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年代文后我成了国宝级科学家》 第1页 [穿越重生] 《穿年代文后我成了国宝级科学家》作者:寸心无疑【完结】 文案: 金玲年纪轻轻便在物理学界崭露头角,后穿成了年代文里的软弱女主,被重生的女配抢气运,最后孤苦而死。 金玲反手就搞定渣男贱女,然后迅速搞起报国大计。 机缘巧合种蘑菇,初中就被组织聘为技术员,后来更是高分考上大学,不但把科研做到世界前沿,还团结其他系的同学,把真菌做成产业。 和医学生联合,她提取了菌菇体内的免疫分子,用于抗癌。 和农学生联合,她巧用病原真菌感染桃蚜虫,使得桃子喜获丰收。 和食品加工专业学生联合,她帮助制造出味美又养肠道的酸奶制品…… 祖国的外汇收入也把外国人馋哭了! 蘑菇种到极致,她转而投身航空航天业。 别人发现不了的漏洞总逃不过她的法眼,有她在的地方,就没有失败! 整个团队奉她坐镇门神。 最后被上头亲自接见,事迹进入课本成了国宝级科学家! 而女配抢走她丈夫后,生意失败,丈夫出轨,子女连书都读不起。 对此,干了很多的金玲攥住女配的手:「二妹,我可什么都没干啊!」 唯一棘手的是,渣男哭着求原谅,书中大佬都想和她搞对象。 金玲:不好意思,我还有个实验要做。 女主没有粗长金手指,有的只是智商和情商以及可爱同伴。 在这个艰苦却又充实的年代,看女主一步步打脸极品、报效祖国。 标亮:1.全文架空,全文架空,全文架空! 一句话简介:从乡村弃女到卫星发射首席专家 立意:信仰决定未来 内容标籤: 打脸 穿书 爽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刘金玲,肖云岭 ┃ 配角:刘慕梅等 ┃ 其它: 第1章 大佬的起点 金玲坐在祖国卫星发射中心的总指挥位。 屏幕上,「红心五号」载人火箭在一片火云中拔地而起,携太空人一骑绝尘冲进宇宙。 同事、战友都在欢唿,记者的激动解说带动全场。 金玲却只在唇角绽放出个淡定从容的笑。 是的,又成功了。 解说员还在大喊:「感谢他们!这是我们第一次带人上天!不可思议!从八、九十年代开始,他们就把我国的航空航天业带入了新的纪元,现在更是再创新高!」 而金玲却只是简短地说了句「谢谢大家的支持」,便抱歉地离开了镜头,回实验室继续研究她的下一个「红心号」。 所有人都敬她是华国航空大业的守门神。 所有人都爱她为祖国奉献一生。 所有人都感谢她为人民的幸福做出的贡献。 当所有人把她夸得好似不是人间物,谁能想到,这位国宝级科学家,原先只是一个被养母家磋磨的农村弃女呢? 1972年。 金玲一醒来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她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 第一,她穿书了。 第二,有人会来要她的命。 后脑痛得像要炸裂。 自己的脑袋现在应该是破了个窟窿,所以才会血流了一地。 她忍住去摸后脑勺的想法,伸手去扒拉脸上的干草,却愣住了。 伸出的手那么小。 这穿书的时机也太不巧了。 就算她穿过来了,一个孩子能做什么? 金玲穿的是本年代文,写的是女配重生夺走女主气运,成为新女主的故事。 上一世女配重生之后,抢走了女主那后来会成为华国东区首富的丈夫。 不仅如此,女配还当面炫耀,说男人爱的是自己,真爱无罪,随后又对女主进行打压。 导致原本可以步入人生巅峰的女主郁郁而死,甚至连她的子女都被女配弄成了抑郁症,最后携手跳楼了。 嗯,金玲穿的是倒霉透顶的原女主 。 现在的情况是,原身现在为救女配搞得头破血流,而女配却可能要回来杀她。 对此金玲倒是起了兴致,她想知道能对一个孩子下这样狠手的人到底长得是圆是扁。 于是她准备起身去找人算帐。 却忽然听到了脚步声。 微微侧头一看,是个十岁左右的圆脸小女孩。 小女孩皮肤白莹莹的,两条小辫黑油油,在这个年代算是被养得挺肥的了,一看就很受爹妈宠。 只不过她此时杀气腾腾,步伐毫无犹疑。 金玲好笑。 差点忘了,原女主是小孩,女配是原女主的二妹,自然也是小孩。 熊孩子嘛,可以给机会的!多教教就好了! 一向睚眦必报的金玲难得的大度起来。 金玲手指微动,在地上摸了块刀刃般的小石。 借着残余干草的掩护,她迅速割破胸前的衣裳,又蘸了周边那大滩的血液,伸进衣内划了划。 做完这些,她便闭上眼睛,屏住唿吸。 没过多久,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 「姐姐,你别怪我,你死了我才能过得好啊!」 明明是孩童的音色,话语却让人心惊。 金玲不动声色。 随后,腹部就传来被人用树枝扒拉的微痛。 第2页 这让金玲好笑。 她以为这人是回来补刀的,却只是来确认原身死没死透。 好人不会当,当个坏人也当得这么拉胯。 换做是她,要谁死,还让那人有装死的时机? 是的,这位就是兇手,刘慕梅,这本反套路年代爽文的另类女主,原重生女配。 她和她姐的区别就是,刘金玲是捡来的,她是亲生的。 刘金玲几个月的时候被一直不能生育的养母捡回来,谁知捡回来后,养母第二年就生了刘慕梅,后面更是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养女自然不如亲生的精贵,再加上刘慕梅搞鬼,养父母没一个待见刘金玲的。 虽然他们在外表现得一视同仁,但关起门来,刘金玲就成了弟妹的对照组。 爹妈对她不是打就是骂,吃的穿的更不用说,能不给就不给。 她没早夭,完全是因为有个疼她的二婶。 但其实刘金玲乖巧、懂事又贴心,在村里风评很好。 今天,也就是原身养父四十岁生日这天,刘金玲为救刘慕梅摔倒在这小溪边的石头上,流了满地血。 当时只有刘慕梅在她身边。 可刘慕梅不但没救她,也没喊人过来救她,甚至还在她身上盖上干草,不让别人发现她。 于是原身就这样因失血过多而死了。 死后她才知道自己是文中女主,本可以和首富白头偕老,并且干出自己的一番事业,却被刘慕梅弄得一世悽惨。 这世更惨,直接没活过十一岁。 刚好金玲看过这本小说,拍完戏那天又刚好出车祸死了。 因为原女主曾帮助过这部小说里金玲很喜欢的一个纸片人,金玲便欣然答应帮原女主保护二婶。 能入她法眼的人不多,即使她并不是什么乐于助人的人,也觉得这件事是有意义的。 金玲停止回忆,开始暗暗蓄力。 刘慕梅怕人没死透又折了回来,当然不是来救人的,应该还带了凶.器。 金玲其实对原身这种包子没什么同情心,但现在她接了这个身份,自然不会容忍别人欺负到她头上。 她勐然睁开眼睛,在刘慕梅见鬼一般尖叫起来时把人扫倒在地。 随后她压在刘慕梅身上,不急不慢在她脸上拍着:「让你失望了呢二妹,真是不好意思。」 刘慕梅被她这突然的」诈尸」吓得面如土色。 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人居然没死! 她明明看这人倒在石堆里撞得头破血流,她还给这人盖了干草。 她不救,自然也不想让别人救。 而且刚刚,她从头到尾就没看到这人唿吸! 所以这一切,居然是她故意装出来的吗?! 刘慕梅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惊恐。 大姐一向是蠢笨的,一天到晚就知道把善良挂在嘴边。 可今天怎么回事? 她是装的吗? 为什么装? 上辈子没发生过这事啊!难道她发现自己是重生的了,所以故意设计报復? 不,不可能的! 刘慕梅的唿吸粗重起来,眸中精光闪过,悄悄把手伸进裤子口袋。 正要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一只手却早已先伸进她裤兜。 刘慕梅就这样看着本该奄奄一息的人面上挂着微笑,把那寒光四溢的东西从她裤兜里拿出来,悠闲地放在手里试了试锋利度。 「还真的带了刀啊?带了就趁早用啊,你看,就因为你孬了这么一下,就错过机会了。」 「不过这刀子可真小,太大的不好带出来吧?毕竟你可是要来杀人的,不能被村里人看见。」 她看见刘金玲把那刀子拿在手里翻看,又笑了起来:「算了,小就小一点,将就着用吧。」 刘慕梅冷汗顿时簌簌然如雨下。 什么将就着用? 谁将就着用? 用在谁身上? 刘慕梅的胸廓极速起伏。 刚想呵斥,而那刀尖却已经对准了她的瞳孔! 惊恐唿啸而来,她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爆了。 她不想变瞎子,她也不想死,还有那么好的未来等着她! 她会吃香的喝辣的,比村子里,不,比整个红山市的女人都要过得快活! 所有人都会羡慕她,她会把所有人的自尊都踩在脚下! 尖刀在眼前放大,刘慕梅觉得自己心都要跳出来了,她本能尖叫起来「啊啊啊啊!」 就在她以为自己眼睛要被废的时候,她姐却手一歪,低声道:」哎呀,真讨厌,手滑了!」 刘慕梅这才松了口气,像是跌下悬崖后终于安全落地。 谁知那小刀却弧线一转,落在她的左手手指。 血瞬间就冒了出来,五指连心,剧痛唿啸而来。 刘慕梅又尖叫起来。 那叫声在这山脚的溪边迴荡,惊起漫山飞鸟。 她从来没像现在这么害怕。 到底发生了什么?! 刘金玲居然敢割她?这不可能! 刘慕梅是疼得直想打滚,金玲嘴上却继续补刀。 「二妹,我说过了吧?别乱玩,流血的时候,可是很痛的哦!就像我头上这样。」 刘慕梅一口气差点提不上来。 她是故意的!她在发难! 刘慕梅咽了口唾沫,极力保持镇定。 第3页 她虽然是十岁孩童的模样,灵魂却是个重生者,当下决定先获得自由再说。 于是她看向刘金玲:「大姐,你放开我!」 「好的。」 金玲听着远方的动静,爽快同意,并真的起身放开了她。 「嗯?」 刘慕梅有些懵,怎么突然又这么好说话? 好在至少是自由了。 刘慕梅她死死盯着面前的大姐,想知道对方又在打什么主意。 却见方才恶鬼一样的大姐双眉耷拉,肩膀如同惯常那样灰熘熘缩着,眼里全是当初被爹妈训斥时的恐慌。 刘慕梅暗暗松了口气。 是了,她姐是个怂包,怎么可能突然硬气起来? 刚才发生的一切应该是这人流多了血,头脑不清发疯呢。 金玲恢復软弱,刘慕梅自然就要抢回山头。 她惯来以欺负这人为乐子,哪里容这人这样对她? 当即抬腿就朝金玲踹去。 金玲嘴角几不可见地微微一勾。 刘慕梅欺负原身的标志动作就是抬脚来踹,果然现在也是这套路。 她暗笑鱼上了钩,故意转身,用嵴背去挨,只不过在背部微痛时就闪身离开,扑倒在地。 刘慕梅一见她这样,更确定她还是那个怂包。 她心里一舒畅,更加嚣张,骂道:「敢跟我槓,看我不打死你!」 就在这时,突然一个声音响起:「你要打死谁?!」 刘慕梅一愣,转头见一个穿着花布衬衣的女人精瘦瞪着她。 那女人在见到地上的刘金玲以后,勐地嚎了起来。 是二婶,平日里最护着大姐的二婶! 刘慕梅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她二婶蒲扇一样的巴掌就甩了过来。 「小畜生!平日里在你妈那编排你姐也就算了,你把她打成这样?!你怎么这么恶毒!」 刘慕梅先是被金玲打,现在又是被自己这彪悍的二婶扇耳光,整个人都懵了。 她忙解释:「二婶,我没有,是姐姐她自己摔的。姐姐她好着呢,刚刚还爬起来打我!」 「放屁!她打你?你刚刚还叫嚷着要打死她呢!我可听得清清楚楚!」 刘慕梅气得要命,她恍惚觉得自己又被阴了,却不敢相信。 大姐那一眼看穿的性子,哪能有这种心眼? 而且她怎么会知道二婶会带村里人到这种偏僻溪边来? 但事情已经到这一步,她只能利用自己的孩童身份。 她故意哭了起来:「二婶,我那是跟姐姐闹着玩的,她刚刚起来打了我,后面又趴着不肯起来,我就吓吓她。她哪有什么事,她刚刚打我的时候力气大着呢!」 说完指了指自己左手上的那条血痕。 这时,躺在地上的刘金玲呓语起来。 「二婶……二婶……妹妹是不是不喜欢我?」 「二婶……我心口疼……」 既然是小孩,就用小孩的玩法吧! 这话一出,正帮金玲检查伤势的一位村里人狐疑道:「伤在后脑,心口怎么会疼?」 大家一想,确实啊。 细细一看,好傢伙! 只见金玲除了后脑的血窟窿,胸前衣服也破了,几道长长的血痕从破口露出。 这明显是被人故意用石尖碾破的啊!还带着红色岩石的碎屑。 这怎么能是她自己摔的呢? 一个人能把自己后脑勺摔出血,能同时把自己胸前摔出血来吗?难道自己吃饱了撑的在乱石堆中翻滚? 还爬起来打人? 血都流成溪了,没死就是好的了! 一时间群情激奋。 尤其是她二婶,气得眼珠子都红了,指着刘慕梅大骂:「还说不是你打的!这么恶毒,我要报公安!」 第2章 一个也跑不掉 金玲躺在地上,心里冷笑。 刚才她故意划破衣服并在胸前沾血,就是为了现在。 原身一向乖巧体贴,知道这大家都来吃酒的日子,二婶却没看到她在家,肯定会担心她。 所以她跟刘慕梅来这里摸鱼的时候,是向二婶报备了的。 刘金玲的二婶王红平日里和他们住在一个屋檐,别人不知道的事她清楚得很。 比如刘金玲受欺负的事。 总之王红早就不把刘慕梅当小孩子看了。 原身出来的时候王红就担心不已,放下手头的活准备追出来的。 金玲从一开始就知道她会来。 村民们则是日子寡淡,见她那风风火火明显有瓜吃的样,怎么会不跟过来? 所以刚才听到这些人的动静,金玲就知道怎么做了。 刘慕梅最虚荣,而且最嫉妒刘金玲。 所以不管是原书还是今世,都到处立善良乖巧的人设。 金玲就是要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她辛苦设立的那层皮给扒下来! 果然,村民们带着难以置信的神色,开始对刘慕梅指指点点起来。 「慕梅啊,你不是挺好一孩子吗?怎么做这么恶毒的事?」 「是啊,你姐也是个乖巧的,平日里带着你和你弟弟们,你再怎么的也不能这样对她啊!」 刘慕梅哪被人这样说过,当场脸就红了。 这时,她妈徐桂枝冲出来把她揽到怀里,沖王红骂道:「怎么就说是我闺女打的?我闺女这手也破了呢!肯定是金玲先用爪子抓的她!她比金玲还小一岁呢!」 第4页 这话说得难听,慕梅是她闺女,金玲就不是了吗? 不过大家也能理解,亲生的自然更重要。 而且一部分村民也露出了狐疑神情。 是啊,慕梅从小可人,观音座下的童女一样又漂亮又乖巧,还善良,应该不会做这种事。 慕梅的外婆也上前作势要打王红,说她血口喷人,这么小的孩子哪有那坏心眼? 刘慕梅最小的舅舅徐天明更是跳脚,骂金玲:「你个爹妈不要的晦气东西,我姐好心好意养着你,你不但不领情,还打起我家梅梅来了!」 金玲眼皮微微一动。 哦豁,这不是刘慕梅最喜欢的小舅舅嘛! 不要脸的色中饿鬼,平日里就喜欢磋磨原身。 在没人的角落,他对原身非打即骂,要么就是摸来摸去,是原身逆来顺受性格养成的罪魁祸首。 来得正好,正烦对刘慕梅的处罚重不了呢! 金玲心里「你死了」,面上睁开朦胧泪眼:「小舅舅……别骂我……我错了,我不该拿二妹的东西,你帮我还给她……」 徐天明一听她居然拿了慕梅的东西,更是火冒三丈,骂骂咧咧走了过去。 「拿我梅梅什么东西了?交出来!」 金玲嘴巴动了动,却「说不出话」。 徐天明便蹲在她身边去听。 金玲「艰难」抬起脖颈,凑到徐天明耳边,用只有两人听到的声音-- 「你个鸡鸡比扒耳勺还细的蠢货,一辈子不孕不育、儿孙满堂!」 她音量小,却字字带刺,语气揶揄,甚至带着笑意。 徐天明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 等他明白其中含义,顿时血沖头顶,抬拳就来打金玲。 金玲惊叫一声,身子一侧,以一个极其刁钻隐秘的角度愣是躲过了那拳风。 但她还是雪雪唿痛起来。 而在不远处村民眼里,就是徐天明打了她! 一伙人顿时涌了上来,把徐天明拉开。 王红当场一巴掌就甩在徐天明脸上:「畜生!她也是你外甥女!」 徐天明被人拉住,躲不了,结结实实挨了这一巴掌,面上立马起来几道红印子。 刘慕梅见最心爱的小舅舅被打,当即心里被人戳了一刀似的。 她这舅舅对她那么好,前世连命也愿意给她! 而且她舅舅必须好好的,她还有重要的东西在舅舅手里呢! 于是她赶紧跑过来扒村民的手。 村民们知道她平日里最喜欢这个小舅舅,现在小舅被打,想来她心里也不好过,就把徐天明放开了。 而这时,徐天明的老娘早和王红扭打在了一起。 徐天明是他爹妈老来得的唯一儿子,儿子被打,当爹妈的恐怕得心疼死。 王红一开始还占上风,到徐桂枝加入之后就渐渐败下阵来,后来又加了刘慕梅几个姨…… 没过多久,她被揪住了头髮,眼看就要被按在地上打,村民们救都救不出。 金玲见状,微微一笑。 于是大家忽听得一个细弱的声音:「小舅,你东西掉了。」 众人一看,金玲好看的凤目虚弱地眯着,面上血污尚在。 此时她冷汗岑岑,五指也是松的,只用了的掌心托着一样东西。 徐天明想也不想,把她手上那东西抢过来,还狠狠瞪了她一眼。 正要塞回裤子口袋,反应过来似的突然一愣。 却已经来不及了。 他的手被一个婆子攥住了。 「杀千刀的,这不是女人的裤头吗?!嚯!还绣了片竹叶子!」 一听这话,徐天明本能往后退了一步。 这时而旁边看热闹的一个小姑娘傻乎乎问她妈:「妈,那是我裤头!我今早晒在院里的,怎么在他那里?」 说话这姑娘叫刘竹,今年才十三岁,是村里顶顶好看的姑娘。 自己的裤头自己怎么会不认识,但出现在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手里,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她妈脸红成了猪肝,忙打断女儿:「你别吱声!」 稍通人事的都看出来了,明摆着徐天明偷姑娘裤头。 真不要脸! 村里的汉子妇人们暴跳如雷,那刘竹妈更是豹子一样扑过去把把徐天明抓住,乱拳在他身上飞舞。 徐天明还想还手,哪比得上干农活的妇人,被打得「嘶嘶」唿痛。 刘慕梅见他又被打,惊叫起来:「小舅!」 刘竹妈仍是不服气,被人拉着不能再打这畜生,便说要把徐天明扭送公安。 徐天明见事情已没了转圜余地,死猪不怕开水烫,干脆沖刘竹喊:「明明是你给我的,你还非要我和你睡觉哩。你反正名声毁了,嫁不出去了,老子好心,捡你当婆娘吧。」 刘竹一口浓痰吐他脸上:「呸!我嫁猪嫁狗都不嫁你这个偷儿!」 村民们也帮腔:「徐天明,你这话一听就是屁话,人一个水灵灵的姑娘,求你跟她睡觉?美不死你!」 「就是,人小姑娘不像你这么腌臜,人怕是连人事都还未知呢!」 徐天明根本不怕村民们,还拿一双鼠目去睨那刘竹。 突然,他跪在了地上。 是他爹捡起地上碗口粗的木棍,给了他一棍。 徐天明猝不及防挨了这一棍,半晌起不来。 第5页 待他起得来了,要和他爹对打,他爹已经又给了他好几棍子。 父子俩随即满山漫野追着打,场面十分滑稽。 最后徐天明被打得伏在地上,一双腿都拐了。 刘慕梅哪见得她小舅这样,心都要碎了。 她喊她外公别打,嗓子都喊哑了。 徐桂枝更是,见小弟被打成这样,过去拉也拉不住,当场号丧一样号了起来。 而她外婆直接昏死过去。 但徐天明他爹敢停手不打吗? 不敢! 这事要真闹到公安哪那去,流氓罪就坐实了,那是要坐牢的啊!搞不好还得枪毙! 一开始想着还不如自己打,好让村民们看在孩子可怜的份上,打消报警的念头。 但徐天明自己找死,把人家闺女编排得那么不堪,要让刘竹妈真的消气,可不得把他往死里打嘛! 生怕打轻了! 金玲听着刘慕梅的撕心裂肺的哭声,嘴角微不可见地扬了扬。 利用敌人现状搞事她最擅长了,简直绿茶的被动技能。 书中的今天,徐天来村吃酒,却绕到刘竹家偷人裤头。 明天,他就会去刘竹家用这裤头威胁刘竹爹妈把女儿嫁给他,从此开启刘竹半生厄运。 为什么要这样对刘竹,因为刘竹对原身好,以后会帮原身。 刘慕梅自然不会让这样一个人好过,刚好她舅本就想把刘竹搞到手,所以她就帮她舅想了这么个馊主意。 这俩狼狈为奸,许多利益纠葛,金玲自然是不介意把刘慕梅的左右手都砍掉。 不过她更想告诉刘慕梅,留点眼泪待会再哭。 到她了。 第3章 鸡飞蛋打 徐家这边鸡飞狗跳,村民们再看金玲那可怜样,对比之下就有了新的想法。 刘慕梅手上的伤总不能是她自己打的。 可金玲虽脾气是有点怪,秉性却也是真的善良。 平日里见村里谁有个头疼脑热的,就会帮这家干活,从来没跟人红过脸。 况且她又胆小,别人打架的时候都是站得老远,只敢轻声劝一句「别打了」。 反倒是一直和徐天明混在一起的刘慕梅…… 近朱赤近墨黑,保不齐这丫头也被带坏了呢! 正不知信谁,王红忽然叫喊起来。 「哎哟,金玲,你哭啊!你怎么没声了!」 众人这才察觉不对。 他们刚来时金玲还是哼唧着的,这会儿许久没听到金玲的哭声了! 围过去一看,女娃儿出气多,进气少,仿佛轻轻一碾就会变透明。 连那双飞扬的眼尾都耷拉下来,右眼角那点小红痣也像是蒙上了灰。 她二婶这下更是忍不住了,丝毫不顾她养母的面儿,指着刘慕梅就是一通骂。 「你还狡辩,你指甲缝里是什么!平日里磋磨你姐也就算了,今天居然把她往死里弄!她要是死了,不管是不是你打的都怪你!你就是杀人犯!」 指甲缝? 刘慕梅一看,自己右手食指上确实有一层红岩的碎碎。 她很纳闷,她又没去拿石块,怎么会有这个呢? 突然,她想起来了。 刚才刘金玲压着她的时候,把她手指往地上磨。 这里是衔玉山脚下的小溪边,有很多因为风化从山上落下来的红石碎片。 她当时还以为这人是在折磨她的手,没想到居然是为了这个! 顿时一股凉意直蹿脑门! 她这大姐有问题! 难道也是重生的? 不,刘金玲个懦弱玩意,就算重生也不可能有这心眼和手段。 她不是刘金玲,她是别人! 刘慕梅突然有个荒唐的想法。 这想法让她更加惊恐。 她勉强维持冷静,伸出受伤五指:「是姐姐打我,她还拿刀把我割出血了!你们看嘛!" 「我没打她,她跌在石头上才这样的。她刚刚还把我压在地上打,我起不来,就只能在地上乱扒拉,才沾了这些石头屑。」 说着伸出被割伤的左手。 村民们一听,原来这不是指甲抓的啊! 再一看,细细一条线,很齐整,确实不像抓的。 这就匪夷所思了啊,两姐妹,怎么还动了刀子了呢! 再看金玲那副快死的样子,大家纷纷涌起一个恐怖的想法―― 这可能不是简单的孩童打架! 村支书汗都下来了,赶忙喊大家送人去医院,他不想再扒真相了。 这时,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白净少年拨开人群走了过来。 「梅梅,你怎么回来了?我到处找不到你姐,前面那尖叫不会是你姐出事了吧?你还偏说她被蛇吓到,先回家了。」 说着见到地上的金玲,便惊讶道:「咦?金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平子哥……」 刘慕梅目光闪躲起来,却说不出话。 村民们再次炸了。 有人问那少年到底怎么回事,那少年便慢慢说了起来。 原来他带俩女娃来这摸鱼,自己去上游摸大鱼,放两个小的在下游。 后来她听到金玲尖叫,便大声问怎么回事,没多久慕梅就来到上游,说是她姐姐遇到蛇跑回家了。 他便也带穆梅回了村,在村里没找到金玲,心里惦念,便又来这里,谁知碰到这场景。 第6页 村民们顿时炸开了锅。 敢情这三娃娃一起到这摸鱼,金玲尖叫,慕梅说她被蛇吓得先回去了,俩孩子也回村,结果穆梅又跑了回来? 金玲现在这样,必然不是被蛇吓到,是被推石头上了,那慕梅为什么撒谎? 因为她根本不想救她姐!也不想让平子救! 她为什么不想救她姐?因为人都可能是她推的! 她回来了,又说要打死她姐,她到底是在做什么?! 思细级恐! 怪道平日里他们说刘慕梅是个好孩子,她婶王红就要反驳并编排一番。 敢情这姑娘平日里的善良乖巧真的都是装的啊! 村民们倒吸一口凉气,都用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刘慕梅。 刘慕梅没想到刘平居然会在这节骨眼上出现。 她心里刀扎一般。 明明前世把这人从刘金玲手上抢过来了,没想到重来一次还是这么护着刘金玲! 心上人帮前世的妻子,村民们又那样看她,她辛苦设立的人设就像个笑话! 她气到失去理智,要去打金玲。 金玲却暗暗瞥了刚才那少年一眼。 嗤!男主果然和原着里一样,女主这么小他都能起龌龊之心! 是的,刘平就是书里的男主。 男主并不是什么好男人,他是村里着名二流子的儿子,从小也不知道妈是哪个,性格表面上算是老实,甚至因为长年待在城里,有些儒雅的意味。 不过他骨子里却好.色又暴力,只是靠胆子大,老婆好,倒是被他站在了时代的风口,发达了。 他成了市首富,娶了刘金玲,只不过后来就出轨了刘慕梅。 金玲其实早看到刚从村里过来,躲在人群后的他了。 她那时躺在二婶怀里,穿过人缝对上这人的视线,用湿润的眸子盯了他几秒。 于是这小色痞就站出来帮她了。 不过他出来说的这些也是事实。 所以刘慕梅没有,也不敢再反驳。 村里人一看,彻底懂了。 真是刘慕梅干的啊! 于是骂得更难听了。 「我们村居然出了这样一个人,真是怎么也想不到啊!」 「 这可真是豺狼朝羊堆笑脸 —— 阴险歹毒了!」 刘慕梅辛苦设立的完美人设算是完了。 她现在难过得恨不得把头往地上撞! 但金玲却还没玩够。 她做出那因失血而神志不清了的样子,手在布褂兜边胡乱摸索。 王红见状,忙伸手进去帮她拿,拿出来的却是一把小铁刀。 再看金玲,本就满是恐慌的神色更是变得要癫狂,连语气也急了,还拼命想抬手要来把那刀挥开。 「妹妹,不要你的刀,你拿走,妈会骂我……」 「不说出去……你没想扎我……对,我不说……」 王红简直给气疯了,把那刀子拿给村支书,嚎啕大哭。 「啊呀你们看看,谁信吶!这么小的孩子对人用刀子,还把兇器放人那里,好让自己脱身吶!」 「我王红算是白吃了这么多年饭了,居然没个小丫头有手段!可怜金玲性子憨,受了天大委屈都不敢说!」 村民们自然也知道怎么回事了,看向刘慕梅的视线更加鄙夷。 刘慕梅差点一口血吐出来。 刘金玲在胡说八道! 她哪里推了她? 是这人见她快要滑倒在水里,就来拉她,自己没站稳,跌在石头上的! 她忙对村民说出真相,并继续强调:「她没事,她刚刚还起来拿刀划我手!」 村民:「血都漫了山了,她哪还有力气起来划你手?!」 刘慕梅直接瘫了。 突然,她癫狂着沖金玲大叫起来:「你是鬼!你不是我姐姐!」 说着又沖村民挥手:「她被鬼上身了,别信她的!」 又去搂她妈的脖颈:「妈!她不是大姐,她是鬼!」 徐桂枝见二女儿被骂,本来还想说什么,想想从前她在自己这儿告金玲的状,便有些心慌。 她这二女儿从小就成熟,有时候说的话像大人一样的,根本不像其他小孩。 本来她还觉得挺自豪,现在一想,自己这女儿挺邪乎,跟别人不一样,兴许真做得出这事。 看到自己妈眼里的狐疑和恐惧,刘慕梅更是气急攻心,身子微微抖了起来。 这时有人问村支书,小孩犯法坐不坐牢? 刘慕梅顿时眼前一黑。 坐牢? 昔日那么喜欢她的大家居然要送她去坐牢? 不! 她赶忙跺脚辩解:「不是,真是姐姐自己摔倒的,我以为她死了,怕她被太阳晒,还给她盖了干草,我也没打她。」 「还盖了干草?」众人只觉自己三观再次被刷新。 盖干草干什么? 鬼才信是为了不让她被太阳晒,要真怕她被晒,为什么不回村叫大人? 以前她家里养的鸡掉到粪坑,她还知道要叫她妈给捞起来呢。 自己姐姐流这么多血,她回了村了都不告诉大人,反而自己带着刀子跑回来,这心思不是显而易见的嘛! 但毕竟这么小小年纪,照理应该做不出这事…… 突然,王红的声音响了起来:「你没打她?那她背上这足印子谁的?」 第7页 王红哭着把金玲翻过来,指着她衣服上的脚印。 这年头大家都穷,又是夏天,孩子们都不穿鞋。 那明显是个小脚丫子,在污泥中踩过,踏在身上,印子极其明显。 众人把刘桂梅抢出去对比了一下,好傢伙,完全吻合! 他们倒吸一口凉气,久久不能说话。 借着刘平在上游的空档,把自己姐姐推倒在这锋利的石碓里。 见人流了血,不叫人反而用干草盖上,还不让刘平知道。 一个人跑回来想再补上一刀,金玲反抗她就用脚踹。 这居然全是一个十岁小孩干下来的事! 人们沉默着沉默着,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直到刘竹的哭腔打破宁静。 「和你舅舅一样都是坏痞子!」 于是众人勐然惊醒,都指着刘慕梅和徐家人骂了起来。 刘慕梅傻眼了。 就说刚才刘金玲怎么突然那么爽快放开她,还受着她那一脚,原来都是故意的,都是为现在做准备! 太可怕了,一切都仿佛被她掌握得死死的! 她不知道,金玲前世混娱乐圈时最擅长给人下套和拨弄人心,处理现在的场面,简直信手拈来的事儿。 刘慕梅再见从前那样喜欢自己、呵护自己的村里人视她如洪水勐兽,简直万箭穿心一般。 她呆呆看着大家把大姐放上牛车,簇拥着一路朝镇卫生院而去。 那一声声的「坏痞子」、「送劳改」让她当夜便发起高烧,疯狂呓语。 她妈说她是中邪了,还想请神婆。 被村支书骂了个狗血淋头。 「新时代了,要摈弃封建糟粕,你却公然宣扬迷信!慕梅年纪小说什么鬼附身之类的蠢话就算了,也没.qへq.人会真会送她去劳改,你一把年纪了,是想去尝尝滋味?」 「五好之家的名额也不能给你家了。你以后最好一碗水端平,对金玲好些,别以为她是捡来的,就可以随便打骂,我们可都看着呢!」 徐桂枝一屁股就坐地上了。 第4章 我喝糖水你挨骂 金玲在卫生院住了一个多礼拜才回去。 期间村支书带来了慰问品,还叮嘱她不要怕。 支书说,现在不是那旧社会了,人人生而平等,就算是捡来的孩子那也不该受委屈。 徐桂枝就在旁边听着。 养母干笑着点头附和,目光却淬了毒般朝她扫来。 金玲吃着白糖水儿,陶醉地眯了眯眼睛。 她能理解这些手下败将的痛苦。 「五好家庭」这煮熟的鸭子飞了,作为奖品的一百斤大米也就跟着飞了。 一百斤啊,在这个年代,差不多是一个人一年的口粮! 而且还是大米,不是难以下咽的杂粮! 这还是肉眼可见的利益,隐藏的利益更不用说。 拿了「五好家庭」就有机会去市里参加进一步评比,这要是在市里再拿了奖,奖品的级别又不一样了。 再者如果拿了「五好家庭」,一家人就可以大摇大摆横行村里了,现在? 现在听说一家人只要出门就是冷眼。 刘慕梅就更是了。 自从发烧后,她就有些神神叨叨的了,这种时候也敢一口一个「有鬼」地到处说。 惹得村里人见她一次就要拿公安吓她一次。 家里有小孩的,最喜欢当她的面叮嘱孩子不要跟她玩。 甚至她出门熘达,要是离哪个孩子近了,人爹妈抱走孩子的同时,反手就扇她一个巴掌。 刘慕梅是准备继续被人仰视的,现在却成了个笑话,于是愈加疯癫。 她经常是不睡觉的,天天说床头有鬼。 村民们更是好笑。 没见过这么点大的孩子吓疯了的,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徐桂枝没办法,其他亲戚都不愿意和她家牵扯,于是她只得把刘慕梅送到了隔壁村外婆家。 自己的亲女儿自己不能陪着,还得看支书的眼色,天天过来服侍金玲。 但金玲知道,其实刘慕梅外婆家现在也是愁云笼罩。 徐天明偷人内裤被他爹打断腿的事在十里八乡传遍了,在镇中学更是出名。 他俨然被传成了个流氓,被孤立、被笑话、被打压,自己扛不住,灰熘熘退学了。 徐家还有个女儿本来是等着说对象的,弟弟得了这么个「好」名声,连选对象的底气都弱了。 这位小姨反正也是每天埋怨徐天明煳涂,埋怨爹妈平日里惯着弟弟。 总之两家都是鸡飞狗跳,只有金玲每日吃了睡、睡了吃,把刘家的医药费流水一样花。 她还没见到那个人,所以就算吃着喝着,也没心情给徐桂枝好脸色。 不过徐桂枝也不是吃素的。 只要来探视的人一走,她就骂金玲是白眼狼、讨债鬼。 金玲不理她,倒是想起来一件事。 原身是个弃婴,被捡到的时候手腕上有亲妈给她的一副红缎编的手绳,上面挂了颗金铃铛。 这也是徐桂枝愿意养她的原因之一,那可是金子啊!值钱! 原身的名字也是这么来的,只是上户口那人错写成了刘金玲。 后来这金铃铛就被徐桂枝拿走了。 金玲打算把东西拿回来,顺便把户口从这家移走。 第8页 和这帮蠢货在一起,她倒是不怕自己被带蠢。 但她以后是不会继续落魄的,她不想给这家人以后吸她血的机会。 这事她已经跟王红说了。 王红惊讶极了,还说她是异想天开。 毕竟是人家养了十一年的,哪有养女提出要分家的道理? 政策上的困难就不说了,更重要的是,别人会怎么看她? 她不被乡亲们的唾沫星子淹死才怪呢! 金玲想到这里,把小脑袋从搪瓷缸里抬起来,眼睫一眨后,神情急转直下,惨兮兮问村支书:「支书伯伯,我真的和他们是一样的吗?」 前几天她听人说支书那五岁小儿子这两年都咳嗽气喘,找不到原因,去卫生院打针吃药也没用。 金玲便告诉他,带孩子去找专门看鼻子的医生看看。 这一看,好傢伙,居然是鼻后腔有只死的甲壳虫,都已经化了,只剩下一层壳,和鼻腔的肉长一起了! 这鼻子和咽喉又是一起的,刺激咽部,可不就要咳嗽嘛! 那东西拿出来当天,孩子就不咳嗽了。 支书对金玲感恩戴德,所以分外照顾。 支书方才还见金玲原本喜滋滋喝糖水。 金玲长得好看,那张恢復些血色的小脸精緻出挑,飞扬的凤眼和粉嫩的嘴唇又那样灵动。 支书越看越喜欢,却见她现下露出这种三分憧憬,七分的害怕样子,顿时心疼得要命! 他心想,要不说徐桂枝夫妇是棒槌呢,这么漂亮又懂事的孩子,进他们家是他们走了狗屎运,他们俩偏就不待见! 村支书极尽疼惜地摸了摸金玲的脑袋:「是的,你是个好孩子,不比别人差。」 金玲眸中泛起泪花,一双小手紧紧绞在一起:「既然是平等的,为什么弟弟妹妹他们都有亲妈疼,我却没有呢?」 说完小猫似的抽泣一声,抱着村支书的腰,也不敢大声哭,就那么让眼泪无声濡湿他的衣裳,瘦削的小肩膀微微动着。 村支书的心再次软成浆煳,一边摸她黑亮的头髮一边安慰:「桂枝就是你妈妈呀!」 说完又皱了皱眉,看向已经拿起扫帚一脸兇相的徐桂枝。 这母老虎配吗? 不怪他这样想。 那天他和村民一起把金玲送过来,医生给她检查身体,才掀开衣角,就沖他们发飙了。 「怎么搞的这孩子?浑身上下没一处好肉!是不是虐待?我们要报公安了!」 结果公安真来了。 要不是许桂枝死不承认,再加上金玲帮着说好话,她就进去了。 但经过这事,谁还看不透? 可怜的小金玲,因为不是亲生的,平日里不定挨了多少打呢! 连她二妹都敢起弄死她的心思,她以前的日子得多苦! 可怜这孩子善良,还帮她养母说话! 想到这里,支书瞪了一眼拿扫帚准备打金玲的许桂枝。 徐桂枝被他一瞪,放下扫帚,一屁股坐到地上,撒泼打滚起来。 「哎哟我这苦命的人哟!好心好意养了个白眼狼哟!天天给自己孩子吃米汤,给她吃大米饭,她还编排我不是她亲娘,要去找亲娘哎!」 村支书不理她,只警告她别再欺负金玲。 这时过来打针的小护士一脚踢在她屁股上:「吃饱了撑的坐地上干嘛,平白挡人道。」 见徐桂枝瞪她,又翻了个白眼:「医院禁止喧譁,吵到别的患者要你赔!」 徐桂枝当即没了声。 护士又说她:「扫帚放回去啊!」 虐待个孩子算什么本事,呸! 许桂枝彻底没了脾气,乖乖把那扫帚放回原位。 金玲倒不是不捨得这人进局子。 徐桂枝结婚好几年没孩子,非常焦虑,那时每天跟更年期似的,日子也不好好过。 是捡了原身之后,又有了金子傍身才有了底气,能打起精神好好生活了,还生了刘慕梅姐弟三个。 本来应该至少把原身当人看吧,谁知她被刘慕梅稍稍一挑唆就变了脸,对原身非打即骂,还不忘打击她的自信心,把她害成了个逆来顺受的包子。 要不是有幸站在了时代的风口,就原身这处境和性格哪可能翻身? 但因为这事真让徐桂枝进局子也不现实。 就算原身身上有养母打的痕迹,这年头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多了去了,那徐天明被他爹打断了腿,也没见说要报官的啊! 加上她毕竟喊许桂枝一声妈,公安同志大概率把这事当家务事处理。 所以她是故意帮许桂枝说话的。 既然不能送人进去,还不如在村民和支书那里挣一波好感,给自己个加成buff,指不定哪天有用呢。 好在不管怎样,支书已经同意帮她搞定政策上的问题了,现在就只看某人会不会继续作死了。 几天之后,金玲痊癒,坐着运谷子的车回了村。 北沟村此时正是最活力四射的时候。 头茬水稻已经成熟,金黄稻浪随微风延展开去。 金玲沿着大路进了村,见王红已经在村头柿子树下等着她了,手里还捧了碗什么。 她对这个二婶还是挺佩服的,一个寡妇,却不妄自菲薄,善良又坚强。 只可惜…… 算了,反正她来了,既然已经占用了原身的皮囊,就会帮原身护住这位二婶。 第9页 她远远朝王红挥了挥手,一张小脸笑得明亮极了。 她妈转头过来剜了了她一眼,跳下车一个人气沖沖回家了。 金玲不管她,下车沖王红继续笑得甜蜜:「二婶!」 王红看着这个可怜的女娃。 一张五官清秀的小脸,皮肤白得跟水豆腐一样,眼睛细长上挑,没来由让人觉得贵气。 尤其是那对瞳孔,藏着一汪泉水一样,被这夏日清晨的光一照,闪闪亮亮的。 连右边眼尾一颗小小的红痣都就像是在发光。 鱼入水,春花开,女孩儿那样鲜活,看一眼,能把一天的辛苦都忘光。 再想到这娃平日里的乖巧贴心,王红更是又欢喜又心疼,把那碗凑到金玲嘴边:「这是婶子一早上山给你捡的野菇子,放了点地瓜粉做了汤,你趁热喝了吧!」 说完摸了摸她的脸:「婶子没用,买不起肉,还得挣工分、带爱文,也没法在卫生院陪着你。」 金玲仰脸朝她一笑:「婶,我不喜欢吃肉,我就喜欢蘑菇汤。」 王红抹抹眼角,多懂事的孩子啊,怎么就这么命苦! 金玲低头去看那汤。 莹白的汤汁上浮着棕黄的菇帽。 菇帽本就自带一层晶莹粘液,加上那汤汁又用地瓜粉勾了芡,整个一碗稠稠的。 上面洒了绿白葱花,还没端到嘴边就闻出一股水灵灵的清香,喝一口,绵软柔滑。 那鲜味,比鸡汤还要浓! 她前世是娱乐圈顶流,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 但原身是个愁吃又愁穿的,再加上这个年代物资匮乏,这几天就算是住院,她也仅仅能吃米饭配个咸菜,加个把鸡蛋而已。 就连支书伯伯拿了的慰问品也只是红枣、桂圆、白糖之类的。 她到这里几天,觉得自己简直是在渡劫。 每天都是胃黏膜自己磨自己,连看到地上的草都想拔起来往嘴里塞,做梦梦到的都是前世吃过的东西。 这会儿,她突然吃到山珍,寡淡许久的舌头触到那比肉还要鲜美的滋味,可想而知她有多激动。 再加上这个年代山好水好,那菇子的品质是后世不能比的,心里就更是幸福满溢了。 汹涌而来的满足感让她又想起那个人。 那个人在那人如草芥的年代,到底是处于怎样的心思,把自己的一切奉献出来的呢? 金玲那满是纸醉金迷的心里,突然涌起一股鲜活的情绪。 像一条金色的的河流,高贵又灼热。 就在她被蘑菇汤的热气熏得眼睛有些涩时,突然,一个身影从树梢蹿下:「不许吃我的东西!不然我打死你!」 第5章 你堂姐还是你堂姐 金玲从那股情绪中走出,打量来人。 是个黑脸的男孩,约莫八、九岁的样子,光头、目光兇狠,正拿一根用树枝削成的木剑指着她。 看这横得要死的作风,又是二婶带着的,不会错,肯定是书中那位「二流子预备役」,二婶的独子刘爱文。 刘爱文是文里一个颇有血性的反派。 他其实不是坏种,但因为从小受欺负,才变得霸道。 到了青春期,他更是打打杀杀挂在嘴边,后来见母亲王红被人欺负,就把那人给结果了。 金玲记得那时候他才十几岁的年纪,把她妈活生生哭成了瞎子。 既然是原身拜託的,金玲也不会食言,自然是要把这歪脖子树给绑正来的。 她眸色一转,端着蘑菇汤笑眯眯凑到刘爱文耳边:「你给我吃,我就不把你被徐天明打的事告诉二婶。你不给我吃,我现在就说!」 轻飘飘一句话,却让刘爱文往后退了一步。 刘爱文看了自己妈一眼。 每次他跟人打架,他妈晚上一准不睡觉,坐床头哭。 刘爱文又愤愤地看了金玲一眼。 他这位堂姐对他是挺好的,喜欢带着他,但昨天自己被徐天明的人打的时候,堂姐应该是在医院啊,她是怎么知道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他不敢让妈知道这事。 只能咬牙切齿露出一个假笑:「姐姐,我逗你玩的,给你吃。」 金玲丝毫没有利用小孩爱母之心的愧疚。 是的,她知道徐天明昨天打了刘爱文。 徐天明虽然被打断了腿,但架不住人家贱啊,听说徐爱文来了,拄拐都要出来,带着其他孩子把徐爱文狠狠打了一顿。 这还是原着中一个比较重要的情节。 因为刘爱文平时是原身帮忙看着的。 他被打后,刘慕梅对外大肆宣扬,害原身背上贪玩,不看好弟弟的骂名,被村里人嫌弃,和王红二婶也渐渐生分。 而刘爱文虽然好勇斗狠,但内心其实非常敏感孝顺。 看人下菜这种事简直绿茶本能,金玲不用动脑子就知道怎么做了。 刘爱文看她美美地喝着蘑菇汤。 那动作好看极了,拿着调羹的手比过年他妈熬的猪油还白润。 他心头的气一下子就消了一大半,正巧金玲把调羹餵到他嘴边:「你也吃。」 说完还朝他眨了眨眼。 刘爱文看呆了,以前没觉得堂姐这么让人看着欢喜啊! 堂姐总是呆呆的好欺负,也喜欢一个人偷偷的哭,他打架的时候还喜欢拖他后腿,烦死了。 第10页 刘爱文看着今天特别特别漂亮,特别特别活泼的姐姐,别别扭扭喝了口汤又还给她了。 那样子又乖巧又崇拜又羞涩,和刚才的蛮横比,简直变了一个人! 金玲勾唇一笑:未来辅助,get! 王红见儿子突然这么乖巧,面上笑意更浓了。 文文从小调皮,不爱读书,上学老不去,性子又犟。 她一个人,平日里还要上工,要不是金玲丁点大的时候就帮她带文文,她这日子根本过不成! 但金玲性子软,拿文文没办法,最后都要被气哭。 她这个二婶手心手背都是肉,每次见了都心疼却又无可奈何。 好在现在金玲经歷这事,反而开朗了许多,也不怕文文了,她心里的愧疚也就可以放下了。 王红暗下决心,以后要待这孩子更好些。 三人就这样和和乐乐回家。 路上刘爱文偷偷揪金玲的袖子:「你怎么知道我被打了?」 徐天明因为怕再惊动他老子,打他的时候拉一边打的,没有别的人知道。 刘爱文怎么也想不通姐姐是怎么知道的。 金玲开始胡扯:「用脑子啊!」 其实是她耳听六路眼观八方,情报网这种东西是一定要建立的。 但刘爱文不知道,只知道堂姐这是在说他没脑子。 刘爱文气得半死,刚想打他姐一下,刚好他妈回头来沖他们笑。 刘爱文愣了一下,他妈笑起来看着真让人开心啊! 于是他又看向金玲。 这堂姐突然好像多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总让他想多看一眼。 不过此时他脑子里徘徊的还是那个问题:她到底怎么知道他挨打的事的? 三人一起到了家。 原身家是一个带院子的小瓦房。 说是带院子,根本就是把屋前屋后的荒地用碎石头围起来,垒了个两米多高的围墙而已。 但就是这样的规格,也已经是村里少有的了。 反正自从养父养母把原身捡回来,家里就事事顺利。 比之别家,不是孩子太多,就是干农活受伤,又或是生病,她家倒稍微富庶一些了。 从木门进了院,就是一栋低矮的瓦房。 中间是泥巴地的客厅,左右两边各有一个长条的房间,左边是金玲养父养母家,右边是二婶家。 北沟村所有男人都姓刘,金玲的养父有个年代感满满的名字,叫刘建国。 刘建国平时不管事,干完活就喜欢喝酒遛弯,平时什么都由着徐桂枝搞。 金玲二叔当兵阵亡了。 三叔从小夭折了,便没了这一房,另外还有几个姑姑,都已经嫁出去了。 总之现在这屋子里就住了这两家,分了伙食却没分房子,平日里两家关系也不好。 徐桂枝欺负王红没男人,便对王红明里暗里打压。 果然一进门,徐桂枝正从后院提了一桶井水,见了他们三个,面色一黑就泼了过来。 得亏金玲眼疾手快,不然被个毒妇泼成落汤鸡,一世英明毁在她手上那才是活见鬼。 不过这种事她上辈子也遇过。 那些不经过她同意就围上来的大狼狗小奶狗,被她拒绝多多少少都会恨她,泼个酒什么的。 这种行为在她眼里根本就是管不住情绪,往往让她更觉鄙夷,最后丢脸的还是他们自己。 这会儿也一样。 金玲瞄了一眼围墙缝隙,眸光一闪。 她虽没被泼到,却仍是叫了起来:「啊!冷!」 说完还打了个喷嚏。 门外看热闹的村民立马就沖了进来:「哦豁,真毒啊!女儿才刚出院就用井水泼她!」 金玲暗笑,这些村民知道她今早会回来,恐怕早就等在这好戏了。 人都是八卦的,她非常理解,也感谢他们刚才都在围墙外等好戏上台。 金玲从来是聪明的,绝不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 相比之下,徐桂枝就要气得吐血了。 这死妮子跑多快啊!水哪挨她身了?叫得这么响! 她看着自己这个一脸老实相的养女,实在是不敢相信心里的预感。 那天梅梅说大姐和以前不一样,是被鬼附身了,她还不相信。 现在一看,水还没沾她身呢她就这样鬼吼鬼叫的。 以前就算是大冬天叫她去河里摸螺丝她都不敢哼哼半句的,哪里会这么狂? 真就像变了一个人! 但一想,支书说得也对,新时代了,哪里有什么鬼鬼怪怪的,建国以后什么牛鬼蛇神都被英勇的解.放军赶跑了。 金玲会这样肯定是被王红那个泼妇给带坏了! 徐桂枝越想越气,不敢再跟金玲扯泼没泼到的问题,只对王红和刘爱文破口大骂。 「杀千刀的寡妇,想要女儿自己去生啊!拐人家女儿做什么!自己把儿子养得流里流气,还把我丫头带得在这对自己妈吼叫!」 「你没脸没皮也就算了,还偏上赶着我我姑娘套近乎,不就看我姑娘心好,给你带孩子嘛!倒是会划算!」 「你放屁!」刘爱文当即沖了上去要打架,被王红给拉住了。 「去外面玩。」 金玲看向刘爱文。 刘爱文一愣。 他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姐姐今天不一样。 第11页 那双飞扬的凤眼好像在告诉他,他们一定会赢。 刘爱文第一次没跟姐姐槓,出去了。 只不过当然不会走远,他就蹲在围墙外面从石头眼里看着院里。 儿子走了,王红再也不压着性子。 她这大嫂刻薄得紧,骂人诛心,一吵架总喜欢拿她死去丈夫来说事。 她也不惯着,叉腰就是一阵大骂:「哟!这会说金玲心好了?平日里不都讨债鬼、白眼狼地骂吗?」 「我这当婶子的是教不出好孩子来,可我没教出一个见死不救、提刀杀人的孩子啊!」 嚯,一说这个,旁边的村民可就不困了。 刘慕梅那事才过去没几天,大家都记着呢,一个人一句把徐桂枝骂得面红耳炽。 偏金玲还一脸恐惧地问了一句:「妈,二妹她在家吗?那我今晚可以去村里祠堂睡吗?」 这就是怕自己又被刘慕梅坑了。 村民们那个心疼啊,看把孩子吓得! 于是对着徐桂枝又是一阵指指点点。 徐桂枝被骂得没办法,只得绕回原来的问题。 她指着金玲:「你们哪只眼睛看到我泼她了!她全须全尾的,哪里有半点是湿的?」 村民一看也是,金玲衣服都是干的。 于是有人看金玲的眼神也怪怪的了。 金玲低着脑袋,缩着背嵴,沖她妈抬了抬眼皮又立马垂下去。 右脚在地上磨蹭了一下,又磨蹭了一下。 在医院自然是不好再光就脚,这时她脚上穿着她妈给她的旧布鞋。 徐桂枝见她这样,就更得意了。 「是吧?这死孩子心虚呢!以前多听话的孩子啊,现在学会说谎了,不是被我这黑心的弟妹带坏,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 众人一想也是,那是金玲啊,全村最乖的就是她了,不说话就算了,一说话必定句句实话的! 今天怎么的?撒起谎来了? 天天跟她二婶的儿子泡在一起,那孩子最调皮捣蛋的,嘴里又是个没真话的,以后就是当二流子的料! 于是大家又纷纷指责起王红来。 王红不动声色,她最是了解金玲的,这孩子被她妈一吼,就不敢再说话的。 她见金玲那脚挪来挪去,心里便明白了三分,蹲地脱下那鞋一瞧,好傢伙,底子都碎成豆腐渣了! 外面看起来鞋子还是干的,其实里头已经湿了。 夏天虽气温高,但这是井水啊! 金玲大病初癒,一大早坐车回来被日头照一路,这一冷一热,最容易着凉了! 王红把鞋子给大伙看了,随后又把徐桂枝骂得说不出话。 村民们包括刚才嫌弃金玲的都过来安慰金玲,嘴里仍是骂徐桂枝。 「多坏啊!咱们都做了鞋让支书带去卫生院给金玲穿,谁知到头来还是穿烂的!」 「嗤,怕是被徐桂枝留着给刘慕梅那小骗子穿呢!你们都白费心了!」 「也可能是支书没送去?」 外面路过的村支书:「???」 金玲嗫喏:「谢谢婶子奶奶们心疼我,鞋子支书伯伯带来了的,我妈给我穿过了,她说太精贵,等过年再给我穿。」 「你们不要怪我妈,都是我不好,泼到一点点水就这么娇气。」 那些妇人忙安慰她:「哪怪你呢!那冷不防一盆凉水泼过来,大人都要叫一声!」 「就是!虽没泼湿衣服,但寒气最容易从脚底进身了,明知道你鞋子破还泼你水,真狠,你快进屋换一双吧!」 金玲看一眼她妈,缓缓摇了摇头:「我喜欢打赤脚。」 众人一看孩子眼里的害怕,谁还会不懂? 哪里还有得换?她妈哪个夏天给她鞋子穿了? 不过也能理解,毕竟刘慕梅和两个弟弟夏天也不穿鞋。 可冬天那三孩子有鞋穿啊,碎棉布缝的棉鞋,暖着呢! 金玲呢?细细一想,下雪连天都是穿草鞋! 前几年他们没留意,毕竟这年头谁家不是过得紧巴巴? 但金玲被家人虐待的事一出,很多东西看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于是有那看不过的又阴阳怪气说了句:「还过年穿,过年就穿在你弟弟妹妹脚上了!怎么就这么偏心!」 村支书走进来,摸摸金玲的脑袋,朝徐桂枝冷冷一笑:「桂枝同志,我跟你们队长说了,明天上工你割东头那块稻子!」 徐桂枝一个趔趄差点没给他跪下。 东头的稻田蚂蟥出了名的多。 那蚂蟥好吸血,趴在你小腿上一点感觉都没有的,等有感觉了,开始痒了,蚂蟥的肚子都被你的血给撑大了。 这年头一滴血多难养,吃几个月都补不回来,谁愿意去割那东头的稻子啊!都是进牛棚的才不得不去。 她越想越憋屈,正要撒泼,她那对双胞胎儿子来了。 双胞胎里那个小的老老实实说:「妈,爹叫你回来了就去田里干活,别再耽误了工分,还说你都在镇上偷懒这么久了。」 「噗!」 看热闹的人一个个笑得捂住肚子。 徐桂梅顿时一口气梗在喉咙,差点被气得翻白眼! 从那以后,她家有大米饭吃绝不敢给金玲喝稀粥,骂谁都不敢再骂到金玲头上。 金玲也很「好心」地放她过了几天清净日子,每天天不亮就往外跑。 第12页 第6章 你堂姐还是你堂姐(2) 这天天不亮,金玲就来到村北的衔玉山中。 昨天一天都在下雨,到昨晚才停,此时天还蒙蒙亮,山里湿滑,非常难走。 金玲却目光晶亮、嘴角带笑,爬山爬得趔趔趄趄却还有心思哼歌。 她前世混娱乐圈的,唱歌跳舞都拿手。 因此这会儿那歌声一出口,清甜婉转,惹得一众鸟雀都跟着歌唱起来。 不过她可不是来跟鸟儿们搞合唱的。 她用随手采的细草茎轻轻戳了戳前边刘爱文圆咕隆咚的后脑勺:「你跟出来做什么?有觉不睡是傻瓜!」 刘爱文转头咬住她手里的草茎:「你采我的蘑菇,我还不跟着?那我才是傻瓜了!」 那天在围墙外看见自家这堂姐的表现,他彻底服了,还能这样搞? 不打架效果却比他打架还好! 于是从那天后,他每天就盯着这个姐姐,什么事都不想干了,连最爱玩的抢山头游戏都懒得玩了。 「你的蘑菇?蘑菇可不答应。你跟来一点用都没有。」金玲故意逗他。 「我怎么没用?」刘爱文最讨厌别人说他不行。 「你认得蘑菇吗?别把毒蘑菇採回去,害我们躺了板板!」金玲揶揄道。 刘爱文似乎是没听懂那个躺板板是什么意思,但这话里的意思他还是懂的。 不就是说他分不清蘑菇哪种能吃哪种不能吃嘛! 他一个白眼甩过去:「你凭什么看不起人!我还在吃奶的时候就跟我妈捡蘑菇了!算了,不跟你们这些娘们一般见识,等会我采的蘑菇一个也不让你碰!」 「哦。」 金玲暗笑:采蘑菇路导兼鉴毒师get! 两人很快进了深山,山中多是松木,高高低低、千姿百态,密密匝匝,把个天都挡得严严实实。 外面朝阳已经升起,橙红色的光试图漫进这葱翠的丛林,却被粗壮的树干挡住,在地上投出一片淡绯色的光影。 地上落了一层厚厚的松针。 除了松树,这里还有一些樟树、木槿,金玲甚至还看到了野生的栀子花,白嫩嫩的花朵上沾着清澈的露珠。 太美了! 金玲好奇且贪婪地看着这里的一切,生怕错过什么。 她前世从小就在大都市长大,后来又进了名利场,根本没机会欣赏到这样野性又迷人的角色。 两人走了一会,突然,她停下了脚步。 刘爱文本来已经走到前面了,没听到她的动静,只得转过小脑袋来看。 见金玲站在那儿,双目瞪大,眼里放光,死死盯着地上。 刘爱文还以为她看到了什么宝贝呢,走过来一看,原来是一个白色的菇子。 他嘆了口气,刚想把姐姐拉走,却见她蹲下来,伸出手就朝那菇子抓过去。 「别动!」刘爱文一脚把那菇子踩碎:「这个有毒!」 金玲:「!!!」 这么白衣飘飘的神仙蘑菇居然是有毒的吗? 她分外怀疑人生。 刘爱文见她蔫了,叉腰哈哈笑,学她在太阳穴点了点:「用脑子啊!」 金玲还沉浸在神仙菇子有毒的心痛中,没理他。 刘爱文以为她是在生自己的气,扭扭捏捏走到旁边一处落叶特别厚的松树根边,扒拉扒拉。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一个圆圆的、滑滑的、棕红色的蘑菇脑袋露了出来。 他把那蘑菇采了,放到金玲的筐子里:「喏,这个可以吃的。」 金玲闻言,看那筐中,顿时眉开眼笑。 她把那菇子拿在手里,又是摩挲菇伞,又是摸那短短的菇脚,还舔了舔唇。 刘爱文也跟着舔了舔唇。 蘑菇好吃啊,就是难找,也不是什么时候都有。 想起蘑菇的味道他突然涌起一股豪情壮志。 要多多地捡蘑菇,越多越好! 于是他便带着他姐各种犄角旮旯里钻。 也不知道运气怎么这么好,以前一天也捡不了一餐的,这会儿功夫居然捡了大半筐子! 金玲好久没这么兴奋过,简直比前世拿了香奶奶的代言还开心。 刘爱文背着手走在她身边,下巴都昂得格外高些:「你有什么用哦,都是我采的!」 金玲嘴角一勾,抬眉问他:「刚刚是哪只小狗说捡了蘑菇不让我碰的?」 刘爱文一愣,面色一红:「关你屁事,不跟你玩了!」 不跟她玩? 这说法还挺新鲜,让她想起了遥远的童年时代。 金玲有些动容,她的童年时代可没这么自由。 要有这么自由,她就不会放弃从小的梦想,去娱乐圈混,把爸妈气得和她断绝关系了。 提着篮子慢悠悠扒拉落叶继续找蘑菇,金玲恢復轻盈神色,继续逗刘爱文:「不跟我玩你跟谁玩?」 刘爱文却便不说话了。 金玲知道他被村里孩子嫌弃,心说怂什么怂,姐姐今天就是给你出头来的。 过去摸了摸他的脑袋:「你爹是个英雄,他们骂你,你就骂回去,不过最好不要打架,要用脑子。」 这孩子因为没有父亲的缘故,被全村的大人、孩子欺负,即使他爹是个为国捐躯的烈士。 他后来会成为一个二流子,很大程度是因为童年时的这些欺侮。 第13页 刘爱文这会儿倒是没跟她犟,只故意调皮问她:「你倒是说说怎么用?」 金玲刚想说话,忽然,从他们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篮子放下,你们滚,这里的蘑菇都是我的!」 金玲眸光一闪,怎么用?这不教学道具来了嘛! 转身一看,只见从小道上上来五个孩子,最大的十一二岁模样,最小的也有八.九岁。 书里也有这一幕,金玲算算日子果然是今天。 这时候刘爱文已经把她护在身后:「刘青禾,你放屁!怎么就是你的了?!」 刘青禾,名字文绉绉,性格非常狗,喜欢欺负周边的异类。 不管是失去父母的、残疾的,还是像她这种不被重视的养子养女,他都要欺负一番。 在他身后的是他的一双弟妹。 按原着所写,那站在刘青禾右手边的应该就是是隔壁村的王粟了,十岁,旁边比他还壮实的应该是他弟弟刘米。 这五人便是最喜欢欺负刘爱文的小分队了。 别看他们都小,打起架来没一个.qへq.不是好手。 这会儿,狭路相逢,新仇旧恨,刘爱文这小暴脾气岂能忍得住?早已摆好架势。 「刘青禾!你来啊!想打架是吧?打得你们趴下叫爷爷!」 金玲心道好样的,以后定然铁骨铮铮好男儿,比圈里某些卖.国求荣的渣渣好多了。 但她不是来教弟弟打架的。 她故作惊恐,扒了扒前面弟弟的小肩膀:「文文,他们太厉害,我们打不赢的,就给他们吧!」 第7章 你堂姐还是你堂姐(3) 对面那帮人一听这个,得意起来:「就是,别指望你这病秧子姐姐,才出医院没几天呢,我怕把她打死!」 刘爱文登时就火了。 他纵横整个北沟村,就算是被打得头破血流也不带这么窝囊的。 他被他姐气得半死:「爷们打架娘们不许说话!」 金玲好笑。 要不是这孩子小胳膊小腿才十岁,她就信了。 她忍住笑意凑到刘爱文耳边:「不是想知道怎么用脑子吗?看好了,我只教一次。」 她说着,站起身来,「偷偷」从蘑菇筐子里翻出一个黑色的耳朵状蘑菇,放进自己褂子口袋,这才把筐子送到那些人腿边。 「你们别听我弟弟的,我们既然打不过,就得把蘑菇给你们。呜呜呜,现在可以放我们走了吧?」 「走?」刘青禾一踢那篮子:「把你藏的蘑菇交出来再说!」 金玲身子一哆嗦,面色也变了,捂着褂角不肯拿。 王粟:「不拿我就打死你!」 金玲忙苦着脸,依依不捨把东西拿了出来。 刘青禾一看:「这什么菇?这玩意儿好像没见过啊!你为什么那么宝贝它?」 王粟却狐疑道:「好像在哪里见过……啊,是灵芝!」 说完又把那东西翻来覆去看了又看:「没错,就是灵芝,我在我爷爷的……不是,反正我看见过!就是这样的!」 灵芝? 对方倒吸一口凉气! 这就是大人们常提起的灵芝吗?听说旧社会老爷太太才用得起的,能治病的! 好东西啊! 两个孩子王已经在幻想自己拿了东西回家,被家里大人夸奖的样子了。 刘家妈妈奖励孩子从来不含煳的,一顿鸡蛋面,吃一口能升天! 王家以前做过中医的,后来因为特殊原因没落了,但还接些赤脚医生的活,会有人送花生、白糖等果子吃。 平日里那些果子他们这些孩子吃不到,只有哄得爹妈开心了才有。 一时间他们看那灵芝,眼睛都亮了三分。 就说怎么没见过呢!敢情是灵芝!多难得啊! 几人忙叫金玲交出那灵芝。 金玲嘆了口气,满是苦恼。 「怎么办啊!只有一颗。这一带我们都找遍了,没多的了。」 「青禾,你爹肺不好,老咳嗽,听说吃灵芝最益肺了。本来这灵芝我想带回去给你的,可粟子的奶奶腿脚不好,她是最疼爱粟和米的……」 金玲看了那「灵芝」一眼:「要不然掰开,一人一半好了。」 都是飞扬跋扈的人,怎么肯一人一半? 当下刘青禾就老大哥一样发话了:「粟,就给我吧,好歹你奶奶一把年纪快死了,不如我爹年轻能干活。」 刘粟一听这个,顿时头顶冒火:「切!你爹肺痨鬼,没了就没了,别祸害一颗好宝贝!刘金玲,拿过来,给我!」 刘青禾那弟弟性子更烈,不等哥哥再说二话,一个飞毛腿就朝王粟招唿过来。 这可就不得了了! 五个人,两家娃,顿时打得难解难分,把个刘爱文直接给看懵了! 他姐姐到底做了什么?还可以这样的吗? 金玲笑着瞪了他一眼:「傻样,还不走?」 刘爱文勐然惊醒,拉着姐姐就往山下跑,期间还趁乱踹了刘青禾一脚。 他可是记得清清楚楚,这混蛋刚刚骂他姐姐了呢! 二人下了山,回到家美滋滋把蘑菇给王红看了一遍,确认没毒株后洗吧洗吧煮了。 这顿中午饭仙餚一般,刘爱文吃一会出去翻个筋斗,兴奋得好似发现新世界一般。 徐桂枝见了骂了一句「又发羊癫疯」。 第14页 她自然没得吃,她家那两个双胞胎都坐上王红家的桌了,被她骂了下来。 「黑了心的东西,想把我的儿子害死!吃不死你们这帮杀千刀的!」 王红乐得让金玲和儿子多吃点,自然不勉强。 金玲更不勉强,反正这两个弟弟可没少吸原身的血。 吃完饭,刘爱文挨挨蹭蹭来到金玲身边:「姐,那真是灵芝啊?」 金玲掏出兜里的蘑菇。 金玲:「哪能啊?这个只是长得像灵芝而已。」 「咦?那王粟怎么会信?」 金玲:「王粟的爷爷做什么的?」 「老中医。」 「对啊,他不是老捧一本中医书偷偷给人看病吗?王粟肯定也看过那书里画的灵芝了。」 「就这样?」刘小虎一脸迷惑,「那要是他们不信呢?」 不会不信的。 这个年纪的孩子正是不懂装懂的时候,加之又好强又爱跟风,如果王粟不说是灵芝,金玲就会说。 大家对灵芝的模样多多少少都是听过的,她拿出的看着像,她说是,其他人也不会说不是,生怕没她懂。 况且王粟家还有个老中医,身为对手的刘青禾羡慕嫉妒之余,就更怕被说成是不懂了。 不过―― 金玲看着刘爱文:「就算他们不信,你也要说得让他们信。他们打起来,你就赚了,懂么?」 她眉眼飞扬,虽然笑着,却一股不容置疑的气场散发开来,看得刘爱文脖子往后缩了缩。 刘爱文又问:「那这个到底是什么蘑菇啊?」 金玲把那蘑菇递给他:「树舌。」 树舌,也有叫槐耳的,一般长在枯死的树木上,平时表面容易有鼓起的碎屑,脏且容易被人忽略。 但只要仔细擦一擦,清除表面的脏污,让状似薄膜的地方露出来,看起来就会非常贵气,非常像宝物。 刘爱文简直服了他姐姐。 他一开心,把珍藏多年、都快化成饼子的米花糖都拿出来给他姐吃了。 但他没想到,更绝的还在后面。 午休十分,刘青禾的妈和隔壁村王粟的妈打起来了。 原来在山上,两家的孩子都是往死里打。 毕竟争的可是那么值钱的灵芝啊! 于是五个人,一个破了相,一个流了血,另外几个也都是满身伤。 大人哪见得这个,当场撕头髮、扇耳光地也打了起来。 刘爱文那个乐啊!有种大仇得报的感觉,一点也不气闷了! 过了一会,这事好歹消停了,两边家长又来找他姐算帐。 他姐哭得眼泪一颗一颗的:「婶子,不是灵芝,真的不是,我都跟哥哥们说不是了,他们自己非说是。你们不要去捡。」 他姐这么一说,那两家大人反而不听她的了。 「不是你为什么要藏起来不给看?现在那东西呢?被你带回来了吧?不肯拿给我们看怕我们抢了你的是吧?以前多好的丫头,怎么就不知道好东西大家一起分?!」 就这样,村里又传出山里有灵芝的消息。 于是大家都进山去找。 甚至有人骗了大队长,工分都不要了,请假进山去找灵芝。 徐桂枝最贪心,找不到就进更深的山窝,不想和人分享,就一个人偷偷走野路。 地形不熟,给掉山涧里去了,一直被冲出了山。 出来的时候她浑身是擦伤,还差点没给淹死。 刘爱文:「姐,这也是你用脑子干的吗?」 金玲捂不置可否,只是笑着摸了摸他的头。 第8章 逼婚渣男下线警告 这事过后,刘爱文分外粘人。 他也不经常打架了,一天到晚「我姐呢」、「姐你等等我」地乱叫。 金玲倒是不觉得有什么,现在离他出那件事还早,就先让他学着点,兴许他性子变了,那件事也就不会发生了。 不过有件事倒是让金玲挺郁闷的。 过了雨季了,野蘑菇它不长了! 她想吃蘑菇啊!这是她到这个世界吃到的最好吃的东西。 有大佬曾经说过,人的一生喜欢的东西都是从小固定了的。 小时候第一口饭吃的是大米,长大后就不会特别喜欢其他谷物。 小时候在校门口吃的垃圾小吃,也比长大后五星级酒店里吃的满汉全席要让人惦记。 不过野生蘑菇没了,还有人工种植的。 她们大队也设立了蘑菇培育点。但因为蘑菇毕竟饱不了肚子,而且特别难伺候,所以队里并都不积极打理,派几个年老体弱的守着,几乎被遗忘。 举个最现实的例子,这年头连蘑菇种子都需要特意去沪市买,种蘑菇的薄膜更是天价难求。 别说多少好处了,就这成本,啧啧。 况且红山市那几个技术员不肯来北沟村。 而北沟村地理位置偏僻,山又多路不好,村民又保守,觉得有那功夫种蘑菇,还不如多在自家自留地种几颗大白菜来得实际。 然而金玲眸色却泛着柔润的银光,仿佛已经想到了什么好事。 好在暂时没蘑菇吃,莲子又来了。 只是味道比蘑菇差点儿,细细品倒是清甜的,里面的芯子却苦,还带着点涩。 聊胜于无吧! 这天,刘爱文非要带她去村头池塘採莲子。 第15页 她坐在塘边土路上,屁.股底下是堂弟亲手给她垫的荷叶。 她在树下吃着莲子,凉爽惬意,一身干干净净。 她弟弟却拿根绑了镰刀的长棍帮她割莲蓬,热得满头大汗,身上也是灰扑扑的。 但弟弟却满脸笑意,时不时扔几个莲蓬上来:「姐,接着!今天让你吃个够!」 金玲也不管他,美滋滋吃着。 这时,忽听刘爱文声音一紧:「徐天明真不要脸,怎么还敢来?」 金玲起身,果然看到田埂边的小土路上,徐天明拄着根竹竿一瘸一拐朝这边而来。 旁边一起的还有他爹妈。 两个老的见了金玲白眼飞翻。 金玲也不恼,笑盈盈用白玉似的牙尖尖破开青绿的莲子壳。 她外婆顿时又开骂:「不晓得叫人啊?我可是你外婆!」 金玲内心:「从小撺掇女儿扔掉原身的外婆?」 表面:「外婆好,外婆,小舅的腿是不是没用了?他是不是就是大人们常说的残废?」 刚走过来的刘爱文:「……」 他姐的嘴可真毒啊! 老婆子气得抬起巴掌就要打人,被刘天爱勐地攥住手臂推开老远。 「找死啊老太婆,再敢打我姐,我让你跟也变成残废!」 以前他不护着堂姐,是觉得堂姐一天到晚就知道跟个傻子一样任人欺负,丢他的脸。 还天天叫他要乖、要懂事、不要这样不要那样,比苍蝇还烦。 现在? 谁要敢动他姐一根头髮,他就把那个人的头给拧下来! 刘爱文的战斗力周边村民都是知道的。 不说多厉害,那股又不管不顾没分寸的样子,说不定哪天把你家屋子点了。 于是两个老的只得咽下这口气,继续向前走。 但徐天明他妈越想越气,于是转过头来沖金玲吐了口唾沫。 「呸,也不知道是哪个狐媚子生的,把你生得这狐狸精样,就会勾引人!」 可不是么!北沟村的村支书一向是不做多余事的,听说这几天忙得脚不沾地还不忘去卫生院看这死丫头。 还有这刘爱文,平日里除了他那寡妇妈心疼过谁?今天居然帮这丫头出头了!多稀罕! 这死丫头又长得那样,整张脸就是狐狸脸。 那面皮,晒一伏天都晒不黑,哪有这样的事? 就是个精怪! 本以为按这姑娘平日里的性子,这会该抹眼泪了,谁知她粲然一笑:「多谢外婆夸奖,可怜外婆就没这福气了,都没人说你是狐狸精。」 意思:你长得好丑。 徐天明她妈顿时一口痰堵嘴里,差点没当场死过去。 谁夸你了! 徐天明他爹剜了金玲一眼,一推自家婆娘:「走走走,丢人玩意儿,快办正事要紧!」 说完火急火燎走前头去了。 金玲眉头一皱,办正事? 不会是那件事吧? 果然徐天明朝她坏笑:「托你的福啊小金玲,以后刘竹就是你小舅母啦!」 他恨死了这个死女娃子,明明不是他姐亲生的,却还要吃她姐家的、穿他姐家的,还敢惹他的小梅梅! 长得那么狐狸精样却还装得多贞.洁烈.女一样,摸一下都不让,天天防着他。 她防个什么劲,亲近她是看得起她! 那天又害得他被爹打断了腿,脸也丢尽了,当真可恶! 她不是喜欢跟刘竹玩吗? 刘竹不是老护着她不让他碰吗? 好啊,那他就把刘竹娶过来搓圆捏扁,看这两死妮子怎么横! 这边恨得脸都扭曲了,金玲却面不改色:「舅舅,你别坑人了,听红星中学的哥哥他们说,你的比他们的小多了!」 「什么?你!你!」 徐天明怎么也想不到,以前那么羞涩的刘金玲竟然会说这种荤话。 那天在溪边,她也是骂他小,搞得事后到家他还有些恍惚,觉得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谁知她今天又说了。 北沟村有几个小子也在红星中学读书的,但他看不上他们,和他们闹过几次不愉快。 没想到居然到处说他这档子事!卑鄙! 正要提起拐棍打人,金玲继续满脸关切道:「舅舅,哥哥们还让你没本钱就别再到处撩拨人,早晚会被抓住打死的!」 她甚至还眨了点眼泪出来:「你死了就算了,害得我妈和我弟妹难过,我会心疼的。」 徐天明再也没忍住,抬起了拐棍。 谁知还没打下来,腿上就挨了一棍,顿时跌倒在地。 刘爱文:「死瘸子你找死啊!」 徐天明缩了缩脖子。 以前他腿没断的时候或许能单独把这傢伙打上一顿。 现在?没人帮忙,他怕是要被这小子打。 这小子是故意报那天的仇呢! 徐天明只能自认倒霉,故作兇狠地瞪了金玲一眼,继续跌跌撞撞朝前而去。 金玲继续吃莲子。 她摸了摸弟弟的脑壳:「真厉害,喏,给你吃一个。」 刘爱文顿时笑得跟朵花一样。 金玲:「别笑了,你现在立马带几个男的去北沟河洗衣服的码头,你竹子姐死不死就看你跑得快不快了。」 「啊?」 刘爱文懵了,拔腿就跑。 第16页 半小时后,金玲正在刘竹家门口嚼着一颗莲子,忽见刘爱文火急火燎跑回来。 「姐,竹子姐救上来了!还好,你说得早,我们过去的时候,水都还没到她心口。但她见我们来了往前扑了一下,喝了点水。」 金玲一听,眉头微微一皱。 竟真的来了。 原书中,刘竹被徐天明羞辱,名声坏了,再难嫁给别人。 徐天明家又是个不要脸的,儿子腿还没好就早早来提了亲,半是和气半是威胁地要定亲。 刘竹爹妈为了女儿的前途考虑,哪有不答应的理? 那个年代就是这样,女性被女德束缚千年,有些东西在农村还是根深蒂固的。 可刘竹却是个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因为平日里喜欢保护金玲,自然见过徐天明对金玲的百般骚扰。 她最崇拜先进知识分子,自己也是努力读书积极靠拢,怎么能看上个平日里偷鸡摸狗、欺负弱小,家里穷得冒泡,却满满二世祖作风的徐天明? 她一千一万个不愿意,却奈何不了自家父母。 谁能奈何得了呢? 自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是正理。 就算是支书这种说一不二的大人物过来劝,也碰了钉子。 你说新时代不能搞这套老封建?你说恋爱自由? 徐父一个「竹妞不嫁我儿子也可以,就嫁给您儿子好不」一招就挡了回去。 甚至连支书自己都觉得自己不该多管闲事。 嫁个屁,他儿子才几岁呀!这是徐家警告他不要害了人姑娘呢! 支书虽接受过先进思想的洗礼,但也是村里人,地方风俗还是得考虑到。 毕竟人姑娘一辈子的事呢!要真嫁不出去,以后要怪他的。 村里其他人也是这个想法,于是孤立无援的刘竹在这样的逼迫之下跳河了。 不过书里也没死成,毕竟这姑娘不能死,还得嫁过去受够委屈呢! 原书中徐天明五.毒全沾,家庭暴.力说来就来,虽有靠山的血吸,却还钱不够用,把自己的大女儿都瞒着老婆卖了。 刘慕梅也是有这么一个帮手撑腰,才敢,也才能夺走女主的气运。 可怜刘竹这个炮灰中的炮灰只能受尽苦难,生不如死。 但金玲以为徐天明都瘸了,刘竹妈那天也死活护着女儿,这个世界的剧情应该已经改变。 直到她看到徐家来提亲。 金玲拍拍手里的莲子壳,优雅起身,朝刘爱文勾了勾手指头:「走,给你竹子姐姐送点零食去。」 第9章 逼婚渣男下线警告(2) 到了刘竹家,门口早已挤了看热闹的人,大家都在窃窃私语,屋里却是嚎啕大哭的声音。 刘竹妈并几个外嫁了的长姐都在,哭得死去活来。 金玲顿觉乌鸡鲅鱼。 这么疼爱刘竹,却上赶着要把她嫁给一个人渣。 金玲是心硬如铁,在这悲切的景象中泰然自若。 反倒是一旁的刘爱文皱紧了眉头:「姐,徐天明那么混蛋,竹子姐不嫁就不嫁呗,怎么还硬要人嫁的呢?要是我有了女儿,她不想嫁的人,天天送我猪蹄吃我也不逼她嫁!」 金玲一拍他的脑壳:「遇到徐天明这种的,女儿可以不嫁,他的猪蹄要吃,懂吗?」 「啊?」 刘爱文愣住了。 不把女儿给人家还吃人家猪蹄,他姐姐这什么强盗逻辑? 金玲心说孩子还是太善良,似笑非笑看了他一眼,提着莲蓬跨进刘竹家的门槛。 刘竹刚被抬回来,正躺在拆卸下来的门板上,身上的湿衣服都没来得及换。 为什么没来得及换?因为她妈和她姐都蒙了,只知道围着她哭。 刘竹家也是挺苦的,她爹本来年轻力壮,踏实肯干,又会做人,于是挣下一套家业。 虽不是什么大家业,也会少吃少穿,但家里房子的地皮都比别家大些。 可惜自从她大哥刘红朝十八岁那年被水沖走后,她爹每天每夜都在责怪自己,第二年就病死了。 刘竹妈一人拉扯她们姐妹好几个。 刘竹几个姐姐又懂事,早早出嫁自力更生,只留刘竹这个小妹在家。 家里一堆女人,突然发生这么大事,都乱成了一锅粥。 其他人也都看热闹看傻了。 跳河哎,刘竹,这么水灵的姑娘,就为了不肯嫁给徐天明! 多新鲜哪! 没听过十三岁就被人拿到裤头失了清白的,也没见过姑娘才十三岁男方就来提亲的,更没见过十三岁的孩子为这种事寻死的! 最后还是金玲和一个机灵点的妇人提醒他们把刘竹带进房间换衣服、盖被子。 虽然金玲带着好心而来,刘竹家人却并不待见她。 刘竹的大姐平日里最疼刘竹的,现在什么难听的都往金玲身上招唿。 「刘金玲!你个扫把星!难怪你爹妈不要你,要不是因为你,我家竹子哪能惹上这档子事!」 刘竹的妈也骂:「伯母平日里没糟践过你啊!你竹子姐对你还不好?你再不懂事,那裤头也是好随便拿出来的?!」 金玲没有反驳。 她理解,要不是她捅破底裤的事,刘竹也不会失了清白名声。 但她又不能跟人说,就算没她这齣,徐天明也会来诬陷刘竹是自愿的。 第17页 这种事女人的辩解没用,大家更信男方。 正挨着骂,榻上死了一般的刘竹忽然出声了。 她虚弱地掀开眼帘:「妈,你别怪金玲,我比她大两岁我都不知道还有这种事。那畜生拿我裤子我就要嫁他?我不嫁,我就问你,我都这样了,你还要让我嫁给徐天明那个混蛋吗?」 她妈一愣,嘴巴动了动却没有回答。 过了会才嗫嚅道:「妮儿啊,天明是混蛋了点,但他总有长大懂事的时候,你现在被他……。」 「不!」 没等她妈把话说完,悽厉的尖叫响起。 刘竹勐然坐起,就要把脑袋往墙上撞。 她家人赶紧过去想抱住,却哪里抱得住? 眼看就要闺房横尸,忽听一个声音道:「你死了,就见不到你大哥了。」 莫名其妙的一句话,却让刘竹动作一顿。 这时,刘爱文冲过来,把她和墙隔开。 金玲走过来,拍了拍弟弟的狗头:「行了,你竹子姐姐不会再想不开了。」 一时间,看热闹的人全傻眼了,这可真是瞎子穿针孔百穿百过——怎么也想不到了! 居然是这俩姐弟救了刘竹! 一个是罪魁祸首,一个是村里人嫌狗弃的准二流子! 还有,她怎么那么确定刘竹不会再寻死? 一时间众人又议论纷纷,他们本以为刘竹爹妈会感恩戴德,却见刘竹妈疯了一样要打金玲。 「是谁教你嚼的舌根?她大哥死了这么多年了,你还要来戳我我们心窝子!」 说完捂脸哭了起来,仿佛一瞬间全身的精气神都被抽得一干二净。 刘竹几个姐姐也都齐齐红了眼眶。 她们扑到刘竹身上哭。 刘竹却道:「你们都出去吧。」 一家人面上面面相觑,哪敢真走,生怕她再做傻事。 这时刘爱文看了金玲一眼,开始赶人:「你们都出去,我看着竹子姐。」 众人也怕刘竹又生气,只得走,却听刘竹又低声说了句:「金玲留下。」 刘竹大姐顿时就叫了起来:「不行!要她留下做什么!要不是她……」 「就是啊妹妹,她……」 「金玲留下。」 刘竹的声音更加不容置疑。 几个姐姐只得闭嘴,只有刘竹妈用衣角边擦泪边哽咽:「你别听她说的,上次你在市里见到你大哥了,妈去寻了,哪里有他的影子?他那年掉进河,留下一截子腐肉,哪里还……」 说着喉头一梗,再也说不下去,只是一个劲哭。 刘竹却躺在榻上,只说了声「关门」,语气分外冰冷。 没过多久,房门被关上。 金玲坐到刘竹身边,把一颗圆圆的的、白白的、脆生生的剥皮莲子塞进她嘴里。 「姐,甜不甜?」 刘竹的眼泪更是如雨下:「不甜。金玲,你这么小多好,什么都不懂。我从来没想过他们会逼我嫁给那种人。」 天降霹雳,她不谙世事的年岁就这样停留在那天的溪边。 她的心现在苦得很,就算是用白糖一层层腌了,也品不出一丝甜味。 「瞎说什么呢,那玩意儿送给咱玩咱都嫌晦气。你瞧好吧,早晚让他哭着求着你退婚!」金玲继续给她塞莲子。 刘竹眼泪一波一波的:「不可能的,你小,你不懂,他就是坏,他就是不让我好,他说他再给我两天时间,大后天一早还来!我……我真恨不得把他按在河里淹死!」 她说着忽然话锋一转:「你也见到过我大哥了是不是?你在哪里见到他的?是不是也是在市里的军岗边?」 金玲眸光一转,又塞了颗进她嘴里:「姐,你给我点钱,我现在就去把你哥给你带回来。」 这时候提钱会特别像个骗子,但原身连一毛钱都拿不出来,要去市里就要搭车,这个点已经没顺风车搭了,没钱万万不能。 她不可能从养父母那要到钱,二婶家又是那样光景,更不可能找她拿。 刘竹就不一样了,她现在这样,家里人对她有求必应。 虽然有点趁人之危的意思,但其实用不了几毛钱。 而且她无比确定,这家人后面会觉得物超所值的。 当然,她也不是做义务工。 等刘竹大哥回来,很多事就变了。 金玲见刘竹愣愣地看着,便又凑在她耳边交代了几句才走。 留刘竹坐在床上,呆呆看着她幼小却又挺拔的背影。 几天之后,一位军官下属站在了刘竹家大门口。 他怔怔地看了那瓦房许久,又朝旁边的金玲苦笑了一下,忽然用拇指揩了揩眼角,迈大步走了进去。 第10章 逼婚渣男下线警告(4)…… 狭小的昏暗房间,靠着小木窗放了一张破旧的木床,床头用两把条凳搁着,放了一个坑坑洼洼的木箱子。 这就是刘竹的全部家当了。 此时她坐在床头,侧着脑袋对着墙,看也不看坐她旁边苦劝的妇人。 这妇人是邻村的媒婆,已经昧着良心把徐家夸上了天,见她还是不肯答应,便转了攻略,当起人生导师来了。 「竹子啊,你还小,不懂事,婶子说你几句你别往心里去。其实咱们女人一辈子就那么回事,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好好侍奉公婆和丈夫,这一世也就功德圆满了。」 第18页 刘竹这两天已经养足了力气,再加上心里含着希望,有了底气,也不给那人面子,当场就发作起来:「老虔婆你不要胡说!主席都说人人平等,妇女顶半边天!」 「再说了,照你这么说,当年那些革命先辈,都是男的?女的都是去伺候去的?你要敢说是,我就让支书伯伯来评理,我看你是想去劳改去!」 说着又转过头来,伸出一根手指指向门外:「还有外面那几个,哪来的滚回哪去!别把我家的东西碰脏了!」 「哎你这姑娘怎么不识好歹?」 那人见劝不成,又当众被打了脸,心里不舒坦,便起身和厅堂里坐着的徐天明一家站在了一起。 徐天明他妈当即就哇啦哇啦叫了起来:「嘿,这是欺负我们没读书啊!我告诉你,我还看不上你呢!你勾引我家儿子,他死活要娶你我才没办法,舔着老脸到你家来,你却要死要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们逼迫了你!」 徐天明他爹故作温和地笑了笑:「闺女,嫁到我家不吃亏,天明是我家独苗苗,家里以后什么都是他的……」 「放屁!你家有什么?老的老的不好好挣工分,天天偷懒回家生儿子,生了儿子就吃女儿的!」 「屋子烂得外面一下雨里面就发大水,没东西吃了,怂恿儿子天天来我们村跟外甥女抢吃的!」 「儿子又是个棒槌,一天到晚书不好好读,活也不干,净想着那些不要脸的事!谁嫁你家谁倒八辈子霉!」 「你!」 徐家人包括徐桂枝都气得要死。 徐桂枝:「我给我亲弟弟吃,我愿意,要你个死妮子瞎说什么!」 刘竹:「是,到底你还能把金玲的剋扣给他吃,又不是剋扣慕梅姐弟的,你有什么心疼的!」 徐桂枝被堵得面红耳赤,加上有前面支书怪她刻薄金玲的事,她便再不敢说话了。 徐天明见自己被说得一无是处,晃晃悠悠站了起来,走到刘竹门边。 刘竹妈和几个姐姐忙来拦,却哪里拦得住? 徐天明进了屋,大喇喇坐到刘竹床上,攥住了她的手腕。 「你敢再说一遍?!」 刘竹按捺住害怕,往窗外看了一眼。 一个熟悉的面孔出现在她视线。 她一瞬间心跳加速,眼睛也酸了。 想到金玲那天跟她说的,她硬生生忍住了脱口而出的唿叫,凑到徐天明耳边:「我就说!你等死吧!」 说完,她那凌厉的眉眼却柔软下来,原本憋得通红却强忍着没哭的眼被泪水充盈,也不挣开手,只低着脑袋呜呜哭了起来。 徐天明一开始被骂,还挺惊讶。 刘竹虽性子犟,这会儿也应该不敢继续跟他硬刚。 毕竟两人现在的身份暧昧着呢,刘竹见了他都是恨不得他赶紧走的,哪会故意凑他耳边说话? 现在见了她这样就懂了。 原来她刚刚的强势全是装的,她就是嘴硬而已。 徐天明于是心里涌起一股欺负人得逞后的邪恶快.感。 他不但没放过她,反而搡了她一下:「别跟我这装死!你以为你装死老子就不会打你?我告诉你,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嫁到我家来,我打你就打你了!你们家男人死绝了,一屋子的女人能把我怎么样?!」 「谁敢打她?」 突然,大门外传来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 那声音听着分外耳熟,刘竹妈哭哭啼啼跑出去一看,突然「嗷」地一声回来,把她几个女儿一起叫了出去。 几个女儿一看,也哭了:「妈,你看他长得像不像大哥?」 她妈此时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这时,金玲把一双布鞋塞到刘竹妈手上:「伯母,别哭啊,您今天应该高兴才对。」 说完也进去了。 而那身穿军服的男人用微红的眸子扫了扫徐家人一眼,大步跨进刘竹房间,一把抓住徐天明,攥着人背心就把人扔了出来。 随后又把刘竹拉起,搂在怀里一起带了出来,嵴背笔挺地面向徐家人,和一屋子听到声音赶过来的村里人。 「乡亲们,我爹是不在了,但我刘红朝还在呢!谁想欺负我家人,倒是先掂量一下自己有没有这本事!」 他说完这些,突然换成了笑脸,看向过来看热闹春红婶子。 「婶,还记得我吗?我是红朝啊!当初您一见我经过您家,都要塞米花糕给我吃,我都记得吶,婶子是好人啊!」 春红婶子其实已经一把年纪了,她眯着眼睛把男人看了又看,终于哀叫一声,随即又笑了起来。 「哎呀,真是红朝啊!我们还以为……」 「还以为我没了?呵呵,我命大呢,被人救起来了,只是跌破脑袋把你们给忘了。」 他说了,捏了捏妹妹的脸:「可怜我这小妹,那时候才三岁,眼睁睁看着我被水沖走,怪自己连累我,天天想着找我呢!」 原来这刘红朝正是刘竹那天说的大哥。 刘竹三岁的时候嘴馋,非要撺掇她哥去河里摸螺丝吃。 她哥刚好干活崴了脚,那几天又天下暴雨,本来不该听的。 但他实在不忍小妹那么馋,便托大仍是去了,碰到河里水位上涨,把人沖走了。 村里人去找,只在下游找到一只她妈才给她哥做的布鞋,旁边还有一团腐肉,看着像从小腿上落下的,大家都以为她哥死了。 第19页 此时刘竹双目圆瞪。 她身上是她哥燥热的体温,鼻尖是她哥军服上的肥皂味。 她的心里从有过的妥帖安稳,连一丝陌生感都没有,顿时就翻身抱着自家大哥,呜呜哭了起来。 她怎么.qへq.也没想到,金玲居然真的把她哥给带回来了! 就算事情已经过了十年,自己哥哥的轮廓她怎么会不认识? 虽然破了相,脸上一条疤,而且相貌也和十年前不太一样了,但这就是她大哥! 这时,忽然有人阴阳怪气道:「哟,别见了穿军装的就乱攀亲戚呢!十年了,什么也变了,他说是红朝就是红朝?那么大的水,那么深的河,鞋子都冲掉了,肉都稀烂了,还做梦他活着呢!」 又是徐桂枝。 「不要你操心!」 刘竹妈抹着眼泪走过来:「我自己的儿子我会不认识?甭说这长相,再说我儿子把我绣的这些都拿过来了,还有什么不信的!」 说着把一双黑布鞋子放在桌上。 那鞋子侧面上面绣了一面五星红旗,旁边绣了字,一个是「平」字,一个是「安」字。 「喏,我自己做的鞋我会不知道?这鞋面和我一件褂子是一块布头上出来的,我那褂子还在呢!」 说着又进去把那褂子拿了出来。 村里妇人多是擅长针线活的,平时闲下来就爱在一起纳鞋子,谁的风格都清楚。 凑过来一看,就是刘竹妈的风格,还有什么好怀疑的? 大家都啧啧称奇,围着红朝叽叽喳喳问这问那。 刘红朝和他们解释了一会儿,手一摆停住了村里人的聒噪,走到徐天明面前。 「天明,许久不见你倒是学会强抢妇女了!我那些哥哥弟弟的还想去城里工作吶,可别被你连累了!」 徐天明瑟缩起来:「表、表哥,你别听她们的,你是我大姑的儿子,不是什么刘红朝!」 「是吗?」 刘红朝从军挎包里拿出一只布鞋:「当初你拿着这鞋子到部里找我,和我那只对得上,你说我是你大姑的儿子,我去了她家认亲,却一直没恢復记忆。」 他说着,看了一眼刘金玲:「可前两天,这小姑娘也拿一只鞋找我,说我妈和我的妹妹们在等我回家。」 他的嘴唇抖了抖,眼里的光芒越加狠厉,下颌线绷得紧紧的:「一进村我脑子里就全是小时候的记忆,你说这是怎么回事?」 他刚说完,一队人就进来了。 是村支书和县里的几个的领导。 在批.斗大会上见过的。 大家哪里见过这阵仗?还以为做错了什么,都吓得不敢动。 谁知人只往徐天明那里看。 没过多久,一个惊人的消息飞遍十里八乡,徐天明因为欺骗重要干部被捕了! 第11章 攻略成功 原来当初徐竹她妈绣了两双新鞋给儿子穿,都是红旗图案,左「平」右「安」。 落水后,刘红朝因为有些水性,漂了老远都没死,只是最后到一个浅滩,被下面的砂石撞了脑袋失去了记忆。 那两只鞋子也只剩下一只,被他保存得好好的。 再后来,他被一个路过的京市军人救起,又被送去参军。 参军后,他立了功,被一个大人物看重,对他分外倚重。 金玲看着这团圆一幕,倒是有些激动。 前世,重生而来的刘慕梅把这事告诉徐天明,并借着在刘竹家玩的机会,把其中一只平安鞋偷了给他,让他去诓骗刘红朝。 徐天明便乐得照做了。 他不敢说刘红朝是他爹的儿子,毕竟刘竹家和他家就隔壁村的,他怕刘竹家人看到认出来。 于是想了个法子,说是他大姑的儿子,并且叮嘱他大姑不要告诉任何人,连他爹都没告诉。 反正刘红朝工作忙,也没空来走亲戚。 他和他大姑则利用刘红朝,给自己家人得到很多好处。 刘红朝是领.导,工资少说也有一百多一个月,城里有房,给他姑多少好处? 还给他姑的几个儿子在城里找好了工位。 他们借着刘红朝过得滋润极了! 只是纸包不住火,刘红朝渐渐觉得不对劲。 事情败露的时候,刘竹已经被徐天明折磨得快死了,刘竹妈也早不在了。 刘红朝蓦然回首,发现自己竟被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骗成这样,当场突发心梗死了。 他死了,这事就没人知道了。 徐天明一家早就获得了第一桶金,建立了关系网,依旧风生水起,刘竹一家彻底沦为炮灰。 没想到今世刘慕梅也是这样干的。 不过金玲激动的倒不是这个。 晚上,她坐在刘竹家的饭桌上,吃得一双眼睛都眯了起来。 能不激动嘛! 这油淋的小白菜,白菜是刚从地里长出来的头茬小白菜。 叶子嫩绿,茎秆又细又白水分又足,被那热火溶化的猪油一淋,瞬间镀了层釉般柔亮鲜活。 吃一口,小白菜脆滑香嫩。 尤其上面那猪油,过年都不见得能品到几口,飢肠辘辘的人,被这香味一勾,意志力再强都得疯! 还有那道梅干菜炒小鱼干。 梅干菜晒得硬硬的。 小鱼是一种以肉多、鱼刺少闻名的鱼,平时只能生活在水质清透的小溪里,水稍微脏一点就会死,连鱼腥味都比别的鱼少些! 第20页 用自留地里种的一点菜籽炸出来的油把鱼煎煎好,撒上盐,腥味就完全没有了,只有蛋白质被高温凝固后散出的勾人香味。 再倒入洗好的梅干菜,一股酸酸的香味就跑了出来。 这时候,谁还能不流口水? 炒好后的这道菜,黑色的梅干菜泛着油光,小鱼也酥了。 一口下去,梅干菜咸酸味厚重,鱼味却鲜甜,再加一口饭,真是越嚼越带感,神仙都要拜倒在这味觉盛宴下。 还有一家规定只能养不超过三只的土鸡、丝瓜炖老鸭、肉末粉丝汤…… 金玲餍足地摸了摸肚子。 刘竹妈的手艺原书中就提过的,甚至还靠帮村里人家置办酒席挣点果子、点心之类的。 这也是金玲愿意掺和进这件事里的一个小小原因之一。 免费厨师,get! 她吃不动了,就在那回味这顿美味,时不时纠正一下徐爱文吃饭吧唧嘴的习惯。 忽然,刘竹的大姐来到她旁边,就要下跪。 金玲做出被吓一跳的样子:「姐姐你做什么?你快起来!」 刘竹大姐那个羞愧啊! 她当时怎么能那么说金玲呢? 金玲那时候自己都神志不清了,看到小舅拉下东西,当然就会提醒啊。 小孩子,又流了那么多血,迷迷煳煳的,怎么会想到这事能给竹子带来什么伤害? 刘竹大姐越想越惭愧,不让跪,那只得拼命给金玲夹菜。 肉最厚实的鸡腿、最鲜嫩的鸭心、鸡蛋羹里最嫩的那一块……总之哪里好吃夹哪里,什么珍贵给什么。 把个金玲弄得难得为难起来。 真吃不下了啊! 谁知大姐坐回去了,刘红朝来了。 他先前让那下属已经带了一大包东西过来。 刘红朝把那袋子打开,把东西一袋袋从里面掏出来。 「金玲,要是没有你,我就成了傻子了!你是我和我家人的救星,要不是你,我还不知道我的母亲和妹妹们被人这样欺负!来,这是麦乳精、这是水果糖、这是鸡蛋糕,你都尝尝。里面还有点钱和票,你拿回去藏起来,听说你养母对你也不好。」 金玲:「……」 她只是想给自己攻略一个厨师而已啊! 当然,还有其他目的,只是真的不是来要钱要物的啊! 刘红朝见她似乎有点为难,劝得更加热情。 金玲就不推辞了,吃了刘竹三姐给她剥好的一颗糖。 从刘家出来的时候,她仰天长嘆。 真是饿也苦恼,饱也苦恼啊!肚子好涨! 刘爱文见她这样,忙帮她顺气。 金玲接过他手里的袋子,拿了那罐麦乳精出来,又把袋子让刘爱文拿着。 「都给你了,你看着藏藏好,被别人吃了我可不管的。 刘爱文把那袋子紧紧抱在怀里,眼睛都在发亮。 过了会儿却又松开,摆摆手道:「姐,这是人家给你的,我不要。」 金玲白他一眼:「给你就拿着,记得藏好,别给你大伯母看见了。」 一说到徐桂枝,刘爱文忙把袋子紧紧收在心口:「给狗都不给她!」 他说着,突然咧嘴一笑:「姐,你可真厉害!你是怎么知道红朝哥的事的?」 金玲望天,随口胡诌:「可能我书读得多吧!」 「读书?」刘爱文眉头一皱,随即低头陷入沉思。 与此同时,刘竹房间。 刘竹躺在床上,睁着一双大眼睛望着天花板,嘴角翘起。 大哥没死!大哥回来了!大哥还当了官! 不,不管当不当官,只要大哥好好的就好了,好得她想抱着金玲哭一场。 真没想到,金玲受伤后,居然变得这么厉害。 三天前金玲走的时候特意叮嘱她,徐天明来了,就往死里骂,把心里的怨都骂出来。 但如果看到窗外她带了陌生男人进来,就把徐天明引到身边,然后哭,哭得越可怜越好。 她虽然不知道金玲是什么意思,但她身上的坚定和自信让她不得不听。 后来,她真的见到金玲带人走过窗外,便照做了。 于是徐天明说的那番话就把她哥彻底惹怒了。 如果哥哥不生气,可能会念在大家乡里乡亲一场,把这事轻拿轻放。 毕竟哥哥从小仁善,团结乡里,小时候那些叔叔、婶子就特别喜欢他。 哥哥不一定会为难徐天明,连送公安都不会。 但亲眼看到、亲耳听到自己家人被欺负就不一样了。 刘竹虽然不太敢确定,但她总觉得,金玲是预料到了这一切的,她早已把整件事掌握得死死的! 这个想法让刘竹兴奋却又害怕。 她花了一晚上的时间才说服自己,金玲只是个十一岁的孩子而已,不可能有这本事。 不过有一件事是确定的,那就是她以后一定会护着这个邻家妹妹,有求必应! 说起来,金玲好像别喜欢吃她妈做的饭。 她总觉得金玲今天在她家吃饭的时候,连平日里的一点冷冷的感觉都散了,眯着眼睛十分餍足的样子特别让人心痒。 刘竹决定去跟妈学做菜,毕竟妈每天都要上工,很忙,不可能随时做给金玲吃。 她想着这些有的没的,渐渐进入了甜甜的梦乡。 第21页 第12章 不接受威胁 徐天明被抓走了,而金玲却被刘红朝供了起来。 两人一大一小,不知道为什么分外谈得来。 这天,刘红朝从隔壁村回来。 金玲见他眼睛红得跟桃子一样,捏捏他的袖子:「红朝哥哥,你别难过,他们没生病也没怎么,没事的。」 刘红朝抹了抹眼角,蹲下身来看着金玲:「好孩子,你也别老去看他们,会拖累你的。」 金玲摇摇头:「肖爷爷救了你,也救了很多人,我看一下没关系的,我是小孩子嘛!」 刘红朝眼睛更红了:「我过几天就要回京市了,本来会调到你们这来也是为了找到他。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帮我护着点他,有什么需要就叫竹子写信跟我说。我会给你们寄好吃的来的。」 金玲的眼眶也红了。 「红朝哥,你不能不走吗?」 刘红朝一秒破功,抱住了她:「傻姑娘,你要好好读书,有机会我们京市见。」 金玲搂住他的脖子,微微一笑。 是要去京市的,京市大佬多,她早就想好要考京市顶级大学来的。 没几天,刘红朝走了。 他走了,徐家老两口坐不住了。 眼看着徐天明要入大狱,当事人刘红朝却走了! 儿子的婚事自然不用说,那刘竹还假惺惺改口说愿意嫁了。 这祖宗倒是愿意嫁了,他们哪敢娶啊!求着哭着好歹把这婚事退了。 退婚后他们赶紧求刘红朝放过天明。 毕竟人家是有身份的,说话有分量,撤诉或者去公安局走一圈,天明这事就可以当零头给抹了。 谁知刘红朝就是不肯。 于是老两口只得把目光对准了一个人—— 金玲。 虽然不是一个让人愉快的主意,但他们也确实没有办法了。 刘红朝和刘竹是不可能放过他们的,但有金玲去说情就不同了。 刘红朝是金玲给带回来的,金玲现在可以说就是刘竹家的救命恩人。 刘红朝对金玲的感激和喜爱是大家都看见了的。 而且这事也容易,不用花钱,不用怎么的。 毕竟是养了多年的孩子,虽然这孩子最近跌破了脑袋,有点性格大变,但以前也是乖乖巧巧的,肯定看不得她小舅进大狱 。 两个老的抱着这样的希冀来到徐桂芝家:「桂枝啊,你务必要把金玲给我们劝服来,哪怕打上一顿。 」 徐桂芝本就气金玲帮着把刘红朝找了回来,破坏了自己小弟那么好的计划,害得她不能跟着喝汤 。 但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也没法挽回了,她顿时觉得自己错过了一个亿。 于是她把金玲叫到身边 ,开口就是一阵呵斥 。 「你个小兔崽子,要你去操的什么心!你把人家大哥给找回来了,把你舅舅坑死了 !」 「你赶紧去刘红朝那帮你舅舅求求情,你舅舅这次要是真进了大狱,你就是我们家的仇人! 我也不要你了,你爱上哪流浪,上哪流浪去,不要留在我家,碍我的眼!」 金陵一听居然有这等好事,忙点头:「可。」 徐桂芝以为她答应了,白了她一眼,便道:「那你现在就去,晚了,刘红朝回了城,就来不及了!」 金玲眼珠一转:「找红朝哥干什么 ?」 徐桂芝 :「……」 徐桂芝觉得果然捡来的就是捡来的。 别人生的孩子,就是没她生的孩子聪明,说了这么多,居然还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她忍住没有发作,耐着性子继续跟金玲掰扯。 「你是聋子啊?叫你现在去找刘红朝,放你舅舅一马!」 金玲嘴角微勾:「他为什么要放舅舅一马?」 徐桂枝:「……」 徐桂枝算是看明白了,自己这养女根本就是故意的。 这可真是反了天了 ! 她扬起巴掌,想要先把这孩子打服来,却被另一个小手抓住了手臂。 「大伯母,我姐姐现在是我的东西,你可打不得,你这一巴掌下去,我把你家桌子翻了!」 嘿,一个两个的都成精了! 徐桂枝气的要死,不知道这个以前尤其厌恶金玲的刘爱文怎么会突然转性。 但刘爱文别看小,也是个不好惹的。 她家里还有两个比徐爱文大不了多少的双胞胎。 她家双胞胎比较文雅,以后要读大学的,不喜欢打架。 两个人都打不得徐爱文一个人赢,这要是在她不知道的地方被欺负了,她都没有办法去救。 徐桂枝想到这里,只得剜了刘爱文一眼 :「真是有什么样的妈就有什么样的儿子,赶紧滚出去! 」 刘爱文丝毫不把她当回事:「我在我自己家,干什么要滚出去。你又不姓刘,你才最该滚出去 。」 徐桂枝更是气到冒烟。 她决定先不管这小的,只继续给金玲施加压力 。 「好啊,刘金玲你现在翅膀硬了,连妈的话都不听了。你要是还想当我女儿,还想住在这个家,就赶紧去找刘红朝!不然你舅舅要是进了大狱,你以为对你的名声能有好处?以后你嫁都嫁不出去,看哪个男人敢要你!!」 豁,这个诅咒可真恶毒。 金玲嫣然一笑,把两张大团结拍在桌上:「正好要跟你说这事。我想迁户口,钱你拿着,废话就不用说了。」 第22页 徐桂枝脑袋一懵。 这死妮子说的每个字她都听过,但连起来她就不明白什么意思了。 死妮子从小就胆小 ,刚抱回来那会儿,身上都在发着抖 ,从小睡觉离不了开大人。 会走路之后,就天天跟在她身边跟着她出去上工,跟着她去河边洗衣服,就算是被太阳晒得脸红,也都不肯离开她一步 。 哪怕是长到七八岁,天天挨打挨骂,这孩子也不敢忤逆她。 甚至每次被打得半死,还跑过来抱住她的大腿认错。 现在这孩子在说什么?要跟她分家?不再做她的女儿了? 徐桂枝的心里顿时涌起一股酸涩的情绪。 她突然想先把这事放一放。 但金玲却不给她这个机会。 「妈,支书伯伯会帮我办手续的,就等你同意了。」 徐桂枝心里再次一凉。 她从没想过自己会被这死妮子给抛弃。 滔天的暴怒覆盖了她。 她拿起门口的扫帚,用扫帚把对准金玲。 「这是听了哪个黑了心的话才说出这种混帐话!我可是养了你十一年!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拉扯大的! 现在你说分家就分家,你说迁户口就迁户口?那我问你,你要迁到谁家去?」 金玲毫不掩饰:「不用你管。」 徐桂枝冷笑:「王红家是吧?就知道是那黑了心的婆娘把你教坏了!看我不打死你个胳膊肘往外拐的东西!」 她仰起扫帚把儿就要往金玲身上招唿,谁知那棍子没打到金玲身上,反倒被人一推,在她自己的额头上「砰」地砸了一下。 不用说,又是刘爱文! 徐桂芝「哎呦」一声往后一退,却碰到一个木盆。 她跌在那木盆里,盆里的水把她的屁股都给浸湿了。 罪魁祸首刘爱文捂着肚子哈哈大笑:「 跟你说了,不要打我姐,打我姐没好果子吃。」 徐桂枝气得咬牙切齿,拿着扫帚追他。 追出好远,没追到,她气得又站在王红房门外骂了一顿。 王红根本没在家,出去上工去了。 徐桂枝也是知道的,但她气啊!再不发泄一下,她都快要升天了! 骂了会儿自讨没趣,她又跑回来教训金玲。 「死妮子,我跟你说,别想着迁户口的事! 你这十多年吃我的住我的用我的,几块钱就想打发我?做梦!」 「你赶紧去把你舅舅的事给我办好了! 办不好,今晚就吃藤条炒肉。我告诉你,别以为支书能给你撑腰,惹火了老娘,支书算什么东西?! 」 金玲从她对着空气大骂的时候就恨不得拿了瓜子来磕了,见她不骂了,还颇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她坐在条凳上:「妈,你不会是不捨得我吧?」 没等徐桂枝回復,她又加了一句:「我知道我好,但和你们没关系,你们别留恋。」 徐桂枝刚才平静些,直接被气得发抖。 金玲看不见一般,声音尤其平静:「不如这样吧,我去劝红朝大哥作为报酬,你让我把户口迁到二婶家,这么好的买卖你不会不答应吧?」 其实她并没有准备把徐天明往绝路上逼。 徐天明确实烂,但他爹妈没教他的,现在已经用血与泪的代价学得妥妥的了。 再说北沟村的人大多纯朴重感情。 徐天明这事儿虽然名字响亮叫「流氓罪」和「诈.骗罪」,但在乡亲们眼里肯定罪不致死,毕竟徐天明是他们从小看着长大的。 不过也不能说这种纯朴不好,这也是乡亲们的一种可爱之处。 金玲想要成全他们的这种可爱。 毕竟如果不是他们的这种可爱,她一直想见的那个人可能早就死了。 而且她早就看出,红朝大哥十年后第一次回到家乡,不希望一回来就让村里人觉得他是来耍官威的。 所以金玲把这事跟刘竹说了,刘竹的意思只要徐天明不来骚扰她,她就听金玲的。 于是事情就这样定了,她们决定放徐天明一马。 而且本来金玲是不需要用这种温和的手法让徐桂枝答应她要求。 看自己这给钱还给好处的,多宽容!她自己都要被感动了。 她大可以直接等徐天明的罪判下来,到时候只要跟徐家有关系的人,比如说徐桂枝他们,都成了罪人的至亲。 她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女,自然可以用「不与罪人同流合污」的藉口脱身。 但她没这么做,多仁至义尽啊! 偏偏某些蠢的根本理解不到她这仅有的一丝仁慈。 「你想得美」,徐桂枝抬起手又要打她。 被门外刘爱文一个眼神给唬回去了。 但她嘴上勿自不停 :「你死也要死在我徐桂枝的户口本上!快去找刘红朝,不然我今天晚上打死你!」 这时,徐天明的爹妈过来看事情进展得怎么样了。 金玲余光瞥到,眸色带上戏嚯,捂着嘴就大声哭了起来。 「妈,就这么小一个条件,你都不答应吗?小舅这次要是进去了,可是要杀头的!就像你说的,外公外婆重男轻女,你心里受了委屈,不想帮小舅,但现在是说这些的时候吗? 」 外面那老两口一听,急匆匆跑进来问怎么回事。 金玲又添油加醋,把上面的话说了一番,老两口顿时气得拍大腿,指着徐桂枝就骂。 第23页 「好哇,我们把你辛辛苦苦养到这么大,你弟弟平时也是爱护你的,有事都来帮你撑腰,现在让你救救你弟弟,就这么难办吗?金玲要什么你就给她呀 !」 说完老两口上来揪住徐桂枝就打,头髮都打散了。 金玲一脸看戏样,心说难怪徐桂枝喜欢打人,根本就是老两口言传身教啊! 徐桂枝被打得嗷嗷叫,腿一软,护着头解释:「爹,妈,你们不知道,这死妮子提的要求可刁钻呢!我可不能答应!」 「怎么就不能答应?她一个小孩子能有什么要求?不就是几毛钱啦,要吃肉吃鱼吃米饭啦,你给就是了,大不了我们老两口补贴一点给你。 」 徐桂枝有苦难言。 被养女退货这种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她这么要强一个人,哪里好意思说? 直到她爹去院子里要拿棍子抽她了,她才只得把实情说出来 。 「这死妮子要跟我断绝母女关系呢!」 她说完羞得脸通红,又想起以前做女儿的时候,自家爹妈对弟弟的偏心,更觉委屈得要命。 徐家两个老的一听这话也蒙了。 哪有这种这种事? 养女领养母的恩情也就算了,还主动要求跟养母断绝关系,这心得是多狠啊! 这事真要成了,他家桂枝还怎么出去见人? 「那不成」,徐天明他爹发话了,「你把这孩子养这么大,怎么能说断就断?」 「就是,以后这孩子嫁人,可是能拿到一笔彩礼的! 现在断了,这彩礼还不就成了别人家的了?」 徐天明的妈也说道。 金玲冷眼看着这三人 。 她早知道三人都不会答应,更是乐得让事情再发酵几天。 于是她起身,招手让刘天爱过来牵住:「走,不说了,去摸鱼。」 说完任就天爱牵着她走出去。 两小孩有说有笑,毫无烦恼的样子让屋里三个人更加阴郁。 徐家老太太过来要把金玲抓回来。 金玲回过头,朝她露出一张比笑着还嚣张的哭脸。 「外婆,我不打紧的,不管是做谁家的孩子,这主席治下的年代,还能让你们把我饿死么。你们可以慢慢想,我想公安也不会把小舅饿死的。」 给脸不要脸,那就跪下来求我吧! 徐家老两口一愣。 这两天忙于奔走,他们都没来得去警局看儿子。 说起来也是气人。 他们儿子多聪明啊,连市里当官人的身世都知道,而且晓得利用这事把刘红朝骗来当靠山。 本来他妹,也就是天明他大姑的几个儿子都能去城里工作了,前途一片光明。 眼看一家要鸡犬升天,却被刘金玲这胳膊肘往外拐的小兔崽子给搅黄了,还害得天明进了局子! 他当初那样打儿子啊,就是为了不让儿子进那鬼地方。 没想到儿子都打瘸了,现在还是进去了!怎么不让他来火! 更气的是,家里其他亲戚知道这事后,都恨天明有好处不找他们。 一时间大家都赌气不肯帮忙。 只有他们老两口四处奔走,快入土的人了还要看人冷眼。 连金玲这巴掌大的小崽子也给他们眼色看,真是窝火得要命! 不过他们也没心思再去想这些个糟心事。 他们迅速离开了女儿徐桂枝的家,筹备着去看儿子去了 。 第13章 原身家庭拜拜 这一看不要紧,回来的时候,老两口就差直接给金玲跪下了。 原来他们的宝贝儿子在那里过得简直像条死狗! 腿比以前更瘸了,听说是被那些狱友打的。 那些人听说他犯的是侮辱妇女的流氓罪,就专门打他。 身上的衣服也没得换,吃也是飢一顿饱一顿,见了他们就是哭,吓得一身骨架子抖得嘎啦响! 于是老两口赶紧让女儿徐桂枝答应金玲的所有条件。 徐桂枝小时候被她爹妈打怕了,只得把东西拿出来。 把那金灿灿的铃铛放到金玲手上时,她不甘心,打了金玲巴掌心一下。 