙茶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那也不容易,需要的就是眼力,手力还有耐力,剩下的就交给经验。 “茶叶在炒制之前,要先把茶叶摊放在竹匾上,摘除老叶、破叶、残叶,再将茶叶浸泡在清水中,然后把上面沾染残留的杂质都清洗干净,最后才把茶叶均匀的摊在竹匾上,放在阳光下晾三到四个小时。” 两人把章斯尔早上采回来的嫩叶子倒在草席上,双腿交叉的坐在一个藤编的蒲团上,怀里还抱着一个竹篓子,认真的把完好的嫩叶子挑到竹篓里,损坏的就扔到一旁的空地上,等会再扫了倒掉。 “你采的这叶子不错,至少得百年老茶树长出来的叶子香气才能这么醇厚。哪儿采的?这山我逛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发现。” 季老叔捏了一片叶子看了看,嗅了嗅,还放到嘴里嚼了嚼,给出了好评。 “兴旺带我去的,具体的位置我也不知道怎么讲,路挺绕的,您下次上山招呼我一声,我带您过去。” “不过那树挺高的,有3米多高,您可不能爬上去,摔下来不是开玩笑的,您到时候想要多少茶叶说一声,我去给您采了来。” “说的什么笑话,这山里的这茶树,哪一棵是矮的?我还没老到那份上,你别看我头发全是白的,他们又都叫我季老叔就以为我年纪多大,我告诉你,在这山里走一天,我都不带喘一声的。” 看季老叔极力的想用语言证明自己的样子,章斯尔理解的点点头,男人至死是少年,她懂的,她外公也这样,一个下雨天会风湿痛的老男人,还天天出海去钓鱼。 “你刚刚说的兴旺是哪条狗?这名字好,一听就招财。不过这村里的狗我都认识,没有一条名字叫兴旺的啊。” 章斯尔:“…………” 满村子撒丫子玩的兴旺:“…………” 季老叔看她的表情不对,有些不确定的问:“难道兴旺是只猫?那这猫还挺厉害的,还会带你找茶树,它也会抓兔子吗?” 只会抓老鼠不会抓兔子的狐狸隔着几座石头厝又中了一枪。 “兴旺是只狐狸,不会抓兔子,但它会抓老鼠。” 说到这个章斯尔都替自家崽子觉得丢脸。 季老叔:“…………” 又长见识了,上一次长见识还是看到他家小儿子家里养的猫给叼回来一只比它体型还大的兔子,没想到狐狸居然会抓老鼠,这俩投错胎吧? 缓解尴尬的办法就是沉浸式地干活,两人都是手眼灵活的人,很快的,茶叶就挑选好了,把草席上不要的抖落到地上,和刚刚扔在地上的一起扫到一个大竹筐里。 接着把竹篓子里的茶叶子倒进一个非常大的木盆里淘洗两遍,捞出来沥干水分,均匀的摊在竹匾上,放在阳光下晾干。 “我们现在做的这一步叫萎凋,是乌龙茶制作中的第一步。乌龙茶制作分四个步骤,第一步萎凋,第二步做青,第三步炒青,第四步揉捻干燥。 萎凋是把茶叶晒青,通过萎凋散发掉茶叶中的部分水分,提高茶叶的韧性,经过这一步加工以后,茶叶中活性酶的活性会增加,同时会让青草气息散发掉一部分,有利于之后香气的透露。” “萎凋后就是做青,做青是乌龙茶制作中最重要的一步,它是乌龙茶香气与绿叶红镶边形成的主要一步。做青又包括摇青和晾青,摇青和晾青是交替进行的。 我先跟你说摇青,这一步就需要用到我前面跟你说的手力,将经过萎凋的鲜叶放入竹制的圆筛内,然后按照一定手法摇晃竹筛。 你注意看我的动作,像这样,手有规律的来回晃动,让茶叶翻滚跳跃起来,使叶子和叶子之间,还有叶子和竹筛间相互摩擦碰撞。 这样做才可以把茶叶中的酶类物质进一步氧化,当它氧化到一定的程度以后,颜色就会变为黄绿,边缘地带则会变为红色。这些都是有技巧的,来,你上手试试,第一次先不要放太多。” 章斯尔上手试了试,竟意外的有天赋,除了刚开始会把茶叶撒到地上,但被季老叔指点几次动作上的错误,又摇了十来分钟后手感就上来了,接着就越摇越顺畅,茶叶也越跳越高,旋转 跳跃 我闭着眼,尘嚣看不见 你沉醉了,白雪 夏夜 我不停歇 ~ “学得不错,我再跟你讲讲晾青,晾青就是将摇青后的茶叶薄摊在竹筛上静置一段时间就叫晾青了。 经过多次摇青和晾青的交替进行,等叶子呈现边缘红,中间青,叶脉透明,形状如汤匙,外观硬挺,手感柔软,散发出浓郁的桂花香或兰花香,做青这一步就算是成功了。” “然后我们就要开始做第三步炒青,乌龙茶内质的“色、香、味”在做青阶段已经基本形成,炒青只是个转折工序,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它的主要任务是抑制茶叶中酶的活性,控制茶叶氧化的过程,阻止茶叶进一步变红,固定茶叶的清香品质,同时它也能让茶叶中的青草气挥发和进一步转化,能让茶香更加浓郁。” “刚好我早上做青好一些茶叶,你过来,我教你怎么炒青。” 季老叔拿出一口干净的铁锅放在柴火灶上,烧柴将铁锅加热,倒入已经做青好的茶叶,顺时针快速翻炒。 “你看到了吗?我炒的时候手法是从下往上翻动的。” “乌龙茶在炒青后还有一步揉捻干燥,我们要在炒青的同时还要保持茶叶有一定的含水量,所以炒青的方法以闷炒为主,稍配以扬炒。” “闷炒可以让叶子充分吸收锅的热量,也利用水蒸气的蒸腾,升温快,受热均匀,在三、四分钟内达到叶温70度以上,扬炒需要五六分钟。” “虽然闷炒出来的茶汤滋味好,但含水量多的叶子,要适当配合扬炒,只闷不扬会让叶子的水蒸气过多,青草气味不能充分散发,茶叶会带有青味和水闷味,并呈枯黄色。这样就失败了,不能喝的。” “那要怎么判断这叶子里的含水量多不多?该闷炒,还是闷炒配合扬炒?” “这个就需要经验了,不然你以为为什么大家那么稀罕炒茶的老手艺人?老手艺人值钱就值钱在这一步。” “好了,炒好了,接着我教你最后一步,揉捻干燥。” “揉捻干燥其实就是揉与焙,这是乌龙茶初制的塑型阶段。整个阶段分为三揉三焙六个工序,揉捻—初烘—初包揉—复烘—复包揉—干燥。揉与焙是反复交错进行的,各个工序互相联系、互相制约。” “把炒好的茶叶盛入簸箕中,趁热揉搓茶叶,直到有茶汁溢出后,继续揉10分钟,然后重新放回铁锅里烘焙。 烘焙时需要不断的用手翻来翻去,将茶叶炒出热气后再次揉搓定型,如此反复。 最后一次烘焙时需要五到十分钟,等茶叶充分干燥过后关火,用余温将茶叶烘干,再摊凉就完成。” “啊~好麻烦…” “不麻烦,等你练熟了就不会觉得麻烦,反而会觉得炒茶是一种享受,看着它在你手里一点一点的从娇嫩的叶子变成芬芳的茶叶,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从青涩到成熟,那是一种幸福感。” 第63章 今晚大丰收 时间是最不经用的东西,等章斯尔从季老叔家里出来时,已经近黄昏了,这个时候除了赶得及回“牛棚”吃饭,做什么都来不及了,比如撬生蚝。 她对不起爷爷他们,这蚝油好像跟他们无缘似的,每次计划好好的总有意外发生。 要不晚上去夜潜给他们捕些鱼晒成鱼干寄过去? 其实寄些鲍鱼干更好,但是吧,鲍鱼那壳的颜色和礁石长得跟一个调色师画出来似的,不能说毫不相干,只能说一模一样。在晚上的时候潜水找鲍鱼,那眼睛得瞎掉。她上次夜潜撬到鲍鱼纯属是瞎猫碰上死耗子遇上鲍鱼窝了,根本不用怎么找,有时候运气来了,挡也挡不住。 昨天就跟姚姨说好了,今天做凉拌血珊瑚草,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走走走,立早斯尔,跑起来~ 等章斯尔到的时候,兴旺已经围在姚金芍身边打转了大半个小时了,期间还被投喂好几口菜,开心得眯着两只狐狸眼,咧着嘴笑,全然忘了它的主人还没回家。 章斯尔:“呵呵~” 今天的晚饭很简单,就做了几个素菜,一人一碗地瓜粥。吃过晚饭章斯尔也不多留,带着兴旺回去养养神,晚上她要去征服星辰大海! 今天的海况不错,海水很清澈,海况不好的时候海水很浑浊,就会非常的影响视力,进而影响射鱼的准头,从而影响收获。 刚下潜十米就看到一条东星斑正在睡大觉, 不过下一秒,还在做美梦的东星斑就被章斯尔直接串在鱼叉上,没想到今天一下来就能遇到东星斑,这一趟来值了。 把东星斑收进空间又看到了一条大墨鱼趴在海底一动不动, 章斯尔瞄准了它的脑袋,“啪”的一声鱼叉发射出去,将它打得像火箭一样窜了出去(这里不是形容速度,大墨鱼跟火箭长得真的很像,尤其是往上“飞”得样子,简直像极了火箭发射时的样子)。 这条墨鱼太大,至少有十多斤,而且还在不停的挣扎,章斯尔控制不住它。双方经过3分钟的拉锯战,墨鱼终于败阵下来,失去了反抗能力被她收进空间。 往前游了一段距离,章斯尔看到一只大螃蟹在逛街,原来是老朋友面包蟹啊。面包蟹发现灯光就想往洞里钻,却被她直接用手拿捏住收进空间。 小样的,都合作那么多次了还害羞,跑什么呀~ 珊瑚丛里的猫眼螺到处都是,伸手就能抓到一大把,但今天章斯尔不想捡,她今晚的主要目的是打鱼,不能把时间浪费给猫眼螺。 虽然放过了猫眼螺,但转身又遇到了一条比脸盆还要大的墨鱼,这个她可就不会放过了,谁放过谁傻子。 虽然她不是傻子,但大墨鱼好像是,傻傻的呆在那儿一动不动的,好像一点儿也没察觉到危险。等到章斯尔的鱼叉刺穿了它的脑袋才知道拼命的挣扎,死命的吐墨汁,把她周身的海水都染成了黑色。然并卵,这样徒劳的挣扎在狩猎者面前显得非常的苍白无力,就如同芦苇荡里那只被击中脑袋的野鸭子。 今晚这片海域的金鼓鳗到处都是,章斯尔刚把这条串在鱼叉上,那边又发现一条,再把这条串在鱼叉上,旁边又出现一条,打都打不完。看这漂亮的花纹颜色,肯定很好吃, 既然金鼓鳗有那么多,她就不客气了,多收点。 刚把十多条近二十条金鼓鳗收进空间,一群鱿鱼就这样突兀的出现在她的视野里,章斯尔毫不犹豫,直接怼向最大的那一条,这种时候的犹豫就是对鱿鱼最大的不尊重。 收了这条大,她又追上另外一条小的,这条稍小一点的鱿鱼毫不意外的也没能逃脱章斯尔的鱼叉,一下子就被刺了个对穿。 就在章斯尔开心今晚的收获时,又一条更大的鱿鱼朝她游了过来,像极了她看的修仙小说里,主角遇到的情节,打了小的,来了老的。 这样的好机会章斯尔怎么可能放过,来都来了,一家人就整整齐齐的吧。鱼叉利索的弹射出去直接将它撂翻。十分钟不到,三条鱿鱼就这样到手了,这简直就像是在海底捡钱啊。 除了打鱼,海底美景也是一大看点,这里有漂亮的海葵,还有像一幅水墨画卷一样的珊瑚石,而在这些绝美环境下的鱼儿也更加漂亮。就比如这条藏在珊瑚石下的海鲤,章斯尔直接一鱼叉送它进空间。 还有旁边那条看戏的大眼鲳 也没能逃过她的鱼叉,直接被打了个对穿,进去陪海鲤鱼。 还有那边那条鲷鱼, 就算你现在藏进石洞里也不能掩盖你刚刚笑的很大声。 出来吧你。 随着章斯尔的鱼叉发射出去,石洞里冒出一团浑水,收回鱼叉一看,这条鲷鱼也有大几斤,好家伙,吃得挺肥的啊,难怪那么惜命,躲得那么迅速。 收了鲷鱼,等浑水散去,章斯尔毫不费力地捡到一条足足有她小臂那么长,却比她小臂还要粗的海参。这是什么运气?你说说,这、是、什、么、运、气! 这就是被财神光芒笼罩的运气! 这种顶级海参要是卖给足球队能发一笔小财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 咱老百姓呀~今儿真呀真开心~ 收工,回家!今晚大丰收! 第64章 火锅 夜潜的收获是丰盛的,但同样的,消耗的能量也是巨大的,尤其是章斯尔还在长身体,那个胃啊就像是个无底洞,随时都在饿。这才刚到家,她的肚子就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震天响。 带上兴旺,一人一狐直接进空间里的青砖瓦房吃鸳鸯火锅。章斯尔吃的那一半是重庆牛油火锅,兴旺吃的那一半是白开水锅,很养生。 章斯尔把今晚收获的第一条东星斑片成鱼片涮火锅吃。这东星斑是条好鱼,晒成鱼干可惜了,而且鱼身上被鱼叉刺穿的鱼洞太明显,她也跟爸妈他们解释不清楚这鱼是咋来的。至于爷爷他们,她才不解释呢,京城那么远,她不信他们还能特地坐火车过来打她。 下个羊脑下去煮,她那天找兰花婶和姚姨把两副羊脑都要了过来收进空间里,等的就是这天!羊脑要煮十五到二十分钟才能吃,章斯尔先把它放到漏斗里别在火锅的边缘。别人火锅吃猪脑,她吃羊脑,这么一想,还有点小特别。 先给自己整两个蘸料碟,一个是用火锅的原汤做蘸料碟,这是章斯尔最喜欢的吃法;另一个就是油碟,吃重庆火锅当然得搭配重庆油碟来吃才对味。 重庆油碟只有香油,蒜泥,香菜,葱花,他们是不加酱油醋的。不过章斯尔给自己加了点蚝油,因为蚝油可以让蘸料变得更加鲜美。 章斯尔还记得第一次在重庆吃火锅的时候,她一个从小吃什么都要加酱油醋的海边娃在服务员跟她说没有提供酱油醋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差点拔腿就走,是被隔壁桌的嬢嬢拉着不让走,非常热情的给她介绍重庆火锅有多好吃,把她馋的留了下来,不过,油碟是真香。 把喜欢吃的都拨一点到锅里煮,火锅就是要现吃现烫,麻辣味重还鲜,油而不腻,吃完了还能解郁除湿。 先来一口腰丝,裹上原汤,又脆又嫩,鲜香麻辣;吸饱汤汁的火箭墨鱼弹弹的嫩嫩的;双椒嫩肉在口腔里爆汁;卤过的猪蹄被火锅的红汤煮得酥烂,呡一口,满嘴都是红油胶原蛋白的味道;夹一大把的毛肚放进盛着原汤的碗里,章斯尔直接把它当面条嗦;吃完不太过瘾,再放些大薄片的黑毛肚下去涮,黑毛肚虽然看着很像抹布,但真的好吃;耙鸡爪在锅里被煮得软烂,轻轻嗦一口骨肉分离; 章斯尔边吃着,嘴里还不断的发出“嘶~呼~嘶~呼~”的声音,实在太辣了,但又辣的很过瘾。 她原本就嘟嘟的两片嘴唇现在更是肿成了香肠嘴,但依旧不妨碍她进食的快乐。 笋涮火锅也是超级好吃的,上次在竹林,她可不止拔了那一麻袋的笋,她还拔了一大箩筐放空间的地窖收着。倒一盘重庆火锅的灵魂干贡菜进去,这个时候,南瓜也煮好,已经开始拉丝了,章斯尔从地窖盛了一大碗的炒饭把南瓜铺在上面,然后把南瓜和饭碾在一起吃,让南瓜黏住每一粒米饭,把他们裹在一起喂进嘴里,爆好吃。 直到吃出了一身薄汗,胃也撑得连一根鹅肠都塞不进去了,章斯尔才放下筷子停了下来,慢悠悠地喝着冰镇酸梅汤消除口腔里因为吃辣带来的不适感,身体因夜潜被海水包裹的湿冷感也吃火锅的过程中逐渐消散。 吃饱喝足顺便跟你们聊聊重庆火锅的起源。 重庆火锅的具体起源有“船工说”“闹龙宫”“宰房街”等等不同说法。 “船工说”,即长江上跑船的船工生火做饭注重祛湿驱寒,船上做饭条件简陋,炊具只是一个瓦罐,罐中盛汤,加入各种素菜和便宜的动物内脏,又添以花椒、海椒袪湿。这种食俗后来沿袭下来。 “闹龙宫”就是把餐馆里的剩菜混在一起,加点佐料煮成一锅,在码头、贫民窟等地卖给穷人。 “宰房街”起源说就是指,从清朝到民国时期重庆主城区唯一的宰牛场,就在南纪门靠近石板坡长江大桥桥头一带,俗称“宰房街”。那里有很多牛杂碎、牛毛肚等等边角料,被人偶然洗净烫了吃,发现异常美味,这样诞生了毛肚火锅。 除了重庆火锅,最早的四川火锅也是以牛毛肚、牛黄喉等牛下水为原料烹制而成的“毛肚麻辣火锅”。从清中期咸丰年间开始,在当时的四川能吃上大量而便宜牛的地方。 火锅在中国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最早的起源能追溯到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 《魏书》也记载,三国时期人们使用铜所制的火锅,用来涮猪、牛、羊、鸡、鱼等各种肉食。 到北宋时代,火锅的吃法在民间已十分常见,汴京开封的酒馆,冬天已有火锅应市。 南宋林洪的《山家清供》食谱中,便有同友人吃火锅的介绍。 元代,火锅流传到蒙古一带。 到了明清时期,火锅不仅在民间流行,而且成了一道着名的“宫廷菜”,用料是山鸡等野味。 到了清朝末期民国初期,在全国已形成了几十种不同的火锅而且各具特色。 日本室町时代,火锅从中国传入日本是在一三三八年。日本称火锅为“寿喜烧(すきやき)”又称“锄烧”。 所以章斯尔一直想不通,那些穿越女是怎么用火锅征服王公贵族,在古代发家致富的。 洗去一身的火锅味,章斯尔就带着兴旺回到蚝宅的房间,没多久,一人一狐就进入了梦乡。 第65章 盆盆奶 早上起来外面噼里啪啦的下着雨,章斯尔和兴旺坐在屋檐下发着呆,一人一狐都懒洋洋的不愿动弹,这种天气是真好睡啊。 “嘤嘤~” 兴旺见章斯尔起来那么久了都没有要给它喂早饭的意思,忍不住出声提醒她。 “怎么了兴旺?哦,还没吃早饭是吧?想不想喝熊猫喝的盆盆奶?” “嘤嘤~” 兴旺兴奋的站起身谄媚的用狐狸头不断的蹭章斯尔的小腿。它不知道熊猫是谁,但奶这个字它听懂了,上次主人分它的牛奶就很好喝! 章斯尔对狐狸献殷勤的态度很受用,龙心大悦,给它用学生食堂的那种不锈钢汤盆倒了一瓶牛奶。 “喏,盆盆奶,喝吧。” 兴旺:“?” 这不就是上次喝的牛奶吗? 又换名字了? 不过不重要,有的喝就行。 兴旺低着头大口的舔舐牛奶,瓢泼大雨的屋檐下,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倚靠在竹椅上,嘴角噙着一抹宠溺的笑,正低头看着一只皮毛火红色的狐狸在喝盆盆奶。这本是一幅很温馨惬意的画面,只不过意外发生了。 “章兴旺,你看你干的好事!” 章斯尔捏着被溅满星星点点奶液的裤腿怒吼,她可是要自己洗衣服的娃!她的空间里连一台洗衣机都木有!这倒霉狐狸净给她找事! “嘤嘤~” 兴旺怂怂的耷拉着狐狸耳后退几步,刚刚狐狸只是太饿了,狐狸什么都不知道,怎么可以凶狐狸呢,委屈屈~ 章斯尔看着它那副我没错,但我认错,你别生气的表情顿时更气了。她居然被一只狐狸哄了?不对,这狐狸明明就有错,还死不承认,罪加一等! 就在章斯尔准备给狐狸好好的上一堂课,让它知道什么叫尊敬友爱!就被门外的一道声音打断。 “小章,小章你在家吗?” 是兰花婶,章斯尔也顾不上说教,连忙打把伞小跑地过去给她开门。 “婶子,什么事?” 问这句话的时候她还有些心虚,就好像上班偷懒被领导抓了个正着。 “没什么事,就是这雨眼瞅着快落完了,我来问问你,要不要一起上山采红菇,这个换工分可高了。 红菇!是她想的那个红菇吗?是她上辈子那个一斤卖一千块钱的红菇吗? 按耐住心底的兴奋,章斯尔小心翼翼的问:“婶子,一斤能换多少工分?” 兰花婶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想问什么,笑着道:“没错,就是那个一斤能卖到一块钱的红菇,开心吧?走不走?” “走!这种好事怎么能不去,您等等我,我拿点东西。” “成,我在这等你,就别穿蓑衣了,戴个斗笠就行,这雨眼看就要没了。” “好咧~我马上就来。” 到工具房拿出背篓背上,再戴上斗笠,招呼兴旺跟上,采红菇这种事怎么可以不带上狐狸呢,那不是在排挤狐狸吗? 红菇,不但风味独特,味道鲜美,还是天然的营养佳品,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被誉为“菇中之王”。这在章斯尔上辈子的小县城里,红菇绝对是送礼榜单前十名,尤其是去看望坐月子或刚做完手术的朋友。 红菇是我国天然药物资源和中草药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许多红菇的有效成分对治疗腰腿疼痛、手足麻木、筋骨不适、四肢抽搐有很好的疗效,被制成了着名的中成药“舒筋丸”。 红菇中的一些种类还含有抗癌物质,是当今探索和发掘抗癌药物的重要物质材料。 红菇含有红菇多糖,麦角甾醇和一些珍稀脂类、酸类等功能性成分,可以利用这些功能成分开发具有相应保健功能的红菇保健品。 利用红菇具有的治疗失血性贫血的功能,开发新型的补血产品。 红菇是一种名贵的野生食(药)用菌。在世界范围内分布广泛,华国主要分布在福建、云南、江西、辽宁、河南、四川、广西等省区,在海拔300~1000m山林地带,植被和土壤垂直分布明显,坡度10°~45°的缓坡地至斜坡地。 红菇由于生长环境复杂,主要生长于红棕壤或赤红壤坡地上,土质一般富含腐殖质,疏松、通气性和保水性都较好,且有机质丰富,人工栽培难度极高。所以价格也比较高昂,运到外地最高可以卖到一千块钱一斤,而收购价:晒干的红菇菌900元~1200元一公斤,鲜骨朵120元一公斤。可见利润有多高,却依然大受追盆,引得很多人对它趋之若鹜。 兰花婶带着章斯尔边往山上走边和她传授找红菇的技巧。 “你看到有那种圆果子荷树果的地方, 那附近一定有红菇,这可是婶子这么多年观察出来的秘诀,我只跟你说,你可别给我说出去啊。” “好的,我保证,我才不会告诉别人来跟我抢红菇呢。” 章斯尔说着还拍拍胸膛给她的话增加可信度,逗的兰花婶笑睨了她一眼。 “你这小姑娘,贼精,婶子就喜欢你这样的,看着舒服,不像那些城里来的小知青,变变扭扭的。” “婶,我那是有您和我叔给我撑腰呢,我要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到外地下乡,我也变变扭扭的,哪敢跟现在似的和您卖弄聪明劲。” “你说得也是哈,好了就到这咱俩分开走,别让红菇都给别人捡了去。你去捡根木头,等会采红菇的时候可以挖泥巴用。” “好咧~婶,再见啊。” 章斯尔跟兰花婶挥挥手带着兴旺率先往右边进山。 “兴旺,看到没,就是这种果子,你闻一下,你遇到了就撒点尿标记一下位置,多找几处,再回来带我去找红菇,知道吗?” “嘤嘤~” “知道了,采到红菇晚上给你蒸大肉包子吃。” “嘤嘤~” 听到大肉包子兴旺浑身都有劲了,留给章斯尔一个雀跃的背影狐狸就不见了。 章斯尔这次没有全指望兴旺,也自己努力地找,红菇不好找是一点,另一点,红菇给的诱惑力太足,她得双管齐下,装满这一背篓。 第66章 红菇 林地惊现娇娆菌,天生丽质露红颜。是红菇!开门红啊! 红菇娇娇小小的,还很脆弱,稍微用点力就会碎掉,所以采红菇一定要轻轻的捏住它的菌柄,再慢慢的向上提,这样就能得到一朵完整的红菇啦。 红菇的样子有点像毒蘑菇,是艳丽的红色菌盖,标志性的淡红或淡粉渐变色的菌柄,红伞伞、红杆杆,吃完是否躺板板? 躺板板、睡棺棺,然后一起埋山山。 埋山山、哭喊喊,亲朋都来吃饭饭。 吃饭饭、有伞伞,大家一起躺板板。 这就是云南人有人陪葬的快乐吗? 不过不是所有红色的蘑菇都是红菇的,山林里还有一种红蘑菇,叫满山红,它没有红菇的营养价值还有轻微的毒素,不致命,但会让人拉肚子,经常被无良商家混在红菇里一起卖。 新鲜采摘的红菇有几种辨别的方法: 第一,看蘑菇伞盖下的菌褶,这是辨别真假红菇最重要的一点。真红菇的菌褶比较厚实,颜色略带有银灰色,部分地区的红菇略带黄色。 第二,捏一捏红菇的菌柄,红菇的菌柄是实心的,用手捏手感比较硬,没有空心的感觉。 第三,看菌盖的颜色,菌盖的正中央是深红或暗紫色,但菌盖四周的颜色,与中间部分相比颜色较浅。 第四,浸泡后看水中的颜色,红菇本身也会褪色,呈现玫红色,但是颜色在散开的过程中会比较缓慢,是丝丝缕缕的溢散开来,不均匀,和染色的菌类迅速变红有很大的区别。 第五,品口感,红菇煲汤后,汤品的口感极佳,清甜可口,但菇并本身却有一种涩涩的口感,并不好吃。 如果是市场上买的已经晒干了的红菇怎么辨别? 先看外观,真的红菇,菌盖正面深红,中心暗红,并有横皱纹,菌盖里面菌褶细密均匀,菇柄粉红色,菇朵呈圆弧型(当然也不排除有些红菇的菇朵形状在生长或采摘过程中受到破坏,因为红菇珍贵,即使是碎掉的红菇也是舍不得扔掉还是可以拿来卖,就跟碎燕窝一个道理。)。 再看菇脚,真的红菇,菇脚一定是有小孔的,这是红菇区别于其他菇的独特之处(香菇、茶树菇、巴西菇的菇脚都是实心的)。 最后还是看颜色,真的红菇,入水会变红,红菇之所以会褪色,是因为它本身就有自然色素在里面。只是假红菇的水会呈暗红且有染料的味道,真红菇水会呈玫红色,有点菇的清香。红菇煮熟后,随着菇的营养成分都进入汤中,菇的颜色也会褪尽。红菇的美味在于汤,用红菇炖出来的汤会呈现漂亮的玫红色,颜值很高。 当然,除了红菇,章斯尔还有一个辨别菌子是不是有毒的方法,而且还很简单,除了有点废嘴。 她去云南旅游的时候,在山里认识了一个捡菌人,他告诉章斯尔,在山上捡菌子,遇到不认识的菌子,他一般都是掐一点舔一下试试,如果是苦的,辣的,酸的,涩的,一律不要。 如果是没有味道的就留下,回家洗干净,单独炒,少炒一点吃。然后第二天看看,如果没事,那么就很赞,又发现一种可以吃的菌子。 他就是这么试毒的,别人他不知道,反正他捡的那几座山上基本能吃的菌子他都认识,不能吃的他也认识,是个捡了十几年菌子的老铁了。 你们学废了吗? 捡红菇需要非常的有耐心,因为它们喜欢把自己藏身在枯叶下,以为这样就能遮住它那艳丽的风采。所以每次如果感觉这地方可能有红菇,章斯尔就会用树叉子把枯叶扒拉开看看。不过十次里八次是没有的,这就很让人着火。但如果扒拉开来是有的,又让人非常的惊喜。 章斯尔有些沉迷在这种类似于赌博的游戏,如果有人想戒赌,但又自制力不够戒不了怎么办?上山捡红菇啊,多好,又能玩,又能赚钱。这不比那些猜大小好玩得多了吗? “兴旺怎么还不回来?我都捡一个背篓底了,这狐狸该不会是不行吧?” “嘤嘤~” 果然,背后不能说人坏话是真的!不止不能说人坏话,也不能说狐狸的坏话,因为说了立马会被正主听到,听听,这狐狸叫既委屈又带着控诉。 “嘿嘿,兴旺你回来啦?” “嘤嘤~” 狐狸没回来,鬼回来了。 “兴旺,你听我说。” “嘤嘤~” 没有大肉包子狐狸不听。 章斯尔:“…………” 行吧,是她理亏,为了红菇,就再纵容这狐狸一回吧。 “给,大肉包子。” “嘤嘤~” 你人真好。 “快点吃,吃完我们去找红菇。” “嘤嘤~” 好哒~ 兴旺标记的地方还不少,带着章斯尔走一个小时,就采到了她之前两倍的量。 “好样的兴旺,非常棒,还喝盆盆奶吗?你应该没尿了吧?” “嘤嘤~” 喝完盆盆奶的兴旺又被章斯尔打发出去标记地盘了。 一人一狐分工合作,一个早上的时间,竟把章斯尔带来的背篓装满了,这得有几十斤吧?发大财了,发大财了。 章斯尔兴奋的带着兴旺下山往“牛棚”赶去,换工分她是不可能拿去换工分的,这种好东西不留着自己吃,拿去换那点子工分?她又不是傻,吃不完?没有,那是不可能的,吃不完就晒干,还能给爷爷他们寄一些回去。 吃完午饭,她下午还要上去继续采,今天又是干劲满满的一天。 哦,对了,今天的本职工作还没干,太开心,差点就忘了。 到“牛棚”卸了装满红菇的背篓,章斯尔又从空间里抓了一只野鸡出来,往兰花婶家走去。 今天兰花婶肯定会给山上那群人炖红菇汤喝,这只鸡去得正是时候。 用红菇煲汤注意五点就行, 第一点,要红菇脚下的泥巴要剪掉,因为除了本身就破损的,红菇都是连着泥土一起晒干保存的。 第二点,红菇在清水碗里稍微润湿就捞出来,然后用流动的清水冲洗红菇身上的泥土和灰尘,用手轻揉一下就行,洗完不要把水挤掉,那都是红菇的营养。 第三点,把洗好的红菇放碗里加纯净水泡发,一锅鸡汤六七朵就够了,放太多浪费。 第四点,在鸡汤快煮好的时候,把红菇和泡发的水一起倒入锅中。记住哦,不要图省事就把红菇在刚开始炖汤的时候放下去,不然煮出来的汤好丑,我们炖红菇汤既要鲜甜,还要颜值,这才是对红菇千元身价的尊重。 第五点,下锅后一定要加大火力迅速煮开,然后再小火煮个3~5分钟就完成啦。 第67章 海星泛滥 这个月的大潮汛在十八和十九号,也就是今天和明天,一大早,章斯尔就提着桶,桶里还放着一个大麻袋,今天不把它俩装满换工分,她是不会回来的! 潮水不是每一天都一样的,每个月有大潮、中潮、小潮。大潮的那几天是海水水位退到最低的时候,也是最适合赶海的时候。因为这个时候就能捡到平时需要潜水下去才能捡到的海生物,俗称大捡漏。 今天村会计推算出来退潮的时间是早上四点十五分,涨潮的时间是晚上七点半,所以章斯尔差不多早上7点就可以出发去海边,戴带上午饭,中午就不回来了。 退潮是从最高的高潮位降至最低的低潮位的过程,一般需5~7小时,落时长,流速较缓。不过退潮的时候相对比较安全,不需要等水位完全退完,退一半就可以过去捞海鲜了,这个时候的海鲜既鲜活,还非常的多,这可是名副其实的“海底捞”。 涨潮是从最低的低潮位升至最高的高潮位的过程,一般需4~6小时,涨时短,流速大。所以到了涨潮的时间千万别贪心,即使前面是鲍鱼海参都得转身就跑,跑慢了你就要留下来陪它们了。 “兴旺,你先在村里玩一会儿,等中午了在过去帮我,现在水还深,你过去会淹死。” 穿上过膝款雨套鞋,直接套到大腿根,一是防水,免得老了以后风湿,二是防止被海里鱼的毒刺蛰到,虽然不会死,但疼啊。戴好斗笠和“防刺防扎防水防滑”手套,出发! “我去,什么情况?今天怎么这么多海星?到处都是,不会是海星泛滥了吧?” 章斯尔几乎走一步就能捡一个海星,有时候直接好几个堆叠在一起。 海星是肉食性动物,广泛地分布在全球各地的海洋砂质海底、软泥海底、珊瑚礁中,有“海底蝗虫”之称。 主要以贝类、甲壳类、鱼类为食,海星的腕上有吸附力极强的吸盘,能轻易的附着在贝壳类海生物的身上,然后强行撕开贝壳的壳口后,再分泌消化酶,直至贝壳被彻底消化,然后海星直接一口将所有消化物吃掉,一些小型贝类甚至会被海星生吞。 它的食量还很惊人,平均一只海星一天能吃掉十几只扇贝或20个牡蛎,这要是泛滥了,对他们这些赶海人可是一个不小的损失。 而且海星它还有一个绝招,海星的绝招是它有分身术,如果把海星撕成几块抛入海中,每一个碎块很快又会重新长出失去的部分,最后长成了几个完整的新海星出来,这对渔民来说是一个很可怕的事情。 她得去跟大队长说一声,海星是能吃的,让村民们都捡回去,可以蒸着吃,煮着吃,烤着吃,炖汤吃,煲粥吃,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新鲜的直接蒸了吃,晒干了就用来煲汤喝。然后再问问公社收不收,对了,海星还可以晒干制作成农肥,这就很奈斯,这下大队长肯定更有动力了。 顾不上捡海鲜,章斯尔赶紧提着桶往村委院跑。 “大队长,我跟您汇报个事。” “什么大事,这着急忙慌的样子,喝口水歇歇。” “不喝了,你看,这是我刚刚捡的海星,多不多?” 她去海边才不到半个小时就捡了满满一大桶的海星,体型大小不一,小到2.5厘米、大到90厘米,体色也不尽相同,几乎每只都有差别,最多的颜色有桔黄色、红色、紫色、黄色和青色。 “多,咋啦?你捡这些个玩意干什么?又不能吃,不是我说,你们这些小姑娘,尽喜欢捡这些颜色鲜亮的东西,有什么用?不当吃不当喝的。” “有用,有大用,可以晒干了当肥料。” “当肥料?你说真的?这玩意真能当肥料?” “我读书人能骗你?” “那不能,我就怕你读书读得太少。” 章斯尔:“…………” 确认过眼神,不是能做朋友的人。 “它还能吃。” “能吃是能吃,就是不好吃,跟吃树皮似的,这玩意如果不是饥荒根本没人吃它。” 章斯尔[难怪海星泛滥了] “大队长,不是吃皮,是吃它肚子里面的膏。” “啥膏?哦,你是说它肚子里面的屎是吧?那玩意恶心巴拉的,还能吃?” 章斯尔:“…………” 你要是这么聊天那我可就走了,我等会还想烤海星吃呢。 深吸一口气,为了防止海星泛滥,章斯尔硬着头皮继续跟大队长把这天聊下去。 “它晒干了还可以煲汤喝。” “它…” “停!您别说话,听我说。” “行啊,你说,小姑娘气性还怪大的。” “大队长,我接下去说的话很重要,海星的食量很大,泛滥了会………” 章斯尔把前世了解到的海星泛滥情况都说了一遍,怕其他大队不重视,她还怂恿大队长上报公社,毕竟海是相通的,不能只有他们一个村在捡吧。 “你说得很好,但你能给我写一份报告吗?我听得不是很懂,不知道怎么跟公社长报告。” 章斯尔:“?????” 她从没见过这么狗的大队长!! “给算工分吗?” 这句话章斯尔说的咬牙切齿,她今天本来是想去捡漏的,比如捡条石斑鱼,海鲈鱼什么的回去给爸妈他们炖汤喝。结果叫她写报告? “给你算十公分。” “我今天捡海鲜可不止十公分。” “小章啊,格局要打开,我们这是去做利国利民的好事,怎么可以计较这一点点的工分呢?” “我不听,我不听,我就是个小女子,我还要养家糊口。” “十五工分,不能再多了。” “好咧~我这就回去给您写,保证用词恳切生动,让您再一次得到上面领导的表扬。” 章斯尔见好就收,提着桶就准备走,却被大队长拦住了。 “不用回去了,就在这写吧,我给你准备纸和笔。” “那我也得回去把这这些海星安置好,晚上还得吃呢,别给死了。” “放着,我让你兰花婶帮你弄。” “好的,一半养着一半晒干啊,这东西不能多吃,腻得慌。” “我知道了,进去写吧。” 第68章 上报公社 不用自己干活正好,章斯尔欢快的进了村委会的办公室,坐在大队长的位置上,大概的捋一下思路就写了起来。 先打个草稿,然后润色一遍,最后再誊抄一份,既然要写就得认真写,写得专业一点,争取大队长用完,公社长用;公社长用完,镇长用。这么一来,她写出来的文章也是一篇有出息的文章了。 杨成材看到章斯尔这么快就进入了工作状态,满意的点点头,在心里打好腹稿,就去了广播室。 “喂~喂~各位乡亲,接下来我要宣布一则消息,事情很重要,你们放下手头上的事听我讲。” “在赶海的乡亲们有看到吗?海滩上到处都是海星子,随手就能捡,接下来我要说的事你们要注意听,这事情很重要。” “这些海星子它能换工分。” “没去赶海的乡亲今天把手头上的事都放一放,大家现在都去捡海星。” “这东西能换工分,捡最多海星子的人大队上还会开大会表扬。” “我再重复一遍,今天所有人都去捡海星换工分,其他的都先不要捡,捡了大队也不收,今天只收海星,听到了吗?今天就只收海星。” “我最后再重复一遍,今天只收海星,其他的都不收,所有人把手头上的事都放下,全部人都给我去捡海星,捡多少,收多少,捡最多的人还有表扬。” 听到这则通知的人,大家表情各异,有的窃喜,有的不满,有的无所谓。 窃喜的是知青,她们找海鲜不在行,经常好不容易找到了,结果抓不到,还让它给跑了,就连村里的小孩儿们收获都比她们多,就问你气不气。这下子满沙滩的海星随便捡,还能换工分,瞬间每个人都喜笑颜开,这大概是她们离满工分最近的一次了。顿时所有人干劲十足,抄起麻袋准备大干一场。要知道,之前他们连拿的桶都是小桶,就怕大桶看起来空荡荡的丢人。 不满的当然是那些手头上真的有事的的村民,如果不是很重要的事,没人能舍下大潮汛这种赚工分的大好时机,现在要他们放弃手头上的事,去捡那破海星不是为难人嘛? 无所谓的就是那些本就在赶海的人,都是换工分,捡什么不是捡?捡海星还能更容易些,伸手一捞就有的东西。 章斯尔也听到了广播,对于大队长对她的话这么信任和重视有些开心。不过她也不得意,说白了,不是她说话有分量,而是她的靠山份量太重,才能让大队长重视她一个小姑娘说出的话。毕竟,就算真的出问题了,她身后的家长也能帮她摆平,还能保证不牵连到大队长。这就是她的底气,和大队长偏听偏信的原因。 她不用像其他女主那样明明是为了大队好的事,还需要费那么多口舌去说服领导,还要举例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还得面对村民的挑衅和质疑,最后还要对自己说的事放话做担保才能勉强让事情进行下去,然后等事情结束后大家才马后炮的来感激她。 这要是换成她,鬼管你们哦,损失的又不是只有我,她才没有那么多良心可以受到谴责呢。讲一遍你们不听,那不听就不听咯,大家一起接受灾难的洗礼,长长教训呗,看以后还能不能听人劝了,遇事不再那么逼逼叨叨的。 章斯尔这篇报告一写,就写到了中午兰花婶来给她送饭吃。 为了引起上面的重视,章斯尔绞尽脑汁的把海星的所有危害一一例举出来,然后又把海星的用处也一一的详细说明。只要有利可图,她就不信领导不重视,只要领导们重视,那下面的村干部也就会利索的行动起来,及时控制住海星泛滥的趋势。 有些受宠若惊地接过兰花婶手里的食篮,章斯尔没想到这工分赚的,居然还能包午饭,大队长人还怪好的咧~又是喜欢大队长的一天。 吃完午饭章斯尔加急把报告赶出来,为了这份报告能走得长远,她还特意用正楷字誊抄,也是非常有心机了。 “不错,写得不错,文化人写的就是不一样。” 杨成材看得连连点头,不明觉厉。 “走吧。” “去哪?” “去公社啊去哪。” “我也要去?” “不然你以为十五工分那么好赚的?在这坐一早上再吃一顿午饭十五公分就到手了?” 章斯尔:“…………” 她错了,她收回中午看到午饭那一瞬间的感动。 “我去能干嘛?我一个小姑娘家家的。” “报告你写的,当然是你来跟领导汇报。我一个大老粗也看不懂你们文化人写的这些东西。” 哦,原来是给她露脸的机会啊。她又被感动到了,当然机遇与危险并存,露脸的机会是给她了,但之后出问题承担大部分责任的人也是她,不错,很公平。 和大队长赶着牛车去了公社跟公社长汇报海星的事,章斯尔也不知道是因为她讲的太好,还是公社长知道她这个人,也知道她背后的关系。总之,事情进行的很顺利,公社长也对这件事表示重视,并立刻遣人到下面各个有靠海的大队通知这件事。 他们公社管辖下的大队,不是每个大队都靠海的,也有四面环山和三面环山的,这些大队和有靠海的大队相比,就很穷。 山里大队羡慕靠海大队有钱,靠海大队羡慕山里大队人身安全有保障。 如章斯尔所愿,她的报告被公社长带着去了镇上,连带着她也一起去了。 他们这个镇可不止他们公社有渔村,应该说县里,市里,甚至省里管辖下的各个地方都有靠海的村子,所以这件事也引起了领导的重视。 章斯尔就这么一个领导换一个领导的被带出去溜了两天才被放回来,这十五公分赚的,真的真的真的太亏了。 章斯尔回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吃海星,真的,不吃它两口她不解气! 她这两天是又赔笑,又陪聊,完了还得当个讲解员,不断的讲。尤其是到了市里和省里那边,她的靠山没给这两地方的领导套交情,全靠章斯尔自己打下了这两处江山。 她得先给副领导汇报,得到认同再被带去给正领导单独汇报,得到大领导的认可了,还得到会上给所有参会人员讲解,讲完了她还要接受提问和质疑,真踏马不是人干的,把她累的不行。每次被气到要撂挑子走人的时候就被县长拉住,还给她二伯打电话,让二伯劝她,连发脾气的机会都不给她。 你们说说,这十五工分赚的辛不辛苦?值不值? 第69章 海星 “好了,不气了,你这是在为国家做事,光荣着呢,怎么可以生气呢?” 宋丽静拍抚着章斯尔的背安抚她。 唉…小闺女觉悟有点低,怎么办?好愁人。 “是啊,小斯尔,你看看你多厉害,跟大领导讲话也不怵,小小年纪就这么有本事。” 邹爷爷看不得小姑娘不开心,也加入进来安慰人。 “就是,我闺女厉害着呢,来开会的有那么多的领导,我闺女站在台上挥斥方遒,台下的领导还听得一愣一愣的,多长脸。” 章壮国表情夸张的逗着自家臭脸的小闺女。 “噗呲~” 章斯尔成功的被自家爸爸逗笑了,她也觉得自己很厉害,当时堵着一口气,忘记了害怕,居然全程稳稳的,甚至还有些超常发挥。尤其是当有人质疑她的时候,那是怼人怼得金句频出,都忘了对方是个领导了。 所以是权壮怂人胆吗?有靠山,有人兜底了,她气都足了,说话都敢大声了,连脾气也是日渐增长。要知道,上辈子她校长训人的时候,章斯尔是屁都不敢放一个,连呼吸都是小心翼翼的。 “好了,别逗趣了,都来吃海星吧,新鲜的就剩这一盆了,都是为了留给你回来吃特意养着的。” 姚金芍从厨房端着一盆蒸好的海星,和一盘蒸好后又特意炙烤过的海星,走了出来。 烤过的这盘是特意给章斯尔做的,因为她想吃烤的。 章斯尔吃海星,喜欢先蒸熟后再烤着吃,因为直接烤很难烤熟,没熟的海星吃了肠胃不好会拉肚子。但蒸海星又少了烤海星那种火焰炙烤后的香味。 海星的形状大部分是五角星,壳不能吃但可以入药,吃的是它五个锐角里面的籽,黄色的,一粒一粒的。入口是甜甜的,带着咸鲜的味道,有点类似蟹黄的口感,会比蟹黄的味道淡一点,但比蟹黄香,不过吃多了,会香的发腻。 海星不止好吃,还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矿物质,脂溶性维生素等营养成分。可以加强身体的营养,提高身体的抵抗力和免疫力,还能增加抗病能力。特别适合中老年人食用,抗衰老效果好。 但海星也不能多吃,应该说同一日不能多食。一次性大量的食用海星会对肠胃产生一定的刺激,出现消化不良,造成胃肠道的不适,引起腹胀气和腹泻。 对了,海星不是无性繁殖,它们也分雄性和雌性,不过大部分的海星是不需要交配的,它们通过体外受精繁殖。 雄性海星的每个腕上都有一对睾丸,它们将大量精子排到海水中,雌性也同样通过长在腕两侧的卵巢,排出成千上万的卵子。精子和卵子在海水中相遇,完成受精,从受精的卵子中生出的幼体,也就是小海星。 不过对于我们大吃货国来说,雄性一般晒干用来煲汤喝,雌性的海星就吃它们的卵,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籽。 吃海星有三点需要特别注意的。 第一点是,海星的籽是黄色的,才是可食用的,里面有着丰富的微量元素、维生素、脂肪等营养物质。但还有很多人见到海星肚子里面的籽是黑色的,会疑惑,海星里面装的难道是屎吗?其实海星里面的黑色物质是海星的内脏,并不建议直接食用。 第二点,海星老的和嫩的吃起来口感也是不同的,嫩点的海星吃起来像是蟹黄,又鲜又香,而老一点的吃起来却有股腥臭味,所以吃海星的时候要注意甄选鲜嫩的海星。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不是所有海星都是可以吃! 比如: 市场上卖的都是能吃的,但如果是自己海边捡的,想吃就少少吃一点,反正量少死不了人。 吃完海星到厨房洗手的时候章斯尔就跟宋丽静讲她接下来的计划。 “妈妈,过两天我想去镇上一趟,给爷爷他们寄一些土特产回去,还有上次他们给我寄了很多票,我准备再去供销社全部花完,我们久久才去一趟,放着过期就可惜了。” “行,我等会和你姚姨收拾收拾,把你这段时间带回来的这些东西挑拣一下,挑好的给他们寄过去。” “这事交给我,你不会挑,你去屋里到处看看有什么缺的给你闺女写张单子。” 姚金芍听到母女俩的对话自觉的包揽下这些杂活,好几大包的干货,一点一点的把品相完好的挑出来也是很费时间跟精力的。 “你先别动手,等我整理好单子回来我们一起挑。” “不用,我自己能行,你去和你闺女说说话,我一会儿就好了。” “金芍,你不要总是什么活都抢着干,你这都累一天了,回来还要煮饭,你再这样我就生气了,你这太见外了。” “我这不是……” “姚姨,妈,我们就不能把袋子抖一抖,直接拿上面的吗?反正运输的时候都要碎的,为什么还要挑?” 宋丽静;“…………” 姚金芍:“…………” 说得好像有点道理啊。 宋丽静有些尴尬的摸摸鼻子,把小闺女打发出去:“那你去借点报纸回来,我们包一包。” “嗯好,我再去村里找人换些笋干,萝卜干,这些京城没有。” “行,你看着办,去吧去吧。” 等她走后,宋丽静和姚金芍把章斯尔这段时间勤勤恳恳捡回家的东西整理出来。 一根风干了的羊腿。 就是那头“原住民羊”,抬回来后他们切一块肉炖汤喝和炒菜用,用盐腌制一小部分留着慢慢吃,剩下的都风干了保存。 一包生蚝干,一包淡菜。 三月的生蚝正当肥,章斯尔不想错过,所以经常下工后,算完工分,都会再返回去撬些生蚝带去“牛棚”,如果有看到海虹她也会顺手薅回来。后来连带着她爸爸和朱叔叔晚饭后也会打着手电偷摸着去撬生蚝和海虹,这些生蚝跟海虹吃不完他们就晒成干。 一包红菇,就前几天章斯尔上山采的,刚晒干,正新鲜。附赠一张红菇的处理方法和煲汤的注意事项。 一袋蛤蜊干,兰花婶前后给了章斯尔两袋蛤蜊干,她当时就跟爸妈他们说好,一袋留着吃,一袋寄回去。 一包天葵子,附赠一张泡酒方子。 一捆野菜干(蒌蒿)。 一袋晒干得血珊瑚草,晒太多了,报纸包不下,宋丽静直接换成了布袋子。 一包章斯尔摘的,请季老叔炒的茶叶,茶叶里满满的代表的都是她的孝心。 一包晒干的海星,附赠一张海星煲汤的食谱。 再包一包刚刚换回来的笋干,和一包萝卜干,正好十二包。对了,还有她晒在空间里的鱼干,和那条比她小臂还长的海参也晒干了,可以一起打包寄回去。 第70章 堂哥的信 今天勘测队的四人组和民兵队都要回去了,简单的吃一顿早饭一群人就坐着牛车出发了,章斯尔跟着蹭了一段路,她今天请了一天的假,要去镇上把收拾好的包裹给京城那边的亲人寄过去。 到了镇上,稍微客套几句一群人就兵分三路离开了,章斯尔去了邮局,勘测队的人去了镇政府,他们过去和镇长报告一下工程的进度,顺便让镇长派车送他们回省里,民兵们则需要自力更生,自己坐公交车回县里找县长述职。 章斯尔到邮局的时候刚好里面没什么人,不需要排队,填好单交了钱和包裹还有一封信,正准备离开就被工作人员叫住了。 “等等,小姑娘,你叫章斯尔是吗?” “对,有什么事吗?” “你是哪个大队的?” “桐湾村,桐湾大队的。” “正好,这有一封你的信,你一起拿走吧,省的邮递员再跑一趟。” “好的,谢谢啊。” 章斯尔笑得一脸的客气,接过信看到是自家小堂哥写的信,有些疑惑,她才下乡一个多月怎么又给她写信了?有那么想她吗? 被好奇心驱使的章斯尔直接在现场就把信给拆了,坐在邮局的门槛上看了起来。 小堂妹: 见信如晤, 你下乡的这段时间过的怎么样?家里人都很担心你,不知道你是否能适应海边的气候和海边的饮食。三叔和三婶的身体还好吗?需要家里给寄些调理的东西过去吗? 听说渔村的工分难以赚取,工作异常辛劳,家里人希望你能顾及自己的身体不要蛮干。我们每个月都会定期给你寄一些生活物资和钱票过去,这些东西可以让你们在乡下过得不错,所以赚工分并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你还在长身体,大伯母特意交待我在信里告诉你,让你每顿能多吃点,不要心疼粮食,不够吃了就写信回来,家里人不会不管你的。 还有,我妈说了,你就算下乡了,也要好好读书,不能下乡了心就玩野了。人多读书才能明理,她又给你寄了几本书,叫你好好看。遇到不懂的题目就问知青,别怕丢脸,没有人会笑话你,或者你也可以给她写信,她很期待跟你探讨知识。 还有你下乡那么久了,也没有写封信回来报平安,爷爷很生气,也很担心你,下次不能这个样子了。 爷爷说他要跟你做一个祖孙之间的约定,每个月通一封信,他会把家里每个月发生的大小事都写信告诉你,希望你也能如此。 对了,你发现金矿并上报国家的事我们都知道了,我爸在听到这件事的时候非常的高兴,一直在念叨着要给你什么奖励,大伯和小叔也在神神秘秘的准备着。比这封信晚两天,你会再次收到一份包裹,好好期待吧。 最后我想对你说,好样的,我的妹妹!哥哥以你为荣!作为你的亲人,我们为你的作为感到骄傲,希望你能一直这般成长,将来长大成为章家的荣耀。 至此, 敬礼! 祝:一切都好。 章志荣 1974年3月15日 看完信章斯尔轻舒了一口气,心脏涨涨的疼,又酸涩得想哭,她也说不出具体是什么感受,但她知道,她应该是被感动到了。这是封写满爱的家书,杜甫说的没错,家书抵万金! 心绪一时翻涌难平,章斯尔干脆买了纸笔就这样坐在门槛上给小堂哥写回信,依照爷爷的要求,她把她下乡这一个多月来发生的事,事无巨细的写在信纸里,当然,夜潜这种事是不能写的,不然以家里人对她的重视,真有可能会派个人来看着她。到时候来的人很有可能就是小堂哥了,那她不就是坑哥的妹妹? 章斯尔还给他们隆重的介绍她新认识的小伙伴,狐狸—章兴旺,写着不过瘾,又即兴发挥,给兴旺画了一张狐狸图,一起折起来放进信封里。 寄了信,章斯尔顺便把今年刚发行的两种邮票各买了两套放空间里收藏。 一份是1974年01月01日发行的,t.1套票,体操运动邮票。 另一份是1974年01月21日发行的,t.2套票,杂技邮票。 章斯尔个人比较喜欢的是这套杂技邮票,杂技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华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展示中华民族传统杂技的魅力,邮电部在1974年01月21日发行了一套名为《杂技》的t字头特种邮票。 这套邮票采用中国杂技的优秀传统节目为画面内容,同时又赋予其新的时代气息,是早期特种邮票的经典佳作。 杂技特种邮票一共有6张,邮票底色厚重,浓墨重彩的展现了“舞狮”、“叠椅”、“抖空竹”、“顶坛”、“转碟”、“蹬伞”。 这六幅画章斯尔都非常的喜欢,觉得很好看,怎么看都看不腻。在她上辈子,作为中国传统的杂技项目,武汉杂技团一直都有在传承,她有幸买票看过一次,那一次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出了邮局,章斯尔看了眼手表,快十一点了,没想到写封信竟然用了这么长的时间,果然,理科生就是干不了文活。 想了想,章斯尔决定干脆直接去国营饭店吃饭,这个点虽然早了些,但不用排队啊,不用等,多好。 俗话说,到了北京,不去长城非好汉,到了镇上,不去国营饭店非饱汉。 第71章 八卦因子蠢蠢欲动 沿海城镇的国营饭店跟其他地方的国营饭店不同,这里国营饭店的小黑板上写的大部分菜单都是海鲜。 今日供应: 三鲜面(是真正字面上的三鲜面,面条里加了三样海鲜:花蛤,海蛎和活虾。) 薯粉粿(这是这边的特色小食,用的材料可就多了,有地瓜粉,米饭,红葱头油,香菇,巴浪鱼干,炒花生,干贝,瘦肉,米粉。) 地瓜饭 蚵仔煎[ou a jian] 翻译一下就是海蛎煎或者牡蛎煎。(食材:牡蛎,地瓜粉,鸡蛋,香葱。) 菜脯炣杂鱼(这道菜的灵魂就是老菜脯,也就是腌制了数年的萝卜干。随机小杂鱼,今天进货进了什么鱼就煮什么鱼,有时候一盘鱼里有2~3个品种。) 红烧魟鱼(这鱼就有意思了,是虎鲸的送礼佳品—魔鬼鱼。) 炒花甲 白灼桃花蛸(名字很好听,但其实就是小八爪鱼。) 土笋冻(此“笋”非彼“笋”,土笋是生长在海滩泥沙中的一种软体小动物—土丁。 看着小黑板,章斯尔有些选择困难症,她都想吃,可是不知道能不能都买,主要是火车上的限购让她印象深刻。 踌躇了好一会儿,章斯尔才走到收钱票的大姐那,小心翼翼地问:“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同志,请问黑板上的菜可以各买一份吗?家里来客人了,我妈让我来买几个菜回去。”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同志,可以的,除了三鲜面和薯粉粿,剩下的这些都不需要票,给钱就行。”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同志,我要一份薯粉粿和一份蚵仔煎,堂食。再打包一份红烧魟鱼,一份白灼桃花蛸和一份土笋冻带走,这是饭盒。” 点完菜,章斯尔自觉的拿出三个铝饭盒递了过去。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好的同志,一共3元6角和一张一两的粮票。” 收钱的大姐也没问章斯尔家里来客人为什么还要在这堂食,她听过太多奇奇怪怪,五花八门的理由,就是为了多点几道菜。 章斯尔来的早,国营饭店里没什么人,等了十多分钟她的薯粉粿和蚵仔煎就先端上来了。薯粉粿香糯软嫩,q弹咸鲜,蚵仔煎外酥里嫩,内馅香滑,鲜香可口。吃得她是一脸的满足,居然是记忆中的那种味道,好幸福!决定了,以后争取每个月都来镇上吃一次国营饭店。 正吃着,就听到了隔壁桌的两个大姐在说“悄悄话”,瞬间就激活了章斯尔身体里的八卦因子。 “诶,那件事你听说了吗?” “什么事?你说的该不会是那事吧?” “就是那事,你说这叫什么事。” “就是啊,我们每天那么辛苦的操持家里家外,还要被家里的糙老爷们嫌弃这嫌弃那,人家啥事也不干,每天就打扮的妖里妖气的,那些男人还稀罕的跟个宝似的。你说,这上哪说理去。” “男人都是贱胚子。” “谁说不是呢,都贱,那都几手货了,还心肝宝贝的,恶不恶心。” 听到这,章斯尔坐不住了,支棱着两只耳朵生怕错过一丁点的信息,到底是啥事?说出来我也听听。 不过这两人听不到她的心里话,吃完就挎着篮子走出了国营饭店,眼看人就要走远了,章斯尔一咬牙,把盘子里剩下的蚵仔煎都扒拉进嘴里,含着一大口的蚵仔煎努力地咀嚼,抱着三个铝饭盒就尾随了出去,今天不听到这个八卦她睡不着! 前面的两个大姐相携上了一辆公交车,章斯尔也跟了上去,坐在她们后面准备继续听八卦,至于宋丽静交待她采购的东西已经被她忘到脑后了。 “你说,她睡了那么多人的男人,怎么没人去告她搞破鞋?” “告什么呀,告不了,听说革委会的主任也是她的那个,你懂的,那个。” “哦哦哦,我说呢,难怪啊,难怪她那么敢,原来是睡了个靠山。” “说起来,她也算是个人物了。” “怎么说,我就知道最近发生的,前面的我还真不清楚。” “哈哈哈哈哈,这事你问我就问对人了,我和她一个村的,她还是我家邻居呢,她前前后后的事情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快说说,快说说。” 章斯尔听到这话坐在后排也跟着狂点头,快说!快说! “她跟我一样,都是农村姑娘,不过我们不一样的是,我是靠自己考的高中,家里出力给找的工作,她呢,就比较惨,家里重男轻女严重,不给读书,每天的活多得干不完,看我天天背着个包上学羡慕得不行,经常跟我打听城里的事,这听得多了就生出了妄念。” “我记得最开始好像是她妈要把她卖给一个瘸腿的老男人换彩礼,她不肯,跑到我们厂里找我避难来了。后来也不知道她怎么办到的,反正就是她和我们厂长看对眼了,两人偷偷搞在了一起,厂长还给她安排了个工人岗位,她就这样一跃成了工人阶级,家里看她每个月都能拿工资回去,也不逼着她嫁人了。” “啊,这也太…这也太容易了吧?要这样的话其实我也是可以的。” “不,你不可以,你自己想想她那长相,你觉得你可以吗?” “…………” “你接着说,那她后来是怎么又嫁给春婶的儿子了?” “这个要到后面说了,我先跟你说前面的,她不是靠了厂长的关系当上了工人了吗?一般人事情到这就结束了,可这女人是个有志向的。” “厂长为了方便他们行事,给她在外面租了个房子,有一次厂长带革委会主任去她那儿谈事情,你猜怎么着?” “不是吧?你们厂长给他俩牵线了?这也太恶心了吧,这还是男人吗?” “不是,别一惊一乍的,我们厂长可宝贝着她呢,哪舍得哦。是她自己和革委会主任看对眼的,那主任当晚直接借着酒劲要了她。” “那你们厂长呢?他是死人吗?他就这样看着?” 不好意思,字数到了,下章接着看。 第72章 公交车上的八卦 “我们厂长怎么可能就这样看着,肯定是被下药,睡死过去了呗,你在想什么。” “这,这也行?那主任不怕得罪你们厂长吗?” “怕什么,对他们男人来说,利字当头,女人算什么,就算再宝贝,再新鲜,只要对方能让出来足够的利,这些就都是能舍弃的。” “那倒也是,这些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不过她跟着你们厂长不是挺好的吗?一个厂子里的,还能照顾她。” “好什么呀,都被厂长他媳妇发现了,亲自上门去警告她,给她两个选择,要么他们散了,要么她亲自送她去农场改造。 你说这还有得选吗?而且能让厂长夫人放心,相信他们真的散了,最快的方法不就是换一个男人?刚好这革委会主任出现得很及时。” “这倒也是,听你这么一说,她其实也是逼不得已的,也是个可怜人。” “这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她要是安生的跟着革委会主任也没后来那么多事了。” “对对付,她后来还嫁给了春婶她儿子,把春婶气的差点没去见祖宗,到现在还起不来躺在床上。春婶她儿子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呢,结果居然娶了个……” “要我说,春婶的儿子能娶到她其实也不算亏,你也不看看她儿子那长相,那一张蛤蟆脸我看着都膈应,也不知道春婶两口子造的什么孽,生了这么个又丑又蠢的。” “听我妈说春婶的儿子小时候很聪明的,是因为发烧没照顾好了把人给烧傻的。不过既然选择了嫁人,那在家相夫教子不好吗?她后来怎么又离婚了?” “唉,要不我刚才怎么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呢,她嫌弃现在的工作岗位太辛苦,她公公不是在供销社当主任吗?她想去那上班。” “她会这么想也无可厚非啊,就是有点事儿,现在有个工作是多难的事,她还挑上了?不过,这也不至于离婚吧?” “至于,怎么不至于,你知道她为了换工作干了什么吗?” “把她公公给睡了?” “没错,你说对了。” “什么?!!” 这下不止吃瓜的大姐震惊,后座的章斯尔也震惊了,就连飙车的司机都放慢了车速,售票员收钱的动作都顿住了,耳朵竖得高高的,隔壁的大哥突然一拍大腿:“哎呀,顾着听,坐过站了。” 售票员回过神听到大哥的话忙喊司机停车,大哥却抓着椅子不下车:“我再听听,我再听一会儿,我下午没什么事,妹儿,你刚刚说到睡了她公公,后面呢?接着说。” 售票员一听这话也不和大哥拉扯了,继续刚才的动作,麻溜的收了钱,扯了票就凑过来找了个位置跟着听。 一看这么多人捧场,大姐顿时如说书先生附体,一拍大腿:“你们且听我细细道来。” “春婶不是被她儿子给气病了吗?从她那个傻儿子结婚后春婶子就病倒了,到现在还起不来呢。除了能自己上厕所以外,吃饭都要端到房里给她吃,这独生子又是个傻的,这不时间久了,这公公和儿媳妇就开始眉来眼去的了。” “嚯~” 众人倒吸一口气,兴致更浓了,没人舍得发言打断大姐,聚精会神的继续听。连刚刚那个大姐的同伴想说话都被售票员给按住了,售票员的威胁力还是强大的,大姐的同伴还想坐车上只好悻悻的闭嘴。 “听说啊,有一次,刘阿花去他们家借东西,敲了很久的门都没人回应,就去窗户看看有没有人在家,结果,这一看不要紧,你们猜怎么着?” “在客厅里就搞到一起去了?这么馋的吗?” 一个彪悍的大妈问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没有,她那个公公怎么说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还没那么不要脸。” “那是怎么回事?你快说。” “刘阿花说她看到他们两人靠在一起看一本书。” “切~” 原来是看一本书哦,看把她们给瞎激动的。 “重点来了,你们知道这是本什么书吗?” 众人配合的摇头,不愿意下车的大哥一拍大腿,他大概或许可能知道,不敢发音,用口型问道:“违禁品?” “对了,兄弟,就是那个书。” “嘶~” 好勇,这种书居然敢放在家里看,这要是有人想搞他,那是分分钟的事啊,不过自古民不与官斗,没把人彻底得罪死,没人愿意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毕竟官官相护,别到时候人没关几天就放出来了,反而把自个搭进去。 “接着说,接着说。” “刘阿花当场就吓出了一身冷汗,也不敢声张,怕让他们发现她看到,赶紧就溜回到家。结果这件事过了没多久,这女人就查出了怀孕,大家都在猜,会不会是公公的种?毕竟他那傻儿子也不知道懂不懂得跟媳妇那个是不是?” “有道理。” 众人点点头,目光炯炯有神的看着大姐,眼睛里写满了三个大字 — 继续讲! “这儿媳妇怀孕了,之前车间里的工作不就不适合继续干了吗?她公公就花钱花关系把她换到了供销社上班,现在还在那呢,卖布的那个柜台就是她。” “哇哦~” 一群人发出了羡慕的声音,真的是羡慕死了。 “你们知道这女人从怀孕到生孩子到坐月子都是谁伺候的吗?” “她公公?不会吧?这还有男人愿意给女人伺候月子?” “对,就是她公公,她连掀衣服喂奶都从不避讳她公公。你们说神不神奇,孩子的尿布都是她公公给洗的,你们说,这不是公公的种是谁的?他媳妇坐月子他都没伺候过吧?临老了倒有兴致给儿媳妇伺候月子了?” “呃~” 这瓜有点撑,众人都被噎得不轻。 “精彩的来了,你们接着听。” “春婶还有个姐姐,家里条件不错,还是妇联的主任,听说了这件事就跑过来要给自己的妹妹做主。” 作者:“各位客官,且听下回分解。” 第73章 八卦续集 “不过呢,她男人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压着她不让她把事情闹大,怕丢脸,照我看啊,这些男人都是蛇鼠一窝。哪里是怕丢脸,根本就是护着这个连襟呢,啧…说不定私底下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 “这春婶的姐姐也没办法,闹又不让闹,但她又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妹妹临老了男人还被自己的儿媳妇给抢了。所以,她想出了一个馊主意,她把人从供销社调到妇联,自己亲自帮妹妹把人看着,每天严防死守的不让这女人跟她公公见面。” “不是说她现在还在供销社吗?” “她后来又回去了,这个之后说。” “春婶的这个姐姐,真的,妥妥的大冤种。你们不知道吧,她家也是独生子,五代单传。这个独生子虽然结婚了,但只生了一个女儿,春婶的姐姐一直不得意她这个儿媳妇。不过她虽然不喜欢这个儿媳妇,但她也没想换个儿媳妇啊。结果呢,她之前那通骚操作直接引狼入室,硬生生的逼她换了个儿媳妇,把她气的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这时候无论她说什么也没用了,事已成定局,那女人怀了她儿子的孩子,她儿媳妇娘家也是有权有势的,就闹着要离婚,还把闺女给带走了。” “她儿媳妇可真勇啊,这年代离婚的女人不知道得被人说道成啥样子哦~” “那是咱们这些小老百姓才会担心的事,人家跟咱们可不一样,人家离婚后转头就嫁了个军官,现在儿子都生了,过得可好呢。” 众人沉默了,他们这会子不羡慕了,他们嫉妒! “这边儿媳妇刚走,她儿子就开始哭着喊着要娶这个女人,春婶的姐姐当然是不同意的。这女人的公公也不同意,说帮妹妹看儿媳妇,结果看到了自己家里去了,这是在跟他和他儿子抢媳妇啊,事情就这样僵持下来。” “不过该说不说,我这邻居的运气是真的好,本来春婶的姐姐是不同意她进门的,结果她十月怀胎生下了个男娃娃。我前面有说过的,这春婶的姐姐他们家可是五代单传啊,这一朝得了个男娃娃,连她男人都坐不住了,亲自上门跟这女人的公公协商。” “不知道对方给出了什么条件,最后她公公竟然松口了,答应让他儿子离婚。这事到这其实也算圆满结局了。” “可是,这女人不知道是不是一路过来太顺了,心都给玩野了。她现在这个新丈夫是个大厂子里的采购员,这可是个油水丰厚的工位,就是需要经常出差。” “她该不会趁着她男人出差,出去跟人鬼混了吧?” “不会吧,她不是在妇联吗?她婆婆看不住她?” “她要是真出去鬼混肯定逃不过她婆婆的眼睛,关键是,她是跟妇联的男同事。” “什么?就在眼皮子底下?这两人也瞒得太紧了吧。” 章斯尔听到这终于忍不住发出致命一问:“该不会是全妇联都知道就她婆婆不知道吧?” “嘿嘿~这咱就不知道了。” 大姐一脸的看破不说破,接着讲。 “事情是怎么被发现的呢?原来是这女人又又怀孕了。怀孕的事是被同个办公室的同志捅破的,你们不要小看妇女的侦察力,尤其是妇联的妇女。这个妇联的同志和这个女人经常一起去食堂吃饭,她最开始是发现这女人饮食发生了变化,后来又观察了一段时间,确定她就是怀孕了,想要拍马屁,于是跑去恭喜妇联主任,也就是她婆婆。 本来听到这个消息,她婆婆跟她现任的公公是很高兴的,她们家五代单传终于要被打破了,这儿媳妇娶得值啊。 结果你们知道吗?第二天她婆婆强行带她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出来,这胎儿居然只有一个月。而她儿子已经出去两个多月了,她儿子这次是去新疆给厂里采购,路上花费的时间比较久,那么问题来了,孩子是谁的?” “最后在她婆婆的强行逼问下,她才承认,孩子是同事小李的。经过这两次的事,着实把春婶的姐姐打击得不轻,一时之间,五味杂陈,她儿子绿了别人,现在别人又绿了她儿子,在她眼皮子底下,她都没给她儿子看住媳妇。” “啧啧啧~太惨了,实在太惨了。” “这现任婆婆很快就成了前任婆婆,还没等她丈夫回来,春婶的姐姐就把人赶出了家门,她的那个姘头也被找了个借口调到偏远的乡下去了。” “怎么不去举报他们?” 一个傻憨憨发出了提问。 众人顿时就像看傻子似的看着他,这母亲如果去农场改造是会被记录进档案里的,那样的话她孙子的前途也就毁了,这可是五代单传的独苗苗啊,哪舍得。不止她不能去举报,还要阻止别人去举报,可把她憋屈死了。 “后来呢?这女人被赶出家门了怎么办?回乡下去吗?她家里人还能接受她吗?” “没回,你们是不知道哦,我这邻居可绝了,你们绝对想不到。” “快说!快说!” “她回去找她前公公了。” “嘶~” 众人不可置信的瞪大了双眼,实在是,太超乎他们的想象了,他们还以为她会落魄的回到乡下去呢。 “那孩子呢?打掉吗?” “没呢,生下来了,她前公公说,既然当了他一次的儿媳,就一辈子都是他的女儿,他愿意一辈子养着他女儿。” “绝了~” “你们不知道,这还不是最绝的,更绝的是她那个被离婚的丈夫出差回来后,居然跟他妈大吵了一架,怨他妈没帮他看住媳妇就算了,还自作主张的把人给赶走。他也不想想,她妈要是有那能力把人给看住,他生的那儿子哪来的呢?” “这蠢儿子不会还想去把人接回来接着过日子吧?” “你说对了,也不知这女人给他喝了什么迷魂汤,这么死心塌地的。放着娘家得力的媳妇不要,捡着个水性杨花的偏偏爱的要死。” “后来呢?回去了吗?” 不好意思,八卦太长,下章继续看。 第74章 误入黑市 “没呢,这蠢儿子要求她把孩子打了跟他回去,结果这女人不愿意,回去干嘛?回去被婆婆磋磨吗?人家也不傻,有人养着她干嘛还要回去受那罪。再加上自己妈在家里一哭二闹三上吊,最后这个蠢儿子也就放弃了。” “那之后呢?她就跟她这前公公一起过了吗?孩子呢,生下来谁带?” “精彩的来了,她的那个“干爹”,也就是她的前前公公一直照顾她,照顾到她生完女儿坐完月子。结果这女人刚出月子居然就跟同一栋楼的单身小伙子扯证结婚了,你们说离不离谱?这人和人就是不一样,人家在家坐着月子还能勾到男人娶她。 而且她这个前公公竟然也没意见,不止同意了他们的婚事,还把她的工作又调回了供销社。 这小伙子的父母都在乡下,住的也是单身宿舍,本来结婚后两人是要出去租房子住的,结果你们知道吗?她这个新上任的“干爹”居然给他们批了一套房子,还真的拿她当女儿在养啊。” “那她生的那个女儿呢?你还没说她女儿最后给谁照顾呢?” “别着急,我这不是正要说嘛,她那女儿啊,送回乡下给她妈养了,每个月寄几块钱过去当生活费。” “啊?送回乡下去了?她自己就是从那个家里走出来的,那家里什么情况她不知道?这女儿送回去还能有活路吗?那还不如当初就别生下来。” “就是。” “对啊。” “要不然就干脆送给那些个生不出孩子的人家养也行啊,真是糟践。” “好了,人家的孩子想怎么养就怎么养,用得着你们在这瞎操心?姐,你接着讲。” “咳~我讲到哪了?” “讲到那个女人嫁给了同一栋楼的小伙子,她的“干爹”还给他们批了一套房。” “哦对对对,我这邻居啊,嫁给了这个小伙子倒是老实了一阵子,不再到处招蜂引蝶,一年后还给小伙子生了个大胖儿子。大家都以为她以后应该会安生的过日子了,毕竟现在这桩婚姻实在让人说不出个不好来,两口子都是有工作的人,领导也是“自家人”,日子也过的和和美美的是吧?” “是啊是啊,换了那么多个男人了还能找到这么个老实人娶她,而且还是个头婚的年轻大小伙子,也算祖坟冒青烟了。” “可是你们知道吗?就这样她还不满足,就在前几天,她又和人跑了。” “啥?跑了?就这条件还不满足?那她要什么样的?还想要个那什么不成?” “谁知道呢。”大姐有些唏嘘道:“那个孩子才八个月大就没妈了。” “那她现在跟着谁?” “还不知道呢。” “她男人不闹吗?她还能正常上班吗?” “闹啊,怎么不闹?可这不是上头有“干爹”压着吗?小伙子还要养孩子养乡下的父母,闹也不敢闹出什么事。只能每天围追堵截的,你说这能顶什么用?” “造孽哟~” “谁说不是呢?” “哎哎,师傅停车,我到站了。” 众人还在感慨的时候大姐已经一个箭步下了车,不知道怎么了,一群人就莫名其妙的跟着她哗啦啦的下了车。 章斯尔就是这莫名其妙的一员。 后知后觉的想起来,她今天还有任务没完成,拿出宋丽静交待购买的清单看了遍,章斯尔决定在这附近找找看有没有供销社,说不定还能偶遇到那个“传奇人物”。 结果供销社没找着,章斯尔还误打误撞进了黑市,四五百米的巷子两边摆满了各种摊位。有人卖自家自留地种的瓜果蔬菜,有人倒买倒卖布,还有人卖自家做的吃食点心,也有家里缺钱拿粮食出来卖的,还有拿金银珠宝出来换钱票换粮食的等等,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你想要的都有人在卖。 看到这些东西章斯尔说不心动是假的,但她谨记堂哥的告诫,不能去黑市,不能给家族抹黑,当即立刻转身出去。虽然穿越后因为靠山太硬,她开始放飞自我,变得有些嚣张了,但本质终归是个怂包。 快到出口的时候章斯尔和一个大娘迎面撞上,大娘一个趔趄顺势拽住了她今天的第一个客户。 “姑娘,买鱼吗?新鲜的,刚从船上下来的。” 章斯尔本来不想买的,她空间里的鱼还没吃完呢。结果头才摇到一半就硬生生的换成了点头,差点没扭到脖子。 因为她看到了挪威三文鱼,因为这鱼太贵了,她上辈子都没舍得囤货。她猜这大娘家里应该有亲戚在镇上的水产公司上班,要不就是远洋捕捞船的船员,不然捞不到挪威的三文鱼。 emm…说不定还跨界违法捕捞,啧啧啧,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 “婶,这鱼怎么卖?” “一块钱一斤,这条大,有6.5斤,你给我六块五毛钱就行,不要你票。” 一块钱一斤?!她想囤货了!!! “婶,这鱼还有吗?我家里还有亲戚呢,可以一起买。” “有有有,你真要啊?” “要!” 章斯尔给她一个肯定的点头。 大娘犹豫了一会儿问到:“姑娘,你要多少?” “你有多少?” 大娘一听她这样问,顿时喜上眉梢,这肯定是个大主顾。 “我家里还有三条这种鱼,就是没这么大,大概5斤多一点。不过还有其他的鱼,都是很好吃的,你跟我回去看看。” “你等等,我回去跟家里人说一声,顺便拿钱。” “好的好的,我就在前面那条巷子口等你,你来了就去那儿找我,我带你去称鱼。” “我知道了,婶,你等我啊,我马上回来了。” 说完章斯尔就急匆匆地跑了,跑了一段路后,找了条没人的死胡同走了进去,不一会儿就推了个“购物车”出来。 这个“购物车”是章斯尔在一个乡村赶集的集市上买的,一个老大爷模仿超市的购物车用竹子做整体框架,藤编编成的购物框,还有用榉木做的轮子的乡村版“购物车”。 第75章 供销社的闹剧 最后章斯尔从大娘那买了三条三文鱼一共17.6斤,花了17块6毛钱。 她还发现冰窖里有一条近2米长的蓝鳍金枪鱼, 蓝鳍金枪鱼成年体长在2米左右,最大可到4.58米,通常重约150公斤, 最高可达684公斤。 这种鱼遇到了岂有错过之理?大手一挥,买了! 今天最捡漏的就是这条金枪鱼了,她买的这条有135.4公斤,因为她是整条买的,大娘算她商贩价,1块2毛钱\/公斤,这条蓝鳍金枪鱼她只花了一百多块钱就拿下了,这要是在上辈子,这条鱼不得花个十几二十万才能拿下? 在章斯尔上辈子的时候,市场上的蓝鳍金枪鱼价格大约是在400元到1200元\/公斤,因为部位不同,所以价格不同。这还只是冻品的价格,新鲜的还会更贵。最贵的是蓝鳍金枪鱼的腮帮子肉,市场价大约在元\/公斤。 很多人不知道,甚至都没吃过。因为这个部位的肉,日料店的老板是舍不得拿出来卖的,只用来招待一些贵宾或者重要的朋友。所以章斯尔才会觉得捡漏了,她上辈子到死都没吃过蓝鳍金枪鱼的腮帮子肉! 又买了一条十斤重的金鲳鱼, 金鲳鱼最大能长到10公斤,这条不过5公斤重,消费得起,买了! 最后还买了5条3斤重的大黄翅鱼, 上一世自从她长大后再也没见过3斤重的黄翅鱼,所以看到的时候忍不住就包圆了。 “购物车”推了三趟才把她买的鱼运送完,大娘很开心,还送了她一条海鲈鱼。 付完钱章斯尔顺口问了大娘:“婶,这儿的供销社在哪?” “供销社啊?走吧,我领你去,今天托你的福,我也去切块肉给我家那小子补补身子。” “这个点过去还有肉吗?” “有,这个点过去正是时候,我们这儿的供销社和别的地不一样,肉都是下午才摆出来的。” “那感情好,我也买点回去。” “哈哈哈哈哈小姑娘今天买的鱼还不够吃吗?” “瞧您这话说的,肉哪有够的时候。” “这话说对了,这肉啊,怎么吃,它都吃不够。” 