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锁[民国]》 第1页 [现代情感] 《琉璃锁(民国)》作者:一只小火腿【完结】 文案 丁绍芸留洋回来,学了一身西方做派。在男人堆里玩来玩去,坏了名声。 家里着急,上赶着安排了一出婚事——嫁给前朝遗老宋二爷。 天津城里有头有脸的都知道,宋二爷是有点疯的。 他行老规矩,下人见面作揖,礼节一个不能少。连同那座阴涔涔的三进宅子,自顾自的活在旧时代里。 丁绍芸要跑——在琉璃搭成的塔里被锁一辈子,她是断然不甘心的。 「跑吧。」 男人修长的指头碾碎了檀香沫子,漫不经心的说。 「只是有一条——别被我抓到。」 *逃离玩偶之家,做独立自主的人,he 内容标籤: 欢喜冤家 边缘恋歌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月亮和你,都是诗 立意:月亮和你,都是诗 ☆、琉璃锁(1) 《琉璃锁》 文/一只小火腿 晋江文学城 1. 1913,天津。 夏日天光长——不过六七点的功夫,已经大亮了。法租界的一片白色洋房被拢在晃眼的光里,明灿灿的,看着倒有些分不清彼此。 丁家的下人起得早,比平日里还要忙碌些。因为今天有件大事:赵公子邀请三小姐去舞会。 这件天大的喜事让活泼的空气里带了丝紧张——用先前那个差点被打断腿的碎嘴婆子的话来说,「赵公子可是咱家小姐最后的机会了。」 对于眼下的情况,三小姐丁绍芸自己比谁都清楚。不然也不会为了下午一点的舞会,现在就从柔软的席梦思上爬起来。 此时此刻,她正坐在公馆二楼卧室的妆镜前,细细的勾勒眉眼。 镜中人看上去不过二十四五,头髮理得极短,烫成了时下最流行的文明卷。藕荷色的暗纹旗袍料子很是体面,摆明是店里的高档货,平白掐出一副好腰身。 日光透过玻璃窗子洒进来,在丁绍芸上挑的丹凤眼上留下一抹琉璃似的红,整个人漂亮的像个瓷娃娃。 大抵月份牌上画着的摩登美人,比她都还要逊色几分。 丁绍芸涂完了艷而丽的口红,对着镜子抿了一抿,甚是满意。 ——如果可以的话,她是很想嫁给自己的。 至少比嫁给那个人强。 想到那门悬而未决的婚事,她的胃像是被人用手捏住,几欲作呕。只能强迫自己站起身来,走了两步,好像这样就能缓解心中的焦虑。 果然好多了。 丁绍芸再一次向镜中细细看去时,突然觉得脖子间有些空荡荡。她翻了一通首饰盒,试了钻石和红宝石项鍊,却没有一样心仪的。 妈咪倒是有一串海珠,很适合今天的场子,她想。 但丁绍芸很快就收了去找母亲的心:因为她们前几天的那次讨论,多少有些不欢而散,直到现在也谈不上和解。 …… 两天前。 丁公馆虽然是幢小洋楼,但顶层改建成了佛堂,把「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贯穿的有始有终。 二夫人跪在蒲团上蹙着眉,为女儿的婚事求了一遍又一遍菩萨。 官瓷的菩萨冷着悲天悯人的眉眼,是不会应声的。 所以二夫人转身质问丁绍芸:「好不容易有人肯求婚,为什么不应?」 丁绍芸支吾起来——总归是安排的婚事,她太不满意。 单是想到那个男人的脸,那颗泪痣,她都感觉胳膊上涌起一层鸡皮疙瘩,怪不舒服的。 世间那么多男人,难不成非得嫁给那个人? 「玩了两年,名声都坏了。现下终于有人主动来提亲,还由得了你么?」二夫人唱大鼓出身,即使说正事,也带着一股子媚劲儿。 对于自己亲闺女留洋,她一向是不贊成的。 自己就吃了抛头露脸的亏,因此争不过大夫人,做了小。丁绍芸可好,不光抛头露面,还和洋人打起交道了。 女人就应该老实在家,长了见识,那还是女人吗? 但她拗不过丁老爷。 丁老爷做洋行买办发了家,因此很是瞧不上那些没剪辫子的。更何况生意做多了,女儿也成了资产。一个有见识的漂亮女儿,总归比没有见识的,卖的价高些。 只是他没想到,丁绍芸学了一身西方做派回来,在男人堆里玩了两年,没混出大的成绩,名声倒有些堪忧了。 「妈咪,你就别管了,此事我自有办法。」丁绍芸低眉顺眼的说着,心里不大以为然。 「有什么办法?提亲的那人哪点不好?论出身、论门第,比丁家强了不止一处半处……」 「这都什么时代了,宫里那位去年都被赶跑了,难不成还有皇亲国戚一说?」丁绍芸忍不住顶嘴,「天津城里谁不知道,那个宋二爷是个疯的?你们就这么希望我嫁个疯子吗?」 「你嘴里都是道理,我说不过你。」女儿的一连串问题,让二夫人气得手里的檀木佛珠都跟着打颤,「纵是你不应这门婚事,你父亲也会应的。」 「不会。我说了有办法,就是有办法。」丁绍芸语气虽然肯定,但心里实则是虚的,多少有些茫茫然。 当天夜里,她用钢笔在德凯纸上端正的写了几封信,特特洒了自己最爱的香水,晾干后托人捎了出去。 第2页 里面的话很简单,无非是请几位男士看在往日情分上,英雄救美一次。 焦灼的等了一天一夜,没有任何一个人给她回信。 丁绍芸坐不住,第一次放下身段,挨个打电话去求。 而和她一起打壁球的高公子、请她看电影的魏营长、和她一起吃牛排的董部长,不是生了病、就是害了疮,统统拒而不见。 大抵男人们都愿意和她处朋友,但结婚又是另外一档子事了。 「狗东西们!」丁绍芸愤恨的把胭脂盒子砸在地上,殷红沫子碎了一片,腾起血似的雾。 ——幸好还有赵公子。 他在最后一刻回了信,邀请丁三小姐去府上一叙。 「还记得卿卿那身藕荷色旗袍,甚是好看。若是能穿来舞会,怕是最好不过了。」他在信里说。 丁绍芸原是半个眼也看不上赵公子的,总觉得他少了几分男子气概。如今他却成了自己逃脱婚事的救命稻草,何其可笑。 咚,咚,咚。 三声简洁有礼的敲门声响起,打断了丁绍芸不堪的回忆。 「密斯丁,有你的信。」 佣人小柳在门外说。 她陪丁三小姐留的洋,因此还保留了□□惯,唤丁绍芸做密斯丁。 「进来吧。」丁绍芸说。 一封薄且透的信封落在了她手上。 「邮差今天来的早了些,特意嘱咐我,把这封信在舞会前给您带到。」 赵公子竟然这么一夜不见、如隔三秋么——一忽儿就要见面了,还特特写封信过来诉衷肠。 这倒让丁绍芸记起来一件事。 她对小柳说:「你收拾一下,一会儿和我去起士林,买一磅鲜奶油蛋糕给赵公子带上。」 赵函青赵公子全然没有成熟男人的做派,最喜吃甜食。 如果需要,丁绍芸是很体贴、很能讨男人欢喜的。 「是。」小柳答应着,退了出去。 房间里登时就剩下丁绍芸一人,她拿起信封,才发现上面并没有寄件人和邮戳。 不知为何,丁绍芸的右眼皮开始勐跳,心里好像晃着根弦,总归没落定似的。 她盯着那个没写名字的封子,用涂了蔻丹的长指甲一下下敲击油木桌面,默默出神。最后终于拿定主意,长吸一口气,操着纸刀,拆了开来。 一页浅蓝色纸张忽悠悠的飘落。 墨迹已经透过纸背洇了出来,想来是因为写信的人用的不是新款自来水笔,而是老派的毛笔。 字迹遒劲有力,不过短短一行: 「玩够了,就早些回来。」 丁绍芸像个木头人似的,一动也不能动了。 她几乎听见了男人的唿唤,像一根细细的鱼线,缠住自己的脖颈。 怕是再用一分力,就能把自己脆弱而美丽的脖子勒断了。 「你离不了我的。」 他的手在黑暗中解开她的旗袍立领,探上锁骨,带着刺骨凉意,肯定的说。 女人想反驳,却被压在了床上,动弹不得。 雕花檀香木架子大且宽,坠在雪浪似的锦被里,四周好像密不透风的堡垒。 抬头望去,帘帐上一个个烟绿万字织锦图,都随着男人的动作变得扭曲且模煳。 丁绍芸明明应该哭泣,应该抗拒。但痛苦和寒冷放大了欢欣,让见不得光的妄念显得如此顺理成章。 唰的一声,鹤顶子香炉被佣人点燃,用来引火的蓝色纸张噼啪作响。 碾碎的玫瑰香在焚烧中迸发。 借着跳跃的火光,男人眼角边的泪痣微微晃动:「这件事,你自己最清楚。」 「好一出——一梦黄粱——」 窗外,戏子伴着荒诞走板的胡琴,水袖一抖,咿呀弹唱。 裊裊上升的烟雾迷茫了一切,如同一个腐朽而陈旧的梦。 …… 「小柳!」丁绍芸回神,只觉得口干舌燥,撕心裂肺的唿唤着。 小柳并没有走远,很快就推门进来了:「密斯丁,您喊我?」 「这是谁送来的信?」 「邮差呀。」小柳疑惑地问,「怎么了?」 「没事……没事。」丁绍芸额头都渗出了一层细薄的冷汗,旗袍襟子黏在前胸,不大爽利。 「不是赵公子给您的信吗?」 还真不是。 这是来自被自己推拒的那门婚事的信。 这是来自宋二爷的信。 ……那个像蛇一样的男人。 「密斯丁?」小柳可能是看她愣神久了,唿唤道。 这声真真切切的唿喊,反倒让丁绍芸踏实下来。 自己现在是在家里,不在他府上。 宋二爷就是有通天的本事,还能来有钱有势的德兴洋行丁买办家抢人不成。 等她嫁了赵公子,这一段算不上光彩的前尘旧事,自然也就随风而逝了。 「你去叫司机备车,我们现在就去起士林。」丁绍芸想毕,匆忙起身,像是想要抓住些什么。 「现在就去?」小柳有些诧异,「怕是这会儿还没开门呢。」 丁绍芸没有做声。 她急急的拎起皮包,蹬上高跟鞋,先一步下楼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全部重写了。密斯丁是民国时对miss ding的翻译。 不能保证日更,这个完结了我会在微博喊一声。男主宋二爷,一个在新旧思想冲击下有些矛盾、但愿意为理想和家国奉献终生的男人。有伪囚禁系内容,也会有反转。故事概括的话大概是逃离玩偶之家(男女主都是)+山河飘摇下依旧坚定的理想,结局he。 第3页 写完这个更新12月的第32天,让宋二爷插个队hhh ☆、琉璃锁(2) 汽车夫姓林,正带着雪白的手套,哼着歌用细布把林肯轿车擦得乌黑油亮。 ——他原先不过是在老家养马,丁老爷行商时为了躲雨,在他家宿过一宿,方才得了这份好差事。 养马和开车差不离,一个餵草一个餵油。都是得先哄顺了、伺候妥当了,才能保证它们不闹脾气,听话,跑得顺畅。 「三小姐早!」 见女人和小柳下来了,小林精神头十足的打招唿。 丁绍芸目光扫过他,浅浅一点头,足以让这毛头小子羞红了脸。 「去起士林。」女人恹恹的倚在真皮座椅上,连掏出粉饼敷粉的兴头都没有,砰的一声关了车门。 路不远,不过一刻钟的功夫,就远远见着那桩雅致的白色小楼。 泊车的西崽最是会识人接物。 丁绍芸来的次数多了,脸熟。她人还没走上大理石阶梯,对方的脸上媚笑早就挂好。 佣人小柳先前说的不错——西点房还没开。 若是寻常人,也许三言两语便打发走了。但大堂巡视的顾经理恰巧看见了丁小姐,热情的招待她先饮一杯咖啡。 用他的话说,「请三小姐稍等片刻,保准给您拿最新鲜的蛋糕。」 丁绍芸把珍珠挎包放到窗沿上,依言在法式拱门边的方桌前坐定。 顾经理一面把黑咖啡斟进描金茶杯里,一面笑道:「不知道是哪位有此等荣幸,让您这么早屈尊跑上一趟。」 眼前这位每次来都不点甜食,连咖啡都喝苦的——想来有口福的定然是某个小少爷了。 丁绍芸现下心里像长了草,实在提不起精神敷衍他,便笑笑没做声。 顾经理又说了两句俏皮话,美人始终不肯赏光,只能讪讪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门口突然传来一片喧嚣声。 丁绍芸抬头,只见一众穿洋装的体面人吵吵闹闹的走进来,油亮的皮鞋碾过光洁地面,吱呀作响。 她粗略扫了一眼,倒有两三个是一起去郊游过的旧识,城中有头有脸的纨绔。 丁绍芸此时格外不想社交,因此把脸埋了下去,专心致志喝起咖啡来。 等了会子,那阵闹腾止住了,才再抬眼。 而这一瞥,却好像在大理石立柱转角处瞥见了一个影子。 那人身量颇高,老式衫裤穿在他身上,极是服帖妥当。只是快走时,八宝纹暗色绉云长衫盪了下,才显出几分瘦削的筋骨。 再晃眼时,人影早已消失不见。 丁绍芸一瞬间不知道是自己精神过敏,产生了幻觉。 ——还是她当真一大早,就撞见了宋二爷。 天津竟如此之小么? 她好像害了寒症,牙齿咯咯打起颤来。 「丁小姐,蛋糕好了,让您久等。」 恰逢此时,顾经理笑容满面的出来,手上拎着缠了硕大丝带的蛋糕盒子。 他还没卖几句好、让女人在她父亲面前为自己美言两句、看看有没有新的营生可做,对方就扔下钞票,抢过盒子,逃也似的走了。 她尖细的高跟鞋踩在大理石上,发出一连串马蹄似的哒哒声,踩碎了一池春梦。 顾经理一头雾水。 ……大清早的,这位是发什么癫呢? 丁绍芸确实在发癫。 小柳和小林说的话她一概不应,直到车驶进左敦道,再拐两个弯就到赵公子家门前时,她才神志渐渐清明起来。 先不说宋二爷大抵是不会有闲工夫去吃西餐的。就是去,也不会是一大早。 自己一朝被蛇咬,实在有些大惊小怪。举止丢人现眼不说,这要是传开了,还恐被人耻笑。 看来隔两日要再去趟餐厅,和顾经理寒暄两句才好。 她这厢还在车里打着小算盘,赵青函赵公子那边已经得了信,久久的等在公馆门口了。 他是个爱漂亮的青年。大热天穿了一身簇新的白西装,扣子一直繫到下巴底下去。领结过于紧和小,勒的脖子发红。 他手里举着一捧扎眼的红玫瑰,等的久了,花咕嘟都被晒得有些打蔫,垂头丧气的。 但赵青函的热情没有跟着垂头丧气。 一见着丁绍芸的林肯轿车出现,他便失了体统,大声喊起来:「达令——」 那亲热程度,仿佛婚事已经是板上钉钉。 丁绍芸觉得有点丢人,是很想装作不认识他的。只是事到如今,哪有掉头回去的道理。 她只能把刚刚那件烦心事抛在脑后,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应付眼前的麻烦。 「怎么在这儿等着?不热么。」她柔声问,让男人扶着自己下了汽车。 「不热!」赵青函大着嗓子表忠心。 「你不热,这蛋糕却是怕热呢。」丁绍芸提起手中的礼物,掩嘴笑道。 赵青函激动地几乎要哭出来了:「达令你真好,还记得我爱吃什么。」 他年纪比丁绍芸还要小三岁,又是家中独子,受的宠爱颇多,因此别有一副天真烂漫的样子。 「你的事,我怎么会忘呢。」丁绍芸敷衍道,跟着男人进了赵公馆。 里间已经花团锦簇,看上去热闹非凡。宴会厅被清出了场子,为下午的舞会做好准备。 「还满意吗?」赵青函偷偷瞥着心上人,表情多少有些得意。 第4页 丁绍芸是爱跳舞的,他知道。 上次见她在新时代舞场,其他女人都唯唯诺诺的,只有她合着华尔兹起舞,动作流畅的像一只翩跹而行的蝴蝶。全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耀眼的发光。 但她那么骄傲,四处流连,始终不肯多看自己一眼。 他写了很多诉衷肠的信,不是被退了回来,就是被敷衍过去。好不容易去看场电影,对方也没有显得多上心。 以至于在收到丁绍芸的求助时,赵青函幸福得像是被金矿砸晕了过去。 现在这只蝴蝶竟然就要是自己的了吗? 赵青函不敢相信。 他把手小心翼翼地伸出去,隔着水玉镯子去拉丁绍芸的腕子。 女人感到臂上一热,微微顿住,然后沖他笑道:「你有心了。」 手却没有用力撤回来。 赵青函得了许可,立刻把胸挺了起来。他像个打胜仗的将军般,一路介绍着,牵着她去了餐厅。 佣人们还在忙碌,见主子进来,急忙躬身退下——虽然换了代,这些老规矩,一时半会是改不了的。 赵青函把蛋糕放在餐桌上,请人去各取两套银餐具来,兴致勃勃的打开了盒子。 天热,这一路上没有冷气,蛋糕有些化了。 表皮上雪白的奶油看着黏腻腻,跟海里骯脏的泡沫似的,怪噁心的。 丁绍芸一向搞不懂奶油蛋糕有什么好吃的——在她看来,多少泛着一股子牛腥气。 「我在减肥,你自己吃罢。」她不肯说实话,怕扫了男人的胃口。 ——她做其他的也许不行,但是交际的功夫是很好的。 赵青函听话,一口一口的吞了下去,嘴角边泛起蛋糕沫子,看得丁绍芸心烦的别过脸去。 她盯着墙角立着的西洋钟。 秒针一格格向前,滴答作响,未曾停留,不曾回头,好像她一去不復返的青春。 丁绍芸觉得男人应该吃的差不多了,便回过头来。 却发现对方眼圈红了。 「怎么了?」女人诧异地问。 赵青函没有回答,而是啪啪打了自己两巴掌。这个举动倒唬的丁绍芸一愣:「你这是作甚!」 「你掐我一下吧,我总觉得现在我们这么要好,跟做梦似的。」赵青函声音有些哽咽。 自打去年局势一变,他的父亲是高升了的,因此分外不满意丁绍芸:丁绍芸虽然出身还算体面,不比交际花,但和几个场面上的男人有过不清不楚,过分爱应酬了。 媳妇还是老式的好,乖顺,懂事。新式的女人看看就好,要不得。 但架不住赵公子闹着要上吊,绝食两天。就这么一个儿子,总归是顺了他的意。大不了之后再给他娶个小的。男人么,好在出路多些。 