金玲也不恼,只是小手一翻,任那东西落在地上。 随后拍尘土似的拍了拍手对刘爱文道:「弟,明天咱们去镇上供销社看看猪蹄多少钱吧?你不是想吃吗?」 说完就牵着弟弟的手跑了。 跑了! 徐家老两口傻眼了。 抓住徐桂枝又是一通打。 徐桂枝被打得嗷嗷叫,晚上还得求金玲。 「金玲啊,你到底要怎么样啊?你非要这么逼妈吗?你不是最喜欢妈,还说以后要孝顺妈,给妈养老的吗?」 金玲剥手指:「哎呀,可是人家现在只想孝顺二婶呢!」 徐桂枝愣住了。 她的心就像是被一坛陈醋给浸泡着。 那样粘着她的女儿,居然要逃开她,去孝顺她的死对头? 那是她的女儿!她捡的! 然而,想着自己爹妈对自己下的狠手,再想想自己那唯一的弟弟,她不敢不答应。 于是第二天,支书来了,来当证人。 这事关重大,他们不敢跟别人说。 但昨天见金玲那样,他们也留了心眼。 这种事还是要有个见证人。 却不知怎么村里人也来了。 第24页 徐桂枝本来是很窝火的。 她觉得这些人就是金玲找来故意看他们笑话的。 不过她也不是任人欺负的,见大家都来了,突然灵机一动。 她一手掩面哭着,一手指着金玲。 「哎哟喂我的命真苦啊!好人没好报啊!大伙看看,我捡回来这个白眼狼,叫她办点事她要和我分家嘞!还想我把那金铃铛还给她,那我养她的这十一年,算是白养了吗 ?」 「哦豁」,村民们有些怒了。 金玲这小丫头也太过分了,人家养她十多年,虽说会打她,但也不至于这样吧? 刚才听徐桂枝那俩双胞胎说起这事的时候,他们还不信,敢情是真要分家啊? 不过也有人说了,金玲从小到大都是被打过来的,真要说谁养了她,那也是王红。 而且那金铃铛明明就是金玲的亲妈给她的,有什么不好要回去的? 然而金玲的反应却把大家看煳涂了。 只见她难以置信般看着她养母,眼里渐渐落下泪来。 「妈,你说什么?什么分家?不!我不分!我不想和你们分开,你们就那么不喜欢我吗?」 「呜呜呜,妈求你了,不要又把我扔掉!那金铃铛也是给妈的,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从来没想要回去。不要丢下我呜呜呜! 」 徐桂枝:「……」那你前面是放屁?! 村民:「……」 好傢伙,原来是徐桂枝恶人先告状。 她自己不想要金玲,就让自己家那俩双胞胎传出消息把他们引过来,然后当这么多人的面,名正言顺把金玲扔掉。 为此甚至还请支书当见证人! 徐桂枝那叫一个百口莫辩啊! 徐家那老两口都是老江湖了,见状,哪有不明白的? 拉着徐桂枝就到一边角落去了。 等徐桂枝回来的时候,耷拉着脸,凑到金玲耳边求她。 「别再闹了,我答应你就是了,你快把你舅舅救出来吧!」 救天明的事不能让外人听见,除了支书和自家人知道,谁也不能说。 毕竟支书心软,把他们当自家人,不会举报他们,但要被别的有心人知道就完蛋了。 所以徐桂枝说这话时心里都是怦怦跳的。 金玲却一副没听懂的模样:「妈,你在说什么呀,我说了,不是我不帮呀,是红朝哥不会听我的。」 随后更是故意大了声音:「我不要分家!金铃铛也是应该孝敬你和爹的!要是能让一家人都过的好,十个金铃铛我也愿意拿出来。」 说完又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还用手背去擦。 村民没听到前面关于徐天明的事,只听到后面的,对金玲更是心疼。 徐桂枝瞥见自己那一夜之间老了许多的父母,没办法,只得沖金玲大骂:「你不分,我还要分呢!我要和你分家!你赶紧给我滚!迁户口!我要迁户口!」 村民一听,好傢伙,终于说实话了。 这徐桂枝前面还说是金玲要分。 可见是坏透了,难怪生出刘慕梅那样的女儿! 偏偏金玲眼泪又下来了:「妈你真的不要我了?我不分,不分呜呜呜……」 村民更加气愤,都指着徐家人骂了起来。 徐桂枝忙凑到她耳边说悄悄话:「祖宗哎,行行,算我求你。」 随后大声道:「大家都看见了,我就是要和她分家,我要她赶紧滚!」 村民不明就里,只知道徐桂枝这是对金玲厌恶透顶了,这话都说了。 金玲就那么惹她讨厌吗? 这么好的孩子,她这是瞎啊! 于是大家更气愤,都对徐桂枝指指点点。 有人说那俩老的:「你们也不劝劝,当外公外婆的,就干看着?」 其他人:「你长点心眼吧,肯定那这俩人也不想女儿要金玲啊!」 于是大家看向三人的眼神更加鄙夷。 旁边的刘爱文懵了。 姐姐才说让人求她迁户口,果然人就求着她了! 这就是读书的好处吗? 可是姐姐什么时候读的书? 哦,姐姐是偷偷读书,然后惊艷所有人,真是太聪明了! 金玲不知道自己已经引发了弟弟无限崇拜,她没放过徐桂枝她们,仍是捂着眼睛哭:「不要,妈!我不吃猪蹄,我再也不吃了,我都给弟弟妹妹吃,妈你别不要我!」 徐桂枝:「……」这姑奶奶又是闹的哪出?刚刚她说的悄悄话哪里提到猪蹄了?! 那老两口老江湖了,一听,哪有不明白的。 昨天这白眼狼就说想吃猪蹄了,还说是刘爱文想吃,可不就是她自己想吃嘛! 幸好当时是大清早,忙托人拿了钱和肉票拼命赶去镇上,死乞白赖好歹抢到一个猪前蹄,端到了王红家。 为.qへq.什么不直接端过来给金玲?因为知道这死妮子当着众人面不会要啊! 这臭丫头摔破头后性情大变,变得又鬼又坏! 而村民们却不知晓这些,只连连摇头。 徐桂枝怎么做母亲的啊? 怎么什么人都能做人母亲啊!过年吃块肉的事,看把孩子吓得! 不过这事已经板上钉钉了,因为支书都拗不过徐家,同意让金玲迁出去了。 这时日头也渐渐高了,再不上工要扣工分了,人群就这样渐渐散去。 第25页 当天晚上,金玲和刘爱文啃着炖得香香的猪蹄,在徐家人给刘红朝的信上歪歪扭扭写了自己的名字。 原身没读书,她得写得艰难些,不露破绽。 看了这个,刘红朝便知道是她的意思了,因为这是两人前面在刘竹家商量好的。 徐桂枝颤颤巍巍拿出那个金铃铛交到她手上。 现在就是满腔怒火,徐桂枝也不敢对金玲发了,这就是个祖宗啊! 只要金玲一反水,天明就没救! 更何况那个短命的支书还天天来说她,叫她不喜欢金玲就给别人养,不然就明着暗着给她穿小鞋。 谁敢惹这死妮子哟! 金玲见她不爽,递过去两张大团结:「妈,看你可怜,票子给你。」 刚递过去,一晃,又拿了回来。 「妈,现在有个便宜捡,二婶愿意把现在住的那半边房子也给你,只要你不要这钱。」 徐桂枝本来都快亏死了,一听这话,顿时有些心动 。 她本来就不喜欢和王红住一起,但王红是自家妯娌,她也不能赶走。 现在如果整座屋子都是她的,就不用天天被王红骂得要死了。 正要答应,忽然远在隔壁村的刘慕梅闯了进来,拉住她。 「妈,你不要答应,二婶家的房子过几天会倒的!」 徐桂枝心说「又来了」,自己这女儿的疯病可能是真的落下了。 什么叫二婶家的房子会倒? 他们两家本来就是一栋房子!难道光倒王红家那边不倒她家这边? 想着那半边的屋子,想着今后的可以一个人拥有这屋子的所有地方,想着可以把王红赶出去,徐桂枝眼热了。 半边房子和二十块钱,选哪个当然傻子都知道! 徐桂枝推开刘慕梅:「你怎么回来了!」。 刘慕梅却把王红家屋子倒时的情况细细描述了一遍。 徐桂枝被吓到了,有些犹豫。 金玲:「妈,你别要婶子的房子好了,婶子多可怜啊,一个人带爱文,没地方住怎么办啊?」 徐桂枝立马拍板:「要!」 金玲把拿钱拿回来:「妈,这可是你自己愿意的,我会告诉支书伯伯,到时候别又到处说我白眼狼。」 徐桂枝气不过,也不管得没得罪祖宗了,压着火气阴阳怪气道:「你就是白眼狼!带着这金子去你二婶那边吧,我看你们没房子能过得有多好!到时候就算你死在外面别来找我收尸!」 金玲冷笑,谁先死还不一定呢。 几天后,金玲便和王红,刘爱文一起把家搬到了衔玉山上一个山洞里。 那山洞是金玲这么多天游山玩水找到的,隐秘,周边环境又不恶劣。 里面可以放下两张木板当床。 外面就是一片平坦的沙石地,再过去就是一条小溪 ,在沙石地上架起木柴便可以生火做饭。 这事是跟村支书报备了的。 村支书知道她家的情况问他们愿不愿意去村里的祠堂。 但祠堂毕竟是集体的 ,他们住进去,可能会引人口舌,给村支书带去不必要的麻烦。 于是金玲让二婶拒绝了村支书。 村支书却满是郁闷。 这娘仨有点胡闹了。 他又是担心王红出去上工要走很多路,又是担心有豺狼野兽过来把孩子们给叼走,真不知一个怎么好,恨不得把三人都请到自己家里去住。 但自己家也是破破烂烂的,自己婆娘每天带几个孩子,也非常辛苦,贸然把人带回去,他也于心不忍。 金玲见他为难,朝他笑得灿烂:「支书伯伯,您不用担心,我们知道一条小路,离田地特别近,不会耽误二婶上工的 。我和爱文也已经长大了,不会到处乱跑的。而且你看这里湿漉漉的,山火也烧不起来,我们会注意不让火烧山的。」 村支书一看这孩子多懂事啊,还能率先想到连他都没有想到的山火问题 。 但他还是有点后悔帮金玲从徐桂枝家脱出来了。 虽然是个不怎么温柔的养母,但好歹有养母这层身份,怎么的也得给孩子一个住的地方,保证孩子不被饿死啊! 可现在到这山上,王红又是个寡妇,虽然干活倒是比男人还强,但真能照顾得过来吗? 于是他便问金玲愿不愿意回去跟徐桂枝道个歉,把户口迁回原先的家里。 金玲的眼泪立马就盈满了眼眶,低头对着手指:「 支书伯伯,不是我不喜欢我妈家,可我妈说过了,我和二妹,三弟,四弟,他们不一样。我想读书了,我妈却说死也不会在我身上花这种冤枉钱的,我妈还说,要让我顶替半个大人去上工呢!」 好傢伙,村支书听得拳头都硬了起来。 居然还有这种事? 前面徐桂枝不让金玲去读书,他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 毕竟人家确实只是个养女,这年头的女孩子,不读书的也不是没有,人穷嘛。 但徐桂枝还有金铃铛呢,再穷也没刘竹家穷啊! 一开始说金玲是老大,自然要帮家里分担,晚点读一些也没关系,谁知道晚一年又晚一年,居然耽误到了十一岁,还不让她读! 跟着这样的爹娘恐怕这辈子也就是受欺负的份! 瞧金玲这好欺负的样子,话说着说着就掉下泪来,看着人真难受。 第26页 于是村支书也不劝她了,反正都被养母赶出来了,只叮嘱王红如果有什么困难,就找村里,别让孩子受委屈。 王红一拍胸脯 :「支书你就放心吧,我王红但凡有一口饭吃,也会先给这一双儿女吃 !」 前面她见徐桂枝不肯同意金玲迁户口的事,便提出要把半边房子分给徐桂枝,好把金玲救出来。 而且那房子她不能再住下去了。 徐桂枝嘴里没个把门的,喜欢说荤话,那俩双胞胎又喜欢学,听得她都臊得慌。 有次爱文还问她:「妈,伯母说亲嘴,是什么意思啊?」 每次听爱文和别家小孩吵架,那些脏字把她给臊得脸都热了。 而且说实话,那栋房子老让她想起和丈夫在一起的那些美好的日子。 晚上睡觉的时候,她总能听到丈夫的笑声,醒来的时候,就会哭。 别人都有丈夫撑着腰,她却要一个人养儿餬口,还要被嫂子奚落。 在那栋房子里,她只会感到心酸。 所以用房子换人,她一点都不觉得亏,她为能尽自己一点没用的力气把金玲要过来而感到自豪。 可住在山里也不是个长久的啊,孩子们会吃不消的。 虽然山里反而能有东西吃,但湿气太重了,不好。 然而金玲却告诉她说不会一直住这里,不多久就会有比从前更大的房子住。 王红心说孩子宽慰她呢,他们这样不饿死算好的了,哪还能有新房子? 但她一向是个隐忍自强的,并没有把这些焦虑和村支书说。 村支书听她这么有底气,才嘆着气回村去了。 而金玲站在茂密的丛林中,看着那一棵棵或生长旺盛,或已经腐朽的大树,满目兴奋的神采。 脱离了原生家庭,这世界就任她发挥了。 先去和那个人打个招唿吧。 第14章 让他们祸不单行 夏季多雨多雷电,那天后的好几天都是,狂风暴雨、惊雷阵阵。 王红住的那半边屋子旁,一棵大柿子树被雷噼中,倒了 。 那柿子树已经有些年头了,里面却是空心的。 被雷一噼,着了火砸在瓦上,连带着把那半边房子都烧得黑黢黢的。 村里也有那赶来救火的,还有雨水的沖刷可那火也还是烧了大半天,可见当时火有多大。 等到好不容易火灭了,东西也烧得差不多了。 房子变成了废墟,好在没波及徐桂枝那一半。 但这几天,徐桂枝已经早早地把自己新打的床和原先的被褥、衣物等都搬进了王红的房间里。 于是这些东西也都成了灰了。 徐桂枝看着自己新得来的屋子变得一片狼藉,刚做完的美梦像肥皂泡一样被戳破,一拍大腿,眼泪就出来了。 偏偏刘慕梅那日后天天跑回来在她耳边聒噪:「我就说了这房子不能要,你偏不听!」 徐桂枝本来就一肚子火,想着补屋子、重新买衣服、被子、家具这些东西得花多少钱和票。 听她这么说,只觉得一只马蜂在耳边嗡嗡叫,第一次有了想把二女儿打一顿的想法。 又想到二女儿当天描述的火烧房子和房子倒塌的细节,后背突然就涌起一股凉意 。 梅梅怎么连这个都知道? 徐桂枝本就有些迷信,根本就不能往好处想,总觉得二女儿更加神神怪怪的,别是被什么脏东西上身了 ! 但支书的话就像一记鞭子抽在了她的脑髓。 什么上身不上身的,自己家这个女儿,可能就是在故弄玄虚,就是和金玲对着干,就是不让她按金玲的意思收下这房子。 至于这房子真倒,也就是女儿瞎猫碰着死耗子了。 回想起二女儿从小对养女的陷害,加上她身上那让人瘆得慌的成熟,徐桂枝难得的有了一些膈应。 徐桂枝忽然觉得女儿做得有些过了,都是她外婆教的! 这种时候,徐桂枝已经完全忘了自己是怎么对待养女的。 远香近臭,她反而有点留恋金玲。 金玲会干活,每天早上的猪草没人打,那一家人的衣服也得自己来洗,早上都要起早很多! 不行,梅梅也这么大了,现在疯病好像也好了些,得叫梅梅洗! 正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忽然,她爹妈又哭着过来了。 「哎呀我的天啊!桂枝你快点把那金玲那白眼狼找来!你弟弟被判刑啦!」 徐桂枝一听,眼珠子都要掉下来。 怎么可能,不是去了信给刘红朝了吗? 回信也答应救天明出来的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在这时,支书来了,身后还带个眼熟的人。 徐桂枝一看,那不是刘红朝那天带来的小跟班吗! 见了这人,徐家人简直见了活菩萨,忙凑了上去。 那人却一脸尴尬。 他朝徐家人敬了个礼,随后中气十足地嚷了起来。 「哎呀,嫂子、叔婶!你们家那个大少爷可真是不懂事啊!」 「不是我说,这家教也太差了!我们刘主任从京市打加急电话过来啊,没几天就能让你们把儿子全须全尾带回家了。那小子倒好,打公安!不懂事,太不懂事了。」 打公安? 徐家二老直接昏倒在八仙桌边。 第27页 那军人把人虚虚扶起:「哎哟,可别着急,两位年纪不小了,别坏了身子。」 他说着,又嘆了口气:「其实你们不该去看他。你们一看,说一些会救他出来的话,那孩子就当真了,就狂了起来。」 「你说他在哪狂不好?偏偏连那种地方也敢那样式儿,把人公安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一遍。都那样了,还有力气打公安,你说说这事,啧!」 「我们主任来电话了,说救不了了,已经保他不死了,再救他我们主任也自身难保了。还好这小子没真对竹子妹妹怎么样,不然可不止坐牢!」 这人兀自感嘆了几句,就沖支书摇摇脑袋,一脸无可奈何地走了。 这时金玲被叫回来,刚好和他迎面碰上。 二人相视一笑。 对此,干了很多的金玲心里吹了声口哨,急匆匆跑进屋:「呜呜呜,舅舅怎么了?外公外婆,你们是不是又想怪我,我可什么都没干啊!」 徐家人本来确实是找金玲回来兴师问罪的。 但一想,金玲是个小孩子,能有什么用? 事情都已经到了这一步,连刘红朝都没办法,再问谁的罪也没什么用了。 徐家老两口几乎要死,自然而然就把整件事怪在了刘慕梅身上。 是啊,要不是帮慕梅出头,他们天明能掉那裤头吗?能得罪刘竹吗?能落到十几年牢狱之灾,差点枪毙吗? 刘慕梅疯病还没好,又被自己外公外婆打骂一顿,那才清明一点的眼神又迷煳了。 老两口还和徐桂枝彻底断了关系,徐桂枝现在在两个村都抬不起头来! 这还不算。 除了这事还有房子的事。 那半边房子不得不修,不修,他们自己这边的也挡不了风雨。 修房子要去红岩岭般红石块,一块就几十斤,一个人搬要累死。 徐桂枝和刘建国只得放弃工分,请假去搬石头。 自留地里的菜也没人照顾,家里一天天的揭不开锅了。 刘建国本来日子过得好好的,没几天就见这太平日子被这老婆弄成这样。 他怎么也忍不住气了,把徐桂枝和刘慕梅狠狠揍了好几顿。 娘俩都傻了,只得抱头痛哭。 家里没人干活,那些活自然落到了刘慕梅身上。 毕竟两个弟弟是不可能干活的。 于是刘慕梅过上了从来没有过的悽惨日子。 她前世活了几十年,也接受过新思想的冲击。 但她反而忘记了这个时代的一些精髓,比如――建国后动物不能成精了,以及剔除封建糟粕。 加之她自己就是个重生的,而且坏事做尽,因此对鬼神之说十分信服,所以才露出这副神叨叨的样子。 她心里惊恐,每晚都做噩梦,白天却还要干那些她从来没想过要干的活。 原来打猪草是会被镰刀割到手的,原来洗衣服能把手给泡烂,还会头昏眼花落到河里差点淹死! 第15章 歹毒后妈下线警告 刘慕梅苦哈哈带病干活的时候,金玲却仍是每天疯玩不着家。 这天,她来到隔壁南山村。 村中心的祠堂边矗立着一排小茅屋。 这年头村子里已经没有很多茅草房了,家家都是用石头砌的大房子,房檐上盖的也是黑瓦。 然而这些个茅屋真的是名副其实的茅屋。 墙是用烂竹篾编的,顶上盖干枯的稻草杆子,风一吹,整个房子吱呀吱呀的,仿佛随时都会被吹飞。 就不难想像下雨的时候是什么光景了。 然而让人惊悚的还不是这个,是从其中一座茅屋里传出的一声哭叫。 「云岭啊!你可怎么办啊!你就这么的几年如一日的躺在床上?大夫说了,如果你不好活动筋骨,这辈子怕是离不开床了,妈求求你了,你起来!」 随后传来一个倔强的声音:「反正我都是个残废了,离不开床就离不开,我们还不如一起去死!」 那女声更是悲苦:「乖啊,你不是残废,快起来,妈陪着你走,谁也不敢说我家云岭是残废。」 男声的语气里多了一丝讽刺:「他们不敢什么?才不怕你,你哪次不被人扔牛粪?他们还把爷爷扔到牛棚里去,你们却一个屁也不敢放!」 「你走吧妈!就让我一个人死在这里。」 女声变得强硬了些:「你起来!今天就是要跟我出去走!你起来!」 金玲在屋侧吃着刘红朝给她留的饼干,想着找个时机叫门。 突然,一个白色搪瓷缸从窄小的木窗里飞了出来,砸在从地里回来的一个老头身上。 伴随着男声:「滚!你最好别再烦我!」 金玲停下动作,眼前一亮! 她赶忙朝老人走了过去。 老人,肖政,60岁,抗战英雄,华国奠基人之一,顶级大佬,后来因为特殊情况被发配到南山村,进了牛棚。 书里对这人描述不多,只知道他是个大义凛然的人,对广大劳动人民有些深沉的爱,这种爱深沉到什么程度呢? 深沉到为了别人,他可以毫不犹豫立即去死,深沉到他可以狠心把刚做爸爸的儿子送去他国执行秘密任务。 金玲看书的时候,就对这个老人涌起了一股敬佩之情,所以现在,她难得的心跳加速起来。 第28页 然而老头只是冷漠地看了她一眼,推门进去了。 不一会儿,老头又出来了,手里拿了一个蔫苦瓜,绕到屋旁破灶边生火做饭。 屋里还在闹腾,女人的声音更加慌乱:「云岭,你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不出去了,不出去,妈妈会保护你的,拼了命也会保护你,你这样是在往妈的心上扎刀子啊!」 金玲走到屋侧,蹲下来递给那老头一盒洋火:「爷爷,用这个。」 这时,门开了,一个穿着粗布褂子、身材苗条,气质温婉的女人被一双手推了出来。 那双手修长惨白,鬼爪一般,一点血色都没有。 女人被推在地后,手的主人也现了出来。 是一个十来岁的男孩。 那男孩没走几步,趔趔趄趄地也摔在了地上。 金玲在见到那男孩的时候,闭上了眼睛。 造孽呀,把这么个面相惨白、气质乖戾的美人胚子送到她面前,却是个未成年的? 人干事? 只见那男孩一张青涩的脸毫无血色,瓷做的一般。那双大眼睛,那比骆驼还长的睫毛,因为沾了泪水碎钻一般。 此时他一双腿在地上,动一下都万分吃力似的,明明该像是被打断了腿的狗,浑身却仍可感觉到一种与众不同的贵气。 他的膝盖此时已经跌破,血从皮下渗出,沾染了地上的泥土,看起来触目惊心。 一般的孩子就算再大大咧咧也会唿一声痛,或者去摸一下那块儿,但这男孩,却玩也似的趴在地上,微微歪头看流血的地方,眸中精光闪烁,甚至嘴角带上了一丝愉悦至极的微笑。 他就像是在欣赏什么艺术品似的欣赏他的伤口! 书里没说男配这么好看这么疯,金玲有些讶异。 她没有过去扶,但那男孩似是终于看到了她,用那双因为脸瘦而显得格外大的眼睛看了她一眼,随即脸上变回了那种无所谓的冷笑。 这独特的气场倒是让金玲起了兴趣。想到这位应该就是老头的孙子,她先是帮老头生好火,然后起身,准备走上前去把这小漂亮和他妈扶起来。 这时,一个穿着花布衫的妇女走到这边来。 她手里磕着一小撮瓜子,每磕一个,就把那瓜子皮往地上趴着的母子身上一掷。 比别家妇人丰润些的身子晃一晃,笑得酥酥媚媚的:「哟,戏台又开唱啦?小残废又开始哭丧啦?」 说着把穿着黑色布鞋的右脚往那男孩手指上一踩。 男孩的手因长期营养不良而有些水肿,被这么一踩,皮就破了,一丝血水流了出来。 连金玲都被那血水刺痛了眼睛,但男孩却笑了。 他奋力仰着头,嘴角绽开大大的笑颜,却用一双淬了毒般的眼睛看着那妇人,整个人就像是一条昂首吐着信子的毒.蛇。 他妈见状,直接昏死过去了。 那妇人见大的昏了,更是肆无忌惮,把脚一碾。 男孩干脆笑出了声。 「什么怪物!」 女人厌恶地皱了皱眉,一脚把那男孩踹得直接在地上翻了个身。 金玲干脆不动身了,问那把苦瓜掰碎下锅准备水煮苦瓜的老头:「爷爷,云岭哥哥又挨打了,你不去救他?」 那老人赶忙拉了她一下,随即目光四处扫了一下,凑在她耳边轻轻道:「你是好孩子,以后别到这来了。」 顿了顿又说:「是我连累了坐岭这孩子,可要是我现在出手,我自己倒是没关系,什么批.斗也尝过了,但云岭和他妈的处境会比现在更差。」 金玲有些动容。 这个年代被定位为罪人的人,谁沾谁倒霉。但要说犯了多大罪,也是不好说的。 这位肖政就是刘红朝的救命恩人。 昔日的大人物这时已然比要饭的都要卑微了。 但这人却是金玲一直敬佩的人。 虽然他只是个纸片人。 金玲的其实是有点双重人格的。 她父母都算是国家干部,家风就是正统又赤诚的精忠报国风。 金玲从小听那些伟大的往事长大,其实也是非常热忱爱国的。 但她的父母对她太严苛了,属于精神上往死里打压,实际却连陪伴都没有的。 所以金玲才会养成这种有些茶的性格,因为父母的压迫,她必须用计,必须鬼话连篇,从而得到唿吸的空间。 小时候,金玲实在受不了了,便离家出走。 却在外地遭遇了一场大地震。 那时候她被埋在建筑物残骸下,以为自己快死了。 却碰到了一个军人。 那军人把她拉出来,自己却被永远地埋了进去。 从此金玲就特别爱找军旅、抗战这样题材的书和资料看。 而这位名叫肖政的纸片人是唯一一位她在言情小说里发现的英雄。 抗战时期,这位干的是家国大业,救的人数不清。 就算后来被关进牛棚了,还救了村里十几个因爬山差点摔死的小孩。 十几个! 除了原身,都是平日里欺负过他、斗过他的人! 金玲觉得换作是她,她做不到。 好在因为这事,这个村对待他的态度特别宽和,除了正常□□,从来不私下打压。 除了这个闲得蛋疼的老妇女! 金玲眸色暗了暗,把包袱解下来给肖政:「爷爷,帮我看着一下。」 第29页 她来到屋前,朝那女人笑了一下。 「香兰舅妈。」 王兰香乍一听到有人叫她,心里一个咯噔。 虽说响应国家政策是大事,但村里人对于这位进牛棚的老头还挺不错。 她也听说这老头救过人,但她就是喜欢到这里来欺负一下这一老二小。 她男人又疼她,她总不上工也不会挨骂,每天闲出个鸟。 听说这老头曾经是个大人物,每次对上这人,她总不太敢说话,就没针对他。 反倒是这对母子,也太好玩了! 一个倔强得让人想把他彻底弄哭,一个娇娇弱弱的,大点声她都能被吓死。 听说原本是个娇滴滴的富太太呢,欺负她真的是一天的劳累都没了。 「香兰舅妈啊啊啊!!!你怎么不说话啊啊啊!」 一道惊天动地的叫声响起,震得王香兰耳膜一紧。 她整个脑子都煳了,灵魂跟出了窍似的。 金玲面上天真无辜、疑惑满满。 内心:可惜了!怎么没把这女人耳膜震破? 这里是村子中心地带,肖云岭的鬼吼那是大家听惯了,懒得出来看。 现在金玲这声一出,立马惊动了村里人。 旁边几栋屋子都有人探出头来张望。 此时已经中午,大家下了工,开始做饭。 于是那淘米的、刚从自留地里讨了菜拿在手上的,还有那抱着孩子的都过来看热闹。 王香兰觉得自己在接下来的几秒钟里什么都听不到了,心也跟着扑通扑通狂跳,唿吸都困难了似的。 她抬手就要打金玲:「你这小兔崽子鬼叫什么!徐桂枝怎么就没把你打死呢!」 金玲瞥一眼正往这边走过来的人,心里「看看谁死」,面上早已收了笑容。 她肩膀耷拉下去,一副委屈至极,随时都可能哭出来的表情。 「舅妈别打我!」 于是众人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 王香兰脚下踩着牛棚那家的孩子,扬起的手对准的却是金玲。 好好的一个小媳妇,现在面上飞扬跋扈,跟那恶.毒后妈似的。 于是有人一边择菜一边慢悠悠喊了一声:「自己也是个做娘的,怎么老喜欢在孩子身上显能耐,敢情那都不是自己孩子呗!」 「嗐,本来也不是人家自己亲生的。人年轻好看,老夫少妻,母鸡没下蛋呢!哪像我们这些生了娃的,知道疼惜孩子呢! 「就是,上工偷懒,丈夫在外累得牛一样,她倒好,在家就磋磨丈夫的娃。」 「都说后妈难当,你这倒是好当得很,把前头年花的娃弄死一了百了就是了呗,当心年花半夜来你床头跟你哭哟!」 第16章 歹毒后妈下线警告(2)…… 王兰香一听这话,再不怕天不怕地也有些难堪了。 她虽然嘴里骂着「你们说谁呢」,手却放了下来,脚也从那男孩身上挪了下来 。 金玲非常满意。 这人倒不是她亲舅妈,只是和她外公外婆家是一个村的,她也跟着叫一声舅妈。 书里这人是个性子极坏的,平日里见着原身也都是偷偷掐一掐,扇一巴掌的。 尤其她对自己那继子田松可叫一个狠,徐桂枝跟她比都得说声甘拜下风。 用针刺,用棍子打都还是好的,关键喜欢抓着那孩子的自尊心打击。 「废物」、「丧门星」、「你妈是个坏痞子」之类的张口就来,还总在丈夫那吹枕边风,说田松是他那死鬼妈和野男人生的。 金玲脑中闪过原身的记忆,全是两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孩一起互相安慰的场面。 小小的人儿,你抹一下眼泪,我抹一下眼泪。 这个说一句「你妈是好人」,那个也说一句「你妈不是故意不要你的」。 那几年生活更困难,吃的更少,田松便带着原身去别的村偷枣子吃,每次被别村的孩子追得满地跑。 不过那枣子的味道却分外甜蜜。 金玲靠着原身的记忆回味那枣儿的口感,不禁咽了口口水。 枣子好吃,原身的回忆却闹得人不爽。 再加上这人一上来就在她面前虐待小漂亮,金玲少不得给这人点教训。 她心说「可怜的小田松,等会儿姐就给你把后妈解决掉」,瞥了一眼围观的人群,果然看到树杆子一样的田松正低头躲避着她的目光。 她嘴角微挑,然后对着王兰香哭了。 她哭了。 她装的。 王兰香见她把一只带笑的眼睛里从手指缝放出来,甚至还朝她眨了眨眼。 她顿时火冒三丈,想打又忌惮看热闹的村里人,便忍着怒气朝金玲笑了笑:「金玲啊,怎么还在村里呢,没有跟你带回来的那个大官去市里享享福?你小舅徐天明可是被你害得惨啊!」 金玲瞳孔微缩。 竟然影射她为了攀高枝故意陷害徐天明? 她抬起带泪珠的小脸:「舅妈,我小舅舅犯了诈.骗罪,诈的还是国家重要人员,舅妈是觉得那个人活该被欺.诈?」 这说的哪门子鬼话? 王兰香有些慌,瓜子也不磕了,指着她又是一通骂:「你胡说什么!有爹生没爹养的小丫头片子,红口白牙乱编排人,那就是坏种一个,神仙来都教不好了!」 第30页 金玲哭唧唧:「舅妈,这话又不是我说的,我只是路上看到一个和刘竹姐长得很像的人,又听刘竹姐说她有个大哥,我就带人回来,怎么说是我故意攀高枝呢!你这意思,就是我舅舅是被冤枉的,红朝大哥跟我合起伙来陷害他?」 和这么小一个小孩联合起来,害另外一个孩子,就是村民们听了都觉得有些好笑。 旁边有个老人家忙过来捂住她的嘴:「你快别说了,都是你舅妈不对,你不跟她一般见识!」 要命啊,这一口一个官.员,一口一个陷害的,这是要把整个村都带坑里啊! 又瞪了王兰香一眼:「她小孩子不懂事,你也小孩子不懂事啊!还不赶紧回家!」 原来是王兰香的婆婆。 金玲抹着眼泪乖巧点头:「嗯,我不说了。外婆,舅妈是不是不喜欢我啊?怎么会这样想我呢?」 王兰香见她那贱样,气得血往脑上涌:「你个小贱人,你装什么可怜!是平时还没打够是不是?看我不揭了你的皮!」 主动暴露自己打人的事实?还有这等好事? 金玲后退了几步,可怜兮兮道:「够的舅妈,够的,你可不可以别打我,你拧我的耳朵,我的耳朵就要发好几天的炎,你扇我巴掌,我就好几天吃不了饭,脸肿了还得跟我妈说是摔的。」 围观群众:「……」 这金玲可是方圆百里出了名的好孩子,这是怎么得罪这王家媳妇了啊? 兰香婆婆当即就面红耳赤,指着兰香骂:「在家磋磨我那孙子也是用的这个法,原来在外面也是这样的!徐桂枝什么人你不知道啊!被她咬了一口,大半边身子能给你扯下来,要是让你赔钱,我们可不出,你自己找你娘家要!」 村里人也都对王兰香指指点点起来。 「偷偷摸摸打人家女娃呢!」 「嗤!自己在家做后妈,到外面也做后妈,做后妈上瘾了是不?」 「都她那男人给惯的!」 短短数分钟的时间,王兰香脸都丢尽了,她也不藏着掖着了。 就打人家的孩子怎么了?哪个后妈不是这样当的?别人的孩子吃着她家男人的,用着她家男人的,要是以后她生了自己的孩子,还不得抢她孩子的? 想开了她便不管不顾了,也不解释,就拿一双冒火的眼睛盯着金玲,准备瞅着机会还打。 没想到没过多久机会就来了。 她看到原本满脸泪水的金玲偷偷朝人群中笑了一下。 于是她也转过头,赫然对上自己那个继子。 田松那个软骨头 ,原先连抬头看人都不敢,她在的时候更是头要低到裤.裆.底下,现在竟然不顾她在,沖这个死丫头笑。 王兰香想起这两个孩子好像很要好的样子,心里便乐了起来。 她瞪了金玲一眼,走到人群中把自己那风一吹就要倒的继子拉了出来。 「你妈在这被人欺负着呢,你还在这跟她笑?我让你笑?我让你笑 !」 她不管了,反正村里人都知道她虐待田松的事了,她就是想看金玲那小贱人难过的样子。 果然,金玲眉头皱了起来,原本沖她得意的神色彻底变成了惊慌,还跑过来,想要护住田松。 「舅妈,你别打松子哥,是我不对,我不该跟舅妈顶嘴。 」 黄兰香的婆婆还也过来拉,哪里拉得住? 眼看那孩子被打的哇哇叫,突然人群中传来一个声音:「住手!」 一个扛着锄头的精瘦汉子跑过来拉住了王兰香:「你又打孩子干什么 !」 是王兰香的丈夫田富贵 。 王兰香见是他来了,委委屈屈捶着他的胸口,连声音都变得软糯起来:「 这孩子就是被你宠坏了,成天胳膊肘往外拐,现在伙同金玲这个臭妮子.qへq.欺负我呢!」 田富贵比王兰香大了十来岁,王兰香长得又还不错,尤其会撒娇。 那年头的女人都不在外面跟丈夫撒娇,有伤风化,她却会不着痕迹撒娇。 都说有后妈就有后爹,田富贵见媳妇被欺负,心疼得要命,扫了众人一眼,基本上就明白什么回事了。 媳妇喜欢搓磨那几个进牛棚的,也不是什么大事。 他自己倒是不太喜欢去欺负这种人的,但反正这种人有罪,踩上一脚也没什么 。 倒是自己家这儿子一天到晚跟那个刘金玲混在一起,两个人说不完的悽苦,他也见过好几次 。 金玲是个好孩子,但是前两天做的事太出名了,颇有点惹事精的意思,以后不能让松子跟这女孩儿混在一块了。 于是田富贵也在自家儿子的屁.股上拍了一把掌:「滚回家去!天天气你妈做什么,你妈对你还不好吗 ?」 金玲心说「好个球」,却也晃了晃田松的手,不介意再给这把火浇上点油:「松子哥,你别跟兰香舅妈吵架,都是金玲不好,金玲不该惹她生气。兰香舅妈很好的,对你和你亲妈一样,你跟舅妈道个歉,她不会再打你的 。 」 着重强调「你亲妈」。 于是这话不说还好,一说,气得田松那胆怯的心都格外支棱了起来。 田松已经13岁了,血气方刚的少年,早已经不是小时候那可以随意搓磨的孩子 。 他一想起这位继母从前编排他亲娘的那些话,当时就跟吃了豹子胆一样,从他爸怀里挣脱开,指着王兰香大骂:「她怎么能跟我妈比 !我妈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 第31页 眼见着彻底撕破了脸面,王兰香倒是心里松了许多。 她早就不想要这个孩子了,恨不得现在就让自己的丈夫把这孩子打死,便趁机哭了几声。 「大家看啊,千万别给人当后妈,更不要帮别人管教孩子!这孩子跟他妈学得好吃懒做,我就管了一下 ,可你们看,我对他掏心掏肺的,他心里只会觉得我比不上他亲妈!」 村民们见状也都倒了风向。 是啊,虽然王兰香打了这孩子,但也可能只是为了管教他啊! 孩子转眼就十多岁了,到了最容易误入歧途的时候,不管他,才是害了他呢! 田松当即就抹起了泪,他从来不是个硬气的人,所有人都只会叫他乖一点。 王兰香说他好吃懒做不干活,那也是因为王兰香每次叫他干活之前都要说他亲妈生了他这个棒槌,有时候还会说是他把他亲妈给剋死了! 他哪里懒了,每次爷爷奶奶叫他干活,他都可积极了,为什么这个女人总是看不到她好的一面呢 ? 不过后来他明白了,这个女人并不是看不到他好的一面,这个女人是根本容不下他! 田松想到这里,揩了揩眼泪,看了自己的亲爹一眼 ,眸子里都能放出火来。 「我妈不是坏人」,他指着王兰香,「她才不是个好东西,她跟来金叔在河边脱光睡觉呢,她才是不要脸!」 第17章 歹毒后妈下线警告(3)…… 这话一出, 全场譁然 。 大家都用幸灾乐祸的眼神看向王兰香,有几个平时调皮的甚至吹起了口哨。 王兰香年轻,长得也不错, 有时候也会跟村里的男人逗逗笑笑的,但整体也是个本分人。 谁也不会想到她还能干出这样的事 ! 早有那来金的爹妈并兄妹站了出来, 指着田松就要动手。 他们是来看热闹的, 可不是来给人当热闹看的。 来金是个面相狡黠的年轻人, 见自己被点名,暗暗看了一眼兰香。 随后他又把一双杀气疼疼的眼对准了田松: 「小崽子,饭可以乱吃, 话不可以乱讲 ,不喜欢你兰香姨也不能这么冤枉她!还扯上我?你兰香姨不捨得揍你,我可不惯着你!」 王兰香则是在田富贵手臂上一捏,跺脚哭了起来:「我真是倒了大霉嫁到你们村来!我王兰香对孩子是严了些,也不用这么泼我脏水,这后妈我不当了,我不受这委屈 !」 她婆婆也拍了自己孙子一下:「松子,这话可不能乱说,快说你是乱讲的, 你这是要把你妈往火坑里推呀 !」 可不嘛,在这个年代, 偷人就是搞破鞋,就是犯.罪! 但一旁的田富贵脸色却很奇怪。 他没有当场安慰妻子, 本就有些黑的面上更是红成了一种暗紫色 , 愣了很久才讪讪道:「孩子不懂事,让乡亲们见笑了 。」 说完拉着老婆孩子就要走。 有那好事的从他的反应中看出来一些什么,起闹不让他走 。 也有人让他们赶紧走, 一会儿功夫又闹哄哄。 而此时,玩舆论玩得正开心的金玲却如无事人一样游离在外。 她看向田松的眼中出现一抹欣赏之意。 她从原身的记忆中知道了田松已经在爆发的边缘,于是小小挑拨了一下。 虽然不通过田松,她也能弄得王兰香身败名裂,但随时随地利用当时的环境已经是本能 ,这么好的优势,她不会放弃。 田松虽然七八岁的时候没了亲妈,但他亲妈在世的时候非常宠他。 他骨子里我是高傲的、倔强的,不会无休止的懦弱下去。 冲着这孩子的善良,她愿意给他这个机会,让他亲手将坏养母拉下神坛,重新找到尊严。 而她会心疼这个王兰香,觉得这女人也是个小人物,不值得她这么用计去拿捏吗? 当然不会。 王兰香在原着编排原身偷汉子,害她被丈夫差点打死不说,就是这段时间,也不知道给多少孩子的童年留下了阴影 。 就拿肖云岭这个男配来说,本来跟着爷爷进了牛棚就已经敏感自卑,被王兰香撺掇着一帮孩子骂「残废」更是信心全无。 上一世这人的亲妈,就是那个柔弱的女人被王兰香活活气死了,尽管最后他家平反了,他也再振作不起来了。 而在原着中,原身和这男配的关系很好,是这个人跟她描绘的「外面」,让她有了同其他人不一样的憧憬和远见,才会有她后来和丈夫刘平创业的事,也才会有她传奇的一生。 而且,在金玲心中,肖家是国之功臣,为祖国做了伟大贡献,而且家风纯善,纵使是在男配成了个废物的情况下也没有慨嘆命运的不公,平反后继续为祖国发光发热。 金玲敬重这样的家庭,全书中她对这家人最为嚮往。 这个家庭和她自己的家庭很像。 她自己的父母都是国家栋樑,爷爷是军人,参加过那几场战役,曾受最高领导接见,拿了纪念勋章。 爸爸是卫星发射中心的主干之一,也是科技大学的副校长 ,妈妈是京市三甲医院的院长。 从小家里教她的就是精忠报国,她自己也喜欢看以前的纪录片和文艺作品。 她喜欢那种人人都热血沸腾,一起建设祖国的流金岁月。 虽然因为受不了父母压迫,她没有接父母衣钵,而是在大学毕业之后一个大龄素人的身份,一头扎进了娱乐圈的水中,过上了纸醉金迷、前唿后拥的奢靡生活。 第32页 也不是说进了娱乐圈就不为国奉献了,只是她自己在娱乐圈中过的生活已经脱离她的本心,她再也没有那种为信仰而奋斗的感觉 。 所以当初来到这个世界,她就已经决定换种活法。 既然已经死过一次,她希望有一天自己能过上内心渴望的那种生活,做一个像肖政他们那辈人一样的奉献者,成全自己的本心。 这也是她为什么要护着肖家。 当然,除了对肖家的仰慕让她决定为肖家出头,还有一个最简单的理由。 王兰香越是柔弱可爱的东西,越喜欢虐待。 家里的家里养的鸡仔子她都要摔打一番。 不巧的是,金玲非常喜欢漂亮可爱的东西,包括肖云岭。 于是她毫不犹豫加了把火,给这场闹剧画上了一个完整的句号。 「松子哥,你别再说啦,他们不是在睡觉,他们是在打架 !来金舅舅扇兰香舅妈巴掌呢!」 王兰香听到这里,已经开始跺脚了。 有些村民一愣,是啊,都扇巴掌了,可不是打架么! 但也有那清醒的,故意笑问她:「他们光着怎么打架?」 金玲歪着脑袋,用手指轻轻点着下唇,像是在回忆一般。 「来金舅舅咬兰香舅妈的颈子,又打她脸,兰香舅妈就哭。」 她说着,忽然狐疑问道:「真奇怪,兰香舅妈自己都疼哭了,还叫他再用力一点 。」 问话人:「哈哈哈,这妮子还不懂事呢!一男一女脱光了打架?哈哈哈!」 众人:「……」他们纯洁的心灵被污染了! 王兰香满脸通红,举着十根手指就朝精灵抓了过来:「你放屁 !」 她那骈夫的脸已经涨成了猪肝色,被人群围着,百口莫辩。 田富贵哀嚎一声,捂着脸蹲在了地上,想了想,又抄起锄头朝来金砸去。 一时间又是乱糟糟吵闹闹。 疯了一会的王兰香却突然冷静了下来。 这种事,两个小孩子看见算什么,小孩子的话终归是是不能信的。 于是她一改刚才的慌张,骂金玲:「你瞎了眼吧!看错了还敢在这胡说!」 来金的爹妈一听她这么说,像见到了希望的光芒一样,原本蔫了的腰杆也挺直了。 「就是,也许是这俩孩子看错了呢!」 田富贵一听到这儿,也停住了动作,放下了锄头,看向王兰香的眼里充满了哀怨与希冀。 却不想他儿子先金玲一步补了刀:「我没有看错,妈这里 ……」 田松指了指自己大腿缝处:「有一个痦子,跟黄豆那样大 ,最顶上是红色的,下面是黑色的 。 」 「来金叔的屁.股上有两块黑色的胎记,尾巴骨那里还有一个很长的刀疤,他跟我妈说是小时候被他大哥不小心用镰刀刮到的。 」 而金玲此时也剎不住车般,脱口而出:「舅妈腿那里有一个痦子……」 村里人都沸腾了。 这是什么事啊! 他们村男人们都爱在河里洗澡,大家身上有什么东西谁不清楚? 就连来金大哥都用惊讶的眼神看向来金。 他弟弟确实是被自己的镰刀划过的,留下了一条长长的疤。 田松性子软,女孩子样的,不敢跟他们这些大老爷们一起洗澡的,自然看不到来金身上的疤。 所以是真的? 他本以为弟弟只是性子不靠谱,没想到竟把这么年轻好看的王兰香勾到了手! 他一时不知是羡慕还是怎么的,愣是忘了帮弟弟否认。 也有那惊疑不定,半信半疑的,一见倒地痛哭,又起身上前要打王兰香的田富贵,哪里还会不清楚? 别人不知道,自己家的媳妇儿身上有什么,他这个做丈夫的,怎么可能不知道 ? 再想想前面田富贵拉起老婆孩子就走的样儿,肯定平日里也有些觉察,只是没捨得捅破而已。 一时间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旁边被叫来的大队长也都傻眼了,这么明晃晃的搞.破鞋,居然被他给遇上了! 到底要不要叫公安呢?都是拖家带口的人! 王兰香的公婆虽然恨她平时打骂自己的孙子,但好歹也是自家的儿媳妇,便求大家不要把事情闹大。 来金家的也是这个说法。 大家乡里乡亲的,也不能保证自己家就没把柄在王兰香的手里,于是也帮着求情,这件事情便被压了下来。 那时候,农村偏僻,交通也不好,基本都是支书和城里联繫,有些事情能压下来也会压着,当然更大的事,谁也不敢压。 这事压下来了,但田富贵怎么说也不肯再和王兰香过下去了。 金玲轻轻捏了捏田松的手心,悄悄凑到他的耳边,用甜甜的声音道;「哥哥,你要快快长大,自己有本领了,才不会被后妈欺负。」 田松感受着手心里那一抹冰凉,抹了眼泪 ,朝她无力一笑:「嗯!」 在晌午的日头下,眼前的小女孩儿那样光芒万丈,照得他面前的路都宽了。 而地上的肖云岭看了半天戏,阴鸷的眸子也死死咬紧了那个身材瘦小的女孩子。 他知道她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柔弱无害。 好几次他都看出来了,这个女孩子在耍心机。 不管是哭还是笑,都是她计划好的。 第33页 她甚至能提前研判别人会怎么反应。 她知道她看那叫田松的娘娘腔一眼,王兰香就会为难田松。 她还添油加醋,让田松对王兰香越来越恨,进而说出王兰香的秘密! 太可怕了这个女孩! 但他心里却没有厌恶,只有种澎湃的快感涌了上来。 他知道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这个世界的本质是利益。 他是非常好奇女孩刻意找上他们到底是图他们什么,但他首先觉得自己是被震撼到了。 就像是看到冰河破冰,听到了嘎啦嘎啦的冰雪融化声。 冰冷黑暗的世界在他面前打开了一个出口,盛大的光芒照亮了前行的路途。 他从此记住了女孩那飞扬的一双凤眼,还有眼尾那颗妖冶的红痣。 第18章 解锁隐藏的蘑菇专家…… 金玲知道肖云岭在看她, 便也用一双晶亮的眸子盯着他,还对他笑了一下。 她是见不得漂亮东西被打碎的。 花瓶多好啊,留着养养眼也好啊, 为什么非要给砸碎呢? 况且这小漂亮的颜值已经不是一般花瓶能达到的了。 瞧那双大眼睛,一汪黑渊似的, 那睫毛比骆驼的睫毛还长、还翘, 加上那惨白消瘦的脸, 整个一病美人,还是浑身往外冒邪气的那种。 难怪前世刘慕梅把他当白月光。 不是,重点是这花瓶是她偶像的孙子。 金玲为自己刚才略微歪了的心态默哀了一下。 她舔了舔唇, 从花布褂的兜兜里掏出来一把水果糖,剥了一颗。 这时村民们已经散了,肖云岭已经被他爷爷抱回屋里,放在一个稻草堆上。 这就是他平时睡的床了。 他妈柳音梦也醒了,搂着他哭了一会后,被他爷爷叫出去做饭了。 破败的房子里只有金玲和肖云岭两个人。 这时,肖云岭突然支起上半身,一把攥住了金玲的衣领。 他嘴角带笑,目光却分外冷漠:「你为什么到这里来?你的目的是什么?!」 金玲被他这样弄得有点想笑。 这孩子以为自己是在演谍战剧呢! 她笑得灿烂, 顺手把手里剥好的糖送到他的嘴边:「你忘了?你爷爷救过我的命。」 肖云岭愣了愣,就这功夫, 他的嘴唇触到一个柔软温和的东西。 正本能要躲开,一个凉且硬的东西就被塞进他的嘴里。 甜丝丝的蜜桃味在舌尖绽开, 迅速瀰漫整个口腔, 在干涸久了的灵魂引发一阵战慄。 肖云岭马上就反应过来那是什么。 他眸色一暗。 水果糖?呵!水果糖?! 以前他吃到吐的东西,现在竟然让他想吐出来却不捨得! 谁稀罕啊!拿走! 然而刚想发作,忽然瞥见金玲那笑眯眯的样子。 他面上一热, 舌尖包裹那糖,默默把这股气给咽了下去。 是甜的。 眼前的女孩虽穿得跟村里其他孩子一样又土又破,却洋溢着万事胜券在握的神采。 她那么聪明那么厉害,一出手就把人的家都打散了,让他的心里涌起滔天的洪流. 来吧,毁灭吧,把这天地间的一切都毁灭,让那些人匍匐在你脚下颤抖! 水果糖的甜香让肖云岭陷入了激情的白日梦里. 他直勾勾盯着金玲,就像盯着一个猎物。 金玲对他那病态狂热的眼神并不觉得有什么,前世这种目光她也不是没见过。 她又剥了一颗苹果味的塞进他嘴里,随后伸出手盖在他的眼皮. 「云岭哥哥,你累了,睡一会吧?等你醒了,我还给糖给你吃。」 肖云岭习惯性地睁开眼准备反抗,眼皮上的那只手的动作却太过轻柔,让他觉得自己就像是回到了遥远的那个家,睡在大冷天里被爷爷的勤务兵晒得蓬松的被子。 他就这样猝不及防跌入甜美的梦里。 金玲听到他绵长的唿吸,移开手,深深看了他一眼。 这男配会养成这种性子,也是不可避免的。 他因为家庭的变故和这双不能走的腿,被人故意欺侮却又无力反抗,小小年纪默默把这些痛苦放在心里一次次咀嚼,世界给他的是冷漠,他还给世界的自然不可能是热情。 可以理解。 不过奇怪的是,刚刚听柳音梦说他是能下来走,只是不怎么愿意走而已。 难道他的腿能治癒? 前世是没有的,直到他家平反,年少的他因为和原身还有点交情回来过,那时候也是坐着轮椅来的。 金玲决定好好问问柳音梦,看看肖云岭到底是个什么病,最好尽早带出去治疗一下。 只是他家成分这样,哪能说带出去就带出去? 正想着这些,忽然,一股熟悉的香味从外面逼近。 金玲的转头一看,看见柳音梦端着一碗东西走进来,放到了屋里那用破木头板子搭起来的矮几上。 柳音梦掀起衣角擦了擦手,意识到那不是围裙的时候面色一慌,忙又拿手去揩衣角。 一系列的举动稚气极了,全然没有一丝作为家庭主母的干练。 金玲也理解她,到这来之前她是五指不沾阳春水的,以前是干的文职工作,会好几门外语,也会琴棋书画,母家好几代都是大家闺秀。 第34页 这样一个人,叫她坐办公室她可以,叫她洗衣做饭她反而不如村里的女人们。 金玲过去帮她,她却捂脸又哭了起来。 「都是婶子没用,让你看笑话了,早知道当初不跟着老爷子来了,不但没照顾到他,还连累他。」 金玲一听这话,顿时乐了。 原来她还记得她和儿子不是罪人,只是为了照顾老人家才跟到这里来的啊! 金玲是真的不怎么欣赏这位古典美人。 她不喜欢只知道哭,不知道争取的包子。 是,他们一家身份上就矮人一截。 但就算不出头,就不能把事情跟肖云岭讲明白,让他知道这一切都不是他的错,让他学会坚强? 真要入了绝境,死也拉上几个垫背的,人没点血性怎么行? 更何况他们是没罪的,有罪的是肖政,就不能想想办法先给孩子一个希望吗? 当然这些话她不会跟柳音梦说的,她只安慰道:「婶子,我们以后都会好的。这碗里的是什么?怎么看起来像蘑菇?」 柳音梦一下子就被吸去了注意力,她眼泪都没擦干,就朝金玲笑道:「就是蘑菇啊!」 金玲:「……」 金玲的口水差点就下来了,脸也不要了。 她看了看那碗带了柴火灰的肉末炒蘑菇干,又看了看柳音梦,伸出一点点小舌尖儿一舔唇。 「婶子,现在山里蘑菇都没了,你家的蘑菇干是月前晒干存下来的吗?」 柳音梦:「我们哪有闲工夫去山里捡蘑菇?村里人也不会让我们捡。」 金玲心想也是,蘑菇这种比肉鲜的山珍谁不喜欢吃? 一到季节,大家都抢破了头去捡,哪里会让这家人分一杯羹? 就她那几次去捡蘑菇也还差点跟人打起来呢! 蘑菇不易,且吃且珍惜。 金玲决定赖在这不走了。 面子? 别人薅她面子她绝不容许,她自己不要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于是她吸了口气,把那勾人馋虫的香味吸进肺里,又问:「那你们家的蘑菇干是哪里来的?」 柳音梦看了看门外,凑到她耳边:「你别和别人说,是我家爷爷自己种的。」 她说着,把头髮撩到耳后,露出一丝羞涩。 「我家爷爷以前还是……」 然而金玲却没继续听下去了。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她喜欢吃蘑菇,做梦都想吃蘑菇,他就会种! 老爷子居然会种蘑菇?怎么种?种出来口感能和野生蘑菇一样好吗? 金玲眸色一亮,准备出去找肖政,却见他阴着个脸走了进来,手里端了碗苦瓜汤。 「音梦,你跟孩子说这些做什么?」 金玲心说老爷子好小器,却又听他道:「我跟你说了多少次,我们这身份就别牵连别人了,离他们越远越好,你怎么就不听!」 原来是为他们好。 金玲看着老人满脸的皱纹,肃然起敬。 虽然他穿的是一件破了洞的白汗衫,但那双坚定的眸子还是能让她想到这人穿军装保家卫国的模样。 他的眼里饱含热泪,但他一往无前! 这要是还赖在这儿就是她不懂事了。 金玲把包袱里的麦乳精拿出来:「爷爷,这是一个落了水被救的大哥哥叫我送过来的,他说救命之恩恩不敢忘,她已经悄悄来看过你了,他还哭了。」 肖政愣在那里,渐渐的,眼里涌起了泪花。 他就这样顿了一会儿,忽然一拍大腿,生生憋住了脱口而出的哭嚎。 随后他又笑了一会儿,然后又摇了摇头:「孩子,你把这东西带回去,叫他别来。」 金玲点点头,老头这是不想连累红朝哥呢! 但她还是把麦乳精放下了。 「爷爷,云岭哥哥需要吃营养,你看他的手脚都浮肿了。」 肖政还想说什么,柳音梦已经在抹眼泪了。 肖政看了看稻草堆上的孙子,只得闭上眼睛,点了点头。 金玲背着包袱回去,到门口突然转了回来。 「爷爷,那落水的哥哥让我跟你说,一切都会好起来,你们一定要坚持下去。」 「好,好。」 肖政点了点头:「去吧,孩子,你是好孩子,以后别再来了。」 别再来? 金玲望了那碗蘑菇一眼。 不好意思了,您这徒弟我当定了! 不教会我种蘑菇,我把你门槛都踏烂去! 第19章 女配的反击又泡汤了…… 王兰香的事弄得周边村子的人都知道了。 她的名声已经坏到了底, 大家都说她这辈子休想再嫁了。 这年头离婚是稀罕事,就算允许,那也丢人。 可她丈夫田富贵却那样急吼吼要和她离婚, 可见是受了多大委屈。 不过想想也是,自己娘们偷人也就算了, 还弄得大家都知道了, 还自己的儿子都知道了。 这绿帽子戴得这么憋屈, 让一个大男人怎么活! 刘慕梅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家里的自留地里刨蚯蚓。 家里养了三只鸡,她妈非要她用蚯蚓餵。 其实鸡自己就会扒地找蚯蚓吃,还要她刨什么蚯蚓? 然而她妈就是偏要她刨。 那东西黏煳煳、软耷耷, 看一眼都唿吸不顺。 第35页 她连上一世就没碰过这些东西,现在看了简直头皮发麻。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反抗母亲。 这些天她脑子一直迷迷煳煳的,心总是跳得厉害,有时候连自己在哪里都不知道。 但听到肖云岭名字的时候,她却突然被井水浇了一般,渐渐醒转过来。 现在,她的脑子里只有一个认知-- 刘金玲在接触肖云岭,刘金玲要抢她的心上人了! 但那铺天盖地的恐惧又立马将她淹没。 她钻进了一个牛角尖。 她不知道金玲到底是什么东西,只知道像被蜘蛛拖到了捕猎网里。 未知让她恐惧, 她一进不敢确定自己能不能像前世那样过得风光了。 等等,前世她是靠什么过得风光的? 刘慕梅手一顿, 勐地站了起来。 她怎么忘了? 只要牢牢地把刘平攥在手里不就好了? 而且就算要和刘金玲对打,那也不需要自己出手啊! 想到这里, 刘慕梅把土重新覆上, 一脚踩了上去。 * 不用读书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比如暑假和寒假。 没过几天,公社小学就开始报名了。 于是从今年开始, 金玲就要开启上小学的「光荣生活」了。 可是名都还没报呢,她要读一年级的事就穿得到处都是了。 那天金玲去学校报名,回来的时候路过队上菜地,看到二婶王红正被几个妇女围着。 不怀好意的笑声从那些妇女嘴里传了出来。 「哈哈哈哈,你说你这个小寡妇,想再生个娃你就去改嫁啊!把徐桂枝家那女儿弄过去干什么!那是个棒槌啊!十一岁才读一年级!」 「就是,王红,我都替你害臊,你还捡了个宝一样,到处说自己把她当亲女儿。我要是有个十一岁才读一年级的女儿,我要臊得去跳河!」 好在二婶也不是吃素的,撅头一放,就骂开了。 「你们是瞎了还是聋了啊,你们不知道徐桂枝不让金玲读书,才把她耽误到现在啊?你们要是眼睛瞎了耳朵也聋了,想跳河就去跳去吧!反正活着也是浪费集体的粮食!」 那几个妇女见她回嘴,阴阳怪气道:「金玲现在可是你的女儿呢!可不关徐桂枝的事了。她是个棒槌,你就是棒槌的妈,以后金玲去读书,整个公社都知道,看你的脸往哪搁!」 王红:「你们放心,我家金玲聪明,学几天就能赶上了,说不定还反超呢!以前我们小米加□□,不也胜利了么!你们还是操心操心你们自己的娃,他们总不是十一岁才读书吧,怎么一个个还考不及格呢?」 …… 金玲嘴角微扬,刚想过去喊二婶一起回家,忽然,从路那边走过来一群人,挡住了她的去路。 是刘青禾那帮人。 当然,金玲十分眼尖地看见了在不远处帮徐桂枝提水桶的刘慕梅。 刘慕梅还是那副脑子不怎么清醒的样子,但头时不时往这边侧。 金玲一向是极其富有洞察力的,她停下脚步,也不管刘慕梅,就看着刘青禾。 刘青禾:「哈哈哈,十一岁才读一年级,到时候和六七岁的毛毛头一起念拼音,哈哈哈!」 他的跟班一号:「哈哈哈,你怎么不去读学前班呢!」 跟班二号:「蠢猪,你看我手指,1+1等于几?」 金玲在嘴里放了一颗柠檬味的糖,酸得眯起了眼睛。 随后假装捂眼哭道:「哎呀,人家好可怜,十一岁了都没有书读。早知道让我在卫生医院后门冻死好了,也好过到一个连书都不让我读的人家来。」 这话一出,不远处的刘慕梅咬了咬牙。 这是明目张胆说她妈没有让她读书的事了! 她赶紧让她妈去打刘金玲,谁知她妈却把她往前一推:「走!嫌咱家的事还不够多是不?!」 刘慕梅的牙齿咬得更紧了。 而那边,金玲回嘴之后,刘青禾暴跳如雷,就要打金玲。 手还没碰到金玲一根头髮丝儿,突然,另一波孩子涌了过来。 等他们跪的跪,躺的躺,抬起头来看的时候,竟发现是刘爱文! 刘爱文把姐姐拉过来,把瓜子给其他兄弟分了,这才开始嘴炮。 「刘青禾,你别以为我会怕你!前两天在村子里我一个人是打不过你,但现在开学了,看到了吧,后面的都是我兄弟!你要是敢再动我姐姐一根毫毛,把你家房子给拆了!」 说完又伸脖子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刘慕梅:「死疯子,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眼珠子挖掉去!」 刘慕梅:「……」 她根本没出声! 难道连刘爱文都看出青禾是她叫来的了? 不,这不可能! 刘慕梅正惊疑不定,突然对上金玲似笑非笑的眼睛。 她忙把脑袋一低,跟着她妈往家走。 这时,王红那边已经到了白热化阶段。 几个长舌妇的破坏力可不低,王红虽然彪悍,仍是被欺负得身子发抖,眼看就要哭了。 金玲朝弟弟使了个眼色。 刘爱文咧嘴一笑,声音震天。 「妈!回家做饭啦!我金玲姐通过了校长的考试,跳级啦!直接读的四年级!」 「什么?!」 刘青禾捂着脑袋上的伤,惊唿一声。 第36页 已经走远的刘慕梅和徐桂枝则是脚步一顿。 而那几个长舌妇更是窘迫,原本抬起来要和王红干仗的手也默默放了下来。 王红笑得花一样:「哟,我说大姐,你家小孩能跳级不。能不?」 说完又对另一个妇人说:「你家孩子能让校长亲自考她,考完还让她跳级不?能不?」 几个妇人臊得恨不得钻地底下去。 偏偏她们又馋金玲这么聪明,没有撂挑子走,反而讪笑着道:「红姐,是我们嘴快。你有福气,捡了金玲这么好的孩子。你看以后让她也教教我们家小子呗?我家那个完全不读书,我就希望他能认个字,不做睁眼瞎就好。」 「就你们家那皮猴一样的,我家金玲太乖,可教不了!」 王红留下这句话,眼神都不给她们一个,就过来摸着金玲的脑袋。 「我家金玲就是聪明!走,婶子今天给你做鸡蛋羹去!」 说是鸡蛋,其实是山里野鸡的蛋。 可香啦! 金玲觉得自己又不行了,好饿!想吃! 三人正开开心心把家还。 突然,王红站住了:「不行,我们得去一趟刘青禾家!那孩子一天到晚欺负你,不管管,他当你妈是死的!」 金玲:「……」 这新监护人她可。 三人于是到了刘青禾家,把事情给他妈说了。 刘青禾妈一听情况,便臊了。 自从灵芝事件之后,她就在村里丢尽了脸。 大家都怪她,说她没教好青禾,让他又爱撒谎又爱欺负人,平白坑得大家找了那么多天灵芝。 现在又被王红找上门来,自然是不好意思的。 于是她朝地上吐了口唾沫。 「嘿,我就说早上刘慕梅找我青儿做什么!原来有人把他当打手用!她婶,都怪刘慕梅,等我哪天去帮徐桂枝管管她!」 村里人本来就已经不待见刘慕梅,恨不得自己家孩子离她远远的,最好学校也别收她才好。 刘青禾的妈今早见她来找青禾的时候就不开心了,现在刚好把她当个台阶给自己下。 她又和王红唠了几句,果真杀气腾腾跑徐桂枝那去了,把人骂了一顿。 什么「不会教娃就不要生啊」、「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有什么样的妈就有什么样的娃」啊,什么难听的都来了。 这动静自然又把村里的其他人吸引了过来。 徐桂枝锅从天上来。 她虽也不是好欺负的,奈何其他妇人也都不待见她二女儿,她一个人哪里骂得赢? 平白无故挨了一.qへq.顿骂,心里的窝火都不知道跟谁去说,少不了把气撒回到刘慕梅身上。 刘慕梅当真觉得自己最近被什么脏东西缠上一般。 从头到尾,她真的没说话啊!怎么就又落得这个下场?! 第20章 年代文也可吃香喝辣 刘慕梅刚清醒就吃瘪, 金玲心里倒是满舒坦。 她怎么可能浪费青春去从一年级读起。 要知道,她实际年龄二十五,本科学的物理学。 而且毕业之前, 她已经在影响因子近20的国外杂志上发了论文,硕士的水平都有了。只不过那时她和父母赌气, 不想再继续读下去。 于是今天她在校长办公室考了几张五年级的卷子, 之后成功跳级到了四年级。 五年级跳太快, 校长不肯。 快乐的小学生涯就这么开始了。 金玲和刘慕梅一个班,但刘慕梅经常逃课。 一开始班主任吴老师还以为是去看病,结果发现她很正常。 后来他去问徐桂枝刘慕梅到底什么病, 有没有去治。 徐桂枝却说看什么看,她女儿没病,发疯也是一时受了刺激,这几天好了。 吴老师便没再说什么,只是再在课堂碰到刘慕梅,就叫她不要逃课,不然叫家长。 金玲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想种蘑菇,因此并没留意这件事的后续。 一个周五的晚上, 她提熘着一包东西来到肖政家。 打开包袱,里面是一个木制食盒。 肖云岭见状, 问她做什么。 金玲喜气洋洋:「竹子姐让我带来给你们吃的。」 肖云岭一脸不屑,肚子却「咕嘟」一声响起。 他面色一冷, 故意不去看金玲。 金玲心里偷笑, 却也假装没听到 这时肖政和柳音梦也进来了。 柳音梦见了桌上的菜,捂着嘴就要哭。 不怪她这样,连已经吃过了的金玲也觉得想哭。 这年头哪天天吃得到这么好的东西啊!太好吃了! 芋头烧墨鱼、肠衣灌糯米、生炒芝麻叶、还有一碗苦竹豆腐汤。 那芋头是刚从自留地里出来的, 真正原生态绿色产品,化肥都没撒过的,捡了新长出来的最小最嫩的芋头子,煮得软烂软烂,喷香扑鼻。 芋肉又滑熘熘的,刚咬下去就滑进了腹中。 把芋肉往米饭里一拌,吃一口,先是汤液的咸,让后就是芋头本身的微甜,再咀嚼到米饭清甜的味道,简简单单的农家饭愣是层次感满满。 墨鱼更是一股海香,吃起来鲜嫩弹牙,越嚼越香。 这个年代普通人哪能吃到这个?都是托刘红朝的福。 刘红朝原本在京市任职,后来为找肖政来到这红山市,其实也是为攒资歷为高升做准备,所以这种稀罕食材在他眼里可能早不稀罕了。 第37页 肠衣灌糯米的肠衣是猪大肠,也是一早从供销社买来的。 把那肥肠用粗盐和地瓜粉浆洗干净,满满当当灌入糯米,然后上笼蒸。 蒸好后,只闻得到糯米的清香和淡淡的肉香,丝毫没有大肠的腌臜味。 咬一口,外面肠衣韧劲十足,里面的糯米却是带着一股滑润的软烂劲儿,一口下肚,心就化了。 芝麻叶是芝麻苗上的嫩芽,用清凉凉的井水揉了,去除苦味。 焯水后再用香油和盐巴一拌,好傢伙,嫩得掉牙! 苦竹豆腐则是这边的特色菜。 苦竹是一种植物的果实。 那是一种紫色的豆腐,色彩柔和,口感有些像魔芋,水水的,滑滑的,特别清爽。 尤其刘竹那手艺,真不知道怎么夸,火候精准,调味大胆,又捨得放油,一顿饭吃得金玲如在云中。 对,不是刘竹妈是刘竹。 金玲想起这个还有点懵。 那时候她正拿着筷子眯眼细细品味,忽见刘竹凑了过来。 「金玲,好吃吧?这些菜可都是我做的,厉不厉害?」 金玲差点被一口芋头噎到:「不是伯母做的吗?」 刘竹妈却宠溺地看一眼刘竹:「是竹子做的。这孩子也不知怎么了,以前求她学做菜,她嘴巴能撅到天上去,这几天却天天磨着我教她。」 刘竹扬起笑脸:「我是要煮给金玲吃啊。我要把最好吃的都给她吃,把她养得白白胖胖的。」 金玲:「……」 就很肉麻。 这顿饭把肖云岭一家也吃得满屋欢喜。 毕竟这年头,能吃到这种东西,死都不亏了。 吃完饭,金玲又求老人家把种蘑菇的技术教给她。 但肖政哪里肯! 肖政觉得,金玲那天帮云岭对付王兰香,已经闹得是人尽皆知。 甚至有人在说她亲近堕落分子了,要去举报呢。 得亏金玲是个孩子,不谙世事,又嘴甜娇嗔,碰到人说她,她只说云岭哥好看,想和云岭哥玩。 这要是个大人,怕早就被请去大队里写检讨了。 本以为拉下脸把她赶走就行,谁知自己那孙子倒是沖他发脾气,怪他把金玲气走了。 这都是什么事! 今天更奇怪,以前那个顶喜欢来这里的刘慕梅也往这里跑了。 刘慕梅嫌弃他们家成分不好,已经许久不来了。 今儿个怎么的又来了? 肖政纵横大半生,打鬼.子时候精明得很,却怎么也没看出,几个还没长成的孩子,这就已经拉起了早恋的序幕了。 他不肯,金玲也不强求,只问肖云岭,明天跟不跟他们出去捡蘑菇。 作为她偶像的孙子,肖云岭其实挺苦的,少爷的命,却过着草芥般的日子。 他三岁时走着走着,突然捂着心口,怎么也不肯走了。 当时正值他父亲失踪,家里一片动盪,就没带去医院看。 又过了一年,他更加走不了路,两条腿也渐渐没用了。 后来,他爷爷又被打进牛棚,到了这里,病情就越来越严重了。 从小经歷身体、心灵和家庭变故的三重打击,让这孩子敏感又孤僻。 但金玲却对此事一直有疑问。 金玲妈是京市三甲医院院长,小时候她一个人在家无聊,总会去医院找妈妈。 她妈没空理她,就让学生给她讲医学知识和实际案例,所以金玲对医学也懂一些。 她记得肖云岭那位柔弱的妈妈曾说过,肖云岭可以走,只是不肯走。 那天她也看到肖云岭站起来,虽然只有几秒钟。 这就说明他的腿的解剖结构应该是没问题的。 那到底是为什么不能走呢? 所以金玲就想姐出去玩试探一下肖云岭到底能不能走,能走的话能走多少路。 本以为肖云岭会拒绝,谁知他却同意了。 「我去,你明天来接我吧。」 金玲看着他那张漂亮的小脸,笑了。 这不是挺讨人喜欢的嘛! 她却没注意到,肖云岭看着她的笑颜,一向没有血色的脸却涌上了一层绯红。 第二天一早,金玲就把肖云岭给接上了。 今天他们要去河边找柳树菇吃。 其实这个季节基本没有柳树菇了,但她想试试。 她实在是太想念蘑菇的味道了。 她一向不压抑自己,除非她不想,否则就要吃到。 当然,能这么潇洒,也是建立在大人不让你帮干活的基础上。 巧了,金玲不像刘慕梅,金玲家的大人就捨不得让她干活。 王红会要刘爱文帮着挑水、扫地之类的,却从不要金玲干活。 也就是金玲自己看不过她太累,才偶尔会帮着淘淘米、摘摘菜之类的。 就这,还被王红夸上了天呢。 金玲走在肖云岭身侧,看他自己拄了一根棍子站了起来,双腿都还在打颤。 金玲:「云岭哥哥,原来你也馋蘑菇啊,为了吃蘑菇你居然做到这份上。」 肖云岭看了她一眼,不做声,只是咬了咬牙,迈出了一步又一步。 虽然走得晃晃悠悠,但居然也就这么跌跌撞撞地一路跟着她走了出来。 此时村里人基本都上工去了,只有几个毛头孩子闹哄哄玩着。 第38页 他们见金玲带了一个男孩儿出来,都拍手起闹。 「金玲姐姐不要脸,居然和男孩子玩,女孩子和男孩子玩会红头髮的!」 这些孩子都比较小,也不坏,金玲老早没零嘴吃的时候就已经用童话故事把他们攻略了。 后来有了,就用零嘴炮弹把他们又给攻略了一遍,所以这些人早已是她的情报网中的一环,刘爱文被徐天明打的事就是这些孩子说的。 这些孩子对她也是非常的喜欢,所以这些话其实根本就不带恶意。 金玲又抓出来一把水果糖给那些孩子分,并对他们「嘘」了一下:「你们不要到处乱说,他是姐姐的小伙伴。」 孩子们有东西吃,连着对肖云岭都热情了些,喊肖云岭哥哥。 肖云岭不看他们,长年没有血色的面皮却带上了一层绯色。 孩子们乖巧,金玲也蛮喜欢。 多可爱的糰子们啊,就是晒得有些黑了。 她一喜欢,又抓出一把糖给那些孩子分。 而此时,看着花花绿绿绿的水果糖被那些孩子给乐呵呵分走,肖云岭默默瞥一眼身旁的金玲。 他正面看着她。 「把你的包打开。」 金玲莫名其妙,但还是照做了。 肖云岭把手伸进去,然后把里面的水果糖全部拿了出来,就这么的用一手拢在自己怀里,微微扬着下巴,用冷漠的眼神看着那些孩子。 他那样子,就像是在宣誓归属权一样,把金玲弄得特别无语。 就在金玲准备好好敲打敲打他的时候,他靠在金玲身上,用拿拐棍的手,伸出两根惨白的手指拈了两颗糖放在最靠近他的两个孩子手里。 「吃!」 金玲:「……」 那俩孩子愣了一下,突然咧嘴朝他笑了起来,露出两排白牙。 「多谢哥哥!」 他们笑着叫着,然后一窝蜂跑了。 金玲看见,此时的肖云岭嘴角泛起一丝可疑的笑意。 金玲简直没眼看。 这孩子不笑还好,一笑,就像是聊斋里的画皮美人,浑身嗖嗖冒着往外冒着凉气。 不过看他这样倒是比从前开朗了不少,他爷爷和他妈看到他这样,心里估计也会安慰许多。 爷爷开心,她也就快意很多。 至于音梦婶子,她高兴了,那可是就实打实的利益。 别看人娇娇滴滴的,绣起花来却毫不含煳。 这几天心情好了,手头更是利索,把金玲的褂子上绣满了精緻的花色。 有时候是五颗红星,有时候是一轮红日,还有什么平安符、小猫小狗,熊猫、鸡鸭鱼之类的更是不用说 。 还往军绿色的帆布上绣熊猫,连市面上卖的那种贵得要死的军挎包都没她做的好看 。 当然,这也亏刘红朝给金玲寄过来的那些布。 总之,金玲现在已经是村里最时髦的小姑娘。 她本来就长得好看,衣服又是新的,还绣了那些时尚的花纹,还背了军挎包。 根本就不像是村里的人,更像城里来的姑娘! 第21章 薅大自然的羊毛 两人结束了这小小的一出闹剧来到河边的时候 , 肖云岭已经出了一身汗。 金玲倒是有些惊讶,这孩子今天居然撑了这么久。 而且到河边的时候,第一句话居然是「这里挺好看的」, 而不是嘲讽或者冷漠。 金玲把在村里荷塘摘来的荷叶给他垫着坐下了。 这时候刘竹带着刘爱文过来了。 刘爱文一见金玲就鼻孔朝天,气唿唿像一头小牛。 「姐, 你怎么回事?每次去肖家都不带我!我到了肖家门外了, 还要把我撵出去!我是见不得人吗? 」 金玲不理他, 朝他扔出一颗奶糖。 那意思:「闭嘴吧!」 金玲并不是故意要防着刘爱文进肖家,主要是爱文爸爸身份特殊。 前世刘慕梅竟然在这事上做文章。 有一次原身经过肖家门外,朝肖家人笑了一下。 那时候刘爱文也在的。 后来在某些心机婊的胡说下, 就变成刘爱文的爹和肖云岭的爹战场上是上下级,关系好得不得了了。 虽然他爹死得光荣,但和罪人扯上关系,终归是坏了名声。 村里人又不知那些弯弯绕绕的事,听了也就信了。 于是刘爱文家连他爹这唯一一条令人敬佩的地方都没了,在村子里更是被人欺负。 金玲虽然自己怎样都行,但王红是在把她当亲女儿疼。 她前世爸妈都忙,总是一个人,这会儿倒是有点乐不思蜀, 玩宝宝妈妈的游戏玩上瘾了。 而且她自己现在是个未成年,很多事有个大人在会更好做些, 所以她暂时不能完全独立出来,得继续和二婶家一起。 既然都是一家人了, 她自然不会让弟弟吃这个亏。 她是不会永远待在这个村子里的, 可弟弟却不一定。 如果弟弟是个好学的,金玲有把握让他考上大学,走上一条更加光明的大道。 可问题是现在的刘爱文每天疯玩疯跑到处打架, 听到池塘里冒个泡泡都能窜上天,颇有种唯恐世界不乱的样子。 她也不是闲得冒泡,也不是什么不给孩子空间的狠绝家长,没那闲工夫去把孩子按倒在书桌前,要他天天努力学习。 第39页 所以刘爱文大概率还是可能会在村里发展,她不能让别人把弟弟家里的名声再败得彻底一点。 刘爱文现在不知道他姐姐心里对他毫无希望的看法,嘴里吃着糖呢,还在那里叽里咕噜碎碎念。 「有了哥哥忘了弟弟,还是浩子说得对,女人都是善变的!」 这时,刘竹凑到金玲耳边,悄声问:「金玲,这人就是我哥救命恩人的孙子?」 金玲点点头。 刘竹跟肖云岭一般年纪,又知他是哥哥救命恩人家的孩子,顿时什么陌生感都没了。 她爬到梧桐树上摘了几片大叶子下来,堆在肖云岭的腿弯处:「云岭,你坐在这里等我们,我们摘了蘑菇就来找你。 」 说完又把一个军绿色的水壶放他身边:「你要是渴了,就喝里面的水吧。是我自己家烧的,还放了点去年晒的桂花干,很香的。 」 肖云岭抬头看她,见是一个鹅蛋脸的姑娘,面色稍微有些黑,不及金玲那样晶莹剔透,却也是个非常齐整的。 此时她脸上挂着笑容。 农村的女娃到了这个年纪不知为何,就会显露出一种像他们母亲一样温润的感觉。 肖云岭在金玲身上倒没有过这种感觉。 金玲总是狡黠的,就算是对你温柔,也带着一股坏坏的感觉。 但眼前这个女孩儿面上的每一条纹路,包括那两个小小的梨涡看起来都那样真挚、那样温暖。 肖云岭第一次有了慌张的感觉。 但他还是不动声色,只淡淡地点了点下巴。 金玲见他满脸虚汗,又拿出音梦婶给她做的花布手帕,随意在他脸上贴了贴,算是帮他擦汗。 把这一切看在眼里的刘竹:「!!!」 什么情况?!虽然是救命恩人的孙子,但那也是她家的救命恩人,不是金玲的,为什么金玲要对他这么好? 这个年代,女孩儿和男孩儿一起玩耍,都会被警告会红头髮,可见大人是不喜欢自己孩子和异性玩的,更别说帮异性擦汗了。 而且他们也不是四五岁,都是十多岁的人了! 经歷过徐天明事件后,刘竹已经知人事了,而且月事也已经来了。 她此时分外敏感,觉得金玲太不设防了,一点没有身为女孩子的自觉。 女孩子一定要远离男孩子,远离男孩子可以保命! 而且金玲凭什么对一个外人这么好? 金玲都还没帮她擦过汗呢! 想到这里,刘竹的手已经快于她的脑子,把那帕子从肖云岭脸上拽回来,塞回金玲手里。 随后又从自己口袋拿出一个素帕放到肖云岭手中。 「喏,你用我的吧,金玲那个不好看。 」 肖云岭眸色一暗,看向金玲,意思:她当着我的面说我妈绣的帕子不好看? 金玲也有些想笑了。 刘竹是个顶顶正派的女孩儿,没想到在自己喜欢的男孩儿面前,也会露出这样的小心思。 不过原着中倒是没有给这两人配对,金玲也不知道刘竹是什么时候开始对肖云岭这么有好感的。 但仔细想想,他们俩也挺般配的。 两个都是小美人,要真在一起了,生出来的小糰子得多漂亮啊! 不过也许是她多想了,大家都还是小屁孩一个呢,估计也只是孩子们之间单纯的欣赏而已。 就这么安顿好了肖云岭,金玲和刘竹以及刘爱文便沿着河边一路去寻找柳树菇。 河边杂草丛生,却有一排好柳树,个个都把长长的枝条垂到平静的河水中,像一位位洗着青丝的美人。 三个人说说笑笑,顶着秋日有些微凉的太阳光,吹着凉爽的河风,时不时往嘴里塞点花生,瓜子之类的点心,别提多畅快了。 照理说现在天已经有些凉了,按说天气凉,蘑菇不容易长。 但金玲就是不甘心,怎么能不长呢,她要蘑菇长就是得长!一年四季地长! 金玲丝毫没感觉到,她现在就像是个要求员工集体007的无良老闆。 无良老闆金玲虽知道大概率捡不到柳树菇,但还是带了满腔希望。 不一会儿,他们来到了一处柳树特别茂密的地方。 那些柳树不像前面的河滩那样生得整齐,而且有许多是枯树,看起来还挺有生死交替的苍凉感。 三人在这样的林子里细细找了找,突然听到刘爱文的鬼叫:「姐,快过来!柳树菇!」 金玲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跳脱过。 她一阵风奔过去。 临近河边的一处腐地上,厚厚的枯草抱着一截倒地的枯柳。 柳木上那一根根菇脚纤细的苍白小菇,不是柳树菇又是什么? 那一截树特别大,水灵灵的蘑菇大大小小有好几簇。 刘竹掏出一个缝了又缝的破布袋子张开。 金玲则把罪恶的手伸向了那蘑菇。 她故意做了一个贪婪的表情,最后却只是用指尖在最大的蘑菇上轻轻摸了一下。 滑不丢手的手感,冰冰凉凉的菇子还带着湿淋淋的水气。 心瞬间就被抚慰了。 金玲轻轻提起菇帽把那个菇子从树缝中拉出来,小心翼翼放到了那个布袋中。 而旁边的刘爱文就没那么斯文了,拔草一样把那些蘑菇□□,往布袋中一扔就算完事。 第40页 「姐,你别磨磨蹭蹭的,你以为这是抓鸡仔呢! 」 新孵出来的鸡仔如果要抓的话,需要非常的小心,因为太过用力,很可能会把鸡仔直接给捏死。 金玲看着弟弟大刀阔斧的动作,心里翻了个白眼。 就这样的不当二流子也就算好的了,以后可怎么找老婆哟! 三人捡完又继续往前寻,却再也没有了。 只得拎了半袋子柳树菇回去。 路过原先那枯柳木的时候,金玲围着细细看了一会儿,眸中露出点点精光。 捡了半袋子柳树菇,刘爱文却仍是有些不满意。 他一路上都在踢地上的碎木棍,也不说话,就是踢。 金玲不理他,刘竹倒是心疼他。 刘竹:「爱文,捡了这么多,够吃一顿了,我妈说,人不能太贪心,有总比没有好!」 刘爱文哪里会听她讲道理? 一个劲往河沿上靠,也不跟上金玲她们,一个人不知道在河边扒拉什么。 突然,他喊了声:「姐!过来!」 还是憋着气喊的,好像怕把什么惊走。 金玲和刘竹过去一看,只见他趴在河沿,脑袋悬在水面上,正伸手扒拉临水的河岸。 金玲也蹲下来,把脑袋往那处瞧。 她看见水岸相接的地方,冒出了几个小水泡。 再看刘爱文,这小子不知道为什么,兴奋得一张脸都红了。 过了几秒钟,她知道了,原来他在挖螃蟹! 只见他用木棍把河岸的土戳开,两只钳子并一双黑熘熘的小眼睛从泥土里露了出来。 刘竹大叫:「呀!我第一次知道咱们河里有螃蟹!」 于是也趴在河边扒拉了起来。 金玲从来没见过这阵仗。 河水清清,把螃蟹的腿和壳子也洗得清清的,在傍晚的夕照下露出一种略带透明的色彩来。 就像是绿色的玛瑙,水灵灵的。 明明是平平无奇的河岸,一扒拉就是一只半个巴掌大的小螃蟹,一会儿功夫就扒拉了二十多只。 刘爱文和刘竹笑疯了,金玲却还是没反应过来。 她前世是城里人,一辈子没经歷过农村的生活,没体验过这种野去。 那些螃蟹让她又惊又喜又不敢碰。 就这样? 这就出了一盘原生态无污染的螃蟹来了? 这不是白捡嘛! 反应过来后,她也兴奋起来,一双眼睛跟点了阳光一样晶晶亮。 螃蟹扒拉完了,刘竹原本激动得红扑扑的脸却退了些热度。 她看着那些螃蟹:「啧,这东西得用油炸才好吃,这得用都少油啊!」 刘爱文:「也是啊,算了,要么就不拿回去了,扔了好了。」 金玲咂咂嘴,满脸遗憾:「费油啊,那算了,这年头油多贵啊!」 刘竹突然忙把那用草绑好的螃蟹串儿抢了过去:「费什么油!我家油多得是!」 说完搂住金玲的肩膀,凑到她耳边:「这个你没吃过,我做给你吃,我哥前几天才给我们寄的油票呢,不怕费油!」 金玲:「……」 她好像攻略了个富豪? 螃蟹就这么被留了下来。 多年以后,当刘爱文在国防科技大对学生指点江山,当刘竹在副食品公司老总的位置上籤文书,都会不约而同想起这天。 心无旁骛的童年,凉爽的清秋,手里拎着的大自然馈赠,还有原本聪明伶俐的金玲那带点傻气的惊喜表情。 她是他们的灯塔,却也只是他们儿时的小伙伴而已。 然而那天也不尽是惬意,还夹杂愤怒。 当三人说说笑笑回到来的地方,却都站住不动了。 只见原本乖乖坐那,累得似乎再也不想站起来的肖云岭已经没了身影。 空荡荡的草地上,只有原先的那荷叶和那几片梧桐叶还在,被风吹得翻出老远。 军水壶被拔了塞子倒在地上,还在汩汩的往外冒着茶水。 泡湿的桂花干点点的落在草地中。 第22章 报应总是来得那么快…… 三个人都是一愣, 心里全都涌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金玲可以说是这里面最了解肖云岭的,小漂亮虽然性格有些怪,但其实是个受过良好家庭教育的。 就算是自己跑回家了, 也不可能把这军水壶留在这里,还打翻在地上 。 唯一的可能就是这孩子又被谁欺负了。 她带着刘竹和刘爱文一路去往树林茂密的地方, 果然在不远处的一处深草里把人给找到了。 只见肖云岭坐在地上, 脸上几处伤痕血已经凝固, 而他的手却还无所事事般捋着身侧长长的茅草。 那茅草锋锐且有锯齿,看上去就像一把带齿软锯,他的手心里, 有血一滴滴流出来。 而他却很舒服似的在笑! 金玲心说「这孩子真他妈疯啊」,一时间不知道是欣赏还是想过去把他揍一顿。 这时候刘竹和刘爱文踏脚就要进去,被金玲制止住了。 金玲让他们退后,先不要过来。 她走进去,剥了一颗水果糖放在肖云岭嘴里 。 「是谁打的你?」 她问肖云岭。 是她大意了,以为经歷过王兰香那件事后,没有人会再来欺负这么他。 但她太低估这些人的恶意了。 第41页 现在她脑中飞快转着几个人的名字。 王兰香 ?孙来金?还是刘青禾以及王粟那几个王八羔子? 小漂亮在她眼皮子底下又添伤口,金玲自然是心疼不已。 而且要不是她叫他出来,也不会有这事。 金玲看着面无血色的肖云岭, 想起肖政看孙子时那柔和的目光,眸色沉入黑夜里。 但这会儿最担心的是肖云岭会崩溃。 没想到肖云岭没有撒泼打滚, 也没有寻死觅活,只是轻轻地摇了摇头, 含着糖的嘴闭得紧紧的。 又过了许久, 他抓住金玲的手臂,艰难地爬了起来。 「回家吧! 」 发现掌心的血脏了金玲的衣服,又忙放开手, 拿住了来时撑着的木棍。 如果他现在撒泼打滚,像以往一样扔东西,金玲都不会像现在这么不自在。 她不是什么温润善良的女人,撒娇在她这里基本没什么卵用。 然而当她看到男孩的这个小动作之后,却突然有些动容了 。 她执拗地把肖云岭的重量接过来,默不作声地扶着往外走。 两人的脚一起踏过了那些锋利的茅草,发出沙沙的声音。 这时,肖云岭环过她肩头的手凑过来,塞进了一颗糖进她的嘴里。 「金玲,你刚刚给我的糖和我兜里的这个是一样的味道的。好吃吗?好吃就笑一笑。」 金玲一看,他糖纸只剥了一半,那颗糖很干净,没沾到他的手指。 只是耳垂被碰到,有点热热的。 金玲抿了抿那糖,凑在肖云岭耳边。 「好吃。哥哥,不久后就有人带你回京市的家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肖云岭不置可否地看了她一眼。 回京市?呵! 当天晚上,安顿完了肖云岭,金玲又是在刘竹家吃的饭。 刘爱文这段时间她走哪跟哪,自然也是在刘竹家吃。 王红在锄田的时候挖到一条黄鳝,嫌弃儿子又在人家家里蹭饭,赶忙把那条黄鳝送了过来。 但她自己却没留下吃饭,仍是回山里去了,走前还一直叮嘱刘爱文要点脸,别只管着自己吃,不给别人留。 于是这顿饭就异常丰盛了起来。 柳树姑被洗得干干净净,撕成一条一条的放在油锅里。 锅里的油是用早上新买的猪肥肉熬的,黄澄澄的很是清亮,上面漂浮着一些细小的猪油渣子。 用这样的用一点点热油炸了之后,整个厨房都开始变得喷香起来 。 再加上点细盐一起炒,不需要炒很久,几秒钟便可以,那菇子就更软了。 然后用水调好了的地瓜粉一个勾芡,汤汁就变成略粘稠的琥珀色,在锅里咕噜咕噜冒着泡。 于是一道最最鲜美,最最弹牙的柳树菇便做好了。 没有各种香粉调料的味道,有的只是食材自己的清香,每吃一口都是身与心的享受。 螃蟹就更是了,细细用稻杆子擦干净了壳,剪去腮和内脏,然后切成小块,裹了薄薄一层面粉用一层菜籽油煎得通红。 煎透之后的螃蟹,那香味绝了,把隔壁人家都惊动了,过来问哪里来的螃蟹。 刘竹便把河滩上有螃蟹的事跟邻居说了。 但邻居表面流着哈喇子,却摇了摇头:「太费油了,也没什么肉,算了算了。」 说完也不接刘竹给她夹起的螃蟹块,自顾自走了。 刘竹便把筷子上的螃蟹送到金玲嘴边:「来,金玲,你先尝尝。」 金玲丝毫不客气,用嫩红的小嘴接了,烫得「嘶唿嘶唿」的,却不松口。 等了一会儿,就把那螃蟹吞进口中,用细白的牙咬着。 那螃蟹裹着面粉被炸得酥酥脆脆的,咀嚼后发出清脆的响声。 舌尖先是触到面粉上吸的热油,然后是盐的咸,最后是鲜掉牙的螃蟹肉。 以为这就完了? 再嚼一嚼,还有一层面粉自带的谷物甜味! 一口螃蟹,吃出了万花筒的感觉。 金玲眯缝着眼睛,觉得自己肯定是醉了。 还有那黄鳝,那是什么?那是肉啊!实打实的肉!在这个年代多难得啊! 而且肉质紧实滑嫩,不像后世的人工养殖鳝,吃起来居然能吃出粉粉的感觉,没来由让人觉得膈应。 而且这黄鳝似是吸收了稻田谷物的清甜,肉居然也带着清甜的味道。 都说肉生痰,吃了会觉得噁心,金玲心说那是扯淡,这黄鳝肉给人的感觉简直比水中莲还要干净清透! 几个人吃着呢,忽然刘竹妈嘆了口气:「唉,你们学校那些孩子到底怎么回事?怎么连吴老师都打?」 「啊?」 刘竹愣愣地看着她妈。 金玲也抬起了头。 吴老师兢兢业业、事必躬亲,为人又亲和,谁被打也不该是他被打啊! 再说了,这年头谁敢打老师? 正疑惑着,又听刘竹妈道:「就前两天,回家路上被打的。公社在查呢,听说没查出谁干的,大家觉得可能是学生打的,可能吴老师太严格了吧!」 刘竹妈继续嘆气:「多好的老师啊!还会把自己带的饭菜给那些苦孩子吃。你们这些小孩子不懂事啊,怎么下得去手!」 一番话让三个孩子都沉默了。 他们都在公社小学读过书,学校老师不多,城里的老师都不爱来,来的基本都是赤脚老师。 第42页 他们学歷不高,但基本都是周边的人,很懂农民的难处,非常体贴他们这些孩子。 席间的气氛渐渐有些压抑,刘爱文气得干脆不吃了,刘竹也放下筷子嘆气。 只有金玲一直在吃。 她放下筷子,摸了摸肚子。 吃饱喝足,该干活了。 于是那几天,刘爱文非常生气。 堂姐又出门了,没带他。 堂姐又和一帮七八岁的小孩子叽叽咕咕说了什么,却不让他听到。 堂姐宁愿和村里村外的老婆子聊天也不和他聊,堂姐还把糖和饼都给那些个碎嘴婆子了! 这是在干什么啊,他的亲堂姐! 难道他不读书堂姐就不爱他了吗? 直到半个月后,一个天大的消息在村里传开了。 王兰香嫁人了! 刘爱文懵了。 她居然嫁出去了!村里那些碎嘴婆子天天说她嫁不出去呢! 他直觉这是跟他姐脱不了干系,但他没有证据。 除了刘爱文,周边几个村子的人也都沸腾了。 王兰香名声都臭成那样了,要不是这十里八乡民风淳朴,不把她往死里弄,她早因流氓罪被抓进去了。 居然还能有人不计前嫌再要她? 后来再一看,哦,懂了,原来是被嫁给了老于头。 老于是王兰香娘家邻村的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出了名的兇狠。 他中年丧妻,留下五个儿子。 现在五个儿子都是三四十岁的人了 ,脾气随了老于,暴躁又固执。 这王兰香自从嫁过去后,见天儿挨打,没几天就跑回来一次,回到娘家就是哭,据说身上没一块好肉。 于是大家就责怪她娘家啊,怎么把女儿往火坑里嫁? 还有人说是她嫂子看不惯小姑子天天在娘家吃饭,故意把她嫁过去的。 她嫂子那个气啊,抹着泪大骂:「是她自己死乞白赖要嫁过去的,我哪有那本事.qへq.管得了她嫁猪嫁狗?」 那老于也是个横的,一听好嘛,说他是猪狗,于是连带着把战.火引到了王兰香的娘家人身上。 她哥哥嫂子气得要命,干脆不让爹妈跟王兰香来往了。 一家人就放她一个人在狼窝,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而那个孙来金,因为又被人抓住偷人,给告了,进去了。 在茅屋里养着伤的肖云岭听到这些八卦后眼角抽了抽。 当天就是王兰香和那个什么来金带人把他给打的。 王兰香应该一辈子嫁不出去了,却嫁了。 好不容易嫁了,却又嫁得那么不好,根本就是嫁过去受罪的。 这种明面上是给人吃甜枣,实际枣子里藏着刀的手法太熟悉了,不会又是金玲的手笔吧? 不过奇怪的是,最近刘慕梅也特别倒霉。 刘慕梅突然清醒,村里人就有些兴味索然。 这么恶的人,就算是个孩子,他们也希望她疯就疯了,谁想还清醒了。 于是,村里人见了她更要皱眉头。 她到菜地里讨个菜,要被人提着刀追,说是偷了他家的菜。 而且在家里坐着吃个饭都能吃出死老鼠来。 这几天,刘慕梅其实到过他家很多次了,明明早就不来往了的。 重点是,她总是半夜来。 那么多次半夜过来也发生过任何意外。 听说这两天过来,一到路边,不是跌到坑里就是碰到毒.蛇 ,都没来成。 今天好不容易进到他这屋里了 ,又被不知道什么时候放在门边的镰刀给扎了脚。 第23章 母女分心 想到刘慕梅, 肖云岭不禁皱了皱眉。 旁人都说她疯病好了了,他倒是觉得她疯得更厉害了。 她总是半夜偷偷过来和他说些奇怪的话,害他妈和爷爷都没法睡觉。 而且说话语气就像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妇, 一点也不像小孩子。 什么「虽然你是瘸子但我也不会嫌弃你」啊、「刘金玲其实很讨厌你的,你别被她骗了」啊、「你想想你家这样, 谁会真的要嫁给你啊」之类的。 总之是让他特别鄙夷。 最奇怪的是, 那天她被镰刀割了脚, 气得脸都红了,指着他大骂:「肖云岭,你不喜欢我来我就不来了!我是被猪油蒙了心才会看上你! 肖云岭那时浑身一个机灵。 看上? 他顿觉一股凉气从后背生起, 只恨自己懂的太多,通人事太早。 那天在河边被打后,他也想过这事是会不会也和刘慕梅有关。 但也就那么一想,他不觉得一个十岁的小丫头能说得动王兰香和那个什么来金。 可他越想越不对,就把刘慕梅来过的事告诉了金玲。 想起那时候金玲那笑眯眯的样子,一股热流突然涌上肖云岭的心。 不会真的是他想的那样吧? 这些事不会是金玲在给他出头吧? 肖云岭忽然觉得非常愉悦。 那就继续看戏好了! 果然,这天,宁静的北沟村又被一声叫骂打破。 「妈!谁偷你金子了!我没偷你金子!」 是刘慕梅。 只见她和徐桂枝对面站着,两个人都急得跟乌眼鸡似的。 「除了你还有谁!那是金玲见我们家最近花钱多, 特意还给我的,你倒好, 居然连自家钱也偷!」 第43页 徐桂枝骂着,手里的扫把棍已经在抖动了。 刘慕梅气得面色发红:「妈, 你是不是故意找我茬呢!刘金玲会那么好心把她那金子给你?我们家变成这样, 不就是她害的嘛!这金子有古怪,我给你拿市里去鉴鉴。」 徐桂枝见她不肯把金子拿出来,也不废话了, 追着她就跑,手里的扫把棍儿只往她身上砸。 「前头你舅舅出事你就装疯卖傻,现在拿了金子,你倒是清醒得很嘛!亏我还花钱给你治病!」 刘慕梅:「你什么时候带我去治病了!你只心疼你的钱!」 娘儿俩你追我躲,又吵又闹,再次拖住了人们清晨上工的步伐。 大家看看猴戏一样,说什么的都有。 「我就说金玲这孩子心善吧?都和这家没关系了,还送金子。」 「是啊,徐桂枝那样对她,她却一点不记仇。」 「也是邪门,你们看金玲一走,徐桂枝都倒霉成什么样了。」 「她活该!不过现在好了,有金子,现在虽然不让买卖金银,但和人家换点东西和劳力还是可以的吧。」 「好个屁,没听说金子又被刘慕梅给偷去了嘛!」 「哎,你说这事哈,怎么跟唱戏一样?」 「就是,都是一家养出来的孩子,差距怎么就能这么大呢!」 徐桂枝听着村里人的议论,更是火气止不住,下手就没了轻重了。 刘慕梅哪里见过她妈对她这样狠?当即也冷了心。 但她一个小孩子的体格,想反手打回来也没这个力气,只得受着。 大家也没那脸干看着啊,就来拉架。 于是你推我搡,混乱中,突然,徐桂枝一个没把持住,把扫把棍儿狠狠砸在了刘慕梅侧脑上。 一丝鲜血顿时就从她额角流了下来。 刘慕梅站在那里,捂着脑袋,眼里是淬了毒般的光芒。 「妈,你打得好,你打我这一棍,就是要我死了。那好,我也不在你家了,别来找我!」 说完捂着额角,疯了的牛一般朝村外跑去。 女儿要跑,徐桂枝哪里会惯着? 那可是金子啊! 她赶忙追上去,一把揪住刘慕梅的后心,把她揪了回来。 又用扫把棍儿打她:「你要走也把我的金子还回来再走!」 说话间又想到从前那么听话的女儿不知怎的变成这样,于是她实在是没忍住,抹了把鼻涕和眼泪「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哟!」 村里人有那心软的,就来劝她先别急,她反倒沖那些人发火:「不是你家丢了金子你当然不急!」 惹得人家用唾沫啐她:「又不是别家偷的你的,自家女儿偷的,你沖我们嚷什么!」 眼看又要打起来,被刚巧经过的支书给劝住了。 支书了解了一番事情的经过,脸登时就绷了起来:「金玲给你的金子?你不会是又去逼她了吧?」 徐桂枝差点被他这话给堵死。 这什么支书啊,这时候想的居然是这个! 难道不该安慰一下她,帮她劝梅梅把金子还回来吗? 不知道的还以为金玲是他的女儿呢!这么关心! 但这话她也不敢真和支书讲啊,只能抹眼泪:「那哪能啊!是她见家里连出意外,主动要给我的,那孩子心善。」 谁知话才说完,便见一个身影从山那边飞奔过来,伴着急切的哭声。 原来是金玲。 金玲哭着过来,睁着懵懂的眸子,捏着衣角嗫喏:「妈,求求你把我金子还给我好不好?那是我认亲妈的信物啊,真的不能给你,你等我找到我亲妈,我把那金子给她看了,再把金子给你好不好?」 嚯! 周边人全傻眼了。 才说金子是金玲自愿给的呢!原来真是抢的啊! 果然支书看得透呢,人能当上这个支书就是有这个本事的! 徐桂枝就差远了,那就是个谎话连篇的骗子啊! 徐桂枝见状,脸色红了又白白了又红,恨不得钻地底里去。 不过她也曾是个挑事好手,这种场面也不是没经歷过,迅速就想到了破解的法子。 她用难得温柔的眼神看着金玲:「好孩子,妈才说你懂事善良呢!心疼了是不?没事,妈保证在你去找你亲妈之前,把金子给你赎回来。」 金玲心里冷笑,可以啊,还懂道德绑架。 她长长的睫毛一眨,泪珠就大颗大颗落了下来。 「妈,我已经把红朝哥给我的二十块钱给你了,你偏要我的金子。金子多贵啊,你把它在黑市偷偷卖了,靠你和爹上工,什么时候才能把它挣回来啊!」 她声音即使是哭着也还是甜甜糯糯的,一派不谙世事的感觉。 就像那些忌讳的词语她并不懂什么意思,只是复述徐桂枝跟她说的而已。 但周边围观人冷汗都冒了出来。 黑、黑市? 这年头禁黄金买卖,即使家里有点金子,也都是找富裕一点的亲戚作抵押,偷偷换点钱和票用,当然也有那胆子肥的,去黑市找买家。 可谁敢啊!抓到是要犯投机倒把罪,搞不好要杀头的! 这徐桂枝胆儿也太大了吧!这要是被抓到,他们整个生产队都可能要受牵连的。 害群之马自然是遭人嫌弃的,村里人看徐桂枝的眼神仿佛要把她给吃了。 第44页 徐桂枝被那些眼神压得身子都矮了几分,再也装不了温柔。 她骂金玲:「你胡说什么,谁说要进黑市了,是你自己要把金子给我的!还有那钱,你什么时候给我钱了?!」 说着更加生气:「你个白眼狼,前面说给我二十块,补偿我,后面却和王红那死寡妇合起伙来诳我买她那破屋,把那二十块钱骗了回去,害得老娘还要花钱修屋!你你你,看我不打死你!」 说完举起扫帚就要往金玲身上招唿,被支书一个眼神给吓了回去。 支书:「那屋子遭天灾也怪金玲?你道金玲能未卜先知呢!」 「得了便宜还卖乖,金玲已经把那么多钱都给你了,你还馋人家金子。我就说她指着那金子找亲妈呢,怎么会给你?你倒好,一张嘴红口白牙,净放屁!还黑市?思想不端正,也别上工了,去队接受思想教育去,半个月!」 啊? 徐桂枝呆住了,随即一屁股坐地上就哭了起来。 「哎哟喂,支书啊,你这是要我家一起死啊!本来我和我家男人就请了那么多天假,现在又半个月,我这工分上不去,年底能分几个口粮啊!」 支书却全然不理。 那刘慕梅见大家都在骂她妈,没注意到她,撒腿就跑,被刘爱文拉了回来。 刘爱文拿那把自制的木剑指着她:「把金子还给我姐,不然我就砍你的手!」 原本把注意力放在徐桂枝身上的村民们一听,好傢伙!这孩子可真是流氓气十足啊! 赶忙过来阻止,在刘爱文搞出流血事件前把那金子从刘慕梅手里拿了过来。 只见那金子虽然只有黄豆大,却沉沉的挺打手,黄澄澄的,让人不捨得还给金玲。 村里的连翠婶子就忍不住嘀咕了:「这金玲怎么这么好命,她亲妈给她这么好一个宝贝!」 金玲把那金子那回手里,甜甜地看着她:「是啊连翠婶,我命好,要么和你儿子换命吧,你也留个金子给他,然后把他扔了。」 连翠看着她,深吸一口凉气:「婶子就是这么一说,金玲你别当真啊!」 金子拿回来了,徐桂枝被骂,刘慕梅成了村里手脚不干净的人。 金玲抹着眼泪看着这一切,心里却分外不屑。 太无趣了,对付这些愚蠢的女人。 好想去种蘑菇。 原来,肖云岭被打第二天,金玲就查出是谁干的了。 她的耳目遍布整个公社,她随便和一个婆子说说话,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运输队的司机她也熟,从这人口里她打听出来,刘慕梅最近老往市里跑。 于是老师被打那事她也知道是谁干的了。 全是刘慕梅。 她把刘慕梅的心路歷程掌握得死死的,毕竟她的洞察力一向很好。如果连这点探查人心的本事都没有,她前世还拿什么混娱乐圈? 刘慕梅被她虐了后,吓疯了,后来又好了。 金玲连她怎么好的都知道。 前世,刘慕梅虽然抢了原身丈夫,但其实心里有个白月光,就是肖云岭。 听说当初,他们更小的时候,刘慕梅就老往肖云岭这儿跑,两人关系很好,肖云岭也很喜欢她。 后来,她被徐桂枝说了几次,也觉得肖云岭家世不好,前世后来连个名儿都没有了,可见是不会发达的了,就再也不来了。 不来还不要紧,还落井下石,当柳音梦的面说她不来的原因,把柳音梦气得大病一场。 王兰香事件后,金玲估计刘慕梅听到肖云岭的名字后会不甘心。 果然她就不疯了。 她在肖云岭那碰了钉子,便要报復,当然她不捨得报復肖云岭,而是把矛头对准了金玲。 她撺掇王兰香和孙来金打金玲,但那俩怂包不敢,刚好看到肖云岭一个人坐河边,就挑了他这个软柿子捏了。 后来,她又准备像前世那样只抱刘平的大腿,便她旷课去市里找刘平。 刘平的爹刘福来跟着一个大哥混迹市里,表面是正经人,实际拉帮结派,为那位大哥死而后已。 那位大哥给了他和刘平一套小破间,让他常住。 刘平没有母亲,便时常跟他爸,小学爷爷带着在公社里念,现在念中学了,便彻底跟他爹住在了市里,偶尔才会北沟村。 刘慕梅肯定是想着早接近早生情。 老女人把全部希望都压在嫁给刘平身上,因为刘平会成为华东区的首富。 后来吴老师见她常不来,自然是去了解了,还没来得及告家长,就被刘慕梅撺掇刘平,找人打老师。 金玲眸色一暗,王兰香和孙来金她已经收拾完了,到刘慕梅了。 她不会让刘慕梅死,那太便宜她了。 要让刘慕梅在这地方待不下去,然后自己看着自己一步步陷入泥沟里去,一辈子不能翻身。 她要把原着的剧情掰回来,惩罚抢人气运的强盗,顺完成时空管理局的任务,成为永生着。 当然,子不教父之过。 她还得顺便送徐桂枝夫妇几个小小的礼物。 于是昨天,她见徐桂枝一个人走在田野。 而刘慕梅远远从市里回来,缀在后面。 金玲便故意和徐桂枝在偶遇,说要把金子给她应急。 并且算好距离,让不远处的刘慕梅能看到金子从她手里到了徐桂枝手里,却听不到他们的谈话。 第45页 徐桂枝已经被家里的一连串破财搞得焦头烂额,自然乐呵呵把金子拿走。 金玲故意和她拉扯了一下,表示自己不捨得,却又得狠下心把金子给她。 而在刘慕梅眼里就是她妈把金玲的金子抢了。 刘慕梅在市里过得并不好。 刘平和刘福来都是今宵有酒今宵醉的,手里留不住钱,除了能给她一处睡觉的地方,什么也不能给她。 相反,他们是见她长得好看,家里比别家又好些,所以想从她身上弄点钱。 所以金玲断定以刘慕梅的性格,一定会把金子从徐桂枝那偷走。 于是就有了今天的一幕。 此时金玲万事顺意,还不忘哭得可怜兮兮:「支书伯伯,你别罚我妈,她也不是故意的。是我不好,我不该想着去找我亲妈,我刚刚不该把金子要回来。」 她这话要是别人说,就是一个婊里婊气。 偏偏从她嘴里说出来却真诚无比,听得看热闹的人都忍不住嘆息。 于是大家指着对徐桂枝骂了起来。 徐桂枝气得脸都成了猪肝色,心里一急,什么难听说什么。 「你想得可真美,你上哪去找你妈?你妈要是真心疼你,当初怎么会不要你?」 她图嘴快,金玲却哭得更悽惨了。 一时间群情更加激奋。 有几个男人本来肩头扛着锄头,这会儿都拿下来握手上,那阵势,再被气一气,都要那那锄头砸人了! 徐桂枝这才知道自己又着了道了,刚想撒泼打滚,突然,一张黑脸凑到她眼前。 「徐桂枝啊徐桂枝,我当村支书这么久,还没见过你这样死不悔改的!抢孩子的东西是吧,走!跟我去见公安,你这是抢.劫!」 第24章 同人不同命 金玲给徐桂枝留了一个烂摊子, 拿着金子回家。 却被一个人挡住了去路。 金玲眉眼一挑,有些人啊,就是喜欢作死作到底, 也不是说不可以,还挺欢迎的。 她朝气得鼻孔冒烟的刘慕梅露出一个妈系大姐般的笑容。 「二妹, 你没跑啊?那你可别再跑了, 妈都被你气晕了, 躺床上半天不醒呢!」 刘慕梅高声厉喝:「你闭嘴!刘金玲你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些天我家弄成这样都是你做的吧?我小舅、王兰香、来金舅舅,还有我的那些倒霉事,都是你做的!」 金玲无辜脸:「二妹, 你说话我怎么越来越听不懂了?哦,你学习成绩不好,不懂怎么说话。」 刘慕梅几世都最讨厌别人拿她不会读书说事。 她不会读书怎么了?还不照样吃香喝辣做富太太? 她气得死死捏紧了拳头:「大姐,看你可怜,我就不跟你计较这些事了。你把金子给我,不然这山路一个人没有,你死了连尸体都不会有。」 金玲抱紧身子:「二妹,你要做什么!」 刘慕梅一步步朝她走了过去。 而她的背后就是深不见底的山涧! 金玲却一改方才的可怜兮兮,露出了前世惯有的恣意张扬的模样。 她笑着, 甚至朝刘慕梅勾了勾手指头。 「二妹啊,你还是赶紧躲起来吧!你去市里跟刘福来那种人混一起的事就不说了, 关键大家现在估计已经知道老师那事是你干的,公安可能都已经在路上了呢!」 刘慕梅一听, 浑身都软了。 她死死盯着金玲:「你、你别胡说!」 金玲笑眯眯:「话已经说到这里, 你不听姐姐也没办法。啊,好像有脚步声上来了,你继续在这吧, 和你舅舅局.子里见也挺好的。」 刘慕梅本就心虚,又最害怕和公安打交道,就是前世,她和刘平为了做生意也做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 她怕啊! 于是她剜了金玲一眼,忙不迭跑了。 金玲在满山植物的香气里伸了个懒腰。 从那以后,整个公社都知道了刘慕梅的恶行。 但因为她实在是太小,所以并没有进监狱。 但徐桂枝还是得给老师赔了钱物,于是她那本就受了重创的家底基本就彻底空了。 大家自然也知道刘慕梅自己跑去刘平家的事了。 这妮子拉都拉不回来,书也不愿意再念,让大家都分外鄙夷。 这么点点大的孩子就恨嫁了呢!可见那疯病根本没好透!丢人! 而且在刘福来父子那儿还有好?刘平在读书,福来自己都是个今天有明天无的,就受苦去吧! 不过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短短几个月,他们北沟村就发生了好几件怪事。 首先是刘竹和她妈被刘红朝接到京市去定居了! 这才是真真的好命啊!以后就是京市的大小姐了! 这也不算顶顶新奇的,最新奇的是,刘竹妈居然把家里的老宅卖给了金玲! 用那个金铃铛做抵押! 都说安土重迁,刘红朝那么有钱,也不需要卖老宅啊,于是大家都劝刘竹妈。 还说肯定是王红仗着金玲救了别人,故意给压力,捡便宜呢! 谁知刘竹妈倒是高兴地跟过年似的:「这房子我们又不住,就给金玲了!她非要给金子,要我说,就把我们全家所有财物全送给她,那也是应当的!我乐意!」 得,人关系好,倒显得他们在挑拨离间一样了。 第46页 其次就是刘金玲的学习成绩,好傢伙,考什么试都是第一,市里有个什么比赛也是第一,就连文艺比赛,唱歌跳舞的,都是第一! 为此王红家几乎是隔一段时间就被队上奖励粮食,把个徐桂枝悔得肠子都绿了! 最后就是那牛棚家的事了。 牛棚那妇人和孩子把那个什么肖政给检举了,而且亲自上了□□场,当着上面的面和这人划清了界限。 本来他们也没罪,有罪的是肖政,他们只是跟来照顾这老的。 现在划清界限,他们就成了普通人了。 这也就算了,谁知有一天,他们偷偷跑了! 跑了! 隔壁村的人要追,上面发话,说不用追,他们已经是普通人了。 普通人上哪儿都行,但如果在外面饿死,也不是他们的责任。 这可真是闻所未闻,大家都看得云里雾里。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事也就渐渐淡了。毕竟老百姓最关心的还是拿几个工分,有没有饭吃。 就在大家把这些事当家长里短说的时候,金玲却觉得好笑。 没错,刘慕梅那事是她干的。 她说过,要让刘慕梅彻底社死。 至于肖云岭和柳音梦的离开,也是她和红朝哥一起安排的。 她看出来,肖云岭的病能治,他可能不需要一辈子当瘸子,于是便和刘红朝说了这事。 刘红朝便想了这么个法子,好把肖云岭接去京市看病。 这事肖政自然是极力贊成的,于是一家人虽分散两地,肖政还受了一顿毒打,但一切都是值得的。 毕竟对他来说,宁愿自己死,也不愿孙子一辈子成为废人。 现在,她的两个小伙伴都去了京市。 你以为金玲会孤单? 呵,她高兴着呢!因为肖政终于肯教她种蘑菇啦! 夜色浓重,劳累了一天的村里人都睡了,金玲却一个人进了山。 她站在原先的山洞边朝下山的路眺望,果然看见一个嵴背微弓的影子朝这边走来。 她眸色一亮,过去依在那人身边:「爷爷,你那天自顾自的把菌种给种上了,都没有教我具体怎么种的,难道以后我种蘑菇还得先去山下找你要菌种吗?」 听说别的公社种蘑菇,还得到千里迢迢沪市集体採购呢!可见现在种蘑菇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弄到蘑菇种子来了。 金玲想空手套白狼,肖政觉得好笑,她借着月光看了这漂亮又娇俏的女孩儿一眼。 以前他怎么会觉得这老刘家的女孩儿虽然长得漂亮,但有些憨憨傻傻的呢,现在看来这根本就是个鬼灵精啊! 肖政用手指在嘴边比了个「嘘」,低下头来,凑到她耳边。 「小丫头,我们做的事不是什么光彩事,你不要自己就迎上来,还这么大声说话。」 金玲背着手:「好,下次我记得了。」 肖政知道她下次肯定还是不记得的,也不拆穿,两个人绕到山洞后的更深的林子里的一块空地。 