章斯尔和大娘赶到的时候,供销社的肉摊前已经排起了长队,案板上却空无一物,里面连个人影都没有。不过她们也只能老老实实的排在队伍后面,顶着太阳等着肉来。 正当章斯尔百无聊赖的等着猪肉佬带着他的肉过来时,供销社里传来一声尖锐的哭吼声。 “我说了,我没有,我没偷吃,这不是我吃的,你为什么就是不信?” “你还说你没有,你自己看看这是什么?你衣服上都沾了点心屑了你还狡辩!” “真的不是我,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沾上去的,刚刚人那么挤。” “你别跟我否认,我票已经开了,你过去把钱付了,挺大一个姑娘家的,也好意思干这种事?” “我都说了,不是我!不是我!” 章斯尔好奇的踮着脚,抻着脖颈往里瞧,奈何人太矮,除了围观群众的背影,她啥也看不见,八卦和买肉之间艰难选择。 几分钟后那边的声音越来越嘈杂,她已经开始听不清楚了。 [算了,空间里还有好多土猪肉,不买了不买了。] 一边安慰自己一边飞快地倒腾着小短腿,左冲右突的挤进了包围圈。 “是不是要我把肚子剥开给你看,你才相信不是我吃的?” 刚进来章斯尔就被话给吓得差点退回去,已经吵到这么严重的地步了吗? “你以为你说这话我就怕你了,放狠话谁不会?我又没要你怎么着,你把钱给了这事就完了,我还要上班,哪有闲工夫跟你扯。” “你冤枉我,凭什么还要我交钱。” “我冤枉你?笑死个人,你衣服上都沾了点心屑了,你说我冤枉你?” “我都说了,刚刚人那么挤……” “行了行了,你别狡辩了,赶紧的,去把钱付了,都散了,都散了,没什么好看的。” “不行,都不能走,今天这事必须说清楚,我没有偷吃,你不能污蔑我。” “我说你这丫头到底在倔什么?我又不是要把你送去游街,就让你付个钱怎么就这么费事呢?买东西给钱天经地义的事,你怎么就说不通?” “这不是我吃的,凭什么我掏钱?” 得了,话车轱辘来回转。 售货员已经认定了就是她偷吃点心,这么讲是讲不通的,报警可能比较快。就是不知道警察管不管?在章斯尔上一世的那个小县城,只要没打出血,警察连出警都懒得搭理。 不过她以前听到过这样一句话,觉得很有道理,话是这么说的。 “我总是反复告诉我的孩子,当别人污蔑你偷吃了他的东西的时候,不要急着剖开肚子让他看,而是挖出他的眼珠吞进肚子里,让他自己看。” 但这个方法只能强大自己的内心,没办法解决当下的麻烦。那边还在吵,章斯尔已经没有心情看了,这种事很难理清楚,除非抓到罪魁祸首,不然很难洗清嫌疑。 她有些疑惑,这么久了,警察真的不来吗?不对,这个年代应该叫公安同志,还是说根本没人报警? 悄悄地退出人群,却撞到刚刚卖她鱼的那个大娘,果然,没有一个华国人逃得过“看热闹”,就算外卖小哥路过了都得停下来瞅几眼。 “婶,这事你怎么看?” “那小姑娘明显是被冤枉的,估计是哪个小孩子偷吃,吃完顺手把点心屑抹在小姑娘的衣服上,你看那位置,是不是差不多小孩子的身高?” [牛逼啊大娘,福尔摩斯\\u0026黑市卖鱼$大娘。] 章斯尔听得连连点头,她也是这么想的,大娘的想法跟她简直不谋而合。就是吧,她比较自私冷血,不太想管,怕引火烧身。 “婶,这事儿公安管吗?” “emm…管吧?但我估计悬,我们这片地的公安不干活的。” “关系户?” “嘘!” “哦” 章斯尔识趣的比了个手势把嘴巴用拉链拉上。 第76章 七十年代键盘侠 “要我说啊,那姑娘就吃点亏,把账给结了,再这样闹下去,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对她影响不好,她这年纪都开始说亲了,影响亲事。” “她又没做错,为什么要她承担损失?” 章斯尔有些不服,亲事?亲事那是什么东西? “我知道不是她的错,这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但再这样闹下去,把革委会的引来了,他们可不管你对还是错,你说到时候被请去革委会里走一圈,那亲事还能谈个好的?你还小,不知道那些八婆嘴有多碎。” “可是给钱了不就等于承认了,那后果不是更惨?这可就涉及人品问题了,亲事更难吧?” 大娘:“…………” 还要不要聊天了? “哎,婶,你看那小孩,是不是那小孩,我觉得像!” 章斯尔记得以前看刑侦电视剧的时候有讲过,罪犯喜欢重返案发现场,假装围观群众。一是,看看这件事会被怎么处理,有没有其他漏洞,方便自己下次能够更完美的作案。二是,欣赏犯罪现场受害人的惨状来满足自己变态的心理。 章斯尔不敢用手指人,怕惊动那小孩,只是抬了抬下巴示意她看。 大娘顺着她示意的方向看过去,顿时激动的抓住她的手。 “你这一说我也觉得像,你看他那表情,那就不像是一个孩子能有的,瘆得慌。” 围观的人群中,有人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地看热闹; 或真心觉得“暂且叫她被冤枉的小姑娘”偷吃被发现后还试图赖账,正义愤填膺地指责她; 或有明白人觉得这件事可能是个误会,拉着售货员替“被冤枉的小姑娘”解释(俗称拉架)。 而其他跟着大人们来逛供销社的小孩子,有的害怕地躲在自家家长身后,探着半个小脑瓜,好奇又不敢看; 也有的因为家长顾着拉架或参与吵架,把孩子给落下了,正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但明显能看出,他们没看懂现场正在发生的事。 只有一个身穿白衬衫和背带裤的小男孩,冷静的站在一群大人之间,表情冷漠,眼神嘲讽,嘴里甚至还勾着一丝愉悦的笑容。 看这装扮也不是吃不起饭需要偷食物充饥的,那就是纯粹的恶趣味了,以章斯尔来看,如果这小男孩一直没有被发现并加以遏制的话,长大以后将会是个高智商罪犯。 明显大娘也看出来了,顿时周身的火气突突地直往上窜。 “我去把他揪出来,太欺负人了,这家大人也不管管,这长大了还得了。” “等等,我们商量下对策,你现在去会被反咬一口的。” 章斯尔想拉住大娘,但她低估了大娘的行动力人没拉住,气的跺脚,赶紧追了上去。那一看就是个智商挺高的孩子,说不定还很会演戏,别到时候没把人揪出来,又搭了一个进去。 虽然她已经追得很努力了,但小短腿终究追不上大长腿,而且途中还有那么多人横亘在她们之间,很快,章斯尔就被淹没在人群中迷失了方向。 等到她终于找到大娘的时候,大娘正被一个女人指着鼻子斥责:“我说你这人怎么回事?有你什么事?啊?你就算要帮这个女人,你也不能冤枉我家孩子啊,你看你把我家孩子给吓成什么样了。” 连围观的人群也都停下来纷纷谴责她。 “就是,你也是当妈的,怎么可以冤枉一个小孩子呢?小孩懂什么。” “明明就是这女人不检点,偷东西被抓住了还死不承认,其实你们是一伙的吧?看你这年纪,你该不会是这女人的母亲吧?” “自家孩子没养好,还敢出来冤枉别人家的孩子,呸!不要脸,” “明明就是这个小孩,我都看到了……” “你闭嘴,你还有脸说话,我看你们就是一家人,都不要脸,都死鸭子嘴硬。” “你是想说你看到这孩子在偷笑是吗?怎么了?不能笑吗?有脸做,没脸给人笑吗?” “我说你们能不能讲点理,我跟这姑娘不认识,我就是看到了这孩子表情不对劲才过来的,再说了,这姑娘明显就是被人冤枉的,事情不解决,大家都挤在这里,东西都别买了。” “你们就是一伙的,现在又装作不认识,哦,我知道了,你们是不是想合起伙来讹钱,所以挑个孩子说道,你们也真下得去手啊。” “不是,我都说了我跟她不认识。” “你说不认识就不认识啊,非亲非故的你为什么要帮人家出这个头?” 而那个穿白衬衫背带裤的小男孩,就蹲在刚刚斥责大娘的女人身边,埋着头大声地哭嚎配乐。 看大娘百口莫辩,又气又怒的样子,章斯尔也生气,她就知道会这样。 但这也不能怪大娘,毕竟她没经历过现代社会的牛鬼蛇神。章斯尔看过的小说,电视剧和社会新闻多了,能大概的根据事情轨迹推算到结果,但大娘还是个单纯的大娘,有血性,会冲动才是正常的。 这时候,拯救一个单纯的大娘就很重要了。章斯尔赶紧挤到大娘的视线范围内,给她比划,让她看“被冤枉的姑娘”衣服上的点心屑。 大娘福至心灵,拉开架势就开始怼:“那你们怎么不看看,那小姑娘衣服上点心屑的位置,跟这个孩子的身高差不多呢?” “笑死,说不过就开始急了,她吃完往身上一抹不也是那个位置吗?” “小姑娘,你手给我比上去,给她们看看是不是同一个位置。” “被冤枉的姑娘”知道大娘是来帮她的,能不能翻盘就看她俩配合得好不好了。立马从地上爬起来,模仿平时洗完手,拿衣服擦手的动作比划了起来,果然,位置有偏差。 “你看,你看,还说你们不是一伙的,这配合得多默契,在家里排练过很多次吧?” “我说你这人是听不懂人话是吗?” “她急了,被我说中了,她恼羞成怒了。” “上梁不正下梁歪,就是有你这种当妈的,你女儿才会敢偷公家的东西。” “说不定她自己也是惯偷,只是没被抓到过,觉得很得意,所以把女儿也教成这德行,然后她女儿经验不足被抓住了,她又跳出来冤枉别人家的孩子” “我不管你们是不是一伙的,谁先过来把账给结了。” 章斯尔都听无语了,这简直是七十年代键盘侠啊,还有一个一根筋的售货员,这搭配,绝了。 第77章 闹剧结束 这些人根本就讲不通,她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前世会有人,因为被键盘侠网络暴力,最后气到以死自证清白了。 没有身处这种氛围,你根本体会不到她百口莫辩后,恨不能把心掏出来的绝望。只是她应该没想到,就连她死了还要被人轻飘飘的说一句,现在的人啊,真脆弱,说两句就寻死觅活的。 上一世到章斯尔死前,网络上依然是受害者有罪论,而谴责“施害者”的却寥寥无几。 “是不是要我死你们才会放过我?是不是我死了你们才愿意相信我是清白的?” 来了! 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每一次,每一次的,只要发生这种事,都是以受害者受不了屈辱谩骂,最终选择自我了结画上句号。 而那些激情发泄的“施害者”却逍遥法外,ta们身披法不责众的铠甲肆虐狂欢,散场后留下一地狼藉的悲伤和无尽的痛苦。 而这些受害者他们做错了什么?有些人不过是在分享美好的善意,却招来键盘侠的攻击和诋毁。wang暴就是故意杀人,只不过武器是嘴,口出的恶言是伤人的刀子,伤痕看不到,却句句致命。 那么这一次呢?这一次就这样真真实实的发生在她的眼前,不再是网络上看到新闻,朋友口中听到的消息。 章斯尔,这一次你怎么选? 要独善其身吗? 要袖手旁观吗? 要………? 不,她不要! 她是怂,但她也莽,她要干一件大事! 这大概是她平生跑出最快的速度,章斯尔抢在“被冤枉的姑娘”之前握住那把放在布柜台上用来裁剪的剪刀,另一手把冲到自己面前还想要抢夺剪刀的姑娘推倒在追过来的大娘怀里。 高举起握着剪刀的手摇摆晃动,把所有人的视线都吸引过来,集中在她身上。 “同志们,伟人都说过,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每个人都应该尽量的管好自己,对别人多一些善意,少一点随意。未知全貌,不予置评,这是最基本的礼貌。我们是华国人,是礼仪之邦,别因为自己的几句话给咱们华国丢脸。” 章斯尔一上来就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谴责所有口出恶言的人,压下ta们跋扈的气焰,让那些被轻易挑起情绪的人有一个缓冲的时间平复下来。 有些人真的只是看热闹的时候,被现场的气氛烘托到位,然后剃头挑子一头热,跟着就激情发言,完了自己说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而那些真正的喷子还摸不清她的路数,暂时还没有人开口怼她,而章斯尔要的就是这一点点的时间差,真等这些人反应过来她是怼不过的。 确定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身上的时候,章斯尔忽然蹲下身,把剪刀贴着地面,静静地环视了一圈,仿佛在无声地说:“看好了。” 然后一挥手,剪刀“唰”的从地面的这边滑行到身穿白衬衫背带裤的小男孩脚下。众人的视线随着剪刀的漂移跟了过去,顺道的,他们也看到了小男孩脸上来不及伪装起来的冷漠和嘲笑,那不是一个该出现在懵懂年幼的孩子脸上该有的表情。 看到那个表情的瞬间,所有人都忍不住抖了抖身体,有那胆小的甚至是吓出了一身的冷汗。不知道是单纯的害怕,还是因为自己偏执的认知差点伤害一条人命而后怕。 就连小男孩的母亲都用一种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自家儿子,她刚刚是真的真情实意的在愤怒,也是真的觉得自家儿子被当替罪羊了。 可是就在刚才,差点把“被冤枉的姑娘”逼死的主力军是她;煽动群众情绪的人也是她;对大娘破口大骂,说些诱导性语言的人还是她。 所以,她真的无辜吗?没有一个变态,是无缘无故变态的。 但这些话,章斯尔是不会说出来,想法太超前了,这些人不会理解她的。他们的思维还停留在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她可不想成为下一个被语言暴力的人。 事情到这也就结束了,虽然受到伤害的女孩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道歉。那个母亲匆匆的留下两块钱就拉着自家儿子狼狈地逃离出供销社。而围观的人群中,那些曾经对她恶语相向的人也掩面遁逃,都没有要道歉的意思。这些还算是脸皮薄的,那些个面皮厚的,就如同仿佛无事发般继续在供销社里采购自己需要的东西。 这年代的人,把自己的面子看的比山还重,要他们道歉无疑是拿刀子割肉般的难以接受。他们不会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甚至会为了掩盖这个错误,制造出更多有利于自己的谣言。这也是章斯尔所不喜欢的。 现代的人虽然相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比较自私冷血,遇到事他们喜欢袖手旁观,不会像黑市卖鱼的大娘那样,满腔热血,拔刀相助,掺和进别人的争执里。但他们会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即使做错了也敢于走出来向受害者道歉。 所以,说到真诚坦率,其实现代人更坦率,也更能直面自己。 拿出宋丽静女士给的清单,章斯尔也开始了自己的采购,或许是她刚刚的壮举给人印象深刻,所有的售货员对她的态度异常热情。不管她需要什么,没有二话,全部有货!着实让她也体验了一把当明星的感觉。 照惯例,章斯尔把手上的票全部花完才收手。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给空间囤货的后遗症?上辈子是钱到手全部换成物资,这辈子是票到手全部换成物资。 看来她这辈子必须找个家庭煮夫给她管钱了,总不能上辈子穷了一辈子,这辈子还是穷? 第78章 是骡子 其实章斯尔是有一张自行车票的,这还是二伯母私下偷偷给她的,免得她出个门还要跟一群人挤公交。二伯母觉得挤公交这种事,第一是不优雅,第二是对女孩子不友好,车上人多的时候容易被无耻之徒占便宜。 二伯母孙晓珍是一个很精致的女人,她的精致不是指穿着打扮上精致,在这个黑白灰的年代,她作为一个国安局科长夫人是不可能做那个出头鸟的,她的精致在于她生活中的各个小细节。 她会告诉章斯尔,女孩子必须要富养,无论是精神上的富足,还是物质上的满足。必须要先对自己好,爱自己,力所能及之下才可以去爱别人。女孩子宁愿把自己武装成高攀不起的样子,也不要让人觉得你温柔和顺。 当你高攀不起的时候还愿意为你攀山越岭的人,才值得你另眼相待。 可如果当你温柔和顺时,是个男人都觉得他可以把你娶回家做个贤妻良母。 二伯母真的是身体力行的想教会章斯尔这个道理,第二天就给她置换了一张自行车票,然后告诉她,女孩子不要想着坐在谁的自行车后座,自己意气风发的骑着自行车行驶在路上才是最靓丽的风景。 可是现在,章斯尔要辜负二伯母对她的教育了,因为她看上了一头骡子,她想骑着这头骡子当马路上最俊的崽。 事情是这样的,章斯尔采购完已经是下午了,这个时候就算她搭乘公交赶回去,牛车也早已经回村了。老谭叔一般早上拉一趟从村里出发,半下午的时候就集合回去了,赶不上的人只能自己腿着回村。本来章斯尔都做好了今天废腿的准备,谁能想到,竟然让她在回村的路上遇见了梦中情 骡 !!! 章斯尔刚下公交车还没走多远就见不远处一个老爷子牵着一头健壮的骡子走在她前方。当时她以为是头马,好奇地追上去想近距离的观看,没办法,好奇心就是这么强。 章斯尔刚开始也只是凑近看看,不过在发现骡子并不排斥她的时候,又壮着胆子上手摸,没想到这骡子不止没发脾气,还会拿头过来蹭她。 这下子直接点燃了章斯尔的玩心,还扮起了鬼脸 逗骡子玩,没想到这也是头爱玩闹的骡子,竟然边走着就跟她玩了起来。 骡子学着她挤眉弄眼的样子也给她扮了一个鬼脸,把章斯尔逗的忍不住笑出了声,惊动了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老爷子。这下就尴尬了,本来她走在骡子的另一侧,是在老爷子的视野盲点的。所以才敢放飞自我地跟一头骡子玩闹。现在,老爷子会不会以为她是个神经病? 没想到刚刚还蔫蔫的老爷子看到她在跟骡子玩,瞬间就精神了起来,有些试探性的问她:“娃,喜欢这头骡?” “啊?啊…对!不过,它不是马吗?” “这是骡子,没见过吧,这是马和驴生的崽。” “啥?骡子不应该是骡子生的吗?怎么会是马和驴的崽?” “嘿嘿,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今天爷爷给你好好说道说道。这骡子和骡子啊,它们是生不出崽子的,只有马跟驴,它们在一起交配,才能生出这骡子来。 这生出来的骡子,它还分两种骡,公驴配母马生的崽子叫马骡,公马配母驴生的崽子叫驴骡。 你会觉着我这头这骡子是马,那是因为它妈妈是马,所以它长得像马,不过它的叫声像它爹,驴叫。 你看,它的身体虽然像马,高大强壮,但它头和尾巴的形状是不是和驴差不多?蹄小,结实,四肢强韧。 这骡子啊,比马儿抗造,比驴有耐力,最适合拉车驮货。以前可受欢迎了,谁家要是能有一头骡子,可以炫耀好久呢。 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大家都喜欢那些个洋玩意,结个婚非得要聘辆自行车,不然不嫁。还嫌弃骡子土?现在的年轻人啊,不知道成天在想什么哦?” “爷爷您别难过,那是他们没眼光,我就喜欢这骡子,比自行车好!您看这骡子,多有灵性啊。” “你这娃娃,有眼光!” “我看您刚刚愁眉苦脸的,是在愁自行车的事吗?” “是啊,女方非要自行车,我都舍下这骡子给她们了,还不愿意?叫我把这骡子牵去换辆自行车给她做聘礼。 我想着,既然都已经舍下这骡子了,那就干脆依她们家的意思,去换辆自行车,把这事给结了。 谁能想到,我在镇上走了一天,竟没有一家愿意换的,现在的人都怎么了?就宁愿骑那铁疙瘩,也不愿意养头骡子。” “爷爷,你问的都是城里人,这也不怨人家不愿意啊。你说这骡子得吃,得拉,得伺候吧?这城里人哪有那个时间养,也没地方给这骡子住啊。” “你说的我也知道,可是,只有城里人手里有这自行车票,这愁人哦。” “爷爷,我手上也有自行车票啊,而且我还喜欢你这头骡子,要不,您跟我换?我还住乡下,有地儿养它。” “真的?” 老爷子激动地停下脚步,而后又有些踌躇道:“你,你爸妈他们能同意吗?” “能同意,我爸妈他们都听我的,而且他们也喜欢骡子。” 被迫喜欢骡子的章壮国和宋丽静:“…………” “行,听你的就行,那我们一起回你家去?拿票?顺便跟你父母说一声。” “不用,票我带身上呢,今天我本来就是要去城里买自行车的,我没看上又回来了,这不巧了吗?就遇上您了。” “那感情好,那感情好,这,我们就在这换吧?你放心,我这骡子可听话了,你刚刚有跟它玩过,脾气好着呢,有灵性。” “好呀,除了自行车票您还要什么吗?” “不用不用,自行车票就行了,这自行车票也贵着呢,还买不着。” “行,这是票,您看看。” 章斯尔从空间里掏出还崭新的自行车票递到老爷子手上,二伯母也不知道找谁给她换的,居然还是全国通用的军用票。 “诶,对对对,就是这票,上面还有辆自行车咧,小姑娘好人呐。” “您教教我这骡子怎么养?” “这骡子啊,好养,粗着养就行,有几点要注意的我仔细跟你说说…………” 第79章 马骡兴茂 和老爷子告别后,章斯尔牵着她的新伙伴马骡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边走边和骡絮絮叨叨:“我以后总不能骡子骡子的叫你吧,兴旺那只不花钱的狐狸都有名字,你那么贵,必须也得有一个。” “叫什么好呢?我想想。” “你那么活泼,应该是头风象星座的骡子吧?老爷爷说你可能干活了,还会拉车,要不然,你叫风车?” 回应章斯尔的是马骡直接站在原地不走了,不论她怎么拉拽,愣是一动不动的。 这是…生气了?不喜欢这个名字?章斯尔恍然想起刚刚老爷子交待的话。 “小姑娘,有一点你可要记好了,这骡子虽然脾气好,不像它爹那样是头倔驴,不开心了就撂蹄子。但它还是有个坏毛病,就是如果发起性子来,四只脚就跟上了钉子似的,动也不动。这就是老一辈说的“骡子发脾气,四蹄不挪地”。 这个时候你别跟它犟,不要拉它也不要拽它。如果你和它斗气,死拉硬拽,它可是会跟它爹一样,送你一个响蹄的。” “那它发脾气的时候我要怎么办?总不能陪它站着吧?” “别担心,我教你一法子治它。你从地上快速地抓一把泥沙,塞进骡子的嘴巴里,它就老实了。” “骡子吃了泥沙,就会乖乖地继续往前走了?” “呵呵,可不就是嘛,这都是老一辈传下来的法子。” “可是让骡子吃泥沙会不会对它不好?它肚子不难受吗?” “哈哈哈哈哈,小孩子就是小孩子,问的都是孩子话。骡子可不笨,它才不会吃泥沙呢。它会把满嘴的泥沙吐得一干二净,等它吐完了,骡脾气也就收敛了,你就可以牵着它继续往前走了。” “原来如此啊,我还以为泥沙真这么神奇呢,居然可以治骡子的犟脾气?” 章斯尔总结分析了一下老爷子的话,道理很简单,嘴里都是泥沙会让骡子很难受,它着急处理口中的泥沙,就会忘记自己刚刚生气的原因。这种塞泥沙的做法,只不过是转移它的注意力罢了。 学着老爷子教的,章斯尔从地上抓起一把泥沙,威胁地看着马骡。 “你确定你不走?” 回应她的是一声无所畏惧的响鼻声。 章斯尔:“…………” 好样的! 看来是真不喜欢这个名字啊,无奈,章斯尔也只能把手上的泥沙拍掉,努力地给这头很有主见的骡子想一个好听的名字,塞泥沙这事她还真做不出来,她比较矫情,感觉这有虐待小动物的嫌疑。 “要不就跟着兴旺来,整一个兴字辈吧?这样一听就是一家的动物。” “兴字辈,叫什么好呢?” “它叫兴旺,你叫兴盛怎么样?诶,不行不行,这样就冲撞小叔了,我小叔叫章壮盛。” “兴荣也不行啊,小堂哥叫章志荣,唉呀,好烦啊,你为什么就不能叫风车呢?挺好听的呀?” 章斯尔蹲在路边冥思苦想,骡子却悠哉悠哉地吃着路边的野花野草。 看着骡吃草,嚼吧嚼吧吞下去,还…挺治愈的。 “有了,你叫兴茂吧,你是吃草的,草木茂盛了你才能吃饱饭。这名字不错,就这个了,这次再发脾气我就给你嘴里塞泥沙。” “吁——嗬——吁——嗬——” 刚得到新名字的骡子直接当场给章斯尔表演了一个骡扬蹄,随后又滋着一口大门牙对着她憨笑,恢复到了之前的活泼劲。 “喜欢吧?走了,我们回去。” 章斯尔带着兴茂进了旁边的小树林里,先观察了四周确定附近没有人,她又牵着骡子到一块大石壁后面隐藏身形,然后才从空间里拿出要带去“牛棚”的东西,用大包袱皮装起来绑好,让兴茂驮着。 固定好一个大包袱,一个大箩筐,包袱皮里装的是供销社买的东西,箩筐里装的是找黑市大娘买的鱼。她只装了一条三文鱼,一条三斤重的黄翅鱼和大娘送的海鲈鱼。鱼还是要新鲜的好吃,所以她就不一次性都拿出来了,放在空间地窖里囤着保鲜,想吃了就拿一条出来。 再从空间里拿出一系列骑马装备,先给兴茂穿上马鞍,挂上脚蹬,套上水勒(水勒用来套在马头上,和衔铁以及缰绳配套用于在骑行过程中对马匹的控制或牵引。) 章斯尔把左手将缰绳与骡鬃并在一起抓住,这是为了在上马骡的过程中固定身体。右手抓过马镫,同时高抬左脚纫镫,右脚点地起跳,翻身上马骡。 上马骡后,要轻轻地坐下,不要一屁股压在马骡的腰上,这样的话,马骡才不会因为觉得你不会骑马,然后欺负你。上马骡的动作要快,要稳,胆大而警惕。如果马骡在原地转动不走,就抓住缰绳和髻甲毛,身体随着骡体转动,先稳住它的情绪。 章斯尔会骑马是她去内蒙旅游的时候跟当地人学的,足足学了一个礼拜,当时地认真劲不亚于当年考驾照的时候。学完了她还买一套骑马专用的装备放空间里留作纪念,没想到居然有一天能用上。 不过你们知道吗?内蒙的奶茶居然是咸的?章斯尔不能理解也无法接受,她到现在还记得,教她骑马的那个小哥哥请她喝的那杯奶茶的味道。 那是她第一天学骑马,很菜,一整天下来进展微乎其微,小哥哥看她沮丧的样子很可怜,就说请她喝奶茶。当时章斯尔想着喝杯甜甜的也好,多少能治愈一下她受挫的心。 结果奶茶刚入口,它喵的居然是——咸——的! 当时她直接瞳孔地震,艰难的咽下那口奶茶,她的骑马老师还一个劲的问她,好不好喝?是不是很好喝? 她能说什么?她一个南方妹子,豆花必须吃甜的,奶茶也必须喝——甜——的! 不过你们知道吗?当有些南方妹子怂的时候,她也是可以喝咸奶茶的( ??? ? ??? )。 章斯尔那天几乎是在教练的逼视下干完了那杯咸奶茶,然后苦着一张脸回暂住的地方。要怎么形容她那天的心情呢?奶茶是咸的!眼泪也是咸的! 虽然内蒙的奶茶很难喝,但内蒙的酸奶绝绝子。在超市或小店,不论是哪个牌子,随便买,她没有一次踩过雷。 自从试了内蒙的酸奶,章斯尔顿时觉得自个家乡这边的酸奶没有一个能入口的。内蒙是吃酸奶,南方这边是喝酸奶,完全不在一个量级上。 内蒙的酸奶,章斯尔愿称之为酸奶界的天花板,yyds!强烈推荐! 第80章 这章的标题不会写 章斯尔骑着马骡回村激起了大片的哗然和热烈地讨论。 知青们在知道她用一张自行车票换了一头马骡回来,那看她的眼神如同看傻子似的,都觉得她是不是脑子有大病?居然拿珍贵的自行车去换一头骡子? 村里的老人们反应跟知青完全不一样,他们羡慕得眼睛都红了,他们也想要一头马骡啊,那可是干活的好帮手。如果他们也有一头马骡,至少还能爬起来再干ta个十几二十年。 年轻人则表情复杂,马骡和自行车他们都想要,但他们哪一样都没有,所以,对章斯尔拿自行车票换马骡这事他们就不评价了。非要说点什么的话,那就是嫉妒,咋就这么会投胎,还没结婚呢,家长就给准备自行车票了。你说,这种人下乡来干嘛呢?来降维打击的吗? 至于那些人到中年的村民,就很看好章斯尔拿自行车票换骡子的做法。 自行车有什么用?不还是得自个儿使力气吗?骡子就不用,你把东西放好,缰绳牵好,它就能跟着你走。 自行车能上山下海滩的驮东西吗?骡子能! 自行车坏了会修吗?骡子糙着呢,养得好的话,活个三四十年不是问题,一般情况也坏不了,再说了,不是还有村医吗? 就比如现在的大队长,绕着章斯尔和马骡兴茂慢悠悠地踱步转了一圈,嘴里啧啧啧称奇。 “你这娃子行啊,去一趟镇上,马骡都能被你搞到手,这骡子驮东西可有力了,你以后去赶海也不用你爹偷偷摸摸的去给你把货拉回来,有这骡子就够了。” “啥?成材叔你说啥?我咋听不懂呢?” “你个瓜娃子,跟我还装蒜呢?如果连这点事我都不知道,那我这么多年的大队长不白干了?” “嘿嘿,叔,您是我叔,我哪敢跟您装蒜啊,我就是骑这骡子回来,一路颠得慌,一时没听清,多问了句,您别跟我这小破孩一般见识。” “知道就好,以后去那边还是要隐蔽些知道吗?别以为有我,有公社长给你压着就出不了事。” “不是还有镇长和县长吗?他们自己说的,会给我方便。” “嘶~你是不是傻?官场话你也信?” “呃…他们说说的而已吗?” “不然呢?你以为?” “哦,好吧…那我回去了?” “回吧,回吧。”杨成材摆摆手让她滚蛋,小孩子家家的,啥话都信,他突然感觉压力好大啊。 回到村里章斯尔就不骑在骡子背上了,而是牵着兴茂绕树林的小路回去。 村里的小孩子嬉闹着跑来跑去,窜来窜去的,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从哪里,突然窜出来一个小朋友。 之前章斯尔走在路上都经常会被小孩子撞到,然后小破孩摔了一屁股蹲就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这倒也还好,村里人都习惯了,他们也经常被“碰瓷”,没什么好计较的。 但,如果,她,骑在骡子上呢?小孩子撞到骡腿上,摔了一屁股蹲坐在地上哭呢?那事情性质可就不一样了,这就跟你骑摩托车被人“撞”,你还得赔礼道歉一样。 这可就是真碰瓷了,不舍点财这事解决不了,现在眼红她的人可不少,都磨刀霍霍的想宰她,如果不是大队长镇着,章斯尔估计已经被宰好几次了。 不要以为农村人只有勤劳和淳朴,他们也会排外,欺负知青,章斯尔就亲眼见到过一次乡村霸凌。那天她所在的赶海一队和赶海四队在对方的附近赶海,她们虽然工种不一样,但刚好分到了同一片区域。 下工后,大家都收拾好自己今天的赶海收获准备回去,然后让章斯尔震惊的一幕出现了。赶海四队的队长把她们小队两个老知青今天一天的收获倒了三分之一进自己的麻袋里面。而两个老知青却站在一旁看着,也不阻止,一声不吭,满脸都是麻木。 虽然她当时并没有多管闲事,她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自己都是靠人护着的,就不要去强出头,惹这个麻烦。不过回去后她还是跟大队长打了个小报告,而大队长那天罕见的给她拽了个文。 他说: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想要管理好这些村民,有些事就要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这个大队长不是万能的,也不是谁都服气的。” 章斯尔给他大概翻译了下,意思就是,这些刁民不好管,知青跟他自己,他选择保自己。毕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他还有政治梦,他不想翻船。只要知青不出大事,他就不想管。 再一次感谢自己的后台强大,才能在下乡后如鱼得水。难道这就是老一辈说的,傻人有傻福吗?呸呸呸,她才不傻。 和兴茂快走到自己蚝壳屋后面的竹林时,章斯尔看到了竹林的尽头,一只火红色的狐狸正坐在那儿等她。夕阳西下的红霞照映在狐狸火红色的皮毛上,让它周身都闪烁着朦朦胧胧的红光,衬得整只狐狸扑朔迷离,若隐若现。 说实话,章斯尔被它装到了,不知道的还以为狐大仙显灵呢。 “嘤嘤嘤嘤嘤~” “狐大仙”帅不过三秒就原形毕露,在看到章斯尔的那一瞬间,兴旺飙着夹子音,甩着狐狸尾巴扭成麻花似的向章斯尔奔跑着过来。看的她又好气又好笑,上一秒还是我家崽子真帅,下一秒就我家崽子怎么像只地主家的二傻子? 不过有狐狸来迎她还是很让人开心的事,章斯尔蹲下身摊开双手把扑进她怀里疯狂撒娇的狐狸给抱了起来,摸摸狐狸头,给它顺顺背部的狐狸毛。 等兴旺情绪逐渐平稳下来,章斯尔才跟它介绍她们的新伙伴。 “兴旺,看到没,这以后就是我们的保镖马骡,它叫兴茂,喊大哥。” “嘤嘤~” 兴旺敏捷的从她身上跳下去,又狗腿的去蹭马骡兴茂的腿,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狗腿兴旺,在线教学。 一路上耽搁了不少时间,等章斯尔带着兴旺和兴茂到了“牛棚”的时候,姚金芍已经在洗菜准备开始在做晚饭了。 “姚姨,等等,这些先别做,我带鱼回来了,正宗的深海鱼,我们今天吃新鲜的。” “哟~深海鱼啊,难得哦,我瞧瞧。” 虽然渔村靠海,但平时他们也只能吃吃浅海域的海鱼,深海鱼只有出海的船才能捕捞到,一般都是直接送到公社专门收购海货的水产公司。只有水产公司挑拣完不要的他们才会考虑拉回来村里给村民用工分换回去。 但能剩下的都是些小杂鱼和大家都不吃的虾蟹,比如皮皮虾和小螃蟹,没肉壳多费时间,村里人都不吃,但他们会换回去剁碎了喂猪,喂鸡鸭鹅。 这些带壳的海鲜剁碎了喂鸡鸭鹅贼能下蛋,而且下的蛋又大又圆又好看,拿去收购站能换不少钱呢。小杂鱼也可以换回去走亲戚,或是晒干了煲粥 煲汤 炒菜都是好的,毕竟是深海鱼呢是吧? “这条鱼好大啊,这是什么鱼?” “这是三文鱼,放过血了,这鱼生着吃好吃,姚姨,我们今晚也尝尝唐朝诗人们都喜欢的鱼脍吧?有一句诗怎么夸来着?哦,对了,脍切天池鳞,是这句吧?” 章斯尔说完也不是很确定的看向一旁的宋丽静,不好意思,她的文学水平不高,要不是因为爱吃,她连这半句诗都记不住。 “没错,白居易写的,果擘洞庭橘,脍切天池鳞。食饱心自若,酒酣气益振。你知道白居易当时写这首诗想表达什么吗?” “妈,我们在说今晚的菜谱呢。” 这…这咋还考上了? “不知道?只知道吃了?” “妈,现在不兴学这些了。” 宋丽静定定的看了章斯尔好一会儿,把她看得低下头才叹了口气。 “从今天开始,我会每天给你布置作业,就算没有高考了?你的学业也不可以荒废知道吗?我们学这些不是为了别的,而是能充实自己。” “好的,我知道了。” 其实章斯尔下乡后除了去夜潜的那两天偷懒了,她每天晚上都有回空间里学习,只不过是她只看了数理化,语文还停留在二伯母最后给她上的那一课。没办法,她就是个偏科的崽。 “妈,我们先学化学吧?” 她比较喜欢这科,她前世也是化学老师。 “同时学,怎么?你还想偏科?” “那先学数学,物理和化学,贪多嚼不烂,我们慢慢来。” “那语文呢?就不学了?这一科可是我们中华千年文化的浓缩,你不学?” “那…那就…那就再加个语文吧。” 宋丽静看着她那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有些心塞,闺女偏科,想揍给她听话,又舍不得,好气! 虽然揍闺女舍不得,不过宋丽静马上就让章斯尔知道,什么叫你妈还是你妈。 “你给我说出鱼脍的一段历史典故来,我们今天就吃鱼脍,说不出来,那就喝鱼汤吧。” 章斯尔:“…………” 来个人,治治这个女人吧。 第81章 鱼宴 章斯尔求救的眼神扫到哪,被看的人就赶紧避开,别说她不懂了,他们也不懂啊,怎么?老了还得陪个孩子学习? 外援不给力,章斯尔只好哀怨地自个蹲到到角落里画圈圈。 表面上她是蹲在角落里冥思苦想的发呆,实际上她的精神力已经探进空间的书房里疯狂翻阅书籍,当年她囤了那么多的书,现在是时候给这些书一次报恩的机会了。 在晚饭即将做好,宋丽静以为章斯尔今天是吃不到鱼脍了的时候,突然就听她闺女一声状若癫狂的大吼:“妈,我知道了,我想起来了,今晚我们注定要吃鱼脍!” 宋丽静安抚着被闺女吓得扑通乱跳的心脏没好气道:“你说。” “东汉时,广陵太守陈登很爱吃生鱼脍,因为过量食用而得肠道传染病及寄生虫一类的重病,后经名医华佗医治才康复,但他康复后仍然继续吃生鱼片,终因为贪吃生鱼片而死。” 刚说完章斯尔就觉得不对劲,她说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太不应景了,都怪她自己,刚找到也没来得及看清楚内容就瞎嚷嚷,读完才发现,这个典故有些不合时宜。 抬头望去,果然看到宋丽静女士正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章斯尔有些底气不足的说:“妈,这深海鱼,它没有寄生虫。” “你读书有我多?” “没…妈,要不我再给您背一个?” “行,来。” “战国时期的《礼记》中写道:“脍,春用葱,秋用芥。豚春用韭,秋用蓼。脂用葱,膏用薤,三牲用藙。”,这句话中所说的脍、豚、膏、脂和三牲,它们分别指代的是鱼鲜、猪肉、禽类和脂肪等食材,根据不同的食材在不同的季节中搭配上不同的香料。” “不错,有进步,那我问你,脍,春用葱,秋用芥中的芥指的是什么?” “…………芥?芥末?” “芥末?” “没有没有,不是,我随便说的。” 宋丽静还没评价对不对,章斯尔已经心虚的改口了,其实她答对了,但受现代潮流思维的影响,她也以为芥末是日本的,不知道芥末的起源其实是我大吃货国。 “严肃一点,现在回答我,脍,春用葱,秋用芥中的芥指的是什么?” “是…是调料吗?” “是的。” [既然是调料,那除了芥末还有啥?] 章斯尔抓耳挠腮愣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得,今天这三文鱼生鱼片是吃不成了,她还是争取争取炙烤三文鱼吧。 这场景把姚金芍都给看着急了,她也想吃鱼脍啊。眼睛一转,偷偷的挪到章斯尔背后,用食指在她背上慢慢的书写出两个字——芥菜。 [芥菜?那是调料吗?那不是菜吗?] 虽然很疑惑,但章斯尔还是选择相信同为吃货的姚姨。 “我知道了,芥菜,对不对?” 宋丽静转过头假装没看到姚金芍给她闺女作弊的动作,点点头表示章斯尔过关了,然后又不死心的问了句:“芥菜为什么可以被称为调料?” 章斯尔:“…………” 姚金芍:“…………” 这饭是不吃了是吗? “妈,我申请场外救援。” “准准准,爷爷同意了。” 宋丽静还没开口,在一旁看了好一会儿的邹爷爷已经心疼得不行了,孩子这么乖,吃口肉怎么就这么难? 姚金芍也不等宋丽静反应,立马开口回答问题:“芥菜的种子研磨成细末可以作为调料使用,也就是芥末,味道辛辣。古有言:“望梅生津,食芥堕泪。” 再者,把芥菜腌制成咸菜,具有一种特殊的香鲜味,可以作为一盘调口味的小菜。” 说完不等宋丽静开口,继续说:“芥菜的主要功效是开胃,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有记载:“芥菜利膈开胃。”将芥菜和生姜一同煲汤,对于消化能力较弱的患者有很好的食疗效果。” 一口气说完,姚金芍才放心的端起碗喝一口水润润嗓子。她真怕了这女人了,今天如果想吃上鱼脍,就不能给宋丽静开口的机会。 “说得很好,但,我们现在,有芥末吗?” 暴击!!!!! 姚金芍和章斯尔瞬间就蔫了,所以她们俩刚刚,在瞎扑腾个什么劲? 章斯尔是最想哭的,她空间里有啊,但她不敢拿出来啊!!!!! “都聚在这里干嘛?要开饭了吗?这芥末我们都磨好了。” 宋丽静:“(? _ ?)” 哪来的芥末 ????? “yeah~爸爸,我爱你!” ~~\\\\(^w^)\/~~ “闺女乖,爸爸也爱你。” 章壮国一手幸福地搂住投怀送抱的小闺女,另一手赶紧把手中的碗递给站在一旁有些错愕,还回不过神的宋丽静。 “接着,别撒了,我和老朱磨了很久的。” 宋丽静接过碗有些好奇的地问:“你怎么知道要去磨芥菜种子?不对,你们哪来的种子?” “哦对对付,那是我去年叫老朱收集今年准备种的。” 姚金芍被这么一打岔也想起来了,看看碗里的芥末,再看看朱峰,她一股无名怒火嗖嗖的往上蹿,看这量,这是把她的种子——全——磨了?! “朱——峰!!!” ψ(╰_╯)ψ 朱峰:“(?▂?||)” 完了,要遭!!他和章壮国磨着磨着太顺手了,没注意就把芥菜种子全给磨了。这不能怪他啊,谁叫这玩意研磨着…有点解压。 “你给我站住,你跑什么?那些种子咱俩收集了多久你忘了吗?你就吃顿鱼就全给霍霍完了?” “我不是故意的,就是一不留神,今年我再去给你收集。” “那我们今年种什么?吃什么?” “继续吃野菜啊。” “你去挖吗?” “我去!我去!我去挖!” 看姚金芍怒火还没消,准备继续喷,而朱峰已经快躲到门外了,一米七多的汉子瑟瑟发抖的样子,章斯尔赶紧拉住她。 “姚姨,不气不气,我明天拿这碗芥末去跟村里人换芥菜种子,这芥末他们肯定也喜欢,肯定能换的着,咱们明天就能种上。” “对对对,小姑娘脑子就是灵巧,阿金你放心,今年这芥菜肯定能种上。你不是做海鲜都喜欢加紫苏吗?我还收集了紫苏的种子,今年一起种上。” 这求生欲看得章斯尔赞叹不已,怕媳妇的男人真是怎么看都让人觉得顺眼。不过姚姨发起脾气来还真蛮有气势的,没看她的蠢爸爸躲在她妈妈身后拼命地降低存在感吗?摆明了死道友不死贫道。 一场鸡飞狗跳结束之后,大家终于安生地围坐在圆桌,吃这顿来之不易的晚餐。 今天的晚餐不可谓不丰盛,在章斯尔强烈的要求下,姚金芍把她带回来的三条鱼全都做了。 黄翅鱼做成红菇黄翅鱼汤,把黄翅鱼两面煎至微金黄,加入开水没过鱼身,开水是让鱼汤颜色更白,汤色浓的秘诀。焖煮一会儿放入红菇(记得连红菇水一起倒入)和当归,盖上锅盖煮至沸腾冒泡,多沸腾一会儿,炖到鱼汤像草莓牛奶的颜色,去除表层的泡泡,关火起锅。 鱼汤中加入红菇,会使汤更加的鲜美,可口,营养成分也更加的全面,色香味俱全,对人体健康也更好。 给海鲈鱼打个花刀放到锅里清蒸,鱼打花刀不单单是为了美观好看,更主要的是为了让鱼在清蒸的过程中能受热均匀。因为鱼背的肉质比较厚实,而鱼背到鱼肚,越往下蔓延鱼肉越薄。如果不打花刀,蒸出来的鲈鱼薄的地方鱼肉的口感会很柴,而厚的地方却还没有蒸熟。 蒸好的鱼有一点很重要,就是盘子里鱼蒸出来的汤汁要全部倒掉!这个汤汁非常的腥,不要以为那是精华,舍不得,那就是个蒸汽水!!! 不过海边人一般是不倒掉的,老一辈人都觉得这是鱼的精华,章斯尔的外婆一般如果煮鱼汤会倒进鱼汤里增鲜,炖排骨汤就倒排骨汤里,实在没汤可倒,她就炒空心菜的时候倒菜里面,反正是绝不浪费一滴。 由于三文鱼的个头比较大,所以到最后勤俭持家的姚金芍还是没舍得全部吃了,只切了鱼腩的部分片成鱼片给他们蘸芥末酱油吃,剩下的都做成烟熏三文鱼存放。 新鲜的三文鱼肉质肥厚爽滑,脂肪分布均匀,整块鱼肉色泽橙黄剔透,鱼腩更是闪耀着银色的光芒。 三文鱼的鱼腥味很淡,不蘸酱料慢慢品尝的话,可以尝出鱼肉中的淡淡甜味,入口的感觉是结实饱满的,且鱼油丰盈,但吃的时候还不会有油腻的感觉,味道甘香,口感爽滑。 蘸着调制好的芥末酱油吃连腥味都感觉不到,入嘴感觉就像是在亲吻了一块富有弹性的果冻,内容却更加饱满充实,肥而不腻。 海鲜一上桌,废话不多说,这世间,唯有美食与爱不可辜负!章斯尔挥舞着筷子好一顿地忙活。吃,永远是件幸福的事,胃的饱稳,会带来心的安逸。吃饱了才有力气抵抗人世间的寂寞和坎坷。哎哟~矫情了,吃吧吃吧,好吃好吃,姚姨厨艺真棒! 第82章 月下旬种西瓜 “对了,你们有看到我栓在门口的那头马骡吗?” “看到了,我刚刚还给它喂了红薯藤。你提着那筐鱼“咵咵”就往屋里跑,那么大一个包袱皮都不管了,还是你邹爷爷给你解了提进来的。 说到这章壮国也愁啊,小闺女这一看到吃的,脑子就没了的毛病要怎么治? 章斯尔不知道自家老爸的吐槽,要不然她会理直气壮的告诉章壮国:“脑子里装不下的东西,就用肚子来装。吃货的最高境界是眼见为 食!” 不过此刻她笑得有些心虚,刚刚她真的只想到骡子,在她爸提起之前她完全没想起那个大包袱。但这个时候不能坐以待毙,等着被骂,章斯尔赶紧转移话题。 “那包裹你们拆了吗?都去看看还有没有什么缺的,我过两天还得去镇上一趟,小堂哥说家里又给我寄了一个包裹。” “怎么又给你寄了?你写信跟他们说我们过的很好,没有什么缺的,不要再寄了。” 宋丽静听到又有包裹来整个人都坐不住了,这么频繁的往乡下寄东西,家里这是不过了吗?他们在乡下真的饿不着,而且自从闺女来了以后,他们不止饿不着,甚至还吃的有点好\\u003d^_^\\u003d。 “这次不一样,都是我的奖品,爷爷,大伯,二伯,还有小叔给我的上报金矿的奖励。” 说到这章斯尔还有点小得意,她现在也是能收到家长的奖励的娃了,上辈子她父母是奉行打压式教育的。 从章斯尔还是孩童时候的“再哭,再哭妈妈就不要你了!” 她长大一点了可以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小事的“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你以后还能干嘛?” 她拒绝把心爱的玩具送人时候的“你堂哥要你的东西怎么了?做人可不能心胸那么狭隘,我们要大气一点,你这样子是走不长远的。” 她开始背着书包去上学时候的“你不好好学习,对得起我和你爸每天拼死拼活地工作吗?” 她在渡过叛逆期时候的“怎么?我管你吃管你喝,说你两句怎么了?你还敢顶嘴?” 她成绩能上985,她妈非逼着她在省内选大学时候的 “你怎么能去那么远的地方读大学?你不要爸爸妈妈了?” “我做这些都是为你好,我是你亲妈,还能害你不成?” 她大学毕业后选择工作时候的“听说某某考进xx学校编制啦?看看人家,再看看你!有没有出息?” 父母随口而来的贬低和打压,其实已经形成了语言暴力。那些年深入章斯尔的骨髓,让她变成一个自卑却要强的人。 内心脆弱,自我否定,做任何事都有无力感,半途而废的事情数不胜数。什么人都比她强,她永远是最烂的那一个。 这些都成为一个越栓越紧的心结,伴随了她好多好多年,这不是几句安慰鼓励的话,就能解开的。 宋丽静看自家闺女刚刚还带着一点小雀跃的跟他们炫耀着,可突然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周身都萦绕了一股萎靡的气息。她不喜欢看到这样的闺女,她的女儿就该每天都笑得阳光灿烂的才好看。于是出声询问:“你这马骡哪来的?怎么去了一趟镇上就牵了头骡回来了?” 章斯尔的思绪被这声询问声打断,也把她从那种令人窒息的回忆里拉了出来。对啊,她这辈子已经遇到了不断给予她温暖和肯定的家人,她开始慢慢地重新有了自信,胆子也越来越大了。那就不要在想过去的事了,人要向前看,才会越来越幸福。 甩甩头把那些不好的回忆甩出去,她现在是有人宠着的崽了,还是好多人宠着,惦记着的,她的未来会是光明而又美好的! 把脑子里的负面情绪排空,章斯尔也认真的跟爸妈和姚姨,朱叔叔还有邹爷爷讲述了她下午换拴在门外那头马骡的来龙去脉。 “事情就是这样子,我已经给它取好名字了,它以后就叫兴茂,怎么样?好听吗?” “不错,兴茂这个名字好,有草木繁茂之意,这吃不完的草正适合这头骡子,跟了你,它以后也是个好命的。” 邹爷爷对这个名字给出了高度赞扬。 连宋丽静都点头表示赞赏,并看在章斯尔这两次取名字文化水平不错的份上,允许她今晚可以先不用做作业,从明天开始再做。 “那以后你下工就不用我去给你拉海货了?” 章壮国此刻心情有些复杂,也说不清是因为被头骡子抢了在闺女面前表现的机会难过,还是为以后不用再冒着被举报的风险去帮闺女拉那死沉死沉的海货松口气,他自己倒是不怕,就怕会因为他连累闺女。 “不用了爸,也可以让您那腰杆儿歇歇了,有了兴茂,我以后捡海货就可以放开手脚了,之前因为担心拉不回来,我都不敢下力气干,这下好了,我的工分又要涨了。” “你以后也不用下力气干,工分够吃就行,你还在长身体。不过这骡子唯实换得好,在农村里,牲畜是比自行车实用。你今天能抓住机会果断地做出这个决定妈妈很欣慰,也很欣赏你,有想法,会思考,不会随波逐流这点就比别人强。” 宋丽静真的很开心,现在的小年轻没几个能抵挡住自行车的巨大诱惑,而去选择更为实用的马骡。毕竟自行车那可是受人追捧的潮流,是出门在外的面子,是可以炫耀的资本。 再夸张一点的说,这村里的年轻人里谁要是有一辆自行车,那隔壁几个村的年轻姑娘,都是他的媳妇候选人。那是自行车吗?那是玛拉沙蒂! 晚饭过后,章斯尔带着兴旺和兴茂原路返回,绕小树林回蚝壳屋。小树林的这条路是她自己拿镰刀开出来的,之前根本没有人走这边,连杂草都很旺盛。她也是观察了好几条路线,最后才选这边的,距离不算最短,但最隐蔽。 次日,章斯尔自由自在上山下海到处撒野的日子就宣告结束了,从今天开始她要继续跟着第一赶海小队上工,不过接下来的几天她们就不去赶海了,因为3月下旬要开始种西瓜,然后赶在6月上旬收上来运去公社交粮。 西瓜一年可以种三季,分为早熟瓜,中熟瓜,和秋瓜。旧北京曾称先上市的西瓜为“水瓜”,后上市的为“寒瓜”。 早熟瓜可以在去年的12月中旬到今年的3月下旬这个时间段播种, 中熟西瓜在4-6月播种, 秋延后西瓜在7月中下旬播种。 西瓜苗都是请村里的老庄稼手育好的苗,章斯尔她们要做的就是把西瓜苗种到沙地里。 西瓜根系发达,耐旱耐瘠薄,对土壤的适应性很强,但却不耐涝,所以种植西瓜最适合的土壤就是沙壤土。 沙土地土壤土质疏松、升温快、通透性好,具有保水保肥的能力,有利于光合产物的积累和作物含糖量的提高。 西瓜幼苗期尽量少浇水,甚至可以不浇水,因为沙壤土含水量在89%以上,可以促使幼苗形成发达的根系。 等到它开花坐果前开始控制水分的浇水,防止疯长。 坐果以后,就要大量的浇水,保证充足的水分供应,让果实膨胀,增加重量。 到了采收前7-10天就不能浇水了,要让西瓜积累糖分。 等到西瓜果实附近的几节卷须枯萎、果柄茸毛消失、蒂部向里凹,西瓜表面的面条纹路散开、瓜皮光滑发亮、果粉退去就是成熟了可采摘。 种西瓜是两人一组,第一个挖坑,第二个放西瓜苗,埋土,铺稻草保温,防止瓜苗水分流失。 因为挖坑是个力气活,一般都是两人轮流干,但章斯尔干不了挖坑的活,她别说挥动锄头了,那锄头立起来都快和她一样高。锄头立起来高一米二,她身高一米四,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兰花婶为了照顾章斯尔,给她和翠花嫂分配到一组,翠花嫂勤劳肯干脾气还好。种西瓜的这些天,章斯尔每天从自己的工分里扣除2工分,加给翠花嫂,这样翠花嫂一天能赚10公分,章斯尔赚6工分。 翠花嫂对此很满意,章斯尔也很满意,她们这也算是双赢了。 “嫂,这西瓜种出来甜不甜?” 章斯尔还没吃过七十年代的西瓜,听说跟现代的西瓜不是一个品种的,到她长大以后,西瓜已经被改良得很完美了,又甜还没有籽。 这就不得不感恩西瓜之母吴明珠,她出生于南方湖北武汉,却扎根西北荒漠62年。一生为了吃瓜群众培养出了三十多个瓜的品种,其中包含了绿宝石,金凤凰,等等。瓜王8424更是被称为公摊面积最少的西瓜。 还有一个冷知识,吴明珠和袁隆平是同学哦~没想到吧?他们一个是“水稻之父”,一个是“西瓜之母”,吴明珠院士还与袁隆平院士和华国蚕业界泰斗向仲怀,并称为“三剑客”,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三位着名农学专家。 “甜呀,怎么不甜?咱这红沙壤土种粮食收成不好,种西瓜,种地瓜可甜着咧~” “嫂子,西瓜什么时候熟?我还没尝过过西瓜什么味呢。” “再过三个月就能吃了,到那时候上旬收西瓜,下旬种西瓜,一整个月都得围着这西瓜转,哦,还有玉米。” 第83章 西瓜宜食 章斯尔和翠花嫂边聊着天边干活,也不赶工,就这么慢悠悠地往前推进倒也没落人后。 “嫂子,我教你唱首歌吧?” “哎哟~没看出来呀,你还会唱歌,什么歌?唱我听听。”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付出努力幸福就会在你左右。 我们勇敢伸手,未来总会给你加油!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就有好的生活。 不要抱怨世界对你不够热烈,只是你想的太多?不如简单一点。 我们开心的生活,幸福就在左右。 勇敢付出,你就永远不会落后。” 章斯尔其实是个音乐白痴,但她用简单的儿歌曲调唱出来,倒也简单易懂,曲风明快,富有节奏感,且朗朗上口,一学就会。 “好听好听,这个歌好,我能学得会,你再唱一遍,我也跟着来。”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付出努力幸福就会在你左右。 我们勇敢伸手,未来总会给你加油!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就有好的生活。……” 章斯尔和翠花嫂越唱越嗨,旁边组的桂花婶和黄寡妇被她们俩感染,也不自觉地跟着学着唱了起来。 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的,兰花婶带领的这片瓜田上空不断地回荡着愉悦明快的歌声。唱歌真的很能带动情绪,情绪一高昂,干活都有了力气,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兰花婶带领的一队,和连带着跟她们分到同一片区域的二队都提前做完了分配到的任务,下工了。 南方和北方不同,不是一大片一大片规划得整整齐齐一望无际的田野,由于多丘陵的地势原因,渔村的田地是东一片,西一片不规则地散落在不同位置的缓坡上。基本都是面积小,比较分散的山地,边边角角的还有一些尖角田、巴掌田、鸡窝田等异形田。 两队人马浩浩荡荡地扛着锄头回村的架势把大队长都惊动了。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杨成材笑得一脸鸡贼的招手把章斯尔喊到一旁说话。 “小章啊,你把那歌唱一遍给叔听听。” 章斯尔:“…………” 你这样要求我很尴尬的好不好。 “叔,我唱不出来。” “咋滴?叔不配听你唱两句了是吗?要不要给你搭个台子再让你上去唱?” 章斯尔:“…………” 你要这么说的话,那我就怂了,唱就唱吧,who怕who? 章斯尔本来都闭上眼睛,准备就这样尴尬地唱完一首歌,没想到,她才刚开一个头,下工的嫂子跟婶子们竟条件反射地跟着唱了起来,声音之大,把她的声音都淹没了。那一刻,她突然就明白伍佰老师演唱会上的心情了,很复杂,真的很复杂。 杨成材对这首歌的感染力很满意,对章斯尔笑得一脸的慈爱:“小章啊~” “干啥?” “在地里干了一早上的活,还能适应吗?” “emm…我在尽量适应,早晚都得适应的。” 章斯尔觉得自己算好的了,不用抡锄头,那就没脸哼哼唧唧地说苦。 “要不要休息半天?第一天上工你还不适应,下午给你休息缓缓劲。” 章斯尔:“(?_?)” 天上掉馅饼,一般都是过期的饼! “给我休息半天是指我可以回家睡觉吗?” “年轻人怎么可以天天想着睡觉?死了什么时候不能睡?我是让你上工的时候来广播室,用里面的喇叭,教全村的人唱歌。”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鬼话吗?] “叔,我乐感不好,唱歌不好听,担不起这个重任,要不?您再挑一个?” “什么?你说你喜欢风吹日晒的农活?还想试试抡锄头挑战一下自己?” “不~怎么会呢?我唱歌可好听了,不跑调,下午我就来报道。” “行,早点来,顺便用喇叭喊她们上工。” 杨成材一顺手,就把自己的活,给甩了出去。 章斯尔咬牙切齿地单手接住,笑得一脸虚伪:“好——的——呢。” 中午囫囵吞枣的睡了一觉,章斯尔就被空间里的闹铃声吵醒了。平时她都是等广播声把她叫醒,才揉着眼睛,晃晃悠悠地去上工,但今天是她喊别人上工,只能调个闹钟自己把自己叫醒,然后去给别人当人工闹铃。 站在广播室的喇叭前,章斯尔研究好一会都没研究出来这东西怎么放歌的,大队长也没教啊,主要是她也不敢上手乱按,按坏了她可赔不起。 算了,来首振奋人心的歌让他们醒醒神吧,叫人起床还得是这首歌效果最大。 章斯尔表情严肃,气沉丹田,对着喇叭就是一声吼:“起来!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前进!前进、进!” 这首歌唱的就是勇往无前地气势! 章斯尔这骚操作瞬间惊醒全村人,《义勇军进行曲》都唱出来了谁还敢赖床?众人急急忙忙穿好衣服,眼睛都顾不上揉了,抄起锄头拔腿就往田里跑,跑慢了都是对这首歌的不尊重! 好在下午的时间章斯尔没有再闹幺蛾子,除了喝灵井水,就是安安分分地对着喇叭唱她那首《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然今天下午所有人不把自己累虚脱是不会回来的。 关于西瓜的由来,说法不一。 有一种说法是西瓜并非起源于华国,而是产自非洲热带的干旱沙漠地带,经传教士从西域那边传到了中土,所以叫西瓜。 另一种说法源于神农尝百草的传说,相传西瓜是在神农尝百草的时候被他所发现的,原名叫稀瓜,意思是水多肉稀的瓜,但后来传着传着就变成了西瓜。 西瓜号称夏季瓜果之王,清爽解渴,味道甘甜多汁,实乃盛夏佳果。据史料记载:西瓜在明清时被列为太庙果品之首,民间把西瓜称为“贡瓜”。清朝的南苑就辟有一块瓜园,因为慈禧和嘉靖皇帝都爱吃西瓜,嘉靖皇帝为此特地令人专门给他开辟了一个小瓜园。 民间有句俗语是这样说的,“夏日吃西瓜,药物不用抓”,变相的反映了西瓜的药用价值。王祯也在《农书》中写到西瓜,“食之如醍醐灌顶,甘露沁心”,来表达了西瓜清爽解渴、甘甜润肺的价值。 孕妇在妊娠期间可以常吃些西瓜,不但可以补充体内的营养消耗,同时还会让胎儿的营养摄取得到更好的满足。 在妊娠早期吃些西瓜,不止可以生津止渴,除腻消烦,对止吐也有比较好的效果。 妊娠末期,孕妇经常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水肿和血压升高,常吃西瓜,不但可以利尿去肿,还有降低血压的功效,这对于孕妇的健康是有益的。 西瓜还可以增加乳汁的分泌,因此,孕妇吃些西瓜对身体是有益的。产前和产后吃些西瓜,也可以治疗和改善孕妇贫血。 如果在盛夏分娩的孕妇,常吃西瓜可以防暑降温,消夏祛暑。西瓜含糖分,有补充能量、保护肝脏的作用。 分娩过程中,许多产妇有精神紧张、产程延长、失血出汗、周身疲劳、胃肠蠕动减弱、食欲不振、大便秘结等现象。这个时候吃些西瓜不但可以补充水分、增加糖、蛋白质、无机盐、维生素等营养的摄入量,刺激肠道蠕动、促进大便通畅,还可以增加乳汁分泌,并有助于术后产妇的伤口愈合。 不过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中医认为产妇的体质比较虚弱,过多的食用西瓜会过寒而损脾胃,所以吃西瓜要适可而止,不能贪多。 前面讲过,西瓜有利尿的作用,再加上西瓜水分大,所以吃西瓜后排尿量会增加,从而减少胆色素的含量,并使大便畅通,对治疗黄疸有一定的作用。 另外,西瓜的利尿作用还能使盐分排出体外,减轻浮肿,特别是腿部浮肿,对因长时间坐在电脑前而双腿麻木肿胀的女性来说,西瓜是一种天然的美腿水果。 划重点,美腿水果!!!!! 西瓜含有丰富的钾元素,能够迅速补充在夏季容易随汗水流失的钾,避免因此引发的肌肉无力和疲劳感,驱走倦怠情绪。 钾也是美丽双腿所必需的元素之一,常吃西瓜、多喝西瓜汁,会获得一双漂亮的腿型哦,姐妹,记下来!!! 新鲜的西瓜汁和鲜嫩的瓜皮可以增加皮肤弹性,减少皱纹,增添光泽。把西瓜肉放在碗里碾碎,然后滤出来的汁液就是天然的皮肤调色剂。每天早晚在化妆之前将它当化妆水使用,清新而不刺激,坚持下去能使脸色更佳,妆容持久亮丽。用剩的西瓜汁可放在冰箱内保存,三天之内不会变质,适合敏感肤质的人。 还有哦 ^w^,常吃西瓜还可以让头发秀美稠密,因烫发而发质干枯的人,可以多吃! ~~\\\\(^_^)\/~~~~\\\\(^_^)\/~~~~\\\\(^_^)\/~~ 第84章 超级无敌大鲍鱼 不过西瓜虽然优点多多,但我们不能贪多,适量吃,它是好西瓜,吃太多了,它就会变成坏西瓜了,西瓜每次吃的量不要超过500克。 突然大量或长期大量地吃西瓜,副作用也是不可轻忽。所以,脾胃虚寒,宫寒,有慢性肠炎、胃炎及十二指肠溃疡等,属于虚冷体质的人都不可以多吃。 还有西瓜含糖量高,糖尿病人不可以多吃,如果一天中多次吃了西瓜,那就需要相应地减少米饭或者面制品(碳水化合物)的摄入,以免加重病情。 西瓜含水量高,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会因为摄入过多的水,又不能及时将多余的水排出,导致水分在体内超量储存,所以最好少吃或者不吃西瓜。 正常健康的人也不可以一次吃太多或者长期大量地吃,因西瓜水分多,大量的水分在胃里会冲淡胃液,引起消化不良或者腹泻。 感冒初期的人不可以吃西瓜,西瓜有清[里]热的作用,不论是风寒感冒还是风热感冒,在感冒初期吃西瓜都会使感冒的病情加重或病程延长。 虽然西瓜霜可以治疗口腔溃疡,但口腔溃疡的人不能吃西瓜,哈哈~没想到吧? 口腔溃疡在中医中被认为是阴虚内热、虚火上扰所致。而西瓜有利尿的作用,吃太多的西瓜,会把口腔溃疡所需要的水分排出体外,从而加重阴虚和内热,使病程绵延,不易愈合。 饭前及饭后都不宜吃西瓜,因为西瓜中大量的水分会冲淡胃中的消化液,在饭前及饭后吃,都会影响食物的消化和吸收。 而且饭前吃大量西瓜会占据胃的容积,使就餐中摄入的多种营养素大打折扣,特别是对孩子、孕妇和乳母的健康影响更大。 但对于想通过节食减肥的人,在饭前吃点西瓜则不失为是一种减少食物摄入的好方法。 西瓜变质后不能吃,容易引起胃肠病。切开的时间过久也不能吃,夏天天气气温升高后,细菌的繁殖速度是非常快的,西瓜容易被病菌污染,吃了会导致胃肠道传染病。 所以西瓜切开后就要尽快的吃完,别放着,放着干嘛?留着清明祭祖吗? 不知道是章斯尔那天的骚操作效果太惊人的原因,还是怎么滴?大队长竟然让她在西瓜播种的这几天担任播音员,每天还是给6工分。不过她不需要像第一天那样一直地唱,大队长良心发现,亲自教她怎么用广播站的大喇叭放歌。 然后村民们就在章斯尔每天一个骚操作下硬生生的提前一天完成了西瓜播种,这可把大队长乐得不行,也把村民们累得不行,他们要抗议!下次绝对不能让这小章当播音员了,太废人了。 西瓜提前播种完,三月底还有几天的小尾巴可以赶海,等到了四月的时候,整个月都是忙碌的,想吃点新鲜的海鲜都得趁下工之后,还没涨潮之前,去捡一点。 4月上旬种水稻, 中旬谷雨前后种玉米,同时还要收10月份种的油菜花, 下旬收1月份种的马铃薯和10月份种的冬小麦。 四月很忙,真的很忙,所以章斯尔这几天干脆跟大队长请了假,她要铆足劲地多捡点海鲜囤着,给爸妈他们在四月份的时候有足够海鲜来补充营养,不然一整个月下来,人是会瘦脱型的。 接下来的几天,章斯尔把所有她知道的位置,可以用来补身体的海鲜都薅了个遍。 第一天,她到她的秘密基地——峭壁下的礁石区撬生蚝,干农活废腰,生蚝补肾,肾这种东西,emm…是腰,腰这个部位,男女都需要好好维护是吧?懂得都懂,反正章斯尔不懂。 人嘛,情场失意,运气就会爆棚,所以这就是为什么说男人影响我拔刀的速度。章斯尔没得男人可以撩,她亲妈就给她安排撩鲍鱼,啊不,撬鲍鱼。 不知道是不是遇上了鲍鱼家族大“迁徙”,这片礁石区的鲍鱼不能说是密密麻麻吧,但也是到了走一步就能撬到四五颗的程度。 鲍鱼的螺壳是耳朵形状的,大而坚厚,螺层有三层,占全壳极少部分,体螺层突出。壳表面有螺纹,侧边有六至九个小孔,故又称“九孔螺”。 由于鲍鱼肉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多种营养价值,所以从古至今都非常地受人类喜爱,素有“餐桌黄金,海珍之冠”的美誉。 鲍鱼是夜行性动物,通常白天的时候匍匐于栖息的环境中,不食不动,到了夜间,它们就会十分地活跃,四处爬行搜索食物。它们食物种类以褐藻中的海带、裙带菜、羊栖菜、马尾藻等为主。 哟~这鲍鱼家族玩得还挺花的,章斯尔才撬了半个小时,就撬到了杂色鲍、耳鲍、羊鲍、半纹鲍。按理说一个家族的鲍鱼不应该都是同一个品种的吗?你看日本为了保证皇族血脉的纯正,不顾下一代是不是个畸形儿,一直都在坚持不懈地保持着近亲结婚呢。也不知道意义在哪?是为了配种出最变态的血脉吗? 呃…搞歧视了,收住! 因为鲍鱼实在太多,章斯尔也就不赶尽杀绝了,给这个家族留点香火传承,她专挑大的撬来吃,反正都已经活了那么多年,它们应该也不想活了。 这个时候真的不得不再感慨一句,七十年代的海资源真yyds富裕啊。 章斯尔巴掌虽然不大,但跟她巴掌一样大的鲍鱼可就很大了,她撬鲍鱼之前就伸手比一下,跟她手掌差不多大的就撬下来扔桶里带回去吃,比她手掌小的就撬下来扔空间的海水坑里,在哪传承香火不是传承,是吧? 鉴别鲍鱼等级的一个重要标准是“头数”。所谓“头”指的是一司马斤(约0.6公斤)里有大小均匀的鲍鱼多少只。 如一司马斤里有2只,就是2头鲍,有5只,就是5头鲍。一司马斤的鲍鱼数量越少,意味着鲍鱼的个头越大,价格也就越贵。 市场上最常见的鲍鱼是8头鲍、10头鲍、20头鲍等,例如: 8头鲍鱼:每司马斤8只,直径约5-5.5cm。 10头鲍鱼:每司马斤10只,直径约4.5-5cm。 而章斯尔手掌大的鲍鱼差不多是6头鲍,六头鲍的单个重量大概是一两。所以,这一趟来赚翻了好吗?就这还要什么工分?不要了! 你以为她撬的都是六头鲍吗?不不不,六头鲍只是其中最小的(扔空间里的不算),她还撬到2头鲍、3头鲍、5头鲍,最牛逼的是,她遇到了一只有她的头两倍大的鲍鱼 有这么 这么 这么大! 章斯尔戴着手套,双手紧紧的抓住鲍壳的两边,双脚悬空抬起踩在礁石壁上,用乌龟趴的姿势覆盖在鲍鱼的后方。然后两手用力,龇牙咧嘴地试图靠蛮力把鲍鱼从礁石上拔下来。 当然,最后是无果的,鲍鱼的“劲儿”贼大,不趁其不备一次性把它撬下来,那就不能再去抠第二下了。因为自然状态下的鲍鱼会紧紧吸附在礁石上,即便在狂暴的海浪中也能“稳如泰山”。 采捕时如果一旦让鲍鱼有了察觉,那就是把它的壳砸碎也拿不下来。据测算,一只壳长约15cm的成年野生鲍鱼,吸附力可达200kg,这好比一只鲍鱼能提起两个成年人。 章斯尔盘坐在这只超级无敌大的鲍鱼面前,她在思考一件极其重要的事,那就是怎么把它带回家?这只鲍鱼长到这么大,一定很补,她要把它晒干了给爷爷他们寄过去。他们章家的男人,年轻的时候都是上过战场的,必须得好好的修补身子。 发了一会儿呆,章斯尔突然跳了起来,她有空间啊,她可以试试用空间收呀,怎么就那么蠢呢?气死了,之前白白浪费那么多的力气。 重新摆好一个酷帅的姿势,章斯尔一脸高深莫测(装逼)的表情双手贴着大鲍鱼:“收!” “咻”的大鲍鱼眨眼间在眼前消失,yeah~成功了! 第85章 鲍鱼壳可药用 接下来,章斯尔桶也不提了,消防斧也不拿了,空着手在这片礁石区里到处撒野,摸到一个就直接收进空间里,连反应的机会都不给鲍鱼。反正这片地儿只有她一个人,也不怕被人看见。 所过之处,鲍鱼和生蚝,只要是6头鲍及以上的通通不留搜刮进地窖,8头鲍10头鲍的放生到空间的海水坑里,太小的就算了,她的海水坑也没有那么大的地方,要留些生存空间之后可以收更多品种的海生物,对了,得收几块大礁石进去给他们附着,不然这些个家伙没地儿住。 从早上一直到下午,章斯尔不断地在重复一个动作,摸鲍鱼(生蚝),收空间。她从一开始还会弯腰去用手碰触它们,到后来干脆直接捡了根从山上吹下来的枯树枝“点收”。手上收着,眼睛同时在寻找下一个目标,但这就比较耗费精神力了,期间她啃了一整排的巧克力,两个炸鸡腿堡,一只麻辣兔腿,一包辣条,一包“米老头”,还喝了一整瓶的用灵井水泡的蜂蜜水。 整整一天下来,她都没有休息过。 眼看着夕阳西下,红霞映满了天,章斯尔才从捡钱的快乐中回过神来,忙碌了一天的疲倦也瞬间弥漫全身,得回家了。 扫了一眼空间里的收获,只见空间地窖新扩张出来的空地上鲍鱼层层叠叠地堆成了一座小山,这起码得有上千只了吧?章斯尔很满意,不止有满满的成就感,还有一个人偷偷暴富的爽^v^。 这些还只是六头鲍和比六头鲍还要大的就堆了这么多,海水坑里略小的鲍鱼则更多,多到对于海水坑来说都有点泛滥了。这要是拿去卖不得发了啊,emm…打住,章斯尔,你不缺钱,卖了多亏啊,这些可都是野生鲍,自己吃,自己吃。 今天又是收获满满的一天\\\\^o^\/ 攀爬上峭壁,把不远处自娱自乐吃“自助餐”吃得很开心的兴茂喊过来,随后拿出一个麻袋搭在兴茂的骡背上,手伸进去,不多会,袋子就鼓了起来,等装满一麻袋的鲍鱼,章斯尔才收手把口绑紧,牵着兴茂绕小树林那条路回“牛棚”。 “兴茂扛这一麻袋的是什么?” 一进门刚好跟姚金芍撞了个正着,和章斯尔同为吃货的姚金芍立马两眼放光的盯着兴茂骡背上的大麻袋,兴致勃勃的猜测里面的东西,她觉得应该是海鲜。没想到,如她所愿,真的是海鲜。 “是鲍鱼,我去礁石区赶海,本来是想撬些生蚝的,没想到遇到了鲍鱼家族了,这不,就给它们搬了个家。” 海岸边的礁石区有好多处,再加上“牛棚”里的人没资格参加赶海,所以也没人发现章斯尔又跑去爬悬崖了,都以为她真的只是单纯地去赶海。 “鲍鱼好啊,好久没吃这东西了,我今天给你们露一手,做几道简单的菜。” “我来处理鲍鱼,这鲍鱼壳是好东西,可千万不能扔了,等我做好了,我们还可以让斯尔送去医院的药房换钱呢。” 朱峰听到是鲍鱼瞬间干劲满满地自动请缨。 “朱叔叔,鲍鱼壳能干什么用?” “鲍鱼壳啊,好用着呢,这可是一味珍贵的药材,把它们刷干净、然后文火烤干,就跟你之前烤小黄鱼干那样烘干,这样烘出来的鲍鱼壳很脆,再把它们敲碎、研磨后就是一味药材啦。其实啊,绝大部分海鲜的肉和壳都是有药用价值的。海鲜啊,全身都是宝,就看你懂不懂得认。” “那鲍鱼壳是一味什么药材?怎么用?” “鲍鱼壳的药材名叫石决明,有清热平肝、滋阴壮阳的作用。像我们平时吃的生蚝、牡蛎的壳磨碎了,其实就是补钙的药品。但这个壳太厚,做起来费时费力,不合算,我就没说。只是偶尔磨一些偷偷的给隔壁的牛和羊喂点吃。螃蟹的壳里可以提炼出甲壳素,是西医手术缝合线的主要成分,这个我们做不来就不用理会。不过有一个海鲜的东西很适合村里人用,你可以告诉村里的赤脚大夫。” “什么海鲜?” “乌贼肚子里面的那根扁扁的骨头,乌贼骨磨成细粉加糖水服用,可以治胃病以及十二指肠溃疡、胃酸过多等一些症状。我上工的时候有看到,村里人有时候会捂着胃的地方,表情难受,应该胃疼了。” “好,我明天去村里的医务室跟魏叔说下。” 章斯尔理解的点点头,这个年代的人经历过饥荒,大多都有胃病,她明天走一趟去跟村医魏叔和大队长都各自说一声,胃病不致命,但疼起来要人命。 没想到海鲜的壳和骨居然还能入药,她上辈子跟一个家里开酒店的朋友聊天,也有聊过酒店的食材处理,不过遗憾的是,酒店里绝大部分海鲜珍品的壳都是扔掉的。 像朱叔叔说的鲍鱼壳这样的东西,本身就是珍贵的药材,只要洗净、烘干、敲碎、研磨,就可以入药。 如果酒店进一套简单的设备,在客人吃饭时,将鲍鱼壳研磨加工,用器物装起来,再附一张使用说明书,给客人带回家可以药用。这样既不造成浪费,又体现了酒店对客人的关爱,是不是两全其美? 不过这些也就是现在想想,当时的她和她朋友都不知道鲍鱼壳还能药用。 章壮国和朱峰两人合力把麻袋从兴茂的骡背上卸下来,倒在地上。倒出来的鲍鱼直接在地上堆成了一个小“土堆”。 由于鲍鱼比较多,所有人都出动围坐在鲍鱼堆周边,边聊天说笑,边处理鲍鱼。 “哟嚯~这鲍鱼可真大,我也就在当姑娘还没出嫁的时候见过这么大的鲍鱼,如今跟着我大侄女,没想到还能有幸再一次见到,真真是享不尽的福。 这大鲍鱼今晚做几只就够吃了,剩下的晒干留一半以后吃,一半寄回京城怎么样?” 姚金芍捡起一个比她巴掌还大的鲍鱼左看看,右看看,喜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你们快来看,这个鲍鱼,好大。” 章壮国从鲍鱼堆的底部刨出一个比他脸还要大的鲍鱼抬了起来,激动的手都在颤抖。正是那只开启了章斯尔用空间收鲍鱼这个绝妙新招式的大鲍鱼。 所有人抬头的一瞬间“哗啦啦”地都围了过去,轮流接过那个超级无敌大鲍鱼抱在手上啧啧称奇。 “这是鲍鱼成精了吧?” “好大啊,真的好大!” “得活上百年才能有这么大的吧?” “把这个鲍鱼晒干了给京城寄去,让他们也见识一下。” “我们闺女可真有福气,这么大个的鲍鱼居然也能让你捡到。” 在见识过超级无敌大鲍鱼后,剩下的鲍鱼都引不起他们内心一丝一毫的波澜了,大家手脚麻利,很快就把所有鲍鱼处理好了。姚金芍捡了几只跟她的巴掌一样大的就回厨房去了,剩下就交给众人清洗晾晒。 姚金芍先熬了一锅香菇鲍鱼粥。 砂锅内放水,倒入泡好的大米,大火烧开后转中小火,熬制20分钟左右,把米煮软煮烂,然后放入胡椒粉、姜丝、芹菜、香菇、切成丁的鲍鱼,大火再煮8分钟左右,最后放入盐搅拌均匀,鲜美的香菇鲍鱼粥就煮好了。 接着做第二道菜,红烧鲍鱼。 把鲍鱼切成正方形小块,然后在鲍鱼肉正面划十字花刀,底部不要切断。 