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歌悠扬煦意浓》 第1章 糊涂 吴岁晚又犯糊涂了。 铁锅里的粗粮米粥,咕嘟咕嘟冒着泡,炉膛里的柴火,也噼噼啪啪燃得正旺。 盛夏时节,吴岁晚干瘦的身子,裹在好几层单衣里,脸色苍白,眼神呆滞,弱弱委顿于火炉前,裙摆上都是炉灰与水渍。 过了很久,粥锅里的热气熬成了轻烟,火炉里的木材烧成了黑灰,她才动起来,伸手抽出炉膛里的铁钳子,举到眼前仔细端详。 铁钳子烧红了,烙在皮肤上,会是什么感觉? 吴岁晚来不及细想,自己的脑袋里,为什么会有这种念头,只是微微闪过,后背的某一处,就突然间剧痛起来,好像有人拿着铁钳子烧焦了她的皮肤。 “啊……不……” 她立即弹跳起来,扔了火钳子,惊恐恍惚间,仿佛周身还萦绕着皮肉被炙烙的焦糊味儿。 吴岁晚疯癫,抱着双臂,满院子里转圈,一边寻找可以藏身的地方,一边大汗淋漓地嘶声呐喊。 院子很狭小,土墙木门,四四方方,严严实实,却也是光光秃秃,连一棵大树都没有。 吴岁晚冲向院子的西南角,背倚墙,抱住头,紧紧闭起嘴巴,大气都不敢喘,好像只要她,不听,不见,不出言,人间就是太平的。 “哎呀呀,这是又咋地啦?你个小贱人,真是一刻都不让人消停!” 紧闭的木门哐当巨响,被人一脚踹开,身着粗布麻衣,略显脏兮兮的胖老婆子,走进院子来,直奔墙角的吴岁晚,不顾她的挣扎呐喊,扯着她的胳膊,拖进了黑洞洞的屋子里。 吴岁晚的恐惧更甚,连滚带爬地想出门去,胖老婆子的眼中闪着凶光,又力气极大,照着发疯女人的后脑就是狠狠一拳。 吴岁晚纤细干瘪的身子瞬间委地,胖老婆子犹不解气,又在她的臀上踹了两脚,骂骂咧咧道:“你个小疯婆子,我还治不了你了,一天也挣不了你家几文钱,我还能把你当祖宗供起来吗?再不消停,一天揍你八遍,反正你稀里糊涂的话都说不明白,你当家的也发现不了。明早再来,先把你打晕了,让你睡上一整日,我就能轻松轻松……” 胖老婆子一边叨叨,一边把吴岁晚拖上了床榻,拿毛巾擦脸时,又在她的手臂上拧了好几下。 “你个小疯婆子都快臭死了,大夏天的几日都不洗漱,那衣服就像长在身上了似的,怎么就脱不得?难不成夫妻两人都不在一块睡吗?睡了也不脱衣服?嘿嘿……” 胖老婆子想到人家夫妻的隐私,心中恶意猜想,不免好奇,趁着疯女人昏迷,解开了打着死结的衣裙带子。 她倒想看看,这小疯婆子长的与别人有何不同?还要纸包纸裹,一层又一层。 衣衫半裸,胖老婆子惊呆,只见吴岁晚白皙的皮肤上遍布伤疤,有的似鞭打,有的似刀划,还有铁烙的痕迹…… 胖老婆子两手哆嗦,快速地把吴岁晚的衣衫恢复成原状,躲开床榻老远后,还心有余悸。 这小疯婆子身上的伤痕,可不像是自己发疯抓挠的,定是受过严刑酷打。 是谁伤了她? 虽说流放营地里都是罪犯,但这一片营区住的都是曾经的达官贵人。大家也只是活得辛苦些,没听说哪家官眷受牵连,还要被凌辱虐待,毕竟有一部分人还是有希望回到京城的。 难道是他夫君下的死手?若不然那么多被流放的官家夫人及子女,有的哭天抢地,有的寻死觅活,折腾几天也就认命放弃,消停过日子去了,怎么就疯了她一个? 恐怕并不是众人传说的那样,说什么沈家媳妇吃不了苦,放不下荣华富贵,脑袋受刺激,在半路上逃跑发疯,不是那么简单! 胖老婆子越想越怕,沈家那位落魄将军,平日里说起话来,客客气气,对妻子也温柔耐心,没想到背地里竟是个心里有疾,暴戾无常的。 “笃笃笃……” 木棍子有节奏的敲击土地面的声响传来,胖老婆子浑身一抖,连忙缓和了表情,面对拄单拐踏进屋的沈长戈,笑脸相迎。 “哎呀,沈将军,您回来了,夫人今日又闹了一通,刚刚被我哄睡了,累得胳膊腿儿发酸啊!” 沈长戈客气了一句:“辛苦了……” 胖老婆子装模作样地揉揉手臂,捶捶腿,两只小眼睛觑着沈长戈的神情,咧嘴道:“我呀,年纪大了,做些简单粗活都不顶用,照顾夫人还要更费精神。我们当家的让我辞了这份活计,儿媳妇也说要孝敬我,所以,明日起呀,我就不能来照管夫人了……” 沈长戈的浓眉一挑,很是意外,他给的工钱可不少,一个月里涨了两次,这老婆子还想要更多? “哦,这样啊!” 沈长戈拄着拐杖挪到床榻边,摸着吴岁晚的手,打量她的脸色,没有发现异样,遂对胖老婆子笑道:“也是巧了,往后日子我得闲,可以亲自照顾岁晚,婆婆尽管回家享福去吧!” “哎呦,这敢情好的,我和夫人相处了一个多月,冷不丁的就离开,还有点舍不得呢!总是惦念着夫人,一日里发病好几次,没有人好好待她,殊不知要遭多少罪呢。既是当夫君的亲自照料,我也就放心了,呵呵……” 胖老婆子打着哈哈,出了院门,就急匆匆往家赶。 这沈家可真是奇怪,一个残疾,一个疯子,真是绝配。她活一把年纪了,可不想惹麻烦,这活计给多少银子都干不得。 吴岁晚醒来时,天已黑透,屋子里点了烛火,一个高瘦男人的身影,在屋子里蹒跚晃动。 哗啦哗啦的水声,在静静的夜里,格外清晰又可怖,让刚刚从一场噩梦中醒来的女人,心跳如鼓。 吴岁晚缩在床榻一角,抱紧了双膝,不敢发出声音,她全身没有一处不疼,脑子里浑浑沌沌,好像知道什么,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 她把眼睛瞪得很大,却看不清男人的长相,总觉得他很熟悉,却又感觉不认识他。她好像记得他不是坏人,但是,又好像并不完全信任他。 吴岁晚很害怕,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沉默着,眼神随着男人的动作移动。 男人提着木桶,往一个大盆子里倒凉水,还从屋外的炉灶上提来热水,兑在盆子里。用手试了试,感觉温度合适了,又从柜子里掏出了几件颜色素淡的衣裙,摆放在水盆旁边,随后把房门关好,插上了门栓。 很简单的几个动作,男人做起来稍显笨拙。并不是他没有力气,而是他要拖着一条腿。即使两臂上肌肉嶙峋,架不住只有一条腿走路用劲儿。所以,男人提了一盆洗澡水,用了一刻钟的时间。 吴岁晚的目光定在那条残腿上,膝盖以下似乎使不上力气,或是没有知觉。因为他走起路来,脚腕是歪的,拖在地上的形状,弯曲成了一个正常人弯曲不到的弧度。 吴岁晚看着看着,突然觉得他会很疼吧!想到疼,她的眼睛一花,不知从何方飞来一把刀,明晃晃,白花花,如闪电般砍在了那条腿的膝盖上…… 吴岁晚身子一抖,立马捂住了眼睛,轻呼了一声。 正在此时,男人栓好了门,回身就瞧见女人一手捂眼,一手抱胸,拼命地往墙里缩。 第2章 药丸 “岁晚……” 男人一点一点靠近床榻,柔声轻哄着:“岁晚,别怕,我是你的夫君,沈长戈,你还记得吗?” 沈长戈! 吴岁晚的心,渐渐安定,她移开眼睛上的手,朝男人的脸上瞧去。 还是看不清,眼睛,鼻子,嘴巴,距离一丈远,半丈远,触手可及,她却依然辨不清男人究竟长什么样子。 是熟悉的,却又不认识,是陌生的,也没有感觉害怕。 “岁晚……” 沈长戈坐在榻边,伸出一只大掌握住了吴岁晚的小手,展开一个温柔的笑意,与女人闲话道:“岁晚,别害怕,有夫君在这里,没有人伤害你……” “夫君?” 吴岁晚喃喃出声,带着不解:“我成亲了吗?” “是呀,你十二岁时我们定亲,你十六岁时我们成亲,现在是我们成亲的第五年……” “五年?” 吴岁晚心里一惊,猛地从男人的两掌中抽出了自己的手,瞪大了眼睛,惊慌道:“不,你是什么夫君,成亲五年了,我还不认识你……” 男人的表情一僵,不敢再碰触吴岁晚,停顿了一个呼吸后,柔声回道:“岁晚,你生病了,忘记了很多事,不只是不记得夫君,你是不是也忘了,我们如今在何处?” 听男人一问,吴岁晚的思绪,从回想男人是谁,转移到了她在哪里,在做什么? “我记得的,我是吴岁晚,我在杨家村长大,那里的每一座山我都爬过,每一棵树,每一朵花,我都见过,我生活得很快乐……” 吴岁晚说起从前,头脑里的画面一帧一帧,无比清晰,只是语气却越来越黯然:“后来,我八岁了,我娘亲不见了。再后来我十岁了,我外祖母也不见了。再后来呢,我搬到了一座大宅子里,身边所有人都不喜欢我,就再也没有过从前的快乐……” 吴岁晚歪着头,望着眼前安安静静听她诉说的男人,那张脸依旧模模糊糊,她呆愣了好一会儿,才疑惑问道:“后来呢,再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呢?我忘记了,一定是很不好的事,我才一想就头疼……” “那就不要想了,夫君来告诉你……” 沈长戈试探着,重新握住了吴岁晚的手,顺着她的话茬,胡编乱造了一个曾经。 “你父亲和我父亲是知交好友,你是你父亲最宠爱的女儿,我是我父亲最得意的儿子。他们觉得我们年龄相仿,脾性相投,凑成一对,必能成就和美姻亲。所以,你十二岁,我十六岁时,我们就定了亲。再后来,我十八岁考中了武状元,在军中任职,二十一岁时回到老家,与你成亲,如今是你我成婚的第五个年头……” 吴岁晚朝屋子打量了一番,眨着清澈的眸子,淡笑着问道:“我们没有孩子吗?” 沈长戈一哽,舔了一下嘴唇,不敢直视女人的眼睛,尽可能地保持声线平稳:“只是我们成亲以后,朝中动乱,你要在家中侍奉双亲,我要出征对抗外敌,聚少离多,近一年多才在一处,以后会有的,你想生几个孩子?” “先生一个女儿……” 说起孩子,吴岁晚灿然一笑,眼中闪着星星,语气中却有少许惆怅:“我要生一个女儿,好好疼她,不会骂她丑,不会说她没用,更不会动手打她。我要带着她去任何她想去的地方,把我的快乐给她,把我没有尝到的快乐也给她……” 沈长戈垂眸,摩挲着掌中的柔荑,声音艰涩地问道:“岁晚,你都想去什么地方?” “哪里都好!” 吴岁晚的脑海中有一个豆蔻年华的小女孩儿,坐在高高的围墙里,孤独,忧伤,只有头顶上的那片天,让她无限向往。 “天大地大,哪里都比吴家好……” 吴岁晚反手握住了沈长戈的手腕,兴奋又期待地问道:“夫君,我嫁给你的时候很高兴吧,我可以离开吴家,离开一群我不喜欢的人。我可以重新开始一段生活,我会很努力爱我的夫君,爱我的孩子。我的人生,总要有几日,怎么活,是由我自己说了算的,后来的我一定很快乐……” 沈长戈沉默,松开吴岁晚的手,从腰间掏出了一个小瓷瓶,倒出一粒丸药,捧到女人眼前,诱哄道:“岁晚,吃一块糖,你会更快乐……” 吴岁晚用两指捏起药丸,就着烛光仔细打量,这块糖艳红艳红的,应该很甜很甜吧? “岁晚,你以前很爱吃的,吃上一颗,快乐两天……” 吴岁晚缓缓将红药丸放进了嘴里,用舌头包裹住,须臾间,甜滋滋的味道蔓延在口腔里,她不由得微笑点头,呜呜了两声:“真的好甜呐!” 沈长戈静静地等待,女人将一粒药丸吃尽,一刻钟后,她就只会痴痴笑着,很听话…… “岁晚,把衣服脱掉,到水盆里去……” 吴岁晚慢慢地朝水盆走去,却没有听话的把衣服脱掉,而是紧紧地攥住衣领,心间升腾起无限的恐惧。 “岁晚乖,你需要洗澡,洗干净了,夫君再帮你穿起来!” 沈长戈一点点掰开吴岁晚的手指,一边哄骗着,一边脱掉了她的外裳。 六七层单衣落地,吴岁晚却算不得赤身裸体。 因为有一道道鞭伤,一块块疤痕,如同藤蔓般缠绕着她的身子,毁了她的美丽,也护着她的尊严。 吴岁晚坐在木盆里,温热的水包裹着残败不堪的身体,很舒服,只是安静了一小会儿,她的笑意,就朦胧哀婉起来。 很复杂的表情,心里紧绷忧郁,面上却兴奋异常。 那粒丸药能让她听话,让她高兴,但心里的痛苦被压抑着,如同一只动物幼崽被关在笼子里,无力抗争,无法挣脱。 所以,她拍打着水花,咯咯笑着,语焉不详地嘟嘟囔囔着,但一串又一串的泪珠儿,却滴在了水盆里。 “我是个男孩儿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早早离开家,去各处闯荡……” “沈长戈,我在等着你呢,等你来娶我……” “你到哪里都带着我,好不好?” “我不漂亮,不聪明,但我也不会是个累赘……” “都是我的错,是我没用,我不能让父亲喜欢我,也不能让夫君喜欢我……” “我不想当吴岁晚,我也不想当沈夫人,是你们不给我自由,把我从一个宅院关到了另一个宅院……” “你们不想让我好好地活,也不想让我痛快地死,你们想怎么样呢?” “我一直都很乖,很听话的,不要打我,不要讨厌我……” 沈长戈用棉布帕子,轻柔细致地帮女人擦洗身体,很快发现了胳膊上的掐痕和后脖颈的淤青。 吴岁晚身上的每一条疤痕,多大,多长,多深,他都清清楚楚。 “岁晚,疼不疼?” 沈长戈的手指轻点着女人的后脖颈,那个位置很脆弱,稍稍一用力就能让人昏迷过去,若再加一两分力气,会要了她的命。 吴岁晚笑着流泪,含糊不清地诉说,只有她自己才懂得悲伤,却自始至终不会喊一声疼。 沈长戈帮吴岁晚擦干了头发,穿上一件薄衫,就想拉着她去榻上安歇。 吴岁晚却固执地捡起另外几件衣裙,一层一层地穿戴起来。直到一件衣裳都没剩,再也没有的穿,她才愿意回到榻上。 正值盛夏,她还要盖起被子,任凭额头和鼻尖上的汗珠,一层又一层地冒出来,也不肯让一寸肌肤暴露在空气里。 沈长戈曾经尝试过,把多余的衣裙藏起来,吴岁晚就会因为没有衣服穿,惊叫不停,四处乱跑。 而且,穿一层两层还不够,要穿上七层八层,才会安静下来。 沈长戈用帕子为女人擦了擦汗,坐在榻边,呆怔到深夜。 万籁俱寂,仿佛能够听见自己杂乱的心跳声时,他才拖着一条残腿,简单洗漱一番,合衣躺在了床榻外侧。 第3章 顽强 吴岁晚没有失忆,她是强迫自己失忆而不成。 每日大多数时候,她脑子里都是浑浑沌沌的,会不言不语地发呆,很久很久。 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好,痛苦会减少,即使她很难快乐,也会短暂地忘记那一场天降横祸。 每次吃了药的一两天里,她会稍稍平静下来,抱着七八分的清醒,呆呆笨笨地正常过日子。让不知底细的人来看,她就像一个因落难而萎靡不振的普通妇人一样,然而,这个时候却是最危险的。 因为她会记起自己是谁,记起曾经的悲惨与耻辱。一个微小的刺激,就会让她突然发疯,奔跑,躲藏……她会陷在漫天的恐惧里,无人拯救,也无力自救。 盛夏,天亮得很早,流放营地的西北角,一个残破的院子里,沈长戈用一截小儿手臂粗的棍子,与右小腿绑在一起,尝试着用木头当腿,空出两手来正常行路。 哪有那么容易?那个伤他的人精通医术,存心要废了他,大刀砍来的角度和穴位,任大罗神仙来也治不了,沈长戈是注定要残一辈子的。 可是,沈长戈是什么人呢?没落世家偏房,一个不起眼的小庶子。他的命运本应是靠着族里的接济,勉强糊口,做一个市井讨生活的小人物。 然而,他自小聪颖强健,不认命,不服输,凭着一股闯劲儿,年纪轻轻就立下无数战功,领了广威将军的四品官职。 虽然荣光了没几年,但他成功过,享受过,又怎么会甘心冤死在边关? 他摔倒了无数次,也爬起来无数次,不过是废了一条腿,只要有命在,他就要重返京城,把害过他的人,重新踩在脚下。 他有抱负未展,还有大仇未报,更有爱人孩子要顾。 沈长戈为了失去的一切在奋斗,为了保护他的所爱在拼搏。 还真是顽强呢! 吴岁晚坐在门槛上,一侧身子紧紧靠着门框,单手环胸,歪着头,眼神迷蒙,嘴角都是讥讽。 这一刻,吴岁晚并没有完全清醒,但她想起来她是谁,想起了眼前的男人是谁,想起了他们身在何处。 最重要的是,她回忆起了惨遭流放,受尽侮辱的因果,这灾祸本就不应该她来承受。 沈长戈的可恨,历历在目。 吴岁晚的可悲,累累于心。 天空辽远,身残志坚的臭男人,斗志昂扬。 阳光温暖,受尽迫害的弱女子,周身寒凉。 沈长戈的药,很有效,可以让吴岁晚老实听话,乖乖地睡一觉,然后,两三天的时间里,她清醒着,也糊涂着。 更多的时候,她是呆滞迟钝的,像一个木偶,灵魂脱离在外,任无数疼痛血腥的画面在脑海中飘过,不会恨,不会怨,不会难过,就像在看别人的故事。 沈长戈折腾了一个时辰,太阳光变得越来越炙热,周边院子鸡鸭鹅狗叫唤个不停,骂孩子,骂婆娘,骂男人的声音不绝于耳。 整个流放营地好像活了过来,又好像活得不够痛快,还不如一直安静着,因为每个院子传来的吵嚷,都透着一种绝望。 沈长戈光着膀子,站在水缸前,用葫芦瓢舀着凉水,一瓢接着一瓢从头顶浇下去,冲走了一身汗臭和疲乏。 “岁晚,来擦把脸,洗洗手,好吃饭。” 沈长戈擦干了身子,端着装了一葫芦瓢清水的铜盆,拖着残腿一步一挪,慢慢挪到了吴岁晚身边。 放好铜盆,又从房檐下的一根麻绳上,扯下来一条新帕子。 男人的神情柔和,态度谦卑,半跪在地,投湿了帕子,先给吴岁晚擦了擦脸,随后又拉过女人的手按在水盆里,用帕子轻柔地撩水搓洗。 “岁晚,今早我熬了粥,煮了鸡蛋,现在吃正好,不冷不热的……” 洗漱完毕,沈长戈又拉起吴岁晚的手,把她拉到屋里的餐桌前坐下,剥鸡蛋,盛粥,再一勺一勺,耐心十足地喂给女人。 “这个山野菜有点苦,只放了一点盐和麻油,不太好吃,勉强能下饭……” 沈长戈夹起一点点山野菜喂给吴岁晚,原本以为她会嫌弃地吐出来,没想到女人舔了一下嘴唇,了无生气的眸子,难得转了转,望向了那一小碟子黑乎乎的山野菜。 “岁晚,你喜欢吗?” 沈长戈又夹了一筷子喂过去,吴岁晚又乖乖吃了,眼睛里升起一点点亮光,还是不离小碟子。 “岁晚……” 沈长戈的语气里有几分愧疚:“整日喝些白粥,稍稍有点滋味,哪怕是苦的,也觉得好吃吗?” 吴岁晚面无表情,不言不语,依旧盯着装野菜的小碟子发呆。 沈长戈只好再夹了一点点喂给她,但也怕她吃咸了,紧接着又喂了两勺粥。 “岁晚,现在是伏天,流犯们也歇工,再待个十天半个月,希城通往离江的泄洪沟渠需要加固,夫君就能挣点工钱,给岁晚买肉吃啦!” “蓝木菜好吃……” “嗯?” 沈长戈惊喜,紧盯着一脸木然的吴岁晚,恐怕错过她面容上一丝一毫的表情变化,轻声追问道:“岁晚,你刚刚说什么?” 吴岁晚轻蹙了一下眉头,抬手指了指那个小碟子,认真道:“蓝木菜好吃……” “岁晚,你认识这个菜?” 沈长戈轻柔了声线,想要引着吴岁晚多说几句话,希望她能够慢慢恢复清醒,几分也好。 “嗯……” 吴岁晚轻轻应答,乌黑的眼珠转了转,转向了沈长戈,盯着男人的脸,眼睛里泛起一片云雾,朦胧哀伤。 呆滞两个呼吸后,又升起了几点困惑,困惑里还隐藏着一丝微不可察的恨意。 “蓝木菜,叶子呈锯齿状,叶面是绿色的,叶背是蓝色的,若是在阳光下细瞧,还带着淡淡的紫色,根须很长很硬,即使刚刚放叶的时候,它的根也是老的,像木头一样,所以叫蓝木菜……” 吴岁晚喃喃低语,越说越轻松,好像有什么高兴事。她望着沈长戈的目光里,原本是深深的冷寂,在一瞬间变化出淡淡的温情。 沈长戈对妻子的一切一无所知,当然发现不了她的情绪波动。 吴岁晚回忆起了从前,还不满十岁的小女孩儿在山野间奔跑玩闹,那般自由快乐。 “岁晚,你为什么知道那么多?” 吴岁晚歪头,想了想,小声嘟囔着:“大家都知道呀,漫山遍野都是的,自己吃不完,还可以拿到城里去换钱,不过山野菜不值钱……” 沈长戈有一点激动,吴岁晚很久没有这样心平气和地说话了,还说的这般条理清晰,他继续引导:“那什么东西值钱呀?” 吴岁晚的脑子里被美好的回忆填满,心情好,也爱说话。 “当然是药材最值钱啊!” 吴岁晚再次望向沈长戈时,眼神中的嫌弃明晃晃,好奇道:“你一个大男人是需要养家糊口的,怎么什么都不知道?你家婆娘岂不是要很辛苦?” 沈长戈连忙垂下眼睑,遮掩住不明的情绪。 此时的吴岁晚是清醒的,也是糊涂的。准确来说,她的脑子是错乱的,正好乱到了回忆里最美好的那一段,所以,说起话来的语气与神情,就像一个正常人。 沈长戈扯了扯僵硬的嘴角,想说些什么,终是住了口,虚虚地笑了一下。 吴岁晚盯着男人的脸又瞧了瞧,疑惑道:“我看你面生呢,你不是杨家村的人吧?你从哪儿来?” 沈长戈低头喝了一口粥,就着一口野菜,胡乱嚼了嚼,咽了下去,也压抑住心底的慌张,稳住语气,轻声道:“岁晚,你又忘了,我是你的夫君,沈长戈……” “夫君……沈长戈……” 吴岁晚用力闭了闭眼睛,再睁开,又闭上,再睁开,脑子里突然袭来一团浓重的黑雾,雾里有一群小人,蹦蹦跳跳,吵吵嚷嚷。 看不真切,听不清楚,也想不明白,就是乱糟糟惹人烦。 “我有夫君啦!” “我怎么不喜欢你呢?” 吴岁晚打量沈长戈的目光,甚是挑剔,这男人长得浓眉大眼高鼻梁,脸庞有棱有角,颇有男子气概。 虽不是在人群中非常亮眼的存在,但是,眉目间存着正义之气,一见就会给人格外踏实的感觉。 长相还过得去,可是为什么,她越是看他,越是觉得心里别别扭扭呢?不只是不喜欢,还有失望与怨恨。 第4章 清醒 “我成亲了……” “我有夫君了……” 起先,吴岁晚像小孩子背书似的,念叨着那两句话。念叨来念叨去,越念越烦躁,椅子也坐不住了,饭也不吃了,站起身来,揪扯着头发,满屋子乱转。 “为什么我有夫君了,我还是不高兴呢?” “为什么不带我走呢?我日盼夜盼,就是想离开吴家,离开沈家,离开吴县。我想到外面去,随便到哪里都行……” “为什么都不要我了?我做错了什么?” 沈长戈拖着一条残腿,双手扶着餐桌边沿,垂头静立着。任由一个女人在他的身边失控喊叫,绝望哭泣。他的脸始终一片木然,嘴唇也一直紧抿着,仿佛周遭的一切与他无关。 直到吴岁晚闹累了,坐回门槛上,呆呆地望着天。 沈长戈把凉透的半碗粥糊弄下肚,洗了碗,擦了桌子,每件事都做的极其认真。 直到再也无事可做,他才拿起一把木梳,又打了半盆清水,跪坐在吴岁晚身后,用木梳蘸着清水,一下一下地梳顺女人乱糟糟的头发。 “岁晚,你若是心里难受,你喊也好,闹也好,过来打我也行,不要伤害自己,好不好?” 昨晚洗过澡,吴岁晚的头发一直披散着,刚刚一阵乱扯乱拽,损伤了很多。 沈长戈每梳一下,都能落下一小缕,即使小心再加小心地梳,也是要落的。 等他把吴岁晚的满头秀发都梳顺以后,手中已是一大绺,比两三岁的小女孩儿勉强揪起的小辫子还要粗实。 沈长戈把头发打了结,在床头小柜里拿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粗布帕子,解开活扣,将最新梳下来的一绺头发包了进去。 “我们来这里多久了?” 沈长戈放好帕子,拿着木簪子和铜镜,再往吴岁晚身边挪蹭时,听到她轻轻地低喃:“来的时候很冷的,现在又是很热的……” 沈长戈没有接话,重新跪回吴岁晚的身后,认真细致地为她挽了一个妇人头。 “岁晚,好不好看?” 沈长戈膝行,绕到吴岁晚身前,双手举着铜镜,照着女人素净的小脸,照着她夫君亲手为她挽起的高高发髻。 “我前日见一个女人梳这种发式,还怪好看的,我就想着回来,给我家的岁晚也梳一个,果然很好看!” 沈长戈举着铜镜,朗声笑语,略显兴奋,没有注意到吴岁晚的眼睛,恢复了一丝清明。 烈日炎炎,女声冰冷:“我为什么要梳一个妇人头?为谁梳的?” 沈长戈的笑僵在嘴角,捧着铜镜的两只手都猛地一抖。 “让我瞧瞧……” 吴岁晚抢过铜镜,嘴角微微含笑,左右摆头,照来照去。 镜中女人长了一张小圆脸,杏核眼,小鼻子小嘴儿,不丑也不俊。即使已经过了双十年华,还梳起了妇人头,顾盼之间,仍然稚气满满。 时下男子娶妻,喜欢脸盘圆润,五官舒展富态样。纳妾纳色,喜欢媚眼如丝尖下巴。吴岁晚的长相就是个清爽干净,和“美人”哪个边儿都靠不上。 从小到大,没有人夸过她漂亮,却时常被最亲近的人辱骂丑陋。没人理,没人爱,自然养成了低眉顺目,沉静寡言的性子,更显得小家子气。 吴岁晚成为人群中最不起眼的人,是那个躲在角落里,习惯了羡慕,碾碎了渴望,也尝够了失望的人。 她是一朵还没来得及鲜艳绽放,就已然静静枯萎的花。 “呵呵……” 吴岁晚笑得灿烂,娇声夸赞道:“夫君的手艺真好啊!” 男人却笑不出来,绷紧面孔,满目担忧,干巴巴地回应道:“岁晚喜欢就好……” “喜欢?” 吴岁晚的笑顷刻间消散,一扬手,就将铜镜掷了出去,擦过沈长戈的额头,砸在地面上,滚出了很远,哗啦啦响了一阵,才归于平静。 “沈长戈,疯的那个人是我,不是你,少在我跟前发癫……” 吴岁晚怒骂了两句之后,又觉得此事荒诞可笑,一下一下揪扯着头发,越扯越急,越笑越大声:“哈哈……沈长戈,你还真是卑鄙,从前欺我弱,如今欺我傻。明明就是个无耻之徒,装什么温柔郎君。还亲手给我挽了一个妇人发髻,是在羞辱我,还是在羞辱你自己呀?” “不……” “岁晚……你轻点,不要弄伤自己,你若是不喜欢,我再帮你梳个别的式样……” 沈长戈跪坐在吴岁晚身前,管不了额头的胀痛,哆嗦着嘴唇,低声劝慰。但虚抬着的手臂,却不敢碰触妻子的半分衣角,任由吴岁晚动作粗暴地扯乱了刚刚梳好的发髻,扯断的发丝轻飘飘落了地。 “哎呦……可不敢劳烦沈大将军,若是被你的婵儿知道了,伤了美人心,我吴岁晚可是犯了大罪过。无论是你沈大将军来报复我,还是借他人之手来折磨我,我只有死路一条了……” 吴岁晚捡起身旁的梳子,慢悠悠的梳起了头发,阴阳怪气之后,又好像洞悉了某个真相,挑起眉梢,似笑非笑:“或者说,你就是想让我去死……” “不是的……岁晚,别胡思乱想!” “呵呵……” 吴岁晚将头发向后梳,露出光洁的额头,挽起一半头发,用木簪子固定在脑后,又将垂下的发丝,全部拢到胸前,编成麻花辫。 都说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吴岁晚的长相一般,但那一双手却是不常见。纤细,修长,白皙的手指,与乌黑的发丝缠缠绕绕,格外悦目。 沈长戈的目光随着女人的芊芊玉指,流连跳跃,染上了浓浓的疼惜,和似有似无的悔恨。 “哦……我知道了……” 吴岁晚整理好发髻,倾身扯过沈长戈的衣领子,凑近他的脸,满目憎恨,一字一句地说道:“我明白,你沈大将军觉得我吴岁晚顶着你妻子的名头,遭遇了那般不堪,还没有自尽而亡,丢了你的面子。你想趁我发疯的时候,悄悄提醒,再逼我一把,让我快快了断……” “你别这么说……” 沈长戈握住妻子的手,急声承诺道:“岁晚,你不要想过去的事,我会帮你报仇的,一定会的……” “滚开!” 吴岁晚猛然站起身,把沈长戈推倒在地,指着形容狼狈的男人,尖声斥骂道:“你怎么不去死啊?你和韩婵就是一对狗男女,惹出祸患来让我遭殃。你们还没有得报应,我怎么能死呢,我要看着你们被千刀万剐,方能解恨……” “岁晚……对不起……是我对不起你,我会帮你报仇,我会补偿你的……” 沈长戈爬起来,抱住吴岁晚的小腿,哀求道:“岁晚,你若是难受,就打我吧,不要憋在心里,别折磨自己……” “滚开,别碰我……” “你能怎么补偿,你若真有愧疚,就应该先杀了韩婵,然后再自我了断。你们这一对污糟之人,就应该早早下地府……“” “既然不能以死谢罪,就别在这里假惺惺……” “你当我看不明白吗?你是想暗戳戳地逼死我,你还在盼着和你心爱的女人团圆……” “你们想踩着我的一条命,继续恩爱,你们该遭天打雷劈……” 无法诉说的委屈,积攒多年的失望,退无可退,躲无可躲,她被扯进一群卑劣之人的恩怨里,九死一生。 “你去死啊,快去死……” 吴岁晚的双眼通红,却流不出一滴眼泪,大喊大叫,手脚并用,对着沈长戈撕打咒骂。 “凭什么?我吴岁晚哪一点对不起你?” “你爱犯贱,爱捡别人的破鞋,与我何干?” “你们一群畜牲,狗咬狗,又与我何干? “为什么要毁了我?是我上辈子欠了你们这一对狗男女吗?” 第5章 原配 吴岁晚骂人骂得哑了嗓子,打人打到全身虚脱,重新坐回门槛上,抱起双膝,头靠在门框上,两眼空洞,望着遥远的天边,槁如死灰。 每一次愤怒疯癫后,都是无尽的迷茫无助。混混沌沌过几日,若有一点刺激,就会清醒片刻,来一通你死我活的发泄,直到筋疲力尽,接着又是一场浑浑噩噩度日。 糊涂,清醒,发疯,再糊涂,再清醒,再一次发疯。 从凛凛寒冬到炎炎夏日,半年的光阴过去了,吴岁晚陷入沈长戈为她掘出的深渊里,反复,拉扯,循环……怎么努力,都爬不出来。 吴岁晚身心俱疲,靠着门框睡熟了过去。沈长戈拖着残腿,慢慢挪动,宽阔的脊背挡住了炙热的太阳光,他小心翼翼地扶过吴岁晚的头,揽进怀里。 从巳时中到午时初,沈长戈维持着怀抱女人的姿势,一直跪在门边,纹丝未动。 不是不知疲累,而是黯然神伤。 他真的没用,从前驰骋沙场的强悍将军,软弱如斯,想把一个娇小玲珑的女人抱起来,都做不到。他拿什么报仇雪恨,拿什么补偿无辜的岁晚。 若是不拄着木棍子,他连流犯营地都走不出去,报仇、补偿之类的言语,说起来就像一个笑话。 沈长戈不得不承认,自己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废物。 吴岁晚睡醒一觉,心里是明白的,只是不想说话,也不想动,整个人木木的,任由沈长戈摆布。 “岁晚,想不想出去走走?” 沈长戈把早晨的剩粥热了热,又将最后一个鸡蛋与野菜摊成小饼,一边喂妻子吃饭,一边闲话道:“营地东北方向有一片山地,野花开得正艳,还有树林和小溪,总比待在院子里凉爽。我们午后去那里游玩,说不定还能采摘些野菜,抓两条小鱼……” 吴岁晚是不会给沈长戈回应的,只是被男人口中的野花、树林、小溪带偏了思绪,陷入儿时的回忆里,嘴角微微勾起,难得一见的笑意。 “岁晚,你想去的,是吗?” “你再等等……” 沈长戈把碗筷收拾好,又将吴岁晚昨日换下来的衣裙洗干净晾在院子里,而后就着一碗清水,将硬得像石头一样的粗面饼子噎下了肚。 家里是有粮食的,粗米少,粗面多。沈长戈做饭的手艺不好,熬些粗粮米粥还能勉强下咽,但是,让他用粗面做些馍馍,饼子之类的,就有些费劲儿。 无论怎么用心努力,做出来的东西都是又干又硬,嚼得腮帮子生疼,更别提曾经吃惯了山珍海味的脏腑,受了多大的罪。 这些日子,一直都是吴岁晚吃米,沈长戈吃面,大多数时候是没有菜的,只能抱着空饭碗,干噎。 前几日上工倒是赚了几两碎银子,却是不敢乱花的。 吴岁晚身边离不得人,雇个婆子看护需要花费掉大半的工钱。夫妻俩都有疾患在身,再除去买药的银两,余下的几文钱,买不了肉,也买不了蛋。不去山地里琢磨些吃食,晚餐都没有了着落。 沈长戈拉着吴岁晚出门,穿过流犯营地一路往东北方向,碰见了很多人,难免收到各种探寻的目光。更有因为齐王造反一事受牵连的熟面孔,与沈长戈含笑招呼后,错身而过,都忍不住多瞧吴岁晚几眼,心内一阵唏嘘,可怜的女人。 大家都记得当初沈大将军如何威风八面,又是如何娇宠他家的韩夫人,如今虎落平阳,人们才知,原来韩夫人不是沈长戈的原配。 感叹几句也就算了,这种事也没什么稀奇。男人的通病,向来以正直坦荡闻名的沈大将军也不能免俗,都喜欢把原配扔在老家不闻不问,却在外面钟爱抬举另一个女人。 荣光时,他心爱的女人尽情享福,落难时,他的原配发妻跟着遭罪。 当然,感叹吴岁晚可怜之后,也有不少人替沈长戈说话,哪个男人不喜欢妖娆多姿的女人?论相貌,这原配确实不及韩夫人一根头发丝。 看热闹的人,同情心是不多的,把正理说歪是常事,一个女人遭受的所有不幸与不公,都可以用一句“她命不好”做总结。 希城位于大靖正北方,与敌国北戎隔着巍峨的索离山脉,也隔着一条宽阔的离江。 北戎一年当中有五个月处于冬季,索离山顶上的冰雪更是终年不化,所以,无论是离江还是周边分叉的小河小溪,在烈日暴晒下,水的触感依然冰冰凉凉。 沈长戈在河流最狭窄处,用石头堆高围成半圆,静静守候,期望堵截住一些小鱼小虾。 吴岁晚脱了鞋袜,坐在河岸边,轻轻踢水,漆黑但空泛的眸子,一瞬不瞬地盯着一朵朵浪花发呆。 或许是潺潺水声太悦耳,让她心情松快,只是坐了一小会儿,就站起身自顾自溜达去了。 捡两颗小石子把玩,摘一朵野花簪在发间,追着一只小青蛙越走越远。 “岁晚,等等我……” 沈长戈拄着木棍子,一步一挪,踉跄着追赶。 吴岁晚翻过一个缓坡,有片刻的停顿,好像被什么惊呆了。 “岁晚,别乱跑,等等我……” 沈长戈腿脚不便,走平路都不稳当,爬起山坡来,更是难找平衡。一步一滑一趔趄,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才不至于狼狈摔倒。 “啊……好多花啊……好美啊……” 吴岁晚终究没有站在原地等候,她义无反顾,奔向花海,徜徉不知归路。 沈长戈静立于高岗上等候,眺望,吴岁晚如一只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忽远忽近,不知何日何时,才能再次飞回他的身边。 日影西斜,吴岁晚赏遍了野花,又在草丛中发现了很多野菜,立即提起裙角作布兜,凡是能吃的都采摘起来,不知疲累地,一兜又一兜,一趟又一趟,来来回回往河边运。 天气闷热,吴岁晚穿得多,等她感到腰酸背痛,重新坐回河岸边时,已经热得脸颊涨红,额头上的汗珠簌簌而下。 “刺芽,猫爪,可以凉拌。灰菜,紫蒿,可以煮汤……” 吴岁晚坐在岸边自言自语,雪白的双足在凉洼洼的溪水里踢来踢去,缓解了身上的燥热。 “红根菜不好吃,吃完嘴里麻麻的,但总比没有的吃好……” 吴岁晚耐心十足,将采回来的野菜一根一根挑拣摘洗。 沈长戈投湿了帕子,无声坐于吴岁晚身侧,温柔地擦拭她脸上晶莹的汗珠。 夕阳的余晖为青草地披了一件金色的衣裳,流水唱着欢乐的歌谣,林中的树叶和栖息的鸟儿应声合唱,此情此景,犹如置身世外桃源。 微风拂过吴岁晚鬓间的碎发,让她感受到了久违的安宁。 在这一刻,她忘记了世间的恩怨纷扰,也忘记了身边的男人带给她的苦痛折磨,她红着脸侧首,冲着沈长戈粲然一笑,柔声低语道:“我好喜欢这里啊!就像我没有回到吴家以前,很久以前……” 沈长戈心尖一动,不由自主地凑近,与吴岁晚呼吸相闻之时,又猛然惊醒,急急地后退。 那红艳艳的嘴唇,似熟透的果子,定是甜美多汁。然而,沈长戈深呼了几口气,努力压抑着突然而起的渴望,忍了又忍,终是没有亲下去,起身快步逃离。 他没有资格,他不敢! 吴岁晚是沈长戈的妻,有名无实,有怨无恩,他的心之所爱,另有其人。 第6章 变故 出游一趟,收获满满,吴岁晚用外裳兜了一大兜野菜,沈长戈捉了两条巴掌大的鲫鱼。 晚餐喝鱼汤,凉拌灰菜,沈长戈给妻子蒸了一碗米饭,自己啃粗粮馍馍。 这一夜,吴岁晚很安静,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意,沉浸在无人能懂的情绪里,直到睡熟了过去。 这一夜,吴岁晚做了一宿美梦,都是些童年时的零碎记忆。即使她在梦里哭了,也觉得是美的。因为比起后来的日子,那些在杨家村挨饿,劳累,倍受欺凌的岁月,已经算是好的了。 第二日一大早,天刚蒙蒙亮,沈长戈被锅碗的碰撞声扰醒,发现吴岁晚正站在桌边和面。 “岁晚,怎么起的这么早?” 沈长戈连忙起床,走上前去关怀道:“岁晚,你饿了吗?想吃什么,我来做……” 吴岁晚不理人,神情专注,动作麻利,很快和好了一盆面,蒙上一层细棉布后,又盖上浆杆做的帘子,摆在了太阳直射的窗台上。 “岁晚,你想做什么?” “你怎么会做这些的?” “岁晚,你在看什么?” 吴岁晚坐在门槛上,又摘了一盆野菜,随后就盯着初升的太阳,双眼迷离,不知在想些什么,对于身旁男人的聒噪更是充耳不闻。 或许,她已经忘了,这屋子里还有另一个人。 不说话,不理他,也没有关系。沈长戈围在吴岁晚身边,看着她将发了两倍大的面团,揉成小面团。将炉火引燃,架上锅灶,把水煮开后,将一个一个小面团蒸在锅里,两刻钟后,小面团又变成三倍大的大面团,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 “岁晚,你好厉害,我试了很多次,面都发不起来。偶然有几次发起来了,蒸到锅里也蒸成了死面饼子。我一直想不明白,症结出在哪里……” 沈长戈吃着宣腾腾的粗面馍馍,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一直叨叨个没完。 吴岁晚把馍馍捡到干净的簸箕里,刷锅添水,重新烧开,只加了一点盐,熬了一个野菜汤。 “岁晚,这个菜我是第一次吃呢,滑滑嫩嫩的,若是再有加点香料,想来会更好喝的……” 沈长戈足足吃了四个拳头大的粗面馍馍,喝了三大碗汤,他很久没这般畅快的吃东西了。 吴岁晚吃了一个馍馍,再喝大半碗汤就饱了。今日着实不同,不但没有让沈长戈喂饭,而且她还自己洗了碗,梳了头,看起来就像一个正常人,可也只是像而已。 吴岁晚眼神里空无一物,按部就班做事,直到再也无事可做。而后,她似是被某种念头驱使着,稍稍整理好衣服,推开大门,抬脚就走,连个招呼都没打,沈长戈连忙一瘸一拐地跟上。 “岁晚,你等等我,不要自己走……” “岁晚,你是还想去那条小溪吗?” 沈长戈猜对了,吴岁晚喜欢那片山地,喜欢那里的花,那里的草,那里的潺潺流水。 一整日,吴岁晚采山花,采野菜,在林子里睡觉,在小溪里翻石头捉鱼,还捡了干柴架火烤蛤蟆。 沈长戈跟在妻子身后,欣赏她十岁之前的快乐。 晚间,回了家,吴岁晚又开始鼓捣粗面,沈长戈以为她还要蒸馍馍,连忙劝道:“岁晚,馍馍还有十来个,够你我吃两日的,蒸得多了,这么热的天,会坏掉的!” 吴岁晚还是不言不语,也不理他,就好像听不见身边有一个人说话,自顾自的烧水烫面,揉成面团,再重新刷锅烧开水,捧着面团在手指缝里挤压成面条,一根根掉入开水锅里,那动作行云流水,意外的好看。 晚餐,沈长戈喝了两大海碗野菜粗粮面条,喝到打饱嗝。 整个伏天,吴岁晚都没有发病,但也不能说她恢复好了,只是没有大喊大叫,四处乱跑而已。 她一天到晚笑眯眯的,看似心情很好,却对外界没有回应。每日重复着早起做饭,出门到山地里待一整天,再回到家里,做饭,吃饭,睡觉。 这样已经很好了,沈长戈安慰自己。 他不敢奢求吴岁晚恢复到以前,他希望能够一直保持现在的状态。吴岁晚每日都活得简简单单,高高兴兴的。没有那些不堪忍受的回忆搅扰,他守着她,一辈子就这样下去,也没有什么不好。 可是,沈长戈没有想到,“变故”那东西喜欢接二连三,仇家喜欢落井下石,最亲近之人的背叛,让痴情男猝不及防。 希城的冬季漫长寒冷,夏季炎热短暂,尤其八九月份雨水增多,守在离江边上,隔个三五年就要涨一次洪水。 所以,从八月初一开始,流犯营地的青壮年就要出工做活,加固沟渠堤岸,也要疏通淤堵的河道。 沈长戈无法,只能再寻个婆子看护吴岁晚,工钱高点都无所谓,只求一个有爱心的,不伤人。 新来的老婆婆,五十来岁,长得白白胖胖,慈眉善目。据她自己说,她娘家姓余,年轻时便立誓终身不嫁。 前些年,家里遭了难,如今只剩她与外甥相依为命,她出来做工是为了给自己攒点养老钱。 听上去没有什么不妥,但是,上一次的教训摆在眼前,沈长戈对余婆婆的身份不存疑虑,对她的品德却要多加考察。 每日回家以后,沈长戈都要对吴岁晚从头发丝到脚后跟,仔仔细细地检视一番。 身上有没有伤痕?眼角有没有泪痕?说话的声音可有变化,是否哭过喊过? 十多日过去了,一切都好,沈长戈还发现,吴岁晚很黏余婆婆,想来此人背地里应该是不错的,他也渐渐放下心来。 过了八月初十,雨水增多,离江有决堤的风险,工期更赶,很多时候工人们都是披着蓑衣搬石块加固堤坝,但是,众人齐心协力,也挡不住洪水来势汹汹。 八月十六那一日晌午,下了一场急雨,整个希城都被洪水淹没。 沈长戈拖着右腿,急赶回流犯营地,水深已经没过膝盖,家里家外却是空空如也。此后多日,洪水已经退去,任他翻遍了希城,再也没见吴岁晚的身影。 那个余婆婆给他看的户籍是真的,但他找到户籍所标注的村子,村民却说村子里就从来没有过那么一个人。 能够伪造户籍,以假乱真的,会是什么人呢?她带走吴岁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八月二十的黄昏,一个矮胖的年轻男子走进了流犯营地,推开了沈家的大门。 “将军,小的终于找到你了……” “三宝?” 委顿在房门台阶上的沈长戈,被熟悉的声音拉回几分神志,待看清来人的脸,立即挣扎起身,惊怒道:“三宝,你怎么来啦?我不是让你照顾好婵儿吗?你跑到这里做什么?婵儿和孩子还好吗?” 一连串的问题,三宝来不及回答,只盯着沈长戈的腿,惊呼道:“将军,你的腿怎么啦?” “我只问你,婵儿和孩子怎么样了?” 沈长戈急声追问,踉跄几步,三宝已然爬到近前,抱着主子的残腿,大声哭嚎:“将军,不值啊,不值,韩夫人喝了堕胎药,回到了京城,又去做她的未夫人了……” “你胡说!” 沈长戈暴怒,猛踹三宝,责骂道:“是不是你哪里做错事,惹了婵儿生气,不想伺候了,就跑到我这里搬弄是非……” “将军啊!” 三宝松开沈长戈的大腿,伏地磕头,痛哭道:“三宝十来岁就是你的小跟班,我是个什么品行,将军怎会不知?将军对韩夫人是什么情义,三宝又怎会不知?若是我有半句虚言,就让我即刻遭天打雷劈……” “不会的,不会的……” 沈长戈不愿意相信,他年少时爱慕的姑娘,他倾注了所有荣耀与宠爱的女人,竟是那般薄情寡义。 他赔了一条腿,赔了一个无辜女人一生的幸福,竟换来一场玩笑一场空。 “将军,韩夫人不仅背叛了您,她还想要害了我的性命,都是因为我跑得快,若不然,这辈子都见不到将军了……” 沈长戈的左腿一软,跪伏下去,双手握拳捶地,癫狂大笑,笑他自己有眼无珠,鬼迷心窍,遭了现世报。 真是活该呀! 十日后,千里之外的京城,懵懵懂懂的吴岁晚,在一座豪华府邸,见到了一个眉目如画的年轻男子。 “岁晚?” 男子笑意温雅,轻声呼唤,慢慢靠近。吴岁晚缩着肩膀,满面惊骇,缓缓后退。 “你是谁?要做什么?” 男人的眸底溢出柔和的波光,拉过女人微颤的小手,低声安抚:“岁晚别怕,我是你的夫君,未轻煦!” 第7章 笑话 大靖东南方有一个小城吴县,紧邻京城,良田成片,是各个州府进京的交通要塞,自然也是商贾聚集之地,百姓谋生路子多,颇为富裕。 吴县最大的家族,当属三辈以前出过一任首辅的吴家。虽然后辈有建树者寥寥无几,但是,靠着祖辈余荫,窝在小县城里,张罗些赚钱的买卖,也能勉强维持着豪门大户的体面。 吴家二房有一个庶子名叫吴禄,因在族中同辈中排行第六,大家都喊他吴六子。 吴家子孙繁茂,全家上下连主子带奴仆二百多口人,全都仰赖大房过活。吴六子的亲爹吴二老爷更是一个庸才,读书不行,经商也不行,就是纳妾睡通房的能耐。每月舔着脸去大房伏低做小领上百十来两银子,养活十来个儿女。 吴六子作为最不得宠妾室所生的儿子,在家中也没的什么地位,性情更是随了他爹,十四五岁时就与奶娘的女儿方芳搞在了一起。 当家主母本着养猫养狗的心思,对于庶子与丫头乱搞的事情,都是睁只眼闭只眼。直到吴六子十八岁,家中要给他张罗娶媳妇儿,偏在这个时候,方芳有了身孕。 再落魄的大族也是要脸面的,庶子未成婚,就与奴婢养了孩子,这种事传出去岂不让人笑掉大牙? 吴六子被亲爹叫过去训斥了几句,让他先把方芳打发走,再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媳妇儿,活出一个豪门少爷该有的模样来。若是方芳有幸生了儿子,过几年寻个由头再接回来也是一样的。若是生了女儿,想要不想要,就凭那时的心情了。 即使父子俩都是靠着别人接济过日子的废子,但也自恃身份,对待一个奴婢没有多少慈悲胸怀。丢弃一个怀孕的弱女子,就像丢弃一件穿旧的衣服,没什么大不了的。 “芳芳,你去村里待几日,等你生下儿子,我再想办法把你接回来。” “你放心,我一定说到做到,你我是年少的情谊,我就是娶了妻,她跟你也是没得比。” “芳芳,好好照顾自己,给我生个大胖儿子,等着我去接你……” 临别时,吴六子给芳芳塞了五两私房钱,拉着她的手,依依惜别,还抹了一鼻子眼泪。 抛去主仆身份,两人也算是青梅竹马,确实有情义的,只是少得可怜。 男人转身,移情别恋,女人站在原处,念念不忘。 芳芳跟随自己的母亲回了老家,距离吴县二十多里的杨家村。 村子不大,人口也不多,方家母女俩在县城里做工,女儿让人搞大了肚子丢回老家的事情。简直就像过大年谁家点了个炮仗,震的全村男女老少,热热闹闹。 “可真不要脸呐!” “是呀是呀,十五六岁,无媒无妁,就和少爷滚在了一起,怀了孩子,真是丢了祖宗十八辈的脸啊!” “这种女人怎还有脸活着?难道大着肚子还要找男人?谁家正经过日子的爷们愿意穿别人的破鞋呀?” “你瞧她那眉眼长得就像狐狸精,你们可看好自己家老爷们,可别让她勾搭了去!” “她敢!那个骚女人敢瞅我家爷们一眼,我就挠她个满脸花……” “挠她满脸花能解什么气?要我说啊,就把她扒光了游街去,让她下辈子投胎,再不敢投生成女人……” 芳芳挺着孕肚,坐在村口的大槐树下,对男人们淫邪的眼神,女人们恶毒的话语,没有任何反应。 她在等待,执着地等待,等待她的六少爷把她接回去享福。 大着肚子在等,抱着吃奶的孩子在等,孩子都学会走路了,她还在等。 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了,偷偷地跑到了城里,看见她的六少爷搂着妻子甜甜蜜蜜,听说人家得了个大儿子。 再回到杨家村的芳芳,再也不似从前温和沉静,伪装的坚强轰然倒塌,变得暴躁恶毒,时常将三四岁的女儿打得全身青紫。 “你这小崽子,为什么就不是个男孩儿呢?” “就因为你是个死丫头片子,六少爷才不要我了。若你是个男孩儿,他就会早早来接我的……他说过让我生个儿子,他会接儿子回家的……” “若不是你,我怎会被人嘲笑?我怎么会抬不起头来?” “都怪你这小崽子,都怪你……” 芳芳的娘亲李婆婆是有一个儿子的,就住在村西头,但儿媳妇当家,所谓儿子,有和没有一个样。 前些年,母亲和妹妹在吴府帮工,每每发了月钱,都要拿出一部分来贴补他的小家,还能维持个母慈子孝,合家欢乐。 自从妹妹怀着身孕回了老家,不但挣不来银子,还让他丢着面子,媳妇儿再唠叨几句难听话,李婆婆的儿子就是在村里与妹妹和母亲碰着了面,也是当做互不相识的陌生人。 没有别的法子,李婆婆一把年纪,儿子不孝,女儿魔怔,谁也指望不上。怎么撑不住,也得撑着老迈的身体各处打闲工,赚几两银子维持家用。 每每在外累了一天,回到家里看见女儿将外孙女虐待得不成样子,也是心疼得不行,拽过女儿的头发也要来一顿打骂。 “你岁数小时我就教你,咱们是奴婢,不要跟少爷扯三扯四,不能让他占你的便宜,你偏不听话!” “肚里揣上崽子,人家不要你了,我也明明白白地告诉你,他是不可能再来接你的,让你把肚里孩子堕掉,到山里找个本分男人嫁了,过些平常日子,你又不听话!” “现在认清现实,知道再也回不去了,你还是想不明白,不能好好过日子,你又拿孩子撒气。你怎么就不去死啊?祸都是你自己惹出来的,那孩子有什么错?” “我怎么就养了你这么个孽呀?” 隔三差五,方家就是一阵孩子哭,女人嚎,村里人听不完的热闹,讲不完的笑话。 吴岁晚从记事起,就要做饭,做家务,照顾母亲,还要随时承受来自母亲的暴力殴打。 那些日子是没有光亮的,直到吴岁晚八岁那一年深秋,某个平常的晚上起了一场霜冻,太阳出来后,树叶随风飘,她母亲方芳的尸体也在树杈上悠悠荡荡。 村里人没有多少同情,都骂芳芳活该,还骂姓方的一家人晦气。 吴岁晚没有哭,村里人都说她经常被母亲打骂,没了感情,所以不难过。她想说不是的,她也是很难过的,那个可怜的女人再不好,也是生她养她的母亲。 但是,她不知道该怎么和别人说,人太难过的时候是没有眼泪的,她不懂自己心里的感觉。 很多年以后,更痛苦的时候,她也无法向别人诉说心里的感受。只是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怎么活都好,活着就好,再难再疼,也要活着。 吴岁晚想,她可以活得好,也可以活得孬,怎么都行,就是不可以活成母亲的样子。 芳芳走后,李婆婆的身子也一日不如一日,吴岁晚挑起了家里的重担,从春到秋,漫山遍野地跑。采野菜自己吃,采了山货换银子,给外祖母抓药看病。 吴岁晚是没有过童年的,是没有被宠爱,没有被关怀过的孩子。 十岁之前,她没吃过好东西,没穿过好衣裳,甚至都没有玩伴,时常被村里的孩子们排挤孤立,她活得就像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妇人。 有人可怜她,但也有更多的人会欺辱她,一个女人未婚先孕生下来的野孩子,她就是静静往人群外一站,所有脏的臭的都会往她身上赖。 只要村里的男女老少,随便一聚堆,吴岁晚从旁边一路过,骂声就来了。 “这个野种,看见她真晦气!” “这野种长的可没她娘亲好看,想来勾男人费劲儿,也不知道将来会赖到谁家去!” “娶媳妇儿要看她娘家什么样,有那么一个不知检点的亲娘,这野种的品行也不带好的……” “像这种丑丫头,配个老光棍,还是有人要的……” “哎呦,老光棍只是娶不上媳妇儿,人家可不缺德,也是要脸的……” 每当这个时候,吴岁晚都会红着脸也红着眼,背着她的竹筐加快小跑几步。 离人群远了,骂声就听不见了,她就不会受伤害了。 第8章 不善 杨家村人的不善,吴岁晚从小到大见过太多,反倒麻木了。更多的时候,她是快乐的,杨家村的山,杨家村的河,杨家村的一草一木都是好的。 只要她躲开人群,日子还是有盼头的。 吴岁晚十岁了,到了爱美的年纪,那一年春日,漫山遍野的山花盛放时,她采摘了一大把放在背篓里,又挑了五颜六色的野花,一朵朵簪在了辫子上。 她揽溪水自照,觉得甚美,迈着雀跃的小步伐回到村里,正赶上一群小姑娘围着卖货郎挑选珠花。 源于好奇, 她凑近了一些,多停留了一会儿。 王家的二丫头比吴岁晚大四岁,平日里就是个心眼子鬼道的。见一个小姑娘穿着年老妇人才穿的青色麻衣,还洗得发白,缝缝补补,脚上踩着草鞋,手指盖里藏着污泥。尤其头发上沾满了野花,打扮得像个花篮,那模样真是好好笑,欺负她应该会更好玩儿。 “岁晚妹妹,你也要买珠花吗?过来瞧瞧呀,我帮你挑一个。” 王家二丫头热情招呼,却让吴岁晚后退了两步,两手紧拽住背篓的袋子,结结巴巴回道:“不了不了……” 一年到头,村里人都不搭理她,吴岁晚冷不丁被人上赶着招呼,自然显得不知所措。 再说了,她哪里有银子买东西。刚刚在山里爬上爬下,摘了一背篓野菜,全身上下脏兮兮的。在吴岁晚看来,卖货郎箱子里的东西都很值钱,都是宝贝。她的腰包里没有一文钱,若是凑近了,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没关系的,喜欢就来看看,试戴一下……” 王家二丫头几步上前,拽住了吴岁晚的胳膊,硬把她拖到了卖货郎的箱子前。 其他小丫头也没有几个良善的,都知道王家二丫头的本性,突然搭理一个人人嫌恶的野种,定是存了戏弄的心思,也跟着瞎起哄。 “想看就看呗,看看又不花银子。” “是啊,不但看不花银子,摸一摸也不花银子。” “你要不要戴一个试试?这些都是好东西,比你那些野花野草强百倍。” 吴岁晚鲜少与人接触,从小到大忍受过很多恶言恶语,一直独来独往,突然被一群小女孩儿包围住,叽叽喳喳说些亲近的话,只觉得害羞和欢喜,分辨不出来她们笑容背后的邪恶。 “我看看就行了,都挺好看的,我不买的,我就不碰了……” 吴岁晚一边小声推辞,一边想退到人群之外,但各位小姑娘却拦着她的去路,甚是热情。 “戴戴看嘛,岁晚长得挺好看,戴上这珠花更好看!” “谁说岁晚长得丑呀?咱们整个村子里就岁晚最好看了,戴野花可白瞎这张脸了!” 众人七嘴八舌劝说,也七手八脚地将各式珠花往吴岁晚头上戴,她说这个好看,她又说那个漂亮。 吴岁晚两手攥着背篓袋子,觉得哪里不妥,却不知道该做何反应,只是紧张兮兮的任人摆布。 直到王家二丫头朝其他人使了一个眼神,大家突然做鸟兽散,只留下满头珠花和野花的吴岁晚,站在卖货郎的箱子前发呆。 卖货郎是个三十出头的矮瘦男子,一见吴岁晚的样子,就知道她买不起,其他小姑娘也没有要买的意思,还是抓紧走走下一个村子,兴许能多卖两件,于是,便黑着脸一件一件往回收东西。 吴岁晚突感无地自容,也手忙脚乱地把头上的珠花摘下来,放到货箱子里,只是她抬脚刚要离去时,卖货郎却大喝道:“死丫头,你别走,我那只最值钱的珠花怎么不见了?是不是你偷的?” “不不……没有没有……” 吴岁晚被吼的僵直了身体,两手胡乱地在发髻上摸索,把一朵朵娇嫩的野花揉搓得掉落于地,失了颜色。 “没有啦……我没拿,你看看,我全身上下,哪里也没有啊!” 吴岁晚急白了脸,辩解的声音里都带着哭腔,卖货郎没有抓着吴岁晚不放,还在各处找寻。刚刚离去的那群小姑娘,却像是约好了似的围拢过来,开始七嘴八舌地指责吴岁晚是个小偷。 “不是的,不是的,我没有做坏事,我没有偷东西……” “不是我,我不是小偷,我没有……” 吴岁晚弱小无助,陷在人群中摆着手,流着泪,一遍遍重复着,我不是小偷,我没有做坏事。 吵闹的声音越来越大,看笑话的人也越聚越多,吴岁晚感觉天都塌下来了,浑身颤抖的她被卖货郎扯住了衣领子,一定让她回家取银子,赔珠花钱。 卖货郎走街串巷,什么事儿没见过,早就看出了一点苗头,但他那只珠花的确最值钱,一时无法判断是谁偷的,只能抓住吴岁晚不放。 一群村民浩浩荡荡,簇拥着嚎哭不止的吴岁晚回了家,李婆婆听见动静拄着棍子出了门,一看那架势,再听众人的指责和谩骂,立即就明白了几分。 “你这死丫头,怎的那么不要脸呢,什么事都干,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李婆婆手中的棍子,还是吴岁晚从山中为她锯来的,如婴儿手臂般粗细,打磨得光滑平整,只为了外祖母走路时稳当些,有个抓手。 此时此刻,一棍接着一棍打在了吴岁晚后背上,彻骨的疼痛,让她辩解的声音越来越小,村民们哄笑的声音却越来越大。 “哎呀,算了算了,我他娘的今日认倒霉了……” 最后还是卖货郎看不下去,抓住了李婆婆的手腕,只是说不用她们赔了,而后骂骂咧咧地走远,声称再也不来这村子卖货了,那些村民们才各回各家。 方家的小院子安静下来,李婆婆抱起哭到抽搐的吴岁晚回了房,将她安置在榻上,而后坐在一旁,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我没有……不是我……我不会干坏事儿……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吴岁晚后背红肿,五脏六腑都揪着疼,到了晚上就发起了高烧,第二天嗓子肿了,咽口水都疼得浑身颤抖,发不出半点声音,但她仍然蠕动着唇瓣,重复着我没有干坏事儿,不是我偷的…… 吴岁晚痊愈后,已是初夏,她变得更加胆小内向,谁来搭话都是能躲就躲,能不说就不说。她时常一个人待在山坳里,和花草树木为伴,她觉得,哪怕是蛇虫鼠蚁都比人来的好看。 六月末,李婆婆病得更重了,有日晚间还咳出了血。吴岁晚是不知情的,只是好奇外祖母为什么起早贪黑地给她改衣裳。 “祖母,我的衣裳够穿了,整日在山里跑来跑去,也穿不出好的来,不用浪费功夫……” 李婆婆手中的淡绿色罗裙,是芳芳生前最喜欢的一件衣裳,平日都是压在箱底,舍不得穿的。如今被李婆婆咔嚓咔嚓几剪刀,毁小了一圈,吴岁晚甚是心疼。 她想,若是娘亲在那边知道了,也是会心疼的吧! 李婆婆坐在榻边,调亮了油灯,眯着眼睛一针一线缝起来,神情是那般认真,还藏着淡淡的忧伤。 她很无能,养了一个女儿,养了一个外孙女,都养得一塌糊涂,连为她们绣一件嫁衣的机会,老天爷都没有赏过她。 “岁晚,你娘亲若是知道你穿着这件衣服回了吴府,她会高兴的。我要把它改的漂亮点,让你娘更高兴……” “祖母,什么意思?你不要我了吗?” 吴岁晚连忙从被窝里爬出来,扯过外祖母的衣袖,哭泣道:“祖母,你别不要我,我很乖的,我很听话,我再也不惹您生气了……” “好孩子……” 李婆婆放下衣服,把吴岁晚搂进怀里,像小时候那样拍哄道:“我的岁晚最乖了,是最好的小姑娘,祖母怎么舍得不要你。但是你长大了,不能一辈子窝在这小山沟里。你舅舅是个指望不上的,祖母得给你想个出路,让你下辈子衣食无忧,还得有个强大的娘家依靠,没人再敢欺负你……” “祖母,我那父亲不会要我的,他连我娘亲都忘了,也不会对我好的……” “岁晚不怕,外祖母想办法,咱们总得去试一试。” 李婆婆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终是忍着没有落下来。 “岁晚,以后只剩你一个人,你也要开开心心的,遇到再大的难事也别学你娘亲,要死要活的。你要记住,没有人疼你没关系,外祖母疼你,外祖母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时时看着你呢,你要好好的……” 那一夜,吴岁晚哭着哭着就睡着了,睡在外祖母怀里,恬静温馨,往后很长一段岁月,再也无法体会到的安稳。 李婆婆连夜改好了衣裳,倾注了所有慈爱,所有盼望,所有祈求与祝福。 老天爷开开眼,看看这个可怜的孩子吧! 第9章 永远 第二日一大早,天还没亮,李婆婆就将吴岁晚叫起来,穿新衣服,梳妆打扮,最后一次帮她编了个麻花辫。 吴岁晚有不好的预感,这一次离开,将是更大的不幸的开始。 她紧紧拉着外祖母的手,一步一回头,杨家村的山,杨家村的河,杨家村口的那棵大槐树,越来越远。 吴六子快三十岁了,却是一事无成,没有一个正经营生,但他的小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因为他亲爹的身子硬朗,再活个十年二十年不成问题。 只要亲爹还活着,为了面子就不能分家,不分家,就每月都有银子领。养小妾,逛窑子,与狐朋狗友吃酒鬼混,怎么得劲儿怎么过。 生计是个什么东西?有他亲爹在前面挡着呢,他怕什么? 这日一大清早,吴六子从小妾梅氏的房里出来,转回正妻安氏房里,借口一个朋友有生意介绍给他,需要走走人情,拉拢关系,从安氏手中哄骗出来几两银子,而后带上小厮,就准备出门吃喝玩乐去,谁想一踏出大门就被一老一小拦住了去路。 “六哥儿……你还好……” “闭嘴!” 待看清了眼前老婆子那张脸,吴六子立即喝止,恐怕李婆婆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什么不适宜的话来,随即,又动作粗暴地把她拽到了不显眼的巷子里。 “你怎么来了?你要干什么?” 吴六子黑着脸,端的不可一世,李婆婆弯着老腰,卑微道:“六哥儿,芳芳已经没了,我不是来找麻烦的,实在是走投无路,你那女儿太可怜,我想把她送回来……” “送回来做什么?” 吴六子急了:“谁也不知道我还有一个女儿,你突然要把她送回来,你不是来找麻烦的,是在干什么?” 李婆婆的腰弯得更低了,急声道:“可岁晚毕竟是你的女儿,她今年都十岁了,总不能让她无依无靠,一直窝在小山沟里……” “怎么就无依无靠了?你不是还有一个儿子吗?再养个三年五年,给她随便找个人家,打发出去就完了,回来找我做什么?” 吴六子满脸不耐,语气冷漠,好像在说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仔细想想,也的确是毫不相干的,因为自吴岁晚出生到如今,他不但没有看过女儿一眼,甚至在这十年当中,都没想过她一次。 即使此时此刻,吴岁晚就站在他三丈远的地方,作为父亲,都舍不得给女儿半个眼神。 李婆婆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抱住了吴六子的大腿,哀求道:“六哥儿,芳芳怀着身孕回村子那么多年,那么难,我都没来求过你。可岁晚太可怜了,她在村子里名声不好,找不着好人家,也找不到好男人。找个不上不下的,又没有娘家人给她撑腰,以后她的日子怎么过呀?” “你说你烦不烦呢?怎么就不能过了?” 吴六子使劲蹬腿,也挣不脱李婆婆,又急忙从腰间掏出了一个荷包,砸到李婆婆头上,怒声道:“你不就是想要银子吗?都给你,就这么多,拿着,赶紧滚,别再来烦我了。一个丫头片子,找个婆家嫁出去就完了。若你现在不想养,谁家买童养媳就卖出去……” “不不……” 李婆婆伏地磕头,痛哭道:“六哥儿,求你行行好,就当积德行善了,你把岁晚认回去吧。她很乖很听话的,就养个三年五年,给她找个婆家,有吴府的名头在,怎么找也不会差了的……” “那你有想过我的面子吗?我半路认回一个这么大的女儿,人家都知道我当年做的事了,亲朋好友怎么看我,家里的妻妾又怎么看我,我的脸往哪儿搁?” 吴六子怒气冲冲,朝旁边的小厮一使眼神,两个人合力拖拽起李婆婆,朝更僻静的角落而去。 吴岁晚一看事情不妙,连忙跑上前捶打哭嚎:“放开我外祖母,放开……” 动静太大,已经有很多路人朝这边侧目。吴六子更急了,朝小厮吩咐道:“去多叫几个人来,把她俩捆了,给我扔出城外!” 吴六子更是抽出腰间的汗巾子,堵住了吴岁晚的嘴巴,那副恶狠狠,就像对付街头碰见的流浪猫狗。 祖孙俩被扔到了城外的荒地里,李婆婆呕血昏迷将近一个时辰,才缓缓睁开眼睛。 吴岁晚抱着外祖母,哭哑了嗓子:“祖母,我们回家去吧,回到杨家村,我多干活,我去采山货,多卖点银子。再有二三年我就长大了,我可以更干更重的活计,赚更多的银子。我给外祖母养老,求求您不要丢下我……” “唉……岁晚别哭……” 李婆婆缓了一阵子,却没有放弃,牵起吴岁晚的手,顶着晌午的大太阳,一步一晃,又挪回了城里。 “岁晚,你回到了吴家,日子过得再艰难,也不要伤心。左右不过三五年,到你及笄之后,他们就会张罗着给你找婆家,你就可以离开了。吴家是大家族,是要脸面的,吴家的女儿找婆家也不会差了,就算不能享富贵,也定会衣食无忧。婆家人品再不好,念着你娘家的实力,也不敢薄待了你。再过些年,多养几个儿女,你这一生也就安稳了……” 一路上,李婆婆嘱咐了很多话,吴岁晚的眼泪就没停过。 “祖母,我害怕,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 “岁晚,祖母年纪大了,你的好时候刚刚开始,谁和谁都不能永远在一起。你做祖母的外孙女,是没有好日子的。你若做吴家的女儿,你的以后才能顺风顺水。吴家的女儿混得再差,也能十指不沾阳春水,可你做祖母的外孙女……唉……” 李婆婆不忍再说下去,吴岁晚若只是杨家村的孤女,是没有正经人家愿意娶的。更何况她的亲娘名声不好,她是未婚生育的小杂种,更是让人瞧不起。 在村子里,只有那些有缺陷,年纪老,粗鄙不堪,上不得台面的男人,才会要吴岁晚这种出身的女人,他们不会把媳妇儿当人看。 李婆婆可以想象到外孙女以后的生活,就是在山里出苦力,一个接着一个的生孩子,稍微不顺心,婆家人打她骂她,她都无处诉苦。 让吴岁晚像牲口一样活着,李婆婆怎么忍心? “岁晚,你就站在这里等,等吴府的人接你进门。” 李婆婆把吴岁晚带到了吴府女眷出门的东侧门,让她站在墙根下耐心等待。 “祖母,你去哪里?若是没人接我,怎么办?我到哪里去找您呀?我想您了,又怎么办?” 吴岁晚抱住外祖母的腰,阻挡她离去的步伐,眼泪都要流干了,嗓子里好像藏着一个小刀片,每说一句话,就割下一块肉来,疼得要命。 李婆婆掰开了吴岁晚的手,含着眼泪,笑着安慰:“岁晚听话,祖母去想法子,让你进吴府去过好日子,你稍等等,不会等太久的……” “不不,没有祖母陪在身边,怎么能叫好日子呢?祖母不要丢下我。” 李婆婆使劲儿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时,一脸冷肃,使劲拍着吴岁晚的后背,斥骂道:“你这死孩子,怎么不懂事了呢?你是不是故意要惹祖母生气?你想气死我!” “不是的……祖母别生气,我听话……” “听话就等在这儿,不要拽着我。” 吴岁晚慢慢撒开手,满面惶然,呜咽道:“祖母,我听话……” 李婆婆转身,快步而行,走到巷口要拐弯时,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缩手缩脚静立在墙根下,形单影只又黑瘦羸弱的小女孩儿,是那般惹人怜爱。 老人家终是落下泪来,这一别就是永远。 第10章 欺辱 从大晌午等到太阳落山,吴岁晚不敢哭,也不敢挪动半步,攥着小拳头,朝巷口张望,始终不见外祖母的身影。 直到吴府的东侧门打开,走出两个老婆子,架起吴岁晚就拖进了门内,她才哭喊出声。 “祖母……别不要我,我害怕……” 一扇门的一开一合,一个女孩儿的百伤千悲。 吴岁晚哭泣挣扎,让拖拽她的两个老婆子很不耐烦,没好气地劝道:“哎呦呦,你可消停些吧,前门闹出了人命,主子们可都在气头上呢。刚回来就闹得鸡飞狗跳,惹了老爷夫人们厌烦,再哭哭啼啼不休,你还想不想有好日子过啦?” 闹出了人命,谁的命?吴岁晚不敢想,也不敢问,小身子抖如筛糠,被两个粗手粗脚的老婆子扔去了吴六子院里的西厢房。 吴岁晚病了,病得稀里糊涂,手脚发软,像一摊烂泥。在榻上足足瘫了两个月,从盛夏到初秋,她才勉强能到院中走两步。 在吴岁晚生病期间,嫡母安氏来看过两次,她父亲的小妾梅氏也来看过两次,就是她的亲生父亲吴六子,一次都没有来过。 “你既是好了,从明日起就要自己照顾自己,婆子们有很多活计要做,不能单单伺候你。” 安氏端坐在堂屋的太师椅上,望着站在不远处的黑瘦小丫头,眼神冷淡,语气更加冷淡:“咱们这样的人家就是表面看着风光,其实背地里难处也不少,雇不起太多的下人,也是要为生计发愁的……” 吴岁晚垂着头,攥紧了衣角,战战兢兢,本想回一句她吃得不多,她很勤快,还会干活。 只是她刚刚蠕动了一下嘴唇,就听安氏问道:“你都会做些什么呀?” “我……我会种田,洗衣做饭,还能去山里采些山货换银子……” 吴岁晚不敢看人,小声答道。安氏叹息,似是有几分有怜悯,但更多的是嫌弃。 “算了,咱们家再艰难也用不着小姐做粗活,你也忘了从前的活法,别像个丫头似的惹人笑话。明日起让梅姨娘先教你刺绣,再过些日子,去族学里见见其她姐妹,学着人家的言谈举止,有个人样。怎么也得在及笄前褪去这一身土气,要不然怎么见人?咱们府里的小厮都看不上你这样的!” “是……” 吴岁晚声若蚊蝇,她觉得此时的难堪,和全村人围着她骂小偷时的感觉差不多。 “回房去吧!” “是!” 吴岁晚立在屋子中间,紧盯着自己的鞋面,两只手把衣角攥得死紧,拧成了麻花样儿。 直到安氏发话让她出去,婆子在前方引路,吴岁晚放轻脚步迈过了门槛,有凉凉的秋风吹拂着脸颊,她才敢大口喘气。 安氏算不得恶毒后母,对吴岁晚没什么好,也没有什么不好。不难为她,也不喜欢她。就是一副爱咋咋地,她夫君在外生的野崽子,不死到她的院子里就行。 话又说回来,谁天生就是恶人呢?安氏的不近人情也是有缘由的,全因她的男人狗屁不是一个。 吴六子是个不务正业的,一年到头,一两银子也拿不回来。全家上下连主子加奴仆一共七口人,全靠每月在公婆那里领上十五两银子过活。其中艰难,不当家是不知道的。 如今又认回来一个这么大的闺女,三五年之后还要准备一份嫁妆,这份银子从哪里出呢? 安氏也是庶女出身,在家中不受宠,若不然也不会说给吴六子这种,一看就没有前途的废材。找的男人不行,就是被娘家放弃的,可想而知,安氏的嫁妆也是薄得可怜。 刚成婚一两年,安氏对自己的夫君也是存着一份盼望的,哄着劝着敬着,不求大富大贵,只盼着分家以后,吴六子能成为一个顶梁柱。 世间事总是叫人无奈,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在他们的儿子刚刚学会走路时,吴六子就睡了他姨娘的贴身丫鬟,还揣上了孩子。 这件腌臜事里,定是有吴六子亲生母亲的手笔。但事已铸成,拿她有什么法子呢?说到底就是自己的男人不行。 安氏一股急火,怀上的第二个孩子流了,从此以后,就坐不住胎,怀一个小月一个。 梅氏进了门,肚皮也争气,生下了一个儿子。只是来不及高兴,还没出月子呢,安氏就将一碗绝子药给她灌了下去,吴六子连个屁都没敢放。 因为那个时候,废材在外赌钱,输了一大笔银子,捅了大娄子,不敢声张,用安氏的全部嫁妆填补上的。 幸好没有分家,还能从亲爹兜里领银子糊口。若不然那个当口,吴六子带着一妻一妾两个儿子,都得去街上要饭。 梅姨娘是穷苦出身,太知道外面日子的艰难,若不然也不会和吴六子暗中苟且。想着他大大小小也是个少爷,跟着他总比去乡下刨地来的舒坦。 甚至一开始她也动过仰仗着男人宠爱,和正室叫板的歪心思。 后来一瞧,吴六子都得靠着安氏想法子赚银钱,才能喘上一口气,她一个靠废物男人吃饭的小妾,还能怎么着?蹦哒几日,也就老老实实认命了。 怎么说,她还有一个儿子呢,不算太惨。男人就那么回事儿吧,靠不住就不靠,跟在安氏后头当牛做马,把儿子养大了比啥都强。 所以,别看吴六子啥也不是,后院却格外和谐,一妻一妾处的像姐妹,从来不会争宠。 吴六子还为此事在外面炫耀过,却从来没有想过这一切是因为什么。 要不怎么说他脑子不够用呢?那两个女人都没有把他当回事儿,有他没他一个样,日夜赶绣活赚来银子,把他当猫狗养活,也算舒心。 别人不点破,他自己也品不出味儿来,废材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吴岁晚很聪明,又是从小做惯活计的,用了不到十日,就将各种刺绣针法学了个明明白白。 梅氏与安氏没有薄待吴岁晚,但也没有把她当做自己人,表面风平浪静,切身体会又冷漠至极。 这些都没什么,吴岁晚吃过很多苦,完全可以忍受,她最大的恐惧来自亲生父亲吴六子。 为了把吴岁晚送回吴家,外祖母李婆婆闹得狠,死在了吴府正门前。吴六子因此被大房那边打了十板子,一个月没能起来床榻。 丢了人,遭了罪,再看自己的女儿,那是一百个不顺心眼子。吴岁晚若是在他面前喘气的声音大了,都能惹他厌烦,顺手抄起什么东西就打。 吴六院子里,有一妻一妾,一个嫡子,一个庶子,两个粗使婆子,再加一个小厮,对吴岁晚挨打这件事,早已司空见惯,也都选择视而不见。 吴岁晚不敢哭,她也哭不出声,常常十天半个月里,嗓子都是肿的,说话都说不出来,喝口水都咽不下去。 别人的眼睛看不见她,不搭理她,再瞧她整日不吭声,就嘲笑她性情呆板木讷。 吴岁晚生病了,都是悄无声息,自己硬挺过去的。 她时常忍受着筋骨的疼痛赶绣活,以证明自己不是个吃闲饭的。也要隔几日就顶着肿胀的半张脸颊,去族学里念书。 父母都不把吴岁晚当人看,别人欺负她更没有顾忌。推她下池塘,在她裙子上抹脏东西,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更多的时候,那些孩子会在屋子一角画一个圈,让她站在里边不许出来,若是不小心踩到了线,就会轮流拿东西砸她。 去族学里读书比赶绣活更折磨人,吴岁晚谨记外祖母的叮嘱,再难过也要忍着,等及笄之年,找到婆家就可以离开了。 吴岁晚可悲可怜,从前在杨家村受欺辱,她还可以躲到家里,躲到山里。现在,深宅大院里,被打得浑身伤痛,躲都无处躲,再难受,也只能受着。 吴岁晚是动过念头,向安氏求救的,但是,想想就算了。安氏若有善心,在吴六子殴打她的时候就会出声劝一劝。 一次又一次,安氏沉默,一天又一天,吴岁晚都是众目睽睽之下被虐待,她若是想管早管了。 吴岁晚比谁都明白,不但她被亲爹苛待,安氏不会管,她被族里其他人欺辱的事,安氏更不会管的。 因为吴岁晚不只一次见过,安氏在其他族人面前卑躬屈膝。 吴六子挑不起大梁,安氏在吴府都寸步难行,吴岁晚受欺负,又算的什么大事呢? 吴家两房大老爷,生养了十七个儿子,二十八个孙辈,却是男孩儿多女孩儿少,吴岁晚的惨状很是惹人注目。 但是,人口多人心冷漠,大家都当成笑话,没人管她的死活。还是吴二老爷的正室夫人看不过去眼,把吴六子招过去训斥了一顿。 直说他爹养了十来个庶子女,都是如珠似宝,就是毫无血缘的嫡母,也是终日和颜悦色,不曾难为过他们一星半点。 吴二夫人实在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对自己亲生的儿女如此歹毒。 吴六子受教,不再下死力气打女儿,有时候忍不住动手,也尽量不往脸上招呼。 这样暗无天日的生活,吴岁晚挺过了两年,到她十二岁时,吴六子有所收敛,因为女儿大了,定亲了。 第11章 亲事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用俗语来说就是鱼找鱼,虾找虾,乌龟找王八。废材吴六子的朋友也都是废材。 吴岁晚十二岁那一年,吴县搬来了一户人家,姓沈,当家人名叫沈契,也是大家族的庶子,更巧合的是,他在家族中也是排行第六。 沈六子与吴六子真是一见如故,臭味相投,寥寥数面就好得像一个人似的,恨不得穿一条裤子。 有一日晚间,酒过三巡,两人促膝长谈,沈契说他家有个十六岁的儿子还没定亲,吴六子说他家有个十二岁的女儿也还没定亲。 这不巧了吗?异姓兄弟越聊越热乎,三言两语,勾肩搭背,就把儿女亲事给定下来啦。 按当年的情形,吴岁晚能够说给沈长戈当媳妇儿,算得上是顶顶好的亲事。 沈家和吴家往上数三辈都出过英雄人物,只不过吴家是文臣,沈家是武将。 大靖朝边疆连年战乱,尚武轻文,吴家近两代已经远离官场,但沈家长房依然在京中混有官职。 只是沈长戈的祖父逝去,兄弟几人分了家。沈契又是个没本事的,在京城混不下去,就带着分家所得的丰厚家产,来到了亲生姨娘的老家吴县讨生活,以图能够站稳脚跟。 沈长戈是沈契的长子,却不是嫡子,他的身世说起来也简单。 想当年,沈契与发妻孙氏成亲三载,感情深厚,却一直无子。两夫妻没着急,亲人们却急得不行,百般劝说让沈契纳妾。 沈契那时算是一个情种,对人对事都是先讲情后讲理,他与孙氏恩爱三载,朝夕相伴,未生嫌隙,自是不从。 孙氏自信沈契对她的情谊,恐怕因为自身毛病而耽误了子嗣传承,反倒对不起夫君的一片真情。 思量几日后,孙氏决定退一步,说是买个清白出身的婢女,借腹生子,养在她名下就好。 待到事成,再花费一笔银子,把那女人打发走就是了。 众人一听,也是个法子,沈契耳根子软,见自己媳妇儿一手张罗,也就半推半就把事情办成了。 然而,男女之间一旦有了肌肤之亲,感情就会战胜理智。更何况沈契这种只讲感觉,不讲理智的人,很快就与那婢女情愫暗生,难分难舍。 那婢女胆大,吹起了枕头风,生完孩子不愿意走,沈契也舍不得她走。两人勾勾缠缠,竟是把当初的契约一笔勾销。 孙氏引狼入室,悔不当初。 再想男人移情别恋,自己不能生养。别人太绝情,自己太没用。 思来想去,自认没了活路,一气之下抹了脖子。幸好抢救及时,若不然就会阴阳两隔。 孙氏的命救了下来,却是心如死灰,整日吃斋念佛,也不再提把孩子记在她名下做嫡子的事情,就让他们一家三口在偏院和美去吧,眼不见心不烦。 沈契在孙氏自戕之后,就有了一丝悔意,再与那妾室相处时日长了,也生了几许厌烦。 激情褪去,自然想起年少夫妻的好,沈契又开始死皮赖脸往孙氏跟前凑。 原配发妻伤心透顶,自始至终不搭理他。男人的感情无处寄托,就要寻女人,他又纳了一个妾,又生了两个儿子。 孙氏对此毫无波澜,男人的心走偏了,就再也正不回来,他爱偏到哪里去就偏到哪里去,谁在乎谁是傻子! 沈长戈的生母可就没有那么想得开,眼瞅着她的男人一会儿奔新进门的小妾,一会儿奔先进门的发妻,就是不会看她一眼,那种痛苦,撕心裂肺。 沈契的二房在备受冷落的两年后就抑郁成疾,沈长戈十岁那一年,终是没挺过去,香消玉殒。 沈契的性子软弱多情,行事也莫名其妙。 沈长戈的生母活着时,一个月两个月都不相见,迎面碰上都不假辞色。没想到,女人一命呜呼后,他又开始追忆后悔,觉得对不起她。 发妻也不顾了,小妾也不哄了,沈契突然脑子抽筋,觉醒了自我,抱着沈长戈生母的遗物,像和尚似的守了两年。 好像挺痴情的,其实,也挺恶心人的。沈契这种男人,耳根子软,性子软,骨头也软。任何事上都没有主意,跟谁都好,谁的话都信,喜欢谁都是真心的,伤了人也不是故意的。 贪婪好色,优柔寡断,多情滥情,还自诩痴情。总之,这种男人就很难评,哪个女人寻他做夫君,都是倒了大霉了。 但是,沈契有一点是比吴六子强的,作为父亲,他对每个孩子都很疼爱,尤其对待失去亲生母亲的长子沈长戈,处处顺着。 不喜欢读书,喜欢舞刀弄枪,就给他请武师傅,让他尽情玩耍。 不喜欢待在家里,喜欢到处游历,就给他塞银子,让他随便闯荡。 在沈契近乎溺爱的教养方式下,沈长戈没有长歪。小小年纪武艺傍身,走南闯北,结交了很多江湖中人,性子愈发爽朗仗义。人前一站,好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才俊。 沈契和吴六子为两个孩子定下婚约之时,沈长戈并不在吴县,游历去了边疆,尚未归家。 一年以后,沈长戈归来,得知父亲为他定了个媳妇儿的事情,还来不及好奇和细打听,京中就传来明年秋季比武的消息。 与大靖相邻的北戎,西疆,东元,都不太平,各种小摩擦不断。朝中缺良将,此次比武,就是为了选才纳能,更是为了扩充锦衣卫。 沈长戈的大伯,沈家的嫡出长子沈奕,现在京中锦衣卫任百户。 比武大会的圣旨一下,同僚们都开始暗中培养自己家族中的小辈,沈奕自然也不能落于人后。 要知道,官场中单打独斗可不是那么好斗,还是得抱团取暖。 既有眼前这般好机会,可是要抓住了。 于是,沈奕也给各位分家的兄弟写信,让他们的孩子来京中训练,挤上一个是一个。 毕竟是自家骨肉,兴许真的有一个人能拼出头,成为他官场上的助力。就算不能再现沈家昨日辉煌,也比让别家孩子挤进来强。 沈长戈只在吴县停留了两日,就简单整理行装,带着三宝赶赴京城。一年后,他摘得武状元的喜讯传回了吴县。 众人皆是不可置信,一再确认消息的真实性,但真正欢喜的没几个,都把恭喜两字说得酸溜溜。 那干巴瘦的丑丫头,定下的夫婿有多光鲜,甚至超过了大房嫡女。 那不务正业的吴六子,一跃成为武状元的岳父大人,那份荣光,吴家大房老爷都没能享受过。 别说外人觉得不可思议,就连吴六子在得知消息的那一刻,都是瞪着大眼珠子,狠劲儿抽了自己两耳光,感觉到疼了,才知道不是在做梦。 高兴过后,吴六子又陷入深深地忧虑当中。 沈家原就比吴家势大,沈家大公子有出息了,看不上吴家小庶女,明日就来悔婚,他吴六子一点反抗之力都没有。 现在有多风光,以后就有多磕碜。 不行,绝对不能让煮熟的鸭子飞了。 吴六子反应过来,使出浑身解数,对“重情”的沈契,展开了一顿感情攻势。 虽然两人都是废材,但论起智商,吴六子是强过沈六子的。 沈契再一次感情用事,搂着吴六子的肩膀流泪慨叹他们的兄弟之情。情到深处,更是拍着胸脯承诺,纵使明日沈长戈官至一品,吴六子的闺女也是他们家的长房长媳。谁拦着都不好使,皇帝老儿嫁闺女,他沈契都不认。 明年吴岁晚及笄,沈长戈十九岁,沈契说无论他大儿子在外有多大的本事,都必须回到吴县来成亲。 什么叫一物降一物?就像吴六子,半辈子一事无成,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只有一样功夫算是练到家了,就是拿捏沈家老六沈契,一拿一个准儿。 虽然眼前瞅着,这桩婚姻确实不太般配,但是,吴六子的担忧也是多余的。他们窝在县城里为生计发愁,自然不懂京城里的波涛暗涌。 当今圣上老迈,储君之位空虚。已成年有封地的皇子四人,魏王排行老二,盘踞在西北荣城。代王排行老三,驻守在塞北边疆平城。陈王排行老五,最不受宠,封地在与西疆相邻,战乱不断的历城。 齐王今年刚刚满二十岁,生母最得圣宠,子凭母贵,封地在大靖最富裕的东南方顺城。由于他母妃向皇帝陛下撒娇,舍不得母子分离,所以,齐王一直以尽孝的名义逗留在京城。 皇帝陛下的长子,刚出生就被封为太子,却在前年不幸得急症身亡,只留下一个不满十二岁的太孙,由皇爷爷亲自教养。 京中形势,瞬息万变,皇帝陛下年轻时就以酷吏治天下,痛失长子后,更是暴虐无常。 自从先太子故去,当今圣上就有意立长立嫡,想扶持年幼的嫡孙继位。但其他儿子年富力强,且在封地经营多年,实力不可小觑。 尤其是平城的代王,还有荣城的魏王。当今圣上几次传召入京,他们皆是找各种理由抗旨不从。不臣之心昭然若揭,就是等着陛下驾崩,必然会带兵攻京城,抢皇位。 第12章 希望 皇帝陛下为了维持朝纲稳定,面对兵强马壮的不孝子孙,也只能暂时隐忍。但对其他朝臣稍有异心者,却使用雷霆手段,镇压京城各个氏族,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近两年,只因皇帝陛下怀疑官员与魏王和代王私下联络,已经有三个一品大员被满门抄斩。 如今形势下,沈长戈能够夺得武状元,是他的踔绝之能,但也沾着一点侥幸。 在此次比武大会夺得前几名者皆是平凡出身,别人看不透,在官场摸爬滚打半辈子的沈奕,又怎会不明白? 皇城根下,达官显贵齐聚,各家都是卧虎藏龙,却不约而同在此次比武大会中不露头角,就是不想在皇帝陛下跟前太显眼。 沈长戈初出茅庐,不知深浅,愈战愈勇,将大伯沈奕的劝告抛之脑后,夺了个魁首,不知被多少人盯着呢! 比武结束,皇帝陛下召见,刻意打听了沈长戈的出身和亲事,得知他是没落庶族,又定下了一个不显眼的书香之家的未婚妻,甚是满意。 毛头小子沈长戈哪懂得许多,出了大殿,被额头冒汗的沈奕拽回家里,殷殷告诫,他才明白几分皇权下的道道儿。 他能得个武状元,又能在锦衣卫领了官职,和他武艺高强与否,没有什么太大关系。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的出身低,家世清白,且与京中各个势力毫无联系。 皇帝陛下只是想通过抬举庶族出身的沈长戈,向天下人表明圣意。 皇孙继位是铁板钉钉的事儿,皇帝陛下想要培植新的势力,好与京中大族和魏王代王两个强权抗衡,为皇孙铺路。 “切记,一定要低调,京中人事复杂,切不可与任何人走得太近!” “你那亲事定得很好,正可以挡去许多麻烦。” 沈长戈虽是新硎初试,有些年轻气盛,但也并非蠢才,一点即透,自是处处小心。 如若有谁问起他可曾婚配,他都是笑着回应,家中父亲已经为他定了亲事,只等女方及笄,便回老家迎娶过门。 与沈长戈在京中的如履薄冰不同,吴县的两个老废材,自是欢天喜地,尤其是吴六子,那是喜上加喜。 要说运气来了,想挡都挡不住。 自从吴岁晚定亲之后,先是传来沈长戈考中武状元的喜讯。随后吴六子随意投的百十两银子的买卖也得到了分成。收益竟是比他头三十多年见过的所有银子加起来还要多。废材一下子就翻身成了俊才。 也是从那时起,吴六子才看明白一件事。自己家的闺女是个有福气的,就该捧着哄着,更该请师傅请嬷嬷好好教导,以便配得起他那一路高升的女婿。 安氏自然也是愿意把银子花在吴岁晚身上的,女儿的夫家显贵,娘家兄弟跟着沾光,以后都是好日子。 十四岁的吴岁晚,因着沈长戈的年少得志,过起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儿,本就应该过的平和日子。 也是从那一年起,吴岁晚有了比逃离吴家更大的梦想,就是嫁给沈长戈。 吴六子花了大价钱,请来曾在侯爵府伺候过的蔡嬷嬷,来教授吴岁晚规矩礼仪,讲解人情世故。 蔡嬷嬷不止一次夸赞吴岁晚的聪慧,也不止一次可惜她的容貌差些。 按如今的世道,一个女人的父族强,她就是丑些,笨些,也能觅得好夫婿。而且夫婿的地位再高,也不敢薄待了她。 然而,一个女人的父族弱,夫族强,要想让在外闯天地的男人,得空回头瞧瞧,后院里那个容貌普通的女人有什么内在美,恐是不容易。 多少男人封侯拜相之后都是美女环绕,左拥右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窝囊死在狭窄后院的女人不知凡几。 而且是越聪明,活得越痛苦,因为世俗不允许女人抛头露面,不允许她们脱离男人而活,即使无爱,也要求女人从一而终。 大半年的光阴,蔡嬷嬷倾尽毕生所有见识,把吴岁晚教导的沉静内敛,端庄知趣。 临分别时,蔡嬷嬷握着吴岁晚的手,语重心长:“岁晚,你那夫婿定不是池中物。若是飞黄腾达之后,还愿意与你正妻之位,你要好好把握机会。趁着年轻,短暂的恩爱,尽快生下子嗣。男人是靠不住的,身居高位的男人更是靠不住的,江山美人才是他们的最爱。我在京中伺候了三十多年,见过太多雷厉风行的当家主母,没有一个是指望男人宠爱而活的。她们都是年纪轻轻就与男人面和心不和,用尽手段保住正妻之位,养育子嗣,享后半生荣华。名分和儿女才是你立足于世的根本。虽然此话听上去残酷些,也窝囊些,但也别无他法。只愿你那夫婿是个慧眼识珠之人,早日发现你的美好,恩爱的时日长些,不曾辜负韶华。” 吴岁晚把话听进了心里,因为蔡嬷嬷和外祖母讲的是同一个道理。让她安心在后院过稳妥日子,吃穿不愁就当知足。最重要的是尽快生孩子,好好养孩子,后半生有依靠。 吴岁晚不是不懂,只是不想认。 她十岁之前,曾经无数次迎着风在山野间尽情奔跑。她喜欢脚踩泥土的踏实,喜欢花香围绕的浪漫,喜欢翻山越海的自由。 在吴家后院里四年光阴,她无时无刻不感觉窒息,她无比渴望外面的天地。 她不明白,忍气吞声,苦熬数年,好不容易借着亲事逃离了吴家的高墙,为什么还要继续被困在四方天地之间? 难道她是一个物件儿,寻了夫婿,找了婆家,就是为了把她从一个狭小天地,挪到更大的深井之中吗? 难道她的一生就逃不出深宅大院吗?难道她再也没有机会看外面的天空和田野,再也没有机会走更远的路吗? 还没有经过大风浪的吴岁晚,将她的不解和不服通通埋进心底,把希望寄托于她的未来夫君沈长戈。 吴六子整日将他的乘龙快婿挂在嘴边,也会把他从沈契那里听来的趣事来回念叨。 吴岁晚静静聆听,悄悄记挂,暗暗喜欢。 沈长戈被父亲所爱,沈长戈走南闯北,沈长戈容貌俊美,性情爽直,沈长戈前途无量。 她的未婚夫婿,被所有人喜欢,让她羡慕。只是,那般光彩夺目的男人,会不会喜欢她呢? 少女情丝,如春季泥土里的草芽,迎着朝阳,蓬勃生长。 少女心事,无处可诉,一点一滴,倾注笔端,落于纸上。 吴岁晚十岁才开始认字,那几年吴六子赚不来银钱,买不起太多笔墨纸砚,将将够两个弟弟的花用,吴岁晚是没有资格浪费东西练习书法的。 在其他人看来,一个女孩子认识几个字,不是睁眼瞎就很好了,字写的如何,不必太在意。 有空多赶些绣活,多换几两银钱,比啥都实在。 所以,吴岁晚什么都学得好,只有一笔字不能看。 写的不好也要写,吴岁晚一笔一划,笨拙又虔诚,将她的悲喜写给沈长戈。 歪歪扭扭的字迹,干干净净的真心,沉沉甸甸的情感,封在纸里,压在箱底。 吴岁晚梦想,有朝一日,可以和沈长戈一同拆信,读她的从前,懂她的向往。 吴岁晚幻想,他们可以心意相通,双宿双栖,携手到天涯海角。 然而,天意难测,她的上百封书信,注定是送不出去的,她的苦难,注定是要自己承受的。 多年以后,历尽千帆的吴岁晚才懂,能够救赎自己的,只有自己。 京城,初冬,沈长戈入锦衣卫做总旗满两个月,结识了很多勋贵子弟,其中与锦衣卫指挥佥事韩广勇的长子韩朝光最为亲近。 十月二十一傍晚,正是韩朝光祖母六十寿宴,场面异常热闹,京中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来贺喜,就连当今圣上都派御前总管福海公公送来贺礼。 别看韩广勇只是锦衣卫里一个四品小官,韩母却是圣上胞姐、已故锦华大长公主的贴身婢女,韩父也曾是当今天子的贴身侍卫。 韩家父母出身不显,却与皇帝陛下是少时的情谊。所以,韩家子弟只是京城末流小官,但韩家的地位却很微妙,皇亲国戚也要给几分脸面。 沈长戈随着大伯沈奕在外院吃酒,内院都是达官显贵,平日里放浪形骸的兵痞子们都收着脾性,简单喝了几杯酒就要散场。 刚刚踏出韩府大门,沈长戈就被韩朝光的贴身小厮喊住。 “沈总旗留步,我家公子有请!” 沈长戈心内纳罕,韩朝光应该正在忙着招呼宾客,怎还有闲心与他说话?连忙看向大伯父,等他的指示。 沈奕觉得年轻小伙子们在一处亲近玩闹,都是寻常之事。没什么利益牵扯,不必过于谨慎。遂是微微颔首,嘱咐了一句早些归家,便随沈长戈去了。 “沈总旗,不要声张,这边请。” 韩朝光的贴身小厮阿昌,好像有诸多顾忌,四下张望,见无人注意他们,才带着沈长戈绕到韩府西侧院墙。 一个不起眼的小角门前,月影稀落处,正有三人焦急等待。 第13章 皮囊 “哎……长戈,快来,帮我一个忙……” 韩朝光原是急得来回踱步,见沈长戈从院墙那边拐过来,连忙小跑几步,拽着他的手臂,来到一个披着连帽披风的窈窕身影前,慌忙交代道:“这是我妹妹,她要去清远寺的南岭放烟花。轻煦被招入宫,我还要回内院陪齐王喝酒,实在是照顾不得她了。虽有侍卫在暗处跟着,但没有亲近之人相随,总是不放心。只能麻烦长戈兄弟跟着跑一趟,护她周全……” “这不妥啊……” 一个深闺女子半夜出游,要他一个外男相陪,算怎么回事呢?只是沈长戈拒绝的话语还没说完,韩朝光已然急匆匆往院里走去。 “长戈兄弟,我家这位小祖宗可是惯坏了,实在没法子,只能麻烦你了,回头我会好好谢你的……” 韩朝光的话音消失在角门内,阿昌紧跟着也没了影踪,沈长戈回头看着围帽遮脸的弱女子,一时无言。 “怎么?你也不愿意陪我?” 女子的声音空灵婉转,携着愠怒:“不用这般为难,本小姐才不稀罕让你们陪呢!” “不是……” 沈长戈自然接口,想要客气几句,那女子却猛甩衣摆,转身就走,一个三十左右年纪的妇人快步跟上。 真不愧是兄妹俩,都不给人说话的空隙,这位大小姐的行事也真是惯坏了的样子。 胡同口早已备好了马车,大小姐利落上车,摔帘启程。沈长戈无奈,只得从侍卫手中接过缰绳,跨上马,护在左右。 清远寺的南岭最高峰有一座巍峨的佛像,是当今陛下初登皇位,连年干旱,为祈国运修建而成。 佛像落成距今已有四十年的光景,一直以来香火鼎盛,游人不断,即使冬季夜晚,道路两旁也有火把照明。 山脚到山顶有千级台阶,几名侍卫抬着装烟花爆竹的箱子领先,韩大小姐体弱,登个十步八步就要歇一歇。 “哎……你叫沈长戈,对吗?” 韩大小姐叉着腰,居高临下,望着五步台阶下的沈长戈,态度甚是倨傲。但是,她的声音甜美,又微微带着气喘,那点子无礼也叫人生不出气来。 “对……我叫沈长戈!” 沈长戈抬首仰望,莞尔一笑。 韩大小姐好奇:“听说你很厉害,我哥哥都打不过你?” 沈长戈点头:“还行吧!” 韩大小姐撇嘴:“哎呦!你倒是一点都不谦虚!” 沈长戈呵呵一笑,没有接话。 韩大小姐提裙转身继续攀登,这身后不远处的男人,夸耀道:“我哥哥五岁就跟着我爹爹习武,各种兵器皆能上手。除非上过战场的将军,还真没有谁是我哥哥的对手。那些打不过你的话,你听听就算了,那是我哥哥让着你,你可明白?” 都是些孩子气的话,沈长戈听着好笑,便也像安抚孩子似的,顺着她的话茬说道:“是的,都是韩兄让着我……” “知道就好!” 韩大小姐很得意,继续显摆道:“不光是我哥哥厉害,我爹爹也厉害。锦衣卫里也没有人是他的对手,就是御前侍卫都不敢与他切磋。还有我的两个庶兄,也都是数一数二的高手。这次若不是祖父拦着,不让他们参加比武大会,你根本就没有能耐得第一……” “嗯嗯,是的,韩小姐说的是!” 沈长戈在台阶下缓步跟随,眼神从女孩儿的脚跟缓缓向上,不着痕迹地打量。即使有披风遮挡,一行一动之间也能看出腰肢纤细,胸脯鼓鼓。 应是已过及笄的年龄,说起话来,还如七八岁稚儿般天真无邪,也口无遮拦,看来韩兄嘴里的“惯坏了”,应是实话实说。 不过,韩大小姐的种种言行也证明了,这是一个蜜罐里泡大的娇娇女,因为不谙世事,她的任性乖张,也叫人讨厌不起来。 走走停停,花费了半个时辰,他们终于爬上了山顶。 “快快快,把我的烟花点起来。我要让轻煦哥哥瞧瞧,没有他陪着,我也可以来放烟花。让他说话不算话,临时丢下我,让他后悔去吧!” 侍卫不敢怠慢,点燃信焾,一簇簇烟花在夜空中绽放。 “哇……好漂亮啊!” 韩大小姐掀开帷帽,仰头追逐稍纵即逝的美景,露出了比九天焰火还要流光溢彩的芙蓉面。 沈长戈的眼睛被点亮,星空烟火,飘渺暗沉,唯有韩大小姐的娇容最灿烂。 一见钟情,对于十八岁的沈长戈来说,比他夺了武状元的感觉更美妙。 一见,见的是漂亮的皮囊,钟意的也是漂亮的皮囊。 因美貌而生的情意能够维持多久?要看这副皮囊能够保持靓丽多少时日,要看这副皮囊之下藏着怎样一颗心灵。 可惜,情窦初开的小伙子看不透,为烟花绽放时的片刻心动,赔上了半生的幸福。 下山时,韩大小姐走得很慢,沈长戈走得更慢,一直保持在她身后三五步远,听她细声细气地念叨另一个男人。 “轻煦哥哥,这一次真的惹到我了,我不会原谅他的。” 韩大小姐轻声抱怨,她身边跟着的中年女人笑着劝导:“未公子能有什么法子,那可是皇上传召,他还能说陪他未婚妻去放烟花,连圣旨都不顾了吗?” “不嘛……什么原因都不行,答应来陪我放烟花,半路扔下我,我就是要生气,他这次怎么哄我都哄不好了……” 韩大小姐耍起了小孩子脾气,中年女人揶揄道:“呵呵……小姐,可不要说大话,上一次未公子让小姐不痛快,只哄了你一个时辰,说两句好听的,带两件小礼物,你就眉开眼笑的呢!” “哎呀!” 韩大小姐羞恼,举起小拳头捶中年女人的手臂,娇斥道:“屏姨,你太坏了,你再帮轻煦哥哥说话,我就不跟你好啦……” “好好好……” 封屏儿连忙搂住韩大小姐的肩膀,告饶道:“我可不敢惹咱家大小姐生气,那可是要得罪一大群人的。我的小姐,您可是韩家的明珠,京城的第一美人。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可别生屏姨的气呀!” “哼!你知道就好!” 韩大小姐耸了一下肩膀,自顾自往台阶下走去,神气十足。 “谁惹了我不乐意,我祖父母,我爹爹,我哥哥,还有轻煦哥哥,都不会放过他的。” “是呀是呀,奴婢再也不敢啦!” 封屏儿赔着笑,既有奴婢的谦卑,也有长辈的慈爱,只是夜色弥漫,光线昏暗,没有人注意到她藏在眼底的冰冷。 一行人来到山下,正要登上马车,就见远处来了两匹快马。 沈长戈升起戒备,细细一瞧,见是韩朝光和一陌生的年轻男子。 “婵儿……” 年轻男子扬鞭到近前,不等马匹站稳,便翻身而下,疾步走到韩大小姐跟前,拉起她的手,歉意道:“婵儿,我没敢耽搁的,很快就回来了,你是不是生气啦?” “哼!” 韩大小姐一甩手,冷着脸,怒声道:“轻煦哥哥不必说那么多废话,你就是没有把我放在心上。我好不容易求祖母放我今日出府一趟,你却半路扔下我,存心跟我找不痛快,我能不生气吗?” 年轻男子再次拽住韩大小姐的手臂,轻声哄道:“婵儿别气,轻煦哥哥不是故意的……” 韩大小姐不依:“不……说什么都不好,我不想搭理你!” 年轻男子不厌其烦,眉眼柔和,轻笑道:“别别……要怎么样,婵儿才能不气,婵儿说说,轻煦哥哥一定办到!” 韩大小姐任性:“不好不好……什么都不好!” 年轻男子商量:“你我同乘一骑,围着南岭转一圈儿好不好?” 骑马?韩大小姐心动,平日里什么事家人都顺着她,唯有骑马一项,祖母知道了,就要反对。 她老人家总是说女子在马上姿势不雅,关起府门,怎么任性都算了,出了府外,该端起大家闺秀的样子,不能胡来。 现在天正黑,周围不见几人,又是与未婚夫同乘一骑,无伤大雅,正合女人的心意。 韩大小姐不说话,眼角眉梢一动,年轻男子已然窥见她的心思,遂朗润一笑道:“走吧,婵儿,今日想骑多久就骑多久,轻煦哥哥陪着你。” 夜色阑珊,年轻男子眉目舒展,唇红齿白,一举一动都带着矜贵之气,真是难得一见的翩翩美君子。 如此温柔郎君,与天姿国色,惊鸿艳影的韩大小姐站在一处,可称得上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羡煞旁人。 沈长戈的眸底流淌过浓浓的黯然,追赶着未婚夫妇相携远去的背影,久久没能收回视线。 “唉……让长戈兄弟见笑了。” 韩朝光见妹妹在外人面前也不收敛性脾性,一点大家闺秀的形象都不顾,轻煦也被妹妹带得不顾礼法,不知轻重,顿时觉得有点难为情。 再看沈长戈闷声不语,视线不离那两人,好像在瞧热闹,韩朝光慌忙解释道:“轻煦和婵儿是娃娃亲,从小青梅竹马,比我这个亲哥哥还要亲近几分。婵儿在今年春天已经及笄,若不是祖母舍不得她出嫁,偏要再留她一年,轻煦和婵儿就已经是夫妻了……” 第14章 仙女 青梅竹马,未婚夫妻。 未轻煦出身医药世家,父亲是太医院院使,他是家中独子,年纪轻轻,人才出众,已在太医院领着六品官职。 韩婵的祖母与未轻煦的祖母,同出自锦华大长公主府,韩家与未家自来是通家之好,韩婵与未轻煦的姻缘也是顺理成章。 韩婵五岁时,其亲生母亲逝去,正好那一年,自来与她母亲交好的族妹封屏儿新寡,被父亲韩广勇接来家中照顾韩大小姐,一照顾就是十一年。 韩婵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不仅仅因为她幼时丧母,惹人怜惜。还是因为韩家自其祖母那一辈开始,生了十几个男丁,唯有韩婵是女儿身。她又是个姿容极其出色的,所以,韩府上下对大小姐,都是格外宝贝些。 “我妹妹是被娇惯长大的,已经娇惯得不知世情,不懂俗物,也就轻煦不嫌弃她吧!” 韩朝光出身好,却没有贵族子弟的目空四海和盛气凌人,与性情爽直的沈长戈处得极好。 兄弟俩喝酒闲谈时,免不了提起家中诸事,尤其喜欢把他的好妹妹挂在嘴边。 沈长戈有私心,有关韩婵的一字一句都不曾错过。 他想,那般貌若天仙的女子,脾性特异,没有什么奇怪的,仙女本就应该不食人间烟火。 他若是未轻煦,能够娶韩婵为妻,也会宠着她,惯着她。哪怕她一辈子不知世情,不通俗物,都没有关系。 能够与韩婵相守,让她每一日的每一刻,都能像夜空烟花般绚烂,是他沈长戈的荣幸。 情窦初开,偷偷喜欢,视韩婵为仙子,却不识人性的沈长戈,如是作想。 冬月末,沈契给沈长戈寄来一封书信,先是问到新年时,他能否返回吴县。 而后提到吴岁晚是腊月的生辰,再有一个月就满了十五岁,沈长戈到来年二月也满了十九岁。沈契已经与吴家商量好,将两人的婚期定在明年,只是定在夏季,还是定在秋季,让沈长戈自己拿主意。 韩朝光说过,未轻煦和韩婵的婚期定在明年六月。 韩朝光还说过,韩婵既盼着成亲,也免不了烦忧。 未轻煦家里人口简单,但是,他的母亲卢夫人出身高门,在贵妇圈中是出了名的古板严苛。 韩婵害怕成亲后,不似在娘家自由无拘,想让未婚夫在近几个月陪着她四处游玩。 可是,自落雪以来,皇帝陛下的身子欠安。不仅是未轻煦,太医院上到院使下到洒扫的奴才,都是整日守在宫中,听候传召,三五日不能归家是常事。为此,韩婵还发过小姐脾气。 沈长戈叹息,若韩婵是他的未婚妻,皱一下眉头,他都会心疼的。 若韩婵是他的妻子,在娘家是掌上明珠,在婆家也要当仙女供起来。 可惜天不遂人愿,韩婵是他永远够不到的女人。再有几个月,她就要成为别人的妻,再有个大半年,他也要成为别人的夫。 莫不如从不相识,也免了如此相思,还是傻呵呵的单相思。 夜色渐深,三宝收拾好了床榻,抱着几件脏衣服转过身,就瞧见他家大少爷呆坐于灯光下,捏着信纸,一脸愁思。 真是怪了,自从在韩府参加寿宴回来,他家大少爷就不大正常。一会儿发呆,一会儿傻笑,一会儿又唉声叹气,跟得了疯病似的。 “大少爷……” “大少爷?” 三宝喊了一声,沈长戈没有回应,无奈提高了音量,伸出了小爪子拍打他家大少爷的肩膀。 “大少爷,信中说什么了?家里发生什么事了吗?” 沈长戈回神,长吁一口气,再次将视线投在信纸上,轻声回道:“没什么,你去睡吧,我写个回信。” “哦……” 三宝今年刚刚十五岁,从小跟在沈长戈身边四处闯荡,心思简单,愣头愣脑的。 “大少爷,你也早点睡,明日还要当职呢!” 大少爷说没事,那就是没事,三宝照常嘱咐了一句,就抱着衣服到外间睡大觉去啦! 沈长戈给父亲回了信,新年不能归家,与吴家的婚事定到明年秋季或冬季都可以,全凭父亲做主。 韩朝光说每年上元节,京城的少男少女集体出游。他妹妹会先到清远寺上香,而后到山下的草场骑马,到了晚间又会到南岭放烟花,年年如此。 韩朝光还邀沈长戈一同前往。 沈长戈自然正中下怀,他新年不回吴县,就是恐怕错过了与韩婵再见一面的机会。 他想,再任性几个月就好,等到韩婵嫁人了,他也回吴县成亲了,那次怦然心动的余韵就会慢慢消散,以后,放下惦念,各行其路,各自安好。 沈长戈以为上元节出游,他只能躲在人群边缘,对着天女下凡的韩大小姐,偷偷瞧上几眼,已经很好了,没想到老天给了他一个惊喜。 那日一大清早,沈长戈整理衣冠格外仔细,惹得三宝小声嘟囔:“大少爷,您又不是大姑娘,换了好几件衣裳,照镜子照了一刻钟,美个什么劲呢?” “你管我呢!” 沈长戈瞪眼睛,对着个头只够到他胸口,头发毛躁又衣衫不整的小黑胖子,甚是嫌弃。 “我可告诉你,今日出游都是大家的公子小姐们,你要注意着点,别给我丢人。” “嘁……” 三宝用力抻了抻衣襟,仰高下巴,不忿道:“大家公子小姐怎么啦?我三宝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啥样大世面没见过?贵人不也是人吗?不也得拉屎放屁,生老病死吗?有啥了不起的……啊呀……” 沈长戈一脚踹在三宝的屁股上,斥骂道:“滚一边去,把你那黑炭头的脸再去洗一遍!” “哎呀呀……” 三宝揉着屁股,一蹦三丈远,呲牙咧嘴道:“大少爷,你变了,自从你当了武状元,有了官职,整天和那些贵族子弟们拉帮结派,你就瞧不起三宝啦!你忘了咱们俩在外面摸爬滚打的那些日子有多开心,你现在已经没有了江湖儿女的侠气,整日像个娘们似的,又是照镜子,又是换衣裳,还要顾及贵人们的心情,你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让你滚蛋,洗脸去,听见没?找踹吗?” 沈长戈再次抬腿,三宝一个跟头翻到了水盆边,不情不愿地舀水洗脸,但是输人不输阵,嘴巴还是不停。 “我从小就黑,您又不是不知道。我爹黑,我娘黑,我哥哥姐姐弟弟妹妹都黑,我要是白了,那才叫怪事儿呢!” “洗脸有什么用?您让我洗八百遍,它也白不了……” “就当个七品小官,就这么个矫情法,明日要当了大官,您还让我把脸皮扒下来吗?” 主仆俩打打闹闹,辰时中就赶到了清远寺门前,韩府的马车却在巳时初才姗姗来迟。 怎么不见未轻煦? 只有韩朝光骑着高头大马在前方引路。 沈长戈迎过去,马车停稳,封屏儿撩开门帘,露出了韩婵气鼓鼓的脸。 “唉……” 韩朝光搭上沈长戈的肩膀,忧愁道:“现在宫里乱着呢,不只是陛下身子不好,皇太孙这几日又染了风寒。皇上把轻煦的父亲招过去训斥了一顿,限他三日之内,让皇太孙痊愈,若不然就要治他的罪。你说说,这不是难为人吗?” 怪不得,父亲有难,皇权压榨,未轻煦怎么还能有心思陪女人出门游玩? 两人说话时,韩婵已经挎着封屏儿的胳膊进了庙宇。 沈长戈正要随后跟上,却被韩朝光拽住了衣袖。 “长戈……” “嗯?怎么啦?” 沈长戈回头,却见韩朝光一脸羞涩,扯着他的衣袖晃晃悠悠,欲言又止的样子,像个面嫩的大姑娘。 沈长戈好笑:“朝光,这可不像你!” 韩大公子从来都是神采飞扬,开朗健谈,何曾这般扭捏过? “我有一件事求你……” “什么?说就是了!” 韩朝光往沈长戈耳边凑了凑,压低声音道:“你知道,今日未婚男女是可以相携出游的我半个月前就给冉儿去信,让她巳时末在清远寺东门等我。谁承想,轻煦今日来不了,我要哄着我家那小祖宗,真是烦不胜烦呐!” 沈长戈轻笑:“所以呢?” “所以……” 韩朝光陪笑:“我和冉儿也有一个月没见了,长戈当是知道我有多难受的。让冉儿在约定好的地方等得太久,我也很心疼的。所以,长戈帮我照顾婵儿,待她上完香出来,就陪着她骑马。不费什么事的,我以后想法子谢你,怎么样?” 韩朝光的眼神里透着一股可怜兮兮,逗笑了沈长戈。他掩住心底窜起的暗喜,大方道:“你去吧,这里有我呢,放心!” “哎呀!好兄弟仗义!” 韩朝光猛拍沈长戈的肩膀,欢声道谢,随后撩起衣摆疾步离去,风中传回一句:“我很快就回来!”却是到太阳落山,还不见他的人影。 沈长戈才没有心思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晚点回来更好。他不待见的妹妹,却是别人眼里的九天玄女下凡尘。每看一眼都觉得通体舒畅,就像嘴里含了一粒仙药,飘飘然。 沈长戈一动不动站在大殿外,望着韩婵的身影入了迷,三宝和他说话,一句都没有听见。 第15章 心性 不对劲儿! 三宝顺着他家大少爷的视线一瞧,就忍不住轻嗤了一声:“矫情!” 不知何时,韩大小姐戴上了幕篱,四名侍卫驱赶了大殿里的信众,独给他家小姐留出一块空地。 封屏儿扯出一块帕子,盖在蒲团上,韩大小姐才慢悠悠跪了下去。拜一拜,念一念,还没等佛祖感受到她的诚意,就利落地站起身来。 封屏儿又连忙上前,从腰间扯出另一条帕子,掸落韩大小姐裙摆上那些细瞧也瞧不见的脏东西。 既是这般金贵,为什么不提前跟寺庙打招呼,单独给你辟出一间佛室来呢? 既然来了,就别嫌东嫌西。既然觉得哪里都不舒坦,一开始就别来。 虽然韩大小姐没露脸,但身边有侍卫相护,有仆妇伺候,妖娆多姿站在大殿中央,仿若众星捧月。 惹得周围男女老少向她投来异样的目光,唏嘘一片,韩大小姐还觉得挺美呢! 小黑胖子三宝粗糙惯了,哪里见过世家小姐的金尊玉贵?他是怎么看都不顺眼,怎么看都不喜欢。 奈何,他家大少爷看得津津有味! “啥呀?” “有那么好看吗?” 三宝站在他家少爷身后一步远,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小声咕哝,阴阳怪气。 沈长戈没理他,提步迎向韩大小姐,温和道:“韩小姐,朝光兄有事先行,将小姐托付于在下,小姐想去哪里,做什么都可以,沈某相陪到底。” “什么?” 韩婵一跺脚,气愤道:“我哥哥也走了?” 沈长戈安慰道:“小姐不气,有沈某在,也能护小姐周全。” “哼!” “谁稀罕你陪呀?” “我自己也能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韩婵提裙迈出大殿门槛,赌气似的,偏往人多的地方走。 “都不管我,都不是好东西!” “平日就知道约束我,不让我做这个,不让我干那个,说的怎么疼我似的,还不是随随便便就丢下我。” “把那些小吃每一样都给我包一包,还有那些小玩意儿,不管是什么,这门前卖的东西,每一样我都要有。” 侍卫们不敢怠慢,小姐要什么就去拿什么。 韩婵在人群里横冲直撞,沈长戈架着手臂,就像在追赶陪护一只乱窜的小白兔。 “这是什么东西?这么难吃?” “这种破烂玩意儿,我家的下人都不会用的!” 韩婵站在寺庙正门的台阶上,把侍卫们寻摸来的东西扔的到处都是,已有胆大的穷苦人正溜边捡拾。 沈长戈觉得站在如此显眼的地方,闹下去不好看,提议道:“韩小姐,我们去骑马,怎么样?” “哎……没什么好玩的,只能去骑马了……” 韩大小姐耍闹一阵子,还不过瘾,对着沈长戈依然没有好脸色,一副把他当成了韩府下人的姿态,先一步往南岭下的空地而去。 虽然过了立春节气,阳光也算和暖,但山地里还有成片的积雪没有融化,寒凉得很。 封屏儿害怕大小姐刚刚跑的一身热汗,吹着凉风,招了病灾。再见周围人烟稀少,便想叫她摘了幕篱,戴上斗篷围帽,却惹来韩婵劈头盖脸地训斥。 “哎呀,你烦不烦啊?管好你自己得了,我本来就心情就不好,却总来烦我。我就喜欢光着头,又不像你似的,丑得不能见人,我为什么要遮遮挡挡的?” 封屏儿快速垂下头,攥紧了拳头,连声说着:“是是……小姐莫怪!” “哼!” 韩婵见封屏儿俯首帖耳,难为她没意思,又将矛头指向了沈长戈。 “哎……你这人怎么看起来闷闷的,不像我哥哥爱说爱笑,也不像轻煦哥哥温文儒雅,你好无趣的样子……” 沈长戈正在检查马匹,韩婵的口无遮拦让他顺鬃毛的手一顿,脸颊轰地一下滚烫起来。幸好背对着他的小仙女,若不然,初绽春心的小伙子都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沈长戈只顾着难为情,低头反省自己是不是真的木头一样不招人喜欢,完全没有在意仙女的刁蛮无礼。 三宝却在一旁鼓起了包子脸,眼神不善,盯着韩婵发射眼刀,咬牙腹诽,这是什么千金小姐?好没教养! 沈长戈的沉默,让韩婵又嘟囔了一句:“说你无趣,你还真无趣!” “韩小姐,好了!” 沈长戈清了一下嗓子,努力掩饰面上的羞赧,探出一只胳膊,想让韩大小姐扶着上马。 “我自己能行!” 韩婵还是一脸傲娇,憋着一股劲,偏要自己拽着马鞍往上爬。奈何她的手臂无力,脚上乱蹬,马匹甩着尾巴摇晃,她一紧张,一只手狠力拽马的鬃毛。马儿吃痛,长嘶一声,韩婵脚下也同时踩空,爬到一半,整个人就往地面摔去。 “啊……” 沈长戈长臂一伸,揽住了韩婵的腰身,揽进怀中,在原地旋转了半圈。 “别怕,有我在呢!” 韩婵搂着沈长戈的脖子,软软偎在他怀里,花容失色,更添了羸弱的美。两汪秋水似的眸子,万般依恋地与他对望,让沈长戈的心跳,一点一点加快,也让他脸上的血色愈发鲜艳。 “咯咯咯……” 韩婵缓过来,却没有立刻推开沈长戈,而是搂着他的脖子,发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你也还好嘛!虽然无趣了些,但也真有本事,真不愧是武状元!” 沈长戈也跟着傻笑,但还顾忌着两人的身份,连忙松开手臂,低声回答:“韩小姐,过奖了!” “咯咯……” 韩婵退开沈长戈的怀抱,一只手却拖泥带水,又在男人的小臂上捏了一把。 “沈状元这手臂是铁打的吗?” 韩婵动作轻浮,眼神却是清澈的。 沈长戈被撩拨得四肢僵硬,还在心里替他的仙女辩解,韩小姐是无心的,她是个小孩子的脾性。 封屏儿立在一旁,眼露讥讽,心内骂道:“天生的荡娃,比娼妓还会发骚!” 三宝却是呲牙咧嘴,两步窜上前去,牵过马匹,把缰绳塞进沈长戈手中,瞪着眼睛,提醒道:“少爷,韩公子让你陪着韩小姐骑马,快快……别耽误功夫,说不定什么时候卫所有急事找你,一会儿就骑不上了……快快……说干啥就干啥……” 别扯那些没用的!三宝在心里碎碎念,什么玩意儿?一个有未婚夫,一个有未婚妻,大庭广众之下,拉拉扯扯,一点都不自觉,好说也不好听呀! 三宝冷眼瞧着韩婵坐在马上笑嘻嘻逗弄沈长戈,真是多看一眼就多一份嫌弃。 什么女人啊?还是千金小姐呢!他家老夫人身边伺候的大丫头都比她庄重。 这不会是个狐狸精变的吧? 专门来勾引他家大少爷的! 第一次与女子如此亲近玩闹,又是让他看第一眼就惊艳和喜欢的女子,沈长戈一整个下午都是晕乎乎的。 韩婵的言行有多么不妥当,让身边伺候的下人有多么鄙夷,沈长戈都没有丝毫察觉。在他眼里,韩婵就是仙女,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是超尘脱俗,率真可爱。 还没出正月,天光短,黑得早,烟花放了一半,韩朝光才急匆匆归来,对着沈长戈作揖道谢,随后带着疯癫了大半天的韩婵回了府。 “我说,我的大少爷,您可别忘了,男女有别,那个韩小姐定了亲,您也定了亲,您要和那个娇小姐保持距离,可不能瞎搞啊!” “再说那韩大小姐怎的那副德行?我虽然没什么见识,没见过千金贵女该是什么样子。但我总觉得,再差的小姐也比我们府中伺候的婢女要庄重点才对吧。您看看,那个韩小姐嬉笑无状的模样,可真是不好说。咱们遇到那么多江湖儿女,都没有她的言行大胆,真是不成体统!” 三宝一边伺候沈长戈洗漱,一边唠唠叨叨。 “不许说韩小姐的坏话!” 沈长戈的斥责,威胁不到三宝,他一边收起拾脏衣服,一边拉长音调,怪声怪气:“行行行,韩小姐是干什么都对,干什么都好,她是天上的仙女,我是地上的淤泥,怎敢说她不好呀?” 沈长戈擦好脸,扔了帕子,严肃道:“韩小姐就是被惯坏了,虽到了成亲的年纪,也没接触过太多人,还是小孩子心性,不能用世俗那些东西衡量她的言行……” “哎呦呦……您可别夸了,您说的那些就您自己信吧!” 三宝把手里的枕头摔在了床头,转过身来,逼近沈长戈,眯着小眼睛,质问道:“大少爷,您是不是忘了,您在吴县还有个未婚妻呢?” 沈长戈垂下眼帘,闷声道:“没忘……” “那您整天失魂落魄地想着那韩小姐,跟着她扯扯咕咕,是干什么呢?” 沈长戈面上挂不住,又要抬脚踹三宝,那小子却灵活地躲了过去。 “我没想怎么着,再过几个月,韩小姐和未公子成亲,我们就再也见不着了……” 沈长戈上了榻,拽过被子,对着三宝粗声粗气。 “我就是觉得她长得好看,每看一眼都心情大好,没有啥不轨想法,我知道对错,你少管着我!” “哼哼……” 三宝板起面孔,语重心长:“她再好看也是别人媳妇儿,您还是收收心思,多惦记惦记自己媳妇儿得了,扯那些闲蛋干啥?” 第16章 不配 “烦死人了,滚出去!” 沈长戈抽出枕头,砸向三宝,责骂道:“我和她再也见不着了,再想几日,我也就不想了,还用你个小孩伢子来告诉我该怎么做事吗?少跟我废话!” 三宝躲开枕头,抱起脏衣服,又哼哼了两声:“您知道就好,可不要被美色迷晕了脑袋,忘了自己是谁!” 沈长戈怒喝:“你小子找揍啊?” “不敢不敢……这就滚,这就滚……” 一见大少爷做势要起来打人,三宝转身就跑,他那三脚猫的功夫,确实打不过武状元的。 重新躺回榻上的沈长戈,望着床幔,稍许惆怅。算了,不想了,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各有各的生活。 仙女和月亮很美好,但只适合画在纸上,挂在天边,有闲情逸致了赏一赏,搬回家里,他不敢想,也没处放。 三宝所说不错,他该收收心思,也该准备成亲,好好过日子。 夜色如墨,已过了戌时,韩府,温暖馨香的女子闺房里,韩婵沐浴后,坐在铜镜前,欣赏自己的美貌。 封屏儿用木梳蘸着头油,小心翼翼地梳顺韩大小姐的秀发,不经意抬眼瞧见韩婵微微含笑,眼神迷离,似在回味些什么。 封屏儿暗衬,这模样就是书中所说的少女思春吧! “小姐的脸蛋长得美,这头秀发也是无人能比呢!” 封屏儿不吝赞美,让韩婵的沾沾自喜更加强烈了几分,而后她又接着奉承道:“我家小姐出门挡得严实,若是露着一张俊脸走在街上,不知要迷死多少人呢?” “呵呵……” 韩婵捧着脸娇笑,封屏儿觑着小姐的神色,玩笑道:“小姐别不信,你就想一想,今日在南岭骑马,那武状元的模样,就是被小姐迷住的。小姐给他一个笑,他的那张脸就红得像猴屁股似的,晕头转向。奴婢那时还担心,小姐再多冲他笑几次,把他迷倒在山地里,可怎么好呢?难道还让咱们的侍卫把他扛回来吗?” “哈哈……就是啊,我那时瞧着他可真够傻的!” 韩婵拉过封屏儿的手,压低声音,带着几分得意:“屏姨,那武状元是个傻的,就差把喜欢我写在脸上了,逗着他可真好玩!” 封屏儿凑趣:“我家小姐京城第一美的名声,可不是虚的,不光是武状元见你手足无措,就是那金尊玉贵的齐王,哪一次见你不是直了眼睛?就差流哈喇子了!” “是呦!” 韩婵甩掉封屏儿的手,再次捧着脸,对着铜镜照来照去,想起那些男人看她的眼神,心里酥酥麻麻的,妙不可言。 “可惜啊!” 韩婵自我沉迷了一会儿,随即又遗憾道:“我自小就与轻煦哥哥定了亲,让很多喜欢我的男人望而却步。父亲总是说不能与齐王走得太近,不能掺和到夺嫡之争。若不然,当王妃总比当个小太医的夫人来得威风,你说是不是?” “是呀!” 封屏儿存了坏心,附和道:“就凭我家小姐的品貌,嫁给一个小太医为妻,确实有些委屈呢!” “唉……有什么办法呢?” 韩婵自我开解道:“幸好轻煦哥哥人长得好,官位也不低,对我也宠着,勉强相配吧!” “唉……真的是勉强啊!” 封屏儿用干帕子擦拭韩婵发梢的油珠,轻轻开口,无尽地惋惜:“未公子的长相是不错,可是要和武状元一比,就落了下成。未公子长相俊秀,性情温柔,但他从小钻研医术,没练过拳脚功夫,身子文弱了些。不像武状元,长相刚毅,身子强健,往人前一站,满满的男子气概。所谓英雄配美人,奴婢瞧着小姐与武状元站在一处,像幅画一样……” 说者有意,听者也入了心,韩婵呆怔了一瞬,喃喃道:“武状元是好,与他在一起的感觉,是轻煦哥哥给不了我的……” 封屏儿转身铺设床榻,背对着韩婵偷偷撇嘴,心里骂着小贱人水性杨花,再次开口说话,状似无意,实则有心引导:“这女人啊,都不容易,嫁给谁就是一辈子。父母为你选了谁,你和他在一起感觉不好,也要对付着过。可是,别的女人委屈就算了,像小姐这样花容月貌万人着迷,还要和没有感觉的男人将就日子,实在可惜。要知道,和自己心仪的男子摸一下小手,都能回味好几日的美妙滋味,小姐成亲后就尝不到了,真是让人心疼啊!” “是吗?” 韩婵若有所思,莲步轻移到床榻边,轻言慢语,却是明晃晃的不屑:“武状元哪里都好,但他家世不行,还是个庶子。会些拳脚功夫,比一般男子威武些,但若与我谈婚论嫁,他是不配的。就他这种寒酸小子,使出吃奶的劲儿来,摸爬一辈子也当不了大官,还不如我做太医娘子呢!” 封屏儿服侍韩婵脱了外裳,嫣红色小衣勾勒着她玲珑的曲线,在晕黄的烛光下,肤如凝脂,更是诱人。 “不是还有几个月才成亲吗?” 封屏儿掀开被衾,扶着小姐上榻,一边掖被子,一边撺掇道:“你现在只是韩家大小姐,还不是未夫人。你喜欢和谁在一起就与他多见几面,又能怎样?未公子不知道,奴婢也不会多嘴,小姐高兴最重要!” “嗯……” 韩婵的芊芊玉指攥紧了被子边沿,美丽的眸子闪着兴奋的光芒,幽幽说道:“是呀!屏姨说得对,成婚前几个月,我是要四处游玩的。轻煦哥哥没有闲工夫,朝光哥哥又不愿意搭理我,我可以偷偷找沈家哥哥陪我,对不对?” 封屏儿痛快道:“对呀!小姐高兴就好。玩玩而已,算不得什么大事,不会有人发现的!” “屏姨会帮我的,对吗?” “当然啊!屏姨可是把小姐当成亲生女儿待的,小姐想怎么样,屏姨都会帮你的。让我的宝贝小姐在成亲前和那般英武的男儿花前月下,享受一番男女之爱,屏姨瞧着也高兴呢!” 封屏儿言辞恳切,韩婵拉着她的手好一顿感谢,一连声地念叨:“屏姨,你真好!” 什么叫好呢?本性就有瑕疵的小姑娘,自然分不清真好和假好。而且,封屏儿的“好”,韩婵才知道一点点。 夜色已深,韩婵睡熟了,封屏儿挑了挑灯芯,免得大小姐半夜醒来害怕。 她也累了一天,出了小姐闺房,刚刚掩好门,想到侧间歇息,就见有个小丫鬟闪进门来,低声道:“封姐姐有人找。” 封屏儿预感不妙,脚步一顿,轻声问道:“谁?” 小丫头垂首,悄声回道:“是老爷身边伺候的人……” “知道了!” 封屏儿打断小丫头的话音:“你守在小姐门口,听候差遣。” “是……” 小丫头乖巧应声,但偷偷瞄着封屏儿慢步离去的背影,却是眼神复杂,透着好奇也透着鄙夷。这府中谁不知道,封屏儿是前夫人的庶妹,是大小姐的女仆,更是韩广勇暗地里的相好。 封屏儿又何尝不知自己活的不像人,可是,她拿什么反抗呢?她有命离开韩府吗?离开又能怎么样呢?天大地大,根本无她的容身之地。 已是亥时中,万籁俱寂,寒风彻骨,封屏儿一小步一小步往韩广勇的屋子里挪,藏在袖子里的手攥成拳,指甲掐进肉里都感觉不到疼。 她曾经也是官家小姐,嫁的男人温良敦厚,家境殷实。他们也曾举案齐眉,相约白头到老。可惜好景不长,丈夫急病故去,她又没有一儿半女,在婆家受尽欺凌,举步维艰。 正在那一年,年长她八岁的嫡姐逝去,留下了一个幼女需要亲人照顾,韩广勇帮她扫平障碍,助她脱离婆家,接她入韩府。 她曾经心怀感激,往后日子,有处容身,无人欺她寡妇孤老,做韩府的半个奴才也认了。 可是,韩广勇心思不纯,欺她无依无靠,让她从寡妇变成奴婢,又变成了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娼妓。 封屏儿抖着小腿,挪下床榻,弯腰捡拾散落一地的衣物,赤裸的腰臀,映入韩广勇的眼底,勾起他的淫邪,随手抓过一个物件就抽打过去。 “啊……” 封屏儿惨叫,歪倒抽搐,疼得满地打滚,招来韩广勇一阵哈哈大笑。 他喜欢把锦衣卫审犯人的种种恶劣手段,用在一个毫无反抗之力的弱女子身上,有意思! “屏儿是好样的,比后院那几个娘们好玩儿!” 韩广勇下榻,大脚用力一蹬,就将刚刚坐起身的封屏儿再一次踹倒,随即又踩在她的胸口上,缓缓碾压。 “若不是婵儿习惯了你的伺候,我还真舍不得让你陪嫁到未府去……” “哎呀……没法子,只能委屈我自己,素淡些时日啦,但屏儿要老实听话,不要惹我生气呀!” “记住,每月初一十五,自己偷偷回来,你我彻夜长欢,哈哈……” “穿好衣服,就赶紧滚!” 韩广勇闹累了,转回榻上呼呼大睡,封屏儿忍着全身伤痛,穿好衣裳,哆哆嗦嗦离开,一路漆黑和严寒。 忍了十一年,还是逃不掉吗? 封屏儿早就哭干了双眼,回到房中,用冷水投帕子,擦净了皮肤上的血痕,也凉透了身体里的血液。 她没有被韩广勇折磨死,她是被折磨疯了! 第17章 沉醉 转眼进了二月,皇帝陛下龙体大安,太孙的身子也恢复强健,笼罩着太医院的阴云散去,未轻煦有更多的精力陪伴他的小未婚妻。 沈长戈结交了新的朋友,心思也慢慢转移,开始钻研“官场”“派系”“权力斗争”。他不想一辈子只当个七品官,不想一辈子都窝在锦衣卫,不甘做一只皇城里的看门狗。 大家都在沿着各自的人生轨迹前行,那短暂的两次相会,即将变成过往云烟。然而,人在年少轻狂时,总会做一些伤人伤己的蠢事,走一段无法回头的弯路。 到了三月中旬,韩婵的嫁妆已经备齐,还有三个月就到婚期。大靖朝的风俗,新婚夫妻成亲前的百日内不能见面。 俗话说,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 “哼!” “轻煦哥哥怪听话的,什么成亲前见面对婚姻这不好那不好的话,他也相信。害的我春暖花开时节,却整日闷在府里,都快闷傻啦!” 韩婵一大清早起榻,头不梳,脸不洗,光着脚在房间里转来转去,摔摔打打,看什么都不顺眼。 “小姐,你是不是忘了一个人,他可是很愿意来陪小姐的!” 封屏儿跟在韩大小姐身后收拾残局,低声提醒。 “啊……对呀!” 韩婵眨了眨眼睛,立即想到了沈长戈,怎么把那傻小子忘了? “屏姨,你帮我想想办法啊!” 韩婵挽过封屏儿的胳膊,忧愁道:“没个由头,没有轻煦哥哥和朝光哥哥陪着,祖母是不允许我出府的……” “小姐不必烦恼,这事儿好办得很!” 封屏儿把韩婵按坐在梳妆镜前,一边为她挽头发,一边出主意道:“如今,天气回暖,百花盛开,我们家比花还娇艳的小姐闷在府里,实在不像话。城郊的韩家别院,有山有水有花草,小姐想去那里住上两个月,养养气色,做一个艳色绝世的新嫁娘,老夫人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呵呵……好主意啊!” 韩婵喜上眉梢,韩家别院周围人烟稀少,她可以足不出户,日日等着沈长戈前来,与她游山玩水,谈情说爱。 畅快两个月,神不知鬼不觉,再回来嫁给轻煦哥哥,才能了无遗憾。 “可是……” 韩婵忐忑道:“那沈长戈会来吗?若他胆小,对我的情谊不够深厚,不敢来,我岂不是白折腾了吗?” “小姐无需多虑,他会来的!” 封屏儿将妆匣里最昂贵的钗子,簪在韩婵如云的发髻上,而后扶着她的美人肩,与她一同望向菱花铜镜,淡笑软语。 “小姐的美貌天下无双,只需勾勾小指,沈家的毛头小子必会随传随到。” 韩府的主仆俩,存心不良,把沈长戈当成了婚前寻开心的玩意儿,一步一步仔细打点,煞费苦心。 四月初一,封屏儿陪着韩婵搬往京郊别院,半路上派了一个小叫花子,将一张小纸条辗转传到了沈长戈手中。 那一日午后,三宝如常在锦衣卫门前等着他家大少爷下值,望着气宇轩昂的沈长戈迎面走来,半大小子露出了慈父般的微笑。 三宝跟着沈长戈足有五年,他们相伴四处游历,行侠仗义,走遍大好河山,结交英雄豪客。 那般惬意风流的岁月,已经让穷小子三宝回味无穷。如今,他家俊美的大少爷在京城领着七品官职,一身华服,走在人群中威风凛凛,他也跟着沾光。 在老家谁不夸一句三宝命好,那可是武状元的长随。 这些时日,三宝眼瞅着他家大少爷越来越上进,他那个高兴啊!可惜他没读过多少书,不会形容。 但是,他相信,七品官只是暂时的。他家少爷明年就能升六品,后年五品,大后年四品。用不上十年八年,保管能混个一品大员当当。 真到了那个时候,三宝还是三宝吗?那也是贵人老爷啦! “嘿嘿……” “你怎么傻了吧唧的?” 三宝的白日梦做得正好,沈长戈迎面就是一巴掌。 “哎呀!” “我这是脑袋,不是瓜蛋子,这么打会打傻的!” 三宝捂着额头大声呼痛,沈长戈却提起他的衣领子,笑骂道:“你那脑子还不如瓜蛋子呢,长得再丑,还能尝个甜酸。你那里面都是浆糊,摔打摔打才能清醒几分,我是为了救你呀!” “哎呀……少爷官大就欺负奴才呀!” 三宝挣扎,掰扯沈长戈的手臂,想把自己解救下来,奈何武状元的臂力过人,拖着他就走。 “回去给我烧一桶热水,我要泡澡,再把今天的衣服洗干净,晚上我要吃打卤面加一整个烧鸡……” “我不干,我被打傻了,啥都不会干……” “那这个月的工钱没了!” “欺负人啊!欺负人……真不把下人当人呢!” 主仆俩拉扯打闹,往沈府的方向走,路过人群喧闹处,有一个小花子拦在了他们身前,试探着问道:“请问,是锦衣卫的沈总旗吗?” “正是!” 沈长戈颌首:“小兄弟,有何贵干?” 小叫花子没想到这位官爷这般平易近人,还能把他一个要饭的当成人来看,实在难得。 小叫花子立即呲牙一乐,露出了满口黄牙,邋里邋遢,却也带着质朴纯真。 “是有一位夫人叫我把这封信交给沈总旗!” “嗯?” 沈长戈讶异,怎会有人给他传信,还是一位夫人。从小叫花子手中接过信,打开一瞧,更是惊讶。 信上只有一行字:明日巳时,京郊西山五里亭相会,署名单字一个婵。 婵?是他认识的那个婵吗? 沈长戈不敢置信,晚餐的打卤面只吃了半碗,整个烧鸡一口没动,就攥着那张小纸条发呆。 去还是不去?一时竟拿不定主意。 私下与未婚女子相会,实在不是君子所为。 若真是韩大小姐传信,会不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详谈呢? 不对,韩大小姐与他寥寥两面之缘,算不得相熟,怎么会有话谈? 可是,韩大小姐都不在意世俗礼法,约他相见。他一个大男人还扭扭捏捏,颇多顾及,似乎更是不该! 将近两个月的时日,沈长戈想起韩婵的次数越来越少,刚刚平静下来的心海,又被一张小字条勾起了涟漪。 韩婵如月似花的脸,又一次入了他的梦中。 第二日一早,沈长戈对着早餐依然没有胃口,惹得三宝念念叨叨:“这是怎么啦?天气还没热起来呀,肠胃也不会生火气。昨日下值时,少爷还活蹦乱跳的,现在怎么跟霜打的茄子似的?” “不用你管!” “晌午,我和同僚们吃酒,不用你伺候,就在府中待着吧!” 沈长戈虎着脸,出了门,幽魂般进了卫所,说话做事也一直走神,同僚们都看出来沈总旗有心事。 沈长戈毕竟还年轻,别的事上倒算了,在男女情爱上,还是一张白纸,根本藏不住情绪,压不住欲望。 辰时末,沈长戈终于抵抗不了好奇,与上峰请了假,骑马直奔京郊西山五里亭。 韩婵真的等在山腰的凉亭里,远远瞧见沈长戈大步跨上台阶,越走越近,一把掀开头上的幕篱,小燕儿似的飞扑了过去。 “沈哥哥,我等你好久了……” 沈长戈接住韩婵,双手握住女人的小臂,心跳咚咚作响。他张了张嘴,竟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仙女投怀送抱,热情洋溢,让毛头小子蒙头转向。 沈长戈惊讶,不明白韩婵的突然亲密是为何,他好像还没从昨夜的美梦中醒过来。 沈长戈惊喜,因为他从韩婵晶亮的眸子里,窥见了少女见情郎的欢欣。 “沈哥哥,我就要成亲了,但我好像不太喜欢轻煦哥哥做我的夫君。奈何这是祖母为我定下的亲事,不嫁轻煦哥哥,到哪里也说不过去,可是……我心里就是有很多遗憾……” “沈哥哥,不怕你笑话,自从遇见了你,我才知道喜欢一个男人是什么感觉!” “沈哥哥,我还有两个月才成亲,我还不是未夫人,我喜欢和沈哥哥在一起的感觉。这两个月我们多见几次吧,让我在成亲前过两天顺心的日子,多看你几眼……” “沈哥哥,我们就在这山里赏花赏草,谈天说地,就享受我们两个人的时光,以后回忆起来,定是很美的……” 是美的!凡夫俗子够到了月亮,毛头小子牵到了心仪姑娘的手,美到忘乎所以。 十九岁的沈长戈,陶醉在韩婵的情话里,游弋在仙女的情海里,沉溺,沉沦,不知归路。 一连十多日,沈长戈早出晚归,还不叫三宝跟着。每日回到府中,话也不多,常常一个人偷偷傻乐。 事出反常必有妖,三宝多机灵啊,知道问也问不出来什么,第二日,他便悄悄跟踪他的大少爷。 辰时初进了卫所,辰时末离开卫所,骑上马出了城,来到一座山脚下拴好马,爬上台阶,在凉亭里与一女子相会。 两人游荡在山里,嬉笑玩闹了一个多时辰,沈长戈再次驾马回到城中。 这还了得? 三宝看着韩府的匾额,又气又急,直拍大腿,他家大少爷不要前途了,也不要命了吗? 沈长戈的年纪,出门会个女人,算不得什么大事,但也要看会的是谁家的女人。 会个小家碧玉,哪怕会个娼妓,都说得过去。为什么要会别人的未婚妻?还是一个出身高门的千金小姐。 无论是韩家,还是未家,都在京城里盘根错节,是在御前能说得上话的,捏死锦衣卫小官沈长戈,就像捏死一只蚂蚁。 第18章 祸水 沈长戈回到府中,天已擦黑,却不见三宝的身影,刚要出声呼唤,就听身后传来一阵凌乱的脚步声。 满头大汗的三宝踏进屋来,转身把房门关紧,再面对他家大少爷时,急得脖子粗脸红,但还要勒着嗓子,恐怕别人听见。 “哎呀呀……我的大少爷,你可长点心吧,我知道你今日都做了什么,可不能再去了,那些人,咱们可得罪不起啊……” 沈长戈闻言,沉了脸色,斥责道:“三宝,你越来越不像话了,让你在府中呆着,你怎么还去跟踪我呢?” 三宝急红了眼,不管不顾地喊道:“我不跟踪你,能知道你那么混吗?” “哎呀?” 沈长戈抬脚就踹,高声怒骂:“小兔崽子,你是主子,我是主子?轮得到你教训我吗?” 三宝抱住沈长戈的小腿,跪在地上,哀求道:“少爷,你可以喜欢女色,你往家里纳十个八个妾,都没人管你。但你不能因为女色耽误前途,影响家族。三宝不懂得什么好赖,可也知道,你和韩家小姐纠缠没有好结果啊!” 没有好结果!一个十几岁的小跟班都能看明白的事情,沈长戈又怎会不懂? 只是……他第一次喜欢一个姑娘,恰好那个姑娘也爱慕他,这份情谊实在难得,叫他一时昏了头。 “我知道,是我任性了,明日我会和她说清楚,是最后一次见她,再肆意妄为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 沈长戈僵直了好一会儿,才缓缓开口,话说得明白,语气里却是浓得化不开的忧伤。 “少爷,最后一面也别见了,可不敢冒险啊!” “别管我!” 沈长戈心乱如麻,把三宝踹出房门,也没洗漱,更没有胃口吃晚饭,和衣倒在榻上,用被子蒙着头,一宿没睡。 “少爷,我在山脚等你,上去三言两语说清楚,就赶快回去……” 三宝苦口婆心,沈长戈抿着唇不作声,脚步沉重地踏上石阶,一点点接近他的小仙女。 亭子里一主一仆已等候多时,封屏儿一见沈长戈的身影,流露出了诡异的微笑。 “沈哥哥,你今日来晚喽!” 韩婵迎过来,挽住沈长戈的手臂,撒娇道:“沈哥哥,今日有风,你陪我去放风筝,好不好?” “好……” 沈长戈声音艰涩,对着韩婵的笑脸,实在不知分别的话,该如何说出口。 “沈哥哥,你今日要多陪我一会儿,去山坡下的空地放过风筝,还要陪着我骑马,我不让你走,你就不能走……” 韩婵拽着沈长戈往斜坡下而去,男人却静立在原地,没有挪动分毫。 “婵儿……” “怎么啦?” 韩婵稍许不耐,这男人今日怎的磨磨唧唧呢! “婵儿,若是我出身高些,或是我的本事再大一点,我一定会去韩府提亲,娶你为妻!” 男人感伤,女人无所谓道:“没关系的,只要你我有情,不能朝夕相对,也不必过多忧愁。我们还能相伴很多时日,我们快乐就好了,这些美好回忆将伴随终生,每每回味都是幸福,不是夫妻又有什么关系呢?” “婵儿……我们不该继续……” 沈长戈欲言又止,惹得韩婵蹙起眉头,冷了声线:“你究竟想说什么?” “婵儿,是我辜负了你的情意,我们到此为止吧!” “什么?” 韩婵勃然变色,真是岂有此理,她韩大小姐还没玩过瘾呢,却被一个穷酸小子先一步说到此为止,简直是奇耻大辱。 “你再敢说一遍!” 韩婵推搡沈长戈,尖声叫喊,男人以为女人和他一样难过不舍,立即拥她入怀,想要讲明道理,轻轻安慰。 只是,满腔的柔情被一声怒喝打断。 “放手!” 未轻煦疾步奔来,照着沈长戈的脸就是狠狠一拳。 武状元怎么会躲不开文弱书生的拳脚?只是理亏,不想躲罢了! 未轻煦怒急,揪住沈长戈不放,韩婵只顾在一旁哭喊:“轻煦哥哥,不要打架……”却是一句解释都没有。 随后而来的韩朝光拉开未轻煦,红着脸劝道:“轻煦,有话好好说,吵吵嚷嚷地惹人笑话,闹大了,对婵儿的名声不利!” 名声!一个女子的名节,何其宝贵! 韩婵直到此时才有一点紧张,她可不想因为和一低贱男人贪玩几日,而毁了与青梅竹马未轻煦的情谊。 怎么办?多说多错,不如装柔弱。 韩婵立即扑进韩朝光怀里,把脸埋在哥哥的胸口,缩起瘦削的小肩膀,呜呜咽咽的哭泣。 “哥哥……我好害怕……” 未轻煦连忙凑近,轻抚韩婵的后背,心疼得不行。这是他从小守护到大的小姑娘,美玉无瑕,天真烂漫,竟然被外男逼迫轻薄…… 未轻煦气得全身发抖,指着沈长戈怒骂:“你个畜牲,怎可辱我未婚之妻。你私闯韩家别院,对我妻动手动脚,是何居心?我看你这畜生是活腻了,你信不信,我不但可以弄死你,还可以让你们沈家在京城再无立足之地?” 沈长戈攥紧了拳头,压低头颅,歉意道:“未公子,一切都是沈某的错,是我觊觎韩小姐的美色,放浪形骸,有违礼法。但我对韩小姐发乎情止乎礼,并无过分之举。未公子若是有气,想怎么报复都可以,沈某绝无怨言,只是希望公子不要牵连无辜……” “混蛋……我不会放过你,也不会放过沈家……” 未轻煦再次栖身而上,一手薅住沈长戈的衣领子,一手对着他的脸不断挥拳,砸的沈长戈的嘴角流血。 “好了……住手……轻煦,你冷静一点!” 韩朝光推开韩婵,抱住未轻煦的腰身,阻止他再次施暴。 “长戈,我一直觉得你光明磊落,是个君子,你太让我失望了。我真没想到,你居然对我妹妹存着如此龌龊心思,还敢私下摸到韩家别院来,你是想毁了我妹妹……” “不是……” 面对韩朝光的斥责,沈长戈难堪至极,却没有继续为自己辩解,而是认下了所有。 “朝光,都是我的错,令妹是无辜的。是我一时鬼迷心窍,伤了所有人。我即刻便回锦衣卫辞官,明日就离开京城,绝对不会再出现在众位眼前!” “不……远远不够……我想让你死!” 未轻煦怒意滔天,想要再次扑过去,韩朝光立即挡在沈长戈身前,急言令色:“轻煦,不可意气用事,如今在山里,只有我们几个人知情。你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就算是为了婵儿,也不可闹得人尽皆知……” 韩朝光扯过韩婵,把她塞到未轻煦怀里,一边推着他下山,一边劝道:“轻煦,婵儿受了惊吓,我们带着他回府,好好安慰,就当刚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你们就快成亲了,要高高兴兴的……快走!” 韩婵小鸟依人,搂着未轻煦的腰身,娇气道:“轻煦哥哥,我们回去吧,你们吵来打去的,婵儿害怕……” 未轻煦立时心软,搂紧韩婵轻声抚慰:“婵儿不怕,没事的,我们回去……” 两人走远,一直在旁看戏的封屏儿低头跟上,没人发现她眼底的恨意,恨得咬紧了牙关。 韩婵这小贱人还真是有福气! 沈长戈护着她,未轻煦信着她,闹成这样都能全身而退,真的是天生的祸水。 老天爷真是不开眼,两个赤诚好男儿被一个水性女子耍得团团转。 封屏儿心态早已扭曲,她不信邪也不服气,她绝不会让畜牲韩广勇生的淫娃女儿有好下场。 韩朝光对好兄弟叹息一声,也是无言,甩袖离去。 沈长戈站在亭子里,望向远方。 起伏的山脉,连绵到天边,山花野草的清香,弥漫在鼻端。 美景之下,孤寂之人,忧郁之情。 沈长戈想,未轻煦不找他麻烦,他也不想留在京城。 三宝牵着马,跟着他家大少爷身后往城内慢慢而行。 小伙子一路上也不说话,就撅着嘴抽哒,一会儿擤一把鼻涕,一会儿抹一把眼泪。 他就说这种事不能瞎扯,扯不出好结果。刚刚当了几天小官,风光还没享够呢,就得罪了两个大官家的公子。 这以后,官场还怎么混?京城都待不下去了,哪里还有前途?还怎么当一品大员? 主仆两人心事重重,蔫巴头耷拉脑,走到城门前,被一身着软甲的中年男子拦住去路。 “沈总旗!” 来人微笑抱拳,沈长戈连忙回礼,客气问道:“阁下是?” “在下姓杜名千和!” 杜千和,出身寒门,武艺高强,早早被齐王收入麾下,五品武威将军。 沈长戈带上几分敬意:“杜将军,幸会!” 杜千和哈哈一笑:“杜某有幸在比武大会见识过沈总旗的身手,惊为天人。只怪时机不对,若不然,杜某是要下场和沈总旗切磋几下的!” “杜将军过奖,他日若有机会,还请杜将军赐教两招。” “哈哈……改日你我兄弟相邀,定要酣畅淋漓战一场,今日我可是有差使在身的,耽误不得。” 有差使,还拦住他,这差使就是他沈长戈吧! 杜千和身材魁梧,皮肤黝黑,笑起来爽朗淳朴。 沈长戈受其所染,心情也放松了几分,不由好奇问道:“杜将军可有事吩咐?” 杜千和直言不讳:“齐王殿下有请,不知沈总旗可否赏光?” 第19章 傻瓜 齐王?请他一个锦衣卫小吏做什么? 沈长戈面上犹疑,杜千和温言道:“沈总旗,齐王殿下很欣赏你的才能,也一直关注你的动向,更对你今日的遭遇有所耳闻……” 今日之事?齐王怎么知道的?难道他一直生活在别人的监视之下吗? 沈长戈心内一紧,眼光都凌厉了几分,杜千和神态自然,再次邀请:“沈总旗放心,齐王殿下最是爱才惜才。如今,有一个建功立业的好机会,殿下可助沈总旗更上一层楼!” 齐王刘北弦,二十出头,五官倒还俊朗,只是身材单薄,也略微矮小。 若不是从小生在富贵窝里,养的一身金贵之气,冷眼一瞧,就像哪个茶馆里跑堂的小伙计。 “哎呀……我们的武状元,快来快来,今日有幸结识,本王真是三生有幸啊!” 齐王一见沈长戈进门,连忙迎过来,搀住了他的胳膊,态度亲昵。 沈长戈不是无脑之辈,不敢大意,还是向下弯腰,将礼行完,恭敬道:“见过齐王殿下!” “不必多礼!” 齐王殿下虚虚地搀扶,满意笑道:“本王从不在意繁文缛节,私下里,长戈就当本王是自家兄弟,可随意自处。” “谢殿下抬爱!” “来来……咱们边喝茶边聊……” 齐王落座后,亲自给沈长戈斟茶,闲话道:“再过些日子,能这般安静喝茶,恐是不易……” 沈长戈端着茶杯,目露疑惑。 近两年,朝野上下一片祥和,齐王受圣上宠爱,不但可以不回封地,还可随意出入皇宫,何以说出不易之言? “长戈还不知道,三日前,历城传来军报,西疆六万大军犯我边境,将有一场恶战!” 沈长戈端着茶杯的手指紧了紧,齐王将这等军事机密告知于他,有何目的? “我皇兄陈王无兵亦无才,上书朝廷请求援兵。父皇拟派本王为征西大将军,十日后将率四万人马赶赴历城。兴许明早,旨意就会下达。” 齐王并不理会沈长戈的讶异神色,将他的茶杯再次斟满,语气温和又随意:“今日午后,本王听闻长戈与韩未两家公子生了些龃龉,想来长戈在京城待得不顺心,不如随本王去西疆大展拳脚,挣个功名回来,也能与那些贵族子弟平起平坐,岂不快哉?” “不知长戈意下如何?” 茶水入口微烫,热气冲到了脑门,沈长戈没有多做犹豫,两口茶下肚,便欣然应声:“末将愿助殿下一臂之力。” “好好好……” “我们兄弟携手,必能大败西疆!” 好男儿志在四方,窝在京城做个七品官,十年八年也难以熬出头,不如拼一把,给自己争一个人上人。 沈长戈离去后,齐王又召见了一个中年男人,长相普通,做平民装扮,开口所说皆是京城各个官员的私密之事。 “韩府怎么样啦?” “回王爷,韩公子将他妹妹带回府,训斥了一顿。如今,正在偷偷排查身边的下人,想要知道是谁给未公子传的密信,还没有查出头绪。” 齐王惋惜道:“韩朝光倒是个头脑清醒的,只是不能为本王所用。” 中年男子也忍不住赞道:“韩大公子确实能力出众!” “未府那边怎么说?” 中年男子叹息道:“未公子对自己的未婚妻十分信任,为了保护她的名节,没有声张,一如往常。” 齐王满面嘲笑:“呵呵……真是个傻瓜!” 中年男子试探问道:“王爷,要不要帮韩大公子一把,揪出那个封屏儿?” “别呀!” 齐王饶有兴味:“揪出她来,本王还怎么看戏呢?让他们尽情地耍闹,有多大本事都使出来,帮着韩大小姐快点从天仙作成烂泥,本王还留个通房的位置给她呢!” 与齐王熟识之人都知道,他从来不是良善之辈,表面谦和,背地里的阴私数不胜数。 他想要什么,必须抓到手。无论是江山,还是美人。 齐王回想每一次见韩婵,小美人举止端庄,眼神却极其魅惑。贪婪无厌、利欲熏心的男人,遇到了同类。 若不是大业未成,顾忌韩家,顾及身份,把韩婵那种女人勾到榻上,不费吹灰之力。 不过,也没关系,齐王看上的东西,躲不开他的算计。 他只需在一旁欣赏小美人作天作地,耐心等待她走投无路,终有一日,韩大小姐会跪求到他的脚边。 深夜,韩府,韩婵一口咬定是沈长戈对她起了色心,知她在韩府别院,日日来寻访,图谋不轨。 韩朝光知晓韩婵的本性,也了解沈长戈的为人,并没有细究。而是加紧派人将韩婵身边的下人都排查了一遍,却没有发现丁点线索。 “朝光……” 封屏儿一进门,就向韩朝光跪了下去,愧疚道:“朝光,都是屏姨的错,是我没把婵儿照顾好……” 韩朝光连忙上前搀扶封屏儿,温声劝慰道:“屏姨,快起来,我没有怪你的意思!” “哎呀……朝光,你不怪我,我也要怪自己的。你上两次把婵儿托付给沈状元,两人嬉闹了两日,生了些不该有的心思,我是知道的,可是我不敢说呀!” “婵儿一直对沈状元念念不忘,去京郊别院那时,两人在街上又偶然相遇,竟是日日都要见一面。我在一旁陪着也是胆战心惊,但两人也没干什么出格的事情,我想着再挺两日,婵儿很快就要回府成亲,就再也见不着,就没事了。谁想到是哪个黑了心肠的,竟把这事捅到了未公子跟前……” “朝光,是屏姨的错,是我对不起你们的信任。可是,你也知道婵儿并不听我的话,我不敢拦着她。我更害怕多言多语,不仅要挨婵儿的骂,还要被你父亲……哎呀……呜呜……” 封屏儿欲言又止,再次滑坐在地,捂着脸痛哭。 “算了,屏姨不要自责,幸好没有酿成苦果,轻煦顾忌婵儿的名节也不会大闹。以后看住婵儿,绝不能让她离府半步,若她再耍性子,一点小事都快速报于我!” 韩朝光搀起封屏儿,心内怜惜。他妹妹韩婵对待姨母封屏儿,就像对待真正的奴婢,想骂就骂。他父亲韩广勇做下的恶事,更是罄竹难书,他也不是一无所知。 “屏姨,回去歇着吧!” 封屏儿满怀愧意,含泪转身,将要迈过门槛时,又被韩朝光喊住。 “屏姨……” “怎么?” 封屏儿回身,韩朝光望着她瘦削的面容,语气诚挚:“屏姨,请放宽心,朝光必会让您安度晚年!” “嗯……” 封屏儿笑着应了一声,再转过身去,勾着嘴角,容光灿烂,却有一滴泪珠滑落。 她的一身病痛,根本活不到晚年。 在临死之前,她没有本事杀了韩广勇,也一定要毁了韩广勇最宝贝的女儿。 四月二十八,沈长戈跟随齐王的四万大军赶赴历城。 四月二十九,吴县的家书送至京城,沈契在信中告知沈长戈,他与吴岁晚的婚期定在今年腊月十六。 这封信,来晚了一日,又被下人遗忘在空屋子里许多年。 沈长戈见到这封信时,已然白发苍苍,信纸泛黄,字迹斑驳,一触即碎。 可叹,可惜,可怜,人生不能重来。 六月初六,未轻煦与韩婵如期行礼。 未韩两家皆是高门,流水席就摆了三日,鞭炮轰鸣,祝福之声更是此起彼伏。 洞房花烛夜,温润如玉的未轻煦挑起了韩婵的红盖头,露出了一张艳压牡丹的美人脸。 “婵儿……” 未轻煦从记事起就知道,韩婵是他未来的新娘子,是伴他一生的妻子。他守着韩婵,从牙牙学语的胖娃娃,长到亭亭玉立的美娇娘,终于把她娶回了家。 “轻煦哥哥……” “婵儿……以后要叫夫君!” 未轻煦捧过韩婵的小脸,在她的红唇上落下轻轻一个吻。 “夫君……” 韩婵脸红羞怯,低声轻唤,让未轻煦的心柔成了一汪水。 “婵儿,把这个吃了……” “什么?” 韩婵惊讶,洞房之夜不喝交杯酒,递给她一个药丸子做什么? “婵儿,你年岁尚小,轻煦哥哥不想让你太早有孕,怎么也要过了十八岁。这粒药丸是我参照古籍研究了很久,集齐了四十多种药材炼制而成。既可以滋养气血,还能保证你一年无孕,又不会对身体有任何损伤。” 韩婵惊喜,一边欢快地说着谢谢夫君,一边抢过药丸含进了嘴里。 “慢点……喝口水……” 未轻煦连忙端来茶水,环抱着韩婵,服侍她喝水,满脸的宠溺。 “婵儿,怎么还像小孩子一样?苦着了吧?” “不苦不苦……夫君最好啦!” 韩婵搂过未轻煦的脖颈,凑上樱唇,说不出的柔媚娇俏。新郎官心尖颤动,手上的茶杯倾倒,洒落一地醇香。 未轻煦是未家独子,婚前洁身自好,婚后也只有韩婵一个女人。 他爱韩婵,倾尽了全部心力,用光了所有运气。 他从来不曾想到自己会输,还输得那般凄惨。 未经苦难的他以为,韩婵是一轮明月,就应该被含在嘴里,捧在手心,疼入骨血。 丢了半条命之后,他才知道,韩婵是一只恶鬼,一头猛兽,一个吸人血的妖怪。 十几年的呵护与宠爱,新婚夜的避孕丸药,终究化作了刺向自己的刀剑,刀刀入骨,悔不当初。 第20章 悲喜 沈契一直在等着沈长戈的回信,从春等到夏,又从夏等到秋。婚期将近,却等来一张阵亡名单,沈长戈的大名赫然在列。 沈契病了,因为失去了最爱的儿子。 即使托了关系四处打探,千里之遥,得来的消息寥寥无几。他们说初秋时,沈长戈在西疆边城的一场战役中负伤,后与同行之人失散,落入深山,尸骨无存。他不被敌军俘虏,也难逃野兽爪牙。 吴六子也病了,因为失去了最好的女婿,他投在吴岁晚身上的银钱都打了水漂。 从沈长戈得了武状元,吴六子就满城宣扬她女儿是沈家的长媳,他是朝廷官员的岳父大人。 闹了那么大阵势,只差放鞭炮送女儿上花轿,新郎官却突然没了。 按照大靖朝的风俗,即使吴岁晚还没有过门,在名分上已经是沈长戈的媳妇儿。 就是吴家不想委屈女儿,不认这门亲事,也不会再有谁家来求娶吴岁晚。 腊月十六,吴岁晚出嫁,没有鞭炮,没有红绸,也没有喜烛,更没有一句祝福之声,她被一顶小轿子悄悄地抬进了沈家大门。 临行前,安氏和梅氏都红了眼眶,为了一个好女子孤独终老的命运伤怀。 吴六子也掉了两滴眼泪,因为想到这些年,全力培养吴岁晚成为大官夫人,撒进了不少银钱。 早知如此结果,那些银子干什么不好? 吴岁晚坐在小轿里晃晃悠悠,两手抱着一个小木箱子,也在默默流泪。 人间游荡十六载,沈长戈是她做过的最美的一个梦,只是来不及看清楚就碎了。 还不如镜中花和水中月,即使虚幻,还可回首。 她和沈长戈呢?没能见上一面,没能说上一句话,他们还是陌生人。 只留下一个英武的名字,还有一箱子送不出去的书信,证明吴岁晚的梦,曾经有多么美好。 吴家的院墙很高,沈家的院墙更高。 吴岁晚的日子像一潭死水。 抬头望天,望太阳东升西落。 低头写信,写她的喜怒哀乐。 沈家比吴家有人情味,如花岁月里,自愿守节的小女子,招来很多敬佩与同情。 吴岁晚自来孤单,搬到沈家后愈发沉静内敛。她唯一的享受就是在夜深人静时,守着如豆灯火,一横一竖一拐弯,认认真真写她的悲喜。 永远寄不出去的书信,她写了几十封,上百封。写多了,小箱子装不下,换了大箱子。 只是那一笔字,却是怎么都练不好。 吴县人家的日子无波无澜,死气沉沉。京城里的韩未两家却是突遭大劫、家破人亡。 “卢氏刚刚多大年岁,不是老糊涂吧?整日找我的麻烦,不是这不对,就是那不好,妄想用婆母威严压制我,让我变成乖乖小媳妇儿,她做梦!” “我就不生孩子,我就要轻煦哥哥再给我制十粒八粒药丸子。我就不给他们生,我让她到死都抱不上孙子!” “婆母怎么了?我祖母可是圣上亲封的二品诰命,比她高了好几个头,我明日就回娘家告上一状,让我祖母给她点颜色瞧瞧!” “我是韩家嫡女,我在娘家就是这么活的,我韩家比他未家势大。她卢氏扯着多大的脸,想让我守未家的规矩,真是不知所谓!” 韩婵出嫁以后,依然我行我素,常常睡到日上三竿,别说给公婆请安,府中事务更是没有一样处理的来。 但是,我干不好,我不干,这个事儿也得我说了算。 卢氏没有放掌家权,韩婵回娘家闹过一回,说未家不把儿媳妇当回事儿。韩婵的祖母仗着身份在贵妇圈子里给了卢氏很大没脸,婆媳两人的矛盾慢慢发展到不可调和。 其实,韩婵能够在未府肆意妄为,她最大的倚仗不是娘家,而是未轻煦的偏爱与偏宠。 韩婵本就不是卢氏要娶的媳妇,是未轻煦的祖母生前定下的婚约。 虽然卢氏对韩大小姐颇有成见,但顾及着孝道,念着儿子对她确实真心喜欢,也就不情不愿地把她娶回了家。 卢氏为人刻板,是女戒女则最虔诚的信徒,但心思清正,对韩婵从来没有过故意为难,对她的小毛病更是诸多包容。 只是作为婆母,看不顺眼的时候,总要对儿媳妇的言行规劝几句,想让她尽快改了骄纵脾性,把未府的事务接管过去,做起一个真正的当家媳妇。 奈何,韩大小姐把卢氏的好心当成驴肝肺。你夸我十句,我都不见得高兴,但你有一个字眼听的我不顺耳,那都是你的不是。我就要找夫君告状,我还要回娘家告状。 成亲不过大半年光阴,韩未两家生了嫌隙还不够,未轻煦与母亲之间也不复从前亲近。 卢氏常常念叨,这哪里是娶了个媳妇儿?这是娶回家一个灾星。 今日有一个二品官员家的公子娶妻,原本韩婵应该跟着婆母出门交际,只因昨晚睡得不好,今早起来没有多大精神,就又耍起了小孩子脾气。 卢氏在马车里等了她两刻钟,派人去催了好几遍,就差婆母亲自去请。耐心耗尽之时,韩婵才打发一个婆子过来回话,儿媳妇不想去,婆母自便。 何止是任性啊!卢氏气得肺子都快炸了,强撑着体面应付了外人,午后回到府中,再次差下人招呼儿媳妇到她屋里说话。像卢氏那种死守规矩的人,最爱讲道理,不讲明白不痛快。 但是,韩大小姐却不肯赏脸,对着婆母派过来的嬷嬷,无所顾忌地吵嚷了一通。 “滚出去,把我刚才的话传给卢氏听一听,一个字都不许落,我倒要看看,她能把我怎么着?” 老嬷嬷灰溜溜地退出了韩婵的院子,回到卢氏屋里,也不敢一五一十回话,只说少夫人又耍了脾气,不肯前来。 至于那些不敬的字眼儿,老嬷嬷自动忽略,打算烂到了肚子里。 因为她知道,就算卢氏听了,也只能干生气,却拿那儿媳妇没办法。 闹不好,卢氏和未轻煦母子之间又是一顿争吵,伤人伤己,还闹不出个里表。 除非想休妻或者和离,彻底和韩家闹翻脸,闹得整个京城看笑话,若不然,家丑不可外扬,总有一个需要退让。 老嬷嬷想,她帮着瞒几句,让老夫人清静一会儿,闹个好身体比啥都强。 最关键的人物是大公子,就像猪油蒙了心,大事小情都偏帮自个媳妇儿,谁也没办法。 下人们有眼色,少夫人就是趁着大公子不在家作上了天,也都当自己眼瞎耳聋,没看见也没听见,更无人敢声张。 卢氏年轻时就受自己婆母的闲气,总算伏低做小把婆母伺候下世,刚过了没几天消停日子,又迎娶了婆母定下的媳妇,接着受儿媳的闲气。 虽说养了个儿子,但小时候有婆母抢着带,长大成亲又围着媳妇转,跟没有一样,除了惹气就是惹气。 大家都喜欢看男人为自己媳妇儿撑腰,但也没有未大公子这种撑法。这是搬家里一个王母娘娘,还是泼猴变化来的,有事没事就要大闹天宫。 未轻煦是未家的独子,是下一任当家人,只要未大公子护着,韩婵这只人憎狗嫌的泼猴,就是下一任当家夫人。 未府人的同情和嫌恶,也只能在暗地里。谁放着消停日子不过,去多言多语惹麻烦呢?主子们爱耍就耍呗,全当看戏。 “你瞧着吧,晚上还要闹一出的,不闹就不是她韩大小姐了!” “嗯嗯,你说得对,咱们老夫人真可怜!” “你说咱少夫人不会是狐狸精变化来的吧?给咱大公子施了妖法,让他整日五迷三道的,连是非对错都分不出来了,还能写明白药方吗?” “哎呀,别说那话,有可能是韩大小姐上辈子积德行善,或者是咱大公子欠了她的,人家有福!” “也是啊!那些好女人遭一辈子罪,也没人惦记没人爱。这作天作地的小妖精,越作越有人疼,没处讲理呀!” “快点散了吧,散了吧,咱们就是做活的命,可别让少夫人抓住咱啥把柄,那可是未府一霸,咱们得罪不起的!” 卢氏很忙,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需要过问,若真跟儿媳妇生气,气三天三夜也气不完,随便她去吧! 然而,东风不吹了,西风还要可着劲儿的刮。 “小姐做得对,太解气了,做媳妇儿的要想在婆家过得好,就要会吵会闹。别管老的少的,让他见了你呀,吭都不敢吭一声,那才叫本事呢!” “小姐加把劲儿,要让外面都传未家的媳妇厉害,要让那些与你年纪相当的小姐妹羡慕,你在婆家一手遮天!” 对于韩婵的胡闹,封屏儿一直冷眼旁观。等到所有人都退去后,她捧上韩大小姐爱吃的甜点,奉承了一通后,又极力怂恿道:“小姐心里不痛快,可千万不要憋着,把自己憋出毛病来,岂不是让婆家人顺心如意嘛?等姑爷回来了,小姐要撒撒娇,倒倒苦水,让你夫君帮你去教训婆母,免得卢氏再来招惹你!” “哼!” 韩婵懒洋洋歪在贵妃椅上,伸出殷红小巧的舌尖,舔舐嘴角的糕点碎渣,神气道:“还用你来教我?别说一个小小的卢氏,就是再来个赵氏、王氏、田氏、孙氏,谁也别想把我怎么着。上次我回娘家,祖母可是告诉我了,谁欺负我就让我骂回去,让下人打回去,有她老人家给我撑腰呢!” “嗯嗯……小姐有福气,老夫人可是能在御前说上话的诰命夫人,谁来招惹小姐,那就是活够了呀!” “咯咯……” 韩婵捂着嘴,一阵娇笑,投向封屏儿的眼神里是满满的轻蔑。 “瞧你那没见识的傻样儿,我是只有娘家撑腰吗?你不知道轻煦哥哥有多听我的话吗?” “哦哦……” 封屏儿做恍然大悟状,连声恭维:“小姐确实厉害,我还真没见过谁家小媳妇儿,能把夫君收拾的那般妥帖。小姐是个顶顶聪明的,我若是早些年有小姐这道行,也不至于在婆家遭那么多罪呀!” 韩婵得意洋洋:“知道就好!” 第21章 暴君 晚间,未轻煦回了府,刚刚踏进卧房门,韩婵便扑进了他怀里,哭唧唧道:“夫君,你可回来了……嗯……啊……” “怎么了,婵儿?” 未轻煦手忙脚乱去捧韩婵的小脸,见他小兔子一样红着眼睛,立即心疼起来。 “夫君,婆母今日又找我的麻烦,还派一个老嬷嬷过来骂我,下人们都在看笑话,我哪里受过这种委屈呀?” 韩婵颠倒是非的本领,一天天渐长。美人垂泪,满面凄楚,三天两头就要扮一回受气小媳妇儿。 未轻煦的心头划过一丝燥意,他在宫里当差并不轻松,贵人们都很难伺候,每天都是绷着一根筋在外周旋。回到家里,韩婵高兴还好,若有一点不顺,就要抱着他诉苦,哭个没完没了。 未轻煦也很清楚,家里的每一次纷争,韩婵并非一点错处都没有。但在他心里,韩婵还小,被惯坏了,她还不知道作为妻子和儿媳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作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作为她的夫君,应该包容她,给她成长的时间。 也许再长一岁,她就懂事了。 未轻煦比韩婵还要天真,他把妻子的任性妄为当成无知懵懂,还在幻想她有朝一日能够真正地长大。 他想象过夫妻携手,琴瑟和鸣,却不曾想过,韩婵的一切言行皆是故意,是本性暴露。 “婵儿,别难过,我会去和母亲说……” “只是说一说没有用的,婆母总是趁你不在家时,各种难为我。我不愿意做什么,她偏要让我做什么……” 韩婵推开未轻煦的怀抱,转过身去,缩着肩膀,呜咽道:“夫君就会哄我,你每次都说帮我,但婆母却一点不曾收敛。我今早身子不适,晚起了一会儿,她都要派下人来骂我,有她这样做人母亲的吗?” 未轻煦搬过韩婵的肩膀,再次捧过她的脸,耐心道:“婵儿,那是我的母亲,心肠不坏的。我们为人子女,长辈再不好,也要包容一点。如若你们发生一点矛盾,我就闯到母亲院子里,对她发脾气,指责她的不是,我又如何在人前立足?” 韩婵一听这话可就不乐意了,立即狠力拍开未轻煦的手掌,尖声质问:“你是什么意思?你母亲没有错吗?我就活该受欺辱,我要你这个夫君有什么用?” “婵儿,别生气,我不是那个意思!” 未轻煦再次伸手想要搂抱妻子,韩婵却对着他推搡拍打。 “你就是那个意思,想让我忍着受着,让你母亲随意欺辱。你讲究孝道,就要让媳妇受气,你不是好夫君,你太没用,我不要你了……” 未轻煦沉了脸,怒斥道:“婵儿,不要总耍小孩子脾气,什么话都说……” “啊……” 韩婵跺着脚,又哭又叫:“你还凶我,你对我一点都不好。自从成亲后,那个温温柔柔的轻煦哥哥就不见了,未府里的每个人都欺负我,你也欺负我……” “不是的……” 总是这样,说不上三五句话,不顺韩婵的心思,她就大吵大闹。未轻煦狠不下心肠,即使妻子是错的,也会极力安抚。他不想为了争一时的对错,让韩婵觉得委屈。他想让妻子一直顺心如意,想到白发苍苍之时回忆从前,都是两人的花好月圆。 未轻煦压下心头的烦躁,不顾韩婵的挣扎,将她紧扣在怀里,柔声哄道:“好了好了,婵儿不哭,咱们别吵,我明早去给母亲请安时,会和她把道理讲明白。以后你就在自己的院子里,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做什么都不需要听母亲的,好不好?” “不好不好,你骗我的,你就是向着你母亲,根本不疼我……” “疼的,夫君不疼你,疼谁呀?” 妻子无理取闹,丈夫无限包容,未府的下人看这场戏都看腻了。 “大公子,老夫人派嬷嬷过来传话,等着大公子和少夫人一起用晚饭呢。” 封屏儿在门外提醒了一句,韩婵立刻喊道:“不去不去,以后我就在自己院子里吃饭,我哪里都不去……” “好好好……不去不去……” 未轻煦朝门外吩咐道:“去回老夫人,今晚我们在自己院中用饭,明早也不用等我们。” 门外的老嬷嬷自然听到了小夫妻的争执,回话时简单地说了两句。 围坐在餐桌前的老夫妻俩同时叹息了一声。未院使忧愁道:“轻煦未成婚前,我就对韩府千金性情骄纵有所耳闻。我那时还想啊,两三辈里才出这么一个闺女,韩家宝贝些也是有的。却没想过她为人媳后,还是这般目无尊长、任性乖张。轻煦也是没出息,任由他媳妇儿胡闹。这般不成体统,未家交到这小两口手中,岂不成了京中的笑柄?” 卢氏亲自为夫君添饭,温声劝慰:“小孩子嘛,再过几年,生儿养女之后就会懂事的。儿孙自有儿孙福,你还是多顾着自己的身子,多替你儿子撑几年吧!” 未院使抚了抚自己的胸口,苦笑道:“是啊,我还得撑几年,助轻煦在太医院再升两级呢!” 卢氏从不向夫君抱怨内宅之事,纵有烦恼,也是自己强撑过去,因为她知道自己夫君的不容易。 所谓伴君如伴虎,当今圣上年老,皇孙年幼,稍有差池,太医院诸人最先遭殃。 况且,未院使身有固疾,做妻子的,更是多有体谅。 三月初的京城,比往年寒凉些。山坡树林里的积雪尚未融化,各处小水洼,晚间还会上冻。千家万户一如往常,早早熄灯睡觉。 夜色静谧,满天繁星闪烁,一人骑快马穿过冷寂的长街,直奔宫门。 “荣城密报!” “八百里加急!” 亥时末,御书房里灯火通明,皇帝陛下干瘪的身体裹在厚实的棉衣里,还是止不住哆嗦。 是夜风寒冷,更是对魏王在荣城集结两万兵马直逼京城的愤怒与恐慌。 “老二真是好样的!” 皇帝陛下的胡子乱抖,将手中的信纸狠力揉搓成团,咬着牙哼笑道:“他可真是着急呀,都等不得朕咽气,就敢起兵造反!” “无耻牲畜,为臣为子都当千刀万剐!” 福海公公立在一旁,弯腰埋头,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当今圣上可是因为小宫女在他面前摔了一只茶杯,就要砍人手脚的暴君。 “宋定波!” “末将在!” 御林军统领宋定波连忙上前领命。 “即刻带兵抄了宁安侯府,一个活口都不许留!” “是,末将遵命!” 宋定波走出御书房,正与锦衣卫指挥使肖北海迎面相撞。两人眼神交汇,一息都不敢停留,错身而过的瞬间就已明白,今晚又是一场无情杀戮。 宁安侯是已故锦华大长公主的长子,是当今圣上的亲外甥,更是与魏王书信来往最密切的叛臣。 福海公公料想,凡是跟宁安侯府有关的人家都将受到牵连。 果然,皇帝陛下沉声问道:“宁安侯府的姻亲都是谁家?有实权者又是谁家?” 肖北海答道:“宁安侯一妻三妾,四子六女,长子娶亲兵部左侍郎的嫡长女,次子娶亲工部尚书嫡幼女,三子正在议亲尚未婚配,四子年幼。宁安侯嫡长女刚刚出嫁一个月,嫁于吏部尚书的嫡次子。庶长女定给了锦衣卫佥事韩广勇的嫡长子韩朝光,婚期定于今年六月……” “韩广勇?” 皇帝陛下思索了一瞬,呵呵笑道:“朕怎么把韩家忘了?那两个老奴才对长姐最忠心,想必对长姐的亲子也是肝脑涂地。他们的儿子还在锦衣卫里混了个官职,随时就能对朕下手啊!” 肖北海静立垂头,不敢言语,圣上的性情本就多疑,锦衣卫的身份更是特殊,惹人忌惮,韩家危险了。 “兵部左侍郎,工部尚书以及韩家,意图谋反,即刻抄家,一个活口都不许留!” “是,微臣领命!” 肖北海离去后,皇帝陛下的神情略微放松,对着摇曳的烛火,自言自语道:“现在就剩下宁安侯那个嫡长女没有处置,朕再等等,看看吏部尚书怎么表现。若是表现得好,朕就饶了他家,表现得不好,朕想个什么招子治他们呢?” 御林军与锦衣卫同时出动,声声惨叫划破了宁谧的夜空,温热的鲜血融化了水洼上的薄冰。 家家户户闭门熄灯,男女老少都躲在黑暗中瑟瑟发抖。都知道出事了,皇帝陛下又大开杀戒了,都在等着天亮。 子时末,肖北海和宋定波回来复命,一个时辰抄了四府,诛杀一千三百五十一口。 皇帝陛下除了心头隐患,京城暂时安全,再听到无辜惨死的人口数,心情大好,居然哈哈笑出声来。 “好好好……死得好!” 福海公公换下一壶茶水,正有一个小太监在御书房门外招手。 “怎么了?” “公公,吏部尚书携嫡次子带着宁远侯嫡长女的尸首跪在宫门处,要向陛下请罪!” “知道了!” 福海公公转身向陛下通禀,面上不显,心中感叹,吏部尚书还真狠呢! 但是,谁有什么办法呢?为了保全家族,换了其他人也会作此选择。 皇帝陛下听闻吏部尚书所作所为,甚是满意,直夸他识时务。 “还有漏网之鱼吗?” 锦衣卫指挥使肖北海连忙回道:“韩家女儿去年六月嫁给了太医院院使的独子未轻煦。” 按大靖朝的律法,娘家犯事,出嫁女大多不受牵连。但有吏部尚书对宁安侯嫡长女的处置在前,肖北海可不敢隐瞒韩家还留有一女的事情。不定哪一天皇帝陛下想起来,治他个欺瞒之罪,可是不值当的。 第22章 宫刑 “太医院院使啊!” 皇帝陛下的脸色冷了下来,韩家在锦衣卫护着皇城安危,未家在太医院管着天子康泰。他们若有异心,皇座上的人随时可以驾崩。 抄了未家? 念头在皇帝陛下脑中微微一闪,就听御书房外呼喊:“历城大捷,历城大捷……” 今晚注定是个不眠夜,皇帝陛下也是忽悲忽喜。 魏王敢在此时集兵造反,就是因着齐王带着靖朝大半兵马在历城抵抗西疆。他想趁着京城防守薄弱,弑父夺位。 如今历城大捷,若是圣旨下达,齐王十日之内便能班师回朝,荣城兵变已不足为惧。 “哈哈哈……” 皇帝陛下心头的大石顷刻间粉碎,扬声吩咐道:“福海,从朕的私库支出五千两白银,给御林军和锦衣卫论功行赏!” “是!” “谢陛下隆恩!” 肖北海和宋定波连忙跪地叩首谢恩。 “好了,都退下吧,朕也乏了……” 皇帝陛下起身,福海公公连忙上前服侍,今晚就歇在御书房后的寝室。 “告诉吏部尚书,让他回家去吧,朕知道他忠心!” “是……” 福海公公伺候陛下宽衣,心里七上八下,因他自来与太医院未院使交好。以皇帝的脾性,不会轻易饶了未家。 福海公公仔细观察陛下的神情,认真听他的话音。若是能够知晓几分圣意,一定偷偷给未院使报信,让他好做打算。 “未院使若是能像吏部尚书一样聪明,朕就饶了他们。谁让他运气好呢?朕刚刚想抄了他的家,便传来历城大捷的喜讯。朕决定这个月都不杀生……” 皇帝陛下六十有三,大怒大喜大半宿,早已精疲力竭,脑袋挨着枕头,嘟嘟囔囔,一会儿便睡熟了过去。 福海公公悄悄退出房门,走下台阶,吩咐小太监听着皇上的动静,精心些。而后便疾步出了院门,招来自己的干儿子小凳子,让他快速出宫,给未院使传话。 “一定要向未院使说明,吏部尚书对宁安侯嫡长女的处置方法,不然会大祸临头!” 小凳子不敢耽搁,丑时二刻便敲开了未府的小角门。 韩府与未府就隔了一条街,抄家灭门的动静,方圆二里地的人都听得见,也只有韩婵被未轻煦保护得太好,依然睡得香甜。 四周黑漆漆,伸手不见五指,夜风寒凉,钻透了衣裳。 封屏儿守在韩婵的房门外,眼巴巴望着韩府的方向,无声地哭,也无声地笑。 哭,她终于在如猪似狗般的岁月里熬出了头,却没能手刃仇人,不够解恨。 笑,韩婵再也没了倚仗,余下的日子,她是怎么疼的,也要让韩婵怎么疼。 未家父子知道韩家完了,但从来没想到一个时辰后,会祸临己身。 “不不……不可以的,婵儿没有做错任何事,谁都不可以动她!” 听完小凳子的叙述,吏部尚书抬着儿媳妇的尸体在宫门前请罪,圣上才饶了他们全家的性命,未轻煦立刻惊慌大喊。 未院使和卢氏沉默下来,也没了主意。一辈子都在研究医术,救死扶伤,从来不知如何害人。 韩婵进门后,有诸多不是,老两口连一句重话都没有说过。若现在为了自保,害了儿媳的性命,是万万做不出来的。 但是,不领圣意,留下韩婵的性命,天亮之后,整个未家也就没了。 “轻煦,圣上是个什么品性,你又不是不知,既多疑又记仇……” “我不管,我只要婵儿活着,我要她好好活着,谁都不能害她,生死我都要和她在一起……” 卢氏的话还没说完,未轻煦便急忙转身,他要带着婵儿逃走,逃到天涯海角,他要与妻子同生共死。 “夫君,你瞧,这般有情有义的男人,是咱们的儿子……” 卢氏笑着流泪,未院使捉住妻子的手,慢慢摩挲,即使无言,却情意深重。 可怜天下父母心! 未家夫妇只得了未轻煦一个儿子,只盼着他好。哪怕在生死存亡之际,宝贝儿子完全把父母忘在了脑后,他们也无怨言。 未轻煦为了那不值钱的男女情爱抛弃了所有,也终将被无情抛弃。 他受尽折磨的短暂余生,夜夜梦魇。 若是重来一次,他一定要亲手执刀,毫不犹豫地了结韩婵的性命。 京城有宵禁,要到卯时初才开城门。 未轻煦生性纯良,从小到大学的都是治病救人,接触到的都是豪门贵胄,突然天降横祸,砸晕了他。 曾经的温润公子,如丧家之犬一般,领着韩婵四处逃命。 跑到哪里,跑出多远,以后怎么活?未府和他的父母又是什么下场?未轻煦全然不顾。一个年轻的男人,一颗赤诚剔透的心灵装满了韩婵,又怎能分出心力来顾及父母,怎能有本事躲开锦衣卫的追捕? 皇宫的清晨,因着昨夜几个朝廷重臣抄家灭族,宫墙缝隙里的阳光都透着一片冷冰冰。 “朕从前就说过,未院使家的公子生得好,医术也得未院使真传,甚是高超,是个难得的俊才。可惜皇家没有适龄的公主,若不然,朕定是要招为驸马的。” 被绳索五花大绑的未轻煦匍匐在地,不敢出声。他想,今日定是难逃一死,但愿能和妻子死在一处,但愿父母平安。 从子夜到黎明,从拼命逃跑到求生无望,未轻煦终于想起来,他不仅为人丈夫,还为人子女。 福海公公围着长长的案几,小碎步紧着忙碌,忙着给陛下布菜,忙得额头上浸出了冷汗。 皇帝陛下心情舒畅,早起听说未轻煦带着韩家女儿跑出了京城,还呵呵笑了几声,说了一句有意思。 福海公公记得,昨晚临睡前,陛下说过,一个月之内不杀生,想来未府诸人的性命无碍。因为他了解圣上的为人,残暴是真的残暴,但说过的话也真的是金口玉言,从不落空。 只是,圣上不杀人,不代表他不折磨人。常在御前伺候的宫女太监都知道,圣上若是叫人把你拖出去砍了头,你真的要谢恩。因为更多的时候,当今皇帝陛下更喜欢让他看不顺眼的人生不如死。 辰时一刻,皇帝陛下准时准点用完了早膳。 未轻煦连夜出逃,精神紧张又冷又饿,身上的绳索捆绑太紧,勒缚得手脚麻木,倒在冰凉的地面上瑟瑟发抖。 “哎呦,真是可惜了!” 皇帝陛下慢悠悠踱步过来,脸上挂着一个花甲老人应该有的慈和笑容,一副长辈关怀的口吻说道:“未公子的才貌皆是上乘,就算不能与皇家公主相配,也该娶个高门贵女,何苦为了一个罪臣之女自毁前程?” 未轻煦一半脸颊贴着青石地面,无力抬头,眼睛只能盯着皇帝陛下的靴子。他心间迷茫,颤抖了几下嘴唇,却不知如何回话。可能一不小心,一个字眼说错,就会惹怒这个暴君,只能选择沉默。 “唉……” 皇帝陛下的语气里,有无尽的惋惜:“未院使医术高明,在朕身边伺候了几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朕不能因为他与叛臣结了亲家,就难为于他的儿子……” 未轻煦还年轻,也还太单纯,听闻老皇帝所言,连忙恭敬回道:“谢陛下开恩,臣自知有罪,但此事与臣的父母无关。微臣愿意接受任何惩罚,只求陛下放过臣的家人……” “哦?” 皇帝陛下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你是未家的独子?” “是……” 皇帝陛下的好奇心很重:“朕听闻你与韩家女儿感情深厚,可是真的?” “微臣与发妻是青梅竹马,相约白头……” 皇帝陛下哦了一声,似是有所领悟,拉长语调,戏谑道:“那你们也曾相约不离不弃,同甘共苦啊?” “是……” “你与韩家女儿可有子嗣?” “没有……” “韩家女儿有罪在身,你可愿意写一封休书?” “不……臣妻年龄尚幼,不谙世事,她有任何罪过,微臣是她的夫君,都愿意担下来……” 皇帝陛下呵呵笑得更大声:“哎呀,都说这世上痴情女子多,朕今日也是开了眼界,见到了一个惊才绝艳的贵公子对待罪臣之女也情比金坚,甚是感动啊!” 未轻煦心中升起不安,总觉得老皇帝的周身散发着阴森诡异的气息。 一丈外垂首静候的福海公公,已经不只是额头冒汗,整个后背都湿淋淋。 皇帝陛下背着手,围着未轻煦转了一圈,朗声夸赞道:“好好好,俗话说,百年同舟,千年共枕,都是人间绝美之事。朕猜想,韩家小姐是修行了万年才能嫁你为妇!” 清晨的阳光裹挟着初春的寒凉,只能将空旷的宫殿照亮,却驱散不了皇帝陛下声音里的冷冽。 “既然未公子情深意重,朕便网开一面,饶了你全家的性命。你这百年一遇的情种受过宫刑,就回府与韩家女儿团圆吧!” 宫刑?福海公公猛然抬头,见皇帝陛下面带微笑,笑意却不达眼底,求情的话卡在了嗓子眼儿,终是没有说出半个字来。 未轻煦愣了一瞬,身体在青石地面上微微蠕动,喃喃求道:“陛下,请赐微臣一死……” “呵呵!” 老皇帝笑得慈爱,语气里都是玩味:“别呀,朕可做不出来棒打鸳鸯的狠事,更不能让你们夫妻生死相隔。养好身子后,就跟着福海身边做事,以后都不用传伶人演什么才子佳人的大戏。朕天天看着你就高兴,你和韩家女儿比戏文还精彩呢!” “不不……陛下,请赐微臣一死,臣宁愿死,让臣去死吧!” 未轻煦挣扎着,哀求着,怒喊着,都无济于事。 他只记得,被铠甲兵士扛往净身房的一路上,到处光秃秃、灰蒙蒙。他被一只无形的大手反复拍打,了无生气,只有一缕微光映在了他无望的眼底。 头顶的天空万里无云,可惜他没有生就一双逃出生天的翅膀。 太阳的光芒普照万物,却像他的名字一样,只有一点点暖意。 未轻煦那时便想到,等这一点点暖也散去时,便是他的死期。 冬与春交替,寒意未退,阳光微暖,万物藏在薄冰冻土下努力发芽。 那一年春天,未轻煦二十二岁,属于他的幸福,被留在了冬季。 第23章 恶心 未府被御林军团团包围了两天两夜,未家上空愁云惨淡,主仆百十来口人提心吊胆,对高墙之外发生的惨事一无所知。 自那日未轻煦被捆绑入宫,韩婵就被丢回了未府。她不敢在未家老夫妻跟前露面,整日躲在自己房里不出门,终于当了一回安分小媳妇儿。 这一次,韩婵是真的害怕了,也是真的哭了,只会扑在封屏儿怀里抽泣,六神无主地呢喃:“怎么办?我该怎么办?他们都死了,我该怎么活?” “婵儿,别怕,有屏姨陪着你呢,我会替你父亲好好照顾你的!” 封屏儿眼里泛着柔和的波光,手指爱怜地捋顺韩婵的发丝,心内感叹,她的外甥女是真美呀! 这是韩广勇留给她的小玩偶,一个被很多男人惦记的漂亮玩偶。 封屏儿想,她的余生岁月定是多姿多彩的,她要推着韩婵一步一步走进深渊,以告慰韩广勇的在天之灵。 第三日黄昏,京城下了第一场春雨,半死不活的未轻煦在毛毛细雨里,被几个小太监抬回了未府。 “未院使,陛下感念令公子和韩家女儿情深似海,只是小做惩戒就饶了你全家性命。又念及令公子有伤在身,未院使医术高明,从今以后都不必去太医院上值,留在府中照顾自家儿子就行了。等未公子养好了伤,去司礼监报到即可!” 德海公公是司礼监的二把手,自来与福海公公一脉不对付。短短几句话说得笑意盈盈,却让未院使跪在庭院中,瞪着死气成团的眼睛一眨不眨,犹如一尊新铸成的石头雕像。 小惩戒! 一群太监登门! 不必去太医院就职! 让他儿子去司礼监报到! 未院使还有什么不明白呢?皇帝陛下此举,和灭了他全家,又有什么分别呢? 卢氏自然也听懂了德海公公的话,但她不愿意承认自己听懂了。她游魂般扑到未轻煦的担架前,望着他腰身以下的血淋淋,颤抖着唇,哀嚎了一声儿啊,便两眼一翻晕死了过去。 “陛下仁慈,未院使身为臣子,也当体恤圣意,万不可让未公子伤重不治,毁了陛下一片苦心。若是令公子想不开,自绝性命,未院使可要好好数一数九族的人头了,哈哈……” 德海公公留下一串幸灾乐祸,便带着太监们扬长而去。 未府院子里的下人忙成一团,未院使仿佛要跪死在原地,卢氏晕了过去,少夫人站在廊下,一脸惨白,就是不肯靠近。 “快快,把未公子抬进房里,本就高烧不退,再被雨水浇下去,可就没命了……” 小凳子是福海公公派过来的,为人机灵,照顾净身的人较有经验。 未轻煦的担架被抬起,经过廊下,韩婵连忙后退,像在躲一场瘟疫。 “怎么办?怎么办?轻煦哥哥残了,再也不能护着我了,卢氏会不会害了我?” “我是不是应该逃跑?我该跑去哪里?” “我该收拾点金银财宝,若是轻煦哥哥挺不过去,我们就出城……” “出城之后投奔谁呢?韩家人都被杀光了!” 未轻煦被抬回他新婚的屋子里,韩婵一眼都没有去看过,仅有两次跨过那道门槛,还是为了收拾几件昂贵的首饰。 她躲在偏房里,拽着封屏儿,一会儿哭,一会儿闹,一会儿踌躇满志,一会儿心灰意冷。 “小姐,我听他们说了,这一次陛下开龙恩是因为齐王大败西疆,不日便会班师回朝!” “齐王?” 韩婵停下满屋子乱窜的脚步,愣愣地望着封屏儿。 “小姐,齐王一直对你有意,若不是你祖父母和你父亲拦着,也许你早就是齐王妃了,何苦闹到如此结局?” 封屏儿拉起韩婵的手,不怀好意地劝慰道:“我家小姐花容月貌,就该配一个身份尊贵的男人,齐王出身贵胄,边关平乱又立下大功,风头无两。未公子身残,配不上小姐也护不住小姐。聪明的女人,就该为自己的前程多做打算才对!” “打算?” 韩婵的心跳一浪高过一浪,脑子里也升腾起一团热气,她反握住封屏儿的手,喃喃问道:“怎么打算?改嫁吗?齐王能给我什么位分?轻煦哥哥阻拦我怎么办?” 封屏儿笑得浅淡:“未家已经完了,未公子没有本事阻拦你。再说了,那可是齐王要接你入府,即使做个侍妾,凭小姐的容貌和本领,齐王府后院根本无人是你的对手。位份之事,一点也不难。” 有人帮她撑了一根主心骨,韩婵立即愁云散淡,双眼晶晶亮。 封屏儿再接再厉:“我的小姐,你可是被韩家人当成金枝玉叶养大的女子,怎么能做太监之妻?你要想法子,早日脱离苦海呀!” 韩婵一想到未轻煦残了身,连个男人都算不上,立即捂住口鼻,嫌恶道:“是啊,我怎么能跟那样一个人过一辈子,太恶心了!” 未府四个主子,病倒了两个,随时咽气的一个,还剩一个不理事,躲在屋子里算计着出逃。 卢氏跟前的嬷嬷和管家商量,实在没法子就去请未家的亲戚管事,但未家本就不是大族,人丁稀落,仅有的两门亲戚又都不是近支。更何况,未轻煦得罪了残暴的皇帝,但凡长了脑子的人躲都来不及,谁还会凑上前来,请也请不来。 最后,他们想起了卢氏的远房表姐,在城郊尼姑庵带发修行的余夕真。 要说起余家,可是大有来头。虽然近几年名声不显,但在百八十年前,大靖朝行医之人,不是余家后人,也一定是余家人的徒弟。 到了余夕真父亲这一辈,他老人家淡泊名利,喜欢闲云野鹤般的生活。医官不愿意做,家族产业也不好好经营,就带着独生女四处游历,治病收徒,全凭缘分。 未院使的运气还不错,拜在了余夕真父亲门下,他与卢氏的姻缘也是因余家父女而成。 余夕真五十六岁,半头白发,体态丰腴,见人笑眯眯,就像一个普通老太太。但他人不识,这位和蔼可亲的老太太,与大靖朝所有女子都不同。 余夕真是余神医的独生女,是从小踏遍万里河山,见识过广阔天地,又有医术傍身的奇女子。 余神医为人开明,总是告诉女儿,遇事不要想着自己是个女人,而要想着自己是个人。别人能做的,你也能做,想怎么活就怎么活。 余夕真有父亲的支持,有余家数代积累的财富支撑,未遇知心人,便终身未嫁。 她比大靖朝其他女人都幸运,见万万人,赏万里美景,品万千故事,真的做到了一生随心所欲。 余夕真赶到未府时,卢氏呆呆傻傻,拉尿都要人贴身伺候。未院使犯了旧疾,躺在榻上昏迷不醒。未轻煦伤处流脓,出气多进气少。 “未院使开了药方,我们按时按量熬药喂药,但未公子牙关紧闭,一碗药喂进去一口都不错了。未公子偶尔清醒时便要寻死,我们只好用绳子将他绑缚在榻上……” 小凳子今年十八岁,已在宫中当差五年,与年轻御医未轻煦打过无数次照面,虽没有深交,但对温文尔雅的贵公子印象极好。 如今见他落得凄惨境地,身边连个贴心照顾的人都没有,心中感慨连连,忍着哭腔,打抱不平:“未公子至情至性,护着妻子周全,却无人关怀。回府三日,未少夫人从不近身,就躲在自己屋子里,好像另外几个主子的死活与她无关似的。未公子折腾寻死之时,奴才去请她过来安抚,她却推说胆小害怕,又说伤心不济,总有借口弃她夫君于不顾……” 余夕真给未轻煦把了脉,虚浮无力,命悬一线,这是毫无求生意志,再拖两日,大罗神仙都救不及。 “躲在屋子里,公婆夫君与她无关吗?” “来人!” 余夕真怒喊一声,管家与老嬷嬷同时应到,终于来了一个能管事的,可救救这可怜的一家人吧。 “派两个强壮的婆子,把韩氏拖到院子里,先给我抽十个嘴巴子!” 管家和老嬷嬷面露迟疑,少夫人啊,那可是大公子的心头宝,谁敢动一下? 都是未轻煦给打的好底子,这些时日,下人们看韩婵也是气不打一处来。虽说祸端不是你挑起来的,但满屋子病的病残的残,皆是因为护着你的性命所致。如果未家人像吏部尚书一样,也抬着你的尸首向皇帝请罪,又何至于招来一场断子绝孙呢? 你韩大小姐没能力撑起一个家,伺候公婆和夫君的小事还做不来吗?无德,无心,无情,养这种媳妇儿,都赶不上剩菜剩饭养只猫和狗,还知道感恩,还能摇摇尾巴。 大家伺候得万般不情愿,但都念着未府主子们仁厚,万不可雪上加霜,再惹那位小祖宗作天作地。她躲在屋子里正好,也少了许多麻烦,都不约而同地依着习惯顺着她。 “怕什么?” 余夕真看明了管家和老嬷嬷的脸色,当即冷笑道:“告诉她,老老实实的,挨完了打就跪到祠堂里,为她的公婆和夫君赔罪祈福,若是轻煦熬不过今晚,明日就让她陪葬!” 大公子那么好的人都熬不过今晚吗?那老爷和老夫人也是挺不过去的,未府就快完了,还顾忌什么呢?先打那无良的小媳妇儿一顿,替未家人出口恶气。 管家和老嬷嬷气势汹汹出了门,院子里很快传来韩婵的惨叫声。 第24章 羽化 韩大小姐可是千娇百宠的长大,韩家自然不会亏待她,出阁时,不但拨出最好的田产铺子做陪嫁,挑选贴身伺候的仆妇也都是极其精明鬼道的。 除了封屏儿,韩婵院里还有两个三十多岁的妇人,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 若在平日,韩家小姐受屈辱,她们定是要挺身而出的。但今时又不同往日,韩家倒了,未家摇摇欲坠。韩大小姐脾气不小,本领却不大,不会收拢人心,也不会管理家财。落难的凤凰不如鸡,谁还拿命护着她有什么用? 韩婵被按在庭院里,足足挨到第九个巴掌,封屏儿才收起了浅笑,扑过来将她护在怀里。 “别打我家小姐,要打,打我吧!” 一院子的人都忍不住笑,只有韩婵被打蒙了,本就不太好使的脑子里只剩下封屏儿对她的好。 “屏姨,我只有你了……” 被关到祠堂里,韩婵抱着封屏儿哭嚎不止:“凭什么呀?他们凭什么这么对我?他们病不病、残不残,与我有什么相关?又不是我伤了他们!” “明明就是轻煦哥哥没本事,逃跑都不会,根本护不住我。若不是他笨得要死,到皇帝跟前不懂随机应变,何至于惹恼了圣上,遭此惩戒?他被阉了就是活该,凭什么报复到我身上来?” “韩家得罪了圣上,又与我一个出嫁女有什么相关?若不是轻煦哥哥大惊小怪,非要带着我出城,也许圣上根本想不到我,明明是他们连累我……” “屏姨,你想想办法吧,快点带我逃走。我从前就听说那帮太监手段残忍,尤其对待女人,就像对待牲口一样。如今轻煦哥哥还没咽气,未家人就敢这般待我。想是他缓过来,也再不会像从前,残了身也定会残了心,说不上怎么虐待我呢?这日子我过不下去的,屏姨你帮帮我呀!” “好好好……婵儿放心,屏姨帮你想办法。” 封屏儿拍哄着怀里的小美人,眼神缓缓掠过未家祖宗的牌位,嘴角的笑阴森森。 “我的小姐呀,只要屏姨活着,一定好好替你打算!” 你想做什么,屏姨都由着你,你不会作死的时候,屏姨就想法子教会你,这日子过得多有意思呀! 净身房老师傅操刀几十年,或自愿,或因罪受罚,从他手中过的人数成千上万,只要好好修养,出不了人命。 但未轻煦一心求死,抓挠,捶打,撞墙,变着法子地折腾,如今已是重伤不治、生命垂危之相。 余夕真帮未轻煦重新处理了伤口,又为他行了针,减轻痛楚。 夜半时分,未轻煦悠悠转醒,一眼就瞧见了熟悉的床幔,床幔上两只百灵鸟,还像从前一样交颈,比翼,互啄…… 就像他与韩婵的往昔一样恩爱。 “啊……让我死,我要去死,为什么不让我死?我受不了了……” 未轻煦手脚被绑缚在床栏上,挣扎,蹬踹,翻滚,皆是无力挣脱束缚,只能抻着脖子哀嚎。 院里院外,男女老少,听闻者无不心酸,那般光风霁月的贵公子突遭此横祸,挺不过去,似乎也是情有可原。 余夕真只好再次施针让他昏迷,随后坐在榻边思虑了良久。 不吃不喝,不好好养伤,若想救未轻煦的命,只能用非常之法。比如说配置一些禁药,让他神魂麻醉,先把身体的伤养好,再想其他。 羽化散,多食可致幻,常食可成瘾。 余夕真严格配比,将毒性减到最小,每日早起喂给未轻煦一点点,能保证他一整日安静听话就好。 到了晚间,再配给他一些安神助眠的药物,效果显着。 此后半个月内,未轻煦没有再寻死,除了睡觉,吃饭,就是盯着他与韩婵新房里的某一个物件,一发呆就是一两个时辰。 虽有药物控制,但未轻煦心里也是有几分明白的。什么都好说,只要韩婵凑近身旁,他便会叫喊,奔跑,躲藏。 为人夫者,因妻子连累遭受灭顶的侮辱,没有丝毫怨怪,却是满腔的羞愧。 未轻煦觉得自己再也配不上韩婵。 然而,他心爱的妻子却因他的痛苦沾沾自喜,有了足够的理由不去看他,免得犯恶心。 四月初,未轻煦的伤口愈合,齐王带着四万兵马凯旋,百姓夹道欢迎,宫中大摆宴席,有军功者,个个封官加爵。 前任武状元沈长戈深入敌营六个月,取得重要情报,折损敌军一万三千兵马,才使得大战告捷,领了头功。 皇帝陛下大赞其有勇有谋,直接下旨封他为正四品的广威将军,并赐将军府。 而让众朝臣大跌眼镜的却是统帅齐王,只得了圣上一句华而不实的赞扬:“吾儿才略过人,朕甚欣慰!” 而后便是毫不留情地驱赶:“想来吾儿在外征战一年,甚是辛苦,于你母妃跟前尽孝十日后,便返回封地,享享安逸日子去吧!” 秃子头上的虱子,摆明了卸磨杀驴。 纵使齐王有千般怨怼,也不敢表露分毫,更加不敢抗旨。 “殿下,魏王意图谋反,圣上一月之内必会出兵讨伐,此时卸去殿下兵权,定是要转交于皇孙的舅父高思翰……” 齐王冷哼:“本王刚刚击退外敌,再带兵占了荣城,父皇晚上是要睡不着觉的!” 齐王府的幕僚樊典,谏言道:“殿下无需烦恼,此时顺了圣上的旨意,对殿下的皇图大业有益无害!” “哦?怎么说?” “殿下可效仿代王,驻守封地,表面做出与世无争的姿态,实则养精蓄锐。圣上如何收拾魏王,高家如何绸缪争抢,都不足为惧。殿下坐山观虎斗,暗中联络陈王,结成联盟。待到时机成熟,陈王根本不是殿下的对手,拿下历城,易如反掌。到那时,管他京城皇位上坐着的是谁,殿下占着大靖的东南和西南两座城池,改天换日都不在话下!” 齐王听樊典一席话,顿时热血沸腾,父皇不想给的东西,他可以凭着实力抢过来。 “只是……” 齐王也免不了忧虑道:“我们在军中的人手,只有杜千和可信任,他也止只能调动一万兵马。剩余几位小将摇摆不定,恐到关键时候不能为本王所用,尤其沈长戈……” “沈长戈的确是难得的将才,但他年轻气盛,刚刚崭露头角,就被陛下重用,定是被其他几方势力紧盯着。殿下不必急着收拢于他,耐心等着,看他能走到哪一步。这官场可不像战场那么好混,他必然是要栽几个跟头,才能分清利弊。等到他站不稳脚跟的时候,自然会想起殿下对他有提携之恩,也会看明白,只有殿下才能给他铺就一条封侯拜将之路。到那时,殿下只需招招手,他自会俯首称臣。” “嗯……万事不可操之过急!” 齐王缓缓颌首,父皇的身子表面看着还算硬朗。代王在平城不声不响,无人知他底细。魏王眼瞅着要被父皇收拾,陈王就是一只鹌鹑,只想着自保。目前,他要做的就是回到封地,静候时机。 若是太子哥哥还活着,顺利继位也倒罢了,若是争不过其他两位兄弟,他也能认了。让文韬武略皆是上乘的齐王刘北弦给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做臣子,休想! 齐王加紧处理京中事宜,没等到皇帝陛下的十日期限,到第五日就准备返回封地,第四日晚间,收到了韩婵的密信。 “哈哈……真是一个可笑的女人!” 韩家暗中投靠魏王,已经有些年头,始终对齐王的示好不咸不淡。如今受魏王牵连被灭了满门,带着未家也跟着遭殃,那小美人却不想着陪伴夫君,只想要琵琶别抱。 齐王举着韩婵的书信,纸上写满对他的爱恋,一笔一划皆是盼他拯救的殷殷之情,真是越读越开心,笑得前仰后合。 “可惜啊……” 齐王笑够了,将书信放在烛火上点燃,甩进了铜盆里。 “本王不缺女人,尤其不缺只有一张漂亮脸蛋,却不能给本王带来任何益处的女人!” 若是韩家还在,将京城第一美的韩婵收入帐中,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拒绝。但韩家的好处没了,只留下一个造反的罪名。齐王要躲着皇帝陛下的猜忌,也在忙着收敛锋芒。 只有美色的女人,到哪里不寻一个?何苦要满身麻烦的韩婵呢? “小美人,换个时机,本王一定好好疼你!” 齐王想,三五年之后,他便能返回京城,韩婵早晚是他的。 但愿那时候,她和现在一样美。 韩婵的书信送出去后,就收拾了一个小包袱,装满了陪嫁的地契和金银,随时等着离开未府。 等啊等,等了两日,没等来齐王的回信,也没等来接应的下人,只等到了齐王已然离京的消息。 “你真的把信送到了吗?是不是出了什么岔子?你真是干啥啥不行,真是没用!” 韩婵推搡着封屏儿的手臂,怒容满面,不住地埋怨:“现在怎么办?你知道我天天想着没了根的未轻煦就住在隔壁,我有多恶心吗?你想让我跟着这样一个男人过一辈子,你想害了我是不是?” 封屏儿并不见气恼,反倒柔声细语地安慰:“小姐,别着急,是我的错,是我办事没个准头。那封信也不知怎么就和齐王错过了,我觉得,若是齐王收到小姐的信,定然会带上小姐一起走的……” “还用你说吗?我在信中对他说尽了甜言蜜语,不信他不心动,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韩婵信心十足,她的姿色,在大靖朝就是翘楚,是个男人都抗拒不了。 封屏儿淡淡一笑:“小姐放宽心,与齐王失之交臂,也没关系,还有沈大将军呢!” 第25章 伎俩 “沈大将军……” “沈长戈?” 经封屏儿一提醒,韩婵立即眉开眼笑。 未轻煦最温柔,齐王最有权势,沈长戈最具男性魅力,也最让她心动。 “沈状元不再是从前的七品小官,寒门庶子。现在的他可是战功赫赫,正四品的武官,前途无量呢!” 封屏儿凝着韩婵萦绕着贪婪之气的眉眼,细数道:“因着韩家之事,就算齐王现在接你入府,也给不了明面上的位分。虽然沈大将军背景寒酸,但个人才能出色,和小姐堪堪相配。而且,像他这种武官定是要外派的,只要离了京城,就无人识得小姐。您跟着沈大将军出门,就是四品的将军夫人。并不比做齐王的侍妾差什么,比做太监之妻那是强了百倍千倍的……” “是呀!” 