这空地已经放上了稻草碎,浇湿了水和泥土,还盖了一层薄薄的、已经在这山里躺了好几年、快要腐烂成泥的落叶。 肖政把背上的包袱拿下来,从里面拿出来一个木板一个废旧的麦乳精罐子,又抽出还有一根铁丝,还拿出一个搪瓷缸子。 随后,他又从后背的裤兜里拿了一小瓶酒出来。那烧酒居然还是瓶茅台! 金玲有些讶异。 什么酒就不说了,可像他们这样的人,别说喝酒了,捡个酒瓶子被人看见了,都要被抓出去斗一斗,他哪里来的这瓶酒啊? 第25章 事业的初始 肖政等她问, 她却没问。 肖政用欣赏的目光看了她一眼。 这种事要换了别的孩子早好奇得不得了了,她却什么也不问,这孩子, 沉稳。 这也是他答应教她种蘑菇的原因。 她不问,肖政自己倒想说了, 毕竟知道孩子嘴紧, 说了也没事。 肖政压低声音:「没来这里之前怕我老太婆发现, 藏在衣服里的,后来音梦他们匆匆帮我捡了衣服跟过来,这酒也就过来了。」 金玲有些狐疑, 书中说他几个子女都失散了,也从来没有提到过他的妻子。 肖政见她一双眼睛眨巴眨巴,大概知道她在想什么,便自嘲道:「我一下来,老太婆就没了。」 金玲没有再说什么。 这时候再怎么安慰,也只是平白让人家想起往事,更加伤心而已。 她敬重这老人,是因为老人曾经的那些伟大。 她希望老头心里想的永远是他年轻时候的那些英勇战绩,而不是年迈之后这些让人悲伤的日子 。 于是她扯扯肖政的衣角:「爷爷, 你看,今天的月亮多美呀!」 肖政一惊, 用力地眨了眨满是皱纹的眼。 女孩儿的眼神明亮,在月光的照耀下活像是林间的精灵。 这种空寂的夜晚, 最容易陷进孤独与悲伤中去, 就像他度过的那些不眠之夜一样。 但女孩儿轻轻甜甜的声音,简简单单略带稚气的一句话,却让他瞬间回到这热热闹闹的世间。 生活是苦痛的。 然而他仍不能放弃那些长在烂泥地里、嫩草芽一样的快乐。 比如说他的儿媳和孙子不怕艰险过来陪他, 比如说眼前这个小女孩儿试图用月亮安慰他。 第47页 肖政把那块小木板用酒擦了擦,擦完木板就擦那空罐子。 那罐子是圆柱状的,挺大,下面的封底已经被揭开了。 他又把那搪瓷缸子拿了过来。 金玲有些好笑,那缸子不就是肖云岭一天到晚往外砸的那个吗? 身上的白漆都已经掉了,看起来斑斑驳驳的 。 不过这时候这搪瓷缸不是用来砸人的了,正经放了蛮多东西,听肖政说,是一些肉汤和木头碎屑。 金玲又疑惑了。 他哪里来的肉汤? 肖政有些尴尬地看了她一眼,说曾经在干活的时候捡到过一只死了的野兔。 !!! 金玲前几天还说这山里连只兔子都找不到,没想到人家在田里都能捡到死兔子,那是一只撞死在树桩上的兔子吗? 肖政被她的表情逗笑了。 这孩子每天都是朝气满满,一双眼睛更是写着机灵。 现在却这样,仿佛却又回到了原先那样呆呆的样子,是因为这只「不劳而获」的兔子吗? 于是他便笑着对金玲道:「其实不是死兔子。」 他话止于此,不方便说了,金玲的脑袋里却翻江倒海起来。 不是死兔子,那是活兔子?老头抓到活兔子了? 田里能抓到兔子,那山里能不能? 金玲有些把持不住了。 虽说前世是规定不能吃野生动物的,但现在是在书里,而且已经不是同一个年代。 这年头又没什么吃的,弄点兔子来吃应该不算犯.法吧? 吸熘吸熘。 肖政看到她目露精光,便知她在打什么主意,敲了敲她的小脑袋:「回神了!你不是想学种蘑菇吗?用心点!」 金玲便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到种蘑菇上来。 肖政把杯子放在卡纸上,然后把那带孔的铁皮罩子倒扣在上,把杯子给罩了起来。 随后从裤子口袋掏出来几根细小的蘑菇。 那蘑菇细细的根,白色带点微黄,顶上的帽子「肚脐眼」很深,帽子却小。 是柳树菇! 柳树菇也能种? 肖政没发现她那憧憬的眼神。 他在菇帽和菇脚中间相连的位置剪出了一段组织,用铁丝钩挂住,光滑的一面向上,底下带褶皱的一面向下。 然后把这串东西就这样悬挂在那罐子上方,一起罩在麦乳精罐下。 这一通操作看得金玲满头雾水。 她问肖政:「爷爷,这有什么用啊?」 肖政笑道:「擦酒是消毒,这样放是让蘑菇散孢子。这样蘑菇散出来的包子能落到搪瓷杯里,到时候就能长出新的蘑菇种子。」 消毒!孢子! 和这老头儿多么不符的词语! 金玲觉有些惊讶,眼前的老人看着只是像是个泥腿子,怎么还文绉绉的提起了专业术语呢? 肖政不知道自己的专业能力被质疑了,用一个大竹筐把他刚刚弄好的那套设备给罩了起来。 那竹筐还是王红闲着没事的时候偷偷编的,用料扎实,密密匝匝的,非常不透光。 「好了」,肖政拍了拍手站了起来,「金玲啊,我也该赶紧回去,不然要被人看见了。这东西你不用打开来看,一个礼拜之后我会过来,到时候你就有菌种了。」 说完就要走。 经过这事,金玲对他的好奇又增加了一层,毫不客气拉住他的衣角。 「爷爷,你以前不是打仗的吗?我怎么感觉你什么都会?」 其实她想说的是,怎么觉得好像文化水平不低? 肖政笑着摇了摇头:「爷爷上了几年私塾,长大后虽然到处跑,却也喜欢看几本书的。」 哦豁,原来还另有背景。 金玲很少崇拜人,肖政在书里是第一个。 她眼里泛起晶光:「爷爷,你晚上要是睡不着觉,就晚点回去,跟我说说你以前打仗那些事儿,我喜欢听。」 书中描写过肖政失眠的事。 肖政身形一僵,在树影下站了许久才转过头,蹲下来捏了捏金玲的小脸。 「好。」 从那以后,肖政几乎每天晚上都来这种蘑菇的地方。 在等待菇种发育的时间里,他把自己大半生都跟这个女孩儿倾倒出来。 那些是荣耀却也伴随着苦水。 不管是荣耀还是苦水,都是刻在骨血里的。 纵是伤痛深入骨髓,但让他记得最清楚的,却是在与死亡为伍的日子里,那信仰的光芒。 金玲撑着下巴静静听着。 她前世一生顺遂,后来更是被人关注仰望。 她没有经歷过动盪的岁月,每日享受着前辈用鲜血给他们换来的甜美果实,挥金如土,娱乐至死。 唯一的不顺心也只是父母对自己那窒息一般的掌控。 后来她终于出逃成功,却每日醉生梦死。 别人怎么样她不知道,但进圈子的那一年里,她明面上是争宠上位,过得很是忙碌,其实心里总觉得空虚。 那不是她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 她知道自己只要想,就会成功,成功后,却觉得兴味索然。 就像一个渣男,吃过了,甭管吃的是什么类型什么背景的顶级大美女,吃完当即就会觉得食之无味。 她想起她从小真正渴求和崇拜的东西。 第48页 倒不是说她也想去上战场,她只是想要和这些人一样,把自己的光和热都献给祖国 。 也许是流着爷爷和爸妈给的血,她的胸中总是会突然涌上滚热洪流,在每一次国歌响起的时候,每一次国旗升起的时候。 而在金玲目光闪闪,听他说从前故事的时候,肖政的心也得到了从未有过的慰藉。 这个女孩子虽然只有十来岁,但成熟稳重,又知轻重,是一个很好的保密者和轻诉对象。 在咀嚼从前那些或苦或甜日子的时候,肖政再次有了活着的感觉。 他再次想起自己不是牲畜。 是的,他是一个人,一个还挺不错,挺厉害的人。 积压在心里的愤懑常年无法疏散。 儿媳妇是个脆弱的女人,孙子也是个脆弱的孩子,况且两人又敏感,他自然不能把这些心里的苦跟这两人去说。 他更不能去跟外人说这些事,不然他们祖孙三个可能已经没命了 。 只有在这里,在这.qへq.个目光晶亮的女孩这里,他才能把自己最光亮的一面坦坦荡荡展现出来。 痛苦一旦有了发泄口就能减轻许多,和金玲待在一起,肖政觉得自己朝气蓬勃,仿佛年轻了十几岁 。 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把金玲当做最亲的人了。 这天,新出的柳树菇种子出好了,那是一种白色的粉末,里面丝丝绕绕的,有点像一团白棉线,还带点土黄。 肖政便又弄来一棵死了的柳树干,在上面砍了几刀,把那菌种塞到刀砍的伤痕中,然后用一层薄薄的稻杆包起来,洒上水。 而此时,地上的腐叶中,前面他撒过种的地方也冒出了几个蘑菇的圆圆小脑袋。 那些小脑袋喜欢凑在一堆,像一束表面滑滑的花骨朵。 肖政叫金玲每天记得给柳树和地上洒水。 金玲蹲在地上,看着那些菇苗,眼神亮晶晶! 第26章 投资和攻略 地上的蘑菇长得很快。 几乎一夜之间, 原本那豆子大的菇帽就长成了硬币大小。 第二天再去看的时候,「硬币」们就变成了一个个小帽子,挤挤挨挨凑在一起。 而那截死了的柳木上, 接了菌种的地方也已经长出了一层蜘蛛网般的细白菌丝。 金玲满心好奇。 前世她根本不可能接触到这么纯生态的东西。 唯一一次和活的蘑菇接触还是小时候看到表妹在某宝上买的菌菇包。 她很惊奇,很喜欢, 恨不得把那菌菇包天天抱怀里。 不过那时候, 她爸妈对表妹的这种行为非常嗤之以鼻。 他们觉得这根本是侮辱农民们。 这样一些什么都搞好了, 就等着你们喷喷水的弱智玩意儿,完全是扭曲了农民的劳苦形象。 没错,虽然金玲爱她的爸妈, 但还是不得不承认,爸妈确实是死板且太过于上纲上线的。 这也是她后来变得叛逆的原因。 太窒息了! 那时候,她多想和表妹一样买几个菌菇包玩玩,但立马就遭到了父母反对。 然而现在,居然让她看到了最原始形态的蘑菇! 而且是她自己种的! 在这风景秀美的大山里,她每天晚上过来给蘑菇喷水,就着月光看这些蘑菇一个个冒出头。 那感觉,成就感简直爆棚! 于是金玲每天都可以在那些蘑菇最合适的时候把它们摘下来,带下山去, 让王红煮给他们吃。 但王红的手艺根本比不上刘竹的,于是金玲就自己学做菜。 在她和刘竹来往的信件中, 关于做菜的诀窍占了大部头。 而刘竹在京市吃到的东西比在北沟村多得多,教给金玲的菜式自然也就纷繁复杂起来。 如果把那些信件整理一下, 可以整理出一本菜谱来! 然而, 刘爱文见他姐天天围着灶台转,把个白嫩嫩的脸烤得通红,就不愿意了。 他主动接过那柄做菜的锅铲, 连和刘竹切磋讨教的信件都自己写,自己看,自己整理。 于是金玲没学几天做菜,又躺平了 。 还学什么? 这不专属厨师走了一个又来一个么! 刘爱文做菜越来越好吃了。 而且男孩子大喇喇的,做菜不心疼油盐。 用这二愣子的话来说就是,我做给你吃是为了让你觉得好吃的,其他的我管不了,不然我为什么要亲自给你做? 就这样,金玲一方面吃得开心,一方面不免把搞钞票的事提上日程。 家里没钱,她总不能吸王红的血。 红朝哥那自不用说,寄东西来是情分不是本分,难道要一辈子让别人养着么? 除了这个,还有一个必须搞钱的理由--她想投资一个人,一个未来的女外交官,一个功臣。 这年头人们的穷法是金玲想也没想过的。 穷就代表桎梏,就代表即使你很优秀,你可能会大有所为,你也不得不向生活低头,变得碌碌无为。 有时候,机会就在面前,差别就是你有没有帮你度过难关的那几块钱。 对那女孩来说也是。 然而现在她的蘑菇产量还跟不上趟,根本没法换钱。 柳树菇一直没出菇,肖政帮她分析,可能是因为天气的原因。 现在已经立了冬了,天气变冷,根本不适合蘑菇生存。 第49页 金玲问他该怎么办。 他嘆了口气:「如果能买到那种薄膜纸就好了。」 肖政说的薄膜纸相当于后世某宝一毛钱一米的塑料薄膜。 但这东西在这70年代却是先进玩意儿,有钱都难买到,那叫一个一纸难求。 金玲自然是听懂了他的意思:玲啊,冬天就别想着继续种了,等开春吧! 然而金玲是什么人,她是要求员工集体007的无良老闆啊! 前世她也是学过理化生的,再加上听了肖政的分析,一下就明白了。 这不就是温度达不到要求嘛! 她丝毫不犹豫,立马把「蘑菇基地」搬到了他们原先他们住的山洞里。 那山洞并不是两头空的,里面是封死了的。 金玲想着,她把洞口用东西封起来,外面的冷空气能进去的就少,把里面的温度自然就比外面高些了。 说白了,这跟后世的大棚种植技术是一样的原理。 这个方案实施之后,没几天就有了成效。 又有新的蘑菇冒头了。 金玲自然是非常开心。 她的「员工」又开始帮她干活了。 而肖政看向她的目光更是欣赏。 农村条件简陋,就算是他,明明知道有几十种方法可以解决这冬天不出蘑菇的问题,也没继续折腾。 因为他觉得,在这里,蘑菇是没用的。 有什么用? 一不顶饱,二不能卖钱,就连吃都嫌耗油,就是起个哄哄孩子,打打牙祭的作用。 然而金玲这么小一个女孩子,却有这样大的决心。 而且她这个才读小学的孩子,一下子就能懂癥结所在和其中原理,真是个聪明又坚定! 没过几天,山洞里也长出了好几簇蘑菇。 但问题又来了。 山洞里的蘑菇总是在基料边上长,中间不长。 基料除了稻杆、牛粪之外,还放了珍贵的肉汤。 只长周边,不长中间,不但产量高不起来,还特别浪费本钱! 金玲只得又把肖政请了过来。 肖政不说其他,只告诉她,这是温度和湿度不均匀导致的。 金玲也不恼,自顾自回去想方案了。 刘竹家的老屋里,金玲坐在课厅的八仙桌上,撑着脸思索。 这时,一个男孩从门外朝她伸脑袋。 男孩长得清瘦极了,破烂的白布衫里露出一节节排骨,脸被晒得黝黑,此时身子扭着,精巧的五官毫无英气,倒像个女孩子。 金玲见他这样,朝他招招手:「松子哥,你怎么不进来?」 田松扭着手走进来站在桌边,没说几句话眼泪就「啪嗒啪嗒」流了出来。 他性子脆弱,遇到王兰香后行为举止就越发像个女孩子了。 因为这个,他早已在整个公社都出了名,就连村里顶小的孩子见了他也会脱口而出:「娘娘腔!」 待他渐渐平静下来,金玲才问他怎么了。 田松用袖口在眼尾沾了沾,说:「我爹今天上工的时候被蛇咬了,我奶说,花钱可能还保不住命,叫我不要读书了,回来帮家里顶工。」 他说着,又哭了起来。 这土里泥里摸滚打爬长大的男孩子,一般都是大大咧咧的,哭起来都是鼻涕眼泪一把抓的,那脸根本不能看。 田松哭泣来却是含蓄的,只要有一点点眼泪鼻涕,就会擦掉,绝不会让自己显得很脏。 金玲见他的袖子已经快让他抓狂了,便把自己的手帕递给了他。 「松子哥哥,你自己喜欢读书吗?」 「我想读」,田松丝毫没有犹豫,「我喜欢读书,现在可以上工农兵大学了,我想上大学。」 金玲点了点头:「我们去找你奶问问你爹这病治好要多少钱。」 没过多久,两人回来了。 原来镇上的大夫说那蛇不是最毒的那种,现在毒素已经控制住了。 但为了保险起见,需要去找民间的治蛇毒的土方用。 大夫还说了,非常建议去用那个土方,因为即使是在西医体系,对付毒蛇咬伤,也还是推崇用中医土方的。 一家人去找了土方,再加上在卫生院的花费,整整用了三十块钱。 这可是天文数字了。 田松家本来也不是特别富裕,而且最近他爹又娶了新媳妇,彩礼钱一拿,再置办一下新衣新被,家里自然也空了。 而且他爹要休养好几个月,一家子要吃要喝,少了这么大个劳力怎么行? 所以他们才不得不让田松辍学。 金玲有些感嘆,这个年代的人淳朴,苦也是真的苦。 于是她把原先刘红朝给她的二十块钱塞给了田松。 「松子哥,你拿去救急,书是一定要读的,但是这钱要记得还给我哦!」 田松拿着那钱,嘴角紧紧抿着,眼泪打湿了脸庞。 他没有拒绝,只是一直鞠躬一直哭。 「金玲妹妹,谢谢,谢谢!以后谁要是欺负你,哥哥跟他拼命!」 金玲倒是不觉得怎么。 别看现在田松这样,他可是未来纳税大头之一。 原来,金玲当初帮田松也不是纯属看不惯王兰香。 她记得这人是个挺重要的角色。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她想起来这人到底是谁。 第50页 那天,她收到了刘红朝给她寄来的布匹和针线,就拿去给肖云岭炫耀。 路上碰见了过来给她道谢的田松,便一起去。 柳音梦见了那些东西手痒,给她在褂子上缝了朵小花。 田松见了,特别喜欢,目不转睛盯了好久。 几天后,金玲看到他裤子口袋上也绣了朵花,只不过是用他奶奶缝被套的粗糙黑线缝的。 金玲就问他是怎么回事。 他脸红着说了句:「我喜欢你的花,所以自己也绣了一个。」 金玲便来了兴致,凑过去细细地看。 她前世算是个搞艺术的,衣品好得不得了,对服装设计也懂一些。 好傢伙,只见那花针脚齐整,姿态舒展,竟可以和柳音梦的一比! 那时候,她才勐然想起,原着中田松的设定是未来最初的那批服装设计师。 他开的服装设计工作室奶大了好几个服装集团。 他自己的工作室以及这些个服装集团每天光缴税就达上千亿,相当于好几个阿里系! 只不过后来被刘慕梅给用计打压,得了抑郁症退圈了。 这样一个未来的税收大户,金玲怎么可能不救? 第27章 蘑菇的财富值 二十块钱没了, 金玲家的经济更是告急。 祸不单行的是,米缸里的米也快要见底。 然而年关又要来了。 过年喜庆是喜庆,但就算是在后世, 过年也是大人的一次歷劫。 吃要吃好的,平时桌子上难见到的鸡鸭鱼肉你得安排上。 实在安排不上, 你也得买上花生、瓜子、白糖、红糖来待客。 而且小孩子要穿新衣服, 哪怕是用大人的衣服改小的。 除了吃穿, 按传统还要给压岁钱。就算你在没钱,你也得给个一毛两毛,否则被村里人知道了, 可以被笑话到地老天荒! 而且金玲不喜欢没钱的感觉,她上辈子家庭条件一骑绝尘 ,是没尝过缺钱滋味的。 于是她眸光一转,让刘爱文把他的浩子小伙伴叫到家里来吃饭。 浩子,全名黄浩,公社黄岩村的,十一岁,为人仗义,和刘爱文最臭味相投, 两个小孩可是拜过把子的! 不过金玲的目的不是他,而是他家里那个脑子活泛, 胆子比箩筐还大的爹。 他爹表面看起来吊儿郎当,但发财都是窝里发 , 其实很有捞钱手段。 是的, 他爹在市里的伏明街做「兼职」,而伏明街是大家心照不宣的黑市。 金玲来到山洞。 山洞里黑黢黢的,通过洞口照进来的微光, 可以看见地上铺了一层碎料,那是金玲先前撒好营养基。 那营养基一垄垄的,在靠垄边的地方零星散着几簇蘑菇。 这些都是用野生无毒菇的菌种种的。 除了这个山洞,山外面已经看不到这些野生菇了,这些野生菇在这个季节已经绝迹了。 金玲采了小半篮野生菇和一小撮柳树菇,拿到下山,打了井水到小厨房去洗。 这茬的菇伞长得特别大,是金玲故意留着不摘才长这么大的。 清透冰凉的井水浸过圆儿滑的菇帽,那触感能让人把一天的烦恼都忘记。 刘竹家就算是厨房都比别家宽敞些,搭的灶台也大,锅也大,烧起火来火光亮亮的,特别带劲。 王红还没回来。 这时,刘爱文像往常过来,要帮姐姐下厨。 金玲让他去陪他的小伙伴去,顺便让他把从山上带下来的野鸡给杀了。 随后,她就用干草点了火,放上从山上扒来的碎树叶枯树杆。 那火一下子就变得橙红橙红,旺旺的了。 干草被烧焦的味道闻起来特别香,金玲把蘑菇沾了兑水的面粉裹起来,起锅烧油,用小火慢慢炸。 没过多久,空气里就传来热油烧灼谷物的那种香味,闻一下,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精灵把那裹了面粉的蘑菇条炸成了微黄色,然后用竹篾做的漏勺捞起来沥干油,几分钟后又重新放进油锅里再炸了一遍。 家里的油已经用得快差不多了。 金玲虽然是在炸,却只是在锅底铺了一层油而已。 即使是这样,那些蘑菇也没有被炸焦,只是偶尔会黏锅底。 金玲就这样小心翼翼的用那么一点点热油把蘑菇给炸完,然后捞了上来。 随后她在上面撒撒了一层细细的盐和她自己用干辣椒剁成的辣椒粉 。 就这样,一盆非常简陋的炸蘑菇就做成了。 金玲用剩下来的油爆炒了鸡块儿,然后放下生姜和蒜头,转到汤锅里和柳树菇一起炖。 没过多久,一盆汤色清亮微黄的柳树菇炖鸡汤便香喷喷出炉了。 餐桌上,黄浩吃得连说话的功夫都没了。 虽然他以前是个话唠,但这会儿他的嘴巴已经分不出精力去做除了吃以外的事了 。 他夹起一块炸蘑菇,咬在嘴里嗤啦一声,随后眯起了眼睛。 这样一连吃了好几口,才实在是忍不住了,惊嘆:「哇,金玲你可真厉害!这蘑菇也太好吃了,又脆又鲜,比我妈过年做的米粉肉还好吃!」 刘爱文也吃得整张脸都埋在了碗里,连好兄弟说话都没心思接。 金玲给黄浩又舀了一勺蘑菇炖鸡汤,还把蘑菇多多地堆在他的碗里。 第51页 「好吃你就多吃一点,你和爱文玩得好,在我家不用客气。」 黄浩从不扭捏,自然是不客气。 没过多久,他就把面前的炸蘑菇吃了一半 。 吃饱之后黄浩要回去,金玲把剩下的小半篮子蘑菇用南瓜叶子包了塞到他手里。 「浩子,这蘑菇我家也吃不完,你带回去跟你爹妈一起吃吧!」 她说完,把剩下的小半锅鸡汤也用碗盛了一併放到他手里。 「回去热热,给你爹妈一起吃。」 黄浩乐得颠颠的,也不推辞,把那些东西一起给拿走了。 金玲目送他远去,拍了拍手。 这时王红回来了,金玲把一早留好的饭菜给他端了上来。 王红看到里面又有蘑菇,惊讶了一下。 「都这个天啦,你在哪里找到这些蘑菇的?」 金玲笑眯眯:「婶,你吃就是了。」 王红狐疑地看了她一眼,却也没说话。 而那边,黄浩回了家,把东西交给他爹。 他爸总是好几天在村里好几天不在村里的,反而是他妈天天在家上工。 他爹一看那水灵灵的蘑菇,眼睛都亮了三分。 一拍黄浩后脑:「这从哪里来的?」 * 第二天学校有考试。 金玲就算学习成绩再好,老师们再包庇她,她不能再翘课了。 谁想刚到学校,就发现五年级的教室门口挤了一大帮人。 上课铃都响了,五年级的老师却很苦恼似的,没有叫大家进去,而是站在校教室门口摸脑壳。 而五年级那些学生则是猴子一样围在教室门口,有的甚至扒在了窗沿上,把一双双眼睛直勾勾对着门外。 「你走是不走?再不跟我回家,我打死你! 」 一个尖利的声音传来。 金玲看见在教室门外不远处,有个身穿碎花衬衫、扎着羊角辫的女孩儿蹲在地上,正用手揉着眼睛哭。 是桃花,五年级班主任当顶级好苗子培养的70年代版学霸。 桃花虽然生在农村,但她的母亲是最早那批下乡知青。 她母亲因为和桃花的父亲看对眼了,自己又是个长情的,所以一直待在农村。 她原先是城里的大小姐,因为有了个后妈,被设计弄到这农村来插队。 因此她的学识是农村里所有人都不能比的,她甚至会说英语和法语! 而桃花从小耳濡目染,除了语、数两门功课都很出挑之外,对英语和法语也挺熟悉。 老师们时常凑在一起打趣,说兴许他们这些人能培养出一个未来的外交人才呢 ! 当然他们也只是打趣而已,在这偏僻的农村,大家都穷得叮噹响。 能好好念完初中、高中就已经是阿弥陀佛了,更不用说搞外交的,那是某些他们想也不敢想的人家才能培养出来的人才。 现在这略显苍老的声音当然不是桃花的,然而声音的主人被人群挡住了,金玲看不见。 这么大的动静,连隔壁的学生都没有心思上课,全都奔五年级这边儿来。 原本就水泄不通的走廊,现在更是跟办集会一样。 孩子们的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神采,嘴里起着:「嗷嗷嗷,桃花奶奶又来打她了!」 孩子们都是不懂事的,只知道哪里热闹往哪里蹦牙,却不知道当时是人的心里会有多苦 。 金玲皱了皱眉,钻进了人群。 第28章 未来外交官的童年劫…… 桃花的奶奶吴年凤和那个时代大部分的老人一样, 都是精瘦的身材。 她颧骨很高,穿着开襟的深蓝色长衣长裤,脚上穿着黑面的布鞋, 那样子仿佛还是一个从民国走出来的人。 吴年凤一点也不心疼地上哭的眼眶红红的孙女儿,一棍子敲到女孩儿的后背上, 提着她的衣领把她拉起来, 嘴里念叨着:「叫你走还不走, 你是要气死我呀你个赔钱货!」 好几个老师见状都跑了过来,协助五年级的班主任和这位奶奶交涉 。 老师们明显也很憷这位吴年凤同志,所以脸上的笑容看起来都有些狗腿 。 「年凤婶, 孩子念书念得好好的,你就让她继续念呗,这么火急火燎的把她叫回去做什么?! 」 「是啊,小孩子多读点书有好处,他这么小,就算是去顶工分也干不了什么重活,不如就让他多读两年书 。」 吴年凤当即把那棍子往门框上一砸,满是力气的手还拖着才十二岁的桃花。 「放屁!她不读书你们就没事做了是不是?不就是图那几个工资嘛,少我家一个你们又不会喝西北风!」 五年级那位李老师明显是已经劝过一轮, 见状干脆靠在门框上不动了,面上愤愤。 这时四年级, 也就是金玲班他那个吴老师柔声细语地来劝。 「年凤婶,话也不是这样说, 读书终归是读到孩子们自己的脑子里, 我们可是得不到半点的呀!孩子有文化,以后能当个村会计也好啊!咱们目光要放长远一点你说是不?」 「是个屁!她读书,你出钱啊!」 吴年凤拿着那棍子就要往吴老师身上打。 学生吓得往后躲。 吴老师也一脸惊恐地往后退了几步。 偌大一个学校, 连个能管住吴年凤的人都没有,不因为其他,就因为这位吴年凤是个不管不顾的,什么狠事都做得出来。而且又会一哭二闹三上吊,没理的事到了他那边都有理了。 第52页 然而就在这时,突然人群里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 桃花奶奶,您悠着点,我们吴老师可是才刚挨过打,打人的那些人都进去劳改了,你再打,可是也要吃牢饭的 !」 吴年凤身子一缩。 她往人堆里一看,看到了一脸乖巧的刘金玲。 虽然她看向金玲的眼神带着恶毒,却也不敢再动手。 吴老师被打的事,整个公社都知道了,那个罪魁祸首刘慕梅到现在都还不敢回村呢,就怕被公安给抓走。刘福来手下的那几个十五六岁的打手早就已经被抓进去了。 这些事都是千真万确的,吴年凤哪里还敢对吴老师动手? 看吴年凤不发飙了,老师们都松了口气。 他们这么多人,被一个老妇人抓的死死的,确实是在孩子们面前丢脸了。 而那些孩子们更是不得了,一个个拍着手l哈哈大笑:「看啊,桃花奶奶不敢打了,真没用!明明刚刚还那么凶!」 「还是金玲厉害,敢跟桃花奶奶这样说话。」 「哎呀,什么时候上课呀,桃花奶奶也真是的,天天到这里来闹,耽误我上课。我妈都说啦,我要是敢考个零蛋给她,就让我回去放牛,我可不想考零蛋啊!」 吴年凤站在一群孩子中间,听他们叽叽喳喳说自己的坏话,却又不敢动手,真是憋屈得面皮都紫涨了。 为什么要他朝那些孩子狠狠地歪了一眼,那些孩子被他吓得都往后退了些 。 这时,校长来了,校长其实也是农村出来的,穿着朴素,瘦得风一吹就要倒似的,面色严肃却又谦恭。 「吴婶,你家里出了事我们都理解,但孩子是无辜的啊!她也帮不了什么忙,还不如让他好好念书,将来也好有个盼头。」 吴年凤一听这个,登时就忘了先前的事,重新跳起脚来。 她大眼一瞪,叉腰便道:「我家出事你们会给票子给我啊?今儿个谁也别拦着!读书,读书有什么用!要读也是男娃读,女娃子读书,最后还不是给别人家挣钱!」 她面相兇狠,手里那棍子又没长眼般乱打,不说老师,连平时皮得要命的孩子们都给镇住了。 有些胆小的女孩子甚至哭了起来,而地上的桃花就更不用说了。 她站起来,边哭边把她奶奶铁钳一般的手往下捋,哀求着:「奶奶,是妈叫我来的,求求你了,妈快不好了,我不能不听妈的话,我不能让他难过,你让我继续读吧!反正这个学期的学费已经都交了!」 她不说学费的事还好,一说学费,吴年凤登时就挑起一双粗粗的眉头,把那精明的目光看向了校长。 她拉着桃花,拿着木棍的手朝校长一指:「我还给忘了,我家桃花不读了,学费该退给我们的吧?这才上了没几天学,你们要说不退,我可不答应!」 这年头的人虽然粗,但大多是明理好说话的,校长似乎是很少碰到过这样的,面上露出一丝惊讶。 不过他很快恢復了沉稳的神色。 他慢步走过去,一边寻思怎么把吴年凤手里的棍子夺下来,一边道:「婶子,这学费交了,要退就不是我们能做主的事了。以前从来没这先例的,不如就让桃花把这学期读完,也不浪费这钱。」 吴年凤丝毫不理他,拿着棍子就沖他奔了过去,一双小脚动得飞快。 「放你娘的狗屁!你们把钱还给我,不然我就天天上你这来哭,跟着你到你家去吃去睡!我们老百姓攒两个钱多不容易,不像你们,一天到晚不干活照拿工资!」 正在吴年凤大杀四方,弄得教学任务根本没法进行的时候,突然,一个八、九岁的小子掰开人群走了进来。 一进来,他就哭了。 「奶!你太偏心了!姐姐都可以不读书,为什么我不能?我也不读了!我要和你一起回家,我搭的泥房子还在屋角呢,要是下雨会被淋坏的。 金玲一听这个,差点笑出声来。 她暗暗朝一边的刘爱文比了个大拇指。 吴沐风,哦,也就是桃花,她的这个堂弟名叫陈二狗,今年三年级,也是个贪玩的。 金玲自然知道他的性子,便让刘爱文去三年级把这位二狗同学叫过来看热闹。 果然,刘二狗这会儿听说他姐可以不来读书,他羡慕得嘴巴都撅得可以挂水桶了! 然而这插曲却把几位老师并几个懂事早的学生也都逗笑了。 吴年凤撒泼到一半,不防孙子来了,还说这么不懂事的话,一时间也是臊得嘴角抽搐。 第29章 未来外交官的童年劫(2…… 不过甭管多少人看她笑话, 她仍是立马恢復,甚至死皮赖脸露出了一个慈爱的笑容。 她放开桃花,堵着门口不让桃花逃跑, 却蹲下来摸着大孙子带着鼻涕的脸蛋。 「哦哟我的乖乖好孙子,奶奶的心头肉宝贝珠子!你跟你姐可不一样, 你今后可是要出人投地的, 以后咱们找机会进工农兵大学, 然后找工位,吃商品粮,雷打不动拿工资, 到时候奶奶可就靠你咯!」 金玲冷眼旁观,心里好笑。 就继续作吧!让大家都把你重男轻女的嘴脸看清楚! 然而,旁边的桃花听奶奶这样说,眼里却浮起起了一丝希望。 她拉着吴年凤的衣角:「奶,你就让我读吧,我长大也能出人投地,我也能进工农兵大学,也能在城里工作,到时候我的工资都全部都交给你!」 第53页 吴年凤转过头来, 看着孙女满脸是泪的面庞,冷冷一笑:「你嫁人了还会记得我?到时候你男人就是你的天, 你还要回来吃我的!我要是能从你手里拿到一毛钱,那就是我上辈子积了德!你现在就给我回去!」 桃花见他奶奶态度坚决, 一屁股坐在地上, 像是用光了所有力气。 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她突然迸发出一声激烈的叫喊:「 我不会嫁给到福禄村去的!我不会让你把我卖掉的!」 桃花这一声把在场的几位老师吓得大惊失色。 不就是不读书嘛,公社那么多村子, 不读书的孩子多了去了,老师们能劝则劝,劝不了,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然而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在这样的年代,居然还有旧时代包办婚姻那一套,而且还是给这么小的孩子包办婚姻,这是要养童养媳吗?胆子也太大了! 当即就有人要上报吴年凤村子的支书。 然而吴年凤却否认了。 她一下下打桃花:「你胡说什么,你这么小就想着嫁男人了啊?你妈躺在床上还需要你照顾呢!你但是想得美,拍拍屁股就想走!看我不打死你!」 地上的女孩儿自从迸发出这声尖叫之后,就陷入了沉默中。 她任由奶奶打着自己,却不再说一句话。 金玲站在一边,忽然看到从走廊那头走来一个男人。 她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时间到了! 她冲到吴年凤旁边,把她手上的棍子紧紧握在自己的手里。 金玲一边阻止吴年凤打桃花,一边哭喊:「奶,你怎么睁着眼睛说瞎话?我都听见了,明明是你一定要把桃花送去给人当童养媳,现在怕被别人向上面告发,你就这样说桃花吗?桃花真可怜,桃花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奶奶!」 她话刚说完,那男人已经到了近前。 听到这些话,男人手上的灰扑扑布包啪嗒一声就落在了地上,两个白花花的包子从里面滚了出来。 男人也不去管那珍贵的包子,长了黑眼圈双目瞪大,风尘僕僕的脸上露出了惊讶无比的神情。 他看向吴年凤,眼里全是难以置信:「妈,您这是做什么呀!」 金玲冷笑,这个男人平时踹着明白装煳涂,今天总算是躲不掉了。 原来男人就是桃花的爹,名字叫吴成。 吴成在50年代末和桃花的妈陈玉淑结了婚,两个人感情很好。 陈玉淑坐月子的时候被婆婆吴年凤逼着干重活,后来就没再怀孕了。 她一直没能生到儿子,吴年凤就撺掇儿子离婚,但吴成都没答应,夫妻俩继续蜜里调油。 这就更让吴年凤不自在了,想方设法欺负桃花母女。 吴成气自己妈这样对媳妇和女儿,却又是个孝顺的,便在其他方面补偿吴年凤,所以很多事情都当作不知道。 然而,今年桃花妈得了血崩症,一个月有25天下面都是在流血的,整个人贫血贫到爬不起来。 吴成想带她看病,钱却被吴年凤偷偷拿走了,吴成没法,只能听桃花妈的,去城里找桃花那基本没来往的外公借钱。 然而有后妈就有后爸,这一趟去直接被桃花后来的那个外婆给撵了回来。 饶是受尽白眼,吴成也没放弃,回来的时候给女儿和妻子一人买个个肉包子。 却没想到好不容易回来,到学校来找桃花给包子,却遇到这样的事。 金玲冷眼看着吴成,猜想他会怎么做。 却见吴成把女儿抱在怀中,对吴年凤道:「妈,我们分家吧,玉淑我一个人照顾着,不会连累你的,你把我挣的钱还一半给我。」 那一刻,金玲的眼里露出久违的欣赏。 她见吴年凤举起棍子要打儿子,明显不同意给钱,便偷偷问旁边一位同学,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被吴年凤听到:「唉!玉淑婶快死了,我听大人说到时候要买棺材,可贵了!还要请全村人吃饭呢,得好多钱!」 吴年凤一听,心里划算了一下,立马就同意了。 不过她不肯给钱。 , 这时,她们村的支书不知道怎么的居然跑来了,对着吴年凤就是一指,满脸恨铁不成钢。 吴年凤当然知道是沖她想把桃花嫁人的事来的,心里一虚,当即就松了口。 「给你,都给你,成子啊。我们回去谈。」 说完小脚一拐就掉头急匆匆走了。 不用说,支书自然是金玲的好伙伴们跑去请来的。 后来听说,吴成带着桃花从老宅搬出来了,其实就是被吴年凤赶出来的。 玉淑婶也被送去了医院。 然而,金玲知道远远不够。 她前面就已经和桃花成了朋友,这会儿看桃花像个伤春悲秋的诗人一样坐在晒谷场的草垛上仰头望天。 「金玲,我妈快死了,她就要变成天上的星星了。大夫说,再不做手术就怕不过明年三月了。」 金玲坐在她身边:「需要多少钱?」 桃花这才期期艾艾哭了起来:「听爹说,光手.qへq.术的钱就要二三十了。」 金玲眸光一亮,才二三十吗?本来她还想再去找红朝哥开口借点,说实在的还挺难为情的,总不能拿着别人的钱去挣自己的功德吧? 现在听桃花说才只需要几十块钱,那不就是个把月的事嘛! 第54页 金玲搂住桃花的手臂:「桃花姐,你别难过,过几天我就会给把钱给你送过来的。」 其实那时在学校,她本来打定主意,如果吴成知道自己的女儿将要被自己亲妈卖了之后还继续妈宝,那她会做这个坏人,劝桃花彻底脱离原生家庭。 但吴成居然是这么个好男人,那她就更要帮上一把了。 第30章 开卖 桃花自那以后仍旧每天来上学。 这个要求是她妈去镇卫生院前提的, 她妈的意思,如果桃花不好好读书,她这个病就不治了。 周围村里的人都很想不通。 这年头辍学的人比比皆是。 谁也不想自己的孩子跟自己一样, 一辈子和黄土烂泥打交道,但也不是谁都能熬出头的。 你一个乡下人, 还是个女娃, 家里出了这么大事, 不读就不读了呗,这不都是命嘛! 难道读那劳什子书比自己亲妈还重要? 然而,这个桃花也是的, 她妈给她取了个文绉绉的名儿,她倒真觉得自己是知识分子了,自己妈都快死了,还有心情坐在教室里读书! 不过她们母女俩一向是这样的,跟别人隔了堵墙似的。 桃花从小就是念的什么古诗,有时还会说没人听得懂的话,老师们居然说那是外国话,可不扯淡么! 不过他们也明白,玉淑不是土生土长的乡下人, 但那又怎么样呢? 你一个女人,已经在这里结了婚生了孩子, 就走不了了,你还当自己是城里的什么大小姐呢! 但凡真有那当大小姐的命, 也不至于到他们这山沟沟里来, 就是把自己看得太重了! 你不也是没钱用没吃穿,和大家一样穷吗? 人家至少知道怎么讨好婆婆,你那么高傲, 这不糟了报应了? 女儿差点给婆婆卖给人当童养媳,丈夫被婆婆赶了出来,一家人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就住大队废弃的谷仓里! 那地方是人住的么? 真是应了戏文里那句话,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那吴年凤过分是过分,但人家也是没办法。 都这样了,还花钱读书?谁受得了啊!这要是玉淑没了,吴成不得续弦? 半路夫妻要不要过日子,过日子要不要钱? 要再生个儿子,儿子要不要养?要不要读书?长大要不要娶媳妇? 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这桃花和她妈啊,就是一个自私鬼,光想着自己! 关于桃花的事一时成了周边村里茶余饭后的点心。 而金玲这边却依旧是岁月静好,无人打扰。 她考完试,毫无悬念的又考了个全班第一名,两门都是满分。 哦,对了,他们学校每个年级只有一个班。 没办法啊,大家穷。 有的是没那条件,有的是孩子们自己实在懒得读。 反正读书也就那样,学校不怎么教,大部分时间他们都是在上劳动课,就帮学校打扫卫生啊,去地里帮着种菜啊之类的。 这年头有钱的又没几个,所以一些人往往读了个一年级、二年级,知道自己名字怎么写,知道一加一等于几就觉得够用了,自然就辍学了。 但金玲不一样,王红对她严着呢,甚至又给她报名参加市里的心算比赛,还花了报名费的呢! 好在比赛结果下来,她又拿了全市的金奖,把个王红乐得干活都特有劲儿,村里的妇人们也都被她馋得留口水。 又是市里的奖啊!不得了啊!怪道她家吃饭不要米似的,这一天到晚拿奖,都不用愁粮食了! 金玲的老师们自然又是乐坏了。 现在他们已经完全任金玲发挥了。 和以前刘慕梅的待遇完全不同,别说逃课,这会儿就算是金玲蹿上天去也没有人把她拉回来。 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不上课,老师们嘴里说着要好好学习,却也没有把她关在学校,连家长都没告诉。 因为他们心里清楚得很,金玲就算是整年不上课,成绩照样吊打全校。 他们甚至敢保证,就算是和市里小学的孩子们比,金玲也绝对不会差。 总之,老师们都觉得金玲是一个天赋极高的自学型人才,根本就不用天天窝在学校里,因此金玲的日子过得分外自由 。 这几天她一直逃课,在山上打理那些蘑菇。 经过肖政的一通指点,她迅速地明白了种蘑菇的奥妙。 最重要的是掌握蘑菇「快乐成长」需要的温度。 现在她的蘑菇,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把种子种在一根树干上那种小里小气的培育方法了,她在肖政的指导下尝试搞规模培植。 为此,金玲还小小利用了一下自己小时候就玩烂了的物理知识,做了个环境温度计出来。 她先是把肖政装白酒的那个玻璃酒瓶要了过来。 那酒瓶是透明的,也比较瘦长,里面还有大半瓶酒。 她把一根更细更长的玻璃管子插在酒瓶里面。 那玻璃管子是从桃花家拿来的,本来是桃花妈从娘家带来的一个细长玻璃花瓶的长口子,后来不小心打碎了,剩这个管子。 这管子也是透明的,看着让人喜欢,所以一直没扔。 金玲在这玻璃管子里加了水,淋薄薄的一层油,再把细管子和酒瓶的口子之间用蜡烛油密封。 第55页 这样就能利用热胀冷缩的原理,再根据细管里的油所在平面的高低判断温度高低。 金玲再用冰水作为零度,沸水作为一百度,再问几个有经验的老人这个季节对应的温度,和她前世记忆里的天气预报稍微一校正,就能粗略地把温度线给刻出来了。 据肖政所说,这些野生菇的适宜温度都在十几二十摄氏度左右,于是金玲便用温度计测温,然后在山洞顶上铺干草,把山洞里的温度调到这个区间。 再根据肖政说的,三天开洞门透一次风,每天喷一次水,好傢伙,那些蘑菇「蹭蹭蹭」就冒出了小脑袋。 涨势分外喜人。 这天,金玲下山回来新买的大屋子里,准备吃晚饭。 忽然,一个四十来岁、满脸胡茬的汉子走了进来。 那汉子见她就问:「你就是刘金玲?你家大人没在家?」 金玲见了他,目光微微闪动了一下,点头说:「是我,我二婶上工还没回来,您是黄浩的爹黄伯伯吧? 那男人原本一脸凶神恶煞,微微点头就自顾自的进来了。 金玲请他坐。 随后朝厨房的刘爱文喊了声:「爱文,今天饭多做些,家里来了客。」 刘爱文在厨房远远地应了声:「谁呀?谁这么没眼力见啊,家里都没米了!跑来蹭什么吃喝!」 当家才知油米贵,刘爱文当了几个月的家,已经不是原先那个油大大地放的洒脱小汉子了。 他只有在煮自家姐姐最爱吃的蘑菇时才捨得多放油。 金玲也不管他,只道:「你好兄弟的爹。」 刘爱文马上就从厨房跑了进来,恭恭敬敬喊那汉子:「黄伯伯。」 又说:「伯伯我刚才那话乱说的,你别当真。我浩子哥呢?怎么没来?」 黄保平用粗糙的大掌摸了摸刘爱文的脑袋:「那小子被我关在房里写作业呢!你乖,不用煮我的饭,我吃过了,一会儿也要走的。你去吧,伯伯和你姐有点话要说。」 刘爱文小声嘀咕:「切!不就是为了蘑菇的事吗?当我不知道呢!」 说完吐了吐舌头,自觉跑回厨房做饭菜去了。 这时王红仍是没有回来,因此偌大的厅堂只剩金玲和黄保平,倒是好说悄悄话。 黄保平把金玲拉得近些,问她:「孩子,你那些蘑菇是从哪里采来的?还能採得到吗?」 第31章 有救啦 衔玉山又大又深, 情况又复杂,有时候进得深了还会碰上鬼打墙。 说白了,也就半大的孩子天不怕地不怕, 敢进去疯。 但其实孩子们也不敢进得深了。 前几个月这北沟村的徐桂枝,哦, 也就是这刘金玲的妈不也是差点死在里面嘛! 他话说得够直白了, 金玲却一脸懵懂:「什么蘑菇?」 黄保平露出急切的神情:「孩子, 你都肯给蘑菇给我家吃了,就不要再跟伯伯藏藏掖掖的了。我们又不会抢你的!你要是知道哪里有蘑菇,就再去采点回来, 伯伯拿给你八分钱一斤。」 金玲笑嘻嘻给他添茶:「不好采的伯伯,你为什么不叫浩子去采呢?横竖就在这山里。」 黄保平面上更急切了:「他哪有那闲工夫!你赶紧去采,伯伯说了给你八分钱一斤就给你,八分啊!」 其实他今天来的目的很明确。 那天他吃了儿子带回来的野生蘑菇和柳树菇后,觉得好吃极了,便在黑市里说了一堆话。 谁知道一起卖粮食的那户里有个贪吃的精贵媳妇儿,一听好吃,指明要吃野生蘑菇。 那大兄弟便给他说了五毛钱一斤的价钱,还说多少都买, 越多越好。 五毛钱一斤啊! 前面听说有人五毛钱一斤买过蘑菇,他们还觉得是人家编造出来的。 没想到这种天大的好事居然到了自己身上! 这年头, 一斤猪肉也才四五毛钱一斤,就是还得要肉票。 不管怎么样, 一斤野蘑菇能卖到五毛钱那也算是天价了。 黄保平便抓住他的急切心理又把价抬高了一点, 抬到六毛五,那人居然答应了! 黄保平现在真是恨不得立马就能把自己长到蘑菇堆里去! 最好是整片山都是蘑菇,好让他全部采走! 然而现在已经冬天了。 他是真没有看到哪里有野蘑菇, 才问儿子哪里来的。 儿子说是北沟村刘金玲送的,所以他才急吼吼地跑到这里来,希望这小丫头现在、立刻就去山里采蘑菇,最好能够采个三四斤。 虽然按这天气,能採到一斤都是奇蹟了。 他划算好了,就算他体恤丫头可怜,不给八分,每斤给两毛五,他也净挣四毛一斤!而且又不用他干嘛,这钱赚得可不是轻轻松松的嘛!这利润,他卖米可卖不到。 金玲见他眼里泛着精打细算的光,心里冷笑。 黄浩可是把什么都跟刘爱文说了,他爸这次得的价是六毛五,拿八分钱就想打发她?以为就他一个人精明啊? 反正鱼已经上钩,金玲更加淡定了。 金玲又给续了一杯热茶,又弄了点花生、瓜子放在桌面上,就是闭口不谈蘑菇的事,只一个劲儿劝黄保平喝茶吃点心。 黄保平喝了口茶,剥了颗花生,揉碎了表面的红皮,放进了嘴里。 这么装了一出淡定,他装不下去了。 第56页 他迫不及待对金玲说:「你不要再耽搁了,要不伯伯跟你一起进山,你知道地方,钱照样给你!」 金玲眼珠子一转,继续给他续茶水。 「伯伯,天都这么晚了,谁出去采蘑菇啊,多不安全。来,你再喝点茶,吃点点心。」 黄保平把桌上的花生和瓜子都吃得差不多了,才忽然抬起了头。 为什么他吃了这丫头的花生,再看她那微微含笑的嘴角,会有一种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的感觉呢? 敢情傻子竟是他! 黄保平这才明白,这小丫头看着年纪小,却似乎并不是好煳弄的。 以前总听人说北沟村的刘金玲乖巧善良,是让别村的当妈当婶的都羡慕死的。 现在看来,人家乖巧善良或许是真的,却也不是那没有脑子的憨憨。 黄保平一向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便再也不把金玲当小孩子看了,朝她咧嘴笑:「丫头,伯伯也就是想赚点钱而已,要么这样吧,给你一毛钱一斤?」 金玲继续笑眯眯,手上还在给黄保平倒茶。 黄保平看碗里那一点点满起来的茶水,都快给气吐了。 他摆了摆手:「嘿你这小丫头!看在你也是个命苦的,家里又没粮了,你弟弟又是我儿子天天念叨在嘴里的好兄弟。不如这样吧,伯伯也不跟你压价,就给你两毛钱一斤吧!」 金玲又从房里抓了一小把瓜子出来,放到他面前笑盈盈喊:「伯伯,您吃瓜子。」 黄保平直接给气笑了。 他把碗往桌子中心一推:「不吃啦,我先回去啦!」 收个蘑菇被一个小丫头片子拿捏,他的脸要往哪搁? 但一想到那人说的,不管有多少斤,都可以按六毛五的价格收,他的心里就在流血。 六毛五啊!除了肉,什么菜能够卖到六毛五一斤的价格呀! 正在犹豫间,忽然,从他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 「伯伯,如果你能给我三毛一斤,我能给你弄五十斤来,这生意您做不做?」 五十斤! 黄保平唿吸一窒,脑子里算盘早已打得叮噹响。 六毛五一斤的价格,去掉三毛的成本,还有三毛五一斤,十斤就是三块五,五十斤就是十七块五! 这年头卖一百斤米才十七块钱,刨除本钱,一斤才挣几分钱,他要倒卖多少个一百斤米才能赚到十七块五啊! 黄保平几乎是想也没想,就转过身拉着金玲的袖子来到了墙角。 「丫头,你这话说的可是真的?你真的能找到五十斤的野蘑菇?」 金玲点了点头。 黄保平还想再压点价,这时金玲朝他眨了眨眼:「低于这个价我就不进山去找啦!山路难走,我的小命好几次都差点没了。」 黄保平差点没被她给噎死。 缓了一口气后,他才道:「那就三毛钱一斤,可得快点。」 他怕那人反悔。 他说着,又凑到金玲耳边:「今天伯伯跟你讲的这些话可不要跟别人说。」 金玲点了点头。 「伯伯你放心,我也不是傻的。既然敢跟您做这样的交易,就等于和您是一条船上的。真要把您给揭发了,我自己家不也得跟着倒霉吗?」 这话一说,黄保平就更急于做成这笔交易了。 买卖成了,这以后就算是一路人了,谁也不能害了谁。 几天后,金玲把山洞里的所有蘑菇都采了,偷偷去了黄浩家。 十七块五毛钱到手。 又过了一段时间,山洞里的蘑菇又长出来了。 这次不知道为什么好多死菇。 不过好歹采了十来斤,给黄保平卖给了另一家人,挣了三四块钱,和前面的凑齐了二十,一起送到了桃花家。 而这时,离和桃花在草垛上探讨人生才过去一个礼拜而已。 金玲去桃花家送钱的时候,桃花正直挺挺躺在地上。 她一个人默默地流着眼泪,也不怕那地上潮湿寒冷,也不也不知道自己躺了多久。 她只知道自己要完了。 她就要没妈了! 今天她听村里人说,他爹在镇上,钱花光了,没法在卫生院待下去了,要把他妈给接回来。 然而他爹前几天带回来的消息却是说,如果她妈不能尽快的做子宫切除手术,血止不住,过不了几个月就会因血流干而死 。 桃花今年才十二岁,过了年也才十三岁,但她非常成熟。 她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 她见过村里死老人死了以后,就再也见不到那些曾经或哭、或笑、或佝偻、或笔挺的身影了 。 她知道,从此以后,她回到家来,就不会再有一个美丽得和周围格格不入的女人在她身边教她写字。 也不会有人用满是憧憬的眼神、梦幻一般的语气跟她讲外面的先进、外面的繁华。 更不会有人在她的心灵里种下高尚的种子。 不会有人教她英语、法语、日语,不会有人和她讲那些悲壮又气势恢宏的歷史,不会有人跟她说:「你的名字叫吴沐风,沐浴春风,就要回报春风,要做对祖国有用的人啊!」 泪水顺着眼角流下,最后打在谷仓的泥巴地上。 桃花害怕得缩成一团,她的脑中忽然涌起一个想法。 要么就和妈一起去吧!死了,也就不会这么害怕了。 第57页 她闭上眼睛,悲切的心沉入漆黑的夜里。 然而,她的脸上却传来被纸片轻轻划过的微痛触感。 她勐地睁开眼,看见金玲把脑袋从谷仓的窗子凑进来。 「桃花,没那时间让你哭了,快,我们把这二十块钱送去镇上给你妈!」 那一刻,吴沐风忽然眼花了。 喜悦唿啸而来,迅速把悲伤冲散。 她揉了揉眼睛,怎么觉得,刘金玲的身上有光在闪? 第32章 救人还挨骂 桃花当天就去了镇上。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十二岁的她已经敢一个人去了,所以没要金玲陪。 金玲也乐得清闲。 她走在桃花家村里的大土路上,周围是来来往往的农民。 这个季节路旁的树叶子都已经掉光了, 偶尔有几棵樟树倒是还绿着,只是那绿也是苍翠的, 看上去仍免不了让人觉得死气沉沉。 但好在气温还没那么冷, 金玲倒是觉得挺舒服的。 她就走在这样不热又不冻人的天气里, 准备回家看看那些死菇到底是怎么回事。 怎么会好端端的就死了呢? 原本水灵灵的蘑菇伞裂开了,看起来像是被太阳晒化了的塑料皮筋。 上面裂开的纹路一条条的,让金玲联想到手上的倒刺撕开后的沟壑, 看着可真是让人糟心。 而且这几天肖政也不知道又是得罪了谁,被看得特别紧,天天都有干部找他谈话。 金玲曾经怀疑是红朝哥那里有动静了,但看那些干部的表情,又不像是来护着肖政的,所以一时她也拿不定主意。 她打算过会儿给红朝哥去封信,问问情况。 但现在的问题是,她和肖政说不上话了。 她对物理是有研究,可种蘑菇属于农学或者化学、生物类别, 她在肖政的教导下算是摸到了些门道,可也只是进了个门而已, 她没遇到过这种问题啊! 金玲想着,如果这时候能弄几本专业书来看就好了。 可这年头, 又是敏感时期, 就连镇上的新桦书店都差点被迫关门了,里面都没什么书了,人们也是谈书色变, 她要去哪里搞来专业书? 找不到蘑菇的死因就种不好蘑菇,种不好蘑菇她的报国计划就要搁置。 况且刘爱文那件事发生的时候也需要钱,她必须把蘑菇给抢救回来。 正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忽然,一个妇人挡住了她的去路。 金玲抬眸一看,这不是桃花的奶奶吴年凤嘛! 金玲朝吴年凤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奶,您回家去啊?」 金玲此人,心思九曲八弯比海深,面上却是不显露出来的,对谁都是客客气气,表面功夫从来都是做得足足的。 她的社交原则就是某伟人说的那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后面的那句「人要犯我,斩草除根」是后世网友的调侃,却也是她的真实写照了。 因此对于这位极度重男轻女的老女人,她给足面子了。 谁知吴年凤却一点不领情。 吴年凤两手往两腰上一叉,就问金玲:「刘金玲,你给我说说,你到底是谁家的娃?我们家的事,要你插个什么手?你要是闲的,就跟你那二妹一样,去城里找男人打发时间,跑来我家管的什么闲事!」 金玲一听,看来是知道她把钱给桃花妈治病的事了。 这时,路过的人们都驻足看他们在干什么。 金玲扬起脸笑得那叫一个灿烂:「奶,你不用感谢我的,我愿意给钱给玉淑婶治病。」 路边驻足的人一听,嚯,金玲给钱给桃花家了? 这可是劲爆消息,于是大家都凑过来看。 吴年凤眼见她故意聋子变音,曲解自己的话,气得伸手过去搡她。 「要你做什么好人!」 吴年凤真是恼死了小儿媳。 玉淑长得好,又是从城里来的,把她儿子天天勾得跟见了肉骨头的狗一样。 那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啊! 那是她教养了快二十年的儿子啊,一见了这个玉淑,眼里就没有她这个妈了! 夫妻俩一天到晚眉来眼去,惯得玉淑更是娇气。 生了个女儿就说不干活,要坐月子。 坐什么月子,农村里的女人都是牛都是羊,生了娃能下地就得干活,不然吃什么! 还和大媳妇比,她大媳妇娘家有彪悍兄弟撑腰,她有么! 一个被自己娘家都陷害得下了乡的人,还当自己是娇小姐呢,呸! 金玲自然是听桃花说了她妈的遭遇的,这会儿见了吴年凤的神情,便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 她不动声色躲开吴年凤过来推搡的手,低头攥着衣角,万分委屈道:「奶,你这是干什么呀!我给钱让玉淑婶治病不好吗?大夫说了,能做手术,就能有命,不做手术就等死,那我们就把手术做了啊!这样玉淑婶就不会死了,不好吗?」 她说着,突然明白了什么似的嵴背一挺,万分惊讶道:「不是吧?奶,难道你本来就不打算让玉淑婶活?」 嚯! 这话可把周围看热闹的人说懵了。 大伙儿愣了一会儿,齐齐把锋锐的视线集到了吴年凤身上。 吴年凤一看,这丫头轻轻巧巧几句话,居然就把她推到了见死不救这个层面,气得她后槽牙都咬碎了。 第58页 她想着反正待会自然有人来收拾这个死丫头,便忍住怒气,勉强笑道:「我可没说。不过金玲,你家大人知道这事吗?别怪我没提醒你,虽然我和玉淑是一家人,但她家就是个扶不起的……」 她说着,咽了咽唾沫,又笑了:「男人有儿子才有盼头,才会好好干活。她连个儿子都生不出来,你还指望她家能有什么出息?你这钱,眼见着是打了水漂咯,到时候后悔,想把钱拿回来,可别找我老婆子,我可不帮她擦屁股!」 金玲无比天真地摇了摇头:「不,奶,我不后悔,而且我相信桃花家不会永远这么穷苦的。」 这话把吴年凤给气笑了。 刚想再编排几句,忽见徐桂枝气唿唿跑了过来。 她一来,就抬手想打金玲,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面上一暗,又把手放了下来。 她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两手拍地嚎了起来:「哎哟喂!我怎么会养了这么个死丫头哦!自己爹妈都揭不开锅了,她把整整四十块钱愣是给了别人!」 「自己村的田松也就罢了,毕竟是熟人,这桃花家又是什么人情?平时又不来往的,又不是一个村的,好意思要我闺女的二十块钱!」 周围人一听,再次瞪大了眼睛。 四十块?全给了别人?这丫头也太不懂事了! 一时间大家纷纷指责金玲败家。 也有人说桃花这姑娘太不要脸,欺骗同学,让同学把家里的钱偷出来给她妈看病。 吴年凤心里这才好过些。 她倒是希望徐桂枝把人打一顿的。 那天在小学,她看出来了,金玲在那拱火,要让她出丑,好把桃花救了呢! 谁知这徐桂枝原本的泼辣也不知哪里去了,明显是想打又不敢打,啧,没用的东西! 好在桃花母女的名声坏了,她也就解气了。 正和旁边的婆子哭诉自己小儿媳多么不懂事,忽然,一个精瘦的女人步履如风地走了过来。 吴年凤见了那人,更得意了。 这十里八乡没人不知道金玲换了妈,王红现在算是她另一个妈。 现在两个妈都在这了。 金玲这么小,那钱自然是偷家里的。 徐桂枝不是监护人了,王红可是。 徐桂枝不敢打金玲了,王红可敢打! 对,打死这个小王八羔子,净和她对着干! 吴年凤一双老眼精光闪烁,死死盯着王红,就等着王红对金玲动手。 谁知王红过来,先是揪着地上的徐桂枝打了一顿,然后起身,一把薅住了她的头髮! 王红:「猪油蒙了心的老虔婆,你欺负自家人也就算了,你敢欺负我王红的人?」 「还巴巴地叫人把我找来让我管教我闺女?我告诉你,刚我可看见了,你要搡我闺女呢!我家孩子给钱给谁那是我家的事,你自己儿媳妇你不救,你还不让别人救,你这种,死了是要下油锅的!」 说完又去骂徐桂枝:「大嫂,前面的教训是又忘了吧?那做弟媳的可要好好提醒你一下了。现在我们分家了,不是一家人了,金玲是我的孩子,要管也是我管,你好好管好你自己的就是了。惹火了我,我去支书那,让你进蚂蟥窝去!」 这一出来得太突然,把周围人都看呆了。 再一看金玲。 好嘛,就说怎么这丫头越来越水灵了,原来是遇到个好妈了! 这事说白了是好事,救人嘛!谁能保证自己没个病没个灾的? 而且看王红这样,钱肯定不是金玲偷的,指不定还是王红叫给的呢! 于是风向骤变。 大家都知道了,王红和金玲真心对待革.命盟友,学雷.锋做好事呢! 这事很快就传到了公社,又一路传到县革委会. 于是除了五好家庭,上面还给了王红家一个额外奖励,奖金五十块,并大米两百斤!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金玲被斗胜了的公鸡一样的王红搂在怀里,朝披头散髮的吴年凤道:「奶,您别小看人,桃花家要发达呢,到时候您可别腆着脸来又说不分家。」 说完看了看周围:「大傢伙可看着呢!」 「发达?」 吴年凤呸出嘴里的沙子:「做梦!」 一个月后,桃花妈术后痊癒,说要回一趟娘家。 又过了一个月,年来了。 桃花妈回来,拎了一个大箱子,面色红润,身上穿着城里富家小姐那样的尖头高跟小皮鞋。 第33章 有钱也不给你,气死你…… 陈玉淑的回归就像一道挂长长的鞭炮, 把东阳村的年关震得更加热闹。 桃花每每想起半年来的这些事,都要像个小大人一样背着手仰头看天,唏嘘不已。 真的就像是做梦一样。 一开始她妈出现血崩症, 村里几个和他妈玩得好的婶子还说是什么月事不调。 谁知道后来却越来越淋漓不尽。 看了南山村的王老中医,说是月子没做好, 身子亏了引起的。 后来就去中医院拿中药吃。 万幸的是, 一段时间后, 可算是好了一些了。 然而,家里的钱都被奶奶给拿走了,渐渐的就没钱买中药了。 那王老中医人也好, 不收钱就开了方子,让她妈去外面讨些不要钱的草药来吃。 第59页 一开始那些草药也是有效的,可是吃着吃着就不管用了。 偏偏这时候他奶奶还要过来,嫌他妈装病,不干活。 奶奶把家里搞得天翻地覆,就更不用说给钱给他妈治病了。 她爹天天下了工还要帮他妈洗裤子,洗着洗着,一个大男人就闷声哭了起来。 后来,他爹向村里人借了点钱去镇上看了一下。 大夫说是什么子宫腺肌病, 如果不刮宫就可能会一直这么流血,甚至可能会变得更差。 刮宫可以呀, 但是钱从哪里来? 她们家的钱从来都是上缴给奶奶的,偏偏奶奶又看不起他妈, 不给钱还骂人, 于是这病就这么给耽误下来了。 等到她妈已经躺在床上起不来的时候,他爹没法,只得舔着脸又找亲戚借了许多钱买车票, 跑去海市的外公家借钱给她妈看病。 但外婆却不是亲外婆,路费用完了,爹却只借到七块钱。 这还是外公心疼他们,把自己的私房钱偷偷拿出来的。 这时候邻里亲戚能借钱的人家他们都借过了,再也没有人给他们借钱了。 她爹拿着外公给的那几块取钱,又去了镇上的医院。 然而短短几个月的功夫,却又变了! 大夫说,病情已经恶化光是刮宫也止不住血,要直接把子宫给切了。 桃花那时候才知道什么是子宫,那是女人生孩子必不可少的东西啊!是女人的命! 然而,命要紧,还是得手术。 可没钱啊! 本来事情到这里就没有迴转的余地了,因为他们借不到钱。 就算是爹再怎么努力上工,等爹那几个工分根本就换不来多少钱。 而她也只是个12岁的女娃而已,就算是辍学去挣工分,每天也只能赚到六个不到,根本就于事无补。 眼看她就要成为没妈的孩子了,这时金玲却给了他们二十块钱! 漆黑的山洞终于有了出口。。 手术非常成功,妈的血止住了,虽然失去了子宫,但好歹不会死了。 本来以为妈应该是虚弱的、悽苦的。 谁知和金玲单独待了一会儿以后,她妈居然迅速从悲苦中走出来,脸上扬起了她从来没有见过的一种神情。 坚定而又兇悍,就像是一朵娇弱的花,突然披上了铠甲。 桃花不知道金玲和她妈说了什么,但隐隐也感觉到,妈的这种改变来自于金玲。 又休养了一段时间。 那段时间金玲总是会拎着东西来看望。 有的时候是一些蘑菇,有的时候是一只野鸡,还有时候,是几颗鸟蛋,甚至有一次还带了一只兔子来。 妈的身体就这样慢慢养好了。 本来以为尘埃落定。 可是有一天,她妈却突然提出要去海市。 回来的时候就变成这样了。 桃花看着面前与从前完全不一样的女人,惊讶地捂住了嘴巴。 她妈把把鬓边的头髮别到了耳后,过去牵住她的手,来到了同村莫财根叔家废弃的老屋里。 那原本摇摇欲坠的老屋,现在已经被加固了,还换上了新瓦。 屋前屋后收拾得整整齐齐,屋里面也是新打的木制家具。 她妈亲了亲她的额头:「傻孩子,傻站着干什么?从今天开始到年底,这就是我们的新家了。明年我们真正的新家也该做好了。」 原来竟是他妈把这房子给借了下来。 他妈不知为何突然变得有钱,六个月给一块钱给莫叔家当借房子的费用。 莫叔全家还乐得颠颠的。 桃花知道,他们是从来没想过自己的老房子也能有换钱的一天。 随后她妈把箱子放在床上拉开。 里面满满当当的全是吃的。 黄炖炖的鸡蛋糕、彩色纸包着的水果糖,兔子形状的动物饼干,还有打着卷的果丹皮。 桃花惊呆了。 然而他妈却又从箱底拿出了一个布包,.qへq.打开放在她的面前。 「桃花,我们现在有钱了,答应妈,你要更加用心读书,不要去操心家里的事好吗?」 桃花哭了,重重点了点头。 这个年过得分外富足。 后来,大家都知道了陈玉淑的事。 原来陈玉淑并不是没有爹疼没有娘爱的。 她这趟回了家,她爹妈可是给了他好几百块钱,还给了他金银首饰,现在他可是凤凰飞进了鸡窝,又从鸡窝飞回了高枝上! 吴年凤听说小儿媳妇不但没死,居然带着钱回来了,懊悔得恨不得当场撞墙上。 不过她想着这也是好事。 自己的儿媳妇嘛,生是他们家的人,死是他们家的鬼,有钱自然也是要给她吴家的。 她少不得要去儿媳妇那里敲打敲打,可不能有钱就忘了娘! 谁知道还没跨进门,就被村里的几个在玉淑家吃茶的三姑六婆给骂了。 那几个死婆娘,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来的,站在屋里门槛边,磕着瓜子就讽刺开了。 「哟,吴婶你这鼻子可真够灵的!不是说已经分家了吗?你踏上别人的门槛来干嘛?」 「能来干嘛?闻着钱的香味了呗!」 「嗤!脸真大!她还当自己是人家婆婆呢!人家当她是个什么东西!」 「就是!人家过鬼门关的时候她恨不得给人直接踹地下去。还没死呢,就想把人家的女儿给卖成童养媳。现在好了,玉淑好不容易捡了一条命,又得爹妈爱护,放了点保命的钱在身边,这人倒好,巴巴的就想来拿走了!」 第60页 吴年凤臊得脸都红了。 不过她也不是那么好打发的。 当即就叉腰回怼。 「那是我儿媳妇,我想拿她什么就拿她什么,用得着你们几个死婆娘在这里胡说八道?」 说着就对着门里大喊:「成子!你妈都被人家挡在门外了,你还不出来?!」 她这小儿子从小就比大儿子老实听话。 只要她瞪一下眼,就会吓哭,跑来认错。 吴年凤自信自己把小儿子拿捏的死死的,就算是陈玉淑有那狐媚功,也不可能动摇她们母子俩的情分。 她得意地想着,等儿子出来,把这些死婆娘赶走,到时候她进去该吃吃,该喝喝,要多威风,有多威风! 谁知儿子出来是出来了,却连看也没看她一眼。 他只是站在门槛的里面,望着门槛外的她,满脸嫌恶,却又不得不隐忍似的,只低声说了句:「」妈,你不要再胡闹了,玉淑身体刚好,你让她安静几天。」 吴年凤犹如当头被一盆凉水。 那些婆娘笑得更欢了。 吴年凤气得要命,开始骂天骂地地撒泼。 那些婆娘连嗓门都大了起来。 「哎呦,一哭二闹三上吊,当谁会理她呢!」 「你有本事躺地上打滚啊!我们就当看场猴戏了。」 偏偏这时小儿媳妇走出来,把手里捧着的一大块腊肉当着她的面给那些人切了分了,连一块皮儿都没有留给她。 儿媳的声音依然清脆,文绉绉、软绵绵跟那唱戏的似的:「哪里来的乞丐婆子?正月里头的就在人家门前胡闹,越老越不懂事!」 吴年凤被堵得一口气爬不上来,差点直接见了阎王。 第34章 正月十五的感恩 正月十五一来, 就意味着这个年关要结束了。 刘竹家那大宅子里,金玲还在睡梦中。 这房子大,金玲一个人霸占一个房间。 这个房间里在屋体靠后的位置, 刘竹家后面就是衔玉山脉的延伸,所以后头没有人家, 只有进村的另一条土路, 所以金玲这房间分外幽静。 这会儿, 她正在做梦逮蘑菇。 她梦见她的蘑菇种满了山,一个个人类幼崽一样的蘑菇精灵到处跑。 金玲拉住其中一个,想带回家, 那白胖胖的蘑菇却朝她笑了一下,哧熘一声滑走了。 那蘑菇自己走了还不要紧,招招手把山上的全部蘑菇都带走了。 金玲心里一惊,就这么醒了。 睁开眼睛,发现桃花就坐在床头,正双手摆成花朵状,撑着下巴,笑眯眯看着她。 「金玲,你醒啦!我妈喊你们我家过元宵呢!」 于是乎, 金玲在这个世界过的第一个元宵是携家带口在桃花家过的。 这年头已经不让搞放花灯那一套了,所以元宵夜晚并不像后世电视里形容的那样张灯结彩。 然而桃花妈也是个精緻的女人, 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连客厅里的泥巴地上都能看到扫把一次一次扫过的竖条划痕。 两家人坐在厅堂, 就着门外清亮的天光吃点心。 正说着话, 金玲就被桃花拉去房间,看陈玉淑给她带回来的新衣服和零食。 这妮子恨不得把所有的零食都往金玲的嘴里塞,一会儿一个, 一会儿一个,吃得金玲满心愉悦。 没东西吃的年代,什么东西都好吃。 精灵从来没有得过这样鲜明的满足感。 纵使是在后世坐上顶流宝座,又从顶流迅速的转型成为实力演员,纸醉金迷,彩虹屁听到吐,她都没有这么满足过。 况且看到桃花这活蹦乱跳的样子,和前段时间那悽苦小白菜简直鲜明的对比。 一想到书中后来,这女孩成为外交官后那巧舌善辩,笑着把前来挑事的外国记者怼得哑口无言的样子,金玲就想笑。 到了晚上就更是了。 陈玉淑杀了鸡,宰了鸭,蒸上了腊肉,又煎了红艷艷的荷包鲤鱼,还把金玲带来的蘑菇用肉片儿给清炒了。 陈玉淑虽然是从城市过来的娇小姐,但这几年在农村里总要讨生活,所以厨艺也是不差的。 金玲正吃得飘飘欲仙,忽然手被人握住了。 只见陈玉淑握着她的手,看了一眼丈夫吴成,又把视线转向了王红。 「阿红姐,当初金玲迁户口,你主动去接,那时候不管不光是你们村,连我们村的人都说你是脑子进了水,被下了降头。」 她说着,拿帕子揩了揩眼泪,突然露出一个温婉的笑来:「可要我说,如果我知道金玲是这么个福宝,我也会恨不得自己有这么个女儿!」 王红本来和她高高兴兴拉着家常,不妨话题居然转得这么生硬,一时间张大了嘴巴。 「这……玉淑,你怎么突然说起这个来?」 陈玉淑把金玲的手放在手心里揉了又揉,又想拿起来贴在脸上。 然而金玲一向是不喜欢和人太亲近的,装作惊讶,给躲过了。 陈玉淑没察觉她的抗拒,自顾自又哭又笑着把前几天发生的事情给王红说了。 原来做了子宫切除术后,陈玉淑就从鬼门关回来了。 可保住了命,她却还是郁郁寡欢。 尽管是大城市来的,她本质上也还是个女人。 但凡通了人事的女人,都知道子宫对一个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第61页 虽然她已经有桃花了,生不生孩子都不重要,但是少了一个器官,自然而然就觉得自己身体更虚,基本等同于是个残废了。 她觉得没脸见人,更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丈夫。 她甚至开始胡思乱想。 就给婆家生个儿子怎么了? 当初还不如接着生,也许现在第二个小孩儿都已经会打酱油了! 自己身体差点有什么? 只要孩子好就行了。 陈玉淑对王红说,那个时候她觉得自己已经疯魔了,完全不像是平日里的自己,就像是被什么附身了一样。 在绝望中,她身体的情况越来越差,反而比手术前还不如了。 她又想到,家里欠了那么多债,自己又成了个残废,今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她是决计不想让桃花小小年纪就没有书读的,她不想让桃花被锁在这片泥土地里。 自从生了桃花之后,她挺后悔的。 虽然她仍然深爱丈夫,可嫁给了一个没有背景,又穷又没本事的农村人,就等于是把孩子的辛苦命运也都给提前预定上了。 这年头的农村孩子想要出头多难啊! 连书都不一定读得了多高,想在村里谋个职位,那都得有人脉。那大队会计不就是支书的侄儿?大队长不是支书的小舅子? 就算桃花脑子聪明,会读书,顶多以后找关系进工农兵学校,可哪里来的关系? 后悔是最痛苦的。 眼看着生活进入了死胡同,陈玉淑突然之间就不想活了。 她开始拒绝吃饭,甚至连水都不想喝,就想着这么死了算了。 然而这个时候,却有人把泥潭中的她往上拉了一把。 小小的金玲趴在她的耳边,握着她的手说:「婶,如果你死了,桃花姐怎么办?她已经被你培养得有了傲气,她以为自己可以是凤凰。你难道情愿看到像她这样的凤凰蛋子,就一个人烂死在黑泥里吗?」 不情愿! 当然是不情愿的,桃花是她一手精心培养大的。 她教她念书、写字、说外语。 她告诉她外面的世界和这里有多么不同。 她给了她希望和憧憬。 而桃花也如她的意,聪明伶俐、勤奋好学,而且有着远大的理想抱负。 陈玉淑难以想像如果自己死了,女儿会是什么样子。 辍学再被奶奶嫁给别人当童养媳? 从此在婆家受尽公婆的冷眼? 生孩子生得像猪下崽一样? 最后落下一身病根,含恨丢下几个不孝顺的孩子孤苦死去? 那一刻,陈玉淑心惊胆战! 她这一生算是一张好牌打得稀烂,但她不能让桃花也走上她这条路! 桃花不知道那些美好还好,知道却又得不到,是最残忍的! 就如同瞎子在黑夜中是不会痛苦的,可你明明给了一个人光明,却又把她弄瞎,那就是双重痛苦! 陈玉淑像着了魔似的和这个十来岁的女孩儿聊了起来。 把心里那么多的矛盾和疑惑都一股脑儿告诉了金玲。 「我爸有了新妻之后就不要我了。我那后妈生了个儿子之后,越发的看我不顺眼。」 「她说要响应国家政策,就硬逼着我爹把我给送下了乡。但其实那时候,政策多松啊!如果不想来的话,只要不写申请,根本没有人会逼着你来。可我那后妈亲自替我写了申请。几天之后,就把我给哄到这里来了。」 「你叫我去找他们?不,我不去找他们帮忙,我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他们!」 陈玉淑是憋着一口气的。 当初丈夫去找她爹妈都是瞒着她的。 是的,陈玉淑就算是是死,也不愿意再踏入那个家! 然而,金玲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打消了她所有固执。 「婶,如果你亲妈还在,你觉得她会愿意看到你这样宽容大度,毫不计较吗?」 第35章 手把手教你对付恶后妈 陈玉淑当即就愣住了。 她妈临走的时候告诉她, 家里有她外婆留下来的嫁妆,现在都传给她。 而爸爸的家业也是靠外婆那代祖上传下来的一套房子和一些玉器开启的。 可以说,在海市的那个家, 没有她妈的支撑是根本就建不起来的。 然而那些东西都被后妈夺走了! 陈玉淑再联想到自己对女儿的感情。 一个当妈的,会多疼爱自己的女儿呀! 那天, 当她知道桃花差点被吴年凤卖去当童养媳时, 当即就吐出一口血来! 同理, 如果是她妈在天上看到她这样被人欺侮,不但不敢反抗,还自顾自沉浸在「我不屑于和他们斗」的自我安慰中, 恐怕能直接给气活来。 陈玉淑和柳音梦相似,却又不同。 都是大家闺秀出身,但柳音梦就像是用鸡蛋壳做成的艺术品,好看优雅,但轻轻一捏就碎了。 陈玉淑却是一方高大厚重的陶瓷花瓶。 你推了她,大概率可以把她打碎,但也有可能被她压得粉身碎骨。 那以后,陈玉淑就肯吃饭了。 身体一好就回到了海市。 按照金玲说的,她利用了一下周围邻居的舆论, 又耍了一点小小的心机,就把千把块钱并那些吃的搞到了手。 随后她又露出原本骨子里的兇悍, 把母亲留下来的那些贵重物品全部给拿了回来。 第62页 原来是金玲告诉她,要留意她爸和后妈的感情现状。 她回到海市偷偷打听了一番才知道, 原来父亲跟后母因为钱的问题已经有了嫌隙。 她后母是个耐不住寂寞的, 父亲年纪又大了,不能满足她,于是后母就「投资」了一个年轻的小干事。 陈玉淑便找了个机会让父亲把后妈和那干事捉姦在床了。 夫妻俩从此各过各的, 她爸也是个硬心肠的,家里的钱再也不让她后妈管,都是按照每天吃穿用度比着发的。 她后妈还想用儿子拴住她爸。 但他们那儿子因为从小受宠,变得无法无天。 那人不满足现状,在看到亲妈没了掌管财务的大权之后更是愤懑。 陈玉淑小小挑唆一下,就让他把心里话说出来。 那天,他被挑唆得实在没绷住,当面骂她爸是个没用的,不能让他像其他二世祖一样过上更随心所欲的生活。 她爸当即心灰意冷,对这对母子也就不像原先那样上心了,甚至还把儿子也送去下乡锻鍊去了。 而人到中年的他对家庭也有了新的见解。 陈玉淑再跟他回忆回忆当年母亲在时的场景,她爸本就情感空虚,自然也开始怀念往昔起来。 于是他爸反而是留恋起她这个十几年没见面的女儿来了。 到这里,陈玉淑不但拿回了自己应得的东西,而且和父亲重新建立了感情。 也不能说重新建立了感情,她对于父亲其实还是没什么感情的,但父亲对于她却非常的倚重,把她后母气得嘴都歪了。 陈玉淑从来没有像今年这样舒爽过。 千把块钱对于有钱人来说不算多,对他们这样的庄稼人却是一笔大财了。 今后桃花的学费是稳妥了,就算是供完高中那也没关系。 而这也是她应得的,她让小偷把赃物吐了出来,受到了惩罚。 母亲在天之灵看到她脱离病魔又不再会被人欺负,应该也会开心了吧。 陈玉淑说着这些,渐渐的眼泪都止不住了。 她忽然觉得自己以前太傻了,为什么总要任人欺负呢? 现在好了,后妈欺负不了她了,婆婆也拿她没办法,甚至要来巴结她了,她们一家决不会再受欺负了! 她感激得甚至把金玲搂进怀里,拿脸去蹭她的小嫩脸,又看向王红。 「阿红姐,你可真是好福气呀!金玲年纪虽小,见识却大,以后肯定会出人投地的。」 王红知道了这些事后,也分外有感触。 但她还是把金玲从陈玉淑怀里拉了出来。 自己带的孩子自己知道,她的小金玲不是很喜欢跟别人接触,就算是跟她,从来也不会撒娇要抱抱。 就连刘爱文那个死不要脸的,都十岁了还时不时的要凑到她怀里来撒娇。 金玲呢?在她怀里待不到两分钟就要跑的。 这会儿,王红和吴成把陈玉书好歹是安慰好了。 两家人继续干饭,席间气氛尤其融洽。 这时,喝了点高粱酒的吴成给金玲夹了一块肘子肉,问她:「金玲,你是不是在家偷偷看书了?我还从没见过哪个孩子像你这么聪明懂人事的!」 席间的王红和陈玉淑突然就愣住了。 吴成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不知道怎么形容金玲,就只能想到「懂人事」这个词。 但他那意思就微妙了,仿佛在说「这女娃儿根本不像个小孩儿,倒像是个经歷或见过世面的大人。」 有点玄学那意思了。 王红和陈玉淑尴尬地放下了筷子。 是啊,才十一岁岁的孩子,哪能有这样的见识啊? 而且金玲是从小被养在村子里的,根本连市里都没去过几次,根本没见过世面的。 难道真是摔破头,连脑子都好用了? 一时之间,王红浑身都不在自在起来。 她觉得吴成的意思是说金玲女儿就是个怪胎。 但吴成其实就只是随口一说。 两个女人正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什么。 突然,桃花儿声音甜甜地传了过来。 「爹,你忘啦,金玲是镇上捡过来的,那时候手上还带了颗金铃铛呢。我想她的亲生爹妈肯定不是普通人,我到现在除了前几天看外婆留下的那些首饰,还没见过谁家里有金子呢!」 一听这话,坐上尴尬的二人才松了眉头。 陈玉淑摸了摸精灵的头,想:「也是啊!金玲根本就不是这些村子里的孩子,兴许是凤凰掉进了鸡窝呢!而且那金铃铛徐桂芝也老拿出来显摆,现在一看,那金子的工艺可太好了,比他妈留下来的这几样金首饰都好呢!」 一时间,陈玉淑充满期待。 金玲这么好的孩子在村里受了这么多委屈,如果能找到个家世不错的亲妈,那得多好! 于是她问金玲:「金玲,你想不想去找你亲妈?你还记得你爹妈长什么样子吗?」 这话直接把金玲给问懵了。 她真想说,大姐呀,当初原身被捡的时候,还是个只知道哭的婴儿呢!你问我有没有见过她爹妈? 金玲这么想着,面上却很乖巧地摇了摇头。 这时,王红突然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金玲,你别难过,今年队里要建堤坝会有很多工分,婶一定挣工分换钱,带你去找你亲妈去!」 第63页 金玲心里一乐。 这婶子,要不是那些奖励下来,家里都揭不开锅了,还挣钱呢! 不过这个女人就是这样,虽然知道是蚍蜉,却愿意为了家人去撼大树,哪怕会被大树砸死。 金玲眯了眯眼睛。 原身的亲妈? 文里的最后一章好像写了,不到二十个字。 说有个时髦的女人,到这村子里来找过刘金玲。好像还哭得挺惨的。 然而那时候,可怜的刘金玲已经被女配给害得惨死了。 这篇文就此结束,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唏嘘。 金玲却是不屑于去找一个扔自己孩子扔掉女人的,因此也没有继续再深挖这件事。 第36章 解疑 金玲正一门心思吃着饭, 陈玉淑给她夹了一筷子鱼脸肉,问她:「金玲啊,你怎么知道我爸和我后妈之间有嫌隙?」 不怪陈玉淑问, 她确实是想不通。 海市离这里那么远,金玲怎么会知道那边的情况呢? 金玲咽下那块鱼脸肉, 感受着那肉的鲜嫩软滑, 享受过了才睁开微眯的眼睛, 笑着回答:「婶,我听村里的老人说,半路夫妻不可能没有嫌隙的。」 她还想说, 就算他们感情好得密不可分,像陈玉淑后母那样心狠手辣的人,总不可能面面俱到,真成了洁白无瑕的绝世大白莲。 所以要找总是能找到把柄的,关键是你愿不愿意去找,你有没有这个魄力去找。 再说了,就算你真的天衣无缝,还不行我创造几个缝出来吗? 人总是有弱点的啊! 然而这些话她都还没有说出口,陈玉淑便重重地点了点头, 还伸出一根大拇指来夸她:「小金玲可真是活学活用啊!」 金玲:「……」也不必如此。 于是金玲的这个正月就是吃吃喝喝穿新衣种蘑菇。 刘竹还给她写了信来,说肖云岭已经能像正常人一样走路了。 她在信里给金玲吹足了彩虹屁, 还夸金玲真是太神奇了!居然知道肖云岭可能没病。 果然大夫也说肖云岭真的没有病,要说真有病, 那也是心病。 一开始他不肯走路, 是因为小时候发了一阵那个叫什么「室上性心动过速」。 那东西一发作起来,心跳跳到一两百,可不让人觉得胸闷嘛! 但那发作也不是永久的, 过几分钟自己就好了。 但肖云岭肖大少爷小时候被他妈宠坏了,发了一次就不肯走了。 其实也是这孩子太过敏感,懂事太早。 一般的孩子只要吃饱穿暖,身上没有病痛,什么时候不是蹦蹦跳跳的?你就是拿绳子都栓不住! 可肖家从那时候开始就一直在经歷动盪。 先是肖云岭的爸爸肖溯执行任务时,突然失联了。 柳音梦本就脆弱,这下更是神经极度紧张。 这种情绪也传到了儿子肖云岭的身上。 随后他爷爷也被打入牛棚了,他就更加不愿意走路了。 他不走,别人看到就以为他是懒,是有病,是瘸了,就要讽刺他、排挤他。 他心里有气,更加破罐子破摔。 他不走,那腿上的肌肉可不就萎缩了? 于是就造成了他可以走几步,但是又不能走太久的状况。 好在现在他突然又肯走了。 他这几个月在医院里做康復,强迫自己走,每天都练得满头大汗,连觉都只睡两三个小时。 不睡觉的时候,他不是在练习走路,就是在练习走路的路上。 金玲看了信件之后扶额。 真作啊! 不过作归作,肖云岭这人本质还是好的。 金玲中已经联想到肖政知道孙子能走路之后,笑得鬍子都颤抖的模样了。 好在正月过后,她终于找到机会和肖政碰了个头。 现在的肖政依然是衣衫褴褛,头髮鬍子一把抓的落魄样子。 但不知道是因为一门心思教金玲怎样种蘑菇,还是儿媳妇和孙子不在身边,没了牵挂,他眼神愈加明亮,话也有底气多了,完全不是当初那个说一句话就跟做贼一样的老头了。 他听到孙子的事后,果然笑了笑得牙齿都露了出来。 金玲倍感欣慰。 她想着,希望肖云岭好了以后,不会像原着那样寂寂无名,能够像他爷爷一样一个有能力、有担当、有信仰的好汉。 不过这次碰头的时间很短暂。 因为肖政说这两天小到村里的队长和支书,大到市里的革委会主任都来看过他了。 而且据他们所说,他们还要来的。 肖政不晓得什么他们具体什么时候会再来,但因为儿媳妇和孙子都跑了,所以他也不敢太过张扬,怕是又要有什么新的变故,所以要赶紧回去。 金玲却心里有了底。 应该是红朝哥做了什么。 于是她对肖政道:「爷爷,不用担心,我想应该是好事。」 肖政以为她只是单纯的在安慰,便也笑道:「你说是好事,那就是好事!」 两人趁着夜色来到了山上。 肖政陪着金玲在山洞里转了一圈,一会儿摸摸蘑菇的伞,一会儿又捏捏地上的泥块儿,不到一分钟后便站了起来。 「玲啊,咱们这茬蘑菇一开始不在基料中间长,那是湿度不均匀造成的。后来你在这上面盖了稻草还做了个气压喷雾剂,可以让像水更均匀地落在这些蘑菇上,这是好事。」 第64页 他说着朝金玲露出一个赞赏的眼神:「但现在是咱们的基料就出了问题,早晚是得重新做基料的。」 金玲点点头,原来是基料出了问题。 基料就是蘑菇的营养输送线。 最开始肖正教她的是最原始的种蘑菇方法。 分离了菇种以后,将菇种洒在有腐植质的地面上或者种植到枯树干上去。 但这种种植方法实在是太粗糙了。 首先,地面上的营养够不够蘑菇生存?肯定是不怎么够的。 而且这种放养式的方式,根本就无法调节温度和湿度。 再说了,就算是蘑菇长出来了,也有可能被周围的小动物给吃掉或者踏烂。 所以,这种种植方法最大的缺点就是产量实在太低了! 当然也有优点,就是长出来的蘑菇基本没有人工加工,完全是原汁原味。 但没有产量,扯什么优点都没有用,毕竟金玲可是要拿它们变现的。 所以肖政又教了她一种批量化的种蘑菇方法。 菇种就不用说了,金玲现在用的都是自己鼓捣出来的野生可食用菌种。 然后就是做基料。 做基料的方法是肖政口述给她的。 那时候肖云领母子刚逃跑,肖政每天都被看得紧紧的,不让和别人接触,所以都是金玲得了理论后独立完成的。 所谓的基料,说白了也就是培养基,就是蘑菇赖以生存的那个基床。 基料是用干稻杆、牛粪、复合肥、尿素、过磷酸钙和石膏粉等等物质混合组成的。 由于金玲买不起复合肥,也不知道去哪里买,所以复合肥这种料就缺了。 但她知道复合肥的作用基本就是提供钙镁磷等微量元素,所以用牛粪、稻草、泥土都可以解决,所以就不加了。 然后就是尿素。 尿素说白了就是氮元素,也就是蛋白质和胺基酸。 所以她用的是氮元素的替代物,就是一些肉汤。 人和牲畜的尿液里也有丰富的氮元素,虽然听起来有点噁心就是了,但又不是直接吃到肚子里!这些都是给蘑菇吃的。 于是金玲那些天都在山上。 她按肖政教的方法的下套、做陷阱,抓小鸟,抓兔子,又让刘爱文帮着她捕一种蛋白质一看就很多的不带毒的虫子。 嗯,把这些东西做成肉汤后,搅拌进上面的稻草杆混合物中。 然后再把这些东西一层一层堆叠在一起,洒上水,再加点从队上借来的石灰粉,然后点火升温,放置一段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这些料就会呈现出一种发酵的状态。 里面会发热,再加上石灰粉的烧灼作用,能够把一些杂菌除去。 这就是另一种消毒了,比用酒精消毒来的范围更广,更有效。 这个过程也叫堆肥。 堆肥总共需要大概十天的时间,其中每三天就要翻一次。 肥堆好后本来还要在放在外面发酵一个月左右。 但那时候金玲有点心急了,只发酵了一个礼拜。 然后再把肥堆在山洞里,呈13~17mm左右的厚度,接种上菌种后,再在上面盖一层薄薄的土,这样调整好空气的温湿度,就能坐等蘑菇长出来了。 肖政曾经跟她说过,在这所有的流程之中,每一道工序出现差错都会导致蘑菇的生长不良甚至死亡。 现在不用肖政再说,金玲就恍然大悟。 她以指点唇,喃喃道:「嗯,堆肥发酵的时间太短了,而且覆土也盖得太薄了。」 肖政见她那聪明伶俐的样子,忍不住摸了摸她的脑袋。 「没事,爷爷给你抢救一下,还能让这批蘑菇长上一茬。你待会儿看我怎么做的,然后想想我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到时候再告诉我,就当是留给你的作业了。」 「好」,金玲点了点头。 肖政先是让金玲过来和他一起把所有的死菇摘除了。 随后从外面的林子里铲来一些土,用铲子轻轻覆盖在菇脚上。 做完这些,他又拿来簸箕,把簸箕里没用完的生石灰轻轻盖在了刚刚覆土的地方。 最后他叮嘱金玲,喷水的时候不可以关闭洞口,每三天开洞口通风,温度保持在二十摄氏度左右。 说完,他就趁着夜色回去了。 金玲按照他说的做了。 一开始的每一天都和先前一样,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大概一个礼拜以后,她走进山洞,突然停住了脚步。 她被眼前的景象惊了一下。 只见原版稀稀拉拉的菇床之中长了一簇又一簇的新蘑菇。 那些蘑菇茎杆粗壮,卖相水灵,而且完全没有菇冒裂开的迹象。 金玲舔了舔唇,晚上再去找一次黄伯伯吧。 当天晚上,金玲就把那些大点的蘑菇全给收了,悄悄地带到了黄保平家。 黄保平见了那些蘑菇,眼睛都亮了。 「哎呀,小丫头,你从哪里来的这些野蘑菇?敢情山神就只把蘑菇让你一个人采呗!」 他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都年后了,金玲还能找得到这么多野蘑菇。 这根本是不符合节气的呀! 难道是自己种的? 不可能,这年头种蘑菇,那也只是种些平菇香菇的,谁听说过种野生蘑菇的? 第65页 就算是种野生的吧,菇种哪里来?技术哪里来?就算是对面公社里的技术员,也不一定能把野生蘑菇种出平蘑的量来! 金玲不接他的话茬,只是抿嘴笑了笑。 「伯伯,这里快六十斤了,您就干脆给十八块给我吧!」 她选择找黄保平就是看中黄保平会做人。黄保平认识那么多人,还没人告发他,不就是他会做人嘛! 这要是换了别人,还不一定能把这么多蘑菇卖掉。 黄保平被她说得想笑。 本来他是打算压价的。 不过这年前年后,野生菇特别好卖。 一开始他只是卖给熟悉的兄弟,后来居然有不认识的人也来找他买,还都是那些兄弟给介绍过来的,安全。 东西好卖,他心情也好,所以就不压价了,依旧按照三毛钱一斤的价格给金玲。 就这么的短短的七天时间,精灵又赚了十八块。 这年头的十八块钱可以买到一百斤米粉,或九十瓶牛奶,又或者九只烤得香喷喷的肥鸭子。 这年头,一碗加了大排肉和炸肉丸子的桃花面也才三毛八一份,就算是去市里的国营饭店她也能挺着胸脯进去了! 给了钱后,黄保平还在勿自说个不停。 他实在是没有挣过这么轻松的钱! 而且这蘑菇是野生菇,就算去采了卖钱,也可以说是赠送给朋友,或者老百姓之间的以物换物,不是投机倒把。 只要没有人吃饱了撑的针对他,把这个事情刻意上报,这生意比倒米的生意还要安全呢! 他此时对金玲已经完全信任,甚至有些依赖了,还总不忘叮嘱金玲,要是又走运採到蘑菇了,一定要拿到他这里来,千万不要给别人。 金玲面上笑盈盈称是,脚下却走得飞快。 师父留给他的作业她还没做完呢,她得回山洞去细细研究一下。 肖政给蘑菇重新覆土她倒是很快想明白为什么了。 覆土就是在蘑菇菌株种好后在上面覆盖一层泥土。 金玲是觉得,既然蘑菇生长都能依赖牛粪和稻杆了,肯定是这些大地生的东西能给它们提供养分。 那么同样的,泥土里面也有很多腐植质以及微量元素,比如氮、磷、钾、钙、镁等,各种维生素abcde的,肯定也是不缺的。 所以覆土的作用应该是给蘑菇补充这些营养素。 这是肖政在告诉她,前面她给蘑菇覆的土太薄了,没什么营养,所以蘑菇才会死呀! 第一个问题想明白了,接下来是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要撒上生石灰? 金陵想到既然堆肥的时候,用生石灰是用来杀菌.qへq.的,那这时候的生石灰,肯定也是用来杀杂菌的。 可是蘑菇长都长出来了,还会生什么杂菌吗? 而且生石灰毕竟是有腐蚀性的,肖政就不怕生石灰把这些好的蘑菇也杀死了吗? 一串串的问题出现在她那善于联想的脑海中。 明明有些问题,她已经觉得明确、很简单,可是细细一想,又好像不太对。 突然,她的脑中又冒出了一个问题。 蘑菇会生病吗? 既然蘑菇是真菌的话,那么它们如果会生病肯定是跟杂菌有关吧? 到底什么种类的杂菌能让蘑菇生病呢? 除了用生石灰,还能用什么办法把这些杂菌清除呢? 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一个问题,那就是怎样才能切实地、大跨步地提高蘑菇的产量。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既然都已经用人工的方法养了,能否保留这些野生蘑菇本身的美味呢? 金玲甚至还有了一个更加大胆的想法。 能否把那些后世所说的的某彩虹省着名毒蘑菇的毒性给去掉,只保留他们的鲜美味道? 能否让广大山珍爱好者狂吃狂吃,却避免吃完见小人的悲惨结局呢? 想来想去,最后的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还是需要看书! 她需要看相关的书本,最好还有高分杂志。 她师父肖政再厉害也只是一个军人而已,不是农学专家。 他可能是在行军的途中,或者是被打入牛棚之后,为了吃上东西,才学会了种蘑菇。 所以她不能把寄希望于师父把什么问题都给她解决掉。 她得自己学。 她的最终目标也不是就这样一直靠自己种蘑菇,换点钱过小日子。 她想带着全村致富,最好是能够带着全公社致富。 这些人实在是太穷了,和桃花家相似的例子数不胜数。 人们看老天爷的施捨吃饭,孩子们不见得都读得起书,就算是想读,也要先掂量一下家里的境况。 大人也一样,有些小病小灾的,根本都不敢想去医院的事,而是随便弄点草药,或者看看村里的老中医就打发了。 其实有些病拖着拖着就成大病了,如果在病不严重的时候就去医院打上几针,也许就避免早死的命运了。 而大人死了,小孩就更可怜,因此这个年代后妈后爹都特别多。 没有亲生父母的照顾,对小孩的发展根本是毁灭性的,陈玉淑和田松就是最好的例子。 金玲不是什么圣母白莲花,她也知道自己做不了很多。 但她就是想做。 哪怕最后她什么都改变不了,一点贡献都没有做到她也想做。 第66页 毕竟她是知道的,伟大的国家会把这一切都改变,人们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但那也已经是几年甚至是几十年后的事了。 对于现在出现在她身边的这些人,痛苦都还在。 计划是做好了,信仰也已经确立了,然而书呢? 这年头,一本非政治类的书可不好弄啊! 饶是金玲总是淡定非常,此时也有些烦躁了。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桃花居然看出了她的不开心,问她怎么了。 金玲也不敢说的太明白,只说自己有一些关于种植方面的问题,没得到解答,想找本书看看。 谁知桃花第二天就回復她了,让她去镇上的文化馆。 原来陈玉淑她爹是海市文化局的局长。 他从前的一个手下现在调到了金玲市文化馆当馆长。 红山市底下的各个县都有这人的门生。 也就是说,红山是上上下下所有文化馆金玲现在都可以横着走了! 金玲嘴角上扬。 没想到帮了桃花,居然帮出这么大的便利来。 她倒也没有这个心思真的去横着走,她只是想借点书来看而已。 现在问题迎刃而解。 金玲每天天不亮就出发,走二十公里的山路去镇上的文化馆看书。 馆长王进宝亲自接待了她,握着她的手,一口一个金玲同志,还着重夸奖了她好学的精神。 当然,他也一脸严肃嘱咐她,不要把这件事跟别人讲,借回去的书也千万不要给不可靠的人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金玲自然是点头答应,并告诉了王进宝馆长,她想找几本种蘑菇的书来看。 王进宝叫她先坐一下,喝杯茶。 谁知才刚坐下来,关于蘑菇种植的书就已经被给整理出来,放到她桌上了。 金玲拿着搪瓷水缸慢悠悠的喝着,用鹰一般的视线扫视书上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 表面上她看书就像人家品茶一样悠闲,其实这会儿她的脑子在极速转动。 她试图把每一个概念都弄得清清楚楚,并且牢记于心。 别看她不做笔记,实则比做笔记还要记得牢固。 她总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攫取到一个问题背后掩藏的精髓。 她明明如饥似渴,一举一动却又那样克制、理性。 她丝毫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趴在桌上就是一整天。 废寝忘食、悬樑刺股在她这里是不存在的。 她不会浪费一秒时间,却也不会让自己陷入到影响健康的泥潭里去。 她要的是对健康、知识、人脉等等多方面的绝对掌控。 而不是被这些东西连累和控制。 因为还要赶路回家,所以金玲在王进宝那看书的时间并不长。 王进宝果然冒着风险,让她把一些书给带回去。 除了这些,王进宝还送给她一本大《毛选》,临走前还给了她另一本外文书和一些礼品,让她带给陈玉淑。 这天,金玲正在煤油灯下苦读,忽然,刘爱文走了进来,手里小心翼翼托着一碗稀粥。 那粥因为没有放很多大米,所以口味并不怎么地,但是刘爱文炒的那个配粥小菜可就太绝了! 那是一道清炒雪里红。 雪里红也叫霜不老,原本是绿色的,在雪里冻上一冬之后就变成了一种清透的紫红色。 腌制后又变成了暗绿色。 把腌制后的雪里红洗干净切碎,用一点猪油快炒,放上盐巴,再放些辣椒干,就可以出锅了。 油光瓦亮的饱满碎茎,咬一口真是又酸又鲜又解腻。 那细碎的叶子就更是了,特别入味,吃到嘴里,会让你恨不得干上个十碗八碗的大米饭。 雪里红好养活,庄稼人都喜欢种。 而且雪里红还有温中理气以及明目的功效,又特别下饭,所以北沟村这一带的人都很喜欢吃,包括金玲。 金玲接过粥来。 刘爱文把那小盘雪里红放在她床头,自己也一跃上了他的床。 他问他金玲:「姐,我终于知道你说的喜欢读书是什么意思了。我看你眼睛都不会看别的地方的。」 他说着,用手肘轻轻捅了金玲一下:「哎姐,你那些整人的手段,都是从这些书里学来的吗?」 金玲慢条斯理喝着稀饭,时不时挑一些雪里红在嘴里,沖他点点头。 刘爱文一听,眼睛都亮了。 他把那本书拿了起来,凑到眼前。 看了总有十分钟后,他终于忍不住,把那书颠来倒去,翻上一页又翻上一页。 就这么的倒了几十回,他往金玲床上一躺。 「姐,这些字他们认识我,我不认识他们啊!」 金玲:「……」 金玲让他去把他的语文课本拿过来。 于是刘爱文就拿着一本比擦屁股的纸还烂的书过来了。 金玲深深地吸了口气,翻着里面的鬼画桃符,指了指其中一篇最简单的对他说:「喏,去把这篇课文读顺来。」 刘爱文猴一样蹦起来,把那本书抢了过去,盘腿坐在金玲的床上看了起来。 几分钟后,他指着其中一个字凑到金玲眼前:「姐,这个字念什么?」 金玲吃完粥,拿起那本《食用菌种植指南》,另一手在刘爱文脑袋上推了一把:「去,自己去查字典!」 第67页 于是没几分钟,刘爱文就拿着他那本掉了页的字典进来了。 他翻开那本字典,关上。 看了他姐一眼,然后又打开字典看了一眼。 金玲不理他,继续看自己的。 刘爱文终于挠了挠头,随后把字典往床上一拍,鼻子里出气如牛:「哼!我就是不会查字典,怎么了!」 金玲用余光瞥了他一眼:「不想看可以出去。」 刘爱文鼓起的气一下子就瘪了。 他乖乖坐了下来,拿起那字典看了一下,又把语文课本拿起来看了一下。 金玲不喜欢思绪被打断的感觉。 她干脆放下书本。 正准备给弟弟把怎么查字典复习一下,忽然门外传来陈玉淑的声音。 「金玲,婶今天上镇上买了点东西,给你带了点零嘴儿。」 金玲把那本《食用菌种植指南》放到蓆子底下,迎了出去。 刘爱文以为姐姐生他的气了,便垂着脑袋,左手拿字典,右手拿语文课本,也跟着出来了。 陈玉淑本来正在把一包零食塞到金玲手上,忽然看见他这个样子,顿时就笑了。 「哎呦,我们刘爱文小英雄也怕读书啊!看你拿着字典,是哪个字不会认吗?不怕啊,读书不难的,来,婶子教你。」 金玲一听这,顿时眼里冒起了精光。 她这个弟弟实在是太调皮了,要把他教成学霸,恐怕得花上不少的时间。 不巧的是,她现在根本就没有时间。 而看刘爱文现在的表现,明显是以为她嫌弃他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她可不想因为自己一时的疏忽,导致弟弟那本就叛逆的心再次受到伤害,从而復刻前世悲剧,走上万劫不復的道路。 现在好了,玉淑婶主动担起了大梁。 玉淑婶以前也是个学霸级的人物,只不过后来命运跟她开了个玩笑,使得她选择留在这乡间。 看她把桃花教得那么好,金玲相信,如果玉淑婶肯交刘爱文的话,刘爱文的学习成绩一定会好上许多的。 甭管以后能不能考上大学,金玲都希望弟弟不要做不明是非的人,更不要做睁眼瞎。 像前世是那样被人设计陷害,当别人的报復工具,最后连累自己,连累家人,是原身最不愿意看到的。 而原身与她有契约。 当然,刘爱文是个好弟弟,金玲就算不考虑契约的问题,也不会任他堕落。 总之刘爱文被陈玉淑带到客厅里去读课文去了。 金玲乐得清净,又开始啃起那本书来。 在休息的间隙,她的脑中冒出一个问题,刚刚好像听玉淑婶喊刘爱文小英雄?为什么? 不过这也可能是陈玉淑作为大人对刘爱文这个后辈的爱称而已,所以金玲也没有放在心上,而是再次沉浸到关于蘑菇种植的解密游戏里去了。 在看完十几本相关的书籍之后,金玲终于对种蘑菇这件事建立起了知识体系。 首先蘑菇的种类很多,香菇、草菇、羊肚菌、平菇、金针菇、大白口蘑、双孢菇、银耳、木耳等等。 其次他们的营养价值都比较高。 大部分蘑菇都有丰富的铁、钾、钙等微量元素,维生素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非常的丰富,还有蛋白酶,广谱抗菌素、核苷酸等。 有一种叫白黄侧耳的蘑菇竟能够抑制肿瘤! 有人研究发现,这种蘑菇对小鼠肉瘤的抑制率竟达到60%~80%! 而银耳、木耳这些含大量消化酶且能分泌粘液,能够起润滑肠道的作用。 猴头菇就更是了,可以健胃护胃。 最后,虽然他们看起来就像是平白无故从树林里长出来的,但其实培养起来也非常麻烦。 金玲查了这些资料之后才发现,原来肖政那天增加覆土还有别的用处。 是的,覆土能够给菌菇提供营养物质,但它还有别的功能。 谁能想到呢,这些土的重量能够刺激菌菇的生长! 要不是看过了这些研究,金玲是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一层去的。 还有就是土里也有益生菌,益生菌跟杂菌几乎是死对头,而且益生菌往往比杂菌更强,所以可以把益生菌看作是杂菌的终结者。 因此这些泥土里自带的益生菌能够给精灵的蘑菇提供一个没有杂菌或者是少杂菌的环境,这也是金玲没有想到的。 再就是附图盖的好,能够更好的留住水分和养分,让出菇的时间持续得更长。 如果覆土盖得太薄,本来有可能可以出十茬的菇,也许到了五茬,就再也出不了了。 但是如果盖得好也许可以出十二茬呢,这也是提高产量的一个重要技巧。 还有就是生石灰。 前面肖政跟她说这些蘑菇基本上是废了,要重新种的时候,精灵还觉得他说的不够科学。 但现在她懂了,也许肖政早就看出来她的这波蘑菇註定免不了生病的命运。 因为堆肥的时间不够,基料里面的杂菌根本没有清除干净,所以她的蘑菇出现了死菇,除了因为覆土太薄养分不够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被杂菌侵袭了。 精灵通过了解,知道蘑菇生病也是有很多原因引起的,并且可以靠看蘑菇的颜色和样貌分门别类来判断是什么病。 比如说有一种叫白腐病的,就是杂菌引起的。 第68页 生了这种病的蘑菇菇帽上会长褐色的肿瘤,而且除了这种油之外,还会长一层白霉,菇伞会结块,会变得畸形,最后溃烂发出臭味。 还有一种叫软腐病的,蘑菇会变成水红色或者褐色,而且会溃烂。 除了杂菌,病毒以也会引起蘑菇疾病。 生了这种疾病的蘑菇柄会特别长,但菇伞却会比较小,而且菇伞容易裂开,上面会长褐色的斑,还会出水。 最可恶的是除了这些看不见的微生物会对金玲的蘑菇造成损害,就连看得见的蚊虫也对它们垂涎欲滴。 厉眼蕈蚊、菌虱,都是蘑菇大餐的爱好者,一天到晚想着从金玲的嘴里夺食。 好在金玲已经通过文献掌握了对付这些强盗的办法。 杂菌引起的,基本都可以通过清除病菇、降温、降湿以及喷洒多菌灵等措施治癒。 当然最主要的就是要严格的按照流程,在堆肥的时候就把这些杂菌给杀死。 金玲想着肖政肯定也是知道这个才用上了石灰粉的。 而且他从一开始就已经把生病的蘑菇给去除了,可见肖政对这些都是懂的。 至于蚊虫引起的损害,就必须得通过防蚊、灭蚊、甲醛消毒,石灰粉消毒等避免了。 除了这些,金玲还有了另一个收穫,她注意到了一个名叫「peter」的作者。 她会注意到这个作者,是因为她仅有的三本外文文献里,居然都有这个作者的署名。 一个作者能够这么频繁的出现在某个领域的古早顶级杂志,那应该就是这个领域的大佬了。 总之,这最后一茬蘑菇卖了十八块钱,金玲虽然遗憾,却也挺满足的。 按照书上所说,现在可以着手准备种春菇了。 她把这些书都拿去镇上还了,回来的时候,跟人换了点票,又花两毛1分钱,买了三个烧饼。 她把两个放好,另一个拿在嘴上吃了起来。 这年头虽然粮食少,但这烧饼却做得非常有料。 皮子不是那种又薄又硬的,而是厚厚的,很软,里面包着的雪里红腌菜比刘爱文做得差一点,却也非常的爽口好吃。 金玲一张烧饼品了一路,谁知刚到家,就见刘爱文在跟王红吵架。 刘爱文跟谁吵架打架都不带哭的,这会儿却把一只手臂横在眼睛上吸鼻涕。 「妈,田叶叶不是我推下水的,我是刚好经过那里,看到她在水里喊救命,所以才下去救她的!」 田叶叶? 金玲眼睛微眯,忽然想起一些不怎么让人开心的书中片段来。 那边王红也气得眼眶红了。 「那人家姑娘怎么说是你推的呢?人好好一个女娃子被你救了,还平白无故陷害你?你当这是唱戏文吶!」 说着拿起棍子就要揍刘爱文。 金玲从来没见过二婶对刘爱文下这样的狠手。 不过她也能理解二婶的心情。 刘爱文小打小闹也就算了,男孩子嘛,打打架是正常的。 但如果干出把人女孩子往河里推的事,那就是绝对不能纵容的了。 那边刘爱文挨了他妈一下,却连跑都不跑,只是站在那里,捏着拳头昂着脖子,继续槓:「我说了不是我推的,你们怎么就不相信人呢!」 