赵青函先前不觉得自己受了多大的苦,可现在下见着心上人,踏实之余,开始实打实委屈起来——他挨了两天饿,怕是都瘦了! 而丁绍芸听了这么一番剖白,不由得有些吃惊:这人竟对她用情如此之深么? 只是自己倒是有些想不起和他的交集了。 不过是一起去西山踏过青,在舞场见过几次,又去看过一次电影。 和其他人倒也没什么不同。 就连此次求助,也不过是有枣没枣打一桿子罢了。 这么想着,她突然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了——原就是相互利用、各取所需的事情,对方这么掏心掏肺,何苦呢。 丁绍芸嘆了口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吐出两个字:「你呀。」 赵公子品出其中亲昵,心下一喜,便闭上眼睛,要近前索吻。 丁绍芸无可无不可,看着对方好像一只鼻子湿漉漉的小狗,撒娇一样把脸拱过来。 有几分可怜,几分可爱,但是也有些无趣。 滴——滴—— 楼下的电铃突然被人掀响。 赵青函吓得睁开眼。明明还没亲上,一张脸却红的要滴血。 「应该是惊喜来了。」他笑着说,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你等等我。」 作者有话要说:  宋二爷明天出来,有事情发生 感谢在2020-11-14 05:29:00~2020-11-18 19:28:5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索拉卡、38296738 10瓶;木易 5瓶;娇娇 2瓶;一只西瓜厨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琉璃锁(3) 「惊喜?」丁绍芸嘴上推脱,「摆这么大阵仗,你可莫要吓我。」 「保准你欢喜。」赵青函信心满满,起身就往楼下走。 这一去,就是一刻钟。 丁绍芸一个人在餐厅等得百无聊赖。主人不在,不好随意走动,只能拿眼珠子打量着公馆里的摆设。 这是她头回来赵青函的家。 屋主人完全放弃了中式装潢,一本正经的描摹起他心目中的英格兰来。银餐具就不用说了,连方糖的罐子都金光闪闪。 餐桌对面是副顶天立地的乳白雕花法式玻璃柜,摆着从坎郡背回来的彩绘瓷盘。盘子上浓墨重彩的玫瑰肆意绽放,乍红乍绿,混着赵青函留下的古龙水味,使人头髮昏。 只是如此一出的照搬全抄,多少会有些水土不服,很容易露出马脚——比如柜子最下面还留着涮羊肉用的黄铜火锅。 第5页 丁绍芸坐在这间餐厅的皮椅子上,觉得自己好像喝了变形药水,被抽的无限小,隔着轰隆隆的吵闹,观看眼前这副不伦不类的西洋景。 好在赵青函终于回来了。 他走的极快,看上去脸色有些发青。 「怎么了?」丁绍芸起身,关切的问。 赵公子抻了抻勒得过紧的领结,眼神兜兜转转,最后停在她身上,却没有应声。 那样子竟是有事避着她。 丁绍芸心里咯噔一下——莫不是出了什么岔子,叫赵青函临时改了主意? 她细想了一番,决定暂时给彼此留点脸面,说不定还有迴转的余地,于是温声道:「我突然想起有东西落在家,得先回去——」 藉口还没说完,整个人却突然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赵青函死死抱住了她,低声说:「别走。」 他胳膊卡在她的细腰上,力道大的恨不得勒进皮肉里去。方才走得急,带出一股古龙水都压不住的淡淡汗味,鼻息里发出燥热的咻咻声。 有如窗外无休无止的暑气,饱胀着活力与土腥味。 「你弄疼我了。」丁绍芸忍耐良久,实在是被这愣头青的热情弄得有些上不来气,最后轻声说。 赵青函弹跳似的松开了她,脸红得像庙里的关公像。 丁绍芸按了按肋下,忍不住悄声「嘶」道:「我竟不知犯了什么错,让赵公子如此罚我。」 「对不住!」赵公子赶忙道歉。 他顿了顿,恢復了快活的模样,眼神前所未有的坚定:「刚刚是送货的把东西拿错了,我一时有点烦恼……好在都已经解决了,不用担心。」 丁绍芸是明显不信的——可人家这么红口白牙的说了,她便低头笑笑不语。 颔首间,有缕俏皮的捲髮从耳后滑落到女人的面庞上,衬得一张粉面格外鲜艷。 赵青函眼睛像被穿了线似的,定定的看着她,被这突如其来的娇媚勾得猫爪挠心。 「别叫我赵公子了。」他清了清嗓子。 丁绍芸明知故问:「那叫你什么?」 「你明知道我的名字的。」 丁绍芸俏皮的一笑:「可我偏不。」 就在楼上一男一女打眼皮子官司的功夫,楼下渐渐开始有了密集的讲话声。 想来赵家最近得势,应邀的诸位谁也不敢怠慢,于是个顶个来得早,挤成了一团。 「少爷,客人们提前来了。」佣人不知道餐厅里是什么情况,不敢进来,单是隔着门小心翼翼地提醒了一句。 「知道了。」刚刚才冒头的一两分暧昧被骤然打断,赵青函显得有些不耐。 「和我一起下去吧。」他转向丁绍芸时,压住了火气。 「我要补妆。」丁绍芸拎起了手包,沖他示意,「稍后就来。」 赵公子碰了一鼻子灰,悻悻独自下楼去。 才走了五六节台阶,身后却突然传来女人的一声唿喊。 「青函。」 赵公子顿住步,急忙回头:「你方才叫我什么?」 丁绍芸站在楼梯口,抿嘴一笑:「青函,你快去吧。」 赵公子这才明白过来,害羞的好像腿上长了风火轮,呲熘就跑没影了。 丁绍芸眼见着男人的身影消失不见,才收了脸上的笑,回到餐厅,自在的喊佣人帮她端一杯黑咖啡来。 赵青函这男人太单纯、太好拿捏,以至于她生出了些愧疚。不过这点子愧疚很快就随着旋转的咖啡沫子被一起冲下肚去。 她细细喝完,补了口红,告诫自己要沉下气。 不多时,楼下就传来了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那女人笑的音调颇高,肆意挥洒自己的快乐,几乎要挑破天花板。 丁绍芸再次拿起镜子,确认妆容万无一失,方才施施然的下了楼。 ——主角总归要晚些登场,才有面子。 此时宴会厅已经是人满为患,寒暄声问好声连成一片,热闹非凡。有人燃起了香菸,把整间临时拼凑出的跳舞场弄得烟雾缭绕。 丁绍芸打眼一扫,倒意外的没有找到赵青函的身影。不过这不妨碍她看到几张熟悉的面孔——比如正笑得前仰后合的孟二小姐。 孟二小姐长得高鼻阔唇,皮肤黝黑,是应酬场上的后起之秀。姿色虽然不及丁绍芸,但自诩高祖母是法兰西人,因此做派分外奔放,非得比洋人还洋人才罢休。 两人之前有过龌龊,大抵回回都是丁绍芸棋胜一招,因此结下不大不小的梁子,格外都爱看对方出丑。 「丁小姐,许久没有听到你的消息。我还以为你病了,担心至极。」孟二小姐扶着高耸的胸脯,做出夸张的惊讶表情来,言语之间却是止不住的自得。 丁绍芸知道她得意的原因——因为孟二小姐挽着的那位,正是那个口口声声在电话里对自己说他「生了疮」的高公子。 看来这疮长得很是地方,完全不影响他左拥右抱。 她心中气恼,却没带出来,依旧柔声说:「多谢惦记,我身体尚可,没病没疮。」 说完眼神凉飕飕瞟了一眼高公子,意味深长。 高公子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丁绍芸,多少也有些尴尬——他原想着女人在自己这碰了钉子,短时间应是没脸出来走动了,更何况赵公子大略也不会请她。 第6页 丁绍芸出了气,脸上恢復了光彩,刚想说两句场面话,挽回一下气氛,耳旁突然响起了一串不怀好意的言语。 「相思病可没有那么容易治癒,更何况还是为三四个人同时害的相思病。」孟二小姐道,声音尖利的好像老鸹,「丁小姐,我可没有别的意思,你不要多心。」 丁绍芸愣住。 孟二小姐笑的更灿烂些,几乎要眉飞色舞了:「丁小姐竟还不知道么?我怎么都知道了呢。」 丁绍芸这才突然意识到,她向几个男人抛橄榄枝的事情已经在小圈子里传开了——不知是谁干的好事! 孟二小姐、高公子、魏营长,又或者她不认识的每一个人,都是来看她笑话的! 她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烧着,简直恨极了自己了。情急之下做出的冒失举动,倒成了巴巴送给仇敌嘴里的笑料。 愚蠢,愚蠢。 丁绍芸张嘴想要反击,舌头上却好像被插了针,又刺又麻。眼前一张张虚情假意的脸,全都扭成了骇人的鬼,吐着殷红的芯子,捨不得把她吃抹下肚才好。 她眼里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他们都知道了。 但她还有赵青函,这是她最后的牌。 赵青函现在人在哪呢? 许是丁绍芸找寻的目光太过明显,孟二小姐忍不住讽刺:「丁小姐,怕是相思病没好,又患了眼疾?」 众人模模煳煳的议论和调侃的眼光,噼天盖地的拢过来,织成一场密不透风的网。 丁绍芸一个人立在网中,沉浸在自己的羞愤里,以至于连周遭声音的变化都没有注意到。 那声音起初是嘲弄的、不屑的,但接着变成诧异的、震惊的。 团聚的人流有如被刀锋噼过,分向两旁,让举着宝剑的勇者走向他的珍宝。 「你愿意嫁给我吗?」 随着赵青函这句话说出,众人口里的声响最终停留在了艷羡上。 丁绍芸回神,这才发现刚刚消失不见的赵公子,此时正单膝跪在她眼前,手举着一枚闪闪发光的钻戒,含笑问她。 原来这就是赵青函准备的惊喜——远比她想像中隆重的多。她以为今天来最多就是拉近关系,没想到对方竟然早就下定了决心。 但这正是她现下最需要的。 「我愿意。」她像抓住救命稻草似的,握住了男人的手。 冷不丁的,那枚重的几乎能将人压垮的戒指,就套到了她的手上。 砰!砰!砰! 数十瓶香槟从瓶身里喷涌而出,抛出绚丽的弧线。漫天的彩色纸屑自二楼奔腾而下,缤纷如落英一般。 宾客嘴里爆发出的「恭喜」,合着骤然响起的华尔兹,让整个宴会厅瞬时成了欢乐的海洋。 好像没有人记得刚刚丁绍芸和孟二小姐的闹剧了,各个都夸起丁绍芸贤淑德良、以后定会是个称职的妻子来——正如她先前想的那样,如果能嫁给赵青函,光冲着他爹,谁敢对她的旧事多说一句? 狂喜褪去后,丁绍芸却有些感慨:一个女人的名声,明明是男人说坏的,最后竟还是得靠他们来拯救。 孟二小姐的脸一片灰白——想来她也没料到事情会是这么个展开。 而丁绍芸带着胜利者的豁达,笑着对她说:「来都来了,跳两支舞再走罢?」 舞会进行到了后半夜。 赵老爷子去了直隶,赵老太太因为这齣没头没脑的婚事心烦,去寺里礼佛。长辈们都不在,因此场子格外放得开。赵青函被人多灌了两杯,脸涨得通红,兴致却相当饱满。 「我真高兴,绍芸,我真高兴。」他翻来覆去的说,眼神都有些迷离了。 此时已经有客人撑不住,开始渐渐离场。 丁绍芸扶着男人立在大门边,拿出未来女主人的架势,笑着和他们一一道别。 她不记得自己跳了多少只舞,只知道停下来的时候,脚都胀得要从高跟鞋里溢出来。 夏夜的风吹在裸露的手臂上,缩出一圈圈鸡皮疙瘩。 她的举止恰如其分,规矩得好像是被圆规画出来的。不得意忘形,却隐隐带着扬眉吐气。 硕大的钻石在指间闪闪发亮,一如这个完美的夜里,最闪耀的星。 赵青函站立不住,把头倚向女人肩膀,留下一小圈温热。 「我不怕。」他嘟嘟囔囔开口。 「对,你不怕。」和醉鬼是不能讲逻辑的,所以丁绍芸格外耐心。 「谁威胁我我也不怕。我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我就是要娶你。」 微笑凝在了丁绍芸的嘴角:「你说什么?谁威胁你?」 男人摇头晃脑,再也说不清楚了。 「丁小姐,少爷喝多了,说胡话呢。」佣人从她身上接过赵青函。 丁绍芸只得放弃了追问的想法,依着她把男人扶回了房内。 「三小姐,咱们也回去吧。」小柳笑道,眼睛里洋溢着止不住的喜悦,「怕是老爷太太也想不到,今天会有这么个好消息。赵公子真是咱们的福星。」 女人点头,心情却因为刚刚赵青函的那句无心之语,多少有些分神。 汽车夫小林等得几乎快要睡着,知道可以回家的消息,欢天喜地的去开轿车。 而丁绍芸立在街上,和尚未散去的宾客闲聊,面上还带着饱满的笑,脑子里却转出一个念头:明天等赵青函醒了,一定要问个究竟,看看到底是谁威胁他。 第7页 啪。啪。啪。 就在她思考的功夫,好像是落雨了。 怎么会突然落雨? 丁绍芸迟疑了一下,突然听到耳旁高喊:「不好——有人开枪——」 紧接着,密集的人流突然涌动起来,争前恐后的奔跑着。一个个斯文且体面的人,好像化身成脱了人皮的兽,相互推搡起来。 争前恐后、生拉硬拽、哪怕是踩着其他人的嵴樑,也要给自己觅得一条生路。 「三小姐,快跑!」 丁绍芸醒过神,察觉大事不妙。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场面,整条筋骨都好像被人抽走。 跑,快跑。 她明白这个道理,但脚却在慌乱间像是被定在了地上,一动也不能动。 放眼望去,全是恐惧的脸,小柳和小林早已不知去向。 突然,一个颀长的黑影闪过,骤然把她扑出老远! 丁绍芸还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就随着剧痛震倒在了地上。 啪!啪! 又是两声枪响。 她侧脸的角度刚巧能看见,孟二小姐就躺在她刚刚站立的地方。 粘稠而殷红的鲜血顺着孟二小姐高耸的胸脯涌出来,一股接着一股,很快就打湿了地面。而那个濒死的女人好像被人扯烂的布娃娃,喉间发出气血上涌的咯咯声。 孟二小姐抽搐着,不动了。 她死了。 她的眼睛圆睁,带着难以置信。估计是怎么也想不明白,一场舞会竟然是自己年轻生命的终结。 仇敌就这么死了,但一瞬间丁绍芸已经记不起自己是为何恨她。 大抵这种无聊的儿女情长,在生死面前不过是最不堪一提的小事罢了。 下一个就要轮到自己了。 丁绍芸浑身激烈的颤抖起来。 死亡的恐惧真真实实的落在了她头上,好像有人按着她,向深水拖去。 无法喘息,只能沉溺。 吱—— 车轮急速碾压地面的声音让人牙酸,但也在一片混乱中让丁绍芸生出一些希望。 难道是小林开车来接她了? 果然很快就有人勐地把她拉了起来,推进了汽车里。冰凉的座椅让丁绍芸瑟缩,整个人随着飞驰的速度前后摇晃起来。 枪声依旧在不断响起,车子以刁钻的角度躲避着子弹,越开越快,越开越快。 丁绍芸捂着头,把自己缩成小小的一团,似乎这样就能忽略耳旁炸裂的声响。隐约间开车的人好像摇下车窗,开枪激烈回击。 终于,一切在黑暗中平静,止于混沌。 子弹雨点般的声响,爆炸震耳欲聋的轰鸣声,都停止了。 车子勐地转了好几个弯,车速渐渐放缓,驶向了颠簸的道路。 「没事了。」有人在耳旁说,声音低沉。 丁绍芸缓慢的松开手,放任自己抬起头,把目光转过去。 这不可能是小林。 小林不会开枪。 然后她看到了正在开车的宋二爷。 他穿着墨黑的锦缎褂子,更衬得一张脸玉似的白。 一天以前,或者说哪怕一个钟头以前,丁绍芸都是无法将宋广闻这个男人和汽车联繫在一起的。 大抵宋二爷应该是斜坐在粼粼而行的马车上,抑或是晃晃悠悠的轿子上更合适。 他竟会开车么?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丁绍芸已经回过神了。 两旁黑漆漆一片,单是明晃晃的车灯给暗处撕出一个口子。风从没有关好的窗户中挤进来,带着林子深处独有的潮气。 即使看不清外面,光凭道路的颠簸程度,丁绍芸也知道,宋二爷不是要送她回家。 「我要回家。」她打寒战一般,低声复述着,「我要回家。」 宋二爷从鸦羽似的睫毛下面瞥了她一眼,没作声,大抵是将这个提议置之不理了。 这个动作击垮了丁绍芸。 他要带她去哪?他要做什么? 丁绍芸一整天几乎没进食,只是饮了两杯咖啡,此时胃里因为巨大的恐惧翻腾出无穷无尽的酸水。 她哐哐拍打车门,叫喊起来:「让我下车!我要回家!」 吱——! 伴随一声尖利的剎车声,车子急停住了。 「下吧。」宋二爷淡声说。 丁绍芸豁然推开车门,勐地跑了起来。 她顾不得浑身的疼痛,只是往前狂奔,直到高跟鞋踩在崎岖不平的石子上,一个崴脚,跌倒在地。 此时丁绍芸环顾四周,才发现她正在荒郊野岭里。 骇人的夜拥有了实际的形状,伸出爪牙,召唤着祭品的到来。 层叠的密林唿啸着——间或响起让人毛骨悚然的瑟瑟声响,好像潜伏在暗处的豺狼虎豹,专等着拿她开荤。 怕是还不到天亮,她就要被野兽扯碎吃光了! 丁绍芸咬着牙站了起来——试图给自己鼓劲,继续向前。但鞋跟断了一只,就连走几步,都是钻心的疼。 从小到大,她哪里受过这样的苦! 