韩婵刚刚的怒气一扫而空,亲热地挽过封屏儿的胳膊肘,笑盈盈道:“屏姨说的好,做将军夫人啊,那一定很威风的,我现在就给沈长戈写信……” 说写就写,韩婵提起笔,想要照着给齐王的书信内容复刻一遍,封屏儿却在一旁出主意道:“小姐,像沈大将军这种男人生就一副侠义心肠,你若直接写甜言蜜语,恐怕他因着礼法会对你避而不见。你要在信中写你家破人亡,写你婆母虐待,写你夫君无能,写你生不如死……” “哦……对的,我是受尽人间疾苦的弱女子,等着英雄从天而降……呵呵……” 主仆两人躲在房里,嘀咕着闲话,忙着对外男勾勾搭搭,全然不顾未府的惨状。 未院使已病入膏肓,躺在榻上熬日子。卢氏时而清醒,时而糊涂,还主不了事。未轻煦精神空虚,无所寄托,趁着余夕真照顾不到,自己偷偷配药,吃羽化散成瘾,变了性情,时常发狂。 外人瞧着都免不了落泪,只有韩婵置身事外,另谋活路去了。 当今圣上的手段真是不一般的狠毒,未府的下场竟是比那些满门抄斩的人家,还要悲惨。 倒不如死了干净! 未家老夫妻如是想,偶尔恢复理智的未轻煦也如是想。 直到此时,他都没有过后悔,没有过怨怪。未轻煦还在坚信,护着妻子是一个丈夫的责任。 他还不明白,无论是丈夫护着妻子,还是妻子护着丈夫,都要护对人。否则,落入无边苦海,耗尽余生都爬不出来。 未轻煦二十二岁,一只脚踏入深渊,另一只脚徘徊在岸边,活得如同行尸走肉。 沈长戈二十一岁,正值风茂,轻轻松松取得了别人半辈子也难修成的高官厚禄,一时之间过得花团锦簇。 上杆子巴结的,打定主意拉拢的,早中晚邀约不断,回京七八日,没有一日不醉酒。 大伯父沈奕很为侄子骄傲,但也没忘了时时规劝,少年得志不可张狂,早日把父母和妻子接到京中来,一家团圆,清廉为官,踏实过日子。 沈长戈从历城出发时就给吴县去了一封家书,到了京中才从大伯父口中得知,他的未婚妻在接到他阵亡的消息后,如约嫁入了沈家,自愿为他守节。 寥寥几刻独处时,沈长戈也曾好奇,充满想象,吴氏是个怎样的女人呢? 从京城到吴县,骑快马五日就可到达。圣上有意派兵攻荣城,应该就在下个月。虽然圣旨未下,但众位将士已经传说的有鼻子有眼。 沈长戈想,他应该回吴县一趟,见见妻子。 计划赶不上变化快,幸与不幸,全在人一念之间。 怨别人花言巧语,伎俩卑劣,更恨自己年少冲动,一意孤行。 沈长戈回京第九日傍晚,三宝架着醉醺醺的他刚刚走到将军府门前,一个小叫花子就窜了过来。 “沈将军,还是我,您还记得我吗?我又来给您送信了……” 沈长戈还没有醉糊涂,定睛一瞧,就认出了他是曾经替韩婵送过信的小叫花子,心中不由一酸又一紧。 因为想到了韩朝光,分别一年而已,那个与他谈天说地、比剑划拳的贵公子,因着莫须有的罪名,被抄了家没了命。 随即沈长戈又想到韩婵,他们说未府也遭了牵连,未轻煦受了宫刑。 可怜的韩婵,失了至亲,残了夫君,该有多难过呢?她还好吗? 沈长戈迫不及待打开书信,借着月色逐字阅读,越看越愤怒,不由得高声斥骂道:“真是岂有此理,姓未的真是猪狗不如!” 三宝在一旁急得抓耳挠腮,从腰间掏出一小块碎银子,打发小叫花子走开,随即架起沈长戈,把他拖回了房内。 “那个谁,那个惹……” 三宝本想说惹祸精,一瞧沈长戈的脸色不善,终是没敢说出口,缓了缓语气,好言劝道:“我的将军呀!你忘了去年韩大小姐给你惹了多大祸事不要紧。但你别忘了,她现在是未家妇。随随便便就给外男写信,她是想要做甚呢?咱们可不能再和她有任何牵扯,你现在是大将军,可不能任性妄为……” “什么能不能的,婵儿在受苦,那个未轻煦真不是个东西!” 沈长戈攥着信纸,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气愤难当:“我原以为他是个翩翩君子,对婵儿也算真心。谁想到成婚短短一年,韩家倒了,未家遭难,他就露出了本性,虐待婵儿……” “虐待? ” 三宝不信,讽刺道:“先别说未公子本性如何,就韩大小姐那未成婚就能与男人私会,成婚之后还能给外男偷偷传信的胆量,谁能虐待得了她?” 沈长戈坚持:“婵儿在信中与我说得明白,就是未轻煦那厮把所有怨气都发泄在她身上,每日都对她非打即骂……” 三宝反驳:“她说什么你就信什么呀?万一是她撒谎呢?” 沈长戈痛心道:“婵儿像孩子一样天真无邪,怎么可能说谎?若不是日子难过,实在挺不过去了,又怎会把那些丑事对我讲起?” 三宝提高了音量:“我的大将军啊,她再怎么难过,她自己想法子去,也不能随便给别家男人写信不是?她这样的品行,就不是个天真的人!” “三宝!” 沈长戈怒目而视,冷声警告道:“从今以后,你再敢说婵儿的坏话,就给我滚回老家去!” 三宝跟在沈长戈身边时日长了,当然看得懂主子的脸色。知道他什么模样是真生气,也知道什么时候不能惹他。 三宝无奈缩了缩脖子,噤了声。 说到底,他只是个奴才,很多事情提醒一句两句就算了。若是较起真儿来,他根本没有说话的资格,让他干啥就得干啥。 三宝撅着嘴,回到自己房里,用大被蒙着头,一顿嘟囔:“还天真无邪呢?长眼睛的都看的出来那不是个省油的灯,还是个能惹事的小妖精。上次都坑你这二百五一回了,还不长脑子,记吃不记打。若不是跟着齐王去边关立了战功,现如今只能上街卖艺混江湖去,还当什么大官啊?真是吃一百个豆不嫌腥,你早晚还得在她身上栽大跟头,有你后悔的。还骂我,还让我滚回老家去,有谁能比我对你更忠心呢?真是见色忘义,忘了我跟着你走南闯北,历经多少千难万险。当了大官,有了娘们,就不把三宝当兄弟了,什么玩意儿?” 沈长戈想着信纸上所写的内容,烦躁得很,打发三宝去睡觉后,自己守着灯火,直到黎明,也没能合一下眼睛。 天怎么还不亮呢? 他很焦急,恨不得此时就飞到韩家别院外的五里亭,去见韩婵一面。误入凡尘的仙子,经历了家破人亡后,又被夫君虐待,不知被折磨成了什么样子。 沈长戈无眠,韩婵和封屏儿也忙碌了半宿,忙着往自己身上制造伤痕。 她们打定了主意,不管用什么手段,只要沈长戈明日赴约,就一定要说服他,把韩婵带离京城,去一个没有人认识韩大小姐的地方,做风光无限的将军夫人。 韩婵一身雪肤,稍稍一碰就是一道红痕。 “小姐,既然要装作被虐待来换取沈大将军的怜惜,伤口就要弄得真一些。” 韩婵把脸埋在被子里,瓮声瓮气,异常坚定道:“屏姨,你下手吧,为了以后,我挺得住!” 封屏儿嘴角含笑,花样繁多,下手极狠。学着韩广勇曾经用在她身上的招式,把韩婵的前胸,脖颈,后背,两只小臂,弄得红肿一片。 第二日一早,再细瞧,伤口里还泛着青色,真的不能再真! 韩婵哪里受过这种大罪?从前不小心哪里碰了一下,没红没肿没破皮,都要哼哼唧唧喊疼好几天。韩家人从老到少,挨个哄一遍,像哄祖宗似的,才能换来韩大小姐的“转危为安”。 “真姨,都怪我没用,连累了公婆和夫君……” 韩婵面无血色,病歪歪地被封屏儿搀扶进了主屋,对着碾磨药草调理药方的余夕真,哭的梨花带雨。 “真姨,我在家里也帮不上忙,今日天好,我想去清远寺给公婆和夫君祈福,盼他们早日康复……” “你爱干啥就干啥,离我远远的,看见你我就烦!” 余夕真没有功夫搭理韩婵,先不说未院使的病挺不了两个月,卢氏的精神不能再受刺激,就是未轻煦偷偷服用过量的羽化散,就够她上火头疼的。 韩婵去哪里?打算些什么?死不死的都没有人关心。 未家的烂摊子,若是求神拜佛就能收拾好,其他人早就排队去了,还轮得到一个只能看不顶用的花瓶瞎张罗吗? 第26章 归来 未轻煦被绑在屋子里,黑白颠倒,精神失常,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喊,一会儿闹,不再日日寻死,而是天天找药。 余夕真发现他的不对,立即锁了未府的药房,调制了很多解毒的汤药,给他硬灌下去也没有用。 即使未轻煦的身体还没有对羽化散成瘾,但他的心里已经放不下那飘飘欲仙的感觉。 他迫切地想遗忘痛苦,想找寻希望,他无所依靠,没有力量。 他在逃避,他害怕活着,也害怕死去。 韩婵对夫君的惨状并非一无所知,两夫妻的屋子相邻,不管白天黑夜,总是能清晰地听见夫君的吼叫,想装作不知道都难。 但自私惯了的妻子,只觉得未轻煦是泥潭,未家是苦海。她韩大小姐花容月貌,年岁正好,在此蹉跎,对不起自己。 和去年一样的光景,韩家别院的后山春意盎然,五里亭周围一片鸟语花香,韩婵与沈长戈曾在如画的山水间谈情说爱。 韩婵在信中说巳时初相见,沈长戈却在辰时初就已到来,置身花红柳绿的美景里,回忆往昔,心底泛起酸涩。 就像未轻煦相信他与韩婵会白头偕老一样,沈长戈也相信韩婵与他两情相悦。 他设想过无数次,若去年的他拥有现在的本领和地位,是不是就可以去韩府提亲?是不是就能够阻止韩婵嫁给未轻煦?是不是他的小仙女就不用遭受那么多不幸? 一个男人,事业不成,女人不得,是会惦记一辈子的。 等形容憔悴的韩婵登上台阶,双目含泪,盈盈朝他走来时,沈长戈想要弥补遗憾的心情更加强烈。 “沈哥哥……” 韩婵娇声呼唤,低回婉转,配着忍不住的哭腔,让沈长戈的心都疼了。 “婵儿,你受苦了!” 沈长戈情不自禁拥他的月亮入怀。 “啊……疼啊!” 韩婵痛叫,眼泪噼里啪啦落了下来。还真不是装的,韩大小姐本就身娇体弱,怕疼得厉害。封屏儿也没松着手劲儿,那伤口看着多唬人,也就有多疼痛。 “怎么?哪里疼?” 沈长戈焦急追问,韩婵默默流泪,缓缓撩起了衣袖,扯开了衣领,一道道伤痕触目惊心。 “这是……这是未轻煦那畜牲打的?” 沈长戈怒瞪着双眼,不敢置信,韩婵如花似月,他远远观赏,静静仰望,多看一眼都是亵渎。 未轻煦怎么舍得?怎么狠得下心来?把他心中的仙女揉搓得不成形状,真是该死! “沈哥哥,我好想你啊!” 韩婵轻轻靠近沈长戈怀里,搂着她的脖颈,嘤嘤哭道:“我与轻煦哥哥从小定亲,被大家视为天作之合,可我对他从来都是兄妹之情。” “沈哥哥是知道的,自从遇到了你,我才懂得男女情爱。若是去年这个时候,被他们发现了你我在此幽会,我便不顾什么乱七八糟的礼法,壮起胆子跟着沈哥哥一同私奔就好了……” “韩家没了,祖父母,父亲和哥哥,他们都离开了我,再也没人护着我了。因着韩家的事情,轻煦哥哥受了圣上责罚,我也是很愧疚的。他们把怨气都发在我的身上,再难过我也可以默默忍耐,可是任我小心翼翼地伺候,公婆还是找各种理由虐打我。我向轻煦哥哥求救,我的夫君还要再赏了我几耳光。这些也就算了,最难的是到了夜里……呜呜……” 韩婵推开沈长戈的胸膛,捂着脸,闷声哭泣。 “婵儿……” 沈长戈心痛无比,却不敢碰触韩婵的身体,恐怕碰到了哪个伤口,碰疼了她,只得抬手轻轻抚摸她的脸颊。 “沈哥哥,你带我走吧,轻煦哥哥每到夜里都会折磨我,根本不把我当女人待,我受不了了……” 韩婵拉过沈长戈的手臂,用力抱紧,断断续续的呜咽:“沈哥哥,原本我就希望你做我的夫君,无奈嫁给轻煦哥哥,我也安分守己,努力做一个好妻子。可是,轻煦哥哥根本不算是个男人,他会把我折磨死的……” “沈哥哥,你若是不要我,用不到明年这个时候,我就去要见我亲哥哥了……呜呜……” “别哭,别哭……” 沈长戈捧过韩婵的小脸,轻吻她的泪珠,动情道:“我的婵儿,我会带你走的,我们走得远远的。我现在有官职,有本事,再也没有人能够阻拦我们在一起,再也没有人能够伤害你!” 沈奕无数次告诫沈长戈,切不可年少得志便骄傲自满,更不要以为余生之路皆是平坦。要懂得识人,要分清利害,做任何决定都要三思而后行。 然而,人这一辈子总是要犯一些错误,谁拦也拦不住,而且是明知故犯,还觉得自己英勇无惧。 沈长戈被韩婵的眼泪,唤起了沉寂一年的爱恋。又被韩婵的依赖,激起了行侠仗义的豪迈。 帮助曾经的好兄弟照顾妹妹,挽救陷于泥沼的弱女子性命,圆一场与心爱姑娘相守的夙愿。 沈长戈有无数个理由,冲破世俗枷锁,带着韩婵远走高飞。 凉风吹拂过绿叶丛林,鸟儿飞翔在碧海蓝天,一对年轻男女,在灿烂日光下手牵手,深情对望,何其美妙。 沈长戈觉得此情此景乃是人生至美,此时此刻值得回味三生,沈大少爷脑子一热,做下了悔恨终生的决定。 先把韩婵带离京城藏起来,而后赶回吴县老家,打发他素未谋面的妻子回娘家。 沈长戈计划的好啊!他再拼搏几年,官位再升几阶,他便可以和韩婵正大光明为夫妻,一生一世一双人。 日月轮转,人事易变。 年轻的沈长戈想不到,他捧在手心的月亮,终会变成他一生都抹不去的污点。 吴县,沈宅,午后的阳光和暖,微风掠过,柔意满怀。 院子里的桃花盛开,身着嫩绿色衣裙的吴岁晚,踮起脚尖,摘下一朵桃花,轻轻簪在耳鬓。 不用照镜子,她也觉得美,心里美。 半个月前,沈契便收到了沈长戈从历城寄来的书信,讲述了他深入敌营,领了头等军功的喜事。 的确是喜事,沈家人不在意他在战场挣了多少功劳,到京城受了多大的封赏,他们高兴的是沈长戈还活着。 从那一天起,吴岁晚便换掉了周身的暗色衣裙,戴上了鲜亮的珠花钗环,打扮成一个真正的年轻小媳妇儿该有的模样,如春季的桃花初绽,夭夭芳华,绰绰风姿。 只是花儿娇美,却也娇弱,经不得风吹雨打。 那些还来不及绽放,便碾碎入泥的花蕾,有谁期待?有谁看见? “大少奶奶,大少奶奶……” 孙氏身边伺候的大丫头兰溪,急匆匆跑进吴岁晚的院子,还没迈过门槛,就高声呼唤,藏不住的喜气:“大少奶奶,快收拾收拾,大少爷回来了……” 吴岁晚猛然回身,鬓边的桃花飘落,被她无措的脚步踩扁,被她凌乱的心跳遗忘,零碎,破败,无人怜惜。 “大少爷……回来啦?” 吴岁晚被沈长戈归来的消息,击打得头晕目眩,立足于桃花树下,顾盼茫然,忘了该做什么反应。 在别人口中认识的夫君,说回来就回来了,像做梦一样。 已经顶着夫妻名头一整年的陌生男女相见,该说些什么呢? 她的夫君知道,家中还有一个妻子在等他吗? 他会和她一样,会期盼,会喜欢,会温柔以待吗? “哎呦,大少奶奶别发愣啊!快进屋打扮打扮,大少爷正在前厅与老爷说话呢!” 兰溪推着吴岁晚回房,调笑道:“都说女大十八变,这男子啊,就是三十六变。大少爷两年多没回家,我刚刚在前厅门口瞄了两眼,那个威风呦!大少奶奶一会见了,可小心些,别被迷晕喽!” 吴岁晚脸上的红云,升腾,燃烧,热得她呼吸慢慢急促起来,说话都不利索了。 “我的衣裳是今早新换的……还行的……没什么准备的……实在不好看,就整理一下头发……换个发簪吧!” 吴岁晚一会儿扯扯衣角,一会儿摸摸头发,一会儿觉得哪里都好,一会儿又觉得哪里都不好。 她想着仔细打扮了,再去见沈长戈,给初次见面的夫君留个好印象。 随即又想着吴六子常常骂她长得丑,再刻意打扮了,会不会显得更丑?被人瞧破了小心思,会不会很可笑? 倒不如就以原来的面目相见,她的夫君应该不会是看重女子容貌的俗人,而且,她还记得外祖母说过,岁晚长得最好看…… “好好……奴婢帮大少奶奶簪发!” 吴岁晚摇摆不定,被兰溪按坐在铜镜前,绯红的脸庞,一片恍惚与挣扎。 “大少奶奶,你不要紧张,别看大少爷常常不着家,在外面打打杀杀的。但是,大少爷的性情极好,待我们这些下人都如兄弟姐妹一般。他身边伺候的三宝最是没大没小,还时常与大少爷斗嘴打架,都不见有一点处罚……” 兰溪的嘴皮子厉害,手上的动作也利落,一把木梳在她手中跳跃,一绺绺发丝在她指尖飞舞。 片刻后,吴岁晚一头乌黑的秀发,如云般堆砌在头顶,衬着她的小圆脸又小了一圈。 时下最流行的妇人发髻,显明了她的身份,也掩盖了她眉目间的稚气。 “好看!” 兰溪的小嘴叭叭叭个不停,对惶然无措的吴岁晚夸了又夸。 “大少奶奶的头发长得好,像绸缎似的。大少奶奶皮肤更好,像刚剥了皮的熟鸡蛋。大少奶奶的眼睛不大不小,睫毛长长,看着人的时候,好像有千言万语要诉说。大少奶奶的脸,真是越看越好看!” 第27章 狼心 兰溪今年十五岁,长相水灵灵,花骨朵一般,但说起话来却像二十五岁。只因为她十一二岁就跟在孙氏身边伺候,当家主母一心向佛,府中杂事过问得多了,小小年纪就练成了一把年纪。 性格文静的吴岁晚嫁入沈家后,兰溪又喜欢上了当知心大姐姐,说起道理来,好像她有亲身经历一样。 “大少爷待身边人都好,待媳妇儿只会更好。大少奶奶进门后,府中人都夸您稳重知礼、温柔和气。都说您和大少爷就是天生一对,你们夫妻呀,以后都是好日子!” 甭管她和沈长戈以后能不能夫妻和美,至少这一刻的期盼是美好的,兰溪的祝福是真心实意的。 吴岁晚紧绷的神经,慢慢松弛下来。她从陪嫁的妆奁里,拿出了一支并蒂花样的发钗,端详片刻,缓缓簪入了高耸的云髻。 发钗通体银白,钗头镶嵌着绛红色的玉石花瓣,简洁素雅,于乌黑的发髻间盛放着一个女人最初的希望。 吴岁晚的出嫁,一波三折,嫁妆一减再减。虽然她被一顶小轿抬到沈府那日,身后跟着八抬嫁妆,但箱子里没有什么值钱的物件。 吴六子会算账,吴岁晚是过来沈府守寡的,往后就是个活死人,啥用都没有。他一个死了姑爷的丈人,一点好处占不上,他脑子抽了,才往嫁妆箱子里装大笔财物。 用吴六子的话来说,沈家再怎么不好,也不至于让一个寡妇冻死饿死,钱财太多了,你也没地方花去。 作为父亲,那些话说的在情在理,就像鸡打鸣狗放屁,从他嘴里发出啥动静,都很相贴,都没什么奇怪的。 总之,吴家不让吴岁晚空箱出嫁,都是吴六子父爱泛滥了。 所以,吴岁晚挺穷的,只有这个妆奁里的东西还过得去。 毕竟是要天天戴在头上出门见人的,吴六子再不要脸,也害怕外人笑话他苛待女儿,为了面子好看才没有偷工减料。 但是,最值钱的并蒂莲发钗,也还不足十两银子。 吴岁晚戴上她最贵重的首饰,带上一颗最纯洁的心灵,去迎接她的夫君沈长戈。刚要转身,却又被兰溪扯住了手臂。 “大少奶奶别着急……” 兰溪快手拿过妆台上的胭脂,递给吴岁晚,语气里都是疼惜:“大少奶奶,你现在不是守寡的身份,你夫君回来了,而且是立了大功劳回来的,你怎么能素面朝天去见他呢?” 吴岁晚羞答答垂了眼帘,拧开胭脂盒,用指腹沾了一点点,在唇瓣上缓缓涂抹。 铜镜里的女孩儿,人世挣扎十七载,第一次光亮耀眼。 吴岁晚走出了自己的院子,越接近前厅脚步越慢,脸上的绯色也愈加鲜艳。 兰溪窥见一个女子的羞涩与胆怯,料想一会儿的情景,应该比戏文里演绎的男女相会更精彩,不由得跟在吴岁晚身后捂着嘴偷笑。 十四岁起就早晚惦念,写了一箱子书信,隔着千里,隔着生死,她终于盼来了与沈长戈的第一面。 还有五丈远,三丈远…… 隐隐传来一阵争吵声。 吴岁晚提起裙角,踏上台阶,站在门槛外,看清了厅堂里对峙的两父子,也听清了那些关乎她的争执。 “自古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已经为你娶了妻,你怎么能随便在外面找女人?” 沈契坐在太师椅上,对立在屋子中间,一脸傲然的沈长戈,怒斥道:“你不要以为你在外面做了官,我就管不得你了。到什么时候,你有多大出息,我都是你的父亲,我做主替你娶进来的女人才是你的妻子。” 沈长戈冷嗤道:“我想娶哪个女人为妻,我自己说了算!天王老子做主娶进来的女人,只要我不承认,她永远不是我的妻子。” “反了你了!” 沈契一掌拍在桌子上,猛然起身,跨前两步,指着沈长戈的鼻子,怒骂道:“真是这些年我把你惯坏了,没能教会你怎么做人。娶妻娶贤,岁晚在得知你阵亡的消息后,依然履行婚约,为你撑着门户。年纪轻轻,甘愿守寡那么多时日,总算把你盼回来,你却不认她。你这叫狼心狗肺……” 沈长戈从小习武,臂膀宽阔,又比父亲高了一个头。任沈契跳得再高,骂得再狠,在大将军儿子面前,也显不出气势,倒是有几分滑稽。 “她不是我喜欢的女人,我也没有逼着她嫁进来……” 沈长戈的语气平静又冷淡:“事已至此,没有好聚,也可以好散。念着她品行高洁,我会在钱财上多多补偿她……” “你能补偿什么?” 沈契喊的嗓子都岔了音:“一个女子刚刚嫁人一年,连夫君的面都没见过,就遭了嫌弃。平白无故被打发回娘家,你让她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沈长戈面容冷酷:“各自嫁娶,各安天命,互不相干!” “你这逆子!” 沈契跳起来,一巴掌扇在了沈长戈脸上,怒吼道:“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绝不会允许你休妻和离。沈家的长媳,你沈长戈的妻子,必须是吴岁晚!” “哎……有话好好说!” 孙氏原本坐在沈契身旁的太师椅上,低眉顺目,任两父子争吵。没承想越吵越激烈,还动上手了,连忙起身阻拦,眼尾余光瞥见了站在门边的吴岁晚。 “岁晚……” 孙氏低呼一声,迎了过去,沈契父子应声转头。 吴岁晚与沈长戈目光相触,一个冰冷无情,一个彷徨无助。 “唉……岁晚,没事的,有父亲母亲在,我们会给你做主的!” 孙氏握住吴岁晚的手,温声安慰,沈契也上前一步,缓和了脸色,急声保证道:“岁晚放心,一切都由父亲做主,你在这个家里的地位无人可撼动。无论长戈招来多少女人,都只能做妾!” 沈长戈在沈契身后冷笑道:“父亲休要说大话!” “你这逆子,想要气死我,是不是?” 沈契暴跳如雷,抬起手来,又要往沈长戈脸上招呼,却被孙氏拢住了手臂。 “既然你都听到了,我们俩直接谈条件更好……” 沈长戈不顾沈契脸色乌青,也忽略屋子里其他人谴责的目光,紧盯着吴岁晚,逼问道:“要怎么样,你才肯离开沈家?” 吴岁晚的脸颊褪尽了血色,两手交握,十指勾缠,鼓足了勇气,直视沈长戈,颤抖了几下唇瓣,小声嗫嚅:“你可以……纳妾……” “哈哈……笑话!” 沈长戈冷冷勾唇,望向吴岁晚的目光里,充满了鄙薄。 “我沈长戈心爱的女人,怎能委屈做妾?” 男人的一字一句掷地有声,残忍无情,不留余地。 吴岁晚的一心一念轰然崩塌,毫无预兆,无可挽回。 她努力瞪大双眼,恐怕最后一点点尊严也溃不成军。奈何泪水聚集得太快,有一颗晶莹猝然滚落,落于地面,竖成了刀剑,让她往后行的每一步都比从前更加艰难。 吴岁晚太过狼狈,转身逃离,却在冲出沈府大门后,停顿了须臾。 不是舍不得,不是在等待,只是突然想起来,自己无处可去,无人可靠。 “大少奶奶,你快回来,有话好好说……” “老爷都被气晕过去了……” “大少奶奶,你等等我……” 兰溪追的紧,吴岁晚不再犹疑,朝着吴府的方向奔跑。 吴六子是吴岁晚的父亲,是唯一能帮她离开沈府,保留住体面,给她容身之地的亲人。 “开门……快开门……” 已经快到申时末,正是吴府各房摆晚饭的时辰。东侧门三两日都不开一回,下人过来的慢一点。吴岁晚额头冒汗,分外急切,一边拍门,一边呼喊:“快开门,让我进去!” “哎?是……六爷家的……” 出嫁的女儿双目赤红,发际松散,突然跑回娘家,一瞧就是在婆家受了委屈。 开门的婆子难掩惊讶,本想再细瞧一瞧,吴岁晚却是猛力推开她,再次提裙狂奔。 追赶过来的兰溪瞧见吴岁晚进了吴府大门,担忧无奈,跺了跺脚后,转身返回了沈家。 “父亲……” 吴六子一家围着满桌佳肴,刚刚举起酒盅,就见吴岁晚叫喊着冲进屋来,一家五口人都愣住了。 安氏最先反应过来,起身相迎,关切道:“岁晚,这是在做什么?怎么突然自己跑回家来啦?” “我……” 吴岁晚像小孩子一样,两手交握在小腹处攥紧了衣角,眼泪决堤,哽咽道:“沈长戈回来了……他说……” 吴六子一听当大官的女婿回来了,不等女儿再说下去,立即站起身,兴奋道:“哎呦,长戈回来,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我要请他到家里来喝酒,也不知他有没有空闲,不行我就登门拜访……” “说的什么混话,哪有岳父去拜见女婿的?” 安氏打心眼儿里瞧不起吴六子,但也不能当着儿女的面骂得太过分,把不要脸、缺脑子的话在心里过了一遍,而后拉过吴岁晚的手,感觉到她全身都在颤栗,连忙安抚。 “岁晚,你慢慢说,发生了什么事?” 女婿归家,小两口应该甜甜蜜蜜,女儿却一个人哭着跑回娘家,这叫什么事儿?若不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以吴岁晚沉静内敛的性格,怎会这般失色又失态? 吴六子好像才注意到事情的不对劲儿,对着形容凄楚的女儿,黑脸训斥道:“长戈回来了,你不在沈家好好伺候着,跑回娘家做什么?你看看你现在是什么样子,怎么配得上做大官的夫人?也不怕别人笑话!” 第28章 狗肺 做大官的夫人! 做沈长戈的夫人! 的确是一个笑话! 吴岁晚很难过,却还要强自忍耐,当着一群从来不亲的亲人,讲述她的难堪。 “沈长戈回来了,他在外面有女人,他不想认与我的亲事,他不承认我是他的妻子,他让我离开沈家……” 屋子里瞬时一静,安氏,梅氏,还有两个十几岁的男孩子都是满脸忧虑。只有吴六子短暂怔愣后,对着女儿急头白脸道:“是不是你做错了什么事?一定是你哪里做得不好,长戈刚回来,你便惹他生气,你可真是没用!” “没有……我什么都没做……” 吴岁晚缩起肩膀,用力地摆手,就像那一年在杨家村被众人围着指责羞辱时,她也是这样白着脸,红着眼,哑着嗓子,不停地说着:“我没有,我什么都没做,我都没和他说上一句话。不是我的错,不是我不够好……是他有喜欢的女人,他在外面有女人……” “有女人怎么啦?哪个男人不是三妻四妾?长戈做了那么大的官,他有几个女人怎么啦?是不是你在吃醋胡闹?” 吴六子好像忘记了自己是谁的父亲,对女婿句句维护,对女儿声声指责:“我看就是你在没事找事,你跑回来做什么?你是沈长戈父亲做主娶进门的原配,他有多少女人你都是正妻,你在瞎胡闹什么?” “父亲……不要骂我……让我回家来吧!” 吴岁晚跪倒在吴六子脚边,哭求道:“父亲,是沈长戈亲口说他要让外面的女人做他的妻子,他不喜欢我,是他亲口说让我快点离开沈家……” 吴六子抬脚踹在吴岁晚的肩膀上,怒骂道:“你这个缺脑子的蠢货,他让你离开你就疯跑回来,就不想想后果吗?不知道婆家的门出来容易进去难吗?” 吴岁晚被踹倒又连忙爬起来,抱住父亲的小腿,声声哀求:“父亲,我不想留在沈家,我不要再做沈家的媳妇,不要做沈长戈的妻子,你让我回家吧……” “你这没用的东西……” “你死也得给我死到沈家!” 吴六子心头燃着一把邪火,两眼泛着狠光,一脚接着一脚,往吴岁晚的后背和肩膀上猛踹,就像在踹沙袋子,使多大劲儿都不解恨。 “父亲,你让我回家吧!” “父亲,我不吃闲饭,我以后好好孝敬您……” “父亲,我求求你了……” 吴岁晚起初还能躲闪哭喊,挨了十几脚之后,只能趴在地上抽搐。 近些时日,沈长戈立了战功,领了四品官职的消息已经传回吴县。吴六子在家中老小和狐朋狗友面前地位飙升。走上街头,很多阿谀之辈向他拱手施礼,比县太爷都威风。 还没乐呵几天,女婿回来,女儿跑回家,与沈家的姻亲要完了,喜事变成了丑事,他吴六子的脸往哪儿搁? “哎呀,行了!” 安氏站在原地没动,只是用言语劝阻道:“你若是现在把她打死了,和沈家可没什么关系。你的好女婿也会更省心,明日就能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直接做正妻!” “那现在怎么办?” 吴六子气的头脑发昏,叉着腰,满屋子转悠,却是一点主意都没有。 “现在就当什么都不知道,岁晚想家,任性跑回来一趟,父亲又把她送回去了,算不得什么大事。想来沈家大少爷任意妄为,沈老爷不会不懂情理。只要沈家老夫妻承认岁晚的名分,管他沈家大少爷弄回多少女人呢!” 安氏一番话,给吴六子提了醒。沈长戈对吴岁晚不满意没关系,他们小夫妻感情好不好都不算要紧事,吴家只要沈长戈正妻的名分就足够了。 吴岁晚留在沈宅侍奉沈长戈的双亲,又为他守寡一年,于情于理于法,只要吴家不松口,沈长戈不论是想和离,还是想休妻,都是白想。 “哎……对对对……赶紧收拾收拾,我即刻送这蠢货回去!” 梅氏和一个老婆子早已把吴岁晚搀扶起来,打了一盆热水,简单地洗了脸,正要重新挽发。 安氏上前,从婆子手中接过木梳,亲自给吴岁晚梳头。 “岁晚,我知道你委屈,是个女人都承受不住这样的羞辱。但你想着逃回娘家,彻底和沈家断了,也想的太简单。” 安氏的语气冷冷清清,没有一丝遮掩,说得直白残酷:“这个娘家,你是回不来的。不但你父亲容不下你,吴家的长辈们也容不下你。” “你从出嫁那一日起就是泼出门的水,在吴家人看来,无论你是和离还是被休弃,让你回娘家,是污了门楣的。” “你的婆家是小门小户还好些,让吴家长辈出面震慑一下,继续过日子。但你夫君在京中为高官,在军中有实权,他就是打骂你,你也只能自己受着。不要以为只有你父亲不疼你,使劲巴结沈家人。以吴家现在的外强中干,大房老爷见到你夫君都要客客气气。” “这些都不提,假设你真的回了娘家,与沈家断了干系,你以为就能有好日子过吗?你活了十七年,可曾见过一个被丢弃的女人得以善终?” “大靖朝的路有千万条,男子走来条条通,女子行去条条堵。” “不是你无能,只怪你运气不好,没遇上一个疼你敬你的夫君。委屈一会儿就行了,挣扎太狠,伤的还是你自己。收拾干净以后,回到沈家,清心静气,守着你的名分,安稳过活。再撑几年,兴许你夫君看见你的好,生养个儿女也算熬出了头。如果他这辈子都与你无情,你也不必太在意,能锦衣玉食,平安到老,也强过被娘家逼死,更强过自己把自己窝囊死。你就当这是你的命吧!” 命是什么?她的命又是什么? 听凭天意?任人摆弄? 为什么她的命,她自己说了不算? 那只并蒂莲发钗落于地,摔出了裂纹,安氏拿在手中端详了片刻,叹息一声后,还是簪回了吴岁晚的发髻。 “岁晚,这世上大多数女人都没有得到过夫君的真心喜欢,有个别得了几点喜欢,也只是昙花一现,好景不长。只闻新人笑,不见旧人哭的事,屡见不鲜。” “你夫君不是良人,你父亲也不是靠山,你哭啊闹啊,只是把自己变成了疯子傻子,你的委屈痛苦,与别人眼中只是笑话而已。” “你的人生路还很长,只能自己走,走不下去了,就用爬的,爬也得是自己爬完。” “吴家没有你的活路!” “回沈家去吧!” 吴岁晚没再哭泣,也没再说一句话,她安安静静地跟在吴六子身后,稳稳当当地迈过了吴家高高的门槛。 天已黄昏,晚霞映红了她眼里的倔强,凉风吹醒了她心底的孤勇。 那一天,吴岁晚被夫君抛弃后,又一次被父亲抛弃。 她像一个物件,被吴家和沈家推来推去。 那一天,从沈家跑回吴家,一路希望破碎,从吴家走回沈家,一路绝望相随。 那一年初夏,吴县的街道曲折悠长,越走越黑,越走越累。好像永远没有尽头,好像永远见不到光亮。 那一天的吴岁晚恐惧过,彷徨过,勇敢过。但她没有幻想过,以后的她,一个人走了很多条路,越走越远,越走越美。 走通了一条万人迫害的崎路,也走通了一条万人却步的死路,更走通了一条万人景仰的荣华路。 哪一条路都比吴县的路难走,但是,每一条路,她都走的潇洒自在,漂亮多彩。 碧玉年华的吴岁晚,只是想着以后,无论走什么样的路,走得通就走,走不通就死。只是无论生死,她都不会再跨过吴家的门槛。 吴岁晚说到做到,终其一生,她再没回过吴家。那道门槛,横在心头,时刻提醒着她,于这世间,她无亲,无情,无退路。 她的命是孤独前行,孤军奋战,孤影自华。 吴六子带着吴岁晚敲响了沈府的大门,沈契也正在院子里拽扯沈长戈,让他尽快去吴府把媳妇儿接回来。 “你在外面无媒无妁,能找着什么好女人?你是不知道岁晚有多贤惠,你现在不去把她接回来,有你后悔的!” 沈长戈站在原地不动,任沈契使出吃奶的劲儿来也拽动不了分毫。 “吴氏再贤惠,也不是我想娶的妻。我找的女人自然是最好的,待到时机成熟,我会带她回来拜见。” 沈契唾骂道:“我才不要阿猫阿狗来拜见,她有什么资格拜见我,我只认岁晚是沈家的正经媳妇!” 沈长戈对抗到底:“我沈长戈的妻子是谁,不需要谁的认可,我承认,我喜欢就够了!” 沈契的胸口发闷,拽不动儿子,就捶打自己胸口,骂的有气无力:“我同意你纳妾,岁晚也同意你纳妾,你还想要怎么着?非要逼着岁晚离开沈家,不管她的死活,你真是无情无义!” 沈长戈拧眉,不耐烦道:“还要让我说多少遍,我只需要我喜欢的女人做我的妻子。我不纳妾,我也不会让我心爱的女人做妾。吴氏在沈家占着妻的名分,对我的婵儿不公平!” 沈契挨近沈长戈的耳朵怒吼:“要你娘的狗屁公平,她既是知道你已娶妻,就应该摆明自己的身份,想进门就做妾,不做妾就滚蛋!” “休想!”沈长戈吼了回去:“谁都不许欺辱我的婵儿!” “你个不孝子,胆敢让不三不四的女人进门,我就死给你看!” 沈契再一次捂着胸口,气的嘴唇哆嗦,还泛着青色,眼瞅着要背过气去了,正在此时,三宝将吴家父女引进了院门。 第29章 辱骂 “哎呀,沈兄……” 吴六子离得老远就向沈契抱拳,笑呵呵道:“听岁晚说长戈回来了,我这个高兴啊,不顾天色已晚,一定要跟着闺女过来瞧一瞧女婿,可曾打扰啊?” “不不……吴兄快快屋里请,都是自家人,说什么打扰的话呀!” 沈契嘴上照常客气着,其实心里难受的很,羞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以前对着好兄弟吴六子,那是赌咒发誓会善待人家闺女。谁料想自己儿子刚回家就要逼着媳妇和离,这事儿办的,真是没脸见人啊! 吴六子装的若无其事,把脸转向沈长戈,扯了一个自认为慈爱的笑意,其实满满的谄媚。 “长戈……” 沈长戈摆明了不想给所谓岳父面子,冷冷打断:“吴伯父既然来了,想必已经知道我的意思,有什么条件都可以提出来,咱们尽快分个明白!” “闭嘴!” 沈契不许儿子再说话,拉过吴六子的胳膊,歉意道:“沈兄不要与他一般见识,这个家还轮不到他说了算!” 吴六子哈哈笑道:“哎呀……哪里的话?沈兄言重了,都是孩子……哈哈……” 沈契羞愧:“是我教子无方,让岁晚受委屈了!” 吴六子勾过沈契的肩膀,安慰道:“我倒觉得我那女婿很好,就是岁晚任性,想家了就该跟夫君说,小两口一起回去才对嘛!” 沈契连忙点头附和:“是是是,长戈回来了,明日就让他带着岁晚去吴府拜见……” “我刚刚已经和岁晚讲好了道理,为人行事一定要有章法。她已经知道错了,以后会孝敬公婆,恭顺夫君,还要早日给沈家开枝散叶,做好为媳为妻的本分!” 吴六子一番话说的大气诚挚,更让沈契无地自容,他连忙回身,对沈长戈吩咐道:“你快去,当着你岳父的面,给岁晚赔个不是,你们小两口好好的,明日就带她去京城!” 吴六子一进院子就装模作样,父亲更是认准死理,为虎作伥。老哥俩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合伙逼着他接纳一个陌生女人为妻,全然不顾他的心意,真是可恶至极。 天光黯淡,沈长戈冲着两丈外茕茕孑立的女人瞥了一眼,冷哼道:“我还当你是个要脸面的,原本可以让你随便提要求,你却跑回娘家搬救兵,妄图逼我就范,真是一个无能又无耻的女人!” 最后一缕阳光消散,晚风拂过阵阵凉意,面对突如其来的辱骂,吴岁晚挺直脊背,沉默无言。 “长戈,你太过分了……” 沈契扑过来,扇打儿子,三宝也听不下去,跨前两步,扯了扯沈长戈的衣角。婆母孙氏拉住儿媳的手,丫头兰溪护在大少奶奶身侧。只有吴六子岿然不动,像是一个看热闹的局外人。 吴岁晚觉得,沈长戈骂的对,她吴岁晚无能,被自己的夫君驱赶侮辱都无处可逃。 她的父亲吴六子无耻,装傻充愣都要把女儿送回沈家,送回一个把他女儿当成小猫小狗随丢随骂的男人身旁。 “若是父亲执意要认吴氏为儿媳,就不要再认我这个儿子了!” “你说什么?” 沈契愣住,这还是那个让他引以为傲的儿子吗?为了一个野女人,竟要与他父子反目! “你……你究竟被哪个狐狸精迷了神志?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沈契指着沈长戈的鼻子,嘶哑了嗓音:“你真是大逆不道!” “我很清醒,我只是想要娶中意的女子为妻,任何人都休想阻拦!” 沈长戈拂开沈契的手指,冷淡道:“京中事务繁忙,我本着不耽误吴氏青春的好心回来一趟,你们却都不领情,就随意吧,本将军概不奉陪。” 沈长戈绕过呆立的众人,大步朝院外走去,路过吴岁晚身边时,微一驻足,厉声警告道:“你不想好散,愿意在沈府待着,也随你的意,不差你一口饭吃。但你若想以我沈长戈的妻子自居,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天已黑透,下人们忙着点灯笼,吴岁晚看不清一肘距离的男人表情,却感受到了他浑身散发的冷意。 吴岁晚牵着嘴角轻轻嗯了一声。 她记住了,记了一辈子,也许还有下辈子。她不是沈长戈的妻子,不是吴家的女儿,她只是她自己。 “长戈……你真是好样的!” 沈契冲着沈长戈的背影大吼一声,捂着胸口轰然栽倒。 “哎呀……老爷……” “沈兄……” “快请大夫!” 众人手忙脚乱,把沈契搀回房,刚刚离开沈府的大夫又被请了回来。 行了针,灌了药,沈契昏迷半个时辰后,悠悠醒来,得知沈长戈没有因为他昏倒停步,已经离开吴县的事实,老父亲对着夜色哀嚎了一声:“不孝啊,不孝!” 孙氏见他伤心透顶,难得释放了几分温柔,好好安慰了一阵。 吴岁晚回了房,立在门口,呆站着,一会儿悲,一会儿喜,一会儿愁,一会儿笑,最后都归于平静。 自从得知沈长戈还活着,沈家老夫妻就叫下人重新布置了她的房间,床帐被衾都换成了大红色,喜气洋洋。 那些等待沈长戈的时光里,她每每望着那一抹鲜艳的红,都觉得脸热,手脚热,心头也发热。 曾经,在并不遥远的曾经,就在两个时辰前,她还活在美妙的幻想里。 她以为,枯如槁木的青春年华,很快就会出现一个叫沈长戈的男人,他会带来暖阳,微风,雨露,爱意,她的生命会随之抽芽,放叶,开花,结果。 然而,幻想就是幻想,还没戳,就破了。 吴岁晚想到吴六子刚刚离去前,威胁她不许再偷跑回娘家的话,淡淡地笑了一下,她的父亲还真是多虑了! “大少奶奶……” 兰溪不放心吴岁晚,随后跟来,就见往日稳重安静的大少奶奶站在门口不动,先是面如死水地发呆,而后神经兮兮地发笑,不由得一阵紧张。 “没事的!” 吴岁晚冲着小丫头安抚一笑:“兰溪,帮我打点热水来吧,我要洗个澡。” “哎!” 兰溪痛快地答应道,连忙去院子里大声喊婆子提热水。是该洗洗的,这大半天又是哭又是闹,来来回回街上跑了两圈,泡个澡,兴许心情就好了呢! 只是当吴岁晚在她面前脱下衣裳后,小丫头震惊得啊啊怪叫起来。 “怎么啦?这是怎么弄的?是谁伤了您啊?大少奶奶?” 吴岁晚浑不在意,将身体滑入热水中,轻轻闭起眼睛,低声交代道:“兰溪,不要对别人说起。” “疼不疼啊?” 兰溪拿着帕子,都不敢碰触吴岁晚的身体。从肩胛到后腰,一片红肿。这是用什么东西打的?又是用了多大的力气? 回娘家半个时辰,再回来就带着一身伤,不用想,都是娘家人打的。 娘家人谁能轻易对大少奶奶动手呢?又是不用想,吴家有那个胆量和权力的人,除了她父亲,还能是谁? “大少奶奶,您也太苦了……” 兰溪立在浴桶旁,眼泪横流,呜咽道:“大少奶奶被一顶软轿抬到沈家那一日,我就替您委屈。一个女人最光鲜的时刻,就应该是身着凤冠霞帔,由夫君骑着高头大马,一路吹吹打打接到婆家,甜甜蜜蜜过上几年花前月下的好日子。夫妻俩琴瑟和鸣,养儿养女,共进退,享天伦,一生安定。” “一辈子就一次,不说花团锦簇,也要差不离呀!您还没迈出那一步,日子就变得昏暗了,连艳红的嫁衣都没穿一回,该有多难过呢!” “上个月知道大少爷还活着的消息,我高兴的在院子里直蹦哒。我家大少奶奶那么好的人,是得了老天眷顾,终于可以做一回正常的女人。我还想着等大少爷回来了,为您补办一场婚礼,一路风风光光接您去京城享福,谁想到,竟等来一场空!” “最最不应该的,就是您的娘家人,怎么能在这个时候伤了您。不替您撑腰就算了,还要雪上加霜?虽说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但娘家人也不能不管不问。就是我们村里,只懂得刨地出苦力的人家,若是知道姑娘在婆家受了委屈,叔伯兄弟们也是要到婆家闹一场,给撑一撑腰的。” “凭什么呀?顶着他妻子的名分,守了他一年,说不要就不要了。咱就说他不喜欢咱们,咱也还不稀罕跟他过呢,管他是谁呢!吴家老爷就应该过来骂他一顿,讹他些东西,还要四处宣扬一下,这当了大官的男人是怎么狼心狗肺,不念旧恩的。就应该给您好好出一口恶气才对呀!” “这怎么能呢?怎么有力气都冲着自家姑娘呢?哪有这样做人家父亲的!” 旁观者都对吴岁晚的遭遇心疼不已,只有与她流淌着相同血脉的亲人漠不关心。 那一晚,兰溪哭了很久,骂大少爷,骂大少爷外面的野女人,骂吴家人,骂世道,骂老天爷,骂了很久。 吴岁晚听着听着,笑了起来,多好的小妹妹呀! “兰溪,谢谢你!” “你是除了我外祖母以外,第二个心疼我的人呢!” 吴岁晚捧着兰溪的小脸蛋,手指摩挲着她泛红的眼角,微笑道:“人们常说,受了多大苦,就能享多大福。眼前种种,也许是老天爷在考验我呢,我再努力努力,等我翻过这道岭,再转过一个弯儿,兴许就能柳暗花明,绝处逢生,后半生都是荣华呢!” “呜呜……” 兰溪哭得更大声:“会的……呜呜……大少奶奶会有大福的……” “兰溪,我不喜欢做沈家的媳妇,也不喜欢做沈长戈的妻子,我不喜欢大少奶奶这个称呼了!” “以后,在私下里,我就叫你晚姐姐。” “好妹妹!” 吴岁晚想,哭闹没用,赌气也没用,她 得好好打算,给自己寻一条活路。 第30章 远行 从小到大,沈长戈一直是沈契的骄傲,明朗朝气又丹心侠骨,不仅与父亲感情深厚、紧密无间,周围人也无不夸赞他良善宽和。 如今,刚刚闯出一点名堂,就被坏女人勾去了神魂,变得不近人情,老父亲怎么忍得了? 沈长戈还不知道,自从接到他阵亡的消息后,沈契的身体就落下严重病根,一着急上火就十天半个月起不来榻。 日思夜想的大儿子回家来,没热乎几句,就要抛弃原配,与老父亲针锋相对,沈契又是一股急火,卧床二十多日,方能行动自如。 “我就不信了,我捧在手心里百般宠爱的乖儿子,真能不认我,真的为了外面的狐狸精,礼义廉耻都不要了!” 沈契的病是好不利索的,但也没有性命之忧。养上几日,表面看着是个健全人,不受刺激还好,受点刺激便要歪倒。 像沈契如今的情形,就应该心平静气好好休养,若不然就是一副死不了也活不下去的赖吧样,整日折腾汤药,自己遭罪。 但他心里憋着一股劲儿,什么病不病,死不死的,他的宝贝大儿子都要废了,他就是折腾死了,也不能蹲在老家窝囊死。 沈契决定带着儿媳妇追到京城去,他就是拼了老命,也要把迷惑人的狐狸精赶走,把大儿子扳回正道。 沈契病怏怏的,孙氏上了年纪也经不起颠簸,从吴县到京城走了半个月,又迎来更大的打击。 一是沈长戈已经带着大军出征收复荣城,二是沈奕把沈长戈从族里除名。 “你养的好儿子!” 沈奕见到沈契就是一通臭骂:“我原以为他是个人才,费尽心力教导,期望他光耀门楣。谁想到他竟是个色令智昏,脑子不够用的。刚刚挣得一点功劳,就把自己当成个人物,什么腌臜事都敢干。他不仅是要把自己的仕途走死,还要把沈家拖入火坑,真是个蠢货!” “他……究竟干了什么呀?” 嫡庶有别,沈契从小在嫡兄跟前就矮了一头,如今见向来温和的兄长都气红了眼睛,当即差点跪下。 “还干了什么?” 沈契压低声音吼道:“你的好儿子,不正经娶妻纳妾,去偷别人家的媳妇儿,还偷偷把那女人带离了京城……” “这……这……怎么能呢?” 沈契两腿一软,噗通跪地。他以为沈长戈是初尝风月,被一些低贱女人的狐媚手段迷惑住了。 怎的是别人家媳妇儿,他怎么有机会偷别人家媳妇儿呢? “你猜猜,是谁家的媳妇儿,又是谁家的女儿?” 沈契心底漏洞,凉风呼呼刮,刮的脑子反应极快,一下就明白了那女人一定不是普通人家媳妇儿,至少是沈家得罪不起的,他儿子这是得罪了大人物啊! “他与之私奔的女人是前锦衣卫佥事韩广勇的女儿,是前太医院未院使的儿媳。韩家跟着宁安侯替魏王卖命,年初时被抄了家绝了户,未家受韩家牵连,未公子终身残疾,家破人亡。” 沈奕弯腰,提起沈契的衣领子,咬牙问道:“你猜未公子得势以后,会不会报复?你猜皇帝陛下若是知道了你的好儿子与罪臣之女私奔,会不会降罪?” 沈契惊得忘了呼吸,张大嘴难发一言,沈奕一把将他甩了出去,大声驱逐:“从今以后,你姓你的沈,我姓我的沈。你儿子闯的祸事我绝不会包庇,沈家绝对不能替那不肖子偿罪。同样的道理,就算明日他真的能够封侯拜相,我的儿孙也绝不上前巴结,我们从此断个干净的好。” “大哥……对不住……” “不必多言,你我从此陌路!” 沈契道歉的一礼还没行完,沈奕便摆手让家丁上前拖起沈契,丢出了府门。 与此同时,沈奕的夫人也把从此不相识的话说个明白之后,将孙氏和吴岁晚婆媳俩赶了出来。 谁惹的祸谁担着,天经地义。无辜之人不想被牵扯,更是人之常情。 沈奕得知沈长戈做下了糊涂事,便第一时间赶到未府赔罪,言明与沈长戈断绝关系,并提供了他所了解到的一切线索。 未轻煦并没有难为沈奕,笑意如风,以礼相待,更让沈奕心里没有底。 未院使因病离世,未夫人服毒自尽相随,两夫妻同一日出殡,儿媳妇却没有露面。 未轻煦对外宣称,韩婵接连受创,精神恍惚,见不得生人,并没有引起太多人怀疑。 毕竟娘家满门抄斩,夫君受惩致残,但凡是个人,都得疯傻一阵子才对。 正常人只要代入韩婵的处境,都难受得吃不下去饭,睡不着觉。大家都在替韩婵悲伤绝望,都在盼着韩婵早日挺过去,与夫君和美如初。都在盼着韩家这一根独苗,早日立起来,过上正常的生活。 但正常人都想不到韩婵不是个正常人,她的追求是正常人理解不了缺德,她的行为也是正常人干不出来的阴损。 她不但不难受不在乎,她还丢下爱她如命的残疾夫君,跟着一个野男人私奔了。 看热闹的都在替她辩解,这不可能,下面探消息的人胡说吧?哪个人会这样呢?大靖朝两百多年,不讲廉耻,没有道义,坑人害己,韩婵是头一份啊! 甭管别人怎么说,韩婵与沈长戈携手远去,花前月下,缠绵悱恻,轰轰烈烈,过得比阳光都灿烂,活得比花朵都鲜艳。 京城大户人家,眼线遍布每个角落,魏王造反,韩未两家死光了一户,又绝后了一户,本就被很多人盯着。 韩婵无脑出走,凭着沈长戈的浅显道行,很难不留下蛛丝马迹。 知道一点真相的人,都在等着看未轻煦的反应,看他怎么报复。都在等着皇帝陛下何日知晓,如何降罪 。 然而,大家都失望了,未轻煦像没事人一样,又做回了温文儒雅的贵公子。只是每日去宫里上值的地方变了,从太医院改到了司礼监。 难道是未轻煦身体受创之后,也失了一个男人的血性,就乖乖认下了这顶绿帽子吗? 是爱意战胜了仇恨? 是净身房的那把刀,割残了身体,也割断了胆量? 是未轻煦服药过量,伤了脑,忘了情,打算一辈子做行尸走肉? 谁知道呢? 当事人都不追究,其他人也不会宣扬,渐渐的就无人再提起。 只是,沉默无语最痛苦,风平浪静最危险。 未轻煦用羽化散维持着理智体面,也因着羽化散放纵着暴虐无常。 他的快乐遥无归期,他的痛苦远无边际。 “父亲,母亲,我们不能在此停留,免得被有心之人报复!” 突然被赶出沈家大门,孙氏不理俗物多年,早就没了主意,沈契伤心过度,只是捂着胸口发呆。 吴岁晚当机立断,叫上家丁和车夫,赶在天黑之前出了京城。 沈契又一次病倒了,在距京城百里的小镇上,沈家人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客栈落脚,又休养了二十多日,沈契才恢复一点人色。 自从得知儿子在外面招惹了野女人,沈契在短短两个多月里,须发皆白,苍老了二十岁。总是发呆走神,一个人喁喁私语,睡梦中也呢喃着沈长戈的名字。 “去荣城,即刻出发去荣城,长戈去哪里我就跟去哪里。那是我的儿子呀!他不能毁在一个女人手里,我得去救他!” “他若是执迷不悟,我就杀了那狐狸精……” “别在外面当官了,回到家去,我养着他。” “我的儿子不需要什么大出息,在我膝下承欢就好了,能活着就好了!” 暑热消退时,沈家人启程,朝大靖朝西北方出发,即使荣城正在打仗,也阻止不了老父亲挽救沈长戈的步伐。 京城距离荣城两千多里路,一家子病的病,弱的弱,全靠吴岁晚张罗着。走走停停,从初秋走到了深冬,一路收获颇多。 这是吴岁晚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见识外面的天地。 当一个人从高高围墙里仰望的天空,变得无边无际,她的心也会跟着扩张到无限无垠。 那些看不开,想不明白的破事,都变得微不足道。 吴岁晚第一次感受到自由广阔,也是第一次渴望永远逃离高墙大院。 走了两千里路,一天换一个风景,吴岁晚始终在思考一件事,回不去吴家,迟早也会离开沈家,她该怎么生存于世呢? 要有一技之能,有银子,有房子,有田地,那些撑起门户的男人应该有的,想要自己顶门立户的女人也应该有。 深秋时节,沈家一行人出了京城管辖,踏入了荣城地界,抬眼远望,都是待收割的粮食。 吴岁晚走在一片糜子地里,随手托起一穗果实掂了掂,已经来过一场霜冻,糜子穗还是轻飘飘的。再弯腰抓起一把泥土,又黄又干结成块,使了劲也捏不碎。 荣城的田地广阔,但大半都是山坡高岗,常年干旱,除了糜子和豆子,根本见不到其他庄稼。 以吴岁晚的经验来看,此地种上十亩都赶不上吴县六亩的收成。 最大的症结就是干旱,十天半个月都不下一场雨,总算盼来一场雨,地皮都氤不透,又亮瓦晴天的。 吴岁晚奇怪,为什么不挖渠灌溉呢?为什么不种植其他更耐旱的庄稼呢? 白瞎了这大片土地! 吴岁晚感叹,若是有朝一日,她能够拥有一望无际的田地,要想法子好好经营,不仅要衣食无忧,还要富甲一方。 第31章 觅活 在大靖朝,土地是可以自由租赁买卖的。若是在吴县,买断一亩旱田要十五两银子,一个壮劳力不投机取巧,不养家糊口,勒紧裤腰带攒上一年银钱,才能买上一亩地。 若是买上十亩地,一年单靠卖粮食,一家三四口人不用外出做工也可吃穿不愁,富不了也穷不死。 若是买上二十亩地,不仅老一辈活得体面,还可保子孙生活无忧,只管念书科举,更上一层楼。 像荣城这样产不了多少粮食的田地,应该是卖不上超过十两的高价。 想要做什么,手里都不能缺银钱。 吴岁晚离开吴县时,就存了小心思,没打算再回去。她带上了所有值钱的物件,也只有两个小箱子。 一个箱子是衣裳首饰,一个箱子是笔迹不成型的书信。 一个是以后能够活着的小小倚仗,一个是从前努力做梦的大大美好。 她没想再把那一箱子书信给沈长戈看,她只是心疼往昔的自己,只是舍不得三年里每一个窃喜盼望的心情。 她想着,再留一段时日吧,为了天真无辜的吴岁晚。 再说那一箱子衣裙首饰,衣裳是不值钱的,首饰里最贵的那只并蒂莲发钗,已经摔出了裂纹,五两都不值了。 整个妆奁划拉个底朝天,也就能卖上五六十两,买不了房,也置不了地。想要顶门立户,又是在陌生的地方安家落户,一个大男人都不容易,对于她这种被丢弃的女人更是难于登天。 大靖朝很少有再嫁之妇,寥寥几个,也是因为女人的娘家足够强势气派,也需要她的婆家足够宽容厚道。 很多要脸面的人家,女儿在婆家待不下去,就会寻个名头送到庵堂里,还有直接用了阴私手段,说她暴病身亡的。 即使那些上不得台面的人家,女儿在婆家受了多大委屈,也都是劝和不劝离。稍稍有点势力,假装闹一闹,也不敢实准得罪了婆家人。 因为出嫁女的活路,她的男人不给,娘家人也不愿意给,看热闹的人更不会给。 人言可畏,如风刀霜剑,很多女人挺过了男人的无情,挺过了婆家人的无义,也挺过了娘家人的无心,却都挺不过人世间的流言蜚语,步步紧逼。 在大靖朝的男女老少看来,女人的贞洁比她的命还重要。 既然跟了这个男人,便一辈子都是他的女人,死了也是冠着他姓氏的鬼魂。 吴岁晚想,若是沈契没了,以沈长戈对她的厌恶,以及对待外面女人的痴情,一定会觉得她是个大麻烦,一定会使用更加恶劣的手段驱赶她离开沈家。 好像没有活路呢! 像吴岁晚如此境况,婆家不容,娘家不留,换了别的女人,早就寻死觅活了。 但吴岁晚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有一点点丧气的念头冒出来,她母亲芳芳挂在杨家村大槐树上的尸体,就在她眼前悠悠荡荡。 她发过誓的,她要比母亲勇敢,要比母亲活得漂亮。 “晚姐姐,你看啥呢?” 在官道旁休息了两刻钟,沈契服了药,吃了点干粮,恐怕耽误行程,张罗着出发。兰溪转身去找大少奶奶,却发现她站在田间地头,朝远处张望,神情很是放松,充满了期冀。 兰溪不由得站在吴岁晚身侧,也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只看见成片的庄稼,啥也没有啊! “晚姐姐,你看见什么好玩的啦?” 兰溪翘着脚,晃着脑袋,四下乱瞟,惹得吴岁晚呵呵笑道:“傻丫头,什么都没有!” “啥都没有,你看啥呢?还看的那么开心!” “良田成片,多好看呐!” 兰溪更不懂了:“那玩意儿有啥好看的?到处都是,也不稀奇呀!” 吴岁晚轻声道:“我喜欢田地,喜欢庄稼!” 兰溪更惊讶了:“晚姐姐可是吴家的小姐,应该喜欢绫罗绸缎,金银玉器,怎么会喜欢田地和庄稼?” 吴岁晚俏皮道:“绫罗绸缎、金银玉器是好看,可是不能吃啊!” “啊?” 兰溪嘟囔:“这话说的,好像晚姐姐挨过饿似的。” 吴岁晚没有多加解释,只是淡淡一笑,招呼兰溪上马车赶路。 她的确是挨过饿的。 外祖母在儿子成亲以后就将家底都交了出去,以至芳芳怀了孕,回到村子里能寻到一个破屋子住下来都已经很不错了。 没有田地,就只能外出做工,赚银钱买粮食,外祖母拖着年迈的身体扛下了所有重担,也只能勉强糊口。 只是,她母亲芳芳精神不大正常,不但做不了工,时常疯狂打骂孩子,就是一两天不吃饭,也不知道饿。 她不会做人母亲,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自然也管不了年幼的吴岁晚,不懂事的孩子就时常饥一顿饱一顿。 等到吴岁晚稍大一点,家里的吃食更不够用了。在她六岁以前,从来不知道吃饱是什么感觉。六岁以后,她会上山里寻吃食,也会帮有田地的人家做体力活,别人是不会给她工钱的,但会给她分点粗粮饼子。 那时候,吴岁晚再累再饿,也会把饼子揣回家,分给芳芳一半。 也是在那个时候,吴岁晚才知道,原来小小的她经常肚子疼,不是得病了,只是饿狠了。 挨饿的滋味很难受,吃饱的感觉很舒适。小小的吴岁晚,第一个梦想就是当一个地主婆,每一天每一顿都能吃饱饭,可以出力气给自己干活,怎么干都不会嫌累。 或许是遭夫君驱赶,被娘家丢弃,四处无着落的感觉,与从前挨饿的时候太相像。也或许是看见粮食静待收割的沉甸甸,记起了在地里刨食,付出力气就能吃饱饭的小小满足。 吴岁晚重燃了希望,捡起了力量。 她想,能吃饱饭,能喘口气,就能活着,就没有太糟糕,就有希望能过好。 她刚刚十七岁啊! 今天不好,还有明天,今年不好,还有明年。她要活到七十岁,八十岁,她要让外祖母在另一个世界看着她越活越漂亮。 她要让母亲芳芳知道,女人最大的错误,不是随便跟了哪个男人,不是生了一个女儿,不是做了丑事,丢了祖宗八辈的脸面。她最大的错误,是轻易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一个飘着鹅毛大雪的傍晚,吴岁晚带着沈家老夫妻,兰溪,一个车夫,两个家丁,两个护卫,踏进了荣城,敲响了广威将军府的大门。 魏王在众多兄弟中所受封地最大,却不是最好的,荣城气候严寒,一年一季庄稼,人烟稀少,荒凉贫瘠。 没有代王的平城沃土绵延,兵强马壮。也没有齐王的顺城商贾云集,富可敌国。只比常年战乱的陈王的历城稍强一点,没有食不果腹和流离失所,就是穷的安全又踏实。 但荣城的地理位置很特殊,是与北金隔江相望的希城的军事供给要地。北可抵挡北金和平城的代王,南可抵挡西疆和历城的陈王。 所以,即使魏王不趁着朝廷大半兵力抵挡西疆进犯之时,集兵攻京城,老皇帝也会为了让皇太孙顺利继位先拿魏王开刀。 魏王的造反可以说是逼不得已,皇权更替之际,你不愿意抢皇位,别人还要抢,魏王的母家实力和所占之地,注定了他是第一个被除掉的藩王。 皇太孙的亲舅舅高思翰带着四万人马,只用了半个月就攻下荣城,并且奉皇帝陛下之命,驻守此地。 稍有眼光的人都看得明白,皇帝陛下是让高思翰辖制北面的代王,因为除了已经被砍了头的魏王,也只有代王蓄养了两万私兵。而这两万之数只是明面上的,真正有多少,皇帝陛下还没摸出个准头。 皇太孙继位之路,坎坷遥迢,也不知道老皇帝还能陪着走多远? 大靖兵马驻守荣城,正中沈长戈下怀,天高皇帝远,无人识得韩婵,他们可以在这里光明正大做夫妻。 沈长戈对韩婵掏心掏肺,予取予求,短短几个月,广威将军宠妻无度的名声就在荣城传开了。 就像今日,太阳已经落山,大雪飘飞,韩婵要吃糖葫芦就必须吃到嘴。下人买的还不行,自家厨房做的也不行,偏要让沈长戈亲自去买才好吃。 沈长戈第一趟出去,没买回来,天寒地冻收摊早,也属正常。韩婵便扭着小蛮腰指着沈长戈的鼻子骂他没用,骂着骂着自己还哭起来,哪里像没吃着糖葫芦啊,好像是谁偷拿了她半条命似的。 韩婵一哭,沈长戈再不耐烦,也觉得是自己错了,毫不犹豫地又跑了出去。天冷路滑,也不知疲倦,四处打听谁家做糖葫芦,追到别人家里,求爷爷告奶奶又花了大价钱,现做一串出来。 女人作,男人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老天爷都对此不忍直视。 沈长戈出门买糖葫芦,三宝留在府中守着韩夫人,一有吩咐就要马上去办。 若是怠慢片刻,惹了这妖精生气,他还要被沈长戈骂一顿。他与主子的关系再不似从前亲密,想起来心里都难受得不行。 三宝站在廊下,望着漫天飞雪哀声叹气。他永远不懂这种情趣,他永远也不想懂这种有消停日子不过,偏要搅和的鸡犬不宁的情趣。 若是他以后娶了婆娘,也是这般没断奶似的模样,他就卯足了力气,朝她的小俊脸,呱呱呱扇两个大耳雷子,看她还怎么作妖?能过就过,不能过赶紧分! 沈家老夫妻带着吴岁晚来到荣城,三宝是又惊又喜,总算来人了,吃了迷魂药的沈长戈,迫切地需要拯救! 这将军府中只有韩婵一个主子,那是窜上天也没有人敢拦着,从今以后,有了公婆在上,看她还怎么蹦哒。再作得狠了,于老爷和老夫人跟前撒野,他不信沈长戈还看不清那妖精的真面目,早点分才好! “老爷,老夫人,夫人,快快,屋里来……冷了吧?” “进屋先喝杯热茶,餐食马上就好,将军也很快就回来了,见老爷过来,一定会很高兴的!” 三宝在前方引路,热情得过火,一边与沈契等人闲话,一边扬声吩咐其他奴才:“快快,告诉厨房大师傅,赶紧爬起来架火烧水炒菜。老爷,老夫人和夫人来了,都小心伺候着。” 第32章 撒泼 韩婵听到动静,还以为是沈长戈回来了,再细听之下,“老爷”“夫人”的字眼儿闯入耳中,她很快明白了来客的身份。 惊讶一小会儿,韩大小姐微微一笑,心中已然有了打算。 沈长戈老家有一个原配,沈父不愿意沈长戈休妻,更不愿意让她韩婵进门,如今追到荣城来,是想要做什么呢? 韩大小姐生于世间十九年,受尽万千宠爱,一路顺风顺水。每一次任性都能全身而退,每一回嚣张都是战无不胜。 娘家获罪抄斩,一个活口都没留,婆家牵连受害,死缠各半多凄凉,都没能挡住韩婵的风花雪月,富贵无忧,沈家人又能奈她如何? 韩婵自认曾经是高门贵女,如今是将军夫人,揉捏一群乡下土包子,一定很有趣。 甭管沈老爷子带着沈长戈的媳妇来做什么,都是白费力气瞎打算,广威将军府,她韩婵才是女主人。不仅是沈长戈要听她的,沈家人也都得在她面前低头才行。 “哼!什么阿猫阿狗也配和我斗?” “不出十日,我就让他们怎么来的,就怎么给我滚回去!” 韩婵对封屏儿放了一通豪言,扭着腰身从内室转出来,眼光在沈老夫妻和吴岁晚脸上一划而过,露出浓浓的轻蔑,决定先发制人。 “他们是谁?怎么大半夜来访?” 韩婵柳眉倒竖,冲着三宝斥责道:“你是怎么做事的?真是穷乡僻壤出来的土包子,不懂规矩,还没有眼色。你个没用的东西,也不知道通传几声,就随便放一群乡下人进府来,把屋子里的地砖都踩脏了……” “闭嘴!” 还不等三宝回话,沈契已经怒火中烧,厉喝出声。 先不说眼前这女子一副骄纵姿态有多么惹人厌烦,就是那狐狸精的长相就让他气不打一处来。 罪臣之女,背夫在逃,纠缠有妇之夫,无媒苟且…… 一个道德有亏,触犯刑律的坏女人,一个毁了他宝贝儿子一世英名,还可能连累沈家几百口人命的烂女人。 “你这狐媚无教、身份不明的贱女人,朝秦暮楚,寡廉鲜耻,怎配好端端站在我沈家的屋子里,对着我沈家人颐指气使,你又算是个什么东西?” “明明是你满身污秽,让我儿的将军府臭气熏天,你还不知羞丑,目无尊长,大呼小叫!” “按沈家家法,你如此德行,当抄女则女戒一百遍,罚跪祠堂三天三夜。况且你是离家在逃,身嫁二夫,失贞失德,招祸引水,当即刻沉塘,以儆效尤!” 沈契披头盖脸一通臭骂,倒是让无脑跋扈的韩婵愣住了。本想给别人一个下马威,还没摆开阵仗,就被人抽了两个大耳光,经验不足的韩大小姐忘了如何接招。 “念在你一介女流,又不是沈家人,便驱赶出府,以作惩戒!” “你是自己卷铺盖走出去,还是让下人绑了你丢出去?” 沈契逼近两步,双目黑沉,紧紧盯着怔愣的韩婵,冷笑道:“你若是敢在荣城逗留,再敢纠缠我儿,烟花之地和京城未府,你就随便选一个吧,我一定派人把你安全送到!” 韩婵惊惧,后退两步,扶住了封屏儿的臂膀。 “你敢!” 找到依靠后,心中稍稍安定,韩婵立刻冲着沈契吼叫道:“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来威胁我。若是在以前,你们沈家想登我韩家门提亲,都是要被家丁打出去的。你不要给脸不要脸,如今我能下嫁给你儿子,你都该三跪九叩谢苍天,你也该回你家祖坟看看,有没有冒青烟……” “……下嫁?” 沈契笑的咳嗽起来:“咳咳……你这无耻女人,真是好笑!” 孙氏连忙上前拍抚沈契的后背,投向韩婵的目光都是鄙夷。 “未夫人自诩高门,难道还不懂得婚丧嫁娶之俗?没有父母之命,也无媒妁之言,甚至连婚书都没得一封,何来下嫁一说?” 韩婵理亏,一时语塞,孙氏故作疑惑:“作为沈家的主母,为长子娶媳妇,三媒六聘登的是吴家门,娶的是吴家女,我怎么就从来不认识你这韩姓女人?” 韩婵反应片刻,戳人痛脚:“需要你认识吗?你是哪门子的主母,我夫君根本没有亲娘!” 孙氏嗤笑:“你这身份存疑的野女人,不认识沈家主母,有何脸面站在沈家的厅堂,大言不惭说你是沈家妇?广威将军在衙门里过了文书的原配正妻姓吴,你这韩姓野女人张口闭口叫夫君,莫不是疯了?” “你说什么?” 韩婵不顾形象失声叫喊:“你们沈家就是小门小户,我就是出身高门,怎么啦?是沈长戈哭着喊着求娶我,我一天到晚唤一百声夫君,谁也管不着。广威将军夫人姓韩,整个荣城谁不知道,沈长戈不认那乡下女人,他就喜欢我怎么啦?不要以为现在的我是个孤女,你们这帮穷酸人就可以随意欺辱我,你们不配!” “我们沈家虽是小门小户,却也不愿意配那水性杨花之人。今天跟这个男人寻欢,明日跟那个男人做乐,不干不净的,白给都不要!” 孙氏端起当家夫人的派头,对着韩婵极尽讽刺辱骂:“也怪我小门小户的没见识,竟不知道高门贵女从小学的都是勾栏手段。抛夫离家,偷人丈夫,私通苟合,这就是韩家的家教吗?韩大小姐原是比普通女人多了好几层脸皮!” “啊……” 韩婵受不得刺激,拽扯封屏儿:“你去,快去,给我扯她的嘴,给我扇她的脸……” 封屏儿一脸害怕,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兰溪已经摩拳擦掌,挡在了孙氏面前,对着韩婵主仆两人虎视眈眈。 韩大小姐何曾经过这等羞辱,气怒之下,却无反抗之力。扯着封屏儿一步前一步后,既不甘心,也存着胆怯。 韩婵虽然心里没底,但是,嘴上不愿认输,咒骂道:“你们这群狗东西,就是欺辱弱女子的本事……” 三宝在一旁急声提醒:“韩小姐,请注意言辞,你眼前站着的老人,可是将军的父亲母亲!” “什么父亲母亲,这就是两个老不死的,他们欺负我……” 韩婵扭曲着美丽的面孔朝门外张望,盼着沈长戈快点回来,却无意间看到了站在孙氏身后的吴岁晚。 那女人就是沈长戈的原配吧?如此气定神闲地看她的热闹,一定很开心吧! 虽然她和沈长戈在荣城生活,出来进去以将军夫人自居,但却不能表明身份,唯一对外说的实话就是她娘家姓韩。 但是,总有人会问起是哪个韩家,她就只能遮掩说是吴县老家的低等门户,不值一提。 这份委屈,韩婵忍了几个月,见到沈长戈的原配,更是心气不顺。 她不能对沈家老夫妻怎么样,还动不得那个乡下丑女人吗? “你们这群乡巴佬,下等人……” “两个老不死的带着一个丑八怪,敢在将军府里对着女主人放肆,我不会放过你们的……” “来人啊,把这几个狗东西给我打出去!” 韩婵高声叫嚷,趁众人不备,突然推开挡在她身前的兰溪,隔着孙氏一把薅住了吴岁晚的发髻,狠力扯拽。 “你这臭女人最该死,你敢站在这里看我热闹……” 韩婵所为出乎所有人预料,吴岁晚也躲闪不及,被人拽住头发,弯腰低头,脚步踉跄。 吴岁晚常年被吴六子打骂,沾着一点逆来顺受,面对欺辱反应迟钝。 但她骨子里不是任人宰割的性子,父亲打她也就打了,让外人打了算怎么回事? 头皮的刺痛传遍全身时,吴岁晚也立即抬手朝韩婵的脸上抓挠。 兰溪抱着韩婵的腰,孙氏掰扯她的爪子,封屏儿含笑,立在一旁瞧热闹,三宝、沈契和其他下人不好对着几个女子伸手,只在旁边虚张着臂膀,动嘴劝架。 “快放手,放手……” “有话好好说……” “打成这个样子,成何体统?” 女人们打作一团,男人们围成一堆,气派的将军府内院,热闹的像菜市场。 “住手!” 沈长戈跨进屋来,正看到三个女人围着韩婵揪扯,尤其第一眼就瞧见了吴岁晚扇打美人的脸颊。大将军扬起胳膊扔了手中的糖葫芦,怒气冲冲过来,大掌抓在吴岁晚的肩膀上用力一捏,再狠力一推。 习武之人,出手只用了三分力,对待身强体壮的男子不成气候,但用在弱女子身上,可了不得。 瞬间就让吴岁晚全身的劲头一松,猛然扑倒在地,捂住肩膀,疼的闭起眼睛张着嘴,好半天都没挪动一下,也没发出半个音节。 “岁晚……伤到了吗?” “晚姐姐……哪里疼啊?” 兰溪和孙氏放开韩婵,转身搀扶吴岁晚,三宝也连忙叫守着门的小厮请大夫。他可是瞧得清楚,不只是夫人受伤了,自从韩小姐撒起泼来,老爷的脸色也不正常。 韩婵听见沈长戈的声音,便立即松了手,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扑进了男人怀里。 冷眼看去,韩婵好似一只受尽万般磋磨的小白兔,只是稍一留意就会发现,她的爪子缝儿里还藏着吴岁晚的几缕发丝。 “夫君,你可回来了,他们欺负我,他们打我骂我,他们想要杀了我……” “夫君,你要给我出出气呀!从小到大,我何曾受过这等欺辱,还是被一群乡下人欺上头来,不能就这么算了!” 韩婵扯着沈长戈的衣襟,又哭又嚎:“把他们都赶出去,让他们哪里来的都回哪里去,不要在我眼前晃荡,没有一个好东西,他们会害死我的!” 第33章 后悔 沈长戈抱紧韩婵,扫视众人,怒意不减,本想出言斥责,待看清父亲苍老的容颜,终是噤了声。 只是短短几个月不见,怎的像是隔了十年八年一般。 他还记得,十八岁离开吴县那一年,父亲年近五十,却没得一根白头发,看起来就像四十岁的壮年人。 在外闯荡三年,传回过喜讯,也传回过死讯,父母之心在外潇洒的孩子无法体会。 前几个月归家,没来得及好好亲近,便和父亲发生了激烈争吵。 沈长戈又怎会不明白,他闯了多大的祸事! 一天头脑发热,一个月正在兴头上,两三个月冷静下来,突然觉得没意思了。 被韩婵的任性搅扰,与日俱增的心烦。对亲人的亏欠,也让他时而意乱。再想起仕途前路,更是一片茫然。 沈长戈没有悔意,是不可能的! 事已至此,进退两难,又怨得了谁呢? “父亲……” “长戈啊!” 沈契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指点着韩婵,眼含热泪,语调悲凉:“这就是你出生入死多年,想要过的生活吗?这就是你赔上身家性命,赔上似锦前程,也要护着的女人吗?” “长戈啊……父亲对你……不止失望啊!” 旧病难愈,长途跋涉,心力交瘁,沈契终是没挺住,在沈长戈的面前轰然倒地。 父子之间两步之遥,中间隔着一个韩婵。 沈长戈快速推开碍事的女人,跨步向前,伸出臂膀,也只是摸到了父亲的衣角。 被推倒在地的韩婵愣了一瞬,而后捶着地面,冲着沈长戈离去的背影,爆发更大声的哭喊:“你也欺负我,你更不是好东西,你说要对我好的……” “你不把这群乡巴佬赶走,就别想再见我!” “你这不知好歹的东西,怪不得是小门小户出来的,你真是缺脑子,缺德行,连自己的媳妇都不知道护着,要你有什么用?” 韩婵萎顿在地,泼妇一般,叫骂声不绝。府里的人忙着请大夫,做吃食,没有空搭理她,其实是更多的人瞧不上她,爱怎么闹怎么闹去。 “夫人,别气了……咱们回房,等着将军来给你赔罪!” 封屏儿立在一旁,见韩婵闹够了,也没力气再喊了,才假模假样地上前搀扶起她,又抽出帕子帮她抹眼泪,一边走一边闲话。 “我看呐!就是这沈家人见不得你们小夫妻在荣城恩恩爱爱,故意找了来。夫人可别只会哭闹,上了他们的当!” 韩婵撅着嘴,亦步亦趋随着封屏儿往自己房里走去,刚才实在丢脸,沈家人也实在太可恶,她是忍不了的,她要想点招数把场子找回来。 封屏儿爱怜地扶着韩婵的肩膀,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说着说着语气一转:“毕竟啊,这沈将军可不像未姑爷对你上心。我还记得,你在未家的时候,未姑爷可不曾这样撇下你不管。还有很多次,未姑爷都是要为了你和未家夫妇吵嘴的,可见这男人啊……” 封屏儿欲言又止,韩婵已是听进耳中,不由自主地在心里比量起来。就刚刚的事情,若是未轻煦在,一定会比沈长戈做得好,未家人也比沈家人好。 韩婵跟着沈长戈出逃,是为了过更好的日子,可不是为了从屎窝窝挪到尿窝窝里。你沈长戈不比未轻煦好,我天仙一样的人物,凭什么跟着你做夫妻,你配吗? 韩婵回到房里,越想心里越不舒服,越想越觉得此事不能善罢甘休。 “我不服,我一定要给沈家那帮乡巴佬一点颜色瞧瞧!” “嗯嗯……” 封屏儿连忙附和:“小姐可要好好打算,这将军夫人的位置也要坐稳当些,可别让不相干的人抢了去。那沈将军的错处,更要抓紧计较,免得他拿你不识数!” 韩婵将手中的帕子扭成了麻花样,哼哼笑道:“沈长戈那厮若是不能让我顺心如意,我是不会让他有好下场的!” “嗯嗯……我家小姐可厉害着呢!” 陪着一个心思越来越歪的小女人发疯,这日子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呢! 从韩婵奔到沈长戈身边那一日起,封屏儿就不停的给未轻煦写信。 她将一对野鸳鸯的日常,如数家珍般写进字里行间,原以为能刺激到未轻煦,早日报复韩婵,却没想到未家自始至终悄无声息,不知作何打算,还真是能忍呐。 封屏儿陪着韩婵在荣城几个月,看她被沈长戈捧成了仙女王后,真是越看越不顺眼。 她就不信了,那些好女人都没得一天好日子过,这水样性情的贱女人却要受尽宠爱,享尽荣华,还想要天长地久吗?真是没的天理! 盼望着,盼望着,没把未家人盼来,却把沈家人等来了。 也好!能让韩婵闹心遭罪,谁来都是一样的! 封屏儿等着瞧着,当韩婵在沈家也待不下去的时候,还能怎么着? 沈老爷子口中的烟花之地,给封屏儿提了个醒,她很期待呢! 沈家人不送韩婵去,有朝一日,韩婵彻底没了倚仗,再也蹦哒不下去的时候,她封屏儿也会送仙女去的! 夜深了,风雪呼号,心术不正的韩婵坐在温暖的屋子里,守着灯火,打算着一些害人害己的小九九。 沈长戈就没那么好过了,大夫说父亲的身子沉珂已久,连番打击,奔波劳碌,伤及根本,影响了寿数,多则三五年,少则一两年,需要静心静养。 “父亲,我知道是我错了!” 沈长戈跪在沈契的榻边,握紧父亲的手,趴伏下身子,把脸埋在两臂之间,喃喃低语:“我一开始惊艳于她的容貌倾城,而后迷恋于她的不谙世事,纯洁无瑕,再见她受尽磋磨,伤痕累累,便情难自已,做下了这等蠢事!” “我不敢说我后悔了,即使她不是我想象中的模样,即使她身上有我十分厌恶的缺点,但我既然认她做了妻子,就不能半路丢下她!” “父亲,这条路是我自己选的,是我自己犯蠢,怨不得别人……” “父亲,事已至此,别无选择,纵然心有缺憾,前路迷茫,儿子也得走下去!” “我会竭尽全力,将对每一个人的伤害降到最低,我一定尽力!” 沈契昏迷着,听不见儿子的絮语,也感受不到他的悲伤。 荣城的冬季漫长酷寒,腊月里的风雪更是渗人,刮得又猛又急,像是涌来一群怪兽,嚎叫着拍打窗棂。 吴岁晚忍着疼,忍得额头冒冷汗,沈长戈的手劲还真不一般,她受伤的肩胛骨像是碎掉了,扯着前胸后背都疼。 “晚姐姐,你再忍忍,大夫说这个药油一天擦三遍,每一遍都要揉开喽……” 吴岁晚裸着后背,趴在床榻上,兰溪在她的患处滴上药油,使劲揉搓,带着哭腔抱怨:“什么人啊?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对晚姐姐动手。明明是他在外面养的野女人不地道,先拽晚姐姐头发,难道还要咱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吗?” “没事的,姐姐能忍住……” 吴岁晚有气无力地安慰:“大夫也说了,擦个七八日就能好的,挺挺就过去了,好妹妹,不用替姐姐忧心。” 兰溪哼了一声:“咱们将军从前是个多明白的人呢,怎能遇到了那狐狸精就眼盲心瞎的。就那女人的死德行,哪是什么高门贵女呀?咱们吴县街坊里,随便拽出一家媳妇儿来,都比她文静知礼。那是个什么玩意儿?不是骂人,就是动手的,我看她像脏地方出来的……” 吴岁晚忍过了一阵疼,药油发挥作用,肩胛骨上一阵热意蔓延,舒适多了。她慢慢起身,穿好衣裳,和兰溪玩笑道:“傻丫头,这你就不懂了,那叫情人眼里出西施,还叫王八看绿豆对上了眼儿。你瞧着丑的,在情人眼里就是俊的,你瞧着该扔的,可是别人的心肝宝贝……” 吴岁晚给人的最初印象,稳重安静,若让惯常挑剔的人来看,还会说她有一点点木讷。但兰溪和她相处久了,自然了解的多一些。其实晚姐姐是个很有趣的人,若你真心和她相处,自然会发现她的好。比如此时,不经意间流露出一点俏皮,就让你忘了她的不幸,也忘了自己的烦恼。 “哈哈……晚姐姐,你说的好好玩儿……还王八看绿豆……哈哈……” 兰溪拍着手哈哈笑,脑子里突然闪过王八眼和绿豆相碰撞的画面,确实般配呀! 只是笑过之后,兰溪凝着吴岁晚温柔的眉眼,心头又泛起阵阵忧伤。 “晚姐姐,你一定很难过吧?” 兰溪拉着吴岁晚的手,垂下头,黯然道:“那明明是你的夫君,却护着另一个女人对你动粗,谁能不难过呢?” “难过?” 吴岁晚的眼睛一片漆黑,与窗外的夜色隔着暖黄的灯光相连,融合,舒展。 “说一点不难过是假的,毕竟我曾幻想过与他相见,相知,或许还能相守。但是,有太多的难过,也是不可能的。他已心有所属,也与我说的明白,我若是还对他心怀憧憬,岂不是在犯蠢吗?我可不做那种傻子!” 吴岁晚的语调轻飘,窗外的北风呼啸,一种怒到极致,又无处发泄的悲哀。 “晚姐姐,谁能看到你的好呢?谁又配得上你的好呢?” 兰溪带着对吴岁晚浓浓的心疼回到孙氏院中,正看到三宝守在房门外,看来将军还在。 哼,在外面养野女人,把自己老父亲都气病了,半夜守在这里尽孝心,又做给谁看呢? 兰溪腹诽着,她猜想沈家大少爷在外面闯荡时伤了脑子,越来越傻,一直跟着他的三宝都不像从前眉清目秀,也越长越丑。 兰溪对伺候大傻子的小傻子视而不见,站在了房门的另一侧。 三宝展开的笑脸变得僵硬,在心里把老爷进门以后发生的事过了一遍,也没发现自己哪里做错事呀? 兰溪是个多么开朗活泼的小姑娘,从前每次见面都是笑嘻嘻的,三宝哥哥叫个不停,两眼冒星星地向他打听外面的花花趣事,两人说起话来从来说不够,怎的突然对他摆上脸色了呢? 第34章 稀碎 “兰溪?” “怎么看着不太高兴呢?” 三宝厚着脸皮往前凑,贱兮兮地说道:“谁惹你了?告诉三宝哥哥,我给你出气,这府里的人都听我的!” 兰溪原本不想搭理三宝,但听他说什么所有人都听他的话,顿时翻了个白眼,哼笑起来:“还都听你的呢?你说这种大话,就不怕闪着牙!” “嘿嘿……” 三宝搓着手掌,又偷偷往兰溪跟前挪了半步,傻笑道:“我没说大话,这将军府十多个小厮,五六个婆子,都叫我一声三总管呢!” “哼!” 兰溪斜睨着男人,不屑道:“那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不瞧瞧你伺候的那两个主子,一个傻了吧唧,一个脏了吧唧的,说出去都丢人!” “嘶……” 三宝倒吸一口凉气,侧着耳朵听了听房里的动静,这兰溪的嗓门可不小,若是让将军听见了,责罚下来可怎么好? “小点声!” 三宝推着兰溪往旁边躲了躲,低声劝诫道:“你说将军的坏话都没什么,但你说姓韩那女人的不好,可要小心了啊!咱们都为了挣几两工钱,犯不上得罪主子不是……” “本来就是嘛!” 兰溪撇嘴,不服气道:“你瞧姓韩的野女人,是个什么玩意儿?大将军脑子不好使,宠着她,惯着她,我们也不稀得管,但他凭什么伤了夫人?” “唉……” 三宝深有同感:“是将军过分了!” 兰溪本就是个藏不住话的,有人愿意听,更是说起来没完。 “你常年跟着将军在外面跑,是不知道咱们夫人有多好。吴县老家府里二三十口人,没有一个不盼着将军回来和夫人团圆的。谁想到盼来盼去,她夫君被个祸害给勾跑了,你说这有多气人?” 三宝无奈道:“我瞧着咱夫人也是个好的,那性子和咱将军也相配。都怪老天爱捉弄人,也怪狐狸精爱勾引人……” “咋地?” 兰溪听这话可不乐意了:“怎么怪这怪那,就不怪你们将军瞎了眼?他又不是不知道老家有个未婚妻,狐狸精一勾,他就上道,最大的毛病就是他,你怎么就不说呢?” 三宝就喜欢兰溪对他耍厉害,小嘴叭叭啥都好听。 “兰溪说得对!” 三宝凑近小姑娘耳边,低声讨好道:“就是咱将军的毛病,就是他又傻又笨又缺德,他看不上咱夫人,是他的损失,有那大傻子后悔的时候……” 兰溪发狠道:“后悔也不行,夫人不会原谅他的,哭啊喊啊,下跪都不行!” “嗯嗯……” 三宝出主意道:“让夫人也打他一顿,用大棒子打,不许他躲,躲一次就多打十下。若是拿大棒子打,还不解恨,就让他跪石子,跪冰块,跪钉子,再拿小刀划开他的皮肤放血,一天放一碗……” 三宝侃侃而谈,听得兰溪直咧嘴:“哎呀……你和你家将军有什么深仇大恨呢?” 三宝挺了挺胸膛,义正言辞:“我和将军没有仇怨,但我这个人生就一副狭义心肠,见不得他一个大男人欺凌弱女子,英雄豪杰的脸面都被他给丢尽了。” 兰溪攥紧小拳头:“嗯嗯……就是将军最差劲!” 三宝偷笑,小声吹嘘道:“兰溪不用着急,等明日三宝哥哥有出息了,一定替你教训将军,给夫人出气,咱们抽他嘴巴,让他跪地求饶……” 兰溪星星眼:“哎呀……三宝哥哥好厉害,三宝哥哥一定会有大出息的!” “嘿嘿……兰溪妹妹高兴就好……” 三宝挠着头傻笑,还想往小姑娘跟前再进一步的时候,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面无表情的沈长戈走了出来。 兰溪轻哼了一声,也没朝将军行礼,仰着下巴颏就进到了屋里。三宝正了正脸色,随着他家主子出了院门。 夜深了,雪已停,风还在继续刮,寒气像冰锥子一样,直往人的骨头缝里钻。 三宝冻的嘶嘶哈哈,两手插在袖笼里,弓着腰身,缩起脖子,望着沈长戈慢腾腾行走的背影,既是疑惑,也有愤懑 。 这大将军身强体壮,他是知道的,但也没练到仙人一般的体质,总不能把腊月寒冬当成春秋暖季闲庭信步啊,你不冷,我冷啊! 最气人的是走着走着,他还停住了脚步,站在院子的雪堆上抬头望月,一脸的沉闷忧伤,不知道在想什么。 “将军……” 三宝低唤一声,主子没搭腔,再偷瞧他的脸色,也没见有什么不高兴。 “那个……” 三宝鼓了股劲儿,清了清嗓子:“将军回来的晚,可能不知道,今天这事儿啊,都是韩小姐挑起来。老爷带着老夫人一进屋,韩小姐就阴阳怪气摆脸色,没说上两句话就吵嚷起来。即使奴才一再拦着,表明了老爷和老夫人的身份,韩小姐还不收敛,说出的话那个难听啊,一屋子人都听不下去的……” 沈长戈依旧绷着脸,沉默无言,三宝继续说道:“更过分的是,夫人站在一旁,没招她没惹她,韩小姐犯了疯病似的,上来就薅夫人头发。若不是老夫人和兰溪护着,夫人可是要在她手里吃苦头的……” 沈长戈不再望天,转而垂头看雪,一下一下踢着松软的雪堆。 他身边的人,都不喜欢韩婵,更是对他们的结合深恶痛绝。 就像三宝,从小与他一起长大,携手闯荡江湖,和亲兄弟没两样。即使碍于主仆身份,不得不接受韩婵,但他从未称呼过韩婵为夫人。 就算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得不称呼一声夫人,前面也要加个韩字。平日里,没有外人在的场合,三宝提起韩婵都是称呼韩小姐。从来没有把她当成沈将军的妻子,甚至没有把她当成沈家人。 从前,陷入热恋的沈长戈不懂,朝夕相对,熟悉彼此性情之后,沈长戈被迫懂了一点点。 今日,他举着糖葫芦,踏入院门,就听到一阵喧哗,自然也听清了韩婵的叫骂。就在那一瞬间,沈长戈突感一阵透心凉,他再也不能欺骗自己,再也不敢说他不懂。 他懂得亲朋好友的厌恶,懂了韩婵的徒有其表,更懂得了自己的愚蠢无脑。 夜色如墨,掩盖住了沈长戈的难堪,寒风凛冽,吹醒了豪侠对仙女的幻梦。 除了沉默,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将军一直不说话,三宝就当他把那些是非对错听进了心里。很是难得,他的将军要清醒了,可要多劝几句。 三宝打开话匣子,还带上了一点个人情绪,叹息道:“兰溪说夫人的肩膀伤的不轻,碰一下就疼,饭碗都端不起来,多可怜呢!” 沈长戈脚下的小雪堆踢完了,又跨前半步,继续踢另一个大雪堆。 三宝随着他家主子移动,越说越来劲,语带责怪:“夫人今日受的可是无妄之灾,被韩小姐无故殴打之后,又被将军重伤,我们这些外人都替她委屈呢,将军这事做的可真是不地道……” 沈长戈烦躁,转身快走,三宝跟在后面追问:“将军是要去给夫人赔礼吗?应该去的,夫人在东边院子……” “三宝!” 沈长戈猛然停住脚步,回身打发道:“天晚了,你回去睡觉吧!” 三宝看得懂主子的脸色,那是非常不耐烦,他也不再硬讨没趣,轻轻哦了一声,没带犹豫地转身朝自己屋子走去。 睡觉就睡觉吧,能冻死人的大半夜,傻子才不睡觉在外面闲逛呢!谁稀罕管你那些破事? 人家都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你是撞了南墙,还要一撞再撞,撞个头破血流都不知道回头。 傻子吧?三宝有点上火,他的命咋那么苦呢,对个傻子忠心耿耿,无怨无悔。 他都担心,若是一直伺候这个大傻子,说不定哪天他也变成一个小傻子! 他得回到温暖的被窝里,好好睡一觉,养养脑子。 三宝离开后,沈长戈又在雪地里徘徊了好一会儿,才往韩婵的屋子里而去。 “你还知道回来!” 韩婵觉得自己遭受了沈家人的欺辱,更是觉得沈长戈没有全心护着她,算是违背了待她好的誓言,她是处处占理的。 现在若不闹个痛快,沈长戈还当她是个好欺负的,以后还怎么在沈家称王称霸? 所以,沈长戈一推开房门,韩大小姐劈头盖脸就是一通质问:“姓沈的,你是不是个男人?你懂不懂得怎么做人夫君?你是瞎了吗?你的女人被一群人围着打,你都看不见吗?你还扔下她不管,忙着照拂那几个乡巴佬,你干的是人事吗?” 沈长戈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在雪地里好不容易整理好的心情,还没进门,就被韩婵的刁蛮,砸了个稀碎。 你瞧瞧她,一手掐腰,一手指指点点,立在屋子中间,眉毛嘴巴乱飞,眼睛鼻子鼓大,尖声喊叫,无理取闹,哪里还有一点仙女的影子。 沈长戈年少时便走南闯北,见过各式各样的女人,美的,丑的,弱的,强的,坏的,辣的,各有各的好,也各有各的俗。 他还未遇到韩婵之前,曾幻想过自己的妻子,可以不是最美的,但一定要是最特别的。 遇到韩婵之后,沈长戈以为找到了人世间的珍宝,他飞蛾扑火般倾尽所有,来交换与她的长相厮守。 这才过了多少时日?不识女人善变的傻男人,便见到了仙女的七十二般变化,一次变化褪掉一层皮,越来越面目可憎。 沈长戈一想到他是韩婵的夫君,要一辈子忍受她的任性乖张,便觉得往后余生都是暗无天日。 沈长戈想,是时候做些改变了,韩婵要学着长大,他也要尝试着挣脱开对“天仙”的依恋。 一个男人不能单单为了一个女人而活。 第35章 争吵 “婵儿,我们好好说话。” 沈长戈犹豫了一瞬,还是将门外的那只脚提进了屋内,尽量放松脸皮,温和声线,一字一句道:“你口中的乡巴佬,是你夫君的父亲母亲。” “那又怎么样?” 韩婵不会看人脸色,只会无脑发颠:“他们是谁的父亲母亲,也没有资格在我面前放肆。还想骑到我的脖颈上来,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我可是随着诰命加身的祖母,随意出入皇宫内院的高门贵女……” “住口!” 沈长戈气得头昏脑胀,一大步跨过来,逼近韩婵,厉声问道:“在你这贵女眼中,我是什么?” 韩婵微愣,柔情蜜意大半年,这是男人第一次朝她发脾气。事事顺意的千金贵女,樱桃小口张合两下,竟然不知如何作答。 沈长戈冷着眉眼,也冷了心肠,他不需要知道女人的答案,但要及时提醒她认清现实。 “你是不是忘了,你所谓的诰命祖母,和你引以为傲的娘家,已经因着魏王造反而满门抄斩。现在的你,不只是一个沾了谋逆罪名的孤女,还是抛夫外逃的犯妇,你唯一的指望是我沈长戈……” 韩婵被戳到痛脚,眼泪夺眶而出,怒喊道:“你有什么脸怪我?难道你带我离京的时候,不知道我是罪臣之女吗?不知道我曾嫁为人妇吗?为什么怪到我的身上?明明都是你的错……” “呵呵……” 沈长戈攥紧拳头,红了眼眶,喃喃道:“是……都是我的错,是我错了……” 韩婵蠢不自知,双手推搡着沈长戈的胸膛,嘴里没有轻重,句句扎人心。 “沈长戈,你这个薄情寡性的狗东西,是你先来勾引我,哄骗我,说要把我带出来享福的。还不到一年的光景,过了新鲜劲儿,开始嫌弃我,联合外人一块儿欺负我。早知道你是这种德行,我才不会跟你做夫妻,你连未轻煦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沈长戈隐忍,被韩婵推的连连后退,一直退回门边,听见未轻煦的名字,他才扼住女人的手腕,嘶声问道:“韩婵,当初是你说心悦于我沈长戈,是你说未轻煦殴打虐待于你,我不带你走,你便没了活路,难道都是假话吗?” 韩婵的身子僵住,瞪大了美目,谎话说多了,说过就忘,等到别人提醒了几句,她才想起来自己曾经挖过坑的。 怎么填上?韩婵空空的脑壳里,刮过一道一道小凉风,嘴巴跟着脑子一起发呆,闭得严严实实,都忘记了反驳。 沈长戈苦笑几声,转而提起女人的衣领子,声音不高不低,不紧不慢'':“我沈长戈顶天立地,即使犯了错,也不会怨天尤人,一切后果都会自己承担下来!” 沈长戈甩手,韩婵跌落于地,来不及矫情喊疼,男人又居高临下,警告道:“从前的是非对错,不必再提,我既认你为妻,就会尽到为人夫的本分,一直护着你。所以,若是韩贵女还认我沈长戈为夫,也该尽到为人妻的本分。就算你从前是个公主,既然进了沈家的门,就要守沈家的规矩,敬着沈家的人!” 韩婵委坐在地,仰望着男人,实在感觉陌生,好像从来不认识他。 沈长戈威猛爽朗,侠骨柔情,从初夏到深冬,随她疯闹,予她真心,无论人前人后,都是很多女子梦寐以求的好夫君。 何曾这般面容冷肃,眼底结冰,言语相逼,好像两人从不曾有片刻亲密,如今一步之遥,却仿佛隔着千山万水。 原来,男人变心的样子,恐怖如斯。 “从今以后,你要谨言慎行,也要端正品格。你要想明白自己的身份,不要伤害我的家人,不要辜负来生难求的缘分,更不要轻贱你我的夫妻之情。” 沈长戈留下一串冷酷的告诫,转身离去,韩婵忍着心间的一点害怕,抱紧双膝,欲哭无泪。 她错了,韩大小姐第一次承认自己做错了事,却不是后悔她抛夫离家,与人私奔,而是错在没有选对男人。 她不该和沈长戈跑到荣城来,她就应该沉住气,再给齐王送几封书信,等着齐王派人接她去顺城王府,齐王一定不会像沈长戈这样喜新厌旧, 她已经很委屈了,做一个小小将军之妻,有什么了不起的?沈长戈居然为了一些无聊琐事,为了一些无关紧要之人,这般薄待于她,真是一个不知好歹的臭东西。 以韩大小姐核桃大小的脑仁,实在想不明白,那无尽的怜惜与痴迷,怎么会在三言两语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忘了,她选衣裳钗环时,都是选最漂亮的那一件。惦记不到手,就会一直惦记,抓心挠肝、日夜不安地惦记。 运气好的时候,几天就惦记到手了,她会终日穿戴着,把玩着,求别人欣赏,想让别人夸奖。 可是,稀罕着再稀罕着,总有稀罕够的时候。时日一长,就会发现那些流光溢彩的物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完好无缺,细端详都是有瑕疵的。 再次转身四望,又发现了更漂亮的,已经到手的东西就会如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遇上有良心的,会把旧物放在箱子里蒙尘。遇上没有良心的,可能会随手丢弃,沦为任人践踏的秽物。或是暴力毁坏,也不会落于他手。 无论男人女人,对自己喜欢的东西,都是抱着相同的心情。 尤其男人选女人,最初的钟情都是源于娇美的容颜。 能否一世长情,在于男人的品格,也在于美丽女人的皮囊下,有没有能勾住男人一辈子的奇趣。 如果单单依靠年轻时一张绝美面孔,可以轻松换来无数男人一生痴情,至死不渝,就不会有“色衰而爱迟”的感悟,也不会有“以色侍人终不长久”的俗语。 老天待韩婵不薄,无论是家世和容貌,都是万里挑一,就连目前为止的两个夫君都是人中龙凤。 一个青梅竹马,爱她如命。一个正直儿郎,护她周全。 如果她是个聪明的,守着未轻煦,能够一生安稳。忠于沈长戈,也能得以善终。 然而,未经风雨的娇花,欲壑难平,这山望着那山高,沉醉于各个男人手掌心里,肆意横行,流连忘返。 不知何日,分不出好赖的漂亮女人,终会被反手拍下,陷入淤泥,永生难以自拔。 但凡知道真相的,都不得不说一句难听话,韩婵就是活该! 再来说韩美人最大的优点,不是脸大,而是心大,从来不会难为自己。想不明白的事就不想,觉得吃亏了就不干,被发现错了,就推到别人身上。 最后,韩婵只将沈长戈的变化归结于他狼心狗肺,不是良人。她要为自己再寻出路,下一个男人会更好。 转眼到了除夕,沈契的病也不见好,韩婵躲在自己院子里,异常的老实。她不会来拜见沈家老夫妻,沈长戈也不愿意父亲看见韩婵再添心烦,所以,年夜饭餐桌上一家聚齐,唯独没有韩婵。 沈契和孙氏是很高兴的,他们希望永远见不到姓韩那贱女人,也希望沈长戈和吴岁晚单独相处的时间多一些。 “长戈啊,四年了……父亲终于等到你回来……” 沈契喝了一杯小酒,悲从中来,拍着大儿子的肩膀,语重心长:“你在外闯荡多年,事事都有自己的打算,你也步步走得顺畅。但是,父亲活了五十多年,还没见过谁的一生皆是坦途。” “长戈,父亲没得大出息,只悟出一个道理,家和万事兴,夫妻恩爱最珍贵。一个男人一辈子得一个好妻子,比他高官厚禄、家财万贯更幸福。” “世间路难行,真心人难得,路走走就平了,人走走就散了。” “长戈,父亲希望有人能陪你荣光,也有人能伴你灰暗。” “你不信,父亲也要说,你护着的那女人,不值得!” 荣城的气候不养人,勉强吃了一顿团圆饭,沈契依旧缠绵病榻,时好时坏。 沈长戈冷待韩婵十几日,过了新年,也没有什么不适应。 此时再想起从前对她的依恋,就好像做了一场黏糊的美梦。睡醒了,回味几时,也就那么回事,没有什么放不下的。 借此机会,杀杀她的脾气,免得日后再惹麻烦,吵吵闹闹的日子怎么过? 父亲为他寻的媳妇吴氏,好像很有意思,沉稳安静又细心,说起话来温和低缓,有她在的地方,总能让人宁心气和。 就是心眼儿小些,应该是生他的气,因为那小女子从来没有正眼看过他。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两人今生算是错过了,他有韩婵,他要对他实际的妻子负责到底。 沈长戈想,如有机会,如若吴氏不贪心,他会竭尽所能补偿。 当然,沈长戈不了解吴岁晚,那些视而不见不搭理,不是生气,也不是害羞,而是根本不在意。 君若无情我便休! 男女情爱算得了什么?没有丈夫就过不了日子了吗?明知他是个烂人,还要和他纠缠个对错,不是犯蠢吗? 若真计较起来,这世间对不起吴岁晚的,又何止他沈长戈一人。 两人是有名分的正经夫妻,却也是没有仔细看过对方长相的陌生人。 沈长戈如何作想,吴岁晚并不感兴趣,她的肩膀恢复好了,就终日伺候在沈契的病床边。 不是为了讨好谁,也不是为了表现沈家媳妇的身份,她是真心想要沈契尽快恢复康健,因为比起吴六子,沈契更像她的父亲。 吃饱了就能活着,活着就有可庆幸之时。 吴岁晚心心念念着沈家老夫妻身体安康,也在寻找离开沈家的契机。她要想法子赚银子,闯一条无人能挡的生路。希望不久的将来,能够堂堂正正立于人世。 亲情,爱情,友情,没有也不必强求,吴岁晚从来不怕孤独,也从来不惧伤害。 一个男人不喜欢她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那些心酸但有望的日子,还得照常过。 即使独行于世,半生摸爬滚打,只要自己不放弃自己,终有一天,她会立足山颠,被众人仰望。 第36章 穷鬼 这一年,立春节气和上元节在同一日,吴岁晚嫁来沈家两整年。 一大清早,吴岁晚冒着凛凛寒气来到沈家老夫妻房内时,孙氏便笑吟吟端来一碗热腾腾的手擀面。 “岁晚,生辰快乐!” 孙氏招呼吴岁晚坐在餐桌前,又递来一个煮鸡蛋,催促道:“来,滚三滚,滚去灾祸,年年顺遂!” “谢谢母亲!” 吴岁晚心头的暖意弥漫,让她红了脸蛋,也红了眼眶。 谁说她这一嫁不好?明明是好得不能再好! 吴岁晚生在立春日,只要用一点心思都能从她的名字猜出她的生辰日。但自从与外祖母分开,吴岁晚再也没有吃过长寿面,再也没用熟鸡蛋滚过好运。 沈家老夫妻名义上是她的公婆,却更像她的爹娘。 吴岁晚曾经幻想,若是她生在一个正常家庭里,父母是正经夫妻,她会在万般期待里降生。从小被亲吻拥抱举高高,哪怕不能如珠如玉,花团锦簇,也可以像普通女孩儿一样,在亲人的呵护里慢慢长大,懂得爱与被爱。 有人问她饥饱,有人管她冷暖,有人一开口就是岁晚好漂亮。 有人为她欢喜,也有人替她哀愁,有人会在每一个生辰日,祝她岁岁平安、一世康泰。 吴岁晚幻想里的父亲母亲,就像沈家老夫妻一样。 “岁晚是个好孩子!” 孙氏抚摸着吴岁晚的额发,目光慈爱,也藏着淡淡的遗憾。 “这么乖巧的小女孩儿,若是拖生在我肚子里多好。从你呱呱坠地,我们便是母女,那样的日子一定很美!” 吴岁晚的眼睛里泛着泪花,哽咽道:“有母亲疼真好!” 孙氏的不幸源于她不能生育,最大的缺憾就是没能做过母亲。但她也算幸运的,遇到的男人是沈契。 虽然她的夫君不能钟情于一人,但对她也是真心实意,且一辈子由着她的脾气,想怎么活就怎么活。就算她时常几个月住在庵堂里,不理世事,回到家中也是一门主母,没有人能越过她前头去。 孙氏年纪大了再回头看年轻时,因着夫君有了其他女人,自己抹脖子上吊要死要活的样子,实在是好笑。 何必呢?人生于世短短几十年,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都是缘分,好坏都不由己,无需太过认真。 沈长戈的生母就是看不开,因着男人移情郁郁而终,孙氏也曾心生怜惜。 感情一事,只能保证自己,无法管束他人。变就变吧,你还是你,他爱是谁就是谁呗。 沈契能够一生维护她正妻的体面,已经算是有良之人。 其实,这世间大多数夫妻,都是没有过真正的相互倾心爱慕,也大多没有生死契阔,与子成说。能够携手到老,落个小小圆满,拼的都是德性与良心。 每个人都是孤独来,也孤独去,男女情爱只是人生之乐里的一小节插曲而已。 孙氏对沈契没了最初的爱恋,却还有相扶之义,也因着喜欢吴岁晚,放心不下,才远离家乡,奔波到千里之外。 如今,怨仇已结,赶走韩婵或是杀了韩婵,都于事无补。沈长戈依旧固执,硬着头皮往前闯。沈契尽到了心力,命不久矣。 孙氏本着一切随缘,各有各的命运,强势阻拦未必就好的想法,决定撒手不管,全凭天意。 河水深浅,自己趟过自然知晓。人心好坏,历经事实自会分辨。 有些人成心要作死,是谁也挡不住的。 孙氏乃半个出家人,不愿再与苦海浮沉的几人终日劳神,她还是更喜欢礼佛论道。上元节当日,给吴岁晚过了生辰,孙氏便吩咐下人备马车,她要去城外的斜月庵修行,归期不定。 吴岁晚嘱咐好婆子照顾好沈契,随着孙氏到了斜月庵,里里外外做了一番安排,恐怕母亲不适应新环境。 虽然在吴县时,孙氏也想走就走,但老家地界不大,都是知根知底,不似荣城人生地不熟。就算有广威将军的名头在,吴岁晚也想着自己来掌掌眼才能安心。 天冷路滑,积雪深厚,又因为是上元节,求神拜佛的信徒拥挤,沈府的马车便停在了山脚下。 吴岁晚在庵堂里简单用了午饭,便带着兰溪随着游人步行下山。 孙氏说兰溪泼辣能干,让她随着吴岁晚回将军府,有个照应。庵堂里生活简单,留一个粗使婆子就够用了。 吴岁晚没有推辞,承了孙氏的好心。兰溪是异常高兴,毕竟那死气沉沉的庵堂对活泼跳跃的小姑娘来说,太可怕了! “哎哎……真甜啊!” 兰溪举着一串糖葫芦,啃一颗果子,喊一声好吃。 “这荣城做糖葫芦的手法和吴县不一样吗?为什么吃起来,比我以前吃过的都好吃呢?” “你真够傻的!” 吴岁晚点着兰溪的额头,笑骂道:“你咋不说荣城的糖葫芦比吴县的糖葫芦硬呢?冻的石头一样,亏的你牙口好!” 做糖葫芦能有什么不同的方法,只是荣城严寒,小贩在家做好几十串,背到山里来卖,路上就冻成一坨,拿起来可以当成棍子用。 她是没见一个年纪大的吃糖葫芦,都是小孩子买上一串舔一整日。 兰溪大力咀嚼,嚼得咔咔作响,含糊道:“是硬了点……冻过得更好吃……” 正月里,闲人多,小商小贩挑着担,随着客流移动。 吴岁晚好不容易才出来一趟,对荣城的一切都很好奇,东瞅瞅西看看,下山路一走一挪。兰溪更是不知疲累,从钗环珠花跳到香包玩具,瞧什么都新鲜。 “小心路滑!” 吴岁晚跟在小姑娘身后嘱咐:“喜欢什么,晚姐姐给你买!” 小姑娘回首,欢呼道:“知道啦!晚姐姐可真好!” 吴岁晚也难得松快一笑,她没有过兰溪的无忧无虑,也从不曾有过那般肆意明朗的笑容,她对兰溪不只是喜欢,还有羡慕。 “哎!我说你们两个穷鬼,大过节的,逗我玩呢!” “什么东西,买不起,还在我这里摸摸索索半天,你把东西都摸脏了,珠花也戴坏了,给我赔!” 一个粗噶的男声,从不远处传来,骂得越来越难听,引得很多人驻足围观。 吴岁晚回身,一丈外有一个四十左右年纪的胖子,正提着一个二十左右岁数的年轻男人衣领子,口水横飞地叫唤:“哪个穷坑里爬出来的王八羔子,揣着几十文钱就出门,丢你祖宗八辈子的脸。你们碰了我的东西,不买就不行,少于一百文,我就提你去官府,让你赔二百文……” “是你讹人,就是你讹人……” 年轻男子身强体壮,却是不敢挣扎反抗,恐怕这无赖借机讹个更大的,只能涨红着一张俊脸,高声辩解:“我碰了你的东西是不假,问了价钱不合适就立即放了回去,并没有损坏分毫。在别人家都要十几二十文钱的珠花,你要一百文,就是在打劫。我们不买,你就强买强卖……” “你小子再敢犟嘴?” 中年胖男人腾出一只手来,抽打年轻男子的脸皮,嘲笑道:“你个穷鬼,我就强买强卖,你能怎么着?” 随后转向围观的人群,高声宣扬:“来来来……过节了,我给大家伙儿找点乐子,都来认认穷鬼的模样。全身上下不到三十文钱,还带着小媳妇儿到大爷摊上占便宜……不信来瞧瞧…… 这小子内衣都是补丁……” 胖男人一边说,一边扒扯年轻男子的衣襟,极尽羞辱。 “你不能这样……我们没惹你,也没弄坏你的东西……” 年轻男子身后,一脸病容的小媳妇儿,冲上前抱紧夫君,捂住他的衣服,急出了眼泪。 “你太欺负人啦!你快放开我夫君!” 胖男人嚣张道:“拿银子才能放人,拿不出银子就跪地给爷爷磕头,磕到爷爷满意为止!” 人群里有人起哄:“哈哈……” “快磕啊,我们帮你数着数……” “你没银子,也就没有脸!” “穷鬼快点给你爷爷磕头!” 吴岁晚缓缓凑近,各种议论传入耳中。 “这个货郎真是缺德,这么难为老实人,也不怕遭报应?” “可不就是嘛!好像他不穷似的,我没见过哪个富户出来走街串巷的,真不是个东西啊!” “哎呀呀!你们知道啥?他根本就不是个货郎。那是荣城有名的地痞无赖苗老旺,偏爱赶上人多的时候扮成小商贩,换着法子讹诈。那几个起哄的就是他们同伙,这是讹不着银子就耍戏人取乐。” “哎呀……这小两口也真倒霉!” 吴岁晚从人群之外,一步一步挤到人群以里。她好像看到了十岁那一年,在杨家村被货郎揪住衣领子的小小吴岁晚。 她曾经期望过,那一群乌合之众里走出一个人,说一句公道话,带来一丝正义的力量,拯救无辜的孩子脱离灾厄。 “放开他!” “他们碰过的那件东西,我买了!” 人群瞬时一静,苗老旺惊讶,怪叫道:“哎呦,我的天老爷呦!这是哪路菩萨下凡尘呦?” 吴岁晚不理无赖耍宝,扯开荷包,掏出一块碎银子递了过去。 “这些足够了吧!” “哈哈……” 苗老旺甩开年轻男子,顺手接过银钱,掂一下就晓得价值,随即大笑道:“够了,够了,夫人真是活菩萨啊!” 第37章 让路 苗老旺在街上讹诈行骗多年,不是没碰见过仗义执言的,却是第一次碰见弱女子冲出来,端的一派正气凛然。 这就是侠女风范吧?这女人真有意思! 苗老旺涨了见识,很快收起了流氓本性,揣好银子,就乐呵呵地将那只被“戴坏”的珠花递了过来。 “女大侠,您收好喽!” 吴岁晚接过珠花,走向相互安慰的小夫妻,微笑道:“送给你们了,不要嫌弃!” “这……” 年轻男子微微愣神,迟疑着接过珠花,弯腰施礼,道谢:“夫人大义,缚某感激不尽,不知可否告知府上何处,容某几日,凑够银钱,定要登门归还。” 小媳妇儿也向吴岁晚行礼,细声细气说道:“夫人对我们夫妻俩有恩,当得重谢!” “不用谢了,回家去吧!” 吴岁晚见小夫妻虽是衣着寒酸,却是清爽干净、彬彬有礼,更觉得今日所做所为是正确的,没有浪费善心就好。 她不在意地摆摆手,就转身拉着兰溪离开了。 没有热闹可看,人群很快四散,苗老旺收拾好箱笼,准备换个地方搞事,临走之前,还不忘对发呆的小夫妻俩,讥讽一番:“你们两个穷鬼,今日行大运,拜对了菩萨,可别忘了还愿!” 缚姓青年缓过神来,连忙拽着媳妇儿下山。 “乐乐,我们跟上去看看,恩人是谁家的,往哪个方向走,免得日后遍寻不得!” 小媳妇身子不好,行路缓慢,待他们来到山脚下,只来得及辨认吴岁晚所乘马车的徽标。 “晚姐姐,你的胆子可真大,那人是个街头无赖,你就不怕他心思一歪,再讹上咱们?” 回城马车里,兰溪拉着吴岁晚的胳膊,心有余悸,把十几岁的小脸板成了几十岁的模样,连连嘱咐:“晚姐姐下一回可不能多管闲事,虽然有广威将军府撑场面,但护卫都不在身边,吃亏了,可怎么好呢?” “好好好……都听兰溪妹妹的!” 吴岁晚笑着应下,怎么可能还有下一回呢?这世上被货郎揪住衣领子的倒霉孩子并不多,今日的触景伤情也是偶然,以后再遇,有点困难呢! 马车从荣城的闹市经过, 繁华之声,洋洋盈耳。 吴岁晚从车窗的缝隙朝外看去,商铺林立,人流交织,这一片你爱她恨的熙熙攘攘。 哪有什么真情可贵?男女老少,来来往往,终日奔忙,都是为了求得碎银几两。 如果这世间有一百条路,都是坑坑洼洼也不用怕。吴岁晚坚信,其中九十九条路是可以用真金白银铺平的。 当务之急是赚银子,用钱砸太平,那滋味实在美妙,尝过一回,就想尝第二回。 “吁……” 马车刚刚拐进广威将军府的巷子里,就被猛然勒停,吴岁晚和兰溪一时不备,撞在了厢壁。 两人还来不及反应,就听马车外有人高声斥责:“你瞎啊?没看见将军和夫人要出门啊!赶个破车,没头苍蝇似的往里闯,忘了谁是主子啦!” “对不住,对不住,是我没眼力见,下回一定注意……” 吴岁晚乘坐的马车是从吴县老家一路来荣城的,车夫老李也是沈府的老人。他有心敬着少夫人,奈何将军骑在高头大马上,绷着脸一言不发,任由韩夫人常用的马车夫大放厥词,老李也只能低头。 明摆着的事实,老爷卧病在床管不了事,老夫人吃斋念佛,又不是将军亲娘,也管不了事。 两千里路,一家子追来荣城又如何?将军就是看不上少夫人,就要捧着韩夫人,他一个做下人的能怎么样呢? 一个要进,一个要出,只能堵在巷口的他们给韩夫人让路,就怕少夫人咽不下这份委屈啊! “夫人,您坐稳喽,我往后挪挪,耽误不了多少功夫……” 老李低声下气地商量,话没说完,就听马车内传来一阵低缓女声:“李叔,没关系的,没有几步远,我在这里下车就行。您也不必麻烦,直接把车赶到后门,休整去吧!” 老李哎哎两声,心内五味杂陈,若是老爷没了,少夫人的日子可怎么过呀? 吴岁晚没有多么难以忍受,谁让她现在没本事掉头就走呢!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没有倚仗的人,没有资格委屈。 两辆马车面对面,仆从六七人,眼神各异,或同情,或冷漠,只有吴岁晚面色如常,脚步轻盈,路过沈长戈马前,还礼节性地微一颌首。 沈长戈没有什么反应,三宝却快速地从另一匹马上跳下来,冲着吴岁晚行礼,尴尬一笑:“夫人,您回来啦!” 吴岁晚回以温文浅笑,兰溪可就没什么好脸色,瞪着三宝,好像要瞪出个窟窿出来。 三宝瘪嘴,跟他没关系呀!随后,他又咧嘴偷笑,因为兰溪路过韩婵的马车时,可不是瞪眼那么简单,扯开嗓子,直接开骂。 “你个老不死的,耳聋眼花不识数,还能在将军府谋个差事,你就偷着乐得了。谁想你脑子不够用,夜路走太多,被冤死鬼附身都不晓得,青天白日里就犯病。你瞧瞧你那鬼样子,没皮没脸蹦哒这个欢实,忙着投胎啊?” 韩婵的马车夫四十多岁,自来知道韩夫人得宠。可下得着机会,想在主子跟前表现一下,谁想到出师未捷,被个小丫头片子骂了一顿,当即便举着马鞭,怒回道:“你个臭丫头,你是不是找打……” “你他娘的才找打,你给姑奶奶闭嘴!” 兰溪掐起腰来,意有所指,尖声喊道:“谁接我的话,谁就是冤死鬼,忙着投胎去!” “你你你……” “你什么你,你是冤死鬼,我知道啦!” 兰溪越吵越来劲,在原地转着圈儿,叫号:“还有谁是冤死鬼,吱个声,我听听!” 韩婵原本想撩开车帘,奚落吴岁晚几句,被兰溪胡闹一阵,没好意思扯开脸皮,只能扭着帕子低骂:“死丫头!” 封屏儿却是垂眸微笑,在心里赞了一句:“好丫头!” 吴岁晚回身招呼:“兰溪,快走啦!” 正好此时老李让开了道路,三宝虎着脸呵斥韩婵的车夫:“你能不能干?不能干,快点滚。将军花银子叫你来是赶车的,不是耍嘴皮子耍威风的!” 一场闹剧结束,吴岁晚拉着兰溪回院子,边走边嗔怪道:“下回可不许再这般冒失,你就不怕你们将军护美心切,责罚与你?” 兰溪无畏道:“不怕的,我在将军面前瞎咋呼,都不是一回两回的,我有信心,将军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吴岁晚对沈长戈不了解,但她知晓男人最爱在心仪的女人面前表现英武气概。 “你还是小心些,毕竟你们将军不是从前一文不名的沈家大少爷啦!而且,他还有了女人,心境也是不同往日。” 听见吴岁晚的劝告,兰溪冷哼:“管他是谁呢!我只和晚姐姐好,只要能给你出口恶气,他就是打我一顿,我都不带怕的!” “好妹妹,姐姐知道你的好!” 这份情谊实在难得,吴岁晚铭记心间。从来缺少关爱的人,谁对她好一分,她都惦念着还十分。 今日上元节,兵马大元帅高思翰府中设宴。其正室夫人留在京城侍奉双亲,此次主持宴会的女主人,是大元帅后院最得宠爱的妾室。 按常理来说,再上不得台面的人家也不会让贱妾出面招呼客人,就算有妾室设宴,很多正室夫人也会寻各种借口拒绝参加。 但是,天高皇帝远,高思翰在荣城就是老大,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不合规矩,大家伙儿也得受着。 不知高思翰的爱妾出于什么心思,一场酒宴下来,对广威将军夫人不遗余力地抬举讨好。以至韩婵踏出高府时,脚步蹒跚,微醺甜笑,更显容光娇艳。 “夫君,我要你陪我,不许骑马,陪我坐马车……” 韩婵没有醉到不知美丑,但她就是要任性,就是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腻在沈长戈怀里撒娇。 “你不疼我,不听我的话,你不是个好男人……” 沈长戈没脸看周围人的表情,只能揽着韩婵迅速上了马车,吩咐车夫快点离开。 “姓吴那女人真讨厌,她怎么还有脸待下去?” 韩婵乱扭乱动,一会儿搂脖子,一会儿扯衣服,借酒撒疯,对男人声声质问:“你是不是对那丑女人动心了,舍不得赶她走。你不在我房里的时候,是不是去找她睡觉了……” “不要胡说八道!” 沈长戈拧紧眉头,打掉女人揪扯他耳朵的小手,颇为不耐:“不要整日盯着别人好赖,多多拘束自己的言行,免得在外面贻笑大方!” “你又这样,又来教训我!” 韩婵不依不饶,男人不让碰哪里,她偏要往哪里摸索抓挠。 “你变了,自从姓吴那女人来荣城之后,你不像从前对我好了。你这臭男人吃着碗里还望着锅里,你就是不如未轻煦。他从来就是守着我一个女人,我的男人不能有别的女人,谁都没有我好看……” “够了!” “你能不能安静些!” 沈长戈没忍住脾气,手臂猛然一甩,将肉虫子一般的韩婵,甩脱了出去。 近些日子,两个人表面和好,实际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沈长戈尽量宽和待她,奈何韩婵没想往好路打算,有意无意地挑衅。 说些不中听或者故意找茬的话,沈长戈左耳听右耳冒,尽量不与她争执。但是,韩婵说说话就要提未轻煦,偏要拿两人做比较,沈长戈真是忍不了。 既然未轻煦是天下第一好的夫君,你韩婵为何带着一身伤痕,哭求我沈长戈的怜爱? 有些事,他不敢细思量,他不想两人众叛亲离的结合草草收场,不愿情投意合转化为相看两相厌,不能让当初的深情成为天大的笑话。 这烂摊子,是他自己摆下的,再难也得自己收拾完。 第38章 不要 “呜呜……” 韩婵委顿在车厢一角,捂着脸哭泣:“你说过要对我好的,你说过喜欢我的,怎么就变了……” 沈长戈深呼吸,压抑住心底的躁意,伸出长臂将韩婵拉回怀里,拍着她的后背,柔声安慰:“好啦好啦,是我不好,我们不吵了,都高高兴兴的……” 韩婵捶打男人的胸膛,哭嚎道:“就是你不好,你处处不随我的心意,我高兴不起来!” 沈长戈吐出一口浊气:“那要怎样才随你的心思?” “你把姓吴那女人赶走,我不想再看见她,你也不许看她,看一眼都不行……” 韩婵蛮不讲理,沈长戈笑意嘲弄。 “我父亲病体沉重,又极其喜欢吴氏,若是赶走了她,还到哪里去寻妥帖人?谁能合父亲心思?谁来细心照料?难道婵儿想要替为夫尽孝?” 沈长戈一连串的问题抛出来,成功让抽筋拔骨唱大戏的韩婵成了锯嘴的葫芦。 夜色静悄悄,马车骨碌碌,韩婵的水眸滴溜溜,怎奈小脑袋瓜子转不快,转也转不到正道上。沉默了好一会儿,她也不知如何回话,只得继续耍蛮横。 “我不管,你和吴氏住在同一个院子里,出来进去,每日都要见上几面。尤其吴氏心机深沉,她照顾你父亲就是没安好肠子,就是为了在你眼前献殷勤……” “一男一女,眉来眼去,没羞没臊的,说不准什么时候有了首尾,那是要膈应死我的!” “我可告诉你啊,你若真的和那女人勾搭到一块儿去,我可是不依的……” 沈长戈垂眸,一手扣着腰带,一手放在膝盖上,手指随着马车摇晃的频率,轻轻摩擦。 什么叫勾搭?或者问,谁和谁才叫勾搭? 吴氏可是和合乎世俗礼法,顶着正经名分的沈家媳妇。他沈长戈与吴氏好在一块儿,可以满足所有人的期待。 而她韩婵呢?除了沈长戈承认她的身份,这世上任何人都会戳她的脊梁骨,他们两人散伙了,会让所有人欢天喜地。 再说了,什么叫没羞没臊,眉来眼去? 那个心情一好,就与男人有了首尾的女人,他沈长戈活了二十多年,也只遇到了韩婵一个。 “呵呵……” 沈长戈越想越觉得搞笑,韩婵听不出男人的情绪变化,还在喋喋不休:“我一看吴氏那女人就不是个好东西,全身上下土里土气,没的出彩的地方,还想着勾男人。尤其是不自量力,想勾我韩婵的男人。她也不撒泡尿当镜子照一照,就她那副尊容,给我提鞋都不配……” “好了!” 沈长戈冷声打断:“管好自己,莫要背后说人!” 韩婵正说在兴头上,让她闭嘴,比杀了她都难受。更何况她还自以为是,认定男人不让她说别的女人就是有猫腻。 “你说,你是不是真的跟她睡了?” 韩婵一手扯拽沈长戈的衣襟,一手掰他的下巴,急赤白脸地逼问:“你和她什么时候好的?好过几次?你想把她留下来,你敢欺负我……” 沈长戈冷着脸,后背靠紧车厢,抿着唇不作声,对韩婵的作闹视而不见也充耳不闻。 和她讲道理是讲不通的,劝哄几句,她又会登鼻子上脸,没完没了。只能等她耍够了,闹累了,自然会消停下来。 果然,沈长戈一直不做回应,韩婵耍闹的没意思,又开始换新招数。 “你不要不理我呀!” “我不吵你了,你跟我说句话,好不好?” “你刚刚还说要随我心思,让我高兴,怎么又不理我呢?” “夫君,我们好好的!” 韩婵搂着沈长戈的脖颈,对着男人的脸一会儿贴,一会儿亲,嗓音粘腻,哼哼唧唧。 撒泼和撒娇,眨眼间就可切换自如,而且丝滑顺畅,自然而然。这独一份的魅惑神功可是被她练到家了。 韩美人自认,这世上再也没有女人比她更懂得拿捏男人。 能好好说话就行! 沈长戈叹气道:“你说吧!还想要什么,我尽量满足你,随你的心思。” “夫君,你真好!” 韩婵娇声道:“我想放烟花,你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就是陪我放烟花。” “好……放烟花……找一块空地。” 沈长戈原本想吩咐三宝买烟花出城,却被韩婵劝住:“夫君,就放三两簇,新鲜一下就好。我很累了,不想出城,就在府中放嘛!” 沈长戈犹豫:“可是,夜深扰民多不好,况且天干物燥,火星四溅……” 韩婵又叫唤开来:“你什么意思吗?这不行那不行,你就是存心想找我的不痛快……” 沈长戈不胜其烦:“好了好了……都随你!” 快点放,放完了该干嘛干嘛,这一日他也够累的,心累! 韩婵心计得逞,偷笑不停,男人哪里懂得女人的小心眼儿。 韩婵就是故意要在府中放烟花,就是要让吴岁晚瞧一瞧,她有多受宠。就是想让那乡下女人难受,让她认清自己,不要自不量力,和她韩大美人争夫君,她还不够格。 好的不灵,坏的灵,沈长戈的担心没有落空。烟花响了三四声,照亮了夜空,也点燃了后院的柴禾堆,几个呼吸间,厨房便是一片火海。 “走水啦!” “都别睡了,快起来救火。” 吴岁晚回府后,陪着沈契说了一会儿闲话,详细地说了说孙氏在庵堂里怎样安置。 “唉……” 沈契无限感伤,孙氏没有亲子,他也是个无能的,惹她心死绝望,又无法陪她地久天长。 他早早地走了,往后余生,谁来照顾她呢? “你母亲几年前就要落发为尼,若不是父亲拦着,她早就与沈家没得关系!” 沈契的脸色黑黄,唇色如纸,软绵绵斜靠在床榻上,眼睛里聚满了泪珠。 “岁晚,父亲走后,即使你母亲遁入空门,不受世俗之礼,你也要替父亲多去看看她!” “我会的,父亲放心!” 吴岁晚郑重其事地答应下来,服侍着沈契吃了药,又交代守夜的婆子们精心些,有事赶快告知她。回到自己房里刚刚洗漱好,就闻见一阵浓烟呛鼻,随即是走水了的喊叫声。 “晚姐姐……出来瞧热闹啊!” 兰溪着急忙慌闯进来,带着一点幸灾乐祸,拉起吴岁晚就要出门。 “我就说姓韩那女人就是个灾星吧!我还真的说对喽!” “这大半夜的不睡觉,在外面顶着广威将军夫人的名头喝了几口猫尿,就忘了自己真实的底细,也忘了自己几斤几两,偏要缠着将军放烟花,把厨房点着了……” 兰溪伏在吴岁晚肩膀上,哈哈笑:“将军也是活该,养着一个麻烦精,一天不找事儿,两天早早的。明天城里就要传出闲话来,他们两个凡人,比天王老子还招人念叨,笑死人啦!” 吴岁晚随着兰溪的脚步走出很远,突然想起一件事。韩婵是不是麻烦她不知道,她也毫不关心,但她的确有一个麻烦需要处理,这是一个好时机。 “兰溪,你等等!” 吴岁晚快步回房,抱出来一个不大不小的箱子。 “走吧,我们去帮着添把火!” 吴岁晚笑意盈盈,兰溪却盯着她手里的箱子悲从心来。 “晚姐姐,你不要它了吗?” 不要它,也不要他,连盼着他的自己也不要了。 “不要啦!” 吴岁晚的声音轻快,脚步要轻快,一路微笑着奔向那片火海,动作没有丝毫迟疑,一扬手臂,一瞬间,傻兮兮也美滋滋的过往,被火舌吞没,燃烧殆尽。 “你在做什么?小心火!” 吴岁晚回身,与两丈外的沈长戈四目相对。 男人的眼底皆是探究,女人的眼光如水淡漠。 吴岁晚没有言语,缓步与男人擦肩而过。 火光映红了两个错开的身影,浓烟冲天与夜色相融。 她的情丝随冷风而去,他的遗憾伴岁月疯长。 沈长戈回首望,女人的背影单薄,发髻高耸,闹哄哄的夜晚,她静悄悄离去。 这一望,望了一生,生一念,念了一世。 第二日清晨,吴岁晚对镜梳妆,将挽了两年多的妇人发髻打散,瀑布般披于脑后,重新作未嫁女妆扮。 兰溪盯着晚姐姐的头发,没有多少惊讶,反倒欢乐地赞扬:“真好看!” 大靖朝没有律例规定,女人是什么身份就必须梳什么发式,已婚女人高盘发髻只是约定俗成。 晚姐姐的头发,晚姐姐说了算。为别人梳,还是为自己梳,就随她的心情嘛! 沈契已然听说了昨晚的乱子,没有像从前一样气愤难平,面对每日准时来探望的沈长戈也是未提不满,只是如常闲话。 “长戈,等天气暖了,帮父亲在你母亲修行的庵堂附近寻个宅子,父亲想搬出去……” “怎么啦?” 沈长戈原本坐在床榻旁的椅子上,闻沈契所言,立即站起身,一大步跨过来,弯腰捉住老父亲的手,急声问道:“父亲觉得哪里不好,怎么突然就要搬出去?” “没什么不好……” 沈契凝着大儿子焦灼的眉目,心平气和:“你母亲不愿意回家,父亲每天都很想她。搬的离她近一些,或许能多见几面……” 沈长戈跪地垂眸,哀伤道:“父亲,不想管儿子了吗?” “唉……” 沈契抬手拍了拍沈长戈的肩膀,无力道:“父亲没有多少日子可活,只怕来生无缘再见,只想离你母亲近一点,至于你……” 沈契长叹一声:“俗话说,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出来的。你没疼过,根本不知道父亲为你指的路有多好走。更不知道,父亲捧给你的好,又有多好。” “你已种下因,不知结何果,都是你的选择,你的命运,你只能自己担着。” “只有岁晚,她不是你的喜欢,但她是你的责任,你要善待,再善待之!” 第39章 错认 辰时中,吴岁晚煎好药,估摸着沈长戈应该离开了,她才捧着托盘慢腾腾往沈契的屋子里走去。 其实,就是些寻常汤药,用不着吴岁晚亲自看火,但是,沈长戈每天早晚都要来和父亲说话,偏偏在吃药的时辰来,就挺烦人的。 幸好沈长戈除了哄韩婵,还有很多正事要忙。每次说话也只能说一刻多钟。吴岁晚就将沈契吃药的时间向后拖,或提前一刻多钟,刚刚好与沈长戈来的时间错开,挺好的。 两个来月,每天如此,都没有什么意外。今天偏偏不一样,吴岁晚端着托盘,走到门口,婆子撩开门帘,沈长戈正要迈过门槛。 今天怎么还在?眼睛还红红的! 吴岁晚的目光随便扫过沈长戈的脸,带着微微一点疑惑,侧身,垂眸,等着男人先走。 等了一个呼吸,两个呼吸…… 吴岁晚诧异,抬首,再次朝沈长戈瞧去,男人站着不动,正眸光幽深地打量她! 什么意思? 吴岁晚觉得两人此景,你看我,我看你的模样,不但莫名其妙,还傻了吧唧的,无奈开口道:“将军不急,能否让让,药会凉的!” 沈长戈依旧无言,却是动了起来,抬腿迈过门槛,稳步离去。 吴岁晚没有把这一段小插曲放在心上,如常伺候沈契吃药,而后交代婆子细心照顾,便带着兰溪出门,满大街转悠,琢磨可以挣钱的营生。 一转悠就是七八日,也没能琢磨出个所以然来。 活着简单,吃饱饭就能活着,但想吃饱饭不简单,因为买吃食的钱财不好赚。 大靖朝的女人都是怎么活着呢? 高门富户出身的不必细说,她们不缺吃穿,只需劳心费神,勾心斗角。 娘家门第一般,嫁妆也不丰厚的女人。运气好的,寻一个上进务实的正经夫君,就算不能享受到富贵尊荣,也能钱包充盈,岁月静好。 若是运气不好,寻了个吃喝嫖赌抽的男人过日子,只能硬着头皮挑起大梁。脑瓜子够用的,还能勉强混个温饱。脑瓜子不够用,连憋屈带穷,早早地就熬没了人样。 再往下说穷人家的女人,长相周正些,可以卖到大户人家做工,既能贴补娘家,也能给自己攒份嫁妆。到了年纪,有主家牵线,寻一个有家底,又正经过日子的夫君不难。 还有很多妖娆打眼的穷人家女儿,被主家留下作小,或是卖到其他富户做小,都是不错的出路。 还有更穷,更不起眼的女人,只会种大地出苦力,嫁的男人也是土里刨食,活得更不容易。 农忙时,带孩子下地种田,农闲时,撇下孩子去城里做散工,脏活累活由不得她挑选,给银子就行。 以上说的都是良家,虽然辛苦点,但也能挺直腰板活着。还有更低贱的女人,想要吃饱饭,只能出卖尊严。 吴岁晚站在街头,茫然四顾,顶门立户,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她不得不感叹,那些养家糊口的人真了不起! 吴岁晚没有娘家,也等于没有婆家,她只有自己和一个首饰盒。她从沈家搬出来,住哪里?想要吃饱饭,做什么工? 沈长戈说过会在银钱上多多补偿,她就是狮子大张口,相信男人顾忌脸面,也会要多少给多少。 等沈契离世,不让沈长戈驱赶,她也会第一时间和男人把话说清楚。凭着广威将军的地位,没了孝道的枷锁束缚,对付吴六子乃至整个吴家,都不在话下。 到那时,她会利落地转身就走。 银钱,该要还是得要的,清高不能当饭吃,况且那是她应得的。 只是…… 吴岁晚的目光流转,街头巷尾很多男人聚堆,都是破衣烂衫,脏头脏脸。他们不是叫花子,只是在等活计。 那一张张麻木的脸孔,让吴岁晚心里微酸。她不会沦落到街头讨食的境地,但也不能坐吃山空,不能单单靠着沈长戈的补偿过活。 既然有勇气离开沈家,就得有本事立足。 她得有个正经营生,要有银钱和不大不小的身份,要让别人不敢欺凌她一个女子独居,甚至连吴六子都不能以父亲自傲,随意摆布她的余生。 吴岁晚想有朝一日,人们说她没有家,没有父亲,没有夫君,她一个女人是依靠自己活下来的。而且,她要活得体体面面,光鲜亮丽。 能不能成功?吴岁晚也不知道。 前面一条河,是深?是浅?无人可问,无人可扶,那就提着一口气趟过去。 淹死了,就是老天爷不帮忙,我认栽,一句废话都不说。 淹不死,就是我运气好,本事大,日子顺,条条大路等我来继续闯。 吴岁晚去布庄花了五百文钱,买了两大包袱碎布头,和兰溪一人抱一个,进了广威将军府的西侧门。 这几日,吴岁晚出门回家,都是不用马车,也不走正门,所以,没能碰见来寻她还钱的缚誉。 缚誉是个读书人,因为他祖父是个秀才。他父亲跟着他祖父读书,读到死也只是一个读书人,而且是一个变卖家产过活的读书人。 缚誉又跟着父亲读书,可想而知,一定是读不出什么名堂的。父亲死后,缚誉继续读书,读到家徒四壁。 严谨点来说,缚誉的穷,并不是他的无能。一方面原因是他父亲不会经营,给他留下一个穷坑。另一方面是他娶了一个药罐子小媳妇儿,一不小心,把这穷坑挖得更深了一点。 再来说缚誉的病秧子媳妇儿简乐,两人是青梅竹马,一个是飞石村里长家的小女儿,一个是飞石村困难户的独生子。门不当户不对,架不住两情相悦,不顾众人反对,结为连理。 原里长还活着的时候,对缚誉这女婿,说满意也满意,说不满意也是真的看不上。 满意的是缚誉长相好,有学问,不嫌弃他女儿终年靠药吊着命。 不满意的是傅家太穷了,两口人,三间瓦房,四亩地,其他啥都没有,穷得顿顿喝糊涂粥。 人就没有知足的时候,里长只看到他女儿受穷,就不想想傅家一年给他女儿买药的银钱,若是养身强体壮的媳妇儿,够养两个的。 尤其是里长逝去后,兄弟姊妹众多,把家产瓜分干净,便是自个顾自个,再也没有人愿意贴补简乐。傅家母子却是表里如一,待病媳妇依然如旧。若是换了别的婆家,想都不用想,那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 缚誉和简乐在斜月庵承了吴岁晚的好,回到家里,也一直惦念着如何还了这份恩情。 他们的感恩之心是真的,他们的穷也一点不掺假。掂量来掂量去,实在是囊中羞涩,也无生财之道。最后没法子,只能从存粮里挤出一点,红豆,绿豆,花豆,剥了皮,拿到城里卖了几百文钱。 要说缚誉并不是游手好闲,他也算有个正经营生,在一个小酒馆里做账房,顺便还要管着端茶倒水,一个月八百文钱。 当然,做账房也可以赚的更多,然而门脸大油水也大的差事,他不会搞关系,性情呆板无趣,根本抢不上去。 能不赋闲在家,一个月挣来买药钱,不在外面欠账,已经算他的本事了。 缚誉的家在云雾山脚下的飞石村,距离荣城二里地。每日辰时一刻到戌时末,他都要守在酒馆里。除去早晚赶路的时间,也就午后休息的半个时辰能来还钱。 缚誉揣着银钱第一次来广威将军府敲门,被门房告知夫人出门会友去了。 他第二日又来敲门,还是相同的答复。 连着敲四日,广威将军夫人都不在家。 哎呀!这夫人可真是个走坨子! 过完年,沈长戈忙起来,早出晚归,不能给韩婵陪伴。正好高思翰的爱妾有意交好,使出浑身解数讨韩美人的欢心,两人很快发展成了闺中密友。 韩婵在那妾室的勾搭下,天天往高府跑,整日吃喝玩乐。 也是巧了,沈长戈作为一个小将军,被军中事务缠身,几日都不得消停,作为总帅的高思翰却是清闲的很。 只要韩婵一去高府,必能与高思翰偶遇。 起初几面,韩大美人也曾心生忐忑,毕竟都是京中有头有脸的人家出身,高思翰认识她,可别引出不必要的麻烦来。 再后来见得多了,高思翰只当她是自家爱妾的客人,不但对她的过去只字不提,还经常与她谈笑风生。 渐渐地,韩婵打消了顾虑,反倒被中年男人的稳重知趣所吸引,去高府去的更加勤快了。 第五日,缚誉来将军府敲门,原本没抱多大希望,甚至常被打搅的门房都要将昨日说过的台词再重复一遍,眼睛半抬,却发现巷子口赶进一辆马车,不正是夫人嘛! “哎……今日你没白跑一趟,夫人回来了。” 缚誉顺着门房所指方向望去,不是斜月庵的那辆马车,但是,徽标是一样的,应该不会错。 “夫人,缚某一直没忘您的仗义疏财,回家凑够了银钱,想着尽快还了这份恩情。只是不巧了,连着几日夫人都不在家,今日总算有缘,和夫人偶遇……” 马车在将军府门前停稳,下人摆马凳,撩车帘,缚誉忙不迭地上前,弯腰行礼,兴奋得滔滔不绝。 只是,再一抬头,却是呆愣原地,这夫人是谁的谁? 韩婵立在马车前,对着缚誉不错眼珠地细打量。 前几日,门房就向她报告过,有一年轻男子想要拜访她的事情。 在荣城,她认识和认识她的人都不多,女人都没几个,更何况什么年轻男人。 今日一见,确实眼生。 “就是你要拜见我?你是何人?” 缚誉呆怔了一小会儿,不答反问道:“您是广威将军府的夫人?” “正是!” 韩婵的脸色微冷:“你还没有回答我,你是谁?找我做什么?” “啊?” 缚誉连忙又行一礼,歉意道:“哎呀……对不住,夫人,我认错人啦!打扰了,打扰了……” 缚誉一边致歉,一边后退,快速地离去。 “找广威将军夫人?” “认错人啦?” 韩婵对着年轻男人的背影,若有所思。 第40章 奸情 缚誉回到小酒馆,一整个下午都心不在焉。 梳着已婚发式,坐着广威将军府的马车,随行的小丫头称呼她为夫人。 不会有错啊!难道是个妾? 缚誉摇头,别说妾不能被称夫人,就是那气度和打扮也不是做小的。 公认的将军夫人确不是他要找的恩人,可是,除了广威将军府的标志,他根本没有其他线索。 不行,他还要再去一趟,问问清楚。 傍晚,收了工,缚誉再一次来到广威将军府门前。 “哎?你怎么又来啦?” 门房是个四十多岁的黑脸汉子,表面看着严肃,实际是个话多好信儿,像街头妇孺一样,喜欢东家长西家短。 “晌午时,我都听见你说认错人啦,你又找来是怎么个意思?” 门房大叔压不住好奇,而且心中有了一点猜测,期望缚誉多说一点。 “我向大哥打听点闲话……” 缚誉瞄了眼周围,没见什么人,便是温文施礼,压低声音问道:“大哥,广威将军府有几位夫人?” 听缚誉此问,门房大叔印证了心里的猜测,顿时两眼放光。说闲话和分享秘密的兴头是压不住的,随即把人拽到旁边,小声道:“来先说说,你为什么要找将军夫人,发生过什么事?说得好,我就告诉你这沈府的底细!” 缚誉一派君子之风,秉承着事无不可对人言,便将吴岁晚仗义相帮,他们夫妻急着报恩的话,一五一十地说个明白。 “哎呀,这就对上了嘛!” 门房感叹,就韩夫人那跋扈样子,她不找人麻烦都是好的,哪里还能帮扶他人。 “小兄弟,我跟你说说这广威将军府的破事,你可别跟外人说啊!” “那是自然,大哥尽管说来!” 缚誉递上耳朵,门房大叔一顿嘚嘚。 “这将军府是有两位夫人,你今天晌午看见的那一位最得宠,却不是原配。后院有一个不常出门,话语不多的夫人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可惜啊,将军与原配情淡,让人家伺候着他病重的老父亲,对外人却不肯承认她的名分,只一味抬举着后来人!” “这么大个荣城,都没人知道广威将军还有个原配,出来进去的,都认韩夫人,没人识得吴夫人。” “你只说拜见夫人,我们都是默认韩夫人的。” “但你一说稳重热心,我就想到了将军的原配。这府里的下人,没有不喜欢原夫人的,都在背后说女人的命好不好,得先看长得好不好。要我说,那原夫人不是个美人却也不丑,就是被狐狸精那不像人的脸比照的。再说正经女人都不会讨男人欢心,只有那狐狸精才会耍功夫,黑天白天,床上地上的……” 门房越说越下道,缚誉已然明白了恩人的处境。 要说这穷人的日子,虽然整日忧愁银子,但是,多数人一妻一夫一堆孩子,只要吃饱饭就没有烦恼,简单欢乐。 富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不愁银子,家家户户妻妾成群。 所谓饱暖思淫欲,只闻新人笑不见旧人哭,一天天明争暗斗,活得错综复杂。尤其老实巴交、善良热心的女人,在权贵后院里都是捱日子,捱到最后也没得好结果。 “要不要我现在叫人向后院通传?” “不用了,不用了……谢谢大哥,您真是个热心人!” 缚誉连声推辞,恩人的日子不好过,可别再添麻烦。太阳落山了,他一个大男人还是不要进府叨扰的好,被有心之人传出闲话来,好说不好听的。 尤其今日晌午遇见的那女人,一看就是个心眼子活泛的,可不能被她抓到把柄搞事情。 缚誉回到家中,与简乐说起恩人的境况,夫妻俩是双双叹息,那么好的人,咋就一点不省心呢? “夫君,你做得对,恩人的钱,早还一天晚还一天没关系的,你可别再去将军府门上打扰。想着以后偶遇,或是暗地里透问,恩人什么时候出门,都会去什么地方,在外见面比较好!” “嗯嗯……” 缚誉想到初遇吴岁晚是在云雾山的半山腰,不知恩人因何而来。是因着上元节的热闹,还是因着斜月庵的神明。 “我猜想恩人菩萨心肠,应该是来云雾山求神拜佛的,初一十五必定出门。我不得空闲去斜月庵寻找,可以在午后等在城门处,希望能赶个巧!” 缚誉的打算不错,不再去将军府拜见是无比正确的决定。 因为韩婵回房后,就一直掂量有男人来府中找将军夫人的事,她还叫下人探问吴岁晚近期的行踪,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那女人长相丑陋,性子木讷,却不是个安分的,把奸夫都引到家里来了,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韩婵在高府疯玩一上午,回到家里,就懒洋洋歪在榻上,吃着零嘴,嚼着舌根。 “瞧她那点本事,找男人都不知道找个好的,一看就是个穷酸的下等人,呵呵……” 韩婵吐出一颗果核,嘲笑道:“也是啊!本身就是个丑八怪,还是个乡下女人,配个街头出苦力的泥腿子正好,不至于没人要。若不然,就那掉在人堆里找不到的模样,还有那没见过大世面的出身,哪个有本事的男人瞎了眼,谁会看上她呀?” “这下好了,有热闹瞧喽!等哪天捉奸在床,或是揣上个野种,我看沈长戈怎么护着她?我等着姓沈的臭男人被气死!” 韩婵应该和沈长戈没有仇怨,但是,说到“他死”的语气,却是透着无比的解恨,这女人真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也或许是有了新姘头,旧相好就不香了! 果然,封屏儿的念头从脑海中一滑而过,就听韩美人小声嘟囔道:“沈长戈不如未轻煦温柔,也赶不上高思翰成熟,他还和我大呼小叫的,真算不得好男人,我当初怎么就跟了他呢?” “唉……” 封屏儿悄悄叹了一口气,背对着韩婵,不紧不慢地熨烫衣裙,眼底涌现点点怜悯,为了两个宠爱过韩美人的傻冒男人。 谁说这世上只有男人最薄幸,女人浪荡起来,也是伤害一大片。 按照世俗常理,就是那最低等的女人,还得把光顾她生意的男人叫一声恩客呢!韩美人却是享受完了就不认人,抛弃丈夫,糟践情夫,那是眼睛都不眨一下。 真不愧是韩广勇的女儿,没的良心,也没的人性! 封屏儿感慨到一半,背后就是哐当一声响,韩婵踹翻了果盘,坐在榻上大声叫唤:“我才反应过来,那个贱女人在外说她是将军夫人,她还要不要脸?” 谁不要脸呢?人家本就是明媒正娶的原配夫人,你才是私奔在逃的淫女贱妇。 封屏儿一脸平静,该干什么该干什么,因为她知道韩婵一惊一乍的性子,她耍任她耍,越劝事越多。 “青婆子!” 韩婵一声大喊,门外很快跑进一人,连忙应到。这女主子可不好惹,她不顺心眼子是要找茬儿的。 “哎……夫人吩咐?” “去给各个门房传话,若是再有男人来找姓吴那贱女人,立即五花大绑,送到我跟前来!” “哎……是是!” “再派两个小厮盯着吴贱人,看她一天都干什么,去什么地方,见什么人。都要看仔细,有情况,就立即来回话!” “哎……是是!” 老婆子走后,韩婵哼哼笑道:“吴贱人没有奸情,我也给她闹出来一个,让他们每个人都不得好,看他们还怎么给我找不痛快。” 晚间,沈长戈回府,第一时间去看沈契,和父亲闲话几句军中的趣事。从来到走,都没见到吴岁晚,沈长戈并不意外,那小女人经常躲着他。 他不来,吴岁晚就陪着父亲有说有笑,闲的很。他一来,那小女人就是脚不沾地的忙碌,忙得见不着她。 “夫君,你回来啦!” “累不累?快来歇歇!” 今天是有意外的,真不知道韩婵抽的哪股邪风,突然扮上了温柔贤妻,对着在外忙碌一天,带着疲累归家的男人嘘寒问暖。 “按节气来说,现在是春天,可是荣城是北方,气候与京城差着一个月呢!” 韩婵服侍着沈长戈脱掉外裳,又投了帕子,帮男人洗手擦脸。 “我瞧着夫君的衣裳单薄呢!现在早晚还在上冻结冰,明日穿一件厚实的……” “嗯……知道啦!” 韩婵说什么,沈长戈都是淡淡应声。 若是在从前,韩婵表现出一点为人妻的贤良,沈长戈都要高兴上好几天,如今却是没得啥感觉,只等她沉不住气,说出她的目的。 激情怎么没的?沈长戈不知道。 就像他从前对韩婵疯魔般的迷恋,是怎么起来的,沈长戈也不知道。 晚餐丰盛,大多是沈长戈喜欢的口味,韩婵忙着盛饭布菜,还帮男人斟了一小杯烧酒。 “夫君,我发现了一点小事,对你不太好,不知当说不当说!” 韩婵卡巴着漂亮的大眼睛,小心翼翼地望着沈长戈。 “什么大不了的事,说说看吧!” 沈长戈一口酒下肚,热气上头,还真被勾起了几点好奇心。能有什么是对他不好的,难道是未轻煦找来了?看韩婵淡定的样子又不像。 “夫君,我说了,你不要伤心……” 韩婵放下筷子,握住了男人举杯的左手,低声说道:“我今日在府门前发现一名年轻男子,鬼鬼祟祟的像是在等人。上前一问,他说来府中找他相好的……” “嗯?” 沈长戈挑眉询问,韩婵见他神情认真,继续胡说:“我以为是哪个下人不知廉耻,平白惹出来的怨债,再一细打听,真是吓一跳啊!” “怎么?” 沈长戈放下右手的筷子,皱紧了眉头。 韩婵心里偷笑,面上忧愁,句句胡编:“他说他的相好姓吴,就住在这将军府里,跟他好了没几天,就突然不再见面,伤了他的心……” 第41章 绿帽 有男人来将军府找吴岁晚。 他们前几日好过,现在又不好啦! “不可能!” 沈长戈愣了一瞬,反应过来,啪地一拍桌子,对韩婵斥责道:“这种事情,不可随意妄言!” 碗筷震了三震,哗啦作响,韩婵可是不愿意了,大声回道:“怎么不可能啊?你去找个下人问问,这几日有没有男人来找姓吴的女人。你再问问,吴岁晚前几日,天天不着家,是不是真的。她和谁去了哪里,干了些什么,谁能知道啊?这几日,她天天在家里不出门,又是什么原因呢?” 韩婵有一点后悔,晌午时,脑子转得慢了,没想到要把吴岁晚和那男人凑成奸夫淫妇,也怪那穷酸男人跑得快。 若不然,此时不用空口白牙,直接上人证物证,多打沈长戈的脸!多解气! “你还当她是个好人呢?不明不白地留在府里,借着探望父亲的名头,一日见好几面,你当我不知道你这臭男人的鬼心思?” “她就是偷人啦!怎么就说不得?你不趁机把她撵走,还冲我大呼小叫,你说你和她没有首尾,你糊弄鬼呢?” “你偷女人,你的女人又偷野男人,你们是一帮烂人……” 眼瞅着韩婵又要没完没了地耍闹,沈长戈腾地站起身,掀翻了桌子,而后转身就走。 “你什么意思?你养的贱女人做下的无耻勾当,你冲我来什么劲?” “你个无能的臭男人,就是一个四品小官,只能跟我一个弱女子耍威风,活该你戴绿帽子!” “你敢辜负我?我让你戴绿帽子戴到死!” 韩婵站在一片狼藉里,跳着脚地嚷嚷。没人理她,犹不解气,弯腰把没摔碎的碗碟捡起来,再次狠砸。直到满地物件没剩下一个完整的,韩美人才舒了一口气,收拾收拾睡觉去了。 封屏儿一边打扫“战场”,一边哂笑,这有了靠山的女人就是了不起。 自从沈长戈不再处处娇惯她,已经有很长一段时日,韩婵都是收着脾气的。 今时不同往日,韩美人得了更大官位的老男人青睐,又神气活现起来。她一定是想着,当初怎么抛下未轻煦,和沈长戈私奔过上好日子的,现在还能如法炮制。 韩婵的“特立独行”,封屏儿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沈长戈急步离开韩婵的院子,便大声喊三宝,让他把白日当值的门房叫过来。 “今日有客来访吗?是谁?来寻谁?实话实说,一一报来!” 将军府书房,沈长戈背靠太师椅,面容冷肃,眼神犀利,盯得老门房腿肚子抽筋。 但是,常在外做工的人,都会察言观色,随机应变,再是害怕紧张也能分清利弊。 老门房眨巴几下眼睛,就已经想明白事情的前因后果。想是晌午时,来寻吴夫人的小伙子和韩夫人遭遇上,惹来了不好听的闲话。而且,将军此时的隐隐怒气,很大可能就是韩夫人挑起来的。 老门房想,你们搞什么是非都和我没关系。我知道什么就说什么,绝不偏向任何人。真有一点点偏,也是偏向从来和和气气的吴夫人。 “哎呀,将军,我正想和你说说今天的事呢!那小兄弟是个实在人,咱们夫人也是热心人,真是好人和好人碰到一块去了,可是大大的好事……” 老门房健谈,从吴夫人在云雾山搭救陌生夫妻,到年轻人报恩,找对门,又认错人,没有添油加醋,只是多多夸耀了几句。 沈长戈的面皮渐渐放松下来,心口堵着的浊气慢慢消散无影。 “将军,韩夫人派人知会小的,那位报恩的小兄弟若是再来,就让我们捆绑了他交给韩夫人。小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不知道该怎么做,请将军示下。” 老门房看得清楚,将军并不信任韩夫人,也不见得就拿吴夫人不值钱,他还是问一嘴的好。 “有事直接报与我,或是告知三宝,尤其事关吴夫人,不必理会韩夫人的意思。” 老门房得了准话,退了出去,三宝进来回禀。 “将军,夫人前几日却是经常出门。我跟兰溪透问几句,兰溪说天气暖和点了,夫人觉得在府里没意思,就去四处闲逛,欣赏不同的风土人情。这几日不出府,是因为没了新鲜感,就想待在家里做针线。” 沈长戈不说话,垂着眼睑,呆坐着,不知道在想什么。三宝有点不确定,要不要把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 将军是没听见?还是没听懂? “夫人睡了吗?” “嗯?啊……” 沈长戈突然出声,让胡思乱想的三宝一时没反应过来。 “夫人每晚做绣活到亥时末……” 三宝话没说完,沈长戈已然起身,大步朝吴岁晚的院子而去。 “将军,你终于想明白啦!” “咱家夫人真是哪哪都好,谁说不好,那都是早早就瞎了的,不能信!” “将军一会儿和夫人说话,要细心,也要有耐心。夫人性子沉静,情绪不明显,你要多看夫人的眼睛,很多未尽的话语,你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可不能再冷着一张脸,说话恶声恶气的。本来夫人对你的印象就不好,应该是以为你不好相处,你没看夫人都不愿意搭理你吗?” 三宝真是为他家主子操碎了心,一副他自己要与媳妇和好的兴高采烈。 “哎?怎么啦?” 三宝只顾着跟在他家主子身后念念叨叨,没注意沈长戈突然停步,一头撞了上去。 “咋地啦?瞅啥呢?” 沈长戈站在吴岁晚的院门口,不言不语,无表情也无情绪,就那么静静一立,盯着窗户里透出的灯光发呆。 又发呆!真是越来越没有出息! 三宝看看主子,望望屋子,弄不明白情况,也只能跟着傻子发呆。 呆了多久?差不多半刻钟,沈长戈转身离去,三宝咧咧嘴跟上。他想,将军和夫人能在他有生之年和好,就很好了。 沈将军主仆俩站在院子里当望妻石,兰溪正和吴岁晚讲起有男人来苏门前要拜访“将军夫人”的事。 “哎呀……我一听这事儿就来气。那门房也是个不识数的。将军府又不是只有姓韩的一个女主子,怎的说找夫人就是找韩夫人呢?就不能是吴夫人吗?明明晚姐姐才是这将军府的正妻。” 兰溪照着吴岁晚画好的印迹裁剪布料,小嘴巴不停叨叨:“姓韩的女人真是以己度人,她自己是啥德性想着别人也是啥样人。回来就和将军嘟嘟些没有用的闲话,府里人都听到了热闹,很快就传到了我耳朵里。还有三宝那小傻子,自认聪明的上来套话,我可是把他一顿忽悠的,小样的,还拿我当傻子呢……” 吴岁晚将形状不一的小布料对边缝合,形成各式各样的小口袋,大的大,小的小,有的像耳朵,有的像爪子,还有长长的、弯弯的像尾巴。 她并不担心那些闲言是非,反倒有一点点高兴。人生第一次行侠仗义就碰到了知恩图报的好人,此等欣慰,无法言说。若有机会,她还是会在力所能及之时,帮扶弱小。 “晚姐姐,你缝的都是些什么呀?” 兰溪做不来缝补的细致绣活,挑拣着箩筐里缝好的“小口袋”,既好奇又兴奋:“这个我看的出来,尖尖长长的耳朵,应该是只兔子。这个像只狗,还是只看家护院的小巴狗,都好好看……” “等我找些谷物填充进去,撑得鼓鼓囊囊的时候,你再看,会更好看!” 所谓清者自清,别人爱怎么说怎么说去,反正与她没有关系。 有那闲工夫,为自己的小买卖多多费心才是,这些布料和绣线都不值钱,最大的难题是用什么填充物。 用粮食最好,只是装不起。 像她这种自己在家做的小东西,有一半能拿去卖给杂货铺子,还有一半可以自己上街摆摊出售。 吴岁晚眼下能接触的人群都是普通人,用了太好的材料,卖价就高,肯定没有销路。哪个普通人家会惯着孩子花大钱买布偶呢?吃饱饭都费劲! 若是在吴县,一半水田一半旱田,可以寻一些水稻壳子做布偶的填充物。但是,在荣城,一眼望去都是旱田,一百条地陇,九十九趟糜子。 据吴岁晚所知,糜子壳带毛刺,扎人刺肉,会痒痒很久,大人都受不了,又怎么能装在小孩子抱着玩的布偶里呢! 要安全无味,还要硬挺细腻,更要便宜实惠。 吴岁晚打算,先专心把外壳都缝好,过几天去街上寻摸寻摸,赶在三月三当日能做出几十个,去闹市里探探水。如果喜欢的人多,她就接着做。如果销路不好,她再想想别的生意。 第二日清晨,吴岁晚按照每天的习惯,在厨房看火熬药,顺手做几样吴县的小吃,给沈契换换口味。 当她端着托盘来到沈契的屋子里时,伺候的婆子却说将军没来探望老爷。 兴许是有紧急的事要忙,毕竟是个将军,营地距荣城五六十里,来回骑马两趟也要一个时辰。能坚持每日回府,早晚都来陪着说说话,已经很不错了。 吴岁晚如常伺候沈契吃饭喝药,今早的糕点对口味,病人比昨日多吃了不少。 “岁晚,我们沈家能娶你做媳妇,真是祖宗积德行善,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沈契性子温和,无论与谁相处,都能给人如沐春风之感。他还风趣幽默,时常与吴岁晚半真半假的玩笑,慈爱又不失随兴。 “父亲说错了,是岁晚有福气,得老天厚待,才能嫁入沈家。做您这般慈父的女儿,岁晚才是修了几辈子求来的。” 吴岁晚伺候沈契吃完早饭,又帮他擦脸梳头,每件事都是用心去做。今生有缘,享受到了平常父爱,即使隔着一个没有心的男人,吴岁晚也是无比珍惜。 她的成长岁月里,所得的“好”并不多,即使这份“好”是很多人自然就有的,她得到的“好”是打了折扣的,她也万分感恩。 第42章 手欠 “唉……” 沈契知道吴岁晚说的实话,他很细心,早就了解到吴六子和吴岁晚并不亲近。他想着,每个人性情不同,家庭氛围也不同,父女没啥感情也没什么奇怪的。 以沈契的多情心软,绝对想不到他的好兄弟,曾经生而不养,还会在背后虐待女儿。 “可惜啊!长戈不懂事,不知道好赖。” “岁晚,下辈子做我的亲生女儿吧!父亲这辈子生了三个儿子,没有一个像你这样贴心的。” “父亲多希望你和长戈能够成就一段好姻缘,多想看着你们生儿育女,父亲这辈子还没抱过孙子孙女呢!” 补药安神,再想到夫妻离心,儿子混账,自身有疾,难免悲哀心伤。 沈契仰躺在榻上,盯着虚空一点,念叨着他的遗憾与盼望,越念越小声,很快睡熟了过去。 吴岁晚帮沈契换了一床稍薄些的被子,仔细掖好边角。天气渐暖,屋子朝阳,春季热着了会发火。 等她轻手轻脚收拾好碗碟,端着托盘一回身,却发现沈长戈立在门边,不知来了多久。 已是辰时末,向来事务繁忙的沈将军还没出门,真是稀奇呢! 吴岁晚与他不熟,只停顿了一刹那,便是该干什么干什么。 沈契虚弱,有很多小厮婆子伺候,吴岁晚按时按点陪着吃饭喝药,更多的时候是在他清醒时,和他唠唠家常。 病人心情好,可以抵上很多名贵药材的滋养。 吴岁晚坚信这一点,所以,白日里她都是在沈契卧房的外间做绣活,随时关注着他的情绪,不让他一醒来就失望无助。 身边一个亲人都没有,妻子不在,儿子也不在,对重病的人来说,一定是极不好受的。 做绣活,照顾病人,每日都是忙忙碌碌,也简单自在。 像腌制酱菜的小水缸样的大箩筐装满了碎布头,吴岁晚挑拣花型布料,反复比量搭配,描画形状,仔细裁剪,争取不浪费材料,还能做出赏心悦目的成品。 只是当吴岁晚刚刚缝好一个老鼠头,桌案对面却是不声不响坐下一个人。 沈长戈淡漠着一张脸,随手拿起一块块碎布把玩,拼凑,就是不说话。 吴岁晚只是和不熟悉的人话不多,可不是憋了巴屈的性格。她几个转念,好像猜出了一点意思。 从前的日子,两人见面只当不认识,连相熟之人的简单寒暄都没有,男人突然的转变,应该是因为昨日有人拜访“将军夫人”的事情。 他想说什么?又为什么沉默? 是想教训她几句,警告她注意言行?还是以此为借口驱赶她出将军府? 有些话还是早早说明白的好! “沈将军,你放心!” 吴岁晚收起针线,凝着沈长戈黑亮的双眼,认真说道:“我如今还留在这里,不是要赖着你,我在外也从来不会自称什么将军夫人。若是不小心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给将军造成不便,也并非出于我的本意。” 沈长戈面皮微紧,嗓音低沉:“我没有说你的不是!” “我不是你的妻,你亦不是我的夫,我一直记着呢!” 吴岁晚深吸一口气,索性摊开讲条件。 “不知沈将军说过会在银钱上给予我补偿的话,可还当真?” 沈长戈的眸光一暗,扔了手里的碎布,无意识地捡起另一个缝好的兔子头,一点一点扯拽。 “当真!” 就在吴岁晚以为男人要反悔的时候,才听到低低的一声回答。 当真就好!她也没有必要扭捏放不开。 “沈将军,我随时都可以离开沈家,但我又不想回去吴家。所以……我需要一笔银子,至少能够让我有栖身之所的银子……” 沈长戈直直地望着吴岁晚,眸底暗潮涌动,似有怒气,也似怨气。 吴岁晚恐怕双方不能心平气和把话谈下去,立即安抚道:“沈将军不要担心,我不会狮子大开口,不要什么豪华府邸,两间市井小屋即可。” 沈长戈依旧不语,吴岁晚趁机侃侃而谈:“我前几日去街上转了转,荣城的中等房屋只需要一百五十两到二百二十两左右。这笔钱对沈将军来说,应该不难。至于更多,全凭沈将军的心意,岁晚不会强求。” “我们分开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行我的独木桥,互不相识,也互不打扰。” “如果吴家找麻烦,将军以势压制,也惹不出乱子来。我只希望将军能够向吴家隐瞒我的下落。” “最难的是父亲的心情,你我之间的小事,私下商量就好。何时分开,怎样分开,都不必告知父亲,免得惹他心忧,更不好与他争锋相对。让他余下的光阴觉得儿女省心,愿望能成,你我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幸好父亲也不愿意在将军府内常住,天气暖了,寻到宅院,我们搬出去,我会继续以女儿的身份照管他的生活。” “到那时,我不会每天都进城,更不会在将军府门出入,像昨日的误会自然不会再次发生,还请将军安心。” 吴岁晚拉拉杂杂说了一大堆,想说的,该说的,自认都说得明明白白。 只是对面的男人始终目不转睛盯着她,不吱声,也无甚表情,辨不出喜怒。唯有抿着的嘴唇似乎很用力,但是,不同意也不反对,他究竟想些什么呢? “沈将军,你可有什么想法?” 吴岁晚想借此机会开诚布公,以便今后行事,只顾急切询问,没能注意到男人脸色不变,身形未移,但手上的小动作自始至终都没停过。 沈长戈把一个巴掌大的兔子头扯个七零八碎,又捡起了另一个老虎头,继续无意识地揪扯,拆线。 吴岁晚追问:“将军真的不提些条件吗?” 沈长戈木着脸,摇了摇头。 “什么想法和打算都没有?” 男人回答的干脆:“没有!” 吴岁晚了然:“哦……那就好!” 沈长戈的为人处事,磊落爽快,沈家老夫妻和兰溪没少念叨,应该不会有虚言。 再有沈长戈对待韩婵一事上的绝不妥协,吴岁晚相信,他应该不是一个出尔反尔的人,遂轻松一笑:“你我之间的牵扯本就简单,将军无多废话,我也渴望小事化了,算是两好加一好,对上了将军所说的不曾好合也可好散。” 沈长戈拆扯布料的动作粗鲁了一些,面上依然平静无波,只轻轻回了一声:“嗯!” 吴岁晚多望了男人片刻,以为他还会说些什么,就算是互不相熟的客套,也不能如此简单粗暴,嗯啊,好啊,就把谈话结束了? 沈长戈无言,吴岁晚无奈,不说就不说吧!愿意呆着,你就呆着吧! 吴岁晚重新拿起绣活,一针一线认真缝补,心里还在纳闷儿,也没听兰溪和沈家老夫妻说过沈长戈不善言辞啊! 沈将军的嘴巴笨得像个没有嘴儿的茶壶,是怎么哄的大靖第一美人和他私奔的呢? 今日是个大晴天,光速凝结成团,争先恐后往窗子里挤。 窗下的两人各守桌子一角,各怀心事,各自沉默,唯有温暖的阳光,跳跃,围绕,或许也在偷偷笑。 只见一桌子花花绿绿的绸缎和棉布,女人不停的缝,男人不住的拆。 想把这一筐碎布和绣线,做成,做好,换来银子,恐怕是不容易的。 又过了半刻钟或者是一刻钟,谁知道呢? 时间的长短和人的心情是有关的,好的时候嫌它太快,坏的时候嫌它太慢。 沈长戈起身,吴岁晚听到动静也起身,一个点头告辞,一个微笑相送。 若没有从前的错过,也没有以后的伤害,两人必是能做一对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的恩爱夫妻。 然而,大多数的人生没有一帆风顺,注定要站到高处的人也要经历诸多磨难。 沈长戈用尽余生,想靠近吴岁晚,想与她心意相通,想与她并肩而行,想与她相携终老,想与她儿孙满堂。 他想啊!他盼啊!他努力呀! 后来,所有人都羡慕他,拥有了一个男人梦寐以求的一切。 只有他自己最清楚,荣耀之下是满目疮痍,那么丑,那么疼。 如果时光可以停留,这一刻就很好。 然而,小婴儿会断奶学走路,成年人也要翻山越海拼前程。 自来美好留不住,需要不断地发现和创造,命运推着他们往前走,有躲不了的灾祸,就有推不开的幸福。 不由自主,步步坎坷,如果没的选择,只能无惧无畏。 沈长戈离开后,吴岁晚心情很好,她喜欢三言两语就能把话说透彻的敞亮人,盘桓在心头多日的愁事,有了解决之法,她的干劲儿更足。 吴岁晚缝好了五六个玩偶的头尾,抻了抻脖颈和腰身,想着歇口气,再看桌子上一片狼藉,一边慢悠悠收拾,一边想着四五月份就能搬出将军府,可真好。 也不知道宅子寻得怎么样啦?刚才忘记问沈长戈这件要紧事。 不知道他有没有放在心上,更不知道他办事能力如何,牢靠吗? 还有一个多月柳枝才能抽芽,不着急,明日再见他,想着问一嘴就行了。 只是吴岁晚的好心情只维持了一小会儿,很快就发现桌子上的碎布料。不但每块碎布上都有被扯断的线头,还有因为大力扯拽而形成的豁口。 不说她缝这些东西花费多少功夫,你拆了它都是千不该万不该。为什么脑子抽筋,还要扯烂它,布料都不能用了。 沈长戈有病! 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偷别人家媳妇,气自己父母,抛弃原配发妻。 见第一面就赶她骂她,害她被吴六子暴力殴打。见第二面又不分青红皂白捏她的肩膀,害她疼了好几天。他就是纯纯的脑子有病。 这不!又犯病了,像没断奶似的,破坏别人的东西,他一个大男人,也真好意思。 吴岁晚对沈长戈的印象总结:固执,脸臭,嘴笨,手欠。 第43章 田地 沈长戈从屋子里出来,没做停留,昂首大步往院外而去,站在廊下和兰溪说笑的三宝连忙跟上。 “将军,你和夫人说上话啦?” “嗯……说了!” 三宝高兴,追着问:“那都说啥啦?” 沈长戈冷声回答:“啥也没说!” “啊?” 三宝惊讶,跟随主子的脚步一滞,随后又连忙赶上。 “啥意思?” “到底是说上话了?还是没说上话?什么叫说话啦,又啥都没说?” 沈长戈猛然回身,带着点质问,压低声音道:“是不是你说过,夫人话语不多!” “啊……” 三宝愣愣地回道:“是呀,夫人不像一般女人爱说爱笑,总是人群中最安静的那一个……” 沈长戈沉着脸,三宝猜测道:“那是夫人没做声,没搭理你,你也不吭声,陪着干坐着吗?” 沈长戈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三宝你自己猜对了,像老夫子一样说教道:“你是个男人,就不能主动一点吗?你啥时候变得这么笨呢?唠唠家常都不会啦?” “嗯……不会……” 沈长戈没有多做解释,转身大步朝前走,还不忘对三宝讽刺道:“没你灵巧!” 什么话不多,人群中最安静的一个,那小嘴叭叭叭,明明很会说嘛! 他坐在椅子上还在思考怎么开口套近乎,话不多的女人已经摆事实,讲道理,安排以后,明明白白说了一箩筐。 他能怎么办?说他突然心血来潮,想和原配亲近几分? 一年前他还大喊大叫上窜下跳,如今回头说我们可以不分开,那得扯着多大的脸?自己都觉得不可理喻。 他还是歇歇心思,搞搞仕途才是正经。 在与韩婵私奔苟合的事上,所有悔不当初都是因为不能正确看待自己的心血来潮,同样的错误不能再犯第二回。 没有造成很大的伤害,和平分开,各奔东西,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作为一个有责任和担当的男人,他应该和他的“错误”好好经营余下的日子。 此后,吴岁晚和沈长戈的相处模式又恢复到了从前。而且,两人都觉得如此这般,相见,相识,不相认,各忙各的很舒服。 二月十五,孙氏到斜月庵已满一整月,吴岁晚带着兰溪,让李叔赶着马车前去探望。 其实,家里人的惦念是多余的,孙氏在庵里的状态明显好过留在沈府。 吴岁晚陪着孙氏吃了一顿斋饭,便赶回城里,不出意外,在城门口被缚誉拦住了去路。 “夫人,上次认错的人,找到广威将军府去,闹了个笑话,没有给夫人带来麻烦吧?” “不碍事的,缚公子的赤诚令人感动,与君结识,不胜荣幸。” “夫人仗义相助,当得好报,还请收下银钱。” 吴岁晚让李叔把马车靠边停下,她和缚誉站在城墙根下寒暄。 “缚公子,那日说好珠花是我赠给你们夫妻的,这银钱不必还了,你们本就不欠我的。” 吴岁晚推拒缚誉递过来的钱袋子,笑意温和:“缚公子不必觉得心里过意不去,我是个厚脸皮的,倒有两三件事相求呢!” 缚誉原本还因还不了银子而焦急,闻听吴岁晚所言,连忙说道:“千万不要说求不求的话,只要缚某办得到,上刀山下火海,都在所不辞!” “呵呵……没有那么艰难。” 吴岁晚被缚誉的严肃认真逗笑,再看他因急切表态而涨红的脸颊,更觉得此人足可信赖。 “想必缚公子也有所耳闻,我并不是荣城人,来到此地也没多少时日。但我虽是个女子,却过不得赋闲在家的生活,也想要在经济上有所建树。正在犯愁没有相熟可靠之人,共创一番事业,转眼便遇到了缚公子,想来是天意。” “夫人才是缚某的贵人!” 缚誉真的是诚惶诚恐,他一介穷酸书生,何德何能与贵人共创事业,此番抬举,不知如何报答才好呢! 城门口不是说话的地方,吴岁晚便随着缚誉来到了他做工的小酒馆。在一个偏僻巷子里,有一个简陋的小门房,就冲着门可罗雀,一个月给他八百文钱,已经算是良心东家。 吴岁晚有自知之明,以她今时今日的本事,做生意是不成的。她要投银子在熟悉的地方,要保证赚不来银子,也赔不上本钱。稳扎稳打干几年,才能再图其他。 荣城田地最多,每家每户都有十亩二十亩,有朝廷按劳力分发,还有勤快人上山开荒所得。 虽然土地贫瘠,产不了多少粮食,架不住漫山遍野都可种粮。 而且,山地开荒,谁开的是谁的,只要你勤快肯干,不但饿不死,除去少得可怜的赋税,卖粮食的银钱就足够一家人吃穿不愁。 所以,荣城对比其他地方稍逊繁华,但百姓的钱包并不干瘪。 荣城的田地买卖是平常之事,有余力的人家田地不够耕种,每年都会租赁别家的闲田。还有很多人家土地稀薄,又有其他活路,也会每年出租,换来买粮食的银钱就好。 买断最好的田地需十二两银子,而买断最差的高岗山地只需要五两银子,处在中间不好不差的粮田价格不一,要参考地理位置,还要预估粮食产量,这就需要有经验的老农实地查看。 而关于租赁土地,最好的一年租金是四百文,最差的租金一百文。 就像缚誉家的三亩地不好不孬,出租一年九百文钱。租户买种子雇人力要投入九百文钱,产出的粮食可以卖到三两银子,或是更多,要看年景和收成。 也就是说,租赁三亩地,除去一切成本,净赚最低是一两银子。 以上计算都是种普通作物的收入,就是本地最耐寒也最耐旱的糜子,不遇大灾之年,稳赚不赔,若是种棉花和药材可以赚的更多。 但是,多数人没有销路,其中也存在很大的风险。本地的棉商和药商都是搞家族垄断,若不是销量太大,自己家的不够用,是不会向普通农户收购的。 就是万不得已收购小门小户的东西,也是拼命往下压价钱。所以,明知道那些作物赚钱,一般人也不会去种植。 恶性循环,一方面是两大家族赚得盆满钵满、富得流油。另一方面又有大量土地闲置浪费,很多劳力无用武之地。 药材和棉花市场,吴岁晚是一无所知,只能从一个小老百姓的角度来看个表面。 她小时候上山采药材,卖给来村里收购的小商贩,一斤晒干的药材只赚几十文钱。但是,当外祖母生病了,到药铺里抓药,一两就可以卖给你几百文。 还有棉花,单单拿吴县举例,全县二十多万人口,能穿得起全棉花做的冬衣,人数不足一万,可见其中利润之大。 有田地,有劳力,就应该欣欣向荣。 大靖朝幅员辽阔,本应该每个人都吃得起饱饭,穿得起棉衣,看得起小病。 吴岁晚想,若有朝一日,她有幸能够富甲一方,一定要竭尽所能做一些利国利民的好事。 就像荣城常年干旱,与之相隔不足一千里的希城却是年年洪水泛滥。若是修上一条贯穿两城的沟渠,可滋润万亩良田,也可惠济子孙后代。 既然对各个行业都一知半解的吴岁晚都想得到,那些官员和商贾又怎会想不到?只是都不愿意出这笔银子罢了。 好事容易做,好人不容易当,那需要十几两或几十万两白银的投入。 商贾们只想着垄断行业,多赚银钱堆满自家的仓库。朝廷这几年边关战乱不停,皇朝更替,藩王割据,有点银子都想着养私兵制武器,没有人愿意给普通百姓算计活路。 吴岁晚的心很大,装得下个人委屈,也装得下黎民众生。 吴岁晚的路很长,她走出杨家村,走出了吴县,将来有一日,也会走遍天下。 然而,十八岁的吴岁晚,见识和能力还太小,本钱更是捉襟见肘。 那一日,吴岁晚和缚誉谈论了很久,回将军府的途中又拐去书局,买了几本地方县志和土地粮食方面的书籍,一有空闲就要翻阅掂量。 可以肯定,投入几十两银子,租赁上几百亩田地,秋季丰收之时,赚上几十两是不成问题的。 吴岁晚觉得,想干什么不要犹豫,前怕狼后怕虎,这事儿就干不成。 就算是百年不遇一场大灾,她一种地就赶上了,也不过损失几十两银钱,就是一首饰匣子没了,她再做工挣回来就是。 吴岁晚托缚誉打听飞石村有多少土地出租,她打算今年种上一百五十亩到二百亩,先试试水。 赚不到钱,明年再想其他出路,如果行大运赚到了钱,明年就买断一部分,租种一部分,财富需要慢慢累积。 田地的事不会那么快有着落,但缚誉已经为吴岁晚找来了玩偶里面的填充物。 据他所说,村子里装枕头用的都是一种草籽,不需要花费银钱,随便去田间地头山脚边就能撸回一箩筐。 还有很多人家高岗山地种的糜子没有长成,堆在粮仓里留着喂鸡鸭,也会装在枕头或者垫子里,结实又光滑,家家户户都存着很多,给钱就卖。 吴岁晚派李叔赶着马车去飞石村取回了一麻袋草籽和一麻袋瘪糜子,至少够装一百多个玩偶的。 她知道给缚誉银钱他不会收,就买了几斤猪肉和几包糕点,让李叔捎过去。 虽然送去缚家的东西,足够买来十麻袋的玩偶填充物,但吴岁晚觉得很值。 一是她往后还要指着缚誉帮她管事。二是她的思想里认为,在银钱上扣扣搜搜,交不下人,也干不了事儿,自然也挣不来更大的钱财。 有付出才有回报,有利可图,别人才会为你尽心尽力。 第44章 买卖 三月初一,吴岁晚早起陪着沈契说了一会儿闲话,待病人睡熟以后,她便换上细棉布的衣裙,连一件贵重的首饰也没戴,素面打扮,背着一个藤编的箩筐就出了门。 来到最繁华的街市,吴岁晚让兰溪在一个巷子里守着箩筐等待,她以顾客的身份最先到访荣城最大的杂货铺子。这里对标的人群都是富裕人家,玩偶做工精致,最小的要价二十文分钱,最大的能卖到五十文到六十文。 随后,吴岁晚又来到一个偏僻小巷子里,一个最不起眼的小杂货铺子。那里卖的玩偶做工粗糙,品类单一,看上去已经摆放很长一段时日,隐隐有灰尘拍打不掉,却无人问津。 价钱自然也是很便宜的,小的十文钱,最大最好的也只要二十五文钱。 吴岁晚的背篓里有三十个布偶,其中十个巴掌大小,拿在手中,摆在床边,或是挂在墙上都好。还有十个成年男人的脚掌大小,适合两三岁孩子抱在怀里,还能当枕头。剩下十个比香包还要小一圈儿,缝上细绳可以系在腰间做装饰。 走过几家店铺,和各个掌柜的打过交道,吴岁晚心中已然有了计较。 凭她的做工和式样,最小的卖上七八文,最大的卖上二十文钱,不大不小的差不多十到十二文就卖得。 当然,以上所说的价钱,都是她卖给杂货铺子,别人多收,人家也有盈余的合计。 若是她自己在街上摆摊儿,还要再加价才行。 今天,先把这三十个推销出去才是正经,吴岁晚背起箩筐走进了一个不大不小、不红火也不冷清的店铺,小伙计迎出来,以为她要买杂货。 “大姐进来瞧瞧,需要什么,咱们小店都有。” “物美价廉,童叟无欺,保证你来了一回还想第二回。” 吴岁晚放下背篓,从里面掏出一只不大不小的布偶兔子,微笑问道:“请问小哥,掌柜的在吗?我这里有些好东西想给他瞧一瞧。” “哦……卖东西的!” 小伙计略显失望,但还是从吴岁晚手中接过东西打量,不由得眼睛放光,这小玩意儿做的还真精致,样子和市场上常见的款式也略有不同。 “你这东西做得太差了啊!材料不好,手工也不好……” 小伙计做出很嫌弃的表情,把兔子塞回吴岁晚手里,漫不经心地说道:“这东西销路不怎么样,我们家都不爱收。” 吴岁晚的笑容不变,看来这小伙子不仅是伙计那么简单。一般打工的,这个时候会直接喊掌柜的,这小伙子上来就做出砍价的模样,看来是半个当家人。 “小哥,你再来看看这个猪和狗,我保证你从来没见过这种做法。这可是我从外地亲戚那里学来的手艺,保证整个荣城都是独一份。你再仔细瞧瞧,一定有你喜欢的。” 吴岁晚又从背篓里拿出一个大的和一个最小的,比给小伙计看。 “这种最大的布偶装填充物时,我特意把它做成扁扁的样子,可以给小儿做枕头。这种最小的像荷包钱袋,可以挂在腰间做装饰,两三岁到十七八岁,谁戴谁好看……” “呵呵呵!” 小伙计再次接过东西,观察细节,同时也调侃道:“你这小娘子有意思,比我还会说,往后别卖手艺了,就到我这里来当女伙计,保证比你缝东西赚得多。” “谢谢小哥看得起!” 吴岁晚借着小伙计的话茬儿,唠起了家常:“可惜家中老小离不开人照料,只能做些手工贴补家用,能赚个买油盐酱醋的银钱就知足了。” 小伙子眸光一闪,油盐酱醋能用多少银子,看来这小娘子不知底细,便宜收过来卖高价,挺好。 “哎呀,我这个人最热心,一听你说话就知你是个实在人。” 小伙计弯腰在背篓里挑挑拣拣,大方道:“你这点东西虽然不太好,但我发发善心,也不能让你白来一趟。什么好的孬的,就一堆一块卖给我,不少给你银钱,一篓子一百文!” 一背篓大小三十个,一百文钱,刚刚贴补个材料,工钱是一分没有的。这小伙计说起话来无比敞亮,干起事来却和抢劫没有分别。 “小哥不是个实在人啊!” 吴岁晚仍然满面笑容,慢声拉语:“这点东西我缝了一个月,却赚不来一袋粗粮,家里老小可怎么过呢?” “呦呵!” 小伙计扔了布偶,撇嘴道:“这些破东西,随便哪个女人都做得来,你还指望它发家致富吗?” 吴岁晚收好背篓,淡淡回道:“小哥说笑了,我没指望它发家致富,不过靠它吃饭,想来是可行的呢!” “哼!” 小伙计挥舞手臂,向外驱赶:“一百文,多一分都没有,卖就卖,不卖快走不送。我这里可不是慈善堂,来我手上赚便宜,你算是打错了主意!” 脸色真是难看!说话也是真难听! 兰溪哪里受过别人的窝囊气,拉住吴岁晚,气愤道:“晚姐姐,我们走,去好的地方,把东西卖给一个好人,不搭理他……” “嘁!不识真假人呢!别跟我这捣乱……” 小伙计随手拿起柜台上的抹布,冲着兰溪和吴岁晚乱甩,像是在赶苍蝇。 “滚滚滚……快点滚,当那破玩意儿是稀有珍宝呢!走出我这个门,你那东西就得扔到壕沟里去,一定没人要……” “哎……你这……” 兰溪的脾气上来,张嘴就要骂回去,吴岁晚连忙按住她,对小伙计扯谎道:“小哥可是又说错了呢!我这点东西很多人都看得上,就你对面的玲珑斋,也是论筐买,一张口就是三百文呢!” “拉倒吧!” 小伙计不信:“若不是我心好,你那一筐破烂,连三十文钱都不值,还到我这儿瞎忽悠呢。你当玲珑斋的老王八是傻子吗?我认识他的年头,都赶上你命长了。” “那好吧!既然小哥不能给更高的价钱,我也耽误不得时辰,我还是去找玲珑斋的掌柜,再讲讲……” 吴岁晚没有争辩,背起箩筐,拉上兰溪,利落地出门来,直接往对面走去。 一,二,三……十…… 吴岁晚数到十三的时候,正要踏上玲珑斋的台阶,却被另一个陌生小伙子拽住了胳膊肘。 “哎……大姐,咋还说说话就急眼了呢!你这人脾气还怪大的。可能是没在市井上常来常往,不知道这些生意人说起话来,都像吵架似的……” “来来来,回来和我们少东家再好好谈谈,荣城大街小巷,你得空去打听打听,谁家有我们少东家心好呀!” “快回来好说好商量,和气生财!” 吴岁晚做出不情不愿的姿态:“我还要往家赶,给不到我三百文,我是不能卖的。你们少东家太抠搜,我连本钱都赚不回来,还是玲珑斋有的谈……” 陌生小伙子把吴岁晚拽进自家店铺,又假模假样地招呼先前的小伙计,也就是他家的少东家。 “哎呀,少东家你再给加点银钱,谁做点工都不容易,那一针一线缝了一箩筐,多费眼睛啊!” 少东家就坡下驴,温和道:“哎呀,谁让我心好呢!我看你也不容易,三百文就三百文,赶在王母娘娘过生辰,我也布施行善,求个今年大吉大顺!” 吴岁晚背着空箩筐,掂量着荷包里的三百文钱,乐呵呵往家走,兰溪却是不淡定了。 “晚姐姐,你咋啥都会呢?会做饭,会做活,你还会做小买卖。我瞧那少东家是常在市井瞎混的人,都没有晚姐姐的心眼儿来的快,居然真的把东西卖出去啦!还卖了个高价。” “再一个,晚姐姐,那少东家说话那么难听,你都不生气吗?” “要是我呀!别人对我不客气,再来求我,给多少银子,我都不会把东西卖给他。晚姐姐还能笑咪咪和他谈价钱,玩心眼儿,晚姐姐究竟有几张面孔,真是一天给我一个惊喜呢!” 兰溪叽叽喳喳,吴岁晚心有思量。 这些布偶,在集市上可有可无,若不是赶上三月三大庙会,今日去多少家杂货铺子,都是难以高价卖出去的。 在吴岁晚看来,今日那个少东家之所以能够相中她的东西,还愿意花银钱买下来。 一是因为市场上确实没有同等商品。 二是他有把握在三月三把东西兜售出去。 三是因为三百文钱在他眼中不是钱,把东西收回来堆在仓库里,也不能让同行的货架上有不一样的商品。 再来说别人态度不好就要生气,那是气不过来的。 尤其在市井做小买卖的小人物,无论男女老少,可能今日因为几文钱就骂得别人祖宗八代都没有脸,也可能抱打到一起头破血流。 但是,明日或者后日,可能因为两人一同合伙赚了几十几百文钱,又好的能穿一条裤子。 争抢,谩骂,攻击,撕打,和好,又算计,忙忙碌碌,熙熙攘攘,都是为了碎银几两。 对三餐无着落的人来说,脸皮和自尊最不值钱。 无论这一日遇到好人坏人,骂人了还是被人骂了,打人了还是被人打了,能把银钱赚到手,就值得高兴。 第45章 摆摊 吴岁晚不是从小养在深闺的小白花,十岁之前,她挨过饿,也挨过打,受过孤立,也遭过欺骗。 同样上山采药材,她的货品最多也最好,但总是全村到手银钱最少的那一个。 吃亏多了,没人教也无人护,她只能逼着小小的自己立起来,每一次都安静地站在人群之外观察学习。 看小商贩的眼神和行为,看他们表情的细微变化,看他们在秤上稍稍挪动一下小拇指,银钱上就要差个十文八文,一日下来就能多赚几十上百文。 看他们互相玩心眼儿,抢生意,骗村民银子,吴岁晚看的津津有味。 她不知不觉学会了很多,但她不敢对别人讲起。商人位低,一个女孩子懂得太多小商贩的手段,不是什么光彩事。 后来到了九岁十岁那两年,她攒够了经验,再也没有被小贩们占过便宜,她的劳动所得也能卖上合理的价钱。 再后来,她回了吴家,安氏一再告诫她多多学习“吴家小姐”的做派,不能露出乡土气息,不能被人瞧不起,她便更加紧手束脚。 现在,她无所顾忌,因为吴家不要她了,所有人都不要她了。 她没有依靠,无需再假装,也不用再压抑,她高高兴兴地捡起从前的那一点见识,活好,活孬,自己说了算。 吴岁晚还记得曾经有一个小商贩,半真半假地夸赞过她,说她小小年纪,蔫声不语,却是全村最精明的一个,谁也忽悠不了她! 有哪个人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子吗?在某些方面格外有天分的毕竟是少数,很多人都是被现实逼迫,为了生存,不得不粗俗计较。 如果是从小没有离开吴家高墙的吴家小姐,自然没有吴岁晚的那些本事。 无一技之长,也没有见过人群和世情,落到婆家厌娘家烦的境地又当如何? 大多数女人会为了一口吃食,窝在狭窄的后院里混吃等死。 所以,在很多时候,有些不幸也是好事,可能是老天为了帮你,让你多学一样本领,不论以后的人生路多少条岔道,你都可以从容前行。 吴岁晚回到将军府里,来不及歇息,便着手缝制新的玩偶。她留意到多采阁少东家的喜好,明显对大号和中号玩偶不太感兴趣,反倒对最小号的挂件爱不释手。 三月初一的半天半晚,加上三月初二的一天半宿,吴岁晚又装了十个大号、十个中号、五十个小号的布偶,塞了满满一箩筐。 卖给多采阁三十个玩偶得了三百文钱,只能说是一个好的开始,但收益并不符合吴岁晚的预期。 但愿,三月三当日能够再顺利卖上一大笔,收回本钱。就算以后东西不好卖,也都是净赚的,剩一文钱也比没有收入强百倍。 兰溪比吴岁晚还要积极,原来做小买卖是会上瘾的。 那一日一箩筐的货品,三言两语便一售而空,换来鼓鼓囊囊一荷包的银钱,那种满足窃喜的感觉,谁做过小买卖谁知道。 一大清早,吴岁晚给沈契喂药的时候,说起荣城今日的大庙会很热闹,她要带着兰溪出门游玩。 “父亲,我要到午后才能回来,你在府中要听婆婆们的话,好好吃药啊!” “哎……我听话着呢!” 沈契咽下一口苦涩的药汁,勉强说道:“不就吃点药嘛?哪一次我都是乖乖的……” 吴岁晚板起脸,反问道:“那是谁呀?我不看着他喝药,他就把碗摔了,把药吐了……” 沈契的脸一红:“哎呀……你不要操心,尽管去逛庙会,喜欢什么就买什么,我那里有的是银子,随便你花……” 吴岁晚又递上一勺药,看着沈契强忍呕吐的表情,促狭道:“我今日到了庙会,一定要先逛一逛糖果摊子,把各种口味的都买上一大把。若是别人问我家里没有小孩子,买那么多糖果做什么?我就要实话实说,说我父亲和小孩子一样,怕苦喜甜。不给他吃糖,他就要生气,还要摔碗倒药呢……” “嗯?不要瞧不起人啊!我才不是怕苦呢!” 沈契为了掩饰难为情,起身抢过药碗,一仰脖,一饮而尽。 “你瞧瞧,一滴都没剩,你见过谁喝药像我这么痛快的?” 沈契把碗底亮给吴岁晚看,真的像一个等待夸奖的小孩子。 “哦……是我记错喽!” 吴岁晚收回药碗,顺手把一颗糖果递去了沈契嘴边。 “喜欢吃糖果的那个人明明是我,但我害怕别人说闲话。说我一个女人家家的嘴馋,总是不好听的,便是心思一歪,赖在了父亲身上,您不会生我的气吧?” 吴岁晚的语气诚挚,但眼底的笑意却是怎么都藏不住,沈契只当看不见,煞有介事地回答:“怎么会呢?为人父者当慈爱谦和,怎能和儿女论短长?父亲是不会怪你的……” “哦……谢谢父亲……呵呵……” 吴岁晚忍不住欢笑,沈契正不知如何装下去,眼光一扫,就看到了卧门边的沈长戈,连忙招呼道:“唉唉……长戈你来了,今日军营里忙不忙啊?” “今日三月三,比过年还要热闹,军营里的士兵也放假一天……” 沈长戈走近,吴岁晚不着痕迹地让开床榻的位置,让沈家父子交谈。 “那不是正好嘛!” 沈契指着吴岁晚,激动道:“你好不容易得点空闲,岁晚也要出门游玩,你们俩结伴同行!” 吴岁晚维持着笑容,不好直接拒绝,沈长戈表情自然,在一旁应声道:“好啊!” 这一情景让沈契更高兴了,连声催促道:“那就抓紧收拾收拾,早点去,多走几个地方,不用在家陪着我。你们在我床前围着,还怪烦人的,快去吧!” 他就说嘛!岁晚那么好,他大儿子怎么会看不着?两人多见几面,多相处些时日,自然会更好。 听听刚才长戈回答“好啊”,回答得多干脆,一点儿都没有不情愿。 若是他运气好,能在有生之年看到他们圆房生子,那该有多美啊! 沈长戈和吴岁晚在沈契万般期盼的目光下,微笑着出了房门,而后谁都没有言语,很有默契地各奔东西。 吴岁晚去街上赚银子,沈长戈陪着韩婵游庙会。 大街上人声鼎沸,最繁华地带已经是推不开也搡不开,根本无处摆摊儿。 不是吴岁晚来的太迟,而是别人来的太早,荷包已经装了半满。 荣城不大,北路不通,东边是小吃,西边是杂货,南路通城门最宽阔,客流量也最大,却已经被各种杂耍新奇占满。 吴岁晚站在十字路口掂量一会儿,决定在东路与南路的拐角摆她的箩筐,因为那里有一个四十左右年纪的中年妇人,正在小吃的摊位旁边,占着一尺长的地方售卖小孩儿的衣服鞋子。 吴岁晚上前说好话,愿意出十文钱买她一步宽的位置。中年妇人一看她的箩筐里面都是小孩子的玩具,不但不抢她生意,还有可能给她带来财运,欣然同意。 不用吆喝,吴岁晚在地上铺了一块布,将布偶每一样都摆出两三个,还没等直起腰身,就有一个五六岁小女孩儿拽着娘亲的胳膊吵嚷道:“好好看好好玩啊!娘亲我要,要这个猪头,我从来没见过鼻子这么大的猪!” “多少钱?” 年轻女人从小姑娘手里接过猪头看了看,确实做的新式样,别说小孩子看了喜欢,她也觉得好玩儿。 吴岁晚笑回:“只要个本钱,二十文就好。” “太贵了,粗布做的,哪里就能值那么多钱。” 年轻女人把中号布偶放回去,随口问道:“能不能便宜点?” 吴岁晚没有回答,反倒拿起最小的猪头往小女孩儿的腰上比划,推荐道:“这个猪头和那个大的是一样的,只需要十文钱,小姑娘戴这个也好看。” “嗯啊……我不要嘛!我要那个大的抱着玩儿。” 小女孩儿摇晃娘亲的胳膊,央求道:“娘亲,给我买大的吧,小的不好玩儿,别人不刻意看都看不见,上回甜妞还和我显摆她的布老虎呢!” “哎呀……好了好了,给你买。” 年轻女人付了钱,离得远了,还不忘教训小女孩儿,不许随便要东西,出来看看热闹得了。 小物件不起眼,走货却挺快,半个时辰的工夫,卖出了五个最大号,七个中号,最让吴岁晚意想不到的是,带出来最多的小号玩偶却只卖出了两个。 可能面对的人群不合适,注意到她摊位的都是五六岁到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喜欢大的,可以拿在手中显摆。那些系在腰上做装饰的小巴巴玩偶,十三四岁以上的大孩子才会喜欢。 吴岁晚把最后几个大中号布偶摆放好,一边思量着家中还有二三十个做好的空壳,今夜贪个晚,填充好草籽,缝合边角,明早就能拿出来卖。至于剩下的小号布偶,还是应该多往杂货铺子送送。 “狗狗,狗狗,大的,小的,不大不小的,我要一样一个。” 非常稚嫩的小男声,吵吵嚷嚷,霸道得很。 吴岁晚听得喜欢,回身望去,却是一愣,真是稀奇啊! 只见一个中年胖男人脖颈上骑着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儿,身旁跟着一个娇弱文雅的微胖女人,很常见很温馨的一家三口。 胖男人一副慈父仁夫的姿态,但满脸的横肉还是出卖了他,是个有一面之缘的熟人。 吴岁晚感叹,荣城太小,转个身就能识得一群人。 这不是无赖苗老旺,又是谁?此时也正满眼惊愕地望着她。 第46章 心思 吴岁晚与苗老旺对视两眼,最先反应过来,只做不相识,把小男孩儿指着的几个玩偶捡起,递给苗老旺身旁的微胖女人,轻笑道:“大的三十文,小的十文,中间那个二十文,一共六十文钱。” “好嘞!” 微胖女人没有还价,从苗老旺的荷包里点银子付钱,小男孩儿又指着小吃摊儿叫喊:“我还要吃包子,吃十个肉包子……” “好好……只要你听话,吃二十个都可以。” “我要把做包子的人请回家,顿顿做包子吃包子。” “把你撑成大包子,可就不是小俊男啦!” 一家三口和和乐乐,相携走远,兰溪小声说道:“晚姐姐,我刚刚都担心他不给钱,还在寻思,他若是硬抢,咱们要不要为了几十文钱去报官。” 吴岁晚肯定道:“不会的!” 因为他妻子在,小儿子也在,他会做一个好夫君,好父亲。 但是,他妻儿不在的时候,他会做一个什么样的人,还真的不可预料。 由此可见,不要随便说你十分了解某一个人,也不要轻易下结论,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你未必见过他所有的样子。 今时今日,荣城大街小巷人山人海。对街头混混来说,正是招摇撞骗的好时机,他却陪着妻儿扮起了寻常好人。 不知是一时兴起,还是他惯常在家里家外两张脸皮呢? 吴岁晚望着一家三口的背影猜测着,苗老旺一定很爱他的家人吧!不知他能否学着善待别人的家人。 其实,和亲人继续闲逛的苗老旺心中也是七上八下。 这女人可真奇怪,上次见面是贵妇打扮,出手大方,热心仗义。 再次见面,却是一身寒酸,街头讨生活。让年轻小媳妇儿出门做商贩,那婆家是穷掉锅底了吧! 啥样人家啊?一会儿穷一会儿富的?还真得派人打听打听这女人的底细,没啥威胁,架不住他好奇呀! 可别真是哪个菩萨显灵,知道他坏事做多了,特意变化来戏耍他。下回见面,不知这女人又是什么面孔呢? 苗老旺带着疑惑走远,吴岁晚也只顾着感慨,没能注意到身后三丈远处,沈长戈投来的复杂目光,他也在猜测着。 吴氏很缺银子吧? 若不然,一个深宅女人怎么会扯开脸皮,做起了上不得台面的小商贩。 沈家不穷,他沈长戈更不穷,短了哪一处,也不能断了一个弱女子的银钱花用。 “这种鸟不拉屎的破地方,办个庙会都不成样子,有很多东西都是京城五六年前流行过的,一群乡巴佬还当新奇事,真够可笑的……” “这面啥也没有,到那边再去瞧瞧……” 韩婵一边说着狂言妄语,一边往吴岁晚的方向走去,沈长戈连忙扳过她的肩膀,强行调转方向。 “那边也没啥有趣的,在这边闲逛逛,实在没意思,咱们就回府吧,是不是累了?” 韩婵不疑有他,随着沈长戈的步伐,往将军府那方溜达。 两人并肩而行,穿梭于熙攘人群,英武男儿配娇美女人,真是赏心悦目。 郎才女貌,天造地设,必然也能琴瑟和鸣。 很多艳羡和打量的目光,很多夸赞和祝福的话语。 人们猜测这么登对的男女一定很幸福,就看那价值不菲的穿戴和闪瞎狗眼的长相,也绝对不是平凡人。 有财,有貌,有知心爱人,那样的日子,活得该有多么潇洒呢? 然而,这世上有情投意合,就有劳燕纷飞,有如胶似漆,就有面和心不和。 沈长戈拉着韩婵的手,打算把她送回将军府里后,再去街上瞧瞧。他和吴氏没有大仇大恨,就算将军夫人做不成,也不必沦落做街头小贩。 他要和吴氏再好好谈一谈,把话说明白,让她安心,不能让一个弱女子觉得离开沈家便没有了活路。 她不再嫁,他愿意每个月都出一笔银子供养,钱数随她意。 她若是再嫁,他会…… 沈长戈想像了一下,吴岁晚离开沈家,转嫁他人,没来由的心头一紧,随之,拉着韩婵的手也是猛然一用力。 “哎呀……你干嘛呢?” 韩婵甩开沈长戈,揉着被捏疼的小手,娇声埋怨道:“我从前就说你这人有点呆,你还一点不知道长进,越来越呆。说让你陪着出来玩一会儿,什么都没看见,还累的腰酸背痛。你也就这么大的本事啦!你打算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干一辈子小将军吗?你真是越来越讨厌,手上没轻没重的,你当我是木桩子,还是大铁刀啊……” “好了好了……是我不小心,累了就赶快回府歇歇脚,顺便也歇歇你那张嘴!” 沈长戈再次揽过韩婵,继续前行,动作和语气都沾着一点不耐烦。 其实,沈长戈根本没有仔细听韩婵嘟囔了些什么。他知道不会有好听的话,想要把日子过下去,就得左耳听右耳冒,不能和她一样的。 沈长戈为了刚刚的失态,心烦意乱。 就在刚刚,他把吴氏当做了他的私有物。就算把吴氏扔在后院不理不碰,那个女人也要乖乖做沈吴氏。 想到有一天,吴氏会偷偷逃跑,或是有谁把她带去另一个宅院,冠上另一个男人的姓氏,沈长戈竟然罕见地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 抛弃原配的是他,私欲暗生的也是他。 韩婵有诸多不好,也是他对外承认的妻子。吴氏有千般好,也是他最开始就放弃的,答应过要放走的。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虽然自从与韩婵苟且私奔之后,他已然没脸说自己是一个君子,但也不想再犯更大的错误。 刚刚那一刻,沈长戈又生了不该有的心思,他觉得吴氏一直留在沈家,做他安静又安心的小媳妇儿,也挺美! 可是,韩婵是他带出来的,再无故厌弃,不是男人该干的事。 把吴氏丢在后院,无爱无宠,也不是一个男人该干的事。 两个都要,三人痛苦。 沈长戈没有多么单纯,不懂柔情万千,不会执着一生一世一双人,那都是穷酸书生哄女人的假话。 他想给每一个人都留有尊严,不愿意把自己的后宅生活,过成别人茶余饭后的笑话。 不滥情,不重欲,常常以磊落豪迈示人,实际莽撞自负,跌了多大的跟头,也不肯服软认输。 看似随性而为,实际追求完美。 沈长戈的优缺点,一般人看不透,自己也认不清。 眼前,他最大的毛病,就是不肯承认他和韩婵是个错误,不肯让别人知道他后悔了。 他以为,和韩婵不好不孬,把这一生走完,证明两人当初的确是因为真情而结合。 那么,违背世俗的所有,便不会丑陋不堪,不知羞耻的两人,也不会面目可憎。 他想的简单,是出于年轻,也是出于自私。他唯一证明自己有良知的方式,就是厚待吴氏,从一开始就将她逐出沈家,排除在他生命之外。 往后,他就可以说,他对得起韩婵,一个男人能给妻子的一切,他都给了。 他也可以说,他对得起原配,没有让她遭过罪吃过苦,没有耽误她的青春。 沈长戈的坚持,悔恨,妄想,不甘,贪心与利己,在他的脑子里纠结成团,根本匀不出心思来搭理韩婵。 一对年轻男女相依,走过拥挤的长街,拐过狭窄的巷子,任周围吵吵嚷嚷,两人之间却是不言不语。 和沈长戈一样,韩婵的心也静不下来。 今日三月三,她和高思翰已经五日不曾相见。 男人对她不感兴趣了吗?她还没玩够呢!她还想从高国舅身上得到更多,比如权势和地位。 要知道,高家出了两任皇后,皇太孙是高思翰亲妹妹的亲生儿子,若是顺利登基为帝,作为新皇帝的母家,高府的地位可是仅次于皇族。 那么,作为高国舅的女人,就不仅仅是富贵,而是尊贵。 若是高思翰也能像沈长戈一样,给她正妻的体面和尊重,在外承认她的身份,那么,韩家仅剩的一点血脉就是一步登天,她的过去,以及韩家的罪名,便可一笔勾销。 目前来看,跟了高思翰,比跟着残疾无权的未轻煦强,也比跟着四品小将军沈长戈强,甚至,不比跟齐王差多少。 因为礼法,齐王登基不易,想回京城都要费点劲儿。 高家几代经营,根基深厚,皇太孙今年已经十五岁,老皇帝再坚持一两年,太孙登基便可直接亲政。 皇太孙的胜算大,高家的胜算就大,高思翰就会成为大靖朝第二,权势,地位,尊荣,应有尽有。 她韩婵可是大靖第一美人,她的姿色让所有人垂涎欲滴,她的男人怎么可以是残疾和小将?只有王侯才配得! 只是,高思翰与她亲密多次,却不曾有半句许诺。 韩婵每每开口,说上一两句,高思翰都仿佛能一眼看到她心眼儿里,总是不着痕迹的打岔糊弄过去,又能三言两语哄着她心花怒放,甘愿为野男人敞开胸怀。 韩婵貌美,但心术不正,有点小聪明,却没有大见识。 在她冒着粉红泡泡的世界里,千帆力尽又权柄在握的老男人,会和未轻煦和沈长戈一样。没经过女人,不识得人心,甚至还没有完全认清自己,只会头脑发热,为了情爱和美色赴汤蹈火,真是傻得可怜。 不过,韩婵有一个心眼儿用对了,就是在高思翰给她足够的好处之前,四品将军夫人的位置不能丢。 所以,很多时候,两人争吵不休,又能迅速和好。 没有例外,每一次都是韩婵挑起事端,随后又会主动撒娇,哄着沈长戈。 一会儿听话,一会儿找事儿,情绪反复,夫妻关系时好时坏。 一切只因韩婵心思太浅,一边想好好演戏,做表面恩爱的夫妻。一边又嫌弃沈长戈没有外面的男人有魅力,不想将就过日子。 愚蠢,贪婪,任性,爱挑战不可能。 缺脑子,耍奸滑,不知好赖,不自量力,被人吃干抹净,还帮别人数钱。 韩婵在作死的路上越走越远。 第47章 成对 沈长戈和韩婵各怀心事,拐过将军府的巷口,便见封屏儿正在府门前与一老嬷嬷说话。 沈长戈没太在意,韩婵的嘴角却高高翘起。 “哎呀……沈夫人,老奴总算等到您了……” 眼生的老嬷嬷小跑下台阶,奔到韩婵跟前,谄媚笑道:“我家丽夫人派老奴请夫人到府中一聚,来了两趟,老奴都扑了空。我家丽夫人等得急,直骂老奴没用,说是第三趟再请不回去,就要罚老奴的月钱……” 老嬷嬷捂着腰间的荷包,做出后怕的表情。 “老奴正害怕呢!抬眼一瞧,这个美呦!