然后把鲍鱼肉装入碗中,倒入黄酒,胡椒粉、盐、酱油、蚝油,搅拌均匀,盖上一块湿布,腌制备用。 将腌好的鲍鱼肉平摆在炒锅里,倒入腌料汁,加入一小碗水,搅拌均匀,用小火慢慢煮到水沸腾之后再煮两分钟,然后将煮好的鲍鱼肉捞出,盛入盘中。 接着开大火收汁,收到锅里的汁比较浓时,倒入地瓜粉,搅拌均匀,烧到汤汁浓稠马上关火,最后把汁均匀地淋在盘中的鲍鱼肉上面。 最后做一道凉拌菜。 黄瓜去皮,切薄片,在淡盐水中浸泡10分钟左右,去除涩感,黄瓜片铺在盘底备用。 调制酱汁,蒜捣成泥,加入酱油醋,一勺糖,滴几滴香油,再倒入少许放凉的开水搅拌均匀。 水烧开,水中加入少许黄酒去腥,鲍鱼放进去煮10分钟左右,然后片成薄片。 将鲍鱼片码在黄瓜上,淋上调好的酱汁。 姚金芍毕竟是御厨传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她做菜还是喜欢摆盘,看起来有点小精致。 在天彻底暗下来之前,姚金芍的菜做好了,众人也合力把鲍鱼洗干净均匀的铺在圆形的簸箕上,整齐的放置在三角竹架上阴干,等明天太阳出来了再晾晒。 盛一碗口感软滑,鲜美可口的香菇鲍鱼粥,配上一块香而不腻,香醇浓郁的红烧鲍鱼,再夹一筷子鲜嫩脆爽的凉拌鲍鱼。众人安静地享受这份放慢时间的惬意,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锅碗瓢盆的生活,也很幸福。吃好,喝好,睡好,人生就会很好。 第86章 学会绑螃蟹 第二天早上下了一场小雨,不过就算是下雨,今天也是要奋斗的!年轻人,主打的就是一个向钱看,向厚赚,人间疾苦,有钱无阻。 向前看!向钱看!$_$ 当然,如果是暴雨天就当她没说。 下雨天海水中会带来大量氧分和微生物,这个时候生活在海岸边的海鲜,例如:螃蟹、海螺、鲍鱼、章鱼等都会从岩石缝中出来。这“钱”都自己走出来了,还不去捡可就暴殄天物了。 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下雨天,海上风浪比较大,海水会上涨,此时赶海会比较危险,没有经验的人可以等到雨后天晴再赶海比较好。 因为下雨天赶海的出货量会比平时的多,章斯尔到的时候海滩上已经有不少的村民身穿蓑衣,头戴斗笠,拿着各种工具在大大的海滩上挖呀挖呀挖~ 章斯尔没有穿那笨重的蓑衣,她穿的是军绿色的军用雨衣。军绿色可是这个时代的潮流,比红色还要更受人追捧。所以当她一到海边就抓住了所有老老少少的全部视线,连赶海都顾不上了,哗啦啦朝她包围了过来。 “哟~小章啊,这也是家里人给你买的吗?你家人可真疼你,那么贵的雨衣都舍得给你买。” “你瞎啊,这雨衣明显是部队发的,上次杨海家的那小儿子回来也下雨,穿的就是这样什的。小章啊,你家里有人在部队啊?什么级别的?杨海家的小儿子年纪轻轻的,可已经是连长了咧。” “你打听那些干什么?你是有女儿要嫁啊?小章啊,婶问问你,这雨衣你能帮婶搞来一件吗?” “诶,给我也问问,我也需要,对了,这个要票吗?应该不要吧?” “小章,你看看我,给我也来一件。” “对对对,我家小子也要一件,他们出海的风浪大,经常生病。” “你这么说还真是,那我也要一件。” “你们在做什么梦?部队的东西是能随便拿出来换的吗?” “问问嘛,总有人想要换的。” “那你们怎么不去叫杨海写信问问他家小儿子能不能给你们换几件?拉扯一个小姑娘做什么?” “问也没有用,小姑娘家家的还能做家里大人的主了?” “就是,也不看看部队是什么地方,雨衣都换给你们了,战士们上战场打仗的时候穿什么?” “别整天净想着自个,蓑衣是不能穿了?还是膈着你了?” 这个时候章斯尔交好赶海一二队婶子们的好处就显现出来了,都不用她开口,婶子们一人一句就帮她把人给怼了回去。 等人群散去,章斯尔先对婶子们表示感谢,随后又神秘兮兮地招手示意她们靠近,几个人头靠头围着成了一个圈。 “婶子们,我知道一地儿,大青蟹贼多,走不走?” “走走走,快点儿,小章,前面带着路。” 急性子的黄寡妇听到大青蟹立刻心急地催促大家赶紧走,海滩是公家的,谁都可以去,所以抢先占地盘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章斯尔带着她们绕小树林走,有好东西当然是自己暗杠,哪能带着一串小尾巴啊是吧?到了地儿,婶子们都乐疯了。 “啧啧啧,这哪是贼多啊,这明明就是进了大青蟹的老家了,看看,这满地爬的。” “捡不过来,根本捡不过来。” “哈哈哈哈哈,这趟下来荷包都得鼓起来了” “平时抓一只都要找半天,下雨了螃蟹都出来透气,抓就完事,哈哈哈哈哈我可太开心了。” “你们抓螃蟹的时候小心那些刺球,别被扎了。” 章斯尔顺着兰花婶的话打眼一瞧,这不是…海胆吗?这么多?吸溜~她空间里还有很多海苔,配海胆可不正正好,多捡点,多捡点。 “哎呦,小章你捡那些刺球干啥子咧?” “吃啊,这个蒸鸡蛋可好吃了。” “那没啥肉,处理起来又麻烦,也就你们这些小年轻爱折腾。” “嘿嘿,婶,这海胆营养可好了,还鲜美,您不给山娃捡几个回去蒸鸡蛋吃吗?” “哪个海鲜不鲜美?有这大青蟹吃就行了,还吃海胆?美得他,老娘才不伺候呢。” 兰花婶看着嘴硬,但最后还是心软的捡了几个放进桶里的角角落,章斯尔看破但不能说破,兰花婶也是要面子的。 几人一开始还聚在一起互帮互助地抓螃蟹,但渐渐的,大家追着螃蟹越散越开,章斯尔更是趁机悄悄的远离人群,然后借着礁石起起伏伏天然遮掩的优势可劲地往空间里扔大青蟹和海胆。 相比于婶子们抓到螃蟹的时候,还要给螃蟹来个五花大绑,章斯尔这种踩住直接收空间的效率高了不止一点半点。 等到兰花婶招呼大家回去的时候已经中午了,章斯尔赶紧躲到两块大礁石的夹缝里,装了半桶大青蟹,再放进去半桶海胆压着青蟹不让它们跑出来了,然后就急匆匆地回去和大家集合了。 “小章你就捡了这么点?” “不少了,我第一次,没经验,追不上,追上了又怕它夹我,还不会绑,就比较费力。” “说的也是,我第一次抓螃蟹的时候比你抓的还少呢。” “来,趁着她们还没回来全,我教你怎么绑螃蟹。” “你这样,先把螃蟹踩脚下,对,然后把绳子打个圈,套成这样一个活结,没错,学得很好,先把一边的大钳子折起来,那个圈套进去,稍微使点劲把绳子拉紧。 好了,把绳子绕道另一边还是打个圈,不用打活结直接把大钳子折起来套进去,收紧。 这就完成一半了,你再把绳子从螃蟹两边的最后两只爪的缝隙绕过去,最后打个结再栓一下就可以了,这样就很结实了,跑不了。” 章斯尔跟着婶子的指挥成功地绑好一只大青蟹,开心得不行,。 “我学会了,婶,谢谢你呀,来吃颗糖甜甜嘴。” “不谢不谢,你们城里的小姑娘还怪客气的。诶,人都回来了,我们走吧,今天我这一麻袋的螃蟹能换不少工分哩~” “今天能有这收获,我们都要谢谢小章,以后要是还遇到有人为难她,大家伙的可不能干看着,像今天你们就做得很好,我们一队的人就是要团结好,哪一个都不能让人欺负了去。” 兰花婶看她们一个个的都很高兴,趁机给章斯尔聚聚人心,顺便也可以让自己管理的一队更有凝聚力。 “对,我们要团结一心,小章是我们中年纪最小的,我们要护好她。” “没错,我们一队的人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随便欺负的。” “小章,以后那些人敢在找你给她们换雨衣,你就过来告诉嫂子,嫂子给你出头。” “对,你别跟她们吵,你是知青,不占优势,你来找我们,我们给她们骂回家去,让她们没脸出来见人。” “哈哈哈哈哈就是要这样,让她们没脸,都是些什么人啊,竟然敢肖想军人的东西,咋不上天呢?” “那小章就在这里先谢过各位婶子,嫂子的仗义执言了。” “嘿,你们文化人讲话就是文邹邹的,不过仗义执言这个词我喜欢,好听。” “可不好听吗?听着我们像电影里演的那个,那个啥来着?” “帮八路军打鬼子的女英雄。” “对!女英雄!” “女英雄啊,单听着就好厉害。” “能打鬼子可不厉害吗?” 一群人边走着,边嘻嘻哈哈地笑闹着回村。 “婶,你们有没有感觉这雨好像要停了。” “是哦,越来越小了。” “那下午我们要不要再上山采红菇呢?” “要,采红菇可比赶海工分高多了。” “那下午大家都别集合了,就自个儿上山,采红菇不适合聚在一起。” “好的,兰姐。” “那我中午不睡觉了,吃完饭我就上山去。” “这么拼干嘛?你那老腰受的住吗?” 黄寡妇暧昧的眨着眼睛,一语双关。 “去去去,小孩子听着呢,别乱说。” “没关系的婶子,我听不懂。” 章斯尔也很好奇,什么事这么费腰?展开说说,她还小,她听不懂,大胆地说出来,她想听! “哎哟,没事儿,小孩子过两年也要长大的,你跟我说说,那城里人滋味真那么好?你这一趟两趟的去,花了不少东西吧?” “能花啥东西,这不到处都能捡的吗?也就他们稀罕这些。” “瞧瞧你这欠扁的样子,还到处都能捡咧,我们哪一样不是找半天才能捡到的。要不然城里人能那么稀罕,到处都能捡他们自个儿来捡就好了,还需要接待你这黑婆娘。” “我撕了你这蹄子的嘴,说谁黑?说谁黑呢?我黑吗?我可比你白多了。” “哈哈哈哈哈,说的就是你,你黑,黑婆娘。” “你给我站住,别跑,有种你给我站住!” “没有,我没种哈哈哈哈哈~” 两人各扛着一麻袋的螃蟹还能健步如飞地互相追逐,把章斯尔看得目瞪口呆⊙▽⊙,这力气…好羡慕…(☆_☆) 第87章 竹荪和竹荪蛋 章斯尔提着桶回自家的蚝壳屋,然后又从蚝壳屋的后门出来绕小树林去了“牛棚”。 她之所以只装了半桶螃蟹和半桶海胆是因为这两样都是不能晒干了存放的,必须鲜活的时候才能吃。 青蟹一死,体内的组氧酸马上分解,继而产生一种有毒物质,随着死亡的时间越长,分解的就越多,即使煮熟了,毒气还是会进入体内。这样的毒素,想要从体内被代谢出来,只能依靠肾的运作,但这样,肾就会超负荷运作。 所以说,青蟹死了是不能吃的,对肾脏的损害太大。不少人,吃了死了的青蟹之后,会出现腹痛,呕吐,拉肚子等症状,这些都是食物中毒的症状。 而且青蟹公社收的不多,工分也就不高,所以章斯尔干脆囤空间里,想吃了就拿几只出来。 “今天又抓了什么?提着这一大桶,放着放着我来提。” 章斯尔刚到牛棚姚金芍就迎了上来,这两人也快因为美食结成了忘年交了。 “大青蟹,还有海胆。” “都是好东西啊,等着,姚姨中午给你露两手。” “姚姨,大青蟹清蒸吧,我喜欢清蒸的。” 大青蟹有很多种做法,但章斯尔最喜欢的还是清蒸,清蒸青蟹能最大程度地保留青蟹的鲜甜,是属于海鲜鲜甜的味道,没有多余的调料,但却是最原汁原味的。 “行,都依你。” 想要蒸出来的青蟹肉质细嫩没有腥味、不留黄、不掉腿,有3个重点。 第一青蟹蒸的时候想要不留黄不掉腿,蒸之前必须先把它们弄晕,蒸的时候肚子朝上; 第二冷水上锅蒸,注意,蒸螃蟹最好是冷水上锅蒸,而不是热水!因为如果是热水直接上锅蒸,螃蟹遇到高温,会导致蟹肉紧缩,腥味出不来,所以腥味就会比较重,这个和肉焯水是一个道理; 第三生姜,螃蟹性寒,青蟹也不例外,生姜能驱寒,生姜不仅能驱寒,还能去腥,所以蒸青蟹最少不了的就是生姜。 生姜一共用在3个地方,一个是蒸青蟹的清水里,一个是铺在蒸屉上,还有一个是加在蘸料里,这样三管齐下,就能很好的中和螃蟹的寒性。 掌握上面3个重点,自己在家就能蒸出原汁原味的青蟹,喜欢吃螃蟹的椰宝们可以试试! 海胆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先用剪刀的尖端顺着海胆嘴的位置处扎下去,然后剪出一个圆形的小圈口,倒出里面的水; 这个时候就能清晰的看到海胆体内橘黄色的海胆黄了,再慢慢地,小心地把圈口扩大一圈,让海胆的五瓣海胆黄都露出一小截三角形形状; 然后用镊子轻轻地把海胆里面黑色的内脏清理出来,最后拿一杯凉白开,控制水流缓慢分次地把剩下的残渣清冲洗干净。 清理干净的海胆可以生吃,海胆黄本身就有微微的鲜咸味,可以不加任何调料直接吃,原汁原味。 如果不喜欢吃原味的,那就淋上芥末酱油,拿起海胆轻轻摇匀,让调味汁充分浸透到海胆四周后,用小勺舀着吃就是另一种风味。 据说公的海胆颜色鲜艳,氨基酸含量更高、含水量较少,滋味更加鲜甜。而母海胆的则颜色较浅、含水量较多,所以保鲜期也比较短。 不过章斯尔觉得这就如蟹膏和蟹黄之争,每个人各有所爱,反正她是都喜欢。海胆黄的口感鲜甜、绵软细腻,看起来就像是鱼子一样。 如果不喜欢吃生海胆黄,也可以拿到锅里蒸,出来的味道有点像刚出锅的水蒸蛋,所以海边人喜欢把海胆跟鸡蛋一起蒸着吃。 把鸡蛋打成蛋液,一边搅拌,一边缓慢地加入温水,比例是1:1,加入温水是为了让蛋羹更加细腻,再加入适量盐和香油调匀。 然后把蛋液倒入海胆盅里,放入蒸锅大火蒸10分钟左右就可以吃了。(在现代有条件的可以盖层保鲜膜。) 中午一人一只大青蟹,一个海胆蒸蛋,一个海胆刺身,和一碗清粥。章斯尔吃得很满足,因为她在长身体,姚姨给她挑了一只最大的螃蟹,还给她多蒸一个海胆蒸蛋吃。 吃饱后章斯尔就打算带着兴旺和兴茂上山,她虽然没有野男人要养,但她有好多个家长要养啊。 不过在这之前还得先去一趟村医务室把昨天朱叔叔告诉她的药方跟村医魏叔说一下,完了后又跑了一趟大队长家,把这件事也跟他说了。 事情交待完,一人一狐一骡上了山,雨后山林里的空气简直就如同天然的氧吧,深吸一口,身心通畅。 走到山坳处,兴旺被章斯尔派出去标记红菇位置,兴茂负责驮着两个箩筐跟在她身后慢悠悠地走着,这两个箩筐一个用来装红菇,一个用来装她一路上发现的其他山珍,趁着春天野菜正鲜嫩,多采一些回去做成野菜干存着之后吃。 章斯尔就这样采着红菇,采着各种野菜渐渐地往深里去了,在路过一片竹林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怀念之前那只竹鼠的原因,她下意识地探头瞧了一眼。 “咦?竹子下那星星点点的白色花是什么?” 她有一种超级棒的预感,她大概或许可能是遇上竹荪了!!!!! 竹荪营养丰富,香味浓郁,滋味鲜美,自古就列为“草八珍”之一。如果真的是竹荪,那这一趟就发俩财了,可行,可行啊! 在章斯尔上一世,竹荪已经在国际市场具有很高的声誉了,价格也十分的昂贵。在她们小县城竹荪价格200-300元\/千克,在香港市场上,一级竹荪售价高达人民币5000~8000元\/千克,国际市场售价高达6万美元\/吨,比蘑菇价高20倍左右。 “兴茂,你就别跟进去了,在这儿吃草等我回来。” 章斯尔拦住想继续跟着她往里走的骡子,自己挎了个小篮子就进去了,这兴茂要是进去了,骡蹄一不留神踩碎了哪朵她都会哭的好吗π_π “哟~真是竹荪啊,还挺大朵的。” 竹荪又名竹笙、竹参,常见并可供食用的有4种:长裙竹荪、短裙竹荪、棘托竹荪和红托竹荪。 章斯尔小心地采了一朵拿起来看了看,形状略似网状干白蛇皮,有深绿色的菌帽,雪白色的圆柱状的菌柄,粉红色的蛋形菌托,在菌柄顶端有一围细致洁白的网状裙从菌盖向下铺开。 [哦,原来是长裙竹荪,不愧是被人称为“雪裙仙子”、“山珍之花”、“菌中皇后”,这姿态像极了一个身穿纱裙,肤色雪白的姑娘,果然漂亮啊。] 长裙竹荪的蛋白质中氨基酸含量极为丰富,其中谷氨酸含量达1.76%,这也是竹荪味道鲜美的主要原因。 竹荪的口感脆嫩爽口、香甜鲜美,别具风味,作为菜肴,冠于诸菌,堪称色、香、味三绝,是各大宴席上着名的山珍。在菇类饮食文化的各大菜系中,几乎都有竹荪名菜。 湘菜中的“竹荪芙蓉”是我国国宴的一道名菜,1972年,嗯也就是前年,她现在是1974年。美国总统尼克松和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华时,吃了这道菜后,都赞不绝口。 此外,如竹荪响螺汤、竹荪扒风燕、竹荪烩鸡片等,都是很有名的美味佳肴,深受国内外宾客的喜爱,晚上回去就让姚姨做一道竹荪鲍鱼片汤喝,嗯就这样愉快的决定了。 竹荪属好气性真菌,无论是菌丝生长还是竹荪球形成及生长发育,都需要土壤中氧气充足。没有足够的氧气,竹荪就不能很好地生长发育,菌丝生长缓慢甚至会死亡,还易产生畸形。 大概是因为竹荪生长的时候需要大量的氧气供给,所以竹荪的食疗效果也很好。现代医学研究也表明,竹荪中含有能抑制肿瘤的成分。云南苗族人患癌症的几率较低,可能跟他们经常用竹荪与糯米一同泡水食用有关。 竹荪还具有滋补强壮、益气补脑、宁神健体的功效。竹荪内的有效成分可补充人体必需的营养物质,提高人体机体的免疫抗病能力。还能够保护肝脏,减少腹壁脂肪的积存,有俗称“刮油”的作用,从而产生降血压、降血脂和减肥的效果。 不过竹荪性凉,脾胃虚寒者、腹泻者不宜多食。 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在众多的竹荪品种中,有一种黄裙竹荪,也叫杂色荪,菌裙的颜色起橘黄色或柠檬黄色,这种黄裙竹荪有毒,不可食用。所以上山打野的时候遇到这种就不要采了。 章斯尔采竹荪的时候也不忘了把竹荪蛋薅走,她短期内是不可能有空上山打野的,到时候这些竹荪蛋长大就便宜了别人,反正竹荪蛋也很好吃,营养和竹荪是一样的,带走,带走。 竹荪蛋是圆溜溜的,切开后可以看到分层,就像鸡蛋的蛋黄和蛋白一样,因此叫做竹荪蛋。 竹荪蛋和竹荪其实是同一种东西,只不过竹荪蛋是竹荪的胚体,竹荪就是竹荪蛋长大后的样子。 竹荪主要用做炖汤的辅料,跟排骨、鸡肉、冬瓜等一起炖,起到提升鲜味的作用,其口感十分的清脆细嫩。 而竹荪蛋一般是作为主料烹饪的,可以用肉汁、鲍汁、番茄汁来炖,非常的爽嫩鲜美。 第88章 竹子开花,马上搬家 “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 清晨光着小脚丫,走遍森林和山冈。 噻啰啰啰啰萝莉赛啰李赛……” 章斯尔唱着歌儿采竹荪,自娱自乐得很是开心,可是采着采着,她感觉有些不对劲,怎么她都采了两箩筐的竹荪和竹荪蛋了,这竹林还没走到头??? 站起身活动活动筋骨,再抬眼望去,这哪是竹林啊,这明明是竹海!!!!! 目之所及,白色的竹荪如繁星般铺撒在竹林之中,而竹林却望不到尽尽头,采不完,根本采不完,这采一天都采不完。 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做呢?当然是拿来做人情咯*^o^* “嘿~ 赶海一队二队诶~ 东山榕树集合咯~” “嘿~ 赶海一队二队诶~ 东山榕树集合咯~” “嘿~ 赶海一队二队诶~ 东山榕树集合咯~” 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东山榕树]是她们两队的暗号,如果找到好东西,而自己又采不完就可以用这个暗号吆喝在附近的伙伴,听到吆喝声的人就会寻着声音的方向赶过来。 章斯尔运用的是她去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时学到的唱山歌的技巧喊赶海一队和二队的人过来捡竹荪,这个公社收得多,工分肯定高。 唱山歌,要注意的是发音和气息的控制,不但要发准音,还要特别注意咬字清晰。在发声时要让声音放在腰部,而不是喉咙和嘴里,这样可以让声音更加圆润、自然,传得更远的同时还不会让人听不懂你在表达什么。 没多久,离章斯尔最近的川花婶就赶到了,兴奋地问她:“你刚刚是在唱山歌是吧?是吧是吧?” “呃…对!” 后知后觉地章斯尔也想起来了,川花婶也是少数民族,是四川彝族,她们也唱山歌,难怪这么激动,估计是迁徙来这里这么久了,第一次听到,觉得亲切吧。 接着川花婶拉着她聊了好一顿的回忆,听得章斯尔既觉得有趣想听,可又惦记着去采竹荪,时间不够用啊不够用。就在她左右为难之际,兰花婶到了! “你俩站这干嘛?聊天什么时候不能聊?小章,你发现了什么好东西?” “竹荪,婶子,是竹荪,好多,根本采不完。” “切~能有多少?竹荪那东西→_→ 呦呵~真的很多啊⊙▽⊙ 我在这边等她们,你先进去采你的,这工分可高了。” *^◎^* “好嘞,那我走了,兴茂,走吧。” 既然竹荪有这么多,那她就放开大胆地走,只要她引路的时候注意一点,兴茂就不会踩到竹荪。 为了不和后来的人撞上,章斯尔牵着兴茂径自往里走,直到走到足够深的地方才停下来,打发兴茂自己去觅食,现在即使看到骡嚼竹荪,她也可以面不改色,实在是暴富使人膨胀。└(^o^)┘ 采竹荪的时候注意动作要轻柔,绝对不能扯断,竹荪必须品相完好。 章斯尔是用二伯送她的匕首将藏在土里面的菌索一刀斩断,轻轻取掉菌帽,然后去掉菌托,放到底部铺满嫩竹叶的箩筐里。沾到孢液和没有沾到孢液的竹荪要分开放。 又采了两箩筐章斯尔才停下来休息一会儿,连之前那两箩筐,她已经采了三个多小时近四个小时的竹荪了,感觉自己也快报废了。 喝杯灵井水润润喉,再做一套广播体操舒展一下筋骨。 现在开始做,第七套广播体操正式开始, 第一组,伸展运动,预备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二二三四五六七八…… 四肢运动…… 扩胸运动…… 踢腿运动…… 体侧运动…… 体转运动…… 腰部运动…… 腹背运动…… 跳跃运动…… 整理运动…… 九零后有没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w^ 做完一整套的广播体操章斯尔整个人都舒展开来了,没想到都穿越了,她还能毫无障碍地回忆起这套广播体操的所有动作,差点被自己感动到,当初班主任给的小红星绝对给少了! [咦?那是什么?竹子…开花了??竹子…竟然…真的开花了???] 章斯尔想起来外婆村里也有竹林,就一直有流传这样一句俗语“竹子开花,马上搬家”。 当时她听了觉得很奇怪,从小时候有记忆开始,一直到穿越了,她都没见过竹子开花,以前也询问过村里面的老人,但基本上很少有人见过竹子开花。 章斯尔一直以为竹子开花只是个传说,实在是因为没见过,总觉得玄乎。没想到今天竟然让她有幸见到了。 其实她查过资料的,竹子确实会开花,而且竹子开花以后,到枯死之前,会结出一种价值昂贵的竹米,竹子一生只能开花结实一次,据说竹米中富含多种营养元素,熬成粥喝很养胃。 她还记得她在查资料的时候翻到《山海经》中有这样一句话,“竹六十年一易根,而根必生花,生花必结实,结实必枯死,实落又复生。” 所以竹子是真的会开花,只不过几十年可能才会开花一次,所以章斯尔上辈子都没见过它开花。 至于为什么说“竹子开花,马上搬家”,好奇心旺盛的章斯尔也查过,但没有一个固定的说法,不同地区流传的原因都不同。 最有科学依据的说法是: “竹子开花,马上搬家”说的不是人搬家,而是以竹子为食物或者生活在竹林中的动物,据说竹子开花之后就会慢慢地枯死,而这些动物没有了食物,也没有了栖息之地,无法正常生存,只能选择搬家,去寻找另外的竹林。 竹子开花以后,虽然不会立即枯死,但是动物们为了提前做好生存的准备,不能等竹子完全枯死才搬家,只要竹子开花,就需要马上找寻另外的生存环境,而当前开花的竹林,还能坚持一段时间,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算是做好两手准备吧。 最迷信的说法是: 竹子开花是不吉利的象征,这种说法并没有什么依据,不过却在民间流传很广。 章斯尔旅游的时候有遇到一个驴友,她们结伴了一段时间,因为都是南方人,驴友的家乡也有种竹子,所以她们就这个话题聊了起来。 驴友说她爷爷家后屋有种了一片竹林,是在她爸爸小时候就种下的,好多年了都没开花,但是在去年的时候,竹子突然全部开花了。 当时家里人还觉得很稀罕,毕竟从来没见过竹子开花,可是没过多久,爷爷就生病去世了,而那片开花的竹林也都枯死了。 她的家里人觉得晦气,就把后屋所有的竹子全部砍掉烧毁。 其实,这件事如果从实际情况来分析,爷爷生病是由于年纪较大,抵抗力差的原因,只是刚好遇上了竹子开花,驴友的家里人就会不自觉地把两者的因果关系联系到了一起。亲人去世,悲痛欲绝,所以竹子开花就成了他们情绪发泄的出口,这也是人类的通病。 至于竹子开花之后就枯死,是属于竹子的正常生长情况,就像《山海经》里写的“生花必结实,结实必枯死”。 最自欺欺人的说法是: 这是一个养竹人告诉她的,据这位养竹人说,种植竹子也是需要管理的,并不是种下去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他们在竹子成年之后的每隔1-2年,会把老的竹子砍掉,方便新竹或竹笋生长,才会生长得更好。 如果一直不把老竹砍掉,竹林中间会非常茂密,通风性和透光性降低,竹子就很容易生病,比如竹子开花他们也称之为病害。 在他们当地有这样的说法,如果谁家的竹子开花了,就说明这家的人比较懒,没有勤于管理竹林。 而懒惰的人,运气不会好,竹子开花后,竹子也会随之枯死,这家人就会寄希望于通过搬家,以此来改变自身的气运,期望搬家后能变得勤奋,不再懒惰。 最早期的说法是: 在很久以前,不少地方的山上会生长很多野生的竹林,而当地的人类以竹林为生,通过竹林的馈赠和砍伐竹子做成各种手艺品来获取收益。 但久而久之,随着时间的推移,竹子也到了开花的时候了。 而竹子开花,预示着竹子就快要枯死了,不能再为当地的人类提供经济上的帮助,以竹林为生的人类,就需要通过搬家,去未开花的竹林,继续重复以前的生活,所以就有了“竹子开花,马上搬家”的说法,这其实跟一种说法其曲同工。 第89章 老饕邹爷爷 “走了,兴茂,回去了,别吃了。” “嗬嗬嗬~” 章斯尔:“ ?” 怎么有种丧尸在叫的感觉? “兴茂,你不是还会吁~吗?我听过的,你换个声音。” 兴茂:“…………” “吁?” “对,这个声音好听,别跟你爹学驴叫,嗬嗬嗬的跟只丧尸似的。” 兴茂:“……吁……” 回去的时候大家都是各自回去的,所以章斯尔也没有要跟一队和二队的人打招呼的打算,带着兴茂直接抄小路回了“牛棚”。 她今天回来的早,爸妈他们还没下工,章斯尔把兴茂驮着的两箩筐竹荪卸了下来,空间里的两箩筐也拿出来一起晾晒。 把品相差的竹荪和竹荪蛋挑出来放到一旁的篓子里,等姚姨回来把这些不好看的先煮了晚上吃,想了想,好像好久没喝鸡汤了,又从空间里抓了一只野鸡出来。 不对,她要怎么解释她能抓到野鸡呢? 思考了一会,章斯尔提溜着野鸡到马骡兴茂的腿边。 “兴茂,踹它,踹晕它,等会爸妈他们回来我给你邀功,让我爸奖励你青菜吃。” “吁~” 听到有青菜吃兴茂很配合的抬腿,对着鸡脑袋就是一蹄子,准头有了,但没收住力气,直接把野鸡给踢死了。 兴茂:“…………” 我说它碰瓷你信吗? 章斯尔:“~`o`~” 很好,这下爸妈他们不信也得信了,就兴茂这劲儿,下次她就算拿出一条蛇都可以说是兴茂不小心踩死的。 把野鸡放到阴凉处,用一个编的稀疏的竹筐子盖着,章斯尔又到厨房引火烧一大锅水,等会可以拔鸡毛用。 手里引着火,章斯尔习惯性的嘱咐狐狸干活。 “兴旺,守着鸡哦,别偷吃了,这是今天的晚餐。” “嗯?怎么没有嘤嘤声?” 等灶里的火旺了起来后,章斯尔出厨房找了一圈:“咦?兴旺呢?” “兴旺?兴旺?哪去了?” “完了,我把兴旺忘山上了,” 喊着喊着,章斯尔突然想起来,兴旺被她支使去标记红菇,结果她自己在看到一大片的竹荪后就把这事和狐狸都给忘脑后了。 完蛋了,这下子没有两顿大餐安抚不了这只狐狸了。 做好破财的心理准备章斯尔就又开始继续忙活晾晒竹荪的事情了,狐狸就算找不到她,到饭点也会自己回来的。对兴旺来说,主人可以丢,但饭不能少吃一顿。 竹荪实在太多了,章斯尔直接在地上铺了两张大草席,然后把竹荪排列整齐的码在草席上,竹荪蛋就倒进晒鲍鱼的那种簸箕三角架。 等章斯尔把所有的竹荪和竹荪蛋都安置妥当,“牛棚”的人也下工回来了,看到满地的白色菌子都有些惊讶,他们闺女(侄女\/孙女)是不是有点太能干了? “姚姨,晚上做竹荪鸡汤吧,我捡了只野鸡。” “野鸡?你捉野鸡去了?没受伤吧,有没有被鸡啄到?” 宋丽静一听到闺女去捉野鸡整个人都急了,拉着章斯尔上下左右的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事才放心下来。 “怎么跑去捉野鸡了?不是有那愿意跟人换鸡的吗?想吃了就去换一只,别自个儿跑去捉野鸡,野鸡凶着呢?我们不缺那一块两块钱的,以后做事想着点爸妈,别冒险。” “妈,别激动,我没去捉野鸡,是捡的,捡的!” “那你说我听听,你怎么捡的?” “我蹲在竹林采竹荪的时候,一只野鸡路过这里,看到我,就在我背后来来回回的玩,兴茂怕它想啄我,就一蹄子把野鸡给踢死了。” 章斯尔说完,理直气壮的接受她妈的视线审问,她没说谎,野鸡就是兴茂一蹄子踢死的! 两人安静地对视了一会儿宋丽静也勉强信了这个虽然有些离谱的说辞,她经历得多,知道有些话听起来像假的,但还真就是事实,而有些话听着逻辑无漏洞,但它其实是编的。 宋丽静觉得,她闺女是不会欺骗她的,一场本该风起云涌的事件就这样在亲妈的八百层滤镜下安然无恙的渡过了。 “唉~这是什么蛋,怎么捡了这么多?” 姚金芍本来拿着颗竹荪蛋想来救场的,没想到她大侄女儿根本不需要她,一个人就给她妈搞定了。 “姚姨,这是竹荪蛋,婶子们说是好吃的,我们晚上做鲍…鲍鱼和竹荪蛋做成一道菜吧怎么样?” 章斯尔本来想说鲍汁扒竹荪蛋的,但想到这不是一道她会懂得的菜,话音一转换了个说法。 “小馋猫,昨天的鲍鱼没吃够还惦记着呢?” 姚金芍宠溺的点了点她的鼻子调笑到。 “别说小斯尔了,我这老不死的都没吃够,金芍你的厨艺是这个” 邹爷爷看她们说的热闹也跟着凑趣了一句,把姚金芍给说得心花怒放,一瞬间都产生了士为知己者死的豪情壮志。 要知道,邹爷爷在还没被下放之前可是出了名的老饕,她们厨艺界谁要是得到他一句夸奖肯定,毫不夸张的说,可以直接开宗立派收徒了,因为基本上被他夸赞过的厨师,现在都是一方厨神了,是每个地方官宴请宾客时的“御用”大厨。 该说不说,女主在书里的那一世能够那么成功的把餐饮做大做强,做成全国连锁品牌,除了章爸章妈的资金支持,也少不了姚金芍的技术指导和邹爷爷的人脉推广,而能得到这些资源都是因为女主是章爸章妈的干女儿。 就是可惜长了个恋爱脑,为了个男人自杀了,最后事业和遗产都便宜了她那个间接逼死她的妈妈,和坐享其成的弟弟。话说,章斯尔有个疑问,她的亲弟弟是男主的亲弟弟吗? 被夸的飘飘然的姚金芍壮志酬酬地进了厨房,为了配得上这句夸奖,今天这顿晚饭她高低要做出朵花来。 姚姨去厨房给他们做好吃的了,章斯尔也没忘了承诺兴茂的给它邀功。 “妈,兴茂今天算不算大功一件,是不是应该给点奖励?” “护主这点兴茂做得很好,确实该奖励它,兴茂喜欢吃什么?” “它喜欢吃蔬菜。” “谁之前喂它吃的蔬菜?” 章斯尔[完球,说漏嘴了,要不要把老爸招出来。] 章壮国:“>_<|||” 章斯尔脑子一转,有了。 “妈,兴茂吃的不是咱家的蔬菜。” “那是谁家的?这年头还有人愿意拿瓜果蔬菜喂骡子?” “大队长,兴茂给他帮忙了,他请兴茂吃的。” “真的?” “真的!”这事是真的,只不过蔬菜是章斯尔强要的,大队长本来是想给草料,被她拒绝了。请她家兴茂去帮忙搬那么多东西,一捆草料就想打发了?那不能够,谁家崽子谁心疼。 虽然大队长给摘了一箩筐的蔬菜,但兴茂明显没吃尽兴,她老爸心疼了,又牵它去自家菜地里吃了顿“自助餐”( ̄. ̄),不过后面这句话就不能讲出来了,不然他们父女俩晚饭都没得吃。 说实话宋丽静是不信的,这里面一定有猫腻,但看着父女俩如出一辙满是真诚的脸,她突然就心软了,算了,几颗菜,吃了就吃了吧,再种就有了。 “你带兴旺去菜地里让它自个儿挑,看它想吃什么。” 生活不易,宋宋叹气,虽然兴茂之前已经吃过一次了,但该给的奖励还是要给的,算了,大不了上工的时候多挖些野菜吧。 “兴茂,你意思意思吃点就行了,把老了的菜吃掉,回头我带你去山上找更好吃的,你是头懂事的骡子,对吗?” “吁~” 就在章斯尔带着兴茂在菜地里吃“自助餐”的时候,一只嘤嘤怪一路飙着夹子音从山上往山下冲刺。 “嘤嘤嘤嘤嘤~”它的笨主人把自个丢山上了,连同那头大蠢骡,狐找了一圈都没找到,到点了,狐要先回去吃晚饭,才有力气回来继续找,不知道姚姨今晚煮什么狐爱吃的。 碎嘴狐狸一路碎碎嘤一路下山,结果还没到“牛棚”就看到了它找了一圈没找到的坏主人和大蠢骡其乐融融的在菜地里偷吃! 气死狐了!狐之前想吃,坏主人都不给狐吃!现在居然带着大蠢骡偷吃?叔叔能忍,婶婶都不能忍!狐要去告状!让宋姨打坏主人,罚大蠢骡不能吃晚饭! 兴旺也不嘤嘤嘤了,狐狐祟祟的借着旁边的草丛隐藏身形,它要偷偷去“牛棚”找宋丽静告状,只是狐狸没想到,它都压着身子匍匐前进了,还是被兴茂看到。 兴茂:“吁~”你去哪?来吃菜啊,我请客! 兴旺:“…………”闭嘴吧大蠢骡,坏主人别转过头,别转过头。 可惜…今天幸运女神没眷顾狐狸。 “兴旺,你回来啦?过来,给你根鸡腿吃。” 鸡腿!!!!! 啊啊啊啊啊你是个好主银~~~ 狐狸来啦(*^@^*) 听到有鸡腿吃,狐狸哪还有告黑状的小心思,主人怎么可能是坏主人呢?主人之前不让狐吃菜肯定是有原因的,嗯,一定是那个时候的菜还没熟,不能吃,是狐误会可爱善良的主人了。 第90章 虾蛄 让章斯尔没想到的是,姚姨说要做出朵花来,还真就做出朵花来,不对,是好多朵花。 姚金芍把竹荪蛋的顶端划一个十字花刀,然后将竹荪蛋放进汤盆中,倒入清水没过竹荪蛋,放入一些葱姜丝,可以祛除竹荪蛋里的怪味,把汤盆放进锅中隔水蒸20分钟。 蒸熟的竹荪蛋用筷子夹出来一颗颗地摆放在盘中像一朵朵怒放的莲花,花瓣层层叠叠地煞是好看。 清水锅里加入少许料酒,将鲍鱼焯一下水。 捞出鲍鱼,起锅烧油,放入葱姜末,爆炒出香味,加酱油,蚝油,白糖炒匀,加一碗清水,煮开后放入鲍鱼。 姚金芍让烧火丫头章斯尔添柴让火旺起来,接着她用地瓜粉勾芡鲍鱼汁,将汤汁收至浓稠,撤柴。 莲花竹荪蛋和鲍鱼错落有致地摆放在白色的盘子中间,黄瓜雕花围绕着它们,在盘边缘围成一个绿色的花圈圈。 最后淋上浓稠的鲍鱼汁,完美y(^_^)y 这边姚金芍的鲍鱼竹荪蛋做好了,那边宋丽静也麻利地把野鸡杀好拔完毛,送进厨房。 姚金芍接过野鸡直接大刀一挥,斩成了数十块,那手起刀落下的刀法之利落,速度之干脆。看得章斯尔头皮一麻,她看到菜刀挥动间,刀锋折射出来的那一抹寒芒,突然理解为什么研磨芥末的那天,朱叔叔和她爸都怂成那德行,换她… 也怂啊! 竹荪用淡盐水浸泡清洗干净,剪掉根部白圈备用,蛤蜊干也用清水泡上。(竹荪用淡盐水浸泡一会儿最好,可以有效的祛除竹荪的怪味。剪掉根部的白圈是因为味道不好,不介意味道的可以不剪。) 剁好的野鸡块凉水下锅,大火烧开后再等两分钟,然后将鸡块捞出过一下清水。 在砂锅中放入焯好的鸡块,姜片,葱,加水大火煮开后,转小火煲一小时左右煮至鸡块软烂。 再把浸泡过淡盐水的竹荪放入,继续煲10分钟。 最后放入之前泡发好的蛤蜊干,撒一把枸杞,继续煲5分钟,最后放盐和胡椒粉调味,喝的时候撒点葱花或香菜会更有风味。 姚金芍看到做完竹荪鸡汤后,还有剩下那么多的竹荪,干脆又做了道甜品—竹荪红枣银耳汤。 晚饭的时候章斯尔难得的在姚姨的脸上看到了狗腿的笑容。 汤和菜刚一上桌,姚金芍就一脸谄媚地亲自盛了碗鸡汤端给邹爷爷。 “邹叔,您给点评点评,这鸡汤做得怎么样?” “你这次竹荪加多了,过鲜,主次不分,这竹荪鸡汤,鸡汤是主味,竹荪只是辅助提鲜味的,但现在,竹荪的鲜味抢了鸡汤的风采,反倒没有那般醇香。 你记住啊,做厨子一定要都要学会克制自己,只有适量的食材配比,才能做出一道鲜香味美的佳肴。 所以不论你拿到手的食材有多好多新鲜,都不能贪心,贪心就放多了,多了就过鲜,喧宾夺主;也不能小家子气,放少了就寡淡了,没起到它原该有的作用那就是失败的,所以贪心不好,缺斤少两也不好。” “我明白了。” 姚金芍受教的点点头,她今天确实贪心了,看到大侄女挑出来这么多的竹荪,就舍不得浪费,却忽略了它会影响汤的味道。难怪她爸总说她做事急躁,不顾后果,只喜欢随着自己的心情来,这个毛病如果不改那就不要出师了,当初她还不服,现在想想,姜还是老的辣。 章斯尔在一旁听得一脸认真,也学着邹爷爷刚才品汤的样子,像模像样地舀一勺送入口中,眯着眼细细品味。 嗯…好喝!真好喝! 竹荪虽然白白净净似看是寡淡,其实香味浓郁远在香菇之上,姚姨做的这道竹荪野鸡汤色泽金黄,喷香扑鼻,喝上一口,唇齿间荡漾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鲜香美味,久久不能散去,回味悠长。 章斯尔没有邹爷爷老饕的舌头,尝不出什么层次感,只觉得这竹荪鸡汤好鲜,好好喝!朱叔叔说春天去燥败火可以多喝些竹荪汤,嗯,那就再喝一碗! “小斯尔,别光喝汤,你也来尝尝你姚姨做的鲍鱼竹荪蛋,好吃着呢,我教你,你认真的体味这个竹荪蛋层层不同的口感。” 章斯尔听话的放下汤碗,用筷子夹了一颗切成莲花状的竹荪蛋,最外层是竹荪蛋的外包被,胚胎有几层,外层以透明胶状的液体薄膜包裹着。 咬下去先滑后爽,那种爽脆还是“嗦嗦”声的,拌着鲍汁甚是鲜美。中间的菌盖外白内黑,很滑嫩,有点牛肝菌的感觉,还伴着竹子的清香。最里面是梦荪,海绵状,进口嫩脆爽滑,因为鲍汁的渗入更加美味。 邹爷爷看她吃得一脸的享受,好笑的问她:“好吃吧?” “好吃!” “哈哈哈哈哈…” 今天又是愉快的一天~~\\\\(^_^)\/~~ 次日也是三月份的最后一天,出海的船回来了两艘,因为四月份很忙,就村里的这些老弱妇幼可干不过来,所以出海的男人们会轮流回来帮忙干活。 出海的船回来了,说明便宜可以捡漏的鱼获也回来了,章斯尔听到消息就连忙带着兴茂驮着两个箩筐赶过去捡漏,不知道这次有什么好东西。 她到的时候海岸边已经来了好多个勤俭持家的婶子、嫂子和一些家里人口多的姑娘,正蹲在几座小山高的鱼获前挑挑拣拣。 章斯尔记得兰花婶跟她讲过,这些鱼获是不给挑的,统一是一箩筐一工分,用铲子铲了倒进箩筐里,回去再自己慢慢挑。不过从眼前这事儿看来,世事无绝对,早来还是可以挑一会儿的。 话不多说,章斯尔带着马骡兴茂往她看中的,虾蛄最多的那一堆鱼获跑过去。 虾蛄也叫皮皮虾,只不过章斯尔习惯叫它虾蛄,她们那的人都是叫虾蛄的。 相比与人见人爱的小鲜肉小龙虾和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高富帅大龙虾,虾蛄属于虾族里比较低调的虾了,大概只有沿海城市的人认识它。 不知道哪天,突然间因为一句“皮皮虾我们走”,虾蛄在网上火扁全国,还被做成了表情包,才有机会让更多的人认识它。 一开始章斯尔还以为虾蛄和皮皮虾是两个物种,只是长得像而已,结果一查,原来是同祖同宗啊,皮皮虾这个名字,只是某些地方对于虾蛄的一种俗称。 事实上,皮皮虾还有很多地域性的名字。 比如,虾爬子。 比如,爬蚱。 比如,琵琶虾。 比如,皮带虾。 比如,螳螂虾。 这些不同的名字,指的都是虾蛄这一种海鲜,只不过因为不同地域的人喜欢的叫法不同,所以才给虾蛄起了很多独具特色的名字。(你们那的虾蛄叫什么名字?) 虾蛄有很多种类。其中雀尾螳螂虾不但色彩艳丽,而且那两个小拳头力道十足,甚至可以将水族箱的玻璃打破,在自然生活环境中打碎螃蟹的外壳都不在话下。 虾蛄体内有一种很重要的物质—虾青素,就是表面是红颜色的一种成分。虾青素是至今被发现的,最强的一种抗氧化剂,颜色越深说明虾青素的含量越高。你们都知道虾青素是干嘛用的吧?那我就略过了。不过最近科学家发现,虾体内的虾青素有助于消除因时差反应而产生的“时差症”。 趁着大部队还没来,章斯尔啥也不看,就挑着大只的有虾膏的虾蛄捡箩筐里。如果遇到还鲜活着且腹部带籽的虾姑,她就偷偷摸摸地收进空间的海水坑里,3月是虾蛄的产卵季,都进去海水坑里给她生宝宝虾蛄吧,她想要有源源不断的虾蛄吃。 章斯尔手眼并用,手疾眼快,双手都舞出了残影了,还是感觉时间不够用,看到隔壁海鲜堆的四姐妹同心,其利断金,才多久,箩筐都装满了一筐,羡慕的泪水从嘴角流下。 [我去,这虾头一看就是大虾,但被压着拔不出来。] 章斯尔赶紧侧着身子给大虾蛄挡住外界的视野,随后握着虾头收进空间里,下意识的往空间里扫了一眼,妈妈咪呀~比她小臂还长,看这颜色,这条纹,这是斑琴虾蛄吧? (我每次看到斑琴虾蛄就会想到环蛇,这俩挺像的。) 也只有斑琴虾蛄这个品种的虾蛄能长这么长。她上辈子吃过最长的虾姑也就30厘米长的猛虾蛄,是一种个头比较大的青色皮皮虾。 在章斯尔挑了大半箩筐的虾蛄后,大部队也都赶来了,刚刚还靠在一旁无所事事抽烟发呆的壮汉们瞬间站直了身子开始维持秩序。 “行了行了,都不准挑了,赶紧的,排队换海鲜,停手说你呢黄婆子,每次都这样,那一点时间你能拿几只?赶紧去排队,排晚了你更亏都是剩下的。” 章斯尔在大部队到达之前赶紧抢先占领了她这一堆海鲜山的第一个位置,没多久,每一堆海鲜山前都排起了长队,还有隔壁村那沾亲带故赶过来的,当然,扣的就是她本村亲戚的工分了。 第91章 马鲛鱼羹 运气不错的是,章斯尔这一队的计分员是她第一次赶海时捡扇贝换工分给她称重的那个计分员大狗子。运气更好的是大狗子对她还有印象,而且印象不错,马上就交待那个铲海鲜的壮汉。 “大强,这是我妹子,给她多铲点。” 虽然一箩筐一工分,但一箩筐里铲多少海鲜也是有讲究的。有的是满到堆起来,还给你压实了,有的稀稀疏疏,看着多,其实也就是前一个的一半多点,甚至还有的都没给你铲满,就把你打发走了。 村民们很自觉,拿的箩筐大小都差不多大,因为如果有人投机取巧拿那种明显大很多的箩筐过来,那铲海鲜的壮汉就只会给你铺个底,然后把你打发了,计分员还要在记分本上多扣你一工分,超亏的!所以没人会这么干。 章斯尔两工分换了两大箩筐的海鲜,里面杂七杂八的什么海鲜都有,她们这个队伍铲海鲜的大强子还帮她把箩筐提到她为兴茂专门定制的驮架上,并细心的帮她绑好绳子。 章斯尔感激得连连道谢,还往大强子手心里塞了一把猪油糖,说实话,要她自己,是真的提不起来,这一工分,换得太值,也太重。 说到这个驮架就不得不再夸夸兴茂马骡,这骡子换得实在是太值了。章斯尔自己的蚝壳屋院子里是有井的,但“牛棚”可没有,而且他们是不被允许用村里的井打水的,就连村民们日常洗衣服的那条河的水都不被允许碰,这界线是划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所以他们只能走山路到山上的溪流里或水潭打水,而且不能白天大大咧咧地去,得傍晚没人的时候赶紧打几趟水回来囤着用。 山路本就难走,而且还挑着水,更难走,她爸爸和朱叔叔两个文弱书生挑着两桶水从山上下来,一趟,能撒掉小半桶。章斯尔来了后看到他们这样很心疼,就会在晚上的时候打着手电筒,带着他们两人偷偷摸摸地走小树林那条路去她的蚝壳屋的水井打水。 而兴茂来了以后,她都不需要带着两个拖油瓶了,直接从家里打了水,放驮架上绑好,让兴茂驮着走小树林那条路给送“牛棚”去,兴茂认路,都不需要章斯尔带着,自己就能安全的到达目的地。 因为章斯尔是第一个排队的,而且她还有马骡运输,所以她也是第一个回村的,现在村里除了行动不便搁家里待着的,都去海岸边要么排队换海鲜,要么看热闹,那场景跟杀猪宴比也不差多少了。 这个时候的渔村空荡荡的,村路上根本看不到人,章斯尔也就大着胆子直接带兴茂抄近路回“牛棚”。 “牛棚”里也空荡荡的没有人,村民们是去海岸边凑热闹,她爸妈和邹爷爷,朱叔叔,姚姨是去海边,铲船底附着的海蛎、生蚝和藤壶等各种海洋贝类。累就算了,铲了还不敢带回来吃。 因为船底的海鲜非常臭,而且还有毒,铲下来还不能乱丢,只能挖坑埋起来,更别说吃了。 就像飞鸟会影响飞机飞行,船舶航行的时候要是有太多的异物附着,也会影响螺旋桨,损害船只的使用寿命。所以为了尽可能的减少船底被海洋生物附着,渔民会在船底涂上有毒的漆料。 结果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的海洋生物产生了变异和抗毒性,不止不会被毒漆给毒死,自己还含有毒性的,根本就不在怕的,就比如藤壶跟牡蛎之类的滤食动物,它们体内大量吸取了船底的有毒物质。不止不能食用,还不能扔回海里,必须要挖个坑,先一把火烧成灰,再埋起来,大队长每次都会亲自全程监督,就怕有懒的人把这些扔回海里。 既然爸妈他们都那么忙了,章斯尔也就不矫情了,撸起袖子自己干,吃力地把两箩筐的海鲜都倒地上,然后拿了块长方形的杌子坐着慢慢挑拣。 没想到这两箩筐里的海鲜种类还挺多的,有黄花鱼、鲳鱼、虾蛄、香螺、面条鱼、凤尾鱼、海鳗鱼、鮼鱼、马鲛鱼、 笔管鱼(小鱿鱼,大连、青岛等地也有叫它海兔子的。)、 梅鱼(色金黄,和黄花鱼长得有点像。)、 桃花蛸(小八爪鱼)、 鹰爪虾(螃蟹味儿的虾,春季的鹰爪虾还有甜味。)、 小蜢虾(虾米,有的地方叫海米。)、 桃花虾、小白虾、青虾、花盖蟹、黄海胆、马粪胆、扇贝、蚬子、文蛤等各种贝壳类海鲜、还有各种章斯尔也不认识,叫不出名字的小螃蟹和小海鲜。 挑拣着挑拣着,章斯尔的耐心逐渐告罄,开始有些不耐烦,这么多要挑到什么时候? 站起来活动活动身子,顺便看看附近有没有人,本来吧,她是想尽量少依赖空间,老老实实地干活的,免得哪天因为用空间太频繁不小心暴露了自己。 不过现在,她觉得,死就死吧,反正她是不想一只一只地拣了。 走了一圈,也观察了一圈,没有人来,很好,可以搞事。 “兴茂过来,帮我挡着点,有人来了吁一声。” “兴旺,你到前面,对,就在那,你坐在树下等着,远远的看到爸妈他们回来,你就赶紧跑回来通知我。” 交代好章斯尔就折回身把地上的海鲜全部收进空间里,用精神力挑,速度快一点。 把那些死了的螃蟹和扇贝、蚬子、文蛤等各种贝壳类,和不认识海鲜都筛选出来扔空间的林子里,给里面居住的那些动物吃。 虾跟虾都放到一堆,等会这些就直接白灼了吃吧。 鱼跟鱼…不能全部放到一起,只能按种类划分,算了,还是按大小吧,大条的风干慢慢吃,小条的晒干,炒菜煲粥时可以撕成细条条加进去,很好吃的。 这条马鲛鱼好适合做成深沪的那种马鲛鱼羹,煮汤喝,超鲜的,不过今天还是算了,姚姨回来估计没有力气了。 emm…也不是非得让姚姨来,她空间的藏书中有一本她记录外婆的菜谱,里面就有一道马鲛鱼羹的做法,等会她自个来试试。 章斯尔分类的时候只要遇到还喘气的海鲜就都扔进海水坑里,不过这些只是少数,大部分都死绝了。 两箩筐的海鲜分类完章斯尔叹了口气,还得出空间做午饭,再一次感叹,家庭主真的太辛苦了。 做什么好呢?emm…来个海鲜白灼大拼盘好了,新鲜的海鲜就是要吃原汁原味的才鲜甜,对吧? 怎么做来着?先烧一锅水,切几片生姜…那么多的海鲜,几片够吗?算了,拿一块生姜用刀背拍散了扔进去,一个应该够吧? 放点葱?拿三根葱打个结放锅里,还要来点啥?蒜吧,葱姜都有了,海鲜三结义不能缺席一个,拍几瓣蒜扔进去,团团圆圆的,这汤底算是完成了。 把贝壳类的先下进去,贝壳类的海鲜在煮的过程中会让汤水变得鲜甜,后面接着煮的海鲜给能跟着受益。 稍微煮一会儿,不用久,壳打开就是熟了,用大漏勺全部捞进一个干净的簸箕里,占据簸箕的三分之一,接着烫虾,虾也不需要煮多久,几分钟,看到虾变红就说明已经熟了,可以捞起。 然后就是桃花蛸(小八爪鱼)、笔管鱼(小鱿鱼)。 这样就差不多了,这个时候清水汤已经变成了海鲜汤了,只要下几片米粉,再撒一些青菜就海鲜米粉汤了,很棒,主食也有了。 剩下这些鱼呢?嗯,炸了吧,她好久没吃炸鱼了,想念。 炸鱼就简单多了,她刚刚已经用盐和黄酒、葱姜蒜腌制过了,现在只要起锅倒油,开干! 不过这个味道太大,还是回空间里干吧,章斯尔不承认是自己辣鸡,把控不了火候,在空间里还能用精神力感知,就跟修仙界炼丹一样。 鱼比较多,炸好的鱼自己就堆满了一整个簸箕,不知道废了多少油,一般人还真舍不得,差不多了,开始做马鲛鱼羹。 马鲛鱼剖腹,去腮,去内脏,清洗干净,去头,取两片肉,用汤匙将肉刮下来; 一条将近3斤的鱼能取1.4斤的肉,鱼肉用来做成鱼羹,剩下的鱼皮鱼排鱼头章斯尔不想要,直接扔空间的林子里。(她鱼多任性,椰宝们不要学她,一鱼可以四吃,鱼肉做羹汤,鱼皮炸酥,鱼排煎香,鱼头炖汤喝); 外婆的菜谱之马鲛鱼羹: 准备蛋清1个、白糖10g、地瓜粉70g、盐15g、味精10g、胡椒粉10g、料酒10ml; 蛋清打一下,和白糖、盐、味精、胡椒粉和料酒一起倒鱼肉里,搅拌均匀; 70g地瓜粉用水化开,倒进加入调味料的鱼肉里搅拌,边搅拌边摔打鱼肉,直到非常粘稠就可以了; 水烧到80度左右,撤火,用筷子将搅拌好的肉泥挑进锅里,肉泥会在水的高温下凝结成一块不规则状的鱼羹,等全都挑进去以后,再加柴旺火让水沸腾起来; 最后把全部鱼羹捞起,倒进准备好的凉水里冷却,速冷会让鱼羹的口感更韧。 把做好的鱼羹放地窖里保存,晚上用来煮汤,今天的厨房她承包了,闲人免进。 第92章 狗熊崽崽 午饭都做完了爸妈他们都还没回来,看来今天的工作量很大啊,那午饭得让他们多吃点下午才有力气。 在圆桌的正中间摆上一簸箕的海鲜三拼,为了节省他们吃饭的时间,章斯尔直接把蒜蓉酱油醋淋在海鲜上。 又围着圆桌边缘摆上六盆海鲜米粉汤,一人一汤盆,还在每盆米粉汤旁边都放了一张剪裁好的翠绿色芭蕉叶,上面整整齐齐的码着十条大小均匀,炸的金黄酥脆的海鱼。 “嘤嘤嘤~” 刚摆好桌狐狸兴旺就一路飙着夹子音地狂奔回来。 “他们回来啦?” “嘤嘤~” “桌上这些我都有给你留一份,走,我带你去后面林子里吃。” 不能让大人看到她喂狐狸吃新鲜的刚煮好的海鲜,在父母辈眼里,家里养的动物给点剩饭剩菜吃已经是极好的待遇了,大部分都是自力更生去山上找吃的。 就连姚姨有时候抵挡不住兴旺的撒娇,喂它的也是素菜,每天给它准备的饭菜都是粗粮拌当天做菜的汤汁,给的还不多,就一小碗。 带着兴旺到后屋的林子里,章斯尔才拿出一包用大芭蕉叶包裹好的海鲜解开放草地上给兴旺吃。 “吁~” 听到声音一人一狐回过头,没想到马骡兴茂尾随她俩出来了,此刻鼻孔正喷着气,不满的看着章斯尔,无声地指责她偏心眼儿,居然宁愿给偷奸耍滑的狐狸加餐,都不给老老实实干活的骡子加餐,过分! “不是我偏心,你能吃海鲜吗?你不能。” “吁~” 我能吃瓜果,吃蔬菜,吃竹荪,吃红菇。 章斯尔:“…………” 行吧行吧,到空间,去林子里吃吧,她林子里啥都有,连甘蔗都有,长得还挺繁茂,随便吃。 把兴茂收进空间林子里,章斯尔倒不担心骡子进去会因外来户受欺负,兴茂身上有空间主的气息,动物都认这个,只要是识相的,都不会来招惹它,毕竟,这是一头后台非常硬的马骡,惹到它,小命不保。 交待狐狸全部吃完,吃干净,不能留下任何犯罪证据,哪怕一个虾头都不行,章斯尔就自己回“牛棚”去了。 “斯尔回来啦?刚刚去哪了?刚一进门就看到一桌子的美食,而我们的小功臣却找不到人影,我差点以为是遇到了哪家田螺姑娘来串门呢。” 章斯尔被逗笑了,姚姨说话总是这么中听。 “我去找兴旺回来吃饭,没找到,可能在山上找到什么好吃的给耽误了,这只贪吃的狐狸,算了,不管它了。你们今天很辛苦,回来了就赶紧吃,不用等我的。” “没事,就等一会儿,刚回来也没什么胃口,所以就歇了会,等你一起吃。我闺女真棒,自己一个人就操持了这么一大桌子菜,累了吧?妈妈给你泡了一碗蜂蜜水,过来喝。” “谢谢妈妈。” “还有爸爸呢,爸爸给你打了一盆水,蜜水喝完把脸洗洗,看你一身汗的。” “谢谢爸爸。” 所有人大概都累惨了,这一顿午饭罕见的没有热闹的说笑声,大家安静的围坐在大大的圆桌前吃午餐,窗外明媚的阳光偷偷的穿过窗户溜了进来,在每个人周身都晕染上一层类似幸福的光圈,把这氛围渲染得愉悦而又惬意。 吃过午饭稍微休息一下,所有人又回去上工了,章斯尔也打算利用这最后半个下午的假期去海边继续搞海鲜。 时间紧迫,当然要挑最最贵最好最实在的来,带上兴旺,章斯尔又去爬那个峭壁了。她上次捡鲍鱼的时候走得比较远,又发现了一片血珊瑚,这次就去给它们来个包场。 本来是不想带这只拖后腿的狐狸的,但因为上次没带它,回去的时候居然给她甩脸色,怎么叫都不理人,所以这次就把这拖油瓶给带上了。 “兴旺,你先回空间,我下去了,再放你出来。” “嘤~” 刚到崖底空间里的狐狸就闹腾着要出来,章斯尔把它放出来后,也不管它,换上跑酷鞋就动作迅速的往上次发现的那片血珊瑚礁跑去。(危险动作,请勿模仿,在礁石区跑起来是非常危险的,可以参考跑酷运动,需要手脚并用,体态轻盈,上蹿下跳。 跑酷的基础动作:基本落地、懒人跳、落地翻滚、金刚跳、穿梭、快速穿越、二步上墙等。) 章斯尔像只猿猴一样的灵活攀越,右脚蹬礁,左右脚同时发力往上弹跳,跳起来的同时双手十指张开抓住礁石,一个俯卧撑的动作借力,双腿卷缩紧随其后跃上大礁石。 接着一个完美的基础落地动作,先前脚掌着地,后双手着地(防止颠倒)。 然后一个鱼跃翻滚,用身体翻越过较矮的礁石,继续跑起来,大礁石和大礁石之间是隔着距离的,章斯尔懒得上上下下的跳,直接运用基础动作———单脚跳远,跑起来后一脚发力做跳跃,这个很考验腿部力量。 遇到非常高的礁石拦路,她也不想绕路浪费时间,直接助跑,单腿蹬礁向上,腾空中快速再蹬礁跃上大礁石。 随着一个又一个基础的跑酷动作,章斯尔也离她上次发现的珊瑚礁越来越近了。跑酷不仅是一门运动的艺术,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跑跳攀爬中的自由灵魂在运动中无限伸展。 到了,珊瑚礁,今天一定大丰收! 这次也不拿桶了,反正这一片地儿也没有人会来,她可以放心大胆地把空间用起来!不用像之前那样,费手费力地采摘。 章斯尔像一台人形收割机,手轻轻地扫过这片红颜薄命的血珊瑚,所到之处,就有血珊瑚凭空失踪。呃…这形容怎么有种反派和人贩子的感觉,不过这工作效率是真快啊~ 啦啦啦~ 勤劳的章斯尔,扫呀扫~ 扫到了珊瑚丛中,哗啦啦~ 海底的燕窝呀,这把它带回家~ 薅秃了一块珊瑚礁就再换一块,争取路过之处就像鬼子进村一样,片甲不留。啊…不对,这么可以说自己是鬼子呢?太不礼貌了,小鬼子配吗?应该形容自己像章女士过年扫年货一样,都不用钱!统统不用钱! 薅大自然的羊毛无疑是快乐的,就是这浪吧,也太大了,当她薅得正上瘾的时候就一个浪花或兜头砸下,或怼脸直接拍了过来,或从她背后一个助推,以此来告诉她,醒醒,别入魔了。 每一次都是那么的猝不及防,没有一点点防备,连反应的时间都不给,章斯尔真的会谢! 撸秃了几块珊瑚礁,章斯尔也待不下去了,赶紧撤退,这浪打人实在是疼啊,还看不见伤痕,她现在全身的皮肤都是红的,不是热的,也不是晒的,完全是被海浪给揍的,她得赶紧回空间泡灵井水治愈一下身心。 进了空间,看到堆得老高的血珊瑚,章斯尔有些欣慰,虽然被打得很痛,但好在这一趟收获还是很值得的。 这一大堆晒干了就算寄一半回京城,剩下的一半也够爸妈他们五个人,每人每天吃一碗,吃上两个月了。 舒舒服服的泡了个热灵井水澡,吹干头发,再到地窖里喝一碗热气腾腾的红糖姜茶,随着姜茶进入胃里,至此,身体总算是从内到外都是暖洋洋的。 享受完了就出空间继续干活吧,薅血珊瑚她暂时是没勇气继续了,但她可以去撬生蚝。 对了,她可以去找找佛手螺,它们最喜欢栖息在这种浪大的礁石缝里,又不像血珊瑚专门长在最靠近海的地方,采集的时候不会一直被浪花拍打。 像这种在礁石缝里找佛手螺就很适合让狐狸去。 “兴旺,兴旺!” “狐呢?” “哦,没跟上?” “不对啊,这么久了,都没寻着味来吗?” 正当章斯尔准备放弃使唤狐狸自己找的时候就听到一声弱小无助的“嘤~” 寻声望去,一黑一红隔着几块小的礁石在对峙,有些疑惑,和狐狸对峙的那团黑色的圆乎乎是啥?黑得太纯粹,五官都看不清。 不过,自己的崽,自己罩!章斯尔快速的往兴旺身边赶去,又突然急刹车。 卧了个大槽,熊啊!黑狗熊! 不慌不慌,问题不大,是只幼崽,章斯尔,不怕,你能行的。 “兴旺,过来。” 兴旺:“…………” 你过来抱狐,狐狸腿软。 章斯尔:“…………”血脉压制这么强大的吗? [章斯尔,狗熊也是狗,而且它还只是只幼崽,你把它当狗就行了,它是狗,它是狗,它是狗。] 把自己洗好脑,章斯尔大义禀然的几步跨越过去,抄起狐狸就跑。 [快点!快点!快点!] 因为大脑太紧张,此刻她已经把自己有空间可以躲这事儿都给忘记了。 跑了很长一段距离,章斯尔才抱着狐狸靠在一块大礁石背后喘息,跑的太快,可累死她了。 “嘤~” 兴旺在章斯尔怀里嘤出了一声又害怕又委屈的声音。 “不怕不怕啊,我们跑远了。” “嘤~” 兴旺扒拉着章斯尔让她转头自己看看,那狗熊追过来了。 章斯尔不解的跟着它扒拉的方向转过头看去。 “额滴娘嘞~” 第93章 黑熊一家子 她这次看到了一头体型健硕的大黑熊,跟之前黑滚滚的熊崽子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而且就在她们二十米远的地方熟练地翻着石头找螃蟹吃呢, 一口一个小螃蟹,吃得嘎嘣脆,这声音一听牙口就好…好可怕。 在熊妈妈的不远处还有一只小黑熊吊在峭壁的石头上玩耍。 妈耶~这要一不小心掉下去,小熊命命就呜呼了,难怪都说调皮的孩子是熊孩子,不知道这只熊长大后会不会偷袈裟? 那只追着她们跑的小黑熊崽子这时候也赶了过来,因为跑太急还摔了一跤,大概是习惯了,熊妈妈连个眼神都懒得给,继续找着它的小螃蟹。 小熊崽子忘性大,没追到章斯尔和狐狸,不一会儿就把她们给忘到了脑后,看到妈妈在找螃蟹吃,就撒丫子地跑到了妈妈身边跟着学习找螃蟹。 熊妈妈运气好找到了一只大青蟹,但大螃蟹会夹熊,熊妈妈用熊掌按住了准备自己吃,然后教小熊崽子自己翻石头找小的螃蟹吃。 因为注意力被大部分的分散给了小黑熊,熊妈妈一不小心就被大青蟹夹住了嘴,它忍着痛用熊掌把螃蟹抓下来,直接一口把螃蟹连壳带肉咬断两半,然后才慢慢的享用这肥嫩的大青蟹。 刚刚还吊在峭壁上的那只小黑熊崽子,这个时候也叼着个小海星蹦哒着朝自己的妈妈和兄弟?还是姐妹?奔过来,加入它们找螃蟹的队伍。 不过这只小黑熊崽子走到哪都不忘带着它的小海星,章斯尔有些好奇,这个小海星是它的玩具还是夜宵? 刚刚还在认真找螃蟹的小黑熊崽子突然站了起来,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吓了一跳,从它的神情可以看出…嗯…啥也看不出来,黑乎乎的。 另一只在翻石头的时候不小心被海藻缠住了熊脑袋,它用小熊掌扒拉着熊头,呃…够不着,又甩着熊头打算把海藻甩下来,这招效果不错,甩掉了大半,还有一小部分还挂在它的脑门顶上,难搞哦。 小黑熊崽子颠颠儿的跑去找妈妈寻求帮助,结果,被打扰到吃饭的黑熊妈妈反爪就给了它一个大比兜,哪儿有螃蟹哪儿待着去,别来烦熊。 小黑熊崽子解决不掉脑袋顶上的海藻,生气的跑去找另一只小黑熊崽子打架。 正好,另一只刚被不明物体吓到,正需要一只出气熊,吃饱撑着的两只小黑熊崽子一拍即合,扭打到一起发出了羊叫。 “咩~” 马上要涨潮了,大黑熊妈妈也吃饱了,吼了一嗓子招呼两只打的不可开交的小黑熊崽子回去。 两只小黑熊听到妈妈的呼唤立刻停止了互殴,一只叼起它的小海星快速的跟上妈妈的步伐,另一只在打架的过程中也甩掉了海藻,开开心心的跟着妈妈回家了。 等黑熊一家子走没影了,章斯尔和狐狸才从躲了一下午的大礁石夹角爬出来。 今天是幸运的,她和狐狸在礁石夹角里蹲了很久,透过石头的缝隙看到大黑熊妈妈朝她们这个方向看了好几眼,应该是发现了她们,但始终没有要过来的意思,看来它还没有解锁chi人类的食谱 不过这一次她们也不是没有收获的,章章斯尔在礁石缝里发现了一大窝的佛手螺,手伸得进去的地方,礁石上附着的佛手螺都被她收进了空间里,粗略一扫,能装满一小桶,够煮两盆了。 要涨潮了,她和狐狸也要赶紧回家了。 爬上峭壁,章斯尔把兴茂和兴旺都从空间里放了出来,然后给兴茂安上驮架,然后在驮架上绑了两大箩筐的血珊瑚,自己则提着一竹篓的佛手螺。 “走了,回家!” “吁~”“嘤~” 回到“牛棚”的时候,静悄悄的,没有人,只有海风呼啸的声音,看来爸妈他们都还在海边苦逼的清理船底。 不过应该也快回来了,毕竟要涨潮了,人不适合继续待在海边,在华国,人命最值钱,也最不值钱。 章斯尔找几个大水盆把血珊瑚用水先浸泡着,然后就去厨房把晚饭要做的食材都准备好。 她记得以前听谁说过,给干重体力活的人做食物,要给他做重口味的,至于为什么,章斯尔也不知道。 她猜测,大概是干重体力活的出汗多,汗水含盐分,排汗多了,体内流失的盐分就多,为了补充体内缺失的盐分,饮食上就会不自觉倾向于比较咸的东西。 那今天捡的这些佛手螺就做辣炒的吧,再给爸爸他们准备一瓶酒,章斯尔觉得,人劳累了一天,如果能有瓶酒可以小酌一杯,那身到心的疲惫感,至少能减少一半。 那妈妈和姚姨呢?给她们做份甜品吧?呃…她好像不会做。 那就…喝花茶吧,她空间里有一套茶具可以拿出来用,在用盘子装点供销社买的桃酥当茶点。 想象一下妈妈和姚姨坐在屋前的竹椅上,花前月下,喝茶赏月,诗情画意,畅聊人生的画面,章斯尔觉得这也是个消除疲劳感的好方法。 章斯尔像只勤劳的小蜜蜂飞进飞出的做准备。 先拿瓶酒摆在圆桌上,她怕等会儿忘了,酒是普普通通的透明玻璃瓶高粱酒,这是沿海地区最常见,最普通的酒,家家户户都有。 再拿出一个木质托盘,上面放一套精简的茶具和一碟花生糖,一碟向日葵瓜子,还有一碟桃酥。 把托盘放在客厅的案桌上,章斯尔就进厨房忙活了,佛手螺放点辣椒一起炒滋味特别的好,但辣炒佛手螺怎么做呢?这就要翻外婆的菜谱了。 嗯…在做之前,先把佛手螺洗净沥干水分,佛手螺剪去尾部,汆水后待用。 好了,然后呢? 准备适量的红辣椒把它洗净以后切成段,另外准备适量的花椒,麻椒和豆瓣酱以及适量的葱姜蒜。 呃…适量是多少量来着?外婆的菜谱怎么有时靠谱,有时不靠谱的?谁给她写的记录本?这样怎么传承? 算了,随意了,有没有天赋就看这一把。 在炒锅中放油放入辣椒,炒香后,把豆瓣酱倒入锅中炒圆,随后放入切好的葱姜蒜煸炒出香味,炒至锅中的辣味进入你的每一个毛孔。 再加入准备好的佛手螺一起炒,满满一锅的佛手螺当然得多炒一会儿啦。 炒匀以后再放少量食用盐,接着炒三分钟,炒至入味,再洒上碧绿色的葱花和雪白色的芝麻,色泽马上就立体了起来。 看这卖相起码成功百分九十九,剩下的百分之一就是味道了,让章大厨来浅尝一下。 [emm…有点咸,不过问题不大,今天本来就是要做咸的。佛手螺的螺肉被汤汁充分浸透,咬下去的口感汁多、肉爽、香辣味浓郁,bu错bu错*^◎^*] 信心加倍,继续干! 接下来一个锅煮马鲛鱼羹汤,一个锅焖米饭,晚饭就差不多可以啦~ 锅中倒入清水,下姜丝和蒜蓉; 水开了,用地瓜粉勾芡,等汤水变得浓稠奶白再将下午烫好的马鲛鱼羹倒进锅里,加入调味,喜欢颜色深一点的可以倒一点酱油调色; 水开起锅,撒入葱花和空间里拿出来的葱头油(葱头油是闽南煮汤的灵魂,不管是马鲛鱼羹汤,还是米粉汤,葱头油都是必须的必。)。 这样一碗飘着鱼香和葱油香的马鲛羹就完成啦~ 有一个深沪的朋友跟章斯尔说过,吃马鲛羹汤一定要靠窗而坐,一阵咸咸海风吹来,拂过羹汤,海风里夹杂着鱼的鲜香袭入鼻腔,你会感觉你仿佛到了海洋,有一群马鲛鱼从你眼前游过,这才是真正的体验“大海的味道”。 “哇~好香呀~我们田螺姑娘在煮什么?” “姚姨回来啦~快来帮我品鉴一下这道汤煮的怎么样,” “行,姚姨我啊今天也当一回老饕,给章大厨品鉴品鉴。” 姚金芍拿了一只汤勺从锅里舀了一勺汤放入口中,然后在章斯尔期待的眼神中艰难的问了句:“你是不是没放盐?” “呃……好像……是的?” 章斯尔回忆了下,外婆的菜谱里没写要放盐,她跟着一步一步走也没想到要放盐。这菜谱真的是一个人写的吗?就这样菜谱还家族人手一本,它是想传承还是不想? “没事,第一次做菜忘加盐也是正常的,我来给你调个味。” “那您再尝尝我这辣炒佛手螺做得怎么样?” “行,emm…你放了多少花椒和豆瓣酱?” “呃……适量?” “…………” “花椒放多了,有点苦,豆瓣酱也多了,过咸,不过没事,刚好今天想吃点重口味的。” 姚金芍接过象征着厨师的大颠勺快速的炒了盘她们下工回来的路上,顺手挖的野菜。 摆桌,吃饭! 饭后,三个男人酌着小酒,敞开着的大门吹进来晚风,吃点花生配酒儿,举杯邀明月,没有对影也有三人。 敞开着的门口也坐着三位美人,正所谓,楼上看山,城头看雪,灯前看月,舟中看霞,月下看美人,享受晚风吹拂,观杯中茶舞,品人生浮沉。 古人说:“春饮花茶”,此言不虚,早春时节大地正开始复苏,而这时的人体内聚集了一冬的寒气,肝火较旺,茉莉花茶甘美滋润,花之芳香与辛散之,令人神清气爽。 第94章 田螺姑娘的故事 今天摆烂,给你们讲讲田螺姑娘的故事。 田螺姑娘是福建省福州市地方民间传说故事中的人物,出自《搜神后记》卷五。 四川省射洪市螺湖也有流传,故事情节类似。 传说之一农夫拾田螺 从前,有个孤苦伶仃的青年农民,靠着给地主家的二傻子种田为生,每天日出耕作,日落回家,辛勤劳动。 一天,他在田里捡到一只特别大特别大的田螺,心里很是惊奇,怎么会有这么大的田螺呢?这么大个肉一定很好吃,一个田螺就够一盘菜了。 青年高兴的把田螺带回家,放在水缸里,用水精心的养着,想等过节再好好的吃一顿肉。 有一天,这个青年照例早上去地里劳作,回家的时候居然看见到灶上放着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还有美味可口的鱼肉蔬菜,茶壶里还有刚烧开的热水。 青年虽然觉得很离奇,但他也没承受住这巨大的美食诱惑,他已经好几个月没尝过肉味。再说了,放在他家灶上的食物当然是给他吃的,说不定是灶王爷看不过眼他每天辛苦劳累,赐给他的。 这么一想,青年就心安理得的把灶上的所有食物一扫而空,吃得肚子都鼓了起来,这是他长这么大吃的第一顿饱饭。 让青年没想到的是第二天竟然场景重现,他以为有一次已经是灶王爷对他的恩赐了,没想到居然还能连续有,灶王爷人还怪好的嘞^w^ 结果…两天,三天……天天如此,青年开始不安了,他也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晚饭,灶王爷一定有事儿,但如果不是灶王爷,那又是谁呢? 青年决定要把事情弄清楚,不然他吃得不安心,虽然食物很好吃,他每天都吃的很满足,但心也悬空着,总怕是送命饭。 第二天公鸡打鸣,青年像往常一样,扛着锄头下田去劳作,然后在天刚擦亮的时候,他就急匆匆的往家赶,想要一探究竟。 青年在大老远的地方就看到自家屋顶炊烟袅袅升起,他加快脚步往家里跑去,要亲眼看一眼,究竟是谁在烧火煮饭? 可是当他蹑手蹑脚,贴近门缝往里瞧的时候,家里却毫无动静,青年推开门走进去,只见桌上饭菜飘香,灶中的火仍在烧着,水在锅里沸腾,还没来得及舀起,只是热心的烧饭人不见了。 虽然青年还不知道是谁每天在给他准备丰盛的晚饭,但已经可以排除是灶王爷了,因为在他的认知里,神仙是不可能纡尊降贵的亲自给一介凡人下厨的。 又是新的一天,青年起了个大早,照常鸡叫下地劳作,但是这次他天还没亮就往家里赶。 家里的炊烟还未升起,青年悄悄地靠近篱笆墙,躲在暗处,全神贯注地看着自己屋里的一切。 没等多久,他看到了一个年轻美丽的姑娘从水缸里缓缓走出,身上的衣裳并没有因水而有稍微的湿润,这姑娘移步到了灶前,就开始烧火做菜煮饭。 青年看得真真切切,连忙飞快地跑进门,走到水缸边探头一看,自己捡回来的大田螺只剩下了个空壳。 他惊奇地拿着空壳看了又看,然后走到灶前,向正在烧火煮饭的年轻姑娘问道:“这位姑娘,你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为什么要在我家帮我烧饭?” 田螺姑娘没想到青年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大吃一惊,又听他盘问自己的来历,便不知如何是好,想回到水缸中,却被青年挡住了去路。 在青年的一再追问下,田螺姑娘没有办法,只得把实情告诉青年。 让田螺姑娘没想到的是,青年竟然一点也不害怕,相反的还非常喜欢她,后来他们就结了婚。 按照故事发展的尿性,每一个感人泪水的爱情故事里都住着一个因爱黑化的大反派。 大反派蚂蝗精一直都有在追求田螺姑娘,本以为“烈女怕郎缠,恶鬼怕钟馗。”终有一天,田螺姑娘会被他执着的爱情给感动到,然后俩妖精修成正果,恩恩爱爱到永久。 结果他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了他心爱的田螺姑娘嫁给了一个粗鄙的穷酸!!!!! 这tm的简直是太岁头上动土,老虎头上拔毛,不知死活的东西! 蚂蝗精很妒忌,很吃醋,很愤怒,他决定抢走田螺姑娘。 于是蚂蝗精用他有限的脑容量想了个不咋滴的馊主意,他假扮算命先生从青年的瞎眼娘那儿骗走了田螺壳。 有了田螺壳,蚂蝗精就可以把田螺姑娘收到他的洞里和他做伴。 然而,反派总是个来走过场的工具人,女主终究是男主的,这是恒古不变地定律,所以,蚂蝗精要领盒饭了。 田螺姑娘出不来,青年和他的小伙伴们为了救回田螺姑娘继续给他洗衣做饭。他们结伴去蚂蝗精的洞中抢媳妇,却被蚂蝗精打败赶了出来。 没用的男人哦,不过,动物怎么可能阴险过人类呢。 后来青年和他的小伙伴们想了个挺酷刑地办法,就是用盐撒在蚂蝗精身上,蚂蝗精最怕的就是盐了(话说,古代盐那么贵,蚂蝗精都已经成精了,这不得用一麻袋的盐才能成效?这青年不是挺穷的吗?) 最终,蚂蝗精再盐的攻势下痛苦的死去,而青年迎来了幸福的结局。(至于田螺姑娘,不知道她看到老朋友被自个老公杀了是个什么心情?) 好了,爱情故事嘛,结尾必须来个happy ending。 田螺姑娘和青年从此过起了幸福甜蜜的小日子,一年后,他们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快乐的时光,时间总是过得飞快,转眼间就五六年过去了。 一天,大胖小子去河边嬉戏玩耍,被同行的小朋友骂他是田螺精的坏孩子。 “垛,垛,垛,哪阿母田螺壳,叮,叮,叮,哪阿母田螺精。” 大胖小子听了人家的蠢话,回去就偷偷的把自己母亲的田螺壳藏起来了,从此以后,田螺姑娘就再也变不回田螺了。 你看,连电影《我爱你》都想教会我们,不要对孩子倾注你的所有,ta不一定会反哺你,ta还有可能会偷偷藏起你的田螺壳,让你再也回不去曾经的自己。 爱孩子爱到没有自我,还不如对自己的父母多一点关心和孝顺。 连陈思诚那个渣男都在告诉我们,谈恋爱的时候要保留理智,睁开双眼看看这个世界,要分清楚好男人和坏男人,不要恋爱脑,不然你就是下一个《消失的她》。 好了,给你们讲下一个田螺姑娘的故事,这个故事开头和上一个故事相似,但结尾是我喜欢的。 这个故事也是唯一一个有史料记载的故事——在《搜神后记》卷五。 说呀~晋朝时,侯官县(现在的福州侯官村)有个名叫谢端的孤儿,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是好心的邻居收养了他。 谢端为人忠厚老实,勤劳节俭,到了他十七八岁的时候,因为不想再给邻居添麻烦,就自己在山坡边搭建了一间小屋子,开始独立生活。 因为家中一贫如洗,所以他一直没有娶妻子,邻居们很关心他,帮他说了几次媒,可是他太穷了,所以一次都没有成功。 一天,谢端在田里捡到一只特别大特别大的田螺,认为这是个奇异的东西,就把它带了回家,放在水缸里,养了几十天。 谢端每天早上都会去地里劳作,但有一天他回到家却看见屋子里的桌上摆着热气腾腾的饭食和茶水。 他很疑惑,这是谁来他家给他做的好吃的? 接着,连续几天都这样,谢端开始向邻居们询问,然而邻居们都说不是他们做的。 在这之后,谢端就在鸡鸣时出去,太阳刚出来时又悄悄地回来,几天后终于被他蹲到了人。 谢端每次都是窝在自个房子的篱笆外偷看,今日运气不错,让他看到了永生难忘的一幕,一个少女从他家的水缸里出来,然后到灶下生火做饭。 谢端看得真真切切,连忙飞快地跑进屋内,向正在烧火煮饭的年轻姑娘追问真相。 水素女也不瞒着他,跟谢端说道:“天帝派我下凡,专门为你烧火煮饭,料理家务,想让你在十年内富裕起来,成家立业,娶个好妻子,等到那时我再回到天上去复命。 可是我的使命还没完成,却被你知道了天机,我的身份已经暴露,就算你保证不讲出去,也难免会被别人知道,我不能继续呆在这里了,我必须回到天庭去。” 谢端听完神女的一番话,感谢万分,心里很后悔,再三盛情的挽留水素女。 然而水素女去意已决,但临走前,她还是对谢端说道:“我走以后,你的日子会艰苦一些,但你只要干好农活,多打鱼,多砍柴,生活就会一天一天的好起来。 我把田螺壳留给你,你可以用它贮藏粮食,它能使米生息不尽,壳里的稻谷都不会用完。” 话音刚落,屋外狂风大作,接着下起了大雨,在雨水空蒙之中,水素女飘然离去。 谢端为了感谢神女的恩德,特地为她造一座神像,逢年过节都会去烧香拜谢。而他自己也依靠勤劳的双手和神女的田螺壳,日子一天比一天过得红火了起来。 几年之后,谢端娶了妻子,仕途也发展顺利,中举当上县令。 第95章 螺仙传奇 最后再讲一章四川的神话故事——《螺仙传奇》(这章故事比较长,有一万多字。) 