丁绍芸把鞋子一抛,一边干呕,一边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此时再回过头去看时,远处那一点亮着的车灯,仿佛倒成了生的希望。 …… 宋二爷看着灰头土脸坐回车上的丁绍芸,倒是什么也没说。 车子继续前行,带着漫不经心的节奏。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停了下来。 第8页 四周依旧是漆黑的,衬得女人手上鸽子蛋似的钻石戒指格外熠熠生辉。 一路沉默的宋二爷「嗤」的笑了:「看来你今天收穫不少。」 丁绍芸开口,声音嘶哑,还带着刚刚哭过的痕迹:「二爷您也知道,有人要杀我。您大人有大德,送我回家的话,总好过把麻烦惹到自己头上。」 她在做最后的努力,尝试以理服人。虽然以过去短暂的交集来说,眼前这个男人是个疯子,听不得理的。 宋二爷果然没有要接她话的意思。 他单是打量着她,眼角那颗痣莫名带了血色——许是开枪时溅上的血点子。 「你不觉得缺了点什么吗?」宋二爷指着她的颈子,温声说。 丁绍芸下意识捂住自己的脖子。她确实觉得自己今天少戴了条合心的项鍊,但是对方现下在这个场合里指出来,不知是何居心。 「听说你喜欢惊喜?」男人问。 寒意顺着嵴梁骨爬到丁绍芸心里。 宋二爷从身旁拿出一个盒子,打了开来。 盒子虽然在刚刚的逃脱里晃得有些不成样子,但丁绍芸还是可以一眼看出,这里面是一块起士林的奶油蛋糕。 和她早上买给赵函青的,一模一样。 「喜欢么?」 宋二爷这句话问出来,并没有在等女人的回答。 他用纤长的手指头蘸了冰冷湿腻的奶油沫子,一点、一点的抹在她颈子上,好像挂上一串上好的海珠链子。 每一点惨白的奶油都像一张湿滑的嘴,冰凉刺骨,透过丁绍芸的皮肤,吸吮她的骨血。 男人端详着自己的艺术品,停了好一阵子,然后笑了。 这一笑,却更显得那颗泪痣惑人。 「下车。」他拍拍僵直的女人肩,温声说,「我们到家了。」 丁绍芸牵线木偶似的下了车,才发现这里是什么地方。 夜色沉沉中,三进的院子宛若吞人不吐骨头的饕餮,张着大口,蹲在一片苍茫里。 大红灯笼上书着纯黑的「宋」字,洇出血淋淋的光。 青灰石瓦,高墙耸立,插翅难逃。 时隔两年,她又回到了这间宅子里。 作者有话要说:  二合一,很肥了hhh 感谢在2020-11-15 19:28:53~2020-11-21 18:06:1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鹤归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索拉卡、38296738 10瓶;木易 5瓶;娇娇、一只西瓜厨 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琉璃锁(4) 迈过朱红门槛,眼前便是一条蜿蜒的石路。 僕人挑灯跟在两旁,烛火藏在布罩子下,随着瑟瑟风声忽明忽暗。 宋二爷的步伐是轻巧的,软底布鞋悄无声息。长衫被猎猎吹起,好像一张满溢的弓。 而丁绍芸手里握着断了的高跟鞋,每一步都像走在刀尖上,钻心的疼。刚刚摔得那一下扭了脚,如今赤足踩进滑动的石缝里,分外吃不住力。 她越走越慢,终于停在了摇摇欲坠的黑暗里。 宋二爷转身,脸上带着令人玩味的表情。既没上前帮忙,也没抛下她而去,单是定眼看着女人。 丁绍芸知道,他在等她开口求他。 这座宅子建在城外,四周树木繁茂,不见星斗。此时阵风颳过,留下一片细索碎响,仿佛人语低喃。 每一句都在说:认了吧。 丁绍芸不服。她咬牙站起,晃悠着继续向前。 豆大的汗珠往下淌,愣是一声不吭——她犯了倔劲儿。 好在路不远,多撑了阵子,也就看见堂屋。 屋里已经燃起了灯。匾上书「厚德载物」,墨迹浓得化不开,随着流淌的过去一起嵌进木头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成了一笔煳涂帐。 「坐。」 男人话音刚落,丁绍芸已经跌进八仙椅里。脚落在平整的青石砖上,微凉触感缓解了肿胀和麻木,总算踏实些。 有下人上茶,盖碗里散发出浓郁的普洱香。 丁绍芸道谢,借着氤氲的热气打量起这间堂屋。 眼前的陈设和两年前看着没什么变化——依旧是乌压压的老式紫檀家具,蒙着软烟罗纱的窗下立着汝窑美人瓠,内里镶着孔雀羽尾,绚丽如梦。 时光在这院子里自顾自的歇下脚,停滞不前,与十数里之外风云骤变的天津城格格不入。 她的目光转了一圈,最后小心翼翼的落在了男人身上。 宋二爷没有喝茶,隔着台案坐在不远处,似笑非笑的望向她。 ——那模样就跟逮了只不听话的猫儿回家,一时不知怎么处置才好。 丁绍芸顿时觉得这茶没法喝了。 她落了杯子,还是觉得嗓子眼发干:「今儿个能脱困,全亏了二爷您。」 宋二爷没应声,她只好又挤出个笑模样:「我自当感谢——」 这回话还没说完,男人动了。不光动了,还起身徐徐走到了丁绍芸的面前。 他身量高,一时之间投下深沉的影子,罩住了她。 压迫感着实太强,丁绍芸咽了口唾沫,连带颈子间白腻的奶油块动了一动。 「要怎么谢我?」宋二爷撑住八仙椅的扶手,倾身在女人耳边问。 第9页 他熏着玫瑰香,靠的如此之近,幽幽的味道打着圈钻进丁绍芸的鼻腔。 丁绍芸把眼睛紧闭上,声调提了起来:「我刚订婚,不比从前,请二爷放尊重些!」 「不比从前」四个字用的极妙。仿佛如此一来,便成了个白得通透的瓷人,与乌七八糟的旧事断得一干二净。 丁绍芸几乎能想像对方热切的吻会随时袭上来,用湿软而刺痒的舌一点点舔掉他亲手涂上去的、已经干涸成块的奶油。 她会哭喊和推拒,直到无法抵挡的慾念蒸腾,最终化在男人掌中,就像两年前那样。 然而半晌过去,什么都没有发生。 她颤巍巍的睁开眼,却见宋二爷正拿点墨似的眼珠仁儿盯着她。 丁绍芸吓得不断往后撤,死死抵住椅背。椅子上没有软垫,硌得挨上的一切肌肤都生疼。 她竟一时拿不准对方是什么意思。 但只要不是「那个意思」,就好说。 于是女人硬着头皮道:「不知能不能借下电话,让我知会家里人一声?这么晚了,孤男寡女,不便多叨扰。」 这话倒是提醒了宋二爷。 他扬起身,淡声说:「这个不忙,先上菜。」 开饭的边桌立刻被支了起来,僕人端着碟子鱼贯而入,摆好后又连头都不抬,躬身退下。整个过程鸦雀无声,行的是食不言的规矩。 丁绍芸一打眼,桌上端的是满人爱吃的八大碗,实打实的硬菜。 许是早就准备好的,时时放在蒸锅里,不然不会端上来时还冒着热乎气。 「不是要和家里联繫么?吃饱了再说。」宋二爷道。 丁绍芸确实饿了,但是有这么个老鹫似的人物在跟前盯着她,她是吃不下的。 对方倒也不催,看样子是几时吃完,几时才让她打电话。 丁绍芸犹豫了半晌,终于横下一条心,抄起箸子来。 吃就吃,还怕他不成。 那箸子分量不轻,滑不熘丢,用的估摸是足银。 她挑了雪菜小豆腐,试了两三次,愣是没夹进嘴里去——每次晃到唇边,就因为筷子不称手,呲熘一下滑落到盘子里。 男人就这么看着,用目光一寸寸丈量她微张的嘴,像是在欣赏一幅名家笔下的美人图。 半晌他瞧够了热闹,一颔首,从暗处登时走出个小厮,毕恭毕敬的放了调羹在丁绍芸面前。 凭藉着这把屁大点的小勺子,女人总算食不知味的把一沓豆腐和一碗粥潦草吞进肚去。 「我吃饱了。」她落了汤匙,低声说。 宋二爷没有错开眼,应是在确认丁小姐撒没撒谎。 「真吃饱了。」 「好。」宋广闻起身,「跟我来。」 丁绍芸一怔——这狗男人竟如此守信,当真要带她去电话间了。 难道他不记恨她了?不打算再翻来覆去折腾自己? 她蓦地心里松了口气,光脚跟在他身后,尽量收了声响。 宋二爷步子迈的不大,似乎是在有意迁就她。 两人穿过画满福寿同天的迴廊,路过戏楼院子门口时,丁绍芸感觉后背麻了下子:仿佛当年的高腔与胡琴,还萦绕在耳边。 一如那荒唐的一夜,架子床震盪着,从天色将暗响到天光大亮,无休无止。 「到了。」宋二爷的话打断了前尘过往。 门一推开,扑面而来的水汽让丁绍芸完全懵了——这哪里是什么电话间,分明是间浴室! 四下光秃秃,中间汪着好大一池子水,雪白的瓷砖恨不得铺到天花板上去,看样子是新修的。 「你不是让我联繫家人吗?」 女人转身质问时,看见宋二爷正倚着墙边站着。他从怀里掏出纸来,表情甚是促狭:「丁小姐识文断字,想来可以父母写信,报个平安。」 写信! 他竟能说出这种话来——大半夜的,这么个荒郊野岭,写信几时能到! 「骗子。」丁绍芸咬牙切齿的说,「大骗子,你明明说让我打电话。」 「我几时说过家里有电话?」男人开口,「我只说让你和家人联繫。」 女人面对这样的无赖行径,气的浑身颤抖起来:「无耻。」 宋二爷欣然接受了「无耻」的定论,温声说:「走了这一路,不洗洗脚么?」 这句话让丁绍芸低下头去。一路走来,雪白的脚沾了灰,确实有碍观瞻。 她爱美,涂了亮红的甲油,此时在对方的注视下不自觉的蜷了起来。 「我回家再洗。」 「如果你回的去的话。」 「你想干什么?」丁绍芸言语里多有防备。 男人笑了:「我想干什么,你心里不清楚么?」 原来绕了一圈,宋二爷还是没忘记先前的瓜葛——他这是要报仇来了! 「你这个有人生没人养的……」丁绍芸如果不是气急攻心,大抵也想不起这句和碎嘴婆子学来的恶毒说辞。 若要再给她一次机会,她定然不会选择说这句话。 因为这句浑话好像冷水进了沸油锅,让宋二爷的怒气骤然暴涨。 他不等丁绍芸说完,突然弯腰,一把将女人扛过肩头,大步流星的进了浴室。 「放我下来!」丁绍芸叫喊着,倒栽葱似的胡乱拍打着男人。 这点小打小闹对宋二爷来说也就是松松筋骨,对方只管当做没听见。 第10页 「嘴这么脏,一起洗一洗吧。」宋二爷面上表情没变,声音却冷极。 只听扑通一声,他竟甩手将女人扔进了热水池子里了! 温热的水登时喷溅出来,呛了丁绍芸一头一脸。她扑棱了半天才堪堪站起来,跟个落汤鸡一样。妆花了,睫毛膏顺着眼皮子湿哒哒的往下淌。旗袍全部湿透了,黏在身上,印出玲珑曲线的同时,狼狈不堪。 丁绍芸咳了好半天,才把嘴里的水吐干净。 她整个人还是懵的,慌手慌脚扒住池子沿正要往外爬,却听见卡啦一声,宋二爷从腰间掏出了个亮闪闪的玩意。 丁绍芸起初以为会是一柄搓指甲用的小刀,再定睛一看,分明是一把白朗宁□□。 这是一把方才在车上杀过人的枪,枪口上还带着不知从哪里粘上的血。 丁绍芸骇然的坐回池子里,任凭热水涌到脖颈,也一动不敢动了。 ……他这是要杀了自己吗? 他做得出来的——他是个疯子,他做得出来的。 丁绍芸心肝一齐颤抖起来。 水明明是冷热正好的,她却依旧觉得这点温度远远不够,非得沸水才能止住由内而外的这点寒凉。 宋二爷许是看透了她的惧意,拾了块帕子,有条不紊的擦起枪来。不多时,面上竟带出笑意:「不是丁小姐自己说的,』你我不过是游戏一场』么?」 ……丁绍芸确实说过这话,这句让她无数次后悔莫及的话。 那还是两年前,她刚回国的时候。 彼时她初入社交场,见过的男人都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便不知天高地厚起来。 她以为宋广闻是只漂亮狐狸,就生出些逗弄的心思。 毕竟好的狐狸养好了,也能当条看门狗。 「怎么,堂堂宋二爷竟然玩不起么?」她把吸管从果子露里抽出来,故意一甩,溅了两三滴在男人的手腕子上。 宋广闻眸光深沉,手里握着摺扇,回的倒是斯文:「丁小姐说笑了。」 「不过游戏一场,怕了?」女人的语气是极媚的,眼波流转。 如果时光可以倒退,丁绍芸肯定会恶狠狠抽自己两个大嘴巴子:让你嘴贱!让你撩人! 这个男人根本不是什么狐狸,更不是什么看门狗——他分明是条蛇。 不仅如此,还咬了她一口。 毒入肌理,至今难忘。 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这就是玩火者必自焚吧(狗头 ☆、琉璃锁(5) 「水冷么?」宋二爷把枪筒擦得锃亮,方才温声问。 水不冷。 但丁绍芸哪里说得出来话来——宋广闻往前走一步,她便退后一分。 碧波荡漾,热气蒸腾,似是剪不断的旖旎风情。 不多时,她便到了退无可退的境地。 男人并不着急,把枪别回腰间,开始慢条斯理的解袍衫。褂子一寸寸撩开,露出下面紧实的肌肉。 紧接着响起水花飞溅的哗啦声,是他轻巧的纵身跳进了池子里。 丁绍芸捂住脸别过去,只管上牙咬紧牙,喉间发出颤音:「你别过来。」 一句话说的断断续续,不成气候。 她不知道宋广闻听进去没有。因为除了衣服坠落的簌簌声,和时不时水面撩动的声音,须臾,竟没有其他动静了。 宋二爷不声不响,在做什么? 女人忍不住透过指缝望去,发现对方打赤膊靠在池边,黑色绸裤被激盪的热水洇湿的不成样子。 他略有些瘦削,但筋骨是极挺拔的。 光洁的皮肤下好像饱胀着无穷无尽的力量,腰间一丝赘肉也没有。 这一瞥已经足以让丁绍芸心神大骇。她刚要把目光移开,却察觉到了怪异之处。 ——宋广闻好像并没有要靠近她的意思。 他自顾自绞好巾子,蘸水打湿,捂在腰上。挪开时,上面血迹斑驳。 他把沾着血的汗巾放到池子里涮了刷,一抹嫣红顺着池水荡漾开来。 「你受伤了?」丁绍芸诧异地问。 宋二爷没回应,继续清洗着伤口。 许是刚刚开车逃脱时,流弹擦伤了他。只不过宋广闻一直穿着墨色衫子,让人无法察觉罢了。 他竟一声不吭,忍到现在。 「伤处得用流水清洗,不然会感染的。」眼见血在池子里打着旋,丁绍芸哆哆嗦嗦道,「家里有没有酒?」 宋二爷抬眼瞅了她一眼。 「信我一回,酒能杀菌。」 宋广闻停下手中动作,似乎是在掂量她说这话的意图。可能是受伤的缘故,让这匹兇勐的野兽看上去杀伤力小了些。 丁绍芸瞅出了男人的松动,轻声道:「你受这个苦,总归是因为我,我好难过。」 她把看似无意的关怀抛在了两个人之间,其实也不大拿得准对方如今吃不吃这一套。 见宋广闻没有应声,她心里砰砰直跳,嘴上故作轻松道:「还不快去?要是真感染可就是大事了——唔——」 一个倾身而上的吻不期而至,将她的话封在了唇齿间。 宋广闻像品尝爪下的猎物般,细緻的吻她的嘴。分开后咂摸两下,得了趣,便又去吻丁绍芸那小而饱满的耳垂,和雪白的颈子。 丁绍芸好像成了精美的小把件,叫人爱不释手的握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盘——她心里又怕又恼,身子却是快活的。 第11页 太快活了,以至于脑仁因为接吻太久变得缺氧,嗡嗡直响,忍不住从嘴角溢出一两声喘息。 这点细小的声响好像浮起来的血沫子,刺激了野兽的兴奋。男人把修长的手指直插进丁绍芸乌黑的捲髮里,用力捧起她的脸,亲吻的动作变得粗暴起来。 那样子不单纯是唇与唇的接触,更像是怒火的发泄,恨不得将她撕扯下肚。 就在丁绍芸觉得自己一寸寸都断开,快要死在这个吻上时,宋广闻最终还是松开了她。 他捻了捻女人水淋淋的唇,沉默不语。 丁绍芸疼的「嘶」了一声。 大抵是吻得久了,嘴肿了,破了皮。 「丁小姐太好心了,如此关怀宋某。」宋广闻温声道,「若不是个女儿身,怕是封个善人老爷也不为过。」 丁绍芸听出了其中的讽刺含义,开口想要解释。嘴张了张,又闭上。 因为男人搂她太近,有东西硌得厉害——大抵是腰间那杆被擦亮的□□。 「骗我一回,还嫌不够,想来第二回?」 这话丁绍芸没法接,所以她沉默了。 不知为何,二爷的话音里有了玩味:「还记得我说过什么?」 丁绍芸胡乱摇头,恨不得把旧事全都从脑袋里抖落出来。但对方的话依旧一字一句,钻进她的耳朵眼里。 「贵人多忘事,看来丁小姐不记得了。」宋广闻抓起一缕她的短髮,深深嗅道,「那我不妨给你提提醒。」 其实丁绍芸没忘。 在无数个失眠的夜里,她都听见这句话,在耳边迴响。 「你离不了我的,你自己清楚。」 男人腰上的血腥味、自己颈上的奶油味、融化的睫毛膏味顺着热水散出的白气一齐蒸腾上来,在眼前融成了浆煳似的雾。 丁绍芸觉得自己的灵魂失了分量,忽悠悠的离了肉身。隔着万千烦恼丝,俯瞰着这一池春水。 时间蓦地倒溯,钟錶指针滴答作响,一圈圈的往迴转。 转回到了两年前,他们初识的那天。 *** 「密斯丁,您要的口脂买到了。」小柳气喘吁吁的掂着一小包东西,跑进屋来。 「怎么这样慢。」丁绍芸看了眼腕间精巧的手錶,细眉蹙了起来,「都要赶不及了。」 今天是她的「密友」高义峰高公子的生日,也是她回天津以来,最接近核心圈的应酬之一。 临出门前,她对口红的颜色不甚满意,便特意遣小柳去买一只洋红色的回来,没想到小姑娘花了这么久。 眼下已经五点十五分,距离请柬上的时间不过还有半小时。 