您长得美,老奴心里美,您就是回来解救老奴荷包的活菩萨呀!” “呵呵……齐嬷嬷还是那么喜兴……” 韩婵掩唇娇笑,眼神歪向沈长戈,似在征求他的意见。 齐嬷嬷小眼睛一眯,插嘴道:“不只是我家丽夫人等得急,还有几位将军的妻妾也说沈夫人不来没意思。茶酒诗画皆已备好,只等着沈夫人过去凑趣呢!” “去吧!今日过节,正该尽情玩耍!” 沈长戈正想着该找个什么理由摆脱韩婵,一瞌睡就有人递枕头,他扬声吩咐三宝备马车,随后拍了拍韩婵的肩膀,柔声交代道:“高兴一点儿,什么时候回来,就叫下人传话,我去接你!” 韩婵娇媚一笑:“夫君也找几个兄弟喝酒去吧,我什么时辰回府说不定的,总是念着你在家中等我,反倒不能尽兴。” 韩婵瞄了一眼齐嬷嬷,自来伺候高思翰饮食起居的老奴才,立即领会其意,躬身向沈长戈保证道:“将军放心,不论多晚,老奴都伺候在沈夫人左右。” 沈长戈淡淡应声,齐嬷嬷又讨巧道:“我家丽夫人打定了主意要通宵玩闹,还刻意交代过,若是谁不胜酒力,就歇在大帅府,她要亲自服侍呢!” 交谈片刻,马车很快赶过来,主仆几人相扶上车。 “沈将军只管放心,甭管回来多晚,都是完璧归赵……哈哈……” 齐嬷嬷扒着马车门边说笑,心里发虚,眼神也虚,嘴巴里蹦出的词儿都变得不伦不类。 韩婵坐在马车最里侧垂眸整理衣角,看不清表情。 封屏儿瞅瞅这个,瞧瞧那个,最后定在沈长戈的面庞,眼底涌上了一点怜悯。 “早去早回!” 沈长戈摆手,让车夫启程,根本无意关心几人不断交汇的眼神里藏着多少猫腻。就算注意到不同,借他八个脑子,他也绝对想不到韩婵会不守妇道。 “驾!” 马车驶离将军府,封屏儿望着沈长戈的背影,无限唏嘘。 沈将军心里也没有韩婵了吧! 但凡有一星半点儿的在意,都会很快发现妻子的不忠。 那些另一半有了外心,家中的妻子和丈夫总是最后一个知道,是有原因的。 说不知道只有两种情况,要么那个人是真傻,要么那个人就是装傻。 为什么装不知道呢? 因为不想那么快翻脸,还有别的打算。或是想维持眼前的生活状态,或是想转移财产,围墙驻防,等到真正打硬仗的那一天,可以全力出击。 所以,从古至今,奸情一事上大家都守口如瓶,知道都是当不知道,也是有原因的。 你一个外人都看出来的猫腻,那个同床共枕的另一半,怎么可能感觉不到? 他有计较,就想稀里糊涂过,你偏要拿着自以为是的好心,去捅破那层窗户纸,能有什么好结果呢? 显然沈长戈的状况,于以上两种都不符合。他不是真傻,也不是沉得住气,他只是在装表面好夫君。 如今的他与两年多前可不一样,对韩婵一丝一毫的关心都没有,甚至为了能够一两日不见“妻子”而窃喜。 从沈家老夫妻带着吴氏来到荣城,沈家年轻夫妇便不冷不热起来。十日里,有七日纷争吵闹,两日处在别别扭扭,还有一日欢好,也像例行公事。 各怀鬼胎,怀的恰到好处。各有各的打算,又都不想打破眼前的平衡。一对夫妻离心离德还能水波平和,算不得什么稀奇事! 封屏儿的日子可以说是过得丰富多彩,能在将军府里观赏一对野鸳鸯私奔后的鸡飞狗跳,又能在大帅府里饱览一对年纪可当父女的奸夫淫妇,隔上几日就表演一场激情四射。 看戏归看戏,封屏儿也没忘了干正事儿,就是给京城的未轻煦写信,将韩婵的日常细细道来。 毕竟未大公子,如今的未公公,才是韩婵真正的夫君,他比任何人都有权利知道韩美人的动向。 至于沈长戈也戴了一顶大大绿帽子的这件丑事,封屏儿还没有想好说不说,更不知道什么时候说,她只是觉得眼前的状态挺有意思的。 不信?你瞧瞧! 沈长戈以为韩婵去和一帮贵妇人吃喝玩乐,韩婵以为沈长戈和一群兵痞子花天酒地。 两人背道而行,谁都安心,谁也都没用心。等到再次见面,谁也不问谁,谁也不管谁,继续装彼此的唯一,就是很有意思呀! 韩婵去偷情不必细说,沈长戈甩掉麻烦就快步回到街市,去寻吴岁晚,不想却扑了个空。向周围的小商贩打听,大家只说不认识不知道。 要问吴岁晚去了哪里?当然是去多采阁探虚实。 大号和中号玩偶都卖完了,最小号的剩下三十一个,却无人问津。 吴岁晚觉得再摆下去也没有意义,不如到别的地方碰碰运气,一晃悠就来到了多采阁附近,发现昨日还稍显冷清的店铺,今日可以说门庭若市。 有没有顾客拿着玩偶出来呢? 吴岁晚有心观察,又在周围晃悠了一刻多钟,真被她堵住一对青年男女,腰间系着她做的小号玩偶。 “打扰一下……” 吴岁晚拦住他们的去路,客气问道:“请问弟弟妹妹,你们腰间的小玩意儿从哪里买的,可真好看啊!” 年轻女孩儿最喜欢别人夸她的东西好,立即指着多采阁回道:“就是那间铺子,你若是想要得抓紧呢,去晚可就抢不到了,若不是不能凑成对儿,我们俩也抢不着呢!” “哦?” 吴岁晚又仔细看了看,男孩子腰间系着子鼠,女孩儿腰间的是丑牛。 “咋还要配成对儿呢?你们俩一人系一样,也挺好看呀!” 女孩性格开朗,认真解释道:“买这种小装饰的顾客,很多都成双成对的未婚男女,还有很多玩得好的小姐妹,都想彼此腰间挂着一模一样的小玩意儿,讨个好心情。我们俩也是没招儿,今年是猪年,本想买一对猪一人戴一个,奈何凑不上一对,就只能将就着选择彼此的生肖,也挺好看吧?” 女孩儿提起腰间的玩偶摆弄,吴岁晚连忙笑着夸赞:“好看,我离得老远,看了就觉得喜欢,才上来打扰二位的。” 女孩儿摆手:“不打扰……不打扰……” “这东西不贵吧?我也想去买一个,也不知道兜里的银钱够不够用……” 吴岁晚说话实在,女孩儿也回得爽快:“不贵的,一个三十文,一对儿五十文,都是单个的不好卖,你和伙计们再讲讲价,我想二十五文一个,他也能卖的。” “谢谢妹妹,我去瞧一瞧!” 吴岁晚告别青年男女,心里有了成算。凑不成一对他都卖三十文一个,若是一对儿一对儿的卖,就凭那少东家的精明劲儿,还不得要上五十文一个,一对儿就是九十文,够买四到五斤猪肉的,真是暴利啊! “晚姐姐,咱们也得挣钱呢!不能像昨日一样便宜卖了,那家伙挣得也太多了,今日怎么也得要十文钱一个……” “不行……不行……十文钱也太少了,要他十五文,咱们又是出工,又是出料的,不能比他那个只会动动嘴儿的挣得少呀!” 兰溪小声叮嘱,跟在吴岁晚身后,一起朝多采阁走去。 “少东家,今天忙啊!” “哎呦……我正找你呢!” 孟多财正在招呼客人,一听见熟悉的声音连忙回头,就见会做布偶的女人来了,他那个高兴啊,眼睛盯着女人身后的大背篓,眼睛冒绿光。 “今日有没有玩偶?有多少个?我要小的,就要最小的那个……” 吴岁晚放下背篓,欢快回答:“有,有的是呢!这里有三十多个,家里还有六七十个,装上东西,缝上边就能卖了……” “好好好……” 孟多财弯腰挑拣,至少能凑成十对一样的,一对儿一百文,以他的嘴皮子轻轻松松就能忽悠出去。 尤其对那种有婚约在身,一年只能在这几日,大大方方相伴游玩的青年男女。那最是人傻钱多要面子,最喜欢这些不能当吃喝,一点用处都没有的小玩意儿,用以表现懵懂又不能言说的男女之爱。 剩下不能凑成对儿的,也能卖三十文一个。碰着不爱还价的,钱包鼓鼓的,要四十文也能卖出去。 “还像昨天一样,不按个数,我一堆儿一块儿的都要了,给你一百五十文,我够讲究吧?” “呵呵……” 吴岁晚忍不住发笑,三十个玩偶卖一百五十文,细算下来,就是五文钱一个,这少东家是想在她身上十倍八倍的赚银子,真是个小滑头,大奸商! “今日按个数,一个二十文,少一分都不卖。你若是不要,我就再去问问玲珑阁掌柜的……” 吴岁晚觉得对付这个少东家不能废话,像他这种性格的人,一般都是只认钱不认人的吸血虫。你给他让出多大利益,他都不会满足,倒不如开门见山,第一句就压得他死死的。 第48章 心痒 “啊呀!” 孟多财一听吴岁晚的要价,颠着屁股怪叫:“你这个小娘们儿还真会坐地起价,比我还黑呀?你也不瞧瞧你那些破玩意儿,它值吗?它值吗?” 吴岁晚向后退了一步,躲开孟多财的唾沫星子,却不见半分恼意,依然语调平缓:“少东家认为二十文一个不值,那就还还价呗!买卖就是你来我往才能长远嘛!” 孟多财一听,说的还真是那么回事儿,看这小娘们儿平常人家打扮,却不是一个好糊弄的。 “咳……嗯……” 孟多财掀了掀眼皮,清了清嗓子,试探道:“那就八文钱一个,没有人会比我出价更高了。” 吴岁晚故作疑惑:“少东家不按一堆儿一块儿的买了?” 孟多财冷哼:“不是你要合适吗?咱们一个一个地算,算得清楚,谁也别占谁便宜!” 吴岁晚轻笑:“可是我想一堆儿一块儿的卖,原本六百文,现在咱们是第二次合作,也算老熟人,我给你便宜,现在就收你五百五十文!” “啊呀……啊……呵呵……” 孟多财咧着一侧嘴角,只闻笑声,不见笑容,抖着两手围着吴岁晚转了一圈,活脱脱一个地痞流氓,遇色行凶的样子。 兰溪紧张,两步跨到吴岁晚身旁,拉住了她的手。恐怕这是一家黑店,难道价钱讲不下来,就要用强? 吴岁晚一脸淡定,孟多财停在她面前,眼神不善地上下打量,最后惊叹道:“我从小就在街面上混,做些小来小去的小买卖,一文钱一文钱的便宜赚着,第一次碰着对手,居然是个小娘们儿!” 吴岁晚柔柔一笑:“少东家过奖啦!” “哼!” 孟多财不甘不愿道:“看你也是个做小买卖的行家,我也不忽悠你,筐里的东西我全包了,三百文!” 吴岁晚微微让步:“五百文,外加一个条件。” 孟多财嗤笑:“五百文我都嫌贵,你还外加一个条件,加个屁呀!” 吴岁晚不理他的粗鄙,直接说她的条件:“我家里还能再凑出六十个,今日你花五百文买了这三十一个,明日那六十个我还送到你家。若是你不买,我就便宜送到别的铺子。我想那些见过这些东西的顾客,今日没买成,明日还要到别家去寻,那钱你就赚不到了。你该明白,我的东西虽然不是什么新奇玩意儿,但短时间内在荣城是寻不到的,至少在三月初六之前,是不愁销路的。” 真是条条是道,句句在理呀! 这些小玩偶若是有销路,拆样子加工出来也要十日八日,但真正卖得快又好,也就在三月初三到三月初六,四天大庙会上。 他能找人仿出来,别人也能仿出来,但那需要时间呢!这笔快钱还真得在这娘们身上挣。 “好!” “明早就把剩下的东西给我送过来,六十个,一千文!” 孟多财爽快,直接收货点银子,小伙计把几十个小号布偶摆在店铺最显眼的位置,很快就围上来七八个顾客,挑捡,比量,讲价,成交,带到街上继续闲逛。 吴岁晚揣起钱财也没有着急回家,带着兰溪在大街上东西南北乱走一气,正经地逛起了庙会。 因为家里的确有几十个布偶套子,装上填充物,三五针缝上豁口,明日就能拿出来卖。若是她动作够快,吃点辛苦,还能再装几个大号和中号的,接着摆摊儿。 太阳西斜,吴岁晚带着兰溪大包小裹地回了将军府,其实没买什么贵重东西,无一例外都是吃食,各种糕点,糖果,零嘴儿。 刚刚踏入西侧门,三宝便奔了过来,向吴岁晚问好行礼后,就把兰溪叫到旁边说话。 吴岁晚没有多想,她看的出来,三宝喜欢兰溪。但兰溪还是小孩子心性,两人在一起,一会儿叽叽喳喳无话不谈,一会儿又别别扭扭互相生气,还蛮好玩儿的! 吴岁晚带着各样吃食,先到了沈契的屋子,一一摆出来,请父亲尝尝鲜。 沈契一见面就问:“长戈呢?” 吴岁晚扯谎:“他是个将军,有很多事要忙的。” 沈契轻哼:“别糊弄我,我精明着呢,大傻子一定又去哄狐狸精了!” 吴岁晚笑而不语,又递上一块新口味的糖果。 “父亲再尝尝这个,喜欢哪种口味,明日我上街再给父亲带回来一大包。” “嗯嗯……都好,只要是甜的就好吃。” 沈契噬甜如命,嘴里嚼着一块糖,手还在零食袋子里挑拣不同口味,同时含含糊糊地抱怨:“长戈小时候长相正,身子壮,性子又随和,跟谁都能玩的开。我可骄傲了,逢人就夸我大儿子好,长大了一定有出息。谁想到夸太多,夸秃噜皮了……那孩子越长越回去,可能我现在伸出一根手指头,他都不认识那是一个一……” “哈哈……” 吴岁晚忍不住大笑:“父亲真会损人!” “就是嘛!” 沈契三两下把嘴里的糖果嚼碎咽下,紧接着又送进嘴里另一块,一边咕哝着腮帮子,一边惆怅道:“这孩子啊,有让你高兴的时候,就有气得你跳脚的时候。长戈哪里都好,他也一直都想要最好,若不然也不能不顾他大伯父那边拦着,还是强出头,偏要拿个武状元。我的儿子我知道,他对姓韩的狐狸精那般着迷,没有别的,只是为了那一身皮相。他就是觉得那女人是最美的,也是最好的,他就想得着好东西而已。别人越拦着,他越觉得自己挺有能耐。好像全世界都反对,他坚持干成了,他就能成个英雄,能怎么着似的!” 沈契一边说话,一边嘎嘣嘎嘣嚼下一块糖,在他又把爪子伸向糖果袋子的时候,吴岁晚一把抢过来,虎着脸道:“不许再吃啦!你半刻钟的功夫吃了八颗,那可是半个指头大的糖果,有的人一两个月都吃不了那么多……” “不孝啊不孝,你和长戈那臭小子一样不孝,都不听我的话……我都病成啥样啦?都没有几天活头啦!连颗糖都不给多吃……” 沈契摊手摊脚躺在榻上,踢着被子,嘟嘟囔囔。 吴岁晚可不惯他的脾气,说不给他吃就不给他吃,提着糖果袋子就走,还不放心搁在他的屋子里,直接提回了自己的院子。 天气暖和点了,沈契的脸色也新鲜许多,白日里还能自己挪到窗边的摇椅上晒会儿太阳。 吴岁晚想,若是不带着恐惧忧虑跑出来一趟,留在气候比较温和的吴县养老,沈契的病不会恶化得这么迅速。 沈长戈已然铸成的大错,赔上的不单单是吴岁晚的幸福。 天色将黑未黑,不点灯微微有一点看不清,点上灯也亮堂不了多少的时辰,吴岁晚推开卧房门,把装零食的袋子放在门边的小几上,随手就解开夹袄的衣带。 “呲啦”一声,微光一闪,吴岁晚惊叫,脱到肩膀以下的夹袄,被她快速提了回去,定睛一看,沈长戈举着灯台从床榻与窗框的暗影处走了出来。 “别怕……对不住……我在等你……等的久了,坐在椅子上稍稍有点困倦……嗯……没……没来得及出声……” 烛火昏黄,掩盖住了沈长戈爆红的脸色,长身玉立在屋子中央,表面看着还算镇定,但磕磕巴巴的语调还是出卖了他的紧张无措。 吴岁晚背对着男人系好衣带,再转回身,脸色可不太好看。 “你有什么事吗?” 沈长戈的嘴巴张到一半,便听吴岁晚冷声数落道:“我知道这个府邸姓沈,我是一个外人,只是寄住在这里。但我以前就告诉过你,我现在无处可去,也不好在父亲病重时,再给他多添烦忧。所以,我有当客人的自觉,你也应该拿出该有的尊重。就是七八岁,刚刚懂得男女之别的愣小子也知道,不能随便进女人的房间。更何况是在天黑之后,不声不响地躲在屋子里,难道是要图谋不轨吗?或者是你觉得丢弃我不够痛快,还想要变着法子的羞辱不成?” 吴岁晚越说越气,脸都气白了,沈长戈举着灯台发愣,只看得见女人嫣红的嘴唇,如夜风中颤抖的花瓣,抖得他心尖痒痒的。 “你究竟有什么事?要说快点说。” 吴岁晚不明白,这臭男人站在她的屋子里,不错眼珠地盯着她瞧,究竟想做什么?是呆傻了,还是攒着坏心呢? “我……也没有什么大事……” 沈长戈脑子一片空白,他努力回想他为什么会站在这里,想了半天也没有头绪,最后憋出来一句:“我给父亲寻的房子有眉目了……” “哦!”这是好事啊! 吴岁晚的脸色立即由阴转晴,从沈长戈手中接过灯台放置在桌上,她理裙落座后,用手指了一下对面的椅子,示意男人坐下。 “在哪里寻的屋子?离斜月庵近吗?什么时候可以搬过去?” 吴岁晚饶有兴致的发问,沈长戈稳住心神,一问一答,仔细交代。 “房子就在云雾山的半山腰,距离斜月庵一刻钟的路程,山脚下有两个大村子,人烟并不稀少。只是房子也不太合乎我的心意,虽然是魏王建的,用料和布局都是好的。但他是为了夏季避暑而建,没有制备取暖,山里的积雪还没有化净,父亲的身子受不得荣城的寒气,怎么也要到四月初才能搬过去。” 云雾山的半山腰? 往山上走是斜月庵,往山下走是飞石村和枯木村。 缚誉的家就在飞石村,为她租赁的田地也在飞石村和枯木村周围。 这个房子找的真好,她既可以照顾沈契,也可以时常探望孙氏,最合心意的是她可以有大把的工夫,到山脚下看她的庄稼。 第49章 糖果 吴岁晚很高兴,直夸沈长戈办事有章程,房子寻得刚刚好。 “虽然这几日天气回暖,城里的积雪都化尽了,很多年轻人换上了薄春衫。但是,早晚还是很冷的,老少还是要穿着夹薄棉的衣物才行。我今日在外面到处跑了那么久,穿着薄棉衣裙也没有觉得多热啊!” 沈长戈轻嗯,附和道:“就是太阳光晃人,其实没有很暖和……” “是吧?” 吴岁晚起身,拿过糖果袋子,摸出两粒给沈长戈。 “父亲可爱吃了,若不是我拦着,他一宿能把一袋子都吃光……” 吴岁晚也在嘴里咕哝了一颗糖果,心情更加放轻松,不自觉地与男人交代了更多。 “那房子从没烧过火,又空闲这么久,即使天气暖和了,也一定很潮湿。你多派几个人手给各个屋子都摆上炭盆,熏上个十天半个月,能好过很多。” “嗯……” 沈长戈的舌尖缓缓滑动,勾起嘴里的糖果,让甜蜜充盈在整个口腔,久远又熟悉的味道,让他不自觉地眯起双眸。 沈长戈不记得,他有多少年没有吃过糖了,应该是从他不尿裤子那一天开始,想过很多回,却再也没有多看一眼,那是一些女人和小孩子才会喜欢的东西。 因为吃糖影响江湖豪杰的侠气,他再想吃都能忍住,他是男子汉大丈夫,要顶天立地,要豪气干云,更要威名远播。 沈长戈只记得,小小的他,第一次离开家的时候,就是这样想的。 吴岁晚当然不知道对坐的男人脑子里都在想什么,既然要搬家了,趁现在无事,把需要男人安排的一切都嘱咐清楚,免得以后再找机会与他说,总是不方便的。 “这几日,父亲的精神头尚好,我觉得是天气暖和了,他胸肋的疼痛减轻了许多。但也不可大意,我发现过很多次,他不舒服了都不说的……” “你最好亲自和常给父亲诊病的张大夫说一说,请他每日去云雾山探脉有点困难,能否请他派出一个医术学了大半成的徒弟,每日早间去云雾山的房子跑一趟,我们给他配马车,再多包几两银子就是。” “另外,父亲在病中,口味多变。厨房的郑厨子手艺较好,也会做各地的小吃,让他也跟着到云雾山吧!” “父亲屋里现在有两个婆子,还有两个壮力小厮,伺候的时日长了,父亲离不得他们,自然也是要跟着去的。另外看家护院的侍卫,再增加十个,毕竟是在山里,富裕人家总是躲不开有心之人惦记。若是出点小状况,也不用冷手抓热馒头,至少有个通风报信的人呢!” 吴岁晚又是拉拉杂杂说了一大通,说得口干舌燥,她为自己添了一盏凉茶,再抬眼看男人,等他说话,又是莫名的沉默。 茶水太凉了,吴岁晚沾沾舌头便放下了茶杯,她舔了一下嘴角,犹豫着要不要喊一声婆子帮她烧水,但更多的是不解与尴尬。 只见男人正襟危坐,把腰挺得溜直,两手规规矩矩地搭在桌案上,就像一个努力表现听话的孩子,等着大人的夸奖,再赏他一块糖。 你过来说找到房子了,我已经和你一起商量怎么规整屋子,怎么搬家,怎么安排生病的老父亲,以后怎么生活。 该说的说完了,你倒是嗯一声,或者啊一声,有没有意见?有没有想法?怎么就是不说话呢? 你若是觉得没有话可说,那你就赶快离开这里啊!天黑了,两个人的身份也不适合独处一室啊! 你也不说话,你也不打算走,就坐在屋子里和我大眼儿瞪小眼儿,是什么意思呢? “你渴不渴?” 吴岁晚捧着茶壶,站起身,礼貌笑道:“兰溪和婆子都躲懒呢,你稍等等,我去烧点水给你泡壶茶……” 没等沈长戈出声,吴岁晚已经快步出了房门,再踏出院门,去找兰溪了。 万籁俱寂,一灯如豆,茶桌前静坐的沈长戈像一个深闺怨妇,先是努了努嘴巴,有点气恼,而后又咧了咧嘴巴,觉得好笑。过了好一会儿才长舒一口气,站起身,拍了拍袍子,慢腾腾走出了吴岁晚的屋子。 三宝正在满将军府翻沈长戈,他知道一刻钟前吴岁晚就和兰溪做绣活去了,怎么去找夫人的将军反而不见了。 任三宝想破脑瓜子也绝对想不到要去夫人的屋子寻他家将军。 夫人都不在屋里,你一个与夫人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见面都不说话的大将军,大半夜跑到没关系的女人的卧房里去干什么呢?哪个正常人能想得到呢? 三宝第二次转回书房,推开门,屋子里空空如也,一回身就见他家将军闲庭信步般归来。 “将军,你出府了吗?啥时候出去的?忙啥去啦?我咋啥都不知道呢?” 沈长戈全身放松,瘫坐在他的太师椅上,懒洋洋回道:“没出府……” “那我前院后院找你两三圈儿,咋没找着你呢?这府里还有我不知道的犄角旮旯吗?” 沈长戈不理三宝的疑惑,直接反问道:“你和兰溪都打听到什么啦?” “哦……” 三宝想起正事,立即忘了关心他家将军刚刚躲去了哪里。 “我是谁呀?我想知道什么都能打听到……” 三宝张嘴就是自夸,沈长戈不耐打断:“说重点!” “其实也没什么,咱夫人生活简朴,花用不大。再说了,夫人她根本不缺钱,老爷和老夫人带出来的钱财,都在夫人手里经管着。从兰溪的话音里我听出来一点意思,咱夫人就是喜欢做小买卖,喜欢赚钱的感觉!” “赚钱的感觉?” 沈长戈不解道:“在街上摆小摊儿,赚小钱儿,能是什么感觉?” 三宝瞪大眼珠子,反驳道:“这你就不懂了,赚钱哪分大钱儿小钱儿啊!只要能把东西糊弄出去,到手多少都高兴。那感觉怎么跟你说呢?就是我小时候和我娘摘了地里吃不完的蔬菜去街市上叫卖,卖空了箩筐,到手了银钱,我高兴了好几天,真是做梦都能笑醒。尤其是把那种在很多人眼里不值钱的东西糊弄出去,破烂换钱,生活有了着落,能吃饱穿暖,还能娶媳妇儿,是真的高兴,跟你说不明白那种高兴……” 三宝越说越动情,因为想起了童年,家里贫穷,兄弟姐妹又多,别人家一天两顿饭,他家一天一顿饭。 冬天饿了硬挺着,夏天饿了,还能去山地里采点野菜,煮一锅没油没盐的野菜汤,闹个水饱。 第一次去城里见世面,第一次摸着沉甸甸的银子,那种高兴一辈子都忘不了。 从来不愁吃喝,大手大脚花银子的沈大少爷,怎么会懂得那种感觉呢? 沈大少爷不会懂,吴大小姐更不应该懂。 面对吴岁晚时,脑袋空空、嘴巴笨笨的沈长戈,面对三宝时,可是反应很迅速的。 “你从小家贫,吃过苦遭过罪,喜欢那种感觉没什么奇怪的。但吴家可不是小门小户,再是没落,小姐也是养在高墙里,很少见人的。夫人怎么会做小生意,又怎么会喜欢几文钱也争争讲讲,更别提银钱到手的感觉,更是跟你感受的不一样。她随便一身穿戴,就够庄里人家一年的吃用。你说她就喜欢赚小钱的感觉,还和你是同一种高兴,你自己信吗?” “啊……也是啊!” 三宝拍拍脑门,陷入沉思,兰溪说夫人就喜欢赚钱的感觉,他就想起自己以前的日子,想起赚小钱的高兴劲儿了。 他一时想差了,忘记他三宝和夫人不是同一种出身,怎么可能有同一种追求,又怎么可能有同一种高兴呢! 像夫人,那是吴家的小姐,那是从小养养花儿和绣绣花儿长大的,怎么能和他这种地里刨食,还被父母卖了做奴才的小可怜一样呢?可见兰溪没有说实话。 三宝懊丧,兰溪和他隔着心,他又穷又丑,将军和夫人不好,兰溪和夫人好,兰溪的卖身契在老夫人手里,老夫人和将军也没得什么感情。 他想娶兰溪当媳妇儿,好像有点困难呢! 三宝想,他是个没用的,打听不出来细底,那将军出去那么久,应该也见到了夫人,说上了话,探听到的东西总会比他多一点吧! “将军,你和夫人聊了些什么?可是把话说开了,夫人告诉你什么啦?” 三宝的问题一出口,沈长戈的脸就是腾地一热。 也不知道犯了哪门子邪,他每次想找吴氏谈话,都是见面不知说啥,只能听公认话语不多的吴氏侃侃而谈。不知不觉被她主导思绪,忘了自己的目的,由着那女人牵着他的鼻子走。 就像前不久,他等在吴氏房里时,明明做好了心理准备,一见面就要质问她,为什么不顾身份,抛头露面! 从商是下九流的行当,你一个女人家家要注意言行,就算喜欢银子,也该找我要。 然而,事情发展完全不在他的掌控之内。 后来,和她相处也蛮舒服的……糖果真甜……还想多吃一颗……还有一点点舍不得离开……他想说点什么……但他更喜欢听她说……只是她不想…… 三宝见沈长戈半天无语,立即做出恍然大悟状:“哦……我知道啦!夫人还是不搭理你,你问什么,都是白问,你也和我一样……” “我怎么和你一样啦?” 沈长戈坐直身形,急声驳斥道:“夫人和我说了许多话,我们相谈甚欢,你根本啥都不知道,别瞎猜……” “那夫人告诉你,她为什么去摆摊儿了吗?” “告诉了……” 沈长戈瞪眼胡说:“她就是待在府中无聊,想找点有趣的事来做,看人做小买卖热闹,想尝试一下是什么感觉……嗯……就是这么简单……” 第50章 贪心 “夫人愿意和你说话啦?还和你说得这么详细?” 三宝惊讶,把脸凑近沈长戈,仔细看他的表情,意味深长地询问:“那你还让我找兰溪探消息是闹哪样?我得来的消息你还一通追问,一顿质疑,又是怎么回事儿?” 沈长戈绷着脸低吼:“你少在我跟前抖机灵,夫人每次和我单独相处时,话语都很多,她和我无话不谈……” 沈将军这话说的,勉强算是没撒谎。他和吴氏仅有的两次相处,都是那传说中最安静的女人在不停的说,他像个锯了嘴儿的葫芦似的只会听。 三宝的脸上写满了不信,嘲笑道:“夫人都不怎么搭理你,我看的明明白白。就是随便跟你客气几句罢了,她不可能和你说心里话,你可别糊弄人啦!嘿……” “滚!” 沈长戈恼羞成怒,抬手就要抽三宝,却是抽了一个空。 “你又打我,一定是被我说中啦!” 三宝跳到门边叫嚣,沈长戈猛然站起身,带倒了椅子,黑着脸就要追过来,三宝撒腿就跑,还要逞强留下一句:“我不和你玩儿啦!” 这院子的主仆打的鸡飞狗跳,那院子的主仆却是忙的不亦乐乎。 兰溪灌口袋,吴岁晚封边,都在为了明日那一笔银子努力。 虽然钱有一点小,但是凭着自己的力气赚来的,格外踏实。 兰溪说起三宝又找她套话,可能将军知道夫人上街做小买卖的事,要找麻烦呢! 知道就知道呗!他们之间比陌生人强不到哪里去。 再有个十天半个月,她就会搬出将军府,见面的次数更少了。 等到沈契离世,让沈长戈派人回吴县,到官衙里把沈吴两家是姻亲的信息抹除掉,一介白身的吴六子也只能认栽。 到那个时候,吴岁晚便彻底自由了。再见面,心情好了看他一眼,心情不好,管他是谁呢! 还找麻烦!他好好当他的大将军,好好宠他的韩美人,找什么麻烦?以什么身份找麻烦? 吴岁晚遇事想得开,沈长戈也在计划往后几个月怎么过。 戌时末,大帅府的丽夫人派了婆子回来传话,说是韩婵吃醉了酒,恐怕夜风寒凉,来回折腾伤身子,今晚不回府,请沈将军莫要担心。 沈长戈会担心?那是从前,现在是不回来正好,安静一会儿是一会儿。 天气转暖,军营里事务繁多,父亲很快就会搬出将军府,他就不用每日都来回奔波。 城内的将军府,想回就回,不想回就不回。总算得点空闲,也要奔去云雾山,尽尽孝道。 至于韩婵,十天八天见一面,不让别人传说他沈长戈冷落妻子就行了。 这荣城的高官贵妇中有一两个识得韩婵,很快就会变成三四个,挺不到过新年,所有人都会知道她的来历。 当初的野火来势迅猛,轰轰烈烈,沈长戈曾经无尽沉迷,也曾努力呵护,却不想那份绚烂经不起现实的风吹雨打,早早便已火熄烟散。 但是,像韩婵一样,至今仍然顺风顺水的沈长戈,即使两人走到了相看两相厌,还是不甘心错误的情事惨淡收场。 不是对过去有多少留恋,而是不想大家太难看。 对付过吧!若不然,还有其他法子吗? 哪怕等未轻煦寻来报复,或是哪一天韩婵受不了了,主动离开。怎么都好,沈长戈绝对不允许自己主动丢弃韩婵,他不做负心汉。 就是这么可笑! 沈长戈冲动之下,违背了世俗人伦,伤倒一大片。后悔不迭时,却不肯袒露真实情感,还想维持君子形象,处处用道德礼教约束自己。 他有很多不能为外人道的小心思,短短一两个月内,曾经挽救弱女子出火坑的正义大侠变心了,他无数次盼望,未轻煦快点寻来。 让他付出多少代价,他也甘之如饴。 只要有人能够用正当的理由,把韩婵带离他的身边,从今往后断个干净,他会谢天谢地。 家中有妻,要像吴氏那样,日子一定会过的很舒服吧! 臭男人得陇望蜀,贪心渐起,吴岁晚是一无所知,她也没那闲工夫关心不相干的人和事。 吴岁晚一心都是赚银子,从小钱儿赚到大钱儿,一文一文摞成山,落成自己的靠山。她熬夜将所有小号布偶完工,又缝好了十五个中号和十个大号。 她想着明天能卖几个算几个,到了午后,和缚誉约好的时辰,再与他商讨租地事宜,最重要的是合计出本钱,她好筹银子。 第二日,吴岁晚把小号布偶送去多采阁,而后,还到昨天的位置摆摊儿,卖得不温不火,仗着回头客拉来的新朋友,多卖出了三四个。 小孩子玩的东西,他有,他也想有,互相攀比,成就了买卖人。 午时末,吴岁晚把剩下的布偶装进箩筐,赶去了缚誉做工的小酒馆。 财神爷的脾气真奇怪,送银子喜欢往生意好的铺子可着劲儿地送,一墙之隔的铺子倍受冷落,啥啥都比别家好,却连多瞅他一眼的人都没有。 吴岁晚踏进空旷的小酒馆,对东家万分同情,大街上人挤人,你都赚不到钱,还等什么时候发大财?这馆子根本没有开下去的必要啊! 缚誉请吴岁晚进了酒馆的雅间,向她交代所托之事的进展。 “我托了两位舅兄在枯木村和飞石村打听,已经有了眉目,至少能揽到手八十亩田地。最好的四百文,一般的二百文,另外在稍偏远些的绿水村闲置土地更多,整数凑够一百二十亩没有阻碍!” 缚誉的两个舅兄,算得上几个村庄上比较有头脸的人物。若是缚誉不来借银子,帮着张罗点事儿,还是靠谱的。 而且,他们听说缚誉在城里得了贵人赏识,打算投入大笔本钱在飞石村周围租赁土地,那是稳赚不赔的买卖,想来缚誉也要翻身了。 穷鬼变富不是梦,从前路上都要低头躲着走的亲戚,这几日见面都是主动招呼。不只是在大面上过得去,言谈都比从前还要亲近几分,好像从来没有过一丁点的隔阂。 吴岁晚和缚誉算了一笔账,至少要投入七十多两才能换来秋收见回头钱。其实,租地的银钱不是最大头的开销,真正的花费都在人力。 翻地,耕种,除草,培垅,收割,入仓,平均每个工人每日一百文,一年能干足一个月。上百亩的旱田,每一季的出工,至少二十位工人。 吴岁晚一转念,细算下来,至少要投入八十多两银子,因为事事要缚誉张罗,不能亏待他。 “缚公子,你尽管大胆去做,就以你的名义,定期来我这里拿银钱就是了!” 缚誉惊讶:“你出银子?以我的名义?” 租地是要签契书的,产了粮食卖了钱就是地主的,她就不怕他见得收益起贪心,匿下银钱便不认账! “是的,我信得过你!” 既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也是为了防备吴六子。对比起外人,吴岁晚更害怕她的亲生父亲找麻烦。 “可不敢,不敢……” 缚誉起身,朝吴岁晚施礼,推辞道:“涉及大笔银钱……缚某也没的什么经验,害怕辜负了夫人所托。” “不怕!” 吴岁晚也从茶桌的另一头站起身,跨前两步,虚扶年轻人的胳膊,温言道:“我不是本地的户籍,身份上也有诸多避忌。你担心在钱财上有差池,我还担心,我对旱田种植一无所知,处处都要托你之手,烦人得很呐!” “不会,不会……” 缚誉见吴岁晚托给他大笔钱财,还这般礼贤下士,一派谦和,觉得再推脱下去,未免小家子气。答应下来也该想个稳妥的方法,既让自己安心,也算给主家一个承诺。 “这样……缚某便答应下来!” 缚誉出主意道:“但咱们在私下里写一个委托的契书,由夫人保管着。万一哪一日在钱财上有了纠纷,夫人就可以用那契书来挟制我,或是解决其他难题,都是可行的……” 吴岁晚一听,笑着应声:“嗯……这个主意好。” 以后,在做买卖不方便出面时,都可以用这个法子,毕竟女商人在此时的大靖朝来说还是个异类。 没有根基,也没有傲人的家世,商场如战场,她一个弱女子在没有足够的实力之前,还是要低调些。 四月初就要翻地,吴岁晚和缚誉相约明日午时再见,先给他送来三十两银钱,便于租赁田地,买种子,雇牲口和犁耙。 缚誉说用不了那么多,二十两足够用到端午前后。 吴岁晚轻笑:“种田看似简单,琐碎事可不少。我不能事事出面,时时都要你操心劳力。眼前的活计怕是干不成了,我总得让你一家三口的生活有着落不是?” 缚誉作揖,语气正经:“那也要不了那么多,夫人对缚某有恩,我在这里一个月八百文,忙时您给我五百文就可以,农闲时,我还可以再谋其他差使,夫人不用付我银钱。” 吴岁晚就喜欢缚誉一板一眼的讲究样,与赤诚之人一起合作,买卖赚不到银子,也能赚来个好心情。 “缚公子请放心,他日我必定能够富甲一方,到那时,你将是我手下第一干将,绝对让你吃香的喝辣的。” 第51章 忘本 吴岁晚难得玩笑,缚誉也褪去几分老夫子的庄重,嘿嘿笑道:“一定的,一定的,我瞧夫人就是大富大贵的面相,所以我才一直扒着夫人,要为夫人鞍前马后,我也盼着发财呢……” “呵呵……” 吴岁晚心情松快,真诚道:“缚公子不用和我那般客气,叫我岁晚就好,夫人这个称呼我不太喜欢。” “这……” 缚誉犹疑,虽然他这几次看见吴岁晚都是未婚打扮,但她的真实身份的确是广威将军的原配,不敬称夫人,直呼人家闺名总是于礼不合。 吴岁晚解释道:“想来你对我的事情也有所耳闻,不日我将搬出将军府,我与广威将军再也没有关系,叫夫人,反而不合适……” “哦……” 缚誉明白过来,这是和离了! “好……岁晚!” “那岁晚也不要见外,我们从今以后是主仆,也是朋友,更可以处成亲人,岁晚就叫我阿誉吧!” 吴岁晚高兴:“好……阿誉!” 两人又续了一杯茶,商谈了一些种田的细节。为了保证投入的银钱能够回本,第一年,租赁的所有土地都要种上最高产的糜子。等到第二年有了充足的本钱,或是联络到其他作物的销路,再匀出土地改种也来得及。 没有人能一口吃个胖子,吴岁晚的打算就是要稳,可以少赚,但一开始不能太冒险,因为没有人帮她兜底。 午时末,吴岁晚带着兰溪离开小酒馆。 “晚姐姐,那个缚公子眼前看着还不错,但他真的可信吗?你真的要把那么多钱财交托于他,万一他起了坏心可怎么办?” 兰溪担忧,挎着吴岁晚的胳膊说了一路。 “我爹可是说过,这人啊!有钱和没钱是两样的心态,尤其是穷人突然间富了,面对大笔钱财,会迷了心智。” “我也不是瞧不起缚公子,但他衣服上都打补丁,一顿三餐都见不了肉腥,每个月摸到最多的钱数都不足一两银子。他突然得了您这位贵人赏识,一出手就是几十两,他能不迷糊吗?” “万一你把银钱给他,让他租地买种子,他却拿上钱,带着家眷逃跑了可怎么办?咱们到哪里去寻他?” “对您来说几十两不算钱,可是我们这些穷人家来说可是一笔横财。要知道,当年我爹卖我刚卖了二两银子。还是因为我长相周正,也因着老夫人心善,知道我家里困难才多给了一两!” 兰溪的小嘴叭叭不停,吴岁晚拍着她的小手,温声安慰道:“是有些穷人乍富,就忘了自己是谁。但也有很多人,贫时有节操,富时不忘本。小心一点没有错,太过谨慎有可能错失良机。不论是小买卖还是大生意,一半靠底气,一半靠运气。我就舍出几十两银钱赌缚誉是一个好人,而且是一个永远不忘初心的好人。” 主仆两人说着闲话回了将军府,却不知道,她们前脚刚刚离开,沈长戈便随着杜千和进了缚誉所在的小酒馆。 彼时,酒馆掌柜的和一个小伙计正在调侃缚誉今年行大运,有贵人相助,明年发了大财,可别忘了他们这些患难之交。 “老乡,我又来照顾你生意了……” 杜千和一踏进门槛,便朝掌柜的大喊:“可有新进的好酒,搬上来两坛。” “哎……将军来了,快请进,请进……” 掌柜的把杜千和与沈长戈二人引入雅间,吩咐小伙计上酒。 “哎呀……将军今日不来,明日我都要派人去请了。” 杜千和落座,玩笑道:“怎么?掌柜的把我当成相好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吗?” “哈哈……” 屋子里几人开怀大笑,只有掌柜的笑带着几分苦涩:“哎呀,说不定以后真的会想你了见不着,你也会想我呢!再有三两日,我就撤店回老家了,你说想再见,是不是真的有些困难呢?” “哎呦……还真是!” 杜千和感叹了一声,这个小酒馆的生意一直不好,他是知道的。只是在异乡能遇到老熟人,缘分实在难得。 乍闻在不久之后就要分别,杜千和的心里升起几点伤感。细细询问了掌柜的今后打算,若有困难可直接说来,兴许他这个有官职的老熟人能帮上一点。 “哪有什么困难啊!” 掌柜的年近五十,风风雨雨经历过许多,现今也颇有家私,爽朗道:“我在外闯荡多年,世面也见了,家底也攒下了。如今回到老家再支起一个小铺子,不吃老本儿,这一辈子也是赚到的。就连跟着我的两个小伙计,也都用有好去处……现在撤店正是时候,也算圆满了……” “是缚誉有了好去处,我还要继续给人当伙计呢!就是不知道能否再碰上掌柜的这么好的人……” 店小二和缚誉一人捧着一坛酒,一进雅间门就听见掌柜的说什么谁都有了好去处,店小二立即接口,惆怅道:“在外做工这么多年,我谁都不佩服,就羡慕缚誉,那命可真好啊!” “哎?这话怎么说的?” 杜千和常来常往,和店小二缚誉等人时常在一处说笑,他饶有兴致地追问,让店小二的谈兴更浓。 “杜将军从前就夸缚誉长得好,现今有一个有钱的女人也看见了他的好,心疼缚誉在外做工太辛苦,给了他大笔钱财,让他学着做买卖。从今以后,他就是缚大掌柜的,哪像我长得丑,没有女人看得上,还得继续干伺候人的活计……” 店小二羡慕嫉妒,说起话来阴阳怪气,缚誉在一旁黑脸斥道:“不要胡说八道!” 杜千和一见缚誉真的生气了,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店小二也适时住了嘴。 沈长戈瞄着缚誉的脸庞,仔细打量,这男人二十出头,唇红齿白,眉目间聚拢着浓浓的书卷气息,更显温柔雅致,的确是很多女人喜欢的白面书生。 三宝却是和店小二的心理差不多,羡慕别的男人长得好,靠脸蛋儿钓一个有钱女人,一辈子衣食无忧,哪得有多美啊? 何苦像他一样,从小给人当牛做马,受气又受罪呢?虽然他遇到的主子在大方面还凑合,但为奴为婢的委屈,却不是主子能感同身受的。 可惜爹娘长得丑,生了他长得也丑,看来他这辈子就这穷酸下人命了,靠脸是吃不上饭的。 但有了心上人的三宝,也忍不住幻想。假如他有一张缚誉那样的俊脸,是不是兰溪就会多瞧他几眼呀?是不是她想嫁人的时候也会考虑考虑他呢? 哎呀……真是人比人得活着啊! 虽然一些市井浪言,多数是无心的。但他皮糙脸厚不在意,却听不得别人议论吴岁晚。 所以,缚誉害怕这几人再拿他说笑,放下酒坛便转身出了门,没能听见杜千和与掌柜的介绍沈长戈是广威将军。 掌柜的陪着两位将军喝了一杯酒便去别处忙碌。 杜千和借着酒意与沈长戈谈起了他的家乡和家庭,越说越感伤。 “长戈,我出身贫家,仗着身体壮,练了一身好武艺,撇家舍业在外闯荡,从小侍卫做起,一点一点往上爬。现如今也算有所成就,光宗耀祖。只是外人看我如何光鲜,我始终心有遗憾,对于我的发妻,怎么弥补都是不够。” 杜千和长在乡里人家,家中只有几亩薄田,养着六七个兄弟姐妹。 杜千和十八岁时娶亲,当年便远走他乡谋生路。头几年他也能往家寄些银钱,可是和家中负担太大,他赚的也太少。 其妻靳氏作为长媳长嫂,上要敬着老,下要照顾小,还要每日为生计发愁。等到杜千和衣锦还乡之时,曾经十里八村有名的漂亮姑娘,早被生活磋磨的不成人样。 贫寒出身的杜千和,在外见过了花花世界,又有齐王赏识,一跃成为父老乡亲跪拜的大老爷,难免得意忘形。 他为了脸面,把姿色与见识都不相配的妻子放在老家,再娶了一位小户千金带在身边。 醉生梦死享受了两年,等他老父亲去世,才想起把乡下的妻儿接到身边来。 作为一个男人,拼搏出一番事业的男人,他觉得他没有丢弃发妻,全力培养他的嫡子,就已经是个合格的男人。他只不过像其他成功男人一样,娶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撑门面,他的妻子怨他,是不应该的,他的儿子怨他,也是不应该的。 直到他后娶的小媳妇儿无法忍受她不算正妻的事实,想要暗中加害靳氏母子的性命。 杜千和的儿子由母亲护着,性命无碍,靳氏却伤了双眼,养了两年才能看清一丈内的人影。 杜千和后怕不已,他打发了后娶的小媳妇儿,只守着靳氏过日子,却是再也没能尝过什么叫做夫妻和美。 “若不是有一个儿子,她早就离开杜家了。” “我看我的眼神里充满了厌恶和猜忌,她终日提心吊胆,甚至怀疑我这个亲生父亲会害了自己的儿子。” “可是年纪越大,我越离不开她。白天看多了她的冷漠,晚上做梦,却总是梦见她嫁给我那一日,我掀开红盖头的瞬间,她对我羞涩一笑,是那么美。” “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了……” “长戈,哥哥对你的事也了解几分,听哥哥一句劝,对原配好一点儿。野路子来的那些女人不值得你付出太多,别像哥哥一样,年纪大了才知道后悔,却无处买后悔药吃。” 第52章 死当 杜千和与沈长戈越聊越投机,酒也越喝越多,到了戌时末才各回各家。 “瞅啥呢?” 三宝掺着醉酒的沈长戈,打着哈欠劝道:“快点回去睡觉吧!你是回书房睡呢?还是去寻韩夫人呢?” 反正你是没有资格往夫人房里去的,站这里瞅,也是白瞅。 沈长戈站在吴岁晚院子的岔路口,眯着醉意满满的双眸,无声眺望,颇是有一点望眼欲穿的意思。 他也不知道他在这里瞅什么呢! 他想走进去,他想见吴氏,想和她说几句话。 说什么呢? 假如,他立了战功回到京城,受到封赏之后,没有见过韩婵,直接回吴县老家,把温柔安静的吴氏带在身边,他们也会是一对恩爱夫妻。 再假如,他没有跟着齐王去历城,不想着建功立业,按照约定的日期与吴氏成亲,再出来闯事业,对不满二十岁的年轻人来说也不晚啊! 再再假如,他没有来京城参加比武大会,从一开始就留在家乡,听父亲的话,是不是大家都会活得比现在开心呢? 他都没有正式成过亲,没有迎过身着红嫁衣的新娘子。没有过正经的洞房花烛,没有掀过红盖头,也没有含羞带怯的美娇娘对他笑。 沈长戈越想越闹心,他望着两丈以外院子里透出来的微弱烛火,突然间很害怕吴氏会出门来,会看见他站在这里,那样好难为情! “哎呦!” 陪着主子呆立的三宝,突然被沈长戈推了一个趔趄。 “这是咋的啦?您这是要干什么去啊?” 三宝稳住身形,就见他家主子踉跄着走远,他连忙小跑跟上,挽过主子的胳膊,追问道:“将军是要回韩夫人院子吗?我来扶着您,慢点走……” “我不……” 沈长戈小孩子一样闹着脾气,推搡三宝,不让他搀扶,就要自己走。 “我又不是没有地方睡觉,我有书房有客房,哪里不能睡?我找她干什么,我烦着呢!” “好好好……都随您哦,睡在院子里都行……” 三宝也烦,谁大半夜不睡觉,陪着醉鬼耍酒疯不烦呢? 主仆俩不知道,韩婵一直派人盯着沈长戈的动向,恐怕他来了兴致,要去韩夫人的房里过夜。 青婆子回话,将军吃醉了酒,回书房安歇去了,韩婵可是大大松了一口气。 原因无他,昨夜的高思翰也多饮了几杯小酒,换了很多花样,韩婵的身上被弄出了太多暧昧的痕迹。 沈长戈若是见了,解释不清,她还不想摊牌,高思翰没有给她实质的好处,应该维持“沈夫人”的现状。 和很多喜欢在外与不同女人偷情的男人一样,韩婵的天性就是浪荡,她也热爱和不同的男人苟且。 没有道德约束的风流就是下流,下流又不分男女。他们欲望无尽,没的廉耻,最爱鼓吹人活一世要潇洒,要多多尝试不同的味道。 韩婵喜欢未轻煦的和风细雨,也喜欢沈长戈的孔武有力,现在又疯狂迷恋高思翰的花样繁多。 如果韩婵是个男人,可以光明正大的纳妾逛青楼,一定年纪轻轻就烂死在花丛里。 沈长戈回到书房也睡不着觉,说不上因为啥闹心。 翻翻书本,挥挥大刀,一会儿要喝茶,一会儿要洗澡,直折腾到亥时末,三宝已经趴在床边睡熟,打起了大大的呼噜。 沈长戈依然瞪着无神的双眼,盯着床帐的花纹,了无睡意。 他想每一天都见见吴氏,想和她唠唠家常,想和她凑近一点再凑近一点,他喜欢和她在一起的平和与安宁。 沈长戈想象的有多美,现实就有多闹心,然后,就见痴心妄想的男人在榻上翻来覆去,烙大饼似的,怎么都睡不着。 第二日清晨,吴岁晚如往常一样,伺候沈契吃饭喝药,陪他说话,逗他开心,而后,等他困倦熟睡,再悄悄离开。 大孝子沈长戈昨夜醉酒,今早没来探望老父亲,吴岁晚还小小感慨了一番。 像沈契那样温柔又温暖的人,怎么会养出沈长戈这种酒色皆染的儿子呢?可见龙生龙凤生凤的老话也不准。 像沈长戈,不如沈契有人味。 像吴岁晚,比吴六子有人性。 今日是大庙会的第三天,吴岁晚不做小买卖,而是回房用小包袱包起她的妆奁,到大街上寻当铺。 其实,沈家老夫妻的财务都在吴岁晚手里保管,她就是偷偷抽出几十上百两,也无人察觉。 只是,一个真正的好人做不了一星半点的坏事。不是没法子,也不是没胆量,而是从来过不了自己那一关。 再说那个陪嫁妆奁,换了别的女人,一定万分珍惜,不只是惜财,更是惜情,那些娘家人对出嫁女的亲情。 可是,吴岁晚不同,她每每看见那个像模像样的妆奁,几件别致却廉价的首饰,都觉得心酸与可笑。 对于能给人带来苦痛回忆的东西,早早处理掉会更好。 沈长戈宿醉醒来,头痛欲裂,挣扎起身,用温水洗了头脸,拿温热的毛巾敷了敷眼睛,才感觉好受一点。 “什么时辰啦?” “辰时末……” 三宝端上桌两盘小菜,沏茶水时,背对着沈长戈撇了撇嘴。他家将军看时辰可比他准确多了,光线长短,日影深淡,何时阴晴都有约莫。 一般废话都是为了做铺垫,他肯定还有更重要的问题,难道是想问夫人吗? 果然被三宝猜对了,只见沈长戈坐在餐桌前,慢慢地搅动碗里的白粥,轻声问道:“这个时辰……夫人应该不在老爷房里了吧?” “我刚刚去厨房催早饭的时候,看见夫人带着兰溪出门去了。” “出门了……” 沈长戈滋溜一口白粥,和他的问题一样寡淡无味。 “她又去做小买卖了?” “不像……” 三宝也是充满了疑惑:“夫人若是去做小买卖,都要背着一个箩筐。今朝却不同往日,夫人只提了一个小包袱。我还细看两眼,包袱的形状像是裹一个匣子,不知道做什么去了。” 沈长戈扔了勺子,端起碗,仰头喝了半碗粥,小菜一口都没动,再放下碗后,便坐在桌子前发呆。 三宝都担心主子昨夜没睡好,又迷糊了过去,正要看他眼神还聚焦不聚焦,又听沈长戈轻声问道:“韩夫人没来看看我,也没有派人来问问我怎么样吗?”。 三宝回答的干脆:“没有!” 沈长戈略微怔忪:“她……都在忙什么?” 三宝的语气毫无感情:“韩夫人从大帅府回来后,就嚷嚷着累,整日不出门睡大觉。这不!日上三竿了,她还没起床呢!哪有闲工夫来问候您呢?她有可能还等着您去关心关心,她玩的好不好呢!” 沈长戈呵呵两声,情绪不明,而后站起身,招呼三宝:“走吧!今日营中无事,我们也去街上逛一逛!” 如今已是大庙会的第三日,热闹即将散场,大街不像第一日那般拥挤。 沈长戈最先来到吴岁晚摆摊儿的岔路口,没见她的身影,心里愈发觉得有什么事,非要找到她不可! 三宝看着他家将军表面上是四处瞎晃荡,实际双眼乱飘,分明是在找人。 找谁呢?还用问吗?像他这么机灵的跟班,当然一眼就看出了主子的心事,他想找夫人凑近乎。 哼!也不知道去年那人是谁,京城,吴县,荣城,几千里路来回蹦哒,那个欢实呦!说什么也不跟夫人好,就铁了心和那姓韩的狐狸精私奔。 结果呢?这刚刚美了多少时日,和狐狸精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自己要打自己脸,再回头瞧瞧,还是被他牛气哄哄丢了的原配最好。 这不是妥妥的犯贱吗? 谁搭理你呀? 就你那不识数的脑瓜子,合该你婚姻不幸,终日苦闷。 就该让夫人吊着你,三跪九叩都求不回来,让你下半辈子打光棍儿! 三宝跟在沈长戈身后转悠,表情平淡,但心里可不平静,把他家将军骂了个狗血淋头。 “哎……兰溪!” 三宝在人群中找别人费点劲儿,找兰溪那是一瞅一个准。 沈长戈顺着三宝的视线望去,一眼就瞧见吴岁晚正要跨过一间当铺的大门。 她去当铺做什么?当东西吗?缺银子? 沈长戈站在不显眼的地方等待,半刻钟后,吴岁晚提着小包袱从小当铺里走了出来,这是没讲妥价钱? 看她离去的方向,应该是去荣城最大的那间当铺。 沈长戈没有耽搁,快步走进了吴岁晚刚刚来过的小当铺。 “老先生,刚刚那名女子来当什么东西。” 年轻男人客气询问,当铺掌柜的还是心生警惕。 “你问这个干什么?和你有什么关系?” 沈长戈没有迟疑,脱口而出:“实不相瞒,刚刚那女子是我的妻子。” “哦……” 当铺掌柜的将信将疑,看这年轻男人仪表堂堂也不像个能做恶的,刚才那女子一匣东西一看就是嫁妆,也不可能是偷来的。 有可能是两口子生了嫌隙吧!若不然哪个女子会把嫁妆当了,看着也不像是缺银子的。 “没啥!那女人拿了一个妆奁,想要死当!” “死当?首饰?” 沈长戈惊呼:“为什么?为什么要当了?” 当铺掌柜的嗤笑:“你做人家夫君的都不知道,老夫又哪里能知道呢?” 沈长戈攥了攥拳头,低声问道:“她有没有说是哪里来的东西,她想要当多少银子。” 当铺掌柜的并无隐瞒:“据那女子说是她的嫁妆,想要当六十两纹银。我瞧着那一匣子东西,做工和样式新奇,只是原料廉价了些,其中一个最值钱的还有损伤。六十两不值,五十两凑合,只是我这铺子小,收不起,就打发她走了!” 第53章 恨你 沈长戈赶到荣城最大的当铺不远处,正看到吴岁晚离去的背影,她手上原有的小包袱已经不见了。 “去把东西赎回来!” 沈长戈吩咐三宝去当铺,自己却随在吴岁晚身后跟踪,他倒要见识一下,这吴氏还会耍什么花样? 她对银子十分着迷,不顾身份去街上摆小摊儿。又好像有急事需要大笔银钱,甚至不惜卖掉自己的嫁妆。 穿过两条长街,来到偏僻的小巷子,沈长戈逐渐心慌。 杜千和老乡的小酒馆,笑意灿烂迎出来的小白脸,不正是昨日被众人调侃被有钱女人相中的俊后生吗? 吴氏偷偷养了一个男人,摆小摊儿卖嫁妆也要养着一个穷酸书生! 吴氏着急离开沈家,对他沈长戈爱搭不理,就为了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软饭男人。 沈长戈的脑子嗡嗡作响,有很多次都想冲过去,把满面甜笑的吴氏拽过来,再对着野男人的小白脸哐哐砸几拳,竟然敢招惹他的女人,就是在找死! 他若真的冲过去,能够出一时之气。可是,闹得场面混乱不堪,会不会吓着吴氏?会不会让人看她的笑话?会不会把她推得更远了? 这一刻,沈长戈忘了韩婵,忘了自己做过的混账事,他只记得他是吴氏的夫君。 无意发现妻子“奸情”的丈夫气怒交加,额头上的青筋迸现,紧盯着吴岁晚身影的双眸一片模糊,所以脑子里都不太清醒,直至踏进将军府的大门,他都记不得这一路是怎么跟着吴氏走回来的。 还好!那女人还知道回家,他以为她会拿着卖首饰的银钱和那小白脸私奔。 幸好她只在小酒馆里停留了半刻钟,幸好她又笑眯眯回了将军府。 吴岁晚今日异常高兴,事情比她想象的还要顺利。 一匣子首饰卖了五十四两银子,缚誉昨晚已经确定飞石村和枯木村共有九十六亩田地,今晚回去签契书、交付银两即可。 明日缚誉便不再来小酒馆上工,可以去绿水村再瞧瞧,只要合适,再拢来几十亩田地不成问题。 荣城的天气还真是奇怪,说冷就冷,说热就热,前天穿着夹棉小袄正好,今日出去跑两圈就出了一身汗。 吴岁晚让兰溪和院子里的粗使婆子准备洗澡水,脱了外裳,只穿着嫩绿色的贴身小衣,盘腿坐在榻上,慢悠悠数着剩下的二十多两银子。 她想象着秋收时,粮食装满仓库,银子也会翻了几倍几十倍回到手里,那该有多高兴呢! 她还记得杨家村的种田大户,每到第一场秋霜落下时,站在村口指挥着一群壮劳力往粮仓里扛麻袋的牛气哄哄。 小小的吴岁晚看着,既羡慕又嫉妒。 现在的她长大了,算是实现了小时候的梦想,也是一个小小的地主婆。 慢慢来,等到她再种两年庄稼,攒够了本钱,买上几十亩上百亩的旱田,做大大的地主婆。 她也可以像小时候见过的地主一样,往粮仓门口一站,大呼小叫。 吴岁晚陷入美好的畅想中,不自觉地笑容甜甜,以至房门被猛然推开,她向门口张望时,还来不及收起笑颜。 “你……你做什么?” 吴岁晚的笑,在沈长戈阴沉的目光下,瞬间崩塌。 “你能不能要点脸?怎么能突然闯进来……” 吴岁晚顾不得收拾散落在床榻上的银子,胡乱地扯过棉被往自己身上裹,与此同时,她听见了房门上栓的声响。 “啊……” 沈长戈的动作很快,吴岁晚的被子刚刚扯过来一半,就感觉眼前黑影一闪,陌生又强烈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娇小的女人被钳住脖颈,压制手脚,扑倒在榻上。 吴岁晚惊得脸色煞白,胸膛起伏,声音颤抖:“你怎么了?你要做什么……快松手……放开……” 沈长戈不语,有力的双腿和一只大掌依然困住女人的手脚,钳在女人脖颈的另一只手缓缓松劲儿,却在突然间,一把扯开了女人胸前垮垮的衣襟。 “啊……你究竟发什么疯病,我又没招惹你……你为何这般羞辱我……你究竟想要做什么……你是不是忘了你是谁……” 吴岁晚的肌肤感受到了丝丝凉意,脑中的一根弦猝然绷断,令她难堪得浸出了泪花。 沈长戈不顾女人的拼命挣扎,眼光如水,流淌过如雪堆砌的胸脯,哼笑道:“你这张脸在人群中并不显眼,脑瓜倒是挺灵活。不能用脸招到男人喜欢,便另辟蹊径,用银钱收买?” 吴岁晚听不懂男人的言语,只是瞪着惊惧太甚的双眸,泪流不止。 “我告诉你,一些没出息的男人喜欢女人,不需要她的脸多好看,只要是女人就行,你稍微放浪一点就能勾到手。更何况你脱了衣服,该瘦的地方瘦,该胖的地方胖,你是很招人稀罕的……” 吴岁晚感受了奇耻大辱,呜呜哭出声来:“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你别这样……你怎么了……呜呜……” 男人不为所动,眼神迷乱,声线喑哑:“你看看这胸脯……抖得多好看……” 沈长戈话音一落,欲念骤起,低首含住了一只乱跳的小白兔。 女人一声凄厉地喊叫:“啊……不……你怎么能这样对我……我恨你……” “我恨你……” “我恨你……” 或许是吴岁晚的叫声太瘆人,或许是那一句我恨你太刺耳,也或许女人的泪珠太扎心。 沈长戈的眼神恢复了几分清明,但他仍然不肯轻易饶了这个可怜的女人。 凭什么?对他嫌弃记恨,着急逃离他的身边,却对另一个男人温柔款款。 也许,她作为他的原配,对在外招惹野女人的夫君释放一丝挽留的心意,他们早就好成一对儿了。 为什么不给他一个反悔的机会? 为什么那么快就找了一个男人,一个处处都不如他的男人。 “记住!你现在仍然是沈家的媳妇,沈长戈的妻,你再敢勾三搭四,就不只是这一点点惩罚!” 什么妻?吴岁晚摇头呜咽:“我不是,我不是……” “我说是就是!” 沈长戈自食其言却无半点羞惭,凝着身下女人的凌乱凄美,眸色晦暗,隐隐闪过饿狼嗜血的波光。 稍息,男人在吴岁晚的肌肤上又狠抓了一把,才翻身离去。 房门震响,吴岁晚一身冷汗,抱着被子大哭不止。 兰溪提着水桶刚踏进院门就见两个眼生的士兵,屋子里也传来隐隐的哭泣声。 “怎么回事?” 兰溪扔了水桶就要往屋子里闯,与沈长戈撞个正着。 “将军,你怎么在这里?” 沈长戈一挥手,两名兵士上前架住了兰溪的双臂。 “干嘛呀?我怎么听见夫人在哭……” 兰溪挣脱不开,再看将军脸上的表情,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可怖,便没敢大声喧哗。 沈长戈对后进门的婆子吩咐道:“看好房门,不许夫人出去,也不许任何人进来。” 婆子连忙应是,沈长戈大步离开,两名兵士押着兰溪随着他家将军进了书房。 “你老实说,夫人和那个小酒馆的伙计是什么关系?他们两个什么时候勾搭到一起的?夫人在他身上搭了多少银钱?” 沈长戈坐在太师椅上,面色阴沉,眼神里还藏着丝丝狠戾。 “什么勾搭?将军说话未免太难听了……” 兰溪一听沈长戈出言不逊,再想到吴岁晚躲在屋子里哭泣之声,一下就明白了,一定是这糊涂将军冤枉了夫人,还在这里黑脸吓唬人,谁害怕呀! “将军就算不喜欢夫人,也不应该随便往她身上扣屎盆子呀。你是捉奸拿双啦?还是听见哪个狗放屁啦?” 兰溪原本跪在屋子中央,一激动就窜了起来,谁想那两个士兵格外尽职,一个踢腿弯,一个押胳膊,硬是把一个娇软小姑娘当成大老爷们,重新打倒在地。 “啊呀……啊……” 兰溪哭叫:“好疼啊……你们这群坏人,就会欺负人……” 三宝捧着首饰匣子,离得老远就听见了兰溪的声音,着急忙慌闯进书房来,正看到他的小姑娘被两个大男人打倒压制,可是心疼坏了。 “咋地啦?咋地啦?” “啊呀……给我松手,你们俩个混蛋,怎么敢碰我的兰溪,找死啊!” 三宝把首饰匣子摔在书案上,扑到两个士兵身边,又踢又打,一顿臭骂。 “好了好了……兰溪不哭了,有三宝哥哥在呢!你有哪里疼吗?” 兰溪受到三宝的温柔安慰,扶着他的手臂,仿佛找到了依靠,哭的更大声,哇哇乱喊:“将军他不是好人!他学坏了……他冤枉夫人和外面的男人有染……刚刚把夫人欺负哭了……又来欺负我……” “啥?” “谁和谁有染啦?谁把谁欺负啦?” 三宝都被兰溪哭蒙了,他就去赎了个首饰匣子,怎么回来就变天了?夫人不止做小买卖,当首饰,还找男人了啦? 这都啥跟啥?三宝朝沈长戈望去,期盼得到一点有用的讯息,他家将军却只是黑着脸,怒喝:“我问的话,你还没有回答,他们两个怎么相识,又是怎么交往的,你都要一五一十给我讲清楚,快点说!” 三宝瞪眼,你说话那么大声干什么?吓着我的兰溪妹妹怎么办? 兰溪可不是个胆小的,不但没有多害怕,嘴巴还甚是灵巧,哭着说话,也能条理清楚。 “缚誉和夫人认识很久了,缚誉就是在斜月庵被无赖欺辱的穷小子,夫人救了他,他也是个好人,一心想着报恩!” “夫人与他谈得来,信得过他的人品,两人前面从来都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怎么能传说那么不堪的闲话?只有傻子才信呢!” “夫人觉得在荣城租赁土地是个赚银子的好买卖,正好缺个帮手,于是便找到缚誉,托他帮着管理田地庄稼。” “夫人就是喜欢赚银子而已,得罪谁啦?碍谁啥事儿啦?凭什么欺负人啊?” 第54章 虚伪 兰溪被打发回吴岁晚的院子,沈长戈对两个兵士吩咐道:“暗中跟着缚誉,天黑前,我要知道他的所有事。” “是,将军!” 两人领命离去,三宝立即趴在桌子上,一叠声地询问:“你看见什么啦?抓住什么把柄啦?这事儿不可能……不可能……你咋会这么想呢?你是不是难为夫人啦?你又没有证据,这种事怎么能乱说呢,你是真的不想和夫人好了……完了,你完了……” 沈长戈正要出言呵斥,就听屋外传来一串脚步声。 将军府人口简单,能不请自来入书房的,除了韩夫人,没有其他。 三宝反应机敏,立即直起腰身,抱起首饰匣子,一大步就跨到了多宝阁前面。 “夫君……” 随着娇媚的呼唤,韩婵推门而入。 “夫君,你在啊?我还以为你回军营了呢!” 韩婵的眼神从整理书本的三宝身上滑过,落在沈长戈脸上,仔细打量。 “夫君,怎么今日在家,没去寻我呢?你都在忙些什么呀?” 沈长戈端坐在椅子上,没有挪动身形,不答反问道:“吃过午饭了吗?我正要去寻你呢!” “我起的晚,早饭也用的晚,现在还不饿……” 韩婵不顾屋里站着三宝,屋外站着封屏儿,一屁股坐在沈长戈的大腿上,双臂勾着男人的脖颈,粘腻着嗓音:“都说春困秋乏,我可是深有体会,待着待着就想睡觉,要不是刚刚听见了一阵哭叫声,我又睡着了呢!” 韩婵的院子在东南角,吴岁晚的院子在西北角,两个院子隔着十万八千里,平日里不刻意去寻,两人井水不犯河水,根本见不着面。 韩婵要睡觉,被吴岁晚的哭叫声惊醒了,简直就是在胡诌八扯,一定要是哪个下人多嘴,传讲闲话,被韩“事儿妈”听见了。 是吴岁晚哭了,不是将军府杀猪了,声音不至于传出她的屋子,更别提传出她的院子。 所以,伺候吴岁晚的那个婆子不能留,该趁搬家的时候甩掉她。 沈长戈心里多方计较打算,面上还能一派泰然,与韩婵扯谎:“吴氏这几日伺候父亲不用心,我说了她几句!” “哦?” 韩婵没想到,只提了一嘴,就把她想知道的事情问了出来,果然那些下人没有传瞎话,沈长戈背着她去见吴岁晚,还吵了起来。 “夫君也不要太凶了,吴氏乡下人,不知礼没有分寸,你慢慢教她嘛!” “你把她骂哭了,可是不应该。” 韩婵的脸和嘴,一日里千变万化,现在她是贤良小妻子,很自然地关心起自己男人的另一个女人呢! 沈长戈轻轻拍着韩婵的后背,明白她想要看热闹的心思,哼笑道:“教什么教?我可没有那个好耐心,幸好过几天就让他们搬出去啦!让她去山里住,关在院子里不许出来,看她还怎么天天闲逛不着家!” “要搬走啦?” “还搬到山里去?” 韩婵的话音里,既有不信,也有惊喜。 “是啊!父亲要搬到山里养病,吴氏也跟着去伺候,不然,她还留在沈府,有什么用?” 沈长戈说起吴氏,就像说府里的下人,韩婵分外满意。 她就说嘛,吴氏丑陋木讷,拿什么和她斗?这世上绝大多数女人见到她韩婵都应该感到自惭形秽。 凭着漂亮脸蛋,她是天下第一,至少现如今为止,她还没有遇到过对手。 凭着聪颖头脑,也可以占尽所有好处,就像她家破人亡之后,依然能给自己找到好几条出路,事事顺遂。 当然了,聪明的韩美人想不到。在府里,沈长戈见吴岁晚,她可以很容易就知道。在外面,沈长戈什么时候见吴岁晚,相会多少次,她都鞭长莫及。 “夫君……你真好……我去睡个午觉,你也不要太辛苦哦!” 韩婵扳过沈长戈的脸颊,吧唧吧唧亲了两口便着急离开。把事情了解透了,知道男人没有背叛她就行了,她可不想此时勾起男人的邪火,身子不方便。 “好,婵儿多睡一会儿……” 沈长戈捏了捏韩婵的细腰,带着似有似无的情欲,其实巴不得女人快点走,根本没有多余的心力应付她。 一男一女假模假样的腻歪了一小会儿,韩婵是真的放下烦忧,回房睡觉去了。沈长戈却捧着首饰匣子,止不住心烦意乱。 他害怕,他真的冤枉了吴氏,再也没有脸见她。 怕什么来什么,天擦黑时,探消息的士兵回话:“兰溪姑娘所说属实,缚誉回村后就一直忙着租赁田地,没有其他说不明白的闲事。而且,缚誉早已成家,周围村子的人都知道,傅家小夫妻十分恩爱……” 怎么会这样?事情怎的越来越糟糕? 他想要什么,他自己都没脸说。 沈长戈自认对谁都没有亏欠,唯有面对吴岁晚反复无常。 先是狠心绝情赶她离开,而后试探接近盼她回转,最后私心无望,恼怒羞辱之。 沈长戈不知不觉间,在吴岁晚面前,展现了一个男人所有的丑陋与恶劣。 当然,指望不可一世的沈将军低头认错,那是不可能的。 “岁晚呢?” 沈契靠在床栏上,吃着沈长戈喂来的晚饭,嘟囔道:“她出去玩儿,中午都没回来,晚上怎么也不来看我呢?” “这几日的天气变化多端,一会儿冷一会儿热的,她出去玩儿,着了风寒……” 沈长戈的假话顺嘴就来,沈契担忧道:“可请了大夫?大夫怎么说?风寒的事可不敢大意。” “大夫说无大碍,吃两服药,多休息,也许明天就好了。” 沈长戈还想再喂父亲几口饭,却被沈契推开。 “哎呀……我不吃了,不是岁晚喂的饭,吃着都没滋没味儿的,我看见你就烦,你该干啥干啥去吧!” 沈契的胸肋疼痛难忍,不吃饭也感觉不到饿,沈长戈不常在他身边伺候,根本看不出父亲的不妥之处。 “父亲,早点休息,明早我再来看您。” “去吧……” 沈契躺在榻上,瘦的只剩一把骨头,沈长戈替他掖好被角,刚刚转过身,又被沈契叫住:“长戈……” “怎么啦?父亲……” 沈长戈转回,弯腰凑近,听沈契问道:“房子找到了吗?我什么时候才能搬到你母亲身边去?” “找到了……就在斜月庵附近,我正在找人收拾,再过个三五日,我们就能搬过去。” “好……” 沈契因疼痛微红的眼睛涌出几点喜色,喃喃道:“我好想你母亲,她都不来看我,那我就去寻她……” 此时的沈长戈还不明白父亲对孙氏的依恋,他也不理解孙氏对父亲的冷淡,很多时候,他会替父亲不值。 一个男人纳妾生子,传宗接代,是天经地义的。孙氏凭什么闹这么多年,在他父亲病重时也不肯陪伴在身边。可见她不是一个好女人,不值得父亲对她一生衷情。 就像他不明白,他有意与吴岁晚修好,那女人却攥紧曾经被他驱赶抛弃的事实,像是攥着某种把柄,一直不肯回头。见他面就与他商量怎么和离,一丝一毫的机会都不留给他。 与韩婵最热烈的那一年,沈长戈觉得他的心里再也装不下别人,一生守着一个最美的女人,他也不亏。 可是,激情褪去后,他发现这世上最美的女人也就那么回事儿。就像花瓶,摆的时间长了,也会看腻看烦。他的屋子换个瓶子,或者多摆一个碗,没有错,会很美。 他不觉得他在妻子之外有几个女人是不对的,在大靖朝,养不起妾室的男人,攒点小钱逛青楼都不是什么毛病。为什么他今天喜欢这个女人,明天喜欢另一个女人,就不配得到原谅呢? 他不明白吴岁晚为何那般利落坚决,除了他们相见的头两面,他做的过分了些,往后相处中也不曾薄待于她。若是换了别的后宅女子,不是应该绞尽脑汁,展现风华,留住夫君吗? 可是,吴氏在做什么?对他不假辞色,整日折腾小买卖,租地种田,就是为了搞银子,为了离开沈家做准备。 她一个女子,想要顶门立户,找一个比他沈长戈更好的男人。 他也好奇呢!吴岁晚还有多大能耐? 这几个月以来,沈长戈的心理变化很简单,他后悔了他不说,他犯了错他不认。 今天想着和韩婵继续恩爱,明日又看着吴氏心痒难耐。 今天告诫自己不可出尔反尔,要做守诺践行的君子。明日又放任自己的贪得无厌,做起了虚伪卑鄙的小人。 纠结多日,在看到吴岁晚和别的男人举止亲密时突然爆发。 冷静下来,臭男人很快找回理智,掩藏起龌龊的私欲,端的一派正经模样,好像白日里癫狂可憎的男人不是他。 沈长戈带着三宝从沈契的院子里出来,再次立到吴岁晚的院门处。 “你去……” 沈长戈推了三宝一把:“你去告诉吴氏,事情已经查明,她是清白的,正常过日子就好,我不会再难为她!” “应该是你去吧!” 三宝一脸迷惑:“你不分青红皂白伤了人,不应该去道歉吗?” “让你去你就快去,哪里有那么多废话。” 沈长戈再次用力推了三宝的后背一把,差点把他推个跟头。 “啊……我去……我去,还不行吗?” 三宝撅着嘴,拖拖拉拉跨过院门,又听身后的沈长戈嘱咐道:“你去和吴氏说,今日的所有都是意外,我从前答应过的话都是做数的,不必忧虑。” 第55章 掩藏 三宝腹诽,你答应过啥话,又做过啥混事,跟我有啥关系?好事从来不找我,搞些烂眼子的破事儿,把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推出去传话挨骂,真不是个男人,就是这么没天理。 “你们主仆俩是有病吧?当大官了不起呀?随便欺负弱女子,随便给清白人扣屎盆子。你们打完人骂完人就拉倒啦,说两句不关痛痒的话,事情就过去啦,你们是不是人呢?” “滚滚滚……我们没有闲功夫搭理那些不说人话也不干人事的牲口,赶紧滚出去!” 三宝站在吴岁晚的房门外,把沈长戈的话,小声复述了一遍。只是他尾音还没收回来,就被兰溪连踢带打一路咒骂,赶出了大门。 他就说吧!这一天天的没好儿! 每一回都是他家主子缺德,他跟着遭罪。真是拄着拐棍下煤窑,到处倒霉。还得打碎牙齿和血吞,多大委屈都得受着,谁让他是奴才呢! “晚姐姐,我算是看明白了,现在的沈将军不是从前的沈家大少爷。人是会变的,就是没有家里的骚狐狸勾着,还有外面的坏狗子搭着呢!” 兰溪赶走三宝,插好门栓,回到吴岁晚身边,拉着她的手,叹息道:“我刚进沈家那一年,将军刚刚十四五岁,是一个温和又爽朗的大哥哥,那时候我还庆幸爹娘把我卖到了好人家。大主子,小主子,都是好相与的人。可是今日我再瞧将军那张脸,竟然觉得很陌生,好像从来不认识他。怎么会变得那么快呢?我没法子把如今这张阴狠的脸,和记忆中的大哥哥放在一起,那根本就是两个人呢!” “幸好三宝哥哥没有变!” “若不是老爷身体不好,管不了事,将军绝对不敢这么欺负你。他有一点不好,咱们就告到老爷跟前,让将军他爹抽他嘴巴子,看他还敢这么狂!” 吴岁晚洗了澡,衣服穿得严严实实,仍然心有余悸。兰溪离开后,她都没有脱去外裳,直接把自己裹在棉被里,深深思虑。 从前的打算都错了,是她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也把别人想得和自己一样有底线。 可是,别人的心是黑是白,她根本看不见。商量好的事情,她没有制衡的手段,别人也可以随时反悔。 她不能活得太老实,也不能只备下一条退路,更不能放在明面上,被所有人都知道。 努力,自强,自救,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孤立无援的吴岁晚,人生前路可是两眼一抹黑。 吴岁晚焦虑不安,沈长戈是悔之不及。 他对吴岁晚的种种恶行,自己想起来都感觉脸上发烧,那小女人怀恨在心,也是理所应当。 只是让沈将军登门道歉,他又做不到。从小到大,不论犯了多大的错误,他总是尽力圆满,而不是低头认错。 夜深了,沈长戈回到书房,燃着微弱的烛火,捧出吴岁晚的嫁妆,一件一件欣赏把玩。 那只并蒂莲发钗的裂纹可不浅,差一点点就断了,再戴在头上一定是不好看的。 可是,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明明第一次相见,他都没有仔细看过吴岁晚的脸,却一眼认出了这支简约素净,不怎么招人眼的发钗。 这是什么时候摔坏的呢? 以后选个机会,找个手艺好的匠人,仿照这一匣子首饰,用上金贵的原料,每一样都复制一件,再还给吴氏,算是赔罪。 只是……眼前这个妆奁放在哪里呢? 送回去?时机不对,自己不好意思,也害怕再伤了吴氏的自尊。 带在身边,是不行的。 藏在哪一处,也不稳妥。 沈长戈捧着妆奁在屋子里转圈,思考如何处置这个特殊的物件,突然,他停下步伐,用力踩了踩脚下的青石地砖,来了主意。 万籁俱寂,将军府有一半屋子都熄了灯,沈将军却在书房里忙得热火朝天。 他先锁了门,而后挪桌子搬椅子,拿着一个小匕首,一点点撬开了一个青石地砖,再然后,大铁刀,小匕首,铁棍子,大手爪子齐上阵,一刻多钟后挖出了一个洞。 沈长戈找了一件自己的内衫,把妆奁包裹上,还觉得不放心,又缠上两层帕子才安置在洞里。培土,铺平,盖地砖,再把书桌挪过来,掩住。 大功告成,沈长戈松了一口气,先这样吧! 先把他对吴氏的伤害,和那满腔的欲火,都深深掩埋住,不让别人发现,也不让自己疯癫。 至于藏多久,沈长戈也不知道。 七日后,吴岁晚随着沈契搬到了云雾山的别院。孙氏每隔三日便下山一趟,好模好样儿的和沈契待上一天。 春光明媚,山花烂漫,沈契心情好,身子也见好,结束了整日卧床的生活。不但可以不用人搀扶,自己走到院子里晒太阳,有时还能牵着孙氏的手到院外去散散步。 一开始,沈长戈三日来一回云雾山,五日回一趟将军府。 后来,军营事务繁忙,沈契也没有大碍,他便五日来一趟云雾山,十日回一趟将军府。 沈契有孙氏相伴,不怎么想得起大儿子。韩婵也在城里自得其乐,从不烦扰沈长戈,让他觉得日子一直这样还挺好。 只有面对吴岁晚,他心里总不是滋味。 若说从前的简单照面,那小女人只是无视他,现在却是防备躲闪,即使不小心与他相对,双眸里也都是不加掩藏的憎恶。 难道这一辈子,他们就这么过吗?吴岁晚想离开,他真的能够心平气和放她走吗? 吴岁晚从不气馁,每见沈长戈一次,她就会想起,男人驱赶她出家门,捏伤她的肩膀,口出恶言,扒衣羞辱…… 每一幅画面都历历在目,一次又一次地提醒她,别自苦,更别自怨,快点给自己找出路。 缚誉一共租赁了一百四十亩田地,播种顺利,出苗也齐整,很多农人都说年景好,可以大丰收。 吴岁晚不知疲累,不肯停下赚银子的脚步。即使很累,即使赚来的都是小钱儿。 那又什么样?她需要一种踏实的感觉,没人愿意给,她只能自己找。 端午之前,吴岁晚绣好了二百多个小布偶,都是成双成对的,里面的填充物换上了香草。 她送到多采阁二百个,赚来四两银子,剩下六十个,在端午节当天,拿去斜月庵的必经之路上摆摊儿。 孙氏回家来过节,吴岁晚也藏着自己的小心思,借口家里老人需要兰溪伺候,没让她跟着。 沈家老夫妻知道吴岁晚缝小东西换钱的事,只当她为了好玩儿。毕竟一个年轻人陪着两个老棺材瓤子在山里住着,实在没意思。有点爱好挺好,他们是真心把岁晚当成女儿待的。 “你说岁晚怎么办?我瞧着她对长戈挺冷淡的……” 孙氏坐在花园的小杌子上,一边给躺在摇椅上的沈契剥瓜子,一边忧愁道:“长戈若是铁了心无意岁晚,我们不能总是这样拖着她,青春年少,不该如此蹉跎!” “我知道……我再想想。” 沈契微微摇晃身体,望着满园繁花,也是无比惆怅:“岁晚真的很适合长戈,我知道他和那个狐狸精长不了,就怕是他懂得认错,知道回头那一日,岁晚不愿意等他了……我再生他的气,他也是我儿子,我希望岁晚那样美好的女子是我的儿媳妇……是我太自私……才养出这么一个儿子……都是我不好……都是我做的孽……让老天来惩罚我吧……不要让孩子们难过,人这一辈子……唔……” “哎呀呀……你真是越老越矫情。” 孙氏动作粗鲁地把手心里的瓜子,怼进眼泪都快流出来的沈契的嘴里,嫌弃道:“就不能和你说话,说不上两句你就忧啊愁啊,和怀春的寡妇似的。收起你那些充沛的感情,有事儿就说怎么解决事儿,抒发什么多余的情绪。你若是现在唱一曲悲歌,他们两个就能和美,我让你随便唱,唱个够!” “哦……” 被孙氏一顿数落,沈契立即收起无用的悲伤,嚼着瓜子,含糊道:“我再问问长戈的意思,就算他无心,我也不会让岁晚无着落的。” 沈家老夫妻在别院的花园里勉强算是岁月静好,吴岁晚提着她的小包袱,在热闹的人群里穿梭,不盯着买货的顾客,反而再找无赖苗老旺。 功夫不负苦心人,太阳暴晒,游人增多,肩膀撞肩膀的时候,吴岁晚在云雾山脚下找到了正与一群乡下汉子谈天说地的老混混。 “苗先生!” 吴岁晚离得老远,高声呼唤,苗老旺回头瞧热闹,就是没想到“先生”叫的是他。 只有识文断字,有正经营生,还有一定脸面的人才能被人尊称一声先生。 所以,当吴岁晚盯着他的脸,笑着叫了第二声,他才瞪大了小眼睛,口吃道:“啊?哦……我……我……” “先生可否借一步说话?” “哦……真是叫我呢!” 苗老旺小声咕哝了一句,才提步上前,大笑道:“哈哈……找我有啥事啊!” 周围看热闹的糙汉子们跟着起哄。 “哎呦呦,老旺出息啦?啥时候升级当先生了呢!” “不只是有人叫先生,还有小娘们儿找呢!” “你瞧瞧,你瞧瞧,还提着包袱呢!这是哪个相好的动了真心,来找老混子私奔啦。” “啊呀……真是让人羡慕呦,眼馋呦,老子咋就摊不上这种好事儿呢?” “因为你没长个炊饼大脸,也没配上芝麻小眼儿!” “哈哈……” 众人你一言,他一语,哄笑不停,苗老旺的腰板挺得更直了,脚步都飘飘然起来。 先生,先生,叫的真让人舒坦。 苗老旺在街上当了半辈子下三滥,今日也在人前受尊敬一回,能不高兴吗? 第56章 傻了 吴岁晚引着苗老旺走到山林掩映处,离人群越来越远。 “夫人,您还真信得过咱们,您是来的时日短,还不认识我这荣城第一的体面人儿啊……哈哈……” 苗老旺一边走一边玩笑,再瞄一眼吴岁晚手中提着的包袱,更是口无遮拦:“难不成夫人真的和广威将军过不下去了,要找下家?” “我是有一个买卖,可以赚大钱,想来想去,荣城的能人想了个遍,也只有苗先生有这个本事赚。” 吴岁晚在一处溪水旁站住脚,抬头可以看到山上攀爬的人群,但树叶茂密,那些人却不容易发现他们,更有溪水潺潺之声,也没有人能够听得清他们说些什么。 “哎呀?大买卖?” 苗老旺讶异:“我活了四十年,第一次有人找我干大买卖。” 吴岁晚微笑:“的确是大买卖,定金十两银子,干成了再付二十两银子。” “真的假的?” 苗老旺倒吸一口凉气:“你该不会是让我杀人越货吧?我可跟你说,我虽然不干啥正经事儿,但也没犯过法,我可不赚沾血的银子……” “呵呵……放心……我也不干犯法的事。” “那是啥?” 苗老旺小声嘟囔道:“我还以为你们广威将军府后院要打一场硬仗,你想奋起反击,把你夫君那小妾干回老家呢!” 自从三月三那日,无意中碰见吴岁晚在做小买卖,出于强烈的好奇心,苗老旺真的派人去打听她的底细。 原来出身不俗,官家夫人,不受宠的原配。就是有权势的男人后院,东南西北风乱刮的那些破事儿,没什么稀奇的。 吴岁晚并不惊讶,苗老旺怎么会知道得那么详细?就是俗语说的,小鸡不尿尿,各有各的道。 混了几十年,都没有犯过事儿,遭招万人恨,也没进过牢狱,苗老旺是个走歪门邪道的能人。 “苗先生,我想买两个小屋,在小地方,用别人的身份,谁也查不出破绽,最好在秋收时节,你交给我地址和钥匙,我给你点银子。” 聪明人说话三言两语点透,聪明人听话也是听音猜前因后果,八九不离十。 这就是后宅女人置私产,过不下去就跑路,藏起来装死,天大地大,大隐隐于市,这女人还真是不同寻常。 以苗老旺的经验,像她一样有个出色夫君的原配,都是顿顿喝鸡血,和一群女人斗争到死的。 她却不争不吵,把四品官夫人的位置随意丢弃,究竟是太过软弱,还是太过刚强呢? “买个屋子不是什么难事,荣城管辖七个县,每个县五个乡,每个乡下村子数量不一,地形风貌也不尽相同,若是躲个人,就像大海里掉根针,除非他能把地皮一寸一寸翻过来!” 苗老旺拍着胸脯自夸:“尤其经过我的手,那更是大罗神仙也难猜……” 吴岁晚被他的自命不凡逗乐,一边从包袱里掏出一个大荷包递过去,一边夸赞道:“是的,先生有大才!” 苗老旺接过荷包掂量,不可置信:“夫人,真的信得过我?” 吴岁晚微笑颌首,苗老旺喜笑颜开:“夫人有魄力!” 这么有谋算的女人,不至于斗不过夫君的小妾。 那可是将军府,钱财地位都胜过大多数,别说有一个受宠的小妾,就是有十个受宠的小妾,一般女人也不能撒手呀! “夫人,恕我多嘴啊!男人那东西好女色不是毛病。像您这么有头脑,有公婆撑腰,有原配名分,只要把握住大方向,管他沈将军有多少女人呢!” “您现时在后宅里衣食无忧,可能不知道外面的日子有多难过。俗话说钱难挣屎难吃,更何况以后您还要隐姓埋名,孤身女人的日子只会更艰难。还不如就在将军府忍几年,找个时机拼一把!” “虽说忍字头上一把刀,看着夫君和别的女人卿卿我我太难过。但您想想啊,您忍来的是财富地位,拼来的是后半生荣耀,以后您的子子孙孙都孝顺您,供奉您,做最后的赢家,不也挺美吗?” 苗老旺苦口婆心一阵劝说,吴岁晚只是摇头轻笑:“谢先生好意,我已有所打算。” “这样啊!” 苗老旺把荷包揣进怀里,积极道:“其实,后宅的阴司手段,我也略通点,我不通,我手下人还有通的。别说您夫君那女人是野路子来的,就是正儿八经纳妾娶平妻,咱们也有招数对付她,绝对让您在旁边看着她倒霉惨死还一身轻松。只要您出够银钱,我帮您想办法,怎么样?” 吴岁晚依然微笑摇头,苗老旺唉叹:“明白,明白,人各有志!” 这样的女人到哪里都能活好,是他跟着瞎操心了! “我等先生的好消息!” 两个人在溪水旁分别,苗老旺信誓旦旦:“七月初一午时,夫人在此处等我,一定给您带来好消息。” 吴岁晚回到游人穿梭的山路上,如常卖她的小布偶。 生意还不错,太阳正当空时,只剩下七八个还没有卖出去。 今日赚的够多,又是过端午节,吴岁晚早早收拾起来回了家。她打算中午亲自炒两个吴县的家常小菜,好好和沈家老夫妻吃一顿饭。 因为明年这个时候,有人各奔东西,也将有人生死两隔。 吴岁晚从五六岁起就要对付锅碗瓢盆,缺油少盐的时候都能煮得一手好饭,如今要什么有什么,一桌子酒菜更是做的色香味俱全。 只是,当她摆放碗筷,听见沈契的声音向门口望去,却见沈长戈跟在沈家老夫妻身后,一同进了饭厅。 这家伙怎么来了,还真会挑时候,专门来蹭饭的吧! 吴岁晚不愿意看见他,但也不好在人前表现出来,转身叫婆子再添一副碗筷。 “母亲,我做了两道蒸菜,您来尝尝,是不是老味道……” 沈长戈搀着沈契,吴岁晚便扶过孙氏。 “嗯……这道蒸茄子,我很多年都没有吃过了……” 孙氏落座后,先把筷子伸到了最喜欢的蒸茄子,浅尝一口,好像回到了小时候。 “我娘亲生前就喜欢做这道菜,不是多好吃,只是因为做法简单,她不会做太复杂的菜色,又懒得动手,还想着在家人面前表现,隔个三五天下次厨房,保管有一道菜是蒸茄子……” 孙氏说起从前眉目温柔,沈契连忙凑趣:“是啊……这个我可以作证,我每次去岳家,到了饭时,餐桌上都有一道蒸茄子,我还以为是吴县的风俗呢!姑爷子上门不杀小鸡,顿顿蒸茄子招待,我可是寻思了好多年,就是不明白,那是怎么个寓意呢。” “呵呵……” 餐桌上的氛围和乐温馨,吴岁晚想起外祖母,蒸茄子是她老人家的拿手菜。 要选手掌长,直溜溜的小黑茄子,慢火蒸一刻钟,出锅后用筷子划开肚子,倒掉多余的汤水,晾上一小会儿,盘子不烫手的时候再撒上料汁。 外祖母的每句话,她都记得,教她做活计,教她做人,教她好好活着。 外祖母说过的,岁晚比芳芳听话,岁晚一定比芳芳活的好! “母亲,你还喜欢吃什么菜,说出来,也许我都会做呢!” 外祖母,你看见了吗?我在很努力地对自己好,我也对每一个对我好的人更好! 一顿饭吃下来,几人相谈甚欢,以至沈长戈与吴岁晚自始至终没有一个眼神对视,也没接过对方的话茬儿,居然没有人注意。 沈长戈悄无声息地来了,蹭完一顿饭,又悄无声息地走了。 吴岁晚以为他再来,怎么也要几天之后。谁想到,夜深了,她给沈契道过晚安,刚要跨出堂屋的门槛时,正与满身酒气的沈长戈面对面。 谁也没有说话。 沈长戈脸色酡红,站在门槛外,目光澄澈。 吴岁晚与他对视一瞬,便垂眸,侧身,让路,耐心等待。 你不动,我也不动,你不急,我也不急。看都不看一眼,问都不问一句,看谁能挺过谁。 片刻,沈长戈提步进屋,吴岁晚跨出门槛。 满天星斗,烛火昏黄,院子里空旷寂寥,只有树影婆娑,暗夜中舞蹈。 门里的沈长戈回首凝望,门外的吴岁晚一路远去。 “长戈?” 沈契正要入睡,却听见沈长戈的声音,朝外唤了一声,果然看见大儿子推门而入。 “不是说要去大帅府参宴吗?这么晚了,怎的又跑到山里来?” 沈契勉强撑起上半身,给他垫枕头的沈长戈身上一阵呛鼻的酒气传来,惹得他想干哕。 “怎么喝了这么多酒?” “没喝多少……” 沈长戈侧坐在父亲榻边,双手捧成圆,比划着说:“就这么大的酒壶……就只有这么大……嗯……喝了三壶……两壶……几壶来着?完了……我记不清了……我傻啦……我都不会查数啦……” “这还没喝多少呢?” 沈契看着自己的儿子苦笑:“你还是喝少了,再喝一壶,你就三岁了,还得找奶喝呢!” 沈长戈身材高大,五官硬朗,此刻的表情却是五六岁孩子才有的委屈和懵懂。 沈契轻唤:“长戈……” 沈长戈乖巧应道:“我在呢,父亲,你找我?我也是想你了,便骑马跑了来,跑的可快啦!” “长戈,我有话要问你!” 沈契声音略微严肃,沈长戈立即趴下身子,把耳朵递向父亲。 “您想问什么?我有很多秘密,别人问,我都不说。只有父亲问,我才说!” 沈契叹息:“长戈,你喜欢岁晚吗?” “哦……” 沈长戈直起身,垂着头,瘪了瘪嘴,才小声回道:“喜欢啊……但您不要问我什么时候喜欢的,也不要问我喜欢她什么,我说不清楚的……” 第57章 都要 沈长戈说一句喜欢吴岁晚,没有让沈契放松,反倒添了忧虑,心情更加沉重,他继续问道:“那你还喜欢韩婵吗?” 沈长戈皱眉,好像这是一个千古难题,苦思冥想了一阵儿,才嘟囔道:“我十八岁第一次见她,她就像天上掉下来的仙女,我喜欢啊,喜欢的不得了,梦里都是她……可是,我那时候是个七品小官,很多豪门得脸的奴才都比我腰杆子直!” “韩婵可是韩家独女,人家父亲是锦衣卫的高官,祖母是诰命夫人,人家未婚夫有官职,我去抢亲,人家也不会跟我走啊!我真是哪里都配不上人家。” “后来,终于让我得着机会,韩家没了,未轻煦对她又不好,她求我带她走,我高兴的啊,我长本事了啦!我刚刚二十岁,就立下战功,领了官职,很多人都四五十岁,也做不到四品官啊!我多厉害啊!” “那个时候,韩婵给我写信,约我见面,我怎么能忍住不见她呢?她是我一穷二白时仰望过的女人,应该让她知道,我现在也是人上人啦!” “再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就想啊!我活了二十年,想什么都得到了,只有这个女人,她最美,她最好,她却不是我的,不应该呀!” “可是……再后来呢?” 沈长戈的语气渐渐黯然:“后来,我带她走了,我把能给的都给了,她却让我失望了。怎么就那么奇怪呢?她长了一张我最喜欢的脸,却生就了一副我最讨厌的性情。她任性,乖张,没头脑。她从不关心我,只让我宠着她,让我像个没有思想的木偶一样只会宠着她。我做不到,我厌烦,逃避,几天都不想看见她。” “她有什么用呢?也就是摆在家里好看,带出去更好看。很多人都羡慕我能拥有那么美的女人,我很享受他们的羡慕,乃至嫉妒。他们说英雄就该配美人,我听了好舒心,可是……我知道我不喜欢韩婵了……” 沈契坐直腰身,一手拍在沈长戈的肩膀,冷声道:“不喜欢,明日就赶走她!” “不……” 沈长戈摇头,语气坚定:“我不能不管她!” 沈契恨铁不成钢:“不管又怎么样?她不是妻,也不是妾,就是一个私奔苟合的贱女人而已,丢了就丢了,何必管着她,让自己的生活一团乱麻。” 沈长戈“哎呀”“哎呀的叫唤,像十岁之前,遇到闹心事,就在父亲跟前赖赖唧唧:“不行啊!我当初带她出来是自愿的,我答应过要认她做妻子,对她好,我也答应过永远不变心。我是个男人,怎么可以对不起一个抛下所有和我私奔的女人。” “现在,我对韩婵的喜欢所剩无几,已经违背了当初的诺言,良心上过意不去的。我负了她的深情,再无故丢了她,不管她的死活,那我还叫人吗?那样太缺德了。最重要的是韩家没有了,未轻煦不一定能原谅她,我是她唯一的活路。她不主动提离开,我就不能不管她……” 沈契在沈长戈的肩膀上锤了一拳,斥责道:“别说的那么好听,你明知道韩婵是个错误,却不想着及时改正,不认错不低头,反倒享受她的美色带给你的虚荣。你对她没有了喜欢,也不会主动丢弃她,因为你不想背上负心汉和伪君子的坏名声。你会站在道德的高地,对韩婵说你没有对不起她。你也可以站在人群之中大喊,是她韩婵辜负了你,才导致你们的佳话变成笑话。总而言之,你的追求就是在任何事上,你都没有错。在任何人面前,你都没有短处。你以为最完美,实际是最丑陋。你最大的无耻,就是妄想岁晚也稀里糊涂认下你的不堪。” 沈长戈抱住父亲的胳膊,急声辩解:“不是的,我对韩婵没有喜欢也有责任,我对岁晚有责任也多了喜欢,我又做错了什么呢?我喜欢韩婵时,还不认识岁晚。我也是不喜欢韩婵之后才喜欢岁晚的……我没有错……我哪有什么不堪……我比那些有妻有妾,还把各种女人一个接连一个迎进门的男人好多了……你们为什么都不理解我呢?” “理解,理解……” 沈契哼笑:“不就是男人的贪心吗?那边舍不下韩婵的美色,这边放不掉岁晚的贤惠,里子,面子,但凡好的,你都想要!” 沈长戈脸色涨红,没有及时反驳。 沈契讽刺笑言:“你一定还曾经幻想过,一府一个妻子,一个貌若天仙,一个温雅娴静。一边是人人羡慕的英雄救美,旷世佳话,一边是个个难求的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这么久了,沈长戈的思绪反复拉扯,日夜不安,又不便对人言。 他纠结,颓丧,无常,皆是源于他的虚荣自负,狼子野心,贪婪无度。 但二十二岁的沈长戈还没有足够的智慧,没有狠决的心胸,也没有雄厚的家世。他无力支撑人上人的体面,无法满足内心深处,那许多说不清也道不明的隐秘的渴望。 甚至不久之后的重重灾难,也是他自己种下的因果,与任何人都无关。 终于在这一刻,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戳破了他最不敢暴露于人前的鬼心思。 一桩桩,一件件,一字一句,沈契所言就是真相。 这世上最宠爱沈长戈的人是沈契,最了解他的人,自然也是沈契。 沈长戈忍受不了别人说他的不好,那个人是自己的父亲都不行,他立即梗着脖子,叫嚷道:“怎么啦?有什么不对吗?这世上很多男人都不只拥有一个女人,为什么我只前后喜欢两个不同的女人,就好像犯了天条一样。我对跟过我的韩婵无情还要讲义,我对伴我余生的岁晚有真情也有真意,我会竭尽全力让所有事都完满,为什么没有人给我这个机会呢?” “既然你觉得自己没有错,那就照着自己的想法去做啊!为什么行不通呢?” 沈契凑近沈长戈的脸,凝着他的眼睛,轻轻哦了一声:“是岁晚不给你机会,她不肯成全你的那些鬼心思。她不看你一眼,不与你说一句话,当这世上没有你这个人。你发现自己享受激情后,更加贪恋温情。但同时也发现,在你与韩婵这件丑事上,岁晚不肯再贤惠了。你就像得不到糖果的小孩子一样,暗中委屈,闹脾气。你放不下面子,拿岁晚没法子,又不肯常思己过,只能怨天怨地……” “不是……不是……” 沈长戈腾地站起身,满屋子乱转,却因为醉酒,也因为情绪激动,脚步踉跄,一会儿撞桌子,一会儿撞椅子。 “她怎么不理我呢?她说过我可以纳妾的。我这么优秀,她却想丢了我……我知道,她就是生气,她就是记恨,我当初对她的不好……” “此一时彼一时啊!过了村就没有店啦……” 别人退一步,你得寸进尺。 别人不让步,你又气闷不甘。 怎么可能人人顺你心? 又怎么可能事事如你意! 人的想法会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而改变,没有亲身经历,摆再多道理都没用,自己不卡一个跟头,不知道波棱盖是怎么个疼法。 沈契在男人贪心这件事上没有资格教训儿子。 想当年,孙氏用性命都没能唤醒他的不悟,在辜负了妻子之后,他又伤了沈长戈的生母。现如今的吴县,还有一个小妾和两个儿子,他几个月都想不起来一次。 沈契自诩善待了每一个人,却是走到最后,他才明白孙氏的绝望,才了解沈长戈生母的难过。 沈契躺在病床上,有更多的时间回味自己的一生,他发现,除了孙氏,他谁都不想要。 可是,晚了,这一生要过去了,他和孙氏的若即若离,来生不遇,都是他自己做的孽。 沈长戈的生母,吴县的小妾,也是他的孽。 “长戈……不要像父亲一样,该舍不舍,该放不放,惹下一生的怨债,下辈子都还不完。” “父亲……” 沈长戈再次扑到沈契榻边,握住他的手,急切道:“父亲,我真的很喜欢岁晚,不想让她离开,她很听您的话,您帮我劝劝她,让她接受我好不好?” 沈契长出一口气,慢慢躺倒,幽幽说道:“劝不了啊劝不了,你心里都不干净,配不上岁晚。” “父亲……” 沈长戈气恼:“您怎么能不帮我呢?我可是您的儿子……” “是我的儿子又怎样?你虽然身强体壮,当了大官,但你还没长大呢!” 沈契悲哀道:“少年得志,一点都不值得欢喜,也不知道你在何时跌倒,有没有人搀你一把……” “父亲……您最疼我了……我只有您……您帮帮我啊……眼前的状况也不是我想要的……我已经很难过了……我不想失去岁晚……” 沈长戈像一个被宠坏的孩子,为了吃不到嘴里的糖果,趴伏在床榻边,一声高,一声低,唤着父亲,说着无理,耍着无赖。 沈契不理儿子,自顾休息,他的日子不多,和孙氏在一起的时光也不多了,他要珍惜。 亥时初,醉鬼从屋子里晃出来,扶着院子里的大树哗哗大吐,五脏六腑搅在一起,胆汁都快吐出来了。 沈契屋子里守夜的婆子连忙打来温水伺候沈长戈洗漱。 “三宝呢?” 沈长戈吐过之后,醉意稍减,他才想起来自己策马奔腾一路,一直到云雾山别院,都没见过三宝呢! “那臭小子伺候的越来越不经心,不知道跑到哪里玩耍了……等我逮着他,一定要踹他两脚……” 沈长戈再次起身,脚步稳当了许多,慢悠悠就要走出院门,婆子把一盆脏水泼掉,在他身后追问:“将军去哪里?这么晚了,我收拾一间屋子,将军就在这里歇下吧!” 沈长戈依然稳步前行,将要拐出大门时,语气不明地回了一句:“我要去找我的夫人,哪有夫君归家来,妻子不伺候他安歇的道理……” 守夜的婆子是跟着沈家老夫妻和吴岁晚从吴县出来的,很清楚沈家这几个人的底细。 一听沈长戈胡言,没有为了将军看见夫人的好而高兴,反而转身就是一撇嘴,小声嘟囔道:“就作吧,就折腾吧,也不知道你想怎么着,想一出是一出,闹得大家都不安生!” 第58章 烦恼 云雾山的别院很大,却只有两个主子。孙氏不住在这里,沈契在病中喜静,十来间大屋子都黑漆漆也静悄悄。 沈长戈漫步到吴岁晚的院门时,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三宝追了过来。 “哎呦……我的将军呦!你要累死我啊……” 沈长戈的脑子慢了半拍,瞪着略微空洞的眼睛,斥责道:“你上哪疯跑去了,我刚刚喝醉了酒都没人伺候我,你能不能干?不好好干,你就回家去。” “哎呀?” 三宝的鼻子都快气歪了,嚷嚷道:“咋又说我?咋又是我的错了?是你在宴会上喝多了酒,回到府里还要继续喝,喝着喝着你还来了脾气,你骑上马你就跑。我在后面这个追呀,把我累的跟狗似的。到了地方还要挨你骂,我容易吗我?你说你骑的是战马,我那小破马能撵上吗?还说我……还说我……” “说你怎么啦?” 沈长戈一伸胳膊就卡住了三宝的脖颈,恶狠狠地问道:“就说是你的错,怎么啦?是不是你的错?你说是不是你的错?” 三宝很识时务,掰着沈长戈的手臂,立即耍熊认输:“是……都是我的错,将军说的对,是我不好,都是我的错……我下回一定注意……” “哼……” 沈长戈得到满意的答案,潇洒的一甩手,三宝便跌了个屁股堆儿。 吴岁晚院里的亮婆子听到动静来开门,见是沈长戈,立即毕恭毕敬地说道:“将军,您来了,夫人还没睡呢!” 亮婆子是沈长戈趁着搬家特意找来的,专门伺候吴岁晚起居。 “嗯……” 沈长戈淡淡应声,走到台阶下,望一眼吴岁晚屋子里透出来的微黄灯光,就觉得分外舒心。 “将军怎么来了,太晚了吧!你要做什么?” 兰溪住在耳房里,正要进入梦乡,便听到院子里有人说话。云雾山别院安静的很,稍有一点响动都让人觉得奇怪。 她披上外衣出来一看,正是几个月前,突然闯进女子闺房,对着身娇体弱的晚姐姐无礼动粗的臭男人。 “夫人都歇息了,将军又突然跑过来做什么?夫人看见你会害怕的,有什么话,白天再说吧。” 兰溪挡在房门前,说一些不中听的废话,让沈长戈很烦躁。 三宝一见主子脸色不对,立即冲过来,拽过兰溪,小声说道:“将军喝醉了,别激怒他。你顺着点,他就不会生事,咱们在屋外守着,闹累了,他自己就找地方睡觉去了……” 兰溪咬了一下嘴唇,虽然不服气,但看沈长戈黑着脸也是心里打怵,真是惹毛了大将军,谁也打不过他呀! 沈长戈一路畅通,来到吴岁晚的卧房门前,像主人一样不敲门,而是直接推门,然而,一下没推开。 “岁晚……” 沈长戈没有觉出半分不妥,反倒升起几点委屈:“你怎么锁门啦?你刚刚都看见我回来了………” “你不和我说话,也不给我留门,你是不是忘了,我们还有夫妻名分呢!” “你别害怕,也别再生气了,那天是我不对,我们以后都好好的……” “你看这几个月来我多乖呀。你不和我说话,我就不烦你,你不爱搭理我,我就不往你跟前凑合……” “岁晚……” 沈长戈每念叨一句,就推一下门,房门每响动一下,躲在门后,手中攥着一把剪刀的吴岁晚,心也跟着抖一下。 自从上一次被沈长戈闯入房内欺辱之后,吴岁晚只要回到卧室,第一个动作就是先把房门上锁。不管是休息还是闲坐,衣服都穿得整整齐齐,更是在床头备着一把剪刀防身。 “岁晚……你和我说说话吧!我也有很多烦恼……又不能对别人说起。” 沈长戈算是看出来了,这房门是不可能推得开的,但他站累了,还想再继续逼逼叨叨,索性靠着房门,盘腿坐在了地上。 “大家都看我年纪轻轻当的四品将军,有多威风呢!其实,官场一点都不好混。很多有后台的同僚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出身贫寒的见我没有背景也不愿与我深交。只有一个杜千和为人还算正直,但他早早投靠了齐王。” “听说皇上病了,这一次病的特别严重,能不能挺过中秋都不知道。大家都早早得到了消息,都在忙着为前途做打算。如果不是杜千和告诉我,我还蒙在鼓里,稀里糊涂的,不知为谁卖命呢。他们有人暗中联络齐王,有人忠心耿耿跟着高思翰,只有我没主意,也没人搭理我……” “我知道,无论是齐王还是高思翰,对于我这样的手下都是可有可无,我除了会打仗,什么用都没有。” “可是,我不服气呀!我明明比那些世家子弟优秀的多。他们一群酒囊饭袋,凭什么瞧不起我。若有人为我指路,我会比他们做的更好。” “我不想这一辈子只当四品官,我也不想在皇朝更替时被各方势力当做弃子,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岁晚……我最难过的是父亲的病,他好不了啦。他还没看见我有更大的出息,我还没有向他证明我是对的!” “岁晚……你和我说说话吧!说说家常琐事也行。说说父亲若是没了,我该怎么办。我若是一直升不了官,若是被别人排挤下来,我又该怎么办。我害怕别人说我无用,我也害怕失败了,被别人看笑话。” “岁晚,你别走了,留在我身边不好吗?” “你就在这所宅子里住着,我在外有了烦心事儿,回来看见你忙忙碌碌,听见你娓娓细语,便觉得日子安宁!” “岁晚,我瞧着你,每件事都有主意,每件事都安排的仔细。你从不任性胡闹,从不找麻烦生事端,却能时时解烦忧,日日展希望。你真是很多男人梦想中的妻子,能让日子顺遂的好妻子。” 沈长戈自言自语说了很多,有些话条理清晰,有些话乱糟糟一团。说到最后,他自己都忘了在说给谁听。 一直说到了子时初,沈长戈有了困意,站起身还知道拍拍衣袍上的灰尘,踉跄两步,转到窗边的小榻上倒头就睡。 一直躲在窗外探头探脑的三宝和兰溪冲进来。 “晚姐姐,你还好吗?” 兰溪轻拍卧房门,安慰道:“你别怕,没啥事,将军睡着了。我瞧着他睡得可沉呢,不能怎么着。晚姐姐,你也睡吧,我们都在,不怕的。” 三宝给沈长戈脱靴子,垫枕头,盖被子,快速安置好主子后,也跑到吴岁晚房门前,商量道:“夫人,将军喝醉了就这样,顺着他也不闹事,折腾累了就睡觉,一睡就到大天亮。我挪不动他,也害怕把他弄醒了他再发脾气。就让他在外面窝一宿,我在这里守着,不会让将军烦扰到夫人的,夫人尽管放心,歇息去吧。” “好……我知道了,若无事,你们也早点休息,不用担心我。” 吴岁晚对兰溪和三宝温言几句,便攥着剪刀回到了榻上。一夜精神紧张,一直听着外间的动静。 她思虑着沈长戈说让她不要离开,就住在这座宅子里,究竟是什么意思?心烦意乱,久久不眠,破晓之时,才真正地睡熟过去。 沈长戈身体好,习惯也好,第一声鸟鸣便将他唤醒。 不是荣城内的府邸,也不是荣城外的营帐,这间屋子还真是陌生。 沈长戈坐起身,捂着脑袋回想了一会儿,不至于啥也想不起来,但有些细节对不上。 他缓和了一阵子,懊恼了一阵子,又盯着吴岁晚的卧房门发呆了一阵子。 随后,利落地下榻,整理衣衫,提步要离开,只是路过门口的小桌,眼角余光看到了吴岁晚常提的小包袱。 他心血来潮动手扒拉一下,露出了几个昨日卖剩的猪头布偶,拿起来把玩一下,还闻到了淡淡的香气。 挺好玩儿的! 所以,沈长戈随手就将布偶揣进怀里带走了,就像拿自己的东西一样随意。 吴岁晚是在卯时末醒来的,比往日晚了半个时辰,她起身后没有第一时间去开房门,而是侧着耳朵听了一会儿外面的动静,确定是亮婆子每日打扫的声响,才敢出门。 沈契早起听屋里伺候的婆子说起昨夜,醉酒的沈长戈在他屋子里闹过之后,又去寻了吴岁晚,也是有一点担心。 他了解自己的儿子,不会酒壮怂人胆,也不会借酒撒疯,但是,岁晚心里没有长戈,甚至对他带着一点厌恶,沈契是看的明明白白。 沈长戈半夜不睡觉,去岁晚房里磨磨唧唧,想来会让两人之间的疙瘩,越系越大。 早饭时,吴岁晚没有提起沈长戈,沈契见她脸色不难看,也没有多问。 吃过早饭后,沈契便撑着身体写家书,派人往吴县送信,交代后事。 当然,吴岁晚只知道沈契写了信,却不知都是写给谁的信,也不知信中是什么内容。 午后,云雾山别院来了一群壮劳力,据说是沈长戈吩咐来的,要给几间房子修建取暖的火炕,火墙,火炉子。 吴岁晚没有多想,沈契看上去还挺有精神,他不想回将军府,就想在这里一直住下去,那就要趁着天气暖和早点搭建取暖。 因为荣城冷得早,中秋前后就要生火,若不然屋子里住不得人,会做毛病的。 更何况他们住在山里,寒气更重,取暖也要更早才行。 日子又恢复到了从前的平静,沈长戈五日来一趟别院,没再有任何无礼和不轨,两人之间的状态又恢复成了没有发生冲突之前的客客气气。 吴岁晚渐渐心安,但也没有放弃自己的打算。 七月初一,吴岁晚来到与人相约的溪水旁,苗老旺也如期而至。 第59章 亏欠 “在荣城和希城的交界,有一个北宁县,土地肥沃,居民多以种田为生。而且,因是两城交汇之地,商贾云集,人口流动频繁,易于藏身。我在县城一个偏僻小巷里寻到了一个狭小院子。原户是一个孤寡老太太,因为独居,摔死几日才被发现,城里知道底细的人都说那屋子不吉利,一直卖不出去。她只有一个女儿远嫁历城,我按原价买下屋子,同时也买了他们家一个身份,让她守口如瓶,只需八十五两银子。您可以冒充老太太的外孙女,就说是死了夫君,遭受到婆家薄待,没有活路了,才回到外祖母的老房子居住,以谋生活。” “另一处屋子我寻到了京城与荣城的交界东安县。距离县城十里地有一个桃花村,村里有一个老鳏夫带着一个不足十岁的小孙女生活。他是我一个兄弟的远房亲属,算是知根知底,这几年得了几场大病,死了几个人,家底糟践了不少,现在只剩下三间大瓦房值些银子。他们家的意思是,给二十两银子,够他治病还债闯过难关就行。房子暗地里是您的,但要让他们爷孙继续在房子里居住。您可以为老鳏夫的填房身份住在村子里,在村民看来也算全乎一家,直到小孙女出嫁,老鳏夫自然会找个众人信服的理由搬走,在我看来也算两全其美。” 苗老旺果然是个能干的,房子和身份都找的刚刚好,配合得天衣无缝。任是谁查个表面都看不出破绽,若想深究也要费一番功夫。 “苗先生是个能人,您看好了就去办,银钱我已备得足足的!” 吴岁晚在袖口的夹层里抽出几张纸,苗老旺一眼就瞧出那是银票,只是接到手中两张,他却愣了一下。 两座房子都是普通小宅院不值钱,总价一百零五两,而吴岁晚给他的两张银票,一张一百两,一张二十两,多出十五两是什么意思呢? “苗先生只管收好,想来兄弟们跑前跑后十分辛苦,这是我给他们的茶点钱。” 吴岁晚笑看苗老旺脸上的惊讶,温声交代:“苗先生的辛苦,我也知道。待到户籍和房契办妥,您的茶点钱我也不会吝啬,还烦请苗先生抓紧些,最好在九月初一之前……” “哈哈哈……” 苗老旺装好东西,冲着吴岁晚竖大拇指:“夫人好样的,比很多大老爷们儿都敞亮,您是个讲究人,我苗老旺也有江湖义气。不用九月初一,八月二十,保证啥啥都办得妥妥的,安全利索地交到您的手上。” “好……我信得过先生!” 苗老旺临走还不忘推销自己:“夫人,我可看出来了,您可是个能干大事的人。明日混得好了,可要想着老旺。不是我自夸,您也能瞧出几分,我是个干啥啥都行的。您要是买卖做大了,歪门邪道的事儿不方便出面,不也得有人给办吗?我就行,绝对亏不了您,想着我啊!” 的确,若有机会,在某一日,赚某一种钱,还真少不了苗老旺这样的人才。 只是,不脱离吴家的女儿,沈家的媳妇,沈长戈的妻子等等多重身份,想干什么都没有精神头。 吴岁晚只想当岁晚,就只是岁晚,是她自己。 如果有一日,她一身轻松立足于世间,有能力,无阻碍,有自由,无牵扯,想干什么就能放开胆量去做,那该有多么美好! 吴岁晚讨厌很多人,厌倦很多事,她急于逃离,因为沈家老夫妻也即将与她分别,此地再也没有她的牵挂。 “老爷今天还是不太好,早饭没吃,喂了半碗药也都吐了出来。我让小厮抬他进屋,他还死犟的,就要躺在花园里盯着大门瞧,也不知在等什么人,您快去劝劝吧!” 吴岁晚一回到别院,伺候沈契的婆子便跑过来告状:“老爷谁的话也不听,劝得多了,他就发脾气,我是没法子了。也不敢到他跟前儿去,害怕惹他生气,惹犯了病,疼得受不了,这个遭罪啊!” 吴岁晚打发婆子去忙,脚步轻轻走到了沈契的摇椅旁,见他睡的并不安稳,瘦削的脸颊青黑一片,眉头紧锁,额上冒汗,这是又疼了! 吴岁晚拿过旁边的干帕子,刚刚弯下腰,想给沈契擦汗,就见他睁开了眼睛。 “岁晚……” “嗯……我在呢!” 吴岁晚轻轻应声,却发现沈契的目光依然朝她身后流连。 “父亲,您在看什么呢?” “唉……” 沈契大失所望,转回头来,双眼放空,不知是在看天,还是在看云,或是在看满园花草,说起话来都有气无力:“我在等吴兄呢,也不知路上出了什么岔子,信还没送到吗?” 吴兄?吴六子?她的亲生父亲?吴岁晚微微惊讶。 “岁晚……” 沈契把头转回来,朝吴岁晚伸出一只干枯的手。 “哎……父亲……您想说什么?岁晚听着呢!” 吴岁晚握住沈契的手,跪伏在摇椅旁,带着乖巧的笑,耐心等着父亲说话。 “岁晚,我给长戎写了信,与他说了我的身后事,一切都不用他过问,也不必来荣城奔丧。只有一件事需要他去办,就是将家中的财产归拢好,他们两兄弟和你平分……” 吴岁晚一听平分,不是沈长戈三兄弟平分,而是她来分沈家的财产,忙出声阻拦:“父亲……这事不妥当……” “没什么不妥,你听父亲说……” 沈契微微喘息了一下,接着说道:“我知道你看不上长戈,不想待在他身边。父亲走后,你就回老家吧。我已交代长戎分给你财产,我的儿子都是什么性情,我都知道,长戎不敢亏待了你。” “我还交代长戎,沈家你住过的那个院子要一直留给你。就算你明日改嫁,改了别姓,沈家的财产你也可以带走,沈家的那个屋子永远为你保留着。你什么时候想回来就回来,那是你另一个娘家。” “我派人把信送走那一天就计算着日子,吴兄应该收到信了,若是着急赶路,这些天也该到荣城了,他怎么还没到呢? “当年是我们俩酒后定下的婚约,是我向吴兄保证过,沈家会好好待他的掌上明珠。我还向他吹嘘我的儿子怎么优秀,怎么配得上他的宝贝女儿。还说你们生了孩子,就养在我身边,由我来带,不许他和我抢,长戈就是我带大的……” “是我食言了,我想把你重新交回他的手里,我想亲眼看着他带你回家,我才能安心。“ “你母亲说她在斜月庵很习惯,不想回吴县,没有我拦着,还有几个娘家人反对她礼佛,让她不痛快。等我死了,她会在此地削发为尼。因着长戈和那女人的丑事,我与沈家早就没的干系,也能免去这世俗很多不必要的礼节。我的棺椁顺着我的心意,便随着你母亲留在云雾山,一直守着她也挺好。” “我把所有事都安排妥当,就是还没等到吴兄,他怎么还不来呀?我把你带出来,人生地不熟的,也没有知心人,你孤零零地留在荣城,我担心呢!” “我还想和吴兄说一声对不起,他那么好的女儿交给我,我的儿子却没有善待她,弄成现在的局面,不是我的本意,也是我的亏欠……” “不不……父亲……” 吴岁晚趴伏在沈契胸前泪流满面,哽咽道:“您没有亏欠任何人,您是最好的父亲,我在沈家过的很好……” “岁晚啊……” 沈契抬手轻轻摩挲吴岁晚的头发,悲哀道:“是父亲亏欠你,父亲还有事求你呢!” “什么?父亲说什么,我都答应。” 吴岁晚抹去沈契眼角的泪珠,听他句句辛酸:“长戈和长戎兄弟俩不一样,他没有母亲疼爱。从小我对他也比对长戎兄弟俩多有关怀,甚至无脑宠惯。曾经我还向人吹嘘过,我的大儿子没有长歪,看来话说得太早了……” “他不是一个坏人,还年纪轻轻就为我挣了光。但他没吃过苦,没受过难,不知天高地厚,最荣光的时候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我若是死了,真的就没有人疼他了。和他有血缘关系的就是长戎兄弟,但他们从小就不亲和,长戈十四五岁离家,更是不与那兄弟俩在一块儿,没的什么感情。我一闭眼睛,财产也分割利索,他们更是不可能再有联络。长戈也是孤身存于世间,我好惦念啊!” 吴岁晚轻声安慰:“没事的,父亲,长戈有本事,他不会吃苦的……” “唉……” 沈契望向天边的流云,奇形怪状,时聚时散,就好像看到了沈长戈人生路上的颠沛与离落。 “我没有给长戈留什么东西,如果他有出息了,看不上我的仨瓜俩枣。如果他在官场遭难,多少银子都救不了他的命!” “岁晚啊!” 沈契捶打自己的胸口,泪流不止,他又喘息了好一会儿,才能如常言语:“你如果不能接受与长戈做夫妻,想离开便离开,父亲理解你。只是,如果有一日,长戈遭了罪,你若力所能及,能否把他当做兄长,当做亲人,照拂一把。因为除父亲以外,真的再也没有人疼他了。你就当做是在帮父亲的忙,帮父亲疼疼他,来生……父亲会报答你的……把今生亏欠你的,加上十倍百倍的还给你。” 吴岁晚泣不成声:“好……我答应……来生我做父亲的亲生女儿,天天朝父亲要宠爱,父亲想躲都躲不了呢……” “呵呵……咳咳……” 沈契笑得咳嗽起来,眼泪也因为胸腔的憋闷,而不受控制,流得更凶。 “若是下辈子,我得了岁晚这么一个贴心又省心的女儿,那就是老天爷犯糊涂,忘了和我算账,我可要偷着乐,一乐一辈子啊!” 第60章 防备 秋风渐起,流云堆砌,姹紫嫣红的娇弱花朵在小雨中颤抖,愈加美艳,荣城的盛夏却比吴岁晚想象中还要短暂。 一场小雨,连着一场中雨,再迎来一场大雨,中元节之后,山里的屋子就要每日烧火炕,若不然,阴气直往骨头缝儿里钻。 “吴兄来了吗?” “应该在路上了!” “吴兄来了吗?” “就快到了,父亲再等等!” 沈契每日都要问上几遍吴六子来没来,吴岁晚每一次也都骗他吴六子会快来。 他怎么可能来呢?躲都来不及! 来了,姻亲就断了,他还要接回家一个没用的女儿,图啥呢? 不来,便谈不了和离,一直装糊涂,一直都是大将军的岳父。 至于女儿,没了沈契做后盾,在荣城怎么过日子,吴六子是不关心的。他甚至打算着,抻个一年半载再问事。 如果沈契真的没了,沈长戈若是敢写休书,他就去官府闹事。沈长戈若是暗中害了吴岁晚,他也要死命折腾到底。不为了女儿出气,就是为了从沈家扒一层皮,继续保持大官岳父的体面。 他这辈子最大的运气,就是与沈契做亲家,得了年少英才沈长戈做女婿,不捞足好处,怎么可能轻易撒手。 女儿活着必须活在沈家,女儿死了也得死到沈家。 活着守住四品将军夫人的名分,死了也得顶着沈家媳妇的名头。 这些都是吴六子说过的,吴岁晚永远记得。但她不会对沈契说实话,她还要骗沈家的父亲,说吴六子会对她好,会来荣城,会带她回家。 火炕烧得再热乎,也暖不了沈契的手脚,更暖不了他的心口。 没等到吴六子,也没再过一个团圆节,沈契带着重重遗憾和深深挂念,离开了人世。 遵照他的遗愿,棺椁停在云雾山,落葬在何处,要看孙氏将来在何处,不求同穴而眠,两墓地相近即可。 沈契逝去的三日后,孙氏剃光了头发,了却尘缘,皈依佛门。 属于他们的爱恨,没有消散,愈加绵长。 过了中秋节,吴岁晚如愿拿到了房契和假户籍,缚誉也开始雇佣劳力秋收。但是,吴岁晚却是高兴不起来,因为沈长戈三日就要来一趟云雾山,还要大大方方留宿,好像这里是他的家。 当然,这处宅子是沈长戈置下的,说是他的家没有错。所以,对于沈将军的来去,吴岁晚只是如沈契活着时一样,能躲就躲着,实在躲不过去就随便问声好。 吃饭了吗?天气怎么样?路上累了吧?早点歇着! 每次相见都说些不咸不淡的随口之言,就是没再提和离的事,沈长戈吊着心,吴岁晚是留着主意。 沈契的事一了,吴岁晚无需伺候病人,轻松许多,但她没有闲下来,日夜忙着做针线,不是缝玩偶换钱,而是给自己做棉衣。 她把北宁县的地契户籍缝进贴身小袄里衬,把东安县的户籍地契缝进了外穿的大袄里衬,另外在角角落落又藏了碎银子和银票。 冬天跑路就是好,小来小去的东西藏在棉袄里就带走了,不用提着包袱招人注意。 天气会越来越冷,赶路也会越来越辛苦。一个孤身女子在外,还是应该往人口密集之处投奔才行。 吴岁晚打算去京城和荣城相交的东安县,因为她跟着沈家老夫妻来荣城时路过那里,心中有印象,就多了几丝安全感。 况且那里的气候比北宁县温和,山村老鳏夫的填房身份也更不起眼儿。 先去躲藏一些日子,一年半载以后,所有人都忘了她,不再寻找她的下落,她再思考何处安身的问题也不迟。 若是东安县的行踪泄露,北宁县孤女的身份,就是她的下一条退路。 吴岁晚才不管沈长戈来别院那么勤快是出于什么心思,多看他一眼都烦躁。经过那一次羞辱,吴岁晚对他的人品不抱任何希望,自然也没有好耐性,像从前一样坐下来和他好好商量和离事宜。 爱咋咋地,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管你是夫君,父亲,沈家,吴家,爱谁谁,我就想一走了之,天涯海角永不相见,彻底和从前的人和事一刀两断。 吴岁晚料想,一年半载,甚至短短一两个月,他们以为她死到了外面,连难过都不会有的,更不会下功夫寻她,此间恩怨也自然消亡,最好! 九月半,秋收结束,缚誉来到云雾山别院回报收成。 “咱们的运气真好,近五六年都是干旱,有些高岗地颗粒无收,或是收来都是瘪瘪瞎瞎,只能喂鸡喂鸭。今年可好,咱们一种地,便雨水丰沛,一百多亩地,没瞎一条垄,也没瞎一棵苗,大丰收啊!” 缚誉把卖粮钱交给吴岁晚,不无惋惜道:“就是可惜了,咱们没有粮仓,也没有工人管理储存,若是来年开春再卖粮,一定还能多卖个五六十零两银子,明年的人力费用就出来了……” 连本钱带盈利,一共二百一十两,净赚接近一百三十两。 若是沈长戈如他一开始承诺的样子,现在两人分合利索,各自安好,吴岁晚就会留在荣城,继续她的地主婆事业。 修粮仓,养工人,买田地,多开荒,不出五年,她就要做荣城第一种粮大户。银钱多了,再转投其他,慢慢摸索,每个赚钱的买卖她都要涉足。 她要做别人能做到的事,也要做别人做不到的事,人生一场,总要为自己拼点东西,到年老时躺在摇椅上给儿孙讲述她的几十年,就可以略过所有苦难,只讲荣耀。 然而,此地是非太多,男人的嘴脸太恶心,她不愿意多作停留。 但是,她可以让她的银子在此处停留,一两变二两,二两变十两。 吴岁晚现在不缺钱,不说沈契在吴县给她留了多少东西,那些她也没打算回去要。就是沈家老夫妻来荣城时带来的钱财,还有两三千两,现在都是她的,拿着也心中无愧。 隐姓埋名在外,躲得成功,她可以随时赚钱养活自己,躲得不成功,带多少银子也是白搭。 想到此处,吴岁晚把缚誉给她的银钱又全部推了回去。 “阿誉,我说过我信你,你拿着这些银钱,明年继续租地买地。若还能大丰收,银钱上有富余就建粮仓,年年赚钱就年年买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必事事向我汇报,过几年我再回来找你。” “什么?” 缚誉惊道:“岁晚要离开荣城吗?” 吴岁晚的食指放在唇边,轻轻嘘一声:“阿誉,别问!” 缚誉闭上了嘴,心里却不得劲儿,吴岁晚在官衙的文书里是广威将军的原配,但是在荣城的权贵圈子里却无人识得。 她像个外室一样,被扔在山里,她的夫君高兴了才过来看她一眼,这算什么呢? “阿誉,我在这里过的不好,也许很快就回老家,但此间赚钱的买卖我不想丢,我唯一信的过的人就是你。你拿着这些钱财放开手脚去干。等过几年,我心情好了再回来,你赚钱了,我就收着,带你转投更大的买卖。你若是赔钱了,也算我的,不和你计较多少,你看怎么样?” 吴岁晚浅笑温言,缚誉竟然觉得鼻子一酸:“好啊!这可是大好事啊!我咋能不干呢!” “好……就这么说定了,希望过几年我回来的时候,阿誉是荣城出了名的大地主,那我可就发财了。” 缚誉郑重点头:“嗯……岁晚,我会努力的。” 虽然还不到十月,但荣城的气候已是初冬,天亮的晚,黑的也早,两人分别时,太阳西斜,光束微红。 吴岁晚送缚誉出了屋子,又送到大门口,更多嘱咐还来不及说出口,温柔的笑意就僵在了嘴角。 “缚公子,怎么不多坐一会儿呢?” 沈长戈从院外拐过来,一见缚誉便客气询问,像对一个常来家中的老朋友,其实,两人是第一次面对面。 缚誉连忙斯文行礼:“沈将军,今年收成很好,我与夫人交待些种田事宜,天色已晚,就不再打扰了。” “哦……缚公子辛苦了!” 沈长戈站到吴岁晚身侧,端的一派男主人的姿态:“冬季闲时,缚公子可带着家眷常来府里坐坐,岁晚难有谈得来的朋友,缚公子也不必与我见外。” 缚誉不知这沈将军是个什么性情,也没功夫思考他有什么目的,就当成普通寒暄,如常回答:“好好好……将军夫人请留步,缚某一定带着妻子常来拜访,告辞,告辞……” 吴岁晚站在沈长戈身侧真是万分别扭,等缚誉的身影走远,她也立即转身,朝自己房里走去。 “你有事吗?” 吴岁晚立在门边,绷着小脸,对尾随她回房的沈长戈,冷声说道:“将军,我相信,你是懂得我们之间关系的,你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沈长戈的表情也有几分僵硬,因为他懂,就想装作不懂。他很少低三下四求人,也不知该如何劝哄握有他很多短处的女人。 “岁晚,我想和你说几句话……” “想说什么,就在这里说,快点说,我很累,想休息。” 吴岁晚挡在紧闭的卧房门前,好像在防备吃人的大灰狼。 沈长戈悄悄叹气,微抬手臂,吴岁晚立即惊跳,躲开了些,男人就势推开房门,自顾自走了进去。 “岁晚……你不用紧张,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你坐下,我想跟你说说我们俩之间的事。” 沈长戈坐到茶桌旁,指着旁边的椅子,好声好气地商量道:“你若是害怕,便一直开着门就好,三宝和兰溪都在不远处,你喊一嗓子,他们就过来了,不用这般防备我。” 第61章 等我 窗棂透过夕阳余晖,暖红暖红的,院子里传来兰溪叽叽喳喳的声音,还有三宝的陪笑声。 吴岁晚的两手搅着夹袄的衣角,慢慢坐在了离沈长戈最远的椅子上。 “岁晚……” 沈长戈单手摆弄着一只白玉茶杯,不敢直视女人的眼睛,轻声说道:“我前几日派人给吴县的岳父大人送了信,告诉他我们会好好过日子,让他不必挂念……” 吴岁晚一言不发,没有欢喜,也没有气愤,第一反应是她的父亲吴六子高兴坏了吧!以他的一贯德行,一定会饮上几杯小酒,到街上约几个旧朋新友,好好张扬一番。 沈长戈抬眼细瞧吴岁晚的眉目,见她依旧沉静,不由得心里一松。 “岁晚,你有什么想法,可以说说,我们把从前的不愉快都忘了,就当成我们现在刚认识,以后的日子会越过越好……” 吴岁晚终于把目光投向自说自话的男人,带着一丝诡秘的微笑,轻声问道:“将军想和我一起过日子?怎么过?” 沈长戈抱着一线希望,大言不惭:“我们原本就应该是夫妻,你就住在这所院子里,我在外事务不忙,就回来与你团聚。你觉得无聊,是喜欢种田,还是继续做小买卖,或是投资大买卖都随你。我们各忙各的,我们偶尔见面,别的夫妻怎么过日子,我们就怎么过呀!” “呵呵……” 吴岁晚调高眉梢,笑得讽刺:“那我是以什么身份和你过日子?小妾,外室,通房,或者说是姘头……” “不不不……” 沈长戈扔了茶杯,倾身去拉吴岁晚的手,急声道:“岁晚,别这么说,我们是父母之命的原配夫妻……” 吴岁晚躲开沈长戈的碰触,斥责道:“将军慎言,是你曾经告诉我,不要让我以你的妻子自居,我还记着呢!将军如今出尔反尔,不给我妻的名分,却想让我委身与你,不觉得欺人太甚吗?” 沈长戈站起身,红着脸,艰难说道:“以前是我不好……那时我们并不相熟,我与韩婵认识在先,发生了很多事……有些应该,有些不应该。现在说后悔的话也无济于事,情况摆在这里,我对韩婵已不似从前。但作为一个男人,我不能扔下她不顾,至于在外人看来,谁是我的妻子……” 沈长戈咽了一下口水,声音更加低沉:“岁晚,这一点确实是我对不起你,若想到有今日,当初……” 吴岁晚面无表情,沈长戈难堪至极,他两大步走到吴岁晚身前,半蹲下身体,握住女人搭在膝盖上的双手,恳求道:“岁晚,你再给我一些时间,无论从前我有多混,从今往后,在我心里,只有你才是我的正妻。我与韩婵终有一日会有结果,我不会让她打扰到你。你不喜欢我碰你,我就不动一根手指头,你不能接受我,我就不出现在你面前。我只是想留你在这里,我们三五日见一面,我便觉得心安。你不想着离开了,不打算着和我解除夫妻名分,好吗?” 吴岁晚抽出自己的手,冷哼道:“不好!” “岁晚!” 沈长戈强势拉回吴岁晚的手,攥紧,嗓子也发紧:“岁晚,你想要什么?你说,只要你愿意等我一段时日,让我解决韩婵的事情,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再等等我,好不好?” 吴岁晚饶有兴致:“什么都答应?” 沈长戈忙回:“是的,什么都可以!” 吴岁晚笑意浓浓,语调轻快:“我只有一个条件,你做到了,我们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好好做夫妻。” 沈长戈惊喜:“什么?岁晚你说……” “你现在就回荣城将军府,赶走韩婵,明日我搬回将军府,你去每一个熟人跟前,郑重其事地告诉他们,你的妻子姓吴,姓韩那女人就是你的姘头……” 沈长戈咬牙垂头,好一会儿才小声说道:“岁晚,我不能那么对韩婵……当初我们在一起有多少错误,作为一个男人,都不可以去为难一个弱女子,还是一个举目无亲,对我付出过真心的孤女。她纵是有千般不好,也曾为我不顾一切,我就该回报她安稳生活,不该落得百忙成空的结果……” 吴岁晚一把推开身前的男人,指着他的鼻子骂道:“好不要脸的男人,你一边想与我修好,一边又不想抛弃旧爱,不就是享齐人之福吗?口口声声让我做妻子,要我等你,却把我扔在山里,如同外室小妾。你嘴上说着对韩婵无情,却把她摆在城中将军府最荣耀的位置,与你并肩而立。你当我吴岁晚是什么?贬妻为妾,我也该大度贤良吗?等你等到什么时候,等到你和韩婵恩爱到底,儿孙满堂,你以为你是谁?” “不是不是……岁晚你听我说……” 沈长戈站起身,拢住吴岁晚的双臂,心慌道:“我是有打算的,不会太久,我和韩婵恩爱一场,如今对她情意消散,已是良心不安。再想抛弃她,更是于心不忍。为了减轻我的罪孽,总要做好安排,不让她余生受苦……” “休要与我说你对另一个女人的疼惜,与我有什么相干?” 吴岁晚推搡沈长戈,与他在此废话纠缠,像个傻子一样。 “岁晚……” 沈长戈大步跨过去,没敢再碰触女人,堵在房门前,急切道:“岁晚,皇上病重,我要出征了……” 吴岁晚心间一动,不自觉地停下脚步。 “岁晚……” 沈长戈一点点靠近女人,小声说他的打算:“荣城有七万大军,会兵分三路,一路往希城,防备代王异动。一路会挺进历城抵挡齐王,还有一路会跟高思翰回京城护佑皇太孙登基。” “荣城有十几位将军,各为其主,各有打算。我是哪个势力都靠不上,我也不想加入,独善其身最好。只是害怕别人拉我入水,我在军中没有亲信,在朝中也没有靠山,我要小心再小心,最好是能跟着高思翰回京城,可以远离很多是非!” “如果此战尘埃落定,不管谁登基为帝,我不敢求升官发财,只要能全身而退就好。到那时,我会去找未轻煦,我不要脸皮了,如果他还愿意接受韩婵最好,就当我对不起她,提什么条件我都愿意。我们拨乱反正,各归其位。只要韩婵也有安稳日子,她恨我也好,别人骂我负心也罢,我都认了。我会回来和岁晚好好过日子……” “如果未轻煦不愿意呢?如果他想报复呢?你怎么应对?你又怎么安排韩婵?” 吴岁晚一连几问,让沈长戈唇色苍白:“所以……我需要岁晚给我时间,原谅我不能干脆利落地处理此事……如果韩婵无处可去……我想……” 吴岁晚凝着男人眼神中的躲闪,呵呵笑道:“送不回去就要留下,婵儿是不能受苦的。两难之际,就要让我吴岁晚有容人之量,让我与你心爱的女人,不分大小,共侍一夫。” 沈长戈张了张嘴,没敢抬头,也没敢发一言。 吴岁晚收起笑容,厉声道:“甭管你对韩婵是爱意未消,还是责任使然,我吴岁晚绝对不会掺和你们中间,惹得一身骚。我有干净日子不过,为什么要你这样身心皆烙上其他女人印迹的男人做夫君?” “可是……你说过的……” 沈长戈再次逼近吴岁晚,带着不甘质问:“你说过我可以纳妾的……我就是真的与韩婵再也不能分开,她在我心中也不是我的女人,你为什么就容不下她呢?真的……在这一点上我不会说谎,我对你的心情和对她是不一样的……” “是不一样,每时每刻你都想着让韩婵不要受苦,不要为难,你总想着让我吴岁晚退一步。你每一件事都把韩婵放在第一位,你是打算着把我放在一旁,让我忍耐,让我乖巧,让我为你的顺心如意受尽委屈……” “没有……没有……” 沈长戈捂着额头,靠在门框上,无力道:“我不是那样打算的……我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感觉。在外劳累一日,坐在你身边不说一句话,也是心安。我们还有几十年相伴,我怎么舍得让你受委屈……” 吴岁晚不想再听,一个混账男人苦诉那些理不清的儿女情长,真是烦闷,提步欲走,却被扯住了胳膊。 “岁晚……我知道在你眼中,我是个没用的男人,在官场上,暗箭躲不过,明枪也躲不过。在情感上,今天爱这个,明天爱那个,我哪一点都做得不完美。只是你要相信,我在努力,我没有想过逃避责任。当初是我思虑不周,不但让自己的生活过得乱糟糟,还无意伤了很多人。如今我只能尽力弥补,只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再容我一些时日。我可以用后半生向你证明,我不是那么没用,我可以闯更大的事业,我可以做人人夸赞的好夫君……” 男人的双目赤红,攥着吴岁晚胳膊的那只手不断施力,收紧。 吴岁晚感受到沈长戈情绪里的激烈与暴躁,恐怕他像那日一样失去理智,胳膊疼得如同骨裂,疼得她煞白了脸,也不敢挣扎叫喊,只是眼眸惊惧地望着男人。 “对不起……对不起……” 或许是吴岁晚的眼神与那一日受辱时的样子重叠,沈长戈猛然清醒,将吴岁晚抱入怀中,摩挲着她的胳膊,嘶声安慰:“岁晚别怕,我不想让你见到我不堪的一面,却总事与愿违。我只是太害怕你不等我,父亲已经走了,他不要我了,你也不留在沈家,我一个人面对着自己闯下的烂摊子,我该怎么办?那滋味真是难受,无处可诉说的难受……” 第62章 好事 吴岁晚任沈长戈抱着,任他嘟囔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 过了很久,夕阳的余晖被暗夜掩埋,沈长戈才重新恢复庄重,他拂了一把吴岁晚的额发,歉意着说道:“岁晚,再等等我吧,或是新年,或是正月里,韩婵的去留总有交代。” 吴岁晚沉默,垂着睫毛,僵直身体,不做丝毫回应。 沈长戈也盯着女人微颤的睫毛发愣,他很想亲亲她的脸,吻吻她的唇,但他不敢冒犯,害怕吓到她,再次惹恼她,更是深深的自惭形秽。 男人停留在女人额发上的手指,虚虚抚摸,牙齿把唇边的软肉偷偷咬紧。 所谓顿悟,就是一个小黑点突然灵光一闪,在沈长戈疯狂地想和吴岁晚亲热的这一刻,凝着她端庄冷肃的小脸,突然间意识到,他和韩婵有多么丑陋。 就像在粪坑里滚了一通,没有洗刷干净,就跑到吴岁晚面前说喜欢她,让她不要嫌弃他的一身恶臭。 “岁晚……我十日之内就会离开荣城,归期不定,你要照顾好自己……” 嗯……真好,要走快走,你走我就走,谁也别碍着谁! “岁晚,不知你我要几个月不见,你就不想和我说点什么?” 吴岁晚表情不变,声线紧绷:“一路顺风!” “呵……好!” 沈长戈涩然一笑,慢慢松开手,吴岁晚快速退后。 夜空阴沉,无星无月,沿着山路缓步而下的沈长戈,可以很好地隐藏他的失魂落魄。 落雪无声,烛火跳跃,吴岁晚抱着棉衣,坐于火炕边沿,双目放空,在脑子里计划着她的天南海北。 沈长戈十日内去京城,和她要去的东安县走的是同一条路。她耐心等等,听说大军开拔,她随后再走也不迟。 “晚姐姐……” 吴岁晚回神,兰溪端着一个托盘站在房门口,正满面忧愁地望着她。 “怎么啦?” 兰溪依然撅着嘴,进屋来,把托盘里的汤碗放置桌子上,招呼道:“晚姐姐,过来喝点羊汤,冬季养身的……” “你还没说你因为啥愁眉苦脸的,谁惹你了?” 吴岁晚坐到桌前,捧过汤碗,盯着兰溪的眼睛,一脸关怀。 “哼!” 兰溪一屁股坐在吴岁晚对面,气哼哼道:“你和缚公子说的话,我都听见了,你想偷偷逃走,却不带着我,一个字都没跟我透露,你真是不拿我当姐妹啊!” “唉……” 吴岁晚摇摇头,无奈道:“我是没法子,真的不想应付你们将军,就一心想着到外面去过自己的日子。可你不一样啊,母亲把卖身契还了你,你现在是自由身,又十六七了,该找婆家,跟着我到处流浪算什么?” 兰溪一听找婆家的话,面上难得羞赧:“找什么婆家呀?我是自由身,这些年也攒下不少体己,我在外面也比回家强啊!我爹虽然不像亲家老爷那样对女儿抬手就打,可是为了彩礼,为了我这些年攒下的小包袱,也是会各种算计给他儿子的。我还不如就窝在沈府,假装不得自由,让我娘家人死了那条心。至于找婆家的事,我更是没心思。哪个男人值得我嫁呀?哪个我都看不上……” 吴岁晚喝了一勺羊汤,调笑道:“真没有你看上的吗?我看三宝就挺好,一见你就像猫见着了鱼,狼看着了肉,哈喇子都不断流。你若是给他个笑脸,他三天三夜都睡不着觉,若是你说嫁给他,你猜他会不会乐昏了过去……哈哈……” “哎呀呀……晚姐姐好没正形,跟你说正事呢!你还笑话我……” 兰溪绷着通红的小脸蛋,恼怒又羞涩,吴岁晚笑够了,放下汤勺,拉过小姑娘的手,正色道:“兰溪,信姐姐的话,三宝不错。虽说长相一般,但是品质很正,头脑机灵,跟着将军也有出息,是个好夫君的人选……” 兰溪低头,小声道:“我也很喜欢和三宝哥哥在一块儿的,但这是没成亲,好的什么似的,成亲以后可就不是那么回事儿。我身边很多小姐妹,都是抱着一颗滚烫的心去找夫君。成亲前也有家人给出主意,各种计较,结果呢?没有一个过得好!还有几个挨打受罪,没过二十岁就熬的没了人样,姑娘和媳妇儿,那日子根本就不一样。做人家媳妇儿被婆家人欺负也就算了,很多都是被自己夫君欺负,活不下去也死不了,过成那个鬼样子,还不如在外面当奴才伺候人呢!我能挣银子养活自己,我甚至想过年龄大了,我就做自梳女,一辈子都不嫁……” “哎?” 吴岁晚不赞同:“你现在正是花儿一般的年纪,眼睛应该往好的地方瞅瞅,不要总看着别人悲惨,自己就吓破了胆。你上大街上看看,有人哭,有人笑,有人哀,有人喜,甭管日子是好的是孬的,大家都在努力活着,你看见有谁是想象中前路不好就停下脚步的?” “你再想想,谁能一辈子都是快乐呢?谁又能一辈子都倒霉呢?活的就是一个感受。你觉得不嫁人自由清净,一生潇洒。她还觉得嫁了人,相扶持育子嗣,人生圆满。就看你要的是什么,不要只见过世界一角的几点不美,就把话说的那么绝对。还是要把各种滋味都尝过了再来下结论,要的是个不枉此生。而不是前怕狼后怕虎,自己把万里路走个开头,就说世界上的路都是一样的。那么,很多精彩就经历不到了……” 兰溪有所动容:“晚姐姐说得我也明白,只是不敢冒险,我怕三宝哥哥喜欢我,只是因为还没娶到我,成了亲就变了样,我就不能反悔了……” 吴岁晚拍着兰溪的小手劝道:“这世上很多女人都是盲婚哑嫁呢,一辈子都没尝过被夫君喜欢的滋味,也没尝过自己喜欢人是什么滋味。你比她们幸运,不要想着以后怎么不好,你看看眼前,三宝是因为喜欢你才要娶你做媳妇儿,而不是因为他缺个媳妇儿,只有你肯嫁给他才娶你。这就很美了,你的小姐妹都会羡慕你呢!” “是吗?” 兰溪想到三宝在她面前的傻兮兮,笑得更甜了:“他都不敢说娶我,我骂他,他也只会傻乐……” “呵呵……” 两姐妹笑做一团,为了傻小子的爱慕,也为了小女儿的期待。 吴岁晚柔声嘱咐道:“兰溪,你就留在沈府,等着三宝和将军建功立业回来,他若是向你求亲,就答应了吧。晚姐姐相信,你会幸福的,说不上几年以后,姐姐在外过得好了,偷偷给你送信,咱们再见面的时候,你和三宝就已经儿女成群,那多好呀!” “晚姐姐……” 吴岁晚的几句话说完,兰溪的眼泪差点掉下来,她用微哑的嗓音说道:“若是没有姓韩那女人,将军和晚姐姐也一定是一对恩爱夫妻,说不定现在孩子都多大了呢!” “也没什么可悲哀的!” 吴岁晚笑得轻松:“说不定我们俩不成反倒是好事呢!看他对韩婵的迷恋,那就是个看重皮相的。我们俩一开始能好几天,待到他的官越做越大,我猜想他一定会纳妾找美女,我岂不是更难过吗?像如今这样,我们俩一开始就没好过,直接分开了,没交过心也就不会伤心,少了许多痛苦失望,挺好的!” 兰溪的眼泪终于还是流了下来,哽咽道:“我知道……晚姐姐没有依靠,只能自己给自己宽心丸吃……” “那你跟姐姐学学,以后真有不如意,也给自己宽心丸吃,晚姐姐再见你的时候,可要看你比现在还要漂亮才行。” “嗯嗯……一定的,晚姐姐也要过得越来越好!” 两姐妹彻夜长谈,温馨蔓延,沈长戈带着三宝回到荣城的将军府却觉得有点憋屈,想摊牌没摊成,万事终是毁于心软,因为韩婵生病了。 “大夫怎么说?” 韩婵捧着铜盆,吐得天昏地暗,浑身直抽抽。 沈长戈侧坐于榻边,拍抚她的后背,不无担心。 “是不是吃坏了东西,还是肠胃受了寒,荣城的气候恶劣,季节交替,更是要小心身子……” 沈长戈不记得多久没回将军府,十天?半个月?再见韩婵,竟然是在病床上,难免愧疚。 “没事的,天气转凉,我还到处疯玩,招了寒气,是我太不爱惜自己的身子了……” 美人就是美人,生病了更美,下巴尖尖,眼泪汪汪,又不知抽了哪根筋,柔声细语地说话,关心起沈长戈来。 “夫君怎么回来啦?军营里那么多繁杂之事,你也够累的。不用挂心我呀,我在府中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就怕夫君辛苦……” “不辛苦!” 沈长戈垂着眼睫,心内五味杂陈,韩婵突然的懂事,让他本就难以说出口的话,生生梗在嗓子眼儿里。 我们从前是个错误,我心里没有你了,我们回归各自原本的人生轨迹,你有什么条件提出来…… 沈长戈的脑海里闪过他应该说的分别之言,嘴里却吐出丈夫对妻子的嘱托与关爱。 “婵儿,京中形势有变,皇帝陛下已经卧床多日。荣城人马会兵分几路,我想跟着高思翰回京助皇太孙登基。你一个人留在荣城,可要多加小心身子……” 沈长戈自顾交待着,没注意到韩婵突然的沉默,那双美丽的眸子里,喷薄欲出的都是惊喜。 高思翰要回京,皇太孙要登基…… 韩婵觉得她此时诊出有孕,就是老天爷在帮她,还考虑什么留不留的,孩子他亲爹要飞黄腾达,孩子的亲表哥要登基为帝。 那是麻烦吗?那是野杂种吗?那是富贵尊荣的种子在她肚子里生根发芽,茁壮生长。 手握重兵的国舅爷和太上皇差不多,做他的女人,进门先当小妾也不怕。因为她肚子争气,这个时候怀上的必定是个福星,不信高思翰不喜欢。 国舅夫人,和皇后太后是亲戚,可以坐在一张席上吃酒…… 若是再生下男丁,好好培养,十几年后,承袭国舅府的所有…… 韩婵因为孕吐而憔悴多日的脸蛋,又因着无限畅想,突然间流光溢彩。 第63章 出走 “婵儿?” 沈长戈拉拉杂杂说了一大通,却不见韩婵回应。 她不像从前认不清自己身份的无脑矫情,也不像合格的妻子面对夫君的贤淑温柔,就那么不发一言不知道想啥,美滋滋地望着他,眼睛里却没有他。 “婵儿,大军即将离开荣城,营地里事务繁忙,我不能一直陪着你,按时吃药,好好将养身子……” 沈长戈在心中捋顺了一下言语,即将远行的丈夫应该对妻子说的话,应该都说了吧?再多就是我跟你过够了,好聚好散…… “夫君,你去忙吧!男人就该在外闯天下,我在内宅帮不上你一点忙,总是感觉愧疚。再得个小病小灾,还要你陪着,那我岂不是太矫情了吗?” 谁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听,韩婵都会说人话! “夫君,不用管我,快忙正事儿去吧,我会好好的,我也会把将军府照管得好好的,我等你凯旋……” 韩婵从榻上爬起来,推着沈长戈的胳膊催促:“还不知京中是什么状况,军营里也需要妥善安排,夫君要注意安全啊,快去忙吧,快去吧,快去……” “哦……” 沈长戈觉得这个女人不像韩婵,怪异得很,照着往常稍微有一点不得劲儿,那都是拽着他哼哼唧唧半天,今日却像换了芯子似的…… 奇怪归奇怪,沈长戈一转念,却没有深思,因为他也想尽快离开,正不知如何开口。 既然韩婵难得懂事,他便就坡下驴,走为上计。该说的话不好意思说出口,又忘了温柔好夫君该怎么演下去,和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待在一个屋子里,实在累的慌。 确定沈长戈出了府门,韩婵立即忘了难受,拽着封屏儿的胳膊,喜得眉飞色舞。 “我说什么来着,老天爷让我生的花容月貌,是让我来人间享尊荣富贵的。我怎么会跟着一个小将军在穷乡僻壤度余生?我可是应该在京城享福的,我的男人也应该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韩婵越说越忘形,用手指戳着封屏儿的胸口,得意道:“你知道,为什么你们这些女人的命贱吗?因为你们缺脑子,一辈子只会守着一个男人过日子。明明敞开胸怀接纳一个更有本事的男人,就能翻身享福,却是一个个守的像尼姑似的。不但没尝过好滋味,生了孩子也是贫贱命,多可怜啊,你看看我……” 韩婵抚摸着自己依然平坦的肚皮,咯咯笑道:“我可没白托生一回女身,这个男人不行就换另一个男人,越换越好,越换越有本事。这肚皮也得好好利用,给最有本事的男人生孩子,我的地位就稳了。哪像你们这群傻子,脑子肚子都赶不上我争气,活该你们遭罪受苦。下辈子可别投生成女人了,不靠男人?你说你生个女身干什么?呵呵……” 封屏儿面无表情,静立于屋子一角,当好观众,欣赏韩婵发疯。 “哎呀……不对……” 韩婵照了照镜子,摸了摸肚皮,张狂了一阵子后才忽然想起来,沈长戈要跟着去京城,那怎么行呢? “高帅几日没找我了?” 封屏儿回道:“七日!” 韩婵思虑道:“哎……应该是京中形势紧迫,不得闲吧!就连沈长戈一个管着万把人的小将军都忙的不可开交,高帅不寻我也没什么奇怪的!” 发现怀孕已有三日,天天吃了吐,吐了吃,昏昏沉沉,折腾地浑身难受,忘了找男人的事。 高思翰约会韩婵,都是派个老嬷嬷以丽夫人的名义来请,胡混几个时辰后,再把她偷偷送回来。 就像招~妓,还是不用花银子的那种! 当然,韩婵不会那么想,她可是非常享受那种被糟践的感觉,可能是一种病,治不好的! 所以,当她想主动找高思翰时,却无从下手,只得忍着身子不适,穿戴整齐,架上马车,自己把自己送到高府去。 然而,夜幕降临时到别家拜访已是难看,韩婵又扑了空,据说高思翰在城外部署军务,都几日没回府了。 韩婵闹心,她总不能再找到军营去,她脑子再不够用,也知道现在还不是公开与高思翰关系的时候。 怎么也要等到沈长戈倒下或者是死了,还要等到高思翰回京,扶持皇太孙登基,当上了真正的国舅爷,她和她肚子里的野种,才能光明正大地站出来。 于是,韩婵写了一张小纸条,给伺候高思翰的齐嬷嬷塞几两银子,让她帮忙跑腿儿,尽快把信送到军营去。 韩婵在信中说了对高思翰的思念之情,而后说到她十分厌烦沈长戈终日纠缠,她想为她最爱的高帅守身如玉。 求高帅趁此机会把沈长戈调往别处,好让他们以后朝夕相伴,恩爱长久。 最后说到,高帅处理了沈长戈,韩婵有惊喜送给他。 什么惊喜不惊喜的,高思翰可没韩婵想象中那么盼望,连韩婵的身子,都处在腻和不腻的徘徊阶段,还在乎她给什么惊喜吗? 不过,把沈长戈调离?调去哪里呢?不让他跟着回京城是对的。高思翰绝不能让沈长戈升官,更不能让他在军中积攒威望。 倒不是害怕被沈长戈知道了他与韩婵野合的事情,他姓高的亲外甥再有十天半个月就会登基为帝,韩婵的正经夫君未轻煦,他都不放在眼里,他还怕谁呀! 细算起来,沈长戈和他高思翰一样身份,谁也别说谁,谁也别找谁麻烦。 只是护佑皇太孙登基是立大功的好机会,应该给高家的亲信。沈长戈平凡出身,可留可不留! 高思翰计较一番,决定调沈长戈去历城。齐王绝对不可能像代王一样悄无声息,任由皇太孙称帝。他想搞事情就要有几个将军去送命,或者顶罪,无根基的沈长戈正好。 五日后,雪后初晴,赶往京城的先锋军起拔,七日后会与京郊两万驻军汇合。一个主将是高家的家臣高远,一个主将是高思翰的长子高途。 自古权力和荣耀之下都是一场接一场的血雨腥风。无论是皇家,还是豪门,父子反目都是不足为奇,鹿死谁手,很快见分晓。 “晚姐姐……我舍不得你……” 兰溪拉着包裹严实的吴岁晚泪眼婆娑。 “好妹妹,你应该替姐姐高兴。” 吴岁晚给小姑娘抹眼泪,柔声安慰:“或许只需三年二年的,姐姐就能安定下来,再给你送信,我们很快就会见面的。姐姐若是真能走出去,到外面自己过日子,会很高兴的,你也要替姐姐高兴。快擦擦眼泪,别让其他人看出来……” “好……我替姐姐高兴。” 兰溪抹干泪水,跟在吴岁晚身后出了房门,亮婆子立即凑过来,打量吴岁晚一身外出的行头,笑着问道:“夫人要出门吗?到哪儿去呀?要不要给夫人备晚饭呢?” “备下吧!我和兰溪下山溜达一圈就回来!” 吴岁晚面色如常,拉着兰溪就走,亮婆子小跑跟上,追问道:“要不要派两名侍卫跟着呀?天冷路滑,天黑得又早……” “不用了……下去走走就回来,要侍卫跟着做什么?” 吴岁晚拒绝,亮婆子还是不放心,兰溪回身斥道:“你是奴才,还是主子?夫人出趟门,你问东问西的,管的着吗?管好自己得了!” “呵呵……” 亮婆子连忙赔笑:“夫人莫气,姑娘莫气,我这人呢,就是在家管女儿管孙女儿的,管习惯了,都是好心肠啊!” “哼!” 兰溪又赏了亮婆子一个白眼,拉着吴岁晚头也不回地踏上马车下了山。 她们赶到荣城南城门,已是未时末,吴岁晚吩咐车夫等在城门外,说她和兰溪逛逛就回来。 “兰溪,回去吧!” 荣城的闹市,吴岁晚摆过小摊儿的十字路口,两姐妹依依惜别。 兰溪担忧:“晚姐姐,你孤身一人,要注意安全啊!” “没关系的,这一路我都熟……” 陪着沈家老夫妻从京城来荣城,一路上都是吴岁晚在张罗事儿,哪条路程远近,哪家客栈正规,车行正道,她心里都有数。 吴岁晚打算从东城门出发,找到一个正规的拉脚马车,天黑前就能赶到最近的小镇上。 反正沈长戈已经走了,他们行军更快,她也不用着急,先找个客栈安歇一宿,明早把穿在棉袄里的粗布麻衫套在外面,装成普通妇女模样,靠着拉脚马车倒短途,一个月后,天气大冷时,也能赶到东安县。 吴岁晚的计划周详,却没料到沈长戈没有离开荣城,还因为心情不好,想找她要点安慰。 沈长戈不是一般的憋屈,明知道是高思翰或者其他同僚一起的算计和排挤,却是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他一开始听说先锋军临时换将,还没意识到有什么不妥,后日还有两万兵马会紧随其后,他只要能回京城,早一天晚一天能怎么样呢? 谁知道,紧接着一条军令却让他措手不及,后日两万回京城的兵马也换了将军,还是没有他。 沈长戈被高思翰点名带兵去历城,大军明日开拔,同行的还有杜千和。 这一行定有事故,安静收场是绝无可能! 沈长戈最怕和齐王扯上关系,其他同僚也怕。 谁不想回京城一身轻松?齐王会搞事,傻子都知道。历城的事故处理不好,一定会惹得一身腥,傻子才不知道躲呢! 但是,这帮人都有关系,有后台,只有他无人帮扶,像待宰割的小白兔一样,被一帮黑了心肠的恶狼推出去趟浑水,真是欺负人。 沈长戈的脑袋灌了铅似的,骑在高头大马上,蔫巴地直不起大脖筋,眼睛都发花,看啥都不真切。 “你怎么在这里?” 车夫老李一见将军,连忙作揖:“夫人和兰溪姑娘要到城里逛一逛,让小的在此等候。” “哦……” 沈长戈想见吴岁晚,想听她轻轻缓缓跟他说几句话,他也磨磨唧唧跟她说几句话。像这世间大多数夫妻一样,在每个平常的日子里,自然地讲述和倾听彼此的喜怒哀乐,一同畅享,一同怒骂,携手同行。 犹豫片刻,沈长戈决定勒马在一旁等候,原本混浆浆的脑子里冒出一点窃喜。 这算不算是心有灵犀呢? 他想出城去云雾山见岁晚,岁晚也心血来潮,突然来城里闲逛。 他们就像一对恩爱夫妻,沾着一种双向奔赴的意思。 岁晚一会儿见到他,会不会也很惊喜呢? 夫妻双双把家还?很美!美的冲淡了心间的阴霾。 只是,满怀柔情的沈长戈,翘首张望,焦急等待,等来等去,只等回了一个哭唧唧的兰溪。 第64章 窝囊 兰溪是懵的! 原本她的眼中有泪花,看见三宝那张发霉似的包子脸,还以为是出现了幻觉。再往旁边望了望,你看人家那张脸长的,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多好看! 可是,怎么有些熟悉呢?好像是将军欸! 兰溪的小心脏突然忘了跳动,站在人来人往的城门口,整个人都木了! 三宝怎么在这里?将军又怎么在这里?他不是应该天不亮就随着大军出发了吗? “夫人呢?” 沈长戈策马上前,居高临下发问。 兰溪呆滞,不知如何回答,却不想沈长戈突地爆喝:“问你话呢?夫人在哪里?” “哎呀呀……你好好说话呀,你吓到兰溪啦!” 三宝从另一匹马上跳下来,搂过兰溪颤抖的小肩膀,温声道:“别怕……别怕……不是说去闲逛吗?怎么就你一个人回来啦?” 兰溪的脑子一片空白,支支吾吾道:“夫人在逛街……逛的挺开心……就和我走散了……我……我……也不知道她逛到哪里去了……” 兰溪的胡诌八扯还没扯完,一柄大刀就横了过来。 “哎呀……别别……” 三宝惊叫,抱着兰溪后退,挡在她的身前,对一脸肃杀的沈长戈劝道:“将军有话好好说……夫人走不远的……” 又慌忙转头,小声对兰溪劝道:“将军不顺心眼子,可不能惹他,快说夫人去哪里啦!” 兰溪吓白了脸,还是乍着胆子大喊:“凶什么凶?晚姐姐就是讨厌你这副样子,所以才想回家的。谁要陪着你在这里,过那憋屈日子,总是被你欺负。晚姐姐就是讨厌你,一个人偷偷回家,也不想理你……” “夫人要回家?是回吴县……” 三宝的话音未落,沈长戈已然驾马奔向东城门。 入了冬,赶远路的人并不多,就算是想访亲走友也都是起早出发,午后的城门车市稍显冷清。 吴岁晚寻到一辆合适的马车,等待了半刻钟,便凑足人数启程。 “吁……” 一串凌乱又急促的马蹄声冲来,马车猛一摇晃,车内七八个人相撞,哎呦哎呦惊呼不断。 “这位官爷,有何指教?” “所有人,下车!” 车夫问话战战兢兢,来人回答不容置喙,车内的吴岁晚四肢僵硬。 躲是躲不开的,四周是茫茫雪原,官道两边看不到尽头,跑出去多远都无处藏身。 一人一马一刀,拦着载满旅人的车辆就不放行,谁也不敢吭声。 吴岁晚咬着嘴唇,随在众人身后走下马车,脚一落实地,抬头与沈长戈的黑眸相对的一瞬间,她也和兰溪一样,别说手脚不听使唤,脸皮和舌头都是麻木的。 来不及思考沈长戈为什么在此处,为什么知道她要逃跑,甚至来不及摆出一个自然的表情,她便惊声尖叫着,被沈长戈揽住腰身,一提一甩,侧坐于马背上,搂抱在男人怀里,策马奔腾起来。 寒风凛冽,马速奇快,吴岁晚出于本能反应,不得不抱紧沈长戈的劲腰,还将脸埋于他的胸膛。 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走出了多远,吴岁晚起先听见闹市的喧嚣,还隐约听见了三宝的惊呼,而后感觉马的速度慢下来,她再次抬起脸来,从沈长戈的臂膀向后望去,是渐行渐远的荣城的南城门。 这是回云雾山的路,越走越荒凉! 这就是传说中的出师未捷,身死不身死,就不知道了! 吴岁晚抿着唇,眼睛随便望望,光秃秃的树枝,白茫茫的雪地,别说没啥好看的,就算盛世美景,她也没有心情看呢! 沈长戈是什么表情,吴岁晚的脸没有转向他,不知道。听着呼吸十分顺和,驾马的动作也非常自然,应该是没有生大气的! 虽然,沈长戈没有资格对她生气,但是,吴岁晚也知道,敌强我弱的时候,你跟别人义愤填膺讲道理,不是火上浇油找死呢,就是耍大马戏找乐子呢。 一男一女,同乘一骑,一路沉默前行。 吴岁晚的精神,在有节奏的马蹄踏雪的声音里慢慢放松,搂抱男人腰上的双手也缓缓松开,或许两人的身体稍稍离开一点也能坐稳…… 吴岁晚脑袋想着,屁股跟着一挪,马身晃动,她连忙抓东西保持平衡,一抓抓到了马的鬃毛。 一阵不太高亢的嘶鸣,紧接着是一声怒喝:“老实点!找打啊!” 吴岁晚差点被前蹄跑偏的马甩下去,一刹那,又被一只有力的手臂提了回去,同时,腰身也被钳住,扣向了男人的胸膛,比先前还要紧密。 吴岁晚又气又急,脸色通红,直到被沈长戈提进卧房里,她还在想那句“老实点,找打啊”,是在骂她,还是在骂那个牲口。 “去打热水,顺便多摆一个炭盆。” 沈长戈吩咐亮婆子去忙,一转身就见吴岁晚静立于屋子中央,垂着头,脸蛋嫣红。 是冻的吧?这个季节骑马,寒气像刀子一样割人脸,他皮糙肉厚都觉得冷,那小女人细皮嫩肉,岂不是更难受! “冷了?” 沈长戈走近,抬手想摸吴岁晚的脸,被她急急躲开了去。 “岁晚?” 沈长戈步步紧逼,一把攥住了女人的手腕,压抑着胸腔里的躁意,沉声道:“让我看看,冻坏了没?” 吴岁晚忍着没动,下巴颏被挑起,也被迫看清了沈长戈眼底,隐隐约约的怒色。 “岁晚,你刚刚想去哪里呀?” 沈长戈低柔了音色,捧着女人的小圆脸,用手心感受着它的温度越升越高。 红彤彤,热乎乎,像是害羞了! 其实,吴岁晚是冷的,也是窝囊的。 沈长戈如此纠缠,真是让她有气不敢发,还要尽力圆谎,不让男人发现破绽,以方便下次出逃。 “我……我想家了……想回去看看……” “乖……” 沈长戈的眸光幽暗,手指微动,摩挲了一下吴岁晚的脸颊,又突然松开手,转过身去,长呼了一口气。 小女人小心翼翼扯谎骗他的样子真是可爱又可恨。 沈长戈很想发脾气,打人,骂人,砸东西。他很想闯到高思翰跟前质问他,因何排挤打压。他也很想对吴岁晚大喊大叫,为什么不给他机会,不好好等他。 这一日,没有一件事顺心如意! 沈长戈稍作停顿,提步便冲出了房门,他害怕再多待一会儿,便控制不住自己暴躁的情绪,他害怕吴岁晚比先前更加讨厌他。 “夫人,过来洗把脸,再烤烤火啊!” 亮婆子提水进屋,又摆好炭盆,随即凑过来,要服侍吴岁晚换衣洗漱。 “不用了……我自己来……” 吴岁晚躲开亮婆子的手,打发她去准备吃食。 “你去厨房看看,晚饭!做一碗微辣的热汤来。” “是,夫人!” 亮婆子离去,吴岁晚反锁了卧房门,快速脱掉一薄一厚两个棉袄,放进了柜子的最里头。 随后用热水洗一把脸,缓和了些许的紧绷,但她不想出门也不想见人,抱着双膝靠在床榻里侧,想着很多可能和不可能。 逃离沈长戈有那么难吗?一回不行就跑第二回。 不知不觉,太阳落了山,房门被敲响的一瞬间,吴岁晚的身子也跟着颤抖了一下。 “岁晚,出来吃晚饭。” 沈长戈等了两个呼吸,门内是一片寂静,他抿了一下嘴角,再开口时,语气失了温和:“岁晚,你不要耍小孩子脾气,你觉得一扇木头做的门而已,能挡住谁?” 吴岁晚双眼酸涩,慢腾腾下了榻,忍着全身的麻木与僵硬,打开了门上的锁,门扉大敞,一只手伸进来握住了她的手。 “趁热喝……” 沈长戈带吴岁晚来到餐桌前落座,亲手盛了一碗汤递过来,态度恢复了亲和。 “去京城是个肥差,我被他们挤了下来,只能跟着杜千和去历城。我猜想皇上驾崩的消息传出来,齐王必定先攻历城,因为上次打西疆,他便偷偷做了部署,我是知道的。” “但我对齐王不太看好,不想和他扯上关系。我对官场皇权知之甚少,可也知道关键时候只忠于皇坐上那个人就对了。若是参与到藩王斗争中,像我这种毫无背景的小将只是别人手中的棋子,啥好处都捞不着,还有可能送了命。” “我现在真是焦头烂额,不敢违抗军令,也不知道怎么才能把自己摘干净,这一趟历城之行,难得很!” 吴岁晚始终低着头,默默喝汤,没品出啥滋味,却把沈长戈的话听了个明白。 历城与荣城距离不足八百里,齐王占下历城,再攻荣城是轻而易举,因为荣城的驻兵都将回京保皇帝。 藩王势强,皇帝势弱,新旧更替,总要乱上几年。百姓的日子可以如常过,但是,当官的站错了队,跟错了主子,会累及全家性命。 齐王势头最猛,陈王在夹缝中求生,魏王已经伏诛,代王距离京城最远,一直无声无息,无人知他底细。 皇太孙十六七岁,能不能在各位叔叔的虎视眈眈之下,把龙椅坐稳当,真是不好说呢。 可是,这些和她吴岁晚有什么关系呢?她就是一个普通小老百姓,没有婆家,没有娘家,孤身一人,能过上丰衣足食,无人欺凌的小日子就知足。 吴岁晚对沈长戈所说的一切都不感兴趣,或者说她对沈长戈的前途怎么走不感兴趣。她就是想离开,想和所有脱离关系,她想要自由。 吴岁晚认真吃饭,沈长戈絮叨个没完。 “岁晚,你就留在云雾山等我,荣城和历城很近,无论我在前线做任何决定,都顾得上你……” 说来说去还是不肯放她走,吴岁晚不等沈长戈把话说完,放下筷子,起身就快步朝卧房走去,又想关门上锁时,却被一股大力阻拦。 在吴岁晚的惊叫声里,沈长戈又一次强势闯入房内,抱紧了她。 第65章 玩弄 “岁晚……” 沈长戈追到卧房里,从身后抱紧吴岁晚,任她挣扎怒斥也不松手。 “沈长戈,你究竟想怎么样?不要我的是你,不放我的也是你,我有哪一点对不起你了,为什么就逮着我欺负呢?” 一整个下午来回折腾,一冷一热,心力交瘁,吴岁晚头昏脑胀,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但那一抹哭腔却是怎么都藏不住。 沈长戈强势扳过吴岁晚的肩膀,与他面对面,小心捧着女人的圆脸,红着眼睛,劝哄道:“岁晚,我现在很难的,你乖一点儿,等等我……” “不……你放我走吧,我求求你,天下女人那么多,你不喜欢韩婵,就换一个女人。换一个心里眼里都是你,又能容得下韩婵的女人。不要抓着我不放,我们俩不合适,我不喜欢你……” “岁晚!” 沈长戈怒喝,拢紧吴岁晚乱扭的双臂,把她提向床榻。 “不不……你要干什么?你不要欺负我……” 吴岁晚吓坏了,扭动得更激烈,眼泪也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别怕……岁晚……别怕……” 沈长戈用被子把吴岁晚裹紧,搂着她躺倒,柔声低语:“岁晚,明早天不亮我就要出发去历城,我只能在此停留一个时辰。你陪我躺一会儿……就一小会儿,我什么都不干,不会碰你的,别害怕……” 吴岁晚咬紧了牙关,全身止不住的轻颤。 “岁晚,你乖一点……” 沈长戈轻拍女人的肩背,嘴唇轻吻她的眼角。 “岁晚,不会拖很久的。就算齐王闹事,京里派兵前来镇压,也用不上一个月,就能分出个胜负。” “你在这里乖乖等我,若是齐王真心招揽,我也没有退路,我会派人回来接你去历城。若是京中势头更强,我也想个办法脱身,会第一时间回来带上你,找到更稳妥的地方安身。” “岁晚……我不会让你离开,没有你在身边,我心里不踏实,更不知道如何应对外面的一切……” “岁晚……你若是想家了,也忍一忍,就忍一两个月,我会陪你一起回去的……” “岁晚……你乖乖的,让我心安,好不好?” 不好,不好,什么都不好。 吴岁晚紧闭着眼睛,也紧闭着嘴巴,如有可能,也想把耳朵闭上,不让沈长戈的话音传进来,她不想听。 冬季的夜晚静悄悄,沈长戈凝着吴岁晚的睡颜,久久不愿挪开视线。 “岁晚……岁晚……” 沈长戈轻声呢喃,纵有千言万语,在分别时刻,也不知从何说起,更不知如何说得悦耳,只能一遍一遍轻唤着爱人的名讳,希望她能听懂他的真情。 烛火摇曳着一室温馨,沈长戈起榻走了两步,不知留恋什么,又再次转回床榻边。 只见他弯下腰来,凑近吴岁晚的红唇,想亲又不敢亲,停顿了一会儿,终是忍了又忍,忍住了,没有碰触女人分毫,悄然离去。 等她接受他的那一天,等她愿意做他的妻子那一天,他要亲个够。 吴岁晚很少生病,除非心里有事承受不住,一生病就嗓子肿痛,疼得说不出话来,上一次这般难过,还是外祖母把她一个人扔到吴府。 沈长戈是真的走了,却留下了二三十个大兵,守在云雾山别院的四门,连狗洞子都堵的严严实实。 吴岁晚若是想逃出去,只有一个法子可想,吃几粒仙丹,长一对翅膀,反正是不能飞就逃不掉。 这还不算狠的,沈长戈害怕兰溪帮助吴岁晚逃跑,把她赶到了斜月庵,云雾山别院不许进,也不许出。 吴岁晚感觉窝囊,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第二天便起不来榻,吃不下饭,病的七荤八素。 与吴岁晚相比,韩婵可是自由潇洒,小日子非常有奔头。沈长戈离开的第二天,她就迫不及待地找到军营里。 “高帅……” 韩婵一见高思翰便扑进他怀里,撒娇道:“你都不想婵儿吗?十几日不见,婵儿想你想得心口疼呢!” 美人潸然欲泣,捉着男人的手往自己的胸口摸索。 “哈哈……婵儿就是带劲,快让我解解馋……” 高思翰身量尚可,五官却是平常,但因着出身高门,从小养尊处优,军中掌权多年,气质不俗。 今年四十刚出头,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年纪,与娇娇美人私缠在一起的画面,倒也不显反胃。 “高帅……别急……我有好消息要告诉你……” 韩婵推拒着高思翰作乱的大手,娇喘连连:“你要小心呦……小心孩子……” “孩子?” 高思翰的动作骤停,翻身而起,双眼眯起,盯着韩婵的肚子,露出了玩味的笑。 “你有孩子啦?” “是呀……我们的孩子!” 韩婵从小榻上起身,任由胸前的一大片雪白,晃晃悠悠也不加遮掩,拉过男人的手,娇里娇气道:“刚刚两个多月,就折腾得我吃不下饭吐酸水,大夫说可能是男胎,你快摸摸看……” 韩婵把高思翰的手引向自己的小腹,委屈道:“你快和你儿子说几句话,告诉他不许折腾娘亲……” “哈哈……真有意思……第一美人变成大肚婆啊……是什么滋味儿呢?快让我尝尝……” 高思翰大笑着推倒韩婵,就像馋猫玩弄品种出奇的小老鼠。 男人急于享受美味,掰着女人的胳膊腿儿,没有一点点怜香惜玉。 “小心……轻点……” “孩子……” 韩婵惊呼不断,不提孩子,男人还算正常,她叫一声孩子,男人的动作就粗野一分,越来越兴奋。 半个时辰后,韩婵的腰臀,膝盖,前胸,都是青紫一片,嘴角的唾液里还掺杂着一丝浅红。 “呜呜……” 韩婵赤身裸体,委于冰凉的土地面上,双手按着坠疼的小腹,控诉道:“都说不行不行的……你还蛮干……你都不疼我……” “疼……怎么不疼呢?” 靥足的高思翰靠在小榻上,望着韩婵一身狼狈,满意得很。 “那你还鼓弄那么多花样,你都不疼孩子……” 孩子?谁的孩子?一个不止跟着一个男人的女人说她怀孕了,孩子是他高思翰的,可真是笑话! 高思翰十八岁成亲,经过无数女人,有名分的妻妾六七人,儿女七八个,长子二十多岁,已然成亲生子。 他都是当祖父的年纪,在外面搞个野女人,弄出一个野孩子,就应该一碗药灌下去,了结干净,保全脸面。 只是……美人好玩儿,有身子的美人更好玩儿,如果美人的肚子鼓起来…… 韩婵坐在地上哼唧了一会儿,贱男人享受完了,就靠在小榻上昏昏欲睡,都不来哄她,只得自己爬起来,再次腻味到男人怀里。 “高帅……” “嗯?” 男人闭着眼睛,困意上涌,毕竟不是年轻小伙子了。太过忘情的结果就是腰酸背痛腿抽筋,需要好好睡一觉。若不然,身子会散架,下一场硬仗,还怎么打? 韩婵把脸伏在高思翰赤裸的胸口,蹭着多毛又松弛的皮肤,委屈道:“高帅……孩子一天比一天大,我总是不能见光,可不行啊!” “婵儿想如何是好呢?” 男人很上道地顺着问了一句,韩婵立即展望未来:“我当然是要日夜都跟在大帅身旁,我们的孩子也应该生在高府,明日,我就该跟着大帅回京……” “哦……呵呵……” 男人疲乏,也觉得好笑,推开韩婵的小脑袋,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你说好不好嘛?” 韩婵黏黏糊糊,推都推不开,不让靠胸口,就贴后背,扒着男人不放手。 “高帅,你不看我对你一往情深,也要看着会出世的孩子面子,快点给我一个名分啊!总是不明不白的算什么呢?我又不比你的那些妻妾差什么,你疼疼我呀!” 高思翰咂巴着嘴,小声咕哝:“疼……疼不够……第一美人疼起来也真过瘾啊!” 韩婵一听有戏,继续?叽:“你带我回京城啊!我不求做你的妻子,怎么也得给我一个贵妾的身份,你说好不好?” 贵妾?这蠢女人也真敢想啊! 国舅爷的贵妾,若是韩家好端端的,韩婵也云英未嫁,倒还配得。 可是眼下,你韩婵是个什么身份,自己不清楚吗?你经过了多少男人的手,你自己数过吗? 当个普通妾室你都不够格,还想当贵妾,还假惺惺的不求做妻子,咋寻思说出口的? 脸可真大呀!脑子也真空啊! 高思翰都快睡着了,闻言忍不住呵呵了两声。 “好不好嘛?” 韩婵扑在男人身上,搂脖子贴脸,晃晃悠悠。 “我已经收拾了细软,明日便跟着你的大军回京城,你要好好安置我,好好安置你的大儿子,好不好嘛?好不好?” “好……” 高思翰困急了,再次耸动肩背,把韩婵扒拉一边去,口中含糊道:“去收拾啊……明日启程带着你,我们一路上好好快活……” “哎!好哥哥……你真好!” 韩婵喜笑颜开,捧过男人的脸,送上了好几个香吻。 高思翰在梦中也笑了,这第一美人也真好哄,脑子里装的都是稻草。 几路大军各就各位,高思翰带着最后两万人马随在先锋军后赶回京城,只等新皇登基,他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国舅爷,不可能再回荣城来。 此番行动,家眷自然都是带上的,就连他的宠妾丽夫人,最近收养的蓝眼睛猫咪都要带上,再带韩婵一个无脑美人,算不得麻烦。 因为高思翰的长子高途传信来说,老皇帝的病情稳定,处在昏迷状态,暂时还咽不了气。 代王和齐王那两头也是没有任何动作,局势稳定,老色鬼就生闲心,一路行来也没咋着急,还偷偷庆幸带上了韩婵那揣着野崽子的贱女人,风餐露宿也快活。 第66章 逃命 高思翰带兵前行,进程缓慢,与大军后随行的家眷车队,相距不足十里。 出行八九日,走了五百里,每日天黑之后,高思翰都会驾马返程,与韩婵厮混半夜,白日里再返回军中。 韩婵被折腾得够呛,因要顾忌肚子里的孩子,又不想放过与男人的亲密机会,她便如娼妓一般,学着奇巧之术讨好。 第一美人犯大贱,果然让未来的国舅爷心情大好,来得更勤快了。 而且,高思翰每次回来,最爱的丽夫人就住在隔壁的营帐,他看都不会看一眼。男人只与韩婵彻夜寻欢,又让韩美人忘了自个几斤几两,为此沾沾自喜起来。 这一日,家眷队伍行到荣城与京城的交界之处,安营驻扎。 已是戌时末,高思翰还未归来。按照前几日的习惯,这个时辰,依然看不见男人的身影,那么,没有意外,韩婵就要独守空房。 可是,韩大美人是个不安分的,孕早期的难受挺过去了,没啥用的小心思也活泛起来。 “走吧,咱们去找丽夫人聊聊天,聊聊我怎么受宠的……呵呵……” 韩婵对镜梳妆,光彩照人,拉着封屏儿就朝丽夫人的营帐而去。 她以后想在国舅爷的后院里称王称霸,首先要压丽夫人一头。 韩婵对高思翰的内宅也了解一点,正妻摆在家里守活寡,男人常年领兵在外,一直把丽夫人带在身边,十几年不厌倦。 丽夫人的肚子也争气,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十四岁,一个十一岁,从小在高思翰身边长大,比其他孩子更宠爱些。 那又怎么样?她韩婵肚子里也有孩子,一定会比高思翰其他子女更优秀,也更受宠。 韩大美人自以为在女人堆里无敌手,不张扬对不起老天爷赏给她的好容貌和好命格。 沾点得意,立即显摆,坐到丽夫人的茶桌边,就要开始耍嘴皮子,只是刚刚张开嘴,营帐外面就是一阵骚乱。 “夫人……夫人……快快收拾,快快逃命……” 一名士兵冲入帐内,急声禀报:“大帅派小的传信,大公子联合外人要卸了大帅的兵权,恐他有弑父杀弟之心,夫人快带两位小公子逃命……” 丽夫人快速起身,碰翻了桌子,茶杯茶壶摔碎一地。 “来人,带上两位小公子,骑快马去希城……” 丽夫人和她身边伺候的人,反应神速,动作麻利。 韩婵坐在椅子上发呆的空当,两位小公子已然被士兵抱在怀中,骑快马赶出了营地,丽夫人紧随其后,英姿飒爽,驾马奔腾而去。 韩婵反应过来,追出帐外大喊:“丽姐姐,还有我呀……我怎么办?别丢下我……要带上我啊……” 回应韩大美人的只有远去的马蹄声,还有营地里惊慌失措的叫嚷声。 “咱们也得跑……咱们快跑……高思翰完了……” 韩婵回到自己的营帐里,一边收拾包袱,一边骂骂咧咧:“姓高的老东西真没用,就是些在床榻上和娘们儿耍威风的本事。也不知道他造了什么孽,连自己的儿子都要反了他……” 韩婵背好小包袱,爬上马车,还对身后没跟上来的的封屏儿大呼小叫:“你也是那个没用的,动作能不能快点……” 封屏儿哎哎应着声,快速上了马车,坐在韩婵身边,听她向马夫喊话:“把车赶快一点儿,回荣城,躲开有心之人的追踪,到广威将军府,赏你十两银子。” “好嘞!” 马车夫不懂得什么,只知道有银子赚,就玩命似的干。 此次跟着高思翰回京的家眷队伍庞大,广威将军夫人在此也没什么奇怪的。前方有动乱,将军夫人为了安全着想,急着返回荣城,更是情理之中。 马车夫一扬鞭子,马车朝着荣城的方向飞驰而去。 韩婵坐在马车里,捂着肚子,继续唠叨:“幸好我还没跟着他回京城,很多人也不知道我和他的关系。若不然,今晚被追杀的人又多了我一个。真是倒霉,白白跟个老男人扯了这么久。他最好今晚就让他儿子弄死,若是逃出生天,我得着机会,也要找他报仇。白占我便宜吗?扯了大半年,我啥都没捞到,真是气死人……” 封屏儿始终垂着头,不言不语,坐在韩婵身边,就像她的影子。 我默默看着你,看着你发骚,发疯,再发臭。 “只是……这孩子怎么办?留还是不留呢?” 韩婵的神情严肃,抚摸着肚皮,喃喃低语:“原本指望高思翰掌权,我能直接返回京城当上一品贵妇,现在看来一切都落了空,还有哪个男人能指望上呢……” “京中是个什么形势呢?高思翰的儿子有胆量把自家搅乱,是不是因为皇帝陛下和皇太孙那边出了什么岔子,恐怕是登基不成吧,若不然高思翰的儿子怎么敢的?高思翰不仅是他的父亲,还是兵马大元帅,动了他就是动了大靖的根基,皇帝陛下也不能忍啊!” “难道我还要回去找沈长戈,像他这种小官还得爬多少年才能爬回京城啊。凭我的出身和容貌,明明可以配更优秀的男人!” “眼前来看,比高思翰更有权势的男人就是齐王。韩家还在时,他看我的眼神就藏着喜欢。我若是现在投奔他去,也比回去找沈长戈当小官夫人的好。再说了,沈长戈被高思翰派到历城去,还不知道有没有命活着回来呢!” “若是去找齐王,肚里的孩子就不能留……” “京中动乱,齐王应该也会有所行动吧?他是留在封地,还是去了京城,或是占了其他地方呢!我去哪里寻他啊!” 韩婵坐在马车里连夜奔逃,为前路忧心忡忡,高思翰被自己的长子高途,五花大绑于营帐里,气怒交加。 “孽子,我是你的父亲,是大靖朝的兵马大元帅,你是得了失心疯,想造反吗?” 高途坐在主帅的椅子上,居高临下望着地面上扭曲挣扎的亲生父亲,满面嘲笑。 “父亲啊……” 高途与高思翰有七分相像,但与父亲常年被色欲熏染的双目不同,高途的眼光更加澄澈和坚毅。 “你可不单单是我一个人的父亲,我想要的东西父亲都打算给另外两个儿子,我是知道的。我不怪父亲偏心,父亲也别怪我狠心。” 高思翰的脸色五彩纷呈,还在嘴硬道:“你是我的长子,是高家的长孙,我就是偏宠你弟弟们,也改变不了你的地位。虽然你从小不在我身边长大,但你刚刚满十七岁,我便把你提来军中历练,不曾亏待你……” “父亲还有脸说!” 高途猛地起身,两大步跨到高思翰跟前,指着他的鼻子怒骂:“你这宠妾灭妻,猪狗不如的东西。我母亲被你扔在一旁十几年,你带着下三滥出身的贱女人在外风流,生养多个儿子,根本对我不闻不问。我作为高家长子长孙,十七八岁,很多同龄人已经接管家族事物,而我依然前途渺茫。我母亲跪地求你给我出路,你却提出让那贱女人生的两个儿子记在我母亲名下做嫡子,才肯让我在军中谋一差事,你居然还敢提从前……” 高途嘶声质问,高思翰弱弱辩解:“那又怎么样呢?你现在军中掌权,你弟弟们年龄尚小,根本对你没有威胁。你都能轻易把我拉下台,可见这些年我厚待了你,并且放权给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定是你母亲怨怪我,撺掇着你与亲生父亲离心。你可要放明白,弑父是天理不容的大罪,陛下不会坐视不管。你若现在知道悔悟,为父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哈哈……” 高途笑得好不开怀:“父亲真是可笑,谁告诉你我要弑父?谁告诉你陛下还能管事?” “什么意思?” 高思翰有不好的预感,难道说皇帝陛下病重是假的,或许他已经…… “皇帝陛下在半个月前已经驾崩,密不发丧就是为了收拾你。怎么样?我的父亲惊喜吗?” “怎么?” 高思翰挪蹭着身体,尖声叫喊:“怎么会这样?究竟是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人和你密谋?皇太孙怎么样了?你们想干什么?你是投靠的哪个藩王了吗?你说……究竟怎么回事?你究竟想把我怎么样?” “哎呦呦……” 高途后退两步,对挪蹭到他脚边的父亲万分嫌弃:“还我想把你怎么样!我能把你怎么样呢?你是我父亲,我当然不会伤害你。但你结下的仇家那么多,别人想要找你报仇,我是爱莫能助。谁让你色欲熏天,谁的女人都敢碰,夜路走多,撞见鬼了,都是你自找的。” 高思翰是真的有点糊涂:“什么意思?谁的女人?和我有什么关系?” 高途坏笑:“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大家都是熟人,他应该不会要你的命,别害怕。” “不不……不,我不想死……” 高思翰出身高门,做贵公子时,有的是下人替他办事。做将军大帅时,也有的是小兵给他卖命。 位高权重多年,享尽了酒色财气,却没经过几回生死关头的考验。 如今被亲子亲卫联合背叛,挣扎几番,便心劲儿松散,只会一遍遍呢喃着:“不不不……我不想死……我不想死……我什么都给你,你放了父亲吧!你帮帮父亲,甭管谁来寻仇,你帮帮父亲吧。” “没办法呦,那人的手段狠着呢,我也害怕。” 高途还想再讽刺高思翰几句,就听帐外传来禀报声:“大帅,丽夫人带着两位小公子逃跑了……” “呵呵……她能跑去哪里?一定是去希城的方向。人一害怕,想保命的时候,都喜欢往老家跑!” 高途冲着呆怔的高思翰,好声好气地嘱咐道:“父亲,你在这里老老实实等着你的仇家,我去亲手了结那两个小畜生!” “不不不……他们是你的弟弟,威胁不到你啊!他们还小啊!” 任凭高思翰大哭大叫地恳求,高途依然带着斩草除根的微笑走远。 不知过了多久,绝望的高思翰再次听到脚步声走近,他勉力抬起头来,看到了一片华丽的衣角,有一道温和熟稔的声音自头顶上传来。 “世叔,好久不见,听说婵儿在荣城受您多方关照,轻煦特来感谢!” 第67章 打算 高思翰想他的仇家是谁,想来想去也没有个结果。他自来受皇帝陛下器重,军权在手,谁都是上赶子巴结他都来不及,哪有什么仇家。 英雄了半辈子,改不了好色成性,败给谁,都不能在韩婵那烂女人身上跌跟头。 “贤侄,可能有些误会,我与侄媳妇儿没见过几回,哪里谈得上照顾不照顾的。倒是那沈长戈,我可是替贤侄教训他很多回。这一次我还把他派到历城去收拾烂摊子。若是贤侄还不解气,可再想其他主意,我愿意帮贤侄一点忙……” “呵呵……世叔不必客气!” 未轻煦俯视脚边的男人,笑意温雅:“我说要谢世叔,可是诚心的……” 高思翰在地面上蠕动,想离未轻煦远一点。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虽然未轻煦一开口就是温和有礼,但是,他依然感觉有一股阴冷之气笼罩他的全身。 尤其未轻煦身上散发着一阵阵甜香,更让他头晕目眩,胆战心惊。 高思翰连声说着:“不用……不用……”又连忙向后挪蹭,直到无处可移动,靠在了营帐的边缘,一根粗壮的木头柱子挡住了他的身体。 “世叔,你躲什么呢?” 未轻煦一点点靠近,同时从腰间的小皮袋子里,抽出一根手指长的银针,举在眼前端详。 长针一晃一晃,散发着银白色的光芒,映照着他雪白色的狐狸皮毛斗篷领子,以及嘴角诡异的微笑,更是阴气重重,高思翰好像看见了白无常。 “贤侄……你听我说……不是我主动找韩婵的,是那女人先勾引我……” “啊……” 高思翰抽搐惨叫,下身立刻濡湿一片。 未轻煦的笑意不变,缓缓拔出刺入高思翰腰部穴位的银针,轻叹道:“世叔说话要小心哦!我最听不得别人讲婵儿的坏话……” “你想怎么样?不关我的事……” 高思翰挺过一阵深入骨髓的疼痛,趴在地上大喘气,还是不甘认罪。 “你就算心中有气,也该去找沈长戈算账。是他带着韩婵私奔伤了你的脸面,与我何干?韩婵就是个贱胚子,人尽可夫,一坨烂肉而已,别人碰得,我为什么碰不得?” “世叔提醒的都对!” 未轻煦点头微笑,似是非常认同,他收起银针,又从腰间掏出一个小瓷瓶,“嘣”的一声轻响,单手撬开瓶塞,仰首,张嘴,白色粉末尽入口中。 高思翰以为他的辩驳之言,被未轻煦听进去了,才停止对他的迫害。 他就说嘛!韩婵都与人私奔了,未轻煦还能拿她当宝贝吗? 无论是谁的妻子,和一个男人偷情,和两个男人鬼混,再和三个男人玩疯了,紧接着也烂透了。 鬼才会为了那样一坨烂肉,到处找野男人算账,算得过来吗? 高思翰的精神稍稍放松,只是当他再想说几句求饶的话,却见不知吃了什么东西的未轻煦,笑得更加阴森可怖。 “来人啊!” 未轻煦舔着嘴角,扔了小瓷瓶,没再取腰间的银针,而是一拍手,进来两个小太监。 “世叔享乐半生,可是没见过锦衣卫对待犯人的手段……” 未轻煦在一个小太监呈上的小箱子里翻找,一阵金属摩擦之声。 高思翰吓得全身发抖,颤声哀求:“你不该找我呀。我与韩婵偷情时,她是沈长戈的妻子……你我没仇,你该去找沈长戈……你去报复他……别找我……” “嗯……我知道呀!” 未轻煦的嘴唇殷红,眼角闪过一抹妖异的波光,语调低低柔柔地说道:“不着急,一个一个找,谁也跑不了!” 高思翰绝望,他是真的跑不了,倒不如一死了之,反而能省去很多痛苦。 但他高大帅养尊处优多年,怕疼的厉害。 撞柱子头破血流,撞不死,撞傻了怎么办? 咬舌自尽咬不断,不咽气,咬残了怎么办? 高思翰犹犹豫豫,要死不死的时候,未轻煦挑好了工具,一把有密密麻麻倒刺的匕首,还有一只婴儿拳头大小的流星锤。 “世叔也知道,轻煦没有大本事,就是会些浅薄的医术,找穴位,配良药,是我的看家本领!” 未轻煦一边闲话家常,一边转去另一个小太监手上挑药包。 “婵儿离家多日,我闲来无事,就研磨了刑具配毒药的新奇法子。连锦衣卫指挥使都夸赞我的手法高明,今日也给世叔用上一用……” “不不不……你饶了我吧……我错了,我错了……” 高思翰的哀嚎响彻夜空,传出了一里地,一阵高过一阵。 未轻煦的仇恨在羽化散的催动下,不见血不收手。而且,未大公子本着医者仁心,从不伤人性命。每一次动手都会掌握好分寸,要让他恨着的人活着,清醒地看着自己受罪,想死都死不了。 天蒙蒙亮,寒气逼人,药效渐渐消退的未轻煦,游魂一般走出主帅的营帐。 “公子,小的扶您去睡一觉吧!” 小凳子从来和其他太监不一样,不肯把未轻煦称作公公,一直坚持叫他公子。因为在小凳子心中,无论未轻煦变成什么样子,他都是柔和如三月春风的未大公子。 “小的已经为公子收拾好了一个营帐,你去睡个把时辰,就不会难受了。” 小凳子搀过未轻煦的胳膊,引着他前行,小心不让步伐错乱的未大公子跌倒。 “这是哪里呀?我怎么在这里?” 未轻煦的神情茫然,双眼空洞,将半个身子的重量都靠在小凳子身上,踉跄而行。 “我做什么了,感觉好累呀!” 小凳子安慰道:“公子研制了一宿药方,累一点也正常。” “哦……” 未轻煦单手抚着额头,喃喃道:“我一晚上不回家,婵儿又要生气的,我得想法子哄哄她……” 小凳子没搭言,伺候未轻煦躺倒,为他盖被子。 “婵儿呢?” 未轻煦闭上眼睛,安静地躺着,就在小凳子以为他睡熟了,要悄悄离开的时候,他又突然坐起身,寻找呼唤:“婵儿……婵儿……你去哪里啦……婵儿……” “公子……公子……” 小凳子连忙抱住未轻煦,阻止他掀被下床,温声安抚道:“夫人出门玩耍,还没回来,您先睡一觉,睡醒了心情好,夫人也就回来啦!” “嗯……婵儿出门……还没回来……” “她是爱疯爱玩的……” “她出门我也是知道的,我还知道她和谁出门玩了,我会找到她的……” “婵儿可是个妙人儿,我和她一起长大,从来没有看透过她,我拿命护着她,都不如护着猪和狗!” “这世间任何一个男人,都比不上我对她的宠爱,没有人比得过……可她好像不知道呢!” “她不知道,我为她付出过什么吗?” “不不……她知道的,只是不在意,因为她没有心……” “……韩婵是一个很糟糕的女人。” “婵儿在外疯玩,被野男人带坏了,我要把她再带回来。” “那些人欺负了我的婵儿,我要帮她讨回公道,婵儿一定等着我去找她呢!” 未轻煦似是累极了,窝在被子里软绵绵一团,念叨着,念叨着,声音越来越小。 小凳子松了一口气,未公子的日常,吃药,发狂,清醒,控制小皇帝。再吃药,再发狂,再玩弄权术,再吃药…… 若有一日,他能正经吃上一顿饭,正经睡个囫囵觉,就能多多清醒一小会儿,小凳子都要谢天谢地。 照此下去,未大公子不在权谋斗争中死去,也会因为药物中毒而亡,他的日子,一眼就能望到头。 而那个惹下事端,害苦他人的罪魁祸首,依旧在外潇洒,而且有了更好的打算。 那一夜出逃,只是先时紧张些,待到后来,离是非之地越来越远,韩婵发现没人搭理她,遂放下心来,悠哉悠哉赶路。 韩大美人可是很爱惜自己身子的,尤其肚里的孩子,可要好好保重,也许可以牵制沈长戈,助她顺利奔向齐王的怀抱。 出逃的第三日,距离荣城还有两日路程,韩婵在一酒楼用午饭,正在犹豫何去何从,就听隔壁酒桌讨论天下大势。 “听说了吗?咱们的兵马大元帅中风了,手脚扭曲起不来榻,也说不了话,一路被抬回京城,他的长子接过兵马大元帅之职。你说他刚四十出头,怎么就中风了呢?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啊!” “啥福?啥祸?我看都是人为的,你以为上面那群人,都是好人呢!那街头乞丐争抢个馒头还打个头破血流呢!上面一群人抢的又是啥?咱们都不敢想。” “是啊,是啊,这边兵马大元帅换了人,那边齐王便带兵攻打历城杀了陈王,还不都是为了争上面那个位置。那可是亲兄弟呀!虽然不是一个娘生的,但那也是一个爹,流着相同的血脉呀!” “哎呀……真是不敢想,咱小老百姓兄弟俩再不和气,顶了天是你怼我一拳,我踹你一脚,这辈子不说话,不来往就到头了。可上边那群人玩的是权,赔的是命啊。” “你说这京里是怎么个情况,咋一点消息都没有呢!” “我猜呀……皇帝陛下可能……嗯嗯……没多少日子了,你觉得呢?” “我看也是……若不然齐王咋能摆这么大阵仗,这家伙来势汹汹的,皇太孙想斗过这个小皇叔,可是不容易啊!” “让我看,齐王的赢面更大……” “我觉得也是呢!” 虽然隔着一道屏风,几个酒友也把闲话的声音压得很低,怎奈韩婵竖着耳朵听,如蚊子一样哼哼,也让她听了个七七八八。 尤其是齐王的赢面更大,有可能干过皇太孙登基为帝的话,那可是听进耳朵,入了心地,迅速开了花。 “呵呵……我的好日子就快来了!” 韩婵有了主意,拉着封屏儿,招呼马车夫即刻赶路去历城。 她要去找沈长戈,撺掇他归降齐王,作为有功之臣的夫人,就能顺利与齐王府诸人接触。 然后,再动脑子,寻机会,像勾搭高思翰一样勾搭上齐王,先入齐王后院,再入齐王后宫,荣华近在眼前。 第68章 孩子 马车夫知道近路,两日后的傍晚,韩婵赶到了荣城和历城的边镇,杜千和与沈长戈带领的两万大军正驻扎在此地。 齐王杀了陈王,占领历城后按兵不动,暂时没有攻打荣城的打算,其实,齐王打不打,荣城都是他的。 大家不是傻子,心里都有数,齐王兵强马壮,根本就不是高思翰派来的两万人马能够抵挡的。更要紧的是杜千和作为主将的含糊态度,摆明了要顺应齐王。 如今两城兵马的僵持状态,只是因为齐王还没有得到京中传来新的消息,不知代王动静,也不知老皇帝的部署。 是直入京城,强势称帝,还是绕行荣城,避代王和皇太孙的算计,齐王犹豫不决。 沈长戈也在等,等齐王的决定,等京中的援兵。他提着心在等,没等到光明的前途,等来了惊慌柔弱的韩大美人。 “夫君……我总算找到你了,你都不知道我受了多少苦,我有多害怕……” 夕阳西下,憔悴不堪的韩婵走进营地,扑进呆愣的沈长戈怀里,呜咽道:“夫君,你要给我报仇啊,那高思翰欺人太甚,他把你调离荣城,便趁我拜访丽夫人时放肆调戏。我誓死不从,他便趁大军开拔之际,绑了我扔在马车上,要把我带回京城。幸好半路上遭遇兵变,我才得着机会逃出来……” 韩婵感觉到沈长戈木头柱子似的立着,没有任何反应,抓住他的手就按住了平坦的小腹,大声哭嚎道:“夫君,你知道我有多难吗?你知道为了保住我们的孩子,我吃了多少辛苦吗?若不是我反应机敏,若不是我们孩子的命格福贵,我们就再也见不到你啦……呜呜……” 孩子?什么孩子? 太阳挂在山头,光线略暗,但也看得清人脸。只是在抱住韩婵那一瞬间,沈长戈就不受控制地脑袋发昏,眼睛发花,耳朵都不好使了。 韩婵的话音也好像隔着一层层水幕,哗哗,嗡嗡,沥沥地听不真切。 怎么会有孩子呢?谁的孩子? 沈长戈被韩婵按在小腹上的那只手,突然失去了知觉,他的耳朵被“孩子”两字刺伤,连着心,也连着眼,整个人僵化在原地。 完了,岁晚再也不会原谅他了,就像孙氏,宁愿剃光了头发做尼姑,也不肯接受父亲。 沈长戈第一反应是他把吴岁晚关到死,也得不到她的心,而后才想到,他有多久没碰过韩婵了? 三个月?三个半月?或是接近四个月…… 自从父亲病得开始犯糊涂,每天都离不开人,他就很少回将军府,很少见到韩婵。两人见了面,也只是例行关心几句,拥抱都很少,更没有过亲热,怎么就有孩子了呢? 韩婵心里有鬼,瞄着沈长戈的脸色有茫然没有怀疑,又快速转变情绪,就着泪眼婆娑装可怜,按着沈长戈的手不放松,怯弱无依道:“夫君,你不欢喜吗?我们的孩子三个多月啦!” 其实,韩婵原本想说她怀了四个多月,更能让男人信服,但这肚子实在不像。只能说三个多月。三个月零一天是三个多月,三个月零二十九天也是三个多月。 应该能糊弄过去吧?果然,沈长戈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 韩婵信心倍增,继续胡诌:“上次分别时,我根本就不是生病了,是我有了身孕。正临夫君要出征,我不想让你挂念,才不告诉你。若不是我在外受了欺辱,害怕护不住孩子,绝不会跑到前线来烦你……” “哦……” 沈长戈的脑子找回一丝清明,但双眼依旧迷蒙,呓语般地说道:“婵儿辛苦啦!” “夫君……” 韩婵把脸贴向沈长戈的胸口,娇柔道:“我们有孩子啦,我要给夫君生个大儿子……” 沈长戈轻声回道:“嗯……好……” “夫君喜欢儿子吗?” “喜欢……” “夫君喜欢女儿吗?” “喜欢……” “那我就加把劲儿,生完儿子,再给夫君生女儿!” “嗯……好……” 韩婵腻着沈长戈倾情表演,从怀孕的惊喜和辛苦,说到孩子出生后,读书练武考功名,为父为母享天伦,说得自己都感动了。 沈长戈始终淡淡的,或者说是懵懵的。他该怎么办?他还有什么脸面见岁晚? 这是老天爷的意思吗? 真的让他与韩婵做一世夫妻,真的要与岁晚错过一次,又错过第二次吗? 虽然沈长戈在男女之事上,表现出了虚伪和贪婪。但大体上,沈长戈是一个好人,是一个正直磊落的善良之人。 二十出头,才华初现就有用武之地,他的人生在目前为止是顺遂的。他对人对事的心情,还是普通青年第一次见世界的赤诚和淳厚。 他对人不愚蠢,但他不够世故。 他对事不浅薄,但他不够老道。 沈长戈不是很坏,也不会把身边的人想得很坏。更别提对待曾经的爱人韩婵,他不但没有丝毫怀疑她的品行,还在为了这些日子谋划抛弃她而感到愧疚。 即使他不喜欢韩婵,不盼望她怀的孩子,但他懂得一个男人的责任。他不会找理由,抛弃一个怀着他亲生骨肉的女人。他也会像沈契爱他一样爱他的孩子,即使他不爱孩子的母亲。 沈长戈要很用力,很用力,才能压抑住心底一浪高过一浪的难过,才不至于在韩婵的喋喋不休里崩溃怒吼。 为什么?为什么是这样的结果? 他究竟犯了多大的错误,让老天爷都不原谅他,为他安排这样糟糕的生活。 这一切都不是他想要的,他不想要韩婵,不想要韩婵的孩子,他只想要岁晚。 他不明白,沈长戈只想要一个吴岁晚,为何这么难? 天黑透了,韩婵也说饿了,晚餐摆上桌,饭吃个差不多,她觉得是时候鼓动沈长戈叛逃,最好明日就带着她去历城。 韩婵有把握,只要和齐王见一面,她就能抓住男人的心,保管男人夜夜离不开她。 韩婵更有野心,只要和齐王通情意,她便立即打掉孩子,一身轻松,以后再怀就是龙子龙孙。 至于沈长戈,战场上刀枪无眼,齐王授意下属随便搞点小动作,姓沈的就再也找了她的麻烦。 “夫君……” 韩婵一副贤妻模样,殷勤地给夫君夹菜。 “夫君有什么打算?” “嗯?” 沈长戈嘴里嚼着一片青菜,嚼的很慢,思绪飘的很远,跟不上韩婵的变化。 “夫君,我受高思翰欺辱,不敢叫你去报仇,但你也不能再给他卖命,不如早做打算……” “明日我们就去投靠齐王,助他登极,好好收拾姓高的,让他家破人亡,不得好死……” 沈长戈依然心不在焉,好不容易把嘴里的青菜嚼碎了咽下去,竟然感觉有点割嗓子,他的脑子里反反复复回响着两句话。 “不能失去岁晚!” “不能不管孩子!” 可是,这两个想法同时兼顾,是不可能做到的。 沈长戈端坐在餐桌前,表面上如往常一样,稳稳当当地吃饭,实际心里的纠结与懊丧像岩浆一样翻涌,烫的五脏六腑都疼。 韩婵把话说完,等了好几个呼吸也不见男人回应,硬挤出来的那一点耐性耗尽。 “沈长戈!” 韩婵尖声一喊,沈长戈猛然回神:“怎么啦?” “怎么啦?你说怎么啦?你是一点都不疼惜我。你这个负心汉,窝囊废,我被别的男人欺辱,你竟然问我怎么啦?你还是不是个男人?” 韩婵在孩子一事上,蒙住了沈长戈,便卸去了伪装,摔了手里的筷子,指着男人怒骂:“你个没用的东西,枉我对你一片真心,抛下青梅竹马的夫婿也要与你私奔。不惜背上荡妇的臭名声,还要辛苦为你孕育子嗣。你就这样对我,不管我高兴与否,也不管我的死活。你配做男人吗?你配做我韩婵的男人吗?” 若是在从前,韩婵如此撒泼,沈长戈会骂回去,针尖对麦芒的吵嚷几声,打砸几下东西,甩手离开几日不理她,等大家的气都消了,再重新和好。 今日却截然不同,沈长戈再看韩婵的丑恶嘴脸,只感觉无力,他暂时放下心中的烦忧,尽量耐心解释。 “婵儿,姓高那畜牲欺辱你,的确让人气愤,但我是个将军,手下一万士兵也是人。他们出来当兵只是为了混口饭吃,不能成为我个人恩怨的复仇工具。如今局势复杂,投靠谁,归顺谁的话,不能轻易出口……” “你少跟我废话!” 韩婵气急,随手操起一只饭碗就朝沈长戈的面上摔去。 “我不管你的那些破理由,你若是个男人,还存有一丝血性,你的女人受欺辱,你就该操起刀剑,为她报仇雪恨才对。” “你继续为朝廷卖命,就是捧着高思翰的亲外甥,就等于在捧着高思翰,捧着你的仇人,你还是男人吗?你是打算着把辱你妻子的男人捧成人上人,继续给他当走狗,是不是?” 沈长戈躲过韩婵的饭碗,站起身来静静看着她的歇斯底里。 “婵儿,我知道你心中有气,但你不要忘了你是做了母亲的人。不管你对我有多少不满,也不可伤了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为了孩子,你也该学着懂事,不能任性妄为想当然。你刚刚所有打算,满足了你我的复仇之心,却要拖上很多无辜之人的性命。齐王成事倒好了,若是落败,跟着他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你仔细想想,如此关键时候,行差一步,我的性命都难保,你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 孩子,孩子,句句说孩子,有啥怎么办的,能利用上就留着,碍事就除掉呗! 韩婵心中如是着想,嘴上不敢吐出一个字,营帐里有一瞬的安静,营帐外传来三宝的声音。 “将军,杜将军请您过去一趟,说有要事商量。应该是有紧急军报,将军快过去看看吧!” “你冷静一下,我去去就回。” 沈长戈长舒一口气,随便交代一句,便大步离开,把韩婵的无理阻挠甩在身后。 第69章 没好 杜千和有军报,既紧急又机密。 “长戈,你我相交一场,我拿你当自家兄弟,凡事也不瞒你。” “齐王得到密报,皇帝陛下已在半月前驾崩,高思翰在回京的半路上中风。其子高途任大元帅,带领三万兵马正往历城而来,清缴齐王。高家忠臣高远带着两万兵马堵在平城半路,遏制代王!” “皇太孙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人,应该不会有此等深沉的心思,高思翰在半路中风的说辞更是掩人耳目。能够镇住皇太孙和一干老臣不顾先皇遗命,还能联合高思翰长子反叛父亲,是谁躲在背后搅动风云,强势反击各路藩王,尚不知晓……” “以齐王的兵力,占荣城抵挡朝廷的镇压,或许可以险胜,又恐怕代王趁乱渔翁得利。