问一下,喜欢吃螺蛳粉吗你们? 四川射洪县城是被称为蜀中四大名镇之一的太和镇。在太和镇北8里许的涪江东岸,有个地方叫木孔坝,坝上风光秀丽,空气清新,前来游玩的人络绎不绝。坝下的涪江烟波浩淼,水鸟云集,碧波荡漾,美不胜收,很多螺蛳都来此安家,所以人称螺湖。 此段涪江呈太极图形状,如玉带环绕,将木孔坝围成一个半岛,当地人称螺湖半岛。 岛上有个地方叫庙子沟,据当地年高之人说,早年这个地方从沟口到沟里都是庙宇,绵延一里多,楼阁重叠,香火兴盛。后因时世变迁,屡遭火灾,庙子大多被毁,仅有沟尾的小山上尚存一座后庙。此庙名叫程全寺,后来又改叫“成全寺”。 成全寺现已重修,寺庙内建有观音殿、螺蛳祠,分别塑有观音大士和螺蛳姑娘的神像。 庙内还有一五层楼阁,登阁一望,涪江两岸佳景尽收眼底,使人心旷神怡,忧愁顿消,故名忘忧阁。这里佛能显灵,水能健身,树能感应,气能养心,草可治病,花能怡情,乃居家养生的风水圣地。庙前一株古老的黄桷树,见证了木孔坝的历史风云。 程全寺为啥改为了“成全寺”?寺庙里为啥要供奉观音大士和螺蛳姑娘?五层高阁为啥又取名“忘忧阁”?螺湖中的螺蛳族演绎了一个什么故事?木孔坝下终年流淌不息的涪江水,向人们讲述了一个发生在螺湖半岛的千古传奇。 来了,故事开始了。 第一章,[发善心,石娃护螺女] 很多年以前,涪江岸边住着一个勤劳健壮的小伙子,人们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会打石器,所以都叫他石娃。石娃的爹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家里只有他和一个瞎眼娘相依为命过日子。 由于瞎眼娘不能去外面干活,所以家里的日子过得紧紧巴巴的。石娃虽会石匠手艺,但因周边人家的日子都不宽裕,修房造屋的人很少,所以也揽不了多少活,他只得隔三岔五去涪江河打些鱼虾,卖了补贴家用。 这年七月间,涪江河发了一场大水,石娃一连几天都没有打着鱼,眼看家里的口粮快要吃完了,却没钱去买,娘儿俩都心急如焚,不知怎么办才好。 这天他又去螺湖打鱼。他打鱼有个规矩,如果连续三网都打不着鱼,他就收网回家,决不再撒第四网。这次他一连撒了两网,别说是鱼,连个虾虾儿都没有打着。石娃也有些心急了,心想要是再撒一网都打不到鱼,今天就是白来了。于是他对天祷告道:“苍天在上,一定保佑我这一网打着一条大鱼。我要是这一网打不着鱼,没钱买米,家中只有吊起锅儿当钟敲,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下去了。”说完这一番话,他就眯着眼撒了第三网。过了一阵,他开始收网。他一边祷告着,一边慢慢地将渔网往上拉。这一网拉上来一看,网里还是没有鱼,却有一个金色的螺蛳。 石娃轻轻把这个金色螺蛳拿起来看,觉得十分可爱,甚至有些爱不释手。正在这时候,当地财主张百万的幺儿子张贵和他的几个狐朋狗友走过来了,看见这个金螺蛳,都特别喜欢。 张贵当即拿出5两银子要将这个金螺蛳买去玩。石娃有些动心了,心想自己干一个月也挣不到5两银子,要是有了这5两银子,不但母子俩能吃几天饱饭,就连瞎眼娘的眼睛也有钱医了。 他把金螺蛳拿在手中,有些犹豫不决。这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螺蛳从壳里伸出了头来,向石娃点了几下,好像在哀求什么。石娃觉得螺蛳有些可怜,这个江贵买去只是为了好玩,万一把螺蛳折腾死了,岂不可惜。他终于摇了摇头,没收张贵那锭银子。 第二章,[得好报,穷汉结红颜] 石娃把金螺蛳带回家,向母亲说明了情况。母亲把金螺蛳摸了又摸,也喜欢得不得了,连声夸儿子这事做得对。石娃把金螺蛳放在自家的一个石水缸里养着,又去外面揽活了。 可惜石娃很长时间都没有揽着活,没钱拿回家,娘儿俩缺吃少穿,常常是吃了上顿愁下顿。瞎眼娘病了也没钱请医生,不久就去世了,家里就剩石娃一个人孤苦伶仃过日子。 石娃每天早出晚归,忙里忙外,十分辛苦,日子也过得没滋没味。有人劝他娶个媳妇,每天回家来也有碗热饭吃,有口热汤喝。可他想到自己的日子这么艰难,怎能连累别人也来受穷受苦呢。所以娶媳妇的事情他想也不敢想。 有一天,石娃外出回家,推开门突然闻到一股饭菜的香味。他用眼朝桌上一瞟,只见桌上摆满了做熟的菜肴,再往灶台走去,觉得灶台热气腾腾。揭开锅一看,锅里蒸着香喷喷的白米干饭。他不知道咋回事,竟不敢吃。但过了一阵,饥肠辘辘的他实在禁不住诱惑,忍不住坐下吃起来。由于太饿了,又是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所以不一会就风卷残云,把一桌饭菜吃了个干干净净。 他吃完饭后一想,家里没有其他人,一定是邻居张二嫂见我一天没空做饭来帮的忙,我得好好去谢谢人家。他就去到张二嫂的家,见了张二嫂,把感谢帮忙做饭的话说了。谁知张二嫂竟说:“我没有帮你做饭啊?我倒是听到你家里有人走动,也听到你灶屋有炒菜声,还以为是你家里来了客呢。” 石娃一听傻眼了,是谁有这么好的心肠啊?他反复想了一阵,觉得这事一时半会也问不出结果,就不再管了。 谁知第二天中午回来,又是像头天那样,早有人把饭菜给做好了。他也懒得再去问张二嫂,反正问也白问,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吃了起来。 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天,石娃还是忍不住了。究竟是咋回事,总得弄个明白啊。有一天,他假意又照往常那样去干活,去后不久,又折转身走了回来,却不进屋,悄悄躲在窗外看动静。 快到中午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一个美丽的姑娘突然从水缸里冒出来,手脚麻利地洗锅,淘菜,煮饭,炒菜。做完这些,又钻回水缸里去了。 石娃立即开门进屋,迅速走到水缸边去看。水缸里只有一个金螺蛳,哪有什么姑娘!他一连观察几天,天天都是如此,心里顿时明白了什么。 有一天,石娃又在那姑娘做饭时闯进屋,趁姑娘没有回过神来,一下冲到水缸边,从水缸里抓起螺蛳壳,锁进箱子里。 姑娘走不了了,只好羞涩地低下头说:“你屋里没得一个女人是不行的,你若不嫌弃,我就做你的妻子吧。” 石娃一听这话,不禁喜出望外。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一再问姑娘这是怎么回事。姑娘只好把自己的来历说了。 原来她是附近涪江河里的螺蛳精,已经修炼了500年,所以能够变化成人形。江中还有一个老螺蛳精,是她的父亲,已经修炼了1千年,很有些法力。老螺蛳精把她管得很严,平时不准她随意走动。那天她趁老螺蛳精到斗龙背去了,就到江边玩耍,谁知不小心被石娃当鱼虾网了上来...... 姑娘讲完这些,问石娃:“现在你已知道了我的出身,如果你有顾虑的话,把螺蛳壳还我,我马上就走。” 石娃哪里舍得让她走,说:“我不管你是什么出身,你就是妖精我也不在乎,我只要你做我的妻子。” 姑娘听罢,感动的流出了眼泪,说:“我早就看出你是个好心肠的人。你家那么需用钱,可那个张贵出5两银子要买我你却不干。那天你要是把我卖了,有了钱,或许你娘就不会死。我欠你的,所以我来帮你,做你的妻子。” 从此,石娃就和螺蛳姑娘做了夫妻,两人恩恩爱爱过日子。可惜的是好事多磨,有人偏不让他们过太平日子。 第三章,[过险滩,府台不听劝] 再说那个老螺蛳精知道女儿和石娃做了夫妻,心里一百个反对。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本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等待父母安排婚姻大事。她倒好,竟自己去找了男人,而且找的还是一个穷得叮当响的农家小子,这成何体统! 老螺蛳精正要上岸去找女儿算账,却突然听到一个虾子精来报,说有一支官家的船队到了螺蛳池,正准备要从螺蛳滩经过。 听了虾子精报告的情况,老螺蛳精上岸找女儿的事只得暂时作罢。 至于官船要过螺蛳滩和老螺蛳精有什么关系?他为什么要管这事? 原来这螺蛳精住的地方有一段远近闻名的险滩,当地人知道那里住的螺蛳多,而且有的螺蛳已经修炼成了精,所以把这处险滩称叫螺蛳池。 过往船只经过螺蛳池,如果舵手驾船的技艺不精,大多是要出事的。那时人们没有办法来治理这处险滩,所以凡要过滩,都得先点起香蜡纸钱,摆上雄鸡刀头敬螺蛳精,以求他保佑,平安过滩。 要是有的客商不识时务,过滩之前不孝敬螺蛳精,惹恼了他,他就变成一砣巨大的螺蛳石,隐藏在涪江河水里,使本来就不好过的螺蛳池更是险上加险。 客商行船经过这里,必遭撞翻。轻则船被撞烂,货物沉没;重则连人也要葬身鱼腹。为此当地流传着一首歌谣倾诉人们的苦涩与无奈: 螺蛳池啊鬼门关, 十只船过九只翻。 要想平安把滩过, 只得求拜螺蛳仙...... 所以老螺蛳精一听说有船只经过螺蛳池,十分上心,急着要看看这拨要过滩的人如何孝敬他。哪晓得这一回老螺丝精还真是遇上一个不信邪的,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 官船上的客人是去遂州上任的知府。船要过滩时,船工对府台说:“大人,这地方的规矩,要过前面的险滩,必须先敬螺蛳仙。” 知府说:“什么螺蛳仙,我不信这些。就是有,我乃朝廷命官,堂堂正正上任,路过这里,未必还要留下买路钱不成?我就不敬他,看他能把我怎样。索性明天买些炸药来,把那个螺蛳石炸了,免得它作怪!” 说也奇怪,就在这天晚上,府台就做了一个梦,梦见老螺蛳变成一个黑衣老者在他的床前对他说了一番话:“你做你的官,我守我的滩,打烂人家的船,有你啥相干?闲事莫要管,让你过险滩!” 府台醒来后,惊诧不已。看来江中真有螺蛳仙,可得认真对待。但回头又一想,老螺蛳警告自己莫管闲事,但自己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今天既然碰上了这样的难事,知道了这一方的平安不保,焉能袖手旁观! 只是,本官人生地不熟,怎样才能把这个螺蛳精制伏呢? 船上的随从见府台大人为此事作难,便说:“大人,要知江中事,须问岸边人。大人何不上岸拜访当地年高之人,想必他们能知道一些对策。” 府台觉得这话也有道理,就叫船工将船停在岸边,自己就和随从下船上岸去了。 第四章,[求对策,上山访智元] 府台一行上岸往前走了一阵,忽然听见附近传来钟磬之声,寻声向前望去,只见前面不远处的山坡上,浓密的树荫下露出一座碧瓦红墙的古庙。经打听,知那庙名程全寺,寺庙香火鼎盛,求神拜佛的人很多,且很灵验。庙中住持法号智元,这智元长老见多识广,颇有法力,声名远播四乡八里。 府台一听,心中暗喜,便与随从沿石梯道往山上走去。走至庙前,但见寺庙巍峨而堂皇,庙门上方嵌刻“程全寺”三字。 住持将府台一行请至客堂坐下,奉上香茶,府台也说明了来意。 智元说道:“府台大人所言之事,老衲焉能不知?要制伏这螺蛳精本也不难,当年唐三藏西行取经,遇上蜘蛛精作祟,便是由孙大圣去紫云山千花洞请来毗蓝婆菩萨降伏的。老衲本欲效法先圣僧也去紫云山走一遭,无奈此处距紫云山有千里之遥,老衲力不从心。又念及这螺蛳已修炼千年,实属不易,若除之,有些不忍。所以......” 府台笑道:“长老慈悲为怀,下官理解。但若任由这螺蛳精如此胡为,危害百姓,恐怕也不行啊。” 智元手搓念珠,思忖片刻,说道:“老衲倒有一法可试之,或能生效。大人岂不闻,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螺蛳怕的是鸭子,因为鸭子要吃它。可请一能工巧匠打造一个石鸭子安放在河边,让石鸭面对螺蛳石藏身之处,这螺蛳精就不敢作怪了。” 府台觉得此计甚好,忙问何处有手艺高超的石匠。智元长老沉吟一下说道:“手艺好的石匠倒是有一个,就是住在江边的石家儿郎。只是他已与老螺蛳精之女结为金兰之好,不知他是否愿意出力。” 府台说:“找他最好,本官前去试试。” 智元长老指点迷津,府台大人身体力行。可万没料到石娃为此触怒了老螺蛳精,几乎丢了性命。 告别智元长老,府台一行便直奔石娃家。到了石娃家,恰逢石娃与螺蛳姑娘都在家中。 府台说明来意,石娃二话没说,就一口答应下来,说:“只要是为百姓有益的事,我做。” 府台大喜,连连夸奖石娃一番,告辞走了。 府台走后,石娃见螺蛳姑娘在一旁不做声,脸上表情也有些不自然,猛然想起自己要对付的老螺蛳精不正是螺蛳姑娘的爹么,自己太粗心了,竟然没想到这一层关系。 石娃忙对螺蛳姑娘说道:“娘子,是我粗心了,那老螺蛳精好歹也是你爹啊,我竟然没和你商量一下就答应了,真是对不起......” 螺蛳姑娘摇摇头:“石郎,你误解我了。未必我连这点是非黑白都分不清么?我爹那些作派我早就看不惯了,劝他多次,他就是不听。我现在想的倒不是担心我爹,而是怕你以后会遭祸。我太了解我爹了,哪个冒犯了他,他是绝不会放过的,一定要以牙还牙......” 石娃见螺蛳姑娘没有埋怨他的意思,只是为自己担心,就放心了。螺蛳姑娘的担心不是多余的,不久后,有人果然找上门来了。 第五章,[造石鸭,石娃惹祸端] 几天以后,石娃精心打造的一尊石鸭完工,府台立即派人将石鸭安放在涪江边一处岩石上,石鸭两眼正好直端端地盯住螺蛳滩。果真是一物降一物,老螺蛳精纵有千年道行,也不敢胡作非为了,府台大人的官船也就顺顺当当地过了螺蛳滩。 螺蛳滩的危险缓解,四乡八里的人听说这事后都夸石娃正直,能干,都说他为老百姓做了件好事。 没有老螺蛳精作怪,过往的船只只要小心一点,一般都能顺利通过螺蛳滩。从此以后再没有人去孝敬“螺蛳仙”了。 那老螺蛳精既没了往日的威势,又断了财路,心头怨恨不已。他想我多年的大风大浪都闯过来了,这回偏偏在阴沟里翻了船!这都怪那该死的石家小子,要是没有他多管闲事,我哪会落得如此的下场!可偏偏自己那个小冤家黑白不分,还死活要嫁给自己的仇人!一想到这些他心头就忍不住窝火,下定决心要去找女儿讨个说法。 老螺蛳精变成一个黑衣老者,趁石娃外出干活之机闯到石娃家中。他一见螺蛳姑娘还在屋里忙个不停,不禁气不打一处来,就说:“小冤家,你爹我被人家整得那样惨,你还在为人家操劳,你真是傻到家了。” 螺蛳姑娘问:“我咋个啦?” 老螺蛳精说:“口吞萤火虫你肚里明。石家小子是个啥样的人,你也看到了。他就是存心和我们过不去。不是一类人,不入一家门,你就是要找婆家,也得找一个殷实人家,嫁过去吃香喝辣,过几天好日子,怎么能找这样一个穷得叮当响的人家?你不要苍蝇掉在酱缸里,糊里糊涂了,还是跟我回去吧。” 不管老螺蛳精怎么说,螺蛳姑娘就是不吭声,被追得急了,才不紧不慢地说:“只要肯劳动,一生不怕穷。他虽穷,但心地善良,勤劳实在,靠得住,我就跟定他了。” 老螺蛳精知道女儿的脾气,认准了的事九头牛也拉不回来,只得忍着火气继续开导:“你来人间住了这些天了,有没有听说过一句俗话?‘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你选的人家真的不行,今后会一辈子吃苦的。听我的,快快离开这里吧。” 别看螺蛳姑娘平素对人温柔和气,今天却一点都不听他爹的。听了老螺蛳精的一番话,她反而冷冷地回敬道:“我也听到人间有这样的话,‘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块石头我抱着走。’ 嫁了石娃,吃苦受穷我心甘情愿。” 老螺蛳见自己苦口婆心说了半天,女儿竟连半句话也听不进去,只气得七窍生烟,大声说道:“我是念我们父女一场,才给你说这么多。我好话说尽,你还是不进油盐,就莫怪我绝情了,你走着瞧吧!” 丢下这句话,老螺蛳精悻悻离去。 老螺蛳精知道螺蛳姑娘不可能回心转意了,决定另想办法制服她。为了达到目的,他决定拿石娃开刀。 第六章,[上柴山,石娃遇凶险] 这天,石娃见家里烧柴不多了,决定上山去砍些柴回家,他带上斧头和绳索一大早就出门去了。 走了一段路,来到一个叫鱼池村的地方,看见山峦起伏,在树木和茅草的覆盖下,显得很秀丽。他爬上一个树木较茂盛的山坡,找准一颗老树,挥动斧头砍起来。干了一个时辰,地上就堆起很多砍下的树丫枝了。他掏出身上的汗巾,抬起头刚要擦脸上的汗水,却猛然发现另一处山头上站着一个黑衣老者正冷冷盯着他。 老者盯了一阵,突然口中念念有词,念罢,将衣袖一甩,只听得轰轰一阵响,山上平白无故刮起一阵狂风,一刹时飞沙走石,天昏地暗。山上的泥土石块夹着枯枝败叶被卷得四处飞舞,使石娃睁不开眼。由于风势太猛,他站立不住,竟骨碌碌从山坡上滚到山崖之下的沟壑之中。 不仅如此,大风刮下的土石还将他的身子埋了半截,使他动弹不得。他想就是自己能挣扎起来,这怪石嶙峋的深沟也难以走出去,他不知道今天该怎么办才好。 正在这时,只听得一声虎啸,好似从半天云里响起一阵雷声,接着从乱树背后钻出一只白额大虎,对着石娃走过来。石娃一见大惊失色,意识到必须赶快逃命,便竭力想从土石中把自己的腿抽出来,可惜身子连动都没法动。 石娃想今天恐怕没命了,可怜螺蛳姑娘还一个人在家等我,我要是死了,丢下她一个人今后怎么办啊,想到这里,他不禁潸然泪下。 正在绝望之际,那老虎已经走到他跟前,石娃闭着眼,脸上是一副听天由命的表情,只等老虎来下口。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那老虎并没有伤害他的意思,走到他跟前后,反倒伸出两只前爪不停地扒压在他身上的泥土,扒完之后背对他,蹲下后半截身子不动了。 石娃愣了会神,猛然省悟,这老虎是要背他出去啊。 犹豫了一下,还是提心吊胆的骑上了虎背。那老虎见石娃已骑在他背上,便站立起来,又是一声长啸,然后一跃而起,嗖嗖嗖地飞出沟壑,越过山坡,一直飞奔到坡下平坦之处才停下来。 老虎停稳之后又蹲下半截身子,待石娃下了虎背,便又朝山上去了。 石娃回到家里,把自己在山上经历的危险情况告诉了螺蛳姑娘。 螺蛳姑娘听罢心痛得不行,说:“你这次大难不死,都因为你心好,有神灵相助,今后你不要再到山上去了。” 石娃听了螺蛳姑娘的话,不再上山去砍柴了,但家里不能没柴啊,就决定去打鱼,他想只要打到了鱼,把鱼卖了就可以买柴回来烧。 这天吃过晚饭,石娃见月色很好,就带上渔网到涪江边去打鱼。往回都是这样,白天干活,晚上只要有月亮就去打鱼。 月儿慢慢地翻过山坡,把光芒洒向了河边,石娃走到河边,只见一片白晃晃的江水横在眼前,江阔天高,波光粼粼,水草肥美,真是鱼儿生长的好地方。 但他哪里想到,危险正在等着他,这平静的江面瞬息间就翻脸。 第七章,[青龙救好人,得生还] 石娃刚撒下网,还没来得及提上来,天色突然大变,月亮一下子被乌云遮得严严实实,河里也起了波浪,而且那波浪很快变成了汹涌的巨浪,像猛兽一般向他站立的岸边扑来,使他不由得心惊胆战。他还没回过神来,就一下被卷入江中。 石娃本来是会凫水的,但眼下的情况发生得太突然,他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所以当他骤然面对这汹涌的波涛时显得十分慌乱,心跳得很厉害。为了不被恶水吞噬,他强打精神游动着,抗争着。 四处很黑,不过他大体还能辨别河岸的方向,便奋力向岸边游去。但由于波浪太大,游了一阵子,便觉得十分疲惫,身子渐渐不听使唤,无论怎么努力也游不到岸边去。 在水中挣扎了一阵,由于体力消耗太大,两个胳膊也提不起来了,他竭力想摆脱险境,但此时已身不由己,他只能任凭巨浪摆布,在水中沉浮。 他十分清楚,如果再这样下去,体力耗尽,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彻底被江水吞没,后果不堪设想。 正在这万分危急之际,不远处的江面上突然出现两道亮光向他射来。借着亮光,石娃隐约发现有一条青龙正向他游来。 那青龙目光如炬,把江面都照亮了,他见到的亮光正是青龙的目光。青龙劈波斩浪,很快游到他跟前,又沉到他身下,然后用龙背将他的身子托起,向岸边游去。 到了岸边,青龙将石娃甩到岸上,又游回江中去了。 石娃在河边的鹅卵石滩上坐着喘息,觉得整个身子都软了。休息半个时辰后,怪事出现了,月亮又从新露了出来。再看江面,先前翻江倒海浊浪排空的景象没有了,江面又像往常那样宁静,并无异样,刚才的事情好像并没有发生过。 见此怪异情况,他心中惊诧不已。这时他已没有心思打鱼了,就是有心思打也打不成,因为鱼网已被水浪冲得不见了踪影,他只得垂头丧气地往回走。 螺蛳姑娘见石娃两手空空地走回来,急问他发生了什么事。 石娃把在江上遇险的情况给她讲了。 螺蛳姑娘一听,半天没有吱声,她心里很明白,这又是爹在作怪。 当天晚上,她反复地想这件事,几乎一整夜都没有合眼,她觉得再这样下去,会害了石娃。思来想去,她觉得自己必须走了。 第八章,[伤别离,夫妻遭拆散] 第二天一早,螺蛳姑娘不声不响地给石娃做好了最后一顿饭,便带上螺蛳壳满面愁容地向石娃告别。 石娃死死地抱住她,不让她走,说“现在我娘也走了,我只有你一个亲人了,你就忍心丢下我一个人孤苦伶仃过日子?” 螺蛳姑娘流着泪说:“我也舍不得丢下你,但我没有办法啊。你斗不过我爹的。你上次捡回一条命,昨晚又差点丢了命,但躲过了初一躲不过十五,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凶险在等着你。 昨晚上我反复想了一夜,现在我唯一能帮你的就是按照我爹的意愿办,离开你回到我以前生活的地方去,只有这样你才能平平安安过日子。” 说罢,她挣脱石娃的手向江边走去,无论石娃怎样苦苦哀求,她都没有停留。她走到河边,石娃也追到河边,而且拉住她的衣袖不松手。 螺蛳姑娘面对此情此景,泪如泉涌:“石郎我求你了,让我回到涪江里去。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再见面的机会......” 石娃一听,心中有了一线希望,忙问:“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 螺蛳姑娘说:“今后你若遇上什么难处,就在月色清明的夜晚来江边喊三声,我会来帮你的。你看,那边有人来了.......’’ 石娃刚回头去看,螺蛳姑娘已不见踪影。 螺蛳姑娘走后,石娃痛不欲生,每当回到家里,家里冷冷清清,再也见不到螺蛳姑娘的身影,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他感到十分痛苦而又忧伤。他日夜思念螺蛳姑娘,甚至达到茶饭不思的地步。 有一天他上山去砍柴,砍到程全寺附近去了,那儿是山坡,山势要高一些,站在那儿,可以看到涪江,而且看得很远。 他就站在一个稍高的地方,向螺湖望去,向螺蛳池望去。他知道螺蛳姑娘就住在那儿,于是就痴痴地望着,久久地望着,希望能看到螺蛳姑娘的身影。 泪眼蒙蒙中,他似乎真的见到一个姑娘站在波涛之中向他点头,向他招手...... 这时,他就忘记了离别的忧愁,心中燃起一线希望。 虽然最终那位姑娘没有向他走来,但他坚信一定会有这一天。 老螺蛳精活活拆散了一对恩爱夫妻,他会就此罢休吗?如果这样就小看他了,一场更大的报复行动又将实施。 第九章,[堵隘口,螺精生事端] 螺蛳姑娘离开了石娃,老螺蛳精觉得心头出了一口气,才不再找石娃的麻烦了。 但一想起事情的前前后后,又不由得愤愤不平,又怨恨起另外两个人来。他怨恨的哪两个人呢? 自然是那位路过螺蛳滩的府台和智元长老。 府台已离开这儿去遂州做官去了,他自然拿人家没得办法,但智元这个老和尚还在呀! 说起智元,他心头的恶气就忍不住往上涌。可恨这个秃驴,我和你向来是河水不犯井水,我守我的滩,你念你的阿弥陀佛,我哪儿招惹你了,你凭什么要来管我的事? 更可恶的是,竟给府台出了那么一个坏点子来整我,这简直是蹬鼻子上脸——欺人太甚!要是不很他打个招呼,他还以为我老螺蛳精好欺侮,今后又来找我的麻烦。 于是老螺蛳精又变成一个黑衣老者上了程全寺。 老螺蛳精进了寺门,直闯禅房。 正在做功课的智元听见有人来了,微微睁开眼瞄了一下来者,见是老螺蛳精到此,冷冷地问:“汝不在江中修炼,到此何事?” 老螺蛳精也板着脸回答:“口吞萤火虫你肚里明。你给那位府台出了什么点子,你大概还没有忘记吧?” “噢?这么说汝今天是来兴师问罪啰?”智元睁大了眼睛直盯着他。 老螺蛳精说:“不敢。但老朽不明白,我什么地方招惹了长老,长老会和我过不去。” 智元停下了功课,问道:“汝想没想过你都干了些什么?那些不孝敬你的过往船只汝打烂了多少?有多少无辜的人因汝的胡作非为而丧生?” 老螺蛳精并不示弱,反唇相讥:“我谋取了点钱财贡品怎么就是胡作非为了?你这寺庙要是没有香火,你恐怕也坐不住吧?每天那么多人来庙上进香,上供,你们不会拒绝吧?” 智元严正道:“寺庙是希望香火兴盛,但程全寺从不害人!” 老螺蛳精强词夺理道:“富贵险中求,老朽不采取点手段,那些人凭什么怕我,又怎会乖乖地来孝敬我?” 智元没想到他是如此冥顽不化,难以救药,不禁摇了几下头,叹息道:“命里有时终会有,命里没有莫强求。我再劝你一句,人不贪财祸不来,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你还是收手吧。” 谁知老螺蛳精一点也不动心,仍强硬地说道:“我可是常年住在河滩里,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的,你吓不倒我。” 智元已失去耐心,说:“善恶终有报,只等时候到。汝可以走了。” 老螺蛳精本是想敲打敲打智元,谁知反被智元教训一顿,而且还被下了逐客令。他遭此冷遇,十分不满,只得满脸怒气地退出禅房,骂骂咧咧地走了。 老螺蛳精走出寺庙就寻思开了,我本是先礼后兵,谁知这秃驴狗坐轿子不识抬举,反说我的许多不是,这简直是太过分了。 既然他不仁,也别怪我不义,我想办法引来河水把他那个破寺庙给淹了,看他到哪儿去安身! 想到这里,他就沿江察看,终于在太和镇南边二三里处发现一个叫斗龙背的隘口,两边山崖峭壁相对,仅中间有一狭窄通道,涪江水从此处冲出隘口向下滚滚流去。 老螺蛳精想这真是苍天助我,造就了这么一个好地方。于是他就作起法来,将太和镇北郊一座名叫显音岩的小山移到镇南斗龙背,堵住了隘口。他这一堵,涪江水流不出去了,被堵在了斗龙背以北。 第十章,[奉法旨,二郎除水患] 由于老螺蛳精移山堵住了隘口,涪江水开始上涨,几个时辰过后,水位越来越高,河边的一些田土庄稼已被淹没,沿江两岸低处的民房也浸在了水中。 照此涨势,只需一天一夜,江水将漫过河堤,那时还等不到淹没程全寺,整个太和镇就会变成一处水乡泽国。 这个变故惊动了大榆坝的土地菩萨,他从土地庙里走出来,拄着拐杖爬上高处一看,但见往日河边的那些田土已不见影子,眼前只是一片茫茫的江水。 土地见状,顿时大惊失色,喊道:“完了,这可咋个办哟!” 土地菩萨知道,要是再这样下去,大水先就会淹了大榆渡,再淹太和镇,就是连他的土地庙也将保不住了,真到那一步就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在水中丧生!他苦苦思索,去找哪一位神仙来救此大难呢?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东山的山神闻讯走来,看了看水势之后对土地点拨道:“你眼皮底下就有大救星,还到何处求神灵?” 山神一句话提醒了土地,他猛然想到,在自己的辖区不就有个大悲殿么,殿内供奉的不正是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么?我不去求她还求谁。 想到此,土地就急急慌慌地来到大榆渡场上的大悲殿,在观音菩萨像前站定了。 观音菩萨容貌端庄,表情慈祥,宛然如生。 土地跪下祷告道:“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不知何方妖孽作祟,涪江河水无缘无故大涨,眼看大榆渡和太和镇就要遭淹了,你快快来救救苍生吧。” 此时观音虽身居南海普陀山,却心有灵犀,听到了土地的祷告。她立即起身,驾着祥云来到太和镇涪江察看,一见情况果然严重,并掐指算出此事皆因老螺蛳精作怪所致。 她想既会治理水患又能降妖者,非灌口二郎神莫属,于是前往灌口找二郎神去了。 这个二郎神长有三只眼,使一口三尖两刃刀,神通广大,本领高强。他领了观音法旨,立即前往射洪。 当他赶到太和镇时,天已黑了,突然又下起雨来,顾不上休息,二郎神来到涪江边察看,沿江向南一路走去,来到斗龙背,终于发现问题。 这时已是子夜时分,人们早已安歇,四周一片漆黑,天空电闪雷鸣,大雨倾盆。他看到斗龙背的隘口堵着一座山岩,河水多数流不出去,所以水位上涨。 二郎神当机立断,双手举起开山大斧,向那堵着隘口的山岩砍去,只听得山崩地裂一声巨响,山岩被砍出了一个大口子,涪江河水终于开始奔涌着流出去。他又四处搜寻,发现距隘口不远处有一个黑衣老者正在作法,将附近一些大石头移到隘口处。 二郎神睁开第三只眼一看,原来那黑衣老者乃是一只大螺蛳,顿时明白正是这个螺蛳精造成了这次水患,便手执三尖两刃刀向老螺蛳精奔去。一场杀伐即将展开,二郎神将把老螺蛳精怎样发落? 第十一章,[老智元网开一面] 老螺蛳精又在这儿干什么呢?原来他头天堵住隘口之后,十分得意,心想要不了几天,河水就会淹了智元老儿那座破庙,这个秃驴,不给他点颜色看,他不知道锅儿是铁铸的。 但他又发现显音岩虽然堵住了隘口,两边还有较大的缝隙,所以河水还是可以流出一些。为了把隘口堵严,让河水尽快涨起来,晚上他又偷偷地来到现场作法,将一些大块的石头搬去堵隘口那些空隙。 老螺蛳精干得正起劲,突然听见轰隆一声巨响,先前已被堵住的隘口又被人劈开了一个大口子,涪江水又开始哗哗哗往外流。他大吃一惊,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正在这时候出现了几道闪电划破了夜空,借着闪电的光,他看见一个巨人正向他奔来。 此人身高一丈二,脚长两尺,长三只眼,手拿一把三尖两刃刀,瞬间便冲到他眼前,雷鸣般地吼道:“大胆妖孽,竟敢在此兴风作浪,危害生灵,看刀!” 老螺蛳精还没弄清楚来者是何方神圣,身上早已挨了一刀,他立马现了螺蛳原身,妄图窜入水中逃走。 二郎神哪能容他溜走,紧追不舍,见黑衣老者变成了一只大螺蛳,便追了上去,用脚踩住螺蛳,又举起手中的三尖两刃刀...... 这一刀若扎了下去,老螺蛳精断然没命了,正在二郎神的刀要扎下去时,只听得黑夜中一个苍老的生音喊道:“二郎真君刀下留人!” 二郎神抬头一看,见喊话者是一位身披袈裟的老师父,但不知来历,便问:“长者何人,有何见教?” 老师父说道:“老衲乃附近程全寺住持智元是也。二郎真君不辞辛苦来此消除水患,真乃功德无量。只是这个螺蛳精,念他已苦心修炼千年,若杀了,我心实在不忍,求二郎真君网开一面,就将他交给老衲处理吧。” 二郎神想了想说:“也罢。长老若能让他改邪归正,也算做了一件善事,这螺蛳精就交给你吧,现在水患已除,我回灌口去了。” 二郎神一走,智元便对老螺蛳精说道:“汝回江中去吧。” 老螺蛳精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还能绝处逢生,听了智元这话,如死囚犯突遇大赦,急急忙忙逃回涪江去了。 第二天,老螺蛳精又变做黑衣老者来到程全寺。但他这次来不再像上次那般气势汹汹,而是畏畏缩缩。 见了智元,十分懂礼地将双手合拢,然后深深一揖,说道:“感谢长老救命之恩。先前老朽不知天高地厚,自不量力,多有冒犯,还望恕罪。” 第十二章,[老螺精改恶从善] 智元长老见老螺蛳精有悔改之意,自然高兴,趁势开导他道:“现在汝可知当初我为何要提议让石家儿郎打造石鸭么?” 老螺蛳精道:“不才愚钝,望长老明示。” 智元道:“如果老衲诚心要害你,只须去至紫云山请来毗蓝婆菩萨便可,她收拾诸如螺蛳精、蜘蛛精、蜈蚣精之类都是小菜一碟。 当年唐三藏师徒西行取经遇上蜘蛛精作怪,便是这样做的,这样岂不省事?但老衲并未那样作。 出家人以慈悲为本,不想杀生。念及你已苦心修炼了千年,实属不易,所以只是让石家儿郎打造石鸭震慑汝,给汝敲敲警钟,让汝不再干害人害己之事,这实际是在帮汝。” 智元说到这里停住了,仿佛要让眼前这位对手好好思考一下这些他早就该说的话。 老螺蛳精以前一直想的是报复和复仇,所以什么话也不听,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把智元的话听了进去,而且觉得似乎也有一些在理。 过了一阵,智元的眼光变得凌厉起来,盯着老螺蛳精继续说道:“可惜汝全然不懂老衲的良苦用心,将好心当作驴肝肺,不停地制造事端,报复寻衅。 更有甚者,错怪石家儿郎,不仅屡屡加害,还将他们夫妻活活拆散。 你想一想,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做得在理否?” 老螺蛳精听了智元这番话,好似一语点醒梦中人,不由得愧悔交加,一头给智元跪了下去,说道:“老朽罪该万死。多谢长老不记前科,耐心开导。此番话让我如拨云见日。老朽今后一定痛改前非,潜心修炼,决不再做有害生灵之事。” 智元叫他起来坐下,又和颜悦色地说道:“汝能改恶从善,老衲甚感欣慰。 老衲常在寺庙外远望山下的涪江,发现汝居住的那段河竟然呈太极图形状,这图形阴阳两分,相辅相成,互为其根,生生不息,正是宝地啊。 望汝今后继续认真修炼,将来必成正果。 汝那女儿,既已铁心放弃修炼去人间过活,就不再勉强她了。 石家儿郎确也不错,他与汝女天作一对,地造一双,两人本已结为伉俪,而且恩爱,汝就成全了他们吧。” 老螺蛳精连连答应:“愿遵长老吩咐。” 至此,一场惊天动地的事端终于平息,螺湖一带从此风平浪静,人们安居乐业。 这天,螺蛳姑娘征得老螺蛳精的同意精心打扮一番,上岸往石娃家去,要与石娃相会。 行至半路,天上突然飘落下来一阵子细雨,那细雨散发出馥郁的芳香,让人觉得神清气爽。 她朝天上一望,只见云端里一尊女神正用手中旳柳树枝蘸着玉瓶里的水向下挥洒,原来细雨正是由此而来。 螺蛳姑娘猛然省悟,这不是观音菩萨么? 她急忙双手合掌,跪下礼拜。 第十三章,[有情人破镜重圆] 观音菩萨播雨毕,落下云头,来到螺蛳姑娘跟前,问道:“汝是前往石家么?” 螺蛳姑娘回道:“是。” 观音点点头:“甚好。我今有一事需向你交代,你可记好。” 螺蛳姑娘郑重答道:“愿听菩萨指教。” 观音接着说道:“这次你爹纵水淹没螺湖半岛,危害生灵,铸成大错。好在他已有悔过之举,这事就此作罢。我担心的是,大凡洪水淹过的地方,都会有瘟疫流行,你们居住的这个螺湖半岛,恐怕也难幸免。尤其这儿又有程全寺这样的佛门圣地,要是因瘟疫弄得万户萧疏,草木凋零,我心何安?所以我刚才在这处地方遍洒净瓶之水,这样可保平安无事。” 螺蛳姑娘听罢,连连磕头作揖,说道:“有劳观音菩萨,多谢菩萨以苍生为念。” 观音从身上取出一个小布袋交予螺女,吩咐道:“为保这个地方永久安宁,我赐汝仙草种籽一袋,汝可拿去分予众乡民广为种植。 此乃神农老祖传下来的,计有一百余种。今后繁衍起来,既能祛病延年,又能强身健体。此乃造福苍生之举,汝要切记。” 螺蛳姑娘接过仙草种籽,再三叩谢,表示谨遵法旨,请菩萨放心。 待观音菩萨离去之后,螺蛳姑娘来到石娃家。石娃见心爱的人儿又回来了,喜不自胜,忙将螺蛳姑娘接进屋里,嘘寒问暖,诉说别离之苦,思念之情,好似千言万语都说不尽两人的情和爱。 第二天,两人欢欢喜喜地请来左邻右舍,举办了一个简单的婚礼。 洞房花烛之夜,石娃悄悄问螺蛳姑娘:“这次来了,以后不会再离开我了吧?” 螺蛳姑娘说道:“以后永不分离了。跟了你,我已有的五百年道行就舍弃了,但我值得,我甘愿。” 从此两人恩恩爱爱,白头到老。 由因观音菩萨曾经在这一带洒过净瓶圣水,所以这儿草木茂盛,空气清新,天蓝地绿,鸟语花香,呈现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 螺蛳姑娘遵照观音菩萨的吩咐,将神农仙草的种籽分发给众乡民广为种植。这些神农仙草果然有奇效,无论什么怪症恶症,疑难杂症,只要从中摘取数种,熬水服用,就可百病全消。 所以这个地方的人大多高寿,即便进入古稀之年,也是耳聪目明,容光焕发,身强体健,精神矍铄。 于是这儿就成了川中闻名的长寿之乡。 人们也没有忘记救石娃于危难之中的青龙与白额老虎,为了纪念它们,就把河东的那座山取名为蟠龙山,又在山上建庙,取名为“蟠龙寺”; 在河西的平坝里建了一座庙,取名白虎庙。 后来,庙里住进了尼姑,人们就改称那座庙为“白衣庵”。至今那个村子也还叫白衣庵村。 第96章 捕鸟 第一天,所有的村民分成两拨人,老弱病残去晒种,剩下的成年女性和男性去整地。 水稻进行催芽的第一步就是晒种,选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将水稻种子暴晒一两天。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种子直接铺在地上晒,这样晒种子是会被晒死的,应该在地上垫一块苫布,再把种子均匀的摊在上面。 整地是种稻之前,先把稻田的土壤翻过,让土质松软,这个过程分为粗耕、细耕和盖平三个期间。 整地除了人力用锄头手动翻地外,队里还有两头干活好牛,套上犁具,只需要一个人就能整地犁田。 章斯尔家的马骡今天也被大队长征用了,大队长本来只想用每天一筐蔬菜聘用骡子的,不过在章斯尔不同意,这行为简直是比资本家还要资本家! 在她的据理力争下,大队长最后同意给兴茂也算工分,一天10工分,可羡慕死一起干活的两头大黄牛了。 如果说兴茂是桐湾村的短工,那两头大黄牛就是桐湾村里签了死契的长工,还是那种死了尸体都不归自个儿,会被人类废物利用拿去换成钱的。 这个月兴茂成了家里赚工分的顶梁柱,章斯尔就开始心安理得的摆烂了,她申请去了老弱病残的队伍晒种,一天拿五个工分。 散会后,章斯尔跟赶海一队的人分道扬镳,没想到就这么短短的一段岔路,竟然让她错过了一个吃瓜现场。 “走,去库房领锄头了,怎么每年都是咱们整地,去年整地可差点没把我这腰累断。” “是整地把你腰累断,还是野男人把你腰累断?” “去去去,天天就知道打趣我,干活也没见你这么积极。” 聊起荤的总是有黄寡妇和“黑婆娘”二人组。 “谈到这种事就属她最积极,你说,她也没个男人,还抠搜,舍不得去城里,怎么还成天净想这些事呢?” “这我哪知道,黄桂花,问你呢,怎么想的?” “谁说我没男人?半夜登我门的大老爷们多的是,别说我不是朋友啊,我可告诉你们了,都看着点自家男人。” “哈哈哈哈哈…黄桂花,你想啥好事呢?就我这体格,还能让我家老爷们有力气爬去敲你门?” “你放心,我家那汉子回来,不把公粮交完了,我是不会让他出这个房门的。” “开玩笑,就算他是条龙,到了我手上,他都得给我盘着。” “我说呢,你家汉子怎么每回回来都扶着腰走路,感情是你比龙还行。” “那个不,女人三十正巅峰,到了四十岁老虎来了都得干一架,男人就已经开始不行了。” “你们说的,我都听羡慕了,你们是怎么让自家汉子听话的?我家那个,一回来就往外跑,拦都拦不住,也不知道成天上哪去逍遥了。” “你不知道,我知道啊,问我啊。” 黄寡妇一听这话刚被打击得快要熄灭的气焰又火速回升。 “难道他去你那儿了?” “呸,我才不吃窝边草。” “那他去哪了你快跟我说说,有时候连着几天都不着家,我看他是不想过了。” “你男人确实是不想过了,他想跟隔壁村的那新寡妇过,要不是那女人不愿意跟着他,你……” “新寡妇?!你说王小梅?我就知道,这遭瘟玩意儿还惦记着她,我当初就不应该同情她。” “王小梅有家庭吧?怎么会跟大晶的男人搞在一起?” “你还不知道?王小梅她丈夫出海没了,就上个月的事,找大晶男人哭哭啼啼,要钱要粮的。 大晶她男人也是个没分寸,给钱给粮还想把自个儿也给了,可惜,人家不要人,只要东西。” “那王小梅年轻的时候是不是跟大晶她男人搞过对象?” “行了,这事下工再说,先干活,大晶,你放心,我们这些姐妹不会干看着的,你也冷静冷静,想想要怎么做,我们帮你。” 兰花婶看到大晶整个人状态都不对劲了,赶紧制止她们继续聊下去。 那边聊得起劲,章斯尔这边也干的如火如荼,就是不知道等她知道自己不止错失了一次听八卦的机会,还错失了参与姐妹团手撕渣男的机会,会不会痛心疾首?估计就算知道也只能安慰自己,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晒种的时候,需要时不时地给稻种翻动下,确保晒得均匀。这样的晒种可以增加种子的透水和透光性,还能起到杀菌的作用。 晒种这个活不需要花什么力气,就是不能闲下来,她们不止要经常用工具翻动稻种,眼睛也要时时刻刻的盯着,因为稻种刚倒在苫布上,刚才还空无一鸟的上空,红马料,公黄,母黄,三道门,青头愣,红下颌,蓝腚缸等数十种山雀不知从哪里一下就冒出来了,叽叽喳喳地飞来飞去。 章斯尔总感觉它们是不是已经在附近恭候多时了,一大片金黄的稻种一出场,它们也就跟着出场,全都抱着侥幸的心理想来吃口自助餐。 这个时候就需要她们这些人手动驱赶,可是鸟类的数量实在太多,让人一刻都清闲不下来。这些鸟儿飞起来扑天盖地,落下时就如同从天空中落下巨量的小煤块儿。 是真的多啊,她要是拿网随便一撒,说不定都能捞到十几只。 又要驱赶鸟,又要翻稻种,把章斯尔搞得手忙脚乱,烦不胜烦。当下决定跟这群不请自来的鸟儿们做个小游戏,让它们体验一把人间险恶。 “婶子们,想吃烤鸟肉吗?” 明明她的声音不大,但话音刚落的那一瞬间,几十双眼睛刷刷刷地看向她,眼睛里泛着名为期待的光芒。 一点是因为这些鸟确实太烦人了,另一点是,她们也馋肉了,她们之中有好多的人,已经好久没尝过肉味了,就算平时上工赶海抓到的海鲜,她们也是选择全部都换成工分,不会奢侈的留下来自己吃。 “小章,你有什么想法?” 章斯尔把她知道的几种捕鸟的方法大概描述了一遍。 “我知道的就这几种方法,村里的孩子闲着也是闲着,我想带他们来这儿抓鸟,就是我的工作可能会……” “没事,没事,你去吧,只要能把这些鸟解决了,你那份我们帮你做。” “对对对,你带娃子们去抓鸟,我绝不会让大队长扣你一工分的。” “真的?” “真的,老婆子我给你保证,你放心去。” 张婆子一出声,章斯尔心就安定了,作为村里唯一的接生婆,张婆子的威信力还是非常有的。 有了张婆子做担保,章斯尔立刻扔下工具跑回村子里,发挥她孩子王的凝聚力,把村里所有闲着的孩子都召集起来,给他们分为三组。 一组制作滚笼和拍笼诱捕麻雀。 先抓到一只爱叫的麻雀放到笼子中,在笼子里撒一些稻糠,然后把滚笼(拍笼)挂在树上。 当被关在笼子里的麻雀叫起来时,在嗮谷场伺机吃自助餐的麻雀也会闻声飞过来,和笼子里的麻雀对叫。 叫着叫着,笼子外面的麻雀发现了滚笼(拍笼)里的谷穗,就会跳上笼子吃,只要麻雀跳上滚笼就会滚到滚笼里,跳上拍笼就会被拍到拍笼里。 二组挑一些年纪大一些,有耐心的孩子用竹筐扣山雀。 选择口比较宽的竹筐,这样一次能捕捉到的鸟类比较多,为了避免鸟类的逃跑,在后面加一块横木,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增加竹筐的重量,不至于鸟儿进了竹筐一下子就挣脱逃出去。 竹筐下面是诱饵,主要是稻糠和草籽一些鸟类比较喜欢的食物。 筐子用一根细竹棍撑起来,然后在竹棍上面捆绑一根棉麻绳,绳子的一头是一个小孩,等看到竹筐下聚集了好几只山雀就拉动绳子。 拉绳子的速度要快,不能给鸟儿反应的时间,小竹棍被拉掉之后,筐子在横木重力的作用下就会压下来,反应不过来的鸟儿就会被盖在竹筐里。 第三组干的活就要比较缺德一点了,药山雀。 章斯尔曾经在网上看到网友的分享贴,标题是《你们小时候都是怎么捕鸟的?》,下面的评论五花八门,但有一个评论她到现在都印象深刻。 评论是这么说的,他们小时候会背着装着拌了敌敌畏的谷子的兜子,扛着一把大扫把走向田野。用扫把在雪地上扫出来一片黑色的土地后,就把药谷子撒在这黑土上。等他们刚一离开,雪雀就会飞落下来,只要一会工夫,就会几十数百只雪雀被药死。村里的孩子很少吃药死的雪雀,这些雪雀都卖到了城里,被城里人吃了。 现在,她也要干这缺德事了,不过她不会用敌敌畏,也没有敌敌畏可以用。她准备泡浓茶拌稻糠毒鸟。 因为浓茶里含咖啡因,咖啡因被鸟类误食后会引起心跳过速、心律失常甚至脉搏停止。 再撒一些切碎的蘑菇,鸟类对真菌非常敏感,误食也会引起食物中毒,死亡。 第97章 偷得浮生半日闲 把任务分配下去后,章斯尔就寻了棵杏花树,躺在树下绿草茵茵的草地上假寐,还随手摘了片绿色的芭蕉叶盖在脸上遮光。偷得浮生半日闲,剩下的事情就交给小的们去忙活吧。 杏花香是幽幽清淡的香却又沁人心脾,温暖的春风轻轻的拂过花冠,杏花树上的朵朵杏花便零零落落的飘洒下来,嫩嫩的,粉粉的散落在章斯尔身上,手上,芭蕉叶上。 此情此景不禁让人想到温庭筠那首《菩萨蛮·南园满地堆轻絮》里面的两句词,雨后却斜阳,杏花零落香。无言匀睡脸,枕上屏山掩。 可惜,一道儿童尖锐的叫喊声硬生生的打破了这有一些些旖旎的唯美。 “斯尔姐姐,斯尔姐姐你在哪?你快过来看啊,好多鸟,地上躺了好多好多的鸟儿,噗噗噗~掉地上了,都在地上睡着了。” 章斯尔正要进入睡眠状态就被蹲守在第三方阵地的山娃就扯着嗓子在喊叫的声音惊醒。 山娃不愧被叫山娃,那大嗓门落下来跟平地落下一座大山似的,把章斯尔震得像只僵尸一样直挺挺地跳了起来。 “斯尔姐姐,斯尔姐姐,你在哪?我们抓到了好多鸟,好多好多的鸟……” “好了好了,别喊了,我在这儿,我听到了。” “斯尔姐姐…” “斯尔姐姐你在这呀?” “斯尔姐姐,你在这里干嘛呀?这里又没有鸟儿。” 章斯尔“…………” [我在这里能干嘛?我在这里偷懒啊我在这里干嘛?小屁孩儿。] “走吧,不是说有很多鸟儿吗?我们去看看去。” “对,有很多的鸟儿,它们飞上去又“啪”的掉下来,有的都飞走了,也掉下来,小妹姐姐带着其他人到处捡鸟儿,他们进林子里去了,叫我回来喊你。” “那我们快去看看,对了,得回家一趟,回家拿几个麻袋过去装。” “斯尔姐姐你好聪明哦,小妹姐姐也叫我要带麻袋。” “嘿嘿…我顾着找姐姐,给忘记了。” “你小子……” 章斯尔有些无奈,这小不靠谱的,还好她想到,不然又要多跑一趟。 既然都回来一趟了,章斯尔干脆去工具房把她的小推车也拉上,不然等会扛麻袋的人肯定是她,谁让她在孩子堆里鹤立鸡群,年龄最大。 当一大一小赶到章斯尔带他们布置的“陷阱”那儿,草地上的鸟儿真多啊,多得像字典中的字,密密麻麻的。 “呦呦呦~好多的山雀雀啊~有黄雀,燕雀,交嘴雀,蜡嘴雀,朱顶雀,还有太平鸟,鹌鹑,鹧鸪,野鸽,斑鸠,这些都是可以补身体的鸟儿啊,赚了赚了~” “山雀灶火烤,鹌鹑锅里炒,鹧鸪汤里炖,野鸽斑鸠加枸杞。” 章斯尔边咽着口水,边专心地往麻袋里捡鸟儿,山娃也吸溜着口水跟在一旁帮忙捡,旁边原本被留下来看场地,现在也在帮忙捡鸟儿的狗娃直接心急的发问。 “斯尔姐姐,我们等会先做什么来吃?我只吃过灶火烤的山雀,你说的锅里炒的,汤里炖的我都没吃过,我想吃。” “吸溜~我也想吃,斯尔姐姐,我也想吃。” “等会儿回去,问问你们的妈妈,姐姐不会做。” “那我要叫我妈做锅里炒的鹌鹑和炖汤的鹧鸪。” “我也要!我也要!我还要吃野鸽斑鸠加枸杞。” 正挥着锄头汗如雨下,卖力干活的狗娃妈妈:“…………”谢谢你哦,我狗儿子跟你出去玩一趟回来还学会了点菜。 兰花婶:“…………”勘测队都走这么久了她还躲不开小章这个冤家吗? “你们快来看啊,我抓到了野鸡!你们快来看啊,快来快来~” “我也抓到了野鸡!我也抓到了野鸡!它还没死呢,你们看,它还在动!” 章斯尔从百忙捡鸟之中抬起头,两个小孩子从不同的两个方向兴奋的朝她奔来,相同的是他们都是一手提着一只鸡,另一手拖着一串鸟儿。 这群鸟里面居然还混入了几只贪吃的野鸡一起被毒倒了,野鸡吃饱了溜达溜达地回家去,因为体型比较大,没鸟儿那么快有反应,没想到在回家的半路上被一个孩子给撵上,刚要跑就毒发了,被捡了个漏。 多了两个小孩儿帮忙一起捡鸟儿,他们的速度便快了起来,很快的,在四人一起的努力下,地上多如蚂蚁的鸟儿被拾捡一空。 “呼~终于捡完了,哪个小朋友愿意在原地等其他的小朋友回来?” “我,我可以!” “好,那山娃你留下来等其他人,他们回来,你就跟他们说,把捡回来的鸟儿送到村委院去,给你爸,或者其他大人,我先带其他人回去,还有一个地方的鸟儿要收。” “可以,山娃保证完成任务。” 山娃学着章斯尔教他的,像模像样的敬了个军礼。 留下山娃在原地等其他去追鸟儿的人回来,章斯尔带着几个小朋友推着她的小推车,往村委院去,这些鸟怎么分还得让村领导们来想办法,她才不掺和,麻烦。 到了村委院刚好遇到大队长端着搪瓷杯要出去巡逻,章斯尔赶紧推着她的小车车迎了上去拦住要离开的杨成材。 “小章你不去上工带这些娃子来这儿干啥子?” “大队长…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事情就是这样子的。” “哦,这样啊,那你把麻袋卸在这,再去把其他的鸟儿捡回来,等会回来你们直接去打谷场,我让你兰花婶去喊几个人来,村里今天中午吃大锅饭。” 厉害啊大队长,她还在想等会儿分鸟的时候,会不会为了谁多分几只鸟,谁少分几只鸟,要分什么品种的鸟而争得面红耳赤,撕破脸。人家领导多聪明,直接一锅炖了,谁也别想占便宜。 章斯尔一共派分出去的三队小朋友,又分成六个小组,每个抓鸟项目都有两组小朋友在不同的两个方向同时进行。 等她带着六队小朋友浩浩荡荡地到了打谷场的时候,兰花婶已经带着几个厨艺好的婶子和嫂子架好锅灶忙活开了。 大铁锅里的水欢快地沸腾翻滚着,仿佛在说,你们怎么才来呀,伦家都等急了~ 像小型的山雀和鹌鹑这种没二两肉的,婶子们都是直接裹了泥巴埋在灶灰里烤,烤熟了就给孩子和老人,一人分一只当零嘴。 只有像鹧鸪,野鸽,斑鸠这种稍微大一点的她们才会仔细地拔了毛,剁成小块扔锅里炖成肉粥。 至于野鸡这种大型鸟类,当然是炖成鸡汤配烤地瓜吃。 章斯尔这三波捕鸟操作下来,收获甚大,尤其是最后一波骚操作,直接在鸟群里杀了个三进三出,以至于第二天晒种的时候都没什么鸟儿来打扰。 三个大锅不歇火轮流煮,总共炖了两锅鸡汤,熬了四锅肉粥,烤了三个灶的山雀和鹌鹑,村里男女老少今天中午各个都吃了个肚溜圆才回家。(渔村的大部分男人都出海不在村里,所以大家能吃得很饱。 趁着大家热火朝天吃的吃,煮的煮,章斯尔跟大队长说一声就溜回“牛棚”,手里拿着一包用芭蕉叶包着的几只鹧鸪,是兰花婶拔了毛包起来偷偷塞给她的,村民们有鸡汤喝,她爸妈不能没有! 走到门口的时候突然听到里面传来咳嗽声,章斯尔立刻停住前进的脚步,把手背过身后,从空间里拿出一包川贝。 广东有一道传统名菜叫川贝炖鹧鸪,有止咳化痰,润肺养颜之效。 川贝炖鹧鸪在古时候就是很着名的补肺润肺,化痰止咳配方。川贝有润肺止咳功效,而鹧鸪则能强壮身体及化痰。自古民间有“飞禽莫如鸪”、“一鸪顶九鸡”之说,对体质虚弱的喘咳人士来说,川贝炖鹧鸪有一定的疗效。 “姚姨,谁在咳嗽?” “哦,是邹叔,昨天去海边清理船底着凉了,老人家身体弱,从早上起来就在咳。” “正好,我今天刚找人换了这川贝母,兰花婶还给了我几只鹧鸪,姚姨给邹爷爷炖汤喝吧。” “川贝母啊,这可是好东西,可要不少钱呢,你怎么会想到要换这个?” “我这不寻思着春天生病的人多嘛,换点东西防着,咱家这么多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是不是?” “不错不错,我小闺女长大了,考虑事情都越来越全面。” 宋丽静在一旁听得眉眼弯弯,为自家闺女的成长感到骄傲。 川贝炖鹧鸪的做法也非常简单,将川贝、鹧鸪、南北杏、姜片一起放进炖盅内,煮好后加入盐调味就行了。 在“牛棚”简单的吃顿午饭章斯尔就回家休息了,因为她今天也算立了一个小功,大队长奖励给她10工分,连早上婶子们帮她干的3工分,她今天截止现在已经赚了13工分了,比她家顶梁柱马骡还多3工分,骄傲! 今天超额完成任务了,也就是说,下午她不去上工赚那3工分也是可以的,yeah~ 第98章 梅花雄鹿 下午不去上工章斯尔就带着吃闲饭的狐狸上山找东西吃。一人一狐漫无目的,满山遍野的闲逛。 香椿采摘了一竹筐,香椿被称为“树上蔬菜”,既有营养,还有一定的药用价值,香气浓烈而特别,部分营养远高于其它蔬菜。 香椿的季节性很强,农历三月一过,嫩芽在枝头上生长时间久了,叶子长大长老以后就不再好吃了,所以趁现在还有嫩芽,全都给它薅了。、 蕨菜采摘了一竹篓,蕨菜还有其它地方叫法,如猫爪菜、如意菜、龙头菜等,样貌奇特,嫩芽头如婘缩的婴儿拳头。口感清脆滑润,口感比菠菜还要好,用来炒腊肉、做凉拌,味道让人垂涎三尺。 蕨菜生长范围广,可说遍及全国,荒间林里、野岭山坡等地细心发现都能找到。 荠菜采摘了一麻袋,荠菜的口感和味道,简直充满着“春天的味道”,菜叶鲜嫩营养高,还带有一股独特的清香,让姚姨做成荠菜饺子,凉拌荠菜、滚荠菜汤都是相当美味的。 荠菜深受“牛棚”里所有人的喜欢,必须用麻袋装,它的食用周期比香椿还短,春天一过就没了,有也不好吃,所以现在还能看到鲜嫩的章斯尔都不能放过,统统带它回家。 马齿苋?emm…这个就不采了,想吃了,下工回家的路上,边走边采都能凑够一盘。 马齿苋具有相当顽强的生命力,随便一拨一丢都能生根存活,它广泛生长在田野路边上,直接满地找,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是许多家庭餐桌上的常食蔬菜,也是老一辈人眼中的“野菜之王”。 苜蓿嫩芽的鲜美程度只有吃过的人才能明白,嫩而不脆,娇而不爽,口触感强,而且它的营养价格相当高,素有“头茬苜蓿赛人参”的说法。 不过苜蓿只有在春天的时候可以作为野菜品尝,能吃的时间相当短,只要长到四、五厘米就可以摘下来品尝。 但当苜蓿长得茂盛的时候,它所含的纤维素就变得越来越粗,最后只能作为动物饲料。就像现在,章斯尔错过了它的最佳品尝时间,不过没事,她还可以给她家赚工分的顶梁柱骡子割一麻袋回去投喂。 榆钱采摘了一篓子,榆钱和柳芽、香椿、槐花等都属于长在树上的野菜,但它们的味道和营养价值却截然不同! 榆钱的营养价值最高,富含铁和钙,不含草酸,味道独特,能够摘下直接生吃,入口清甜。 章斯尔像只猴子一样窜上榆树撸榆钱,一边往嘴塞着吃,一边折下茂盛的枝条扔给树下等待的狐狸兴旺。 “好吃的野菜好像都搜罗完了,兴旺,要不我们再去采竹荪吧?” “嘤嘤~” “走吧,我知道位置。” 章斯尔带着兴旺熟门熟路地左拐右转直走,下坡又上坡,绕过一个小山包,沿着一条小溪流一直走,走进一片小樟树林。 “妈耶~” “嘤~” 鹿, 好大一头鹿, 好大一头梅花鹿, 好大的一头梅花雄鹿, 好大的两只鹿角, …………卡着了。 梅花雄鹿:“…………” 妈卖批!最后一句可以不用! “鹿鹿,鹿鹿,不怕不怕啊,我来帮你。” “嘤嘤嘤~” 鹿鹿你乖乖的,主人帮你。 梅花雄鹿:“…………”打量着谁是个傻子? 接下来, 就是速度的博弈, 看是章斯尔先跑到梅花雄鹿的跟前,把它收进空间, 还是梅花雄鹿先断角逃生,我们敬请期待。 以下是来自作者的解说: 看,我方选手章斯尔动了,她已经摆好起跑的姿势准备冲刺,她跑起来了,她速度好快,虽然她腿短不到一米长,但她跑起来的速度依然不逊于腿长两米八的猩猩。(这里我开玩笑的,没有腿长两米八的猩猩。) 哇哦~她旁边还跟着一只火红色狐狸,这是一只森林的精灵吧?瞧它这矫健的身姿,这志在必得的眼神,这迎风飞舞的毛发,这居然还是一只长毛狐狸? 它笑了,救命,它居然笑了,为什么?它为什么会突然愉悦? 哦,原来是它超越了它的主人,正在向终点狂奔,这是胜利的微笑,看到这个微笑,不禁让我感到怀疑,它们之间真的存在主宠之情吗? 还是让我们把镜头转向鹿角被卡在终点位置的梅花雄鹿吧,不知道梅花雄鹿在面对,这对面和心不和的主宠,又将会做出哪种选择? 是放弃鹿角逃生? 还是在这对貌似不和睦的主宠手上博出一线生机?正所谓,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又或者是打不过干脆选择加入这股反派恶势力? 哦,看来它也知道敌方实力强大,并不打算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它在向后使力,打算忍痛放弃这对造型美丽的鹿角。 可是它拔不出来,它急了,它已经急得蹄刨地了。 哦,不对,我再看看,它在发力!它居然在发力!看来它还是打算为自己身为雄鹿的尊严而战!加油!梅花雄鹿,好样的!梅花雄鹿,雄起来~ 对不起,太激动了,刚刚居然站错队伍了。 主宠队加油!加油!(?????) 接着我们把镜头给到即将抵达终点的红毛狐狸,看,它已经甩下它的主人一大截快要到达终点了,还有三米的距离就要到了,还有两米!还有一米! 啊!它摔倒了,还剩半米的距离它居然被一颗小石子给绊倒了,这是这片樟树林里有史以来最倒霉的选手吧? 红毛狐狸是爬不起来?还是不想爬起来?你看它一直趴在那儿好久都没有动弹,但它好像也没有受伤?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歇会儿? 它的主人赶上来了,这是我方选手章斯尔,她很强,跑了几百米依然脸不红气不喘。 好了,她要到了,她要超过红毛狐狸了,她超过了,她头也不回的直奔梅花雄鹿,连看都没有看一眼还趴在地上的红毛狐狸。 我现在可以很确定的告诉你们,我方队伍之间只有虚情假意,没有主宠情深。 我们的选手章斯尔,她碰到了!她碰到了鹿角!是的,你没听错,她的手,碰到了鹿角!她收进她的空间了,唰的一下鹿没了,她收进去了! yes!不愧是我们的常胜将军—立早斯尔! 椰宝们,让我们一起迎接这胜利的时刻! dies and gentlemen,调动你的激情,增加你的热烈,尖叫声来一点,大家跟我一起嗨起来! 全场动作必须跟我整齐划一, 来,左边跟我一起画个龙, 在你右边画一道彩虹(走起), 来,左边跟我一起画彩虹, 在你右边再画个龙(别停)。 好了,言归正传。 把梅花雄鹿收进空间里章斯尔就不管它了,她准备等要下山的时候再送它去它该去的地方——爸爸和朱叔叔的刀下,姚姨的铁锅里,邹爷爷的酒瓶里,他们的餐桌上。 到竹林里采了一竹筐的竹荪背着,章斯尔就招呼狐狸下山了。 “走了,兴旺,今天大丰收,晚上我给你偷一块鹿肉吃,以后,你也是吃过鹿肉的狐狸了,出去玩也有资本跟别的狐狸吹嘘了。” “嘤~”主银是个好主银,吃鹿肉还想着狐狸,没浪费刚刚比赛时,狐狸给她放水的一片苦心。*^◎^* “牛棚”里的人下工回来,没看到章斯尔和兴旺,就看到地上躺着一头不知死活的梅花雄鹿,和竹筐,竹篓,麻袋装的各种野菜,人跟狐都不知去向。 “别愣着了,都收拾收拾吧,斯尔估计有什么临时离开了。” 宋丽静一句话把所有人从震惊中拉回神。 “这些野菜我和丽静处理,那头鹿你们三个男人来。” “这鹿血是好东西啊,给我留着。” 朱峰摩擦着手掌,两眼放光的盯着梅花雄鹿,他要在宰鹿时取血,然后风干成紫棕色片状的药材保存。 “等会鹿杀了,给我割一块鹿腿肉送进厨房,做了晚上就可以吃了。” 鹿肉性温和,有补脾益气、温肾壮阳的功效,而且肉质细嫩、味道美、瘦肉多、结缔组织少,可以烹制成多种菜肴。 中医认为,鹿肉属于纯阳之物,补肾的功效是所有肉类之首,对于新婚夫妇和肾气日衰的老人,吃鹿肉是很好的补益食品,对那些经常手脚冰凉的人也有很好的温煦作用。 梅花鹿又称药鹿,鹿肉可以药食两用,和中草药配伍,做成药膳,食用方式多样。 鹿肉首见于《名医别录》,华佗云:“中风口偏者,以生鹿肉同生椒捣贴,正即除之”。 《本草纲目》记载:“鹿肉味甘,温,无毒。补虚赢,益气力,强五脏,养血生容。” 李时珍云:“鹿之一身皆益人,或煮或蒸,或脯,同酒食之良。大抵鹿乃仙兽,纯阳多寿之物,能通督脉,又食良草,故其肉、角有益无损。” 鹿肉也有食用禁忌的,它不能和野鸡、鱼虾、鲇鱼、鲍鱼、蒲白同时吃。 第99章 猴头菇 话说回来,章斯尔为什么匆匆忙忙的扔下一堆的东西带着狐狸东西不见人影? 原来是她刚到“牛棚”的时候就听到山里传来川花婶用唱山歌的方式在喊话。 “嘿~ 赶海一队二队诶~ 东山榕树集合咯~” 这是她们赶海小队的暗号,听到暗号就代表有人发现了好东西,而且还很多,她自己也摘不完。章斯尔来不及多想,直接大手一挥,把今天所有的收获都整整齐齐的摆在地上。包括那头梅花雄鹿,她直接在空间里用精神力探进雄鹿的识海绞杀,然后取出来跟这些野菜放在一块就匆匆地背了个背篓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赶去。 兴旺看她着急忙慌的样子有些不解,但不妨碍它兴奋的跟上章斯尔的步伐。 只要是跟吃有关的,章斯尔的反应都比平常迅速很多,所以她也是第一个赶到山上和川花婶汇合的。 “婶,发现了什么好东西?” “这一片林子里都是猴头菇,有很多,我跟你说,你别看这菇长得像个猴头似的的就以为不能吃,这个换工分可高了,你看,我背篓都装不下了,你在这等她们,我回去把背篓清了,换一个大的再过来。” “好咧~您放心回去,我在这儿等她们。” 看到川花婶走远了,章斯尔也不想把时间浪费在等人上,这个时候狐狸又派上了用场。 “兴旺,你在这里等人,只要看到经常跟我在一起赶海的人上来,就把人带过来林子里找我。” “嘤嘤~”收到,保证完成任务,晚上记得给狐狸多带一块鹿肉。 “知道了。” 进了林子后章斯尔就开始手脚麻利的采摘猴头菇,长在低处的,她只要踮着脚尖就能摘到,长在高处的就需要她手脚并用爬上树了,爬到长猴头菇的地方,章斯尔先用双腿夹住树干把自己固定在树上,再进行采摘。 猴头菇的肉质柔软细嫩,新鲜的时候整体是白色的,干燥后会变为乳白色至浅黄或浅褐色,有清香味,属于菌类,因为长得形似猴子的头,所以叫“猴头菇”。 摘一个猴头菇放空间,再摘一个猴头菇放背篓,摘到大的放空间,摘到小的放背篓里。 猴头菇是中国八大“山珍”之一,自古就有“山珍猴头,海味燕窝”之说,与熊掌、海参和鲨鱼翅并列为四大名菜。 猴头菇肉嫩味香,鲜美可口,营养丰富,色、香、味上乘。从古至今,人类都对猴头菇极为喜爱,相传早在3000年前的商代已有人采摘猴头菇食用。 最早有猴头菇的记载是在370年前明代的徐光启《农政全书》。 在三国沈莹撰写的《临海水土异物志》中也有记载:“民皆好啖猴头美,虽五肉不然及之”。 1959年华国对猴头菇开始驯化,并在1960年用木屑瓶培植获得成功。 20世纪70年代开始批量栽培推广,20世纪80年代普及。 也就是说,现在,1974年,已经有地方开始人工培育猴头菇了。所以是瞧不起她们小渔村吗?居然没有普及到这儿来,她们这也是能长猴头菇的好吧。 猴头菇在中国既是食用珍品,又是重要的药用菌,是非常具有经济价值的。就如章斯尔上一世,有猴头菇保健酒,有猴头菇保健饮料,猴头菇保健酸奶,猴头菇保健茶,最出名的就属江中集团推出的江中猴菇饼干和一系列的猴菇产品。 猴头菇的菌丝体也被配制成各种剂型的中成药,如“胃乐新”“健胃灵”“猴头菇片”“猴头浸膏”“复方猴头冲剂”“猴头菇口服液”等,用于治疗消化不良、消化道溃疡、炎症等疾病。 “嘤嘤~” 隔着老远章斯尔就听到兴旺的夹子音,立刻把刚摘到手,正准备收进空间的的大猴头菇,改道放进背篓里,想想不合算,手伸进背篓里,把里面的所有猴头菇都收进空间里。 “小章,小章是你在里面吗?我看到你的狐狸了。” “对,婶子,进来,里面有猴头菇,有好多。” 黄寡妇没有被家庭绊住手脚,来得也比较快,听到有猴头菇立马两眼放光的把“领路功臣”兴旺抛到身后,飞快的往里赶。 “猴头菇?!这可是好东西啊!你摘多少了?” “我等了一会儿,看还没人来,就先进来看看,还没开始摘呢。” “那咱们赶紧开始吧,这里居然有这么多的猴头菇?发了发了,还得是川花那娘们会找地方。” 黄寡妇也顾不上跟章斯尔寒暄,找准目标就开始麻利的采摘了起来。 因为多了个黄寡妇的加入,章斯尔也就没有在利用空间偷渡猴头菇,都老老实实的都摘进背篓里。 后面兴旺又陆陆续续带了十多个人进来,章斯尔的背篓也装满了,猴头菇的体积大,虽然装满一背篓,但其实也就十几二十个。 “婶子们,我背篓满了,就先回去了。” “回去吧,路上小心点。” “好嘞~” “走了,兴旺。” “嘤~” 等章斯尔回到牛棚的时候,朱峰已经处理好鹿血,正在研究要做鹿角胶。 “斯尔回来啦,你看这对鹿角多大啊,叔给你熬鹿角胶吃怎么样?” “不要吧,这也太浪费了,要是切片了拿去卖得赚不少钱咧。” “切片卖?谁买?哦,你说的是鹿茸吧?” “不是吗?” “这可不是鹿茸,这是成年鹿角,已经骨化了,就是根鹿骨头。 大家喜欢的鹿茸是雄鹿刚长出来,还没长大的幼角,是那种毛茸茸的,用手捏上去有些软的鹿角。 鹿茸的功效好是因为幼角里面充满了血管、神经以及其他组织。鹿血补吧?一个道理。” “朱叔叔你这么说,鹿茸其实就是鹿的肉角?” “你这么理解没错,在鹿角还是幼角的时候去割它,鹿是会很疼的,但等到鹿角逐渐的骨化,鹿角的外皮也会跟着脱落,这个时候的鹿角看起来会有些血淋淋的,但这个阶段割鹿角,鹿不会疼,因为鹿角骨化已经把神经的传递切断了。” “那这个时候的鹿角没有充血,是不是就不值钱了?” “不值钱,掉了都没人捡。” “鹿角还会掉?” “会,怎么不会。雄鹿的鹿角每年都要掉一次的,通常是在4月中旬脱落,然后再长出新的鹿角,再长出来就是人类喜欢的鹿茸了,八月后开始骨化。 雄鹿掉角的时候只要摇头晃脑一会儿,两个大鹿角就掉落在地上了,像东北那儿鹿多,林子里的鹿角多的是,都没人捡。” 章斯尔:“~>_<~” [心好痛,在等半个月这头梅花雄鹿就要掉鹿角,长鹿茸了,应该让它在空间里多活几个月的,杀鸡取卵啊!暴殄天物啊!痛心疾首啊!] 朱峰没注意到章斯尔因为无知错失鹿茸心痛得要死的表情,径自把剥下来的梅花鹿皮和两只鹿角拿着到后屋,他要把这些处理好,明天熬制鹿角胶和鹿皮胶,等做好了,男人,女人都能吃,这可是补血补肾的好东西。 朱峰走了,章斯尔也没兴致留下来看她爸爸和邹爷爷解剖鹿肉,拿着一块姚姨要的鹿腿肉,背着猴头菇去了厨房。 “姚姨,你要的肉。” “好,放那儿就好,你背着一背篓什么?” “哦,是猴头菇,今天川花婶发现了一片林子里长着猴头菇,用山歌喊我们去摘。” “难怪我们回来看到一地的东西,却没见着人,我还以为是哪个神仙下凡间赈灾呢。” “神仙赈灾人家也不杀生啊,” “哈哈说的也是。” “正好,鹿肉有了,猴头菇也有了,还有之前你捡回来晒干的海参,刚好凑齐了,我给你们做一道三珍汤。” “三珍汤?好喝吗?” “海参,鹿肉,猴头菇全是好东西,能不好喝吗?在古时,皇帝喝的也就这个了。” “那感情好,今天咱也享受一把。” “三珍汤都做了,我干脆在给你们做一道我的家传菜,八旗鹿肉怎么样?” “好耶~这八旗鹿肉的名字听着好霸气,有什么说法吗?” “有啊,不过我也是小时候听我爷爷跟我说的,相传八旗子弟平定天下的过程中常有争功,那时的爱新觉罗·福临尚小,孝庄皇太后格外忧心,御厨献上鹿肉,太后食用过后觉得能镇定安神,很欣喜,赐名八旗鹿肉。” “这个御厨该不会就是姚姨的祖上吧?” “对,是我姚家的第17代传人。” “好厉害(☆_☆)” “好了,你忙活了一天赶紧去歇歇吧,还在长身体呢,可不能把自己累着了,小心长不高。” “嗯,那我去睡会儿。” “去吧,饭好了我让你妈妈喊你。” 晚饭姚金芍用鹿肉做了一道龙眼珊瑚鹿肉,和一道家传菜——八旗鹿肉,还有一盆三珍汤。 八旗鹿肉的用料和做法都非常的简单,但做出来的菜却汁鲜、肉嫩 , 入口软烂清鲜,营养丰富。 锅中放入适量清水,把洗好的鹿肉放入锅内煮开,除去血水,捞出沥水。 起锅烧油,用葱末、姜末炝锅,加入盐、黄酒、酱油、虾粉、八角加水煮开。 然后把鹿肉下入汤内煮熟,捞出改刀成大片,放入碗中,再加入葱末、姜末,上笼屉蒸约15分钟。 焯好的菜心放入盘边,蒸好的鹿肉扣入盘中,浇上原汁即可。 第100章 龙趸鱼 晒种后的第三天就要开始选种了,选种主要是选取优质的种子,剔除劣质种子,这样在播种后才能使秧苗生长健壮、整齐。 这个时候用的方法还是最原始的清水选种,先将种子浸泡在水中,待种子吸饱水后就会下沉,而空壳种则会上浮,这样就可以有效的选取颗粒饱满的优质种子,提高发芽率。 接着就是浸种了,把种子浸泡在温水中,一般浸种时间在24-48小时,而如果浸种时间超过48小时则不利发芽。具体时间由品种、水温为准,一般以种子出现露白为标准。 然后就是催芽,催芽采用双层的麻袋,麻袋要经过沸水煮过再暴晒,这一步是为了消毒灭菌,确保催芽时的安全。 在屋内的地面垫一层干净的稻草,将浸湿后的麻袋铺在上面,再把种子均匀的撒在上面,用另一个麻袋覆盖好。 还要在屋内烧几个炭火盆,让温度保持在35c-38c之间,高温时要翻中散热,而温度低温就要想办法提高温度。 等一到两天的时间,种子露白破胸,就算催芽就成功了,可以进行播种了。 接着就是全村男女老少齐上阵,只要能动的都得出动,要开始插秧了,这个时候是最关键的时候,找什么借口请假都不好使。 等秧苗在抽高,长出第一节稻茎的时候称为分蘖期,这时候就要需要施肥了,施肥的好坏和数量直接的影响到稻苗之后的成长是否健壮,和日后结穗米质的饱满和数量。 中国是世界上水稻栽培历史最悠久的国家,据浙江余姚河姆渡发掘考证,早在六七千年以前这里就已种植水稻。 在6000年前,河姆渡人驯化水稻,在植物与土地的单纯关系中加入人类的因素。 2000年前,水稻东传日本。 后来,水稻向西传入伊朗、希腊、非洲,然后进入西班牙,再传到意大利、法国、德国、英国。 新大陆被发现后,水稻才进入美洲。 忙忙碌碌十多天,水稻终于种完了。除了第一天晒种,她借着教孩子们捕鸟这个机会歇了一天,后面的时间章斯尔愣是找不到一次偷懒的机会,只能老老实实的下地干农活。 只短短几天的时间,她之前吃了那么多好东西好不容易才养出来的那点儿肉,又迅速的消瘦下去,把宋丽静看得心疼得不行,开始跟着姚金芍学做饭,变着花样的给章斯尔做点心,让她上工带着吃。 以至于章斯尔除了刚开始那几天瘦的快,后面不止没有继续瘦下去,甚至能隐隐的感觉她更结实了。这把这段时间吃不好,也休息不好,累得黑干瘪的知青们看得羡慕的不行,不知道她哪来的每天那么多的东西可以吃。不过也没人会去细究,因为他们的小黄鱼干工坊已经有眉目了,如果能做起来,他们还得感谢章斯尔给出的主意,所以没人会想去触她霉头。 值得开心的是出海的两表兄弟终于回来了,他们不止带回来承诺新知青们的一条大鱼,这鱼还是一条巨型龙趸,足足有180斤。刚好水稻种完了可以嗨一把犒劳犒劳自己,明天还要接着种玉米,同时还要收油菜花,想想就累人得很。 龙趸鱼有多好吃呢?这么表述吧,石斑鱼有多好吃,龙趸鱼就有多好吃,甚至更好吃。因为龙趸鱼是鲈形目石斑鱼科石斑鱼属鱼类,又名鞍带石斑鱼、龙胆石斑鱼。 龙趸鱼的肉质鲜美,营养丰富,味道好于一般石斑鱼,是海洋中的一种名贵珍馐,能做多种的海鲜佳肴,在医学价值方面,它可以治疗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等心血管疾病。 因此,即使龙趸鱼的货源稀少、售价昂贵,在21世纪的广州市场,每公斤批发价高达190元左右,酒家食肆更卖到200多元,但仍受人们青睐。 “章知青,章知青,你在家吗?我们现在要过去黄姐家了,你跟我们一起走吗?” “一起,等我下。” 章斯尔干了一天的活回来,刚在空间里洗了个澡出来就听到蒋依依在家门口敲门喊她,连忙拿块毛巾把她那比男孩子还要短的刺茬子头擦干。 放下毛巾,章斯尔拿个篮子装了几个红薯就带着狐狸跟着蒋依依去蹭鱼吃了。 在桐湾村里,你可以蹭“菜”,但不能蹭饭! 蹭“菜”的时候,饭必须得自己带,因为粮食大家都缺。 但“菜”可以海里抓,海滩挖,只要愿意动弹,就不会没“菜”吃。 他们今天约在黄寡妇家吃饭,这是庄晴雅、卫胜男和蒋依依三个女知青商量出来的结果。 因为黄寡妇嫁的男人条件不错,家里的石头厝很大,厨艺也过得去,有这个条件可以接待他们。 而且她家里的公婆都不在了,男人也留在了大海,而且也没给她留下一儿或一女,可以说,全家就剩下她一个人,所以黄寡妇也是希望知青们能去她家热闹热闹给清冷的家增加点人气。 