他说着,想到了什么,忽然抓到救命稻草似的两眼放光说说:「我以前和她都不在一块儿玩的。我不喜欢和女孩子玩。那河边那么偏僻,她又不经常去的,我怎么可能吃饱了没事干把她邀到河边,再把她推下去啊?又没有人给我猪蹄吃!」 这娘俩明明是一个不捨得打,一个不捨得把妈给气死,这会儿辩来辩去,都气得脸红脖子粗,就这么冤家似的对峙着。 这时候,隔壁徐桂芝家的双胞胎之一刘金河过来看热闹。 他跑到刘爱文旁边做了个鬼脸,指着刘爱文笑。 「不要脸,羞羞脸!七个鼻子八个脸!和女孩子玩,还把女孩子带到河边去,哈哈哈哈!」 他这话是孩子之间经常会说的逗趣话。 这种年纪的小孩儿,你说他是小孩儿吧他又有点懂事了,你说他懂事了吧,他又是小孩儿。 而且这个年龄阶段的小孩会比较好奇男孩和女孩的不同。 再加上爹妈天天念叨着不要跟异性玩,所以他们就老是会说这种话。 但这话听在大人耳里就不一样了。 大人们见的事多了。 才十一岁岁的刘慕梅居然都能自个儿跑到镇上去找男孩接济,王红当然就往歪处想了。 不会吧?自己的儿子天天被人叫流氓预备役,不会真的变成个流氓吧? 难道真的这么小就知道哄骗女孩儿的那一套了? 她不想相信,却又不得不相信,因为田叶叶都带着家长找来了。 好死不死的是叶家来头不小。 田叶叶的爹是公社主任的弟弟,现在是田家村的村支书。 先不说自己儿子哄骗人家女孩儿去河边学大人搞对象,就光说落水这件事。 田支书那个女儿从小就金枝玉叶一般的,现在一口咬定是爱文推她下水的。 这事要是真的,自己这儿子可就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以后都不可能有出头之日了。 这事要是假的…… 不会是假的。 田叶叶虽然平时比较骄傲,但本质也是农村人,和其他孩子也是一样的比较诚实、乖巧。 第69页 而且又是女孩子,她应该不会说谎的。 也就是说,虽然王红不肯相信,但这事就是自己儿子干的! 王红想起这个就觉得心慌,但实在是没办法啊! 这事可怎么办啊! 她举起棍子,狠心打在了刘爱文身上。 金玲冷眼看着这一切。 还说剧情已经改变,刘爱文的性格也较前收敛了许多,这件事应该不会再发生了。 谁知道事情到底还是来了。 第37章 找上门来 金玲走过去, 拉住王红。 弟弟刘爱文不是个憨憨,如果是被别人打,他知道自己打不过, 肯定是第一时间跑路,绝对不会吃那不该吃的亏。 可是每次王红要打他, 他就像头倔驴一样, 就算是挨得痛了, 也还是在王红身边打转,绝对不会跑远,不会留王红一个人生气。 好在王红也不是那种打孩子往死里打的人。 金玲好歹把两人分开, 刚想说话,便听嘈杂的人声从屋角的小路传过来。 没过多久,人到眼前。 金玲初步打量了一下,总有四五十个人。 多是面熟的,比如学校李猪蛋的爹,陈红丽的奶。 只有四五个才是田叶叶的家人。 看来是想通过人多来威胁了,田支书这架子可摆得够足的。 这帮人气势汹汹而来,见到还在抹眼泪的刘爱文,就说要打。 金玲别人不看, 就看人群簇拥着的一个小女孩儿。 那女孩儿估摸着和刘爱文大几岁,高挑娇贵, 一看不是好伺候的主。 她比十二岁的桃花看上去都要高上十几公分,加上长相不错, 皮肤又白, 使她有了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她又不像村里其他孩子一样瘦弱,面颊充盈,身上穿着的蓝黑色大棉袄也是鼓鼓的, 一看就知道里面棉花多,衣服非常保暖。 可见她家世好。 她也没有像村里其他小女孩那样扎那种常见的双角辫,而是把一头乌黑的秀髮披在肩头。 这种装扮在这年头的农村是很少见的。平白的就少了几分憨厚,多了一丝娇贵之气。 金玲心里吹了一声口哨。 这个女孩儿长得倒是不错的,也难怪前世的小混混刘爱文一门心思做这女孩的舔狗。 自古舔狗空悲切,前世的刘爱文怎么想也想不到,自己就是谈个纯纯的初恋而已,怎么会被这女孩儿陷害得坐了牢? 没错,这位就是田叶叶。 田叶叶,十一岁,人美声甜家世好。 因为被家里小公主般呵护着,所以性格非常高傲,背地里有人称她为乡村小千金。 精灵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穿个书,还要跟一些小屁孩打交道,但其实在原着中这位田叶也刚出场,就已经二十岁了。 二十岁的田叶叶上了大学,在镇上有了工作,可谓前途一片光明。 而那时候刘爱文虽然已经辍学,却赶上改革开放的口子,在村里办了个石料场,和一帮兄弟混是混,但也干得风生水起。 他从小就喜欢田叶叶的大小姐脾气,有时候田叶叶回乡下来,她爹没时间去接她,刘爱文还会用自己那辆小破车接她回村。 一开始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只不过是青梅竹马的两个人,一个有情,一个装作不知道而已。 直到后来,刘慕梅把刘爱文以前在镇上打流的事告诉了田叶叶。 田叶叶的虚荣心突然就变本加厉起来。 那个年代老实的人见得多了,便有点乏味。 如果自己的男人暴.力一点,或者表现出一点男子汉的气概,就会让被他保护着的女人,有一种非常风光的感觉。 这就好比把一个老实巴交的,只知道读书的书呆子和一个酷帅狂霸拽的校霸放在一起比。 青年时代的刘爱文虽然还是黑,但五官长得和他那光荣牺牲的爸一样,极富英气。 而且他的身高也蹭蹭往上长,已经到一米八五加了。 那年代伙食差,这个身高也可以算得上是回头率很高了。 所以刘爱文在那个时候,外貌上可以说是非常出挑的。 而且他性格霸气,在外兄弟又多,干架又狠,还能办厂挣钱,能吃香喝辣,很有古.惑.仔大哥那味儿。 刘爱文长得好又很有男人味,所以虽然他本质还是个二流子,虽然小时候家长们都不让孩子跟他玩,但到了这个年纪,反而有很多姑娘悄悄把他放进了心里。 女孩们到了这个年纪已经在考虑找对象的事了,虽然大家都会把自己这份情丝隐藏得很隐秘,但好感这种东西是骗不了自己的。 这是人的天性,是大部分人都逃不了的生理规律。 田叶叶平时和这些女娃也算是无话不说的小姐妹,自然也是知道这些小姐妹的心思的。 她知道,但她偏要吊着刘爱文。 她就是喜欢看到这些姑娘想和她争,又争不赢的样子。 而且她很享受被人舔着的感觉。 刘爱文外表兇狠,但其实是个非常温柔细心的人,很能照顾她的情绪。 因此田叶叶不说清楚态度,却也不拒绝和他来往。 田叶叶甚至还总喜欢把他带在身边,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她身边有这样一个男人。 于是越来越多艷羡的眼光集中在了她的身上。 第70页 田叶叶从小就被人仰视惯了,被人看轻会让她痛苦,只有被人羡慕嫉妒恨才能让她觉得快乐。 但她确实又是看不上刘爱文的。 矛盾之下,她开始作天作地欺负刘爱文。 她对别人都是温柔优雅,对刘爱文却动辄嘲讽,甚至当着别人的面扇他耳光、扭他耳朵。 她还骂他是个没用的东西,说也就只有她才会愿意和他这个废物亲近了。 而刘爱文本就是个痴心长情的。 对于这个天生的女p.u.a,他也没有抗拒,反而觉得田叶叶是娇嗔可爱,是真的为他好,才会对他说这些话。 可不是嘛,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废物!走到哪儿遭人嫌弃,村里的叔伯们见了他,哪个不皱眉头。 于是刘爱文沦陷得更深了。 田叶叶见他这样好欺负,自然是越作越起劲。 她有一个无血缘关系的大哥哥在京市,这位大哥哥的家里有很大的势力,因此田家整个家族都非常巴结这个人。 有一次这位哥哥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居然千里迢迢过来参加她爷爷的寿辰。 一家人自然是把这位哥哥当财神爷给供着,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这位哥哥在乡下待了几天,觉得太过无聊,便和田叶叶其他几个堂哥一起计划着去找个黄花大闺女来逗逗。 本来事情到了这种程度,稍微正常点的女孩儿都会阻止哥哥们。 田叶叶明明知道这是犯流氓罪的,也知道会对被选中的女孩儿带来什么伤害。 然而她和家里人学得世故了,知道这位哥哥对家里来说意味着什么。 只有把他哄高兴了,她和她家里人才能升官发财。 况且她又是个极度穆强的,对这位哥哥的提议,她不但不觉得羞耻,反而觉得哥哥真的是太厉害太潇洒了! 于是她竟然以一个女孩儿的身份,也参与了这个活动。 他们看中了邻村的一个女孩,不好自己出手,于是打算找人把那女孩儿绑过来。 田叶叶几乎是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刘爱文。 她把刘爱文找了过来,撒娇装难过,说那女孩儿欠了她的钱却不想还,还老躲着她。 她想要把那女孩儿叫到家里来,好好问问清楚是怎么回事。 刘爱文一听,这还得了?欠了叶叶的钱不还不说,竟然想赖帐! 于是这个被恋爱搞坏了脑子的愣头青真的去把那女孩儿抢过来了。 好在那女孩儿有几个大哥,都是很疼妹妹的。 这些大哥知道了后,便到田叶家来要把妹妹带回去。 那远房表哥当即甩脸子,摊手说没意思,要立马回京市。 田叶叶和几个堂哥心里就慌了。 田叶叶便让几个堂哥一起去和那女孩儿的哥哥们对打。 但田家那几个二世祖也都自视高贵,哪里肯听他的? 田叶叶没了脸,又把刘爱文推了出来。 刘爱文热血一上头,什么都忘了,拿了一把撅头就沖了上去,和那女孩的哥哥们打了起来。 他打架的时候,田家那几个人都在看热闹,看得起性的时候,还拍手叫好。 刘爱文打架从来就是兇狠的,也不管后果。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女孩儿的一个哥哥已经被挖了一撅头在在大腿上。 血流如注。 后来这事判下来了。 因为没有背景,所有罪名都落到了刘爱文一人身上,包括抢走女孩的事。 田叶叶安然无恙,田叶叶的那位远房哥哥安稳回到了京市。 田叶叶的几个堂哥不但没事,还一天到晚把这事给人当笑话说。 刘爱文一颗真心就这样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笑话。 他的人生被毁,在牢狱里还在问公安,田叶叶那天有没有被伤到。 他妈哭瞎了眼睛,就连他那死去的爹,那用生命和热血换来的荣耀也因为他的入狱蒙上了灰尘。 明明他站在了时代的风口,明明他可以一路光明的。他甚至还跟弟兄们说过,有钱了就带乡里人一起发财。 却以这么龌龊的方式陨落了。 只是因为一个女孩的娇纵。 金玲本来以为这一世刘爱文应该不会再和田叶叶有纠缠戏码了,毕竟前世刘爱文是从小就叫田叶叶玩的,可谓青梅竹马,情根深种。 而这一世,刘爱文一天到晚跟她这个姐姐混在一起,连田叶叶的面都没见过几次。 没想到又出了么蛾子。 现在的情况是,刘爱文前两天从河里把田叶叶救了上来。 那天老师还特意表扬了他,这件事也传开了,刘爱文破天荒地成了小英雄。 然而今天,突然有人告诉王红,田叶叶一家来找他们算帐了! 说田叶叶告诉她爹妈,自己根本是被刘爱文推进河里去的。 他救人是因为见她快被淹死了,害怕了! 金玲双目晶晶亮,朝人群中的田叶叶露出了一个极其美好的笑容。 田叶叶见她这样,不由得往后缩了缩。 精灵嘴角扯得更开了。 她朝打头一个身穿中山装,看起来很有官相的中年男人走了过去。 「田伯,消消气,要不要先找公安来?」 第38章 报公安 金玲的话说得轻巧, 却差点没把王红给吓死。 第71页 王红作为亲妈,对儿子自然是很了解的。 她情感上不相信儿子能把人女娃子推进河里,因为她觉得自己儿子本身不坏, 顶多就是淘气了点。 况且这些年儿子天天把狠话放在嘴边,却哪次干了坏事? 他说点人家房子点, 哪次真点了? 真要数起来, 他没有一次是主动欺负人家的。 但理智上她又有些动摇。 小孩子家家的, 刘爱文平时又随了她,脾气火爆,要真是一时脑热把人家推下去了呢?! 所以绝对不能找公安, 最好是用乡里乡亲的,赔点钱物,把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好了。 王红这边战战兢兢还想好好沟通,田叶叶的妈洪翠莲并几个姨妈已经跳起脚来。 「豁,开口闭口就要找公安啊!想恶人先告状!那就找啊!这么坏的孩子是该叫公安同志来治治!」 王红更是吓得要死,全然不敢再有往日那股泼辣劲儿,只一个劲点头道歉,希望对方能给个赔偿的机会。 怎么敢再和他们理论? 他已经听人们议论过了, 学校附近那河边一摊子烂泥十天半个月也没有人会去。 偏偏她讨打的儿子就去了。 偏偏一向文静的田大小姐也去了。 偏偏大小姐就那么一口咬定是自己儿子推的。 偏偏自家这死孩子确实又是个横的! 哪有这么巧的事?真叫一个白口莫辩啊!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这边闹腾得厉害,然而无论他们闹得多厉害, 金玲的眼睛却只盯着一个人—— 田叶叶。 金玲已经看.qへq.穿了。 在她说出「公安」两个字的那一刻,这女孩原本半是委屈、半是愤怒的脸上便出现了一种恐惧的神色。 就连浑身上下那高高在上的气场也弱了, 双手死死地捏住衣角, 甚至往旁边一人的怀里凑了凑。 那叫一个可怜、弱小又无助。 这心虚也太明显了。 金玲已经确定自己的傻弟弟和前世一样又被诬陷了。 不过弟弟没做这种事就好,接下来就看田叶叶家到底想怎么办了。 金玲退后,凑到刘爱文耳边, 悄声问他当时的情景。 刘爱文气得眼珠子都要爆出来了。 他狠狠瞪了田叶叶一眼。 但他没有傻到跑上前去跟田叶叶对峙。 更没有去问田叶叶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 从小受人冷眼的孩子都会非常敏感懂事,他知道既然田叶叶能说出这种话,就摆明了是讨厌他了。 既然已经撕破了脸,他也不必再傻乎乎去质问人家了。 刘爱文忍着心里的愤怒,把当时的情况跟他姐说了一遍。 他说完话已经气喘吁吁,心里的怒火一蹿三丈高。 能不气吗?救人的时候,他差点被淹死。 而且明明昨天他还在被老师表扬! 连以前看不起他的同学们,也都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没想到今天,他就成了蓄意杀人的坏蛋了! 金玲理解弟弟的感受。 她难得的对弟弟升起了同情心,在弟弟的背心拍了拍,便又走上前去。 这时候,两个妈的谈判已然破裂。 洪翠莲已经带人奔了过来,说要把刘爱文拿水盆给淹死。 王红自然是不敢让她在这种气头上碰自己儿子的。 都是当妈的,最了解当妈的心情。 女儿被人推到了河里,如果换做是王红,会也会恨不得把那罪魁祸首直接扔河里去。 可关键是事情还没搞明白呢! 如果事情不是刘爱文做的,那他这个当妈的岂不是白白的让儿子被人家欺负? 这时候王红突然想,还是金玲说的对,还不如请公安来呢! 要是儿子没有做这事,还有一半的可能不用死。 王红奋力阻拦着,不停喊着希望可以坐下来好好谈,不管是赔钱还是道歉她都愿意。 然而,田家,包括田家找来的那些人却跟没听到似的,一个个兴奋地跑过来,把刘爱文困在「包.围圈」里打。 拍脑袋、扇耳光、揪头髮,还有的直接用脚踹。 刘爱文也不是好欺负的,然而他再怎么会打架,也还只是个过年刚叫十一岁的孩子。 没过多久「包围.圈」里就响起了他带着哭声的怒骂。 他像一只被困在荆棘里的小兽,疯狂地嚎叫:「我是看到她掉河里才去救她的!我救了他为什么你们还要打我!你们就是故意的!」 王红见儿子被打,拿着棍子就冲进了人群。 然而,寡不敌众,没过多久,她的脸上,身上也挨了几下。 金玲冷眼看着这一切,却没有动手。 她走到田叶叶的爹田青山旁边,仰头看着他。 「田伯,我婶子常跟我们说当干部的人,都是讲理的人。你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我弟弟推你女儿下水,却早早的带这帮八竿子打不着人来胡闹,是想威胁我们吗?」 她顿了顿,眉眼如鹰:「」哪有一上来都不讲道理就打人的?我婶子都说可以赔钱也可以道歉了,为什么还不放过我们?」 田青山冷眼看着被打的刘爱文和王红。 他听着那一方喧闹,他也知道有村民已经过来看热闹了。 第72页 然而他却像不怕事大一样,面上浮现出了一种更加兴奋的神情。 他把一双粗壮的手臂背在身后,使得那套得中山装看起来更加气派了。 「这种事不需要证据!叶叶也说是他推的,那就肯定是他推的!」 精灵冷笑:「田支书,你就那么相信你的女儿不会说谎?你女儿是个什么德行你自己不清楚吗?」 金玲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 她一点也不想装了。 她现在已经完全不顾忌自己是个小孩儿了模样了。 对于像田青山这样的人,撒娇根本没用! 都是支书,田青山和北沟村的支书却完全不同。 田青山就是他们村的活阎王,他们村的人,背地里都叫他田扒皮的。 田扒皮是革.命理论忠实的实践者——最死板、最歪曲的实践者。 他对村民冷漠到令人髮指。 比如说参加农业学大寨,田地里干活的时候你就算停下来喝口水,或者是去上个茅厕,他要是看你不顺眼,都能把你给抓起来,当着全村的人批.斗。 「不积极搞生产」「拖农业学大寨的后腿」「沉迷享受的小布尔乔亚思想」…… 每一条都能打得你爬不起来。 斗完之后,他还会安排你在休息的时间去推石头,去搬土搬沙,直接累到你吐血! 他们村的村民深受其苦,却无可奈何。 毕竟村支书这个位置可以决定很多事的。 小到你去种好田坏田,大到各种奖励花落谁家,又或者年底分的东西谁家多一点,谁家少一点,工分有没有给你算全…… 都是关于一家老小性命的事。 然而田青山却丝毫意识不到对他人造成的痛苦,反而对此洋洋得意。 他家里的人从上到下都是用鼻孔看人的,听说在京市有很厉害的人帮衬着。 所以金玲丝毫不装可怜不卖乖,她就是要把田青山气得七窍生烟。 反正就算是讨好田青山,这个人抓到了他们家的把柄,也绝对不会让他们家好过。 果然,田青山听到这话就笑了起来。 「我女儿是什么德性我不管,我只知道我的女儿被人家推下河了,而你弟弟当时就在那里。」 金玲直接被他给气笑了。 一个人可以跋扈到这种程度,估计…… 离倒台也不远了。 她问田青山:「支书大人,如果哪天我能证明我弟弟没有推你女儿,你也能这样充满信心,在公安面前讲这种话吗?」 田青山这会儿几次三番被这个小女孩儿挑衅,心中的怒气就憋不住了。 他一巴掌扇向金玲:「我不跟你说这么多!反正我的女儿不能受委屈!你不是这个家的人,不要自己找打挨!」 那巴掌没有落到金玲的脸上。 金玲扯过田叶叶的一个姨送到了田青山的手边。 顿时姐夫打小姨子,小姨子摸着被打的地方,难以置信的问姐夫「你怎么捨得打我」,把周围的群众都看呆了。 金玲大声骂道:「你是不拿老百姓当人啊!伟大的组织是不会承认你这种干部的!」 她这话一出,好不容易从人群里脱身的王红忙过来捂住她的嘴。 王红被打得嘴角都是血,却还舔着脸弓着腰,给田青山道歉。 「田支书,对不住,我家孩子不懂事,您大人有大量,就当她没说吧!这件事要怎么处理都可以,我去拿钱!」 田青山脸都黑了。 这时,被打趴在地的刘爱文刚好透过大人的腿缝看到了这一幕。 他找机会爬了出来,一口咬上了田青山的脚踝。 田青山痛得嗷嗷叫。 刘爱文咬牙切齿,哭着大喊:「不是我推的!你们有本事打死我,不然等我好啦,我就咬死你们!」 他黑红带伤的脸上爬满了戾气。 就像从地里爬出来的恶鬼,看得周边的人都身子一缩。 已经有人在劝田青山:「小孩子嘛,可能是在河边打闹,不小心推的。你不如就叫他们赔点钱和东西就完事了,也省得影响不好。」 田青山一脚踹在刘爱文的身上,说:「我田青山还用得着他们的东西?我今儿来我们就是要刘爱文跪下来给我女儿道歉的!道歉还不够,他还要保证,以后我女儿打他骂他,他都不能还手!」 这就有点欺负人了啊! 如果人是刘爱文推的,给田叶叶道歉也是正当的,但为什么要被田叶叶打骂却不还手啊?难道这件事还要就缠一辈子吗? 田青山听到人们的议论声,却一点都不觉得心虚。 昨天宝贝女儿已经跟他分析过了。 刘爱文心狠,以后就是个二流子的料,虽然这件事了了,保不齐他今天吃了亏,以后会瞒着别人暗搓搓欺负叶叶。 所以说斩草要除根。 但其实他也并不是不爱财。 只是他知道这种时候他根本不用自己要,人家自然会把钱送到他手里。 果然,王红已经拖着破烂的身子进去拿钱了。 王红把那些纸票子摊在手上,给田青山看。 田青山一看,嘴角浮现一丝冷笑。 三块钱?呵! 金玲见状,愣了一下。 她家不止这么点钱啊! 她悄声问王红:「婶,我给你的那些钱呢?」 第73页 王红却摇了摇头:「那是你靠写文章得来的,我不能拿你的,以后你还要拿这钱去找你亲妈呢!」 因为不能让二婶知道她卖蘑菇的事,所以金玲都是跟二婶说那些钱是她发表作文赚的。 本以为二婶知道这钱好赚,会用得干脆,却没想到二婶这么为她打算。 金玲嘆了口气,去王红放钱的地方把那些钱全部拿了出来,偷偷塞到田叶叶口袋。 既然有些人不识好歹,那她不介意给这些人埋上一颗炸.弹。 放钱的时候,田叶叶没有闪躲,却似乎有点憷她,不敢抬头看她。 金玲刻意让对面的几个乡亲们看到她塞钱这一幕,却凑到了田叶叶耳边。 「只有你和我弟清楚那天的真相。他到底有没有推你,你自己心里有数。这些钱是我们家全部的家当了,让你爹妈回去吧,就当放我弟弟一条生路。」 她静静等待,等这大小姐的回答。 她在等待这个女孩儿重新走回正途。 然而没有奇蹟。 正如她料想的那样,田叶叶双手捂着眼睛就哭了起来,又跺着脚指着金玲大骂:「呜呜呜,我没有说谎,就是刘爱文推我的,你为什么一定要我说不是呢!你不知道河里的感觉多难受,那水都快要把我呛死了!」 金玲笑了。 刚好北沟村的村支书也来了,金玲便对他喊:「支书伯伯,我们要报公安!」 第39章 就说别惹我 金髮现自从自己说报公安, 田叶叶的脸上越发露出不自在的神情。 她甚至转头朝刘支书说了一声「不」,但话刚出口便被她自己给掐断了。 田青山也显得很焦躁。 但他老婆洪翠莲却很积极,嚷嚷着要报公安, 一定要报公安,哪怕不能让刘爱文坐牢, 也要让所有人知道刘爱文有多狠! 周围的人顿时就沸腾了。 说实话, 他们也是看着刘爱文长大的, 刘爱文是调皮得让人家想要抽他几个嘴巴子,但这孩子确实从来没做过什么真正伤天害理的事。 故意把人家姑娘引到河边,又把人家姑娘推到河里, 图什么啊? 估摸着还真就是玩得太疯了,不小心给碰下去了。 有人嘆着气说见公安总归不是什么好事。反正田叶叶也没有什么事。 农家人嘛,不都是互相体恤照顾着的吗? 别看平时打架的打架,相骂的相骂,但真要有事,也不会把人往绝处逼。 你像前些年村里有个小孩儿和另一个小孩打闹的时候,不小心用竹竿把人家眼睛一只眼睛给戳瞎了,两家现在还不是不计前嫌,过着日子吗? 也有人说, 那可不一样,人家那是无意的, 刘爱文这是保不齐就是有意的呢!毕竟刘爱文又不是什么好孩子。 周围村民的议论让万田青山有点下不来台。 他本来只是顺着女儿的意到刘爱文家来得点赔偿,顺便耍一下威风, 再警告这小子以后对叶叶恭敬点。 其实他也不能肯定自己女儿有没有撒谎。 照理来说, 自己女儿跟这个刘爱文平时根本没什么接触,只是同一个年级而已。 两个人都十岁出头,更不可能涉及到那种搞对象之类的事上去, 所以刘爱文怎么会只约叶叶一个人去河边? 而且是去到处都是烂泥杂草的河边呢? 但现在老婆在叫嚣着要见公安,村民们也都开始胡闹,他有点骑虎难下。 但他又想,不管怎么样,自己的女儿落到河里差点淹死,总得找个地方撒撒气吧?反正没有人看到,就算女儿是胡说的,那又怎么样?公安也查不出来!王红是个寡妇,翻不起浪! 于是这事就这么拍板定了。 没过多久,公安来了,还怪他们这些大人不懂事,净瞎搞。 小孩子打打闹闹的,怎么能当真呢! 后来听说可能涉及到人命,他们找当事人双方和村民们了解了情况,登记了打架的人,最后才把刘爱文给带走了 刘爱文被带走的时候难得的害怕了。 金玲见他两脚打抖,便过去凑到他耳边说了些话。 刘爱文抹着眼泪,吸着鼻涕,用热切的眼神看着他姐姐:「姐,你相信我,我没有推她!我是去救他的啊!姐,你一定要给救我!我以后一定好好读书,我会做一个聪明的人,以后谁也别想欺负到我头上。姐!」 精灵朝他挥了挥手,做口型道「别怂。」 于是大家就这么散了。 王红见儿子被带走,屋里屋外又被那些人打得乱七八糟,再坚强也忍不住,一屁股坐在地上哭了起来。 金玲找来桃花和陈玉淑帮忙看着她,然后一个人出门了。 她一路往公社小学走,顺着大路来到刘爱文说的那段河道边。 没过多久,她就看到了河堤上刘爱文说的那棵杨树。 那杨树此时是落了叶的,可以看见有一个巨大鸟窝在顶端的树杈中间。 金玲就这么站在树边,放眼眺望。 这条河不像北沟村的河那样小。 这条河水流湍急,河面宽广,因此周边水汽很足。 河岸上树很稀疏,却长满一种特别柔嫩的长草。 只见从河堤到河边都被这种草覆盖着,其中有两处的草都倒伏着,露出底面黑湿的泥土。 第74页 她双眸微眯。 基本上已经可以想到前天在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然而还不够,她需要取得关键的证据。 金玲折回身,往学校走,看到同学便上前去打招唿问话。 这时吴老师见了她,问:「你来上学,怎么不进教室啊?」 金玲笑:「老师,我今天不是来读书的。」 此时刘爱文的事还没有传到这里。 老师有些生气,说她:「什么叫不是来学校读书的?你来学校不读书那是来干什么?老师知道你能自己学习,但最好还是多来跟同学们接触接触。读书的目的也不只是为了获取知识嘛对不对?」 金玲连连点头。 这时,突然吴老师身边站着的一个高瘦男人举起了手里的相机,对准了她。 那人笑着打趣:「吴兴老贼,早知道你们学校有这么漂亮的娃儿我就申请来你们学校了。」 吴老师被他说得一笑。 「金玲可能是这方圆十里最漂亮的小女娃了,但你不是说不拍人像了吗?是这两天在后河拍风景,拍得不开心? 两位男老师你来我往说着笑。 精灵却眸光一闪。 她忽然绽放一个明媚的笑容,问那拿着相机的男子:「您也是老师?您这两天都在后和拍风景吗?」 那男人点了点头,对着她狂拍一气,说:「小姑娘,我给你拍点相片,不要你的钱。」 原来这人是城里的老师,他从小花钱大手大脚,嫌当老师钱不够用,便花一百块钱了个相机,下乡给人拍相片,每张相片卖六毛钱。 他也算是投.机倒把了,可照相在乡里是新鲜事儿,人们看到能把自己的容颜保存下来,便对这照相的人也有了些好感,不去揭发他。 他这几年钱是赚了一点,可是突然厌倦了,觉得拍人像不如拍风景好,便到吴老师这个老朋友这来拍风景玩。 然而金玲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甜甜地扬起头,用一双明媚的眼睛看着他:「老师,我可以看看你这两天的照片吗?」 女孩儿就像是一道光,照得这人的心都亮了。 他突然觉得,为什么很多人都重男轻女呢?女孩儿多好啊! 可惜他生的是儿子,要是生的女儿,他哪里还会嫌钱不够花,光是看着女儿,就觉得自己捡到宝了啊! 不过好在他和妻子还能继续生,但愿男生个可爱的女儿吧。 男人摸了摸金玲的脑袋:「乐意之至!」 三人便在吴老师的办公室把这两天拍的照片都细细欣赏了一遍。 金玲抽出其中两张,问那男人:「老师,这两张可以卖给我吗?」 男人被他逗笑了:「我说给你照两张相,你却非要这两张风景,太浪费了!」 金玲摇了摇头:「不,这两张照片对我来说很重要。」 男人更是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那正好,这两张就送给你吧!」 金玲拿了照片正要回家,忽然有个同学附在她耳边说了什么。 精灵便调转方向去回学校去了。 没过多久,已经查出真相的公安,忽然收到了自称是刘爱文姐姐拿来的一份材料。 几天过后,公安亲自带着刘爱文回来,然后让支书召集两家当事人,在北沟村村委会汇合。 那天村委会里里外外挤满了人。 人们怎么也想不到,刘爱文不但回来了,而且还是被公安亲自送回来的! 那也就是说那事儿不是刘爱文干的呗?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屋子里,公安同志把一堆材料平摊开,放在当事人两家面前。 当他们用严正的声音叙述了一下办案经过。 期间,田青山突然从凳子上滑了下来,连脸上的肉都在颤抖。 原来那天金玲去勘察地形,发现河岸上有两条足迹。 那河岸上有湿土,而且有那种一踩就会折的嫩草。 也就是这样的特殊地形,才将两条足迹很鲜明的记录了下来。 一条足迹是沿着河边的。 这条足迹比较宽,是两个人的足迹,这两个人应该是并排走着的。 另一条足迹是从堤坝上的大杨树下垂直到达岸边的。 据警方勘察,这条足迹是一个人的。 而且两条足迹三个人,尺码大小都是小孩子的。 随后是就要说说刘金玲拿来的那两张照片了。 一张是前天早上的,也拍到了这棵长了鸟巢的大杨树和下面的河岸。 那时候不管是河堤还是河岸,都没有足迹那些草也都是齐齐生长没有断裂的痕迹。 第二张是田叶叶出事后拍的。 河岸上有两条足迹,一条平行河岸,一条垂直河岸。 后来警方调查走访,发现了一个名叫胡霞的女孩儿。 胡霞那和田叶叶玩得很好,她承认当天她也在现场。 刚巧,刘金玲送来的材料里也有关于胡霞的事。 在这份材料里,胡霞已经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那天田叶叶非要约她去河边走。 胡霞觉得田叶叶简直是疯了,河边都是烂泥和杂草,有什么好走的! 但田叶叶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要去。 胡霞经不住她的小姐脾气,便也跟着去了。 两个女孩儿沿着河边走了一会儿,田叶叶忽然蹲下来看河里面。 第75页 然而她根本就没有蹲稳,一头扎进了河里。 胡霞吓得要命,往堤坝上跑,想要去叫人来救田叶叶。 她还没爬上堤坝,就建一个男孩儿风一般从堤坝上冲下来跑到河边,一个勐子扎了下去。 胡霞害怕连累自己,并没有再回去,而是直接上了堤岸。 所以除了田叶叶,没有人知道她曾经也在现场。 那么问题就很清楚了。 田叶叶说是刘爱文非要带她去河边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刘爱文至少应该是跟她并肩走的,根本不可能有那条从堤岸上直接冲下来的足迹。 再加上有直接目击证,有照片对比,这案子已经板上钉钉了。 一个小女孩儿居然可以随口诬陷别人,还带着爹妈上人家家里打砸。 一个支书居然不问青红皂白就给人下罪名,收了人家的钱财,还要打人家。 再加上田青山平时得罪的人太多了,这事没过多久就传捅到了上面。 田青山的靠山又不在这边,而且也不是什么特别亲的靠山,所以没过多久就被撤了职。 除了撤职,按律法,他还得赔偿刘爱文家的全部经济损失。 这些钱总共加起来超过了八百元。 田叶叶从此以后只是个空有架子的假千金了,在学校里也不敢再作威作福了,下场和刘慕梅有的一拼。 而刘爱文对姐姐简直敬佩得五体投地,恨不得把他姐供起来。 从此以后,他读书都分外自觉。 那些课本他不但读顺了,居然还一字不漏的背了下来! 查字典什么的更是小菜一碟了! 不过烦人的是,田叶叶居然说要和他一起玩! 不要脸! 第40章 群众基础get 刘爱文回家后, 王红第一件事就是想把他按在洗澡盆里用柚子叶狠狠搓一顿。 这边的人相信用柚子叶洗澡可以辟邪,所以王红早惦记上这事了。 只是因为天气冷,加上怕刘爱文受了惊更容易感冒, 所以没有实行。 好在这天终于被她找到机会了。 厚重的木质洗澡盆放在屋前,临着大路。 刘爱文杀猪一样叫着:「妈, 我要进去洗!」 王红问他:「进去洗做什么?」 就爱文整个人缩进盆里, 用毛巾盖着大腿处, 没好气对他妈说:「我冷!你想冷死我啊!」 王红把绿油油的肥厚柚子叶抓在手里,恨不得把他身上的晦气都给搓下:「进去洗也冷!最外面还有点日头。」 金玲抬头看了下天。 这春分时节的天气,虽然不算热, 但好在太阳大,不再是那种毛茸茸的太阳了,所以温度也还好。 这几天她看自己做那温度计,一般外面有个十三四度,太阳底下估计十五六度了。 但刘爱文就是很抓狂。 「那外面还颳风呢!就不冷了吗?」 王红要不是心疼儿子前面受了惊吓,这会儿都恨不得把毛巾往他脸上砸了。 金玲却朝她一笑:「弟弟害臊呢!」 刘爱文低下头:「就是,我都被他们看光了。」 路过的叔啊,婶啊都凑趣过来笑他:「谁看你这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傢伙!」 金玲就蹲在刘爱文的澡盆边,也不上手, 只笑着看他。 好不容易澡洗好了,王红亲自下厨做午饭, 金玲给打的下手。 这娘俩深刻反思了一下。 刘爱文才十来岁,就要天天给他娘俩做饭, 是挺委屈的。 现在不知道倒了什么霉, 遇到这种事。 好在,终于回来了,当然是不能再委屈他了。 刘爱文扒在厨房的门上乐呵呵看妈和姐给他做饭吃, 时不时嘴欠几句。 「哎呀,妈,油放少了!姐喜欢吃重油的!」 「啧,妈你会不会拿锅铲?哎呦,那块肉都掉出飞出去了!」 一家人正其乐融融做着饭,突然村里的刘大哥并李大嫂两口子进来了。 王红正要跟他们打招唿,视线勐不及的就触到了李嫂手里那绑了腿的大公鸡。 李嫂也不含煳,把那公鸡往王红的灶台上一放。 「红,这鸡你炖给两小孩吃。」 王红呆住了,拿着的锅铲都差点落回了锅中。 这是什么鸡呀? 这是李嫂养了三年的大公鸡啊! 别说吃了,以前有人对着这鸡吞了口唾沫,都被李嫂骂得抬不起头来。 王红赶紧把那鸡抱起来,又放回了她怀里:「你这是做什么,快拿回去!」 这鸡李嫂自己都捨不得吃,今天是怎么了?还拿到她家来了? 谁知李嫂又把鸡给放在了灶台边的地上,随后便再也不看那鸡一眼了。 她只是微微躬下.身,在精灵的脸上轻轻摸了摸。 「瞧把姑娘给饿的,这脸上都没有肉了!不废话了红,你烧点热水,我现在就去给你把鸡毛拔了,你晚上炖给他们吃吧!」 王红看着金玲最近愈加皮光水滑的脸,觉得李嫂是在睁眼说瞎话。 不过她好歹算是明白过来,原来是冲着金玲来的。 王红思索了一下,再也不推辞。 她让金玲和刘爱文你们去把家里的点心拿出来,带两位客人去客厅里喝点热茶。 说完又盛情邀请两人在她家吃午饭,手里却已经烧开水、烫鸡、拔毛、破肚一气呵成了。 第76页 那鸡拔了毛才知道好,肉皮都是黄澄澄的,一双鸡脚又细又长,用手按一下鸡胸的位置,硬邦邦的,老鸡就是好! 王红估摸着这只鸡如果能卖出去,按公销社的价格算的话,可以卖到四五块钱一斤。 这只鸡总有七八斤,所以一只鸡就可以卖到三四十块钱了! 这么贵重的东西,王红都有点后悔刚才的莽撞了。 这顿吃下去,金玲不多长上个两三斤肉都对不起人家的用心。 不过她又马上就释然了,金玲可是帮了两口子很大的忙呢! 李嫂两口子见两个孩子热情,而王红也是个说一不二的,便也没有再扭捏,留下来吃了午饭。 谁想这正吃着午饭呢,村里的刘冠成也带着一包东西进来了。 「哟!正吃着呢!」 他乐呵呵说着,对金玲笑得尤其灿烂。 随后他把那包东西往桌角上一放就走了,王红拉都拉不住。 就这样,这么的一顿饭的功夫就来了好几拨人。 有北沟村的,也有隔壁其他村的,甚至有大老远从田青山那个村赶来的。 这些人多话不说,只是带来的东西都堆从王红饭桌堆地上去了。 王红送了客人回来,问李嫂夫妇:「他们跟你们一样,都是冲着我家金玲来的?」 李嫂说:「那不然怎么地?」 王红就笑了,摸了摸金玲的脑袋,又夹了一块鸡腿放在她的碗里。 饭桌上,几个大人聊得唾沫星子横飞。 原来田青山下台后,那村里村民的日子就好过多了。 北沟村和田青山所在的那个村有着打了骨头还连着筋的关系。 农村娶媳妇儿、嫁女儿颠来倒去都是在周围几个村。 也就是说,好多北沟村的,媳妇儿是从田青山那个村来的。 当然也有好多北沟村的女儿嫁去了那个村。 这两个村子,你随便走在路上都能碰到亲戚。 其他村子和田青山那个村也有这种关系。 以前田青山那个疯狗对村民的伤害那是说都说不尽的,现在他倒了,周边好几个村子直接获益。 可不是嘛,田青山那个村的人好过了,连带着其他村的亲人心里也舒爽了许多。 这是一件头等大快人心的事啊! 而刘爱文被公安抓走这件事也是村里人喜欢讨论的事。 公安虽然不会说那么多,但总有人的亲戚是在公安系统里工作,便打听到了一些事。 比如,金玲把材料送到公安那第二天,公安就破了案。 其实那时候公安同志也已经差不多破案了,只是在等待一个关键的证据。 但村民们不知道啊,他们还以为是金玲搞定了这件事呢! 在他们看来,金玲自己也是小孩儿,为救弟弟却知道去找证据。 多聪明啊!多勇敢啊!多善良啊! 这些都不说了。 反正因为她做的这些,使得田叶叶污衊同学成了板上钉钉的事。 田青山也因此受到牵连,下去了。 田青山下去了,人们不用被无端压迫。 在人们眼里,金玲就是他们的救命恩人! 就拿刘冠成来说,他的大女婿就是刘青山那个村的。 月前因为上工的时候蹲下来休息了一会儿,就被刘青山抓去批.斗。 斗得发了鸡瘟的鸡一样,又被叫去搬石头。 搬了三天三夜没合眼,当场就中风了,现在人还躺在家里,吃喝拉撒全都不能自理。 李嫂家也是这个情况。 两口子的三女儿嫁到了田青山那个村。 有次上工的时候,女儿被田青山叫到树林里,回来就想不开,往村里的池塘跳了。好在她命好,被人给救了,好歹是没死成。 却差点没把这两口子吓掉了魂! 李嫂说到这里,还愤愤的:「也不知道这对父女怎么想的。你说,老子喜欢磋磨人,女儿呢?田叶叶为什么吃饱了撑的要诬陷爱文啊?」 得,这会儿,村里人口里的二流子终于有了个大名了。 王红也说:「就是,那姑娘平时傲是傲了点,但也挺乖巧的。你说,她平白无故去河边干嘛呀?那里都是烂泥。掉河里去了,还诬陷人推的,唉!」 两口子一听这,说得更起劲了,还问刘爱文知不知道。 刘爱文摇了摇头:「她神经病!」 大家见他那愤愤的样儿,忙打住不说这个,转其他话题了。 原来两口子也不完全是因为这事来的。 刘青山下去了,腾出了支书的位置。刚好李嫂的亲侄子被上头认命接替了这个位置。 一时她家扬眉吐气、双喜临门。 别说是养了三年的大公鸡了,就是养了十年年的大肥猪,他们也捨得给金玲送! 王红自然也是知道这些事的,对金玲更加喜爱了。 从那以后周围十里八乡,金玲走到哪里,迎接他的都是夸赞和笑容。 整个都知道北沟村有个好姑娘刘金玲。 农村人没什么东西好送人的,村民们也狠得下心,就把家里养的那仅有的几只鸡和鸭都送过来。 自留地里的菜更是不要钱般地往她家送。 以前王红下了工回到家,还要在自家的自留地里忙活。 挑水、挑粪、种菜种,都是体力活,干了几趟就干不动了。 第77页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总有人自发的过来给她帮忙。 要是有个挑担坏了或者锄头豁口了,往往几天后就有人把新编的挑担和新磨的锄头放她家门口。 对这些金玲倒是没什么感觉。 人嘛,多行不义必自毙,田青山做得太过了。 而且他也不知道上头来了个特别呵护民众的新角色呀,嘻嘻。 不过让金玲真正关心的是,田青山那个村里是在种蘑菇的,新上任的支书送她一瓶菌种! 事情是这样的,这位李伯母的侄子的有天碰到她,笑盈盈问她吃不吃水果糖。 她说不吃,就只想去他们村的蘑菇大战里看一下。 那位支书不但带她去看了一下,见她好像很感兴趣,还把一些被技术员淘汰的菇种送给她玩。 是的,现在金玲的注意力全放在了新一茬的蘑.qへq.菇上。 开春了,该收集材料堆肥了。 好在有村里人的支持,这次的材料收集简单多了。 稻杆随便抱回家。 牛粪简单,找几个小孩去拾,完了每人发一些水果糖。 至于生石灰和肥料、尿素什么的,大队长也能给她一点了。 毕竟整个村子的人都把她当自己人看了,拿一点点集体的东西,他们也不会往上告。 你问徐桂枝一家人会不会往上告? 这家人现在躲金玲如避蛇蝎。 那天徐桂枝被桃花奶奶撺掇着去找金玲闹腾了那么一小会儿,回来的时候就又被支书穿了小鞋。 支书让她去耕那山脚下最硬的田!差点没把她累吐血! 这两天金玲受宠,她以前对金玲的事就又被拿出来说了。 这下可好,不但北沟村的人骂她,就连周围村里都有人特意跑过来在她门前指着她骂,说她磋磨孩子,心狠手辣不是人。 就连她那双胞胎的大儿子,也因为前几天笑话了刘爱文,被这些人给说了。 儿子那天是哭着跑回来的。 再想到她那脑子不好,跑去市里和刘福来他们混在一起,绑都绑不回来的二女儿,徐桂枝更是嵴背发凉。 现在在她眼里,金玲就是个灾星,惹不得,赶紧躲得远远的! 总之,金玲的日子过得分外舒畅。 新一茬的材料很快的就收集好了。 她在后山的山洞旁边,堆起高高的一层料。 这一次她想好了,反正家里已经不缺吃穿不缺钱了,他要严格按照肖政的经验,和书上的理论去做。 人家说要堆一个月,绝对不堆二十九天。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 堆料完成,金玲开始铺基料。 她前世是娱乐圈一朵娇花,连内衣都雇了私人管家帮她打理,真叫一个手指不沾阳春水。 来到这个年代,她却迅速的调整了自己,干粗活干得比村里妇人还要麻利。 心里的信仰使她浑身充满了力量! 一想到自己有可能带着村里人过上稍微好一点的日子,她就兴奋得浑身起鸡皮疙瘩。 如果有人看到这样的她,可能会惊得下巴都掉下来。 毕竟平时的金玲,那张娇俏可人脸上总是洋溢着甜甜的笑容,根本不会像现在一样露出狂热神情。 基料铺好了,金玲把菌种接了上去。 这次她除了接野生蘑菇的菌种,还把从新支书那里得来的平菇废种也接了上去。 听那位支书说,他们村的技术员嫌这批菌种发出的菌丝太短,太细,根本活不成。 金玲倒是想看看到底能不能活。 就在她接好菌种准备覆土的时候,忽然,有人喊她。 「金玲,蘑菇种上了?」 第41章 惊艷 是肖政。 金玲拍拍手走到他身边, 仰头看着他:「爷爷,那些人没有看着你吗?」 肖政怜爱地摸了摸她的脑袋:「这两天不知道为什么,来得不勤了。」 金玲眯了眯眼睛, 很好。 肖政拿起她的气压喷水壶,帮忙给那些刚种上去的蘑菇喷水。 他问金玲:「作业做好了吗?」 说到这个金玲可就不困了。 她现在正在接触一个新的领域, 还是她特别好奇的领域。 她虽然不容易激动, 但此时还是蛮澎湃的, 而且又自学了那么多新知识,然后就想找个人分享了。 她拉着肖政在山洞外的河滩边坐了下来,把这些天自己做的功课, 包括去镇文化馆借书的事,以及自己看到了什么文献工具书,全都给他讲了一遍。 肖政不接话茬,只是笑眯眯地看着她,示意她继续说。 金玲以为他是听不懂。 农村的老人是这样的。 有很兇很不讲理的老人,也有比较温柔的。 他们自知和你有代沟,听不懂你说的话,但他们不会阻止你说话。 他们会点上一根旱菸或者嚼一根嫩草,眼里放光的听你把话说下去。 就好像在说:「孩子啊你别管我, 我只要看着你,听你说话, 就已经很开心了。」 金玲在这样的氛围中觉得岁月特别安稳。 于是也不说那些什么书啊,文献啊的了, 就说这种蘑菇的技巧。 「爷爷, 我知道了。种蘑菇只要掌握好关键的几个部分就不会出错。比如说温度,湿度,还有防治病虫害。」 第78页 肖政点了点头:「和种菜的道理是一样的, 本质上也是培养生命。」 「啊?」 金玲虽然知道肖政是读过书的,却也还是有些不自在。 一个早年行兵打仗的,随便扯个什么东西,居然能联想到生命这种高深的命题? 她心里忽然有种预感。 这人不可能只读了几年私塾吧? 难道后面就读了很高的书? 还是说和学歷无关,只是因为他看过很多书,所以思想境界也提高了?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种蘑菇。 金玲又把几个一直徘徊在她脑中的问题和肖政说了。 她说的问题,如果在其他农民看来就是小孩的胡思乱想,异想天开。 什么把野生蘑菇的菌种纯化,像廉价的评估一样大批量生产。 什么去掉毒蘑菇的毒性,让它们兼具野性的味道,却又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重点是他还想种香菇和木耳,说到激情的地方居然说要种灵芝! 这不是扯淡吗?! 这年头但是平菇和草菇都难种。 农民们碰都不会碰这档子事,还要上面派技术员下来指导。 你还要说种香菇、木耳、灵芝?你怎么不去种摇钱树呢! 金玲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别人应该不会理解。 不说其他人,就说王红。 她曾经试图把自己在种蘑菇的事跟王红讲。 谁知道王红刚听了个开头,就一根手指点赞在她的脑门。 「傻姑娘,是不是晚上没吃饱?都说胡话啦!」 于是那天晚上,金玲就被逼着多吃了一碗糖水炖蛋。 村里其他人肯定也都是这种想法,所以金玲说完话后,发现自己是多此一举,便等着肖政笑话她。 但肖政不但没有笑话他,反而和她掰扯开了。 「金玲,你那些文章没有白看,我看你已经有自己的知识体系了。你是个聪明的孩子,我一直都知道。」 「你这样有想法是对的,我们人和畜生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我们有一颗发达的大脑还有一颗炽热的红心。身而为人,是要有一点梦想的。但是你说的这两件事都不好达成。」 「我知道,但我想试试。」金玲笑着说。 肖政摸了摸她的脑袋:「爷爷的意思是,光在这土地上,是没法达成的你需要有一个标准的真菌学实验室。」 「啊?」 金玲觉得,自己对肖政的了解还是不够。 到底是怎样的机缘巧合才会让一个只读过几年私塾、常年混战在野外、最后又被打到农村来住牛棚的老人提起「实验室」这种东西? 「爷爷,你还知道实验室啊?」 肖政便笑道:「」爷爷为什么不能知道实验室?」 他说着,将视线投向小溪的另一边,仿佛回到了时间的洪流尽头。 「你需要有一个标准的真菌学实验室,将你想改造的真菌放在显微镜下,记录他们的表观。」 就像是一个满经沧桑的木头人,他的身体一动不动,只有那沟壑满布的嘴在微微动着。 「你记录好它们的表观,就可以开始探索它们的基本结构。你穿上白大褂,戴上无菌手套,粉碎它们,分离出它们的细胞壁和细胞质。」 「剩下的核酸物质不好研究,但已经有人提出来了,你可以以此作为创新的突破口。」 「等你经过一系列的实验找到了决定真菌毒素的结构和物质,你就可以对其进行改造。就像是拔掉毒蛇的毒腺一样,也能拔掉这些真菌的毒腺。」 金玲惊呆了! 前世就算是知道表面冷酷的影帝居然是某综艺小白花包的狗,她也没这么震惊过! 这说的是什么话! 怎么好像回到了小时候在爸爸的实验室里第一次学习做实验的场景? 「等等!」 金玲眸光一闪。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才继续问:「爷爷,你以前到底是干什么的?」 肖政像是从突然从梦中惊醒过来。 他拢了拢自己漏风的破烂薄褂子,说:「咱们不提以前的事了,走,爷爷,再看看你那些蘑菇,有没有要查漏补缺的。」 金玲也没有再问,反正应该不是普通人就对了。 她起身走在他旁边,说:「爷爷,你知道田家村吧?就是田青山那个村,他们有一个蘑菇种植队,里面有个技术员,那技术员听说很厉害,就那一亩地,他每年都能种三四百斤蘑菇出来。」 肖政就笑了起来:「那你可要努力了,金玲。他种三四百斤,你怎么的也该种个四五百斤出来吧!」 肖政说这话时,完全是当逗小孩子玩的。 因为他觉得金玲在种蘑菇这方面确实是很努力、很上进的。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两年之后,金玲这一方小小的山洞,还不到一亩的地盘,就种出了六百斤蘑菇,比人技术员种得还多!」 这都是后话。 此时,爷俩又返回了山洞。 肖政把里面的情况检查了一番,对温度、湿度、除虫等方面手把手的指导了一下。 还根据北沟村未来可能的天气预测了今后要做的事。 比如什么时候开窗通风?什么时候烧结杆提高温度?什么时候除虫?除虫的药液怎么配置等等。 第79页 金玲脑海里本来就已经有了自己的知识体系,但那些都是没有经过亲身验证的,看不见摸不着。 现在被他这么细化了一下之后,就更加清晰明白了。 爷俩就这么忙活着。 肖政快要离开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发现金玲用了新的物种。 他在基料里扒拉了一下,就问金玲:「你这菇种是平菇的吧?」 金玲简直佛了。 这爷爷才到底是个什么物,怎么还能肉眼看得出菇种种类? 金玲点了点头:「没错,是平菇的,是田家村的村支书送给我的。」 肖政拈起一些基料,看了看里面肉眼几乎不可见的菌丝。 「这菌种不好,丫头你可能会颗粒无收哩!」 金玲摇了摇头:「没关系,我正好拿它们做实验。我已经对它们进行了处理,现在把它们放到单独的基料上,每天的培育方法也不一样。」 她说着眉眼舒展,绽开一个甜甜的笑来:「爷爷,你就等着我种出一堆大平菇来吧!」 肖政笑了笑:「爷爷相信你,你是最厉害的。」 就这样,金玲又开始了秘密的种蘑菇生活。 而刘爱文看到姐姐每天雷打不动去山洞打理蘑菇,那坚持认真劲儿,让他觉得姐姐更好看了。 在姐姐潜移默化的影响之下,再加上前面金玲用实际行动给他灌输的读书有用论,刘爱文那颗躁动的心便也渐渐收敛了。 他开始跟着陈玉淑补课,从一年级开始补起。 时光就这样辗转而过。 没过多久又到了夏初。 金玲的蘑菇已经收穫过一茬,现在第二茬的小蘑菇头也已经冒了出来。 然而这时候漫山遍野也已经有野生蘑菇了,所以金玲的这茬蘑菇卖不起价。 原本三毛五一斤,现在只能卖两毛钱一斤,还不一定卖得掉。 金玲眨巴眨巴眼睛,决定把蘑菇晒了,留着冬天吃。 于是,在村里人好不容易能捡到一餐两餐野蘑菇吃的时候,金玲家的院子里却已经晒起了野蘑菇干。 更绝的是那原本不被看好的平菇种子,也已经发出了健康的平菇。 肖政看到那些平菇的时候愣了一下,随后便是连连的称赞。 他怎么也想不到,明明是先天孱弱的菇种,明显落地就会死九成九的,怎么还长出新蘑菇了? 他也曾想过如果是自己能用什么办法把这些菇种给金玲变成好菇种,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到实验室里去纯化。 只要这些菇种里有一颗正常的孢子,他就能将这颗包子不断的培养、发散、培养、发散,最后变成一大堆好的孢子。 但这样需要的条件太高了,没有实验室根本完不成。 他便问金玲是怎么做到的。 金玲表现得十分轻松:「爷爷,优胜劣汰,物竞天择啊。」 第42章 天才少女 肖政看着这个年仅十二岁的小女孩儿, 犹如看到了掉在地上的一颗珍珠。 金玲毫不羞涩地迎上了他赞扬的目光,把自己的秘诀说了一遍。 原来她是先把这些菌种在纸上。 那草纸已经被她自制营养液喷湿了。 而且已经用酒消过毒了,放在了金玲用高度的高粱酒特意打造的无菌小空间。 其实就是一个盒子内外都喷了酒, 虽然不一定能达到国际的无菌标准,但比普通的空间也已经少了很多杂菌。 用纸是为了看得更清楚。 在这上面发菌丝, 可以明显看到菌丝的变化。 好在结果倒是挺好的。 虽然大部分菌丝没有生长, 但好歹有一小部分在长长。 金玲取菌丝在长的那片菌种, 移植到更加肥沃的基料上,然后用陶罐倒扣,提高温度, 再把握一下通风和喷水的时间和量,又在营养液中添加更多维生素,覆的土也更肥沃一些。 细细照料,耐心十足。 就这样,第一批发育不良的平菇长出来了。 金玲又从这批中取菇伞最大、菇脚最壮实的那颗蘑菇重新炼制菌种。 把这些菌种再移植到基料中,出来的就是更好的了。 这样做了三次,她的蘑菇已经很健康了。 肖政听她说得头头是道,愣住了。 他想到的也是这种一层层选料的法子,却觉得困难重重, 必须要在实验室里才能完成。 他也曾想过,如果直接在种植的过程中筛选行不行得通。 答案是很难。 因为是同一个山洞, 里面的湿度倒是可以分批调整,但是温度是一样的呀! 金玲筛选这批平菇种子等于是已经种了三茬菇, 但山洞里的其他野山菇才刚出第二茬而已。 要加快更新换代时间, 平菇的温度就要更好。 但野生菇又不能接受更高温度。 所以如果大家同一个温度,那要么平菇不出,要么野生菇不出。 千想万想, 他没有想到,可以用覆盖东西的方法,提高局部的温度,从而提高菌丝成长的速度。 肖政激动得连手都抖了起来。 这孩子太有天分了! 可能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有多厉害! 她显然已经深刻掌握了种蘑菇的秘诀,并运用得很好了。 温度、湿度和营养都掌握得很有分寸。 第80页 她自制的那个营养液也太有效了! 根本可以算是蘑菇的催化剂了! 肖政眼里仿佛看见一颗新星在冉冉升起。 他摸了摸金玲的脑袋,问:「你还记得当时看过什么书和哪几篇文献吗?」 金玲记忆力一向是很好的,便一本一本地说了出来。 肖政又问她:「那你记得它们的作者吗?」 金玲反问他:「第一作者?」 肖政愣住了,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 本来那天金玲跟他说看文献的事,他就已经惊为天人了。 一个小学生,你就开始看文献了? 你自学的时候,到底得是多努力、多有天分才能达到这个效果啊! 不过他一向知道金玲是个聪明的,而且也很努力,这不天天半夜种蘑菇也没有喊过困吗? 所以肖政硬生生忍下了心中的怀疑,就这么干脆的接受了金玲是个小天才的事实。 而且他听金玲说了,刘爱文也知道她在看书。 刘爱文总是了解自己姐姐的吧,都没有表现得大惊小怪,可见金玲在弟弟眼里也是很厉害的,所以这事没什么好惊讶的。 现在好了,肖政问书的名字,她答得流畅,问作者的名字,她居然反问你是不是说第一作者? 不做研究的人哪里会知道什么第一作者、第二作者! 肖政看着眼前的女孩儿,简直觉得她身上有金光在闪。 又或者她的背上已经长出一对白色翅膀,让他觉得金玲根本就不是现世的人! 虽然肖政不迷信,但还是免不了想,这女孩儿可能是忘了喝孟婆汤吧?或许前世也是科研人员? 不过他很快打消了这些荒唐的想法。 他说:「没错,第一作者,你还记得吗?」 金玲便把脑子里那些金光闪闪的大名一个个报了出来。 肖政实在是觉得她记性太好了。 他心潮澎湃,蹲下来抓住金玲两条柔嫩的手臂,仰头看着她,一双眼睛亮如北极星。 「金玲,你听好了。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命去读大学,因为上工农兵大学也是要有人推荐的。」 他说着,眼里渐渐泛起水光:「如果是以前,爷爷冲着你这天分,也一定会去送去上大学。但我现在自身难保,你如果还有那上大学的机会,一定要去京市找一个人,他的名字叫何泽,是很厉害的真菌专家。」 何泽? 《食用菌生存环境管理综述》的第一作者? 金玲点了点头。 她现在基本已经猜出来了,肖政要么是研究过真菌学,要么就是和这位何泽是朋友。 他会种蘑菇,很有可能就是何泽教的。 说到何泽,金玲便想起来那个「peter」。 如果何泽是真菌学方面的专家,应该也会知道这个peter吧,毕竟人家很早就出了关于真菌学的专着了,而且又出现在那么多相关的杂志上。 既然何泽知道,那也可能曾经对爷爷讲过。 于是金玲问肖政:「爷爷,你听过peter这个人吗?」 肖政嵴背轻轻挺了一下,蹲下来摸地上的蘑菇说:「不认识」 金玲便也不再问了。 她忙着收平菇给黄保平送去呢。 现在的野生菇不好出手,但平菇却意外的价格不错,而且买的人也挺多。 金玲猜测整个红山市也就这么大,这年头又不准明目张胆的做买卖,所以会买野生蘑菇的也就是那些家里有点钱,而且非常喜欢的人会买。 现在正是野生蘑菇的时节,多了就不好卖了。 而且这些人年前已经吃厌了野生的,就没那么急切了,估计还会担忧一下野蘑菇的毒性之类的,所以对绝对安全的平菇更加青睐。 别说他们,就连金玲自己最近也爱上了吃平菇。 平菇这东西在后世吃起来一点感觉都没有,哪有海鲜菇啊松茸之类的高贵。 但在这个年代,那可是大大的有了! 首先平菇的叶片很大,菇脚相对来说更加粗壮。 一整个塞进嘴里的时候,那满足感简直无法形容。 而且平菇不像野生菇一样,是一种脆脆的口感。 平菇的口感即使介于野生菇和柳树姑之间,脆,却也不乏韧性。 一口咬下去,就仿佛是咬在了一块最鲜嫩的羊羔小排上。 刚好金玲把那些差的菇种变成了好菇,而且又靠自己所学的知识,自行配置了营养液。 温度、湿度还有覆土的厚度就更不用说,都掌握得很好,虫害和从杂菌侵害也没发生。 于是在这湿热的夏天里,那些平菇就像疯了一样长了起来。 平菇本来就是传统蘑菇,大家种了许久,所以从菇种开始就註定了它的产量要比野生菇的高。 更别说它们的菇伞更厚实、更宽大,所含的水分更足了。 一个野生菇可能就只有一两克的重量,但是一个大一点的平菇,菇伞加菇脚都有半两了。 金玲种了两三茬野生菇,总共加起来也才一百来斤,而看现在这些平菇的涨势,是估计现在都有一百多斤了。 她打听过了,现在还是卖平菇可以卖到四五毛钱一斤,黄保平知道是他自己种的要本钱的已经答应给她三毛一斤,而且有多少要多少。 是的,黄保平知道她家种蘑菇的事了,不过只知道是种的平菇,不知道野生菇的事。 第81页 因为田家村的支书赠了金玲一瓶菇种的事已经传开了。 王红也知道了,甚至知道了金玲在和黄保平做交易的事。 为这事,王红和金玲难得的吵了一次架,又自己怄了几天气,终于拗不过金玲,接受了。 王红娘家以前也做过倒米的声生意,只是后来爹妈没了,几个兄弟又胆小,所以这生意就没再做。 她接受了,但不代表她贊成金玲所做的事,因此无时无刻不在劝金玲赶紧收手。 金玲皱眉沉思,觉得在哪个年代就要遵守哪个年代国家的法律,不然也谈不上什么爱国。 她决定把自己种蘑菇这事渐渐做到阳光下来。 于是大队里那几乎是荒废了的蘑菇培育棚就进入了她的狩猎范围。。 总之那个夏天,黄保平又给她卖了一百多斤平菇,加野生菇的,林林总总将近一百块钱。 做几次,都能买个自行车了!那可是这年头的稀罕物,相当于在后世买辆名牌汽车。 这也是金玲喜欢和黄宝平合作的原因。 他这个人胆大心细、藏得住事不说,本性其实非常善良,注意劳苦的乡亲们也是非常呵护、理解的。 而且因为儿子黄浩的原因,年前又因为野蘑菇的事又尝到了金玲带来的甜头,他就更加不把金玲当外人了。 他不会把价格压得很低,不会像某些做生意的人那样斤斤计较、鼠目寸光。 然而让金玲没有想到的是这位十分稳重的生意老手居然也要翻车了。 有一天王红过来告诉她,刘慕梅跟人说,要向上面揭发黄保平呢! 王红紧张得汗都下来了:「金玲,他要是被揭发了,肯定会查到你的!你快去躲起来,以后再也不要说什么蘑菇了。」 第43章 挨打 红山市东城区。 这里是红山市最混乱的地方。 无数低矮的棚屋穿插在市拖拉机修造厂的厂房和家属大院之间, 到处都是说不上名的小巷。 那些棚屋大多数破烂且倾斜,就像附着在船只底部的寄生贝类一样,倚靠靠着那些漂亮的房子, 把本就狭窄的巷子堵得更加拥挤。 然而往往是拥挤和杂乱的地方才好掩藏污秽,见不得人的事是不能出现在阳光下的。 伏明街就在这里。 那是一条看起来很普通的杂乱小巷。 巷子宽度不到两米, 左边是拖拉机造修厂的外墙, 右边是市棉服厂的外墙, 外面是一条正儿八经的大街。 这里人流量很大。 平时两个厂的人都在这里交汇,而且附近还有机关。 那些拿了公文包的机关职员也要通过伏明街外的这条大街往返于家和单位之间。 这年头最有钱的莫过于工人和机关职员了,所以才滋生出伏明街这样一个隐秘的小黑市。 黄保平每隔一段时间就骑自行车从乡下来这里一趟。 他的生意很普通, 和这街上大多数的人一样,都是卖米卖菜。 有时候还能帮乡亲们卖点鸡鸭蛋有什么的,从里面抽一点提成。 其实乡亲们自己也会私下做交易,只是交易量不大。 他们不是为挣大钱,就只是为了交换而已。 你家有鸡,我家有鸭,有鸡的今天想尝尝鸭子,或者家里有牲畜却缺钱用,都会做一点这种小小的交易。 但黄保平不一样, 黄保平人脉广,嘴皮子又利索, 经他手卖出的东西,往往能卖到更高的价钱。 就比如金玲年前那两茬野蘑菇, 如果是自己拿到市面上去卖, 不一定能卖到六毛五的价格,但因为黄保平认识的那个人急着要吃,又不差钱, 所以所以才能把价格抬上去。 黄保平就是这点好,他认识的不仅是十里八乡的穷出个鸟村民,连市里那些机关的人,还有厂里的工人都是他的客户源。 而且他对乡亲们从来不捧高踩低,能帮助都是尽全力帮助,为人非常仗义豪爽。 有时候往往帮人卖了东西,见人家里有个急事什么的,都不会收提成。 所以乡亲们虽然私下里知道他是个搞投机的,却都心照不宣把这事隐瞒了下去。 这天黄保平又来卖米,顺带着把金玲那包蘑菇也带了过来。 蘑菇一打开就被主顾买走了,几分钟的时间又赚十几块钱。 和他认识的一个兄弟见他从年前开始就靠这个赚了不少钱,便问他:「你哪里找到这么多蘑菇?」 那兄弟是自己人,黄保平便也不隐瞒:「眼红了吧?我跟你说,我们村有个蘑菇娘娘,大冬天的都能在山里捡到野蘑菇,拿了个没用的菇种居然能种出几十斤平菇!」 那兄弟又问他:「还有这种事?那蘑菇娘娘是谁?」 黄保平卖了蘑菇,心里正得意,便有些失了分寸,凑在那兄弟耳边,把金玲的名字报了出来。 等他重新转过头来来,就看到一个人站在了他的面前。 那是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面露菜色,身上的衣服也灰扑扑的。 不过此时这女孩儿却笑得让人毛骨悚然。 「这不是黄伯伯吗?我大姐这是要接你的班了?」 黄保平认识这女孩。 听北沟村刘建国那家的这女儿刘慕梅,书也不读,从家里偷钱来市里和刘福来父子住在一起。 这明显就是准备长大后倒贴给刘平做媳妇儿啊!有这么傻的闺女吗! 第82页 黄保平看刘慕梅和金玲是姐妹,又见女孩儿原本那白嫩的脸盘子都瘦得尖了,以前那阳光,活泼,干净的气质也没了,便有点心疼起来。 明显是在刘福来家里过得不好啊!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事! 这女娃这么小,就主动倒贴人家在人家,人家还不拿她当回事! 而且听说刘慕梅会这样,多多少少是因为前面烧坏了脑子,虽然她妈徐桂枝说孩子脑子没问题,但这怎么看怎么不像没问题呀! 黄保平越想越觉得刘慕梅可怜,便嘱咐她赶紧回去,家里爹妈再穷再不好,也会给她东西吃,也会给衣服穿,不会让她变得今天这样像个乞丐。 谁想刘慕梅居然暴跳如雷,把他给骂了一顿。 她骂得极其难听,甚至诅咒他唯一的儿子去死!还说他挣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后面还不是得了癌病,痛得天天在床上打滚,死之前瘦成了骨架子! 黄保平一番真心被狗咬,便也按耐不住,回骂了她几句。 谁想刘慕梅又露出个让人瘆得慌的笑来。 她说她刚刚听到了,还说要去揭发他,甚至还要回村把刘金玲一起给揭发了。 于是这会儿黄保平坐在王红家,白糖水都不喝了,不住地嘆气,时不时用手捶一下桌子,把桌上的糖水碗都捶得跳了起来。 「都怪我这张嘴!干我这种事的能这么瞎咧咧吗?现在把你们家也连累了!」 一旦真的被揭发他这几年做的事,肯定要被拔出萝蔔带出泥,到时候投.机倒把罪基本是跑不了的。 如果只是在公社被批.斗,也就算好的了。 但是这些年他赚了那么多钱,恐怕不只是斗斗就能了的。 年前有个人就只是卖了一包老鼠药,赚了不到两毛钱,都被抓去批斗了好几天,回来的时候脑子都不清楚了。 而他这几年赚的可不止几百块钱,到时候家里的钱肯定是要上交,牢肯定也是要坐的。 王红听他这么说,更是紧张得眼泪都出来了。 她问黄保平:「你不是认识很多人吗?就不能找人把这件事解决一下? 」 黄保平摇了摇头:「谁还敢掺和进这事里来?而且我拜了山头,要是被上面的大哥知道我捅出这么大个娄子,恐怕要把我打死!这事不能再宣扬了,得赶紧把苗头掐下去。」 王红赶紧拿出手帕来。 再不擦擦,她的脸都要哭花了。 小老百姓什么都不怕,见公安! 她边哭边骂。 「这该死的刘慕梅就不是个好东西!从小在她妈那挑拨离间,惹得她妈见天儿欺负金玲。现在好了,都跑到市里面去了,还作妖。」 最后她又「嗷」了一嗓子:「这小鬼儿怎么就这么难缠啊?」 正骂骂咧咧哭着,她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问黄保平:「要不给点钱封她的口吧?」 黄保平一听这个,牙齿咬得「嘎啦」响。 「给钱给那死丫头了!她把钱收了,照样到处跟人家说要揭发我和金玲!」 两个大人对上一眼,也都恨得牙痒痒。 偏偏这时候支书过来问王红,金玲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红知道这事不能再拖了。 再让刘慕梅在那里胡说八道,恐怕能把村里其他人也煽动得一起去揭发,到时候这牢恐怕是要坐定了。 正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忽然,金玲带着刘爱文走了进来。 王红赶紧上前去抓她的手。 「金玲啊,你上哪去了呀?你怎么一点不担心啊,这可是要坐牢的呀!」 如果说金玲是个小孩儿不用坐牢,那跑不了,就是她这个当二婶得坐牢了,毕竟金玲户口已经在她家名下了。 王红怕坐牢,是真怕,怕得要死。 但她更怕的是自己坐牢之后,两个孩子就没有大人护着了。 尤其是孩子还背上一个坐过牢的妈,名声就坏了,到时候不定被人欺负成什么样呢! 她焦急万分,谁知金玲却仍是笑吟吟,和平时一个样。 她把一捧平菇放在桌上,不疾不徐地说:「婶,不用担心,她不敢。」 王红一听,更是焦躁:「哎呦,我的好丫头,她有什么不敢的呀!她都敢拿刀子扎你了,还她不敢!」 金玲却拍了拍她的背:「婶,不用担心,他要真敢去揭发,早就去了,还用得着这么虚张声势?我打包票,从明天开始,她就不敢再吱一点声了。」 王红将信将疑,还在和黄保平绞尽脑汁想办法。 而这边,市里东城区的一套极为破烂的筒子楼里。 刘慕梅还在楼道给刘福来父子做饭呢,就被刚逻街接回来的刘福来扯着手臂拉到了房间。 不到十平米大小的房间,门都变形了,关都关不拢,留下一条手指宽的小缝。 有了这条小缝,里面那甩耳光的声音和女孩儿的尖叫声就顺着传了出来,把楼道里其他住着的兄弟都给笑乐了。 他们被老大统一租住到这栋筒子楼,多少年都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谁见过这样的事啊! 才十来岁的漂亮女娃子,居然主动跑到人家男.qへq.娃家里,这不是丢人现眼吗? 这就算了,人为刘福来和刘平洗衣做饭,这对父子动不动就打她?你说这女娃图什么呀? 第83页 而此时,在房间里,刘福来扇了刘慕梅一个巴掌后,气唿唿把自己那肥壮的身躯陷入缺腿沙发里。 而刘慕梅就捂着脸歪在地上哭,时不时偷偷用阴毒的眼神剜他一眼。 刘福来平了下心头的怒气,又指着她骂了起来。 「你是榆木脑袋呀!黄保平是什么人?他跟老子都是一个大哥手下罩着的!你要把它捅出去,不就等于把我、把我大哥、把我们这一帮兄弟全给出卖了吗?!我看你是想死!」 说着又气得面色发红,起身走到刘慕梅面前,想踹她一脚。 但儿子的叮嘱又响在他耳边。 他只能按耐住怒气收回了脚,重新坐回那破沙发上。 「你要是在这待得不开心,就滚回北沟村去!我是看你好歹是熟人,你平子哥又护着你,才同意收留你。你一来,我们爷俩都要打地铺了!我们在你身上花了多少钱啊,你还敢这么坑老子!」 第44章 寄人篱下的女配 狭小又破烂的房间里, 刘慕梅在隐藏怒气。 她真想不通为什么。 为什么明明上辈子一切都那么顺利,这辈子却变得这么艰难? 她在村里待得不好,下定决心来找刘平, 却傻眼了。 原来刘平小时候在市里过得也不怎么好。 记得前世,虽然大人都很嫌弃刘平他爹是个二流子, 但他们这些小孩还是蛮羡慕的。 大家都想在城市里生活, 多风光! 但前世刘平喜欢的是刘金玲, 后来这俩人还结婚了。 而那时的她,一门心思留恋肖云岭那个死瘸子,也不知道刘平后来会成为首富, 所以根本就没注意到刘平。 况且刘平那时候也只是偶尔回一趟村,再加上又是老混混的儿子,所以她一点都不待见这个人。 这世,她想开了。 近水楼台先得月,不如先早早的把刘平给攻下来,可以提前预约富太太的位置。 以后刘平娶了她,她自然会把这个位置守得牢牢的,不会给某小贱人一点机会。 然而现在,刘慕梅有些后悔了。 自己是来市里吃香喝辣的呀, 为什么要过得比农村还苦?! 供销社就在不远处,却没钱买里面的东西。 那些机关职员和工人们都那么有钱, 买起东西来眼睛都不眨一下,她却只能在伏明街偷些烂叶子什么的回家做饭。 她忽然有些想念乡下了。 虽然那里很穷, 但只要爹妈有一口饭吃, 绝对不会饿着她,更不会像刘福来这样,动不动就扇她巴掌。 前几天他爹妈来找他, 刚好在街上碰到。 她妈一把鼻涕一把泪让她回去,说事情已经过去了,吴老师也说不追究了,公安不会再来抓她了。 但她却掉头跑了。 想到这里,刘慕梅身体一僵。 回去? 怎么能回去呢? 感情是要从小培养的,现在回去爹妈肯定不会再让她出来,到时候和刘平的感情就断了。 等刘平哥当了首富,又有可能被刘金玲给勾走,那她就做不成富太太了。 这两天虽见那些倒爷财源滚进,但她却一点也不羡慕。 那能叫钱吗? 和前世刘平挣得只能算是九牛一毛而已。 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也去干那些事。 抱大腿不香吗? 什么都不用做只靠着丈夫的就能过上前世一样风光潇洒的生活,谁还愿意辛辛苦苦的去劳作啊! 她又不傻! 刘慕梅爬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 她把视线死死的盯在刘福来身上,不断提醒自己,这个人会帮助刘平成为首富! 对,只要有这个人,刘平就一定会成为首富! 绝对不会再改变! 面对着这个兇悍的前世公公,刘慕梅的感情非常复杂。 如果没有公公带着刘平在市里打拼的这一段,刘平就不可能像前世那样胆大妄为、出手果断。 俗话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如果刘平是那种老老实实又懦弱的性格,也不可能抓住机遇,成为一位首富。 那种人前世她见得太多了。 那些乖乖仔乖乖女,一辈子不敢踏出农村一步,死都死在田地里,只能眼睁睁看着原先那些所谓的二流子发家致富、吃香喝辣。 所以没有公公这个二流子,就没有刘平这个首富! 况且。如果没有公公的这番打拼史,刘平更不可能认识这么多在市里混过的大人物。 别看现在这栋楼里住着的这些人都混帐,但到了80年代中后期,他们中有很多会成为第一批富的那些人! 没有这些人,以后刘平做起服装生意来就不会那么顺利。 因为没有人脉,哪怕你再有经商的头脑也只能把生意做到一定的高度,绝对不可能成为华东首富。 这时的刘慕梅坚定地认为刘平的成功完全是他和他爹自己达成的。 她完全没有想过,也拒绝去想,前世的刘金玲作为刘平的糟糠妻,在里面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所以直到现在,刘慕梅对刘平父子都是崇拜的。 虽然前世刘平花天酒地,但她骨子里还是依赖刘平。 她觉得只有紧紧地抱住刘平的大腿,忍过去这段童年岁月,自己才能恢復前世那样快活日子。 第84页 所以现在,刘福来打她骂她,她虽窝火,却没有还嘴。 表面上她是一个小孩儿,但其实她已经是成年人了。 成年人就应该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要紧紧抓住目标,要抱住贵人的大腿,为此受一点点屈辱也没有关系。 于是刘慕梅站了起来。 她抹了抹眼角的泪水,对着刘福来笑了一下:「伯伯,我不会揭发黄保平的,我就是说着好玩。」 其实她哪里会不懂。 自家公公都是做那见不得人的事的,她怎么还敢去举报另一个做这种事的人? 都是在同一条街上,也就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一个被端了,那不就是等着一锅被端嘛! 但她确实不知道黄保平和刘福来拜的是同一个山头。 那天她偷偷回村,把自己要揭发检举的事告诉了大弟。 她想好了,北沟村那一片,那么多人知道黄保平是个投机的,却没有举报,这是为什么? 她不相信是因为是邻里之间的情谊。 情谊算个什么东西,在利益面前根本不值得一提! 也许就有人讨厌黄保平,想要举报他呢! 只不过这年头大家都胆小,都不想做这个出头的。 但只要牵起了头,那些和黄保平有过节的人,可不都聚到一起去了吗!到时候谁还会不敢举? 所以她就让大弟把她要举报黄保平的消息传了出去。 她是想着,大家都知道她在市里,一举报那就是一个准。 让弟弟散播出去,那些想举报又不敢举报的人看到有带头的了,可以和她一起举报,这样事儿闹大了,刘金玲也跑不了。 但她忘记了重要的一环,那就是当天黑市里,肯定会有人把他说的话告诉刘福来。 而刘福来知道了,可不就要打她! 刘慕梅自认倒霉,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却涌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那天能听到她和黄保平说话的,只有黄保平身边的那个人。 而那个人她没见过,明显不是刘福来这边的兄弟。 这个人听说她要举报,当时就跑回乡下了。 所以应该不是他跟刘福来说的。 那会是谁? 忽然,刘慕梅站住了。 本来她都已经走到门口准备继续煮菜了,却又折了回来。 她问刘福来:「伯伯,平子哥今天不是不上课吗?他去哪里了?」 刘福来不耐烦道:「我怎么知道!你一天到晚跟着他,还问我?」 刘慕梅心里那不好的预感更强烈了。 然而这年头也没有手机,刘平又是个满地乱跑的,所以她知道自己找不到刘平。 她沉思了一下,觉得自己多虑了,摸了摸仍火辣辣疼痛的脸,去外面把那炒到一半的西红柿鸡蛋炒完。 不能真的去举报黄保平,所以就这么被刘金玲躲过了一劫。 但是没关系,刘金玲卖蘑菇是事实。 王红不会种蘑菇,刘金玲和刘爱文更不可能懂种蘑菇,所以他们的蘑菇是哪里来的? 肯定就是偷队上的呗! 就算不是偷的,是刘金玲那个怪物自己种的,但这年头根本不让私底下种东西。 那是向资本主义靠拢,要挨斗的! 就连自留地多了一分也不行,你刘金玲偷偷种蘑菇,你不是和国家对着干嘛! 刘慕梅想到这里,方才被打、被骂的气已经全消了。 她决定按刘福来说的,干脆回村一趟。 她倒想看看,自己到底能不能把刘金玲这个怪物给搬倒! 她不知道,在她出去以后,刘福来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这样打都不走? 天底下竟有这样的好事! 刘建国家里清清白白的漂亮女娃,全家人手心里的宝,莫名其妙就跑到他家里来,还管洗衣做饭! 要说是想和他儿子谈对象吧?可他儿子才读初中,这小女娃儿就更不用说了,过了年也才十一岁! 这谈的什么对象? 拿什么谈? 可要不是,刘慕梅怎么那么黏自己儿子? 刘福来这种人,一向是得了便宜就卖乖的。 他听着外面炒菜的动静,忽然轻蔑地笑了一下。 徐桂枝啊,你不是看不起老子吗? 你女儿还不是巴巴地往我家跑? 贱不贱吶! 就在刘福来一肚子坏水儿的时候,忽然听到儿子那清亮的声音:「哇,梅梅今天烧西红柿蛋啊!你可真是越来越能干了!」 刘福来勐地站了起来。 都说老子是儿子的天,但在他刘福来眼里,儿子就是他的天。 他刘福来是个什么大怂人? 又矮又胖皮肤还黑,走到外面去,大姑娘看了一眼,都要吓哭来。 可这不妨碍他有个光鲜儒雅的儿子啊! 平儿像他死去的妈,长得好看! 那面皮就跟冬天的雪似的,那嘴巴比画报上的美人儿还要红嫩。 而且儿子虽然也跟着他混黑市,也知道大人间的那些腌臜事儿,却不喜欢和他们混在一起。 儿子读书虽然不是顶尖的,却谈吐文雅、喜欢看书,还会背诗呢! 外国人的诗! 刘福来推开门走了出去。 他看到儿子刘平像一樽清透的玉雕站在那里。 第85页 楼道里油烟厚重,儿子却一身白衬衣,显得那样干净。 但凡是见过刘平的城里人都不会想到他是从乡下过来的,还以为是哪个干部家的孩子呢! 刘福来心情激动地朝儿子招了招手:「过来,爸给你泡了点糖水,你上哪儿去玩了?」 刘平在刘木梅的辫子上轻轻拉了一下,凑到她耳边说了什么,随后才走了过来。 「爸,你猜我见到谁了?金玲妹妹!小金玲真是越来越水灵了!」 第45章 男主是个渣 金玲听说刘慕梅又要作妖, 不禁为这么懂事的女配鼓起了掌。 她本来是想着,如果刘慕梅就这样放弃了,我生活该会少多少乐趣啊! 种蘑菇是个体力活也是个脑力活, 金玲白天逃课看书、看文献,晚上去种蘑菇, 两点一线的生活是有些枯燥了。 她正等着某些人上赶着来给她做调味料呢! 刚好那天, 镇文化馆的王进宝馆长推荐她去市文化馆找资料。 那些比较古早又好找的资料金玲都已经看过了, 她想看最前沿的进展,但镇文化馆没有。 刚好市文化馆馆长也是陈玉淑他爸以前的好友,所以金玲便去了。 这一次刘爱文因为有陈玉淑的教导, 所以功课突飞勐进。 于是他便有些飘了,硬要跟他姐一起上市里,还吃国营饭店! 金玲想着,自己拖着个漂亮弱女娃的身子一个人去市里确实是有些危险。 这年头民风大多都是清朗的,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保不齐路上碰见什么样的人呢! 有刘爱文在,就好多了。 刘爱文现在在往一个好学生的方向发展,但每天念完书,也还是拿着棍子「练武」, 一天到晚翻墙摘瓦的,真当自己是个飞檐走壁的大侠了。 于是姐俩这就上了路, 为了省点钱还蹭了一趟队上的运粮车。 他们很快的找到了馆长家。 市文化馆这两天不开门,馆长便提前把书给她借了出来, 交到她手上。 还硬要留他们在家吃饭。 金玲自然是不会在他家吃饭的。 两人推拉了一段时间, 好不容易馆长没再坚持。 金谢过馆长。 她带着弟弟才刚出馆长家门,就被弟弟拉着往附近的国营饭店跑。 金玲也不阻止。 这小孩儿这两天进步神速,她确实想犒劳一下他。 刚好这些天卖蘑菇卖了几十块钱, 来的时候也带足了粮票,正好去体验一下国营饭店的水平。 谁想刚走过街,就碰上了刘平。 金玲拧起了眉头。 她前世混娱乐圈的。表面上是个来者不拒的渣女,其实在感情方面非常的慎重,最讨厌像刘平这种一发达就把糟糠之妻踹掉的色.鬼。 更绝的是,前世刘平踹开发妻,取了刘慕梅后还在外面包.养了很多女孩,大多是女大学生。 这人肚子里没有几点墨水,却非常喜欢附庸风雅,所以喜欢用钱勾引那些过得穷苦的大学生,而且男女不忌。 这会儿刘平已经看到她们,并朝她们跑了过来。 阳光下这个人白白净净,看上去可真像个梦中情人! 不知道他本性的人,可能就对他一见钟情了。 然而果然万物都是有迹可循的。 刘平一过来就盯着精灵的胸前看,还想伸手摸她的脑袋。 被金玲躲了过去之后就对金玲说:「真高兴见到你们,金玲,我给你咏一首诗吧!」 说完便倾身过来凑到金玲的耳边。 「shall i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我本想将你比作夏天,但你比夏天更美丽温婉。 金玲觉得,如果莎翁知道自己这首诗被一个渣男多次用来俘虏并玷污那么多纯真女孩,恐怕会被气得从棺材板里跳出来。 她没有理刘平,继续和弟弟往前走。 然而刘平却十分社交牛逼症地跟了过来。 国营饭店就在街对面,是栋红砖做的小楼,门面的顶儿尖尖的有点像教堂,却又比教堂古朴。 走过去一看,顶端一颗红星,下面是暗红牌匾,写了「国营饭店」四个大字。 下面是玻璃门,左边用大红漆写了「自力更生」,右边是「艰苦奋斗」。 这栋小楼如果放在后世并不算什么,但现在却显得那样干净又气派,一看就很贵,让金玲有了一种「老娘终于找到地方败家了」的感觉。 金玲带着弟弟推门进去。 里面桌椅整齐,已经有两三桌人在吃饭了。 姐俩并一个不要脸的拖油瓶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刘爱文似乎是被这里的气场给镇住了,来的时候还猴子一样活蹦乱跳的,现在坐在凳子上缩着肩膀低着头,不敢到处看。 金玲见他这样,倒是有些不是滋味了。 身为她的弟弟,怎么可以自卑? 这时刘平倒是也发现了刘爱文的侷促,很是夸张地大声安慰刘爱文:「没事,哥请你们吃!」 这时一个服务员,拿笔头指着刘平说:「今天有红烧肉,一份八毛钱并一两肉票,炒鸡丝,一份六毛五……」 刘平身子坐得直直的:「我要这里最贵的!」 服务员李莲香朝他一笑:「可以,最贵的,海参,一份三元两毛钱!我这就给你们上三份!」 第86页 刘平冷汗却下来了,赶紧起身,朝金玲道:「金玲你们自己吃,哥哥有点事先走了,过两天去乡下看你。」 说完就走了。 开玩笑,那母老虎李莲香是认识他的,知道他吃不起故意为难他呢,再不走,就要挨打了! 至于金玲姐弟?他们是小孩子,应该不会挨打的。 虽然他自己也不确定。 刘平走了,剩下金玲和刘爱文。 李莲香先是拿细长的眼打量了这俩人一眼,随后抱胸,把脚往桌子腿上一磕。 「哎,我说两个小屁娃,这里可不是你们玩儿的地方!」 金玲眼尾微微一挑。 但她迅速的收起了眉间的锋锐,朝那服务员绽开一个甜甜的笑容:「姐姐,我们是来吃饭的。」 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但凡善良些的人,看到孩子这样对你笑,都会软了语气。 李莲香却把手往桌上一拍:「哼!吃饭?你们拿什么吃饭?」 说着一双眼睛又分外灵活地把金玲和刘爱文上下打量了一通。 金玲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又看了看对面的弟弟,笑了。 前面柳音梦在的时候,见天儿的给她做衣裳,把她打扮得比城里的小孩儿还要时髦漂亮。 现在柳音梦走了,她那些衣服也都旧了,所以现在看上去就有些寒碜。 刘爱文就更是了,衣服上还打着补丁。 再加上这猴子一天到晚往外面跑,皮肤被晒得黑黝黝的。 这是在看不起他们了? 但也有可能是见他们是孩子,以为他们没钱。 金玲觉得可以理解,她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于是她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张大团结和几张饭票,很是乖巧地给那服务员看:「姐姐,我们有钱,不是来吃白食的。」 谁知李莲香的脸却更黑了。只是眼神在那钱上面扫了一下。 她推搡着金玲:「让我们滚出去你们就给我滚出去!有钱?偷来的吧!这里不欢迎你们这些泥腿子、小穷瘪!快走!别把我们的桌椅弄脏了!」 李莲香嗓门很大,动作也很粗暴。 要不是刘爱文挡在金玲面前,金玲那瘦小的身子可能都要被搡得飞起来。 她这一撒泼,甚至把刘爱文给骂哭了。 只见刘爱文左手臂伸开将金玲护在身后,右手却不停地抹眼泪。 「你别碰我姐!我们走就是了!」 偏偏这时候在店里吃饭的人也都朝他们看来。 刘爱文那小脑袋瓜都要低到裤.裆下去,抽泣的声音也越来越大了。 金玲冷笑,好傢伙,原来这小子是个窝里横啊! 她虽然在笑,心里却有些涩。 这年头的农村孩子多是自卑的,藏都藏不住。 能不自卑嘛! 如果你父母是城里人,在市里有一份工作,哪怕是最低级的工作,那么他们每个月就都能拿到20~50块钱工资,年收入在240到600块钱。 如果是机关干部或者是工厂领导,那就更多了。 但如果你父母是普通的农民全民辛辛苦苦无休干活,挣的也不够餬口的。 金玲以前查过,这个年代,发达地方的农村人均月收入不到10块钱。 甚至有一些城市,60%的农业生产队年收入只有60块钱左右。 你要比?你拿什么跟城里人比? 然而,金玲的字典里却是没有「自卑」这两个字的。 她把手帕甩在弟弟手里,推着弟弟重新在桌边坐下,说:「把眼泪鼻涕给我擦干净。」 自己却在桌边坐下,朝那服务员露出一个惨兮兮的笑容:「姐姐,你过来一下,我们商量点事好吗?」 她把「商量」两个字咬得很重,面上也不再是一片纯真。 服务员李莲香一看,有门道啊! 其实她嘴上说有钱了不起,心里对金玲手上那张大团结可眼馋了。 谁会嫌钱多呀! 她本来是真的讨厌这些脏兮兮的农村人到这里来吃饭。 像她这样的国营饭店服务员,哪能去伺候一帮农民啊!他们也配! 不过她现在改变主意了。 看这小姑娘倒像是灵光的,可能是偷了家里的钱出来吃饭。 也许她能从这俩孩子身上诈上个一两块钱呢! 小孩子馋,要吃到的东西,就会拼命想吃到,又不懂挣钱难,应该会上钩。 于是她果真凑了过去,悄声说:「别的就不说了,反正你想想吃饭,就得另给我三块钱。」 果然小姑娘一点都不介意,小声说:「那怎么办?我的钱是整的,找不开。」 李莲香便乐了,说:「这你不用管,我来弄。」 本来到这里应该结束了。 王莲香拿了钱正准备走,却被女孩拉了回去。 李莲香皱了皱眉,凑过去听女孩要说什么。 她本来以为自己听到的会是女孩反悔,谁知女孩却甜甜地对她说了声「谢谢」。 李莲香顿时就得意起来。 这年头她们国营饭店多吃香啊,你来吃可以,想吃得舒心,吃到自己想吃的菜,还得提前跟她们这些工作人员打招唿。 不打招唿就想吃好喝好?没门! 现在李莲香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那掌握生杀大权的皇帝,威风! 然而还没等她得意够,忽然饭店里响起一声清脆的啼哭。 第87页 与此同时,李莲香听到自己身后传来脚步声。 这这脚步声的频率有些熟悉,然而她已经来不及去看了。 她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原来绵羊一样乖巧无辜的女娃,突然缩着肩膀抽泣了起来。 那大颗大颗的泪珠从她那张漂亮的小脸上滑落,好像雨水似的,连眼尾红痣也越发红了。 小姑娘声音娇柔,音量却不小。 「姐姐,我只是来吃个饭而已,饭菜多少钱我给就是了,我为什么还要再给三块钱给你啊?我又不认识你!」 晴天霹雳。 惊恐万分。 李莲香瞪大了双眼。 她气得眉头也竖了起来,伸手去拉金玲:「你说什么!你居然敢说!」 是啊,以前找她帮忙的人,从来都不敢多说一句话的。 稍微讲理的大人都知道你找人帮忙,你就不能在背后捅刀子。 但金玲是谁啊,金玲是个小孩啊!童言无忌嘴里憋不住事的呀! 况且金玲是正常吃饭,又不欠服务员人情。 这种事不捅出来就没事,一捅出来,事儿就大了。 国营饭店的服务员们本来就嚣张,不把顾客放在眼里。 就算是在座的那几桌,也受够了李莲香的冷眼。 花钱吃饭还要看服务员的脸色,钱也花了却带了一肚子气回去,谁心里会好过? 于是大家都起闹,说:「苏经理,你的手下可就厉害了,开始搞收受贿.赂那一套了!」 李莲香到这时才忽然想起来那脚步声是怎么回事。 她转过头,赫然看到饭店经理苏强正拧着眉头看着她。 第46章 我知道你要挨打,嘻嘻 以前做亏心事被顶头上司抓到了, 李莲香是不会在意的。 可今天她却有些慌了。 以前她也就是端菜的时候拈几块尝尝、脾气上来了给顾客甩甩脸子又或者去厨房顺点食材回家这类小事。 可今天呢?居然扯到受.贿上去了! 这可不是你借工作便利,刮点国家的油水而已的小事呀! 李莲香吞了口唾沫,朝苏强撒娇道:「苏哥, 你别听他们胡说!这小丫头片子鬼死了,一点教养都没有, 嘴里尽胡咧咧, 有人生没人养!」 那苏强顾及李莲香是下属, 平时大家都在一个地方工作,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也不好伸手打脸。 他便虎着脸对金玲道:「小姑娘你是不是听错了?饭可以乱吃, 话可不能乱讲啊!」 金玲心里冷笑,原来是一条船上的贼呀,那就得一起坑了。 她哭得眼睛红红:「我妈教育过我,到哪里都不能说谎。这个姐姐不但平白要我给她三块钱,还对大家说谎,她才是有娘生,没娘养呢!」 金玲哭的可怜,却说得坚定。 再加上李莲香干把人都得罪光了,她干的这档子事在这附近也算是公开的秘密了, 所以大家都信金玲的。 而且还觉得金玲可爱,小孩子就是纯真无瑕, 不像大人顾及这里,顾及那里, 愣是吃了瘪还不敢把人怎么样。 刚好这会儿又是饭点, 外面一波一波的人都进来吃饭。 这片儿能吃得起国营饭店的基本都是公职人员和厂里的工人。 他们经常来,自然也是吃过李莲香的亏的。 知道了缘由之后,他们便趁乱发泄心中的不满。 一时间整个饭店变得闹哄哄的。 有人大声问:「苏经理, 你包庇下属也该看是什么事!年前我亲戚来,我求李莲香在你们饭店留一桌饭菜招待亲戚。钱也给啦,礼也送了,你们倒好,给我整了一盘不新鲜的鱼,害我家舅子那小孩儿当天晚上就窜了一夜的稀!」 有人狐疑道:「不是吧?国营饭店也干这种事?」 那人便一捶桌子:「我也是这么想,可当时吃的时候,我就感觉出来那鱼不新鲜,但你找人家办事,提前预约到了位置,难道你还能跟人家抱怨,说他的菜不好吗?」 众人听得嵴背发凉。 代入一下自己,你为了在亲戚面前风光一下,又因为看得起李莲香,才会找她帮忙。 她不但收了你的钱,还害得你在亲戚面前丢了脸,这搁谁头上不窝火呀! 但窝火你也得憋着,因为人家是国营饭店的工作人员,吃香得很,以后你少不得还得找她帮忙。 事情到了这里,越来越多的人都把矛头对准了李莲香。 李莲香可以说是这个饭店最凶的服务员了,眼睛长在头顶,看人都是拿鼻孔看的! 吃个饭,饭没吃饱,气倒是生饱了。 苏强见状,也不敢再护着李莲香,便给她使眼色,让她赶紧说几句软话,然后进后厨躲躲。 谁知李莲香偏不,一边和那些人对骂起来,一边还要打金玲。 眼看姐姐就要挨打,刘爱文也顾不得上丧了,把姐姐避在身后。 李莲香一看刘爱文那黑黝黝的皮肤,就觉得眼睛受到了荼毒。 她本来想打金玲的手,刘爱文突然上前,她的手便打在了刘爱文的肩头。 李莲香顿觉噁心,张口就骂:「滚开,你这个泥腿子生的丑八怪,你也敢出来见人!就不怕把人家给噁心死吗!」 饭店里的人都惊呆了,他们怎么也想不到李莲香居然能横到这个程度。 但这一时半会儿的,他们也想不出怎么对付这个女人,只能愤愤地骂着「太兇了」、「母老虎」、「连孩子都狠得下心」之类的。 第88页 然而就算是这样骂,他们还是觉得憋屈。 骂一下又不会少块肉!李莲香还不是照样横! 就在这时,忽听女孩儿的抽泣声。 只见人群中,金玲从后面搂住弟弟往自己身边带了一带,又用手帕帮弟弟擦了擦脸。 做完这些,她抬起了头一双凤眼。 那漂亮眼尾上扬,眼角微红,眸子里满是眼泪。 竟是被气哭了! 然而她却又眨了眨眼让这眼泪落下来,随后又用手背擦了擦眼睛。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女孩儿脱去了身上的柔弱可怜,露出了一种动人心弦的坚强来。 她像一个台上发言的号召者,浑身上下都洋溢着对正义的信仰。 「姐姐,我们是你嘴里泥腿子的孩子,我们是农民!我们每天和泥土打交道,我们看上去穷困潦倒不光鲜,但我们也是靠自己的双手吃的饭!」 「连伟大的主席都说了,贫农是成就革命大业的元勛,农民的力量就是革命的主要力量。主席尚且对我们农民爱护有加,你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态这样看不起我们?还是说,你比主席更英明?」 豁! 饭店里顿时沸腾起来。 苏强嵴背发凉,从头到脚冷汗涔涔。 面前站着的明明是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儿,他却像看到了一挺机关.枪。 太可怕了! 这都扯到政治上了! 你比主席高明?你是要引起公愤啊! 不光是苏强,连一向不管不顾的李莲香也有些害怕了。 她忙解释道:「我又没说!」 「你没说?你还要怎么说?你不就是这个意思嘛!」 一位看热闹的阿姨冷笑道。 「是啊」,又有人接话,「不就当个饭店的服务员吗?看把她给牛的!我敢说,不用往上数三代,就往上数个一代,她家也是泥腿子!」 大家便又哄堂大笑起来。 有人说:「还是那小女孩儿懂道理,李莲香就是个坏心眼的,拿着鸡毛当令箭,还搞起逼人行.贿那一套了,咱们去举报她!」 一时便有几个人附和。 李莲香见他们都拿着机关工作人员所用的手提包,甚至有几个还是以前得罪过的,知道他们是来真的,吓得腿都软了。 原本她是千万个不愿意,现在却舔着脸对金玲媚笑:「小姑娘,这都是误会。是姐不会说话,你原谅姐好吗?」 金眼眼尾还是红红的,只顾着拿手背去擦眼睛,才不理她。 周围的人见这么漂亮又懂事的小女孩儿被逼成这样,更是义愤填膺,嚷嚷着说要举报。 苏强一看不对劲,忙问刘爱文他们想吃什么。 刘爱文正心疼姐姐,想起姐姐喜欢吃蘑菇,便说了声「蘑菇」。 饭店今天并没有这道菜,苏强便叫后厨做了一道炖鸡汤上来。 这鸡是李莲香早上让大厨去供货处帮她带回来的,她自己掏的腰包,花了五块钱呢!正宗的土鸡!准备晚上回家炖汤吃的! 李莲香知道那是自己的鸡,却也不敢再吭一声,不但不敢再吭一声,还得哄着金玲姐弟坐下来吃饭。 饭店里的人见事已至此,也不好再起闹,这件事便这么消停下去了。 金玲带着弟弟吃饱喝足走的时候,把十块钱和饭票拍在了前台。 前台却不敢收,说经理已经打了招唿,这顿算是李莲香和经理一起请他们吃的。 除了不要钱,饭店里还给了一袋饺子让他们带回去。 金玲便也不推辞,带着弟弟出了饭店门。 而饭店里还在议论着刚才发生的事,有人在说「苏经理不会偷偷带人去打这俩姐弟吧?」,也有声音不断说着「还是要举报」。 金玲心说有得他们受,谁知出饭店门口不到几十米,又碰到了刘平。 刘平问他们吃饱了没有,没吃饱可以再到他家去吃一点,一双眼睛却直勾勾盯着他们的包子。 金玲佛了。 就算以前在娱乐圈那种个性人物聚集地,她也不是天天能碰到这种奇葩的。 不过她也没有表现出厌恶,而是眸光一转问刘平:「平.qへq.子哥,你知道那件事吗?」 拿在刘爱文手里饺子照样没开封。 刘平的好奇心顿时就被她吊了起来,问:「什么事?」 金玲便把刘慕梅在村里放话说要举报黄保平的事说了。 刘平这人虽然不怎么地,但是在事业上的敏感度还是有的。 他知道自己爹和黄保平拜的是同一个山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刚好这带的兄弟他都熟悉,他在路上碰见了一个一脸横肉的男人,便把这事跟那男人说了。 男人面色阴沉点了点头,快速走了。 刘平这才松了口气似的,转过头来看金玲,甚至还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髮:「小金玲,怎么偏偏是你姐姐到我家来住呢?哥哥更希望你多来我家玩,我会背好多首诗给你听的。」 金玲前世表白听到耳朵起茧,她以为自己已经百毒不侵,却还是被这话油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好在没过多久就到了车站。 刘平也不好再待了,便叮嘱他们要注意安全,自己走了。 金玲却趁着车没来,又拉着刘爱文在附近的供销社买了几匹布,打算给刘爱文和自己做几身衣裳。 第89页 不幸的人用未来治癒童年,她不希望自己的弟弟因为这件事蒙上心理阴影,从而越发自卑下去。 既然已经是她的家人了,别人有的,她弟弟自然也得有! 而且做她的弟弟怎么可以妄自菲薄,拖她后腿呢? 现在,姐俩坐在回乡的公共汽车上。 刘爱文一路都在看他姐姐。 金玲却眯起了眼睛打盹。 她知道,不过多久,刘慕梅就要挨打了。 书里刘平的爹刘福来是个兇悍的男人。 只要触及到自己的利益,甭管男人、女人、老人还是小孩,他都下得去手。 其实刘慕梅註定是要挨这场打的。 刘慕梅虽然蠢,但也不至于蠢到拎不清,肯定是知道,既然自己未来的公公也是也是在伏明街干的,就不好再举报伏明街的同行的。 所以刘慕梅不敢真的举报。 她在等村里人举报,这样,整件事就和她没关系了。 而且如果是村里人举报的,黄保平大概率是在村里被抓,不太可能供出其他人,所以也不应该会连累到刘福来。 刘慕梅原先肯定是有这一层算计的,但她千算万算没有算到刘福来和黄保平拜的是同一个山头。 黄保平被抓,势必供出上头的大哥,到时候刘福来一样跑不了。 所以即使今天金玲没有碰到刘平,哪怕是她在街上和弟弟聊天聊起这件事,周边自然有人把话传到刘福来耳朵里。 这年头吃饭不容易,每个山头都在牢牢的护着自己的食,情报网什么的都槓槓的。 不过碰到刘平就更好了,话通过他传回去就可信多了。 金玲敢笃定,刘福来听到这个消息后,见到刘慕梅,什么话都不会说,只会一巴掌怼上去。 而刘慕梅很快也会知道她和刘平见面了的事。 可怜的女配,现在一定很害怕吧? 自己要抱的大腿眼看着又要被前世的情敌给抢走了! 抢人家东西的人,总是会惦记人家有没有在抢她的东西。 那种滋味,啧,晚上睡觉都睡不好! 而且既然这位女配没有死心,应该很快就会回村给她使绊子吧! 金玲嘴角微微上扬,沐浴着窗外渐渐热辣的阳光。 她正愁怎么自然地把自己种蘑菇的事捅出去,好接管村里的蘑菇种植棚呢! 现在好了,有人上赶着给她做嫁衣裳了。 第47章 发现秘密 北沟村的村支书刘自力抽着自己用黄纸卷的烟, 粗粗的眉头皱成了两个疙瘩。 他在为自己从前的行为懊悔。 当初他看到田家村有了蘑菇种植队,就起了好胜之心,也要弄一个蘑菇种植队。 当时他还是太年轻了, 只想着一门心思努力干,要把这十里八乡的村子都给比下来, 却没有想过现实中的困难。 种蘑菇本来是件好事, 蘑菇好吃又有营养。 而且上头说了, 他们这一块儿地区是最适合种蘑菇的! 不然山满山遍野那些野蘑菇是怎么长的?怎么不见别的地区长呢! 所以当时他想,既然适合种,那为什么不种?响应国上头号召嘛! 而且田家村都种了, 他刘自力就这么没用?不能带着北沟村的人把蘑菇种出规模、种出产量、种出名声? 谁能想到蘑菇队是搞起来了,菇种却买不起也买不到,技术人员也没有派下来。 本来还说和洪波村共用一个技术人员,但人家那叫一个鬼灵精,明明是自己不愿意来,却在第一次来的路上故意打翻自行车装跌坏了腿,后面愣是不肯来了! 刘自力只能自己努力。 他把村里几个祖上曾经种过蘑菇的老头老太集起来,编进了蘑菇种植队,每天和种粮食的人一样, 男的给12个工分,女的给11个半工分。 后来, 他见村里几个大队的公共粮都不太够,便没有从里面抠出来换钱买种材料种蘑菇, 而是舔着脸去公社里左申请右申请。 腿都跑断了, 嘴皮子也磨破了,脸皮已经比城墙还厚了,公社主任见了他都拧起眉头叫他赖皮猴了, 好歹是把这蘑菇大队给支棱了起来。 又求爷爷告奶奶,弄到了一些劣质的菇种来,这就开始种蘑菇了。 但结果可想而知,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又是一些老弱的,菇种又差,蘑菇根本没有产量。 这一亩地每年也就出个一、二十斤,有时候甚至颗粒无收。 村里人都说,他们春末进山多捡几趟野蘑菇,都比蘑菇队上一年的收穫还要多。 而且每当要交公粮的时候因为蘑菇的产量实在是太低了,达不到量,还得从其他粮食里面抵扣。 于是村民们就更有意见了。 昨天蘑菇大队的队长刘叔找他,说不想在蘑菇队里上工了。 老人家吧嗒吧嗒抽着菸袋子,捶着自己的老腰老腿说:「自力呀,你让我去种粮食种菜吧。别看伯伯年纪大,伯伯种菜种地那可是一把好手!」 他说着把菸斗往地上磕了磕:「你让我天天守着这个破摊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个窝囊废呢!就昨天,我那小孙子还问我,为什么别人都不在蘑菇队,我却要在蘑菇队。是不是我年纪老了,不中用了,想偷闲。」 老人家自己都把自己说笑了:「嘿,你说这小子那话说得,弄得我昨天一宿都没睡成觉!就当伯伯求你了,把我派回去种地吧!」 第90页 得,老人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刘自力也不敢不答应,就让他脱离了蘑菇队。 谁想他走了,其他几个人也要走。 刘自力其实自己明白,农村人大都是闲不住的,你让他们天天守着一块不会出金疙瘩的地,他们看不到希望啊! 而且说实话,去种粮食种菜,交公粮的时候也说里面有你的一份功劳,你是建设集体的一份子。 可种蘑菇呢? 种不出产量还得靠要种粮食的人倒贴,这不明摆着拖集体的后腿吗? 其他人明面上不说,背地里可是要戳你嵴梁骨的!评优评先也就落不到你头上。 但是蘑菇队一旦成立,也不是那么好撤的。 况且刘自力根本不想撤掉蘑菇队。 这两年田家村的蘑菇队和洪波村的蘑菇队就搞得很好。 听说每年亩产量都到了300斤了,上面还特地在大会上表扬了这两个村的村支书。 而且这两个村每到出菇的季节就会搞一次蘑菇大会。 因为产量多了,足足可以应付交公粮,所以两个村的村支书决定村里不屯蘑菇,而是给村民当杂粮分掉。 这是上头允许的。 就好像木枣村的那些枣树结的枣子,上交完公粮后剩下的也是直接给村民分掉的。 所以他们那个村有个打枣节,办得可红火了!他们村的村支书也非常受村民爱戴,那小日子过得可舒心了。 而田家村那个新上任的支书和洪波村的支书也因为给群众分蘑菇而受尽了爱戴。 刘自力没什么大的梦想,他唯一想要的就是做一个受群众爱戴的好干部,虽然他自己也是个泥腿出身,但泥腿子也可以报效国家是不? 他不捨得放弃蘑菇队,村民却又天天闹着要解散蘑菇队,所以这几天他连烟都抽得多了,眉头总是紧紧皱着,怎么也舒展不开。 前两天村子里传出风声,说刘金玲让黄保平给她卖平菇,随后徐桂枝那双胞胎里的大儿子便说刘金玲偷队上的平菇出去卖。 当时刘自力心里五味杂。 真他妈是个傻蛋! 整个村都知道队上那点蘑菇才刚长出来就蔫掉了,金玲偷蘑菇?怎么不说金玲能生出来蘑菇! 刘自力仰头望天,又点上了一根自制捲菸,十分惆怅地吞云吐雾起来。 而另一边,刘慕梅果然带着怨气回到了北沟村。 她爹妈乐得颠颠的,好好地伺候了她几天,然而没过多久便又开始叫她干活。 刘慕梅才不干呢! 她那双眼睛死死盯着隔壁刘竹家。 哦,现在是刘金玲家了。 一说到这个刘慕梅就来气,真像后世说的,不怕技术差就怕猪队友。 