所以,齐王已经传下密令,让我后日带着兵马退守历城,封锁各个军事要道,拖住高途的兵马,齐王会带着主力绕道顺城攻京城。” “长戈……唉……” 分析完当今局势,杜千和又与沈长戈唠起了家常,语气无奈:“你是知道我的,贫寒出身,全靠齐王暗中培植,才有我如今的荣耀。我也不想参与到夺嫡纷争里,但齐王的知遇之恩不能不还。” 沈长戈颌首:“杜兄的难处,长戈都知道。” 杜千和拍了拍沈长戈的肩膀,叹息道:“好兄弟,我虽然效忠齐王,但我也明白,齐王想要登位是很困难的。就算他这一次起兵占了京城,代王也不会善罢甘休。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鹿死谁手,谁又知道呢?” “像我们这种小将军,都是权贵手中的棋子,胜败都不由我们说的算。哥哥是一定要带兵去历城的,至于长戈何去何从,哥哥并不强求。但哥哥也提醒你一句,即使你不归顺齐王,朝廷那方也不会给你光明大道,你要早做打算。” “我们不易脱开身,也要把家眷安排好的去处。我已经给你嫂子和大侄子换了新的身份。齐王功成,我还有活路。齐王落败,我也就回不来了,不能让他们母子受牵连!” “长戈,你回去合计合计,是跟着哥哥去历城,还是驻守此地,继续效忠朝廷。不管你如何选择,你我兄弟情不变。” 虽然沈长戈在官场上寸步难行,但他是难得的将才,有一点傲气,也有一定的慧眼。都说良禽择木而栖,在深长戈看来,朝廷里是一群酒囊饭袋,只会让他当受气包。而齐王也不是一个合格优秀的统帅,跟着他更没有前途。 如果说效忠朝廷的路不好走,那么归顺齐王也不会有好下场。 还有两日,无论投靠谁,都是一场生死难料的硬仗,在那之前,安排好家眷! 沈长戈的家眷只有吴岁晚和韩婵肚子里的孩子,作为丈夫和父亲,两个都要护着。 可是,怎么护呢?岁晚还被关在云雾山的别院里。 “怎么了?杜千和跟你说了什么事?你想好何时带兵去投靠齐王吗?” 沈长戈心事重重,一回营帐,韩婵便迎过来,叨叨个不停。 “婵儿!” 沈长戈皱眉轻斥:“你去一边待着,让我静一静。” “你有什么可静的,那荣光大路明摆着让你走,你却胆小如鼠,前怕狼后怕虎,连妻子受辱的窝囊气都可以咽下去。别怪我瞧不起你,你若是不带兵投靠齐王,我就是瞧不起你,连未出世的孩子都瞧不起你,你算个什么男人?” 韩婵的嘴自来琐碎又恶毒,沈长戈早已习惯,左耳听右耳冒,径直走到桌案前,拿了笔墨纸砚就摔帘子走开,任由女人闹,一个人闹个够。 沈长戈躲到三宝的帐篷里铺开纸笔,写第一封信时一蹴而就。 写第二封信时,写写停停,涂涂改改,扔了好几个废纸团。 其实,准确说来,沈长戈写的第二张纸不是书信,而是一封和离书。 夜已深,帐篷外呼呼刮起了北风,沈长戈终于把和离书写好,妥善折叠装封,交给一名近卫。 “骑快马,回荣城云雾山别院,保证在明日天黑之前,将这封信交给夫人。告诉那些守院子的兵士,全部撤离,夫人想去哪里都随她。” 近卫领命而去,三宝担忧道:“将军,发生什么事啦?你对夫人一会儿关一会儿放的,是咋个意思嘛?是不是韩夫人来了,又出了什么歪歪道,你又犯糊涂呢!” “三宝……” 沈长戈将写好的第一封信递去他手中,声音艰涩道:“韩婵怀孕了!” “啊……” 三宝低呼:“这……这……可怎么办呢。” 早不怀,晚不怀,偏偏这个时候怀,还跑到前线来捣乱。看在孩子的面上,将军和韩夫人恐怕要绑在一起一辈子。 当奴才当成他这样也真够倒霉的,男主子稀里糊涂老犯傻,端庄和气的夫人留不住,整一个作精夫人黏上身就甩不掉。 一天天的,当官当得窝里窝囊,没得大出息。后院就两个女人,见不上面也斗不着气,还能被他自己搞得剪不断理还乱。 不知道犯的什么蠢?也不知道招的什么邪?连累他这个奴才的日子都不好过。 这活儿还怎么干?这沈家他都要待不下去了。 三宝腹诽一阵子,再低头细瞧,信封上写着风鸦山庄的字眼儿。 “哎……将军,这又是什么意思?怎么想起凌少主啦?” “你明日一早就驾上马车,把韩婵送到风鸦山庄,我已在信中交代凌宸……帮忙照顾我的妻儿……” “啥意思?你打算做甚?有危险?” 三宝紧张,沈长戈的语气就像交代后事。 升官又升不成了?一品大员还是遥遥无期?或许还有生命危险?会不会连累他一个小跟班,他还没娶媳妇儿呢! 三宝心里恨恨的,只要姓韩的女人出现,准没好事儿。他主子一直走霉运,都是那姓韩的女人方的。 别人都是前途无量,他跟着一个缺心眼儿的主子,也是前途无“亮”,一直都是“没好”生活。 沈长戈仰躺在三宝的床榻上,摊开手脚,哑声道:“后日,杜将军带兵投向历城,我不看好齐王,预感他必会落败。为了稳妥起见,我决定驻守此地,等待朝廷的平乱大军。希望新将领是个正义惜才的,也许我还有前路可走。若是再出什么纰漏,或是遭人背后使坏,我恐有大灾临身……到那时……希望不要连累岁晚,也希望能够保住韩婵肚里的孩子……” 三宝的小腿发软,跪坐在床榻边的土地上,扒着沈长戈的小腿,没什么底气地安慰道:“哎呀……没事的没事的,咱们以前也遇到过倒霉事儿,哪次不是硬着头皮闯过去的。咱们原来是江湖上的无名小辈,现在是朝廷里的四品将军。咱们的运气好着呢!哪有你说的那么难啊?说不定再过几天,你就借此机会升官发大财啦!” “那又怎么样呢?” 沈长戈像一张软塌塌的发面饼,躺在榻上,浑身无力,语气里都是无可名状的悲伤:“韩婵有孩子了,我就是闯过眼前的关卡,飞黄腾达了也没用,岁晚不会要我了……” “这……这个……嗯嗯……是哈……” 沈长戈算是聪明一回,三宝也没有好听的话来劝,他平日里就看得明明白白,夫人对将军没意思。 只是养了一个野女人的时候,夫人对将军就不感兴趣,那真是多看一眼都嫌烦。将军和野女人再有了孩子,更会死生不见都不想念。 说什么情情爱爱,长长久久。男女之间没有孩子,还能好聚好散。一旦有了孩子,没有感情也断不了牵扯。 沈长戈的身世摆在那里,沈契与孙氏的一辈子也摆在那里,都是教训,谁都别装糊涂。 三宝唉声叹气,不知道主子如今的下场,算是命苦,还是活该。他与主子是一起长大的好兄弟,他们之间有着比天高、比海深的情谊,很难不为他愁、为他忧。 狭小的帐篷里,晕黄的灯火下,沈长戈生无可恋,三宝愁眉苦脸。 直到夜深了,三宝陪伴累了,沈长戈依然霸占着窄巴巴的床榻,没有让地方的意思。 “哎?我说……你是不是应该回自己帐里睡觉去啦!” 沈长戈不为所动:“我心情不好,哪里都不去!” 三宝啾啾鼻子:“那我怎么办?我怎么睡觉?” 沈长戈理直气壮:“我不管,我谁都不管。” 三宝傻眼:“这是我的床,现在是大冬天,我会被冻坏的……” 沈长戈不耐烦:“我闹心,你去一边磨叽!” 三宝气愤:“虐待奴仆是触犯律法的,你是当官的也不能胡来!” 沈长戈伸脚乱踹:“少废话,你当我愿意在你的狗窝里睡呢?臭烘烘的!” 三宝捶主子的大腿:“那你走啊!找你的小美人去,找你的香喷喷去!” 沈长戈低吼:“我就是不想看见她,我快烦死啦!有她,有孩子,我就再也没有岁晚啦!” 三宝吼了回去:“和我有什么关系,都是你自己作的!” 主仆俩你一言我一语,你一脚我一拳,乱作一团,好像从前每一个斗嘴打闹的日子,简单无忧。 然而,现今的沉重不可收拾,明日的惨痛突如其来,沈长戈一宿无眠,睁眼闭眼都是吴岁晚。 韩婵怀有身孕,连着几日奔逃,计划,赶路,身子疲乏难捱,挨着枕头,没一会儿就睡熟了。 她觉得自己很有本事,三言两语就让沈长戈认下孩子,再让男人听她指挥去历城,也应该顺利成行。 韩婵临睡前想着,明日要闹个天翻地覆。高思翰不听她摆弄也就算了,沈长戈一个小门小户出来的穷酸男人,还敢不听她的话,韩大美人的面子往里哪里放。 然而,韩婵睡醒了,想大展拳脚的时候,却被沈长戈告知,男人要效忠朝廷到底,她要到一个穷山沟沟里养胎。 第70章 保护 “沈长戈,你什么意思?” 韩婵气坏了,捶着沈长戈的胸膛,吵嚷道:“你真不愧是小地方出来的龟孙软蛋,没本事也没见识。不能给妻子出气,也不能跟着同僚高升,还想守在这个破地方,当你的忠臣良将,真是缺脑子……” 沈长戈攥住韩婵的手腕,忍了又忍,才没有用力甩脱。 “婵儿,为了孩子,我们以后少些争吵……” “为了孩子,你就应该立即带着兵马和杜千和一起前往历城,投靠齐王,去争一场高官厚禄,免得你的孩子出生后见他父亲没出息,觉得脸上无光……” 韩婵不肯罢休,沈长戈不听话让她生气,在肚皮鼓起来之前,没机会勾搭上齐王,也让她着急。 “跟你这么没用的东西混日子,我都能气死。你自己不知上进,没有头脑,还要把我和孩子送到穷山沟里,你打算的什么主意?” 韩婵越说越气,手腕被沈长戈攥住,不能抓挠他的脸,转而用脚踢着男人的小腿,怒骂道:“我韩婵是什么出身?配你这下等人本就委屈,你还没心没肺没有脸皮,居然这般糟践我。你也配做父亲?你也配让我给你生孩子?你是个什么东西?” “韩婵!” 沈长戈终是没忍住脾气,扬起手臂,啪的一声脆响,大巴掌甩在了女人的小脸上。 “你我是如何开始的,你心里没有数吗?偏要逼我把话说的很难听,你才能消停吗?难道当初是我沈长戈求着你跟我私奔的吗?” “我给了你我所能给的一切,你若看不上眼,为什么还留在我身边呢?我沈长戈有曾说过一句,我这辈子没有你韩婵不行吗?我做好了丈夫,你做好妻子了吗?” “事已至此,你既有了身孕,为了孩子,过去的是非对错我都不提,我已经下定决心,继续做好夫君,还要做好父亲。无论你有多少不知足,我沈长戈就是这么大的本事,对待你韩婵,我从来良心无愧!” “自从与你相识,予你宠爱,为了做一个好丈夫,我无奈割舍了很多东西,我的痛苦你有了解几分?” “现在为了孩子,为了做好父亲,我又丢失了余生的幸福。我可曾对你有一句怨怪?你又为何苦苦相逼?” 韩婵捂着脸,一瞬的震惊愤怒过后,再看沈长戈的疾言厉色,不由得心里发虚,还有一点恐惧。 以她韩大美人的容貌,是有能耐勾搭上更有权势的男人。但她现在怀着身孕,谁也靠不上,只能靠着沈长戈当冤大头,慢慢图谋。 韩婵知道,若此时惹得男人翻了脸,她还真的无路可走。只能暂时压抑着性子,哄着来,等以后攀了高枝,再狠狠教训他。 “夫君……” 韩婵弱弱的一声呼唤后,立在原地噼里啪啦掉眼泪,什么也不肯再说,好像委屈至极。 沈长戈没有向前安慰,而是心平气和地交代道:“我是没有什么大本事,只能在危急的时候保全你和孩子。风鸦山庄的凌少主与我交情匪浅,即使眼前的难关我闯不过去,性命不保,凌宸也能照顾你和孩子周全,不让你们母子无着落。” 韩婵依旧装可怜,垂头流泪好不委屈,沈长戈提步向前,拍着她的肩膀,低声道:“婵儿,为了孩子,改改脾气。我不能保证这辈子会飞黄腾达,但我能保证对你不离不弃,对孩子倾尽所有。” 谁稀得要你的不离不弃和倾尽所有,一个庶门出身的小官罢了。没得什么头脑,你也爬不了多高,我才不会跟你在一起一辈子呢! 当初若不是送给齐王的书信出了岔头,我怎么会跟你这下等人私奔呢? 韩婵低眉顺目,思索着下一步应该怎么走。现今不能鼓动沈长戈带她到历城去,她根本没有别的法子接近齐王。 难道真的要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 不行,不行,虽然能够骗过沈长戈,让他帮忙养着。但是,她也听别人说过,生了孩子的女人会快速变丑,肚皮会有褶皱,消除不掉,容颜会褪色,养不回来。 那她还怎么勾搭男人?怎么往上爬?怎么享尊荣富贵? 韩婵脑筋转的飞快,都是自私自利不管别人死活的缺德。 沈长戈的嘱托说尽,失去吴岁晚的空落,和不能给未出世孩子安稳生活的愧疚,一同袭来,难受得要人命。 一男一女相对,各怀心事,各有忧愁,谁都没有说话,就在安静了两三个呼吸后,营帐外传来急切的呼喊。 “拔寨起营……迅速集合……” “长戈兄弟……” 杜千和管不了许多,掀帘疾步而入。 “长戈,你不要犹豫了,立即带兵跟我去历城。刚刚我得到急报,随着高思翰之子高途带兵一起来荣城平乱的主事人,是皇太孙身边最多宠的公公未轻煦。据说新任兵马大元帅高途都在听他的调遣,你留在此地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杜千和的目光扫过韩婵,满满的责怪与瞧不起。 未轻煦?皇太孙和高途都听他的?这是怎么回事? 沈长戈想,未轻煦怎么不早一点来呢! 韩婵惊诧,一点脾气都没有的未轻煦,还能掌大权,说笑呢吧? “哎呀……别发呆!” 杜千和见沈长戈被吓住了一样,待在原地不动,立即拉起他的胳膊,朝帐外拖拽,催促道:“这个时候就不要想其他了,未轻煦能在短短两年之内,在老皇帝眼皮子底下控制皇太孙,那就是个有本事的。他此次前来,明摆着就是为了那个女人,不找你麻烦才怪呢!你不跟着我去投向齐王,留在这里就是在等死,快跟我走。” 躲开未轻煦的寻仇,保护韩婵腹中的孩子,除了向齐王靠拢,好像没有其他的路可选择。 沈长戈认命般的沉默,随着杜千和而行,营帐的帘子又被猛然掀起,三宝急匆匆跑进来,大喊着:“将军,不好了……不好了,守在云雾山的士兵过来传信,说是未轻煦放他来的……” 随在三宝身后的一个年轻士兵,一见着沈长戈的面便跪倒在地,呈上书信,急声禀报:“将军,两日前的傍晚,云雾山闯进一大批高手,扬言要绑了广威将军偷养的女人。几个回合就重伤了很多兄弟,庭院被团团包围,院内境况如何,被圈禁在院外的我们并不清楚。小的被抓过来传信时,为首之人自称未轻煦……” 云雾山!吴岁晚!未轻煦! 沈长戈抢过书信,很用力的撕扯,扯个乱七八糟,纸上的字迹都扯得七零八落。但他还是看清了上面写着什么,想要云雾山的女人性命,带韩婵来换。 “不不……岁晚……” 沈长戈的嗓子像是被一个烙铁烫了一下,冒起浓烟,堵住了他的呼吸。 三宝离得近,也看清了信上的内容,满是杀气的眼神立即扫向韩婵,恨不得马上动手绑了她丢回未轻煦身边。 他娘的,这祸害若是连累了夫人,死一百次都不能让人解恨。 “长戈兄弟,怎么啦?咱们要马上起营离开,耽误不得!” 杜千和的声音拉回了沈长戈的神志,他喃喃道:“不……我不走……我要去找岁晚……” “兄弟,听哥哥一句劝,你回去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不不……我的岁晚不能受牵连,都是我的错,这些烂事和她没有关系……” 沈长戈挣脱杜千和的拉扯,抄起旁边的大刀,沉声交代道:“杜兄,这将军我不做了,至于我手下管着的那些士兵,是效忠朝廷还是投靠齐王,不用听军令,前途如何,自己决定。我去找未轻煦,了结我们之前的恩怨。” 而后,不等杜千和反对,又转向三宝吩咐道:“你带着韩夫人即刻赶往风鸦山庄,保护她和孩子的安全……” 三宝怒了,张开手臂,拦在沈长戈身前,大喊道:“保护她什么呀?你现在应该把她带回去,把夫人换回来,你还充什么英雄好汉,还想单枪匹马去找未轻煦,真是嫌命长了……” 杜千和也是极力阻拦:“好兄弟,你们之间的恩怨了不了结,全在那个女人身上。若想以后不留麻烦,你就必须把那女人带上送回去。若不然,根本就解不了怨……” 沈长戈闻言,红了眼睛,艰难说道:“可她肚子里有我的孩子,我可以对不起她,不能不管孩子……” “嗨呀……” 杜千和攥紧了拳头,一脸难过地捶了一下沈长戈的肩膀。作为一个男人,一个已经当了父亲的男人,很难不懂沈长戈此时的心情,劝都不知如何再劝下去。 三宝气急,抱着沈长戈的腰,阻止他向外冲,并且大声哭嚎道:“什么孩子,什么女人,谁也没有你的命重要。你死了,我怎么办?那未轻煦心中有怨仇,你还指望他跟你讲什么江湖道义吗?再说是你先对不起人家,你不仁在先,如今他只会不义在后。若是未轻煦见不到韩夫人,害了你的命,再害了夫人的命,你觉得为了这个女人和孩子值得吗?” 韩婵在一旁不说话,眼睛都不知看向哪里,整个人像根木头一样,立在沈长戈身后发呆。 别看韩婵平日里嘴巴毒,脑筋快,其实都是些见不得光的鬼主意和小聪明。真正遇到大事,生死攸关之际,她整个人都是蒙的,脑子里是一团乱麻,都不知道啥是啥。 未轻煦掌了大权,想要找沈长戈报仇,让她回家,却抓了吴岁晚。 沈长戈刚刚决定按她的想法去历城,却因为要救吴岁晚,把她丢给三宝,丢去山沟沟里。 未轻煦那么温和的人要报仇,能干出什么事?现在当了大官,风风火火追到这里,是想求她回家?他会对她比以前更好吗? 但是,未轻煦掌了多大权柄,他也比不上齐王。姓未的再有出息,他也不能当皇帝。最重要的是,他都不是个男人,连觉都睡不了,跟他过的什么意思? 她韩婵眼前最好的选择,依然是齐王。 只是,沈长戈闹什么?解什么恩怨?救什么岁晚? 第71章 窒息 韩婵的关注点总是和别人不一样,沈长戈挣脱三宝的扯拽,还要往外冲,就为了吴岁晚! 脑筋异于常人的韩大漂亮真是火冒三丈,也一把抱住了男人的胳膊,急声质问道:“沈长戈,你和吴岁晚什么时候搞到一起去的?我在辛苦给你怀孩子,你却背着我玩女人……” 沈长戈憋着一口气,转回身,一个手刀劈在韩婵的后脖颈上。 女人的身子软倒,男人随手把她推到三宝怀里。 “三宝,你不喜欢这个女人,也要帮我照顾她,好好伺候着,她肚子里是你的小主子。” 沈长戈的手在韩婵的小腹上轻轻一碰,随后便头也不回地冲出帐篷,冲出军营,快马加鞭,冲向荣城。 两日前的傍晚,云雾山飘着轻雪,吴岁晚病了六七日,勉强能够起身四下活动,但是,病气未退,心肺虚弱,沾着冷气便咳嗽不停。 “夫人,该喝药了!” 亮婆子端着一个大瓷碗进门来,一股浓郁的苦涩也迎面而来,瞬间充斥在房间的每个角落。 吴岁晚的身子一会儿冷一会儿热,仅着一身嫩绿色的亵衣亵裤,薄薄地贴着皮肤,病弱也多姿。 “我好多了,能不能……不吃药……” 她脸色蜡黄,坐在榻上,腰间围着棉被,闻着药味,不自觉地干哕了一声。 “哪里好啦?” 亮婆子把碗举到吴岁晚嘴边,劝解道:“良药苦口,您忍一忍,一口闷下去。大夫都说了,这药再吃三四日才能去根。若不然,每年到这个时候,着了寒气就发热咳嗽,还不是您遭罪吗?” 吴岁晚在短短几日之内,瘦了一整圈,从前圆圆的小脸,瘦出了尖下巴。 她的病在心里,不是药能治好的。 吴岁晚接过药碗,刚刚碰着嘴边,就听外面有喊杀之声。 怎么回事?亮婆子也是惊了一跳,别院周围没有人烟,平时听着最多的就是风吹鸟叫,冷不丁地喊打喊杀很吓人。 “夫人,不怕的,我出去看看……” 亮婆子转身快速出了卧房门,刚刚站在外房门边抬起手,就听砰的一声巨响,一群锦衣华服的男人,裹挟着寒风与雪花,蜂拥而至。 “你们是什么人?不知道这是哪里吗?这院子里住着的是广威将军的夫人……” 亮婆子胆子不小,先被唬了一跳,再朝远看去,根本没有自家的侍卫。 这群人的架势也不像山匪流寇,想着报上自家主子的官名,能够威慑一点。 谁想她的一声“夫人”一出口,为首的俊俏男人便呵呵笑了两声。 “夫人?沈长戈的夫人?” 未轻煦提步朝内室而行,唇边绽放着的笑意,有点好奇,有点讽刺,更多的是嫉恨。 “快让我瞧瞧,沈长戈的夫人长成什么样?可比我的婵儿好吗?” “你不能进去……” 亮婆子叫嚷呵斥,却被两个小太监堵上嘴,架上胳膊拖出了门,不知拖向了何处。 吴岁晚在听到亮婆子大声质问来人是谁的时候,便知道有凶险靠近。管不了头晕目眩,快速爬起来,拿过旁边的斗篷,裹住了身体。 但她也只来得及披上衣服,根本没有时间逃跑,更是无处可藏。 卧房门被推开,吴岁晚抬眼望去,一个男人背光而立,看不清面容。但从他下颚线流畅的弧度,闪亮如星星的黑眸,可以判断这是一个姿容极其出色的男人。 “呵呵……” “也不怎么样嘛!不但及不上我的婵儿半分,就是我府里,随便拉过来一个婢女,都比沈家的夫人靓丽一些!” 夜幕悄悄降临,窗外透过来的光亮,也像吴岁晚一样弱小无助,来不及挣扎,便被黑暗吞噬。 男人的嗓音微微沙哑,出口的话语连连羞辱,只有那一声婵儿叫得绵绵多情,同时暴露了他的身份。 吴岁晚裹紧斗篷,朝窗边挪动,是在寻找一线光亮,也是在寻找一丝力量。 “沈长戈不在这里,韩婵也不在这里,你找错地方了。” 吴岁晚的后背抵住窗台,迎面一股甜香味儿越靠越近,像花果的甜,似胭脂的香。 “呵呵……没找错,找的就是你。” 未轻煦一步一步走近,带着与生俱来的柔软温和,轻言慢语道:“我走了很远的路,想接我的婵儿回家。找到这里来却不见她,听说她又和沈长戈走了。无所谓,我没有那么生气,就是晚一点再见,也没什么的。但他们又说,沈长戈背着我的婵儿偷偷养女人,这事儿我听着,就有些闹心了……” 吴岁晚的后背感受到窗棂缝隙里钻进来的寒冷,冷的她心尖颤抖。 “我和沈长戈没有关系……” “嘘……” 未轻煦又凑近一步,凝着吴岁晚的眼睛,伸出右手食指,点在她的红唇上,像大人教训孩子的语气说道:“勾搭别家的男人是不对的,说谎也是不对的,是要受到惩罚的……” 屋子里没有点灯,雪色和月光映照着彼此的脸庞。 吴岁晚咬紧牙关,不敢出声,与她一臂之远的那双眸子,形状优美,眼底却蒙着淡淡的雾气。 像是清醒着,也像沉醉着。像是看着你,也像看着你身后的众多鬼魂。 这样的眼睛,吴岁晚曾经见过。 杨家村有一个老实巴交半辈子,四十多岁的某一天突然疯癫的男人,举着菜刀到处乱砍的男人,就长了一双漂浮着迷雾的眼睛。 那雾气时聚时散,时而深重,时而清浅。 那是灵魂游弋在身体之外,分不清真实与虚幻,喜怒无常,善恶交织。 他在痛苦的旋涡里垂死挣扎,一不小心就会拉着另一个无辜的灵魂到万劫不复。 “你知道吗?” 未轻煦的手指缓缓移动,描绘着吴岁晚的五官轮廓。 “我的婵儿从小就是美人胚子,人见人夸,我很自豪的,那是我的未婚妻。等到她长大了,更是女大十八变,是个男人看见她就错不开眼珠。沈长戈喜欢她,觊觎她,我都忍了,可是,他怎么能把婵儿带走呢?那是我用全家的性命保下来的爱人,她怎么说走就走了……” 吴岁晚久病未愈,身心都极其脆弱。 幽暗封闭的房间内,一个柔弱的女人被一个疯癫的男人堵在角落里,全身紧绷如弓弦,不敢挪动分毫,甚至不敢大口呼吸。 极度恐惧下,只有一串串泪珠无声滑落,诉说着她的冤屈可怜。 “哎呦……真奇怪呀!你的长相清汤寡水,没有看头,但你哭起来的时候……咋就这么好看呢?” 未轻煦的手指离开吴岁晚的脸,转而摸到了斗篷的领口。 “来……让我仔细瞧瞧你,除了哭起来比较可爱,还有哪里招人爱?” “你有那么特别吗?竟让沈长戈这般迷恋,天下第一美的婵儿都放在一边不管,还把你藏起来……” “不不……和我无关,和我无关,你应该去找沈长戈,去找韩婵……和我无关……” 吴岁晚手上用力,把斗篷的襟口攥紧,舌头发麻,咬字不清也语无伦次:“我是无辜的,我要走的……我不想掺和到你们的恩怨里……你去将军府找韩婵,去历城找沈长戈。荣城人都知道韩婵是广威将军的夫人,没有人不认识她……找她很容易的……不要伤害我,我是无辜的……啊……” 银光一闪,吴岁晚的手腕剧痛,瞬间无力垂落,斗篷也随之滑坠于地。 女人衣衫单薄,曲线毕露,若有若无的光线里,微微颤栗,弱弱祈求:“不关我的事……” 未轻煦没有持针的左手,在女人的脖颈处抚摸,哼笑道:“怎么不关你的事?就是你和我的婵儿抢男人,你是广威将军的夫人,那我的婵儿算什么?她在未府做女主子时,可没有其他女人给她添堵!” “我的婵儿给予沈长戈深情,不顾世俗伦理与他私奔,却不是他的唯一,真是欺人太甚,我替婵儿委屈呢!” “你有哪一点比得过我的婵儿,你有什么了不起的?是非常好看,还是足够风骚呢?” 未轻煦低语很多歪理邪说,越说越激动,右手上的银针,瞄准女人身上的几处穴位狠扎下去,吴岁晚立时全身瘫软,仰卧于地,像一只待宰的羔羊。 “哦……美的不一样……” 未轻煦惊叹,光影斑驳中,他的目光胶着,流连,沉醉…… 吴岁晚的脖颈修长,皮肤白皙,青色的血管如花枝缠绕美玉,玲珑多姿。蒜皮一样薄薄的亵衣亵裤紧贴着身体的曲线,随着她的呼吸,瑟瑟妖娆。 未轻煦摩擦着手指,感叹:“嗯嗯……骨肉匀称……当得一句超凡脱俗……” 吴岁晚动弹不得,只能无助哭泣:“别……求求你……与我无关……别这样对我……” “哎呦……我知道了……你哭起来也很好听,是这一点迷住了沈长戈吗?我想多听听……” 未轻煦扼住女人的下巴,饶有兴味地观赏她脸上的惊慌无措,低声诱哄道:“来…继续哭,大声哭……” 吴岁晚的眼泪糊了满脸,却是咬着嘴唇,难以再发一声。不是故意,而是无法挣脱的恐惧加屈辱,层层包裹着她的身与心,从未有过的窒息。 “呵呵……这么倔强吗?” 未轻煦直起腰身,收好银针,朝外喊道:“来人啊!” 卧房门打开,外间的灯光倾泻而来。两个小太监进门,一人手上提着一个满当当的小箱子。 “川乌,我想听她哭喊!” “是,公子您就瞧好吧!” 川乌在小箱子里认真挑拣,金属摩擦声在暗夜里格外刺耳,听的人心惊肉跳。 吴岁晚第一声惨叫传出来的时候,未轻煦从腰间掏出他的小瓷瓶,动作娴熟地喂了自己半瓶药粉后,懒洋洋歪倒在床榻上。 “欸……我说的没错吧,你的声音很好听……” “你的哭声比歌姬唱的乡野小调都好听……” 未轻煦抱紧吴岁晚的枕头,鼻端萦绕着阵阵陌生的馨香味,睡意越来越浓。 吴岁晚的嗓子喊哑了,再痛也叫不出声来,胸腔里隐隐有血气上涌的时候,未轻煦的嘴角浮起满足的笑意,闭起眼睛,很快进入了梦乡。 第72章 噩梦 时间那东西很奇妙,是漫长的,也是短暂的。 吴岁晚像从前的每一次受伤时一样,面对亲生母亲的虐待,杨家村村民的欺凌,还有亲生父亲的打骂,一样地躲无可躲。 只是这一次,她更疼,疼的时间更长。比从前受迫害的每一年加起来的时间还要长,疼到最后,她都忘了那种感觉叫做疼。 不知过了多久,血迹斑斑的女人,就如一片枯萎的花瓣,瘫软在冰凉的地面上,呼吸越来越弱。 活着,离不开,躲不掉。 死了,是不是就不会再疼了? 受尽折磨的灵魂,困在破败的身体里,反复冲撞,拼命逃窜,叫嚣着要离开。 “怎么啦?怎么不叫了?” 未轻煦一觉睡到黎明时分,揉着脑袋坐起身,瞄了一眼青石地面上的血人,陷入了苦思冥想。 “谁呀?” “你在我的梦里叫得甚是悦耳,我还没听够呢……” 未轻煦跌跌撞撞下了榻,凑到吴岁晚身旁,把上她的脉搏,啧啧说道:“染了风寒啊……又流了这么多血……会死人的……” “怎么办呢?” 未轻煦头脑昏沉,大脖筋都抬不起来,腿一软,躺在了吴岁晚身旁,喃喃私语:“我记得我是个大夫,你等等啊……让我想想……” “我是个大夫……是个大夫……很多疑难杂症我都会治。我从五六岁起就要一本一本的背医书,背不下来,会被父亲会打手板的……风寒怎么治来着?我会背好几十个药方……让我想想……你适合哪个方子……不能用哪个药……” 未轻煦与吴岁晚并排躺着,攥着她的手腕,一根根摆弄她的手指头,像小孩子一样,嘟嘟囔囔背药方。 背了很久,也许把他从小到大背过的药方都念叨了一遍。 “哎呀……我的脑子不如从前灵光,不知道哪个药方好……” “哦……有办法喽!” 未轻煦摸到了腰间的小瓷瓶,紧锁的眉头,瞬间松散开,欣喜道:“我告诉你啊!这个是好东西,吃了你就不会疼,还会想起很多开心事儿。而且,这个方子是我自己配的,我自己吃着好啊,别人都没尝过,我偷偷给你尝一口……” 未轻煦嘴上说着“尝一口”,手上的瓶子却是底朝天,一星粉末都没剩。 吴岁晚受鞭打时,咬破了舌头和腮帮子,口腔里满是血水,药粉一碰嘴唇,不用就着清水,便融化入了腹中,五脏六腑瞬间活了过来。 羽化散不是能救人命的良药,而是让人死不了的毒药。 吴岁晚的灵魂挣脱躯壳的一刹那,又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拖拽了回去,与此同时,她微阖的双目捕捉到了一缕微光。 “岁晚……岁晚……” “外祖母……” 随着一声声熟悉的呼唤,那缕光线变化成了外祖母慈祥的脸孔。 “外祖母,你是来接我的吗?我想跟你走,这里一点都不好,没有人疼我。” “祖母,我很听话,但我也很疼……我想你抱抱我。” “祖母,我好想你,好想……” 吴岁晚在梦里,在外祖母的怀中,得到了片刻的安宁。 因为比起接二连三,源源不断的痛苦,她的幸福实在是太少太少,连美梦都太短太短了。 天光大亮,小凳子从荣城赶过来,一进门就看到地面上卧着两具“尸首”。 “怎么回事?” 守在卧房门外,一宿没睡的草乌,打着哈欠回道:“公子又服了羽化散,想法一会儿一变,阴晴不定。我们也不知道哪一会儿他是清醒的,只能按吩咐行事,不敢进屋里去,更不敢碰他呀!” “少说那些废话,我看你们脑筋不清楚,忘了自己是什么身份。外面下着大雪,还任由主子睡在地上,若是生病了,你们也逃不开责罚!” 小凳子嘴上斥责,没耽误上前查看,未轻煦只是脸色不好,吴岁晚却是体无完肤。 “怎么下手这么重?” 小凳子吸着凉气,不忍直视,川乌在一旁辩解:“就是看着吓人而已,都是皮里肉外的伤,要不了命……” “那是要命不要命的事儿吗?公子的恩恩怨怨,和这女人本就没有关系,现在就是伤及无辜,造成一个伤口都是在作孽……” 小凳子一边感慨,一边和草乌合力,把吴岁晚抬到榻上安置好。 川乌的良心升起一点点的不安,急于甩脱罪责:“那也找不着我的毛病,我只是个奴才,听命行事。公子吃了药,那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想听她叫喊。不弄伤她,她能大声惨叫吗?她叫得越瘆人,公子越高兴,我也是没啥法子呀!” 小凳子没理他,又将未轻煦安置在吴岁晚身旁。未大公子服了羽化散就要发疯,疯过之后就要昏睡几个时辰。 外面雪大,可屋子里没有别的床榻,只能让一对陌生男女躺在一起。 有什么关系呢?将就着躺一会儿吧!总比着凉生病的好。 午后,雪停,未轻煦苏醒。 屋子里一个人都没有,窗子外透过来的光线暖洋洋。 未轻煦盯着吴岁晚的脸,眼神晦暗。 他的记忆不完整,但也知道,一定是他服过羽化散,伤了眼前的女人。 这样的事,近两年来他经常干。他服过无数次药,发过无数回疯,伤过无数个人。 可能只有吴岁晚是无辜的,但此时的未轻煦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安。 即使他现在是清醒的,能够理明白前因后果,但他也没有愧疚之心。 因为常常服用羽化散的人,暂时回到人间,做回人样,干回人事,也不可能是一个完全的人。 是非恩怨,阴谋权术,早已占满了未公公的脑子。他不懂得什么是良知和正义,只有对韩婵的又爱又恨,只能凭着一时兴起,癫狂和沉沦。 曾经和暖如风、温润如玉的未轻煦,躲在心狠手辣的未公公背后酣睡着,早已不理人间事。 一心雪耻的未公公,又怎么会对一个弱女子生出一丁点的怜悯? 况且他认定沈长戈带走韩婵,却没有好好爱重她。 姓沈的竟然敢偷偷和另一个女人苟且,视他的婵儿为玩物,这口恶气,未公公咽不下去。 依靠仇恨和药物苟活的未轻煦是不讲道理的,即使他隐隐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他一边想抓回韩婵,将她千刀万剐,一边又忍受不了这世上任何人对待他的婵儿不好。 当然,他曾经爱过的婵儿,和出走的婵儿不是一个人,他总是记不起来,也分辨不清楚。 有时候,别人猜不透未公公的想法,不知道他下一刻要做什么事?觉得他很可怕。 其实,未轻煦自己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想要做什么?他自己看“未公公”都害怕。 总之,未公公不是未轻煦,清醒的时候,也是疯癫的! “把昨夜那个婆子放出来,好好伺候屋里的女人。在沈长戈把婵儿带回来之前,不许她咽气!” 未轻煦冷声交代,草乌和川乌连忙躬身应声。 “齐王那方可有异动?” 未轻煦踏出房门,向身旁的小凳子询问。 “昨晚接到密报,齐王想绕道顺城攻京城,杜千和会退守历城,沈长戈应该接到了您的书信,就是不知他做何打算!” 小凳子早已趁着未轻煦昏睡时,打扫了一间屋子,并且烧的热乎乎,餐桌上也摆好了饭菜。 “做两手准备,先安排三十名弓箭手,藏匿在院子的各个角落。明日太阳落山后,沈长戈还不回来,我就带着三万大军去历城找他。” 未轻煦不饿,也还是坐在餐桌前,端起饭碗,慢条斯理地夹菜,一小口一小口细嚼慢咽。 远远看去,男人一副贵公子气派,长得俊俏,举止风雅,默默吃点清粥小菜,也如画中影动,甚是赏心悦目。 但你若是离他近了,再仔细看看,这顿饭吃得相当诡异。 未大公子吃一口饭,夹一口菜,吃第二口饭,夹第二口菜之前,要向右手边的盘子里盛一口饭,再夹一口菜,好像身旁坐着一个人,等着他喂饭呢! 屋子里没有外人,未大公子食不言,安静发疯。小凳子对他的鬼习惯早已司空见惯,如常伺候着,也没言语。 室内暖融融,饭菜香喷喷,久违的宁静让未轻煦的脸上多了几分人气,好看的很,只是美好停留得太短暂。 两刻钟后,撤了桌子,未轻煦端起热茶,朝着虚空轻笑。 “我也很好奇呢!” “沈长戈会来吗?会带婵儿来换这个女人吗?” “沈长戈回来救这个女人,他就是不爱我的婵儿,可真该死!” “他若是不回来,带着我的婵儿再一次远离我,想霸占她一辈子,更是该死!” 善恶真是一念之间,未公公的阴狠,连锦衣卫诏狱里,双手淋漓着众多死囚鲜血的行刑狱卒都感觉害怕,大家都在背后叫他活阎王。 未公公一路杀伐,要报仇雪恨。 沈长戈是什么下场,不可预料! 韩婵又是什么下场,更不可预料! 小凳子感慨,但愿那个无辜而重伤的女人,下场是好的! 吴岁晚在第二日晌午醒来,亮婆子已经为她清洗了伤口,换上干净衣物。 “夫人……夫人……” “您醒了吗?您看看老婆子……夫人……您能听见老婆子说话吗?” 亮婆子的嗓音粗哑,止不住的心疼与害怕,任是谁看见吴岁晚的一身伤痕,都会感觉痛苦不堪。 “夫人……您说句话啊!您看什么呢?” 吴岁晚睁开了眼睛,转动着脖颈四处张望,瞳仁里却是空无一物。 “夫人……会好的……您别胡思乱想……” “夫人……您都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先喝口水。” “夫人……您张张嘴……喝口热水,润润胃……” 亮婆子抱起吴岁晚,把碗边抵住她的嘴唇,也不见她有丝毫反应。 昨日还浅笑温言的女人,如今就像一个会呼吸的布娃娃,怎么摆弄都可以,不知喜怒哀乐。 “这可怎么好啊?我的夫人……这是造的什么孽,好好的一个人,给折磨地失了魂魄……呜呜……” “夫人别害怕……将军会来救您的……我们再等等……” 亮婆子搂着吴岁晚小声哭泣,不敢让门外的恶人听见,实在害怕惹怒了他们,再来一顿惨绝地凌虐,就会直接要了夫人的命。 “您就当做了一场噩梦,终是会醒来,终是会忘记!” 亮婆子逼着自己乐观,劝慰主子想开,却是不能预料,吴岁晚的噩梦一场接着一场,根本醒不来,也忘不掉。 第73章 离魂 吴岁晚的离魂之状,有风寒重伤,受虐崩溃的原因。但更大的伤害,却是因为羽化散服用过量,毒入心脉。 可怜的女人将醒未醒,神魂离体,陷入痛苦梦境不能自知,也无法自救。 一个正常人,从来没有食用过羽化散,只要沾上一盘小菜所用盐巴的份量,就能迷糊一整天。 未轻煦常年服用自己配制的羽化散,随身携带的小瓷瓶里的药量和毒性,是普通方子配制出来的十倍和几十倍。 他将大半瓶的药粉喂进了吴岁晚嘴里,比在她身上捅十刀还要残忍。 “岁晚……” 外祖母不知何时出现在屋子里,朝着床榻上的吴岁晚招手微笑:“岁晚,祖母把你送到吴府后就回了杨家村。你舅舅把我接到家去养老,我的身体越来越好,又买了房子买了田地。日子过好了,祖母就更想你了,一心想把你接回家去。你快收拾收拾,跟着祖母回杨家村,以后就咱们俩过日子,祖母疼你……” “好啊……祖母,我要和你回家。” 吴岁晚掀开被子,光着脚下榻,只朝着外祖母的方向跑了两步,就见吴六子也不知何时进了门,抬手就要扇她耳光,嘴里还骂着:“死丫头,我打死你,让你整日想着逃跑,不好好在沈家守着……你不做沈家的夫人,也别想做吴家的女儿,我直接把你打死了干净!” “不不……别打我……外祖母,救救我。” 吴岁晚抱着头逃跑,跑了两圈也不见外祖母。她怎么离开了呢?怎么没有带上岁晚呢? “呜呜……谁来救救我……” 吴岁晚觉得哪里都不安全,抱着头缩到了墙角,害怕得浑身发抖,小声抽泣。 “岁晚……” 沈契进了门,吴六子的身影慢慢变淡。 “岁晚别怕,父亲知道吴兄没来荣城接你回家,就立即赶了过来。” 沈契带着一如既往的慈爱,站在门边朝吴岁晚伸手,招呼道:“岁晚,快来,父亲带你去新家看看。没有岁晚在身边,父亲过得不开心。岁晚,快到父亲这儿来……” “父亲……父亲……” 吴岁晚看到了希望,起身就往门边跑,刚刚伸出胳膊要去握沈契的手,那人却又改了模样,一张辨认不清五官的脸孔。 “你不是沈长戈的夫人吗?” 那个黑影开口,声音冷冷的,吴岁晚又抱着脑袋满屋子乱跑,急声否认:“不不……我不是,我和沈长戈没关系,他的事与我无关,与我无关……不要找我……不要找我……” “我就是要找你,我就喜欢看你哭,听你叫……” 男人一步步靠近,吴岁晚缩在墙角,躲无可躲,四面八方突然涌来无数条鞭子和烙铁,她的衣服和皮肤一同被烧焦,剧痛满身,控制不住的啊啊惨叫。 “夫人……夫人……” 亮婆子胆战心惊,追着吴岁晚满屋子跑,拉也拉不住,劝也劝不听。 “夫人……这屋子就咱们两个人,您是看见什么啦?那都不是真的。不好的都过去了……都过去了……您快醒醒吧!” 终于,吴岁晚蜷缩在墙角,只会抖着嗓子胡言乱语的时候,亮婆子用斗篷裹住了她的身体,拢住了她的手脚。 可是,羽化散的药效,不会那么容易消散。安静了一刻钟后,吴岁晚又开始重复刚才的状态。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要出门,一会儿要躲藏,一会儿突然瘫倒像个活死人,更多的时候在乱跑喊叫。 即使她的嗓子在昨夜就已经喊破了,每每发出一个音节,都散发着浓重的血气。 黄昏时分,作闹了一整个下午的吴岁晚筋疲力尽,双眼无神地躺卧于床榻,汗水混着血水湿透了她的衣衫。 亮婆子不敢帮她换衣服,害怕碰疼了她,也害怕哪个微小的动作刺激到她,又蹦起来发疯,可怎么好?她只拿着温帕子擦手擦脸,嘴里还轻轻念叨着:“没事……什么事都没有……好好的……” “好好的……” 吴岁晚动了动嘴唇,轻声呢喃,随后又动了动眼珠,看向亮婆子,好像认识,也好像不认识。 “天快黑了吗?” “是呀是呀……” 亮婆子攥紧吴岁晚的手腕,仔细打量她的神情,看样子是有几分清醒吧! “夫人,还认识老婆子吗?” 吴岁晚听懂了她的话,看清了她的脸,想回应她,又忘了她是谁。 脑子里翻江倒海,面上一片沉默呆滞。 “夫人,不着急,咱们先喝点水。” 亮婆子抱起吴岁晚,端过身旁小几上早就备好的温水,一点点喂下去。 一天一夜,水米未沾牙,前几口喝得犹豫缓慢,到后来,吴岁晚不知哪儿来的力气,自己坐直腰身,捧过水杯,咕咚咕咚两大口,全部灌下了肚。 “夫人,饿了吧?您等等,我去厨房端饭食。您刚刚小睡那一会儿,我已经告诉厨房做晚饭,我现在就去端来。” 亮婆子走到门口,回头看了看吴岁晚,见她安安静静躺在榻上,不知在想什么。 应该不会再闹了吧? 这一整个下午,吴岁晚都是闹一阵歇一阵。一会儿欢实有力得几个人都按不住,一会儿又柔弱无依得站都站不住。 她快去快回,应该没的什么大事。 亮婆子小跑着去了厨房,又小跑着回了卧房,来去不到半刻钟,推开门就见吴岁晚正在往身上套衣服,左三层右三层地套个不停。 “夫人?” 亮婆子放下餐盘,小心挪到吴岁晚身旁,轻声问道:“夫人,怎么啦?您在做什么呢?” “哦……我冷了……” 吴岁晚不管摸到哪件衣服,薄的厚的,都往身上套,穿得歪七扭八,五颜六色。 “婆婆,这不是我的家,这里没有我的亲人,也没有我惦记的人,我不想留在这里。我是想走的,那天没走成,我现在走,你不要告诉别人。” “婆婆,你是个心善的,你不要告诉沈长戈,他会把我抓回来,关着我,又不能护着我。他和韩婵远走高飞,却把我留给他的仇家,他多坏呀!我都恨死他了。” “我要穿的厚一点,那天我离开时就觉得外面很冷,穿少了会冻坏的。再说了,这房子里藏着坏人,不知什么时候跳出来,不知又会拿什么东西来打我。我跑不了,就穿得厚一点,兴许能挡一挡,就不会那么疼吧?” 吴岁晚眉目温柔,用闲话家常的语气,与亮婆子念念叨叨着她的困境,不知不觉穿了六层衣物。 亮婆子泪流满面,按住吴岁晚继续掏衣柜的手,柔声劝道:“夫人,衣服穿得够多了。若是想不冷,肚里得有食,吃饱了就不冷!” “是吗?” 吴岁晚迟疑:“吃饭会耽误工夫的,坏人很快又来了,我得赶紧走啊!” “不怕不怕……我刚才去外面看了一圈儿,坏人都走了,一个都没剩。” 亮婆子拉着吴岁晚到餐桌前落座,趁着她笨拙思索,喂进了两口鸡汤。 “夫人,您若是害怕坏人追来,更要吃饱饭,身上有劲儿,才能跑得快呀!” “哦……” 吴岁晚乖乖听话,由着亮婆子一勺勺喂饭,但她的思绪乱飘,一会儿在杨家村,一会儿在吴府,一会儿在云雾山,一片了无边际的动荡不安。 总有人喜欢在别人无助绝望时,劝慰几句话。 “你多想想好的,多想想开心事儿,别觉得自己有多苦。那个谁谁谁,从前比你还惨呢!可人家现在活的比你好多了,就你钻牛角尖,心窄路窄。” “你要坚强,往好处想。还要努力,不怕苦累,你才能为自己挣来好命。” 没有人觉得这样的话不好听,他们只会觉得听不进去这番话的人不可理喻! 然而,一个人若是有开心事,若有好的回忆,若有快乐可期盼,他不会想吗? 寻找快乐是人的本能,他不快乐,是因为他竭尽所能也找不到属于他的快乐。 大多数人都过的平平淡淡,没有经历过太大的苦难,但是,总有人是不幸中的更不幸。 就像吴岁晚,真实的她躲在不知名的角落,看着自己的驱壳在荒野深山里的一个小小院落,被一群坏人包围着,恐惧,发疯,也是无能为力。 她想劝自己勇敢点,想让自己安静点,她想带疯癫的自己靠近一点温馨与喜乐,寻找了很久,跋涉了很远,却一无所获。 反而有更多的暴力,冷漠,离别,苦痛,层层包裹住了她的灵魂。 夜幕降临,半疯半傻的吴岁晚,为了一会儿逃跑有力气,认真吃饭。 另一个屋子里,半昏半迷的未轻煦举着他的小药瓶犹犹豫豫,想吃又不敢吃。 吃了,会很舒服,但也会彻底失去理智,辩不清现实。 婵儿该回来了,沈长戈会不会跟着来呢?沈长戈回来了,婵儿会不会躲起来呢? 算算日子,沈长戈若有心,再有一个时辰也该到了。 未轻煦想,再忍忍,再难受也要忍忍,他要清清楚楚地看见韩婵回来,要明明白白地与沈长戈算账。 “公子,沈长戈回来了,已经到了山脚下。” “哦?” 未轻煦诧异:“这么快?” 随后又好奇:“带回多少人?婵儿回来了吗?” 小凳子停顿了一下才回答:“沈长戈单枪匹马……没见夫人……” “啊?” 未轻煦愣怔一瞬,呵呵笑道:“这是什么意思呢?我还真的有点看不懂了。沈长戈能这么快赶回来,证明这院子里的女人对他很重要。又没带婵儿回来,就是想继续霸占她……” 未轻煦缓缓从榻上起身,慢条斯理地捋了捋衣襟,幽幽叹息道:“这是两个都想要吗?真是贪心呢!” “公子,现在可允许沈长戈上山吗?” “让他弃马丢兵器,独身一人走上山。告诉弓箭手准备,沈长戈进门,立即封锁整个院子,让他一个武林高手也插翅难逃。” “是,公子!” 小凳子出门,未轻煦又理了理头发,确定形象良好,又对着铜镜牵动嘴角,尽量笑得自然柔和,没有半分病态,他才满意转身。 “沈将军是武状元,拳脚了得,可是不好对付呢!” 未轻煦搬过他的小箱子一通翻找,自言自语:“但我未轻煦的本领也不小啊,我会配药,也会配毒。我能让他生,让他死,让他痛,也让他疯。少跟我表演什么江湖豪侠,不把婵儿还回来,你就要付出代价。婵儿回来了,你也要付出代价。你让我疼过,我也得让你疼……” 未轻煦在小箱子里翻出了三四个小药瓶,又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和三四根大银针,一个个沾满药水,晾干,分类装好。 一切准备妥当,小凳子的声音从外传来:“公子,沈长戈进了院子。” 未轻煦轻笑:“哦……来得刚刚好……” 第74章 断腿 前几日下了一场大雪,下人们还来不及清理院子,未轻煦就带着精兵闯了进来。 雪后晴天会更加寒冷,阳光照耀西北风乱刮,院子里的积雪结成了厚厚一层硬壳,沈长戈每走一步都咯吱作响,格外悦耳。 未轻煦站在廊下,听得很舒心,温雅笑道:“沈将军,好久不见啊!” 沈长戈不是凭着家族蒙荫得来的将军官衔,他是在战场上出生入死自己挣来的权位。 一路行到院子中间,耳聪目明,作战经验丰富的沈将军,当然知道每个角落都有危险。 他停下脚步,面对三丈外的未轻煦抱拳,客气道:“未公子,我与婵儿私定终身……对不住你,今日特来请罪!” 未轻煦不见半分恼色,轻哦一声后问道:“婵儿怎么没回来呢?” 沈长戈没有隐瞒,大方说道:“婵儿有了身孕,严寒天气折腾不起,去了安全的地方养胎。我回来也是一样的,未公子有什么条件都可以提出来,沈某绝不辩白逃避。” “呵呵……” 未轻煦的笑失了一贯的贵雅之气,染上了妖冶诡异。 “婵儿和你有了孩子?和你?沈长戈?” “是……” 沈长戈有点疑惑,为什么未轻煦说到孩子时的语气,沾着一点莫名的快意,他不是应该愤怒吗? “呵呵……恭喜恭喜!” 未轻煦依然笑得开怀,就好像知道亲人朋友家添人进口时的喜乐,没有半分掺假。 “婵儿牙牙学语时,就与我定了亲,我们是青梅竹马的情谊。即使后来不做夫妻,我疼婵儿也和疼自己的亲妹妹是一样的。如今她要做母亲了,我是真的很高兴呢!” 未轻煦温言浅笑:“虽然后来,我们做了夫妻也没能长远,但我对婵儿的情谊却是不变。她想离开就离开吧!只是作为兄长,她要再寻夫婿,我也是要操心几分。原本来到荣城想与她见一面,打听打听她的情况,是否安好。却无意中听说,沈将军后院藏着一个女人……” 沈长戈朝前迈了一步,声音略显焦急:“我们之间的恩怨与她无关,他是我父亲做主为我娶进门的女人。我在外没有承认过她的身份,她也没有影响过婵儿的生活。而且,我父亲故去后,我们已经在商量着和离事宜,未公子不该牵扯无辜之人。” “无辜?” 未轻煦微皱眉头,疑惑道:“这女人既是与你无关,你急匆匆跑过来干什么?扔下万千兵马,扔下怀孕的婵儿,也要回来顾着她……你说你对她没有情义,我怎么不信呢?” 沈长戈的面容绷紧,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得生硬道:“未公子,不要伤及他人,只说你我之间的恩怨如何了结,你才能满意。” “哦……晚了。” 未轻煦耸了耸肩膀,苦恼道:“已经把她伤着了,你不会怪我吧?” “什么?” “你做了什么?把她交出来。” 沈长戈激动,朝未轻煦奔去,藏匿在院子角落的弓箭手不听吩咐,直接放箭。 沈将军怎么会任人宰割,别说十个八个箭头,就是那三十名弓箭手同时射箭,他也可以保自己毫发无伤。 “停停停……” 未轻煦不耐挥手:“我和妹夫说几句闲话,声音大了小了,都是自家人不用计较。你们都退下吧,带那女人出来和妹夫见见,有什么的……” 小凳子摆手让草乌和川乌去寻吴岁晚,沈长戈不再轻举妄动,朝着两人离去的方向,急切盼望。 未轻煦还在一旁轻笑,好心劝慰:“别着急,没有大事儿。我是个大夫,从来不伤人命。她死不了,你也死不了,有什么着急的!” 吴岁晚被草乌和川乌架着双臂拖进院子里,仪表还算整齐,只是表情懵懂,眼神空洞,好像完全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草乌和川乌一松手,吴岁晚立即滑坐于地,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地上的白雪发呆。 “岁晚……你怎么了?你还好吗?” 沈长戈想冲过去,又害怕惹怒未轻煦,朝前迈出一步,又急急刹住身形。 “未轻煦,你对她做了什么?还要让我说多少遍,你我和婵儿之间的破事,跟她没有关系。” “呵!” 未轻煦收起笑容,冷哼道:“瞧瞧你那疼惜宝贝的鬼样子,真是让人生气。既然你不能对婵儿一心一意,当初怎么敢把她带离我的身边?” 沈长戈不想过多废话,摆出事实:“未轻煦,婵儿确是我带出来的不假,但不是我抢过来的,我也没有逼迫过她。是韩家倒了,你待她不好,她说心悦于我,求我带她离开……” 沈长戈的话没说完,未轻煦已经拍掌大笑,笑得说不出话,也停不下来。 “韩婵做我沈长戈的妻子,我给了她所能给的一切。现在她也怀了身孕,更是不可能再回到你的身边。事已至此,多说无益。过去的对错,我愿一人承担,你提出所有条件,我都甘愿受之。只是你要把岁晚放了,她是无辜的……” 沈长戈不知未轻煦因何发笑,他只想快点解救吴岁晚,确保她安然无恙。在之后,未轻煦不再追着韩婵不放,能够保护孩子周全,对他要杀要剐,都悉听尊便。 “哦……好好好……” 未轻煦笑累了,叹气道:“沈将军是个爽快人,我也不会耍赖,没有算不清楚的对错恩怨。咱们先说第一个,你拐人妻子私奔的罪责,该怎么惩处呢? 沈长戈毫不退缩:“随未公子满意!” 未轻煦思索了一小会儿,用至交好友谈心的真诚语气说道:“说实话,我出入皇宫和锦衣卫多日,见识过多种酷刑手段。沈将军没来时,我也有所准备,保证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但是,咱们俩越聊越多,我却发现沈将军没有那么罪大恶极,而且……还有点可怜……呵呵……” 沈长戈抿唇不语,只等未轻煦把话说完。 “这样吧!” 未轻煦摘下腰间的匕首,扬手扔到了沈长戈脚边。 “先刺左手臂一刀,让我见见血,也见见你的诚意,剩下的再慢慢算……” 沈长戈拾起匕首,并无惧色,冷然道:“沈某可以随了未公子的心意,未公子也该礼尚往来,保证不伤岁晚。可否也让我见见你的诚意,放她到我身边来。” “可以!” 未轻煦痛快点头,朝后一挥手,草乌和川乌架起吴岁晚前行三五步,又一把将她推了出去。 这一刻,吴岁晚的心里是明白的,只是因为羽化散的毒性没有散尽,先前折腾不停,耗损了元气,无力支配自己的身体,软软倒在雪地里,挪动不了分毫。 “岁晚……” 沈长戈朝前跨了两步,未轻煦身旁的侍卫立即拉满弓弦,对准了吴岁晚的后心。 “沈将军,不要动哦!” 未轻煦的目光在吴岁晚的身上滑过,玩笑般的语气说道:“既然那女人不想到你身边去,你过来也是可以的。只是要先表现一下诚意,刺左手臂一刀。若你不顾我的心情,这女人的小命就不保喽!” 沈长戈没有迟疑,匕首出鞘,刀锋刺入皮肉,鲜血淋漓,雪地里开了花。 “未公子可还满意?” 未轻煦颌首微笑:“嗯嗯……沈将军好样的!” 沈长戈快步上前,单腿跪地把吴岁晚抱入怀里,一手抚着她的脸颊,关切道:“岁晚……怎么啦?你伤到了哪里?岁晚……” 吴岁晚全身绵软,眼神空茫,听见了沈长戈的声音,却感觉一会儿远一会儿近,她都怀疑自己是听错了。 沈长戈已经带着韩婵远走高飞,过快活日子去了,不可能会出现在这里。 她想看一眼男人的脸,仔细认认,却是隔着好几层薄纱,怎么努力都看不真切。 吴岁晚张了张嘴,想叫沈长戈的名字,又感觉嗓子一阵刺痛,连一个“啊”都没发出来。 “岁晚……” 沈长戈急红了眼睛,抱紧吴岁晚,冲着未轻煦咆哮:“你究竟做了什么?你对她做了什么?” “没什么?” 未轻煦歪着头,笑起来双目弯弯,唇红齿白,带着一点小孩子的调皮:“我觉得她招人喜欢,就分了她一点药吃吃,没关系的,死不了。” “未轻煦,有能耐你冲我来,是你我之间有怨仇,与她有什么相关?难道你现在大权在握,靠的就是滥杀无辜爬上来的吗?” “错错错……沈将军不可信口雌黄!” 未轻煦撇嘴,不服道:“一直以来,我未某人都是全力救死扶伤,时刻记着自己是个大夫。你不夸我医者仁心,也不能冤枉我做了坏事啊!” “那你给她吃了什么?你马上把她医好……” 沈长戈的愤怒来不及宣泄,搂抱着吴岁晚的手臂突然失力,原本他半跪于地,心跳骤急,全身不受控制向后栽倒。 “未轻煦……你也玩这种下三滥的招数……” “瞧你这话说的,对付下三滥的人,当然用下三滥的招数,我没错呀!” 未轻煦冲身旁的侍卫招手,四人上前,扭住沈长戈的手脚,让他趴伏于地。 “我原本是打算挑断你的手筋和脚筋,让你下半辈子卧榻不起,再也逞不了武林高手的威风。后来想想,你比我还傻,你的难过还在后头呢!现在我只要你一条腿就够了……” 未轻煦提着大刀走近,不等沈长戈反应,手起刀落,血珠迸溅,一条腿断。 “啊……” 沈长戈嘶喊一声,昏死过去,未轻煦又从腰间的小皮袋里挑了一根银针,扎在沈长戈的后脖颈上。 “哎呀……别忙着昏啊!你拐人家妻子的罪责偿完了,我的痛苦你还没尝到呢!” 豆大的汗珠从沈长戈额头冒出,顺着两颊往下流,他忍着剧痛,咬牙问道:“未公子若是还不能舒心,那条腿也给你,怎么样?” “哈哈哈……沈将军是条汉子!” 未轻煦开怀大笑,笑到最热烈时,笑声却戛然而止。 他转身大步回到廊下,高声对草乌和川乌吩咐道:“把那女人的衣服一件一件扒下来,让暗处的兄弟们都出来瞧瞧热闹。” “沈将军不懂廉耻,喜欢偷别家的女人,还觉得自己英雄了得,想来他也是个性子大方,热爱分享的。让别家男人都来欣赏一下他家女人的风采,他一定非常乐意!” 第75章 恶兽 吴岁晚趴在雪地里,被草乌和川乌拽掉第一件外衣时,流了一滴泪。 她不想哭的,她应该爬起来逃跑,或是学那些贞洁烈女,抽过侍卫跨间的大刀,自我了结。 但她什么都不能做,喊都喊不出来,只能如猪狗牛羊般任人宰割。 她可以听见沈长戈的嘶吼,可以看见他拼命向前攀爬挣扎的身影,她更加感受得到无数双眼睛投向她身体时的饥渴,或者怜悯。 吴岁晚对自己的遭遇无能为力,像从前,像她活过的短短不足二十年。 她走过的每一条路都是步步坎坷,可悲的是,每一条路都不是她自己的选择。 她的日子怎么过,从来不是她自己说了算。 吴岁晚在心里数着数,第六件衣服落了地,全身上下只剩一件肚兜和一条薄薄的亵裤,后背的伤口裸露在寒风里,疼痛愈加剧烈。 吴岁晚在等最后的难堪,却迎来了一片温暖,一个又尖又柔的声音说道:“公子,别闹了!” 小凳子脱下自己的斗篷裹住了吴岁晚的身体,挡住了很多不怀好意的目光,又对未轻煦规劝道:“公子,撒撒气就算了,不要闹得太难看,我们应该尽快赶回荣城处理公事。” “嗯……” 未轻煦笑眯眯应声,沈长戈的难过就是他的快乐,怎么欣赏都不够。 但是,再闹下去,沈长戈的精神受不住,来一个气怒攻心而亡,他看不见沈将军以后的难过,那可是大大的遗憾。” “精卫都留下,守好院子,不能让沈将军跑了。再找一个大夫来,帮他医治腿伤,更不能让沈将军死了。往后怎么处置,随我的心情,再说吧……呵呵……” 未轻煦留下几句命令,带着一串畅快的笑声出了院门,小凳子紧随其后,追问道:“公子,我们即刻出发去历城吗?” 未轻煦干脆道:“不去啦!” 小凳子试探问道:“那……有确切消息,夫人就在历城边镇,她若是不回来……” “没关系,不用在她身上浪费工夫!” 未轻煦目光幽暗,忍不住嘲讽:“婵儿也不容易,出去玩耍那么久,不小心怀了一个野种,却找不到男人依靠,想来是又气又急,正想法子找出路呢。我作为她的前夫君,现在的好哥哥,还是心疼她的,不能把她逼得太紧!” 小凳子了解未轻煦,听这语气是心中有了成算。 果然,未公公翻身上马,松松地扯着缰绳,把寒冬腊月当成阳春三月,一副踏马寻花的悠哉模样,一边赏景,一边随意说道:“高思翰指望不上,沈长戈残疾潦倒,她一直想够却够不着的齐王,我也会让他在十日内功败垂成。婵儿无路可走,吃不得辛苦,自己就回家了!''” “唉……” 小凳子偷偷叹息,未公公说到“婵儿回家”时的语气轻轻柔柔,他却感受到了隐隐约约的暴虐之气。 韩夫人回家来,下场也好不了,她的那些奸夫可是一个比一个惨。 未公公心里有她是不假,但是,爱与恨,哪个多,哪个少,别人可不知晓。 再说了,爱之深,变了味儿,比恨还可怕。 小凳子心想,韩大美人应该赶紧去拜拜菩萨。然而,西北风一刮,他再想,他还是操心一下自己好了,这么游春似的回到城里官衙,他就冻硬了。 “那个……公子……” 小凳子朝着驾马闲游的未轻煦,小心翼翼开口:“夜深天寒……要不……咱们快点走?” “嗯?” 未轻煦还不走了,勒住马头,好奇问道:“在京城里很难看到如此壮观的雪景,你不觉得有意思吗?怎么就着急回去呢?” 小凳子抬起胳膊,抹了一把清鼻涕,一切尽在不言中。 未公公轻轻哦了一声,眼光上下打量衣衫单薄的青年人,温声嘱咐道:“荣城的天气赶不上京城暖和,出来进去的,可要多添加衣服啊!” 小凳子尴尬一笑:“是……是……” 未轻煦的小腿微一使力,马匹继续慢悠悠前行。 “不来荣城还真不知道,别说咱们这样的小体格子受不了严寒,就是那戏文里爱好救美人的英雄豪杰,一看这鬼天气,也不敢胡乱表现,江湖好汉的侠骨丹心也怕冷啊!” 小凳子欲哭无泪,喏喏称是,未御医是上善若水的神仙,未公公是锱铢必较的神兽,还是一只玩弄权术,玩到飞起的恶兽。 五日后,齐王带着四万大军绕道顺城,休整一夜。第二日清晨,鼓舞士气,打算直逼京城。还没等大军走出城门,作为主帅的齐王殿下就突然摔下马来,当场暴毙。 齐王造反夺位一事,雷声大雨点小,蹦哒这么多年,筹谋算计沥尽心血,没蹦哒出自己家那个小圈圈儿。 “这齐王就是命薄,若是他安心当个闲散王爷,一定没有这场大祸。人呢!这一辈子不属于你的东西,千万别去争,挣来的都是祸,想一想,命都会没了的。” “我看也是这么个理,人呢,要想活得好,就得知足。这齐王的皇帝老爹已经给了他最富裕的一块土地,就一辈子享福得了,瞎折腾什么呢?我老爹全部家底都给了我兄弟,我是啥也没捞着,这么多年,我也照样孝敬我爹,我的日子也没过穷啊!” “你个没大见识的,这辈子也就老婆孩子热炕头的那一点子追求。你也不看看人家争的是啥?那是两间破房子三亩破地吗?那是皇位呀!你知道啥叫皇位吗?” “我懂那些破事儿干啥?谁当皇帝也不能给我发银子,我不还是照样一日三餐、粗茶淡饭吗?” “谁说皇帝都一样,难道你没听说吗?跟着齐王一起造反的大官,没有一个砍头丧命,都活得好好的。让你来说,这种事在老皇帝活着的时候会怎么处置,那是来不来就要诛九族的。” “新登位的小皇帝就不一样了,小小年纪菩萨心肠,登基便大赦天下。参与此次政变的大官小官,罪行轻的降职,罪行重的也不过就是流放北地。” “看样子,小皇帝比老皇帝要强百倍,你要知道,老皇帝活着的时候,哪一天不杀人都难受。想是以后,咱小老百姓也能跟着有几天安稳日子过呢!” “但愿吧!可是我总觉得小皇帝把那些造反的人都留下,就是留下了隐患。齐王,魏王,陈王都倒了,也不该放松警惕。北面还有一个代王呢,那个叔叔更不好对付……” “这你就不知道了,小皇帝是个心慈手软的,但他身边人都厉害呀!你以为当了皇帝就是一个人说了算,那手下不得养几个有用的人才。小皇帝的舅家手握兵马大权就不提了,据说现在御前得宠的是一个太监,唤作未公公。” “那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谁也不敢得罪,小皇帝能够顺利登基,就是他老人家在运筹帷幄。小皇帝视未公公如兄如父,万事决断之前都要问过未公公呢。” “小皇帝称万岁,未公公就能称九千岁。论权势,谁能比得过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未公公?” 坊间流言越传越邪乎,有人把假的当成真的,也有人真的当成假的。只有韩婵有了新主意,往药铺走的脚步愈加坚定。 那一日,沈长戈前脚奔向荣城,三宝也没耽误功夫,雇了个不起眼的马车,拉上昏睡的韩婵赶往风鸦山庄。 为了不泄露行踪,三宝都是赶上百十里地就换一辆新的马车和侍卫。 韩婵醒来时发现自己在马车上,已经距历城越来越远,真是发了好大一通脾气,说什么都要回去。 封屏儿是不会劝的,只管看热闹,因为她知道,未轻煦不直接带兵马过来,韩婵也会很快无路可走。 果然,韩婵赖在荣城边界三日,折腾的三宝一个头八个大,马上就要忍受不住,撂挑子不干的时候,齐王造反不成,已然身亡的消息在市井流传开。 从那时起,韩婵就再也没有闹过,乖乖地随着三宝指挥,说怎么走就怎么走。 风鸦山庄位于大靖正东方向,他们一行人从西往东走要经过京城。三宝计算着路程,在距离京城百里远的一个小镇上落脚。打算休息一宿,明早雇佣新的马车和侍卫,一鼓作气赶到下一个小镇,想方设法绕开京城管辖地界。 三宝从小闯江湖,所有事都安排得仔细周全,恐怕累着了韩婵肚里的小主子,以后没办法向沈长戈交代。甚至晚上睡觉都不敢睡实诚,天不亮就爬起来,安排人手,检查马匹,车里的垫子够不够软,糕点茶水有没有备全。 只是当他算计着时辰,去敲韩婵的门,催促快点吃早餐好赶路的时候,封屏儿却说韩婵身子不舒服,要在此地休养几日。 咋不早说呢?非得我啥都张罗一通,累个半死的时候你再说,这是耍傻小子玩儿呢! 再说你自己咋回事儿,你不知道吗? 京城是什么地方,你不知道吗?你前夫君就在这里,你不知道吗? 你多大的心,还在这停留呀?还休养呢!修理脸皮吗?你怀着沈长戈的孩子,在没和离的前夫眼皮子底下晃晃悠悠,安的什么心呢? 三宝的怨念不敢说出口,依然累死累活地跟在韩婵身后找医馆看大夫,她想干什么都要顺她心,如她意,谁让人家是主子呢! 一个小镇上两个大医馆,病人都很多,大夫看上去年龄偏大,经验十足的样子,但韩婵都是远远瞟一眼,转身就离开,像是信不过,偏要走街串巷找野郎中,这是什么毛病呢? 三宝劝了一句:“您怀着身孕,还是要找知名的大夫瞧瞧才好!” 韩婵立即斥责:“主子的事儿,你少管,尤其是女主子的事儿,你更不应该管。你怀过孩子是怎么着,少多言多语的,离我远着点!” 好好好,我不敢惹你,你说什么都对。 三宝撅着嘴,跟着韩婵四处转悠,还真在一个犄角旮旯里找到了一个门庭冷落的小小医馆,准确来说就是一个背风角落摆了一个小摊子。 第76章 要脸 齐王落败,沈长戈流放,未轻煦掌权。 韩婵多聪明啊!怎么会不知道如何选择?当然是回到轻煦哥哥身边,第一步就要除掉肚里的孩子。 但是,韩大美人多怕疼啊!琢磨了一路,到京城脚下,不除不行了,才鼓足勇气寻找医馆。 走到街上一瞧,怎么都是余家的产业?虽然那些大夫不认识她,架不住韩大美人自己心虚,不敢进去。 幸好寻到了一个野郎中,韩婵仔细交代药方温和些。只是除掉孩子就行,不能伤了她的身子。若是以后遇到中意的男人,她还是要再生的。 “怎么样?大夫怎么说?可有大碍?” 三宝守在巷子口,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只见韩婵和大夫小声交谈了几句就拿着了药方,什么望闻问切的步骤都没有,自然觉得奇怪。 “夫人回客栈歇歇,我去抓药吧!” 三宝见主仆俩瞧完了病,连忙迎过来,伸手想要接过药方子,却被韩婵躲了过去。 “你烦不烦?都告诉过你,不需近前伺候,你是听不懂人话吗?” 被韩婵劈头盖脸一顿斥责,三宝只是垂头沉默。 “我身子不舒服,要在此地停留十日八日的,你去客栈打点一番,以后不叫你,不许出现在我眼前!” 韩婵的美目一横,不显凶恶,更添娇俏。只是三宝打心眼儿里瞧不起她,可没闲工夫欣赏她的万种风情,反倒对她的“病”产生了怀疑。 瞧瞧那蛮不讲理的丑样子,还有那往药铺快走的小步伐,哪一点像生病了? 韩婵是聪明的,没有大智慧,小心眼子也够用。比如,她把药方撕成两半,和封屏儿分开抓药,以至三宝悄悄跟着,到药铺也没问出来什么。 三宝不死心,非要探个究竟,回到客栈以后,也时刻偷瞄着厨房。 封屏儿熬药,端着药罐子回到韩婵房里,已经两刻钟过去了。 三宝躲在楼梯拐角,想着韩夫人吃完了药,会倒掉药渣,他偷偷捡回来,找个大夫瞧上一眼就能知道是治什么毛病的。 原本以为要费一番功夫,没想到有人主动送到他跟前来了。 “三总管……” 韩婵的房门打开,封屏儿端着药罐子走下楼梯,走向探头探脑的三宝。 “哎……封娘子……” 三宝心里疑惑,面上关切:“韩夫人的身子好些了吧?若是看着不好,可需我再去寻个大夫?” “夫人还好,暂时不需要寻大夫,只需三总管帮我个忙,把这些药渣倒掉。夫人跟前儿缺不得人伺候,我得赶紧回去照应呢!” 封屏儿笑得亲切自然,三宝明白这是她故意为之,连忙接过药罐子,客气道:“封娘子有事尽管吩咐,我这里没的说,随时愿意为封娘子分忧,咱们一心都是为了夫人好嘛!” 封屏儿没再说什么,微笑点了点头,便回到了房里。三宝没耽搁,用帕子包起药渣,赶往春善堂,找大夫辨认药性。 话说韩婵吃了药以后,没有立即反应,封屏儿推门进屋时,她还能肃着脸追问:“都处理好了吗?手脚干净些,不要让别人看出什么来!” “夫人放心,我把那些药渣都扔到茅坑里去了,谁都看不见。” 封屏儿一边扯着谎,一边倒热茶,捧去韩婵的榻边,关心道:“夫人,还没感觉吗?” “小腹酸酸胀胀的,没有很疼呢!” 韩婵摸了摸肚皮,满打满算三个月大,就是那大夫医术不行,药量不足,应该也能打下来。 “趁我现在精神好,给轻煦哥哥写一封信,让他来这里接我回家。” 韩婵喝了封屏儿递过来的茶水,身体没什么不适的感觉,便掀开被子下榻拿纸笔,认真给前夫君写信。 沈长戈和未轻煦的性子不同,韩婵对他们的态度也不相同,蒙骗的方式自然也不一样。 因着沈长戈出身低的关系,韩婵在他面前一直都是高高在上,不是耍就是闹,也就偶尔撒个娇,讨个巧,假装恩爱。更多的时候,她是满口谎言不打草稿,或是直接冷声恶气下命令,把男人当成奴仆使唤。 但是,韩婵对待未轻煦要好很多,虽然也会毫无顾忌地耍大小姐脾气,但多数时候,她和未轻煦是并肩平视的。 所以,韩婵写给未轻煦的信里有真话也有假话。 她先承认自己的错误,不应该跟着沈长戈私奔,伤了未轻煦的颜面。紧接着又说自己的苦衷,说她一夜之间失去了所有亲人,未轻煦病中也不理她,难免寂寞、绝望、无所依靠。 就在那个时候,沈长戈立了战功,领了官职,却依然对她贼心不死,各种花言巧语哄骗。她年纪小不懂事,一时心软犯糊涂,才铸此大错,希望轻煦哥哥原谅。 再接下来说到,她写这封信的缘由,为什么想回家呢?因为沈长戈只是贪图她的美色,把她带到荣城后便原形毕露。不但对各种她不好,还不止爱她一人,后院里姬妾成群,什么阿三阿四都可以对她欺辱冷待,让韩大美人受尽委屈。 在那些难熬的岁月里,她又想起了轻煦哥哥,说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说他们新婚燕尔,蜜里调油。 若不是突逢巨变,两人怎会天各一方。 如今她迷途知返,希望轻煦哥哥还能温柔以待,两人再续前缘,白头偕老。 厚厚一打书信写完,韩婵也疼得直不起腰身。 “明早把这封信送出去,到达京城需要两日,轻煦哥哥赶过来也需要两日。到那时,我便一身清爽干净,就能回去做九千岁的夫人啦!” 韩婵肚子疼得哐哐捶床,也不敢出声喊叫,这个时候,她是要脸的。 折腾一宿,孩子落下来,韩婵也去了半条命。 她还想呢,轻煦哥哥不要来得太快,等她休养两日,恢复一些颜色,漂漂亮亮地见前夫君才好。 如她所愿,未轻煦来得很慢,慢到十日之后,还没从京城出发,因为根本没想来。 韩婵恢复到从前的容光满面,等在客栈里等了十二日,终于等来一辆马车六名侍卫。 “韩小姐,未公公在京中事务繁忙,虽然对韩小姐诸多惦念,奈何陛下离不得公公的伺候,不允他出京城,只能派小的们前来护送韩小姐回京。” “哦……这样啊!” 韩婵略有失望,但想到是陛下不允许未轻煦出京城,也只得作罢。 想来前夫君能够派来稳妥人,大张旗鼓又大车摆辆来接她回家,就已经把那些破事儿掀过去一半。至于剩下那一点怨气,韩美人回去和他软语温存几回,扮扮痴、撒撒娇也就好了。 韩婵净想美事儿,没能注意到侍卫的称呼,不是夫人,而是小姐。 她招呼封屏儿收拾东西,马上出发,随后想到沈长戈还活着,若是他回来找麻烦,或是乱说话,可怎么好呢? 韩婵想,她不能跑到希城去杀了沈长戈,但她可以把三宝了结掉,不让他来回传话也好。 沈长戈应该是回不来了,但他至今没有死,就不能让他知道真相。 若是有朝一日,未轻煦靠不住了,韩婵与沈长戈再次相逢,她就可以说她从来没有背叛过男人,她是被未轻煦强硬抓回去的。 她一个弱女子面对强权,有什么应对的法子呢?她可以说她无辜可怜,可以再次指着沈长戈的鼻子骂他没本事,白白让一个女人对他倾心一场。 “来!” 韩婵招呼未轻煦派来的侍卫头头,小声吩咐道:“有个人住在楼下梅字三号房,待会儿咱们启程后,一定要带上他。出去这个小镇,走到没有人烟的地方就了结他的性命。把他的尸首扔到荒郊野地里,最好是有野兽出没的地方,不要留下蛛丝马迹!” 侍卫头头挑眉,停顿了一个呼吸后才应答一个是。 三宝自从知道韩婵喝了堕胎药之后,真的非常老实,主子不叫,绝对不到跟前去。 他之所以还守在这里,守着韩婵,听她调遣,就是想知道那女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回去找沈长戈复命之时,也好有头有尾,有个说法。 终于,三宝陪着韩婵留在这里耗日子,等来了豪华马车和豪门奴仆。当他看清楚马车上的未字徽标,已然知道韩婵的打算,但却没有第一时间想到韩美人会要他的命。 正常人都想不到娇滴滴的韩婵会杀人,还是杀一个和她没有任何仇怨的人。 三宝知道韩婵要回未府,就没他什么事儿了。他也很有眼力见的没往跟前凑和,只装作不知道,等着他们一行人离开,他也回头找沈长戈复命就好。 他还想着,现在的结果,也算好聚好散吧! 这个时候,三宝只知道沈长戈被冠以反叛罪名流放希城,其他的细节并不清楚。 他还在庆幸,只要主子有命在就好,至于韩夫人不想留下孩子,也不想为沈长戈守着,那是韩夫人的选择,怨不得他主子。 就是沈长戈知道真相后,难过一阵子也就算了,彻底放下一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女人,对他后半生有利无害,就这样吧!挺好的! 然而,他要躲着韩夫人,韩夫人却没想放过他,直接派两个侍卫把他架上马,就说三宝伺候得好,韩夫人身子娇弱,需要他一路相随! 三宝骑着马,一左一右两个侍卫紧跟着,离城镇越来越远,气氛也越来越冷肃。 人对危险是有一定感知的,尤其离了城镇没多远,偶然一抬眼,看见封屏儿撩开车帘,嘴唇微动,清清楚楚,无声的“快跑“两字。 第77章 鸟笼 三宝混过江湖,逃过命,不声不响地摸上腰间的匕首,随后不招不备的大吼一声,趁着众人怔愣的一瞬,他又一刀扎在马肚子上。 疼疯了的马,跑得没有章法,侍卫头头带着两名手下也没有尽全力去追。 他们只是未轻煦派来接韩小姐回京的侍卫,不是江湖杀手。就是主子命令下来让他杀人,他也要仔细掂量掂量,是哪个主子下的命令,杀的又是什么人。 下人也是人,b也有自己的想法,给谁卖命,对谁敷衍,心中都有数,事实摆得清清楚楚,韩小姐根本没有资格指使他。 因为韩小姐,也就是前未夫人,养汉私奔之事,别人不知情,常在未轻煦身伺候的下人,又怎么可能一点不知道。 未公公现在张口闭口都是称呼韩小姐,就是回了京城,她又能怎么样呢? 未轻煦派过来的侍卫头头带着手下往前追了二里地,又在野地里徘徊一阵子,才装模作样地回来复命。 “韩小姐,那下人骑马过河,掉进了冰窟窿里,一瞬就没了影踪,想来是活不成的!” 韩婵听闻后,没有丝毫怀疑,乐滋滋道:“死了就好,不管他了,我们抓紧赶路!” 她要快快回京,去当她的未夫人,市井传言,未公公见了皇帝都不用行礼,太后娘娘都对他礼让三分。 她做未夫人,该是多么尊贵的待遇呢?想想就兴奋的不得了! 第二日晌午,韩婵回到未府大门前,又一路畅通无阻进了后院。她的屋子还是从前模样,家具物事摆放的位置都没有变化,好像她早起离开,晌午归来,只离家几个时辰而已。 韩婵暗喜,她就是命好,总是柳暗花明,峰回路转,永无绝路。 未轻煦对她的深情,值得她释放一点点怜悯,暂时就不嫌弃他是一个残身,忍受一点辛苦,和他再过几天夫妻和美的日子,也无不可。 晚餐是韩婵亲自准备的,当然不可能是她亲手做的。韩大美人穿衣吃饭不被封屏儿伺候着,都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怎么可能亲自下厨,干那些“下等人”干的活计。 韩婵亲自去厨房指挥,一边坐在椅子上吃零嘴儿,一边监督厨娘做了几道未轻煦爱吃的菜色,她觉得自己太贤惠了,未轻煦也太有福气了,美貌和德行兼备的妻子哪里找? 太阳落山后,韩大美人又花枝招展等在餐桌前,想着一会儿未轻煦见到她和她的懂事体贴,该是怎样的激动模样,应该会更宠她吧!想着想着,自己先乐出了声。 谁想到,等来等去,等到天都黑透了,大部分人家已经准备就寝的时候,未轻煦还是不见影踪。 戌时末派出一个下人去宫里打探消息,亥时初那人才回来。 “韩小姐,宫门不好进,公子的事务也繁忙。奴才在宫门处等了好一阵子才见到凳公公。他说这几日公子都会歇在皇宫里,请韩小姐在未府自便!” “什么?” 韩婵柳眉倒竖,张嘴就骂:“死奴才,你就是个吃闲饭的,你长个嘴真是多余,传个话,打探个消息,都啥啥闹不明白,你说你还能干点啥?” “你就是个死人呐!话都不会说,你不会告诉宫里那帮奴才,九千岁的夫人回来了吗?你不会说啊!” 传话的奴才低头不语,韩婵吵吵嚷嚷,犹不过瘾,又随手抄起一只饭碗砸了过去。 “赶紧,再给我滚到宫里去,告诉每一个人,九千岁的夫人回来了,正在家中等着他。轻煦哥哥一定是被你们这帮奴才蒙蔽了,根本不知道我回来。你给我快速入宫,去把轻煦哥哥请回来!” 那奴才再出门,却是一去不返,韩婵又派出几个人,又请了三四日,还是没能请回未轻煦。 转眼,韩婵回到京城第十日,真是挺不住了,想要自己出门去看看消息,却被几个铠甲武士,举着用大刀拦住去路。 “韩小姐,未公公吩咐过,未家的院门只许进不许出!” 韩婵眉目圆睁,怒不可遏:“什么意思?未轻煦究竟是什么意思。凭什么不让我出门,你让他过来见我,你让他回来把话说清楚,凭什么这样对我……” 配刀的武士才不管三七二十一,韩婵的第一声叫嚷传来,他们便哐当一声,关上了大门。任女人抻着脖子喊,喊破喉咙都没有关系,只要不出门就行。 抱着美好盼望归来,却是一脚踏进了鸟笼子里。韩婵活了二十一岁,第一次尝到窝囊的滋味。 寒冬腊月,韩美人被关在四方小院子里,吃饭,睡觉,骂下人。盼着未轻煦,恨着未轻煦,同时也开始想念沈长戈。 从天而降一个英雄豪杰,救弱女子脱离苦难的戏码,沈长戈陪韩婵演过,那滋味实在美妙。就是没想到,终于有一天,她会成为真正落难的弱女子,她真的还想再演一场英雄救美! 可惜,这一次,男主角也落难了,自身难保! 气着,哭着,骂着,窝囊着,韩美人在新年夜病倒了。 她还寻思呢!这一下未轻煦总该心疼了,总该回来看她了吧! 然而,韩美人又失望了,未轻煦只派了一个普通大夫来给她把脉。 “没事,只是寻常风寒而已,多吃饭多喝水,躺上几天就能好。” 老大夫在韩婵的腕上轻轻一触便挪开手,留下一句好好休养,背上药箱就要走。 “哎哎……” 韩婵头重脚轻,从榻上支起胳膊肘,急声问道:“老先生请留步,你得给我开个方子呀!我这难受得起不来榻,饭食也用不了多少,什么时候能好啊?” 老大夫的脚步没停,不耐挥手道:“我开不了方子,未公公交代过,若是韩小姐的病死不了人,就不许我给你吃药,只让你硬挺着。你若是觉得难受,去找未公公说吧!” “什么?” “我到哪里去找他?我哪有力气去找他?” 韩婵摔倒在床榻上,哭嚎道:“未轻煦,你个王八蛋,你个黑了肠子的负心汉。我要回来和你好好过日子,你却这般虐待我,你对得起我们从小到大的情谊吗?” 当然,韩婵哭死了也没人管,封屏儿只管看热闹,而且,对她家小姐的敷衍,越来越不加掩藏。 发烧,流涕,咳嗽,吃不下饭,靠着喝点温水,韩婵把这场病挺了过去。 到了正月十五,她能下床走路,还能走到院里瞎溜达,也是在那一天晚上,未轻煦归来。 韩婵的身子虚弱,早早上榻睡觉,正稀里糊涂,远远看见了周公的影子,却听房门哐当一声巨响。 “谁呀?” 精神同样虚弱的女人,顿时吓得浑身一激灵,抱紧被子,大声尖叫:“谁呀?谁呀?怎么啦?” 屋子里没有点灯,外间伺候的下人也无声无息,有一个黑影慢慢靠近床榻。 呲啦一声,灯火被点燃,未轻煦的俊俏面容在微光中闪现。 “婵儿……睡了吗?” 男人缓步走近,语调缠绵:“怎么不等夫君呢?” 韩婵先是惊,后是喜,再是委屈落泪。 “轻煦哥哥,你终于回来啦!” “呜呜……我等你好多天……我都生病了……我以为你还在生气呢!” 韩婵甩开被子,爬下床榻,咧着嘴大哭着,小燕子似的扑向未轻煦的胸怀,却没想扑了个空,身体失衡,趴在了青石地面上。 “哎呀……好疼……啊啊……” 这一摔,实打实的,摔疼了韩婵的胳膊,摔皱了未轻煦的眉头。 “怎么不小心呢?” 未轻煦嘴上是关心,脚步却是嫌弃,举着烛台,离韩婵更远了一点。 “轻煦哥哥……你不要生气啦!” 韩婵坐在青石地面上,像小时候每一次跌倒时一样,朝未轻煦伸出双臂,等候搀扶和爱怜。 等了又等,未轻煦还是站在一旁,带着迷蒙的笑望着她,就是不管她。 “轻煦哥哥……婵儿知道错了……” 韩婵无法,只得忍着全身酸疼,自己爬起来,再次扑向未轻煦。 “婵儿,你乖乖的,不要靠近我……更不要碰到我……” 未轻煦疾步后退,温声警告,奈何韩大美人耳朵不好使,听不出男人语调中的不同寻常,一个劲儿的地往前扑。 就在她的手指摸到了未公公衣袖边角的一瞬间,毫无预兆地被一个窝心脚踹翻在地。 “啊……” 韩婵惨叫,捂着胸口以下,满地滚了四五圈,她感觉五脏六腑都碎了。 还真不是装的,那是真疼,未轻煦这一脚,和踹路边野狗用的力道是相同的,或许更狠,更用力。 “哎呀……很疼吗?” 未轻煦站到卧房门边,紧皱眉头,满脸关心,语调柔柔地说道:“婵儿怎么不听话呢?都告诉你了,不要靠近我……这一疼也长长记性,你要听轻煦哥哥的话。不要你做什么,千万别做。若不然,下一次会更疼的……” “呜呜……” 这一刻,韩婵好像才看清楚男人的表情。还是那个眉眼,还是那样浅浅的笑,但是,在微弱的灯光映照下,状如鬼魅,阴森森的。 “轻煦哥哥……你怎么啦?婵儿听话……” 韩婵来不及爬起身,捂着肚子向后挪蹭。 “哦……听话就好,轻煦哥哥疼你……” 未公公的身形纹丝未动,望着委顿于地的韩婵笑意灿烂,热情相邀:“今日上元节,我们去放烟花,好不好?婵儿最喜欢放烟花,轻煦哥哥也喜欢陪着婵儿玩耍……” 不知道是不是韩婵的错觉,屋子里突然变得很冷,冷的她全身颤抖,嘴唇哆哆嗦嗦。 “轻煦哥哥……我……我的病还没好利索……现在也太晚了……也很冷啊……我想睡觉了……我们改日吧!” 韩婵话音未落,未轻煦的笑容已然消失,他冷声质问:“婵儿刚刚说过要听轻煦哥哥的话,原来是在骗我的吗?” 第78章 折磨 “不是的……婵儿不会说谎……不会骗轻煦哥哥……” 韩婵感觉到危险,顾不得胳膊肘屁股蛋的酸疼,甚至忘了胸口的钝痛,一边摇着头辩解,一边手忙脚乱地爬起身,想要离未轻煦更远一点。 “婵儿,又不乖了……” “和野男人看烟花,看的欢实,看到私奔到天涯也无悔。怎地到了轻煦哥哥这里,就是一百个不愿意,真是让人伤心呐!” 未轻煦的语气里没有愤怒,只是淡淡失望。他举着烛台转身,屋子瞬时陷入一片黑暗。 韩婵松了一口气,以为男人会快速离开,不会再找她的麻烦,怎料外间传来一句冰冷地吩咐:“来人呐!把韩小姐请出来看烟花!” “是,公公!” 随着两道尖细的应答声,草乌和川乌进门来,不由分说地架起韩婵的两条臂膀,一路拖拽,从卧房到庭院,不管女人的挣扎。也不顾磕碰到了哪里。 “不不……我不想看……我还没穿衣服……大胆……放开我……” “轻煦哥哥……你不要生气……饶了我吧!” “呜呜……我的病还没好呢!你别这样……你让他们放开我……啊啊……” 韩婵在方才已然就寝,身上穿着绸缎内衣,光着脚,被摔在雪地里时,不顾形象地痛哭:“你就知道欺负我……你是打量着韩家没了,不再有人帮我撑腰,你心里不痛快,就寻我的毛病。你忘了我们是青梅竹马,原配夫妻。你就算有气,也该对外人撒去,不该对我一个弱女子这般冷酷……” 未轻煦不知何时扔了烛台,围上皮毛厚重的斗篷,站在廊下,静静观赏赤脚在雪地里蹦哒的美人,嘴角的笑意浓浓,似是极其喜欢。 “轻煦哥哥……我知道错了……求求你,让我回房吧!腊月风寒,我的身子娇弱,受不住的……” “你说过要疼我的,除了轻煦哥哥,这世上再没有我一个亲人,我遭这么大的罪,你都不会心疼吗?” “我以前也犯过错,轻煦哥哥都原谅了我,怎么这一次就不行呢?你都没问过我,在外面那么多日子是怎么过的,吃了多少苦,就只管对我生气,可见从前你对我的好都是假的。” “轻煦哥哥……我好冷啊!” 韩婵看不懂未轻煦的心思,不敢大肆撒泼,只得把姿态放低,一边声声哀求,一边抱胸往廊下凑合。却不想草乌和川乌拦着她的去路,一次次重新把她抛回雪地里。 韩婵又冷又怕,从来没有体会过的无助可怜,不由得趴在冰雪里嚎啕大哭:“啊啊……你想让我死啊啊……” 未轻煦静立如松柏,被韩婵的哭声搅扰,也只是拢了拢斗篷,微皱眉头,轻声嘟囔道:“好吵啊!” 川乌多机灵啊!一听未公公嫌吵,立即拽出腰间的巾帕,上前堵住了韩婵的嘴巴,又恐她乱扭乱动不老实,还扯过草乌腰间的巾帕,反绑住了女人的手腕。 这一下好了,韩婵是骂也骂不出,哭也哭不出,想逃跑都起不来身,只能像一条肉虫子一样,在雪地里转圈打滚。 未轻煦很满意:“好了,不要耽搁时辰,现在就放烟花,让婵儿好好过个节!” 不知是谁的授意,烟花炮筒就放置在距离韩婵两丈远处,砰砰巨响,烟雾缭绕。 女人被绑缚于地,根本抬不起头来望天,烟花好不好看?她也不知道。 但是,烟筒震得脑袋耳朵嗡嗡响,烟火熏得眼泪鼻涕一起流,种种窒息难受,她可是过了个好瘾。 未公公不差银子,一车车的烟花爆竹运到未府,足足放了一个时辰,京城的夜空百花齐放,全城男女老少也过了个好节。 “公公,韩小姐昏过去了,要不要找个大夫医治?” “呵呵……不必!” 未轻煦心情顺畅,从袖笼里掏出一个小药瓶,递给川乌,嘱咐道:“一日一粒,看着她吃!” “是!” 川乌接过来,仔细打量几眼,和给小皇帝的药瓶一模一样哎!想来药效也是差不多的! 小太监不由得在心中坏笑,韩小姐的好日子来喽! 真是被川乌猜着了,旧病未愈又添新伤,韩婵的凄惨一点都不掺假。 那一日晚间的一场烟花,被京城百姓惊叹了好多天,都期盼着下一个节日,未公公再撒一把银子,还能让他们免费过过眼瘾。 同样欣赏了一场烟花的韩美人,可就没有那么好的心情,因为一场大病来势汹汹。她不仅高烧不退,还从脸皮到脚心,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冻疮,全身上下就没剩下个好皮肤。 那是真惨,也是真痛,相信韩美人会记一辈子。谁再和她提“烟花”两个字,或是再听见炮仗响,她都要吓得双腿打摆子。 不知内情的人来看,韩婵是可怜的。 有时高热,烧得稀里糊涂,不知道饥饱,也没人管她吃饭喝水,只是定时定量喂她一颗黑色的药丸子吊着命。 有时清醒,受不住冻疮的红肿瘙痒,她会一边大声咒骂,一边把自己的皮肤抓挠得血肉模糊。 韩婵惨啊!像一块破抹布,卧床一个月,落了一身疤痕,瘦了二三十斤。 哪里还有第一美人的风采? 还不如时常挂在她嘴上,没有见识也没有人样的乡下婆娘呢! 韩婵如今的形象,丑得厉害。 若是躺在榻上,好像随时要断气。若是站起来,就是一个行走的骷髅架子。 第一美人落到如此境地,还不是最惨的,更大的不幸是她对黑药丸子上了瘾,一天不吃就抓心挠肝般的难受。 无论韩婵的日子有多么难熬,一个月过去了,未轻煦自始至终没有出现。 直到在她停药的三日后,身心崩溃,忍不住拿头撞墙的时候,未公公才再次莅临。 “婵儿,怎么啦?我就在外忙了一个月,你怎的瘦了这么多?” 未轻煦的表情自然,就像从前,每日去太医院上值,晚间回家时一个模样,立在卧房门口,语调轻柔,满面关切。 “轻煦哥哥,你帮帮婵儿,我知道错了,真的知道错了,你给我一粒药吃,就一粒,快给我……” 韩婵见到未轻煦就像见到天神下凡,扑到他的脚边,又不敢碰到他的衣角,只能跪在地上哐哐磕头。 “哎呦……” 未轻煦掏出帕子,捂住口鼻,嫌弃道:“你这种样子好丑啊!” “轻煦哥哥,你给我一粒药,我吃了不难受,就好好打扮给你看。我前些日子脸上生了冻疮,那么难受,都没舍得往脸上抓挠。你看我的脸还是好的,打扮打扮还是能看的。轻煦哥哥,请你给我一粒药吃吧!你可怜可怜我,别让我这么难受……” 韩婵两手粗暴地捋着蓬乱的头发,把她瘦脱了形状,依然带着几分清秀的脸庞显示出来,而后再次伏地磕了几个响头。 “哦……” 未轻煦的俊脸闪现出几分怜惜,似真似假,待要细看,又变了神情。 未公公从袖笼里掏出药瓶,扔了过去,那动作就像扔给路边的野狗一根肉骨头,姿态端得高高在上,还好心提醒道:“虽说这种药丸子,我想配一瓶就能配一瓶,但婵儿也要省着点吃,我并不是什么时候都有心情配药的!” 韩婵哪里还听未轻煦说些什么废话,哪里还讲什么脸面和尊严,像野狗见着肉骨头一样的德性,嚎叫着扑了过去,捡瓶子倒出药丸子,急急地送到嘴里一大把。 “轻煦哥哥最好了,婵儿只和你好,婵儿没有你不行啊!” “婵儿爱轻煦哥哥到永远,下辈子,下下辈子……” “轻煦哥哥是这世间最优秀的男人,谁都比不过!” “以前都是我犯贱,是我不识好歹,是我眼盲心瞎,是我无耻犯浑,我就不是人……轻煦哥哥不和我计较,我每日都给你磕头,我愿意赎罪!” 韩婵嘴里嚼着药丸子,身体的难受有所缓解,立即狗腿子似的,再朝地磕头,死皮赖脸、不知羞耻地说着奉承话。 “乖……” 未轻煦露出宠溺地微笑:“只要婵儿听话就好!” 韩婵怎么敢不听话?未轻煦给她药丸子是定量的,也是随心情的,高兴了多给两粒,不高兴了就一粒都不给。 有时候药瘾犯了,未轻煦就会命人把她绑在榻上,任她痛哭流涕哀求,也任她挣扎叫喊想死,就是不给她吃药。 未轻煦喜欢看韩婵如猪似狗的活着,很多时候,他都会姿态闲适地坐在一旁,带着温雅的笑意,不知厌烦地欣赏她的痛苦。 “婵儿……你的命是未轻煦保下来的。余生岁月怎么活?要未公公说了算!” “婵儿,从前的未轻煦爱你,现在的未公公也爱你,感觉到幸福了吗?” 一开始,韩婵伏低做小,还盼望着未轻煦多折磨她几场,把气撒完了就能变好。 而后看来变好无望,就想旧计重施,让封屏儿想办法救她出去,带着银两跑得远远的,哪怕跑到穷山沟里,只要未公公找不到她就行。 想象中万事都很容易,很美好,无奈现实残酷,她的打算都没能成功。 不过三两年的工夫,潇洒风光无限,韩婵的好命,哪个女人不羡慕? 然而,不该她享的福享多了,一不注意,就把好运气都用光了。 仔细想想,韩美人的生活好像在做梦,从前的美梦有多美,现在的噩梦就有多恶! 未轻煦的怨气永远撒不完,封屏儿也早已变了脸孔,成了未公公的帮凶。 韩婵越遭罪,她越高兴,好像比那个服多了羽化散的人还要疯癫。 再后来,韩美人被药物驱使和控制,丧失了逃跑的勇气。 因为离开未轻煦,就离开了飘飘欲仙的感觉,就会每日活在药瘾犯了无力自救,只能自残的困境里。 没法子,短短三个月的光阴,韩婵不但失去了第一美人的光华,还活成了未轻煦身旁的一条狗。 未府里,很多下人目睹了前夫人的惨状。总有几个心软的,以为杀人不过头点地,再折磨下去,有些过了。 未公公却不以为意,夫妻本是一体。 他的爱,韩婵享受了。 他的痛,韩婵却只尝到了十分之一。 那怎么能够呢? 还得再琢磨点新花样才行。 第79章 爱好 未轻煦的新乐趣是什么?很难找啊! 还没等未公公琢磨出来个大概,他好不容易挣来的权势地位便开始摇摇欲坠。 初夏的某一日,北金和东元同时传来密报。东元老皇帝病危,东元太子筹备登基之时,二皇子拓跋武平带领叛军攻入皇城,将一母同胞的太子斩首,气死了老父亲,已在半月前登基为新帝。 以上说来,好像不足为惧,只是他国内乱而已。 但拓跋武平登基后的第一条政令就是强军壮马,往东元和大靖边城派驻了四万精兵。 与此同时,拓跋武平带领使者亲赴北金,求娶北金皇帝唯一的亲妹妹为东元新后。没有多费周章,北金皇帝已然应下亲事,今年中秋,两国联姻。 拓跋武平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北京皇帝推波助澜分得一杯羹。这是打算着强强联手,要把大靖天下瓜分干净的势头。 朝臣齐聚皇宫内院,将小皇帝刘琛团团围拢,开启了激烈的辩论。 “这可怎么好呦?真是越怕啥越来啥。东元老皇帝是出了名的仁君,从不向外扩张。在位三十多年只专注维稳求和。东元太子深受老皇帝教导,也能是个顶好的邻居。那拓跋武平从小就崇尚武力,十几岁时带着不足一万兵马,向北,向东北偷袭各个部落,无论老弱妇孺,皆是屠杀殆尽,从不留情。” “是啊!原本我们还在庆幸,拓跋武平上头有个长他三四岁的嫡亲哥哥,他再残暴,只要不登基为帝,对我大靖就无影响。谁想到?天有不测风云,那残暴之徒连同胞哥哥都杀呀!他为新帝,定是要南下攻我大靖,这可怎么好呀?” “莫要杞人忧天,拓跋武平不是没攻来呢吗?人家就亮亮大刀,就把你们吓破了胆,一个个没的筋骨,还在朝中当什么大官啊?都回家种红薯吧!” “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说得轻巧,北金和东元结成秦晋之好,已经是板上钉钉的大事。你还在这拿稳当呢?真等两国结盟攻进大靖皇城,你才知道害怕吗?到那时,看你还有没有胆子?命都没喽!” “哎哎哎……都别吵,你们说拓跋武平想与北金结盟,想出了联姻的招式。咱们的皇帝陛下也是刚刚成年,还没立皇后呢!咱们也去北金,或者去东元求娶一个公主过来,你们看,能不能拖一段时日?再细细谋算。” “我看行,我看行……” “对呀对呀,娶一个女人就能换来几年和平,总比真刀实枪去干架好得多,劳民伤财最要不得。” “可是北金没有公主了……娶个皇室旁亲又损我大靖颜面。” “咱们大靖有公主,要不给北金送一个?能联姻就行呗!” “你可拉倒吧!普通百姓都知道,抬头嫁女,低头娶妻。哪有上赶子给谁家送闺女的?你真是活不要脸呢!” “那就去东元求娶,东元老皇帝可是有七八个女儿呢!总有一个年龄相当的!” “我看不太好吧!拓跋武平连自己亲哥哥都能杀,一个嫁出去的庶妹,又算得了什么?就算求娶来,也只是娶了个短暂的心安。你这边一放松,把东元当亲家,那边说不上哪天就攻过来了,看你麻爪不麻爪?” “对呀对呀,拓跋武平不是君子,他是调过屁股就拉屎的小人。大家伙儿只会耍嘴皮子,根本没招儿治他。你们吵吵些废话,都是在做无用功,白闹腾而已。” “那你说怎么办?这不行那不行的,你倒给出个主意呀。” “我咋不能出主意了?要我说,拐个弯求和的主意都是懦夫的表现,老百姓都知道强盗来了,只管拿刀砍就完了。说些什么废话呀?咱们也强军壮马打兵器才是正经。” “芝麻绿豆大点事就打仗,感情死的不是你们家人。等东元打来了,让你们家人先上,我看你能治住几个东元大兵。圣贤书有云,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上上策。像你这种只会动武的匹夫,是动不起脑子的,只能逞强!” “哎呦,你个书呆子,把你能耐的。你有真本事,等拓跋武平打来的时候,你去震前给他们念圣贤书,你能把东元兵马念退了,我才服你。” “你这粗鄙之人就是在抬杠,我们读书人才不和你一般见识!” “哎呀,你奶奶的,你骂我好几句了,你他娘的读书读傻了,是不知道习武之人的拳头有多硬啊!” “哎呦呦……都消消气……” 大家伙儿谁也不服谁,越吵越激动,眼看就要打到一块儿去了,小皇帝刘琛依然稳坐在龙椅上,不言不语。 不是皇帝陛下有定力,只因未公公还没有发话。 这个老文臣出一个主意,小皇帝看一眼未公公。那个新武将又出一个主意,小皇帝再看一眼未公公。 十七岁的少年人,说大也大,说小也小。若是放在贫苦人家,早已挑起大梁。就是富贵人家,不是娇生惯养的,遇事也能拿起主意。 况且刘琛十一岁,亲生父亲故去以后,就被老皇帝带在身边亲自教导。 他皇帝祖父的手段没学来十成十,学来个三五成,治这帮朝臣也是绰绰有余的。 怎地现在看起来唯唯诺诺,连个普通少年人的朝气都没有了。 老丞相廉律坐在小皇帝身侧, 偷偷叹息,失望不已。 廉家祖辈都是文臣之首,一直颇受历代帝王信赖。廉律更是老皇帝的托孤大臣,他需稳住朝纲,保刘琛到成年,阻止其他藩王篡位。 原本刘琛也有几分聪慧,又比老皇帝仁慈,廉律以为他能成为一代明君,也是尽了全力辅佐。 对于小皇帝和未轻煦走得近,廉律一开始没有太在意,只因他是看着未大公子成材又遭难,心生怜惜。 之后,未公公又展现了治国之才,与高家大公子联手剿灭齐王之乱,更让他老人家高看一眼。 但是,随着朝堂逐渐平稳,小皇帝越来越没有帝王之相,未公公也越来越横行霸道,廉老丞相的忠心,在不知不觉间,一再动摇。 若是小皇帝自甘堕落,挽救不及,就让代王回京称帝吧! 廉家保的从来不是某一个人,而是千万里江山,万万个百姓。 代王的封地平城与东元接壤,若没有意外,廉家愿意助代王回京。 只是东元换了新皇帝,还是个崇尚杀戮的暴君,一场动乱不知何时起又何时息,代王回京也是遥遥无期。 廉律再看无脑和无能的皇帝,嚣张或智障的朝臣,真可谓是七窍生烟,猛地一拍桌子,无情斥骂道:“朝廷给你们这群酒囊饭袋发俸禄,是让你们为民做主,为国效力。不是让你们在朝堂如街头泼妇般互相谩骂推搡,真是给你们祖宗八辈长脸了。若觉得这官当不明白的,马上脱了朝服,滚回老家去种地。别在老夫眼前混吃等死,给好人腾腾地儿。” 廉老丞相一开口,百十余人的大殿里瞬间鸦雀无声,就连小皇帝都抖了抖身子。 刘琛害怕老丞相不帮他管社稷,也害怕未公公不给他吃仙药,皇帝这职业,让他当得像个三孙子。 “算了,老夫看的清清楚楚,你们当中没有一个可用之才!” 廉律起身,下了最后决定:“明日,老夫会给代王修书一封。让他选个有才能之人,亲往东元贺新皇登位之喜,也顺便探探口风,可有联姻之意。万事不可操之过急,等等消息再说。” 廉老丞相一番话说完,不止小皇帝看向未公公,百十来位朝臣,也像被谁下了命令一样,一起朝未公公脸上细打量。 给代王修书国事,让代王派人出访。 这叫什么事儿?把小皇帝放哪啦? 这老廉头子是摆明了告诉小皇帝和未公公,他偏向代王啊! 难道未公公不想阻止廉律所为吗?真让他老人家胡来,姓未的还有活路吗? 小皇帝听他的话没错,代王还能把他一个阉人当盘菜吗? 真等代王回京掌权,一定会整顿朝纲,杀鸡儆猴。 权势滔天的未公公,一定是新皇杀给猴儿们看的第一只鸡。 然而,大家伙儿失望了,未公公面上毫无波澜,好像万事与他无关的潇洒。 廉老丞相甩袖离开之后,未公公也没和谁打招呼,闲庭信步般离开了大殿,踏出了宫门。 未轻煦早就想死了,靠着药物和仇恨支撑到今天,已是偏得的福分。 别人以为他贪恋权势,想要尊贵到万古长青,实在是想多了。 未轻煦变成未公公,又被阿谀奉承之徒吹捧成“九千岁”,不过是活够了的人,最后的挣扎。 所有作恶缺德,只是给随时会轻生的自己找点刺激,玩一场你死我活的游戏罢了。 未公公自己都说不清楚,他是如何成功的。兴奋一段时日就够了,该报复的人都报复完了,韩婵也活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好像是没有遗憾啦!只是好像…… 不知为何,未公公的空虚怎么填都填不满,再多的顺心如意也快乐不起来。 算了吧!啥都没意思。 什么情啊,爱啊,仇啊,怨啊,都没意思! 他连自己的命都不想要了,还要什么权势?还管谁做皇帝?天崩地裂,他都不想问一句。 若代王真有本事,早日入京结果了他,也省着他自己想法子去死,怪费劲的。 说不定,被新皇帝收拾到刑场上,还能在史书留下一个名字呢! 甭管香的臭的,让后人评说去吧!也不枉他除了治病救人,还生就一副治国安邦之材,也挺好玩儿的。 未公公在外晃荡一圈儿,真是百无聊赖,就想到回府逗着韩婵取乐。 可怜的男人就剩这么一点点乐趣啦! 未轻煦的爱妻苦不堪言,未公公就感觉日子有盼头,这是谁也搞不懂,也挡不住的爱好。 只是兴致盎然的未轻煦一踏进未府大门,就被人兜头臭骂了一顿。 第80章 歪理 “你个不叫人省心的二傻子,当了大官就了不起啊,我想见你都见不着。你个没有良心的,我就想给你把把脉,都这么费劲吗?整日躲着我做什么?怕我粘着你呀!还是你又偷吃了什么毒药,怕我知道!” “你可别忘了,你的命是我救回来的,你若真的不想活,我给你配一副药,快快结果了,省着我整日跟你个二傻子操心不得好!” “你也不睁开你那不认亲的狗眼睛瞧瞧,我都多大岁数了。你不想着伺候着我好好养老,就想让我当老妈子给你卖命,你可真是有出息呀!” 别看余夕真年纪大了,白白胖胖笑咪咪,一副慈悲和蔼之相。若真骂起人来,嗓音可是嘹亮得很,年轻小媳妇们都不一定是她的对手。 “真姨……可不敢生这么大的气!” 未轻煦搂过气鼓鼓的老太婆肩膀,一边推着她回屋子,一边得意卖乖道:“我怕什么呀,谁来把脉都不怕,我已经很久没吃羽化散了。真姨,要不要夸夸你大外甥?” 在吃羽化散这件事上,未轻煦不算扯谎。从前一日吃两三遍,现在是三五日才吃一两口。 因为韩婵回来啦!有了新的刺激,羽化散带来的乐趣,就不那么吸引人啦! 余夕真为他把了脉,频频点头,满意道:“就该这样,你得自己想着好才能真的好!” “嗯嗯……你大外甥好着呢!” 未轻煦像个文静乖巧的大姑娘,附和着姨母,哄她高兴。 不想余夕真一瞬就变了脸色,捶着未轻煦的胳膊,怒斥道:“你倒是好了,被你害的无辜之人却是好不了,我这个生气啊!” 一辈子没害过人的余大夫,一想到未轻煦用羽化散毒害了一个无辜弱女子,便气得脖子粗脸红,就忍不住跳脚打骂罪魁祸首。 那羽化散是她喂给大外甥救命的,但大外甥自己私下配药成瘾,还拿来害人,就等于是她间接害了人,每每想到此处便觉得良心不安。 余夕真锤了未轻煦几拳,还不解气,又一把扯住了大外甥的耳朵,吵吵个没完:“你可真是作孽呀,你知道吗?被你喂了羽化散的沈夫人,半年过去了,还疯疯癫癫的,诸事不能自理。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究竟哪根筋搭错了,你害她做什么?那也是一个被你亲爱的婵儿,抢了夫君的可怜女人。我都听说了,沈长戈对她一点都不好,少时定亲,还为他守了一年寡,没有任何过错,沈长戈和韩婵勾搭到一起,回家就要休妻。你说她多可怜,如今还被你磋磨成那个鬼样子,你就没想过要好好赎罪吗?” 未轻煦的耳朵连着头皮一阵刺痛,都还忍得,就是余夕真贴着脸叫喊,震得他脑袋嗡嗡响,实在受不了。 他也好奇呢!真姨这么大岁数,却依然中气十足、力大无穷,像个体壮的青年人,究竟是用什么方子保养的呢? 未轻煦呲牙咧嘴,不好反抗余夕真,却将冷冰冰的目光投向候在门口的小凳子。都是他多言多语,爱好行侠仗义,才惹得真姨逮到他就骂! 小凳子一触到未公公的眼神,立即垂眸装死。 咋滴嘛?他就是看着沈夫人可怜,回到京里向余大夫求了两瓶解药,派人送给了沈长戈,希望可以帮帮那个无辜的女人。 你有啥资格生气?又凭什么对我又剜又瞪?明明是你未公公做了恶,你都不心虚,我小凳子行了善,有啥可心虚的呢! 理是这么个理,但小凳子也只敢腹诽几句,面上都不敢与未公公对视一眼。 没办法,他只是一个伺候贵人的小太监,面对强权变态,不理亏也害怕。 余夕真骂累了,坐在椅子里,喝了一口茶水,顺了顺气,忧愁道:“按理说,我给沈夫人配的药丸子,不至于一点效果都没有。那个方子,可是在很多病人身上试验过的,别人都好了,她怎么就不好呢?” 未轻煦默默喝茶,没有搭话儿的意思。 余夕真抢过他的茶碗,质问道:“你跟我说实话,你后来吃的羽化散,是不是偷偷加了料?加了什么?你又给沈夫人吃了多少?” 未轻煦拿帕子擦拭手上的茶渍,悄悄叹了一口气:“没加什么特别的,也没给她吃多少。沈夫人后来也没有机会再服用羽化散,她身上的毒还是好解的……” 余夕真追问:“怎么解?你能解?” 未轻煦淡淡说道:“应该能吧……我也得探探脉……” 余夕真一听病人有救,兴奋道:“上个月我就打算了,这个月再得着信儿,说沈夫人不好,我就亲自去看一趟。既然你能治,又离不了京城,我就把沈夫人带到京里来,也省着她跟沈长戈在边关吃苦啦!” 未轻煦心想,这是个好主意啊!在荣城那几日,他就瞧出来了,沈长戈对原配发妻,并非完全无情。 若是把沈夫人带到京城,沈长戈一定会很难受吧? 若他把沈夫人迎到未府,金尊玉贵地养起来。让她夫君的姘头给她当奴婢,韩婵也会很难受吧! 这个事儿好玩儿! 未轻煦还想,他也命不久矣,趁着现在身子康健,地位尊崇,还有点医术没忘光,把沈夫人治好了,也能让阎王爷少记他一笔罪过。 这个事儿不仅好玩儿,还是赎罪,积善呢! 余夕真越说越觉得可行,侧头一瞧未轻煦,那臭小子不知因何发笑,还笑得贼兮兮贱特特。 真是找打呢! 余大夫又没能控制住自己的小胖手,使劲儿拍在了男人的后脑勺上。 “你想什么呢?我可警告你,你小子给我老实点。等沈夫人来了京城,你就给我好好治病。再搞小动作,我饶不了你,连你心爱的婵儿都别想得好儿。我老太婆可不是吃素的,也有使不完的损招儿治你们。” 未轻煦揉着后脑,求饶道:“哦,真姨说什么都对,我都得听……” 余夕真一辈子了无牵挂,自由自在,说干什么抬脚就走。 她招呼门口的小凳子,让他帮忙调几个人手,也和衙门打好招呼,她要做一回大侠,亲临希城,解救疾患缠身的弱女子。 余夕真带着小凳子离开之后,未轻煦漫步到了后院,去看他心爱的婵儿乖不乖。 韩婵的日子过得既简单也充实。 每日黎明时分起床,先去未家祠堂磕一百个头,旁边要有丫鬟婆子们监督,每一个都要听到响声才能算数。 磕完了头再念经,念到辰时末,也是要有丫鬟婆子们监督,经文中的每一个字都要清晰可辨才能算数。 阳光正好时,累了半天的韩婵也不许吃饭,她要紧接着去浆洗衣服。 这个活计不好干! 因为韩婵洗的都是未轻煦的衣物,洗得好与不好,全看未公公的心情。 偏要找她麻烦,说这件衣服没洗干净,下人就会抽她十藤条。 到了午时末,若韩婵表现良好,婆子会赏她一粒黑药丸子。 吃药抗饿,休息两刻钟,接着干活去。 从午时末到亥时初,韩婵的主要活计就是做女红。衣服袜子大鞋底,床单床帐枕头罩,永远缝不完。 这个活计更不好干! 因为常常是她忍着手疼,缝到一半,初见成果,就会被婆子抢过去烧掉,直说绣得不好,让她重新再做。 若是计好的日子做不出来成品,她要挨十藤条。 若是东西做成了,未公公说不好,她也要再挨十藤条。 每日熬到戌时中,韩婵可以吃一顿饭,菜是菜,饭是饭,比起贫苦人家也算丰盛。 只是每一样都是她不爱吃的和不能吃的。不爱吃的好说,硬着头皮咽下去就是。 那些不能吃的,若实在饿得难受,不想饿死,浑身起疹子,也得硬咽下去。 韩婵越是活得猪狗不如,越是想念与沈长戈的激情岁月。 她想东想西,想被人搭救,想来想去,也只想到了一个沈长戈。 那男人没死,也不知道她的真实底细,应该会想念她吧?不想她,也会想她肚子里的孩子吧? 韩婵时常盼望着,沈长戈早日自救,然后再来救她。 韩婵也曾咒骂着,沈长戈真没能耐,连自己的女人和孩子都护不住。 若她当初搭上一个更有本事的男人,哪里会遭受这等苦难。 现在可好,她窝在未府,活的没有人样就不说了。未轻煦根本不许她出门,她想用倾城绝艳的脸蛋儿,再勾来一个更大的靠山,遍寻不到机会呀! 反正,在韩美人的脑袋里,别人对她好,给她宠爱,让她撒野,都是应该的。 谁对她不好不爱,都是不识好歹。 谁的眼里没有韩美人都不正常,要么是瞎子,要么是傻子,要么就是又瞎又傻。 若是谁不顺她的心意,可算得上十恶不赦。若是谁伤了她一根汗毛,都应该被千刀万剐。 韩大美人从来不会犯错,她想什么做什么都是对的,她对哪个男人倾心都是好的,她再离经叛道,缺德亏心,也应该有好的结局。 她相信,还会有天降英雄,救她脱离苦海。她要坚强,也要坚持,绝不能死在未府。她还有繁花似锦的后半生要尽情享受呢! 韩婵想着她的韩氏歪理,越想越有底气。她认为自古数得上名号的绝代美女,个个活得轰轰烈烈,史书留名。她韩婵也生得仙姿丽影,绝对不能落于人下。 一生一世不容易,享受与不同男人在一起的别样滋味。被他们轮流追逐,或是被他们一起簇拥,那才叫美女过的日子,才能对得起她的绝世姿容。 韩婵自信,她的魅力赛西施胜貂蝉,轮八百手,也有更优秀更强大的男人爱宠。 美貌是老天爷赏的,以色谋生,是她娘胎里带来的本事,是她修了几辈子的福分。 谁说不好,就是在嫉妒。 韩婵如是想着,秀气的五官纠结丑陋,不复往日光鲜。手里绣的花草也是歪七扭八,和她的内心一样,不堪入目。 “未公公安!” 李婆子问安的声音不大不小,韩婵却如惊弓之鸟,即刻甩掉手中的东西,小跑几步,噗通跪到了房门边。 一双华丽的靴子迈过门槛之时,她又哐哐朝地磕了两个响头,而后甜甜地唤了一声:“轻煦哥哥……” 第81章 奇才 韩婵不敢称呼未轻煦“夫君”,最初她也动过小心眼子,一顿撒娇,扮痴,装傻,耍滑,却是结果惨烈。 杨柳枝刚抽芽的某一日,韩婵以未轻煦的发妻自称,试图唤起男人的美好回忆和美妙爱恋,不成想是火上浇油,嘴脸都被抽肿了,牙花子和嘴丫子同时渗血,三天嚼不了食物。 此时,这一声“轻煦哥哥”,她叫得甜蜜悦耳,却是藏着小心翼翼。 俗话说,男人心海底针,她曾因为叫哥哥被打过,也曾因为不叫哥哥被罚过。 “婵儿妹妹……乖啊!” 韩婵心里一松,看来这一次叫对了。 未轻煦进门来,没有落座,而是兴味十足地围着韩婵打量。 “哎呦……这额头鼓着大包,像寿星公一样,婵儿妹妹还真是会搞怪。” “还有那小下巴,尖尖的还怪好看呢。就是把你放到乡下,都能犁地了吧?你可真好笑……哈哈……” “原来是一双多么精致的绣花鞋呀!如今飞了边破了洞,扔到街上,都没有男人捡了吧?” “惯会发骚的大美女,没有男人要了,会不会臭到屋子里呢?还真是可惜呀!” 未轻煦像在品鉴一个新奇的玩具,时不时用脚尖踢两下,又说又笑,很是开怀。 不管韩婵在心里怎样咒骂未疯子不得好死,面上始终笑意浅浅,直身跪地,纹丝不动,极力扮演好一个听话的漂亮娃娃。 只因草乌和川乌就在门外,她的言行有一丝一毫不妥,惹了未公公不痛快,一定会挨巴掌。 未轻煦笑闹够了,最后夸赞了一句:“婵儿不错,有长进,都学会忍辱负重了呢!” 韩婵连忙朝地磕头,乖巧道:“婵儿只听轻煦哥哥的话。婵儿愿意为奴为婢,全心爱慕轻煦哥哥,永无二意。希望我们日日夜夜相守,生生世世相随……” “哼……” “真会恶心人!” 未轻煦看着美人犯贱,就觉得没意思,转身出了卧房,对伺候韩婵的李婆子吩咐道:“从今日起,免了贱人给祖宗磕头那一项,每日给她多加一顿餐食。” 李婆子连忙躬身应是,未轻煦漫步朝外走去,同时语气不明地说道:“那贱人的模样实在可怜,你们最好在一个月之内把她给我养出人样来,像从前一样漂漂亮亮的。我不想让外人传说,未公公手段狠辣,毫无人性。虐待女人的闲言可不中听,我的好名声不能让韩贱人带坏喽!” 李婆子在未公公身后撇了撇嘴,您还有好名声吗?她咋没听说呦! 再说虐待什么的,未公公上下嘴皮一碰,那是一推溜干净。 真的与您无关吗? 也算对吧!您是没有出格的行为,都是别人下的毒手。 未公公不过是动动嘴皮子,给下人出出主意,逗弄驯养小畜生,一乐好几天而已。 那个怪癖,那个不按常理出牌,别说韩小姐害怕,她们看热闹的也肝颤。 许多常人不常见的手段不必细说。 真要说点未公公与凡人沾点边的习惯,就是最爱洁净,但也透着一点邪乎。 若是未公公不小心被韩婵碰到了衣角,都要立即脱下来,扔到火盆里烧个精光。 李婆子都怀疑未公公每次看完韩婵,回去以后都要洗洗眼睛才能睡觉。 不知道她猜的对不对,明日向伺候未公公的下人打听打听,应该是八九不离十。 李婆子放下那个疑惑,又捡起这个不解。 未公公恨成这个死样子了,为什么还要忍着脾气呢?一刀结果了那女人,岂不是更干净吗? 是因为还有爱,舍不得吗? 还是留她一口气,变着法子折磨,更解气呢? 或是真如未公公所说,时刻记着自己是个大夫,只伤人不杀人? 也或者是未公公脑袋坏掉了,在好与坏之间选择了疯疯癫癫。在做人与做鬼之间,选择了做行尸走肉。 还是各种原因都沾着一点吧! 毕竟那个韩小姐不一般,容貌和性情都是天上地下遍寻不到的千年奇葩。 若是换了一般人,不必细分男女,任谁遭受大半年的非人折磨,不去寻死觅活,也得傻了疯了。 但是,才貌双绝的韩小姐,那精神头可好着呢!扔粪汤里,她能吃着屎游泳,试问普天之下,谁是敌手? 不止李婆子猜不透一群颠人的鬼心思,韩婵也摸不准未轻煦的七经八脉。 他和从前一丝一毫都不像,除了恨,就是狠 如今吩咐下人对她好一点,是什么意思呢? 是真的撒完了气,就单纯地想疼疼她吗? 还是又想出一堆她没见识过的新招数,往后一刀一式耍出来,想让她残破不堪的身子,再也不能见人吗? 毕竟伤韩婵的身子简单,伤她的心不容易,有那通天本领的人,这世间难寻。 要知道,韩美人压根就没长心,无处可伤,自然刀枪不入。 韩婵面对未轻煦的转变,有点害怕,有点期待,偷偷庆幸,还不忘好好表演。 她可是万事想得开,每日有药吃,不伤她的脸,不要她的命,未公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谁让她倒大霉,无人救助,也无能逃跑呢! 韩美人读书不精,但也知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再等等,也许生机就在不远的明天。 虽然遭了几个月的大罪,但韩婵的骨子里是极度的自私自利又无耻,尤其喜欢拿丧尽天良当本事炫耀。 根骨特异的韩婵落了难,更是展现出惊人奇才,整日摆出一副没心没肺没筋骨的贱种模样,为了活着,吃屎都不会反胃。 这世间有无数的怪事无解,比如恶人的命都是出奇的硬! 韩美人有老天眷顾,就是品性不好,身底子又格外的好。 未轻煦不再隔几日就找麻烦,好赖能吃饱饭,没用上一个月就恢复了几分颜色。 梳好头发,穿严实衣裳,又是一个神采飞扬的大美人,的确是谁来都看不出她被虐待过的痕迹。 甚至略微打扮,街上溜一圈,还是能迷倒一大群男人。 这就是老天爷赏饭吃,没处讲理去。 转眼到了深秋,天气清清爽爽,吴岁晚依然浑浑噩噩。 从希城到京城走了二十多日,余夕真多次调整药方,处处细心照料。 一路行来,吴岁晚没有发过病,但清醒的时候也越来越少。 她就像一个初生的婴儿,刚刚认识万物,一言一行都是懵懂好奇。 有时候,她蹲在路边看花草都能看上半个时辰,而不厌倦。一块饼子吃得香,都要反复问这是什么? 她记得自己叫吴岁晚,认识陪着她的胖婆婆叫真姨。 她喜欢真姨,因为她身上有和外祖母一样的温馨恬静。 她喜欢花草树木,喜欢游山玩水,她在田野里奔跑时最美丽。像一头鹿,身姿矫健,顾盼神飞,灵动又魅惑。 吴岁晚的胆量也不小,遇见蛇虫鼠蚁都会抓来玩耍,唯一害怕陌生人靠近。 余夕真尝试与她闲聊,叫一声:“岁晚!” 正在发呆的吴岁晚会突然惊醒,脆声应到:“哎……我是岁晚!” 余夕真再问:“岁晚,我是谁呀?” 吴岁晚微笑:“你是真姨,岁晚记得。” 然而,对话到此是正常的,却也只能到此为止。 你若再多问一句,她便稀里糊涂,想说又说不清,只会看着你发愣。 若是一句都不问,她又会自言自语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 你若问她说了什么?想要什么?她会干脆地回答:不知道,不记得。 余夕真不着急,也不勉强。尽量听她说,也正常和她说。 两人相处,情似母女,一个月不到,却像好了二十年。 余夕真家财万贯,却活的闲云野鹤一般。今天在这儿,明天在那儿,居无定所。即使在京中停留,也是住在京郊的尼姑庵。 因为余家在城里没有像样的宅院,余夕真便带着吴岁晚直接住进了小皇帝赏赐给未轻煦的新府邸。 吴岁晚长途奔波,又因按时服药的缘故,入了房门,一沾床榻,便陷入沉睡。 未轻煦来得也很快,他早就派人打探清楚沈夫人入京的时辰,推脱了宫中一些事物,与吴岁晚前后脚回了府。 “快快……你来给她探探脉,我怎么就没瞧出大毛病来?” 余夕真推着未轻煦坐在榻边,不解道:“我翻遍了医书,回想了几十年见过的病患,就没见过这么奇怪的。虽说有羽化散的毒素作用,让她神经错乱,时常陷入虚幻。但也不至于总是稀里糊涂的,她是应该有清醒的时候啊!为什么越给她用药越傻呢?” 未轻煦认真把脉,表情平淡,语气也平淡:“嗯……没有大毛病,应该会傻到底。” 余夕真一巴掌拍过去,斥责道:“说的什么屁话?你必须把她给我治好,若是你无德无能,她真的一傻到底,明日我就把你也毒傻喽!赔偿她!” 未轻煦揉着后脑勺,挪了挪屁股,离余夕真远了一点,不服气道:“我说的实话,脉上没有太大毛病,您配的方子也能解毒,她仍然稀里糊涂的犯傻,就是她自己想不开呗!那我还能有啥招子啊?” “你再敢说一句?再敢说一句?” 余夕真的情绪更加激动,巴掌握成拳,不管头脸一顿锤。 “你想得开呀!你这缺德做损的,到啥时候都想得开。我原先还以为你只是给她服了羽化散,只是简单中了药毒,真没想到是你比药还毒啊!” “你没看看她身上多少疤痕?那是大老爷们都受不了的酷刑,这是人干的事儿吗?我那时用羽化散救你的命,是救人命,不是救畜牲的命。早知道你不干人事,当时就多余救你,那时候让你嘎嘣过去就好了,省着跟你这缺德玩意儿惹气呀……” “好好……我能治……我治好她还不行吗?别打脸……我还要上朝呢!” 未轻煦双手捂脸,连滚带爬地奔向门口,大声告饶:“别打别打……打坏了我的脑袋,还怎么合计药方……您快歇歇,我现在就去配药,我亲自煎煮,我会给她赔罪的……” “快滚……快滚……七日之内,我要见她有所好转。若不然,我还要锤你……” 余夕真的嘴和手同样不饶人,一鼓作气把未轻煦打骂出门以后,捧着茶壶,咕咚咕咚灌了两大口凉茶,心口才顺当几分。 再次回到床边,余大夫轻轻抚摸着吴岁晚的额发,爱怜道:“好丫头……真姨会把你治好的……若是好不彻底,真姨也会把你带在身边,带你去看大千世界……美好见多了,心就变大了,一个一个小心结,也会随风散了的!” 第82章 鬼魅 午后的阳光,沾染了秋凉,窗子半开,涌入一片不冷不热的明媚。 吴岁晚的双眉舒展,睫毛微颤,小巧的嘴巴咕哝着,像幼童在吃奶,提着被角,懒洋洋又慢腾腾翻了个身,继续熟睡。 余夕真欣赏了一幅“大童秋睡图”,乐得不行,也来了调皮劲儿,有节奏地拍着吴岁晚的肩背,唱歌似的念叨:“乖宝宝,睡觉觉!” “嘿嘿……婆婆,您可真是个老顽童!” 丫鬟水心在一旁偷笑,任余夕真暖心泛滥一阵后,才小声劝道:“婆婆,您也累坏了,快去睡一觉吧!这里有奴婢照应着,没事的。” “哎……” 余夕真站起身,捶了捶腰,感慨道:“老了,真老了,不中用了?想当年我连续几个月在外边游历,一天走个百十里地,睡上三两个时辰就能缓过劲儿来。第二天接着赶路,啥事没有!再看如今有多没用,走个三十里二十里的就要歇一歇,一天一夜都缓不过来……成废人啦!” “我看婆婆的身子好着呢!” 水心是余夕真在回京半路买来的丫头,贴身伺候吴岁晚。她还不满十三岁,出身贫家,身材矮小干瘦,豆芽菜一样,却是长了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黑白分明,水波粼粼,一看就猴精猴精的。 “婆婆,可不要太谦虚,您老往人前一站,红光满面,连个细纹都没有,比我娘都显年轻。您可不知道,那一日初见您,我还猜着您老也就三十出头吧。相处下来才晓得,我竟少猜了二三十岁……” 不管何时何地,与何人相处,勤快麻利,小嘴叭叭会说话的人,总是格外吃得开。 余夕真被小丫头扶着胳膊,笑得前仰后合:“哎呦……我就知道你个臭丫头,不是个安分的,就这张巧嘴就够你吃一辈子好饭。你娘给你哥哥娶媳妇儿卖了你,那就是丢了西瓜捡芝麻,有她后悔的……” 小水心没有接话茬儿说她的身世,反倒神情认真,继续夸赞余大夫的“年轻”。 “您可不要小瞧水心啊!我从小在市井张罗买卖,啥样人没见过?猜年龄这事儿也是一猜一个准儿。连我这个老江湖都看走眼了,可见您的年轻实实在在……” “好好……你个小人精,真是招人喜欢……” 余夕真走到门边,拍着水心的小手,轻声嘱咐道:“伺候主子精心些,尤其我不在府里的时候,绝不可以放岁晚独处……” 小水心连连点头:“婆婆放心,遇上您和夫人这么好的主子,是水心三辈子修来的福分。水心聪明着呢!夫人好了,奴婢才能好,自然尽心尽力。” “好好好……” 余夕真又凑近水心耳边,悄声道:“你要小心未公公,他服了药就发疯,你多多细心,若是瞧着他神态不对,可不能让他接近岁晚,大声喊小凳子公公,他会帮你的。再有,你发现他的哪处言行不对劲儿,也要在背后偷偷告诉我哦!” “会的……若是夫人伤了一根汗毛,婆婆就打水心十嘴巴。若是不解气,就打二十下,三十下……” “哎呦……不至于的……” 娘两个挽着胳膊,嘀嘀咕咕好一会儿,水心机灵忠诚自不必说,余夕真离开吴岁晚的房间,便悄悄来到了府里的小药房。 “真姨……” 守在药房门口的小凳子一见余夕真来了,连忙作揖,不等她询问,便小声交代:“公子一切都好,已有两日多未曾服药,昨晚还点食加餐,正经用饭呢。现在屋里翻书配药,我有好多日子没见他这么认真了。” “是吗?” 余夕真没进屋,趴在门缝往里瞧,未轻煦伏在案头,一手执笔,一手翻书,的确认真,还很好看呢! 这副文雅书生的俊秀模样,从前看来,只道岁月寻常,如今再见,唯叹人生无常。 “小凳子……真姨跟你说啊……” 余夕真略微放心,拉着小凳子也嘀咕了半天,和嘱咐小水心的话差不多。 “春善堂有些事务需要过问,拖了近两个月,也不知如何了。我要到青松镇去看看,来去怎么也要十日八日的。你可要帮真姨护好岁晚啊!不能再让轻煦欺负她啦!” 小凳子拍着胸脯表忠心:“我虽从小入宫为奴,却天生软心软肠,最见不得谁蒙冤受苦。真姨拿我一个小奴才当人看,还允我一个低贱之人唤您一声姨母。这份恩情,小凳子都记在心间。只要是您吩咐的,把命填上,我都愿意。护着一个弱女子,对抗未公公,更不在话下,您老放心……” “哎呦呦……” 余夕真拍了拍小伙子薄瘦的小肩膀,欣慰道:“真姨知道,你们都是好孩子!” 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却可以决定自己做什么样的人。 吃糠咽菜,谈笑自在,无忧愁。 落难受伤,心境坦荡,不怨毒。 无依无靠,肚肠空空,衣衫褴褛,仍然立在阳光下微笑的人最可爱。 若有谁自身难保之际,还能有心救他人于水火,更是可贵,那是天道里的人上人。 可惜,春善堂的掌柜伙计们不想当人上人,甚至不想当人。 瞄准了老东家无心经济也无子无女,合伙贪钱搞坏无下限,原本八十三家春善堂,硬生生被他们搞黄了二十八家。 余夕真心累,不管不行,祖宗的产业不能败坏在她的手里,老百姓的信赖更不可辜负。 因为春善堂的“善”是真善,先治病后还钱,让很多穷苦人有活路,如此医馆,在大靖朝找不出第二家来。 近两年,几个偏僻地方的春善堂相继闭门,让很多穷苦人再也不能及时治病。余夕真感觉自己有所亏欠,急急忙忙地走了。 吴岁晚是在掌灯时分醒来的,一睁眼,屋子里亮堂堂,一个小姑娘趴在桌子上打瞌睡,窗子半开,圆月当空,凉风习习。 一觉睡得好,再有置身的环境宁和,吴岁晚精神舒缓,没吵没闹,一个人悄悄下榻,来到了窗前。 七月中的夜晚晴空,繁星与圆月交辉。草木茂盛的庭院,花香伴凉风洋溢。 一眼望去,静美如画。 侧耳倾听,蛐蛐乱鸣。 吴岁晚犹在梦中,立在窗前,微微歪头,望着从庭院小径缓缓行来的翩跹美男,眉目弯弯。 这男子真美,真可怖! 雅致的面庞毫无血色,阴郁的双眸漾着水墨,不相融的黑与白,在他嫣红的嘴角虚虚勾勒。 就像月光下的树影婆娑,美的妖娆,也美的神秘。顾盼摇摆,皆是风景,诱着人心随他的发丝飘浮,引着灵魂倚着他的步伐悠荡。 吴岁晚想,这就是话本子里说的鬼怪魅影吧! 不然,男人怎会穿着绯色的袍子? 不似伶人的俗艳,也没有仙人的虚渺,摆明了就是妖怪化成人形,来找冤家勾魂索命的。 外祖母说过,看见魑魅魍魉也别怕,就当没看见,该干啥就干啥。 阎王爷要人命,还得按照生死簿来呢!咱们没害过人,也没做过恶,怕的是什么呢? 妖媚男鬼越走越近,吴岁晚想着它美,难得一见,不瞧白不瞧,还要瞧得仔细些才行。 因为这辈子再想遇见第二个鬼怪,恐怕是不容易的。 小径不长,房门也不严实,吱呀一声响,男鬼进了屋。灯光映照下,没有飞散变形,想来法力高深得很。 吴岁晚的眼光,比烛火更闪亮,将美艳男鬼从头扫到脚,越瞧越有意思。 这绯色袍子还是上等的丝绸呢!平常百姓穿不起的。 吴岁晚见过最贵的衣料子是八两一匹,男鬼身上的亮色绸缎,怎么也要十两开外。虽然做的是家居常服,但针脚细密,绣工精良,宽袍大袖里藏着环佩叮当,说不出来的写意风流。 哎!这男鬼化成人形还不忘精穿衣细打扮,想来生前是个富家公子呢! 只是……男鬼怎么奔着她来了?虽然那双眸子漂亮,但直勾勾的盯着人,总是不像话。 吴岁晚心里打鼓,右手不自觉地扶住了身后的窗台,抿了抿唇,还是忍不住小声问道:“你是谁?要做什么?” 应该是找错了仇家吧? 毕竟鬼魅也是人变的,人有傻的,有笨的,有呆的,有糊涂的。想来蠢货变成鬼,它也聪明不了。找错冤亲债主报错了仇,也没什么奇怪的。 谁想女人的问题一出,“男鬼”却笑了,笑的还挺好看,同时脚步放慢,轻声唤道:“岁晚?” 吴岁晚一缩肩膀,轻轻啊了一声,腰背抵住窗台,更紧张了些。难道是她做过恶事,害过这男人,她却忘了吗? “男鬼”慢慢凑近,笑意更浓,音色缱绻:“岁晚,我是你的夫君,未轻煦!” “哦……” 吴岁晚原本因着恐惧,快速向旁边躲闪的脚步停了下来。不是因为“男鬼”的谎话,而是因为一步之遥的阵阵甜香。 “男鬼”离她越近,香味越浓郁,吴岁晚越流连。 那是她喜欢的味道,一闻一吸忍不住靠近的诡秘味道。 当然,吴岁晚不知道那种令她迷乱的香味是羽化散的毒性,她压根儿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名叫羽化散的毒物,更不记得自己因它受过伤害,遭过大罪。 吴岁晚呆呆而立,任由“男鬼”走近,拉住了她的手。 “岁晚,我是你的夫君!” 人与鬼两两相牵,都感受到了彼此手心的温热。 “夫君?” 吴岁晚双眼迷蒙,呢喃道:“你是人啊?” 未轻煦揽住了女人的肩膀,柔情似水道:“是啊!我是岁晚的夫君!” “岁晚有夫君啦!” 吴岁晚因着甜香味的吸引,卸下防备,在“男鬼”的带领下走到茶桌边落座。 “岁晚,你生病了,所以才把夫君忘了,从现在起要好好记住,你的夫君叫未轻煦!” 窗台距茶桌七八步远,吴岁晚脑中的画面纷乱,闪过无数张脸,都与眼前的男人对不上。 不过,“夫君”的影子若隐若现,好像有一个低沉的嗓音,也在一遍遍地说着:我是你的夫君…… 那人是谁?也说过名字吧?叫什么来着? 努力回想,想到头疼,依然模糊不清! 他们是同一个人吗? 第83章 甜汤 吴岁晚的太阳穴一刺,立即停下思考。 分辨不清,微微疑惑,却没有精力探究,只能收紧思绪,难得糊涂。 因为“男鬼”身上有她迷恋的香甜暗香,也有她喜爱的轻柔和煦。 锁在肉身凡体里的小小吴岁晚想,她不愚笨,也不胆小,她只是在努力对自己好。 “我是岁晚,我生病了……我还有一个夫君……我忘了他……” “我有夫君啦?是有了……什么时候有的?” “我不想要夫君,也不想要父亲,我想回家,我想去很多地方……” “我为什么会生病呢?” “外祖母呢?我生病了,她老人家都不来看我啊?” “我很听话的……” 吴岁晚对着一张陌生的脸孔念念叨叨,越念越烦躁。 “我想回家了,回村里看看,不知外祖母过得好不好。我长大了,会赚银子,我想给外祖母盖间屋子。” “我是不是该走了?” 吴岁晚两手按在桌子上,刚刚起身,没能挪动一步,又快速坐回椅子里,再次盯着男人的脸端详,疑惑更甚:“你是谁来着?” 未轻煦摸上女人的脸颊,温言细语:“我是岁晚的夫君!” “哦……夫君,夫君……” 吴岁晚小声复述几遍,未轻煦不厌其烦,一句句应着哎哎哎。 这女人疯得奇奇怪怪,可可爱爱,有意思。 今日骗她是夫君,明日骗她是父亲,后日骗她说哥哥……以后的日子都是新鲜的,一定很好玩儿! 男人正为自己突发奇想的损主意偷偷发笑,却不想女人突然倾身,按住了他的臂膀。 未轻煦心里一突,连忙后仰躲闪,眼神中的狠戾如夜幕降临,瞬间笼罩了全身。 女人一无所觉,凑近男人的脖颈轻轻嗅闻。 “我喜欢……嗯……好喜欢……” 吴岁晚的鼻端萦绕着乱人心的羽化散香,神志迷醉,越凑越近,最后把脸贴了上去。若不是有椅子把手相隔,身体都要贴到一块儿去呢! 未轻煦紧攥的拳头渐渐放松,又缓缓抬起,按住了女人的后脑,柔声问道:“岁晚,喜欢夫君吗?” 吴岁晚在未轻煦的领口蹭来蹭去,双臂搂住了他的腰身,喃喃道:“喜欢……好舒服的味道……” 男人眼中的黑色幕布渐开,露出了星星点点的坏笑。 “岁晚乖……记住这个味道……是你的夫君……” “哦……夫君……” “再叫一声夫君……” “夫君……” “乖乖……” 未轻煦很久没有这般畅快,另一只手臂搭上女人的后腰,正想慢慢收紧更亲密些,却听两道声音同时炸开。 “哎……不行,不能碰!” “公子……不许胡来。” 一个瘦猴儿姑娘尖声叫喊,一个瘦猴儿青年大声呵斥,两个奴才要翻天吗? 未轻煦被扫了兴致,很是不悦,正要出声训斥,不想他刚刚张开嘴,就被胸前的女人一把推开。 吴岁晚突然惊醒,不是发现了危险,而是听见了一道熟悉温暖的声音传来,莫名喜欢,急着寻找。 这个地方好,除了令人迷醉的味道,还有让人安心的嗓音。 “你是谁?” 吴岁晚起身,朝门边张望,一个身量中等、体态偏瘦的青年人,端着托盘走近。 “夫人好……我叫小凳子!” “哦……” 吴岁晚笑容甜甜:“你姓邓?” “嗯?” 小凳子惊喜,连连点头:“是呀!我姓邓!” 有多少年了?无人问起他的姓氏。 小邓子六岁那年入宫,由于出身贫苦没有正经名字,在家里排行老二,就叫邓老二。 带他的老太监说二二的不好听,像骂人,直接叫姓氏还顺耳些,所以叫他小邓子。 就这么叫顺了口,大家伙儿都以为是桌椅板凳的凳,一起玩闹时还会嘲笑他,名字就贱贱的,这辈子都只能在别人的屁股底下讨生活。 没有人思考对与错,也没有人问他听得高不高兴,小邓子成长岁月中遭受到的欺凌侮辱,都是与他相同身份的人带来的。 就是这么无理,无解,可笑,又可悲! 难道低贱之人不配拥有一个光鲜的名字吗?也不配拥有自己的姓氏吗? 小凳子有过一段时间的想不开,但后来的艰难度日,也只剩下妥协。 今日乍闻吴岁晚叫对了他的名字,小小青年人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端着托盘嘿嘿傻笑。 “我姓邓,叫小邓子,但不是桌椅板凳的凳……” “哦……我认识那个字,我还会写呢!” 吴岁晚接过小凳子手里的托盘,安稳放置在桌面上,药碗里的浓汤泛起凌乱的波纹,好像未公公的嘴角,各种角度地撇来撇去。 “小邓弟弟,你从哪里来呀?快过来坐……” 吴岁晚拉过小凳子的胳膊,把他按坐在椅子里,像个正常人一样,忙着倒茶闲聊。 “我记得你的,我不记得你的脸,我也记得你的声音,我们以前很熟吧?” “多久没见啦?一听你的声音,我就高兴,你都在忙些什么?” “我们上次见面是在哪里呀?我怎么不记得了?我们又是在何处认识的,是在杨家村吗?” “我想想……我整日上山采摘药材,见不得什么人,你应该不在杨家村常住……那就是外来的……哦……我知道了……” “你是来收药材的吧?一定没有坑过我银子,所以……我才那么喜欢你。” 吴岁晚的嘴巴不停,随着杂草一样的思绪乱飞乱扭,提出问题也不等别人回答,自顾自说个痛快。 小凳子笑着迎合,吴岁晚说什么他都说是,看似聊得愉快,其实他的屁股都在椅子里漂浮着呢! 应该可以坐吧?还能多坐一会儿吧? 他的小眼睛也不敢闲着,几乎是喘一口气,偷瞄一眼主子的神情。 未公公只是用勺子搅着药碗散热气,嘴角微勾,似乎心情愉悦。 和一个小奴才平起平坐,都没有表现出丝毫厌恶,想来服用羽化散的次数少了,他的性情也恢复好了。 小凳子如是想着,心里放松,继续和吴岁晚一问一答,说说笑笑,像那么回事儿似的。 “小邓弟弟,你多大了?是应该叫弟弟,还是叫哥哥呀?咱们还没论清楚呢!” 小伙子忙回:“我今年十九,是秋天的生辰,虚岁二十。” “哦……那是小邓弟弟……嗯?是弟弟吗?我今年……今年……我今年多大了?” 吴岁晚陷入苦思冥想:“我最近生病了,病的还挺严重,我都忘了我自己多大了,真是不像话……不过,我记得自己的生辰,我的生辰最好记了,每年立春我就过生辰……” “只是……我好像又忘了很多事……好奇怪呀!” “我的脑子是不是坏掉了?也不知道还会不会算账。我还想做小买卖,再做大生意。我想要很多很多银子,去很多很多地方……” “现在可好了,这脑子怎么说坏就坏掉了呢?可怎么办才好?” “赚不来银子,就离不开吴县,离不开一些可恶的人,就不能到处走,怎么办呢?” 吴岁晚又开始自说自话,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忘了身边还有其他人。思绪困在一个怪圈里逃不出来,眼睛盯着烛台迷雾成团。 失常的岁晚不懂静心思量,只会一脸愁苦地叨叨叨。 “来……岁晚吃药!” 未轻煦举着一勺药汤递到女人嘴边,阻止她的喋喋不休。 “吃了药,睡一觉,你的脑子就会变好的。” 吴岁晚侧首,好像刚刚发现身旁还有一个人,盯着未公公的脸,左瞧右瞧好几眼,又恍然大悟道:“哦……你是岁晚的夫君?” “是呀!” 未轻煦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猫,诱哄道:“听夫君的话,乖乖吃药,治好了病,夫君带你到处走走,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好不好?” 可以出门去,还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这夫君人还怪好的嘞! 吴岁晚张嘴,一口药咽下肚,没有预感中的苦涩,还带着些许的甜,她瞪圆了眼睛,嗔怪道:“我刚刚想着夫君是个好人呢,没想到是个骗子。这哪里是能治病的药呀?不都说良药苦口吗?这明明是甜汤……” “呵呵……” 未轻煦欢笑两声,喂药的动作没停,得意道:“什么良药苦口的话,都是一群庸医没本事,只能拿些寻常药材糊弄人。但你夫君是神医,熬些甜汤就能把你的病治好,你说夫君厉害不厉害?” “啊……” 吴岁晚的脑子又不够用了,神医,甜汤,夫君,她得慢慢捋一下才能顺溜。 趁着女人发呆的空隙,未轻煦将一碗药喂了个干净,放下碗勺的当口,还不忘瞪一眼两个没眼力见的小奴才。 小凳子在吴岁晚忘了他的时候就利落地起身,摆好奴才的本分,和小水心站到了一起,虎视眈眈地盯着未公公。 两人时时记着真姨的嘱托,刻刻防备未公公心血来潮搞怪,可不能让他欺负了沈夫人。 未公公才没闲心搭理他们两个缺货,逗弄傻女人才有趣呢! “岁晚?” 吴岁晚回神,凝住未轻煦的眼睛,惊奇道:“哎……我是岁晚,你叫我?你认识我?” “我是岁晚的夫君未轻煦,我是个大夫。岁晚生病了,我要帮她好好治病。岁晚很快就要好的,夫君还会带她到处游玩。” 吴岁晚一听“到处游玩”就高兴,连忙点头:“好啊!我要快快好起来!” 未轻煦轻拍女人的额头,活像一头骗哄小白兔的大灰狼。 “岁晚要想快点好起来,就要听话。” 小白兔挺直腰身,频频点头:“嗯嗯……我听话,我外祖母说我很乖的……她就很喜欢我。” “听话就跟着夫君念……” 大灰狼的声线微哑:“岁晚的夫君叫未轻煦,是个神医。岁晚很喜欢他,他也很喜欢岁晚。他们生活在一起很幸福。” 小白兔学舌:“岁晚的夫君叫未轻煦,是个神医,岁晚很喜欢他,他也很喜欢岁晚。他们在一起很幸福。” 大灰狼很满意:“好……岁晚说得好,再多说几遍……” 小白兔很听话,一直念叨,不一会儿就打着哈欠犯了困。未轻煦牵着她的手,送她去床榻安置,帮她掖被子,捋头发,确是一个温柔郎君。 种种反常,看得小凳子和小水心目瞪口呆,一个疯子和一个傻子碰一块儿了,这活咋干? 疯子不犯病还好,就是小傻子有一点可怜! 第84章 羞愤 不知未轻煦在“甜汤”里加了什么料,吴岁晚这一觉睡得分外绵长,直睡到了第二日午时。 小水心急得不行,找到小凳子探底细。 “小邓哥哥,你家主子是个啥子性情,我咋看不懂呢?” “呃……”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小凳子支吾道:“说不准的……” “嗯?” 小水心皱紧眉头,无奈道:“咱俩都受过真姨的恩惠,要照顾的都是同一个主子,还有啥见外的?又没问你朝廷机密,藏着掖着多不可交,小邓哥哥就实话说了吧?” “不是的……” 小凳子连忙解释:“我没有藏着掖着,我是真的摸不准,公子一会儿好一会儿坏………” “哎呀呀……” 小水心不耐烦地摆手:“那我换一个说法问你,未公公昨日那一出,是想要做什么?” 小凳子抿了抿嘴唇,犹豫道:“他应该不会干什么坏事……公子若是不服药,本性还是好的……” “哎……小邓哥哥还是不拿水心当兄弟啊!” 小姑娘鼓着腮帮子,抱胸生气:“你这人一点都不实在,问什么都不说,以后咱俩也别处了。哪有你这样的?越处越生啊,白费我一番情意。但也不能怪你……” 小水心唱戏似的,扬高声调:“谁让你是在宫里伺候贵人的小贵人呢!你是见过大世面的!俺们不过是个贫家女儿,连银子都没见过整锭的,你是瞧不起俺们……理解理解……” “不是的……不是的……水心妹妹误会啦!” 小凳子紧张得手心冒汗,在袍子上蹭来蹭去,急声说道:“你若问我其他的,我一定一五一十地说,且能说得明明白白。可是公子的心思,那是神鬼难猜的,甚至公子早晨起床后,想起这一日要干什么,自己都是糊涂的。他都是随心随性过日子,偶尔还要吃一回毒药,善恶都没有个比量。我是真的不知道他想啥,你别不信呐!” “哼!你就是不实在,没人跟你处了……” 小水心抱胸,扭身转脸,小凳子追过来,劝哄道:“水心妹妹,别生气。按正常人这脑袋想不明白,但我跟在公子身边时候不短,我可以猜出来一点……” 小水心来了兴致:“是什么?” 小凳子没啥底气,嗫嚅道:“我猜……可能……公子可能就是……就是为了好玩儿!嗯……” “好玩儿?” 小水心不觉得这种说法荒诞,反倒升起一种危机四伏之感。 她来了两日,听说了不少闲言。未公公先前的媳妇儿可是第一美人,美的像仙女似的。他是因为那媳妇儿遭的罪残了身,也是因着那媳妇儿发了疯做的恶。 在小水心看来,一个男人啥都不管,因为一个娘们儿这样那样的,就是没刚没火没出息。 反正,她在市井听说的那些故事里,但凡整日围着女人寻乐子的男人,最后都没得好下场。 那个王财主家的小儿子还是个哑巴呢!干啥啥不行,就喜欢逛青楼。今天跟莺莺,明天跟燕燕,后天莺莺燕燕一起来。败了多少银子就不说了,那不到三十岁得了怪病,早早就嘎嘣了,不知多少人看热闹。 还有他们村的李三柱子,倒腾小买卖发了一笔横财,再娶了个小老婆,好浪好打扮好花钱,还时不时欺负大老婆,早早地让他败了家。李三柱子妻离子散,穷困潦倒,没脸活着,勒死小老婆后自己跳了河。 再有隔壁村的穷酸书生最下流,白日里装正经人,到了晚上躲在庄稼地里,看见谁家媳妇儿就偷摸的跟随。被他摸了一把占便宜都是轻的,还有很多女人在他手里吃了大亏寻死觅活。 过了好几年,害了好几十个人,才有一个年岁快当祖母的女人受不住,揭露了他的丑事。 小姑娘得出结论,男人好女色的多,害女人的也多! 这未公公从前娶媳妇儿要美的,可见是个好色之徒。在美人身上吃了大亏,长了记性,再找女人不能找太漂亮的,就瞄上了沈夫人? 因为他净了身,不能正经娶妻,但是,身体残了,色心没残,就要玩花样,就想找刺激。 她老家县城就曾经有一个太监公公,十几岁时离家去京城闯荡,不知怎么混到了皇宫里。听说他伺候贵人几十年,得了不少金银财宝。虽然告老还乡那一年,已经是六十好几的糟老头子,却买了两个穷苦人家的女儿做媳妇儿。 据邻里传言,每天夜里,那老太监家里都会响起女人的惨叫声。第一个媳妇活了一年,第二个媳妇活了一年半。都是十几岁的大姑娘,说没就没了,可以想象那个老太监有多么狠毒。 所以……沈夫人危险了! 水心不懂啥叫男人,也不懂啥叫净了身的男人。她就知道女人遇上了坏男人会受苦,要抓紧防范未公公。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这是她在说书先生那里听来的话,她还晓得啥意思呢,现在就用上吧! 第一步要“知彼”,就要找和未公公一样的人多问几句。 不了解透彻,怎么防范? 小姑娘越想越肯定,越想越紧迫。 “哎……小邓哥哥,问你个问题,你别不好意思啊!” 小凳子觉得好笑:“我又不是大姑娘,能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啊……那就好……那我问问你……” 小水心拽着小凳子的袖口,贴近他的脸,压低声音道:“我听说净了身的男人,都不能娶媳妇儿,那……还会想女人吗?你们当中有些个好色作恶的找女人,会耍什么样的招术………” 小凳子猛的一甩袖子,朝旁边跨出一步,五官都扭曲了,黑着脸斥责道:“小姑娘家家的,说的什么浑话,不知羞呢?” 豆蔻年华的小姑娘像怪兽一样凶猛,不懂害羞为何物,偏要刨根问底。两步追过来,再次逼近红头胀脸的小凳子,小声劝道:“哎哎……咱们不是说好了吗?你别不好意思,这里就没有第三个人,啥话都能说,又不会传出去。你放心,尽管大胆说出来,我这个人的嘴巴最严实,啥话都能烂在肚子里,严刑酷打都打不出来。你怕什么?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上一边儿去……别烦我!” 小凳子转身就走,小水心紧追不舍。 两人从卧房跑到廊下,又追赶到院子里,一个沉默躲藏,一个不耻下问。 小伙子的嘴巴气鼓鼓的,脑袋涨乎乎的,像年节里高挂的大红灯笼,真是一句话都不想说。 但小姑娘的好奇心晶莹剔透,不知深浅,不问明白誓不罢休。 她认为自己是好心,都是为了夫人的安全着想,多问几句怎么啦? 她还以为,除了杀人放火,作奸犯科不能做不能说,剩下诸事都能宣之于口。 小邓哥哥说句话都这般费劲,傻了吧唧的,是怎么在那吃人的皇宫里干到小总管的呢? 终于,羞愤的青年在月亮门前被无知少女拽住袖子,即将脾气大爆发的时候,未公公稳步而来。 “哎呦……疯太监来喽!” 小水心低呼一声,立即放了小红人儿,小跑到未公公身前,行礼说道:“未公公安,我家夫人身子不适,还没起榻呢,不方便见人……您请回……” 未轻煦的眼睫毛都没忽闪一下,昂首阔步,直奔吴岁晚的卧房。 哎呀!果然是个疯子,一个不知礼节的疯子,一个不知礼节又好女色的疯子,一个不知礼节、净了身又好女色的疯子。 那就是一只吸人血夺人命的妖魔鬼怪啊! 小水心被无视,斗志不减,攥着小拳头快步跟上。若是未公公再想“好玩儿”,擅动夫人一根手指头,她就……跟恶魔拼了! 可惜啊!被保护的人不知危险。 吴岁晚不知何时醒来,腰间围着被子,静坐在床榻上,歪头望着门口进来的三个人,一脸迷茫。 “岁晚……” 未轻煦含笑走近,一团芳香袭来,吴岁晚顺嘴嘟囔:“夫君,岁晚的夫君……这个味道是岁晚的夫君……” “哎……岁晚乖啊!” 未轻煦侧坐在榻边,握住了女人的小手,欣慰道:“看来我自称神医没有错,岁晚的病,真的被一碗甜汤治好喽!” 吴岁晚被男人的话牵引思绪,回想起昨晚,不由自主地念叨:“甜汤能治病……岁晚的夫君叫未轻煦,他是个神医。岁晚生病了也不怕,他会治好我的……” 未轻煦颌首:“嗯嗯……岁晚今日就比昨日好!” 吴岁晚盯着男人的脸,眨巴两下眼睛,微笑道:“是夫君的医术好!” 未轻煦开怀大笑:“哈哈……岁晚真乖!” 一旁抻着脖子的两个小奴才,更是掩不住惊讶,双双瞪大眼睛,凑近了几步。 沈夫人真的见好啊! 昨日以前,不吵不闹不乱跑,已经是沈夫人最好的状态。如今能够正常识人说话,还能记起睡前发生过的事情,真是奇迹啊! 小凳子试探道:“夫人,您还记得我吗?” 吴岁晚闻声转过头,看见了一张陌生的面孔,但她依然笑着回应:“是小邓弟弟……我记得你的声音,但愿从现在起,我能记住你的长相。” “好……好……夫人好了……” 小凳子乐得直拍手,小水心也朝前一步,指着自己追问:“我呢!我呢!夫人,我是谁?” 再看一个干巴巴的小姑娘,吴岁晚犯了愁。 她站在一团迷雾里,看见了外祖母,杨家村,上山,采药,种田,挣小钱。 还看见身上有甜香味道的神医夫君未轻煦,还有她记得声音却认不清面容的小邓弟弟。 然后,有一位和外祖母一样慈祥的真姨……再有,人和事都模糊不清,她想看,又不敢看。 只要跨前一步,就能拨开云雾见真相,但心底里有一个声音提醒道:你想快乐,就别看,别听,别想,别问! 于是,怕疼的吴岁晚选择逃避过往,把离开杨家村以后的所有,通通遗忘。 再次专注眼前,这个小姑娘,好像见过,带给她的感觉也很舒服,想来不是坏人。 她是谁?叫什么名字?吴岁晚在脑海中遍寻不得。 “夫人……我叫水心,我们认识一个月了。从现在起要记得呀,我叫水心,水心……” “水心……好啊!” 吴岁晚温柔一笑:“我会记住你的,水心妹妹。” 一时之间,屋子里几人其乐融融,好像日子本来就是好的,好像灾病是云烟,已经随风散了。 第85章 表演 吴岁晚的病情有所好转,也只是小好,多数时候,她依然表现的笨拙和呆滞。 不过,反应慢总比没有反应的好,今天认识一,明天就能认识二,希望在每个人心里,如篝火被点燃,一片热烘烘。 小凳子听了未轻煦的吩咐,到厨房按照昨日的方子熬甜汤,小水心也到外间嘱咐婆子们提热水摆餐食。 屋子里剩下傻兮兮的夫人独自面对疯癫癫的未公公,那怎么能行呢? 那就是把小白兔放在大灰狼嘴里,一眼照顾不到,骨头渣子都不见了。 小水心小跑着出门,简单说两句,又小跑着返回,却见未公公随侍在“妻子”左右,温情脉脉。 她假装忙碌,翻衣裳,找首饰,扯帕子,想要隔开一对“恩爱夫妻”,却被未公公一个眼刀逼退了两步。 啥意思?这未公公还没疯够,打算把“温柔夫君”一演到底吗? 小水心还真的猜对了,未轻煦就是没玩过瘾,就想看看这一场戏可以演到什么时候。 他的药方治得了沈夫人的疯病,他的魅力争得来沈夫人的真心,完美的游戏,值得挑战。 因为大家都是男人,未轻煦莫名地肯定,沈长戈失去韩婵不会多么难过,失去吴岁晚一定会肝肠寸断。 更何况沈夫人确有几分可爱! 他的温柔郎君形象也不必刻意伪装,把从前的未轻煦放出来就成了。 拈手就来的快乐,未公公没有拒绝的理由,他为此跃跃欲试。 有病!就是有病! 未公公除了身体残疾之外,脑子里的病更是不可救药。 小水心依着不足十三年的人生经验给未公公确诊了! 他就是一个站在芸芸众生之上的身残加脑残。 残疾中的残疾,疯子中的疯子,人群中的大祸害! 一般来说,这种人的言行无迹可寻,随时发病,防不胜防,必须枕戈待旦随时出击。 小水心像一只护崽的老母鸡,端着两条小胳膊,攥着两只小拳头,眼睛瞪成铜铃大,一瞬不瞬地盯着未公公,准备着随时扑上去咬人。 哎呀!牵小手啦! 哎呀!摸小脸啦! 哎呀!搂着腰啦! 小水心紧张兮兮,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咧嘴,难受的不行! 她劝自己忍忍吧!只要不扒衣服不露肉,夫人的清白还在,她就不能一惊一乍闹起来。 因为她有本事给未公公确诊,确定他没救了。可是,她无法判断吴岁晚的病情发展,万一受了刺激,又不能正常交流生活,她岂不是罪过大了。 屋子里三个人,各有主意,谁也没有说话,异常的静悄悄。 吴岁晚慢悠悠地梳理长发,不时从铜镜里偷瞧她的“夫君”,越瞧越喜欢。 这男人的姿容实在出色,举手投足风流倜傥,言谈笑语,处处妥帖。 与乡土出身,容貌寻常的她在一处,有些……不配! 再看家中陈设用具皆是价值不菲,不像暴发户的庸俗张扬,一看就是富裕几代才有的雅致华贵。 与一文钱一文钱攒起来苦熬日子的她,更是不配! 她是如何搭上这么一个财貌俱佳的金龟婿的呢? 而且,她一再确定,她“夫君”一直唤她做“妻子”,下人一直称她为“夫人”。 “夫君?” “嗯?怎么啦?” 吴岁晚认真地望着铜镜里的男人,轻声呼唤。 未轻煦挑了一只白玉簪,比在女人乌黑的发间,应答自然。 “岁晚,喜欢这个颜色吗?” 吴岁晚微笑:“夫君的眼光真好!” 未轻煦摆正簪子,柔声回道:“白玉无瑕,勉强配得岁晚的容色!” 这话假的,连傻子都骗不过,但从未公公嘴里说出来,就是那般服帖悦耳。 吴岁晚欣然受之,顺便提出她的疑问:“夫君,我们怎么认识的,又在何时成的亲?” 未轻煦拉起吴岁晚的手,笑意浅浅道:“来……一边吃饭一边说,夫君给你详细讲讲我们的岁月情长……” 铜镜映出一对恩爱夫妻的背影,只是女人梳着未婚发式,怪怪的。 吴岁晚有意忽视自己的顺手和习惯,没事人一样落座于餐桌前,仔细打量满桌佳肴,不由感叹,“夫君”真是用心了。 八菜一汤皆是吴县名菜,再看色彩搭配,有一多半都是她喜欢的烹调之法,格外的赏心悦目,就是不知口味如何? “来……岁晚尝一口鹅肉,看看京城的厨子做的吴县口味,地道不?” 未轻煦紧挨着吴岁晚落座,亲自为女人布菜,温柔款款,春风拂面。 吴岁晚夹起改刀成骰子大小的鹅肉,浅笑道:“谢夫君!” “岁晚……” 未轻煦的手指轻轻拂过女人的鬓角,怜惜道:“不要和夫君客气,我们从前那般恩爱……” 吴岁晚睫毛忽闪,微微歪头,做出一副愿闻其详的姿态。 未大公子不磨叽,立即开始了他的表演。 “岁晚,我家祖辈行医,父亲对我要求严格,五岁启蒙书籍都是医典。苦学到十八岁,自我感觉有所成,父亲却是不满,转身把我推给表亲家里的医馆继续研习。” “我所说的表亲,就是春善堂的真姨。那一年我在吴县行医,发现伙计们收购的药材潮湿有杂质,药性大大降低,影响了春善堂的信誉。我便自告奋勇亲自担起采购药材的重任,走街串巷下村子,来到了杨家村……” “那一日,杏花春雨,微风轻拂,你背着一筐药材从山中走来,就那么一步一步走到了我的心里!” “夫君对岁晚一见钟情……” 额……吴岁晚听到这里一挑眉梢,很是意外。对于和“夫君”的开始,她想了很多种可能,唯独没想到“一见钟情”。 怎么有点滑稽呢?她上山采药,破衣烂衫,两脚泥泞,一脸灰尘,有很多时候头发也会被树枝勾扯得凌乱一片,竟然让贵公子一见钟情啦? 这是美的看厌了,再看丑的就惊艳? 若是她一个乡下妹子见到细皮嫩肉的贵公子,芳心遗失,还有那么一点点可能…… 吴岁晚想笑,但看男人说得极其认真,她只好舔了一下嘴唇,忍耐下来。 “岁晚……自从见了你,我回到家里茶不思饭不想,整个人瘦了一大圈儿。我写信告知父母,求他们前来提亲,父母以门不当户不对之由拒绝了。我真的伤心至极,每日偷偷跑到杨家村,躲在暗处看你一眼便能高兴好几天。你不知道那时我过的有多苦,我都想着,若是今生不能娶你为妻,即可死了算了……” “可能是老天爷被我的真情感动,也多亏了真姨了解到我的心事,力排众议替我做主,促成了你我的姻缘!” “你我成婚那日百花齐放,洞房花烛下相约白头偕老,婚后生活更是蜜里调油,我主外,你主内,我们相濡以沫,是人人称颂的神仙眷侣。” “可惜,好景不长,我的父母病重,家业需要我来继承。你和外祖母离不开故土,我也害怕你来京中受委屈,只好暂时分居两地。” “后来……日夜思念,身心煎熬,我的父母和你的外祖母相继离世,再也没有人阻碍你我相守。两载离别的夫妻终于可以相见,却不想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你来京城途中,不幸路遇山匪,惊了马车,跌落山谷,受伤极重,不但落得一身疤痕,更是磕着了脑袋,前尘尽忘……” “都怪夫君……家中杂事再离不得人,也不该自己滞留京中,派一群无能的下人去接你回家。只要一想到因着我的疏忽大意,让岁晚深陷生死边缘,该是怎样的惊恐无助,哎……夫君难受得想一刀砍了自己。” “若不是你尚在病中,不省人事,夫君早早便了断了,以死谢罪。但又想到岁晚在这世上无依无靠,夫君再一走了之,留你一人面对世间的风刀霜剑,又是心疼得不得了。若没了夫君爱宠,岁晚以后的日子又怎么过呢?夫君舍不得啊!” 说到动情处,未轻煦捧着女人的脸,深情凝望,眼眶里浸出泪光点点,伤情不已。 “岁晚,老天垂怜,夫君终于治好了你的伤病,我们夫妻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从今以后,夫君一定要加倍疼宠,让岁晚做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吴岁晚愣愣地点头:“嗯……啊……夫君真好!” 故事讲的也好,故事里的男主角很深情,故事里的女主角也很幸运。但她怎么就是无法把故事里的岁晚和自己贴一块儿呢? 有可能是伤病未痊愈的后遗症吧! 未大夫医术精湛,未公公权术玩的转,未大公子故事编得情真意切,精彩绝伦,毫无破绽。 小凳子和小水心佩服得五体投地,若不是害怕影响吴岁晚的情绪,真想原地拜师,蹦跳着称赞。 和她们相比,吴岁晚的反应平淡,或是没有反应,倒是一顿吃了两小碗饭,比往常一天吃的都多。 吴岁晚记得自己昨日还去山中采药材,一觉醒来,自己就嫁了人成了家,这是做梦呢? 因为这宅子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夫君一瞧就是完美无瑕,他口中的故事也让万千少女捧心惊讶。 除了做梦,根本没有可能啊! 写书说书的,写戏唱戏的都编不出来的美妙故事,悲欢离合,柔情百转,荡气回肠。 她成了历经苦难,还被真情之人守候的女主角。这算不算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是连接了前面的幸福,因为据夫君所言,她在受难之前,也是被宠爱的未家正妻,一直享福呢! 怎么回事呢?真的假的?疑问一闪而过。 吴岁晚没有细想,或是不敢细想。 她一个挣来一两银子都要高兴好几天的乡下丫头,为什么能够识得很多贵重物品,还能掂量出它的价值几何。 为什么她整日在山间游荡,见惯了满嘴脏话的泥腿子,还能够一眼瞧出上菜的婆子是豪门奴仆,能够清晰地判断她们哪个规矩好,哪个礼数不周全。 她还清楚自己举筷端碗也不似从前,仪态优雅端庄,没有乡下丫头的丁点影子。 这些本领可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练成的!也许是成婚之后,夫君在短短时日里帮她长的见识吧? 吴岁晚的病没有好利索,她也存心破罐子破摔,很多不合常理之处,她都自动略过不计较。 只因灵魂深处有一个小人儿太可怜,她说她想重新开始一段生活,很想,很想,拥一段无苦无难无过往的人生旅程。 将错就错,随弯就弯,怎么都好,怎么舒服怎么来吧!就当这一切是真的,高兴几天是几天。 第86章 师父 小水心以为疯太监事务繁忙,陪着夫人吃完饭,也就回宫里去了,毕竟小皇帝已经派人催了好几趟。 “九千岁”再牛气,也不至于一次次抗旨,把小皇帝的脸面放在地上摩擦。 君臣尊卑,还是要顾忌些才好。 谁曾想未公公戏精上身,越演越丝滑。带着爱妻满院子转悠,看花赏草,瞎话连篇,哄的傻夫人一会儿一串笑。 那是比恩爱夫妻还恩爱,半园子已然凋谢的花草,好像也被染上了鲜艳的色彩。 小水心不得不承认:“咱夫人真高兴,就这么过……也没什么不好的。” 小凳子在一旁轻声附和:“公子也是真的高兴,我好久没见他笑得这般松快。” 小水心感慨:“我娘说了,老天爷多数时候是瞎眼的,经常给世上的男女配错对儿。这疯太监和沈夫人,就是被老天爷配错对儿的两个倒霉蛋吧?” 小凳子深觉有理:“你娘是个智者啊!沈夫人若不是嫁给了沈长戈,哪会遭那么多冤罪。未大公子若不是娶了韩大小姐,又怎么会被牵连的家破人亡,都是老天爷的错。” 小水心点点头后又摇摇头:“但也不能啥事都怨老天爷。那沈夫人的凄惨,可是有你家公子一大半功劳。别想移罪到他人身上,这事儿老天爷不能认。” 小凳子苦笑一下:“嗯嗯……是的,他有多惨,都不能是伤害无辜的理由……” 两个小奴才并肩站在廊下说三道四,未家一对恩爱夫妻,已然逛到药房里,越唠越亲近。 “这是半边莲……土茯苓……垂盆草……四季青……凤尾草……天葵子……” “哎呦……岁晚厉害呀!” 未轻煦用手挡住药匣子上的标记,只让吴岁晚看药材说名字,连续十来个,皆是扫一眼或是闻一闻,就能准确辨认,比药房那些干了五六年的伙计还灵便些。 “夫君以为我是哄你吗?” 吴岁晚抓起药匣子里的独活,放在鼻端轻嗅,得意道:“我从前就靠这些物什活命呢。凡是山间生长的常见药材我都认识,为了多卖些银钱,我还学着他们制药材,哪个晒,哪个煮,哪个熏,我都门清……” “看来……咱俩真是天生一对。” 未轻煦站姿散漫,午后的阳光晃着他的双眸,晶晶亮。 吴岁晚觉得夫君的笑带着一丝促狭,不由争强好胜起来。 “我何止是认识药材,熬制药材,我还会写药方呢!” 未轻煦斜眼瞧女人:“嗯?不能吧?” 那种你别吹牛的眼神,让吴岁晚轻哼了一声,立即转身到桌案前,端坐执笔,一蹴而就。 “麻黄……甘草……芍药……生姜……” 吴岁晚念念叨叨,几笔下去,一个治风寒湿痹的普通方子便写成了。 “我外祖母身体不好,我请了一个游方郎中为她开的药方子,去药铺里抓药,用了我差不多一两银子。那个时候穷啊!除了买药便没了买米的银钱,我便自己学着配药。除非山中没有的得去药铺买一味,其他药材都是我自己寻来的,省了不少银钱呢。可惜那个时候我不识字,看不懂医书,请不起先生教我药理,若不然现在我也可能是个十里八乡争着请的女郎中呢!” 男人轻笑:“嗯嗯……看出来啦!岁晚不是寻常女人……” 吴岁晚把写好的药方子递给未轻煦,没有停笔,接着写道:“半夏……人参……粳米……大枣……” 又是一个治肺痨的常见方子,未轻煦启蒙时就会背诵,就像四五岁小儿会背三字经。 “虽然我不通医理,但我记性好,悟性也还好……” 吴岁晚把写成的第二个药方子再次递给夫君,毫不谦虚道:“我可以从外祖母吃药后的反应,来想明白各个药材的性状。后来,外祖母的病又添了很多种,太珍贵的药材,我们又买不起。我便连猜带蒙,采些普通药材互相搭配,加在粗粮米粥里或是泡茶喝,好给外祖母养生,倒也撑了些时日……” 说到此处,吴岁晚的神魂一散。 外祖母是怎么养好身子的?又挺了多少时日?哪年哪月没的?她又是什么时候学会写字的呢? “岁晚真是好样的!药物配比一点不差。照你的方子抓药,还真的能治病,也许还能救命呢!” 未轻煦举着药方子夸赞几句后,随后又面露难色:“只是……” 吴岁晚被男人的话音拽回神志,连忙起身,站到未轻煦身旁,与他一同细瞧药方子,好奇问道:“怎么啦?那里不好?” 未轻煦啧啧两声,想说又不好说的为难样子。 吴岁晚更急了:“夫君说嘛!我得知道这回哪里不好,下回才能更好呀!” “呵呵……” 未轻煦抬手拢住女人的肩膀,嬉笑道:“纸是好纸,墨是好墨,药方子也无有瑕疵,还有哪里差点意思?你自己说呢?” 男人把纸张往女人眼前又递了递,什么意思,不言而喻。 吴岁晚的脸蛋发烧,垂着双睫,不敢直视男人,讷讷道:“人家认字晚,又没得空练习过……” 未轻煦的手指移到女人的脸颊,轻点着她的羞涩,心尖笼罩着丝丝温热,柔声低语:“岁晚不怕,有夫君在呢!” 男人牵着她的手到书桌前落座,又握住她的手勾画,独属于未轻煦的风致飘逸流淌在笔端,惹得吴岁晚脸蛋上的嫣红,蔓延到了耳尖。 一整个下午,吴岁晚和未轻煦都躲在药房里,练字,识药,讲解古方。 在其他人看来枯燥无味的事情,因为男人的热爱,也因着女人的好学,直到天黑,两人都恋恋不舍。 “夫君,你明日有空闲吗?我还想学很多……” 吴岁晚和夫君围坐在晚餐桌前,像与大人讨要糖果的小孩子,眨着清澈的眸子,商量道:“虽然很多事我都稀里糊涂的,但我知道自己是个闲不住的人。从前有伤病在身也就算了,现在身体好了大半,我总要找些事情做。尤其作为一名神医的夫人,怎能不通药理?还请夫君收下我这个大徒弟!” “呵呵……” 未轻煦数不过来这一日被女人逗乐了多少回,手中搅着甜汤,玩笑道:“我收徒的要求可高着呢,你不合格啊!” 吴岁晚忙道:“哪里不合要求呢!我可以改,可以努力……” 未轻煦舀一勺甜汤,喂到女人嘴边,煞有介事道:“我的徒弟必须一日三餐,一餐两碗饭,睡前再加一碗甜汤,岁晚能做到吗?” 吴岁晚咽下一口汤水,嘿嘿傻笑道:“夫君真是神医,连收徒的要求都神叨叨的。不过我外祖母也不是一般人,说啥都对,她老人家就常夸我聪明绝顶。想来老天爷害怕神医夫君收不到合心意的徒弟,就把我这个神童派下界,来补你人生的空缺……” “哈哈……” “既是老天爷的意思,我就勉为其难从了吧!” 未轻煦端着饭碗大笑,汤水撒到了手上,吴岁晚连忙扯过腰间的帕子,轻轻擦拭,冲男人讨好道:“师父,您老慢着点……” 未轻煦放下汤药,抬手在女人的脑门弹了一下,忍笑道:“小东西,机灵点,师父罚你的时候,可不许哭鼻子呀!” 吴岁晚端正身形,绷着小脸,认真道:“师父放心,您的打骂都是出于恨铁不成钢,徒儿心中万分感激,不敢哭的!” “哈哈……” 未轻煦第一次见如此有趣的女人。 昨日的她安静乖巧,今日的她俏皮灵动,还真是一日一张面孔,叫人应接不暇。 静若幽兰,动如脱兔,将两种极致的美丽集于一身的女人,本就稀有,幸运得见的未轻煦不得不感叹。 原来,剥开寻常容貌,发现绝艳灵魂,那滋味妙不可言。 未公公觉得他的日子越来越有盼头啦! 吴岁晚喝了甜汤就犯困,脑袋陷在枕头里,眼皮半开半合,还不忘拽着未轻煦的手叮嘱:“夫君……太医院的事务不忙……你便早早回来,我在家中等着你啊!” “好………” “明日夫君就陪你读伤寒论……” 未轻煦的话音低柔,让吴岁晚的眼睑缓合,安然睡去,为了明日学得一技之长,梦中也翘着嘴角。 “屋子里不许离人,好好照顾着。若夫人有任何不适,就立即去前院找草乌,让他去宫中寻我!” “是……” 未轻煦站在卧房门口冷着脸,对小水心叮嘱几句,迈过门槛时又回头望了一眼床帐。 女人的曼妙身姿,影影绰绰,透着一种朦胧又安宁的美好。 很多男人都舍不下的美好! 未公公面无表情,略微停驻后,才快步离去。 小皇帝三请四请,应是在政事上没了主意,未公公猜想是东元国传来了新消息。 代王入京,边关战乱,势不可挡。 老皇帝为小皇帝留下的老臣们,忠心的没几个。就连他最大的靠山高家,也因着只注重个人权柄的高途上位,随时分崩离析。 未轻煦毁了老皇帝最宝贝的孙子,乱了暴君暴行守卫几十年的朝纲,却没有丁点痛快。 无法传续未家的血脉,无法证明自己的存在。未轻煦总是想,再残破不堪的命也是一条命,再见弃于人的人也曾经是个人。 他总要在漫无边际的黑暗里寻找一线光明,引着他前行。 那道光是爱是恨,是善是恶,都不重要。 未公公多呼吸一次,未轻煦就多活一会儿。 怎样让未公公提起兴致活着呢? 未轻煦骑马踏过万籁俱寂的长街,幽幽想到,老皇帝临终时害怕什么? 害怕其他儿子篡位,害怕他的孙子不得善终,害怕他这一根未除净的杂草春风吹又生。 顺着老皇帝的担忧行事,应该很好玩儿吧! 暴君不想看到的,就是未公公喜欢的,并且极力促成的。 “呵呵……” 老皇帝最后的时光受过优待,一辈子攒起来的难受,都及不上卧床受阉人摆布一个月的痛苦。 想起暴君最后恨不得生吞活剥了他的眼神,未轻煦骑在高头大马上笑出声来。 “呵呵……” 老皇帝在位五十多年,最喜抄家灭族,死在他手里的无辜之人成千上万,他未公公的小小报复,也算积了一善。 “呵呵……” 又是一串怪笑回荡在无人幽暗的长街,好像有一群妖魔鬼怪渐渐聚拢,獠牙都磨的咯吱作响,随行几人无不汗毛直竖。 第87章 不累 小水心在吴岁晚床榻下方打地铺,睡的并不踏实,一晚上都竖着耳朵,主子翻个身,她就会立即爬起来瞧瞧,有没有什么不妥。 吴岁晚倒是睡着极好,一觉到大天亮,辰时初睁开眼睛,似醒非醒,难得又赖了一会儿床。 辰时末,她才彻底睡醒了,拥被坐起身,看着屋子里忙前忙后的小丫头,笑呵呵地念着:“岁晚嫁人了,夫君是个大夫,每日去太医院上值,午后才能回家。他还要教我读伤寒论,说不定三年五年之后,我就是吴大夫了呢。” 小水心抱着衣裳鞋袜凑过来,脆声道:“是呀!夫人那么聪明,别人要五年才能出徒,我觉得夫人只用三年二年的就能压过所有人,成为大靖名医……” “呵呵……借妹妹吉言……” 吴岁晚被她夸的甚是难为情,接过鞋袜自己穿戴起来,洗漱梳妆也不叫人伺候,没有一点贵人的傲慢之气,还时不时和身边人笑语几句。 小水心随侍在左右,眼瞅着吴岁晚又自然而然地为自己梳了个未婚发式,熟门熟路地奔去药房,如一条小鱼儿游弋在医学的海洋。一会儿翻药匣子,一会儿翻书,一会儿写,一会儿背,别提多认真啦! 从前就过这样的日子多好,以后也都是这样的日子更好。 小丫头不由得悄悄叹息,心事重重。 夫人是彻底被骗过去啦?一点怀疑都没有吗? 她要不要提醒几句? 好像不太好,夫人现在多开心呐! 如果夫人问起呢? 她是实话实说,还是守口如瓶? 帮着疯太监骗夫人,她总觉良心不安。若是不当帮凶,又害怕夫人像那些时日一样疯癫痛苦。 唉……好人坏人都不好当啊!也不知道余婆婆什么时候回来,好给拿个主意啊! 午时初,未轻煦带着小凳子踏进府门,还来不及问一句夫人如何,就听一声轻快悦耳的呼唤。 “夫君……” “你回来啦!” 未轻煦循声望去,吴岁晚从通往后院的垂花门里走出来,狡黠的双眼四下张望,她身边跟着小水心,未轻煦身边跟着小凳子和一个门房老大爷。 没有外人,不怕谁传说未家的夫人不庄重! 吴岁晚想罢,提起裙摆,朝着五丈外的“夫君”飞奔了过去。 “哎……慢着点!” 未轻煦也快走几步迎上前,扶住吴岁晚的双臂。 “别急,夫君回来啦!” 吴岁晚的脸蛋红扑扑,欢笑道:“我从前就是这样在山里跑来跑去的,可开心啦!如今在四方宅院里,穿着宽衣长裙跑起来,都不如从前痛快……” 未轻煦牵过女人的小手,宠溺道:“等哪天得空了,夫君陪你去山里跑,让你跑个够。” “好啊!夫君还真是个好夫君!” 吴岁晚一边随着未轻煦往后院走,一边慢声拉语说着闲话:“我都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这样跑过了,但刚刚跑几步脸不红气不喘,全身轻松,想来我的身子也大好啦!夫君不用再为我担忧……” 未轻煦嗯了一声:“看出来啦!生龙活虎的!” “都是夫君的功劳!” 吴岁晚奉承完夫君,还不忘显摆自己的进步。 “今日上午,我背了很多医书呢!不但昨日夫君教我的都捋个清楚,我还自学了一点内经,还做了笔记。等到吃过午饭,我念给夫君听听,看我学的对不对。” 未轻煦笑语:“好……岁晚真是个好学生!” 徒弟受了师父夸赞,高兴得两眼冒星星,但也没有忘了为人妻的本分。 进屋后,“未夫人”亲自添水投帕子伺候夫君洗漱,盛饭夹菜更不必说,忙前忙后不亦乐乎。 一顿饭吃下来,未轻煦硬是被吴岁晚投喂到打饱嗝。 “真的不能再吃啦!” 未轻煦放下饭碗,扭脸躲开“妻子”夹过来的红烧肉,哀求道:“岁晚……夫君从前一天都没有这一顿吃得多,再吃……肚皮要撑爆啦!” “这样啊……那也不能剩饭碗子呀!” 吴岁晚听见夫君打了一个饱嗝,再往他脸上细瞧,没有说谎的痕迹,应该真的是平时饭量就不好。 唉……一个大老爷们儿还赶不上她一个女人吃得多,那怎么能行呢! 虽说未大夫不像杨家村那些汉子们需要出苦力,消耗身体。但是,一个小孩子一天吃一碗饭,都得吃成个瘦猴崽子,一个大男人长此以往下去,又是什么结果? “哎……夫君,粒粒皆辛苦,吃完饭,碗里要干干净净不浪费才好。再说了,我外祖母告诉我,碗里最后一口饭是福根儿,扔掉了饭就是扔掉了福气,可是不好的习惯,你要想着改啊……” 吴岁晚端起未轻煦的剩饭,吃了个干干净净,还把碗底亮给夫君看看,像教训儿子似的,严肃道:“夫君,这一次我帮你吃啦!下一次,可不能再把福根儿让人,碗里要一粒米都不剩,听见没?” 未轻煦立即乖巧点头:“嗯嗯……夫君听话!” “哦……听话就好!” 吴岁晚对男人的表现很满意,许诺道:“为了奖励夫君的听话,今晚我亲自下厨炒两个小菜,让夫君再多吃一碗饭!” “哎呀……饶了我吧!” 未轻煦愁眉苦脸:“中午吃了两碗,已经撑的我胃疼。晚上还要多加一碗饭?确定是奖励……不是惩罚吗?” 吴岁晚笑颜如花:“我觉得夫君再胖上十斤二十斤,会更好看。哪天带你去街上转一圈儿,让那些女人都羡慕我有个倾国倾城的男人,想想就开心。” “哦……” 未轻煦捏上吴岁晚脸颊上的软肉,佯装恼怒:“你这小女人有私心,夫君要先罚你……把伤寒论抄十遍。” “好啊!” 吴岁晚毫无惧色,扳过男人的双肩,赌咒发愿般地说道:“只要夫君多吃饭,我抄二十遍都行!” “哎呦……真是服了你……” 未轻煦是真的没见过这么聪明又勤奋的女人,很多东西一点即透,还会举一反三。 一整个下午,学了写,写了背,再学,再写,再背,都不知道累。 未轻煦好心提醒:“岁晚,什么东西都不是一天学会的,可以歇一歇。” 吴岁晚趴在桌案上奋笔疾书,头也不抬,语调轻松道:“没关系的,我不累!” 未大夫都想给好徒弟竖一个大拇指,见过聪明的,没见过聪明得这么实诚的。 想他小时候也曾是个个夫子眼中的好学生,没逃过学,但也偷过懒啊! 哪有抄书半个时辰不喊累,活动一下手腕继续抄的,又不需要考状元。 而且,做事极其较真,追求完美,有一个字写的不满意,立刻丢掉,换一张纸,再从第一个字开始抄。 这算不算勤奋得过了头? 吴岁晚又扔了一张纸,眼角余光发现夫君的脸色有异。她心中一动,停下笔,直视男人,轻声解释道:“我隐约记得,刚学会写字的时候,家中好像不太富裕,有纸有笔都舍不得用呢!” 咱家应该不差银子,不至于她练字学习浪费两张纸就跟她摆脸色。 未轻煦从吴岁晚的眼睛里读懂了这句话,不由得摇头苦笑:“想什么呢?你尽管用,想用多少用多少,夫君家大业大,供得起你!” “呵呵……夫君真好!” 吴岁晚眉开眼笑,回忆道:“我脑中有很多画面,也有很多人,但我看不清他们的脸。很多话很多事都对不上号。不过有几个画面是清晰的,我在一个屋子里,写了很多信,是写给我夫君的。放在一个箱子里,还没寄出去。我今日去你的书房找了,什么都没有发现……” “夫君……你收到我的信了吗?” 吴岁晚苦恼道:“是不是我从吴县来的时候,忘了把那箱子带过来,要不要派人回去找找?” 未轻煦说谎话不打草稿,含情脉脉道:“岁晚写的信,夫君都收到了,每个字都认真读了。现在被我保存的好好的,等到我们年纪大了,再拿出来给子子孙孙看,你说好不好?” 吴岁晚羞涩:“保存好就好,只是不要给别人看啦!我们的子子孙孙也不行……他们一定会笑话我的字丑……” “不怕……哪个孙子敢说岁晚不好,夫君就揍他屁股。” 未轻煦站起身,来到吴岁晚身后,拢着女人的肩膀,贴近温热的脸颊,打断她的胡思乱想。 “来,让夫君瞧瞧,如今的字比从前好了多少?” “我在努力,一定要练成和夫君一样的好字!” “好……这个勾……收笔不要太快……” 未轻煦握住女人的手,引着她描绘一场美梦。 吴岁晚在男人怀里红着脸,体味着梦想成真的温馨甜蜜。 那个被关在吴家高墙里,用着粗劣纸笔,给未来夫君写下句句情话的小小吴岁晚,听到了她的心心念念被珍藏,看到了她的辛辛苦苦被珍重。 她很高兴,很幸福,管他是真的假的。 就算此时在梦中,吴岁晚有幸听到了她多年前就想听到的话,不再遗憾了,假的也是好的。 太阳卡在西山尖,吴岁晚终于放下笔,抻了抻腰,笑问道:“夫君累了吧!” “呃……” 未轻煦本想装一装,回一句不累,但想到他的师父曾经告诫过他,撒谎不是好孩子,于是点了点头,认真道:“累……” 三个时辰呢! 无论是当御医,还是当九千岁,再忙再累也不会干一个事儿三个时辰不厌倦。 身体不累,心也累呀! 心里不累,身体也吃不消啊! “那夫君去歇歇,我去厨房瞧瞧有什么食材,晚餐给夫君炒两个素菜……” 吴岁晚利落地收拾桌案,捋捋袖子就要出门。 未轻煦终于保持不住温文尔雅之态,苦着脸追问:“你不累吗?让下人去做吧!” “不累呀!” “从前我的身体很好的,风寒不吃药都能硬挺过去。现在有夫君为我保养,全身都是劲儿,根本用不完。夫君尽管歇歇去,不用管我,等着吃饭就好啦!” 吴岁晚笑着离开,未轻煦靠着椅背呆怔一会儿,喃喃道:“……我不是神医,也没给你吃仙丹啊!” 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不是全身有劲儿用不完,是心里有劲儿不惧困难吧! 杂草就是这样的,哪怕被踩踏过,碾压过,也能在两天之内迅速地支棱起来。 小东西不起眼,总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焕发生机,越活越有劲儿! 未轻煦想着自己不能被个小女人比没了,正要追到厨房去,刚刚起身,小凳子便进门来,低声禀报:“公子,希城传来消息,沈长戈从流犯营地跑了出来,不知去向!” 第88章 亲昵 沈长戈从希城跑出来了,为什么跑?跑去了哪里? 未轻煦神情冷淡,等着小凳子报来更多讯息。 “沈夫人被真姨带离希城那一日,沈长戈原来的跟班,护着韩小姐逃跑的三宝,也赶到了流犯营地……” “哦……” 未公公轻笑道:“真是会赶时候啊!丢了媳妇儿的难受还没尝完呢!又知道姘头和孩子也没能保住,我们的沈大将军活的多失败啊!” 小凳子认真猜测道:“韩小姐奸诈,三宝对她的事了解不多,也就知道她回了京城。沈长戈会不会对韩小姐留有余情,爱到深处不忍责备,冒着砍头大罪也要重新与她团聚,再续前缘。或是恨到极致想要讨个说法,冒死追到京里来,要将薄情寡义的女人生吞活剥。毕竟他眼前的凄惨都是韩小姐带来的,这一逃,是爱还是恨?会不会又是一场冲冠一怒为红颜呢!” “哈哈……” “你师从哪个说书先生?小词儿一套一套,还真像那么回事儿。” 未轻煦拍着小伙子的肩膀,调笑道:“明日代王攻到京城来,你就跟着我一起隐于市井,编话本子为生吧!你比我的天分只差了一点点。” 小凳子挠挠头,傻笑道:“公子不嫌弃就好,您到哪儿,我就跟您到哪儿。” “呵呵……本公子喜欢聪明人。” 未轻煦肯定道:“你有一点猜对了,沈长戈从希城逃跑,就是为了来京城,不过……” 小凳子好奇:“不过什么?” 未轻煦不答反问:“你为什么觉得沈长戈冲冠一怒是为了韩婵呢?他就不能是为了吴岁晚吗?” 小凳子愣了一瞬,支吾道:“因为韩小姐美啊!沈长戈已经为美人冲动过一回啦!再整这一出,很难想到他是为了别的女人……他能知道沈夫人也在京城吗?” 未公公轻哼:“虽然沈长戈好逞英雄,但他毕竟是在战场上搏杀出来的大将军,猜也能猜出来,岁晚是被我带走了。” 小凳子不可置信:“公子的意思是……沈长戈一定会来京城,就是为了解救沈夫人?他真的能够放下韩小姐吗?” “放不下韩婵什么?是那副任性乖张不识数的嘴脸,还是肚子里找不到亲爹的野种?” 未轻煦的不留情面,让小凳子一时语塞。 “我等着呢!等沈长戈快点寻来,让他看看我和岁晚过的多么幸福,也顺便告诉他,沈大将军最风光时护着的女人有多么肮脏龌龊。那坨臭肉,他想要就给他也无妨。” 未轻煦迎着夕阳微笑:“我和岁晚相处不过三五日,便懂得了沈长戈的舍不得。他曾经为了一块茅坑里的石头,把价值连城的珍宝砸碎丢掉,而且,很可能再也捡不回来。在他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该有多么痛苦啊!我等着欣赏呢!” 确实!沈夫人和韩小姐站在一处,比起脸蛋,韩小姐天下第一。除了脸蛋,沈夫人把韩小姐碾压得渣渣都不剩。 但这世间的绝大多数男人,都是看脸蛋寻女人,错爱一时,悔恨半生,只能说一句,都是活该啊! 小凳子低头叹息,不想肩膀被重重地拍了一下。 他连忙抬头,只见未公公嘴角含笑看着他,眼眸里却没有半点温度。 “记住,不要再让我听到沈夫人这个称呼,岁晚是未夫人。” “哦……嗯嗯,记住了……未夫人!” 借小凳子八个胆子,他也不敢不应,未公公的嗓音裹着冰碴子,冻人也扎人。 他可得小心着点,还要告诫小水心也注意着点。 若是毁了未公公的美梦,会是什么下场呢! “岁晚要给我炒两个素菜,她还说,让我每顿多吃一碗饭。” 未轻煦整了整衣冠,笑得甜蜜蜜:“等我和岁晚再恩爱几日,就把韩婵牵出来溜溜,在沈长戈找来之前,多想法子疼疼她。” 什么意思?和沈夫人恩爱,再予韩小姐疼爱,这两件事可以同时干的吗? 哪里来的恩?还能怎么疼? 小凳子疑惑万分,却不敢开口询问,埋头装聋作哑,紧跟着未公公欢快的小步伐来到了未府的大厨房。 沈夫人总是在不经意间,惊艳别人,愉快自己。 “夫君,很快就能吃饭啦!” 一片烟雾缭绕里,吴岁晚的锅铲叮叮当当,饭菜的香气扑面而来。 未轻煦的半边肩膀倚着门框,一口小白牙在夕阳余晖里闪闪发亮。 “未夫人,要不要夫君搭把手啊?” 吴岁晚穿着青色罩衣,挽着袖口,举着锅铲,冲未轻煦斜了斜眼睛。 “古人云,君子远庖厨,可不敢毁了未大夫的清誉。夫君还是在门口略站站,等我把最后一道菜装盘……” “未夫人此言差矣!” 未轻煦挥手,让吴岁晚身后的婆子离开,自己补上空缺,摆好盘子后,又掏出帕子给“厨娘”擦汗。 “古有张敞画眉的佳话,今有未轻煦给爱妻当小工的美谈,夫君乐意之至,且引以为傲。” 这话说的真叫人舒心,吴岁晚被逗笑,差点拿不住盛菜的勺子,撒出了几滴汤汁。 “夫人小心!” 未轻煦凑近一步,立于吴岁晚身后,环腰抓手,一边把锅里剩下的菜装盘,一边贴近她的耳边低语:“这就是妇唱夫随……” 突然的亲昵,陌生的暧昧,让未经人事的吴岁晚不知所措,脸上着了火,也只顾缩着肩膀沉默。 未轻煦的呼吸加重,腰腹上的小臂收紧,终是抵不过意乱情迷,一吻落于女人的腮边。 目光所及,女人的耳朵红的滴血,仿佛滴进了男人的眼底。 刚刚那一瞬的甜蜜,像一把利剑刺进了未轻煦的心房。 他有机会认识一个可爱的女人,可以对那个女人动心起念,还可以给那个女人一个吻,然后呢? 未轻煦埋首于吴岁晚的肩窝,闻着她的味道,阻止突起的暴虐撕裂,免得就地发疯,吓坏了他的“妻子”。 “夫君……” 吴岁晚等了又等,男人抱着她不动也不说话,是怎么啦? “夫君……菜凉啦!” “哦……” 未轻煦抬头,帮吴岁晚解罩衣的带子,勉强笑道:“夫君太累了……” “是太医院的事务繁多,把我夫君累着了吧?还是贵人们不好伺候,难为了你?” 吴岁晚捧过未轻煦的脸,愧疚道:“都怪我,不能帮夫君分忧,还拽着你忙碌半日……” “怎么就怪到你啦?不要瞎想!” 未轻煦牵过女人的小手,一边往饭厅走,一边调整情绪,欢快道:“夫君的身体也壮着呢!吃饱饭就不累,尤其吃了岁晚亲手做的美食,再忙半日也不会觉得累。” “那好啊!夫君一会儿要多吃一碗饭!” “一定,都听未夫人的!” …… 平常夫妻的平常笑语,对平常人来说,平淡如水。对未轻煦和吴岁晚来说,却是难得热烈。 这一幕真假难辨的情谊,让小凳子和小水心都是五味杂陈,都没舍得打断未吴两人过分的亲近。 就当他们是一对儿真夫妻吧!不管从前什么因,也不管以后什么果,这一刻不伤人也不伤己,幸福就好! 然而,一屋子主仆六七个人,感觉到纯粹幸福的只有吴岁晚,在她喝了甜汤安然睡去后,甜苦交织下的未轻煦便卸下了伪装。 “走……我好多时日未见婵儿妹妹,想得难受啊!” “咱们去看看她的身子,养的如何啦?” 未轻煦走出新府大门,翻身上马,带着羽化散赋予的迷人微笑,直奔未府。 劳未公公惦记,韩婵恢复得不错,被李婆子带到前厅时还美滋滋的。 因为这一个多月,无人找她麻烦,也就是念个经做个活,不痛不痒,光是累一点,没心没肺的韩美人受得住。 而且,好过的日子过多了,空空的脑子里还生出了美好的幻想。轻煦哥哥不打不骂不来羞辱她,一定是消了气,打算和她好好过日子呢! “轻煦哥哥……” 韩婵一进屋便跪地磕头,甜腻腻地呼唤,眼神更是蜘蛛吐丝般,不停朝未轻煦释放娇媚可怜。 “轻煦哥哥,婵儿都想你啦!” 未轻煦斜靠在太师椅上翘着腿,单手扶额,望着跪于地面的贱疙瘩,呵呵笑:“哎呦……婵儿妹妹是几个意思?哪里痒痒吗?” 韩婵笑笑没有接话,当然不会是因为羞涩。 若说没有和沈长戈私奔之前的韩婵还有几分少女的天真。在被“英雄救美”之后,她便尝到了放纵的美妙快活。羞涩于她而言,就是上辈子的感受。 再然后和情场老手高思翰的邂逅,更是让她隐藏在骨血里的无耻被尽数释放,想收都收不回来,何况韩大美人从来都是享受,不想收。 此时此刻,面对未轻煦的嘲笑,韩婵想的是,如何勾引一个太监? 她所有的本事都是从高思翰那里学来的,甭管是发骚,还是犯贱,哪个招数用到未轻煦这种男人身上,都是不管用的。 还是应该和他提提从前,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韩大小姐还没理出一个头绪,就听未公公吩咐:“给她吃药!” 什么药?是看她表现的好,奖励给她的仙药吗? 川乌捧着药靠近,韩婵一瞧,比她平日吃的药丸子大了两三圈儿,还微微泛着绿色。 这是治病的?还是致病的? 来不及想,也来不及问,韩美人就被草乌扭住臂膀,同时川乌掰开了她的下颚,药丸子滚入腹中。 可能害怕她想法子鼓弄出来,川乌没有立即放手,紧接着又是一碗凉水灌了下去。 “咳咳……” 韩婵伏地,无比惊慌:“轻煦哥哥……我最近很听话的,这是什么呀?不要再折腾我啦……” 未轻煦的身子没有挪动分毫,语调懒散:“婵儿放心,轻煦哥哥疼你,这颗药丸子可是能保命呢!每一个被净身的男人,在动刀之前,都要吃一颗!” “啊?” 给男人吃的?要动刀之前?难道要废了她?让她也变成不男不女的怪物。 韩婵更害怕了,一点一点往门口挪动,虽然她也知道没啥用。 但是,不得不说韩美人的优点,有口气就不放弃。 没有感情,没有同理心,遭受多大苦难都不会精神崩溃,她总是相信好运会随时来到。 “哈哈……” 未轻煦大笑几声后,好心安抚:“婵儿妹妹放心,此药无害,不耽误你以后找男人!” 第89章 歪嘴 不耽误以后找男人?就是不要她的小命,那就好! 韩婵松了一大口气,又听未公公问道:“为什么净身的男人都吃这个药丸子?婵儿知道吗?” “不……不知道……” 韩婵讨好道:“婵儿从小就不爱啃书本,不像轻煦哥哥一样好学。又被家里管的严格,不许扯闲话,也不许好奇些闺房外的东西……” “呵呵……真好笑!” 韩大小姐的脸皮堪比城墙,未轻煦早已见怪不怪。与她多说一句正经话,就是多浪费一口唾沫。 “这个药丸可以吊着人的命,七八日不吃不喝也死不了人。” 未轻煦耐下性子解释,韩婵的心却提到了嗓子眼儿。 “为什么给你吃这个药?婵儿知道吗?” “不……不知……” 韩婵瘪瘪嘴,可怜兮兮,想哭又不敢哭,想笑又笑不出来。 未轻煦晃着二郎腿,懒洋洋道:“因为你将有十来日吃不了饭也喝不了水,轻煦哥哥疼你,怕你渴死饿死喽……” 韩婵呜咽:“你又想做什么?” “婵儿别怕,是喜事呢!” 未轻煦起身,漫步到哭泣的女人跟前,微微弯腰,欢欣道:“轻煦哥哥给你寻了个嫂子,以后她就是你的主子。过几日让你去拜见,可要好好恭敬着啊!” 嫂子?主子?谁呀? 韩婵的脑袋瓜儿空荡荡,一时没反应过来,为什么叫嫂子?怎么就成了她的主子? 未轻煦不理女人的迷惑,背起手来,在屋子里晃晃悠悠。 “你嫂子可是个妙人儿,自从认识了她,轻煦哥哥才知道婵儿妹妹有多么庸俗。一个除了一张脸一无是处的女人,又跟过那么多男人,脏兮兮的……让你每日去她跟前磕几个头,都是在抬举你呢?” 哥哥,嫂子,妹妹! 韩婵恍然大悟:“你找女人啦?” 未轻煦喜气洋洋:“是啊!我给自己找了一个好女人,一个很好很好的女人。” “你找女人啦?” “你怎么能背着我找女人?” 韩婵气血冲头,忘了前因后果。她只认准一个死理,她的男人必须忠于她,她丢了的男人也必须念着她。 若是问个为什么?她会理直气壮地回答:“我就是要在女人堆里当老大,靠着很多男人的爱宠当老大。凡是跟她好过的男人,再看其他女人,就是韩美人的失败,忍不了,绝对忍不了。” 沈长戈有了她就不要吴岁晚了,高思翰有了她也不再找通房小妾了。 未轻煦更是从小就带着韩婵的标记,与另外两个男人,或是她以后的男人都不一样,死活都应该是属于她的最干净的那个男人。 韩婵也是一个妙人儿,不过是莫名其妙的妙。她可以忍受未轻煦变态,却不能接受他变心。她可以忍受未轻煦的怨恨和折磨,却不能接受他被另一个女人染指。 就像每个流连花丛的男人心里都有一个不能触碰的女人。未轻煦在韩婵的花花世界里,就是应该为她守身如玉的白月光,是家里永远不会倒的小红旗。 原本未轻煦变成了太监,韩婵才能肆无忌惮在外风流,不担心后院起火。 因为她自己不干不净,便渴望家里有一个干干净净地守着,一种无法言说的满足。 然而,自从她怀了野种,喝了堕胎药,再回未府,身边的人和事,全部脱离了她的掌控。 没人爱,没人疼,也没人帮,更没人救,老天爷都在和她作对。 韩大小姐不会反思,稍有不顺就是别人的错。哪怕是赖到撞小鬼,犯太岁,流年不利,需要烧香拜佛,她都不会想到自己的选择有错。 比如现在,她不会想到自己做了多少丑事,害了多少人。 她只会想,她放下外面的男人,回来好好过日子,已是做了很大的牺牲。未轻煦也该放下从前的仇怨,甚至心存感激,继续宠她爱她才对。 怎么眼前种种,皆是让她一无所有,连最初属于她的那个男人也保不住了吗? 韩婵的脑子乱了一瞬,揪住了常人无法理解的一个点,气愤难当。 她牙牙学语时就定下来的夫婿,怎么能找别的女人,连想一下都不行。 唉……韩大小姐就是这么霸道,甭管有理没理,她都要先霸道一个。 没想到,男人变成太监了还不老实。也很难想象,她不在京城的两年里,未轻煦找了多少女人? 不能实质发生什么,但可以摸摸,抱抱和亲亲,还可以…… 那些太监们的风流韵事,不比正常男人少多少。 未轻煦也不干净啦! 还凭什么对她在外面找男人的事情不依不饶? 韩婵越想越气,尖叫着从地上爬起来,就要扑打未轻煦,只是膝盖还没有离开地面,就被一脚踹了回去。 “啊……” 韩婵不服,再次爬起来,又一次被踹翻。 草乌扭住她的双臂,川乌压制她的双腿,韩美人动弹不得,索性趴在地上,扯着嗓子咒骂:“未轻煦,你个臭鸡蛋、死太监。连个男人都算不上,还惦记着玩女人。你究竟和哪个贱货勾搭上了,你偷着快活就行了,凭什么回来糟践我啊?怎么就许你找女人,不许我找男人?” 川乌想要堵住女人的嘴,却被未轻煦摇头制止,仿佛韩婵不是在撒泼骂人,而是在为他唱情歌。 “让她吵嚷,尽情地吵嚷,以后再想这么痛快地说话……难啦!” 未轻煦重新坐回椅子里,找了个舒适的角度斜靠着。同时双眼脉脉含情,望着地面上疯狂叫喊的女人,嘴角勾起温柔的笑意,一副听大戏似的悠哉模样。 “未轻煦,你个卑鄙小人、无耻之徒。外面的男人待我如珠似宝,我都没有贪恋不返。为了你,我舍下他们的好,你却揪住我和沈长戈的那点破事不放,整日变着法子折磨我……” “我们从小在一处长大,哥哥妹妹叫着,两家长辈爱护着,我却从来没有看透过你。姓未的死太监,你就是个伪君子,装深情,骗小女孩儿。也就打量着我从前不懂男人,可着劲的祸害我。若不是被你的甜言蜜语所哄骗,凭我的才貌,轻轻松松就能找一个比你强百倍的男人!” “你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要以为在皇帝跟前得脸,你就是个人物了。我看你还能风光几年?你个不知香臭,没有良心的,枉费我对你一片痴情。在外面两年多,日子过好过坏,我都时时刻刻挂念着你。你却把原配发妻抛到九霄云外,背着我搞女人。” “究竟是哪个骚狐狸勾了你,或是你犯贱勾引了谁家的娘们,你把那些骚货都养在哪处啦?” “你个负心汉,该遭天谴的王八蛋,在外养女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在你眼里还有我这个原配吗?我回来好好过日子,你是怎么对待我的?你根本就不把我当人待。若不是我心性坚强,早就被你折磨得疯了死了。你对得起我们少年夫妻的情谊吗?你对得起死去的韩家人对你的托付吗?” “现在想起与你结发,说的那些情话,我就恶心地想吐。不知道你在外面风流了多久,是不是染了一身脏病……” 韩婵的叫嚷声响彻在宽敞的屋子里,一个女人的厚重委屈和彻骨恨意,一波一波地回旋着。 草乌和川乌目瞪口呆,连门外候着的婆子都呲牙咧嘴。 他们总算懂得了,为什么大家都说不怕狠的,不怕坏的,也不怕厉害的,就怕那嘴巴歪歪不讲理的。 未轻煦的笑容也差点挂不住,不自觉地坐直身形,低低感慨道:“没救喽!像你这种人,只能一刀砍杀,重新投胎,当猪狗牛羊去。若不然,谁也治不了你。普渡众生的佛祖见了你,都脑袋疼啊!” 韩婵犹不解气,骂没了词儿,就趴在地上放赖,不停地尖叫:“啊……你对不起我……啊……你得补偿我……啊……你不许找别的女人,谁也不能取代我……啊……我不服……我为你受了那么多苦……啊……” 满屋子人皆是沉默,任由韩美人打滚儿撒泼,直到一个婆子提着一壶开水进门。 “公子……水烧好了!” “嗯……” 未轻煦起身,掸掸袍子,叹了一口气:“小心着点,不要伤了婵儿的脸!” 婆子躬身应是,草乌和川乌抓过韩婵…… 此处省略差不多二百字……嗯嗯…… 半刻钟后,未轻煦迈过门槛,又想起一事,回头笑道:“往后几日吃不了东西,那药丸子也停了吧!” 夜色阑珊,未家老宅恢复宁静,未家新宅里的吴岁晚翻了个身,嘴巴里嘟嘟囔囔,梦里也在背医书。 日子温馨,如常过了半个月,余夕真捎信回来,春善堂的事务没有了结。她已经从青松镇转去了更远的白桦镇,下个月能不能回来,也说不准呢! 朝廷里没有新鲜事,只有东元传来国书,拓跋武平的庶妹,四公主娟妍将于今年腊月随使团来大靖游玩。 前些日子刚到东元探听口风,问了一声有没有意嫁女儿。人家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就说我女儿想到你家玩两天。 什么意思呢?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呢? 玩两天是要看看未来婆家的日子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前途? 还是瞧瞧她嫁进来能不能当家做主,一手遮天? 谁知道呢? 拓跋武平迎娶北金的公主,直接予以皇后之位。大靖的小皇帝迎娶东元的公主,拿什么表示诚意呢? 不给皇后之位,东元一定不肯联姻,表面功夫也不必做的,想拖都没得拖。铁蹄何时踏入大靖的国土,真是随了拓跋武平的心情。 因为他的联盟国北金也在等东元起兵,好来一场黄雀在后,分一块大肥肉。比如与北金隔江相望的一片沃土希城,他们可是盯了很多年。 若是给了皇后之位,老皇帝留给小皇帝的几个世家靠山,自然心不甘情不愿。 近一年多以来,什么高家王家谢家,但凡在朝堂里举足轻重的人物,都在往皇后之位使劲儿。他们都想当国舅和国丈,霸下朝堂,全族兴旺。 若是小皇帝让他们的梦想落了空,转身就会投靠代王,立个从龙之功,也好过让对手骑在脖颈上。 京城维持着表面的祥和,背地里勾心斗角,尔虞我诈,随时翻天。 未公公从前还帮小皇帝出主意,平衡各方势力。现在是能躲就躲,天塌下来砸死大家伙儿。 他只想当“好师父”,和他的“小徒弟”朝朝暮暮。 第90章 故事 吴岁晚的勤奋好学可不是虚的,医书背不下来不睡觉,字写不好看就不停笔。 别家学艺,都是小徒弟看师父脸色,默默祈祷,师父少留些课业,师父少问几个问题,师父少责罚几回。 未家师徒别具一格,师父每日跟在小徒弟身后商量着来。少抄写一遍吧,少背几篇东西吧,你听师父一回吧。 园子里的花儿都谢了,西北风一刮,落叶乱飞,树枝也光秃秃一片。 吴岁晚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来来回回飞翔采蜜。早晨去书房药房,中午去厨房,下午再去书房药房,晚上再去厨房。一日里要在园子里穿行四趟五趟的。 