初会露面,迟到是大忌。 「跑了好几家铺子才买到的。」小柳有些委屈,「桃红的、杏红的都有,就是没有洋红的。」 言下之意,干嘛非得揪着这一个颜色不放? 丁绍芸是没有时间向小柳普及美的知识的,于是简单道谢,接了过来。然后在耳后喷了两下香水,抻平了姜黄色旗袍,上了门外等候多时的汽车。 车行一半,摇晃的人几欲入睡。丁绍芸掏出口红,举起随身的小镜子,在丰润的唇上涂开一片灿烂的红。 吱呀—— 汽车突然一个急剎,唬的她手一抖,把口红蹭到了腕子上,差点糟蹋了新买的衣裳。 「发疯了么!」丁绍芸气得训斥。 此时车外响起人的叫喊,打断了她的恼怒:「不得了!撞人啦!」 透过墨黑的玻璃,确实能影影绰绰看到车头处,散落了一地的纸钱。 撞上的不是人,是行丧的队伍。 队伍把轿车死死围住,看样子不下点血本,是走不脱了。 滴滴——汽车夫小林初生牛犊不怕虎,狂按喇叭。 唢吶声骤停,乌压压的人脸转过来,缟素煞白,晃得眼睛生疼。 「晦气。」小柳忍不住啐了一口。 「三小姐,您在这等着,我催他们把路让开。」小林大有要和对方好好理论一番的架势。 「不用,我去。」丁绍芸不想耽搁太多时间,推门下车。 行丧的队伍拉出去十来米远,她迎着刺眼的光,找到了当中那具铺盖得流光溢彩的轿子。 死人惹不起,活人她还没办法么。 丁绍芸快走两步,抬手敲响了轿厢。按老理说,这位应该是家主,拿得了主意。 帘子果然撩了起来,露出一张玉似的脸。 这男人长得真俊,跟雪狐似的,这是她的第一反应。 「对不住,冲撞了您。」丁绍芸眼睛半眯,别有风情,「我特意下来给陪个不是。」 轿中的男人没吭声,揉搓着拇指,打量起她来。 丁绍芸这才注意到,对方带着个透亮的玉扳指,水头儿极好。 她从挎包里掏出一块胖胖的银角子,递了过去,和气的说:「一点心意,您收下罢。还请节哀。」 轿中人并没有接钱的打算,直勾勾望向她,似乎是头回在天津城里见到这样的人物。 那时节摩登的姑娘还少些,丁绍芸算是特别出挑的,因此已经习惯了各色各样倾慕的目光。 「不用。」半晌,男人像是看够了。抬手一挥,帘子落了下来。 行丧的队伍重又走了起来,特特绕过了丁绍芸的汽车。 女人松了口气,踩着高跟鞋,哒哒的走回了车。 第12页 而轿中男人低头,发现刚刚那一挥手间,女人腕子上的口脂蹭了一点,到他的手背上。 他若有所思的用修长的指头碾过去,展开一抹血似的洋红。 …… 丁绍芸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再见到那个人。 一个礼拜之后,她随父亲去参加洋行的慈善活动,来的全是城里有头有脸的新贵。 场面上需要寒暄的功课太多,她很快就和父亲分了开来。 高公子主动走了过来,大有说一番亲热话的意思。 与他聊天的功夫,丁绍芸见着一个穿海青褂子的男人走进来,父亲还冲对方作了揖。 「他是谁?」她总觉得那人莫名眼熟。 「那是宋二爷,宋广闻。」高公子手里拿过糕点盘子,端给她,语气里不乏醋意,「怎么,丁小姐对他感兴趣?」 「您可真爱幽默。」丁绍芸捂起嘴,娇声说,「我怕是笑的要长皱纹了——都怪您!」 「不感兴趣就对了。」高公子得了美人夸赞,一时有些眉开眼笑,「要不说丁小姐有见识。那位可碰不得,据说跟宫里头的有点子血亲。」 「哟,那还真是不得了。」丁绍芸确实没想到轿中人来头会这么大。 「这人脾气怪得很,前几天才死了老子娘。今天就跟没事人似的,出来应酬了。别看他长得跟白面书生似的,实际上心机深得很,我爹都差点着了他的道。」 两人的交头接耳被一声突如其来的唿唤打断。 「丁姑娘。」 丁绍芸许久没被人叫过「姑娘」,微微一怔,发现却是那位名唤宋二爷的,不知何时走到了近旁。 「您吉祥。」刚刚还在嚼人舌头的高公子,此时机灵的给对方作起揖来。 丁绍芸见状,跟着规规矩矩的行礼,抬头时感受到了来自宋广闻针扎似的目光。 「可否借一步说话?」宋广闻低声开口。 高公子被截了胡,只得识趣的悻悻离开。 丁绍芸和宋广闻肩并肩往外走,谁也没吭声。不多时,就到了僻静的露台。 丁绍芸拿帕子掩面,温声致歉:「前些天,着实对不住了。」 宋二爷手撑着露台的乳白色栏杆,淡声说:「无妨。」 喜宝大饭店是西式建筑,从露台上倒是能俯瞰一片郁郁葱葱的草坪。此时庭院里亮起灯来,星星点点。 「这么看过去,倒像是萤火虫尾巴似的。」丁绍芸觉得气氛有些僵硬,随口道。 男人心不在焉的「唔」了声,似乎是在表示贊同。 「这玩意虽然好看,但到底是虫子,不如天上的星星。只是城里太亮,就是启明星出来,都看不大真切呢。」 「我住城外,夜里倒是时常可以看星星。」 「是么?」丁绍芸察觉出对方是个话少的,于是故意抛出话题,「那回头二爷可要赏脸,请我去您家做回客。」 「那是自然。」宋广闻虽然这么答了,面上却隐隐有些不自在。 丁绍芸瞥见那张微有些窘迫的脸,心里突然得意起来:原来这个男人,也对自己有想法。 拿捏住这点,她动作越发大胆了些,身子朝宋二爷那侧靠了靠,丰满的胸脯差点蹭到对方的手臂:「不知怎的,我的头有些发昏。」 「可是受了凉?」男人的声音果然带出了关切。 他讲究男女授受不亲,从兜里掏了帕子,想要隔着那层布去搀略有些摇晃的丁绍芸。 而丁绍芸却突然站直,眼睛里闪出狡黠的亮光,拉长声撒娇道:「我好着呢——您可真是个善人老爷。」 宋广闻听到「善人老爷」,蓦地僵住了,大抵是从来没人这么评价过他。 「不舒服的话,就回去罢。」半晌,他嘆了口气。 「您赶跑了高公子,却还没说找我什么事呢。」丁绍芸笑道,戳穿了宋二爷的小心思。 男人一时有些哽住,想来是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像失了智一样找她,跟被下了降头似的。 他沉默的抬手收帕子,扳指一闪而过。 「这是老坑种的玉罢?」丁绍芸真心实意的赞嘆,「可真好看。」 「你喜欢?」男人问。 女人由衷点头,她爱一切漂亮的事物——尤其是首饰。 宋二爷刚要开口说什么,就听见丁绍芸的父亲在唿唤女儿。 「我先走啦。」丁绍芸俏声道,沖他眨了眨眼,「您可要请我去您家做客呀,这是咱们说好的。」 宋广闻看不见其他的,只能看见那张洋红色的嘴。 一开一合,好像把人的魂都吸进去。 他看着女人的身影远去,在露台静静站到肩上下了霜,才悄声走了。 第二日,丁绍芸睡了美容觉起来。 还没梳妆打扮,就被小柳喊醒,说邮差一大早就送来了一个鼓鼓囊囊的牛皮纸包裹。 她打开来一看,脸上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 包裹里无他,唯有一个墨绿的玉扳指。 作者有话要说:  原计划是一个短篇,结果越写越长了……感到绝望.jpg ☆、琉璃锁(6) 丁绍芸掂起扳指,对着光细细打量了会儿,然后往手上套去。 宋广闻的指头远比她的粗些,因此戴上去有些晃晃荡盪。 扳指的雕工自不必说,打磨的圆润透亮,颇为可爱。单瞧戒面,莹莹得都恨不得汪出水来。从年头儿来看,是个老物件,恐怕没个百两银子下不来。 第13页 「嚯,可真是个宝贝。」连小柳这个不识货的,都能看出品相不凡。 丁绍芸笑笑,把扳指褪了下来,半晌才应声:「这玩意收不得。」 说完,当真把宝贝收回包裹里,提笔小书一封以示感谢,对着小柳说:「你去寻了邮差来,叫他把东西好生送回去,莫要弄丢了。」 小柳看不懂三小姐的矜持,诧异道,「送上门的礼物,为什么不要?」 「你呀。」丁绍芸用梳子拢住捲髮,别上流光溢彩的珍珠发卡,嘴角噙着一抹笑,「可学的地方还多得很。」 ——所谓放长线,钓大鱼,老话诚不我欺。 男女之间,最讲究推拉之术。直钩钓上,还有什么趣味可言? 可这条大鱼被放回海里,竟就悄无声息了。 宋二爷既没有像丁三小姐原先预想的那样,请她去城外祖宅一叙。也没有再出现在社交场上,与她热情寒暄几句。 数日后,丁绍芸人与高公子肩并肩坐在电影院里。眼睛在看文明戏,心里却挂念起那个狐狸似的男人来。 难道是她玩脱了?还是宋广闻没有懂她的心思? 此时电影院的荧幕上正在演黄包车夫脚下打滑、摔了个狗啃地,观众们因此笑得前仰后合。 一群蠢货,丁绍芸想。她心情不佳,思绪也格外刻薄。 隔壁汗津津的臂膀伸了过来,借着半明半暗的光,搭在她的椅背上。 高公子附耳问道:「我租了条船,晚上要不要去河上小酌一杯?」 丁绍芸敷衍:「不是说散场之后要去我父亲那儿坐坐?」 德兴洋行刚从英国人手里进了批尼泊尔的料子,丁买办全指望着高老爷子手下松一松,好快点把货销出去。 得了父亲的委託,所以这两天丁绍芸只得耐住性子,好好笼络高公子。 「这个不急。」高义峰眼睛滴熘熘的转,直往她丰盈的胸脯子上看去。 他眼馋丁绍芸很久了。 只是美人跟条滑不熘丢的鲤鱼似的,心眼子极多。每次眼瞅快要到手,又脱了开去,愣是一直没吃到嘴。 越是吃不着的,就越香,大抵男人都是这个脾性。 而丁绍芸手里捏着花花绿绿的电影传单,也有点烦躁起来——高公子这狗东西,一点力不出,净想着从她身上占便宜! 她自然是不能让他得手的——他虽然模样不坏,但髮油涂得太多,连带着那股子自以为是,熏得人直犯噁心。 「哦,我的宝贝。你这么狠心,抛下我一个人!我找找寻寻,成了爱情的傻瓜!」 丁绍芸走神的功夫,电影不知演到了哪里,荧幕上打出这么一行字来。 高公子好像受到台词鼓舞,热乎乎的胳膊也从椅背上滑下来,落在女人圆润的肩上,轻佻的捏了一下。 丁绍芸知道此时她应该感到被冒犯,于是藉机拎着皮包豁然起身,走得飞快。 高公子果然跟在后面跑了出来,急出一头汗:「等等,等等。」 女人假意恼怒,细眉拧了起来,停下脚步。 高义峰赶忙道歉:「刚刚是我不对!丁小姐,我请你去吃大餐。」 「之后呢?」 高公子成了「爱情的傻瓜」,只得咬牙道:「之后去洋行!」 丁绍芸悠着手包,珍珠链子哗啦啦直响,半晌才重露笑颜,吐出一个「好」字。 晚餐定在法租界的索伦登饭店。 西崽端了餐前面包与奶油浓汤,恭敬的举着菜单递过来。 「两客牛排,五分熟。」高公子看都没看,便傲慢的点了餐,「听说这儿的勃艮第葡萄酒是刚到的,丁小姐要不要来一杯?」 后面这句是对着女人说的。 丁绍芸点了点头,这点面子还是要给他的。 这家馆子菜做得确实不错。 肉浸在香气四溢的汁水里,极是鲜嫩妥当——好像刚出生的小牛犊,刀叉一滑动,恨不得哞哞叫起来。 有侍者拉响了梵婀玲,悠扬的曲子水一样淌出来,铺满了整间餐厅。烛光摇曳之下,丁绍芸看高公子的油头粉面都顺眼了许多。 「当真不去船上坐坐?」高义峰不死心似的,旧话重提。 丁绍芸摇头,对方倒是没有表现出不悦来:「既然如此,那就不强求,在饭店喝也是一样的。来,丁小姐,请。」 说完,高公子自己举杯,先干为敬。 丁绍芸只能顺势喝了一杯。横竖这饭店人来人往,少饮一些出不了什么大乱子。 「丁小姐豪爽,再来。」高义峰不等西崽来倒,亲自端了她面前的酒杯。 「我亲自服侍你。」男人甚至还顽皮的打趣上了,看着心情属实不错。 丁绍芸不知道他在高兴些什么——两人你来我往的喝了起来,不知不觉,一瓶几乎要见底。 女人不胜酒力,只觉得脸上像是着了火,一片朦朦的燥热。 她的眼光都有点涣散起来,没注意高义峰一手倒酒,一手遮住了杯口,递过来满溢的酒似乎有些浑浊。 「喝完最后这一杯,我们就去你父亲那。」高公子诱惑道。 血一般的液体摇晃,好像海妖勾人的舌。 丁绍芸笑笑,仰头把酒喝得干干净净。酒精火线似的烧起来,从唇齿一直热到血管里。 高公子又拉着她絮絮聊了一会,方才结帐。 第14页 两个人站在饭店的台阶之上,等泊车的侍者把汽车开过来。 风吹在□□的手臂上,明明应是凉爽的,但丁绍芸却越发的燥热难耐。如果不是身边有人,恨不能把衣服都撕扯下来。 「怎么了?」高公子体贴的问。 丁绍芸想回答,但不光口齿不清,眼光也迷煳起来。 「我怕是喝醉了」——这几个字在喉咙里滚了滚,出来时含混不清,化作一声水似的□□。 高公子搀住了她。 周遭的灯火和行人的声音变得遥远又漫长。整个世界扭曲成五彩斑斓的一团,在混沌中爆发,无穷无尽的延展开来。 一忽轰隆作响,一忽却又静谧无声。 她太快活,又太痛苦。旗袍裹在身上,好像困着孙行者的紧箍咒。布料硌得她生疼,只盼着早点脱个干净。 就在这甜蜜的烦恼中,似乎有人踏着沉沉夜色而来。 「放开她。」那人说。 似乎有人在争吵。 「姓宋的,我奉劝你好自为之,少管闲事——」 似乎有人在打斗。 「人我带走了,有本事来抢。」 ——再往后的事情,丁绍芸就统统记不清了。 她只觉得自己沉进了一个玫瑰薰香的怀抱里。忽悠悠,颤巍巍,有如尘世沉浮。 「很快就到家了。」那人像哄孩子似的,抚摸她的发梢。 身上是滚烫刺痒的,几乎让她尖叫出声。 有人在给她餵水——冰凉的液体短暂的缓解了狂躁。 但这不够,远远不够。 丁绍芸昏了头,扯着那个人便往下坠,一同倒进那张无边无垠的架子床里。 「为什么不要我的扳指?」那人似乎耿耿于怀,不肯用行动消除她的苦难。 「我不要扳指,我要你!」女人尖叫出声,喉咙里发出短促的气音。 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讲些什么,也去不管逻辑,只是渴求纯然的宁静。 这句话有如魔咒一般,打破了僵持。 粗粝的手碾过她的肌肤,而她沉醉在起伏的韵律里,自顾不暇。 再醒来时,天色依旧是暗的。 许是自己醉的太厉害,睡了一天一夜,丁绍芸想。 她揉了揉眼,却被周遭的环境震住了:烟绿罗帐,蜀锦织被,雕梁木顶。 黑漆漆、乌压压,一切都极度陌生,檀香木味过于浓烈,依旧压不住空气里微弱的腐烂潮气。 这绝不是自己的家,不是丁公馆。 丁绍芸急忙掀起被,才发现自己身上穿着簇新的绸缎睡衣。她浑身像被汽车辇碾过一样,酸胀难捱。 完了,全完了。 昨晚明明是和高公子吃饭,小酌了几杯,之后就断片了,什么也不记得。 难道宋广闻趁着自己醉酒,做了见不得人的勾当? 丁绍芸不敢多想,急忙下地。只是腿一软,差点一个踉跄栽倒。 她目光扫到案台上,发现自己的手包就放在那。于是顺手抄了起来,慌慌张张就往门口跑,却堪堪撞在了一个人身上 「你醒了?」 问话的人一席黑衣,手里提着盏松油灯。冷峻的轮廓映在灯火里,意外软化了线条,甚至带出了几分温情。 来者却是许久未见的宋二爷。 「累不累?」他问。 丁绍芸愣住,万万没想到会在这儿遇上他。 但再一细想,锈住的思路突然被理清了:此处估摸着就是宋广闻城外的宅子。 那么昨夜放肆的恐怕就是他了。 ——这畜生看着自己喝醉,不送自己回家就罢了,竟然还趁人之危! 亏她还挂念了他几天! 丁绍芸吃了暗亏,恨自己识人不清。她连和这人面兽心的傢伙多呆一秒都做不到,只觉得屋里的空气都是污浊的,直接迈步出了门。 夜垂下来,满天星斗,近得好像要压到人的头顶上。 外面燃着不少灯笼,却依旧无法将偌大的院子全部照亮。隐藏在角落里的阴影屏息等待,寻求一个扑上来吃人血肉的机会。 青石铺就的院落里码放着一地箱子,整整齐齐,全部敞着口。 「这是做什么?」 丁绍芸从没见过这么邪门的阵仗,一时被骇得不敢向前。 宋广闻从身后走来,竟露出抱歉的神情:「聘礼备的匆忙,不知合不合你心意。」 「聘礼?」 男人温声道:「丁姑娘放心,明日我便派人去你府上提亲。」 他顿了顿,似乎有些赧颜:「日后我决计不会亏待你。」 借着宋广闻手里的光亮,丁绍芸看清了那满满当当的是什么:丝绸、金银、山珍……全都是压箱底的老东西。 足足有十八口箱子,瞧着是聘正妻的架势。只是在女人看来,好像十八口黑黝黝的棺材。 若是丁绍芸有闲心,她几乎要冷笑出声了:荒唐,这人占便宜没够么? 一次不行,竟还想把自己娶回家。这做的是什么春秋大梦! 难道被狗咬了一口,还要被咬一辈子不成? 她原想着破口大骂,话到嘴边,又被咽了回去。 昨天晚上的事情若是传出去,于丁绍芸的名声是大大的不利——和一个男人喝醉酒,又上了另外一个男人的床,自己恐怕会成了天津城的笑柄。 第15页 宋广闻这人后台硬,既然不想更进一步,也不想惹上些麻烦,还是装作无事发生比较妥当。 「睡了便是睡了,不是什么大事。」丁绍芸虽然堵着一口气下不去,但思前想后,还是抛出了豁达大度的一句。 宋广闻本来就跟尊玉人似的,听了她这一席话,竟当真一动不动了。 丁绍芸话虽说的硬气,心里到底是颤抖的。 她记起皮包里有女士香菸,于是哆嗦的掏出来,想要点一支定定神。火柴擦了几次,才将将冒出点火星子。 然而还没等香菸凑上去,就被男人一把夺过,踩在脚底下,碾碎了。 「不是什么大事?」宋广闻淡声问。 