当初她已经那样求他妈不要买王红的房子,她妈却偏偏要买。 后来那房子倒了,又把所有的责任推到了她的头上。 现在好了,刘金玲用那颗金铃铛买下了刘竹家的房子。 那房子多好啊!地盘又大,后面就是山,前面一大片空旷的院子。 虽然没有钱结围墙,但感觉光线更好更亮堂,比她家结了围墙还要好。 刘慕梅想着往事,越发生气。 不过她还是很快的控制住了情绪。 过去的都过去了,关键是现在怎样把刘金玲给搬倒。 没过多久,傍晚了。 她爹妈下工回来了,看到家里的活都没有干,顿时又气得半死,把她狠狠训了一顿。 但刘慕梅却没事人一样该吃吃,该喝喝,甚至躺到床上去睡觉。 把个徐桂枝气得嘴角都歪了,一个劲地说造孽,生了个这样不懂事的女儿! 然而刘慕梅充耳不闻,这个家她反正是已经不想要了,就怎么舒服怎么来。 没过多久,夜幕降临,村里的人都端着饭碗串过了门,说说笑笑之间夜就深了,大家都去睡了。 而这时刘慕梅却越发的精神了。 这两天她偷偷的观察刘金玲,终于发现了一些端倪。 刘金玲每天早上背着她那土得要死的熊猫布包去上学,到了下午才回来。 然而回来之后,她却不像别的孩子一样做作业,而是拿了个竹椅子躺在院子里闭目养神。 到了晚上,大家都睡着的时候,她不睡了,背着背篓往衔玉山的方向去了。 说起这事又是一个气! 刘慕梅不是今天才发现金玲的秘密。 一个礼拜前她就发现了。 当天她就偷偷跟了过去,谁想却状况百出。 第一天她走着走着,突然从路上蹿出来一只狗,疯了一样追着她跑,跑得她嘴里都有了血腥味! 第二天,她带好了棍子上路,不想却踩到一条蛇,那蛇的脑袋尖尖的,一看就很毒。 她吓得魂飞魄散,好不容易拿棍子把那蛇打死了,却也不敢上山了。 第三天,她踩进了一个坑,坑底还放了树枝做的签子,那些签子都被人故意削得尖尖的差点没把她的脚给戳穿。 刘慕梅以为是村里的孩子恶作剧,毕竟前世她小时候也干过这样的事。 这都是村里孩子没玩具玩给闹的,一帮臭孩子穷酸得要死,天天不是玩泥巴就是过家家,要么就是搞这些没名堂的东西找乐子。 呸,没见过世面!害得她脚板这两天一直都在痛,真是晦气! 第91页 于是第四天,刘慕梅留了个心眼,带上了一盏煤油灯。 这一次,她终于来到了山脚。 然而刚到山脚,就见前面一个白影飘动。 那白影的头很尖很长,吊在树上晃啊晃,吓得她差点当场昏死过去。 于是那天晚上她也没去成,而且还发起了高烧。 终于今天烧退了。 她发誓今天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也一定要把金玲给跟住了,看看她到底在搞什么么蛾子! 然而今天却出奇顺利。 在路上,她没有出任何岔子,到了山脚也没有看见什么影子。 甚至连前几天总是跑得没影儿的刘金玲今天都似乎走得特别慢,一直在她前面十来米的位置晃动着。 刘慕梅开始还觉得不对劲,想要打道回府。 但她一想,虽然自己觉得刘金玲不是正常人,可能会像前几天那样设点什么陷阱坑害她。 但她也能肯定刘金玲是在这山里种蘑菇。 只要找到具体把地址,到时候带村支书和村民过来一看,就等于是抓住了刘金玲搞私人生产的证据。 到那时候,自己就可以大获全胜,把以前受的气全都出回来! 胜利的希望就在前方,刘慕梅不捨得放弃。 她一路跟着金玲上山,又穿过茂密的树丛来到了一条山溪边。 这时,她借着天光看到,刘金玲进了一个山洞,然后从里面摘了一包蘑菇走出来。 第48章 反转 刘慕梅终于抓到了金玲私下种蘑菇的证据。 她高兴得简直要疯了! 她像一只潜伏在林中的恶狼, 突然朝金玲奔过去,在金玲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把她推回山洞。 山洞边是一扇木门。 那木门用铁销打在岩壁上, 甚至还可以上锁。 锁头就挂在门上,刘慕梅不顾金玲的捶门和喊叫, 把门锁了起来。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 她又搬了几块石头过来, 堵住了门的下半截。 她是力气不够,如果力气够,她恨不得搬一块比那门还要大的石头, 直接把那山洞给封起来。 做完这一切,她就回到村里。 凭着感觉,她估摸着还有两三个钟头就要天亮了。 于是她便耐心等待鸡鸣。 她知道自己前面吃了许多次莽撞的亏,现在她开始要求自己变沉稳。 如果吵了村里人的好梦,村里人肯定会把矛头放到她身上,而不会去在乎刘金玲做了什么。 况且她也想让刘金玲在那个黑黢黢的山洞里多受受惊吓。 做完这一切刘慕梅的心里才感觉到了一丝舒爽。 真是太解气了! 再过两三个钟头,她就能把刘金玲钉在耻辱柱上了! 本想再睡个回笼觉,她却又勐地坐了起来。 不对,这里面有蹊跷。 怎么平时夜里出来碰不到狗和蛇, 偏偏从追踪刘金玲开始就遇上了呢? 那山脚下的白影又是什么?为什么那天晚上在,今天晚上却又没有了? 但抓到刘金玲私下种蘑菇的证据实在是太让她心潮澎湃了! 她恨刘金玲, 是刘金玲害得舅舅蹲了大狱,让外公外婆至今提起她都要大骂一通。 是刘金玲让她一次次在众人面前出丑, 甚至搞得她妈都不喜欢她! 是刘金玲让她在村子里没有立足之地, 而且刘金玲以后还可能抢走刘平! 刘金玲甚至现在就敢到市里找刘平私下见面了! 如果说前面的都可以原谅,仅这一条就让她恨不得直接掐死刘金玲! 这个世界和前世相比已经有了很多改变,她知道自己不能再坐以待毙了。 而抢回主动权的关键, 就在于把刘金玲打趴下。 像前世那样击溃她的自信,践踏她的自尊,让她永远也爬不起来。 而现在就是一个极好的机会! 私自种植会被看作毁坏社义,是要被拉去斗的。 如果一个人从小就已经站在过了批.斗台上,那她一辈子都会背上心理阴影。 就像村里的那个疯子,挨斗前也是个聪明又能干的,挨斗后,连大粪都吃了。 刘慕梅在极力保持冷静,然而,快意沖乱了她的脑子。 她太恨金玲,太想在金玲那找回场子了,所以不愿意承认这其中种种的疑点,而是想要迅速将这整件事曝光。 是啊,刘金玲可以故意唤狗来咬她,也可以事先在路面上挖好一个陷阱,还可以在树上挂白布吓人,但那蛇呢? 蛇是怎么回事? 村里没有驯蛇人,刘金玲总不可能自己抓一条活蹦乱跳的毒.蛇放在路边,还控制那条蛇光咬她吧? 这么一想,刘慕梅当机立断。 这么好的机会不可以放过,前面的都是巧合! 她一定要趁这次机会把刘金玲打倒。 不,光打倒她还不行,还要把王红和刘爱文都拉下水。 于是听到村里第一声鸡叫,她就去拍村支书的门,向他举报了金玲。 村支书原本还迷迷煳煳的,一听这事果然来了劲儿,迅速通知了几个队长,让他们赶紧带着乡亲跟着他去衔玉山。 当然,金玲并王红、刘爱文也以当事人的身份被要求跟了过来。 原本空旷的溪滩边,顿时站满了人。 第92页 刘慕梅一到衔玉山,就站到了大家面前。 她此时格外意气风发,把两条长辫往后一甩,迫不及待道:「各位叔伯婶子,这么早吵到大家,是我不懂事,但这件事实在是事关重大呀!我姐姐刘金玲瞒着大家,在这里私下种蘑菇呢!」 她把「私下」咬得重重的,见人们开始交头接耳,便又皱着眉头道:「我妈说,这事要是被别的村知道了,可是会连累到我们整个北沟村的名声!」 她说着又扯了扯刘自力的衣袖:「支书伯伯,我知道你平时都很护着我家大姐,但这次我妈也说了,我们必须大义灭亲!刘金玲做了坏事,我们不包庇她,您也不用替我家为难,您就按照流程正经流程办事吧!」 这讨厌的村支书!也不知道被刘金玲灌了什么迷.魂汤,护她真是护得那叫一个明目张胆 ,整个村子谁看不出来? 今天刘金玲的事证据确凿,就看他还怎么护着她! 刘慕梅心里舒坦,仿佛已经站在了王座,指点江山。 是的,今天她就要做那定人生死的王,她要给刘金玲致命的一击,就像前世那样。 刘慕梅从褂子口袋里拿出山洞门的钥匙,迅速开了锁,朝里面大吼一声:「刘金玲!你还不快点出来认罪!」 看她这架势,乡亲们都愣了。 金玲在里面? 金玲被锁在这山洞里? 被锁了多久? 里面有没有煤油灯? 天老爷啊!她才十二岁啊,平时又娇娇柔柔的,得多害怕呀! 王红和刘婶头一个冲上去,一把推开刘慕梅,进了山洞。 人们听着这俩婶子在里面又是哭,又是骂,又是安慰的,却没有听到金玲的声音。 大家也都朝山洞凑了过去,突然听到金玲爆发的哭声:「二婶,这里面真黑呀!二妹突然把我关在里面,我不停地哭,不停地喊她,她就是不理我,呜呜呜……」 这哭声听得全村的人都心酸了。 哪有这样的! 把人家捡回来,不好好抚养也就算了,现在都没关系了,还死咬着人不放,大半夜的把人往山洞里关! 想到以前发生在金玲身上的那些事,大家就忍不住把责备的目光对准了徐桂枝一家。 当然更多的是刺在了刘慕梅身上。 徐桂枝一头雾水。 经过了这么多事,又被村支书穿了这么多天的小鞋,说实话,她都有些怕了。 本来她是应该恨金玲的,因为她觉得弟弟徐天明入狱的事和金玲有关。 但其实她对弟弟除了羡慕嫉妒恨也没有多少亲情。而且自从因为弟弟的事被爹妈打骂疏远之后,她就更看得更清了。 自己对爹妈来说只是个工具而已,平时的关心都是顺道,都是装出来的。 相比于这个,自己能不种孬田、不被蚂蟥咬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她不敢再说话,只默默站在一边剥手指。 就这样,矛盾便完完全全集中在了刘慕梅的身上。 刘慕梅看到她妈的反应,心下对自己这个猪队友更恨了。 怎么上辈子这怂货就没表现出来呢? 要是上辈子知道自己妈是这样的,她就不会给她那么多钱和金银! 然而现在不是在意这些的时候,刘慕梅知道自己得赶紧把矛盾引回刘金玲身上。 刚好这会儿天色已经大亮,光线比前面好多了,连林中叶片的脉络都可以看得清楚。 刘慕梅赶紧去拉村支书:「支书伯伯,我把大姐关起来是因为她犯了罪。」 说完又对其他村民道:「你们进去看看就知道了!她真在里面种了蘑菇呢!」 刘自力却没有动,只堵在门口。 支书不动,而且看那意思,明显不想让他们进去,于是村民们也不敢动。 刘慕梅焦急万分,这是刘自力这个蠢货,又要包庇刘金玲了? 就在她急得耳根都红了的时候,忽见刘自力朝她投来轻蔑的一瞥:「慕梅,你是不是前两天脑子烧煳涂了?你自己在说什么吗?金玲种什么?蘑菇?她哪有那个本事啊!你当种蘑菇和种大豆那么简单啊!」 「哈哈哈哈……」 村里其他几个人一听,也笑了。 他们大清早莫名其妙被聚到了山上,看到金玲被人家关在山洞里,又听到罪魁祸首刘慕梅说这种蠢话,早就有点憋不住了。 「刘慕梅,你就这么讨厌你姐姐,非要把这么大的帽子扣在她头上? 」 「别说种大豆了,种大豆也是个技术活。种之前要泡种,种下去要浇水,还要除草。不懂这些,别人种一棵得十斤豆,你种一棵,全是瘪的,颗粒无收!」 「你们和这小坏球说什么!她这种巴巴地跑到城里去找男人,妄想吃香喝辣的娇小姐,还以为种庄稼就是把东西往地里一丢,什么都不用管呢!」 「就是,村里蘑菇队那几个都是种过蘑菇的,现在还要我们倒贴呢!金玲种蘑菇?真是笑死个人!不就是恨上了金玲,所以故意诬陷她么!嗤!」 刘慕梅简直要被他们气到变形。 这根本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难道这些人不是应该感到特别兴奋,然后进去把刘金玲拉出来暴打一顿,再由村里开批.斗大会吗? 为什么这些人反而好像更关心刘金玲的安危?为什么她们好像是在帮刘金玲撑腰? 第93页 没想到短短一年的时间不到,她和刘金玲在村里人的印象就已经有了这么大的差距。 过去的一切都还歷歷在目。 从前村里的人多喜欢她呀! 就刚刚说话的那几个叔婶,哪个不是一见她就夸,一见面就恨不得把她抱在怀里的? 家里好容易弄点吃的,都要特意端过来给她打牙祭。 逢端午、中秋也都会特意给粽子和月饼给她吃,天天夸她是王母娘娘赐给他爹妈的童女! 现在好了,一个个都这么护着刘金玲! 然而今天刘慕梅紧握证据,并没有气愤多久。 她心里的那股怒气立马被兴奋取代了。 她捺住了暴躁,挑衅刘自力:「反正我昨天晚上见她在这个山洞里种蘑菇。我说的是真是假,你们他进去看看就是了。 支书伯伯,你不会是想要包庇罪人吧?」 刘自力往里面看了一眼,突然神情就恍惚了,看得村里人都纳闷。 他们的支书一向都是精明又能干的,怎么好像突然傻了?难道是还没睡醒吗? 好在他们的支书也没有掉线多久,让开,放村民们进了山洞。 村民们进了山洞第一感觉就是里面黑黢黢的。 有人摸到山洞里墙角放着的一盏煤油灯,然而那里面的煤油好像是刚刚燃尽了。 那人见状,便把后头挤进来一个人随身携带的煤油灯给抢了过去。 他把煤油灯往前一照,突然见了鬼一般瞪大了双眼,手一松,任由那煤油灯掉在了地上。 直到天光彻底大亮,把山洞里面都照得稍微亮堂了,其他人也都瞪大了双眼,张开了嘴巴。 而在山洞外面,刘慕梅看着人们洪水一样涌进了那山洞中,不禁浮起一丝阴毒的笑容。 刘金玲要完了! 然而,她等到的却和她预想的完全不一样。 只见刘金玲被王红驼在背上背了出来。 这人惨白的小脸儿没有一丝血色,一见她就吓得浑身发抖。 甚至要从王红的背上滑下来朝她下跪。 要不是王红死死地压住她,把她从背上撸到前胸抱在怀里,她现在已经是个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小可怜了。 如果刘金玲要跪,刘慕梅也不会不乐意的。 偏偏这人跪没跪成,那张形状漂亮的嘴里却在十分清晰地喃喃。 「二妹,对不起,我不该私自种蘑菇的。可我没有用这些蘑菇做坏事,菇种都是田家村支书拿给我玩儿的。我觉得有意思,所以才摸索着自己种着玩。」 「刚刚他们说你揭发我割资本主义的尾巴,要让全公社的人都批.斗我,我好害怕哇,我求求你了,你不让大家□□我好不?我真的没有割资本主义的尾巴呜呜呜……」 她这哭声一出来,刘慕梅就感到大事不妙。 刘慕梅仿佛回到那天在衔玉山下的小溪边,过往所遭遇的一切又在脑中清晰浮现。 她的大姐真的太会装了,让她恨不得紧紧掐住大姐的脖子,让大姐再也发不出一点声音! 于是她渐渐控制不住情绪,变得歇斯底里起来。 「刘金玲,你别胡说了!这山洞里那么多蘑菇,怎么能叫种着玩?而且大家都知道,田家村比别的村好一点的地方,就是蘑菇种得好,他们村的人怎么会让支书随随便便把菇种送给你玩?就算是村里人答应,上头派下来的技术员也不答应啊!」 刘慕梅说到这里仍不解气,便用一根手指指着刘金玲:「你别在这里装可怜,肯定是刘红朝寄了钱给你,你用这钱托人去买了菇种,然后私自干这种偷偷种蘑菇的营生!」 此时的刘慕梅根本没有发觉。自己已经完完全全忘自己小孩儿的人设。 经过那么多事之后,她是真的怒了! 反正已经被大家讨厌了,她也不在乎露出自己的真面目了。 只要能锤死刘金玲,就算全世界的人讨厌她,她也不在乎了。反正刘平不讨厌她就行。 是的,刘慕梅急了。 她本来以为,这些话说出去,村民们便会站到她这一边了。 是啊,那么贵重的菇种,要特意派人坐火车到沪市才买得到呢!怎么会随随便便给一个12岁的女孩子? 一个12岁的女孩子,从来都没有种过蘑菇,甚至连伺候庄稼、菜地的事都没怎么接触,这样的人却能把蘑菇种满整个山洞,她说自己是种着玩,你会信吗? 然而出乎她意料之外的是,村民们的反响居然并不强烈。 这些人反而都用一种看好戏的眼神看着他,让她心里涌起一股更加不好的预感。 但她抓住了把柄,自然是越挫越勇的,于是又毫不犹豫地把战火引到了王红母子身上。 「不对,刘金玲,这蘑菇你一个人肯定是种不出来的,肯定是你二婶跟你一起种的!你们一家人应该都参与了这件事!」 刘慕梅越说越起劲,便又转身对刘自力道:「支书伯伯,我觉得这一家人都特别可恨!我们都在为集体兢兢业业劳作着,他们却在这里割资本主义的尾巴。」 她说完,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这一家人想损害集体的利益让自己过上好日子,你看刘金玲平时穿的那叫一个精神,哪像这些光荣的红名阶级!这种小乔布尔亚风气是我们要坚决打击的,快把他们抓起来吧!」 第94页 「噗嗤。」 不知道是人群中的谁率先发出了一声喷笑。 随后大家便像被传染了一样,都笑了起来。 李婶蹲在王红身边,帮她怀里的金玲掐人中、擦眼泪。 见金玲的唿吸渐渐平稳了,才用袖子揩了揩眼角,然后把一双锋锐的眼睛对准了刘慕梅。 「小丫头片子!你自己在市里躲了这么多天,回来想再害人,也不先打听打听行情!我已经叫人去打信给我那侄儿了,田家村的村支书马上就会带着技术员来,好好给你讲讲他们为什么要把菇种给金玲!」 刘慕梅一听这话,便有些懵了。 什么意思?难道这里面有她不知道的事? 而村民们听到李婶的话笑得更欢了。 偏偏地上的刘金玲似乎是被人们的笑声又给惊到了,抽抽了一下之后又开始哭起来,还又说起了胡话。 「二婶,我不想连累你们的,我只是种着玩,可现在他们都说你和我是一伙的。二婶,我对不住你和弟弟。就让我一个人挨斗吧,我不要你们也挨。」 而这时,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刘爱文一把扑在了他姐的身上。 「谁敢欺负我姐!你们这些白眼狼根本都不懂我姐的心!」 他眼尾像两把利剑扬起,站起来,双手伸开把他姐和他妈护在身后。 「我姐得了那劣质菇种之后,就开始发白日梦,说她想种很多很多蘑菇,比严家村和洪波村还要多,到时候我们村也可以像他们村一样,搞蘑菇节了。」 「我姐还说蘑菇真好吃啊,像肉一样的,我姐是我想让大家都能吃上蘑菇,你们却要这样对付她!」 他说完,仍不解气,把目光对准了刘慕梅:「你跟踪我姐那么多个晚上,你就不怕摔死?我又是放狗又是挖坑又是扮鬼的都没把你吓得死心,你怎么就那么想让我姐被□□啊?!」 而这时,田家村的新支书和技术员也都开队上的运输车赶了过来。 他们详细说了那劣质菇种和金玲的渊源。 其实根本不用他们亲自过来一趟,因为这事在附近的村子里,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了。 事情到这一步,大家再搞不懂前因后果也白活一世了。 原来是金玲这个善良的女娃见蘑菇好吃,想让大家都吃到,所以偷偷种蘑菇。 她还是单纯小孩子的想法,以为自己种也能种得像专业人员那么多。 然而,却被刘慕梅这个脑子进水的「好妹妹」给盯上了。 村民们顿时就调转矛头,把刘慕梅骂了个半死。 「疯子就好好待在家里别出来害人!」 「赶紧回你的市里去吧娇小姐,我们农村人脑子笨,接不住你这弯弯绕绕的坑!」 「当时我就说她和.qへq.她舅舅徐天明关系那么好,肯定会被徐天明带坏的!你们看,我说得不错吧?」 …… 刘慕梅站在那里,感觉村民们的每一句话都像刀子扎进她心里。 她知道自己出洋相了,没打听清楚便设了这样一个局。 她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刘金玲能把这些村民驯化得这么服帖? 她从小生活在农村,自然也是知晓农村的风气的。 大家都是见不得人好的。 但凡谁家里有点事,村里人有几家不冷嘲热讽,不落井下石? 然而现在这些村民却从一开始就明显是护着刘金玲的。 她不在家的这几个月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然而刘慕梅已经没心思去追究了。 愤怒已经充满了她的胸膛。 她脑筋一转,又把目光盯在了村支书的身上。 「支书伯伯,我姐姐这个人最会装了,她现在在装可怜呢!她嘴上说得好听,是为了给村里人吃蘑菇,但谁知道她这不是真的这样想呢?她可能只是想给自己家种蘑菇换钱呢!」 刘慕梅说完长舒一口气。 自己这句话就把前面所有的一切都推翻了。 是啊,刘金玲说她是为了村里人能吃上蘑菇,那就一定是吗。 也许只是事发了之后的一个推辞託词而已,是狡辩! 刘慕梅静静等待村支书的回答。 她知道,自己这句话能让村支书再也包庇不了刘金玲。 谁知村支书只是瞥了她一眼。 「跟谁换?跟你家换?还是说跟刘福来换?」 刘慕梅一愣,随后冷汗涔涔! 第49章 反派为我做嫁衣 刘慕梅不知道村支书为什么要把刘福来扯进来。 但这意思她是听懂了, 村支书是又要包庇刘金玲了! 这时候如果她说一声「是黄保平」,然后把黄保平和刘金玲的那些事儿说出来,刘金玲就再也没办法翻身了 但她又不敢接这话茬。 前两天被刘福来打的那半边脸都还有点麻木。 刘福来一向不是个东西。 他块头又大, 心又狠,真要再把事情往这方面扯, 自己肯定会被他打死。 而且如果刘福来因这件事被扯了进去, 到时候刘平就算是成了首富, 也会恨她的,根本就不可能娶她,她过不上富太太的好日子。 想到这里刘慕梅, 只能跺了下脚,生生把话憋了回去。 但她还是企图挽回颜面。 「支书伯伯,那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她说想种蘑菇就能种蘑菇,那以后我想把我家自留地划大一点,也可以了?」 第95页 她说着,给自己那对双胞胎弟弟和自己爹使了个眼色。 她爹平时都是不管事的,今天好歹脑子灵光了一点,站了出来。 「是啊,就算是种着玩, 那也不能种啊!」 徐桂枝一看有丈夫带头撑腰,也吭了气。 「就是, 那以后大家都在自己家前后院种东西呗,反正可以说自己是种着玩的。」 双胞胎里面那个大的也开始起闹:「那我也要到这山里来种菜, 我还要把山里的东西全部弄回家, 反正你们也抓不了我,我小,哈哈哈哈。」 刘建国白了儿子一眼, 说:「我家小子说的话虽然煳涂,却也有道理。到时候队里可别来抓我们,说什么擅自扩大自留地,要把我们弄去□□。」 在场的人一听,肺都差点要气炸来。 这家人是想要把事情严肃处理,不给金玲活路啊! 谁能想到几个月前,金玲还是这家的养女呢!可想而知这孩子前几年在这家里受了多大的委屈。 于是便有人和刘建国一家吵了起来。 「小孩子家家不懂事,种点东西怎么了又没有拿出去卖!」 刘慕梅:「……」 刘慕梅真想怼这人一嘴。 还没拿出去卖呢!和黄保平都快结成长期合作关系了!这几个月都赚了好几百块钱了吧! 然而她敢说吗?她不敢啊! 谁不知道黄保平是倒爷,可这么多个村子都心甘情情愿替他守这个秘密,就连他们村的村干部也当做不知道。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人家有群众基础,而且还做了别的努力,才能屹立不倒。 比如说拜山头。 这会儿她要是死揪着这个不放,不定会得罪什么人呢!而且也会连累刘福来和筒子楼里的那帮人。 那帮人可没有这个年代该有的平和善良,都不是什么好捏的柿子!别到时候富太太做不成,早早的死在他们那帮腌臜货手里! 刘慕梅气得恨不得跟村民们来个同归于尽,却突然看见刘自力皱起了眉头,变回了原先那个干练又兇悍的村支书。 刘慕心里突然就燃起了一个希望。 是啊,你身为一个吃公粮的,在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却包庇坏人,那不是等着被人摘乌纱帽嘛! 果然,她看见刘自力瞪了刘金玲一眼。 刘自力语气不善地说:「金玲,你干的这事儿忒不像话,村里必须处罚!不然还不乱了套?」 说着又转向刘建国夫妇:「你们说得对!私下种东西就是不对!今天我作为这个村的支书,必须要惩罚刘金玲,不然上头都不会饶过我。」 他说着,突然剜了这两人一眼:「但你们也别老在外面说什么扩大自留地的事,这事你们想都别想,除非你们想挨斗。你们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这种话,是在煽动群众、对抗组织!村里可以把你们抓起来的!」 说完又朝双胞胎严肃地吼了一句:「你们两个也听到了啊,有些话不能乱说的,也别再想去山里搞集体的东西,可别像你们的舅舅那样,年纪轻轻就去坐了牢。」 两个孩子被他吓得要死,哪里还敢再说话,扭着身子跑下山去了,临走前还回头做了个鬼脸:「我们不跟你们玩了!妈!回去给我们做饭!饿死了!」 村里人见他们两个傻样,都笑了。 村支书又道:「现在宣布惩罚结果,刘金玲私下重东西,虽然是不懂事种着玩的,但也对大家起了不好的示范,所以我决定把她弄去我们蘑菇队上种蘑菇。」 「啊?」 村民们一听,都惊呆了。 「支书,你罚一个12岁的小女孩去蘑菇。她还在读书呢!」 刘自力沉吟了一下,说:「」没错,她还在读书,这样挺耽误她的。要么这样,叫她白天还是照样去读书,晚上和放假期间给蘑菇队种蘑菇。」 李婶忙叫道:「你怎么想的呀,你让一个小孩儿大半夜的不睡觉种蘑菇,你是想把她身体彻底弄垮吗?」 刘慕梅见状,忙接话:「她身体垮也是她自己造下的孽!惩罚怎么叫惩罚,就是要让她吃苦带记性!难道还让她过得舒坦吗?那还叫惩罚?」 林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小丫头片子!真看不出来年纪这么小,心思却这么毒!」 刘慕梅理都不理她。 但其他村民也有几个站了出来,说人家又没有定下投机倒把罪,算是定下了,那也不一定就得死。 像肖政那样的从大城市贬下来的,犯的罪肯定更重,人家还没死呢,为什么金玲什么罪都没犯,只是孩童天性懵懂,做错了点事,就要受这种磋磨呢? 一时间村民们又和刘慕梅骂上了。 「我没见过这样的孩子,才十岁出头就非要把自己的姐姐往死里弄,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恶鬼投胎呢!」 「嘘,我们要讲科学、破迷信。这孩子就是被徐桂枝她们那一家给教坏了。你看徐桂枝的爹妈和徐桂枝自己不都是这种兇狠的吗?」 「嗐,刘建国也太没用了!一天到晚就知道偷懒。老婆老婆管不住,孩子孩子护不了,真是个怂包!」 刘慕梅气得差点吐血,这些人是恨不得把她祖宗十八代都骂上啊! 刘自力看着这乱糟糟的场面,心里却在偷着乐。 他故意咳嗽一声,慢悠悠道:「也是哈,我们是要给孩子一点惩罚,不是要让她去死。我们也不是这么不讲道理的人,对吧?」 第96页 「这样,还是要金玲不读书的时候,包括晚上,都去队里种蘑菇,但每个晚上都给她五个半工分。」 「只要她能把蘑菇种好,晚上可以在菇棚打盹。如果种得不好,蘑菇队缺多少口子都用王红的工分来填,今年填不上,明年继续扣,你们看这样行不行?」 「怎么不行?」 立即就有人站了出来。 平时蘑菇队的亏空都是由他们一起补。 现在全都算在了王红一个人头上,他们哪有不同意的理? 「我也同意」,又一位妇人站了出来,「而且这样的处罚刚刚好,不会太过,也不会不足。小孩子嘛,你不让她玩,天天让她干农活,她没过多久就带记性了,这一辈子都忘不掉呢!」 「就是,而且你看金玲种的这些蘑菇多好啊!菇伞又大,还不开裂,菇脚又粗壮。不怕大家笑,我种了这么多年蘑菇都没她种得好。」 说话的正是原先蘑菇队的老刘队长。 大家都笑了起来,说:「刘大爷啊,你还算是有自知之明啊!」 刘队长把烟杆子往膝盖上磕了磕:「我老刘自己是什么样的,那就是什么样的,从来不说大话。」 这时,有个人激动到握紧了拳头。 「嘿,你们还真别说,刚刚我看到这些蘑菇的时候,都想扑上去抢了!这些真的都是金玲种的吗?」 说完又转头看向王红:「不会是你种的吧?」 王红正心疼着金玲,听他这么一说,原本压抑着的火就憋不住了。 她眼睛一瞪,朝那男人道:「枫哥,你快别说笑,你什么时候见过我种蘑菇?我一天到晚都在田地里和你们一起干活,田地里的活你们也是知道的,到了家就累成了死狗,脸都来不及洗就睡了,哪有那闲工夫种蘑菇!而且我要有这本事,我都当技术员去了,还在这里干什么!」 男人见他急了,摸了摸后脑勺:「我就是开个玩笑,还是金玲厉害!要么就这么办吧!万一小金玲能带着大家把蘑菇种好,我们村也有了一项杂粮了,说不定村里会让我们就跟田家村和洪波村那样,年年都办蘑菇节,分蘑菇!你说是吧?自力哥?」 刘自力点了点头:「产量上去了,自然就有给大家分的了嘛。」 大家听他这么说,都开始笑闹着起闹。 蘑菇啊,水灵灵的白蘑菇! 这山洞里的蘑菇每一簇都起码长了二十颗以上,挤挤挨挨的。 它们大的有巴掌心那样大,小的还是些纽扣大小的圆蘑菇头,密密麻麻地簇拥在一起。 让人不由得想像,以后这些小蘑菇头长大了,肯定又是很多大蘑菇。 更绝的是,一开始他们以为山洞里那些野蘑菇是自然生长的,没想到刘队长看了之后,居然说那也是种出来的,自然生长的长不出那样整齐。 把野蘑菇都种出来了? 连菇种都是现成的,不用特意去大城市买。 他们的小金玲啊,怎么就这么聪明! 没上过学就能直接上四年级,现在还这么小,就能种出这么多蘑菇! 这孩子不是平凡人啊,今后肯定有大出息的。 看到村民们朝刘金玲投去的欣赏的目光,刘慕梅坐不住了。 她怎么也想不到事情会往这种方向发展。 不但没把刘金玲送到□□台上,还让她每个晚上挣五个半工分,顶半个人工了! 还可以打盹,那得多舒服?!这叫惩罚吗?这就是包庇!包庇! 要不是有可能会扣王红家的工分,刘慕梅都想直接骂村支书夹带私心。 好在她又生一计。 她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刘金玲:「叔叔,婶子们,你们别被她骗了,这些蘑菇就是王红种的。不然你们说,刘金玲从哪学的种蘑菇?!」 第50章 自然而然入驻蘑菇队 因为对金玲的喜爱, 村民们自动略过了这个问题。 他们甚至还把金玲这么小就会种蘑菇,归结于她很聪明、她是个不平凡的孩子上面。 然而现在,这个问题又被刘慕梅豪不留情地指了出来。 是啊, 金玲还那么小,才读小学呢!平时也没有去队里上工, 更没有接触过田地里的事, 恐怕连哪个季节该播种都不清楚。 她怎么会突然之间就学会种蘑菇了呢?还种得这么好? 刘慕梅看着目瞪口呆的村民们, 心里涌起一种报復的快感。 让你们向着她!看你们现在还怎么自欺欺人! 金玲看着不依不饶的刘慕梅,只觉得好笑。 这个人倒是比先前学乖了些,知道要捏着人的死穴打了。 把这蘑菇的事一直往二婶身上推, 「小孩子不懂事,种着玩」这个藉口就站不住脚了。 小孩子可以不懂事,你王红一个脑子没问题大人,也可以不懂事、种着玩吗? 所以只要捶死了蘑菇是二婶种的,不管是二婶还是她,就又会被判定成是割资.本主义的尾巴。 可金玲万万没想到,刘慕居然会从这里下手。 问她怎么学的种蘑菇? 真是太好笑了! 农村的孩子从生下来就是和土地打交道,而且村子里又有个蘑菇队…… 金玲睁开迷濛的泪眼。 在那一瞬间,她原本被惊吓到可怜兮兮的神情恢復了正常, 甚至更加坚定了。 第97页 只是眼尾还有点红,眼里还残留着泪水, 看起来比刚才吓得发抖并啜泣着更让人心疼。 多坚强一孩子啊,不会像其他孩子一样, 一哭起来就没完没了不会停。 于是村民们都把目光放在金玲身上, 半是期待半是慌张地等着她开口。 金玲无辜又愤怒:「我也不知道啊,我喜欢吃蘑菇,就去田家村和洪波村的蘑菇棚旁偷看了几天。」 村民听她这番话, 又议论开来。 就这么简单,就只是看了几天,然后就学会了? 刘慕梅怎么也没想到,刘金玲居然这么轻轻松松就化解了危机。 但她没有气馁,赶忙又想了个招:「看了几天?你是天天都去看了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总是逃课!」 村民们傻眼了。 蘑菇不蘑菇的已经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刘慕梅在说什么? 金玲逃课? 她逃课,她还天天考第一?各种大奖往回拿? 于是有人望天嘆了口气。 真是同人不同命啊!他们家的孩子怎么就没这么聪明呢! 而偏偏一向只关注自己,不懂察言观色的刘慕梅丝毫没注意到村民们的微妙不同,又脱口而出:「支书伯伯!二婶!刘金玲逃课呢!你们都不管?」 意思:你们心里的好孩子也不是那么好嘛!被骗的滋味好受吗? 而被点了名的村支书:「……」 这要让人怎么说? 人家逃课都有那么好的成绩,你呢? 村支书把手放在嘴边咳嗽了一声,装作严肃道:「逃课是不好的行为,这事儿还得吴老师管,我会跟吴老师说的,不过刘慕梅,你什么时候回来上课?」 刘慕梅傻眼了,就这? 就这?! 不惩罚刘金玲,还要内涵她不读书? 这支书的屁股都不知道歪到哪里去了! 正当刘慕梅还要说什么的时候,王红开口了。 刘慕梅期待她责备刘金玲,却见她摸了摸金玲的脑袋,无比心疼地说:「这孩子是个有主意的,但从小被打怕了,所以做什么都是悄悄躲起来,不让人知道。」 「以前她自学小学的课本都是趁大家都睡了,起来对着天光看爱文的,还在地上练字。」 「现在学种蘑菇也是这样,不让我们知道,白天逃课过来种,晚上也老不睡觉。这些我以前都没有注意到,还是爱文告诉我的。」 王红说着,搂着金玲的肩头。 「可怜的孩子啊,你是不是真的很想把蘑菇种起来?你想让大傢伙儿都吃上蘑菇是不?那你就努力种,婶儿也不管着你,只要你期末考试能考好就行。」 村民们不想还有这样的内情,都越发的心疼起金玲来。 当时他们都还说天不公平,人家的女儿就那么聪明,说是自学,也没见她什么时候学的。 现在才知道,原来金玲从那么小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熬夜了。 这金玲就像陈玉淑家那个桃花一样,是个有大志的呢! 她俩有上进心,以后肯定出息大着哩!村里要多出几个这样的人才好啊! 就在村民们都去关心金玲,一个个抢着要背金玲下山的时候,刘慕梅才发现自己又成了笑话。 但事情已经没有迴转的余地了,今后这该死的刘金玲进蘑菇队,表面是在受罚,实际是在挣工分。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事! 在读书的人还能挣到半个工的工分!这不是乱来嘛!村支书实在是太偏心了! 但她也不敢去举报村支书啊! 而且村民们似乎对刘金玲更加喜爱了,尤其是金玲居然同意支书说的,把这些蘑菇全都分给村民。 村民们一个个笑开了花,更是过去安慰她。 刘慕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切成为定局。 她紧紧地捏住了拳头。 不过好在王红家可能会因为这件事失去很多工分。 她可不觉得刘金玲种的蘑菇能够达到上交的量。 讲到这里,刘慕梅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这时候大家都准备下山了。 刘慕梅不敢跟大家一起走,怕被大家的唾沫给淹死,便停留了一下。 突然,一个男人风一样沖了上来,当着她爹的面就一巴掌扇在了她的脸上。 竟是刘福来! 原来。刘福来知道刘慕梅的回村了之后,心里总不舒坦。 他总觉得这女娃要给他闹出事来。 于是他便也回村了。 到村里的时候果然不对劲,他发现村里面一个大人都没有。 刚想找个人问问是怎么回事,正巧就遇到田松和别村那个桃花。 他们跟他说,刘慕梅一早带着大人们上了山,说是要举报金玲种蘑菇的事。 刘福来一颗心都吊了起来。 前面刘慕梅差点给他惹下事,没想到才刚挨打,又回来继续给他惹事! 还是打挨得不够啊! 怕刘慕梅说不该说的话,刘福来便赶忙跑上山。 他听了几句,忍了又忍,越想越怕,越想越气,便忍不住出来扇巴掌了。 他扇完这一巴掌才想起支书和村民们都在这里,赶忙换了苦恼的神色跑到支书面前哭。 一个壮实的大男人抹着眼泪小孩子一样干嚎。 「支书啊!不是我刘福来乱打人啊,你都不知道这小娃子在我家干的什么事!她吃我的、喝我的,还偷我的钱啊!平儿他妈死得早,我们两个男的在外面也没女人照顾,好不容易人家施捨点吃饭的钱,又给这死女娃给偷走了!我能不气吗我!」 第98页 说着又给村民们发金丝猴的捲菸,每个男人发一根,就是不给刘建国。 「还好早年靠着大傢伙的帮忙,好歹是把平儿拉扯大了,这次正好大家都在,我也拿不出什么好东西,就用这个谢谢大家了。」 金丝猴的捲菸不便宜,但他这个烟不用他自己掏钱,所以就咬着牙给发了,赚人情呗。 村民们一听,好傢伙! 前面大家还以为是刘慕梅偷自己妈的钱去接济刘福来一家,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俩二流子养着她! 就这么的了,她还要偷人家的钱? 以前大家都是听别人说刘福来在城里不得也没那么光鲜,但现在一看,也还好嘛!捲菸都不要钱似的发。 他们这些挣歪钱的,又凶又狠,兴许还真的能存下钱呢! 但是人家有钱,你就要偷人家的吗?也太不要脸了吧! 于是大家看刘慕梅就像看什么脏东西一样。 有人甚至当场站出来说刘慕梅:「你以后别到我家去玩了,要是被你偷了钱,我一家人还要不要活?」 刘慕梅委屈极了,脸疼死了还要被人鄙夷! 她一双眼睛瞪着说话那妇人,都要瞪出火来! 然而她却一句话都不敢说。 她知道这是刘福来在警告她呢! 意思是你要再到处胡说八道我非打死你不可! 刘慕梅不敢说话,刘建国见自己女儿被打,气得脸都红了,却也不敢还手。 因为他知道刘福来是个不好惹的,别看现在对你客客气气的,真要惹恼了他,他不会让你有好日子过。 刘建国这样,村里其他男人对他就更加鄙夷了。 真倒霉!他们北沟村怎么会出了这样一个怂包!说出去都丢人! 刘自力已经没有心思再继续在这山头上磨了,他恨不得赶紧把金玲送到蘑菇队上去,看看那些蔫掉的蘑菇还有没有救。 他其实心里明镜似的,知道刘福来干的是什么营生,但刘福来不经常在村子里,他根本管不到,而且市里自然有上面的人去管他。 法网恢恢,这种人早晚要糟打压遭报应的! 于是村支书便轻描淡写道:「又偷钱?要么我把公安叫来吧?」 他话没说完,刘慕梅就风一般的冲下了山去,迅速消失在大家的视线里。 金玲看戏般看着这一切。 刘慕梅恐怕又要发好几天烧了。 村子里面她是彻底待不了了,回到刘福来那里,日子更不会好过。 或许这人会想别的路子? 但这关她什么事? 从明天开始她就进蘑菇队了。 蘑菇队现在的几个成员基本上都申请离开了,整个蘑菇队就只有她和村里的腿脚不好,没法干粗活的华芝奶奶。 老奶奶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彪悍人物,对她却非常喜欢,所以以后蘑菇队里不会有什么人际关系问题。 而且老奶奶以前都是负责看蘑菇,不会对她指手画脚,到时候她想怎么干就能怎么干。 她的那些实验也可以在蘑菇队里完成。 他们蘑菇队虽然简陋,但一些材料还是足的,至少秸秆、牛粪、鸡粪、尿素、石灰这些东西都是管够的,想扩大产量就方便多了。 是的,金玲早就知道支书的心事了,所以才起了这个念头。 村里的蘑菇队是支书一手促成,不可能捨得撤掉。 其实她也可以直接跟支书毛遂自荐,但支书一定不会信,肯定会以为是二婶种的。 村民们也不可能这么快的接受,兴许还会因为妒忌,把二婶抓去斗。 所以金玲才想到了利用刘慕梅。 这样一来,种蘑菇的事就「自然而然」地就被发现了。 而且村民们也更容易接受。 金玲心情大好,今天也是快乐的一天呢!不枉她在山洞里好好休息了一晚上。 是的,金玲早早的就在山洞里铺了稻草,还带了被褥,甚至还把白天没看完的书也给带了过来。 那煤油灯便是这样被她看没了的。 平时她种完蘑菇还要往家赶,回到家后就睡不着了,睁眼到天亮,第二天还要早起,说实话,挺辛苦的。 虽然说建设祖国不怕苦不怕累,但能过得舒坦一些不是更好? 昨天晚上她被关在山洞回不了家,便直接在里面睡了,一觉到天亮,全当是偷了个懒。 真好啊,以后就可以直接在蘑菇棚里睡了,再也不用两头跑了,也可以光明正大地种蘑菇了。 不得不说,她现在有点想刘慕梅点个赞! 至于这人以后会怎么样,她才不管呢! 已经被利用完了的东西,没这个荣幸占用她的脑容量。 第51章 开局五.毒俱全 刘慕梅都快要哭了。 她被爹妈给关起来了! 在被关的这段时间里, 她把整件事从头到尾想了一遍,忽然发现自己可能被套路了! 连刘爱文都知道她在跟踪,刘金玲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 而且最后一天晚上, 刘金玲故意走得很慢,就是为了吊着她, 让她继续跟下去。 虽然有些荒谬, 但她觉得刘金玲就是想要故意借她的手把种蘑菇的事揭发出来, 然后趁机把这件事变得名正言顺! 况且村支书刘自力包庇她也包庇得太明显了,兴许这两人本来就是串通好了的呢! 第99页 太可怕了! 刘慕梅现在敢确定刘金玲皮囊下住着的肯定也是像她这样的大人,而不是什么小孩子。 但这个想法让她惊恐万分。 自己是重生而来的很好接受, 可知道别人是重生而来的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跟看恐怖片有什么区别? 那一瞬间,连床头墙壁上自己的影子都成了怪物。 她不断拍着房间的木门,喊人放她出去,然而外面却传来他妈冷冰冰的声音。 「你别再发疯了!你就安安稳稳的给我待在家里,别再想着去市里,我们丢不起这个人!」 刘慕梅破口大骂:「你们这是侵犯我的人身自由!放在后世是犯法的!」 她妈的声音越发冰冷:「又在说的哪门子疯话!」 刘慕梅更是气血攻心:「我没有疯 !徐桂枝,你快放我出去!你再不放我出去,以后我可不替你养老送终!」 徐桂枝在门外抹着鼻涕眼泪,却仍是冷着声音不表现出来。 「你今天要是能出这个门, 就说明我徐桂枝是死人!你再胡乱说话,今天的饭你也不要吃了!」 造孽呀! 原先那么好的孩子, 竟然疯成这样!才十一岁呀! 徐桂枝不由得又想起金玲来。 现在看起来,那孩子可真是聪明又懂事!当初自己怎么就鬼迷了心窍, 把她给了王红呢 ! 徐桂枝转身准备走, 忽然看到自己那两个双胞胎儿子。 大儿子刘金河正直勾勾看着那扇门,徐桂枝心想,以后老了, 可就只能靠这两个宝贝疙瘩了,便怜爱地摸了大儿子一下,对他说:「你不能给你姐开门。妈知道你心疼你姐,妈也是为她好,你可千万不能犯浑害了你姐!」 三人说着便走了。 剩刘慕梅一个人在黑黢黢的房间,吓得缩进了被子。 好在那天晚上她还是逃走了。 刘金河偷偷开了门,把她放走了。 但她在村外逃跑的时候,不小心踩进了池塘里,差点被淹死。 好在自己还会点儿水性,好歹是爬了起来。 她吹着夜晚的凉风,靠一双脚走了几十里路,才死乞白赖搭上了一辆运输车。 回到市里她就感冒了,烧得浑身都在打摆子。 谁知道刘福来父子居然不给她请大夫,让她足足烧烧了三天三夜,又咳了将近半个月。 在这期间,刘福来一次次要把她送回去。 她哪里肯回去? 回到家里,所有人都在笑她,她妈还要她帮家里干活,手都干粗了。 但没办法,这俩人执意要送她走。 她只得回到了家,却不想他爹妈重男轻女的心越来越严重了,每天要她干活不说,还对她动辄打骂。 她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居然过上了刘金玲从前那样的生活! 村里人也是,见了她就叫她疯子,她都快要比村里的那个真疯子还惹人欺负了。 这怎么能忍?于是她又跑了。 这次她不敢再去找刘福来,而是游荡在街上,有时候给人家预测一下未来的事。 她给一个前世认识的倒爷预测他下个月就会被抓,叫那人注意一点,这一个月都不要再做生意了,说完还收了那人一块钱。 谁知那人捨不得手头的生意,并没有避讳。 结果一个月后,什么也没发生,那人根本没有被抓起来。 那人气得找到她把她打了一顿,打得她骨架子都像是散了一般。 刘慕梅这才发现,这个世界好像已经发生了改变,让她难以预测。 她连这最后的优势都没有了。 刘慕梅彻底消停了。 她回到家里,成了自己爹妈的粗使丫头,日子渐渐比当初的刘金玲过得还差了。 她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每天就是不停干粗活,把一双原本白白净净的手都干得畸形了。 她觉得这个世界好像好像已经成了她的牢笼,她只能静静等待,等到自己长大把刘平勾引过来,然后像前世一样靠着富太太的身份翻身。 与刘慕梅完全不同的是,金玲在被村里人宠爱之后,越发觉得这个世界可爱了。 她的心头涌动着对这些农村人的欣赏,满脑子想的都是带着这些人发家致富。 然而在这个年代,想要让他们有多富也是不太可能的,基本上要到了八零年代才会有他们暴富的机会。 现在金玲能做的就是让他们吃饱。 不,不但要吃饱,还要让他们吃到更多好吃的东西,提升他们的幸福感让祖国的人民沉浸在幸福之中。 所以至少要让他们实现蘑菇自由吧? 朝着这个目的,金玲着手安排起来。 从山上下来的第二天,她就早早地来到了村里的蘑菇棚。 说是蘑菇棚,却不是后是那样用塑料薄膜围起来的大棚。 这个年代塑料薄膜很稀有,贵着呢,他们根本买不起。 她们村的蘑菇棚其实就是一栋别人遗弃下来的烂茅草房。 这家人没生到儿子,全是女儿,老的归天了之后,这房子就空下来了,被村里拿来种蘑菇。 这茅草房虽然也破烂,但和肖政他们的却不是同一个等级的。 肖政的茅草房是真的茅草房,墙体都是用茅草和竹条做成的,这房子却是用正儿八经的大红石垒出来的。 第100页 但可能是老两口余钱不多,所以只垒了墙体,没有买瓦,顶上覆盖着的还是茅草。 但这确实也是一栋烂房子,大小也就四十个平方,墙上的岩石也都风化掉落,出现了很多大大小小的窟窿。 金玲过去的时候,华芝奶奶正拿着钥匙准备开门。 金玲忙把钥匙接过来,说:「奶奶,您以后就晚点来,我来开门,您在家帮您孙子做点早饭、洗洗衣服什么的,不用这么早来。」 胡华芝自然是高兴万分,笑得脸上皱纹一道道的。 「好孩子,真那奶奶以后就晚点来了,你要记得把门看好呀!」 金玲凑到她耳边,小声道:奶奶。您没事就不要来了,我会看好这里的。如果他们问起,我就说您来过了。」 华芝奶奶更是笑的合不拢嘴,说:「咱们不能这样,建设集体可不能偷懒。」 说着又摸了金玲的脸一下:「不过你的心意奶奶知道了,你等着下午奶奶给你拿点蒸红薯来。以后你要是有事,可别跟奶奶客气,别看奶奶腿脚不好,搬东西、摘蘑菇、下菇种这些轻活我都是能办的。」 「哦,对了,重活也可以,奶奶.qへq.家有十三个儿子,只要我一发话,他们谁敢不帮忙!」 金玲连连点头:「谢谢奶奶,我最喜欢吃蒸红薯了。」 胡华芝走了,金玲开了大门。 她一走进去,就皱起了眉头。 这里能种出蘑菇才有鬼了! 这时已经是农历的八月份了,天气燥热。 然而,外面有多热,这屋子里面也就有多热,外面的阳光有多大,里面的光线就有多明亮。 就这么的环境,那些蘑菇可不就得刚长出来就要蔫吗? 金玲有些讶异,听说蘑菇队的几位爷爷奶奶虽然都是老人,但以前确实是种过蘑菇的,应该有经验呀,怎么就连这个都不懂呢? 她想了一下,又反应过来。 可能在庄稼人眼里,粮食才是实打实的东西吧! 你蘑菇种得好就好,你上头又不发好的菇种,又不请技术人员来,条件还这么差。 大家看不到希望,自然就不会努力种了。 这倒也是能够理解的。 金玲继续勘察。 这屋子里倒是用竹子和木板搭了架子,看起来像模像样的。 可见当初村支书的决心。 但金玲看了看那架子里面的基料,不由得替村支书寒心了。 那些基料里面都长出白毛来了!可见里面的杂菌超标成什么样了。 她一路看过去,终于在其中一个架子上找到了一处发出来了的蘑菇。 然而那菇伞上面已经开始溃烂流水了。 得!白腐病又来了。 金玲的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做她们北沟村的蘑菇真叫一个可怜啊! 菇种菇种不好,温度温度不对,湿度湿度不对,被杂菌挤压得都没生存之地了,还生了病! 这可真是五.毒俱全了! 她没有再继续看下去,走出那屋子上了锁。 第二天,田松到她家里来串门。 刚好碰到刘爱文埋怨她为什么还不给他做新衣服,明明布都已经扯好了的。 金玲嫌弃地看了他一眼,说:「是啊,布扯好了,你自己做不就行了!」 原来这周边唯一一个老裁缝眼睛花了,看不清了。 金玲估摸着她是得了白内障,但她自己不肯去治,所以周边就等于是没有裁缝了。 给王红做的话,刘爱文又不肯,说他妈做的衣服难看死了,而且不是大了就是小了。 金玲便不管他。 反正她算是看透了。 她以为刘爱文是个自卑的主,没想到这人一回来就一蹦三尺高,天天跟她嬉皮笑脸,就像那断了缰绳的马一样,哪里有半点自卑的样子? 金玲决定了,这人就是窝里横,和自卑一点也不搭边!以后她要可怜他,那她就是个棒槌! 于是那两匹布一直放在家里,根本没动过。 谁知道刘爱文今天发的什么神经,又把这事给想起来了。 刘爱文正小学鸡一样,非要拉着金玲吵架。 金玲会理他吗? 金玲当然是不理,继续思考着怎么改造菇棚。 田松见状,却眼睛一亮,对金玲说:「金玲,你怎么不早说,我会做衣服呀!」 第52章 大专家来了 田松是真的会做衣服。 本来金玲以为这个人虽然以后会成为大设计师, 但至少也要等成年以后才会发挥出来吧,没想到这么早就已经显露端倪了。 前几个月还只是绣花呢,现在就已经会做衣服了, 也不知道他是哪里学来的。 此时又快到盛夏,热辣的阳光丝丝缕缕从瓦缝中落下, 把旋转飞舞的尘土都照的亮晶晶。 五官带着点女气的少年拿着他奶奶的木尺在布上画着裁剪线, 嘴角还带着一丝满足的笑容。 金玲也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能不笑嘛!几百亿的税收啊!平均每天的税收都达到一、两亿, 够国家扶贫多少个家庭了! 那二十块钱花得可真值啊! 不过她没有继续看田松做衣服。 好不容易到了周末,不上课,她得把一切赶紧安排好。 吴老师被她们村的村支书点名了之后, 现在对她稍微严厉些了。 第101页 要求她每天必须去学校,允许上课打盹,但不允许一天都不来。 而且现在已经有点来不及了。 秋菇一般要在七月底前就被备料建棚,八月初就要堆肥了,可现在都已经快要八月底了,再不把菇种种上,靠人工调节温度就有些浪费材料了。 既然大自然已经给了完美的先天条件,为什么还要自己巴巴的努力呢? 可问题是现在她们菇棚里的那些基料根本就不能用,都已经被污染得不能再污染了。而且这两天又出了新的问题, 长了虫了! 于是她起身,准备去队长家里借点敌.敌畏。 谁知刚从椅子上站起来, 就听到门外刘爱文和谁在吵架。 「谁准你到我家来的!」 刘爱文的火气之大,让他把嗓子都喊得破了音。 回答他的是一个有些耳熟的女声。 「这地又不是你家的, 是集体的!我想来就来, 关你什么事!」 哦吼,居然是田叶叶。 金玲早前听刘爱文抱怨了无数次,说这个田叶叶不要脸, 他们两家都弄得那么僵了,她居然还老是下课过来找他玩。 本来这个年代,男孩子和女孩子就不怎么玩在一起。 会红头髮的哟! 可田叶叶也不知道心里怎么想的,一点都避不避讳其他孩子的目光,非要扯着刘爱文跟她玩,不然就是一通胡搅蛮缠。 更绝的是,这个女孩儿跟小姐妹说,当时她会坚持去河边,是因为听说刘爱文曾经在北沟村的河边扒拉出来了螃蟹。 当时会掉到河里,也是因为侧着身子下蹲,想看看水里面有没有螃蟹。 就很无语。 上辈子明明是刘爱文舔狗一样追着这个女孩儿跑,女孩儿干什么他就干什么。 这辈子都好了,这女孩儿还注意起刘爱文来了,连刘爱文扒拉螃蟹的事都放在了心上。 金玲寻思,那田青山虽然没有做村支书了,但可能在位期间可能也是捞了好处的,所以即使倒台,待遇大不如前,他的女儿也还是这么颐指气使,活蹦乱跳的。 可不嘛,正常的小女孩儿经歷了那样的事之后,肯定是看见刘爱文就跑,更不用说看到她金玲了。 自己这个姐姐当得可还是蛮出名的。 听说从前那些欺负刘爱文的孩子,现在都不敢再动手了,就因为知道刘爱文有她这样一个姐姐!这些人还把她描绘成一个怪物,说他会吃.人,啧! 眼看着两个人吵得不可开交,刘爱文就差拿棍子打人了,金玲适时地出去阻止了他。 金玲对刘爱文说:「还有心思在这吵架,你的作业做完了吗?玉淑婶叫你写的字你都写完了吗?」 刘爱文顿时如遭雷噼,咬着牙把手头的棍子重重地往外一扔,扭头进了屋。 金玲双手抱胸,看向田叶叶。 原来也不是完全没变化的嘛! 「小公主」原先穿的衣服崭新笔挺,现在居然打上了补丁! 脚上的鞋子也开了天窗,就连绑在头上的布片子都像是蒙了一层灰。 原先并不瘦的身子也都瘦削了许多,连下巴都尖了。 最主要的是看她的眼神终于带上了惊恐。 「你!你想干什么?!」 她用防备的眼神看着金玲。 金玲俯下身朝她露出一个极其友好的笑容:「你家这么离这里那么远,你来做什么?」 田叶叶往后退了一步,双眼却瞪得更大了。 「我表姨嫁到了这里,我来她家里串门。干什么?这也不行吗?!」 金玲眯缝着眼睛,突然想了起来。 前几天村里事办了喜事,不过那时候她正在给刘慕梅挖坑,所以并没多关注。 原来嫁过来的新娘是田叶叶的表姨啊! 但金玲此时忙着去借东西,没精力和这些小孩墨迹。 然而她又怕刘爱文真的把人给打死了,到时候重复前世的命运去坐牢,那才是阴沟里面翻了船。 于是她少不得又对田叶叶说了几句。 谁想田叶叶不知道被触到了哪根神经,居然嚎啕大哭起来。 「你别以为我会怕你!你这个□□,还想种蘑菇呢!我表舅说了,种蘑菇难着呢!你们家那些蘑菇都是你婶子种的!你是为了不让你婶子挨斗才说谎的!」 小姑娘像一头张牙舞爪的兽,直接把金玲给惹毛了。 金玲睫毛一眨,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突然面上浮起一丝冷笑,凑到她耳边。 「小姑娘,看你这么有活力,就告诉你一件好玩的事吧,明年你小姨就会为你生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了。」 田叶叶愣住了。 其实到了她这个年纪,已经渐渐的脱离懵懂,开始明白一些男女之间的事了。 她爹天天跟她妈冷战,见了她小姨却总是乐得合不拢嘴,两个人之间的一些小动作,她也看在眼里。 一股极度的恐惧涌上了她的心头。 但她还是太小了,根本无法处理这样的事,只能大哭起来。 这时,一对男女跑了过来。 那女人容貌姣好,却怯生生的,见了金玲有些羞涩的嗔怒道:「你是不是打了我表妹?」 旁边那男的就不一样了,抬起手就想给金玲一个巴掌,被上工回来的王红直接一扁担给打了回去。 第102页 王红:「反了天了还!在我家门口就敢打我闺女!」 那男人甩着被打得剧痛的手,哀嚎了几声,才好歹站直身子。 他一边揉着手一边抱怨:「你闺女打我表外甥女,我打她又怎么啦!看把我家叶叶哭得,脸都花了。」 王红回来见金玲差点挨打,情急之下并没留意这人的长相,现在一看这人,顿时愣在了那里。 「哟!这不是田家村前头那个技术员吗?怎么滴?现在腿好了,肯纡尊降贵来我们村啦?还是说我们支书突然就长了本事,请得动你这尊大佛啦?」 原来这位就是当初宁愿摔下自行车,也不肯来北沟村的蘑菇技术员,周勤俭。 周勤俭是市里派下来的,听说是高中文化水平,在蘑菇大省福设省当过知青,在种蘑菇这一块儿很有一套。 他因组织需要被调回红山市,负责红山市下属几个公社的蘑菇种植产业。 但这人虽然种蘑菇有一手,风评却不太好。 原因是这人不太管其他村子,只对田家村的蘑菇队分外上心。 原先大家都不知道为什么,现在金玲可算是知道了。 原来田青山老婆算是他的表姐。 现在田青山下台了,他居然自己申请放弃了田家村的蘑菇队,而是转做了其他村子的技术员。 颇有种只为田青山一人服务的感觉,可见这人应该和田青山关系很好。 就是不知道这人如果知道田青山把他的表姐不当人,和他表妹搞姐夫小姨子情,会是什么反应。 都是自己的表姐妹,到底要站哪一边? 周勤俭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金玲看了笑话。 他是故意和他亲妹妹到这里来的。 当初妹妹要嫁到这里,他就不同意,因为他现在恨死了北沟村。 就是北沟村的这个刘金玲害得自己的表姐夫丢了支书之位,连带着他这个技术员也少了很多便利。 这都不是最气人的。 最气人的是他这个三十多岁、学歷高中,还去蘑菇大省见过世面的人,居然被说种蘑菇不如刘金玲! 是的,刘金玲在后山种蘑菇那件事已经传得人尽皆知。 有北沟村来的女婿便把那天的情景传得神乎其神。 说那蘑菇比伞还大,蘑菇肉厚得猪肥膘一样! 还说他们北沟村年底蘑菇的产量肯定要翻上个几番。 又说要技术员有什么用?还不如一个随便种着玩的小女孩。 这不是扯淡吗? 一个小学都还没毕业的女孩子连种蘑菇的基本流程都不知道,怎么可能种出蘑菇来? 照这样说,他们这些技术员不是白读那么多年书,白积攒那么多年经验了? 周勤俭觉得自己被鄙视了,再加上表姐夫也被人推下了台,便赌气不干了。 现在他看着眼前眉眼飞扬的金玲,恶.毒的念头一个一个往外冒。 「长得这一副狐媚样,长大后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不是会种蘑菇吗?我就让你下不来台!」 于是周勤俭提高了声音:「噢,你就是那个传说会种蘑菇的小丫头啊!」 他说着,看向王红:「噫!你们村都有这么一个大专家在了,还要我来干什么?」 第53章 打赌 他的声音把刚从地里上工回来, 正准备吃午饭的人们给吸引了过来。 大家都不是傻的,这话一听就是这人在讽刺他们金玲呢! 于是大家都纷纷站出来为金玲说话。 「我说周大技术员,我们这小沟容不下你这条大鱼。从哪来的你就回哪去吧!」 「哦, 原来是新娘子的哥哥呀,既然是客人, 为什么不好好的在家拉家常?好好的跑人家家里耀武扬威做什么!」 周勤俭怎么也没想到, 为了一个女孩儿, 这整个村子的人都跟疯魔了一样。 他见骂不赢大家,便冷笑一声,讥讽道:「呵呵, 农民啊!我真是搞不明白,你们都不是小孩子了,怎么还这么愚昧。」 「你们这么护着这个女孩儿,不会是真以为她能给你们种出蘑菇来吧?听说你们村蘑菇队也有几个种过蘑菇的老人,你们去问问他们,蘑菇是那么好种的吗?」 「你们不去问他们,那也行,我来问问这姑娘。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准备材料吗?知道要用什么材料吗?知道什么是堆肥,什么是覆土吗?哦, 对了,听说你们村很穷, 连菇种都买不起。」 这话说得太气人了,村民们都撸起袖子, 准备上前来打他一顿。 什么知道不知道的, 反正他们那天亲眼看见了,金玲在山洞里种满了蘑菇! 这人现在说这话,不就是在说他们眼瞎吗?! 哦, 该不会是也在含沙射影说这蘑菇是王红种的,想要把王红送上去批.斗吧! 果然还是金玲看得透,早就给他们讲了这个理,说除了刘慕梅,肯定也还会有人拿这事做文章。 所以金玲已经在当天下午的村大会上跟他们讲了蘑菇种植的大致方法和流程。 就这人说的什么基料、覆土,他们也是听过的。 金玲说起这些来滔滔不绝,连多少稻杆配多少牛粪都说的清清楚楚! 现在这人还来问这个,可不是蠢到家了吗? 没办法,外人就是外人,不像他们这些人,都和金玲是一起的,是一家人。 第103页 一家人的秘密只会跟一家人讲,不会告诉外人。 周勤俭本来是想打击一下北沟村的这些人,却见他们脸上都浮起一种怪异的神情。 好像是在鄙视他,又好像挺自豪似的。 周勤俭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还以为这些人被他气得脸都变形了,便继续嘲讽。 「知道你们难,一个蘑菇队一年的亩产量还不到30斤。30斤啊!我哪怕把菇种往地上乱扔,我也能种出30斤来!」 「还要你们拿其他队的粮食去补贴。你们不嫌委屈吗?自己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自己都不够吃,还要拿出来去给别人做补贴。我要是你们啊,早就去找村支书,把蘑菇队撤下了!」 不得不说,这个人口才是挺好的。 村民们听到这里,就算再信任金玲,也都有了一丝动摇。 是啊,虽然金玲嘴上说得头头是道,但她毕竟只是个12岁的女孩子,以前也只是干家务活,没接触过田地里的东西。 而山洞里种的那些蘑菇,也可能是因为山上本来土质就好,适合蘑菇生长,所以叫她瞎猫碰着死耗子碰上了。 她真能把村里蘑菇产量提上去吗? 如果她不能提上去,说是说让王红补贴差额,但王红家里穷了,还不得找他们这些邻里乡亲救济? 最后吃亏的还不是他们这些人? 这年头大家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于是他们顿时就懊悔起来。 当时他们怎么就鬼迷了心窍,答应了村支书呢? 周勤俭见到村民们这幅样子,才终于感到了一丝快意。 他趁热打铁说:「你们还是赶紧找你们的村支书把事情重新商量一下吧!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一个个这么大的人,居然把希望都放在一个小女娃身上!到时候让你们补贴粮食的时候,可别哭啊!」 村民们一听这话,更心慌了。 他们一方面不想让金玲难堪,一方面又惦记自己家那点粮食,所以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都在那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的。 这时,田叶叶敏锐的感知到了风向的变化,也不哭了,叉着腰对着刘金玲坏笑。 「你可真不是个东西呀!为了包庇你婶子,拉全村人下水!哦,不对,你和你弟弟都不是东西!」 田叶叶的脑中不断想起自己爹揪着他妈打的样子。 都是因为没能继续当支书! 而这些都是刘爱文的这个姐姐搞的鬼! 要是这人不去找什么证据,她家哪会变成这样? 而且这人根本就不是刘爱文的亲姐姐,一个堂姐,而且是捡来的堂姐,非要掺和进来做什么! 田叶叶越想越气。 她有多生气,在看到村民们犹豫不定的目光时,就有多舒爽。 她转身朝刘爱文屋里喊:「刘爱文,你出来呀!你姐姐快要哭了,哈哈哈!」 刘金玲忍住扶额的欲.望。 她做错了什么,为什么非要让她看到这些蠢货的蠢样呢? 周勤俭见她一脸遗憾的样子,还以为她是怕了,更是兴奋起来。 正好,就借今天的机会给青山哥报个仇! 「小丫头片子……」 谁知他话才刚说一半,就被金玲给打断了。 金玲问他:「你现在在哪个村当技术员?」 周勤俭一愣,惊讶于这个女孩儿居然还能这么镇定。 他以为这女孩儿过不了几秒就会哭呢。 村民们见周勤俭不说话,就催他:「你耳朵聋啦?我们金玲问你话呢!」 周勤俭什么时候被村民这样对待过? 村民们对他们这些技术员都是恭恭敬敬的,就差喊他们「老师」了。 因此他们在村里的地位也很高,比大队长都高,甚至比支书有时候都要受欢迎一些。 周勤俭有些不悦,愤愤道:「南沟村。」 南沟村,顾名思义与北沟村属于面对面的关系,只不过中间隔了一条河。 金玲年前和刘爱文他们去摘柳树姑,就是在那条河边。 那条河很大,也没有渡船。 两个村子只是隔河相望,基本上不怎么来往。 要从北沟村去到南沟村,要绕很大一圈路。 光凭人走的话,走上一天一夜都不一定能到,骑自行车也要大半天。 所以说南沟村是比北沟村还要偏僻的地方。 村民们一听这个,顿时脑子「嗡」的一下,血就蹿上来了。 太欺负人了! 叫你来我们村,你嫌我们村偏僻,故意装摔倒,宁愿冒着「违抗组织命令」的罪名也不肯来。 现在好了,南沟村比我们还偏僻,你倒是颠颠地去了,你是有多不把我们放在眼里呀! 一时间,村民们的犹疑都化成了满腔的激愤。 行,你们这些人书读得高,你们有那心眼子也有那本事,能违抗上面的命令。 我们不一样,我们都是泥腿子,我们左右不了你们的想法,我们也没办法让你高看我们一眼,那我们不要你们总行了吧! 我们就要我们村里的,和我们一样是泥腿子的土技术员。 我们就要金玲! 哪怕金玲种蘑菇种得不好,我们也只要她种,要贴粮食我们也愿意贴! 没有经歷过的人不会懂。 农民是最容易自卑的一个群体。 第104页 他们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天到晚跟烂泥和大粪打交道,连自己都嫌弃自己。 虽然现在大家都在说,只要是为集体做贡献,就没有贵贱之分,但真的不嫌弃他们吗? 但凡你走到城里,那些人都要避开你走。 你要是不小心挨到了谁,人铁定把你骂的抬不起头来。 但农民们却也是非常有自尊的。 嘲讽和鄙视只会让他们更加团结。 再说了,华国成立之前经歷过那么多苦难,其中多少农民为华国的成立做出了牺牲? 一种油然而生的同仇敌忾感,让村民们都无条件的相信了金玲。 他们走到了金玲的旁边,甚至有婶子把家里的饭菜都端了一份放在她手上。 「金玲,你别怕,你好好种就是了,种不好,我们也不怪你。喝放了三粒米的米汤,和放了一粒米的米汤,又有什么不同呢?我们勒紧点裤腰带就行了!」 「就是!技术员了不起呀!技术员就可以看不起我们了呀,就不惯他们这个臭脾气!」 金玲噗嗤一笑,把那碗饭重新放回那个婶子手上。 「婶,你别听他胡说,我说了能种好蘑菇,就能种好蘑菇。我保证,过两个月,咱们的蘑菇节肯定能开!」 周勤俭自觉从未见过如此不要脸之人,便道:「大话谁不会说!」 金玲:「那不如我们打赌?如果我种的蘑菇没你们种的多,我也不读书了,去南沟村当一年的小工伺候你们。」 这条线都到面门上了,周勤俭自然也不会逃避。 周勤俭指着天:「好!我现在就对天发誓,你刘金玲要是能把蘑菇种得比我南沟村好 ,我把今年的工资都给你们!我还亲自过来登门道歉,还上报纸给你们刊登道歉声明!」 「但你要是种的比我们差,嘿嘿,别说你帮我们干活了,那都不算惩罚。你种不好,就说明那些蘑菇都是你二婶种的,我要举报你们全家欺骗组织,你们就等着挨批.斗吧!哦,还可能坐牢呢!」 第54章 笑死,根本不需要自己动手…… 村民们一听这个, 顿时义愤填膺,赶着把这人轰出了村。 那新嫁来的新娘怎么哀求都没有用,新娘的丈夫夹在中间也是两面为难, 却愣是一句话都没有说。 于是没过多久,周勤俭和刘金玲对.赌的事便在十里八乡传开来。 人们都在期待两个月后, 这两个人到底谁输谁赢。 这事儿一时也成了大家茶余饭后既然讨论的话题。 金玲不管这些是非, 来到大队长家借东西。 大队长是个还没娶媳妇的年轻人, 却管着他们村所有种粮食的。 这人有魄力,又会人际关系,在村里也算是个名人。 见金玲要借这东西, 便沉沉地笑了起来。 「小金玲啊,听说你把周技术员都给气走啦?你也太厉害了,小心嫁不出去哟!」 金玲抿唇笑着不接话。 大队长又问她:「你借农药做什么?你不说,我可不敢把这东西借给你。」 金玲把前面晒的一袋野生蘑菇干送到他面前:「大哥,我们那菇房里面招了菌蛆了,我得除虫。」 说是菌蛆,其实就是一种蝇,叫菇厩蝇。 菇厩蝇的幼虫是一种和蛆差不多的小虫,会以蘑菇为食。 而且这种虫子繁殖力很快, 和苍蝇类似,只要有一只, 过不久就会有无数只,那点蘑菇根本都不够它们吃的。 但一提到蘑菇棚, 年轻的队长就皱起了眉头。 「小金玲, 大哥也不怕打击你,你当时就不该跟周技术员打赌。你们那菇棚哪里种得出蘑菇来呀?还是不要浪费时间了。要么你去跟她道个歉吧,不要真被他告了, 连累了你二婶。」 金玲依旧抿唇,笑着摇摇头:「来不及了大哥,我现在要是撤退,村民们会把我当叛徒给毙了的。」 大队长被他逗笑了,说:「你这小丫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嘴上说着这话,心里主意可大着呢!」 他说着拿了一瓶敌.敌畏出来:「行了,别耍宝了,大哥知道你有信心!那技术员太欺负人了,不管你的信息有没有用大哥都信你!」 精灵笑盈盈接过那瓶东西,又朝他粲然一笑:「谢谢大哥,我保证请大家吃蘑菇。」 大队长更是哈哈大笑:「看把你能的!咱们队上敌敌畏也有限量的,都是花钱买的东西,你可别给我浪费啊。」 金玲又笑了:「知道,主席都说了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她每次一笑,大队长就觉得眼前一亮。 他顿时就心软起来,也没有这心思再去逗金玲了,不停地嘱咐她,这东西可要放好,用完一定要洗手洗澡,身上的衣服也要多洗几遍。 金铃不断的点头,还说:「大哥,那蘑菇干很好吃的。不用放很多油,可以用水炖,然后拌点盐。也可以在米汤或者鸡汤里放一点,味道可鲜了。」 她把那瓶敌.敌畏藏到了菇房的角落,她又背起了篓子,来到了衔玉山的北边。 当初在衔玉山住的时候,她就已经把这座山研究了一遍了。 衔玉山其他面都是那种松散的红石碎土,但是这一面却有一种橙黄.色的粘土。 这种土非常的紧緻,有点像陶土,粘性和密封性都很强,非要说的话,很有橡皮泥的感觉,遇水不容易散开。 第105页 金玲哼哧哼哧挖了一箩筐,背着往村里走去。 此刻晶莹的汗水顺着她荔枝肉般的脸上滑下来,被太阳光一照便有了些破碎的柔弱感。 在大路边上的地里干活的村里人见她这样,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转头看向她。 其中有个男人跑过来迅速的接过了她背上的背篓,用锄头扛着往村里走。 那人边在前面走着,边回头看她:「金玲啊,你背这么多泥巴回来干什么呀?」 金陵朝她笑了笑,又拿出手帕擦了擦脸上的汗,还想把手帕给那男人擦汗,却被他推了回来。 「小姑娘家家的东西,不要随便给别的男人用人家会说你闲话的。」 金玲笑着点了点头,对他说:「谢谢大义哥,我以后会注意的。」 原来这人正是华之奶奶的三孙子,张大义。 张大义又把话问了一遍,金玲便道:「我要去煳我们菇棚。」 张大义疑惑道:「你要把那房子煳起来呀,你可别白费功夫了。以前我奶和蘑菇队上那几个大爷也说要煳起来,说可以把屋子里面的温度弄高一点,蘑菇就长得快。」 「谁想才煳好没得几天,老天就下大雨,把那些泥巴刷得干干净净,啊,我奶气得,敲锣打鼓的在村里把老天爷骂了一顿。」 「噗嗤。」 金玲实在是忍不住了,捂嘴笑了起来:「华芝奶奶可真是个有趣的人啊!」 大义听着她夸自家奶奶,便也高兴了起来。 大家都说他奶奶凶,其实他奶奶人好着呢只是性格直了一些而已。 大义看向金玲的目光中又多了一些亲近。 「金玲,我奶跟我们说了,以后哪里要帮忙的,尽管来找我们,千万不要客气。都是建设集体嘛!」 金玲点了点头:「谢谢大义哥。不过你不干活会不会被队长批评啊?」 张大义笑了起来:「嗐,就是队长叫我过来来帮你呢!」 金玲的笑容便更加灿烂了。 她一开始已经做好了吃苦的准备,毕竟种蘑菇,光是堆料这一项就累死个人。 就比如说今天运这个粘土,那土重得跟铁块一样的,她肩背都要被压弯了。 她甚至还想过,像她这个年纪,还在生长发育中,如果把嵴柱给压弯了,那以后一辈子都要驼背了吧?毕竟已经定型了。 这要是在前世,她拍个几分钟gg都嫌累,还要助理过来给她捏肩膀。 也就是心里有信仰,她才能承受得住这些。 然而看现在这行情,村民们恐怕不会让她这样辛苦。 果然,第二天又有人来帮金玲背土。 没过多久粘土就够用了,金玲开始把这些粘土用水搅拌,然后贴上墙去把那些洞给堵起来。 本来以为起码干上个三四天,而且还要用到梯子。 毕竟那屋子上头的洞也要堵起来,密封死。 爬楼梯她其实是有些怕的,她有些恐高,她以前拍戏,干什么都不用替身,吊威亚却用了。 就连从前下山,腿肚子都会打颤,她克服了好久才能上下山自如。 谁知道这些事根本都不用她干。 村里来了好些人,帮她把这些事分担了。 没过多久,菇棚就变了样。 墙上没有洞了,一丝风都漏不进来。 屋顶的茅草换成了黑色的瓦片,这是之书特意给精灵弄来的「启动资金」。 菇架上所有的东西,包括基料和长出来的死菇都已经给清除得干干净净。 屋子里也都用敌.敌畏伴着水蒸气蒸过了,保证你连一只蝇虫都见不到。 大家还按金玲的意思,在屋子的中央砌了个大灶。 虽然不知道小金玲要灶干什么,但大家一回想在山洞里见到的那些白莹莹的蘑菇,再回味一下当天分到的美好滋味,便连问都不问一句了,干就完了! 金玲这边什么都不用干,便默默背起箩筐,去池塘里面挖塘泥。 好傢伙,村里的婶子、奶奶们一看,忙心肝肉的把她给提熘了上来。 「小金玲啊,你这是哪里想不开呀?」 大老远赶来的桃花哭得眼睛都红了,凑到她耳边悄声道:「金玲,你要是种不出蘑菇也不妨事的,我妈说了,她会把外婆留下来的那些金首饰想办法卖掉,帮你填补粮食亏空。」 金玲无语,忙向他们解释自己是想去挖塘泥堆基料呢! 原来她最近看到一篇新的文献,说塘泥与河泥里面有大量水生动物的尸骨,所以含氮量非常高。 鸡粪、牛粪、猪粪里面虽然也含氮肥,但比河泥与塘泥少很多,作者说了,根据他们研究,使用这两种东西堆料,可以大大减少氮肥和肉类的使用量,从而节省成本。 而且长出来的蘑菇会非常的肥大。 前几天周技术员又来冷嘲热讽,说她们北沟村穷的要死,种菜的肥料都没有呢。 没有氮肥总不能拿肉去种吧?难道把村里人的鸡鸭猪都给杀了种蘑菇? 所以周技术员预测金玲他们种出来的蘑菇肯定又瘦又柴。 金玲虽然不怎么喜欢这个技术员,但人家提出来的问题确实也是有水准的,是非常现实的。 前面她在山洞里面种蘑菇,第一个是产量小,第二个是还能去山里面找点虫子啊,死鸟啊.qへq.之类的氮源。 第106页 而且山里面的腐殖土也比较多氮肥,这个矛盾就没有那么的强烈。 现在呢? 金玲估算了一下,前面周技术员在田家村的亩产量最高可达400斤。 也就是说金玲得靠着这个破烂屋子种出每亩超400斤的产量。 她们北沟村的菇棚三层搭起来差不多两亩地,需至少要挣到800斤到1000斤才有胜算。 而那小山洞呢?两茬蘑菇加起来也就两百斤左右的产量。 所以需要氮肥,需要很多很多氮肥,但是村里又投资不起,所以金玲便决定按照那文献上所说的试一试。 话好歹是说明白了,婶子、奶奶们便松了一口气,不再拦着金玲去捞泥。 她们不但不阻拦金玲,还发动全家在下工之后的闲暇时间里帮金玲一起捞泥。 于是整个北沟村就像是发起了一场盛大的捞泥运动,把周边的几个村都看呆了。 这是队上买不起肥料了? 还是谁家做房子,用泥巴煳墙? 北沟村的村民当然不会慢悠悠的跟他们掰扯这些事他们白天上工下来工,还要干活也很累哩! 不过他们干得开心,不光是因为想到以后有蘑菇吃,还因为心里憋着一股劲儿! 让你们看不起我们! 等我们赢了你们就得在报纸上给我们道歉哩! 如果周勤俭知道自己当时的挑衅,是金玲刻意引导,用来激发村民们的干劲,他会当场给自己一个耳刮子。 然而现在的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正等着把王红一家送上批斗台,给姐夫田青山出一口恶气哩! 而在北沟村,金玲带着村民在菇房外不远处打了一口粪池,然后把捞上来的淤泥都堆在里面。 没过多久她已经在村民的帮助下把稻杆、鸡粪、牛粪、生石灰等堆基料的材料都准备充足了。 然后她就着手堆起了基料。 把这些东西和淤泥搅拌好,搅拌到捏在手上有些松散,却不至于完全落下的状态,然后堆成一个梯字型的堆。 发酵几天后,基料里面的温度迅速升高。 金玲现在对温度已经掌握得无比精准了,她要求基料中心的温度在70~80c之间。 这是肖政平经验得出来的最佳温度,也是各类书本、文献中多次提到的适宜温度。 如果温度太高了,翻料就要翻得勤一些。 如果温度不够就要想办法让里面的温度升高,比如在旁边加热。 金玲叫挖的那个粪池有一个通道,直接连上屋里的灶。 她再小小的加工一下,剔除了泄露与爆.炸隐患,又定期扔烂泥烂草进去,就把这里变成了一个非常简陋的沼气池。 甚至连多余的柴火都不要用,她的炉子就可以生起火来。 这操作把村民们都看呆了,还以为她在耍什么把戏呢! 不放柴就能烧起火来,这说出去谁信啊! 金玲也很耐心的跟他们讲解沼气的原理。 村民们听她讲话的时候,常常会忘了她只是个小学在读的女娃子。 等到反应过来,看向她的眼里又多了一层喜爱。 什么叫天才?这就叫天才啊! 这种人是从天上飞下来的仙女儿,别的人你可千万不要跟她比,会气死! 谁要是生了这样的女儿,做梦都会笑醒。 于是人们又不经提起了她的生母。 刚生下来就给孩子打了金手鍊应该不是农村人就算是在镇上,也不一定有这么大手笔的。 更奇怪的是你都给他打了金手鍊了,肯定是很喜爱这个孩子的呀,为什么会把她扔掉呢? 就在大家都在为金玲解谜的时候,金玲的基料已经上了架,开始下菌种了。 而与此同时,刘红朝下班回来,就接到一封信。 是金玲写来的,里面有一封信,据小姑娘自己说是一篇论文,希望他能帮带给京市微生物科研所一个叫何泽的人。 还说要换什么纯种的细菌,说不用他操心,何泽一看到那论文就会明白的。 刘红朝眉头皱成了两个疙瘩。 是他年纪大了,跟金玲有代沟了吗? 怎么都听不懂? 还论文呢,不晓得是从哪里摘抄下来的。 不过刘红朝却非常高兴。 金玲好久没给他们写信了。 于是他便把这事儿放在了心上,准备哪天去一趟微生物研究所。 第55章 对接大科学家 刘红朝亲自揣着那封信, 坐轿车来到了微生物研究所。 京市微生物研究所隶属华国科学院,处在朝凤区大街,到地儿便可见它那标志性的白色大楼。 研究所里还是比较萧条, 好在新一批的工农兵大学生已经来了,现在正在院子里做体操, 一个个精神抖擞的, 响亮的口号穿透云间。 刘红朝不接触科研方面的事, 不知道里面的道道。 他以为要在这样一个大院里找特定的一个人,根本就是大海捞针。 没想到才刚说出何泽的名字,就有学生兴奋地朝旁边一栋楼指了指:「何老在二层, 你上楼再找人问问。」 刘红朝现在相信金玲不是在胡闹了,看来这个何泽在科研界应该还是个名人。 难道金玲这小机灵鬼又开始转战科研界了?那论文不会也是真的吧? 第107页 刘红朝把自己给弄笑了,这怎么可能嘛! 他上了二楼,又找了个人指路,便站在了何泽的办公室门外。 门没关,可以看到里面掉了红漆的木桌和靠背藤椅,靠墙的地方还有一排书柜。 这些家具明显已经有些年代了。 此时办公室里只有何泽一个人,阳光从窗外洒在他的嵴背上。 他本来是伏在桌面写什么东西的,像是感应到了什么, 便转过头来看向刘红朝。 见了刘红朝身上的军装之后,他忙站起来, 问:「同志,您找谁?」 刘红朝便说明了来意。 这事儿挺其实挺难办的, 主要是比较丢脸。 刘红朝本来以为何泽也觉得这件事很荒诞。 看吧, 教授脸上原本温柔的笑容都敛去了。 这人约莫四五十岁,长得挺俊的,头髮一丝不苟梳在耳后, 笑起来非常有感染力,会让人感到春天般的温暖。 然而他板着个脸的时候,同样也非常有感染力,会让你像个见了老师的孩子,想要立马逃跑。 刘红朝本来已经准备好了说些场面话就走,却没想到何大教授居然真的把那封信拆开了。 更让刘红朝惊讶的是,何教授看了那论文之后脸色就又变了。 他先是过来把门关上了。 然后请刘红朝坐到了办公桌旁边,一脸急切地问他:「这位刘金玲女士是您什么人?她现在在哪里?我可以见见她吗?」 刘红朝怎么也料不到是这个结果,一时间有些尴尬,便干咳了一声说:「啊,是我妹妹,但她现在在农村。」 见何泽还在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便又加了一句:「偏远的农村,暂时没法过来。」 何泽眼里热切的目光顿时就熄灭了。 他把那论文对摺放进胸前的口袋,起身道:「广大农村真是人才辈出啊!你随我来,帮我把一些东西带给你妹妹。不过这些东西有些特殊,希望您能小心一点,不能泄露。」 那天刘红朝就像做梦一样,把一些菌种寄了出去。 好在何教授说了,这些菌种都是安全的种类,不会造成伤害,所以寄出去也是允许的。 然而刘红朝就是有些放不下心。 金玲到底在做什么? 那篇论文真的是她自己写的吗? 里面到底写了什么内容? 为什么连何教授这种人物看了那篇论文之后,都不觉得荒唐,反而很兴奋的样子? 他真想现在就插上翅膀,飞回红山市看看金玲! 然而单位正值多事之秋,他根本就走不开。 况且妈和妹妹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也还需要他照料。 一时陷入两难。 正巧这时候肖云岭过来说想去当兵,刘红朝便把这事跟他说了。 没想到这小子平时都是默默的,这下突然抬起头,朝他露出了一个笑容。 这个笑容刘红朝绝难以形容,非要说的话,就像是见了肉的狼。 对,狼! * 北沟村。 金玲的菇种已经种下去一个礼拜了,村民们一开始还总是往这儿跑,问到底怎么样了,时间长了就懒得来了,反正也是慢吞吞的。 不过他们也理解,这和种菜的道理是一样的,你不可能刚放下去种子,第二天那种子就发芽冒出头。 真要这样,他们这些农民还这么辛苦做什么,天天坐在地里播种、收穫就是了。 然而某些人就是不让他们安生,非逼着他们往这跑。 这天,周勤俭大技术员又背着个手,一大早到他们蘑菇棚来「视察」来了。 村民们一看不好,金玲要吃亏,便都围了过来。 「怎么滴?南沟村的人就放你一天到晚往这跑?你都不用干活的?」 周勤俭冷哼一声:「他们还想管我?是他们能够蘑菇,还是我能种蘑菇?我只要能让他们见着蘑菇就行了,他们可不像你们村这样把天管地的事多!」 村民们被他噎个半死。 眼看着这人就要推门进去,分明们赶忙过来挡住,不让他进。 一方面是大家实在是讨厌这个人,另一方面是小金玲说了,不能老是进进出出的,会带进去蚊虫,而且也有可能把杂菌带进去,影响蘑菇的产量。 可周大技术员见状,又开始嘲讽他们。 「行啦,种不出来就别种了,还怕人看见呢!」 他那嫁到这边的亲妹妹忙过去拉他,生怕他被人给打死。 是啊,在人家地盘上还这么嚣张,村民们也真是没见过这样的。 然而人家是技术员,你要打了人家,确实也没法向上面交代。 所以他确实也是有这种作死的资本,吸取这人就是死抓着这点,故意在挑衅他们呢! 没想到这茬还好,一想到这茬,村民们更是气得牙痒痒。 被人家挑衅了还不能打、不能骂的,真叫一个憋屈! 偏偏金玲还从里面把门打开,放他进去了。 村民:「……」 真叫一个怄死人! 然而,下一秒他们就不怄了。 只见金玲打开大门,笑得那叫一个阳光灿烂。 「呀,技术员大哥过来学技术啊!真不好意思,我们这里连一壶热茶都没备。」 村民:「……」 第108页 村民们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要备什么热茶?他不会去他妹夫家吃呀!」 「一天到晚到妹夫家里来蹭饭,不晓得这时节大家都不容易呀?哎,清水小妹,听说你大哥好些工资呢!到你家来蹭饭有没有给个一毛两毛的?还是说会买果子来?」 周清水从小性子就羞涩,又是被家里爹妈嫌弃的,想到自家大哥每次都两手空空跑过来,害得她家又得杀鸡又得杀鸭的,便心里堵着气,一句话也没说,转身跑回家去了。 把个周勤俭丢在原地,臊得脸都红了。 周勤俭阴沉着个脸走进那菇棚,出来的时候就又是满脸张狂了。 「都什么时候了,你们的蘑菇连个脑袋都没冒出来。我可是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南沟村的蘑菇过两天可是就能採收了!就你们这样的,还想跟我们比产量?嘴硬有什么用,还以为嘴硬能当饭吃呢!」 正说着话,天空突然下起大雨来。 1973年,红山市的夏天特别奇怪。 天气特别潮湿,雨水特别多,又特别的闷热。 就像今天这样,明明刚刚还是晴空万里,说话的功夫,雨就下得跟噼竹槓一样。 周勤俭站在雨中,倍感爽快。 他朝屋檐下的金玲笑了一下。 「小姑娘,你倒是挺懂的,知道用烂泥煳墙,保持里面的温度和湿度。但这个方法早就被淘汰了,现在哪个蘑菇队不用塑料薄膜?哦,对了,你们村穷,买不起。那就不好意思了,再过一会儿,你的墙又要漏洞百出了。」 他说着,一甩袖子,走了。 村民们一听这个,心就提到了嗓子眼。 是啊,前几年就有过这事,明明堵的好好的洞眼,你下雨,那些泥巴就被沖刷了个干干净净。 前几天金玲要用这个办法的时候,他们也曾劝过,但小姑娘说不妨事,沖不掉。 现在你看吧,连技术员都说会冲掉了。 完蛋了,他们先前抬泥巴的辛苦都算是白费了。 连村里那些爱起闹的死小子们都开始拍手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累死累活累趴下,一锄头剷出一片空疙瘩!」 人们唉声嘆气着走回家,等待着噩耗的到来。 谁知道雨刚停,村里那帮爱起闹的小孩子们就到处嚷嚷起来:「泥巴没掉,泥巴没掉,哦哦!泥巴没掉嘞!」 孩子们只把这当一件好玩的事,村民们却全都兴奋了起来,跑到那蘑菇屋前一看,果然那些泥巴仍是牢牢堵在洞眼。 他们凑过去问金玲是怎么回事。 金玲便跟他们说了,土和土也是不一样的。 农民们本来就是和泥巴打交道的,一听便懂了。 原来这种泥巴不是田地里那些松软的泥巴,这种泥巴是有粘性的,就算是放在水里洗,也一时半会洗不掉。 而且金玲并不是光用这种泥巴煳墙,她还在里面掺杂了稻杆,这样泥巴的附着物就更多了,也就更结实了。 但那时大家帮金玲煳墙,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 累都累得要命,谁会注意这个呀! 谁知道里面竟藏了大干坤! 一时间,大家看金玲的眼里又多了几分喜爱。 真是太聪明了! 连大技术员都骗过了! 下次周勤俭敢再来,他们非要拿这事笑话他不可! 但也有那忧心忡忡的,凑过去问金玲:「可怎么办呀!南沟村的蘑菇都发出来了,我们的蘑菇什么时候能发出来? 」 金玲只是笑盈盈地说快了。 村民们也不好再问。 戏文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既然选择了她,就不该再给她压力,毕竟她也还小呢! 这天,邮差到他们村里送信件,金玲拿了一封鼓得出奇的信。 大家都看惯了,以为是刘红朝又给她寄什么好东西来了,便纷纷向她讨糖吃。 金玲却说没有糖,这里面就是几封信而已。 村民们也只是开个玩笑,笑完就散了。 金玲拿着那封信到了菇棚,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 看到那用塑料薄膜袋包着的东西,她笑了。 果然做科研一个人是做不来的,还是需要平台的力量。 她又把里面的信拿出来。 上面苍劲有力的字体让她觉得心情有点激动。 何泽! 这就是肖政说的何泽! 华国科学院的教授! 在国内诸多杂志上都发表过论文的大教授! 何泽的语气却跟与谈天一般自然亲和。 「尊敬的刘金玲同志,见信好!」 「您的论文我已经看过了,您的设想是个胆大却又非常实际的设想。感谢您为祖国的科学事业所做的努力!」 「现我已按您的设想做出了成品。因条件有限,所以成品相当粗糙,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这篇论文因如今的特殊原因现下也不好发表,如果您信得过我,我会按照您的思路继续研究下去,争取结出更多果实再说!」 「听闻您是农村人,不知您有没有读书,愿不愿意到我们科学院来上学?总之希望有幸可以与你相见。期待您继续努力!」 金玲把那封信放进自己的小背包里,然后把那包东西拿了起来。 第109页 里面是一些粉末,有些是纯白色,有些带着点黄褐色。 金玲把它们倒出来,均匀地撒在菇床上,再精心地覆上了土。 第56章 他回来了 田松很快把衣服做好了。 他把衣服拿到了金玲家里, 刚好桃花也过来玩,四人便又凑到了一起。 金玲看那衣服,不禁露出了欣赏的神色。 前世她就是个很精緻的人, 而且眼光毒辣,不拘一格, 在圈中人称引领新潮第一人。 只不过穿到了这个年代, 条件所限, 她没法选择自己的穿着。 前面柳音梦给她做的衣服好看是好看,但也只是符合这个年代的审美,顶多加一点刺绣小花之类的。 田松就不一样了。 田松非常大胆。 这个年代的衣服一般都是宽松版的, 田松却设计了腰线出来。 连领子都和其他人大不同,给刘爱文做的是立领,给她做的是娃娃领。 虽然布匹的颜色也还是经典的蓝与黑,但做出来的衣服却少了很多土气。 金玲十分满意。 刘爱文也觉得这衣服看起来很有男子汉气概,高兴得在院子里打拳。 桃花摸着她的衣服翻来覆去地看,脸上盛满了羡慕。 第二天,当两人把新衣服穿出去时,村里的婶子、奶奶们差点没把他们包围起来,都问是谁给做的衣服。 不可能是供销社或百货商场买的。 且不说拿不拿得出来买衣服的钱, 村里人根本不捨得在穿着上花这么大的价钱。 于是从那以后田松就出名了,时不时的就有周边村里的人找他做衣服, 当然会偷偷的给点钱和票,再不济也会给点吃的。 田松就像打了鸡血一样, 身上那羞怯的气质也渐渐淡了, 一个人沉浸在和布匹、线头打交道的快乐中。 金玲见状,准备去市给他买点绘画工具,顺便从文化馆借点美术和设计方面的书让他看。 一个人的命运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也许一本把你带入门的书, 便足以让你逆转人生。 到了市里,借完了书,金玲来到供销社。 供销社的柜檯琳琅满目,最显眼的便是一堆堆花花绿绿糖纸包着的水果糖。 金玲没有买糖,而是买了一支铅笔一个橡皮擦,还有一把小刀,顺便买了一本草稿纸。 转身准备去车站坐车的时候,她余光一瞥,发现好像有人在跟踪她。 不会吧?这个年代相对太平,不会有当街绑架的事发生吧? 金玲把书包解下来拿在手里,转身准备给那人迎头一击。 谁想刚扬起包,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金玲,是我。」 金玲把包放下来,看着那人朝她跑过来。 此时临近晌午,明晃晃的阳光穿透街边的树,在地上投下一个个不规则的光晕。 红山市洁净却又古朴的街道上,人们穿着质朴,脸上却都洋溢着满足的微笑。 建设祖国的纯粹理想让他们看起来充满朝气。 在这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中,曾经躺在床上起不来的男孩儿,那个把疼痛当做愉悦自己的男孩儿,现在正朝她飞奔而来。 那双长腿已经再没蹒跚之态,曾经趴在地上拖腿爬行的小可怜,已经被时间的洪流击得粉碎 金玲知道他为了今天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像是不要命一样每天只睡两三个钟头,除了走就是走,即使痛得冷汗涔涔也不停下。 于是金玲朝他莞尔一笑:「云岭哥哥,你怎么会回来?」 肖云岭走到金玲面前。 原本他紧张情怯,再加上极速奔跑,已经是气喘吁吁,可到了她的面前却下意识屏住了唿吸。 「我来看你。走,哥带你去吃饭。」 金玲便随着他来到了附近的国营饭店。 肖云岭给她点了一道水蒸鸡,一道香煎胖头鱼,还有一道红烧狮子头,都是国营饭店那天的招牌菜,除了贵没有缺点。 吃饭的过程中金玲好几次想要挑起话题,然而肖云岭却只是看着她笑,时不时给她布菜。 这让金玲有些狐疑。 怎么好像分别了不久,这小子和她已经生疏了? 不对,不是生疏,是一种更奇怪的氛围? 金玲抬头看肖云岭。 少年的脸上有了些许血色,但还是白。 白就算了,偏偏线条越加锐利,比从前都显得更加清冷几分。 个子已经蹿得老高了,身材还是那样瘦瘦的,不过已经不是从前那种孱弱的瘦,而是像一颗劲松,有了迸发的力量。 好在金玲从前就有社交牛逼症,一个人把话题继续了下去。 「云岭哥,你在京市还好吗?竹子姐她怎么样?你是住在她们家里吗?婶子和伯母呢?她们还好吧?」 就这么边吃边说着,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那道水蒸鸡所有的骨头都被用筷子剃了出来,肉被摆放在她的碗里,堆成了一座小山头。 金玲:「!!!」 看不出这小子还挺有暖男潜质的? 她都快忘了他从前是怎样的一个人了。 金玲美滋滋吃着无骨鸡肉,又说:「那你跟我回北沟村吗?要么你还是不要回了,现在时局还是比较敏感,前段时间很多上头的人都到肖爷爷那里去盯着他了。」 第110页 肖云岭仍是没说话,只微笑着看着她,然后把一个什么东西用筷子夹到她嘴里。 金玲下意识一品那东西。 嗯表面光滑,触舌即化。 嫩! 她下意识的看了下桌面,发现肖云岭正夹了一块鱼脸上的肉,准备再往她嘴里塞。 肖云岭见她愣住了,笑道:「鱼脸上的这块肉是最嫩的,整个鱼身上只有两块,好吃吗? 金玲:「!!!」 怎么感觉被撩了一下?! 原来真是个暖男啊! 金玲便也笑了,说:「很好吃,云岭哥你怎么不吃啊?」 肖云岭却自顾自把座位上的一个大布包打开,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摆在桌上。 「金玲,这是我妈给你买的新衣服,是最潮流的,京市里的年轻女人都在穿。」 「这是你最爱吃的锯齿饼干,这是巧克力,还有这些,你最爱的水果糖。」 「水果糖各种口味我都给你找齐了。我记得好像是有三十六种,每样我都买了一斤,你放在家里慢慢吃吧。」 「不许给别人 吃。」 「红朝哥说你在看书,我给你带了很多书来,不过你最好不要让别人知道,你偷偷藏起来看就好了。但晚上不许看,对眼睛不好。」 「我已经买好了车票,等一下就要回去,你在北沟村要好好照顾自己。」 话说到这里停下了。 金玲就这么看着肖云岭低着头把那些东西又重新放回了布包里,耳尖红艷艷的。 随后他坐了下来,夹了一块鱼肚子上的嫩肉放到她那碗「山头」的尖尖上。 「金玲,我爸有消息了。我马上也要去当兵了,你能等我吗?」 金玲咀嚼的动作停了下来。 她看着耳朵发红的肖云岭。 这孩子怎么回事? 什么叫你可以等我吗? 不就是出去当个兵嘛还用得着等? 这台词就很容易让人想到某些狗血恋爱剧,男主要去搞事业消失一段时间,但心里又暗恋着女主,于是对女主说,你可以等我吗? 可你肖云岭只是个十五岁的少年,而姐姐我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呀! 怎么滴,你这棵嫩草还觊觎姐姐这头社会经验丰富的牛女王啊! 不,一定是搞错了,电视剧可真是害死人! 可能小孩的意思是,你可以等我当兵回来,回北沟村跟你一起玩吗? 想到这里,金玲把嘴里的东西咽下,朝他眨了眨眼:「云岭哥,我等你,你要早点回来哟!」 就在那一刻,她看见一直都在矜持微笑的肖云岭突然朝她绽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他笑得把那排洁白的上牙都露了出来。 金玲心里一个咯噔,总觉得哪里不对 两人匆匆见面,便又要别过了。 他们沉浸在重逢的喜悦和各自完全不同的心态中,丝毫不知道在国营饭店门外,有个人盯着饭店大门,眼里冒着火花。 刘慕梅好不容易又从家里逃出来却碰到了年少时期曾爱而不得的人。 她以为前世肖云领年少回来的事已经不会再发生了,没想到今世他居然还是回来了。 肖云岭长得比以前更好看了。 一张面皮白得发光,却又带着点微微的粉色,头髮乌黑飘逸,眼睛又大又深邃,高挺的鼻尖英气凛然,嘴唇嫣红如血。 他极速奔跑的样子健美而又灵动,丝毫没有这个时代男人所惯有的那种老实巴交的迂腐气,仿佛后世那些光鲜亮丽的明星,轻易挑动她的心弦。 可他从她身边擦过,却完全没有注意到她,而是朝那个该死的刘金玲直奔而去。 他竟然还带刘金玲去了国营饭店! 这是多大的荣耀啊,能够在国营饭店吃上饭! 更可恶的是,这人见了刘金玲之后,给她留下一大包东西居然就这么的走了。 就好像他来这里一趟就是为了见刘金玲而已。 刘慕梅看到他坐上了前往京市的火车,更是气的牙齿发酸。 他居然去了京市! 肯定又是刘红朝在罩着他! 而这事刘金玲肯定也脱不了干系! 多可恨啊! 大家都以为他和他妈是流浪去了,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居然是被救去了京市享福。 他千里迢迢从京市赶回来,就是为了见刘金玲一面,只见刘金玲!就连他自己的爷爷他也不见! 第57章 技术员傻眼了 刘慕梅原先想的是, 自己根本不用费尽心机去和刘金玲斗,平白惹那一身骚。 只要紧紧抓住刘平,就能得到像前世一样的生活。 到时候别说是刘金玲, 就算是整个北沟村,都要看她的眼色活。 但现在她有点不确定了。 这个世界好像已经不像前世那样发展了。 要是刘平当不了首富呢? 要是刘平当了首富却不娶她呢? 再加上看到肖云岭对刘金玲这么上心, 她的心里就涌起更加滔天的怒火。 她算是明白了, 刘金玲也不是好惹的, 之所以没直接给她整死,完全是杀人的话不好向村民们交代。 而且因为她年龄不到的原因,所以不好把她送进监狱, 不然暗刘金玲的性子肯定早就把她送进去了, 第111页 一旦想清楚了这层,刘慕梅便更不是滋味了起来。 不过,今天被肖云岭那洁净的气质提醒,她又忽然想到,过几年不是要恢復高考了吗? 如果自己能考上大学,那也算是鸡窝里出来的凤凰,到时候肖云岭也得高看一眼。 想到这里,刘慕梅的脸上浮现兴奋的神情。 然而她又有些犹豫。 如果刘平还能当上首富呢? 大学生表面光鲜, 但出来也只是谋个职位,看上去人模狗样的, 其实挣的哪有做生意的多? 刘慕梅可不觉得人活着是为了建设祖国、奉献大家。 自己过得好那才叫好呢! 而且她自己的脑子她自己知道,一挨到书就瞌睡, 前面那么辛苦地立好孩子人设, 也差点就在学习成绩上翻了车,考上大学对于她来说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因此刘慕梅非常纠结,到底是坚持抱刘平的大腿躺赢, 还是努力去考大学? 正剥着手指头想这些问题,忽然,前面一片阴影覆盖了她。 她抬起头来一看,发现他妈正拿着棍子咬牙切齿地要往她身上砸。 刘慕梅拔腿就跑,仍是没逃过,被打了好几下。 大人手臂一样的棍子砸在她的背上,那闷痛的感觉能直接把人的眼泪逼出来。! 刘慕梅前世过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只有她打别人的份,哪有人打她的份? 她不敢再反抗,又被她妈给带回了村。 回村之后,她处处讨好她妈,终于让她妈对她放下了防备。 稍稍获得自由之后,她便偷跑去学校找田叶叶。 肖云岭那趟去往京市的火车提醒了她。 早就听说田青山家在京市有靠山,现在这家人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被弄怕了,不敢找京市的靠山帮自己出头了吗? 既然他们不敢,那她就得好好的提醒一下他们。 反正只要能让刘金玲吃瘪,哪怕是一个芝麻粒大小的机会,她都不会放过。 * 周勤俭在南沟村种的蘑菇已经开始採收了。 第一茬蘑菇他们就采了两百多斤。 据周勤俭说,他们的蘑菇应该还能再采上两、三茬,这么粗略的估算一下,今年他们村的菇棚亩产量能达到400斤! 而去年周勤俭没来的时候,南沟村的亩产量才一百多斤!虽然比北沟村好多了却也是刚刚过线,再少一点就要贴粮食了。 于是南沟村的村民们都乐疯了,把周勤俭当成了神,天天供着。 周勤俭对自己的技术还是很有信心的,这点出菇量,他都还觉得是南沟村的条件太过于简陋导致的。 这要是在田家村,亩产量500斤都是标配! 心情一好,他便又来到了北沟村。 不在北沟村找找存在感都对不起自己这几个月来的辛勤劳作。 到了北沟村一看,果然。 还是一片黑,没出菇! 周勤俭乐得哈哈笑:「你们倒是不嫌丢人啊!」 金玲也笑了:「听说你们的蘑菇採收了?两亩多地才两百斤?」 周勤俭只当她死鸭子嘴硬,挑眉道:「小丫头别逞能啦!你瞎猫碰着死耗子种活了几株蘑菇,就说自己会种蘑菇了。」 「还连算数都算不好。我们那才是第一茬蘑菇,后面会有第二茬、第三茬甚至是第四茬。凭我的经验,这两亩地我们能种出上千斤呢!到时候亩产量就是600斤,就你们这样的,拍马也追不上我们啊!」 金玲笑眯眯:「技术员同志,你刚刚好像说了第四茬?那就不好意思了,我说你的蘑菇长不出来第四茬。哦,不对,连第二茬都长不出来。」 「你放屁!小小年纪就学会嘴犟了。我不跟你这小孩一般见识,等这一波蘑菇种完,到时候再看是谁输谁赢!」 周勤俭胜券在握,挑衅了一番之后便走了。 村民们见状,又是被气得暴跳如雷。 好在不是所有的技术员都是他这样的,不然他们都要请求国家不要给他们派技术员下来了。 这是要把人给气上天啊! 大家纷纷义愤填膺过来告诉金玲,不要跟这人一般见识。 谁知金玲却反而安慰他们:「叔叔,伯伯,婶子,奶奶们,你们不要生他的气,因为明天,就是他被气死了。」 第二天,金玲的蘑菇棚里冒出了小蘑菇头。 第三天,小蘑菇头撑开了一把把小雨伞。 第四天上头有人来收蘑菇了。 全村齐齐开动,一个个疯了一般在金玲的指导下摘蘑菇。 一袋袋的蘑菇上了秤加起来一看,好傢伙,这茬蘑菇足足300斤! 300斤啊! 不光是村民们愣了,上面下来收.qへq.粮的人也愣住了,甚至还去检查那秤有没有坏。 然而左检查又检查都没发现那秤有坏的迹象。 其中一个收粮的人便愤怒地瞪大了眼睛:「你们是不是把石头放进来了?」 村民们一开始听这话,是心里冒火的。 只是说他们作弊呢! 但他们也不敢确定。 这么多人一起收蘑菇,兴许真的是谁犯了浑在里面加了石头,想应付上面的收粮呢! 毕竟大家都不愿意看到村里人输给周勤俭。 这毕竟是不光彩的事,于是村里人都有些心吊胆的,连大气都不敢出。 第112页 然而,当大家把那些蘑菇倒出来再重新上秤,却齐齐挺起了嵴背。 300斤!还是300斤! 没在里面加石头,这些蘑菇实打实的就是300斤! 村民们疯了一般蹦跳起来。 他们嚎叫着,欢唿着! 就说嘛!明明有那么多蘑菇,怎么可能没有300斤? 偏偏这些收粮的人,还说是作弊放了石头! 这下看到了吧,就算是再称十次,一百次,也还是300斤!一两都不会少! 于是他们都用责怪的目光看着刚刚说话的那人。 那人摸着后脑勺,也笑了:「对不住,主要是你们这进步也太大了!是上面给你们派了技术员下来了?」 村民们一听这个,故意把金玲往他面前轻轻一推。 「喏,我们的技术员。」 那人一看金玲这小胳膊小腿,便又笑了。 「你们可真记仇,我不过是合理怀疑了一下你们,你们就来打趣我。这小姑娘怎么可能是技术员呢?行啦,我再一次郑重地向你们道歉可以了吧,不要再逗我了。」 村民们见他那样,都笑了起来,却也不说破。 第二天,北沟村种了三百多斤蘑菇的事便在十里八乡传开了。 人们纷纷来参观,却被金玲拒之门外。 周勤俭听了这个消息之后,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咬断,赶忙也跑了过来。 他想进去看,金玲便十分好说话地让他进去看。 周勤俭看着菇架上的情形,直接愣住了。 只见棕褐色的基料上,平菇又白又圆的小脑袋冒了出来,表面还黏煳煳的,看上去分外光洁可爱。 整个菇棚就像是被人施了一道魔法一样,原本只有基料的一片死灰色,现在却到处都是白莹莹的。 大的蘑菇,菇帽已经有大人的手掌心那么宽了,小的蘑菇还是个小针尖儿。 