头几日,还能碰见聚堆的下人,这几日,除了偶尔来园子闲逛的猫猫狗狗,一个喘气的都看不见。 因为吴岁晚迷上了探脉象,逮着一个人就不放。丫鬟和婆子们都不敢往夫人跟前晃荡,望闻问切,刨根问底,没完没了。那是真的烦人,没病也能给你磨叽出病来。 今天不一样,园子里有点热闹。 吴岁晚早起喝了一碗羊汤,吃了一个鸡蛋半个炊饼,小肚溜圆,劲头十足地带着小水心去药房研习,刚刚踏入花园的东门,就见夫君从南门疾步而来。 哎?奇怪啦!夫君不用去太医院上值吗? 吴岁晚已然习惯,一天里有半日独处,见不到夫君。还有半日恩爱,与夫君形影不离。晚间一碗甜汤喝完,这一日圆满落幕。 她从来不去细想,为何蜜里调油的夫妻俩,晚间都是各睡各的互不打扰。反而莫名觉得,此种状态甚好。 “夫君……你怎么还在家里?” 未轻煦一见吴岁晚也有些意外,原本要往西门去的步伐转来了东门。 “岁晚……我这要去药房寻你呢!” “我有些麻烦事……” 未轻煦牵过吴岁晚的手,便垂下眼睫,一脸为难,想说什么又不知从何说起的憋屈样。 真是少见呢!她夫君是个玉树临风、言笑晏晏的君子,突然摆出小孩子的委屈巴巴,真是可爱得紧。 吴岁晚咋看咋喜欢,再开口,话音里都是慈母般的温情。 “没关系的,夫君快来说说什么麻烦,岁晚帮你想法子。” “岁晚……夫君好害怕……” 未轻煦脖颈一弯,垂头丧气,一根一根摆弄吴岁晚的手指头,扭扭捏捏道:“我被一个不要脸的女人缠上了,躲都躲不开…………” “嗯?” 吴岁晚惊讶:“什么女人?哪里来的?” 从前只听说过男人放荡不羁,撩骚女人。害怕坏了名节的良家妇女,不敢声张,忍气吞声。 吴岁晚还是第一次听说女人放浪形骸,纠缠男人,把大老爷们逼得没着没落的,跑回家找媳妇儿诉苦求助的稀奇事。 “唉……夫君就是从小学医,心太软,太没用,多说一句都对不起我的教养……” 未轻煦扭头,把他的难以启齿抛给看热闹的小凳子。 “来……你说,把韩小姐那些烂事都和夫人说一说,一句话都不许隐瞒!” “啊?” 小凳子瞪眼,懵了一瞬,啥玩意儿?他知道啥?他怎么说?关他啥事儿啊? “没事的……” 未轻煦温文尔雅:“夫人一贯通情达理,你只需一五一十把事情交代了,夫人不会怪罪你!” 还不怪罪?说的像那么回事儿似的,可真气人。 本来就和他没关系呀!他又怎么能够知道未公公打的什么算盘?想要个什么效果? 小凳子呆滞,停顿了两个呼吸没有言语,立刻收到未轻煦的冷声催促。 “嗯?怎么还不说话呢?我从前就告诉过你,不要学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奴才们,畏手畏脚,拙口笨腮。你的主子是严于律己的君子,你也当学着他的行事为人,宽容坦荡。没有什么话不可对人言,尽管说就是了。” 这家伙可真会装人! “嗯?哦……我说……” 小凳子连连应声,心中却想着,未大公子果然被羽化散毒坏了神志,喜欢上了编故事,爱上了自导自演。如今更是走火入魔,连身边人都要拽下坑,良心也是坏了,没救喽! 但是,小凳子与未公公对视一眼后,读懂了他的不容置喙和心狠手辣,只得不情不愿地嘟囔:“从哪儿说起呢?” 未轻煦微笑,提醒道:“韩小姐是我祖母为我定下的娃娃亲。” “哦……” 小凳子心想,难道公子是想再考验一遍他编故事的天分,是比主子强,还是比主子弱吗? 可是,来之前也不知会一声,直接赶鸭子上架,就是强人所难。他的脑子也是吃五谷杂粮养起来的,也得缓缓不是? “呼……” 小凳子长出一口气,垂下视线,盯着青石砖缝里一棵蔫头耷拉脑的杂草,信口开河。 “是这么回事……韩家老夫人与咱家老夫人是手帕交,好得和一个人似的。原本约定了结成儿女亲家,谁想到?两人都没能生个女儿。所以,儿子辈儿上只能结成了异姓兄弟。可能是老天爷见老姐妹俩感情太好,缘分不该断了,很巧妙的安排下,异姓兄弟家一人生了儿子,一人生了女儿。两个孩子还不会说话时,就被双方祖母欢天喜地定下了姻亲。” “咱家公子与韩大小姐青梅竹马,长到十来岁分别。虽有夫妻名头,却如亲兄妹一般。韩家祖母去世得早,韩家老爷一心向上爬,官儿越做越大,便看不上未家,想给他貌美如花的女儿攀个高枝儿,拼个前程。于是,韩家小姐十六岁时,韩家不顾道义,单方面悔婚,转嫁他人。从此之后,韩未两家再无往来。” “韩家那等趋炎附势,背信弃义的人家,断了姻亲更好,未家也没什么可遗憾的。更别说咱家公子自从去吴县历练,对夫人您一见钟情,对那韩家小姐一丝一毫的念头都没有了。” “然而,韩家人多行不义必自毙。先有魏王造反,再有齐王造反,韩家接二连三被牵连,最后一次还被抄了家。韩小姐那个外嫁的女儿幸免于难,却被夫家嫌弃,说她行为不检,德行有亏。咱们也不知道真假,只是韩小姐被赶出了夫家门,未家祖母见不得昔日老姐妹的孙女受此磨难,便把她接到未家悉心照料。谁想到韩小姐不知遭遇了何等凄惨,身有残疾,精神崩坏,又看到未府的富贵起了贪念,整日胡言乱语,以未夫人自居。” “公子与夫人两地分居,但对夫人情根深种,时时刻刻惦记着要接夫人回府,不肯让其他女子近身,守身如玉如和尚一般。韩小姐却不肯罢休,屡屡纠缠。咱公子烦不胜烦,明确告知,今生与她再无可能,只能把她当成亲妹妹,留她在府中好生照料。她却依然贼心不死,竟是有点疯疯癫癫之态。” “公子从小习医,心肠软,没办法对一个残疾孤女痛下狠手。那韩小姐竟是没有廉耻,得知夫人您回了府,还要闯到夫人面前来胡闹。公子才不得已向夫人坦白,扰了您的清静……” 小凳子提着一口气,将他不足二十年来看到的所有戏曲片段,搜肠刮肚找出来,掺杂着未轻煦与韩婵的过往点滴,真真假假,集合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他自认为把能想到的大坑都填完了,只是那些不细想也不显眼的小坑要怎么填呢?夫人会不会怀疑呢? 若是夫人不信?还要再编?好像编不下去了呢! 小凳子心中忐忑,抬起头来,先向未公公的脸上瞧去。 哎呦!主子很满意,正向他微笑颔首。 小凳子的心放下一半,又小心翼翼向吴岁晚的脸上瞧去。 哎呦!夫人也不见怒容,还有几点恻隐。 “韩小姐真可怜!” “那样的父亲对待子女最是无情,随意把她嫁人,一定也是不闻不问。她在婆家的日子不好过,也无处说去。遭了劫难,又被夫君抛弃。落了残疾,还没有娘家依靠。只能抓住未府这一根救命稻草,那就是个可怜人啊!” 吴岁晚听完故事,感慨连连,还带设身处地联想补充的,让未轻煦与小凳子都傻了眼。 头一回见,一个女人的夫君都要被其他女人抢走了,她还有闲心怜悯偷她男人的贱货。 不应该愤怒质问,要打要杀,让韩小姐吃些苦头吗? 小凳子偷偷叹气,怎么就忘了呢!这院子里确实有一个女人脑筋不太清楚,正是眼前的“未夫人”。 “咳咳……” 未轻煦清了清嗓子,对沉浸在故事里不能自拔的吴岁晚,小声提醒道:“岁晚说错了,是夫君可怜,那韩小姐要当未夫人呢!” “哦……” 吴岁晚稍稍回神,过了两个呼吸才反应过来,她不单单是一个听故事的人,她也是故事里的重要角色。 那个韩小姐是否可怜,还有待商榷。 看故事,讲故事,和演故事的人,即便是同一个人,却不可能是同一种心情。 吴岁晚将自己代入未轻煦发妻的角色里,再想韩小姐,厌恶之情,油然而生。 什么小姐妹妹的?那是赖在家里勾她夫君的贱胚,是破坏岁晚美好生活的坏种。 只是……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曾经的未婚之妻,如今的落难孤女…… 种种身份叠加,这韩妹妹可是不好对付呢! 未大夫仅仅是因为医者仁心,不好对韩小姐痛下狠手吗? 怎么女人拒绝得了男人,男人就拒绝不了女人呢? 恐怕事实没有那么简单,提防起来才对! 一个男人能够对一个女人心生怜惜,就能心生怜爱,时间久了,就能留恋不舍…… 吴岁晚的目光,冷冷淡淡,如冰水般从未轻煦的眉宇间缓缓滑过。 这“夫君”完美得不像真人,招苍蝇不奇怪,怕只怕他偷偷裂缝…… 苍蝇好治,裂了缝的蛋不好治。 吴岁晚的九曲回肠悄悄运转,同时,有一个苍老的声音在她脑海中回响。 “以后,岁晚做了当家主母,不要把夫君有女人的事儿当成个大事儿。” “你要往宽处想,男人后院的女人,就像枯枝杂草,正妻看哪棵不顺眼就拔哪棵,注意力道和方式,小心不要污了裙角就好了。” 第91章 姑嫂 “大靖建立两百年,没有哪个富贵人家后院只有一个女主子。那些原配死了没再续弦的男人,也是沽名钓誉,表演情深,没有妻子也不会缺了小妾通房。” “这世道给女人的自由并不多,岁晚有一个出身书香门第的父亲,定下一个前途似锦的夫君,已经比绝大多数女人幸运了。” “当地位,名分,银子,儿子,都是你的,还去纠结与男人的情爱,幻想他的忠诚,强求他的深情,那就是自寻烦恼。” “要知道,你的起点是很多女人追寻一辈子也达不到的终点。相比之下,你那有本事为你挣来一切的夫君有几个小妾?还算是个事儿吗?” “再说了,什么是妾?那就是个玩意儿,和家里摆的花瓶是一样的,和逗着玩的小猫小狗也没啥区别,没有名分的女人更是不如猪狗牛羊。” “为那些东西生气不值当的,你夫君喜欢就喜欢了,不必费心管他。在男人面前落个贤惠懂事的形象,在外人面前赚来一个宽和大度的名声,何乐而不为呢?” “若是觉得夫君过于沉迷某个物件,阻碍了你的前路。哪天不小心把它撞倒了,摔碎了,扫地出门了。与你利益捆绑在一处的夫君,还能和妻子翻脸不成?” “哪个男人不想着光宗耀祖名留青史,野女人只是闲暇时取乐的玩具,谁会因为一个不值钱的小东西,和自来贤良的发妻论对错?” “你夫君若是为女人要死要活的心肠,就不配站在高处,早晚会跌下来,你更不必多加计较,只管打算好自己的后路。” “做正妻要有正妻的心胸与手段,你的婚姻不是谈情说爱,而是你的事业,是你的美好前程。男人是你从这世间获取所需的帮手或是工具,你不必付真情,也不必放心上。” “你要记得,无论男人女人,有脑子的才能活得富贵长远。” “以色侍人最下贱,不足为惧。” “争风吃醋那等蠢事,就让蠢人去做吧!” “女则女戒读多了,是来规范你在外的言行,不被世道所弃。可不是禁锢你的心灵,让你老实巴交任人宰割的。” “你不能选择什么样的人为父亲,也不能左右父亲为你挑一个怎样的男人做夫婿,但从出嫁那一日起,便是你的新生,是你要披荆斩棘的另一个天地。” “若想以后风调雨顺,从一开始就不要把夫君当成依靠,而是要当成合作伙伴,才能分来利益。过起日子也不要把自己当成男人的附庸,而是要并肩而行,旗鼓相当,才能迎来尊重。” “头脑和手腕是你存于世的根本,财富,地位,子嗣,才是你后半生的依托,男人的情爱只是天方夜谭,可有可无。” 那些话都是谁说的呢?孟婆教她的本事吗? 想不起来就不想了,不如现在试试她的梦中所学,可有用武之地。 吴岁晚冲未轻煦柔柔一笑,笑的男人心里发毛。 他不明白女人这么久不说话,笑容还越来越灿烂,究竟是什么意思? 千万别因为韩婵一通刺激,让她想起来真实过往。那样的话……这游戏可就不好玩儿,也玩不下去了。 未轻煦稍稍有点后悔,正在犹豫,找个什么理由阻止韩婵过来,手腕却被吴岁晚拉住。 “夫君,快把韩妹妹带来给我认认。想着我病了这许多时日,远亲近邻都不相识,已是不该。连姑嫂都未能见面,岂不叫外人笑话我这做嫂子的不懂事吗?” 哈哈……姑嫂? 未轻煦一听这话,笑弯了眼睛。 这小女人真有趣,她的心思可不像表面的柔弱无害。 未公公转而替韩婵担忧,她抢了沈长戈,吴岁晚是沈家老小维护的原配。她回到未轻煦身边,吴岁晚又成了未家上下拥护的正妻。 一个容貌不及她三分的女人,始终压她一头,心高气傲的韩美人,受不受得了刺激呢! “好……是该见见的!” 未轻煦示意小凳子去院外提人,转身拉起吴岁晚的小手揉捏,温声说道:“韩妹妹从小性子狂妄,出嫁后在婆家受虐待,又经过娘家的满门抄斩,再受夫君变心抛弃。如今她的脑子就不大正常,就是一个疯婆子。这么些年,她还一直做着美梦,盼望着有朝一日能够当成未夫人享富贵。若是一会儿见了你,恐怕她受不得刺激,又像疯狗一样发癫发狂,岁晚可不要害怕呀!” 吴岁晚反手挽过男人的左胳膊肘,仰起脸来,望着男人的双眸,露出小女儿的娇羞和依恋,语调轻轻柔柔:“有夫君在,岁晚不怕。” 未轻煦心尖酥麻,不由自主抬起右手,捧着女人的脸,深情回道:“岁晚真可爱!” 满园花草残败,“有情人”来添彩! 韩婵随在小凳子身后一进园子,就看见未轻煦半搂着一个女人,痴痴凝望,你侬我侬,就快亲到一起的美丽画面。 “啊……” 未轻煦在原配眼前与其他女人勾勾搭搭,士可忍孰不可忍。韩大美人更不懂得啥叫忍,有气就撒,好了伤疤忘了疼,才是她的真性情, “喂……啊呃咦……” 韩婵激动大喊未轻煦的名字,怎奈舌头伸不直,嗓子像公鸭,样样都不顶用。她自以为是的怒吼,在别人听来就像饿急了的小奶狗在汪汪着找奶喝。 吴岁晚闻声,拨开未轻煦的胳膊,朝花园南门望去,正与一个年轻女人四目相对。 哎呦!这是哪里来的天仙? 啊呀!未轻煦新姘头是吴岁晚? 吴岁晚和韩婵同时愣住,谁也没有言语,都因为对方的脸,惊得不知如何是好。 未轻煦和小凳子也是不敢说话,看看这个,瞧瞧那个,期待着,好奇着,忐忑着,接下来怎么演? “呵呵……” 吴岁晚的怔愣最短暂,比起他人的各怀鬼胎,她不过是没想到韩妹妹的容貌如此出色而已。 “这位就是我夫君的异姓妹妹……韩小姐吧?” 吴岁晚缓步上前,笑意盈盈:“我是这宅子的女主子,是你的未家嫂子。韩妹妹既是住在家里,怎地不早来串门,是不是怪我这嫂子待客不周啊?” “啊…唔啊……喂嗬嗬……咿呀……” 韩婵站在原地,气得全身颤抖,嘴唇张张合合,骂吴岁晚是淫娃荡妇,骂她和未轻煦是奸夫淫妇,骂她人尽可夫,不得好死…… 骂了半天,只发出一阵怪声鬼调,吴岁晚没有收到半分伤害,好端端地立到她跟前,一口一个嫂子戳她心窝子。 “好妹妹别急,不会说话就别说了,嫂子不介意的。” 吴岁晚原本还好奇,这样天仙似的人物,往花园一站,开败的花朵都快缓过气来了,哪里会有残疾呢? 猜来猜去,一听她说话,立即明白了,韩小姐是个半语子,实实在在的哑巴花儿。 对付她,好像也没有多难呢! “啊喂嗬……” 韩天仙脸色漆黑,冷汗津津,小狗子一样哇哇乱喊。 你瞧一步之遥的乡下女人,穿着绫罗绸缎,头戴金银玉器,周身流光溢彩,一脸得意地说着主子,嫂子,未家夫人…… 这一切明明都是她韩婵的。 姓吴的丑八怪鸠占鹊巢,偷了她的男人,富贵,地位,名分,还大张旗鼓来她面前炫耀。 “啊……” 韩婵从来没有生过这么大的气,气血冲头,便失了理智,把小凳子的告诫抛之脑后,亮出五齿挠子就朝吴岁晚的脸上招呼。 只是小凳子和未轻煦不是吃素的,韩婵伸手快,他们出手更快。 凉风骤起,小凳子一个大巴掌抡过去,韩婵的下巴剧痛,仰面摔倒。 落叶漂浮,未轻煦揽过吴岁晚的腰身,又将她的头护在胸前,柔声安慰:“岁晚不怕,夫君在呢!” “哎呦……吓死我啦!” 吴岁晚伏在“夫君”怀里,轻轻抚着胸口,一脸惊恐又满眼崇拜的仰望男人,低声娇语:“幸好夫君在……有你真好……岁晚都没见过这样的人呢!” “夫君早就说过,她是个疯子……” 未轻煦抚摸吴岁晚的后背,关心道:“岁晚没吓着吧?” “没事的……” 吴岁晚的小手抓着男人衣襟,缩着肩膀,强装镇定的样子,弱弱道:“哎……夫君不会嫌弃岁晚胆子小吧?” 未轻煦叹息:“怎么会呢?” 吴岁晚眉目舒展,欢喜道:“夫君你真好,外祖母从前就说我有福气。我还想呢!我的福气在哪里?今日才知道,福气就在眼前,就是夫君你呀!” “哈哈……” 未轻煦收拢双臂,把小女人抱紧,轻轻悠荡,开怀大笑:“岁晚真是个宝贝,一天一个样儿,一会儿一个惊喜,夫君爱不过来啦!” 吴岁晚娇羞无限,埋首于男人的臂弯里,没有接话,眼睛却转向韩婵,隐隐约约的挑衅。 不知何时,草乌和川乌进了园子,合力将韩婵压伏于地。 美人的脸贴着尘土与枯草,费劲巴力才能掀开眼皮,凑巧接收到了吴岁晚眼神里的不善,立即“唔啊”嘶喊,恨不能立即挣脱桎梏,抄起大刀,砍了眼前一对狗男女。 面对韩婵眼中的恨意,吴岁晚嘴角微翘,又往男人怀里缩了缩,心有余悸道:“我一见韩妹妹便惊为天人,这容貌可不是一般男人配得上的。原想着她与夫君青梅竹马,又曾经定过亲,感情是不一般的。现在她落了难,没有别的亲人。就是由我做主,把韩妹妹给夫君收房做个小妾,全了你们儿时的情谊,也没什么的。谁成想,岁晚有容人之量,韩妹妹却是样样配不上。做个屋里人,都是委屈了夫君呢!” 做个通房都不配吗?未轻煦再次不顾形象,拍着女人的肩膀,咧嘴大笑:“哈哈……岁晚真是难得的贤妻,夫君有你一个就够了!” “本来就是嘛!” 吴岁晚的眼睛冷光阵阵,瞥向地面上挣扎鬼叫的韩婵,娇嗔道:“我夫君可是玉树临风、前程似锦的有为青年。就是养个通房丫头,也该德才兼备,出身清白。那种空有美貌,无才无德也不干净的女人,就是配不上我夫君啊!若是夫君心软将就,岁晚可是会心疼呢!” 一通娇言软语,让在场几人如沐春风,心肝脾胃肾都像在温水里泡过一遍似的,舒服极了,无不笑意灿烂。 只有韩婵舒服大劲儿了,翻着白眼,浑身抽搐。 草乌和川乌松了手,让韩美人在草地上翻身乱滚,口吐白沫。 小凳子上前,瞄了一眼,惊呼道:“哎呦……韩小姐气抽啦!” 第92章 腐肉 韩小姐气抽啦? 吴岁晚忍不住沾沾自喜,看来“技多不压身”的俗语是对的。 虽然她也记不清这些“矫揉造作”的本领是谁传给她的,但是,经过这一仗她算是明白了一点。女人面对男人情变的威胁,最好用的武器,不是撒泼逞强,而是伪善示弱。 吴岁晚有点得意,却不会忘形,秉承着医者仁心,学无止境的美好品德,随即就要凑过去给她的“情敌”把脉。 毕竟未家的豪华府邸来一个外人不容易,什么厨房烧火的,外院扫地的,甚至大门外站岗的,凡是喘气的活人,没有一个能躲得过未夫人把脉问诊。 “哎哎……岁晚,别过去!” 未轻煦拽过吴岁晚的胳膊,却不忍细瞧女人眼中的兴奋。 就像老猫追着小鱼干的精光闪闪,也像饿狼追扑肥兔子的垂涎欲滴,就是不像大夫对病患的悲天悯人。 从前,未公公只是在戏文里听说哪个人修炼邪功走火入魔。认识吴岁晚之后,算是开了眼了,原来有人学医也能五迷三道。 “夫君今日休憩,可以陪着岁晚多念几本医书,我们快去药房,不理那些无关紧要的人……” 吴岁晚被男人拉着手往花园西门而去,犹不死心,回头张望。 韩婵被草乌和川乌架着胳膊拖出了园子,不知去向。 小吴大夫失望道:“让我探探脉,怎么啦?我不多见几个脉象,练不出手的……” 未轻煦揽过女人的肩膀,低声道:“岁晚还是离韩小姐远一点的好,她是真的不干净!” “哦?” 吴岁晚来了兴致:“怎么个不干净?” 不能是得了那种病吧?她更想看看了。 未轻煦把欲要蹿回去的女人夹在腋下,拖着她走,说话的音量又低了两度:“你不要以为她夫君只是因为韩家无人才欺辱她。其实啊!她是真的犯了大错,她夫君气得不行,才抛下她不管的……” 吴岁晚心里的一点点猜测得到了确定,却依然不愿意把仙子般出尘的韩小姐想得太过不堪,只得小声追问:“什么?她做了什么不被原谅的事?” 未轻煦的眼神冰寒彻骨,语气却是寻常:“她偷人啦!还不止偷一个!” “啊?” 吴岁晚震惊,停住了脚步,眼睛瞪得溜圆,喃喃道:“不能吧?偷人就算了,还不止一个……这话怎么说的……不能吧?太荒谬啦!” “呵呵……” 未轻煦捏了捏女人的小圆脸,嬉笑道:“所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男人娶家里十个八个小媳妇儿的都不叫是个事儿,一个女人跟了三两个男人也不值一提。等哪日你医书念得好,夫君再跟你说几件更稀奇的!” 吴岁晚惊讶:“还有更稀奇的?”比一个女人偷了多个男人还稀奇吗? “是呀!夫君知道的古怪多着呢!” 未轻煦重新揽过女人,带着她前行,一边走一边承诺道:“岁晚学的认真,奖励也多着呢!比如,等真姨回来,夫君就让她带岁晚去春善堂坐诊,有无数个真实病患等着你把脉呢!” 吴岁晚不可置信:“啊……真的吗?” 她前些日子要出门,都被男人以各种理由驳了回来,今日主动提起应允,真是出乎意料。 未轻煦整肃面孔:“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吴岁晚眉开眼笑:“夫君真好!” “哈哈……” 未轻煦又忍不住捏了捏女人的小圆脸蛋,调侃道:“这一句真好,比先前的那么多句真好,真多啦!” 吴岁晚羞红了脸,还要嘴硬:“哪有?我夸夫君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好好……每一句,夫君都当成真的听!” 夫妻相携,笑语连连,小凳子也跟着傻乐。自从他家公子把沈夫人接到身边,每日都要哈哈一阵子,越来越有人气儿啦!真好! 默默围观了整场大戏的小水心,笑得却是勉强, 她是惊讶的也是惊喜的。 没想到啊没想到,那沈夫人端庄沉静又和善,遇到事儿了,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从前有人就告诉她,高门大户里的女人,一个一个都不好惹,她还不信呢! 今日一瞧才明白,啥叫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她也得学着点儿,不能把厉害摆在表面。要学沈夫人,对待情敌,软语笑骂,明捧暗踩,气死人不偿命。 对待男人……那股劲儿不太好掌握,等她长大再说吧! 未府的两个主子甜甜蜜蜜,下人们的日子也好过许多。对于前女主子被关在前院一个不显眼偏房的事情,个个守口如瓶。 晚间,吴岁晚睡熟后,未轻煦悄然离开,直奔韩婵的房间。 “公子……韩小姐回来后,还算老实。” 草乌和川乌守在门口,见未公公过来,一个忙着开门,一个忙着禀报。 “呵!” 未轻煦踏入房内,面色不虞,只因韩婵直挺挺立在茶桌旁,攥着小拳头,一脸愤恨,根本没有下跪的意思。 “怎么着?想造反啦?” “额啊……嘶咦……” 韩婵也是有脾气的,有底线的,虽然那底线照常人低了几十倍。 从前她能不顾尊严,忍受未轻煦的折磨摆弄,是因为韩美人心里还抱有一线希望。 未轻煦不仅是她的丈夫,还是陪她从小长到大的兄长。她了解他的温和心软,她不相信轻煦哥哥真的能够弃她,辱她,置她于死地。 可是,韩婵忍耐了整整一年,结果是惨烈的,常人无法想象的。她落了个半残加半疯,未轻煦依然没有停手的意思。 今年的冬季,气候较往年温和,再有三五日就要进腊月,还没有下过一场雪。 但是,韩婵没有温暖的屋子,也没有合身的棉衣。冻疮又是一种着了冬天的寒气,就会红肿流脓的顽疾。以至她的衣服下面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 又痒又痛,有多难熬就不提了。现在的她,连一句整话都说不出来,又有多憋屈呢? 没有意外,冻疮和哑疾会跟她一辈子,未轻煦再把吴岁晚护在身旁,就是压垮韩婵的最后一根稻草。 当然,韩大美人的心肠如铜墙铁壁,永远不会想到自我了断,她是真的被逼急了,一定要和未轻煦争个高下。 “啊……你咦恁……我呶呶……呦呵啊……” 韩婵唔啊乱喊,她是在说,凭什么这样对我?当初你也是心甘情愿娶的我,韩家落难也不是我能预料到的。老皇帝残暴,连出嫁女儿都不放过,更不是我能左右的。 至于老皇帝阉了你,你爹娘受不住打击死了,更和我韩婵没有关系。不是我动的刀,也不是我下的药,你凭什么把你的苦难强加到我身上,凭什么要我一直守着你一个残疾之人不变心。 我韩婵花容月貌,正是好年纪,有大把男人对我倾心,给我富贵荣耀,让我风光无限。 我和沈长戈私奔又怎么啦?他能让我快乐,你能吗? 别跟我说女子的操守德行,你们男人可以三妻四妾,我为什么不能见一个爱一个。 老天爷给我倾世姿容,就是让我来人间享受风流的,可不是让我跟着你一个不叫男人的男人在这里守活寡的。 你让我哑巴了,我也要说。只要我有一口气在,我的想法就不会变。 我没有什么对不起你,就是沈长戈靠不住了,高思翰也靠不住了,又能怎么样?我在外面随便找个男人不好吗?你以为我没人要吗? 我还不是想着你与其他男人不同,我们之间的情谊深厚,才不顾一切回了京城,想和你好好过日子。 没想到一下进了狼窝,你把我折磨的人不人鬼不鬼,还不够解气吗? 韩婵吐字不清,嘶吼不停。 草乌和川乌、小凳子几人竖着耳朵听也听不明白,她在喊些什么。 但未轻煦不一般,韩婵的一字一句,不用猜,他也听得清清楚楚。 因为就像韩婵了解他一样,他也了解韩婵。 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妹,韩婵会说话就会喊轻煦哥哥。她的任性乖张,自私自利,冷漠无情,心思歪邪,未轻煦都是一点一滴看过来的。 然而,那个时候,韩婵是他的未婚妻,是他的妹妹,更像他的孩子。 未轻煦溺爱韩婵,对她所有的缺点视而不见,娇养着她,宠惯着她。 他对她就像很多父母纵容自己的孩子,总是相信她的本性不坏,总是为她的恶劣找寻各种理由。 说她再大一点就好了,经过的事情多了就好了,成亲就好了,为人母就好了。 呵呵……多么可笑的想法。 韩婵自始至终就没想过要什么好,到死那一天,她都不知道自己缺了多少德,做了多少孽,亏了多少人的情。 烂人就是烂人,教不会的,也救不过来的。 未轻煦表情平淡,安静欣赏韩婵怒极发疯,直到她喊累了,再也喊不出声来。 “按住她!” 未公公一声令下,韩婵像一只瞎扑腾的小麻雀,被草乌和川乌按伏在地,呜呜咽咽,不知是在哭还是在骂。 “婵儿……” 未轻煦缓缓蹲下身子,一根银针扎在韩婵的腮帮子。 “你猜,我这根针,稍稍一滑,狠狠一扎,再一拐弯,你的美貌还在吗?” 韩婵整个人像被点了定穴,连呼吸都不会了。 未轻煦拔出银针,转而在她的颧骨和额头,又扎了两个小窟窿。 “婵儿……别再说轻煦哥哥狼心狗肺,我对你还是有情的。你想想,我对你再不好的时候,也念着婵儿的脸就是婵儿的命,决不能伤它分毫,免得婵儿想不开。你看……轻煦哥哥对你多好。” 韩婵的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白,一呼一吸一抽抽,眼瞅着又要背过气儿去。 未轻煦呵呵笑着起身,收好银针,用商量的语气说道:“婵儿放心,轻煦哥哥不会要你的命,自然不会毁了你的脸,但前提是……你要听话……” 韩婵的半张脸贴着地面,眼泪鼻涕一起流:“嗯嗯……咿哇……” “呵呵……听话就好!” 未轻煦笑得甜蜜蜜:“轻煦哥哥觉得和岁晚在一起甚是开心,你作为我的好妹妹也该配合兄长好好演戏。明日开始,你就到花园里,岁晚的必经之路上跪着,早中晚各磕一个头,认岁晚做你的主子,为你今天的冒失无礼好好陪罪。至于磕头磕到哪一天,随我心情,另说吧!” 未轻煦带人离开,韩婵趴在地上,如一坨腐肉般,嚎了半宿。 谁来救救她,这一次落难受虐待,可是真的! 第93章 侮辱 第二日一大早,吴岁晚吃了早饭,神清气爽,迈着欢快的小步伐往她的“小学堂”里赶。 要知道,小吴大夫热爱学习,已经到了如痴如狂的境界。 没想到,路过花园却被惊了一跳。 只见韩大美人顶着一张寡妇脸,直挺挺地跪在花园中央,等到吴岁晚走近,哐当一声,朝地磕了一个响头。 “哎呀呀……” 吴岁晚忍不住一激灵:“这……这是怎么啦?” 草乌连忙回话:“韩小姐的脑子一会儿清醒一会儿糊涂,昨日回去后,想起对夫人不敬的事很是惭愧,今日这一出就是为了赔罪。” “哦……” 吴岁晚浅浅一笑,不置可否,离着一丈远,端着主母的架势,不咸不淡地说道:“韩妹妹是客人,脑子又不太好,啥对了错了的,嫂子不会真心计较。你既有心赔罪,嫂子也不见外,受了你的礼,下回注意啊!” 未夫人话音一落,不等韩婵回应,腰肢款款,扬长而去。 韩美人连一个凶狠的眼神都没有机会递出去,只能歪着嘴,木着舌头,瞎呼呼两声。 太窝囊啦!吴岁晚就是小人得志,野鸡装凤凰,总有一天会遭报应的! 韩美人的怨毒,吴岁晚没能亲眼见过,也能轻松猜到。 她坚信,判断一个人是好是孬,先看她的眼睛。 韩美人的眸光晦涩,飘忽,频闪,咋看都不是个本分人。 什么脑子不太好使,精神受了创伤? 在吴岁晚看来,韩婵就是在装傻充愣,谋求未轻煦的怜惜。今日这一跪也是在装柔弱可欺,以退为进。 可惜啊!她的算盘要落空喽! 韩婵再嫁,偷人,身有残疾,脾性特异,若是未轻煦还要收她入房,可就实打实地不识数啦! 依吴岁晚对未轻煦有限的了解,一个爱洁净有前途的男人,是不可能对韩美人提起兴趣的。 除非那个男人抽风,鬼上身,活腻歪了! 所以,她根本没有必要对韩婵的事多么上心,有那闲功夫还不如多背几本医书呢! 真姨快回来了,她也快去春善堂练手了,什么男人女人乱七八糟的,随他们折腾去。 吴岁晚有一个土味十足的观念,多学一门手艺多一条出路,她要努力! 没想到啊!还是没想到。 吴岁晚埋头苦学一上午,约摸着未轻煦快回来了。她打算到厨房炒两个小菜,犒劳一下师父,哄着他多教点本事。再次路过花园时,又被惊了一跳。 韩美人跪在花园中央,神态,姿势,动作,啥啥都没有变。就在她一个响头磕下去之后,吴岁晚收起惊讶,粲然一笑。 “哎呦……韩妹妹,这么闲着呢?” 吴岁晚走近了一些,居高临下,唠起了家常:“妹妹的脸天下无双,妹妹的性子也是罕见呢!我们常人都喜欢草长莺飞时来园子闲逛,妹妹却喜欢草黄枝枯时来园子里跪着。这是看了哪出大戏,看入了迷呢?可惜今年冬季无冰雪,不能让妹妹看起来更可怜。实在是老天爷不帮忙,妹妹这出戏差点意思啦!” 韩婵仰头,目光冰冷,啊啊怪叫,谁愿意来看你?谁愿意在这里跪着?谁愿意听你阴阳怪气,嘲讽谩骂? 你个乡野村妇,出身差,见识短,原来给我提鞋都不配,现在也要骑在我的脖颈上拉屎。 韩婵一激动就要起身,草乌适时按住她的肩膀,低声威胁道:“韩小姐,你的脸,还要不要了?” 要!啥都可以不要,唯一的财富,绝美的脸,不能不要! 韩婵攥着拳头,垂头装死,期盼着吴岁晚说两句就离开,让她顺利完成未轻煦交代的任务,保住自己的脸。 谁想到,未夫人越说越来劲,字字带刺,句句侮辱。 “好妹妹,你的事我都听说了,也能理解一二。女人里也有贱骨头,像某些烂男人一样,今天喜欢这个,明天喜欢那个,朝秦暮楚,不三不四。就是花心嘛!不算大毛病!” “你嫂子我啊!没有瞧不起你的意思,但也免不了为你的终身大事着急上火。你说你不在乎什么名节,跟哪个男人都随便,可是……别人在乎呀!我和你哥哥商量着,再给你寻个婆家,思来想去,可是不好找呢!” “首先那高门大户你就别想了,人家纳个妾都要清白身子。再看看你这一嫁二嫁,三嫁四嫁都有了吧?有没有婚书、成没成礼的,确实跟过那么多男人,也算嫁了。谁一打听都得啾啾鼻子,富裕些的商户人家都不愿意,识文断字的清白人家也是厌恶得不行。我和你哥哥就是放下脸面,硬把你送给谁家去做妾,话都说不出口!” “还有……你不止身子不清白,你这口条也跟不上,谁家男人娶个媳妇儿,连知心话都说不了,跟你过的什么意思呢?让你侍候公婆,讨巧的话你也说不出口,哪个老人愿意跟前戳着一根木头桩子呢?再说家里着火了,让你喊个人救火的能耐有没有呀!谁见了你不脑袋疼?” “再说说生孩子……你得了那种脏病,生不生的出来还两说呢?你觉得有男人不嫌弃你身子烂歪歪吗?你觉得……你还能生孩子吗?” “唉呀……我还是第一次见你这么困难的女人。实在不行,只有一条出路,就是到穷乡僻壤,找那个一辈子没讨上婆娘的老光棍说和说和。凭着婵妹妹一张俊脸,还是嫁得出去的……” “哐当”一声,韩婵的小身板再次摔倒,翻着白眼,气抽了过去。 吴岁晚退后两步,用帕子捂着口鼻,对草乌急声道:“哎呦……妹妹身子不好,快带她回去好好歇着。明日她还有意给我磕头赔罪,你们就细心盯着,让她在自己院子门口,朝主屋的方向磕两个算了。不用到我跟前来,免得污了我的眼睛。” “哎哎……” “是是……” 草乌和川乌忍着笑,拖着韩婵就走。 新的未夫人才叫有本事,标准的真人不露相,妥妥是韩小姐的克星。 一向伶牙俐齿的小水心,面对夫人的出彩,都不知怎么夸才好,只会举着大拇指晃来晃去,叨叨着“厉害厉害”。 吴岁晚淡然一笑,如常去厨房掂勺炒菜,一桌色香味俱全的餐食,做起来毫不费力。 小水心夸赞的话说不完,未轻煦添饭动作停不下来。 只有吴岁晚依然沉稳,藏得住心思,也管得住嘴巴。 虽然她很纳闷儿,她对韩婵铺天盖地的恶意从何而来? 即使她的记忆不完整,也可以肯定,自己从来没有对第三个人有过这般咬牙切齿,怨恨不休。 还有,第一个激起她恶毒一面的人,又是谁呢? 虽然她很疑惑,最近几日,很多不属于杨家村,也没有未轻煦的画面,一帧帧,一幕幕,经过脑海,那么伤悲无助,究竟为了什么? 吴岁晚整日里笑眯眯,做未夫人,做小学徒,做小厨娘,每个身份都尽心尽力。 她在等,只能等,耐心等待谜底揭晓的那一天。 吴岁晚生活安逸,韩婵可就没有那么舒服啦! 着凉受冻还好说,只是那些躲不开的欺凌,逃不掉的侮辱,让韩大美人儿一股急火上头,病倒了! 像从前每一次痛到极致时一样,没人管没人问,连口热水都喝不上。 病秧子只会瘫在榻上,口齿不清地念叨:沈长戈…… 腊月初一,京城迎来今冬第一场雪,满园枯枝,一夜春风,梨花朵朵。 好像为了补上前半冬的干旱,往后数天,小雪缠绵,洋洋洒洒,日夜不停, 到了腊月初八,雪深没过小腿,终于晴了天,气温也极速下降,一碗开水放在房檐下,半刻钟就会结成冰。 出门闲逛更需要围着斗篷,登上皮靴,若不然,很多人受不得寒风入骨。 吴岁晚没有出过府门,一日里,围着厨房,药房,卧房,来来去去无数回,却都是光头光手没有感觉到冷。 她清楚的知道,在比京城冷上几倍的地方,她和一个男人留下过串串足迹。 在那些模糊的片段里,人影憧憧,有悲有喜,不懂是好是坏。 虽然她记不得,那里叫什么名字。也看不真切,陪在她身边的男人的脸。 但是,吴岁晚依然言笑平常,不问不提,假装未府是她的家,假装未轻煦是她的夫君。 抛开斑驳陆离的记忆,不想难以预料的明天。 单单说起未府的两个月生活,确实富贵无忧。 再说未轻煦对她的呵护,确实无可挑剔。 吴岁晚劝自己放松心情。 无力掌控,就撂下不管。 真假难辨,就稀里糊涂。 至少学到手的医术实实在在,谁也抢不走。 进了腊月,未轻煦忙碌起来,时常一两日不着家,有时回府,也是半夜,夫妻俩难得说上一句话。 腊月初七晚间,吴岁晚就泡上了各种粘米杂粮,初八一大清早就奔去厨房熬腊八粥。 她希望未轻煦能够在午时赶回来,好好过个节。 巳时末,吴岁晚撤去灶堂里的大木材,只留下几块火红的木炭,烘着锅底,免得锅里的腊八粥糊了凉了。 如果宫中事务不忙,未轻煦再有半个时辰就会归家。 吴岁晚净了手,打算回房去等,一转身就见厨房门口立着一位胖乎乎的老太太。 不知何时来的,看了她多久,丫头婆子们都像没事儿人一样,各忙各的,都不吱一声。 “岁晚……看来你这些日子过得不错呦!” 老太太笑呵呵,神情和蔼,语气亲切。 吴岁晚依着习惯缓缓靠近,喃喃低唤:“真姨?” “哎!” 余夕真握住吴岁晚的双手,欢喜道:“真是好姑娘,没有忘了真姨,不枉老婆子疼你一回!” “真姨最好啦!岁晚忘了谁也不能忘了您!” 吴岁晚露齿而笑,情真意切,但脑海中却波涛汹涌,急浪滔天。 就在与老婆婆双手交握的那一瞬间,土屋土墙,硬邦邦的馍馍,苦涩麻嘴的野菜,疯癫的女人,瘸腿的男人……一一在她的眼前浮现。 第94章 母亲 吴岁晚的个性沉稳,鲜少张扬失态。 因为打从记事起,她就需要每时每刻都看亲生母亲的脸色过活。 隐藏心中渴望,顺应别人心情,是她练就的第一个本领,快乐与否都不重要,只为了能够与繁世和平共处。 当一个人品够了孤独,尝尽了冷暖,遇事自己扛,已经成为刻在骨子里的习惯,谁想不沉稳也是艰难。 幻境摇摇欲坠,真相呼之欲出。 将错就错?顺水推舟?随便什么吧! 脑中的碎片还不能拼凑成画卷,身边人的眼角眉梢都是良善。 吴岁晚选择把从前和以后,搁置在一旁,静观其变。 “真姨,你回来的刚好,我熬了腊八粥,您老先尝一碗。” 吴岁晚挑了一只白瓷小碗,手脚利落地从锅里盛粥,再把锅盖掩好,随后又看了一眼灶堂里的炭块儿,恐怕热气不足,凉了饭食。 “往日这个时辰,夫君已然归家,我等得心焦,也不知今日的他因何事耽搁了。正怕这腊八粥口感最好的时候没人尝一口,怪可惜的。正巧真姨回来了,岁晚一上午的工夫没有白费呀!” 吴岁晚眉目舒展,笑意温浅,既有对夫君晚归的小小埋怨,也有对亲人回家的大大惊喜。一颦一笑,一举一动,皆是贤妻佳媳的做派。 “离得老远,我就闻着一股不一样的味道,还猜想是隔壁酒楼飘过来的饭菜香气,进屋一瞧才知道,原来是我家小媳妇儿的手艺。” 余夕真接过粥碗,心里五味杂陈,幸好腊八粥的确好喝,香甜而不起腻,黏糯却不沾牙。 “嗯嗯……好吃,好吃……” “天不亮,我就坐上马车赶路,颠簸到中午,还真是饿了呢!” 余夕真把碗递回去,想让外甥媳妇儿再给添两勺。 吴岁晚却把碗扔进水盆里,洗刷干净,放了起来。 “哎呦……我还没吃饱呢!” “可不能让您吃饱喽!” 吴岁晚擦干手,挽过余夕真的胳膊,劝哄道:“都是些粘米甜食,吃多了不好克化。再有半个时辰就该吃午饭了,现在垫一口不空胃就好了,可不能贪嘴。” “我看你是舍不得吧,都要留给你那好夫君。真姨多吃一口,你都心疼得不行,就是话说得好听。” 余夕真斜着眼睛,一边责怪,一边把自己的胳膊肘端起来比比划划,显摆道:“你也不瞧瞧,我的身体有多壮,一个粘米还克化不了啦?” “就是因为您身体好,才要处处小心,好好保养!” 吴岁晚拽着余夕真离开厨房,前往药房。 “您是不知道,我跟着夫君学医术的时日虽短,却也小有所成。您这个年龄的肠胃最是羸弱,什么油的、甜的,都不可多食……” “哎呦呦……” 余夕真撇嘴道:“你个小媳妇儿,不知天高地厚,还跟我一个老大夫显摆医术呢,我不比你懂啊?” “是吗?” 吴岁晚故作疑惑:“您是个老大夫啊,比我夫君的医术还厉害吗?” “那是!” 余夕真挺了挺胸膛,骄傲道:“你夫君那三脚猫功夫,在我跟前都不够瞧的。” 吴岁晚绷着小脸,干脆道:“我不信!” “啊呀?你有啥不信的?” 小老太太被激起了脾气:“我祖上代代出神医,皇帝病了,想请都请不到。我会走路了就认药材,会说话了就背医书,继承了几代人的本领,你说我厉害不厉害?” “这样啊!” 吴岁晚摆出半信半疑的姿态:“那我有几个小问题,请您来解答一番。我看您说的好不好?您若是能把我教会了,我就认您是当代神医,比您的先辈都厉害!” 余夕真哈哈笑:“你个小机灵鬼,在这儿等着我呢!” 娘两个手挽手进了药房,嘀嘀咕咕了好一阵,余夕真由衷夸一句:“岁晚真聪明!” 收了这个徒弟一点都不亏,不仅因为她的脑子机灵活泛,光是一股子认真勤快的劲头,就是一块难得的好材料,哪个师父不喜欢? 未轻煦回来时,余夕真正带着她的外甥媳妇儿认药材,围着药匣子挑拣赏玩,就像在首饰铺子里挑选金银珠宝。 未府的药房连着书房,却没有书房一半大。当初搬进新宅院来,未轻煦也不过因着前二十年的热爱与习惯,不设个药房,心里不得劲儿。便依照未家旧府的布局,也在书房旁设立个小药房,存了些难得的药材,摆着好看而已。 如今,未夫人醉心医术,未大夫再看这小巴巴的药房,真是一百个不顺眼。 开春时节,吩咐下面的人动工扩建一下吧! “哎?夫君回来啦!怎么不出声?” 吴岁晚学得认真,一偏头,眼角余光就看见未轻煦靠在书房和药房的过道门边,笑望着她。 “夫君,冷不冷啊?饿了吧?” 吴岁晚迎过来,帮男人脱掉斗篷,又捋了捋头发,柔声交代道:“你陪着真姨去饭厅说说话,稍等一会儿。今日过节,我去多加一个菜。” “好……去吧!” 未轻煦的目光粘着吴岁晚跨出房门的背影,笑得甜蜜蜜、贱兮兮,不成想后脑勺被一通暴击。 “臭小子,你干的好事儿!” 余夕真打完未轻煦的脑袋,又去扯他的耳朵,低声骂道:“我一进府门,小水心就和我告状,把你那些鸡鸣狗盗的行径都对我说了,你也真好意思!” “哎呀……真姨,你说话也太难听了,什么叫鸡鸣狗盗呀?你不是让我补偿她吗?我觉得我干的事儿挺好。” 未轻煦躲开余夕真的揪扯,急声辩解:“您看她现在过得多好,不疯不傻,学医做菜,忙着乐着,要多好,有多好。” “哦呦……” 余夕真掐着腰,忧虑道:“那也是在骗人呢,你能骗她一辈子吗?若是哪天想起来,她又是什么心情啊?” “真姨不要那么操心!” 未轻煦揽过小老太太的肩膀,带着她往饭厅而行。 “你说岁晚那时崩溃发疯,不就是因为她从前过的不好,怎么努力也不见好吗?我现在给她安定的生活,教她存世的手艺,让她对余生抱有希望,就是我对她的补偿。以后她想起来什么,也不打紧。您也不瞧瞧她是个怎样的女人,那副淳厚坚韧的心性,乃是女子中的翘楚,我相信她会挺过去的!” 哦……说的好像有点道理,但是……余夕真耸了耸肩膀,依然不满:“那骗人也是不对的,你谎话连篇,占她便宜就是不对的。” 未轻煦苦笑:“真姨说傻话呢!我倒是有占便宜的心,可是……一个身残之人,能占她什么便宜呢?” 余夕真一听这话,如鲠在喉,难受得紧,一时无言。 未轻煦却不在意,接着问道:“真姨,你说……若是娘亲活着,有岁晚这样的儿媳妇陪在身边,她会不会很高兴?” 余夕真眼睛一酸,斥责道:“别说那些没用的话!” 未轻煦的笑容飘忽,自顾自低声说道:“我知道的,娘亲就喜欢岁晚这样的,我也喜欢。” “哎呀,你这臭小子越来越烦人,我一回来你就招我。” 余夕真丢下未轻煦,快步而行,再听他念叨下去,眼泪就要忍不住了。 吴岁晚准备了六道热菜,两道凉菜,没有汤,一人一碗腊八粥,一桌子佳肴,满肚子温情。 余夕真一叠声夸赞:“我家岁晚是厨神转世,宫里的御厨都比不上,我老婆子有口福啊!” 未轻煦附和:“真姨说的对,我媳妇儿能耐着呢!”紧接着还要自夸一句:“我这人不仅医术好,从我为自己选的媳妇儿就能看出来,我的眼光也是一等一的好。” 一老一少,说起瞎话来一本正经,吴岁晚羞红了脸颊,却没有羞着嘴巴,筷子转向,一颗肉丸子落去真姨碗中,外甥媳妇儿也顺嘴胡扯:“我刚刚记事儿那一年,有一个老尼姑去杨家村化缘,偏巧去了我家讨水喝,也顺便给我看了面相。她老人家说我这辈子有福气,会被一个悬壶济世的善人栽培提拔,后半生继承善人的衣钵,达济天下。” “哦?这么厉害的吗?” 未轻煦满脸惊奇,瞪圆了眼睛,像小孩子一样叫喊:“你找到那个善人了吗?那老尼有没有说那人姓甚名谁,什么模样,年岁几何?” 吴岁晚被未大夫浮夸的演技逗笑,眉目弯弯,只得强压着嘴角,严肃道:“老尼乃世外高人,她说遇见我是缘分,是佛祖的指示。但也本着天机不可泄露的江湖规矩,善人的底细没有言说太多。只是告诉我,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想来所谓后福就是善人带来的。而且,老尼一再告诫我,待恩人必须如亲生母亲一般,才能保住我的福气。” “哎呦……巧了不是?” 未轻煦咋咋呼呼,顺着吴岁晚的话音,耍嘴皮子耍的溜:“咱们家真姨可是余神医的传人,游走市井几十年,救了无数病患,赞一句悬壶济世没毛病。真姨家祖传的铺子叫春善堂,大家伙儿都叫她余善人。再说孝敬母亲的训诫之言,那就更巧了。咱们真姨膝下空虚,正缺一个乖巧的女儿。岁晚不用在到处去寻了,你此次落难,正是真姨细心照料,她就是你的恩人,是照拂你的余生,等着你孝敬的善人。” “哦……我就说嘛!我一见真姨就感觉亲切。原是佛祖的意思,到了我与善人相聚的时候了。” 两夫妻一唱一和,围攻小老太太,腊八节的家宴,更像一场劫财劫艺的鸿门宴。 “你们两个促狭鬼,我还没怎么样呢!就要合伙算计我的家底子!” 余夕真皱着眉头,揪住了吴岁晚的脸颊软肉,粗声粗气道:“你这个臭丫头最会骗人,一天天装得安静乖巧,处得久了才知道,你比未家那臭小子还要奸滑……” “哎呀呀……可不许欺负我媳妇儿……” 未轻煦挡开余夕真的手,揉着吴岁晚的脸,炫耀道:“奸滑怎么啦?我的徒弟,青出于蓝胜于蓝,我看着喜欢!” “呵呵……” 余夕真冷笑,夹菜,漫不经心:“什么你的徒弟?岁晚是佛祖送给我的干女儿,明天就跟着我去春善堂做学徒,你个滑头休想再教她一身坏毛病!” 未轻煦闻言,双眸闪亮,吴岁晚直接又是一粒肉丸子夹过去,神情乖顺,口齿伶俐:“母亲,女儿都听您的!” 第95章 贤妻 寒冬腊月,冰天雪地,未家的小媳妇儿起早贪晚,热情洋溢。 每天卯时初,吴岁晚起床,为自己和干娘准备早饭。卯时末,娘两个一起出门去春善堂。 上午帮着余堂主管事理账,下午接触病患,在余大夫指导下把脉问诊、开方抓药。 太阳落山后,春善堂关上大门留一个小角门,两个急诊大夫和一个小药童,以备急病之人求助。 吴岁晚陪着干娘坐马车回未府,再去厨房熬汤炒菜,尽最大的能力表现她的孝心。 这还不算完,伺候干娘吃过晚饭,她还要捧着书本,继续念啊背呀,一直到亥时末才能上床,安稳地睡个觉。 十多日后,吴岁晚依然干劲十足,余夕真却是受不住了,她不辛苦,也不辛劳,但她替她的好女儿累得慌。 “哎呀……嗬……” 余夕真打着哈欠,走进厨房,黑着脸轻斥:“你这孩子,怎的傻了吧唧的。咱们家的日子用不着你这么辛苦,就算是吃了上顿没下顿,也有你夫君在外面张罗挣银子。女人要学会享福,天不亮就起床来厨房看火,是想表达个什么意思呢?是嫌弃你夫君没本事,还是怨怪你干娘没能耐?咱家又不是养不起下人……” 吴岁晚捧着一本书,坐在灶前的小板凳上,一边看火熬鸡汤,一边背诵医药经典。面对干娘的声声斥责,也只是嫣然一笑。 “母亲,我不累的。” 吴岁晚起身,把医书别在后腰,掀开锅盖瞟了一眼汤汁,再熬两刻钟才好。重新扣上锅盖,她才柔声细气地解释道:“夫君有四日没回家啦!昨晚小凳子过来传话,说是皇帝陛下病了,太医院的人都在宫里,谁也不好离开,我又整日忙碌,不能照顾夫君,总是担心他在外睡不好吃不好。便想着今日起早一点,熬上一罐鸡汤,让小凳子捎到宫里去……” 小皇帝年纪轻轻,哪里来那么多的身子不适? 只因未公公在他夫人眼里就是个小太医,给贵人瞧病是随时要掉脑袋的破烂差事。 未公公忙碌朝政不能脱身之际,找不到小太医不能离宫的正当理由,张嘴就是小皇帝生病了,一病好几天。 幸好她的好女儿不了解皇宫内院的规矩,未轻煦说什么就信什么。 就比如她起早熬的这一罐鸡汤,怎么能随便让一个小太监带到宫里去,还是送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太医。就是有品阶的妃子想要从宫外捎个什么东西,都要经过内务府层层把关…… 也不得不说未轻煦的运气好,吴岁晚的本性就是不爱凑热闹。刚来时身子不好,夫君以不宜劳累为由不让她出门。 再之后,她又迷上了医学,整日窝在书房和药房,埋头研习医术,她不得空闲,自己不愿意出门。 最近几日,吴岁晚跟着她的好娘亲,终于迈出了未府大门,却也和外面的纷繁接触不着,只是换了一个地方继续学习。 每天在未府与春善堂之间来来去去,早出晚归,除了成群的病人,根本见不到半个闲人。关于市井红人九千岁的闲话,自然也传不到她的耳朵里去。 唉……一个演温柔郎君演得上瘾,一个当贤惠妻子当得开心,是她老太婆多管闲事啦! “嗬……” 余夕真几个转念后,又打了一个哈欠。 “别只顾着你的好夫君,你老娘也要喝鸡汤呢!” 吴岁晚笑回:“当然有您的一大碗!” 余夕真没睡醒,哈欠连天,一边说着:“我去补个回笼觉!”一边裹紧斗篷回了房。 “贤妻良母”这种角色,余夕真可是来不了,想想都感觉累得慌,若不然,她也不会独身一辈子。 以她的家世,寻个贵族子弟做夫君,生养几个儿子为倚仗,中年以后混个诰命,是轻而易举之事。 但余夕真见过外面的天地广阔,不愿一生拘于内宅,不肯仰赖男人,不能接受夫君三妻四妾。 嫁高门,不是别人不愿意明媒正娶,而是她不肯将就委屈。 花样年华,走南闯北,也曾遇到几个家世平常的清白男子,若是两情相悦,结成眷侣,一生一世一双人,也算美事。 但是,那些男子从小耳濡目染,就是要找“贤妻良母”,想要用一纸婚书,困住她肆意张扬的内心,也困住她向往世界的脚步。 余夕真有主见,有能力,家财万贯,比男子还要强悍,怎么肯为了一个妄想操控她的普通男人,窝在内宅相夫教子? 出身好的男人想娶她,娶来余家的清名,光耀门楣。 出身差的男人想娶她,娶来余家的产业,一步登天。 至于她本身的光芒万丈,也只换来男人们的一句:离经叛道,不配为妻。 余夕真看得明白,不要当贤妻良母,不屑世俗荣华,她想不嫁就不嫁。 因为她有开明的父亲支持,有数代累积的财富支撑,她可以自由翱翔,可以肆无忌惮做自己。 只是……年龄大了,要走不动了,渴望身旁有亲近之人相陪,盼望余家的善念代代相传。 但她强势抵抗了一辈子的世道,集聚了层层叠叠的恶意,也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欺她年老衰败,势单力孤。 她感觉到应接不暇,疲累至极。 过了五十岁,余夕真是有一丝悔恨的。为什么年轻时不成家、不找男人,也不生一个孩子呢? 若是她有亲生骨肉在侧,也不至于被刁奴恶仆欺辱致此,家都快被他们搬空了。 虽然父亲临终前,已经预料到女儿将来的艰难,留下遗言,不必死守着家财,自己活好就好。 但是,人的年岁大了,想法也会跟着变的,余夕真不是舍不得钱财,她是心不顺意难平。 都说富不过三代,余家祖辈行医济世,有德聚财,已经富了五代人,到她这里散了去,也落不下埋怨。 只是她有散尽家财的仗义侠气,别人也有吃绝户吃不够的贪心不足。 她想把利益分给穷苦人,救他们于水火。而不是养着余家的寄生虫,养着他们的子子孙孙,让一群无良之徒踩着穷苦人的性命作威作福。 余夕真的回笼觉睡了个七七八八,总是不够舒心,幸好得了个乖女儿,鸡汤熬得香,喝一碗就暖了气血,精神抖擞。 “母亲,不能只喝汤,再吃一个芝麻糖的炊饼……” 吴岁晚递过一个干粮,转手给茶叶蛋剥皮。她早上吃鸡蛋,煮煮就行,但她干娘总是嫌白水煮蛋没滋味,几天也吃不了一个。 作为有孝心的好女儿,怎么能任由母亲挑食呢? 吴岁晚两天煮十个茶叶蛋,放在厨房的冷库里,一顿热两个,不吃也得吃,她也陪着干娘吃,为了养生。 因为她记得从前,外祖母辛苦赚来银子,这里省一点,那里省一点,给自己买点药都舍不得,却省下银子给外孙女换几个鸡蛋吃。 她也记得小时候,每一次吃鸡蛋,她都会跟外祖母说:“等我长大了,赚来多多的银子,买上几亩田地,产了粮食,咱们就可以自己养鸡下蛋。到那时候,外祖母和我一起吃,变着花样地做。” 再后来,在哪里过了一段穷日子呢?她记得每天都有一个白煮蛋吃的…… 是外祖母煮给她的吗?还是谁煮给她的呢?吴岁晚想不起来了,但吃鸡蛋的快乐心情还是值得回味的。 虽然未家富贵,什么山珍海味都可以随便吃。只是吴岁晚经历不凡,性情特异,在她的内心深处,总认为每天吃个鸡蛋就是一种幸福,她想把这种幸福分给她新认下的母亲。 余夕真吃完半个炊饼,吴岁晚也刚好剥完鸡蛋皮,放到了她的碗里。 “母亲,是不是我多心啦?咱们春善堂的大掌柜贺叔,表面很和气,但我总觉得他对我充满了敌意。还有几次,我发现他当面与母亲谈笑,转过身去,便是一脸不耐……” 吴岁晚的嘴里嚼着炊饼,话音含糊,余夕真咽下一口鸡蛋,干脆回道:“你没多心,那老家伙恨不得我马上就死喽!” “啊!” 吴岁晚举着一勺鸡汤,惊得不轻:“怎么啦?贺叔说他与您一起长大,亲兄妹一样……” “呵呵……” 余夕真把剩下的半个炊饼塞进嘴里,重重咬,狠狠嚼,再开口,有愤恨,也有惋惜。 “贺狗子只是一个小门庶子,亲母早逝,亲父不喜,在家中受嫡母磋磨。他十岁那一年,我父亲带上我有去他家那个小县城游历,正赶上他遭受虐打偷跑离家。我发了善心,央求父亲收他为徒,教他本事与我做伴。那个时候,他还是很纯良的,对我们父女有感恩之心。再后来……唉……” 再后来,就是小狗子对大小姐生了爱慕之心,求亲不成,也甘愿守护在一旁,深情模样感动了余夕真的老父亲。 即使做不成夫妻,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妹之情,也能维系很多年。 余神医年老时,为女儿选帮手,自然把贺狗子摆在第一位,将余家表面上的产业悉数交于他手,让他当大掌柜,给余夕真做后盾。 年轻时,贺狗子对大小姐的感情是真的,无论她和谁好,都默默守护,静静等待,一直等到三十岁。 余夕真每每见到贺狗子,总是心怀愧疚,有一种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不舒服。 贺狗子对她的一再拒绝,一直视而不见装糊涂,就是一种变相地逼迫。 余夕真索性和他打开天窗说亮话,这辈子不会嫁人,即使嫁人也不会选择他贺行,她和他只有兄妹之情。 明确告知,他身上没有她的理想,没有她的喜欢,他与她心目中的夫君相差十万八千里。 等一辈子也是白等,不如为自己的后半生早做打算。 可能是哪句话,哪个词语,说得狠了,伤到了贺狗子。两人激烈交谈之后,他便托媒人相看,当月娶妻,当年生子。 第96章 圆缺 头几年,贺狗子对余家的忠心也是不掺假,时刻铭记着余老神医的教导,春善堂的经营,救人第一,挣银子第二。 贺狗子是从什么时候变了呢?从他发妻生了两个女儿,他求子若渴,纳了一个小妾,生下一个大胖小子。 又过了两年,尝到了喜新厌旧的甜头,贺狗子食髓知味,又纳了一个小妾,又生了三个小子。 到四十岁那一年,贺狗子有一妻三妾,家中丫鬟不清不楚地数不过来,一共生下四子三女。 也是在那一年,贺狗子把他与小妾生的长子,带到余夕真面前。他说小真妹子膝下空虚,没有尝过天伦之乐,把他的庶长子认为义子正好! 余夕真只是不愿意理俗事,不是一窍不通,脑子空空。贺狗子的野心在她眼中无可隐藏,自然骄傲地拒绝。 于是,大靖的土地上出现了新的医馆济世堂,最爱和春善堂对着干。 谁的手笔,余夕真心知肚明。但贺狗子掌管春善堂半辈子,各地小掌柜有一半都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亲信。 动了他,春善堂土崩瓦解都无所谓,可是,那些忠心耿耿为余家卖命的小掌柜,还有成千上万的小伙计们却被砸了饭碗。 更何况,余夕真记得贺行青春年少时的赤诚质朴,不想失去春善堂,也不想失去好兄长。 她还一直对贺狗子抱有幻想,希望他有朝一日能够恢复理智,做回小真妹子的贺行哥哥。 余夕真纵容贺行十几年,春善堂黄了几十家,济世堂多了十几家。 她有一颗宽容之心,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牢不可破,源远流长。 春善堂终有一日会被其他医馆所代。贺行哥哥有才能,他的子孙另起炉灶,取代了春善堂,也无所谓,她都容得下。 但是,贺行让余夕真失望了。 贺狗子最小的儿子已在去年娶亲,济世堂向外扩张的速度也在逐渐加快。 然而,贺家人却不地道,挤走春善堂之后,药价翻倍地涨。很多穷苦人被轰出医馆,疑难杂症,求救无门。 如果春善堂的陨落,就是让缺德之人更有机会,捏着条条人命肆意敛财,那她余夕真的罪过,可就大了! “岁晚,我与贺狗子没有非要置对方于死地的大仇怨,相知相惜的情谊却非比寻常。我们亲密无间半辈子,又别别扭扭半辈子,比那些老夫老妻的千头万绪,还要难分难舍。” 吴岁晚给干娘倒茶,担忧道:“母亲,贺家人会不会为了侵吞余家产业铤而走险……” 余夕真端起饭后清茶润了润嘴角,淡淡笑道:“贺狗子虽然与我离德,暂时还不算离心,我最亲的亲人依然是他。这世上谁来害我,贺行哥哥都会护着我。他折腾那么多,不过就是向我证明他样样都行。他前一刻怨着我,恨不得我即刻死去,眼不见心不烦,他的落魄凄惨、求而不得也会烟消云散。后一刻,他又舍不得我,想要时时腻着我,盼着我长命百岁,与他相伴终老,妄想在有生之年听我说一句后悔。他的心我看得见,但他越老越糊涂,管不住几个儿子胡作非为,我却不能继续姑息养奸……” 吴岁晚喝了一大口茶水,依然压不住急跳的心脏,紧张兮兮地问道:“母亲,您想先下手为强?清理门户?您要做什么?需要我做什么?要不要找夫君出出主意?” “哈哈……” 余夕真被吴岁晚的孩子气逗乐,点着她的额头,笑骂道:“臭丫头,想什么呢?不过几间铺子的小事,怎么就用得着你死我活的?” 吴岁晚小声反驳:“那可是一大笔银子,惠济子孙后代的万千财富。贺叔没有伤你之心,那几个身强力壮的儿子,觉得自家的产业不够分,想要硬抢老东家的。贺叔还能为了您,和自己亲生儿子翻脸吗?只怕到时他也会出一份力。” “唉……” 余夕真当然知道人性经不起考验,她与贺行的情谊再深厚,也敌不过人家血脉相连,骨肉至亲。 所以,她只是话里话外敲打,一点一点收回权利。她不敢赌贺行还有几分良知,不想与他在夕阳西下之时,彻底撕破脸,闹一个相伴一世却死生不见。 未轻煦不止一次问过,可要他出手对付贺家,都被余夕真拦下,不到万不得已,她不会出此下策。 只要贺行及时收手,规训子嗣,秉承师父的教导,记起一个大夫的仁心仁德,济世堂与春善堂共立于世,她余夕真也无不平。 再给贺行哥哥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吧! 余夕真叹息一声后,拉过女儿的手,温言道:“岁晚,不必过于忧虑,你贺叔最好跟我耍小性子。怨恨我不接受他,也不接受他的儿子,却认了一个外人做女儿,自然看你不顺眼。不过……虽然你贺叔品质不好,但管理生意的能力却是极其出彩的。你在暗中学着点,待你接管春善堂后,也好有法子对付异心之人!” “母亲……” 吴岁晚红了眼睛,委屈道:“我没有亲人,认了您做母亲,只想好好孝敬您,可不是为了万贯家财!” “母亲知道!” 余夕真抚摸着吴岁晚的鬓发,怜惜道:“余家的财产被你贺叔偷去了一半,剩下一个空壳子还能支撑多久,母亲的心里也是没有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所以……母亲挺不住那一天,让你接手春善堂,却不是什么轻松差使。而是让你起死回生,保住余家济世救人不问钱财的重任。说到底,是母亲难为你呢!” “母亲既是知道难为了女儿,那就好好保养,多多支撑些日子,您知道女儿干啥啥不行的……” 吴岁晚怀抱干娘的手臂,头枕她的肩膀,哑声撒娇。 余夕真欣慰一笑:“好孩子,你和轻煦是春善堂最合适的继承人,趁着我还能主事,你要好好学啊!” “一定,为了母亲安心,岁晚也会加倍努力!” 吴岁晚攥紧拳头,比划在眼前,一脸坚毅,逗得余夕真哈哈大笑。 “好孩子,不用那么辛苦,轻煦是靠得住的!” 吴岁晚羞赧,望向余夕真的目光满是崇拜。 “母亲,虽说大靖朝的女子以夫君护着为荣,但我从小的想法就与她们不一样。我更羡慕您的洒脱随性,万事靠自己。凭什么一说顶天立地就是哪个男子,我们女人不能扛枪提刀,但能织布纺纱。不能在外奔波赚银子,也能在家相夫教子守安宁。我们与那些男子顶的是同一片天,立的是同一块地。女人和男人是一样的,都食五谷杂粮的血肉凡胎,凭什么万事以男人为先,为男子让路。我就想与母亲一样,在高墙之外的广阔天地闯一番事业。那样……到我年老之时,回想一生,和儿孙们数来的都是自己的功绩。哪怕折腾一辈子,只有一间破草房,两亩破田地,那也是满足。我从小独来独往习惯了,靠自己赚银子吃饱饭的感觉,是我在人世间体会的第一种快乐,我想后半辈子也有那么多的快乐。” “好孩子,母亲认你做女儿,算是捡到宝啦!” 吴岁晚用轻柔的嗓音说了一番豪言壮语,让余夕真的眼眶涨乎乎地发热。 知己难寻,相伴一程更是难能可贵,只是儿孙如何的话,还是触动了余大夫心底的柔软。 “岁晚喜欢孩子?” “喜欢啊!” 吴岁晚笑容恬静:“我想生一个女儿,好好爱她,把我幼年缺失的东西都给她……” “好……岁晚的女儿一定比岁晚还要优秀。” 余夕真垂下眼睫,藏好悲伤。 若是未轻煦健全时,遇到了吴岁晚,两人共育子女,必能恩爱一世。 吴岁晚敬爱夫君,有德行,能与男人同甘苦共进退。 未轻煦爱重妻子,有心胸,能放女人在外闯荡无怨怼。 可是,老天爷喜欢圆月有缺,新星坠落,凡是美好不到头,灵魂相近的男女不相遇。 未轻煦的谎言,为吴岁晚编织了一个美梦,又何尝不是填补自己心灵的空缺。 不到真相大白那一天,不知道他们俩谁陷得更深。 余夕真的突然沉默,让吴岁晚错认为,母亲是未能生育子女的伤怀,还有遭受亲近之人算计的悲情。 “母亲……你有我和夫君呢!” 吴岁晚搂抱住余夕真的肩膀,轻声安慰:“春善堂的很多人都很不错,除了贺叔一阵风一阵雨的,格格不入。青叔和冬姨可是好的,贺叔作为大掌柜也得看他们的脸色呢!” “呵呵……真是我的好女儿,眼睛尖,心思透!” 余夕真想起过往,又是一阵感慨:“我父亲不是一般人,怎么可能把她女儿的身家全部交托给贺行。看人再好也要多留个心眼儿,空青和麦冬也是和我两小无猜,他们就是父亲留下来制约贺狗子的。” 这么多年,贺大掌柜靠着小偷小摸,把自己小家堆满,也是很辛苦的。他不狗急跳墙,春善堂的根基,他还是动不了。 经营了十几年,济世堂还是不能和春善堂正面交锋,若是打起来,就小山丘对抗大山脉,没有胜算。 只是难以猜测贺狗子的内心,前些年他有无数机会可以把济世堂做得更大,为什么在巅峰时收手了呢? 是躲不开空青和麦冬的监视吗?还是对小真妹子余情未了呢?或是最后一丝良知觉醒,不想死后无颜再见师父吧? “算了,人心最难猜,我也懒得搭理他。随便折腾去,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余夕真起身,拉起吴岁晚的小手,欢快道:“走,跟母亲去春善堂学习救人的本事,也学一些治人的能耐。我老婆子的晚年,都要靠你呢!” 未家这边,母女俩携手离府,皇宫那边,小凳子抱着缠裹严实的汤罐,立在了御书房的外间。 未轻煦听一群文臣武将锵锵锵,正是不耐烦之际,一转头便看见小凳子……手里的罐子。 未公公顿时眼睛闪光,丢下众人便跨出门来。 第97章 鸡汤 “是夫人让你带来的吗?” “是什么?” 未轻煦迫不及待接过陶罐,触手温热,解开布袋,罐口散出来丝丝缕缕的香气,扑鼻沁脾。 “回公子,是鸡汤啊!” “哦……那我回去慢慢喝!” 未轻煦重新拢好布袋,把陶罐抱在怀里,乐颠颠往自己宫里而去。 小凳子一见未轻煦欢喜,自己也分外开怀,不用主子再次张口发问,小跑跟上,仔细交代道:“昨晚我回到府中,夫人拽着我问了好多话,总是担心公子您离家在外不得休息,吃不好饭。小水心说今早天不亮,夫人便起床,亲自去厨房看火,为您熬鸡汤,还放了很多药材呢!夫人还叫我传话,让公子尝一尝,猜一猜,鸡汤里都有什么药材,量数分别几何,配的好不好?” 一个大太监领着一个小太监,旁若无人,自顾离去,留下御书房十几个大臣面面相觑。 有惊讶的,有气愤的,还有无所谓的,更多的人是见怪不怪。 他们的官位高低不一,却都本着同一个心思,皇帝宝座上的人换来换去,都是姓刘,咋地也轮不到他家,跟谁当臣子不是当呢! 虽然有一朝天子一朝臣的说法,但他们几人都是朝中肱骨,就是换了代王入京,也不可能把错综复杂的宗亲世家等连根拔起。 该他们干的活还得是他们干,该他们捞的油水也轮不到别人。 但九千岁的命运就不好说喽!还能蹦哒多少时日,谁知道呢? 反正小皇帝是活不到万岁的,九千岁又是活不过小皇帝的。 众人静默一瞬后,又重新活跃起来,继续探讨东元四公主来访之事。 “东元境内一片蛮荒,拓跋武平更是杀兄上位的暴虐之徒,不懂礼节,妄自尊大,真的不把我们大靖当回事儿。哪有两国交往派个公主来的,而且对我朝和亲的请求也是含糊其辞,只是说来游玩,玩什么呢?我们又用什么方式接待啊?这不是难为人吗?” “考虑那么多有什么用?蛮人就蛮治,看在四公主乃皇室之人,照比使臣高一规格即可。劈出一座体面些的宫殿让她住下,但也不必大摆宴席,让我们的皇帝陛下把她当成亲戚家的姐妹,设几次家宴,简单交流一番即可。至于联姻之说,只能当成后话再谈啦!” “从情报上来看,这四公主不可小觑。她虽然只是拓跋武平的庶妹,却不是柔弱的闺阁女子,而是能够提刀上马的女将军。今年还不足十九岁,很得其皇兄的器重……” “嘁!再得脸又能怎么样?就是个娘们儿而已,她皇兄让她嫁给谁,她就得嫁给谁。嫁到我们大靖给她皇后之位,比她当东元的小公主强百倍。我们派人教她大靖风俗,让她知道什么叫出嫁从夫。等她再生下孩子,她更想不起母国来。” “哎呀!你可闭嘴吧!亏你也是从小读了圣贤书的,说起话来就像山野村夫。咱们现在探讨的是国家大事,两国联姻长治久安。怎么在你嘴里就变成了娶娘们训媳妇儿呐?往后可别以读书人自居,丢孔老夫子的脸。” “你好啊?你不丢读书人的脸?你以为站在陛下跟前儿,咬文嚼字说点大道理,国家就能平安啦?我从一开始就说让人家嫁公主这事儿行不通。都是拓跋武平玩儿剩下的,你们怎么好意思去东元开这个口的?明摆着就怕人家打过来,在我眼里你们这群猪脑子最丢人。” “啊哎……你说谁呢?” “你怎么张嘴就骂人啊?你找打吧!” 一直都是这样,小皇帝一点威严都没有,朝臣在他面前骂架打架是家常便饭。 有未公公和老丞相廉律在的时候,他们还会收敛一点,若不然,一阵驴叫加狗叫,唾沫横飞,说不上一句有用的话。 因为手中真正握有大权的人不轻易开口,尤其关于小皇帝娶亲之事,原来内定的几家女儿进宫无望,更是不掺一言,只等事态变化,随机应变。 小皇帝是孤立无援的,他不傻,把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但他天生性格绵软,聪明劲儿用的不是正地方。 如果论起绘画,书法,诗歌,小皇帝比当朝状元还要优秀几分。 但是,“皇权”是他的弱点,他又很不幸,还不知事的年纪就被钉死在龙椅上。仅仅凭着他那个伤春悲秋、风花雪月的脑袋,长多大志气也是玩不转的。 当初,老皇帝驾崩,若不是未轻煦陪在他身旁出主意,给他当主心骨。齐王可能早已入京,或是代王和齐王拼得血流成河,他已经成为两位皇叔刀剑下的亡魂。 即使此刻,他端坐在龙椅上,众多朝臣向他行礼问安,尊称他为万岁,但他的死期,已经被很多人合伙拟好了。 东元四公主将于小年那日来京城,所有人避而不谈的事实,四公主入了大靖国土第一站到了代王的封地平城,停留将近十日,期间发生了何事,小皇帝是一无所知。 他连下一顿饭吃什么,都要问问廉丞相,再问问未公公。 大臣们骂骂咧咧散了场,小皇帝松了一口气。回到寝宫,拿出未公公给他的药丸子吃了一粒,挥毫泼墨,饮酒作歌,好不畅意。 可怜的孩子用药物麻醉心灵,在人间富贵窝里苟且偷生,在一群豺狼虎豹的唇齿间,喘息片刻,假装快乐。 天道无常,有人欢喜有人忧。 未公公比小皇帝幸运,因为他戒掉了羽化散,只需要未夫人一罐鸡汤就能让他乐上好几天。 即使得知沈长戈就在京城之外的消息时,喝鸡汤喝迷了神志的未公公,还能笑盈盈,一脸轻松。 “公子,下面的人回报,沈长戈带着三宝从希城逃出来后,直接去了江湖上有名的风鸦山庄。在那里停留了两个月,一边找大夫治腿伤,一边等候在外游历的凌少主回家。” 未公公摩挲着陶罐,轻笑道:“还治腿伤呢?除了我啊!没有第二个大夫能治好他的伤残,沈大将军那么聪明,怎么想不到来求我呢?” 小凳子习惯了主子的不着调,接着回禀道:“确实没治好!不过……风鸦山庄的凌少主归来,帮他带回一个手艺人,做了一条铁腿。沈将军确实毅力非凡,短短一个月之内,不但适应了假腿,能够正常行路,还能以铁腿为兵器,赤手空拳与武林高手战上几个回合……” 未公公把陶罐抱在怀里,像小孩子抱着糖罐子,瞪大眼睛怪叫:“哎呦呦……厉害哟!” 小凳子没忍住翻了一个白眼儿,无奈道:“公子还是有点正形吧!那沈长戈带着几个武林高手已经来到京郊两日,恐怕早已摸清了夫人来去的轨迹。说不定哪一天,您好不容易诓来的夫人又被抢了回去……” “唉……是呦……” 未轻煦把怀里的陶罐抱得更紧了些,蔫巴巴道:“我忘了,我的未夫人不是我的……” 小凳子提议:“要不要找个由头,不让夫人出门,再多派些护卫,守着未府的四门。沈长戈不过带来五六个人,再怎么武艺高强,也不是成群的大内侍卫的对手……” “别呀!我不想把我夫人关起来,她不喜欢大宅子……” 未轻煦的下巴颏抵着陶罐,眼睛里的光芒,既兴奋,又伤感。 “我想骗未夫人一辈子,但我又怕……我的身体陪不了她一辈子……” 小凳子闻言,撅了撅嘴,眼睛通红,小声嘟囔:“那时劝啥都不听,让您少吃点羽化散,免得折损了寿数。还说什么活够了,现在知道了吧?有想守护的人却没命守了,知道后悔了吧?” 未轻煦才不管小奴才的啰里吧嗦,抱着陶罐站起身,满屋子转悠。 “不如……趁这个机会,让沈长戈和韩婵狗咬狗。也顺便赌一把,看看我的夫人能不能想起从前。想不起来……就不算我骗她了……” 小凳子不客气道:“那万一想起来呢?您还有好吗?难道您是想赌一把,看看夫人是恨您多一点?还是恨她夫君沈长戈多一点吗?” 未轻煦抱着陶罐立在原地,皱皱眉头,咬咬嘴唇,呆怔了好一会儿,才低声咕哝道:“也许她想不起来呢!也许想起来了,念着这段时日,我们之间的好……就原谅我了呢!” 你鸡汤喝多了,喝迷糊了,做梦呢! 小凳子闭紧嘴巴,腹诽连连,未轻煦像一个犯错的孩子,抱着陶罐立在屋子中央发呆。 烛火昏黄,夜色静谧,未轻煦思来想去,也难以决断,索性问起前几日得来的古怪消息。 “东元四公主身边的靖朝男人是谁?可有线索?” 小凳子回道:“那男人很神秘,总是带着面具,若不是张嘴说话是纯正的京城口音,还真发现不了他是大靖人氏。四公主在平城停留不少时日,那男人却不常露面,探听来的消息也不多。现在只知道,他是四公主的男宠,名为向阳公子……” 未轻煦的双眼直勾勾盯着微闪的火苗,仿佛透过烛光,看见了某个故人的俊颜。 “呵……呵呵……真有意思呀!” “我该高兴吗?” “老天爷安排的大戏,比我呕心沥血算计的精彩,精彩得多呀!哈哈……” “婵儿儿应该比我高兴吧?” 小凳子有点发愣,不知未公公受了什么刺激,抱着陶罐子滚到了榻上,冷笑声阵阵传来,却听不清他说了什么话。 未轻煦胡言乱语两个刻种,好像冷静了几分,也好像疯累了,犯困。 他不理小凳子的一脸担忧,扯过被子,抱紧罐子,闭上眼睛,一字一句,认真吩咐道:“夫人身边不用跟着太多侍卫,紧盯着沈长戈的动向,他要劫走夫人就让他劫。我要将众人置之死地,看看谁能幸运得以生还,又是谁堕无间地狱,痛彻心扉。” 第98章 梦境 有两日没见过夫君啦! 吴岁晚在小年前一夜,是带着遗憾入睡的,因为夫君派人传话,明日不能归家。 过年节嘛!过的就是一个团圆。 她还准备了很多食材,想要亲自掌勺,给母亲和夫君烹制一桌佳肴,让他们在一起过的每一个节日,都是欢欢乐乐。 可惜啦!夫君的营生在皇宫里,没的自由,她为人妻子应当多多体谅。 吴岁晚在睡梦中与未轻煦软语叮咛,叫夫君在外万事小心,家中诸事皆可放心。 絮絮叨叨说了半宿,说得未轻煦烦不胜烦,甩手就走。 吴岁晚小跑跟随,却是迈不开腿,张不了嘴,急得她满头大汗,喊着夫君,醒了过来。 屋子里点着一盏烛火,安安静静,冷冷清清。 “夫人,怎么啦?” 小水心的问候声和房门的开合声同时传来,屋子里又多了一盏烛火。 “水心,没事的,我只是做了一个恶梦!” 吴岁晚拥被而起,小水心放下烛台,拿帕子擦拭她额头上的汗珠,关切道:“夫人梦见了什么?很害怕吗?” “没什么……记不清啦!” 吴岁晚接过帕子,说了一句口渴,小水心连忙提来炭盆上的茶壶,调了一杯温水捧过来。 “夫人,我看您就是太累了,原本身子就不大好,现在还起早贪晚不得闲。就是那五大三粗的老爷们,也不能连轴转不带歇气的。咱们也该学着别家的夫人,每天不干别的,穿金戴银、涂脂抹粉是活计,您要学会享福才行。” 吴岁晚把空茶杯递回去,重新躺好,温柔笑道:“好的,享福这个事儿最容易学了。明早我便赖床,不下厨,不管事儿,就带着你去街上挑衣裳首饰,买胭脂水粉!” “那就对了!我见有钱人家的夫人小姐们都是这样过的,您是有钱人家里的有钱人家,更得会享受才行。” “呵呵……” 吴岁晚笑笑,没再说什么,小丫头还小,见的世面也小,分不清什么是富,什么是贵。 那些只懂得打扮享受的夫人小姐,这辈子也贵气不了,甚至连大富都见识不到。 小水心收好茶杯,又帮主子掖被角。 “夫人,要不要奴婢陪您?” 吴岁晚拍了拍她的小手,安抚道:“夜深了,快去睡吧!我又不是小孩子!” “哦……那好吧!” 小水心知道,夫人不喜欢卧房里有外人,便也不再多言,将她带来的那盏灯放置在房间的另一个角落,拨亮了灯芯后,才悄悄离去。 吴岁晚透过床帐望烛火,薄薄的纱,暖暖的光,朦胧了她的视线,融化了她的心防。 梦在继续…… 吴岁晚在梦里寻找未轻煦,翻山越岭地找,却怎么也找不到。 梦里的季节变幻莫测,一会儿冷,一会儿热。一会儿在花海里奔跑,一会儿在飞雪里徜徉。 她累极了,想歇一歇,一脚踏空,转天换地,土屋,土墙,瘸腿的男人,叫着她的名字,迎面而来。 吴岁晚没有惊讶,没有愤怒,也没有恐惧,但她心里不舒服,不想看见那个男人,不想听他说话,转身跑远。 “岁晚,岁晚……” “别离开我……等等我……” 光怪陆离的梦境,纷纷扰扰的人间。 吴岁晚跋山涉水,寻找亲人,爱人,家乡,未来…… 面容模糊的男人始终随在她的身后不远处,声声呼唤,穷追不舍。 “不要跟着我!” 吴岁晚大喊转身,撞入一个香甜的怀抱。 “岁晚……醒醒……” 迷雾散去,神思依然混沌,吴岁晚缓缓睁开双眼,未轻煦的俊脸在晨光里绽放。 女人喃喃低唤:“夫君?” 男人清脆应答:“哎!” 冬日暖阳静悄悄围绕,早起鸟儿叽喳喳鸣叫,一男一女甜蜜蜜对望。 吴岁晚仰卧在棉被里,乌黑的发丝少许凌乱,红润的脸蛋艳若桃李,黑溜溜的眼珠一动不动,只有樱桃果子似的小嘴巴微微开合,梦呓般地念着:“夫君啊,是夫君吗?夫君回来了……” “是呀!岁晚的夫君……未轻煦回来了……” 未轻煦的眸光热烈,语气缠绵,捧过女人的脸颊,身体下压,慢慢凑近。 一吻轻轻,落于唇上,呼吸交缠,心如鹿撞。 吴岁晚的身心在一瞬间融化,落入云朵里,随风激荡。 “岁晚……” 未轻煦偎进吴岁晚的被窝里,揉她入怀,耳鬓厮磨。 “岁晚,刚刚是做噩梦了吗?” “嗯……” 吴岁晚喜欢,甚至可以说是迷恋未轻煦身上的味道。她忍着羞涩,在男人的脖颈处轻轻磨蹭,软语低喃:“夫君,我在梦里找不到你,好累,好害怕啊!” 未轻煦闭起眼睛,伸出舌尖,勾缠吴岁晚的头发丝,含糊道:“岁晚,下一回,再找不到夫君,就在原地等着,等夫君去找你。” “嗯……” 吴岁晚抬头,吻在男人的下颚,无限依恋:“夫君可要说话算话,不要一忙就忘了我……” “好……岁晚是我唯一的惦念,忘了谁也忘不了你!” 日上三竿,雪光耀眼,暖帐里的一对鸳鸯,相拥而眠,越睡越黏糊。 直到辰时末,吴岁晚再一次睁开眼睛。目光澄澈,神思清明,一偏头就看见了未轻煦的睡颜。 “夫君……” “你真的回来啦!” 吴岁晚欢欣,忙着要起身,刚刚撑起胳膊,就被男人拦腰抱了回去。 “再睡一会儿……” 未轻煦困意正浓,闭着眼睛,在女人的额头,脸颊,耳朵边,连连亲吻了好几口,渐渐睡实诚了去。 吴岁晚乖乖窝在男人怀里,听他的呼吸平稳了之后,才慢慢起身,掩好床帐,悄悄离去。 去哪里呢?当然是去厨房给夫君准备饭食。她可是为了夫君归家过节,留了不少好东西。 原本以为都是白费心思,不成想惊喜说来就来。吴岁晚颠着大铁勺,还翘着嘴角,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余夕真背倚厨房的门框,磕着瓜子,对着小水心,阴阳怪气地念叨:“古话说的没错,女生外向呀!这嫁了人的女儿,眼里就没有娘了!” 小水心嘿嘿赔笑,余夕真继续数落:“前几日装得还挺孝顺,早起给老婆子熬汤煮粥的。今早可倒好,左等右等也不见我好女儿做的早饭,饿得我老婆子肚子咕咕叫。人家和夫君你侬我侬,早把爹啊娘啊什么的,忘到南山尖去了!” 吴岁晚炒好一菜装盘,笑问:“母亲想吃什么?女儿认真做来,给您赔罪!” 余夕真挑眉:“什么都给做吗?” 吴岁晚颌首:“当然!” 余夕真扔了瓜子,掰着手指头,欢快点菜:“樱桃肉,糖霜地瓜,糖醋里脊,拔丝山药……” “母亲,怎么都是甜的?” 吴岁晚嗔怪:“您这哪里是要女儿赔罪,您是抓着女儿一点短处就要趁火打劫。从未府到春善堂,哪个人不知道?您的身子吃不了甜食!” 余夕真满脸不乐意,嘟囔道:“什么叫吃不了呀?只是不能多吃,一顿吃上两口还能死人,是咋地?” 吴岁晚退一步:“那就只做一盘樱桃肉,一会我看着您,吃上三两口就行了。” 余夕真苦着脸,商量道:“再做一个糖霜地瓜!” 吴岁晚指挥下人切肉,自己调料汁,一边忙碌,一边坚决回道:“不行!” 余夕真气愤:“你不孝!别想让我再教你更高深的医术。” 吴岁晚无谓一笑:“学艺学艺,要一边学一边偷,我可机灵着呢!” “哼!” 余夕真掐腰,神气道:“你是机灵,可是,你老娘我也不是吃素的。你见过哪个小猫咪斗过大老虎的?” “不怕的,我有夫君,他会帮我,凡事向着我……” “哎呦呦,有夫君了不起呦!” 雾气,香气,孩子气,吴岁晚踏踏实实,拨开人间烟火气,拥抱来之不易的福气。 午时初,十菜一汤上桌,十全十美,一心一意。 吴岁晚转回卧房,想叫夫君起床,正在外间,与捧着换洗衣物的小凳子相遇。 “给我吧!” 吴岁晚自然伸手要接过,小凳子却是微微一躲,僵笑道:“不劳夫人,公子习惯了小的伺候……” “没关系的……” 吴岁晚没有多想,强势拿过来抱在怀里,转身走往内室。 小凳子着急,小跑跟上,高声喊道:“夫人,让小的来吧!公子不喜外人碰他的东西……” 吴岁晚迈过门槛,回首笑问:“我是外人吗?” “不是……不是……小的才是外人!” 小凳子尴尬陪笑,却为了给屋里的主子提个醒,声音再拔高了一度:“夫人,这些粗活用不着您的,夫人……公子还没睡醒吧?” 吴岁晚再转头望向床帐,男人的身影半坐,胡乱地扯弄着什么,不知是在穿外裳,还是在脱外裳。 “夫君?” 吴岁晚迎上去,一手抱着衣物,一手撩开床帐,与脸色苍白的男人相视,暖暖一笑:“夫君,我以为你还没睡醒呢!这床赖的,起来吃午饭吧!” 未轻煦的领口微敞,双手拽着棉被围到腰间,勉强笑道:“岁晚……我还没洗漱呢!你和真姨先吃,我一会儿就来……” “不急的……” 吴岁晚放下衣物,伸手扯被子。 “昨日,夫君回来得很晚吧?外裳都没脱,这样睡觉不解乏的,为妻来侍候夫君换衣服……” “别别……” 未轻煦攥紧被子向后躲闪,嘴唇的血色,也在顷刻间褪尽,声音急切:“岁晚……夫君不方便,不愿意别人碰我……” “啊?” 吴岁晚身子半俯,满眼不可置信:“夫君说什么傻话呢?我们是夫妻啊!” 未轻煦不敢与女人对视太久,连忙垂下眸子,企图隐藏自我。但心中的憋屈和恐惧,让他的脸颊由白转红,一片艳丽。 “我……不好意思……不习惯,岁晚不要难为夫君。” 未轻煦磕磕绊绊说着谎言,吴岁晚只能看见他的羞涩,却看不懂他的难堪。再一想到两人的状况,虽然做了几个月夫妻,却是从无肌肤之亲,也不由得红了脸颊。 “那……夫君要尽快习惯啊!” “嗯……” “我们是夫妻,不是外人……” “嗯……” 吴岁晚垂头搅着手指,立在床下,未轻煦低首抱紧被子,坐于床上,没滋没味儿的闲话说完,又是一阵两两无言。 “那……我先出去了,夫君动作快点,我和母亲……还等你吃饭呢!” “哦……” 吴岁晚小声交代一句,迈着急促的小碎步离去。 未轻煦轰然倒于床榻,捂住双眼,张大嘴巴,无声嘶吼。 第99章 残命 小年,岁晚还愿意给他做一桌佳肴。 大年,岁晚还愿意给他一个笑脸吗? 未轻煦没敢耽搁太久,整装洗漱,又是翩翩贵公子,疾步追随“未夫人”而去。 他不是害怕饭菜凉了,而是害怕错过与吴岁晚心无芥蒂在一起的每一刻。 未轻煦强迫自己微笑,笑得若无其事,宛如春风。他仔细品尝每一道菜肴,细嚼慢咽。让酸甜苦辣顺着舌尖食道,流转于肠胃。让幸福美满沿着经络血脉,萦绕于心扉。 “夫君,你也喜欢吃甜口的饭菜吗?” 吴岁晚端起樱桃肉的盘子,摆到未轻煦的手边,无视余夕真的筷子夹了一个空。 “夫君多吃点儿,大年夜的时候,我做十二菜一汤,再加两道甜味菜。” “好啊!岁晚做的都好吃。” 未轻煦一口樱桃肉下肚,抬眸微笑,眼波粼粼。 吴岁晚与之相望,眸光沉溺,痴痴甜笑。 “哎哎哎……你们两个够了!” 余夕真的眼睛盯着那盘樱桃肉,将两根青菜塞入口中,用力咀嚼:“孤老婆子有多可怜,你们不知道吗?甜菜不让吃就算了,没眼力见儿的还要在我眼前儿瞎腻歪,真是两个没良心的。你们是害怕年节下,我这孤老婆子的心情太好吗?” “母亲,不要食言哦!女儿可是数着数呢!您再夹一筷子,就是第四口甜菜啦!不行的!” 吴岁晚夹了一块鸡腿肉,越过未轻煦,放入余夕真碗里,规劝道:“为了您的身体着想,肥肉也要少吃,实在馋了,就炖一只鸡,一顿三五块,吃上十天八天的……” “真是欺负人!” 余夕真撅着嘴,把鸡腿肉扔回了女儿碗里,赌气道:“不吃啦!” “谢母亲疼爱,女儿不客气喽!” 吴岁晚嘿嘿一笑,随即将大块肉夹入自己口中,眯着双目,香香地嚼起来,像个调皮的孩子。 “你瞧瞧,你媳妇儿多气人,你给我收拾她……” 余夕真用胳膊肘撞未轻煦的手臂,摆出恶婆婆的臭脸,狠狠道:“乡下土语说,打到的媳妇揉到的面。你家这婆娘,就是没打出来,还敢虐待我这干娘加婆婆,真是无法无天了。快拿出你大丈夫的权威来,让她吃点苦头,让我老婆子舒个心。” “啊……不好吧!” 未轻煦皱巴着脸,坐在两个女人中间,看着一块鸡肉飞来飞去,还真像个左右为难的受气包。 不过,当他转向自己媳妇儿时,又变了一副面孔,双目含情,语气宠溺:“岁晚,好吃吗?” “好吃呀!夫君也吃!” 吴岁晚再夹一块鸡肉,直接喂到未轻煦嘴边。 “唔……的确好吃……” 未轻煦一边嚼着肉,一边抽出怀里的帕子,擦拭媳妇儿的嘴角。 “沾到油汁喽!” “哦……” 吴岁晚乖乖,未轻煦柔柔,眼眸相对,如蜘蛛吐丝,勾勾缠缠。 两厢恩爱,气煞旁人。 余夕真深吸一口气,为自己盛了一碗汤。有情人可劲儿吃肉,旁观之人闹个水饱也是一样的。 “夫君……今日小年,春善堂无事可忙。午后,我去铺子里照个眼,便带着小水心去街上凑热闹……” 吴岁晚重新端起饭碗,满目期待:“夫君,可愿同往?” 未轻煦勾唇浅笑,只是笑意来不及舒展,便快速低垂眼睫,把筷子伸向最不爱吃的萝卜丝,喉结滚动,努力压下一个“好” 字,淡淡回道:“东元使节来访,太医院诸人不敢懈怠,我只请了半天假,吃完这餐饭,就要回到宫中待命,不能陪岁晚……” “哦……那就没法子了,还是正事要紧……” 吴岁晚显露出几分失望,但还是表现出作为妻子的贴心,对夫君安慰了几句。 只是当她转头,刚刚蠕动嘴唇,想问母亲可愿一同出门闲逛,话还没说出口,未轻煦的声音已然响起:“真姨年岁大了,忙碌多日,也该歇歇了。天气也到了一年中最冷的时候,真姨就留在府中,守着碳盆,看看账本得了。不要去街上来回折腾,好好将养身子才对!” 余夕真不着痕迹地瞄了一眼未轻煦的神情,虽然心有疑惑,但面上如常,应声道:“是呀!我这两日也真是乏得狠,今早都没睡醒呢!一会儿吃完了午饭,我在院子里逛两圈就去睡个午觉。你们两个该忙什么忙什么去吧!不用惦记我老婆子。” 未轻煦有公务在身,余夕真的身子抱恙,吴岁晚没有过多思虑,吃完了饭便回房穿衣戴帽,准备出门。 “你打算什么小九九呢?” 余夕真见屋子里没了外人,立即皱眉逼问:“你小子可是我从小看到大的,说谎不敢瞧人,吃饭也不挑食,憋着什么坏主意呢?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的心思不轨,快说,何事瞒着我?” 未轻煦给姨母斟了一杯茶,手势慢条斯理,语气带着点点仇怨:“真姨……沈长戈找来喽!” 余夕真先是一愣,而后惊呼道:“他来干什么?想把韩婵抢回去?还是想把我的宝贝女儿带走。” 未轻煦举着茶杯,目光稍许呆滞,嘴角的笑意却是满满的嘲讽:“我猜这一次,沈大将军是为了抢回岁晚。” “那怎么能行呢?” 余夕真突然站起身,激动道:“岁晚现在过得挺好,他又来搅和什么?还有你,明知他埋伏在周围,还放岁晚一个人出门。你就不害怕你的好媳妇儿想起沈长戈,再恨上你吗?” “怕!怎么会不怕呢?” 未轻煦将杯子底的茶水一饮而尽,从舌尖到肠胃凉了个透。 “我是有本事,把岁晚藏起来,替她做选择,杀了沈长戈和韩婵,把不堪的过往一笔勾销。甚至可以熬一副药,让岁晚彻底坏了脑子,永远留在我的身边,认我做夫君。可是,我不甘心也不忍心。” “岁晚见了韩婵数面也没能想起来什么,倒不如更大胆一点,把从前的恩怨摊开来,让沈长戈出现一次。” “我想赌一把,不管岁晚能否恢复记忆,只要她不愿意跟着沈长戈离开,她就是真正的未夫人!” “未轻煦这一条残命就是吴岁晚的。” “咔哒”一声,茶杯落于桌上,未轻煦起身离去。 余夕真缓缓坐回椅子里,一脸凝重,一言不发。 一刻钟后,夫妻两人在未府门前分别。 “夫君,今晚几时能归,可要我等你?” 吴岁晚捋着未轻煦的斗篷领口,仰脸相问,模样娇俏,惹得男人心尖微颤,忍不住捧过女人的脸,轻吻她的唇瓣。 “岁晚,不用刻意等着,夫君时刻想着你,得空就会去寻你的。” 未轻煦也替吴岁晚掩好围帽,抵御严寒,同时也藏好自己眼底深处的不舍与胆怯,拍着女人的肩膀,催促道:“去吧!” “哦……” 吴岁晚转身远去,却是脚步迟缓,一步三回头,碎语交代:“夫君,我先走了,你在路上也要小心,正事要紧,用心当差,回来的时辰晚些,也没关系的……” 等她坐上马车,走出百米远,再撩开车窗帘子向后望,未轻煦依然立在原地,冲她摆手微笑。 这样的夫君,很多女人都会喜欢吧?外祖母说得对,岁晚还是很有福气的。 小年节下,大街上车水马龙,就是日子紧巴的人家,也得硬着头皮来凑热闹,不能大手大脚淘年货,也要称上二斤肉,回家包顿饺子,免得别人看笑话。 和其他人潮涌动的商铺相比,春善堂的生意略显冷清,半个下午,收治了不到十个病人,还都是急症重症。 但凡是挺得住的,不痛不痒的小毛病,谁也不愿年节下来瞧病抓药,尤其大夫的臭脸,是真难看,影响过年的心情。 吴岁晚收好账本,对贺大掌柜的一张黑色驴脸,展开笑容:“贺叔,您还有什么事要吩咐吗?” 贺老大夫,何许人也? 余夕真不在,他就是说一不二的东家老爷。不仅在春善堂当了一辈子家,又把贺家的济世堂发扬光大,人家的手腕厉害着呢!气场牛逼着呢! 犯得着对一个小女娃客客气气嘛?小真妹子不在跟前,她认得女儿就啥也不是,看都不会看她一眼。 吴岁晚立在贺老大夫桌前,等了两个呼吸,他老人家捧书细读,抿茶细品,仿佛屋子里根本没有她这个人。 “贺叔,没什么事,我先回去,您老也别太累了,事务不是一天处理完的,婶婶和哥哥们都等着您过节呢,阖家团圆才是正经。” 吴岁晚的面上没有一丝恼意,温言知趣,行了一礼,才带着小水心出门来。 “什么玩意儿?倚老卖老,为老不尊,老不要脸,老不死的……” 离了后厅,步入前堂,小水心在嗓子眼里咕哝着脏话,把贺大掌柜当成一条狗来骂。 吴岁晚捏小姑娘的手,低声教训道:“别人不好,是别人的事儿,你生气就是你傻,你骂人就是不给自个积德,何苦来呢?把心态放平,姐姐带你买两件新衣裳去。” 小水心喜笑颜开:“好啊!夫人真是全天下最好的主子!” “臭丫头,你学过唱戏吧?变脸的功夫练得真好。” 主仆两人手牵手,说笑着迈过门槛,与两个男人差点撞了个满怀。 “啊……肚子疼啊,肚子疼啊,疼死我了,快来人呐!” 一个身着皮毛大氅的青年人,捂着肚子,弓着腰,嗷嗷喊叫:“疼啊疼啊,咋突然这么疼啊?大夫快来救命啊!” 另一个青年搀着病人的胳膊,胖乎乎的大饼脸上尽是焦急:“快来大夫啊,我家公子突发腹痛,疼得要人命……找你们堂里最好的大夫来,我们不差银子,快点给我家公子止痛。” 吴岁晚哪里还有心思去逛大街,赶忙跟过来,给坐堂的胡大夫打下手。 “这儿疼吗?这儿呢?” 胡大夫在病人的肚腹上按压,又问都是怎么个疼法。 青年哎呦哎呦地叫唤不停:“肚脐周围疼,胃下边也有点疼,再往下去也有点疼,左边不咋疼吧?右边好像针扎似的,唉……这一会儿又不疼了,唉……不行,肚脐上面又疼了……哎呦呦……转移啦!好像有条虫子在我肚子里穿来穿去,咬我的肠子呢!” 胡大夫给病人把脉,皱眉念叨着:“奇怪了,这脉象沉稳有力,哪里像是生病啦?难道是吃坏了东西?可也不是这么个疼法啊!老夫才疏学浅,行医二十年,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病呢! 第100章 花少 望闻问切,望在第一步。 吴岁晚静静立在一旁,仔细观察青年的脸,没有瞧出病气,却发现此人五官端正,气质出众,是个干净出彩的俊后生。 尤其印堂发亮,脸颊红润,叫疼的声音中气十足,想来平日里身体极其康健。 这是个什么病?让一个壮硕的大男人也受不住疼,当众失态呢! 吴岁晚心想,她要多长些见识,跟老大夫多学着点,以后碰到相同的病患,也好帮上一把。 堂中坐着三个大夫,年龄最小的也行医十年,轮番过来把脉,都没能瞧出毛病来。 “肚脐疼,就是着凉了……” “脉象上看,肠胃没有毛病……” “看病人像是会拳脚的,也可能是从前练武,伤着了哪根经脉?脏腑不疼,是经络在疼。” “对对对,你说的靠谱,不是在一处疼,像虫子一样游走,可不就是经络痛嘛!” “那应该用什么药呢?” “不行再去翻翻医书吧!” “翻哪一本啊?” “啥玩意儿就经络疼啊,扯淡呢吧!” “你们说的都不对……” 三个大夫,你一言我一语,旁若无人开起了研习大会。 吴岁晚手痒痒,冲着哼哼唧唧的青年,微笑问道:“这位公子,我也是个大夫,可以探探你的脉吗?” “可以啊!” 青年人立即坐直身形,利落地伸出手腕,还有瞬间褪去苦痛,转化成眉飞色舞的神情,显着有点儿迫不及待。 吴岁晚全神贯注,端坐把脉,没能注意到男人的异样,自然也不知道手下的病号眼冒精光,心思歪斜。 这女人的身段还行,胸脯鼓鼓,腰身细细,肥瘦均匀。就是脸蛋一般,眼不含情,唇不点朱,寡淡了点。 嗯!也不能说是丑,只是一般男人对她提不起兴趣。 凌宸一会儿眯眼,一会儿撇嘴,把吴岁晚从头发丝到脚后跟,连着每个毛孔都仔仔细细审视了一遍。 最后得出结论,这世上只有沈长戈那种大傻瓜才会为女人赴汤蹈火,还是为了这样一种没姿没色的女人,真是不值当的。 他凌宸就不会那么傻冒儿,不会把哪个女人放心上,也不会要死要活,非卿不可。那样太掉价,对不起“凌花少”的美名。 咱们玩玩就拉倒,每一天都换新的,勾着各式各样的女人为他神魂离体,心里如猫爪,惦记风流少主一辈子,才美呢! 动真心,拼了命,多不值钱啊! 三宝立在一旁,也把他家夫人从头发丝到脚后跟,连着外露的每一寸皮肤观察了一遍。没见受什么伤害,想来夫人的日子还算好过,心里刚刚得劲儿一点,再一瞧凌少主目光淫邪,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你好好的……看病呢!” 三宝没留情面,两指捏上了凌宸的腰间软肉,狠狠拧了一下。 “嗷……” 凌宸痛叫,对三宝怒目而视,低声威胁:“小宝子,你又皮痒痒啦!” 三宝毫不示弱,也对凌少主横眉冷对,咬牙警告:“你那眼睛往哪儿瞅呢?小心我回去告状!” 别人就算了,姓凌的登徒子是出了名的花屁眼子。虽然他家财万贯,豪气干云,在江湖上一呼百应。也不妨碍他在男女情事上渣浪无品,拈花惹草,朝三暮四,没有一天闲着的。 可以说,只要是个好看的,不管男女,从他眼前一过,就能惹出一马车淫词浪语。看不上眼的,把人家从头到脚磕碜一遍。看得上眼的,不带犹豫地抬脚就上。 姓凌的臭流氓看别人也就算了,可是,他那双用尿泡过的眼珠子,敢一而再再而三地瞄我主子的正经夫人,三宝绝对忍不了。 两个青年人一坐一站,挨得极近,你剜我瞪,互不相让,都忘了自己来干什么的! 小水心看热闹看得起劲儿,这一主一仆真有意思,那个俊男人肚子疼,是被他的小跟班气的吧? 反正,满屋子的大夫、药童、闲杂人等,都没能想到,有人会装病来看大夫。 吴岁晚松开手,一脸沉思。 这人没病啊!但他好像真疼啊! 身体上没病,还觉得疼,那就可能是癔症。 吴岁晚抬眸,温柔一笑:“公子,没有大碍!” “没病吗?” 凌宸清了清嗓子,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拍着肚腹,呲牙咧嘴:“这一会儿一疼,我也受不了啊!” 吴岁晚示意病号把另一只胳膊伸出来,再次把上脉,更加坚定了心中的想法。 “公子,这段日子,是否有很多烦心事?” 吴岁晚把着凌宸的手腕,笑容亲切,柔声细语,像街头和蔼的大婶,又像邻家知心的姐姐。 “啊?” 凌宸一愣,咋个意思?要算命吗? “呃……是有一点子不顺……” “哦……那就对了。” 吴岁晚收回手,端正道:“病啊,分实病和虚病,有时候…你觉得哪里疼,不一定是真的疼。也可能是你遇到了难事,神烦意乱,心里疼。解决了生活中的烦扰,也许就神清气爽了呢!” “啊?这么玄乎吗?” 凌花少听吴岁晚慢声拉语,一本正经分析他的“装病”,觉得甚是有趣,一时忘了自己是谁,犯了老毛病,两个胳膊肘拄着桌子倾身凑近,桃花眼一眯眯,低声问道:“美人儿,你是大夫,还是神婆啊?” “哎?” “啊!” 看诊的小几不足两尺宽,男人突然的孟浪,吓得吴岁晚猛地朝后仰去,不等稳住身形,便在小水心的拽扶下,离开了椅子,跨出了两步远。 与此同时,三宝也扯住了凌宸的衣领子,勒死狗似的,把他扯了回去。 没等气愤的三宝张开嘴,小水心已经叉腰挡在吴岁晚身前,大声呵斥:“哪里来的不要脸的臭男人,你娘没教过你男女有别吗?瞎了你的狗眼,也不看看我们家夫人是谁家的,说出来吓死你。要你的小命,就像砸死路边的野狗。再不老实,门外的侍卫即刻就能卸了你的胳膊腿儿……。” “嘶……哎呀……嗨……” 先是被个小跟班暴力相向,而后被个小奴婢指着鼻子斥骂。 凌花少哪里受过这等窝囊气,攥着拳头,嘴巴张合几次,终是没有发作,转而起身,对吴岁晚行礼,赔不是:“对不住……是女大夫医术高明,一下说到了症结,让我激动得忘了形……还请女大夫多多包涵……” 吴岁晚绷着小脸,冷声道:“既是说对了,你便往开处想,别把一些难事放在心里瞎琢磨,伤了情,引起身体疾患,不是药物能治的。” 凌宸受教,连连点头:“是的,神医说得对,我这人就是心事重,隔三差五就要伤情一回。这不……我兄弟媳妇儿和人跑了,我兄弟一身伤痛,茶饭不想,要死不活的。我也跟着着急上火,才得了这病。心疼,肚子疼,真是哪儿哪儿都疼啊!” 什么跟什么?因为兄弟媳妇儿跑了而伤情,真是新鲜啊! 这男人再装得像个君子,也挡不住流里流气。 吴岁晚讨厌得紧,像没听见似的,没再搭话,拉过小水心的手,转身就走。 “时辰不早了,我们去街上逛一逛……” 这样的病人,这样的病,谁爱看谁看呗!他爱好不好吧! 小水心跟着走出两步,还回头做了一个凶狠的表情。 “哎……哎……不给我看病啦?我病还没好呢!你给开点药啊,来……回来……再说两句……” 凌宸想要追过去,却被胡大夫拦住去路。 “怎么样啊?还疼吗?现在是怎么个疼法?来,先把这个药丸子吃了……今日午后也没的什么病人,你就留在这儿,我看着你,随时切脉……” 胡大夫一手递药,一手摸脉,认真又急切。 几年难遇的病患,若是被他研究透了,也可着书立传,让后人膜拜,他就是发现并攻克疑难杂症的神医。只要有人看他的书,用他的方子,他胡大夫便可声名远播,远到几代,几十代人都能记住他是胡都胡神医。 “好了,我好了,不疼了,您老忙去吧!在下先告辞!” 凌宸才不管胡大夫的心情,推开碍事的小老头,疾步追了出去。因为就在此刻,他记起了自己受人之托,来找兄弟媳妇儿的。 他那个苦大仇深、魔魔障障的好兄弟还眼巴眼望地等着呢!再见不着亲亲媳妇儿,容易把自己折腾没了。 “这么快就不疼了吗?再疼你可来啊,别找别人,你找我呀,我给你看好喽!” 胡大夫也跟着病人小跑了两步,扶着门框,大声叮嘱。好希望他现在就疼,再把把脉,兴许就弄明白了,他是什么病? 三宝和凌宸混在人群当中,跟在吴岁晚身后不远处,发现夫人身边只跟着两名护卫。 若是现在动手,以两人的拳脚,胜算很大。 只是……人群密集,肩膀挨肩膀,青天白日,拖着夫人行路,行不动啊! 往前几日,吴岁晚不会踏出春善堂,来回路上坐马车,也不停留。身边跟着一个老婆子,一个丫鬟,六名侍卫,密不透风。 原本,两人混到春善堂,只是为了探探地形,摸摸底细。没想到今日不同往日,吴岁晚要出门闲逛,护卫还减少了一多半。 “怎么办?现在动手吗?” 三宝没有主意,询问凌宸的意见,这是难得的好机会,错过可惜啦! 但是……万一不成,打草惊蛇,恐怕过后更难得手。 “有点奇怪呢!” 凌宸摸着下巴,疑惑道:“前几日严防死守,咱们想探个消息都插不进针去,今日反常,大大方方地在咱们眼前晃荡,会不会有什么阴谋呢?” “不能吧!” 三宝猜测道:“夫人脑子糊涂,连我都认不出来了。但她心情极好,又能自由出入,且对外以未夫人自称。想来姓未那小子对她是真心喜欢,也笃定夫人会被蒙骗到底,对他死心塌地。所以……才不设防吧!再说了,为了不被未太监察觉,我家将军被咱们死命拦着,不但没有入过城,甚至,都没让他见几回日光。咱们行走江湖,怎么会让未太监抓住尾巴,不可能有什么阴谋的!” “不管了!” 凌宸从怀里掏出一个装满不明液体的小药瓶,把自己和三宝的两条帕子浸湿,勾唇邪笑:“择日不如撞日,咱们当一回拍花子,抢个媳妇儿回家,好过年!” 第101章 逃妻 京城的繁华,是别处比不了的。 吴岁晚带着小水心东瞅瞅西看看,在人群中挤来挤去,脑海里时不时浮现另一个街道的拥挤与繁荣。 不是京城,也不是吴县,是哪里呢? 她在那条街上摆摊儿,卖布偶,数银子,身边也跟着一个女孩儿,不是小水心,又是谁呢? “夫人…你看,这猴子是木头刻的,好好玩儿!” 吴岁晚的神思被拉回一点,朝着小水心手指的方向瞧去,一堆小玩意儿里有一只胖乎乎的木头猴子,的确好玩儿。 想来那个工匠是个玲珑心思,一般手艺人做猴子摆件玩偶,无论是什么材质,都会做成瘦瘦小小的可怜样,他却雕成了弥勒佛的慈祥和蔼,真是少见。 “喜欢就买了吧!” 吴岁晚随手掏出一块碎银子,扔给小贩,大方道:“另外再挑几个喜欢的,那个肥猪也好玩儿!” 小女孩儿嘛!最喜欢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明知道没有用,也挡不住的喜欢,若是能拥有一个半个,又是怎样的幸福感觉呢? 吴岁晚的孩提时光吃了上顿没下顿,自然也没有玩具,没有多大见识。 只有年节下,能够和外祖母去吴县县城里逛一趟,但又因为囊中羞涩,对缭乱多彩的东西也只是过过眼瘾。 更有很多时候,她们娘两个穿的破衣烂衫,害怕摊主嫌弃,瞧都不能瞧个仔细。 如今,她过得好了,可以随便买了,却对这些廉价的东西提不起兴致来。 因为夫君给她的穿用,有华贵的,有雅致的,也有素净的……要什么有什么,随便她挑,眼睛都养刁了。普通商铺里的东西都不够看,更别提流动小摊儿上的粗糙玩意儿,即使不嫌弃,也没有必要买回家。 不过……给身边的小丫头买个开心,还是值当的。 “小水心,再挑两个,不要担心银子,姐姐给你买!” “不了……一个就够,都是没啥大用处的……” 小水心只拿了一个胖猴子,便缩手缩脚,催促商贩找银子。吴岁晚一瞧就知道,小丫头是舍不得花钱。 “这世上很多东西都是没有大用处的,但它让你开心了,就是比大用处还有大用处,花多少银子都是值得的。” 吴岁晚又拿了一只肥猪和一个大头黄牛,强塞到小丫头手里。 “更何况,有些银子都是你辛苦赚来的,没偷没抢没借,也没苦了家里人。手上有余钱,买点喜欢的东西,让自己开心一下,有什么的。” “而且今天这一趟,是姐姐为了感谢你照顾我尽心尽力。你的所有花费,都从姐姐的腰包里出。买这些小玩意儿的小钱钱算什么?姐姐还要带你去买金银首饰。我家小姑娘长大了,也该打扮打扮呢!” 吴岁晚抓过小水心的小手,穿过人群,站到了一个生意兴隆的首饰铺子门前,笑呵呵道:“你姐姐我从前也穷过,做过小买卖,赚过小钱。如今又学了手艺,明日给贵人们看病,还能赚大钱。你可不要小瞧了姐姐,我的前途光明着呢,我的性子也随和着呢,绝对不当那吝啬抠门的守财奴。保证跟着我的人吃香的喝辣的,都过上腰包鼓鼓的好日子。” “嗯嗯……” 小水心眼泪汪汪,郑重点头:“我要跟着姐姐一辈子……不对,两辈子,只要姐姐不赶我走,我就要一直跟着,吃不饱也跟着……” 有些穷人家的女孩子是为哥哥弟弟活着的,亲生娘亲才不管她从小吃什么,穿什么,喜欢什么。只管她今天做了多少活计,赚了几个铜板。只管她长大了,嫁到什么样的人家,收多少彩礼。 小水心偶尔想起娘亲,没有思念,没有恨意,还是感激的。因为把她卖给余夕真这一件好事,血脉相连的母女俩,也只剩下一丝感激。 从小没被关爱过的穷孩子,不是舍不得银子,就是不会花银子。 小水心面对琳琅满目的金银玉器,只觉得眼花缭乱,晕晕乎乎,呆呆站着,连眼珠子都定着不动。 吴岁晚耐心十足,挑一些适合她年纪的花样款式,一一帮她佩戴,询问她的意思。 这一番挑拣,费了很多时辰,正好让凌宸和三宝得空,找了些帮手来,准备了一场大戏,等着吴岁晚的参演。 “记住了,兜里揣着银子,就是你的底气,到哪里来都大胆一点,喜欢什么就买,银子花没了再去赚。” “人活一世,啥叫活得好?第一,不亏欠任何人,第二,时刻想着让自己高兴。” 吴岁晚为小水心买了一副金耳环,一对玉镯子,另外还有各色珠花,让她十天八天都能戴着不重样,一共花了五两银子。 小姑娘过完年十四岁,以前都白活了,新年混根红头绳,都能高兴得睡不着觉。此刻得了贫苦人家一年的收成,走起路来晕头转向。 或许更准确的说一句,小姑娘不是走出来的,而是飘出来的。任她平日里头脑灵光,嘴巴厉害,此刻也只是闷闷不言语。 因为大恩不言谢,她只记得,吴岁晚是她的主子,她要跟着她一辈子。 只是,小姑娘的愿望十分美好,架不住天有不测风云,一踏出首饰铺子的门槛便突逢巨变。 “岁晚?” “呀!真的是岁晚!” “夫君找你找得好辛苦啊!” 吴岁晚和小水心诧异抬眸,循声望去,刚刚在春善堂叫唤肚子疼的青年,正站在首饰铺子的台阶下方,满眼泪痕,声音凄切:“岁晚……我的妻啊!别不要夫君,你快跟我回家吧!从前的许多坏事丑事都可以揭过去,再也不提。夫君只盼着爱妻岁晚,能回家去好好过日子。夫君不能没有妻,孩子们也不能没有娘啊!” 啥?谁的妻?谁的娘?哪来的孩子们?这人肚子疼完,脑子也坏了吗?但他叫出来的名字,确确实实是岁晚俩字呀! 吴岁晚愣了一瞬,连忙左右瞧瞧,小水心和两个护卫也是一脸呆滞,再有周身一圈闲人停下脚步,齐刷刷看着她。 “啊……不不……” 吴岁晚摆手,出声否认,只是不等她说出一句整话,眼前黑影一闪,疯男人两大跨步冲过来,大声哭嚎着将她抱进了怀里。 “啊……岁晚,我的妻啊!” “哎,你谁呀?” “大胆!” “哪里来的疯狗,敢对我家夫人不敬,快松手!” 哭声,骂声,兵器出鞘击打声,一团杂乱。 吴岁晚的脸埋在男人的肩颈,脑子来不及思考,身体却是反应迅捷,把手挣脱出来就狠狠抓在男人脸上,随后使劲一推男人的胸膛,想要逃跑。 没想到对手的身体强壮,力气极大,不等她转过身,又被扣了回去。随之口鼻被帕子捂住,一股恶臭直冲脑门。 吴岁晚立即感觉腿脚酸软,靠于男人臂弯下,口舌不利,挣脱不得。 再看旁边的小水心满脸通红,泪流不止,却是张着小嘴不言不语,正被三宝反绑手臂,大声斥骂:“死丫头片子,你胆儿肥啊!竟然敢依着夫人的性子,随她离家出走。见公子来了,也不知道帮着劝导,还在知错犯错。你瞧着,回老家之后,可有你的好果子吃!” 那两名护卫更惨,被五六人卸了兵器,压伏于地,还有两个彪形大汉,对着人群大肆宣扬。 “大家伙儿都散了吧!没啥稀奇事儿,这位是平城一户地主家的少爷,来京城寻她的逃妻。就是女子不守妇道的那些烂事,谁摊上谁闹心。凌家少爷是个痴情之人,家中老父老母也有宽容之心,大家伙儿也别挡着路,让他们赶快回去团圆吧!不然,一会儿那个有权势的奸夫寻来了,凌家少爷可是要吃苦头的!你们还不知道嘛!那些个大官大富都是通着气的,凌少爷一个小地方的农家人,有理也是没理呀!” 彪形大汉一身粗布麻衣,像家丁,也像跑江湖的苦力。一番家常话说来,详尽真诚,有理有情。带得看热闹的百姓纷纷让路,还有很多人出言相劝。 “快回去好好过日子吧!” “你夫君多好啊!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外面的男人再好,也不赶不上原配情真!” 众人七嘴八舌,苦口婆心,吴岁晚想辩无声,欲哭无泪,弱弱趴伏于男人怀里,红着眼也红着脸,一副理亏悔恨的模样。 “哎呀……你们别说,不许扯闲话。我妻子只是一时糊涂,我不怪她的。你们说多了,我都心疼了呢!” 千古难寻的痴情种子,护妻心切,手臂用力,横抱起女人,快步穿出人群。 三宝骂骂咧咧拖着小水心跟上,那几个粗野大汉松开两名护卫,还要扬声警告一番:“我知道你们在外混口饭吃不容易,但也不能助纣为虐,尤其男女情事上最易出人命。都是缺德做损的事,可别干了。回去辞了工,找个人品端正的主子跟着,挣几两银子花着也安心不是。” 两名护卫被小凳子交代过,在外不能提夫人是未公公家的。若是这两日有人来劫夫人,装模作样拦一拦就行,不用当真。 话虽是如此说,两人也不敢大意,待到匪徒离去后,一个寻迹跟上,一个回府报信。 而此时的北城门前,凌宸正在给几个“帮凶”分银子。 “多谢各位兄弟,家中丑事,不敢劳烦熟人,恐怕传回老家,我那妻子不好为人。幸得几位兄弟仗义相帮,凌某感激不尽!” 富家少爷为情奔波千里,人生地不熟,花钱雇人抢媳妇儿,好像真,好像假。但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呢!街头混日子,啥活都干点,雇主给出的银子是真的就行! 为首的彪形大汉回礼:“凌少爷不必客气,我们兄弟在京城也小有名气,官府里也不缺人脉,出力气动脑子,啥事儿都跟得上。以后,你来了京城,再有赚钱的买卖,尽管去东市寻我们。江湖上的规矩,兄弟们都懂。” “好好好……一定一定……” 凌宸抱拳告别,大汉们知趣,作鸟兽散。 三宝把药效作用下木呆呆如植物的小水心,扔在城门口一边,驾过帮凶们准备好的马车,一扬鞭子,马蹄哒哒,直奔东北方向。 凌宸左右脚踢踏,展开双臂,一跃上车,打开帘子,滚了进去,欢快笑道:“媳妇儿,夫君来喽!” 第102章 死出 “啊呀……我说弟媳妇儿啊!没想到哦没想到,你长得老实巴交,弱不禁风,是真唬人,我这老江湖也看走眼喽!我还以为你是个猫咪兔子型的好对付,没想到你却深藏不露,张爪子挠人,下手这个狠呐!” 凌宸从怀里摸出一把小铜镜,对着自己的俊脸照来照去,越看越气愤:“哎呀呀……你瞅瞅……多疼呢!咱俩是不熟,但你看我这张脸长得有多俊俏。猜也该猜得到,咱爷们是靠脸混饭吃的,媳妇儿还没娶一个上就毁了容,你可真是造孽呀!你们两口子上辈子跟我有仇吧?” 凌花少名义上是个跑江湖的,但风鸦山庄的地位极高,作为独一无二的继承人,他从小到大的吃用享受不比大官家的公子差多少。 尤其他的性子花里胡哨,比大姑娘还爱脸面,早起照镜子抹香膏,精致得很。哪里长个痘痘鼓个小包,都要找人制膏药,快点治好不留疤。 凭着一腔侠气,帮着好兄弟忙前跑后好几个月,却落了个满脸花,真是糟心呢! 你瞅瞅,从颧骨到脖颈,三道长长的血痕,红艳艳地刺人眼。 再细瞅瞅,伤得可不轻,不能说是痕迹,应该说是肉沟。 “哎呀……你用哪只爪子挠的?给我看看指甲缝里,是不是还有我的肉呢?你这娘们儿…真不是个省油的灯…” 凌宸揣好小镜子,抓起吴岁晚的手,一个个掰着瞅,恨恨地嘟囔:“你们两口子团圆了,却把我的脸弄残了。这一回就让咱们新账旧账一起算,以后……你们两口子欠我的人情,可就不是一回两回能还完的。你给我记着,我的脸要是治不好了,你们两口子也别想好,小爷非得吸光你们身上的血不可……” 吴岁晚浑身无力,委顿在车厢角落,脑袋靠在厢壁上,随着马车微微摇晃。 凌宸一抬眼,就见兄弟媳妇面无血色,两眼无神,好像随时要撅过去,连忙换了一副面孔,安慰道:“哎呦呦……弟媳妇,别害怕,我不是坏人。你只是中了一点迷药,再过两刻钟就好了。没事儿的,没人伤害你,马上就要见到你夫君了,你高兴不高兴啊?” 害怕?怕什么呢? 高兴?为什么高兴呢? 为了夫君?又来了一个夫君,她只觉得好笑罢了。 凌宸登上马车后的喋喋不休,吴岁晚是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只看见他的嘴巴开开合合,耳边响起的却是另外的声音,有男人,有女人,有好人,也有坏人。 渐渐地,很多被遗忘多日的画面,也一一在眼前铺展开来。 荣城,斜月庵,混子苗老旺扯住了穷书生缚誉,她从看热闹的人群中走出来。 广威将军府,她坐在温暖的卧榻上数银子,一个男人如狼似虎地扑过来。 云雾山,豪华别院,父亲病重,她在悉心照料,也在躲着一个男人。 寒冬腊月,藏好户籍和银两,想要远走高飞。又被一个男人骑着高头大马,拦住去路,硬抓回云雾山,关了起来。 幽幽暗夜,另一个疯癫的男人闯进她的卧房,用银针和羽化散,要了她半条命。 霜冻刺骨,北风呼号,她被扒光了衣裳,扔在一群男人中间,以供赏玩。 大雪飘飞,她和一个瘸腿男人长途跋涉,被一群官兵押解到北地。 酷热难耐,土屋土墙,禁锢着狂躁失智的她…… 吴岁晚的太阳穴针扎似的疼痛,额边的碎发也被汗水浸湿,大脖筋脱力,向一旁栽倒。 “哎哎……” 凌宸手臂一伸,把吴岁晚抱回怀里,急声劝慰:“都跟你说了,我不是坏人。你是脑子不好使,被姓未那太监抓回去,哄着玩儿的。你哪是什么未夫人呐!你的夫君叫沈长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正正经经的原配夫妻。现在……你夫君落难,权势抵不上姓未那死太监,只能用江湖手段把你偷回去。别害怕……你见着你夫君就想起来了,没什么的,怕什么?” 怎么能不怕呢?吴岁晚的身体不听使唤,神志却是清醒的。 从很久以前,吴岁晚就害怕沈长戈,怕他不和离,怕他不放手,怕他惹来的一堆污糟事,让她一同承担。 现在,吴岁晚也怕,怕他出现在眼前,怕他表演深情,怕自己再也逃不开他的纠缠。 “唉呀……想我凌大少英明一世,摊上那么一个大傻子兄弟,又摊上你这么个大傻子弟媳妇儿。你们两个也真是绝配呀?都能跟小爷整这活不下去的死出,真是膈应死人啦!” 不知不觉中,马车停住不动了,凌宸还抱着吴岁晚晃晃悠悠,不知道怎么哄劝下去。不想车帘被撩开,三宝瞄了一眼两人过于亲密的画面,立马就炸了。 “哎哎……你干啥呢?你这是干啥呢?你忘了你是谁了?这位可是我们家将军的正经夫人,你那爪子往哪抱呢?” 三宝爬上来,不管不顾去拽吴岁晚,顺手对凌花花的肩膀捶了好几拳。 “奶奶滴!小宝子,你真是胆肥了,越来越无法无天,你跟谁俩呢?我被你们主仆俩折腾好几个月,辛苦费还没朝你们要呢,一个个的都给小爷摆脸色,真是惯的你们哪!” “你用你那小狗脑袋好好回想回想,小爷那么多女人,哪个不比她好看?你当小爷是什么俗人呐?饿急了,啥都吃?你也真是狗眼看人低……” 三宝不理凌宸的吼叫,把面条似的吴岁晚背起来就走。 “夫人,将军就在不远处的小村子里藏身,等您等的很辛苦。一会儿啊……若是知道您回来了,还不知道有多高兴呢?” 三宝体力好,也是因为意外迎回主子而兴奋得生了邪劲儿,背着一个大活人,行在冰雪铺就的山路上也步履翻飞。 吴岁晚却觉得如今的情景异常荒谬,只恨自己口不能言,脚不能动。 若不然,她一定拼尽了全力逃走。随便跑到哪里,吃糠咽菜也不想再见到沈长戈。 不知走了多远,吴岁晚抬不起头来,只觉得周围白雪晃眼。 三宝似乎也累了,脚步放缓,大声呼喊:“将军……将军……快来啊!你看看,我把谁带回来啦?将军,你快来看,夫人回来啦!” “哎?是三宝……” “是真的,他背了一个女人!” “哎呀……他们出去探个消息,就把夫人救回来了吗?” “这是什么好运气啊?” 几个男人的声音由远及近,期间参杂着金属铁器的吱嘎吱嘎,细碎刺耳,逐渐慌乱。 吴岁晚感觉三宝的手劲儿一松,身子不由自主地滑落下去,没有预想地痛摔,而是稳稳落入一双强劲的臂弯里。 “岁晚?” “……真的是岁晚!” 一只布满老茧的大掌捧起她的下巴,吴岁晚被迫抬眸,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即使寸长的胡须遮盖了他的半张面容。 “岁晚……我的岁晚……” 沈长戈难掩哽咽,腿一软,半跪于地,抱紧吴岁晚,对着她的脸乱亲一气。 “岁晚,对不起,是我把你弄丢了……你还好吗?我好想你啊!你还好吗?” 久别重逢,沈长戈爱意涌动,吴岁晚却是气愤难平。 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不肯放过她,各自安好不行吗? 凭什么?凭什么韩婵不要你了,我吴岁晚就要收留你这个破男人。 你对我的喜欢,说有就有,说没就没,我的去留全由你一人说了算吗? 若不是你姓沈的,贪心不足,出尔反尔,独断专行,我吴岁晚又何至于遭受那一场屈辱磨难。 今时今日的拯救和挽留,爱惜与不舍,都是假的,都是她不想要的,只让她觉得恶心愤怒。 吴岁晚不想认这个命,她的憋屈无可诉说,硬把自己逼出了眼泪,想出声骂沈长戈,却只发出了小小的两声“啊啊”。 “岁晚……别怕,我是你的夫君沈长戈,你又不认识我了吗?别怕,别怕……” 沈长戈心慌又心疼,手忙脚乱地擦拭吴岁晚的泪水,红着眼眶,不知所措。 吴岁晚啊了一声,又啊第二声,一声比一声高亢,一声比一声凄惨。 “怎么啦?怎么啦?” 沈长戈手臂使劲儿,抱紧吴岁晚,费力站起身,蹒跚了两步,快速往屋子里而去。 “岁晚,他对你好吗?有没有伤到你?你哪里疼啊?让我看看……” “你不知道,我有多害怕,他再次伤害你,怎么办?我很害怕的……” 沈长戈把吴岁晚放置土炕上,又急不可待地去扒扯她的衣裳,贴身夹袄的纽扣带子都被他拽烂了。 雪白的胸背,不见青紫,只是从前的烙鞭疤痕淡了些。 粗砺的大掌又解开裙带,慢慢游走,捏着她的骨骼,抚着她的皮肤,感受着她的体温。 吴岁晚任人宰割,憋屈得脑仁疼,又一声嘶喊之后,气晕了过去。 沈长戈的难过也如洪水决堤,埋首在女人的胸口,泪流不止。 太阳卡在山头,晚照雪山一片红,小山村十来户人家,烟囱上冒着青烟,袅袅温情。 凌宸藏好了马车,背着手,吹着口哨,溜达回来。 一进门就见三宝在洗菜,其他几个兄弟熬粥的,烧火的,各忙各的,屋子里一片压抑着呼吸的静悄悄。 再从门缝往内室一瞧,沈长戈板着棺材脸,怀中抱着女人,正在发呆。 “咋地啦?” 凌宸拽过三宝,贴着耳朵,低声问道:“媳妇儿给他抢回来了,咋还那个死出呢?” 三宝在棉袄大襟上,胡乱蹭了蹭手上的水渍,哀愁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我知道我们家将军的高兴是真高兴。难过却比见不着媳妇儿还更难过,谁知道咋回事呢?” “艾玛呀!真复杂!” “小爷和那么多女人玩耍过,没有一个不听话懂事的,哪里来的那么多麻烦?” “小爷是越来越好奇,姓韩的那女人是什么模样?咋个性情?段位有多高?能把我那傻兄弟耍成个残废加窝囊废。” 凌宸嘚嘚一通,三宝和他唠不到一块儿去,真觉得没意思。 不如去找正主探探口风,兴许他在男女情事上也能再长个见识。 毕竟师父教导过,任何“技艺”都要一直学习,随时精进。 于是,凌花少轻推房门,缓步进了内室。 第103章 挨打 “睡着啦?” 凌宸凑到土炕边,探头瞅了瞅吴岁晚,压低声音劝道:“你这样抱着不累吗?她那样睡着也不舒服呀!” 沈长戈背靠炕墙,带着铁套子的残腿耷拉在炕沿下。完好的那条腿盘在炕上,托着吴岁晚的腰臀。两条手臂环过女人的后背,让她的脸贴在自己胸口,目光迷离地描绘着她安睡的眉眼,老僧入定一般,一动不动。 凌宸撇嘴,瞧瞧他那好兄弟,此时此刻的嘴脸,就像一个乡下莽夫在哄自己年幼的女儿睡觉觉。哄着哄着,突然想到怀里乖巧的小女孩儿,明日是要离家出嫁,要被另一个男人领走,霸占……老父亲黯然神伤,悲情难以自抑。 “丧气”那玩意儿,不仅难看,还会传染。 凌宸重重“唉”了一声,屁股一沉,坐在沈家夫妇身侧,把自己受伤的半边脸递过去,抱怨道:“你瞅瞅,你瞅瞅……这就是你那好闺女……呃……你那好媳妇儿的杰作,你是不是得给我个说法?” “小点声!” 沈长戈轻斥,抬手盖住吴岁晚耳朵后,对凌宸的伤口微一侧目,淡淡道:“那是你当街耍流氓,吓到她了。” “咦……” 凌宸攥紧大拳头,在沈长戈眼前比划了两下,凶神恶煞道:“俗语都说娶了媳妇忘了娘,你倒好,你是娶了媳妇就忘了兄弟,咱俩白处啦!你快说说,明天打算去哪儿?最好咱们快点分道扬镳。原本我在东元玩得好好的,要不是为了你这些破事儿,我能回来吗?你都耽误我娶媳妇儿啦!知道吗?你们两口子一个比一个不讲究,白费我一片苦心。这家伙的,又出钱又出力的,就没个人领情,你们可真行啊。” “咱们走不了的……” 沈长戈面无表情,望着窗外渐渐昏暗的天色,沉声说道:“等等未轻煦吧!” “啊?” 凌宸惊呼:“啥意思?未太监要来……他还想要什么?” 按照道上的规矩,沈长戈和韩婵是双方自愿私奔,与偷窃劫持侮辱他人妻子的罪行,还有所不同。未轻煦怀恨砍了奸夫一条腿,韩婵也抛弃情夫自动回了家。在外人看来,两厢恩怨已了。 未轻煦对待无辜之人吴岁晚,先是重伤,而后拐走,再是哄骗强占,简直就是罪大恶极,到哪儿都说不出道理来。 如今的沈长戈处于劣势,对抗无能,不去寻仇,只是偷偷抢回妻子,若是未轻煦还要咄咄相逼,就是不讲道义,十恶不赦! “未轻煦想要什么?我也能猜出一二……” 沈长戈声音低哑,眸光突然闪过一抹锐利,搂抱吴岁晚的臂膀绷紧,像一头护卫领地的孤狼。 凌宸感受到一片杀气腾腾,连忙站起身,安抚道:“我觉得你是多虑了,原本就不是你死我活的仇怨,现在各找各夫,各找各妻,算是最好的结果。未太监的气还撒不够嘛?还会治你于死地不成?” “哈哈……比杀了我更狠……” 沈长戈诡异发笑,似恼似喜又似恨。 凌宸理解不透他的爱恨情仇,只感觉到自己棉袍下的皮肤竖起了根根汗毛,冷得要命。 “哎呦……好兄弟,你别这样,我怪害怕的,咱从前当一个江湖豪侠,不也挺快活的吗?官场混不下去了,有啥难受的?未太监的风光也不能天长地久,更没有必要和他置气。咱接回弟媳妇儿,两夫妻远走高飞,过几年自由自在、舒心畅意的日子比啥都强。” 凌宸拢了拢衣襟,提议道:“要不……咱们吃饱了饭,连夜赶路,先随我回风鸦山庄住一段时日。等过了年,我再送你们夫妻俩离开大靖……” “阿宸……” 沈长戈褪去周身的冷肃,认真说道:“好兄弟助我良多,大恩大德,只能来日再报。我自己惹下的乱子,不能牵扯太多无辜。吃饱了饭,趁着未轻煦还没寻来,你带着兄弟们先走。我和岁晚另谋出路,日后再联络。” 凌宸闻言,情绪激动:“你这人,说的什么浑话?亏你还叫我一声好兄弟。我是那样的人吗?怎能在危难之际,丢下你不管?” 沈长戈叹气:“阿宸,我知道你的为人……” “既是知道,就不必多言。就算咱们的行动都在未轻煦的监视下,又能怎样?他留了空子,让我把弟媳妇抢了回来,就是有别的图谋。但……是好是坏,过多忧虑,也不可取。” 凌宸分析利弊,端起江湖儿女的豪情万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无论未太监想要如何,好兄弟,我都和你一起扛,没说的,你放心好了。” 沈长戈的眼睛里点点晶莹,惆怅与恐惧交织,喃喃道:“我不怕他要我的命,我怕他和我抢岁晚。” “嘶……你是说……” 凌宸倒吸一口冷气,脸上的表情从不可置信变化到原来如此。 若是未轻煦想要沈长戈的命,一年之前就不会只砍断他一条腿。 若是未轻煦想用吴岁晚羞辱和挟制沈长戈,也不会把一个神志失常的女人照顾得那般仔细。 思来想去,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未太监对沈夫人动了心。 凌宸想到手下人探来的零碎消息,以及今日在春善堂见到吴岁晚的种种细节,无一不在告诉他,“未夫人”的生活自由,富足,新鲜,飞扬,比当沈夫人快乐无数倍。 被无尽宠爱的女人该是什么样子?同为男人,凌宸一清二楚。 只是……未太监把吴岁晚放回来,想达到什么目的呢? 试探吴岁晚?折磨沈长戈?做最后的了断?那个原未夫人,传说中的韩大美人,又怎么样了呢? 哎呀呀,真乱呐!这几个人来回折腾,一会儿我抢了你媳妇儿,一会儿你又抢了我媳妇儿。一会儿我抢了你丈夫,一会儿你又抢了我丈夫。 一群小孩伢子,玩过家家一样,谁和谁是夫妻?不到最后,还真不好说。 凌宸拍了拍自己脑门,可不能再想了,捋不清楚的事儿,让那些颠人去想吧! 他只记得从今以后,在男女之事上要小心再加小心,风流少侠的名声也没啥好听的,该丢就丢了吧! 若不然,落得这几人的凄惨模样,傻的傻,疯的疯,残的残,真是不值当的! 谁家好人,会把情爱之事当成毕生追求啊?要么是脑子有坑,要么就是活腻歪啦! 太阳月亮,花草树木,山川河流,哪样不好?多出门溜溜,多四处瞧瞧,多用心赏赏。 整天你爱我吗?我爱你吗?他爱你吗?我爱他吗?结果是啥?好人都给逼疯喽! 吴岁晚昏睡到亥时初,被热醒了,一睁眼就是一个胡茬林立的下巴。 “岁晚?你醒啦!” 沈长戈满眼放光,捧着女人红艳艳的脸蛋,压低自己的头颅,就要亲下来。 吴岁晚一攥拳头,感受到了力量,对着沈长戈连扇带打,手脚并用,蹬开男人,爬到了土炕最里侧,抱着双膝,怒目圆睁,全身戒备。 沈长戈没有追过来,僵直在原地一脸扭曲。 一个姿势不变,抱着女人睡了将近两个时辰,曲起的那条腿,失去了知觉,不动还好,一动刺麻一片,酸爽得很。 “岁晚,你别怕……我腿麻了,不能把你怎么样!” 沈长戈缓慢伸直完好的那条腿,再把铁腿提上来,对吴岁晚展颜一笑:“饿了没?” 男人的胡子遮盖了半张脸,若不是微弯的眼角,还真看不出他是笑着的。 爱哭就哭,爱笑就笑,爱问什么问什么,与她有什么关系呢? 吴岁晚根本没有仔细看他的脸,也不听他说话,垂下头,靠在墙角,对男人不理不睬。 “岁晚……我知道,你是清醒的。” “我也知道,你恨我,怨我,不想看见我,可是……我很想你。” “你跟我说句话啊!” 沈长戈的腿缓过劲儿来,便一点点往炕里挪蹭。 吴岁晚沉默不动,直到沈长戈摸上了她的裙角,她才活跃起来。 女人咬着牙,绷紧脸,可以说是不管不顾,只当男人是个木头桩子,抓啊!挠啊!捶啊!踹啊!吴岁晚是卯足了劲儿的发泄。 就像从前在希城的半年时光里,每一次半醒不醒的时候,只要认出眼前的人是沈长戈,她便压抑不住怒气,不暴力,不开心。 “呵呵……岁晚,你比从前有劲儿啦!” “看来,你离开我,过得也不错!” 沈长戈头发蓬乱,趴在炕上,惨遭蹂躏,又异常兴奋的样子。 吴岁晚闹累了,缩回墙角,继续当植物。 沈长戈爬起身,盘腿坐在不远处,没有凑近吴岁晚,也许是害怕再一次挨打吧! 不过,他的嘴巴可不闲着,不管吴岁晚听不听,只管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夫君,事无巨细地向妻子交代两人分别后的生活。 “岁晚,那天的洪水真猛啊!新修的堤坝都挡不住,被冲毁了好几段。洼地的房屋被淹没倒塌的更不是少数,不过……我们那个院子还好。堂屋里进了一点水,没费力淘去,两天也干了。幸好我聪明,把你做的馍馍用筐装起来,挂在了房梁上。你走以后,我一个人吃了五六天呢!” “岁晚……我没有骗你,洪水退了没两天,衙门给流犯发银两,我领了六百文呢!可以给你买肉吃的。” “再后来,三宝找了过去,我们两人利手利脚,凭着从前走江湖积攒的经验,很轻松的就逃离了希城。” 沈长戈把自己的铁腿往吴岁晚跟前挪了挪,显摆道:“我们去风鸦山庄投奔凌兄弟,他帮我找大夫和工匠做了一条铁腿,还挺服帖。我现在不仅能够正常行路,还能拿它当武器,功夫一点没落下。” 吴岁晚自始至终无言,沈长戈越说越来劲儿。 “岁晚,和你分别半年,我梦见你很多回,每一回你都在打我。可你都不知道我醒来后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高兴的是又看见了你。失望的是,你打我时没有力气,一点都不疼。” “岁晚,明早我便带你离开京城,你想去哪里啊?想不想回吴县?或是再去荣城,做小买卖、种田?你想做什么,我都陪着你,好不好?” “岁晚,你和我说一句话,好不好?看我一眼,好不好?” 第104章 喜事 沈家夫妻在内室一通闹腾,凌花少扒着门缝看大戏,一边偷看还一边点评。 “哎玛呀……打起来了。” “不对,是我兄弟挨打了,弟媳妇儿……这武力值,够劲儿啊!” “哎呦呦,真熊,还武状元呢?以后出门,可别说是我凌宸的兄弟,丢不起那个人呢!” “这又咋地啦?挨打是啥享受吗?新兴起来的,我咋不知道呢?” “沈大侠贱贱的样子,咱还是第一次见呐!” “完了,完了,又疯一个!” “不过……我兄弟好像很舒坦的样儿呢!要不……明日我也找一个暴躁的耍几天,尝尝花拳绣腿殴一顿是啥滋味……但我不能是那个挨打的,实在不行,就找个强壮的……互殴……应该会更好玩儿!” “哎呀!谁呀?” 凌宸看戏看得正入迷,不防身子被撞歪了一下,怒目回视,却不想又迎来一脸唾沫星子。 “凌少主,虽然您只比我家将军大了两个月,但是,大一天也是大,哥哥弟弟叫着,就该礼数周全些。可不能嘴上面上自称兄长,背地里没忌讳没分寸。您行走江湖见多识广,可曾见过哪个大伯哥趴兄弟媳妇门前贼眉鼠眼的!” 三宝的白胖包子脸,因与主子操心遭罪,瘪肚成了大面饼,少年人的稚气也褪得一干二净。此刻扳正眉眼,像老夫子训学生一样说教,还真像那么回事儿,叫人一时不知如何反驳。 “将军……让夫人吃点东西吧!” 三宝趁凌宸愣神,对着内室门扬声询问,沈长戈的声音很快传出来:“嗯……进来!” “让让!” “哎呦……你还惹我!” 三宝端着托盘腾不出手来,直接用胯骨左撞一下凌宸,右撞一下房门,进屋去了,留下身后的凌花少气愤质问:“小宝子,你可真是欠揍,你是我爹呀?凭什么管着我?跟我俩没大没小的,也没良心。我比你主子对你都好,也没见你向着我一句。” 凌宸对三宝没有多少不满,倒是对沈长戈充满羡慕。 谁家养个下人,能和你出生入死,患难与共啊!就是那恩爱夫妻还都大难临头各自飞呢! 三宝掉到冰窟窿里九死一生,身无分文,奔波千里,求助不成,又独自摸到边城,伴主子风餐露宿,四处逃命。 赤胆忠心,可昭日月。 凌宸心想,有朝一日,沈长戈重新富贵了,他一定跟好兄弟算算人情,不要金银珠宝,就要三宝。 “哎……三宝啊,你家大宝二宝四宝五宝都干啥呢?把他们介绍给我吧!我可比你主子大方得多。” 和凌宸的想法一样,吴岁晚也觉得三宝可爱,真诚,懂事,有眼力见。 “岁晚,吃点东西,我来喂你吃……” 沈长戈端起饭碗就朝跟前凑和,吴岁晚一扭脸,摆出饿死也不屈服的架势,三宝立即拉主子胳膊,劝道:“将军,你这样子多邋遢,夫人怎么吃?你快放下碗,我帮你梳梳头,让夫人看着顺顺眼,也顺顺心。” “哦……” 沈长戈把饭碗重新放在托盘上,推到了吴岁晚手边。 “岁晚,你自己吃,我不烦你!” 三宝说得对,他的长相让岁晚不顺眼,做出的事让岁晚不顺心,岁晚怎么会高兴,怎么会喜欢他? 沈长戈下了地,老老实实坐在椅子上,被三宝伺候着梳头刮胡子,但他的眼珠子却是粘在了吴岁晚身上,一瞬不瞬,随着女人的一举一动,一会儿喜一会儿悲。 吴岁晚啃着白面炊饼,吃着炒白菜,也没有觉得不适应。有干的吃干的,没干的喝稀的,再不顺当,也不能和自己的肚肠过不去。 更何况,未轻煦快找来了吧! 凭着小半年时光的相处,吴岁晚不说有十足的把握,也有九分的肯定。 今日这一出,就是未公公为了报复沈长戈和韩婵布下的局,她吴岁晚只是局中的一颗小棋子。 不过,她这颗小棋子不显眼,在未公公眼里却很珍贵,局散了,是要被捡回去的。 吴岁晚安心等着她夫君,配合着夫君演戏,也没有什么损失。至于她和未公公之间的恩怨,回去慢慢算。 反正,吴岁晚从前是一个不认亲的疯子,现在又是一个被蒙骗的傻子,谁都知道,谁也不会怀疑。 挺不过明天,未轻煦就会想她的。 吴岁晚猜得对,也不对,因为不用到明天过完,只离开几个时辰,未轻煦惦记她就惦记得魂不守舍。 皇城,皇帝陛下寝宫。 “未哥哥,我不想娶那四公主,那是女人吗?我不喜欢……” 小皇帝想起宴席上,东元四公主捧着酒壶一大口一大口猛灌的模样就肝颤。像他这种喜好吟诗作对,追求花前月下的文艺青年,实在受不了像爷们一样的女人。 “你说,那四公主皮肤晒得黑黑的,但眉眼长得也算秀气,杨柳细腰并不蠢笨。但怎的那么不知羞,还那么大的力气,拽着我的胳膊,让我陪她喝酒。简直是,是……不好说,那哪里是什么公主啊?咱们大靖百姓人家的闺女,也没有见到男人,这般生猛的……就算是他们民风开放些,也该读书识字,有男女大防吧!更不论她出身皇家,莫非是?他们知道我啥也不是,随便找个女人来糊弄咱们的……或者是来刺杀我的?明日我可别见她了,那女壮士再趁侍卫不备,掐脖儿捏死了我,我……跟谁说理去啊!我还没活够呢!我只是不想当皇帝,但我还想活着呀!” 小皇帝攥着自己的衣领子,像一个被恶霸欺辱的小媳妇儿,围着未公公转圈儿,能能唧唧。 未轻煦懒洋洋窝在椅子里,喃喃低语:“我也想活着呢!活不上五年,活上三年也行……” 未公公的三魂留在皇宫里听小皇帝抱怨,七魄已然飞到宫外四处寻找吴岁晚去了。 “未哥哥,想想办法呀。趁现在局势尚好,有些事咱俩还能说了算,你想想退路呀!只要能活命,咋地都行啊!” 小皇帝如孩童一般,伏在未公公膝盖上,恳求道:“未哥哥,我只有你了,我母妃自来瞧不起我舅母,时常羞辱难为她,我大表哥都看在眼里。如今,我舅舅只是一坨会喘气的肉,我大表哥执掌高家兵权,也不十分效忠于我,甚至他对高家也没的什么感情,仇怨大着呢!什么高家长孙当家人,他都不看在眼里。若是我代王叔叔给他好处,他当新朝新臣,自立门户,也不会有什么犹豫的……” 未公公轻笑:“呵呵……陛下很聪明嘛!在你皇祖父那里学了很多东西,当个守成之君是没问题的。别总想着逃命,当万岁多好啊!” 小皇帝陪笑:“未哥哥,我能顺利登基,还不是仗着你帮着吗?若不然,不等以后我代王叔叔杀过来。那一年,我齐王叔叔就已经让我见皇祖父去了。” 未轻煦笑笑没有接话,因为他的心思不在此处,再一次飘得老远。 岁晚在何处?有没有害怕?沈长戈会怎么对她?她会不会想起什么?她还愿不愿意回来呢? “未哥哥,我是个没出息的,不想一辈子困在宫里和一群人精勾心斗角。我代王叔叔不知哪天就攻过来了,我是不会得好的。他们又都知道你我关系亲密,我代王叔叔也不会善待未哥哥。我们可以说是一对难兄难弟,从今以后相依为命。我当皇帝能给未哥哥无上权柄,我就是不当皇帝了,还可以给未哥哥很多财富。只愿未哥哥念我一片真心,再帮我一把,我们一同逃命,到民间享富贵,都得以善终比啥都强。你说对不对?” “呵呵……” 未轻煦的这一笑,冷飕飕的。 小皇帝一点都不傻,皇权玩不转,求生的脑壳精明得很。他知道代王的实力强劲,自己的皇位坐不稳,也坐不长。 无着落也没主意的时候,他肯屈尊认熊,受未轻煦控制,对一个太监放权松手。何尝不是绑了一个垫背的,外赚一个生还的可能。 至少,“清君侧”的大义,小皇帝已经给他的代王叔叔摆好喽! “放心吧!我现在也舍不得死呢!” 未轻煦起身,捋了捋被小皇帝扯皱巴的衣角,缓步离去,他等不及了,最好赶在天亮之前,就接岁晚回家。 “公子,夫人被沈长戈劫持到城外二十里处的一个小山村里,没有立即离开。我已经让锦衣卫派人包堵住了所有出路。” “那个向阳公子没有跟着四公主进宫,而是在入京城之前就分道而行。今日午时,他们一行十几人,以商贾的身份入驻了京城最大的客栈,一整个下午都没歇着,满京城晃荡。而且据探子所报,四公主身边不止一个男宠,向阳公子对另一个男宠十分恭敬。” 向阳公子很得四公主宠信,让他恭敬的人,一定比他的主子高贵,还能是谁呢? 东元使臣来访,不是结亲的,那是来赏江山,探底细,摸深浅的,怎么可能只来了一个公主? 未轻煦回府,在书房里听完小凳子的回禀,没有太多的惊讶。很快着手写了一封书信,信中寥寥一句话。让韩兄朝光去京城二十里的某个小村子看大戏,署名未弟轻煦。 “两刻钟后,再把信送到向阳公子手中,现在备两辆马车,带两个稳妥的婆子,一刻钟后出发,去接岁晚回家。” “是……” 小凳子接过信,领命而去,未轻煦带着两个大内侍卫,踹开了韩婵的房门。 “啊……” 韩婵睡得正香,突然一阵巨响,吓得不轻,从榻上弹起来,抱紧被子大喊:“啊……呀……” 自从落雪以后,韩美人就被遗忘了。 虽然病得糊涂了点,屋子冷了点。一天一顿饭吃的半饱不饿,难受了点。药丸子今天有,明天没有,难熬了一点。 但是,没有人变着花样找麻烦,再有一点,韩美人本就心大。 所以,现今模样虽有几分憔悴,奈何老天爷厚待,底子太好,无论冷眼一瞧,还是细细端详,依然美丽动人。 “婵儿,还好吗?” 未轻煦带着温雅笑意,缓缓走近床榻,韩美人满面青白,缩着脖子往后躲闪,是冷的,是气的,也是怕的。 未疯子又想做什么? “妹妹别怕!哥哥来……是有一件喜事要告诉妹妹!” 未轻煦的笑容逐渐灿烂,语气温柔至极:“沈妹夫来了,哥哥放婵儿妹妹和他远走高飞,你说好不好?” 第105章 心碎 沈长戈来了! 沈长戈来救她了! “啊?啊……哈哈……” 韩婵乍闻喜讯,先是怔愣,而后甩了被子拍手,再然后跳下床,扑到未轻煦身边,扯他的袖子,想要得到确认。 “哎哎哎……别激动,慢慢说。” 未轻煦连忙后退,躲避脏污,韩婵两手比比划划,大着舌头乱叫:“啊?咯咯……森德呃呃……窝嚒偶……” 她终于等到了一线生机,她就知道,老天爷没瞎眼,会给美人留一条生路。 她就知道,这些男人里,只有沈长戈最仗义,对她最真心。 韩婵噗通一声跪地,给未轻煦磕了两个响头。只要能放她走,让她逃离京城,和沈长戈去流浪,去跑江湖卖艺,去当个吃糠咽菜的无知小民,怎么都行啊! 她再也不折腾了,下半辈子就守着沈长戈过日子。再也不招惹未轻煦,再也不招惹任何一个男人。 “啾啾你……啊偶狗……” 韩婵伏地磕头,鼻涕眼泪齐流,吱哇乱喊。 “哎呦……妹妹高兴的呦!急什么呢?” 未轻煦再次向后退了两步,朝门外招呼道:“来人,给韩小姐梳妆打扮,我要送她出门见情郎。” 李婆子应声,带着两个小丫鬟捧着衣裳首饰胭脂水粉,最重要的是端来一个大水盆,手脚麻利地伺候韩婵洗漱换装。 韩美人顾不得水凉,极其配合,一撩水一激灵,也要硬挺着把脸洗得干干净净。 坐在梳妆台前,更是推开丫鬟的手,按照沈长戈从前的喜好,自己描眉画眼添色彩。 因为除了这张脸,再无可利用之物。 韩婵后悔了,不该打掉孩子,不该回京城,去那个风鸦山庄等着多好。原本不必遭了未轻煦的毒手,还可以抱着一个胖娃娃,迎接沈长戈的归来。 想想那场景就很美好,男人一定会比从前更加宠她,爱她。 可惜啦!当时一念之差,一不小心坠入此等惨境。 不过……没关系! 韩婵也莫名地自信,沈长戈对她的情谊比天高,比海深,比石头还硬。她有漂亮的脸蛋,有争气的肚皮,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韩美人又想到,凭沈长戈的本事,说不定哪一天,再一次立个大功劳,又风风光光到京城当大官儿来了。 她一定要告诉男人,是未轻煦把她强抢回来,用药伤了她肚里的孩子。 她还要告诉男人,未轻煦是如何折磨她,羞辱她,如何与吴岁晚沆瀣一气、勾搭成奸。 她的凄惨,沈长戈怎么会不心疼?一定会帮她报仇的。 未轻煦和吴岁晚就是一对污糟之人,一个偷婊子,一个养汉子,烂的是沈长戈的脸面,他的心中怎能不恨? 就算不为了她韩婵出气,男人的尊严也会催着沈长戈,想方设法来寻仇。 吴未两人,男的渣,女的浪,必定没有好下场。他们的小命先放着,大仇日后再报,不着急。 细说起来,韩美人也像坚韧的杂草,只要留给她一条小小的缝隙,只要喘匀乎一口气,就能七拐八歪,害人害己。 那劲头邪乎着呢! 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韩婵收拾停当,恢复了往昔的仙姿玉貌和流光溢彩,同时也捡回了从前的贪得无厌与痴心妄想。 “婵儿妹妹的姿容,天下无双!” 未轻煦等候多时,没有丝毫不耐,待看透韩美人的龌龊无良,还能温声祝福:“婵儿妹妹的以后,定是花红柳绿、五彩缤纷。” 韩美人不知香臭,捧着脸娇笑。 “走吧,别耽搁时辰,免得沈妹夫等急喽!” 未轻煦转身,满脸的幸灾乐祸,他要给沈长戈好好过个年。 让沈大将军一乐再乐,乐极生悲,悲极生怨,怨极生怒,怒极?会不会同归于尽呢? 深冬,子时末,“沈夫人”不惧黑暗与严寒,满怀希望踏上马车,一心要见沈长戈,和他远走高飞。 只是偶然间一侧目,队伍后头坠着第二辆马车。 那里坐着谁呢?不会是吴岁晚吧?难道是未轻煦玩腻了,要把真正的沈夫人一同送回去吗? 那怎么能行? 未轻煦变心了,她也不惜得要了,爱谁找谁,无所谓的。 但是,沈长戈不能变,必须属于韩婵一个人。那是从前和以后,她能抓到的最好的男人。 想想往年昔日,沈长戈意气风发,带她冲破世俗枷锁。 再看看今时今日,沈长戈千里奔赴,解救她于危难困厄。 他们的情谊,谁都破坏不了,再来十个吴岁晚都不会是她的对手。 北风呜呜咽咽,马车晃晃悠悠,婆子的脸黑黑沉沉。 韩婵不停地抚着鬓边的首饰,碎发,举着小镜子,借着月光费劲儿地照啊照,恐怕容颜有一丝不妥。 同时,她的眼睛眯眯,在心里发着狠。若是吴岁晚跟着回到沈家,她一定要使些手段,让那贱女人死无全尸。 韩大聪明以为,自己很快就能翻身,翻回沈长戈身边,继续受尽万千宠爱。 就没想到这一翻,翻到了阴沟里,滚也滚不出来。 她的余生不长,一步一个跟头,一年一个大坎儿。以至后来,锦衣华服下爬满虱子,啖肉吸血,痛苦无边。 冬夜寂静,一种没有活气儿的静,幸好小山村里还有猫狗牲口活动,土房子的温暖也还过得去。 吴岁晚吃饱了饭,就窝在热炕上假寐。 沈长戈不敢凑得太近,把唯一的被子给吴岁晚盖上后,便小心躺在了一肘宽的外侧,无声无息地盯着女人的脸。 外间的凌宸,嘴巴不闲着。 一会儿嚷嚷,屋子太冷,炕太凉,冻坏了他。 一会儿嘟嘟,谁谁谁打呼噜,烦着了他。 一会儿又吵吵,谁谁谁睡觉不老实,挤着了他。 不远处,就在隔壁院子。 幼儿半夜哭闹,男人骂女人吃闲饭,不会哄孩子,女人回嘴,互相骂娘。 更远处,隔壁的隔壁院子。 一只老鼠钻出马棚,窜到猪圈,马儿嘶鸣,肥猪乱拱,看家狗也跟着汪汪个没完。 这个静悄悄的屋子里,热烘烘的土炕上,男人往女人的方向一点点挪蹭,铁腿套子摩擦着竹编的炕席,沙沙作响。 吴岁晚什么都知道,只是不想睁开眼睛,不愿意搭理男人,不知不觉睡熟了过去。 天边破晓,更远的院子里,一只红色的大公鸡,扑棱棱飞到茅草屋顶,冲着东方,抻脖子嚎叫。 吴岁晚半梦半醒,整个身子轻飘飘软绵绵,她知道她在谁的怀里,只是懒得动弹。不想下一刻,木头房门被推响,凌宸高声喊了一句:“沈兄弟,应该是未太监来了。” 吴岁晚的身子一抖,彻底清醒过来。 沈长戈连忙收紧臂膀,轻声安抚:“没事的,岁晚,你别怕!” 怕?什么叫怕?吴岁晚是惊讶激动的,也可以说是欣喜若狂的。 未轻煦比她想象中还要惦记她。 也许……利用一个男人的感情,是很卑鄙的行为。但是,那个男人欠她的,白给她利用,还装什么高尚啊? 所以,欺骗未轻煦,吴岁晚毫无愧意。 一群锦衣卫持大刀举火把,围拢了一个土院子,周围的鸡鸭鹅狗猪跟着起哄,不过十几户人家的小山村,在暗夜里开了锅。 沈长戈牵着吴岁晚的手走出房门,隐隐将女人挡在身后,对两丈外的未轻煦,沉声质问:“不知未公公深夜来访,有何贵干?” 未轻煦对周遭一切充耳不闻,满心忐忑,眸光晦涩,直直望着沈长戈身后的吴岁晚。 她记起了什么吗?她会恨他吗?她会选择跟真夫君远走做沈夫人,还是跟假夫君回去做未夫人呢? 吴岁晚从沈长戈的肩侧探出头来,雪白的脸庞陷在斗篷帽子里,缩着脖颈,茫然又惊惧。寒风吹动帽领上的火红狐狸毛,衬着双眸里点点泪光,怯怯又怜怜。 待她认清了未轻煦的脸,小嘴巴瘪了瘪,紧接着又扯了扯,无声唤道:“夫君……” 岁晚还在叫他夫君? 未轻煦的眼睛一眯一睁,心脏也像被谁的手掌一攥一松。 “岁晚!” 未轻煦激动不已,张开臂膀大喊:“过来!” 沈长戈移动脚步,一手抬起护住身后的女人,一手拔刀,气愤难当:“未轻煦,你不要欺人太甚。” 就在两人对峙的当口,吴岁晚狠心乍起,一脚踹在沈长戈残腿的腿窝处,两手用力,猛推男人的后背,任凭他的身子轰然向旁跌倒。 “夫君……” “不……岁晚,回来!” 吴岁晚提起裙摆,向前奔跑,被凌宸扶住身体的沈长戈,只来得及抓住女人的衣角。 或许他的力气太小,或许是女人跑得太快,也或许是衣料子太滑溜。 沈长戈的手掌,终是抓了一个空。 未轻煦朝前两步,把吴岁晚抱了满怀,还在原地转了两圈儿。 “哈哈……” “岁晚,夫君来接你回家。” 未轻煦的笑声里,掺杂着沈长戈的心碎。 “未轻煦,放开她,放开她……我要杀了你!” 沈长戈怒吼,持刀就要向前冲,奈何锦衣卫人数众多,瞬间包抄过来。 “兄弟,冷静!” 凌宸和三宝死死拖住沈长戈,他们只有七个人,怎么是人家的对手? “夫君,我好害怕啊!” 吴岁晚伏在未轻煦怀里,扬起小脸,楚楚可怜道:“那个男人,不是疯的,就是傻的,偏说我是他的妻子,我根本就不认识他呀!” 未轻煦一手揽着女人的腰身,一手捧过她的小脸,低头微笑:“岁晚,不怕,他是韩婵的姘头,抓错人了而已!” “哦……” 吴岁晚的眸光一闪,心中哂笑:未狗子的故事真是巧妙,一环扣一环呢!怎么都能圆回来! “来人呐!把韩小姐带过来。” 未轻煦朝身后吩咐一声,吴岁晚好奇韩婵的反应,翘首而望,不防备未狗子的银针,刺入了她后脖颈的穴位。 真是的,气死人啦! 她还没表演过瘾呢!还没看着韩婵和沈长戈狗咬狗呢!姓未的狗子就不打商量,又给她来了一下子。 吴岁晚的最后一缕意识,恨恨地想:未轻煦,死狗子,你看我逮着机会,扎不扎你就完了。 未轻煦管不了吴岁晚的心情好不好,他是害怕。待一会儿,韩婵和沈长戈对上了,说出什么过往之事,哪一个点勾起吴岁晚的记忆,可就得不偿失喽!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先睡一觉,这是未狗子所能想到的上上策。 第106章 去死 吴岁晚栽倒在未轻煦怀里,让沈长戈急红了眼睛。 “你对她做了什么?不许碰她,不许伤她……” 未轻煦既是故意气人,也是心生怜爱,横抱起吴岁晚,在她的红唇上轻轻一碰,才松手交给两个婆子。 “带夫人先行,好好伺候着,千万不要着凉,更不要吵着她!” 两个婆子,一背一扶,带着吴岁晚离去。 “未轻煦,你究竟想要怎么样?岁晚是我的,她是我沈长戈的妻子,你把她还给我。” 沈长戈像一头暴怒的狮子,双目喷血,牙齿都咬得咯吱作响。 若不是凌宸搂着他的双肩,三宝拖着他的大腿,沈长戈一定要冲过去,咬住未轻煦的脖子,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先是我和韩婵苟且,对不住你。我认栽,我认输,我认错,我赔你一条腿,你还要如何?” “你为什么偏偏要碰岁晚?你想要我的另一条腿,想要我的命,怎么都好,只有岁晚不行。” “你若是再敢欺辱她,我就与你同归于尽!” “把岁晚还给我!” 沈长戈的声声嘶吼,裹挟着浓重的血腥之气。燃烧的火把照亮了他撕裂的五官,嗜血又绝望。 未轻煦玉树临风,在初升的日光下,微微一笑:“沈将军,别动那么大的气,留着点劲头,和韩婵使去吧!” 被点到名的韩美人如梦初醒,仍然呆若木鸡。 她早就站在院子中央了,站在沈长戈的眼前。 然而,拿着主角的本子,带上主角的行套,站着主角的位置,演的却是甲乙丙丁。 精致的妆容,惊人的美貌,在寒风中越来越僵硬。 韩大绝色为了让沈长戈一见就心疼,而努力摆出的娇媚笑意,也在慢慢凋零坠落,赛过山边积雪的沉重和惨白。 其实,比韩美人的脸和笑更加僵硬的是她的脑子。 沈长戈不是来找韩婵的吗? 他口口声声唤着岁晚,不是婵儿? 是她听错了吗? 未轻煦是她过了明路的前夫,沈长戈是她无媒无妁的后夫,两相争执,为的是另一个女人。 那么……她韩婵算什么呢? 在群山围绕的狭小农家院子里,几十名高手横眉冷目,刀光剑影,围成了一大圈儿。 韩大美人光彩夺目,呆站在人群中央,实打实的一个丑角! 她为什么在这里?她来找她的情夫,想让英雄好汉再一次带她远走天涯。 韩婵朝沈长戈挪动脚步,张了张嘴,轻轻啊了两声。 想说什么?舌头不好使,脑子也不好使,倒是未轻煦善解人意,替她说了。 “沈兄弟,你我原本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你伤了我的面子,我砍了你的腿,恩怨已了。未某人不是君子,可也不喜欢冤冤相报,纠缠不休。而且……你还不了解,我这个人大方的很,凡是我玩够了、腻烦了的东西,谁想要,我都可以送给他。这个女人你喜欢,带走就是了,别不好意思。祝你们白头到老,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哈哈……” 未轻煦越说越兴奋,诡异的大笑和火把燃烧的滋啦声响交织,让韩婵的整个身子颤抖不停,朝着沈长戈的方向疾走,啊啊呼唤。 沈长戈,你带我走吧! 然而,走得近了,才看清楚,沈长戈身旁还有一人,不是三宝,又是谁? 他不是死了吗?三宝不是死了吗?他怎么在这里?他对沈长戈说过什么? 韩婵惊惧太甚,猛然停步,还没捋清头绪,紧接着,耳边又响起一声炸雷。 “不……我不要!” 沈长戈的目光终于扫过韩婵的脸,却没有瞬息的停留,转向未轻煦,怒喊道:“我和这个女人没有关系,谁爱要谁要,别想把她推给我。私奔有罪,孩儿无辜,我用一条腿偿还罪孽,护她周全。她选择背弃山盟,杀害胎儿。我不找她要个说法,已是大仁大德。从此以后,各奔东西,只当从不相识。休要把这样的麻烦塞给我……” “哈哈……你可真是……真是可怜啊……哈哈……” 未轻煦不顾形象,弯腰大笑,不知他所说的可怜,指的是哪一个。 韩婵连忙摆手:“唔唔……” 她想说,不是她自己打掉的孩子,不是她自愿回到未家,都是未轻煦干的,都是别人逼她的。 韩婵的嘴巴,在从前是厉害的,十句话有十句话是歪理,叭叭叭说起来毫不费力。 甭管别人听起来,是真是假,是正是邪,韩美人都自信得很。 她心里认定的道理,就是天条,玉皇大帝来了,也是别人对不起她。她就是杀人放火,也能给自己辩驳得头头是道。 然而,未轻煦烦她的那张巧嘴,烦她的那些道理,只想让她当一株漂亮的花草。 没理的时候憋着,有理的时候也憋着。 因为韩大漂亮很少有讲人话的时候,一毁彻底,一直憋着就对了。 “沈长戈呀,沈长戈,你要我说你什么好呢?” 未轻煦笑够了,又摆出一脸可惜:“你以为你和韩婵之间,只是劳燕分飞,恩爱消散吗?唉……你们之间还有仇怨没解呢?” 仇怨?什么仇怨?韩婵堕掉孩子的仇怨吗? 直到如今,沈长戈依然不识得韩婵的真面目。他以为,那个女人只是凉薄,不能共患难,只是少见的心毒,连亲生骨肉都杀。 沈长戈实在想不到,让他十九岁便一见钟情的女人,还有什么秘密? “唉……沈兄弟的为人,还真是坦荡又纯良,我也是佩服得很。怎么办呢?看在你是个好人的份儿上,我就舍出力气帮你一回,谁让我也是个好人呢!” 未大善人捋了捋袖子,叹了口气,朝身后扬声道:“屏姨,过来仔细说说,让我们的大英雄明明白白地遭罪。告诉沈将军,韩婵是怎么找上他的?” 封屏儿从暗影里走出来,韩婵疯了似的嚎叫:“啊啊……唔唔……” 怎么把这个老贱人给忘了?她什么都知道,不能说,不能让她说一个字,说了就完了。 韩婵转身飞扑,想要拽扯封屏儿,堵她的嘴。 未轻煦一个眼神瞄过去,一名锦衣卫的刀把怼在了韩美人的后腰,娇弱的身子摔在雪地里,半天缓不过劲儿来。 封屏儿等这一天,等了好久,终于被她等到了。 “韩婵未出阁时便不安分,时常躲着青梅竹马的未婚夫与齐王眉来眼去。若不是韩家暗中投靠了魏王,恐怕早就与未家悔了婚。” “韩广勇多方压制,未婚夫百般顺意,韩婵总是心有不甘。偏巧那时候认识了沈将军,翩翩风采与韩小姐从前见过的男人多有不同。她虽心旌摇曳,但十分嫌弃将军出身低贱,只想在婚前耍闹几日,过过男女情爱的邪瘾,不成想沈将军当了真。” “韩家没了,未公子重伤之后,韩婵觉得日子过得无趣,想要另攀高枝儿。第一封信写给了齐王,等了几日,也没有回信,齐王根本没有搭理她。后来听说,沈将军立了功,领了官职,她便脑子一动,转而写了第二封信。通篇谎话,说自己身陷囹圄、受苦受难。实际身上的伤都是她自己弄出来的,只为了蒙蔽沈将军,带她远走高飞。” “到了荣城,韩婵也只安分了几个月,当年腊月底,时常与各家贵妇闲聚,多在兵马大元帅府。韩婵仰慕高思翰的权势,高大元帅也贪图韩大美人的姿色,两两勾搭成奸。只要沈将军不在城内,两人必定私会。没过多久,便珠胎暗结。” “又是赶巧,那个时候沈将军要出征。韩婵害怕自己的丑事败露,便给高思翰递话。让他把沈将军调往别处,最好是有去无回,她好跟着高大帅回京城享福。不料途中生变,韩美人仓皇逃命,回荣城的半路上,听说齐王造反,不日有望称帝。她又动了歪脑筋,奔波千里赶往沈将军驻兵之处,撒谎编故事,撺掇沈将军为了孩子叛逃,归顺齐王。她是想再借着沈将军为跳板,接近齐王,以图更大的富贵。”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韩美人贼心不死,听说齐王战败,将军落难,未公子身居高位。她自知没有退路,便想着回到原夫君家中,继续过安稳日子。不仅买药堕了肚中孩子,又害怕远在边城的沈将军知道真相,于是,派人劫杀三宝……” 封屏儿说起话来不骄不躁,即使有韩美人的嚎叫声干扰,依然吐字清楚,条理清晰。 “呜呜……唔唔……不不……” 韩婵的嘴巴不灵光,这一刻的脑子还算机敏。她知道,堵封屏儿的嘴堵不住,求沈长戈的原谅也求不来,不想更惨,只有逃跑。 她从地上爬起来,顾不得腰腿疼,也不敢看众人的表情,朝着栅栏门跑了两步。 前边没有人拦路,后边却有暴喝传来! “韩婵!” “你去死!” 沈长戈血脉喷张,挥刀前奔,凌宸和三宝适时松手。 韩婵被男人的声音震慑,回首一眼就吓得跌坐在地,抬手遮挡,失声尖叫。 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大刀沾染了无数人的鲜血,此时与黎明同辉,随着男人的奋力飞舞,杀气,寒气,怒气,一同冲向雪地里的弱女子,冲得她的头发乱飞。 “不……住手!” “当啷!” “啊!” 刹那间!斜对面又飞来一柄大刀,挡住了沈长戈的力道。 鲜血喷溅,白嫩的手掌落地,沈长戈的刀刃砍断韩婵脖的手腕,砍破她脖颈上的皮肤,就被来人猛力逼退。 韩美人的耳朵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周遭的所有,仿佛都被隔绝在另一个世界。 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雪地里的手掌,缓缓抬起自己的胳膊,朝前比划,两个断口,一模一样。 是她的没错!韩美人的脑袋嗡的一声响,猝然后仰,晕了过去。 “长戈,饶她一命!” 来人一身黑衣,烈烈风尘,挡在了韩婵身前。 沈长戈稳住身形,斜眼细瞧,狷狂大笑:“哈哈……我饶她,谁饶我?” 语罢,男人提刀又攻了上去:“我只要韩婵死!” 第107章 没了 沈长戈杀气腾腾,刀刀直击要害。 韩朝光步步后退,只会见招拆招。 未轻煦眉飞色舞,看热闹最起劲儿。 从前,一切没有变得如此糟糕的以前,异姓兄弟同在锦衣卫,每日都要互相切磋武艺。 虽然以往都会手下留情,点到为止,没有使出全力。但是,韩朝光一直略逊沈长戈一筹,大家心里都清楚。 如今,受亲妹妹的不堪所累,韩朝光心中有愧,更是节节败退。一招不慎,被沈长戈削去了一大绺头发。 “长戈,我们有话好好说……” 韩朝光力有不逮,左右躲闪沈长戈的刀锋,前后护着昏迷在地的韩婵。一边手忙脚乱,一边疾声大喊:“是婵儿有错,但也错不至死,念在你们曾经恩爱过,就留她一条命,又能如何?她欠你的,往后……我还给你……” 沈长戈面容肃杀,并不言语,大刀压着韩朝光的兵器,咬牙直逼,把他压倒在地,再一次抬刀就要向韩婵的脖颈砍去。 “不……” 韩朝光打了个滚儿,伸出胳膊相护,随着他的嘶喊,斜方又来了第三把兵器,挡住了沈长戈刀刃。 一声脆响之后,呼啦啦围上来十几个配刀武士,将沈长戈围拢在中间。 “哎呀……懂不懂江湖规矩,玩赖呀?给我上。” 一直观战的凌宸,来了脾气,抽刀上前,两方人马混战在一起,可把未轻煦乐坏了。 “哎呦呦……沈长戈不愧是个将军,手下人都不是吃素的。六七个人对人十二三个人,也能战上几十个回合,毫发无伤,都是人才呀。” 未轻煦带着他得三十来名锦衣卫退到篱笆墙外,在漫天细碎的雪花里,兴致盎然地赏一场真刀实枪的厮杀,可比戏台上好看多了。 “学着点,看看人家是怎么打的。你们在校场上练的那些死功夫,真不如这些野路子来得管用!” “沈长戈可惜了!” “韩家兄妹就是命好,抄家都死不了。结了大仇,也能逢凶化吉,有贵人搭救。高枝儿越攀越高,高入云霄,都是天选之才呀!” 未轻煦一边嬉笑点评,一边仔细观察与沈长戈战在一处的威武男人。 东元在百年前还是一片莽荒,一个小部落连着一个小部落,混战不断。 东元人居于森林旷野,不管男女皆是身材魁梧,性情暴烈,自来以武力论英雄。 东元新皇拓跋武平十几岁上战场,荡平无数部落。二十出头,弑兄杀父,将不属于他的皇位抢夺入手,是个实实在在的狠人。 你看眼前的男人,壮硕无匹,高眉深目,皮肤黝黑,俊美又狂野。但他武艺高强,却招招毒辣,也沾着一点不要脸。 拓跋武平的功夫不弱,但只拼蛮力,不讲技巧。与大靖武状元正面交锋,不是对手,便由着侍卫掩护,每一刀都朝着沈长戈的残腿而去,明晃晃地搞偷袭。 以少胜多,常闻不常见。 沈长戈等人以七对十三,渐渐落于下风。 “哎呀……沈将军,小心呐!” “我可盼着你赢呢!大仇未报,可不能把性命交代在这里啊!” “小心,小心,再加把劲儿,错过这个村儿,可就没有那个店儿喽!韩婵不死,你往后能睡得着觉吗?” “朝光,你可是个好哥哥,护住妹妹呦!那可是你唯一的亲人呢!怎么能让野男人伤了性命,韩家一大群冤魂都不会放过你的。” 未轻煦叫喊助威,也添油加醋,就像小孩伢子撒尿和泥,管它脏不脏,恶心别人,恶心不着自己,高兴就好。 陪在他身旁的小凳子,眼角一阵抽搐。未公公前半年,天天服用羽化散,日日神志失常,可都赶不上此时此刻的疯癫忘形。 从前那个温文尔雅的贵公子,还能回来吗? “停手,停手,不要再打了!” 韩朝光隔开拓跋武平和他的贴身侍卫,凌宸和三宝也跨步过来,护着沈长戈后退。 好汉不吃眼前亏,他们的确不是这一群东元人的对手。 “哈哈……” 拓跋武平收刀,与沈长戈平视,语气却高高在上:“我很欣赏你!” 没想到,东元皇帝的汉话说得非常标准,还带着一点京城口音,应该是韩朝光教的吧! 韩家被满门抄斩,韩朝光跑到邻国求生,怎么会认一个普通百姓为主子。 狂妄猛男的身份,沈长戈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东元人,身边跟着一群训练有素、整齐划一的高手。 东元四公主昨日入京…… 沈长戈明白,再战下去没有好处,继续逞匹夫之勇,未免显得太过愚蠢。 于是,他也利落收刀入鞘,傲然回道:“我不需要你的欣赏!” 拓跋武平挑眉,眼光冰凉凉扫过沈长戈的残腿,哼笑道:“能够得我欣赏的人,这世上没几个。能够得我欣赏的残疾,你更是是唯一一个!” “那又怎样?” 沈长戈的目光森森,瞟了一眼韩朝光怀里,双目紧闭的韩婵,冷冷道:“阁下护着那贱人,就是与我为敌,多说无益。” “哎?” 拓跋武平露出一个不赞同的表情:“你们大靖人不常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吗?一个小女人得罪了你,给点颜色瞧瞧就行了。没有必要赶尽杀绝,更不能因她阻了自己的光明大道。儿女情长,终不是男儿所向,留着力气去建功立业,争一个英雄美名,岂不快哉!” 沈长戈冷哼不言,拓跋武平诱惑道:“你瞧瞧,韩兄弟与我相识只一载有余,我便给他高官厚禄,荣华富贵,他的亲人朋友我都百般维护着。若是沈兄弟归顺于我,当得更多好处,第一件就是让你顺心如意……” “呵呵……” 沈长戈的浓眉微挑,声笑眼不笑,幽幽说道:“一个贱女人的一条烂命,何时取来,又有什么关系?用她做诱饵,让我乖乖给一个来路不明的阴险之人当走狗,阁下真是小瞧了我沈某人!” 不防被兜头骂了一句,拓跋武平收起笑容,用鼻子哼哼两声:“既然沈兄弟不识抬举,这美人儿……我可就要一护到底了。” 沈长戈淡淡回道:“随便!” 韩婵的命没有多么值钱,早死和晚死的分别罢了! 此时的沈长戈,没能力,有耐心,等等又怎样? 拓跋武平身份特殊,在大靖地界上,也不宜多生事端,最后瞪了一眼沈长戈,转身离开。 韩朝光抱着昏迷的韩婵跟上,路过未轻煦身边,略一停顿,四目相对,一时无言。 感谢妹夫救了妹妹一命? 指责妹夫虐待妹妹致残? 好像什么都能说,又好像什么都说不出口。 倒是未轻煦的神情自然又熟稔,好像从小一起长到大的兄弟,没有隔着生死,不是久别重逢。好像昨日,他们还一起玩闹过,今日又恰巧碰见了。 “朝光,你回来得正好!” 未轻煦的笑意不达眼底,高声道:“未家不留不贞之妇,未轻煦不容不洁之妻。做仇人,韩婵都不够资格。你要帮她永远记得,生生世世别再相见。免得哪一次我忘了,我是一个救人命的大夫。” 兄弟情,兄妹情,夫妻情,什么都没有了。 韩朝光的眼眶酸涩,紧了紧腮帮子,终是没有说出一句整话来,抱紧妹妹,快步离去。 “哎呦,可惜啦!” 未轻煦又缓步靠近沈长戈,带着温文尔雅的笑意,用闲话家常般的语气说道:“想必你也瞧出来了,韩朝光的新主子可是大有来头。说不定就在明日,人家兄妹就全须全尾地离开大靖了。你今日报不了仇,要等到何时啊?我都替你难受……” 沈长戈不想听他废话,恨恨问道:“你说出条件来,要怎么样才肯放岁晚回到我身边?” 未轻煦的笑脸,啪嗒一下就撂了下来,硬气道:“岁晚是我的!” “住嘴!” 沈长戈握紧刀把,哑声道:“是你伤了她,又哄骗了她……” 未轻煦捋着袖口,甜蜜一笑:“有什么关系呢?现在的岁晚,对我很喜欢呢!” “不!” “不许胡说八道!岁晚怎么可能会喜欢你?你是个伤人的恶魔,你是个骗子,你在欺辱她,你还要耍什么花招儿……” “你不要以为我会窝囊一辈子,你不要以为你可以霸占岁晚一辈子。” 沈长戈还是没能压住脾气,再一次抽出腰间的大刀,指向一脸得意的未轻煦。 周围几十个人也应声而动,唰唰唰掏出兵器来,你指我,我指他,大战一触即发。 “呵呵……” 未轻煦捋完了袖口,又勾着胸前一缕头发,慢悠悠地卷来卷去。 “你这人可真有意思,说那么多废话,有什么用啊?就在刚刚,你不是瞎了,也不是聋了。岁晚可是推开你扑到了我怀里,喊我做夫君呢!你还有什么不服气的?” 沈长戈的刀尖在微微抖动,心里翻江倒海似的难受,无可诉说。 他苍白着脸,抿唇呆立,周遭的一切都变得虚无缥缈。 他比谁都清楚,吴岁晚自始至终都是清醒的。 打他,踹他,推他,每一下都很用力,没有丝毫犹豫。 奔向未轻煦的小脚步也很轻快,没有片刻迟疑。 她喊的那一声夫君,喊得多好听,柔又脆,甜又酥。 沈长戈想到此处,持刀的手臂突然下垂,身子也瞬间脱力,向后退了两步。 凌宸和三宝向前搀扶劝慰:“兄弟,别听那死太监信口开河,他就是故意气你呢!咱弟媳妇儿脑子受过伤害,一阵清醒,一阵糊涂的,人都认不全,还喜欢他呢?他就是不要脸。” 凌宸不说还好,一说“喜欢”两字,仿佛给了沈长戈一记闷拳,脑袋里一阵嗡嗡作响。 吴岁晚喜不喜欢未轻煦,真的还是演的,他不知道。 但是,吴岁晚宁愿奔向重伤过她的仇人,也要逃脱他的保护,可是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他眼前。 他们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太荒谬了,太可笑了。 未轻煦一看沈长戈死了亲娘的抽巴样,就觉得异常痛快。 “岁晚过得很好,比跟着你好百倍千倍。你若是个识相的,就该从此在岁晚的生活里消失,不要扰她的清净。” “你从前配不上岁晚,现在更加配不上。” “你要记得,岁晚看见我是怎么笑的。也要有自知之明,不许觊觎她。” “吴岁晚是未夫人!” 未轻煦的言语像无形的小飞刀,钻进了沈长戈的耳朵,游走过脑子,流窜到五脏六腑,到处鲜血淋漓。 他太痛了,痛得张不开嘴,出不了声,只能在心底呐喊。 “不……我不能没有岁晚。” “我很久以前就喜欢她,很喜欢。” “我错了……我太蠢了……我什么都没有了。” “我的岁晚也不要我了……” 沈长戈的瞳孔里倒映着未轻煦的笑脸,那么幸福,那么甜蜜。 那些原本是属于他的,属于沈长戈的。 “不不不……这些都不是真的,我该怎么办?” “谁来帮帮我?” “我太失败了……” 沈长戈瞪着没有亮光的眼睛,如冰雕一般站在风雪中,望着未轻煦离开的背影,一直望到天光大亮,望到日暮西山,望到再也没有希望。 那一年,沈长戈刚刚二十三岁。 第108章 好饼 腊月二十四,天空阴沉,小雪绵绵。 巳时末,吴岁晚幽幽转醒,刚刚把眼皮掀开一条缝隙,就看见一张放大数倍的俊脸。 皮肤真好啊!白里透红,一个斑点都没有。 眼睛好黑呦!像一个小镜子,映着吴岁晚平平无奇的小脸。 唇色艳艳的,嘴角的小绒毛一根根,一排排,一翘翘。 女人醒来,男人笑了。 “岁晚?岁晚……” 未轻煦跪在榻边的脚凳上,前半身趴伏,一臂撑床,一手捧下巴,致使他的脸与吴岁晚的脸不足一扎远,好像随时都要亲到一块儿去。 “岁晚……你醒了,你睡了好久,有没有哪里不适?” 吴岁晚被未轻煦的口气喷了满脸,幸好不臭,还有微微的茶香,但也招她膈应得紧。 眯了眯眼睛,动了动手腕,很想大力甩臭男人一巴掌。 因为吴岁晚想起来,她大白天昏睡,睡得腰酸背痛,就是这死狗子把她扎晕的。 还有从前……新账旧账,现在还不好算。 忍一时风平浪静…… 人在屋檐下…… 识时务者为俊杰…… 不达目的,不可轻举妄动…… 泥人还有三分土性…… 你不仁在先,别怪我不义在后…… 其实也没有那么严重,就是还要里装一阵子。 “夫君?我这是怎么啦?” 吴岁晚的脑子里闪过一大堆有的没的,面上却是一片茫然与惶惑:“夫君,坏人抓住了吗?那男人是不是疯了,怎地到处认妻子,他还知道我的名字……” “岁晚不怕……” 未轻煦提溜着的小心脏,在听吴岁晚甜甜唤了一声夫君后,被妥妥安放。 随之而来的是情难自抑,捧过女人的脸,亲在唇上,接着真假参半编故事。 “唉……这事儿都是韩婵惹出来的。你也知道,她嫁了夫君后,不守妇道,有好几个姘头,把你抓走的姓沈那小子就是其中一个……” “韩婵被他夫君赶出家门之后,姓沈那小子也遭到她夫君的报复,弄成了个半残,扔到边关受罪去了。谁想韩婵是个薄情寡义的,贪图未家的富贵,对我百般勾引,早把她那个沈姓情夫忘到脑后去了。我念着老一辈的情谊,没有将她赶出家门,倒让别人误会了她与我家的关系。” “要说起姓沈那小子也是个痴情种,因着韩婵受罪吃苦,依然对她情深不悔,念念不忘。天长日久,思念成疾,以至伤了脑子,疯一阵儿颠一阵儿的。这一次,他从边关跑出来,就是为了进京城寻韩婵。谁知他脑子不好使,竟然以为我的夫人就是他的相好,待他派人把你抓了去,又赶上犯了病,认不清楚人,偏要说你是他的妻子,真是气人呐!我已经替岁晚好好教训他了。” “哦……这样啊!” 未大夫是医者群里最好的戏子,未戏子是戏曲圈子最好的大夫。 “又一个脑子不好使的……” 他们两对夫妻,三个疯子,两个残疾。细数之下,可能只有韩美人的脑子是正常的,算个全乎人。 当然,吴岁晚不知道韩婵丢一只手。准确说来,他们是三个疯子加三个残疾,不论脑子论肢体,只有吴岁晚的胳膊腿儿健在,各种零件齐全好用,勉强算个正常人。 管那么多呢?爱谁谁吧! 她只知道,他们这场戏有意思,非常有意思。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笑掉八十岁老太太的大牙。 这日子真是越过越刺激啦! 吴岁晚从被窝里爬起来,扯紧被子,垂着眼睫,心有余悸的模样。 “夫君,既然那男人是个痴情的,韩婵留在府中也不合适,你有没有做一回好人,成全他们呢?” “当然!” 未轻煦也坐起身,贴着吴岁晚的后背,将她连人带被子搂入怀中,欢喜道:“我去救你时,把韩婵也带去了。姓沈那小子一见他的老情人,瞬间就精神起来,啥都顾不得呢!病好了,心情也好了,对你夫君我啊……是相当感激,感谢的话都说不尽……” 吴岁晚好奇:“哦……他们结成眷侣,远走高飞啦?” 未轻煦瞎说:“是呀!男有情女有意,天生一对,合该朝朝暮暮,永不分离。我还给了他们一笔银子,让他们相伴天涯,过好日子去了。要不然,姓沈那小子怎能对我那般感激?” “哦……夫君真是个好人……” 就是可惜了,好人做的好事儿,她没瞧见。光听别人说话,也不知道,他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但一想到从前的一幕幕,沈长戈对韩婵的热烈宠爱,未轻煦的话,至少有七分是真。 沈韩两人又破镜重圆了,真是可喜可贺呢! 吴岁晚翘着嘴角,眼神凉凉如水,心里恨恨骂道:“沈长戈,你个混账王八蛋,最好咱们别再碰见。若不然,我对你就不只是拳脚相加,而是一定要让你见见血。” 不分青红皂白,见第一面就赶她回娘家。 为了给韩婵撑腰,对她出手毫不留情。 因着心中一点怀疑,无凭无证,就变身色狼,对她扒衣轻薄。 后来不知哪根筋搭错了,又对她难分难舍,出尔反尔,强势霸道,把她当宠物一样关在山里。 没断奶似的,惹了一屁股冤孽,明知危险靠近,依然对她不管不顾。大将军带着他的韩美人四处风流,却把原配留给未轻煦还债,受尽凌辱。 再之后呢?大将军从高处跌下来,摔断了腿,仍然护着他的韩美人,宝贝着,珍重着。从来不想自己的良心有多不好,带着被他害惨的原配去边关过贫贱日子,每天认打认骂,装的像个人,其实满心满眼还在惦记着他的韩宝宝。 这次从边关跑出来干什么? 说什么想念吴岁晚,明明是来抢他的韩美人。 他不知道吴岁晚一身伤痕是谁弄的吗? 他不知道吴岁晚发疯失常是谁害的吗? 他一见韩婵,就晕头转向,就忘了自己是谁,不说二话,不讲道义,又把吴岁晚丢下了! 丢给了他的仇人,一个曾经暴力伤害过吴岁晚的疯子…… 沈长戈,你可真不是人! 我上辈子欠了你的吗? 吴岁晚咬着唇瓣,红着脸颊,眼睛里水汪汪,脑子里乱糟糟。 气人啊!她自己不愿意跟沈长戈走,和沈长戈不管她,却带着老情人跑了,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心情,是不搭噶的两码事儿。 而且……这种烂事儿,发生了不止一回,一次比一次窝囊。 吴岁晚气懵了,前因后果,前尘今朝,一件件捋起来,捋了个七七八八,稀里糊涂。 她一时都不知道该在哪件事上多怨一点,又在哪件事上少怨一点。 甚至弄不清楚,这两个男人,最可恨的是谁? 他娘的是半斤八两,没有一块好饼,还都是被韩婵啃烂的破饼,恶心死人了。 她活得太老实,和这几个烂人搅和一起,躲不开也想不开,生生把自己逼疯了,真是够傻的。 最正确的选择,应该是把别人逼疯,自己一身轻松才对呀! 未轻煦对吴岁晚的心理变化一无所觉,只顾抱着她晃晃悠悠,句句畅想:“我猜啊!东元那几个人,用不到过大年就会离开。到那时,宫里不忙了,我就能日日陪着岁晚,研习医术。” “待到春暖花开之时,我还可以带着岁晚到周边逛一逛,我知道岁晚从前在乡下是种过田的。未家在京郊有几百亩地,找一块地势最好最肥沃的,咱们夫妻合力种点瓜果蔬菜。春播种,秋收获,当大夫当腻了,当几天农人,也蛮有意思的。” “等到天气大热了,我再领着你往北面走走,哪儿凉快在哪儿待会儿。等到天气大冷了,咱们就往南边靠靠,哪儿热乎在哪儿待会儿……” “等再过个一年两年,我就辞了太医院的官职,和岁晚一起管理春善堂,给真姨养老,把济世堂的生意抢过来,让贺老头子白忙活,也会很有意思的!” “若是岁晚在大靖待腻了,玩够了,我们就去外面看一看。不论是未家还是余家,啥都缺,就是不缺银子,多得花不完。我们俩游山玩水,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可以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你只要记着……你家里不但有个好夫君,还有一座金山呢!” 未轻煦有很多打算,有风花雪月,有柴米油盐,就是不提子孙后代和日子长远。 他只能保证明年,不能预料后年。 他只能抓着生命里最后一缕阳光,尽全力灿烂,却不能阻挡黑夜的降临。 吴岁晚被他的话语所染,渐渐升起一阵莫名的伤感,不知为了谁。 屋子外的雪没停,又起了风,吹得窗帘哗哗作响。屋子里摆着碳盆,一男一女围着棉被喃喃低语,温暖又温柔。 男人说一句,女人应一声。 他们忘了从前,只享受现在,只略微盼望以后。 这一刻的温馨,是未轻煦的殷殷所求,也是吴岁晚的切切所望。 若故事的一开始,相遇的是他们俩,该有多么美好。 若是吴岁晚的脑子真的糊涂一辈子,未轻煦的身子可以安宁十年二十年,又该是多么美好。 两人腻歪了三个刻钟,直到小水心来敲门问安,吴岁晚才下榻洗漱。 “夫人,都怪我没用,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打人逃跑都没的力气,眼睁睁看着夫人被劫走了。您都不知道那时候,我有多难受。” 小水心忙前忙后地伺候,帮吴岁晚洗头发,搓后背,忙得脚不沾地,也挡不住哭哭啼啼。 “没事的,我不是好好的在这里吗?没伤着,也没吓着……” 吴岁晚知道小丫头忠心,也是连声安慰,直到她穿好内衫,坐到梳妆台前,未轻煦接过小水心手中的帕子,演好夫君,帮妻子擦头发。 “夫人,我和小凳子哥哥说好了,从明日起,他在府中就教我耍兵器。什么大刀宝剑流星锤,我挨个试,挨个学,一定要练好身手,保护好夫人……” 小水心赌咒发誓,志向高远,逗得吴岁晚呵呵娇笑,同时起了别样心思。 当未轻煦为她擦干头发,倾身拿梳子的时候,吴岁晚扯住了男人腰间的皮袋子。 “夫君,你觉得我该学点什么,用以自保呢!” 吴岁晚抬脸仰望男人,双眸闪亮,笑得娇俏:“我这人笨笨的,拳脚兵器恐怕来不了,况且夫君风采斐然,作为你的夫人,大刀阔斧总是不雅……” 未轻煦听得高兴,柔声问道:“那岁晚想要如何呢!” 吴岁晚的手指缓缓摩挲装银针的小皮袋子,狡黠眉眼,提议道:“夫君先给我做一套银针,再好好教我行针。待到以后,谁挨近了,使坏了,我就照着他的穴位猛扎。让他疼,让他求饶,夫君说好不好?” 女人的勤奋好学,总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未轻煦喜欢得紧,不疑有他,干脆回道:“当然好啊!” 吴岁晚喜上眉梢,望着镜中为她梳头绾发的好男人,轻声细语:“夫君,我会好好学,快快地学。” 第109章 种田 如未轻煦所料,东元四公主一行人,在腊月二十八便离开了京城,至于和小皇帝的婚事,依然悬而未决,没有个准话。 东元使臣临行前,只说要回去请示他们的皇帝陛下,让大靖君臣等消息。 这种状况,按普通人家来说,就是姑娘没相中未来婆家,等到猴年马月也不会有消息,然而大家都料错了。 出了正月,东元传来国书,拓跋武平答应了大靖皇帝陛下的求亲。但是,以东元的习俗,男子要满二十岁才能娶亲,而且东元皇帝和四皇妹感情深厚,不忍她太早离国远嫁,所以,婚期定在两年之后。 话说到这里,合情合理,好像没有什么不妥,满朝文武异口同声地说好。 管他拓跋武平是存着什么心思,就算他趁着两年的空隙,蓄养兵力,也没什么关系。咱大靖皇权不稳,也能趁此机会休养生息,何乐而不为呢? 反正是能拖一天是一天,谁放着安稳日子不过,成天想着打仗。 然而,众人又一次料错了,因为东元嫁公主的苛刻条件还在后头。 拓跋武平说了,他的四皇妹在东元是最最尊贵的公主殿下,而且东元民风开放,没有什么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乱七八糟的观念。 就是哪一天,拓跋武平做皇帝做够了,把皇位禅让给他的四皇妹,臣民照样臣服。 因为现如今,东元国的各个小部落,有一半是女首领。四公主殿下更是统领四五万兵马的女将军。 所以,他们东元的公主找大靖的皇帝做夫君,也是下嫁,是委屈的。 为了看到大靖皇帝对东元四公主的喜爱与重视,拓跋武平开出条件。 聘礼要十万两白银,十万两黄金,每一年往东元运送十万担粮食,送到哪一年,凭四公主的心情。 这就是土匪行径,咋寻思说出口的呢? 咋的?娶了你家姑娘,还得养你全家?把你家养肥之后,你再把我家端喽? 傻子都能看出来,拓跋武平就是这个意思! “简直欺人太甚,不行……咱们就开打。趁着拓跋武平实力不够,咱们先跟他战几场,给他点颜色瞧瞧,免得他一个蛮荒之地的小首领太把自己当回事儿。” “打打打,就知道打,拿啥打去?用谁打去?打的是银子,打的是人。” “南边地少人多,西北地多人少,奈何连年干旱,只能维持着自家人不抱着空碗吃饭。国库每一年都空虚几十万两,还哪里有粮食和银子去支持你打仗?” “你是打拓跋武平吗?你打东元,北金就要占希城,到那时,咱们大靖就是腹背受敌,粮草都供应不起,这不是闹笑话呢吗?” “瞧瞧你那个话儿说的,那个难听,真是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我们大靖再穷,还能缺了军队的粮草?北金和东元大半年的时间冰雪覆盖,有他们缺的,也没有大靖缺的。咱们富有四海,还耗不过弹丸荒地吗?你只说西北干旱,你怎么不说东北平城,土地肥沃,牛羊成群……” “你也说是平城,那是代王的,和朝廷有关系吗?代王连先皇的话都不听,谁去指挥他?” 一提代王,众朝臣一静,与东元对战,平城就是前线。 代王养精蓄锐多年,不立即回来把他大侄子推下皇位,搞乱社稷,大家都偷着乐呢!还指望他为小皇帝卖命,抵御外敌,把自己多年经营付之一炬,更是说笑话。 “结姻亲嘛!你来我往,提提条件,人之常情。拓跋武平不过是仗势欺人,由北金做后盾,知道咱们不敢轻易挑起战事,想借着嫁妹妹的由头,占占便宜,养养实力。这恰恰证明了,拓跋武平的家底也没有咱们想象中那般坚不可摧。” “四公主来一趟,瞧见了咱们地大物博,便野心膨胀。但也因着他们地荒人稀,实力不济,不能将咱们一举打趴下。想用大靖的银子和钱,养着东元几年。” “唉……有的时候啊!两姓结亲和谈买卖差不多,合适就成,不合适就散,全看你抱着什么心思去谈话。短日里,拓跋武平不敢打,咱们放他一点甜头,也没什么。派几个头脑灵活的使臣,前往东元讨价还价一番,又能撑个三月半载。实在谈不妥,用点小钱儿,先稳住东元,也是可行的。” “现在最要紧的是筹集粮草、蓄养兵马,以防拓跋武平搞突袭。” “我给代王写信,问问平城边防。另外,今春的耕种,让各地官员都狠抓着点。” “都散了吧!” 随着廉丞相一声令下,众朝臣向皇帝陛下行礼后做鸟兽散。 小皇帝也像下课的学生样,懒懒散散往自己寝宫走去。 原本他还想拽着未哥哥问两句怎么办?派小太监寻了一圈儿,也没寻着。不知道未公公什么时候又出宫去了,一两天抓不着他的影儿是常事。 唉,听天由命吧! 代王叔叔不来打他,拓跋武平还要打。拓跋武平不打,这些个大臣们也不会放过他。 他只要坐在宝座上一天,就没得安生。 有的时候,他也纳闷儿,为什么有人喜欢做皇帝呢?做个富贵闲散王爷多好。 所谓人各有志,有人喜欢吃馒头,有人喜欢吃米饭,各有各的好味道。 偏要逼喜欢吃馒头的人改成一天吃三顿米饭,不吃就打一顿,确是故意为难。小皇帝就是受这种非人折磨的可怜孩子。 原本还有一个单身的未哥哥哄着他玩儿,奈何人家现在有了中意的新媳妇儿,根本就没空搭理他。 小皇帝偷偷感叹,若是他生就个女儿身就好了。宫里的日子过不下去,就赖上未哥哥,嫁给他,被他宠着,一定很幸福吧! 再说被小皇帝羡慕的未夫人,那小日子过得安稳自在,循规蹈矩,唯一改不了的毛病,就是勤劳。 天不亮就起床,腰间别着一本书,一边做饭一边背药方。不出一个月,余夕真又被她的好女儿喂胖了一圈儿。 吃完了早饭,赶去春善堂,接触真实的病患,积攒经验,顺便跟各个大夫偷偷学手艺。 春暖花开之时,吴岁晚已经能够治疗一些轻症风寒,妇科疾患,小儿发热。 吴大夫尤其受妇孺喜欢,因为大靖朝的闺阁教条,女大夫不常见,很多妇人身上的病症不好对男大夫讲起。 出身好的女人,还可以把大夫请到家里,偷偷地治。很多市井人家,妇女要走进医馆,摸脉细说,总是难为情的。 有了女大夫就是不一样,不但可以说,还能让她看,一副药下去就见效。 一传十,十传百,春善堂有个医术高明的女大夫,在京城妇孺间广泛传扬。 忙碌一天,吴岁晚是很累的。但她不会偷懒儿,一定要下厨,哪怕炒一个菜,也要去厨房张罗一通。 因为她的好夫君,每天都要回来吃晚饭,就喜欢她做的菜。 吴岁晚很努力,学医学得好,学个大半年就能被称为大夫。 演贤妻演得更好,演的比真的还真,把未轻煦哄得不知南北。 为了让吴岁晚行针的技术,越练越纯熟,未轻煦带她去诏狱,用真人练习。 什么断胳膊断腿的,脑袋肚子有淤血的,失明致残的,咽气了还热乎的,各种病患应有尽有。 也是进了诏狱,吴岁晚大开眼界,认识到很多刑讯的手段。怎么让人痛苦,又让人死不了,那招数可是多了去了。 不偷偷学几下子,白瞎了好机会,不是吴岁晚的性格。 进了四月,春耕时节,未轻煦还真的说话算数,预留了一片田地,让吴岁晚教他种粮食瓜果。 “岁晚,你慢些,若是把种子的芽儿碰掉了,它还能长出来吗?” 未轻煦一手拿着装种子的饭碗,一手小心翼翼捡出来,再仔仔细细数清楚,又轻轻悄悄放进土坑里。 知道的,未公公是在点种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扔金豆子。 吴岁晚又欻欻刨了两个土坑,一手支锄头,一手掐腰,欣赏未公公绣花式的种田,无奈又好笑:“不要那么小心,种子没有你想得那么娇气。” “早知道你是这个样子,我就不把它生出芽儿来,直接种好了” “照你这个种田法子,人家地里的苗长出来了,你还没种完呢。到秋收时,别人家大丰收,你家都是瘪瘪瞎瞎的空壳子。” “那是红豆种子,能耐大着呢!干旱洪涝都不怕。扔进土里,一茬不行,还长二茬,那不是纸糊的。” 绿水青山环绕,一片沃土良田,一名农妇拄着锄头,对自家爷们指指点点,数数落落。 画面是美的,未轻煦是小心的,吴岁晚是闹心的。 刚刚来到田里,是未轻煦抡锄头刨坑,吴岁晚点种子培土。 结果,未公公事事追求完美,土坑的距离,深度,宽度,都要一模一样。 让他刨一个土坑,他要左左右右,上上下下,相看好几个呼吸。 抡锄头的角度,腰部和胳膊使的力度,都要反复琢磨,试验。 半个时辰过去了,十丈长的地垄,种了一条不到头。 吴岁晚的耐性耗尽,和他换工种,结果还是不尽人意。 从太阳正当空,一直到日落西山,磕磕绊绊,磨磨唧唧,终于把六条地垄种完了。 “唉……” 吴岁晚扛起锄头前行,无力感慨:“把你这样的爷们儿扔在杨家村,你是娶不着媳妇儿的。” 未轻煦捧着饭碗,跟在妻子身后,小媳妇儿一样,不服气道:“你这说的什么话?谁一生下来就什么都会做吗?我连见都没见过,别人是怎么种田的?学的慢一些,也不能惹你这般笑话……” “哼哼……” 吴岁晚大步流星朝前走,头也不回,嘲笑道:“你别不信,乡下都是重体力活,乡下女人找爷们儿,可不要绣花枕头。长得好看有什么用啊?得有力气,会做活计,让家里的女人轻轻巧巧过日子。就你这样的,村东头的秋丫都看不上你,害怕饿死在婆家。” 未轻煦小跑跟随,好奇追问:“秋丫是谁?” “哈哈……那可是个妙人呢!” 吴岁晚的脚步略停,回眸坏笑:“秋丫是杨家村的名人,非常有性格。她若是想撒尿了,不管什么场合,当着谁的面前,撩开裙子就撒尿,可招人喜欢呢!” 未轻煦的俊脸一抽巴:“……” “哈哈……” 吴岁晚已经大笑着走远了。 第110章 找娘 日子悠悠也匆匆,转眼到了盛夏七月,未家餐桌上,顿顿都是夫妻俩亲种的果蔬。 未轻煦回家更勤快了,吴岁晚习惯忙碌,多伺候夫君一顿饭,倒也没有觉得不适应。而且,她还指望着好夫君将大本事倾囊相授,累一点也甘愿。 天气炎热,余夕真丢下春善堂的事务,跑到京郊的尼姑庵避暑去了。 贺行贺大掌柜的,两天不去,三天早早地守在庵门口,以汇报堂中事务为由,得以见小真妹子一面。 气 她,恨她,怨她,又舍不下她,其中复杂,别人猜不透啊! 不知是余夕真一番敲打,让贺大掌柜的见好就收。还是他年纪大了,良心发现。亦或是吃得够饱,心满意足了。 贺行和他的儿子们很消停,至少表面上没有什么过分举动。连着半年,也没听说哪个地界有新的济世堂开张。吴岁晚只能从春善堂各地报上来的账目上发现点点端倪。 目前为止,大靖地界上有春善堂五十五家,济世堂二十二家。 南边富裕,济世堂占了大半,只余下十几家春善堂苟延残喘,还得靠着北方铺子的盈余贴补。若不然,济世堂会把春善堂挤得渣渣都不剩。 然而,吴岁晚翻看最近的账目,发现北边最赚钱的几个铺子,每个月的收益都在下滑,幅度很小,细心琢磨,也有迹可循。 尤其希城和荣城交界的北宁县,年前腊月里盈余一百七十多两,上个六月盈余二十多两。 一个铺子至少养六个大夫,十名小工,每个月盈利二三十两,和亏本是一个意思,闹笑话一样。 据她所知,南边几个春善堂之所以干黄了,就是从很多大夫请辞开始,随后是收益一个月不如一个月。半年之后,亏损严重。一年之后,工钱都发不出来。 春善堂里的大夫伙计都是一铆钉一楔。银子可以调动,人手不好调动,现招又招不着大夫。 怎么办呢?维持不下去,不得不关门。 吴岁晚翻看人事变动的本子,原来在年前冬月里就有第一个大夫请辞。 呵!不用猜想,又是济世堂的手笔。只是北宁县多开了一家医馆的事,怎么没见有人报上来呢?想必是贺大掌柜培养的心腹拦下来的。 他们要把春善堂赶尽杀绝吗?是贺大掌柜死性不改,还是他的儿子们欲壑难填呢? 吴岁晚看着北宁县几个大字,发呆了一小会儿,随后收拾东西,带着小水心去了京郊庵堂。 “呦!真稀奇哟!” 余夕真吃着甜甜的糕点,说着酸酸的话:“这个时辰,作为一个贤惠妻子,应该回家给你的好夫君准备晚餐才对,怎么想起我老婆子来了?” “呵呵……” 吴岁晚给母亲斟茶,讨好笑道:“夫君再好,也赶不上母亲好!” “哦?” 余夕真抿一口茶水,冲淡了口中的甜腻,意味深长地问道:“母亲哪里好?” 吴岁晚把蒲团挪蹭到余夕真身旁坐下,挽着她的胳膊,娇里娇气:“母亲疼女儿啊!会随她的心意,让她想跑就跑,想疯就疯。” “哦……” 余夕真做了悟状,拉长音调:“这是演戏演累了,想要换一种活法啊!” 只有女人最懂女人心,吴岁晚被未轻煦“解救”回来之后,细微的情感变化,余夕真都看在眼里。 只有姓未的男人傻不拉叽,只知道贤妻在侧,甜蜜温馨,不知道三四五六。 “母亲,不许笑我!” 吴岁晚的头靠着余夕真的肩膀,忧郁道:“很久以前,女儿就希望自己可以像男孩子一样,自由自在地去外面闯荡。好不容易准备周全,却被几个烂人搅和了。想起来就生气,到现在气还没散呢!如今我有了好母亲,有人给我撑腰了,还想出去玩玩儿……” 余夕真冷哼:“嗯……我听明白了,就是自己去外面潇洒,不管老婆子了呗!” 吴岁晚保证:“母亲放心,女儿去外面玩儿,不仅自己开心,还给母亲解忧呢!再过几个月,您就能见着女儿的孝心啦!” 余夕真笑着叹气:“我见不见着你的孝心不打紧,只要我的女儿开心就好。” “母亲最好啦……” 吴岁晚略微伤感道:“母亲,女儿在外会时刻想着您的,玩够了,很快就回来。” 余夕真搂过吴岁晚,摸着她的头发,满眼慈爱,轻声安慰:“岁晚,母亲这一辈子没有别的福气,就是一个事事随心。母亲把这福气分给你一点,想做什么,尽管去做。实在混不下去了,还有个春善堂,等你回来收拾烂摊子呢!” 吴岁晚抱紧母亲的腰身,眼眶湿热,瓮声瓮气回了一声:“好……” 夏日天长,吴岁晚陪着余夕真说知心话,说到了天黑,又吃了晚饭,才往家里赶。 出了山门,正要加速的马车就被一群官兵拦住,有一个怨夫骑着高头大马,脸色比夜色还要黑沉。 “你这女人是傻的吗?天黑都不知道回家,偏叫人惦记着。” 吴岁晚扒着车窗嘿嘿笑:“夫君不傻,就是像一个小孩子,到饭时就喊娘,找不着就拉拉脸。” 月光皎洁,星星闪烁,映着女人的笑脸,温柔又俏皮。 未轻煦策马上前,朝吴岁晚伸出一只手,别别扭扭的语气:“来吧!小后娘赶紧回家,大儿子要饿死啦!” “呵呵……” 吴岁晚笑出声来,起身钻出马车,借力跨上马,坐在了男人身前。 没找着娘的时候,大儿子饿得吱哇乱叫。找着娘了,骑马骑得慢慢悠悠,还是饿得不够狠啊! “你是真不叫人省心,我申时初便回了府,傻呆呆地等着你下工回家,等到了太阳落山,睡醒一觉了,还不见你的人影。我又急吼吼赶到春善堂,守铺子的小工告诉我,你午时便出了门,再也没回去过。你也不想想,我有多担心,派人多番打听,才知道你出了城……” “三岁小儿都知道,白天有拍花子,黑天有大灰狼,你在外面疯玩儿,就不怕被人拐走了吗?” “别人家的夫人小姐,今天裁个衣裳,明天打个首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你可倒好,比她们都富裕,偏不爱打扮,就喜欢在外面折腾。” 未轻煦一手拉缰绳,一手搂着女人腰,架着马行在黑黝黝的官道上,越嘟囔越生气。 “看来是我太惯着你,是时候该振振夫纲了。从明日起,太阳升起出门,太阳未落山之前必须到家。去春善堂以外的地方,必须提前报与我。只有夫君点头了,你才能去。为人妻子若是做不到,夫君就给你请家法……” “哦?” 吴岁晚一听“家法”两字,来了兴致,惊奇道:“未家的家法吗?祖上传下来的?是什么?” “哼哼……” 未轻煦假装严肃:“犯了小毛病,就是抄书,禁闭,跪祠堂。大毛病就是打板子,更大的毛病就要休回家……” “欧呦……好吓人呐!” 吴岁晚语气夸张,内心冷哼:“你我是夫妻吗?连婚书都没有,休什么休呀?” 未轻煦笑着威胁:“害怕了吧?要想不被罚,就要听话,上哪儿去都要提前告诉我,知道了吗?不然有你好瞧的……” 吴岁晚轻哼:“不知道,也不想瞧……” 我想去的地方多了,就不告诉你,告诉谁也不告诉你。 未轻煦气结,搂女人腰的那只手乱动,挠她的痒痒肉。 “果然市井之言说得对,家里的女人,三天不打就要上房揭瓦。看来就是我这做夫君的威风还不够啊!” 吴岁晚捉住男人作乱的大手,咯咯笑着求饶:“好好好……夫君厉害,小媳妇儿不敢惹,我听话,乖乖听话,还不行吗?” 臭男人,等过几天的,我不但要让你痒痒,还要让你疼。 未轻煦停手,低头吻女人的耳侧,柔声道:“岁晚乖乖的……” 夏日夜晚,郊外官道,两旁杂草丛生,各种虫子连成片的乱叫。 马蹄哒哒,慢慢行进,一会儿一个青蛙蹦过去,一会儿一个蝲蝲蛄游过去,一会儿一个扑棱蛾子迎面撞过来。 有浪漫,有惊奇,有自欺,也有欺人,很多难言的复杂感情,揉杂于吴岁晚心间。 她喜欢这样的相处,温柔,雅致,细腻,风趣,满心满眼都是你的男人,哪个女人不喜欢才怪了呢! 但是,吴岁晚有此等夫君相陪,也是不如意。只因为眼前的幸福都是虚幻,是刻意掩盖伤害与欺骗的假装。 她不随心,不想稀里糊涂交付自己的情意。 要问她为什么不随心,她也不知道。 若问她要怎样才随心,她也说不清楚。 吴岁晚恨不起来,就想逃避,想要自由,想找回自己。 她要一个人去外面冷静一段日子,她要随一回心,为了从前的吴岁晚。 “岁晚,再等个十日八日,我向宫里告了假,带你去北边的骊山行宫住几日。