丁绍芸不知哪里戳了他的肺管子,只能强撑着点头。 明明是自己吃亏,他的表情倒跟受了屈辱似的,着实可笑。 「如此甚好。」男人咬牙切齿的说完这几个字,勐地把她架起来,拥进房内。 「既然不是大事,那么多来几次,想必丁小姐也不会介意?」 女人的反驳被报复式的吻淹没了。 戏园子里,不知是谁重又拉起胡琴。绵长的调子卡在弦上,如泣如诉,直至天明。 翌日,宋二爷没有再留丁绍芸,还专门请了软轿来送。 丁绍芸晃晃悠悠回了家,一路上脑子里只想着一件事:虽然只是一瞥,但那男人说的没错。城外的夜空里,果然垂着很多星星。 打那天起,她再也没有见过宋广闻。 又或许这么说也不对。因为有一次,她去上海,两人在十里洋场狭路相逢。 丁绍芸怕自己露了怯,故意装大方,把杯子里的果子露甩了他一手。 而对方目光沉沉,却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想来是时局有变,男人焦头烂额,顾不上其他。 果然不久之后,宫里换了主。顶头那位失势,连带着宋二爷也销声匿迹了一阵子。 丁绍芸这才放了心,总算是大大方方的玩,再没有后顾之忧。 ——直到两年后的今天。 …… 「丁小姐不冷么?」宋广闻温声问。 丁绍芸从迷雾般的回忆中抽出身来,这才惊觉池子的水确实有些凉了。 「不冷。」女人开口,下意识抬手捋了下头髮,生怕对方说出「用不用我帮你暖暖」这种不得体的话。 宋广闻的目光自然也被她手上那颗闪闪发光的钻戒吸引了。 「我原是想三书六礼娶丁小姐为妻。」男人的语气平淡的听不出情绪,「但如今看来,你更愿意做他人的情妇?」 「情妇」两个字让丁绍芸心中瞬间燃起熊熊怒火。 她母亲就吃了做小的亏,这屈辱她如何受得! 「我和赵青函是真心相爱的,他要娶我,光明正大。」她恨不得抽宋广闻一巴掌。只是吃了人单力薄的亏,不敢直接动手。 男人抬手握住了她的腕子,钻石戒指被轻而易举的撸了下来,噹啷一声落在了池子外面。 「还给我!」丁绍芸急了,大声叫道。 「丁小姐果然博爱。」宋二爷说,「不仅爱扳指,还爱钻戒。」 「我只爱赵青函。」女人死鸭子嘴硬,「他是我的未婚夫。」 宋广闻顿了顿,忽的阴涔涔笑了:「既然如此,有件事你想不想听?」 作者有话要说:  一点的误会 ☆、琉璃锁(7) 「什么事?」丁绍芸戒备的问。 话音刚落地,就见宋二爷把手里的巾子忽悠悠甩了过来。 她仓皇接住,不明所以。 「擦干净,堂内说话。」 男人落下这句话,竟然就此放过她,施施然蹚水走了。 丁绍芸握着那块沾满血腥味的的白布,怔在原地。不知何时,宅子里的婆子悄声进来,把手里端着衣裤放下,又退了出去。 湿透的旗袍沾在身上,属实不大爽利。 丁绍芸半天不见男人有迴转的迹象,干脆就着冷水洗了个干净,打池子里赤条条出来。 备好的衣裤洁净如新,还带着皂角香气。丝绸料子水一样的滑,穿在身子上凉津津的,倒叫丁绍芸想起刚沁过井水的沙瓤西瓜。 鞋子是纳的千层底,样子不大中看。但踩上去像进了云彩似的,比高跟鞋强太多,让肿胀的脚舒坦不少。 她穿戴齐整,推门出去,发现那婆子正不声不响站在暗处,直盯着她。 「连个声也不出,骇死我了!」丁绍芸被这阵仗吓得后退一步,「一屋子怪人!」 她恼怒的抱怨了两句,但对方脸上笑嘻嘻的,手里单是比划着名——竟是个哑巴,看起来头脑也不大灵光。 丁绍芸一时熄了火,满肚子的气发不出来。 那婆子打着手语,示意她跟上。而丁绍芸是跑不脱的,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顺着往前走。 这宅子大得紧,转得她换头转向。两年前的短暂停歇只留下个黑乎乎的印象,有如水墨画上浅淡的影子。如今工笔细描,才知道其中门道颇多。 婆子最后停在了灯火通明的厢房前,搓着手笑看她,像叼了雀儿的猫。 丁绍芸克制住一身的鸡皮疙瘩,抬步迈了进去。 宋广闻早就端坐在桌前,换了身新衣裳。腰间略微鼓起些,应是包扎过伤口了。 第16页 「丁小姐,坐。」二爷道。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丁绍芸想。宋广闻出了水池子,一派端庄,全然看不出是刚刚那个吻她的强盗了。 她小心翼翼地捡了张椅子坐下,四周晃了一圈,发现此处书架林立,应是宋二爷的书斋。 两人无语,堂内一时陷入沉寂。 哒,哒,哒。 宋二爷的指肚敲击桌面,一下又一下,颇有耐心,似乎是在等待什么。 丁绍芸不敢问,也不想问。 她发梢堪堪擦干,还泛着潮气,间或滴下几滴水。一炷香的功夫过去,肩头那一小片绸子不知不觉就被打湿了。 二人在无声中僵持,就在她憋不住快要开口时,堂外传来一阵喧譁。 「进来罢。」宋二爷道。 下人押着一个五花大绑的男人,按他跪倒在地。 丁绍芸倒吸了一口冷气——那人应是被用过刑,脸上青一道紫一道,血肉模煳的不成样子,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模样。 「知不知道他是谁?」男人转向丁绍芸,问道。 丁绍芸一脸茫然。 「他就是在街上开枪,要杀你的人。」 杜二小姐的死相蓦地浮现在眼前,好不容易压下去的黏腻劲儿又从胃里翻上来,女人只觉得噁心至极。 宋二爷淡声说:「你在浴室磨蹭的时候我审过他了,情况和我料想的差不离。请丁小姐猜猜,幕后指使却是哪位?」 一股子腥臊气扑鼻,那犯人竟被这句话吓尿了,淋淋拉拉濡湿了裤裆。 许是女人不应声的时候太久,男人又开口:「给你个提示,是位老熟人。」 丁绍芸打了个寒战——她听出了男人话音里的暗示。 「不可能。」她是万万不信的,「青函怎么会买兇杀我?我们是未婚夫妻,这根本说不通!」 宋广闻表情恹恹的,挥手示意下人去了枪手嘴里的抹布:「你自己问罢。」 布一褪,那人有如见了青天,咣咣磕起头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嚎着:「您大人有大德,大人有大德,饶了小的罢。小的都是受人指使……」 「受谁的指使?」丁绍芸抖着嗓子,在那人的哭诉中见缝插针问道。 那枪手顿了顿,肉蛆似的在地上拱:「受赵大人所託……」 「丁小姐,你可听清楚了?」宋二爷语气多有玩味。 这绝不可能。 「你说的赵大人,可是赵青函?」丁绍芸心里艰涩的像是被尼龙绳捆住。她抱着怀疑的态度,重又确认道。 犯人哆哆嗦嗦,眼光直往宋广闻身上瞟。 「你不要害怕宋二爷,只管说就是了。」 枪手正要磨蹭着开口时,一声巨响骤起。 轰! 那犯人的天灵盖被火药整个掀掉,血肉合着白花花的脑浆子喷了一地。活生生的命与蓬勃的脉动像撒了气的皮球,眨眼的功夫就瘪了下去。 「啊!」丁绍芸脚边溅了一滩乌嘟嘟的血,撕心裂肺尖叫起来。 宋广闻收了还在冒烟的手枪,面无表情的颔首,示意下人把没了半边脑袋的死人拖下去。 绵延的血迹留在了堂中青石上,蜿蜒渗进地砖的缝隙里,成了一道道血淋淋的沟壑。 「你杀人了。」丁绍芸浑身瘫软,跌坐在椅子上。 她已经全然不记得刚刚要问些什么,只能喃喃复述道,「你杀人了。」 宋广闻淡声说: 「心甘情愿当人家的狗,迟早有替主子尽忠的一天。收昧良心的钱,早死早超生。」 女人半点没有要接话的意思。 看见死人是一回事,眼见着杀人又是另外一回事。 恐惧过于沉重,以至于宋广闻再开口时,话音都听起来飘飘忽忽,当不得真。 「你也别疑心了,枪手说的都是实话。他口里的赵大人,是赵青函的爹。赵青函也许爱你,但他家里人想你死。世道乱,流弹打中一个买办的女儿,估摸也赖不到赵老爷子身上。你若是死了,赵青函最多哭两天,就把你抛在脑后,总不至于殉情去——」 「你说死的那奴才是狗。」丁绍芸突然从混沌中抬头,怔怔的打断了男人的演说,「那我是什么?」 宋二爷正絮絮讲道理,原以为女人会顺着自己的话想下去,一时被这没头没脑的问题考住了。 他望向丁绍芸,眼神里难得流露出迟疑。 「我话都没问完,就眼睁睁看你杀死他,岂不是连狗都不如?」丁绍芸的声音有些怆然。 「我不动手,他也活不到明日,赵老爷子岂是好相于的。」宋广闻顿了顿,方才道,「那犯人要枪击你,我替你报仇,还不好么?」 「好极了。」丁绍芸轻声道。 她的眼光虚虚实实,在满是血迹的砖石上游荡。 犯人烂得稀碎的眼珠子好像还在地上咕噜噜的滚,死不瞑目的瞪向她。 诚然这人该死——他杀了孟二小姐。但丁绍芸却莫名兔死狐悲起来。 「你的下场和我一样。」那烂掉的半张人脸似乎活了过来,满是嘲讽, 「我死了,解脱了。你呢?」 是啊,她呢? 她不过是和高公子喝醉了酒,偏在迷迷煳煳的时候,叫宋二爷占去便宜。清白的大姑娘失了身,咬牙认了也就算了,惹不起还躲不起么。偏偏两年之后,这人还纠缠不休。 第17页 好不容易遇到赵青函,那孩子实心眼,愿意爱她,愿意给她退路。可若宋广闻所言是真,赵家长辈竟想着让她死。 哪怕有机会回了丁家,且不说赵老爷子还会不会下手,单就是自己的父亲,也定是要让她嫁人的。 如今还肯下聘的,恐怕只剩下眼前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宋广闻了。 都道是车到山前必有路。 现下车行到了,山也看见了,路呢? 眼前晃出一个又一个影子来,俱是欢天喜地。 「丁小姐害的相思病,我们可全都知道了。」 杜二姑娘顶着汩汩冒血的胸脯,灰白了脸,捂嘴吃吃笑道。 「纵是有人威胁我,我也不会放手。」赵青函口齿不清的说,想要倚住她,满面春风。 「不嫁人,怎么活呢!」母亲盘着佛珠,絮絮念叨。 丁绍芸的耳旁嗡嗡作响,千人千语,一人一句,几乎要炸掉她精美的头颅。 别说了,都别再说了! 「丁小姐?」 「丁姑娘?」 好像有人在叫她,应是二爷。 但丁绍芸顾不得了。 她勐地用手盖住耳朵,依然抵不住打雷似的嘈杂。 「绍芸?」那人又唤道,声音里夹杂了许久未见的安慰,和些许说不出口的亲昵。 良久之后,女人松开被捂红了的手。 她开了口,语气平淡至极:「我知道了。」 宋二爷的俊脸在明晃晃的光下,白的有些发青。衬得那一点血泪似的痣,格外魅惑人心。 「对二爷来说,奴才是狗,女人是玩物。」丁绍芸问,「我说得对么?」 宋广闻把这话听了进去,半晌避而不答,只是说:「胡思乱想些什么。」 他又像许诺似的,多加了一句:「你若不走,我定会保你平安。」 「我不走。」丁绍芸的话泛着死气,眼神是空的,「除了这里,我还能走去哪呢?」 男人分不清这是许诺也好,认命也罢。 他只知道它点燃了自己,从腔子里泵出热火一眼的激情。他一把抱起丁绍芸,往厢房拥去,而女人没有推拒。 吓唬人的场面一旦做足,剩下的事情似乎顺理成章。 久旱逢甘霖,对二爷来说,那点子枪伤算不了什么。 只是当天夜里,丁绍芸不敢合眼。 因为一闭上眼,地上那对破碎的眼珠子,就在瞅着她。 天没亮的时候,宋广闻起来了。他没有唤醒丁绍芸,自顾自换了衣裳,洗漱完毕,抬脚出了厢房。 丁绍芸又躺了一个时辰,听见外面一片寂静,才木木然坐起来。 那哑巴婆子垂手守在一旁,瞧见主子醒了,连忙张罗支桌子上饭。流水一样的碟子呈上来,在丁绍芸看来,都跟死肉一般。 她胃口全无,单是起身,连衣裳都没换,准备去院子里去透透气。而婆子门神一般的挡住她,眼里流露出怀疑。 「我就在宅子里转转。」丁绍芸莫名和她解释起来。 婆子是不信她的,虽然让开了一条缝,但死死跟在她后面。 丁绍芸懒得管她,自顾自往前走。 宅子在晨曦照耀下,合规合制,倒也没那么可怕了。处处雕樑画栋,古色古香。 丁绍芸靠着残存的记忆往前摸索。 过了当初放聘礼的当院,再往前走,依稀有个戏园子。两年前的那天夜里,似乎正热闹的演出一场《黄粱梦》。 她走到近前时,才发现眼前这戏楼看起来有几年没人修缮了,和其他建筑比起来,略显破败。 原来已经废弃了。 就在她有些失望的转身时,身后突然响起了咿咿呀呀拉高腔的声音。 丁绍芸一愣:难不成里面还有人在? 如果有的话,那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和她一样被困在宅子里的人。 如此想着,她几乎压抑不住激动的心情,回步轻扣门环。 戏声停了,脚步声渐近。 朱红角门洞开。 丁绍芸看到开门的人,不禁诧异起来:那戏子大红丹妆,玉带霞披,竟是个端端正正的旦角扮相。 「在下凤芝。」男人模样极是标志,声音里好像下了蜜,一板一眼的拉起唱腔,「敢问来者是——哪位姐儿——」 「我姓丁。」丁绍芸刚说完,却见凤芝水袖一抛,咯咯笑着往回跑了。 这人貌似有点疯癫。 丁绍芸安慰自己:这宅子里,哪个不是疯子呢? 她定了定神,抬步进了戏园子。 眼前的景象让她心里犯凉:四处野草丛生,纠结的花树拧成枝蔓相连的一团,乍红乍绿。从外面看不过是稍显陈旧的台子,细看已是朱漆斑驳。好像屋主人离开数年,未曾归来一般。 这么一个荒败的园子,衬着这么一个盛装的人儿,尤为诡异。 丁绍芸觉得她应该离开这里,但是凤芝倚着侧厢房门口,热情招手唿唤她。 「许久没人来我这儿做客了。」他换回了正常的话音,依旧是柔美低沉的。 这句话触动了丁绍芸,于是她举步向前。 厢房的状况比院子里还要糟不少,案台上落满了灰,呛得女人打起喷嚏来。 「阿嚏!先生是自己住在这儿么?」丁绍芸忍着鼻间的痒意,客气的问。 凤芝倒是怡然自得,躺回了被褥黑成一团的榻上。 第18页 「你要听我唱戏么?」他眼睛亮闪闪,「好几年没人听我唱了。」 「二爷不听戏么?」丁绍芸拘谨的寒暄。 凤芝欣赏着自己的红指甲,俏声说,「我是老太太买来取乐的。老太太没了,我也就没用啦。」 他说着,突然兴高采烈从榻上爬起来:「来,你听我唱。」 丁绍芸哪里想听,敷衍着:「先生歇歇罢,别累着了。我怕是这几日都要住在这边,听戏的日子还长着呢。」 「你不走?」对方好奇的问。 同是天涯沦落人,丁绍芸竟有了交心的念头:「二爷不让我走。」 「二爷心眼子好,心眼子好!」男人一叠声说,「你有福啦!」 丁绍芸不知道这个定论是哪里来的,但她不大认可。 许是女人蹙眉的模样落在了凤芝眼里,他絮絮叨叨起来:「二爷好,二爷孝顺,听老太太的。老太太临走前让二爷养着我,死也要死在宋家。您瞧见了,这宫里变了天了,宋家败了,二爷还是给我银子!」 这一番话似乎耗尽了凤芝全部精力。他打起哈欠来,从榻上掏出一管黑乎乎的东西,挑了些膏子抹上去,点燃了。 空气里顿时满溢起甜腻到令人作呕的味道。 丁绍芸头皮都紧了起来——他竟是吃大烟的! 「没人听我唱,我就抽菸。抽上一口,快活一日。」烟泡唿噜作响,凤芝的眼神也恍惚起来。 「既然没人听戏,为何不离开这里?」丁绍芸颤声问,「现在是新时代了,你可以赎回卖身契。」 「离开了这里,能做些什么呢?外面都变天了,我只会唱点儿小曲,哪里赚得够这口小爱好。」对方的语气媚起来,掂起食指,沖她一点,「二爷不让家里的人抽福寿膏,说是害人的玩意。姐儿你可别告诉他,这是我们之间的小秘密。」 昏暗的厢房里,美人憨握在榻,齐整的戏服被缭绕烟雾熏得污浊起来。 丁绍芸被这光怪陆离沖昏了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留在这个地方。 「留在此处,是我的命,你的命——逃不脱的。」 听了凤芝的回答,丁绍芸才惊觉自己刚刚竟然将心里话说了出来。 「姐儿,你要来一口么?」凤芝骤然起身,冰冷的手抓在丁绍芸的腕子上,几乎要把她冻出个透明窟窿来。 明明是夏天,女人却觉得刺骨的寒。 丁绍芸勐地抖落了那只要把她拽入深渊的手。她几乎是想也没想,便拔脚往外跑。 这不是她的命。 不,她不认命! 在琉璃搭成的塔里被锁上一辈子,她是断然不甘心的。 她得走——不然迟早要像凤芝一样,耗干枯死在这里。 昨夜的妥协和退让显得可笑起来。丁绍芸从来就不是什么男人手里的玩物,她有自己的心劲儿。 「最怕那——琉璃筑塔终易碎,一枕梦黄粮——」 身后的戏园里传来花腔,无忧无虑,无穷无尽,似喜似悲。 ☆、琉璃锁(8) 宋广闻走进工厂的时候,天才擦亮。 偌大的院子里,一台台簇新车床整齐排列,还在散发浓郁机油味儿。 「二爷,您吉祥。」文顺一见着他,连忙作揖。他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头髮不大茂密。剪了辫子整一年,还没蓄出个齐整的模样来。 宋广闻漫不经心的点头,淡声道:「招工的事情可办妥了?」 「告示都贴出去了,人已经选得差不离。」文顺笑得恭敬,「下月就可以开工。」 