但当你看到那些小针尖儿,就会想到再过几天,它们就会变成巴掌心儿。 放到秤上,都会将那称翘起的尾端压得往下掉。 这可是实打实的产量啊! 一股愤恨混合着惊讶、嫉妒把周勤俭的眼睛都烧红了。 他真想把这些菇架给踹翻,把这些蘑菇也一脚踩个稀巴烂! 然而他不能。 毁坏集体的财产是要被抓去坐牢的。 他死死地捏了捏手心,平静了一下情绪,转头对金玲冷笑:「不过是运气好而已,别以为蘑菇种出来了就没事了,以后要经歷的磨难多着呢!」 金玲也笑了:「多谢伟大的技术员提醒,你可别提醒了别人,忘了自己家哟!」 周勤俭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只当他这小孩在信口胡诌,便愤愤地走了。 又过了一个礼拜,从北沟村传出好消息。 第二茬蘑菇采了600斤! 而南沟村的蘑菇产量却剧减,只有不到100斤。 再过了一个礼拜,北沟村依然传出好消息。 第三茬的蘑菇产了300斤。 而南沟村的蘑菇却全都死光了。 又过了一个礼拜,北沟村还是迎来了好消息。 上交的蘑菇早已经达到了规定的量。 但他们的第四茬蘑菇还在长,因此过两天就要举办蘑菇节,分蘑菇了! 北沟村的村民喜气洋洋,简直像捡到了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热闹盛大的蘑菇节过完之后,十里八乡都知道北沟村有了一个绝对不容许他人碰的小姑娘。 她的名字叫刘金玲,12岁,小学五年级学生。 南沟村就不一样了。 南沟村见了第一茬蘑菇的产量,再见到后面那几茬拉跨到不行的蘑菇产量,便怀疑是周勤俭不用心替他们培育,把本来可以很高的产量直接拉到了垫底。 没过几天,风言风语便也传了出来。 周勤俭因为自己的支书姐夫被换下来,连田家村的技术员都不当了,可见兄弟俩的感情有多深厚。 现在他把蘑菇种成这样,说不定就是故意的呢! 毕竟你又没那个荣幸当他的表姐夫! 第58章 跨入新地图 技术这种东西是最怕对比的。 有了金玲蘑菇的产量在, 周勤俭不是技术员还好,偏偏又顶着技术员的名头,更是被大家冷嘲热讽骂惨了。 他心说这怎么可能? 照这样算起来北沟村的亩产量就达到快800斤了! 就算是在蘑菇大省的福设省, 也还没有得过这种产量啊! 这是刘金玲又他妈走狗屎运了! 总之周勤俭坚决不愿承认是自己技术不好。 南沟村村支书见他依然故步自封,再加上明明可以有很高产量, 现在却落得连最基本的上交量都达不到, 村支书便放下怒气, 把刘金玲请过来,看他们的蘑菇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为了得到更确切的答案,他还把田家村和洪波村的技术员也都一併请了过来 。 到了那天, 南沟村的菇棚外已经挤满了看热闹的村民。 人们的面色都很凝重。 这要是每年,还得倒贴粮食来种蘑菇,那不跟原来的北沟村一样了吗? 粮食本来就不够吃,上交完就没多少了,还要倒贴给蘑菇队,谁愿意呀! 大家都在焦急地等待着一个答案。 公社就是这点好,一般技术员都不会很难说话,没有什么帮了这个村子就不能帮那个村子的,也只有周勤俭算是个例外。 第113页 没过多久那两位技术员果真来了, 后头还缀着个小丫头。 小丫头白白净净的,一点也不像他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里能长出来的, 就这精緻的长相,还以为是哪个市里来的娇小姐呢! 原来这人就是刘金玲。 村民们自动略过了前面两位技术员, 把目光死死锁在她的身上。 一个半大的小女孩, 真的能种出那么多蘑菇吗? 真要是能种出那么的蘑菇,都可以当技术员了吧? 没过多久,菇棚被打开, 人们走了进去,站在了菇棚内的小沟里。 南沟村的菇棚是用塑料薄膜搭成的大棚。 进了菇棚,里面也搭了菇架,中间留了几条沟,供人们行走操作。 现在菇架上基料未撤,上头还有一些新发出来的蘑菇。 虽然不成产量,但这些蘑菇看起来也是白净净的。 他们周技术员说了,不妨事,还有这些蘑菇,只要他精心护理,这些蘑菇会自动散孢子,发出更多蘑菇。 南沟村的村支书是个性急又有魄力的,根本没给周技术员台阶下。 从他连刘金玲也请了便可以看得出来,他是那种为了产量可以什么都不管,连面子都不要的人。 进了菇棚,村支书便递了两根烟过去,急切地问田家村和洪波村的技术员:「你们看,我们的蘑菇还有救吗?」 两位技术员戴上手套,把基料捧在手心里,看了看,又搓了搓最后还闻了闻,面上便露出狐疑的神色。 随后他们又看了看蘑菇,面上狐疑的神色依然没有散。 南沟村村支书见状,心知情况不乐观,更急了。 于是他又问两位技术员:「我们也不说抢救,就想知道这些蘑菇到底是怎么会这样。」 两位技术员都沉默不语,良久才说看不出来什么东西。 南沟村村支书一听这,心顿时又凉了半截。 这时候他突然想起,自己不是还请了一个吗?便笑盈盈走到金玲旁边。 本来想把烟递过去,忽然反应到不对,便在身上的四个口袋里摸了又摸,摸出来一张一毛的纸票子,送到金玲面前:「待客不周,待客不周哈。小金玲啊,你也帮我们看看,我们这些蘑菇到底是怎么了。」 金玲没有接那一毛钱,说:「支书伯伯不要客气,都是建设集体嘛!」 她说完这话,都没有再仔细看那些蘑菇一眼,便道:「这些蘑菇都要拔掉,这里所有的材料都不能要了,得彻底消杀。趁着天气没有彻底凉下来,你们重新堆肥种一茬,兴许能把亏空给补上。」 「啊?」 村支书傻眼了。 谁也不愿意做第二道的事,反反覆覆的多烦吶,一次性成功不好吗? 于是心里又怨起周勤俭来。 周勤俭一看,登时跳起脚来。 他指着金玲骂道:「你个小丫头胡说八道什么!这些蘑菇好好的为什么要消杀?!你倒是好,嘴巴上叭叭的,你知道堆料重新种得花费多少人力物力吗?!」 许是感觉到了自己情绪失控,他咽了口口水,又剜了金玲一眼,转头看向田家村和洪波村的两位技术员。 「两位兄弟,你们也看到了吧,这些蘑菇明明是好蘑菇,只是覆土盖得有些薄了,让它们营养不良了,我这两天去弄些好的土来覆盖不就是了。她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片子却说要消杀!消杀什么?又没有菌虱!」 两位技术员眉头紧皱,想说什么,最后却吞了回去。 村支书一看这场景,真叫一个心急如焚。 在他看来,这些蘑菇确实是没有问题的,菇体雪白,菇伞又大,不就是正常的蘑菇嘛!哪有什么问题? 但就是种不出产量,所以他今天非要问个清楚! 可两位大技术员都在这里吞吞吐吐的,于是他只能继续笑眯眯问金玲。 「小姑娘啊,你为什么一定要我们消杀呢?」 金玲见这位村支书到是个有责任心的,顿时嗅到了同道之人的气息,便也不藏藏掖掖了。 她指着面前一株硕大的平菇,示意村支书凑近来看。 村支书瞪着眼睛看了一会儿,一拍大腿:「哎呦,我的小姑奶奶!你就一次性的把话说清楚吧!」 金玲指着菇冒的边缘:「喏,这里已经微微打卷了,不说再放一天,就算是再放两三个钟头,这个卷会越来越大,这株蘑菇最后会萎缩变小,然后蔫掉。」 「你们的蘑菇糟了病毒感染了,以前是不是也有过这种直接蔫掉的情况?可能你们技术员以为是喷水不够,但其实只是因为感染了病毒而已。」 她说着往前走,走到了另一组平菇面前,指着上面一个比针尖还细的红褐色的小点说:「白腐病,发出来才不久。再过几个小时这个小点就会变成一个褐色的瘤子,到时候蘑菇上面会长白毛,传染病一传十十传百,你们这些蘑菇也就没用了。」 村支书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 他不知道金玲是怎么看到这个褐色的小点的,这就算是让他像二郎神一样长三个眼睛,他也看不到啊! 谁想金玲又突然看向了周技术员。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刚刚我说的这些,都不是你们产量少的主要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不久前产生了菌蝇,而你消杀得不够彻底吧?」 第114页 「你不但消杀的不够彻底,你还没有限制菇棚的人流量,导致大量的杂菌被带了进来。」 村支书听了这话有些傻眼。 菌蝇?什么东西?杂菌?什么东西? 但基本的人话他还是听得懂的,这意思不就是周勤俭他爱慕虚荣,天天带着人来参观菇棚,导致他们的宝贝蘑菇遭了病虫害了嘛! 一时间,他看向周勤俭的眼睛里都带上了怒火。 周勤俭心里一个咯噔。 为什么明明是他的事,刘金玲却知道得那么清楚? 原来第一茬蘑菇收穫之后,他便有些飘了。 他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能看到他种的蘑菇有多好,便没有进行严格的菇棚管理,而是放大家随意进出。 但他每次带人参观后,都进行了生石灰和稀盐酸的消杀,以他多年的经验,绝对不可能发生蘑菇减产的问题。 他面红耳赤,还想再辩解一下,却听金玲道:「我知道你现在觉得很冤枉,因为你已经消杀过了。但你没有发现吗?今年的天气特别潮湿闷热,各种杂菌和菌虱都是呈爆发性生长的。你不可能把这菇棚里的所有地方都消杀到,至少基料里面你就消杀不到。」 「而且我猜你用的量是按往年的标准,那些量早就不足以对付这些东西了。」 见有人当了出头人,那两位技术员也不藏着掖着了。 他们不好意思地拍着周勤俭的肩膀:「兄弟,不是我们说你,都是在为集体干活,要尽心尽责一些呀!」 村支书一看,在场的三位技术人员可不就这么得出共同结论了吗! 原来是周勤俭玩忽职守,害得他们原本可以有很高产量的蘑菇坠了机。 村支书气到手抖,用一根食指颤巍巍指着周勤俭骂:「你你你,你还是个堂堂的技术员呢,还不如人家小丫头!我懂了,是我们没像你那姐夫那样,给到你好处吧?我现在就去找上面理论去,问问他们,我们农民找技术员帮忙种点东西,是不是还得塞钱给好处!」 周勤俭一听,血压飙升,心跳直接跳到一百八! 找上面? 上面一个玩忽职守、坑害集体财产、收取群众好处的罪名下来,他还要不要活啊! 两人拉拉扯扯地出了菇棚。 在场的村民们也都看傻了眼。 偏偏这时候两位大技术员还满是惊讶过来问金玲:「小金玲啊,你是怎么看出来那蘑菇遭了病毒的?我们对病毒这方面研究的不够多,碰到的次数也少,你给我们讲讲呗! 村民们:「!!!」 没过多久,这事便在十里八乡传开了,甚至惊动了上层。 小小年纪的刘金玲一眼就看出了南沟村菇棚的问题,甚至连田家村和洪波村的技术员都得向她请教。 没过多久,上面的处罚和褒奖都下来了。 周勤俭因为工作不利,取消技术员资格,被派到更边远的地区去了。 走之前他还得托人把他一年的工资给金玲送了过来,另附一封道歉信,还有刊登了这封道歉信的报纸。 金玲因为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公社主任和北沟村的村支书一合计,决定派她当临时技术员,在北沟村指导工作,工资待遇和其他技术员一样,等到新的技术员到了再撤下。 另外,上面还举荐她去上工农兵大学,但因为她现在还在读小学,怕她到了大学跟不上,而且资格上也不太合适,所以决定等到她初中读完的时候再说。 就这样,金玲成了十里八乡年纪最小、学歷最低、入行最晚的技术员。 又过了两年,他们村的蘑菇产量越来越大,不但不需要用粮食做补贴,反倒是可以用来抵上交的粮食了。 他们队上的余粮多了,谁家里有个困难,队上便会十分慷慨地用储备粮帮他们排忧解难。 就算是没有困难他们队上也会偷地多分一点粮食给他们。 毕竟富余了嘛! 而且从那以后,每年夏末他们村都要举行一次蘑菇节。 蘑菇节当天,人们洗手祝祷,高喊无产阶级革.命口号,进去菇棚摘蘑菇。 白莹莹的蘑菇被採下来,堆在一块大石台上,就像把天上的云朵都堆在了这里。 他们每家每户都能分到三斤! 都说菌菇赛肉,他们寡淡了大半年的舌头终于能尽情品尝比肉便宜,却比肉还鲜的山珍了! 就连周勤俭的亲妹妹都说嫁到这个村子里不亏,当年她哥哥天天跟蘑菇打交道,也不晓得拎点蘑菇给她尝尝味儿呢! 就这样,人们围坐在一起磕着花生、瓜子,然后分蘑菇,再由村里的办厨好手把特意留下来的几十斤蘑菇做成蘑菇汤,让大家当场就能喝。 人们笑着叫着,揶揄打趣,话家常里短,大半年的辛苦就散了。 小孩子们更是以为又在过年,零嘴儿塞满兜,围绕着菇棚疯跑疯闹。 多年以后,当这些小孩子长大,不管是在外面读书也好,还是在哪里做着什么工作,每当想起家乡,他们的脑中首先浮上的就是那一堆堆白花花的蘑菇,是爹妈许久不见的爽朗笑容,是比过年还轻松愉快的气氛。 如果问他们的愿望是什么,他们会立马脱口而出—— 再回村参加一次蘑菇节! 而比他们大不了多少的金玲,已然成了他们心中北沟村的符号。 第115页 在那个年代,农民们心中的英雄不一定要抛头颅、洒热血,只要你能够给他们一口饭吃,他们就会永远将你的恩情铭记于心,永世不忘! 然而,作为当事人,金玲的心里却没有这些道道。 此时她坐在初中三年级的教室里,思绪却飞向了遥远的京市。 何泽教授又给她写信了,问她们村什么时候把她推荐到科学院去当工农兵学员。 还说他已经基本把微生物制热技术给摸清楚了,但现在遇到了瓶颈,希望金玲能尽快的去京市找他。 原来当初金玲的论文便是研究怎样用纯种的杂菌提高基料的温度、增加蘑菇的产量。 她前世搞物理的,没怎么接触过生物上的东西,但她觉得原理也是差不多的。 堆基料的时候,他她就在想,把这些基料堆在一起发酵,不就是把杂菌聚在一起,让它们自体升温,最后又因为这温度把它们自己杀死了吗? 于是她便找相关的资料来看,发现菌群确实是能自体升温的。 她便想,蘑菇种得好不好很大程度上在于温度调得准不准。 光靠灶台和阳光调节菇棚里的温度并不一定够,如果如果能够直接调节基料的温度那该有多好! 如果能让基料的温度上升1~2c,可能蘑菇的产量又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循着这样的线索,她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能不能利用杂菌来提高基料的温度呢? 但杂菌对于蘑菇来说相当于就是敌人了,你把敌人放到蘑菇身边,它们还能活吗? 金玲顺着这个问题又积极地去参考资料,并在山洞里面做实验,终于让她找到了突破口。 只要她能切实掌握菌种的种类、纯度和数量,就算是把杂菌放在蘑菇身边,也能够很好地控制它们,不让它们侵蚀蘑菇。 后来她把这个想法写成论文让刘红朝带给了何泽教授。 何泽教授不但给她纯菌种,还特意挑选了侵袭力力低、致热能力强的菌种,比如说放线菌和白假丝酵母菌等,又用他所知道的技术做了处理,把这些菌种一起寄给了她。 现在看来这个发明无疑是很成功的,他们的蘑菇产量达到了一个别人没法企及的高度。 精灵把这件事写信告诉了何泽,何泽很高兴,说要继续研究,最好能做出产品让广大的菇农获益。 但他却又并不特别的夸奖这个产品,反而把金玲的基本功给大赞一通,说她对温度,湿度以及病虫害的防治简直到了精通的程度。 金玲倒也不是不好意思的,她觉得自己确实是很懂了。 只是现在听教授说遇到了瓶颈,她便想知道到底是什么瓶颈,可教授偏又说在信上说不清楚,要她赶紧上工农兵大学,到了京市科学院再说。 金玲无奈,这催得也太明显了! 去年村里就想推荐她去上工农兵大学,却被她给婉拒了。 于是关于她的传闻又开始满天飞。 「小金玲真可怜,小时候被爹妈打怕了,现在都自卑,不敢去大城市上大学呢!」 「嗐,哪能啊!人家是心地善良,放不下我们的蘑菇队呢!」 「我看不像。蘑菇队有事写信问她就是了!而且现在村里连电话都装上了,真有别个处理不来的大事,叫村支书打个电话过去问不就行了!」 「对呀,我看她可能还是愁没钱,在大城市里生活不下去吧,要不我们给她筹一点?」 于是当金玲看到村子里的婶子、奶奶们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又一把的毛票非要送给她时,她差点笑出声来。 她不但婉拒了这些钱,还对她们说:「你们谁家有想考大学的孩子,赶紧的去镇上找学习资料,我看报纸觉得这两年风向有变,兴许要重新恢復高考呢!」 她觉得自己既然穿到了这个村,能帮一点是一点。 至于大家相不相信她,她也管不了了。 村里人确实是不相信她。 就算他们在种蘑菇和其他的事上,把她看得跟天上的仙女一样可靠,在这件事上却也没法相信她。 恢復高考?扶植知识分子? 那前几年那些事儿算什么? 对,那个进牛棚的肖政,不也说是知识分子吗?现在年纪一大把了,都还在他们牛棚蹲着呢! 金玲见大家不相信她,也不再劝说,只是把自己整理出来的备考资料让桃花和田松给誊抄了几份,又把其中的两份寄到了京市,叫刘竹和肖云岭好好看看。 谁想她弟弟刘爱文却顺走了其中一份。 1976年的刘爱文已经14岁了,个子拔高了一大截,皮肤还是黑,但在陈玉淑那儿学了四年,气质已经和从前大不一样了。 他还是皮、还是爽朗,然而眸中那愣头青的冲动劲儿已经没了。 他的脸上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安静的沉稳,话语里也少了许多粗鄙的成分,多了一丝文雅的芬芳。 现在他已经上初中二年级了,在学校男女通吃。 这年头不准拉帮结派,但私下里他已然是男孩子们心中的老大了。 女孩子们则是被他身上的文雅和偶然爆发的霸气给反差萌了,这年头小孩子们也不敢凑得太过亲近,但据刘爱文的好兄弟黄浩观察,姑娘们见了他,一个个脸都红得像苹果。 更好玩的是,田叶叶动不动就去骚扰他,有时候指着他骂,有时候又哭着说他是个混蛋。 第116页 把个刘爱文搞得不胜其烦,天天过来跟金玲抱怨。 「姐,那个田叶叶一天到晚说要去找京世的靠山回来打压我们,我说让她赶紧去,她又哭得鼻涕眼泪一把的,你说她这是什么何必呢,我从来没见过哪个女同学像她这样讨厌的!」 金玲每次都是继续看书,没有理他。 女孩的心思你别猜,猜来猜去你也猜不明白。 只是她怎么也没想到田叶叶居然会对刘爱文上了心,这可能就是报应吧! 至于田家那在京市的后台,金玲嘴角浮起一丝微笑,可能他们到现在都还不知道,自己这两年得罪了谁,为什么老是被压得死死的。 至于那个还在蹦跶的小老鼠,恐怕现在又心急如焚,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那就给她指一条好路吧! * 刘慕梅这两年差点被气出了结节病! 那时候她去找田叶叶,撺掇着田家去把京世的靠山端过来打压刘金玲。 田叶叶答应得很好,而且田家也给靠山去了电话,那边听说田青山被撤职的时事后也是语气不悦,说很快会有红山市里的相关人员过来处理。 谁知道她等啊等啊,从柳树发芽,等到大学封山,等了一个又一个的春夏秋冬,不但没等到什么相关人员,反而等到比从前更受爱戴、活得更加滋润的刘金玲! 她不甘心却又不得不承认现实。 京市那边可能靠不上了,等刘平发家致富,那也至少还要过五年。 她咽不下这口气,决定先考大学,兴许被她考上了呢,到时候她就可以先扬眉吐气一番了! 而且自己当了大学生再嫁给刘平不是更好吗?也许这样刘平就不会再看不起她,结了婚以后也不会再有外遇了。 然而当她好不容易偷了他妈的钱去黑市买了一份资料,却发现资料刚到手,她就开始直犯困。 这还考什么考!就算是进了考场也只有睡大觉的份儿! 就在刘慕梅快要放弃的时候,有一天她在河边洗衣服,忽然听到两个老婆子在偷偷说前人留下来的经典故事——《狸猫换太子》。 这年头大家都不敢说这些,但村里的生活实在是太枯燥了,所以有些关系好的人便会凑在一起偷偷过把嘴瘾。 刘慕梅听了一会儿,一扫先前的烦躁,连眼神都亮了三分。 1977年,神州大地正式恢復高考制度。 那一年五百七十多万人齐过独木桥,却只有不到三十万人被录取。 这些人有农民、有工人、有知青、有学生,在越过高考的龙门之后,他们走上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这一年北沟村头一次不是因为蘑菇的原因而名声大震。 他们村出了三个大学生! 其中刘金玲是省内第二名,满分500分,她考了465,其中物理满分,直接上了京市大学。 田松这个小裁缝也不晓得是祖上积了什么阴德,居然也考上了大学,京市美院! 还有一个人,是他们万万都没想到的,疯婆子刘慕梅居然也偷偷地参加了高考,而且还考上了! 她也报了京市的大学,把村里人一个个弄得瞠目结舌。 这是个疯子啊居然也考上了大学! 难道说疯子果然是比正常人聪明一点吗? 不过就算是疯子,考上了大学,为村里争了光,大家也开心。 他们这么偏僻的北沟村啊,曾经有技术员因为他们地理位置太过偏僻、太穷苦都不愿意来指导的北沟村啊! 恢復高考第一年,居然就出了三个大学生,都是上的京市的大学,其中一个还是省榜眼! 整个红山市就他们北沟村一下子出了这么多大学生,他们真是锣鼓震天,把嗓子都喊哑了! 这片儿的第四个大学生就在隔壁,桃花。 桃花比金玲还厉害,是省状元,考上了京大的华文系,把她妈乐得见人就发喜糖,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谁结婚呢! 桃花的奶奶吴年凤想过来蹭蹭喜气,标榜一下自己是省状元的奶奶,还指责桃花选华文专业选得不好,说哪有华国人还特地去学华文的!这不是脱了裤子放屁么! 谁知陈玉淑拿了一根木棍出来,当场就在膝盖上给折断了。 那意思实在是太明显了。 你前面趁我落魄,便欺我、辱我,不但要把我女儿卖掉,还怂恿儿子为了那几个钱放任我去死。 现在又想趁我发达过来指手画脚?那不好意思,咱们两家不是早就一刀两断了吗?你多大的脸啊?还敢来! 于是从那以后,吴年凤在十里八乡都抬不起头来。 小孩子们一见她,就起闹叫她诨名——吴大脸。 她的其他几个儿子儿媳见本来家里可以出个大学生,以后大家鸡犬升天,身边也可以有个靠山,现在因为她而泡汤了,就也不再像从前那样对她恭敬了。 他们你推我、我推你的,都不肯赡养她。 她几个孙子有样学样,对她不是打就是骂。 可笑她把男娃看的比偏天重,最后病死的时候,还是孙女桃花过意不去,过来给她送了最后一口水喝。 时光辗转,眼看着大学就要开学了。 就在人们无比兴奋地为准大学生们操心带什么东西去的时候,一队公安突然进了北沟村,在村支书刘自力的含泪指引下把刘慕梅给带走了。 第117页 就在人们还摸不着头脑的时候,从市里採购回来的黄保平又跑过来告诉了北沟村村民们一个消息。 刘福来也被公安带走了! 黄保平其实还有话,但他不敢说。 他从前拜的那个山头也被带走调查了! 黄保平经歷过那件事后,整天惶恐不安,连生意都不敢去做了。 后来金玲告诉他,每天过这提心弔胆的日子对身体不好,他家里有闲钱,不如就找找人,在公社里谋个差事,不要最后落得个有钱赚没命花。 黄保平先前还有些捨不得,但那几天解手有些不畅,便去镇卫生院找个大夫看了看。 看大夫倒是没看出什么来,却是碰到了一位生病的同志。 那同志满脸菜色地跟他攀谈起来,说他得的是不治之症,家里人都说是他性格认死理,天天生闷气,操心这个,操心那个引起的。 黄保平对比一下自己,更是心头一凉。 咬着牙花了钱把检查又都做了一遍,才发现肠子里长了一块肉! 大夫说幸亏发现得早,不然有可能就治不了了! 治好病后他怎么也不肯再干以前的营生了,而是找了找人,在公社饭堂里当了个小採购。 这职位虽然不像饭堂大厨那样光鲜,但也能捞一点剩菜,烂叶子的什么回家,而且有固定的工资,不用操劳。 他感到非常满意,还拎着肉和菜,特意到金玲家道了谢呢! 他不知道,前世就是因为担惊受怕和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的操劳,他肠道里的那块肉恶变了,临死之前都痛得在床上打滚。 他的儿子黄浩没了他的管教,把家财挥霍一空,最后还是在村里种地,连个老婆都没讨成。 总之,黄保平对这事知道的比村里人多多了。 但他知道这件事总有一天是要上报纸公告天下的,因此也没敢说太多,只是摇头嘆息着走了。 没过几天,果然上头就通报了恢復高考后的一个大丑闻。 都说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罪恶,这年头淳朴又规矩的农村人怎么也不会想到,居然有人敢在高考的考场上作弊。 而刘慕梅不一样,她不是作弊,她是直接顶替了别人的身份! 而帮他做这些的是一条长长的利益链。 刘福来是想得个大学生儿媳妇,刘福来败的那个山头是想能够提前养一个更大、更好、更听话的靠山。 这事儿还扯到市里好几个大人物,那些人都被撤职查办了。 甚至有人还在怀疑,兴许刘慕梅报的那个京市的学校也有接应呢! 不过大家觉得这都是扯淡的事,京世那么大一个城市,会死起白赖非要给你一个农村小女孩铺路? 总之这一年,北沟村过得分外传奇。 他们靠着刘金玲把日子过得稍微好了点,然而刘金玲却考上了京世的大学,展翅的凤凰准备从他们这鸡窝永远地飞走了。 就连他们.qへq.从前看不起的,女里女气的田松也要离开他们了,这以后要做两件好看点的衣服,还不知道能找谁。 刘慕梅倒是好,前头因为要杀金玲的事,大家早就想把她送进监狱了。 然而因为她年纪小,大家不忍心见到这样的场景。 再加上金玲宽宏大量,所以她几乎没什么损失,只不过是被吓得脑子有些煳涂了。 谁会想到呢,她就像她那舅舅一样,拼命的想要躲开牢狱之灾,最后却愣是作死把自己送进了牢狱之中。 她爹妈连上工的力气都没有了,瘫在床上,一夜之间白了头。 两个双胞胎也快到成年,接手了这样一个烂包的家,今后娶媳妇的事还不知道怎么办呢! 一家出了两个坐牢的,爹妈又直接瘫掉了,谁敢把姑娘往他们家嫁呀! 人们想不明白,刘慕梅这么做到底图什么,就像他们想不明白,刘金玲到底为什么那么聪明、田松那小子一天到晚跟布头打交道,怎么还能考上京市美院。 桃花倒是稳稳妥妥的,但听说她早就开始复习了,那她又是怎么知道今年会恢復高考的呢? 哦,应该是金玲告诉她的。 对,而且金玲也把这事告诉了他们,可他们根本放在心上! 一时间,男女老少心里都涌起一股熟悉的崇敬之感。 是的,是崇敬,而不是后悔。 他们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知道自己家的孩子几斤几两,就算是按金玲说的复习了,时间也不够,太突然了,他们不一定考得上。 他们只觉得金玲实在是太神了,看个报纸就能把这种事给预测出来。 再结合金玲把蘑菇队搞起来来,搞得公社连技术员都懒得往这派,愣是给她转了正,让她拿了四年工资这件事来看,这姑娘得事迹写出来就是一本传奇呀! 接档这个传奇的,是另外一件大事。 牛棚里的肖政,居然全家被平反了,被一队军人用吉普车给接走了! 那时候村里人才知道,原来他以前不只是个大人物而已,还是个他们连提都不敢提的大人物! 开学的日子终于到了,大学生们的母亲都哭得眼眶红红,嘴角却带着笑意,好歹是把人给送上了车。 却没想到,又过了几个月,在1978年的高考中,他们公社又考取了几个大学生。 别人且不论,单看其中两个,简直是让人心里五味杂陈,恨不得抓上老表说它个七天七夜。 第118页 这两个人,一个是他们北沟村的刘爱文,一个是田家村的田叶叶。 两人考的都是京市的大学。 刘爱文暂且不说,虽然这小子是个准二流子,但后面一直在跟着陈玉淑学习。 俗话说名师出高徒,兴许陈玉淑这位名师就把这小子给扳回来了呢! 田叶叶就不一样了。 这位小公主、大小姐从前作天作地,学习成绩一直都不是顶级,和桃花根本就没法比。 后来她爹倒台了,她天天被人欺负,生活水平一落千丈,便更不爱读书了,成绩也成了吊车尾。 奇怪的是,考初中那会儿,她的成绩又像是弹簧一样突然弹了上去,愣是被她考上了市中学。 到了中学,她的成绩又一落千丈,听其他孩子说这女娃一天到晚没事就去刘爱文那找骂相,就这样的,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考上大学的。 总之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村民们说这些就图一个乐子,然而从那以后,他们也更加重视起孩子的教育来。 他们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了,村里一连出了三个大学生,其他村也有两个。 这考大学都像是唾手可得的事,凭什么他们家孩子就不能去试试呢? 这不,为这事,由村支书牵头,经过公社主任及上面的同意,他们村要办公立中学了! 老师请的就是陈玉淑,听说上面还会派几个公办老师过来,到时候他们村和周边村的孩子就不用每天天不亮走路去市里念中学了。 当一件事变得简单,人们便会更愿意去做这件事。 短短十年之间,北沟村总共出了十多名大学生,从此村子的大名牢牢凌驾于其他村之上,市里一有什么奖励就往他们村砸,连修路这种大好事,都先紧着他们村来。 甚至有报导说他们村是是那个什么人杰地灵的宝村,把其他村子羡慕得眼睛都红了! 但当大家沉浸下来回想过去的日子,仿佛一切的好运都是从金玲接手蘑菇队开始的。 好在他们村还有金玲念着的人,因此每到寒暑假,人们都可以看到金玲姐弟背着大包小包回来,把王红围在中间,搂着她的肩头替她擦去眼泪。 至于某些玷污村里名声的人,早已经像一片桌上的灰尘,拿抹布轻轻一擦,便从他们的记忆中消失了。 而此刻,金玲坐在何泽大教授的面前,暗暗压住满心的惊讶。 「老师,所以你刚刚说,那本杂志上的第一作者peter同志,就是我肖爷爷?」 第59章 师兄 华国科学院与京市大学同属一个城市, 都是华国知识分子们心中的最高殿堂。 金玲之所以没有报科学院是因为科学院今年不招本科生,只招研究生。 然而这不妨碍她与何泽见面。 现在在中科院的科研楼,金玲坐在何泽与同事公用的办公室里, 两人面前都放了一杯用搪瓷缸乘着的碧螺春。 清透的茶水在阳光的照耀下变得更加空灵。 金玲正襟危坐,眉头微微皱起。 「何教授, 那肖爷爷现在在哪里?」 何泽今年四十来岁, 身穿白衬衫配西裤, 头髮往后梳得一丝不苟,是那种一看就很自律、有修养的人。 他摇了摇头:「师父的事比较复杂,全看上头的意思。」 然而他说着, 却扬起气了一个温柔的微笑。 「金玲啊,你也不用担心。既然都说了是平反了,那肯定不会是坏事。我们就静静等消息吧!」 金玲放在桌上的手一抽:「你刚刚叫我肖爷爷叫什么?师父?」 何泽便微笑起来。 「我是他的开门弟子。肖老师是我的启蒙者,当初帮了我很多。」 金玲:「!!!」 难怪肖政一开始就推荐她找何泽,敢情是自己的大弟子啊! 金玲实在是没法想像,当初那样一个衣衫褴褛,面色悽苦的老头,居然会是何泽口里的华国真菌学奠基人。 不过她想了想,一切确实都有迹可循, 只是她没有这个意识往这方面想而已。 一个山村里的农民知道消毒和孢子这样的词彙,甚至还能听懂她讲文献里的知识, 而且还知道何泽。 金玲忍不住在太阳穴处一拍,这老头儿, 命途起伏也太大了吧! 不过她现在还是有些担心。 虽然说是平反了, 但原着中后面就没有再说到他,不知道他后面的日子过得怎么样。 而且人现在更是连一点音讯都没有,老爷子年纪也大, 前头又受了那么多苦,可不要在这种时候出点什么问题。 现在肖云岭又不在京市,肖云岭他爸说是回来了也不见人,如果老爷子有点什么问题,恐怕要凶多吉少。 正当金玲魂游天外,忽然一阵敲桌子的声音打断了她的遐想。 金玲抬起头来,看见何泽一手轻轻敲着桌子,笑容满面地看着她。 「好啊小金玲,当着老师的面也敢思想抛锚,你在京大的带教老师是哪位同志?我要跟他好好谈谈,让他惩罚你。」 金玲知道他在开玩笑,便也俏皮道:「华清池教授。」 何泽听完更是笑得连眼睛都眯了起来。 「那老古板吶!也好,严师出高徒嘛!金玲,以后可有你受的了!要是真受不了,可以到我这来诉诉苦,我保证每次都有碧螺春给你喝。」 第119页 说完又无比遗憾道:「你就是太小了,要是提前出生个十年,先读个大学毕业,现在就可以考我们华科院的研究生了,我就带你。」 原来1977年的中科院并不招本科生,招的都是那场浩劫之前就读了大学的学生,招过来直接读研究生的。 金玲被他逗笑了,便调皮道:「何教授,您这话我是不贊同的。建设祖国也要从娃娃抓起我虽然年纪小,但我理想大着呢!您可不能因为我年纪小,就不倾囊相授啊!」 何泽笑得连他身边的阳光都格外活跃起来。 「我怎么敢放过你这样一个小天才!放心吧,我和你们华老师会好好压榨你的,到时候可不要说累哦!」 两人相视一笑,两双眸子都精光璀璨。 这是灵魂的碰撞。 虽然事事不尽如人意,虽然一腔热血可能被人扭曲成祸害,但新的时代已经到来,这个国家已经彻底理清那一团混乱,正准备加速前进,创造一个传奇未来! 就在两人相视微笑,准备再讨论一下关于细菌升温技术的时候,突然有个人闯了进来。 因为是公用办公室,所以何泽都是不关门的。 虽然他不关门,但同事和学生们却都很敬重他,所以如果回来都会先敲门,哪怕那门是开着的。 而这个人却直接冲到了何泽的办公桌前,看到金玲一个小姑娘坐在那里,还推了她一下。 金玲身子瘦,体重轻,便被连着椅子推到了后面。 那人横更在她和何泽之间,用穿着西裤的屁股对着她。 金玲不动声色地眯了眯眼睛,她把椅子往边上挪了挪,抬头看那人。 那人大概二十五六岁,剃着小平头,表情十分亢奋。 他挥舞着拳头朝何泽道:「何教授是吗?何教授您好!我是七七级微生物系的朱长生,我有一篇论文想请您指教一下,可以吗?」 何泽显然也已经注意到了这人的无礼。 他看向面前的这位青年。 青年体格瘦小,皮肤黝黑,态度恭敬,但那双眸子却分外刺人。 是让人一看就喜欢不起来的长相。 不过何泽从来都不以貌取人。 他站起身来,莞尔笑道:「我今年没有招研究生的资格,所以你可能需要找你的导师帮你看了,我冒然帮你看不好。」 朱长生却像是没听到般,从斜挎包里把一叠纸拿了出来,硬是塞到了何泽的手上。 「何教授,这个您不用管,我崇拜您很久了,您的每篇大作我都拜读过,请您一定帮我看看,我觉得我这个研究能得诺贝尔奖,但现在还欠缺您这位大教授的意见。」 金玲坐在座位上,心里一个好傢伙。 诺贝尔奖?这就是这位大哥这样没礼貌的理由吗? 可以可以。 然而何泽倒是非常认真似的。 这个年代人才稀缺,祖国的建设却又非常需要人才。 所以像他们这辈的科研人员非常注重呵护人才,他们一向非常欢迎有理想、有抱负的年轻人。 于是何泽小心翼翼地把那叠纸接了过去,用一只手按在了桌上,然后笑容可掬对那朱长生说:「朱同学,不如这样,我可以帮你,看但你需要把这件事告诉你的导师,你看行不行?」 朱长生却脱口而出:「不用了吧,我导师并不出名,他应该不会怪我的。要不是你今年不收研究生我早就报您名下了。」 说完又瞬间换上了雀跃的表情:「谢谢何教授,我是微生物学系一班的学生,现在住在学生宿舍3号楼2栋103,每天早上会在教学楼门口的那株大树下背英语单词,您要是帮我改好了随时可以来找我。」 说完又看了金玲一眼:「同学你是哪个系的?你差不多得了,何教授很忙的,不要赖在这里耽误他的时间。」 金玲:「……」 见过自信过头的,没见过这么过头的。 金玲朝他嫣然一笑,刚想开怼,就听何泽道:「她是我小师妹。」 金玲愣了一会儿,笑得更玩味了。 她对朱长生道:「知道我师兄忙,就别舔着脸来给他添乱,学校是没给你分配导师吗?哦,对,你看不上你的导师,等会我去打听一下你导师是谁,把这事跟他说一说,兴许人家会很乐意借这件事让学校给你换个导师呢!」 「你胡说八道什么」,朱长生眼见地慌了,「这也不关你的事啊!」 说完,忍不住朝何泽投去狐疑的目光:「何教授,我是不是哪里做错了,你直接告诉我就行,不用故意这样说。像他这种小女孩,怎么可能是您的师妹呢!」 见河泽没有说话,他便一改刚才的慌乱,得意得朝金玲剜了一眼:「我看你隔壁高中的吧,小孩子家家的玩你的泥巴就是了,不要老来缠着大人!」 他说完,又变脸一般又恢復了笑容满面,朝何泽点了点头:「何老师,那您忙,我先走了等您的消息哦!」 何泽却摆摆手叫他等一下:「这位朱同学,论文我会帮你看。但你真的要先给我师妹道个歉?你刚刚推了她一下,这是不礼貌的。」 朱长青的眼睛瞪得像牛眼。 他难以置信地指了指金玲,又指了指何泽:「不,不是,你们说的话我怎么听不懂?」 金玲起身,依旧笑眯眯的。 第120页 「意思就是,我师兄叫你向我道歉。」 朱长生后退了两步,心里仍没有接受这个事实。 他想问为什么一个看起来十多岁的小女孩会是他们何大教授的师妹。 华科大关于何教授的履歷非常简单,除了他的科研成果就是短短的一句话:华国微生物学权威教授。 就连这些科研成果也已经是早年的了,朱长生也是做了很多功课才把它们给收齐。 总之这个人好像就是凭空出世,迅速坐上华国微生物界的头把交椅,大家甚至连他师从何人都不知道。 现在怎么突然莫名其妙多出来一个师妹? 然而面对着何大教授温柔中带着些许责备的目光,朱长生也不敢就这么的出去,只得别别扭扭向金玲道了歉。 不过金玲看到,他走之前又剜了自己一眼。 金玲觉得好笑,这个人的恶意来得可真是莫名其妙! 不过她一向不会让别人影响自己呢心情。 她重又坐回何泽对面,笑着问:「明明是老师,怎么说是师兄呢?」 何泽起身给她换上热茶:「你不是说了吗?师父教了你很多东西,既然你是师父的徒弟,我就更不敢当你老师了。」 他把新装的茶放到了金玲面前:「我不好对别人的学生指手画脚,但如果我是你师兄,那就不一样了,华清池那个老古板找不到任何理由怪我抢了他的学生。」 金玲「噗嗤」一笑,伸出手来:「师兄,合作愉快!」 第60章 社交牛逼症 从何泽那出来的时候, 金玲又碰到了朱长生。 原来他竟一直站在楼下的门边等她。 朱长生见她下来之后,迅速挡住了她的去路。 金玲便悠哉游哉停下来,看他到底要干什么。 朱长生用一双满是嫌弃的眼睛, 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说:「你是走后门的吧?是谁把你介绍给何教授的?何教授是不是已经和被你们腐化了, 所以才说你是他的小师妹?」 金玲一听, 心说怎么还遇上疯子了, 恢復高考之后学校连这种人也招了吗? 她不知道的是,朱长生考上科大研究生之前是在他们镇上当会计的,这种人情来往的事非常娴熟, 看谁都像是走后门的。 金玲赶着回学校,无意于和他纠缠,便含含煳煳地「啊」了一声。 朱长生见她这样便阴笑起来,细长的眸子里满是得意。 看吧,我就知道。 他双手抱胸看着金玲:「像你这种人不配过来打扰和教授,识相的以后就不要来了,不然我会让你好看。」 金玲本来不想和一个初次见面的同学搞得不愉快,毕竟这也是国家的人才,但这人见她要走, 居然伸出脚来绊她。 一个奔三的人了,居然能做出这样幼稚的举动, 这让金玲有些恼火。 好好的国家栋樑,不去埋首实验室做实验、为国家解决难题, 却在这里跟人家争老师, 真不知道该说他是心胸狭窄,还是蠢到没药医。 于是金玲干脆停住了脚步。 她歪着脑袋,嘴角带着轻蔑的笑意看向朱长生。 「一篇论文要有标题、摘要、正文、引用文献。别的且不说, 我也没看到,但你的那篇论文没有摘要,标题应该限制在二十个字以内,你却超过了三十个字了。你连基本的论文格式都不懂,你又想拿诺贝尔奖,那就更要潜心学习,而不是在这里像宫里的娘娘一样,搞霸占地盘、争风吃醋那一套。你自己回去想想吧!」 她说完,笑容恢復阳光灿烂:「抱歉让让,同、学!」 「你!」 朱长生的脸迅速红了起来。 他自视已经看过很多篇文献,却不想居然连论文的格式都没搞懂,还被一个小丫头给指了出来! 这可真是奇耻大辱! 而且看着她那自信满满的样子,说起论文来又头头是道的,这让朱长生心里一个咯噔。 不会吧,她不会真的也是个大学生吧? 朱长生花了很大力气才忍住心底的怒气。 他恶狠狠问金玲:「你真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你考进来的时候多少分?」 金玲理也不理他,把身上的军绿色挎包拿在手里甩着玩,就这么的走了。 意思:「一个眼神都不会给你!」 剩朱长生在原地,双目微眯,露出一个兇狠的表情。 出华科院大门后,一辆小轿车适时地来到了金玲身边。 刘红朝的司机探出头来问她:「小金玲,我们司令问你今天晚上回不回家吃饭。」 金玲走过去,低头朝那司机笑了一下:「陆大哥,劳烦您跟我红朝哥说,这个礼拜我都要住宿舍,不回家了。」 陆红星便皱起了眉头:「这怎么行呢?您这两天没回家,司令和小姐都开始担心了。」 金玲想了想,便道:「行,那我先看看,我们学校的课表还没出来,如果时间空余的话,我就回去。」 陆红星这才松了口气,开着车走了。 金玲一路逛回去,给自己买了一些文具。 她这四年的工资加起来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一小笔巨款,留了足够的放在家里给二婶过日子用,还剩下一百多块。 有这一百多块,她这街逛得非常舒爽,买了文具之后又去供销社买了点糖果、鸡蛋糕什么的,这才拎着往寝室走。 第121页 她们寝室总共六张床,但只住了四个人,因此空间倒是非常富余的,甚至还有两张空床可以让她们放点杂物。 因为是刚报导,所以课程还没正式开始,大家都不必去上课,全都在寝室里。 报导当天,金玲只和室友们稍微一接触了一会儿,就已经掌握了她们每个人的性格特点。 她甚至用她那社交牛逼症一样的超高社交手段,迅速让大家对她敞开心扉,把自己的家庭状况和前尘往事都说了出来。 大姐胡英,28岁,农村人,已婚未育,因为未育,曾经被公婆嫌弃。 一开始她丈夫还是护着她的,但因为她的肚子迟迟不见动静,便骂她是不能生蛋的老母鸡,还打了她。 她丈夫把一个生了锈的破洞茶缸扔到她脸上,那翻起的铁皮在她脸上划下了一个血口,血把床上的花被子都染红了一片。 后来她的右脸上便留下了一道从眼角到下颌的紫红色疤痕。 原本她算是长得清秀的,因为这道疤,平白多了一些狰狞。 从那以后,胡英便知道夫家靠不住,她开始争取上工农兵大学的名额,便发愤图强,努力学习,谁知道工农兵大学没被推荐上,但她却考上了京大。 据她说,其实她很喜欢种田,也很喜欢农村,所以才会报微生物系。 但农村的有些落后思想是根深蒂固的,她想逃,好在她真的成功逃出来了。 她是笑着说这话的,然而金玲却觉得不对。 胡英眼里满是仇怨和忧郁,一定是向她们隐瞒了什么的。 但既然是人家不愿意说的,那就不要再打破砂锅问到底。 第二位室友是个城里姑娘,江小敏,二十岁,一双清纯的小鹿眼,扎两个辫子垂在胸前,一天到晚总是乐呵呵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被世界宠爱着,从来没吃过苦的。 这人没什么故事,非要说的话,她也有个不大不小的苦恼。 她喜欢自己大哥的一个朋友,然而那个人却总是对她若即若离,她搞不懂那个人到底是什么心思。 第三位也是个城里姑娘,而且还是本市的,名叫陆书砚,今年十八岁。 陆书砚虽然是京市这种大城市里出来的,但她并不像江小敏那样幸福无忧。 陆书砚的爸妈感情非常好,但却老是为了她而吵架。 一吵架,她妈就要说她是捡来的,他爸就更绝了,直接问她妈:「当初你不肯给我生孩子,非要领养一个,现在女儿都这么大了你又开始说这种话,你有为女儿想过吗?你还能算是个好妈妈吗?!」 得! 陆书砚本来以为妈妈只是因为和爸爸吵架,把气撒在她的头上。 毕竟这年头当爸妈的就喜欢吓唬小孩儿:「你是我们捡来的。」 甚至还要津津有味地加上一段具体描述:「当年涨大水,我和你妈去河边一看,水面上飘了个木盆,我们把木盆拉过来,你就在里面哭,哭得那叫一个可怜吶!」 往往把孩子们吓得哇哇大哭,晚上死死的抱住妈妈不撒手。 陆书砚小时候听这话,也以为是她爸妈瞎扯。 她从记事起就在这个家里,怎么就成了捡来的了? 后来渐渐长大,她便觉得越来越不对劲,直到听到她爸说的那些话。 按她爸的意思,她是捡来的还不算,爸妈的感情居然也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好? 这对于一个做子女的来说无异于双重打击,晴天霹雳! 陆书砚说,她现在内心已经完全放弃了这个家,她只想做一块燃烧的炭,为祖国发光发亮,把生命和热血都奉献给祖国。 这三人见她回来,都从书本上抬起了头,笑着朝她迎了过来:「小金玲,你回来啦!呦,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是不是给我们吃的?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说完果然来扒金玲手里的东西。 金玲便大大方方把东西放在桌上,任她们拿。 糖果香甜,鸡蛋糕更是带着一股奶香,四个人边吃边谈笑着。 胡英知道金玲在村里就是种蘑菇的好手,便问她:「小金玲,你选微生物专业,是不是就觉得自己会种蘑菇,不想再挑战其他的了?」 金玲眯着眼睛品着鸡蛋糕:「不是,我只是因为喜欢吃蘑菇,想种出种类更多,产量更大的蘑菇而已。」 陆书砚便笑她:「啧啧,做人就诚实一点吧?我看你就是别的搞不来,想一直做自己擅长的而已。」 陆书砚心不坏,但不太会讲话,说话老是带点刺。 但金玲却并不在意。 金玲把最后一口鸡蛋糕吞下,随手又放了一颗荔枝味的水果糖放在嘴里。 「人怎么能被专业限制死呢?祖国哪里有需要,我就可以去哪里。就算一开始不懂,但东西都是学懂的呀!我相信只要我肯努力学习,不管在哪个领域都能做出成绩。」 见江小敏两手捧着一个鸡蛋糕啃得起劲时,还不忘朝她点头,她便又涌起一股豪迈的情绪。 「你们看,三年前我们国家的征程二号系列火箭都已经开始发射了,我想我们国家正需要这样的人才呢,兴许哪天我就转战航空航天专业了呢!」 「哈哈哈哈……」 其他三人以为她又是在耍宝,都笑了起来。 胡英:「大妹子,那可是高端技术,我们庄稼人想都不敢想的!」 第122页 江小敏:「就是!我感觉听到这几个字我的脑子就开始打结了!希望国家千万不要派我去搞航空航天,就让我老老实实研究细菌好了。」 陆书砚:「金玲,现在天还黑呢,说梦话等睡觉的时候再说好吗?」 金玲双目放光:「谁说我不能呢!」 这时,隔壁寝室的来串门,其中一个穿花衬衫的刚进来就指着金玲喊:「你就是那个物理考满分的小天才吧?老天,我一看到你就知道是你,你也太小了吧!」 寝室其他三人:「……」 第61章 得罪教授了 对于选专业这个问题, 金玲一直目标明确。 她就是想要继续种蘑菇,因为她的两个初心目标还没达到。 第一,她种过的蘑菇种类很少, 只种了平菇和野生菇,而且野生菇还没有种出产量。 她想试试把野生菇种成和平菇一样高产, 也想种更多种类的菌菇, 比如说当年害徐桂枝掉到山涧里的灵芝。 第二, 她想给毒蘑菇去毒的愿望也没有达成。 虽然现在,当她对野生菇的痴迷冷净下来之后,发现这个研究好像没什么大的现实意义, 但她就是想试试,觉得这是一项非常有趣的课题。 她从来就没想过,因为这么一点玩儿似的愿望选择了微生物学的她,会以一己之力给国家好几个专业都带来巨大突破。 几个专业在她的粘合之下,以合作共赢的姿态,锐意进取,创新不断,给祖国人民带来非常实际的好处,而且迅速在世界科技场上开拓地盘, 获得最巨大收益。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报导程序结束之后,京大的学生们便开始紧锣密鼓的课程。 那个年代的微生物专业课程并不是很多。 金玲她们在整个大学生涯中要学「基础微生物学」、「动物病原微生物学进展」、「动物免疫学研究进展以及「微生物学实验技术」等课程。 其中, 「微生物学实验技术」又包括病原微生物常见分离、鑑定技术;食品微生物的发酵技术等等。 基本上从1959年左右开始,华国的微生物学技术就在向国际靠齐, 取得了非常大的进展。 但经歷那场浩劫之后却有些停滞不前了, 因此现在他们学的多是一些基本理论和比较传统的技术。 他们的第 一节课便是华清池教授的《基础微生物学》。 金玲被胡英她们带着,早早地摸到了第一排。 那时候的教室,不像现在大学的教室一样多是阶梯大教室, 而是像初高中一样的那种小教室,里面整齐地放着桌椅。 按她们所说,如果不早来,前排的位置被人抢了,他们就得坐后排。 而到了后排,就看不到黑板上的字了。 听到这样的说法,金玲倒是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这跟后世家长们的想法多像啊! 孩子是一定要坐前面的,坐不到前面就是被老师给排挤了,不管是塞钱还是干什么,都一定让老师把自己的孩子弄到前面去的。 金玲对这种说法倒是不置可否,但这让她想起当初自己爸妈为这事直接摸到校长办公室的事。 她那时候觉得非常丢脸。 她的爸妈很爱她,却完全不顾她的想法,对她要求严格,对她的老师要求也严格。 也就是从那时候,她渐渐深了叛逆的心思,对人从来不过分苛刻。 你做你自己可以。 你可以不讲卫生,也可以洁癖到令人髮指,还可以说话带刺,更可以性格嚣张,没事,我都可以和你做朋友,只要你别踩到我的底线就行。 这也是她前世能够迅速玩转娱乐圈登上顶流的原因之一,也是她能在这世迅速被人喜爱的一个原因。 攻略npc已经是她的被动技能,是敌是友不会因为某些人的小小性格缺点而改变。 比起做王座上的孤家寡人,她喜更喜欢双赢。 总之四人好歹是抢到了靠前排的位置。 她们刚坐下,其他同学也几乎同时来齐了。 金玲不经感嘆,这个年代的知识分子啊,对知识的渴求多么强烈! 他们已经被强制断了精神粮食那么久,又在各个角落当够了下里巴人。 他们渴望阳春白雪,渴望用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摆脱从前的那些困苦。 就像胡英一样。 当然也有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精忠报国的,金玲便是其中一个。 此时来自天南地北的同学们齐聚在这个小小的教室,都坐得直直的,一个个双目灼灼的等着教授来。 而课点没到,华清池教授便迈着稳健的步伐,也提前来到教室。 他刚走上讲台,教室里就不约而同的爆发出了一阵掌声。 掌声经久不息,每个人面上都扬着激动的笑意。 没有人却能确切说出来他们为什么突然想要鼓掌,他们只是觉得心潮澎湃,只有通过鼓掌才能发泄那冲破胸膛的激盪洪流。 华清池如同何泽所说,一看就是个很严肃的人。 从他走进来到鼓掌结束,全班同学都兴奋得面色发红,有的干脆咧嘴笑得花牙子都藏不住,他的脸却一直是板着的。 他穿着笔挺的中山装,头髮剃得很短,视线坚定甚至还带着一丝阴郁。 再加上那在业界的鼎鼎大名,就更让他生了一种不可亲近的感觉。 第123页 他拿起一根粉笔在黑板上书「微生物」三个大字。 那字如铁划金钩,真是字如其人。 「同学们,从今天开始由我华清池担任你们的微生物基础学老师,但以后我也会负责其他几门课程。」 「可以说,你们整个大学的课程,大多数都会由我教。」 「我这个人不喜欢嬉笑打闹、不喜欢投机取巧,如果你们带着吊儿郎当的态度来学习,我可能不会让你们毕业。」 教室里响起了一阵嘘声。 大家好不容易考取了大学,如果拿不到毕业证,那真是跳黄河的心都有了。 金玲却毫不在意。 她早就知道华清池会负责他们的大部分课程。 这也是为什么那天她会跟何泽说华清池是她的带教老师。 但其实他们这些本科生是不会有固定带教的,老师们上完课就走了。 但金玲已经在心里划算好,她准备自学完基础课之后,就请华教授当她的带教老师。 没错,她目的不仅仅是拿到毕业证而已,她要早早地开始搞科研。 但也.qへq.不是所有人都和她一样自信的,大家激昂的情绪被华清池这一番话给浇得冷冷的。 而台上的教授却早已经转向了别的话题。 「同学们,在上课之前,我想请你们回忆一下,当初自己为什么会选择微生物学这个专业。」 「微生物学说白了,就是研究细菌、真菌、放线菌、病毒等这些微生物的学科。」 「细菌,我想你们都知道的,会引起食物腐败,吃到肚子里还会拉稀;真菌,就是农村那些毛霉之类的东西,黏黏乎乎,大家看到了都恨不得踩上一脚。还有病毒、立克次氏体、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等,大部分都是致病原,碰上它们就容易生病。」 「因此我要在这里先给大家打一个预防针,我们研究的东西基本都是肉眼不可见的东西,而且有生物致病性的可能,所以研究的过程中会非常的艰难,甚至还有风险性。」 「我想请大家好好回忆一下自己当初填这个专业时的冲动来自哪里。这股冲动将会伴随着你们,让你们坚持努力,让你们心态平和地面对各种困难。」 「相反,如果你们忘了这股冲动来自哪里,你们将会变得非常焦躁,会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甚至会因此无法毕业或者精神崩溃。」 他说着,提了一个男生起来。 那男生名叫王江河,二十多岁的样子,长得非常精瘦,一看就是在农村歷练过的。 华清池:「你当初为什么选择这个专业?」 王江河低下了头:「我在农村当知青的时候,村干部们知道我要考大学,一起过来陪我选学校和专业,我也不知道怎么的,选来选去就选了这个。」 他一说完,全班爆笑起来。 金玲也笑了,这个人看样子人缘很好,今后可以好好接触接触。 华清池却仍是门神一样的脸:「希望他们给你做的选择不会成为你的绊脚石。」 他走到金玲的旁边:「刘金玲同学,你也来说说吧。」 金玲站了起来。 「因为我喜欢吃蘑菇。」 「噗嗤!」 她寝室那三个喷笑后,班上其他同学也都笑了起来。 有个坐在她后排的男同学小声沖她嘀咕:「微生物学不等于种蘑菇啊同学!」 那意思:你是来搞笑的吧同学? 而华清池的脸色更黑了。 「刘金玲同学,真菌学确实是我们微生物学的一个分支,但你带着口舌之欲来读大学,不觉得有些轻浮了吗?」 全班同学见金玲把教授都给惹毛了,一时间又都安静了下来。 金玲却朝华清池微微一笑。 「华教授,谢谢您的关心。我确实是为了吃到更多更好吃的蘑菇,才选择了这个专业,但我也不完全是为了吃蘑菇来的。」 「现在我们国家的微生物学业界有几个严重的缺陷。我们凭藉经验,不与科研成果挂钩;我们的科研成果就是应用面窄,不能产业化。我们就像是一个老农,种了点水稻,关起门来自家吃就行了,也不知道今年的水稻为什么特别高产,更不知道富余的水稻还能做什么。」 「举个例子来说,国外都已经将dna技术应用于微生物研究了,我们很多研究者却连相关的仪器都不会用。」 「但我相信兴趣就是最好的老师,为了吃上更多更美味的蘑菇,我会好好学习的,到时候还请您监督。」 她站在那里说得铿锵有力,其他同学全被她给吓傻了。 就是来拆祖国的台的吧? 把自己人的缺点一条条数出来,是想让敌人笑话吗?还「国外」,一点政治敏感度都没有吗? 还是说嫌他们这批学子被打击的不够,还想再打击一下? 于是有人便站了起来,朝金玲道:「小姑娘,你不懂事就别说话!」 另一个长相颇为秀美的高个女孩也站了起来:「就是!居然敢说我们自己人不好,是仗着自己年纪小,有恃无恐吗?」 金玲寝室那三位便急得赶紧拉她的衣角,让她快点道歉。 只有陆书砚站了起来,看了周边的同学一眼,闭着眼睛赴死一样,说:「现在又不是以前了,还不准人发表意见了?」 第124页 刚刚那高个女孩便骂道:「她发表的什么意见,都是闭着眼睛乱说,她有什么证据证明我们有这些缺陷!」 「请大家坐好。」 丝毫不带感情的声音像一盆冰水冻得大家直发抖。 他们也觉得自己太不像话了了,居然在教授面前吵了起来。 于是大家都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 金玲也想落座,却被华清池瞪了一眼。 「刘金玲同学,你再站十分钟。另外,下课后请你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第62章 其乐融融 第 一节课就得罪教授的金玲被寝室其他三人围着圈儿训。 胡英:「妹妹哟, 你也太敢说了!你就不怕上大学第一天就被人抓去谈话?」 江小敏:「不过你说的那个什么dna技术应用是什么东西呀?高考复习材料里好像没有提到过?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陆书砚:「dna技术我倒是听说过,是外国科学家提出来的,很出名呢!但是和微生物联繫起来, 我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金玲,你不是说你家在农村吗?不是说条件不太好吗?你是从哪里看到这些新知识的?」 金玲便给他们讲了一下自己看文献的事, 这些「新兵蛋子」便像发现新大陆一样, 用惊奇的眼光看着她。 胡英:「我以为读大学跟读初中是差不多的, 就是学啊,背啊,原来还可以做研究啊!」 江小敏也连连点头, 一脸兴奋:「哇,可真让人激动!那不是和读研究生一样了?」 陆书砚也忍不住抓住了金玲的手臂:「我爸爸有几个朋友以前也是搞研究的,听说还挺复杂的,不知道今后如果我们研究,能不能研究出什么成果。」 金玲朝她们自信一笑:「真的认真研究了,应该会出成果的,只不过你们知道怎么做研究吗?」 三个人都敛去了快乐的神色。 胡英嘆着气:「不要说做研究了,今天教授讲的内容我都还没吃透哩,回去我还要再把书看一遍。」 江小敏也挠了挠脑门:「嘿嘿, 我也没怎么听懂,但那人说今晚请我吃饭, 我打算速战速决,回来复习功课。」 陆书砚长长地「哦」了一声, 打趣道:「还说要努力学习、奉献祖国呢, 我看祖国在你心里没那个人重要吧?」 「去!」江小敏红着脸、扭着手指头,用肩膀轻轻磕了她一下。 金玲想了想,也是, 虽然自己前世在国外的高分杂志上发表了多篇论文,但那毕竟是物理学方面的,和微生物学根本不搭边。 自己如果真的要拿出什么划时代的成果,还需要稳扎稳打,把基础再打扎实一些才行。 打基础嘛,自然是从好好听课,业余时间多看看前辈们写的书,多翻翻文献开始。 至于做实验,稍微放一下也行。 想到还要去华清池办公室一趟,她便朝三位室友摆了摆手:「我去一趟教授办公室。」 三人也朝她挥手,满是担忧道:「金玲啊,你说话可得小心一点。」 「是啊,反正你小嘛,如果教授生气了,你就服服软、撒撒娇,不丢脸的,啊!」 精灵朝他们笑得开心,心里头也好笑。 撒娇是她的拿手绝活,根本不用提醒。 而且教授并不一定是要责备她。 到了华清池的办公室,他正站在书柜前翻着什么,见她来了,便板着个脸指了指桌子旁边的木椅。 那意思:「你坐。」 金玲便毫不客气坐了下来。 华清池拿了一本杂志放在她的面前,翻到其中一页,指着上面的论文问她:「你是不是看过这篇论文了?」 金玲一看,那是一本世界着名的期刊,由护士科技出版社出版,是全英文的。 目前这边暂时关于dna技术在微生物学中应用的进展。 这本期刊市文化馆馆长曾经借给她过,她所知晓的关于最前沿的微生物科技就是在这本期刊上读到的。 于是她点了点头:「看过,就是这篇文章让我知道,原来国外已经将dna技术应用到微生物学界了。」 「哼」,华清池冷冷地看着金玲,「你一个农村出来的、连英文都没有接触过的孩子,居然说你看过这篇全英文的报导?」 他说着,像是更加生气了似的,青筋暴起的大掌在桌上一拍:「我们研究人员贵于实事求是,最忌讳沽名钓誉、好大喜功。你为了让别人对你刮目相看,居然撒谎,我看你这个大学不要念了,人品就不过关。」 金玲没有说话,只笑眯眯看着他。 华清池便问她:「你课堂上所说的那些话是谁教你的?」 金玲摇了摇头:「华教授,我知道今天在课堂上,我太过于出风头了,我在这里跟您说一声抱歉。我想跟着您做科研,您能让我加入您的实验组吗?」 华清池这边怒火还没散去,冷不防就听到这样一段话,气得连那张脸都绷不住了。 「岂有此理!当真是冥顽不灵!」 他又捶了一下桌子:「我是看在你年纪小,又考得好才提醒你,你却这样不当回事!你来我的实验组能做什么?洗培养皿?擦桌子?我不需要!」 金玲站起身来,把那本杂志反着拿在胸前,指了指第一行。 那是一行英文,密密麻麻就像缠绕的电线。 第125页 她看也不看那行字,便顺口把它们翻成中文读了出来。 没等华清池反应,她又随手翻了几页,随便选了一段话又用口语翻了出来。 当看到华清池的眼神渐渐变得明亮,原本紧绷的脸也松弛下来后,她才停住了。 华清池转身在书柜里面翻翻捡捡,拿出一本最新的英文杂志,随便翻到其中一页指着里面的一段话对金玲道:「翻。」 金玲眼睛扫过那段话,不到一分钟便流利地把那段话翻了出来。 华清池突然像变了个人一样,双目灼灼看着她,伸手请她重新坐下。 「你家里是不是有人曾经留洋过?」 他问。 金玲也不好说自己是穿书而来,便拿陈玉淑出来当挡箭牌。 「我们村有个婶子会英文。」 华清池便没有再问。 他点了支捲菸,狠狠地吸了一口,刚要吐出来,见金玲在对面,便起身把那口烟吐到了窗外,随即把菸头给掐了。 他回来的时候,面上又恢復了那股严肃的神情。 「科研者须戒骄戒躁,你会点英文也只是运气好而已。你想跟着我一起做科研,就要达到我的要求。」 「今后的每次考试,你的试卷我不按标准答案给分,尤其是主观题,你能惊艷到我,我才会给你打高分。如果你每次考试我的课程你都能达到90分以上,那我便允许你跟着我。」 金玲一时间有些懵。 她也不是没见过会玩的老师,但这种玩法确实是她从来没遇到过的。 这不就是看心情给分吗? 金玲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这位教授,但她觉得,华教授不至于讨厌她到给她穿小鞋。 而且一个人的即时反应不会骗人,刚才华教授知道她会英文后,确实是有些高兴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只要是能促进她积极向上的东西,金玲都不排斥。 不就是让教授惊艷吗?只要努力学习,达到一定的高度,自然是可以的。 没挑战的事她还懒得做呢! 于是金玲点了点头,朝华清池一笑:「华教授,我会努力的!」 华清池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挥挥手让她出去。 金玲回教室继续上完一天的课,到寝室的时候发现刘竹居然在门口等她。 她走过去拉着刘竹进了寝室。 寝室里已经没了江小敏的身影。 胡英和陆书砚都在复习功课,两个人非常认真,嵴背微弯扑在书本上,真叫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 这可能也是她们没听到刘竹敲门的原因。 金玲进去之后,故意大声咳嗽几下,她们才转头过来。 金玲便向她们介绍:「英姐,书砚姐,这是我老家的姐姐刘竹。小时候特别照顾我,我们的感情很好。」 两人听说感情好,便过来打量刘竹,朝她笑得爽朗。 「哇,刘竹同志,你这身衣裳用的布料可真好呀!」 「真的,我也觉得刘竹同志衣服料子好,这背包也是最近流行的,人本来就好看,这样穿就更好看了!」 刘竹现在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农村无措、懵懂的小丫头,她大大方方道:「谢谢,可我觉得你们长得也很好看。」 说着又把金玲扯到身前:「金玲她第一次到京市,年纪又小,如果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还请两位多担待。」 二人连忙摆手,说金玲好得不得了。 大家便都笑了。 刘竹又要请她们一起去国营饭店吃饭。 两人推辞了一番,但因为气氛太好,都觉得很处得来,所以便都去了。 在席上,她们才知道,原来刘竹后来搬来了京市,家境很不错。 而且知道刘竹是隔壁师范大学的新生。 胡英便道:「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刘竹,你以后就要逃离满天下了,真是太伟大了!」 陆书砚也满是艷羡:「当老师好啊,为祖国培育人才,这是一项伟大的事业!」 刘竹便咯咯笑着:「我哥叫我选的,虽然我也挺喜欢教师这个行业,但其实我更喜欢做菜。」 「啊?」 两人愣住了。 金玲扶了扶额。 只听刘竹乐呵呵道:「你们可能都不知道,金玲是个好吃鬼,我想做很多好吃的,把她养得白白胖胖的。」 胡英和陆书砚的眼睛眼见着瞪大起来。 良久她们「噗嗤」一笑,都把菜死命地往金玲碗里夹。 「来来来,好吃鬼,快多吃点。」 一向社交牛逼症的金玲,第一次有了社死的感觉。 那以后的日子,金玲过得如鱼得水。 身边全是她的好伙伴,甚至连那个村干部帮他选志愿的王江河也成了她的朋友。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王江河有轻微的跛脚,平时走路不太明显,但只要走快了,就会一跛一跛的,小时候还被同学笑话过。 后来他去乡下当知青,干重活的时候更是跛得厉害,被村里人笑得抬不起头来。 但他自有一股倔强的性格,人家越是笑他,他越是发愤图强,不管是种田、锄地还是担水挑柴,他从不偷懒,甚至比别人做得更好。 而且就算是每天干农活干到沾枕头就睡着,他也从来没放弃过学习。 所以恢復高考后他只复习了一个月就考上了鼎鼎有名的京大。 第126页 总之这是个狠人,金玲挺欣赏的。 两人也会一起讨论功课,但班上却有一个女生非常爱笑话他。 金玲后来回忆了一下,发现那个女生正是那天在课堂上怼她的高个美人。 本来这也没什么,有些人就是看不起残疾人,但金玲渐渐的就发现,那位高个美人好像把枪.口对准了她? 第63章 谣言 高个美人名叫裴馥兰, 比金玲大四岁。 虽说这年头时尚这个概念还很模煳,但这位绝对是一眼就让你觉得时尚的人。 她身高一米七左右,在这个大家都营养不怎么跟得上的年代可以说是鹤立鸡群。 而且这个年代大家基本都是梳两条垂在肩头的小辫, 或者直接剪断成齐肩短髮,她却烫了这年头最流行的卷花头。 这种髮型是从港星那儿传过来的, 非常妩媚。 出众的长相, 不俗的品味, 让裴馥兰迅速出名。 而且传说她家的家世也挺不错,虽然不知道具体是做什么的,但听说京市的许多富家子弟都争着和她相亲。 这话很有可信度, 因为如果她家世不好,就算她长得不好看,人家也不会巴巴的要娶她啊! 然而金玲是什么人,上辈子红粉窟里出来的,什么美人儿她没见过,所以一开始根本没注意到这人。 直到有一天,她从何泽那回来,被这人堵在了食堂门口。 那时候已经离饭点过去蛮久了,金玲为了自己的晚饭, 那叫一个争分夺秒,生怕食堂里的饭已经卖完。 谁想当她淌着薄汗跑到食堂门口, 就看见裴馥兰故意从旁边走过来杵在她面前,用一种很挑衅的目光看着她。 金玲被她挡了路, 不得已停住了脚步。 裴馥兰逼近她, 凑到她耳边:「刘金玲同学,你可真厉害啊!刚到学校就俘虏了两位大教授,怎么样?他们是不是都很喜欢你?有没有说考试给你放水?」 金玲一听, 眉头微微皱了皱。 在这个年代待久了,她其实已经很少听到这种骯脏的阴谋论了。 这年代虽然有极品,而且极品不少,但大部分人都是老实本分的。 就像北沟村及周边村子的大部分村民,他们的脑迴路非常简单,简单到你跟他们讲那些阴暗的事,他们都不一定弄得清楚。 当初刘慕梅顶替人上大学那事,村民们聊了几天几夜最后却只有翻来覆去的那两句话:「哎哟,你说她怎么会想到这个哟!我是想都没想到还能这么干!」 然而,现在冷不防听到有人说出这样的话,倒是让金玲有种回到自己的地盘的感觉。 毕竟她前世在的那个圈子,可不到处都是这种东西嘛! 不过她觉得有些奇怪,华教授叫她进办公室的事是大家都知道的。 那裴馥兰口里的两个教授是什么意思? 难道裴馥兰知道她去见何泽了? 可这件事她连胡英她们都没告诉啊! 难道裴馥兰跟踪她? 为什么? 不管是为什么,这明显是来者不善。 金玲吹了吹自己刘海,随即秒变无辜小可怜。 「哪有啊大姐!华教授说了,他觉得我狂妄自大,要让我毕不了业呢!他还说了,不喜欢多嘴多舌又不团结同学的人,大姐你可要当心哦!别到时候也毕不了业!」 裴馥兰一口老血都要喷出来! 自己正值大好年华,却被人一口一个大姐的叫着,还是当这么多人的面,真是臊得她恨不得钻地底里去! 而且别以为她听不出来,这死妮子表面为她着想,实际每句话都是在骂她呢! 说她多嘴多舌、不团结同学,还诅咒她毕不了业! 裴馥兰气得扬起手掌想给金玲一个耳光。 然而,巴掌刚扬起,就听到有同学在对她自己指指点点。 「咦?这不是生物学系那位大美人嘛!怎么这么凶啊!自己挡了别人的路还想打人!」 「嘘,听说她家就是京市的,是权贵之家,军官都追求她呢,咱们这种小地方来的,别乱说话,小心得罪人。」 「怕什么!现在人民当家做主,又不是那旧时代!我就是要说,白瞎了她爹妈把她生得这么好看,挡人家路不说还想打人,这事就算是让主席评理,她也占不了理!」 这时候虽过了饭点,但学生们都是沉浸式读书,常常有人从书本里抬起头,才发现过了饭点,赶忙朝食堂奔来。 因此即使是这个点了,食堂门口也都不缺人。 这些人听到那位同学说的话,也都渐渐围了过来。 裴馥兰虽然恨不得上前去把那同学和金玲一起打,但众目睽睽之下,她也没敢真下手。 毕竟这里是学校,不是她的地盘。 于是她憋气憋到要爆.炸,最后却还是只能乖乖把巴掌放了下来。 她气不过,又对金玲恶魔低语:「你可真不要脸!你们犄角旮旯里来的人就是会想这些骯脏手段!」 金玲心说这人有大病,面上却笑盈盈的:「大姐,吃饱了是吗?吃饱了就回去读书吧,我也饿了呢。」 而在不远处,有个刚吃完饭的高瘦男生便乐了:「嘿,江河,这小姑娘哪个系的?骂人都不带脏字的啊!」 他旁边的王江河顿时就傻眼了。 这不是金玲和裴馥兰嘛! 第127页 王江河赶忙朝刚刚自家兄弟使了个颜眼色,奔过去横到了金玲和裴馥兰之间。 「裴馥兰同志,你又要做什么!」 说起来惭愧,他虽是七尺男儿,在裴馥兰面前却抬不起头来。 因为他觉得裴馥兰骂的都是事实。 没错,他就是个瘸子,他还下乡当过知青,确实学得村里人土里土气,是个实打实的土包子。 所以每次裴馥兰骂他,他都没有回嘴,他也不敢回嘴,毕竟自小大家都是这样说他的。 他无法反驳,也懒得反驳。 反正一个人对社会有没有用不是看他是不是瘸子,那外国的叫什么金的大专家,全身都不能动了,还能为全人类做贡献呢! 然而,今天看到裴馥兰明显要欺负金玲,他心里却淡定不起来了。 怎么能这样呢! 金玲多好啊! 热爱祖国、热爱学习,对每个人都是真心相待,说起来这么多天的相处之中,金玲一次都没看过他那条跛腿! 而且金玲又是那样的活泼积极,就像大冬天里的日头,照得人浑身都暖了。 他比金玲还年长,绝对不会容忍这人欺负金玲! 裴馥兰见从前任由自己欺负都不敢吭声的人居然敢挡在她面前,脸都气紫了。 她冷笑道:「干什么?你也想学着别人英雄救美啊!你那跛腿能不能站得稳啊?」 金玲被人护在身后,心情毫无波澜,毕竟自己从前就老被刘爱文这么护着。 不过她还是从后面走出来,到王江河身边,用一双水润的眸子看着他。 「王江河同志,能不能帮我个忙啊?」 王江河顿时心潮澎湃:「金玲同志,不要客气,有话就说。」 他想说「我会帮你出头」,又想说「但我不打女人,顶多骂一骂她」,一时间非常犹豫。 谁知金玲一句话就把他的犹豫给打散了。 金玲:「食堂快没饭菜了,同志你去帮我打份饭菜好不好?听说今天有蘑菇肉片,你帮我多打点,其他随意,拜託拜託。」 王江河:「……」 周围同学顿时就笑了起来。 刚才王江河的那位兄弟也已经走了过来,听到金玲这么说,也笑得眉眼舒展。 他用清亮的眸子把金玲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笑得更开心了。 他对裴馥兰喊:「这位同志,你就别挡着人家路了,让人家进去打饭去吧!耽误人吃饭可是很缺德的!」 裴馥兰一听,抬起眼来就要大骂。 然而看到那人的长相之后,她顿了顿,连嘴里的话都软了。 「你、你、你是哪个系的!管什么闲事!」 那同学继续笑得露出一排白晃晃的牙:「不管我哪个系的,人小姑娘做错了什么啊你就要这样耽误人吃饭?」 裴馥兰故意抬起了下巴:「你知道什么!别看她年纪小,她做的事可真是噁心死个人!」 这话一出,在场的同学们更不肯走了。 虽说他们都是高材生,但只要是人都逃脱不了八卦定律。 他们都在看着她和金玲,议论着金玲到底做了什么噁心事。 于是有人便问:「那她到底做了什么噁心事啊?你给说说呗,说说我们才好帮你一起骂她啊!」 裴馥兰却住了嘴。 她用一双锋锐的眼睛死死盯着金玲,又把自己的下嘴唇咬了又咬,却愣是没说话。 她知道这话不能轻易说出来。 虽然她恨这位刘金玲同学,但造谣刘金玲与何泽教授牵扯不清,又和华清池教授来往甚密,但这种事能随便当着大家的面说吗? 这可是关系到教授们名声的事,到时候被刘金玲倒打一耙,自己也脱不了干系。 她今天到这里来堵人,完全就是想警告一下刘金玲,不要太过嚣张,更不要一天到晚往何泽那里跑。 何泽现在是长生哥的导师,却老被这位刘金玲迷惑,都没时间帮他看着课题。 为了让她长点记性,她才故意说她勾搭教授,想要吓一吓她。 乡下人嘛,没见过市面,吓一吓就不敢了。 这种事她没少干,知道是最有效也最不需要成本的。 所以刚才她也是悄悄和刘金玲说这话,而不是吵得人尽皆知。 裴馥兰兀自纠结,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些心理活动,金玲只看一眼便明了了。 金玲一边操心着王江河有没有给她打到肉片蘑菇,一边随意想着这位裴同志倒还不算个笨的。 这要是刘慕梅那样式的,估计早就把话给喊出来了,全然没那个脑子去想后果。 不过人都掐上门来了,怎么能放人家全须全尾地走呢? 好歹也要给人家带点东西回去啊! 金玲随意打量了四周,在见到一个身影后嘴角浮起微笑。 对不住了,师兄! 她故作烦躁道:「裴同志、裴大姐,你不能仗着自己比我老就信口胡说啊!」 说完又做出极度委屈的表情:「你们京市里的人都是这么欺负人的吗?我虽然是从小地方来的,但也是爹生娘养的,我在家也是受不得委屈的呢!你倒是说说,我到底干了什么让你这么针对我?」 裴馥兰明明看到刚才她笑了,现在却见她这副装可怜的样子,心头那股火勐地就蹿老高。 第128页 她用一根白皙纤长的手指头指着金玲:「你自己做了什么还要别人说吗?你怎么那么不要脸啊!「 周围同学一听,更是好奇了,抓心挠肝一样的。 于是大家的言语上就多了些不耐烦。 「这位同学,这小姑娘做了什么你倒是说啊!你不说,就是无端冤枉人呗!」 「嗐,你们不知道,这是微生物系的系花裴馥兰啊!听说她家里的官大着呢!就算是随便冤枉一个人,咱们小老百姓又能怎么的!」 裴馥兰一听,便有些心慌起来。 这年头大家最怕被扣帽子,要是被这些人扣上欺负老百姓的帽子,那家里那几个当官的却是会受到影响。 裴馥兰就这样陷入两难之中。 说吧,自己知道是造谣的,怕会得罪教授,不说吧,心里憋屈。 就在这时,忽然刚才那个笑得一排白牙的男生喊了起来:「什么时候我们京大居然这样纵容罪恶了?我真不敢相信,随意诬陷这种事竟然就这么发生在我们面前了。」 其他同学也都纷纷附和:「反正我是不信这小姑娘会做什么坏事,你们看她,白白净净又爱笑,而且看上去那样小!」 裴馥兰被他们说得越加下不来台。 她平时就是个被骄纵惯了的,忽然脑筋一转。 就是说出来又怎么了?就当同学之间关系不好口不择言呗! 这里都是同学,又没有老师,就算以后算到她帐上,就说自己没说,那些同学陷害她不就是了? 但她还是克制住了自己这个想法,姑姑从前就教育她做事要谨慎一点。 刚压下疯狂往上冒的念头,她却听金玲带着哭腔道:「什么?原来你家是当官的啊,完蛋了,我这学上不了了!「 说完又一跺脚:「裴同志,你为什么要这样陷害我呢?我到底是是抢了你的对象还是和她爸好上了,要当你后妈?」 裴馥兰再傻也知道金玲是装哭的,偏偏其他同学不知道啊,都过来骂她。 「啧啧,当官了不起。」 「把人家小姑娘都弄哭了。」 「哎你们也不要这么偏心小的嘛!兴许这位裴同志的爸爸就是和这位小同志有一腿呢!」 「嚯,她爸是什么成分?当官的吗?可以在外面养姨太的吗?」 裴馥兰眼见着事态往越来越奇怪的方向发展,脑袋一热,什么理智都没了。 她朝众人大喊:「你们胡说什么!你们眼前的这位刘金玲小姑娘,刚入学就同时勾搭两位教授,而且一个还是隔壁华科院的何泽,你们还当她是什么清纯玉女!」 嚯!同学们顿时都乱成了一锅粥,大声议论着,看向金玲的眼里也充满惊讶和鄙夷。 甚至连刚才那一一直为金玲说话的大白牙也都皱眉看向金玲。 渐渐的,议论就变成了讨伐,大家都骂起了金玲来。 裴馥兰双手抱胸,满脸得意。 说出来了!但说出来又怎么样?是造谣的又怎么样! 这个人太会装了,平白惹得人牙痒痒。 反正她是看不下去了,她就是要让这人在大家面前狠狠丢一次脸! 在裴馥兰大出一口气的时候,金玲也很是开心。 因为她知道马上这位裴同志就会为自己的冲动而后悔了。 果然,在圈外的同学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散开了,让出了一条道。 随即一个穿着手织毛衣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有同学小声道:「这人谁啊?为什么那些人要让出一条道来?」 他旁边的同学赶忙捂住了他的嘴:「你就死钻你们专业了是吧?这是咱们国家目前最有名的微生物学专家,何泽何教授!」 「咦?这个名字我好想刚刚听到过……」 声音戛然而止。 所有人都像是被捂住了嘴巴,大气都不敢出一个。 金玲转身,微笑地看着自家大师兄。 大师兄却过来摸了摸她的脑袋:「师妹,是不是又调皮,得罪了同学啊?我怎么听她说我和你是不正当关系呢?」 同学们都傻眼了,师、师妹? 一个看起来那么小的师妹? 不应该是徒弟吗? 不是,那他们的师父是谁啊?没听说过啊! 懂行的同学们都惊呆了,不懂行的全都是一头雾水。 这么大一个教授,居然还有这么年轻的小师妹! 那刚刚这位裴同志都是造谣的? 还是说其中有什么误会? 不对,那华清池教授又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不敢做声,裴馥兰也是冷汗涔涔。 她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在这种时候遇到本尊! 她隐隐觉得自己好像是被煽动了情绪。 难道刘金玲一开始就知道何泽会来? 然而不等她后悔,更没等她解释,何泽何大教授就来到了她的面前。 何教授很温和,真的很温和,甚至面上还带着意思愉悦的笑意,连说话也都是温文尔雅的。 「这位同学,你好!虽然我好像没见过你,但既然有误会,我就得好好澄清一下,毕竟这关系到我和我小师妹的名声。喏,这位.qへq.刘金玲同学是我师妹,鄙人也已婚,和爱人的关系很好,希望谣言到此为止了。」 他说着,又轻飘飘来了句:「不过华清池教授那里我不清楚会怎样,他是个老顽固,比较认死理,你这样侮辱他,以我对他的了解,处罚应该是无法避免的了,而且按你们学校一向的校风,估计会被开除。」 第129页 裴馥兰:「!!!」 裴馥兰一听说要被开除,当场就忍不住了,眼泪都下来了。 哭了会儿,却又站起来说马上考试了,一定会把金玲比下去! 金玲只留下轻飘飘一句话:「你还是保证自己能继续在学校读书再说这话吧。」 直接又把人给说哭了。 而那天以后,裴馥兰果然被叫去华清池的教室里谈话。 而此事毕竟惊动了两位大教授,其中一位还是别的单位的大教授,京大也不好放着不处理。 因此裴馥兰被记了大过。 本来说要开除的,但这个年代考个大学不容易,而且能考上京大的都是人才,再加上又没有确切的条例说这样必须开除,所以校领导都在斟酌。 后来又因为她家有人过来打了招唿,说只是女人之间发生口角,一时脑子抽了风,乱说话,开除的事便不了了之了。 同学们都有些愤愤。 这家到底是干什么的啊,就这么有手段? 金玲却没有多关注这事的后续。 那天当她看到何泽来到她们学校,并且精准地朝她们食堂走,她还是有些惊讶的。 后来何泽告诉她,她离开华科大的时候,刚好他太太打电话过来喊他回家吃饭。 他和金玲聊得开心,便把这事跟太太说了,他太太把他骂了一通,说他是个高校老师,怎么连学生们什么时候吃饭都不知道。 就那个点,恐怕食堂都关门了! 然后又让他把人带家里去吃饭。 何泽想着正好趁这个机会看看金玲的学习环境怎么样,便过来了,而且直奔食堂,谁知道就被他听到那样的话。 金玲那天没能去成师兄家,两人就在食堂里就这王江河打的饭菜随便吃了一点。 谁知道,等她和师兄美美地又讨论了一番实验方案,准备回寝室再把相关的书籍翻一翻的时候,忽然发现江小敏被打了。 是真的被打了,小脸上一个大大的红巴掌印,鬓角还有些青紫。 江小敏一开始伏在桌上哭,就是不说是谁打的。 后来也不知实在是太伤心了还是看大家那样关心,便起来边擦眼泪边把话给说清楚了。 然而,她的这个回答却让大家分外惊讶。 陆书砚甚至还问她是不是伤到脑子记错了。 江小敏又趴回桌子上哭:「我也希望是我记错了,呜!」 原来打江小敏的居然是那个对她若即若离的男人。 按江小敏自己的话来说,她稀罕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也是对她有意的。 只是那个男人是个正经人,不喜欢把这种事挂在嘴上,所以两人才没确定关系。 今天他打江小敏,也完全是因为江小敏那天吃饭的时候无意中透露,她把他们的事告诉了金玲他们。 江小敏还对金玲她们说,这事是她不对,女人就应该矜持,怎么能把和男人搞对象的事到处说呢? 眼见着江小敏还在不停地给那男人说话,金玲的心里涌起一股奇怪的预感。 她问江小敏:「你那准对象是不是京市人?」 江小敏点了点头。 金玲又问:「家里当官的?」 江小敏突然抬起头,惊讶地看着她。 第64章 讨人喜欢的女同志 因为大家很合得来, 所以陆书砚直接二话不说,便劝江小敏不要再和那男人来往。 江小敏却只是一个劲地哭。 而对于金玲来说。这种事前世她见得太多了。 闺蜜找你诉苦,说自己男朋友多不好多不好, 结果你也跟着说她男朋友不好,她分分钟跟你急! 甚至还可能把这话跟她男朋友说了, 最后变成你里外不是人, 他们两人该恩爱, 还怎么恩爱。 金玲看江小敏明显对那男人已经情根深种,一点也听不进去劝,便没管这件事。 她并且把陆书砚也拉走了。 胡英也是过来人, 一下子就和金玲一条路线,只对江小敏道:「小敏,你别难过,他兴许只是气头上呢!」 只剩陆书砚还不肯走,说男人打人总归是不对的,要江小敏别犯煳涂,赶紧分开,被金玲和胡英拉走了。 而在京市的某家属大院里,裴馥兰看着自己的表哥, 惊讶道:「啊?你打她室友有什么用啊!你直接去打她啊!」 穿着军装的男人正坐在实木桌边,他身上的棕褐色的军大还没脱下, 就那么大敞着披在身上,让他那张阴狠的脸更带上一丝痞气。 李朝阳翘着二郎腿, 吩咐家里僕人的漂亮女儿帮他倒好茅台酒, 就着女孩的手啜了一口,露出自己手腕上的一块劳力士手錶。 他瞥了站在自己面前的裴馥兰一眼,说:「我总说你们兄妹俩目光短浅、小家子气, 我小姨还不服气。你不是说她们关系好吗,就不行我打和她关系好的姐妹先出出气啊?」 「原来是这样!」 裴馥兰这才笑得花一样,走过去挽住李朝阳的手臂:「谢谢表哥嘛,我又不知道你还有这层意思。」 李朝阳却勐地一皱眉头,把她往沙发下一推:「叫你不要碰我,你也不看自己是什么身份!」 说完起身就走。 走了几步又站住了,把一串钥匙抛在手里玩。 「你以后别再给我惹事了,你那酸秀才男朋友,我家已经帮得够多了!" 第130页 说着转身又要走,却再次回过头来。 他似乎是沉思了一下,眼里泛着不怀好意的光。 随后他才一瞥裴馥兰:「你待会就回去,别告诉别人,尤其是不能让小敏知道我和你的关系。」 裴馥兰却从他的表情里读到了更深层的意思。 她没有接李朝阳的话头,只是笑着走近一点,说:「表哥,我知道了,我会把和她们的事全都说给你听的,你要是有空,我也会想办法把他们带到你这里来……」 李朝阳这才眉开眼笑,把那串丁零噹啷的钥匙接在手里,用其中一根朝她指了指:「上道!」 裴馥兰顿时松了一口气,也没在这里停留,迳自回了学校。 * 金玲经歷过「教授」事件后,发现华清池对她更是横挑鼻子竖挑眼了。 一般教授们上课,不会像初、高中授课那样提学生起来回答问题,然而华清池这几天八堂课,堂堂都提她起来回答问题。 提问题还不要紧,一旦有说得不怎么到位的情况,他就开始精神打压。 「我要提醒在座的某些同学,不要以为自己什么都懂,更不要仗着有一点本事便狂妄自大。过两天你们就要考试了,考试结果直接关系到能不能毕业吗,望周知。」 神他妈望周知,这明显是望她一个人知。 金玲虽然自信自己的学习天分是千年难遇的,但在这种精神攻势和游戏规则下,也不由得有些暴躁起来。 她每天四点多就睡不着了,起来背概念、看文献。 还很神经质地非要看英文文献,以此来提高英文水平。 虽然她看这些文献的时候已经像看中文写的一样明了透彻了。 胡英她们见她这样拼命,自然也是卯足了劲一起学。 她们寝室的口号由原来的「努力学习、奉献祖国」变成了「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 就连江小敏也把情伤深深埋藏,即使在那男人好久都没联繫她的情况下,她也没有耽误学习,顶多晚上写日记的时候会哭一会儿。 总之,考试在即,在金玲的变态高压下,她们都过得很努力,也很充实。 这天,四人决定稍微放松一下,便相约到学校农学院去散散步。 谁想路上却碰到了王江河。 王江河见了她们也是很开心,挥着手朝她们打招唿,身边还有一个陌生男人。 那男人也是二十啷噹岁,长得很挺拔,皮肤是小麦色的,眉眼俊朗,因此一看上去就让人有些惊艷。 那男人见了他们,自己就咧嘴笑了起来,露出一排晃眼的大白牙,和王江河一起朝她们跑了过来。 他见了金玲,更是笑得灿烂:「你不是那天食堂门口的那位吗?骂人很厉害,不带脏字的那个。」 金玲:「……」 谢邀,一点也不想和你认识。 寝室其他三人也都用奇怪的眼神盯着他看。 男人这才发现自己的不妥,双手插在蓝色咔叽裤子的口袋:「哈哈哈,对不住对不住,我不无意冒犯。我叫李谷玉,是农学系的学生,也是江河的朋友,今天见到你们真高兴。」 说完又伸出手要和金玲握手。 金玲不理他,他也不恼,几个人就这么的一起在农学院得林荫小道上走着。 年轻人,尤其是年轻的知识分子到一起,不是谈论理想抱负就是谈学习。 在得知这位李谷玉同学在跟着稻谷界大佬研究转基因稻谷,并且把那些研究方法讲得头头是道的时候,她对这位的印象终于有了改观。 居然是那位大佬钦点的徒弟吗?那就是后世的又一位大佬了。 金玲顿时心潮澎湃起来。 她社交本就厉害,从前只要她想,就没有她救不起来的尴尬。 现在她兴奋起来了,原本略显沉闷的气氛立马就被打破,两难三女就像是一下子忘了那些「男女有别」、「姑娘家要矜持」、「我会不会哪里得罪这些女士」等等想法。 他们一拍即合,瞬间打得火热! 多年后,当他们回首往事,永远不会忘了今天。 冬季渐渐过去,迎来可爱的春天。 他们脱去累赘的棉大衣,只穿着轻便的毛衣、外套行走在京大葱葱郁郁的校园里。 太阳光并不热烈,照在身上却暖洋洋的,经歷过时间的洗礼之后,在他们的记忆里带上彩虹的光泽。 他们谈从前,谈以后,谈战争铁血,谈世界发明。 他们「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他们决定攀登科学的高山,就像是在「走泥丸」! 最后他们又谈到了全校专业都要进行的期中考。 一说到这个,金玲便安静了下来。 李谷玉明锐地感知到了她的变化,问:「怎么了?小金玲?」 被王江河轻轻推了一把:「李谷玉同志,庄重一点,请好好地叫她金玲小同志!」 胡英「噗嗤」一笑:「我觉得你们在变着法儿笑话我们金玲年纪小。」 江小敏打岔:「我们金玲就是小啊,这么小,还能考上京大,真是个小天才!」 陆书砚噘嘴:「唉!真是不公平,人家那么小,物理还考满分,又被何泽教授钦点为小师妹,从一开始就站在了巅峰。我怎么就没这么好的运气呢!」 江小敏和陆书砚已经都习惯了她的这种调调,便也没管她,只一个个都过来摸金玲的脑袋:「金玲啊,你别这么担忧嘛!不就是考个试,你连大学都考上了,怕什么!」 第131页 金玲其实也不是怕,就是有些摸不准华教授到底想要看到她呈什么上去。 要让一个人惊艷,这是一个多么难以拿捏的概念。 不要说科研上的惊艷,就说男女恋爱那点事儿,你要让一个女人看一个男人会觉得惊艷,中间得有多大的不确定性啊? 人的喜好本就是不一的,而且如果华教授故意为难,就算是被惊艷到了,也可以说没有。 如果就因为这样毕不了业,那也太吃亏了吧! 金玲这人最不喜欢的就是吃无妄之亏。 所以与其说是她怕到担忧,还不如说是她不甘心到担忧。 就在她低头沉思的时候,忽然,头上传来异样的触感。 是谁的手?感觉比胡英她们的手都要灼热一些。 等她抬起头来看的时候,就见寝室三个人已经在围着李谷玉捶了。 胡英:「你要死啊!怎么流里流气的!被人看到会对金玲的名声不好的!」 江小敏:「就是!不是说农学院的同学都很古板内向的吗?怎么到你就这么皮得跟猴一样,还当自己是小孩呢!」 陆书砚:「别以为我们金玲和你在做研究方面谈得来就打起搞对象的主意,被我发现你来骚扰她,我可不轻饶!」 李谷玉脸红得跟过年的炮仗一样,一边躲着她们,一边忍不住摸了摸鼻子。 是挺奇怪的,他当然懂这样会被人说闲话,但他从见到金玲第一眼开始就觉得亲近。 尤其是今天当他听到她说想早点开始做实验,就更觉得一股革命的友情油然而生。 令人惊艷的长相,娇俏的性格、睿智的头脑,还有那一颗只要靠近就能感受得到的火热红心。 这样的女同志,叫他怎么能忍得住不亲近嘛! 第65章 反派的空欢喜 几天后, 让大家又害怕又期待的期中考试来了。 其他几门课程都考完了,终于来到了「微生物学基础」这门课。 金玲坐在第四排的位置,离讲台大概三四米远, 却是正好和讲台对着。 这个位置非常微妙,因为她只要一抬起头就能看到讲台上的华清池教授给她抛的眼刀。 是的, 华清池教授监考她们班。 他仍是穿着那身严肃到沉闷的中山装, 一进考场就用锐利的眸子扫了下面的学生们一眼。 随后盯着金玲再次强调, 说就算只是期中考试,也是关系到大家能否顺利毕业的。 他说完这些话,便坐在讲台边。 坐姿和他的人一样威严, 把双手架在双腿上,嵴背挺得笔直,不像个知识分子,倒像个军官。 当然,那双比军官还要锐利的眼睛总是一会儿就扫到了金玲身上。 金玲有理由怀疑自己是被这位教授给盯上了。 看这人的级别,学校根怎么也不会派他来监考,过于大材小用了。 所以这人分明是来搞她心态的。 然而金玲却没有继续多想,她拿起卷子,迅速把题目翻看了一遍。 卷子里客观题占百分之七八十, 主观题只有一道。 金玲微微迟疑,便提笔开始写主观题。 在她沉浸式做题的时候, 华清池也在偷偷观察着她。 专注的神情,书写起来四平八稳, 丝毫没有他曾设想的那种抓耳挠腮之态。 这让华清池有些鄙夷, 也有些失望。 那天在课堂上,他听到金玲说的那些话,第一反应便是不懂装懂、大言不惭。 你一个刚从农村考上来的学生, 而且才不到二十岁,现在都还在这儿学微生物学基础呢,你就能知道国际前沿了?就知道 dna技术已经被运用到微生物学中了?那你得是多大一天才啊! 后面他又觉得,不对,这位同学背后肯定是有什么业界之人。 于是他把金玲叫到了办公室,想要好好问一下这背后的同行到底是谁。 谁知道这小姑娘还真的是个天才。 英文文献随口翻译,且句句精准。 连《自然》这种国际顶级杂志她都已阅,而且似乎很有自己的心得。 随后还提出要跟他一起做科研。 要知道她们还都是大一的新生啊! 考上大学已经欢唿雀跃了,连科研的边都没摸过呢! 华清池知道她很可能是个宝,但那又怎么样? 他不喜欢天才。 但凡天才都容易陷入狂妄自大的误区,眼高于顶,专横跋扈,闭目塞听。 他宁愿要一只努力的笨鸟,也不要一只固步自封的雄鹰。 所以他才决定要把这姑娘打压到底。 他衷心地期待这姑娘足够聪明、足够坚韧,能够在他的手下绝地求生。 不然就算这姑娘被自己打压到自卑可怜,连毕业都不成,他也不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 璞玉不琢,不成器,能够在烈火中存活下来的,才配称为黄金。 祖国不需要天才,祖国需要的是黄金! 于是他便出了那样的难题来为金玲。 现在看她这个态度,估计根本没把他的放话放在心上,所以考试还那样有余裕,估计还是像大家一样按部就班考。 按部就班就按部就班吧,那他也按部就班,该给的不及格还是要给。 就是有点可惜。 华清池想到这里不禁又剜玲玲金玲一眼。 第132页 怒其不争啊! 他知道没有人敢在他的考场作弊,所以也没有管其他学生,而是把注意力全都集中到了金陵的身上。 而此时坐在第一排的裴馥兰早已发现了他和金玲之间的不对盘。 教授看的刘金玲眼神就像是看一个扰乱班级秩序的坏孩子,恨不得当场把她赶出教室外去! 再回想一下那天刘金玲自己说的,教授表明态度说不喜欢她,而且会不让她顺利毕业。、 后面又听传闻说如果刘金玲微生物学基础考不到满分,会直接给她打不及格。 前几天裴馥兰还觉得刘金玲是在骗她,现在看来这事儿竟是真的。 她的心里不由得涌起一股愉悦。 前几天吃过的鳖,到现在都还憋在心里,那怒气久久不散,在她胸腔打转,眼看就要绷不住了。 现在好了,刘金玲得罪了华教授,以后还有可能毕不了业,自己这仇就当是报了。 然而当几天后考试成绩出来。裴馥兰傻眼了。 金玲不但门功课,都在班上其他人之上,而且微生物基础学居然得了满分! 满分啊,这门课可是有主观题的啊!到底要对学过的知识有多么的精通熟练,才能在严苛的华教授那儿拿到一个满分! 裴馥兰听着同学们一脸崇拜的议论金玲的时候,眼睛里都要冒出火来。 这还报的哪门子仇? 自己原本以为自己也挺厉害的,高考的时候考得也不低,平时学习也努力,现在好了,被自己的老仇人死死压在脚下。 丢人! 这可怎么行?长生哥那边也不会开心的。 不行,她一定要来点狠的,最好是把刘金玲踢回她那犄角旮旯的老家! 对,要让她直接没书读! 就在裴馥兰满心怨毒地和对象朱长生计划着时,金玲又被叫去老师办公室喝茶了。 没错,这次还是华清池。 华教授一见他来,便绷起个脸。 然而金玲刚刚明明在窗外看见他的神情还算愉悦。 这让金玲也想笑。 本以为华教授是那种纯正的严厉,没想到居然也带闷.骚属性。 满分都给她了,还故意绷着个脸干什么? 然而金凌当然不敢揭穿,走进来的时候还故意装的小心翼翼的。 这下换华清池看不下去了。 华清池一拍桌子,随后把桌上的一张试卷拎起来,在她面前抖了抖:「知道我给你满分了,不会挨我的骂了,你还装着这么委屈做什么?」 金凌便笑了,乖乖在他桌边坐好。 华清池便把桌上的一杯茶往她身边推了推,然后指着那道主观题问她:「这些真的是你写的,没翻看任何资料?我要警告你,考试的时候抄书也是作弊!」 金玲无辜道:「华教授。你们都那么认真负责,考场里一张纸都带不进去,我哪有这个本事抄书啊!」 华清池的眼神眼见着热切起来。 他粗壮的食指指着那道主观题:「试述酒精杀死毛霉菌的原理,标准答案更改渗透压、破坏细胞壁。其他同学都是围绕着这点来写,顶多能憋出三十个字。你却从这一点扯到细胞的基本结构,又扯到细胞核,最后再扯到dna,甚至还总结了能够破坏真菌dna结构的几种物质,最后还把近五年关于dna与微生物学科的节点一一罗列,这就相当于是写了一篇综述论文了……」 他说着,又用手背上那排指骨敲了敲桌子:「这还不算,在短短两个小时的时间内,你写了这篇论文,还把所有的题目都做完了,并且一个不错!刘金玲同学,你真是太让我惊艷了!说句老实话,我带的几个学生,还没一个有你这样的天分!」 金玲虽然知道自己这次过来应该不是挨骂了,但突然被一向严肃的教授这样毫无保留地夸赞,一时间都有些吃惊。 然而她来不及品味这种欣喜和快乐,又迅速地抛出了那个话题。 「教授,那您可以让我进您的实验室了吗?」 华清池面色一凛。 金玲一看,完蛋,果然人是不可能突然性情大变的,华教授也是不可能一夜之间变得不严肃的。 她想说不行的话那就算了,以后会让他再惊艷一些,希望能够打动他。 谁知道华清池却起身背着手,站在了金玲的对面。 他用拳头杵了杵桌子:「你好学的心我能理解,但科研不是心血来潮的事,需要扎实的基础。这样吧,再让我考验你一次,期末考试如果你再让我看到你的能力,我可以让你跟我一起做研究。」 金玲俏皮朝他抱拳:「多谢华教授!」 很快,金玲在华教授的课程上拿了满分的消息便传遍了微生物学系。 人人都敬她是个勇士,因为整个京大都知道华教授有多么严苛。 他曾经创下过一篇论文让学生修改一千多次的记录,据说最后一次修改的是一个标点符号。 而论文的主人,当初差点没直接给他跪下。 不过这位当年的学生,已经也在微生物界崭露头角了。 由此可见,华教授这个人对学生的要求有多高。 金玲本来就因为年纪小还长得好看,高考物理又考了满分,还和裴馥兰在食堂门口吵架而出名,这事一出,知道她的人就更多了。 第133页 连隔壁国立京市医学专门学校,那些个正经不八卦的医学生们都渐渐听说了她的大名。 金玲倒是没什么感觉,反正她已经习惯活在大众的目光之下了。 她每天正常听课,回来利用每分每秒的时间看相关文献,有时候还要去何泽那儿商讨关于微生物发热技术的话题。 她恨不得每天都能多生出二十四小时来,这样她就能把学不完的知识全部灌输脑海,也能尽快实现自己的那些设想了。 好在让她开心的是,何泽居然邀请她去科学院的实验室,正式给他打下手! 这个年代的实验室和后世比起来着实简陋。 桌子椅子都掉漆了。 工具也只是一些镊子、量杯、滴管之类的。 但这丝毫不妨碍她的兴奋。 她每天周末固定去华科大真菌学组的实验室。 好在那边的研究生大哥大姐们都很好说话,也没有对她表示过不欢迎。 唯一一位看她不顺眼的还是那位朱长生同学。 在被这人出言不逊几次之后,金玲眸光一转,笑了。 第66章 比拼 从那以后, 金玲往华科大跑得更勤了。 由于她年纪小,长相可人又活泼董懂事,所以大家都把她当漂亮小妹妹看待。 而且她学习态度非常认真, 又非常情愿帮华科大的研究生哥哥、姐姐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杂事,有时候甚至还「通宵」给她们翻译文献, 所以实验室的那些人都非常喜欢她。 但这些看在朱长生眼里, 就令他分外嫌恶了。 他觉得自己这些同学真是虚伪, 这年头谁不想率先出人头地? 谁愿意别人知道自己翻译文献吃力,还需要别人来帮忙? 这些人心里肯定都恨死刘金玲了,表面上还要装作和她关系好。 他也不怕别人说他什么, 当场就让把话说了出来。 那几个同学果然很尴尬,朱长生却一点不觉得愧疚。 他就是要让这些虚伪的人下不来台。 他不但说了自己的那些研究生同学,还把金玲说了一通。 「你又不是我们学校的,为什么老是往我们学校跑?勾引了两个教授还不够吗?还要来勾引师兄们吗?你小姑娘家家的怎么这么不要脸啊!」 看着朱长生那吃了炮仗一般的样子,精灵心里觉得好笑极了。 然而她面上却分外委屈道:「我只是来做实验而已,我师兄和你们学校也打过招唿了,上头说只要是学习上的事,他们不介意资源共享。」 周长生更是气到跳脚:「胡说八道!你一个大学一年级新生做的什么实验!你连怎么刷试管都不知道!不要平白弄坏了我们的器具!」 金玲更是被他「吓」往后退了一步,连眼尾都红了。 实验室里的师兄师姐们都替她心疼。 经过半个多学期的相处, 他们也知道朱长生是怎样的一个人。 但没办法,人家确实很聪明, 而且学识渊博,学得又很快, 人又努力, 连教授们都很喜欢他。 所以及时总是被他没头脑的鲁莽言论气到升天,大家也不敢真的跟他怎么样,于是都能躲就躲。 他们是年纪都不小了, 碰到这种惹人讨厌的人也能自我排解不会当真。 和小金玲才不满十八岁呀,听说在农村的时候也是她婶儿和弟弟死死护着,没受过什么 委屈的。 现在被比自己大一轮的汉子这样针对,可想而知心里该有多害怕。 然而就在他们准备警告朱长生不要太过分的时候,突然看见原本战战兢兢,眼看就要被吓哭的女孩儿,挺直了嵴背,昂起了小脑袋,把那线条漂亮的下巴尖儿对准了朱长生。 「朱长生同志,我能原谅你偶尔的诽谤,但我绝不允许你质疑我的专业能力。」 华科院的这些研究生们都惊呆了。 比起刚刚那个胆怯的小女孩儿,面前这个像是突然带上了锋芒的女孩儿更让人心头微颤。 是啊大家谁不是带着一颗积极上进、建设祖国的红心而来? 谁甘愿落后,谁能忍受鄙夷? 你可以说我这里不好,那里不好,但我绝对不容许你怀疑我的两样东西。 第一样就是对祖国的忠诚,第二样就是我的专业能力! 谁还不是杀退千军万马才考上了大学? 你可以觉得自己很厉害,但我不允许你踩在我的头上! 大家都用赞赏的目光看着金玲,甚至还有一个师姐偷偷地沖她竖立个大拇指。 朱长生看着这些人,觉得分外可笑。 当然最可笑的还是刘金玲。 他丝毫不掩饰心中的鄙夷,对金玲道:「专业能力?你一个大一新生好意思在这里跟我们这些上过大学的人提专业能力?」 金玲分毫不让:「有什么不能提的,至少我写论文,不会把摘要给漏掉!」 一股怒火从朱长生的心头涌起,他死死地攥住拳头,觉得这股怒火把他的脑袋都烧着了,耳朵里都在嗡嗡地叫着。 他咬牙切齿:「我讨厌狂妄自大的人,这样吧我们来比比看到底是谁不专业!」 金玲也捏住了双拳,像松鼠捏住了一对前爪:「比就比!你当谁怕你呢!」 朱长生觉得自己都快被气笑了。 刚好手边有一本杂志,他拿了起来在金陵的面前甩得哗啦啦响:「从现在到明年六月份,谁要是能率先在这本《微生物原理》杂志上发表论文,谁就赢。输了的人得在校园人最多的地方跪下来喊赢了的人一声师父。」 第134页 他说着,忽然眯眯笑起来:「不对,半年之内不一定能刊登出来。这样吧,只要是收到了编辑的採用信,就算是发表了。」 金玲却摇了摇头:「不用多此一举,半个月足够编辑急着把我的论文刊登出来了。」 「噗嗤!」 不知道是谁先笑了一下,实验室里的其他人便也都笑了。 只有朱长生气得血一直从脚上往头顶逆流,那张本就有些黑的脸,因为充了血显得更黑了。 「好好,我朱长生活了这二十多年还从没见过,像你这样信口开河的小姑娘。