双方一拍即合,章斯尔她们四个女知青就一起凑了2块钱请黄寡妇帮她们操持这顿聚餐,这2块钱主要是调料和配料的钱。至于表兄弟,他们已经出鱼了,就不能再让人家出钱了不是? 说起来,黄寡妇也是桐湾村的一个传奇人物,她是唯一一个男人死后,没有儿女还能保住石头厝,不用改嫁的女人。 至于黄寡妇为什么没再嫁这个问题章斯尔也好奇过,但黄寡妇一点儿也不在意的跟她说,有些罪受一次就够了,女人啊,不嫁人不行,会影响娘家人,可嫁人了又受罪,要伺候一家老小吃喝穿还没能得个好话。 等熬个十多年,生的儿子娶了儿媳妇,然后自己也成为了曾经最讨厌的那个人,多不值。像她现在这样多好,自由自在的,没人管,也不需要管别人,就算有时候有生理需要了,那也就是开个门的事。 其实她也不是一开始就这么洒脱的,刚丧夫的那段时间非常的难熬,有很多人都想给她介绍男人,但介绍的质量都不好。 不是一大家子都在等着一个女人嫁过去伺候他们;就是没本事娶不到媳妇的懒汉,就期望着她嫁过去能养家;不然就是那缺个胳膊,少个腿的不全人,或者是打死前妻的。 这就算了,她丈夫的亲戚也想把她赶出去,霸占这座石头厝,天天上门来闹,还想把她赶回娘家,甚至跑到她娘家闹。她父母被闹得没办法了竟也跟着劝她改嫁,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黄寡妇想通了,人如果不为自己而活,那别人就会让你没活路。 要闹是吗?一起来啊!于是她也开始了每天一次的表演,每天大家上工的时候,她就在村委院门口一哭二闹三上吊,最后甚至还跑去公社办事处的门口闹自杀,顺带表演了一场情深似海,矢志不渝的爱情故事,把公社长逼出面处理了这件事,才保下这座石头厝,也不用被迫的随意嫁给哪个男人。 等章斯尔她们四个到了黄寡妇家的时候,表兄弟两人已经在院子里帮她杀鱼了,那龙趸鱼是真大啊,起码有一米多长,用刀砍下来的每一个鳞片都有婴儿拳头那么大,掉在地上,折射出夕阳的光,闪闪发亮泛着点红。 “你们来啦?这鱼是真的大,咱们今晚是吃不完了,等会我们每人分一段鱼肉带回去吧,黄姐说她可以教我们怎么做成烟熏鱼保存。” 罗安国看到他们进来抬头说了句就继续低头砍鱼鳞了。 这两兄弟不愧是干力气活的好手,强而有力的臂膀一上一下有节奏的挥动间,鱼鳞就像雪花一般哗哗的往下掉。没看到黄寡妇倚在厨房门口都看入迷了吗? 依章斯尔对她的了解,这两兄弟今晚不留下一个是不可能的了。 章斯尔看到黄寡妇的同时,黄寡妇也看到她,知道她会吃,招手喊她进厨房给她当今晚的军师。本来今天没想大动干戈的,但现在,她的目的不纯了,必须得拿出点诚意来。 在章—行走菜谱—斯尔的出谋划策下,黄寡妇意外的整顿出一桌色香味俱全的全鱼宴,把她自个给乐得合不拢嘴,感觉自信心又回来了。 第一道红焖龙趸鱼,龙趸鱼肉质细嫩,加入香菇,增加鱼肉香味。 第二道剁椒蒸龙趸鱼腩,龙趸鱼腩滑嫩,剁椒口味鲜香酸辣,两者结合在一起很是开胃。 第三道龙趸鱼腩煮粉干,龙趸鱼腩口感清爽,粉干质地柔韧,富有弹性,口感爽滑,两者巧妙搭配呈现出不同的风味。 第四道清蒸龙趸鱼,口味咸鲜,鱼肉软嫩,鲜香味美,汤清味醇。 最后一道是用炖龙趸鱼头做汤底的打边炉,用鱼头炖出来的汤胶原蛋白都融入汤中,汤成乳白色,香而不腥,滑儿不腻,喝起来有胶感。再按自己的喜好加入一些自留地刚刚采摘的蔬菜涮火锅吃,鱼汤鲜香滑顺,蔬菜清脆爽甜。 第101章 劝君更尽一杯酒 “今天我们这个聚餐主要是要刚谢章知青,因为有你,我们相聚在这里,感谢你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发掘了我们的优点,让我们能在下乡后发挥自己的所长,在这乡下活得比别人滋润,谢谢你。” 罗安国作为发起人之一,又是两兄弟里的哥哥,率先举杯站起来打破大家因为还不熟悉有些尴尬的气氛,主要是章斯尔和他们几个都不熟。 章斯尔本来是不尴尬的,她刚刚满脑子都在想什么时候开饭,这个时候突然被人这么一捧反倒有些不自在了,连忙站起来谦虚道。 “过奖了,过奖了,我也没做什么,就是提了几句意见而已,还是大队长英明,器重人才,知人善任。” “是要感谢大队长,我们刚刚已经给大队长切了一块最大的鱼肉送过去了,但如果没有你提的建议,我们别说可以做自己擅长的事情,赚到比别人高的工分,我们连聚在这里的缘分都没有,就当是为了我们的缘分干一杯吧。” “说得好,为我们聚在这里的缘分干一杯。” 卫胜男觉得罗安国这话说得好,立刻举杯站起来应和。 蒋依依看出章斯尔不适应这种场合,也陪着举杯站了起来。 庄晴雅看女知青都站起来了,也跟着站起来。 最后大家都站着,只有姜建成还傻不愣登的坐着,一脸的不在状态,看到大家都在看他,才后知后觉地的也跟着站起来,然后眼巴巴的看着大家,仿佛在问,你们都不吃饭吗? 场面顿时有些好笑,大家相视一笑的一瞬间,弥漫在他们之间那若有若无的尴尬一下子就消散了。章斯尔也觉得轻松许多,她其实是不喜欢成为焦点的,也不习惯大家把目光聚集在她身上,她觉得最喜欢,最舒适的状态就是当个隐形人,做个容易被遗忘的人。 虽然她下乡以来一直很高调,但那些都是避不开的,平时她还是喜欢自己一个人玩,除了赶海一队二队和村里的孩子们,章斯尔其实不怎么和村里人打交道,也不跟知青们打交道,闲下来的时候她更喜欢上山下海的找食物,所以总是给人一种神秘感,不上工的时候根本就看不到她的人影,不知道她在哪?在干嘛? 有了刚刚那个缓冲,大家的气氛也慢慢的热络了起来,话题渐渐的展开,从每天赚工分的工作聊到每个人的爱好。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一个旱鸭子能在大海里畅游,还学会潜水,能见识到海底不同于陆地的美景,能感受鱼儿从手边游过。 你们能懂这种感觉吗?就是教我游泳的婶子第一次带我到海里潜水的时候,我感觉,我好像是为大海而生的,我在海里面感到了自由,是那种畅快的自由,是解开所有束缚的自由。” 卫胜男聊到自己的工作时感觉整个人都充满了快乐,这一下子就引来了庄晴雅的醋意。 “你是自由了,我一整天就坐在那解渔网,补渔网。” “那还不是因为你干啥啥不行,就这事儿做得好,婶子们没把你赶出后勤队都是看在大队长的面子上,你就知足吧。” 蒋依依天天看着这两人腻歪早就有些不耐烦了,毫不客气的拆穿她。 “才不是呢,她们会留下我是因为我渔网解得最快最好,补的最细致最结实。” 庄晴雅才不承认自己废,她也是有优点的,她这属于专精人才,整个桐湾村,就属她对渔网最有一手,婶子们都夸她呢。 “我觉得赶海才好玩呢?那种寻宝的感觉你们大概不懂,就是那种不知道下一个惊喜会在哪?会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这像极了我小时候在玩捉迷藏,只不过对象换成了善于躲藏的海洋生物。 每当我找到它们的时候,还要和它们进行一场生死时速,那种感觉真的好刺激。我手速快点它小命难逃,我手速慢点,它逃之夭夭,却又在转角遇到我,就像是命中注定的缘分。” 章斯尔:“…………” 她是不是有点变态的基因在身上?为什么好好的一个赶海硬是被她玩成了生死大逃杀? 想象一下那个场景,一个变态杀人狂和一群弱鸡关在一个庄园里,变态说:“好刺激,像极了我小时候在玩捉迷藏,不知道下一个小可爱会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 当变态杀人狂找到一个小弱鸡的时候她又说:“你逃,我追,你们都插翅难飞!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接着她们又从[爱好]?聊到南北饮食的差异。 “这儿什么都好,就是这饭菜,我吃不惯,天天,天天都是地瓜 地瓜 地瓜的,我都快吃成地瓜脸了。” “我也是,想吃个饼子都没得。” “这儿吃的饭食太淡了,搞得我想去找个村民搭伙吃饭都不知道要找谁?” “其实海鲜我也吃不惯,太腥了。” “那是你不会做饭,今天黄姐做的鱼就一点都不腥。” “说得跟你会做似的,在这儿,不会做饭真的不好过,明明有那么多的海鲜可以自由的,大口的吃,结果却不知道从何下手。” “我们以后下工去找婶子们请教下厨艺呗,总不能一直吃地瓜吧?” “对了,章知青,你好像也不会做饭,你都去哪儿搭伙的?我记得你也是京城的吧,你能吃的惯这儿的饮食吗?” 章斯尔:“…………” [除了最开始说了一句话,我都安静好久了,为什么还能注意到我?] 好像怎么撒谎都圆不回来,章斯尔选择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就这样让它过去吧,别问了,问了也不想说。] 卫胜男看她静静的不说话也意识到自己问到了人家的秘密了,赶紧快速地换了个话题。 章斯尔有秘密她们都是知道的,从她每天神出鬼没就可以看出来,只不过卫胜男自己也有秘密,庄晴雅也有,就连蒋依依都有,所以章斯尔不想说,她们虽然好奇,但也不会再问,再问就有点交浅言深了。 话题很快就转到大家的学生时代,聊到曾经意气风发的自己,聊到人嫌狗厌的小时候,聊到大海,聊到航船,接下去就是罗安国和姜建成两人的舞台秀。 四个女知青安静的听着两个表演欲满分的男知青讲他们航海时遇到的趣事和海上无时无刻的惊险; 听他们描述打捞到的各种奇形怪状的海洋生物; 听他们分享第一次海钓钓到大鱼的激动; 听他们说遇海涌,漩涡,礁石时他们齐心协力渡过难关的团结和劫后余生的感动; 听他们讲述自己因为长时间的航行,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遭遇到的极大的挑战,饮食单一造成的营养失调,和新鲜感过后的单调生活都让他们觉得抑郁。 在表兄弟俩讲他们航海时遇到的趣事开始,黄寡妇就拿着一瓶高粱酒无声无息地加入进了这场新知青们的聚会,然后如章斯尔所猜测的那样,她不是单纯的来听故事的,从加入之初她就像只开屏的花孔雀,无时无刻散发着属于少妇独特的魅力,有意无意的撩拨着表兄弟俩。 当兄弟俩在描述他们捕捞到可爱的,美丽的海洋生物时她会表现出赞叹和向往; 当他们描述捕捞到的丑得奇形怪状的海洋生物时她又会捂着脸害怕的娇嗔。 兄弟俩讲他们第一次海钓合作钓起一尾红鲷鱼尽显的少年意气时,她就双手托腮,双眼亮晶晶的看着他们,脸上满是欣赏的笑意。 后半场更是全程高能,值得四个女知青拿个小本本记下来反复学习。 当兄弟俩说他们船航行时遇到漩涡,她会适时的表现出惊呼和担忧, 当兄弟俩说他们经过默契的团队协作顺利渡过难关时,她又适时的表现出感动和一丝丝难以克制的伤感。 当兄弟俩讲述他们逃过漩涡停船休息时的后怕和为自己逃过一劫的兴奋和骄傲时,她开始动手了,她仿佛感同身受般的拍着他们的肩膀宽慰,同时给予极高的肯定和赞扬。 黄寡妇一顿操作猛如虎,把四个女知青比得像四个二百五。 章斯尔虽然在男女之事上像个二百五,但她的观察力可不俗,经过她的仔细观察,发现哥哥罗安国对黄寡妇的好感度会更高一点。 整场下来,他们俩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对视过好几眼,相反的,弟弟姜建成就像个自嗨的二傻子,完全没有接受到黄寡妇的电波,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大概只想跟她们分享他的战绩,他惊心动魄的经历,至于对方想不想听,不重要。 看来今晚会被留下的是哥哥了,果然,男人还是要知情识趣一点才会有艳福,不然就只能像那个二傻子一样被无情的放弃了。你看,才没过多久,黄寡妇就撇下弟弟姜建成开始对哥哥罗安国单独展开攻势,时不时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顺便再敬杯酒。 劝君更尽一杯酒,夜半留舍做良人。 第102章 都是酒惹的祸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幽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酒过三巡,众生百态。章斯尔喝酒是不会让自己喝醉的,她始终觉得酒是人类生活的密友,喝酒的最好状态不是小酌一杯,不是酩酊大醉,而是微醺的三分醉,似醉非醉,似醒非醒的状态,这能让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朦胧而美好,整个人也更加的轻松自在。 她享受一半清醒一半醉的状态。清醒的欣赏别人酒后“风采”,微醉着体会众生皆辛。 有人,酒不醉人人自醉。 就如此时的罗国安,他没有喝醉,但也在清醒着沉醉。酒杯在手,佳人在侧,年轻少妇,斜倚凭栏,美眸斜睨,迷迷蒙蒙。喝了酒的黄寡妇,多了些温柔,添了些快活,尽显娇艳妩媚,胸前银月灯斜照,眼底桃花酒半醺,微风过处有陈香,一颦一笑添红霞。 两人对视间,似有电流,流转其间,噼里啪啦,充满强烈的电能。 也有人,借酒消愁愁更愁。 就如庄晴雅,浅斟慢饮,两腮绯红,眉尖微蹙,双眸一泓醉意,玉指动夜光,落花狼籍酒阑珊,笙歌醉梦间,一颗晶莹泪珠落脸颊。 有人,酒量惊人,也有人不自量力。 就如蒋依依,性格豪爽,酒倒杯干,英姿豪迈,完全就是个酒国英雄,充满霸气与魅力,堂堂七尺男儿姜建成和她拼酒,都被她给喝倒了。 姜建成无力地斜靠在椅背上,两眼迷茫,已经不知道今夕是何夕了。仰着头对着天空高挂的月亮露出一个傻笑,笑得像个地主家的二傻子。看似喝了几杯酒,然而好似喝了几杯水,喝进了肚子,却流进了脑子。 最耐章斯尔寻味的是卫胜男,说实话,她不喜欢卫胜男这个人,从第一次见面就不喜欢,所以即使是她把这些人挑到桐湾村的,她也不会主动去和她们接触。 有些人,做点头之交就挺好,知青之间需要守望相助,但不需要有多好的交情,能让别人觉得他们是一个团体,有所忌惮,不敢肆意欺负他们,就够了。 这就和上班一样,进了单位,该营业营业,我们可以谈笑风生,商业互吹,甚至假装亲密无间,但下班后,该散场就要散场,最好的状态就是对面相遇不相识,人生通讯录里查无此人。 章斯尔之所以会注意到卫胜男是有原因的,她今晚喝酒后一直盯着庄晴雅看,而且眼神很不对劲,怎么形容呢?像麦芽糖一样可以拉丝了,那明目张胆的爱意几乎是毫不掩饰。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每个人的想法都会从眼睛里流露出来,不论平时伪装得再好,都会在这昏暗的夜色中,无法自控的借着酒意释放自己。 因为大家都沉浸在自己划出来的世界圈圈里,卫胜男以为没有人会注意到她,所以有些无所顾忌了,但她还是漏了一个人,这些人里还有一个又闲又八卦的章斯尔。 在火车上章斯尔就注意到了这两人之间有种说不出来的粘腻感,像是闺蜜,但更像是情侣。也不对,应该说友情以上,恋人未满? 这个时候两人好像还处于一个义无反顾的爱上了,另一个还在苦苦挣扎,想逃离,却又忍不住沉溺。 唉…人生如酒,情到深处有苦涩,只能借助酒来渲泻情感,酒是一种灵感和情感催化剂。章斯尔有预感,今晚肯定有瓜可以吃。*^_^* 喝醉了酒,章斯尔谁都不服,就扶墙,扶着墙出去做个酒后爱八卦的崽。 刚刚庄晴雅出去了,大概是去散心,卫胜男也出去了,大概是去追佳人,所以章斯尔也跟着出去了,大概是去吃瓜。 等章斯尔到的时候卫胜男已经把庄晴雅堵在一个不起眼的墙角,真的很不起眼,两个人几乎和墙角的阴影融为一体,要不是她长期喝灵井水,视力远超于其他人,而且还是特意寻找的,否则根本就看不到。 人找到了,她也不敢乱动,赶紧蹲在一棵大树后面,把自己和树的阴影融为一体。这是一个绝佳的偷听(吃瓜)位置,离得不算远,她们说什么她都能听到,就算起争执有人怒而离去,不管从哪个方向走,都不会看到她的,yeah~ “卫胜男,你干什么?” 庄晴雅怕有人经过,声音压得很低,不过压得再低,章斯尔都听得到,因为她有“顺风耳”。y(^_^)y “雅雅,对不起,我忍不住,我爱你,我想知道你……是不是……” “我不知道,胜男,我真的不知道,你不要逼我好吗?我家已经出事了,我爸妈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我很担心他们,我实在没有心情考虑这些。” “再说了,我们这种关系,是为世俗所不容的,就算以后可以回城了,我们也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你爸妈根本不会同意的,我爸妈…我爸妈也不知道能不能回来。” “我知道,雅雅,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你以为我穷,不漂亮,就没有感情吗?如果神明赐给我美貌和财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的!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 “胜男…你不要这样,你明明有更好的前途的,你家世清白,不像我,我家是被下放的资本家,爸妈用尽关系也只是保下我下乡当知青,我没有未来了,我可能一辈子都只能待在这个渔村。 可是你呢,你爸爸是公安局大队长,你现在又有自己的梦想和目标,我相信以你的天赋,未来你一定能进国家队的,你的未来那么光明,而我……我们,我们是不会有未来的。” “可是雅雅,在我心里,你就是我的天地人间,没有你,一切的繁华锦绣,于我不过是万念俱空,只要有你,以后我无论失去了什么,我都觉得值了。” “等回城吧,如果,我说如果,如果有一天,我们都能回城,你回去,我也回去,我爸妈也能平反回去,我们,我们再谈这几件事好吗?胜男,现在的我,真的没有勇气。” “好,我会继续努力的,这辈子我都会继续努力下去的。你就耐心等待,我们大家都回城的那一天吧。现在请让我,继续喜欢你,可以吗?” “好…” 卫胜男抬起庄晴雅微红的小脸,唇哆嗦地落在她的额,她的鼻,最后终于控制不住诱惑,借着酒意吻上那朝思暮念的柔软之上。 好吧,她承认,她是借着酒意,她怕她拒绝。 “你…” 庄晴雅还想说什么的时候,她就被卫胜男吻住双唇,虚无的感觉让她禁不住使劲攀住了她。 试探的轻触,摩挲,辗转流连,轻柔吮吸,一边奈心的等待着庄晴雅的反应。 卫胜男的气息近在咫尺,异样的酥麻瞬间蔓延而至,让庄晴雅的心弦颤动不已。 纤臂自她的腰侧穿过,紧紧扣在一起,感官中充满了幸福,微启朱唇,庄晴雅青涩的回应她。 亲上了!亲上了!好激动,好像在演偶像剧哦(*^@^*),《霸道知青爱上我》。 \\\\^o^\/\\\\^o^\/\\\\^o^\/ 章斯尔一个旁观者都看得好激动,左手拼命捂着嘴,怕因为怕太兴奋笑出声音来,只能用右手紧握成拳轻轻地锤树来缓解因为激动而不断攀升的肾上腺激素。 好吧,今天她对卫胜男改观了一点,这是个真女人啊,这是个勇于冲破世俗枷锁的真女人啊。 在漫长的人生之中,将爱情穿透生命,与心跳一起,面对这一场美丽,灿烂,悲伤,怀念的如水年华。就像一种雷击,将你瞬间的迷茫,敲打的消失怠尽。而她们,就可以,活得更加的洒脱,超然,对一些事物的看法,也将更加的明清。 章斯尔想起了上辈子看《大话西游》的经典台词。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 如果非要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她希望,卫胜男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她会踩着七色云彩把庄晴雅娶回家。 镜头回转 一记深吻结束后,庄晴雅被放开,她赶紧深吸几口气缓缓,然后羞恼的轻轻推了推卫胜男的肩膀,嗔怪道:“你过分,明明说好的回城在……” 卫胜男拉过庄晴雅的手十指紧扣,扣住彼此的情意,双手紧扣,紧握住彼此的心弦。 “雅雅,我考虑过了,如果回城后你注定是我对象,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与你相爱,把幸福握在交缠的指缝间,遇见了你,我多希望,一牵手便是一辈子。” “胜男…” “雅雅…” 好了,就这样吧,zuo ze江郎才尽,写不下去了。(~o~)(~o~)(~o~)(~o~) 第103章 抢潜水队员 忙忙碌碌间,4月就过完了,5月就轻松多了,整个月除了种红薯,就是赶海了。 5月是鱿鱼泛滥的季节,所以这个月抓鱿鱼是最容易,也是效率最高的。 鱿鱼,即中国枪乌贼,是枪形目,枪乌贼科,枪乌贼属的海洋头足类软体动物。鱿鱼身体细长,十条触手围着嘴边,八条较短,另两条较长,有一个退化的内壳和一对三角形或者圆形的鳍。 鱿鱼具有集群好斗的习性,与墨鱼一样可以不断变色适应周围环境,常活动于浅海中上层,垂直移动范围可达百余米,以磷虾、沙丁鱼、银汉鱼、小公鱼等为食,寿命只有10-18个月。 鱿鱼具有补虚养气、滋阴养颜等功效,可调节血压、保护神经纤维、活化细胞,对预防血管硬化、胆结石的形成,缓解疲劳,恢复视力,改善肝脏功能有食疗功效。且鱿鱼肉质鲜嫩,柔而细腻、味美,个大,肉质和风味皆与鲍鱼相似,因此也被称为“穷人的鲍鱼”。 每个赶海小队都有属于自己小队的一艘木船或竹排,她们要划着自己小队的木船(竹筏)到近海去撒网抓鱿鱼。在她们出海抓鱿鱼的时候,每个赶海小队都会配备有一名潜水队的成员作为“导航”。 为什么去抓鱿鱼的每个赶海小队都需要配一位潜水队的成员作为“导航”呢? 因为鱿鱼群是随时在移动的,赶海队的人没办法确定鱼群的位置下网捕鱼,这时候就需要有一个会潜水的人,时不时的下海水里去观察和寻找鱼群的方向和预判它们可能会出现的位置,然后给赶海队的人指引船行的方向。 所以,一个潜水队员的经验和判断可以直接的决定了这个赶海小队今天的收获,是满载而归,还是一无所获。在往年,每到赶海小队需要潜水队员一起合作的赶海项目的时候,大家都是默契的私下自行组队的。 本来赶海一队长期合作对象是潜水队的队长柳绿婶子,因为柳绿婶子不只是兰花婶的好朋友,而且她的经验非常丰富,每一次都能让赶海一队满船而归,有时候甚至要运两趟才能全部运回来。 但,事情总是有意外的,作妖的依旧是女主她妈蔡小云。去年的时候,她带领的四队出了点意外,收获寥寥无几。按理说,赶海嘛,虽然经验很重要,但运气同样重要,会有意外发生是很正常的。但四队的人不这么想,她们认为是那次会空手而归是因为和她们合作的潜水队员不尽心的原因。 那一次,双方闹得很难看,最后的结果是那个潜水队员愤而脱队,重新找了个赶海小队加入,并放话,以后再也不会和赶海四队合作。 潜水小队的人当然是要站自己队成员这一边,以至于赶海四队今年没有潜水队员愿意和她们合作,毕竟谁也不愿意承担抓不到鱿鱼的责任。 赶海四队没人可用,赶海一队却其乐融融,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真是看得人既闹心又碍眼,所以蔡小云就闹了起来。 在大队长开会的时候大喊不公平,说赶海一队就是因为一直霸占着柳绿婶子,所以她们才能牢牢占据赶海小队的第一名。今年应该采用能力强的带能力弱的方式来分配潜水队成员,这样的互补才能让每个赶海小队都能赚到工分吃饱饭,而不是涝的涝死,旱的旱死。 不然长此以往,根本就没有其他赶海小队的出头之日,大队长不能太徇私了,只照顾自家婆娘,完全不管其他赶海小队的死活。 这一下子就把大队长和兰花婶架在火上烤,虽然兰花婶极力辩解,一直以来大家都是自愿组队,而不是大队长分配的。 但奈何其他的赶海小队心思浮动,她们都想分配到一个能力强的潜水队员来带她们赚钱。以前是她们能力不够,愿意和她们组队的都是在潜水队垫底的,能力强的潜水队员只会选择排名靠前的赶海小队加入,对她们不屑一顾。 但现在,被蔡小云这么一闹,她们突然就有希望了,有希望分配到一个能力强,有经验的潜水队员来带她们赚工分。谁不想做光荣的前几名呢?谁又会觉得是自己的能力不行?都觉得,之前会垫底,那都是因为大队长没管她们,于是全都起哄了起来。 即使排名前几的赶海小队不同意,但也拗不过那么多人道德绑架啊,所以最后,还是如了蔡小云的意。她们小队本来就中不溜秋,即使选择这样的分配方式,对她们来说也没有什么差别,相反的,还解决了她们今年招不到潜水队员的困境。 而章斯尔所在的赶海一队则被分配到新手卫胜男。其实按理来说,把卫胜男这种新手分配给赶海一队这种能力强的小队,完全就是在拉后腿。这中间造成的损失不止是赶海小队自己的损失,也是整个桐湾村的损失。 毕竟,赶海小队的收获多,就等于桐湾大队的收获多,公社每天在每个大队收海货,大队与大队之间也是会较劲,有排名的。常年排名靠前的大队,公社在收海货的时候也会稍微通情达理一点,俗称放水。 章斯尔就纳闷了,按理说蔡小云对于女主杨玉娟来说应该算是个反派才对啊,是她的风流间接导致女主悲剧的一生,也是她的刻薄直接压垮了女主的最后一根稻草,导致男女主最后双双绚情,小说结局bad ending。 所以她身上到底是怎么沾上女主光环的?怎么每次她要闹什么事总能成,不管这事听起来是不是很无理。 正常来说兰花婶作为大队长的媳妇,在整个大队的妇女心中都是有份量的,平辈的几乎没有人会去挑衅她,至于辈分大的,兰花婶会做人,也没人会特意的和她过不去,反而都会给她几分薄面,整个大队就只有蔡小云这朵奇葩,偏偏还每次都能让她得逞。 这其中的不可思议不止章斯尔觉得惊奇,连大队长和兰花婶都有些莫名其妙,他们当时到底是为什么会退让的? 但事已至此,多说无益,现在赶海一队只能带着卫胜男这个小菜鸡去抓鱿鱼,真是既憋屈,又无可奈何。 但赶海四队以为她们一队带了个小菜鸡今天就会惨淡收场吗?章斯尔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她是干什么的?她是老师啊,老师最擅长什么?当然是发现学生的优缺点,为学生扬长避短取得好成绩。 章斯尔把卫胜男带到一旁,两人嘀嘀咕咕的计划好等会的行船方案。她还把鱿鱼的习性和喜欢的生活环境告诉卫胜男。 鱿鱼多位于岛礁周围,水清流缓、盐度较高、底质粗硬、海底凹窝、沿岸水系和暖流水系交汇处。 可以选择避风的、海水清澈的、海底有暗礁的水域。有岩石有水草的岸边,码头,防波堤。最好是有灯光,且是连着外海或主航道有回流的浅湾,这些点多易聚小鱼无大鱼,且水流相当平缓不急。 卫胜男根据章斯尔教她的方法去寻找鱿鱼群,经过几次换气上船和章斯尔讨论,并改变行船的方向后,还真让她找到了鱿鱼群。 在发现鱼群后,卫胜男赶紧探出头招呼跟在她身后的赶海一队停下渔船,把渔网抛给她,接住渔网她就拉着渔网朝岸边游去。 这张渔网长达几百米,章斯尔拉着渔网的另一头跳下海配合卫胜男,以鱿鱼群为中心,把鱼群全部围在渔网内。渔网将上万平方的海滩围了个严严实实。然而这还不够,将渔网合拢后,所有人下船一起合力慢慢地收拢渔网,把渔网的空间一点一点的缩小,这样能有效的压缩鱿鱼逃窜的空间,方便她们等会抓鱿鱼的时候能省点力气。 为了防止网内的鱿鱼逃脱,她们再次用收回的渔网把这片浅滩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 渔网刚围好黄寡妇已经按耐不住激动,一个猛子扎进海水里,不一会儿功夫就从海水下抓起一条鱿鱼,高举着手上的鱿鱼兴奋的挥舞着跟所有人炫耀,脸上都笑开了花。 “你们赶紧抓啊,非常多的鱿鱼,抓鱿鱼这么多年,我从没见过这么多的鱿鱼。” 章斯尔听到她这么说,赶紧转头顺着渔网摸了过去,一个莽子也从网角抓起一条鱿鱼。刚抓起鱿鱼就看到还有一条鱿鱼企图从她胯下逃走,立刻弯腰伸手一捞,几秒钟的时间,两条鱿鱼就到手了。 把两条鱿鱼扔进抄网的时候,那条逃跑没成功的鱿鱼还不甘的喷出一口浓墨以此来表示自己的愤怒。 她躲得及时,只有手臂的衣袖沾到一些些,而拿着抄网的翠花嫂子就倒霉了,直接被喷了一身,整个人看起来狼狈不堪,引得众人哈哈大笑。章斯尔觉得有些对不起翠花嫂子,但没想到翠花嫂子一点也不在意,跟着大家笑的开怀,还安慰她。 “没事,这里没有一个人逃得掉的,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早跟晚的区别罢了。” 第104章 抓鱿鱼 水下还有一大群的鱿鱼等着她们去抓,大家也不再把时间浪费在玩笑嬉闹上,纷纷的扎进海水里,寻找自己的目标鱿鱼。 海水下的鱿鱼疯狂的撞击着渔网,想要突出重围,然而无论它们再怎么努力都是徒劳无功的,在渔网合拢的时候,它们就已经成了“瓮中捉鳖”那只鳖了,等待它们的就只有赶海一队的抄网。 章斯尔潜入海底,猛地就朝鱿鱼群冲了过去,虽然这些鱿鱼的走位非常灵活,但还是免不了被她抓到的命运,她的每一次上浮总能抓起一条鱿鱼。 在赶海一队所有人合力的猛烈攻击下,鱿鱼群凄凄惨惨戚戚,无处话悲凉,逃无可逃。它们的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姨,叔伯舅,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左邻右舍,认识的,不认识的,都一条一条的被赶海一队的人抓了起来。 就连给大家举着抄网的翠花嫂子都按耐不住,伸手就薅起一条鱿鱼,直接扔进抄网里,接着又追上一条正在逃逸的鱿鱼,一把薅了起来,可惜一只手限制了她的发挥,竟然让鱿鱼脱手跑掉了,逗得所有看到的人哈哈大笑。 章斯尔把从翠花嫂子手上逃掉的那条鱿鱼赶到岸边,川花婶一个猛子扑了上去,鱿鱼直接被她扑到岸上,被兰花婶一个顺手牵羊一把抓住,捡了起来。 大家合作默契,一条条鱿鱼无处可逃,只能被赶海一队的成员一一抓获。随着她们的每一次下潜,浮出水面后手里总能抓着一到两条鱿鱼,抄网里的鱼获越来越多,都快满溢出来,翠花嫂子只好折回船上,把鱿鱼都倒进船舱里,清空抄网后又返回来继续给她们装鱿鱼。 被章斯尔和卫胜男用渔网围起来的区域内,不光有鱿鱼,海鱼也到处都是,随手一搂就能抓住一条。 有鳀鱼、石九公、小黄花鱼、刀鲫子鱼、梅子鱼、偏口鱼、沙丁鱼、针量鱼、飞鱼、辫子鱼、银鲳鱼…等等。 经过几轮疯狂的驱赶,有的鱿鱼已经被渔网缠住,随意拉起一段渔网竟然缠住了五条鱿鱼,章斯尔抓得是既解压又过瘾。 [看到这里,椰宝们想不想和她们一起抓鱿鱼呢?≡^v^≡] 如翠花嫂子所说,没有一个人逃得过被鱿鱼喷一身墨,只要抬眼一扫,所有人或多或少,身上都沾染了鱿鱼的黑墨汁,不过她们却不以为意,并且乐在其中。章斯尔自己也没逃过,她不止被喷一身,还被喷一脸,现在小脸黢黑,配上她的短寸头,不知道的还以为一群妇女中混入了一个黑小子。 章斯尔再次下潜,看到几条鱿鱼被缠在网上,她干脆直接将渔网给拉了起来,拉起来的过程中又网住了好几条,在渔网里抓鱿鱼可就简单得多了,只需要将它们捋出渔网,扔进翠花嫂子举着的抄网里就可以了。 章斯尔一手一条将鱿鱼抓了起来,她只有两只手,抓不了这么多条鱿鱼,在她附近的几个婶子和嫂子见状赶紧游过来帮忙,连翠花嫂子都过来帮忙抓住一条鱿鱼。 就这样,简简单单的,近十条的鱿鱼直接到了抄网里,一下子就占去了抄网的一半空间,用不了多久,翠花嫂子又得回一趟船上清空抄网了。 接着,章斯尔带着几个婶子和嫂子沿着渔网搜索了过去,打算对剩下的鱿鱼进行清理,这些鱿鱼几乎全部都粘在渔网上,这对于赶海一队的人来说,就比之前她们追着鱿鱼抓要容易得多了。 直接上手一条接着一条的抓就行了,简直就像在海里捡钱一样容易,这场鱿鱼大战一直持续了一个小时。在这一个小时内,几乎平均每30秒钟,都有一条鱿鱼失去了自由,船舱里都倒了几抄网进去,装了近半个船舱的鱿鱼。 这一片的鱿鱼被她们抓得差不多了,章斯尔和卫胜男合作把渔网收起来,她们要划船去寻找下一个鱿鱼群。 在找到下一个鱿鱼群的时候,两人依旧重复之前的操作,把整个海滩围了起来,然后慢慢的把渔网收拢回来,又对折了回去,里三层外三层地将这片浅滩围了个严严实实。 折叠好渔网后她们继续拉网,进一步缩小网内的空间,随着空间的缩小,浅滩上一群黑色的海生物也渐渐地显露了出来,这就是她们今天的主要工分鱼—鱿鱼。 看到这群鱿鱼,赶海一队的人都按耐不住兴奋,撩起裤腿就要下水去抓,兰花婶却阻止了她们,她先围着网角巡视了一圈,防止渔网开口鱿鱼逃跑。 确认没有漏洞后,随着兰花婶的一声令下,翠花嫂子猛地就朝一条鱿鱼扑了过去,一下子就将对方罩进了抄网里。 随着第二场的第一条鱿鱼到手后,围网里的抓鱼大赛也正式的拉开了帷幕。 虽然鱿鱼们疯狂地撞击着渔网,但怎么努力也逃不出去,就像那酒醉的蝴蝶,怎么也飞不出,花花的世界。 这一次围住的鱿鱼群比上一次还要大,章斯尔随手就薅住了一条没有方向乱窜的鱿鱼,立即递给了离翠花嫂子比较近的卫胜男,继续下一条。 卫胜男接过后顺手就将鱿鱼投进翠花嫂子举着的抄网里,那动作随意得像在投篮,准头却精准得像在投壶。 卫胜男看章斯尔才没一会儿的功夫,就已经抓了好几条鱿鱼,而自己还傻站在这里,一条都没抓到,唯一扔进抄网里的一条鱿鱼还是章斯尔抓的,瞬间就起了较劲的心思,一个莽子扎进海水里朝离她最近的一条鱿鱼游了过去。 不知道是冲刺的太猛,还是鱿鱼太滑,卫胜男竟没有一把抓住,让鱼给逃跑了。 不过这里三层外三层的渔网不是白围的,鱿鱼从最里层逃出去,却被另一层渔网给拦住了,卫胜男又一个猛子下去,这一次直接抓住了对方,逃跑失败的鱿鱼除了不忿的喷出一口浓墨染了卫胜男一身,也就只能认命的被她扔进抄网里。 这场景看得章斯尔和身边几个婶子哈哈大笑,今天不管是谁被鱿鱼的墨水洗礼,大家都会停下手上的动作先取笑一番。 笑完几人又沿着渔网搜了过去,渔网里不停的有鱿鱼中招,随着一条条的鱿鱼被抓起,抄网里的鱿鱼也越来越多,多到即将溢满出来,翠花嫂子不得已又回了船上一趟清空抄网。 赶海一队的人在渔网围住的海里抓得不亦乐乎,惊得海水下的鱿鱼群像无头苍蝇似的到处乱撞。 说来也奇怪,明明章斯尔看到的鱿鱼是透明的,但它们受惊后竟然能吐出黑色的墨汁,把海水都染黑了一大片,这黑色的墨汁都藏在鱿鱼身体里的哪里? 初中生:“藏在鱿鱼的墨囊里。” 高中生:“鱿鱼在直肠的末端近肛门处有一导管,连结一梨形小囊,即墨囊,位内脏团后端,实为一极发达的直肠盲囊。囊内腺体可分泌墨汁,当鱿鱼遇到危险时,墨汁就会经导管由肛门排出,起到掩护自己逃跑的作用。” 大学生:“这是玄学⊙w⊙” 不过就算是吐黑墨汁章斯尔也不在怕的,她直接钻进黑雾里抓鱿鱼,等她浮出水面后,手里就多了一条大鱿鱼,丢进抄网里接着继续干,3秒钟不到她又浮出水面,手里又多出了一条大鱿鱼,这也太过瘾了吧。 你看那条傻鱿鱼,她原本是没发现它的,是它自己吓自己,拼命的吐出墨汁企图掩护自己逃走,结果却暴露了自己的位置,章斯尔迅速跟进,猛地就将它一把抓住,等她浮出水面又是一条大鱿鱼被扔进抄网里。 要问章斯尔为什么不怕鱿鱼的墨汁,当然是因为这是好东西啊,它不止含有多种营养物质,它还可以吃。 鱿鱼的墨汁安全无毒,而且墨汁里含有一种粘多糖的成分,粘多糖是构成人体骨骼、皮肤等重要成分。 [建议食用鱿鱼的墨汁的时候。煮熟再食用。] 鱿鱼的墨汁还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虽然在华国内墨汁食品还不太多,比较常见的是墨鱼面、墨鱼饭、墨鱼饺子。但小日子过得不错的国家可喜欢了,他们会用墨汁做成各种食品,比如墨汁冰淇淋、墨汁面包、墨汁方便面等等。 随着鱿鱼被一条条的抓走,这一边的鱿鱼活动空间就大多了,也就显得鱿鱼群太散。章斯尔抓着抓着,发现鱿鱼越来越不好抓,渐渐地,也有些不耐烦,带着几个婶子一顿操作猛如虎,直接将鱿鱼群赶到了另一边,合而为一。 接下来就是赶海一队疯狂收割鱿鱼的时间。 the crazy time !!!嗨起来!!! 第105章 夜钓鱿鱼 这一天,由于章斯尔和卫胜男合作寻找鱼群的效果很不错,在下工回大队里的晒谷场称重算工分的时候,赶海一队的成绩虽然没有往年的成绩高,但依旧屹立不倒,稳居赶海小队的第一名,并甩第二名的平均分近3个工分,可以说是一骑红尘妃子笑了。 这一成绩出来,瞬间惊掉了所有人的下巴,赶海一队用实力证明了学霸就是学霸,第一名实至名归,就算换个菜鸡辅导老师,依然不能影响她的发挥。 就连卫胜男也一战成名,成为了赶海小队眼中的香饽饽,谁能想到呢,本来以为的小菜鸡,没成想竟然还能有这种本事?这真应了那一句古话:凡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呀。 经过一礼拜的抓鱿鱼赚工分活动,赶海小队的排名也经过了一次大洗牌,除了赶海一队依旧稳居第一名,剩下的赶海小队顺序全部被打乱,重新排了序。 曾经和赶海一队最铁的赶海二队这次直接掉到了第五名,这简直是奇耻大辱,以至于赶海二队的队长现在看到蔡小云,眼神都带着杀意。 赶海一队和赶海二队的关系也因此一度陷入了尴尬,经一起风光的好闺蜜,现在一个“落魄”了,另一个依旧风光无限,人都是会嫉妒,会不满,会迁怒的,明明蔡小云针对的是赶海一队,最后倒霉的却是赶海二队,而赶海一队毫发无损,听着怎么能让人不憋屈呢? 但这些都是生活上的小摩擦,即使有再多的不满,但赚工分太忙,也就没有时间去过多的在意这些不太重要的小事。 因为抓鱿鱼是属于团队协作的工作,每天结算后的工分都是赶海一队所有人,包括卫胜男均分的,所以章斯尔也就不能像之前那样截留一部分鱼获带回家投喂爸妈他们。 因此,每天下工,章斯尔绕小树林回“牛棚”吃晚饭后,就带上她爸爸和朱叔叔,后面还跟着一只好事的狐狸兴旺和一头闲赋在家的骡子兴茂。 他们趁着夜色的掩盖,打着手电筒,走小路到章斯尔事先踩好点的一个海岸边去夜钓鱿鱼。因为鱿鱼是昼伏夜出的海洋生物,它们最活跃的时间段是晚上7点到10点这段时间。 这里她去探测过几次,鱼情非常的好,每次去都有成群的鱿鱼在那停留,重点是那儿没有人类活动的痕迹,是个还没被村民们发现的钓点。 可以说是既隐蔽,又资源丰富,简直是为“牛棚”的人量身定做的天选之地啊。 4、5月份是鱿鱼最肥美,也是最泛滥的时候,这个时候钓鱿鱼就显得非常的容易,且让人有成就感。尤其是夜钓鱿鱼,这是一项非常适合钓鱼小白的活动,可以助长你的信心,增强你的兴趣。 章斯尔钓鱿鱼是不需要用到鱼竿的,她只需要一根鱼线和一个自制的假饵,她不止自己装备简陋,给她爸爸和朱叔叔准备的工具也是一根鱼线和一个自制的假饵。 因为鱿鱼的咬口非常轻柔,需要有一定的经验和技巧才能察觉到,所以她干脆放弃鱼竿,直接用鱼线,这样才能更直观的感受到鱼是否咬钩。 就是吧,直接用鱼线有点费手,勒着手疼,所以她给自己戴上了“防刺防扎防水防滑”手套,至于那两个大男人?章斯尔一人给一条破布缠手掌就差不多了,她哪有那么多手套哦。 三人到了地方就迫不及待的各自找好钓点,将诱饵扔进海里,满心期待地等待鱼儿上钩。 章斯尔教章壮国和朱峰要不停的用手来回抖动诱饵,吸引海水下的鱿鱼咬钩。只要有鱼上钩,就猛提鱼线刺鱼,刺中鱼儿后马上就要打起精神来,时刻用手感受鱼线那头的情况,并慢慢地将鱼线收回。把鱿鱼拉出水面,在摘饵的时候动作千万要温柔,不然就容易被鱿鱼赏赐“一丈黑”。 “来了~” 就在和两人说话间,章斯尔今晚夜钓的第一条鱿鱼咬钩了,她立刻提线刺鱼,接着就迅速拉线收鱼。 虽然水底下的鱿鱼挣扎得厉害,拽着鱼线在海里左冲右撞,连带着章斯尔都被它拉拽得差点没站稳,但她依然不慌,手法娴熟的往回收鱼线。 随着鱼线收回的是一条全身透明的大家伙,怎么看都得有两斤多重,章斯尔伸手想把它抓住,鱿鱼却不屈于命运,疯狂地反抗,然后像火箭一样窜回大海里。 鱿鱼以为自己成功的挣脱了命运的枷锁,但其实它已经被章斯尔手上的鱼线牢牢的锁定,跑不掉的。 她淡定的重新慢慢收回鱼线,只是没想到这还是一只不屈不饶的鱿鱼,刚抓住,却又被它再次挣脱,把章斯尔给气的呀,气自己不争气,手掌太小,手指太短,单手握不住这么大一条鱿鱼。 好在她还有两个左右护法,及时帮她把窜出去的鱿鱼抓住扔进他们带过来的桶里面,不然她就要被这只顽强不屈的鱿鱼拉着带进海里面了。 虽然刚刚的过程不完美,但挡不住她今天的运气似乎格外的好。 章壮国和朱峰还没有开张,章斯尔已经又中了今晚的第二条鱿鱼,20秒后,一条一斤重的鱿鱼被提出水面,这次的这一条比较小,她一个人就可以搞定。 她小心翼翼的将鱿鱼摘下鱼钩,把诱饵再次抛回大海等待下一条鱿鱼上当。 巧的是,这边章斯尔刚刚把鱿鱼拉上岸,那边章壮国的鱼线也有了动静,随着鱼线收回,一条一斤左右的鱿鱼被拖了回来。 两分钟内连上三条鱿鱼,这七十年代的海域真的是神仙资源啊(\\u003d^w^\\u003d) 随着章斯尔和章壮国父女俩接二连三的上鱼,朱峰也眼馋了,加大了抖动鱼饵的力道,没成想这招还挺好用,效果立竿见影,鱼线马上就传来了动静,随着鱼线收回,一条鱿鱼被拖了回来,这一条鱿鱼和章斯尔钓到的第一条差不多大,有近两斤半重。 三人皆有收获后就开始无声的较起劲来,看谁能成为今晚的状元。今天的鱼情真的很好,这种机会可遇不可求,他们要趁鱼情好的时候多钓几条。 章壮国这次先拔头筹,率先拉起一条半斤左右的鱿鱼,解下鱼获后又迅速的将鱼线全部放了出去,鱼饵还没到底就猛的抖动鱼线,引诱鱿鱼前来抢食。 这无师自通的钓法看得章斯尔不得不感叹,她爸不愧是京大的高材生,这智商就是高,杠杠的。↖(^w^)↗ 章壮国的这种钓法很像章斯尔前世用的路亚钓法,不过她是不可能把路亚竿从空间里拿出来给他们玩的,这东西只能留着自个玩。 俗话说得好,只要资源好,哪里需要昂贵的装备?没看到最简陋的鱼线+假鱼饵都能咔咔上鱼吗? 刚这么想着,章壮国猛提鱼线又上鱼了,没出任何意外,又一条鱿鱼被提出水面。 虎父无犬女,章斯尔紧随其后中鱼,经过半分钟的遛鱼拉线,从海水里拖出一条两斤来重的鱿鱼,看着鱼线上挂着的鲜活的鱿鱼,她突然觉得…晚饭好像…没吃饱? 朱峰这边也不甘落后,随着他鱼线的慢慢收回,一条鱿鱼从海水里探出了身形,他迅速提起鱼线,而这条鱿鱼须却牢牢的缠在了鱼饵上,摆弄了好一阵子朱峰才将它摘下鱼钩,这极大的影响了他上鱼的效率。 将诱饵从鱿鱼须上解下来,朱峰抓紧时间将诱饵再次抛进大海。他已经落后这父女俩好几步了,一步之差,天壤之别,好几步之差,那就是日月之别啊。 不过,他不在怕的,是男人,就不能说不行,弯道超车,他相信自己还是可以的!└((>_<))┘ 只要有鱼咬钩,他们就猛提鱼线,又一次的,三条鱿鱼同时被他们拖了上来。接下来仿佛打开了什么开关一样,章斯尔他们三人开始不停的上鱼。 一次次将诱饵抛进大海,每次都能提起一条大鱿鱼,一条条鱿鱼不间断地离开大海的怀抱,进入岸边的水桶里,水桶里的鱼儿也越来越多,把狐狸兴奋得只喊“嘤嘤嘤~”。 这样富裕的鱼情,章斯尔感觉她可以不眠不休的玩半年。\\\\^o^\/ 经过三个小时连续的拉线遛鱼,已经让章斯尔有些体力不支了,连遛鱼的动作也显得有些吃力。 [最后一条就收手,坚持住,立早斯尔!] 这最后一条鱿鱼不愧是她的收官之作,这一条鱿鱼的拉力非常大,章斯尔预估得有三斤重,这次她鱼线拉得格外小心,经过近一分钟的拉锯战,一条大鱿鱼被拖上水面后,却只挂住了一条触角,出水后还愤怒的朝她猛地吐出一口海水,结果却被章斯尔直接甩岸上去,半点海水没沾身。 随着这条今晚最大的鱿鱼入桶,他们带来的两个水桶都已经堆满了鱿鱼,再也放不任何下一条,章斯尔他们身上也没剩多少力气,干脆就结束了今天的夜钓。 把桶绑在马骡兴茂的驮架上,三人两动物欢欢喜喜的回家去。 写得[zuo ze]都好想和他们一起体验这疯狂的上鱼啊,椰宝们,组队吗? 第106章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俗话说的一点都没错。一行人才刚回到“牛棚”,宋丽静和姚金芍正在帮忙卸鱼获,章斯尔的肚子就不争气的当着所有人的面发出一声巨响。 “咕~” 把她窘的面色涨红,掩耳盗铃般的捂着肚子。 “哈哈哈哈哈,小斯尔饿啦?等着,姚姨去给你煮碗面吃。” 姚金芍看小姑娘羞得恨不得给肚子来一拳头的样子笑得不行。 [有面吃?] “谢谢姚姨,^w^ 能给我加条鱿鱼吗?你看,它还鲜活着。” “能,姚姨给你加条鱿鱼,小馋猫。” “一条够不够?要不加两条吧?你还在长身体,多吃点,这些都是营养。” 朱峰听到姚金芍要给章斯尔煮面,羡慕的泪水差点从嘴角流下,拦着她有些期期艾艾地说: “那个…阿金,要不多下碗面?我…那个…我也饿。” 姚金芍一句“你一个大人饿什么饿?”还差一点脱口而出,就看到朱峰提到她面前,非常显眼的两大桶鱿鱼,无声的展示他们今天的功绩。再看一旁,眼巴巴地看着她,不敢吱声的章壮国,话在嘴边转了一圈又吞了回去,罢了,三碗面他们还是吃得起的。 想了想,姚金芍又看向宋丽静。 “丽静,你吃得下吗?反正都要下厨,我干脆给你们做两道鱿鱼的菜尝尝味吧?这些鱿鱼鲜活着煮味道一绝,不试一下味道,全都晒成干可惜了。” “行,那就做两道吧,我给你打下手,这年头哪有什么吃得下,吃不下的,有得吃,他们就算是拖一头野猪回来了,我都吃得下。” “哈哈哈哈哈这话说的没错,如果他们仨能猎一头野猪回来,我就给大家伙做一桌子的全猪宴。” 章斯尔:“…………” 章壮国:“…………” 朱峰:“…………” 谢谢你俩看得起我们( ̄. ̄) 邹爷爷看着三人无语的表情乐得不行,但他也没忘了驮了一路重物的骡子,去柴房拿了两大把章斯尔前两天去割回来的苜蓿喂兴茂吃。 至于围在他脚下团团转的狐狸兴旺,邹爷爷选择看不见,又没出力,想pi吃。 姚金芍和宋丽静两人挑拣了几条不到一斤重的小鱿鱼,说说笑笑的就往后厨去了,至于拼命撒娇想吃鱿鱼的狐狸,她们也没看到呢。 处理鱿鱼先把鱿鱼管用剪刀竖着从中间剪开,然后把内脏撕下来扔掉,有人在清理鱿鱼的时候喜欢把鱿鱼皮去掉,鱿鱼皮其实很有营养,不必要特意去除掉(我说的是鲜鱿鱼)。 把十条鱿鱼须一条一条的分割开,然后再把它们合在一起切成三段,鱿鱼须留着等会煮面吃。 把鱿鱼顶部的鱿鱼鳍(扇形的那部分)片下来,打花刀,切成“井”字型花刀,然后把扇形尾部的弧形切一下,隔一指的距离短短的划一刀,捏起来晃一晃,像条流苏裙,奈斯*^o^* 鱿鱼板竖的从中间划开,切成两半,然后斜刀打花刀,也是切成“井”字型花刀,然后再切成两指宽的鱿鱼段,这样一条鱿鱼就处理好了。 取几个青椒和红椒去尾取籽,切滚刀块,鱿鱼和青椒之间相辅相成,相互成就。 葱切葱花,生姜切成片,再切成条,再剁成碎碎,把蒜用刀背拍扁,葱姜蒜和海鲜的关系,就像海鲜组团打麻将,三姐妹都得来,缺一不可。 锅内加水,水烧开后加一勺料酒,等会焯鱿鱼可以去腥,等水滚一滚,让酒跟水更好的融合。 再把鱿鱼放进去焯水,大约60秒,把鱿鱼控水捞出,这个时间把控得刚刚好。 调个碗汁,碗内加入半小勺盐,一小勺白糖,一汤匙的酱油,一汤匙的蚝油,一撮地瓜粉(随意一点,捏一撮。),再加一些凉白开水(不知道加多少,就用盛汤的大圆勺倒一勺),用筷子搅拌均匀,化开调料。 鱿鱼炒辣椒,必须先炒辣椒,不加油,干锅下辣椒炒,这一步是为了炒出辣椒的湿气,这样吃起来才会更加的好吃。 扒拉几下,炒至辣椒微微变软的时候,撒入一点盐(多少随意吧,靠直觉。) 然后继续翻炒,盐能炒出辣椒的水份,激发出辣椒的香味,让铁锅的空间内充满辣椒的荷尔蒙。 感受到锅铲下的辣椒完全变软,辣椒表皮有点微微发焦,关火盛出。 然后就着这个锅,起锅烧油,油温五成放入葱姜蒜三个麻将友,加入一勺黄豆酱帅哥伺候,扒拉扒拉。 闻到浓浓的酱香味后,放入鱿鱼,炒鱿鱼放黄豆酱特别好吃,特别入味,就像奶茶里的奶和茶,融合在一起就是香,又像那男女搭配,水火交融,相互匹配,“干活不累”。 翻炒均匀后放入辣椒,扒拉扒拉,然后颠几下锅。 再次翻炒均匀后倒入刚刚调好的料汁,继续翻炒,等辣椒和鱿鱼充分地吸收料汁后关火出锅。 [椰宝们学会了吗?学不会也没关系,我跟你们说,这样炒出来的鱿鱼q弹鲜嫩,辣椒香辣下饭,特别的好吃,就这一盘,我能吃两碗饭。 还有鱿鱼煮泡面真的很好吃,你们在家可以试试。当然,我说的是鲜鱿鱼,冻鱿鱼当我没说。] 再写一个不焯水,清淡的鱿鱼做法,适合不吃辣的椰宝。 已经清洗干净的鱿鱼切成圈,生炒鱿鱼切大块一点,吃起来才有嚼劲。 然后切点辅料,依旧是必不可少的葱姜蒜三个麻将友,蒜一分为二,姜切片,葱切段。 起锅烧油,葱姜蒜下锅油煎自己,成全这一道菜的香味,倒入鱿鱼,一起进铁锅家里做客,享受热油的服务,按摩的不够周到就给它差评。 按摩后,必须泡一次黄酒温泉浴,才能让旅途的疲惫散尽。 再点一个胡椒粉小姐给你吹拉弹唱都来一段,洗涤灵魂。 盐小姐说只听曲,不看舞,白入盘丝洞,加我一个,一起玩。 关上房门(盖上锅盖),这3、4分钟里面发生了什么化学反应不能写。 不需要加水,出锅前,来勺虾粉调个味儿,大火收汁,撒上葱段,淋一勺明油,就可以打烊,各回各家了(关火出锅)。 “牛棚”今天破天荒的吃上有史以来的第一顿夜宵,鱿鱼面,辣炒鱿鱼,清炒鱿鱼。 “姚姨,真的是太好吃了,您的厨艺是这个” 章斯尔比了个大拇指,接着一口鱿鱼,一口面的吃了起来,鱿鱼筋道,面条弹爽,再喝一口汤顺顺喉,鲜!这碗面的汤,简直能鲜掉人的舌头! 一汤一面,有滋有味,章斯尔觉得,鱿鱼面仅凭这个鲜味,就能在她吃过的所有面食里独占鳌头,不接受反驳。 (* ̄︶ ̄*) [椰宝们如果有去成都玩,可以试试那儿的一家《大石人家鱿鱼面馆》,我是在很多年前旅游的时候吃过的,当时很惊艳,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你们可以去试试,吃完了跟我反馈一下。] 辣炒鱿鱼真的太好吃了,就着面也好吃,但如果能来一碗米饭的话,那会更好吃。↖(^w^)↗ 海边人不骗内陆人,辣炒鱿鱼里的鱿鱼肉质细嫩,口味醇、香、微辣且下酒,一口鱿鱼,一口酒,一口辣椒,一口面,越吃越想,再续一碗! 辣炒鱿鱼里的辣椒也好吃,特别的入味!既有青红椒的清香脆爽,还沾染了鱿鱼的鲜,和被料汁腌入味而增加的咸香,口感丰富,层层叠叠,层层递进。 清炒鱿鱼也不错,肉质肥嫩洁白,味道鲜甜,鱿鱼脂肪少,口感紧、韧、润还有点儿脆,特别适合牙口不好的老年人和儿童食用,这一道是特意给邹爷爷做的。 邹爷爷虽然曾经也是个无辣不欢的老饕,但现在年纪大了,五脏六腑已经开始跟不上他的口腹之欲。无奈,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他们吃辣炒鱿鱼,自个儿吃清炒鱿鱼。值得安慰的是,姚金芍的厨艺是真的好。 这一顿夜宵大家伙都吃得心满意足,对姚金芍的厨艺连连称赞。 从“牛棚”回去的路上,兴旺一直闷闷不乐,哼哼唧唧,尾巴垂在地上扫啊扫,把草地上的落叶都扫到章斯尔脚背上。 “干嘛呢?兴旺。” “嘤嘤~”没吃到鱿鱼不开心,狐可是守了一晚上的大水桶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居然吃鱿鱼没有狐狸的份,不开心。 “想吃鱿鱼?” “嘤嘤~”你在说什么废话?狐表现的还不够明显吗? “可是众目睽睽,我没办法给你偷渡鱿鱼啊。” “嘤嘤嘤~”那我们现在再去抓一条大鱿鱼给狐吃。 “现在都过10点了,人家鱿鱼早就回家睡觉了。” “吱~” 兴旺被气出老鼠叫,把章斯尔吓了一大跳,想都没想的就翻身上了马骡的马背上。 “走,兴茂,快跑,有老鼠!” “吁~” 哒哒哒哒哒…是兴茂跑起来的马蹄声。 一人一骡一骑绝尘,只留下狐狸风中凌乱,本来只是想吓吓坏主人,发泄一下心中的不满,怎么就…给吓跑了呢? 跑就跑吧,居然自己逃跑不带上狐,太过分了,绝交,必须绝交! 呜~好想吃鱿鱼啊,狐狸好想吃鱿鱼啊,坏主人,你回来! 第107章 五月份的海鲜 五月份除了鱿鱼还有几种好吃的时令海鲜,有皮皮虾(这个渔民不吃,都是拿来喂猪,喂鸡鸭的,可以捡漏。)、大膏蟹(青蟹)、海蛎子、扇贝,蛤蜊。 每年的四月份至六月份期间,皮皮虾的肉质最为饱满。皮皮虾怎么分辨公母呢?一般来讲,母的皮皮虾的个头没有公的那么大,而且母的皮皮虾的脖子部位都会有一个白色的“王”字,公的皮皮虾在大爪下分别有一个细细的小爪。 五一前后,正是皮皮虾最为肥美的季节。皮皮虾中含有20%的蛋白质,蛋白质含量是鱼、蛋、奶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另外,皮皮虾含有甘氨酸,这种氨基酸的含量越高,甜味就越高。 五月上旬的膏蟹体型中等,个头不大,但肉质发甜,膏肥黄满,简直就是五月的海鲜招牌。 五月中旬以后,母蟹丰满,打开蟹壳是满满的蟹膏,真的超级的让人满足。 五月份是海蛎子最肥美的时候,海蛎子营养特别丰富,含有大量钙和锌,吃起来会有一点铁锈味! 五月的餐桌怎么能少了扇贝?扇贝肉质鲜美,营养丰富,它的闭壳肌晒干后就是“干贝”,被列入八珍之一。它的肉质鲜美,滋补力强,壳还能作为美丽的装饰品被收藏。 [之前有椰宝说她想把紫色的扇贝壳贴满一面墙,肯定很好看。zuo ze觉得这想法简直不要太棒了,要是开个店这么装修的话,一定会成为一个网红打卡点。] 扇贝以蒸、煮为佳,食肆里常有“粉丝蒜蓉蒸扇贝”和“金银蒜蒸扇贝”等菜肴,也有以酱汁烧焗的做法。 其实,扇贝的做法不重要,它怎么做都好吃,烹制扇贝重要的是火候,过火则会失真。 emm…是不是鲜活的更重要,吃海鲜主打一个鲜字。 花蛤,是餐桌上常见的海鲜,五月份是花蛤的丰产期,也是一年中最便宜的季节。花蛤肉味鲜美、营养丰富,蛋白质含量高,脂肪含量低,不饱和脂肪酸较高,易被人体消化吸收,还含有各种维生素和药用成分。 花蛤之类的贝类本身就极富鲜味,烹制时千万不要再加味精,也不要多放盐,以免鲜味反失。 所以章斯尔她们继疯狂抓鱿鱼过后又迎来了耙花蛤。 在领工具的时候章斯尔看到,一人分一柄锄头就没了,有些不解,为什么没有螺耙?螺耙不是比锄头更适合耙螺,也更好用吗? 询问兰花婶后才知道镇上的农机门市根本没有在销售“螺耙”这种农用工具,看来“螺耙”是改革开放以后,人可以自主经商了,有那种头脑灵活,又懒的赶海人根据自己的经验和需求去找铁匠铺的打铁师傅打造出来的。 至于现在,章斯尔也不会自以为是的拿着“螺耙”跑到钢铁厂瞎显摆,让人家投入生产。到时候可能不止是被人家赶出来那么简单的事儿了,还有可能会被当成敌特抓起来处理,这个年代可是相当敏感的,为了祖国的安定繁荣,宁可错抓十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人啊,有时候就是要自私一点,有好用的“螺耙”,自己用就好啦,不是什么东西都需要分享的。她在桐湾村使用“螺耙”,村民们虽然会有些新奇,但不会想那么多,都是木柄和铁构建而成的,就是比她们的锄头好用一点而已,章斯尔只要一句找关系请钢铁厂做的就可以打发她们的好奇心。 至于她们会不会也想定做一把?章斯尔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们,那是不可能的,公家的,免费的工具它不香吗?麻烦是麻烦点,但她们又不是冤大头,还自掏腰包买农具? 再说了,一柄锄头,即可以赶海,又可以种地,就实用性来讲,它不比只能“耙螺”的“螺耙”香吗?勤俭持家的村民们不止不会羡慕章斯尔,还会觉得她就是个败家孩子。 [“耙螺”是动词,“螺耙”是名词。] 章斯尔每天省去了到工具库房排队登记领锄头的等待时间,开完早会,直接就扛着她的螺耙,带上她的合作伙伴山娃去赶海。 为什么还要带上一个山娃分她的工分呢?因为章斯尔懒,她不想耙到一个螺,就弯一次腰捡,既费时间,又费腰。她还小,这腰可得保护好了,别等长大了结婚了,再后悔当初为什么要省那几工分。 [对了,跟你们解释一下为什么叫“耙螺”,因为在海边,大部分的贝壳类都可以称之为“螺”。 比如我们平时煮汤用的“文蛤”就被称为“车螺”,这也是拍赶海视频的博主比较喜欢拍的一种海鲜。因为车螺的个头大,捡这个观众看着有满足感,而且它的价格也漂亮,赶完海,拍完视频,还能拿去附近的收购站换钱,一举双得。] 用“螺耙” 来“耙螺”的效率是真的高啊,相对于常年赶海的人来说,章斯尔和山娃就是两个半斤八两的赶海新手,但他们两人合作一天下来,耙的螺的斤重却能力压所有人,成为今天的工分第一名,连马骡兴茂都运了两趟才给运完。 这下可把所有的赶海小队给眼馋得不行,不过即使这样,她们依然觉得这“螺耙”不实用,没有锄头来得讨她们欢心。 但同时她们也发现了和小孩子合作的好处,真的很省时省力啊,第二天,大家上工都把自家那个不到饭点见不着人影的憨娃子薅到海滩上,干什么?捡螺啊,废物利用,多好,还不用付工分。 至于那些个家里没娃的就只能到家里娃多的人家去借娃,那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有那抠门的不愿意支付工分,就打着亲情牌借孩子,比如兰花婶。 章斯尔和山娃的工分是八二分,但即使只有两成的工分,山娃当天也赚了3工分,可把兰花婶给美坏了。 虽然她只有一个孩子,但第二天,兰花婶依然让山娃去找章斯尔合作,她自己则到大队长的亲弟弟那薅了一个侄子过来。她弟媳很明显的表示不乐意,但奈何自家儿子嘴馋不争气,两颗糖就被兰花婶给带着走了,把他妈气的直跺脚。 也有那愿意支付工分的,但不是分成,有的给1工分,有的给2工分,这个时候打的就是感情牌了,感情好的少收点,半卖半送,感情普通的那就有得拉扯了。 最惨的是知青,村民们也不跟他们拉扯,也不要分成,一口价3工分,一分都不能少。把知青们给气的啊,还有那脑子不清醒的老知青跑来找章斯尔的麻烦,说都是因为她假大方,害得她们借个孩子也要3工分。 这话乍一听好像还挺有道理的,但问题是,欺负你们的是村民,又不是她章斯尔,凭什么怪她?这不是柿子挑软的捏吗? 她是大方没错,但也不看看她的合作者对象是谁,那是大队长的儿子啊,她是无缘无故大方的吗? 再说了,小孩的劳动力就不值钱了吗?人家也是跟着你在海边晒了一天的,不值得你给3工分? 章斯尔可不惯着她,对着那个老知青李青青就是一顿“文化输出”,就只见过一次的人,她哪记得这是啷个哦~ 她的这个行为直接惹怒了一众老知青,虽然她们也不赞同李青青去找章斯尔麻烦的这个行为,觉得很没脑,但不代表她们愿意知道对方根本没有把她们这群老知青放在眼里,而且毫不留情面。 在她们的认知里,章斯尔没住在知青点,跟新知青的关系也一般,是属于势单力薄好欺负的,越是这种人,就越该抱紧“知青点”这颗大树,但没想到她会那么莽,说得罪就得罪。 按理说知青和知青是一个团体,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知青愿意脱离“知青点”这个团体的庇护,就连那些和当地人结婚的男知青都会时不时的把回知青点当成“回娘家”,逢年过节,大年初二都要带点儿东西回来坐坐,吃顿饭,聊聊天,联络联络感情,就怕在“婆家”那边受了欺负没人帮忙。 因为这件事,章斯尔被“知青点”孤立了,准确的说,是被所有的老知青排挤。她们想用这种方式逼她低头,让她认清一个道理,人都是群居动物,离开团体,啥也不是。 可他们却忽略了一点,那就是章斯尔本来就不跟她们玩,所以,她连自己被排挤了都不知道,依旧我行我素,每天都过得很快乐。 曾经有人说,当别人打压排挤你的时候,你就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他们越是打压排挤你,你就越要表现得波澜不惊。 他们打压排挤你,无非就是想激怒你,让你出丑,你越不生气,越不着急,那气急败坏的就会是他们,最后自讨没趣的也会是他们,自然也就没有了打压你的兴趣了。 章斯尔这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了。 第108章 红树林 早上开完会的时候,大队长单独留下赶海一队交待今天的任务。 “公社那边下文件,要收100斤螃蟹,你们赶海一队这两天就不要去耙螺了,到红树林那边去,努力一下,争取两天的时间把这个任务给完成了。” “螃蟹?螃蟹的品种那么多,文件有说清楚是什么螃蟹吗?” 兰花婶一听到这么笼统的任务指示不禁皱眉,要知道,兰花蟹也是螃蟹,石头蟹也是螃蟹,面包蟹也是螃蟹,但这些都是“普信蟹”,它们的肉远比不上大青蟹来得好吃和值钱。 如果只要大青蟹的话,那两天抓100斤可就不是费不费劲的问题了,而是根本就没办法完成啊,你当大青蟹好找啊,这些个家伙可能躲了。 但如果什么螃蟹都要的话,那两天完成100斤也不是不可能,她们的“赶海冠军小队”可不是白叫的,只不过可能要加班加点了。 杨成材听到自家媳妇的问题瞬间卡壳了,他也就是看了眼文件就放下了,当时没想那么多,只记得公社要100斤的螃蟹。 “小章,你去村干办公室,到叔的桌上,把那张红头文件拿过来给你们队长念念。” 杨成材本来一句“等着,我去看看。”差点脱囗而出,转念一想,这会儿不是搁家里面,现在是在外面,他是生产队的大队长,身为大队长,他可不能说这么掉分的话,不然以后还怎么管理队员?所以转头就指挥小跑腿章斯尔过去拿文件。 章斯尔拿着文件颠颠儿的跑回来,把文件从头到尾看一遍,不确定,又看了一遍,再看一遍,很确定了,上面没要求品种。 “队长,大队长,上面没写要什么品种的螃蟹,但我看这意思,有很大一种可能是要青蟹。 你们看啊,文件上面写的用途,是要用来给省领导、市领导和镇领导发端午的过节礼,如果是发过节礼,那兰花蟹,石头蟹和面包蟹可能都不够档次。而且如果是节礼,那肯定是要品种统一才好看。” “小章说的有道理,但如果只要青蟹的话,这100斤我看够呛能凑齐,得再喊两三队一起找。这写文件的是不是新来的啊?写的不清不楚的就算了,这100斤也太多了,每个大队收100斤他们是打算当饭吃吗?” 兰花婶越说表情越不耐,很明显对这张红头文件意见很大。 章斯尔听着也觉得离谱,提出自己的疑惑: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总的量要100斤,然后均分下去,每个大队收个十几二十斤?毕竟现在的青蟹虽然正当季,但个头普遍都小,一只也就几两重,要凑到100斤不太现实。” 她也是突然想到上辈子的职场上,有那种马大哈在传达领导指示的时候也是这样,细节没讲清楚就算了,重点还讲错。然后等到任务没完成,再开检讨会的时候,双方再争得脸红脖子粗,都觉得是对方的问题。以至于最后凡是没有书面形式通知,只有口头通知的传达,大家都当作是耳旁风,问,就是没接到通知。 “大队长,你拿个主意吧。” 兰花婶有些生气的把那张红头文件甩在杨成材手上。 “就按青蟹找吧,能找到多少抓多少,就不要再喊其他的赶海小队了,你们一队自己去,螃蟹只不过是领导的过节礼,不够了他们就自己加点其他的,花蛤才是民食的根本。” “行,听大队长的,赶海一队走了,今天去红树林。” “走着。” 转场——红树林。 在红树林中,遇见中空的腐木可千万不要错过,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拿根木棍伸进去好好的鼓捣一番,章斯尔就是因为没有错过这个机会,才收获到今天的第一只大青蟹的。 她先是在树木的后方掏出了一个大坑,接着找了一根半米多长,有她手腕那么粗的木棍,向着洞内鼓捣了起来,随着她的捣鼓之下,树洞内一道青色的身影裹挟着淤泥被她的木棍给推了出来。 章斯尔感觉到有东西被她的木棍推了出去,便快速的绕到了树洞口处,利用木棍将里面的大青蟹给拨了出来,随即使出了一手堪比,荷花池里荷花飘,公蛤蟆搂着母蛤蟆腰的捕蟹擒拿手,轻松的拿捏住了这只近乎两斤之重的大青蟹的腰。 emm...大青蟹有腰吗?哈哈哈哈哈~ 这不重要! 大青蟹有没有腰章斯尔不在乎,在这个时节能抓到这么大一只的青蟹她都不得不佩服自己的运气,这一看就是一只活了好几年的老蟹,她抓着大青蟹激动地跑到河岸边准备清洗干净它身上的淤泥。 捕蟹讲究一个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红树林中有太多的东西会分散你的注意,见过或者没见过的海鲜都有可能在这里遇见,比如一条被海鳗吓出洞口的小毛鱼。 你说这都自己跳到脚边了,捡还是不捡? 当然是捡啊,这都不捡?钱太多吗?小毛鱼也是肉啊! 章斯尔不止是把小毛鱼给收了,她还贪心不足的想要那条把小毛鱼吓出洞口的海鳗。 她尝试用手指缓慢的在洞口上方的水面掠过,几个来回后,一条凶猛的鳗鱼随即便马上被吸引出了洞口,好奇的跟随她的手指一起摆动。章斯尔引诱着它一点一点的往上升,等它的鱼脑袋完全探出水面后,就闪电出手掐住它的七寸提起来塞进鱼篓里。 一条鳗鱼就这样到手了*^o^* 拥有剧毒的河豚在红树林里也是随处可见,在遇到危险的情况下,它会通过快速吸气把肚子搞大,来防御外界的物理攻击。 这玩意处理得好,那味道绝了,就连古人都说“不吃河豚,焉知鱼味?吃了河豚,百味皆无”。 诗人苏东坡就颇爱吃河豚,对河豚曾有“值得一死”之说,梅俞也曾称颂道“春洲生荻芽,春岸飞杨花,河豚于此时,贵不数鱼虾”。 但处理得不好吃了就会中毒,哪种毒?不是“看见小人儿在跳舞”的那种毒,是“再见了妈妈我即将去远航”的那种毒。 不远处有一只章鱼为了混口饭吃,也要爬到浅水区想要浑水摸鱼,章斯尔看在同是姓章的份上,在捕捉它的时候非常的温柔,因为一不小心就会有可能被它喷得一身黑,章鱼兄可没有“同姓友好”这个概念。 收获了一条鳗鱼和一只章鱼后,章斯尔终于想起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找青蟹! 结果在她搬开珊瑚礁想找青蟹的时候,章斯尔发现这里面居然还藏着一只含有剧毒的鸡心螺,它的毒性足以让一头牛行走在去见阎王的路上。 不过不要怕,这玩意只要你不碰它,还是安全的。鸡心螺是通过接触猎物的方式将体内毒素注入猎物体内,然后毒素迅速入侵对方的神经系统,直至杀死猎物。 鸡心螺只在夜间出来活动,在捕猎时会把身体埋伏在沙里,仅将长长的鼻子露在外面,它的尖端部分隐藏开口,可射毒针,使猎物瞬间麻痹。 这东西得罪不起,章斯尔当做没看到,把“礁石被”给它盖回去,继续翻下一块珊瑚礁。 这块礁石底下有一条有毒的小鱼在跟一条凶猛的海鳗约架,章斯尔作壁上观,还好心的帮它们把礁石扶着,以免影响到它们打架,也影响她坐收渔翁之利。 毒小鱼和海鳗彼此之间,互相都看对方不顺眼,也顾不上蹲在一旁“虎视眈眈”的人类,二话不说便撕咬在了一起,想以此来分出个胜负。 让章斯尔没想到的是,最后却是看起来凶猛的海鳗,狼狈地落荒而逃,然后又慌不择路,直接逃进了她事先准备好,等在那儿的鱼篓里。 看来嘴硬的终究还是斗不过放毒的。 继续往前走,又路遇一只被不知道什么东西吓出水坑的章鱼,玩心大起的章斯尔把它捡起来,捧在手上把玩。 面对人形生物的玩弄,逃走才是最好的选择,趁着章斯尔东张西望,注意力不集中的时候,章鱼抓紧机会偷偷溜走,结果在逃跑的瞬间,大概是因为太紧张,把海水染成了黑色,又把人形生物的注意力拉了回来。 章鱼不慌,章鱼能够根据环境变换自己身体的颜色,开启隐形模式。 当章鱼把自己和周围颜色融为一体的时候,如果不仔细看的话,还真的会以为这就是一块石头。 不过在章斯尔面前,这项技能并没有任何优势,直接被她薅进了鱼篓里,她都想好了这只章鱼晚上怎么吃。 走了这么长一段路,青蟹没找到,章斯尔又发现了一只在大自然的淘汰赛中,只余留下躯壳的超级大海螺,很大,比她的脑袋还要大。 从海螺伤痕累累的表面上可以看出来,它已经原地去世很长时间了。可惜了,不然今晚就有螺肉可以吃,螺肉炖的汤可清,可鲜,可甜了。 第109章 抓螃蟹 红树林里的石头鱼也是一种神奇的存在,由于它的背脊上长有一排毒刺,如果没有穿鞋还不带眼睛出来赶海,那么,它会分分钟教你重新做人,石头鱼可是自然界中毒性最强的鱼。 你别看石头鱼又毒又丑陋,但它却是自古就闻名的鱼中珍品,其肉质鲜嫩,没有细刺,营养价值还很高,脂肪肥厚但油而不腻,无论是红烧,还是清炖,皆异常鲜美。 尤其是石头鱼的鱼肚,个大味美,也为珍品。石头鱼的鱼膘晒干后,加工成鱼肚用来氽汤,入口爽滑是席上珍肴,能和上等的鱼翅、燕窝相媲美。 且常食用石头鱼,有生津、润肺、强肾的药用功效,皮肤不好的人吃了,还能起到美容的作用。 明代医药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就写到石头鱼可以治疗筋骨痛,温中补虚。 接着她又发现一只两眼朝天的比目鱼,这只比目鱼躲在这里很不容易被人发现。章斯尔看到它也不得不感叹,只有适应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才能活成如此高傲的鱼种。 比目鱼可是被例为五方异常怪诞之物。 《尔雅》的《释地篇》云:“东方有比目鱼焉,不比不行,其名谓之鲽。” 《释地篇》有“五方”类,说的是五方怪异之物:东方比目鱼、南方比翼鸟、西方比肩兽、北方比肩民、中央枳首蛇。 比目鱼的外形呈椭圆形,很扁,背部的颜色可以根据周围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变化,腹部是白色的,嘴巴很小,两个眼睛都位于鱼脸的右侧。 因它的两只眼睛都长在鱼头的同一侧,因此而得名——比目鱼。 随后她又遇到了带有纹身的“辣条”,它喜欢在趁你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从你的身边滑行经过,可以把怕蛇的人,魂给吓飞了。 被“辣条”吓到的章斯尔后退了几步,踩到了一个潜藏在沙滩上的洞穴,周围全是一些已经被吃剩下的贝壳。 [这里面肯定有货!] 章斯尔马上拿出她的最强钓鱼装备——鱼线和鱼钩。 她打算将隐藏在里面的海鲜钓出洞口。 第一次放鱼线啥都没捞着,虾米也给搭了进去。 第二次继续往鱼钩上放虾米,然而里面的家伙太过于狡猾,还是没能将其引诱上钩。 章斯尔瞬间被激起了好胜心,钓你不成,那就钓你的兄弟姐妹,人不能一条大路走到黑,但条条大路通罗马不是? 这个洞不成功,那就换其他洞穴继续进行尝试,这一片有无数个这种洞穴,每走两步就能发现一个。 就在她把虾米放入第二个洞口没多久的时候,里面很快便传来咬钩的动静,章斯尔瞬间就乐了,跟它兄弟比起来,这条就显得傻多了,傻的好啊,她喜欢。 缓慢的将鱼线拉扯出洞口,被拉扯出来洞口的是一条比成年男性大拇指还要粗壮不少的跳跳鱼,巨大的嘴巴张开能够一口吞掉进入它地盘的猎物。 在连续钓了几条都是跳跳鱼后,章斯尔悟了,只要发现洞口周边有贝壳存在的,那十有八九这就是跳跳鱼的老巢。 在虾米的强力引诱下,又一条跳跳鱼被她扯出了洞口。 一个洞口一条跳跳鱼,有时候是两条跳跳鱼,接二连三的,跳跳鱼们离开了老巢进入了章斯尔的鱼篓里,直到凑够了一盆汤她才收手。 生活在咸淡水交界处的铲鼻鲨是红树林的常客,它只是从章斯尔身边水流游过,就被好奇心旺盛的她以一种非常轻松的姿态捕捉到手。 铲鼻鲨愤怒地左右扭摆着鱼身,想要挣脱她的咸猪手却不得其法。没想到章斯尔却被它可爱的样子给萌到了,这是一条长着一张娃娃脸的鲨鱼。 想了想还是把它放生了,因为她隐隐地感觉鲨鱼肚子鼓鼓的,可能是有小鲨鱼宝宝在里面。铲鼻鲨是胎生的,春夏季是它的怀胎期,每胎3尾或5尾,通常以5尾为多,奇怪的是它每胎幼鱼从不双数。 在章斯尔把它放生的那一刻,不善游泳的铲鼻鲨飙出了快艇的时速,快到连狐狸兴旺都追不上。 铲鼻鲨的学名叫犁头鳐,它属于暖水性底层鱼类,没有“鲨”性,性情温柔,匍匐海底,不善游泳,以海星、贝类、虾、蟹、虾蛄等甲壳类为食。每年春夏水温回升季节,自外海游向近海,寻找沙质的渔场栖息。 刚放生了铲鼻鲨,章斯尔就在二十多米远地方发现了一只正在寻找水源的海龟,以它为中心的方圆十米内都没有一个水坑,哪怕是很小的水坑。 这倒霉催的家伙,找不到水就算了,还爬得慢,不得不接受太阳的暴晒,整只都海龟显得有些蔫蔫的,干巴巴的。 本来就爬得慢了,现在爬的更慢,。准确的说,应该是爬一步,歇两步,没注意看还以为它根本没在动呢。 这是什么缘分? 难道她今天注定要做一个充满爱心的章斯尔? 算了,遇到都遇到了,还是得助其一臂之力。 走过去吃力的抱起海龟,章斯尔艰难的往刚刚抓到铲鼻鲨的那条水流走去,幸好,这只海龟体型不大,不然今天这好人好事她还真干不成。 救助海龟后,章斯尔强迫自己不再被一些奇奇怪怪的海生物吸引走注意力,这些都不是她今天该关注的,她今天的主要任务是抓大青蟹! 大青蟹才是红树林里最为美味的海鲜,一双巨大的蟹钳就能让你回味无穷。 找大青蟹就得在那种略带浑浊的水坑处找,尤其是树木根部的水坑内,那是捕蟹人的必查之地。 