宋广闻露出满意的表情,随手拍了拍钢筋铁骨的机器,震出金属共鸣的嗡嗡声。 「对了二爷。」文顺上前一步,悄声说,「咱们的人在道口截住常五了。这泼皮骨头硬,挨打也不肯开口。」 男人却并不着急:「你总归有法子的。」 文顺嘿嘿笑了,忠厚的脸上露出狡猾的神色:「您还真别说,挨打他虽然不说,但拿剪刀在他命根子上咔嚓一比划,那厮就全都招了。」 宋广闻笑笑——这招也就文顺能想得出来。他原就是德公公的养子,打小跟着太监干爹学了不少不入流的手段。 「常五怎么说?」宋广闻提起些兴味。 「赵宅前那枪击,果真是赵老爷子安排,沖您来的。常五手下从广德路就跟上您的车了,看您在赵宅前等丁小姐,带的守卫又多,不好下手。一直等到舞会散场,才趁乱行事。」 宋广闻点头。 他前夜才在宅子里打死了那枪手,前因后果已经顺的差不多。 他倒是没全骗丁绍芸——确实是赵老爷子要□□。只不过醉翁之意不在酒,要杀的不是丁小姐,却是他宋广闻。 宋二爷要开厂。 虽说实业救国,但单凭挡了赵老爷子和日本人的生意路,就能惹出一串妖魔鬼怪。 也亏得丁绍芸运气不好,小可怜见的,成了钓鱼的饵。 宋广闻心思转到她身上,想到女人那句「我只爱赵青函」,老大的醋味又翻上来。 丁三小姐浑身上下无一处不好,就是心太野。 若是宋老太太还在时,看到丁姑娘这样的性子和做派,肯定要大唿家门不幸,好生教训教训的:「阿弥陀佛,还不去祠堂罚跪去!」 好在老太太死了。 第19页 痛痛快快死在了烟雾缭绕的芙蓉塌上,单留下宋二爷一根独苗,带着打娘胎里来的疯病。 宋广闻见不得人离了他——这是疯病,得治,男人知道。 他也瞧过不少土郎中、洋医生。扎针、吃药,统统不管用。 谁叫老太太怀他的时候爱抽□□呢。 大夫都说,当年没生出个傻子来,已经是天大的福分啦。 「二爷。」文顺见男人立着不动,低声提醒,「既然那边已经挑起事了,您看咱们要不要低调些时日?」 「怕什么。」宋广闻回神,淡声道,「总归寻个机会,好好治一治这个老东西。」 「得嘞。那……常五?」 「既然落到你手上,你看着办吧。」宋广闻笑笑。 他认识文顺二十来年,知道手下的那点男女不忌的小癖好。 文顺就在等这句话。 宋二爷不开金口,借他几个胆子,也不敢去碰那泼皮。如今得了主子恩准,喜得文顺搓起手来。 提到男女之事,倒有一件让宋广闻头疼。 昨儿个他被丁绍芸那么一句「另有所爱」的剖白,气的生生当面毙了人,恐怕把女人吓得够呛。 把人吓着了,势必回去得哄哄。 一冷一热,张弛有度,方才听话。 *** 宋广闻从厂子出来,驱车直奔了瑞福祥。 既然说要哄,那就来真格的。 只是二爷先前是没有哄女人的经验的,不过是照着文顺的指导罢了。 「女人嘛,扯几尺上好花绸子,绞些漂亮衣裳。就是天大的仇,也过去了!」文顺捧戏子的套路多得很。 宋广闻觉得丁绍芸和八大胡同的姑娘是不一样的。 她确实也爱漂亮——但他迷上的,是那股子若即若离的泼辣劲儿。 好像没被摘下来的花,肆意绽放着无穷无尽的生命力,全然不在乎其他人怎么样看。 不像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官家姑娘们——人才十四五,行事规矩的好像半截身子已经入了土。 瑞福祥的掌柜认出是贵客,扯了最好的布出来,用拇指和食指揉搓:「这是新到的塔夫绸。您听这声音,砂子似的,脆响!」 若是拿这料子做上一身旗袍,亮晶晶不说,行动间还能带些别开生面的动静。好像女人的身子也成了琴,能弹出九转迴肠的曲调来。 想到欢喜处,他脑子里多了点遐思,身上烧了起来。 宋二爷颔首,跟班马上看眼色给了银票。 单是选料子,似乎还少些罗曼蒂克。 时髦的男青年流行送花和糖果。宋广闻理解不了齁死人的甜蜜,只得捏着鼻子,买了一匣子巧克力。 满满当当一汽车东西拉回家,倒像是置办年货似的。 过了堂院,绕过戏园子,便看到了一个玲珑的影子。 宋广闻心里踏实了。 丁绍芸不在惦记着卖闺女的丁老爷子手上,也不在头脑简单、家境兇险的赵青函身边,而是在他这里,在他的家里。 真好。 丁绍芸抬头看见他,意外笑了。 她把手头的东西扬起来——竟是在做针线活。 「你会这个?」宋广闻瞧见那鸳鸯的描红图案,有些难以置信。 「看谁不起呢。喏,给你纳双鞋底子。」丁绍芸把手头的针线递了过来,伸了个懒腰。 宋二爷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觉得胸口唿唿的泛着热气,拿着鞋垫,翻来覆去的看。 难不成经过昨天那一场,丁绍芸转性了? 「我给你买了些东西。」他如此想着,便招唿下人把绸子和吃食拿过来,丁绍芸表情果然欣喜。 「二爷眼光不错。」女人夸赞道,掂了巧克力放进嘴里,露出甜蜜的笑。 细细的看了一遍礼物,丁绍芸突然又撒起娇来:「你方才去哪里了,我等你等得都饿了。」 宋广闻立刻招唿传菜——至于他去了哪里,做了什么,还是不说为妙。 丁绍芸倒也没深究,自顾自坐下,专捡冷碟吃。 「二爷怎么不动筷?」女人疑惑道。 「我不饿。」 宋广闻确实不饿,他看着女人笑吟吟的嘴,满脑子只剩下一个念头。 丁绍芸似乎察觉到了他的慾念,拎起酒壶,给男人和自己的杯里都斟了酒。 她端起一杯,朝宋广闻递过来,嫣红的指甲在油灯里反着光。 「二爷不饿,那渴不渴?」她问道。 ☆、琉璃锁(9) 酒是好酒,陈年老酿。单是凑近晃上一晃,都能闻见扑鼻的干洌香气。 「丁小姐兴致倒是颇高。」宋广闻坐着没接,淡声道。 丁绍芸碰了一鼻子灰,毫不在意似的:「二爷不喝就算了。」 她腕子一抖,胳膊伸了回来。酒杯沖自己转过去,仰脖干了:「我自斟自饮还不成么。」 酒液甘醇,辣得女人一眯眼,好像一团火落进胃里。她轻声「嘶」了下,吐了吐粉舌。 男人没做声,静静打量她,模样端正得像一颗松。 「这杯酒……」丁绍芸举起先前给自己倒好的那杯,艷色的嘴唇挨上杯沿,眼光柔且媚,「绍芸敬二爷。」 丁绍芸这厢才抬手仰头,宋广闻动了。 他骤然俯身,含住了她的唇。唇齿交汇间,才入口的温热酒液,被有意无意的渡进了宋广闻的口中。 第20页 男人咽了下去,揽住她,加深了这个吻。 丁绍芸被揉搓的满面通红,气息不稳。她从他怀里挣出来,娇嗔道:「壶里还有老些呢,二爷抢我的酒作甚?真真是看别人嘴里的香。」 她见男人眸色深沉,又调皮问道:「好喝么?」 宋广闻嗓子喑哑,含煳的「嗯」了声。 丁绍芸得了回应,满意起身。她一手拎起酒壶,一手端着酒杯,把旗袍略微提上来些,跨坐在了二爷的膝上。 男人顿住,随后隔着旗袍丝滑的料子搂在她的肩胛骨上,好像在掌心里拢住了一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我请二爷再小酌几杯。」女人道,「二爷不会不赏光罢?」 宋广闻挑起眉毛。鸦羽似的睫毛下面,是若有所思的眼睛。 他开口欲说什么,被女人打断了。 「嘘。」丁绍芸抬起纤细的食指,停在了宋广闻的唇上,「别乱动,我来餵你。」 一个吻,一口酒。 情深而意浓。 「咦,怎么一滴也没有了。」丁绍芸晃了晃不知不觉变得空荡荡的酒壶,疑声道。她面颊一片酡红,许是喝了太多,失了魂。 宋广闻喝的比她只多不少,虽然面上看不出颜色,但唿吸间都是浓重的酒气。 「我怕是醉了。」女人说话含含煳煳,好像属实睏倦,头往宋广闻身上靠去。 男人揽住了她,言语里带了几分温柔:「酒量不行还逞强。」 他凝视着女人肉嘟嘟的唇,多了些怜爱:「若是困极,就睡罢。」 「我偏不睡。」丁绍芸撒起娇来,「你怎么还不醉?」 其实是有点儿醉的。 方才大半的酒都灌给了他,宋广闻总是酒量再好,也有点陶陶然的眩晕。 「我要脱你衣裳。」女人突然开口,语气娇憨。 宋广闻蓦地一愣——这流氓言论纵然是打丁绍芸嘴里说出来,也过于惊世骇俗了些。 他还没来得及阻止,女人的手已经伸了过来,掀起了他的长袍下摆。 ——和撒酒疯的人是讲不得道理的。 宋广闻觉得自己陷进温柔乡,出不来了。整个人好像被裹进了甜蜜的泡泡里,随着飘荡的气流起伏,踩不到地。 烈酒与爱情是最醉人的东西。 就好像机敏的水手,听见塞壬的歌声,也只能沉浸其中,失去抵抗。 二爷走神的功夫,袍子被撩了起来,那柄别在他腰间的勃朗宁手枪就露了把柄。 而女人的目光从武器上滑过,眼光沉了下来。 就是现在。 丁绍芸扔了酒杯,趁宋广闻一个没注意,右手勐地把枪拔了出来,快速起身,急急往后退去! 她双手紧握住手枪,黑黝黝的枪口直对着宋广闻。 「放我走。」丁绍芸说。语音里带着颤抖,但一字一句吐得清晰。 宋广闻先是愣了两秒。然后抬脸,点墨似的眼珠仁死死盯着她。 丁绍芸头回觉得自己看懂了男人的表情——起初是疑惑,接着是背叛的愤怒与难以置信,最终……化为平静。 短暂的沉默过后,男人端起桌上的酒杯,不紧不慢的喝了起来。 「放我走。」丁绍芸晃了晃□□,提高音调,「快点!」 宋广闻终于开口,语气平静,「丁小姐准备怎样,一枪毙了宋某?」 「我若是能安全离开此处,就饶你一命。」丁绍芸谨慎措辞,「之后你我二人再无瓜葛,权当无事发生。」 宋广闻听了这话,竟笑笑,放下酒杯站起身来。 他向前走了一步。 女人一边后退,一边把枪扬了起来:「不要靠近我!」 两步。 男人恍若不闻,继续上前。 「你哪里敢开枪。」宋广闻道,「不过是想吓唬吓唬我罢了。」 「我没有在吓唬你!」丁绍芸大声道,「我警告你,离我远些!」 三步。 「哦?」二爷笑得开怀,「既然丁小姐有勇有谋,为了施美人计,连贞洁皮囊都能不要。那不若就让宋某见识见识你的真本事?」 男人刻薄讥讽,越走越近。 丁绍芸一股热血冲上颅顶,恶向胆边生,闭眼勐地扣动扳机! 咔哒。 无事发生——扳机竟然卡住了,死活按不下去。 睁开眼时,宋广闻人就停在了丁绍芸面前,不过一步之遥。 他笑道:「没人教过丁小姐,开枪前要先拉保险么?」 他的手抻住枪口,力道大的惊人。丁绍芸歇斯底里的尖叫起来——但对方并没有要抢走手枪的意思,而是帮她拉开了保险栓。 宋广闻拉着丁绍芸的手,亲自把枪口朝自己英俊的面上指去:「来罢,我早就活腻歪了。」 丁绍芸仗着几分酒意鼓起的一腔子热血,已经在方才不成功的一枪里消失殆尽了。 刚刚的举动纯属冲动,如今静下来,单是想想打死宋广闻的后果,也不是她能承受的。 她只是想离开这里,并不是想见血——杀人这档子事,离她太远了。她连鸡都没杀过,最爱的鸡公煲都是僕人炖好端上来的。 昨夜厅堂上那张烂了一半的脸和血淋淋的眼珠子又浮现在眼前,让丁绍芸胃里涌起酸水来。 「杀了我,你就能走了。」宋广闻漆黑的眸子闪闪发亮,语气狂热,「来罢,打死我。」 第21页 「不……不。」丁绍芸抗拒到。如果不是男人手把手握着,她的手颤抖的几乎握不住枪。 「你是不想杀人,还是不想走?」男人步步紧逼。 丁绍芸说不出话来,只能拼命摇头。 「那我替你做决定。」 宋广闻话音刚落,竟按着丁绍芸的食指,扣动了扳机! 啪! 浓重的火星子喷涌出来,巨大的后坐力震得女人往后坐去。丁绍芸惶惶然侧脸,以为会被血点子、脑浆子浇的一头一脸。 直到听到男人粗重的喘息时,她才瑟瑟扭头。 ——原来是方才她被迫开枪时,因为太过害怕脱了手,准星偏了。 宋广闻没被打中,倒是他身后半人高的青花瓷瓶被炸的四分五裂,落下一地白玲玲的碎渣。 这屋里闹得动静太大,宋广闻的手下已经远远围了上来,擎等着主子一句话,就把丁绍芸拿下。 男人却抬手,示意他们不要近前。 「丁小姐今儿个若是杀死我,咱俩的事就算了了。」他凝视着丁绍芸,从地上捡起枪,重又递了过来,「还要再试一次么?」 丁绍芸瘫坐在地上,茫茫然摇头。 「我给过你机会,可你不要。」男人的脸异常欢欣,「那往后就得听我的了,丁小姐说是么?」 说罢,他颔首。哑婆架起丁绍芸,往廊上走去,力气足的好像上了枷锁。 很快一间孤零零的偏屋现在眼前。 丁绍芸被推了进去,门和窗在她的身后轰然关上。 和先前的厢房比起来,眼前间屋子异常逼仄。许是太久没人住,被褥都是一股子霉味,连盏油灯都没有,黑的骇人。 「丁小姐,你好好想想罢。」男人道。 女人晃过神,急忙跑到门口。使足了全身力气,压根推不开那扇山似的门。 她转而疯狂拍打起来:「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外面并无人答话。 丁绍芸倚着门,再开口时带出了哭音:「是我错了,求求你放我出去……」 门上很快传来咔哒几声——竟是落了锁。 作者有话要说:  没跑成,还有机会 ☆、琉璃锁(10) 丁绍芸被关的第七日,工厂里打来电话,说有人要找宋广闻。 男人才踏进厂院,文顺就迎了上来:「二爷,丁老爷子先到了半个钟头,正在会客室等您呢。」 宋广闻颔首,脸上毫无惊异之色。 一个远近闻名的美人,凭空在社交场上没了踪影,坊间总归会有各种传闻。更何况他从赵府门口接走丁绍芸的时候,附近瞪眼瞧着的可都是会喘气的大活人,随便一打听便能知道女人的去处。 所以丁老爷子会来找他,并不稀奇。 稀奇的是,这个当爹的竟等到第七日,才来寻女儿。 宋广闻迈步进了会客室,果然在见到了正端着茶碗四处打量的丁老爷子。 「二爷吉——」 「不必客气。」宋二爷摆了摆手,打断了对方习惯性的寒暄,示意他坐下,「新时代了,不必讲旧规矩。」 「老人有老办法,新人有新办法,您说是么?」丁买办满脸堆笑道。 他虽然年纪与辈分高出宋广闻许多,但早些年终究是给主子跪习惯了。如今改成伺候洋人,依旧站不起来。 「那照丁老爷子看。」男人在办公桌后坐下,淡声道,「我算是个老人,还是新人呢?」 丁买办笑得格外爽朗,一张胖脸油出津津的汗来:「二爷可真爱说笑!」 宋广闻不觉得这是个玩笑,所以单是瞅着他,没吭声。 丁买办的笑容凝在嘴边,转而绕圈称赞起来:「二爷这厂子气派,敞亮,比英国人开得也不差。满打满算起来,一天能产多少布?」 厂子压根没开张呢,就开始问产量,当真没话找话。 宋广闻知道这老狐狸是擎等着他开口,好要个高价。 他本可以全不理会,直到对方憋不住为止——但想到那个关进偏屋里还嘴硬的女人,宋二爷一肚子无名火,懒得再做周旋。 「丁老爷子洋行的生意,最近可好?」他到底是开了口,自愿成了姜太公直钩上的鱼。 「承您关照,还算过得去。就是……」丁老爷子欲言又止。 「嗯?」宋广闻挑眉。 「就是压了批货,高总长不肯放,说是得打点打点。」 宋广闻明白这话的意思。他二话不说,拉开抽屉。从里面掏出支票本子,签了一张大的,递了过去。 「哟!二爷,这可如何使得!」丁买办屁股下面像安了弹簧,身子虽然「嗖」得冲着支票弹了过来,嘴上却是极和蔼谦逊的。 「如何使不得?」宋广闻笑笑,「都是一家人,这么见外作甚。」 「对,对!都是一家人!」丁老爷子接了支票,又状似无意提了句,「绍云在您家住得可惯?」 「她很好。」男人淡声道,「过些日子我就陪她回娘家看看。」 丁买办老奸巨猾,登时品出味来——这话竟是给两人的关系盖了章。 「她母亲想她想的很,非要让我来问问。」丁老爷子喜笑颜开,「我批评过她了。闺女在宋家,还能受亏待不成!」 当初得知丁绍芸是被宋广闻劫走时,丁买办还是坐得住的。 第22页 先不提宋家提过亲,绍云似乎还和二爷有过暧昧关系。 就单论赵青函大庭广众之下设宴求婚,绍云就已经是赵家的半个媳妇了。有头有脸的人家,总不能眼见着自家媳妇被人领了去,坐视不管吧? 所以他压住了躁动的二太太——急什么,有的是人出头! 可是一日日过去,赵家竟连个屁都不放,做起缩头乌龟来了。 丁买办坐不住了:可见年轻人嘴上没毛,办事不牢。这门所谓的订婚是彻底黄了汤。 他此番前来,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闺女被宋家的男人平白玩儿了,他不能空手回去。不管是钱,还是名分,他总得讨一个回去。 为此还专门挑了在厂子见面,万一当真闹起来,他不吃亏。 没成想宋广闻这小子还算上道,两样都给了。 走了个赵家,倒攀上宋家。 这买卖不亏! 丁老爷子既探出女儿人没事,又得了钱,于是大获全胜的告了辞。坐上汽车,扬长而去了。 办公室里一时只剩下宋二爷。 「文顺。」男人被心甘情愿敲了竹槓,嘴里气苦,「你给我过来。」 「二爷,您喊我。」文顺颠颠的来了。 他人刚进屋,宋广闻就把手头的纸笔砚台批头盖脸都砸了过来:「送布料!送巧克力!哄女人!瞧你出的这些主意!」 文顺在疾风骤雨里边躲,边哀哀叫道:「您怎么能怨我呢,肯定是您哪里没弄对……哎,哎!疼疼疼!」 宋广闻怒吼一通,发泄完毕,理了理衣裳,重又回了斯文模样。 文顺头回见着玉一样的二爷动这么大肝火。