是你自己不要脸在先,以后你输了,就算是所有人都劝我,别让你给我下跪,我也不会听的!」 金玲内心「哦豁,这条鱼好容易上钩哦」,面上捏着两个小拳头,一脸绝不服输的倔强样儿:「你要是输了别人说我年纪太小,不能当你的师傅,我也是不会答应的!」 朱长生气得鼻孔冒烟,忍住想要甩她一巴掌的冲动,转身走了。 实验室里的师兄师姐这才大唿解气,都争着过来要摸金玲的脑袋。 精灵却抹抹眼睛,抱着脑袋不让他们摸。 「我马上也要成为大人了,你们不要把我当小孩子好不?」 于是一伙人又在那逗他她:「哎呀,我们真是心酸啊,一把年纪了还没有一个小孩儿英文好。」 「就是啊,人家小孩儿都勇勇气接受别人的挑战书呢,我们这些大人白见过那些世面了,一天天的被人家骂,蠢货都不敢还口的。」 「最气的是,我们都甘愿做小孩儿的陪衬了,人家却连脑袋都不肯让我们碰一碰呢!」 金玲:「……」 不管是前世还是现在,有一件事都让她分外感慨。 人和人真的就可以这么的不一样啊! 好在朱长生那样的奇葩这个实验室里也只有一个而已,这让她感到分外欣慰,帮师兄师姐打杂起来也格外有劲了。 而另一边,朱长生被气到直接不想做实验,而是回到了自己的宿舍里。 他往床上一躺,双手垫在后脑下,漫无边际的想起事来。 虽然他知道实验室里的那些人同学都不喜欢他,但那又怎样呢?他还不喜欢他们呢! 就今天发生的这件事本来也就是他们的错。 明明不喜欢刘金玲还要做出维护她的样子,这就是蠢货了! 只有蠢货才不敢直面自己的内心,只敢被大众的声音绑架,被所谓的礼节绑架,一味的跟着大众装笑脸。 而他朱长生绝不会做这种蠢货! 朱长生从小就觉得自己和其他人是不一样的。 他就是那将要化龙的金鳞,只是目前还困在浅水沟里而已。 从小他就被夸脑筋转得特别快,后来他果然十六岁便考上了大学,留在京市谋了一份职位。 运气不好的是,高考制度被废后,知识分子开始变得不值钱。 在那场浩劫之中,他不幸经过种种打击,没能继续待在京市,而是回老家当了公社会计。 在老家的那些日子里,他也曾深深地怀疑自己。 明明是个大学生了,这年头有几个人能当上大学生啊,为什么他还是不能待在京市,还是要这么落魄.qへq.地回了老家? 眼里看的是那些灰黄的泥土,耳边听的是那些粗鲁的乡音,接触到的都是村民们陈芝麻烂谷子的家庭琐事,他觉得这一切和自己太过格格不入了。 像他这样的人,就应该在京市里当官,吃的、喝的、用的都是最豪华、最气派的,走到哪儿都有人点头弯腰地奉承。 但现实就是要将他打入深谷底。 他愤懑、他烦躁,他却又无可奈何。 直到他遇到裴馥兰。 裴馥兰说她家里的背景很大,所以就算是下乡也只是下到京市边郊的他们村。 在那短短的半年时间里,这位京市的官家女孩对他一见钟情、继而穷追不捨。 因为爹生病的关系,他偷偷挪用了公家财款,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件事还被公社主任给发现了。 裴馥兰来的那天,他本来已经计划好了,到公社主任家去下跪。 如果公社主任答应替他保守秘密,他就继续赖活着。 如果公社主任不答应,那就来个鱼死网破,反正大家都别想好。 说是这么说,但他却还是觉得非常憋屈,因为他觉得用自己的命换公社主任的命,亏了。 一个公社主任算什么东西,能跟他这样的大学生比吗? 公社主任腿子出身,靠小时候读了几年小学学了点字,其他都是狗屁不通,那豆腐渣脑袋连帐都算不清楚。 不!他那那脑子里装的都是烂泥、大粪! 和这种人同归于尽,对他自己来说,是一种掉价行为! 他一直下定不了决心,他把自己头髮都揪得快秃了! 好在迷茫痛苦之中,裴馥兰来了。 他不知道馥兰具体是怎么办到的,反正公款上的亏空立马就堵上了,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而公社主任见了他,决然不提他损公肥私的事,而是腆着脸给他递烟,还说今后希望能够仰仗他。 除此之外,裴馥兰还不知从哪里搜集来一堆备考资料,鼓励他努力考华科大,说以后两人可以在一起工作生活。 第135页 朱长生备受鼓舞,没花几个月时间就真的就考上了鼎鼎有名的华科大研究生,拜入微生物系莫群英名下。 这事以后,他更加觉得自己是个天降奇才,文曲星下凡就是他了,这世界上就没有一个人能比他更有才华。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莫群英在微生物学界好像没什么名气,不像同为华科院教授的何泽。 何泽是那种公认的大师,甚至农村里种蘑菇的听到他的名字都会满脸崇拜。 不过好在搞人际关系朱长生自恃还是有一套的,毕竟也是在机关待过的人。 于是他让裴馥兰帮他打点,好拉拢何泽。 可在得到回覆前他就按耐不住了,照着手头的一本杂志,迅速写了篇论文去找何泽。 在去何泽办公室的路上,他踌躇满志,幻想着待会会发生什么。 何教授看了他的论文之后,会再也坐不住,会从椅子上站起来,拍他的肩膀,问他的个人信息,然后不顾一切地把他收入名下。 没错,何教授会对他的文章大嘉赞许,会对他惊为天人,他便能以何泽弟子的身份,迅速崭露头角,成为微生物学界第一人。 眼见着这年头国家越来越重视人才了,有了这微生物学界第一人的名头,今后他必然名利双收,也配和馥兰携手站在一起了。 然而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脑中预想的一切都没发生。 进何泽办公室之前,他看到堂堂名教授居然在跟一个小孩儿说着话! 而且看那表情,可以说是分外愉悦! 本来这都没什么,兴许那小女孩是她侄女、妹妹之类的呢,谁知道他们说的居然是鱼微生物科研相关! 敏锐的第六感让他脑中警铃大作,他赶忙敲门进去,把那女孩儿挤到了一边。 一个小丫头也谈什么科研,占用大教授宝贵的时间! 朱长生觉得,既然自己来了,其他人都要靠边站,毕竟这些人都是蠢货,根本配不上与何教授说话。 只有像他这样的有天分又沉迷于微生物学的纯粹学者,才配合教授讨论这些。 他把自己的论文交到了教授手上。 他满心欢喜地等待教授对他惊为天人。 谁知道教授却只是随意地瞄了一眼,然后就叫他跟那小女孩而道歉。 女孩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别看面上笑嘻嘻的,很清纯的样子,却一直在挑拨教授来打压他。 他算是看透了,即使在这国之教育界领航员一般的华科大,也免不了藏污纳垢。 只要有人就会有人情,他相信何教授是被腐化了。 还说什么师兄师妹,当他是傻子么! 不过他还是觉得自己不该这样意气用事,搞人情嘛,他又不是不会,再催催馥兰就好了。 而且他相信何教授总有一天会为他的才华所折服。 于是他找到裴馥兰,把遇到那女娃的事跟她说了。 女人就是爱耍小性子,馥兰一听他说是个女孩儿,便问她长什么样,具体多大年龄。 他便把那姑娘的相貌、年龄和裴馥兰形容了一下。 那女孩儿挺好辨认的,因为长得实在是太出挑了。 那润白又吹弹可破的皮肤,还有那双眼睛,就是像要飞舞起来,眼角的那一颗红痣就更是神来之笔。 朱长生相信女孩儿长大一点之后,哪个男人见了她都要神魂出窍。 没想到馥兰居然把这人给他找出来了,更让人惊讶的是,这小姑娘居然是馥兰的同班同学! 而且小姑娘十六岁便考上大学不说,高考成绩还非常优异,让女娃们望而却步的物理居然能考满分! 朱长生惊得目瞪口呆。 然而此时在他心里环绕的并不是天才与天才相见的那种惺惺相惜感,而是一种难以描述的怒火。 一山不容二虎,他怎么也不能容忍有人比他强!更何况这人还是个女的! 于是朱长生便怂恿裴馥兰去与那刘金玲作对。 谁知馥兰也非常气愤。 原来这位刘金玲居然和馥兰家有宿仇。 朱长生不知道一个大老远深山里的女孩儿会和裴馥兰家有什么宿仇,反正他们俩都想让刘金玲滚蛋就是了。 两人一合计,还是从男女之事上下手最好。 女孩子的名声是最重要的,大众也最爱听男女之间的这些破事儿。 只要能让这小姑娘在京大做不了人,那他就对他们没有任何威胁,他们也就满足了。 谁知道这一次的出手,竟然让馥兰背了个记大过的处分,还差点被开除。 朱长生简直要气到喋血。 然而他还是很快的冷静下来。 这件事对于他也不是没有好处的。 原先馥兰一直不肯对他透露自己的家底,朱长生还很好奇。 自己这对象有时候看起来像京市大官的女儿的,有时候又很小家子气,畏畏缩缩连村姑都不如。 他怕其中有诈,所以一直没和馥兰结婚 。 现在好了,通过这件事他知道了,原来馥兰家是真的有钱有势。 她妈妈是京市供销社的总经理,爸爸是供销是会计,上头还有个哥哥,典型的纨绔子弟,一个月光抽菸就要花掉一百多块钱。 这还不算,她的姑姑是妇女部主任,姑父就更厉害了,听说也是京市的大官,但具体馥兰不肯说。 第136页 然而能跨区域帮他搞定非京市下属的公社主任,又能直接命令京大的领导,让馥兰免于开除的处分,估计厅级以上。 这件事对于朱长生简直如同天降财宝,现在裴馥兰对他死心塌地,等两人结婚了,他就是馥兰的丈夫。 这样,馥兰的姑父就是他的姑父,以后他想做点什么事,根本都不用自己去找人,人家还不巴巴的过来求着帮他做事? 他甚至觉得,何泽又算是个什么东西?不就是搞真菌学搞得比较出挑嘛!再出挑有真菌学祖师爷肖方岚出挑吗?凭什么跟他端架子! 于是在去找何泽的时候,他便没当初那毛头小子的稀罕劲儿了。 他一坐就是一上午,喝何泽的茶,让何泽给他添了又添,还要何泽给他翻译外国文献读给他听。 有时候学得累了,便跟何泽说自己的导师莫群英让他不满意的地方,时不时还聊聊其他同学之间那些事打发时间。 何泽这人倒是非常器重他。 说帮他看论文,就帮他看了,而且一两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还给他写了很多批语。 但朱长生对那些批语感到气愤。 尤其是那条「须多注意论文基本格式」。 这不跟刘金玲一样,是明摆着嘲笑他基础不好吗? 是,在做科研这方面他确实是基础不好,毕竟当年读大学的时候遇到那样的动盪,虎头蛇尾的,拿了个毕业证都算是不错了,根本没人教他们怎样写论文。 但他怎么会服气?他觉得只要自己稍微学个一两天,马上就会了。 说白了,还是那个刘金玲不好,何泽肯定就是受了她的指使,故意来气他呢! 为了把何泽拉到自己的阵营,朱长生又催促裴馥兰加快进度,赶紧给何泽送钱送物。 他还要求裴馥兰把她的家庭情况跟何泽说清楚,省得何泽有眼不识泰山。 谁知道馥兰反而向他诉苦,说有钱有势的是自己姑姑家。 她姑姑家因为前面帮他的事,以及她差点被开除的事都已经对她颇有微词了。 尤其是她表哥李朝阳,前几天都郑重地提到过这件事,她也不好老求表哥。 朱长生没办法,直得哄着她把李朝阳跟她说的话再说一遍。 知道李朝阳居然内涵他是个配不上裴馥兰们家的穷小子之后,朱长生自尊心被深深地戳伤了。 不过他也不是那种会被怒火左右的蠢货,他眼珠一转,想了个计策。 你表哥不是看不起我吗?那就给你表哥找点事做。 他听说李朝阳似乎对刘金玲和她寝室那几个丫头挺有意思的,便让裴馥兰多去找她表哥,用表哥的手段去打压那几个人。 本来还怕馥兰会觉得这样不好,毕竟这不是给表哥找事嘛! 没想到馥兰却分外兴奋,当场就又去了她姑姑家。 朱长生这才知道自己对象那偶尔出现的自卑来自哪里。 原来,裴馥兰家虽然也是不差,但她姑姑家却比她家好太多了。 尤其是他那表哥,不但长得一表人才,而且特别有手腕,在京市玩的很开,是她从小就崇拜的人。 但这位表哥却老打击她,动不动就说他家人蠢,又说她家是扶不上墙的烂泥。 从小在对比中长大的她渐渐的就形成了讨好的心思。 对内她总是在讨好姑姑一家,对外她却非常苛刻、跋扈,而且非常讨厌别人比她强。 这也是为什么她会和他一样,恨不得立马把刘金玲踩在脚下! 刘金玲实在是太让人无法忽略了。 这样一个人和你同班,谁都不会无动于衷的。 第67章 室友轻生 金玲期中考试《微生物学基础》考了满分, 胡英她们都来问她到底是怎么考的。 金玲觉得这三位这有人品都不错,而且和她都很聊得来,她蛮喜欢的, 便没有隐瞒,把自己和华清池教授约定告诉了她们。 一寝室的人都惊呆了。 她们站在寝室中央供大家学习的掉漆木桌边, 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坐在桌边的金玲。 胡英:「你说你那道主观题写了将近千字, 甚至还附了一张草稿纸在后面?可考试时间不都是一样的吗?你还要把前面那些题全都答对, 你来得及呀?」 江小敏更是情难自抑,不停地晃着金玲的肩膀:「妹妹!你搞清楚,你是个大一新生!我不相信!这不是真的!你怎么可能写得出论文来呢?华教授他是老眼昏花了吧?!」 陆书砚别过头去:「哼!一点都不把我们当朋友呢!这么大的事, 居然瞒着我们,是我们自作多情了。」 金玲知道她们都在玩闹,便把自己那张卷子拿出来放在桌面上。 她们便凑了上来,四个人围着一起研究。 金玲深知科研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需要同伴精准配合。 她现在这样,打的是把寝室三人都拉下水的主意。 果然三个人研究着她的卷子,都露出了津津有味的眼神。 江小敏甚至专注到把大拇指都咬在了嘴里,做出那毫不设防的婴儿之态了。 金玲笑着摇了摇她的肩膀:「小敏姐,鸡腿好吃么?」 原来在他们北沟村, 小孩子咬手或者吮手指,被大人们看见了, 都要逗他们一句,鸡腿好吃么? 显然这个风俗在京市也是通用的, 江小敏一点都没觉得奇怪, 而是伸手推了推她:「去!」 第137页 胡英脸上写满了崇拜,只是过一会儿又苦着脸问金玲:「这写的都是什么呀?我怎么看不懂?」 陆书砚便安慰她:」都是我们这个学科的前沿发现,我们现在正在打基础的阶段, 等到了二、三年级,应该就能看懂了。」 胡英:「那为什么金玲不但看得懂,还能写出来?她可比我们都还小呢,而且不是说也只是读到初中吗?」 陆书砚:「……」 陆书砚长嘆一口气:「人家的师兄是何泽教授呢!」 她话里酸气沖天,如果是别人,肯定要怨她,但金玲和她朝夕相处,早就把她摸得透透的了。 金玲故意挑衅地看着她:「那你也找个像我师兄那样厉害的师兄去呀!」 陆书砚果然被这激将法给激到了:「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没脸没皮,刚到学校就去隔壁大学认师兄?我就不,我明天就去找华清池教授,我要向他问问题,让他心甘情愿地把所有前沿知识都给我讲一遍。」 江小敏自然也是知道她脾气的,丝毫不藏着掖着,直接开怼:「哦,你去了,人家一个大教授就要跟你讲这些呀?我怎么不知道你有这么大的脸面?」 胡英也摇了摇头:「是啊,书砚,我们这样冒然去找华教授问问题,一开始他可能会给我们讲讲,但次数多了,如果发现我们根本就听不懂,我想他会直接拿起扫帚赶人的。」 金玲双手在下巴上撑成一朵花:「那我们可以先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学习,不懂的再去问他呀!」 三人一听,这不是废话嘛! 要怎么学习?她们连这些基础课都背不完,临时学得都那么努力了,期中考试成绩也都不怎么尽人意。 陆书砚果然把这话说了出来。 「你倒是考得好了,我们连满分都没考到,还额外学习呢!」 金玲:「我师兄教了我很多东西,我可以把这些东西都分享出来。不过他的教学方法也是很严苛的,可能要通宵达旦、非常努力,你们愿不愿意跟着我一起学?」 三人的眸子眼见着亮了起来,就差说「还有这等好事」了。 胡英:「愿意愿意!你就算是大冬天的让我站到操场去背书我都愿意,只要能让我学到更多知识!」 江小敏:「噫!我最讨厌大冬天起床了,不过为了能进步一点,我可以从别的方面弥补,比如说让我爸妈多给我送几次肉来吃。」 陆书砚:「你有诀窍,你还不早点说出来?还等着我们上门求你呀?快说!」 金玲便笑了:「学了我家师兄的东西,就要入我师兄门下的。以后我们要一起做实验、一起发文章、甚至一起下乡实地考察,你们愿不愿意?」 胡英和江小敏连说愿意。 陆书砚白了她一眼:「买东西还让人先尝一下呢,我们又不知道你给我们的方法好不好,怎么的还想我们把自己卖给你呀!」 说完自己忍不住,捂嘴笑了。 其他三个人,包括金玲在内,也都笑了起来。 她已经好久没遇到过这么纯粹的人了。 她的这些室友各个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成为栋樑之才,今后报效祖国。 除此之外,他们没有害人之心,就连攀比和嫉妒都是带着善意的。 你可以比她们强很多,她们也会觉得心里不是滋味,但她们所有的不适都来自于对自己的苛责,而不是对别人的怨恨。 她们知道自己不如别人强的时候,先想到的不是怎样把别人拉下深渊,而是拼了命的去寻找让自己变强的方法。 她们不是在和别人对比,而是在和自己比。 她们要的不是其他人艷羡和崇拜的目光,她们要得是看到自己一天天变强时,那种充实而又愉悦的感觉。 这和朱长生那种人就成了鲜明的对比。 金玲很少特别讨厌一个人,只要不动她的利益,哪怕你是一坨牛粪都没关系。 毕竟她尊重每个人的生存权利。 但她却真的看不上朱长生。 尤其是这人一上来就污衊何泽,说何泽接受腐化。 要知道这样一个帽子,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扣到谁的头上,都有可能给人带来灭顶之灾难。 但他却那样轻轻松松地说出来了。 这个人不是嫉妒心强,他根本就是人品败坏! 不过不管怎么样,人生美好,时光宝贵,既然团队队员已经顺利被吸引过来,那接下来的精力更应该多花在学习和科研上面。 金玲是这么想的,但世事总不如人意。 在她带着寝室三人清早背英语,睡前分析文献,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得快乐无比的时候,忽然发生了一件非常让她难以想像的事。 胡英居然跳.楼! 他们这栋女寝楼总共有四层,平时楼顶的天台都是用一把大锁锁死的,也很少有人会上去。 那天,金玲和江小敏,陆书砚两人正在为一个概念打得不可开交。 那时刚吃过晚饭不到一个小时,吃饭的时候,胡英还跟他们一起说说笑笑。 后来她说想去校外走走,让她们先回去。 金玲觉得有些不对头,因为胡英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自己又是从乡下上来的,性格还是比较内敛的,非常不爱出校门。 用她自己的说法,一出校门就想买东西,口袋里的钱不够造的。 第138页 江小敏和陆书砚也觉得有些奇怪,便说陪她去,却被她笑着拒绝了。 「我就是出去走走,马上就回来的。你们快点回去学习吧!那可都是江泽教授的学习方法啊,别浪费了。」 谁想再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站到了天台边缘,张开双臂,眼看就要往下栽了。 微生物系这边迅速得沸腾起来,寝室灯光齐亮,管理员带着老师们匆匆赶来,学生们更是尖叫着,又或者是叽叽喳喳议论着胡英到底为什么要跳.楼。 金玲她们三个到了天台的时候还不敢相信是胡英,毕竟才一个多小时前,胡英还对他们笑得那样温和,就像一个自带宠爱氛围的大姐。 看着那个马上就要和夜空融为一体的影子,金玲眉头皱起,眸光微闪。 她思考了一下,忽然朝那边大喊:「胡英姐,你要是因为他就这么死了,对得起你的理想吗?对得起你的抱负吗?」 金玲实在是太了解胡英了,这是她在前世就拥有的技能,娱乐圈里什么披着小白羊皮的妖魔鬼怪,又或是被扣上妖魔鬼怪的小白羊都逃不过她的法眼。 果然,胡英听到她的声音后,原本前倾的身子慢慢缩回,最后爬下天台,像个鬼影一般默然的朝她们三人走了过来。 胡英还伸手摸了摸陆书砚的脸。 「书砚,你爱真话,不会骗我。我问你,我说叫你们回去学习,你们是不是真的就不等我,自己开始学习了?」 陆书砚直接被她吓哭了。 能不吓哭吗? 借着天台边缘那一盏昏黄的灯光一看,她的脸上全是血,一双眼睛淡漠无光,嘴唇也肿了,嘴角还破了皮。 更可怕的是,她身上原本穿的那套蓝色卡其布衣服到处都是被撕裂的痕迹。 透过那些痕迹能够看到那里她血淋淋的皮肤和从里面翻出来的血肉。 陆书砚还在边哭边抖:「大姐,你可别吓我啊!我寻思你不是这样的人啊!不就是没带你一起读书吗?你用得着背着我们偷偷把自己弄成这样吗?」 江小敏也在那嚎:「没有,没有,我们也就比你多学了半个小时而已,而且他们俩还在吵架,等于是什么都没学到。胡英姐,你不要这样,都是我们不好,我们就应该等你的。」 金玲:「……」 这一个个的智商高得不行,情商确实有点堪忧啊! 金玲赶忙拉住崩溃的二人:「别哭了,胡英姐怎么可能会因为这种事把自己弄成这样?快!正好老师们也都在这里,我们得把他送卫生院去!」 京市市立卫生院是全国都有名的大医院,胡英身上的伤因为太过恐怖,把这大医院里的实习护理员给吓哭了。 不过一个实习大夫过来瞥了那小护理员一眼:「稳重!」 这实习大夫的声音非常地清冷,就像是寒池碰到春来,化冰时候的那种声音。 金玲一向有点声控,便抬头望了一眼那人,却微微怔住了。 瘦削脸庞带着一点菜色,高挺的鼻樑上架了一块金丝边的眼镜,身材又高又瘦,白大褂扣得一丝不苟,就像是一尊冰雕,上下都散发着「我很累,别靠近我」的怨气。 不过金玲也就是这么望了一眼而已,现在她最担心的还是胡英。 胡英像一个被人抽走了生气的傀儡一样躺在床上,仿佛刚才开玩笑把两个小姑娘吓到哭的不是她一样。 全身上下到处都是口子,她却愣是没有吭一声,就连眼泪都没有一滴,只有无穷无尽的死寂。 好在医院的效率还是非常高的,没过多久,大夫们就把她的伤口都处理好了。 她整个人被包得跟木乃伊一样,偏偏主治大夫还在说:「你们京大果然是人才辈出啊!我从业这么多年,还从来没见过伤成这样,清洗伤口的时候还能不嚎一声的。」 于是大家就更头皮发麻了。 他旁边刚刚那个清冷大夫又加了句:「可以请公安了。」 金玲听到这话后,便又看了那实习大夫一眼。 不过这涉及到胡英姐的名声,所以她在徵询了胡英的意见之后,阻止了老师和其他同学找公安。 在胡英住院的这几天里,她和江小敏、陆书砚都轮流过来陪伴。 终于几天之后大夫说可以出院,回校继续学习了。 三人把胡英接回寝室,都问她到底怎么了。 然而她却像根本没发生过任何事一样,还是和从前那样该吃吃,该睡睡,该笑笑,该学习的时候就拼了命地学习。 她这情况,让金玲想起了一个人—— 江小敏。 两人都是突然之间受伤突然之间又好了,好了之后,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甚至学习比以前更加疯狂了。 只是夜里偶然醒来,金玲总能看到隔壁床的江小敏在偷偷地抹眼泪。 现在好了,靠左边的隔壁床偷偷抹眼泪也就算了,靠右边的隔壁床也开始抱着被子,哭得肩头都在颤抖了。 金玲难得得狂躁了起来,她知道胡英的事,必然也和男人有关,而且九成九是她那前夫。 但她没有立场去刨根问底啊! 且不说情侣或夫妻之间的事,都是两个人的事。 冷暖自知、清官难断嘛! 就说她现在这样,在别人眼里根本就还是个小孩子,要怎么管? 第139页 第68章 同人不同命 然而, 胡英没绷多久,就自己把那天的遭遇说出来了。 这倒是让金玲感到有些惊讶,因为胡英年纪比较大, 也是吃过苦头的,所以性格相当倔强。 从她自述的过去来看, 她应该是那种习惯于打落牙齿往肚里吞的人。 就连当天在医院, 那么多人劝她报警, 她都只是摇了摇头,没说话。 没想到这么快就自己主动提起了这个话题,确实让人惊讶。 胡英可能自己也觉得这样不像自己, 于是她揉了揉后颈,有些尴尬道:「我娘在我来之前跟我说,我们那地方小,大家都不开化,但京市不一样,京市的人见得多。我娘叫我有事不要一个人钻牛角尖,碰上了信得过的人,就多和人商量。」 她说着,脸渐渐红了起来:「虽然你们都比我小, 但我觉得你们都挺好的,我这事也挺难办的, 我寻思我一个人哭也没什么用,就想听听大家的意见。不然这事一直过不了, 我怕影响我的学习。」 金玲她们自然早就希望胡英能说出来了。 说出来, 大家一起想办法,速战速决,然后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去。 而胡英见她们一个个目光灼灼, 很是上心,便也不再藏藏掖掖,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原来那天,吴英和她们一起吃完晚饭,便出了食堂。 在出食堂的那条路边,她看到了等在一株大树下的丈夫。 原来她和丈夫根本就没能离成婚。 虽然婆家是和丈夫都嫌弃她生不出孩子,她那丈夫也和隔壁村的寡妇勾搭了许久,但寡妇也一直没怀孕,他那丈夫便想着两头都先留着,谁先怀孕就要谁。 也就是在这期间,胡英捡起了书本,义无反顾地考来了京市。 知道她考上京市的大学之后,婆家就更不捨得放她走了。 不管她怎样闹,就算他把娘家的哥哥,弟弟都请来打砸了一番,她丈夫就是不肯和她离婚。 而且她丈夫还把她最小的弟弟给打到吐血,就这样还不让人报警,说如果有人报警的话,只要他不是坐牢坐到死,就会出来和她全家同归于尽。 胡英被吓住了。 娘家人是无辜的,她不能连累他们,于是她诱惑丈夫多喝了几杯,当夜便逃出来,偷偷地赶来京大报导。 金玲听到这里皱起了眉头。 就说当初看胡英的时候,总觉得她心里藏着事,果然是有担忧的呀! 那天胡英和她们三人一起吃晚饭,出食堂的时候,忽然看到丈夫在食堂路边的大树下站着。 看到丈夫之后,她吓得心都要跳出嗓子眼了。 她不想让更多人知道她有一个这样的丈夫。 她丈夫表面上看起来人模人样,实则干的都是黑了心的事,非要胡英说的话,自己的丈夫就是个流氓! 胡英不知道自己卑劣的丈夫会当着全校学生的面做出什么事来,于是便支开了金玲三人,出了校门,心惊胆战地等待丈夫跟上。 她本来是想反正人来都来了,两个人就找个地儿坐下来好好沟通。 虽然丈夫不是什么善茬,但这里是京市,皇城脚下,而且又是学校旁边,她觉得丈夫不敢乱来。 她丈夫一开始也确实很规矩,而且还要求和好。 胡英自然是不肯与他和好的,坚持要离婚。 没想到「离婚」这两个字一出来,她丈夫就像是被点着了一般,整个人褪去人模狗样的外皮,露出了真正的样子。 她丈夫先是把她给强了,就在学校旁边一处昏暗的树林里。 胡英当场连死的心都有了,她甚至能听到在校外散步的同学发出来的脚步声和窃窃私语声。 她奋力挣扎,那残暴的男人死死捂住她的口鼻,让她发不出声音。 她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 完事之后,那狗男人又从地上捡起粗壮的树枝来打她,边打边按住她的口鼻,时不时的松一下,只要一听到她喊叫,就立马重新捂上。 在这样的拉扯之中,胡英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绝望。 最让她恐惧的是,男人打到兴头上的时候,会忘了放开她的口鼻。 那种胸腔都要被憋炸的感觉,胡英到现在想起来都还会发抖,会止不住地泪如雨下。 那天晚上,她与死亡擦肩而过无数次,渐渐的也就不再害怕死亡。 所以等男人走后,她第一个念头就是跳.楼。 她想好了自己,就算是死也要死在圣洁的京大,死在自己的梦想旁边。 「但你并没放弃不是吗?」 金玲听着胡英看似平静的诉说,轻轻地问。 她知道胡英从来就没有真正地放弃过。 不然那天,胡英也不会因为她的一句话就走下天台,还跟江小敏和陆书砚开起玩笑来。 这个姐姐对梦想的执着超乎想像,就像这个年代里的很多人一样。 这也是金玲喜欢这个年代的原因。 条件非常艰苦,未来也不知道会怎么样,成功和失败都没有定数,每个人做的事都在某种程度上是前人没有做过的。 但人们却很坚定也很执着。 为了自己想要到达的远方,他们可以放下很多东西。 有时候死他们都不怕,就怕一辈子碌碌无为,埋没在那些骯脏的俗世之下。 第140页 「不,我有一百次、一千次次想过放弃。我的脑子是这样想的,可是我的手不让我放弃。」 胡英无奈地笑了一下。 「当初我婆家从早到晚支使我干活,我每天月上中天才能上床,但我还是会忍不住爬起来看书。」 寝室其他三人都呆愣了一会儿,包括金玲。 谁能想像在那样大的精神和身体的压力之下,这位姐姐有觉不睡,还能有那个意志力起来看书! 这种人活该她考上京大! 胡英见自己把小姐妹们吓到了,抹了抹眼睛,又甩了甩脑袋,提高了声线,笑着说:「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很厉害?那等下我说的这些事会让你们更觉得我厉害的,你们可都要给我听好了!」 三人都不说话,他们都知道胡英在故意活跃气氛,然而这样的胡英却让人更加难受了。 胡英一手撑着下巴,做了个非常夸张的得意表情。 「在他打我的时候,我还套了他的话!原来他从老家上来,并不是专门来逮我的,他是到这里来求发展的!」 「他原先在村子里的时候,就老说小地方没什么发展前途,这两年到处都说政策要有大的改变,他要到大一点的地方找个厉害的人跟着,谁想就选择了京市。」 胡英说完,故意朝三人露出期待的神色。 金玲有些无语,这姐还挺爱玩的,难不成还要向她们求夸夸? 胡英见他们不说话,嘆了口气,继续说下去。 「他仗着一股子兇相,很快的就拜到一个人底下,我连他老大的名字都打听出来了.qへq.,叫裴亦城,这个人是个二世祖,听说家里头背景很深。」 胡英说到这儿,原本的笑脸突然就支撑不住了。 她泪如雨下,伏在桌子上不停的用手捶着桌子。 「我问他怎么有胆子到京大这里来逮人,他居然说是那位裴亦城叫他这么干的!那裴亦城还说了,就算是当场把我搞.死了也没关系!他们自然会去捞他!」 「当时我说不相信,没想到林子里突然出来好多人,我看到一个年轻人,大家都在喊他裴老大,那个年轻人还过来在我的……捏了一下……」 胡英说不下去了。 她不停地用脑袋撞桌子。 「砰砰砰!」 桌面都要被她撞出坑来了。 金玲三人连忙去把她的脑袋给扶起来,不让她撞。 三个人安慰了她许久,胡英又像那天一样奇蹟般的恢復了镇定。 她不停地默念着「不,我不能死」,十几遍之后,她突然又拔高了声音,哭道:「啊!你们说我要怎么办?以前他只能算是个村里的二流子,现在好了,他都跟京市的大人物搭上关系了,我怎么能逃得出他的手掌心啊!」 江小敏和陆书砚也愣住了。 江小敏不停地抚摸着胡英的嵴背,面上又是愤怒又是担忧。 「胡英姐,你别哭,别哭啊,你别怕,我们会保护你的。」 陆书砚也轻轻搡着她的肩:「没事啊,咱们是在京大,谁再厉害也不敢对京大的学生动手啊!那是那天你说报警,那个人现在可能早就吃枪.子了,他要是还敢来,咱们下次就报警,啊!」 然而胡英还是哭个不停,仿佛把这一辈子的眼泪都要流干似的。 江小敏也跟着哭了,委屈屈剥着自己的手指头:「唉,我爸也就只是个厂工人而已,不然就……」 陆书砚抿了抿唇:「我爸官职倒是挺高的,但都是后勤相关,根本管不了那种人。」 气氛一时间陷入凝固。 在权势面前,她们再努力,也都无能为力。 尤其是这些人还涉及黑.道。 金玲看着这一个哭的,两个沉默的,不由得动了恻隐之心。 她生平最讨厌这种自己一滩烂泥,还要把别人拖进去的渣滓。 胡英踏实肯干、坚韧不拔。 一个已经嫁为人妇的乡下女人,居然还能考上大学,可见自身的文化基础也是很难得的。 所以金玲断定这人以后肯定会成为国家的栋樑之才。 但说实在的,即使胡英未来寂寂无名,甚至回到乡下继续过和其他村妇一样的日子,金玲也想要帮她。 哪怕只是为了让恶人吃点苦头而已。 金玲凑到胡英耳边。 「胡英姐,你丈夫叫什么名字?」 胡英带着浓重的鼻音嘟囔了一句:「孙二石,大家直接叫他石头。」 金玲拍了拍她的肩膀:「好,你先好好学习,就当那事没发生,其他的交给我就好。」 虽然三人都觉得金玲在装小大人,但金玲却神情非常严肃。 三人便不再说什么了,这件事就这么暂时地搁下了。 然而金玲却悄悄地打听起来。 当时她听胡英说孙二石拜的山头姓裴,她就有了一个念头。 后来她问她红朝哥认不认识这个人,刘红朝果然点头:「知道,好像是市百货商店王会计的儿子,他还有个妹妹叫裴馥兰。」 刘红朝说完又坐到她身边,语重心长道:怎么会突然提到他?是不是他来骚扰你了?他要是真来骚扰你,你就告诉我,这小子流里流气的,你和刘竹不管哪个人见了他,都一定要给哥走得远远的,知道吗?」 金玲乖巧地应了一声,却默默的皱起了眉头。 第141页 她突然觉得,不是自己被盯上了,很可能是她和胡英同时被人盯上了。 又继续四处打听了一番,金玲竟然发现裴馥兰和朱长生是一对! 随后她又不费吹灰之力便打听到了朱长生的个人信息。 金玲笑了。 本来她只是想教教这位研究生怎么做人,不想却牵扯出了这么多故事。 胡英丈夫那件事,因为她不肯报警,已经算是尘埃落定,绝无再翻案的可能了。 金玲觉得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继续等待,看看她丈夫会不会再犯。 当然,在这过程中,一定要保护好胡英的安全。 又联想起裴馥兰在自己身上造的谣,金玲就觉得好笑。 夫妻档干活不累,是吗? 就说自己从来都不是招黑体质,怎么好好的就把裴馥兰给得罪了呢! 原来得罪的竟是她背后的渣男们。 那这仇就得好好算算了,既然最大的boss没法立马打击到,那就先拿小将当开胃菜好了。 朱长生啊朱长生,奔三的男人了居然还这样不懂事,像条疯狗一样乱咬人。 而且用的手段那样卑劣,居然妄图玷污她的名声。 既然你是最好捏的柿子,那就先捏你好了。 怪要怪也只能怪你对象是那裴亦城的妹妹了! 暴风雨前总是平静的。 学习的冲劲迅速地沖淡了受过的伤害,拼命三娘胡英又重新把自己给绷住了。 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在学习面前,男人那点事都不是事儿。 一转眼,期终考试就要到了。 这段时间,寝室三人都说金玲像是长了三头六臂似的。 她们都知道金玲跟着何泽做实验的事,本来金玲还邀请他们一起加入,但他们自觉实在是难以胜任。 他们嚮往科研,但他们知道如果不先打好基础,一切都是虚的,都是空中楼阁。 这就更使得她们认为金玲是个天才了,尤其是这会儿,金玲带着他们一起复习旧功课,还要学习新知识。 她们倒是还扛得住,可金玲除了做这些之外,还要跑到华科院那边去做实验,听说最近已经开始写论文了。 在这段艰苦却又充实的日子里,三个人都觉得金玲成了一个符号。 她代表天分,代表努力,代表高昂的进军号角。 总之伏案劳作的那些日子里,只要想到金玲,原本疲惫的她们就会像是被抽了一鞭子,立马清醒,继续发奋。 但她们也还是有点忐忑不安。 这样做有用吗?京大人才云集,要是他们努力了也还比别人差,那该怎么办? 她们没有意识到,在日復一日的努力中,她们能够坚持下来,就已经代表她们正在越学越轻松。 多年以后,当她们成为这个领域的专家,被问是不是天才,她们总会笑得坦然。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天才,但对我而言,就算是天才,也得有让你开窍的契机。我有一个朋友,她就是我的那个契机。」 只是让她们没想到的时候,在期末考试《微生物学基础》的考场上,她们的契机翻车了。 金玲被裴馥兰举报作弊,当场就被教务处的人给带走了。 * 朱长生今天心情很好,他的实验出结果了。 他迅速地写好了论文并交给了何泽看。 何泽这次不像前几次那样不动声色,而是直接夸赞他写得好,叫他赶紧投杂志。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没有按何泽的意思立马投杂志,毕竟何泽和刘金玲的关系那样亲密,他怕何泽会坑他。 但他又不敢再把自己的科研成果拿给其他的教授看,怕那些教授会强占他的科研成果。 于是虽然很不情愿,他还是把论文给导师莫群英教授看了一下。 莫群英教授也对他大为嘉许,叫他赶紧投杂志,还说一定能中的。 他这才把那篇论文发了出去。 论文脱手以后,他更加激动了。 他觉得胜利就在前方。 毕竟这近半年的时间里,他都过得非常的清苦,他是真的拼了命去努力过的。 他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连论文格式都不知道的门外汉了。 他把学科内的能拿的到手的文献和书本都学习了一遍。 这次就算是两位教授不说,他也有十分的把握自己这篇能文章能被录用。 在等待稿子被录用的那段时间里,让朱长生觉得更加惬意的是,他知道刘金玲快要完蛋了。 馥兰跟他说已经想到了对付刘金玲的办法。 然而小女人就是矫情,还偏偏不肯告诉他具体要怎么对付。 反正他也不管了,不经过自己的手还更好一些,到时候能撇得干净点。 而另一边,裴馥兰也在为了期末考试紧锣密鼓地复习着。 一天又一天的辛苦复习,让她烦躁起来。 偏偏对象朱长生交给她的事她又没办好。 就没有见过像何泽这样的! 他家里光景也不是很好啊,却死活不肯接受她表哥托人给的钱和物。 知道是她和长生哥意思之后,何大教授还生气了。 虽然还是会继续教长生哥,态度却不像从前那么积极了,有时候教着教着,就会说起家国情怀以及做人的道理来。 第142页 长生哥也是非常愤懑,觉得何教授这是在说他们蝇营狗苟、没有高尚的情操了。 裴馥兰觉得,自己被骂还不要紧,她的长生哥不能被骂。 这两天她又听朱长生抱怨,说何泽对刘金玲那叫一个好,向这个外院的学生开放实验时不说,还帮她调好了和实验室其他学生的关系。 现在就连实验室看大门的都对刘金玲宠爱有嘉了,有时候刘金玲早早的来,他也会早早地从被窝里爬起来帮刘金玲开门。 而且何泽还会每天过去刘金玲那里嘘寒问暖。 更可气的是,就连何泽的夫人吴女士,有时候都会特意送饭过来给刘金玲吃。 裴馥兰听完这些,只觉得有虫蚁在心头钻。 一个从犄角旮旯里出来的女娃子,凭什么得到这么多人的喜欢? 而她裴馥兰出身好、样貌好、成绩也好,凭什么要跟这种人在一个班上? 这不是把自己的层次给拉低了吗? 怒火让裴馥兰逐渐失去理智,终于在《微生物学基础》的考场上,她把金玲举报了。 许多年后,当微生物系的同学们在一起回忆往事,仍然会不由自主地提到那天。 那场考试本来已经接近尾声,很多同学都记得,自己那时候都快要交卷子了,收卷的老师也已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这时候却见裴馥兰「蹭」地站了起来。 同学们依稀记得裴馥兰那时候的美貌。 真的就是那种往人群里一站,其他人自动退化为背景的人。 然而那天的她,眉目却是狰狞的,原本动听的声音也因为声带的紧绷,产生了一丝尖锐的感觉,刺得人耳朵不舒服。 「教授,我刚刚看到刘金玲同学在作弊。她在翻课本。」 作弊这种是在神圣的校园里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它代表着不公,代表着投机取巧。 尤其京大还是全国大学的龙头之一。 监考的老师迅速的封锁考场,然后向上头反应,没过多久,教务处主任就带着手下的人来了。 这严肃的场景,把同学们都看得愣了。 原本考完这一场,他们就可以回家了,虽然心里还怀揣着对成绩的忐忑半,大家基本上都还是开心的。 教务处的人来了之后,他们迅速觉得自己又置身于风暴中,窗外的阴天也愈加的黑暗起来。 人们又想起了从前遇到过的那些动盪,他们心疼地看着刘金玲,怎么也想不到以前那样善良又努力,还顶顶讨人喜欢的小女孩会和作弊沾上。 于是便有人提出自己的意见,说刘金玲以前成绩就很好,微生物学基础还考了满分,根本不需要作弊。 然而裴馥兰却说就正是因为以前站得高,才会怕摔倒,所以这次才会作弊。 而且裴馥兰还说刘金玲的包里有课本,她刚刚看见她把那课本拿出来翻阅了。 同学们都唏嘘一片。 很快的教务处的人便在刘金玲包里翻出了那本《微生物学基础》的课本。 没过多久,刘金玲就被带走了。 按校规的话,作弊情节严重是要开除。 大家本来以为刘金玲马上就会被开除了,就算不开除,也逃不了记大过的处分。 他们还觉得高考考得好有什么用,一场考试迅速的抹杀了她从前所有的辉煌。 但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刘金玲没有被开除,更没有被记过。 又过了一段时间,学校发布公告,给予反裴馥兰留校察看处分,罪名是诬陷同学。 这事甚至还惊动了公安,裴馥兰被带到公安处。 有小道消息说,这次要不是她家里人又过来打点,不但书没得读,很可能要在牢狱里呆上几年了。 多年以后,同学们谈论这事还会忍不住瞪大了双眼。 「我就从来没见过这样式的,听说那天当着校领导的面,刘金玲同志闭着眼,把整本的微生物学基础都背了下来,一字不漏!」 「我也没想到裴馥兰的造谣居然是被金玲这样给打碎的!一整本书啊,那么厚的微生物学基础啊!」 「没,据说她也没完全背完,她背了几个小时之后,校领导见她背起来跟唱歌似的让别人一句话都插不进去,就叫她停了下来。」 「嗐,他们也真是,都能背的,这么熟练了,还需要背几个小时?我反正是连一章节都背不出来。」 「这算什么!据说大家又分析刘金玲的卷子,发现人家整个卷面写了满分不说,还附赠华清池教授一张草稿纸,上面写的是一篇论文梗概!」 「哈哈,想起这个就好笑,华清池教授那样沉稳的人,当天急吼吼的跑到校务处向领导说明情况,要保刘金玲同志,听说连帽子都跑丢了。」 「是啊,你能想到吗?原来刘金玲期中考试的时候,就被华清池教授刁难。说要按照他的心意改分,结果人写了一篇论文上去,立马就拿了满分。」 「妈耶!我要是能让华清池教授为我跑得掉了帽子,我就死而无憾了!」 「这算什么?人家书才读了半年,就发表了论文呢!」 「对,对对,这个我知道,那篇论文没过几天就在《微生物原理》杂志上刊登了出来,原来早就被这篇杂志给录用了!」 然而其他同学眼里的有趣八卦,对于朱长生来说却是永远的耻辱。 第143页 朱长生也忘不了那天,裴馥兰过来说,刘金玲已经因考试作弊被扣押教务处了。 那时候他整个人都像是要飘起来。 作弊呀!在这个人人都想争第一的年代,你作弊,就是把别人的路给堵死了,哪怕是你家里有多大的关系,在同学眼里也等于是罪人了。 朱长生为此还特意去打听了一下京大的处罚条例,发现刘金玲可能会被直接开除之后,他更是飘飘欲仙,不管是在干什么都会忍不住的哼起小曲儿。 更让他开心的是,他的那篇论文真的被《微生物原理》杂志给接收了,再过几个月就能刊登出来! 朱长生俨然已经看到何泽过来求着他入组,也已经提前感受到了同学们对他崇拜的目光。 他看到刘金玲跪在地上,当着黑压压同学们的面哭着万分委屈的喊他师父,而他却一脚将刘金玲踹开,说谁要当一个作弊者的师父! 真是太让人开心了! 从此以后,这京市的天才就只有他一个了! 何泽会为帮刘金玲这样一个卑鄙小人而后悔,微生物学界所有的捷径都会向他朱长生而倾斜。 他仿佛看到自己已经站到了诺贝尔奖的领奖台上,把那些曾经看不起他或者对他恶言相向的同学、老师们都踩在脚下! 到时候馥兰家里的人也会求着他迎娶馥兰,谁也不敢再看不起他! 朱长生每天都要在梦中笑醒,直到有一天,他在翻看新出的《微生物原理》时,忽然看到了刘金玲的名字。 朱长生就像遭了雷噼。 他的论文才刚刚被杂志接收,刘金玲的论文却都已经刊登出来了! 这根本就不用想,他比刘金玲落后了,他要叫刘金玲叫师父了! 他当然不肯认输,还在想着找藉口。 反正他的也中了,只不过是没有及早刊登出来而已。 这是杂志社的错,不是他能决定的。 虽然他自己心里也清楚,只有更好的科研成果,才会被杂志社迫不及待地刊登出来。 他拒绝向刘金玲道歉并认输,却没想到生活立马又给了他一个大耳刮子。 几天之后,一家鼎鼎有名的外文杂志也刊登了刘金玲的作品,全英文的! 整个京大微生物系都轰动了,甚至连其他系也都听到了风声,过去取经。 就连他们华科院的这个实验室里面,所有人见到刘金玲都像是见到了神明,不断地向她讨教问题。 就连他们华科院的一些教授也都特意找到刘金玲,问她愿不愿意读完大学就考他们的研究生。 朱长生彻底被冷落了,没有人再记起他那篇论文。 是,《微生物原理》是国内微生物界顶尖杂志,但在这个年代能得到世界微生物学界大佬们的认可,是多难的事啊,难于登天! 朱长生觉得自己的心就像是一块湿了的抹布,被人狠狠地扭干! 他多嫉妒啊! 他多想问问老天为什么那篇论文不是他写的! 没过多久又传来他对象裴馥兰再次被处罚的消息,朱长生这才知道自己对象为了报復刘金玲,居然造谣人家作弊。 这让朱长生的心里好歹是有了一些热乎的感觉。 然而马上又被一盆凉水兜头泼下。 不甚宽阔的操场,乌泱泱地挤满了人。 他们实验室的几位同学拥着刘金玲站在一边,而他就站在他们对面。 他是被迫的,他本来是不愿意下楼的,因为他知道只要自己下来,等待自己的就是羞辱。 果然实验室里一个名叫王珂的女同学发话了。 「朱长生同志,小金玲论文发表的事已经快要传到城门口了,你不会不知道吧?怎么不主动来认个错?」 朱长生郁结。 他有点后悔当初把这位同学的量杯故意摔到地上了。 那天他刚进实验室,去找何泽准备问问该注意的东西,然而却没有碰到何泽,于是心里有了火,便拿这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同学撒气。 女同学果然没敢责怪他,谁知在这儿等着他呢! 朱长生便道:「我有什么好认错的?当初说好了,比谁先在《微生物原理》上发表论文,现在她发了,我也发了呀,我又没输。我不是说过了吗?就算没有刊登出来,只要收到了录用信都可以算是发表了。」 朱长生分外感激那当初那个故作退让的自己,他怎么就那么聪明,知道强调就算没刊登出来,也算发表? 果然王珂被他直接堵了话头,虽然面上气得要命,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朱长生心里松了口气,面上却露出狠厉的神情来。 「你们赶紧滚吧,这是我和刘金玲同志之间的事,不需要你们插手!反正我没输,顶多算是打个平手!」 这时又有一位同学站了出来,朱长生一看,是李军。 李军用拳头指着他:「你要不要脸,只要是搞科研的就会知道,杂志社优先刊登的都是更有影响力的论文。」 「更何况小金玲都已经在外文杂志上发表论文了,你这算是输惨了,你还好意思在这里偷换概念,强词夺理?!」 朱长生渐渐暴躁起来。 这些同学是怎么回事? 当初他不就是把李军新买的书给撕了吗?也值得这位李同学这样揪着他不放? 第144页 不过朱长生还是一口咬定,按规则自己是没有输的。 说好了是以《微生物原理》为参考,就算是刘金玲在世界最高级别的杂志上都发表了论文,那也没用。 他没输就是没输! 朱长生看到实验室的同学们都被他气得眼歪嘴斜,这两天心里的愤懑也稍微好一些了。 这时候,他突然看到一直笑眯眯站在人群中的刘金玲朝他走了过来。 虽然这人面上笑意满满,但他却还是打了个突,忍不住往后退了退。 而就在他后退的时候,听到了刘金玲那清脆的声音。 「你的论文还没刊登出来是吧?那有可能再也刊登不了哟,手下败将。」 几天之后,他收到杂志社的来信。 信件中列举了他论文中一个极其难以发现的错误。 然而那个错误却又相当重要,因为整个实验设计都是以这个错误的理论为基点的。 杂志社拒绝刊登他的论文, 朱长生瞬间崩溃了。 他疯狂地把自己的论文看了一遍又一遍。 他知道杂志社没错,因为他自己也觉得这里错了。 可他怎么也想不通,这篇论文明明给何泽和莫群英也看过,为什么他们会没发现这个错误呢? 他马上去找何泽和莫群英理论,两位教授居然还都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说这个错误实在是太微小,太隐蔽了,他们俩也没发现。 这简直就是在扯淡! 朱长生觉得自己就是被两位教授给坑了! 再想起刘金玲那天说的话,一个念头突然从他脑中蹦出。 既然杂志社已经录用了他的论文,就说明杂志社的审核人也没有看出自己的这个错误。 现在却知道了。 那是不是刘金玲在背后搞鬼? 难道刘金玲早就看出了她他论文里的错误? 不对,杂志社在论文发出之前是会保密的,刘金玲到底是从哪里看到了他的文章? 朱长生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杂志社不顾约定,把他的论文给刘金玲看了。 于是他大闹杂志社,而杂志社的人却一口咬定没有违反规定,最后闹到了公安那里,公安把他给拘禁起来了。 好在馥兰带着人把他保了出来,他心里气不住,便又去菏泽和莫群英的办公室里大闹了一场。 要不是裴馥兰抱着他不让他继续闹,他还要去校长办公室呢! 冷静下来之后他却又听到了一个更加让他癫狂的消息! 原来自己的手稿居然是被裴馥兰泄露给刘金玲的! 馥兰知道他写出论文之后,便拿着他的稿子去刘金玲那里炫耀。 按馥兰自己所说,当时她只是把那稿子的首页在刘金玲面前晃了一下而已,总共加起来不到三秒钟。 不到三秒钟啊!就被刘金玲抓住了漏洞。 朱长生现在已经明白了,真正懂行的人,根本不需要看全文,只要看摘要和原理就基本能明白这篇论文到底立不立得住脚。 他知道自己这次又败在了摘要上。 可就连两位大教授都没看出来的是,比如说你是怎么在三秒钟之内看出来的呢? 朱长生这才彻底明白,自己碰到的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天才。 但已经来不及了。 因为这件事,他在学校的名声已经彻底臭了。 大家见了他,都叫他朱赖皮,说他没按游戏规则当众人的面喊刘金玲喊师父。 他当然不会做这种事! 她刘金玲算是个什么东西,有那资格当他的师父?! 然而,我过了这个,却没躲过更大的灾难。 因为他大闹两位教授办公室的原因,莫群英向学校提出申请,不带他了,而且要他照价赔偿办公室里被他损坏的桌椅物品。 赔偿都是小事,重点是莫群英给学校的原由里有一条,直接指责他在身后毁谤自己的导师! 因为这个原因在同学里面社死的朱长生,又在全校的老师那里社死了。 学校鑑于老师们的意见,再结合校规,直接给了他一个留校察看的处分。 而每当他遇到疑惑,想要找个老师帮着看一看的时候,却发现无论自己怎样腆着脸,也没有一个老师会认真地帮他了。 就更不要说同学们。 做科研的没有引导人又没有队友,他的学习生涯开始寸步难行。 令他绝望的是,因为大闹杂志社,他不但进了公安局,还被杂志社告了,他正式向他提出赔偿,而那赔偿款根本就是天价巨款! 他想向裴馥兰借钱,然而馥兰却被她家里人给看得死死的,一步也不让他近前接触。 朱长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后悔过。 要是知道自己得罪的会是这样一个不可得罪的人,那天进何泽办公室之前,他一定等到刘金玲和何泽说完话,出了门以后再进去! 尤其是他的馥兰啊,那样千金一般的性格一个学期同时遭受两次打击,他还不能陪在身边,馥兰得多难过啊! 而另一边,金玲和她的朋友们却过着完全不同的生活。 金玲现在俨然学校的风云人物,还是正面形象的那种。 而她们寝室其他三人就更不得了了,在整个微生物学系都成了响噹噹的励志人物。 当你们寝室有个领军人物,而你们为了打败这个领军人物,从门门六十分一下飞升到门门八.九十,你就算是天天把自己脸蒙起来,人家都能认出你来! 第145页 第69章 聚餐 学期正式结束的时候, 刘竹带着田松过来了,说是要接金玲和胡英她们一起去她家吃饭。 几个人正高高兴兴准备出发的时候,有人敲门。 打开一看, 是王江河和李谷玉站在门外,两个人都抓耳挠腮的, 还时不时往楼道口看, 应该是怕人误会。 胡英便问他们有什么事。 王江河说想请她们一起吃去国营饭店吃饭。 金玲平时早就跟刘竹说过这俩人的事了, 刘竹跟几个女同志一合计,可不就巧了嘛!不如都到她家去吃吧! 大家本来都还推辞,然而刘竹一向爽快, 说要请吃饭就要请吃饭,甚至还让家里的司机回去,又带了一部车过来。 他们便不再推辞,几个人便分坐两车出发了。 大约过了十多分钟,两辆车在一栋红砖楼前停了下来。 下车之后,胡英用手挡了挡太阳,又狐疑地看了刘竹一眼:「刘竹同志,你家怎么住在军大院?」 刘竹一边扯着众人往她家走,一边乐呵呵道:「我哥是这片的军区总指挥。」 「啊?」 几个人就有点不敢往前走了。 刘竹便故意做出不高兴的神情:「是你们问我才说的, 早知道就不说了,你们这是在排挤我呀!」 金玲也觉得好笑:「大家不要这么怕, 我红朝哥很好说话的。」 一行人便也笑了,重新鼓起勇气往里走。 军属大院很大, 也很宁静, 到处都是红色的楼和苍天大树。 穿着仿军装的孩子们拿着木头削的假枪在里面疯跑、疯玩,也有穿真军装的老人和刘竹打招唿。 「小竹啊,大学生活怎么样啊?有没有用功学习啊?」 「咱们京师范是个顶好的学校了, 你要用功读书啊,以后我们家孙子可都指着你教了。」 刘竹明显已经跟他们很熟络了,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奶奶,我要是真能有幸教您的孙子也就不枉我读这个大学了。」 一番话逗得老人家咯咯笑,又指着其他几个问刘竹:「这些都是你同学吗?好!少年意气风发,以后都是国家的栋樑之才,里面哪个是你对象啊?」 刘竹的笑突然僵住了:「不跟你们说了!」 说完一扭身,带着金玲他们进了屋。 她们家算是独栋小别墅,有独立的院子和三层楼。 客厅在一楼,铺着方格的地砖,家具都是木制的,沙发上和桌子上都盖了白蕾丝的布巾,橱子边放了衣帽挂,上面挂了一套军装并一顶军帽。 屋子里没人,据说红朝哥带着伯母去邻市散心去了。 金玲早已经是这里的常客,并不把自己当客人,而是和刘竹一起请大家在沙发上坐,顺便拿热水壶出来,倒水给大家喝。 胡英他们四处看了看,越看越拘谨。 这屋子也太好了! 这时,陆书砚问金玲:「你不是说和竹子同村的吗?我怎么觉得你倒像是她的家人?」 金玲把花生、瓜子、糖果等摆放在桌上请大家吃,刚想跟大家解释,就见刘竹把另一盘点心也放下,还坐了下来。 她一边招唿大家吃点心,一边自己磕着瓜子说:「我跟你们说啊,我和金玲是过命的交情……」 她便这样把在北沟村发生的那件事毫无保留地跟大家说了,包括徐天明脱她内裤并且逼婚的事。 除了金玲之外,其他五个人明显都惊呆了。 居然还有这样的事! 陆书砚忽然问:「你就这样说出来了。你不怕以后有人拿你的这件事编排你吗。」 胡英知道他一向是不会看气氛的,便轻轻推了她一下,她便住了嘴。 胡英许是感同身受,又或者是平衡刚才陆书砚的话,就把自己的丑事也简单的说了一遍,隐去了一些不好给男同志听的细节。 刘竹顿时义愤填膺,把孙二狗骂个狗血淋头。 胡英自己的丈夫被骂,却一点都不恼怒,反而跟着骂了起来。 俩女人迅速结成了同盟,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远离男人,不然会不幸福。」 金玲:「……」 江小敏也加入到讨论中来,金玲才知道,原来这段时间,江小敏的那个对象一直都在故意冷落她。 而江小敏没有特别在意这件事,是因为相比男人来说,考试实在是太重要了。 然而现在考试结束,考试成绩又出乎意料的好,江小敏也有点担忧起来。 她一边说自己对象太矫情,一边又问大家她该怎么办。如果两个人太久不说话,最后会不会闹掰。 很明显,她是不想闹掰的。 金玲听她的描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 江小敏的这个对象对她要么是动手,要么就直接冷暴力,根本就是渣男的典范。 她委婉地劝江小敏不要继续为这人伤心难过,胡英和陆书砚也一起劝她,但她却故意岔开了话题。 女同志们都在聊对象,王江河不感兴趣,继续磕他的瓜子花生。 田松一直在撑着下巴,双目灼灼地盯着金玲看。 李谷玉注意到了田松的目光,心里有点怪怪的,便故意把一颗巧克力扔到了金玲的手臂上。 金玲转头看向他。 李谷玉便问她:「你和华科院的朱长生同志,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第146页 金陵虽不喜欢在这样好的日子里提到某些垃圾人,但现在刘竹她们也不讨论对象的事了,都转过头来看着她,明显大家也对这件事感兴趣。 这事也没什么好隐瞒的,而且不让刘竹知道的话.qへq.,刘竹会担心。 刘竹一担心,红朝哥就会担心,红朝哥会担心,伯母也会跟着担心,到时候自己这个老乡害得人家全家人都担心,就说不过去了。 于是金玲便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 胡英听完后,直接把她给抱住了。 「金玲,你说坏人怎么都坏一家去的啊!我怎么也想不到,我那畜生丈夫的老大裴亦城,居然是裴馥兰的亲哥哥!」 默默磕瓜子的王江河勐地抬起头来:「我就说裴馥兰这人怎么这么霸道,原来是他们全家都霸道!」 李谷玉:「就那天在食堂门口骂你的人吗?白瞎长得那么好了,家风不正啊!」 金玲把一个鸡蛋糕塞进嘴里,眯缝着眼睛享受了一会儿,道:「这算什么,朱长生还是裴馥兰对象呢!」 全体:「……」 大家一致同意,什么样的锅配什么样的盖,一窑总是出不了二货的。 胡英忍不住抱着金玲又哭了起来:「小金玲啊,你是在为我打抱不平吗?谢谢!谢谢!」 金玲在她背上轻轻抚了抚,摇了摇头:「也不完全是,主要是这个人惹到我了。」 于是她又把朱长生嫉妒她和何泽走得近,撺掇对象裴馥兰诬陷她勾引教授的事给说了出来。 一直默默不说话的田松突然站了起来。 他暗暗捏着拳头,看向金玲:「金玲,他们俩还在学校吗?」 李谷玉也气得把刚剥好的糖重新给包了回去:「咱们京大怎么会有这种人!卑鄙!无耻!不要再被我碰到,被我碰到,见一次打一次!」 刘竹也控制不住情绪,嚷嚷着说要带人把那俩打一顿。 金玲扶额,这一个个的,怎么比她这个当事人还要激动? 金玲赶忙抚慰一下他们,顺便把自己怎样让朱长生和裴馥兰双双被处分的事说了一下。 一屋子的人这才松了口气,喜气洋洋地夸金玲聪明。 这时,李谷玉突然问:「不对呀,你是怎么让杂志社的人把他的稿子给撤下来的?难道你直接写信过去点出朱长生论文中的问题?这样不太好吧?」 陆书砚也点了点头:「这样偷偷揭别人的短,就算说的是对的,也会留下一个排挤同行的坏名声。」 金玲想说对付人渣,手段越坏越爽。 不过她还是忍住了吐槽,淡淡道:「倒也不至于和他鱼死网破,我只是写了篇论述,把周长生那篇论文的相似论点提出来,再证明那论点站不住脚而已。全程都没有提他的名字,也没有提他论文的名字。杂志社的审核员看了我的论文,自然会想起他的那篇论文。」 「原来是这样啊」,王江河点了点头,「审核员从你那知道这种论点站不住脚,自然会回去翻他那篇论文,自然就发现错误,便不会再录用他的论文了。」 金玲点了点头:「我还是对他手下留情了的,毕竟他有那本事考上华科大,说不定思想掰正过来以后还是个人才。要不然我就等他的论文被刊登出来再给杂志社写信,到时候他在科学界就丢脸丢大了。」 要怪只怪裴馥兰这个人实在是太好猜透了。 就连「作弊」时的那本课本也是她故意让裴馥兰看到的。 裴馥兰以为她是猎物,却不知自己早已经成了她的猎物。 没有脑子还偏偏喜欢宫斗,金玲真不知道是谁给了她这么大的勇气。 不知道是谁开始鼓掌,屋里的其他人也都鼓起掌来。 胡英又哭了,把金玲死死地按在怀里:「我知道你都是为了我,我不知道这个朱长生和他那大舅子裴亦城是不是一条道上的,但只要能让裴亦城不开心,我就高兴了。」 李谷玉道:「不管怎么样,裴馥兰肯定不会不知道自己亲哥的所作所为。现在好了,裴馥兰也受了处分,他哥自然是高兴不起来的。」 「是」,江小敏道,「听说他家为了摆平学校,还腆着脸找了一个亲戚。结果你们猜怎么着?他家找的那个亲戚钱也要、物也要了,还骂他们全家人都是废物。」 陆书砚:「活该!造谣金玲考试作弊,这就是奔着让精灵被开除去的呀!这年头考上大学多不容易呀,而且金玲还是从农村考来我们京市的,得花多大的心血!这个裴馥兰也太狠毒了!」 田松忍不住拿出一块自己设计的手帕放到了金玲的手上,他翁声翁气道:「真是不要脸!居然说我们金玲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娃勾引教授,这罪名真成立了,一辈子都洗不清啊!」 刘竹也气得要死:「当我们金玲看得上呢!」 江小敏忙去捂她的嘴:「哎呀,竹子这话可不好乱说,其实两个教授都是正经人,只不过别人心思歹毒而已。」 原本紧张的气氛因为她这举动又变得轻松起来。 这时突然胡英问道:「金玲,既然裴馥兰家还有后台,那以后他们会不会报復啊?」 陆书砚冷笑:「姐你傻啦?你忘了我们现在坐在谁家?」 第70章 美食与合作 大家在客厅吃着点心, 刘竹却和田松去了厨房。 第147页 菜都已经叫佣人买好了,鸡鸭鱼也都剖好斩好了,刘竹穿上围裙, 露出快乐的笑意。 虽然大家都是朋友,但刘竹显然对早就认识的金玲和田松更不掩饰自己。 刘竹像一只快乐的鸟儿, 一边处理着食材, 一边对田松道:「田松, 你知道吗?就算是知道自己考上大学的那一刻,我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开心过。」 「本来我都打算好了,要在北沟村把金玲养得白白胖胖的, 但我哥接我们来京市,我就再也不能做饭菜给金玲吃了。」 「我在京市的每天都在想着哪天可以再给金玲做一顿饭吃,我每天都担心她会饿瘦,担心她会嘴馋,没有零食吃。」 田松腼腆一笑:「你这想法,怎么跟人家对象似的!」 他说着,又道:「其实我也会想,我要给她做全世界最好看的衣服,一天换一套, 不带重样的,而且只给她做。」 「哟」, 刘竹盖上锅盖,凑到他面前笑他:「你这想法, 不会是想当我家金玲的对象吧?」 田松在京市养了半年, 原本晒的发黑的皮肤已经恢復了白皙,现在被刘竹这么一说,顿时脸就红了个透。 他低着头, 把盐袋子递给刘竹:「该放盐了。」 刘竹咯咯地笑,手上精准的拿捏着盐的分量,眼睛却不住地给田松使眼色:」没事,金玲找你做对象,我倒不觉得她会不幸福,毕竟咱们都知根知底的。」 田松的双手就更加无处安放了,拿着那盐袋子,放回去又不是,继续攥着又不是。 他撅了撅嘴,赌气道:「你要再这么说我,我就把你的心事告诉金玲。」 刘竹挤眉弄眼笑他:「我什么心事啊?怎么我自己都不知道?」 田松把那盐袋子又递给她:「你看上了一个人,但那人理想是重新回乡下去教书,你想跟他一起去。」 刘竹的手停住了。 「竹子姐,田松哥说的这话是真的吗?」 一个严肃的声音传了过来。 金玲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刘竹。 刘竹忙把锅里的鸡汤盛出来,顾左右而言他道:「没,这是八字还没有一撇呢,你们可别让我哥知道。」 田松担忧地看着她:「刘竹,刚刚大家的话你也听到了,如果那位同志是个好人,你跟着他去农村也是好事。但如果那人和裴亦城、朱长生那样,你去那里只会吃苦,而且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我们又不在你身边。」 金玲眸光闪亮,这是要去乡下支教了?确实是件好事啊!只不过如果是为了男人才去支教,就不是好事了。 于是金玲走过去,搂住了刘竹的肩膀:「竹子姐,有个徐天明还不够吗?你就不怕再遇到一个像他那样的男人?为什么你要根据一个男人来决定自己的未来?」 刘竹面红如血,气到跳脚。 她不停的拿火钳打田松的脚后跟。 「让你乱说!让你乱说!谁说我是为了男人才去农村的?我只是见咱们北沟村的教育水平上不去,想到其它农村肯定也差不多,所以才想去帮一把的!」 田松边扭手扭脚逃跑边坏笑,尖着嗓子道:「你这番宏图大业,自然是要带点风流趣事才好流芳后世的。」 刘竹更是追着他满屋跑:「我和你认识那么多年,我怎么到今天才知道你也这么坏呀!果然男人都是一样的!」 客厅里坐着的人,都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但起闹的本事大家都是一样的。 一时间,厨房里还在咕嘟咕嘟的炖着汤,厨房外面早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大家笑着闹着你砸我一拳,我轻轻踹你一脚,都在开心大笑。 是革命的友谊让他们站到了一起,是相同的志趣让他们迅速打成一片。 金玲看着他们胡闹,心中浮现一种久违的充实感。 前世即使是被万人簇拥着,她的心仍然是孤独的,但现在看着这些新认识的同伴,她却仿佛早已和这些人认识了很多年。 没过多久,一桌豪华大餐就被刘竹给整了出来。 金黄冒着白烟的鸡汤、用稻草在院子里烤得焦黑喷香的稻草鸭、红艷艷的香煎荷包红鲤鱼、脆生生的香菇小青菜,还有卤猪手、黄金肥肠、雪里红炒肉片,每一样都泛着晶莹的油光,看得人食指大动。 而一向偏爱美食的金玲,早已经忘记了周遭的一切。 她的筷子流连在每一道菜品之上。 鸡汤咸鲜适宜,温香醇厚,鸭肉不柴,不肥,香气天然,红鲤鱼的肉嫩的让人放不开嘴,香菇就更不用说了,吃在嘴里,鲜到飞升! 金玲仿佛回到了北沟村,回到了在刘竹家胡吃海喝的那些天。 她脑中迅速略过那一道道美食,但最后留在心里的还是二婶王红给她端的那碗野生蘑菇汤。 她忽然有些想家了。 对,家。 前世的家本应该是个温暖的家,但爸妈对她实在是太过于□□了,导致那温暖也像是打了折扣。 而现在她穿到这个世界,本来不应该会把这个世界当家的,毕竟她只是一个外来者而已。 然而现在,她却觉得这里就是家。 有家、有亲人,有朋友,大家互相尊重,其乐融融,共同朝一个目标前进,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 金玲品尝着美味,突然发觉自己对这个世界越来越满意了。 第148页 她觉得,未来她想做的,便是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一些。 是,这个世界是会变好的,毕竟后世的祖国真的很好很好。 然而,已经变好了的那个世界并没有她的努力,现在好不容易穿到这个年代,她要让后世的美好有她的一份汗水。 正一边被美食抚慰,一边心情激昂的幻想着以后的日子,忽然一只手在她面前摆了摆。 金玲一看,原来是李谷玉。 李谷玉笑她:「吃傻了?」 金玲抿嘴一笑:「你就没吃傻吗?」 李谷玉摸着肚子看向刘竹:「吃傻了,吃傻了,过几天,我爹妈就该到这里来向刘大厨讨债了。」 大家都笑了起来。 李谷玉等大家笑完,夹了一块鸡腿放在金玲碗里:「金大师,给我们讲讲你的研究呗?」 那鸡腿很快地被刘竹抢了过去。 此时大家都处熟了,刘竹毫不忌讳地用一双冒火的眼睛瞪着他。 胡英便笑道:「李谷玉同志,虽然这里没有外人,但我们还是希望你记住,我们金玲才十六岁,你这种轻浮的举动会给她带来麻烦的。」 李谷玉忙道歉:「对不住,对不住,我这人性子就是这样,没想那么多。」 这时他看到田松往金玲的碗里夹了一块鸭腿。 他心说,好啊,有这位大兄弟帮我挡灾了。 谁知道整个桌上没一个人去说田松的不是。 李谷玉愣住了,随后笑起来:「哈哈哈,你们这也太区别对待了吧?」 金玲不急不慢把那鸭腿吃了,慢条斯理道:「我想江河同志已经看过我的那篇论文了,做的是怎样用微生物来提高蘑菇菇床的温度,从而提高蘑菇的产量。」 「啊?」 李谷玉停住筷子,皱起了眉头:「你说用什么提高菇床的温度?」 陆书砚白了他一眼:「你耳朵聋了啊,微生物!金玲写的那篇论文里用的是细菌!」 李谷玉突然把筷子拍在桌上:「微生物可以提高菇床温度?那可不可以提高土地的温度?」 他突然拍桌子又站起来,大家都被他给唬了一下。 只有金玲继续淡定地吃着东西:「可以,要不要在你们田里试试?」 第71章 打架 李谷玉听金玲说有这种方法可以改善土地温度, 当下饭都不想吃了。 他端了凳子坐到金玲旁边,问她这项技术的基本原理、可行性以及现在已经研究到哪一步,要怎样才能应用到稻田里去等等。 他这急吼吼的样子把其他人都逗笑了。 金玲自然是不愿意饭都不吃就和他讲这些的, 便让他稍安勿躁,回学校后再说。 大家便又继续吃着聊着。 忽然, 田松问金玲:「桃花怎么没来?她不是和你一个学校吗?」 刘竹便笑了:「那死妮子恐怕已经上交国家了。」 正说着, 有人进来了, 一看,原来是刘红朝和他母亲。 一行人赶忙起来问好,这时, 突然从门外又走进来个扎着双辫的女同志。 「谁又在背后编排我?」 声音温婉大方。 原来是桃花。 桃花这几年不再担惊受怕,整个人都从那种唯唯诺诺的状态下脱出,变成一个亭亭玉立的优雅女子了。 刘竹忙起身把她拉上了桌,那边田松和金玲已经给这三位添上了碗筷。 三人其实都已经吃过了,但看到大家都在,就也坐下来凑热闹。 刘竹逗桃花:「不是说没空来吗?怎么又来了?是要我哥亲自去请你你才肯来吗?」 桃花庄重一笑:「上面通知说原定的计划推后了,我想和你们一起,就自己赶了过来,没想到在半路碰到红朝哥, 他就带着我一起过来了。」 胡英他们听得一头雾水:「沐风同志,什么上面的计划呀?」 原来因为和金玲同校又是髮小的缘故, 桃花经常过来微生物系找金玲玩,所以胡英她们和她也很熟了。 王江河与李谷玉也偶尔能碰到金玲和桃花一起, 所以也是认识的。 被问到上面的计划, 桃花轻轻地摇了摇头:「就是外交方面的计划,明年我可能就不在国内了。」 「啊?」 全场除了金玲和刘竹,其他人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刘红朝最先反应过来:「小竹子这是被外交.部给选中了?」 桃花摇了摇头:「只是随行学习, 我还得更加努力。」 李谷玉当场又站了起来,朝她竖了个大拇指:「这是要成为外交官了呀!真是太厉害了!咱们国家正需要外交人才呢!」 胡英此时才反应过来桃花说的是什么意思,也忍不住朝她竖起了大拇指:「国与国之间的博弈最难平衡,沐风同志请你一定要加油啊祖国的国际地位就靠你们了!」 只有陆书砚十分冷静地问:「不对,你不是外语学院的吗?我们学校外交系今年还没重新开放,你怎么会和外交扯上关系的呢?」 桃花正被大家说的有些脸红,陆书砚的这个提问刚好给了机会,让她逃离这种让人羞涩的氛围。 于是她便把事情的经过说了。 她在上大学之前就已经掌握了英语和日语。 上大学之后,她虽然是英语系的,但又自发的攻克了俄语这个难关。 第149页 因为她的俄语说得比母语还好,被系里推荐给外交部的一位外交官,在做了几个口头传译考后,她就被选中,不久之后就要去参加随行培训了。 江小敏就像是在听什么传奇故事一样,她插嘴道:「你的意思是说,你仅仅一个学期就学会了一门外语,而且能同声传译,而且还被外交部认可? 桃花微笑道:「其实语言很好学的,只要掌握了规律和方法就行。」 在场所有人:「!!!」 王江河挠了挠后脑勺:「可能这就是天分吧,反正我到现在连英文文献都看不了,还要看翻译好了的。」 胡英、江小敏和陆书砚也连连点头:「我们刚来大学的时候就会高考的那些内容。不过这个学期用金玲的方法试了试,现在一篇英文文献也磕磕绊绊能看懂了。」 「是啊,但我们真的不能理解一个人同时学会三门外语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在大家都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金玲正把鱼脸肉夹出来放到自己嘴里。 她心想,未来让无数网友为之疯狂的外交女神。 一个沉着、稳重又机敏,一颦一笑都让外国人以为藏着什么坑在等他们跳,却实际有着一张颇为出挑的无辜美人脸的女外交.官。 这样一个外交天才,你问她同时学会三门怎么做到的? 不好意思,以后她还会格斗、还会用冷武器,还有很多不可言说的本领,就连最高级别的人物都会对她亲自嘉奖。 对她而言,无所谓是怎么做到的,而是她想不想做到。 扯到外交,这帮意气风发的大学生自然会忍不住扯到其他的国事。 有人问桃花:「近几年还会打.仗吗?某牛仔国会不会趁着我们百废待兴,过来打我们?」 桃花嵴背挺直地坐着,微笑着摇了摇头:「不太可能了。」 众人便问为什么,桃花便给出了三个原因。 第一是牛仔国陷于和某国的战争泥潭中不可自拔,已经没有力气再在骚扰别人了。 第二是华国已经研究出了足以摧毁一切的东西,想要来打华国的人,还要掂量掂量会不会偷鸡不成蚀把米。 第三个原因是早在1970年,华国已经成功发射了第一颗卫星,这对其他国家的震慑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其他人听到她这么说,都热血沸腾起来。 是啊,他们的祖国已经不是任人欺负的了! 然而沉迷吃喝无法自拔的金玲此时却只听到了一个词! 卫星! 当初她自己就是学物理的,对卫星发射非常感兴趣,甚至已经考取了清大的工程力学系,就是想往这方面发展。 桃花的话让金玲回忆起了当初学习物理时的那股激情。 不过当下还是研究微生物要紧,毕竟自己已经答应了李谷玉,要把微生物发热技术运用到稻田中去。 一行人聊了一夜,都觉得酣畅淋漓,友谊也更深厚了。 几天后,桃花果然秘密地消失了。 金玲和田松回了一趟北沟村,一起同行的还有刘竹。 刘竹回到家里没过多少天就一个劲往玉,淑婶家里跑,说是要和她交流教书的心得。 玉淑婶也知道桃花出国的事了,她眼里有不舍,嘴上却一句话都没说。 金玲这趟回家觉得没什么变化,蘑菇队一切都好,村支书还是每天乐得合不拢嘴,村里人也还是那些家常里短的事,你打了我家的鸡啦,我撵了你家的狗啦,但大部分时间都很和谐。 尤其是刘爱文,除了身上穿得齐整些了,那性子还是跟从前一样一样的。 他一天到晚就缠着她抱怨田叶叶的烦。 「姐,我跟你说,小时候我就觉得她挺坏的,污衊我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现在我更觉得她坏了,她明明每天晚上过来让玉淑婶另外教她读书,却一到学校就装不会,连考试都故意考不好。」 「姐,你知道她为什么这样做吗?她就是故意让人说她学习差,等哪天突然又考得非常好,让那些说她的人吃瘪。姐。你说一个人怎么能坏成这样!」 金玲每次要么看自己的书,要么去蘑菇棚里看蘑菇。等他说完了就问他:「那你呢,考了多少分?」 这小子这才安静下来:「还好,妈说比以前好多了,我本来就不会读书。」 金玲一看,好傢伙,他说的还好,就是刚及格。 真想抽他一耳瓜! 既然家里没事,金玲便和刘竹、田松他们提前回到了学校。 才回来第二天,李谷玉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消息,就跑来刘竹家找她了。 李谷玉这次来不为别的,只问金玲一句话:「小金玲啊,你们什么时候能把那个微生物发热技术转化成成品啊?」 原来京市地处北方,北方天气冷,虽然现在也已经入了春了,但温度还是不高。 李谷玉大学课题研究的是稻谷,稻谷一般都生长在南方,虽然他们想尽了办法,让试验田所处的环境温度升高,可那些稻谷长得还是很差。 他们分析,可能是因为土壤和环境的温度不一样。 环境可以加热,但土壤不能加热。 所以李谷玉非常想把金玲的微生物发热技术用到自己的实验田里。 其实这也是金玲的下一步计划。 她是觉得,一项研究最好是能够对现实有实际的益处。 第150页 就像她当初在华清池课堂上所说的,现在华国微生物界的研究有一个缺点,就是不够产业化。 做不出产品,没法利用到实际生产、生活中去,虽然也不能说毫无价值,但肯定是大打折扣了的。 于是还没开学的那几天,金玲便泡在何泽那里。 在北沟村种蘑菇的时候,何泽寄给了她一包东西,那便是微生物发热技术的第一次实际使用。 那次是成功的,技术员周勤俭可能到现在都不知道金玲种的蘑菇为什么就能产量那么那么大高。 虽然周勤俭种的蘑菇大部分是被菇蝇给咬了,但还有田家村的呢! 田家村的蘑菇没有被菇蝇咬,总产量也才只有五六百斤,可金玲亩产量就达到了七百多斤! 这是为什么? 除了因为金玲对蘑菇的生长习性掌握得非常精准,再就是因为金玲用了何泽给她的那包菌种。 精细地提高了菇床的温度,蘑菇自然就长得好了! 也就是说,微生物发热技术就是用微生物的自体发热功能来提高农作物周边的温度。 细菌、真菌的自体活动都会产生一定的热量,但金玲需要选合适的菌种。 这种菌种不能是毒性太强的菌种,否则会感染农作物。 也不能是自体活动太弱的菌种,因为自体活动太弱的话,不能有效地提高周边的温度。 微生物有成千上万种,要从这么多菌种里面筛选出有用的,无异于是大海捞针。 而且上次何泽给的那包菌种也不是完美的。 一开始效果是很好,可后来那些细菌分裂变多之后,侵袭力也渐渐变强,就开始感染蘑菇了。 要不是金玲发现得及时,后面那茬蘑菇就不能要了。 然而终归是已经成功过一次,不至于瞎子一抹黑。 金玲向何泽取完经后,每天一上完课,饭都来不及吃,就一头扎到了实验室里。 后来她又把研究方案和相关的技术告诉了胡英她们。 这三位女同志上学期在金玲的精心引导下,靠自己拼命三郎般的努力,已经有了初步的科研水平。 她们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发生的。 明明刚入学前,她们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差劲,甚至连科研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而现在她们已经经过了莫清池教授的考核,和金玲一起坐在实验室里搞研究了。 一扇新的大门在她们面前打开,到第二学期快结束,她们已经无需藉助于金玲,可以根据所看的文献去开拓自己的研究思路了。 胡英为这微生物发热技术研究子技术——如何将提纯的各类菌种融合在一起,并在常温下保存。 毕竟要做成产品并给农民用的话,你不能说在运输的途中,就让这些细菌活跃并爆发吧! 这样不但污染环境,还有可能感染人。 那可就是大事件了! 江小敏解决另一个问题:怎样让这些细菌毒力变得更低。 陆书砚:怎样通过调整菌种的量来调整一包菌种所能提高的温度。 金玲则负责统筹全局,记录数据、撰写论文、搜集资料以及筛选菌种。 一项研究,并不是一个人就能完成的,四个人一条心只为得到最佳的研究成果,没有谁更厉害之分,更没有私心。 然而他们每个人又都是独立的螺丝钉,只要少了一颗,或者哪一个出了岔子,整个研究就无法进行。 前世作为清大物理系的优秀学生代表,本科就已经在高分外文杂志发表过数篇文章的金玲自然是非常了解这一点的。 所以她也很注意活跃队友们的气氛。 大家做实验做累了会沮丧,也会吵嘴,会耍脾气、耍小别扭,每次都是金玲安慰大家,调节气氛。 她就像一块磐石,压在风雨飘摇的船只上。 好在在她们的齐心协力下,菌种已经选好了,各项性能也已经测试好,接下来就是初步试验。 初步实验等同于试用,因为包装等问题还没有解决,所以每份菌种都是放在真空塑料小袋中,带到李谷玉他们的实验田里去。 又过了几个月,实验结果的反馈很好,这些菌种对于提升土地的温度都是有效的。 金玲他们仿佛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尤其是江小敏,整个人雀跃得不行,一天到晚都在哼着歌,有时还要跳一把古典舞。 陆书砚算是她们中成长最快的。 先是英语水平提高了一大截,现在能直接不靠翻英语字典就能看懂外文文献了,而且关于菌种提高温度的调节也已经摸到了关键点。 胡英的研究也有了初步的成果。 眼看着大家就要大获全胜,却突然发生一列一连串的惨事,让金玲危险地眯起了眼睛。 首先是胡英那消失了整整一个学期的丈夫又来了。 这次他没有打胡英,而是要把胡英给告学校了,说她不履行妻子的义务、不顾家,要求学校让她退学。 其次是江小敏的那个神秘对象对她无比热情地好了一段时间后,突然要和江小敏分手,唬得江小敏天天躺在床上哭,更别说什么做实验了。 陆书砚那边就更是了。 陆书砚家里来了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女娃,说是她妈当年扔掉的亲生女儿 第151页 。 现在这位亲生女儿在陆书砚家里,天天责怪陆书砚妈当年不要她,把陆书砚的妈妈弄得无比愧疚,天天跟个奴才一样伺候她。 这还不要紧,那女娃在陆书砚家当太上皇就算了,还不让陆书砚爸妈对陆书砚好。 有一次,这人不知道从哪里听说陆书砚不是亲生的,便要两口子赶陆书砚走。 本来亲生非亲生问题就是陆书砚的一个心结。 现在出了这事,她哪里还有心思做实验? 就连上课都是神情恍惚,做梦的时候都在骂人,说要把那女的给赶出去。 明明就要成功了,眼看就能临门一脚得分了,这三位关键的人物却同时遇事,无心科研,金玲怎么想都觉得这事不简单。 但她迅速地接了招。 她先是告诉胡英要镇定,然后让胡英把前面被打那事儿详细地写成报告。 又和胡英到京市卫生院调取那次的病歷。 调取病歷手续还有点麻烦,好在那位实习小大夫也在,见他们确实来过医院,便搭了把手,很快地帮她们搞好了。 然后金玲叫胡英把她丈夫给约了出来。 现在,三人在校外的小树林里对峙着。 金玲还让王江河、李谷玉他们帮着找来了几个人高马大的男同学在树林边上看着。 一开始,孙二石看到她们请来的「保镖」,笑得把个身子扭得像水蛇。 「哎呦喂,你们这些学生真是蠢得没药医了!带几个白面书生来有什么用?老子想打你们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 金玲让胡英不跟他废话。 胡英也昂首挺立,看向孙二石的眼睛就像两柄锋利的刀子。 「孙二石,你别在这里放屁!你有多少本事,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么!我告诉你,上次那件事我已经写好口供了,还找到很多当时的目击者。」 她说着,扬了扬手里的纸:「上次我没报公安,是念在我们夫妻多年的情分。这次你前脚去找学校,这封口供后脚就会到公安局。加上那么多的目击证人证词,你想跑都跑不了!」 孙二石眼里的光立马就犹疑起来。 他妻子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农妇,而是国家的大学生了。 虽然打老婆在农村是司空见惯的事,但你打一个大学生,而且还是京市的大学生,这要传到京大的耳里,那些学生还不把他给生吞活剥了! 然而,孙二石一向不是个老实本分的。 他寻思自己有已经有了裴老大做靠山,陪老大家有钱有势,管着这一片好多人呢!那些学生还真不能把他怎么样。 想到这里,孙二石把个肚子高高地腆了起来,又出一脸兇相:「你是我老婆!男人打老婆天经地义!」 他说着朝地上啐了一口:「而且你偷偷跑出来读书,把那么大一个家就给我撂了挑子,我爹妈没人伺候,家里的鸡鸭狗都死光了,还不都是你害的?我不打你打谁!」 胡英气得发抖,手的在颤抖让那张叠起来的纸发出「哗啦啦」的声音。 她是怎么也想不通,当初看起来那样老实本分的一个人,为什么结了婚之后露出的真面目会是这样的! 金玲见她快绷不住了,便按了按她的肩头。 胡英深吸一口气,对孙二石道:「那你就是承认打过我了?」 孙二石:「承认!我有什么不好承认的?我又不是没打过!」 「我告诉你胡英,你是我老婆,这是我家的人,死是我家的鬼,就算我当场把你打死了,你也是埋在我家的坟里,你这辈子都别想从我这逃走!」 胡英听到这里,终于绷不住了。 她跪了下来,双手捂着眼睛,肩头耸.动着。 这时,轮到金玲出场了。 她双手插腰,故意故作兇相,指着孙二石骂道:「呸!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和福同巷里的一个寡妇正打的火热.qへq.!咱们现在不是旧社会了,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妻,你婚内出轨,女方有权提出离婚!」 孙二石一听,愣了一会儿,才笑眯眯道:「那女人啊,那女人是我们老大玩剩下送给兄弟们玩的。」 他说着,突然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一般,勐地捂住了嘴。 而此时,胡英稍稍平復了一下情绪。 她仍是跪在地上的,却没有哭了。 她死死的瞪着孙二石,这个自己曾经真正给过期待的男人。 「别以为自己认了个什么老大就可以当霸王了,京市的水多深还用别人跟你说?这里多的是你得罪不了的人,你却还像个蠢货一样以为自己很了不起!」 她又哽咽了一下,随后用手臂一擦眼泪:「早跟你说了,没事多读点书,否则就像今天一样,把自己送了进去!」 「好在我没有为你生孩子,要是我的孩子也学了你这样自大又愚蠢,那我才是要一了百了呢!」 「你说什么!我打死你!」 孙二石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一招手树林里闪出很多人来。 金玲冷笑,果然他的性格被自己妻子抓的死死的,这么快就已经忍不住发飙了。 树林里的那些人明显是和他一起的,大概率都是裴亦城的手下,给他当帮手来的。 那些人都朝胡英和金玲跑了过来。 他们全都捏着拳头,面相兇狠,一副要把她们打死在这里的样子。 第152页 金玲后头的那几位男同学也是看得火冒三丈。 居然有人敢在他们京大旁边打京大的学生! 这帮人,包括这帮人身后的靠山,得是多嚣张啊! 在这一刻,他们热血上涌都迸发出了一股战斗的激情! 眼看两帮人就要对打起来,孙二石笑得更加狰狞了。 一帮不知天高地厚的酸学生!身子骨儿跟鸡架子似的,还想给跟他们这帮专业的打手干上! 今天不把他们全部砸稀碎,他就不姓孙! 胡英看着迎面而来的那群大汉,突然感觉不妙。 是她们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这几个男同学怎么打得过那帮人呢! 胡英忙沖金玲喊:「金玲,你快点带着其他同学跑,我们打不赢的!啊!他们还有刀子!」 然而金玲却只是若无其事般地站在那里,眼里光芒闪亮。 第72章 反杀 胡英看到金玲站在那里。 纤瘦的身子藏在宽大的衣服下, 更显得孱弱了。 胡英顿时后悔起来。 怎么办? 金玲还那么小,这些汉子一根手指头就能把她的嵴梁骨给戳断。 胡英觉得自己倒是无所谓的,反正她也相当于是死过一次了, 可金玲的美好年华才正开始呢。 胡英后悔了,甚至比嫁给孙二石还要后悔。 自己也算是个当姐姐的了, 怎么会把家里这点破事跟几个小姑娘讲呢? 小姑娘就该干干净净地追求美好生活, 而不是跟着她在这泥潭中挣扎。 胡英觉得世界都崩溃了。 她不停地用双手扒拉着腿边的土, 又把额头在地上死命地嗑着。 她不停地对金玲和那几个男同学说:「求求你们了,你们快走,不要管我, 快走,快走!」 孙二石他们的嚎叫和坏笑声越来越近,胡英脑中一片空白。 完蛋了…… 突然,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嘈杂的声音戛然而止。 取而代之的是整齐的步伐声,还有什么东西齐刷刷磕在地上的「嘎啦」声。 胡英勐地抬起头,转身后看到了让她这辈子都难以忘记的场景。 只见一对穿着制服的公安拿着冷武器在她们身后站成一排。 一句「不许动」把孙二石和他的那些兄弟们吓得屁滚尿流。 是公安! 公安自己就来了! 胡英顿时激动起来。 她看到孙二石的那些兄弟中已经有人想跑,然而不管怎么跑,最后还是被逮了回来, 在地上抱着头蹲成一排。 其中一个不服气,问公安:「我们犯了什么事了!你们这是滥用职权!」 为首的一位公安蹲下来朝他笑了笑:「呦, 可以呀,还知道用成语, 要不要把你送到京大去深造啊?」 后面的几位公安便憋笑, 其中有一个实在忍不住了,说了句:「送进去打同学啊?」 为首的那位公安便站了起来朝那人瞪了一眼:「笑屁!这些人打架斗殴,涉嫌流氓罪, 全都给我抓到局里去!」 于是一行人便被塞到了警车里,金玲他们也被一起抓走了。 胡英在车上抱着金玲的肩膀,又是揉又是哭:「是大姐对不起你们,要是真的害你们坐了牢,我就是千古罪人啊!我还不如死了!」 金玲安慰她:「姐,没事,你别哭了,眼睛都哭红了。」 到了警局,公安随口问了几句,便把那些人全部关了起来。 那些人一个个都愣住了。 尤其是孙二石,本来也就是在村里小打小闹,现在真的被关进了局子里,吓得尿都出来了。 他不停地推搡着铁栅栏门,大喊:「放我出去!你们凭什么抓我!」 见没人理他,又拧起了兇相,一脚踹上那门:「我告诉你们,我可是有人的!裴大少听过没!等他来了,你们这些人全部得丢官!」 有位小公安实在是听烦了,便扭头朝他喊:「同志,你搞清楚,这里是京市,现在是新华国,你当还是乱世呢!还大少,你叫大爷,来都没用!」 为首的那位公安摆摆手,示意他不要跟犯人说太多,然后走到了金玲面前。 胡英见这位走来,吓得腿都在发抖。 这是她第一次直面公安,而且这人明显是这里的头,看起来俊朗又霸气,走路都像是能把地给踩塌似的。 但胡英心里却在想,怎么每个人都这么针对金玲? 这么多人站在这里,偏偏这人又朝金玲走来。 金玲还是长得太扎眼了,容易引起别人的妒忌吧! 女人是这样,男人也是这样。 听说有一类男人很混蛋,就喜欢把美好的东西给撕碎! 胡英把金玲死死地搂在怀里,说服自己不要向恶势力屈服,然后用一双恶狠狠的眼睛看着那位公安。 公安见她这样,稍稍愣了一下,然后朝她眨了眨眼:「你是胡英同志吧?让我和你这小姐妹说句话。」 说完便把金玲从她怀里拉了出来,带到一边。 胡英吓得腿都软了,哪里还敢去抢?就这么怔怔地看着。 几分钟后,那男人转过身来,朝胡英她们笑:「同学们,做好笔录了吧?做好笔录了你们就先回去,案件会进一步审理。胡英同志的报警信我们也已经接收了,请大家耐心等待结果。」 第153页 说完又朝外面喊了一声:「小李!开车送这些学生回京大!」 胡英:「……」 胡英看着微笑朝她走来,并牵住她的手的金玲,觉得自己肯定是在做梦。 她是谁?她在哪儿?到底发生了什么? 其他同学明显也是一头雾水,问:「就这么放我们走啦?」 而后面的牢笼里,孙二石他们还在不停的踢着大门,大声地骂着:「为什么他们能走,我们不能走!有你们这么办事的吗!打架都也是两边人打架斗殴啊,为什么光关我们这边的!」 那些声音听起来分外郁闷和悽惨。 然而事实就是这样,孙二石他们被关了,而金玲他们却安安稳稳地回到了学校。 甚至一到学校,金玲就拉着胡英的手直接往实验室跑。 「姐,事情我给你解决了,过两天孙二石应该也会答应你离婚,你可得赶紧把你负责的那块给我弄出来啊!我打算在年前把产品弄出来,因为年后农民们就要开始播种了,早用早好。」 胡英一直到现在,脑子里都像是塞着棉花。 怎么就把事情解决了?怎么就答应离婚了? 怎么解决的! 她和孙二石磨嘴皮子,磨了那么多年,架也打过,孙二石都不肯离。 而且现在她考上了大学,今后利用价值就更大了,孙二石就更不肯离了。 用孙二石自己的话来说,那不是看着到手的摇钱树飞了吗? 难道被抓到局子里就肯离了? 不,不可能! 就孙二石这种人,虽然也怕公安,但真的进去了,看过了,也就不怕了。 孙二石就像一只打不死的蟑螂,等他明白过来,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就又朝你扑上来了。 于是胡英求金玲告诉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金玲却说先做实验要紧,过两天她就会知道了。 又过了几天,王江河兴奋的到她们寝室,传达了一个消息。 「胡英啊,你先不要激动,我跟你说,我有个当兵的朋友刚调到公安局工作,他好心过来告诉我,你那丈夫没个十年八年,恐怕是出不来了。」 十年八年? 胡英喜不自胜。 就像是头上一只怎么抓也抓不到的吸血虱子,突然被人家弄下来摁死了。 王江河又道:「听说他涉嫌侮辱并拐骗妇女。」 「什么?」 虱子吸血吸得圆滚滚的身子,被坚硬的指甲一按,「啪嗒」一声爆出了一肚子的血。 胡英几乎是在梦呓:「拐骗妇女?」 王江河又道:「对,他们盘踞在火车站口,对那些外来的女子进行引诱,清清白白的女孩子就这样被诱骗走,然后给人玷污了。」 胡英浑身力气都没了,跪坐在了地上。 金玲在一旁冷冷地看着她。 毕竟夫妻几年,要是这位姐姐还留恋孙二石的话,她也不是不能理解。 然而知道孙二石干下这样缺德的事还留恋的话,那就当她金玲眼瞎帮错了人。 谁知道胡英哭着哭着却笑了起来。 「好啊!我就知道他总有一天要走到这一步!在村里过得好好的非要出来当土匪!一辈子就像是跟女人有仇似的,四处作践女人!怎么不回家折腾自己妈去呢!」 说完坚定地站了起来,拉起了金玲的手:「走,我们去实验室里干他个通宵庆祝一下。」 金玲莞尔一笑,就说自己的眼光不至于这么差。 没过多久孙二石乖乖和胡英离了婚,去改造去了。 没了前夫骚扰的胡英,简直像是开上了喷射飞机,实验进度飞快。 金玲乐得舒心,便应刘红朝邀请,回了一趟他家,和他们一家三口吃饭。 这顿饭又是刘竹做的,因为刘竹觉得,看金玲吃自己做的饭吃得那么香,自己也会觉得很享受。 金玲每次都会被她这样的论调弄得头皮发麻,而真到了吃的时候,她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正吃得开心,刘红朝忽然把筷子往桌上一拍。 发觉到自己太过暴躁,他勉强绽开一个笑容,对金玲道:「金玲啊,下次有人欺负你,你直接跟哥讲。」 说完给金玲夹了一块肉:「你说你们一帮学生报警有什么用?而且还是告丈夫打妻子,这年头,丈夫打妻子就是家务事,警方也不好插手的。」 刘红朝说完,又把笑容放大了些:「还好你在那报警信上写了你的名字,我那战友又刚好听我说过你,不然我还不知道有这茬呢!你要是被那些二流子怎么了,我怎么跟你二婶交代呀!」 一想到金玲可能浑身是血的,被那些骯脏东西压在身.下,刘红朝就气得面上的肉都在发抖。 他真想直接开辆坦克过去,把那些人给碾了! 但他一向是遵守规矩、秉公办事的,所以知道这件事后,并没有冲动,而是找到那位战友,叫他「秉公办理」。 人以群分,他那战友也是实诚的人,自然就「秉公办理」了。 这不办理还好,一秉公办理,很多事就被查了出来。 包括那位裴家「太子爷」的。 不过裴家那位确实难搞,刘红朝这位战友刚想继续查证,却接到命令说到此为止,不要再查。 裴亦城不好查,但孙二石的罪名却被定得妥妥的。 第154页 这傻子,关键时候把自己老大供出来,裴亦城早就恨不得过来掐死他,哪里还会保他?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事情过去之后,刘红朝却越想越后怕。 所以他才把金玲叫回来,死活要给她上这么一课。 「金玲啊,你看你在京市也没个什么朋友,只有哥哥家可以依靠了。以后只要你自己不作奸犯科,遇到什么困难就要跟哥哥讲。你那么聪明,咱不吃那不该吃的亏,对不?」 金玲有点想笑。 红朝哥最近实在是太忙了,忙到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 其实刚来京市的时候,金玲和刘红朝他们一起在国营饭店吃过饭。 那天他们刚好碰到了一个人,那个人正是京市公安大队的队长黄忠。 那时候黄忠正为了某个案子线索断了,气得一个人喝闷酒,金玲便旁敲侧击问了几句,并根据对后世的了解,给了他点提示。 果然那件案子没多久就破了,因为案子牵涉比较广,所以黄忠那队功劳巨大,还被嘉奖了。 后来黄忠还给金玲写过信,让她在学校好好学习,有什么问题都跟他讲。 金玲故意在胡英的报警信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就是想求黄忠帮帮她。 刚好黄忠也见不得这些扰乱社会治安的人,于是便答应和她一起演场戏,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刘红朝还在絮絮叨叨教金玲不要什么事都自己扛,金玲实在是看不得他担忧的样子,就把黄忠的事跟他说了。 本来以为刘红朝这下可以不念叨,让她好好吃顿饭了吧? 谁想刘红朝又把筷子往桌上一放,万分委屈地看着她:「金玲啊,这么大的事,你不找哥帮忙,你找黄忠那小子!你这是把哥当外人啊!」 金玲:「……」 金玲忙给刘竹和伯母使了个眼色,三个人一起劝他。 「哎呀,哥!金玲也是怕给你的工作带来麻烦嘛!你又不直接管治安的,你贸然插手,人家还当抓住了你的把柄,说你徇私枉法呢!」 「就是,红朝啊,咱们就算当了官,也要干干净净做人啊!谁该管的事让谁管去,还是金玲想得周到,不连累你,是吧金玲?」 金玲点头如捣蒜:「哥,你别这么说,我知道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 如果没有刘红朝那句「秉公办理」,说不定在裴亦城来保人的时候,黄忠就打住了,也不敢再继续往下查,就查不到孙二石他们在裴家的授意下拐骗女人的事。 那就是另外一个结果了,孙二石出卖老大可能会被打,甚至会被灭口,但也不是在警察局里,而是在裴亦城选定的什么隐蔽地方。 其他人更不会有事,相当于是打完胡英就撒撒手,该干嘛干嘛去了,根本不可能坐牢。 而裴家也不会暴露在更多人的目光下。 刘红朝听三人这么说,便也没再说什么。 他往金玲的碗里夹了一颗鹌鹑蛋,故作嗔怒道:「下次再让我知道你碰到危险却不和我说,我就把你二婶接过来管你。」 他妈直接被他给逗笑了:「那敢情好,把王红接过来,我也有个说话的人。我在这里连普通话都听不懂,每天难捱着呢!」 刘竹:「妈,您净瞎说!我看你玩得挺高兴的,天天跟邻居奶奶阿姨们研究种花种草,一手种地技术出神入化,把那些阿姨,奶奶们哄的合不拢嘴。你们这帮人还寻思着把种出的花草拿出去卖,建个姐妹小金库出来呢!别以为我不知道。」 「哈哈……」 刘红朝笑出了声。 这下连金玲都忍不住弯起了嘴角。 桌上的气氛分外快乐。 回到学校,金玲自然又是去做实验。 胡英那边已经提交出了完美成品,江小敏也死了心,和那对象分了手,重新全身心地投入到实验中来。 陆书砚虽然心里膈应,但其实早就做好了心理建设,所以也没跟那个亲生女纠缠,而是直接把东西都搬到了寝室里。 得亏他们寝室还有两张空床,不然都放不下。 实验很快又进展起来。 然而就在她们快要成功的时候,金玲忽然感觉到不对劲。 每天她走在校园里,都能感觉到背后有同学对她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她毫不磨叽,直接抓了个同学过去问话,然而那同学却怎么也不肯说。 金玲没在意,打算先观察一段时间再说。 然而某一天,忽然一大帮同学来到实验室。 这些人明显就是冲着金玲来的。 其中有个面相刻薄的女同学双手放在嘴边,对着整个实验室大喊:「我说怎么有人长得这么狐媚样呢!原来她妈也是个狐媚子!不知道被谁搞大了肚子,还被人抛弃了,生下孩子就扔了!」 金玲眉头一皱。 这个年代,孩子被扔掉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毕竟有很多女人的命途都是多舛的。 然而弃婴本就可怜了,还要当着弃婴的面说她和她妈一样是个狐媚,那就是在故意欺凌! 金玲没有理那些人,只是在那女生一个人的时候,把那女生给按到了,问她到底是受谁指使。 那女生吓得花枝乱颤,却也没说出有用信息,只是说这件事已经传遍学校了。 金玲在那女生的屁股上踢了一脚,把人给放走了。 第155页 实验到了关键阶段,要算帐也等过段时间再算。 然而陆书砚那里却又出么蛾子了。 那亲生女儿变本加厉,居然要陆书砚自动把户口从陆家迁出来,还要登报发表道歉声明,说自己故意霸占她的位置那么久,还要给她一万元的精神赔偿。 陆书砚在寝室里,差点把书桌都给拍烂。 「故意?我故她个头!我在这个家里开蒙的,我拿什么故意呀!他们两口子要把我抱回来,都没经过我的同意呢,我还没让他们赔呢!」 金玲觉得不对劲。 这亲生女儿倒是骨骼清奇。 不过她骨骼再清奇,影响她们的实验进度,那就不可原谅。 正好胡英道:「书砚,你一个人这样也不是办法。你爸妈知道这件事吗?就完全由她这么胡闹了吗?」 陆书砚咬了咬牙:「主要是我妈跟疯了似的,现在那女的在我家都成了太上皇了!」 说完又不停拍桌子:「她吃个苹果,还要我妈给他削成一块块的,用牙籤送到嘴里。」 「给她织了一件毛衣,说针脚太密了又给他支了个针脚不密的,又嫌针脚太宽了。狗日的,这要是我女儿,我非要打得她满地找牙不可!」 说完却神色一变,再也掩藏不住哀苦:「我以前真的以为他们说那些话都是在气头上,我以为这就是我的家,我真的没想到会这样!」 她又擦了擦眼泪:「那个女的那样专横跋扈,我爸妈会被她坑死的!到时候他们怎么办呀!」 金玲:「这么厉害?要么你把她带来让我们会会?」 陆书砚倒是真的把人给约出来了。 金玲和胡英她们请那姑娘在国营饭店吃饭。 金玲他们去过陆书砚的家,见过她父母。 那姑娘长相确实和陆妈有几分相似,尤其是那双凤眼,简直和陆妈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不过那女的根本不是来跟她们吃饭的,而是来警告陆书砚以后赶紧准备好钱,而且以后不要再回去。 甚至还趁陆书砚不注意删了陆书砚一个耳光。 金玲皱了皱眉头。 按陆书砚的说法,这姑娘一来就向她爸妈哭诉,说自己被扔后这么多年在养父母家过得多么不堪。 然而现在一看,这姑娘举手投足都是大小姐的骄矜,根本不像是受过苦的。 于是金玲便着手调查这件事。 没有东西比她的实验重要,谁要是想干扰她实验的进程,那就等着自己替自己收尸。 本来调查进行得非常艰难,因为金玲打定主意不用黄忠和刘红朝的关系,她确实是怕牵扯牵连他们的。 谁知道幕后黑手居然自己闯了出来。 那天,弟弟刘爱文过来上大学。 刘爱文在1978年的高考考上了国防大学的军事学院。 这让金玲有些讶异,却也松了口气。 占用原身的身体这么久,好歹是帮原身完成了愿望。 不但让二婶无虞,而且连弟弟刘爱文都摆脱了进牢狱的命运,还考上了国防大学。 看来玉淑婶真不是盖的,把这么大块顽石雕城璞玉,也真是难为她了。 