那里可是个好地方,夏有冰室,冬有温泉,你若觉得好,冬日我还带你去。” 嗯!这是个好地方,远离京城,四通八达。她若是从那里逃跑,锦衣卫都不知道先从哪条道开始追呢? 吴岁晚痛快回答:“好啊!我在春善堂忙了大半年,也是累了呢!早就想出去散散心,夫君,你打算得真好。” 她不会问,一个小太医怎么能说走就走,怎么能随随便便住进皇家行宫? 就像她从来不会问,为何夫妻俩白日里恩爱,晚间从不同榻而眠。 吴岁晚在装糊涂,未轻煦又何尝不是在自我欺骗。 那么聪明的人,院墙关不住,整日在市井听着未公公的流言蜚语,一句对不上,两句对不上,三句四句,还对不上吗? 未轻煦假装不知道,假装吴岁晚也不知道。他太喜欢,太珍惜,再有两个月,他们就假扮了一整年的夫妻,多么美好的时光呀! 未公公是个胆小鬼,不敢揭露真相,不敢袒露残缺。他想让吴岁晚幸福,更想让未轻煦幸福。 他在自己编织的谎言里沉溺,不知归路。 第111章 完整 七月中旬,未轻煦带着吴岁晚出了京城,一路游山玩水,三日后便到达了骊山行宫。 未公公名声不好,不能大张旗鼓离京,害怕与他不对付的大臣使坏,也害怕百姓传言不好听,影响了未夫人的心情。 所以,他们一行二十多人,只做普通富裕人家装扮,倒也自在。 到了骊山地界,小凳子先行,做了一番部署安排。吴岁晚踏入行宫,没见着一个多余的人,正中下怀。 作为一名合格的贤妻,女戒女则滚瓜乱熟,闺阁例律例铭记于心,大靖女子之楷模,后世敬仰之典范,吴岁晚时时刻刻不忘围着夫君转。 入了行宫第一件事就是找厨房,“贤妻”说得好听:“夫君,我常听老人言,相隔百里就是异乡。夫君几年都不出京城一回,如今到了骊山,恐怕水土不服。一日三餐交于别人之手,为妻不放心呢!还是要我张罗着,也对你的口味。所以……咱们就住在东南角的偏殿,离厨房近一点。” 骊山是京城二百里内最高峰,半山腰建了一座皇家行宫,却并不金碧辉煌,也不多么气派,而是像三四品官员府邸,小巧别致,还沾着一点乡土气息。 行宫东南角的偏殿,的确很偏,原是给皇家之人贴身伺候的宫女太监们居住,也甚是简陋。 不过,东南角有个小门,通往山下南北走向的一条乡间小道,以供下人采买出入。虽然山路狭窄,但修葺得极是平整,从山上跑到山下,用不了两刻钟。再沿着乡间小路往北走,就会找见余夕真安排给她的马车和护卫。 未轻煦不遑多让,做温柔体贴好夫君也是上了瘾,当即顺了妻子的心意,派人打扫偏殿,还把正殿的许多稀奇东西搬过来,好让吴岁晚舒服一点。 骊山行宫历经两朝,被多位皇帝选为避暑胜地,山好水好,说不尽的好,就不必细说。 反正,未夫人玩得很高兴,真真觉得不虚此行,如有机会,每年都来一趟,也挺好的。 只是……好机会,不是年年有。 好夫君,以后也不能天天相陪。 可惜吗?心软吗?都有一点吧! 但更多的想法,还是要丢下粘人又恨人的麻烦夫君,去远方潇洒一番。 以后认不认他做夫君?以后再说。 谁有天大的本事吗?一会想从前,一会儿想以后,不够累的。 只管眼前顺不顺心,如不如意,就行了。 以前的不好,以前的她忍了。 以后的不确定,以后的她费思量。 现在的吴岁晚,只管演好未夫人。 “夫君……” 吴岁晚扯住未轻煦的袖子,轻轻摇晃,垂下的眼睫,微微颤抖。 “夫君……你是嫌弃我吗?为什么……每一个晚上都要丢下我……” 月亮圆圆的,吴岁晚的脸蛋也是圆圆的。 星星闪闪的,吴岁晚的脸蛋红红的。 夜风轻送的宽阔庭院里,一个腼腆羞涩的女人,软语质问丈夫的冷落,美不自知。 未轻煦的心,一阵不可言说的悸动,脚步虽有千斤重,一点不耽误他慌忙转身,背对着吴岁晚,不舍离去,也不敢回视。 “岁晚……你很好,你太好了……” 未轻煦喃喃低语,目光掠过树影,甬路,院墙,无边的夜色,好像都看在眼里,又好像什么都没看见。 “岁晚,是夫君不好……我有很多怪癖,晚上睡觉不老实,怕扰了你……惹你嫌弃呢!” 吴岁晚假装没有察觉到夫君的为难,挽过他的胳膊,转到他眼前,抬脸仰望,可怜兮兮道:“夫君,你留下来陪我好不好?这院子不是咱们家……我一个人会害怕的……” 未轻煦眸光幽暗,张了张嘴,一时无声。 他想说让小水心进内室陪你睡,想说再多派几个婆子守夜,想说屋子外有很多侍卫…… 千万个理由,都没能压住心底的渴望,终是轻轻回了一声:“……好!” “啊……夫君,你真好……” 吴岁晚做惊喜状,搂过男人的脖颈,踮起脚尖,吻在了他的唇上。 虽是蜻蜓点水,却仿佛藏着无尽的力量,足够把男人亲懵了,两眼一抹黑,被女人扯着袖子,飘进了屋子里。 山里的夏和城里的夏不一样,天更高,地更远,气温更凉爽。 尤其半夜下起了小雨,凉意更甚。 未轻煦衣着整齐,腰间围着薄被,斜靠在床榻外侧。 吴岁晚善解人意,离她的夫君远远的,隔着一肘距离,老老实实躺在床榻里侧。 “夫君,跟我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吧!我蛮好奇的……” 未轻煦笑问:“好奇什么?” “嘿嘿……” 吴岁晚平躺着,把被子拽到胸口,眼睛盯着帐顶,稍显扭捏道:“你也知道,我从前在乡下,见过的男人都是粗野山夫。偶尔遇着一个书生,表面和气,说话咬文嚼字,没人的时候也会骂娘。可是,像夫君这样,家里家外,人前人后,每时每刻都表里如一、如玉如风的男人,我还真是没见过。我就好奇呀!夫君是被管束成翩翩君子的,还是从小性子就是这般文文静静,像大姑娘一样呢!” “呵呵……” 未轻煦松开攥被子的手,慢慢移动,握住吴岁晚放在身侧的手。 “我小时候啊……和现在一样的,安安静静读书,整日混在学堂,药铺……” 说起来,他的年少时光,除了哄韩婵,还是哄韩婵。 那些疯孩子调皮捣蛋的事儿,他都没干过,因为不得机会。 严厉的父亲,古板的母亲,不着调的祖母,天性里的喜静不喜动。 大多数时候,小小未轻煦是学堂药铺两头跑,挤出来的点点空隙都给了韩婵。 说来真可怜,没有放肆过,自以为开怀过,谁知忙到最后,唯一的快乐也跑了。 往前二十多年,实实在在的“白活”! 未轻煦把韩婵从脑子里摘出去,把不相干的女人从他的回忆里扔出去,和他的妻子细说他的曾经。 “未家到我这一辈儿,已是四代单传,我父母成亲两载才生了我。最难的就是我母亲,日日都要看我祖母的脸色过活。” “父亲知道母亲生了男孩儿,是很高兴的,因他心疼母亲,只打算让她生一胎。一举得男,既全了孝道,也随了私心,能不高兴吗?” “只是我祖母那个人很是难缠,见不得儿媳妇的日子好过。因她年轻时不得婆母喜欢,也不得夫君体贴,便想把她受过的窝囊气撒在我母亲头上。第一个招数,就是把几个月的我抱到她房里教养……” “我母亲恪守礼教,从不忤逆祖母,虽然心里难过,还是忍下脾气,将孩子拱手相让。仗着同一座宅院,夫君一心一意,没有其他女人和孩子。自己的亲儿,只是不能日夜待在一起,想见随时都见得着,日子才没有那般难熬……” “说起母亲,岁晚还真的有一点点像她,规矩,踏实,周到……是难得的贤妻。在很多人看不到的背后,她默默做了很多事。把家经管好,把夫君和孩子照顾好,有她在,我们便无比心安……” “若是母亲还在就好了,她一定会很喜欢岁晚……” 窗子半开,雨声,风声,伴着男人的柔柔低语,说不尽的安宁与缱绻,吴岁晚听着听着,进入了梦乡。 未轻煦慢慢滑到吴岁晚的被子里,轻轻抱她入怀,睁着眼睛,不知作何感想,天色蒙蒙亮才有了睡意。 雨后的清晨,新鲜又干净,成群的鸟儿飞来飞去,叽叽喳喳,一阵令人愉悦的喧闹。 “夫君,夫君……” 未轻煦翻了个身,通体舒畅,嘟嘟囔囔着:“岁晚别闹……”他还想接着睡。 “夫君,天亮了,早饭也准备好了,不要赖床!” 吴岁晚锲而不舍,推搡未轻煦的肩膀,连声呼唤:“夫君,快起床,快起床,我给你做了很多好吃的。” “哎呀呀……” 未轻煦捉住吴岁晚作乱的小手,一把将她扯上床榻,做凶恶状,挠女人的腋下。 “小东西,你是不是讨打……还敢不敢扰夫君清梦?” “哈哈……不敢不敢……夫君饶了我吧!” 夫妻俩闹作一团,直到气喘吁吁才停手。 未轻煦伏在吴岁晚上方,眼神里的欢欣逐渐暗淡,在它慢慢变得悲哀之前,男人连忙翻身下榻,背对着女人整理衣衫。 尽量语气平常,实则语无伦次。 “一会儿……我们去二里外的瀑布……看一看……今早上吃什么?岁晚想去哪里玩?花园里还有一个秋千呢,岁晚见了吗?午后去那里坐一坐也好……最高峰上修了凉亭,上去要半个时辰……” 吴岁晚若无其事,起身下榻,打水投帕子,伺候夫君洗漱。 “我都听夫君的,吃完早饭,先去看瀑布,午后去花园里荡秋千,明天晚间再爬到山顶去看星星,夫君说好不好?” “好……岁晚说了算。” 未轻煦坐于铜镜前,两手抓着膝上的衣料子,努力地微笑,隐隐地不安。 “夫君,一会儿要多吃一碗饭,免得走出一里地就喊累。” “不会的……” “夫君这头发可真好,黑亮柔顺,我都羡慕呢!” “我看岁晚的更好……” 吴岁晚的木梳,一下一下梳顺了未轻煦的长发,她的言语,也一句一句安抚了男人的烦躁。 新的一天开始了,走着,玩着,闹着,说笑着。爬山,赏景,采药材,荡秋千。 两人手牵手牵了一天,好像粘在了一块儿,晚间睡在同一张榻上,也十指相扣。 未轻煦临睡前想到,吴岁晚是个好女人,一个值得被夫君给予万千宠爱的好女人。 他想与她坦白,把一个不完整的自己袒露在心爱的女人面前,问她可愿接受一场不完整的爱意。 怎么说出口呢?太难堪啦! 又怎么隐瞒下去呢?太残忍啦! 岁晚配得更出色的男人相伴,也配得与一个比未轻煦强百倍的男人相爱。 风花雪月,肆意青春。执手一生,不离不弃。子孙绕膝,静享天伦。 一个女人来人间一趟,理所应当拥有的一切快乐,岁晚一样都不能少。 再等等吧!再快活几天吧! 等回了京城,他再慢慢提起。岁晚愿意更好,如果不愿意……他该怎么办呢? 放走她?强留她?都有可能! 可是……岁晚愿意,未轻煦会更心疼。 因为他的爱,不仅不完整,还不能长远。 这一夜,窗外没有雨声,只有一阵阵蝉鸣与蛙叫。 未轻煦睡得并不安稳,脑子里刮了一夜狂风,为了吴岁晚的喜怒哀乐。 “夫君……夫君……” 熟悉悦耳的呼唤,让半梦半醒的未轻煦疑惑,今早怎么没有听着鸟儿叫呢? 他想翻个身,手脚不听使唤,也许是没有休息好吧! 再一次努力,依然纹丝未动。混沌的脑子瞬间清醒,猛然睁开眼睛,随之一脸惊骇。 “夫君,我拿你试试手艺,好不好?” 吴岁晚立在床榻边,穿着外出的行套,举着一根银针,笑得娇俏又诡秘。 第112章 欠揍 东山顶上,日光初现,山林掩映中的深宅小院,依然是一片昏暗。 “岁晚,怎么啦?” 未轻煦强自镇定,面带讨好,却藏不住嗓音里的慌乱。 是岁晚,又不像岁晚,这是睡魔怔了?还是……想起了什么? “夫君……” 吴岁晚弯腰,凑近未轻煦的脸,悄声说道:“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屋子里也是这么黑呢!不过……那天是前半夜,现在是后半夜。” 榻旁小几上,一盏烛火跳跃,吴岁晚将拿针的手背到身后,另一只纤纤玉手掐住了男人的下巴,笑容恬静,吐气如兰。 “唉……都怪那时候我病得头昏眼花,也怪沈家的灯火不够亮堂。当时都没能把夫君这张俊脸瞧清楚,以至我现在回想那一夜,闯进我房门的男人,根本不是眼前的翩翩贵公子,而是一个迷了路的恶鬼,或者是一个杀人成瘾的屠夫……” “呵呵……” 未轻煦卸下逞强,笑得认命又欣慰:“岁晚真是好样的!” “那是呦!” 吴岁晚的手沿着男人的脖颈下滑,隔着薄薄的布料摸摸索索。 “我很聪明的,学什么东西也认真,我记性更好。还记得那一天……你扎了我哪里吗?是这个穴位吗?” 吴岁晚的双眼微眯,话音一落,也手起针落。 未轻煦“啊”的一声惨叫,屋子外,树梢上,刚刚收起翅膀的小雀儿爪子一滑,又着急忙慌地飞走了。 睡在院门旁左边小屋的小凳子被惊醒,连忙爬起来,跑出门,与右边小房里的小水心,走了个碰头。 “你也听见了,是未公公在喊吗?” 小水心急切,不等小凳子回答,就要朝正屋的方向跑去。 “哎……别去!” 小凳子拽住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侧着耳朵又听了听,除了风嚎和鸟鸣,未有人声。 “算了,没事儿,回去再睡一觉吧!” 小水心不解:“咱们不过去看看吗?万一有什么不好的事儿呢?” “能有什么不好的事儿啊!那是顶顶好玩儿的事儿呢!” 院门外走进来两名护卫,一个笑嘻嘻道:“小丫头片子啥也不懂,就别跟着瞎掺和了。赶紧回房,关门睡觉,听着啥动静也别出来,哥哥们都是为了你好。” 另一个油嘴滑舌:“黑天半夜,夫妻俩在卧房里弄出点什么动静来,有什么稀奇的?没动静才怪了呢!哈哈……再说未公公从前可是真男人,又不是从小净身的,会玩儿着呢!” “啊?” “啊什么啊?回去!” 小水心听得稀里糊涂,还要再问几句,却被小凳子推回房子里,堵上了门,还被一再警告:“天亮以后再出来,听着什么也当没听见,更不能向夫人问起那些事情,只当作不知道,赶紧睡觉去。” “啊?啥呀?” 小水心被关在房间里,一会儿侧耳倾听,一会儿苦思冥想,就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小凳子和两个护卫说了几句闲话,也进屋睡回笼觉去了。 这一个小院子的四面八方,围着十几个侍卫,除了小鸟儿,啥都飞不进来。 没有刺客,没有危险,就是夫妻俩的情趣。他不要多事,更不要凑上去瞎问,免得惹未公公不快。 再说受困的未轻煦,大声喊叫的结果,就是被吴岁晚抽了两巴掌,俊脸火辣辣地疼。 “喊什么喊啊?不许出声!” 吴岁晚虎着脸训斥,未轻煦委屈唧唧辩解:“很疼的……我怕疼……” “你怕疼,我就不怕疼?” 吴岁晚勒着嗓子咆哮,火气瞬间被点燃了,摸着穴位,给男人狠狠来了第二下子。 “唔唔……嘶……” 这一次,未轻煦忍住了,没有大喊大嚷,就是牙齿太用力,把嘴唇咬破了皮。嗓子里发出来的动静,就像狗崽子饿极了在叫唤着找奶吃。 “夫君,乖一点哦!” 女人看见男人的痛苦,便觉得心情舒畅,轻拍着未公公的脸颊,笑盈盈道:“夫君好好表现,为妻顺心了,就少扎你一针,好不好啊?” “岁晚高兴就好!” 未轻煦忍过全身的痛楚,额头布满汗珠,苍白着嘴唇,无力又贱兮兮地说道:“岁晚若是觉得针扎不解恨,就去寻匕首来。你身上哪一处有疤痕,就照着我身上那处狠扎……十刀,好不好?” “不好……我想怎样,为何要听你的指挥?” 吴岁晚的眸光晦暗不明,不想受到不应该存在的情绪干扰,第三针扎在了男人的哑穴上。 “我和你不一样,我不喜欢听你的声音。” 吴岁晚手上的银针闪着冷冰冰的光芒,摸索穴位的那只手,连掐带打,恨恨说道:“不过,我喜欢夫君的为人,竟说有用的话。真是提醒我了,咱就照着我身上疤痕的位置扎,哪里疼就扎哪里……” 未轻煦口不能言,额头上的汗珠一串串滚下来,嘴角却自始至终都翘得高高的。 这徒弟好呀! 刚刚学了几个月,找穴位找得准,下针下得更准,能够很好地掌握力度与时长。 让你一会儿酸,一会儿麻,一会儿疼,余韵绵绵不散。 作为受害者,喊不出,躲不开,痛苦难挨,实在可怜。 但作为师父,甚是满意。只想亲亲她,抱抱她,问她累不累,要不要歇一会儿再继续。 “笑什么笑?给我憋回去。” 吴岁晚是有一点累的,原本想着扎上个十几二十多针,过过瘾就行了。谁想到未轻煦越挨针越兴奋,笑得极其欠揍。 “啪啪啪……” 一巴掌接着一巴掌,吴岁晚下了死力气抽打未轻煦的笑脸,连声咒骂:“你个黑了心肠的狗男人,你还敢笑?知不知道疼?你怎么欺负我的?针和鞭子齐上阵已经够狠了吧?你还丧尽天良地给我灌药,活活把我毒傻了,你说你是不是欠揍?你个没脸没皮的傻货,你还敢笑?你再笑一个,我让你明日没脸见人………” 天亮了,吴岁晚打累了,未轻煦的脸肿了。 “我告诉你啊!不要心存侥幸,不要以为咱俩之间的仇怨解了。我哪天不顺心,想起来你的恶行,一定随时回来再虐你一顿!” 就像狗娘养的沈长戈,吴岁晚一想到他就气得鼓鼓的,一见着他就忍不住动手。 贱骨头未轻煦的欠揍,只会比沈长戈多很多,不会比他少一分。 唉……这两个男人是真才俊,没有正才,还有歪才,没有歪才,还有邪才呢! 瞧瞧他们把一个温柔沉静的小女人逼迫成个啥啦? 张嘴就骂人娘亲,抬手就抽人嘴巴,不发疯,不痛快,不消停。 这份才华,沈未二人共有,一样出色。 大才引出大灾,后果也是他们两个吞,咽不下去,强咽。噎不死,继续噎。 吴岁晚照了一会儿镜子,理好仪容,再次回到床榻边,恢复了往日的温情脉脉。 “夫君,乖乖再睡一觉吧!” 女人帮男人提了提被子,弯腰轻拍他的胸腹,像在哄小孩子睡觉。说话的语气更是柔柔的,柔得仿佛能够浸出水来。 “夫君……为妻在你身边待得甚是无聊,打算去远方闯一番事业。作为懂人事的好夫君,应该十分懂得敬重妻子。若是你胆敢派人找寻我,抓捕我,我就跑得更远一点。你若是纠缠不休,逼迫得紧了,惹毛了我,我就跑出靖朝地界。等我长了大本事,你也混不下去的时候,我再回来,扎你一百个窟窿。” 未轻煦胖头肿脸,泪眼婆娑,嘎巴嘎巴嘴,想说什么,一个字都没能说出来。 只有眼睛里的那一汪水,波光粼粼,诉说着心底的委屈和担忧。 岁晚,你别丢下我! 岁晚,你带我走吧! 岁晚,我会很乖的! “哼!我才懒得搭理你!” “这一年半载的,我都不想看见你。” “别来烦我。” 吴岁晚只与未轻煦对视一瞬,立即转身,留下几句狠话,从容地出了门。 “啊……嗯……” 未轻煦想动动不了,想喊也喊不出,急得眼泪、鼻涕、汗水一起流。 岁晚,你要去哪里呀?你别丢下我! 岁晚,你不找我报仇了,不打我了吗? 岁晚,你是不是忘了?我不止用针扎了你,不止用鞭子烙铁伤了你,我还当众扒过你的衣服。 你快回来呀!你的窝囊气,那么容易就散去了吗? 岁晚,你是不是心软了? 你那么聪明,不会不懂得如何报仇,尤其是找一个太监报仇。最好用的方式,你为何不用呢? 岁晚,你可别说,你不懂得如何羞辱一个太监。 岁晚,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离开多久? 你离开后,我的日子怎么过? 谁来照顾我呀?谁跟我一起研习医术? 我还有很多本事没有教给你,你不想学了吗? 岁晚,出门要多带银子…… 未轻煦有多难受,他自己受着就行了。 吴岁晚迈着小碎步,出了房门,临近大门,小凳子带着两名侍卫行礼。 “夫人,早安!” “诸位也早啊!” 吴岁晚笑容得体,闲聊道:“这一大早,天上一片云彩都没有,只怕过了辰时,就会暴晒呢!我去厨房熬点解暑的汤水,放凉了,大家伙儿一人喝一碗。” 两名侍卫连忙客气:“不敢不敢!” 小凳子说笑:“确实不敢的,您为公子多做一顿饭,公子都心疼呢!要知道我们这帮奴才,得了夫人亲手做的吃食,公子会不高兴呢!” “没关系!” 吴岁晚一边朝外走,一边玩笑道:“我偷偷地做,你们偷偷地喝,不让他知道就好了嘛!” 这么好伺候的主子,还真是少见。几个下人都是发自内心地哈哈一笑。 眼看着吴岁晚袅袅婷婷,往厨房的方向而去,小凳子才想起来去叫小水心的门。 虽然女主人常常独来独往,但做奴才的也不可粗心大意,真的放任不管。 主子都起来做活了,小奴婢还睡懒觉呢!谁家也没有这样的规矩呀! 小水心也不是故意的,天不亮醒来,折腾一圈儿,没个结果,再睡个回笼觉,越睡越粘糊。 哐哐哐的敲门声,响了好一阵子,她才爬起来。 一听说吴岁晚已经到厨房去了,也觉得自己过分了些。连忙用手指抓了抓头发,小跑着往外赶。 只是没想到,真的没想到,小水心打着哈欠,一踏进厨房门,还没开口喊夫人,就差一点被异物绊个跟头。 定睛细瞧,原是厨房伺候的王大叔和陈大姐,睡着了似的,一动不动。 小水心还带着些许困意的两只大眼睛转圈儿一瞧,厨房里空空如也。 哎呀!下人受害了,夫人不见了! 小姑娘心中一惊,立即大喊:“来人啊!不好啦!夫人被刺客劫走啦!” 第113章 妄想 小水心是个干巴瘦儿,体格子风一吹就倒,嗓门子却是异常嘹亮。 有刺客,夫人被劫走了! 小姑娘的惊声尖叫,吓跑了一群鸟儿,招来了一群侍卫,只有小凳子转身往内室跑去。 七八岁入皇宫,跟过大大小小十来个主子,受过屈,遭过罪,享过荣光。见过无数阴谋诡计,尝过不少酸甜苦辣。 小凳子的脑袋不是平常人的脑袋。 怎么可能有刺客呢? 不去正屋,摸去了厨房?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真的来了刺客,精心设计了一场刺杀,一定是干脆利落剁了未公公。 哪个权贵无聊?哪个刺客白痴?闯进层层关卡,只为了杀一个普通女人? 毕竟未公公对未夫人的保护天衣无缝,除了近处伺候的几个心腹,无人识得未公公的心尖宠。 再说他们的未夫人,今早的笑容明媚,比往日鲜艳自在。 他们的未公公,昨晚一嗓子短促的惨叫之后,再也没了声息。 其中诡异,来不及细想,小凳子闯入内室,一探究竟。 “公子……” “这……这……怎么啦?” 第一眼瞧过去,一切如常,薄薄地纱帐低垂,未公公的身影安稳地躺在床榻上。 再往前走几步,第二眼瞧过去,他才发现不对劲儿。未公公躺得太老实了些,像一根木头,直挺挺地瘆人。 小凳子撩开纱帐再瞧,不受控制地惊呼:“哎呀!” 这是咋地啦? 俊俏贵公子一夜之间变猪头,玩得这么花花儿吗? 你瞧瞧,那嘴角,还淌血呢! 眼眶里的水汽还没散呢! 脸蛋儿的红肿,脖颈的抓痕,无不诱人。 这就是传说中的“香艳”吧? 纱帐滑落,小凳子高举手臂,半张着嘴,泥塑一样傻呆呆站立着,只有一对眼珠子滴溜溜乱转。 惊奇,疑惑,原来如此,恍然大悟,什么情绪都有,精彩极了。 公子,您舒服吗? 这么花花儿的玩法,是未公公出的主意,还是未夫人私下的爱好? 小凳公公就是在太监堆儿里长大的,什么玩法都见过。弄出伤,见了血,都不稀奇。他还时常为被害者捏一把同情泪,骂那些伤人的同僚是畜牲。 任他见多识广,就是没见过哪个太监往自己身上使劲儿的。还下手这么狠,专门往脸上招呼,这是打算第二天不见人了吗? 再说未夫人,今早出门时,笑意盈盈,脚步更轻盈,哪里像折腾一宿,受尽迫害的。 没见过,也没想到,俊俏儿郎,君子如玉,不染凡尘的未公子,在闺房里是另一个模样,喜欢被虐…… “嗯……嗯?啊………” 未轻煦活动了一下手脚,稍稍有些知觉,清清了嗓子,也能发出几个单音。再把凌厉的目光转向小凳子,自然读懂了他眼神里的“想入非非”。 奈何虎落平阳被犬欺,未公子不能起来打人,也没办法张口骂人。仅凭着杀人的目光,奶狗子一样的哼唧,根本不能打乱小凳子的胡思乱想。 直到门外传来脚步声,有侍卫询问:“未公公还好吗?” “啊……好,好着呢!” 小凳子回神,连忙挡住未公公的脸,掩着纱帐,急声吩咐:“调集所有人手,沿着各个下山的小路,加快搜寻夫人的踪迹。” “是!” 脚步声再次远离,小凳子转身搀扶未公公,心中已然有了比较贴合实际的猜想,遂是问道:“公子,这是夫人下的手?她是记起了什么?自己跑了?” 未轻煦垂着眼睫,木偶一样,任小凳子摆布。 这种样子就是默认,夫人没有危险。 平日里,未公公对未夫人看得眼珠子一样,一会儿不见就要问,两会儿不见就得寻。 虽然此时身不能动,口不能言。但是,男人的眼神里,没有焦急,只有隐痛。想来是他的谎言被戳破了,紧接着又被抛弃了,只顾着黯然。 小凳子不再多问,打水,找药,认真服侍主子,尽量恢复他的丰神俊朗。 只有脸上的伤痕麻烦,可不是洗一洗,擦擦药,一天两天好得了的。 小凳子偷偷感叹,他家夫人的确不是寻常女子,那是一点没留情,也没收力。真把九千岁当狗打的能人,茫茫世间,不知道还能否找出第二个来。 两刻钟后,搜山追踪的侍卫们回禀,没有发现蛛丝马迹,一个大活人,凭空消失了。 “不用找了!” 未轻煦出乎所有人意料地平静,安坐在铜镜前,抚摸着脸上的肿块和划痕,淡淡说道:“岁晚说过,一年半载的……都不想看见我……” 小凳子本想劝几句,又不知从何劝起,张了张嘴,正犹豫着,就听窗格下传来一阵哭嚎声。 “啊呜……我家夫人多好的人呐!在你们眼皮底下被劫走了,你说你们天天挎个大刀,牛气冲天的,到紧要时候,什么用都顶不上。” “还有那个没良心的,整日里夫人长夫人短,亲亲热热,都是假的。大难来时,就当缩头乌龟,丢下我家夫人不管。找了一遍就不找了,你说你是怎么忍下良心的?” “我家夫人整日围着厨房,养你的胃口。穿梭在医馆药铺,给你赚银子。她的好你都忘了吗?白白让你享受吗?你当个大官儿,找个人都找不着,你怎么好意思的?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你装也得装一阵子呀!” “你们给我等着,等我见了真姨,我就要告状,你们对我家夫人不好……” 小凳子害怕小水心惹恼了未公公,连忙迎出来,小声劝慰:“你别哭,也别闹,事情不是你想得那样,夫人没有危险……” “啊?” 小水心止住哭声,眼泪汪汪,抽着鼻子,追问道:“啥……啥意思?” 小凳子低头,拉过小姑娘的胳膊,凑近她的耳边,仔细交代:“不知夫人何时恢复了记忆,心中有怨,对公子十分不待见。今早的情形,是夫人自己出走,自然是没有丁点危险的。而且,以咱家夫人稳重的性子,必然是策划多时,各方周全,不会让公子轻易找到她的。所以,这事儿啊……不能着急……” 廊下阴凉,红墙绿窗,小姑娘的眼泪晶莹剔透,噼里啪啦往下掉,分外可怜。 有些话,越劝人越开怀,但有些话,越劝人越伤心,这个度不好把握。 小凳子的话音一落,小姑娘的嘴巴大张,比先前哭得更惨了。 “啊呜……” “夫人什么都知道了,连我也一块膈应呢!要离家出走都不带着我,夫人是嫌我没用吗?” “我的确是没用啊,不会看人脸色,脑子反应慢,体力也跟不上,学功夫这么些时日,还一个人都打不倒呢!哎呀,我是没用的呀,夫人不要我了,这么好的夫人都不要我了……啊啊……呜………” “啊呀……别哭了……别哭……” 未公公比你还难受呢,听你哭,心烦了,派人剁了你,可怎么好? 小凳子手忙脚乱,哄也哄不好,再往窗内一瞧,未公公更让人操心,死人一般,坐在镜前一动不动。 哎呦!夫人呐!您去外面溜一圈儿就赶快回来吧!留下这么两个大冤种,我这日子可怎么过呀? 一边是阳光灿烂下的哭声震天,一边是阴暗屋子里的死气沉沉。 小凳子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看看这个,瞧瞧那个,一阵闹心巴拉之后,选择了放赖。 爱咋咋地吧!小姑娘的伤心,哭一阵儿就好了。未公公的难过有点……深刻,但也不至于寻死觅活。 实在不行,消停两天,找个先生算算命吧! 未公子身残已是不能更改的事实,婚姻方面,也是光杆的命吗?能不能写个符,念个经,破破? 娶了一个跑了,骗来一个又跑了,下一个还会跑吗?不是……还有下一个吗? 小凳子思绪乱飘,随时注意着未公公的动静。 未轻煦一言不发,坐累了就去躺着,躺累了就睡一觉。 睡醒一觉,天已经黑了,收拾收拾出门,爬到山顶去看星星,一看看到天光大亮。 第二日继续窝在屋子里,坐着,躺着,睡觉,天黑再次爬到山顶去看星星。 一连七日,未公公如行尸走肉,小凳子却是心惊胆战。 要知道,一个人遇着事儿不哭不闹是最可怕的。未公公话也不说了,连脾气都不发了,岂不是更可怕? 虽然未公公从前也不乱发脾气…… 小凳子就是心里没底,不知道跑了一个媳妇儿,又跑了一个媳妇儿的男人,怎么哄才好? 幸好还有一件事值得高兴,未公公的容颜焕发了新的光彩,能够见人啦! 到了第八日,活死人也终于开口说话,正常主持事务,并且加快赶路回了京城,第一站就是去见余夕真。 “真姨,我后悔了,不该那么糟践自己……” “我生出了妄想,想和岁晚朝夕相伴,白头到老,是不是很自私?” “寻常服用的羽化散,只是叫人成瘾体弱。我配的羽化散,能够侵蚀人的五脏六腑,缩短寿命。” “那个时候,我是真的不想活了。我在用羽化散麻痹神志苟活,也在用羽化散行慢性自杀之事。我无法接受自己不男不女存于人间,我不认为自己还是一个人。” “遇见岁晚以后,我的想法变了,可是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若是没有外力摧折,好好调养,十几年……还是能活的吧!” “可是……真姨,我配不上岁晚,我哪有脸面,求她与我相守,我什么都给不了她……” “我不能耽误她的青春……” “但我想活着,想让岁晚陪我活着……” “我想在我活着的时候,岁晚是我的!” “真姨,你看看,我多么贪婪,多么无耻……像我这样不能算人的人,居然妄想让美玉无瑕的岁晚陪我半生残缺,妄想霸占她的锦瑟年华,霸占她的余生记忆!” “有时候,我恨我自己,为什么还活着,为什么不能完整的活着……为什么又生了贪念,不舍得死去?” 那一日秋凉渐起,檀烟袅袅,未轻煦说了很多,余夕真没有给出半字回应。 各人有各人的因果,谁也难说对错,顺其自然罢了。 第114章 红豆 过了中秋,去东元谈判的使臣回朝,带来一个不好的消息。 拓跋武平对大靖皇帝求娶自家皇妹,磨磨唧唧,不愿意掏腰包的行径很是不满。东元皇帝一生气,不但没有退步,还在原来聘礼的数目上,又增加了十万两白银和十万担粮食。 拓跋武平说了,大靖皇帝觉得为难,可以不娶,他家四皇妹不愁嫁。 因为就在前段日子,北金皇太子也来东元求亲,他家四皇妹不来大靖当皇后,去北金当太子妃也是挺好的。 明明白白地威胁,你给我东西,我就不打你。你不给我东西,我就联合外人一块儿打你。 满朝文武震惊,愤怒,一致反对。未公公却特立独行,带头讲和,同意了东元的无理要求。 于是,满朝文武调转枪头,一致对内,声讨九千岁成为大靖最时兴的浪潮。甚至有文人列出他的条条罪状,印刷,抄写,在坊间大肆传扬。 也许时日长了,享受多了,胃口变大,脑子变蠢,未公公误以为自己是一万零一岁。常常把小皇帝摒弃在外,事事越俎代庖,致使朝纲社稷混乱不堪。 每日早朝,未公公指点江山,谁敢有反对之声,就是下狱,抄家,流放。手段之狠辣,令人闻风丧胆。 未公公的“美名”,和当年的赵高有的一拼。 谁家有个夜哭郎,都把未公公的大名贴在床头上,震慑鬼神。 市井之人对骂,最狠的话,就是说你比未公公还缺德。 你若问那些人,未公公坏到了哪里?他们会摇头说不知道。别人骂,自己也跟着骂,反正太监当权,百姓遭殃。 你若再问,百姓遭了什么殃?他们还是摇头说不知道。因为别人都说遭殃,现在没遭,以后也是要遭的,跟着骂就对了。 当然,管大家伙儿怎么骂呢!存心搅事儿的人才不在乎呢! 从骊山行宫回到京城之后,未公公忙得很,一是当朝廷的搅屎棍子,再就是把自己埋在堆成山的医学典籍里,奋笔疾书。 第一场霜冻降临之后,未公公更是忙得脚不沾地,他需要城内城外两头跑,忙着秋收。 小凳公公替主子累得慌,好心提议,把那块田地的活计,派给庄子里的农人收拾,未公公却把头摇成了拨浪鼓,谁碰一下都不行。 可是,未公公种地不会,收地更不会。只干了半天活计,拿镰刀的虎口,便磨出了两个大水泡。更别提另一只手,被豆荚的尖刺扎了多少个血窟窿。 半亩田地的红豆,未轻煦笨拙又认真地割了三天,两只手都缠满了棉布条,庄子里的老大娘都来劝说:“您这双手是执笔拿印的,怎能纡尊降贵来做粗活?满身才华扔在田间地垄头,岂不可惜?” 未轻煦笑回:“我家夫人常说,民以食为天,哪里来的尊贵与卑贱?我与夫人亲手所种,自当由我亲手来收。人生短短几十年,日子有限,能做到肚里有食,心里有情,就是莫大的福分。为了肚肠与心灵的饱暖,诸事繁杂,是辛是苦,都是值得。” 庄稼收割回院子里,活计还没做完。 早晨阳光灿烂时,铺展开来晾晒。晚间落日余晖中,攒起堆来苫盖。 三日后,红豆荚子哗哗干,一碰就裂开,颗颗饱满的小红豆满院子乱蹦。 未轻煦抡起大棒子哐哐砸,豆杆豆荚的碎片一点一点捡出去,珠圆玉润的小红豆一颗一颗捡起来。 几个月的努力没有白费,半亩地,收了半袋子红豆。 虽然都不够熬一锅猪食的,但未公公兴高采烈,见一个人就要显摆显摆,说他家今年收成好。 而且,未公公格外珍惜粮食,那几个瘪瘪瞎瞎,蹦到碎石土堆里的哑豆子,他也会一颗一颗捡回来,就像捡碎银子。还小心翼翼地用荷包装好,随身携带,想起来就翻来看看,嘎嘣嘎嘣嚼一颗。 那一天,风轻云淡,稍许凉意,未轻煦依然穿着薄薄的布衫,就像一个家境贫寒的书生,又在院子里摆弄他的小红豆。 因为农人们好心告知,打出的粮食要赶在上大冻之前晾晒几次,没有潮气,才能保存的时间长些。 而且,粮食带壳和不带壳,晾晒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带壳的不怕日头,越晒越好。不带壳的躲着阳光,阴凉通风即可。 “公子……快来看看,咱家夫人有消息了。” 未轻煦刚刚把红豆铺平在廊下,就见小凳子捏着一封密报,小跑着进了院子。 “啊?真的吗?” 未轻煦慌忙起身,朝小凳子迎过去,不自觉地忘了贵公子的得体雅致,将沾了灰尘的手掌,随便在衣襟上蹭了两下,才把信纸接过来。 信中只有几行字,简单记录了吴岁晚新建的身份,落脚的地点,谋生的方式。 未轻煦的目光,落在“安好”两字上,渐渐温柔,恋恋深情。 小凳子兴奋得不行,耐心等着主子读完了信,立即咋咋呼呼:“我刚刚和送信的人简单聊了两句,他说夫人从骊山行宫离开后,一路去了西北,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县城落了脚,躲在穷僻小巷里,冒充了一个横死的老太婆的外孙女。夫人不是一般女子,闲不下来,只休憩了半个月,就混到了济世堂打杂,小日子过得像模像样的。他们都说咱家夫人每天乐乐呵呵,好着呢!” “是啊!” 未轻煦的笑,丝毫不加掩饰地自豪:“我家岁晚是个能干大事的!” 小凳子搓着双手,嘿嘿笑着附和:“咱家夫人胆子可真大,给自己换了个身份,蒙了周边人,就够厉害啦。她还敢跑到济世堂去寻活计,那胆子大的都没边儿了。我猜想她呀,一是偷偷学艺,二是探贺家的底细。这个出色呦!真是没谁了。咱夫人能屈能伸,有小算计,也有大谋略,可称一声女中豪杰。” “是啊……我家岁晚厉害着呢!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赚得了大银子,也能当好小细作。扳倒济世堂,振兴春善堂,什么都靠她。以后啊……连我家关起门来的大事小情,都靠她呢!” “咱家夫人的好啊!一般人还真看不着。公子,您有福气。” “呵呵……世人都说男人吃软饭就是没出息,我倒不觉得。那也要看看,是哪个女人家的软饭。岁晚家的,我一定要吃!” 一主一仆站在阳光普照的豪华院子里,你一言他一语,没羞没臊,没遮没拦。把吴岁晚从头夸到脚,从里夸到外,夸得花里胡哨所,天上有地下无。 直到未轻煦说得口干舌燥,把信纸上寥寥三四行字看了一遍又一遍,差不多十遍开外,他才想起来,还有正事没干。 作为一个责任心超强的师父,徒弟的手艺,怎能教一半留一半呢?一分都不能留。 而且,为了让小徒弟学得轻松些,师父不辞辛劳,还要将各个典籍中的精华摘抄,编辑成册,以供爱徒闲时翻阅,快速成材。 未轻煦的一日,上朝瞎搅和,给代王递把柄。下朝回家写医典,数豆子,思念爱人。 只怪各方势力相争,诡谲多变,成事不易,不好快速脱身。 未轻煦终日闷闷不乐,恨不得每时每刻陪在岁晚身边。但是,为了往后有消停日子过,年年相伴,岁岁相守。只能暂且忍耐,另外加派人手,好好护卫,寥解惦念。 然而,让未公公睡梦中翻个身都要唤几声名字的未夫人,在西北方的小县城里,活得越来越潇洒,三五日都想不起来她的好夫君一回。 要说六七日能想起男人一回,也不是什么情真意长。只是因为穷巷陋室,粗食麻衣,日子不好过。 当未夫人回想未府的富贵时,顺便想起未轻煦的名字,以及临风雅笑的绯色男鬼,绰约风姿,一闪而过。 那一日,从骊山行宫逃出来,吴岁晚坐上了余夕真为她安排好的马车,由着四名侍卫和一个马车夫护送,紧赶慢赶,赶到了希城与荣城交界的北宁县。 那一路全由她说了算,想慢就慢,想快就快,想在哪里停留看风景,就在哪里睡一觉。别提心里有多么舒畅了,自由的感觉,谁拥有谁热爱! 只是到了北宁县城外,吴岁晚为了符合穷家老太太的贫家外孙女的形象,打发走了车夫和侍卫。又从里到外做了改变,换上粗布麻衣,系上红头绳,一副乡下逃荒来的苦女人模样。 吴岁晚背着装满碎银子的小包裹,大大方方进了城,找到偏僻巷子里一个破烂不堪的土院子,顺利安了家。 周边邻居都是普通人,房有一间,地无一垄,靠打散工混日子,对于巷子里的凶宅来了人,有好奇,却无怀疑。 因为吴岁晚这一次拿的是真户籍,真房契。又因为那座宅子邪门,原来住着的老太太性子怪异,常与人发生口角,人缘不好。 据说连淌哈喇子的小孩子都遭过她老人家的咒骂,谁见她谁膈应,谁也不敢惹。 后来,不知是因病还是意外,老太太烂死在那屋子里,飘出臭味儿来,才被发现。给巷子里十几户人家,四十多口人的心灵,笼罩了一片驱散不开的阴云。 无论男女老少,白天路过那院门都要小跑过去。晚间听了啥动静,也都怀疑是老太太的冤魂不走,逮谁害谁。 如今,鬼宅有了人气,大家伙儿先是好奇,谁胆子那么大?不怕冤魂索命? 随后是想看热闹,看她会不会被鬼附身,看她什么时候招病横死。 人心,好的零星,坏的聚堆。 “那个年轻女人,那日我见了。她说她是那死老太太的外孙女,长相一般,和她外祖母也不像啊!但她说的话也对得上,确有这么个人。我以前跟那死老太太搭过话儿,她只有一个女儿,嫁到历城去了,婚姻还好,儿女双全。不过,外孙女命不好,三年前死了夫君,受婆家薄待,偷跑出来的。” “受婆家薄待的人多了,你见过谁千里迢迢,撇家舍业,可哪儿跑的?那女人指定不是什么好货,说不上犯了什么事儿呢?婆家怎就无缘无故薄待她了?你听她掰瞎话儿,说不定过两日她婆家寻过来,你就能看着热闹啦!” “我瞅着那人挺好呀,老实巴交的,说话也实在。再不是好人,也比她外祖母强啊!先说那一不顺心就骂人的毛病,她身上不带着,干净利索的,洗洗涮涮,两天的功夫,那院子就焕然一新,是个过日子人。那婆家欺负她,也兴许是有的,怎地就不能跑了?非得让她窝囊死在婆家,才叫好女人吗?” “嘿!我才不管她是不是好女人呢!我就想看那宅子,到底犯不犯病?我也想看这孤身女子,怎么把日子撑起来?有她难的!那死老太太生前就不积德,我就不信她的后人是好的。你没听老人言吗?缺德做损,这辈子不找你,那辈子还找呢!这女人一定得倒霉。” 第115章 修炼 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吴岁晚切身体会。这句话的道理,清楚明白,实实在在。 粗布麻衣会磨伤皮肤,粗茶淡饭难以下咽,粗鄙邻居不好相处。 饭要自己做,衣服要自己洗…… 头几日新鲜,前一个月忍得了,第二个月,第三个月……咋就那么难熬呢? 吴岁晚捧着一碗菜汤,吧唧吧唧嘴,没滋没味儿的,打死也不想喝第二口。再抬眼逡巡一圈儿,家徒四壁,床帐上还有耗子磕的好几个大窟窿。 “唉……” 自从被外祖母送回吴家后,她就不再识得贫穷滋味。 吴六子没啥本事,也是书香大家族的六公子。他的清贫,是绫罗加身,是顿顿有肉,是穷苦人家辛劳一生也够不着的富足充裕。 出嫁以后,沈家财力殷实,沈家老夫妻为人宽和,吴岁晚的吃穿用度更上一层楼。 再以后,被未轻煦哄骗做未夫人,锦衣玉食,夫尊妻贵,就像脚踩高楼,一步登天。 至于和沈长戈在边关流放的辛苦,吴岁晚并没有太深的感触。 因为那大半年时光,糊涂比清醒多很多,愤怒比感伤多很多,还有很长一段日子,她误以为自己还是杨家村的贫贱孤女。 如今撇下未轻煦,丢掉荣华安乐,随了很久以前的愿望,重回市井陋巷,把小时候的滋味再尝一遍…… 吴岁晚惊觉,她已不再是她。 不说吴六子的虐待,不提沈长戈的无情,也不念未轻煦的好与坏。 吴岁晚不得不承认,外祖母费尽心机,倾尽全力,把她送回吴家是无比正确的决定。 如果,吴岁晚一直留在杨家村,她就一直是一个名声稀烂的农家女。长到十五六岁,有好心人张罗,给她配一个老实干净的乡下汉子,已经是最好的出路。 即使她聪颖勤奋,会过日子,即使她有韧劲儿把自己活好,可是……她再努力,也很难离开村子,很难离开县城。 也许,她赔上半辈子的辛苦,能够见到丁点富裕,却很难摸到泼天的富贵。更不论她二十岁便拥有的见识和本事,作为杨家村的孤女,要熬到猴年马月,才能够修炼而成? 所谓因祸得福,吴岁晚有不一样的见解。 记得八岁那一年,芳芳吊死没几天,吴岁晚上山采药材,走了一条不熟悉的小路,脚下踩空,滚下了一个陡峭的山坡。 碎石子和干树枝刮伤了她的胳膊腿儿,额头也撞了一个大硬包,她在蛇蚁乱爬的潮湿谷底迷魂了好久。 再次睁开眼时,天色已黑,勉力起身,才发现自己置身在一大片蘑菇林里。 那一晚,她把背篓装得满满,乍着胆子摸索,找到了回家的路。 坐到家里,她和外祖母笑着说起她的发现,说起山谷的丰盈,说起蘑菇的美味。 她从不抱怨走错路,从不自怜一身伤。辛苦一日,没有空手回家,就值得高兴。 算了,不吃了,如今的吴岁晚,可不是穷人。在前任假夫君那里没少搜刮。她干娘家财富成山,随便她拿。自己一身本事,也能赚银子,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吴岁晚把一碗青菜汤倒掉,拿出偷藏的糕点盒子,捻起一块白玉糕,又烧水冲泡了一壶六安瓜片,算是把早饭对付了过去。 她都打算好了,今日午休,她要躲开熟人,偷偷跑去酒楼吃一顿好的,犒劳自己一下。 晚上回家,她也要在随身布包里偷偷带些名铺子的糕点,当零嘴儿解馋。顺便买几件好料子衣衫,偷偷地贴身穿。 为什么要偷偷的呢? 因为邻人们都不富裕。 你一个失婚独居的弱女子,还敢大张旗鼓,吃好的?穿好的?真是不想好啦! 辰时中,吴岁晚穿着粗麻布的棉袄,迈着小碎步出了门。不是她矫情,是因为昨夜飘了一宿小雪,不知院门口被谁泼了一桶水,或者是……一桶尿。 雪层以下是冰底,踩上去,迈大步,会摔跟头的,更不知有多少人躲在门缝瞅她热闹呢! “王大娘早啊!” “李大嫂子也去上工啊?” “赵大爷小心啊!地可滑呢!” 小巷子不长,五六丈远,吴岁晚见谁都笑呵呵打招呼,也不管别人应不应答。一直走到宽敞的街上,融入更大的人群,她才摩挲了一把笑僵的脸皮,摆出自然的表情。 然而,当她的身影消失在巷子口,身后的闲话便如波涛一般,此起彼伏,还包裹着瓦铄泥浆,谁听谁受伤。 “咋瞅她咋不正经,你瞅那脸白的,都不像真人。说不上抹的啥?说不上用谁的银子抹的啥呢?” “脸白不白的都不当事儿,兴许人家天生就是白的呢。就是那腰太细啦!屁股也不算大,不带生养的福相。说什么她婆家薄待她呀?一定是她不能生养,没有个一儿半女的,嫁给谁都是一个下场,谁还能把她供起来不成?” “我看也是的,应该是没有生养过。哪有女人那么狠心,丢下孩子跑回娘家的。应该就跟她外祖母一个样,生不出个儿子来。一般不能留后的女人,性子都不太好,你看看她那为人处事,也跟他外祖母一样缺德。没有着落,就回来霸占外祖母的屋子,人品也是不咋地。” “不下蛋的母鸡啊?那能好玩儿啊!脸蛋长得一般,那腰条可不差,蛮招人眼馋的。你瞅瞅,一迈步一扭腰,多带劲啊!这样的摸一把搂一宿,不知是啥滋味呢?” “你可拉倒吧!那娘们儿再不咋地,也不是你这老光棍子能惦记的……” “听听你说话多难听,把我说的多不值钱。你也说那是个娘们儿,不是姑娘了,她经过男人,尝过快活。独居这么久,能不想男人吗?你等着瞧吧!说不定哪一天,她还上杆子来勾搭我,我还不愿意呢!” 吴岁晚在小巷子里住了将近三个月,大家伙儿欺软怕硬,两面三刀。流行得红眼病,爱好嚼舌根子……她是一清二楚。 没办法,换一条巷子也是一样的。一个男人独居没关系。一个女人独居,就是他们眼睛里的小沙粒子,怎么都容不下! 其实,吴岁晚已经把济世堂的手段摸了个透,没啥高超的,都是生意人常用的损招儿。 先在一地开一家济世堂,一边大张口免费治病,一边从春善堂挖走好大夫。一边收买内鬼在药材上动手脚,一边找假病人去医馆中闹事,扩大影响。 一个月两个月之后,百姓们就给新铺子做了宣传,说春善堂丧良心,走下坡路,谁去看病,谁是冤大头。 济世堂东家是活菩萨,看病准,用药好,病去得快,还不花银两。 一传十,十传百,用不上一年,只需半载时光,就可将春善堂挤兑得七零八落。 当同行都被挤走之后,济世堂才开始亮真相唱大戏。先从急病重症上收小钱儿,慢慢试探,慢慢涨价。 再等一年半载之后,大家伙儿就会发现,去济世堂看个头疼脑热,不掏出来个一两二两的都出不来门。 可是,到那个时候,病人早就没有别的选择,有病不能挺着,砸锅卖铁也得在这一家治。因为其他医馆已经被济世堂挤跑挤黄汤了。 济世堂真的无懈可击吗?还真不是! 贺行年老,四个儿子都已成家生子,内斗也是很激烈的,兄弟几人不同母,谁也不服谁,都想成为继承家业第一人。 贺行的长子能力平平,四子却是个满肚子坏水,深谋远虑的。老二老三也不是省油的灯,谁也不想空手退场。贺家只是表面光鲜,内里乱成一锅粥。 济世堂,并没有吴岁晚想象中那么难搞。最大的毛病依然出自春善堂内部,为何如此不堪一击呢? 余夕真不理俗务多年,各地小掌柜的都知道余家无后,都觉得医馆挺不了几天,只认掌权多年的贺行为东家,求些前途和好处,也是人之常情。 对余家忠心的老人死的死走的走,新进的大夫小工们,多与贺行有着不远不尽千丝万缕的联系,不把人丁稀落的余家放在眼里,起了反心,过多指责也是无用。 贺行的儿子们另起炉灶,同行都认为理所应当,再说高金聘请,自然是一呼百应。 所以,当务之急是培养招录有能之士,稳固春善堂的根基。医馆不能缺大夫,更不能缺了能治各种疑难杂症的大夫。还应该给春善堂来一次大洗牌,把混日子的,医术不行的,心思不纯的,全部清理出去。 吴岁晚原本打算在年前抽身,回到春善堂主持事务的,奈何在她临走前,济世堂来了一个妇科圣手。她既想要偷师,也想要把他撬到春善堂去,一直没得机会,耽误了一些日子。 “哎哎……我说你这女人一辈子也就是干粗活,打闲工的命,你一点眼力见都没有。每次倒茶都先给那半吊子乡巴佬,你真是不知谁是老大……” 说话的男人五十来岁,是个白白净净的瘦子。面容和话音都算不上和善,因为人家有趾高气扬的资本。他是贺行的亲家,是济世堂四公子的老丈人。 虽然说袁大夫为人方面嚣张了些,但他的医术确实没得说。在济世堂各地扩张的事物上,没少帮他姑爷的忙。哪里开新医馆,他都要在哪里待上半年,主持事务。 至于他口中所说的半吊子乡巴佬,是济世堂开业之后,搜罗本地大夫凑数来的。 因为正经学医的看不上野路子,田大夫三十出头,原来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夫。 二十多岁师从乡野郎中,字都认不全,名着医书更是没读过几本,惯会用些土方子治病。他名为大夫,有些偏才,却不能靠着手艺挣钱。若不是家里还种着两亩地,糊口都是难事。 田大夫的确算是半吊子,正经医馆是不会收他的,济世堂为何招了来呢? 因为不想把他留给春善堂,只要懂一点医术的,都不能留给别家医馆,甚至不能让他流落到乡野民间。就是让贺家在本地独大,逼着病人花高价来济世堂的一种手段。 所以,就有了眼前这一情景,既瞧不起他,还要花银子养着他。 不过,吴岁晚眼光独到,田大夫来了不过十数日,所展现的本领,可不比那些出身好学问高的大夫差多少。而且为人豁达,性情开朗,或者说是脸皮贼厚,只要月月给他银子,谁说啥也不在乎。 眼下,济世堂是不赚银子的,来了病人,那些自视甚高的大夫不愿意费事,全推给他。 田大夫从早忙到晚,极富耐性和同情心。看一个病人,从来不藏着掖着,把病情讲解得明明白白,还趁其他大夫不注意,悄悄教给病人土偏方,告诉他们这病不算大病,不用花银子治。 哪个医馆用了这样的大夫,三天不到就得赶他出门,照他这么闹下去,还能赚着钱吗? 进庙里还得上香呢!你充什么活菩萨? 甭管济世堂其他大夫老爷们,怎么高人一等,瞧不起田大夫,吴岁晚的心里始终对他带着浓浓的敬意。 别说现在倒杯茶先奉给田大夫,她还要在离开济世堂时,顺便带走有良心的田大哥,让他到北宁县的春善堂坐第一把交椅。 第116章 救命 吴岁晚不仅跟着田大夫学来了几个土方子,还学会了厚脸皮。 这个说她倒茶的顺序不对,那个说她桌子没擦干净,另一个又说她粗鄙呆笨,全都无所谓。 吴岁晚笑嘻嘻,该咋干还咋干。 今日与往日相同,好几个老滑头躲懒,田大夫一会儿揉个肚子,一会儿扳个脖子。一会儿哄个小孩子,一会儿劝个老大爷。哪个麻烦,哪个归他治。 吴岁晚随行在侧,仔细打量田大夫不按常规来的治病手法,注意倾听他唠家常式地分析病情,又见他把小杂工和小徒弟的活计都包揽过来,尽职尽责。 “听说这娘们儿被自家爷们儿嫌弃,婆家待不下去了,回娘家讨生活。表面看来挺勤快,也挺可怜。但你瞧瞧她那个不值钱的样子,一点没个分寸,整日围着那个乡巴佬转悠,嘻嘻哈哈的,不是动了春心吧?” “谁知道呢?我也第一次见打闲工的女人,茶水供不上,地也扫不完,就是一个跟男人搭话儿凑近乎的能耐。除了空旷久了,忍不住了,急着要爷们儿疼,她还能图个啥?” “确实不值钱,女人想男人没什么奇怪的,忍不住了勾搭谁?也是人之常情。就没想到这娘们儿脑子不够用,不知道个香臭。咱这里谁不比那乡巴佬强百倍?她就放着酒肉大席不顾,偏去犄角旮旯蹲狗食。你说这个女人有多不识数,黏糊一个半吊子兽医,真不够丢人的。” “哎呦呦,这话说的,我怎么听着一股子酸味儿呢?难不成那娘们儿没来勾搭你,吃醋了不成?” “你可拉倒吧!那女人除了肥瘦匀称,还哪里有女人味儿?青楼里的三等花娘都比她有姿色,我得饿成什么样?能去惦记她?” “嘿嘿嘿,话可不是这么说的,吃啥啥味儿……” “对对对……你够不着的是天鹅,你随便祸害的是母鸡。这邱娘子不上不下,肉质如何尚不知晓,但那滋味一定与众不同,不如你去试试。” “哈哈……我让给你先尝……” “哈哈……兄弟让你,实在不行,再赠你一副药……” 大堂外,田大夫忙得脚不沾地,内室里,几个闲人闲出屁来,咧着烂嘴说混话。 吴岁晚给田大夫打下手,里外屋来回跑,耳朵灵敏得很,把那几个烂人编排她的话,听了个七七八八。 这世上最不好管的东西,就是人的两片嘴皮子。吴岁晚从小见过太多,也听过太多,完全不放在心上。 就像女人聚在一块儿,喜欢聊衣裳首饰,聊丈夫孩子。男人们聚在一起,最喜欢聊别人家的娘们儿。 不要以为,只有那些大字不识一个的男人嘴骚。很多读了书的男人也是男人,只是表面装得好些,背地里都是一样的肚肠,嘴巴脏得很。 单独出来做工的女人很少,医馆里的女人更少。除去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婆子,就剩一个正值妙龄的吴岁晚。那几个伪君子,得了空就拿她垫舌头,要生气,气不完的。 和他们相比,未轻煦简直就是神仙公子…… 吴岁晚的念头一闪,立即甩了甩脑袋,怎么突然想起那个黑心肠的傻货,她也是真傻啦! 临近午时,病人们逐渐退去,田大夫终于能够安稳坐着喘口气,吴岁晚连忙递上茶盏。 “田大哥,快喝口茶,润润嗓子……” “哎……我也真是渴了,还是小邱妹子有眼力见儿……” 田元接过茶杯,咕嘟咕嘟,仰头牛饮。眼角余光看见邱娘子分门别类归整物品,那手法娴熟得很。再想到他给人治病时,想要什么,不用吱声,一伸手,保证能拿过想要的东西。 这邱娘子可不像普通市井妇人,打杂打得比大夫还像样,她是什么来头呢? 田元放下茶盏,正想要开口试探,就听门外传来小孩子的哭喊声。 “大夫……救命啊,大夫,大夫在哪里呀?快跟我去救命啊……快救救我娘亲的命。” 女孩子身材瘦小,梳着双鬟,看上去也就七八岁的模样,一进门,不管拽住谁的胳膊,只管涕泪交流喊救命,一句整话也说不了。 田元和吴岁晚连忙迎过去询问:“小妹妹,你慢慢说……谁得病了?得了什么病?病人在哪里?” “是我娘亲……在家里生小弟弟,生不出来。被我爹爹扔到了山边……等死!我娘亲还在流血,手心也是热乎的,去晚了就被埋起来了。” “快快……” 田元拽过旁边的大棉袄,吴岁晚拎起身后的医药箱,一瞬不敢耽误,跑出医馆的大门。 “小妹妹,你娘亲所在的山边距离我们有多远?” 小姑娘抹一把鼻涕:“我不知道有多远,不歇气儿的跑,要跑两刻钟……” “唉……” 田元不由得丧气,只怕他们赶到,人也救不回来了。 “走,我们雇个马车!” “啊?” 谁有银子能雇得起马车呀?就算病人救回来,诊金也不能多给,医馆也不能认账啊! 吴岁晚拉起小姑娘的手快跑,田元愣了一瞬,也大步疾奔。大不了这个月的活儿都白干,把工钱搭上,应该足够了。 四条腿就是比两条腿跑得快,一刻钟后,吴岁晚等人来到了城外一个荒山脚下。一个孕妇浑身血迹,躺在糜子杆串成的垫子上,被扔在雪地里等死。 周围三五个人,男多女少,一见有外人来,还自称是大夫,立即驱赶:“女人生孩子的事儿,你个大老爷们来瞧什么?再等一刻钟两刻钟,咽气儿了,就地埋了就算了。谁让你们来的?都快死的人,救什么救呀?哪儿显着你们好心……” 吴岁晚一见这情形,连忙把小女孩儿拽到一旁,悄声问道:“小妹妹,你外祖家还有什么人?” “我有外祖母,两个舅舅,还有两个姨母……就住在……哎呀……我去找我舅舅……” 小女孩儿被吴岁晚提了醒,先前只顾着大夫能救娘亲的命,若是爹爹和祖父祖母不肯救她娘亲,也只有舅舅们能给娘亲撑腰了。 吴岁晚拍拍小女孩儿的头,夸赞道:“好孩子,你做得对!” 幸好马车夫也是个好信儿的,没有立即返程,正探头探脑地瞧热闹。 吴岁晚摸出一块碎银子,递给马车夫,拜托道:“麻烦这位大哥,带着小姑娘去她舅舅家……” “哎哎……没说的,您放心,这么缺德的人家也是少有,我也路见不平一回,一定尽快把她娘家人接来。” 马车夫揣好银子,领着小女孩儿,快马加鞭而去。 孕妇的婆家人围着田大夫数落驱赶,吴岁晚趁机凑到孕妇跟前摸了脉,人确实还活着呢! “哎哎……你干什么呢?” “不要乱动!” 一个瘦弱的中年男人,转头看见吴岁晚在孕妇身上扎针,连忙奔过来,惊声大喝:“别动我婆娘!” “啊……” 吴岁晚不受闲人所扰,聚精会神又是一针下去,孕妇吐出一口浊气,半睁开眼睛,意识刚刚恢复,身下剧痛传来,啊啊惨叫。 “快给孕妇披上件棉袄,就地接生。” 吴岁晚朝呆怔的几个婆家人大喊,同时打开随身携带的医药箱,拿出一把剪刀,咔咔几剪子下去,剪开了孕妇已被鲜血浸透的裙裳。 几个人愣愣的,你看我,我看你,眼神里都是不甘。但病人已经会动会喊,总不能再说她要死了,没救了。明面杀人,谁也不敢。 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像是孕妇的婆婆,犹豫了两个呼吸,上前帮忙。 一刻钟后,一声婴儿啼哭,老婆子抱起孩子,惊喜中掺杂着莫名的丧气,喊了一声:“是个男孩儿!” 这家人不对劲儿,不是简单地虐待媳妇,一定还有其他打算。 难产不请大夫,直接把人扔到冰天雪地里等死。生下男孩,也不见几人有多少喜气…… 吴岁晚给产妇擦汗,悄声嘱咐:“你再挺挺,不要跟他们回家去,我已经让你小女儿去请你兄弟们过来……” 产妇目露感激,轻轻点头。 果然,老婆子把孩子抱走,产妇的丈夫一改先前的冷漠,凑到身前来抱妻子,嘴里还温柔念叨着:“来吧!我们文家的大功臣,夫君抱你回家,好好养身子……” “不……” 女人挣扎,一脸惊恐,吴岁晚按住男人的手臂,严肃道:“病人刚刚生产完,又是早产,身体虚弱,最好在原地缓缓!” 男人的手劲儿不松,呵呵笑道:“谢这位娘子关心。贱内的身子一直十分康健,你也瞧见了,福大命大的,眼瞅着要过去了,还能生下儿子,缓过气来。这都是老天爷开恩,我疼还疼不过来呢!我这就抱她回家,免得冻着了……” 免得冻着了?这句话听着像是人说的话,可是眼前人模畜牲样的丈夫,也会说人话,还怪可笑的。 原来你也知道外面冷啊! 产妇冻得手脚僵硬,脸色青黑,折腾了半个时辰,若不是吴岁晚施针,吊着她一口气,早就见阎王爷去了。 折腾死,折腾活,也没见你一个大男人把自己身上那件细布棉长衫脱下来,给你的贱内保暖。 吴岁晚冷眼打量,男人身材瘦弱,五官却长得极其出色,还带着一点书卷气,像是一个懂得圣贤道理的。 可是,把难产的妻子扔在荒郊野地,不是想让她生不下孩子,血尽而亡。就是想让她在严寒中无力挣扎,活活冻死。 这个好丈夫就是在暗戳戳地杀人。 那份丧尽天良,可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 田大夫也挤过来,帮忙拦着男人,不让他带走他所谓的贱内。 “这是我的家务事,你们两个算哪根葱?” 男人的客气维持了三句话,到第四句就露出了凶恶表情:“你们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两个臭大夫也敢多管闲事……” “就是就是,你们两个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文家村里长的家事,也是你们管得的?赶紧让开,该干啥干啥去,省着我们报官,叫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男女老少五六个人,将吴岁晚和田元团团围住,掩护男人,抱走女人。 正在此时,远处传来一阵急促凌乱的马蹄声。众人抬眼望去,狭窄的山路上赶来一辆马车,马车后面还坠着一辆光板驴车,车上坐着四五个拿着镐把的壮劳力。 怀抱妻子的文里长慌了神,对第一个跳下马车的男人,硬扯出一个笑来:“舅兄,你来得正好,桦儿她娘给你生了个大外甥,我正要给你和岳母报喜去呢!你都不知道呀,那个时候桦儿她娘都不行了,我含泪托人去买料子,天可怜见的……” “嘿呀!你个狗娘养的,真是欠打呀……” 桦儿大舅舅把他妹妹抢过来,抱上驴车安置,桦儿二舅舅不等妹夫把话说完,抡起镐把,照着妹夫的后背就是一下子。 “啊哦……” 桦儿他爹嗷的一声惨叫,把林中栖息的小鸟,惊跑了一大群,远处山尖的积雪都抖了三抖。 第117章 帮手 一镐把,怎么能解恨呢?不等文里长的惨叫声落地,他舅兄的第二镐把,又砸了过去。 “哎呀……怎么能打人呢?” “快快住手……” 文家人连忙跑上前去相护,娘家人带着武器,不管不顾乱砸,一片混战。 文老婆子抱着刚出生的婴儿,跳着脚地哭嚎:“真是没天理啦!草民胆敢动手打朝廷官员呐……” “放你娘的大臭屁,管着几十户人家的狗屁小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你忘了你们家穷时,我妹子吃了多少辛苦?管了事儿了,挣着钱了,找着下家了。你个狼心狗肺的,就想换媳妇儿。以无子的理由休妻不成,你就想让我妹子不明不白地生孩子死了。你他娘的先跟我解释解释,我妹子还有半个月才能生产,怎的今日就被你扔到荒郊野岭来了?” “你能说明白吗?你说呀,你个狗娘养的,你说呀……” “来呀,来,你来狡辩呐!我听着呢!” 文里长是个念过书懂礼节的,怎么可能不回他舅兄的话呢! 一声啊,接着一声啊,一声比一声高亢。 大舅兄与妹夫感情好,一镐把接着一镐把,上山打狼都没使出来的狠劲儿,都用在亲亲妹夫身上了。 把文老太婆心疼的哟,抱着孩子挤到跟前儿,护着废物儿子,还把新出生的婴儿做挡箭牌,迎着他舅舅的大镐把。 文桦是个机灵的,连忙跑上前去,咬住祖母的胳膊,把弟弟抢过来,抱到了驴车旁边,守着母亲。 她大舅舅更生气了,抡起镐把,不管是青壮年还是老太婆,一样砸,谁也别想跑。不把你们这一窝畜牲的胳膊腿儿打折了,对不起我妹子的九死一生。 那边一团混战,吴岁晚走到文桦身边,看了一眼孩子,交代道:“你娘亲身底子强健,多吃点好吃的,别生气,养上两个月,便没有大碍!” “谢谢娘子,以后,我会报答您的大恩。” 文桦抱着弟弟,噗通一下就跪了下来。 吴岁晚扶住小姑娘,阻止她继续磕头。 “好孩子,我是大夫,治病救人是我应当做的,不用你报恩,只管照顾好你娘亲。若有什么难处,再去医馆寻我就是了。” 吴岁晚安慰了小姑娘几句,不再管别人的家事,随着田元坐上马车回城。 “唉……我早就看出你不是一般人,说什么打杂的,原也是个医术高明的大夫。” 田元搓着冻僵的手指,瞪着大眼珠子,慢慢凑近,小声问道:“难不成……你是细作?” “呵呵……” 吴岁晚被他的滑稽样子逗乐,毫不避讳:“是呀!我是春善堂的……” 田元大张着嘴巴,不知如何应对。他在济世堂还没有干满一个月,工钱也没有拿到手呢,就撞破了一个大秘密,不会有生命危险吧? 难道春善堂与济世堂鹬蚌相争,会无情伤及他这个又穷又弱的无辜男人吗? “呵呵……田大哥别害怕。” 吴岁晚仿佛能够看透田元心中所想,笑着安慰道:“大家都是医者,再没有仁心,也不会害人性命。不过是抢些生意,抢点银子,多救几个病人的寻常事。” “哦……那就好,我一定守口如瓶……” 田元长舒一口气,拍着胸脯保证:“妹子放心,我啥都不知道。我就是一个半吊子大夫,你就是一个打零工的娘子,我们出来救了一条人命。嗯……挺好,就这样啊!啥事儿都没有。” “哈哈……” 吴岁晚笑得前仰后合,还不忘吓唬他:“田大哥可别说啥都不知道的话,这事儿与你有大关系,我们一起合伙儿,你看怎么样?” 田元的大长脸煞白,连连摆手:“可别,可别,我害怕……” 吴岁晚一呲牙,假装威胁:“你已经上了我的马车,害怕也得跟着,我带田大哥发大财!” 马车骨碌碌进了城,吴岁晚让车夫赶到了北宁县最大的酒楼门前停车。 “忙碌一个晌午,田大哥也饿了吧?我请你吃个饭!” “这……不好吧!” 田元从来没有在家以外的任何地方吃过饭,苍蝇馆子都没有下过,一步踏入雕廊画壁的大酒楼,让他晕头转向。 这地方吃一顿,得多少银子啊? 田元的一只手捧着碗,一只手举着筷子,半天夹不了一口菜,眼睛蒙蒙的,心里慌慌的。 眼前这个打杂工的邱娘子是个什么来头?吃顿饭就来大酒楼,点了六个菜,鸡鸭鱼肉齐全。摆得花儿一样,夹了就放嘴里,怪可惜地。那么好看,得先吃哪一块儿? 还有,春善堂的银子很好赚吗? 这地方,打小工的来不起,普通大夫也来不起…… “我是春善堂的少东家……” 吴岁晚给田元夹了一块肉,不管他的惊讶,自顾自说道:“济世堂背后的东家,是春善堂的大掌柜,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偷了很多东西。” “我母亲为人宽厚,且世代从医,家财颇丰。对于从小一起长大的异姓兄长,偷了自家一点东西,另立门户,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济世堂却没想给春善堂活路……” “田大哥来济世堂快一个月了,你也瞧得清楚。他们医馆的经营,不以病人病好为先,却想着让病人多拿药,还是多拿一些根本无用的药。明明两副药能治好的,他要给你开六副药。虽然现在还不盈利,但底子已经打下来了。前日,我偷听到他们商量着,怎么在药材贩子那里压价钱,又会在春善堂倒闭后之,怎么提高病人拿药的价钱。” “我与田大哥相交时日虽浅,却也看得出来,我们骨子里是一样的人。春善堂不想搞一家独大,但济世堂这样的医馆就不应该存在。所以,田大哥,可愿去春善堂帮妹子一把?” 吴岁晚坦荡,将春善堂的现状,以及今后的打算,一五一十与田元说起,越说越激动人心。 “好妹子,我这人胸无大志,就是在学医方面有些天分。跟着谁干都是干,妹子又是一个心善正义之人,跟着你干,能救更多的人。让我的手艺有用武之地,大哥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好……” 两人又商量了许多细节,待到田元在济世堂干满一个月之后,拿了工钱,便转到春善堂坐诊。吴岁晚继续留在济世堂做内应,知己知彼,尽快把它搞垮。 死冷的天气,半吊子大夫带着一个打杂女工,去乡下救了一条人命,在济世堂其他大夫看来,竟然是一个笑话。 一整个下午,田元勤勤恳恳接病人,吴岁晚认认真真干活计。闲出屁来的大夫们继续耍嘴皮子,与往常一样。 但是,吴岁晚的心情比往日要好很多,往穷巷子走的小步伐也轻快很多。济世堂的底摸得差不厘,春善堂的下一步也有了眉目。回去就给母亲写信,告知这边的情况,争取在两个月内,搞黄一家济世堂。 只是,今年新春不能和母亲一起过了,也不知那小老太太会不会不高兴。 再有,荣城斜月庵出家的那个母亲,她也该去探望探望,不知何日能得着空闲。 吴岁晚带着一点忧郁拐过巷子,远远就瞧见自家门口晃荡着一个黑影,心中不由得升起几分警惕。 难道这帮邻居背后使小坏不过瘾,还要当面欺辱她吗? 吴岁晚摸着腰间的小皮口袋,里面有二十根银针,她想让谁疼都很容易,让谁残了都不在话下。 越走越近,吴岁晚沉着脸不作声,那个黑影却先激动起来。 “哎呀……沈……啊,不对……那个邱娘子……” 黑影兴高采烈:“我等您有一会儿了,这是才下工啊!未免太辛苦了些。” “哎……” 吴岁晚心里一松,听声音就已经认出来人是谁,再走近一步,看清了他的脸,竟然觉得鼻子酸酸的。 “苗先生,真是好久没见了。” 没想到,还记得她,且第一个找到她的故人,居然是混子苗老旺。 “苗先生,快进屋,冷了吧?” 吴岁晚把苗老旺请进屋,连忙引着火炉,烧上热水。 又从小布兜里拿出了两样糕点和肉菜。幸好今日嘴馋,又在下工时勤快,转去小饭馆,买了点吃食。 若不然家里都没怎么下得去眼儿的,怎么招待客人? “苗先生,这二年,过得可还好?” “好好好……” 苗老旺捧着一杯热茶,脸颊红红的,不知是冻的,还是羞的。 “夫人还不知道我吗?大钱挣不来,小钱是不断的,就是名声不大好。但我也不杀人放火,混个日子嘛!” “那一年给夫人办假身份,找宅子,夫人出手大方,我手下兄弟都尝到了甜头,都愿意跟着我混。我们也倒腾点散货,张罗点小买卖,日子过得还行。” “要说比我们还行的,就是缚誉那小子。买了一百多亩地,开荒了几十亩,手下养了二三十个工人。又建粮库又开粮店,日进斗金,他可真是发达了。就是为人死板,太正直了些。发了大财,自然有很多人盯着他,官场,商场上,难处也不少,他又不屑于玩手段,吃了几回闷亏。我知道他的本钱都是夫人给的,我就上杆子找他,帮他走歪门邪道,那小子起先还不乐意呢!最后挺不住了,才请我们兄弟过去。很多上不台面的事,我都帮他摆平了,现在跟我的关系也还行。” “一个月前,北宁县的兄弟传话到荣城,说那个孤寡老太太的宅子被人占了。我第一想到,可能是原来那邱姓人家,见宅子卖出去还空着,回来占小便宜呢。后来再一细打听,处处和夫人对得上。我就得空过来一趟,一见果然是夫人。” “那一年的变故,很是突然。沈将军太年轻,偏在女色上惹祸。他的道行太浅,官场上的事儿,更是玩不转。只是可怜了夫人,受他的无能所累……” “也没听说沈将军的罪名被洗脱,夫人是怎么逃出希城的?现在身后可有麻烦?怎么不回荣城?缚誉挣的家底子可不少,细说起来,您在荣城可是排得上号的财主。在这里打杂工为生,实在委屈了。” 吴岁晚摆好吃食,为苗老旺又斟了一杯茶。提起荣城和希城,还有那一场本来就不该发生的变故,没有一丝伤怀。 “我不跟沈长戈过了!” “他的罪名还有没有?以后何去何从?我也没有闲心过问。” 苗老旺略略惊讶,吴岁晚语调平常:“我和沈长戈被流放到希城,吃了一些苦,生了一场大病,不过只有大半年的时候,就遇到了贵人。我认了一个干娘,学了治病救人的本事。如今窝在穷巷子里,不过是这个身份好混日子罢了。我还有很多大事要做,不仅是能赚银子的大事。” “苗先生来得正好,我也正缺帮手,有些杂事儿,苗先生做起来更得心应手,我能省去不少力气呢!” 第118章 祸害 两人以茶代酒,相谈甚欢,苗老旺到深夜才离去。 第二日一早,顾不上严寒,巷子里的几个闲人,在困苦又无聊的生活中发现了新乐趣,早早聚在一起嚼舌根子。 “我说啥来的,那个娘们儿就不是个好人,就在昨晚上,都把野男人领家去了。” “是个怎么样的男人?看着有钱吗?年岁几何?你可曾见过?是这附近的熟人吗?” “那时候天都擦黑了,那男人体格壮实,模样却看不清楚。听了几句话音,应该是个中年以上的男人。有没有钱?谁知道呢?我觉得应该不差吧。那女人不正经,勾个男人,多是为了改善生活,还能勾个穷鬼?” “不穷,也富不到哪里去,整日在外跑小买卖的男人,可会装了。哄这些没见过大天儿的市井女子,那还不容易。” “你说得有道理,若真是个富裕的,应该另买宅院把她养起来。哪个做小的女人,像她那般辛苦?我看她这几日还在医馆里打杂工呢!” “你看那娘们的长相,也不带个机灵样,说不上被哪个男人骗了呢?你等着瞧吧,那些出来打野食的男人,哪有好的?玩腻了就得踹了她。再有一个运气不好,被人家的婆娘逮着了,有她的苦头吃。” “唉……一个女人,娘家不帮,婆家也不扶,是真不容易,还怪可怜的。” “可怜啥呀,谁不可怜呢?我他娘的下顿饭,又得喝稀的,谁来可怜我呀?她挣那不干净的钱吃饱饭,活该被笑话。” 一场闲话,一团热闹,每天都在上演。一群穷苦人,脸干净,兜干净,嘴巴不干净。日子苦,想法毒,砸多少银子也不能让他们的心灵富起来。 这样的人,就像阴沟里的蛆,他不好,也盼着别人不好。缺着小德,做不了大恶,却希望别人在苦难里永远翻不了身。 巷子里那个独居女人招了野男人的笑话,让他们狂欢到第三日,一个个又乖乖闭上了嘴巴,紧锁大门,再也没有人敢去招惹吴岁晚。 若是一不小心面对面,那是从来没有过的客气,甚至带着点惧怕,小心翼翼。 因为独居女人的院子又来了男人,有眼尖地认出来,其中一个是北宁县的混混头子。 小人怕恶人,不用出言威胁,不用亮出肌肉,只要在他眼前一晃,小人就吓破了胆,矮了一头,屁都不敢放一个。 吴岁晚年纪轻轻,却是个见过世面的,对周围人的不善,习以为常。 从前,她是一个山村孤女时就见过的恶,没有那么可怕。 无依无靠的她不怕,有了事业和前途的她更不怕。 甚至,她看那些人,如同看戏台上的小丑,只觉得好笑。 一个人的强大就在于,见善,见恶,都有自己的见解。见好,见坏,都有自己的见识。 为了见这世间更美,昂首挺胸,稳步前行。道两旁的牛粪猪屎,多看上一眼,都是无知,多一分情绪,都是无能, 进了腊月,田元正式到春善堂坐诊。别看同行瞧不起他,病人们可是喜爱非常,他到哪儿,便跟去哪儿。 虽然对济世堂造不成多大的影响,但那几个大夫也是恨得牙痒痒,想起来就要骂几句娘。因为再也没有一个像田元那么好说话的同事,像老黄牛一样闷闷干活,不找麻烦。 田元走了,他们清闲不起来了,占不着便宜,就是吃了大亏。 不过,他们虽然心有不甘,却没有把田元出走的事儿当成多严重的事儿,都认为那个乡巴佬不识数,他的出走只是个意外。不想又过了两日,更大的惊喜接踵而至。 春善堂满城招大夫,开出来的条件,谁听谁心动。 不管师出哪一门,只要能治病,都可以来试一试,考验合格,一个月最低二两银子。若是看的病人多,以痊愈的数量加工钱,若是能带学徒,再加工钱,没有上限。 不仅仅是能者多劳,还要多劳者多得! 招学徒工的条件更优越,不管出身,不管认不认字,只要出身良家,十至十六岁的男孩儿女孩儿都可以来考试。只要资质好,一年选十名,都可留在春善堂学医。 而且,春善堂不要学徒费用,每一日供两顿饭,每月另外再给二百文钱,用以购买笔墨纸砚。 学成之后,为春善堂效力三年,过后,去留随意。 短短半个月过去,春善堂一扫近半年来的颓相,门庭若市,有病人,有大夫,有学徒,热闹非凡。 济世堂的袁大夫慌了神,过去几年,与春善堂对垒,每一次都是战无不胜。怎的到了这穷乡僻壤北宁县,就要跌个跟头不成? 不应该,怎么想都不应该! 难不成这春善堂背后出了个高人? 有他亲家贺大掌柜的坐镇,也没听说春善堂的人事上有所变动。 明明上个月,胜算已经很大了,怎的这个月,突然变了天。 袁大夫四处打听,北宁县春善堂谁来当家,打听来打听去,竟无人知道背后谁说了算。 无奈之下,袁大夫给他亲家和女婿分别去了信,以谋出路。 济世堂这边还没有答复,春善堂那边又出了新花样。背后的新掌柜给医馆配了两辆马车,年前半个月,走乡串户,免费看诊。 原就是个老字号医馆,名声自来就好。不严重的病,不卖你药,教你保养的方法。严重的病,买一半药赠一半药,价钱比自己配的还要低廉。 来济世堂看病的人越来越少。 这样下去怎么能行呢? 袁大夫着急了,想要故技重施,找些混子,去春善堂搅事儿。 找了一波又一波,那帮混子商量好了似的,给多少银子都不干。袁大夫正想着去外地调来自己人,一定要把缺德事做成。 不想济世堂门口来了一大群混子,抬着一具尸体,连闹了三天。就说他们治死了人,赔银子都不走,直闹到济世堂关了门。 吴岁晚知道,袁大夫不可能那么容易死心,年后还有开门的打算。 原本她是想要在正月里,就回到春善堂表明身份,却被余夕真的一封信拦了下来。 母亲在信中说朝廷会在近期有大变动,贺家也在寻找她的下落。 余夕真一再嘱咐女儿不要回京城,就以现在的身份留在北宁县,也不要再有书信来往。等京中形势稳了,母亲找来,再做打算。 贺家找她,是因为贺行猜到了北宁县是她在搅和。贺大掌柜的不会要她的命,但他的儿子们可就不好说了。 吴岁晚离开京城之前,已经和青叔和冬姨打好招呼,安排了接应。 她又没在北宁县的春善堂露过面,即使这里有贺家的内应,也很难猜到一个穷僻巷子里化名“邱雁”的小女子,会是春善堂的少东家。 生意上的难处,该怎么解决?都在吴岁晚的掌握之中。她再当几个月的幕后指挥,等等母亲,也没什么的。 只是……朝廷有什么变动?会不会和九千岁有关系呢? 他的名声可不算好,多少人盼着他死呢! 一个人的新年,吴岁晚也把吃穿用度准备得齐全。按照当地的风俗,包饺子,蒸包子,还炸了一小盆面叶子。 只是偶尔,也显得心不在焉,时不时想起未轻煦,因为还没过去正月十五,朝廷大事就传到了北宁县。 据说小皇帝要娶东元四公主,掏空了国库,还要掏空老百姓的粮仓。九千岁未公公极力促成,增加明年赋税,欲置百姓于水火。 街头巷尾传遍了,九千岁是个祸国殃民的坏东西。 尽管朝里朝外一片反对之声,满载十万担粮食的求亲车队,还是从京城出发,赶往东元。 吴岁晚听得心惊胆战,思来想去得出一个结论,未轻煦就是想要尽快把自己搞死。 想死,直接喝副药就是喽!真死假死,还不是随一个大夫的心意吗?何必大费周章呢?他在图谋什么? 正月里,吴岁晚上街闲逛,每每路过茶馆酒楼,总要去大堂里站一站,听听各地传来的新消息。 “听说了吗?九千岁的好日子到头啦。” “怎么说?他再不干人事儿,架不住皇帝信任他,一般坏东西的好日子都长着呢!你没听说祸害遗千年吗?” “哈哈……这你就不知道了。咱大靖朝可不是只有小皇帝能当皇帝。魏王齐王都没干成的事儿,这一次可能让代王干成了。” “咋地?代王也要造反?” “啥叫也要啊?啥叫造反啊?人家本就是先皇嫡子,侄子当不好皇帝,昏庸无能,宠信官宦。皇叔作为长辈,教训教训侄子,清理清理祸害,那还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不是,不对吧!先皇只立过一个皇后,那一个皇后只生了一个先太子,这代王算是哪门子嫡子?” “先皇后只生了一个儿子是不假,但她把一个丧母的皇子养在了膝下,就是如今的代王。” “哦……在礼法上,勉强能说得通。” “说不说得通?那要看代王成不成功,自古有言,成王败寇。目前来看,这王爷的手段,可是高明着呢!” “这个我知道,小皇帝派去东元的十万担粮食,入了平城地界,就被代王扣了下来。” “咱们这里天高皇帝远,近情如何,很难知晓。但很多人都猜测,代王有了理由带兵进京,怎肯错过机会?就怕东元与北金也趁火打劫,边关再起战事,内忧外患呐!” “忧也好,患也罢,忧患一起来,也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谁都挡不住的。小皇帝也太不像话,再让他和九千岁胡搞下去,咱们小老百姓的日子也好不了。若代王是个人才,能成就一代明君。守得了边关,守得住安宁,他做皇帝,也无人反对。” 吴岁晚心想,她若是代王,也会在此时进京称帝。 不然呢?等到什么时候?等到大侄子的皇位越坐越稳,等到自己弯腰拄拐棍儿吗? 所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众人合力为他找了一个借口,抓不住,都对不起这么多年的筹谋。 北金,东元,想要南下,不是打算了一天两天。就是大靖朝里不乱,边关在一两年之内也会乱。 一场,两场,或是几场硬仗,是躲不过去的。 可是,未轻煦怎么办?他是代王起兵的由头,是众人眼热的靶子,历代权宦,没有一个全尸收场。 千载骂名,那傻货是逃不过了。 该,真是活该! 被韩婵连累后,受先皇压制,在宫中讨生活,那是没法子。 先皇去后,你就尽快退场,找个小地方隐姓埋名,当你的小大夫得了。 偏要半疯似的,今天跟这个复仇,明天跟那个复仇,不够你逞能折腾的。 这下好吧!不千刀万剐了你,就不消停! 但愿代王比先皇仁慈些,不搞株连九族的惨事,虽然未家凑不齐九族了。 你个傻货,最好不要连累母亲…… 吴岁晚心事重重,一小步一小步往家里挪,不足二里地,走了多少时辰,她也不知道。 就是忘了系好围巾,光着头,走了很久。没有感觉冷,倒是一阵脸热,眼睛也热,或许是寒风吹的吧! 第119章 记仇 吴岁晚游魂一般,游回了她的小穷巷子。 一个穿着破棉袄,双手揣着袄袖子,缩头缩脑的黑脸皮男人迎面走来,呲着大板黄牙,笑着问好:“邱娘子回来啦!这天儿可冷呢,闲溜达,也得多穿点……” 吴岁晚没有应答,微微一颌首,就与男人错身而过。 不是她不知礼,是这黑脸皮男人不值得搭理。 一个失婚的女子独立门户,免不了被邻居们指指点点。往日里,这黑脸皮男子说闲话说得最凶,最花花儿。 从前每一次照面,男人都要阴阳怪气,指桑骂槐,还要在吴岁晚经过时咳一口痰,保证落在她的脚边。 作为一个光棍儿汉,一个混不进帮派的小混混,自从那一日见到北宁县的混混头子进了吴岁晚的房子,差点吓尿了。 他以为吴岁晚勾搭上了大人物,他那不像人过的日子也要到头了。但凡是个喘气的,都能随时弄死他,还没有人敢为他伸冤。那混混头子在他眼里就是顶天的人物,混混头子的女人,他是万万不敢得罪的。 再一碰面,男人就如三孙子一样,点头哈腰,伏地作小,恐怕吴岁晚想起他从前的恶行,到大人物那里告一状。 这就是一个小丑中的小丑,好人的眼睛只看好的东西,哪有闲心搭理他。 只是,吴岁晚站在自家大门前,一手拿钥匙,一手摸着大铜锁,还是发呆了一小会儿。 因为她这一趟出去,原是要给自己买点零嘴儿吃吃,谁想逛了一大圈儿,空爪子回来了。 吴岁晚就想啊!现在的日子过得多好,处处顺利,事事省心,也没啥大的刺激,怎么……这脑子又坏掉了呢? 唉……都是未轻煦的错! 可不能再想他了,耽误身心健康。 整理好思绪的吴岁晚,长舒一口气,打开锁,关好门,再回身,又愣了一下。 因为昨夜下了一场小雪,今早没有清扫。她出门时,留下一串小脚印。再回来时,雪地里的脚印多了两串,男人的大脚板,一来一回,和她的小脚印掺和在一起。 是谁?跳墙进来的?是那黑脸皮的混子?过来干什么?偷东西? 吴岁晚紧走两步,来到房门前,锁是完好的,那人没有进屋,来她院子里遛弯吗? 再往下一瞧,门槛边多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小包袱。 吴岁晚弯腰伸手,犹豫了一瞬,才小心解开结带,露出一只小木箱子,又迟疑了一会儿,才把东西捧起来。 因为身边的坏人太多,谁知道,谁的心眼子不好使,起早贪黑想出来一个新花招。 他在箱子里装一只死耗子,装一条冬眠的蛇,或是装一坨粑粑橛子……都有可能! 怎么可怕,怎么恶心,怎么想! 不过,吴岁晚识货,只粗粗扫过两眼,便认定这个一本书大小的木箱子,价值五两开外。 这条巷子里的人,一年吃不上十顿肉,连五两银子是多少都没见过,谁去了半条命,也换不来如此精致的木箱子。 贺家那边若想使坏,派个高手来,一刀就能咔嚓了她,何必如此麻烦,更不至于玩上神秘和惊喜。 那就可能是母亲寄来的,但为什么偷偷摸摸呢? 或者是姓未那傻货送来的…… 期待比疑惑更多,吴岁晚忙着开锁,进屋,有意无意地忽略掉莫名的情绪。 炉火没有熄灭,壶里的水还是一团温热。吴岁晚净了手,拿帕子擦去木箱子上的尘霜。 咔哒一声,缓缓掀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只绣工精湛的荷包。 谁呀?真是傻子!以为她很穷吗?大老远送银子来了? 吴岁晚翘着嘴角,解开荷包的细带子,看见了一颗颗饱满,新鲜,红彤彤的小豆子。 把它们倒在桌子上,慢慢的,细细的,一粒粒数过来,不多不少,整整一百。 真不知道,是豆子长得好,还是挑豆子人挑得好。 她还是第一次见呢!每个豆子的颜色,光泽,大小,全都一模一样,就像假的。 吴岁晚的嘴角翘得更高,一粒一粒,慢悠悠,把小豆子捡回了荷包里,一个都不少,妥善安放。 再次把手伸进木箱子里,摸出了两本医书。简单翻阅,一目十行,不得不感叹,师父最了解徒弟,知道她现在想看什么,以后需要什么。 窗外的雪花,被寒风吹起,飘飘洒洒。吴岁晚心里的花,被暖风轻抚,朵朵怒放。 只是,当她再一次把手伸进木箱子里时,却摸了一个空。 哎?什么都没有了吗? 吴岁晚捧过箱子,晃了晃,空空如也。她不死心,仔细摸索,寻找机关。把一个空箱子颠过来,倒过去,都快折腾碎了。 到最后,不得不承认,确实光秃秃,啥也不剩。 吴岁晚的心,像被一只小猫爪子轻轻挠着,想得到什么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她还忘了披上大棉袄,跑去房门外,迎着寒风,把丢掉的包袱皮又捡了回来。就着灯光,又翻过来调过去地查看,仍然一无所获。 就是一块常见的细棉布,摆弄烂了,它也只是一块细棉布。 大老远的,又派神秘人,又翻院子,又惊又吓的,这傻货究竟想要干什么? 瞎折腾一通,就只送来一个木箱子,两本书,一个荷包……应该是少了点啥吧? 都不写一封信吗?和她没啥好说的? 吴岁晚皱眉,把荷包装进木箱子里,放在了床头。又脱了鞋,钻进被窝里,捧着两本医书细读。 读啊读,读到万家灯火齐亮,她将两本医书粗略看了一遍,每个字都是经典,每句话都说怎么治病,一个无用的笔画都没有。 未轻煦,你可真行啊! 吴岁晚扔了书,下地引炉子,烧水,热饭,吃饭,自始至终咬着牙。不知道跟谁较劲呢!也不知道因为啥较劲呢! 夜色深沉,北风呼号,一顿饭吃得不好不孬。 吴岁晚收拾好碗碟,在炉子上压了一壶热水,擦干净桌子,还扫了地。 再次躺到床上,围着被子,闭上眼睛,像模像样地睡了一小会儿。 也只是睡了很小的一小会儿。 烛火忽闪,吴岁晚猛然起身,又捧过箱子,反反复复检查,再拿过书本,仔仔细细观察,还是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为什么还不死心呢?那个傻货,真的是只言片语都没有写给她。 生气,明知不该生气,也还是控制不住生气。 吴岁晚用被子蒙住头,闷闷又恨恨地说道:“傻货,你先前伤我的仇,我都记着呢!如今再多记你一笔,下次见面,一定给你好看。” 烛光摇曳,一室静谧,渐渐甜睡。 吴岁晚的话,那个用药材泡过的木箱子听见了,写满漂亮字的两本医书听见了,一百颗精挑细选的红豆也听见了。 不知,远方的未轻煦,可曾听见? 吴岁晚一觉睡到大天亮,比往日睡的都瓷实。 窗棂透过的太阳光,些许暖意。炉膛里的炭火还有余温。枕头边的小木箱子散发阵阵幽香。 恕她眼拙,这玩意儿不止五两银子以上,不但不便宜,还很名贵,五十两以上都有可能。 哎!啥事儿都应该往好处想,那傻货还有闲心给她送东西呢!能有什么危险? 未轻煦当官的能耐,是比沈长戈强百倍的。毕竟未大公子出身好,他爹可是太医院一把手。他的玩伴同窗,都是侯爵高官家的公子。十几岁就在皇宫里出入,见多了玩弄权术的人精。 若不是跟韩家结了姻亲,未家怎么会突然没落?未大公子又怎么会舍去一身清明? 名叫权谋的泥潭,深不见底。 但愿,未大公子呼风唤雨,干一场漂亮的翻身仗。若不然,下次见面,一定要狠狠笑话他。 吴岁晚抻了个懒腰,高高兴兴起床,烧屋子,做饭,吃饭,看医书,等小六子来敲门。 苗老旺串一趟门,为她介绍了本城的好兄弟,办事方便多了。 小六子十三岁,家在乡下,去年才在城里晃荡。脑筋活泛,嘴皮子利索,掉在人堆里寻不出来。 像他这样的半大小子,满大街乱跑是常态。无人熟识,也没人注意,正方便传话。 春善堂的老规矩,过年过节都是不关门的。济世堂到如今也没开门,一定是憋着大招儿。 果然,小六子说,下面的人发现了新情况。这几日,袁大夫正与官府的人接触,想要搭上县太爷,恐怕对春善堂不利。 “夫人,我们要不要动用关系,使使绊子,让他见不着县太爷?或是……咱们也给县太爷送点礼,免得被他为难。” “不必,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吴岁晚笑得轻松:“在哪里做买卖,大了小了,都得和衙门的人搞好关系。袁大夫要找就让他找,咱们手下人也别闲着,去看看这县太爷背后是个怎样的人品,有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把证据留好,以观其变。” 小六子是穷人家孩子,一听说要跟当官儿的打交道论短长,总是心里颤颤的。 “夫人,咱们一个做买卖的,就图个顺顺当当,和大官儿硬碰硬,不好吧。” “不怕!” 吴岁晚安慰道:“当官儿的也是人,也要受律例约束。小官儿有大官儿治,大官儿有更大的官儿治。他若是个清廉的,就不会被袁大夫的银钱左右,咱们自不必着急。他若是个贪污受贿的,再给他送银子,让他尝到甜头,那就是在填无底洞。咱们春善堂,更没有好日子过了。” 按大靖朝的律例,地方官要干满五年,做出政绩,才有升迁的可能。 北宁县的县太爷是去年春天才来此地上任,就算他有治理的才能,也要四年之后才能离开。春善堂若是被他牵了鼻子走,还能有好吗?能挺得过四五年吗? 不如从一开始就把他治住,不管用什么方法。一个人若难为另一个无辜的人,必定品行不佳,谁想抓他的小辫子都是轻而易举,自然以牙还牙。 小六子离开后,吴岁晚捧着医书爱不释手,每天都要出门溜一圈儿的习惯都改了。懒洋洋躺在榻上,把未大傻子的一笔一划,用眼睛描了一遍又一遍。。 临近午时,阳光正盛,炉火暖烘烘,吴岁晚昏昏欲睡。晚一点再吃午饭,先舒服地睡一觉也不错。 一个人的日子,就这一点好,自由自在。想勤快就勤快,想懒一会儿就懒一会儿,谁的事儿也不碍,却不想鼾声响起的下一刻,她被一阵敲门声惊醒了。 这个小院子,平日里是没有访客的。只有一个小六子,常来常往,也是每日固定时辰。 冷不丁响起拍门声,倒让人紧张起来。 吴岁晚把荷包书籍装进小箱子里,又把小箱子压在枕头下,裹紧衣服,整理面容,周身妥当,才去开门。 “嗨……姐姐……” 大门只开了一个缝隙,大眼睛瘦脸庞的年轻女人,便欢声叫道:“真的是姐姐,你还好吗?” 不等吴岁晚回话,年轻女人身旁又挤进了一张年轻男人的脸。 “岁晚……我和乐乐都很惦记你!” 吴岁晚笑容明媚:“我好着呢!见到你们夫妻俩就更好了。” 第120章 后福 “唉……那一年的事,谁也没想到。不管落了怎样的罪名,万幸皇帝开恩,让沈将军保住了性命。只是连累了岁晚,遭受无妄之灾。我和乐乐在家每每提起,都感觉心酸无奈。” 两年多没见,缚誉的脸庞褪去了青涩,举手投足之间也少了几分拘谨和死板。 吴岁晚给缚誉和简乐沏茶,语气轻快道:“放心吧!就是得了一场大病而已。没丢了命,还遇到了贵人。别看我住在穷僻巷子里,我可不是个凡人,腰包鼓着,铺子开着,从前的不好,我都忘得差不多了。” “唉……是我不好,提什么那一年啊?苗老哥把来龙去脉都和我说了,我和乐乐听了以后,也替岁晚高兴。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管从前如何呢,以后好就是好。” “对喽!人要朝前看。” 吴岁晚握住简乐的手腕,一边摸着她的脉象,观察她的气色,一边玩笑道:“以后啊!你们得叫我一声吴大夫。再以后啊……还得叫我一声吴神医……” “呵呵……是是,有手艺安身立命是不一样的。以后啊,你就种田,开医馆,开粮铺,当大夫,当地主婆,银子骨碌碌往家里滚,再也没谁敢欺负你了……” 缚誉越说越高兴,认真与吴岁晚报告他的战绩:“你和沈将军离开荣城的第二年开春,我买了八十亩旱田,又租了二百多亩,连同上一年买来的田地,一共种了四百多亩。咱们的运气不错,又是一年大丰收。我就按照你的意思,养长工,买田地。到了第三年,我的名下有旱田三百二十五亩,水田六十五亩,另外租用三百亩。” “去年春季播完种,张罗卖存粮的时候,我发现粮贩子一亩地都不种,只是说说话,联络一个马帮,两地倒卖,就比汗流浃背一整年的种田人赚得还要多。我便动了脑筋,乍着胆子,投入二百两银子,开了两间粮铺。这样一来,自家粮卖上了价钱,从粮贩子手里进些便宜粮食,也能赚来不少差价。去年田地的净收入超过千两,铺子里净收入三百两……” 缚誉激动得两眼泪花,颤抖着双手,解开随身的包袱,把一个个账簿子摊在吴岁晚手边。 “这两年,苗老哥没少帮忙。我知道岁晚的为人,从来出手大方,我对苗老哥和他的手下也没抠着。我更知道苗老哥是个人才,去年入秋时,便与他商量着,可否组建一个马帮,也干两地倒卖粮食的营生。” “就像荣城,旱田多,水田少,白米比黄米贵了三四倍。又比如历城都是水田,平城都是旱田。粮食价格不一,种田人赚不到几个钱,吃粮人花大价钱,其中油水,都让粮贩子赚去了。如果咱们自己有马帮,咱家的田地产粮会多赚一点,咱们的粮铺子也能多赚一点。我还打算着,种更多的田地,开更多的粮铺子………” “好想法!” 吴岁晚本着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态度,把账本子原封不动推了回去。 “养马帮的想法太好了,我们不仅可以倒卖粮食,还可以倒卖药材。你忘了,我还开着医馆吗?再过两年,等我把医馆的麻烦处理干净,积累了经验,我就会开设自己的药铺子……” “我们要在各地种田,在各个城里开粮铺和药铺,往各个方向跑马帮,也许还会走出大靖……” 老天爷会厚待什么样的人呢?吴岁晚猜想,是那些敢想敢干,一直跋涉在路上的人。 他们头顶朝阳,脚踏余晖,以雨露润心肠,用霜雪淬筋骨,他们永不停歇,他们从不抱怨。 甩在身后的都是故事,朝前张望的才是人生。 若有人说,那种活法太傻太累,聪明人要学会爱自己,选一条好走的路。 岁晚会答:“你说得都对!”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你有的,她没有。你习以为常的,随意丢弃的,是她巴巴盼望不来的。 你小时候跌倒了,有人安慰,有人搀扶。她小时候常常饿肚子,没人爱,却有人打。 你在安逸无忧里高谈阔论别人的弱小无能,她在泥地里折断了指甲,只为了翻找出半根红薯,用以充饥。 你不理解她为什么奔波劳碌,她还要问你为什么矫情无度。 出身不同,经历不同,想法不同,所选择的道路也不相同。 你累了,能停下歇口气儿,她就不累,不想歇吗? 那是谁比谁聪明的事儿吗? 爬一座山,有人坐轿子上去,有人光脚挪上去。 有人鞋不染灰,站在山尖,高呼成功很简单。 有人满脚伤痕,挂在山腰,高喊我还需努力。 有闲心嘲笑她只配吃苦,不如好好计算,后半辈子还有几天顺心日子。 吴岁晚记得外祖母说过,人来世间一趟,苦和福,各占一半。 没有谁的福气取之不竭,也没有谁的苦难尝之不尽。 你瞧,那个穷山沟里吃不饱饭的小丫头,如今也能为朋友们摆上满桌佳肴。那个大字不识,只懂种田出力的小丫头,也能和朋友们一起畅想,规划事业。 她二十岁才享受到的富足无忧,自由自在,欣欣向荣,是别人一出生就有的。 她二十岁不用困于内宅相夫教子,而是天地广阔,挥斥方猷,也是大多数女人比不了的。 你笑她可怜,她却感谢曾经。 那个一步一个脚印,努力攀登的自己,比所有都美好。即使中途跌落山谷,再爬上来,心性与理想,依然如故。 你瞧,缚誉就是老天爷送给她的礼物,是柳暗花明的那一春。 是晚了一点吗?还是早了一点呢? 她还会走得更远,站得更高,拥抱更大的一片天。 缚誉和简乐在北宁县停留了五日,除了与吴岁晚商量生意的走向,就是帮着她收拾院子,置买东西。 “你们两口子真是小瞧我了,我又不缺银子。只是没打算在这里常住,等我干娘来了,一定会置买新的宅院,即刻搬出去的。所以才没仔细收拾,东西是干净的,能用就行呗!” 简乐为吴岁晚的床榻铺上新的被衾,叹息道:“姐姐配得更好的,若不是为了你现在的身份着想,我们俩一定给你换个大宅院,再买两个小丫头伺候着。姐姐要知道,用的都是你自己的银子,难道是舍不得吗?” 吴岁晚呵呵笑:“没有舍不得,只是不想麻烦!” 缚誉把破洞的床帐,瘸腿的椅子,通通扔了出去。又把新买的茶桌归置好,拍了拍手上的灰尘,闲话道:“那一年,得知你和沈将军要被流放,城里的将军府已经被衙门收了回去,我就偷偷爬上山,和兰溪姑娘一起把岁晚的随身物品打包好,运上了斜月庵,免得被官府的人抄捡了去。我和乐乐这一次来,没有告诉兰溪姑娘,也就没有把东西带过来。沈家那位修行的老夫人,身子一直不大好,离不得人伺候,我们就没去惊动……” 吴岁晚一听这话,心里甚是酸涩,急声追问道:“沈老夫人很不好吗?” “没有大碍的……” 缚誉夹了两块木炭,扔进火炉里,伤感道:“虽然沈将军不是沈老夫人的亲子,也是在她眼皮底下长大成人的,能不惦记吗?再说,沈老爷临终时最不放心的就是他的长子……如今,落得这份凄惨,也不知,还能不能翻身。兰溪姑娘说,沈老夫人常常念叨岁晚,总是自责。她常说是她的错,不该老了老了,还那么任性,在沈老爷离世后,就在斜月庵出了家。她应该先带你回到老家去,不该念什么佛法,说什么因果,讲什么顺其自然。结果……眼睁睁看你落去那场灾难。” 吴岁晚喃喃道:“怎么能怪她呢?” 是沈长戈挖了个粪坑,自以为美,还要拽着她一起跳下去。 别说一个婆婆,还是一个没有血缘,不理凡尘的婆婆。就是她亲爹,不也安安稳稳在吴县待着呢! 沈契给吴六子写信,意思表达的还不够明白吗?亲生父亲都无心,还去指责外人思虑不够周全吗? “等这里的事情有了着落,我会去探望她老人家的。” 吴岁晚感觉到一丝亏欠,沈家老夫人是好的,是第一个给她母爱的女人。因为自己遭受苦难,就想把过去一刀切断,故意逃避与沈长戈相关的人和事。 何必呢!爱恨嗔怨,都是需要耗费心力的……况且,她答应过父亲,要常去看望母亲。 缚誉见吴岁晚情绪低落,连忙转移话题:“哎……说起来,你和沈将军离开以后,我可是担心受怕了好一阵子。将军府和云雾山别院都被衙门收了回去。若他们查到我种地的本钱是岁晚给的,那还得了。衙门不查抄,有心之人也会来占便宜。所以,那阵子啊……谁一难为我,我就害怕,晚上都睡不着觉。” “我知道岁晚在边关一定吃了很多苦头,但我不敢露面,也无力照拂。当今陛下仁慈,没有置人于死地。若赶上哪一年,朝廷有喜事,来个大赦天下。比如皇帝大婚啥的,你是有可能回来的,我就悄悄地盼啊,等啊,我得替你守住这份财产。” “岁晚都不知道,我那一年麻烦缠身,苗老哥找来说要帮忙,把我吓的呦!连夜上山里挖了个大坑,藏了好几百两银子。” “后来再多接触,我才知道苗老哥也有他的可取之处,原是我小人之心了。他虽粗俗,不入流,但干起事来,却是一把能手。我也不得不承认,我就是个书呆子,书本以外的事儿我都不懂。世事艰难,各有各路,哪有那么多的是非对错,不害人就行。” 简乐撇嘴:“瞧你那点子出息,也不怕姐姐笑话你。” 缚誉挠头,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展现了十来岁小男孩儿的懵懂害羞:“嗯……是没出息了些……” 儿时玩伴,少时夫妻,你懂我的小心意,我知你的不容易,面对面望笑颜,背对背也贴着心。 这样的小两口,让吴岁晚很是羡慕。 真是可惜了,简乐身子不好,至今没有子嗣,若能生个一儿半女,他们的幸福会加倍,也会发光。 她的医术还不太行,如果能让未轻煦看看就好了。 也不知何时,再见那个傻货,向他讨教一番。 唉呀!也不知九千岁能否全身而退呢?还指望着他救人?让他先救自己吧! 缚誉和简乐离开时,吴岁晚给孙氏写了一封信,托他们捎回去。 信中隐瞒了一些不好的事,只简单说了一些,她得贵人提携,前途明亮的好事。 至于沈长戈那部分,吴岁晚只是说他们和平分离,各自安好。沈长戈和他的婵儿团圆后,又携手高飞了。 其实,沈长戈好不好?吴岁晚心里也没个谱。 只是,与未轻煦相处久了,对他的性情也算了解几分,他应该不会害了沈长戈的性命。 毕竟从前有的是机会,要害早害了,不至于让他逃出流放营地,再次来家门口抢媳妇儿。 再说韩婵一介孤女,没再回未府,还有别处可去吗?不是有情人远走高飞,又是什么呢? 人家郎有情妾有意,未轻煦都不在乎,她还细问什么?操那闲心干啥? 当然,吴岁晚忘了,未轻煦不害人命,但他会撒谎,尤其骗她最多。 第121章 斗法 缚誉两口子来过一趟,小巷子里的人看吴岁晚的眼光又变了。 那个娘们儿了不起,不仅搭上了混混头子,还有一门不知做啥营生的富裕亲戚。 那是坐着豪华马车,养着马夫侍卫,穿绸缎戴金钗的亲戚呀! 这条巷子,穷了五六十年,连个会认字儿的人都没有。突然来了两个穿金戴银的贵客,差点闪瞎他们的狗眼。 有些人是很奇怪的,他一个月赚五百文,你一个月赚三百文,他瞅你是异常顺眼的。 他一个月赚五百文,你一个月赚五百文,他瞅你又是不顺眼的。 他一个月赚五百文,你一个月赚一千文,他瞅你是眼睛疼的,肚子里是鼓着气的。 不在背后使使坏,那是抽筋扒骨的难受啊! 但是,当他一个月还赚五百文,你一个月能赚五两的时候,他见你是笑着的,是敬着的,也是害怕的。 吴岁晚在他们眼里,有钱,有人,有关系,绝对的人中龙凤。 年后,济世堂迟迟不开门,吴岁晚在家越待越懒,尤其得了未轻煦的两本医书以后,除了买吃食配药材,几乎都是不出门的。 就算三五日出去一趟,也是满身的不舒服。因为巷子里的男女老少,见着她就点头哈腰。六七十岁的老头老太都给她作揖,像是见到了县太爷。 从人人欺到人人敬,不过年前年后的短短两个月。 市井里的冷暖,也蛮有意思的。 没有人敢招惹的感觉,也蛮有趣的。 吴岁晚继续窝在她的小破院子里,指点江山。 缚誉那边,连自己的,带租用的,开春种田超过千亩。 立夏以后,他会筹备第三间杂粮铺子,苗老旺组建马帮的事宜,也会有些眉目。 秋收之后,缚家两口子安排好荣城事务,就会带着几个信得过的兄弟,来北宁县闯荡。 买田地种粮,开铺子卖粮,用自家马帮运粮。等到他们在北宁县站稳了脚跟,再想着往希城,往平城,一点点扩张。 到那时,开药铺子的事情也可提上日程。自家的田地种药,自家的铺子卖药,自家的马帮运药。真像缚誉所说,银子会骨碌碌往她家里滚的。 一切都不能心急,按部就班,稳扎稳打,自然水到渠成。 眼前的麻烦事,北宁县县太爷排在第一。 正月末,小六子传来消息,袁大夫给县太爷送了二百两白银,城郊一座宅院,外加两个貌美的丫鬟。 随后就有人去衙门告状,说春善堂卖毒药假药,致使他老母亲服药后暴病而亡。 衙门派人来,先是带走了两个伙计,而后来了三五个懂医术识药材的,在春善堂一通翻检找证据,再三天后,衙役又带走了两个大夫。 春善堂没有关门,但是,大夫们人心惶惶,病人们紧张观望,济世堂趁机重新开了张。 吴岁晚淡定得很,一方面派人给大夫伙计们的家里送了安抚的银两,一方面催促小六子们快点查找县太爷的短处。 果然,能够收受贿赂的人,本身就是一颗臭鸡蛋。 北宁县的县太爷,是有些才能的人,长得也好,今年三十出头。但他却不是正经科举爬上来的,而是靠他岳父捐的官。 据说,县太爷的夫人其貌不扬,性情彪悍,极不招人喜欢。但她家里三辈从商,金银玉器的生意遍布好几座城。 你说往上找吧,人家嫌她出身商户长得不顺眼。你说找门当户对吧,人家也不差银子,也不至于找个又丑又悍的。 没法子,总不能一直养在家里,只能将就着往下找。但找得太差也不甘心,四处寻摸,还真碰着了好的。 北宁县令年轻时,长相标致,出身清白,识文断字,唯一的缺点就是家里穷,没啥前途。 巧了不是?县令啥都挺好,就是缺银子。县令夫人啥都差点意思,就是不缺银子。让谁来说,这都是妥妥的天生一对。 岳家对他是十分满意的,家庭贫困拿不出手,没有正经营生不好听,这些都不是事儿。 咱家不差银子,给你在衙门捐一个小官儿,八品九品的用不了多少钱,脸上好看,姑娘享福,就是一门好亲。 一开始,岳家是惊喜的,女婿是能扶得上墙的,是个人才。再之后,岳家是担忧的,女婿太能干了些,甩了他家女儿不要太容易。 原本是我图你家财,你图我人才,双方地位应该是平衡的。 但是,两家皆是心思不纯,相处中难免一方压制一方。 虽然,县令不是上门女婿,但是,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妻子处处霸道,他在岳家总是抻不开腰来。 即使他靠着自己的能力爬到了七品,得了上峰赏识,在官场上如鱼得水。那也架不住妻子整日在耳边提醒,让他不能忘本,不能忘恩。 不用去他家看两口子的日常,也能猜出来县令夫人的嚣张与忐忑,以及县令大人的厌烦和仇怨。 有些女人总是不明白,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后来是后来。 太阳,月亮,星辰,都是一天一个样呢!你怎么能够奢求,你身边的人和你的生活,几年十几年如一日呢? 人是会变的,女人会变,男人也会变,有本事的男人变得更快。你不变,你也挡不住别人变。 太多的委屈,抱怨,磨叨,换来的只是冷漠,无视,加鄙视。 与其争论对错,计较得失,不如快速抽身。不要用现在的美好时光,祭奠过去,毁坏未来。 别提以前,别说以后,就看现在,重新认识你的男人,就是这个德性,你怎么应对。 为什么很多男人能够迅速利落地在一段关系里脱身呢?就是因为人家只看眼前利益,不谈爱不爱,恩不恩,情不情。 话又说远了。再说回县令夫人,连生两胎女儿,丈夫官运亨通,隐隐有不把她和她娘家放在眼里的征兆。 西风压不住东风,自己一点抓手都没有,她的脾气更坏了。两口子两天不吵,三天早早地干一架。 也许,夫妻之间的恩情,就是那个时候吵没的。 后来,县令夫人生下第三胎,如愿得了一个男孩儿,自然心情和顺,不再找丈夫麻烦。 她以为,她有了儿子,有了底气,就有了拴住男人的磐石。他飞得再高,她也不怕自己地位不稳,不怕男人了无影踪。 她放心了,尝试做一个温柔贤妻,却不知丈夫在外的女人,生下的私生子,已经满了两周岁,只比她的二女儿小了半岁。 这县令胆子也够大,直接把他的外室和私生子安排回了老家,伺候他的老母亲。 或许,黑心县令读过江湖名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 要说这事儿,也挺滑稽。县令夫人若是对县令以及他的家人多上一丝丝关怀和敬意,也不至于私生子五周岁了,她还被蒙在鼓里。 可见这么多年,县令夫人以及她的娘家人,真的把小县令当成了上门女婿。 这么说也不对,上门女婿是嫁到女方家不错,但逢年过节的时候,还得走个亲戚呢! 认真说来,县令大人的地位,连上门女婿都不如。 夫妻俩谁更缺德?吴岁晚可没有闲心给他们断案。她就知道她的春善堂,被那个黑心县令坑得不轻。 “找人,找关系,给县令夫人送一封密信。就说县令大人的外室和私生子,藏在袁大夫送的城郊宅院里。” “若是县令夫人闹过之后,县令大人还觉不味儿来。就再送信,往他老家的方向,把那些不能见光的宅院,挨个指一遍。” “他再敢收些小钱儿,搞坏我的春善堂,我就把他夫人指回他的老家,揪出他的私生子。” “咱们的县太爷,不会多么在乎他的原配,也不会多么在乎他的私生子,但他一定在意他的前途。后宅起火,事儿闹大了,咱们也收买一个官员,参他一本。他这十来年的经营就会付之一炬,看他怕不怕?” 如吴岁晚所料,县令夫人闹了,闹的还挺大。城郊宅院被烧了个溜干净,两个貌美丫鬟不知所踪。 真不愧是有钱人家出来的,不把钱当钱。也真是嚣张无脑,不把下人的命当命。 吴岁晚手上的把柄又多了一条。 要说心肠黑的,没有一个脑子笨的。县令大人安抚了内院,立即把老家的外室和私生子转移阵地。 随即开堂,判了那人诬告,放了大夫和伙计,恢复了春善堂的名誉。 还暗戳戳派人传话儿,想见春善堂幕后东家,诚心交个朋友。 吴岁晚回传,与大人交友,荣幸之至,为了表达诚意,绝不再去打扰夫人。 黑心县令立回,你有诚意,我也不能缺了意思,一定会助朋友生意兴隆。 二月中旬,济世堂关了门,袁大夫一点浪花也没能拱起来,便灰溜溜地离开了北宁县。 是县太爷故意为难,也是贺家有了新的打算。 吴岁晚没有为了一点点成功而沾沾自喜,因为袁大夫只是一个小人物,北宁县也是可占可不占的小地方。 贺家主事的,厉害的,她还没能见上一个呢!济世堂是个很难缠的对手,不可掉以轻心! 春善堂的生意越来越好,吴岁晚倒清闲起来。因为记着余夕真的叮嘱,每日去街上闲逛,也没搬家,没去医馆露面。 不过,吴岁晚的清闲与别人的清闲,总是不同的。别人出来玩儿是真玩儿,吴岁晚是一边玩儿,一边打她的小算盘。 北宁县的米行,药铺,酒楼,布庄,首饰铺子……凡是挣钱又长远的买卖,她都要去看一看,各家门槛都去踩一踩。 东市的牛马,西市的猪狗,南市的人力,北市的车架,各行各业,各种各样,都在吴岁晚心中有了轮廓。 都说三月草长莺飞,北宁县却是例外,田地里的雪还没融化干净。阳光充足的野地里,杂草刚刚绿了一个小尖尖。 吴岁晚记得,希城比北宁县更冷,要到三月末才能隐约见到绿色。 大靖地缘辽阔,从南到北几千里,风土人情各异。只有赚银子、吃饱饭、年年平安的盼望相同。 吴岁晚是一个俗人,也有着相同的盼望。她出身不显,容貌寻常,稳稳行于世间,不急不缓。 生来平淡又如何?你没见,阳光照耀下的她,步步芳华。 起先无人为她驻足回眸,而后少数人惊叹她的孜孜不倦,终有一日,大多数人会惊艳她的一枝独秀。 就像此时,吴岁晚到街上闲逛一圈儿,发现酒坊的生意兴隆。她就突然想知道,粮食酿酒的流程。 需要多少本钱?技术好学吗?自己田里打粮,自家酿酒,利润会更多吗? 只用了半个月,她已经知道盐怎么咸,醋怎么酸,布怎么染,碳怎么烧…… 谈不上多么精通,就是每样都知道一点。不是特别大的大忽悠,根本忽悠不了她。 商海与官场都是人精聚集之地,心眼儿慢一点没关系,你有本钱和靠山,可以慢慢适应。若是不学无术,会被虎狼之徒啃得渣渣都不剩。 为了以后的大生意,有空就要多读书,长见识。 吴岁晚去书局挑了几本与酒相关的书籍,又拐去酒楼打包饭菜,刚刚踏入大门,就听有人叫喊:“完喽!完喽!九千岁被代王活捉喽!九个月都活不过去喽!” 第122章 撞邪 “咋地?代王进京了?” “我前日刚听小道消息说,平城正在集结兵力,边关恐有战事。大家还以为是东元那边迟迟等不到聘礼,恼羞成怒……” “啥呀?你在这穷乡僻壤窝着,根本不知道外面的天,早都变了。上个月中旬,我路过京城地界,在一小镇歇脚。原还打算着第二日进到城里,探访友人,顺道给父母妻儿带点儿当地特产。谁曾想,天一擦黑,小镇就被千名官兵围拢,挨个排查户籍。凡是去过平城的,都被带走了。那个时候,我便猜到,一定是代王要搞大事儿。咱们平头小百姓,啥热闹都能看,这样的热闹可不敢看,只想离开是非之地,一句也没敢多打听。一个月过去了,代王的大事干成了吗?” “嘿嘿……你们说的都是老黄历啦!现在不是京城乱,而是边关守不住……” “咋回事?你怎么知道的?我怎么越听越糊涂了?代王没有入京吗?边关又因为什么乱的?咱们这里再偏僻些,南来北往的客商也是不少,怎的一点风声都听不到?” “这就得说到咱们的代王不一般,那是雷厉风行,正气凛然,一心救社稷……” “你说两句人话!” “我说的就是人话呀!皇亲贵胄也是人。他父皇没了,皇兄皇弟都没了。就剩他一个好人,守着大侄子,撑起了大靖江山。你说大侄子被一阉人蛊惑,要把家底子全都赔出去,当叔叔的还能坐视不管吗?” “哪有那么简单?叔叔想当侄子的家,就那么容易?” “搁你家是不容易,那是因为你个当叔叔的没本事,你家侄子也有正事儿。你看看上边……代王是谁呀?人家有刀有枪有兵马,还有他自己说的嫡子身份。那还不是想干啥就干啥嘛!” “你说哪朝哪代的藩王进京,你不得先递个折子,请示请示。皇帝让你来,你才能来。咱们代王就了不起了,带着两万铁骑一路畅通无阻……” “你再猜猜,城门是哪路人马给他开的?” “谁呀?” “猜不着吧?是小皇帝的亲舅舅家,他的亲表哥。你说还有好吗?所谓外敌好挡,家贼难防。小皇帝都吓尿了,直接下令,把未公公五花大绑,交给他代王叔叔,只求自己活命……” “这家伙白话的,像你在跟前儿看着了似的……” “那是,我宫里有个远亲,啥事儿不知道?” “怎么的?就这么不声不响的……代王就登基了吗?皇权斗争的腥风血雨,咱们小老百姓是看不着的,那新皇登基,咱还能被蒙在鼓里?还有东元那边打仗,也悄悄地打,怎么听,都像假的,你是昨晚做大梦,今个还没睡醒吧?” “嘁!你有啥不信的?大家即是小家,代王再强势,也得师出有名。他以清君侧的名义,带着铁骑闯入皇宫,可不是来收拾大侄子的,那说出去多难听啊!他想要把江山坐得稳,就得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他就得先收拾小皇帝身边的人,先拿九千岁开刀……” “那九千岁牛逼得很,就那么束手就擒了?” “那他还能怎么着?一个阉人,从前呼风唤雨,靠的是小皇帝,小皇帝靠的舅舅家的六万兵马。现在可好,连兵马大元帅都投靠了代王,他一个两手空空的九千岁,光用两扇嘴皮子牛气呀?还能好使吗?” “哎呦,这可真是,人生无常啊……多牛气的人,也没个好下场,那是一定要丢命的呀!” “何止是丢命啊!” “据我那亲戚信中所说,九千岁被铁钩子拴着琵琶骨押入天牢,文武百官联合上书,列出了上万条罪状。你猜他的罪能是小罪吗?每一条都够他凌迟处刑,上万条罪状,他得挨多少刀?只怕骨头都得给他剁碎了。” “哎呦呦……真吓人呐!” “吓人也得受着,就连小皇帝都出了罪己诏,过几天你就知道我说的真假了,定有官兵满城宣扬,你就瞧好吧!” “那代王会登基吗?边关的战乱又当如何?” “要不说代王聪明呢!直到现在,也没有登基的意思。口口声声要辅佐他大侄子,稳固朝纲。” “小皇帝也是个聪明的,已经下了禅位诏书。只道皇叔大义仁德,不肯接受罢了。” “傻子才信他不肯接受呢!啥大义仁德都是装给人看的。代王前脚进京,东元后脚趁虚而入。他只能先拿九千岁开个刀,威慑众朝臣,在京中立住脚跟。至于那个小侄子,就在他手心里攥着,什么时候登基还不行呢?先把东元劫在关外才是要紧。” “哎……对对对……若是治不住东元,今年下了雪,离江封冻,只怕北金螳螂在后。咱们这个小城不起眼儿,离平城远,但离希城近啊!不怕东元犯境,就怕北金起刺儿……” 大堂里越吵越热闹,三桌混成两桌,两桌拼成一桌。推杯换盏之际,从朝廷大事讲到了各自的小买卖,互道兄弟,牵上了线。 吴岁晚傻呆呆立在门边,耳朵嗡嗡作响,脑子里一团乱麻。 “客官……” 小二迎上前,客气道:“您今日还打包两份荤菜吗?还是要小的给你寻个雅间,就在这里吃啊?” 吴岁晚常来常往,是小二眼中的熟客,往日对她的印象是好的,稳稳当当,和和气气的一个人。 怎么今日像换了芯子,稳重得过了头,木桩子一样杵在门口,他还怎么做生意? “客官?客官?要不……您先到旁边坐一坐?” “哦……” 吴岁晚淡淡应声,小二连忙一抬胳膊,指向一旁的空桌,想要引她落座。 没想到,小二一个“请”字还没说出口,就见吴岁晚悠悠转身,缓缓离去,。 “哎呀?撞邪了吗?” 小二啧啧两声,无暇顾及,忙去招呼其他客人。 天气暖和,未到春耕时节,街上行人穿梭,略显拥挤。 吴岁晚的表情淡漠,抱紧书本,每一步都走得踏踏实实。知道躲着人,躲着车,还躲着大狼狗。 一直转过巷子,家门就在眼前,有邻居上前问候,她还能颌首微笑。 掏钥匙,开锁头,回身关门,再锁门。 回到内室,放下书本,抱起未轻煦给她的小木箱子,坐到榻上发呆。 晌午的阳光暖烘烘,炉膛里未燃尽的炭火热乎乎。 吴岁晚抱着小箱子,坐累了就躺着,躺累了就坐着,再坐累了,就在屋子里转一圈儿,转累了,再回去坐着,躺着…… 表面看过去,没有什么不妥。就像这许多日子以来,她在背书,在思考,在做决断,她在享受一个人的时光。 若是细瞧,却是不同寻常。她的眼睛里,笼罩着一团黑雾,越聚越多,越来越黑,黑到深不见底,也空无一物。 皇帝不管他了! 高家也背叛他了! 被铁钩子穿着琵琶骨押到天牢里,该有多疼呢? 天牢比诏狱好一点吗?会不会有蛇鼠粪便?他很爱干净的,怎么待得下去? 他有一万多条罪状,多可笑。 他做公公都没有一万天,哪来的那么多条罪名? 他都不吃不喝不睡觉的吗?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在作恶? 真够忙的! 他害了多少条人命,怎么没有人说呢? 他是个大夫呀! 他救了多少条人命,怎么也没有人说呢? 他以前确实很忙啊! 忙着整理古籍,抄写药典,研制新方。 他最喜欢待在药房里,一待一两个时辰。 小皇帝总是来打扰他,芝麻绿豆大的事儿,也不愿意动脑子,天天喊未哥哥帮忙。 他很怕被打扰的,他不喜欢皇宫,他喜欢别人叫他未大夫。 每每皇帝叫他,不得不进宫,他都会对她撒谎去太医院上值。每每那个时候,他的眼睛里都是有光的。 她懂,他有多么渴望,他还是那个小太医。 宫中人事繁杂,样样都需要他来过问。 但他再忙再累,也记着回家吃晚饭,陪着她的时候也不少。他又不是铁打的,犯不下上万条罪恶。 明明就是很多人看不惯他,表面敬着他,背后诅咒他。就像这条巷子里的市井小民一样,专会恶心她。朝廷里的奸臣贼子也是肉体凡胎,也吃五谷杂粮拉粑粑。 区别就在于,好人拉粑粑臭一丈,坏人拉粑粑臭千里。 明明是那些贪官污吏,看不惯他大权在握,不好糊弄。看不惯他权势滔天,不能收买。 一群坏人合着伙地欺负他,就像这条巷子里的男女老少曾经欺负她一样,那滋味儿不好受啊! 吴岁晚抱着小木箱子,一会儿哭,一会儿笑。 哭未轻煦的凄惨,哭他的孤独。 哭了半宿,转头又笑了。 笑他活该,笑他遭了报应。 你看看,若不是你从前疯疯癫癫欺辱了我,或许看在你教了我一身本事的份儿上,临终之时,还有一个徒弟陪在师父身边呢! 证明你曾经是一个好人,证明你积过德行过善,证明你还有一个亲人。 可是,你若不疯疯癫癫,又怎会找上我呢? 若不是弄了我一身伤痕,又怎会心生愧疚,把我接到京中去呢! 我不到你身边,又怎能学来一身本事呢? 这真是一段既简单又复杂的相遇,一种既可恨又可笑的因缘。 这个时候,徒弟可以为师父做些什么呢? 只剩下烧纸钱了吧? 到哪儿去烧呢?坟头都没有一个,骨头渣子都见不着一星半点,真是可怜。 不过,话又说回来,没有骸骨,不能立坟,也是好事。 你在百姓中的名声稀烂,越说你越恨,扒坟鞭尸的痛苦,你就躲过去了。 但是,凡事也不可太乐观。 大家伙儿找不着你的尸身出气,一起凑银子给你立个铜像,也不是不可能。 参考那个谁谁谁,老百姓一不顺心,就朝你扔烂菜叶子,臭鸡蛋,扇大嘴巴子,抡几十个棒槌,每天不重样地打杀…… 你看看多好啊!你当几年大夫,没人记着你。你当个公公,却流芳千古了。 吴岁晚哭着笑,又笑着哭。 分开几个月而已,怎么就阴阳两隔了? 徒儿不孝,没办法救师父,谁让她除了赚银子,没有别的本事呢?就是赚银子,也没来得及赚成个大靖首富。就是赚成个首富,也对扛枪挎刀坐皇椅的没啥法子。 夜晚寂静,屋子冰凉,吴岁晚却是穿着单衣还觉得异常燥热。她抱紧小木箱子,嘴巴里嘟嘟囔囔,满屋子乱窜。 她心里清楚,自己的状态不对,好像回到了希城的土院子。 外面来了很多人,有穿官袍的,有穿铠甲的,还有穿粗布麻衣的。有拿着刀的,也有捧着书的,还有扛着锄头的。 他们每一张脸,吴岁晚都熟悉。他们每一个人,吴岁晚都讨厌。 “别烦我,别靠近我……” “你们都想害我,都怕我活得开心。” “离我远点……” “我已经很努力了,为什么?总有一些烂人和烂事儿,为什么都来搅和我的好日子呢?” “未轻煦,都是你害的我……” “呜呜……” 吴岁晚在里屋外屋一通乱翻乱找,桌椅板凳,茶杯,饭碗,枕头被子,胡乱扯了一地。 她只是想找她的银针,放到哪里去了? 她想给自己来一针,昏死过去就好,不能发疯,不能跑出门。 哦!原来就在手里攥着,和那个小木箱子一样,被她死死按在怀里。 第123章 梦想 初春的早晨,阳光照着万物,一片清清亮亮,照着人脸时,却是一片冰冰凉凉。 吴岁晚抱着小木箱子,蜷缩在青石地面上,像一只抱团的小刺猬。 小草还没绿起来,早晨出门,还能呼出白色雾气。不烧火的屋子和冰窖一样,都住不了人。 神智失常的吴岁晚,却躺在冷硬的石头上睡了一夜。 淡绿色的贴身小衣挡不住入骨的春寒,露出的半截手腕,被木箱子的棱角硌出了红痕,指甲都泛了白。衣裳之下更是疙疙瘩瘩,犹如冻僵的鸡皮。 满头秀发似云披散,遮住了半张脸,却没能带去一丝温暖。 眼角的泪痕,如薄冰一般,凝固着一团青黑。更别提她的嘴唇干裂,透着艳紫,有多么骇人。 满屋狼藉,毫无生气,吴岁晚的身体孱弱不堪,依然记着勤奋努力,在每日应该醒来的时辰掀开了眼皮,入目就是一块沾了血的碎瓷片。 谁的血?谁打碎了碗?她在哪里?为什么手脚都动不了? 眨眼,再眨眼,除了眼皮带着睫毛起舞,她做不来其他反应。 过了很久,或是一小会儿,或是一刻钟。她的眼睛清晰了些,脑子也清楚了一些。她看见了远处,倒扣的碟子,歪倒的椅子,散落一地的筷子…… 更远处,是门槛,是床榻,外裳,被子,枕头…… 哦……是冷的!谁有床不睡,睡地上呀?幸好不是寒冬腊月,若不然,现在的她就是一坨冰块儿了。 唉……瞧瞧,未轻煦无恶不作,还多有福气。他死了,他的徒弟就要给他殉葬,不是冻死,就是饿死。 吴岁晚流了一滴泪,尝试着挪动手脚,她得爬起来,先披件衣裳,再点着炉子,多喝点热水…… 不能那么没出息,听两句闲言,就没了主心骨,又变回了疯婆子,自己都要忍不住笑话自己的。 现在就去阴曹地府见未轻煦,还不得乐坏了那个傻货,再引他笑话几句,更不值当的。 他高兴,她就不高兴…… 再说了,万一他没死呢? 老话说得好,祸害遗千年。 她一直相信,未轻煦就是一个祸害。没祸害百姓,也祸害她了。 姓未的傻子就是该死,也得先把欠她的债还完了,才能去死。 母亲那里还没有消息,她怎么就放弃了呢? 日头高高挂起,日光渐渐有了温度。 吴岁晚穿好了衣服,想去点火烧水,却怎么也找不到火折子。只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儿,便是一阵头昏眼花加脚软,挺不住歪倒在门槛边。 从昨天晌午到今日辰时,吴岁晚已经三顿没吃饭。又冻又饿又发病,此时的她还能够保持头脑清醒,已经很不容易了。 眼前的柔弱可怜,是过去的习以为常,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能因为过了几年好日子,就真把自己当成千金万贵的娇娇儿。 吴岁晚缓了一口气,爬去水桶边,直接舀了一瓢凉水,咕嘟嘟灌了下去。 受不住刺激,旧疾发作而已。死不了,就得想尽方法让自己挺起来。 看着日影的方向,小六子快来了。 果然,吴岁晚撑着一丁点力气,把屋子收拾了个大概,梳好最后一缕头发,外面响起笃笃笃的敲门声。 没什么复杂的心思,就是与生俱来的一股倔劲儿,不允许绝望,不允许软弱。在外人面前,她可以病,不可以疯。 “呀!东家,你身子不舒服吗?看着脸色不对呢!” 大门一开,小六子就看见一张白纸做的脸,只有眼珠子是黑的。 “是呀!” 吴岁晚声若蚊蝇:“昨日去街上着了凉,正等你来呢,帮我去抓副药。” “好好……您去写方子,小的先帮您引炉子,烧烧屋子。咱们这个地方比不了京城暖和,那乡下的老人孩子,五六月都得烧火炕呢!” 小六子一进屋子就全身一哆嗦,一边忙着捡炭点火,一边磨磨叨叨:“像您的身家,小心翼翼窝在穷巷子里,还没个丫头婆子伺候,本就委屈。一时生了病,连一个关心冷热的人都没有,真是受罪呢!” 吴岁晚提起笔来,手腕使不上力气,字迹写个歪七扭八。未轻煦教授的那一点风骨,一点没有表现出来。 好像一病之下,她又被打回了原形,写的一手丑字,丑得她自己都不忍直视。 “抓完了药,再给我带两个炊饼和两包甜点回来,名字写在另一张纸上,拿给糕点铺子的伙计看一眼就行。” “哎哎……” 小六子接过银子和信纸,好生揣进袖筒里,关心道:“要不要小的再去酒楼打包些汤汤水水?人一生病啊!胃口上都差一点。让酒楼有经验的厨子熬点鸡汤,鱼汤。想法子掩盖了油腥味,每日喝一碗,补身子才快呢!还有……汤药苦涩,要不要小的再去买一包糖果……” “不必麻烦……” 吴岁晚淡淡一笑:“我的药方子熬出来就是甜汤……” “哦?” 小六子很是疑惑:“甜汤能治病?小的还是头一回听说……您确定您开的是药方子?别是怕苦……您又不是小孩子。像我三岁就不怕苦了,捧碗喝药像喝水一样。您可不能糊弄自己,小病拖长了也不行啊……” “呵呵……快去抓药……” 小六子把小眼睛睁大,皱着抬头纹,小老头一样,还要继续劝说,吴岁晚拍着他的小肩膀,催促道:“你早去早回早熬药,我就能早吃早好,你也能早点看看,甜汤能不能治病!” “嗯嗯……是这么个道理!” 小六子嘿嘿笑两声,忙不迭地跑了。 吴岁晚喝了热茶,简单洗漱,把心思放空,躺在榻上闭目养神。 小六子去得快,回得也快,一边看火熬药,一边报告春善堂的事务。 济世堂关门之后,有几个大夫也丢了饭碗。满城转悠多日,无人赏饭,左右比较,这才惊觉,只有老东家春善堂的银子最好赚。 于是,当初轰轰烈烈离开的大夫们,如今低三下四地找了熟人说和。他们知道错了,希望老东家大人不计小人过,再赏一碗饭,若不然,全家都要喝西北风了。 “他们真是不要脸呢!” 小六子恨恨骂道:“大家都是俗人,谁给的银子多,咱就给谁出力,算不得毛病。可是,还有一句俗语,没读过书的我也能念上一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明知济世堂坑病人,还要助纣为虐,就为了多赚几两银子,毫无愧疚之心,既贪财又缺德,这种品质能当好大夫吗?” “嗯……” 吴岁晚嚼着糕点,赞许道:“小六弟弟说得有理。” 小六子往炉膛里扔了一块木炭,清了清嗓子,骄傲道:“是吧!我小六子出来闯江湖一年多了,也没白混,我明白着呢!” “呵呵……” 吴岁晚拍了拍手上的糕点渣子,给了小六子一个出乎意料地吩咐:“哪个大夫想回春善堂,就让他们回来吧!” “啊?为什么?” 小六子举着炉钩子,急声劝道:“可不敢,可不敢啊!东家怎么能把坏人再招回来呢?我娘从小就告诉我,不要和坏孩子玩儿……” “别担心!” 吴岁晚耐心解释道:“小六弟弟聪明,知道不与坏人为伍。但小六弟弟不知道一个道理,就是水至清则无鱼。那些留在春山堂的大夫们不一定都是好人,那些出走的也不一定就坏到了根上。就算他的心是坏的,但他的医术是好的。我们医馆里缺大夫,他们缺银子。我们用规矩束缚他们的坏,用银子买来他们的手艺,这是互惠互利的事……” “啊?我不太懂……” 小六子躲在火炉旁,用炉钩子扒拉燃烧一半的木炭,对吴岁晚的话,苦思冥想,半信半疑。 “小六弟弟,等你见过更多的人,经过更多的事儿,你就会明白的。” 吴岁晚的打算得很多也很远,没有必要对一个小孩子多言。 春善堂缺大夫,缺带小学徒的大夫。 其实,准确说来,是大靖朝缺大夫,缺普通百姓够得着的大夫。 记得她在荣城刚刚打算租赁土地,当地主婆的时候,就想种一批常见药材,比粮食价高,能够快速赚一笔银子。 后来没种成,是为了什么呢? 因为各大医馆药铺,不到十分稀缺的时候,不从散户手里买药材。 一群懂医术的人,自己开了医馆,拉拔亲戚开了药铺,联系朋友买了田地,再让亲戚的亲戚,朋友的朋友,都来帮忙,甚至收徒也只收熟人家的孩子。 从下面采购药材的,到上面开方子的,都是自己家的人,当然都是一条心,只要病人一踏进医馆,就成了待宰的羔羊。 就像杨家村收药材的贩子,就是吴县某个药铺家养的奴才。村子里的人明知他在秤上做手脚,也不得不把翻山越岭几十里,辛苦得来的药材,低价卖给他。 因为地方小,药铺子少,东家掌柜们不会下乡过问这等小事儿。就算知道了采购的下人,贪没了一点小钱儿,也算不得什么大事。 一是谁家都护短,二是为了维持自己家的生意。让沾亲带故的小贩们打压种药材和采药材的乡下人,也是一种垄断行业的手段。 要么,采的药材烂到手里,要么,给小人占点便宜,逼着你选。 有钱有势的大老爷们当面喊几句话,没见过啥世面的乡下人就当起了鹌鹑,他们能抗争过谁呀? 再来说很多穷人家看病,去不起医馆,只能找游方郎中。而游方郎中是没有经过仔细学习,没经过名师指导,甚至有很多人不认字,没正经读过医书的,就像田元。 他们很多半路出家,由懂得医术的人以口相授,复制方法。治些小病小灾还行,遇上疑难杂症,也是两眼一摸黑,只能用老方子糊弄,最后加速了病人的死亡。 像田元一样有天分,也有良心,还能够自己研制新药方,十病九愈,毕竟是少数。 吴岁晚从前在杨家村,见过太多人间疾苦,她懂穷人,懂他们的算计,也懂他们的艰难。 外祖母的病,不算绝症,若那时没有变过,她懂医术,说不定现在她老人家还活着呢! 吴岁晚有梦想,让各地春善堂每年都招十个学徒,不出十年,那些只有少数人才懂的医术,就会传遍乡野,救无数人的命。 有些道理,看似简单,但没有经历,没有点拨,有些人永远不会懂。 小六子的阅历太浅,无法看得太远,只能专注眼前的活计。 两刻钟后,木炭燃烧殆尽,药材熬成浓汁,一股甜香味在狭小的屋子里弥漫开来。 “哎?” 小六子不可置信,掀开药罐盖子,弯腰凑近,吸吸鼻子,惊呼道:“真的是甜汤诶!” “闻着香,喝着甜,不信你尝一口,但不能尝太多,喝多了会犯困的。” 小六子的好奇心被勾起,把甜汤捧给吴岁晚之后,拿着小勺子,去药罐子里舀了一口汤,伸出舌尖一舔。 哎呦!怎么说那个味道呢?像是肉汤里加了蜂蜜,吧唧吧唧嘴又不像。 肉汤多腻呀,蜂蜜多甜呀。真是那两样加一起,还不得把人吃喝吐了。 但这个不一样,香甜却不腻味,形容不上来的好喝,尝一舌头,心情都变好了。 “这也太厉害了吧!” 小六子竖大拇指,夸赞连连:“东家真是了不起!小的算是见世面了。” 吴岁晚眉目温柔,舀了一勺热汤送入口中,甜入心扉。 连喝两口后,她才喃喃低语:“是我师父了不起!” 第124章 活着 “东家的师父?那还不得是个神仙样的人物啊!” 小六子凭着一罐子甜汤,在脑海中勾画了一个仙风道骨的老头子形象。 “他老人家在哪里?小六子可有缘能见一面,也厚着脸皮讨几个养生的方子,好回家孝敬我祖父祖母,老爹老娘……” 吴岁晚垂眸,掩住悲伤,淡淡回道:“也许,过几天……就能见着了……” 过几天见不着,下个月见。下个月见不着,下下个月见。只要他能回来,再等他一年半载,或是更久,她也是愿意的。 喝了一碗热汤,吴岁晚周身松快,心情舒畅,眼皮越来越沉。小六子刚刚锁上大门,她便迷糊了过去。 吴岁晚三天都没出门,一日两餐一碗甜汤,多数时间在酣睡,零星空当捧着医书。 到了第四日,她的病情已经好了大半。小六子捧着食盒过来时,她已换上外出的行套,打算着吃完饭就去街上溜一圈儿。 “东家,小的瞧着您的面色,可比前几日好多了。” 小六子摆好餐食,又在背包里掏出一两个账本,放在书桌上,等吴岁晚得空细看。 “济世堂黄汤了,咱们春善堂也没啥麻烦事儿,这几天更是消停。东家,您就好好养病,不用过于操劳。咱们医馆的田大夫可受病人欢迎呢,谁想闹事儿,只要他一露面,一劝就好。病人们对他的医术服气,对他的人品也服气。昨日还有一个从外县来的病人,就是听着田大夫的名声来的……” 吴岁晚听着高兴,还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猪肉,嚼了起来。 四日没见肉腥了,吃着可真香。田元这样的人,脾气好,脸皮厚,热心肠。不仅能够当好大夫,若他是个父母官,一定是乡亲们眼中的青天大老爷。 吴岁晚想,她转去下一个春善堂料理生意时,一定要把田元带上,以后,他就是她的左膀右臂。 只是……母亲何日能来?未轻煦还有没有机会来?她还要提着心,等多久? 吴岁晚的念头一闪,连忙屏气凝神,还没把纷乱的心思压制住,就听小六子说道:“东家病了几日没出门,不知道外面多乱呢!满大街都在讨论小皇帝毒发身亡的大事,那未公公可真是造了大孽了……” “什么?” “谁死了?” 吴岁晚盛粥的勺子从手中坠落,当啷一声,砸在桌子上,白米饭粒溅得到处都是。 “呃……老皇帝驾崩了,据说是未公公下的毒。” 小六子连忙奔过来,一边拿了抹布擦桌子,一边叨叨劝说:“东家,怎么啦?咱们开医馆的,谁当皇帝又怎么样呢?不耽误咱们行善救人,也不耽误咱们赚银子……” 吴岁晚起身,无意识地游走,追问道:“小皇帝怎么死了?和未公公有什么关系?他不是被打入天牢了吗?怎么下的毒?” “我也没听太仔细,说是未公公从前就给小皇帝下的慢性毒药。代王入京后,立了他多条罪状,小皇帝也下了罪己诏,他知自己再无生还的可能,就想与小皇帝同归于尽。即使被凌迟处死,也不肯交出解药。所以,未公公死了,没到五日,小皇帝也驾崩了。现在,新皇帝正准备登基呢!” 未公公死了? 吴岁晚心里说着不可能,脚步却是一趔趄,扶住椅背才勉强站稳身体。 “哎呀……加小心呐!” 小六子搀住吴岁晚的胳膊,把她扶坐在椅子里。 “您快点把饭吃完,再去榻上躺着,一会阳光上来了,我再扶着您去院子里晒晒太阳。你放心,咱们医馆的生意好着呢。京城那边……哎呦……” 小六子说到京城,才猛然想起来,自己还带来一件重要的东西。连忙转身到书桌上拿起账本,翻出一封书信来。 “东家,您看看,京城来的……” 吴岁晚迷蒙的神思,瞬间清明。她颤抖着手腕接过书信,湿着眼眶,认真看每一个字。 是余夕真写来的,她说三月底就能到北宁县来,让吴岁晚安心等待,信尾标记三月初五。 “小皇帝是哪一天驾崩的?” “呃……不知道呀,我没细打听,但咱们这里距京城太远,消息传到这儿,也得个二十日往上……” 是呀!距离太远,她现在听到的流言蜚语,都是半个月、二十天,甚至一个月之前发生过的事情。 是以讹传讹,三人成虎…… 四日前,她在酒楼里听说京城大乱,代王已经进京了,大人所说是二月中旬。余夕真三月初五写信,语气平常,像是没有发生变故的感觉。 是不是……未轻煦也平安呢?他不会那么没用的! 吴岁晚的心渐渐安定,将书信揣入怀里,重新端起碗来,大吃特吃。 先有好身体,才有好前程。 吴岁晚的身体没病,心里再有了奔头,很快一扫颓丧之气,捡回了从前的习惯。 每日读书,管事,寻宅院。 娇贵了一辈子的余夕真要来了,怎能窝在穷巷子里?不管住多久,她都得给母亲寻一个僻静又干净,还要精致高雅的小院子,一应物什都要最好的。 再之后,吴岁晚去城门口蹲守,天亮等到天黑,等到三月最后一天,余夕真的马车出现在夕阳余晖里,暖红了小女人的眼睛。 “母亲……” 吴岁晚满眼泪花,抖着嗓音,提着裙摆,小跑着迎过去。 “哎哟哟……慢着点儿……” 余夕真张开手臂,扶住宝贝女儿,眼光从头扫到脚,立即嗔怪道:“这是怎么啦?瘦的和猴子一样……” “母亲……他呢?” 吴岁晚一见胖乎乎又笑眯眯的母亲,泪水成串的往下落,同时朝着她老人家身后,一通急切地张望。 “哎呀!” 余夕真嫌恶道:“见老婆子一句问候都没有,就知道惦记你男人,你娘我是白疼你一场啊!” 小孩子一样挑理见怪,还带斜眼撇嘴的,哪里像是死了亲外甥的模样? 心里悬着的大石头,没有落地,而是突然粉碎如沫,随风散去。 吴岁晚破涕为笑:“母亲不许说我!” “哼!就说你,有了男人忘了娘的……” 余夕真扯了扯女儿脸上的软肉,带着她进城门,阴阳怪气地说道:“我劝你还是把好气色养起来,免得过些日子见着你男人,惹了嫌弃,再来母亲跟前哭诉,我可不管你那些闲事儿的……” “怎么能不管呢?” 吴岁晚抱住余夕真的胳膊,硬气道:“您是我的母亲,您不帮我,谁帮我?受了委屈,我不烦别人,就来烦您,不管也得管。” “臭丫头,惯的你!” “是呀!母亲最好……不像姓未的傻子,整日作死,让人惦记着……” “哼哼……你可消停些啊!别在我跟前显摆你们的儿女情长!” “没呀……” 余夕真来了,吴岁晚自然不能独住。锁了她的小破院子,便和母亲搬到了城东的小宅院。 对于那些传言,余夕真说了,有一多半是真的。 不过,大多数人只能从别人嘴里知道个大概。而他们所知道的,也是代王想让他们知道的。 当大多数人嘴里的假相越传越久,假的就会变成真的,真的也会变成假的。 至于隐藏起来的一部分真相,只有少数人才有资格知晓,他们就是最后的赢家。 没有什么复杂的,不过是未轻煦与代王里应外合,演了一场大戏。让代王名正言顺入京,让小皇帝被未公公迫害而死。 代王得天下,小皇帝得自由,未轻煦得一个流传千古的罪名,加一个苟活的机会。 以未轻煦的能力,架着小皇帝继续作威作福,再享上三年五年无上尊荣,也是轻轻松松。 但是,等代王凭着自身实力,真的打入京城那一天,未轻煦的死就是真的了,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 我帮你早夺天下,你留我一条残命,就是一种互惠互利。 未轻煦为何没有和余夕真一同来北宁县呢?难道还有尾巴没有甩掉?还有危险不成? 吴岁晚问过,余夕真表示:“不清楚欸!那臭小子与我在京城外分了手,说要去经管一下未家藏起来的产业。还说这个时候到北宁县太早了,日子不对,会惹岁晚不快的。” 什么意思?什么日子不对,惹谁不快? 这是说的反话吧? 难道是上次折磨了他半宿,记仇了不成?她又没给他身上留了疤,又没给他灌药,让他疯疯傻傻,他记的什么仇? 果然,傻货的脑筋就是异于常人。 带着满腔的疑惑和期盼,吴岁晚光明正大地出现在春善堂,一边学习,一边行医,准备大展拳脚。 四月中旬的一天,吴岁晚正在和田元劝哄一个发烧的小孩子,大门口传来“邱娘子”的呼唤声。 吴岁晚循声望去,很是惊讶,原来是小穷巷子那个黑脸皮的老光棍儿王小水。 “邱娘子,忙着呢?” 吴岁晚心中纳罕,神色淡淡:“什么事?” “哎……咱们借一步说话吧!” 王小水左顾右盼,活像个青天白日里做贼的。 吴岁晚半个月没回小巷子,把那几个熊人忘了个干净。她没得罪谁,也没干坏事,咋把这么个玩意儿招来的? “你有话就直说!” 吴岁晚冷了嗓音,王小水慌忙弯腰,讨好道:“邱娘子别误会,我是好心,是来帮您的……” 他一边说一边凑近,压低声音道:“邱娘子,你得有个准备,想想退路。你夫君找来了,正等在旧宅子门口,你那些事儿瞒不住了,可咋办?” 夫君?未轻煦?一定是未轻煦! 为什么不是有婚书的沈长戈,因为吴岁晚心里被未轻煦装满了,从来想不起姓沈的。 “他说他是我夫君?” 吴岁晚急得快走几步,又回头确认道:“他等在我家门口?” “是呀!” 王小水装出着急上火的模样:“我一听他说他是邱娘子的夫君,就赶忙跑来通风报信,可不敢让他知道您在北宁县和别人瞎扯淡的事儿啊……” 吴岁晚心间激荡着狂喜的浪潮,只记得未轻煦是她的温柔郎君,却忘了他的一连串恶行,不顾仪态,提起裙摆,迎着春风奔跑。 当她气喘吁吁拐到小巷子里,她的小破院子大门前,已经围了一大圈儿闲人。 “哎呦……邱娘子回来了!” 不知谁喊了一嗓子,人群缓缓裂开缝隙,露出了一个身着粗布麻衣,依然唇红齿白的俊俏男人。 “娘子……我等你很久了……” 未轻煦的眉目里游离着点点委屈,朝她走来的每一步,都是说不尽的飘逸风流。 “娘子,你怎么能和别人说我死了呢?” 未轻煦在吴岁晚身前站定,手指慢慢拂过她的脸颊,拂去一两颗晶莹的泪珠,柔声低喃:“夫君还活着呢?娘子高兴吗?” 一阵阵暖风轻轻吹,十几双眼睛晶晶亮,吴岁晚的泪水汹涌,张嘴就是恨恨地质问:“你咋还没死呢?你又去哪里疯玩儿啦?怎么才想起回家呢?” 未轻煦张开双臂,拥抱女人入怀,一手管住她的肩膀,一手轻按她的发髻,让她流泪的脸,紧贴自己的胸口,哑声说道:“娘子的话,为夫都记得,你说一年半载都不想看见我的……今日是我们分开的九个月整,不是一年,也不是半载……” 第125章 秋丫 吴岁晚伏在未轻煦怀里, 淌了两鼻子眼泪,听到一阵唏嘘和窃窃私语,她才忽悠想起来。他们两人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卿卿我我,让这帮市井小民看了笑话。 “走……” 吴岁晚鼻音浓重,头不抬,眼不睁,拽着未轻煦的手腕,就要离开。却不想男人纹丝未动,反而揽过她的肩膀,往巷子里面走去。 “娘子,我们先回家。” 未轻煦春风满面,搂着媳妇儿,与四邻闲话:“以前都是我不好,不会做人夫君。媳妇儿受了委屈,不懂得体贴疼爱,就知道逞能争对错,才让她一气之下回了娘家。” “秋丫离家之后,我才自我反省。奈何路途遥远,琐事缠身,相隔几个月之后才能来此地寻她。在家中,在路上,我的心都跟长了草似的,就怕她一人在外受人欺辱。今日过来一瞧,父老乡亲们都是好人,一定没少照拂秋丫。我作为秋丫的夫君,在这里谢过大家了。” 未轻煦五官标致,气度文雅,平易近人地说了一大通好话,又微微颌首弯腰行礼。那副谦谦君子的姿态,又诚恳又可爱。叫一帮老大爷,老大娘,小媳妇儿们,喜欢得直流口水。 吴岁晚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掏钥匙开锁,手忙脚乱,是羞的也是气的。 “等我歇息两天,一定请各位邻居来我家吃酒,庆祝我与秋丫团圆……啊!” 未轻煦的漂亮话说了一半,就被吴岁晚扯着衣领子拽进了院子。 随着大门当啷一声合拢,吴岁晚压低的咆哮骤起:“傻货,你说谁呢?谁是秋丫?你媳妇儿叫什么?” “怎么啦?哪里不对吗?” 未轻煦稳住身形,理了理衣领子,满眼困惑地反问:“秋丫,你生什么气?” “啊……” 吴岁晚举着两个拳头冲过来,不管不顾地捶打男人的胸膛。 “不许说我是秋丫,不许再叫了……” 未轻煦只挨了两拳,便跳出了老远,捋着被女人扯乱的衣襟,不服气地嘟囔:“叫秋丫怎么就错了?那市井人家有了小女儿,不都是叫这个丫那个丫的吗?你现在姓邱,叫你邱丫是个昵称,证明咱俩亲密,有什么不对的?怎么惹得你见了夫君就动手动脚,这般粗鲁,哪还有丁点的贤妻模样?几个月不见,你就学坏了……” “你说的什么歪理?” 吴岁晚眨巴眨巴眼睛,她现在确实姓邱,市井人家也确实喜欢给自家姑娘的小名叫什么什么丫。 但是…… 吴岁晚两步跑过来,重新拽住男人的衣领子,凶神恶煞道:“你少和我耍嘴皮子,你那点小九九我清楚的很,你说的根本就不是邱家的丫头,你说的明明是那个傻子……” “哪个?” 未轻煦一边往回抢自己的衣领子,一边装傻充愣:“哦……那个脱了裤子就遍地撒尿的秋丫啊!她和你是一家子吗?” 吴岁晚踮起脚来,一张嘴就咬在男人的脖子上。 “嗷……” 未轻煦惨叫,吴岁晚嘶喊:“秋丫不姓邱,跟我没有关系……” “哎呀呀……知道啦!” 未轻煦拢住吴岁晚的双臂,假装妥协,实则故意气人:“你和秋丫不一样,你不遍地撒尿,你们不是一个邱,你比她多两个心眼儿。最重要的是你夫君不嫌弃你傻,你怕什么?” “啊……” 吴岁晚挣不脱手臂,就张开牙齿,对着未轻煦的脖子和脸,一通乱咬乱啃,直到两人撕打着拥抱,进了屋,上了榻,四瓣嘴唇相贴…… 屋子安静了,院子安静了,听墙根的众人沸腾了。 “哎呀呀,真是人不可貌相啊!邱家这丫头道行不浅呐。” “就是呗!咋啥样男人都能降得住,快叫你家丫头跟着学学。” “滚一边去,咋不叫你家媳妇儿学学呢?” “我家那有缸粗没缸高的,再学也勾不来男人。” “你还怪有自知之明的,但话又说回来,邱家这丫头,长得也不俊呐!这咋跟完一个又一个,哪个男人都挺宠她,真是没处说理去。你想想她来的时候,粗布麻衫,红绳绑发,现在都什么样了?你瞅瞅,金钗都戴上喽!听说她在春善堂还管点事儿呢,这算不算飞上枝头当凤凰了?” “要说是女人变坏就有钱呢!今天勾个读书的,明天勾个卖药的,后天又勾来个混市井的,真是眼瞅着富起来的。哎呀呀……说不上哪天又勾个当大官儿的,这是从哪里练来的绝世神功呢?” “这你们就不懂了吧!女人要想勾男人,长的俊不俊不要紧,最主要是骨子里得有那股劲儿。啥劲儿呢?我跟你们也说不明白。就是男人一见她就喜欢,长的青面獠牙的,也稀罕的不行。” “啥劲儿啊!那是会散味儿,骚狐狸的味儿。野男人隔着百里地都能闻见,苍蝇似的呼过来,赶都赶不走。” “那你说这劲儿是天生的吗?还是后来学的?” “那谁知道了?这么多年,我也就只见着姓邱的一个,有此等能耐的女人。要不你进去问问?” “你去吧!小心邱娘子的那些野男人把你嘴巴子扇歪歪了。” 不大一会儿,秉着好人心,通风报信,想讨点彩头的王小水也回来了。一听邻居们说人家两口子一见面就又抱又啃,关起大门办好事儿去了,也跟着呸了一口唾沫。 “这女人有本事,咱就不说啥了。她那什么狗屁夫君,可真是个狗屁。自己的女人不三不四,在外面挣着钱了,他就装成个痴心好男人,巴巴跑过来再续前缘。唉……说的什么夫妻情深的?要真有感情,还能快一年了才找来。明明就是知道他女人卖上价钱了,过来吃软饭的。” “对对对,你说这话很对,我也觉得是这么回事儿。哪有媳妇儿回娘家这么长时日才来接的,还一见面就唧唧歪歪,亲啊爱啊的,哪像正经过日子人。你再说那小子长得像画出来的假人,哪像个出力气的。说不定也是个靠脸挣钱的呢!” “对对对,两口子对付了,谁也不嫌乎谁……” 他一口,她也一口,粪水在男女老少的嘴里,一口接着一口地喷出来。愣是把一个眉目如画的贵公子,喷成了卖身求荣吃软饭的小白脸。 屋子里的未轻煦似是有所感应,也打算破罐子破摔,脸皮都不要了,磨磨唧唧,就想吃吴岁晚家的软饭。 “岁晚,我现在是穷途末路,既要防着代王变卦,也要躲着仇家追杀,轻易不敢在人前露面,只能靠你养我了。” 未轻煦投了一个抹布,擦擦桌子椅子,蹭蹭窗台窗框,一边忙碌,一边安慰:“岁晚放心,我这人很好养的。住的破一点,用的破一点,吃的破一点,都没关系的。你能在外闯事业赚银子,我就能做好你的糟糠之夫。我们一直共苦,我也是愿意的,谁让我倾心于你呢?” “哎呀呀……你快闭嘴吧!” 吴岁晚换上新床单,抖落一身鸡皮疙瘩。再看他把桌子抹了个乱七八糟,一道灰尘,一道水渍,好像比没擦之前还要脏上几分,立即嫌弃道:“你就是说的比唱的好听,你能干什么?这是在干家务活吗?你就是在桌子上画画呢!我养着你这么个白吃饱,都不够操心的。” “好好……秋丫,你别生气。我不是没干过嘛!擦第一遍是没啥经验,抹布太湿了,应该一下是一下的,仔细些……” 未轻煦恐怕吴岁晚再说他没用,提着干抹布小跑过来,还没摸着桌子边,就被兜头扬了一瓢水。 “啊……” 吴岁晚扔掉空了的葫芦瓢,横眉冷目:“不许再叫我秋丫!” “秋丫,你太欺负人啦!” 未轻煦抹了一把俊脸,眸光深沉,咬牙切齿:“我虽然是个吃软饭的,但我是一个有着强烈自尊心的吃软饭的。你若一而再再而三,践踏我作为男人的尊严,我也是会反抗的,一定让你好看……” “哎呦呵……” 吴岁晚双手叉腰,高昂下巴壳,挑衅道:“你这傻货,还想造反不成?” 未轻煦扔了抹布,大风似的刮过来,掐住吴岁晚的腋下,把她甩上床榻的棉被里,一顿乱抓乱挠。 “傻货配秋丫,是不是刚刚好?是不是?快说是不是?” 吴岁晚躲不开未轻煦作乱的大手,只能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咯咯求饶:“……是……是……不要啦……” “叫好夫君……夫君好……” “哈哈……夫君好……你最好……” 一整个下午,两个人吵吵闹闹,嘻嘻哈哈,把屋子的角角落落,收拾了个干干净净。 未轻煦说,他不喜欢余夕真的高雅庭院,就要陪着吴岁晚在市井小宅住下去。 所谓大隐隐于市,隐在穷巷子里更安全。最重要的目的,他想尝试一下吴岁晚从前的生活。 天擦黑时,院门被敲响,作为男主子的未轻煦自告奋勇去开门,却开出了一串哭声。 屋子里,正在炖汤的吴岁晚听得耳熟,连忙擦了擦手,正准备出去看看,是不是小水心来了,还没迈出门槛,就被一个肉蛋子撞了满怀。 “夫人,我好想你啊……啊……” 小水心的双臂搂紧吴岁晚的细腰,把脸埋入她的胸口,鼻涕眼泪一起流,还张大嘴啊啊呼喊:“夫人,你过的好不好呀?你为什么丢下我啊?是我没用……是我不好,惹夫人嫌弃了……我天天做梦,夫人在外面吃苦受罪,还梦见您被别人欺辱……啊啊……夫人不要再丢下水心了,我现在很有用的,我会练功夫……” 吴岁晚插不上话,正不知如何劝哄,小水心却一把推开她,跨步到火炉旁,抄起火钳子,两手用力一掰,硬生生把大拇指粗细的铁棍子给掰弯了。 “呀……” 吴岁晚惊呼:“这是真没少练呐!” 小凳子把带过来的大包小裹放妥当,无可奈何道:“自从您走了,小水心像魔怔了似的,天天缠着公子的侍卫叫师父。不到一年的功夫,把斧钺钩叉练了个遍,两个小拳头,像铁锤子一样,我现在都不敢惹她呢!” 小水心再次跑回吴岁晚身边,把她的小锤子亮了亮。 “夫人,您看看……我现在可厉害着呢!” 吴岁晚捧过她的小拳头,满眼笑意,欢声夸赞道:“我看着呢!我家小水心出息了,真好!” “夫人再想离家出走,可不要忘了,一定要带着我呀!” “好好好……忘了谁,也不能忘了我的小水心,带上你,就是带上了两把大铁锤呢!哈哈……” 主仆两人久未见面,拉着手搂着腰,亲密无间,还越说越过分,下次离家出走的计划都快成型了。 未轻煦的表情一派云淡风轻,其实,心里老大不愿意了。 吃过晚饭,他就随便找了一个借口,把小凳子和小水心撵了出去。直说市井普通人家不需要仆人伺候,让他们该上哪儿去上哪儿去,别在他跟前碍眼。 小水心不愿意走,说天气暖和了,她愿意宿在房侧面的小仓库里。 眼瞅着未轻煦的脸色越来越黑,小凳子识趣儿地把小水心给拽走了。说真姨还没人伺候呢,让她替吴岁晚去尽孝,好说歹说,才把小姑娘给哄走了。 小破房子重新恢复宁静,未轻煦心情大好,把小凳子送过来的包裹,一个个打开,一件件放好。 衣物,茶具,摆件……都是他用惯的物品。每一样都是宝贝,不说价值连城,也都是百两以上的贵重东西。 吴岁晚看得直撇嘴:“如此腰缠万贯的逃犯,我还是第一次见呢!” “这算什么?” 未轻煦把值钱的玩意儿随便一推,拎起一个沉甸甸的布袋子晃了晃,傲然道:“这个才是宝贝呢!” 第126章 赘婿 什么宝贝?比那二百两银子一套的茶具,还宝贝吗? 吴岁晚带着满满的好奇,凑近一瞧,顿时傻眼,原来未轻煦所说的宝贝就是半袋豆子。 不是金豆子,不是银豆子,而是二百文钱一麻袋的红豆子。 “这……” 这是逃跑时太匆忙,装错东西了吧! 若不然,还能怎么解释? 难道是未轻煦的脑子真的傻掉了? 应该是那传说中的锁链子,没能勾住他的琵琶骨,而是勾住了他的大脑袋! “你来看看,是不是很好?” 未轻煦抓了一把豆子,用双手捧到吴岁晚眼前,喜气洋洋道:“年景好,收成也好,我是一粒一粒捡回来的,又是一点一点晾干的,就为了保存好些,等我们重聚,让你煮给我吃……” 吴岁晚捻起一颗红豆,在昏黄的灯光下细端详,眼神渐渐迷离,语气是假装的随意:“这个不够好,没有你偷偷送来的好……” “嗯……” 未轻煦的眸光缠绵,缓缓滑过吴岁晚腰间的荷包,柔声回道:“给你的,当然要最好的……” 吴岁晚抿了抿嘴唇,心中百感交集,却不知如何言语。呆立一瞬,索性什么都不说,转身捧了一个大瓷碗,抓了两把红豆,舀了一瓢水,放在灶台旁浸泡。 “明早就煮给你吃!” 吴岁晚承诺,未轻煦嬉笑:“岁晚真好!” 静谧的一个夜,幸福的一双人。你问我三餐四季的饱暖,我许你一生一世的相伴。 平常夫妻,平淡岁月,平凡人生。 很多人瞧不上眼的,随手就扔的,也是很多人梦寐以求,又求而不得的。 若时光不老,若将来不来,若聚散离合,皆随人愿,那该有多好! 第二日一早,未轻煦端坐在饭桌前,一手捧碗,一手举勺,一动不动。 两只眼珠子,只顾盯着粘稠鲜亮的红豆粥发愣,半天也没吃上第一口。 “怎么啦?看着不好吗?你倒是尝一口呀!” 吴岁晚等得着急,拿着小勺子,在男人碗里挖了一大口,嚼了嚼,吧唧吧唧嘴,还行啊,甜滋滋软糯糯的。 “哼!知道你出身高贵,习惯了锦衣玉食……” 吴岁晚拉长音调,怪声怪气:“谁让我没见过世面,也没啥手艺,只会把你的宝贝做成穷人们才吃的杂粮豆子粥,贵公子看不上,害怕吃坏了,也是有的……” “呵呵……” 未轻煦对吴岁晚宠溺一笑,解释道:“我就是犯了点读书人的小毛病,想到这红豆的来之不易。从发芽的小种子,到碗里的米粒子,我可是没少花心思,此时突发一点感慨,很想吟一句粒粒皆辛苦。尤其是现在得偿所愿,得了岁晚亲手烹煮,让我即刻大口吃掉,就有点舍不得……” 吴岁晚牵动嘴角,笑容恬静:“瞧你那傻样!” 未轻煦淡笑不语,终于下定决心,舀了半勺送入口中,慢慢咀嚼。 吴岁晚转身到灶台边,也给自己盛了一碗粥,端坐在未轻煦身边,细嚼慢咽。 她抽空瞄了一眼男人的表情,突然感觉两人吃的不是同一种饭食。她喝的是红豆粥,男人喝的是美酒,都快喝醉了。 “母亲说,贺大掌柜的不知抽的什么风,这段日子正在忙着给他的四个儿子分家,想来济世堂会消停一阵子。我在荣城那边有一些小产业,还有几个信得过的兄弟。到秋收以后,他们会来北宁县,买田地,开铺子,组马帮。我打算今年就在此地停留,等下大雪,或是年后正月,再到希城转一转,再寻生意。所以……” 未轻煦吃净一碗,又去盛了一碗,嘴里吸溜着甜粥,含糊问道:“所以什么?” 吴岁晚正经道:“所以,你快点吃,吃完和我去外面溜达溜达。正是春耕时节,咱们去看看谁家的贫瘠土地丢弃不种,就花费一点小钱儿买过来。我教你种黄豆,青豆,免得你一天无所事事,还这么能吃……” 未轻煦把剩下半碗粥喝尽,放下勺子,嬉皮笑脸道:“看来我这吃软饭的,真是跟对女人了。岁晚还要干什么大事业,夫君可能帮得上一点小忙?我不白吃的……” 吴岁晚噗嗤一乐:“这一点你放心,我已经把你往后的日子,安排得妥妥的。” 未轻煦充满期待:“怎么安排的?我听听……” “这个嘛……” 吴岁晚伸出一只手,挨个指头数过来。 “早起和我去春善堂,我坐诊,你在后堂带学生。吃完午饭就去田地里种豆子,除杂草。晚上回家和我一起做饭,吃完饭继续当师父,教我更高明的医术,亥时之前不许睡觉。偶尔有个急症,你要随着其他大夫出诊。谁有疑难杂症,你要用心钻研,写出方子来。秋后开药铺米行,你也要跟着打下手……” 不等吴岁晚念叨完,未轻煦已经站起身,苦着脸反对:“可不带这样的,我家从前养个长工,还得有个休息的时候呢!我又当大夫,又当厨子,还得当农夫,还得随时受你差遣……我就是头驴,也不扛这么使唤的。你这是在欺负人,是在虐待……” 吴岁晚洗了碗,擦干手,又慢条斯理地穿好外裳。一边往外走,一边哼笑道:“别忘了你现在的身份,吃软饭要有吃软饭的样子。不听话的上门女婿,可是会被休掉的哟!” “啊?别呀!” 未轻煦赶忙追过去,假装惶恐,讨好道:“岁晚别气,我听话……” 夫妻俩时而打打闹闹,时而卿卿我我,人前人后惹来不少闲话,也惹怒了余夕真。 那两个臭孩子,躲在一个小破巷子里装恩爱夫妻,把她一个孤老婆子晾在一旁,不闻不问。 在老母亲眼中,女儿永远是好女儿,都是被姓未的大傻子带坏的。自从他来了,就时时霸占着吴岁晚,也没人给她做饭熬汤了,真是怎么想怎么气。 所以,未轻煦在春善堂晃荡到第三日,余夕真登门,当着众人的面,拍着大外甥的肩膀,鼓励道:“好女婿,好好干,你既然入赘到余家,我老婆子就不能亏待了你。每个月工钱给你涨上一百文,自己留着零花,不必再看我女儿的脸色。” 好吧!原本是夫妻俩闺房密语,说什么上门女婿吃软饭的笑话。 没想到,余夕真一露面,就把玩笑变成了事实。 一石激起千层浪,未大公子的赘婿身份,闪闪发光,名扬全城。 现在出门大喊一句,他不是吃软饭的废材,都没有人相信了。 未轻煦的嘴角控制不住地抽搐,乡里乡亲、大夫小工们一阵恍然大悟。 “你看我说啥来着?他就是个吃软饭的。” “吃软饭咋了?他长得那么好看,一直在乡下窝着受穷,不可惜吗?你若是长成他那么个好模样,你吃软饭吃的比他还欢实呢!” “这话说得挺实在,但他这软饭吃的也就是表面光鲜,涨一回工钱涨了一百文钱,就够买个二三斤猪肉的,还赶不上我呢!我一个月能挣一两多。” “你看他憋屈,他看你可怜。你这一辈子也就只能一两二两的混日子,他若是忍到了头,那余家的产业够他吃十辈子的。我都想受这份气,还受不着呢!” “谁知道呢?人家咋长的,那个招人稀罕呐!你看咱们少东家,看她男人的眼神,都冒着五彩斑斓的光,喜欢得不得了。一会儿抓不着人影,都要着急问问,我夫君去哪了?” “你就羡慕嫉妒去吧!你这辈子都没那福气。” “我没有咋了,你不也没有吗?咱们谁也别笑话谁,埋头干活得了。” 不管众人在背后怎么闲话,表面上都是客客气气,努力维护一个上门女婿的自尊心。 但是,未轻煦的大方得体,自然随意,总让众人有一种错觉,他很享受入赘受气的生活,这也真是奇了怪了。 时日一长,大家伙儿得出一致结论,未轻煦就是强撑体面,就是装的。 偏僻小城,安稳静好,平城边防,却是大战小战不断。 新皇登基,朝纲未稳,忠臣良将稀缺。尤其拓跋武平趁大靖内变之际,频频犯境,朝廷急需将帅之才。 于是,皇帝陛下第一道政令,除了免去百姓三年赋税,就是特赦一批边关流犯。 朝廷正是用人之际,文臣献策,武将驱敌。立下功劳者,官复原职。立下大功者,封官加爵。 沈长戈在代王进京前就已投其麾下,在与东元的几场战役中,冲锋陷阵,尽显英勇,很得代王赏识。 从正月到立秋,东元就像个调皮的小男孩儿。今天上你家地盘撒泡尿,明天上你家地盘拉泡屎。 斗来斗去,斗了大半年,都是几千对几千,一万对一万的小打小闹。超过一万五千人马的对战,都从来没有过。 而且,他打不过就退回自己家,等你以为没事儿了,他又出来聊骚一下。 五万大军都在平城,只和拓跋武平过家家式的打架,是很危险的。 只怕表面上东元用小战拖住大靖兵马,背后另有目的。离江上冻之后,北金强势挺进,希城只有拱手让人的份儿了。再说三年不打,四年早早干一架的西疆,若是听说大靖北方失守,又会蹦哒起来。 沈长戈给皇帝陛下去信,说了自己的担忧,并且提议,平城只留两万兵马,秘密调三万兵马藏匿在希城与平城交界的松岭。 等到入了冬,若是北金生事,也不至于让希城的两万人马,孤军奋战。 同时要派有能者前往西疆坐镇,带一万兵马即可。有三万人马驻扎荣城,既可做希城救兵,也可随时支援西疆。 京城还剩三万兵马…… 皇帝陛下盯着信纸,沉思良久。 大靖共有十四万兵马,被沈长戈安排得明明白白。 大靖朝需要这样的将帅,出身干净,不懂阿谀奉承,不乱攀关系,全凭才干立住脚跟…… 就像过世的老皇帝,绕开权贵子弟,钦点沈长戈为武状元。得知他立功,即刻封赏,恨不得马上委以重任,新皇帝也是一样的心思。 老百姓只知道,代王仁德,重振朝纲。奸臣们只知道,未公公相助,代王得利。 其实,大靖建朝一百多年,皇亲官僚,盘根错节,打江山容易,坐江山难,平衡之术练不好,后果很严重。 他这一辈还好说,没有兄弟,也没有侄子与他争皇座。他的儿子们可没有他的好命,内忧外患一起来都有可能。 唯恐多年之后再次生乱,他要早做打算。 新皇不满三十八岁,膝下只有一个嫡子,不满七岁。三个庶子,最大的十四岁,最小的十岁。 其中年龄最大的庶子母家,握着他在平城起势的大半数兵马。不是他偏爱侧妃要放权,而是老皇帝怕他争皇位,有意打压,赐婚的正妃娘家是纯纯正正的文臣。 代王的野心勃勃,得不到抑制和满足,只能谋算着娶小纳妾,靠自己苦心经营,建立了强硬又庞大的姻亲关系,各方得益,才能顺利登位。 然而,成事之后,让庶子压嫡子一头,不利于朝堂稳固,也让皇帝陛下的爱子之心百般难受。 自古以来,历朝历代,嫡长之争从未停歇。儿子们他都爱,但总有个轻重多少。 眼前看来,他最爱的嫡子,根本不是庶长子的对手。就算小儿子无心皇权,大儿子和他的母家势力也不会给他活路。 所以,作为父亲,要早早为他最爱的儿子铺路。 稀释庶长子母家和高家的兵权,刻不容缓。扶植沈长戈为朝廷新贵,别无二选。 第127章 提亲 西风冷飕飕,树枝光秃秃,沈长戈一身风尘,再次回到荣城。 物是人非,说不出口的难受。 他从京城而来,因着平城的几场胜仗,皇帝陛下赐了个从三品的定远将军之职,并且授意他加快培养自己的势力。 沈长戈少年时就在江湖中游荡,和贵族子弟争权略逊一筹,但笼络军心,拉帮结派,还是易如反掌。 他从军第一战在西疆,以无名小兵的身份潜入敌营,一战成名。 受封将军以后,虽然受过同僚排挤,但他在荣城驻军中的声望极高。出身低贱,凭自己本事位列四品将军,底层小兵视他为榜样。 沈长戈打算在落雪之前,遴选训练出五千精兵,腊月里,再带去希城驻守。若是北金异动,他便抓住良机,让沈家军崭露头角。驱敌立功之后,才能扩大阵营。 权势,绝对的好东西。 有了权势,才能图谋更多。 为了自己,为了吴岁晚,为了找回原本就属于他的一切。 荣城冷得早,云雾山上的西北风像小飞刀,直往骨头缝儿里钻。 幸好斜月庵的大门楼够气派,挡得住寒风。也幸好孙氏心善,没有让沈长戈和三宝等得太久。 “母亲……” 沈长戈进屋行礼,孙氏眼含热泪,上前握住他的手,左右打量,悲喜交加:“活着就好,回来就好……” “儿子不孝,让母亲挂心了……” 沈长戈扶孙氏落座,慢声交代:“流放希城,就是听上去凄惨些。实际过些平常百姓的日子,出力气挣饭吃,无人难为我……还有新皇宽仁,我在平城又立了几个小功劳,如今已是从三品的官职。” “唉……哪有谁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些小坎坷,未必是坏事!” 孙氏仔细端详沈长戈的脸,叹息道:“母亲瞧着你的气度,比从前更胜一筹。相信那大半年的困苦磨难,也让你看透了很多事情。往后的路怎么走,母亲知道,你心中是有成算的,也不多劝你了!” 沈长戈垂下眼帘,心思百转,孙氏很疼岁晚,聊了许久,却不曾询问一句。 “母亲,岁晚说过,要来探望您的。我在边关大半年,都不得空陪她一起来……” 沈长戈的话说了一半,孙氏连忙摆手:“没关系的,岁晚给我来了信,将你们的状况都说了。从前的是非曲直不必再提,如今各行其路,已经是最好的结果。岁晚那边有贵人提携,落去哪处?她自己可以做主。你与韩婵再续前缘,也算是命运使然,好与坏自己拿主意。不论你对岁晚还存着什么心思,都歇下吧!母亲相信,岁晚不会记你的仇,更不需要你的愧疚,这样挺好。” 沈长戈直直望着孙氏的眼睛,嘴唇微不可察的一哆嗦,随后牵动嘴角,轻声问道:“岁晚说我与韩婵在一起?” 孙氏没有多想,只以为沈长戈是大男人的心思作祟。原配受他牵连,遭了大难,他有幸翻身之后,还是丢了岁晚,与野路子来的美人远走高飞。 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他应该觉得丢脸,在长辈跟前说不过去。 所以,孙氏微一颌首,还是忍不住劝道:“母亲知道,韩婵长得美,别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见了也想多看几眼。你对她一往情深,很难说出对错。但是,她出身好,性子和教养却是差强人意。韩婵只能做达官显贵养在后院的娇花,实在没有一家主母德行。尤其是你这样出身卑贱,毫无倚仗的高官,不知深浅,心术不正的韩婵,实在不是你的良配。” “夫妻之间可以没有情爱,但一定是彼此的知己,再有分歧,也不会忘了维护共同的利益。你在外忙碌周旋,她在内宅任性乖张。稍有不慎,多年苦心经营都将毁于一旦。你问问自己,能否做到宠惯她一辈子?” “长戈,你会累的,你也需要关爱。你有母亲,以后也会有女儿。你需要与你并肩而立的妻子,不是一个随时撒泼,惹你生气的麻烦。你做不到对你的妻子像对母亲一样言听计从,也做不到对你的妻子像对女儿一样宠溺无边。” “人生遭受第一大难,你竭尽全力保护韩婵,苦了岁晚。遭受第二大难,你还有能力护住她吗?还要牵连无辜吗?你需要韩婵护你一回的时候,她能对你死心塌地,不离不弃吗?” “若是官运亨通,再娶一个世家闺秀为正妻吧!” “官场风波,可大可小,若想安如磐石,结姻亲是最稳妥的手段。母亲不想再听到你遭难的消息。” 沈长戈没有辩解,垂头应声:“是……儿子知道了……” 母子俩又聊了很多,没再提起吴岁晚。 沈长戈替三宝提亲兰溪,孙氏点了头。她看好三宝,也明白那丫头的惦记。都老大不小了,一直跟着她在山里窝着,算怎么回事儿?白白耽误一个小姑娘的青春,实在是罪孽。 只要兰溪点头,明天就拜堂成亲才好呢! 临别时,沈长戈说,他还要在此地停留一个月,隔三差五会上山来探望母亲。 孙氏拒绝,她乃是方外之人,本不应该过问凡尘杂事。如今得知沈长戈和吴岁晚一切平安,心病已了,只想安静修行。 等到不知哪一天,吴岁晚来叩门,再见一面,她便彻底闭门谢客。只当谁也不识得,余生做一个乡野尼姑就很好了。 沈长戈辞别孙氏,走出庵门,却不见三宝,因为他正跟兰溪躲在房里谈情说爱。 三载光阴,弹指一挥间。 自从那一年落雪后,与沈长戈出征到历城,而后护送韩婵到风鸦山庄,再辗转逃命寻到边关,和断魂失意的沈长戈四处谋生。 三宝已经三年没见过他心爱的姑娘。 “兰溪妹妹,你想没想三宝哥哥?” 三宝瘦了,长高了一点,也白了那么一点点,只有看见兰溪妹妹就要流口水的气质,一点没变。 “想你做什么?” 兰溪的个头没高多少,五官和身段却是长开了,比从前更加精致水灵。顾盼之间,光华流转,正是一个女孩儿最美的年纪。 然而,再是泼辣爽快,面对心仪之人的凑近乎,兰溪也止不住脸红扭捏,背过身,嫌弃道:“都老大不小了,不许再哥哥妹妹的乱叫……” “那叫什么呀?” 三宝紧跟着绕到兰溪面前,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纸包,拉过她的手,硬塞过去,笑嘻嘻道:“我知道你喜欢吃城南福记的桂花糖,买了好多。铺子里的老大娘问我给谁买的,我说给媳妇儿买……” “呸!臭不要脸的……” 兰溪羞恼,想把手挣脱出来,三宝却抓住不放。 “好妹妹,我让将军去和老夫人提亲了。明日就陪你回趟老家,你爹娘再不好,也辛苦生养你一回。如今你要出嫁了,于情于理,都应该回去看一眼。你放心,他们要多少彩礼都可以,我有很多银子,都给你。我家那边没有什么人,不需要你费心应付。我还在城里买了一个小宅子,临时成亲住几日。往后,将军在哪里,我们就在哪里……” 三宝越说越兴奋,连成亲以后生几个孩子,叫什么名字都打算好了。 “哎哎……得了……” 兰溪拽不出手来,就抬脚踹三宝的小腿,斥骂道:“你跟你那大傻子将军学的一身臭毛病,天天就想着自己得劲儿。你做什么白日梦呢?问过我的意思吗?我说愿意了吗?” 三宝忍着腿疼,捧起兰溪的手亲了一口,好像啃猪蹄一样,香喷喷。 “兰溪妹妹愿意的,没有人比三宝哥哥更好了!” “我呸!你不是来提亲的,你是来找骂找打的……” 兰溪的手像被蜜蜂蛰了一下,又痛又麻,朝着三宝的裤裆踹了过去。 三宝无奈松手,躲闪到一旁,赔笑哀求道:“好妹妹,你有什么不顺心的,你说出来。只要妹妹愿意成亲,你说什么,三宝哥哥都答应……” 兰溪有不愿意吗?在心里翻腾了半天,也没能找出一句三宝的不好。为了不让男人高兴太早,只得急头白脸挑毛病:“你别地方不好,我便不说了。你看看你干什么营生的,你跟着大傻子将军,给他当小工。我嫁给你之后,过什么日子?你跟着将军在外面瞎跑,我得伺候他后院那个狐狸精,你说我能愿意吗?除非你另寻生路,不然,我不会嫁给你的。” “另寻生路做什么?将军不好时,我跟他一起吃苦,他现在出息了,当大官了,还有可能步步高升,不少给我银子,我却不跟他了,我不傻吗?” 三宝反驳了几句才察觉不对,疑惑道:“将军哪有什么后院?狐狸精又是谁?他身边也没有女人呐!” 兰溪冷哼:“缺大德的人,能配女人吗?就得配狐狸精才对。咱夫人那么好,受他连累得了病,再陪他吃苦受大罪。他翻身了可倒好,又和韩婵远走高飞了。你说你跟着这么一个不叫人的人,赚多少银子有啥用,你不亏心吗?你跟他混,能有什么好下场?” 三宝的脑袋摇成了拨浪鼓:“不对不对……将军和韩婵没关系啦!” 说没关系也不对,曾经轰轰烈烈的一对有情人,恩消爱散,结下了血海深仇。 沈长戈在纸上见到“韩婵”其中的哪一个字,都像见到一坨屎一样,恶心好几天。 就是在战场上砍敌军没有干劲儿了,一想到韩大美人还活着,立即精神抖擞,所向披靡。 再来说三宝的忠心,真可算得上日月可鉴。 他与兰溪大致说了沈长戈的遭遇,略过韩婵戏耍欺骗的往事,不提吴岁晚脚踹抛弃的大戏,只为了保存主子的体面。 他说沈长戈和吴岁晚在边关大半年,相依为命。吴岁晚病了,遇到一个懂医术的老婆子,认做干女儿,被带走享福去了。 沈长戈运气好,赶上新皇登位大赦天下,又去边关立了战功,才有今日。也因为遭过大难,看清了韩婵的品质,两人早已分道扬镳。如今的将军,一门心思搞仕途,身边干净得很。 兰溪一听,和吴岁晚的来信,缚誉夫妇所说也都对得上。但想到亮婆子告知的那一晚的惨状,夫人被流放之时,一身伤痕未愈,还神志不清,她就难受得不行。现在过得有多好,也改变不了夫人遭了无妄之灾的事实。将军不再和韩婵鬼混,也始终欠了夫人的。 “管你们咋回事儿呢!” 兰溪一脸不屑,对三宝横挑鼻子竖挑眼:“你那主子就不是个好人,你跟着他有样学样,也学不出好来。若是哪一天,你见着个美的也要收房,我可怎么办?再说不定哪一天,你也搂个小妖精私奔了,像将军似的,给好人留一个烂摊子,我不得亏死呀!” “嘿嘿……谁能美得过兰溪妹妹呀!还有,你细品品,我比将军聪明多了,三宝哥哥可知道香臭呢!” 三宝也是个人精,把未嫁姑娘的嘴硬心软,看个明明白白。厚着脸皮凑近一步,捧着兰溪的手,与她一同握紧桂花糖的纸包,甜言蜜语道:“这世上,有很多女人长相好,脾性不好,也有很多女人脾性好,长相不好。只有兰溪妹妹的长相和脾性都好,正对三宝哥哥胃口。你骂我一声,打我一下,都是好滋味,我能一连高兴好几天……” 兰溪垂头,盯着自己的手腕,一阵懊恼。刚刚一阵子,又打又踹地闹腾,愣是死攥着纸包,没有把糖果扔出去,真是没出息。 小姑娘的脸越来越红艳,小伙子的嘴越凑越近乎,呼吸相触,即刻便能一亲芳泽,却不想,难得的旖旎,被一阵敲门声打断。 “三宝,我进来啦!” 沈长戈提醒一句,不等回应,就一把推开了房门。 “哎呀!讨厌!” 三宝对主子又剜又瞪,恨不得揍他两拳出出气,哪有这样的?你愿意当光棍,也不想我娶媳妇儿吗?你来搅什么混? 沈长戈无视三宝的愤恨,对兰溪冷声吩咐:“把夫人的东西都交出来。” 第128章 悔恨 把夫人的东西都交出来? 沈长戈一进门,拉着大驴脸,跟个要债的一样,兰溪被激起了倔脾气,回呛道:“凭什么啊?那些东西是晚姐姐的,和你有什么关系?” “就是就是……” 三宝扮演好夫君,挡在兰溪前面,瞪着小眼睛,硬气道:“你别和我媳妇儿横道,小心我和你翻脸啊……” 有人给撑腰的感觉就是好,兰溪两手搭在三宝的肩膀上,探出小脑袋,吵嚷道:“你把我晚姐姐害成什么样啦?你还有没有良心?你是活不起了吗?连她留下的那点东西也惦记着,真是死不要脸……” 三宝的头皮发麻,脸蛋子上的肉都抖了三抖,真想回身去捂媳妇儿的嘴。咱家将军的脾气可不像从前了,得罪不得,谁惹他生气,真的抽刀就砍呐! “嘿嘿……” 三宝意味不明地笑了笑,正在绞尽脑汁的思考,应该说些什么话,既能跟沈长戈求饶,又能在媳妇儿跟前不落脸面。 还没等他思出个所以然,就见沈长戈木着一张脸,一声没吭,转身出了门。 嘿!这一出是啥意思?生气没生气呀?东西是想要不想要啊? 其实,沈长戈也不能确定兰溪真有吴岁晚的东西。那时候,他身负重伤,被官兵押解,还要顾着疯癫的吴岁晚,根本不知道周围发生了什么事。 但他很了解兰溪的性格,果然……一句话就炸出来了。 等三宝安抚好兰溪,追出庵门,沈长戈已经走到了半山腰,正对着云雾山别院的高墙望眼欲穿。 “将军?要不……咱们过去看看。我都打听清楚了,那院子没人住。” 三宝陪着沈长戈站了半天,见他一直没啥反应,也摸不清他是什么路数,这份工一天比一天难干。 再站下去,都成木头桩子了,又冷又累,图啥呢? 小跟班需要时时照顾主子心情,只得把自己的闹心吧啦强压下去,清了清嗓子,闲聊道:“还有您那将军府,被一个黄姓富商低价买了去。咱们以后免不了在希城和荣城两头跑,就是明年后年到了平城,您这么大的官,各地都有座宅子,也是应该的。咱们要不要派人买回来?他不敢不卖的……” 沈长戈目光偏移,望向山下,沉声回道:“不必了,不是好东西,不想要了。” 哎!能说话就好,啥人越来越闷,都会闷出毛病来的。 三宝松了口气,接着报告他探到的消息:“我听兰溪说,夫人给老夫人来了信,在信中告了状,说你们夫妻好聚好散,您又和韩婵搅和到一块儿去了,这话儿是怎么说的呢?” “我都知道啦!” 沈长戈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转身朝山下走去,语调也是平平:“一定是未轻煦和岁晚说了什么。” “啊?那怎么办?” 三宝无限忧愁:“凌少主那边也探不到夫人的消息,只知道余大夫和未轻煦待她是真好。可未公公带她出游一次,便没了踪影。不知是夫人自己的意思,还是未公公早做的打算。宫变之后,余大夫也不知去向。以凌家在江湖的地位,想要探哪个人的消息,还不是轻而易举。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就是暗中的势力阻拦。咱夫人不想回来,未公公也颇有手段,将军,您可怎么办啊?” “呵呵……有啥可愁的?” 沈长戈走得不紧不慢,眼神晦暗,轻笑道:“岁晚生我的气,想在外面玩玩儿,有什么不好的?让她玩个过瘾,我耐心等着便是。” “唉……” 三宝忍不住叹气,偷瞄主子的神情,腹诽道:您就是说得轻松,实际是打落牙齿和血吞,哑巴吃黄连,有苦无处诉,肠子都悔青了。 “你派下面的人去查查,缚誉那小子,看看他这几年都在做什么,尤其最近,他去了什么地方,干些什么营生?” 来到山下,沈长戈翻身上马,舒了一口气:“现在,我们回将军府,把我的东西拿回来。” “啊?” 三宝还在脑子里翻找缚誉无果,又听主子说要回将军府拿东西,不由得拽着缰绳懵了一瞬。 拿回什么东西?还有啥是你的?不是都被官府收回去了吗? 和三宝一样发懵的人,还有买了将军府的黄姓富商。谁来拜访,都有可能,就是那上一任广威将军来他家,有些诡异。 这宅子是官府抄的,他走了明路,花了真金白银买来的。难道沈将军想要以势压人,强抢回去不成? 沈长戈也确实像个强盗,对于黄姓富商的卑躬屈膝,言笑试探,他选择眼高于顶,视而不见。熟门熟路摸去书房,挪开家具便凿砖挖坑,挖出了偷藏多年的宝贝。 众人皆是目瞪口呆,三宝更是碎碎念念一路。 “你什么时候藏的东西,我咋不知道呢?” “从前,你也不是能藏住话的人呐?咋还藏了那么大包东西?真是让人意外呀!我都不认识你了。” “你除了背着我藏东西,还背着我干什么啦?你还有啥秘密是我不知道的?咱俩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光腚娃娃,你不把三宝当兄弟呀!” 沈长戈自始至终沉默以对,回到城外的军营,便躲进自己的营帐里,把吴岁晚当掉的一匣子首饰,挨个拿出来擦拭。 青石砖下,砂石为底,首饰匣子的木料还行,外层又裹了一件厚料子衣裳,以至廉价的钗环被埋葬了三年,还带着几分崭新的颜色,无有瑕疵,也是不容易。 三宝说了一路,说得口干舌燥,捧起茶壶,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 他家主子在外还好,只要回到自己营帐里,就是个发呆沉思的木头人,又瞎又聋又哑巴,他跟着上火都上不过来。 “三宝,你去忙吧!” 今日的沈长戈一反常态,对好兄弟关怀备至:“我在这里练兵,用不着你伺候,明日就准备,尽快拜堂吧!然后,带足银两,和兰溪回他父母家,好好串个门儿。人一辈子就成一次亲,是大事,不必着急回来,在外面多玩儿几天。” “啊……” 三宝看他家将军眼神,就像老父亲见自己儿子突然懂事了一样,感动道:“兰溪的老家离京城不远。我们来来去去,不在那里住几天,都得两个多月才能回来。你身边没人伺候,我放心不下呀!” “没事的……” 沈长戈微有动容:“我在边关大半年,瘸了一条腿,还要照顾稀里糊涂的岁晚,比现在难了百倍,不也挺过来了吗?” 三宝难受,一时无言,沈长戈走过来,拍着他的肩膀,推心置腹:“好兄弟,你看看我,把好好的媳妇儿作没了。岁晚没穿过鲜红的嫁衣,没有一件像样的首饰。为我守了一年寡,又受了两年气,最后还因为我的鲁莽缺德,落了一身伤。我想给她补偿,她都不想要了……” “以后会好的,夫人会好的,你也会好的,也许,你们还能和好……” 三宝的劝慰之言,说得有气无力,沈长戈笑得悲凉:“我知道岁晚可以把自己活好,却从来不敢想,她会和我好。” 就算老天垂怜,有朝一日,他等回了岁晚的人,也等不回她的心。 三宝垂头丧气:“唉……” 沈长戈拍打兄弟肩头的手掌,加重了几分力道。 “所以说呀!你和兰溪两情相悦是多么难得,要好好珍惜。我给你几个月自由,再给你一大笔银子。把风俗礼节都做全了,让兰溪高高兴兴的,不留遗憾,不落埋怨,你们和和美美地过一辈子。” 三宝热泪盈眶,重重点头:“嗯……好!” 一个下人的婚礼,能有多么隆重?荣城的两万多名驻兵告诉你,他们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包糖和一壶酒。 看来,跟着沈将军混,前途与钱途,都是宽敞明亮的。 婚礼结束后,三宝带着兰溪离开荣城,沈长戈潜入新房,找到了两个大包袱,都是吴岁晚随身用过的东西。 没有一件值钱的,旧衣服,旧玩偶,几两碎银子,两张银票…… 沈长戈找出了吴岁晚出走那次穿过的大棉袄,一点点摸索,真的摸到了银钱和泛黄的纸张,是两份房契和户籍。 他只记得那一天,吴岁晚声称想回吴县,却只带了一个极小的小包袱,根本不是出远门的样子。 当时,出征在即,心情压抑,没有余力细究。 吴岁晚从来都比一般女人有主意,她的夫君却是后来才知道的。 若是当初,他不自私霸道,放了岁晚离开,又怎么会…… 沈长戈抱着吴岁晚留下的破烂东西,一人一灯,呆坐了一宿没合眼。 十月中旬的早晨,路边的小水坑结了薄薄一层冰,踩上一脚,嘎嘣作响。 再远远瞧去,衰草枯杨也换了新装,裹着一层白色的轻纱,寒风中坚挺,一道冰冷又贫乏的美景。 沈长戈光着膀子舞大刀,劈开了浓雾,斩碎了风霜,晶莹的汗珠在晨曦中闪闪发亮。 他的铁腿踏地,沉闷有力,仿佛每一步都在声嘶力竭地控诉。声声不提别人坏又强,句句怨怪自己蠢且弱。 一套刀法耍下来,沈长戈如同在蒸笼里蒸过一遍,全身上下,腾腾冒着热气。 他的五千精兵围着山地跑过一圈儿,也都大汗淋漓,穿不住衣裳,纷纷甩掉外裳,光起了膀子。 沈长戈专心训练他的士兵,第一强项便是不惧严寒。 无论对北金还是东元,冰天雪地中作战,将是常态。 辰时末,士兵解散吃早饭,沈长戈回到营帐,三宝派出去的人早已等在门口,向他报告缚誉的行踪。 “缚誉近两年混的风生水起,名下田地五六百亩,每年还要租用和开荒,达千亩开外,是荣城第一种田大户。而且,他很有经商头脑,与城中最大的混混头子苗老旺关系极好。前年,他开了两间米行,自家产了粮,只外卖一小部分,多数存储,由自家铺子售卖。今年秋收后,缚誉又带着妻子去了北宁县,距离此地八百里,苗老旺也跟着去了。看那意思,他想在北宁县开米行,买田地,张罗和老家一样的买卖。苗老旺在给他打下手,组了个马帮,各地运粮赚差价……” 沈长戈若有所思,低声问道:“说准了,是北宁县?” 探消息的人肯定回道:“是的,是北宁县,那地儿的农田比荣城还要平整,就是气候更冷一点。缚誉去那边张罗买田地,也是合情合理的……” 哪有那么巧的?岁晚有一份假户籍就在北宁县,能造假的混混头子和缚誉关系极好。 缚誉想要种田,一百里二百里之内,有的是闲田,就是开荒都开不过来,怎么就突然心血来潮,去了八百里外的北宁县闯荡?而且,苗老旺也拖家带口跟着去了。 没有人接头铺路,一去就把生意做成了,说出去谁信呢? 沈长戈与缚誉接触不多,印象极其深刻,那是一个墨守成规的读书人。就算这几年他有钱了,出息了,但他也不会忘了他的本钱是谁给的。 若是没有东家授意,让他迈大步,将这几年的存银一起投入到他不熟悉的地界,还是和一个混混头子合作,他是不敢的。 沈长戈打发走了报信的下人,把杜千和的儿子杜新程叫过来,传达命令,五千精兵明日开拔,一路走一路练,预计冬月中旬到达一千五百里外的希城。 杜千和经过连番动荡,无心仕途,带着原配回了老家。儿子杜新程风华正茂,不甘平庸,执意留在军中。杜千和把他交托给了唯一值得信赖的兄弟沈长戈。 杜新程不满十八,却有乃父之风,武功谋略皆是上乘,很快成为沈长戈手下第一干将。 十日后,大军行至北宁城外一百里,沈长戈嘱托杜新程带队,按原计划赶路。他则打扮成江湖浪子模样,斗笠围巾,严严实实,只露一双眼睛。 一人一马一刀,萧萧索索,晃晃悠悠,在一个飘小雪的清晨,走进了北宁县,靠近了吴岁晚家的小破巷子。 第129章 实话 一大清早,吴岁晚洗了一大盆亵裤和巾帕,拧得干干的,一件件挂在火墙边,留着明天换洗。 两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又同床共枕几百个日夜,做不成真正的夫妻,也是彼此最亲密的爱人,哪有什么藏得住的秘密? 作为一个太监,很多不可言说,也不能示人的疾患,吴岁晚都是平常眼光相待。 原本这些东西,都是小凳子经手伺候。住进小穷巷子后,未轻煦尝试做一个普通人,自己偷偷洗了两回,还偷偷晾在角落里。 吴岁晚当着他的面,把那些小裤和棉帕子,通通扔进水盆子里,重新搓揉。而且,毫不掩饰地说他洗得不干净。还说以后,这样的活计,都交给媳妇儿来做。 未轻煦一连几日,沉默不语,甚至不敢与吴岁晚对视。像一个常年受气、无力反抗的小媳妇儿,也像一个做错事情,等待打骂的小孩子。 吴岁晚把未公公照顾得很好,就是三伏天里,也闻不到他身上有异味儿。 “我师父是北宁县大街上最俊俏的儿郎,饱读诗书,见识不浅。举手投足,风流倜傥。很多大姑娘小媳妇儿见了他,一下子便晕头转向,找不到回家的路。有他坐镇在春善堂,看暗病的女人越来越多。有他蹲守在米行药铺,当月净赚,保管五十两开外。每日里,我不过问生意,也要照顾好师父的衣食住行,哄他老人家乐乐呵呵。要知道,他既能授业解惑,也能招财进宝,可不能被别的女人抢走啊!” 吴岁晚把师父捧得高高的,未轻煦把小徒弟护得好好的。 不过,当师父的没什么脾气,小徒弟的脾气却是冲得很。 一大清早,吴岁晚坐在饭桌前,瞄了一眼粥碗,便忍不住撅嘴生气。 “你做的什么破饭?你给我重新做,不然……我就绝食……” 未轻煦的两亩薄田大丰收,收了一袋黄豆,一袋青豆,配上前年得的半袋子红豆,每日早餐不重样的煮粥。 红豆粥一天,黄豆粥一天,青豆粥一天。红豆配黄豆一天,红豆配青豆一天,黄豆再配青豆一天…… 从前穷,整天吃粗粮,不爱吃,为了不挨饿,也能硬着头皮吃下去。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吴岁晚自己不缺钱,她也知道未轻煦富得流油,整天给她塞豆子,就是存心不良。再吃下去,他们俩都快变成豆子了。 “哎……知道啦,知道啦。” 未轻煦把粥碗挪开,从外间灶台端来一个大盘子,盘子里是一只金黄软烂的大鸡腿。再转身,又盛来一碗面条,翠绿的葱花,点点油星,让人一见,便食欲大开。 吴岁晚的小脸由阴转晴,吸溜一口白面条,再啃一口鸡腿肉,糊着舌头夸赞:“师父的厨艺越来越好啦!” “呵呵……岁晚喜欢就好,等师父再练练,给你做更多花样的饭菜,把你养得胖胖的。” 未轻煦吃着粗粮粥小咸菜,也像嚼着珍珠玉豆子,一派优雅。 “可别……我已经比从前胖了一整圈儿,不能再胖了。” 吴岁晚撕下一块鸡腿肉,递到未轻煦嘴边,嘟囔道:“那日,我和杨柳细腰的简乐站在一块儿,可是羞死人啦!我那个壮实哟,都能装下一个她。本来长得就丑,再胖成一个球,还能出门见人吗?那帮碎嘴子们可有的说了。” 未轻煦吃下鸡腿肉,夹了两根萝卜丝,喂给吴岁晚。 “简乐是身子有毛病,想胖胖不起来。你的身子康健,和她比不着的。” 未轻煦放下筷子,捏了捏吴岁晚的脸蛋软肉,笑得意味深长:“再说长得丑的事儿,更不怨你,都是爹妈给的。别人说几句实话,忍忍就过去了。你总不能扑过去,挨个把别人的嘴缝起来……” “你会说话吗?” 吴岁晚扭脸,甩开男人的手指,义愤填膺:“你不是应该大声维护,指责那帮人胡说八道吗?不是应该深情款款地安慰,说我长得别样俊俏吗?怎么说来说去,也在变相说我丑呢!” 未轻煦忍住笑意,故作忧愁:“唉……我这人就是不会花言巧语,是老少爷们嘴里的实诚人……” “哼!” 吴岁晚捧着鸡腿啃了一大口,用力咀嚼,狠狠道:“我不喜欢实诚人,这个新年,我要给每个人做一个新荷包,就是没有实诚人的份儿。” “哦……这样啊!” 未轻煦调整坐姿,扯了扯嘴角,摆出一个真诚的笑意:“夫君认为,我家岁晚胖了瘦了都好看,是那些乡巴佬没见过世面,乱嚼舌头。岁晚若是看谁不顺眼,听他说了不好听的,回来告诉夫君。咱家银子多的是,雇佣个打手揍他一顿,你看好不好?” “哼!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已经看透你的内心,虚伪得很!” 吴岁晚舔了舔嘴角,把鸡腿放在一旁,眼睛都不敢瞟上一瞟,就怕自己忍不住去啃第二口肉,迅速拿起筷子,吸溜面条。 未轻煦的眼睛里闪过狡黠,一本正经地劝道:“夫君还认为,我家岁晚胖一点更好看,你长的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脸,本就是一种福相。若是再胖上一点,下颚更圆润一点,就像古画里的神女下凡来。” “岁晚不知道吗?先朝以胖为美,以肥为贵。你是要把生意做大的,外貌贵气一点才更好。明日跟哪个大富商谈买卖,你面黄肌瘦往前一站,像话吗?你说你能带着别人一起发财,谁能相信啊?什么杨柳细腰的好看呢?喜好黄白之物的人,会说你不聚财,压不住福。有银子给别人赚,也不给你,多不划算。岁晚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未轻煦的话说到了吴岁晚的心坎上,圆溜溜的眼珠子转来转去,再一次瞄上了大鸡腿。 “岁晚,多吃一点,你现在比常年生病的简乐壮实,那是自然的,但你和美丽的胖不沾边,和富贵的肥更差着远呢!” 未轻煦把大鸡腿递去吴岁晚嘴边,循循善诱:“岁晚,把它都吃完,胖胖的好看又招财……” “嗯嗯……” 吴岁晚经不住诱惑,就着未轻煦的手啃了好几口,越吃越好吃,越是吃不够,最后自己接过来,左边一口鸡肉,右边一口面条,吃了个小腹鼓鼓,还意犹未尽。。 未轻煦讨好吴岁晚也是认真的,看见什么夸什么,想到什么赞什么,殷勤的不得了。 “岁晚,喝一杯茶,解解油腻。” “岁晚,把盘子放下,让夫君来洗。你去拿些香膏抹抹手,好好保养,白白嫩嫩的好抓财。” “岁晚,你穿这件大红斗篷最好看。雪白的狐狸毛领衬着红润润的小圆脸,就像年画里的小福娃,谁见谁喜欢!” 两人手拉手走在漫漫长街上,你欢声,我笑语,经过你我身边的西北风都带上丝丝暖意。 细碎的雪花洋洋洒洒,落在彼此发间,装点了容颜,温柔了心坎,悠远的缠绵。 天地苍茫,两相笑望,你成了老公公,我成了老婆婆,这一刻,仿佛就是白头偕老。 “岁晚,夫君告诉你啊!谁说你不好看,都是出于嫉妒,不用放在心上。” “你的美不常见,不俗气,你在街上一走一过,男女老少都在偷偷看你。还有很多人交头接耳都在询问,那是谁家的美娇娘?她男人多有福气!” “若不是怕他们寻到咱们家里去,我一定站在大街上好好显摆显摆,这个娇美富态的小女人就是我家娘子,是我的未夫人。” “再说多了,他们不仅羡慕嫉妒,还得暗中生恨呢!他们咋就没有未轻煦那小子的福气,他家娘子不仅长得美,还会赚银子,又有好厨艺,做绣活,种田,治病,啥都会。你就说说,有什么东西是吴岁晚不懂不会的?谁家的女人,有未家娘子的好本事?” 未轻煦的甜言蜜语不断,直说到口干舌燥,终于打动了吴岁晚。 “哈哈……我的神仙公子,在市井混了一年,混成了油嘴滑舌的小赖子!” 吴岁晚笑颜如花,挽过未轻煦的胳膊,踮起脚尖,贴近男人的腮帮子,吧唧亲了一口。 “虽然我夫君的假话,说得太好笑了些,但谁让我听得高兴呢!为了奖励他,新年时,我给别人都做一样的荷包,给他做不一样的香包,他的生肖是什么,就给他做个什么型的!” “真的吗?” 未轻煦搂过吴岁晚的肩膀,在他脸颊上回了一个吻,欢声赞道:“我家娘子真好!” “走吧!这几日医馆铺子都不忙,我们也偷偷懒,去逛逛街,买点布料和绣线,再赶在午时之前去看望母亲……” “好……夫君都听娘子的。” 云彩低,飘着雪,不刮风,气温是柔和的。两人相携而行,东瞅瞅,西看看,不慌不忙。穷酸破烂的小县城,因着一对有情人闲庭漫步,平添一抹绚丽的色彩。 逛了一个时辰,该买的都买了,该看的都看了。吴岁晚一手提着小包袱,一手拉着未轻煦,用下巴指了指街对面的糖果摊子。 “那边有卖糖人的,去给母亲买一串。前日见了我,还像个小孩子一样,埋怨我没给她做好吃的……” 未轻煦听话,牵着她朝那边走去,笑着提醒道:“你可不能惯她的脾气,今天给买一串,明天就能让你买两串。有一回不买,你就得看她拉拉脸……” “不怕的,母亲就是打骂我,她吃喝什么,也得听我的……” 吴岁晚随着未轻煦一转身,只顾着仰脸说话,刚刚迈出两步,就与一堵墙相撞,同时重重踩在那人的脚掌上。 “啊呀……” 一声惨叫在耳边炸响,吴岁晚慌忙回头,见一个胖女人正对她怒目而视,连忙道歉:“大姐,对不住……” “你娘的,你瞎啊!” 胖女人穿金戴银,满脸横肉,一张嘴就骂人,唾沫星子乱喷,一瞧就不是个好惹的主。 吴岁晚见过太多这种人,与她纠缠没有好处,不自觉地朝一旁躲开两步,客气道:“大姐,别生气。年关将近,街上人挤人,碰着是难免的。我刚刚真是没有注意,请您多包涵。” “包你娘的涵啊!我正常走个道儿,被你个瞎目糊眼的踩了一脚,说两句好话就行了吗?我若是回家,发现我的脚肿了,骨头坏了,谁给我抓药看病啊?” 胖女人瞪圆了眼睛,吵吵嚷嚷。那副架势,不像别人踩了她的脚,倒像是要了她半条命,撸胳膊挽袖子,要拼个你死我活。 “去一边待着,别来烦我们!” 未轻煦见过市井泼妇,有便宜就占,占不着就闹,咋丢人咋闹,没理也能闹出理来。他在心中瞧不起,却也知道不宜认真计较,冷冷丢下一句话,揽过吴岁晚就要离开。 “哎呀?想白踩我一脚……” 胖女人觉得自己吃了大亏,朝前跨步,一把薅住了吴岁晚的头发。 “小娼妇,你娘的,回来说清楚……” 吴岁晚一直梳着未婚头式,如缎秀发披散在后背,她觉得挺美,却不想成了致命的弱点。 她怎么会不知道呢?坊间女子打架,第一招儿就是拽别人头发。 “啊……” 胖女人手劲大,吴岁晚差点被拽倒不说,头皮都快被掀下来了,疼得她五官扭曲,惊声尖叫。 “你在做什么?” 未轻煦在听到“小娼妇”三个字的时候,已经有一股火堵在胸口。再听吴岁晚惊叫,眼瞅着那一把让他爱不释手的秀发,被一粗鄙女人当成稻草般撕扯。他的火气直冲脑门,随着一声怒喝,一巴掌就抽了过去。 “贱人,放手!” 未轻煦没有练过拳脚,可也是个男人,在体力上比大多数女人强悍,气急之下,更是用了全力,那一声脆响,响彻长街。 