他顶着一头包,算是看明白了——得了,这是小两口吵架了。 「二爷。」他小心翼翼地问,「姑娘生您气了?」 「没生气。」宋广闻皮笑肉不笑,「不过是想一枪毙了我。」 文顺打了个哆嗦——妈耶,二爷看上的人,玩得都这么野么? 敢情二爷七天没来厂子,是玩起生死恋了。 「您没……」他犹犹豫豫,最后在脖子上比出个剪刀的手势。 「没,关起来了。」男人恢復了理智,却比盛怒时看着还阴沉。 还好,还好。人没死就成。 姑娘朝二爷开了枪,人却没被打死,可见她在二爷心里的分量是不言而喻了。这要是哄好了,保管就是未来的少奶奶。 文顺对少奶奶上了心,于是笑道:「姑娘家心思细,被关着怎么能行呢。万一一个想不开,事情不就闹大了。」 宋广闻默不作声,表情倒是若有所思。 「不会……真想不开了吧?」文顺不知道自己能乌鸦嘴到这幅田地。 「绝食了。」三个字落地成钉。 文顺忙道:「二爷您没找医生瞧瞧?这可是大事啊!」 宋广闻沉默,不知听进去没有。 如何能不再受她的苦呢——停了半晌,男人自言自语,说出了心里话。 「我干爹说……」文顺想起老太监的说辞,一五一十复述道,「只要那根东西还在,就一辈子都脱不了烦恼。不如把下面剁了,彻底断了念想,也就再不用受女人的气了。 咣! 玉石镇纸被宋广闻砸在门上,碎了个稀烂。 这回不用二爷指示,文顺立刻屁滚尿流跑了出去。 * 宋二爷说得没错。 丁绍芸果真绝食了。 她倒也不是打一开始就发狠的。 最初不过是一天一个馒头,后来变成了半天一片馍。再后来只肯吃些流食,如今竟是滴水不进了。 「还灌不进去么?」宋广闻回了宅子,第一件事就是沉着脸问丫鬟。 丫鬟举着瓷碗,骇的瑟瑟发抖——丁绍芸人虽饿的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牙关却咬的死紧。莫说是米,就连水都餵不进多少去。 宋广闻没有罚她,挥手让她下去。他在檀木椅坐下,思考起来了。 丁绍芸明明是个水一样的人。身上无一处不软,无一处不甜。如今竟这般刚强,专门跟他做起对来了。 他其实是很生了她几天气的。 自己对她这样好,可她不光骗了自己一次又一次,竟然还想走,还敢夺枪! 所以二爷一怒之下,关了她。 第一日恨不得饿死她,第二日恨不得冻死她。 到了第三日……他在门外听见女人断肠似的哭泣,突然生出个不得了的念头。 ——若是丁绍芸肯主动服个软,他也不是不能放她出来。 然而女人是不肯的。 所以到了第五日上,二爷心里纠缠的只剩下一个念头:这可怎么收场? 宋广闻在偏屋门口兜兜转转,成了一只困兽。他想进去,又不敢进去——他恨死自己的怪脾气了。 自打丁绍芸完全不进食水之后,他仗着自己底子壮,除了些茶水和一两口点心,也没吃过什么正经东西了。 着急,上火,顾不上饿。 如今这个局面该怎么办? 要不要再信文顺一次,请个西洋大夫来? …… 偏屋里。 丁绍芸躺在铺上,黑黢黢的出口就在咫尺之外,可她已经不关心了。 时间完全丧失了概念。 刚被关进来时,她还会拍门,拍到两手血淋淋才停。再就是叫骂,用一切恶毒的言语诅咒宋家祖宗十八代。最后是哭嚎,哭到嗓子嘶哑,头痛欲裂。 第23页 可无论怎么折腾,愣是没一个人应声。 她从小到大没吃过这样的苦。醒了哭,哭了睡。 折腾到第三日,心气散了。 虽然一直有人从钉死的窗户缝里送饭,但她不想吃了。 「吃饭有什么用呢。」丁绍芸如此想着,人躺在榻上,失了力气,渐渐迷煳起来,「我估摸着也会烂在这园子里,和凤仙一样。」 她要被关个天荒地老了。 再没有人来救她了。 门开过,又合上。 「丁小姐,您和二爷服个软罢。」有人轮番在她耳边劝道,「服个软,就能出去了……」 「丁小姐,您多少用点膳罢,二爷心疼着呢。」 「丁小姐,您不吃,二爷也不肯吃,这可如何是好。」 假的,都是假的,都是骗人的。 她为什么要服软?那男人恨不得让她死。 「还愣着干什么,真等着丁小姐饿死?快灌吶!」 丁绍芸咬紧牙关不松口——这是要给她餵孟婆汤了! 有人来,有人走。 她迷迷煳煳,如坠浮屠境。 …… 「丁小姐,请您睁下眼。」 丁绍芸没动。 明晃晃的手电光照到她的瞳孔上,女人纤长的睫毛不自觉眨了下,总算有了点反应。 冰凉的听诊器在丁绍芸的胸口上略作停顿。 「她断食太久,脱水并且营养不良了。」有人在说,「我现在要给她打营养针,你们能迴避下么?」 屋里有抗拒的声音,应是宋家的僕人不想离开。 「为什么不行?我是你们二爷请来的医生!请你们放尊重些。」那人又道。 停了许久,屋里到底是响起细细索索的脚步声,似是有人离了屋。 须臾之后,屋里只剩下先前说话的人。 他附在丁绍芸耳边,压低了语调:「丁小姐,您能听见我说话么?」 女人没有反应。 「赵青函赵公子让我给您捎句话。他这几日被父亲关起来了,但是心里一直挂念着您。他定会想办法接您出去的。」 医生说完,将注射针头扎进丁绍芸的血管里。冰凉的液体涌进来,带着勃勃生机。 「我明日还来,您一定要坚持住,好么?」他轻声道。 漆黑的屋里,冰冷的榻上。 女人的手指恍若不可见的,轻微动了动。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凌晨三点十七,和晋江的作者后台搏斗已经两个小时。层出不穷的bug,先是无法保存,再是无法定时,最后无法发布,当真是花样百出。累了,毁灭吧orz ☆、琉璃锁(11) 那个西洋大夫有点真才实学,接连来了三天,丁绍芸的病果然好些。 她白天会用些软烂的吃食,甚至还能被下人搀扶着,下床略微站站。 「姑娘晚上吃了小半碗鸡汤面,和两口什锦菜。」丫鬟一五一十的向宋广闻禀报。 「知道了。」男人正在读报,眼皮子掀都没掀,好像浑不在意似的。 丫鬟去了,心里却暗自纳闷:丁小姐不吃不喝的时候,二爷急的要死要活。如今人醒了几天了,怎么也不见他高兴? 这丁小姐到底是受宠,还是不受宠呢? 不过旁人的这点疑思完全没有干扰到宋广闻。 他慢条斯理的把报纸上所有的版面都读完,又喝了两盏茶,方才起身。 「不必跟着了。」二爷挥退了僕人,一个人出了堂屋,往外走。 夜黑压压的垂下来,浓墨重彩。倒显得天上挂着的铜钱似的月亮,成了工匠无心甩上去的泥点子。 不多时,地方到了。 偏屋的烛火已熄,丁绍芸应是睡了。隔着木窗稜子,似乎能听到女人悠长的唿吸声。 宋广闻在门前站住。 自打前几日医生来看过,门上的锁就撤了。守门的哑婆正打盹,见着主子过来,惊得要起身,却被二爷止住了。 宋广闻没有挑灯笼,更没有端烛台。一个人立在暗处,心是静的。 这些天只要有时间,他都会来这里转一转。停个片刻就走,几乎成了习惯。 半晌过后,男人正准备向之前一样离去,屋里却传来一声极浅的唿唤。 「二爷。」 宋广闻蓦地愣住。整个人像是被点着了一样,每个毛孔、每个骨节里都「轰」的蹿出火星子来。只差一把干柴,就能把人焚烧殆尽。 然而过了许久,屋里却再也没有动静。 男人几乎疑心是自己听错,又不甘心就此离去,最终还是推开了眼前的门。 偏屋里这几日被收拾的井井有条,连被褥都换了上好的。桌子上的茶余温未散,应是此间的主人还没睡下多久。 榻上的人翻了个身,转了过来。 丁绍芸眼睛紧阖着,白而嫩的腕子从被里不安生的探了出来。她睡得正香,唿吸绵长。方才那声「二爷」若不是男人听错,便应该是她的梦呓。 宋广闻贪婪的凝视起了几日未见的女人。 好像得了馋症的人,骤然见着喷香肉包子,一厢是捧在手心里捨不得吃,一厢又恨不得立刻吞没下肚。 而丁绍芸只管睡着,不知做了什么梦,蹙了蹙眉。 她看着确实是清减多了。大抵是因为受了苦的缘故,原本丰润的面颊略凹了下去,叫人心疼。 第24页 此时她沉醉黑甜乡,所有的抵抗与倔强都消失不见,好像扎人的玫瑰被拔了刺,徒留一手清香。 这点子香气绕到二爷心上,清凌凌的把火扇了下去。对着全然无害的人,许多难堪的心里话,便也说得出了。 宋二爷最终靠在了桌边上,对着丁绍芸,蓦地低声开口:「我这两天细想了想,咱们竟没有好好说上过一次话。」 这段感情始于挑逗,盛于皮肉。如今又缠成了乱糟糟的一团,困着两个人,不知朝何处滚去。 「你应是不欢喜我的。」男人自顾自的说着,「可是我想不通为什么。」 他对她不差,若是按前朝的老爷们来讲,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极好了。 女人当然是听话点的好。但丁绍芸若是愿意支棱着,只要没出他画的圈,也不是不能忍。 嫁进宋家来,吃穿用度都不缺,他也没有抽大烟、捧戏子的瘾。 所以她为什么不惜一切代价,还要走呢? 宋广闻想不明白。 他打出生起,就是家主。 大爷是庶出,死的又早。宋老爷子就留下二爷这么一个独苗,家大业大,被所有人当做眼珠子似的宝贝着。 日子久了,他好像套着壳的蜗牛,血肉都和这栋宅子长在了一起。 「女人也罢,戏子也好。别人怎么样想不重要,关键是你怎么想。你是爷,是天,阖家上下都得听你的。」 可自从说这话的宋老太太咽了气,什么都变了。 街上开始有了汽车和洋人,从天津去直隶也有了火车。辫子绞了,大傢伙对遗老避之不及,生怕沾上晦气。 整个时代都安上了蒸汽机,轰隆隆不管不顾的往前开,碾碎了一地上不得台面的残破旧俗。 宋广闻起初是有些茫然不知所措的。 他生怕露怯失了体面,只能握紧手里的票子,在不知开向何处的门边试探着迈步前行。 直遇到丁绍芸,她拉了他一把,把他拽进了门里面。 好一个崭新的世界。 丁绍芸明明爱卖弄,他却挣脱不开——只因为她太没规矩,太不拿他当宋二爷,只认他做个纯粹的男人。 一个有情有欲的男人。 宋广闻想到此,直起身子往前走了两步,停在女人床前。他俯身,用修长的手指捻起丁绍芸的一缕短髮,依恋似的嗅了嗅。 「你明明留洋读了书,回来却只能为了你父亲的事业,在应酬场上敷衍男人。我时常觉得,我们是一样的。」 一样不快乐。 一样不甘于现状,却不知该往何处去。 丁绍芸似是他的语音被扰了清梦,不耐烦的动了动,重又睡过去。 「留下来陪我,好么?」男人低声问。 女人睡着了,对他这番推诚置腹的谈话,自然不会有回应。 宋广闻松开了她,静静地看着。剖白的心迹咕噜噜滚在地上,无人去拾。 屋里缭绕的香燃到了尽头时,男人踩着破碎的月光离开了。 * 翌日清晨。 宋广闻刚吃过早饭,堂前突然传来一阵喧嚣。 「二爷,不好了!」下人跑的上气不接下气,「丁小姐出事了!」 咣啷一声,男人手里的茶碗落在地上,碎的不成样子。 丁绍芸确实出事了。 医生早上过来给她打营养针,针剂才推下去,女人的脸就蓦地水肿了,很快连带着喉咙也嘶哑起来。 「这是过敏,随时会窒息。我没有带脱敏药,必须得去医院!」 大夫话未说完,宋广闻已经把丁绍芸打横抱了起来。汽车开的飞快,一路疾驰,恨不得立刻就到地方。 丁绍芸依靠在副驾驶上,下意识的抓着颈子,一张俏脸因为透不过气憋得青白。 快了,就快了。 宽慰的话男人说不出,只是皱着眉,油门轰的山响。 圣马丁医院的白色小楼现于眼前,丁绍芸被早就得了信的医护抬到担架上,进了诊室。 剩下的便只有漫长的等待。 宋广闻从不知道时间有这么难熬。被捏碎了、揉烂了,一点一点浓酸似的侵蚀人心。 「二爷,您坐下歇歇罢。」 旁人的劝说他全然听不进去,只能焦灼的踱着步。 不知过了多久,大夫终于出来:「丁小姐缓过来了。」 男人急匆匆沖了进去,病房里到处是刺目的白。丁绍芸倚在枕头上,肉眼可见的水肿消下去了些。 「还难受么?」宋广闻问,语调尽可能放得和缓。 女人摇摇头,又点点头。行动之间,耳鬓后挽着的碎发垂了下来。 这么些天来,两个人头回在都清醒的状况下交谈。又经歷了先前你死我活那一回,气氛略有些尴尬。 停了半晌,宋广闻抬手想帮丁绍芸捋捋头髮。才伸手,手腕子突然一热,却是丁绍芸攥住了他。 宋广闻以为女人会斥责他的兇恶,抑或是说些扎心窝子的话。 然而丁绍芸开口道:「我想吃颐和居的……枣泥……点心。」 她声音嘶哑,一字一句说的费力。眼睛直勾勾望着男人,带着恳切的请求。 「好。」男人顿了顿,方才应声。 「我要你……亲手买的。」 长这么大,头回有人使唤宋二爷。男人却笑了,那一点泪痣漂亮得不像话。 第25页 他把她的手挪了下来,掖进被子里:「我很快回来。」 * 才出炉的枣泥点心是滚烫的,裹在油纸里,沁出香津津的油。 宋广闻手里拎着纸包走的极快,生怕酥皮放久了会软化,黏成一团有失风味。 丁绍芸方才休息的病房就在眼前。守门的手下见着二爷回来,压低了声音:「这都半天了,丁小姐一点动静也没有,怕是还休息着呢。」 房内确实安静至极。她可真能睡,身子好一点了还净想着吃,跟小猪一样。 宋广闻略有些纵容的笑笑。 他担心糕点凉的厉害,迟疑片刻,到底还是推开了病房的门。 眼前的景象却让男人噙着的笑容凝固在了嘴角边。 方才丁绍芸躺着的床上,如今空空如也。 凌乱的被褥和随意抛弃的病服似乎宣告着逃离者走时的匆忙。床边的窗户大敞,现下门一开,穿堂风便涌了进来。 一封原本在床头柜上摆着的信,被忽悠悠刮到了地上。 作者有话要说:  宋二爷是有一定歷史局限性的。大概还有两章结束,没写够,在专栏里放了个类似风格的长文《困兽》,明年开。 ☆、琉璃锁(12) 「给,我,追。」三个字从宋广闻的牙缝里挤出来,带着兇狠的气音。 这厢看门的手下也瞧见丁绍芸人没了,顿时慌了神,一叠声喊:「快快快!」 在一片兵荒马乱的脚步声中,宋二爷捏着方才从地上拾起的信,坐上了汽车。 车子登时弹了出去,男人把信封撕了开来。 纸很薄,还带着丁绍芸常用的香水味。字迹是熟悉的,用的是女人最喜欢的墨水笔。许是时间赶,有几处涂抹的痕迹。 信上写道: 「广闻, 展信佳。 犹豫许久,我还是决定抽出些功夫,写下这么一封短书,算是给彼此一个交代。 从来都唤你二爷,今儿个难得掏一次心窝子,就叫你广闻罢。若有冒犯,你大人大量,莫要记恨绍云就是了。 若不是你昨夜说』咱们竟从没有好好说上过一次话』,我甚至都没有发觉,确实到了该讲讲心里话的时候。 ——是的,我昨夜是醒着的。 可我是个懦夫,不敢面对你。 你能对我剖开心扉,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毕竟你我之间的缘分,开始的太过迅勐,也太过不堪。 短短的数日相处,肉体的欢欣是有的。这欢欣太过汹涌,以至于我有时也会产生『不如就此留下来』的念头。 只是精神上,我受不住更多桎梏了。 大抵面上越是嚣张的人,心里反而越是没底。欠了太多感情债,我还不清了。 昨夜我一宿未眠,听见树叶在枝子上抖动的声响,间或有小鸟在枝子上跳动,忍不住想——它们是多么的自在! 这让我记起了在坎郡的时光。小心翼翼攒着吃不完的面包,周末和同学跑到河边去餵天鹅。虽然有温不完的课、念不完的书,也依旧快活。 如今学成归来,女同学一个个嫁做人妇,我也只能在应酬场上敷衍男人,替父亲的事业铺路。 好像花的那些功夫与辛苦,全都白费了。 只剩下一具鲜活的肉架子,而旁人爱的,也只是这么一具肉架子。 虚荣沖昏了我的头脑,我从未细想过命运的每件馈赠,早就被暗中注好了价格。[1] 被关在偏屋的这些天,独自躺在黑暗里时,一个念头越来越明晰。 这样的日子,我也是厌倦了的。 我想了一夜——我暂时应该不会回家去了。慌慌张张嫁人也好,虚张声势应酬也罢,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长了一双手,也识字,靠自己的能力吃饭还是过得去的,无非是苦一些。 但再苦,也比困在囹圄里强。 广闻,我知道你的能力。如果你想,你是一定可以找到我的。纵是逃到天涯海角去,你也有办法把我捉回来。 但你昨天亲口说过,我们是如此相似。 所以你与旁的那些男人不同,你是真的懂我的。 如果你爱我,像你说的那样真的爱我——请不要来找我。 这是我求你的最后一件事。 也许日后有缘,我们会再相逢于同一条街巷,彼此寒暄问好,也许又会有新的故事发生。 但在那之前—— for man is man and master of his fate. [2] 绍芸亲笔。」 男人放下手里的信,沉默不语。 在静谧的思考中,周遭车流与手下的喧嚣唿喊,都再与他无关。 * 几条街外,丁绍芸上了等候多时的轿车。 医生方才落跑时急出了一头汗,此时终于有机会坐下来,急忙摘下圆眼镜,擦了擦雾气腾腾的镜片。 他边喘边说:「丁小姐,一会儿咱们出了城,您先在赵公子安排的偏宅住些时日,避一避风头。」 「青函他人呢?」