这不,章斯尔在树根下的水坑内发现了一只大青蟹。 可恨的是,这只大青蟹“狗眼看人低”,见到来人是个瘦弱的小姑娘,于是便嚣张的举起大钳子耀武扬威了起来,大有一战决生死的意思。 然而让蟹没想到的是,章斯尔根本就不接它的招,抄起一根木棍直接把它拨了个180度大旋转。 大青蟹瞬间失去了正面迎敌进攻的机会,就这样耻辱的被人给拿捏住了后背。 抓大青蟹非常讲究从背后偷袭的技术,被捏住后背的大青蟹就像被咬住后脖颈的猫,即便长得再身强体壮,四肢发达,被捏住命门的那一刻也只能束手就擒。 算上108章的第一只大青蟹,章斯尔已经抓到了两只青蟹,心情正好,于是也不吝于教这只青蟹做蟹的道理:“蟹啊,正所谓人间正道是沧桑,所以咱要低调做蟹别嚣张啊,懂不?不懂没关系,等进锅了你就懂了。” “得意一时爽,追蟹火葬场”,抓到第二只青蟹时,章斯尔还洋洋得意,第三只就遇上了一只赶着要去参加奥运会的大青蟹,爬得那叫一个快啊。 螃蟹一啊爪八个,两头尖尖这么大个,爬呀爬呀过山河... 在平地上章斯尔都跑不过螃蟹,更别说现在,在这片滩涂上了,那是想跑起来都难呀。 不过你以为她会就这样服输吗?那是不可能滴,她章斯尔字典里就没有“服输”这个词.….. emm...…其实还是有的…≥﹏≤ 不过如果对象是螃蟹的话,那她没有! 章斯尔跑不赢也就不追了,直接弯腰抓起一坨淤泥,团一团,朝大青蟹扔去。(可以参考打雪仗的样子。) 第一次没中,不要紧,继续扔! 第二次准头不错,糊住了半边蟹爪,大青蟹的行动受限了。 很好,这是一个好的进攻,再接再厉!very nice girl ! 第三次准头很好,这次直接把蟹壳都给糊住了,就是泥巴的量少了点,没办法整个糊住,螃蟹还能动,得再追加两团。 加油!再扔两坨就差不多了! 接连被两坨淤泥“啪啪”地拍在身上,大青蟹是彻底爬不动了,整只蟹都被淤泥给困住。 但这都只是暂时的,大青蟹常年在滩涂里生存,这不过是点小障碍,它很快就能脱身。 章斯尔也深知这一点,连忙加快速度把手上多余的淤泥给拍掉,然后提步快速地朝大青蟹走去,直到把螃蟹抓到手里,用绳子绑好,这一局才算是赢了。 绑好螃蟹章斯尔又在一块礁石下看到一只蟹钳在那儿探啊探的,那姿势像极了她过年要红包的样子,观察了一会儿,发现这是一只很活泼的青蟹。 她换了根比较细的木棍逗着它玩,然后掐准大青蟹的蟹钳夹住木棍的短暂时机,章斯尔直接把手探进礁石的缝隙中,直接捏住了大青蟹的后背,将其带出,这样的操作必须胆大心细,眼疾手快,不然很容易“废手”。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那些过不去的坎,是因为你双腿比较短,那些抓不到的蟹,是因为你技术不够铁,不是路不平,而是你不行。 第110章 捕蟹高手木桂婶 章斯尔腰间挂着鱼篓往前走着,手上拿着的木棍也不甘寂寞的东敲敲,西捅捅,做着“人在路上走,蟹从一旁来”的美梦。 在距离一条海沟还有几百米的时候,章斯尔看到她们赶海一队的木桂婶趴在海沟里,将近半个身子都浸泡在浑浊的海水中,远远的看着人好像没有在动。 有些担心她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章斯尔赶紧疾步跑上前去想要查探情况,结果等她跑近了却看到木桂婶并不是原地不动,而是她正以一种非常缓慢的速度在沿着海沟向上摸索。 章斯尔有些好奇她在干什么,但当她看到木桂婶严肃的表情时,也就不敢轻易地上前打扰,只是站在一旁静静地观察,怕因为自己的突然问话分散了对方的注意力,把她的节奏给搅乱了。 木桂婶继续沿着海沟缓慢地向上摸索,突然,她像触电一般地收回手臂,并伴随着一声毫无防备的惊叫声。 木桂婶“啊~”地叫了一声, 章斯尔看得正入神,被她的声音吓了一跳,也跟着“啊~”的叫了一声。 本以为木桂婶遇到了什么危险,章斯尔赶紧几步上前想要把她从海沟里拉上来。 结果她的手才伸到一半,就看到木桂婶癫狂地往岸上的方向在刨着什么东西? 那手臂扬起的幅度之大,动作迅猛且连贯,连续性地激起了大片的水花。 没多一会儿,一只大青蟹就直接被她刨上岸,看得章斯尔直喊:“....\\\" 难怪场面会这般激烈,搞得章斯尔一度以为她那啥上身了,青天白日的,硬是把自己吓出一身冷汗。 不过不得不说,还得是木桂婶这样的老渔民才有这种勇气干这种事啊,这要是经验不足,惊慌失措下一不小心被青蟹的那双巨鳌钳住,不说断手吧,起码都得脱下一层皮。 刚刚是她自作多情了,论赶海经验,她在赶海一队里只能算只垫底的小菜鸡,能进赶海一队这种王牌小队,纯粹是走后门进来的。 虽然表错情了,但没关系,这种现场经验教学可千万不能错过,章斯尔紧跟着木桂婶的步伐,努力的观察她捕蟹的技巧。 只见木桂婶拿出一根绳子给大青蟹来个五花大绑,然后把绑好的大青蟹放进随身携带的蛇皮袋里,一只一斤多的大青蟹就这样到手了。 接着木桂婶又半蹲着身子朝前摸索了几下,似乎又摸到了什么东西,紧接着就猛地向岸上刨,而这只青蟹竟然就随着她的手势从她的胳肢窝下钻了过去,直往岸上冲,木桂婶赶紧伸手拦截,直接将青蟹给摁进泥巴里,想跑?我看你是想投胎。 就这样轻松简单的一只青蟹又到手了,把青蟹放在岸边的一块岩石上,木桂婶赤脚踩住蟹背,拿出一根草绳熟练地将青蟹捆住扔进蛇皮袋和上一只青蟹做伴。 绑好蛇皮口袋,木桂婶转过身俯着身子继续向前摸索,刚朝前走了几步,她就停顿住了,摸索的动作都变得格外的小心翼翼,好像又摸到了什么东西? 章斯尔有些不可思议地瞪大了双眼,这条海沟的蟹资源这么丰盛的吗? 她才在这里站了十分钟啊!!! 这已经是第三只青蟹了!!!!! 经过木桂婶几次反复地试探,又一只青蟹被她摁在了泥巴里,随后直接抓住对方的命门,猛地就拔了出来,而这只大青蟹也没能逃过木桂婶的五花大绑,进麻袋里休息的命运。 [我嘞个去,这又是一只大青蟹啊,这么大的个头,得有两斤重吧?说好的这个季节都是小青蟹的呢?] 这样过瘾的赶海看得章斯尔也想跳进这条海沟内,与淤泥共舞,与浑水做伴,与青蟹为敌。 三只大青蟹让木桂婶看到了希望,她继续向前摸索着前进,有时也会站起来用脚来回拨弄着淤泥不断的探索,只要触碰到青蟹,她就迅速弯腰伸手就抓了个正着,快速而又精准。 这技能看得章斯尔是既羡慕又钦佩。 羡慕她能抓到这么多大而肥美的青蟹,又钦佩她的本事和勇气。没有多年的经验累积是做不到像现在所呈现在她眼前的,看似轻而易举,实则全是技巧的捕蟹手法。 也钦佩她的勇气,大概很少人会想到,到海沟里浑水摸蟹吧?应该说,很少人能有这种勇气。 人本来就会对看不见的事物感到恐惧,对半知不解的更是畏惧,因为会联想,会自己吓自己。 更何况是螃蟹这种一钳子就能送你去医院的海洋生物,浑水摸它,得多大的胆啊,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啊。 [这么看来,木桂婶也是个有故事的女人。] 木桂婶可能觉得用脚寻找螃蟹不能够很敏锐的感知到,走了一段水路后又蹲下身继续向前摸索。 而这一次她却显得异常的谨慎,试探了好几次都没有抓实,这只螃蟹竟然不要脸的直接扑向了她的裆部,吓得木桂婶不停的向后退,还好退得快,不然这要是一下子夹住了哪儿得多疼啊。 咱们木桂婶岂能让一只小破蟹儿这么白吓的?刚站稳就一个回首掏稳稳的抓住这只还想再来第二次偷袭的大青蟹,顺手就抽出一根“捆仙索”困住这只不知死活妖孽,送它进“蛇皮锁妖袋”。 虽然过程很惊险,但这只青蟹也不负“妖孽”这个名头,长得膘肥体壮,八爪粗大,看起来足足有两斤半重,这已经是第四只大青蟹了。 刚抓住这一只,旁边竟然又发现了另外一只,木桂婶一顿摸索后直接拔出了第五只青蟹,结果一看居然还是一只怀孕的母蟹。 木桂婶蹙着眉挣扎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苦巴着脸,忍着心痛把母蟹给放生了。 这操作直接把章斯尔都给看惊了,要知道木桂婶可不是现代人,就像这个年代没有休渔期一样,木桂婶也没有什么人与大自然和谐共处,捉大放小,放生怀孕雌性的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这个年代的人因为长期处于穷困的生活中,所以她们会格外的珍惜每一次到手的食物,不论大小。 可以说,几乎没有人会放弃这只可以用来赚工分的母蟹,可是木桂婶居然能做到,这怎么能不让章斯尔震惊和佩服呢? 大概是放生了怀孕母蟹回馈来的好运,接下来的时间内章斯尔眼睁睁的看着不停的有青蟹中招,然后被木桂婶收入蛇皮袋中。 没多久,又一只带籽的母蟹被她放生,木桂婶转头就泥浆里掏出一只大公蟹。 大公蟹的两只大蟹钳都有婴儿小臂那般粗,此刻正不甘心地挥舞着,仿佛在说:“你背后偷袭算什么本事?这局不算,有种放我下来,我们面对面再战一回合。” 话说这只刚失去自由的大公蟹和刚才那只死里逃生的母蟹离得这么近,不知道会不会是一对即将阴阳两隔的夫妻? 木桂婶也不急着把大公蟹绑起来,换个手抓住它,继续朝前摸索,刚摸两下似乎又摸到了什么东西? 不过这只大家伙非常的聪明,木桂婶扑了好几次都被它逃脱了,最后经过地毯式的排查,才从她的身后方抓了出来。这一手一只大青蟹的场景看得章斯尔都跟着激动不已。 两只大青蟹被木桂婶一脚一只踩在“五指山”下,它们也逃不过草绳加身,进入蛇皮袋修养,最终成为她口袋里的工分。 有了两只母蟹的加持,接下来木桂婶又迎来了第二波上蟹高峰,刚把这只抓了,没走两步又摸到了另外一只,而且还是超级斤货。 刚把这只超级斤货收了,转身又从泥浆里推出一只更大的,这样的上货效率真的让人不得不怀疑,是不是蟹族里出现了叛徒?因为这简直就像是在自家的蟹塘里抓蟹一样简单。 如此绝佳的收蟹时间桂花婶当然是不会错过,突然的,她不知道看到了什么?大跨步的猛地朝前方冲了出去,即使因为动作幅度太大,溅起的泥水把她上半身的衣服都弄脏了也毫不在意。 看木桂婶这个着急的样子,章斯尔敢肯定,前面不远处一定有大货在等着她过去。 她紧随着木桂婶的脚步移动,她要在第一时间看到是哪只倒霉的大青蟹今天不回家吃饭了。只可惜她空间里的手机不能拿出来用,不然她好想把木桂婶这捕蟹的全过程录下来发抖音上啊,肯定能涨粉数百。 到了,她看到一只青蟹从水里伸出一个巨鳌在朝木桂婶挥手,这自个卖自个的行为是因为这条海沟里没有你在乎的蟹了吗? 既然“你”都喊我过来了,木桂婶到地儿了也不客气,伸手就把大青蟹的背按住抓了起来,然后转身就往回跑。 章斯尔也跟着她往回跑,至于往回跑什么?说实话,她也不清楚,跟着跑就对了。 哦,原来是因为在木桂婶刚刚狂奔过去的途中发现了另外一只青蟹,也难为她可以忍住诱惑不停下来,一心只有不远方想自杀的青蟹。 第111章 红烧河豚 这只本以为躲过一劫的大青蟹最后也能逃过木桂婶的魔爪,直接被抓了起来,双双进了一个名为“蛇皮袋”的牢房。 似乎觉得收获不错,木桂婶不再积极的抓螃蟹,松弛了一直紧绷着的神经,坐在一块岩石上停下来让自己歇一会儿。 别看好像才过了二十多分钟,她就轻轻松松的抓了大半袋的青蟹,实际上抓螃蟹这活是非常的耗费体力和精神的。如果一直透支精力和体力的话,那后面很难说不会因为精力不济导致操作失误而被螃蟹伤到。 章斯尔看到木桂婶停下来休息就赶紧溜之大吉,她不想解释自己为什么在这儿,还跟了人家一路。 她一开始就是想偷个师,随后就发现自己不是这块料,紧接着她是被木桂婶放生怀孕母蟹的这个举动所吸引,最后实在是因为看得有点儿上瘾,忘了自己也是有任务在身的。 溜了后的章斯尔开始认真的工作,并且强迫自己不要再被红树林里奇奇怪怪的海洋生物吸引走注意力。在下工的哨子吹响的那一刻,她刚好抓住了今天的最后一只青蟹绑起来放进鱼篓里。 功夫不负自律人,章斯尔今儿的收获也算颇丰,虽然和木桂婶没法比,但差不多也有她的三分之一,这就很不错了,况且她连晚餐都凑齐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去村委院把今天的蟹获换了8工分,章斯尔就开开心心的背着她的鱼篓绕小树林回“牛棚”。 等爸妈他们回来,她连忙拉着同为吃货的姚姨跟她分享自己今天的鱼获,顺便讨论一下今晚的菜色。 有海鳗两条,一条比一条壮硕。 海鳗和河鳗是有区别的,海鳗细骨很多,个头比较大,肉质比较松散;而河鳗只有中骨,无细骨,体型小,肉质紧实。 河鳗单听名字好像逊色于海鳗,其实不然,在章斯尔出生的那个县城,河鳗比海鳗更受当地人的喜爱。 在她们县城,乃至她们市,河鳗,那是滋补的贵重食材,尤其是黑鳗,钱鳗,为了彰显贵气,当地人的宴席通常都会有河鳗登场,比如闽南的经典名菜通心鳗和豆豉鳗。 海鳗,在当地人的心目中,那也是地位非凡,每逢过年过节,尤其是过年,没有一大只海鳗那怎么行?炸糟鳗、鳗鱼控大白菜,无论是祭祀还是待客,都倍有面子。 “姚姨,咱们今晚奢侈一把,来一道油炸糟鳗怎么样?兰花婶说这道菜是她们这儿的过年菜,我还找她要了一小碗的红糟。” “行,这有两条呢,把小的那条做了,大的这条晒成鳗鱼干留着慢慢吃。” 油炸糟鳗的做法,先用刀从海鳗的背鳍处划开,取下两片肉,然后用剪刀剪成大小均匀的肉片,最好顺着骨刺的地方剪,因为海鳗细骨多,顺着剪,吃的时候能完整地取出骨刺。(用剪刀剪是因为海鳗的肉质比较松散的原因,如果你的刀足够锋利,也可以切的。) 姜切丝、蒜剁碎,然后把鳗鱼肉放盆里,打入一颗鸡蛋,再将红糟、姜丝、蒜泥、盐、虾粉、黄酒、农家自制五香粉、胡椒粉、辣椒粉等一起放入抓拌均匀,腌制入味15分钟。 腌制入味后,倒入地瓜粉(千万不要加水,地瓜粉的颗粒要是比较大的话,稍微碾碎就可以了,但千万不要为了省事用生粉。 如果说红糟是灵魂,那地瓜粉就是有趣,加起来就是有趣的灵魂哈哈哈哈哈)。 皮一下,很开心*^◎^* 加入地瓜粉后,抓拌几下,记得要留少许地瓜粉的细颗粒,这样做好后无论是口感还是外观都会更nice。 油锅五成温时,放入鳗鱼块,慢炸至熟,再将油温调高,炸酥。(油炸时,一定要记得全程都不要离人,因为只要稍微大意一点,就会炸焦≥﹏≤)。 虽说海鳗肉质松散,但那是在生鲜时的阶段,一旦炸熟,呈现出来的肉是“蒜瓣肉”,洁白细腻,q弹爽滑,非常的鲜甜,再加上红糟的酒香,那就是绝顶的美味啊,这也是章斯尔喜爱它的原因。 “姚姨,章鱼我抓到了两条,体大爪壮,爆炒白灼都很棒。” “那你想吃爆炒还是白灼?” “可以都想吗?” “不行哦,我们今天只能做一条,另一条晒干了留着以后吃。” “啊呜~好难选哦,我都想吃。” “那就白灼吧,省点油,油炸糟鳗已经费了很多油了。” “好吧。” 章斯尔听话的点点头表示赞同,其实她空间的地窖里有囤着几大桶当时在农村集市买的现炸花生油,够她们可劲造的。 但是吧,她每次都不敢拿太多出来,只是在去镇上领包裹的时候把“牛棚”的油壶带着去,然后装满了假装是用京城寄来的油票买的,以至于姚姨用油非常的节省。(章斯尔自以为的节省,其实她们用油奢侈得连城里人都自叹不如。) 清洗章鱼最好的方法是加面粉或地瓜粉揉搓清洗,因为章鱼表面的这些吸盘有很多的杂质,而面粉则有极强的吸附力,能很好的把章鱼处理干净。 但是人都吃不饱了,谁会那么奢侈的拿粮食来洗一个食材? 这章鱼是非吃不可吗? 是的! 所以我们抠抠搜搜的先祖们又研究出了用花生壳“手磨”章鱼的方式清洗,和用粗盐搓洗。 花生壳“手磨”章鱼是闽南传统的做法,把章鱼放入缸内,再倒入花生壳,一个方向打圈手磨,让花生壳凹凸的不平表面带出小章鱼身上的粘液,利用章鱼本身的应激反应,把体内的墨汁和杂质排出体外。 “磨”大约25分钟到半个小时不等,要磨到章鱼打卷抱头才算“磨”好了,这种“手磨”的章鱼韧性会更好,吃起来的口感更脆。 不过这种“手磨”章鱼的方法比较适用于小章鱼,而章斯尔今天抓到的大章鱼更适合用粗盐揉搓清洗。 清洗干净后用剪刀把的章鱼头剪开,头部里面的东西都是不能吃的,可以全部拔除了扔掉。 然后翻过身把被八条章鱼爪围绕在正中间的牙齿用手挤出来。(这一步需要用巧劲,不会的话,用剪刀剪也行。) 最后还有河豚一只,这只河豚今天是成为盘中餐被端上桌,还是回归大海的怀抱从此自由自在,就看姚姨会不会处理了。 唉…万般皆是命。 “姚姨,这个河豚,您会处理吗?” “会,这个河豚肉我父亲也喜欢吃,他有教过我。” 第一步,把河豚的眼睛去除,然后开膛取出内脏。 第二步把河豚的腮去除,用剪刀把内部骨头两边的血肉连体一层皮肉去掉,再用剪刀将骨头上的血肉剪干净。(这步很重要。) 第三步把河豚两边皮肉下的一层气囊扯掉(河豚吸气之后鼓起来就是用这个),河豚尾巴中间还有一条血槽,用剪刀将它从根部剪开放血。(这步一定要做。) 最后一步是把河豚皮剥掉,之后把皮用开水烫一下,这样它就会变硬,然后再把附着在皮上的黏膜清洗干净(或者用刀把河豚皮上的刺去掉也是一样的。),然后把河豚放入水中浸泡。 处理河豚太麻烦了,一不小心还有可能会因为处理得不干净而导致中毒,所以这边[zuo ze]还是建议椰宝们下馆子吃,安全些。 人啊,这一辈子一定要试一次河豚肉,不然你都不知道什么叫极鲜,什么叫一朝食得河豚肉,终生不念天下鱼。 河豚肉白如玉脂,嫩如云片,柔似肌骨,清甜鲜美,堪称鱼中珍品。 对于爱好美食的人来说,一旦品尝到了河豚肉的美味,就会爱上它独特的口感,这是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诱惑。 比其他鱼类肉质细嫩,且清淡,河豚因为没有胸腔骨,全靠肌肉来保护内脏,而且几乎不含脂肪,所以它的肉质十分紧实,富有嚼劲,有点像鱼肚下那种腴嫩的活肉,舌头一抿,鲜活的鱼肉里似乎又藏着一丝妖妖的水气。 河豚最为美味的就是河豚肝,素有“西施肝”之称,入口即化,刚咬开肝脏的那一瞬间,油脂的香味,便充盈了整个口腔,香滑软嫩,像一切美好事物那样能够带给人无限的欢愉一样。 河豚肉的美味不仅仅是一种味觉上的享受,更是一种文化的传承,它的美味千古流传至今,承载着历朝历代诗人的赞美,是历经岁月沉淀的,是一种有着深厚文化内涵的美味。 如果说到河豚的做法,最经典的要属红烧河豚,这是一道久负盛名的扬中名菜,哧鲜甜,肉肥嫩,汁浓醇。炒锅上火烧热,入油、葱结、姜片煸香,入河鲀、五花肉、鲜笋片煸透后烹绍酒,入酱油、绵白糖,加入河蚌、火腿、蟹黄油、母鸡、五花肉吊制的膏汤,入虾籽、精盐,大火煮沸,小火焖透后收稠汤汁装盘。 这道菜太复杂了,看看就好,吃还是去酒店里吃吧。 第112章 桑葚和野枇杷 经过“牛棚”和北京两边的家长们三番五次的叮嘱,章斯尔现在也觉得,工分赚够吃就行,不需要拼命干,偶尔劳逸结合,给自己放天假去山里玩玩,海里逛逛。等77年恢复高考考出去了以后,回忆起桐湾村的生活才不会只有赚工分,既然都下乡了,那就给自己制造多一些有趣的回忆。 更何况她还有空间这个强有力的后盾,倒也不必担心把自己和“牛棚”里的几个家长给饿死,更别说京城那边每月准时寄过来的钱票和各种吃食,还有她爸妈的存款,没饭吃这种事是不存在的。 前段时间和山娃合作耙花蛤,两人都赚了不少工分,所以…今天,章斯尔理直气壮的请假了,她要跑到山上去采摘野果子吃。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宁可错过大队的工分,都不能错过五月的山珍。五月的山上可是有很多好吃的,漫山遍野的野果子,每一种的野果子得味道和口感都是不一样的。 “走了,兴旺,吃野果子去,今天让你吃野果子吃到饱。” “嘤~” “兴茂,跟上,我们今天的目标是把你背着的两个大箩筐装满。” “吁~” “走咯,出花\\\\^o^\/” 一人一狐一骡快乐的朝大山前进,平时这个时候走在村路上,时不时的都会遇到“碰瓷”的小娃娃,而现在他们不管多大,多小都被家长们带去海边捡蛤蜊了,一时间,章斯尔有种她们仨可以在上山的这条路上横着走的错觉。 也不算错觉,起码那头骡子能跑起来了,你看,它跑得多快呀,完全忘记自己还有一个主人没跟上。章斯尔也不恼,任由它跑,反正最后还是要返回来找她的。也不知道什么运气,她养的宠物都很有灵性,大抵是这里人杰地灵吧,孕养出来的生灵也都聪慧灵敏。 马骡兴茂在前面跑,狐狸兴旺在后面追,而它们的主人章斯尔却像个年近古稀的老太太,一步三晃的闲逛着,知道的知道她是去上山打野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打算上山给自己找块风水宝地葬了。 等到章斯尔正式走到了大山外围的范围内时,骡子和狐狸都在一棵树下等她,兴茂努力的抬着骡脑袋不知道在够着什么吃得正香,兴旺则抬着两只前爪搭在兴茂的骡腿上不断的发出“嘤嘤嘤”的叫声。 声音哀怨婉转,听得章斯尔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赶紧几步跑上前去,凑近看看它们到底在吃什么? 哦,原来是桑葚哦,她还以为是人参果呢,就一个桑葚也能馋成这样,叫得像只卖艺不卖身的狐狸,她平时是很亏待它吗? 桑葚分布十分的广,南方大部分地区的田间、地头、路边都有它的身影,北方只有部分地区有栽种。桑葚也叫做桑枣子、桑果子,是桑树所结的果实,桑树也是蚕宝宝的食物来源,从黄帝的妻子嫘祖开始,我们的老祖先就已经开始养蚕了。 (椰宝们童年都养过蚕吧?在学校门口的地摊上买的幼蚕,回家找妈妈拿一个鞋盒给蚕宝宝们做房子,然后每天勤勤恳恳地到隔壁邻居家偷摘桑叶,回去洗干净了还得每一片都仔细的擦干才能铺在鞋盒里给蚕宝宝们吃。 章斯尔也是在蚕宝宝们吐丝结蛹的时候,才突然明白了“春蚕到死丝方尽”这句诗的字面意思,嗯,只有字面意思。 就是有一点很疑惑,直到现在都想不起来,那些蚕宝宝们结的蚕蛹最后都去哪了?她的蚕丝帕去哪了?) 不过有一说一,这些桑葚红的发黑,黑的发紫,看着是真好吃啊,章斯尔不自觉的就从空间里抽出一个塑料袋一甩,三五下的就爬上桑树。 爬桑树,她是专业的,摘桑葚,她更专业了,她小的时候每到桑葚成熟时,每天都要爬到桑树上摘一把桑葚,然后就坐在树上吃,吃完了再甩着两只黑紫色的手满村的疯跑。(插播一个冷知识,吃桑葚时不小心染上的颜色如果洗不掉,可以用桑葚叶子洗干净,这俩货不愧是一家子,真是一物降一物。) 桑树在每年4月就开始结果,差不多在5月中上旬就能成熟了,这个时候拿着一个塑料袋爬树摘桑葚就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儿,章斯尔外婆家就有一颗桑树,她上去时一个空的塑料袋子,下来却是满满一整袋桑葚果子,那成就感,满满的。 桑葚是浆果类,果子脆弱易破损,最好的是吃多少摘多少,但架不住它满树都是,一旦开始了,就完全停不下来。 每次章斯尔摘太多吃不完,外公就挑个头大且完好的酿成桑葚酒,桑葚酒饮用后,不但可以改善女性手脚冰冷毛病,更有补血、强身、益肝、补肾、明目的功效。 剩下那些个头小的,有些甚至已经爆浆了的桑葚,外婆就用白砂糖熬成桑葚果酱,用密封罐封存放冰箱里,给她的孙孙们在吃早餐的时候抹着面包吃。 桑树的桑叶不止蚕宝宝们爱吃,它对人类也是很友好的。记得有一次,有一个人问章斯尔的外婆,眼睛老是模糊该怎么办。刚好外婆和她正站在一棵桑树下,外婆指着树上油绿的桑叶对她说,你找它吧,这是个明目的好东西。那个人很惊讶地说:“我们家跟前就有桑树,可是我们都不知道,桑叶还可以明目啊!” 章斯尔听了也很惊讶,拿起手机百度一查,原来桑叶的芽头还可以做菜,所以桑叶也是一种食疗性药材。桑叶可以治疗风热感冒,干咳,咽喉干痛,还可以治疗头痛,头晕,眼睛干涩,视物模糊,眼睛昏花。用桑叶、菊花、青箱子、木贼草、谷精草等中药煮水洗眼睛,可以让眼睛明亮,视物清晰。 说到桑叶了就不得不说说桑枝,桑枝有祛风湿,通利关节,强壮筋骨的作用。桑枝是我们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和下肢的骨关节疾病,以及下肢水肿常用的中药,它还可以治疗脚气。除了用作汤药外,和杜仲、牛膝、姜黄、木瓜等中药一起煮水泡脚,效果很好,尤其是对脚气的效果很明显。经常泡脚,会觉得脚底光滑,走路轻快,关节灵活,并可以除脚臭,治脚气。 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的那个夏天,章斯尔乐不思蜀的来回穿梭在桑树的枝桠间,踮着脚,勾着手,专挑个头大,发黑发紫的桑葚下手,没多久就装满了一个塑料袋。她有些意犹未尽的把装满了桑葚的塑料袋子收进空间,随后,又抽出来一个塑料袋子,继续奋斗。\\\\*^o^*\/ 摘了大概有七八个塑料袋吧?桑葚树都快被她给薅成地中海了,抬起头放眼望去,满树的枝桠都找不到一颗颜色鲜亮,发黑发紫的桑葚,章斯尔才终于略带遗憾地收手,停止了她丧心病狂的掠夺。 而坐在树下等着的兴旺,只不过是捡她不小心碰落的桑葚吃,都吃得心满意足,连嘴角勾起的弧度都带着一种餍足感,嘴边的红狐狸毛也冉成了紫狐狸毛。 兴茂呢?去哪了?哦,这头聪明的骡子已经识趣的让出地盘,自己又找到了一棵枇杷树,正吃得开心呢。 兴茂:@(一-一)@ 什么叫识趣的让出地盘?它是不想跟这俩没见识的抢桑葚吃,那有什么好吃的?它刚刚都已经吃腻了。 然而,兴茂没想到的是,它无良的主人又盯上了它的新食物。 “野枇杷?(☆_☆)” 章斯尔激动的滑下桑树,兴奋地朝兴茂狂奔过去,她都多少年没吃到野枇杷了,那味道,着实让人想念得紧啊。 刚摘下来的新鲜野枇杷果是可以生吃,但是吃多了会有点麻口。以前外婆村里还有野枇杷树的时候,外婆闲暇之余就会上山去摘一篮子回来,然后把它煮了或是蒸着吃,就是在煮饭的时候,等饭快熟了的时候,放一些洗干净的野枇杷进去一起煮,煮熟后的枇杷吃起来的口感会更加的脆,很香,不麻口而且甜。 野枇杷外婆除了喜欢煮着吃,更多的时候还是把它们晒干存放。把摘回来的野枇杷铺开,放在太阳底下暴晒,晒几天后野枇杷果脱去了大量的水分,变成了黑色,而且皱巴巴的,虽然看起来很丑,但很好吃。注意不要晒得太干,不然会很难嚼,晒到还有微微的润感就差不多了。 (没有吃过的椰宝们可能不敢下口,但章斯尔很喜欢吃,晒干后的野枇杷果有一种特别的香气,吃起来有甜味,而且很有嚼劲。) 章斯尔小时候没有琳琅满目的零食,晒干后的野枇杷是她们孩童时常吃的零食之一,出门前抓一把放兜里在路上边走边吃边玩。 把野枇杷晒干除了可以长时间保存留着给孩子们做零食吃外,还可以用来泡茶喝,村里老人们说喝野枇杷泡的茶有解暑防感冒的作用。 第113章 果酱和冰粉 野枇杷和枇杷因为果子外形相似,所以被人们取了个俗名——野枇杷。其实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野枇杷跟枇杷不是同一个属的物种,简单来说,野枇杷是樟科润楠属植物,枇杷是蔷薇科枇杷属植物。他们的叶片和树干都相差很大,野枇杷的果实也比枇杷小很多。 野枇杷的真实学名其实叫绒毛桢楠,是一种野外生长的野果子。这种野果子看起来颜色是金黄色的,十分鲜艳,果实个头比大拇指头大一点,味道清淡,口感不俗。它跟我们平常吃到的枇杷是不一样的,野枇杷(绒毛桢楠)的外表是比较光滑的,而且一整颗都是可以吃的。 在各地野枇杷(绒毛桢楠)也有不一样的叫法,其中常见的名字有野枇杷、山枇杷、猴高铁、掠头柴、江南香。 野枇杷(绒毛桢楠)不止是野果,它还是一味中药材。它的果实再食用上不仅能满足味蕾的需求,还具有化痰止咳,消肿止痛,止血之功效。常用于咳嗽痰多,痈疖疮肿,骨折,烧烫伤,外伤出血。 例如治支气管炎:野枇杷叶(去毛)、桑叶、野菊花叶各9g。水煎服,每日1剂。(出自《江西草药》) 例如治烫伤:野枇杷根或叶适量,研末,麻油调搽或水煎外洗。(出自《江西草药》) 例如治骨折:复位后,取绒楠末125g,花榈木根皮、南五味子根皮各60g,昆明鸡血藤嫩根30g。共捣烂调黄酒适量,烤热温敷患处。(出自《福建药物志》) 每年到了野枇杷成熟的时候,桐湾村的娃子们就会结伴一起去山上打枇杷下来吃,可是今年他们都因为章斯尔的骚操作全部都被拉去海边当一个莫得感情的捡螺娃。所以,这满山的枇杷树也就没有人和她抢了,她可以尽情的挑个头大的摘,在丰富的资源前,个头小的她已经看不上了。 今天,这整片枇杷林都是她的,不对,这整个山头都是她的!现在就让她尽情地采摘吧!oh yeah~ 一串,两串,三串.....一篮子..... 一篮子,两篮子.....一箩筐..... 一箩筐,两箩筐.....呃.....满座了,兴茂只带了两箩筐。 “走咯~回去了,兴旺,兴茂,回家啦~今天收获满满的,我们回家做桑葚果酱,和枇杷冰粉去。” “嘤~”*^◎^* “吁~”←_← 回到“牛棚”,章斯尔先从杂物房里搬出几个大木盆到空地上摆成一排,懒得再带兴茂回她蚝壳屋的水井里挑水,趁着“牛棚”里的人都在上工还没有回来,她直接引自己空间里的溪水出来把所有的大木盆都装满水。 随后又从空间里把装桑葚装得满满的七八个塑料袋一个一个拿出来倒进木盆里过一下水,就用笊篱捞起来盛入一旁放在木架上的箩筛里沥干水分。野枇杷章斯尔懒得动,直接泡在木盆里,等大人们回来再让他们清洗和制作,这样也能让他们有点儿参与感,亲子活动这不就来了吗? 因为桑葚果酱章斯尔会有用到柠檬,这种水果在这个时候还买不到,不好现于人前,所以她打算在“牛棚”的大人们回来之前把桑葚果酱先熬好,水果罐头瓶子她都收集了好多好多个了,就等着今天这一锅果酱了。(温馨提示:桑葚果酱要避免用铁锅熬制,以免影响颜色和营养。章斯尔这里条件有限,也就不追求了,但椰宝们如果在家自己做的话,还是不要用铁锅熬煮。) 只是可惜的是,现在还没有冷链配送这个条件,不然她就可以给京城的家人们寄几罐过去尝尝鲜。桑葚果酱的保存时间和温度有关,常温10~25摄氏度内可保存24小时,超过25摄氏度的环境,保存时间不超过8小时,33摄氏度以上的环境可保存半天,冰箱冷藏室可保存3~5天,冷冻室可保存一到两个月甚至更久。 不过没事儿,她准备明天后天都请假,再去摘桑葚回来酿成桑葚果酒,和晒成桑葚干寄到京城去。 桑葚酒可以给爷爷,伯伯叔叔,伯母婶婶喝,壮阳又美容。 桑葚干可以给堂哥堂弟他们当零嘴儿。哦对了,大堂哥和二堂哥他们两个都成家了,她还有两个侄女儿,那桑葚干得多寄一些。桑葚干可促进小孩智力发育,成人用脑过度也可以用桑葚干调理。 桑葚不需要清洗,稍微过一下水就可以沥干水分了,果蒂可以摘掉,也可以不摘,这个看个人喜欢,反正章斯尔是不摘的,那么多,要摘到什么时候?又不是不能吃。 然后把沥干水分的桑葚倒进一个大的容器内捣成泥糊状,随便什么容器都可以,章斯尔因为今天摘的量比较多,她直接拿了个可以用来储水的缸来装,反正她空间里这种奇奇怪怪的东西多得是,可劲造。当初她是看一个买一个,每一个的造型都不一样,每一个她当时都喜欢。 桑葚煮果酱不需要全部刻意追求都捣成泥糊状那么完美,有些大颗粒也可以接受的。 把捣好的桑葚糊糊倒进大锅里,先大火煮开,再用小火慢炖。可以加白糖,也可以加冰糖,根据自己喜好。章斯尔选择加黄冰糖,因为她空间里全是黄冰糖。 黄色的冰糖是比较原始的冰糖,它没有经过严格脱色的工艺加工处理,蔗糖原有成分保留比较多。相对于脱色的白色冰糖来说,营养更丰富,因为在黄冰糖里边含有的天然的成分会更多一些,所以它的味道也不会太过于甜。 而且在烹饪一些美食的时候,黄冰糖调色的效果也是会更加的好看一些的,吃起来也是非常的美味的。 黄色冰糖的受众小是因为它有大有小,一般都是一大块跟个石头似的,不太方便食用。不过章斯尔并不介意它的体积大小,反正大了她就用精神力切割一下就可以了,简单方便,她要的就是它的味道,还有,因为黄冰糖比较便宜哈哈,只要她赶集的时候有遇到,都是直接一整袋的买。 做桑葚果酱可以加柠檬肉进去中和下口感,味道会更清新,这是章斯尔外婆的做法,所以她也就只会这一种。 等锅内的水蒸发得差不多了,熬出果胶了也要不停的搅拌,以免糊锅,一直熬成用筷子夹起不易掉下来的情况就完成的差不多了。 接下来这一步很重要,桑葚果酱要趁热盛出装入提前消毒好的容器中,这个年代没有消毒这个条件,章斯尔是直接用开水把所有的水果罐头瓶子烫一遍晾干水份就算是消毒了。 在案板上轻磕出瓶内的空气,不用装的太满,留有一点的距离,扣上盖子反过来放着,让瓶子内处于真空状态。 把所有的水果罐头瓶子都装了桑葚果酱后,还剩下一锅底,章斯尔用大锅勺把锅底刮干净,竟也装满了一小盆的果酱,这个放空间里,她打算拿去和村里的小朋友们联络感情用的。 时间卡的刚刚好,她这边刚收好尾,“牛棚”里的人就都下工回来了,章斯尔赶紧把所有人都指挥起来,三个大男人都去洗果子,然后把姚姨和她妈妈宋丽静拉到一旁,跟她们大概讲解一下野枇杷冰粉的制作。 野枇杷和椰宝们平时吃的水果枇杷是不一样的,水果枇杷表皮有细绒毛,枇杷的个体比较大,而野枇杷表面光滑,单个的个体比较小。 野生山枇杷成熟时果子呈黄色、偏黑或呈枣红色,一串串的,大小和五角硬币差不多,大小不太均匀。味道清甜,吃多了牙齿、舌头容易变黑。在中医里用于止咳化痰、水肿止痛的指的也是野枇杷。 野枇杷可以直接吃,去皮后内里几乎都是果肉,沙沙的甜甜的,但野枇杷和枇杷一样,也有两颗扁核,而且它个头小,所以肉也少,不过不能离开哦。不过食用起来清凉,是下火的良品,所以野枇杷最普遍的吃法是用来搓冰粉。 野枇杷搓手工冰粉,出了汁率高,不需要凝固剂就可自然凝固,自带果香,天然健康。把采摘好的野枇杷用水洗干净,每一个都去除果蒂放盆内备用。 接着还是刚刚那口缸,那口被章斯尔捣桑葚的时候染成紫色的,又被她爸爸章壮国用桑葚叶子洗干净的缸。 把野枇杷倒进缸里桩烂,然后用纱布把桩烂的野枇杷包好,放到放凉的白开水里,反复揉搓让果胶浆汁流出,直至无粘液析出。(野枇杷和凉白开的比例是1:3。)因为野枇杷含有天然胶质,制作完成冷藏后会自动凝固,不需要添加任何辅料,章斯尔是直接吊井里冷藏凝固的。 野枇杷搓出的冰粉呈深褐色,会散发淡淡的清香,要吃的时候,加少许的白砂糖,味道会超乎你的想象,真的是非常的好吃。 第114章 桑葚酒,桑葚干 昨天做的桑葚果酱和野枇杷冰粉受到了“牛棚”家长们的一致好评,尤其是桑葚果酱,有了果酱的加持,连地瓜窝窝头都变得不那么难以下咽了,再用蜂蜜水和切成丁的野枇杷冰粉做成一碗甜饮,配着窝窝头吃,感觉连这日子都是美的。 章斯尔也因此大受鼓舞,决定今天再去薅秃几棵桑葚树,反正桑葚长很快,今天薅秃了,过个两三天又是枝繁叶茂的,满枝头都坠满了黑紫色的桑葚果。 依旧是带着一狐一骡上山去,不过不一样的是,今天她的后面还跟着一支不少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进山。 原来是章斯尔用昨天做的桑葚果酱去村里请了几个“劳动力”来帮她摘桑葚,虽然村里的小孩大部分都去海边捡蛤蜊了,但总有几家孩子多的人家愿意借孩子换桑葚果酱。也有那些家庭条件好的,舍不得孩子去海边暴晒的人家孩子闲着,看到她拿着果酱也兴冲冲的跟着来了。 “娃儿们,就是这一片林子里的这几棵桑树,这就是你们今天的任务。我们今天只要红色的、紫红色的、和紫色的桑葚,其他的统统不要,记住了吗?” “记住了~” “那我考考你们,我们今天的任务是什么?” “摘桑葚。” “桑葚要挑什么颜色的摘?” “只要红色的、紫红色的、和紫色的桑葚,其他的统统不要。” “很棒,去吧,爬树的时候都小心点儿,下来的时候也不能用跳的,三个小朋友一组,互相帮助可以吗?” “可以~” “你们真棒,最后,我要说的是,今天谁摘的桑葚最多,姐姐准备了一个奖品送给他。” “哇~” “斯尔姐姐,我可以问一下,是什么奖品吗?”豆苗儿不愧是杨支书家的孩子,从小就是个聪慧的,知道先问奖品是不是自己喜欢的,再决定努不努力。 “不行哦,这个奖品只有第一名才能知道。”章斯尔能告诉她奖品是野枇杷冰粉吗?当然是不能的,说了还怎么骗小孩?不对,怎么能说骗呢?只不过是有神秘感能让游戏的体验感更有趣罢了。 “哇~只有第一名才能知道吗?那我要做第一名。” 如章斯尔所想,豆苗儿喜欢这种有特权的感觉,听到她的回答,立刻就不再纠结奖品是什么,只想做那个唯一能知道奖品是什么东西的第一名。 “不行,你不能做第一名,我才是第一名。”狗娃作为桐湾村三大巨头村会计家的孩子,那是人最小,胆最大,听到豆苗儿得话立刻双手叉腰反驳道。 “不是,不是,第一名是我的。”山娃作为大队长家的孩子这个时候怎么可以示弱?都是村里横着走的孩子王,这个时候必须发声。 “你胡说,明明是我的。”狗娃生气的反驳山娃。 “好了,小朋友们,安静一下听姐姐讲。” “斯尔姐姐,你跟他们说,第一名是不是我的。”作为会计家的孩子,狗娃虽然脑子有时候不太灵光,但,该有的王八之气他还是有的。 章斯尔:“…………”这是什么破问题?要怎么回答?在线等,有点急!她当初读的为什么不是幼师? “狗娃你别捣乱,斯尔姐姐说了,摘的最多的那个人才是第一名,你那么笨,你才不是第一名。” “摘得最多的那个人是第一名,第一名有什么大奖,是好吃的,你们都会喜欢吃的,好了,现在开始干活,我数到十,还没爬上树的人就失去了比赛资格了哦。” “一” “啊~怎么这么快,我还没准备好。” “二” “都让开,谁都不能跟我抢第一名。” “狗娃,你还在发什么呆,赶紧的,跑起来啊。” “哦哦,摘桑葚,第一名,我要吃好吃的,吸溜~” “三” “斯尔姐姐,你数慢点,我鞋掉了。” “行,那我重新数。” “一” 章斯尔就是逗逗他们,因为不想回答他们的各种问题,也怕他们太着急没抓稳树的枝桠掉下来,到时候就麻烦了。 有第一名在前面吊着,孩子们可努力了,经过他们一整个早上的辛勤采摘,章斯尔收获颇丰,牵着马骡兴茂运了三趟才全部运完回去,这些孩子们总共摘了六箩筐的桑葚,一箩筐有100斤,就箩筐就有六百斤重。 章斯尔打算100斤的桑葚酿酒,剩下500斤的桑葚全部晒成果干。因为桑葚酒不易运输,而且费黄冰糖,桑葚果干就不一样了,它既可入食,煮桑葚枸杞粥或者作为零嘴果脯,又可入药,中医认为桑葚味甘酸,性微寒,入心、肝、肾经,为滋补强壮、养心益智佳果。 酿桑葚酒需要先将带回来的六筐桑葚去掉杂质、坏果,再过一遍水,然后沥干水分,晒干或者吹干表面的水分都可以。这一步果酒和果干可以同时进行,因为工作量太大,章斯尔直接在空间里用精神力完成这一步骤。 第二步,桑葚和冰糖的配比要把握好,糖的用量比较讲究,糖用量太多难成酒,因为高浓度的糖水,对微生物细胞有损害作用,酵母菌等微生物会死掉因此很难发酵变酒,所以糖的用量不能太多。 糖用量太少,酒会变得发臭发酸,因为糖分不足以供给发酵的酵母菌养分,同时糖水浓度过低对大部分微生物没了抑制作用,很多微生物会生长,这样发酵出来的酒味道会不正不好。 (大概每斤桑葚配2~5两糖的比例称取冰糖或砂糖。如果是冰糖需要打成粉末状,砂糖由于象沙子一样比较细小可以不打粉。) 第三步,先在酒坛里面撒上一层糖,然后将桑葚放入酒坛中,每放一层桑葚放一层糖粉,间隔着放,周而复始。放完后密封盖好放置在阴凉的地方,发酵1个月以上就可以开盖了。(寒冷的地方一般2个月以上。) 开盖后,可以闻到一股酒味,具有桑葚特有的素雅果香和陈酿酒香,协调悦人。用滤布或纱布铺放在漏斗上过滤,丢掉滤渣、收集滤液即可饮用,喝起来有桑葚酒独特的新鲜感,醇厚,酸甜适度,爽口,回味绵长。 过滤时可以过几次或者放几层纱布或滤布过,这样过出来的酒清亮不浑浊不要去挤压桑葚果实,虽然出酒会多些,但是会影响酒的品质、口感。过滤完如果不够澄清可以放置一段时间,等杂质沉底。再将上面的清液取出另外存放。 桑葚酒含有十八种人体所需的氨基酸和多种微量元素,包括红葡萄酒中的几乎所有营养成分。 桑葚酒中的脂肪酸具有分解脂肪、降低血脂,防止血管硬化,增强血管韧性等作用; 桑葚酒含有乌发素,能使头发变的黑而亮泽; 桑葚酒有改善皮肤(包括头皮)血液供应,营养肌肤,使皮肤白嫩及乌发等作用,并能延缓衰老; 桑葚酒具有免疫促进作用,可以防癌抗癌; 常饮用桑葚酒可以明目,缓解眼睛疲劳干涩的症状。 桑葚酒还可以用于贫血或关节炎,风湿性疼痛,神经疼痛,筋骨疼痛的辅助治疗; 用于滋补心,肝,肾,血类疾病引起的头晕目眩,耳鸣心悸,烦躁失眠,腰膝酸软; 桑葚酒适宜于老年体弱,气血虚亏的患者,如口干舌燥,咳嗽多汗,身热唇灼,痰粘稠黄,声音嘶哑等; 总之桑葚酒是一种无污染,富含多种营养成分的高档果酒。 第115章 太岁 桑葚果酱,桑葚酒,桑葚干,都完成了,章斯尔突然间就不知道要干什么,反正干什么都好,她不想回去耙螺。当时请的是三天假,有假期不用完就是浪费,而且她还把自己的耙螺工具租给了蒋依依,一天一工分,一共租了三天,现在回去上工的话她就只能扛锄头了。 思考了一会儿,章斯尔还是决定上山打野,山上的宝藏还没发掘完怎么会无聊呢?招呼一大一小两只伙伴,三个吃货就又上山去了。 一人一狐一骡在山上漫无目的的闲逛着,偶尔停下来等兴茂吃点野菜,摘点野果投喂兴旺和自己。今天她们没有像之前那么幸运,能找到成林的枇杷树,或者好多棵分布在一片区域的桑葚树,都是零零散散且营养不良的野果树。边走边吃着也是算是悠闲,就全当是郊游了。 “咦?覆盆子,这个好吃,兴旺别动,我来摘,你一边玩去,等会分你吃。” “嘤嘤~” “不行,你别搞破坏,一边去,你去那个溪边玩水。” “嘤嘤~”兴旺甩着狐狸尾巴,不情不愿(>_<),不再靠近,但也不离开。 章斯尔无奈,只能叮嘱骡子看着狐狸:“兴茂,看着它,别让这只狐狸靠近这里。” 她也不想这样啊,但如果让这只狐狸这边啃一口,那边踩几下,再打个滚,那后面来的人还摘什么?别问她为什么知道的,刚刚她们在摘野草莓吃的时候,兴旺就是这么干的,直接把那丛野草莓糟蹋个精光,连她都没有摘到几个吃。 覆盆子。这是一种食药同源的水果,个头虽小,但含水量和含糖量都比较高。(我发现,在咱大中华,只要能吃的东西,大多都能药用,老祖宗实在牛逼。)而且富含丰富的维生素,味道甘甜,性温。它属于蔷薇科的植物,果子采摘下来之后,外面鼓鼓的,里面有些凹陷,像鲜红色的小盆子,所以也被人们称之为覆盆子,也有的地方叫它红托盘,是不少人童年最爱的零食,也是章斯尔很喜欢的野果之一。 章斯尔正在给自己和狐狸摘覆盆子吃,突然听到“噗通”一声响,然后是水花四溅的声音,还以为是哪个小孩子落水了,赶紧回过头去看,结果看到兴茂在水里挣扎,狐狸在岸边笑出来了老鼠叫。 章斯尔那个气啊,直接起身冲过去,一脚就把岸边看戏的狐狸踢进水里去陪兴茂。是她让兴茂看着狐狸的,结果这只狐狸仗着自己智商高把兴茂给耍进水里去了。 踹完狐狸,章斯尔赶紧跳下水去安抚兴茂的情绪,这个溪流很浅,大概也就一米左右的深度,其实兴茂站起身就淹不到它了,但兴茂太恐慌了,所以一直挣扎着站不起来。章斯尔只好把它收进空间里,然后自己也进空间继续安抚它,留下狐狸孤零零的在水里狗刨。 费了好大劲,才终于把兴茂的情绪稳住,章斯尔干脆让它待在空间的林子里平复情绪,拿了几串狐狸最喜欢的葡萄给它吃,还盛了一碗灵井水给它喝。 把兴茂安排好章斯尔就要出去跟狐狸算账了,今天必须让它知道自己错在哪,下次才不会再犯。 出了空间,章斯尔一把薅住好不容易狗刨到岸边,正要上岸的狐狸,手一扬,又给它甩回溪流里,然后就坐在岸边等着它。 不管狐狸想从哪个地方上岸,她就利用空间瞬移到那个位置,薅住它,扔下去,扔之前她都会问一句“知道错了吗?” 不知悔改,扔下去,“噗通”一声让她也听个响。 这是她昨天刚研究出来的,随着她频繁的使用精神力偷懒,精神识海也跟着缓慢地增长。昨天她在利用空间搬运葡萄酒的时候,玩心大起,一不小心就开发出了空间的新玩法。 “嘤~”兴旺一开始还抬着头拒不认错,被扔了几次后它终于怕了,或者说它意识到章斯尔这次是真的生气了,而且还是很生气的那种,所以一上岸还没等她发出那句灵魂拷问就立马示弱。 “知道错了?” “嘤~” “行,进林子里去跟兴茂道歉,态度不好我就再把你扔下去。” “嘤~” 把狐狸也收进空间里,接下去的郊游就剩下章斯尔一个人了,她突然有些不想动弹,懒懒的坐在溪岸边吹着风,听着“哗哗”的流水声,这一刻,悠闲自在的像在海边度假。 好像…也没毛病,她今天就是在度假的,她现在就在海边渔村的山上。 她背靠着的这棵树大,枝繁叶茂的,适合给她遮阴蔽日,加上溪流边的徐徐凉风吹来,让人惬意又舒适。章斯尔正准备就地躺下睡一觉,躺下是躺下了,结果她只是随意的转了个脑袋,就看到离她脑袋不远处有一个奇奇怪怪的东西。 “嗯?那是什么…菇?好大一个。” 被好奇心驱使,本来上涌的困意瞬间消失无踪,她只好重新爬起来上前去查看。走进一看,是一个褐色的肉球还连带着一层外皮,肉球的表面布满了类似于血管的突起,外皮的颜色为褐色,质感非常粗糙,它的整个形状略微像一个巨型的蘑菇。 章斯尔好奇的伸出手,用手轻轻触碰这个肉蘑菇?摸上去的感觉就像是煮熟的牛皮筋一样有弹性,拿在手里较柔软,硬度有些像凉粉,但沾到手上的液体有一种黏糊糊的感觉。 [这是什么玩意?感觉上面这层皮的样子有点像灵芝啊,但它下半部分肉肉的,难道灵芝也有肥胖症?这其实是颗肉灵芝?] 等等,肉灵芝这个名字她好像听过,是在哪听过的?章斯尔正调侃着,没想到自己随口说出来的名字听着有些耳熟。 肉灵芝…肉灵芝…好像是个传说中的那个啥来着?以前听外公讲古的时候有听到。 足足想了十分钟,章斯尔突然一拍大腿,哇cao!是太岁! 妈呀,是太岁呀! 天呐,她捡到一个太岁! 不行不行,太激动了,平复一下。 “太岁”又称肉灵芝,是古人认为的长生不老仙药。 《本草纲目》中写道“肉芝状如肉,附于大石,头尾具有,乃生物也。赤者如珊瑚,白者如脂肪,黑者如泽漆,青者如翠羽,黄者如紫金,皆光明洞彻如坚冰也。” 《本草纲目》里描述的是,太岁的五种不同颜色,因为生长太岁的地方有深土层、浅土层、水源边、深石块中、湖边等,所以也就造就五种不同形态的太岁。 太岁在民间被划分为三个种类,土太岁、石太岁和水太岁,最常见的要属土太岁和石太岁。 土太岁常年与土壤接触,生长在地下20~150米的土层中,一般是团块状。它们很怕热,生长温度达到65c以上就会死亡,如果把它放在开水炉里煮就会直接化掉。土太岁虽然表皮有一层类似角质的硬表皮,但它依然很害怕光线。 石太岁一般能够在地下1000米~2000米左右的溶洞中发现,表面会附着着一层天然的岩石颜色,比如粉白色或红色。 水太岁生长在水里,一般情况下是微透明的,打捞上来的样子很像水母。有研究称水太岁中含有微量毒素,所以水太岁有点不受人类待见。 章斯尔面前这个…嗯…长在草地上的…是什么太岁来着? 褐色的,那就归类为土太岁吧。 上一世有科学家研究发现,太岁既不是植物,也不是动物,更不属于菌科,是地球上罕见的第四种生命形式,是一种很古老的原质生物体。在实验室里使用精密仪器进行检测,在显微镜下观察可见两根鞭毛结构的游动细胞,进化程度介于原生动物与藻类之间,体细胞也是由细菌、粘菌、真菌共同构成的聚合体。 这是自然界非常稀有的一种大型粘菌复合体,既有原生生物的特点,也有真菌的特点,实属罕见。 “太岁”是不同菌体聚合成团,它们互成依赖,形成独特的食物链,所以会出现太岁被割下一片肉,过几天又会重新长出来。 一般情况下,太岁的售价是根据它的成色、纯度、含水量三个方面来决定的。成色越浅、纯度越高、含水量越高的太岁越值钱。 太岁是一种古老的古生物活体标本,它产生的年代或许可以追溯到地质年代白垩纪,是地球上迄今发现的最古老的古生物活体标本。民间的太岁爱好者认为,太岁是一切生物的祖先,包括人类。相当于它是一个没有发育完成的生物胚胎,所有生物进化时都要经过这个过程,只是太岁因为某些原因停止了这个过程。 不过话说回来,太岁这个东西到底有什么功效,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专家一通研究后说这就是个低等生物,没啥营养价值, 但在中医药典籍《神农本草经》里却有这样的记载:“肉灵芝,无毒,补中,益精气、增智慧、治胸中结,久服轻生不老。” 在民间,太岁直接被神化成道、成仙、成魔,在冥冥之中支配和影响着人们的命运。 第116章 鬼故事 后经研究,太岁确实可以延缓衰老,对于成年人和老年人而言,适量食用太岁可起到一定延缓衰老的作用。对于处在生长发育阶段的青少年而言,则可有助于增强抗病能力,确保其健康成长。 可以维持代谢平衡,适量食用太岁可以促进核酸和蛋白质的合成,促使血清、肝脏和骨髓中核酸及蛋白质的生物合成,具有一定维持身体代谢平衡的作用。 可以抗自由基,太岁中含有的灵芝多糖具有拟sod活性,可在一定程度上清除机体产生的自由基,从而阻止自由基对机体的损伤,防止过氧化、保护细胞,可起到一定延缓细胞衰老的作用。 所以太岁可以延年益寿这个说法也不算是夸大其词,最早对于太岁的记载是在《山海经》中,《山海经》称之为“视肉”、“聚肉”、“肉芝”。 《山海经》里有这样一段文字:“地之所载,六合之间,四海之内,照之以日月,经之以星辰,纪之以四时,要之以太岁,神灵所生,其物异形,或夭或寿,唯圣人能通其道”。 原来早在很多很多年前,古代先人就发现了一种神秘物体,形状奇特,可以自生,只是无法解释其中奥秘。于是将它归于神明所生,只可圣人食用,获得超能量,所以冠之以“太岁”的美称,给予崇拜和仰视。 相传,尧舜禹都能活到上百岁,是因为他们都食用了“视肉”、“聚肉”、“肉芝”。当年秦始皇派徐福去寻找的长生不老药有很大的可能就是太岁。 到了东汉,随着历朝历代道家和医者的不断探索,发现这个神物,除了食用后人会感到神清气爽,肉体自己还可以生长,于是得出长生不老的结论,在中医药典籍《神农本草经》里就这样记载:“肉灵芝,无毒,补中,益精气、增智慧、治胸中结,久服轻生不老。” 因为太岁具有“食之尽,寻复更生如故”,“食一片复一片” 的特点,也就是说吃一片,它自己可以再次生长。所以古人认为太岁有长命百岁的功效,此后世历代帝王都在寻找这种能使人长生不老的仙药。 下面这段是重点: 市场上售卖的很多野生太岁有很大的可能是利用冷冻后的聚乙烯醇溶液脱模后制作出来的。制作出来的“假太岁”失水一段时间后,表面质地坚硬,内部质地柔软似肉,再经过做旧处理,与真太岁的的形态一致,像是去野外挖的。 所以…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不是自己看着挖的太岁不要买。 emm…自己看着挖的也有可能是假的,算了,少活几年就少活几年吧,反正也没有江山要你操心。 今天查太岁的资料查到手机没电,剩下百分二十的电量给你们讲几个鬼故事吧。 网友有一个远房亲戚,是他舅舅的老婆的妹妹的表哥的女儿,姑且就叫她表姐吧。 表姐是住在一个老式小区里,小区外不远就是一条小河,传言有女人在那里投河自杀,尸体泡了两天才被人发现打捞上来。 有天晚上,因为孩子上不上辅导班的问题,表姐跟她老公大吵了一架,说来说去还是因为钱的问题。 由于太过气愤,心烦气躁的表姐摔门而出,把老公喋喋不休的抱怨用力的关在门内,然后她就下了楼,在小区里散步。 走着走着,表姐不知不觉地就出了小区,开始沿着河边溜达,老小区照明设施不太好,光线微弱,还忽明忽暗的。 表姐走到河边才发现,周围除了她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但她也没有多在意,因为这里的住户多为老人,睡得早。 本来是想在河边散散心,让心中的郁气消散点,可是越走她越觉得心烦意乱,甚至一度觉得这日子过的没意思极了。婚后的柴米油盐,孩子的上学教养都让她觉得窒息,她想脱离这个困境,她要怎么逃离这个地方? 忽然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跳下去吧,跳下去你就解脱了,跳下去你的世界就清净了。” 那个声音似乎还嫌不够,继续蛊惑道:“跳下去吧,跳下去你就再也不用听丈夫无止境的抱怨,不用管孩子的学习教育了,不用再给人当老妈子了。” “孩子?!” 要不怎么说“为母则刚”呢?本来都要跳了,结果听到“孩子”两个字表姐忽然就有了一丝清明,就是这丝清明让她看到不远处的小区围墙上坐着一个女人,披头散发,背对着她,一动不动。 表姐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她可能遇上那个啥了,刚想转身回去,结果身体不受她控制的就往河里走。眼见着要一脚踩空跌进河里,突然一股大力把她往岸上的方向一推,她瞬间感觉身体恢复了自由,赶紧止步并后退了几步,不经意抬头一看,那围墙上坐着的女人也不见了。 表姐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后悔不该大晚上跑出来,她赶紧往回走,越走越急,恨不得要跑起来的时候,突然看到前面路上有个老太太,佝偻着腰,在慢慢的行走。 不知怎么的,表姐在看见老太太的那一刻,心里竟出奇的安心了,于是跑上前去问她:“老奶奶,大晚上的怎么还不回家?夜里出来不安全。” 那老太太背对着她,回话的声音倒是不小:“妮儿呀,我睡不着,出来走走,你怎么也不睡觉呢?” 被老太太这么一问,瞬间就触动表姐内心的事了,也不知怎么的,她突然特别委屈,想找人倾诉。 或许是觉得有这老太太在,心里就特别踏实,于是她把自己和老公吵架的事情说给老太太听,也把刚才受到惊吓的事说了。 那老太太始终把头低着不曾抬起,但却一直温言安慰她。 过了好一会儿,表姐的情绪发泄得差不多了,对老太太说:“老奶奶我陪您回小区吧。” 老太太说:“你先进去吧,我正好这时候活动下。” 表姐很奇怪,问她:“您怎么大晚上出来活动呀?晚上不安全,我送您回家吧。” “妮儿,你心肠真好哟~”老太太说着就把头缓慢地抬了起来。昏暗的灯光下,老太太的脸惨白阴森,还泛着若隐若现的绿光。 表姐当时心里就咯噔了一下,实在是此情此景看起来真的很恐怖,但这却是一张非常熟悉的脸,总觉得面前这个老人她以前在哪里见过,但是又想不起来了。 见表姐不但没有逃走还有点疑惑,老太太笑了,笑容和蔼地说:“你快回去吧。” 说来也奇怪,老太太这么一说,表姐竟然就真的迷迷糊糊的往回走,不一会儿就到家了。 她老公听见敲门声,赶紧开门,一把抱住她,给她道歉。 表姐进了门,神情还有点茫然,突然她的眼睛定格在一个方向不动了,然后她就原地蹲了下去,掩面哭泣。 原来那里的墙上,挂着一个相框,相框里照片上的人,正是她刚才遇到的老太太。这老太太,是她死了二十多年的外婆。 表姐今年29周岁,大概五岁的时候外婆去世了,所以只依稀记得外婆的样子。 ~~o(n_n)o~~~~o(n_n)o~~ 我是分割线 ~~o(n_n)o~~~~o(n_n)o~~ 有一个网友小学同桌去世没几天,他就做噩梦了,说是梦,但其实更像是灵魂出窍,出去体验了一番。 网友做梦梦见同桌来他家找他玩,可是不论同桌怎么样都进不来,只能在他家的大门外,一直拼命的喊网友的名字。 在梦里,他发现家里人都不在,只有同桌在大门口一边踱步一边喊他的名字。 网友也是人傻狗胆大,竟然就隔着窗户对同桌说:“我爸妈不在,你进来玩吧。” “我进不去。你家有两个人不让我进去,你出来吧,我带你去我家玩。”同桌站在门外继续喊他。 然后网友就真的把门打开走了出去,两人手牵手,同桌拉着网友的手飞一般的跑了起来。 等他们跑到同桌他家后山,同桌就带着他一圈一圈的绕,直到走到一栋洋楼前,同桌把门打开了,他先进去,网友再进去。 洋楼的客厅里只有一口棺材,棺材里点着两根蜡烛。 然后,同桌用发抖的声音跟网友说:“留下来吧,我一个人好寂寞。” 说着话就朝网友扑过来,把网友吓得转身就往外跑。 没跑出去还摔了一跤,被同桌趁机拽住脚脖子往里拉扯。 网友死命的抓住东西往外爬,然后一直哭着喊太爷爷。 大概也就十几秒的时间,有个白胡子的老爷爷突然出现拉着网友往外走,网友出去后一回头,洋楼变成了坟头,同桌也不见了。 老爷爷牵着网友的手把他送到了家门口,说:“你到家了,我的恩也报完了,快回去吧。” 然后在网友的头上拍了一下,他就醒了,床上,枕头上都是汗,太爷爷坐在床头一直握着他的手。 写完了,关机,断联。 第117章 神秘的集市 章斯尔也不管太岁是真神奇还是假神奇,反正吃了也是有利无害,她把捡到的太岁竖着切成三部分,一部分放空间让它继续生长,一部分带回去给“牛棚”的家长们食用,剩下的最后那部分章斯尔把它用牛皮纸包好和最近收集晒干的海鲜和山货一起打包好,骑着马骡去镇上给京城那边的家长们邮寄过去。 “驾~兴茂,跑起来,让我们策骡奔腾,活得潇潇洒洒。”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章斯尔骑着马骡一路飙着她那五音不全的歌声,路过的人只觉得她看起来很快乐,至于她在唱的什么,抱歉,不是很好听,他们不太想听。 行到半路,她发现,这里居然有个小集市,非常的隐蔽,藏在一个小树林里。如果不是有一个小孩子突然跑出来,差点被兴茂踩踏到,章斯尔为了把她送回去找家长,她还真没注意到这里还有个类似黑市的集市。 与黑市不同的是,这里是农村人自发组织起来的集市,大家互相之间都是熟面孔,就算是有生面孔的城里人来这儿采购,也都是里面的人带进来的,是他们谁的亲戚或者是熟人。 所以在章斯尔带着小孩子踏进去的那一刻,本就不大的讨价还价声瞬间寂静,沉默得震耳欲聋,所有人的视线全都集中到她的身上,不知道这位不速之客是谁?进来干什么?是怎么发现这里的? 有一瞬间,他们的眼神让章斯尔有一种好像闯进了什么缅甸窝点一样,毛骨悚然的感觉一下子遍布全身,那一刻,她都把遗言想好了。 章斯尔试图想跟她们解释她只是送孩子回来,结果一低头,她手边哪还有孩子哦,那小孩一回来就甩开她跑回去找自己的妈妈了。 玩球,这下子解释不清了。 搓了搓两只胳膊飙起的鸡皮疙瘩,章斯尔露出一个有史以来最无辜的憨笑,尽可能的让自己看起来显得无害。 然而她的示弱大家并不买账,依旧面无表情而又警惕的看着她。 这种安静而又紧张的气氛直到一句“你就是那个用自行车票换了老涛叔家骡子的女娃娃吧?”才悄然结束。 “啊对对对是我,是我,您认识我?” “我哪里认识你哦,我是看到你牵着这头骡子,你看看这十里八乡的有哪个小姑娘有骡子可以骑的?所以我才问你是不是那个拿自行车票跟老涛叔换骡子的女娃娃。” “她婶,这就是你说的那个让骡子出去上工赚工分养自己的女娃娃吗?” “对,就是她,要不说知青聪明呢,老涛叔那个新媳妇听说这个事都快后悔死了。” “哪里是她后悔哦,我看后悔的是老涛婶,那新媳妇她后悔什么?又不用她下地,我每天就看到骑着她那辆自行车,天不亮就去城里,快天黑了才回来,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章斯尔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太高调,所以才出名的,没想到原来竟是因为她用一张自行车票换骡子的事情在这十里八村火了。还有她让马骡兴茂出去赚工分养自己的事,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在附近的几个村里传得人尽皆知,以至于马骡都成了她的标志。 唉…没想到她有一天居然要靠一头骡子才能保住一条小命。 也不应该这么说,准确的来说,她和兴茂随便牵出去一个都没有人认识,但一旦一人一骡合体,那就是坪山县的土明星,这难道就是组合出道的魅力吗?是因为有记忆点吗? “女娃娃,你咋想的?有自行车还不喜欢非要买骡子?你们年轻人现在不是都喜欢那个脚踏车?自己踩,很开心。” “呃…自行车在村里不好使。” “确实不好使,这骡子还能给你赚工分养你呢是吧?那脚踏车就不行,你不动,它也不动,比你还懒。” “婶子,我也是有自己赚工分的。” “我知道,你这骡子一天能给你赚几个工分?” “也没多少,它平时不赚工分的,就农忙的时候帮帮忙?” “没多少是多少?” “…………” “婶子,您这木耳看着新鲜,怎么换?” “这木耳啊,是我天不亮就上山去采的,可不新鲜吗?刚摘的,你带些回去,炒菜凉拌都好吃,吃不完还能晒干存着呢。” “难怪呢,这么新鲜,婶子您可真勤快。” “那可不,我要是不勤快点,家里都要吃不上饭了咧,一回家就好几张嘴在喊饿,要吃饭,都是讨债鬼。” “哟~没看出来啊,婶子您还是家里的顶梁柱啊。” “唉哟~什么顶梁柱哦,小姑娘真会说话,不敢当,不敢当。就是辛苦了点,做的事多了些,这些木耳你是全部都要吗?” “不不不,您给我称一斤就够了,您也知道,我是知青,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我这木耳可好了,吃不完你可以晒干啊。” “太多咱也拿不回去,力气小,您给我称一斤,吃好了我下次再来,这儿我以后还能来吗?” “能来能来,以后都是自己人了,来来来,你再看看有需要什么?婶子这儿不止有木耳,这菜也很新鲜,你想要什么都可以用票换的。” “好咧,好咧,婶子,咱这集市是怎么个时间?” “七天一次,这天城里人比较有空,大多都能来。” “哦哦,七天一次啊,我记住了。” “这儿不能带其他人来的哦,只能你自己来,本来你也是不能进来的,但换了婶子家的木耳就是自己人了,就可以进来了。” “好的,我记住了,谢谢婶子。我不会带人来这的,哇~婶子,你这还有灵芝啊。” “对,和木耳长在一起,我就一起采了,灵芝你要不要,这东西泡水喝降火。” “要要要,这三个灵芝您都帮我装了。” “好好好,小姑娘很阿莎力啊。” “哈哈~” 最后章斯尔在这个散集里逛疯了,简直就像是疫情开放后的报复性消费,疯狂的采购。 无它,实在是这些东西卖得太便宜了,因为来来去去都是熟人,所以大家喊的都是实诚价。而且她也好久没购物了,购物欲一上来,就停不下来。 刚好,她今天要去给京城的家人邮寄东西,买了可以顺便一起寄过去。 刚好集市里有很多她没有收集到的东西。 刚好婶子们知道她要邮寄给家人,都自发的帮她打包严实,比她自己打包的还好看结实,不用担心运输过程中会漏出来。 刚好…她馋了… 这一趟,章斯尔不止买了各种海鲜干货,和野菜干,果干,还有板鸭。(板鸭是中国南方地区名菜及特产,是以鸭子为原料的腌腊食品,分腊板鸭和春板鸭两种,前者的产季是小雪至立雪;后者是立春至清明,质量以前者为佳。因其肉质细嫩紧密,香味浓郁,有“干、板、酥、烂、香”,形状像一块板似的,故名板鸭。) 她还买了好多农家自制的,可以运输的豆瓣酱呀,虾酱呀,腌咸菜呀,豆豉呀(这边人炣鱼炣肉必加),自制的小零嘴呀。 还有一些晒干的草药,喝降火的,喝感冒的,喝消暑的…等等,这边人生病了不喜欢去医院,都是自己上山采草药回家自己煎,家家户户都有一个药壶专门用来煎药喝的。 这个集市里甚至还有大叔自己打猎后硝制的动物皮毛,什么样的都有,有鹿皮,麂皮,獐子皮,羊皮,野兔皮,狐狸皮,鳄鱼皮,等等… 总之,走过路过千万不能错过,打猎她是没本事了,但她有钞能力啊,这些皮毛因为南方比较热的原因,所以并不是很受欢迎,也卖不上什么价。 但是北京冷啊,她在北京的家人们应该会很喜欢这些东西,像有鹿皮,麂皮,獐子皮,羊皮,不管是拿来做衣服外套还是做手套都是不错的,也可以做成皮鞋穿。 狐狸皮大概只能做成围脖才不会浪费了,野兔皮可以拿来做成鞋垫和帽子保暖。 大叔的存货也不多,所以…章斯尔就干脆全部打包带走了,把大叔喜得直点头,不止给她算了一个超实惠的价格,还送了她一大把的蛇皮,真的是一大把,直接从框里抓起来团成一团给她。(*^@^*) 第118章 错版邮票 到镇上的邮局填单把包裹寄出去后,章斯尔照例买了几版邮票,不是她有多喜欢邮票,或者是想指望着这些邮票将来让她暴富躺赢,而是对于有收藏癖的人来说,有些东西一旦开始了收藏,就停不下来。虽然她不会特意的去寻找渠道购买,但只要让她遇到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她就无法忍受自己错过。 清水镇的镇子不大,除了那些需要经常有信件往来的,像章斯尔这样豪购邮票只是作为收藏的人实在是太少。所以她不过是下乡两个多月,只买了两次邮票就被工作人员给记住了。这次不但主动给她单独留一份新发行的,还会把之前卖不出去剩下的陈年旧票从库房里拿出来问她要不要。 说实话,章斯尔并不是很懂邮票,所以她也就是把这些陈年旧票都挑了一版作为收藏,至于里面有没有以后的爆款,她不是很清楚,也不是很在意。 她的心态很好,因为就算捡漏到诸如“全国江山一片红”的邮票,只要她的日子还过得去,她就不可能拿这版邮票去换钱花。而以她这辈子的家庭背景来看,她会受穷缺钱的可能性太小了,所以邮票于她而言,就真的只是收藏。 “嗯?这两版怎么看着一样,又好像有点儿不一样?印错了的?” “是吗?我看看。” 工作人员听她这么一说立刻接过去仔细的对比了起来,又和旁边的工作人小声的讨论了一会儿,然后才把对的那版拿给章斯尔。 “抱歉,同志,那版邮票确实是印错了,我们会把它上报销毁的。” “别啊,错了就错了,销毁了多浪费啊,我今天遇到它也是我们的缘分,把它给我吧,我收藏它。” “可是…这是印错的邮票,没办法使用。” “我知道呀,但我还没有收藏过错版的邮票,它既然已经存在了,那我们就把它合理化,销毁了太浪费。” “这个…同志你确定,买了我们是不给退的。” “确定,我们集邮者的爱好就是收藏不同的邮票,错版邮票它也是属于不同的邮票对吧?” “对,那这版邮票就属于你了,你真是个善良的好同志。” “应该的,应该的,国家生产它也是费了人力物力的,我们这也算是小小的为国家减少了一点点的麻烦。” “同志说的没错。” 这哪是为国家减少一点点的麻烦,这明明是在为他们减少麻烦,上报错版邮票并销毁是需要走程序的,那个程序就像是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首先,他们要写报告上交,然后给这个组长签字,那个领导签字,再去这个部门盖章,还要到那个部门盖章。 这一长串的程序下来还不能直接进行销毁,得等,等上面发文通知,才能把邮票寄回去销毁。 这就算了,这期间他们还必须要收好这版邮票,不可以丢失,不然等上面发文通知的时候,邮票丢了,那就不是自己掏钱买就能解决的了,是会被记过的,而且还是要记进档案里的,以后的升职加薪是完全别想了。 所以一般遇到错版邮票他们都是自认倒霉自己掏钱买了,还好遇到的机会不多就是了,好多年才会遇到一次。本以为这次也要自己掏钱,没想到遇到了一个人傻钱多的,这可太好了,以后有这种错版的,就都给她留着。 双方对这种默契都很满意,愉快的结束这场邮票交流。 章斯尔收好邮票一身轻松的走出邮局,她是不太懂邮票,但她懂收藏啊。只要是错版的,不管是邮票还是人民币,或者其他有收藏价值的东西,那都是能炒出天价的。 因为收藏界崇尚“物以稀为贵”,所以反而能让“错版”身价倍增,翻几番,甚至会被全世界收藏爱好者奉为心爱的宝贝。 今天捡了个漏,向姑娘她开心呀~也不急着回去上工了,干脆在镇上闲逛了起来,她不买,但她看看,看看又不要钱,最多就是收获几枚白眼罢了,章斯尔也不在意,自顾自的小声的哼着歌。 “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任性,她还有一些嚣张。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叛逆,她还有一些疯狂。我就是这个姑娘!嘿!\\\" 镇子真的很小,也就一条街,没什么可逛的,逛得差不多了,章斯尔在国营饭店打包了一包袱皮的肉包子就准备打道回府了。 先去给寄自行车的车棚里接她家马骡兴茂。还没到地儿就看到她家兴茂委委屈屈的挨着墙角站着,偶尔打个响鼻,在原地跺跺骡蹄,再甩甩骡头,把等女朋友下班等得不耐烦的男朋友样子演绎淋漓尽致。 造孽哦,看看她都处了些什么动物?她才逛一会儿的街,就等她等得不耐烦了。 说归说,章斯尔还是心疼自家骡子的,赶紧三步并两步的跑过去,从看车棚的老爷子那交接回自家的骡子,并且手速极快的往兴茂的骡嘴里塞了颗糖果安抚它。 兴旺有糖吃也收起了刚刚不耐烦的嘴角,咧着骡嘴只直乐呵,甚至还主动的拿自己那硕大的骡脑袋低头蹭章斯尔的胳膊,尽显谄媚之态。 一人一骡刚出车棚就被一道撕心裂肺的哭声吸引。 “我不要走,我不要跟你走,我不认识你,你是坏人,你放开我,哇~妈妈~救我!” “你妈我在这呢,叫什么叫,你也不看看几点了?到饭点了还不回家吃饭,整天就知道在外面疯玩,家务活都不知道要帮着干点,我怎么这么命苦摊上你这讨债鬼。” “不是,你不是我妈妈!你不是我妈妈!” “我不是你妈是谁妈?我是叫你回家吃饭,又不是叫你回家去死,玩疯了吧?连自己妈都不认。” “就是,娃儿啊,听你妈的,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到点了就回家吃饭,别不懂事,还得妈妈出来喊。” “就是,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要是我家那混小子到饭点了还在外面玩不回来,我就干脆连他那份一起吃了,还出来满大街的找他?美得他。” “不是啊,她不是我妈妈,我妈妈不长这样,她说谎。” “你这孩子怎么这样啊,你还说不听了是吗?为了玩连自个妈都不认了,大妹子,回去得好好教教她,可不能再这么惯着,看都给惯什么样子了。” “是是是,我回去一定好好说她,我们就这一个孩子,难免娇惯了点,走了,回去了,别嚎了。” “是得好好说说,这样下去以后可不好找婆家,娃啊。听话,跟你妈回去,一点小事你就这样撒泼,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我说了,她不是我妈,你们怎么就不信啊,你也是坏人,你们都是一伙的,救命啊,谁来救救我!” 章斯尔惊呆了,哇了个大cao,她遇到了什么?人贩子?光天化日之下,强抢良家女童? 她要怎么办?上去就是送菜,估计会被随便编个理由一起带走,找警察,根本就来不及,怎么办?怎么办? 兴茂?对!她有兴茂,怕什么,大不了就是把人踩伤了付点医药费,遇到人贩子绝对不能手软。 “兴茂,上,看你的了,冲上去,踩那个女人,看准了,就那一个,短头发,蓝衣服的,踩一脚就够了,我带的钱不多。小心点避开那个小女孩。” 兴茂:“…………”你的要求是不是有点多? “人命关天啊兴茂,听说这辈子好人好事做多了,下辈子就可以投胎成人了,到时候你想吃什么没有?上,能不能上功德簿就看你这一脚踹得稳不稳了。” “吁~” 兴茂不知道是想趁机弑主呢,还是为了力求真实,在章斯尔毫无防备得情况下,它突然毫无预兆的表演了一个骡扬蹄,把它家主人甩了个屁蹲。 原本还围着看热闹的人群也因为它的叫声,还有扬蹄的动作,纷纷惊恐的朝两旁散开,唯恐这头骡子一不小心把自个给踩了,不过十几秒的时间就给兴茂让出了一条直通目标人物星光大道来。 第119章 优秀的大娘 “哎呦喂~是哪个缺德冒烟的没拴好自己家的畜牲啊,这样跑出来祸害人,哎呦~哎哟~我的腰哦~” “对不起,对不起,我的错,第一次牵骡子出来,不大能控制住它,您没事吧?是不是伤着腰了?来来来,小心点儿,我扶着您,我们去医院。” “不用不用,也没多大事,我还要带我闺女回家吃饭呢,” “唉呀,大妹子,你都伤成这样了还管什么闺女哦,你闺女看你摔倒早跑了,造孽哦,这个不孝的,养成这德行,你以后可指望不上她咯。” “什么?跑了?” 蓝衣服大婶听到煮熟的鸭子从手里飞走了,顿时恶狠狠的盯着章斯尔,那表情,像是要把她生吞活剥的样子。随即,又很快的变成了算计和打量,戏路也随之转换,手捂着腰面露痛苦道: “同志,是你的畜牲害得我摔倒的,它还踩了我一脚,我现在这个腰骨头怕是被它给踩断了,你得带我去医院,你得负起责任啊。” 章斯尔被她刚刚那一瞬的眼神转变给吓得有一瞬间的畏缩,但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这一步,那她就不能退,今天必须把这女人给送进公安局里面去吃牢房,不然她安心,白做好人还把自己给搭上了不划算? 好在她虽然很莽,但不是蠢,在唆使兴茂伤人之前章斯尔就买通了两个看起来很机灵的大男孩,去借块门板,等看到兴茂踩了人就赶紧抬着门板过来抬人,然后他们一起去医院(警局)。 后面也证实了章斯尔看“初中生”的眼光还是很准的,这两人后来的表现也没有让她失望,确实很机灵。 她还趁着兴茂伤人,现场混乱之时,女孩逃跑之前抓住她,叫她去报警。 不过这个她就不敢赌女孩会不会去公安局报警了。女孩看着瘦瘦弱弱的,也不知道胆子怎么样?所以她要做两手准备。 第一手准备是把她的样子记住并且确保自己能够画出来,女孩如果不去报警也没关系,她后面还是能够把她找出来做证人。 