胖女人嚣张了半辈子,从来没被男人打过,而且是直接打脸,一瞬间,也蒙了。 等男女老少围过来,指指点点,她才想起发生了什么事,一屁股坐在地上,拍着巴掌哭嚎:“哎呀,不得了啦!杀人啦!我一个弱女子被个男人打了,没天理啊……” 第130章 懂他 “男人打女人真是少见,还是一个那么俊俏的男人,没想到,他也当街欺凌弱小。” “你看地下那一坨是弱小吗?八尺的汉子和她打一架。想要占上风,都要费点劲儿。” “你说那话可不对,那女人就是壮实些,她也是个女人,是妇孺弱小。自古以来,男人打女人,就是被人瞧不起。” “嘿!男人女人都是人,犯法都一样砍头,欠揍都一样挨打,惹事的时候就得想清楚自己有没有能力平事。正在气头上,谁还有闲心分你是男人还是女人?” “那对年轻男女算是摊上事儿了。地上那位一看就不会善罢甘休。先是踩了一脚,再是抽了一巴掌。想要全身而退,恐怕不容易。银子先砸出来几两吧!要不然,闹到官府,还是他们吃亏。” “让你一说才是真没天理了。那帮靠讹诈发家致富的破烂儿,都是你们这样的人给惯出来的。” “那你说怎么办?事儿都已经惹出来了,总不能扔一个女人在大街上,他们两个跑了吧!跑得了和尚跑得了庙吗?这胖女人一去报官,屁眼儿大个地方,啥人不给你翻出来?到那时罪过更大,赔的银子更多。” “就是嘛!谁都清楚地上那女人不占多少道理,但她死咬住不放,谁拿她也没招儿,谁摊上谁挠头啊!” 挠头吗?跑不得吗?吴岁晚跟他们想的可不一样。 兵法有云,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当一个人被大粪包围之时,谁还傻站着闻味儿啊?先离远点,别沾身上。以后怎么样?以后再说。 只要这胖女人不是皇亲国戚,吴岁晚腰包里的银子就是底气,可以让她无所畏惧。 但是,胖娘妹儿粗暴扯头发的行为,勾起了吴岁晚不好的回忆,怒气也是噌噌往上窜,有银子也不给她,还要气死她。 围观的议论纷纷,胖女人哭嚎不断,吴岁晚拉着未轻煦慢慢后退。 胖女人的眼睛可不是摆着好看的,年轻男女的四只脚一挪动,她的大屁股也跟着一挪蹭。 就在胖女人伸出胳膊,想要搂住他们其中一只小腿时。吴岁晚瞄准人群的一个缝隙,攥紧未轻煦的手掌,喊了一声跑,随后就是拔腿狂奔。 人群一片哗然,胖女人的哭声震天响,谁也没有想到,那两人真的跑了,跑的还挺快,转眼间就没了影踪。 街上的烂摊子,怎么收场?谁想闹大谁想法子,吴岁晚可没有闲工夫搭理。 因为她和未轻煦跑到了一个陌生的小巷子里,七拐八拐,也拐不回正街去。 两人手拉手,面对面,都忍不住哈哈大笑。 “岁晚……” 未轻煦的心跳微微急促,是逃跑累的,也是犯错误紧张的。 “我刚才给你丢脸啦……我不是故意的,就是太生气,我受不了别人欺辱你……是她先动粗的……” 虽然,未轻煦坚定的认为,重来一次,他还是会控制不住脾气,再给那娘妹儿来一撇子。 但是,教养告诉他,刚刚的所作所为很掉价,很丑陋。尤其忐忑,自己的君子形象在吴岁晚面前崩塌。 在别人眼中,他可以是恶鬼,是小丑,是渣滓。他全不在意,哪怕广阔天地,无他容身之地。 但在未夫人眼中,他必须是风雅的,雍容的,可爱的,他要活成吴岁晚喜欢的样子。他极端在乎,只求余生回望,念他完美无瑕。 狭窄的小巷子里,积雪深厚,房屋破败,杳无人烟。 未轻煦身姿秀颀,背靠墙壁,耷拉着双肩。 一阵接着一阵过堂风,吹红了他的脸颊,吹颤了他的嗓音:“岁晚,我会注意修身养性,一定改了粗鄙暴躁的臭毛病……你要相信,一切没有变得糟糕之前,我是很知礼的。再不高兴的时候,也不曾对妇道人家说过一句重话……” “轻煦……” 吴岁晚的两只手臂,缓缓攀上未轻煦的肩膀,踮起脚尖,搂过他的脖颈,轻轻吻他的唇。 “我喜欢的……你是我的夫君,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未轻煦呼吸浓重,长臂一伸,揽过女人的腰身,紧紧箍在怀中,加深一吻。 幼年时,吴岁晚被亲生母亲摔打,外祖母会护着她。可是生活艰难,外祖母要赚钱养家。多数时候,她是无人护的,躲不开,逃不掉。因为母亲的情绪失控,无规律可寻。 少年时,吴岁晚被亲生父亲殴打,没有人护着她。满院子都是她的亲人,叔伯婶娘,兄弟姐妹,都在眼睁睁看着。有事不关己的,有瞧热闹上瘾的,还有跟着起哄,也来添一把火的。 出嫁后,沈家气氛融洽,寡妇身份惹人怜惜。最窝囊的事,当属到达荣城第一晚,无缘无故被韩婵扯着头发咒骂。她的前夫君,啥啥指望不上,还差点捏碎她的肩膀。 当然,最惨的遭遇,依然是被丧心病狂的未轻煦,堵在云雾山别院的小屋子里…… 可是,就在刚刚,她又一次尝到了被人护着的幸福滋味,突然就原谅了所有。 得了芝麻绿豆大的一点好处,就忘了箩筐西瓜大的伤害,说出来愚蠢又好笑。 吴岁晚在心里呢喃,我就是这么不识数,就是缺爱,就是容易满足。 就是要傻傻忘了以前,呆呆不想以后。 只管现在,和一个不完整的男人,倾心相许,灵魂相贴。 说她蠢,说她疯,都没关系。 她一个人坚强太久了,她想要的,就是一种感觉,就是每个人都有的,就是这么简单。 她会永远记得这一天,永远记得有一个男人为她失控,为她自卑,为她痴狂。 巷子里,未轻煦和吴岁晚热烈拥吻,吻得难舍难分。巷子外,沈长戈全身僵直,直面真实,痛彻心扉。 跟着他们一路闲逛,说说笑笑,卿卿我我。随着他们躲进小巷,互诉衷肠,情难自控。 沈长戈无意丢失的珍宝,与他一步之遥,也是千里之迢,那么近,那么远。 他仿佛看见了余生光景,他呼唤着,恳求着,追赶着…… 吾妻岁晚,是他的阵痛,是他的魔咒,是他的今生所求,来世所望。 求而不得?相望却不能相守? 沈长戈转身,形单影只,蹒跚逃离。 风更紧,路更滑,腿伤隐隐作痛。 他挺直脊背,目视前方,忍住了眼睛里的热浪汹涌,却压不住心底深处的惊涛拍岸。 整个世界模糊一片,嗡嗡怪响。好不容易练稳的步伐,也在突然间凌乱不堪,皑皑雪地,印满了荒唐与遗憾。 沈长戈悄悄地来,又悄悄地去,吴岁晚一无所知。一整个下午,她都和余夕真腻在一块儿,打算着她的生意。畅想着明年,银号里存多少银子,粮仓里又存多少粮食。 吴岁晚的夸夸其谈,招来余夕真的嘲笑,骂她就是个大财迷。而且,再说起话来,不说我家女儿,我家岁晚,而是我家那个财迷,怎么怎么着。 未轻煦可是不爱听了,几次护短,也不叫真姨了,叫余大掌柜的,余大夫,余师太。 余夕真气愤,笃定他们是一对讨债的,两头图谋她家产的狼崽子。 幸福是很常见的,某个飘雪的午后,老老少少围着火炉,嗑着瓜子,说着平常话。 为了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做着毫无意义地争论,然后,一阵又一阵的开怀大笑。 日影西斜,吴岁晚去厨房给母亲做菜熬汤,小凳子趁机把未轻煦叫到书房,偷偷禀告:“公子,下边的人发现……沈长戈来了!” “哦?” 未轻煦挑起眉梢,看不出丝毫担忧,倒是饶有兴味:“什么时候来的?做了什么?” “天蒙蒙亮时就进了城,直接摸到了您和夫人的住处,然后又一路尾随,一直到您和夫人在小巷子里……呃,那个什么……不知怎么地……他又离开了,什么都没做,现在已不知去向。” 未轻煦长身玉立于窗前,双手背后,表情淡漠,看不出喜怒。 小凳子替自家主子着急上火,惶惶不安:“公子,沈长戈很得新皇器重,前途不可限量。可如今,咱们只是一介商贾,再有银子,也是干不过他个当大官儿的。要加快想个万全的法子,正面交锋绝不可取,最好明日就离开此地,咱们不能干等着他找麻烦呐!” “不会的!” 未轻煦推开窗子,风雪涌进来,拂过他的脸颊和发梢,吹翘了他的嘴角:“沈长戈不会为难我们的!” “为什么?您可是伤了他的大腿,还抢了他的妻子……” “因为……” 未轻煦笑出声来:“沈长戈害怕岁晚生气啊!” 小凳子迷惑:“啊?啥意思!” 沈将军上阵杀敌,勇猛得很。在未公公手里吃了大亏,不寻机报复。眼瞅着他和自己的爱妻出双入对,还得忍住脾气,不敢轻举妄动,好像说不通啊! 按照一般人的尿性,不是应该提起大刀,来一顿你死我活地厮杀吗?就是不好亲自动手,也会在背后使尽手段,处处找麻烦,逼得未公公不得不退出。 怎么?沈将军爱好不同寻常,喜欢给别人戴绿帽子,也喜欢别人给他戴绿帽子? “呵呵呵……” 未轻煦把一只胳膊伸出窗外,一朵一朵雪花在他手心里融化,凉意渗入肌肤,游走在四肢百骸。 “你不用懂,岁晚也不用懂,我懂他就行了……咳咳咳……” “哎呀……” 未轻煦说说话,一顿咳嗽。小凳子连忙关起窗子,倒来热茶,一阵唠叨:“公子,您要当心些,数九寒天,还在窗边吹风,真是不知道爱惜自己。您的身子什么样?您是个大夫,自己还不清楚吗?” 未轻煦坐回椅子里,喝了一杯热茶,缓了缓气息,低声嘱咐道:“别乱说话,不能让岁晚知道。这几日,她看我脸色不好,一直要把把脉,我都小心躲着呢!” 小凳子闷声应道:“好……” 随后又想到沈长戈,依然感觉危机四伏:“夫人在北宁县的生意很红火,也很稳妥。您要不要劝着她早点离开,去别处经营。最好往南边走走,去沈长戈到不了的地方……” “不必忧虑!顺其自然就好!” 未轻煦放下茶碗,站起身,一边捋着衣襟,一边低喃道:“我也想考验一下沈长戈,看看他为了岁晚,究竟能够隐忍到什么程度?值不值得托付余生!” 小凳子咧着嘴,无限感慨,无言以对。 “我去厨房看看,晚饭做的怎么样了?未夫人还说要给我做一盅润肺的甜汤呢!” 未轻煦一派悠然自得,小凳子一阵抓耳挠腮。 真是大太监不急,急死小太监。 然而,事实证明,小太监的着急是多余的。一直到过了年,沈长戈也没有找来,未轻煦夫妇的日子,温馨自在。 正月末,北金攻占希城边关重镇。二月中旬,北宁县涌进一群希城的流民。 说是流民,其实是穿着锦衣貂裘,乘坐豪华马车的官家富户。他们在各地都有产业,犯不着和一群贱民死守一座危城。一有风吹草动,先跑了出来。 吴岁晚为了把生意做大,前两个月就派了人去希城踩点,铺面伙计都有了眉目,难道会因为一场胜负未决的战乱,就轻言放弃吗? 俗语说,富贵险中求,虽然和吴岁晚的状况,有些不太贴合,但其中隐藏的道理是一样的。 吴岁晚决定,带着缚誉苗老旺,米行药铺的管事,还有春善堂的小学徒们,赶赴希城。 因为有很多商贾以为大靖在希城表面驻兵两万,抵不过北金的强攻,为了不亏本,他们低价卖土地兑铺子,正是入手好时机。 做生意和赌博差不多,有的时候,投入一大笔银子,一分回不来都有可能。但有的时候,投入一点小钱儿,赚个盆满钵满,也不是不可能。 吴岁晚就想赌一把,朝廷的兵马不是吃素的,可以把希城保住,她的家业能够在下一个新年翻一番儿。 还有春善堂,也是时候再闯一闯名气。她的小学徒们需要练练新手,去边关给军民义诊,也可练练心胸和胆气。 总而言之,希城之行,稳赚不赔! 第131章 福娃 二月末的希城,冰雪覆盖,白茫茫一片,干净又苍凉。 银子多的,消息灵通的,早早地跑了。他们生来富贵,到哪里都能够轻轻松松安一个新家,继续挥金如土,吃喝玩乐。 家底不厚不薄的折腾不起,还在坚守。 但是,宽敞的大街上人影稀疏,偶有一两小民,匆匆来去。见面就问,前方战事如何?实在挺不住,咱们也收拾收拾跑了吧! 亏点银子,总比亏了命的好! 只有真正的穷人,把镐头长矛摆在家门口,一如往常过日子。他们不是不怕北金打过来,而是没有后路可退。 离开家里的狗窝,踏出希城的地界,他们就是真正的流民。不是冻死在半路上,就是饿死在下一城。 面对威胁,只有拼死一搏。 吴岁晚站在春善堂门口的台阶上,朝着城西的方向眺望。沿着长街一直走,走出三里地,会有一个小村子,村子里都是一排排土院子。 希城的冬天很冷,夏天很热,春秋很短。她在这里生活了大半年,糊涂一天,清醒一天,再疯闹一天。 她以为她忘了,谁想到,时日越长远,记忆越牢固。 望着望着,吴岁晚笑了。 那一年的长街,冰凉凉,雪漫漫。骂骂吵吵的官兵和哭哭啼啼的流犯,破坏了美景。 这一年的长街,冰清清,雪纷纷。有一位翩翩佳公子伴暖风独来,给寡淡之景添了光彩。 离得老远,未轻煦就见吴岁晚静立在医馆门前傻笑。他缓缓走近,立在台阶下,与女人对着笑,笑了半天,不知所谓。 “岁晚?” 未轻煦踏上一步台阶,在吴岁晚眼前招了招手。 “傻了吗?” “呵呵……” 吴岁晚捂嘴一乐:“是呀!我刚刚见一位神仙公子,从冬画里走了出来……” 未轻煦跟着傻乐两声,又微皱眉头,故作疑惑:“是谁呀?” 吴岁晚往下一步台阶,双手搭在未轻煦的肩膀上,歪头俏皮道:“我夫君啊!” 两人脚下相差两个石阶,吴岁晚微微高出半个头,未轻煦双臂一伸,搂住女人的腰,再用力一提,正把她扛在肩上。 “来吧!夫君带你去画里走一圈儿……” “哈哈……” 吴岁晚被未轻煦半抗半抱着,在雪地里旋转,悠了一圈儿又一圈儿,欢笑声传得很远。 雪下是冰,脚底打滑,未轻煦害怕摔着心爱的女人,不得不停下。只是刚刚把吴岁晚放稳在地,他便忍不住咳嗽起来。 “怎么啦?” 吴岁晚依着大夫的习惯摸上未轻煦的手腕,却被男人灵巧躲了过去。 “没事的……咳咳……” 未轻煦一手掩着嘴巴,一手搂过吴岁晚的腰身,带着她上台阶。 “一大清早就出去给夫人操持生意,着了凉气,这边比京城冷了太多,我稍稍有些不适应而已。再说了……” 未轻煦停下脚步,捏过吴岁晚的下巴,严肃道:“你比上个月又胖了一圈儿,你自己不知道吗?” “哼!” 吴岁晚扭脸,甩开未轻煦的手指,愤愤不平道:“可是,你上个月说过,我胖一点更好看,你上上个月也说过,让我多吃点。怎么我真的胖了,又嫌弃我呢?果然,男人都是善变的,没有一个好东西。” “哎呦……别撅嘴……这张脸更像包子了……” 未轻煦的手转而捏女人的腮帮子,似真似假地告饶:“好了,是夫君错了,是夫君太没用,我家福娃娃才不胖呢!” “你哪有认错的样子,提什么福娃娃呀?哪个福娃娃是干巴瘦?” 吴岁晚推开未轻煦,先一步提裙踏上台阶,早就忘了关心男人的身体好不好,气哼哼地嘟囔:“你这男人没有良心的,白瞎了我平常待你的情谊。你的吃穿用度哪一点找别家爷们差了。怎么让你张罗点生意,你就满肚子牢骚。抱着我转两圈儿,你又嫌弃我肥胖。真是忘了你自己的身份,上门女婿做得这么牛气的,你可真是大靖朝头一份儿啊!” “哦……对喽!忘了上门女婿这一茬儿……” “好娘子,夫君错了……” 未轻煦赶紧追两步,刚刚止住咳嗽的两颊泛着潮红,委屈唧唧赔不是:“好娘子,是我起得太早,没睡醒,脑子糊涂了。竟然分不清咱家谁是大王,得罪了娘子,还请娘子大人不计小人过,饶了我这一回。我这个的月的零花钱,可千万不能少给呀!” 吴岁晚想起余夕真当众赏给女婿二百文钱的那一出,冷声回道:“你表现好,赏你的银子。你表现不好,当然要收回来了。” 这话说得面上有理,实则不近人情,但她背对着未轻煦,没敢回头,害怕男人发现她憋不住的坏笑。 “岁晚,夫君不吃白饭的。缚誉买了四百亩田地,三间临街的好铺面。苗老王置备十辆马车,组建运粮的车队,官府里的通行文书,不都是夫君帮着张罗的吗?若是没有夫君忙前忙后,还不得累着我的岁晚吗?” “今早天不亮,夫君就去送苗老旺远行,计算好他运粮的地点和往返的时间,还交代他去产稀有药材的山里瞧瞧,与他商量着马帮运药材,和提拔几个可信之人的琐事。后来没敢歇气儿,又跑去米行和药铺照一把眼,恐怕惶惶乱景之下有人哄抢闹事。你也不瞧瞧夫君多有大用处?你又省了多少力气?岁晚心胸开阔,怎会因为夫君说错了一句话,便要克扣我零用的银子呢?那可是我岳母在人前赏我的,你不给不像话呀!” 未轻煦矮了一个台阶,搂过吴岁晚的腰身,把脸贴在她的后脖颈处,叭叭了一阵子,又像小狗一样蹭来蹭去,软语哀求道:“岁晚,别生气啦……” “呵呵……” 吴岁晚感觉脖子痒痒,忍不住笑道:“好好……看在我夫君能干的份上,二百文不给你扣完,留给你一百文,总行了吧?” “不不……太少了。” 未轻煦不顾大街行人的异样目光,扮痴撒娇,吴岁晚可不愿意他夫君被嘲笑和轻视,心软妥协:“好吧!这个月扣你五十文,下个月看你表现。” “岁晚真好,夫君再也不说你胖了,你是我的福娃娃……” 未轻煦的手指在吴岁晚腰腹上捏了捏,靠着她的后背,微合双目,心内五味杂陈。 用大夫的眼光和经验判断,他的岁晚到中年以后,应该是个丰腴妇人,一定会因为喝凉水也要长肉肉而烦恼。 若是怀孕生子,一定是胖胖,圆圆,笨笨的大福娃娃,可惜,今生无缘得见。 他的人生不完整,多多少少沾了一点咎由自取,他早已看开,想开,放开。 但是,吴岁晚的人生不完整,他是无法容忍的。尤其忍不了,是他的自私和残缺,误了这个美好女人的韶华。 因为你什么样又什么样,你能怎么样又能怎么样,所以我爱你。 那种爱不要也罢,那也不是未轻煦爱人的方式。 我爱你,爱你所有的样子。就是早上起来,眼屎糊着,口气臭着,我也要把你抱过来啃几下。 时时刻刻看你高兴与否,年年岁岁为你计较打算。 你想要的,我倾尽所有,无怨无悔。 我给不起的,也要竭尽全力,另寻他路。 有些男人爱女人流于表面。 因为这个女人漂亮,带出去有面子。 因为那个女人有价值,可以让他有利可图,借力飞跃。 这种爱,要来有什么意义呢?它不会长久,因为花无百日红,彩云易散琉璃脆。 而有些男人的爱,不计得亏,他会帮他爱的女人变得越来越美丽。 未轻煦心悦吴岁晚,想把世间的美满与好景,都捧到她的面前,讨她欢喜。 即使,她的后半生,他无法参与! “夫君,午饭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呀!” 沉溺于幸福中的吴岁晚,没有感知到未轻煦的悲伤与怅惘。微微侧身,握住男人的手掌,与他十指相扣,低声细语:“你瞧过路的人都笑话咱们俩呢!快快进屋,暖和暖和,别在门口唱大戏。” 两个人也算一把年纪了,却像三五岁刚断奶的小孩子,拉拉扯扯,打打闹闹,幼稚得可笑。 若不是三百里外的战场上血肉横飞,随时可能打到城里来,一群闲人没了闲情逸致瞧热闹。他们两个活宝,早就被当成猴子围观了。 “呵呵……我有这么好的媳妇儿,不怕别人看……” 未轻煦收起多余的心思,被吴岁晚拉着往室内走去,还没等踏过门槛,长街的寂静就被一阵凌乱的马蹄声打碎。 “大夫……哪里有大夫?” “敌军打到了落光镇,我方伤亡惨重,急需人手支援……” 一小队士兵策马奔腾,沿街大喊,希城老百姓脑子里绷着的那根弦,猝然折断。 落光镇距离此地不足一百五十里,这是打到了家门口,赶紧跑吧! 一浪高过一浪的骚乱中,一名身染血迹的士兵奔到春善堂门前,急切道:“两位那可是大夫?我军主将身负重伤,很多士兵危在旦夕,急需大夫医治,也需要很多止血的药材……” 吴岁晚不等他把话说完,利落回道:“我们春善堂有很多大夫,也有很多好的药材,半刻钟后就能随你出发。” 士兵大喜,假忙鞠躬:“娘子大义,我替我的兄弟们向您道谢……” 吴岁晚微一颌首,快步转回医馆内,有条不紊地吩咐道:“小凳子去备四辆马车,小学徒们穿上厚棉袄,随我去边关救治伤患。其他大夫,有愿意跟着去的,这个月的工钱,每人加一两银子。不愿意去的,就把铺子守好。” 众人四散,穿衣戴帽,装药搬箱子,难免手忙脚乱。学徒们年纪小,没经过大事,大夫们见多识广,也没上过战场。 老老少少揣着一颗慌慌急跳的小心脏,认真准备,全力以赴,百里外的一场硬仗。 当然,也有几个大夫麻溜地躲出老远,恐怕东家叫上他一起去。管谁伤不伤死不死的,他是出来做工卖手艺,赚钱养家糊口的,可不是出来卖命的,谁说啥都不好使。 吴岁晚并不在意,打开库房,打包了一些珍贵药材,希望能够多救回几条人命。 未轻煦不紧不慢,嘴角挂着一抹甜笑。给吴岁晚换上最厚实的斗篷,还偷偷地在怀里揣了一包点心。 午后的落光镇,到处是残肢断戟,肃杀之气未散,吴岁晚站在血肉模糊的人群里,心海激荡,久久不能平静。 北金昨夜突袭,五千驻兵奋力搏杀,两千多百姓抡起菜刀镐棒抵死相抗。打到天亮,死伤大半,无一人临阵脱逃,老弱妇孺也无一人求饶投降。 只有在生死存亡之际,一个人才能迸发出最大的力量。别说自己这不行那也不行,很多人只是受点零星小擦伤,没有经过大苦大难,不清楚自己的实力。 而且,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从来不会因为卡了一个小跟头要死要活。因为走得更远,见得更多,心境就会更广阔,精神也会更强大。 到那时候,你会忍不住回头骂曾经的自己,矫情。 吴岁晚的双手沾满了鲜血,有青壮男人的血,也有懵懂孩童的血。 她咬着牙,抽起刀,把一条断腿上紧连着的一层皮砍掉,再撒上药粉,用布条缠紧。 森森白骨,鲜红血肉,有一个小学徒跑到一旁哇哇呕吐。 吴岁晚不害怕,只是有一点心疼。小伙子不过十五六岁,正是好年华,就因为一场不可预料的天灾人祸,要做一辈子残废。 “小弟弟,你是一个英雄。” 吴岁晚的手轻抚他的伤处,笑得温柔:“这条腿就是你的功绩,是你一生的荣耀。” “姐姐……” 小伙子眼含泪花,轻声回道:“谢谢你!” “是姐姐要谢谢你,谢谢你的勇敢,保卫了家园……” 吴岁晚性子好,不怕脏,不怕累,一边包扎伤口,一边与人闲聊。忙到太阳落山,混出了一点名气。谁有哪里不得劲儿,先喊一声吴大夫。 你看这样多好,吴岁晚不是杨家村的孤女,不是吴家的小姐,也不是沈家的媳妇。 她不必站在哪个男人身后来认识这个世界。芸芸众生,也不是通过哪一个男人或者哪一个门楣来认识吴岁晚。 她是有良田千亩的地主婆,是米行药铺的大掌柜,是春善堂的少东家,是妙手回春的吴大夫。 她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不为婆家娘家的琐事烦恼,不为男人的宠爱着急,她有自己的一番天地。 别的女人聊婆婆,聊男人,聊情敌,聊孩子,为四方宅院的那一点破事儿,今天哭闹,明天算计,没有一日痛快。 吴岁晚和人聊庄稼,聊生意,聊药材,聊医术,聊战争。 她终于逃开了高墙,见到了天外的那片天。 第132章 冤家 落光镇的主将,年逾五十,本该卸甲归田的岁数,还要跨马挥刀,护卫疆土。半宿厮杀,闹了个后心处皮开肉绽。 若不是未轻煦来得及时,恐怕老将军早已魂归西天。即使保住了一条老命,再想上阵杀敌,也是奢望。 落光镇不起眼,五千兵马只是临时驻扎,原本只是作为前线的后补。也不知是北金太狡猾,还是前方一万多兵马太拉胯,竟然被敌军一小队人马攻入后方,险些毁了救命的粮草。 即使援军来得迅速,死伤还是肉眼可见的惨烈。五千士兵,战死了近千人,全须全尾的不足五百人。七八百人断了腿,折了胳膊,命悬一线。这里少一大块肉,那里裂开一道大口子,都算是好的了。 夕阳西下,很多轻伤的百姓回了自己家中,所谓轻伤的官兵还要跨起大刀,站回岗位,以防援军抵抗不及,北金的兵马再次杀回来。 落光镇太小,懂医术的人太少,重症伤患又太多,没有宽敞的房子安置,大夫们照顾不到,恐有危险。 幸好衙门和军所距离较近,众人商议过后决定,把重伤之人安置在屋子里。另外在军所和衙门之间搭上两排帐篷,每个帐篷可容纳七八个无性命之忧的伤者。大夫从这头跑到那头,用不了半刻钟,方便集中治疗。 最后一缕夕阳被黑夜淹没,营地里点上了火把,吴岁晚在两排帐篷中央,守着三口大锅,五个火炉子。 一会儿看看那个锅里的馍馍,一会儿看看这个锅里的菜汤。再一会儿又瞧瞧救命的汤药,熬的火候如何? 手忙着,嘴也没闲着。几个大姑娘,小媳妇儿,老大娘们,本着一副为人为己的热心肠,积极来帮忙。 一群女人聚在一起,一边干活一边聊天,偶尔说一句俏皮话,叽叽嘎嘎一串笑声,驱散了夜的沉重。 “快快……大姐大娘们,再支起两个大锅来,煮点好吃的……” 一个小兵兴高采烈地跑过来,将两只大公鸡扔在地上,吵嚷道:“咱们打了胜仗啊!沈将军带兵把昨夜偷袭的敌军打了个落花流水,还俘虏了十余人,快点给沈将军炖只鸡……” 众人沸腾:“哎呦,那么好啊!沈将军给咱们报了仇了……” 一个老婶子抄起菜刀,眼冒凶光,比划两下就将一只活蹦乱跳的大公鸡抹了脖子。 吴岁晚坐在小板凳上,手拿铁棍子,一下一下扒拉着炉子里的炭火,汤药的苦涩味道直冲鼻子。 沈将军?不会是沈长戈吧? 他的罪名洗清了,和韩婵团圆了,也得找个正经营生了。 以吴岁晚瞧人的眼光,韩婵可不是一个安于平常日子的女人。 沈长戈不会跑江湖卖艺,更不能回吴县老家种大地。他一定会重操旧业,到军中谋前途。因为他没有背景,没有人脉,只有一身打仗的本事。 从军是寒门子弟入仕的一条捷径。 不升官,不发财,怎么讨韩美人的欢心? 唉……若是父亲活着,知道他的宝贝儿子落了残疾,遭了流放,吃了那么多苦,还是死性不改,为了韩婵挣命,他老人家真会气得吐血。 吴岁晚胡思乱想的时候,老婶子烧开了一锅开水,哗哗浇在死鸡身上,趁热拔毛。 当着一群半死不活的伤患,单独给将军做小锅,有点不合适吧? 吴岁晚站起身,掀开药罐盖子,瞟了一眼,再熬个半刻钟就好,有两个伤重的士兵,能不能挺过今晚都不知道呢! “哎,沈将军来了……” 吴岁晚好奇,此沈将军是不是她想到的沈将军,连忙盖好药罐子,抬头望去。 这一望可好,与三丈外一双黑黝黝的眼珠子对个正着。 呵!这算不算冤家路窄? 看着我做什么?咱俩没关系,哄你的美人,挣你的命去,别来烦我! 吴岁晚垂眸,微微一撇嘴,坐回小板凳,继续扒拉她的炭火。 “沈将军,你可是个大英雄,你不但救了我们的命,还给我们报了仇……” “是呀是呀,北金那帮野人,茹毛饮血,浑身蛮劲,像牲口似的,可是不好对付呢!” 刚刚送大公鸡的小兵见沈将军直直往火灶那边而去,随在他的身后,殷勤道:“将军,今日准备得匆忙,牛羊肉不好熟,您先吃个鸡对付一顿。您放心,咱落光镇虽说是穷乡僻壤,别的好东西没见过,可牛羊多得是,野生的家养的,随便吃……” 拔鸡毛的老大娘,也热情道:“就是就是的,我家那口子养了二十多头羊,若不是沈将军及时来到,有多少都得喂了北金那帮畜生。明日让他宰一头,给沈将军烤个全羊,算是我们的小小心意……” “谢过大娘了,不必那么麻烦!” 沈长戈站定脚步,目光从南边的小锅灶,移到北边的小炉子。再从北边的大锅灶,移到正中央的小炉子。 “把那两只大公鸡熬上一大锅鸡汤,再配些药材,给重伤的士兵加一餐。我与大家吃的一样就好!” 蒸汽氤氲,火光闪耀,静坐着的年轻女人面无表情,手上拿个铁棍子,有一下没一下地在火炉里乱捅咕,带着一点孩子气的可爱。 沈长戈眉目温柔,漾着点点笑意,落在众人眼中,就是沈将军和蔼可亲,没有大官架子,还与士兵吃的一样,更是可敬。 “那怎么能行呢?将军不吃好,怎么带着我们打胜仗?” “您可是我们的主心骨,有好的必须可着您来,再说一只鸡算什么好的?将军不吃,我们的心里怪不得劲儿的。” 老大娘拔完了鸡毛,舀了一瓢清水冲洗一遍,再把胖嘟嘟的大公鸡扔在木头墩子上,抄起菜刀,咔咔剁下两个大鸡腿。 “大家都别说了,我替大家做个主。咱们就听将军的,熬上一大锅鸡汤,每个受伤的士兵都分上一碗。这两个大鸡腿儿,就给将军加餐,将军可不能再推辞了。” 众人附和:“对对……这样可行!” 沈长戈的目光在人群锅灶之间游荡了一圈儿,再一次定在吴岁晚身上。 在流放营地瘦成竹竿的女人,离开他就变胖了,都胖出了两层小下巴,低头嘟嘴时最明显,真想摸一把。 “哈哈……都听大家的,鸡腿我收下了!” 沈长戈朗笑一声,转身离去。他心里难过,害怕自己忍不住走向他的妻子,惹她不快。 一段小插曲过后,吴岁晚的两罐子汤药也熬好了,分装六个小碗,用托盘端去县衙大堂,给她负责的六个伤重士兵。 有些人处于半昏迷状态,要用小勺子压着舌头,一小口一小口地喂下去,颇费了一番功夫。 吴岁晚拎着托盘再回到大锅灶前,看见伤势较轻的士兵们正捧着大碗喝鸡汤。再瞧她的小学徒们,一个个累得脸色煞白,瘫坐在地上,饭都吃不下去的样子,顿时有些心疼。 “你们多喝点热汤,吃得饱饱的,晚间,这些伤者有什么事儿,都不用你们过问。一会儿去帐篷里找个小角落,简单窝一宿,好好歇歇,明早都给我精神点。” 年纪小的一听不用干活,吃饱饭就睡觉,自然高兴。年纪大的颇有些不好意思。那么多伤者,这个疼了,那个痛了,总是要叫大夫的。他们听见不管,只叫师父们去忙,好像不太对劲儿。 “你们还小,体力跟不上。若是此时累坏了,过几天再打几仗,你们什么活都干不了,师父们会更累。应该歇着的时候,尽管去歇着。等师父顶不住了,你们能顶上去就是好样的。” 吴岁晚四处望望,未轻煦还不见人影,便与孩子们说了几句道理,简单安抚一下,朝着军所的方向而去。 老将军的命,是被未轻煦强拽回来的。他身边的几个近卫也伤的不轻,军所里的重症比衙门里的还要多。 吴岁晚经过议事大厅,沈长戈正端坐在主位上和几个小将军谈论战况。 昨夜突袭落光镇的北金兵马不一般,不是冲破前线拼来的,而是开辟了一条山路摸来的。半夜偷袭,出其不备,想要捣毁大靖朝的大后方。 而且带头之人更不一般,武功和谋略皆是下承,年纪较轻,肤白体弱,不像久居沙场的将领。武官和文官不同,上了战场真刀实枪,凭本事活命,无法滥竽充数。 实力不济,还能让众官兵以命相护,想来出身不凡。沈长戈下令将那人与其他几个俘虏分开关押,一宿不理他,逼他们自己说实话。 再派去几个机灵的士兵,速速沿着敌军来的山路,勘探地形,看看我军能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而且,传令下去,暂时向外封锁此地的任何消息,连前线的何将军也要瞒着,因为沈长戈怀疑军中有北金的细作。 吴岁晚略微站了站,听了几耳朵,心中哂笑:沈长戈当兵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只要不想着美人儿,比平日瞧上去聪明多了。 哎……古话讲得好,英雄难过美人关,沈长戈和韩婵在某一处还是很相配的。 吴岁晚的念头东一下西一下,转身撩开内室的帘子,一股血腥味直充天灵盖。 未轻煦正弯着腰,对着一名脸色青黑的伤者施针,一针没反应,再摸着穴位来上第二针…… 男人手上的动作慢条斯理,额上的汗珠在晕黄的灯光下熠熠生辉。他的足下是染血的布条,腐烂的碎肉,还有临终之人排出的屎尿。 未轻煦就站在一片污浊里,神情肃穆,眸色清澈,认认真真做着他最喜欢的事。 吴岁晚立在门边呆呆望着她的夫君。那是带给她痛苦,也带给她感动的男人,是她不计仇怨,也要喜欢的男人。 未轻煦是真真切切的神仙公子,是淤泥里盛开的白莲,是天边无瑕的云彩,是她今生够得着的最美好的人。 吴岁晚慢慢走上前,从小凳子手中接过帕子,轻轻擦拭男人脸上的汗珠。 再一针下去,榻上的病人头一歪,吐出一口黑血,幽幽转醒。 未轻煦微一侧眸,与他心爱的女人对视,勾唇浅笑。 吴岁晚微一愣神,竟然觉得她夫君那一笑,有倾城倾国之感。 “有几人伤重,却不是要害,不至于丢了性命。我刚刚检查了几具尸首,发现他们的伤口是同一种兵器造成,且那兵器上一定是抹了毒……” 未轻煦在病人的胸口处的穴位点了点,示意给吴岁晚看。 “这个穴位可以快速阻截毒入心肺,但这是暂时的没有性命之忧,半个时辰内,还要配以药物治疗。一会儿我带你去捡药材,抓紧熬药……” “哦……我知道了……” 吴岁晚拽着未轻煦来到水盆边,让他净手,接过他的银针用药水泡洗,重新装好。 “天太晚,你也累了,先去喝碗汤,吃点东西。你说怎么做,动动嘴就行,我去办。” 未轻煦擦干手,无奈一笑:“我累了,你就不累吗?让我一个大男人干待着,动嘴支使你继续熬夜干活,夫君怎么舍得?” 吴岁晚牵过未轻煦的手,拉着他离开,一边走一边羞涩道:“你太累了,我也舍不得。那咱们俩都先吃完饭,再一起去捡药材熬药汤,总行了吧?” 未轻煦柔声回道:“嗯……勉强行吧!” 一对伉俪,相携笑语着走远,小凳子提着药箱,在后追赶:“你们两个吃完饭就歇着吧,我看火熬药去……” 坐在主位的沈长戈身形端正,目光宁静深邃,盯着门口的幽暗,心里空荡荡的。 边关将士,官位太低,很多人三五年没有离开过小镇,也没有入过京城。即使入了京城,也没有入过皇宫,自然无人识得,曾经权倾朝野的未公公。 家国大事面前,哪有闲心关注哪个人细微的情感变化。你一言我一语,都在说着如何退敌。 一直讨论到深夜,再不歇息天就亮了。沈长戈对身边人吩咐:“我去看望一下重伤的兄弟,你们不必跟着。明早鸡叫起床,都不许晚了。” 几名小将称是,各回各窝。 沈长戈站在军所门口,抬头望了望没有星星的夜空。而后轻轻叹了一口气,朝着那一排帐篷走去。 第133章 演戏 三月天气,南方草长莺飞,北方冰天雪地。白日里阳光下,都感受不到多少暖意。夜晚的寒气更加逼人,与冬季没两样。 沈长戈的铁腿在低温下冰凉刺骨,就像在火热的身体上裹了一层冰。走起路来咯吱作响,寂静夜里,略微刺耳。 一丈距离一个大火把,一个帐篷一个大火炉,有人虚弱熟睡,有人痛苦呻吟。 沈长戈将每一步都走得稳稳当当,穿过两排帐篷中间狭窄的甬路,来到了正中央一片空地,不远处的美景让他望而却步。 大锅灶下的木柴燃烧着一簇簇火苗,锅中的沸水蒸腾着一团团雾气。 未轻煦席地而坐,背靠帐篷柱子,低头望着怀中的绵软,一脸的柔情蜜意。 一会儿从怀里掏出一块点心喂过去。一会儿呵呵笑着捏她的脸颊。再一会儿捋一捋女人身上的斗篷,挡一挡寒风。 吴岁晚的脸藏在斗篷帽子里,一根头发丝都没有露出来,看不清楚。她的声音低低柔柔,被柴火的噼啪声,还有沸水的咕嘟声掩盖住了,听不真切。 沈长戈知道,她很幸福。沈长戈也很难过,她在别的男人怀里幸福。 为什么要来到这里?不太聪明的脑瓜也能想象得到,他们私下里有多么甜蜜。 为什么要来亲眼见证一下呢?为什么明明知道会很痛苦,还是控制不住自己那一条残腿,偏偏来走一趟? 未轻煦抽空瞄了一下小炉灶的火势,眼角余光瞥见了不远处呆立的男人。尤其那一双燃烧着嫉妒之火的眼睛,喷射着如刀似剑的小火苗,铺天盖地朝他而来,想看不着都难呐! 唉……这沈长戈一定是打仗打得太过火,把脑子打坏了,有事儿没事儿找点虐。 你能怎么样?只能在远处看着! 未轻煦毫不客气,把吴岁晚的斗篷帽子提了提,挡住他人不怀好意的视线。而后冲着沈长戈就是灿然一笑,笑得如烟花绽放,别提有多好看,也别提有多气人了。 沈长戈从鼻子里喷出一道粗气,大掌握紧了刀柄。 再瞧未轻煦,轻拍吴岁晚的脊背,低语道:“岁晚,困了就睡吧!” 幕天席地也能温情脉脉,吴岁晚渐渐放松,意识朦胧。却不知两个男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汇,汇出了万语千言,无声互骂了好一阵子。 具体骂了什么?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反正是谁也没说好听的,都恨对方恨得要死。 骂到最后,未轻煦是越来越开心,沈长戈是越来越憋气。 有闲气发不出来怎么办?干正事儿更有劲儿了。 天一亮,那几个俘虏当中就有人招供。他们的首领是北金平南大将军的小儿子。这一次是瞒着他父亲,自己做主,带着隐藏的家兵从离江翻到索离山脉的西北,效仿前人挖洞过来。想要一举捣毁大靖后方粮草,以图立个大功。 与此同时,派去山路勘探的士兵也回来禀报,敌军开的小路可以顺利通行。一天一夜过去了,北金人不知道他们的一大队兵马偷袭落光镇。我朝前线将士也不知道后方遭受重创。 谁敢说这一难,不是一个反败为胜的契机呢? 沈长戈当即下令他的五千精锐整装待发,天一擦黑,沿着敌军开辟的小路,绕到北金大军后方,给滥杀无辜的邻居背后也来一刀。 午后的天空阴沉,又飘起了小雪。沈长戈从押解俘虏的帐篷里出来,和一个小伙子交代,即刻出发赶往前线,给何大将军带话,先揪出军中细作。 而后又派十个精兵一个时辰后出发,押送平南大将的小儿子到前线,再给何将军带去他攻入敌方的时辰,给北金来一个前后夹击,把他们逼回离江以北。 万事安排得井井有条,难以抚平心中寂寥。沈长戈在雪地里略微站了站,目光透过绵绵小雪,再一次投向一排满是伤兵的帐篷。 望着望着,望出了难以言说的结果,他又控制不住自己的两条腿,慢悠悠挪了过去。 这一次运气不好,吴岁晚不在。这一次运气也很好,未大夫单独守着火炉。 沈长戈走近,未轻煦笑脸相迎。小凳子紧张兮兮,瞅瞅这个他,再瞄瞄那个他,你们俩千万别打起来。 “未公公,您还没死呢?” 沈长戈先开了口,语带笑意问人死。 “是呀!” 未轻煦欢快答道:“岁晚舍不得我死,我就不着急死了呢!” 半路情夫甜腻腻叫着妻子名讳,明晃晃显摆他们恩爱,原配夫君忍得了才怪了呢! 沈长戈的假笑碎裂,不善的眼神从未轻煦的脸,缓缓挪到他的身下,盯着某一处,哑声问道:“你赖在岁晚身边做什么?白日里装装温柔郎君,夜晚还能装个啥玩意儿?你能给她什么呀?” “嘁……” 未轻煦被侮辱尊严,却浑不在意,眼神也瞄向沈长戈的那一处,目露讽刺:“沈将军这话说的,咋那么不中听呢?你倒是长得全乎,啥都能给,可有什么用呢?” 未轻煦像个市井妇人一样,翻着白眼儿,撇着嘴角,提高音量:“你说好不好笑?我家岁晚不稀得要你那破玩意儿……” “嘶……” 小凳子倒抽一口凉气,手中的火钳子落了地,沈长戈的大刀也出了鞘,抵住了未大泼夫的脖颈。 “哎呀呀……都冷静,有话好好说。” 小凳子手忙脚乱,压低声音劝架。有几个离着近的病患,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朝这方张望。 沈长戈黑着脸,用刀刃压住未轻煦的大脖筋,沉声道:“你是在找死?别以为我不敢杀了你。” 未轻煦贼兮兮道:“别逞能,你就是不敢杀了我的。” 随后,不管沈长戈什么反应,朝着他的身后,做了个惊慌失措的表情,扬声喊道:“岁晚……” 沈长戈心里一慌,连忙回头,吴岁晚小跑过来,推开他的胳膊,劈头盖脸质问:“沈长戈,你吃饱撑着啦?干啥呢?不去带你的兵,哄你的美人儿,跑这里来发什么疯……” “我……不怨我!” 沈长戈的眸底划过一道深深的受伤,收起大刀,愤愤又委屈:“是他挑衅在先,故意激怒我……” “轻煦手无寸铁,温文尔雅一个人,何曾做过一件寻不到缘由的坏事?” 吴岁晚横眉冷目,偏向偏到底,挡在未轻煦身前,对前夫君一顿数落:“别以为我不了解你,做事只管自己的心情,知错犯错不是头一回啦!谁知道你的哪根筋又搭错啦?是不是觉得轻煦沦为庶民,就好欺负,心血来潮,过来耍威风!” 沈长戈百口莫辩,结巴道:“不是……没有……” 未轻煦躲在女人身后偷笑,适时插嘴:“沈将军记我的仇,想要寻机报复,我现在落魄了,毫无抵抗之力。我和沈将军商量,冤家宜解不宜结。我说帮他治好腿,他还是生气要砍我……” 一字一句说得谦逊有礼,可怜兮兮,实则火上浇油,惹得吴岁晚怒气冲冲,指着沈长戈的鼻子,压低声音痛骂:“你说你是不是傻,越活越回去了?要不要每顿饭喂你喝一碗奶呀?你和轻煦之间有何仇怨?你不偷他媳妇儿,能有后来的那么多破事吗?” 沈长戈憋气憋得双眼通红,咬着牙一句话说不出来。 吴岁晚害怕别人看热闹,不再揪着沈长戈不放,转身问道:“轻煦,他的腿真能治好吗?你真的愿意给他治吗?” “当然!” 未轻煦端的一派高洁厚德之态,正气凛然道:“沈将军退强敌卫疆土,英雄了得。他是大靖朝百年一遇的忠勇良将,怎么能瘸着一条腿呢?和家国大事比起来,我们之间的那点恩怨不值一提。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吴岁晚目露赞赏,拉过未轻煦的手掌,柔声道:“轻煦,你这么想就对了。沈长戈以前是品德有亏,合该挨那一刀。现在他护国有功,再瘸着一条腿,也是不好看。耽误了战场杀敌,更是不应该。你能成全他和韩婵,就已经算是圣人,再给他治好腿,你就是圣人中的圣人。我喜欢轻煦如此心胸……” 未轻煦闻言,脸上的笑有一瞬凝滞,若不是明白自己的私心,也了解吴岁晚的性格,他还以为是挨了骂。 啥叫圣人呐?他就是临时起意,觉得沈长戈真是个人才,也觉得他受的惩罚足够了,最重要的原因是一个瘸子配不上他的岁晚。 不过,岁晚说喜欢…… 未轻煦得意地笑,斜睨沈长戈,尽情欣赏他的羡慕,嫉妒,不敢表现出来的恨。 “你看你什么时候得空,让轻煦好好医治。” 吴岁晚化身和事佬,同时想起父亲临终的嘱托,啰嗦道:“你也该和轻煦学学,心胸开阔些,不要记着昔日那些坎坷,多多自我反省。更不要整日儿女情长温柔乡,明明一身干大事的本领……” 未轻煦等着沈长戈维护自己大男人的面子,严词拒绝,恼羞成怒,没想到…… “未公子,是沈某唐突了!” 沈长戈松开胯刀的刀柄,双手抱拳,诚恳道:“你我之间,诸多恩怨,也怪不着受尽情伤的未公子。都是我的错,怪我曾经年少气盛,心智不坚。如今有缘重聚,实该对未公子说一声对不住……” “呵呵……” 未轻煦的嘴角微不可察的一抽搐,心里骂着沈长戈卑鄙狡猾,面上笑得光风霁月。 “沈将军,前尘往事不必再提。你为国效力,我行医救人,大家的心肠是一样的,实在不该互为仇敌……” 沈长戈皮笑肉不笑,客气回道:“未公子说的是,等我平定前方战事,一定登门叨扰,劳烦未公子治疗腿伤。” “好说,好说……” 未轻煦揽过吴岁晚的肩膀,笑得亲切:“我和岁晚十分欢迎沈兄到家里做客。” 沈长戈微笑颌首,忽略未轻煦明里暗里的刺激,转向吴岁晚,轻声道:“岁晚,我即刻带兵出发,争取十日内,让北金撤兵。你留在这里治病救人,不要太辛苦,也要顾着点自己的身子。” “哦……嗯……” 从沈长戈向未轻煦道歉那一刻起,吴岁晚就处于呆愣状态。她真觉得眼前的男人被换了芯子。 “那……战场上刀枪无眼,你也要当心……” 吴岁晚的性子温和厚道,别人和她好好说话,语带关心,不好不搭理。而且此人是在为国征战,护后方安宁,她自然回了几句叮咛。 “嗯……我知道了!” 沈长戈垂眸,呢喃了一句,便立即转身,恐怕压抑不住心底的雀跃,在岁晚跟前再失了体面。 难道就许他翩翩贵公子,学着后宅小妇拈酸吃醋,演戏争宠。就不许他一个江湖好汉也丢了没用的面子,示弱作假,和他斗上几个回合。 瞧瞧,就是这么容易,他和岁晚好好说上话啦! 沈长戈行军赶路,顶着风雪酷寒,始终面带微笑,翘翘的嘴角,压都压不下去。 “他真的长进了,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居然会认错?” 吴岁晚摇头感叹:“那是沈长戈吗?太不可思议了。” 未轻煦维持自己的君子形象,温声附和:“沈将军是好样的!” 其实,他的心里酸溜溜的,这一把算是打了个平手,微微有那么一点落于下风。是他太过轻敌,沈长戈的确比以前聪明了。 远处有人喊吴大夫,吴岁晚连忙跑了过去。 小凳子凑到未轻煦跟前,呲牙咧嘴:“公子,你现在呀……真是叫人不好说。从前二十多年养出来的贵公子品格,一点都没有了。真是啥话都能说,啥戏都敢演呢!也就咱家夫人心地纯良,把你当个神仙……” “那又怎么样?” 未轻煦转回火炉旁,继续鼓捣他的汤药,语气嚣张道:“岁晚心悦于我,沈长戈就是表面占便宜,大半夜都得躲在被窝里哭呢!” 再说了,演戏有什么不对?他就是要气沈长戈,现在不气,以后气不着了。 让他酸,让他疼,让他后半辈子时时刻刻记着,岁晚是如何被未轻煦宠爱呵护的。 他有一点点做得不好,不等岁晚烦他,自己心里都过不去那道坎儿,猫抓似的难受。 唉……说到底,未轻煦也是在嫉妒。嫉妒沈长戈不到而立之年,身体好,本事大,拥有几十年好光阴。 他无需多么精明,就是用最笨的方法,静静等着,默默守着,润物细无声,也能等到岁晚回心转意。 而未轻煦的别别扭扭,心机满满。不过是在教会沈长戈如何爱岁晚。 第134章 未曦 未轻煦熬好了汤药,打发小凳子送去军所,给几个重症之人分食。他被叫到相近的帐篷里,给几个轻症病患把脉看诊,重新调整了药方,打发一个小学徒去抓药熬药。 一通忙碌,再次回到那片空地时,已是两刻钟之后,吴岁晚还是不见人影。 这是做什么去了?遇上难治的,怎么不来喊他呢? 未轻煦沿着营地的甬道,边走边寻,每个帐篷都瞅了一眼。病人们哎呦喊痛,大夫们扎针抓药,都是老样子,就是不见他心尖上的那个人。 “见过吴大夫吗?” 未轻煦向衙门口站岗的士兵询问,还真问对人了。 “两刻钟之前,营地里做饭的赵大娘把吴大夫叫走了,往那个方向的胡同里,一直没回来。” 士兵指向西南方,未轻煦眺望,有很多人往那边去了,像是有什么热闹。 他心中担忧,快步而去,走到半程,就听见一阵叫骂声,还有婴儿的啼哭声。 “你他娘的是屠夫转世吧?好好的人给我治死了,还要开膛破肚,你让我家婆娘不能转世投胎,你必须赔我银子。” “就是就是,必须赔银子。说你是屠夫转世,都是夸你呢!你肯定是从哪个山里蹦出来的妖孽,专门喝血吃死孩子……” 未轻煦心急如焚,拨开看热闹的人群。一眼就瞧见吴岁晚衣衫单薄,站在一具尸首旁边,怀里抱着斗篷,裹着一团什么? “岁晚……” 未轻煦急声呼唤,两步跨过来,抖开衣襟,揽她入怀。 吴岁晚应声回头,一见是未轻煦,便柔柔地笑了,放心把后背靠过去寻求温暖。 “轻煦,你看……多可爱!” 吴岁晚扯开斗篷一角,露出一个血淋淋皱巴巴的婴孩儿。 没等未轻煦缓过神来,那边的叫嚷更加激烈。 “嗨嗨,干啥呢?你说话呀!真不是个东西。你拿剪刀豁开我婆娘的肚皮,取出了个小妖孽,你得赔银子。” “你他娘的听懂没有啊?不要以为你会个不入流的法术,我就怕了你。不赔银子,我就找道士收了你。” “道士收不了你,不远处还有衙门呢!你就说你掏不掏银子?不掏银子你就给我婆娘陪葬。” 旁边看热闹的,也是看不下去了,哪有这样缺德的人家,不骂他两句不痛快。 “我说你可行了吧?你瞅瞅你们一家人都是什么德性?你在瞧瞧地上那个娘们儿有多可怜。这大冷天,一家人出来躲避战乱,你们穿着大棉袄,她身怀六甲,穿着小薄衫。除了肚子,胳膊腿儿都瘦成柴火棍儿了。就是要生产的时候,都没人管没人问的。人家大夫好心过来诊治,女人命苦,挺不过去了。大夫不得已破腹取子,救了你们家的血脉。你们老少都不是人,嫌那孩子是个丫头,口口声声说她生得不吉利,是个妖孽。你们全家都活不起了,想要讹诈几付棺材钱。你当别人都是傻子,看不出来你们那点花花肠子呀?真是缺德到家了,你们这样的畜牲,怎么不死到前线的乱军当中?老天爷咋那么不开眼,咋还把你家这帮狗给放出来了……” 围观的,闹事的,守着一具尸体,互骂得热火朝天。 吴岁晚站在热闹中间,心却在热闹之外。只管抱着刚出生的婴儿,与未轻煦低语:“我觉得这个孩子与我有缘,我们养着她好不好?我一直都想要个女儿的,你看……她就是老天爷赏我的。” “好……” 未轻煦柔肠百转,忍不住垂首亲吻吴岁晚的耳侧,喃喃道:“以后,她就是我们的女儿。” 日头朝西斜,光线渐暗,寒气渐重。 未家夫妻俩将纷乱抛在身后,抱着小婴儿往回转。 那家缺德兽可是不愿意了,张牙舞爪地扑过来,银子,孩子,全部留下,要不然就要拼命。 真敢拼吗?小凳子带着两个佩刀士兵赶过来,那家人即刻蔫了,大气儿都不敢喘一口,咋摆弄咋是。 未轻煦有吩咐:“将那具尸首好好安葬,再给那几个烂人一点银子打发了,不要留麻烦!” 围观的男女老少纷纷称赞,两个大夫心肠好,银子多,孩子有福气。 随即又骂那家人猪狗不如,不该有好下场。 小凳子按照未轻煦的吩咐安葬了尸首,也当着围观百姓的面前,交给那家人十两银子。 至于这笔横财,能在几个无德之人手中待多久?又会招来什么祸患?这兵荒马乱,寒夜漫长,他也没有闲心管呐! 余晖红彤彤,雪原白茫茫。 严寒未退的季节,身子娇弱些的大人住得不暖和,都要难受死。别提刚出生的小婴孩儿,冷了不行,热了也不行,没有好地方安置,更是要命的。 房间少,重患多,让谁腾地方都不好。 未轻煦花了大价钱,在小镇上唯一一家客栈,商量别人腾出了一间上房。 虽说是上房,却赶不上从前未府烧火丫头住的下人房。自然也比不上吴岁晚那个小破院子,外边再不好,内里用具都是精品。 可如今的小客栈里,摸啥都是一手灰,那饭碗茶杯油腻腻的,一年都没刷洗了吧? 未轻煦深感愧疚,作为一个男人,实在没本事,让妻女遭了大罪的感觉。 “轻煦,给我们的女儿起个名字啊!” 吴岁晚坐在软榻上,怀抱婴儿一脸慈爱。 “岁晚喜欢什么就叫什么。” 未轻煦朝小二要了一盆热水,用小抹布把茶杯饭碗挨个浸泡,使劲地擦呀蹭啊! “我没你读书多呀!女孩子一定要起个好听点的名字,要我来起就是花儿朵儿的,你说好听吗?你这做爹爹的脸上有光吗?” “哈哈……可别,女儿长大了会埋怨爹爹的。怎么不拦着娘亲?取了个俗不可耐的名字。” 未轻煦把手中的饭碗,放入水中,直了直腰身,抬眼瞄向窗外那一缕残阳。 “夕阳总给人落寞衰败之感,这孩子生在日落之前,得岁晚搭救爱护,就是绝处逢生,改了命格。就叫她未曦吧,日希那个曦。我们的女儿就是初升的太阳,一生迎着光亮,朝气蓬勃,希望满满。” “未曦,曦儿,好名字……” 未轻煦的余生,是日薄西山留下的最后一缕温暖,是因果定数下无人能解的死局。 吴岁晚和未曦弥补了他的半生残缺。 不怪她们来得太晚,只怪自己放弃得太早。多情薄命,空落忧伤,唯盼下一个天亮。 生孩子难,养孩子更难。地方小,人口少,养一个不是亲生的孩子,难上加难。 小凳子翻遍了落光镇,一个奶娘都没找到,一个怀孩子带孩子的女人都没见着。 幸好营地里做饭的赵大娘家,有一头下崽的母羊,每天挤来一壶羊奶。 别看小未曦是个小姑娘,比有些小小子嘴巴还要壮。长到半个月,一顿能喝上小半茶杯羊奶,一日要喝上六顿。 吴岁晚都担心把她撑坏了。 而且,小姑娘爱睡觉,只要不饿肚子,天大的动静都不醒不哭,睡梦中,时常咧着嘴笑。 未轻煦说,他女儿能吃能睡,没心没肺,长大以后,必定是个有福气的,而且是个能干大事的,像她娘亲一样。 吴岁晚听的不是滋味儿,什么有福气干大事,都是虚话,那句能吃能睡才是未轻煦最真实的表达。 前线传来北金退军的消息,营地里的病患恢复了大半,有几个重症也没了生命危险。 此间事已了,多停留一日就多遭罪一日。未轻煦连忙带着吴岁晚母女俩回了希城。 可惜啊!他女儿不给面子,当不了富贵人家娇小姐。请了十来个奶娘,就是哇哇哭着,谁的也不吃,只有舌尖沾着羊奶,才能安静下来。 未曦长到一个半月,脸圆得像窝瓜,胳膊腿儿如莲藕,比人家百天的孩子还要壮实。 吴岁晚又开始担心,她女儿长大以后,像水缸,像粮仓,那可怎么好?能找出婆家去吗? 未轻煦霸气回应,他家里的银子堆成山,还能教女儿一身赚银子的本领,找什么婆家呀? 等到未曦十七八岁,就满大靖朝招女婿。我女儿是个夜叉,也有青年才俊排着队随她挑选,岁晚的担心是多余的。 未曦两个月时,柳树放叶,草色青青,沈长戈安顿好边关,回转希城。 皇帝陛下又升了他的官位,命他驻守希城,扩充沈家精锐,随时盯着北金和东元的动静。 升官发财,没有老婆,正是春风得意之时,沈长戈却高兴不起来。 他借着治腿伤的缘由,每日都来春善堂,却回回见不着吴岁晚。 未轻煦单独见他,装都不装一下。高兴了在他腿上扎两针。不高兴了,就坐在大门口,悠哉哉地望天,喝茶,数蚂蚁,瞧热闹,也不搭理他。 若问一句岁晚在哪里,未轻煦就甩脸子。再问其他人,未轻煦就和其他人甩脸子。 以至沈长戈连续来了七八日,就像送上门来找虐的气包子,没人管,没人问,都拿他当一股气儿。 再后来,他连未轻煦都看不着了,春善堂的所有人一致对外,守口如瓶。 其实,吴岁晚就在春善堂后面的一座小宅院里带孩子。得空查查账本,与各地的管事通通书信,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像一个“安分守己”的贤妻良母。 未轻煦在医馆、药铺、米行之间来回穿梭,扛起了所有杂事,春耕开始之后,更是忙得不可开交。 沈长戈知道,吴岁晚还在希城。但他要忙着沈家军的挑选和训练,身边也没有个得力助手,操心他的家事。 要说一个三品将军,全城搜寻一个女人的踪迹,还不容易吗? 他就是信不着别人,不想扰乱吴岁晚的生活,害怕动用手段,惹得离心的妻子离得更远。只能每天抽出一点空隙来春善堂打个照面,妄图来个偶遇。 时日一长,沈长戈心中充满了怨念。尤其常常念叨三宝,成个亲,探个亲,跟走出了大靖朝一样。这都几个月了?还没摸过来,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六月初夏,风和日丽,吴岁晚背着她家的大胖丫头出了门。先是赶早,在春善堂病人少的时候转了一圈儿。 小未曦长得壮实,脸盘大,头发黑,不认生。谁打眼一瞧,都以为是个小小子。 春善堂的十几个人轮番抱来抱去,都稀罕得不行。谁一逗,胖墩墩就是咧嘴笑,哈喇子拉得老长,又健康又喜庆。整天和病人打交道的大夫小工们,能不喜欢吗? 辰时末,病人多起来,孩子太小,不好在医馆常待。吴岁晚重新背起小未曦,打算去米行药铺转一圈儿,跨过门槛,就见到了台阶下呆立的沈长戈。 “岁晚……” 沈长戈投来第一眼,以为自己看错了,再细瞧瞧,这个白皙丰腴、笑意盈盈的女人,真是他的岁晚。 “岁晚……好久没见你了。” 沈长戈略显激动,吴岁晚愣了一瞬,很快恢复如常,踏下台阶,寒暄道:“啊……我在家带孩子,不常出门。长戈是来找轻煦吗?他起大早去了乡下,晚一点才能回来……” 带孩子?什么孩子?沈长戈的心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攥住了。 他伸长脖颈,巴巴地望向吴岁晚背后,越走越近,露出了一个胖娃娃的大脑瓜。 “这……谁的孩子?” 总不能是吴岁晚的,四个月不见,这么大个头的孩子,怀不了,也生不了,除非是捡来的。 “当然是我的孩子!” 吴岁晚见沈长戈二傻子似的杵在门口,再听他愣头愣脑的问题,就有那么一点不开心,不想跟他多废话。扶了扶背后的孩子,冷着脸就朝前走去。 “哎……呵呵……” 沈长戈尴尬一乐,紧随其后,没话找话:“孩子,几个月了?” 吴岁晚知礼,温和回道:“四个月。” 沈长戈由衷夸赞:“长得真好,说六七个月,也有人信。” 吴岁晚谦逊道:“嗯……孩子胃口好……” 沈长戈继续笑问:“是个女孩儿吧!叫什么名字?” 吴岁晚惊讶,略微慢下脚步,侧头问道:“你怎么知道是女孩儿?” 几个月大的孩子,仅仅凭着一张脸,很难分辨出男女。更何况未曦长得结实,小脖子挺挺的,给人的第一感觉是男孩儿。 因为你说过呀!你想生一个女儿。 沈长戈把心里的第一句话压下来,不敢与吴岁晚对视,转头盯着未曦的小脸蛋,答非所问道:“这孩子长得圆圆胖胖的,和岁晚好像。” 第135章 呆笨 和她长得像,就是女儿? 和未轻煦长得像,就是儿子吗? 还圆圆胖胖的,咋那么会说话呢?说的什么玩意儿!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有远有近,有亲有疏,吴岁晚没有觉察到自己的区别对待。 未轻煦天天说她胖,她听来顺耳又甜蜜。沈长戈一说她胖,她就觉得受到了冒犯,得体的笑容,褪得一干二净。。 “嗯…… ” 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这个男人一如既往的不招待见。 吴岁晚绷着小脸,抿紧嘴巴,认真走她的路。 “这孩子好喂养吗?” “这么大,还不能吃饭吧?” “她都能吃些什么?怎么不找个奶娘?” 沈长戈察觉到了吴岁晚的不快,却一时想不明白哪句话说错了,只得紧跟上去献殷勤。 “平日里都是你一个人带吗?会不会很累?” “雇个丫头婆子吧!在家里还好说,出门来也得有人照把手。” “你现在住哪里?要不要搬回将军府?” “我在希城的府邸很大,三宝和兰溪成亲回了老家,不知什么时候能回来,我一个人住怪空旷的……” “一会儿我就派人收拾房间,再寻几个丫鬟婆子,一定要找会养孩子的,免得你太辛苦。” “岁晚,孩子重不重?我帮你抱一会儿啊!” 沈长戈说十句,吴岁晚嗯啊地答一句,不知不觉走了很远。 越不想说话,越有人跟在屁股后头黏牙,烦不胜烦! “不用了,孩子认生!” 吴岁晚躲开沈长戈的手,冷淡道:“你一个将军,应该有很多事情要忙。况且你现在官位很高,在希城有头有脸的。和别家妇孺在街上逛来逛去,被有心之人瞧见了,总是不好看的。再传出闲话来,对谁都没有好处……” “岁晚……” 沈长戈眸光凝重,嘶声道:“没有别家妇孺,我们是……” “不是……” 吴岁晚厉声打断男人即将出口的废话,反问道:“你是不是忘了答应过我什么?是不是也忘了,因为你的出尔反尔,我又遭遇了什么?现如今,我过着我喜欢的生活,你又把你的韩美人放在一边,在我跟前晃来晃去,说些莫名其妙的傻话,是何居心?我现在过得太开心,你是看不惯吗?” “不不……” 沈长戈急白了脸色,吴岁晚却不给他辩解的机会,一字一句警告道:“我不恨你,你也不要缠着我。我们只当一对旧识,各行各路。偶尔见个面打声招呼,仅此而已。” “岁晚,别这样……” 沈长戈还想说什么,吴岁晚一瞪眼睛,他立即咬住舌尖,闭了嘴。 其实,韩婵说沈长戈呆和笨,是没有说错的。至少在谈情说爱这件事上,他能学来未轻煦的一点点温柔。但那种多情,细腻,不着痕迹让女人心花怒放的本领,他学一辈子也学不来,根本就没长那根筋。 他情窦初开的轰轰烈烈,全由韩婵主导。以至激情褪去后,只剩下无尽无休的争吵。 沈长戈可以和江湖兄弟,一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赛马比剑豪气干云。他却不懂得温柔乡里的风花雪月,不知道妻子生气了,该说怎样的甜言蜜语。 沈长戈粗心,没有做过比较,没有觉察到自己对两个女人的态度也是千差万别。 韩蝉和他撒野,他会骂回去,撒得过分了,他会掀桌子。 吴岁晚与他说话,他就只会静静听着。越说越爱听,听到最后,嗯啊答应着,岁晚怎么说,他就怎么做。 若是说,因为吴岁晚不会撒野,没有惹过沈长戈生气,那在流犯营地呢?吴岁晚可从来没有收敛过脾气。尤其清醒的时候,对着沈长戈不是打就是骂。 若再说,是因为沈长戈心怀愧疚,甘愿受之,也是有一点点的,但更多的是一物降一物。就像从前的每一次交谈,沈长戈总是被领导的那一个,此时依旧。 吴岁晚没有发出一个音节,只摆出一个眼神,沈长戈就读懂了她的意思,真的乖乖闭了嘴。而且,脑子里什么都没有,只知道听吴岁晚的话。 “三宝和兰溪成亲啦?” “嗯……年前成的。” “你回荣城了,见过母亲吗?” “回了,母亲身体很好,就是很想你。” 你问,我就答,你不问,我就乖乖等着。吴岁晚很满意沈长戈的老实巴交。 “希城地广人稀,管辖十个县城。我在每个县里都要开米行和药铺,今年不会离开。明年能否离开,还要看情况呢!现在又有孩子需要照顾,一年半载都不能去看望母亲。她又是出家之人,也不好送些无用的东西……” 吴岁晚颠了颠背上的未曦,惆怅道:“唉……等三宝和兰溪回来,让他们去春善堂寻我。新婚之礼,我总要备一份的……” 沈长戈嗫嚅道:“我已经给了很多银子……” 那能一样吗?你是你,我是我。 吴岁晚懒得跟他辩驳这个道理,本想打听一下他把韩婵扔到哪里去了?怎么偌大的府邸只有他一个人。 父亲临终之时总是念叨沈大傻子孤家寡人,少有关怀。让她改嫁之后,把沈长戈当兄长照拂一下。 她都记着呢!吴岁晚从小到大也是一个缺少关爱的小可怜。别人对她一点点好,她会百倍千倍地还回去。是沈契让她知道了,“父亲”该是什么样子。 韩婵那个麻烦,沈长戈愿意收,是顶顶好的一件事。管他们磕碜好赖,不再惹祸就行。 现如今,韩婵没在希城更好,免得她来纠缠未轻煦。沈大傻子有什么打算?她想了解一二。 还没有把想问的话问出口,就听身后有人喊她的名讳。 吴岁晚回头,惊喜道:“轻煦,回来这么早呢?” “都是一些零碎小事,吩咐下面的人去做就好。” 未轻煦身姿飘逸,步履从容,翩翩而来。解开吴岁晚身上的绑带,把小未曦抱在臂弯里。再一次面对妻子,如和风细雨:“岁晚,你昨日说要带曦儿出来走走,还说要吃千味阁的酱菜,夫君都记在心里。今日起了大早,杂事都处理完了,紧赶慢赶,都怕回来迟了,岁晚会生夫君的气呢?” “瞎说什么呢?” 吴岁晚抽出腰间的帕子,给未曦擦了擦口水,羞涩道:“怎么在夫君眼里,我是那么小性的人呢?” “没有啊!” 未轻煦摆着无辜脸:“夫君知道岁晚性子好,心胸宽,胃口大……” “什么?讨厌!” 吴岁晚拍打男人手臂,又羞又恼,又忍不住笑。 未轻煦一本正经:“有哪里说错了吗?我赌你中午饭可以吃两个大炊饼。” “才不能呢!这里的一个炊饼有京城的两个大……” “哦……那就是说你在京城是可以吃两个的?这胃口还不大吗?我一顿只能吃一个。” 两夫妻旁若无人打闹,又说笑着走远。 把一个名叫沈长戈的木头桩子晾在了原地。 暖暖日光下,人群熙熙攘攘,微风送过来的欢笑,让人心烦气躁。 他就不信邪了,那未轻煦有天大的本事,比千军万马都难对付吗? 沈长戈走得慢腾腾,他那个空空荡荡的将军府,真的没啥奔头。 一路行来,心里五味杂陈。 一会儿喜悦,岁晚不恨他,愿意和他好好说话。 一会儿懊恼,自己拙口笨腮,不会哄女人开心。 一会儿又气愤,未轻煦那厮长得好,嘴巴甜,惯会装相,蒙蔽岁晚。 唉……怎么办呢? 岁晚喜欢做生意,不可能在希城常待。北金大军撤退只是缓兵之计,东元唱的才是重头戏。他是守疆扩土的大将军,也不能在希城常待。 如今凑在一处多不容易,他却无能把握机会。分别在即,相隔千里,要猴年马月才能再相见?更不敢想,要何日何时再相亲? “将军……你干什么去了?怎么才回来呢?我刚刚还去军营里寻你,他们说你早就走了……” 沈长戈原本蔫头耷拉脑的,闻声抬头,眼前一片亮堂堂,三宝的包子脸,咋那么好看呢? “三宝,你回来啦!” “啊………” 三宝的心头热乎乎的,你瞧他和将军分离几个月而已,一见面这么激动,将军想他想得都快哭了。果然是穿开裆裤长大的兄弟俩,感情就是不一般的。 三宝泪目,迎上前,哽咽道:“将军,三宝也好想你呀!” 沈长戈搂过三宝的肩膀,亲热道:“回来就好,我这边有很多事要你帮忙呢!你知道吗?岁晚也在希城,我们刚刚还见了面。岁晚知道你和兰溪成亲了,也很高兴,很想见见你们。对了,兰溪跟着来没?” 三宝搂着沈长戈的腰,替他主子高兴:“呵呵……那敢情好啊!兰溪也来了,等歇上两日,我带她去拜访夫人,夫人在哪儿啊?” 沈长戈皱眉道:“有啥歇的?今日午后有空,就赶紧去一趟。我现在就去翻翻东西,正好让兰溪捎过去。我怕我送的岁晚不要……” “不歇不行的,兰溪现在是有身子的人了,可不许你随便使唤她……” 沈长戈的脸色瞬间黑如锅底,真想骂娘,一个个的都有孩子了,只有他是一根光棍儿。原本好好的媳妇儿不愿意回家,在外面捡个孩子,跟小白脸一起养,也不愿意瞅他一眼,肺子都要气炸了。 三宝沉浸在他自以为是的兄弟情里,红光满面,滔滔不绝,分享他的婚后幸福生活。 “将军,你不知道兰溪有多贤惠?她娘家爹娘贪财,对她也不好,家里兄弟姐妹又多。可是,回老家一趟,兰溪一心向着我,向着我们的小家。恐怕我多搭银子,处处计较小心,还说省下银子给我们的孩子用。兰溪的肚皮也争气,我们回到荣城没两日,正准备出发来希城寻你,她就有了身孕。” “将军更不知道,初为人父的那种心情,那个高兴啊,都说不出来。直到现在,一看兰溪的肚皮我都想蹦两下。这要是哪天孩子生出来啊,我就朝天磕十个头,谢老天爷赏赐。我还要再冲着兰溪磕十个头,这女人太了不起了。” “我那时候听说希城战乱,很多流民到处乱窜。我家兰溪多宝贝呀!怎么能在那么危险的时候来希城凑热闹呢!我就带着她在荣城过了年,好好养胎,等到大夫把了脉,说胎坐稳当了,我才领着她一路来寻你。兰溪从小就在后宅里伺候人,没在外面玩耍过。我想着她身子娇弱,就带着她慢慢走。走一日啊歇两日,所以才晚来了……啊呀……” 三宝正说到兴头上,冷不丁被沈长戈推了出去,后退五六步才堪堪稳住身形。若不是从小会跟着主子练过拳脚,现在已经闹了个大屁墩儿。 “咋地啦?这是……咋地啦!” 沈长戈大步流星朝前走,留给三宝一个背影,一声怒斥:“上一边去,离我远点!” 三宝呆立在大门口,张着嘴,好半天都没合上。 “也没谁说你在战场上受过伤啊!可你的种种表现就是伤了脑子呀!” “你光说夫人不要你了,我是个女人我也不要你。谁放着好好日子不过,整个有疯病的男人放跟前儿啊!” “你就是嫉妒,嫉妒我有好媳妇儿,还有一个亲生的孩子。” “你就作吧!你再作,我也不跟你好了。一会儿冷一会儿热的,不够你蹦哒的。你把我三宝当啥了?我可不像你没人惦记,我腰包鼓鼓,老婆孩子热炕头,享不完的福。” “你把我惹毛了,你三爷我也不干伺候人的活儿啦!我就带着兰溪回老家,你下跪求我,我都不回来。” 三宝的骂骂咧咧,只敢在背地里。躲在屋子里翻箱倒柜的沈长戈,自然听不见。他也没有闲心顾及其他,光是送女儿礼物的事情就够他烦恼的。 送小孩子礼物,金锁银锁最适合,这一点,他是知道的。 然而,吴岁晚不差银子,未轻煦也不差银子。送黄白之物,既俗气又显得没诚意。 再有一个,沈长戈私心以为,吴岁晚认的孩子就是他的孩子。送自家女儿礼物,不仅要金贵,还要稀奇。 还别说,他真有一件宝贝,一块老虎的头盖骨。 第136章 挨骂 沈长戈十几岁就天南地北到处跑,拜师学艺,行侠仗义。 他不太懂得怎么过日子,家家户户走人情,什么节日,什么身份,送什么礼品,不说一窍不通,也是稀里糊涂。 那一年,刚封了武状元,在京中锦衣卫任职,他是一个小角色。没有成家,光棍一人,有点场面上的事儿,只要跟着兄弟们一样就行了。 后来到了荣城,有了官位。对下面的人不用费心,对上面的人,他跟着同僚一样也就行了。 再说那个时候,韩婵是沈夫人。虽然她任性乖张爱出风头,偶尔自私又无脑。但她的出身在那里摆着,从小耳濡目染,也知道世俗礼节应该怎么处理。就是犯懒的时候不想管,还有封屏儿挡在前面,没有出过大错。 沈长戈不懂人情往来,但他有一颗炙热赤诚的心。 而且,没送过礼的人,容易产生一个错误的认识。他会以为自己喜欢什么,别人也喜欢什么。以为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送出去,就能讨别人欢心。 沈长戈卯足了劲头,面带微笑,忙活了一宿。大刀,斧头,锯子,刨子,凿子,刻刀,全用上了。终于在天亮之时,把女儿的小礼物做好,装盒。 兰溪一听说吴岁晚在希城,哪里还管身子不便,急急忙忙就要见一面,一见面就忍不住眼泪。 为了吴岁晚从前的苦难流泪,为了她现在的幸福流泪。 “你瞧瞧,我就说老天爷是有眼的,怎么能让那么好的夫人一直受苦呢?你瞧瞧人家那夫君多么风流倜傥,你再瞧瞧人家那孩子多么结实健壮。咱夫人以后都是好日子,跟谁过都比跟着将军好啊!” “我现在不能去伺候夫人了,但我可以在家里做点针线活,给咱家小姐做几身小衣裳。” 兰溪回府之后,又哭哭啼啼了一阵子,把未轻煦一顿夸,夸得天上有地下无,夸得三宝的脸揪巴成了包子样。 随后翻箱子,找银子,又要上街选料子,给她家小姐做衣衫裤袜。三宝默默跟在身后,把嘴巴闭得很严实。 三宝不想说,那个神仙公子是韩婵的前夫。就是他给夫人造了一身伤,喂了半瓶毒药,害的夫人疯疯癫癫。又是他把夫人接到身边,花言巧语小意温柔,哄得夫人团团转转。 三宝更不会告诉兰溪,那样飘逸俊秀的男人是一个真太监,那个胖嘟嘟的小姐不可能是他俩生的。 他家兰溪是双身子,正需要仔细保养,心情好是第一良药。可不能说些无关紧要的往事,让她跟着夫人操心上火。 过去不好的都翻篇吧!谁错的多?谁错的少?恩恩怨怨,都别太去认真计较。让大家都乐呵呵的朝前看。 哪有谁的生活是完美的?今天比昨天好,就是幸福。 人生最难得就是一个随心,夫人的快乐做不得假。三宝可不是一个多言多语,破坏气氛的捣蛋鬼。 他希望每一个好人都过上好日子! 午后,三宝带着小媳妇儿去街上闲逛游玩。沈长戈知道礼物没有被退回来,乐得见牙不见眼,指挥他的士兵,顶着烈日又跑了十圈儿。 只有未家夫妇围在桌子前,看着兰溪留下来的小盒子,面露难色,哭笑不得。 猛兽的骸骨做的一把刀! 一看就是沈长戈的杰作。 只有成人手掌大小,边缘摩擦得圆润光滑。说好看是真好看,说好玩儿也挺好玩儿,只是…… 知道的,说他是来送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来下咒的。 最后,两个大夫不言不语,收好了那把骨刀,毕竟是一块十分稀有的名贵药材。 未轻煦惜字如金,对沈长戈的行为,没有半个字的品评,但心里的鄙夷更甚,说那小子不解风情,都算是一种夸赞。 花前月下,诗情画意,描个眉,泼个茶,他都玩不来。 指望他以后时不时给岁晚来个小惊喜,可是费点劲。惊吓什么的,应该有不少。 若是让未轻煦作为韩婵的娘家兄长来看沈长戈,他很能理解妹妹的心情。跟这样的男人过日子,一定没啥意思。以韩婵的贪心和滥情,到外面找快乐,也没啥意外的。 未轻煦与沈长戈的性情截然不同,对待生活的态度,对待人生的追求,对待女人的方式,也是冬季夏季,黑天白天,两个极端。 很显然,未轻煦更招女人喜欢。他生就了一副七窍玲珑心,能够照顾到每一个细微的情绪变化。 让你如一瓣花,风中飞舞,享不尽柔情。又让你像一片叶,流水飘荡,尝不完蜜意。 他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时一刻,都能让女人感觉到幸福缭绕。 那么,为什么未大情圣留不住韩大美人呢?因为韩婵就不是一个寻常的女人。 她喜欢新鲜感,不会七十二般变化的男人都留不住她。 未轻煦留不住,沈长戈也留不住,高思翰只想玩,不想留。至于拓跋武平留不留得住,要看他的皇位牢不牢固。 当然,像未轻煦看不起沈长戈一样,沈长戈也对未轻煦的春风化雨,感觉到极度不适。 你还有啥本事?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杀只鸡的力气都没有。把你扔到战场上,一个马蹄子踩过来,就能让你丢了小命。 你是净了身之后不得不静了心,顶着一张爹娘给的漂亮脸蛋,腻歪在女人身边当姐妹。再耍耍嘴皮子,搞些小来小去,不当吃喝的小玩笑,哄着岁晚嘻嘻哈哈。 然后呢?你还能干个啥? 若是岁晚看得着我,你的那些小伎俩,我不会学,不会用吗? 倒杯茶,吹凉凉,喂嘴边。 扯帕子,擦擦汗,微微笑。 抱孩子,散散步,亲亲脸…… 希城的天气很奇怪,冬天有多冷,夏天就有多热。 七月流火,干巴巴的暴晒。沈长戈的小腿上扎满了银针,靠坐在窗边的软榻上,伸长脖子,遥望庭院树荫下的一家三口,观察着未轻煦的一举一动。 他的心里又酸又涩,嘴里又干又苦,不由得气鼓鼓地想,未轻煦的那些黏黏糊糊,他一看就会,有啥了不起的。 但沈大将军身上的本事,若是让姓未的小白脸来学,够他学到死,也学不会一分。 他沈长戈不是一无是处,比不过别人,还比不过未轻煦那只小鸡仔吗? 晌午,日头正当空,房檐遮不住阳光,窗户也挡不住热浪。 沈长戈挪动不了,大脑袋卡在窗台下暴晒,晒得晕头转向,也舍不得躺下去。只为了盯着窗外的吴岁晚,多看一眼是一眼,若是能把她看到屋里来,就更好了。 自从入伏之后,他的沈家军为了躲避夏日炎炎,都是起早贪黑训练。白日里无事,便往春善堂跑得勤快。 未轻煦说三天扎一回针,他却一天来一回。然而,不知是他运气不好,还是未公子使的手段。他扎两回针,能见吴岁晚一回都是好的了。想要说上一句话,更是艰难,那可不是一般二般的闹心。 沈长戈盼了六七日,才有机会盯着吴岁晚。光看两眼不过瘾,自然又生了奢望,盼着她能进屋来。 可是,盯来盯去,吴岁晚还是被他盯跑了,真是哭不得,气不得。 小未曦打个哈欠,吴岁晚带她回了房,哄睡午觉,未轻煦转回屋子里看他的病患……那张拉拉老长的大驴脸! “哼呵……” 未轻煦当然懂得沈长戈的难受,用鼻子笑了两声,刚要走过来拔针,却感觉心口一阵绞痛。 “怎么了?” 沈长戈挪蹭了一下屁股,冷嘲道:“你们高门贵公子,从小都学过变脸啊!刚刚在外面浪得像朵花儿似的,咋的一进门就凋谢了?” 未轻煦沉默不语,紧按着前胸来到书案前。在一个空花瓶里掏出一个小药瓶,倒出两粒墨绿色药丸,咽了下去。 “你在干什么?” 沈长戈察觉不对,面色凝重:“你他娘的不会还再服用羽化散吧?藏得那么严实,背着岁晚偷着吃?” 未轻煦还是不理人,把药藏回去,转到桌边喝了一口凉茶,缓了缓气。 沈长戈再次挪了挪屁股,后背挺得溜直,不耐烦地追问:“你说话呀!什么意思?你吃那破玩意儿,不会再发疯吧?岁晚刚好了没几天,你吓着她怎么办?” “嗨……我好久没吃羽化散啦!有岁晚陪在身边,比吃药还开心……” 未轻煦的脸色恢复了几分血色,漫步到窗边给沈长戈拔针。 “那你刚刚吃的什么东西?” 沈长戈皱紧眉头,唠唠叨叨:“你是有什么毛病?要抓紧治啊!曦儿那么小,被你抱来抱去,染了你的病气,可怎么好?岁晚的生意越做越大,带着孩子,管不过来小事。你再病倒了,杂七杂八的东西都要岁晚过问,不得累坏了。再有……” 沈长戈越说越激动,提高了嗓门:“你他娘的,可别哪一天不着不备的嘎嘣了。你那条破命没啥可惜的,但你现在死了,岁晚就只能记着你装出来的好。那样就是坏了心肠,又缺了一回大德呀!” “哈哈哈……” 未轻煦没想到,临了临了,最害怕他死去的人,居然是与他结怨最深的沈长戈。 “有什么可笑的。” 沈长戈活动了一下大腿,比前两天更加灵活有力。未轻煦在治病这件事上,确实没有糊弄他。 “幸好你是个武夫,总是甩胳膊甩腿舞刀弄枪的,经脉没有坏死,还能治好一二。若是换了别人,受伤这么久,一定治不回来。但你想恢复到从前,也是不可能的,若是走路快了,还是会被人看出端倪。” 未轻煦一边收拾银针,一边做着医嘱:“以后,在家里怎么都好,出门或是上战场,还是把你的铁腿带上吧!” 沈长戈正有此打算,这个铁套子不仅是他的腿,也是他的武器。跟了他那么久,出生入死,早就有感情了。 只是目前来说,这些都无关紧要。 “你跟我说实话,刚刚吃的啥药?治啥病的?” 沈长戈追在未轻煦身后,问个不停:“是不是羽化散?你每天都吃吗?会不会发癫?你有没有伤过岁晚?会不会喂她吃?” 未轻煦想去后院守着他的媳妇儿和孩子,沈长戈像个黏牙捯齿的跟屁虫,不发狠是甩不掉啊! “我吃点药,有什么奇怪的?你也知道我的身体状况,那种药就是养生的,太监们都吃。” “什么?”太监们都吃? 沈长戈在锦衣卫当过小官,先皇暴虐,来不来就灭全族。株连之人都是达官显贵,宫里有头有脸的太监一死一串。 他跟着兄弟们去抄过家审过案,什么花里胡哨的玩意儿都见过。尤其那些身残心也残的老太监,整日炼丹服药追求长生不老,还有希望那处再长出来的,糟践女人…… 沈长戈的火气见风就着,一把薅过未轻煦的衣领子,绷着全身的肌肉,厉声咆哮:“你他娘的都干过什么?给我老实点,好好扮演你的温柔郎君。你若是敢耍花招儿,恶心了岁晚,我不会让你得好死的。” “哎呀……” 未轻煦侧了侧头,躲开沈长戈的唾沫星子,一脸嫌弃,小声提醒道:“你要挨骂喽!” “沈长戈!” 一声娇喝传来,沈长戈后背一僵,松了手。未轻煦身形一歪,捂着胸口,弱弱地扶住了墙。 “怎么样?伤到了哪里?” 吴岁晚跑过来,搀着未轻煦的胳膊,捧着他的脸,紧张的不得了。 沈长戈在一旁,面色青黑,不发一言,静待未公公的表演。 “岁晚,别担心,我没受伤。” 未轻煦拉过吴岁晚的手,柔声细语:“沈将军就是脾气冲了点,人还是不错的。我们俩话赶话,没什么要紧的……” 如沈长戈所料,未公公越宽和,吴岁晚越生气,又指着他的鼻子一通臭骂。 “沈长戈,你多大的人了,还这么没分寸。轻煦给你治腿,还能治出仇来吗?看来,前些日子我夸你长进的话,竟是说早了……” 沈长戈没有反驳,盯着未轻煦的笑脸生闷气。他总不能跟岁晚说太监的那些破事儿,况且他被未小人阴了不止这一把,挨骂都习惯了。 人心要宽敞,啥事儿都装得下。 岁晚骂他打他,看得着他,比啥都强。 第137章 闹心 吴岁晚神采飞扬,口齿伶俐,骂起人来中气十足,怎么看都不像受了迫害的样子。但是,沈长戈的爱妻之心,还是高高悬着落不到实处。 怎么办呢?沈大将军喜欢直来直去,他忙着的时候,派去几个小兵,天天盯梢,日日听墙根。卯足了劲儿,一定要找出未轻煦是人面兽心的证据。 他不忙的时候,亲自围追堵截,从春善堂跟到米行,又从米行跟到药铺,再从药铺跟到田地,形影不离。 监视,跟踪,嘘寒问暖,察言观色。搞得小凳子都以为沈大将军由恨生爱,对未公公起了别样心思。 “岁晚不在这里,你还装什么勤劳呀?” 沈长戈像一个监工的,姿态闲适地站在山边的树荫下,对一丈外费力刨土的未轻煦,奚落道:“你看你装得又不像,笨手笨脚的。那贵公子应该衣衫华丽,游戏人间,诗情画意。偏要灰头土脸的在田间地头当农夫,多不好看。” “不怕的,岁晚喜欢。” 未轻煦刨土的动作不紧不慢,一句话说得轻描淡写,偏偏有分量,堵住了沈长戈的嘴。 山边的土地干硬,种出来的红薯稀稀拉拉,干干巴巴,小巧玲珑。 干活的人也没多少力气,刨上五六下,刨出一捧土。刨出一尺远,刨出五六个小红薯。 沈长戈沉默一阵,觉得自己像个木头杆子,杵在这里生闷气有什么用?遂大步跨过去,从未轻煦手中抢过镐头,吭哧吭哧刨起来。 “岁晚喜欢?喜欢你什么?镐头抡不起来,叫男人吗?” 未轻煦闻言,并不见恼色,跟在壮劳力身后捡红薯,捡得格外认真,同时与自己的情敌,柔声慢语:“岁晚从小种田采药,食不果腹,这样的粗活没少干呢!十岁上回了父亲家,也无人待她好……” 沈长戈冷硬回道:“说这些做什么?就你知道吗?你忘了我是谁?我是她的夫君。岁晚早就告诉过我……” “呵呵……” 未轻煦讽刺一笑:“那你说说她为什么会在村子里长大?又为什么受了那么多罪?为什么无人待她好呢?” 沈长戈放下镐头,张了张嘴,只剩沉默。 在他被流放的那段日子里,吴岁晚三天两头的发病,嘟嘟囔囔很多往事。但总是语焉不详,无法串联在一起。 他有过好奇,但一直没得着机会询问。他也无处询问,除非回到吴县,回到杨家村。 “唉……还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人家夫君……” 未轻煦捡了二十来个小红薯,直起腰身,挎起小藤筐,轻声说道:“你这个样子,我怎么舍得把岁晚交托给你。不了解她的过去,如何懂她?不懂她,又如何爱她?” 沈长戈的大掌收紧,绷着腮帮子,难发一言。未轻煦总有本事,让战场流过血的大将军憋屈得说不出话来。 不过,未公公刚才说什么,要把岁晚交托给他? “你什么意思?” 沈长戈满目期待,追问道:“你是不是想开了?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知道自己配不上岁晚,你要离开了,对不对?” 未轻煦淡淡一笑,并不搭话,转身去了旁边的菜地。 沈长戈紧随其后,略显激动,承诺道:“你放心,我不会难为你的。岁晚得你照料,恢复了神志,又得你教授了一身本事,我怎么可能难为你呢?就是你伤岁晚的那个仇怨,也算在我的头上,我用一辈子来补偿她。你去远走高飞去游山玩水,就是你们忍不住互相惦念,三天两头见一面,我也绝不疑心。” “呵呵……” 未轻煦蹲在地上摘小白菜,调侃道:“因为我是个残身,所以才不疑心吧。” “不是的……” 沈长戈毫不迟疑:“就算未曦真的是你们俩亲生的,我也可以接受。” “呵呵……有意思!” 未轻煦依然垂着头,看不清表情,语气却很温柔:“沈将军的肚量,还算可以。” “那是的!只要余生能够守在岁晚身边,补偿她,疼爱她,我什么都愿意。” 沈长戈语气真挚,有点抛心置腹的意思。 未轻煦也热诚回道:“嗯……沈将军放心,你保家卫国,凛凛大义,老天爷都会帮你的。” 沈长戈一听这话更高兴了,又噼里啪啦追问了很多。 “那你什么时候走?想去哪里?” “你和岁晚说过吗?不要突然走了,惹她伤心。” “其实你可以不用着急的,皇上给我来了密令。让我中秋带兵去平城驻守,还要趁机抢夺大皇子舅家的兵权,会忙上一年半载。你知道拓跋武平不好对付……” “我在边关,岁晚带着孩子,经营生意,需要到处走的,我怎么可能不惦记呢?如果你留在她身边,我反倒能安心打仗。” “不知道岁晚有没有意思,往平城去看看。我们离得近一点,也好互相照应。” “你弄这个菜做什么?岁晚又不喜欢吃,她喜欢一种山野菜,这个季节,到处都是的……” 沈长戈拉起未轻煦,帮他提着筐,沿着山边认野菜。 “这个熬汤滑滑溜溜的……” “这个和鸡蛋摊成饼,能吃出鸡肉味儿来。” “这个就比较苦涩,春天吃还能败败火,这个时候吃啊!恐怕有毒……” 曾经见了面就眼红提刀,恨不得即刻将对方置于死地的两个男人。 在某个夏末的午后,在郁郁葱葱的山脚边,突然就和好了。 太阳西斜,野菜满筐,沈长戈和未轻煦相携回了城里。来到春善堂门前,呲着一口大白牙的沈大将军遭受了未轻煦的无情驱赶。 “这里没你的事儿了,是回军营,还是回将军府,随你的便,但你别想到我家去蹭饭。” “你真是……” 沈长戈气结,刚想骂未公子翻脸不认人。眼睛余光看到吴岁晚抱着小未曦出了门,只好调整面部表情,闭了嘴。 “轻煦,菜地又不远,怎么去了这么久?” 吴岁晚走下台阶,声带埋怨,未轻煦提筐迎上前,显摆道:“岁晚,我在山边捡了点好东西,你瞧瞧。” “哎呦……真是好东西呢,好久没吃了。” “那岁晚教教我,每个菜都怎么做?以后想吃了,说一声就行。” “好啊!你回去洗漱洗漱,抱着曦儿。我去做两样给你尝尝。” 沈长戈往前挪蹭几步,扯了扯嘴角,想插两句话,都没得机会。未家夫妻俩,一个提筐,一个抱孩子,你一言我一语,旁若无人,往家转。 沈大将军是一个路人,就应该被晾在大街上。 不想承认,却要反复经历。 沈长戈耷拉着双肩,一遍一遍告诫自己来日方长,却止不住黯然神伤。一步一步挪回了将军府,还有更大的刺激在等着他。 “将军,将军,兰溪生了……” 沈长戈一跨过门槛,三宝便冲了过来,搂着他的脖子,蹦蹦哒哒,欢天喜地。 “兰溪给我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七斤多啊!我有儿子啦,我有后啦。我家兰溪真有本事啊!” “我要给我儿子找个奶娘,不能让兰溪亲自奶他,多伤身子呀!我还要办满月酒,还要到大街上发喜钱……不对不对,应该先到佛堂庵堂去求个平安。那个也不急,不急,我家兰溪的身子才要紧。我得去给她张罗点儿珍贵食材,熬些汤汤水水,一定要把身子快点养回来……” “哎呀……” 沈长戈的胸口堵了一块铅,眼睛冒着火,耳朵嗡嗡乱响,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他动作粗鲁地把身上的胖子扒拉下去,推到一边,不耐烦道:“你爱干啥干啥,别来烦我。这宅子给你了,让你可劲儿去折腾。生儿子有啥了不起的,瞅见你们就闹心。” 沈大将军朝他的小跟班喷了好几口唾沫星子,而后转身,快速离了府。 三宝呆了一阵,又跳着脚地吵嚷:“你疯了,你就是疯了,你人模人样的,你也是个疯子。你爱上哪儿去上哪儿去,我才不管呢!我高兴怎么了?谁得儿子不高兴?谁让你没有的?” 第138章 岳父 进了八月,整顿军务,加紧练兵,沈长戈也忙了起来。偶尔得空到春善堂、米行、药铺门前转一转,远远瞧上吴岁晚一眼,便已知足。 将军府,他是一趟都没有回去。回去干什么呢?看一家三口的温馨甜蜜?他在岁晚那里看的够多了,不想找刺激。 看三宝忙前忙后,嘻嘻哈哈筹备满月宴?那臭小子幸福得太碍眼,他会忍不住骂人,不想在大喜的日子里找不痛快。 所以,三宝的儿子小七,降生十多日后,吴岁晚第一次登将军府的门,沈长戈也是不知道的,生生错过了。 不过,不用遗憾伤怀,还有机会。小七的满月宴,岁晚不可能不来。 沈长戈把后几日要处理的公务都张罗起来,点灯熬油,不嫌疲累。就是想在小七二十九天时回家,好好准备准备。第二日,在宴会上与岁晚来一场自然而然的相见,多好! 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快,再周全的安排,也免不了节外生枝。小七二十九日的晌午,将军府迎来了两位贵客,还偏赶巧了,那个时候三宝不在府中。 新招用没多久的小厮,打量眼前一老一少的穿戴,就知道是体面人家出来的,咋也不可能是江湖骗子。退一万步讲,就是江湖骗子也不敢来三品将军府冒认亲戚。 可是…… “回这位老爷,我们将军的确姓沈,但我们将军府也的确没有夫人。” “哦?” 吴六子端坐在厅堂里,看着下人忙前忙后张罗宴会,疑惑问道:“府中有喜事?” 而且器具摆设,像是迎接新生。难道沈长戈弃了岁晚?有了新欢?连孩子都生了? “哦是的,是我家三总管,刚得了一个胖儿子,明天就是满月宴。” 吴六子的心略放了放,再次问道:“沈将军何时回府?” “这个……小的真不知道。” 小厮恭敬答道:“我们将军常住在军营中,一个月不定时的回来,也回不来个三回五回的。若老爷有急事,可否让小的引路?把您带到军营去。” 吴六子低垂眼睑,沉思了一会儿,好像别无他法。他总不能冲到后院去,挨个房间翻找。还是到军营中,见到沈长戈再说吧! 吴岁晚在何处?生要见人,死要见尸,生死都得要个说法。 活着,她就必须是沈长戈的正室夫人。死了,娘家也得捞点子正室夫人该得的好处。 沈长戈在校场上挥洒了一身热汗,刚刚洗漱清透,一个小兵跑来禀报:“将军,帐外来人,自称您的岳父……” “嗯?” 沈长戈着实愣住了,手中的帕子落入水盆中,微微一声响,他才反应过来,吩咐道:“我知道了,让贵客稍等,我马上就来。” 岳父?好陌生的字眼儿,很多年无人提起了,自从他被流放希城,再没往老家送过信。 岁晚清醒一天,糊涂一天,话里话外也对娘家没的什么感情。若不然也不能在痊愈之后,认可自己到处拼搏求生,也不肯回老家看一眼。 沈长戈加快动作,整理衣衫,梳齐头发。由于心情激动,手指微微颤栗,反而越急越慢。 他有一个好父亲, 可以撒娇,谈心,发脾气,有求必应。 吴岁晚在他跟前儿嘟嘟囔囔几个月,父亲不好,吴家不好,吴家的老老少少都不好。她想离开吴家,离开吴县。 被爱的孩子无法想象亲人的不好,究竟有多不好。他只顾着兴奋,这世上还有一家人承认他是岁晚的夫君。 “岳父大人,请受小婿一拜。” 沈长戈来到前帐,定睛一瞧,端坐之人确是吴六子,连忙快步向前,恭敬行礼。 “呵呵……长戈不必多礼……” 吴六子一瞧这架势,难掩喜悦,也是连忙起身,托住女婿的胳膊,和蔼道:“都是自家人,许久未见,长戈还好啊?” “好好……岳父大人,请上座。” 沈长戈请吴六子上座,亲自斟茶。这时,一个青年人向前行礼:“见过姐夫!” 吴六子介绍:“这是岁晚的大弟弟。” 沈长戈立即笑着还礼,又拍了拍青年的肩膀,夸赞一句:“小伙子长的真结实。” 亲人相聚,各自落座,吴六子抿了一口茶,心下思量。看女婿对岳父小舅子的态度,岁晚应是很得他的喜欢。 毕竟与他同甘共苦过,这正室夫人的位子,算是坐稳当了。只是两人已然脱罪,又升了大官儿,怎地不与娘家联系呢? 一定是岁晚那死丫头没良心。 吴六子放下茶盏,笑意温和:“自从沈兄带着岁晚去了荣城,我们就再也未曾见过。贤婿受藩王叛乱牵连落难,我在老家听着信儿啊,已是几个月之后。更是因为担心太过,大病了一场,没能及时过来关怀探望。幸好前些日子身体健朗些,又听说你们得以脱困,我便巴巴跑了来……” 沈长戈连忙赔罪:“都怪小婿礼数不周,应该早早带着岁晚回老家一趟。只是边关战乱不断,一直不得空闲……” “不碍事的……” 吴六子摆手,宽和道:“父亲知道你们都是好孩子。只是我呀……几年未见岁晚,实在想得厉害。刚刚进城,我先去了将军府,以为能见到我的好女儿……可是……” 吴六子欲言又止,沈长戈心有愧疚,支吾道:“岁晚是不常在府中的,她有自己的事要做,我也常在军营忙着……” “嗯?” 吴六子皱眉不悦道:“岁晚不在府中,好好当她的将军夫人,瞎忙些什么?” 沈长戈的笑容僵硬,不知如何作答。他总不能说他们已然分开。他也不敢对一个父亲说他女儿遭了多少冤罪,受了多少苦难。他更害怕吴六子不满意,支持女儿离开他。 “前年,岁晚认了个干娘,学了一身医术。忙着开医馆,药铺,还买了许多田地种粮,赚了不少银子呢!” “这叫什么话?” 吴六子的茶盏再次落桌,略重了些,咔哒一声响。 “她又不是没有娘家,认的什么干娘。难道也忘了自己出身书香世家,真是白白受了我多年教导,不懂贤良淑德,还沾染些铜臭之气。” 沈长戈听不得别人说吴岁晚不好,哪怕那人是她的亲生父亲,立即维护道:“岁晚跟着我流放希城吃了不少苦,如今日子渐好,我自是想让她快乐随心的。而且岁晚聪慧勤快,运气也不错,喜欢经营买卖之事,我便让她去了,只要她高兴就好。” 吴六子闻言,微微一笑,心中更加笃定,女婿没毛病,是女儿没良心,蠢笨又任性。三品武官的正室夫人,不好好做。偏去做什么小买卖,不是缺脑子是什么? 他养了女儿那么多年,有幸攀了个大官女婿,可不能让这个蠢货给搅和了。趁着沈长戈一团热火,他一定要劝着岁晚好好当沈夫人,娘家人也得些益处。 “唉……” 吴六子站起身,做出思念疼惜的姿态。 “我的女儿啊,那可是我唯一的女儿。多年未见,女儿不想父亲,父亲可是想的不行。长戈,快带我去看看,岁晚胖了还是瘦了。” “呃……岁晚的生意做得很大,有时会乡下城里两头跑,不常在一处。小婿还真不知她此时在不在城里。” 沈长戈觉得还是应该先和吴岁晚通个话,选个合适的机会相见更好。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觉得,但他肯定吴岁晚见到吴六子不会有多么高兴。 “要不?小婿派人先去瞧瞧,若是岁晚不在城中,岳父大人先回府歇息,明日再见可好?” 吴六子却不肯放松,坚持道:“我实在想岁晚想得厉害,恨不得马上相见。长戈带我去她的医馆药铺,她不在,我就在那里等着她。一个女人家,总不能天黑了,还不回来吧?” 沈长戈找不出来理由拒绝,只能引着吴六子父子来到了春善堂门前。心中默念着,不在,不在…… 却不想,天不遂人愿,未家夫妻抱着孩子,和沈长戈的岳父小舅子,两拨人马,台阶台下,正对面。 第139章 管教 几个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儿,各怀心思,谁也没有言语。 吴六子等着吴岁晚唤父亲,干等等不来,只得拉下老脸,再次假装伤感。 “唉……我的好女儿,你是傻了吗?几年未见父亲,都不认识了吗?是不是受苦啦?” 吴六子走上台阶,瞄了一眼吴岁晚怀里的孩子,再瞄了一眼女儿身旁的俊逸男子,心中升起疑惑与忐忑,但也不好即刻发问。 “岁晚……” 吴六子满目慈爱,抬手要摸女儿的脑袋。吴岁晚一偏头,后退半步,张了张嘴,勉强唤了一声:“父亲……” “哎……”吴六子的脸皮僵硬,心中有气,这死丫头,果然不识好歹。 吴岁晚想把怀里的未曦交给未轻煦,孩子却搂着她的脖子不肯撒手。正是闹觉的时候,不想惹她哭泣,也不能总站在外面交谈。万一说不到一块儿去,不但让别人看了热闹,还会影响医馆的生意。 “父亲,去里面说话。” 吴岁晚抱着孩子转身先行,吴六子满腔怒火随后跟上。 未轻煦看了一眼沈长戈,心情复杂,却也无法,谁的身份也不适宜阻止人家父女相见。 吴岁晚带着吴六子来到春善堂后院的茶室,沈长戈、未轻煦以及吴岁晚的大弟弟,自觉站在门外,没有进屋。 正值初秋,凉风习习,茶室的门窗都是敞开的,站在屋里屋外的差别不大。 吴六子踏入房门,四下逡巡,茶室虽小,五脏俱全,而且器物精致,各个价值不菲。看来长戈说得没错,岁晚真的赚到银子了。 “父亲,请坐,喝茶……” 吴岁晚立在茶桌边,左手抱着孩子,右手斟茶,而后将茶碗推向吴六子的方向。嘴上称呼得体,却面容冷淡,没有喜气。 “怎么?享上富贵了,父亲和弟弟千里迢迢前来探望,都不招你待见吗?” 吴六子并不落座,立在屋子中间,背着手,板着脸,一顿斥责。 “没有不待见……” 吴岁晚垂着眼睫,盯着桌面,单手抚弄孩子的后背,冷冷淡淡说道:“女儿就是意外,父亲会来!” 吴六子的脸挂不住,提高音量质问:“说的什么话?你是在埋怨父亲吗?” 吴岁晚丝毫不让:“女儿不敢,只是想起了沈家的父亲,替他不值。他撑着病体等了两个月,临终时,还在朝门口张望,依然没能望来他的吴兄。” “住口!” 吴六子怒喝一声,却无力反驳,只得把话头引向别处。 “别以为你现在翅膀硬了,就可以违逆父母。你看看你现在过的什么日子?这孩子从哪儿来的?为什么将军府的下人都不知道他们有夫人和小姐?” 吴岁晚扶住未曦的小脑瓜,有意挡住她的耳朵,抬眸直视吴六子,一字一句道:“我与沈长戈早已分离,各自安好。这孩子与他无关,将军府也与我无关。” “你说什么?” 吴六子激动,向前窜了一步,指着吴岁晚,厉声问道:“你刚刚说什么?谁允许你和离的?为什么不回娘家?不给父母去信,也不等我来?” “父亲装什么糊涂?” 吴岁晚翘着嘴角,眼露讥讽,笑呵呵道:“我守寡一年,沈长戈回来说要和离,我去求你让我回家,你给了我一顿拳打脚踢,把我硬塞到了沈家。我在荣城遭夫君厌弃,沈家父亲写信给你,望你给我撑腰,安置我的以后,你却硬是躲着拖着不肯前来接我回家。我和沈长戈获罪流放,冰天雪地,身心受苦之时,难道你没有得到消息吗?但你害怕殃及池鱼,还是选择躲着拖着,不肯认我这个女儿。我为什么要回娘家?为什么要给你们去信?为什么要等着你来呢?” 吴岁晚直视亲生父亲那双无情的双眼,不知不觉泪流满面,声音嘶哑:“父亲,我没有那么傻。我见过另一个女人等你,等了八年,等到疯了傻了,将自己用一根麻绳吊在杨家村的路口,到死还在等着你。父亲有埋怨女儿的闲工夫,不如到杨家村路口看一看那棵大槐树,我娘亲芳芳的鬼魂还在那里等着你呢!” “闭嘴!你个不孝女。” 吴六子双目瞪大,疾步向前,扬起手臂,咬着牙,倾尽全力扬出了一巴掌。 “啪”的一声脆响,吴岁晚身子向一旁栽去,碰翻了茶碗,带倒了椅子。但她为了护着孩子,硬生生把胳膊和后腰磕在了桌角和椅子腿上,随着她的一声惨叫,孩子也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岁晚……” “你在干什么?” 沈长戈和未轻煦一同冲过来,一个扶住吴岁晚,一个抱起孩子。 吴六子的气怒犹在,指着面色苍白的吴岁晚,高声斥骂:“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现在的富贵无忧,是谁给你铺的路?若不是我把你认回吴家,花费重金去了你一身土气,又为你定了一个前途似锦的夫婿,能有你的今天吗?你过的好了,就摆出一副讨债的嘴脸,给谁看?早知道你是这种德性,在你不满十岁的时候,我就悄悄派人把你卖到烟花之地……” “闭嘴!” 沈长戈把孩子扛在左肩,右手抄起一个茶碗,砸了过去,怒气冲天:“我看是你为老不尊,忘了自己是谁。” “岁晚,我们不听!” 未轻煦抱紧吴岁晚,吻着她的额头,护着她的耳朵,带她去了后堂。 沈长戈的目光喷火,缓缓在吴岁晚的大弟弟脸上划过。那种习以为常和波澜不惊,竟是那么刺眼也扎心。 刚刚那一幕,从小到大,不知他见了多少回。 “你们两个,马上离开。从今以后,不要再来打扰岁晚,我们没有关系了。” 吴六子被茶碗砸晕乎了,手足无措地抚弄着脖颈和衣襟上的茶渍,再看沈长戈的黑脸,慌忙解释道:“长戈,你别生气,岁晚任性,我来管教她。” 沈长戈怒吼:“不必了,马上走,我不想看见你们。” 未曦被惊吓,哭声又起,沈长戈一边拍哄孩子,一边朝外喊道:“来人,把他们两个扔出城外。” 小凳子等候多时,一听命令,立即带人闯进来,不由分说架起吴家父子朝外拖。 吴六子还在做着最后挣扎,一声高过一声的央求。 “长戈,不是的,你听我解释。” “不是我这父亲不好,是岁晚从小就任性,不管不行啊。” “长戈,长戈,我是你的岳父啊……” 小凳子从皇宫到市井处置过无数人,又跟着未公公身边时日长了,习得一点医术,当即掐在他的哑穴上,让他住了口。 至于吴岁晚大弟弟,早就吓傻了。没人架着,也慌忙往外跑。 三宝来时,正与这群人在春善堂门口碰个正着。与小凳子交谈几句,便已明白了来龙去脉。 和沈长戈一样,三宝从兰溪口中得知,吴家老爷对夫人抬手就打的话,没的什么太大感觉。 因为他从小家穷,父母一不顺心,拿棒子抽打儿女都是常事。 他想着吴家老爷是读书人,对待柔弱的女儿,还能像他小时候一样,天天打吗? 如今再看,人前都能下死手,人后说不上什么样子呢?女儿过得好了,都能抬手就打。那时在吴家寄人篱下,又是怎么个打法呢?想想都叫人难受。 三宝来到茶室,沈长戈坐在椅子里,怀抱熟睡的未曦,眼睛盯着后堂的方向,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唉……将军,兰溪从前和我说过,您和韩小姐好上了,回吴县和离,夫人跑回娘家求过亲家老爷,却遭受一顿毒打。原先我还以为,吴家只是舍不下一个好前途的女婿,一时激愤,殴打了要回娘家的女儿。现在看来……唉……咱家夫人,从小到大,这是受了多少罪呀?” 沈长戈突然想起,吴岁晚首饰匣子里的那支白玉簪,离开沈家之前是完美无瑕的,再回到沈家之后,却是裂纹丛生。 他颤抖了几下嘴唇,嗓音艰涩:“兰溪还说过什么?” 三宝摇摇头:“夫人性子沉静,也是过去不堪回首,从不与人多说她的委屈。兰溪倒是提过一嘴,夫人给您写过一箱子书信。” 第140章 扎刀 “书信?我怎么没见过?” 沈长戈回想吴岁晚的那两包袱东西,零零碎碎什么都有,就是不见信纸,更别提一箱子。 三宝一摊手,无奈道:“你当然见不着了,因为已经被夫人毁了。你不是眼睁睁看着她毁掉的吗?” 沈长戈的嗓子一紧:“什么?” 他抱着孩子,站起身,想要继续追问,却见吴岁晚被未轻煦搂着肩膀,从后堂走了过来。 他只能暂且压下无数的疑问,迎上前去,关心道:“岁晚,还好吗?有没有受伤?” 吴岁晚眼睛里拉着血丝,声音里也带着淡淡的嘶哑:“无事……曦儿好吗?” 沈长戈忙道:“就是哭了两声,她还小,不懂得什么,睡一觉就好了。” “嗯……” 吴岁晚伸出手臂,接过孩子,摸了摸她的手心,没吓到孩子就好。 沈长戈瞄了一眼未轻煦,见他神情安宁,想来岁晚没有大碍,心也略放了放。 “岁晚,我不知道岳父大人会这样,我不是故意……带他来……” 沈长戈急切的解释和安抚:“你放心,我已经让人把他们父子赶出去了,叫他们从哪儿来回到哪儿去。我还警告他,不要来打扰你……” “没关系的!” 吴岁晚打断男人的话音,微微一笑:“你忙去吧!他不是你的岳父,我的一切都与你无关。” 随后,不等沈长戈反应,抱着孩子,快步离去。 未轻煦瞥了一眼沈大将军的无措,冷冷说道:“我告诫过什么,你忘了吗?不了解她的过去,如何爱她?” 秋风瑟瑟,穿过窗棂,茶室里蔓延。 沈长戈立在屋子中间,沉默萧索。 三宝偷偷叹气,还有那么一丢丢的心疼。他家主子人还是不错的,有功夫,有本事,年纪轻轻,建功立业。就是在男女情爱上有一点点愚笨,还有一点点莽撞,还有一点点不知悔改,还有……那缺点说不完,不说了,说几样他的优点。 三宝正在苦思冥想,木头桩子沈大将军又活了过来,拽着他,急匆匆往外走。 “快,回府找兰溪,让她跟我说说夫人的事儿……” “干啥干啥,找我媳妇儿干啥?她还在月子里呢!” “不是明天就办满月宴了吗?什么月子不月子的,不差那几个时辰,就说几句话……” “差一刻钟半刻钟也不行,赶上不是你媳妇儿,你不知道心疼?万一做了毛病怎么办?说不行就不行。” 三宝被沈长戈提回将军府,便挡在自己院门前,死活不让开。想见我媳妇儿,除非从我尸体上跨过去。 “好好好……那就明天早上,再不让我见,我就硬闯。你打量你那两下子三脚猫功夫,在我眼前够瞧不?” 沈长戈瞪着眼睛,恨不得把三宝梗梗的脖子拧断了。 天天扮演好夫君好父亲,不是疼爱媳妇儿就是显摆孩子,把他能耐的,忘了谁是主子。 沈长戈一甩胳膊,气哼哼地走远了。三宝对着他的后背挥了挥拳头,动了动嘴,无声的嘟囔几句,而后,趾高气扬的回了屋。 “怎么啦?我怎么听着你跟谁吵吵啥呢?” 兰溪早就听到动静,好像还有将军的声音。 “我跟咱大将军吵了一架,他自己的媳妇儿哄不回来,心里不顺,就要找我媳妇儿打听这打听那。我媳妇儿还在月子里呢,那我能让吗?伤了你的身子,可怎么好?” 三宝搂着兰溪胡扯讨好:“我对他可是没客气。只要对我媳妇儿不好,管他是主子,是皇帝,通通不好使。我还冲他比拳头来着呢,你说夫君厉害不?” 兰溪对自己男人那点小心眼子一清二楚,顺着他点了点头,敷衍地给了一句夸奖,夫君好好啊,而后好奇问道:“将军怎么在夫人那里受了气,又向我打听什么?” 三宝得了媳妇儿夸奖,高兴的找不着东南西北,把沈长戈的凄惨,亲家老爷的残暴,以及夫人的委屈,一五一十说了出来。 “哎呀,夫人又挨打啦!伤的严重吗?” 兰溪焦急,亲家老爷下手狠着呢!可不是一巴掌一撇子的事儿。她还记得将军闹和离那一日,吴岁晚身上的伤,不管前胸后背,都是一片青紫。 三宝连忙安慰:“没事的,不要担心,也就是咱们将军和未公子没想到一个父亲能对女儿那么阴狠,大意了。夫人就是被亲家老爷扇了一个耳光,其余没什么的。” “咱们夫人真可怜,我小时候也吃过不少苦。但我爹娘那么不是东西,也没毒打过我。” 兰溪先是止不住伤感,而后恨得骂骂咧咧:“都怨将军那个大傻子,不知好赖香臭。他把夫人当什么了,不管三七二十一,说不要就不要。害得她无依无靠,受了那么多委屈。现在又跟没断奶似的,想要了就不撒手,不管别人愿意不愿意……” 三宝抚着兰溪的后心,轻声劝哄:“嗯嗯……我媳妇儿说得都对,都是将军不好,打光棍儿的下场,都是他活该……” “就是的呀!我是夫人,我也不要他。还想知道夫人的过去,把夫人哄回来,想的倒美。夫人不理他,我也不告诉他。就让他急,急死他……” “是是……好媳妇儿不气,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明早将军再来,我就说……你要坐一百天月子,让他等着……” “嗯嗯……就这么办!让他蒙头转向,心急火燎,无从下手。让夫人和未公子过好日子,恩恩爱爱多美啊!” 小两口絮絮叨叨半宿,话说的挺狠,但二人都是刀子嘴豆腐心。尤其兰溪,还是个心里搁不住事儿的,嘴上也藏不住话的。 三宝睡熟了,兰溪翻来覆去,瞪着两只大眼睛,一点睡意都没有。脑子里乱糟糟一团,一会儿是吴岁晚的委屈,一会儿是沈长戈的可恨。 不行,绝对不行。她睡不着,沈长戈也别想睡好。 “来来……起来起来,跟我去找将军,在他心上插几刀,要不然我睡不着。” 三宝睡得正香,被兰溪两脚踹醒过来,迷迷糊糊穿好衣裳,才想起来媳妇儿还在月子中。 “哎呀……我的小祖宗啊,为别人的事儿,咱犯不上吧。好好睡你的觉得了,这是图啥呢?” “快快,再多加一件衣裳,不行,把棉袄穿上吧。秋天了,有凉风啊……哎呦呦,等等我……” 兰溪风风火火,谁能拦得住呀? 再来说将军府的下人们,真是大开眼界。三总管两口子比主子都牛气,三更半夜,正房的门,说踹就踹。 三总管媳妇儿更是对沈大将军,指着鼻子痛骂“负心汉”“没有良知”“活该打光棍儿”。 下人们你看我,我看你,都默契的认为,从今以后,就算得罪将军,也不可得罪三总管。这座高墙府邸,早已颠倒乾坤,没有法理。 “哎呦,将军还没睡呢!” 兰溪踹门进屋时,沈长戈正委顿在床榻边,一手撑着头,一手拎着酒壶,颓丧发呆。 “兰溪?我正找你呢!” 沈长戈无暇顾及下人懂不懂规矩,只是迫切知道真相,迅速爬起身,踉踉跄跄走过来,攥住兰溪的手腕,急声问道:“兰溪,快跟我说说夫人的事,你都知道什么?她写给我的信在哪里?” “我知道的不多,但足够让你难受。” 兰溪拨开沈长戈的手,扯了扯衣襟,深呼一口气,慢慢说道:“你去西疆不久后,老家便收到了你阵亡的消息。但那个时候,你和夫人成亲的日子已经定下了,在名分上,你们已经是夫妻。咱家老爷曾经和吴家老爷商量,把婚退了。亲家老爷顾及名声,也确实没把夫人的幸福放在心上,便按照原定日子,用一顶小轿把夫人抬了过来。” “夫人性子好,对公婆小叔,甚至对下人,总是扯着一副笑脸。我原以为她花样年纪,守寡度日,心中总会有怨言。后来相处久了才知,夫人是真想得开的,而且也心甘情愿为你守这份贞洁。夫人话里话外透露过,说她在沈家的日子比在吴家过得好。那时我还不信,哪有人会说当媳妇比当姑娘好的?” “直到你立了战功,回到吴县,蹦着嚷着要和离,我才知道夫人没有撒谎,亲家老爷真的不把女儿当人看。” 第141章 知己 “我是眼瞅着夫人跑出沈府,流着泪敲开了吴家的大门。我以为再见面,应该是吴家老爷来沈府,为自己女儿撑腰。痛斥你没有良知,白眼狼。谁想到他笑呵呵把女儿送回来,对你这前途大好的女婿毕恭毕敬,刻意讨好。我都瞧出来了,夫人该有多么难过。她也没办法呀,你让她去哪里呢?” “就是那平常人家女儿在婆家受了气,娘家人都要去吵一吵闹一闹,吴家老爷却是风轻云淡,只管维护姻亲关系。夫人硬生生咽下这口窝囊气,我都以为够惨了。谁想到晚上我帮夫人洗澡,却看见她浑身上下都是脚踹的伤痕,红的发紫,紫的发青。哪有那么打人的?” “将军没看见,没听见,那就用心感受感受。若你是夫人,先被夫君驱赶,后被父亲抛弃,除了默默承受,还有其他路可选吗?” “将军是不是还不明白,夫人为什么那么喜欢赚银子。因为在这世上,她能抓住的只有银子。” “夫人过来沈家是守寡的,余生是一片昏暗的。亲家老爷觉得她没用了,没给她带什么东西。只有一匣子不值钱的首饰,看着好看而已,没的什么用处。但夫人最宝贝的还是一箱子书信。” “她嫁来沈家之前在写,嫁到沈家守寡的每一日也在写。” “我曾多嘴问过夫人,你都没见过我家大少爷,对他只是个人名的印象,怎的有那么深的感情,那么多话要说呢?” “夫人说,亲家老爷对她不好,给她定亲也是酒后的临时起意。不想沈家大少爷有出息,得了个武状元,前途似锦。亲家老爷一高兴,便待女儿好了些。给她请先生请嬷嬷,在她身上多花了些银子,让她过上了真正的富家小姐日子。夫人说,沈家大少爷,她的未来夫君,是她的福星。” “夫人还和我说过,她读书启蒙很晚。亲家老爷寡情吝啬,她没有银子买笔墨纸砚,没有练习过书法。她总是担心,自己容貌平常不得夫君喜欢。也会担心有朝一日,她的夫君看了她的信,会说她的字也很丑。” “可惜呀,夫人没想到,她眼巴眼望的那颗福星,不想照耀她,回来就要丢了她。可是夫人还是舍不得那一箱子书信,又把它从吴县带到了荣城,结果呢?” “将军对韩夫人的宠爱真是刺人心呐!” “夫人是真不幸啊!不是被父亲打,就是被夫君打,还被夫君的小妾扯头发。你为了维护韩夫人,差点把夫人的肩膀捏碎了。夫人真的伤透了心,再一见你为了讨韩夫人的欢心,放的那一场烟花,便彻底死了心。” “你不是要找那一箱子书信吗?成百上千封呢!你去找吧!去多年以前的荣城,你给韩夫人放的那一场烟花里找,看看你有没有能耐?能不能寻回一捧灰来!” 兰溪把话说完了,心里痛快了,抚了抚胸口,潇洒离去。三宝瞄了一眼沈长戈灰败的神色,还是选择抖着衣服,照顾自己媳妇儿,也跟着没影儿了。 偌大的屋子,又剩下沈长戈一人。 他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为了一个空有美貌,实则一无是处的女人,罔顾孝道,让父亲临终时还在为他担忧。 为了少年得志的锦上添花,辜负了一个盼他望他,愿意为他守寡的美好女人。让那颗柔软剔透的心灵,粉碎湮灭在一场转瞬即逝的烟花里。 沈长戈的双眸呆滞,望了望烛火的摇曳,又望了望繁星的灿烂,没看到光亮,只感受到了夜风的彻骨凉。 他胡乱地整理衣衫,强忍着内心的翻江倒海,抄起佩刀,疾步出了门,一路匆匆向西走。 他不敢去见吴岁晚,只能找一个地方,一个吴岁晚生活过的地方,去那里感受她的存在,感受她还是沈夫人时的酸甜苦辣。 流犯营地还是老样子,破败的房屋,无望的人们,沉寂的气息。 沈长戈推开曾经的家门,灰尘扑鼻。他在老地方摸索出了一盏灯,用火折子点亮,满室的粗陋穷酸。 寒冬腊月里,岁晚和他被一群官兵押解,跋涉千里,分到的一间破屋子,承载了一段永生难忘的酸苦时光。 顶着数载夫妻名分,只有十个月的朝夕相伴,这里就像他们的新房。 岁晚时而清醒,时而糊涂。会打他,会骂他。也会给他做松软的粗粮饼子,熬清香的野菜汤。 岁晚躲在墙角小声哭泣过,满院乱跑大声呼喊过。吴县的红瓦高墙禁锢着她,希城的木门土屋也束缚着她。 沈长戈像从前一样,从外做工回来,再做家务,打水,扫地,擦桌子…… 秋风,冷月,孤单的男人,认真忙碌。 闷着一口气,做完一切之后,又是一阵空落落。 沈长戈坐在榻边,看看家具摆设,望望门里门外,眼眶酸胀。 和从前不一样啦!那个时候,他还要做饭,洗碗,洗衣服,再给岁晚喂饭,洗澡…… 他每一天都很累,每一天都尝试着和岁晚多说几句话。 可是,岁晚只有在糊涂的时候,才会对他笑一笑。 沈长戈仰躺在榻上,鼻端是一股股的潮霉味道。不像岁晚在的时候,他们同被而眠,总是幽香阵阵。 那个时候,他渴望,他也害怕,从来不敢碰岁晚一根手指头。 如果他没有走错路,岁晚就不会遭受那些不幸,不会遇见未轻煦,不会与一个太监生了情意。 如果他不被美色所迷,不追求功名利禄,如约回老家和岁晚拜堂成亲,他们的孩子,也该有五六岁了吧! 沈长戈瞪大双眼,仰望黑黑的屋顶,无声无息地流了泪。 补偿岁晚,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第二日一大早,天刚蒙蒙亮,一夜未合眼的沈长戈便起了榻,用冰凉凉的水冲了全身,冲淡了无法诉之于口的悲伤。 都说寒冷能让人头脑清醒,在沈长戈身上却是不好用的。他的表情凝重,在清晨的薄雾里缓步前行,又在吴岁晚家的小巷子前,呆立了半个时辰。 直到街上喧闹渐起,未轻煦推开院门。 沈长戈遥遥与之相望,又一言不发,转身离去。所作所为,真是莫名其妙。 未轻煦没有嘲笑沈大将军,反倒在心底升起一丝怜悯。 他自己都没有想到,兜兜转转,时过境迁,他会成为沈长戈的知己。 今日事多,吴岁晚早起了两刻钟,此时已梳洗完毕,做好早餐,还把未曦的两件小衣服洗干净,晾在了院子里。 “轻煦,你看什么呢?” 吴岁晚站在未轻煦身后,朝门外和巷子口望了望,一个人也没有啊! “没什么……” 未轻煦关上院门,回身牵起吴岁晚的手,柔声道:“我们先去吃早饭,然后夫君帮你梳妆。若不然曦儿醒了,什么都做不成。你邋里邋遢地参加别人满月宴,多不好看。” 吴岁晚嘟嘴:“底子就在那摆着,再打扮也变不成天仙。” “谁说的?” 未轻煦一本正经:“夫君有一双妙手,岁晚不知道吗?所谓妙手,不单单会治病,还会打扮人,你等着瞧就是了。” 吴岁晚甜甜地笑了笑,算是默认。未轻煦那一双手比女人的还要灵巧些。写字好,把脉准,会绾发,还会调胭脂。 最近,未轻煦得了两块好木料,又迷上了做手工活,起早贪黑的雕刻打磨,要给妻子女儿做簪子木梳。 “看看,好不好?” 未轻煦立在吴岁晚,微微倾身,一手扶着她的肩膀,一手捧着她的圆下巴,与她一同望着镜子。 “岁晚富态,头发浓密,梳高耸的发髻最好看。” “嗯……是夫君手艺好。” 吴岁晚笑眯了眼睛,真心夸赞。而后想到余夕真午后即将到来,又略微苦恼:“我又胖了好多,母亲见了,会笑话我吧?” “不会,她比你还胖呢!” 未轻煦拉吴岁晚起身,一边帮着她挑衣服,一边软语安慰:“再说了,余大夫胖的圆圆乎乎,我家岁晚胖的凹凸有致。她就是笑话你,也是出于嫉妒,岁晚不用往心里去。” “嘿嘿……” 吴岁晚心里美美的,捂着嘴笑了好一会儿,才故作严肃反问:“你可真敢说,你就不怕我把你的话告诉母亲吗?” 未轻煦无所谓的摇摇头:“我姨母一把年纪了,还有糟老头子紧追不放。谈情说爱都玩不过来,哪有闲功夫搭理我呀?” 第142章 不懂 原本春暖花开之时,余夕真就要带着小水心到希城来的,谁想半路杀出个贺大掌柜的! 要问济世堂,近一年以来,为何那般消停,再也不找春善堂的麻烦。还要说贺大掌柜的生了重病,自知时日无多,心境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年前就给他的四个儿子分了家,并且把他的妻妾也安置妥当,自己净身出户,追他的小真妹子追到了北宁县。 少年时的玩伴,成年后的生意伙伴,贺大掌柜和余夕真堵着一口气,瞎折腾一辈子。 等待,依恋,仇怨,怎么折腾都放不下小真妹子。他渴望最后的时光,还是与她相伴。 余夕真心有戚戚然,两人相识,相知,相厌,几十年光阴,没有爱情,还有亲情。 都活到了夕阳西下,还有什么看不开的?余夕真把贺行当兄长,一起养个老,没什么不好。 两人在一起三餐茶话,游山玩水,好像回到了以前。余夕真父亲还活着的时候,常年带着他的大弟子和他的乖女儿,到处游走,行医救人,赏大好风光。 吴岁晚说起那两个老小孩儿,总是感慨颇多。贺大掌柜的也有他的可取之处,对他的小真妹子再恨再怨,再捣乱使坏,也没有动摇春善堂的根基,更没有打扰小真妹子享受生活。 他就像一个没断奶不知事的小男孩儿,今天偷一块糖,明天摔一个碗,在小来小去的事上,蹦达来蹦达去。蹦哒了一辈子,闹出的都是小动静,不过是想吸引小真妹子的注意,只求她看一眼他的万般情意。 “贺大掌柜的品质微有瑕疵,但是……对待母亲倒是长情……” “呵呵……岁晚傻了!” 未轻煦蹲下身子,给吴岁晚捋顺裙角,轻声笑道:“岁晚不懂男人,没有几个真的长情。他们的念念不忘,只是因为自始至终得不到。” “哦……” 吴岁晚对着镜子微微歪头,若有所思,沈长戈的身影在脑海中若隐若现。 他也一样吧?韩大仙女再好,得到了,时日长了,也觉得没意思。再见被他丢弃的妻子和未轻煦搞到一起,对他爱搭不理,他就受不了了。隔三差五,跟随守望,小心翼翼地凑近乎,只是因为从来没有得到过她的好脸色吧! 镜中的美人,脸庞圆润,发髻如云,一袭淡绿色秋装加身,该胖的地方胖,该瘦的地方瘦,自有一番风流雅致。 吴岁晚苦笑:“是呀……我就是很傻,不懂那些男人女人乱七八糟的……” 未轻煦站起身,搂过吴岁晚的腰身,与她脸贴着脸,一同望向镜中。一对璧人,相依相靠,画面唯美。 “岁晚无需懂得那些无关紧要的,万事都有夫君呢!” 未轻煦还想说,他也不需要懂得太多,只需看懂沈大将军一个就足够了。 他懂得沈长戈的悔恨,不甘,心心念念,耿耿于怀。 他知道,沈长戈的喜欢在先,愧疚在后,还有漫漫余生的求而不得,都是吴岁晚被爱的保障。 冷漠,无视,若即若离,装模作样……不论吴岁晚如何对待沈长戈,都是把他的喜欢和愧疚揉杂成了一副毒药,迷了他的心窍。 未轻煦放心,他的离去,是吴岁晚另一段幸福的开始。 “岁晚,真美!” 未轻煦一吻落于女人腮边,吴岁晚羞涩垂眸,鼓了鼓勇气,双臂攀上男人的肩膀,回吻了他的嘴唇,轻声呢喃道:“夫君,可爱!” “呵呵……” 未轻煦拥吴岁晚入怀,轻轻叹息道:“我的岁晚啊,不要太谦虚。你不懂那些乌七八糟的,但你懂得医术,会做生意,能赚银子,你比这世上大多数女人活得明白……” 吴岁晚傻笑:“呵呵……没办法,师父教得好。” “嗯……小徒弟有良心。” 未轻煦的眸光闪过疼惜,拉着吴岁晚的手到书房整理账目。 缚誉前日来信,今年各地的收成不错,米行药铺的生意也蒸蒸日上,可以考虑到别处开分店。 苗老旺那头,又养了一群江湖中人,倒腾杂粮不见起色,但深山里采购药材,确实挣了好大一笔银子。 “轻煦,希城这边的生意算是稳定下来了,我们入冬以后就离开这里吧!” 吴岁晚认真做着打算:“不能去京城周边,免得谁认出你来。往南边去看看,气候好,人口多,银子也好赚。” “姨母说得没错,岁晚真是财迷。” 未轻煦捏了捏吴岁晚的脸蛋软肉,玩笑一句后,却没有像往常一样顺着她的意思,而是做了相反的提议:“北方有三大城,荣城,希城和平城,岁晚的生意遍布两城,怎的把平城扔掉了呢?” 吴岁晚合上米行账本,又拿起药铺的账本,轻声道:“平城太冷了,比希城还冷。你的身子又不好,去年冬天,时不时的咳嗽两声。今年在希城过冬,我都不允许了,怎么还能带你去平城?” “哦?” 未轻煦的双眸里盛满柔情,漾出了幸福的笑意,欢快道:“岁晚这么好,心疼夫君,连银子都不赚了。” “哼!” 吴岁晚为了掩饰羞赧,嫌弃道:“还不是你们贵公子娇里娇气的,冷了不行,热了不行。我想起你弱不禁风的样子就烦的不得了。以后,我们冬天去南边,夏天再来北面,银子够多了,慢慢赚呗!” “呵呵……” 未轻煦转身,去书架前摆弄杂物,嗓音低哑:“我适应了很多,岁晚不必担忧,我们过了年就去平城吧!那里会再起战乱,无论是米粮还是药材,或是我们行医救人,都大有可为。我现在不是什么贵公子,是一个大夫,不喜欢太过安逸的日子。” “真的假的?” 吴岁晚扔了本子站起身,抬手就要摸未轻煦的脉搏。 男人顷刻间变了脸,一巴掌拍在她的手背上,凶巴巴道:“跟你说多少遍了,不许你管闲事,师父让徒弟瞧病多没面子。” 吴岁晚捂着手,冷哼道:“那师父倒是有点出息,别再病歪歪的呀!去平城可以,但我若是听见你咳嗽一声,可是要笑话你的。你再凶我,我就跟你对着干。休想再跟我摆师父的谱。” 未轻煦不置可否,扶着吴岁晚的肩膀,把她重新摁回椅子里,催促道:“快理你的生意,然后去可喝一杯喜酒,再然后去城门口迎你干娘,这一天有你忙的呢!” 吴岁晚不疑有他,继续用心做事。辰时中,曦儿醒来,两夫妻围着孩子逗弄了一番。辰时末,吴岁晚出门,去喝小七的满月酒。 三宝没有官职,人才也不出众,席面却放了五十多桌,想不到念不到的官员商贾都来贺喜。 要问缘由,全是借了他主子的光。 沈大将军官居三品,在希城能出左右者不足三人。更何况谁人不知,他是新皇宠臣,前途不可限量,就是他家的猫猫狗狗都长的比别家俊俏些。 沈大将军跟前的三宝,还是一般人吗?自然也是要巴结的。 远的,近的,熟悉的,不熟悉的,还有拐了八十道弯儿,都提不起来的。大家伙一拥而至,都想借着小七满月的由头,和沈大将军搭上几句话。 前院的男人们推杯换盏,吵吵闹闹。后院的女人们唠着家常,嘻嘻哈哈。 沈大将军不但给自家下人办酒席,还纡尊降贵在前院招呼各方朋友。沈大将军的后院,却没有一个女主子露面,自然要被问起。 兰溪按照以往的说法,我家夫人不在希城,在老家侍奉双亲,过些日子就来了。 吴岁晚听闻,没的什么多余想法。兰溪早对她说过,沈长戈和韩婵,不知什么原因闹翻了,两人早已各奔东西。她家将军对韩婵痛深恶痛绝,连提都不许提一声。 吴岁晚是有一点不信的,她见过沈长戈对韩婵的用心。总觉得两人只是性情不投,一时生了嫌隙,早晚还会聚到一起。这种夫人在老家的说法,是对别人的搪塞,也是给韩婵留一条归路吧? 吴岁晚害怕出来久了,曦儿寻她,而且晌午还要去给余夕真的宅子打点一番,便早早地和兰溪告别,出了后院。 不想路过前院与后院相连的园子时,听到了一段闲话,怪招人笑的。 第143章 不行 “你都听见了吧,还是那套说辞,说什么沈夫人在老家侍奉双亲的话,糊弄鬼呢?” “是呦!沈将军寒门庶子,生母早逝,嫡母出家,谁不知道呀?沈夫人侍奉双亲,说的像个笑话。她放着战功赫赫的夫君不管不问,侍奉哪家的双亲?难不成回娘家侍奉爹娘啦?” “你还别说,前儿个我跟我家那口子,也提过一嘴。恐怕沈将军出身不显,当初娶的媳妇儿一定没个人样子,现在当了大官儿也领不出手。休也休不回去,带也带不出来,便把她扔在老家,让她空担名分,任其自生自灭吧!” “你那个说法不对,有荣城的老部下说过,沈夫人貌若天仙,堪比西施再世。很多人亲眼目睹过沈家夫妻的风光与恩爱,后来获罪流放,也是不离不弃……” “哦?那可就奇怪了。既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原配发妻,相貌姣好,共过患难。沈将军又是怎么忍住,与夫人两地分居的呢?” “那还用问吗?你瞧瞧沈将军后院多干净,那正常吗?” “说起这个……我也怀疑呢!我家那口子说沈将军从来没有与他们一起喝过花酒,有谁把漂亮女人送到帐中,都被他赶了出来。大家伙有两个猜测。一是沈将军身子不行,二是在将军府里藏了个天仙,看不上别人……” “嗯嗯……你说这男人,十天半个月不找女人,忍得住。一年到头不找女人的,我还真没见过。再说沈将军是多大的官儿呢?但凡这身子没毛病,啥样女人捞不着?不去外面打野食,营里也没有随军的,府上更没有夫人小妾。你说他没毛病,谁信呢?一个大将军过的跟和尚似的,多好笑呀。” “按说,这人高马大舞刀弄枪的男人,那方面不行的,还真是少数。我家那口子就不信,今日来之前还特意嘱咐我。让我看看这府中,可有姿色过得去眼的女人,或许人家在暗地里没走明路罢了。可是我看来一圈儿,不是小厮,就是老婆子。只有三总管家那刚刚生了孩子的婆娘,是个年轻的……” “难不成那孩子是将军的?要不然,谁家下人得了儿子,敢在主子府里办满月酒啊?” “哎呦,你可别瞎猜,让人听着,你那张嘴,可就惹祸了。那孩子小眼睛大饼脸,跟三总管一模一样,那个错不了。再一个,刚刚都说了,沈将军是多大官儿呢?真看上了一个下人的媳妇儿,留在房中,谁敢说不行啊?更何况那女人肚皮争气,生了个儿子。就是沈将军嫌弃一介婢女出身卑贱,上不得台面,不想认做屋里人,可也没有不认子嗣的道理。” “那说来说去,就是沈将军身子不行啊!” “是呗!男人不找女人,除了身子有毛病,还能是他品格高尚,洁身自好啊?你见过那样的男人吗?说出来你信吗?” “我信啥啊?我家那个来一回坚持不了半刻钟,还和丫鬟眉来眼去、动手动脚。要不是我看得紧,我家那两进的大宅子都塞不下他的女人了。” “唉……沈将军身着盔甲,手持大刀,威风凛凛,哪个女人见了不心动?身子不行这事儿啊,真是让人意外。原本我还打算着,把我表姨家的妹妹送到沈府来做个小妾,得宠不得宠的,无所谓。我表妹天生丽质,嫁个普通男人委屈了些。沈将军人中龙凤,与他扯上关系,我表妹不亏,我家也能借点光啊!” “哎呦,可打住吧,你送些金银都比送女人强……” “是的,这招子不敢想了,可别送礼送不成,倒惹了沈将军不痛快……” 沈府花园东南方有个亭子,亭子西面有个假山,吴岁晚正立在那处,抻着耳朵,听两个小官太太胡诌八扯。 沈长戈的身子不行?不可能啊! 吴岁晚可以作半个证人,证明沈长戈会想女人,也有正常男人该有的反应。至于那个“行”,能不能行到底?她就不知道了。 要问吴岁晚怎么会如此了解,并且肯定一个男人的私隐。那就不得不提,两人同一屋檐下,朝夕相对了八九个月,哪有什么秘密可言? 虽然夫妻名头是空的,但是,吴岁晚脑子不清楚,吃饭洗漱都离不开别人伺候,甚至来了月事,也要沈长戈亲手打理。 两人日日坦诚相见,沈长戈有没有反应?吴岁晚偶尔清醒,哪有不知道的? 至于,为什么没有更亲密的接触? 吴岁晚猜想,沈长戈不是畜牲,再有想法,也能控制自己,不会对一个疯女人下手。 再有,沈长戈心有所爱,自然是在为韩婵守身如玉。 亭子里的闲话还在继续,说什么给沈大将军送女人的事儿?都是白打算! 哪个女人的姿色,能够赛得过韩婵? 沈长戈吃过好肉,口味变刁了。让寻常人眼馋的一点小荤腥,讨不了他的喜欢。 吴岁晚摇摇头,讽刺一笑,抬脚离去。 那么多正事忙不过来,杵在这里管姓沈的闲事,吃饱了撑的! 吴岁晚有夫君,有女儿,有母亲,有生意,日日财源广进。啥都有,就是没烦恼。满心满眼都是岁月静好,无暇顾及周遭的诸人诸事。 所以,她不知道,她在将军府停留一个时辰,让一个男人坐立不安,心不在焉,远远迎接她来,又默默目送她走。 烈酒入喉,一杯接着一杯。痛彻心扉,一阵强过一阵。 沈长戈不敢靠近分毫,恐怕惹妻子不快。 一道又一道恭喜之声,如刀似剑像铁锤,一下又一下击打着他的良心。 他和岁晚的曾经,没有八抬大轿,没有鲜艳红嫁衣,没有洞房花烛,没有恩爱两不疑。 他们的过去,是沈长戈的愚蠢绝情,是韩婵的肆意风流,是吴岁晚一身抹不去的疤痕。 小七的满月酒,让沈长戈喝了个烂醉如泥,瘫在房里,整整三日。 直到京中来了皇帝陛下的密旨,东元边关有变,原兵马大元帅高家和大皇子的舅舅孙家生了龃龉,恐对即将来临的战事不利,急需第三股势力平衡。 “哎呦……我的将军呦!您这是闹哪样?不吃不喝不出屋,也要坐回月子不成?” 三宝撬开门锁,把沈长戈从榻上拽起来,打水,备衣裤,收拾铺盖,叨叨咕咕。 “咋的呢,媳妇儿回不来,你也不活了吗?” “你想让夫人看见你,就得活出点人样啊。你不瞧瞧未公子因为啥得夫人喜欢吗?人家长相好,脾气好,嘴巴甜,心眼子活络,三言两语,轻描淡写,就哄得夫人哈哈大笑。” “你要说你来不了那些个风花雪月,你就努力干出一番事业。未公子可不只是在院子里面的本事,人家治病理生意也是一把好手。” “你再瞅瞅你现在,跟那扶不上墙的烂泥似的。兵也不管了,官也不当了,整天窝在屋子里等着生蛆。你叫夫人看见你这副样子,她能高兴吗?谁家女人找男人,找一个废物呀!再说咱家夫人可不是一般的女人,看不上那一事无成的男人,你不清楚吗?” “人家那边恩恩爱爱,红红火火,你在这边自暴自弃,生无可恋。媳妇儿不愿意回家,你怨谁呀?要怨就怨你自己不如人家未公子优秀,还不知道自我反省,取长补短,啥也别说了。” 沈长戈对着铜镜刮胡子,刚毅的面庞一片灰白,眼中的神采黯淡无光,听见三宝说他不如未轻煦的话,便停下了动作。 过了两个呼吸,想通了什么,他又重新活跃起来,同时闷闷地应了一声:“嗯……是的……” “啊?” 三宝叠被子的手一顿,对于沈长戈的反应很是诧异,还有那么一点点惊吓。 他记得从前,韩夫人还在的那一段时日,两个主子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多数时候,沈长戈没有耐心,听韩夫人不说人话,也不接茬,甩手就走。 但是,只要韩夫人说一句沈长戈不如未轻煦,沈将军立即甩掉男人的大度与宽容,一定和韩夫人对着骂。没有痛下狠手,却也亮过拳头。 就在刚刚,三宝将两个男人对比在一处,说完就后悔了。他还以为下一刻就会迎来主子的拳打脚踢,没想到……命可以丢,面子不能丢的沈长戈,居然平静地认下了。 第144章 上进 你说这个人呐?太骄傲了不好,太自卑了也不好,不能让沈将军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啊! “嘿嘿……” 三宝把铺盖全部叠好,用指头蹭了蹭鼻子,陪笑道:“将军呐,谁不如谁的话,也就是说说。人和人哪有一样的,不一样的人,咋放一块比呀?要说您不如未公子,这话也不对。他有他的优点,你有你的长处……” 三宝意有所指,把“长处”两字咬得重重的,凑近两步,小声劝道:“你是不是忘了,未公子是个什么身份?他再会来事儿,也当不了别人丈夫。您再想想,夫人有多喜欢孩子?一个大街上捡来的,都疼爱得宝贝一样。再待两年,岁数大了,能不想自己亲生一个吗?” “您就光说未公子有多好,但夫人那一身伤痕,那脑子犯糊涂的毛病,还不是未公子造成的吗?他现在对夫人好是应该的,但他要求夫人守一辈子活寡,他好意思吗?” “说来说去,他们两个长远不了。您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努力,升官发财。等到夫人厌倦了未公子,分道扬镳之际,您高大威猛,往跟前一站,谁能说不好看?谁敢和您争抢?夫人就是借种也是借您的,借不着别的男人的,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再一个,怎么恩爱的夫妻也有拌嘴吵架的时候。未公子再有能耐,面面俱到,他也是肉体凡胎,也有顾及不了的东西。您得闲就往跟前凑凑,脸皮厚点,没啥的,男人嘛。不行也找几个话本子,看看大戏什么的,学一学人家怎么争宠的?你不能傻愣愣的就干等着,该动心眼子得动心眼子,该使手段得使手段……” 沈长戈擦干脸,把帕子扔在水盆里。回过身来,神态极其严肃地看着他的小跟班。 果然,人都是会变的,从前直愣愣的傻小子,也长出了九曲回肠。娶妻生子后,身份变了,心思也变了。 就是好像有点不正道,咋就不盼别人好呢? 虽然,他也日盼夜盼,就盼着未轻煦赶紧滚蛋。 但是,他有自知之明,吴岁晚对他的讨厌,和未公公没有多大关系。 只怕未轻煦走了,他没得着益处,吴岁晚最先受不了,伤心难过,痛哭流涕的……他又舍不得。 沈长戈的千愁万绪,三宝毫无所觉,抬了抬眉头,挤了挤眼睛,拍着主子的肩膀,鼓励道:“将军,您还有机会,先鼓起劲儿来,立个大功去吧……” “嗯……” 沈长戈长呼一口气:“岁晚过的不错,我的心事,不必操之过急。还是全力拼前途要紧……” 三宝欣慰:“这就对喽!” 沈长戈穿衣束发,重整旗鼓,也对小跟班做了安排。 “你回房收拾行装,后日起早随我快马去京城,再回一趟吴县,两个月之内,赶回平城,我们闯一闯,拼一拼……” “啊?” 三宝刚刚扶起一摊烂泥,正在沾沾自喜,不想“烂泥”上墙之后,不甘寂寞,硬拽着他一同进步。 “别呀!我刚得了一个大儿子,还没稀罕够呢!我才不到处奔波,四方拼搏呢!我有老婆孩子热炕头就够了,我不需要……” “你需要!” 沈长戈黑眸微眯,声音低沉,不容置疑:“你劝我时,话说的那么好听,好男儿志在四方,好女人看不上废物什么的,都是正理。我没有老婆孩子的都要努力,你有老婆孩子更应该奋发图强。免得兰溪说她夫君没能耐,小七嫌他父亲没本事。后天跟我出门,快去准备!” “你你你……过分啦!” 三宝气得脸红脖子粗,又带着一点弱小无助:“你就是嫉妒,你见不得我好。你没有家庭温暖,就不安好心。让我陪着你一个光棍儿,浪迹天涯,日日苦熬……” 沈长戈抄起佩刀,冲着三宝抬了抬下巴,哼笑一声,大步离去。他没说出一个字,又好像说了一大通。 就见不得你在家享受幸福生活,就要你抛家舍业陪着我,就要你想媳妇儿搂不着,就要你想儿子抱不着,你能怎么着? 你和你全家的前途都是本将军说了算,给点脸,你就忘了你是谁家的奴才吗? 本将军势大,你奈何不得。 让你干啥,你都得乖乖听话。 “无赖,不要脸……” 三宝一蹦八尺高,气得语无伦次:“早知道你这么没良心,就该让你烂到屋里头。你生蛆了,我都不该管你。建你的功,立你业去,跟我有什么关系?” “哎呦……我那如花似玉的媳妇儿呦!我那白白胖胖的大儿子呦!一出门就是几个月见不着哦!” “都怪我爹娘,贪图钱财,不管买他儿子的是人是鬼。也怪自己死心眼子,为什么不早早扔了这狼心狗肺的……” 三宝憋了一肚子委屈,回到房里和媳妇儿磨磨叨叨。原本以为兰溪会跟他同仇敌忾,说沈长戈的不是。也会对夫君的远行难舍难分,扯着拽着不让他离开。 却不想媳妇儿和主子一样,极有上进心,对他劈头盖脸一顿骂。 “你个老爷们儿,寻思啥呢?你不出去闯天下赚银子,留在家里做什么?要你洗衣做饭,还是奶孩子?你个没有出息的,把我骗回家生了儿子,就以为万事大吉了?你不想着跟着将军身边,也立点功,挣个小官当当,净打算着窝在家里享福。我一个奴才老婆啥时候能出头?你儿子还能有前途吗?你也想让他和咱们一样,从小给人当奴才,长大了还当奴才,子子孙孙都当奴才吗?” 三宝眼泪汪汪,抖着嘴唇,一句话说不上来。出了房门被主子整治,进了房门被媳妇儿管教。若不是怀里的孩子不知事,还不会说他爹没用,这日子真是一天都过不下去了。 不过,男人嘛!度量要大些,不能撑大船,也能跑小舟。脾气也要好些,受不得胯下之辱,也得对媳妇儿的打骂笑脸相迎。 三宝不仅会劝别人,也会劝自己,一劝就好。 尤其临行那日,天还不亮,兰溪不但为他做了可口饭菜,还为他从头到脚换了一身新衣。出门前,好媳妇又为夫君包上了一大包棉袄棉帽棉袜子,一遍遍嘱咐着,平城天寒地冻,不能着凉。 三宝再看那牛逼哄哄的主子,啥也没有。没人骂,也没人惦记,相比那孤家寡人的可怜兮兮,他还是幸福的。 “将军,我那天劝你的话,你都没听进去呀!我昨日去夫人那里,拜托她照顾兰溪母子,你怎么就不跟着去呢?借机说上几句话,多好呀!” “你不能像个磨似的,不推你不转转。看没看着?有媳妇儿多好,你得努力呀!” 出了城门,三宝驾着马,一手扯着缰绳,一手摸着胸前的包袱带子,咧着嘴巴,美滋滋地显摆。 沈长戈瞥了一眼三宝的满口大白牙,十分担心深秋露重,冻坏了他的牙花子。 “管好你自己得了!” 晨光微曦,照不亮光棍儿汉的大黑脸。 “随我出门,有点眼力见,莫要惹我不痛快。你要知道,你的命运捏在我的手里。” 沈长戈举着马鞭,点了点三宝的额头,随后抽在马屁股上,迎风奔腾。 “牛什么牛啊?除了欺负我就是欺负我,也没见你有什么大出息……” 三宝一夹马肚子,紧跟而去,碎碎念念,随风飘远。 两日后,吴岁晚在各地来往信件中发现了一道陌生的笔迹。 他说,天气冷了,早上骑马会冻手冻脸。 第三天,发现了第二封信。 他说,往京城的方向走,越走越暖和,食物也越来越丰富,但他还是喜欢希城的羊肉汤。 第五天,发现了第三封信。 他说,离希城越来越远,也越来越想她。 二十日后,发现第十三封信。 他说,他入了皇宫,见了皇上和皇后所出的嫡皇子。 一个月后,发现了第二十封信。 他问,希城下雪了吗? 一个半月后,发现第二十七封信。 他说,他去了杨家村,在村口的大槐树下磕了三个头…… 转眼过了年,沈长戈的来信摞成一摞,堆放在角落里。 对待那些轻飘飘的纸张,吴岁晚没有随手就扔,也没有刻意珍藏,更没有写出半个字的回信。 第145章 隐瞒 二月中旬,希城连续下了五天大雪,雪深没过膝盖。 城边村子里很多茅草屋被压塌,有些日子过得去的还能求亲靠友,但有些老弱孤寡,平常就无人管无人问,受了灾也只能跑到城里求生。 官府救援不力,安置了前一批,冻不死也饿不死。但后来的源源不断,只能躲在破庙破屋子城墙根,沿街乞讨。因为官府一日只提供一碗稀饭,严寒中体力消耗太快,根本吃不饱。 很多富户商铺,对灾民围堆堵截,恐怕沾惹上身的时候。吴岁晚让米行管事的在门前架起一口大锅,早晚熬粥。 每个灾民凭着户籍,一天可以免费领两碗稀粥。若是壮劳力不够吃,米行还提供热腾腾的粗面馍馍,多少皆可,但是,需要记账,入秋还银子。 希城冬天比夏天长,土地也比别城土地多。夏天种粮,冬天干嚼,冰天雪地,没有别的生路。 但是,绝大多数灾民都是正经过日子人家,太穷也穷不到哪里去。而且,一个雪灾,到三月里自动化解。 吴岁晚算计一番,左右不过半个月。投入三五百两银子,有人赖账,也赔不上,她赚的就是一个好名声。 灾荒一过,万物复苏,谷丰米行也会家喻户晓。 二月末,米行管事的来回话,希城里口口相传,谷丰粮铺的东家岁晚夫人是菩萨再世。 又过了两天,灾民里有好打听事儿的,得知吴岁晚还是春善堂的大夫,赞扬之声愈发高涨。 一传十,十传百,传来传去,传出了神。 谁得个头疼脑热,紧巴巴地往春善堂里赶。不为了治病,只为了见一眼岁晚夫人。 既能让人饱腹,又能给人治病,百年不遇的奇女子,看一眼都能分点福气。 吴岁晚接连三日没敢出门,只窝在家里哄孩子,谋划商途。 她现在什么都不缺,只缺银子,缺一大笔又一大笔可以让她实现抱负的银子。 把索离山脉的水引去十年九旱的荣城。 让幼儿孤老有栖身之所,三餐得济。 还有……沈长戈又来信了! 他说,平城也遭了雪灾,再加上东元时不时的挑衅,边关烽火不断,百姓流离失所。 他还说,大靖士兵不适宜冰寒天气作战,防护不利,生了冻疮。战场负伤者更是凄惨,断手断脚,伤口迟迟不愈。勉强保住性命,也是半世残废。朝廷安抚的银两,根本不够置房置地,衣食无忧。个别落了残疾的士兵受不了前路无望,而选择自我了断。 更多的士兵感觉唇亡齿寒,临阵退缩,得过且过。 他已多次上书皇帝陛下,却迟迟等不来解决之法。他猜想,国库空虚是最主要的原因。 吴岁晚捧着信纸,拧紧了眉头。 如果她有银子,是不是可以给边关送去御寒的棉衣,裹腹的好食。 或是她有更赚钱的买卖,用更多的帮工,让那些伤残的士兵也能凭力气和头脑养活自己,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人绝望轻生。 只是,朝廷都没办法,她一个排不上名号的小商人,更是爱莫能助。 吴岁晚整理好书桌,带着稍许忧郁转去了厨房,比起远方的灾秧,她夫君的身子是她顾得上的。 今年冬日,没有听见未轻煦咳嗽,但他灰白的脸色,日渐消瘦的身形,还是让通晓医术的吴岁晚忧心忡忡。 她知道,未轻煦有事瞒着她。 吴岁晚以为,太监的身体特殊,总有一些不适,不便示人。他不愿意让她查看,她就退得远远的,只在吃食上费点思量。 活过六七十岁的太监多了去了,未轻煦自己又是医者,如何保养,不用他人操心。 她相信,不会有什么不幸之事发生。 吴岁晚炖了一只整鸡,搭配名贵药材,咕嘟嘟冒着热气,端回房里。 未轻煦正半蹲在床榻边上,逗着未曦走路。 “曦儿,过来呀!到爹爹这里来……” 未曦咧着嘴巴,露着四颗小牙,一点点挪移小胖腿,一步两步,五步六步,第七步要扑倒,爹爹立即稳稳接住。 “曦儿真厉害!” 未轻煦掐着女儿腋下,把她的小身子举得高高的。未曦扑腾着小胳膊小腿儿,咿咿呀呀。 吴岁晚无比喜欢的一幕,每天都在重复。 “快过来吃饭啦!” “来来……让我们瞧瞧,娘亲做了什么好吃的。给没给曦儿做肉肉啊!” 未轻煦抱着女儿围坐到饭桌前,乖乖等着投喂。 “夫君吃鸡肉,曦儿吃猪肉……” 吴岁晚给未轻煦盛了一碗黄米饭,给未曦搅着一碗瘦肉粥,喂到嘴边。 “嗯……好吃……岁晚吃这一块……” 未轻煦一手抱娃,一手夹菜。喂自己一口,再喂妻子一口。 圆圆的餐桌,简单的饭食,丈夫喂妻子,妻子喂孩子,幸福围成一个圈儿。 “夫君,不用管我,你多吃一点……” 未曦吃饱了,吴岁晚把剩下的半碗粥,悉数喂进了未轻煦的嘴里。 “夫君,你又瘦了……” “还好,岁晚不必忧心。” 未轻煦神色淡淡,横抱着哈欠连天的未曦轻哄。 一直是这样,每顿饭都不少吃,吃得也高兴,却总是胖不起来。你若一问,他就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表情,再多问,也问不出个子午卯酉。 吴岁晚把剩下半碗黄米饭吃完,忍了又忍,还是忍不住商量道:“要不……我们到五六月,天气和暖些,再去平城吧!” “说什么傻话呢,人手都安排好了,三日后就出发,怎能说反悔就反悔?” 未轻煦把熟睡的未曦塞入吴岁晚怀里,催促她照顾好孩子,一边收拾桌子,一边嗔怪道:“岁晚真是越来越懒呐!以前你可不是这样的,我要歇歇都不行。现在倒好,我卯足了劲儿地赚银子,你怎么还拖后腿呢!” “我就是害怕……” 吴岁晚把未曦安置好,坐在榻边轻拍她的小身子,心里的不安悄悄升腾,轻声说些什么,却被未轻煦打断:“岁晚,我都打算好了,等你在平城站稳脚跟,我就歇着,让你养着我……” “现在,我们男主外,女主内,可不要阻拦夫君开疆扩土……” “你只管站在夫君身后,等着收银子就好!” “现在陪着曦儿睡个午觉,养好气血,免得到了平城,不小心碰见沈长戈那厮,埋怨我不配做人夫君,没有把你照顾好。” 未轻煦半真半假地玩笑着,端起食盘,悠哉哉出了门。 吴岁晚倒在未曦身旁边,唉声叹气。 这半年以来,未轻煦怀揣雄心壮志,买田地,置铺面,培养手下。 他说,要在今年入秋之前,让吴岁晚的身家翻几个翻,要让她占下大靖朝的半壁江山。 等到攒够了本钱,夯实了底气。男人就懒惰在家,随女人去折腾。只要她高兴,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无人能拦。 劝不住就不劝了,当个乖乖小媳妇儿的感觉也挺好。 不过,吴岁晚安心睡去之前,也在告诫自己,事事听话不是好习惯。入了秋,生意更上一层楼,应该亮亮她的厉害,免得未轻煦太骄傲,脱离她的掌控。 温暖的床榻上,母女俩睡得香甜,却不知厨房里的未轻煦,只洗了一个碗,便跑到园子里的雪堆旁,把刚刚吃进的饭食,翻肠倒肚地呕吐出来。 他忍着眩晕,攒着白雪掩盖秽物,却听一串脚步声临近。 “谁?” 未轻煦慌张不已,回头一瞧,小凳子跑了过来,瞟了一眼雪堆,立即惊呼:“公子,这……怎么有血?” “无事……不要声张,快埋起来,别让岁晚看见。” 未轻煦踢了一脚雪,身子摇晃,扶住旁边的小树,才勉强站稳。 小凳子拿来木掀,铲平,扔远,掩埋。 “公子,真的没有办法了吗?还能瞒多久?” “瞒一天是一天……我不想看见岁晚难过!” 未轻煦喘匀一口气,扶着小凳子的胳膊,往书房走去。 “可是……哪天你真的撑不下去了,突然倒下,夫人受得了吗?” “所以……我要把岁晚送到沈长戈身边去。” 未轻煦把偷藏的药瓶找出来,倒出两粒,硬吞了下去。 小凳子慌忙去倒茶,明知问了也是白问,还是六神无主地磨叨着:“真的没有别的法子吗?真姨也救不了你吗?夫人怎么办?” 未轻煦饮了茶,又找出第二个更大的药瓶,递给小凳子,嘱咐道:“若是哪一天,我发生不测,岁晚再次失了理智,便给她服这个药丸,一天只能服用一粒。” 随后,他又坐在书桌前,写了药方,让小凳子好好保存。 “我终究是要走在她前头的……” 未轻煦靠向椅背,清瘦的身子软塌塌,乌黑的瞳仁悲戚戚。 “我留给她花不完的银子,也留给了她治愈不了的病根。” “我的药只能让她安静一时,却不能挽救一世。她的余生需要一个人,永远的忍耐,包容,放任与呵护。” “除了沈长戈,竟是无人可托付。” 第146章 怨妇 未家夫妻离开希城那日,天公作美,艳阳高照。 房檐下淅淅沥沥滴着水,道路两旁的积雪半化不化发了黑。 裹着毛绒斗篷的小未曦被吴岁晚抱在怀中亲吻,咯咯笑着。或许是太小吧,没有多少分离的悲伤。 但是,当她的小身子即将离开未轻煦的手臂时,却哇哇大哭起来。 “哎呦……这是怎么啦?” 吴岁晚伸手,想把孩子重新揽入怀中,未曦的哭声,猛然尖锐,小胳膊搂着未轻煦的脖子,小脸蛋急得通红。 “好好好……爹爹抱……” 未轻煦摇晃身体,扶着孩子的后心,微微笑着呢喃:“可惜啊……我的宝贝女儿,还不会叫爹爹。” 吴岁晚立在一旁柔声安慰:“不用可惜,不过三两个月,等咱们安顿妥当,庄稼也长起来,便让母亲带着曦儿去平城。你听她那嗓子多嘹亮,以后也是个爱说爱笑的,只怕叫爹爹,叫到你厌烦……” “怎么会烦呢?” 未轻煦的眼神飘忽着一抹浓浓的悲哀,吴岁晚只顾和小水心交代孩子的各种习惯,没能注意到。 余夕真悄悄叹息,把哭累的未曦抱入自己怀中,凝着未轻煦的双眼,沉声问道:“轻煦,这几年,你过得幸福吗?” 未轻煦郑重点头:“幸福……” “哦……” 余夕真的眼眶一热,温柔笑道:“不管日子长短,幸福就好。” 未轻煦深深一礼:“姨母安康,外甥先行一步!” 余夕真轻轻颌首,没有出声,害怕暴露嗓音里的哽咽。 吴岁晚牵着未轻煦的手走出几丈远,又甜甜笑着回身招手:“母亲,天气暖了,就带着曦儿来啊!我和夫君在平城等您!” 马车越来越小,消失在茫茫天地间。 余夕真的眼泪,缓缓滚落,老的少的,她已记不清自己送走了多少人。 欢乐散场后的凄凉,她尝了一遍又一遍。 小水心不明所以,不知如何劝言,只能小心翼翼地为真姨拭泪。心中期冀着,余生少些离别。 一地一风景,从希城到平城,一路走走停停,游玩了二十多日。 良田草场成片,牛羊漫山遍野。 道路越走越宽阔,心情越来越自在。 “轻煦,我好喜欢跟你一起出门啊!” “我们在平城打理好生意,明年这个时候,你再领着我到处走走啊。” “我喜欢天宽阔地广袤,骑着马奔腾。我听说,东元那边有更大的草原,一眼望不到边,与天相连。” “轻煦,你好好养身子,你要陪着我走更远的路,去看更美的风景。” “趁着曦儿还小,我们去北边看过草原,再去南边看大海。等到她长大了,就要跟在我们身边,要去哪里玩耍,就由不得我了。你现在疼曦儿,就比疼我还多。” “轻煦,过几天,我们买一片大草场,养几匹骏马。闲着没事儿就来放放牛喂喂羊。” “我在杨家村的时候,给别人家做过小工,喂过猪,还亲眼见过猪下崽崽。那母猪可厉害了,一气生了二十二只猪宝宝。明天咱们养牛羊,也多养几头母的,我给它们接生。” “咱家曦儿最喜欢喝羊奶了……” 吴岁晚神采飞扬,搂着未轻煦叽叽喳喳,有回忆,有畅想,有鸡零狗碎。 未轻煦总是暖暖笑着,认真听每一个字,时不时的轻轻嗯着。 相携半程,已是三生有幸。 由于早先的安排,吴岁晚的生意在平城铺展得很顺利。但是,此地与东元前线只有二百多里路程,处处透着死气沉沉。 到了四月中旬,柳枝抽芽,草场新绿,老天赐下一片生机,边关也迎来了一场胜仗。 一整个冬季,东元士兵今天闯进来抢一车粮,明天闯进来赶一群羊,春暖花开之后,反倒消停了。 因为东元的国力不及大靖,也就是冬天闲着没事儿,欺负南边人不适应天寒地冻,抢点是点。真到了春夏秋三季,他们也要忙着畜牧种田过日子。 沈长戈力排众议,带着五千骑兵第一次反守为攻,抢回了一大群牛羊。成年公牛公羊剁肉煮汤,犒劳三军。母牛母羊及小牛犊小羊犊,分发给百姓蓄养。 边关没有大战,高途为了保存实力,也为了远离是非,带着他的高家军一直驻守在松岭。 大皇子舅舅谭启赋任主帅,小皇子舅舅庄致康任监军。一个自负,一个迂腐,两人明里暗里勾心斗角,水火不容。 沈长戈夹在中间烦不胜烦,谁的面子也不甩,料准了东元不会再有所行动,便带着他的亲卫,回到平城躲清净。 不知是谁走漏了风声,或是沈大将军的长相太扎眼,即使轻装简行,还是一入城就被百姓夹道欢迎,一步一挪。 走到春善堂门前,有一个大娘捉了一只大公鸡,还有一个大婶提了一篮子鸡蛋。 沈长戈继续推辞,眼角余光不经意扫过医馆门前,扫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他不可置信,仔细看去,还用手扶了一下眼角,恐怕自己战场劳累,双眼昏花,认错了人。 是岁晚吗?是岁晚吧?你看她身旁还跟着未轻煦呢! 沈长狂喜,动了动嘴唇,无声地呢喃:“岁晚……” 又恐怕身在幻境,转头朝三宝求证。却见那小子噔噔噔跑远,到春善堂门口,就拉住了岁晚的胳膊,激动地询问着什么? 沈长戈闹心扒拉,咬了咬牙,强忍着没有随在那傻小子身后跑过去。众目睽睽之下,给岁晚惹来闲言和麻烦就不好了。 强装镇定回了将军府,等到太阳卡山,也没等回三宝。他换了一身平常衣裳,悄咪咪摸去了春善堂,一进门只有一个大夫守铺子,不见三宝,也不见吴岁晚。 不等表明身份,那大夫已经认出他来,热情道:“沈将军来了,是来找百户大人吧?我们东家留他吃晚饭,此时正在后堂呢!您也不用见外……” 大夫在前方引路,闲聊道:“听百户大人说,您和我们东家也是旧相识。既然来了,也一块吃个晚饭吧!我们东家人很好的,不论大夫还是小工,赶上饭点儿,都能尝尝她亲手做的菜……” 沈长戈面上微笑以对,内心却老大不是滋味儿。 什么旧相识?那是我的夫人。 尤其进了内堂,看见三宝的唾沫星子横飞,双手双脚比比划划,正和吴岁晚讲他在战场上如何机敏灵活,武功高强,杀敌无数,轻轻松松得了个百户官职。 那样子,咋那么招人恨呢? 沈长戈心中骂道,真是狗肚子装不了二两香油。一个破百户,你牛逼个什么劲呢?你主子我比你英勇百倍,都没有到处炫耀呢!真是关公面前耍大刀。 “哼……” 沈长戈冷冷地使了个动静,三宝闻声,脊背一僵,不用回头看,也立即闭了嘴。 吴岁晚朝门口瞧,微微一笑:“沈将军来得正好,还有一个菜,马上吃饭,和我夫君喝一杯。” 将军?夫君? 沈长戈的心尖儿被针刺了两下,笑得勉强又讨好。 “岁晚……你什么时候来平城的?我两天前还给你寄了一封信,寄到了希城,这两个月的信……你都没收到吧?” “呵呵……应该是错过了。” 吴岁晚起身,疏离道:“看你平平安安的就好。如今离得近了,也不必再写信。沈将军坐吧,我再去炒个菜。” 随后,不等沈长戈说什么,转身出了门。 “哦……” 沈长戈的脑袋一耷拉,像一只被遗弃的大狼狗。三宝有眼力见,立即把自己的位置让出来,欢声招呼:“将军,您坐这里,和未公子唠两件军中大事,我有很多不懂的,说不明白……” 沈长戈被三宝提醒,一扫颓废姿态,提了提气,松了松面皮,在未轻煦对面坐下,漫不经心地问候:“未公子,还好吗?” “当然好了!” 未大贵公子执壶为客人斟茶,面上优雅端方,嘴巴不甘示弱:“有岁晚陪着,怎么会不好?” 沈长戈的眼角微不可察的一抽搐,瞄着情敌的俊俏脸庞,讥讽道:“光是心情好没有用,身子也得好才行呢!瞧瞧你这面色,也该好好保养,怎的比东元大兵的尸首还难看呢?” “呵呵……” 未轻煦不怒反笑,似真又似假地赞叹:“沈将军的眼光可以,还能看出我身子不行啊!” 沈长戈饮了一口茶,眼睛朝着门口张望。他只想多看几眼媳妇儿,不打算和姓未的斗嘴皮子。 但是,未轻煦却是穷追不舍,悠悠然问道:“若我真的变成了一具尸首,你会高兴吗?” “啊?啥意思?” 沈长戈皱眉不解,嫌弃道:“你怎么越来越像个娘们儿?” 上一回说要走了,这一回又说要死了。不仅像个娘们儿,还是个深闺老怨妇。总是扒着男人问,我走了,你会怎么办?我死了,你又怎么想? 这一天天的,身在福中不知福,没啥事儿可想,也没啥事儿可干了吗? 第147章 旧情 未轻煦不理沈长戈的狐疑与质问,摩挲着茶杯,慢悠悠说起毫不相关之事。 “两日前,我接到一个病患,全身高热,上吐下泻,来不及用药,就一命呜呼。我原本以为他年岁大了,偶得风寒,勾起旧疾。但与其儿女闲聊得知,他们隔壁村子也有一老人,前些日子突然逝去,症状与他父亲相同。我再一回想病人的脉象,竟是与古籍里记载的一种瘟疫吻合。” “哦?” 沈长戈正色:“确定吗?会不会扩大?” “不及时控制,就会扩大!” 未轻煦神情严肃,语调温和:“昨日早晨,我去官衙通禀,提示防范。知府派官兵将那两个村子围拢起来,下午便收到消息,又有两个青壮年相继暴毙……” 沈长戈意识到事态严峻:“怎么突然起了瘟疫?” “不是突然!” 未轻煦把凉茶倒掉,又续了一杯,却没有饮用,手指在茶杯边沿,缓缓滑动,眼神肃穆。 “春寒未退,冰雪消融,冬季战乱的尸首裸露出来,血肉腐烂,毒性蔓延。很多村民去战场捡食牛马遗骸,染毒不自知,一传二,二传三……” 沈长戈紧张兮兮:“那怎么办?可有救治药方?明天不要让岁晚出门啦!” 未轻煦挑动眉梢,揶揄道:“沈大将军是不是应该先顾着自己,或是顾着你的士兵,前途和家国……” 沈长戈急声驳斥道:“一群大老爷们儿,有个头疼脑热的能怎么着?岁晚表面看着健壮,可都是虚胖,染了疫病多难捱。你能替她,还是我能替她?” “呵呵……这可不是简单的头疼脑热,咳咳……” 未轻煦笑了两声,便止不住咳嗽。连忙端起冷掉的茶盏,咕嘟嘟灌了一口,压下了即将冲出嗓子眼儿的血腥。 “这身子是真娇弱呀!你有没有染病?可不要连累岁晚……” 沈长戈虎着脸,端起茶壶,给未大夫续了一杯热茶,满眼审视,命令道:“实在不行,你吃完饭就给自己抓副药,有病快治,没病防着点。” 未轻煦抽出帕子,一点点擦拭手上的茶渍,轻声笑道:“我现在的病不传人,但我明日会去那个村子,接触真正染了瘟疫的病患……” 沈长戈急了:“你要去治瘟疫?那你自己去,可不要带着岁晚啊!” “当然!” 未轻煦把用过的帕子叠好,揣回袖笼里,一举一动,慢条斯理。 “正是因为此行危险,我才要把岁晚留在城中。合该你与岁晚缘分未了,我要走了,你就来了。就算我归来无期,也不担心岁晚无人照顾。” 还归来无期?又摆着矫情劲儿! 沈长戈扯了扯嘴角,厌烦道:“要去你就去,说什么丧气话?我又没盼着你死。再说了,你不是太医吗?不是医术高强吗?难道……” 沈长戈灵光一闪,得意笑道:“我知道你今天为啥又跟我摆这死出了,你是害怕岁晚留在城中,我也在城中。我们经常见面,旧情复燃。等你治完瘟疫回来,就没你啥事儿了吧?” “哈哈……旧情?还复燃呢?” 未轻煦笑得形象全无,眼角眉梢染上春意,那份对感情的自信,和对情敌的嘲讽,不用多言,显露无遗。 沈长戈再次黑了脸,嘴硬道:“我和岁晚是夫妻,还共过患难,怎么就没有情了?” “好好好……你们有情,我不跟你争。” 未轻煦像哄小孩子一样妥协,又像心血来潮一样,好奇问道:“若是有一天你们真的复燃了,你会怎么对岁晚?会一直宠爱她吗?你对她的情谊能够维持多久?” “哼……你放心,岁晚心目中的好夫君,如何疼爱她,我就会如何疼爱她,而且……” 沈长戈常年混在军营,粗俗又直接,眼睛滑到未轻煦身下,挑衅道:“你这种好夫君做不到的,我也可以做到。保管让岁晚儿孙满堂,日日幸福,幸福到老。” “嗯……” 未轻煦不见丝毫嫉妒,眼光澄澈,认真道:“儿孙满堂最好,岁晚有女儿了,再生一个儿子,凑成一个好。可以当婆母,也可以当岳母。可以做祖母,也可以做外祖母。人生一世,每个角色都好好演绎,每种快乐都体会一点,就是好的生活。” 沈长戈有一点不乐意,小声嘟囔道:“我不仅可以跟岁晚生儿子,我们也要再生一个女儿。不要以为你和她有个女儿,有什么了不起的……” 未轻煦仿佛没有听见沈长戈的酸言酸语,继续忧虑:“如果岁晚生不了儿子,你会不会为了传宗接代,冷落岁晚,转身纳妾?” 沈长戈愣了一下,很快想通了什么,郑重答道:“岁晚生的,无论男女,我都喜欢。就是她能生,却不愿意给我生,我也会一直宠爱她一人,绝不纳妾。” 先不说沈家,他还有两个兄弟,已经成亲生子,有了后代。就是他亲生父亲,为了传宗接代,背叛正妻,纳了小妾生了他。导致夫妻离心,小妾受罪,恩怨到死都没有了结。那份闹心巴拉他是从小看到大。 再说他自己,傻不拉几,犯了和父亲相同的错误。先是追求美色,和韩婵轰轰烈烈。新鲜感过去,感情冷淡,又为了面子,拖泥带水,违背俗礼,妻妾不分。 他不仅愚蠢,还贪得无厌。慢慢对岁晚动了心,不管她的意愿,空口白牙,厚着脸皮,死抓着不放。把岁晚关在四方宅院,逼迫一个无依无靠的弱女子,窝里窝囊做他的贤妻。再为了韩婵肚子里的孩子,护着姘头,伤了原配…… 沈长戈晚上睡不着觉,想起过去,都后悔得要死,直骂自己是个傻叉。 谁在他跟前儿,说传宗接代,纳妾睡女人的事儿,他也是呕得要命。为啥好好的日子不过,偏要找刺激,上赶子倒霉。 不为了美色,不为了后代,他怎么会混得如此凄惨? 岁晚若是真的能够回到他的身边,还愿意给他生一个孩子,他都想朝天叩五百个响头。这是做了几世的善人,才能修得今生的称心如意。 浪子回头容易,找一个甘心情愿接受浪子的女人不容易,让伤痕累累的原配接受渣滓前夫更是痴人说梦。 沈长戈自己都不敢想象,岁晚做回沈夫人,再生一个沈姓的孩子,他得高兴成什么样? “嗯……希望沈将军说到做到。” 未轻煦嗓音低柔,端起茶杯把玩,像是陷入沉思,没再说什么。 沈长戈紧锁眉头,心中的不安加剧,不由问道:“你怎么了?有啥不好的打算?” 三宝的小眼睛滴溜乱转,坐在一旁,瞅瞅这个,看看那个,止不住猜疑,这未公子怎么像在交代后事? 一个问,一个猜,一个神魂出窍,正僵持不下,吴岁晚带着一个婆子,一人端了一个食盘走进屋来。 开饭了,放了两张桌子,大夫小工和三宝一桌,未家夫妇和沈长戈一桌。 三宝性子开朗,和谁都能聊到一块儿,他所在的饭桌欢声笑语不断。 再看沈长戈这一桌,只见吴岁晚和未轻煦相互夹菜,对视微笑,轻声交谈,仿佛另一个大活人不存在。 沈长戈一口菜能嚼一百下,眼珠子黏在吴岁晚身上,很快把未轻煦的诡异抛到一旁,嫉妒起他对妻子的亲密。 夜深了,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也不知是吃多了,还是吃少了,沈长戈的心口处冒着酸水。酸得眼睛泛红,舌头麻木,撅着大嘴离开了春善堂。 “将军,我咋觉得未公子遇上什么事儿了呢?今天晚上的话,说来说去的,听着丧气。” 三宝看明白主子的脸色,知道他心情不愉,但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心中的疑虑。 沈长戈大踏步走在无人的长街,时不时回头瞄一眼春善堂的方向,不在意的语气里又掺杂了一点点愤恨:“他能有什么事儿?就是自惭形秽,知道自己配不上岁晚,但又不甘心快快离开。娘们儿唧唧的反反复复,想要刺激我吗?我就耐心等着,哪怕等到他老死,我也等着。我身强力壮,还拖不过他一个死太监吗?” “哦……” 三宝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但又实在想不明白,究竟哪里不对劲儿。 别人的闹心事儿,他跟着瞎琢磨啥?还是想想自己的开心事儿吧! “将军,你知道吗?夫人说了,兰溪和孩子都好,我家小七都会爬了。等到了夏季,让她们母子和春善堂的余大夫一起来平城。我得亲眼看着我儿子走第一步路,听他喊第一声爹爹,哎呀,想想就高兴……” 第148章 生离 平城的四月,春寒料峭。稀稀落落的白雪,隐隐约约的绿色,掩盖着泥泞不堪的黑土地,既是美丽的,也是寂寞的。 早起时,吴岁晚还穿着夹棉的小袄,给未轻煦收拾包袱,也放上了一件夹棉的袍子。 “轻煦,真的不要我和你一起去吗?” 吴岁晚翻出一双厚底的新靴子,蹲在地上,帮夫君试穿。 “你忘了前几日,咱们俩一起出诊,有一个大娘还夸咱们是神仙眷侣,夫唱妇随。怎么没过了两日,你就要自己出门。你是瞧不起我的医术吗?” 未轻煦登上靴子,没有立即就站起身,而是抬手抚摸着吴岁晚的发顶,眼神痴迷。 “岁晚,你是我最得意的,也是唯一的徒弟,你的医术怎么会不好呢?” 吴岁晚轻哼一声,直起腰身,拉着未轻煦的双手,把他拽离椅子,引着他在屋子里走了两步。 “怎么样?合脚吗?” 未轻煦柔声回道:“好……很舒服的。” “虽是春天了,但山坳里还有积雪没有化净。你去乡里到处走,脚下踩的都是冻土,还是要穿上厚底的靴子才行。” 未轻煦的眼神里波光粼粼,轻轻赞扬:“岁晚是最好的妻子……” 吴岁晚满意的点点头,随即又甩开男人的手,满脸不乐意地收拾包袱,埋怨道:“别拿好听话哄我,你看看现在,我还不是黄脸婆呢,想让你带我出门都那么不情愿。说什么不是嫌弃我的医术,那就是嫌弃我这个人喽!” “岁晚……” 未轻煦从身后拥住吴岁晚,握住她揪扯包袱的手,紧紧搂在怀中。他没有再说好听话哄人,也没有再多加解释夫妻俩不能同行的原因,而是嗓音低哑地问道:“你还记得刚入京城,我们初相识,我给你编的那个故事吗?” “嗯?” 吴岁晚柔弱无骨地靠在未轻煦的胸膛,歪头想了想,哭笑不得:“你那时候骗我,你是我的夫君。我在杨家村采药,刚从山上走下来,一身邋里邋遢乱糟糟。你一个临时起意,去山里收药材的贵公子,对丑巴巴的农家女一见钟情了。” “呵呵……” 未轻煦胸膛震动,语气里有点点责怪:“岁晚不要说自己丑,你是丰腴富态有福气的长相,还有泼天的富贵,等着你享受呢!你总是说自己丑,把老天爷赏的好运都说没了。” “哈哈……” 吴岁晚心花怒放,玩笑道:“那我从今天起,就说自己长得美,我是天下第一美。明天还给自己改个名字,就叫大美丽,你说怎么样?” “好……小名就叫美美。” 未轻煦埋首在吴岁晚的颈窝,贪婪地吸吮她的气息。 “岁晚,夫君希望下辈子,早早的遇到你。就像我给你编的故事那样,我去杨家村找你,教你写字,学医,八抬大轿迎你进门。我们生儿育女,携手四海,行医救人,做一对真正的神仙眷侣。” “不用等到来生,我们现在就可以呀!” 吴岁晚莫名地焦躁,反手握紧未轻煦的手掌,急声说道:“虽然我们相遇的晚了一点,你当初也缺德了一点,但是……那些都过去了。如今,我们在一起,还有了曦儿,多好的一家人。等到我们把大靖北方的财富赚稳当了,就去南边闯荡。再等到曦儿五六岁,不惧长途跋涉,我们就带着银子带着她,天涯海角各处游走。去赚钱,去救人,去尽情玩耍……” 未轻煦闭上眼睛,藏好悲伤,吻在吴岁晚的耳侧,哑声低喃:“岁晚,我不在的日子里,你要好好的……” 吴岁晚压下一阵心悸,劝自己往好处想,不要多心,转过身来,与未轻煦面对面,搂着他的脖子,娇嗔道:“轻煦,你说疫病不好治,有危险,不想让我跟着,分你的心思。连着两天,又是哄又是劝的,让我在家张罗春耕。怎的临行了,你倒婆婆妈妈起来,好像咱们要分离多久似的……” 未轻煦不语,亲吻她的额头。 吴岁晚将脸贴近未轻煦的脖颈,柔情里带着俏皮:“夫大夫放心,我虽不才,可也不是后宅里娇弱无助,无所事事,只等着夫君宠爱的小女人。你不理我,我还不理你呢!今年的春耕,我一人张罗,秋后卖了银子,也绝不给你花一分,你等着瞧吧!” “好……一言为定。” 未轻煦紧拢手臂,用说笑的语气承诺道:“我家岁晚做一个狠心女子,最好不过了。但是,你夫君我却舍不得对爱妻吝啬,你赚银子不给我花,我研制了新方子,却要记在你的名下。让我家岁晚年纪轻轻就在医界闯个响亮的名头,做大靖朝历史上,第一个名扬八方的女大夫。” “夫君这么好!” 吴岁晚欢呼雀跃,踮起脚尖,吻男人的唇。 未轻煦热烈回应,一种无法言说的闷痛。 清晨,起了薄薄一层雾,长街行人寥寥,春善堂门前却聚集了十几个大夫随从。 未轻煦踏下一步台阶,缓缓松开吴岁晚的手,回头微笑。 向前走了几步,踏下四层台阶,又一次回头微笑。 众目睽睽之下,吴岁晚也不好表现得太过亲近,只得柔柔笑着嘱咐:“夫君,快去快回……” 未轻煦走到马车前,再一次驻足回头,时候略久。其他人都上了车,他还痴痴地仰望台阶上的吴岁晚。 “夫君,我在家好好的,你也好好的……” “嗯……岁晚好好的……” 未轻煦勾唇,眉目如画,笑容暖暖,他希望吴岁晚永远记得他最好看的那一面。 两辆马车消失在长街尽头的雾气里,吴岁晚望了又望,实在啥也望不着了,才忽然想起,夫君没有说他何时归来,她也没有问他何时归来。 没关系的,夫君说了,这种疫病在古籍上有记载,他见过老方子,再结合今时病人的症状,稍作修改,遏制不难。 更何况,她夫君医术高明,厉害着呢!吴岁晚放松心情,忙她自己的事。 初来乍到,第一年春耕,他们只在平城买了二百多亩地。 作为有一个有丰富种田经验的大地主婆,张罗这么一点点田地的耕种,像玩儿过家家一样简单。 三日后,哪块地种什么,怎么种?吴岁晚都拿了主意,安排妥当,吩咐给下面人去做。她自己有了新的目标,去选一块大草场。 沈长戈闲来无事,有事也无事,从早到晚跟在吴岁晚身边,见缝插针献殷勤。 吴岁晚对待前夫君,没有热络,也没有冷落。就像对待熟人朋友,该客气客气,该说笑说笑。就这么不远不近,足以让沈长戈乐得找不着北了。 “岁晚,小心……不要把缰绳勒得那么紧……” 沈长戈跟在吴岁晚的马匹侧面,张着手臂相护,时刻准备着抢过缰绳,或是翻身上马。 未轻煦带着吴岁晚骑过马,都是贵族圈养得老实巴交的马匹,失了野性,循规蹈矩,不敢迈大步,和草原上肆意驰骋的烈性马没得比。 吴岁晚略微松了松手劲儿,冒了一身冷汗,不是她胆小,而是胯下的俊马野性难驯。 它的四个蹄子刨着泥土,乱晃不停,让吴岁晚很难保持稳重。浑身的肌肉一鼓一鼓,随时冲锋上前的劲头,她也是第一次体会。如何驾驭?一点经验都没有。 也是她心血来潮,自找的骑虎难下。今日一大早便出门四处游荡,瞎琢磨。 城郊方圆五里,都是各个大户人家圈了几代的草场,没有卖的,也没有租的。 再往远处走,倒是有些没开荒的,但地势品相都差了一点。 吴岁晚觉得没意思,又不想太早回家。便借来一匹马,想要自由自在跑一圈儿。没料到,有些事好想不好干,这马不听话呀! 她想下去,有沈长戈守在旁边,她又不好认输,多没面子。 若是轻煦在这里就好了,她会软软地叫一声夫君,娇里娇气地说我害怕,夫君抱我下去,回家歇歇…… 吴岁晚一分神,缰绳又扯紧了,马儿嘶鸣,前蹄抬起。 “啊……” 随着女人一声惊叫,沈长戈利落上马,一手扯缰绳,一手箍住吴岁晚的腰身。 “别怕……没事的,让它跑起来……” 沈长戈随弯就弯,随着马的心情,放松缰绳,两腿轻轻一夹肚皮,骏马便沿着草场小跑起来。 两人不是第一回亲近,吴岁晚没有多少羞涩,只是一开始有那么一点点不自在。但迎风奔腾的畅快,冲淡了不该有的杂念,她只是一门心思地寻摸感觉。 吴岁晚是聪明的,跑了两圈儿就着急忙慌地赶沈长戈下去,她要自己策马疾驰,追风闯天下。 沈长戈百般不愿松开吴岁晚,紧赶着跨上自己的骏马,追随而去。 想到这几日,吴岁晚在处理生意上的干脆利落,雷厉风行,再看她驾马奔驰的自由欢笑,飒爽耀眼。 对赚钱一窍不通,只懂得打仗的沈大将军,迎风叹息。 媳妇儿太过聪慧能干,独立自主,也不是啥好事,显得她的男人好没用啊! 第149章 缠郎 吴岁晚驾着高头大马,围着二里地的草场,纵情驰骋了不下十圈儿。 临近晌午,太阳光炙热,小水滩的薄冰,背阴处的积雪,慢慢融化,马蹄翻飞溅起了无数的泥点子。 吴岁晚一身薄汗,翻身下马,脸蛋红扑扑的,笑意张扬:“哎呀……平城就是好。草场够大,马匹够野,跑起来真的不一样。比京城好玩儿。” 等轻煦回来了,一定让他也来跑一圈儿。 “岁晚,喜欢就好,明日再来,我陪你……” 沈长戈甩了自己的马,快步迎过去,掏出帕子,要给吴岁晚擦额头。 “不用了,我自己来。” 吴岁晚挡开男人的手,抬起袖子,胡乱地抹了一把。 沈长戈并不在意,随即弯下腰,拿着雪白的帕子,擦拭起吴岁晚裙角的污泥。 “等过些日子就好了,青草长起来,地皮干松,风里都是暖洋洋,不像现在脏兮兮……” 吴岁晚向后退了一步,沈长戈紧跟一步,曲起一个膝盖,半跪于地,拢住女人的小腿,阻止她逃跑。 “岁晚,别动,擦擦干净,现在回城,一路上经过好几个村子,浑身挂着泥点子多不好看……” 沈长戈抹完了裙角,又去抹绣花鞋,动作轻慢,语调温柔:“今日是临时起意,准备得不够周全。明日我叫人定做一双羊皮靴子,靴筒高一点,包住小腿,弄脏了一擦就干净。明日再来也不要穿这么长的裙子,上马下马的怪好看,却不安全……” 吴岁晚听话不动,任由男人施为,只是脸上的笑容褪尽,冷了声音:“沈长戈,你能不能有点正事儿?不要每天围着我转,怪烦人的。我现在过得好,凡事想得开。我是不恨你,但我也没有多喜欢你,我不相信你不知道。” 沈长戈垂着头,擦鞋的动作略微一停顿,只是一瞬,又恢复如常,轻轻嗯了一声:“我知道……” 你知道?现在做什么呢?明知故犯?耍赖皮? 吴岁晚深呼吸,心平气和地说道:“说实话,你和未轻煦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都是韩婵不要的臭男人。一个个的,在感情和身体上都伤害过我。但我这个人没出息,从小拥有的东西太少,迷恋未轻煦带给我的感觉。” “你既知道我的喜恶,也该知道,一个人的感情,多少是有数量的。阴差阳错中,我把情爱给了未轻煦,就像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的。你围在我身边一天,一月,或是一年,又能怎么样呢?我们曾经空有名分,如今分道扬镳,各有所爱,再勉强捏在一块,就像在米饭里掺了沙子。正常人不会干那缺德事,正常人也吃不下去那碗饭。” “你若真的放下了韩婵,想必父亲泉下有知,也能放下一半的心来。你现在应该做的,不是每天对我围追阻截。而是趁着战功赫赫,新皇跟前得脸,前途光明。抓紧寻个了不得的媒人,给你物色一个清流世家的贵女联姻。免得再有震荡,又被拽下马来。” “父亲临去时,对你的人生牵肠挂肚,眼睛都是半睁半闭。你身为人子,已经对不起他老人家一回。现在依然不懂悔改,不知长进,整日儿女情长,腻腻歪歪一些无用之事,你不觉得惭愧吗?” “不打仗,不管兵,不问仕途。实在闲的慌,你就去喝喝酒,练练武,寻寻女人。别在我跟前晃荡,不行吗?” 沈长戈站直身形,傻呆呆的,把染了污泥的帕子叠好,又揣回袖笼里,随即垂眸,不言不语,乖乖受教。 吴岁晚嘚嘚个不停,说得口干舌燥。再一瞅沈长戈死尸一样,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提高音量质问:“你在听我说话吗?你到底懂没懂啊?” “嗯……听着呢!” 沈长戈的双眼盯着鞋尖,双臂自然垂落,闷声回答:“岁晚说的我都懂……” 吴岁晚凶巴巴追问:“你是怎么懂的?懂啥啦?” “就是……” 沈长戈不敢抬头与吴岁晚对视,害怕暴露眼睛里的笑意。谁让他贱骨头呢?就喜欢岁晚对他叭叭讲道理,指挥他干这干那,骂他也好听。 岁晚好久没有跟他说这么多话了。 沈大将军依然摆着乖乖巧巧学生样,咽了一口唾沫,板板正正的回答:“岁晚不想看见我,想让我做一个男子汉,以事业为重,打算着升官发财,娶个新老婆……” “你知道就好……” 吴岁晚的脸色稍有缓和:“那明天就不要再去春善堂,也不要去田间地头了。我有很多事要忙,没工夫招待你。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好不好?” 沈长戈弱弱道:“不好……” 吴岁晚的火气蹭的一下又蹿上来,尖声问道:“你说什么?” 沈长戈也生了反骨,快速回答:“现在军中无事,我在城里呆着也没意思。你说那什么谋前途找女人的事儿,我也不感兴趣,我就是看见你高兴。谁还不是怎么高兴怎么活?你不让我见你,那我就不高兴……” “你高不高兴,跟我有什么关系?” 吴岁晚情绪激动,跨前一步,两只手掌用力,猛推沈长戈的胸膛。 “姓沈的,你在这儿跟我耍无赖,玩烈女怕缠郎呢?” 沈长戈被女人推搡,后退了两步,站稳身形后,忍不住嘴角微翘,睫毛乱抖。 他的舌尖划过上颚,心中赞道:我家岁晚就是聪明,他刚刚想出来的招数,还没比划几下,就被媳妇儿识破了。 这副忍着坏笑的表情,无赖到底的嚣张,让吴岁晚怒火中烧,双掌握紧成拳,雨点似的捶在男人的胸膛。 不打他不解气,打他最顺手,不打白不打! “不许跟着我,不许惹我……再跟我赖皮赖脸,我还打你!” 吴岁晚捶打累了,怒气消了,手也酸了,撂下一句狠话,提步就走。 沈长戈舔了舔嘴角,抚了抚胸膛,很想问一句,媳妇儿的手疼不疼? 但现在的他,聪明了一点点,知道适可而止。不但不敢出声,还不敢凑得太近。隔着十丈八丈的距离,护送吴岁挽回了城。 第二日一大早,依然如故,沈大将军又悄悄混到春善堂后院。 不过,吴岁晚今日愁眉不展,没有闲工夫搭理无关紧要的人。 未轻煦离开的第五日,街面上闹开了,城郊三个村子闹瘟疫,官兵把守,只许进不许出。据传说,每日村子里都会燃起大火,烧烬三五个尸首。 吴岁晚派了人去探消息,十几里路,不到半个时辰就回来了。 “夫人,那边的情况很严重,我都没有摸到村子,在路口上就被官兵拿着大刀逼了回来。一句话都没说上,更没见到咱们春善堂的大夫,倒是远远瞧见那村子又燃了火堆,据说是在烧尸体……” “怎么会这样?” “轻煦说他有法子的呀!他说见过古籍上有记载。他应该有法子的……这么严重?他会不会有危险啊?” 吴岁晚越想越害怕,总觉得有很恐怖的事情即将发生。她喃喃自语一会儿,又噌地站起身,心脏慌慌地乱跳,啥也顾不得,一劲往外走。 “备马车,我要亲自去看看……” 沈长戈连忙扯住吴岁晚的胳膊,温声劝道:“岁晚别急,未轻煦曾经可是太医,啥病症没见过?早晚会有解救之法。那处疫病闹得正凶,你去了,他还要分心照顾,反倒不美。” “我又不是废物,怎么就要别人分心照顾我啦?” 吴岁晚甩开沈长戈的手掌,焦急道:“轻煦是太医又怎么样?瘟疫不是年年有,一回一个样,多厉害的大夫也有束手无策的时候。再说他的身子羸弱,染了疫病怎么办?我是去照顾他,我不看着他好好的,我不能安心……” “岁晚……” 沈长戈搂住吴岁晚的腰身,还想再劝几句,不想她情绪激动,全身颤栗,气得脸色煞白。 “沈长戈,你烦不烦?不要管我……” 吴岁晚高声嘶喊,对着沈长戈拳打脚踢。 “我说要去哪儿就去哪儿,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好好好……岁晚别生气,听你的,我带你去。” 沈长戈仿佛看见了病中的吴岁晚,顿时心疼的不得了,抚着她的后背,顺着她的意思。 “岁晚,你别气,也别急,我骑马带你去,用不了多少时候。” 骑战马当然比坐普通马车要快上许多,吴岁晚没有推辞,乖乖与沈长戈同乘一骑来到了城郊村口。 一下马,吴岁晚就不管不顾要闯进去,官兵自然大刀拦路,明确告知,你硬要进,就不许再出来。 吴岁晚自然什么都不怕,刚要提步迈过关卡,随后而来的沈长戈一声怒喝:“不许她进去。” 沈大将军,谁不认识?官兵的大刀明晃晃,再次拦截过来。 “沈长戈,你什么意思?” 吴岁晚红着眼睛,扯男人的衣领子,逼迫道:“你让他们放行,你说话,你凭什么拦着我?你刚刚明明说过要听我的话……” 第150章 等死 “万事都可依你,要我的命都行,但关乎你的性命,只能听我的。” 此时的沈长戈,异常霸道,不顾吴岁晚的挣扎吵闹,把她紧箍在怀中,转头对守门的官兵吩咐道:“去给村子里的未大夫传话,让他出来,远远地见一面。” “不……我要进去找他。” “放开我……” 吴岁晚像一只肥嘟嘟的泥鳅,滑滑溜溜,扭曲乱窜。 真是轻了重了都不行! “老实点!” 沈长戈的耐性耗尽,黑眸一眯,左臂像铁钳子一样拦紧女人的腰身,腾出的右臂扬高,啪的一声,一巴掌拍在了吴岁晚的臀上。 “再不听话,这一面都不让你见。” 吴岁晚只感觉一阵疼痛从臀部出发,沿着脊背充上了脸颊,再随着一股热意的兜头笼罩,激出了眼睛里的泪花。 “你……混蛋,干什么呢?呜……” 羞涩与愤怒一同涌来,真是太难堪了,周围还有很多人呢! “人”们眼观鼻鼻观心,实在没有定力,就望望天数数云彩,再不就看看地找找虫子。啥热闹都看?那得多蠢呢!白出来混了。 吴岁晚只觉得芒刺在背,所有人都看了她的笑话。两瓣嘴唇哆哆嗦嗦,两包泪珠要掉不掉,模样是可爱又可怜。 沈长戈心头一软,慌忙把吴岁晚的脸按进怀里,低声细语:“岁晚乖,别闹,你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无知女人,怎能遇事就慌慌吵吵。未轻煦的命大着呢!皇帝都杀不了他,一个小瘟疫,怕什么?” 吴岁晚的气怒难消,但又觉得脸上无光,不想见人。闯也闯不进去,只得安安静静地靠在男人怀里等待着。 沈长戈很满意女人的乖顺,含着一抹柔柔的笑,轻轻按她的眼角,又慢慢捋顺她的发丝。 “瞧瞧,头发都乱了。你想让未轻煦看你邋里邋遢、丑不拉几的样子吗?咱们稳稳当当的等着,一会就能见了。” 吴岁晚垂眸不语,却把沈长戈的话听了进去,慌忙扯自己的衣衫,抚顺鬓角和发簪。 还没怎么着呢!自己先失了阵脚,确实不好看,轻煦也会笑话她的。 “好了……这样就很漂亮……” 沈长戈帮着吴岁晚扶正钗环,一缕碎发掖在耳后,手掌慢慢滑过圆润的肩膀,握住她的柔荑,与“妻子”一同望向狭窄荒凉的山村小路,盼着她的情郎。 约莫一刻钟后,远处有一个人影,小跑而来。 吴岁晚眼睛里的光先是一亮,又瞬时熄灭。 不是未轻煦! 小凳子在距离关卡很远的地方就停下脚步,官兵迎过去,他拿出两封信,仔细交代了一些什么。而后,摇着手臂大喊:“夫人,公子很好,所有人都很好,就是有点忙,您看一眼,就回去吧!” “我还得帮着公子熬药呢,我先走了。” 小凳子强撑着几点轻松的情绪,喊完几句话,立刻转过身,又快速小跑着回去了。吴岁晚冲到前方,想要问候几声都没得机会。 官兵走过来,交给吴岁晚一封信,又将另一封信递给了沈长戈。 真是稀奇,还有一点诡异,他们俩的感情什么时候好的?还来个飞雁传书。 沈长戈心中有不好的预感,待到拆开信封,手腕不禁一抖。 短短十二个字:我已染病,无有归期,护好岁晚。 “哎呀……轻煦好好的……” 吴岁晚捧着信纸,一扫阴霾,对旁边傻愣的男人,催促道:“快点,带我回城,轻煦说他正研制新药方,有一个重症病人服药两天还没有生命危险,再挺过两日,就证明药方有效,疫病就有救了……” 沈长戈恍若未闻,两眼直勾勾盯着薄薄的信纸,黑黑的墨迹,纹丝不动。 吴岁晚好奇,一步凑过来,伸手就要拿过纸张。 “轻煦跟你说了什么?” “没什么!” 沈长戈躲闪,迅速把纸张揉搓成团,塞入袖笼里,语调飘忽道:“他……他怪我把你带过来,说话……很不客气……” 未轻煦的不客气,能有多不客气啊? 吴岁晚半信半疑,但无暇细想,扯着沈长戈的袖子就走。 “咱们快点回城,轻煦说这里的食物不好吃,他叫我不要傻呆呆守在村口,回家去熬点汤汤水水,炖点山珍海味送过来。” “我不打扰他,凭轻煦的本事,只要这个药方见一点效果,稍稍调整,三五日之内,就能治住瘟疫。” “他忙着治病,我忙着管家,各司其职才好。” “可别是他忙着把病治好了,我却把家管个乱七八糟,他回来是要嘲笑我的。” 吴岁晚回到城里,就进了春善堂的后院厨房,预备了很多食材。 “那么多人呢!我得多做点。大夫们需要品尝美味,病人也需要补充营养。只是做炒菜不合适,距离这么远,再热了也不好吃。我做些整鸡整鱼,他们放锅里腾一腾就好。给轻煦单独熬一罐子汤水,他的身子太瘦弱了,日夜照顾病人,怎么受得了?” 沈长戈不言不语,也没有啥表情。一直默默地守在吴岁晚身后,看她满怀希望,忙忙碌碌。 夜深了,星星满天,吴岁晚打算好所有事物,安心在温暖的被窝里睡着了,沈长戈还站在院子里守候着。 “哎呀……我的将军啊!你怎么不回去呢?一天天的,把破烂事都交给我。我也很辛苦,很累的呀,有些事我也不敢做主啊!” 三宝在军营和将军府两头跑,有几件急需沈长戈拿主意的大事儿,却干等等不回来那位大将军。追过来一瞧,他家主子又变成了木头杆子。 “您这是怎么了?又挨夫人骂了?你一个大老爷们儿大半夜堵在人家门口,谁能不烦你啊?” 沈长戈不动不言,把袖笼里的纸团递了过去。 “啊?” 三宝借着月光看清了纸上的内容,惊呼一声,又连忙捂住嘴巴。 “这……怎么会这样?真的不行了吗?夫人怎么办?她能受得了吗?你又打算怎么办呢?” 沈长戈还是岿然而立,双目沉沉,盯着吴岁晚卧房那扇黑乎乎的窗口,哑声低喃:“我不知道……” 第二日一大早,睡眼模糊的吴岁晚一打开房门,就被满脸憔悴的沈长戈吓了一跳。 “哎呀?你这是干啥呢?” 沈长戈扯了扯嘴角,笑得僵巴巴:“岁晚,你还好吗?我就是想陪着你。” 吴岁晚皱了皱眉头,躲开男人,嫌恶道:“谁要你陪呀?我那天不是告诉过你吗?我很烦的,你没毛病吧?” 沈长戈清了清嗓子:“嗯……我身体一向很好的……” 吴岁晚把男人丢在原地,快步奔向厨房,一边走还一边咧着嘴,小声嘟囔:“身体是没毛病,就是精神不大好。你该不是被韩婵抛弃后,也得了疯病吧?” 沈长戈不是一个舌灿莲花、花言巧语的男人,但也不至于死板沉闷到一句话接不上。但今日的他,比起前几日,分外安静。 陪着吴岁晚理生意做饭,护送她去村口送饭,再陪着她回城,下厨房准备食材,第二日重复第一日,第三日重复第二日。 到了第五日,村子里传出消息,方子有效,病人好转,再等五日,大夫们就能回家了。 吴岁晚像一只欢乐的花蝴蝶,村子城里来回奔波,盼着望着,她的夫君回家来。 相比之下,沈长戈短短五日之内瘦了一大圈儿,心神不宁,沉默寡言。 他派了人入村子探听消息。 未轻煦给他传话,说自己的身子早已是油尽灯枯,再染了疫病,根本无力回天。他没有冤屈,也没有不甘,这是他为自己选的最好的死法。 由于现如今只在安心等死,模样实在难看,他没有勇气和岁晚当面告别,害怕岁晚崩溃…… 沈长戈气得骂骂咧咧:“你娘的,未轻煦,你真是我的克星,净他娘的给我制造困难。什么叫最好的死法?什么不想当面告别?你倒是死得干净利落,岁晚怎么办?她是见着你的临死之态,受不得打击。难道她见着你的一捧骨灰,就能撑得住刺激吗?” 还有三日,村子口才能撤兵。 满山遍野一片新绿的季节,同样春光满面的吴岁晚捧着一罐鸡汤踏下马车。 原本她是打算像往日一样,把罐子交给守门的士兵,不想安静多时的沈长戈走近,轻声道:“岁晚,你自己送进去吧!” “啊?” 吴岁晚面上一片懵懂,火热的心脏却骤然揪紧。 事出反常,必有缘故。 吴岁晚何其聪明,抿紧嘴唇,没有多问一句,直直往里走。 有问别人的功夫,不如自己去探个究竟。 守门的士兵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阻拦,自动让开道路。 第一,沈大将军官儿大,人家说啥是啥。 第二,药方有用,连续几天都没有再出人命,谁想进,就进去吧! 第151章 死别 山村小路细细长长,道两旁的树木高耸,微风拂过,沙沙作响。 一男一女,一前一后,举步生风,稳稳前行。 经过沙石路,再经过泥巴路。经过一群牛羊,再经过一片燃烧过的草场,医者们的营帐近在眼前。 “哎呀……东家怎么来了?” 早有眼尖的,认出吴岁晚来,慌忙往营帐里跑。只是一句话的功夫,小凳子便撩着帘子跑出来。 “夫人……夫人……” 小凳子张开手臂,拦在吴岁晚身前,急切到舌头打结,语无伦次:“公子他身子不好,不是……嗯,是公子说不想见您……他正在病中,不好看,怕您见了嫌弃,您还是回去吧!” 吴岁晚面无表情,语气如常:“这说的是什么话?轻煦既是在病中,我更该好好照顾他,我带来鸡汤,喂他喝一碗。” “不……您等等……” “让她进去!” 小凳子还想说什么,却被沈长戈扯着膀子拎到一旁。 吴岁晚抱着鸡汤罐子,极力牵起嘴角,步履轻快。分离十余日,甚是想念。 有眼力见的大夫打帘子,一阵浓郁到腥臭的药味儿直冲鼻腔,勾着肠胃翻江倒海。 病榻上的人影形销骨立,面如死灰,艰难地转动头颅,朝门口望来。 刹那间,眼中的灰烬,有星火复燃。 “岁晚……” “轻煦……” 吴岁晚的神情祥和宁静,与未轻煦的余光乍现不同,她的双目蒙上了一层厚重无比的黑色雾气。 她莲步轻移,缓缓靠近,柔声细语。 “轻煦,你病了,怎么不告诉我呢?” “你不回家,我就来陪你,我还熬了鸡汤……” “我喂你喝一碗……碗呢?” 吴岁晚笑意盈盈,把鸡汤罐子放在榻边的小几上,掀开盖子,又转圈儿找碗。 “我没有带碗来吗?” “我的记性怎么又变差了?” “轻煦,你饿吗?” “你的手好凉啊!” 吴岁晚念念叨叨,脚步凌乱,无有目的徘徊一会儿,又一屁股坐在床榻边,拉起未轻煦的手,忧愁道:“你看看,被子单薄,满室简陋,摸哪里都冰凉凉还脏兮兮,你怎么受得了的?” “岁晚……” 未轻煦青灰的面皮皱起,像是一个笑。 “真好,我刚刚在梦里见了你,一睁眼又见了你……” 吴岁晚放下未轻煦僵硬的手掌,身体前倾,捧过男人尖尖的下巴,似娇似嗔地说道:“轻煦,你是个没良心的,离家多时都不曾想我。可见平日里,我白白对你嘘寒问暖,难道……” 女人的音调渐渐低落,由埋怨未轻煦变成了自我反省:“是我不够好吧……我很努力对别人好的,我会做很多事情。我外祖母教过我怎么孝敬长辈,怎么疼爱小辈。我在吴家也学了怎么做一个贤惠妻子,后来呢……我又自己摸索,赚了很多银子,我还是不够好吧……” “不是的……岁晚很好,你是我的最惦念……” 未轻煦气若游丝,每每吐出一个字,都需要调动全身的力量。 “最惦念吗?” 吴岁晚喃喃,如同梦呓:“你既是对我真心,就该知道,我最害怕什么……” “我知道……” 未轻煦的眼角湿润,嘴唇干裂,嗓音艰涩:“是我对不起你,不该招惹你,又丢下你……” “不不……” 吴岁晚掩住未轻煦的嘴巴,在密不透风的悲伤里强挤出一抹甜笑。 “轻煦,你在就好,一直在就好,我也会加倍对你好。我们还有很多事没有去做,你答应过的……” “你看看,你都瘦成什么样子了?都怪我没有把你照顾好。” “我们喝鸡汤,热乎乎的,喝完了心情好。” 刚刚遍寻不到的饭碗和勺子,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小几上,就放在陶罐旁。 吴岁晚拿过来,倒出半碗鸡汤,舀起一勺,递去未轻煦嘴边。 瓷白的勺子,深褐的鸡汤,黑如墨的嘴唇。 未轻煦艰难地吞咽,这是他喜欢的味道,想要永远记住的味道。 只是他的嗓子眼儿里堵着一口鲜血,任是仙丹熬的汤水,也冲不散那一口混合着一生悲情的鲜血。 “呕……” 未轻煦的身子一阵抽搐,红艳艳的汤水喷薄而出。 吴岁晚扔了瓷碗,双掌捧起,接住了一波温热的鲜红。 “轻煦,你也不要我了吗?” 吴岁晚满脸疑惑与不解,带着被无故遗弃的小女孩儿的天真与委屈。 “轻煦,别不要我,我哪里做的不好,你说呀,我都改,我会努力的。你不要像母亲,也不要像外祖母。我很听话,我很乖的……” 吴岁晚快速爬上塌,依偎进未轻煦的怀里,将耳朵贴近他的心口,听着那一道微弱的心跳,静静流泪,絮语不停:“轻煦,别那么狠心,我很累,也很痛。我害怕一个人,我害怕我在乎的人不声不响的离开我。像娘亲,像外祖母,连一句话都不曾留下。” “我害怕我什么都做不好,惹人厌烦。你是我师父啊!你能教我医术,你再教教我如何能够被人喜欢留恋。我要怎么做?你教教我呀!” “我想让你留在我身边,永远……永远的喜欢我,夸奖我,陪伴我……” “轻煦,你若是觉得我不好,你忍一忍,不要丢下我,我会慢慢改好的……” “我害怕,很害怕,为什么你们都不要我了?” 吴岁晚在人间独行二十五载,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偶尔一停步。 她还是杨家村大槐树下,被母亲抛下的小女孩儿。 她还是吴家小巷子里,被外祖母抛下的小女孩儿。 内在的她,从来没有长大。 未轻煦眼睛里的光在挣扎,忽明忽暗。 受韩家牵连,无辜受害,被迫净身那一日,他该死。 大仇得报,毁了韩婵,万事无望无感,他也该死。 代王进京,整肃朝纲,九千岁大权在握却众叛亲离,他更该死。 只是老天垂怜,让他残破不堪的生命里,出现了一个吴岁晚。 这短短几载相伴,是他强求来的。 有遗憾吗?有。 有不舍吗?也有。 他真的想死吗?确确实实是真想的。 轻煦,轻煦,仅剩的一点点温暖,暖了最爱的女人的余生路,足矣。 再贪恋下去,于她于己,都没有好处。 此时此刻,你在我怀里,我在你怀里,我们相拥今生,齐望来世。 若是没有你,这世间繁华万千,皆不能入眼。若是有你,这世间是刀山火海,要经历千刀万剐,我也要再来一回,牵你的手,与你白头。 未轻煦用尽生命里最后一丝力气,抬高右臂,将骨瘦如柴的手掌按在了吴岁晚的头顶。 那双曾经波光潋滟的双眸,直直望着营帐门口的沈长戈,最后一缕华彩,颤抖,散尽。 爱人的心跳停息,吴岁晚脑子里的弦崩断,她再次与世间分割,混沌又安静。 明明昨天,一切还好好的。 未轻煦站在春善堂门前向她挥手告别,那笑容,她是怎么看怎么喜欢。 怎么?今日的未轻煦就不笑了呢? “夫君,你怎么了?睡着了吗?怎么不理我呢?” 吴岁晚亲了亲未轻煦的脸,想要唤醒他,身旁有一个声音说:“轻煦治好了很多病人,很累的,你让他睡吧!” “哦……” 吴岁晚乖乖巧巧,松了手。 “我不打扰他,他身子不好,再加上几日劳累,多难受呀!” 吴岁晚的眼前黑影缭乱,裹挟着未轻煦的身体,出了营帐。 很多人忙前忙后,先是让未轻煦沐浴着阳光,而后在他身边架起了木柴,撒上无名名的液体。又不知从哪个方向冒起一阵浓烟,闷声酝酿一会儿之后,爆发一片冲天的火苗。 吴岁晚的双目浓黑,看不见日光,也看不见火光,只看见烈焰中闪耀着未轻煦的笑脸。 她贪婪地凝望,回以甜蜜的微笑。 望着望着,天已黄昏。未轻煦的俊脸渐渐黯淡,吴岁晚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天青色的坛子。 她张了张嘴,突然忘了自己要说什么。歪头想了想,又走上前摸了摸坛子,触手温润。仿佛感受到了什么,才轻轻笑着问道:“他说过要去哪里吗?” “公子有交代……” 小凳子抱紧骨灰坛子,哽咽道:“他说这一生积德行善,救治疾患无数,未曾伤过一个无辜之人,唯独亏欠父母与妻儿。” “公子已经给未家老夫妻迁坟到母亲故里,希望死后葬回父母身边。明日我将启程,送公子去雁南……” “嗯……安排得很好……” 吴岁晚抬手摸上了头顶的发簪,嘟了嘟嘴巴,像小孩子一样,忿然道:“可是,我很生气,他好自私,都没有好好安排我,我一生气就要气很久……” “岁晚,不要!” 发簪被抽落,如瀑的长发随风飘散,沈长戈大惊,连忙握紧吴岁晚的左手腕,免得她用簪子伤了自己,却不想女人的眼波流转,早就瞄上了他胯间的大刀。 簪子落地,吴岁晚的左手抓起了自己的一大把头发,右手挥刀,斩不断尘缘,也斩不断思恋。 “不……” 沈长戈忘了呼吸,一手捂住女人的脖颈,带入怀中,另一只手试图挡住刀锋,却落了一个鲜血淋漓。 “呵呵……” 吴岁晚将割下来的头发,扔向骨灰坛子,扬起脸来,双眼灿灿:“沈长戈,你怕什么?我不会寻死的。我娘亲吊在那棵大槐树上悠悠荡荡的时候,我就发过誓。这一辈子,我可以老死病死意外而死,就是不能自我了断。未轻煦都不管我了,我也不理他。让他在黄泉路一个人走,我要冷冷他,免得下次见面,他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 沈长戈脸白如纸,张开嘴大口呼吸,流血不止的手臂把吴岁晚的腰身勒得更加紧实。比失去自我生命更大的恐惧,不好诉说,不易散去。 “小凳子,把我的头发和他的骨灰葬在一处。我虽然气他,却不想让他忘了我。” 吴岁晚推开沈长戈,曾经最引以为傲的头发参差不齐,面上也无悲无喜,她如一只无家可归的游魂,沿着来时路缓缓移动脚步。 走出山村的羊肠小道,走过重兵把守的重重关卡,走上跑马行车的阳关大道。 不知要去何方,不知走了多久,天是越来越黑。 直到她心力交瘁,双脚绵软,昏倒在沈长戈怀里。 第152章 味道 这一次,吴岁晚的疯癫,与前几次都不一样。她不会乱喊乱叫,也不会四处乱跑。 整个人木木呆呆,不吃不喝,不言不语。甚至一整天,都不换一个姿势。 她更像一具行尸走肉,三魂七魄不知什么时候溜走了,也不知什么时候再溜回来。 只有当别人靠近,才有一点反应,她会惊恐彷徨,甚至会害怕得瑟瑟发抖,一遍遍叫着未轻煦的名字。 若是碰触她,禁锢她,她会彻底失控,不伤害别人,只随手抓起什么东西,都往自己身上招呼。 像是惩罚,像是安慰,也像在压制。 吴岁晚无法表达情感,也无力宣泄痛苦。 她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不要幻想死亡,不要回忆伤痛。却任由无数小鬼撕扯她的心房,让内在的小小吴岁晚在孤独中沉沦,在伤悲里湮灭。 在一次喂饭不成,吴岁晚用碎瓷片割伤自己的大腿之后。沈长戈只能妥协,让她安安静静自己待着。 整整三日,吴岁晚像一株花草,蜷缩在屋子的角落里,慢慢枯萎。 沈长戈日夜守着门口,不错眼珠的看护,却也束手无策。 他宁愿吴岁晚像从前一样,哭出来喊出来,逮着他又骂又打,也不愿意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女人,淹没在无边的痛苦绝望中,悄无声息地流逝与飘远。 “将军,这样下去不行啊!好模好样的人,不吃不睡也得发疯。” 三宝拿着一捆绳子举到沈长戈面前,出主意道:“要不……咱们俩闯进去。你搂抱住夫人,我来绑绳子,把药硬灌下去……” “不行!” 沈长戈将绳子抢过来扔得老远,对着出馊主意的三宝抬脚就踹。 “你给我滚一边去,怎么不把你媳妇儿捆起来呢?” 那一年,吴岁晚病的稀里糊涂,打骂沈长戈都是轻的,有很多时候会趁他不注意偷跑出去。 那时候多难呢?沈长戈瘸着一条腿,随在疯婆子身后,哄着劝着护着,多累多辛苦,不必多说。是他活该,也算他有良知。 他想过无数的办法,甚至省出口粮换银钱雇佣婆子看护,却从来没有动过不好的念头。他不会图轻松把吴岁晚囚禁在某一处,对她不管不问。更不会没耐心用绳子捆绑勒缚,任她自生自灭。 他不敢设想,也坚决不做,因为那样种种就像虐待牲畜。 现如今,岁晚只是想要一个人待一会儿,怎么啦?谁也不能打扰她,伤害她,连他自己都不行。 “那你说怎么办啊?” 三宝揉着胯骨,叽叽歪歪:“态度强硬一点,你心疼!让夫人病上加病,渴死饿死,你就不心疼啦?你站在旁边干瞅着,让她颓废下去,能有什么好结果?你不是在心疼她,你是在害她。” “你也不要担心夫人生你的气,她正犯糊涂,谁薄待了她,她也不知道。每日按时吃药,尽快恢复康健才是正理。至于病中使用了非常手段,我不说你也不说,夫人也怨不着你。就是以后想起来又能怎么样,咱们都是为了她好,为了救她的命啊!夫人自来通情达理,也不会怪你的。” “岁晚……不认得我……谁也不认得……” 沈长戈低语伤怀,从腰间掏出小凳子留下的药瓶,攥在手心里,突然灵光一闪,眼神亮了好几度。 “快……你去春善堂找那些大夫配些羽化散来,要剂量重一点。” 三宝急声反对:“哎呀,你瞎想啥呢?夫人就是被那东西害坏了脑子。你给夫人喂羽化散,你可真是缺了大德了,那还不如用绳子捆上呢。小凳子都说了,未大夫若不是服用羽化散过量,他就不可能得个疫病就死了,那玩意儿就是慢性毒药……” 沈长戈横眉冷目:“别他娘的废话,让你干啥就赶紧干啥去。” 三宝还在继续叭叭:“那你自己吃更不行了。媳妇儿病了,你着急上火,我都理解。我这些天默默帮你干了多少活了,不是一句怨言都没有嘛。但你自己也得想开呀!一切都会好的……” “快点去!” 沈长戈又抬腿踹人,怒吼道:“我不吃,我也不给岁晚吃,你到底能不能干点啥?” “哎呀……别别……我去,这就去,还不行嘛?” 三宝躲闪到门边,揪了揪鼻子,愤愤不平道:“我当爹了,我还升官了,你还是老样子,说打我就打我,我不服气……” “你有啥不服的?” 沈长戈捡起绳子,兜头抽了过去。 “你过来跟我说,你哪里不服,我打到你服……” 三宝见势不妙,闭紧嘴巴,转身就跑,好汉不吃眼前亏。 羽化散的配方简单得很,只是其中几样药材不在市面上流通,也没有大夫胆敢触犯律法私下配制。但是,沈大将军发话了,春善堂啥都有,还有什么可说的,麻溜干活就完了。 两刻钟后,三宝着急忙慌跑回来,正看到沈长戈自婆子手中接过饭食。 “将军,你要把羽化散掺到饭里吗?这玩意儿和瓶里的药丸子会不会犯相啊?你先别着急,我回去问问,或者找个大夫来看看,别是夫人没饿死,倒让你给毒死啦!” 三宝把一大包药粉揣入怀中,又要出门,沈长戈放下食盘,大步跨过来扯住他的衣领子,又把药包抢了回去。 三宝急喊:“你要放就放一点点,就放一点点就行了,这玩意儿会上瘾的……” 沈长戈不理人,把药粉倒入掌心,像妇人抹胭脂一样,拍在脖颈,前胸,手腕……悄悄走进了屋内。 吴岁晚席地而坐,背靠窗棂下的墙壁,双臂环膝,眼神呆滞。她的世界宁和安静,苍白空荡,所以,沈长戈放到最轻的脚步声,也打扰了她。 “谁?别过来……” “岁晚……” 距离一步之远,沈长戈停下脚步,试探地唤了一声。 “谁呀?讨厌……都离我远点……” 吴岁晚气愤又恐惧,也不抬脸看人,只是一个劲往旁边躲藏,身体紧贴墙壁,抱住脑袋,乱喊乱叫:“我要烦死了,啊……我又不想死,我不能死,我要好好活着。你们总来惹我呢,烦不烦啊?你们是在盼着我死吗?” “你们都太坏了,都在看我的热闹。我对他那么好,他说走就走,骗我哄我,言而无信。走了就不回来,我很伤心,很生气,我要气死了……” “可是……我又好想他。只要他回来,我就不生气了,我原谅他,他再不好,我也原谅他。” “我在等他呀,等了很多天,他知道吗?” “我不敢出门,外面有很多坏人,他们会辱骂我,冤枉我,还会用棍子打我。他知道我不敢出门,他还不回来。他一点都不疼我了,怎么说变就变了呢?” 沈长戈慢慢蹲下身,伸出手臂,吴岁晚把脸贴向冰凉粗砺的墙面,两只胳膊胡乱推搡拍打,同时惊声尖叫:“啊……走开……” 这一次,沈长戈没有心软。右手掌托住吴岁晚的下巴,左手掌揽过她的腰身,强势将女人战栗的身子扣入怀中。 “岁晚……冷静……岁晚……” 沈长戈贴近女人的耳边,不厌其烦地柔声呼唤。他的臂膀强壮,就像一个别样的囚笼,但胸怀里的芳香浓郁醉人。 吴岁晚的惊惧在三两个呼吸过后,渐渐褪去。她的肩膀松懈,手脚绵软,下巴磨蹭着男人的手掌,眼神迷离。 “轻煦?你回来啦!” “我认得这个味道……我很喜欢的。” 沈长戈心中窃喜,稍稍挪动身形,想要寻找一个舒服的姿势,继续安抚。 吴岁晚却像乍离母亲怀抱的幼崽,两手搂过沈长戈的劲腰,脑袋钻进他的胸口处,哭哭唧唧:“不要离开……不要……我听话……” “好好……我就在这里陪着岁晚……” 沈长戈就势坐在地面上,抚摸着女人的头发。明明知道吴岁晚依恋的是未轻煦,还是为了怀中的一团柔软,无限雀跃。 “岁晚……你以前很乖的,现在有一点任性哦。” “不不,我不是任性的小孩子,我很听话的。外祖母就说过,我比母亲听话,我会比母亲过得好。我听话呀,我最乖了。” 沈长戈的手掌从吴岁晚的头顶缓缓滑过,轻捏耳唇,又拖住了她的下巴,手指微点软肉,语气略略严肃:“你是个乖孩子,怎么不好好吃饭呢?两三天的功夫,二层小下巴都不见了,你还敢说你听话?” “哦?” 吴岁晚慌忙捧上自己的小圆脸,紧张又疑惑:“我瘦了吗?不是……我胖过吗?我怎么不记得自己长过二层下巴?我一年都吃不上一块肉,怎么还能变胖呢?” 沈长戈心酸,骗哄道:“岁晚记性又不好了,你小时候是瘦瘦的,不过,成亲之后就变胖了,岁晚长二层下巴可好看呢!” “啊……我记得谁说过,我胖乎乎的最好看。” 吴岁晚笑得傻兮兮:“谁说我记性不好?我一想就想起来了,是轻煦说过。” “嗯……” 沈长戈眼里的柔情满溢,慢慢垂首,偷亲吴岁晚的脸颊一下,动作轻轻的,害怕惊散女人的乖顺与依赖。 “岁晚,不吃饭就不能长胖,不长胖就没有二层小下巴。你都两天没吃饭了,我们喝点汤水,养养身子好不好?” “好呀……好呀……” 吴岁晚坐直腰身,双手平摊在大腿上,频频点头:“我听轻煦的,多吃饭,快点变胖,快点长出小下巴。” 第153章 吃糖 三宝的眼力见可不是吹出来的,那是断奶之后,游逛江湖,为了不被主子捶打,自学练会的第一个本事。 吴岁晚乖乖坐好,三宝便端着食盘进了屋子,只是不敢凑近。一着不慎,让情绪刚刚稳定的夫人发现了另一个会喘气的东西存在,又受了刺激,再次失控,那可怎么办? 所以,他在距离一丈远处,便把托盘放在地上。像刚刚学会爬行的幼儿一样,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小心翼翼地把东西一点点往前推。推到了沈长戈够得着的地方,随之快速后退,退出了屋子外。 吴岁晚的脑子里是一片灰白,眼前的人影和物品也虚虚实实,飘忽不定。她只是凭着身旁一团熟悉的味道,放逐信任。 吃东西,胖乎乎…… 想什么来什么,吴岁晚一眨眼,就看到了几个大白白胖胖的大炊饼。 不带犹豫的,出手奇快,抓了一个就往嘴里塞。 “哎哎……岁晚!” 沈长戈握住女人的手腕,抢下炊饼,温声道:“等等,别着急,吃饭之前先喝口汤,润润肠胃。” 吴岁晚微微气恼,吐出了一口炊饼,又舔了舔嘴唇,确实干干巴巴,死皮翘起来,一碰生疼。 “轻煦”没有骗她,应该是好几日没吃饭了,而且连口水都没喝。 她是怎么了?傻子吗?好像不是吧? 她还知道,嘴巴干,喝白水,是不管大用的,需要泡上某种药材,喝了就能快速补充津液,对身子更好。 搭配什么来着?她怎么懂得养生的? 吴岁晚的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咬着左手食指,冥思苦想。 这副懵懂又深沉的模样,矛盾又可笑。落在沈长戈眼中,既叫他心疼,也让他心动。 “啊……岁晚,张嘴!” 沈长戈的手掌涂满了羽化散,沁骨的甜香凑近,吴岁晚身心欢畅,喂白水都能喝出肉汤的味道。 “嗯……好喝……” “好喝也不能贪嘴,干粮和肉菜也要吃一点。” 沈长戈喂了小半碗汤,便把碗放在一旁。将炊饼撕成小块儿,喂一口干粮,喂一口肉,再喂一口菜。 一个乖巧,一个仔细,一顿饭一刻钟。吴岁晚吃了半个炊饼,五块肉,七片菜叶,一碗汤。 “好了,不能吃太多!” 沈长戈收起碗碟,把食盘推远,三宝不用吩咐,悄悄递来一杯白水。 吴岁晚眼瞅着美食像长了脚似的越走越远,慌忙起身,张开双臂就要扑上去抢回来。 “我还要吃肉呢!不要跑……” 沈长戈揽过女人的腰身,把她纳入臂弯,轻声哄道:“岁晚乖,你好几天没吃东西,突然吃多了,不好克化,明日再吃……” “可是……可是……” 吴岁晚拽扯沈长戈的衣襟,陷入两难,跑远的肉好吃,男人的味道更好闻。 追上了肉,男人跑远了怎么办? 抓住男人,肉跑远了又怎么办? 当东南西北,上下左右,不知如何选择之时,就待在原地不要动。 吴岁晚专注于沈长戈掌心的红珠子,陷入新的思考。 这珠子的颜色好漂亮,好像在哪里见过。这男人的手掌好粗糙,像是一个常年出体力的庄稼汉。 可是,轻煦不是农夫……轻煦温文而雅……轻煦很有学问……轻煦做什么营生的?他受苦了吗?会写字,会画画的那双手,怎么都是伤疤和茧子。 “岁晚……吃块糖啊?很好吃的。” 沈长戈的一只手在吴岁晚的肩头轻轻摩挲,另一只手把药丸子抵到她的嘴边。 “岁晚,这颗糖很神奇,吃了它,睡一觉,岁晚就能变得又开心又聪明。” “是吗?” 吴岁晚犹豫一瞬,张开了嘴,舌尖一挑,甜甜蜜蜜。 “嗯嗯……是很甜啊!不过……” 吴岁晚鼓了鼓腮帮子,满眼的不乐意。 “我本来就很聪明啊!难道我不吃这个糖,我就不聪明了?你是瞧不起我吗?” “呃……当然不是。” 沈长戈把吴岁晚的脑袋按入怀中,连忙赔罪:“岁晚莫气,是夫君不会说话,岁晚是天下第一聪明。” “我不要做天下第一,我是杨家村第一就行。那些老傻子小傻子们,整日欺辱我,有他们好瞧的。等我明天当个富婆,衣锦还乡,买下杨家村所有的土地。让他们一个个都乖乖溜溜的给我干活,我一天就赏他们一人一个粗粮饼子,饿了也不给他们吃饱……” 沈长戈有节奏地轻拍吴岁晚的脊背,附和道:“夫君和岁晚一同回去,让那些龟孙子们跪着迎接你……” “嘿嘿……” 吴岁晚像个小奶狗,胖嘟嘟的脸,在沈长戈怀里拱来拱去,浓郁的香甜,让她神思摇晃。 “夫君真好,有你在身边,我每时每刻都很开心,不吃糖也开心……明日我们一起回杨家村,我带你漫山遍野玩一圈儿,你也开心开心。” “杨家村的人不好,但山好。南山多药材,北山多木材,西山都是成片的野果子和野蘑菇。” 沈长戈微眯着眼睛,轻嗅吴岁晚的发髻,喃喃问道:“东山有什么?” “东山是陡峭一道岭,光秃秃的。只在岭中央开出一道狭窄的豁口,通往杨家村之外。那里不好玩儿,我娘亲从那里进到杨家村,再也没有出去。我从那里出了杨家村,再也不想回去。” “不过……我还是很想念杨家村的山,它们陪了我十年。” “那时候我太小,没有力气,不能去北山扛木材。春天我常常晃荡在南山,搜罗药材和山菜。当然要时刻小心,躲着几个坏蛋。他们可能抢了,不但会骂人,还会打人,毕竟只有药材能卖上价钱,大家都很穷……” “夏天和秋天我就混在西山,那边山形复杂,有几个山坳,常人不敢去的。我在那里采过很多蘑菇,捡过很多鸟蛋。在一条小溪旁,我用树枝泥巴石头,搭建了一个狗窝大小的小房子,还捏了三个小人,外祖母,娘亲,还有岁晚。” “夫君,不要小瞧我呀!那个泥巴小房子,搭的才结实呢!头一年夏天搭建的,第二年开春,我再去瞧,它还是老样子。若是我再长大些,再富裕些,自己都能建房子。” “夫君,你等着,不用着急,等我多赚些银子,给你建一所大房子……” “夫君从小学医,小小年纪就被关在豪华宅院里读书习字,都没有去山水间尽情玩耍过。你也一定不知道烤蛤蟆,烧鱼,烤鸟蛋,是什么滋味吧?没关系的,岁晚帮夫君一样一样尝试过,你一定也会觉得好……” 吴岁晚的全身软软塌塌,张开嘴巴,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我好困呦!怎么回事呢?我不记得我干过什么重活啊……” “我是不是好久没去山里瞎跑啦!整日呆在屋子里的人是没有出息的。我外祖母说过,不论男女老少,只要能动一下,就要干活。不干活怎么挣口粮?吃的都没有,怎么活呀?” “我要赚多多的银子……” 吴岁晚又打了一个哈欠,脖子都抬不起来了,再说什么,都是嘟嘟囔囔,吐字不清。 沈长戈连忙把那杯温水捧过来,让吴岁晚抿了一口。 然后,随着一股温热入喉,吴岁晚也彻底陷入沉睡,打起了轻鼾。 沈长戈松了一口气,能吃能睡,病就能好。但他不敢大意,坐在冰凉的地面,晃晃悠悠,拍拍哄哄,又过了一刻钟,才慢腾腾起身,把吴岁晚抱回床榻。 三宝提来一桶热水,沈长戈先着急忙慌地给自己洗了一把脸,醒醒神。 这羽化散真是邪门。 他不知道吃进肚子里会怎么样,但光是闻着味道,自己都受不了了。那种欲仙欲死,没点克制力,真的会一路沉沦,找不到归途。 吴岁晚三天没有梳洗,头发粘腻打了结,衣裙沾了尿液。 洗大澡,害怕惊动她的美梦。 沈长戈只能用棉帕子蘸了温水,一点点擦拭。 这样的活计,他干过无数遍,没觉得多么劳累费力。 只是在梳顺头发时,难免伤感。 吴岁晚不是美女,但那一头秀发,黑亮柔顺,确是美女都及不上的美丽。 如今,像乱草一样,长一根,短一根,盘发髻盘不成,簪子也簪不住。 养了二十五年的长发,随着未轻煦的骨灰长眠于地下。 有谁能够懂得沈长戈的黯然! 夜深了,吴岁晚清清爽爽酣睡,沈长戈出门吩咐三宝,连夜多多配制羽化散,把他日常穿的衣服熏起来,味道越重越好。 贵公子熏香,沈大将军熏毒,也是没谁了! 夜色静谧,一灯如豆,沈长戈衣衫整齐,轻轻悄悄,仰面躺于吴岁晚身侧,握住她的柔荑,眼波灰蒙,断魂失意。 他看到了从前,却看不到以后。 岁晚清醒了,不要他,怎么办? 岁晚不清醒,不快乐,又怎么办? 第154章 妻子 一夜无话,也稀里糊涂。沈长戈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真的睡着过,一会儿一梦,一会儿一醒。 从前种种,尽数飘过。 喜怒哀乐,轮番上场。 天还没亮,腰酸背痛的沈长戈起床,梳洗换衣。一刻钟,一个粗野男人打扮得香气飘飘,重新上榻,把吴岁晚搂在怀里。 不知道药丸子的效用如何? 若是清醒了,她会痛会苦,难以接近。若是不清醒,她会作会闹,很可能再次失控。 沈长戈的忐忑,吴岁晚一无所知。她醒来后心海是风平浪静,脑子里是空无一物。只有鼻端熟悉的甜香味,让她欣喜又满足。 “轻煦……轻煦……” 吴岁晚一声接着一声,呼唤着另一个男人的名字,两只手却搂着沈长戈的腰不放松,一个劲往他怀里钻。 “岁晚?” 沈长戈捏住女人的下颚,欣赏她眼中的清澈与快乐,尝试着与她交流。 “岁晚,你饿不饿?想吃什么?” 吴岁晚老实回答:“岁晚不挑食,吃什么都好,只是不要吃豆子粥。” 沈长戈放松一笑,岁晚能听懂他在说什么,也能自由表达愿望。就是像小孩子一样,不谙世事,不能自理,也是好的。 他不明白吴岁晚为何不爱吃豆子,也无需纠结这样的问题。他只要用心在以后的日子,让岁晚把他当夫君,依恋他,信任他,就是最好。 沈长戈活着,活着,又活了回去,回到流放营地的生活状态。 伺候吴岁晚梳洗、吃喝、穿衣,陪她玩耍,犯傻,就是忘了自己是个将军。边防和手下都等他等的屁股着火,嗓子冒烟,他也泰然自若,置身事外。 “哎呦,我的大将军呐,您能不能体谅一下小人的辛苦。您就纡尊降贵一回,走出院子,管管事儿,行不行啊?” 三宝蹲在草丛里,盯着不远处池塘边玩泥巴的两个大孩子,愁眉不展,大倒苦水。 “我的官位是不大,但好歹也是个百户,走在街上也是有头有脸的。你看别人家的百户,逛窑子,喝花酒,侃大山,过足了当官的瘾。再看我这个百户,纯纯就是个孙子。管着自己的破事,还得管着将军的破事,但我也没领将军的俸禄啊!底下的人倒好说了,上边那两位大人,哪个是好摆弄的?我夹在中间,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受的那个气哟,我跟谁说理去?” 三宝嘟嘟嘟,把唾沫都吧嗒干了。沈长戈只管揉捏他的泥团子,学着吴岁晚的手法,照着她的样子,仔仔细细捏小人。 “哦……我明白了,三宝寂寞,想要逛窑子。又因为百户的俸禄少,惦记起你主子的钱财。” 沈长戈故意气人,三宝立马裂开腮帮子,呛了回去:“将军大老爷,您可别不把小的当人。咱三宝虽是穷小子出身,但这几年在外也见了世面。你瞧瞧夫人病了十来日,那春善堂米行药铺可曾出过一点乱子?那又是谁的功劳呢?咱说未公子啊,不愧是出身好,长的好,性子好,人家办事的能力也比将军您老强了百倍千倍哟。夫人就是窝在屋子里三五个月,人家的生意照常运转,财源广进。您瞧瞧您手下的兵,您官场的那些同僚。哪个不是被您处的破破烂烂,谁谁也答对不下去,里外不是人。要小的看呢,您再打十场二十场胜仗也不管用,早晚让人挤回老家去……” “臭小子,你又皮痒痒了。” 沈长戈抓起一坨泥巴甩了过去,三宝猴子一样灵活,一蹦一滚,躲开了老远,还在叫嚣。 “咋的啦?您当上大官儿就不爱听实话啦?但小的是个实诚人,只会说实话,您不爱听也得听。” “我听你奶奶个熊……” 沈长戈连抓了两把泥,精准无误的甩到了三宝脸上。 “欺负人,是不是?” 三宝不甘示弱,抓起泥巴裹上小石子还击。 “臭小子,晒脸呢?你个破百户,我一句话就能给你撤了。” “撤就撤,你把我百户撤了,明天我就去挣个千户,再寻个好主子,我不跟你混了。” 泥巴,石子,草团子,飞来飞去,主仆俩打得怎样热闹,吴岁晚全不在意。 她是杨家村的小小孤女,眼前的池塘是不知名山坳里的小溪。 她捏了一个外祖母,捏了一个娘亲,又捏了一个吴岁晚,捏的分外顺手。只有捏到未轻煦时犯了难,团了一个泥巴,又团了一个泥巴,脑袋,身子,胳膊腿都捏好了,眼睛鼻子嘴巴,该是什么形状呢? 吴岁晚一气捏了五个没有面目的小人,实在不知如何继续,认可坐在那里发呆,或是重新再捏一个,也没想起来对着身边的“轻煦”瞧上一眼。 或许,在心底最深最深的那一处,她是明白的。 每个人都是肉体凡胎,有爱,自然活得轻松愉快。无爱,要靠自己坚强拼搏。 每个人都会疲劳,逃避,躲藏,软弱,就是老虎还有躲在山洞里黯淡无光,独自舔舐伤口的时候。 吴岁晚从小缺爱又缺钱,一个人翻山越岭,伤筋动骨,心里的期盼倒塌,无力坚持。怎么不可以自我欺骗,自我安慰呢? 平城的将军府可不一般,是代王潜邸。一文一武,两个大舅子眼巴眼望都没求着的赏赐,被沈长戈轻轻松松的得了来。 皇权,官场,谋术,究竟怎么玩儿?沈长戈一知半解,也不用仔细钻研,以他的性子,研也研不透。 他只认准两条路,丰满羽翼,吃谁向着谁。 新皇正值壮年,太子之位悬空,边关战乱四起。他沈长戈是难得的将帅之才,正有用武之地。若想今后步步高升,不用费心结交任何人,只听皇帝指挥,和其他官僚表面过得去就行了。 至于以后……以后再说吧! 新皇身体康健,嫡皇子和庶长皇子,为了上面的位子,再争个十年二十年,都不在话下。 到那时,沈大将军兵权在握,谁是明君就选谁,谁能给百姓造福就选谁,谁能给他沈长戈荣华富贵就选谁。 只有别人巴结他的,他不用给任何人留脸。 所以,有小厮跑进园林禀报,谭大将军到访之时,沈长戈也只是随便一句:“请进来吧!” “啧啧……” 三宝在一旁撇嘴怪叫:“你也太牛气了点吧?人家谭大将军比你官位高,人家还是皇亲国戚,你就把人请到露天地里见面?” “那又怎么样?我又没请他来,我忙着呢!” 沈长戈掏出帕子,沾了池塘水,把吴岁晚脸上的泥点子揩掉,丝毫没有整理自身仪容,接见贵客的意思。 三宝忍不住操心,往前凑了两步,提议道:“你快把自己洗洗干净,引着谭大将军到前厅去好好说话。我在这里守着夫人,她不吵不闹,没事儿的……” 沈长戈挥手驱赶,不耐烦道:“不用你管,我媳妇儿我自己会守着。” 再说,姓谭的来访能有什么正经事?边关太平,偶尔窜过来几个探子,都是小打小闹。东元一贯的战法,就是落雪之后抢劫挑衅,吃准了大靖官兵只防守不攻击,又受不了寒天冻地。 一定是谭启赋和庄致康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闹了不愉快,打算扯一个无辜之人瞎掺和。又或者是死性不改,偏要介绍貌美如花的大侄女给他认识。他家闺女就像嫁不出去了似的,见着男人就硬塞。 “哈哈……沈兄弟,还是你会享福啊!” 谭启赋拐过月亮门,远远瞧见沈长戈的身影,朗笑出声:“你这园子也真让人眼馋,我向皇上求了多少回,就是不给我。现如今借了沈兄弟的光,也来逛一逛……” “谭兄来了……” 沈长戈直起身,笑容亲和,朝两丈外的凉亭比了比手势。 “那方景色更好,我们兄弟喝茶闲聊!” “好好……” 谭启赋笑着应和,提步欲走,却发现沈长戈没有跟上,而是蹲下身哄女人去啦! “岁晚,我们拿着泥巴去凉亭里玩,可以坐坐,还可以喝茶吃零食……” 吴岁晚没有说行也没有说不行,手上揉着泥团,却也随着沈长戈的力道起身,带她去哪儿,她就去哪儿。 “岁晚好乖,我们再多拿一点泥巴……” 沈长戈弯腰在池塘边又扣了一大把,黑乎乎也粘糊糊。一手牵女人,一手抓泥巴,邋里邋遢,走了过来。 谭启赋半张着嘴,愣了一瞬后,才勉强笑问:“沈兄弟,这位是?” 沈长戈笑意灿烂,带着一点显摆:“我的妻子!” “呃……啊?” 谭启赋太过震惊,很难不目瞪口呆。 沈长戈有妻子吗?不是传说乡下原配领不出门,早丢回老家了吗?不是传说一个貌美小妾也玩腻了,不知折腾到哪里去了吗? 这是哪一个?周身姿色平常,以妻相称,想来是那个乡下婆娘。 但是,任他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这是什么妻子?这是哪里淘来的傻子吧? 久经沙场的大将军,愣神也只愣了一个呼吸,很快调整面部表情,颌首笑语:“啊哈哈……弟妹啊!初次见面……” 吴岁晚置若罔闻,只是专心捏泥团。被沈长戈拉着右手,不方便,使不上力,就把泥巴按在肚子上揉搓。价值不菲的水红春衫,顷刻间成了一块破抹布…… 沈长戈由着女人,对客人随意道:“我妻子不喜与陌生人交谈!” “呃……呵呵……” 你们两口子厉害! 谭启赋除了尬笑,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反应。 第155章 摆阵 几人步入凉亭,沈长戈请谭启赋落座,吴岁晚可不管那些个,见着椅子便是屁股一沉,坐了下去。 “岁晚等等,夫君净了手,给你拿好吃的!” 三宝带着丫头们上茶点,沈长戈却一甩胳膊,啪的一声,把一坨泥巴甩在了桌子上,惊得谭启赋没能坐稳当的屁股弹了三弹。 一滩黑泥,一坨黄泥,两个碟子,三个茶杯,一个茶壶。沈家的待客之道,真是独树一帜。 谭启赋生来,性子就有几分傲慢,再加上他妹妹跟了代王,生下庶长子,将来有望继承大统,更是身家暴涨。 谭大将军目中无人是出了名的,没想到今日遇上了对手。 若是到访别家,整这一景,谭启赋早就掀桌子走人了。 但是,现在是沈家,眼前的人是皇帝的新宠。大事未成,姓沈的再不是东西,他也得忍着,还要拉拢着。 谭启赋暗暗发誓,等他大外甥当了皇帝,第一道圣旨一定要抄了沈家。让沈长戈狂飞天际,忘了自己什么出身,几斤几两? “谭兄喝茶!” 沈长戈净了手,返回落座,嘴上热情,却不等客人回应,也不看客人的脸色,捻起一块黄色糕点递去了吴岁晚嘴边。 “岁晚,尝尝这个好吃不?” 吴岁晚张嘴,咬了一小口,刚刚沾了一下舌头,随即吐出来。 “呸……不甜!” 沈长戈把残了一角的糕点塞进自己嘴里,又捻起另一块红色的糕点递过去,耐心问道:“这个呢,再尝尝。” 吴岁晚专心致志做活不理人,沈长戈就举着手臂等待。 她用掌心把泥巴揉搓成了两只细长条,像是胳膊的形状,左右看了看,觉得满意了才伸出舌头舔了舔糕点,这一次合口味,一张嘴咬去了大半。 谭启赋呆坐在一旁,两眉头纠结,仿佛能够挤死一只苍蝇,紧抿着嘴不知说啥,气得肚子鼓鼓的。 吴岁晚吃了两块糕点,沈长戈又喂她喝了一口茶,确定没饿着他媳妇儿,才想起来对面还坐着一人。 “谭兄,喝茶……” “哎……哼……” 谭启赋笑容僵硬,点了一下头,手掌却安放在膝盖上,一动未动。 喝茶?喝什么茶呀?谁能喝下去呀?你自己看看茶杯旁边摆着啥?一摊摊没成型的黑泥,还有一条条成了型的黄泥。 谁知道你那玩意儿从哪里淘来的?泥巴里有没有狗屎人粪啥的? 知道你沈长戈出身寒酸,咱也没有瞧不起你的意思,但市井平常人家有客临门,都要真情款待。 你家没有好东西,还不能干干净净的吗?你领个傻子跟我在这摆阵呢? 谭启赋暗暗深呼吸,平复情绪,努力回想他因何坐到此处。 其实他完全没有必要暗中压抑,因为沈长戈根本没有闲心关注客人的喜怒,只顾着媳妇儿的心情好赖。 “呃……那个……沈兄弟……” 谭启赋清了清嗓子:“你有二十多日没去边关了,不知庄志康那老顽固在军中胡整一气。他是个读书人,不懂行军打仗,只会向陛下告状。今天一封信,明天一封信。弄得我的军令下不去,春夏蓄养战马的事情也一再搁置。若是入了冬,我们骑兵人数不足,岂不要吃大亏吗?” 沈长戈拿帕子给吴岁晚擦拭嘴角,点头赞同:“是,立秋之前,至少要增加五千骑兵,现在就当甄选士兵与马匹,即刻训练。” “说的就是嘛!” 谭启赋一听沈长戈附和他的话,立马来了精神,鼓动道:“我一直都晓得沈兄弟的本事,打仗漂亮,谋术高超。就是庄致康那老顽固不开窍,也仗着他妹妹是皇后娘娘,从不把咱们这些舞刀弄枪的人放在眼中。你今春打了几场胜仗,那庄致康不仅不上书夸赞你英勇无敌,反而向皇上告你黑状,说你违反军令越国境烧杀抢掠。你说他读书是不是把脑子读死了?” 沈长戈没有回应,眼皮都没撩一下。他担心吴岁晚吃多了糕点会口舌干涩,喂她茶水又不喝,只得把水果切成小块儿,又哄又等的劝她吃。 谭启赋的话说到一半,明知再说下去,效用不大,可是,该说也得说。 “咱们兄弟都是在战场上拼过命的,和那些读书人想法不一样。你看你今春提到蓄养骑兵,我立即便拍板叫好。可是那庄致康唧唧歪歪,没个痛快时候。这不,你离开边关,他更是肆无忌惮,直接否了你的决策。” “可惜我妹妹只是个贵妃娘娘,常年在庄皇后手下伏低做小。又因上天眷顾生了皇帝陛下长子,弄得庄家视我谭家如眼中钉目中刺。不怕沈兄弟笑话,我人微言轻,明知沈兄弟是对的,却也不敢出头跟姓庄的对着干,我深感愧疚啊。” “如今的局面,只能是沈兄弟给皇帝陛下写一封密信,告知边关情况。免得姓庄的仗势欺人,毁了边防也毁了你这样难得一见的将帅之才,真是国之不幸啊。” “呵呵……” 沈长戈意味不明的笑了一声,没说好,也没说不好,更没表示听没听得懂,谭启赋唱了一场独角戏。 其实,今春冰雪尚未融化之时,沈长戈提出蓄养五千骑兵的军策,庄谭两人都是反对的。只是庄致康迂腐但也耿直,反对在表面。他的主要考量是军费开支,东元没有大打的意思,能拖一年是一年。国库空虚,成千上万两白银不如用来安抚边关百姓,让他们安居乐业。 而谭启赋的考量却是出于私心,沈长戈短短时日内成为皇帝陛下心腹,而且是出自谭家之外的心腹,让他颇为忌惮。如今续养骑兵,无论多少,自然认沈长戈为主。对谭家军来讲,日益壮大的沈家军比东元敌军的威胁更大。 吴岁晚的泥人已经成型,安好了脑袋脖子胳膊腿儿,就是没有五官模样,她正低头沉思。 沈长戈给媳妇儿喂了半个苹果,又开始小心仔细的剥葡萄皮。 谭启赋舔了舔嘴角,快速转动脑筋。树了一个杆子,姓沈的不爬,再说下去倒显得自己蠢了,只能换一个话题。 换什么呢?当然是继续推销他的大侄女。 “哈哈,为兄坐着一会儿也看出来了,沈兄弟夫妇俩的感情是真好呀!弟妹这双手更巧,你看那小人捏的,咋那么像呢?比街上卖手艺的都像样。” “呵呵……谭兄谬赞了。” 沈长戈嘴上谦虚,眉目间却都是骄傲之色,藏都藏不住。 谭启赋话音一转:“弟妹来平城的时日尚短,还没好好逛过吧?我那侄女性子活泼开朗,又是从小在平城长大的。哪里好玩儿,没有人比她更知道。明日我就让她登门,带着弟妹好好散散心……” 凭着他大侄女的姿色,沈长戈必然会一见倾心。就是他有正妻又怎么样?大侄女当个侧夫人,宫中有贵妃姑母撑腰,边关有将帅父兄相帮。沈长戈那个丑傻的正妻,只能是个摆设。 皇帝陛下知道他的心腹与谭家联了姻,就是龙颜大怒又怎么样?大皇子也是在他身边长大的,父子之情胜过一切。难道因为他是庶出,就活该把江山拱手相让给异母弟弟吗? 谭启赋相信,皇帝陛下的心,慢慢的也会偏到谭家来。 却不想…… 沈长戈神色淡淡,拒绝道:“不必麻烦了,我家岁晚不理俗世,也不喜俗人,每日都有很多要事忙碌,没空招待客人。” 这话说的邦邦硬,一点面子都不留啊。 谭启赋的肚子又鼓了起来,脸皮僵硬,面无表情。心里直骂沈长戈不知好歹,乡巴佬没见过世面,整个又傻又丑的婆娘当宝贝,真是没吃过啥好猪肉。 你个蠢货,还给我没脸…… 不用等我外甥登基为帝,今冬战乱,我就找人结果你得了。 不能用,就抓紧毁掉。免得他根基太深,成了阻碍。 客人气炸了肺子,又不好发作,憋的脸色焦黑。 沈家夫妇俩,一个玩泥巴,一个玩果子,没心没肺。 只有站在柱子边的三宝,有正常人的反应。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咧嘴,一会儿倒抽一口凉气。 就在亭子几人各怀心思,沉默不语之时。吴岁晚打了个哈欠,嘟囔道:“我困了,要睡觉……” “哦……夫君带你去休息。” 沈长戈连忙站起身,牵起吴岁晚的手,对谭启赋交代道:“谭兄略坐坐,赏赏景,我去去就来。” 你去了就不可能回来,你就是在撵客,傻子都知道。 谭启赋没有回应,吴岁晚已经拽着沈长戈往亭子外走去,还在叫叫嚷嚷:“夫君,我要吃糖,睡觉前要吃红红的糖。” “不行的,一天只能吃一块红色糖果,而且要晚上睡觉之前才能吃。” “夫君不好,不给我吃糖。” “夫君好,不给红的,还可以给你黄的,绿的,白的……” “不不不,我就要吃红的……” 吃啥糖啊?天黑之后,睡觉之前,吃的是真糖吗? 两夫妻腻腻歪歪,越走越远。那些闺房中才能说的蜜语,被他们在青天白日之下,大大方方喊出来,把谭启赋的脸都听绿了。 他霍然起身,大踏步离去。三宝往前送了几步,很想和谭大将军解释一句:“我家主子们说的是真话,是吃糖,确实是糖啊,您别想歪了。 第156章 好梦 临近端午,吴岁晚的病也好得差不多了,至少远远瞧过去,她像是一个正常人。 她会自己梳洗打扮,下厨房炒菜,去池塘边钓鱼,有时候还会捧着医书,一看三两个时辰。 吴岁晚好像一个真正的贵夫人,穿金戴银,悠悠哉哉,一天到晚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但她的脑子,还是迷糊的。无论身边有多少人,谁说了多少话,发生多少热闹,她是完全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沈长戈慢慢减少羽化散的用量,吴岁晚没有察觉,或是察觉了,根本毫不在意。她在自己的想象里慢慢适应,真真体验。 原来,世间空空荡荡,前路无亲无爱,我也可以活得轻松自在。 不问别人的喜欢,只管自己的快乐。 没有人比沈长戈更了解,吴岁晚什么样子才是真的清醒。他不心急,也不焦虑,由着她的性子,天天上房揭瓦,他都在旁边加油助威。 端午过后,蓄养五千骑兵的事务不能再耽搁下去,沈长戈便带着吴岁晚到了边关小镇。 沈大将军遴选士兵,吴岁晚就漫山遍野,沾花惹草。 沈大将军精挑骏马,吴岁晚就纵马驰骋,肆意欢笑。 沈大将军和手下对酒当歌,吴岁晚也要抢来一杯,不醉不休。 他们来到边关小镇五日后的一天,沈夫人半夜惊醒,要去草原骑马。沈长戈二话不说,立刻登上靴子,陪她前往,从幽幽深夜玩耍到天光大亮。 沈将军宠妻无度,沈夫人普通任性,声名远播,挡都挡不住。 三宝说他家将军快三十岁了,还没当过爹,馋儿女又馋不来,已经疯魔了。把媳妇儿当女儿疼宠,惯的不成样子,很难不是边关第一大笑话。 沈长戈只冷冷的回他一句,老子愿意! 东元与大靖的习俗不同,不过端午节,只是每年五月中旬,各地都会有一场赛马大会。 虽说近一两年,每到冬季,两国边境都有大小冲突,但一直没有正式宣战。都是你偷我一匹马,我赶你一头猪,小来小去的试探。 到了春夏秋三季,底下的百姓来往密切,做生意凑热闹,都为自己小日子打算,不分谁是哪里的人。 所以,大靖百姓也会跨过边境五里地,参加东元黑云城举行的赛马大会。 “岁晚,夫君带你出远门,你要听话哦,不可以乱跑。” 沈长戈一大清早就给吴岁晚换上东元服饰,一边帮她提靴子,一边嘱咐道:“夫君要去买两匹好马,还要找寻几个会养马的能人。岁晚也跟着去见见世面,若是表现得好,回来多给你吃一块糖。” “好马?会养马的能人?” 吴岁晚喃喃自语,扯了扯袖子领子,很是喜欢。这衣服好啊!胳膊腿儿绑得紧紧的,利利索索。裙摆也不长,刚好盖住屁股,既不失文雅,干啥也方便。 “我喜欢骑马,我也想养好马……” “好啊!” 沈长戈站起身,又帮吴岁晚理了理头发。为了隐藏身份,没有给她戴张扬贵重的首饰,只用布条和银簪子做普通妇人装扮。 “岁晚,从现在开始,你我就是一对普通商人夫妇。我们家有一片大草场,缺几匹好马,也缺会养马的能人。夫君带你去看赛马大会,你看中哪匹马,咱们就买下来,连养马那个人也带回家,你说好不好玩儿?” 赛马大会?一群马比谁跑得快吗? 吴岁晚歪头想了想,那个画面蛮有意思。 “我要跑得最快的那一个……” “好……岁晚想要哪个,咱们就买哪个。” 沈长戈挎上刀,又去装银子,吴岁晚却等得不耐烦了,拽着他就走。 “说干啥就干啥,痛快一点。” “哎哎……再着急也得带足银子,没有钱,还想买东西?若是在别人地盘上耍霸王,咱们连家都回不得。” 沈长戈无奈,示意三宝带足银子带好人手,自己先随着吴岁晚出门找马。 “买卖是可以谈的,我最懂做买卖了。没有我谈不成的生意,省不了的银子,也没有我买不了的东西。” 吴岁晚跨上马,勒着缰绳,没有着急出发,而是在原地徘徊思考了一会儿。 “我记得我小时候很穷的,要一文钱一文钱的攒。但我也记得,我有很多银子,一出手就是几百上千两。究竟哪个是做梦呢?” 吴岁晚的两只眼睛黑白分明,像幼儿的眼眸一样清透无邪,直直凝望沈长戈,让他的心漏跳了一拍。 应该有二十多日了,这是吴岁晚自发病之后,第一次认真与他对视。 “岁晚,所有好的都不是梦,坏的才是梦。” “这样啊!” 吴岁晚转开头,驾马前行,咕哝道:“那我以后要记得,每天睡觉之前告诉自己,少做梦。” 踏入东元境内,便感觉一片空旷。 东元地广人稀,百姓以游牧为生,四处散居。与大靖相邻的最大一座城名为黑云,却还没有大靖边关一个小镇显气派。 但是,东元就比大靖穷吗?不见得。 只能说东元百姓的生活简单,简单到单一。 一年有六七个月需要穿着棉袄,草地里开垦不出良田,西北风乱刮的季节,除了牛羊,就是冰和雪。 再往南边瞧瞧,五谷杂粮,绫罗绸缎,外加风和日丽,谁瞅谁闹心。 如果赶上天灾,牛羊接连冻死,也只有跨战马,挥大刀,杀到南边,抢掠一番,找找心理平衡了。 其实,正常的贸易往来,是互惠互利的好事,也是大多数人喜闻乐见的。你瞧黑云城街面上也有很多大靖装饰的男女老少,正在谈买卖。 我用半袋谷子换你一张貂皮。你用一桶羊奶换我两条绣花帕子。 你缺的我有,我缺的你有。价钱谈得好,我们大家的日子都能好。 可是,为什么要你打我,我打你呢? 唯一的解释,东元的帝皇不是一个老实人。他不喜欢互惠互利,只想把你家变成我家,我家还是我家。 沈长戈和吴岁晚来得早,挤到了人群前方。所占地势较高,可以将整个赛场尽收眼底。 铜钟敲响,木栅栏打开,各色骏马二十匹,倾巢而出。 吴岁晚指着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跳着脚欢呼:“那个那个……那个最漂亮,我就要那个。” 只是两大圈跑下来,吴岁晚的热情也燃过了火,冷得不能再冷。 “嘁……不要了,不要了!” 女人的脸蛋红艳艳,叉着腰,嘟着唇,气哼哼:“长的漂亮,有啥用?它太弱太无能,跑了一个倒数欸!只有傻子才会乱花银子,买那些只能看不能用的废物。只为了摆在家里,让别人羡慕,说一声好美啊?可别傻了,但凡有脑子的人都会在背后说你是冤大头。我要当富婆,不要当傻子和冤大头,休想让我糟践银子,好看我也不要。” 若不是确定吴岁晚在病中,沈长戈都以为她在借题发挥,指桑骂槐,一语双关,以原配的身份戳夫君的脊梁骨。 休整半刻钟,铜钟第二次被敲响。与上一场比赛不同,此时出场的每匹骏马上都端坐了一个人。 吴岁晚才不管谁好看不好看,只管盯着第一名,欢呼呐喊。 然而,这世间万物千般变化,柳暗花明,反败为胜,不多见,却也不少见。 就在领头的枣红色骏马即将到达终点之际,一名少年驾着上一场跑了倒数的白色大漂亮,如瞬间生了羽翼,飘飞过来,争得头筹。 吴岁晚惊呆,张大嘴忘了说话。少年翻身下马,朝围观的人群鞠躬致礼,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我要那个人,就要那个少年,我就要他……” 吴岁晚拽着沈长戈的手臂,冲开一层层人群,就往少年人的方向奔去。 即使在病中,吴岁晚的脑筋也比一般人灵活精明,一眼就能看透事件背后的真相。 第一场比赛证明了那匹白马资质平常,第二场比赛证明了那个少年天赋异禀。 这世上不缺普普通通的马,缺的是能力超群的人。她有银子,大马小马俊马丑马随时能买,但会养马御马的能人却是不好碰见。 只是吴岁晚运气不好,来晚了一步,白色骏马被围在人群中间讨论价钱,而那少年人却不见踪影。 沈长戈向人打听,原来那少年是马场主找来的,他是赛马大会的常客。马场主想把哪匹马抬高价钱,就找那个少年前来驾驭比赛。 果然,白色大漂亮拍出了六百两高价,大家伙儿还在争相加钱,好像抢到了宝贝似的。 而实力强劲的枣红色骏马只开价了一百两还无人问津,早早牵到圈里去了。可见马场主不是真心要卖,又可见,这世上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沈长戈的人生追求,一直以来,也是只要好的,从来没有变过。当即赶到马圈里,摆出一百两银票,就要买那匹枣红色骏马。 马场主没料到今年玩脱手了,真有识货的。生意人是不要面子的,直接伸出一个手掌比了比,翻了翻。 “大靖来的兄弟,没有这个数,不行!” 马场主以为眼前的汉子衣衫简朴,有眼光未必有银子,会被他的狮子大开口吓跑。 没想到,人家面上穷兜儿里富,往怀里一掏一沓子银票,通通塞入他手里,一张一百两,足有十二三张。 “这匹枣红色的我要了,另外麻烦大哥,把它的兄弟姐妹都链在一块儿,我一起都要了。” “啊……哈哈……” 马场主停顿一瞬,立即收好银票,爽朗大笑:“好好,这匹马还不足两岁,他上头有一个三岁的哥哥,下头有一个六个月的妹妹,都是兄弟的啦!” 第157章 创伤 “哪有你这样谈买卖的,人家出价,你不还价,不压价,还给人家涨钱。你以为你大手一挥,很牛气吗?你瞧瞧你那傻样子,说了两句话不到,家底全掏出来,恐怕别人不知道你不识数,是个冤大头啊!” 买卖谈妥,交了银钱。马场主吩咐一个半大小子带着沈长戈和吴岁晚,去草场另一头的马圈里收货。 女人绷着脸,掐着沈长戈的手臂,一路走一路小声数落。 “那匹枣红马确是极品,六七百两还是值的。但你花了一千二三百两买三匹马,又没看到货,不知另两匹马,一老一少是个什么品相。若那老汉是个奸滑的,给你一个犁不动地的老马,再给你一个没断奶的小马,你就亏了一半的银钱。到时候,马场主钱已到手,概不认账,你哭都没处哭去。” “我忘了你从前做什么营生的,但你好像不食人间疾苦。你不知道一两银子,足够一家三四口人活一个月的吗?” “你究竟有多大的家底子?就是金山银山,也扛不住你这般糟践。你没听说过吗?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受大穷。经营这么大一个草场,养了好上百匹骏马的马场主,怎么能是个不会算账的?那都是大算小算从不落空的老滑头。没谈过生意,没做过买卖的人,到他跟前就是一块肥肉,坑你没商量。” “你这样不行啊!到哪里都摆出一副人傻钱多的模样?也不能怪别人坑你呀!我要逮着机会也不能放过你,谁有便宜不占呢?” “你也不用往心里去,吃一堑长一智。实在改不了,你有便宜让我占占,不要便宜了外人啊……啊……” 吴岁晚严肃正经,小嘴儿叭叭不停。一会儿教,一会儿训,仿佛变回了大杀四方的女奸商,又好像变成了操心不见老的管家婆。 直到草场伙计牵了一高一矮两匹马过来,吴岁晚的眼睛又着了火。 “啊哈哈……这是什么呀?这是我们买下来的吗?这也太好了……” 高一头的大马和那匹枣红马的外形相似,只是不像那一匹颜色纯正,它的四个蹄子和脑门上都有白毛。 而矮一头的小马驹可就不得了,通体纯黑,油光铮亮,只有脑门上有一撮红毛,像是深渊里燃烧的火焰。 “真好……它真漂亮……” 吴岁晚上前小心翼翼摸它的脑袋,扯它的耳朵,又慢慢搂住了它的脖子。 小马驹的大鼻孔一鼓一鼓,配合着吴岁晚的手劲儿,微微歪头,脾气温和,透着乖巧。 “啊啊,我好喜欢啊!它归我了,谁也不能抢!” 吴岁晚摸着马的鬃毛,沈长戈抚她的头发。女人的眼中是飞扬的快乐,男人的眸底是暗涌的幸福。 “岁晚,夫君的银子,花得值不值?” “值,太值啦!” 吴岁晚释放天性,也不管脏不脏,圆圆的脸蛋在马脖子上蹭来蹭去。 “这地方的人真好,马场主人更好,做生意有诚信,实在得很。等我明日再琢磨出一个好买卖,一定要来找这个马场主合作。赚不赚钱的都好说,就是难得遇见品质好的……” “呵呵……” 沈长戈笑得无奈又宠溺,也不知道是谁,刚刚说人家马场主是个奸滑的老头子,笃定了他会耍赖坑银子,这一会儿又夸人家品质好了。 他家岁晚才是表里不一呢!初初见面,往人前一站,她就是一个安静本分,老实巴交的良家妇女。 相处下来你再看,小心眼子多得很,一会儿一个道道儿,不使坏,只赚钱。啥都不记得,谁也不认得,都成了别人眼中的傻子,她还留着防备之心,打算着赚银子发大财呢! “好了,岁晚,把马交给三宝,让他派人先带回家去……” “不不……你后悔了吗?不想给我了是不是?” 吴岁晚拽着马缰绳不撒手,她还没稀罕够呢!再有就是她感觉自己在做梦,害怕一撒手,梦就醒了。 因为这些天的夜里,她的梦里五彩斑斓。痛苦的一醒来就忘了,高兴的还能回想一二。只是再看周围,啥也没有。 她害怕喜欢的小马驹也像那些美梦一样,转眼消散。 “岁晚,你是不是又忘了?我们不仅要买马,还要寻找会养马的能人。记得刚刚在赛场上夺得魁首的少年吗?” 经沈长戈一提醒,吴岁晚石头样的脑瓜子,微微活动了一下。 对哦!就在见到小马驹之前,她是追着一个少年跑的。 那个人才厉害呢!驾驭着跑起来秀里秀气的白马,夺了个第一。若是她的小马驹也经那人驯化,是不是能够夺得下一年的第一呢? “好好……我们去找那个少年,我多多出银子,请他去我的草场养马。” 吴岁晚松手,沈长戈顺利牵到马,交给三宝。 “我刚刚和马场主打听了,那少年的家就在黑云城。他娘亲是个屠户,在东边菜市卖猪肉,我们去那里寻他就好!” “哦哦……快走……” 吴岁晚胖胖的,力气也大,拽着沈长戈乱闯。 “往哪里走呀?黑云城在哪儿?猪肉铺子又在哪儿?” “别急……往这边来,我们可以慢慢走。等三宝把马匹安置好,让下面的人带回家,他就去菜市场寻了。我们可以在黑云城里逛逛玩玩,等他探清底细,我们再登门拜访。不着急啊!” 沈长戈想借此一趟跟媳妇儿好好亲近玩耍,但吴岁晚惜财也惜才,对赚银子和找能人的事儿格外执着,才没心情和他逛逛玩玩呢! 更何况黑云城连一座像样的高楼都没有,遍地牛屎羊粪,和杨家村差不多,实在称不上繁华。对于见惯了好东西的吴岁晚来说,没有一丁点的吸引力。 “岁晚,你看这个好不好?” “不好!” “岁晚,你看这个要不要?” “不要!” 男人殷勤热络,女人疏离冷淡,落在其他人眼中,就是小两口闹了别扭。 直到长街人群里,出现一个大靖货郎,挑着担子迎面走来。 吴岁晚和沈长戈皆是一愣。 因为身着短袍编着辫子的人堆里,突然蹦出一个打扮特异之人,看过去熟悉亲切,又滑稽可笑。 还有,是因为吴岁晚心中的创伤,沈长戈在杨家村听到的往事。 货郎越走越近,在两丈以外,被一个中年妇女叫停。 沈长戈握紧吴岁晚的手,轻声说道:“岁晚,我们也过去看看。” “嗯……” 吴岁晚无意识的应答,又随着男人的脚步游移,走到一半才“惊醒”过来,小声说道:“不要看了吧?我没有银子。” 沈长戈的手指轻轻抚过吴岁晚额头的碎发,捧着她的圆下巴,目光温柔。 “岁晚不怕,你长大了,赚了很多银子,根本花不完。你成亲了,你夫君也有很多银子,随便你花……” 吴岁晚似懂非懂:“哦……” 沈长戈重新牵起她的手,继续前行。 货郎和中年妇女正在为了三朵绢花讲价钱。 他说:五百文钱不能少。 她说:没有钱,只能用东西换。 他说:三朵绢花,两副羊嘎啦哈。 她说:四朵绢花,一副羊嘎啦哈。 他说:两朵绢花,一副嘎啦哈。 她说:成交! 货郎赚大发了,其实他那担子里根本没有值钱的玩意儿。 所谓物以稀为贵,在大靖朝都是穷人家才佩戴的珠花,搬到东元就是好货。原因就在于原材料和精细的手工,东元的女人没见过。 货郎挑着担子,起个大早,挑出五六里地,图的是啥呀?就是东元女人眼中的破烂货,随便扔都没人捡的那些常见东西。 那小来小去不起眼的羊嘎拉哈,卖到大靖南边,给富裕人家孩子做玩具,至少要一两,都是净赚。 若是卖给手艺人,加工一番,价钱也是一番。 货郎收起东西,正要挑起担子朝远处走走,再蒙骗几个钱,一抬头就见一男一女迎面走来。 别看他做的小买卖,却是个走南闯北,常与各色人打交道,真真见过世面的人精,一眼就瞧出他们两个不是东元本地人。 “来了大嫂,过来瞧瞧,可有喜欢的?” 货郎热情招呼,吴岁晚感受到善意,点头微笑:“我看看……” 只是她的手伸出去,又立即缩了回来,怯怯地问道:“如果我看完不买,你会不会骂人呐?” “哈哈……” 货郎只当她是开玩笑,大方道:“大嫂随便摸,随便戴,挨个都试一试,小弟也不会说啥。要是客官摸了碰了没相中,买卖不成,我就要骂杂,我早就被人打死喽!” 吴岁晚跟着笑了几声,带着几分羞涩,商量道:“那我摸摸戴戴,没有银子买不了,你也不能生气,不能揪着我不放,更不能诬赖我哟!” 货郎一愣,听话音咋这么别扭呢? 他朝吴岁晚脸上瞧了瞧,觉得这女人面善,一瞅就是个老实人。 再朝沈长戈脸上看了看,得出结论,是这爷们儿差劲,自己的女人买个珠花都舍不得银钱,平日在家里,还说不上怎么磋磨呢! 沈长戈才不管货郎在想些什么,拿起一只水红描金边的绢花,簪在了吴岁晚的发间。 “好看!” 沈长戈端详几眼,把绢花摘掉,放入吴岁晚手中,又捡起一只嫣红串白珠的钗环比量着。 “岁晚,你选一个。” “呃……” 吴岁晚看了看左手心,又瞧了瞧右手心。犹豫了好一会儿,才把那只水红色描金边的绢花,举到沈长戈眼前,悄声说道:“这个更好看……” “好!” 沈长戈捻起绢花,簪在吴岁晚的左鬓边。又拿过珠钗,戴在她的脑后。 “岁晚喜欢,我们都买了。” 吴岁晚还在愣神,沈长戈从腰间摸出一块碎银子,扔给了货郎,豪气道:“不用找了。” “呃……啊……好,谢谢客官。” 货郎捧着银子,呆望着夫妻俩的背影,开始了自我怀疑。难道这么多年的市井白混,是他看走眼了吗? 原本他还对女人充满同情,又因着今日赚了不少。想着男人若是舍不得银钱,他就送女人一只十文钱的绢花。异国街头相遇也算缘分,做做善事也无不可。 却不想这男人柔情似水,出手阔绰,倒让他刮目相看了。 只是……这男人该不会为了脸面,在外强装好夫君,回家关门亮拳头,打女人出气吧! 第158章 好美 “真的很好看吗?” “真的可以带走吗?” “你给了银子对吗?那货郎不会为难我吧?” 吴岁晚摸一把绢花,再摸一把珠钗,满脸的紧张小心。 “你花了很多银子吗?别担心,我会还给你的!” “只是你要多等些日子,我还没凑够外祖母的药钱。等到下个月就好了,我把去年秋天捡拾的豆子,连同晒干的药材,一起背到城里去卖掉。我就能给外祖母买药,还能买一顿肉蛋荤腥,余下的银钱,我就还给你……” “哎呀……这样也不好吧!” 吴岁晚越说越焦虑,突然脸色煞白,摘了绢花和珠钗,回身疾奔。 “我在做什么呀?我戴的什么花儿啊?我要赶紧还回去,谁的银子来得都不容易,不能乱花的……” 沈长戈揽住女人的腰身,把她禁锢在怀里,连嘘了好几声:“岁晚,乖乖的,啥都别想,一切都有夫君呢!” 吴岁晚的眼睛发直,盯着手里的东西,不解道:“夫君?谁的夫君?他有什么用?” “岁晚的夫君啊!” 沈长戈单手捧过女人的小圆脸,拇指在她的脸蛋上轻轻摩挲。 “岁晚成亲了,有夫君依靠,不用劳累,也无需费神。你有亲人,有生意,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真的吗?” 吴岁晚还是不看人,脖颈低垂,目光暗淡,凝着掌心里廉价的首饰,喏喏细语:“其实……我也不是很喜欢这些,山里的花千姿百态,五颜六色,随便我戴,都比假花好看。我只是……偶尔会想,有银子也有人爱是什么滋味。我要的不多,只想尝一尝普通小女孩儿的无忧无虑……” 言语轻轻,伤人最重。 沈长戈的嗓子眼儿里吞了万根绣花针,喘一口气,疼到四肢百骸,哪有余力出声安慰? 男人垂首,一排浓密的睫毛微微颤抖,铺天盖地的难过,终是无可挽回的难言。只有托着圆乎乎脸蛋的那只手掌,渐渐收紧,驱散了女人的忧伤。 “嗯?怎么啦?” 吴岁晚抬头,惊讶于男人眼中的疼惜,缓缓展颜,调笑道:“别可怜我呦!我不要别人的可怜。” “不……不是可怜,是心疼。” 沈长戈的胸口又闷又热,眼眶也阵阵胀痛。他抢过吴岁晚手中的珠花,重新簪入她的发髻。 “岁晚,以后,你想要什么,就和夫君说……” “嗯……” 吴岁晚的情绪变化无常,彻骨的伤悲消散无踪,此时只有点点懵懂。 “我很乖的,从不乱要没用的东西,就是遇见美的,我会忍不住多看两眼……” 几万百姓的边疆小城,没有车马的络绎不绝,也没有人群的熙熙攘攘。 街头僻静一角,沈长戈细致耐心,给女人簪好了钗环,左右端详。艳俗的色彩,粗劣的手工,寻常的样式,怎么戴都配不上那一头乌黑的发丝。 “岁晚……” 沈长戈呢喃妻子的名讳,想要告诉她,你配得更好的。也想对她说,我会给你挣来更好的。 可是,说那么多好听的话,有什么意思?倒不如多做一些顺她心意的事,让她余生有爱。最后,沈长戈也只是轻轻叹息了一句:“岁晚好美!” “胡说!” 吴岁晚任其在自己头发上一通摆弄,看似乖巧无防备,但男人一句话又勾起她的精明。 “不管你是谁,可别糊弄我。我有几斤几两,自己可是清楚的。说我长得美,你就是个谎话精,一定没有好肠子。我得离你远一点,免得吃亏上当。” 沈长戈的嘴巴,原本就不是个灵巧的,一遇到吴岁晚,更显蠢笨。 “不是,不是,岁晚你信我啊!我没撒谎……” 吴岁晚斜眼轻哼:“我的长相不算丑陋,却和世人眼中的美人儿一点不搭边,你还敢说你没撒谎?” 沈长戈瞪着眼睛摇头,解释得苍白无力:“我就是觉得你好看呐!看着就舒心,舒心就是美呀!” “你这人有点憨呐!” 吴岁晚被男人眼中的急切与诚恳打动,咯咯一笑,转目四望,真被她望到了美景。 “你看,那个女人才是真美……” 气候高寒,生存艰难,无论男女,只有身强体壮之人才能有命活下来。 所以,东元女人皆是大体格子。又因为灰扑扑的装扮,开放无拘的民风,有些女人走在街上,那劲头比男人还爷们儿。 当她们和娇巧玲珑的大靖女人站一块儿的时候,风景特异,不好评价美丑。 她骂她矫揉造作,她又笑她粗野如牛。 你瞧瞧,那个围着火红披风的女人,腰肢款款,姿态风流。即使围帽挡得严实,只露出尖尖下巴,也是瓷白的肌肤,如玉般莹润。女人瞧去一眼,也想摸上一把。 只是一个背影就迷倒万千,若是看了正脸,还不知如何惊艳。 那女人身旁只跟着一个五大三粗的仆妇,步履匆匆,穿梭于人群中。就像骆驼堆里钻出来一个娇弱无害的小绵羊,格外扎眼。 沈长戈顺着吴岁晚的视线望去,正赶上一阵风吹来,那女人侧身和仆妇说些什么。 围帽被吹翻,露出了惊世容颜,披风被吹开,现出了鼓囊囊的肚腹。 “哎呀……” 吴岁晚惊呼:“真的好美呀!还是个孕妇呢!只是……” 凭医者的经验,那女人肚里的孩子怀得不太好。 还有那张脸,美得似曾相识,让她莫名地不喜欢。 吴岁晚的双眼呆滞无神,整个人僵立不动,一团乱麻的脑子里,有一个小人正在披荆斩棘。 那女人很美很特别,她是认识的。 是谁?怎么认识的?在什么地方认识的?因为谁认识的? 怎么见了她,就会感觉四面八方都是危险? 小人焦急,寻找奔跑,前方的路突然断裂,一脚踩空,吴岁晚抱着脑袋,轻呼了一声。 “别想,别看……” 沈长戈拥抱吴岁晚入怀,捂着她的太阳穴,遮住她的视线,轻轻揉按。 “岁晚,回去洗洗眼睛就好了……” “嗯?” 吴岁晚思考致头痛之后,又感觉筋疲力尽,双手扯着沈长戈的衣襟,打了个哈欠:“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 沈长戈的嘴角含着一丝诡谲的微笑,目送那美人儿走到长街尽头,拐进一个平民巷子…… 真是冤家路窄,谢老天爷赏赐。 “岁晚,吃块糖吧!” 沈长戈从怀里摸出药瓶,捉住吴岁晚的小手摊开,倒出一颗红色药丸。 “嗯?为什么给我吃糖?你说过的……要天黑以后才能吃,我都记得呢!” 吴岁晚皱紧眉头,盯着手心里的红色糖果,怀疑道:“这个……会不会是毒药?” “呵呵……真是个小机灵鬼。” 沈长戈按住吴岁晚的后脑,在她的额头上重重亲了一口。 “岁晚,你又忘了。咱们临行前不是说过吗?你表现得好,多给你吃一颗糖,这个就是喽!” “哦……我想起来了。” 吴岁晚恍然大悟,把糖果凑近嘴边,伸出舌头舔了舔,就是那个味道。随后,没再犹豫,吃到了嘴里。 “岁晚乖!” 沈长戈搂着吴岁晚的肩膀继续行路,一步一停,时刻关注着她的表情变化。 小拇指肚一般大小的药丸子,入口即化,甜味消散,也只用了几个呼吸。 吴岁晚的动作慢腾腾,迈一步打两个哈欠,走出两丈远,直接伏在男人胸口,眯着眼睛嘟囔:“好困啊!” “困了就睡吧!” 沈长戈的臂膀强壮,把吴岁晚横抱在怀中,又害怕她睡得不安稳,心中再是焦急,也没有快步而行。 东边菜市场附近,三宝带人迎了过来。 “哎……将军,不用去找了,那个卖肉的婆娘说她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还常年不在她的身边。我向周围人打听,他们也说从来没见过什么会驯马的少年人。许是那马场主害怕咱们和他抢人,没有说实话。也或许是那卖肉的婆娘没有说实话,谁知道呢?一听咱们的口音不一样,谁也不愿意搭理,再去找也找不出个结果的……” 三宝离着老远,就瞧见夫人被将军抱在怀里。这是又犯病了,还是累着了?他是赶着忙地禀报得来的消息,恐怕主子们白跑一趟,多辛苦。 只是他叭叭了一通,沈长戈愣是一句话都没有听进去,一靠近,就将怀里的女人放到三宝怀里。 “这是咋地啦?” “去找辆马车,带着岁晚,即刻返程。” 沈长戈摸了摸吴岁晚的脸,确定她真的睡熟了,略微放下心来,脸上的表情却多了一丝狠辣。 “出啥事了?你要干啥去?” “哼!” 沈长戈冷冷一笑,转身摆手,风中丢来一句:“我去会会老情人,两刻钟后再见。” “啊?” 三宝的手臂一松,差点把吴岁晚扔出去。 哎呀娘啊!他主子就一个老情人,韩大漂亮。据这两年探听的消息,韩美人在东元贵族圈子里也混得风生水起,怎么突然出现在边关小城? 不会有什么陷阱吧? 他家将军的脑袋,不会又抽风了吧? 毕竟是在别国的地界,韩大漂亮的男人,不是皇帝就是藩王,再不济也是部落首领。你个八百年前的旧相好,是偷情,还是杀人,好像都不合适吧? “快快找马车,别怕花银子,要好马好车,还要快。” “赶紧跑!” 三宝紧了紧手臂,抱着吴岁晚,带着三两侍卫,朝着沈长戈相反的方向狂奔。 他可没那闲功夫分析他主子的心情和行径,爱干啥干啥,爱咋地咋地。 他就知道,此时此刻,保夫人的命要紧,保自己的命也要紧,他有老婆孩子等他回家呢! 第159章 娼妓 韩大美人存在于世,就是为了演绎老天偏爱。脸蛋美,运气顺,靠男人花红柳绿。 至少前二十八年处处得势,她确实享受到了。 若是换了另一个人,在未轻煦捅破所有秘密的那一个雪夜,早已死在沈长戈刀下。 然而,韩大漂亮不是一般人,玩不转爱情,还能依靠亲情。 况且亲哥混得好,不仅仅救了亲妹的命,还带她鲤鱼跃龙门,搭上了东元的一国之君。 暴虐无常的拓跋武平,对大靖朝的残弱美人毫无抵抗之力。 再说了,为什么要抗拒呢?女人主动送上门,不笑纳就不是男人。 韩婵随拓跋武平回东元的路上,自荐枕席,得偿所愿,便开始做白日梦。 她都想明白了,拓跋武平是她这辈子能够到的最有权势的男人。她再也不用这山望着那山高,左右再找,也不会比这个更好。 她只要安下心来,趁着年轻,使出浑身解数,哄着东元皇帝离不开她。尽快怀个孩子,换一个名分,后半生必定是尊荣无限。 用市井俗语来说,韩大美人是在想屁吃。 她以为她经过多个男人,就了解了男人。她以为她被多个男人宠爱过,是自己脑袋聪明本领大。 她从来没有认识到,曾经的走鸿运,只是因为碰到的男人都是良善之辈。她更不知道这世上有畜牲,也不知道畜牲之外还有畜牲。 她那些小孩子过家家的曲意逢迎,卖骚犯贱。在一个弑兄弑父的暴君眼中,有多么可笑?在一个玩遍环肥燕瘦的男人眼中,是多么愚蠢? 韩大美人通通不知道,她只懂得抱着幻想,飞奔去远方,好像奔去了锦绣前程。 两人浓情蜜意,难舍难分,走了两千多里。最开始,韩婵没有失望,拓跋武平食髓之味,带她进了东元都城,入了皇宫内院。 然而,韩大漂亮的高兴,却是毫无预兆地到此为止。 任她千娇百媚,容色倾城,在拓跋武平看来也只是一件穿脏的衣服。回家了,就要脱掉它,扔去角落,换一件干净舒适的。 至于一件破旧衣裳,啥时候再想起,啥时候穿一次,要看男人的心情。 毕竟柜子里的东西太多太杂,堆成山,落了灰,没了新鲜感。 胖的,瘦的,高的,矮的,奇妙的,漂亮的,不用他发话,源源不断凑上来,哪有闲工夫翻柜子,找一件又破又旧的玩意儿,不够笑话的。 拓跋武平以为,再好的东西,搁置久了,也是无用碍眼,随手送出去一两件,还能拉拢拉拢兄弟。 至于哪件值多少钱,哪个兄弟喜好哪个口味,哪件玩意儿送给哪个兄弟,能够发挥出她最大的价值,作为皇帝也要好好掂量掂量。 韩大美人自然发现了东元皇帝的习惯。 除了正宫娘娘,拓跋武平后院的五十多个女人都没有名分,即使生了孩子,也不能封妃,只是比其他女人的吃穿用度好些,稳定些! 为什么说稳定一词呢? 因为东元皇帝的女人,不是人,就是一个物件儿。哪个藩王和部落首领立了功,都可以冲进皇帝的女人堆里,随便挑一个扛回家。 韩大美人很害怕,白天吃不下饭,晚上睡不着觉。费了很多心思,使了很多手段,想见拓跋武平一面都不能得逞。 当然,她害怕的点和别的女人不一样。韩婵从来不害怕换男人,她害怕的是换一个不如拓跋武平的男人。 见过雄鹰,看不上小家巧儿,就是那么简单。又当然了,雄鹰看不起她,小家巧儿嫌弃她,她也是琢磨不透的。 韩婵的脑子不太灵光,但运气一直不错。被冷落在东元后宫一个月之后,便诊出了身孕。算算日子,应该是路上怀的。 这就是传说中的柳暗花明又一村。 要知道,在东元不讲伦理纲常,不管女人贞洁与否。只要不是生他的,或者他生的,乱搞一气都不会有人说什么。 就是拓跋武平与他四皇妹不清不楚,也不是什么秘密。后宫那五十多个女人,有他嫂子,有他兄弟媳妇儿,还有他小妈,大家都以为正常。 所以,他们把不是正妻的女人,随手送人,毫无心理障碍。接受的男人也毫不嫌弃,甚至兴高采烈,原因就在于此。 但是,东元对“母亲”这个身份是很看重的,对生养了子嗣的女人,超乎寻常的保护。 那段日子,韩婵不再忧虑,静下心来将养身体。她想着只要生下一个男娃,现在不给名分也没关系。待到孩子十六七岁,能够上场杀敌,就能继承皇位,一切都有希望。 同样是生孩子,给皇帝生会怎么样?给小首领生又是怎么样?她还是想得清楚的。 然而,东元后宫的女人忙着偷情,忙着享乐,不喜宫斗。拓跋武平也派了得力人手细心照顾,韩婵每每喝一口水都要万分谨慎。 好像妥妥当当,十拿九稳。但是,韩婵在怀孕四个月的某一天,还是落了胎。 没伤着,没碰着,没气着,吃穿用具一经查看,也没有发现毒物。 孩子怎么说没就没了呢?找来大夫来探脉,大夫也看不出子午卯酉,都说没毛病。 韩婵当皇妃当太后的美梦破碎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人算不如天算。 拓跋武平玩腻了,肚子里的孩子也没了,韩婵的也被当做奖赏送人,没有一点挣扎的余地。 送给谁了呢?身份不低,年龄不老,拓跋武平的庶兄弟,一介有名号无封地的藩王,配别人差点意思,配姓韩的绰绰有余。 然而,这个男人矮小瘦弱,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在崇尚武力的东元是个任人践踏的存在,性情……自然也是异于常人。 如果说拓跋武平是在处事上阴狠,而他的庶弟就是在床榻上毒辣。 韩婵遭了多少罪?不便细说。 一个哑嗓子大舌头,缺了一只手的柔弱美人,落到那样的男人手里,就是一个好好玩的玩具啊! 要问这世上还有谁对韩婵真心惦念,非韩朝光莫属。作为亲哥哥,见不得妹妹受苦。但他自己都要仰四公主鼻息而活,哪有本事救妹妹脱离死水火。 思来想去下定决心,放弃复仇,带妹妹隐姓埋名远走高飞,能够保留韩家血脉就行了。 然而,韩婵不愿意。 搭上皇亲贵胄,受点苦,有什么的?只要她怀上孩子,地位就稳了,日子自然就好过了。 如今丢下一切随哥哥逃走,只是说得容易。东元肯定是待不下去的,大靖换了新皇,没有功夫搭理韩家余孽,但沈长戈越混越好,不会轻易放过她。 能躲去哪里呢?啥叫隐姓埋名啊?就是沦落市井,躲躲藏藏过日子,连她的绝美容颜都不能轻易示人。 韩婵只是想想都受不了。她是要站在高处,风风光光活着的大美人。让她做村妇,做贱民,还不如一刀砍了她。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韩朝光懂得妹妹的贪婪,自私,愚蠢,甚至是犯贱。 可他有什么办法呢?谁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出来的。他指出的平坦大道妹妹看都不看一眼,偏要一条道跑到黑,巴巴去寻死。谁都爱莫能助,只能说以后再遭遇什么都是她的命。 韩婵为了后半生的荣华富贵,忍耐着,努力着。 再以后,算不算是老天眷顾呢? 前些年在大靖,韩婵自己吃药,流了一个孩子。来到东元后,不知什么原因,又流了一个孩子。可她的身体却好像没有受到丝毫损伤,受孕极其容易。 但是,幸与不幸,也不好过早下结论。可能是老天爷眷顾姓韩的眷顾累了,也有瞌睡偷懒的时候,以至韩大美人的孩子总是留不住。 她跟着变态王爷一年半,怀过四胎。有的没发现就没了,有的查出有孕两个月又没了。只有一个怀到肚腹凸起,感受到胎儿在动,但没过几天,又化为一滩血水。 韩婵遭了大罪,床榻上那点事儿,还可以忍耐。接连失去孩子的痛苦,却是无法排解。 当她怀到第四胎,刚刚有孕吐反应的时候。拓跋武平的庶弟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随着小兵小将偷跑到大靖抢牛抢羊,一朝不慎受了刀伤,身子本就孱弱,药石无望,一命呜呼。 韩朝光趁机向拓跋武平求了恩典,让他妹妹回他府中,或是独居也好,只要不随便丢给哪个男人,也许就能少一些苦难。 作为一个皇帝,懂得恩威并施。韩朝光对大靖军策了如指掌,在两军对战之时,献出了很多良计。只求他妹妹平安的小事,拓跋武平欣然应允。 没出意外,韩婵恢复自由之后,孩子又没了。 她很是灰心气馁,整日寻欢作乐。 凭着绝美的风姿,放纵的性情,很快成为了东元贵族圈子里的香饽饽,谁见了都想啃一口。 韩婵可谓是来者不拒,凡是手里有点小权利的男人,跟韩大美人没有一腿,和兄弟们聊天都聊不到一块儿去。 娼妓,有的只能站在大街上,生拉硬拽。有的养在金窝银窝里,等人挑选。 在外人看来,韩大美人与娼妓无异,但她自己却不那么认为。她游走在各种男人堆里,是为了新鲜刺激,也是在斟酌挑选。 皇天不负苦心人,韩大美人又搭上了一个有前途的男人。虽然不是皇亲贵胄,但他长相端正,才华出众,很适合做下半生的依靠。 怎么绑住这个男人呢?靠眼角的鱼尾纹吗? 东元天寒,娇艳的花朵,开着开着就败了。接连丧子,娇弱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老着。 那男人前途无量,与她厮混纠缠,予她尊重宠爱,全看她一张脸。若不能尽快怀个孩子,若怀了孩子,再保不住,被抛弃的日子也不远了。 所以,韩婵再一次有孕后,便动起了歪脑筋。成与不成,都是她最后的机会。 第160章 还债 韩大美人很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怀多少个都是一样的结果。 她还没有傻透腔,猜也猜的出来,留不住孩子的毛病,就是未轻煦的手笔。 当初能用一颗蜜丸让她两年无子,后来也能用无数颗毒药,让她终身做不得母亲,却尝够了生育之苦。 看似念旧情,没有下狠手,留了一条性命。实则蒙住了她的眼睛,推她入了虎狼之群。只要再找男人,就一定不会好过。不亲手杀了她,也没打算饶了她。 未轻煦的阴毒,不是让她痛快地死,而是抽筋剥骨,叫她死不成也活不下去。 韩婵恨未轻煦,想起来就要咒骂几句,愿他生生世世做太监,永无翻身之日。 可是,恨过骂过之后呢?她又能怎么样?总不能认命吧。 所以,再一次诊出喜脉,韩婵便寻了巫蛊之术。 甭管肚子里的孩子是死是活,她的肚皮必须越鼓越大,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怀了某某的孩子。 至少要鼓到七个月,再寻个由头早产,从外面抱一个婴儿来,从小养和亲生的一样。 韩大美人的算盘打的精,既有了后代,又绑住了一个男人。再谎称她为男人生孩子伤了身子,博取同情与爱怜,以图后半生的安稳与富贵。 韩婵的新相好是纯纯的东元人,高眉深目,皮肤略黑,又是一位勇猛武士,身强体壮。他的孩子,无论男女,无论是谁生,总要有一两点像他。 韩婵为了从哪里抱孩子的事情绞尽脑汁。 必须是男孩儿,孩子的父亲是东元人,母亲是大靖人最好。 父亲壮硕些,母亲柔弱些,是好上加好。只要不滴血认亲,任何人从外貌上都挑不出一点毛病来。 偏巧儿,韩婵保胎成功,她的男人就被拓跋武平派到了东元边城驻守。两国接壤的小城,混血孩子多了去了,穷困潦倒往外卖孩子的也多了去了。 韩婵年龄渐长,经过的事儿不少,也比以前计算周全。派了得力人手寻了两家孕妇,与她月份相差不差。 但是,符合条件的孕妇好找,生儿生女确实不好预料。 如今,韩婵孕满六个月,肚皮鼓鼓像那么一回事儿,但若是有好信之人摸一摸,就会知道,有人怀的是孩子,有人怀的是石头。 韩婵的身子已经挺到了极限,用非凡之法强行保胎,就是拿命在搏。偏赶这时候,那个比她月份大一些的孕妇,被大夫诊脉确定怀的是女孩儿。 怎么会这样呢?韩婵想提前生产的主意落了空。另一个孕妇比她月份还要小上半个月,现在剖腹取子,孩子根本活不成。 还要再挺上一个月,头重脚轻,腰酸背痛,每日服药,呕吐不止,简直是生不如死。 韩婵急不可耐,下令忠心的婆子,为她到处搜罗孕妇。最好怀孕七月以上,愿意即刻剖腹,要多少银子给多少银子。不愿意剖腹的,她也有的是法子逼人就范。 今日赛马大会,韩婵的男人约了一群兄弟饮酒作乐。韩婵借口出门游玩,来到偏僻巷子里看她的孩儿。 外面人流拥挤,马匹乱窜,不小心被冲撞了,借贫民宅子生产,得了一个不足月的男婴,咋说咋有理! “快点喝!” 韩婵立在一个破烂屋子中央,眼睛泛着冷光,盯着瑟瑟发抖的孕妇,她身旁的婆子冷声威胁道:“一个时辰内,你产下婴儿,银钱一文不少你的。若是错过了时机,误了夫人的正事,孩子和银子,你一样都捞不着。” “哎呀,你墨叽个啥?快点喝。” 一个黑壮汉子从一旁蹿过来,捏住女人的下颚,端过药碗,硬往下灌。 “你说你有啥想不开的?夫人出手阔绰,咱们的孩子是享福去的……” 女人推搡男人的胳膊,摇着头躲闪,嘶喊道:“我不卖孩子,不卖……” “你娘的,臭女人……” 男人耐心耗尽,扬起巴掌抽了过去。 “一年一个孩子,换几百两银子,够咱俩活好几年的,你他娘的死脑瓜子,不识数啊。错过这个机会,孩子一文钱都不值……” 男人把女人打倒在地,又向前搀扶,拢住她的手臂,哄劝道:“我知道你舍不得,我也心疼你,难道你不心疼孩子吗?跟着咱俩有啥出息?吃糠咽菜的遭罪啊!你实在喜欢,生孩子多容易。养好身子以后,咱俩再生,想生多少个生多少个。” 女人流泪挣扎:“不行,不行,我只要孩子,我不跟你过了……” “你娘的,找打!” 男人用膝盖抵住女人的胸口,扬起巴掌,不管头脸猛扇过去。扇了一巴掌,再扇第二巴掌的时候,破旧的房门哐当一声,大敞四开。 “呵!这是演的哪一出啊?” 沈长戈稳步迈过门槛,逆光而立。 “啊……哦啊……” 韩婵转身,双目睁大,惊叫之声像公鸭吵架,后退两步,躲去了婆子身后,抖如筛糠。 怎么会这样?沈长戈怎么在这里?她还不想死呢! “你是谁?” “你干啥的?怎么闯到我家来?” 粗壮的婆子和黑壮的汉子同时出言呵斥。 沈长戈微微一笑,慢悠悠抽出门栓,随手一挥,冲上来的汉子太阳穴挨了不轻不重一下子,轰然倒地。 “大胆……” 婆子护着韩婵往门边挪动,强壮胆子,胡乱咋呼:“知道这是哪里吗?知道我们是谁吗?你不想活啦?我们夫人……” “真吵啊!” 沈长戈双眼微眯,嘟囔一声后干脆出手,婆子的脖颈软如面条,身子像坍塌的城墙。 地上的孕妇爬起来,与沈长戈四目相对。 “快跑吧!” 孕妇不可置信,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强盗贼人让她跑?真的吗? 她瞅了瞅地上如死狗的男人,再觑了觑惊慌失措的狗屁夫人。急喘了一声,才明白过来,此间恩怨与她无关。连忙抱紧肚子,急闯出门,寻找生路去了。 破烂屋子里,有一瞬的寂静。 “婵儿,好久不见了。” 沈长戈含笑走近,韩婵面色如纸,忘了躲避和逃跑,脚步钉在原地,满眼惊惧,喘气都不会了。 “呵!又怀上啦?” 沈长戈伸出手掌,在韩婵的肚皮上按了按,随即皱眉:“咋的?这世上的男人都不够你玩儿的,换了个什么东西,怀的是人崽子吗?” 韩婵的额角渗出一滴冷汗,整个身子都木了。她啊啊两声,很是害怕沈长戈的手掌变成拳头,像砸石头一样砸她的肚子。 “呦呦……婵儿别怕。我没那么坏的,你还不知道吗?” “我已经过了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也没了沾火就着的脾气。” 沈长戈在屋子里逡巡一圈儿,瞄上了床头的针线筐子……里面的剪刀。 “说真的,未轻煦不咋地,却帮我干了一件好事。” 沈长戈拿起剪刀把玩,眼神里带着丝丝缕缕的温柔,语气里也感受不到一丝恨意,就像很多有情人久别重逢一样,心平气和的闲聊。 “你知道是什么好事吗?” “哦……是我难为婵儿了。你的脸长得水灵,但脑子从来不往正地方机灵。” 沈长戈摘掉韩婵的钗环,扯过一绺头发,咔嚓一声剪断。 “呜呜……不不……” 韩婵的眼泪鼻涕一起流,没了往日风采。 沈长戈笑意盎然:“若是从前,你还能利索的讲话,已经跟我大吵大闹的。要不怎么说未轻煦干了一件好事儿呢?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么好的主意。毁了你的嗓子,让你再也不能嘚嘚歪理邪说,惹人厌烦,未轻煦功德无量啊。” 韩婵崩溃,张了张嘴,举了举断臂,喘不上来气的怒喊:“呃呃……” “明白,明白……” 沈长戈撩起第二绺头发,又是咔嚓一剪子。 “毕竟咱俩好过那么些日子,你想说什么我都知道。” “你是说,未轻煦毁了你的嗓子,你们之间的恩怨平了。我砍了你一只手,你以为我们俩的恩怨也平了,是不是?” 韩婵拼命点头,往后退了一步,想要躲开男人的剪刀。 “可是……这个事儿,婵儿说了不算。” 沈长戈的笑容变淡,手上猛一用力,又把女人的脑袋拽了回来,接连咔嚓,一大把头发落地。 “啊呜……” 韩婵绝望之下,迸发求生之力,咬着牙捶打沈长戈,妄图寻个空隙逃跑。 谁想到?越挣扎越凄惨。 沈长戈像抓小鸡仔一样,掐住韩婵的脖子,把她沉重的身子抵在墙上,冷光忽闪,美人脸上多了两道血痕。 “呃啊……” 韩婵僵住,一瞬间的大脑空白。 “呵呵……” 沈长戈大笑:“我说过呀!我懂你的。” 韩婵眼神呆滞,身下一股热流。 “哎呀……” 沈长戈大手一甩,嫌弃道:“真恶心!” 韩婵像一个破布娃娃,软软塌塌倒地,缓了好一会儿,抬起那只好手捂着脸,大声嚎哭,看上去好不可怜。 沈长戈没有丝毫心软,弯腰扯起她的头发,继续挥舞剪刀,每一下都贴着头皮。 “婵儿别怕,我不要你的命。” “但你当了数回母亲,做了八百回新娘,也该明白一个道理。恩怨是你我双方的,你一个人说拉倒,那不好使。我舒心了,才算结束。” “你跟我过得不开心,想换一个男人,你早说话啊!我又不是非你不可。” “你知道吗?” 沈长戈下手又快又狠,美人变尼姑也只用了几个呼吸。他直起腰身,扔了剪刀,望着满地狼藉,听着女人哭泣,眼神幽暗。 “我为了你背弃世俗,罔顾孝道,给予你全部风光荣耀。即使对你没有了男女之情,也用身家性命护着你和你的野种周全。” “我沈长戈负了所有人,却未曾伤你韩婵分毫,而你是怎么对我的?” “你毁了我前半生的仕途,毁了我一生的情爱。” “婵儿,你用一只手偿还,够吗?” 沈长戈从炉膛里抽出一根燃了半截的木头,顶端烧得通红,冒着青色的火苗。 “婵儿,欠债是要还的……” 沈长戈提着木头,缓步靠近女人,声音温和:“放心,我这个人念旧情,不要你的命,只要你后半生没有一天安生日子过就行。” 韩婵拼命向后挪蹭,沈长戈蹲下身,捏住她的下巴,没有一丝犹豫,将火炭按在了没有血痕的另一半脸上。 “啊……” 韩婵杀猪般的惨叫,在地上翻身乱滚。 “哈哈……” 沈长戈一手握着刀柄,一手扶着劲腰,立在屋子中间,尽情欣赏第一美人最狼狈的样子。 等他笑够了,趁着韩婵还有一丝清醒,慢声交代道:“婵儿,我知道,你最大的喜好就是找男人。我很好奇,失了美貌,你能找什么样的男人?还有你心心念念的权势,靠什么去争取?我会时刻派人探听你的消息,你要努力呦!” 沈长戈丢下一坨烂肉,走到门口,想到什么,又回头祝福了一句:“希望婵儿后半生如猪如狗,身陷污糟,尝尽苦楚,不死不休。” 第161章 懒猪 沈长戈说到做到,从小巷子里拐出来,抢过一匹马,扬起鞭子,迎风疾驰,准时准点在两刻钟之后,赶上了三宝的马车。 “呀!你回来啦?” 三宝扯紧缰绳,跳下马车,没仔细看主子的脸,而是握紧腰间的刀把,朝他身后使劲张望,没带来啥麻烦吧? 沈长戈调转马头,面朝来路的方向,抢过三宝的刀扎在马屁股上。随着一声嘶鸣,马儿疾跑。 “岁晚还好吗?” “好呀,睡得好好的呢!” 三宝撅着嘴把刀抢过来,一边擦拭,一边嘟囔着:“真讨厌,自己有刀不舍得用,天天抢我的,染了血,脏兮兮的也不给擦干净。” “别磨叽了,赶车,回家。” 沈长戈踏上马车,一掀帘子,着实愣了一下,还带着那么一丢丢惊吓。 只见原本应该熟睡的吴岁晚,正直直地坐在车厢里,瞪着圆圆的眼睛看着他。 这是咋回事儿?那药丸子失效了吗?以前吃一颗,至少要睡三个时辰。 “你是谁?哦不对……” 吴岁晚摆弄手指,咬着唇瓣想了想,她应该知道男人是谁,所以换了另一种问法:“你干什么去了?” “我……呵呵……” 沈长戈坐进车里,揽过吴岁晚的肩膀,忽略她的问题,关心道:“岁晚,不困吗?怎么不睡一觉?” “嗯……” 吴岁晚咬着手指,含糊道:“刚刚是睡着的,嗯……只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一个人,我就醒了。醒来之后,我正坐在这里想她是谁,你就回来了……” “哦……不用想了,是谁都不重要,睡一觉吧!” 沈长戈让吴岁晚半躺着,头靠在他的胸膛,又当起老父亲,轻轻拍拍,哄他小女儿睡觉。 “可是……我梦里的那个人好熟悉,我再想一想,就能想起她的名字了……” “不想不想,岁晚有夫君就够了……” 沈长戈以为吴岁晚梦见了未轻煦,带着点自私,也带着点心疼,极力阻止她再想下去。 其实,吴岁晚梦见的是个女人,一个绝世美女,张狂自信,被众人簇拥着,宠爱着。 “岁晚乖,睡吧!等你睡醒了,我们就到家了,夫君给你做野菜鸡蛋饼。” 沈长戈摇晃着身体,拍拍哄哄,吴岁晚很快被他晃悠迷糊了,嘴巴开开合合,咕哝了好几句:“你刚刚是不是干坏事儿啦?你是不是个坏人?” 沈长戈逃避,不接话茬,吴岁晚的声音越来越低,直到重新进入梦乡。 这一场梦比上一场梦更清晰,五颜六色,人影匆匆。每一张脸的喜怒哀乐,都牵引着吴岁晚的神经,带她重温过去。 杨家村的山坳,吴家的高墙,荣城的冰雪,云雾山的深宅,流放营地的破败院子,京城的豪华府邸,北宁县的平民小屋,平城郊外的白色帐篷…… 亲人,爱人,仇人…… 相识,相害,分离,再遇,纠缠,永别。 好悲伤的一场梦,好心酸的一场梦,不堪回首,不能细究对错,不能理清恩怨,累身又累心的一场梦。 静谧深夜,灯火昏黄,吴岁晚缓缓睁开双眼,睫毛忽闪,侧头凝视。 沈长戈睡得正香,用一个丈夫该有的姿势。一条手臂给妻子做枕头,一条手臂护着她的腰腹。 此情此景,与流放营地的很多个夜晚重合。 吴岁晚微勾了一下唇角,冷眼瞧去意味不明。细细品味,有一分薄凉,一分讽刺,还有一分嘲弄,或许还有一分温情,谁知道呢?剩下的那些是什么?又有谁知道呢? 吴岁晚摸了摸肚皮,感觉到里面空空荡荡。她记得自己跑出了几十里,买了一个小马驹。而后无意中看见了韩婵,被沈长戈喂了一粒药丸,再之后昏昏沉沉睡着了。 她努力回想,终是忘了在马车里睡着之后又发生了什么。 现在应该是黎明时分,肚子瘪瘪,前胸贴着后背的感觉,姓沈的至少饿了她两顿饭。 吴岁晚挪动身体,伸手拨开沈长戈的手臂,脑袋一抬,男人立即惊醒。 “岁晚?” 沈长戈支起上半身,想要看妻子的脸。吴岁晚连忙垂下眼皮,掩藏复杂的神色,闷声道:“我饿了……” “哦……岁晚等等。” 沈长戈依着习惯,垂头,嘟唇,在妻子的脸颊上轻轻一碰。而后掀被下榻,从炉子上端下一个锅子。上面一层有一个肉包子和一盘煎鸡蛋,下面一层是粗粮米粥。 “岁晚,这鸡蛋饼是午后做的,可能不太好吃了,不过是热乎的……” 沈长戈把几样食物分别装碗,放在食盘里端去床榻,跪在脚凳上,一勺一筷子喂吴岁晚吃饭。 “不到午时,你便睡着了,错过了午饭。黄昏之时,我想叫你起来吃点东西,你睡得黏黏糊糊,摇一摇手臂,你都生气,怎么叫都不起。” “没法子,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醒来,我只好把饭菜蒸在炉子上。勉强对付一口吧,明日我让三宝去酒楼订几个好菜……” 沈长戈的动作细致温柔,嘴巴叨叨不得闲:“还热乎吗?好吃吗?尝出来是哪种野菜吗?” 吴岁晚始终微垂着头,盯着饭碗,盯着男人的手,认真嚼饭,不发一言。 沈长戈没有怀疑,从前和现在一样的,吴岁晚发病的时候,经常不理人。他说十句,妻子接两句,就已经很好了。 多数时候,他不停地说,算得上东扯西拉,因为哪句话哪个词勾起了吴岁晚的兴趣,两人才能聊上一阵子。 “咱们白日里买的小马驹,不知被多少人眼馋呢!午后在边关一亮相,就招了很多人围观。庄致康那家伙平日里装的像个人,今日却露了真面目,不讲礼仪,直接开口讨要,说他儿子喜欢。” “我管他谁喜欢呢?我家岁晚的东西,谁也别想沾手。” “不过,把好东西摆在外面,让别人干眼馋却摸不到,也挺好玩的。明日我就带着岁晚牵着小马驹,满大街转悠去。” 一个肉包子,一大盘鸡蛋,一小碗米粥,吴岁晚懂得养生,吃了大半个饱,就把脸撇去一边不张嘴了。 “岁晚,再吃几口……” 沈长戈舀了一勺米汤递去妻子嘴边,柔声劝道:“包子和鸡蛋饼都太干了,喝一点稀的,免得一会儿睡着了,胃口不舒服。” 吴岁晚一扭身子,语气烦躁:“不要!” 都说不爱吃豆子了,也就是不爱吃各种杂粮呗!还要一样一样念给你听吗?熬的什么黄小米配紫高粱,粗砺,硌牙,拉嗓子,讨厌死了! 吴岁晚撅嘴耍小性子,沈长戈麻溜闭了嘴,把食盘收拾走,又端来一杯温水,小心翼翼地问道:“那……岁晚喝口水啊?” “嗯……” 吴岁晚舔了舔嘴唇,是有一点干巴巴,就着沈长戈的手喝了半杯水。 “够了吗?再喝一口吗?” “不要啦!睡觉!” 吴岁晚向一旁栽倒,扯过被子蒙住头。 沈长戈放好茶杯,悄悄爬上床榻,轻轻拽被子,露出女人的脸。 “岁晚,这样不透气。” 吴岁晚闭着眼睛,呼吸平稳,任由男人得寸进尺,钻进她的被窝,把她搂去怀中。 除了没有干生小孩儿的那个事儿,她和沈长戈都见过彼此的私密,搂搂抱抱的,也没啥不舒服。 世事变迁,多年纠缠,心与心之间隔着数道伤痕,还隔着一个死人。 也许他们永远都不会有热恋男女的脸红心跳,激情澎湃。也许他们谁也不会再期望情爱,也无人在乎情爱。但他们在一起时,都能做到身心放松,毫不掩藏。 尤其吴岁晚,想摆脸色就摆脸色,想骂就骂,想打就打。 除沈长戈之外,谁能甘愿受之? 做不得爱人,做亲人也好。 越过山海,摆脱困厄,同样筋疲力竭,伤痕累累的两个人,还能躺在同一个榻上相拥而眠,也是几世难求的缘分。管他做不做同一个梦,至少日子是能够平稳过下去的。 让吴岁晚再拿出小女儿的情怀,另觅佳缘,也不是没可能。 但她要赚银子,要干事业,还想养孩子。没得功夫,也没得心情,再与另一个男人试探磨合,多累,多没意思啊! 这世上男子万千,无一人可与未轻煦并肩。 花开一瞬,欣赏一眼就够了。 人生一世,心动一次也够了。 十岁有十岁的快乐,二十岁有二十岁的欢愉,三十岁有三十岁的希冀,至于四十,五十岁,六十岁如何?往前走,再看吧! 就像沈长戈,那些浓浓的愧意,何时褪去?那些密密的喜欢,今日变淡,还是明日消散?吴岁晚都不在乎。 你在身边,我不膈应。你不在身边,我也不想念。 母亲,外祖母,未轻煦…… 来来去去都随你们,我只一路向前,把自己的人生装点。 沈长戈打起了轻鼾,吴岁晚挪动脖颈,找了个舒服的位置,闭目沉睡。 她还不合时宜地想着,自己的人生多精彩呀! 没有回吴家之前,她是一只流浪的小狗,小小年纪,各处讨食。 回吴家之后,她是一只小白兔,红着眼睛受着气,任人搓圆捏扁。 嫁到沈家算是转了运,虽然不招夫君喜欢,但她就像一条小鱼儿,终于有了大一点的池塘,可以翻个身吐泡泡。 在流放营地的时候,她应该像一头小毛驴,来不来就大发脾气,乱踢乱叫。 再后来遇到了未轻煦,她又变身成了一只小蜜蜂,学习,学习,再学习,采蜜,采蜜,还是采蜜。 如今呢?她应该是一头猪,逃避,自弃,懒惰……只记得吃和睡。 吴岁晚在梦中劝自己,躲几天,歇口气,该干啥就干啥吧! 前边还有那么长的一条路,路两旁还有那么多美丽的风景。总是走走停停往后瞅,浪费光阴,白活一场,傻子一样,多亏得慌! 若她师父知道了,是会笑掉大牙的! 第162章 狗吠 吴岁晚醒来时,天光大亮,沈长戈已不在身边,应该去管他的兵了。 枕头边有一套干净的裙裳,脚凳上摆着一双崭新的靴子。 往远处一看,桌面上扣着几个碗碟,炉膛里的炭火将熄未熄,茶壶嘴里冒着缕缕雾气。 营帐的帘子挡的严实,兵器交戈之声隐约可闻,一阵高过一阵的喊杀,振奋人心。 吴岁晚光着脚下榻,在简陋的屋子里,漫无目的瞎溜达。她的双目明亮,心海里平静无波,无论是神志,还是身体,都是久违的熨帖。 日子,不紧不慢的。 不会因为你的快乐而停驻,也不会因为你的痛苦而飞逝。 日子,千变万化的。 因为你笑了而美丽,因为你哭了而丑陋。 现在,吴岁晚饿了,脑子里是鸡鱼肉蛋,日子也变得简单起来。寻找饭食,吃饱肚子,就是幸福。 桌子上的碗碟被一一掀开,有菜有肉有饼,还有白米粥。 吴岁晚弯腰凑近,动了动鼻子,日子又变得香喷喷的。她抄起筷子,夹了一口酱牛肉,还没嚼烂乎,又扔了筷子,抄起勺子,挖了一大口鸡蛋羹。 只是这一下还没送到嘴里,营帐帘子就被人从外掀开,刮来一阵小凉风。 “岁晚,你起来啦!饿了吗?” 沈长戈一进门,就看见吴岁晚在吃东西。原还有几分高兴,走近一步,余光一瞄,又发现一双白胖白胖的脚丫子。 “怎么不穿鞋呢?” 沈长戈沉了脸,大步跨过来,不由分说横抱起吴岁晚,转回榻上。一边帮女人擦脚,一边轻声斥责:“你是不是傻?平城和别的地方不一样,五六月份都不暖和。山里的背阴处还有冰雪,盛夏都不化,你怎么敢光着脚……” 吴岁晚手里还攥着勺子,眼瞅着好吃的够不着,气恼道:“我饿了,要吃饭……” “吃什么吃?就知道吃!” 沈长戈丢开帕子,接着脱女人的衣服。 “你梳头换衣了吗?洗脸洗手了吗?脏兮兮的……” 吴岁晚眨眨眼睛,咬着唇瓣沉默不语。她感觉眼角紧巴巴的,应该有眼屎没揩净。 “昨日在外奔波,一头一身的灰土,你还懒惰贪睡不洗澡……” 沈长戈服侍吴岁晚换了新裙裳,套上新靴子,又牵她到水盆边,投帕子,一顿忙乎。 “算了,一会儿还要去马场,晚上再泡泡澡吧!现在简单洗脸漱口,吃饱饱的……” 吴岁晚安静乖巧,像一个布娃娃,咋摆弄咋是。直到沈长戈放好帕子,捧着她洗白白的胖脸蛋,吧唧亲了一口,她才偷偷撇了撇嘴。 吴岁晚总算明白了,为什么沈长戈长年累月伺候得了疯病的她,不怕累不嫌烦,还干得眉飞色舞兴高采烈的,原来是可以肆无忌惮地占傻子便宜。 这缺德玩意儿会不会在心里盼望着,她一直疯傻下去。 吴岁晚坐在椅子里,双手随意搭着两边的把手,右脚压左脚晃来晃去。孩子般悠闲顽皮的举止,偏偏做出低眸沉思的表情。还要抽空张嘴,等着别人喂饭,怎么看怎么怪异。 沈长戈情人眼里出西施,没有瞧出异样,反倒觉得妻子可爱。又因为近些日子亲密无间,黑天白天都是顺心顺手,男人抑制不了的高兴,兴过了头,嘴上便没了把门的。 “岁晚,你真乖!” “你若是天天这个模样就好了。” “听话,懂事,就像我的小女儿……” 沈长戈把鸡蛋羹掺在白米粥里,搅和搅和,吴岁晚一勺,自己一勺,两人很快分食了一大碗,他的嘴又得了空闲。 “岁晚,以后啊,我是你夫君,是你父亲,还是你哥哥,你想叫什么就叫什么……” 沈长戈夹起一块酱牛肉,往前一递,吴岁晚低头玩勺子,刚刚张开嘴,男人又把筷子缩了回去。 “岁晚?现在叫声哥哥啊!” 吴岁晚闭上嘴巴,眼皮低垂,没有反应,手中的勺子却磕在了桌子上。 沈长戈举着筷子晃了晃,继续诱哄:“岁晚叫声哥哥,给你吃肉肉。” 吴岁晚还是没有看向男人,而是微微侧头,瞄了一眼乳白色的鱼头汤,停顿一瞬。又挪去一旁的洗脸水,面露犹豫。最后盯着火炉上的一壶开水,眼神凌厉。 鱼头汤看起来很鲜香,泼了可惜了。 洗脸水看起来不太脏,泼了不过瘾。 白开水咕嘟嘟冒着热气,泼出去皮开肉绽,治好也留疤。但是,用在能征善战的大将军脸上不合适,总不能为了小我的小情绪,伤了大靖的面子。 这一刻的沈长戈脑残,对危险临近反应迟钝。况且他只是临时起意,嘴贱逗弄一下,吴岁晚没接招儿,也就作罢。 “不叫哥哥也给你吃,我家岁晚真招人喜欢!” 沈长戈没有把自己的孟浪放在心上,喂完了饭,又捏着妻子腮边的软肉扯了扯,宠溺道:“哥哥带你去骑马!” 吴岁晚自始至终假装痴呆,不与男人对视,心里的小人却在叫嚣:“姓沈的混球,等着瞧!” 沈长戈害怕新买的两匹马不服驯化,便让吴岁晚牵着小马驹在草场转悠,自己驾着枣红马慢跑一圈找找感觉。 “岁晚,你乖一点,看着小马驹在这里吃草,我去去就来,一会儿带你骑快马……” 吴岁晚搂着小黑马的脖子,答应了一声:“嗯……岁晚听话!” “好……” 沈长戈放心转身,寻摸枣红马的脾性。谁想他前脚一走,吴岁晚就跨上小马驹,朝着相反的方向游荡而去。 马儿虽小,脾气却不小,人家自由自在惯了,怎么能够允许背上骑着一个人。 小家伙儿扭腰甩蹄子,嘶叫乱跑。 吴岁晚眼神坚定,随弯就弯找方法,心中没有一丁点的害怕。 闻声回头的沈长戈却是吓破了胆,急喊岁晚,欲要打马追赶。 然而,枣红马和小黑马一奶同胞,一样的倔脾气,你打你骂我就和你杠到底,谁听话谁不是好马。 士兵训练的草场很宽广,就是上坡下岭不太平坦。吴岁晚不驯服小黑马不罢休,跑上跑下,没了影踪。 沈长戈心急如焚,胯下骏马七拐八拐就是不跑直道,等他翻过一道岭往坡下一看,吴岁晚正牵着小马驹和一中年男子交谈。 要问男子是谁?吴岁晚也不知道,但她猜想,这位的名字不是叫“夫子”,就是叫“爹”,或者叫“狗”,一张嘴就是“训导”。 “女子当以淑贤贞静为美,女德女戒更是终身修习之课。一个三品武官的内眷,不在家孝敬父母,抚育幼儿,做好贤内助。却不顾仪态,在大庭广众之下骑马乱窜,粗鄙无状。此等行径,丢了你父亲和夫君的脸,你当即刻反省,莫要一错再错。” 吴岁晚仰头,望着马上的男人,只觉得莫名其妙。 难道她疯了,别人也跟着疯了? 人家驯马驯得好好的,这个衣冠楚楚的疯子,不知从何处窜过来,挡在她身前,就是嗷嗷一顿乱吠。 庄致康见吴岁晚一脸苦相,与他对视却不发一言,心中不由得把沈将军的女人又看低了几分。 也或许意识到自己居高临下,有失君子之风,连忙下马,端正面容,行礼道:“沈夫人,夫有夫纲,妇有妇德。你一介女子厮混在军营中,本就千不该也万不该。你不但不收心敛性,为众将帅的内眷做出表率。你还整日吃喝玩耍,放浪形骇……” 吴岁晚瞪圆眼睛,咬紧牙关,一股气堵在了胸口。说吃喝玩耍,她也认了,放浪形骸,是说的什么玩意儿? 庄致康双手插在袖笼里,抱腹挺胸,继续嘚嘚嘚:“我听说沈夫人也是出身于书香门第,想必从小也是饱读诗书。家中长辈必定以内训为启蒙,你当知晓何为贤妻,良母,孝妇,贞女……” “属庄某直言,沈夫人在军中一个多月,所作所为,实在有违令父教导。” 吴岁晚的怒气直冲脑门,终是问出口:“和你有什么关系?” 庄致康义正辞严:“沈夫人若不是沈夫人,你就是再不成体统,也与庄某无关。但沈夫人是沈夫人,你的一言一行,都影响到沈将军的名声,庄某就不能坐视不管。” 吴岁晚提高音量:“我影响他啥了?” 庄致康冷哼:“沈将军出身庶族,凭本事一跃为三品大将军,本该令人敬佩称赞。但军中将士谁不知道,沈将军宠妻无度,不问正事。从早到晚淘腾好食好物,哄女人开心。有时躲在帐中几个时辰……欢声笑语……” 庄致康说到此处,红了面颊,把原本想说的荒淫无度,换成了欢声笑语。随即又愤然道:“家有家法,军有军规。沈夫人不能规劝夫君专心正途。却整日拖他后腿,把一个热血男儿拖在帐中……种种行径,真是叫人难以启齿。” “当今陛下以仁孝治国,一手提拔起来的将军却处处德行败坏,于家于国,都是祸害……” “若沈夫人再不能规范自身言行,拖累了沈将军。我将不再心软,必定即刻上书朝廷,让陛下降罪于你们夫妇,以儆效尤……” 吴岁晚深吸一口气,甩掉小马驹的缰绳,盯上了庄致康那匹马刚拉下来的热乎马粪。 真想抓一把塞到他嘴里去。 “岁晚……岁晚……” 一阵嘚嘚马蹄声,沈长戈离得老远,便翻身下马,大步奔来,扯住吴岁晚的胳膊,上下检视。 “岁晚,有没有事啊?有没有摔着?” “怎么那么不听话?你以为什么人都能驯得了马?你以为小马驹像小孩子一样老实啊?” 沈长戈捧着吴岁晚的手掌,对着几道红痕呼呼吹气。 庄致康在一旁眉头紧锁,恨铁不成钢:“沈将军,庄某与你说了多少次,你怎么也不听话呢?夫妻相敬是应该的,但你过度宠溺,惯的女人上天入地,那可是要败家败仕途的啊!” 第163章 哥哥 还真被庄致康说对了,吴岁晚将女四书读过八百遍,很是懂得如何做贤妻,良母,孝妇,贞女。 但后来,蔡嬷嬷也教了她很多书本外以外的东西,很实用的道理,她学得更好,就是不大有机会展示。 比如,这世上所有人都说你不好,只要你夫君愿意宠你,你就怎么做都有理。 但是,对待男人,也要讲究方法,使点心计。该弱的时候弱,该强的时候强。该撒娇的时候撒娇,该厉害的时候厉害。 书本教你的,要学,却不能死学,能够应付世道,装点门楣就够了。 私下里还跟夫君正正经经,整天说柴米油盐过日子,哪个男人能不烦? 女人要学会在适当的时候,卸下端庄得体的贤妻伪装,给男人放些甜头。让他帮你做你不能做的事情,还要让他心甘情愿,心花怒放,心里痒痒。 吴岁晚决定,今天就学以致用,丢开脸面,给庄夫子表演一个,啥叫败家败国的妖妇。 不让他开眼界,岂不是浪费了他的唾沫星子。不气他倒仰,都对不起他学富五车,满肚子闺训。 不知沈长戈肯不肯配合?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又亏不了啥! “哥哥……” “嗯……啊?” 沈长戈愣愣抬头,看了看吴岁晚,又匆匆瞄了一眼庄致康,随后,眼珠子一转,眺望整个草场,又回到吴岁晚脸上,应该是她叫的哥哥没错了。 “好哥哥,有人欺负我……” 吴岁晚红着眼眶,抽抽鼻子,握着沈长戈的大掌轻轻摇晃,娇里娇气地说道:“好哥哥,你说你说,我不是个好女人吗?我哪里做得不好啊?你说我就改,好哥哥不要像别人一样欺负我,好不好?” “好……呃……岁晚是好女人……很好很好的……” 沈长戈的大眼睛直勾勾,亲眼见证了“好哥哥”三个字,从吴岁晚的红唇里吐出来。一刹那,整个人都木了,脑子,身子,舌头……通通不是他的。 哥哥,好哥哥,哥哥,好哥哥……无限循环中。原本绿油油的草场变成了粉红色,还飘飞着透明的泡泡。 “真的吗?哥哥说的是真的吗?” 吴岁晚甜蜜一笑,一手挽过沈长戈的臂弯,将头靠在他的肩上,另一只手指着庄致康,气哼哼道:“可是那个人好讨厌,他骂我是坏女人,还说我拖累了哥哥,害哥哥丢脸。他让我回家多读书,别黑天白天的拽着哥哥卿卿我我……” “可是……哥哥呀!” 吴岁晚说着说着,委屈唧唧,踮起脚尖,在沈长戈的腮边轻轻一吻,悄声道:“岁晚就喜欢哥哥,离不得哥哥……” 沈长戈的骨头都酥了,搂紧女人的腰身,动情回吻三四口,喃喃低语:“哥哥也喜欢岁晚,哦……不是喜欢,是心爱,哥哥也离不得你……” 蓝蓝的天,白白的云,焦绿焦绿的草场上,一对炫彩的男女,炫晕了庄致康的狗眼。 “呀……你们……真是有……有伤风化,伤风化啊!” 庄致康的脸色变换不定,从震惊到呆怔,再到愤怒,全身止不住的哆嗦。 他指着吴岁晚骂道:“你这女人没救了,你自甘堕落,还要坑害国之栋梁。你就是在犯罪,活该休弃回家,老死在庵堂……” 他又指着沈长戈呵斥:“大丈夫何患无妻?留一个不知廉耻的女人在身边,就是在自断仕途,祖宗八代都跟着蒙羞。你身为一个男人,不想着建功立业,却终日沉溺在女人的媚功之下不能自拔,更做出当众宣淫之丑事。你是上对不起天,下对不起地,中间对不起皇上的提拔……” “庄大人!” 沈长戈把吴岁晚搂入怀中,抬手扶着她的脑袋,有意无意地挡着别人的目光,冷着眉眼,温声回敬道:“庄大人性情古板无趣,也福气淡薄,没得一个知心知趣的女人相伴,实在是可怜。你我同为男子,怎会不知你的嫉妒之心?小弟为人宽厚,就不计较庄大人对我夫人出言不逊的小事啦!但小弟也要劝告兄长几句,以后,少对恩爱夫妻说三道四。惹来是非不算什么,你是国舅,无人敢怪罪。怕就怕别人知道了兄长独守空房,身心煎熬,不小心憋出了大毛病,那就不好啦!” “沈长戈!你在胡咧咧什么?” 庄致康血气上涌,脑袋涨成了大红灯笼,大声驳斥:“我……我博览群书,谨记圣贤教导,修身养性,与妻子举案齐眉,活得坦坦荡荡,哪里像你们……” “像我们有什么不好?” 沈长戈态度嚣张,语气笃定:“庄大人不用解释,你就是没尝过好滋味,不知道男女倾心,难分难舍的美妙。你羡慕你嫉妒你又不敢说,只能拿着书中的死规教条当幌子,本着拆散一对是一对的险恶用心,对别家内眷行不轨之事。若不是我赶回及时,堂堂国舅爷,还不知会逼迫我妻到何种地步。满嘴仁义道德,实在的伪君子。你再不收敛,我也要去告御状……” “你你你……说什么?怎可污蔑好人?” 庄致康照本宣科讲道理,那是一句百句长篇大论都不打磕绊。然而,俗语有云,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沈长戈的歪理更多,庄致康用圣贤书的正理反驳不了。几句话的功夫,他已经从清高庄重的国舅爷变成了欲行龌龊的登徒子。 沈长戈抱紧怀中的佳人,在她额头上亲得吧唧作响,再对上庄致康,摆出疑惑的表情:“咋的?庄大人还留在这里瞧什么?难道是书本上没教风月之术,你要学习几招儿?” 庄致康急得直跺脚:“莫要胡言乱语……” “哎呀!庄大人,别不好意思,兄弟都明白。” 沈长戈不听解释,好心提议:“你先回去吧!等我们夫妻在此处玩耍够了,再抽出一句话的功夫,吩咐手下人给你寻摸个女人,直接给你送到账中。你别急,回去等着吧!” 还不等瞠目结舌的庄致康回嘴,吴岁晚已经拍着小手,欢呼道:“好哥哥好主意!” 随后还露出怜悯的眼神,煞有介事地宽慰道:“男人女人都是人,女人独守空房就容易生闷气,男人寂寞难耐又容易乱发脾气。大家都理解,圣贤们也理解,庄大人就不必强装了……” “不不……你们……不可理喻!” 庄致康一甩袖子,转身扒着马鞍,不想气性太大,气到手脚僵硬,爬了又爬,爬了好几下才爬上马。临走时,喘上一口气,威胁道:“你们等着,我现在就回去写奏折……” 吴岁晚连忙挥手,笑嘻嘻道:“快去吧,快去吧,庄大人写奏折的时候,也别忘了给家中妻子写一封书信捎回去。言语甜蜜些,免得嫂夫人怨怪大人,您不解风情……” “寡廉鲜耻,色令致昏,你们真乃绝配呀!” 庄致康咬牙切齿,策马奔腾远去。 吴岁晚伏在沈长戈的肩头哈哈大笑。 “岁晚……好妹妹……” 随着一串呢喃,吴岁晚的腰身被勒紧,一片阴影覆来。 哎呀,不好!把假的登徒子气走了,还有一个真流氓,不好对付呢! 吴岁晚脑中警铃大作,手脚并用去挣扎,奈何男女体力悬殊,三两下之后,阵地沦陷,口鼻间充斥着男人的清冽气息。 吴岁晚怎可轻易认输,绝地反击,上下牙齿一合,男人放松轻呼, 女人又抡起膀子,一巴掌扇了过去。 “嘶……” 沈长戈捧着右脸,吐着舌头,口腔里充斥着铁锈的味道,再看跳出去老远的吴岁晚,恨恨骂道:“小没良心的,用完就扔啊!你倒玩得开心,就不能让哥哥也过过瘾吗?” “哥哥?呵呵……我还没跟你算账呢!” 沈长戈步步紧逼,吴岁晚缓缓后退。 辽阔的场地里有草,有泥,有粪,小胖兔子一样的女人心有思量。 在大灰狼扑过来之时,吴岁晚随手薅一把杂草,连带着根须泥巴,精准无误地糊到了沈长戈脸上。 然而,对于久经沙场的大将军来说,刀砍在身上都要勇往直前,泥水和杂草算得了什么? 再说野地里的打情骂俏,自由,狂放,激荡……更让憋久了的男人热血沸腾。 大灰狼扑倒小兔子在泥地里打滚儿,男人央求:“好妹妹,让哥哥亲一口……” 女人拒绝:“不要,狗屁哥哥,我糊涂时,你占了我多少便宜?” 男人恼怒:“是你先勾搭我的,不让我过瘾就不行。” 女人斥骂:“不要脸,不许摸……” 男人嘶吼:“我再不干点啥,你还以为我不是男人。” 女人惨叫:“啊啊……不要……呜……” 天似穹庐,笼盖四野,一黑一红两匹马悠闲吃草,一男一女两个泥猴子气喘吁吁。 吴岁晚无比庆幸,刚刚一犹豫,没有抓马粪呼男人,若不然自己也得吃一嘴。 沈长戈抱着吴岁晚回来时,太阳正当空,惊世骇俗的形象举止,让没有午休的零星几个士兵目瞪口呆。 这是咋的啦?帐里榻上都不够两夫妻耍的,又跑到野地里打了一架,刺激啊! 一桶接着一桶热水抬进帐里,一阵接着一阵的怪动静传遍营地。 水桶砸在地上,哐当一声。重物砸在水里,扑通一声。 男人一遍遍的商量:“叫哥哥,叫一声哥哥……” 女人一遍遍的嘶喊:“狗东西,狗东西……” 桌椅板凳掀翻,茶壶茶碗摔碎,衣服铺盖乱飞…… 春夏交接的季节里,沈大将军无仗可打,实在空落难捱。在某个晴朗的午后,他和自家夫人在营帐里大战几百回合的佳话,像四散的阳光一般,飞去了每一个角落。 庄致康差点把笔杆子捏碎了,唰唰唰写了三份奏折,大谈特谈沈家夫妇亲密忘形,会给家国带来多少危险。恳请皇上定夺,一定要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十日后,皇宫里的帝后收到了庄大人的奏折,齐齐唉叹。 这不是闲的吗?姓沈的是个将军,他只要能打胜仗,你管他平时干啥呢?他又没欺男霸女,和自己媳妇儿恩恩爱爱,关你什么事儿啊? 还要世上每个男人都坐怀不乱,要每个女人都圣洁发光吗? 庄皇后当机立断,给自己的嫂子下了懿旨,让她即刻赶往边关,照料夫君。 至于庄家的老人孩子都到宫里来,皇后亲自看顾着。只要他兄长别太空旷,天天盯着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儿,少写两封奏折,比啥都强啊! 第164章 乞求 青天白日里,好人们忙前忙后忙生活。沈家夫妻躲在营帐里嬉笑玩乐。 万籁俱寂后,好人们洗手洗脚躺被窝。沈家夫妻摆一大桌佳肴吃吃喝喝。 三宝为了追查驯马少年的消息,在外面奔波了一日。原本一回来就要向主子复命,但人家两口子正热乎,他不好去打搅。以为今日就算了,有事明早再说也一样。 只是等他吃饱了饭,躺在榻上,刚刚迷糊着。他主子玩累了,睡醒了,肚子又饿了。他个小可怜又得爬起来,伺候主子吃饭,你说气人不气人吧? 他当了官,也逃不开沈长戈的魔爪,他的命咋那么苦呢? “那个卖猪肉的女人没说谎,她确实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打十岁起就不在她身边了。” “那个驯马的少年,是个女儿身。十岁前跟着东元的娘亲生活。十岁后,被大靖的父亲接到身边教养。今年已满十八,闺名姚皎皎,还没有定亲……” 三宝哈欠连天,强撑着精神,一一禀报。沈长戈是半个字都没听进去,只顾着给媳妇儿布菜,看着媳妇儿发呆。 瞧瞧,瞧瞧,岁晚圆圆的脸红艳艳,气色多好,像一个红苹果,让他垂涎欲滴。 小小的嘴巴粉嘟嘟,嚼起东西来一揪一揪,像会跳舞的小樱桃,若是咬一口,一定会汁水横流。 再看那双下巴,白白嫩嫩,哆哆嗦嗦,看一眼就知道,煊煊软软,香气四溢。你是亲,是摸,还是蹭,咋稀罕咋舒服。 还有呢?沈长戈的目光向下,滑滑溜溜,刹不住闸,脑子里的画面,缤纷旖旎。 三宝又打了一个哈欠,眼睛里冒着泪花,闪烁着对主子的鄙夷。 当了几年的和尚,冷不丁一开荤,油糊了脑子,看起来傻呵呵的,他都理解。 但是,夫人有那么好看吗?他咋看都很一般呢! 东元百姓喜欢女人膀大腰圆,大靖朝更喜欢女人弱柳扶风。依照夫人这般胖嘟嘟的外形,人们只会夸一句有福气的长相。 然后呢?就没有然后了,因为咋看都算不得美人。 不过,夫人的饭量真好,心态也好,根本就不在意自己啥模样。一个馍馍吃净,又盛了一碗粥。半盘肉丸子下肚,又吃下了一箸子青菜。 她就不担心自己再胖下去,胖成球吗? 三宝记的兰溪从前为了让腰身更细,一天只吃一顿饭。生完孩子以后,更是焦虑不堪,若不是还要给孩子喂奶,都容易把饭戒了。 他家夫人怎么就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呢? 还有傻愣子将军,自己不吃,就看着媳妇儿吃。又恐怕饿着她,上一口刚刚咽到嗓子眼里,下一口就喂到了嘴边,跟养猪似的。 三宝只顾着瞧热闹,偷偷发感慨,忘了继续说下去。 吴岁晚正听到兴头上,好奇问道:“还打听到了什么?姚皎皎的父母是怎么回事儿?姚皎皎怎么会扮成男装?她又怎么会驯马?快说来听听。” “姚大人是怎么和东元女人相好,并生育了孩儿,细节已经无从知晓。不过他们分开的理由倒是不稀奇。和许多异国相恋的男女一样,习俗观念不同,过不到一块儿去,谁也不愿意妥协。” “姚大人在大靖有官职在身,有妻有妾有子女。姚皎皎的娘亲在东元是平民,却不是柔弱不能自理的小女人。她从小习武在马背上长大,自由自在惯了。虽然和大靖男人相恋,并生下了女儿,却从来没有依附之心。姚大人让她带着女儿来大靖,在姚家后宅做一名小妾。而她希望男人放弃大靖的一切,和她一生一世一双人,在草原上牧马放羊而生。” “一个舍不得仕途荣华,一个放不下广阔自由。在姚皎皎出生后没多久,两人便不欢而散。” “许多年里,姚大人一直想要接女儿到大靖生活。但姚皎皎的娘亲舍不得,害怕大靖朝对女子的束缚过多,委屈了女儿。一直待到十岁,姚皎皎能够提刀上马,又能赤手空拳而战,她才同意女儿到姚府享享富贵,但每年都要回东元住两个月的。” “再说姚皎皎虽是外室所生,但姚大人的正室夫人却视她为己出,早已记在名下,认做嫡女。姚大人一直觉得愧对这个女儿,平日里宠惯得厉害。又因为她从小在东元长大,受其娘亲教导,颇有主见。在许多女子已经为娘的年纪,还没有定亲,就是因为她谁也看不上。姚大人顶着同僚嘲笑,也不逼迫女儿定亲。” “哦……原来如此,真好!” 吴岁晚吃了一个馍馍一碗粥,外加不少肉食,再吃下去恐伤了肠胃。她盛了一碗汤,慢悠悠品着。再听姚皎皎的故事,联想到白日里,庄致康所说女子如何的屁话,心里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正在悄悄萌芽。 “姚皎皎现如今在何处?是在姚府,还是在东元?如何才能见到她?” “那日赛马大会结束之后,姚皎皎就换上女装回到了平城姚府,躲在后宅里做千金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想见她,确实不容易呢!” 养在深闺的官家千金,正是待嫁的年纪,尤其注重名声。若是她不主动出门,哪能冒出一个人,随随便便就让你见的! 吴岁晚瞄了一眼埋头吃饭的沈长戈,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人好呀,官够大,着紧着忙用处也大。 “三宝,收拾收拾就早早歇着去吧!” 吴岁晚放下勺子,拿帕子擦了擦嘴角,心中已拿定了主意,笑着吩咐道:“明日天亮之前备两匹快马,我要回城里。” “哎!好,三宝记着了,夫人,您也早些休息。” 三宝又打了一个哈欠,转身掀营帐帘子,三两步没影了,根本没管他正牌主子,还有没有啥意思! 沈长戈怒瞪三宝的背影,再转回来,满脸纠结。 “岁晚……怎么啦?你在这里……不好吗?” 他们刚刚亲密了一回,女人下了榻就冷脸要离家,这是男人功夫不行,没伺候到位呀! 吴岁晚站起身,手掌缓缓揉摸着肚腹,在屋子里慢慢转悠。午后体力消耗多,晚饭吃的也多,直接躺倒,可是不利于身体健康啊! “有啥好不好的?我有很多正事要做……” 女人的话说得漫不经心,沈长戈备受打击。筷子,馍馍,纷纷掉落在桌子上,嘴里的一块猪肉像柴禾一样,费了他很大力气才嚼烂,硬咽了下去。 “岁晚,真的很不好吗?” 沈长戈坐在椅子里,耷拉着双肩,垂着脑袋,蔫巴巴地嘀咕:“我不是没用,只是怕你疼……我不敢说在男人堆里,我有多么出色,但也不至于太差……你真的感觉不好,不再想了吗?” 吴岁晚溜达到书桌前,发现了两本医典,翻开一瞧,纸页上还有自己前两天做的记录,不由得无奈一笑。 这天下的疯子,有谁像她一样?病中还在坚持学习,疯得这般有格调,恐怕难找出第二个来。 沈长戈抬头,刚好捕捉了妻子那一抹笑,直接解读为嘲讽。 真是太伤一个男人的尊严了! 沈长戈黑着脸,豁然起身,椅子差一点被带倒,在原地杠荡了好几下。 “岁晚,你不能这样……” 桌上的烛火被一阵疾风吹弯了腰,大片黑影覆盖,吴岁晚惊呼一声,已被男人横抱而起。 “岁晚,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再试一试,也许你就改变主意了……” “咋地啦?你发什么疯啊?” 吴岁晚被摔在锦被里,软绵绵的胸脯,因为急促的喘息而微微颤抖。 沈长戈的双眼通红,像一匹饿狼,低头撕咬,口齿含糊道:“岁晚,别走……” “你快放手,我还疼着呢!” 吴岁晚又羞又恼,对着男人的脑袋又推又扇,怒声喊道:“沈长戈,你刚刚吃的是粮食,不是春药。你再不放开,我要气死啦……” “别别……别生气……别走……” 沈长戈惊慌,却不肯松手,拉过被子,把吴岁晚裹住,抱在怀里,喃喃低语:“岁晚,我太害怕啦!真的……这么多年……真的太多年,我盼着,等着……我不敢相信……” 就在两个时辰之前,他们做了真正的夫妻。曾经遗失的珍宝,重回掌心,多年的梦寐以求,触手而得。 沈长戈的情绪一会儿升一会儿落,一会儿真一会儿虚,越来越觉得,不久之前的甜蜜是他的梦境。 “岁晚,岁晚……” “我犯过大错,会改好的。我也亏欠你良多,会补偿的。我在榻上表现不佳,也会学的……” “岁晚,别着急否定我,别绝情丢下我!” “岁晚,留在我身边,你想要什么都可以。不不……我没有资格要求你,我是乞求你,允许我守在你身边。” “你讨厌我恨我都行,只是不要丢下我不管。没有你的日子太难熬,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挺过来的……” “岁晚,我想让你快乐,是我毁了一切……” “人的一生有多少年啊!心心相印多美妙啊!我们明明在青葱年少就定下了终身的名分,我可以骑着高头大马,锣鼓喧天的迎娶你到沈家。我们在一片红红火火里牵着彼此的手,接受亲友的祝福。我们会花前月下,琴瑟和鸣,我们可以年纪轻轻就做父亲母亲……” “岁晚,我十几岁离开家,四处游历,学着别人行侠仗义。我贪慕虚荣,享受纯朴百姓称呼我为大侠。我帮助过很多人,却从来不知道,最应该及时搭救的人,最应该全力以赴去爱护的人,是我的妻子……” “直到后来,直到所有都变得稀烂,我才看明白。老天爷厚待于我,早早就把这世上最好的女人赏了我啊!” 沈长戈的彷徨与悲伤,如决堤的洪水,肆虐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吴岁晚在声声忏悔与句句惨痛里浮浮沉沉,无悲亦无喜。她不知如何安慰沈长戈,就像她对过去的自己无能为力。 谁都不是豁着牙齿的小孩子,看世界不能只是黑与白。大孩子们玩的游戏,不分对错,只有强弱。实在气不过,挽不回,放不下,还有“难得糊涂”四个大字,等着不快乐的人去参悟透彻。 你不用吐着血说对不起,我也不用忍着痛说没关系。最好的活法,我们一同期待着明早的太阳升起。 第165章 稳赚 沈长戈像一个怨妇,抱着吴岁晚嘟嘟囔囔,偶尔一声还抽抽噎噎。 从前多混蛋,后来多悔恨。从前多愚蠢,后来多努力。他的喜怒哀乐,变成了妻子的催眠曲。 吴岁晚不知道自己在听到哪句话时,彻底迷糊了过去。但她很清楚的体会到一种心情,就是男人面对家里黄脸婆的磨磨唧唧。从麻木不仁到耐心耗尽,也就是三五句话的功夫。 真是一种新奇的体验,好笑的要人命。 若是从一开始,她的性子就是安于后宅,相夫教子。若是她没有遇到余夕真和未轻煦,没有过伤害,也没有过教导与扶持。 她会活成什么样子呢? 像这世上绝大多数女人一样,过得好与坏,全凭男人的良心。 她会为了沈长戈和韩婵的恩爱,夜夜以泪洗面。 她也会因为夫君的仕途折断,别无选择地共担苦难。从青春少艾,熬到细纹丛生,熬出了男人的良知,翻身后不忘糟糠之妻。 再后来呢?日子好过了,夫君知道疼人了,孩子们也长大了。她在某个深夜突然想起往事,心有不甘,拽着男人声声怨恨。 我当初为你守寡,你却带着别家的娘们儿私奔。 我在后宅伺候你的老父亲,你却贬妻为妾,跟着狐狸精出双入对。 你落难,我相陪,吃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你对心仪的女人千般宠爱,对我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关怀。 半生已过,回首相望。本该浪漫绽放的年纪,受尽冷落,尝尽孤独,放谁心里都是一块解不开的疙瘩。今天不提,明天也要提,明天不提,后天也是要拿出来反反复复的说一说。 再然后呢?男人会厌烦,会愤怒。他会说那些事都过去了,现在让你活得好好的,名分,财富,孩子,啥都不缺,还有什么不知足呢? 妻子听了,没有舒心,只会倍感憋闷。同样是女人,凭什么她享受了你所有的荣耀与宠爱,而我只配与你吃苦遭罪,看尽你厌恶的嘴脸。 明明我才是你的原配发妻,是你孩子的母亲,是与你生同寝死同穴的命定之人。 年轻时,你风光,我委屈。 中年时,你遗忘了过去,安于平淡。我开始了自怜自艾,对曾经一提再提。 老年时,你骂老婆子没有一天消停,毁了你的生活。我说老头子,你良心被狗吃了,误了我的一生。 怨妇,就是这样,可怜又可笑的模样。 怨夫呢?看看沈长戈,他的鼻涕眼泪,掉到了吴岁晚的脸上,一滴汇成一滩,他的话却是怎么说都说不完。 吴岁晚双目微合,半梦半醒,想象到了多年以后。 沈长戈卸甲归田,两鬓斑白,会不会也隔三差五闹小性子,拽着她声声哀怨:你当初和未轻煦柔情蜜意,却从未对我好好笑过。我们三五十年相依相伴,怎么就抵不过你与他三五年的露水情缘。 到那时候,她要不要像很多牛逼狼烟的男人对待糟糠黄脸婆一样,大声呵斥:臭老头子闭嘴,一天天没完没了的翻小肠,再磨叽,揍你啊! 吴岁晚在梦里笑出了声。 这日子怎么过的呢?他们是什么时候调换了身份? 沈长戈活成了患得患失痴情男,她变成了冷淡木然的无情女。 原来,想要活得轻松,就要从老天给你的角色里跳出来。不和过去纠缠,不谈对谁爱与不爱。只管明天,后天,大后天,只管明年,后年,大后年…… 等到有一天千帆过境,万事已休,得与未轻煦重逢,她会笑容明媚,欢声呐喊:“师父你看,你丢下我不管不问,我也活得认真开怀!” 吴岁晚的这一觉睡得还行,就是感觉燥热,怎么挪动都是热。 她睁开眼时,屋子里还点着灯,沈长戈依然用被子裹着她,紧抱于怀靠坐在床头。 能不热吗?都快六月了,密不透风的营帐里,还生着火炉。魔魔怔怔的男人,还用大棉被裹着女人。纯纯的没安好肠子,今天晚上捂死她,明天早上就跑不了了。 “岁晚,你醒啦?睡得好吗?” “什么时辰了?” 沈长戈的手劲略松了松,吴岁晚掀开被子,逃离男人的怀抱,穿衣服穿鞋,下地喘口气。 “还有两刻钟,才能亮天呢!” 沈长戈紧随妻子身后,像个婆子丫鬟般,小心翼翼伺候着。 “岁晚,你要走,我不拦着你,但你也别一个人走,带上我好不好?” “夏天的军营里也没得什么大事,有杜新程管着,我十天半个月不来都没关系。我跟着你一起去理生意,你也教我一些东西。等哪天边关不打仗了,我就去你手下讨生活,你看好不好?” 吴岁晚洗漱完毕,又投了帕子给沈长戈擦脸,玩笑道:“我的好哥哥哟,我那庙小,可供不起你这大将军。倒是眼下有一件小事,还请沈将军帮我个忙呢!” 温热的帕子,贴着脸皮,熨帖到了心里。再有那一声“好哥哥”,又把沈长戈的脑子叫酥麻了。 “岁晚,别说帮不帮的,我们是夫妻,我为你做什么都是应当的……” “嘿嘿……” 沈长戈眼看着吴岁晚一副贤妻模样,帮他洗漱,又帮他去找衣服,止不住一阵傻笑,得意忘形道:“岁晚,我们私下里也不用太过拘谨,你也见过市井的夫妻,相互称呼都是五花八门的。你不要单单叫哥哥,叫夫君,叫死鬼,叫当家的,叫爹爹都好……” 好听的“听”字还没说出口,沈长戈的脸就被抽了好几巴掌,夸夸其谈的嘴也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赶紧的,收拾立整点。” 吴岁晚也不照镜子,徒手挽发髻。待会儿要骑马走上几十里,打扮多漂亮也是白搭。不如进城之后,回自己的住处,再换好衣裳好首饰。 沈长戈换好新衣凑过来,眼神缱绻,欣赏妻子白嫩的手指,穿过参差不齐的乌黑发丝,婉婉转转,只觉得美不胜收。 “岁晚,前些天都是我给你梳妆,我的眼睛就是镜子。不知你什么时候再回来,我叫他们置备一个……” “嗯……是该备一个。” 吴岁晚把头发随意的堆砌在头顶,简单的簪了一个珠花。再看沈长戈给她的首饰盒子,怎么看都觉得眼熟。 这些首饰好像都是她从前当掉的,但仔细再瞅瞅,又不完全是那些。除了款式数量,其他的用料好很多,明显是新打的。 “若事能成,三五日就回来了。叫他们给我做一个铜镜,做大一点。” “真的吗?” 沈长戈的喜悦直冲天灵盖,老鹰捉小鸡似的,张牙舞爪扑过来,抱起吴岁晚转圈圈。 “岁晚,你没生气呀?还会跟着我回来的,对不对呀?你是我的沈夫人,是沈夫人……” “哎哎哎……” 吴岁晚无奈至极,有气发不出。这男人没救了,永远不会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轻则动手动脚,搂搂抱抱。重则突然发疯,拉,扯,提,拎,甩…… 他不懂怜香惜玉吗!懂,懂得装一会儿。情绪一到就没轻没重的,总要把女人当大锤抡一抡来表达情意。 幸好她的体格子敦实,但也不敢和姓沈的在屋子里厮混个没完,容易散架。 “快放我下来!” 吴岁晚捶打男人的胸膛提醒,脚一落地,立即远离,轻斥道:“别一天天没皮没脸的,我打算的正事,你若是帮不上忙,休想我再搭理你……” “别呀!” 沈长戈紧张得搓手掌,急切问道:“什么事?岁晚你说,今日就办好……” “呵呵……这事儿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成的!” 吴岁晚一提干大事就来精神,把沈长戈按坐在椅子上,拿过梳子蘸头油,一边帮男人打理发型,一边慢语她的计划。 “这么多年,我常在春善堂行医,但种地开铺子从没落下,积攒了丰厚的家业。如今,我吴岁晚在北方的名气可不小,富商排号也在前几位。” “按原本的打算,我在平城的生意稳定之后,就去南方闯荡,可是……” 计划赶不上变化快,未轻煦没了,原来的许多想法也变了味道。不是不想干,只是想缓一缓。 调转方向,望望另一片天,享享下一段情。无能冲散阴霾,还可以攒攒力气,应付余生。 “我当地主婆,当大夫,当粮铺药铺的东家,我赚了很多很多银子。再去南方还是做同样的买卖,想想有些乏味呢!我想干点不一样的事……” 沈长戈双手平放于膝盖上,摆正脑袋,方便妻子为他束发,温言道:“岁晚,你想做什么就去做,我都陪着你……” “我这个想法有一点大胆,可能会让庄大人再参你几本,也可能会让天下人嘲笑,最严重的怕是陛下对你有所忌惮!” 沈长戈低声笑道:“怎么?岁晚当了几天富婆,就以为自己的两把刷子是天赐权柄,想要造反不成?” 吴岁晚羞恼,拍打男人的肩膀:“不许妄言妄语,我才不像你那么蠢呢!” “呵呵……夫君承认,我妻比我聪明!” 沈长戈趁机捉住女人的手,把她拽坐到膝上,搂着她的腰身,不管脸啊脖子啊,一个劲儿的亲吻。 “老实点!头发还没梳好呢!” “莫要再惹我。” 沈长戈成日里窝在军营,和一群男人舞刀弄枪,屋里也没个女人照顾,外在打扮粗糙得很。 吴岁晚将他的头发梳平整,想要在发髻上戴个冠子,都是左寻右找啥也没有,最后只得用发带绑缚。 万幸沈将军容颜俊朗,气质刚毅,不靠衣冠打扮也分外养眼。 收拾停当,吴岁晚也没有让男人起身,而是两手按住他的双肩,微微俯视,正经道:“平城与黑云城只隔着一片草原一条窄窄的河流,两地民风却是天差地别。我是一个大夫,就因为是个女人,无论是坐堂还是出诊,病人的第一眼,一定是怀疑的目光。” “我让各地春善堂每到秋季就招十名小学徒,男孩儿女孩儿不限。两年多过去了,大靖朝几十个州县,凑不够十名女学徒。你再看看东元的女人们……” “未出嫁的姑娘,可以在街上大声欢笑,肆意奔跑,可以凭着自己的喜恶,交往不同的儿郎。成了家的娘们,可以和自己的夫君分庭抗礼,过不下去就散伙,可以独身带着孩子,自由生活。” “你说她们是放纵吗?谁敢说是呢?她们的优越,是凭着自己的本事拼来的。” “大靖女人被关在庭院里读女四书,东元女人跨着骏马草原上奔腾。大靖女人被关在庭院里做饭缝衣,东元女人挥着大刀驱赶仇敌。” “都是女人啊!大靖的女人饭都不敢多吃一口,恐怕胖了壮了遭夫君嫌弃。遇着事儿了,第一反应是躲回家里,做温柔贤妻,让她的男人流血流汗。” “东元女人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恐怕不如男人强壮,被他们欺压了去。边关战事一起,立马摘了头上的花,跨骏马佩刀剑,和她的男人并肩作战。” “我们大靖的女人,为什么不能走出庭院,为什么不能放弃讨好男人,为什么不能冲破女本柔弱的思想,凭自己的本事立足于天地间呢!” “我希望做点什么,让我们大靖的女人走出四方宅院,让她们和男人一样去建功立业。我还希望有一天,会出现一个女人比男人还强悍,将夫君和孩子,或是万民,都护在身后。” “沈将军,我决定五年之内都不离开平城,把全部家当都拿出来供养一个女子军队。不管成不成,我都要试一试。即使土地贫瘠,也要春播种,秋才能收获。” “好哥哥,你愿意和我共创这份事业吗?” 不知不觉间,天亮了,一缕阳光透过营帐的缝隙,照耀着吴岁晚圆乎乎的脸庞,像是镀了金的菩萨。 沈长戈虔诚仰望,眼神迷离,轻声应道:“我愿意!” “这生意风险太大,你不怕赔本吗?” “不怕,失了所有都不怕,只要岁晚在身边,我就是稳赚不赔,怕什么?” 第166章 母狼 一大清早,平城知府姚大人的脸还没洗呢,就接到了一封拜帖,沈大将军携夫人将于巳时初登门。 这可真是怪了啊!虽然同朝为官,但沈长戈不喜官僚间交往是出了名的。况且一个在城里管百姓,一个在边关守军队。说不认识是假的,也就有事儿的时候打个照面,说话都没超过三句。 没有人情来往,也不相熟,突然间要上我家来干啥呀? 姚大人百思不得其解,姚夫人猜测道:“你和沈大将军同在官场,却是走的两股道,谁也碍不着谁,不可能得罪他。咱家最近也没啥,就是皎皎找婆家的风声放了出去,难道沈大将军是冲着咱女儿来的?” “不能吧!” 姚大人若有所思:“我觉得不像,他若真有心,该找个中间人透问口风,哪有直接登门的,还带着夫人来呢!” 姚夫人的口气愈发肯定:“你常在衙门,不知道后宅妇人之间传的闲话。沈大将军对外说成了家,却是谁也没见过他夫人。但大家都知道,他成亲多年,膝下没有子嗣。作为沈将军的正妻,自己不生,年龄大了,张罗着给夫君纳妾也是常理。” “不行不行……” 姚大人连忙摆手:“我虽然是个小小知府,他沈大将军官至三品前途无量,我也绝不巴结。想纳我女儿为妾,那是万万不成的。” 姚夫人叹气:“那是自然,你当爹的同意了,女儿也不能愿意。待会儿和她好好商量商量,若沈大将军夫妇此来真有那意思,让她装着点儿,可别发脾气……” “哦……对对……” 所谓一家女百家求,今天他问问,明天他看看,都是常事。觉得不匹配,不同意就是了,谁也不能强来。 若是别家没有眼色的来问他女儿当妾,他直接就会打骂出去。但沈大将军来了,总要给留点面子。 姚大人也是火烧火燎去找她女儿了。 他家那个小祖宗可是不好惹,虽然接到身边教养几年,外表像个大家闺秀,但那脾气可是沾火就着,来不来就动手,一般人受不了。 他家女儿寻夫君,该寻个什么样的?姚大人心里早有约莫。 第一,皎皎不能做妾。 第二,男子不能舞刀弄枪。 最好是个读书人,是个软绵绵脾气的,让女人看一眼就想好好保护的读书人。 你想想啊,女儿脾气暴躁,动拳头动刀全不在话下。若再找个武官做夫君,谁也不让谁,两个人吵两句吵红了眼,互捅了对方,可怎么好呀? 姚皎皎早起耍了一套拳法,额头冒汗,直接从井里打来冰水,连脑袋一起冲洗。 她爹看着都直咧嘴:“哎呀,皎皎啊!女儿家娇弱,可不敢这样啊,会做毛病的……” “父亲说的是从小当花养的女儿家,我姚皎皎可不是那般无用,早就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刀光剑影都不能伤我分毫,一点点冰水还是事儿吗?” 姚皎皎嗓音豪迈,人却生的纤细如柳。也许是女肖父吧!姚大人就是个眉清目秀的文弱书生,从姚皎皎的外形来看,就是地地道道的大靖女人长相。 姚大人看着自己女儿上火。 凭外貌,大靖的达官贵人都会抢着娶她,因为是个难得一见的美女。但你不能让她说话办事儿,若不然人家会说她是白面包子里包了一堆米糠馅儿。 凭本事,在东元也有好儿郎抢着娶她,但人家一看她的长相,直呼难看,没有耐人肉。小家巧一样,去了掐的没打的,一场大雪来了,饿一天就能给饿没了。 姚大人跟女儿说了沈家夫妇来访的事儿,可能是冲着她来的,让她一会儿按捺住脾气。 “沈将军?沈长戈?” 整个平城当官的就一家姓沈,三战两赢,以少胜多的沈大将军,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作为一个从小长在南方的青年将军,能在冰天雪地里挡住东元铁骑,可不是一般的有本事。 姚皎皎的眼睛亮闪闪,小跑着进屋梳妆打扮。好像一头母狼要赴一场全肉宴。她可是仰慕沈长戈良久,真想和他切磋切磋。 “女儿啊!爹爹知道你想找个比你强的男人,但这沈将军不合适。就算他对你有心思,既然带了夫人来,就是表明了态度,一定不能给你正妻的名分。你可不能太主动啊!” “一会儿你就藏在屏风后面,偷偷看两眼得了。爹爹引着他们谈话,透问意思。这是在大靖,不是东元,可不敢闯进前厅,直来直去,啥都说啊!” 姚大人一看女儿满脸兴奋,就好像看见了她亲娘缠着他,非要跟他好的那个劲头,既刺激又恐怖。 “爹爹放心,我虽然早听说沈将军的事迹,对他有钦佩之情。但我要嫁的男人必须只属于我一个,我再是勇猛,也不会跟一个弱女子抢一个二手货,放心好了。” 我喜欢他,不一定要嫁给他。比起给他当小妾,我更想在他手底下当小兵。 唉……就是大靖朝的男人被惯坏了,总是小瞧女人。只允许她们躲在屋子里绣花,真够闹心的。 时辰一到,沈家夫妇登门,姚家老夫妻热情相迎。 “将军,夫人,快请坐,用茶。” “呵呵……” 吴岁晚落座后,未语先笑,极为熟稔:“兄长和嫂嫂不必客道,我是个不见外的,我夫君就常骂我脸皮厚,您二位不嫌我冒昧就好。” “哪里的话……” “不冒昧,不冒昧……” 姚家两夫妻连声客气,心里却都在小声嘟囔,你们俩是够冒昧的,但我们不敢说呀! 随即又是一阵疑惑,这沈家两口子的称呼不对啊!难道是他们会错意了? “前几日啊,我夫君带我去散心,途中偶遇了贵府的小姐,那模样人才实在出色……” 姚大人刚刚放下的心又提溜了起来,这都论上平辈了,怎么还是冲他姑娘来的? “我这个人喜好结交朋友,在老家的时候,有一群玩的好的姐妹,整日混在一起,别提多开心了。自从来了平城,一个相熟之人都没有,真是郁闷呐。那日见了贵府的小姐,便生了结交之心。今日厚着脸皮,直接上门相见,哥哥嫂子可不要怪我不懂礼数啊。” “啊……不会不会。” “只是小女向来羞涩腼腆,不大见外人……” 姚大人都糊涂了,你说是冲着我女儿来的吧,你还管我们叫哥哥嫂子。你说不是冲着我女儿来的吧,还口口声声夸我女儿这个好那个好。 他看了看吴岁晚,白白胖胖,言语柔和笑眯眯,不像个多事之人。干啥非得盯着人家未出阁的小姐,就不怕坏了大姑娘的名声。 他又看了看沈长戈,丰神俊朗,沉默不言不理人,只望着自己夫人笑眯眯。那份宠溺藏都不藏一下,咋瞅也瞅不出再娶的意思。 这两人的葫芦里究竟卖的啥药? 没等姚大人问出口,也没等吴岁晚再找借口,屏风里传出一声嗤笑。 “我说你们这些人,说个话真费劲呐!” “羞涩腼腆”的姚皎皎大步流星走出来,对着沈家夫妻粗声问道:“直说吧,找我干啥?” 姚家夫妇连声呵斥:“皎皎,不得无礼!” 吴岁晚却笑了,她果然没有料错,姚家小姐的确不同凡响,西施的身子里装了个鲁智深的灵魂。 “既然姚小姐为人直爽,我也就不绕圈子了。” 吴岁晚站起身,平视姚皎皎,郑重道:“黑云城赛马大会那一日,我和夫君见识了姚小姐的本事,很是惊艳。今天冒然来访,是想问问小姐,可有从军之意?” “哦?” 姚皎皎惊讶: “我没听错吧?咱们大靖可没有女子从军的先例。我若到了军营里,那就是羊群里站了个骆驼,他们能容下我吗?” “姚小姐不必担忧,我既然亲自来请你,万事自然由我顶着。你只管显你的神通,挣你的前途。” “这样啊……” 姚皎皎手指沈长戈,舔了舔嘴角,好像盯上了山珍海味,嚣张道:“我去从军可以,把我的本事都教给你们也可以,但是,必须让我跟在他身边。” 沈长戈皱眉,被眼馋的滋味,真是怪异难忍,他连忙看向妻子,渴望庇护。 不想吴岁晚笑意灿烂,干脆回道:“好啊!” 沈长戈愕然,还有一点点心痛。 姚皎皎哈哈大笑:“哎呦,还挺大方嘛!” 吴岁晚意有所指:“我是一个生意人,从来没有赔过银子。” “哎!好说,我也从来不会朝别人碗里的剩饭伸筷子。” 姚皎皎容光焕发,手指点点沈长戈:“我喜欢你的本领。” 再点点吴岁晚:“我喜欢你的敞亮。” 随后双掌一合,喜气洋洋:“我姚皎皎的好运来喽!我会成为大靖朝第一位女将军!” 吴岁晚微笑颌首:“一定会的。” 三言两语,大买卖谈成了,姚家老夫妻也从呆怔中缓过神来。事情的发展,比让他们的女儿去当小妾,还要可怕。 “啥啥啥……不行不行……” “你是大家闺秀,千金小姐,你十八岁了,该定亲了,找个婆家才是最要紧的。” “从什么军?当什么将军呢?那是大老爷们干的事。” “都怪我呀!是我惯的你。打你十岁回到大靖那天起,我就该把你关在院子里。偶尔让你抛头露面,不想你的心变得更野了……” 姚大人痛心疾首,拽着女儿就往后堂拖。 “你给我回房去,明日就定亲,我让你嫁谁你就嫁谁,不成亲不许出门。” 姚皎皎一身蛮力,只拿得动笔杆子的姚大人根本拖不动。他的责骂之声也很快被女儿的大嗓门压了过去。 “我不,我又不是小猫小狗,不要一辈子待在围墙里。我有一身的本事,很多男人都比不过,我要去闯一番事业。” “我才不要嫁人成亲呢!我不想当别人妻子,也不想当别家的媳妇,更不想当谁的娘亲,我只想当第一女豪杰!” 一时之间,姚家前厅乱作一团,鸡飞狗跳,父慈女孝。 “姚小姐,三日后辰时,北城门再会。” 沈家夫妻适时告辞,把姚家搞个人仰马翻一团糟后,一脸满足地出了门。因为他们无比相信,姚皎皎绝对有能耐搞定一切。 第167章 调戏 吴岁晚回了春善堂,去了米行药铺,还到田间地头溜了一圈儿。 她的产业欣欣向荣,生意井井有条。未轻煦提拔上来的管事个个尽忠职守,精明能干。再有一两个月不来看看,也出不了大乱子。 黄昏,春善堂后院书房,吴岁晚写了很多回信,给余夕真,缚誉,苗老旺,还有小凳子。 她的宝贝女儿未曦已经能够稳当走路,还能单字蹦着说话。 下个月,余夕真会带她来平城。 苗老旺的大姑娘,一个月前出嫁,嫁给了荣城一个官衙小吏。小儿子调皮捣蛋不爱读书,随了他爹的性情,就喜欢在街面巷子里和一群臭小子们称兄道弟。 简乐生了二胎,得了一个大闺女,缚誉说,如今儿女双全,大大的圆满,以后都不生了。 小凳子安葬了未轻煦的骨灰,但不会很快归来,因他主子临终嘱托之事,一年两年办不完。 未轻煦生前整理出了很多伤寒疫病的方子,让小凳子帮忙印刷成册,以吴岁晚的名义,在大靖东南西北,凡是有人聚居之处,无论城乡免费发放。 小凳子说,这是一个好差事,是他几岁净身入宫之后,一直不敢做的梦。 一个多美的梦呢? 他不但逃离了皇宫,活成了真正的一个人。还可以在风华正茂的年纪游览大好河山,顺道做一件功德无量之事。 他想说一万遍,乐意之至。 日头落山前,光芒晃眼,轻轻的暖意里藏着诉说不尽的伤感。 吴岁晚捏着一张薄薄的信纸,在夕阳余晖里静默。 何为刻骨铭心? 你已尘归尘,土归土,我在繁华人世偶一驻足,见了你的名字,依然感觉满满的幸福。 吴岁晚重新执笔,诉说千言万语,墨汁干涸,仔细叠好,装入书柜里。 而后,拿起另外一打书信起身,想要出门找人寄出去,刚一转头,不妨被身后的黑影吓了一跳,哎呀了一声。 “怎么了?我一直在这里啊……” 沈长戈的浓眉微皱,眼皮一翻一耷拉,透着点点责怪,嘟嘟囔囔:“你觉得我不值钱,随随便便就要送出去,我就不提了。我陪了你一整天,伺候王母娘娘一样,你还不领情?现在更是过分,把我一个九尺的汉子说忘就忘了……” “就忘了怎么啦?” 吴岁晚梗着脖子,推搡沈长戈的胸膛,嘴巴叨叨:“你跟谁摆脸色呢?谁像你一天天无所事事,就知道当个跟屁虫。我在忙着呢,你不知道吗?一点声音都没有,躲在别人身后,你想干什么?” 沈长戈连退了两步,身体不做反抗,嘴皮子硬气:“我陪着你,还有错啦?你就会跟我厉害。” “就厉害,受不了你就走,快滚吧!” 吴岁晚把男人往门口推,一边推一边嫌弃道:“从姚府出来,我就说你忙你的,别跟着我,结果像个牛皮糖一样,甩也甩不掉……” “咋地?你这是要卸磨杀驴吗?” 沈长戈的脚后跟撞到了门槛子,被心爱的女人驱赶,怒气上涌,眼珠子一瞪,耍起了男人威风。 “用得着我了,好哥哥的叫着,用不着我了,吵嚷着让我滚。你是不是忘了我现在有多大的本事?往后想干啥,干不干得成,是不是也得看我给不给你出力?” 吴岁晚闻言一滞,好像是的,她还想和沈大将军合作,干点惊天地的大事业呢! 男人勾唇,拽着吴岁晚的手腕,揽过她的腰身,低头凑近,唇挨着唇呢喃:“你现在叫声好夫君,我就原谅你……” “休想!” 有沈长戈许多年的低三下四在前,吴岁晚有恃无恐,乱扭乱扯不肯就范,理直气壮地喊道:“我现在用不着你,你就啥也不是……” “哎呀……岂有此理!” “我不给你一点教训,你不知道咱俩谁是大小王……” 沈长戈露出一脸凶恶,收紧臂膀,就要强亲。吴岁晚机灵闪躲,男人的唇落在了她的耳侧腮边,又快速咬在了脖颈。 “啊……哈哈……” 吴岁晚痒痒,又气又笑,但她不是骨瘦如柴的小家巧,从小到大体力活可没少干,胳膊腿儿灵活有劲着呢! 此时跟一个强壮的武夫比划几下,占不了上风,也能让他手忙脚乱一阵子。 “老实点!” “不……” 男人心软,女人蛮缠,两人搂搂抱抱,呜呜喳喳,不小心撞开了房门,传来怪叫:“哎呦,好恩爱呦!” 沈家夫妻半拥着站稳脚跟,定睛一瞧,也不由得吃了一惊,哎呦叫出声。 这不是姚大小姐吗?大早上刚刚见过面。 即使她现在换了男装打扮,背着一个小包袱,但这粗声粗气的大嗓门,谁都不会认错的。 不过,他们约好的再见,应该是三日之后吧? 姚大小姐表面粗,心思细,一看两人的眼神,立即笑呵呵解惑:“我翻墙出了姚府,又翻墙进了你家。请你们理解,我的满腔抱负正无处施展,总算来两个人要带我扬名立身,我能不着急吗?” 确实急了点,但是,她怎么一找一个准,找沈家夫妇,怎么不去将军府,而是摸到了春善堂? 吴岁晚的疑惑还没有问出口,姚大小姐已经转向沈长戈,双眼色咪咪,夸赞道:“沈将军不仅有才华,还很勤奋呢!在闺房里也练武啊!” 沈长戈扯了扯嘴角,不知怎么接话,若是个男人,他可以笑骂过去。这是个女人,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说深了,说浅了,好像都不合适。 “沈将军真好,俊朗威武,拳脚了得。若是胳膊腿儿痒痒了,别跟夫人切磋,恐怕她那两下子耽误了你。” 姚皎皎拍着胸脯,盛情相邀:“来找妹妹我呀!咱俩练一练,妹妹随时奉陪。” 沈长戈面部僵硬,嘴角都扯不动了。 此情此景,他深深体会到了一个小白花被地痞流氓围堵时的无助心情。 姚大小姐句句调戏,难道沈夫人没有发现吗? 沈长戈不知不觉养成了坏习惯,有事儿就瞄妻子的脸色。就像一个乡下女人,遇事没主意,先问当家的怎么办? “来,皎皎,咱们进屋说,我就喜欢你这样性急的人。” 沈夫人又让沈将军失望了,对自己的夫君没有一丁点相护之意,亲亲热热地拉着姚皎皎进门,大谈特谈如何在五年之内,壮大一个五千人以上的女兵队伍。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沈长戈表示不赞同,那是指一般的女人。像吴岁晚和姚皎皎一样,事业心嗷嗷重的女人,两个凑一起就是一台大戏。 推杯换盏,秉烛夜谈,来人间游荡二十多年,终于碰到了彼此的知己。 一个喊着:“我要做第一女将军,我要让那些男人一听到我的名字就双腿打颤。” 另一个喊着:“我想要的很多很多,我要银子要土地,我要做大夫,还要做别人不敢做的一切。我会种地,会治病,我还能养兵打仗。我想让我的名字被很多人记住,子子孙孙都认识……” 一个喊着:“只要有机会,我就能爬上去。” 另一个喊着:“没有机会,我要给自己创造机会。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谁都管不着。爬不爬得上去,我也要爬一爬,大不了摔死嘛!” 两个女醉鬼扳脖子搂腰同睡一榻,沈大怨夫独守空房,对着灯影久久难以入眠。 他原来打算的多好呀!带着岁晚回城,办完正事儿就到处溜达溜达,让全城百姓都来认识一下沈夫人。 然而,他们夫妇从姚府出来,这里蹿哒一下,那里出溜一下,遇上了不少人,每个人的称呼都让沈长戈的心里绞着劲儿的酸疼。 “吴大夫!” “岁晚夫人!” “吴大掌柜!” 以上都忍了,最难受的是一声:“未夫人!” 平城的人都是傻子,沈大将军名声多好呀!为人多正派呀!他会领着一个与他无关的女人在街上乱晃吗? 凭什么沈大将军的称呼之后不是沈夫人,而是吴大夫,吴大掌柜,岁晚夫人,还有不怕烂嘴丫子的一声未夫人。 还有呢?他随着妻子回到春善堂,看她执笔写字,写着一手未轻煦的字体。 沈长戈不能否认,不敢否认。 如今光鲜靓丽,自信耀眼,宏图大展的吴岁晚,是未轻煦的付出与托举。 她的底气和勇气都是未轻煦给的,与她的夫君毫无关系。 沈长戈想让吴岁晚顶上沈夫人的头衔,还要做出多少努力?还要付出多少深情?还要等候多少年? 老天爷都不知道! 或许,现在认命,把沈将军三个字换成“吴大夫的丈夫”“吴大掌柜的夫君”,大家都会感觉很幸福吧? 或许,他站到“岁晚夫人”的身后,做她的靠山,给她永远的陪伴,自己也会活得更容易,过得更轻松吧! 沈长戈的怨念,悄悄地起,悄悄地灭。吴岁晚不管他,没有闲心,也没有闲工夫。 虽然大靖没有一条律例说女人不能参军,但“三从四德”传讲了几百年,祖祖辈辈,上上下下,每个人都觉得女子就应该像植物一样长在后院,一生都被男人支配。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吴岁晚现在到大街上拽过一个女人,问她愿不愿意练武参军,和男人一样去战场搏杀一个功名。 那个女人一定会骂吴岁晚有病,嘲笑她没有读过书,没有好的家教,不知道一个女人的本分。 我父亲让我嫁给谁,我就跟着谁。 我丈夫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我儿子让我怎么活,我就怎么活。 妇德,妇言,妇容,妇工。 上战场,舞刀弄枪,多不雅观。 既是身为女子,就当有女子德行。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上敬老,下爱小。把饭烧好,把花绣好,把你的男人伺候好。 大靖的女人们,不好说服。 大靖的文官们,也不好对付。 像庄致康一样的老顽固们,京中坐着一大群,谁提出让女人当兵做官,一定会迎来激烈反对。 江山尚不稳固,当今圣上推行一个新政,都要绞尽脑汁平衡各方。 沈长戈一个寒门出身的三品武官,仗着一点小功劳,谁的面子都不甩,胆敢让边防军队一下子冲进去一堆女人,他就是在挑战世道,是在作死。 所以,吴岁晚养女子军队的事情,不是一朝一夕可成的,只能慢慢图谋。 第168章 馋肉 六月中旬,平城管辖的各个县镇都贴了一张告示,引来百姓围观。 昭勇将军府招募护卫,十二岁以上,不限籍贯,不管懂不懂得拳脚功夫,只要喜欢习武,不怕吃苦,都可以前来报名。 符合条件者,月银三两,立功另算。 “这昭勇将军是哪一个?” “这你都不知道?就是以少胜多,打的东元屁滚尿流的沈将军,开春时抢来牛羊,发放给百姓的沈将军呐!” “哎呦!了不得呀!” “不过,沈将军是啥意思?前几日不是刚刚招了骑兵,怎的又招上护卫了?还必须要女的。” “这你又不知道啦?你没听小道消息说呀,沈将军啥毛病没有,就是一个爱妻如命,可以说成是惧内……” “哎哎,这话怎么说的?” “还怎么说?说的都是真话。我三舅家三女婿的远房表弟就在军营里,你想那是什么地方啊?哪能让女人进去胡闹,那是会扰乱军心,消减气运的。可是人家沈将军就不信那个邪,他家夫人可以随意出入军营。三天不在,两天早早的沈将军就要把他媳妇儿接过去。那是咋稀罕都不够呀!一错眼珠就抓心挠肝啊!” “那能行吗?沈将军立了大功不假,但任意胡整可不好啊,没人管吗?” “咋没人管呢?国舅爷就参了他一本又一本呢!听说每一天都有折子往京城里送,都是告状的。但是你猜怎么着?人家皇上就不治沈将军的罪,就放任他想咋地就咋地。那国舅爷没气死啊!” “哎!这种事儿不能认真纠对错。沈将军的功劳在那里摆着,边关不太平,往后几年还要打仗,沈将军顶大用。别说他只是跟自己媳妇儿太过粘糊了,就是他现在杀人放火,官家也不会治他的罪。” “哎呦呵,你是个大明白呀,那你说说这沈将军为啥又招护卫,还非得要女的?” “那还不简单吗?他爱妻爱的疯魔,违抗圣命都要把媳妇儿带到军营里去。你说他能放心他媳妇儿身边跟的都是大老爷们儿吗?” “好像是这么个道理,有些男人心细得要命。他家媳妇儿出个门,和陌生男人说句话,回家都要受严刑拷打。没想到军功赫赫的沈将军也不能免俗。” “男人就是男人,种大地的和当大官的,只是身份不同,天性都是一样的。” 传言中的沈将军老霸道了,现实中的沈长戈老憋屈呢! 就比如说吃肉这件事,最能形容男人的心情。 从前,近处守着,远方想着,就是不让尝一口。他虽然嘴馋难受,却不耽误晚上粘枕头就能睡个好觉。 后来,上午亲亲,下午抱抱,突然有一日炖了一大碗,让他尝到了好滋味儿,幸福到鼻涕冒泡,跑到外面连蹦带跳。 可是,等他晃荡回来,肉没了,碗跑了,桌子也撤了,留下一室凄凉。 还想再吃一碗?做梦呢?好几天都摸不着一把啊! 他忙,她也忙。他不忙,她还在忙。 如今,沈长戈守着营帐里的大铜镜,尝够了空闺寂寞冷。 六月中旬招募,六月末凑足一百八十人,老的老小的小,都是些生活没着落,又不愿意为奴为婢的。 有跑江湖卖艺,年岁大折腾不起,自愿过来糊弄饭饱的。也有家中贫困,年岁尚小,换不来彩礼,父母逼她来挣银两的。 吴岁晚通通不嫌弃,大手一挥,砸了好几笔银子,在军营附近建房子,买草场,蓄马匹,把那些老老少少养了起来。 然后,又以春善堂,米行,药铺的名义,去其他边城再贴告示,大量招女护卫。 七月中旬,沈夫人的女兵人数达到三百人,她暂时撤掉了告示,不能一口吃个胖子,更要防备有心之人破坏。 要知道,从艰难起步到初见成效,再到顺利经营,一个多月的谋划,全部是在庄致康与谭启赋的监视之下。 一个女人不守礼法,花样百出,你夫君官位高,偏要护着,大家伙儿忍了。 仗着你夫君的便宜,在军队旁以练兵的方式训练女护卫。你夫君能耐强,大家伙儿 睁只眼闭只眼,也忍了。 但你作为官员家眷,尤其是武官的家眷,招护卫,招完训,训完了招,一波又一波,是何居心?谁家护卫个内院,能用上几千人呢? 明明就是借着招护卫的名义蓄养私兵,沈家有谋逆之嫌。 一个大帽子扣过来,朝里朝外的乌合之众,有关无关都会明里暗里的使绊子,吴岁晚的前期投入都会打了水漂。 咱们万事不着急,鸟悄地捅咕,终有一日会来个一鸣惊人。 她要用实打实地功绩,让那些酸儒乖乖闭上嘴。让天下人知道,女子的路,不只有独木桥,还有阳关大道。 这一日,沈长戈训完他的沈家军,回到营帐洗了冷水澡。梳完头发,衣服穿到一半,突感室内空旷,顿时愁绪百转,不由对着铜镜唉声叹气。 想媳妇儿啊!不能说啊!不能去看啊!她还不回家啊! 换了谁?谁不愁? 刚刚回到边关那几日,他是天天腻歪在妻子身边。但庄致康和谭启赋跟他有仇,也天天找理由,跟着他到沈夫人的草场探底细。 吴岁晚烦了,给他下了规矩,五日见一次,一次半个时辰。 他不愿意?做不到?吴岁晚一冷脸,抱都不给抱一下。 为了顺利吃上一口香猪肉,沈大将军忍了也认了。但他盼来盼去,迎来两次相会,还是连一点点肉腥都没捞着,因为姚皎皎的存心捣乱。 一天十二个时辰,吴岁晚和她的“兵”混六个时辰,处理她的生意两个时辰,被女汉子霸占四个时辰。 沈长戈一度怀疑,是未轻煦还没死透,化身成了姚皎皎,继续和他抢媳妇儿,一直到地老天荒。 其实,从驻军营地到吴岁晚的草场,直线行走,相距不到十里。 妻子若是有心,三天两头跑过来,看一眼夫君,吃一顿饭,也是蛮香的。 沈长戈对着半人高的铜镜,摸摸脸,按按胸,还侧身拍了拍屁股蛋。 还行吧?岁晚咋就不馋呢? “将军,凌少主来了!” 三宝嗷一嗓子,吓得沈长戈一激灵,唰的一下拢好衣衫,呼的一下营帐帘子被掀开。 “沈兄弟,哥哥来喽!想不想哥哥呀?” 凌宸冲进来,抱住沈长戈,咋咋呼呼:“我就走了一年多,你又升官了,真是可喜可贺。我兄弟天生是个当将军的料,你哥哥我脸上真有光啊!再去闯荡江湖,我要横着走……” “嗯……想啦!” “跳着走都没人管你。” 沈长戈整理衣衫,态度敷衍,凌宸捶他的肩膀,不满道:“咋的?我听三宝说你不仅升官发财,还和先前的夫人破镜重圆。你出息了,用不着兄弟了,是不是啊?瞅瞅你那欲求不满的脸色,也没有多幸福吧?” “幸福……咋不幸福呢?比你幸福。” 沈长戈矢口否认,但一个男人的失意索然,逃不开情场老手的眼睛。 “来吧!说说吧!” 凌宸搂住沈长戈的肩膀,知心又贴心的姿态,温声道:“好弟弟,是不是弟妹心里还有疙瘩,与你别别扭扭,对你冷冷淡淡,你又不知如何劝哄啊?” 沈长戈倒抽一口凉气,这家伙进屋一小会儿,怎能句句说到点子上?好像一直在他身边埋伏监视一样。 “你别胡说……” 沈长戈甩开凌宸的手臂,本想驱赶他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少来烦人。却不想一转头,瞄到好哥哥唇红齿白,春光满面,这就是很多女人梦想中的俏郎君啊! 况且他不仅长相好,功夫也好,撩女人的功夫更好。 “阿宸,你来的正好。” 沈长戈突然大变脸,搂过凌宸就往外走。 “你上次跟我抱怨,很久都没有遇见美女了,好兄弟都记在心里,天天帮你物色着,还真被我遇到了一个绝色,你见了一定喜欢。” “真的假的?” 凌宸感受到了一种心机满满的热情,忐忑道:“你所说的绝色,是个什么色呀?若是按你夫人的长相,咱就算了,如果按你那小妾的长相,我还真要会会……” “放心吧!比我的小妾还要强上几分,人家是身怀绝技的女侠。” 沈长戈牵过马,凌宸接过缰绳,还是疑虑重重:“美女会功夫?会不会全身都是疙瘩肉?脸再好看,也不招人稀罕呢……” “别墨迹了,兄弟带你去认识功夫西施。” “啊?” 沈长戈不再多言,拍马远走,凌宸紧随其后,一路粘牙:“真的吗?你没骗我啊?哪有女人长得像西施,还会舞刀弄枪的。我不信呐,你要是敢骗我,我不会放过你的,我有本事让你这辈子都追不回媳妇儿……” 不足十里,武林高手策马奔腾,眨了几下眼睛就到地方了。 然而,一路风太大,马儿不听话,凌少主劳累太过,那双桃花眼眨着眨着就不会眨了。 为了训练女兵的马上功夫,吴岁晚给每个人分了一个绳套,又选了一片平坦的草场,用高栏围住,扔进去一百只鸡。 不管用什么方法,一天之内,不许下马,一人必须捉住一只鸡,还要保证鸡是活的。 姚皎皎像一只花蝴蝶,满场乱跑,捉一只放一只,做好了示范。等她觉得累了,再回头找吴岁晚,发现她身边站了两个男人。 “哎呦……沈将军前天才来过,今天怎么又来了?是不是想妹妹我了!” 姚皎皎牵马过来,习惯调侃。沈长戈却一改从前的麻木与厌烦,笑容和煦的拉过身旁的男人,介绍道:“这位是我的兄弟,武林圣地风鸦山庄的少主,功夫在江湖排名前十,想和姚小姐切磋一下。” “哦?前十吗?” 姚皎皎目光挑剔,把凌宸从头到脚描了一遍,哼笑道:“你哪里出奇呀?还排名前十呢?” 第169章 吃肉 姚皎皎的问题,无人回应。 沈长戈侧头一瞅,好哥哥满脸呆滞,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连忙偷偷掐了他一把,心中暗骂:真没出息,还风流少主,还什么凌家花少,跟见了天鹅肉的癞蛤蟆一样。 “啊……啊?” 凌宸缓过神,尴尬一笑:“哈呵呵……小姐好啊!” 姚皎皎一撇嘴:“好什么好呀?现在去场中捉十只鸡,让我看看你的能耐,够不够资格跟我战几个回合。” 美人纵马的妖娆风姿,已经让凌宸大开眼界。如今再见她抬眉转目,顾盼神飞,娇俏灵动,凌花少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 他愣愣点个头,似乎是同意了美人的主张,不曾想,脚后跟却被一双无形的手狠狠拖住,一动没动。 “嘁……” 姚皎皎翻了个白眼儿,转头嗤笑:“真不愧是沈将军的好兄弟,你们俩呆到一块儿去了。” 沈长戈闻言一哽,立即转眼观察妻子的神色,心里慌慌的。 他的愚和蠢,岁晚见过太多。 他的丑和难,岁晚也见过太多。 一个丈夫,在妻子眼中的形象,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惨不忍睹。 从前有未轻煦在前边比着,他是无地自容,努力白搭,想好,好不了。 现在有“姚搅搅”在身旁日夜相陪,也日夜不停说他坏话儿,想好,更好不了! “你给我精神点!” “拿出你花少的风采来,跟我去场上表演一个。” 沈长戈扯着凌宸的胳膊翻身入栏杆,随便跨上一匹马,挺直脊背,勒着缰绳回首,对妻子微笑道:“岁晚,让你见见夫君的本事。” 蓝蓝的天,绿绿的草,撒欢儿的马,孔雀开屏式的两个男人,追着一群乱扑腾的咯咯哒。 本事大吗?好看吗?吴岁晚没啥感觉,倒是那些老老少少的女兵放下了矜持,比那群咯咯哒欢实百倍。 “哎,我说,沈将军若是我的男人,被一群女人欢呼追捧。我要么会很生气,要么会很骄傲,绝对不会像你一样,事不关己。” 姚皎皎凝着吴岁晚的侧脸,好奇道:“沈将军要才有才,要貌有貌,要地位有地位。一个成熟男人应该拥有的东西,一样都不缺,还都样样做到了极致。不知有多少女人为之神魂颠倒,怎么在他的妻子眼中,看不到丝毫意乱情迷。” 吴岁晚收回目光,侧首望着未经世事的姑娘,柔柔一笑:“你们欣赏的是三十岁的沈长戈,而我见过二十岁的他,也从他父亲那里听过十岁的他。我对他的感觉更复杂。” “那有什么呢?” 姚皎皎一耸肩膀,不明所以:“管他多少岁,都是他呀!” 吴岁晚轻轻摇头,再次将目光投向草场里的男人,露出一个笑,不是欢喜,不是痴迷,怎么看都透着一股慈爱。 若是沈契活着,有幸目睹沈长戈此时的风采,应该就是这么笑的。 蓝天白云下微风轻送,沈长戈大腿紧实,腰身劲瘦,纵情驰骋时,仿佛与马身融为一体。 他的每一次扭身趴伏,张开臂膀,无不展现着身姿的健美与矫捷,引得女人一片欢呼。 沈长戈把一只鸡抓到手,勒住缰绳,爽朗大笑。随风起舞的碎发拂过他的浓眉大眼,在昂扬锐气里掺杂了别样一缕温柔。 抛开曾经,只谈现在,沈长戈配吴岁晚,是有一点吃亏的。 就像姚皎皎所说,沈长戈什么都不差。显贵惹眼的壮年男人,若是懂得经营,此时就应该停妻另娶高门贵女。 大靖朝的其他男人都是这么干的。 步步谋算,夯实地位,把握军权,一路向上爬,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福及子子孙孙。 何必死心塌地,守着一个眼里没有他,还要整天瞎折腾的丑胖女人。像一个没断奶的孩子,也像一个没开过荤的和尚,傻了吧唧的。 真是阳关大道他不走,偏在犄角旮旯找不痛快。沾着几分粗糙的大将军,不把自己当个人,赶鸭子上架,做什么温柔郎君? 每日都要伏低作小,连口肉都吃不着,多犯不上。 吴岁晚胡思乱想,笑容愈发灿烂。但愿,有朝一日,她想生孩子了,不要生出一个和沈长戈一样傻愣愣的玩意儿。 姚皎皎见沈夫人笑了,误以为她是发现了夫君的好,真诚劝道:“我跟你说啊,别的女人可不像我,只是嘴上骚气,但心里坦荡。她们面上装的正经,背地里干些什么,你都不知道。你男人多优秀,你不在乎,却不知被多少人眼馋心也馋呢!” 吴岁晚自信满满,轻声说道:“放心,她们馋不去。” 再优秀的男人也是从男孩儿,少年,青年,一步步走过来的。 幼时的他调皮多动,不是打了张三的儿子,就是揍了李四的孙子。父亲常常是早上去东家道歉,晚上去西家赔罪。 少年的他,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漫山遍野的转悠。亮他的鬃毛,甩他的尾巴,为了一声大侠,沾沾自喜。他以为自己走南闯北,见过了世面,也认识了自己。 青年的他,初展头角,心比天高,脑袋一热,飘到了半空。他以为他能起飞,他以为他可以俯瞰人间,却不料倒头摔了个狗啃泥。 一个出身平凡,无人引路,也无有靠山的年轻男人,他的功成名就,没有那么简单。 凡是看上一眼就让女人心动的男人,都很危险。聪明点,千万不要碰。 天生的强者,寥寥无几。 自己摸爬滚打而变强的男人,不是一般女人降得住的。 他有多少风光,就有多少故事。 哪个女人那么有福气?可以遇到一个完美的男人,拥有一个完美的男人,然后,和一个完美的男人幸福一生。 或许有吧!爱谁谁,聪明点,若真的爱自己,千万别幻想自己是那个幸运儿。 就像沈长戈,他踩过别人不敢踩的坑,摔的有多惨,不能对人言。他好不容易爬上来了,怎么还会掉入另一个坑呢? 女色,下辈子,下下辈子,沈长戈都不敢碰了。 他珍惜的,在意的,恐惧的,与常人有异。他是一个经历过政变,遭遇过背叛,身心皆在烈火中淬炼过一遍的男人。 他可以对任何时候,任何样子的吴岁晚纯良,对待他人,不定是什么! 所以,吴岁晚看着一群天真女人的欢呼雀跃,除了好笑,还是好笑。 然而,吴岁晚只顾着看全场热闹,却不知道开屏的男人时刻偷瞄她的神色。 妻子的笑,被男人解读成了崇拜与热爱,还有仰慕与爱慕。 沈长戈情难自禁,扬鞭策马,奔驰而来。 在无数女人的尖叫声中,大马前蹄子逆光一跃,雄姿英发。 高高的栅栏,拦不住一个热血男人的春心激荡。 吴岁晚只觉得眼前一花,腰身一紧,腾空而起,来不及惊呼就稳稳落入了沈长戈怀抱。 “驾!” 随着男人一声呼喝,吴岁晚被迫埋首于他的胸膛,紧搂着他的腰身,任其带她到任何地方。 白云柔软,夏风荡漾,阵阵青草香。 素了一个来月的男人,又一次开了荤,梦中都翘着嘴角。 只是天光大亮,美梦忽醒,手臂一摸空空荡荡,男人的心也跟着一忽悠。 “岁晚?” 沈长戈腾地坐起身,瞪大眼珠子,满屋扫视,妻子真的又不见了。 他都糊涂了,是昨晚做梦了吗?还是岁晚狠心,又丢下他不管了。 要知道,好吃的,有一顿没一顿的,真是折磨人呐! “岁晚……来人啊!夫人去哪里了?” 沈长戈裸露着胸膛,趿拉着鞋子就要往外闯,手还没摸到帘子,吴岁晚的脸和阳光一同出现。 “干嘛呢?衣衫不整的要到哪里去?” 吴岁晚款步进屋,把托盘里的饭菜摆好,再抬头看男人,他还是呆呆站着,不由皱眉斥责道:“你是小孩子呀?还要我帮你洗手洗脸吗?要不要一会儿我再帮你喂饭啊?” “嘿嘿……” 沈长戈傻笑,动起来,一边扯帕子舀水,一边小声咕哝了一句:“其实,我更喜欢你给我喂奶。” “你说什么?” “没什么……” 打死他也不敢再说第二遍。 沈长戈心情好,早饭多吃了一个馍,一口菜汤都没剩下。 吴岁晚一边翻箱倒柜找衣服,一边嘟囔着:“你好能吃啊!下顿饭多备一点!” 沈长戈跟在妻子身后,谄媚道:“岁晚,我平时吃的不多。是因为有你陪着,我才胃口好。我穿的也不用讲究,明日我陪你多做几身好衣裙……” “怎么能不讲究?” 吴岁晚扯开一件袍子,往男人身上比量,嗔怪道:“午后,母亲和曦儿要来,你邋里邋遢去见面,好吗?” “啊?哦……那是不好的……” “岁晚不急,我很快的,我一定当好女婿当好父亲!” 沈长戈欣喜若狂,连忙跑到铜镜前整装打扮。岁晚不仅在外面承认自己是沈夫人,她还要带他见母亲和女儿。 好事儿啊!好日子啊!说来就来啦! 沈长戈真的后悔自己活得太糊弄,衣衫鞋袜半新不旧,皮肤黝黑手脚粗糙,让余夕真见了多不体面,让女儿见了不得吓一跳。 待他出了门,看见从头新到脚的三宝,更是闹心。 “将军,你看看这衣服好看吗?我来平城前,兰溪给我做的,我一直没舍得穿。今天她带着孩子来,我穿这个给她看,她会不会很高兴?” 三宝转着圈圈儿,让主子帮他参谋,与主子分享喜悦,没顾得上主子的脸色。 “好看,兰溪的手艺真好,三宝穿着真合身。” “兰溪见她夫君穿着她亲手缝制的衣衫,一定感觉很幸福。说不定一高兴,又给你做一身呢!” 吴岁晚笑眯眯捧场,沈长戈四下张望,不见凌宸呢? 三宝说一直没见凌少主,守卫的士兵也说凌宸离开后就再也没回来。 难道是凌花少的本领有了用武之地,真的把姚皎皎给拿下了? 怪只怪凌宸平日里没个正经,油嘴滑舌,花天酒地,朝秦暮楚。 以致失踪一日一夜,大家伙儿都以为他坑了别人。从来没想到,他被别人坑的没脸见人。 第170章 太川 余夕真经过大风浪,对于沈长戈行礼称呼母亲,她是笑得和蔼可亲,回了一声:“好女婿,不必多礼,都是一家人。” 沈长戈咧嘴笑,吴岁晚卡巴眼,难道她可爱的母亲不想问问她的宝贝女儿,因为啥又换了女婿,吃上了回头草? 余夕真却是双手捧着她的脸,怜惜道:“我女儿吃得胖胖的不发疯,我就放心了。” 吴岁晚的眼泪在眼圈里打转,目光逡巡,笑容绽放。 胖成咪咪眼的母亲,呲着小牙齿的女儿,长高了一个头的小水心。 还有那个得了不知啥病,今天死,明天死,这些年也没死成的贺叔。 大家都好好的呢! 日子,一天天告别,不回望,快乐就在明天。 人生,一步步向前,不停歇,幸福就在未来。 眼前的你我,心平气和,心有所爱,必定心想事成。 余夕真只在平城停留了十日,就与贺行到南边游玩去了。至于啥时候回来,人家说玩够了再打算。 吴岁晚知道,若不是为了把不好管的孩子扔下,她老人家根本不会到平城来。那是真正自由潇洒了一辈子的有福之人。 再来说孩子,都说谁养的像谁,吴岁晚很是认同。 她家未曦被余夕真带了大半年,不仅身子皮实,性子也皮实,见谁都是笑呵呵,大着舌头勒勒勒,几天都听不到一声哭。 而且,未曦长的大眼睛,高鼻梁,英气十足。她又不喜欢梳辫子戴花,常常捡起东西摔摔打打,遇到威武凛凛的沈长戈是意外的投脾气。 余夕真走后,吴岁晚带着未曦回到了边城,给女儿穿上深色短打,梳着和沈长戈一样的发髻,辽阔草原上蹦蹦跳跳,肆意奔跑,比小马驹都欢乐。 沈长戈无论多忙,每日都要抽出半个时辰陪女儿骑大马,跑的越快,笑的越大声。 这一日午后,父女俩沿着草场转了一圈回来,吴岁晚正在给孩子喂水喝,三宝急匆匆奔了来。 “哎呀,将军啊,不好了,凌少主失踪了。” “啊?” 沈长戈着实愣了一下,他都把凌宸给忘了。 “咋失踪的?十多日没见而已。他又跑到何处风流去了吧!” “哎……” 三宝汗颜,深觉对不起江湖兄弟。他和他家将军的老婆孩子来了,一起奔到平城十来日,享受甜蜜时光,把个凌花少忘得一干二净。 凌家人来军营两趟,守卫士兵告知了凌宸离开的时辰,说再未回来。凌家人也深知自家主子的德行,四散开开,去那些烟花柳地慢慢寻?寻了十二日,还是不见影踪,大家伙儿才慌了神。 虽然凌宸好色,但一直说话算数,正事上没有出过纰漏。原本约定好今日离开平城回老家的,凌家人却干等等不来,都是一拍大腿惊呼不好,这是出事儿了呀! 沈长戈心中也是一紧,难道凌宸在江湖走动,得罪了人,遭了报复? 念头一起,沈长戈立即在心里摇了摇头。以凌宸的家世地位,哪个混江湖的敢动他,那是全家的命都不想要了。 凌宸最后出现在这片草场,最后见的女人应该是姚皎皎。 沈长戈缓步走向不远处,温言询问:“姚小姐,向你打听个事儿……” 姚皎皎正在教授小水心修马蹄子,小飞刀刷刷刷,头也不抬,直接回道:“你想问你那个兄弟啊?他没大事儿,死不了,等养好了伤,再见吧!” “啊?” 沈长戈的脸皮不受控制的皱巴成一团,急声追问:“什么死不了,养什么伤?现在何处?” 姚皎皎把手里的刀递给小水心,让她照着刚才的样子一点点练习。 “就是那日吧,他说要跟我比试,比着比着他就调戏我,完了呢……我就没忍住脾气……” 姚皎皎扯起自己的衣摆擦手,说到自己打人时,垂眸敛目,带着几分羞涩。 “我看他出招干脆巧妙,还以为他功夫不赖,谁想到那么不经打呀!一拳下去,他的胳膊就折了,呵呵……” 不只是沈长戈,抱着孩子的吴岁晚,三宝,小水心,零星几个听热闹的,都是半张着嘴,惊讶的不知说什么才好。 “你……他没事儿吧?你把他扔到何处去了。” “放心……” 姚皎皎的脸颊升上两团红晕,如待嫁新娘般的娇美。 “他说了两句下流话,我就把他胳膊打折了,好像有点过分呢!我看在沈将军的面子上,也不能不管他不是?” “我是一个多善良的人呐!他就是个地痞流氓,也罪不至死。我把他带到了我的房里,好好养着呢。而且这些日子,我们相处极好,沈将军,放心吧!” 放心?咋能放心呢? “快带我去看看……” 沈长戈提步就走,姚皎皎没有拦他,却拦住了其他人:“你们就别去看了,阿宸会不好意思的。” 姚皎皎可是姚家大小姐,姚知府挡不住女儿来参军,就当她是来游玩的。不但在边关重镇给她置了一个院落,还派了很多丫鬟婆子伺候。 沈长戈赶到时,一个老婆子正拎着一桶秽物出门来,房内还隐隐传来凌宸的抱怨之声。 “哎呀,好疼啊!我要残废了,没办法吃饭,也不能搂美女的细腰……我废了。” “皎皎,你啥时候回来呀?喂我吃饭啊!” 沈长戈推门进屋,凌宸正架着右胳膊,半靠在床榻上,翘着二郎腿摇啊摇。左手拿着一个梨,一会儿咬一口,一会儿一哎呦。 听到房门响,他以为是老婆子去而复返,还在闭着眼睛吩咐:“晚上的饭,晚点做。等皎皎回来,我们一块儿吃。” 沈长戈走近,脚步声有异常,凌宸猛然掀开眼皮,一见好兄弟,快速扔了梨挡住脸。 “哎呀……你怎么来了?快出去,快出去……哎呀,没脸见人啦。” 沈长戈都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了,他的好哥哥的确见不了人,因为没有脸。 咋说呢?左半张脸高高鼓起,泛着青色。右眼眶肿胀,眼睛只剩一条缝隙。右嘴丫子血乎乎,好像刚吃完死孩子。 沈长戈终于理解,姚皎皎为什么要说“阿宸会不好意思”。 都过去十几天了,那伤口依然触目惊心,想他挨揍当天,该是怎样凄惨形状呢? 沈长戈挪开目光,试探问道:“你要离开这里吗?” 他倒是不担心姚皎皎会虐待凌宸,但他害怕他哥哥控制不住嘴皮子,姚皎皎再控制不住脾气。 “不不不……” 让他走?怎么行呢?凌宸忘了捂脸,连忙摆动左手臂,找一些说服不了任何人的理由:“我现在挪动不了,你别看我腿是好的,但是病了这么多天,它没有劲儿啊,走不动。你要派人来接我,那就是派人来看我热闹呢。这张脸怎么见人,以后我凌花少在江湖上,还有半分威信吗?你得为我的脸面着想啊!我在这里挺好的……” 凌宸将目光投向门口,声音压低了一度,贱兮兮:“皎皎,你回来啦?外面热不热啊?过来吃个梨……” “嗯……还行啦!” 姚皎皎的杨柳细腰轻轻摆摆,小碎步走近床榻,拿起一只梨,小小口的啃了一口,含羞带怯,关心道:“阿宸,你在家里听话吗?有没有觉得无聊啊?” “没有啊,每天在屋子里等你,是我最开心的事。” “哦……我每天在外面忙碌,想起你在家里等我,也觉得很开心呢!” 沈长戈张了张嘴,想说点啥,又不知道想说啥。 这若是没有第三人在场,他们俩会不会啃到一块儿去? 沈长戈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有眼力见儿的人,一句废话都没说,从容转身,稳步离去。 他找了卫兵给凌家人传话,报了平安。再转回草场时,刚刚压下去的惊心又肉跳了起来。 他的宝贝女儿正被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儿抱在怀里,骑着小黑马满草场转圈圈。 “那是谁?” 沈长戈黑着脸,声音很冷,刚刚他家女儿吵着要爹爹,离开一会儿都不高兴。现在远远瞧见都当他不存在,跟一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混小子笑嘻嘻。 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呢?自家小嫩白菜被别人家小猪羔子拱了,咋看咋生气。 “那孩子才好呢!一会儿走近了,你瞧瞧,保管一眼就能认出那是谁的儿子。” 与老丈人的防备与嫌弃不同,丈母娘看女婿,咋看咋满意。 “你走之后,我陪着曦儿骑马,刚刚逛了一圈,她就指着东方叫哥哥。我往那边一瞧,有个小男孩儿探头探脑,怪好玩儿的。我就叫人把他带了来,说上几句话,更喜欢了,咱们曦儿也喜欢呢!” 沈长戈酸溜溜道:“都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身上有没有虱子?有没有病?会不会心术不正,伤了曦儿……” “这一点你放心,这孩子是绝对的正经人家出来的,没有比他家更正的人家了。” 吴岁晚话音一落,小黑马哒哒哒跑过来,未曦欢欢乐乐地呼唤。 “爹爹……” “哎,爹爹在这里,玩的开心吗?” 沈长戈大步跨过去,把小肉团子抱在怀里,不着痕迹地检视着宝贝有何不妥。 再看小男孩儿,白净的脸上带着浅笑,捋着衣摆,不慌不忙,按部就班,仪态优雅地跨下骏马。 “晚辈庄太川,拜见沈将军!” 小小的人儿,礼仪标准,态度恭谨,眼角眉梢,都带着世家公子的矜贵之气,举手投足都让人如沐春风。 原本没什么,沈长戈以为那一丝熟悉感,源自孩子的脸是缩小的庄致康。直到吴岁晚笑意盈盈牵起孩子的小手,表现出不同寻常的热情。 “太川,口渴了没?” “太川,你平日读什么书?” “太川,你长的好看,不用太过拘谨,多笑笑。” “太川,你若喜欢小黑马,每日都可前来,骑上几个来回。” “你父亲管得紧,你就偷偷地来,我让他们保守秘密……” 庄太川双颊绯红,摸着小黑马的脖子,确认道:“婶婶,我明日还来,还可以骑小黑吗?” 吴岁晚笑弯了眼睛:“当然,婶婶等你,妹妹也等你。” “好,谢谢婶婶。” “沈叔父再见。” “妹妹再见。” 庄太川端正行完礼,又迈着小小四方步走远,比很多活了几十年的大人都要稳重。 沈长戈偷偷叹息,终于明白了吴岁晚的喜欢,想来未轻煦的小时候,就是如此模样。 第171章 框框 庄太川和母亲是被当今皇后娘娘一道懿旨派来边关的,一路行来,赏遍青山绿水,心情是从未有过的愉悦。 不成想到了地方,父亲还是老样子,三句话不离规矩,每日把他关在书房里,习阅圣贤典籍。三天一小考,五天一大考,边关的风情,只能从门窗缝隙窥见分毫。 那一日,他壮大了胆子,趁着父亲午休时,在小厮的掩护下逃出了府,遇见了别样景色,别样的人。 从此以后,他再也静不下心读那些枯燥无味的文字,他向往蓝天白云下的绿色原野,向往策马奔腾的随风自由。 庄小公子的胆子越来越大,一连半个月,无心用功,每日出逃一个时辰,尽情玩耍。 小小的孩子,小心翼翼,动用了所有聪明才智。他以为自己没有留下丁点破绽,却忽略了原本白皙透彻的小脸蛋,在烈日下暴晒下,由红转黑,最后还爆了皮。 这一日,天空阴沉,风雨欲来。 庄太川热情洋溢,好像一个小太阳,在马背上翻来下去,动作敏捷,与端端行礼的小公子判若两人。 未曦在吴岁晚怀里拍着小巴掌:“哥哥腻害,哥哥腻害……” 庄太川得了夸奖,表演的心思更重,右腿高抬,原本想要在马背上转一个圈,却不想左脚还没有离开马蹬,眼角余光里就出现了一张乌云密布的脸。 一阵恐惧突袭,庄太川摔落马背,顾不得疼痛,连忙爬起,朝着庄致康跪了下来。 “父亲……” “哎呀……摔到哪里了?摔疼了没?” 吴岁晚离得近,两步跑过去,拽起庄太川的胳膊腿儿检查。 小未曦也紧着倒腾小短腿,一边跑一边喊着:“哥哥不怕,哥哥不疼……” 庄致康慢了一步,眼底的紧张却难以隐藏。待得走近,看见儿子确实安然无恙,他才暗暗舒了一口气。 想说些什么关心的话语,到了嘴边,只剩下冷冷的质问:“你可知错?” 庄太川再次跪好,乖乖认错:“我不该不请示,偷跑出门。不该不理学业,戏马玩乐。不该不……” “哪有那么多的不该!” 吴岁晚掺起受窝囊气的小可怜,怒视庄致康:“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子,喜欢玩乐,有什么不对?难道他要像你这个半截入土的老顽固,笑都不会开怀笑一下,当一个只会背书的木头人才叫好吗?” “我不与你一个妇人计较。” 庄致康对闲事之人一拂衣袖,转头冲儿子呵斥道:“马上随我回家。” 吴岁晚不让步:“你不能带走他,你会做人父亲吗?” 庄致康摆出不屑的神情:“我只是来接我儿子回家,沈夫人为何扣留他人之子,又为何一再对我出言不逊?” 吴岁晚眨了眨眼,这家伙说的对呀,这是人家儿子,人家想咋管咋管。 “我哪有不逊?我只是看不惯你虐待孩子,你接他回家干什么?” 吴岁晚挡在庄太川身前不动,像老母鸡护着小鸡仔,没理也要辩三分:“你没听说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吗?不能因为这孩子是你儿子,你就可以独断专行,限制他的自由。若是你仗着父亲的身份对他非打即骂,让他身心受伤,我也去官府告你,我让我夫君向皇上告御状。你不是隔个十天八天就参我夫君一本吗?我让他一天一参。对待亲生儿子都没有一点慈爱,你做的什么父母官?我就不信没人治得了你。” 吴岁晚一吵嚷,未曦以为要打架,吓得哇哇大哭。 庄太川连忙抱过来轻哄:“妹妹不怕,不怕……” “妹妹?” 庄致康自诩君子,没有因为一个女人的叽叽喳喳而气愤,却对儿子怀里的小小子是个姑娘而惊讶不已。 “你还说我不会做人父亲,你难道就会做人母亲吗?你不修女子德行,还要带歪自己的女儿……” 吴岁晚最不乐意庄致康这一点,一张嘴就说她没有女子德行。 他怎么知道她没有的? 她吴岁晚以前的行事,可是标准的贤妻,良母,孝妇,节女。 然后呢?她落着好了吗? “不许你说我,我好的很,我的女儿也好的很。倒是你个木头桩子铁撅子臭嘴巴,一天天的招人烦。你看你的行事为人,让你自己的亲儿子都不快乐……” “他怎么不快乐呢?正是该学习的年纪,玩儿什么玩儿?现在乐了,长大成人后能懂得什么道理。” “什么破道理呀,用懂什么道理呀?人活的都不快乐,摆那些道理有什么用呢?当吃还是当喝呀?” “人活着怎么能只顾自己快乐?男人有男人的规矩,女人有女人的规矩。夫有夫纲,妇有妇道,家庭和睦,井然有序,大家都快乐……”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你读了那么多书,没见过,还是没听过呀?” “咋活你也得在框框里面活,随心所欲地活就是坑人害己。” “没人听你那个废话,我就告诉你,我现在不守规矩,我活的就很快乐。以后我闺女也不守规矩,也怎么快乐怎么活,我气死你。” 多数时候,论嘴皮子,男人是吵不过女人的。尤其庄致康这种死板教条的文人,都没有和市井妇人说过话,对于吴岁晚的吵法,他根本招架不住。 未曦忘了哭,庄太川目露惊讶与崇拜,没想到温柔和气的沈夫人这么厉害,居然干得过他的父亲。 庄致康还在绞尽脑汁的想着,怎么反驳无知的女人,免得她太嚣张。 吴岁晚掐着腰,扬着下巴壳,随时接招儿。 众人僵持不下之时,庄夫人闻讯赶了来,吴岁晚的气焰才灭了下去。 俗话说什么锅配什么盖,庄致康的夫人,也是个规矩大王,条理清晰,说话严谨,姿态拿捏的刚刚好。 她先是向吴岁晚俯身,为丈夫和儿子的叨扰致歉。 而后训斥儿子不懂事,让长辈们担忧见怪。 再之后是规劝夫君,对待妇孺要有忍耐之心。 一场闹剧化为无形,吴岁晚失落不已。多好的孩子呀!不能天天看见怪可惜的,也不知道他那个古板的父亲会不会罚他。 抄书?打手板?跪石头?总不会扇脸吧?相信庄致康懂道理,不能像吴六子一样没品格,随时随地抬手就打。 七日后,吴岁晚的心落了地,因为沈夫人带着庄太川来访。她说庄致康见儿子最近努力,学业上有所精进,同意他每隔三日随心情玩耍两个时辰。 真是稀奇啊!铁树开花的感觉呢!管他呢?他是想开了,还是被谁哄好了?吴岁晚通通不在意。在盯上庄家孩子的同时,她也盯上了庄家的夫人。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无论是对自己的幸福,还是对儿女的前途,庄夫人这样家世显赫的贵妇,她都应该用心,好好结交。 吴岁晚小时候见识过乡野女人的生存窍门,少年时跟着蔡嬷嬷学习过豪门大妇的高超手段。 她是一棵扔在哪里就在哪里扎根存活的野草,但她没有真正接触到豪强贵胄的后花园,远远瞧着,和身临其境,可是两码事。 庄致康有一句话说的大概是对的,人活着,总是要被各种框,框起来的。 大框小框,每个人都是有个框的。 想逃离那个框框,活的与众不同?能做到的屈指可数。 靠自己努力? 靠别人托举? 有实力就行吗? 实力指的是什么?是银子吗? 有点钱就特立独行?想咋地咋地?啥理都说不明白,啥人都不放在眼里? 蹦起一尺高,就被无数双手拍扁扁了。 想凭一己之力,冲破封印了无数人千百年的沉重枷锁,就是在做白日梦。 背后逞逞口舌倒是容易,真正付诸行动,不是流流汗就可以的,恐怕流干了血也不一定办得成。 吴岁晚年纪轻轻,越过吴家的高墙,也越过沈家的高墙,但她想要越过大靖百姓心中的那堵墙,再努力三辈子也是白搭。 吴岁晚在属于她的时代里活成了佼佼者,她冲破了围困着她的一个一个小框,她正在更大的框框里寻摸更滋润的活法。 庄沈两家越走越亲,别人看着都好,谭启赋可是坐不住了。 庄家有个小子,沈家有个姑娘,他们要是结成了姻亲,谭家怎么办?大皇子怎么办? 这事儿得阻止啊! 谭启赋从来认为自己比庄致康聪明,在姓庄的书呆子和沈长戈对着干的时候,他已经想着把亲侄女儿嫁到沈家去。 只是千算万算没算到,沈长戈是个舔狗,沈夫人是个疯妇,也没算到他们家还有一个三岁的小姑娘,说蹦就蹦出来了。 谭启赋一再确认,庄沈两家小一辈还没有进一步的说法,偷偷松了一口气。 他翻来覆去一宿后,决定带上五岁的亲侄子去拜访沈长戈,先下手为强,定个娃娃亲。 为啥不带自己儿子?因为他儿子在京城,一天两天接不来。自己侄子是在手边现成的,一提溜就走。 而且这侄子的亲爹和当今的贵妃娘娘也是一奶同胞,和他的儿子是没有差别的,只有谭家委屈的,没有沈家不满的。 那次在平城将军府,谭启赋已经见识过沈家夫妇的粗鄙无礼,对于今日在草场上迎客,他也全不在意,乐呵呵地推销侄子。 “我这个侄子呀!从小在贵妃娘娘身边长大,和皇子们一块读书。要不是家中老母舍不下孙儿,早就和他的兄弟们一块入京城去了。” “要说这缘分呢,就是很奇妙。他若是真的去京城陪伴贵妃娘娘,咋能有机会遇到沈家的小妹妹。” “从明天起,让两个孩子在一块儿读书玩耍,妥妥一个青梅竹马,真是好事一桩……” 未曦坐在栏杆上,踢着小胖腿儿。 沈长戈扶着她的后腰,拿帕子遮太阳。 吴岁晚倒来茶水,一点点喂给女儿。 全家老少,谁也没搭理客人,端的一个高高在上,淡漠疏离。 谭启赋不死心,又把侄子往前推了一步,催促道:“快去,别害羞,跟沈家妹妹问个好。” 小男孩儿很大方,只是刚张嘴唤出一个沈字,就被沈长戈冷冷打断:“我女儿姓未。” “啊?” 啥意思?谭启赋愣神,脑子里的几根肠子拧成了麻花状。 姓沈的爹,生出个姓未的女儿,咋生的? 瞅瞅这模样,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也不能不是亲生的啊! 那就是随母姓?沈大将军宠妻是出了名的,让女儿随母姓也不是不可能。 但他夫人不是姓吴吗? 这是随的哪个母亲的姓啊? 难道是那传说中的貌美小妾生的? 但沈夫人疼这孩子,疼的跟眼珠子一样,也不能是小妾生的吧! 他还真的没见过,哪个女人如此大度,把夫君和小妾生的孩子当宝贝疼的! 简直有病。 谭启赋茫然未退,又被沈长戈接下来一句话整碎了心脏。 “我女儿满十八岁之前不说亲,十八岁之后要招上门女婿。生第一个孩子,不论男女,都要随未姓。” 第172章 兜底 什么你闺女不随你姓? 什么你闺女要招上门女婿? 你就是存心不想和谭家扯上关系。 谭启赋带着侄子,气哼哼地走了。从此再也不和沈长戈凑近乎,只等时机一到,兵戎相见。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今日这一出大戏,很快传到了庄致康耳朵里,让他对沈家夫妻高看了一眼。 沈长戈为人正直,有情义,不鼓弄权术,可为重用。 沈夫人言行稍许离经叛道,但能对夫君爱妾所生之女疼宠有加,那份心胸,实属难得。 庄致康想,他儿子和沈家来往,没什么不好。 误会是啥呢? 你正正经经的说一件事儿,所有人都不信,听个七零八落。 你潦潦草草的说一件事儿,所有人都瞎猜,猜个面目全非。 误会就误会吧!吴岁晚可没闲工夫管别人怎么看她。 赚银子,陪孩子,养女兵,日子难得的安稳,当好好享受才是。 这一年冬季,天公作美,比往年暖和些。进了腊月,下了几场小雪,整个正月天气晴朗,二月末开化,三月初就有青草冒了头。 然而,有一好就有一弊,春季的干旱挡也挡不住。于是,到了四五月份,漫无边际的原野没有迎来绿草如茵,却像生了冻疮没有好利索,这里秃一块,那里秃一块,以至牛羊饿死一大片。 于是,原本准备在冬季大展拳脚的大靖军士,又开始在夏季枕戈待旦,日夜防着东元大兵伪装成百姓,穿过边境烧杀抢掠。 进了八月,旱情有所缓解,但为时已晚,东元百姓的下一个冬季,注定了饥寒交迫。 大靖在历城驻兵四万,在希城驻兵六万,而在平城驻兵八万,另有两万高家军一直守在三国要塞松岭。 所有人都把无山无河阻挡的平城作为重中之重而防守,所有的强将精兵也都围拢在此。 入冬以后,东元大军果然如人们设想的那样,增加了比往年一倍的兵力,三天两头挑衅一场。 同时,希城那边也传来消息,北金大军总是三三两两的越过封冻的离江,到别人家瞎溜达,偷鸡摸狗。 谭启赋很自负,他认为北金只是在希城造假象,无需理会。两大敌国联军必定会从平城入境,应该从希城调一半兵力到平城,最好让松岭的高家军也调出一万增员,十二万大军足以换得一冬安宁。 庄致康有不同意见,大靖东西国境线最长,从东北到正北两大敌国,兵强马壮。他们若是联兵,执意南下,从哪个山旮旯里钻出来可不一定。 出兵就要出其不意,你把所有主力都聚在最显眼的平城,岂不是等于敞开了大门, 两个人争论不休,沈长戈始终不言,对着地图一寸一寸寻找。 在松岭和希城之间,是连绵的高山,少有人烟,松岭是高山与平城的草原交汇之地。 以往的经验,北金翻过离江,东元穿过草原,两国联军在松岭集结,都可以轻易南下,攻入大靖。 但是,到别人家偷窃,一定要走门吗? 不可以翻墙钻窗户吗? 实在不行,不能挖个狗洞吗? 没有狗洞,还可以让屋里的奸细拿钥匙开门啊! 没有奸细,我就声东击西,让一部分人攻你的门,爬你的窗户,派另外一部分人翻墙飞院子。 大靖以一敌二,拉长阵线,顾得了东边顾不着西边,他们总有办法进来。 而且,大靖人习惯防守,而疏于进攻。 固守阵地?擎等挨打? 一个小村子里,什么样的人家容易挨欺负呢?就是从来不惹事儿的,惹了事儿也想办法息事宁人,从来没有报复之心。 沈长戈混过江湖,谁说一个脏字,他就亮大刀。 东元和北金在沈将军眼里,就是两个混子,合伙耍牛逼。 对待混子,就用混蛋方法。 不如,我们反客为主,不管窗户和门,悄悄跑出家,绕到敌人后院去,先把他们的家砸个稀巴烂。 沈长戈在地图上画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线,做下决定:“谭将军锁住平城边防,我带着四万兵马以及一万铁骑,到松岭与高家军汇合,今晚戌时出发!” “不行!” 谭启赋跳脚反对:“你什么意思?有何图谋?平城四下空旷,东元大军突袭的后果,你担得起吗?你带走四万兵马,置全城百姓于险境,怎配为人……” 谭将军把话说得大义凛然,心内最大的担忧,却是害怕沈长戈再立功,并且与高途勾结,在军中树大根深。 庄致康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而且很是认可沈长戈的军事才华,只想知道他的计划是什么。 “以防有人泄露军机,此时不便细谈,你们守好平城,等着我凯旋就好。” 营帐里就他仨人,防谁呀?庄谭两人的脸色都不太好看。 沈长戈一拽拽到底,根本不惜的看谁的脸,卷好地图,甩甩袖子就走了。 正是晌午,太阳高高挂着,雪光晃眼。 一切看上去晴朗无忧,却不知有一场硬仗即将开打,也不知会打到何时。 沈长戈找到三宝和杜新程传令点兵,又找到姚皎皎和凌宸,交代守城细节。而后,快马加鞭赶回吴岁晚母女的住处。 天气冷了,别家女孩子都被关在屋子里读书做针线,未曦小姐却是拎着小板锹满院子铲雪。而且别人不能帮忙,前后左右好几个院子,都是她一个人在干活。 她高兴了,下人们也高兴了,吴岁晚却高兴不起来。这孩子是不是被沈长戈带歪的?也太愣了。 “曦儿……” 想谁来谁,未曦扔下铁锹,欢快的跑过去叫爹爹。 “哎……曦儿乖不乖啊!” 沈长戈抱起未曦,跟她顶脑门。小丫头不甘示弱,使出吃奶的劲,啊啊大叫着也要赢。 “哈哈……” 沈长戈认输,把她放到地上,指着满园白雪,鼓励道:“我家宝贝是个大力士啊!爹爹给你一个时辰,你一定都能清完,是不是?” “是呀!爹爹等着看……” 小丫头直肠子,噔噔噔跑过去,捡起铁锹又干起来。 “好,爹爹回屋等着,你好好干哦!” 沈长戈贼笑着,拉起吴岁晚的手回了房,又反手锁了内室的门。 “你干嘛?” 吴岁晚心叫不好,回身推门,还没摸到门栓,就被男人拦腰抱起,滚去了床榻。 “岁晚,我要出征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我会很想你。” “夫君不让你惦记,只求临行前,赏我一点甜头!” 啥甜头呢?嘿嘿……不能细说。 总之,夫妻俩闹到太阳下山才下榻。 “怎么说走就走呢?什么都来不及准备。” 吴岁晚翻箱倒柜,找出一双新袜子和一件青色内衫,服侍男人穿好,又拿了梳子帮他理发。 “岁晚,我预料平城没有大战,你留在这里很安全。” 沈长戈从铜镜里看妻子的脸,烛火的光暖暖,让她的神情祥和,惹人眷恋。 “你不必担忧,我手下还有一千多人呢!” 吴岁晚点点骄傲:“就是咱家的小丫头,也能独自驾马跑上百里,啥都不带怕的!” 沈长戈低笑:“呵呵……知道你们厉害!” “那是呦!” 吴岁晚为男人系好发带,双手扶着他的双肩,与他一同望向铜镜,温声安慰道:“你只管去建功立业,家中琐事有我呢!” 沈长戈转身,双臂搂着吴岁晚的腰身,把脸埋在她的胸口,柔声道:“岁晚,若是哪天我打仗打不好,江郎才尽,懒惰成性,就想躲在家里吃软饭,你会不会嫌弃我?” “不会!” 吴岁晚拍男人的肩背,豪迈道:“只要你贤惠听话,我保你穿金戴银,吃香喝辣。” “哈哈……” 沈长戈站起身,把妻子拢入怀里,朗笑道:“那我可大胆去搏了,管它成了,还是败了,反正我家婆娘厉害,等着给我兜底呢!” 未曦铲雪累了,等父母吃晚饭的时候就睡着了。沈长戈悄悄去看了一眼,亲了亲脸,也松了一口气。 幸好小丫头睡着了,若不然就要跟爹爹粘牙倒齿,一个时辰都走不出去。 孩子吧!还是睡着了好哄! 吴岁晚送夫君到大门前,询问归期。 沈长戈拉着她的手叹息:“我不知道啊!其实……我不想走……” 吴岁晚嗔怪:“哼……没出息!” “嗯……” 沈长戈笑容浅淡,提起吴岁晚的手轻轻一吻。 “岁晚,等我!” “嗯……等你!” 吴岁晚柔情似水,沈长戈咬牙转身,动作迅速跨上骏马,扬鞭冲进月色里。 夜幕笼罩,寒气逼人,吴岁晚静立在家门前,朝着明暗交错的远方眺望,望了很久。 沈长戈冬月中旬离开,腊月里无信,正月里也无信。 二月初,希城遭北金突袭,二月末,沈长戈带四万兵马攻占北金与东元相连的要塞之城。一边派使者与北金和谈,一边封锁消息,调足希城残兵,以及松岭驻军,凑足八万直冲东元王庭。 三月的东元马瘦人倦,青黄不接,各个部落相距甚远,没有提前防范,根本来不及救援。而且还有一大波强兵被拖在平城边境,等待北金的最新部署。 只可惜,等来等去,等来了后院起火。 沈长戈这一战就是险中取胜。 第一,他赌东元与北金各有各的心眼儿,都不想投入精锐,不想给别国当马前卒全力以赴。短日内,不会给大靖边城造成太大的损失。 第二,他赌自己运气好,别无其他。 沈长戈离开多久,平城就被东元大兵骚扰了多久。谭启赋领兵多年,应付一些小打小闹,还不在话下。 有几场大的冲突,大靖军兵吃了点亏,也是兵家常事。 吴岁晚带着未曦一直住在边关重镇,即使敌军来袭,小兵驾马沿街叫喊,老弱妇孺躲避的时候,她和她的女护卫也一直坚守。 多好的机会呀! 真正乱起来,你砍我杀,谁还管男人强女人弱,能活下来就是能人,有真本事。活下来的同时,还能从敌人那里缴获点东西,分给谁,谁不高兴啊? 正月里,平城百姓就在传说,沈将军英雄了得,其夫人巾帼不让须眉,她手下养着的女护卫比身经百战的男士兵还厉害。 比吴岁晚声名更大的女人是姚皎皎。 正月里一场恶战,一个妙龄女子腰间别着东元两个首领的人头,快马穿过长街的靓丽身影,血腥绝美。 那一幕,不仅被平城百姓津津乐道,又被说书人绘声绘色一演绎,传遍了大江南北。 吴岁晚种下的种子,轻轻发了芽。 不知多少年,才能长成参天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