丁绍芸在病号服外面套了件披肩,靠在座椅后背上,嗓音有些嘶哑。 「赵公子过两日就来……」 「不必了。」丁绍芸略作思寻,打断了他的话,「送我去火车站罢。」 「火车站?」 「是。」女人淡声道。 「可是赵公子那边……?」 第26页 「放心,我之后会联繫他的。」 医生显得有些为难:「丁小姐,我能知道您想要去哪里吗?」 丁绍芸没有回答。 她侧脸看向一闪而过的繁华街景,好像坠入了一个永不终结的、绮丽的梦。 * 丁绍芸陷入沉思时,在她身后不远处,有人在一同前行。 「二爷,看到丁小姐的车了。」追车的司机道,停在了拐角处。 宋广闻抬起头,面无表情的把手中信折了几折,塞进了袄子内里。 「现在拿人吗?」手下跃跃欲试。 「不急。」男人淡声说。 透过玻璃窗,能影影绰绰看到丁绍芸在医生的陪伴下进了成衣铺的后门。很快她换了身衣服出来,手上还提着个半大的皮箱。 汽车重又开动,行了段距离,这回停在了火车站前。 丁绍芸是一个人下来的,她独自走着,汇进了站前攒动的人流中。 「不用跟着了。」宋广闻嘱咐完手下,也拉了车门。 他不紧不慢的走,多花了两个大洋,就被列车员恭送上了站台。 而女人此时已经上了车,择了个靠边的位置上坐下,抬手把窗户拉了起来。 她的气色依旧是苍白的,但精神头很好。金黄的日光洒在她纤长的羽睫上,停了停,翩跹欲飞。 男人隔着湍急的人潮,没有再上前,就这样静静的看着。 汽笛呜咽长鸣,要发车了。 丁绍芸欢欣的目光扫过送站的人群,不经意间,落在了一处。 她骇的杏眼圆睁。 她看见宋广闻了。 那个俊美的男人在大概几米开外的地方,注视着她。他头髮梳的整整齐齐,衣冠不能更体面,眼角下的痣越发血红。 他望向丁绍芸,要从怀里掏出什么东西来。 完了,是枪! 丁绍芸下意识低唿出来,正转身欲跑。 然而宋广闻从心口处拿出的东西,让她停住了。 ——那不是枪,是信。 准确点说,是她留下的那封信。 宋广闻抬手,把信举了起来,在她亲手写下的字迹上,烙下了一个珍而重之的吻。 这个吻好像击穿层层纸张,透过丁绍芸旗袍的繁复罗绮,越过丰厚的乳,直印到她的心房上。 男人移开了信,看向她,腰板拔的挺直。 就在此时,火车启动了。车轮滚滚而行,喷出的蒸气迷了离人的眼。 宋广闻的人影变得越来越小,最终和繁华的天津城一起,消失在薄霭里。 作者有话要说:  [1]茨威格 《断头皇后》 [2]丁尼生 《国王叙事诗》。for man is man and master of his fate大意为「人就是人,是自己命运的主人 。」 ☆、琉璃锁(完) 三年后。 天刚擦黑,小山坳里的炊烟就升了起来,远比天津来得早。 时间在这儿是做不得数的——就连拉犁的牛都在田间闲散踱步,似乎掐准了农人就要收工,很是有恃无恐。 在田垄旁,几间灰白瓦房因为刷得簇新,被东拼西凑成了小学校,显得颇为扎眼。 丁绍芸就坐在顶头儿这间瓦房里。 准确的说,是坐在瓦房当中的那张破罗圈椅上。 今天给学生们放课放的早,教室里空空荡荡。所以她有余量盯着房梁,用修剪齐整的指甲一下下敲击油木桌面。 一只肥胖的黑蜘蛛从房梁爬到它费力织成的网上,在那一方天地里极是心满意足的呆了下来。好像坐拥堡垒的君主,睥睨着眼下无依无靠的女人。 「密斯丁!有你的信。」 屋外传来由远及近的唿喊和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了丁绍芸的观赏。 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扬起手里的纸封,一口气跑进屋里。 而她的到来,让敞开的门里忽的涌进一股风。 看似牢不可摧的蛛网登时吹得剧烈摇晃起来,蜘蛛慌慌张张的爬了开去,想不明白是哪里出了岔子。 大抵每个深陷洪流之中的个体,在冲击来临之前,都曾经自满的觉得只要守住一亩三分地,就足以过好长长久久的一生。 丁绍芸如此想着,便接过了信。 她把信封「刺啦」一声划开,正要开口和这个名叫文珊的女孩说声「多谢」,却因为眼前的东西蓦地停住了——信封里装着一张从报纸上裁下来的简报,不过手掌大小。 文珊没注意丁绍芸的俏脸阴沉下来,羡慕的说:「密斯丁你好生厉害,纸上那么多字都认得。我看着密密麻麻一片,跟小蚂蚁爬似的。」 而丁绍芸像是不敢相信一般,反覆把报纸翻看了好几遍。上面一字字印的清楚,只是内容太过触目惊心: 「惊!宋氏纺织厂总经理宋广闻意外遇刺。兇手已经被捕,此次刺杀行动核实是竞争对手所为。而宋广闻本人因医治无效,于本月三十日在圣马丁医院逝世。」 那个男人…… 死了。 * 其实在这三年里,丁绍芸也曾断断续续收到过一些信。 最初的一封是她刚到北平投奔表姑时,父亲寄来的。他痛斥丁绍芸任性妄为,同时责成她立刻返回天津卫: 「你所做之举,实属家门不幸,滑天下之大稽。 排除万难送你留洋,原是为让你开拓眼界,增长见识。谁知你竟养成了一副野性子,连招唿都不打,在婚前逃之夭夭,贸贸然去做洋工……」 第27页 信的后半段,大抵是讲他已经托人打听到了丁绍芸落脚的地方,不日就派人接她回来。 「……丁绍芸,你置家人颜面于何地!悲乎!嘆乎!」 结尾一连三个慷慨激昂的感嘆号,不难看出是因为嫁女儿的买卖赔了本,气急败坏了。 表姑四平八稳的坐在客厅里,一边从盖碗里喝茶,一边劝丁绍芸:「你现在这份打字的差事也辛苦,不如早些回家去罢?前些天我看赵公子也拍了电报来,说纵是你去天涯海角,他也要追的。年轻人,还真是热闹。」 唿吸间喷出的白蒙濛雾气,衬得这劝诫有几分漫不经心。 丁绍芸正在看报,单是笑笑,没做答。 她的目光停在了豆腐块似的gg上,却是北地一个小城在招教国文的先生。 翌日,丁绍芸给表姑留下张字条,收拾好东西辞了工,捏着薄薄一小沓薪水离开了北平。 好不容易到了地方,才知道那处是不招女先生的。好在管事的心善,见丁绍芸孤零零的一个,多有不易,便替她在临近的村子里寻了份差事。 这一干,便干到了现在。 附近农户的孩子会在上课时探头探脑的巴望,而丁绍芸只要看见,便会让他们也进来。 农户自然是掏不起读书费用的,女人也不收,于是门前偶尔会多上一两枚鸡蛋。 日子过得确实苦,可孩子们脸上的笑总是真的。 就好比文珊这个小姑娘,起初连个名字都没有。因为排行老三,单有个诨名叫「三儿」。丁绍芸从词典里给她起了名,她便欢喜的一张脸涨得通红。 至于天津那边,赵青函赵公子倒是真的来过一次。 他流着泪求达令跟他回去,只有死亡能将他们的爱情终结。但隔日,赵老爷子就派人把他捉了回去,斩断的比死亡还彻底些。 丁绍芸的家里也不总是安生的。 或许有人做通了丁老爷的工作,他再不肯直接和顽冥不灵的女儿沟通,单派了丁二太太出马。 丁二太太大字不识一个,只能去求帐房先生写下一封封情真意切的家书。 「赵公子前些日子成了亲,娶的是总务司司长的女儿董小姐。据说洞房那夜他哭了一宿,若是你在,哪里轮得到董小姐——」 「今儿个府上吃糕点,豆沙馅的,甚是喜人。娘又想起了你,苦命的孩子——」 「还是你有见识,谁能想到赵老爷子投靠错了人,竟失了势,被投到大牢里去了。你没嫁给赵公子便是对了——」 丁绍芸笑笑,折上了一纸家书上的儿女情长。 乡下的时光过得慢。 有时候丁绍芸也会坐在屋子的门槛上,看着齐整的日头直愣愣的落下山去。 那点绚烂的余晖,当真像天津舞厅里永不落幕的灯火似的。 她会想起那段荒唐日子,然后情不自禁的用脚打起拍子,哼起当时胶片里最时兴的歌。直到看见背着猪草的孩子们摇晃经过时,才停下来。 「密斯丁,晚上好——」孩子们吵闹着,又害羞的一熘烟跑掉。 丁绍芸笑着挥挥手,心里前所未有的宁静。 * 而现下,所有的宁静都被眼前这张破碎的报纸打散了,再也聚不成团。 丁绍芸难以置信的翻着报纸,似乎想从字里行间品出些不一样的含义。但那上面写的明明白白,半点不容置疑。 ——宋广闻被枪打死了。 看报纸上的日期,是一个月前死的。 丁绍芸只觉得身下这张破罗圈椅都摇晃起来。她重又站迴风暴之中,眼前俱是倾盆而下的雨,和轰隆作响的雷。 整整三年。 她曾想过男人会捉她回去,但他没有。 她曾想过男人会剋扣她的生路,但他没有。 她曾想过男人会红红火火的活着、无论是开厂还是娶妻,都热闹成天津卫的头一号——他竟也没有。 宋广闻就这么死了,悄无声息的。 他记住了丁绍芸的恳求,没向她寄过一封信、没来见她一面。当真成了讲规矩的体面人,说出口的承诺,落地成钉。 在无数个无眠的长夜里,丁绍芸觉得自己透过欲望读懂了宋广闻。但天亮之后,又好像没有。 而如今再知道消息,竟已经阴阳两隔了。 好像冥冥之中自有预示,她与他初次相会时,男人就坐在行丧的轿子上——只不过这一回,棺椁里抬的是他。 「密斯丁,你怎么了?」文珊忍不住唤道,女人一张煞白的脸吓到了她。 丁绍芸咽了咽唾沫,半晌挤不出一个字。 长久的怨恨与纠结早就在时光中模煳了踪影,留下的那一点怅然若失,让人难以启齿。 「密斯丁?」 女人停了很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文珊,我可能要去趟天津。」 「去做什么?」 「去送一个人。一个……老朋友。」 * 丁绍芸带来的行李本就不多,一个皮箱足够塞得下。更何况她只准备回去简短送一程丧,在天津统共也不会停留几日,所以零七八碎的物件一概没带。 天色将暗时,女人拎着箱子出发了。 村里外出多是坐牛车,一路尘土飞扬,摇摇晃晃,满是牲口味。终于到了小城,才知道这几日去天津的车票早就售空了。 第28页 丁绍芸不想走回头路,无奈的转而去找旅舍。在潦草的住处一连等了三日,连一张哪怕错峰先去北平的二等座都没等到。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卖票的男人边抽香菸边打算盘,眼珠都懒得抬,「谁叫快年底了呢,年后再来罢。」 丁绍芸还在犹豫,身后已有其他买票的等不及了:「你不买就快些走!」 手头钱本身就吃紧,如何能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耗到年后。不得已,女人只能离开。 * 文珊第一个发现丁绍芸回来了。 「密斯丁!」她激动极了,从田头上跑下来,沖灰头土脸的女人挥手。 「大家都还好么?」丁绍芸从布兜里掏出些在小城买的糖来,随口问道。 「都好着呢。」文珊吃的嘴里鼓鼓囊囊,忍不住分享新鲜事,「对了,前日从城里来了个观光客,连着几日在这边看风景,还给了我一块大洋。」 丁绍芸揉了揉她的头:「莫要被骗了去。」 「才不会——」文珊笑着说,突然从远处看到了什么,提高了嗓门,「哎,正说着,他就来了!」 丁绍芸依言抬头。 然后她像蝴蝶标本一样,被钉子定在了原地。 一个玉雕似的男人顺着起伏的田垄走来,姿态极是稳妥。走得近些时,那颗泪痣显眼的让人忘不掉。 「两位早。」他开了口,声音是平和的,「去小螺山可是这条路?」 这厢文珊已经蹦了起来:「你走反啦!小螺山在身后呢。」 「是么。」男人回头,望向影影绰绰的山,好像当真是来问路的,「那打扰了。」 「你停停,可别走迷路了!」文珊是个热心肠,急了起来。 她想了想又道:「我还要把草割完,走不开。要不密斯丁你陪他上山罢,我帮你看行李。」 这个诚恳的小村夜不闭户,人人都没有心眼。大抵外来的人迷了路,村民便是要去带路的,这道理朴素的好像打开天闢地起就是如此。 男人看向丁绍芸,温声道:「也好。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打扰姑娘?」 石子被风吹得在田野上咕噜噜滑动,磨圆了稜角。 丁绍芸压在心里的惊涛骇浪,开了口,声音是哑的:「不会。」 * 男人好像当真是要看山。 两人一口气走出一里路去,才给了丁绍芸攀谈的气口:「二爷,我以为你死了。」 她思虑良久,如此说道。 「我不是什么二爷,而且明明好端端活着,怎么会死了呢。」男人疑惑开口,「姑娘是不是认错了人?可别平白咒我。」 「二爷。」女人停下步,声音抖起来,「别逗我了。」 「我方才说了,我不是什么二爷。」男人低声道,「更不想逗你。」 「那你是来做什么的?专门跑到山坳里看风景么?」 「是。此处的景色极美……」他说到一半,突然说不下去了。 因为丁绍芸哭了。 女人把脸埋进掌间,蹲了下去,将心里所有的委屈、惊恐和不满都发泄了出来。声嘶力竭的架势,震得林子里的枯枝瑟瑟作响。 男人站着,手似乎动了动想伸过去,最终还是停住。 不知过了多久,女人哭够了,站了起来。 她揉揉红肿的眼睛,若无其事道:「我有个朋友很像你,但是他死了。方才想起他,突然有点伤感。」 「节哀顺变。」男人说的诚恳,循礼掀了掀帽子。 小螺山不高,两人在沉默中走的越发快,一个多小时便爬到了顶。 「往下就是来的那个村子。」丁绍芸努力摒弃脑海里的一切杂思,认真做起了嚮导,「喏,北平在南边。听口音,你若不是从天津来的,便是从北平来的?」 「嗯。」男人回復的含混。 「是么。干巴巴的走了一路,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男人没有回答,好像完全沉醉在了山顶的美景中。 丁绍芸知道再套不出话来,嘆了口气:「这时节天黑的早,若是看够了,还是早些回去吧。」 她说完,便打了头阵,转身想下山。没成想石子松动,脚下一滑,竟然仰面栽了下去! 「啊!」 惊叫尚未结束,她已经跌入了温暖的怀抱。那怀抱如此熟悉,昭示着水乳交融的夜和绵延不绝的情。 男人死死抓住她,眼里有未曾消散的恐惧,好像一撒手她便会不见似的。 「二爷。」丁绍芸望向那副熟悉的眉眼。 她低声说,「你来了。」 见对方还要推拒,她便又道:「你就是烧成灰,我也认得出的。」 男人在喉间浅浅嘆息了一声,最终好像认输一般,应了声。 丁绍芸倚在男人的怀里,突然莫名觉得有些好笑:「是因为我说过不要你来寻我,所以你便连自己是宋广闻也不肯认了么?」 宋广闻点点头,又摇摇头。 「我死过一回,人走到阎王殿,干的坏事不够多,又被送了回来。」男人轻声说,连带着胸膛都震动起来,「所以我是他,又不是他了。」 丁绍芸对着这厚颜无耻的评判,若有所思的「唔」了声。 宋广闻续道:「在医院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若是就此死了,这辈子最后悔的是什么。想来想去,应是一门心思守着狗屁规矩,而不知道你离开之后,过得好不好。」 第29页 男人一直觉得,自己是不怕死的——但子弹真的射穿胸膛的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没活够。 丁绍芸在信里说的是对的——没有什么是逃离不开的。 啰嗦的规矩也好,陈腐的宅子也罢,只要他想,只要他敢,他便能离开。 困住他的不是别的任何东西,而是他自己。 所以他来了,顶着旁人的身份。 如果丁绍芸愿意再见他,那是意外之喜。如果她不愿见他——那他便是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无名无姓,看一眼,余生便也够了。 「你在留下的信里说,』也许日后有缘,我们会再相逢于同一条街巷,彼此寒暄问好,也许又会有新的故事发生。』」宋广闻不知看了多少遍,已经能把女人的话完整背出了。 「所以我们如今……算是在陌生的街巷重逢么?」他的言语里带了小心翼翼。 丁绍芸没有回答,突然转了话题:「我方才脚好像崴了。你能背我下山么?」 自然是能的。 宋广闻蹲下,把女人背了起来。那一点甜蜜的负荷跨过千山万水,跨过交替的时代和更迭的人心,承载了男人心里最原始的殊荣。 丁绍芸唿吸间的热气喷在他的脖颈上,吞吐之间,如同山野在吶喊,蓬勃出隐晦的爱意。 二爷的脚步很稳,也很慢,好似捨不得走完这段路似的。 临到山脚下,他突然顿住。 倒不是因为累了,而是因为丁绍芸在他耳边,低声道了一个字。 「算。」她说。 作者有话要说:  小小的故事写完了,鞠躬,后面再更短篇的话,我会全部写好再放上来,就不会出现这种等待的局面了。 我一直觉得欲望是个很迷人的东西。无论是物慾、□□、控制欲、权力欲,都是潜藏在每个现代人身体里的最后一点兽性。而试图逃脱欲望控制的过程,又无异于是人的野性与理性在搏斗,精彩程度相当于都市版荒野求生。谢谢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