至于到了公安局之后,公安同志会听谁的,她和蓝衣大婶就各凭口才了,虽然过程可能会比较扯皮难搞,但她知道最后的结果一定会如她的意。 为什么她会这么自信?因为“官官相护”不是说着玩的,她的家庭背景就是她的底气,她一个开国元勋的孙女儿,大伯是军团团长,二伯在国安局上班,有这三座靠山在,她还搞不了一个经不起任何审查的大婶?开玩笑! “让开,让开,门板来了。” 刚想着,她收买的那两个机灵大男孩就抬着门板挤进人群里,一个抬手,一个抬脚,在蓝衣大婶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被搬到门板上抬着要走了。 “啊,谢谢两位活雷锋,赶紧的,我们快送大婶去医院,这病情可耽误不得,搞不好还会落下终身残疾的,到时候可就不好了。” 这第二手准备嘛,就是再拉上一个证人,证人不嫌少,章斯尔顺手就拉住刚才那个最活跃,最热心肠的大娘,眨巴着大眼睛,眼巴巴的看着她。 “大娘,我们三个孩子也没去过医院,不知道办理住院要怎么做,您能跟我们一起走一趟吗?” 那个大娘也是个热爱八卦的,看小姑娘无助依赖的样子,想也不想,立刻点头同意,并且主动跟上,还催着他们快点走。 而马骡兴茂呢,它已经功成身退了,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兴茂趁着人群的注意力不在它身上,就开始踢踏着小碎步偷偷的后退,然后重新窝回车棚里,假装无事发生,好像它从来没有出去过。 这操作把看车棚的大爷都给整无语了,不雅观的翻了个大白眼,这出去了的又回来,那就是另外的价钱了。 等会儿如果那女娃子来领骡子,他一定要再找她要一分钱!不,是两分钱!现在这骡子可是属于危险寄存呐,他老头子多收点不过分。 “诶诶…三个小同志,这条路不是去医院的那条路,走错了,走错了。” “没走错,我们抄近路。” 两个机灵大男孩脚步不停,头也不回的撒着谎,他们能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吗? “不…” 大娘还想说什么,就被章斯尔拉着落后了几步,低声跟她说着悄悄话。 “大娘,你知道我是谁吗?” “嗯?你是谁?” “我大伯是军团的团长,他最近在追查一宗贩卖人口的案子,那伙人现在来了咱们坪山县了,我就是他放出来的诱饵。 你知道我伤的那大婶就是谁吗?她就是人贩子,现在我们要送她去公安局,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当女英雄?” “女英雄?” “对,女英雄,我问你,人贩子可不可恨?” “可恨!” “你给我当证人指证他们是不是做好人好事?” “是!” “如果人贩子团伙因为你被抓了,你是不是就立功了?” “是!” “既然立功了,那你是不是就是女英雄了?” “是!” “很好,走不走?干不干?” “走!干!” 大娘被章斯尔三言两语蛊惑得热血沸腾,女英雄啊,多少人的梦想,干了这一场她可以吹到老。从此以后婆家人看到她都得敬着她,等老了死了,她还要把这个功绩刻在墓碑上供后人敬仰,让她的子子孙孙都知道他们的祖宗是个女英雄!越像越美。 大娘看章斯尔的眼神瞬间从戒备转换成和蔼可亲,这可是团长的侄女儿啊,这是等会要带她做女英雄的人啊,真是怎么看怎么顺眼。 至于章斯尔会不会骗她这件事她不是没想过,可是她们是要去公安局做证人的,她没必要骗她这种一戳就破的谎言,反正有公安在,她不怕。 要是真敢骗她,到时候再了撕她也来得及。 大娘看章斯尔的眼神有多温柔,那她看向蓝衣大婶的眼神就有多凶残,甚至还带着几分咬牙切齿和势在必得。可惜…蓝衣大婶看不到,不然能吓得伤势马上痊愈,立刻就能生龙活虎的下地逃窜。 不过该说不说,大娘不愧是想做女英雄的人,刚跟章斯尔谈话完就瞬间进入了状态,撇下她几步上前去安抚有些不安的蓝衣大婶,并且开始不着痕迹的套她话。 “大妹子,别慌,别慌,这条路确实是去医院的路,我走的少,一时间没想起来罢了。” “对了,大妹子,你家住哪条胡同的?我让人去把你女儿喊过来,到时候住院了你总得有个人伺候你吃喝拉撒吧?” “不用喊我女儿,这里不是还有个女娃娃吗?是她养的骡子把我给踩了,让她负责我的吃喝拉撒!” “唉呀,大妹子,外人伺候哪有自家闺女伺候来的细心,舒心啊。再说了,你那个闺女也得好好的磨磨性子了,你看看她今天居然丢下你就自己跑回去了,你说这像话吗?太不成体统了。 按我说啊,这次不正好是次机会吗?我们好好掰掰她的性子,不然你以后养老要靠谁哦。” “大姐,你不懂,我就这一个闺女,我舍不得啊,是这小同志伤的我,她就得对我负责任,她不能跑了,大姐,你帮我看着她。” “大婶,你放心,我不跑,医药费我一分都不会少你的,吃喝我也能满足你。至于拉撒…如果你不怕再摔一次的话,我也不是不能照顾你。 只是我一个小姑娘,没照顾过人,毛手毛脚的,到时候伺候不周到再把人给摔了,然后落下个终身残疾什么的也属于正常。” “大妹子,你听姐一句劝,这照顾你的事还得是自家人来才放心,也能精心些,你说咱们正年轻,正是一枝花的时候,可不能拿自己的身体去赌,你家里还有谁?我让人去喊他过来。” “我这…我家里没人了啊,就我跟我女儿两个人。” “大婶,不是我说话不好听,你那个女儿明显是靠不住的,你说说你躺医院一天得耽误你多少活?得少赚多少钱? 你在想想,还有没有其他有联系的亲戚。” 蓝衣大婶一听到“少赚多少钱”心都跟着在滴血,他们带一个人回去可以赚五块,她一天耽误的时间都能赚二十块钱了,亏,亏死了。 不过组织有硬性的规定,在任何时间的任何情况下的都不能对别人透露同伙的位置,不然就是回去了也会被扔进蛇窟里喂蛇。 想到之前莫老头带他们去看的那个蛇窟,里面密密麻麻算是大蟒蛇,蓝衣大婶就打了个寒颤,声音里都带了哭腔。 “没…没有了,都死绝了。” “真没有?” 说实话,章斯尔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贩卖人口怎可能没有团伙?看蓝衣大婶的表情应该是有什么让她惧怕的事以至于她不敢说出来。 这种灭绝人性的违法事都敢做,还有什么事真的能让她惧怕?他们的一切行为不过是向钱看,向利靠。 第120章 优秀的团队 说白了,就是钱没给到位。 “如果说有人来照顾你,我可以给他辛苦费的。” “辛苦费??多少?” 人贩子一天的收入可不低,所以这个时候必须下重利,还不能太刻意,让她给看出来,章斯尔想了想说: “这就要看你了,如果你一天出院我给他50块钱,两天出院30块钱,三天出院就只有10块钱了。” “这么多???” 蓝衣大婶满脸怀疑的看着章斯尔,仿佛在看一个绝世大冤种。 章斯尔也就顺势给她演一个不知钱为何物的冤大头,满不在乎的摆手道:“多么?不多啊,我一个月的零花钱而已,我得对你负责任嘛,你那个女儿又不孝,我也就只能认栽花点钱咯。” “天呐~这天下还有这等好事啊,大妹子赶紧应了她,50块钱可是我两个月的工资啊。要不是我还要上班我都想让那骡子踩我一脚了,这钱赚的,可太让人羡慕了。” 大娘不愧是想成为英雄的女人,随时都处在工作状态,即使对章斯尔给出的金额感到诧异,还是立马出言配合。 蓝衣大婶也艰难地咽下嫉妒的口水,既愤怒不甘,又羡慕向往。老天真的是不公平,不论时代怎么变迁,依旧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她要不是家里闹饥荒,孩子都快要饿死了,也不会出来干这种丧良心的勾当。但不得不说,一天50块这个诱惑对她来说有点大,但还不足够她冒险,所以她拒绝了:“你这不是诚心想给啊,怎么还照顾的越久给越少?” 章斯尔听到她这话忍不住勾了勾唇角,这招不错,上钩了,只要再扯皮几次就能成。 “肯定是因为他照顾你不尽心,你才会一直不能出院的,你住院我花钱,我是有钱又不是傻。” “你这女娃娃不诚心,我这腰伤是一天能好的起来的吗?” “那你想要多少?” “一天100块钱,我住几天,就给几百。” 蓝衣大婶觉得章斯尔家里也是赚黑钱的,不然不可能一个月能给一个孩子50块钱的零花钱。既然家里来钱快,又宠孩子,那么她手里肯定不止这点零花钱。 都是道上混的,那就别怪她下手黑了,谁让你钱多人还蠢。 “大婶,你是不是太贪心了?我一个月的零花钱就50块钱,你看我像能存下钱的吗?” “呵~你这个小女娃好没良心,你那骡子都把我踩进医院了,我现在人还躺在这门板上半死不活的,你拿一个月的零花钱就把我打发了?” 章斯尔:“…………” 大娘:“…………” 你要不要看看自己在说什么?这是什么新型的半死不活?中气十足的半死不活吗? “大妹子啊,听姐一句劝,50块钱可不老少了,也就小姑娘不经事容易哄,你说她要是回去跟家里人说了这件事,等她家长来了,还能有这个价吗?” 这句话一下子就把蓝衣大婶给问住了,这个时候她已经认定章斯尔也是道上人家的孩子,那她叫家长过来,不就等于她给自己招惹了一个地头蛇?那她们之后还怎么在这一片赚钱呢? 但机会难得,不捞点她不甘心,于是双方又进行了几次扯皮。蓝衣大婶没注意的是,她已经从不愿意告诉她们同伙的位置,变成了多少钱愿意暴露同伙的位置。 章斯尔拿出旅游时被导购员忽悠买东西的那套经验,和大娘打着配合战。而大娘好像天生就是干营销的那块料,在没有任何经验的情况下,就可以跟上章斯尔的节奏。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慢慢地攻破蓝衣大婶的防线,最后终于把她同伙的位置给问了出来。 难怪有人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一场对战中,主帅纵然重要,但队友同样很重要。因为猪一样的队友,会拖你后腿,甚至还会出卖你。 玩过英雄联盟、王者,或者吃鸡的人都知道。猪一样的队友,就是移动经验书,是敌人的一栋取款机。猪一样的队友会把敌人喂饱,喂肥,喂成超神。 最后任凭你能力再强大,你也打不过对面5个神,更何况对面5个神都比你吃得好,比你有钱。 不过章斯尔的团队和人贩子团队不一样,她的队友都很强,双商在线,还能随机应变。 接下来的事情进展的比她想象中的还要顺利,都不需要章斯尔特意搬出靠山来压场,大娘跟她打起配合来,两人简直是默契感十足,就连两个客串的机灵大男孩也是智商情商都在线,简直是天要助她。 在地址问出来后章斯尔觉得现在去警局太打草惊蛇了,她得先安抚住蓝衣大婶,才能让鱼儿一条接着一条的上钩。 想了想,章斯尔拍了拍大娘的胳膊让她的注意力转移过来,随后指了指自己和蓝衣大婶,然后指了指医院的方向。 接着又指了指大娘,然后指向警局的方向。 大娘瞬间秒懂点头,轻轻的拍了拍胸脯跟她示意,保证完成任务。 然后章斯尔又给两个机灵大男孩打了个眼神,背着蓝衣大婶指了指医院的方向。这两人果然都是机灵人,不需要她多费口舌,就能理解她的意思,无声的在前面的路口转了个弯,抬着人就往医院的方向去。 而大娘则在路口转弯的时候就借口去给蓝衣大婶喊人,然后顺利的脱离队伍往警察局去了。 一场针对蓝衣大婶,不对,是清水镇贩卖人口团伙的大网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撒下了。 一进警局大娘就开始嚎:“天杀的啊,我们清水镇的治安怎么这么混乱啊,人贩子都敢当街强抢女童了,你们这些人民子弟兵不是保护咱们老百姓的吗?都保护到哪儿去了?” “大娘,大娘,别激动,您遇到什么事了?” “不激动,我不激动,我寒心啊。” 大娘一手捂着心口,一手拍着大腿,表情痛心疾首。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您跟我们说说,您刚刚说的人贩子是怎么回事?” “今天,刚刚,就刚刚,一个人贩子当街强抢女童啊,这附近竟然都没有公安巡逻,我当时那个急啊,那女娃娃要是被人贩子带走,你说她妈要怎么活哦~” “您别激动,您仔细跟我们说说当时的情况,那女童呢?现在在哪?” “在哪?我也不知道在哪,你们先听我讲完,正当我急得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一头骡子突然就冲了出来,把那个人贩子给吓得直接就坐在了地上,还踩了一脚。要不怎么说动物都是有灵性的,估计是这骡子也是察觉到那娘们不是什么好人,才勇于出蹄的,这是头好骡子啊,你们到时候可不能罚它。” “那您说的那个人贩子呢?现在人在哪?还有,您怎么知道那是个人贩子的?” 接待的人多了,女公安也学会了自动提取重点。 “在医院啊,那骡子的主人带她去医院了,那人贩子还有同伙呢,地址我都给你们问出来,在xx路胡同vv号,她有两个同伙,一男一女,你们赶紧去抓人,跑了就来不及了。” “您是怎么问出来的?” 经过公安们一系列的问话和考察,他们暂时相信大娘说的话,不仅派了一位长相凶狠的男同志(这是小章同志特意交代的,在和蓝衣大婶的几次交锋后,她也看出来对方极不情愿见到她的家长,再大胆地假设下,结论就出来。)假装是章斯尔的家长去医院和蓝衣大婶接触,并且出动了几位便衣公安到大娘说的那个人贩子团伙暂住的地址去走访和监视。 章斯尔从医院脱身后就被带到公安局问话。把她从怎么察觉到不对,再到安排骡子和两个大男孩的过程都详细的说了。至于蛊惑大娘那段,两人都默契的没有提,统一口径都说是大娘机智过人,见义勇为,是个热心肠的好公民。 比起大娘总喜欢给自己加戏,章斯尔讲的就有重点得多了,且逻辑清晰,让公安同志觉得更有可信度。再加上刚刚他们调阅了她的档案,知道她的背景,和曾经做出的贡献,对她更是信任了几分。 至于被她救的小女孩,章斯尔说不上来是失望还是理解,小女孩没有来报警。 人在极度惊恐下是没有理智的,更何况她还是个孩子,不能对她要求那么高,所以她能理解小女孩没有去报警的这个行为。 但仅仅也只是理解而已,没有人愿意在拼命救人的时候被人背刺一刀,如果她不是个成年的灵魂,没有前面的安排,没有拉上大娘这个战友,那么,现在,她很有可能就会成为那个女孩的“替死鬼”被人贩子带走。 在公安同志经过各种明察暗访,大概率确定那伙人就是人贩子后,章斯尔和大娘就都被放回家了,接下去的事就不是她们这非专业人员可以参与的了。 抱歉,文笔的笔力不够,没办法写精彩,将就看看,我们还是回到科普吧。 第121章 露兜树 浪了三天的章斯尔又乖乖的回去上工赚工分了,虽然她不想为五斗米折腰,但这大环境不允许啊。昨天大队长就亲自上门告诉她,今天必须去上工,不然容易被人说道。 闲话说多了就容易引起大家的注意,到时候就会节外生枝,毕竟她爸妈还在“牛棚”里住着呢,经不起有心人的打探。 人性就是如此,既然自己苦着,那别人也得陪着。 今天下工的喇叭声响起的时候,章斯尔看到大家收拾好工具都开始三五成群的相约到海滩边去摘一种树的树叶子,远远看着好像是菠萝树? [菠萝树?它的树叶子能干嘛用?] 有些好奇章斯尔也跟上大部队的步伐,等走近了才发现原来不是菠萝树,而是一种和菠萝很像的野果的树,这种树的学名叫露兜树,也叫做假菠萝。因为它的成熟果实和菠萝很像,无论是颜色,还是纹路,都很相似,远看还有点以假乱真的感觉。 露兜树的果实原本就是野果,虽和菠萝外形相似,但是味道却差很多,一点都不美味,而且吃起来也比较费劲,需要一个个从果实上掰下来,果肉又少。 但它的种子造型却很特别,有点类似开放的莲花,在章斯尔上一世的时候,露兜树的种子被一些商家做成了文玩手串拿出去卖,并因此名气大涨。一夜之间从海滩边的野果树变成了身价百万的暴发树。 露兜树的种子在文玩界被称为“滴血莲花”,因造型奇特,市场上几乎没人认得,很多人都不了解它的来源,因此披上了很浓重的神秘色彩。再加上商家的炒作,那时候,一颗种子就能够卖到上万元,是当时当之无愧的天价。 露兜树的叶片韧性很足,适合用来编织成帽子、凉席,还有篮筐啥的,不过它的叶子还是最适合用来包粽子吃。 那个清香味,绝了! 因为露兜树的叶子又长又宽,纤维坚韧,用来当粽叶,大小非常的适合,所以一些沿海地区的人就经常拿它来包粽子。 章斯尔的外婆也是酷爱用露兜树的叶子当粽叶,在野外能找到露兜树最好,如果实在找不到,外婆也就只好用其他的代替,或是去市场上买。 哦,对了!端午节好像快要到了!难怪那么多人下工后来这儿摘露兜树的叶子,大概是要摘回去包粽子的。 想到端午节就想到她外婆包的粽子的味道,她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她好怀念外婆做的鲍鱼肉粽啊,加一些蒜蓉辣酱拌着一起吃,贼香,贼好吃。 和菠萝相同,露兜树也是热带植物,喜温喜湿,多长在海边的沙地。其树干上会长出数十条直插地际的气根,远望酷似章鱼的脚,因而有“红章鱼树”的别名。(它的根跟红树林里的树的根很像。) 和菠萝不同的是,一般的植物要么长在沙土里或者是水里,但是露兜树这种植物却只爱在富含矿石的岩床中生长,它只生长在有金伯利岩沉积的土壤上面。 而金伯利岩是一种纵向分布的地下火山岩,钻石形成于几百公里深的地下,因高温、高压而形成。在火山活动期间跟着金伯利岩向上推,最后形成宝石丰富的岩石矿脉。 也就是说,在露兜树生长的岩石里,有很大几率能发现钻石。 换句话说就是,有露兜树这个植物生长的地下,有可能,会有钻石矿。 既然让她知道了露兜树,那就不能放过这种可能挖到钻石的机缘,章斯尔打算晚上不睡觉,来这边做个偷挖钻石的小毛贼。 至于要不要上报国家?她是觉得没必要了,这一片就这么几棵露兜树,又不是已经发展成林了。如果说成林了,那还有可能会有钻石矿。但这孤零零的几棵就像是被露兜林发配边疆的露兜树,钻石运气好的话可能有,但钻石矿嘛,那估计是没有咯。 所以这种时候,遇到这种情况,当然是捡自己的漏,让别人不知道,才是最聪明的做法。 或许…她还可以去打听打听这儿周遭有没有曾经因为爆发过火山而被废弃的岛屿。到时候她可以找个时间,自己开船到火山岛那儿探险。 火山岛上面的矿产资源如果还没被开发过,绝对会很丰富,到时候她捡一些再上报给国家,一张奖状又到手了。就算开发过,她也可以上去找找看,寻宝的乐趣不就在于捡漏吗? 听说火山岛上还有一种珍贵的特产——冢稚蛋。它的蛋黄非常大,占据整个蛋体的百分六七十,很好吃,是难得的珍馐美味,也是世界上最珍贵的鸡蛋之一。 冢稚下蛋不孵蛋,喜欢用粗壮的爪子刨开厚厚的火山灰,然后把蛋产在火山灰里,利用火山灰的余热为自己孵蛋。而它们所挖掘的孵蛋洞穴,浅则半米,深则一米多。 章斯尔知道这事的时候真的很想吐槽,这是孵蛋啊?还是烤蛋啊?怎么会有家长懒成这样的?不过谢谢它们,让她的食谱里又多了一种蛋。 有任何的想法那都是以后的事了,目前最重要的是,挤进包围圈里占据一个有利的位置。她要摘一些露兜树的叶子回去给姚姨过几天包粽子吃,去晚了可能就只剩下树杈子了,毕竟村民这么多,树就只有这么几棵。 好在现在大家的物资都不丰富,每家每户也就是在端午节这天做几个粽子全家分着吃,意思意思的响应个节日气氛。要不然,就章斯尔这个小身板还真挤不进婶子们的包围圈,就算是挤进去了,估计也剩不下几片好叶子给她了。 抢到十二片又长又阔的叶子章斯尔也就收手了,两片叶子可以包一个粽子,十二片叶子就可以包六个粽子。“牛棚”里有五个家长,加她一个刚好是六个人,一人吃一个尝尝味也就差不多了。 因为她想吃的那种肉粽要包的料太丰盛了,如果让家长们一下子包十二个,章斯尔怕他们会心疼东西,所以就干脆一人安排一个过过嘴瘾就好了。 也不寒碜,相较于村子里一大家子的人,一起分几个粽子吃,平均下来,每人大概只能吃几口,有些人家穷,甚至每人只能吃一口来说,他们六个人这吃法算是土大豪了。 算完工分,章斯尔把粽叶带回去交给姚金芍处理,就借口晚上有聚餐,晚饭不在“牛棚”吃了,让姚金芍不用做她的。然后就带着兴旺和兴茂跑回她的蚝壳屋。 回到蚝壳屋,她先把一狐一骡的晚饭准备好,然后让它们看着家,自己则跑回空间的地窖里饱餐一顿。真感谢前世自己又懒又不会做饭,才能囤积这一地窖美味的熟食啊。 晚上要去挖社会主义的墙角,等于要去做贼,干这种大事可得把肚子给喂饱了,把睡眠给补足了,才能有精力。所以吃完饭章斯尔调了个闹钟,随后就在她的青砖瓦房里睡着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晚上要去干坏事的原因,章斯尔睡得不太安稳,做了一个光怪陆离,匪夷所思的梦。梦里她好像来到了一个水晶王国,她踏过的楼梯是水晶做的,她喝水的水杯是水晶做的,来来往往的生物也是水晶灵,它们没有脚,也不是用飘的,至于是怎么移动的她没看清。 水晶灵们来来去去的从她的身旁经过,它们嬉笑玩闹,说着她听不懂的语言,但奇异的是,偏偏她又好像知道它们在说什么,要去哪里。 它们在说今天是水晶王国的水晶灵公主的大喜日子,大家都在准备要去参加这个盛大的晚宴。甚至有的水晶灵居然在讨论要穿什么衣服去参加宴会,才能表达自己对公主的尊敬。 章斯尔努力的看了看,发现她看到的水晶灵是没有五官,没有身材,甚至没看出来它们还有穿衣服了? 但离离原上谱的是,她居然能感觉出来它们的性别和美丑???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这些不规则的形状中感觉出来的??? 比如这对刚刚经过的水晶灵情侣,她能从它们挨着的样子感觉出来,女水晶灵是小鸟依人的挎着男水晶灵的胳膊走路的。 但女水晶灵长得丑得让她感官炸裂,不忍直视,男水晶灵却高大英俊帅气,这组合绝对是是富婆和小白脸。没想到啊,到了水晶王国,贫富差距居然也能这么大,但请原谅她没办法接受这对组合的出现,实在是太辣眼睛了。 在往前看,眼睛看到的是一块“8”字型的水晶,但她能感觉到这是一对水晶灵父子,好像是因为儿子还太小,水晶灵爸爸担心它会被别的成年水晶灵踩踏到,所以把它架在脖子上赶路。 等章斯尔随着水晶灵的“人潮”走到了水晶灵公主举办的晚宴时,她惊讶的发现,水晶灵公主居然是一颗闪耀着七彩光芒的钻石!!! 沃!的!天!这也太美了吧!!! 第122章 阴沉木 “叮铃铃~叮铃铃~叮铃铃~” 晚上十点的时候,桐湾村的天地回归安静,章斯尔的闹钟准时响起,她利索地从床上爬起来,给自己换上黑衣黑裤黑布鞋,月黑风高夜,黑色适合做贼。 出空间后嘱咐兴茂好好看家,回来给它带好吃的,然后章斯尔就带着兴旺出门去搞事了,该说不说,她家兴旺给人放哨还是很有一手的,都练出来了。 这七十年代的乡下晚上是真的黑啊,路灯就别想了,就连月亮上夜班都懒懒散散的,那蒙蒙的月光仿佛在告诉章斯尔:“电费不足,请充值!”。 充钱是不可能充钱的,她游戏都没充过钱,你能指望她给月亮充钱?所以吝啬的章斯尔就这样独自走在……不对,是和狐狸走在阴森的小径上,周围除了寂静还是寂静。夜雾袭来,仲夏的夜晚倒是有点凉意,朦胧的月光下,看不到几颗星星。一人一狐正走在路上,忽然头上一道鬼火闪过,就听到一声尖叫,令人毛骨悚然。 “妈耶~兴旺,真的有鬼吗?” 兴旺:“…………” 问的什么话,都给狐整无语了。 章斯尔有点害怕,抖着双腿就地停了下来,扶着树干缓慢地蹲下身,一把搂过兴旺抱在怀里寻求安慰,都说狗能辟邪,那狐狸属于犬科,应该也能辟邪吧?吧? 身子是不动了,但脑子却运转得飞速,可怕得狠,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她的大脑已经从《画皮之阴阳法王》演到了《床下有人》,又从《床下有人》演到了《半夜叫你别回头》,然后是《怨咒》,《午夜凶铃》,《电锯惊魂》,《猛鬼街》《德克萨斯电锯杀人狂》。 大地已经沉睡了,除了微风轻轻地吹着,除了偶然一两声狗的吠叫,冷落的村道是寂静无声的。月黑风高杀人夜,天上亮,地上黑,仿佛寒气把光也阻隔了似的。身处在这种黑暗中,章斯尔的全身一阵阵冒着凉气,头皮发麻,仿佛前后左右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她,身体逐渐蜷缩成一团,闭上眼睛,再也不敢凝视黑暗。 今晚时间过得格外太漫长了,每一秒都比前一夜还要慢……她只好在心里数着羊试图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四只羊、五只羊……不知不觉中,章斯尔就抱着狐狸兴旺睡着了。 等她再次醒来的时候是被公鸡的打鸣声吵醒的,看到天快要亮了,章斯尔抱着狐狸撒腿就想往家跑,却忘了自己蹲了一夜腿都麻了,刚跨出一步,一人一狐直接摔了个狗吃屎。 兴旺:“…………” 我谢谢你啊…… 无奈,她们只好先闪回空间里,放下狐狸,章斯尔给自己放了一浴缸的热水,美美地泡了个热水澡,唤醒全身的知觉。 唉…自己吓自己,把自己吓得都忘记她是有空间的人了,唉…?′???`? 至于还要不要去挖钻石?章斯尔想了想,还是不去了。有没有钻石还是个概率问题,到时候要是没挖到多不划算啊,她是缺这几块钻石的人吗? 想到之前看到的纪录片,那挖出来的拇指大小的钻石。 嗯,她缺! 要不…她去试试能不能用精神力外放? 如果她能把精神力深入树底下探查有没有钻石的存在? 然后再试试用精神力把钻石卷入空间里? 说干就干,章斯尔浴缸中出来,穿好衣服就先在空间的林子里练习,因为在空间,她对精神力的掌控力会更强。 等练得差不多了她才出了空间直奔露兜树,这个时候天才蒙蒙亮,除了要起来给一家子准备早饭的妇女,其他人都还在睡梦中没醒呢。 到了昨天摘树叶的那儿,章斯尔才停下奔跑的脚步,从离她最近的那棵露兜树开始。手扶着树干,精神力顺着树干向下延伸,到了树根那儿,精神力随着树根的分支分裂开了,与树根一起形成了一张精神力网把树底下的土壤与岩石都笼罩在其中,仔细的筛查,直到…… 啥也没找到…… 没事……拜拜就拜拜,下一个会更乖…… 果断放弃这一棵,章斯尔脚步不慢的往下一棵露兜树走去。 这一棵……也没有……下一棵! 连续三次惨遭滑铁卢,章斯尔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看了个假的纪录片了?说好的只长在…… 呃…不对…人家说的是只长在矿石上,不是说只长在钻石上,是她魔愣了。 没事儿,没有就没有吧,发意外之财这种事可遇不可求,等她把这一圈的露兜树都摸完了,如果真没有,那就回去睡个回笼觉。我大中华的自然资源这么丰富,还怕无财可发? 章斯尔把这一片的露兜树都给摸了个遍,很遗憾的是,还真没摸到一颗,哪怕是一粒钻石。 出师不利啊,肯定是她出门前没拜财神的原因。吸取经验教训,下次出门干这种事儿一定要摆好贡品拜了财神再出来。 等等…这是什么?地底下埋着一棵树?不是,一棵树干? 章斯尔很好奇,原本是想把这棵树干收回空间里再查看的,但因为这棵树干的体积太大,刚浅试了下脑子里就传来一阵剧痛,随即她整个人直接晕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把狐狸兴旺急得团团转,不断的用狐狸头拱她,用狐狸爪扒拉她,“嘤嘤嘤”的声音里都带上了哭腔。大概过了半分钟的时间,章斯尔才缓缓的醒过来,还伴随着剧烈的头痛。她赶紧从空间里舀了一盆的灵井水“咕咚咕咚”的喝了个干净。 大意了…忘了自己还是个小菜鸡,这一下子就把精神力消耗到了负值。不过也没事,那些修仙小说不都写了吗?把灵力用尽,等它恢复后就会涨一点点。这次是她太不自量力了,以后可以多练练。 秉承着只要长在悬崖上的都是珍贵药材,埋在土里的都是宝贝,章斯尔休息好了就从空间里拿出工具就地开挖,废了好大的劲才刨出一个小深坑,露出一小截“树干”的样貌。 咦?不对啊,这东西她用精神力“看”的时候明明是棵树干啊,怎么的摸起来好像是石头?硬硬的,还有点滑。 是树石化了?还玉化了?有这种情况的树应该很珍贵吧?她记得之前有见过,在博物馆的时候,导游当时还重点介绍过,叫什么来着?沉阴木?阴沉木?她记得颜色乌漆麻黑的,好像也叫乌木? 阴沉木的外表看起来都是非常黑的,所以人们也将其称作为乌木,它有一种类似石头的质感,显现出煤样的黑色,奇谲而神妙。它是在发生地震、洪水或者是泥石流等情况下,将地表上的植物埋入河床低洼处后,这些树木在缺氧、高压以及细菌的共同作用下,经过碳化形成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枯木残根在水底泥沙中浸泡和磨压,改变了原来的物理性能:木质内在的脂肪、糖类等都在水中溶解得干干净净,清除了蛀虫、细菌的生存空间。有的被水底的泥沙腐蚀得丝丝缕缕,强化了材质的肌理美感;有的则变得刚劲挺拔,显示出峥嵘之姿,形成了古朴凝重、铜打铁铸般的效果。 阴沉木形成的时间非常漫长,需数千年乃至上万年,也并不是每一种树种都能够形成阴沉木,只有本身材质上乘,才具备形成阴沉木的潜质。因此,阴沉木堪称“树中之精、木中之魂”。 阴沉木由于其数量稀少,成材率低,自古以来就被视为名贵木材,它既有木的古雅,以及石头的神韵,是尊贵及地位的象征。严格说来,阴沉木已超出了木头的范围,而应将之列为“珍宝”的范畴。 历代以来,特别是明清时期,阴沉木尤其成为各代帝王建筑宫殿和制作棺木的首选之材。清代帝王更将其列为皇室专用之材,民间不可私自采用。 历史上阴沉木一般用于棺材或小器物的制作。达官显贵、文人雅士皆把阴沉木家具及阴古沉木雕刻的艺术品视为传家、镇宅之宝,辟邪之物。 华国民间素有“纵有珠宝一箱,不如乌木一方”和“黄金万两送地府,换来乌木祭天灵”的民谚。 自然界中的树种是非常多的,能够形成阴沉木的树种有:麻柳树、青冈树、香樟树、楠木、红椿木、红豆杉、马桑、黄柳木、黄柏、槐木、檀木等等,其中以金丝楠阴沉木最为珍贵。 因此其色泽也千差万别,有棕色、灰色、紫色、黑色,也有外红内黑或是黑皮黄心的。 最后,教你们三个简单的阴沉木的鉴别方法,你们知道吗?我去海滩玩的时候,不止捡贝壳,还捡木头看,多想捡块阴沉木啊。 1、阴沉木的外表多是全身乌黑,呈现一种明显的碳化状,但是用阴沉木在白纸上划过,却又不会产生黑色划痕。 2、阴沉木的木质非常坚硬,但是其木材切面又是非常光滑的,纹理细腻,经过打磨之后,会有一种反光感。 3、金丝楠阴沉木的香味,非常清淡持久,比普通金丝楠的香味更加清新,而且还有杀菌的功效。 第123章 陷阱 上工的喇叭声响起的时候,章斯尔才从狂热不已的刨土状态中回过神,低头一看,好绝望,费了那么大的劲,居然只挖了半米长的坑。 怎么办?继续挖?还是去上工? 她昨天才刚上的工,今天再请假估计是没得批,但章斯尔舍不得她的阴沉木啊!她怕自己那边去上工,这边就被人偷了“家”。虽然这边的村民不一定认得阴沉木,但人家也不傻,能被这么费劲巴拉的想要挖出来的肯定是好东西,不认识不要紧,挖回去放着再慢慢找人寻问。 所以…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人不注意到这个大坑吗? 想了好一会儿,在村委会的喇叭里放的歌快要结束之前,章斯尔突然灵光一闪,有了!她可以把这个深坑伪装成捕猎的陷阱不就好了吗? 说干就干,章斯尔立马把被她刨出来的土分批次的收进空间里,然后起身去捡树枝,就挑细直顺溜的枯树枝捡,边捡还边把刚刚收进去的土散落掉,等差不多捡了有一捆她就原路返回到深坑这里。 把捡回来的枯树枝横着插一排在洞口,再竖着插一排,这样简易的陷阱支架就做好了。接下来就是伪装,她把刚刚捡枯树枝时顺带收集的树叶平铺在搭好的陷阱支架上方。铺好一层树叶后,章斯尔再把她留着没有清理掉的最后一堆刨坑刨出来的土均匀的撒在树叶上,又围着陷阱撒一圈。这是为了增加重力,免得风一吹,树叶全跑了。 emm……你说这陷阱做都做了,要不……放点饵料?说不定…说不定真的能猎到一两只兔子啊,或者其他的小动物呢? 放什么好呢?她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感觉最好是放个食草动物和食肉动物都爱吃的,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概率嘛对吧? 要不……放块面包吧?她记得这个狗也吃,羊也吃,鱼也吃,兔子……应该也吃吧?从空间的地窖里拿出一小块农村赶集时买的那种老式面包,不是松软的,很结实的一块,掰开面包往里面滴一滴灵井水权当是诱食剂,完美。↖(^w^)↗ 最后在陷阱旁边的露兜树上绑条醒目的红绳子,提醒别人这里有个陷阱,不要踩踏。 欧了,陷阱完成,可以安心去上工了。章斯尔从空间里拿出她的螺耙,扛着螺耙踩着最后一遍喇叭音乐到达了集合点,开完冗长的早会,大家三五成群的结伴往海边去。章斯尔也是在这个时候才听到她上一个月错过的大瓜。 什么?!大晶嫂子离婚了??!! 她老公那个不要脸的男人刚离婚就娶了初恋??!! 那当初他们还分手干嘛??!!锁死不好吗?! 娶了大晶,孩子都生了,现在又说初恋才是真爱,忘不掉初恋???笑死!!! 哦,那男人净身出户了?那还好。呸!还好个屁,现在每家每户都穷得要死,他净身出户是能留下几个钱? “兰花婶,那大晶怎么办?要回娘家吗?” “什么话?我的组员我能让她被这么欺负?陈大头不是说他要净身出户吗?那就净个干净,我就让我家老杨把他划到隔壁村去,让他去找他的那个姘头收留他去。” “那以后大晶嫂子,呸,大晶姐姐是不是也可以像黄姐姐(黄寡妇)那样在我们村自立门户?” “对,以后大晶就是我们桐湾大队的人了,我们就是她的娘家人。” “什么意思?她们家的人跟她……?” “嗐…别说了,都是些老古板,都什么年代了,mzx都说了妇女能顶半边天,就他们还活在过去,总觉得离了婚的女人就是被休弃的,就不该活着,就该浸猪笼,都是些没上扫盲班的货色,活该一辈子受穷。” “唉…大晶姐姐也是可怜,那她前婆婆有说什么吗?会找她麻烦吗?” “她前婆婆?哦…那婆娘不敢说什么,那天我们一队的姐妹们就围着她站着,问她有什么意见吗?你是不知道,当时她那个头啊,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还说孙子她会帮忙看着的,大晶如果忙的时候,可以把孙子放她那儿。” “噗呲~那大晶姐她前婆婆还挺聪明的,会审时度势,还知道要把孙子把握住。” “没错,那婆娘打小就是个鸡贼的,大局已定,她才不会为了个儿子犯众怒,儿子,她有得是,不值钱。” “哈哈…那可太好了,大晶姐现在有房有儿,还不用伺候公婆丈夫,也不用担心陈大头偷家里的钱和粮出去养女人,只要赚钱养自己和孩子就行了,这日子可不要太自由了。” “听你这么说我居然还有点儿羡慕是怎么回事?” “您可不能羡慕,成材叔要是知道了不得把我从桐湾村除名啊!” “好你个鬼机灵,连你兰花婶都敢调侃了。” “不敢不敢,您是我婶子,我哪有这狗胆。” 说说笑笑的,耙螺的一天很快又过去了,章斯尔今天照例截下一桶的蛤蜊带回“牛棚”处理。mzx在他的四言诗《手里有粮》中就有写到,手中有粮,心就不慌。脚踏实地,喜气洋洋。 所以章斯尔也是在认真执行他老人家的教诲,努力囤粮。每天,只要有去上工,不管是做什么工种,她都要截留一部分收获带回家,处理干净了晒干保存。你想想,她有那么多的家长,这边就有五个,京城那边就更别说了,家长+兄弟+侄女,有十多个啊家人们,两边加起来就有二十多个人,她这么勤勤恳恳的囤积食物也就将将够吃而已,一点都不多。 吃完饭,等夜幕降临,天色开始昏暗的时候,章斯尔就招呼她爸和朱叔叔两人带上手电,偷偷摸摸的绕着山路往她早上设的陷阱前进。 “下次想吃肉挖陷阱这种事叫我和你朱叔叔去干,你一个小孩子家家的可不能再自己一个人跑去山里挖陷阱了,万一要是遇到了什么事,你说我和你妈要怎么办?” “知道了,我保证没有下次,我这不是早上醒得早,睡不着就出来跑步锻炼身体,刚好心血来潮,刚好手上拿着工具。” “你出去跑步为什么还带着工具?” 章斯尔还没编完,朱峰立刻提出疑惑。 章斯尔:“…………” 你干警察的啊? 章壮国:“…………” 我闺女就是去挖陷阱的,你拆穿她干嘛?她懒得要死才不会去跑步锻炼身体呢?就算睡不着她也会赖床。 这个话题就这样在沉默中无疾而终,反正章斯尔已经给等会儿发现阴沉木这件事设置好理由了,挖陷阱无意间挖到了宝贝,你说她怎么就这么好运呢?哈哈哈哈哈~ 远远的看到自己绑的红绳子在空中飞扬,章斯尔连忙打开手电筒照向她做的陷阱的位置,在意料之外,但又在意料之中,陷阱的洞口塌了,有小动物中招了。 会让她意外是因为这里属于山外围的外围了,这里经常会有人类活动,所以动物们一般不会跑到这儿来觅食。 但又在意料之中是因为她添加了一滴“诱食剂”灵井水,以灵井水的魅力,会吸引来小动物也是无可厚非的事。现在就让她来看看是哪只嗅觉灵敏的小家伙上当受骗了。 洞口的塌陷不止章斯尔看到了,章壮国和朱峰同样也看到了,瞬间,两个大男人顿时开心的就像两个稚童,甩着膀子就朝陷阱狂奔而去,完全忘了他们身后还有个怕鬼的弱鸡需要保护。 章斯尔昨天才刚被“鬼”吓到,现在看到两个不靠谱的家长丢下她自己跑了,立马迈着小短腿紧紧跟着。要死了,要死了,有了肉就把亲闺女抛之脑后,回去她一定要找亲妈告状,告大状,这世上,没有一个爹是靠谱的! 等跑近了章斯尔不用看也知道陷阱里面掉进去的是什么了,是一头小野猪,正哼哼着小奶音,刨着土企图爬上来,可恨章斯尔当时挖得太深,小野猪爬不上来。 [挺懂吃啊这家伙。] “闺女,这野猪怎么办?还这么小,放了吗?” 章斯尔:“???” 什么情况?她爸居然是圣父?怎么没人告诉她? 朱峰没有看到章斯尔那无语到快要翻白眼的表情,很自然的接口道:“要不放了吧,这么小,也没啥肉。” 话刚落就听到章斯尔幽幽的问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满汉全席里面有一道名菜,名为烤乳猪。” 不愧是御厨传人姚金芍的老公,一听到烤乳猪朱峰眼睛都亮了。 “对对对,我咋给忘了,还可以做成烤乳猪吃,老章,快点,搭把手,咱们把这头“烤乳猪”给阿金抬回去。” 然后两兄弟齐心,用身上带着的绳子把小野猪绑好后就一人抬着一边回“牛棚”去了,完全都没注意到下面露出来一截的阴沉木。 章斯尔:“…………” 我喊你俩来,主要是来帮我挖坑的啊,现在…这算是怎么个回事? 第124章 肉粽 回到“牛棚”后,家长们就这头可爱呆萌的小野猪,是今晚做成烤乳猪祭五脏六腑,还是明天端午节杀了做成卤煮五花肉包肉粽吃,展开了至下乡以来的第一场辩论赛。 首先,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可爱又迷人的反派主持人——章斯尔小姐。 正方代表队是“男人至死是少年团”的章壮国选手和朱峰选手,他们所持观点是:野猪这么可爱,就应该做成烤乳猪方能使它死得其所。 反方代表队是“宇宙无敌美少妇组合”的宋丽静选手和姚金芍选手,她们所持观点是:节日将至,这头美味的小野猪恰逢其会的出现,这是上天最好的安排,应该做成卤肉包肉粽吃,方能圆满。 观众席:邹爷爷、小野猪 邹爷爷:“(○’w’○)看戏” 小野猪:“哼哼...溴芣婹脸哋亾类,剧嘫还想阣唵荖蕏?!chi屎妑沵们!!!!!” 主持人章斯尔:“感谢观众小野猪的大胆发言,看来万事具备,东风又来,该是短兵相接的时候了,现在开始进入我们今晚精彩的辩论赛吧!首先我们有请正方一辩陈词,用时1分钟,有请。” 正方一辩选手章壮国:“咳咳,主持人好,对方辩友好,我方的辩论观点是小野猪应该做成烤乳猪。我来来说说为什么,因为好吃,因为没吃过。” 主持人:“........” 这还是我那英明神武的爸爸吗?这辩论能力中学没毕业吧? 宇宙无敌美少妇组合:“........” 感觉会赢,但赢得不是很开心,有被侮辱到。 观众席:“........” 你是猴子派来的逗比吗? 主持人章斯尔:“请正方一辩端正好比赛态度,如果发言结束请坐下,好,我们现在有请反方一辩发言,时间也是1分钟。请开始!” 反方一辩选手宋丽静:“主持人好,对方辩友好,我方的辩论观点是小野猪做成卤五花肉包肉粽吃最好。首先,我方认为生活上就要在该花的时候花,该省的时候省,这样日子才能过的长久幸福。而不是一味的追求今朝有酒今朝醉,不管明日是与非,我方非常鄙夷对方辩友的生活态度。” 正方一辩选手章壮国:“哎...哎...对方辩友请注意你的言辞,怎么还带人身攻击的?” 正方二辩选手朱峰:“就是啊,对方辩友的想法太激进,太苛刻了,实在不符合一个新时代潮流女性的思想。” 反方二辩选手姚金芍拍案而起:“闭嘴,对方辩友,你们真是愚蠢而不自知啊,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猪肉多少钱一斤你们知道吗?你以为猪肉不用票,拿钱买就完了?用你们的猪脑子自己想想,最近吃了几顿猪肉了,再把肉票拿去买猪肉包肉粽,你们这个月还有猪肉吃吗?” 正方二辩选手朱峰弱弱的开口:“我们最近都没有吃过猪肉,已经大半个月没吃猪肉了,你还记得你腌的那些咸肉吗?说要留着包肉粽吃的。” 正方一辩选手章壮国:“对,请对方辩友正视自己的计划,已经有咸肉包肉粽了,这头小野猪就该做成烤乳猪才算合理安排。” 反方二辩选手姚金芍:“咸肉自有咸肉的用处,现在有鲜肉可以包粽子,我们就不能退而求其次,既然是过节,就要有过节的仪式。” 主持人章斯尔窝在邹爷爷身旁彻底摆烂,顺便降低存在感,这场辩论赛算是彻底搞砸了,双方参赛者根本不按比赛流程来,直接争论起来,也就没她这个主持人什么事了。 双方辩手们谁也不服谁,气势逼人,言语搏杀十分惨烈,激烈程度犹如历史重演,擦枪走火的场面让人目瞪口呆。赛场上,一方咄咄逼人,一方泰然自若,唇枪舌战,刀光剑影,好不精彩!你有道理盾,我有事实矛,谁也不甘下风! 最后还是爷爷看不下去了叫停,再争论下去,他感觉这两个“不怕死的大男孩”等会要抱头鼠窜了。 “你们如果还看得起我这个老家伙,就停下来听我说一句。” “您说,您说。” “您说这话可折煞我们了,我们哪会看不起您?” “那我就说两句,如果你们觉得行,就按我说的来,如果觉得不行...” “行行行...您老说什么都行。”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您说吧,我们都听您的。” “行,那我说了,既然你们双方谁都说服不了对方,那我们就干脆抽签决定这头小野猪是烤乳猪还做卤肉。” “行。” “好。” “爸妈,朱叔叔,姚姨,让我来抽吧?” 章斯尔适时的跳出来。 “好,你来,你来这公平一点,省的有些人作弊。” “对方辩友请不要随便污蔑他人人格,谁会作弊?这种小游戏谁稀罕作弊!” “好了好了,别吵,斯尔,过来抽签。” 邹爷爷赶紧出声制止他们上瘾般“辩论赛”,和章斯尔对视一眼,交换一个双方都心领神会的眼神,他们爷俩才是那个作弊的人。 章斯尔是从看到小野猪的第一眼就想好了怎么吃它了,如果不能把这种想法变成现实,恐怕她今天会馋得睡不着。 邹爷爷纯粹是馋烤乳猪了,他有幸吃过一次姚金芍爸爸做的烤乳猪,做得还是很不错的。 由于老顽童和小顽童合作作弊的原因,抽签结果毫无疑问的是烤乳猪。宋丽静和姚金芍看到这个结果却没有多大的反应,她们也看出了一老一少都想吃烤乳猪,其实说实话,她们也想吃烤乳猪。之前只不过是一时忘了之前还有腌着的咸肉,后来全是因为不管对还是错,气势都不能输。 女人,输人不输阵! 小野猪最后的结局就是明天端午杀了给节日应应景,晚上做成烤乳猪吃。小野猪的事情解决了,章斯尔就拉着两个劳动力返回林子里去给她挖坑。这阴沉木说什么今晚都得拖回家她才能把心放回肚子里。 第二天公鸡打鸣的时候,章斯尔就起床骑着马骡兴茂去镇上一趟,买猪肉,她可不想吃用咸猪肉包的肉粽。说是买猪肉,其实她也就意思意思买一点,她的肉票其实没多少,剩下的都是从空间里偷渡出来,来镇上肉摊的主要的目的就是来打卡一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小心驶得万年船。 买完肉,章斯尔又骑着骡子赶在上工之前回到“牛棚”,把新鲜的五花肉交给姚金芍。 “姚姨,今天的肉粽就用这块五花肉做吧。” 姚金芍笑睨了她一眼,接过章斯尔手上的五花肉乐道:“你呀~以后长大了就是你邹爷爷。” “想要到邹爷爷那道行,我还有得吃呢,没吃遍天下佳肴,我可不敢出去给邹爷爷丢脸。” “你啊,你啊,小滑头。” 上工之前,姚金芍先按章斯尔的要求把材料准备好:粽叶、草绳,糯米(糯米需要提前一夜泡好)、五花肉、鹌鹑蛋(章斯尔用前两天去掏回来的几窝鸟蛋凑数)、干贝、香菇干、鱿鱼干、鲍鱼干、莲子、红葱。 先把干贝、香菇、鱿鱼干、鲍鱼干泡发,红葱头洗净剪掉头尾捣碎,鹌鹑蛋煮好剥壳(煮好后用凉水浸泡一会儿就会很好剥壳)。 等姚金芍中午下工回来后,就正式开始操作了。 先把五花肉焯一下水,切成大方块吃起来比较香,锅烤热油,先用黄冰糖炒出糖色,再倒入五花肉翻炒上色,加入冷水没过五花肉,加盐、加酱油、加耗油、加虾粉,翻炒后盖上盖子把肉卤入味,再倒入切好的香菇翻拌均匀焖一会儿,就可以盛出来一会包粽子用,卤肉的卤汁也单独舀到一个盆里备用。 热油下红葱头爆香,这红葱头油是必不可少的,它是肉粽的灵魂所在。炒到红葱头差不多快干的时候,把鱿鱼干倒下去翻炒,炒香以后倒入沥干水份的糯米翻拌几下,然后把刚刚单独盛放的卤水倒进去,再撒上盐,淋上酱油翻拌均匀,力求每一粒米都染上焦糖色,这一步比较费力气。 所有材料都准备好后摆放在长桌上,一盆炒香的红葱头鱿鱼糯米饭,一盆卤好的香菇五花肉,一盆剥完壳鹌鹑蛋,一盆蒸熟的鲍鱼,一小盆沥干水份的贝肉和一小盆莲子。 取两片粽叶重叠弯成漏斗形,加入糯米饭压实,鹌鹑蛋放一个,鲍鱼放一个,莲子三个,干贝随意,香菇也来点,舀一勺糯米饭盖上,放一块五花肉,再盖上一层糯米饭就可以把粽叶包起来了。 绑粽子的草绳是马莲,做粽子时将马莲撕成长条,越煮越结实。 把粽子放入锅中,加水没过粽子,水开小火炖一个半小时,粽子的清香缓缓地从锅中溢了出来,一丝丝、一缕缕棕香,让人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煮了一个半小时的粽子熟了,清香四溢,轻轻剥开青绿色的粽叶,一股粽香味扑鼻而来,那焦糖色彩的粽肉,升腾着蒸气,散发出一股特有的携带者肉味的清香,轻咬一口,过节的滋味就从舌尖弥漫到全身。 小知识: 干贝、香菇、鱿鱼干泡发小技巧: 1.干贝放入碗中倒入温水,加几滴白醋,盖上盖子,静待10分钟,就泡发好了。 2.香菇同样是用温水泡发(不能太烫,大概三四十度左右就行。热水虽然能快速泡发,但口感也会变得很差,还会流失很多营养。) 加入一勺白糖(这样泡发的香菇不仅鲜味更浓,色泽也会更加鲜亮,而且它的渗透能力比较强,能从而达到快速泡发香菇的目的。) 然后盖上盖子,用力地摇晃两到三分钟左右。摇晃可以加快了水分子的运动,香菇会迅速吸水膨胀,快速泡发,褶皱也伸展开来,而且连同它们身上的杂质也能融进水里。 3.鱿鱼干用清水洗净,往不锈钢盆里倒入四十到五十度的热水和一些食用盐,搅拌融化,放入鱿鱼浸泡两小时。 时间到后将水倒掉,重新倒入热水(依旧是四五十度的水,不能用太烫的水,碱水有一定的腐蚀性,水温越高腐蚀性越强。)加入一些食用碱,充分融化后,再将鱿鱼干浸泡四小时即可。 也可以使用小苏打代替食用碱,但因为小苏打稳定性较差,必须用冷水放入冰箱冷藏保存泡发,不如纯碱来的简单快捷。 第125章 烤乳猪 那边姚金芍和宋丽静刚把煮好的肉粽起锅,这边章壮国和朱峰也合力把小野猪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宰杀放血、褪毛、去内脏后,清洗干净了。(猪身表面一定要刮洗干净,但要注意不要损破表皮以保持外形完整。) 姚金芍接过处理好的白嫩嫩的小野猪,拿着大砍刀从小野猪得臀部内侧顺脊骨劈开,除去板油。(劈猪时应从肚腹处下刀且不能将刀口拖得太长,以能够挖出内脏为准。) 然后,剔去前胸3~4根肋骨和肩胛骨。 再用清水彻底冲洗干净,沥去水分。 将乳猪洗净后放在砧板上,把姚金芍自己研磨的五香粉和盐涂抹在小野猪的腹腔内,腌约30分钟。 接着把调味酱、腐乳、芝麻酱、白糖、蒜茸、干葱茸、洋葱茸、虾粉、生粉、汾酒和五香粉调匀,涂抹在猪腹内,再腌约30分钟。 用一条长40厘米和两条长13厘米的竹条(长的作为直撑、短的作横撑),在猪腹腔内安上支撑,用刚才绑粽子的草绳扎好,让小野猪定形,再在猪身的前后各插2根粗粗的竹签,方便等会儿烧烤。 把支撑好的小野猪用70c的热水烫皮,淋到猪皮发硬为止,然后用棉布吸干猪皮表面的水分。(把猪皮表面的水分吸干,涂脆皮糖浆的时候才能涂均匀。) 为了让烤出来的烤乳猪色泽均匀,皮质香脆, 姚金芍对她所用脆皮糖浆的质量要求非常高。 具体的脆皮糖浆调法是: 把麦芽糖放入大碗内,倒入150克开水,等到麦芽糖完全溶解后,再加入白酒和浙醋调匀,这样就可以了,虽然很简单,但也很讲究。调制脆皮糖浆时麦芽糖一定不能多用,因麦芽糖含有糖分,糖遇热极易上色,容易让烤出来脆皮颜色发黑。 把脆皮糖浆均匀地涂抹在小野猪的皮上,然后挂在通风处,吹干表皮。(必须等猪皮表面的脆皮糖浆风干后,才能开始烤制,要不然,最后烤出来的烤乳猪会出现“花脸”的样子,卖相很丑,还影响食欲。) 还是用的厨房那口灶,撤掉大铁锅,放入叉好的小野猪,在火上烤制。 先烤胸、腹部,约20分钟。 再顺次烤猪的全身特别是脖颈和腰部,还要偶尔用针刺猪皮排出水分。同时,还要拿把刷子刷油,把小野猪体内、体外因炙烤渗出来的油脂擦去或抹平,免得油脂流在皮或肉上,后面影响外观。 在烤小野猪的时候一定要勤转动,这样才能达到色泽均匀。 鉴别熟没熟的方法:查看小野猪身上流出的油,如果油呈现清而带白色时,证明这个时候小野猪已烤熟。 把烤好的小野猪从灶膛里取出后,姚金芍趁热在猪的表面刷上一层香油,这样烤出来的烤乳猪色泽红润,光滑如镜,皮脆肉酥,香味浓香而不腻。 烤乳猪早在西周时已被列为“八珍”之一,那时称为“炮豚”。 在南北朝时,贾思勰已经把烤乳猪作为一项重要的烹饪技术成果记载在《齐民要术》中了。他在书里面对烤乳猪的描述写道:“色同琥珀,又类真金,入口则消,壮若凌雪,含浆膏润,特异凡常也。” 没想到,在一千四百多年前,中国汉族劳动人民的烹饪技艺就已经有这样高深的造诣了,实令世人赞叹。 即使到了清朝康熙年间,烤乳猪依然深受达官贵人的喜爱,甚至成了宫廷名菜,成为“满汉全席”中的一道主要菜肴。 随着“满汉全席”盛行,烤乳猪曾传遍大江南北。后来烤乳猪成为广州最着名的特色菜,也是许多年来广东人祭祖的祭品之一,是家家都少不了的应节之物,用烤乳猪祭完先人后,亲戚们再聚餐食用。在广州,烤乳猪在餐饮业中久盛不衰,深受食客青睐。 随着姚金芍的一声“吃饭了”,章斯尔立刻从菜地里起身回来,手里还提着一篮子新鲜刚摘的菜。因为今天的晚饭是肉粽和烤乳猪,一直吃猪肉,难免会被油闷到,所以在还没开饭之前她就很有经验的先到菜地里摘了黄瓜、生菜、水萝卜、茄子、洋葱、芹菜、尖椒、香菜等,准备等会儿配着烤乳猪吃。 把菜篮子里的菜倒出来连同篮子一起洗洗干净,又把菜都装回篮子里,然后拿到餐桌上放着。想了想又折身回到厨房拿了几粒蒜和一瓶豆瓣酱,她记得东北的蘸酱菜就是这么吃的,好吃又解腻。 烤乳猪一上桌,章斯尔的眼睛就开始发光,小野猪经过长时间的烤制,油水浸出,猪肉变得不再油腻,外皮色泽红润,形态完整,金黄酥脆,肉质细腻鲜嫩,一口下去,皮酥肉嫩,入口奇香,满满都是浓郁的肉香和炭火香,在口中持久弥漫。 猪皮含大量胶原蛋白,乳猪较瘦,脂肪含量少,瘦肉和肥肉相间,入口肥而不腻,软糯嫩滑而又不失嚼劲,口感丰富有层次,让人越吃越想吃。 肉粽子的馅料丰富多样,既有咸香的五花肉,又有鲜美的鸟蛋和香菇、干贝、鱿鱼、鲍鱼、莲子,咬下去的每一口都是满满的惊喜,粽子的米香与肉香相结合,入口绵软,肉质鲜嫩,让人回味无穷。 吃了烤乳猪和粽子,章斯尔已经有点儿发腻,这个时候最适合的就是来点翠青青、水灵灵、脆生生的蘸酱菜缓解一下。 说起蘸酱菜的特点,就一个字,野! 模样野,一大盆青菜,红红绿绿,新鲜且生嫩,还披着未沥干的清水。 吃法野,拣起菜叶子,蘸满酱汁,送进嘴里,小姑娘也甭讲究矜持了。 味道野,农村豆瓣酱,醇厚咸香,山野时蔬,全都是不加工的自然味,鲜香提味、唇齿留香。 章斯尔一口烤乳猪肉,一口肉粽,再一口蘸酱菜,感觉这日子美的,赛神仙。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像她这样优秀的人,就该吃肉过一生。~~o(n_n)o~~ ┏(^0^)┛┗(^0^)┓ 小故事: 传说上古时有个猎猪能手,平时以猎取野猪为生。他的妻子为他生了个儿子,取名火帝。儿子稍长大后,父母每日上山猎猪,儿子在家饲养仔猪。有一天,火帝偶然拾得几块火石,便在圈猪的茅棚附近敲打玩耍,忽然火花四溅,茅棚着火,引起一场大火。火帝到底是个不知事的孩子,平时也没有见过什么好玩的,见茅棚起火,不但一点儿也不担心害怕,反而感到很开心。他惊奇地听柴草的劈啪声和仔猪被烧死前的嚎叫声音。待那些猪叫声停止了,这场由火帝引起的火灾也自行熄灭了。在被烧过的废墟中一股闻所未闻的香味飘散而至,是什么东西这么香?火帝捡开杂物,循味探寻。他找来找去,惊奇地发现,这诱人的香味发自皮烧焦肉烤熟的仔猪。那诱人的色泽,馋人的香气,早已令火帝垂涎三尺。他情不自禁地用手去提那猪腿,却被猪皮表面吱吱作响的油猛烫一下,他忙用嘴唇去舔那烫疼的指头,却意外地尝到了香美的滋味。 火帝的父母亲狩猎回来,见猪棚化为灰烬,仔猪全被烧死,正要喊来火帝问个究竟时,只见火帝向父亲呈献上一道美味菜——一只烧烤得焦红油亮、异香扑鼻的烧乳猪。父亲不但没有责备儿子,反而高兴得跳了起来,儿子发明吃猪肉的新方法了!据说,人类最早得知动物烧熟更加美味可口便是从此时开始的。 烤乳猪的寓意有多种: 在婚宴、酒席上,烤乳猪象征着鸿运、吉祥、美满、富贵等。 老人家们认为,挑选烤乳猪作为祭品,有着“红皮赤壮”的寓意,希望祖先保佑子孙们健健康康,红红火火。 同时,烤乳猪也寓意鸿运当头,过生日送烤乳猪应节之物象征着吉祥与幸福。 总之,烤乳猪是一种富有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的美食。 第126章 采菇子 大概是昨天过节有吃肉的原因,今天章斯尔上工的时候看到大家的精神状态比之前几天肉眼可见的有活力了许多。就连离婚后一直郁郁寡欢的大晶今天都难得的有了笑容,还过来和她闲聊了几句。 大晶只上过村里不定时举办的扫盲班,所以她没有多少文化,但她心态却很好,很懂得自我调节。她跟章斯尔说,昨天在过端午节的时候,她煮了艾叶水把全身上下都洗了个遍,离婚后一直萦绕在她身上的晦气都被祛除了,以后等着她的日子,都是好日子。 听到这些话,章斯尔也不得不感叹,信仰的力量。作为中国的四大传统节日之一的端午节不愧是集拜神祭祖、祈福辟邪、欢庆娱乐和饮食为一体的民俗大节。就连被渣男渣的晦气都能消除,还给她们一个明亮快乐的大晶。 说到端午节,椰宝们是不是都以为端午节是因为纪念屈原而衍生出来的节日?其实端午节是源自于人类对天象的崇拜,是由上古时代[祭龙]演变而来的。 仲夏午月午日,苍龙七宿飞升至正南中央,此时龙星处在正南中央,为全年周天运行最“中正”之位,既“得中”又“得正”,乃大吉大利之象。正如《易经·乾卦》第五爻的爻辞曰:“飞龙在天”。 天象“飞龙在天”被古人赋予了多重含义和寄托,衍生祭龙以酬谢龙祖恩德、祈福纳祥、驱邪攘灾的礼俗。因此古人会在端午这天举办与龙相应的活动,如拜祭龙图腾、赛龙舟等之类的活动,或者是借此龙降吉祥的日子举办一些祈福辟邪的活动等。 每年的仲夏端午节晚上7点30分左右,苍龙七宿的“龙头”角宿会渐渐升至正南方天空,直到晚上10点左右,整条苍龙的“龙形”会横亘在夜空中,可以观赏到“飞龙在天”天象。也因此古人认为端午是“龙的节日”,所以后来龙及龙舟文化贯穿在端午节历史传承的长河之中。 赛龙舟的历史悠远,早在上古时代(在7000年前),先民们便创造出璀璨的高度文明,有了独木舟和木桨,龙舟最初原型是单木舟上雕刻龙形的独木舟。而端午的习俗最初只在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流行,这里的人自古以来生活在水乡,自比是龙的子孙,端午节就是他们创立用于祭祖的节日。 在汉时期由于南北统一,南北的经济文化交流使风俗习惯也互相融合,这种习俗才传到长江上游和北方地区。后历法变动,朝廷为了方便过节,规定每年的端午节改为阴历五月五日。所以端午节风俗形成可以说是南北风俗融合之下的产物。 随着历史的发展端午节又注入新的内容,南北朝后端午节日被赋予了纪念屈原的人文内涵。最早将屈原和端午节联系起来的,是南北朝时南梁吴均的神话志怪小说《续齐谐记》,而此时屈原已去世750年以上。 据考古,许多流传至今的端午习俗与屈原毫无关系。但千百年来,屈原已广泛深入人心,人们“惜而哀之,世论其辞,以相传焉”,在民俗文化领域,中国民众把端午节的龙舟竞渡和吃粽子等,都与纪念屈原联系在一起。(是不是又学到了一点没啥用的知识?w(′?w?`)w) “小章,我们今天的下工时间早,四点就下工了,你下工后打算去干什么?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们一起上山采点菇子(菌子,桐湾村的方言叫菇子。)或者野果吧?” 下午上工的时候大家一边聊着各家最近发生的八卦一边干着活,气氛其乐融融。章斯尔没想到早上她还在感叹端午节把她开朗的大晶姐给送回来了,下午就接到了大晶姐野游的邀约,也不算是,应该说捡菇子?采野果?的邀约。 大晶自从离婚后,除了上工就是回家照顾孩子,不然就自己一个人闷着,已经很久没出去透透气了,更别说约朋友上山采菇子,大家都担心她过不去这个坎。 所以在接到她的邀约,不止是章斯尔觉得开心,就连兰花婶听到了都很开心,于是笑着开口道:“下工后,你们俩尽管上山去玩,早点上去,早点下山,耙的蛤蜊和工具就放这儿了,我给你们带回去算工分,有我在你们放心,一个工分都不会少你们的。” “真的吗?谢谢兰花婶。” “谢谢队长。” “不用谢,不过小章,你那头骡子得借我,这么多我一个人可搬不回去。” “没问题的兰花婶,兴茂听到下工铃声自己就会过来了。” “你这头骡子有灵性,当初用自行车票换它换的可真是太对了。” “哈哈哈哈哈~我也觉得,比自行车好使唤多了。” 其实能有这效果也是章斯尔特意训练出来的,好在兴茂是头聪明的骡子,她也就教了几次,兴茂就学会了怎么做一头合格的会接主人下班的马骡。 平时兴茂都是和章斯尔一起出门,一起回家的。她上工的时候兴茂就自己溜溜哒哒的去山上觅食,它不会走太远,就挑一个水草丰腴的地儿悠哉悠哉的过一上午或一下午。等听到下工地铃声响起,它就会小跑着来到章斯尔的身边,任由她把今天的收获绑在它身上,然后再帮她把这些鱼获|海鲜驮到计分处给计分员称重记分。 今天的下工铃声是《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是1956年电影《铁道游击队》的插曲。 “西边的太阳就要落山了,鬼子的末日就要来到。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唱起那动人的歌谣……” 喇叭里的歌还没唱完,兴茂“哒哒哒”的骡蹄声已经由远及近了,很快的就出现在章斯尔身边,然后用骡脑袋不住的蹭着她,撒着娇。 “好了好了,行了行了,停停停停下来。” 章斯尔手在别人看不到的角度迅速的往兴茂的骡嘴里塞了一颗糖进去。 没错,这就是她三日速成班的效果π_π。 这就是她家骡子为什么这么积极来接她下班的原因π_π。 自行车还不用加油呢,这骡子得加糖π_π。 不过就算要加糖也好用。 “兴茂,你等会跟着兰花婶去算工分,我要去山上一趟,回来给你带菇子吃,你算完工分就自己回家知道吗?” “吁~” “很棒,兴茂真乖。大晶姐,我们走吧。” 章斯尔轻轻地拍了拍它的骡颈随便夸两句,抬脚就招呼大晶上山采菇子去了。 “大晶姐,这段时间也没下雨,山上有菇子可以采吗?” “有,跟我走,我知道一地儿,那里常年晒不到太阳,潮湿着呢,我每次去都有菇子可以采。” “行,那走起。” 两人差不多走了十多分钟就到了大晶说的地方,章斯尔刚走进去就看到不远处的一根枯木上密集的长着一朵又一朵黑黑的,好似枯木开花,又像是人的耳朵。 “哇哇哇~木耳耶!我一来就看到了木耳,天呐~这是什么神仙地方。” “怎么样?我没骗你吧?” “没有没有,大晶姐,这里真是个宝藏地方。” “那当然,一般人我可不会带她来这。” “那你为什么带我来?” “你就一个人,吃得少,不会跟我抢。” 章斯尔心虚的笑了笑,她是不会和她抢,但她可不是一个人,她身后可是有十几二十张嘴嗷嗷待哺呢。看来她等会采菇子的时候得悠着点了,虽然不能多采,但能可持续发展啊,积少成多嘛。 黑木耳因为是两人同时看到的,章斯尔也就没多采,够晚上炒一盘菜就收手了,提着篮子开始往周围搜寻。 青头菌?这个不错,收了! 别看它颜色浅绿色至灰绿色像是发霉了,但它的营养丰富,且入口很细嫩,味道香醇嫩滑,香味很悠长,有浓郁大自然清香气息,是章斯尔喜爱的一种食用菌。 它的烹饪方法的包容性也是很广,烧、炒、炖、蒸、熘、拌、烩皆可。或者将甲鱼、乌鸡、土鸡等混一起做汤,其味更鲜、营养更丰富! 那那那…那个是啥来着?怎么突然就想不起来了呢?长得又肥又大个,菌盖是红褐色的。章斯尔就记得这个菇子口味异常鲜美,是不可多得的美味佳肴。炒成菜口感舒畅,味道鲜美,做成汤则菌香四溢,香郁爽滑,好像还有药用价值来着? 老人头菌,因菌体短胖肥硕,菌盖厚实、菌满如老寿星的光头而得名,又叫仙人头。 这个也不错,采点回去,老人头菌洁白细嫩、富有弹性且滋味鲜美,听说能和鲍鱼相媲美,也被誉为“植物鲍鱼”,所以老人头菌也是烹制素食鲍鱼的最佳原材料。 第127章 鸡冠菇 这片林子不愧是被大晶视为秘密基地的地方,章斯尔在这儿,真的是啥菇子都能采到几朵,采得她是乐不思蜀,流连忘返啊。 “采蘑菇的小姑娘,ei...鸡油菌, 背着一个大竹筐,哟~榆黄蘑, 清晨光着小脚丫,咦?秀珍菇, 走遍森林和山岗,啊...黄伞菇, 我采的蘑菇最大,哇...牛肝菌, 大的小伞装满筐,呀!凤尾菇! 还有香菇、滑菇、平菇、红平菇、姬菇、金针菇、元蘑、牛屎菇,嘿嘿...发了发了...这下发财了...够好几顿的了...” 只要采菌菇,章斯尔就会不自觉的哼着这首儿歌,这首儿歌真的很有魅力,她还记得她在幼儿园过的第一个儿童节,跳的第一支儿童舞蹈,就是《采蘑菇的小姑娘》。 至于为什么那会明明那么小,记忆还会这么深刻,是因为…她从那之后再也没有跳过舞了。那是她第一次懵懂的感知到自己没有音乐天赋,该死的是她还比正常人反应慢半拍。 以至于每次在排练跳舞的时候,章斯尔小朋友都比别的小朋友慢上半个节拍,就因为这个慢半拍,幼儿园练舞的时候老师骂,上大学军训的时候教官骂。 教她们跳《采蘑菇的小姑娘》这个舞蹈的那个幼儿园老师,从训练开始就盯着骂章斯尔骂,骂到为期一个月的训练结束,她依旧无法克服这个慢人家一拍的困难。这都把老师给整不会了,老师纠结了很久,直到最后一刻要上场之前,才忍痛放弃了她。所以,章斯尔也就没能上台去表演。 说实话,小时候想起这件事的时候她还挺委屈的,但长大后也明白老师当时为什么临阵把她换下来了。那时候的人对自己“作品”的要求都是很高的,他们眼里容不下一丁点儿瑕疵,也没办法接受不完美。舞蹈老师一直不想放弃章斯尔是因为她的舞蹈动作跳得好,最后放弃她是因为…她就是那支舞蹈“瑕疵”! 扯远了,人也走远了,大概是这些菇子太诱人,章斯尔不知不觉的就和大晶走散,走到了林子的深处。但这个时候她还没有察觉到,眼睛都被躲在草丛里的菇子吸引,可谓是眼观六路,手采八方,是个采菇子的好手。 直到......一丛长在树上的蘑菇吸引了她的注意力。这是一丛生长在柞木的干上一直连到根部。 菌盖宽8-30cm,厚1-2cm,表面颜色呈橘黄色,有的带点橘红色,色彩鲜艳夺目,肉呈白色或浅黄色。有细绒,有褶皱,无环带,边缘薄而锐,波浪状至瓣裂,形状片片相叠,基本重合,很像公鸡的“鸡冠子”。 这......是灵芝吗?好像不是,灵芝好像没有层层叠叠的长,这真的不是灵芝吗?好失望,这真的好像灵芝啊。话说...她到现在都没在山里采过灵芝和人参,她真的...是作者的亲闺女吗? 唉呀...管它是不是灵芝的,只要是长在树上的蘑菇都是好蘑菇,都带回家,通通带回家。等等...篮子爆筐了,不过没事,她有空间,放空间里带回家也是一样的。 这个时候二伯送的军用匕首又派上用场了,因为这丛蘑菇虽然看起来是一层一层的,但它们每层的根部都是连接在了一起,所以这时候就需要用匕首把它的根部从树上慢慢的割下来。 因为这丛层层叠叠蘑菇长在笔直的树干离地三尺的位置,所以章斯尔的虽然用匕首割有点儿费劲,但由于高度的原因倒割得也还算顺手,没多久,这颗貌似灵芝的蘑菇就进了空间里的地窖躺着了。 收到一个大货章斯尔今天也算是满足了,提起篮子打算返回时才发现她和大晶姐走散了,这一片林子的地形她不熟,只能凭着直觉试着往外走,边走边呼喊大晶姐的名字。既然自己不认路,就找到那个认路的呗。 章斯尔运气也是不错,走了七八分钟,就听到了有人在呼喊她的名字,估计是大晶姐也在找她,赶紧大声回应,并快速的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还时不时的停下来再回应一声,然后判断一下对方的方位,再接着跑。 由于章斯尔正确的操作让两个人都少走弯路,很得快的,两人就碰头了,互相看看对方的收获,再商业互夸下,然后两姑娘就挽着手高高兴兴的下山了。 “朱叔叔,朱叔叔快来看看我采到的这是什么,是不是灵芝啊?” 快到“牛棚”的时候,章斯尔就把空间里放着的不知名菇抱到怀里,等到了“牛棚”就风风火火的跑去找朱峰。在章斯尔心里,就没有她朱叔叔不认识的植物,就连她之前在峭壁上给她妈宋女士摘的小黄色花花朱峰都能认出来那是岩黄连。 朱峰也不负章斯尔所望,他都不用接过来仔细观看,远远的看到她抱在怀里的蘑菇就知道那是什么了。 “那是鸡冠菇,中文学名硫磺菌,是菌类的一种。初期瘤状,似脑髓状,菌盖覆瓦状排列,肉质多汗干后轻而脆。 幼时可食用,味道较好,也可药用,是一种药食同源的植物,性温,味甘,能调节肌体,增进健康、抵抗疾病。常食利肠胃,助消化,有纤体美容功效,有消炎、利尿、去湿作用,入药治疗妇女白带过多,内分泌失调,养血调经。” “那我采到的这颗是幼的还是老的?能吃吗?” “能吃,而且好吃,鸡冠菇生长季节是春末和夏季直到秋初,生长周期相对较长。 幼嫩时入口很好,味道鲜美,口感嫩而脆,蘑菇味十足,肉质厚实,高蛋白低脂肪,营养丰富,吃起来很像在吃鸡胸脯肉。 但长成后就会很柴,所以一定要在它幼嫩时食用,你发现得早,这颗是幼嫩的。” 听到像在吃鸡胸肉,章斯尔立马两眼放光的问:“那我们要怎么煮好吃?” “可以和肉炒,或者炒青椒,炒韭菜、炒韭苔吃,也可做成蘑菇酱,或者包饺子、包包子,还可以拿来煲汤,做菌汤,炖鸡汤,打边炉都可以,味道鲜美。” “emm...那我们晚上打边炉吧?我今天采了很多菇子,熬成一锅做汤底肯定会很鲜。” 章斯尔说的是云南的特色——菌子火锅,集合数种不同种类的菌菇一起炖煮成锅,菌菇的鲜香在高温的作用下被逼出,鲜香阵阵,味道迷人。菌菇清甜鲜美,入口滑腻爽口,其精髓便在汤的鲜美和菌菇的软嫩。 “行啊,那你们爷三把这些菇子洗干净了送来厨房给我。” 姚金芍在听到章斯尔的声音就放下正在切东西的刀从厨房出来了,也就刚好听到她晚上想吃打边炉,那么乖的小孩子不管想吃什么,做姨姨的当然是要满足她啊。 朱峰拉着章斯尔蹲在水盆边洗菇子,顺便给她普及一下鸡冠菇的知识。朱峰是中医药世家的传承人,年轻的时候也留过洋,学习过西医。他最开始会去学西医是因为发现在国内,西医正在慢慢的侵蚀中医的市场,他身边的人,乃至他的朋友都越来越推崇西医,反而对自己老祖宗留下来的知识嗤之以鼻,认为中医是糟粕。 朱峰不服,他是中医世家的传人,他比这些盲目跟风追捧的人对中医的了解很深,更能体会到中医的魅力,他不相信中医是糟粕,更不相信西医可以赢过中医。在当时的他看来,西医更像是魔教,才会引得国人丧心病狂,毫无道理的偏爱。 魏源在其着作《海国图志》中提过,“师夷长技以制夷”。朱峰深以为然,所以他出国留学了,一开始本来是为了寻找西医的弱点而出国留学的,但学成归来之后,他改变了想法,他觉得中医和西医完全可以做到相辅相成的。 中医有做不到的事情,西医也有做不到的事情,但中医做不到的西医可以做到,相反的,西医做不到的中医可以做到。所以中医和西医没必要互相排挤对方,如果能在它们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把它们相结合,就像太极八卦那样,该有多好啊,可以造福更多的人。 结果他喵的,他才刚研究出来点头绪,正打算施展抱负呢,就被朋友举报了,把他连人带老婆的给薅到这乡下来,气的朱峰一口血直接哽在喉咙里。 虽然现在是不能施展抱负了,但可以带带小徒儿,怀揣着这个小心思,朱峰经常找章斯尔聊天,聊着聊着就开始给她实地教学。一个好奇心旺盛,一个“心怀不轨”,刚好就勉强的凑成一对“师徒”。 晚上章斯尔他们吃了一顿全素宴,不止锅底是金黄浓汤的菌子火锅,因为不忍破坏这锅汤的鲜美,就连涮的菜都是自留地里摘的菜。由于这锅汤太过于香浓醇厚,以至于大伙儿不过是就着烤地瓜吃,也吃得喷香。 题外话: 据说野生菌中放八角容易中毒。 吃野生菌时不要喝酒。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含有的某些成分会与酒中所含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起中毒,因此,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饮酒。 第128章 弹涂鱼 本以为今天的工作依旧是耙螺,章斯尔兴致缺缺的扛着螺耙去上工,却没想到工作内容居然换了,换成了钓跳跳鱼,这又是一个新的挑战,有点儿期待了。 跳跳鱼学名叫弹涂鱼,它们生活在海边的滩涂区域,是一种能够在陆地上爬行和跳跃的鱼类。每当潮水褪去的时候,海岸边的滩涂上就会聚集一大群的跳跳鱼,而此时正是捕捉它们的最好时机。 虽然时机是很好,但想要捕捉它们却是非常不容易的,成年的弹涂鱼身长也就仅有5厘米长,它们生性胆小,一听到任何的风吹草动,就会迅速的躲回洞里,所以想要悄无声息的将它们抓住几乎是不可能的。 不过这对于常年赶海的婶子们来说,并非难事,她们拿着一根五米长的竹竿,竹竿绑上一条六米长的鱼线,一甩手勾起十米之外的弹涂鱼,也就是洒洒水的事啦。 婶子们将四爪的鱼钩绑在鱼线上,然后锁定远处的目标,精准地抛出鱼线,把鱼钩落在弹涂鱼的前方,趁着它们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的时候,快速的往回拉拽,鱼在空中旋转360度后,一只弹涂鱼就到手了。 才用了将近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兰花婶就已经勾到了近100条的弹涂鱼。看着她一气呵成的动作,每一杆回来几乎都能勾到一条弹涂鱼,而且每次花费的时间都不到30秒。这种准确度和手速,不得不让章斯尔感叹出抖音那一句经典的配音:“高手,这是个高手!” 如果给你一根鱼竿和一条鱼线,你可以将十米之外的弹涂鱼勾过来吗? 章斯尔的答案是——不能!!! 她已经站在滩涂上甩了一个小时的鱼竿了,连瞎猫碰上死耗子都没碰上。 这种特殊的钓鱼方式对于章斯尔来说,它的难度系数直达五颗星,如果她想要练就这门绝技,可能需要每天都来到滩涂上练习,估计花上五年的时间,就能熟练的掌握这项技能了。用婶子们的话来说,那就是练着练着自然就会了,没有什么捷径和诀窍。 捕捉弹涂鱼虽然非常困难,但章斯尔觉得只要方法找对了,也可以变得非常的简单,技术不行,那就智力来凑! 她怎么说也是从大数据时代过来的,见识面怎么着也算是广的了,别人几代人研究出来的捕鱼方式,她刷个抖音就看到。于是聪明的章斯尔想了一会儿就想到了个好办法,可以将这些弹涂鱼一网打尽。 不过不能在这儿干,会影响到别人钓弹涂鱼。章斯尔先找兰花婶申请了她们赶海一队小船,然后还要再拉一个同盟。其实同盟是可以不用的,但主要是地形她不熟,所以不得不带上一个。 观察了一会儿,章斯尔决定向技术最差,勾到鱼最少的黄寡妇发出邀请。 黄寡妇想了想,反正她也没啥收获,陪章斯尔玩玩也浪费不了多少工分,如果她的方法真的可行,自己还能赚一把,赌了! 两人一拍即合,趁现在的潮水还没完全退完,划着赶海一队的小船,顺着黄寡妇的指路的方向,她们沿着流入大海的小溪流顺流而下,直到看到前方大片裸露出来的淤泥滩,这就是她们此行的目的地。 黄寡妇在二十米远之外的地方下船,用两根粗竹竿交叉着把渔网架好。而章斯尔则返回去把小船贴着淤泥滩缓慢的前进,前行的同时还用海水泼洒驱赶弹涂鱼往前走。 弹涂鱼是两栖动物,胆子小,跑得快,她只能通过这种温水煮青蛙的方式,将它们一点一点的往前面赶。弹涂鱼是靠着一对鱼鳍在滩涂上攀爬前进,所以此时的场面有点像章斯尔在赶鸭子。 一只只小小的弹涂鱼井然有序的排着队,而在队伍的最前方,黄寡妇架着一张巨网正在等待着它们,等到章斯尔将所有的弹涂鱼都驱赶到了这个地方,就是她收网的时候了。 这种场景不禁让章斯尔想起来她下乡刚下火车的时候,所有的知青就跟现在这些被她驱赶着的弹涂鱼一样,被领队人驱赶着一站又一站的赶路。 一只只弹涂鱼加快速度想要逃离后面跟着的魔鬼,但却被一张大网无情地拦住了去路,就像这些已经下了乡的知青们,想尽办法的想逃离这个令人窒息的现状,但却被这个时代的政策拦住了未来的路。 但这不得不说是个简单而高效的捕捉方式,就这么简单的十几二十分钟时间,章斯尔和黄寡妇起码捕捉到了有上百条的弹涂鱼。 就如同这个时代的政策,就从整个国家层面来看,知青上山下乡十年,缓解了当时社会就业压力,缓解了城市供给压力,拉近阶级之间的距离,从某种程度上缓解了阶级矛盾; 大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给战后的华国农村注入大量劳动力,一定程度上解放农村劳动力,给农村带来新的种植理念,引导农业发展; 知识青年的上山下乡,给知识落后的农村带来新的思维方式,新的思想,为以后政府执行政策起到了前期铺垫作用; 从某种程度上也为终止文化大革命起到一定作用。 下乡知青始于1955年,1968年12月22日,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逐渐进入高潮,至1973年12月8日,全国有800多万城镇青年上山下乡。这一政策一直执行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此后,大批知识青年返回城市。这场始于上世纪50年代初、结束于70年代末的上山下乡运动,总共涉及到将近1800万的知识青年。 把这一片的弹涂鱼收网之后,章斯尔她们又划船到另一片区域驱赶其他的弹涂鱼。弹涂鱼的队伍还在滩涂上攀爬前进,前方很快就要到达终点了,但是这个队伍的前方好像遇到了点小麻烦,一群弹涂鱼停下了前进的鱼步。 章斯尔上山查看,原来在队伍的前方,被一条咸水花纹鳗给挡住了去路,这东西并不是此行的目标,所以章斯尔直接把它抓进鱼篓里扔到船上,不要影响弹涂鱼们上路。 黄寡妇将两边的竹竿抬起来后,弹涂鱼就被滑到了最里面,这一群的数量看起来不是很多,但也有七八十条了,总的来时,收获还是不错的。 之后她们又换了几处地方,短短两个小时,就超额完成任务了。两人都是懒散的人,而且她们都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汉,于是就默契的停留在这里“摸鱼”。 任务完成,章斯尔也有心情观察弹涂鱼的生活习性。 弹涂鱼虽然长得相当丑,但它的脾气还特别坏,一言不合就张着个大嘴互相较量一番,像极了现在相亲市场上的普信男,要钱没有,要嘴一张。 作为一种特立独行的鱼鱼,在潮水褪去之后的淤泥滩涂上,别的鱼用鱼鳍游泳,而弹涂鱼却非要用鱼鳍走路。而它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就是玩泥巴,用它的那张大嘴巴在淤泥上来回扫动,其实它是在淤泥里寻找食物,舔食泥巴里面的浮游生物。 章斯尔看它一边吃还一边吧唧嘴,吃饱喝足之后还会打个大大的饱嗝,其实这也不是饱嗝,而是它在呼吸空气,这家伙能够靠口腔黏膜的呼吸作用来摄取空气中的氧气,这也是它能够长时间离水的原因。 正所谓饱暖思淫欲,作为普信鱼鱼,弹涂鱼的求偶方式也要非常的特别,这样才能彰显它的个性。只见弹涂鱼张开背鳍,猛地扭动着鱼身腰马合一,同时利用尾鳍产生强大的推力,让自己弹飞到半空中,这一跃就有半米多高,“弹涂鱼”的名字也是由此得来的。 为了吸引雌鱼的关注,它们会比赛谁弹得更高,一鱼跃起,众鱼见状,也纷纷跃起,面对如此多的情敌,像这种跳舞式的比拼,很多时候并不能解决问题,打一架对它们来说更为直接了当。 此时,它们的嘴巴张得比脑袋都大,但开场气势再足,到最后也就是意思意思地比划比划,并没有实质性的互相伤害,最先顶不住现场这份尴尬的弹涂鱼会认输离场,农村有句俗语,叫做“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皮,天下无敌!”,章斯尔现在觉得,这句话在鱼这里也通用,鱼不要脸,没有情敌! 这条弹涂鱼虽然是赢家,但章斯尔看到它却像是打架身受重伤,尬走情敌后直接往淤泥里一躺,左边躺一下,右边再来一下,这是在碰瓷?还是在博雌鱼的同情? 其实这是误会,弹涂鱼是在湿润自己的皮肤,因为长时间的打斗(确定不是玩闹?)存在被晒成鱼干的风险,所以,打完架后,弹涂鱼需要再泥潭里打滚,这样既能降温,又能保湿。 过一会儿太阳就要出来了,为了解决皮肤水润的问题,退回滩涂之下才是上上之策,弹涂鱼准备在地下挖一个地洞。章斯尔看到它们包着嘴从里面爬了出来,走到外面之后猛地吐上一口,接着包一口空气,又扭头回去很快又挖出来一份,不得不说它打洞的样子还蛮认真的。 第129章 弹涂鱼2 地洞的作用不仅仅是为了躲避阳光,还是一处完美的育儿所。地洞实际上是u型的,末端有一个封闭的小室,小室的墙壁上挂满了鱼卵。但小室中能储存的空气很少,作为一个称职的妈妈,弹涂鱼有一个看起来很笨,却十分有效的方法。它浮出水面吸了一大口空气之后回到地洞,将空气吐到用来孵化的小室里,弹涂鱼会这样重复上百次的输送氧气,直到鱼宝宝孵化完成。 既然选择成为一种特立独行的鱼,那就要开心的面对鱼生一切的泥泞,尽管生活困难重重,弹涂鱼却会凭借着非凡的毅力,和大智若愚的智慧成功繁衍生息。 看完《动物世界之弹涂鱼》后,章斯尔艰难的结束今日份的偷懒,爬起来继续练习之前没学会的弹涂鱼钓法。这一片滩涂只有她和黄寡妇两个人,她也不用担心因为技术不行把鱼钩勾到别人而畏畏缩缩的,不敢放开手脚。勾不到鱼没事,勾到人那就完球了。而且她现在还有黄寡妇这个一对一教练,此时不学更待何时? “黄姐,能教我钓弹涂鱼吗?” “什么弹涂鱼?哦,你说跳跳鱼是吗?” “对,跳跳鱼。” 弹涂鱼在每个地方有不同的叫法,桐湾村的人叫跳跳鱼,因为他们经常能时不时的见到跳到树上晒太阳的弹涂鱼,所以叫它跳跳鱼。不过章斯尔的外婆教给她的叫法却是“灰条”,因为弹涂鱼长得灰不溜秋,还还小小的一条。 弹涂鱼是个好东西,对老人小孩都是滋补的,营养价值很高。小时候外婆经常买这种鱼加酒炖汤给她喝,几乎是到了每个礼拜都要吃一次的程度。外公也常跟她讲,以前干农活累了,喝碗灰条汤后就浑身都有劲了。这是因为弹涂鱼里含有常见的16种氨基酸,其中8种为人体必需的氨基酸。 《中国动物药资源》里有记载,弹涂鱼性甘,温。滋补益气,补肾壮阳。去内脏,和黄酒炖服,常食有益于身体健康,治耳鸣、头晕、盗汗、疲倦乏力、腰酸、肾虚、阳痿。 老一辈的人也有一个都在用的土方子,就是如果有小孩耳鸣,或者老人重听。就去抓弹涂鱼和酒炖着吃。这种鱼的食用历史悠久,在元代就已经很被推崇了。 黄寡妇没想到自己技术那么差,竟然有一天也能给人当老师,教别人钓跳跳鱼,立马浑身是劲:“走,我今天一定把你教会了。” 两人下了船,黄寡妇让章斯尔站在离她稍远的地方观看,然后自己甩着竹竿给她示范动作。 黄寡妇钓跳跳鱼的动作虽然半生不熟,没有赶海一队的婶子们熟练,但这也大大的方便了章斯尔看清楚她的行动轨迹。 婶子们那是一杆一条弹涂鱼,一杆一条弹涂鱼,杆杆都不落空,章斯尔都看不清她们怎么甩的,只能看见鱼一条一条的回来。学是学不会了,也就只能不明觉厉的鼓掌喊“”。 黄寡妇就不一样了,她是先观察一会儿,等挑选到一条她有把握的跳跳鱼后才动手,杆子甩出去后她不是直接一下子拉回来的,而是磨磨蹭蹭的把四爪钩一点一点地挪到跳跳鱼旁边,再猛地把鱼钩收回,只是有时候起猛了,鱼钩回来了,鱼没回来。 “小章你看哦,你要像我这样,把鱼钩甩到鱼的前面,再轻轻的往回拉。跳跳鱼机灵得很,钓它一定要快准狠知道吧?” “嗯,知道了,我试试。” “唉呀~给跑了。” “你甩过去的鱼钩离跳跳鱼太近所以把它吓跑了,你再试试,甩的时候用点力,甩远一点,往回拉的时候再慢慢调整方向。” “好,我再来一杆。” 章斯尔这次学着黄寡妇把四爪钩抛远一点,再一点一点的靠近目标鱼。 不动如石,锁定目标,蓄势待发,迅捷如风,a哒啊~ “啊啊啊我成功了,啊,甩我脸上了。” “哈哈哈哈哈,勾到跳跳鱼的时候你要把杆子甩一圈再收回来,你这样猛地提回来鱼当然直接就甩你脸上了。” “原来有这么多讲究啊,那我懂了,我再试一次。” 一次又一次的经验累积,章斯尔渐入佳境,虽然速度很慢,但也每一杆都有弹涂鱼回来。 不知道是因为她们这片滩涂没人来,所以资源丰富的原因,随便甩都能勾到鱼;还是因为两人都是菜鸡,不止可以互相安慰鼓励打气,还没有一群大佬在旁边形成强烈的对比,心理上轻松了的原因。章斯尔在一天的时间内进步神速,那经验值是咔咔咔地往上涨,弹涂鱼是唰唰唰地往桶里扔。 下工后,章斯尔只结算了和黄寡妇一起捕捉弹涂鱼的工分,称完重量一共有20工分,一人分10工分。至于自己辛苦钓的那些她要带回去让姚姨做成好吃的,她还要把弹涂鱼做成弹涂鱼干寄给京城那边的家人。 这是弹涂鱼干吗?不,这是她的战利品,她要跟所有亲人分享她今天的成功,太骄傲了! 她相信他们一定会喜欢弹涂鱼干的,章斯尔的外公就很喜欢把弹涂鱼熏烤成弹涂鱼干,然后时不时的拿点出来当下酒菜。 弹涂鱼的烹饪方式有多种多样,可以炖鱼汤、清蒸、红烧、油炸、香煎和熏烤。其中,用稻草熏烤的弹涂鱼是最为美味的,桐湾村的渔民也把这种吃法称为干吃。 把新鲜的弹涂鱼一条一条的像在串糖葫芦似的串在芦苇杆的上面,然后放在搭好的架子上,接下来,点燃手中的稻草,放在架子的下方开始进行弹涂鱼的熏烤。 随着稻草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火焰窜了起来,很快的,弹涂鱼就被熏得黑不溜秋的。 为了能够确保鱼身的每个部位都能熟透,章斯尔把穿成一串的弹涂鱼依次翻了个面,均匀的排列好后,继续添加稻草熏烤,直到被火焰缭绕的弹涂鱼散发出一股天然的焦香味。 烤到这个程度后,就可以将烤干的弹涂鱼用簸箕装好放到通风处晾晒,第二天收起来就成了弹涂鱼干了,可以保存很久。 弹涂鱼用来香煎的味道也是很棒的,将弹涂鱼洗净,用大粒的海盐腌上。十分钟后,用水冲掉外面的盐。洗好的鱼倒入锅中,平铺起来。盖上盖子,开火,煮到锅里水份收干。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将锅里倒入油,煎至两面金黄,就会变得色、香、味俱全了。 这道菜章斯尔超爱吃的,但她外婆喜欢炖汤,老一辈人觉得汤才有营养,煎炒炸都是浪费。 弹涂鱼豆腐汤是一道美味,汤汁奶白,葱花翠绿,口感绵柔、丝滑,味道咸鲜,细品,还有一些些酒香。 第一步是将豆腐、弹涂鱼处理好,把豆腐清洗干净,然后切成小块,放入锅中烧开,再放入适量的盐,这样可以让豆腐更有嚼劲,煮熟的时候也不容易散去。将煮熟的豆腐捞出,沥干,待用。 弹涂鱼非常干净,简单清洗一下就可以用来做菜了,一般弹涂鱼并不需要宰杀去掉内脏。如果非要清理内脏,也行。但她外婆是不清理的,都是直接煮,小时候章斯尔在学吃鱼的时候,经常会咬到内脏,当时把她苦的哟。 起锅烧油,锅热后,把姜放入锅中爆香,最好选择用猪油或者咸猪肉肥油来炒姜丝,把鱼放入略煎定型,加花雕酒一勺去腥。 然后加适量的开水,水开后下豆腐,炖到汤色发白,加盐调味,撒入葱花。弹涂鱼肉质偏细嫩,纤维细腻,味道也很鲜,带有淡淡的甜味,入口即化,鲜美可口,口感独特。 第130章 斤的任务数 海底复杂的环境,海水的低温,以及海水的压力,很容易对人体产生健康上的危害,有任何的头疼脑热,甚至牙痛,都是不允许下水的,因为这些小病很可能就会转为大病。 现在又正值春夏交替,正是感冒高发期,春季空气湿度大,加上夏季温度高,就很容易导致病毒、细菌在空气中传播,从而引发的咳嗽、鼻塞、喉咙痛、发烧等症状。 桐湾村这次遇上这波感冒高峰期,潜水队的队员很不幸的被席卷了大半,这要是换作在平常的时候也无所谓,不能潜水那就去赶海呗,反正都是能赚工分的。但屋漏偏逢连夜雨,今天大队长接到公社那边下达的文件,文件上要求每个靠海的大队各自上交100斤海参。 这事把大队长愁的头发都掉了一大把,再也遮掩不住自己中年早秃的情况。 秃,不能自己一个人秃,想不出来办法,那就召集几个老家伙一起想。 一个小时后…大队长,杨支书,村会计三个老家伙围坐在村办公室,同一个表情——愁眉苦脸,同一个动作——抓耳挠腮,还有三个人的桌面上散落着几缕被自个儿无意间薅下来散发着岁月沧桑的头发丝。 “怎么说?你们两个。” “不好说。” “难办啊。” “总要有个办法吧?” “要不就实话实说吧?这刚好赶上这个时候,潜水队一大半都病了,每年的这个时候都这种情况,也不是今年才这样的,公社那边也是可以理解的。” “能理解就不会下这个文件了,我们每年都什么情况他们不知道?就每个月上交的海货就能看出来。再说了,这个时候就我们这儿病了吗?公社里就没人生病?其他大队就没……对啊,其他大队,我去其他的大队上问问他们是怎么个解决方案。” 杨成材说着就拿起他的搪瓷杯风风火火的赶到隔壁村去打探情况,杨支书和村会计见状也立即跟上,三人兵分三路去往三个不同的大队查看他们那儿的情况。 三人兴致冲冲的去,准备抄袭…咳,借鉴个解决方案,没想到其他的大队也没有解决方案,都正愁眉苦脸着呢,其他大队的村领导看到有人过来,立马起身热烈欢迎,原以为是来分享的解决方法的,结果听到是来求答案的,瞬间全身力气都没了。 商量来商量去,啥办法都没有,无奈几个大队的领导本着“一个人不敢去,一群人狗胆壮”的想法干脆相约着到公社找公社长“哭穷”。 “社长,您知道情况的,这海水冷,海参又不好找,咱们每年能捉到的海参量都是不多的,今年怎么突然要这么多?现在这人不够,实在是凑不齐这100斤啊。” “是啊,社长啊,我们实在是没人啊,两个潜水队一大半的人都病了,每年都是这个情况您不是不知道,真的是没人啊。” “潜水这项工作本来就对身体不好,队员身上大大小小都落下一些毛病,现在人直接就是病了,更是不能下去的,这往大了说,是会没命的啊。” “是啊,社长,您看这交的海参量能不能减掉一半?海参这东西又不是粮食是不是?没有那个必要。” 杨成材硬着头皮第一个开口后,几个大队的大队长也随后跟上,你一言我一句的诉起苦来,配合着他们那皱巴的苦瓜脸,实在很难让人不同情。 但公社长如果同情他们,那谁来同情他自己?所以公社长静静的听完了他们想说的话后,沉默了一会儿,等把情绪酝酿好了后,也开始了他的表演。 “你们这个情况我知道,我也不是那种独断专行,不体恤人的领导,镇上开会的时候,那是一开口就要2000斤的海参啊!2000斤啊! 我考虑到咱们每年这个队员生病的情况,不能下水,在会上据理力争,散会后又是托关系,又是花人情找到镇长,镇长也觉得2000斤是有点强人所难了,才减到1000斤的。 不然你们一个大队的任务数本来是200斤,现在分一分只要100斤,你们还不能完成?还来我这里哭!这不是在为难我吗? 我都能给你们想办法把这个任务数量降下来,你们就不能想办法给我把这事办漂亮了吗?” “都回去好好想想,不可能没有办法的,这脑袋长在脖子上就是让你们用的,不是让你们用来摆设的。” “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想不出来就回去开会大家一起想,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总会有个合适的解决方案,都回去吧。” 公社长完全不给他们反应思考的时间,在一长串的输出后,立刻把所有大队的大队长都打发回去。 几个大队长得不到想要的答案,不甘心又无可奈何,只能满怀期冀的来,丧丧蔫蔫的苦巴着脸回去。 回去后杨成材决定听人劝,吃饱饭,召集全村的人到平时开晨会的一起想办法。为了快速解决这件心头大事,他还非常大方的拿出10工分作为奖励,只要谁能想出解决方案,这10工分就归ta。 “事呢就这么个事,我想问问你们有什么好的想法吗?” 回答他的是一片静默声,虽然10工分大家都很心动,都想要,但这不是想要就能要的,他们没有那个脑子啊,你说领导们那么有见识,还读过书的都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他们就更没有办法了。 嗯?等等,读过书?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坐在角落里的知青们,读过书这里不就有一堆的人吗?还都是从各个大城市来他们这下乡的,肯定有见识。 在面对村民们和村领导们暗含巨大压力的目光,这个时候,不论是老知青,还是新知青,都流下一滴冷汗,不由自主地缩小距离靠在一起,汲取微弱的安全感,顺便试图降低存在感。 然而并没有卵用,大队长见不得他们这个怂样,直接点名:“知青你们读书多,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没有吗?还是不敢说?” “既然这样,那我就一个一个的点名提问了,陈知青你是知青点的点长,你先来。” “我……我……大队长,我们可以联系出海的船帮忙分担点任务数吗?” “这算是个办法,还有吗?徐知青,你有什么想法?” “呃……可以让赶海小队帮忙注意一下,她们平时赶海应该也会遇到海参。” “蚊子肉再小也是肉,算一个吧,还有吗?小章,你呢?你有什么好的办法?” 杨成材觉得再问下去知青们也不会给他什么好的办法可以解决现在的燃眉之急,想了想他还是决定问平时鬼主意最多的章斯尔,主要是他觉得章斯尔昨天那个网捕跳跳鱼的办法很好,应该会有其他办法解决现在这个困境。 章斯尔:“…………” [我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 虽然不想出风头,但无奈大队长已经出招了,她也就只能接着。 “大队长,我会潜水,下乡前家里请老师教过,我可以参加这次的任务。” 杨成材:不知道要开心还是不开心,多个人有点开心,但事情没解决,不开心。于是他又不死心的问了句:“那你有什么想法解决现在人手不足这个事吗?不要怕,大胆说,错了也没有关系。” 章斯尔:“…………” 这大队长当的一定要这么狗是吗?可着一只羊薅羊毛。 想了好一会儿,她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主要是海参都在海底的礁石缝里躺着,除了人下去捡真的没有什么好办法了。 “大队长,既然人数不足,那我们就补足人数不就好了。” “怎么补足?潜水队的队员一半都生着病呢。” “找水性好的下去,给他们身上绑着根绳子,船上就留几个力气大的等着,只要水下的人超过时间没有上来换气,就直接把人用绳子拉上来,水下的人如果遇到突发情况,自己上不来,或者没有力气上来,也可以拉绳子提醒船上的人把ta拉上来。” “行,就按你这个方法来,因为这个工作危险,我们就不采取强制性的了,大家伙的自觉报名。” 杨成材等了一会儿,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去村会计那儿报了名,都是村里出了名的水性好,她们不去说不过去。 “这是集体的荣誉,大家伙的就不要藏着掖着,咱们一个大队的,大家伙互相都是认识的,你们水性好不好,你们知道,我也知道,不要逼我点名,到时候大家面上都不好看了。” 杨成材等了好一会儿才有几个婶子挣扎着去村会计那儿报名。 看到这情况,杨大队长终于控制不住的沉下脸来,这些人,实在是…太让他失望了,一点都不顾及集体的荣誉。 “还有人吗?你们是想到时候其他大队都完成任务了,只有我们大队没完成,丢脸丢到整个公社,到时候你们去赶集,去供销社买东西,去走亲戚的时候有脸跟人家“话仙”吗?自己好好想想。” 在大队长的逼视下,他心里名单的最后几个人终于迈开脚步去村会计那儿报名。 杨成材这才满意的点点头,散会! 第131章 海参 散会后杨成材立马就把刚才那三批报名的人和章斯尔,还有原本潜水队还剩下没生病的人,集合在了一起。和她们再次确认和完善方案后,又亲自给她们准备绳子,顺便检查绳子的结实度。把那些有些松垮的。开叉了的,磨损了的,或者被海水腐蚀得有些烂了的草绳通通扔掉,只留下结实耐用的给她们,为的就是希望能通过做好后勤让大家这几天平安的去上工,平安的回来。 待一切准备就绪,章斯尔就跟着大部队出发了,这次她们开的船是村里所有的小船里面最大的几只船。因为大队长担心船上的人在拉人上来的过程中船翻了,别到时候没把人拉上来,反倒是全都掉进海去了。 章斯尔今天穿的是小叔叔在京城的友谊商店给她买了寄过来的泳衣,和泳衣一起寄过来的还有泳帽和泳镜。小叔叔给她选的这身泳衣说保守吧,相对于这个年代大部分地方的人来说是不保守的;但你要说它不保守吧,可是人家是半袖连体的泳衣诶,相对于现代的比基尼和泳衣来说,那保守程度可不止一点半点。小叔叔当初挑的时候估计选的是全店里最保守的一件了。 把泳帽和泳镜穿戴好后,章斯尔还很娇气的给自己套上一双软底的布鞋。因为在潜水的时候她们是避免不了在礁石和沙滩上行走的,穿双软底鞋既不会给自己在海底活动的时候增加负担,又可以避免双脚被粗糙的礁石和沙滩上尖利的贝壳、珊瑚碎片划破流血,还能避免脚底板被晒得滚烫的沙滩灼伤。 不过和她一起去潜水捉海参的队员就没有她那么娇气,大家都是光着脚丫子下海的,她们脚上有老茧不怕。而且她们也不舍得像章斯尔这样糟蹋鞋子,还是一双一看就是买的,还新着的鞋子。要知道,海水的腐蚀力可是很强的,而她们的鞋本来就是破衣服,碎布头拼拼凑凑,缝缝补补做成的,如果穿下海,不用几次就能差不多烂得七七八八了。 其实章斯尔是有潜水鞋的,但考虑再三,她还是认怂不敢拿出来,因为这潜水鞋虽然不仔细看也和布鞋没有多大的差别,但也仅限于不仔细看,仔细看那都是科技感。 5毫米厚的氯丁橡胶防水的面料,柔软性好,保暖性也特别好,弹性大,方便穿和脱,鞋底是硫化橡胶波浪纹底,至于花纹嘛…因为她当初买的是清仓款,花纹没什么可挑的,都是花花绿绿的一看就是东北设计师画的图。 穿一双软底布鞋都能引发婶子们羡慕嫉妒恨,不住的说她不会过日子,这要是拿出潜水鞋,婶子们估计会问她家还缺不缺儿媳妇了,她还是留着以后自己一个人玩的时候再穿吧。 走在村路上章斯尔因为身材干瘪,个头也不高,一看就是个小孩子,没什么看头,所以也就没有引起村民们多大反应,大家只是好奇的看几眼,但这也仅仅只是因为没见过泳衣才看的那几眼。 (章斯尔:有被嫌弃到。\\u003d ̄w ̄\\u003d) 在七十年代,保守和不保守的农村两极分化很严重。在保守的地方农村,跳个水就能讹上一个救命恩人,恩将仇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但这要是发生在海边的农村是不可能的事,在北方你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掉进水里面一次,但在这里你一年不掉进去几次都是因为运气好,你说说在这种情况下,人一辈子有几个婚姻可以送? 再说了,海边热啊,那太阳毒辣得很,就连空气都是闷热的,每天到了傍晚就有成群结队的大姑娘小媳妇相约着去山上的水潭里,穿着个背心短裤的在泡澡。你说这个时候要是有个男人路过了瞅一眼,还能全都给娶回去?更别说那些还没开始发育的小孩子了,不论男孩女孩,都是泡在一个水潭里嬉戏玩闹的。 海参捕捞共分为两季,分别为春参和秋参,一般春参捕捞时间为5-6月份,秋参捕捞时间为10-11月份。因为海参在海水的生存温度介于-1.5c到30c之间,而最适宜海参生长的温度在15c到19c。当低于这个温度或高于这个温度,海参的摄食量便会减少,进入冬眠或夏眠的状态。 当水温达到20摄氏度时,海参就会转移到深海的岩礁暗处,潜藏于石底,背面朝下不吃不动,整个身子萎缩变硬,如石头般,这样一般的动物就都不会吃掉它。海参一睡就是一整个季节,等到温度适宜的时候才会再次苏醒过来恢复活动。 所以海参一年之间不仅像很多动物那样需要冬眠,夏天也会夏眠。每年5月底气温升高以后,海参就进入夏眠期,到10月中下旬天气渐冷之后结束,秋参开始收获。在11月底气温下降到5摄氏度以下,海参开始冬眠,再到来年的3月底逐渐苏醒过来,春参开始收获。 经历长时间的蛰伏期后,海参开始在海底大量进食,这个时间也正是适合捕捞海参的季节,此时海底的海参吃的正猛,个头又大又肥,皮质紧实,营养储存丰富。 章斯尔一下水就看到海底到处都是在觅食的海参,她的下方就有一条海参立着身子正在觅食。但是它在它的上方什么食物都没有找到,只好一头扎到海底的沙土里,用口部的楣状触手收集泥沙碎屑吞进肚子里,然后过滤掉其中的有机物,努力了这么久,这一餐总算是吃到了食物。另一条海参见状寻迹而来,前面这条海参受到它的打扰只好再次抬头,试图从上方寻找到食物。它们的进食效率极低没时间争斗,所以只能抓紧一切时间继续寻找食物。 等了一会儿,章斯尔看它们一时半会这顿饭是结束不liao了,正准备一手一条送它们进抄网里,哪成想刚抓起一条,另一条海参突然喷射出一股不明物体,然后借着这股冲劲就这样在她的眼皮子底下逃得无影无踪。 海参的这一下骚操作把章斯尔直接给看傻眼了,愣在那好半晌都反应不过来,因为不论是在她的印象里,还是从她前世看过的赶海视频里,海参不是有手就能捡的吗?她从来不知道海参还能这么机警,居然还会逃窜。还有,它喷出来的那堆东西是什么?是粑粑吗? 其实这是海参的逃生方法——排脏(zàng)逃生。当海参遇到凶恶的天敌(比如鲨鱼)偷袭过来时,警觉的海参会迅速地把自己体内的五脏六腑一股脑地喷射出来,让对方吃掉,而它自身则借助排脏时的反冲力,逃的无影无踪。当然,没有内脏的海参是不会死掉的,大约50天左右,它又会长出一副新内脏,这有点像壁虎的断尾求生。 又长了一个见识的章斯尔吸取这次的经验教训,只要遇到海参,她的动作不再是慢悠悠的了。她会先慢慢地吐气,把浮力变小,让身体缓缓地向下沉,然后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手闪电般地扫过,只在原地留下一串被水流激起的沙土,而海参则出现在了她腰上绑着的渔网内。 加上新增的这一条,章斯尔的渔网里已经收获了有十多条的海参,而且颜色多样,混在一起还挺好看的,有棕色的,有淡蓝色的,还有绿色的。海参能随着居处的环境而变换身体的颜色。生活在岩礁附近的海参,身体颜色是棕色或者淡蓝色;而居住在海藻、海草中的海参则是绿色的。海参的这种体色变化,可以有效地躲过天敌的伤害。 其实章斯尔这一趟下来不止遇到这三种颜色的海参,她还很幸运的遇到了白海参。因为今天的海浪大,海水有些混浊,所以一开始她还以为是白色的珊瑚化石,正准备游过去的时候,那个她以为是珊瑚石的东西居然动了,不止动了,它还吧唧嘴。 这下把她给看了个稀奇,实在是,没见过啊,白色的…海参耶,你见过吗?要不是它长得“海模参样”的,她都不确定这一条是海参。因为这种海洋生物太稀有了,所以章斯尔不打算拿它换工分,忒浪费!把它收进空间里的海水坑里颐养天年才是对它最好的安排。 因为海参以深色居多,所以每当有人发现白色海参,都能传出一段佳话,然而资深的海捕员则对白海参充满着敬畏。因为如果在海水十分清澈的情况下,白海参会呈现出一种晶莹透亮的感觉,十分显眼,在很远的地方就会散发出一道亮光。而且在白海参出没的地方,四周也会聚集很多正常的海参,它真的像是精灵一样。老海捕员相信,白海参是一种运气的象征,不能触碰,如果越界捡拾白海参,则预示着日后的捕捞都不会顺利。 但章斯尔不懂啊,她不止把白海参收进了空间里的海水坑,连带着聚集在它附近海参小弟们也一起收了进去。不论大小姐在哪,小弟们都要随行左右伺候好大小姐。 第132章 还是海参 收完这一波章斯尔回到海面上换了口新鲜的氧气,顺便把渔网袋里收获的海参递给留在船上守着的婶子倒进装着海水的船舱里。因为当海参离开海水后体内会产生一种自溶酶,在海参离开海水2-3小时后,它就会发生自溶,在6-7小时时间内,海参会自己融化成液体,呈水状,溶解地无影无踪。 所以为了防止海参的自溶行为,需要在海参捕捞后,尽快将海参腹部剪开,并取出内脏,同时也避免接触到油、头发等易让海参发生自溶的物质。但船上的人要时刻注意绳子的情况,分不出心思处理这些,而且海参在岸上处理起来会比较方便,现在也就只能倒进船舱里一直更换海水浸泡着。(椰宝们在泡发海参的时候不要用有沾到油的容器哦。) 海参不光是离开海水会自溶,在它的生长环境受到污染等情况下也会出现自溶现象,海参对水质的污染很敏感,在污染的海水里,海参是难以生存的。其实,海参在生长到10-15年后,也会自动溶在大海里。 送完海参,取回渔网袋,章斯尔秀了一个漂亮的鱼跃后继续下潜,努努力,100斤也不是梦?你确定? 海洋生物基本都会伪装自己,它们会长成跟周边环境相似的颜色或者形态。对章斯尔来说,海参要比鲍鱼好找许多,因为鲍鱼长得几乎跟礁石一模一样,而海参身上有小小的刺,这些刺就会暴露它们的位置。 比如这条海参,明目张胆的趴在沙石地上,它的位置非常容易被发现,虽然颜色跟周围环境很相似,但是身上的小刺还是明显的暴露了它。 看,这里又有一条海参,一半的身子都卧在细软的沙土里,如果章斯尔不仔细看的话很容易就会错过它。但在海参的旁边还有一块圆形光滑的石头,两相对比之下,海参背上的小刺就显得格外的惹眼,用端木磊的话来说就是,你吵到我的眼睛了。 还有一些海参难找的原因是因为它们躲都在礁石缝里,不太容易被发现,但是仔细看的话章斯尔还是不难发现它们。比如这只,它的身子被礁石掩盖了一大半,只露出小半截在外面,暴露它的还是它背上的小圆刺,被礁石衬托得有些显眼。 这个还算是比较好找的,还有那种藏的只剩下一小截屁股在外面,这个就很难发现了,除非你刚好在观察它附近的情况。海参大多栖息在硬的石底、珊瑚礁底或珊瑚砂底。他们在海底能缓慢地匍匐前进,或潜伏于沙底或躲藏在石下。 所以章斯尔只要游到这些地方,她都会放慢动作,仔细的查看,游过路过千万不能错过。本着宁可错捉,不可放过的精神,如果有看到形似海参的海洋生物,她必定会伸手摸出来看一眼,不过捉错了也是常有的事。 同一个地方有时候不只有一条海参的,经常也会出现两条关系比较好的海参在相约觅食,它们虽然不在一起,但也不会离得太远。所以章斯尔每次捡到一条海参的时候,都会在它的周围摸摸看看,尤其是在礁石下,重点地摸一摸。 有时候玩心大起,她也会把海参切成两段投放到空间里的海水坑里,听说海参就跟蚯蚓和海星一样,有自生的能力。海参被切成两段后,在经过3—8个月后,两段海参又会各自生长成一个完整的海参。 甚至是有的海参还有自切本领,当条件适宜的时候,它们就能将自身切开,之后每段海参又会长成一条全新的海参。这让章斯尔不自觉的想到金庸的武侠小说《笑傲江湖》里面的一句话:“欲练神功,引刀自宫;炼丹服药,内外齐通”。 海参的本事可不止这点儿,它还有预测天气的能力,在暴风雨来临之前,海参们会提前躲到石缝里藏好自己,避免被海浪卷着满大海的乱窜。 而聪明的渔民也会利用这种现象来预测海上风暴的情况。此刻在到处觅食的海参说明接下来的几天都是风平浪静的天气。 在找海参的途中,章斯尔经常会被海底各种各样的海洋生物吸引走注意力,不是她不想专心,就是吧,当她看到一个塔螺就在她的手边的时候,很难控制得住自己的手不去把它带走。 不论是什么事,都只有0次和无数次,家暴也是,捡海螺也是。这捡了第一个就会想捡第二个,捡了螺看到螃蟹就会也想带走,捉了一只螃蟹,她的手又不由自主的伸向了八爪鱼,你说看到都看到了,不抓到手会很难受的吧? 然后游着游着,章斯尔迎面就遇上了一只被一条海带缠住挣扎不开的龙虾。 龙虾把自己打包好就送货上门来了,这感觉谁懂啊家人们,你们说这谁遭得住啊?如果放过这只龙虾,章斯尔半夜醒来都得骂自己一句:“没事吧?你是不是有病啊!” 虽然上工“摸鱼”,还顺带给自己空间的海水坑里偷渡了她能摸到的各个种类的海洋生物丰富海水坑里的生态,和完善食物链。但是章斯尔也没有完全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捡海参。 只是让章斯尔没想到的是,等下工的时间到了,潜水员们到船上准备返回岸上的时候,潜水队的队长居然还表扬她了。因为她虽然跟专业的潜水队员比,捡到的海参是最少的,但跟后面这一批临时组队的散兵比起来居然是最多的。 这个结果让章斯尔都觉得不可思议,这海参这太难捡了吧?难怪大队长的脸都皱成了一团,明显很担心她们完不成任务。他还特意交代赶海队的所有人在上工之余还要留意附近有没有被海水卷上来的海参,有看到就赶紧抢救,别被太阳给晒化了。 有人说:“第一个发现海参能吃的人,肯定要有很大的勇气。”因为像生锈了一样红红的、长着肉刺的小型海参,实在是奇丑无比,是其丑怪同类中的丑怪,而且非常腥臭,让人难以下咽,所以最先研究出海参能食用的人类得有多大的勇气和智慧? 不过,这种海参却是营养价值最高的,俗话说:“陆有人参,水有海参”,海参的营养和食疗价值都很高。中国清朝学者赵学敏编的《本草纲目拾遗》有这样的叙述:“海参性温补,足敌人参,故名海参;味甘咸,补肾经,益精髓,消痰延,摄小便,壮阳疗痿,杀疮虫”。 通俗易懂的来讲就是,海参性温,味甘、咸,可以补肾、养血,还可用于防治前列腺炎和尿路感染。 海参有“海洋伟哥”之称,海参体内的精氨酸含量很高,号称精氨酸大富翁。精氨酸是构成男性精细胞的主要成份,具有改善脑、性腺神经功能传导作用,减缓性腺衰老,提高勃起能力,起到固本培元、补肾益精的效果。 一天一个小海参,做男人,无压力。(买吗?亲?老公的幸福也是你的幸福哈哈哈哈哈…) 海参体内所含有的赖氨酸被荣称为人体的“生长素”和“脑灵素”。它是精子形成的必要成分,能促进人体发育,增强免疫功能,并且有提高中枢神经组织功能的作用,故有恢复大脑疲劳、增强记忆力、预防老年性痴呆等功效。 海参还可以补血调经,胶东刺参含有丰富的铁及海参胶原蛋白,具有显着的生血、养血、补血作用,特别适用于妊娠期妇女、手术后的病人(手术后刀口愈合加快,体力和精力能迅速恢复。)。 最后海参还能延缓皮肤衰老,清除体内过量的自由基,调节女性内分泌,起到美容养颜的作用,推迟更年期。 和调节体内脂质代谢,使肌体脂肪含量明显下降;降低血糖、血脂、胆固醇。对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尿糖情况有所改善,对中老年人尿频有所改善。 总的来说,海参就是宜男宜女,宜老宜少,宜减肥人士的营养食物,除了贵,没毛病! 海参就是你在相亲的时候遇到的那个,除了丑挑不出啥大毛病的“高富丑”。海参繁衍在地球上比原始鱼类更早,大概在六亿多年前的前寒武纪就开始存在,是现存最早的生物物种,有海洋活化石之称。经历几次地球大毁灭都得以生存下来,数度见证了地球的变迁。 最后聊点必聊的话题——吃! 关于用“蒸、炒、煮”,哪种方式烹饪海参好呢?海参实际上是没有任何味道的,所以人类喜欢给海参加上些味道,变化些做法,但其实这些做法对海参的营养破坏是最大的。 海参的营养结构和很多水果一样,80%的重要营养物质都在皮上,而不在肉。比如海参酶、海参肽、精氨酸等80%都在皮上。而海参的天敌是油、阳光、化学物质,海参最怕的就是这三种物质,遇到这三种物质中的任何一种都会加速海参的自溶。 所以比较适合海参的几种烹饪方法是拌凉菜,煮粥吃,煲成汤。 拌凉菜:把海参切成方便入口的“丝片或块”状,拌上些酱油等调味品加入自己喜欢的配菜。 煮粥吃:把粥熬好,海参切成碎末状,待粥温热后,把海参碎末撒在粥上,搅拌后食用。 海参瘦肉汤:海参切片,瘦肉切粒,红枣去核。全部材料放进炖盅内炖一个半小时左右即可。本汤可帮助补肾健脑、益髓养血。 清代大饮食家的代表人物文人袁枚有在文中写道,用颜色相近的香菇、木耳等与海参搭配,风味甚佳。 海参不宜与醋、甘草同食。 海参加酸性水果如葡萄、柿子,会出现腹疼、恶心、呕吐等症状。 第133章 粉海豚 今天早上落潮,桐湾村的村民们起了个大早排队签字领了工具去海边各自的任务区内赶海。章斯尔她们的潜水小队也早早的准备好要开船出海去潜水捡海参赚工分了。 因为昨天捡的海参收获不错,她还被潜水队的队长表扬了,所以章斯尔今天即使要早起,心情还是格外的好。看来不论还是孩童时期的她,还是已经长大成人了的她;不论是在做学生时候的她,还是已经当过老师了的她,在被人当众表扬的时候,都是会满心欢喜,欢欣雀跃,并且这种情绪能一直延续到今天早上。 在走去海岸边的这段沙滩路,章斯尔那是看什么都很顺眼。你看啊,这只寄居蟹开着不知道从哪儿0元购的漂亮房车,穷游海岸线,世界这么大,它想去看看。人生就是一场旅行,不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食物以及今天能不能吃饱?旅行的真谛,不是运动,而是带动蟹蟹的灵魂,去寻找到生命中的美味。 早上的海水清澈见底,应该用什么词句来描述眼前这片海湾的美景呢?大概就如徐志摩在诗里描述的那般,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砗磲在珊瑚里一张一合,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海土上的海带,油油的在水底招摇。这礁石地下也是风光无限,鱼翔浅底,招摇而又自由。 一阵风吹来,推动了潮水,潮水又推动了贝壳,将贝壳推到了海滩上。章斯尔看到了被潮水推到她脚丫子边上的贝壳,五颜六色的,煞是好看。于是她捡起了一些贝壳把玩着,这些贝壳,每一个都有自己独特的模样,长得千奇百怪,还花样繁多,非常惹人喜爱,她很难挑选出最喜欢的那一个。 不过,小孩子才做选择题,成年人当然是全都要。吹着温暖的海风,章斯尔决定再多捡一些造型别致,颜色绚丽的贝壳收好,等下工回家后就用细麻绳把这些贝壳串起来,让它们摇身一变,变身为美丽的贝壳风铃。 巴啦啦能量——呼尼拉——魔仙变身。 潮水褪去后裸露出来的礁石上一片一片的,密密麻麻的全是一些常见常吃的小海螺,它们把自己粘在礁石上晒太阳。 有一窝一窝静静待在一起安于享乐的“居家螺”,就会有离家出走勇闯天涯的“有追求螺”。 章斯尔就看到了两只和这片“居家螺”背道而驰的小海螺,它们应该是对小夫妻,一路上形影不离,爬行的速度还挺快的,也不知道它们翻岩越石的要去哪儿? 是去探寻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远离喧嚣,寻找心灵的归宿?还是为了梦想闯江湖,挣脱世俗的眼光,勇敢的乘风破浪,追求心中的诗和远方? 慢慢的,海上起风了,微波粼粼,阳光洒在上面,海面就像破碎了的金色翡翠,让人情不自禁的产生一种莫名的怜惜。风越来越大,波浪也渐渐变大,一浪追打着一浪。 浪花是白色的,似乎是一块迎风飘舞的绸缎。波浪推着波浪,有的推滚了一阵就没影了,有的打在岸边的礁石上,发出“哗哗啦啦啪啪”的声响。大白鹭就守在礁石旁,等待着海浪送过来的小鱼。海鸟们栖身于礁石上,姿态优雅,将生命的力量展现的淋漓尽致。 今天是章斯尔跟着去捡海参的第二天,有了昨天潜水赶海技巧的重温,她又找回了当年给粉丝们直播潜水赶海的感觉来了。如今她的风采依旧,丝毫不减当年。 她,章斯尔,要重出江湖了,她要重操旧业,东山再起了。如果说人生有什么最重要的东西,那大概就是肆意生活的勇气吧。不论顺流还是逆风,都能按照自己的节奏,随着自己的心意,用心生活,用力向上。往后5天,她一定努力奋斗,让桐湾村的100斤海参干货任务完成!生命是需要奋斗的,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大概是越努力越幸运,又或许是情绪的相吸,开心的章斯尔刚下水没多久,就吸引到一条开心的粉色海豚与她同游。海豚围绕着她翻转跳跃嬉戏,似乎在邀请她一起玩耍。 在与海豚四目相接的那一刻,仿佛她们曾经相识,就连时光都在不经意的放慢了流逝,有太多复杂的情绪萦绕在心口,是说不出的感受。微微一笑散掉这些多余的情绪,她开心的接受了它的邀请,能与海豚水下共舞是她的荣幸。 这要是换作上一世的她,遇上这种幸运应该会兴奋得睡不着觉吧?emm…应该说,两辈子的她都是这么的没出息。 一人一豚仿佛忘记了大队长的殷殷期待,相携着在辽阔的大海里畅游,在湛蓝的海水里随波逐流,还不时的在海面上露出一个脑袋,换一口新鲜的氧气。她们在海里翩翩起舞,引得天上的海鸟跃跃欲试,也想加入这场舞会。 它们贴着海面低空飞行,不时的鸣叫几声,像在窃窃私语,又像只是单纯欢喜。慢慢地,鸟叫声多了起来,长长短短,高高低低,像小女孩间有说不完的话,你一言我一句的鸣叫。 章斯尔受了鸟群之间欢愉的氛围影响,停下来飘浮在海面,模仿它们叫声引吭高鸣,惹的众鸟纷纷回应。一时间,鸟群狂欢,它们在天空嘹亮地叫着,百十只喉咙一齐合奏出来的热烈悦耳的叫声,清脆地飘荡在大海的上空。 粉海豚像是觉得它身为朋友的地位受到了威胁,逐渐调整到和章斯尔相同的游速,然后慢慢地靠近她,还朝她伸出了鱼鳍,和她的手搭在一起,就像是在“牵手”一样。 牵手手,一起游,一起下潜,甩开那些扰豚清净的臭鸟们。 粉海豚好不容易甩掉了海面上的鸟群,又遇上了海底下的水母群。无毒的黄金水母看起来真的就像果冻一样,软软的,qq弹弹的。它们一群一群的围绕着章斯尔和粉海豚转圈圈,身处其中的感觉可以用“极致梦幻”来形容。她们潜在水母中间配合阳光透进海里的光合效果,那场景非常的震撼人心,真的太美了。 海底还有粉橘色的珊瑚,和各种各样的珊瑚奇景,太阳光照透过清澈的海水,海底的珊瑚礁反射出七彩缤纷的美景,让章斯尔彻底沉醉在珊瑚美景中不能自拔。它们好比海洋的调色盘,但是潜到能看珊瑚的深度,需要有一定的潜水经验和控制得很好的中性浮力。珊瑚礁生长非常缓慢,通常每年只能增加几毫米,可不能因为自己的潜水技术不过关打翻了珍贵的调色盘。 海底小家伙们的美可不仅仅是七彩斑斓,还有些小家伙是透明的。微光打在它们身上,会发出新荧光或者镭射那样的光影幻化,近在眼前却又感觉不真实,妙不可言。章斯尔和粉海豚还被卷入亿万条沙丁鱼风暴中一同游弋在深蓝色的海水里。 和粉海豚玩闹得有点久,章斯尔停下来浮出水面休息了一会儿,然后认真的跟它解释,自己要开始工作,不能再陪它玩了,再陪它玩下去今天就没有工分了。 粉海豚有听没有懂,继续跟着她,章斯尔潜水潜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它就这样跟着她,安静的看着她找海参,捡海参。过了一会儿,粉海豚仿佛明白了她要做什么,在她周围游荡着,帮她找海参。 如果遇到大喇喇躺在沙土石地上的海参,粉海豚就会直接叼起海参游着去找章斯尔邀功;如果找到的海参是藏在礁石底下的,它够不着,就会游过来用额隆或者喙蹭她,示意她跟着它过去捡海参。 粉海豚的这举动把章斯尔给感动坏了,亲了亲粉海豚的脑门表示感谢,投桃报李的,粉海豚每次给她叼来一条海参,或者带着她找到一条海参,她就会奖励它一条鱼,一捧虾,或者一条鱿鱼。 海豚吃东西是直接吞下的,同时吞下食物所带进去的海水也是它们生存所需要的。鱼和鱿鱼是海豚最喜欢吃的食物,小型鱼类则是它们主要的食物,海豚每天会吃掉大约十五公斤的食物。海豚主要以横泽鱼、鲛鱼、沙甸鱼、鱿鱼和多春鱼、乌贼、虾、蟹为食。 因为有粉海豚的加入,章斯尔一个人捡的海参能顶得上两个人的收获,这可把一同出海的潜水队员们羡慕坏了。下水的时候海豚来找她玩,她们是有看到的,那个时候还觉得稀奇,感叹了几句。 没想到回来的时候海豚还亲自把她送回来,跟她依依惜别了好久才游走的。让她们更加没想到的是,这条海豚居然还能帮忙找海参,现在她们总算是相信之前章斯尔使唤狐狸给她找野菜的事了,她当初真的没吹牛。 不过再多的想法她们现在也没有时间感慨了,因为她们遭遇上大事了,准确的说,是她们的船遇上了一个来自大海的考验——离岸流。 第134章 离岸流 离岸流看着没浪花,实则水流贼大,至少两米每秒,不论人还是船,一旦被卷进去,顺势就往海里拖。此时,章斯尔她们所乘坐的船正被离岸流的强大吸力拖着往深海方向里去,即使她们拼命地划动船桨也无济于事,不进反退,还越退越远。 大家还在疑惑,这什么情况?海浪看着不大啊,怎么就划不动呢?还越努力越后退? 好在这种情况没发生多久,章斯尔就很快反应过来,她们这是遇上离岸流了。离岸流是在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出现的。与因猛烈撞击而发出巨大声响的波浪不同,离岸流的出现是悄无声息,不会引起人注意的,直到人身陷其中才会发觉。而且它有巨大的能量,有时连海面上的救生艇也会被吞噬掉,因此一旦遇上离岸流,会十分危险。章斯尔迅速的观察了一下海面,她们的船靠近离岸流宽度的左边,这个时候往左出逃是最节省时间的。 “婶子,左转,往左边划,快点。” “你说啥?” “转头,往左边划,我们遇上离岸流了。” “离什么?干什么?你别捣乱,影响我。” 划船的婶子甩开章斯尔企图控制方向的船桨,怒斥道。 “我说,往左边,往左边划啊,这样我们才能回到岸上。” “没看到船一直在退吗?这个时候不往前划,你还往左划?你别扯我,放开!” “你不愿意让我来,我来划。” “小章,你别捣乱,现在不是玩的时候。” 一个潜水队员见状赶紧上前拉住章斯尔制止她。 “小章,你坐后面去,别在这添乱。” “我说你们这些知青就是没见识,遇到点事就慌里慌张,本也没指望你做事,你还在这“查晓”,没看到大家都在帮忙用手划吗?” “我们现在遇上的是离岸流,我认识这个,只要往左划,往左划我们就能回去,婶子,信我一次好吗?” 这次划船的两个婶子直接连回应她都懒得回应,用身子把章斯尔顶退了几步,让她这个危险分子离自己远点,然后接着自顾自的努力划船。 章斯尔也不敢真的上手抢划桨,怕因为抢夺耽误了逃生的时间,也怕争抢的过程中误伤了谁掉进海里。 前面划船的婶子没空不想搭理章斯尔,但后面的潜水队员们可不惯着她。 “夭寿哦,听都没听过,你别杵在这,你不帮忙滚一边去,你这样很影响我们。” “你那么有本事,叫你的海豚朋友来帮忙啊,整天就只会在这炮,都什么时候了还在现。” “对啊,叫你的海豚来帮忙啊,不就是被队长表扬两次,还拽上了?桃壳拍咯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 “她一个小孩子懂什么?你们跟她计较什么?” “切,一个小孩子,还觉得自己比我们这些人懂得多。” “她才下乡几个月,她懂个咔撑。” “她就是看狼虽晓。” “就是假砍懒。” 章斯尔被她们一人一句一顿炮轰也不爽了,既然她们不听劝,那她干脆直接找说话管用的潜水队队长下达指令就好了,在这跟她们废什么话。 “队长,我在书上看过,我们这是遇上离岸流了,离岸流的纵向长度可达61至762米,但宽度一般不会超过9米。我们只要往左边划,划出去就平安了,你让她们左转吧,真的快来不及了。” 潜水队的队长看了她一眼没说话,说实话,她也觉得章斯尔在捣乱,她一个北方姑娘才下乡多久?能有她们懂海?这个时候不努力往前划,还往旁边走,找死呢。 章斯尔以为能当上队长的应该都是比较有见识的,能沟通得了,没想到最后还是让她失望了。这个队长不是她以前的队长兰花婶,也不是大队长杨成材。她不会像他们那样信任她,听取她的建议,相反的,这个潜水队队长并不是很看得起自己。 眼看着她们这艘船快要被海水拖到流颈的位置,流颈是最危险的地方,它是离岸流的通道,水流急速而狭窄。而且因高速产生的负压还会将靠近的游泳者“吸”入,所以章斯尔必须要在船进入流颈区域之前跳船离开。 而现在的情况是潜水队队长油盐不进,划桨控制方向的人根本不听她的,队员们也没有一个人认同她的。既然如此,那就别怪她章斯尔狠心丢下她们不管了,都是成年人,既然选择不听劝,那就要为自己做出的选择承担后果。既然想死那就自己死去吧,她还有大好青春年华,可不能在这给她们陪葬。 深吸一口气氧气送进腹部和肺里,章斯尔闭气纵身一跃,从船上跳进海里,放松身体后快速的朝左边方向游去。一边努力逃命,一边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不是我冷血,我努力过了,是你们不听我的,不要怪我,我会努力游回去找人来救援的。] 众人见章斯尔居然抛下她们自己跳船往左边游去了,顿时对她刚才的话信了八九十,可是现在船想转头已经来不及了,因为船失控了,而且船上的人很多,还有一船舱的海货,这些重量都在影响划桨人的发挥。 船上的其他的潜水队员见状干脆纷纷效仿章斯尔跳海各自逃生,这个时候谁还待在船上谁就是个傻子。只有两个划船的婶子还在努力,她们舍不得放弃这条船和船舱里的海参。还有一个就是潜水队队长,在拼命的想把这两人带走,她是队长,她得为所有队员的生命负责。 章斯尔回到岸上后来不及歇会,立刻就往村委院跑,她得把这件事告诉大队长,让他找人开船出去把那条小船找回来。不然即使船侥幸没有被离岸流卷入海底,也会被拖进深海里。孤零零的一条小船在深海上飘荡,那危险程度可想而知。就算运气好没遇上鲨鱼鲸鱼,也没遇上大的海浪被打翻了船,但那条船上也没有多少淡水和食物可以让她们维持生命。 “大队长,大队长,救命,人命关天。” 人影还没见到,章斯尔的声音就已经清晰地传到村委院办公室所有人的耳朵里,听到有人喊救命,他们还以为是野猪下山霍霍来了,二话不说,抄起身边趁手的家伙什就赶了出来。 “在哪?野猪在哪?你躲屋里去。” “呼~呼~什么野猪?不是野猪,呼~是船,我们的船,被海水卷走了,我是跳船游回来的,船上还有人,开船,出海救人,呼~” “什么?什么船被卷走了?你在说什么?怎么卷走的?船上还有几个人?在哪被卷走的?只有你一个人回来吗?” “救人啊,问那么多干嘛,时间拖越久,人就越危险。” “你不说清楚我们怎么救人,你以为船是你说开出去就开出去的吗?那是要申请,要打报告的。” “事急从权要我教你吗?等你打完报告,人都死海上了。” 杨成材看章斯尔和公社来的办事员就要吵起来了,赶紧插到他们两人之间无声的消弭这场还没开始的战火。 “小章,你别急,把事情说清楚,这位是公社下来的办事员,我们开船出海需要他写申请。” “大队长,我们的船在回来的时候遇上了离岸流,你们知道离岸流吗?” 杨成材:“…………” 公社办事员:“…………” 抱歉,他们读书少,这个还真不知道。 “离岸流就是是一股射束似的狭窄强劲的水流,它以垂直或接近垂直于海岸的方向向外海流去。这么说能听懂吗?” 众人纷纷摇头,不能。 “那这样,离岸流存在的时间不固定,我们现在赶过去可能已经结束了,我们划船出海找,这样就不用写申请打报告了。” “这个行,狗蛋,把村里有船的都喊到海边去帮忙,狗剩,狗娃,你们两个去把赶海队的喊回来帮忙,带上船。” 杨成材也不磨叽,一个指令接一个指令的吩咐下去,他和章斯尔一样着急,这些可都是跟他一起生活了好多年的村民,少了哪一个他都不好受。 “我们也过去,走。” 把事情吩咐完杨成材就带着几个人由章斯尔带路往海边赶过去,他们老胳膊老腿的虽然没办法参与救援,但可以去镇场子,起码大家伙有个主骨心。 他们赶到岸边的时候,章斯尔看到有一两个潜水队员也游回来了,赶紧带着几人过去打听情况? “啊甘嫂,其他人呢?你们是一起游回来的吗?” “其他人?其他人我不知道啊,我们看到你跳水后不知道谁也跟着跳下去,我看大家都跳,我也就跳了。” “跳水后我记得你说往左游,我就一直往左游,不知道游了多久,我感觉海水不是把我往外拉,而是往岸上的方向推的时候,我就顺势游回来了。” 题外话: “查晓”——捣乱 “夭寿哦”——诅咒你短命 炮——吹牛 现——显摆 桃壳拍咯——脑子坏了 懂个咔撑——懂个屁 看狼虽晓——看不起人 假砍懒——虚张声势 第135章 心机女的表演 见在阿甘嫂这问不出什么来,章斯尔也不再多说什么,默默的往后退,有人回来了就好。现场有这么多的领导在这呢,还轮不着她强出头,而且她也不想出头。从小外婆就告诉她,出头椽儿先朽烂,中庸之道才是最好的处世之道。后来,在成长的过程中她也磕磕绊绊的明白了枪打出头鸟的道理。 你说,如果你把事情都做了,那你让领导做什么?到时候事情你做了,责任你担了,结果功劳都是领导的。完了后,领导还觉得不舒服,觉得你越俎代庖了,不懂事。村民也会觉得你拿着鸡毛当令箭,狐假虎威,刺头一点的还会不听从指挥,阳奉阴违。到了那个时候可就真的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章斯尔才不当这个猪八戒呢,她今天是跳水了,又不是脑子进水了。 之前之所以会着急忙慌的只不过是因为她丢下一船的人独自逃生,除了良心上的那道坎过不去以外,还有就是如果这船的人全都出事了,到时候即使不是她的过错,但她作为唯一的幸存者也绝对是会被迁怒的。 他们会觉得为什么她们都死了,就你一个人活着?你凭什么活着?你怎么还有脸活着? 他们会说,你为什么可以这么恶毒?这么自私?这么冷血?可以视那么多鲜活的生命于不顾?你知道你造成了多少家庭的破碎吗? 他们会说,你为什么就不能再坚持一下?说不定你再坚持一下她们就听劝了呢?你为什么要这么残忍? 他们会说,你明明坚持一会儿就能救一船的人,可你却像个逃兵一样只顾着自己逃生,你该不会是个间谍吧?才能这样不管不顾同胞的死活,因为你们根本就不是同胞,你根本就不是华国人。 他们会说,你根本就不配做个华国人,不,你根本就不配做人。 这些其实章斯尔并不怕,就算被迁怒又如何,他们除了谩骂她,把她当出气筒给自己一点心理安慰,还能对她做什么?如果真敢对她做什么,她就跑!对她来说,想回京城也就一个电话的事。以她们家的关系网,爷爷想要在京城给她找份工作是轻而易举的事。这个年代交通不便,出门还要介绍信,这些人难道还能为了个无理取闹的理由追到京城去找她麻烦?敢去她就让他们留下。 但人只要活着,就有软肋,章斯尔的软肋就是家人。她自己是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但她的父母可都还在这村里下放呢。这些村民搞不了她难道还搞不了她的家人吗?虽然她每次去“牛棚”的时候都有特意的绕道,还特别注意有没有被人跟着。 但章斯尔还是不信这个世上不会有意外,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或许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就有人看见了,只不过是因为衡权利弊后觉得得罪她不划算没有说罢了。当然,这些都是章斯尔自己的猜测,己莫为她是做不到了,但她可以努力把自己维持在别人不敢得罪,或者不想得罪的位置。因为一旦哪一天,她成为众矢之矢,那她的父母就完了。 所以章斯尔在听到潜水队的队员们都有样学样的跳水逃生了,并且亲眼看到有两个已经成功上岸的时候,她真的是松了一大口气,从跳水独自逃生后就一直压在心上的大石头终于放下了。只要有人跟她一起活下来,那即使到最后还是死了人,这事也只能算作是意外,怨不了任何人。 要是还有不长眼的敢来找她麻烦,她绝对能气势汹汹的回怼对方:“都是这么逃生的,怎么我们能活下来,你家的就不能了?是不是平时对她不好没给吃饱?所以逃命的时候才没有力气?” 当然这些事都还没有发生,她只不过是在做最坏的打算罢了,目前她最该做的就是表现出积极救援的态度来。所以在大队长杨成材问谁愿意报名出海搜救的时候,章斯尔第一个站了出来,走出来同时大喊出一声“我报名”。 这一声她敢保证方圆几十米的人都能清楚的听到,没错,她就是这么心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别人无机可乘。 杨成材一看章斯尔报名顿时不悦的怒斥:“回去,你添什么乱?报什么名?你自己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你这个样子出海,到时候搜救队的人是救遇难的?还是救你啊?” “可是…大队长…” 章斯尔不甘心的试图再争取,话刚开口就被杨成材打断。 “别可是了,你现在的状态不适合出海,你现在回去休息就是最好的帮忙了。你看你阿甘嫂她们俩都已经回去了,你学学她们。” “那我不出海,我就留在这里帮帮忙可以吗?” “不行,你现在立刻马上回去洗个热水澡,喝碗姜茶就回被窝里躺着暖暖身子,明天可别给我感冒了,你感冒了,谁下海给队里捡海参?” 大队长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章斯尔也知道自己该适可而止,再演下去就太假了。 其实这也是章斯尔的一个小心机,说实话,她游回来的那段海已经消耗掉她百分之八九十的体力了,真要让她出海,她也不敢去啊。去干嘛?去找死还是去当累赘,再恶毒一点的说,是去陪葬吗? 她敢这么喊是因为她了解大队长,知道杨成材不会允许她再出海。现在只要是个人都能明显的看出来章斯尔在逞强,她还能站在这全靠一口气在强撑着精气神,实际上全身都因为身体力竭在微微颤抖着。 杨成材是个很有责任心的村领导,他不会明明看出来章斯尔已经是强弩之末了还把她派出去,这既是对章斯尔的不负责任,同时也是对和她组队的救援队员的不负责,更是对被搜救对象的不负责任。 所以杨成材无论如何都会阻止章斯尔出海,这样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理直气壮的回家休息,还能顺带赚点好名声,再顺带消除后面的没必要发生的隐患。 大家想要的不就是一个好的态度吗?不然她上辈子的网络上怎么会出现那句深受网友们认同的话:“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说明自古以来用真心真情的人往往不被重视,反而不如做事一套套(圆滑有心计)的人深得人心。 既然如此,那章斯尔就满足人类的喜好,把“心怀遇难者而力不足”的这个态度给到,把戏做足了,她就可以顺势被大队长强制勒令回家休息了。 章斯尔的这波骚操作虽然出发点是为了自己着想,但带来的连锁反应却是好的。离岸流刚结束没多久,大家这个时候其实还是害怕的,这不是上山找个人,可以脚踩实地,有状况了随时可以躲起来。这是下海找人啊,有状况了随时丧命,谁愿意为了找别人把一个搞没了。 但她们看到刚亲身经历过那种危险的章斯尔还义无反顾的报名出海搜救,在佩服她的勇气的同时,也为自己的畏缩感到羞愧。她们还不如一个才下乡几个月的知青对同村的人有情义。 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的章斯尔回去后连喝两杯灵井水以确保自己明天起来不会感冒,总感觉明天会有事在等着她。 果不其然,第二天刚上工,事就找上来了,开早会的时候大队长宣布了一个噩耗,昨天章斯尔她们那一船十人,回来三个,就是她和阿甘嫂她们两人,可以说回来的是全船最年轻的三个人,捞回来了2具尸体,剩下一半的人没找到,船也没找到,凶险难测。 由于这次死伤惨重,惊动了公社长,也惊动了镇长,在他们连夜开会后决定让章斯尔到各个靠海的大队去给他们普及离岸流的知识,怎么判断是不是离岸流,如果遇上了离岸流应该怎么自救?刚好这几天的赶海时间到中午就结束了,她可以上午去潜水捡海参,下午再到各村科普。 虽然一样没有钱,没有工分,属于义务劳动,但这次章斯尔不像上次让她讲海星的事那样不情不愿,相反表现得非常的积极。刚接到任务就借大队长的办公座位置开始埋头画图,离岸流怎么讲都很抽象,还是画图来得一目了然,通俗易懂。 把图画好后她又开始绞尽脑汁回忆离岸流的知识,拿出当年写毕业论文那劲儿,尽可能的写详细,甚至还写起了教案。这事事关人命,她必须努力把所有来听她讲课的人都教会了,只要教会他们,一年可以避免死很多的人,这些人可都是国家的壮劳动力啊,死在这“吃人”的离岸流中太冤了。 写好后,她把教案又修改了两遍,确保把知道的知识点都写进去了,章斯尔终于满意的伸了个懒腰,太久没写教案,不知不觉一个早上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今天就先从自个村桐湾村开始吧,不管讲得好不好,自己人也比较能包容。 午休过后,按照平时夏种时上工的时间,大队长的声音准时从村委院的喇叭里传出。 “请各位村民速速前往村委院集合听课。” “请各位村民速速前往村委院集合听课。” “请各位村民速速前往村委院集合听课。” 第136章 重回讲台 看着台下排排坐着的比她年纪还要大的学生们,章斯尔又找回了曾经站在讲台上挥斥方遒,意气风发的感觉来了。摊开教案,清咳两声开始上课! “我先跟你们讲一下什么是离岸流,离岸流就是离开海岸的水流,是海浪在风的作用下反复冲击海岸时,会在岸边的某个区域积蓄能量,形成海水的堆积。当海水离开海岸时,只能通过一个狭窄的区域回流,这个时候就不可避免地形成一股速度很快、力道强劲的水流,这就是离岸流。这样讲有听懂吗?” 回应她的是台下一片静默,一看就是有听没有懂。章斯尔看着下面所有人如出一辙的迷茫眼神,不由得噎了一下。 突然觉着…教书好难`(+﹏+)′ 算了,这也不是什么多重要的知识点,跳过,下一个章节。 “听不懂没关系,会认得就行了,我现在跟你们讲讲怎么判断你是不是遇上离岸流了? 离岸流是突然发生的,没有预兆,所以我们没办法提前预防,只能在它刚刚开始形成的时候用最快的速度远离它。 发生离岸流的海面是平静的,没有大波大浪,这个不好看,但它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泡沫多,海水浑浊。 泡沫多,海水浑浊这两个特点你们能记住吧?” “能。” “可以,章知青,你继续讲。” “好,那我们继续,当你们看到有白色泡沫密集,浑浊泥沙集中的漂离岸边,并流向深水区相对平静的水域。这里记住,是漂离,就是白色泡沫、浑浊泥沙被带着离开岸边的意思,这个能理解吧?” “能。” “好,这个记住了,我们接着讲下一个辨认点,海浪在翻滚的时候是不是都是长长的一条线?” “是。” “俗话说,事出反常必有妖,所以当你们看到这条长长的白浪线中间缺了一个口的时候就要注意了,缺了口的这一段就是离岸流。这个现象很明显,就是两侧浪花滚滚,中间相对两边显得平静。 这通常是站在岸边高地会更加容易判断,离岸边近的你们就看浪花是向内翻滚,还是向外翻滚。 向内翻滚属于正常情况,如果看到浪花是向外翻滚的,那恭喜你,遇上离岸流了,赶紧上岸。”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离岸流发生的时候,你正好就处在它的区域内在泡水降温,在游水,或者在赶海。正所谓当局者迷,这个时候你们不像岸边的人,他们占据地理优势,可以很容易的观察到海的情况避险,那你们这些待在海里的人,要怎么办?怎么发现离岸流来了?有没有人想发表一下看法?” “岸上的人会提醒。” “对,但如果这个时候岸上刚好没有人呢?或者岸上的人ta不认识离岸流呢?” “那我也可以观察海浪啊。” “你会想到这一点说明前面的内容你学会了,不过在玩的时候,你会时时注意海浪的情况吗?”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章知青你说怎么办?” “离岸流发生的时候,你们人当时是不是泡在海水里?” “是啊,你前面说过了,然后呢?” “海水流速急,流速缓你们在海里是不是能很明显的感觉到?” “是可以,可是海水一直在动,有时急,有时缓的很正常啊。” “那我再问你,海水流速急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 “浪会变得很大,啪啪啪地打。” “那如果没什么浪,海面平静,但海水流速很快呢?” “离岸流?!” “对,就是离岸流,记住现在这个感觉。我们接着讨论如果发生下面两种情况时该怎么自救? 第一种,当你在浅水区泡水玩的时候,你感觉到了一股比平时还要强的水流在推着你往外海的方向移动,你从前面学过的知识判断出自己遇上了离岸流,这个时候你要怎么做才能平安回到岸上?” “求救,让岸边的人拉我上去。” “就在浅水区,跑回去就好啦,还要人拉你?你是比较金贵吗?” “就你聪明?能直接跑回去章知青还问我们这个问题干嘛?” “跑回去还错了?那不然呢?章知青你说,我要怎么做?” “马上离开这个想法是没有错的,你们两个的危险意识都很高,这点很值得表扬。” 章斯尔有一个职业习惯就是,只要有学生回答问题,她都会下意识的给予肯定和表扬。所以她虽然只工作了三年就嘎了,也只带过一届学生,但她的学生是全年段最自信的学生。从高一到高三她们班的化学成绩也是一直力压群雄,稳居全年段第一。 “你们记住了,在海里,只要你感觉不对劲,别管是不是离岸流,立刻!马上!离开!一秒钟都别多待知道吗?这个一定要记住!” “可是,章知青,如果我们在赶海呢?一惊一乍的往回跑,多耽误事啊。” “你们每天都在跟海水打交道,海水平时是什么样子的你们最清楚,连你都感觉到不对劲了,难道就不是真的出问题了吗?怎么可以对自己如此的不自信呢?” “可是感觉有时候也会出错啊。” 抬杠是吧?又不是真的是她的学生,章斯尔为数不多的耐心耗尽,张口就怼:“命是自己的,怎么活你自己说了算。” “这个离开的方式也是有讲究的,你在浅水区只要站起来水位还没有到达腰部就不要慌。 一步一步稳稳地移动,或者侧身走出水流,就能平安上岸。记住,这个时候千万千万不能用跑的,因为因为海水流速很急,每秒2米的流速你们自己想想有多快,一旦你跑起来,重心就不稳,被海水卷走那是秒秒钟的事。我这么讲有清楚吗?” “有。” “那有没有人帮忙把我的那段话总结下。” “我来,章知青刚刚说的就是在浅水区玩的时候遇到离岸流不要慌,一步一步慢慢走,就能走回去。不要跑,如果跑的话会摔倒被海水带走。” “太棒了,蒋知青总结得非常到位。现在我们来讨论第二种情况,如果离岸流发生的时候,你很不幸的在深水区,或者你在浅水区但没来得及回去,而海水已经涨到你的胸口了,这个时候再想要对抗水流逆行回去已经比较困难了,这种情况下,你要怎么自救?” “能怎么办?再困难还是的得游回去啊,不然等死吗?” “是要游回去,但是怎么游就有技巧了。我问你们,如果在你想要游回岸上的时候,发现不管怎么努力的往前游,岸却离你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然后你又发现,因为逆着水流游,你身上的力气很快就用完了,这个时候离岸边还有好长好长的一段距离,而海水还在不停的带着你拉长这段距离。 这种情况下你会不会害怕?恐慌?想要挣扎着再拼一把?” “会啊,谁都怕死吧?活的好好的谁乐意死啊。” “还死得这么憋屈。” “章知青,你刚才说有技巧,什么技巧能游回岸上?” “对,有技巧,我现在要讲技巧了,你们认真听。 第一点,就是压下你恐惧的本能,让自己保持冷静,不要慌张,不要挣扎,放松身体。这一点是关键,只有这点做到了后面的你才能做到。” “章知青,你说的这个很难啊,那种情况下还要放松身体怎么可能做到?怕都怕死了。” “那如果我说离岸流只会把人带向外海,不会往下拖,你会不会就不那么怕了” “…………” 台下一片寂静,你在说什么聊斋故事?并没有被安慰到好吗? 安慰能力一直都不咋行的章斯尔也放弃了安慰这群人了,清了清嗓子继续讲:“放轻松让身体漂浮起来,尽快朝与海岸平行的方向游离[离岸流]区域,再游回岸边。 离岸流的宽度只有9米,所以不用怕。9米对于你们来说也就是洒洒水的事吧?你们应该游得出去吧?” “章知青,你的意思是说,只要离开离岸流的区域,海水的流速就是正常的吗?” “对,你们就把离岸流想像成是一股突然出现,垂直在海岸边表面平静流速很快的水流,其他地方都是安全的,只有这股水流是危险的。 这股水流长度不明,但宽度差不多只有9米。所以我们只要游出这9米的宽度就等于逃离了这段离岸流,接下去平时怎么回岸上就怎么回去吧。” “章知青,你说这么多,我还是不怎么听得懂。” “简单点讲就是,离岸流来了,你感觉到了,这个时候你可以往左游,也可以往右游,就是不可以往前游,这样有没有比较好懂?” “你这么说我就懂了。” 村民明白了,但知青又有疑问。 “那如果像我这种游泳技术不行,游不出去的怎么办?” “不要怕,没事,还是那句话,放松身体,让自己飘着。海水是有浮力的,你只要尽可能的放松身体,就能让自己在海面上飘着。 这个时候也不需要你刻意的控制方向,你就顺着离岸流的水流随波逐流,直到漂流出了离岸流区域。 离岸流区域以外的海水,是向着海岸方向的水流更强,你要是对自己的泳技没自信,你就继续躺平,让水流给你推向岸边。就是会到岸边的哪个地方就不知道了,反正只要岸上的人没瞎,就会有人去救你的。” “今天讲的都有听懂吗?” “有听懂。” “还有什么问题吗?” “应该没有了。” “好,下课!” 第137章 垃圾番茄逼我更新 在桐湾村试讲的这堂课效果很好,百分之五十的人听懂并理解了。 百分之二十五的人不能理解,但他们死记硬背记住了。 百分之二十二的人虽然不能理解,也背不下来,但他们听多了,也对离岸流有了一定的概念。知道了遇上了就往左或者往右游,游不动就躺平。 还有剩下的百分之二的是石头屁股榆木脑袋,不透气,不开窍。这种类型的学生,谁来都没辙。 最后的百分之一是杠精,就是那种人家说什么他都要反驳,为反驳而反驳的反驳型人格。她一开始以为他们是没听清,后来发现他们是没听懂,然后发现他们纯属不聪明,最后发现他们不仅不聪明还是个犟种。 这种人真的很烦,道理讲不通,逻辑难自洽,说话又不听,嘴还特别硬,你嫌烦不搭理他,他就觉得他赢了,活在自己的牛角尖里。 像这种学生章斯尔就不管了,爱死死吧。人生在世,谁还没遇到几个傻逼呢? 第二天,章斯尔就开始了她全天无休的上工生活,早上跟船出去下水捡海参,下午骑着马骡兴茂到各个村里去讲课。讲完课就趁着天还没黑,路还能看得清赶回桐湾村。 让章斯尔感到窝心的是,每天她要去哪个村上课,那个村的村长就会派他们村的一个民兵骑自行车来接她,再骑着自行车护送她回村。 一是因为她不认路,二是一个女孩子走村路也不安全,尤其是在晚上的时候。听说这还是每个村自发组织的,他们没有商量过,却不约而同的这么做。 事实证明,这些村长的担心不无道理。章斯尔这些天几乎每天晚上回村都会遇到点突发状况,这频次高得让她费解。 但送她回来的每个民兵似乎都习以为常了,还劝她想开点,不习惯多看几次就习惯了。 第一天,章斯尔不知者无畏,骑着马骡跑在前面,之后就被拦路了。因为是个女人,还是个看起来很狼狈,摔倒在地上的女人。 所以章斯尔也没有太多的防备,正准备停下骡子询问她需要什么帮助的时候。就听到送她回来的那个民兵,在后面疯狂地踩着自行车追着她吼。 “不要停,别下骡子。” 虽然不明所以,虽然眼前的这个女人状态看起来糟透了,非常需要帮助的样子。但章斯尔是个听劝的人,她这人没多少优点,但听劝绝对是她的优点。 所以她一拉缰绳,操控着马骡纵身一跃,直接从坐在地上的女人头上方越了过去,然后骡不停蹄的向前跑。 等回到村里安全了,民兵大哥才告诉章斯尔,那个女人是他们村的,她的丈夫是个赌鬼,干啥啥不行,吃喝嫖赌第一名。 赌输了就回来揍媳妇还要钱,后来要不到钱了,直接带男人回家。到现在,他们就拉着女人当诱饵,骗路过的人。 只要有人停下来,男人就把钱财抢了,女人不止是把钱财抢了,只要是长得还过得去的,都会轮了才会被放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