既然弟弟考上来了,金玲便不端着了,准备请弟弟吃顿饭,姐弟俩谈谈天。 谁知弟弟在从国防大过来找金玲的路上,碰到了田叶叶。 田叶叶也考取了大学。 刘爱文自然是不会愿意去理她的,然而甜叶叶这次来,也不是为了寒暄的。 她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一堆二流子,把刘爱文给打了一顿。 好在刘爱文也不是个棒槌,一人挑十人却只是破了点皮不说,还是用计套出了一些有用信息。 原来田叶叶的爹田青山在京市那远房靠山居然是裴家。 而这次刘爱文挨打,便是田叶叶那远房姐姐裴亦馥兰给所谓的妹妹接风洗尘用的惊喜! 金玲心说果然人生如戏。 看来裴馥兰还没得到教训,就看看这次她家还能不能保她不被开除! 第73章 帮闺蜜打脸冒牌货 金玲直接去报了警, 并把田叶叶说的话告诉了警方。 警方立马传田叶叶过去问话。 田叶叶懵了。 她以为金玲不敢报警的。 这里是京市,而裴馥兰家又是金市里有头有脸的,就金玲一个从边远乡下考上来的穷学生, 居然敢和裴家对着干? 反正换了是她,她是不会找这个麻烦的。 田叶叶心慌意乱。 她后悔了! 她后悔自己为了气刘爱文说出真相。 这是给裴姐找麻烦啊! 于是不管公安问她什么, 她都闭口不答。 这可把公安们给逗笑了。 他们合情合理地吓了她几次之后, 田叶叶破防了。 她再也绷不住, 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 包括裴馥兰怂恿她打刘爱文以及裴亦城借人给她的事。 刚好那天刘爱文揪住了一个打手,现在当着警方的面把他扭送了过来。 都不用警方怎么调查,事情便证据确凿了。 没过多久, 警方以涉嫌故意伤人、聚众斗殴等罪名要拘捕裴馥兰和裴亦城。 田叶叶也因为主使打人被抓走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的金玲和胡英她们都很开心。 第156页 然而这件事便没了下文,就连田叶叶没过多久也毫髮无损的回来了。 金玲一打听,果然又被裴家的人给截下来了。 说是请裴馥兰兄妹去警.察局喝茶,然而这俩甚至都没有到过警.察局。 这事就这么的不了了之了。 到此时,金玲三番两次都没能真正让裴家兄妹得到应有的教训。 她深吸一口气,摸了摸弟弟脸上的几块小伤口。 刘爱文今年快满十六岁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文曲星眷顾起的反应,连长相都顺眼多了。 皮肤不是从前那样黑油油的,而是变成了一种略深的小麦色, 也长高了很多,面上的奶糰子也退了, 渐渐的有了锋锐的线条。 最主要的是,也不再像从前那样咋咋唿唿、流里流气的了, 反而有了一点英气, 在往国防大学的校门口一站,就更不得了了。 金玲觉得,他是从一只傻孢子变成了猎犬, 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变成头狼。 从十岁开始第一次相见,到现在他十六岁。 六年的时光,金玲对这个便宜弟弟好歹也产生一点感情了。 更重要的是裴馥兰兄妹动的是她金玲的弟弟,而她的东西,是一向不让人碰的。 于是在一个晴好的天气,金玲曲线救国,转头去给陆家送了一个大礼。 陆书砚妈妈是文工团的台柱子,陆书砚的爸爸是军需部后勤的一个普通职员。 他们家住在文工团的家属大院里,是个独栋的小白楼,门前还有草坪和月季花丛,看上去非常文艺,一看就知道是她妈给捯饬的。 金玲带着陆书砚过去的时候,陆妈妈也在家。 听说是因为亲生女不让陆妈妈去工作,要她待在家里伺候她的中午饭。 亲生女原名胡志英,到了陆家之后,就改了名字叫陆志英。 说起来还挺巧的,胡志英养父母家也在红山市。 据这个人自己说,她从小受养父母虐待,知道自己不是养父母亲生的之后便到处寻找亲生父母。 后来有个姐姐说她和陆妈长得很像,她便在那姐姐的帮助下来到京市,想着过来碰碰运气。 没想到这么一对,就一对上了。 陆妈不愧是文工团出来的,长相就不用说了,那身段、那气质,哪怕是帮你剥个橘子,都能剥出婉约之美。 金玲坐在陆书砚家的沙发上,笑盈盈地盯着胡志英看。 而旁边的陆书砚早已发起飙来。 她指着胡志英:「你穿谁的衣服呢!」 想了想,又把那根手指移到了陆妈身上,眼里已经盈满了泪水:「妈!我统共就留了这么一套衣服在家,你居然还让她穿我衣服!」 陆妈神色尴尬,过来想去搂她的肩膀,被旁边的胡志英哼了一声,便又讪讪地放下了双臂。 她苦笑道:「砚砚,你就让你妹妹穿一下,啊,以后妈给你买新的。」 陆书砚身子一扭:「我稀罕你给我买新的吗!以前我的东西你都不让别人碰的!连爸爸都知道不能随便动我的东西的!」 这时,胡英插在了陆书砚和陆妈之间。 她挽玩起路妈的手臂,用下巴尖儿对陆书砚挑衅道:「姐姐,你又不是我家的人!不会吧,不会吧,你不是京大的高材生吗?怎么连这点记性都没有?」 陆砚憋了许久的眼泪,终于断线一般流了出来。 她想摔门往外跑,却被金玲拉了回来。 金玲将她稳稳的按坐在沙发上,然后站了起来。 她走到胡志英和陆妈面前,笑道:「失散的亲人再见面是好事……」 微微转了半步,又笑盈盈看向陆妈赵新莲:「但找错了孩子就不是好事了。」 赵新莲听到这话,神色勐然一变。 她原本温暖的嘴角死死下压,眉间柔和的神色也变得凌厉了。 「金玲同学,我是看在你和砚砚玩得好,才让她把你带过来吃饭,也是想着帮我们劝劝砚砚。却没想到你这么没素质,胡乱点评别人家事不说,还这样信口雌黄。」 这时,胡志英把赵新莲的手臂搂得更紧了。 「妈,姐姐的同学怎么这样啊?她不就是说我是假的吗?太可怕了!会不会还送我去坐牢啊!那就当我是假的好了,我走还不行吗?!」 说完就要上楼去收拾东西。 赵新莲一看更是生气,一边哄着女儿,一边神色厌恶地看着金玲:「算了,同学,今天就不请你们了,你和砚砚回去吧,改天再请你们吃饭。」 说完便做了个请的姿势。 气得陆书砚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掉头就往外走。 「行,好,十多年的感情就这么扔了,够果断啊!我不是你们的女儿,那以后就此一刀两断,就算你们求我回来,我也不会回来!」 赵新莲见状又想过去拉陆书砚,然而这边胡志英又撅嘴要往楼上走。 赵新莲手心手背都是肉,急得都要哭。 然而最后她还是转身拉住了胡志英。 陆书砚在门边顿了几秒,脸上挂着绝望的笑。 她郑重地拉开了门。 正要出去,却听到金玲的声音。 「跑什么跑!给我回去乖乖坐着!你是想让骗子把你家骗得家破人亡吗?」 「啊?」 陆书砚神经一绷,赶忙又坐了回来。 第157页 通过胡英那件事之后,她才知道金玲并不像表面看起来的那样幼齿。 有时候她甚至觉得金玲比某些大人还要厉害。 再加上现在她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她只能全部希望寄托在金玲身上,看看金玲到底要做什么。 金玲仍是笑盈盈的。 她问赵新莲:「阿姨,认祖归宗总是要有点依据的,您和叔叔凭什么认为这位胡志英同志就是你们失散多年的女儿?」 赵新莲此时已经非常不耐烦了,然而一贯的修养还是让她回答了金玲的话。 她骄傲地站在了胡志英身边,把脸微微贴着胡志英的脸:「你仔细看看,英英是不是和我长得很像?」 金玲嗤笑一声:「是挺像的,同样的瓜子脸、丹凤眼。」 她指了指自己的眼尾:「阿姨,要这样说的话,我也跟您长得很像,你怎么不认我当您的女儿?」 赵新莲忍不住细细打量金玲。 然后她呆住了。 一旁的胡志英也呆住了。 她心虚地搓了搓手指头。 陆书砚还真是有本事啊!找来的人不但眼睛很像赵新连,就连眼尾那颗红痣都一模一样! 胡志英连忙拉了拉赵新莲:「妈,您别给她绕进去了,天底下这么多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像的。」 金玲点了点头:「是啊,天底下这么多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像的,那凭什么说你就是阿姨的亲女儿?」 胡志英愣住了。 但她马上反应过来,又是跺脚又是抹眼泪的。 「妈,你看姐姐找来的都是什么人啊!我们一家好不容易团圆,她却非要拆散我们!」 赵新莲心疼死了,赶忙搂住胡志英,不停地安慰。 她朝金玲挥挥手:「你非要我说出来?当年是我主动把英英抛弃的,我抛弃的地方正是在红山市,而英英从小生活的地方也是在红山市,这样还不够吗?」 金玲的笑意更大了:「阿姨,你有没有想过,她住红山市,是因为她的亲生父母本来就是红山市人?」 「你胡说!你放的什么狗屁!赶紧从我家滚出去!」 胡志英突然暴躁起来,像一条看见陌生人的狗,疯狂地推搡金玲。 金玲哪里会别被推到,轻轻松松躲闪着。 她仍然满脸笑意:」你那所谓的姐姐叫裴馥兰吧?你爹叫胡老九,你妈叫费玉梅,除了你和你两个姐姐,你家里还有五个弟弟。」 「你最小的弟弟被你害得残疾,再加上你家里很穷你却不肯干活,所以你爹妈老是打你对不?」 胡志英在听到裴馥兰的名字之后就愣住了。 等金玲把话说完,就更疯了。 她不停地摇着赵新莲的袖子:「妈!快把这家人赶走他,她是个坏蛋!她就是姐姐故意找来.qへq.挑拨我们母女感情的!」 而一直在沙发上坐着的陆书砚也愣住了。 金玲她在做什么? 这事怎么还扯到裴馥兰了? 难道又是裴馥兰在捣鬼? 怎么可能! 第74章 找到亲妈 她和裴馥兰以前根本无冤无仇的。 陆书砚兀自想不通, 那边赵新莲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胡志英见到赵新莲的神情才恍惚感觉到自己太过慌张了。 于是她好歹让自己镇定了下来。 她问金玲:「你这样编故事到底有什么意思?你凭什么说我不是这个家的女儿!」 金玲笑道:「不要那么着急,待会儿就让你死得明白。」 金玲朝门外喊了一声。 没过多久,刘爱文带着一对老夫妻进来了。 那对夫妻衣衫褴褛、皮肤黝黑, 见到胡志英之后又是哭又是抡起了拳头。 「三妮啊!你跑到这么远也不跟爹妈说一声啊!要不是这小伙子见过你,给我们说了一下你的长相, 我们这辈子也找不到你呀!」 「兔崽子!看我不打死你!一家人为了你, 什么都干不了, 到处找你,你却真是能跑,居然跑到京市来了!」 「还不怪你这个死老头子!我就说她一天到晚和那个穿得外乡女来往不是什么好事, 你却偏说那女的看起来贵气,不像坏人!」 陆书砚惊呆了。 赵新莲更是下巴都要掉下来。 她无精打采地垂着脑袋挪到了沙发边,双手撑着沙发坐了下来。 连身上穿着的棕色开衫都像是分外疲软了一般。 胡志英一边躲避他爹的追赶,一边骂道:「滚开,你们这两个土豹子,我又不是你们的亲生女儿,你们凭什么要我回去!」 老两口更是气得差点昏过去,不停的往胡志英身上打着。 「不是我们亲生的?不是我们亲生的?你到乡里去查查户口,再去问问村里人!还有给你妈接生的稳婆, 他们都是亲眼看着你从你妈肚子里出来的!你还在这做什么春秋大梦!你想要做有钱人家的女儿就能做吗?人家就是傻的,会被你骗?」 赵新莲听到这些话, 把脸埋进了双手里,纤瘦的肩头不住地颤抖着。 她时不时的抬起头来看看胡志英, 又看看陆书砚, 突然大哭一声:「都是报应!这都是我的报应啊!」 胡志英后来抱住她,一把跪在她的面前:「妈!妈!你别听他们乱说!我是你的女儿!他们是我的养父母!他们就是见不得我好!」 第158页 说着又警惕地看向陆书砚:「不对,这一切都是你故意的!是你故意把我的养父母找来, 是你故意让他们说我是亲生的!」 陆书砚自己都还一头雾水呢。 她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胡英,最后忍不住站起来,骂胡英:「你们这一家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是裴馥兰让你们来骗我爸妈的是不?就因为我和金玲是好朋友?裴馥兰报復不到金玲身上,就来害我?」 胡志英两只手一起打她:「你胡说!我本来就是爸妈的亲生女儿,我根本就没有骗人!是你故意带这个金什么玲的来骗妈!」 一时间整个客厅闹哄哄的。 陆书砚性格本来就比较刚烈,就不是好欺负的人! 她显然已经确定是裴馥兰在故意害她,因此家把裴馥兰骂了个遍。 她的骂声再加上胡志英被打之后的惨叫声以及老两口恨铁不成钢的叫骂声,把个陆家吵得天翻地覆。 这时,沙发上的赵新莲优雅地抹了抹泪水,又缓缓地站了起来。 「都给我住手!」 她是一个越剧演员,声音本来就很清脆有穿透力,再加上她几乎是撕破了嗓子喊的,所以客厅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赵新莲走到胡志英身边,含着泪水看向她:「孩子,就当他们是你的养父母。其实妈妈在把你扔掉的时候,还在你身上戴了一样东西,你问问他们有没有。不行你还可以去你们村里问问他们有没有看到过。」 胡志英:「什么东西?」 老两口气得过来要连着赵新莲一块儿打。 「什么东西!就是我们把亲生女儿,你能在她身上放什么东西!我们从来就没有见过你,你自己丢了你就要把别人的女儿抢走?做人不可以这么不要脸啊!」 赵新莲哽咽了一下,仍是问胡志英:「你再想想,在你们家有没有见过一个……」 「不用想了!」 突然,门被推开,一个中年男人带着刘红朝走了进来。 看到刘红朝的那一刻,陆书砚也惊讶地站了起来。 她只在刘红朝家吃过一次饭,不知道这位位高权重的大哥怎么会到她家来。 陆书砚忙向刘红朝旁边跟着的自己爸爸使了个眼色。 她爸爸尴尬地看了她一眼,说:「书砚,你可能真的要多个妹妹了。」 陆书砚一头雾水。 这时刘红朝把一个红绳坠着的金铃铛交到了赵新莲的手上。 「大姐,原谅我这么晚才查到你家。你看看这东西,是不是当初你戴在孩子手臂上的。」 赵新莲双目放光地看着那金铃铛,时不时哆嗦着手指在那铃铛和红绳上面摩挲。 她整个人都像是陷入了癫狂,不停的念叨着:「藕儿,我的小藕儿啊!」 忽然,她勐地抬起头来,一把攥住了刘红朝的衬衫领子。 「这铃铛是从哪里来的?!我女儿是不是在你家?!」 刘红朝把她的手腕拿下,又把金玲牵过来:「我想,你的小藕儿在这里。」 赵新莲看着金玲。 一模一样的眉眼,只不过眉毛不像她的是细长的柳叶眉。 但是像那个人啊!刚才怎么没发现,和那个人一样,有着锋锐的眉尾! 而且眼尾的那颗痣多像她啊! 只不过她的是棕褐色的,黯淡无光,而金玲的,却是那种鲜艷的肉红色。 赵新莲觉得这双眼睛在自己眼前不断地晃来晃去,最后又轻轻和那个奶白的小糰子重叠。 她突然一个趔趄,昏倒在地。 在场的人,除了胡志英,都赶忙朝她奔了过去。 可是没过多久,她又爬了起来,一把将金玲紧紧地搂在怀里。 「我的小藕儿啊!都是妈妈的错,是妈妈对不起你!妈妈刚刚还没认出你,我不是一个好妈妈!我对不起你!」 原来当初她也有着自己的特殊遭遇。 她不得不把女儿扔掉,却又万般不舍。 于是给女儿这金手镯,当时她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才把女儿抱到卫生院旁边扔掉。 她选择卫生院,是觉得那年头,有病就能去看的人家里条件都不会差,而且经歷过苦难之后,就更有怜悯心。 条件差的则都是生了大病不得不来的的,也没那个闲心养孩子了。 她就是希望女儿能碰到一个会有钱又善良的人家,以后日子能过得好些。 现在信物都有了,赵新莲才发觉自己当初是有多蠢,居然会相信胡志英的。 然而她念着胡志英也是个可怜的孩子,便打算不追究这件事。 她抱着金玲抚摸了一会,又好心对胡志英说:「我们俩做母女这么多天,也算是有缘,我就不追究了。这里有点路费,你带着你爹妈回去吧,以后要好好过日子。」 谁知胡志英却大吼一声,勐地朝她沖了过来,抬脚就要往她怀里的金玲身上踹。 「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 胡志英像个疯子一样,客厅迴荡着他那充满怨毒的咆哮。 好在刘红朝及时出手,胡志英都还没挨到金玲,就被他给制服了。 陆书砚看到这一幕,跑过来揪住胡志英的手臂。 「他不追究我追究!我要把你和裴馥兰那个贱人一起送公安!」 陆书砚性子倔,果然把胡志英和裴馥兰给告了。 第159页 因为人证物证俱在,警方立马又立了案,约裴馥兰去喝茶。 裴馥兰本来就已经被告一次,好歹是给家里人摆平了,没想到这才几天啊!又被人给告了!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是胡志英的事被识破了,陆书砚告她呢! 裴馥兰又气又怕,找哥哥裴亦城商量。 裴亦城也是一头的包。 这几天他们的生意很不好做,因为孙二石那蠢蛋原因,警方已经在盯着他们了。 他心头火「噌」地就上来了,把妹妹打了一顿。 又想到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田叶叶那个蠢货把妹妹供了出来。 于是他又派人把田叶叶找过来啪啪扇了几个耳光。 打完人之后,他才觉得解了几分气,少不得还是得找表哥李朝阳帮忙。 那时李朝阳正搂着着新忽悠来的女孩睡觉呢,被裴馥兰打扰了,气得一脚把他给踹地上。 裴馥兰跪着帮他点菸,又腆着脸认错说好话,才让他的怒气消了点。 又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李朝阳吐出一个烟圈:「馥兰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我让她把那寝室的其他女大学生全给我弄过来,她倒好,胡英胡英没给我弄过来就算了,人家毕竟是个结过婚的,年纪也偏大了,可陆书砚好啊!」 他说着,往床上肩头滑嫩的少女扫了一眼,又反过头来重新踹了裴亦城一脚。 「你那个蠢妹妹派人千里迢迢到处跑,说是去找丹凤眼,被她走了狗屎运找到了一个,也让那女孩成功认了爸妈,眼见着陆书砚就会被排挤走,连自己都养不起。老子正等着去英雄救美呢,他妈的又给我搞这齣!」 「是,是,哥您就大人有大量原谅我们吧!我们当然不如大哥这样英明。现在公安又来找馥兰麻烦了,再帮帮我们吧!」 李朝阳把烟圈吐在他的脸上:「我他妈怎么就跟你们这帮蠢货沾了亲戚!」 而另一边,赵新莲终于从那种歇斯底里的癫狂中恢復了平静。 她睡在自己房间床上,你睁开眼就四处搜寻金玲的身影。 然而金玲是谁?本来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对王红他们还好,毕竟相处了这么多年,但对于赵新莲,是一点感情都没有的。 她压根就没打算认亲! 金玲犹记得那天,刚到京市在国营饭店和红朝哥他们吃饭。 吃完饭后,红朝哥让刘竹和伯母坐一辆车回去。 在另外一辆车里,红朝哥却支支吾吾告诉了她一件事。 第75章 一锅端 原来, 金玲用铃铛买了刘红朝家的祖屋之后,刘红朝便把那铃铛随身带着,而且开始打听着金玲亲生父母的消息。 但一直都杳无音讯。 直到有一天他在办公室里把那个铃铛拿出来端详, 刚好有人进来报告,他便把那铃铛随手揣在兜里。 等他去向领导报告工作的时候, 那红绳缀着铃铛掉了下来, 领导居然焦急地问他, 这铃铛是哪里来的。 金玲想起那天车上,红朝哥见了鬼般的神色:「金玲,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真的是太神奇了对不?我想我很快就能找到你父母了, 你高兴不高兴?」 然后就到了这几天,红朝哥告诉她,她的亲妈居然就是陆书砚的妈妈。 孽缘啊! 说实话光从外表上来说,金玲还是很满意赵新莲的。 毕竟确实是赏心悦目,而且为人也是挺温和的。 但她一想到就是这表面上看起来温和的女人,居然能狠下心把自己的女儿扔掉,害得原生从小过得比孤儿还苦,她就觉得对这人交心不起来。 所以除了第一天做戏需要之外,她都没有真正碰过赵新莲。 眼下, 赵新莲又向她伸出了双臂,她却冷眼看着, 没有再走过去。 赵新莲许是感知到了她的想法,把脸埋进枕头里呜咽着。 这时候陆书砚的爸爸陆行科坐在床边, 攥住了妻子的手:「新莲, 别哭了,我知道你不爱我,现在好了, 你和他的孩子已经回来了,听说他一直没结婚,你带着金玲走吧。」 金玲:「!!!」 金玲是真的愣住了。 还有隐情? 八点档狗血剧都不带这么狗血的! 一旁的陆书砚显然也是惊呆了,反应过来的时候,似乎是突然被口水呛到,扶着墙咳了个天昏地暗。 金玲过去随手帮她顺了顺背:「姐妹,你有没有觉得我们俩很命苦?」 陆书砚深吸一口气,才缓过劲来:「没事,真千金,是你命苦,我跟这个家可是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是祖国的孩子!我是京大的孩子!」 那边两个大人听到她们的声音,都转过头来看她们。 金玲耸了耸肩,又看了陆书砚一眼。 两人都从彼此的眼里看到了一句话:「倒要看看你们俩的故事有多狗血。」 陆行科看到两个孩子,揪着自己的头髮突然哭了起来。 他浑身发着抖,一改刚才的温柔体贴,不停地用骨节分明的大手抹着眼眶。 「新莲啊,我不是怪你,真的,我不怪你,当初是我自己说的,不管你以前爱的是谁,我都愿意娶你,愿意一生一世照顾你。」 他说着又咧嘴苦笑起来,左手还捂在左眼上:「这都是我自愿的。我知道你跟他有一段,我知道你们才是青梅竹马,我也知道你有过他的孩子。但我就是放不下你。」 第160页 他的声音越来越沙哑:「可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呀!我看着书砚给我们俩养得这么大,现在却得和我一起失去你。」 「我看着你们俩的孩子那么优秀,才这么小,就已经在国际杂志上发表了文章。」 「我心里难受啊!是,他是比我优秀,一直都比我优秀,所以你才那么爱他。」 「我以前仗着自己年轻,以为以后会有所改变,可我怎么会想到我都快五十岁的人了,还是这么一个孬样!」 陆书砚当时就哭了。 一直宠爱自己的爸爸,在自己心里像领袖一样高大的爸爸,现在居然这副模样! 金玲值得把她搂在怀里,轻轻摸着她的脑袋。 难办啊! 金玲本无意于在这个家停留,她只是想要帮陆书砚赶跑胡志英而已。 当然最重要的是把裴馥兰给扯进来。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红朝哥居然一直在监视她! 而且见情况见对她不利,居然把铃铛给拿了出来! 虽然她很感激红朝哥对他的关爱,但监视她总归是不对的。 而且红朝哥一出手就把她推到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 书里真假千金总归是要斗一番的,难道她要和陆书砚斗一番? 那她才是脑子有病呢! 可听陆行科这么说,这对夫妇肯定是要离婚的,陆书砚又不是他们俩任何一个人生的,大概率会跟着陆行科走,到时候怎么看怎么像假千金被真千金给赶出来,她和书砚还怎么相处啊! 饶是金玲见惯了大场面,也忍不住嘆了一口气。 再看陆行科,已经蹲在地上打自己的头了。 那样子,就像被兄弟抢了女人的毛小子。 真可怜啊!这个男人一定很爱赵新莲吧!只可惜这半生终究是错付了。 金玲一时脑子也有些乱,怀里的陆书砚又哭得要死过去一样,说真的,她还蛮心疼的,毕竟如果没有陆书砚天天讲话带刺地和她斗嘴,她还觉得日子少了许多乐趣呢! 金玲多么希望床上的阿姨能够网开一面,下来抱抱地上蹲着的那个可怜男人。 然而赵新莲去仍是娇滴滴地哭着,一点要过去的意思都没有。 金玲忍不住又嘆了一口气。 她觉得上辈子嘆的气总共加起来也没有这几天多。 所以说爱情就是麻烦呀!谈什么感情呢!看对眼了就爽,爽完了就一拍两散,不就得了? 此时,地上的陆行科已经站起来,找出行李箱开始收拾东西了。 陆书砚听到了响动,也从她的怀里爬了起来,默不作声地去收拾自己的东西。 金玲只得按耐住自己不断想嘆气的心情。 完了。 她又嘆了口气。 忽然,床上的赵新莲抹了抹眼泪坐了起来。 她用蚊蚋一般的声音喊了声「行科」。 陆行科嵴背一挺,突然就停下了所有动作。 金玲很是讶异,陆行科此时站在房间里头的衣帽间里。 衣帽间很深,都相当于是隔壁的另一个房间了,金玲不知道他是怎么听到的。 陆行科僵直地转过身来,床上的赵新莲仍是那微小的声音。 「书砚不是我抱来的孩子,他是我和你的亲生女儿。」 陆行科愣了一会。 突然,他把箱子往地上一摔,蹲下来捂着脸又哭了起来。 而陆书砚则是气得上前要打她妈妈,被金玲拉住了。 原来,赵新莲也是红山市人。 赵新莲从小就长得漂亮,又极具歌舞天赋,跟着一位学过越剧的婶婶又学了几年粤剧,后来遇到灾荒便逃难了。 和她一起的还有她的一位青梅竹马,名叫陈杰光。 两人辗转了一段时间,赵新莲怀孕了。 这时候还没有显怀,她便没告诉对象陈杰光。 那段时间,她总觉得陈杰光在和另外一个妹子相好,就更是打定主意不说。 谁知此时,陈杰光却把那妹子带到她面前,说自己移情别恋了。 还给了她一个串了红绳的铃铛,当做分手礼物。 从此以后,陈杰光便和那个女人消失了。 赵新莲在孤苦无依中生下孩子,强烈的思乡情绪让她回到了红山市。 家里的亲戚早就因为逃难散了,她那时候已经打定主意去大城市碰碰运气,但她知道,这一路艰险,小娃娃肯定是活不成的。 于是她狠心把金玲丢在了卫生院,还把那个铃铛放在了金玲的手腕上,希望捡到她的人见了铃铛,也会对她好点。 后来她遇到了陆行科。 又凭着自己的美貌和实力成了国家级越剧演员。 事业稳定了,她也嫁给了陆行科,但她却不肯给陆行科一个孩子。 她无时无刻不在念叨着被自己扔掉的那个孩子。 她觉得不自己不配再拥有亲生骨肉了。 有一段时间,陆行科在外出差,回到家里妻子却抱了个孩子给他看,说是外面捡来的,给他做个伴。 陆行科欣喜若狂,亲自给这孩子取名陆书砚。 书和砚台,文雅清香,代表着从心灵里的散发出来平静,也是他最喜欢的东西。 他本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个捡来的女儿了,却没想到妻子竟然说这女儿是他亲生的! 第161页 他的孩子!他和赵新莲生的孩子! 陆行科突然过来,一手搂着还在捏着拳头自己跟自己憋劲的陆书砚,一手把妻子紧紧搂在怀里。 「新莲!你这是为什么呀!」 赵新莲哭得连眼尾都皱了:「我不敢说!我怕你知道我喜欢你后,就会和他一样变心!」 一旁默默看戏的金玲:「……」 神他妈脑迴路! 好在事情,皆大欢喜,陆书砚这位真千金终于放下了心结,像一台开足了马力的机器,在为她们全寝室的科研事业发光发热了。 不过还有一件事一直徘徊在金玲心里。 连学校都知道裴馥兰的所作所为了,然而警方那边却一点动静都没有。 警方没有动静,学校就更没有动静了。 这让金玲怒了。 不过就是一个会计的女儿嘛,再这样清明的时代居然犯了这么多事也能够次次逃脱? 不是说这个年代流.氓罪是很严重的罪吗?况且还涉及拉.帮结派呢! 那么珍贵的大学生,打了就打了? 胡英可是差点跳楼没命呢! 金玲打算哪天找黄忠哥,问问是怎么回事顺便再把这事给红朝哥说一说。 她不想打扰这两个人,更不想连累他们,但这件事已经到了她的底线。 京市是何等重要的城市? 如果这种罪犯都逍遥法外的话,那其他地方就可想而知了。 她不知道的是,此时有一位大人物的电话打到了京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还有很多下属分局,黄忠便是京大所在学校那一片分局的一个大队长。 然而这人却直接打给总局,把总局局长骂了一顿。 总局局长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是请教那人身边的一位下属,那下属提到了裴家,他再打电话给各个分局的同志了解了一下情况,才知道这祸根从哪里来。 于是他把黄忠那边分管裴馥兰兄妹案子的下属狠狠批了一顿。 那位哪还有不明白的? 他和黄忠一样,早就看不惯裴家兄妹的所作所为了。 只是一个会计的子女,却一天到晚人五人六的,一出事就找市委的儿子李朝阳对他们施压,脑子里根本就没有王法和纪律! 现在好了肯定是碰着硬钉子了,那就毫不留情地查办吧! 没过多久,报纸上出现新闻。 供销社会计王会英的一双子女因为犯下包括「流氓罪」、「打架斗殴罪」、「拐骗妇女罪」等各种罪行已经被拘留了,其中她的女儿裴馥兰还是京大的学生,因为这些事已经被京大开除了。 王会英和丈夫也因为贪.污罪被抓起来了。 王会英本人平时就是个专横跋扈的,喜欢排挤同事,以及强占别人的财产,不晓得得罪了多少人。 他们一家被抓之后,全城不少人都开心得像过节一样,走在街头,到处都有人兴奋地谈论这件事。 金玲寝室也是乐开了花。 江小敏还说那天是她们寝室的幸运日。 因为她那对象居然来找她复合了。 而且在她怀里哭得很可怜,一看就是开始对她产生依赖了。 金玲现在一点都不想再听恋爱脑发言了。 她关心的是,为什么突然这么顺利? 第76章 来自亲爸的爱 清晖路尽头有一个园林。 那园林占地面积不算大, 但也是平地叠山理水,其中亭台楼阁颇有些皇家园林的味道,只是相比起来更小, 更精緻一些。 这里便是李朝阳的住所。 现在他正在自己金屋藏娇的房间抽着烟。 面前跪着的那排女人年龄大小不等,却都容貌出挑, 颇为养眼。 但朝阳却不似平日那样兴奋。 身为市委.书记的儿子, 他一路走来都是随心所欲。 从小到大只有他欺负别人的, 没有别人欺负他的。 然而现在,他小姨一家居然被人一锅端了。 一锅端了! 一个不留! 还差点连累他家! 李朝阳解开军便服领口,却无法赶走这火烧火燎的热。 好不容易镇静下来, 抖着手吸了一口烟,又气得把那刚点着的烟在了军靴下踩了个稀巴烂。 「他妈的!都快过年了,怎么还是这么热!」 他骂了一声,把地上的大姑娘们吓得像被人捏住了脖子的鸡,一个赛一个地哑声惊叫着。 李朝阳大脚踹翻一位:「去你妈的!你他妈嚎丧啊!」 那女人便哀叫一声,伏在地上浑身抖动,哭成了泪人。 女人十七八岁模样,黑髮披在光洁的肩头,大眼睛里满是泪水。 她捂住胸口春光, 用不是好听的乡音哭道:「大哥,你行行好放了我吧!我连对象都没谈过呢!」 刘红朝顿时兴致翻涌, 起身把菸头往那女人看不见的地方戳:「那可真是太好了!你大哥就喜欢你这样的!」 没过多久,除了刚刚那女人, 其他女人都被带了出去。 李朝阳的房间里又是另一番地狱光景。 发泄完怒气后, 李朝阳才觉得身上松了些,也冷静了一些。 他们肯定是踢到硬铁板了。 照理说他爸是市.委书记,公安那帮蚂蚁哪敢真的逮他家的人! 李朝阳虽然对小姨一家还是看不起, 但终归是自己的亲戚。 第162页 自己亲戚这样被人搞了个整整齐齐,这不就等于是啪啪往他李朝阳脸上扇耳光吗? 他决定去问问他爸到底怎么回事。 李朝阳的爸爸是个残疾,长年拄着一条贵重的金属拐棍。 见了他之后,二话没说就用那拐棍抽了他一顿。 还说让他最近收敛一点,不要再得罪上头的人,否则一家人就要喝西北风了。 李朝阳一边夸张地雪雪唿痛,一边朝他爸笑得谄媚:「爸,我哪是那会得罪人的呀!您说是不是从哪里空降来了不懂事的新人?我好去打点打点。」 喝西北风? 是得喝西北风了? 光靠着他爸的那一个月一两百块钱工资,可不得喝西北风嘛! 现在年关将至,上下打点关系哪哪不需要钱? 偏偏因为那几个学生的原因,搞得公安盯他们盯得越来越紧,这几天都没找到好看的姑娘了 。 李朝阳正气闷,这边还要在自己老爹面前装撒娇。 谁知道他老爹几个字下来,把他砸得差点晕厥。 「那个叫刘金玲的,是陈杰光的女儿,你给我离得越远越好。」 陈杰光? 李朝阳觉得牙根开始发酸。 难怪了,这位陈杰光是陈上将的遗腹子,现在已经被任命为国.防部长。 李朝阳终于知道自己踢到的是什么铁板,心说小姨一家真是人怂还运气不好,这下就算是他想捞,也捞不了了。 陈杰光都出手了,而他们这桩生意又是见不得人的。 李朝阳想了想,以后还是绕着点那个什么刘金玲走。 可一想起刘金玲那张脸、那身段,再附送她们寝室其他三个美娇娘,李朝阳又有点不甘心了。 自己表妹也是百里挑一的,好不容易考上京大,眼看着家里又要多一个得力助手,难道就这样白白牺牲了? 自己表弟虽然有些蠢笨,但干起架来那绝对是是往死里沖的。 这样一条好用的狗,也就这么栽在里面了? 最重要的是这口气他咽不下呀! 哪有被人当面打脸还不打回来的?那不成了怂包、贱骨头? 李朝阳眼珠子一转,转身让一个跑腿的去请沈少来。 说白了,他们的这桩生意他也就是吃个小头,大头都被上面吃了,比如说沈太平、沈大少。 沈太平他爸在军委,李朝阳就不相信,自己生意被捅了,沈太平这爱财如命的大少爷能坐视不管! * 在陆书砚家的那栋小白楼里,金玲坐在客厅铺了白蕾丝布的沙发上,把脑袋靠在陆书砚的肩头。 陆书砚一双杏眼瞪得老大,修长美丽的手在微微发着抖,把金玲那更加细白的双手捏在手心。 陆书砚:「金玲,那就是我爸爸的情敌,你爸爸?」 金玲微微皱着眉头,点了点头。 陆书砚:「国防.部长?!」 金玲闭上了眼睛。 陆书砚又使劲在她手背上掐了一下:「啊啊啊!长得这么好看这么有气度还带了这么多漂亮衣服给你,还有电视机,彩色的!」 「打住」,眼看着陆书砚又要土拨鼠狂叫,金玲捂住了她的嘴。 「陆书砚同志,请时刻记住,我们是工农兵的后代,不向资本主义低头。并且请透过现象看本质,那位是个负心人,他辜负的对象是咱们亲爱的妈妈。」 「装,你继续装」,陆书砚用水灵灵的大眼睛瞥了她一眼:「还我们亲爱的妈妈呢,我看你一点都不想和妈相认。」 金玲朝她粲然一笑,却没有再说话。 她知道有一种为原身打抱不平的成分,但她心里更多的是一种事不关己。 她现在只想快点回到实验室里,赶紧把成品做出来。 马上就要放假了,再这么耽误下去,年前做不出来了。 这时,大人们那边开始吵起架来。 陈杰光浑厚的嗓音震动着每个人的耳膜。 「新莲,当时我为了自己的前景把你一个人抛下,是我不对。可我不知道你已经怀了我的孩子。这样,如果你愿意,我现在就可以将你们娘俩接回家去好好过日子。」 金玲简直没眼看。 原身亲生父亲居然是个大渣男,而且还渣得理直气壮。 偏偏顶着那张俊脸说起渣言渣语来,还诡异的挺让人心动的。 这不,连赵新莲都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了。 好在陆行科突然支棱了起来。 上手就和他滚在了一起,两个中年男人打的不可开交。 金玲发现,就连陆书砚都像是看到了八点档狗血剧,那叫一个津津有味。 只是在自己爸爸落了下风的时候,才显露出慌张的神色。 好在三个大人吵吵闹闹,最后终于安静了下来。 金玲看着蹲在自己面前嘴角挂着一丝血的硬汉,没等他开口,便斩钉截铁道:「不去。」 陈杰光的眸子一下子就暗了。 不过他也很快释然了。 当初知道自己的身份之后,他便想和父亲重逢。 然而路途险阻,他那时候又开始咯血,他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到达。 可不管怎么样,他都应该带着新莲一起的。 也不会弄到现在,连亲生女儿都怨恨他。 第163页 但陈杰光绝不是好打发的人。 他站了起来,沉声道:「你可以不回家,但你最好告诉接近你的那些人,我的属下随时在你身边候着,谁要是敢打你的主意,就掂量掂量他有没有这个本事!」 金玲:「……」 这霸总发言一点都不苏好吗? 陈杰光终于走了。 陆书砚第一反应就是跑去门外看他有没有真的留下属在院子里。 没过多久,她跑了回来,很是沮丧地看着金玲:「妹妹,你爸爸言行不一啊!」 金玲实在是好奇,便也去门外看了一下,果然一个人都没看到。 亲生爸爸不但渣,而且还是个只会装逼、实则说话不算话的,金玲就更是无语了。 不对,自己什么时候成了陆书砚的妹妹了? 这时,赵新莲又走了过来,蹲下身来,把她搂进怀里。 金玲能感觉到赵新莲的小心翼翼。 那纤细的手臂明明环绕着她的肩头却不敢用力。 就像是怕她被惊吓得跑掉一样,就这么维持这种悬空的状态,整条手臂都在抖。 金玲无语,决定结束这八点档狗血剧。 「妈。」 赵新莲:「!!!」 赵新莲的眸子眼见的亮了起来。 她死死搂住金玲,在金玲的肩头嘤嘤啜泣起来。 陆书砚把自己的爸爸拉了过来。 陆行科温柔地把妻子拉起来,靠到自己肩头。 「新莲,我帮你揍过他了。往事就这么一笔勾销吧!金玲这孩子我很喜欢,既然他错过了金玲,我们就更要对金好,气死姓陈的王八蛋!以后我们一家人就好好在一起生活吧,啊?」 金玲分外疲惫。 怎么就一家人好好一起生活了? 她明明两个家都不想要,只想回学校的! 她真想问问几位家长,你们在做决定的时候,有考虑过小朋友的感.qへq.受吗? 但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这个地步,金玲只好又麻烦红朝哥,把远在北沟村的二婶给接了过来。 王红听说她找到了亲生父母,先是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又说北沟村永远是她一个娘家,叫她不开心就回家住。 在和刘竹妈两人一起逛了大半个京市后,就这么挥一挥手又回去了。 金玲无奈,她还想着要把二婶移居到京市来呢! 王红一个人住在北沟村,她和弟弟刘爱文不放心。 而且金玲觉得自己已经能养活二婶了,她这几篇论文都拿到了不菲的稿费,再加上自己也时常往杂志社投一些散文,又帮着杂志社翻译外文文献,赚钱那是轻轻松松的事。 对呀,现在还不能在京市买房,但至少能租个小院子了。 然而二婶总是这么的淳朴善良,不肯拖累她。 于是金玲毫不客气,把陈杰光送的那些礼物全给王红带上了。 什么干海鲜、腊肉、糖果、巧克力、饼干、汽水、奶粉、红枣,桂圆,衣服、裤子、帽子、背包、布料、雪花膏、收音机、自行车…… 总之有什么带什么,都可以回北村开个到超市了。 开始王红还死都不肯要,金玲没办法,只得告诉她缘由。 王红一听,原来是渣男送的! 那敢情好,照单全收!花不穷他! 金玲一向非常喜欢二婶这火爆的小脾气,又塞了点钱给她。 加上赵新莲夫妻的谢礼,最后二婶是被红朝哥的几个属下开长途车直接给送回去的。 因为那些礼物整整三大蛇皮袋,一个人坐火车根本弄不回去。 第77章 长大 金玲本来是想把阻碍她实验进度的蚊虫解决就行了。 不想因为红朝哥的厚爱, 愣是卷进了一场狗血认亲大剧中。 还被迫吃了陆行科和赵新莲的狗粮,并且很遗憾地成了自己室友的小妹。 胡英和江小敏喊她小金玲或者小妹妹她都不觉得怎么,而陆书砚才比她大一岁而已, 就一天到晚沖她挤眉弄眼、「妹妹」「妹妹」地喊着,着实让她有点心虚。 真要论起来, 她穿过来前二十五岁, 可比这丫头大呢! 不过金玲自恃自己就算到了五十岁, 看起来也绝对像十八。 所以没多久,也就理直气壮地接受了全寝小妹这个设定。 当然,最重要的是, 她计较不起来啊! 亲妈赵新莲的京味儿美食也太好吃了! 什么京氏烤鸭,皮酥肉嫩,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油,吃一口,大脑都宕机了!绝对的浑身轻松! 什么铜锅涮肉,热腾腾的水汽从造型霸气的锅里溢出。 她妈亲手片的肥羊薄如蝉翼,一连夹上几片,放锅里涮了涮、抖啊抖, 再蘸上油红腐乳、韭菜、辣酱等做成的特制酱料…… 那一口,绝对让人幸福到上天! 不仅如此, 她衣服不用洗了,赵新莲每三天去一趟学校, 把她和陆书砚的衣服拿回来洗。 用陆书砚的话来说, 自己以前都没有这待遇,可见她果然还不是亲生的。 当然,这都是说的玩笑话。 赵新莲还保留着陆书砚出生时医院生产记录和出生证明, 只不过以前一直没给别人看过而已。 衣服不用洗了,金玲还有了自己的房间。 被她妈收拾得跟个公主房似的,到处都是蕾丝元素。 第164页 这还不算,就连刘爱文都在陆家有了一个房间。 把她那个傻弟弟搞得面红耳赤,说绝对不好意思住进来。 虽然那个周末就搬进去了。 据他自己所说,是因为不想和姐姐分开。 金玲:「……」 扯淡! 就是脸皮够厚。 日子又恢復了平静。 金玲感到非常惬意。 就是嘛,一天到晚么蛾子那么多,还怎么奉献祖国啊! 于是她又再度全身心地投入了实验当中。 经过一个学期的突击自学,她已经不用再管学校的课业了,上课的时候都在想着实验方案,或者撰写论文。 寝室其他三人也是一样,课业已经不像上学期那样吃力了,就更有时间关注实验的事了。 没过多久,好消息传来,她们成功研制出了发热用的微生物包。 这个微生物包看起来非常简单。 外表就是一个纸壳子,里面装了粉末状的东西。 四人拿着这个纸壳子长舒了一口气,然后到农学系把东西交给了李谷玉。 在农学系的大门口,李谷玉睁着一双熊猫眼,朝她们笑得露出后槽牙。 「果然年前就弄好了呀,真是太厉害了!巾帼不让鬚眉!」 陆书砚道:「什么巾帼不让鬚眉,干农活就说女的可能没男的力气大,不如你们厉害。搞科研还有什么男女之分吗?真不会说话!」 李谷玉便一摸脑袋笑了起来:「是,是在下错了,请你们参观我的实验田,肯不肯赏脸?」 陆书砚便啐他:「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一堆泥巴并水稻?」 李谷玉看向金玲:「泥巴并水稻,你看不看?」 金玲倒是想看的,她现在一心想要做出能惠农利农的产品,恨不得把整条生产线都了如指掌。 于是她便看了陆书砚一眼:「要不咱们给他个脸,进去看看?」 胡英和江小敏便笑了,说:「看就看呗!」 陆书砚也笑道:「跟我说着话呢,就问起金玲来了,李谷玉,你什么意思啊?」 李谷玉忙作揖道歉:「行了,我的姑奶奶,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中午请你们吃饭总行了吧?」 大家便都笑了起来。 李谷玉天生嘴欠,又去逗陆书砚。 「就是,泥巴并水稻才好看呢,泥巴黑油油,水稻黄澄澄,养出多少千古传奇,养出多少家长里短,这才是最有看头的呢!」 气得陆书砚千金小姐气质全无,咬牙追着他打。 见路旁有人在看她,这才好歹停下了手,红着脸低着头回到了金玲身边。 陆书砚:「妹,你说李谷玉怎么就这么不老实?一张嘴叭叭的,一点没有学到农民伯伯的闪光点。」 金玲:「这不挺好的么?就当调节心情了。」 陆书砚听闻,脸一红:「嘴碎的男人,以后老婆都找不到!」 一行人便跟着李谷玉来到了他的实验田。 照理说这算是科研机密,但都是京市的大学生,根正苗红的华国人,又不是什么特别重要情报,所以学校里也不管得很严。 李谷玉的实验田真的就是一块田。 大概四米见方,只不过不是直接在地上,而是在实验台上,用塑料板当底座,里面有湿润的黑泥,上面种了稻子。 虽然这里是北方,虽然现在外面的天气已经很冷了,但李谷玉给他们用了塑料薄膜,泥土外面还连了加热系统,所以看上去挺像那么回事的。 这个实验室很大有很多实验台,实验台上各种实验器具,比如量筒、烧杯、酒精灯等也是一应俱全。 李谷玉告诉金玲她们,他已经选好了实验组和对照组,就等着使用这包微生物粉了。 金玲她们都很雀跃。 在从前的相处中,她们就了解到,李谷玉虽然看上去大大咧咧的不怎么靠谱,但其实成绩非常好,而且已经发表了好几篇论文了。 就连南方湖市农业大的他师父袁教授都特意写信过来夸奖、鼓励他。 自己辛苦研制出来的东西,如果能被好好对待,并且得到进一步的好结果,是多么美好的事! 金玲她们早已把李谷玉划入队友的行列,希望整个团队能够得到最后的胜利。 李谷玉明显也有些迫不及待,问她们这包细胞微生物粉怎么用。 金玲叫他不要太紧张,就当是肥料用好了,但要做好实验规划和对比。 一行人聊到科研,自然就停不下来。 李谷玉告诉金玲她们,除了这个实验,他还在进行另外一个实验。 他在跟随他远在湖市的师父,探索能不能通过改变水稻的基因来提高水稻的产量。 关于基因这方面,这个时代的研究者都处于听过、好奇,但没真正得到过成果的阶段。 胡英她们眼睛都亮了起来。 李谷玉也是很自豪,带着她们分析了一下自己的研究思路,又找了一堆书和杂志过来,翻给她们看。 「你们看,通过使用质粒,就能将细菌的基因导入到水稻基因中去,从而改变水稻的基因。基因改变了,水稻的性状也会改变。」 胡英她们都连连鼓掌,金玲也在鼓掌。 然而金玲的思绪早已飞到了另一个地方。 微生物粉经过李谷玉的进一步应用和研究,肯定是能够成功的。 第165页 李谷玉有理想有抱负,而且吃得了苦,就看今天这熊猫眼就知道了。 再加上他从小在那位身边长大,又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所以肯定能成事,根本不用她操心。 现在金玲又回到了自己的初心。 怎样才能使毒蘑菇无毒化呢 ? 虽然她上辈子学的是物理,但她对当时的生物学也是有一定了解的。 上辈子已经有了pcr扩增仪,甚至已经绘制出了很多生物的基因序列图。 她想要的就是制造出pcr扩增仪,自己研究某种毒蘑菇的基因序列图,然后把其中决定毒蘑菇毒性的基因敲掉。 就像玩儿似的,她如同一个初次接触世界的小孩,即使知道这项技术不一定能够带来什么经济效益,也想去研究。 不过,她想着,既然不能带来什么经济效益,就不要花祖国的钱了。 她打算关于这个研究的所有材料都用自己的钱买。 她的钱已经多到花不完,赵新莲和陆行科家风,每个孩子每个月二十块零花钱,而且吃家里的喝家里的。 她那渣男爹总是命令式塞钱给她,不收就去骚扰赵新莲夫妇。 刘红朝也是没事就拿张大团结偷偷放她包里,还回去又放,拦都拦不住。 不过她不打算用他们的钱,自力更生不好么? 午饭时间,李谷玉要带他们去饭店,被金玲她们劝住了。 这年头的学生,不是谁都像金玲和陆书砚一样手头宽裕的,所以四位女同志一致要求为学校食堂的发展做贡献。 李谷玉自然也是知道大家的良苦用心,他并没有觉得受到侵犯和鄙视,乐呵呵地就带着她们去了。 京大食堂和后世的食堂也差不多,只不过建筑没那么时尚大气罢了。 一排栅栏后站着穿着白衣、戴着袖筒的打饭叔叔和阿姨。 金玲他们拿着银灿灿的扁平铁盘子上前。 打饭的叔叔见到她们就笑了:「嗯,这不微生物系的四朵金花吗?今天捨得来吃饭啦?不是说废寝忘食的吗?」 阿姨们最都把目光定在了李谷玉身上,朝他眨了眨眼:「我说小李同志,今天可要多打点甲级菜,好好照顾女同学啊!」 食堂里的菜分甲乙丙等,甲等菜等于大鱼大肉,乙等就是炒时蔬里面加点肉沫子,丙等基本全素,包括主食都是粗粮的。 李谷玉也朝她们眨了眨眼睛:「各位好心的大姐,那要不你们多给这几位女同志打点肉呗?」 食堂阿姨看着自己的男同事们:「还用得着我们啊!那帮老大粗,恨不得把肉全往人碗里堆呢!」 食堂叔叔:「胡说!同学们都是国家未来的栋樑,虽然甲乙丙不一样,但相同的钱买的饭菜我们都是一视同仁的!」 周围同学:「既然是一视同仁,那要么就不分甲乙丙了呗!」 食堂里便响起了一阵阵笑声。 在这样的笑声中,金玲寝室全体并农学院的李谷玉在国内最权威的杂志上联合发表了关于微生物发热技术研究的论文,并向学校提交了相关的产品。 论文全方位对比了微生物发热技术在使用中的效果以及副作用,结论是不但可以提高水稻的产量达5%,而且不会导致土地板结,更不会感染农作物,是一项非常安全的技术。 学校非常重视这件事,召集所有相关方面的专家连夜研究,然后通过了微生物发热包的专利。 年刚过完,国家几个专门负责农产品制作的大厂,便把微生物发热包给批量生产,迅速用在农业上。 经过两年的反馈,结果和论文中的基本一样。 这种微生物发热包不但可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而且没有什么大的副作用。 再加上金玲她们把卫生物提纯技术进一步简化,导致原本很复杂的技术变得非常简单,于是进一步降低了生产成本。 到后来,一包微生物粉可以用到一亩田,而这种微生物粉每包只需要一毛钱,带来的产量收益却增加十几倍。 后来,这项发明受到农业部的大力嘉奖,奖金由部长亲自发到了金玲他们手上。 农业部非要买下专利,被他们给拒绝了。 学校便免了他们全部学费,还发生活补贴,并给他们随意使用用学校资源的权利,各种评优评先留校指标也都是优先给他们。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如果牢狱里的刘慕梅看到了这个产品,肯定会怄到吐血。 前世直到九十年代这种产品才初次被研发出来,然后一代代改进,用于农民手中。 以至于到后来的二十一世纪,这种产品其实就是塑料包装袋里的一包粉末,一块钱一袋农民当草灰洒的,丝毫不心疼。 可现在才1978年啊!金玲一个研究物理的千金大小姐,泥巴都没怎么摸过的,居然就把这东西给研究出来了! 从此以后,整个京市的科研圈都知道,京大有五朵金花,其中四朵是微生物系的,大学二年级就已经能够独立发表论文了。 还有一朵是农学系的,听说是个非常开朗向上的美人,小名玉玉。 人家是从大学一年级就开始做实验了,还拜了湖市那个袁大教授为师。 李谷玉:「……」 都是读过书的人,能不能不信谣传谣? ! 第166页 时间过得很快,1979年也来了。 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年份,因为华国的某位领导人提出了伟大的开放政策。 而在这一年,就连那不可一世的漂亮国都与华国建交了。 京市上下都浮动着动盪而又新鲜的因子,人们都敏锐的感觉到,机会也许就要来了。 但对于变革,每个人都是保留着一丝害怕的。 淳朴的华国人只能祈求国家变得越来越好,这样他们这些黎明百姓也能免受颠沛流离之苦。 然而现在有一件事一直在刘爱文心里徘徊。 想要免受颠沛流离之苦,就得牢牢抓住国防。 而这一年,华国正在打仗。 刘爱文坐在国营饭店里等他姐姐,旁边坐着的还有他田松哥。 饭店里吃饭的人不多,两个人一个穿着便军装,一个穿着白衬衫配毛衣和配黑西裤。 刘爱文问田松:「田松哥,你这衣服是你自己做的?」 田松那件白衬衫根本就是市面上正儿八经的衬衫,用的是棉布的料子但那料子却过于轻薄柔软,看上去有些透。 好在他外面套了件毛衣。 然而那毛衣也不是市面上那种笨重毛衣,还是像云朵一样轻薄,表面上还浮着一层细绒毛,在饭店的灯光下显得那样温暖。 这都不算什么,最主要的是,田松仔细一看,好傢伙! 原来那衬衫不只是因为透才显得奇怪,而是因为衬衫领子根本不是普通的领子,而是带了花边的! 整个就一花里胡哨! 刘爱文觉得,这年头的女人都没这么花哨! 一个是钢铁直男,一个是略带女气的艺术家,气氛顿时尴尬起来。 但刘爱文在玉淑婶和自家姐姐的教导下,早已经褪去了鲁莽,知道礼貌两个字怎么写了。 他虽然心里不舒服,却也没说什么,反而安慰自己田松这样穿也挺好看的。 难道不是吗? 现在田松哥皮肤白净、五官精緻,还留长髮烫了头! 最主要的是气质特别坦然,让他忽然想起那个肖云岭来了。 肖云岭也是皮肤白皙,五官精緻的。 然而肖云岭跟田松不同,肖云岭举手投足都是男子汉气概,一点女气都没有。 最主要的是,肖云岭这个人怪怪的,很疯。 刘爱文犹记得那次河边找蘑菇之行,被人家打得浑身是血的肖云岭,有一瞬间居然看着自己身上的血在笑,倒好像很享受似的。 总之,在刘爱文的眼里,他田松哥显然已经顺应了天命,彻底坦然接受了自己的女气了。 两人相顾无言,吃着小菜,默默等待金玲的到来。 就在这时,忽听得饭店内涌起一股喧譁。 「喂喂,你看那女的!」 「我的妈呀,这是哪里来的女同志!这是天仙下凡吧?!」 「嗤!开放了,狐狸精也越来越多了。你看那女的哪像个正经人啊!一进来就把这些男的迷得七荤八素的!」 「就是这要放在前几年,就是有伤风化罪,要坐牢的!」 「嘘,别胡说!你怎么什么都敢说啊!」 「哈哈哈,那位大兄弟看那女同志看愣了,一个不小心直接给撞门框上去了。」 「你别说他了,我都想撞墙了!我这辈子就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同志!」 刘爱文心里一个个咯噔。 能引起这种动静的,只有他那姐姐了。 他站起来,往门外一看。 果然,砖红色的饭店大门口,他姐一袭驼色风衣,内配姜黄色紧身小毛衫,下穿一件孔雀绿的长裙,脚蹬一双综合色羊皮小高跟而来,所到之处一阵香风。 再看姐姐脸上,面带红妆、睫毛微垂,红唇轻抿,一副别人欠她钱的样子,眼尾的小痣反着饭店里的光。 刘爱文垂下了眉眼。 真是见了鬼了,姐姐在这半年之内突然就长大了,不但身材拔高,而且整个人的气场都不一样了。 曾经那个小女孩已经不见了,变成了这个美貌惊心动魄,又气场强大的女人。 刘爱文也已经通人事了,知道不能对自己的姐姐有非分之想。 然而越是这么想,他就越觉得心里难受。 姐姐倾国倾城又聪慧过人,就连那一点点坏,都坏到了他的心坎里。 然而他却不能有非分之想。 这要是小时候也就算了,偏偏他现在已经有了某种冲动。 刘爱文正不知所措,丝毫没发现旁边的田松也有些侷促。 田松也站了起来,面上浮起了两朵红晕。 他费尽老大的力气,才把自己一只手给举了起来。 「金玲,这儿!」 根本就是多此一举。 饭店才这么大,金玲都已经走到他们跟前,他还说这话。 田松感到分外沮丧。 然而这沮丧中又包含着一种诡异的甜蜜。 金玲每天都是窝在实验室里,想要拉出来聚聚还得特意找时间。 明明都在京市,却一个学期见不了几次面。 还好,今天终于见上了。 然而,他立马又想给自己来上一耳光。 什么啊! 金玲身上的这套衣服,都是昨天自己给她送过来的呢,哪里就天天见不上面了? 第167页 田松这时忽然想起了一个词:如隔三秋。 他更加恐慌了。 一紧张,他就习惯把右手伸进左手袖口轻搓。 边搓还不忘朝金玲笑道:「金玲,你今天这身衣服真好看!」 金玲愣了一下:「这不你给我做的吗?」 田松:「……」 田松连耳尖都染上了粉色,搓动衣角的速度更快了。 金玲坐了下来,看向面前两位男同志。 她总觉得这俩有点不对劲,一个个低着脑袋跟个大媳妇儿似的。 于是她问刘爱文:「怎么的?捡到钱啦?不在家里吃,跑到这里来吃?」 刘爱文勐地抬起了头,恶狠狠地看着她,最后说出来的话却软绵绵的:「姐,我有事跟你说,这事不好被新莲姨和行科叔知道。」 金玲点了菜,用勺子舀着碗里的银耳莲子汤,飞扬的凤眼眨了一眨,示意他继续说。 刘爱文嘆了口气:「姐,我想去上战场。」 刘爱文以为她姐会惊讶得把调羹都掉到碗里,却见他姐眼皮子都不抬一下,只淡淡道:「你知道上战场意味着什么吗?」 刘爱文点了点头:「危险、死亡,以及看着战友死亡的痛苦。」 金玲擦了擦嘴:「还有一个你忘了说,二婶失独的痛苦。」 刘爱文脸上的肌肉一颤,他苦笑道:「姐,你能不能不要说话这么直?」 金玲把鱼脸肉夹到他的碗里:「你长大了,想做就做吧,记得你可能要承受的后果,不后悔就好。」 刘爱把那软滑的鱼脸肉吃到嘴里,嗓子哽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看了一眼金玲。 姐姐根本就不像是从乡下出来的女孩子,就连夹菜的动作都显得那样优雅。 刘爱文想要想自己那根本拿不出手的背景和履歷,再想想自己那烂包的小时候,再看看现在这个什么成就也没有的自己。 一滴眼泪从他的眼眶里滑出来,落到饭里。 他想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像姐姐一样果断,为了建设祖国,大迈步地向前走。 眼下就是机会,好男儿就该献身沙场,精忠报国。 他要打破他爹给他带来的阴影,要上战场,而且要带着荣耀活着回来! 刘爱文突然抓住了金玲的手:「姐,你帮我个忙,我还在上学,参军的话学校可能需要直接退学,我想保留学籍,能不能让陈叔帮帮我?」 原来是为了这事。 金玲放下筷子。 眼前这个英气凛然,却有些自卑的人是她的弟弟。 金玲明白,想要彻底打破这种童年带来的自卑,就一定要像春蚕蜕茧一样经歷无法想像的痛苦。 她一手撑着下巴,淡淡地看向刘爱文:「你放心,不过这事,姐希望你和二婶商量一下。」 刘爱文重重地点了点头 。 田松前面已经听刘爱文说要去参军的事了,心里唏嘘一片。 好男儿就该战场厮杀,然而他自己的身体他自己知道,恐怕村里的婶子奶奶们都比他有力气呢! 田松拍了拍刘爱文的肩:「去吧,我们等你回来。」 金玲拿着筷子的手微微一顿。 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那年,肖云岭也说要去战场,不知道怎么样了,这几年没个音讯。 金玲倒不是担心,只是忽然想到,那小子也说过要她等他回来。 少年认真的样子让她觉得有点窝心又有点好笑。 小小年纪的装什么老成! 然而她却没有注意到,某人给她吃的鱼脸肉,她现在总是会夹给自己亲近的人吃。 但她也就是这么小小的想了一下。 她相信肖云岭一定能平安回来。 就像她相信刘爱文也会平平安安回来。 她从来不喜欢把事情往坏的方面想。 事情既然已经决定了,气氛便也不那么僵了。 三个人又像小时候那样,回到了熟悉的活络。 田松问金玲:「我给你做的化妆品好用吗?」 金玲顿时眉开眼笑。 好用啊,这可太好用了! 谁能想到呢!捡了金子,还带出宝来。 金玲本来以为田松会像书里说的那样,成为一个服装设计师。 没想到人是成了服装设计师了,居然还会研制化妆品。 就她现在脸上的这些红红粉粉,腮红颜色比纪家的还要好看,而且带着这个年代特有的韵味。 口红就更不要说了,自带花香、滋润服帖,颜色也是那种让人看着就心跳加速的类型。 金玲觉得,田松根本就是个美学天才。 就他这眼光,放到后世,从事什么设计行业都会出头。 服装设计师、美妆师、髮型设计师、影片剪辑师、影片道具、画家…… 总之,如果是回到娱乐圈,金玲碰到田松这样的,会恨不得藏起来当专属设计师。 田松见她明显是喜欢的,更是兴奋不已,那衬衫的袖口都快被他给搓破了。 三人正有说有笑吃着饭,突然,餐厅经理背后起火一般从里面沖了出来。 不怪金玲他们注意到他,实在是餐厅经理膀大腰圆,差点把他们的桌子都给撞翻了。 这年头长得膀大腰圆的还真没几个,于是这位经理就非常扎眼。 第168页 只要到过这餐厅吃饭,见过他的人都认识他。 因为餐厅经理非常的心高气傲,平时都是用鼻孔看人的,哪里见过他像今天这样笑成了花的模样。 刘爱文被撞,起身就想把人拎回来。 然而,经理实在是跑得太快了。 刘爱文便坐下来骂:「什么人!撞了我们连句道歉都没有。看这样子,又不知是哪位太子爷大驾光临了!」 第78章 新课题被掐 金玲在美食面前一向是专心致志的, 所以并没有像弟弟那样上火。 她低头喝酒服务员刚上上来的胡辣汤,不经意地抬眸朝门口撇了一眼。 就这么一眼,她的动作微微顿住, 抬头用帕子轻轻擦了擦嘴角,然后把调羹搁在碗边。 门口来了一大帮人, 吸引金玲视线的, 是里面缩着肩膀哭泣的江小敏。 江小敏被一个高大壮实的男人掐着后颈, 像拎小鸡一样拎了进来。 那男人人高马大,一脸兇相,一双鼠眼精光闪烁, 看着让人觉得不舒服。 尤其是这人手上提着江小敏,脚上还在踹她小腿肚子。 「你怎么就总让我失望呢?不是说爱我吗?我感受不到啊!我看你更喜欢你寝室那个吧!让你动动手脚怎么啦?你就跟我吼?!」 江小敏两边脸都是红彤彤的,走进了之后,金玲发现她脸上指痕犹在。 江小敏低着头,没有看到她,缩着身子哆嗦道:「我要是知道你是这种人我怎么会跟你好!你放过我吧!」 李朝阳便拧笑起来:「怎么地?考上大学了,觉得我配不上你了?当初可是你主动上赶着凑上来的。」 这时他旁边跟着的一位女同志便也过去扯了一下江小敏的手臂:「你也不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我爸可是市里的一把手,我朝阳哥那是鬼迷心窍, 才看上了你,你还这么说天作地的, 活该挨打!」 这位女同志与裴馥兰同一样式的,一眼看上去会觉得挺高贵, 但说话做事却很张狂的那种。 她此时手里紧紧的攥着旁边一位男同志的手臂, 丝毫不顾忌饭店里人们的目光。 那个男同志金玲也认识,当初和胡英在医院里见过的,那位实习大夫。 这人还是那副冷冷清清的样子, 鼻尖上的眼镜镜片明亮,可以看到里面那双清澈却淡漠的眼睛。 如果不是曾经被他帮过,金玲会真的以为这人挺不好相处的。 但那次调病例,这人却主动帮忙,让金玲对他这种性格上的反差有了一丝丝好奇。 尤其是他长相俊美,身上那股清淡的气质,很让人想探寻一番。 这让金玲想到当初娱乐圈里那些清冷小生,倒是挺撩人的。 除了这几个人,他们身后还跟着一些穿着粗布衣服的汉子,颇有古惑仔出街那味道。 金玲用飞扬的眉眼扫了这些人一眼,站起身来,走了过去。 李朝阳,她听过这个名字。 市一把手的儿子,裴家的表兄,当初裴馥兰一而在再而三地犯错,就是他在后面周旋,才没有让裴馥兰被开除。 现在好了,居然是江小敏的对象。 难怪当初裴馥兰第一次作妖失败,江小敏就挨了对象的打。 原来这位李朝阳早就知道她们寝室之间的关系,和江小敏在一起也并不见得是因为爱她。 今天这么一看,这位二世祖居然还有p.ua的本事,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可以当教材了。 又看了一眼江小敏,这位活泼靓丽的女孩儿在她出来之前还在寝室和陆书砚打闹。 「我把奖励金交了一半给我爸妈,我爸妈可高兴了,都哭了。不但没拿我的钱,还又给了我三百块!」 「你爸妈可真好!我就不一样了,我爸妈给我和我妹妹每个人伍佰!」 「嘿,你个陆书砚!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我打算拿这些钱给我那对象买一个劳力士的手錶,三百二十块钱,还不要票!」 「你那对象是给你吃了什么迷.魂汤了呀!他自己没钱吗?非要你买?」 「你不懂,等你谈个对象就知道了,我看李谷玉同志好像不错,你要不要试试,哈哈哈……」 「胡说八道!看我不打死你!」 …… 金玲上前,微笑着向李朝阳打了个招唿:「抱歉,请问我这小姐妹哪里得罪你了?」 李朝阳见了她,微微一愣。 突然,他笑了起来,笑得露出两排黄牙。 「我知道你,刘金玲。」 他说着,伸手想要撩金玲那头烫卷了的齐耳短髮。 「你们读书人不都是很淳朴的吗?打扮得这么好看,是想给哥哥当小老婆吗?」 从金玲出声之后,江小敏就抬起了头。 她本来是别过脸去,不想让金玲看到自己这狼狈的样子。 然而现在她知道了李朝阳的真正身份,就敏锐地感觉到金玲会有危险。 她睁着朦胧的泪眼,对金玲使了个眼色:「金玲,你别管,这是我和我对象之间的事。」 金玲挑眉:「你确定?」 江小敏突然就抽泣起来。 她知道金玲这反应,肯定是生气了。 金玲和她们从来不用这么冷冰冰的语气说话,这个语气就是在警告她,乖乖自己过去,不要受他人控制。 第169页 可,江小敏却不敢过去。 她也不愿过去。 李朝阳说得对,是她自己主动喜欢上他的。 而且他们俩在一起快两年了,就算李朝阳前面隐瞒身份,但平时对她也是很好的。 就像李朝阳自己说的,他是很爱她的,信不信就由她了。 她现在唯一担心的是金玲的安全,毕竟金玲和李朝阳是有过节的。 江小敏没有选择金玲。 金玲知道自己的小姐妹被pu.a了,很是耐心地劝她回去。 而江小敏就算是被李朝阳打得双颊通红也不肯走。 扶不上墙的烂泥金玲不打算再扶,她想着等江小敏回到学校就好好给她普及一下pu.a男,来个反洗.脑。 金玲坐回自己的位置,用锋利的眼神盯着李朝阳。 李朝阳却把江小敏往怀里一搂,吊儿郎当走过来,当着金玲的面又扇了她一个耳光。 「喂,能不能叫你哥不要这么粗俗?」 旁边站着的那位实习大夫脱开.qへq.李景嫣的手,伸出手臂把江小敏往自己面前一拉。 金玲挑眉。 来了,又是这种反差。 那边李朝阳兄妹都暴怒起来。 李朝阳呵斥李景嫣:「没搞定的男人就带过来请我吃饭,哥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李景嫣顿时就把怨毒的目光射向金玲。 然后又抬头朝那实习大夫撒娇:「你是不是看上她了?不就是会化个妆,穿点奇装.异服嘛,为了勾引男人什么招都想得出来!」 那实习大夫只拉着江小敏往旁边走,也不理她。 李朝阳过去抢回江小敏。 刘爱文和田松看不下去了,过去理论。 也不知道是谁提到了裴馥兰,一瞬间就像一颗火柴被扔进油桶中,气氛顿时就炸了。 李朝阳脸红脖子粗,让后面的人过来打金玲他们。 饭店里吃饭的人都往角落躲去,那位本来想来拍马屁的经理一看,吓得抱头就跑。 一时间饭店里的桌椅板凳乱飞,灯泡被炸裂后的碎屑沙沙地落在地上,尖叫声不绝于耳。 金玲就在这样的时候,心里涌起一股澎湃。 两点一线的生活她并不排斥,但确实有些枯燥了。 这时候来一场暴风雨,发泄一下情绪也是好的,就当是去蹦迪了。 金玲前世在爸妈的高压下学了格斗,后来拍打戏又和武术教练实打实地学了半年,所以还是有点功力的,小时候没有用,只是觉得用打架解决问题比较low而已。 于是她摆好架势。 正好那些人大部分都是冲着她来的,金玲眉眼如鹰,准备大干一场。 但,这时候不知哪里冲出来三个身手矫健的男人,愣是把她给围住了。 这三个人手脚非常利索。 在这三个人的包围圈中间,金玲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只能在那里干站着,看着那些过来的人一个个被打得鼻青脸肿。 金玲无语了。 陈杰光说会派人保护她的安全,本来还以为只是说说而已,却没想到真的安排了。 重点是这三个大活人她愣是一直都没发现! 太可怕了!这跟监视有什么区别? 金玲分外沮丧,决定哪天找陈杰光好好聊一聊。 好在陈杰光的手下都还有点脑子,打归打,一直都没有褂角隐藏的武器给□□。 在这种时候,在京市市中心的国营饭店,打架斗殴不要紧,真要是用上那玩意儿,谁对谁错先不管,所有人都得挨板子。 金玲这边是游刃有余,刘爱文他们那边就不一样了。 刘爱文一方面要保护田松,一方面还要看着他姐那边,因为小敏姐平时对他也很好,所以还想把江小敏给一併抢过来。 然后呢,就算他从小打架打出来的,最近又在学校里学了很多格斗术,但也一人难敌四手,堪堪只能保护住田松。 田松见状,但是挨了几拳,仗着那自己那纸片一样的身子,穿过人群从饭店里跑了出去。 刘爱文松了口气,然而对方的攻势却越来越厉害,让他有些难以招架,更不用说去救江小敏了。 他看到江小敏被李朝阳死死地箍在手臂中,那畜生还扯她头髮。 有人喊着要报公安,被李朝阳的打手和知情人吓了回去。 「人家爸是市里的一把手,你管什么闲事,不想要命了!」 因为没有外界干预,所以这场架越打越火热。 李朝阳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老天有眼让他碰到金玲只和两个青涩学生在这里。 他自然是召集附近所有兄弟,但不得在这里把这三人碾成烂泥! 于是不断有新的打手加入,气氛变得更加紧张。 刘爱文浓眉皱起。 人太多了。 刚才他还看到姐姐好好的站在那儿,表情还算闲适。 现在他只能看到姐姐的一双小腿肚子,都不晓得姐姐怎么样了,有没有被人打到。 这样下去可不行! 他决定先救姐姐再说。 于是他朝着金玲跑过去。 然而是寸步难行,每走一步都有人要打他。 这时,他看到有个男同志把李朝阳的妹妹给他推了过来。 「你用她救你的人,我把江小敏同志带走。」 刘爱文心里一喜,强劲有力的手臂拉着那女人威胁李朝阳。 第170页 「好兄弟,原来不是个怂包!」 这边他和那男人通了气气,那边李朝阳见妹妹被自己人推给了敌人,就恍了神。 那个男人就趁机把李朝阳手里的江小敏给抢走了。 李朝阳大发雷霆,和那男人厮打在一起,把那男人的金边眼镜都打在了地上。 那男人也不恋战,冲过来拉了一个人就往外跑。 刘爱文看着姐姐仰起的风衣衣摆,过了一会儿才骂到:「妈的!同志!你他妈拉的是我姐!」 陈杰光的保镖:「这小子怎么做到的?!」 * 初冬的京市正午,阳光明亮温暖。 奔跑起来的时候,就连寒风都带着诡异的暖意,类似于空灵的空间,能把人身上的所有负能量都吸干。 金玲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被那男同志拉着,一路亲吻暖阳清风。 刺激! 金玲被人拉到学校里时,仍是在憋笑。 前面男人的身影瘦削却笔挺。 毫不紊乱的唿吸可以看得出平时应该很注重锻鍊。 金玲颇有点神清气爽的感觉,在前面那人停下来之后忍不住笑出了声。 她声音清甜:「小大夫,你拉错人了。」 王凤梧身子一僵。 他深吸了一口气之后才转过身来。 「我叫王凤梧,是京市医学院的大二生,还不算是大夫。」 说完又补充道:「没事,拉出一个是一个。」 金玲便有些狐疑地看着他:「你去年你才大一,你们学校大一就去医院实习的吗?」 金玲不知道这个年代的医学生是怎么样的,但在前世,她知道医学生都是到了大三见习,大五才正式实习的。 王凤梧仍是一脸平静:「我爸是京市卫生院的大夫,我自己请求跟着他见习的。」 金玲看着他的脸:「你爸不会是王佳义吧?被你这么一说,我突然觉得你和京市卫生院的王佳义院长长得很像。」 王凤梧:「没错,他正是我的父亲。」 金玲的眼里泛起崇拜之情:「王院长是个好人啊,不知道救了多少人的命,而且还做的一手好科研。」 王凤梧不卑不亢:「我也为他自豪。」 两人对视许久,都想起了王佳义院长。 中医世家出身,却在战时跟着外国人学了西医,又自学英文,在京卫生院干了很多年还可以上头亲自接见。 前几年被打成牛.鬼蛇神,在乡下给人看病,妙手回春不知道救了多少人,不但没有收任何报酬,甚至有时候还要被人恩将仇报。 但他就是秉承着对生命的敬佩默默做着为人民服务的事,这两年才重新回到京市当院长。 两双年轻的清澈眼睛对视着,王凤梧有些僵直。 他早就听说过金玲了,大二就有了科研硕果的女同志。 后来跟着朋友到京大来游玩,碰到过金玲几次。 唯一的印象是这位女同志那总是神采飞扬的笑容。 然而今天又加了一样,原来女同志的手是那样小,那样软的。 他对于人肢体的印象还停留在大体老师那僵硬的肌肉上,他看这个世界,都带着一点冷冰冰的死意,今天才像是突然感觉到了活的力量。 血液在血管中奔腾,青红的血管在鲜活的肌肉里蜿蜒,带来温热的触感。 王凤梧想到这里,捏了捏手心,把视线从金玲的脸上移开。 金玲边笑边平復唿吸:「多谢你救我出来,可你得罪你对象了。」 王凤梧摇了摇头:「她不是我对象。」 哦,看来有故事。 金玲问他:「今天不上班吗?」 王凤梧推了推脸上并不存在的眼镜:「你回去吧,我去找公安,不然江同志和你弟弟会有危险。」 金玲却轻笑:「不用了,估计这会儿他们已经平安了。」 果然没过多久,刘爱文和江小敏就被一辆绿皮大车给送了过来。 陈杰光赫然在里面。 陈杰光好不容易逮到帮女儿出头的机会,穿了军靴的长腿一蹬,就从那车的副驾驶上跳了下来。 「女儿,伤到哪里了吗?过来让爸爸看看。」 说完就要过来抱金玲。 金玲伸出一个巴掌叫他打住:「陈同志,你是不是管不了市.委书记的儿子?那这事你就不要掺和了,省得人家把你帽子给摘了。」 陈杰光自然知道自己女儿是在阴阳怪气,他严肃道:「小孩子家家的不要管这些,今天你们全跟我去家里吃饭,这是命令!」 说完没等金玲反抗,他就把人给拽上了车。 金玲这才发现,原来上过战场的人力气和其他人是不一样的。 刚刚她被王凤梧拉着跑的时候,觉得很有力量。 她前世是也不是没有被男人抱过,但王凤梧的好像更有力一些,可能是这个年代大家的营养都不怎么好,基本没有肥胖。 而陈杰光的手又是另外一个层次的了。 如果说王凤梧是白银,那陈杰光根本就是青铜级别的。 陈杰光的手很大,不像是肉做的,倒像是用钢筋做成的。 他光是轻轻地捂住你的手,你就感觉整只手都但是被用老虎钳子夹着一样。 有时候他激动起来,手下没了分寸,就算是金玲这种不一惊一乍的人,也都忍不住惊唿出声。 第171页 「陈同志,冒然抓着女同志的手是不对的,请你放开。」 陈杰光:「老子牵自己的女儿有什么不对的!」 金玲:「……」 没办法,这人性子刚,又有地位,再加上原身也挺认可他,金玲只得不和他一般见识。 她倒是有些庆幸,这几年不像她刚来了那年那样保守了,不会有「我拿到了你的裤头,你就要嫁给我」,或者「我摸了你的手,你就要嫁给我」这种荒唐事了。 不然她今天被王凤梧拉了手,年纪轻轻就要嫁人,那岂不是等同人间惨剧? 陈杰光住在军属大院里唯一一座独栋的小楼。 说是小楼,金玲更愿意把这里叫做大别墅。 这里比赵新莲家不知道大了多少倍,而且到处都有站岗的军人,连院子里的草走到哪里都透露着一股威严的气息。 一行人在陈杰光的命令下被推进了屋里。 屋里典型的钢铁直男风,到处都可以看到军绿色,以及武器的画报。 陈杰光今天倒是不知道怎么开的窍,没有强势插.入他们这些青年中间,而是带着秘书跑去厨房做菜去了。 江小敏见这屋子里,就只剩下他们这几个同龄人,顿时就坐到了金玲身边。 「对不起金玲,我也是今天才知道他的真名叫李朝阳。他以前跟我说他叫李峰,也没说他的家事,我一个女同志,我也不好问。」 金玲不动声色地看了她一眼:「你今后打算怎么办?还跟他一起?」 江小敏朝又抹了抹眼泪:「我……我真的挺喜欢他的,我们在一起都快两年了……」 说完又痛哭起来,小声道:「我把什么都给他了,我本来是打算嫁给他的。」 金玲冷笑。 「他是不是经常说你不够爱他?」 江小敏抬起了头。 「嗯,是不是老跟你说如果爱他,就要为他做什么事?」 江小敏停住了哭泣。 「他打你的时候,是不是说你不听话,做了让他失望的事,他太过爱你才打的?」 江小敏终于忍不住开口:「你怎么知道?」 金玲朝她勾了勾手指:「来,过来,我给你上一课。」 没事在金玲那清甜的声线中,江小敏、刘爱文、田松以及王凤梧都瞪大了双眼。 江小敏就不说了,身子扭来扭去,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尴尬到脚指头能抠出一座布达拉宫来。 刘爱文则是气得捏起了拳头,狠狠砸向陈杰光家那价格不菲的茶几。 「居然会有这种男人,真是丢我们男子汉的脸!」 田松嗫嚅道:「这不就是骗子吗?对女同志根本没有真爱,就是想骗女同志乖乖听话而已。」 王凤梧淡淡道:「是绑架。」 另外两位男同志都把目光看向了他。 金玲也朝他投来欣赏的眼神。 总结得太到位了,不愧是搞医学的,够精准! 金玲说完之后,客厅里终于沉浸了下来。 大家都垂着脑袋,心里明显不好受。 田松率先打破沉默,他看向江小敏:「小敏同志,你别怕,你只是被他骗了,这不是你的错。真爱永远是没错的,就连莎翁的戏剧里传达的都是这个意思。」 刘爱文也安慰她:「下次别让我看到那个畜生!见他一次,我打一次!」 王凤梧看了金玲一眼。 金玲刚好触到他的目光,朝他点了点头。 这时,陈杰光翻了第一道菜上来,我蛮震撼力的嗓音迴荡你在客厅中。 「没事,你们这些孩子别操那个心,我早就看那姓李的不顺眼了,正好用他儿女的事,让他长长记性!」 没过多久,果然传来上头派人进□□办公室的消息。 又过了几天,原本在是百货商场当一把手的李母被薅了下来,她女儿李景嫣也丢了工作。 李朝阳被查出侮辱妇女,送去改造去了。 虽然这事不能全怪他爸,但他爸顶着这么大一个污点,在那位置上也干不下去,于是自己申请调到后勤,过上了隐姓埋名的生活。 江小敏自从被金玲「反洗脑」之后,才恍然惊觉,原来这世界上的男人也是很可怕的。 于是她自然而然的就放下了李朝阳,放得彻彻底底,一丝留恋都没有,更别说有所愧疚了。 金玲本来以为自己的日子已经平静下来,冷不防又遇上江小敏这事儿,又刺激了一把。 刺激完了,就又要回到清淡的生活了。 弟弟已经去当了兵,刘竹投入教育事业,每天也是忙得脚不着地,不过就算是这么忙,也会偶尔拿着食盒过来给她送饭菜打牙祭。 陆家有便宜妈宠着,陈家有便宜爹护着,还有一个便宜姐姐天天给你斗嘴,也是每天不亦乐乎。 再加上还有田松这个设计小天才给她设计衣服和妆容,金玲觉得这小日子真是人间可期,就算在连续肝上几个通宵也没问题。 由于第一个课题太过成功,所以学校全方位的盯着她,要她只要开新课题就要向校方报备。 校方意思金玲非常懂,就是想给她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资金就不说了,设备、仪器、导师,哪一样都是一个科研从事者梦寐以求的东西。 金玲感激学校对她的关心和帮助,于是乐颠颠把自己的课题呈了上去。 第172页 她们全寝都踌躇满志,这又将是一个非常成功的课题! 于是第二天他们全寝室就被教务处给喊了过去。 教务处长请她们坐下,又奉上热茶,先是把他们夸了一通,然后皱起了眉头。 「你们的想法很好啊,可我问你们,你们把毒蘑菇去了毒之后,想做什么呢?」 他说着,背着手在她们面前走过来,走过去,走过去,又走过来。 「你们开动你们年轻的脑筋想一想,大家都知道这是毒蘑菇了,就算你说把它的毒性去除了,人们敢吃吗?就问问你们自己,你们敢吃吗?」 江小敏:「敢!」 教务主任:「……」 教务主任生怕伤到几个未来科技苗子的幼小的自尊心,于是找了个找了几位教授过来。 华清池一看到那标题就把牛一样的眼睛瞪向了精灵:「胡闹!让你们戒骄戒躁,你们才搞出一点成果,就骄傲了,就开始胡闹了,是吗?」 另一位教授也皱眉摇了摇头:「不行的呀,没有任何价值的呀,虽说你们想要试探用基因方面的技术,表面上很新颖,但研究出来确实没什么用!」 教务处主任连连点头,把那本课题申请嗯,回了金玲手上。 标题那行老大的字: 《论基因敲除技术在毒菇无毒化产业中的作用》 教务主任大手一挥:「回去重写!」 金玲站了起来:「我可以写另外一份,但我还是想先把这个研究做完。」 教务主任见她这样固执,终于冷笑起来:「那么学校不会给你们任何一点帮助。你们不可以用学校的实验室器械设备,老师们也不会引导你们,资金就更不用说,你们自己筹集吧!」 教务主任突然的变脸让金玲闻到了熟悉的味道。 她点了点头,带着全寝朝两位教授鞠躬:「谢谢!」 说完便带着其他三人走了。 这个人走在宁静的校园中。 金玲见她们三人都有些沮丧,便把人叫到树下的长椅上。 「其实你们都看出来了吧,这个研究只是我想做而已,你们如果不想做也不用陪着我。」 三人都沉默了。 其实她们都知道,就像主任说的,你把毒蘑菇的毒去掉又有什么用呢? 但她们不愿意让金玲难过。 经歷过那些事以后,现在的金玲在她们眼中已经成了亲妹妹一般的存在。 如果是你的亲妹妹,就算她错得离谱,你也是不会愿意让别人指责她的。 就算全世界的人不看好金玲,她们也绝对不会质疑她。 胡英突然笑了起来:「没事,小金玲,我们才大二,别人都还在学基础知识呢,我们都已经出成果了。我们有的是时间玩,我们陪你玩。」 江小敏也拍了拍金玲的肩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热爱才会出成果。就算不为成果,我们也享受其中的过程。」 陆书砚:「就是,不是要开始研究基因工程吗?就当练手好了。我们做科研不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吗?谁还真是为了赚钱来的?」 胡英:」对,先把基因工程弄熟来,以后才能做出更多的课题报效国家。」 金玲看着三人真挚的面孔,也笑了。 但现在的问题是学校不让用实验室该怎么办。 正苦恼着,今天她们的课题被学校撸掉的消息不知怎么一夜之间传遍了全校。 就连华科大的朱长生也被惊动了。 朱长生在科研界丢尽了脸面,亲爱的对象又倒了台,还进了局子。 朱长生又气又心痛,裴馥兰救他于危难之中,一个大小姐却对他百般迁就、体贴,他早就把她当自己的妻子看了。 然而现在,因为他得罪了刘金玲,害得馥兰受连累,居然落得这样一个惨烈的下场! 朱长生疯了一样质问李朝阳为什么不救裴馥兰。 李朝阳本来就在气头上,先是让手下把他给打了一顿,然后看在他那样钟情于表妹的面上,才把话给他说清楚了。 朱长生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刘金玲还不是简单人物,居然有一个那样背景强大的爸爸! 朱长生那个憋屈啊! 他觉得这世道怎么是这样的,这不就是仗势欺人吗! 此时他已经完全忘了,自己当初是怎样仗着裴馥兰和李朝阳家的势,去欺负金玲的了。 朱长生憋了好一阵子,憋到了刘金玲的一夜成名。 随后又听到了刘金玲她们得到奖金的事,过了不久,又听到了李朝阳家彻底倒台的事。 这样裴馥兰就更别想出来了,朱长生怄得咳出血来。 是真的咳出血来。 望着手上鲜红的血液,他暗暗发誓,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一定要把金玲给拉下马。 这不,这天有个十分面生的女同学告诉了他一个秘密。 朱长生听到这个秘密之后,整个人都松了许多。 他来到京大,又毫不顾及自己还是个学长,找到金玲就沖她笑了起来。 「你们这些大学生真是太可笑了!不懂研究就好好回去学习理论知识!浪费国家资源做什么把蘑菇的毒去掉的研究,你们想干什么?啊?把那些蘑菇的毒去掉,然后再给我们的老百姓吃吗?吃出问题来,你们负责?还是说——」 第173页 他看到同学们都聚集过来,便放大了声音:「还是说你们觉得咱们国家的粮食不够咱们的老百姓吃?你们是在公然向广大的农民同志和我们的国家发出质疑和挑衅啊!你们对得起国家和人民,培养你们这么久吗!」 豁! 这充满煽动性的语言,马上就把周围的人都聚集了起来。 京大的同学们早就听说科研小天才刘金玲同学这次的研究是把蘑菇毒去掉。 本来大家就已经觉得不妥,现在听了朱长生的话就更加觉得好笑了。 是啊蘑菇又不是主食,你费尽力气,去把蘑菇的毒弄掉有什么意义呢? 还是说正如朱长生所说,你是对我们的国家没有信心?对我们的民族没有信心? 一时之间,校园里变得更加闹腾。 一个人如果成名太快,就会招来红眼病。 就算原来和你八竿子打不着的人都会出来指责你。 没过多久,金玲和她们寝室就被人团团包围。 这些人越骂越难听,在朱长生孜孜不倦的煽动下,硬是要给他们带上恨国恨民的帽子。 这还得了? 一旦被冠上这种名头,这辈子就不可能翻身了。 江小敏她们开始还会解释,后来也渐渐看出来了是有人在刻意唆使。 她们便不再解释。 这时,朱长生忽然看向陆书砚。 他嘴角挂着讽刺的笑意:「我说陆书砚同志,听说你妈当初生了刘金玲扔掉不要,后来死活不肯给你爸生孩子,见你爸可怜才把你捡了回来。」 他用唾沫润了润唇:「现在刘金玲回来了,你妈听说很宝贝她呀,那你这个非亲生的,怎么还有脸留在那个家里呀!在下真是佩服你,有这么厚的脸皮。」 听到这话,金玲抿起了嘴唇。 失策,失策,当初教训裴馥兰的时候,倒是把这人给忘了。 说起来裴馥兰还要委屈呢! 所有的事,根本就是这个凤凰男一举搞出来的。 一个男人不像个男人,一天到晚净在这挑拨离间,心眼子米粒儿还小! 这种人就算是当了大科学家,恐怕也是个祸害。 是的,金玲不希望陆书砚受到伤害。 虽然事情并不像朱长生说的那样,但赵新莲确实是对她太过于宠爱了,金玲很怕陆书砚心里会不平衡。 再加上赵新莲确实惦念了陈杰光很多年,两个人又是青梅竹马,金玲有时候还挺怕陆书砚觉得她妈不爱她和她爸。 但和陆书砚她们相处了这么久,金玲感到非常舒服,哪哪都舒服。 她欣赏她们的温柔善良,也欣赏她们的聪慧,更佩服她们的果断和坚韧。 陆淑燕在得知家里的八点档狗血剧之后,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也没有仗着小姐脾气闹离家出走,而是十分冷静的分析利弊,并接受了这一切。 甚至还一直在为促进爸妈之间的感情而做着努力。 更没有连带着恨她和陈杰光。 江小敏得知自己遇到的是新型渣男之后,立马就脱身而出,丝毫不拖泥带水。 胡英就更不用说了,在那种生活条件下,居然都能考上大学,而且是赫赫有名的京大。 这些人身上都有可贵的品质,是金玲想要一直靠近的。 况且她们都有同一颗红心,同一个理想。 因此饶是金玲总是习惯于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听到朱长生的话之后也有些不爽了。 正有些焦躁地看向陆书砚,忽然,耳边响起她那一惯略显暴躁的声音。 「关你什么事!农村里的老婆子都没你那么事多!我不像你这种孤儿,我是我爸妈亲生的,我还有金玲这个好姐妹,以后我们一家开开心心过日子。你就不一样了,你孤家寡人,想要温暖的时候还得去牢里看你那对象去!」 金玲浑身的紧绷感突然就没了。 她朝陆书砚竖了一个大拇指,双手抱胸看向朱长生:「怎么的?今天的实验做完了?实验报告写了吗?文献看了几篇了?哦,对了,你的论文都是错误百出,不看也没关系,反正也不能发表。」 朱长生顿时气得脸红脖子粗,就要过来打她们。 京大的大部分学生只不过是过来看个热闹,哪里容许别的学校的学生打自己的同学? 于是有过来拉的,也有悄悄揍回去的,一时间,校园里更加吵嚷。 没过多久,教务处主任带着一帮人到达,朝人群怒吼:「都给我住手!」 朱长生看了教务处主任一眼,这才堪堪忍住怒气。 朱长生:「您是贵校的领导?请问你们学校学生滥用国家资源做毫无意义的科研,你们就这么放任?」 教务处主任:「放屁!刘金玲同志,你聚众闹事,学校命令你们立即回去写检讨!」 说完又朝向大家:「我代表教务处郑重声明,不管刘金玲同学做什么课题,学校一概不提供援助,学校实验室也不向她们开放。」 朱长生扬眉吐气,朝金玲她们挑眉毛。 陆书砚见状憋得小脸通红。 这时,忽然听到人群外一个声音传来。 「既然学校不管,那金玲同志她们的研究就是和学校无关了。既然这样,出成果的时候只写几个女同志的名字,不冠校名,请问校方是否同意?」 第174页 第79章 打脸学校 教务处主任转过身来一看, 发现是一位戴着金边眼镜的学生。 金玲也有些讶异,居然是王凤梧。 金玲记得这人平时话不多,没想到今天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 她朝王凤梧微微颔首, 二人的目光在空中相遇。 王凤梧见到金玲嘴角的笑意,微微眨了眨眼睛, 又看向教务主任。 教务主任一看, 居然是位学生, 登时气得吹鬍子瞪眼。 他不知道王凤梧不是他们学校的,便朝王凤梧道:「你再说一遍?」 然而京大的学生们都开始起闹,说既然学校要撇清关系, 那如果真做出什么成果,确实不该冠学校的名。 学生们自然是看热闹不嫌事大,颇有些责怪教务处长玩不起的意思。 教务处长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再加上两位微生物界的大教授都说过了,金玲的实验确实没意义。 就算是教授不说,就把这课题给大字不识的农民说说,他们也会觉得毫无意义。 教务处长信心满满,当着全体同学的面再强调了一遍,让金玲上交检讨书。 「刘金玲同学, 学校正式警告你们,你们做出来的实验结果不代表校方的水平!」 朱长生听到这句话, 眼里浮现着兴奋的光彩。 这是对一位学子最大的侮辱! 就连学校都与你划清界限,同学们就更不可能与你为伍了! 最主要的是, 你一个学生, 没了学校的支持,连正儿八经的实验室都没有,还想做出什么科研结果来? 到时候这个污点就会成为你在科研界的笑话, 伴随你一生。 朱长生觉得自己终于给馥兰报了一部分仇,可以扬眉吐气一番了。 不过他不会就此罢手,现在他搭上了一个大人物,可以监视金玲。 朱长生在心里暗暗地想:「不要被我逮着机会,有机会我一定要你把馥兰受的苦全受一遍!」 然而金玲此时心里却丝毫没有波澜。 她从来不在乎和谁分享荣誉,但既然人家不要,她也就不勉强了。 人群渐渐散去,四位女同志走在校园里,后面缀着个王凤梧。 金玲把人都介绍了一遍,这下除了江小敏,胡英和陆书砚也认识王凤梧了。 陆书砚悄悄看了王凤梧一眼,凑到金玲耳边:「妹妹,我说你又是化妆,又是穿着时髦,突然之间一夜长大,敢情是为了这位王同志啊?」 说完又捏了捏金玲的脸:「你别说,这位王同志长得还挺好看的,就是不怎么说话,不知道好不好相处。」 金玲任由她捏着,说了句「是挺好看的」。 这时王江河与李谷玉跑了过来,非要帮金玲想办法。 王江河:「金玲,那个课题听起来是挺蠢的,不然你放弃吧!」 这话一出,陆书砚当场要和他打架。 被金玲他们给拉住了。 刚好他们正走在学校的湖边,那里有个八角小亭,金玲便走进去侧身坐下来。 其他人也都坐了下来。 金玲把和胡英她们说的话又和几位男宠同志说了一遍。 王江河赶忙摆摆手说抱歉,金玲摇了摇头。 李谷玉道:「没事,我们系有单独的实验室嘛,你到我们系来做就是了。」 江小敏不贊成这个提议:「学校说的话就一定会践行,不会让我们用学校里任何一个系的实验室的。」 胡英摇了摇头:「我总觉得事情有点不简单,这个新上任的教务处主任为什么要和我们这帮学生搞得这么僵呢?」 江小敏和陆书砚都重重地点了点头。 王江河道:「没有哪位领导喜欢不听话的人,金玲,你恐怕是彻底得罪他了。」 金玲心里冷笑,可不就是得罪他了么,说不定还不止是得罪他而已。 不过这么多人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她也不打算让自己的烦心事把气氛搞砸,于是脸上扬起了一个轻松的笑容。 「没关系,大家不用为我担心,我请你们去吃好吃的。」 李谷玉担忧地看着她:「你不会是想自己建一座实验室出来吧?我可以给你捐款,但应该是杯水车薪。」 在座的其他几个人都愣住了。 自己做实验室? 这年头你就算是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那些仪器,更不用说根本就没钱。 金玲被他逗笑了:「行了,多谢你的关心,我们去吃饭!」 回到寝室中,大家都睡了。 金玲下楼来,站在寝室楼旁边的桐树下思考问题。 陈杰光听到消息之后,又要来插手她的事,被她给言辞拒绝了。 她告诉陈杰光,如果他对校方施压,就再也别想见到她。 陈杰光被气得脸红脖子粗,回去了,不过应该也不会再插手了。 金玲觉得实验室根本不是什么问题,通过正规渠道买器材就是了。 重点是等这些器材买来,实在是太耗费时间了。 昏黄的灯光下树影婆娑,金玲靠在红砖墙上,侧颜在墙上留下线条锋锐的影子。 她低头思索,忽然面前的光被挡住。 抬起头来,正对上来人镜片的反光。 「刘金玲同志,我想邀请你与我合作。」 金玲看着去而復返的王凤梧,嘴角微微.qへq.弯了起来。 第175页 「嗯?」 轻轻巧巧的一个声音,就像浮在云端,带着无尽的挑衅,又像是在撒娇。 王凤梧觉得自己的脸突然就热了起来。 他推了推眼镜:「我爸在学校有专属实验室,现在是我在用,我可以邀请你一起做实验吗?」 金玲低头轻笑出声。 王凤梧看着灯下她的发旋。 夜已深,四处静寂无声,只有一些不知名的虫类闻到了春天到来的气息,在微弱的叫着。 两人就这样面对面站着,像静止的一幅画。 突然,金玲抬起眼皮:「那以后就要朝夕相处了,还需要你多帮忙啊,凤梧同志。」 「嗯。」 王凤梧别开视线,右手捏拳放在嘴边轻咳了一声。 朝夕相处…… 凤梧同志。 王凤梧从来都沉静的心忽然跳得让他无法控制。 王凤梧所说的实验室在京市卫生院一栋小楼里。 那栋楼总共就两层,第一层是医学动物餵养室,里面养着小白鼠、实验兔、实验狗之类的。 这层有比较完好的消毒杀菌和通风设备,也有专门的饲养员。 第二层便是实验室了,比京大的设备都还齐全。 因为医学和微生物学在很多地方都是相通的,所以也有专门培养微生物和细胞的仪器。 这个实验室是医院特许王院长用的,但其实也算是王院长自己一手建立起来的。 因为包括这栋房子之外,其他所有的器械都是王家自己通过各种渠道弄来的。 有买的,有朋友送的,甚至国外的慕名人士也会送来新器材。 金玲和胡英她们每天上完课就跑到这里来做实验。 在更深入的接触中,金玲发现王凤梧也是个拼命三郎。 王凤梧他们的医学书本本都比砖头还要厚。 而且里面所有的内容都是重点,根本连偷懒都没法偷。 大体解剖、生理、病理生理、微生物学甚至中医学,每天课程都是排得满满的,也就到了晚上才会有时间。 而王凤梧一般都是吃完晚饭就赶来实验室,在实验室一忙就要忙到凌晨两三点。 金玲因为不怎么需要花精力去对付基础课程,所以在实验室也待得特别晚,反正上课的时候,可以偷偷眯一下。 于是往往到了后半夜,实验室里就只剩她和王凤梧两个人。 有一天金玲正在画pcr扩增仪的图纸,忽然,王凤梧把一瓶牛奶放到她手边:「金玲同志,喝牛奶。」 金玲侧头朝他微微一笑,把那牛奶拿在手心,居然发现是温的! 金玲看向王凤梧,发现他耳尖红红的,便突然来了兴致。 她拍拍身旁的椅子示意王凤梧坐下,把那杯牛奶凑到唇边,用舌尖微微舔了一下。 王凤梧的耳尖便更红了。 金玲更是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 她撩了撩披散的羊毛捲髮,问王凤梧:「看你每天都来做实验,你的课题是什么啊?」 王凤梧推了推眼镜:「关于怎样杀死肿瘤细胞的。」 金玲点了点头:「挺有意思的,造福人类的事。你培养的肿瘤细胞在哪里?可以给我一点吗?」 王凤梧便示意她起身跟上。 金玲跟着他来到一架铁皮立柜外,发现里面用低温保存着一个个圆形的培养皿。 王凤梧:」这里面是我分离出来的几种肿瘤细胞,但都还没用,你感兴趣的话拿一盒吧,注意生物安全。」 金玲便笑了。 从那以后,两个人就像突破了什么障碍一样,突然无间起来。 他们一起做实验,一起看杂志。 因为两个专业有很多相通之处,所以两人总能聊到一块儿去。 半年后,王凤梧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的标题是这样的: 《论蘑菇多糖对胃癌细胞的抑制作用》 这篇论文把即使是在当时也比较常见的菌菇推向了医疗界—— 香菇。 论文详细的论述了从香菇中提取的一种多糖,对胃癌细胞的抵抗作用。 并且用小鼠做实验,对比了不使用香菇多糖和使用香菇多糖的两种病鼠体内免疫分子变化。 这就非常清晰地告诉大众,这种多糖能够抑制癌细胞的生长,并且通过调动机体的免疫功能进一步杀死癌细胞。 整个医学界震动了! 香菇!抗癌!多么激动人心! 谁也不相信,这是一个大学生做出来的科研成果! 就连王凤梧的爸爸王院长都不相信自己的儿子能够做出这样的成果来! 但也有人站出来质疑,香菇怎么还有这作用呢! 然而等待他们的却是另一波冲击。 王凤梧和金玲全寝联名在世界顶级医疗杂志上发表了后续实验成果。 全英文的! 每一项结果都证明香菇多糖这种物质是可以抑制癌症的。 立马就有很多专家学者复制实验步骤,得出的结论也是一样的! 一时间,整个华国科研界都被这五个名字给深深地震撼了。 在别人都还在为基础知识的考试而焦头烂额,他们却已经在跑道上,把人家远远甩在身后。 京市医学院本来就是国内一流的医学院,什么样的荣耀都得到过了,照理应该心如止水了。 第176页 然而,学校在得到这个消息之后,所有人都非常激动,上头三天两头就给王凤梧嘉奖。 王凤梧他爸本来就是院长,崇拜他的人不少,这下更不得了了,不管走到哪儿,都有同事对他表示恭喜。 从前压在他上头的人也少不得换上笑脸,过来向他道喜。 媒体也来报导,然而王凤梧每次只有一句话:「如果没有微生物系的同志给的灵感,就没有我今天的成就。」 于是大家又把焦点对准了金玲她们。 京大校长很是欣慰。 京大从建立以来便人才辈出,京大人从来都是以国民为己任,锐意进取,孜孜不倦。 现在看吧,放眼整个华国,哪个学校能像他们这样,一年多的时间就有六位同学发表了重磅级文章? 年前的生物微生物发热包就已经给农民们带来丰收的希望了,这次发现香菇多糖,又不晓得会给多少病人带去福音。 就连见惯了大场面的校长也眉开眼笑,说要欢庆一下,还准备把几位同学叫到办公室好好畅谈一下革命理想。 而这时,却有媒体发表讽刺文章。 意思就是,你京大欢庆个什么欢庆,你们校方都表了态了,不管刘金玲同志研究出了什么东西都跟京大无关。 而且刘金玲同志她们研究这些东西,京大不但没有出师资力量,也没有出器材,连实验室都不给人家用,人家得到的荣誉关你什么事? 偏偏京医大的领导们也都分外调皮,暗搓搓拱火。 每次被採访他们都要跟记者们开玩笑,让记者们帮问问,刘金玲、胡英、江小敏以及陆书砚同学,愿不愿意集体转学到他们学校。 毕竟他们学校提供导师、实验器材、资金一条龙呢! 就连实验室都比某些学校大呢! 京大的领导坐不住了。 办公室里,校长孟如青坐在桌边,瞪了教务处主任一眼。 他用指节骨敲着桌子,苦口婆心道:「学生们有想法是好事嘛!我们作为学校的领导,就应该给学生们提供梦想的摇篮嘛!哪能说出不给学生帮助的话?」 教务处主任沈爱国站在他面前连连点头:「是,您说得对。」 孟如青见他态度良好,便也舒展了眉头:「那就好,待会儿那几个女娃子过来,你给她们道个歉。这件事可给我们学校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沈爱国却抬起了头:「校长同志,我不能答应您。就算他们研究出了世界水平的成果,他们是天生就会这些吗?还不是我们京大教出来的!」 孟如青舒展的眉头勐地一拧:「爱国同志,说句不好听的,你也是我们京大出来的,你在这个年纪也发表了世界都认可的论文吗?不对,你到现在都没发出来吧?」 金玲他们来到校长办公室门口,听到的就是这样一句话。 陆书砚顿时朝她露出一个贼笑,江晓敏也搂着陆书砚的手臂,捂嘴笑了起来。 胡英故作严肃凶她们:「都正经一点,这里可是校长办公室,要是被人知道了,是要受处分的!」 然而话刚说完,她自己却喷笑了。 金玲的嘴角也忍不住翘了翘。 她上前去敲门,里面一声「请进」! 金玲带着寝室姐妹走了进去。 孟如青让沈爱国在一旁坐了,又叫金铃他们都在椅子上坐下。 孟如青笑盈盈道:「你们很有本事啊!在这样的年纪,就已经得到了这么丰硕的成果,我作为这个学校的一员,为你们感到自豪,感谢你们给京大带来的荣誉!」 旁边的沈爱国眸光一闪。 听说这位孟校长一向看重人才,现在一看还真的是,居然把自己的姿态放得这么低。 他看了一眼金玲。 长相明艷不说,那双眼睛如飞腾起来的凤羽,一看就是个骄傲的。 其他三个除了胡英看起来还像老实人,另外两个一看都是小姐脾气。 骄傲好呀!小姐脾气好呀! 他就等着这四个人侍宠而骄,把校长给惹恼呢! 成名太早是什么好事吗? 多少人因为过早成名,变得目中无人,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从此销声匿迹呢! 沈爱国看戏一样看着这一切,就等着金玲他们说荣誉和京大无关。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金玲的情商放眼整个娱乐圈那都是数一数二的。 只见她看了其他三人一眼,四人齐齐站起,都露出乖巧的笑容,朝孟如青敬了个礼。 「校长言重!是京大成就了我们!感谢京大!」 原来孟如青是军旅出身,这四个才华横溢的丫头齐刷刷朝自己敬礼,那情绪便如奔涌的潮水汹涌而出,眼睛都红了起来。 他也站起来回了个军礼:「不,还是要感谢你们!」 说完又请金玲他们坐了下来。 「客套的话就不说了,你们都是好同志。今天把你们叫过来是想让你们的教务主任沈爱国同志和你们谈谈心,顺便道个歉。」 沈爱国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往这样的方向发展,然而他是决计不肯道歉的。 怎么可能道歉? 自己的亲姐姐沈凤兰连带着姐夫和一对外甥都被人给一锅端了。 连沈太平那个臭小子都笑话他没本事,读了那么多年书有什么用?连自己的亲姐姐都保护不了。 第177页 本来还想借着职位狠狠地打压一下这帮女同学,没想到都这样了,她们居然还能做出成果来! 道歉是不可能道歉的,这辈子都不可能道歉。 沈爱国眸光一闪:「校长,这项成果的主研究人是京医大的王凤梧同志,她们几个人只是提供思路而已,而且用微生物中的某些物质抗癌在国外也早有相关报导。」 「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这几位女同志的研究课题是怎样把毒蘑菇中的毒性去除,这研究毫无可用之处,她们现在也没有得到什么成果,所以恕在下觉得自己没错,不必道歉。」 孟如青气得额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 「爱国同志啊,你怎么还是不懂!根本就不是什么研究的问题,问题是你违反校规,私自打压同学们的研究劲头,这对我们学校是不利的呀!」 然而沈爱国却置若罔闻,反而笑着问金玲:「刘金玲同志,请问你在提交课题之前,按程序向学校申请过资金吗?」 金玲眸光微闪。 原先他就觉得这位教务处主任很针对她们,现在这种感觉更强烈了。 听听这是人话吗?叫她们赶紧把课题拿出来的时候才不会提程序,现在好了,开始提程序了。 金玲朝沈爱国笑了笑,又把视线放在了校长身上。 她言语中透露着万分委屈:「我们没有申请,不过没关系,这些事都过去了,应该就在这两天吧,我想前不久那个外文杂志和国内《微生物》杂志应该会刊登出我们的另外几篇文章。」 江小敏适时加了一句:「都是关于基因敲除的,《微生物》主编写信来说非常先进,让我们如果还有文章全都给他们寄过去。」 陆书砚故意对着沈爱国扭捏作态:「真可惜,这些实验也不是在我们京大做的呢,也不能冠京大的名字。」 孟如青:「!!!」 孟如青自然是不会因为几个学生就把教务处处长给炒了的。 毕竟京大学生人才辈出,多四个不多少,四个不少…… 才怪! 在金玲他们关于毒蘑菇基因敲除的文章再次轰动科研界的时候,在其他学校都嘲笑京大自视甚高,明明揣着宝却当废物看的时候,孟如青一颗爱才的心被深深地打击到了。 他连夜请示教育部长,一张老脸也不要了,就把这件事往上头捅。 上头一看,好傢伙,国家正是需要科研人才的时候,像这种有着绝顶能力的顶级人才居然遭受了这种打压,那还得了! 于是没过几天,教务处长就换人了。 沈爱国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苦心钻营,好不容易得来的这个宝座居然还没坐几个月,就彻底离他而去了。 沈爱国犹如被生活狠狠地打了一个耳光。 他家世显赫,然而因为他母亲的原因,却导致他成了沈家唯一一个见不得光的儿子。 就连本该叫他叔叔的沈太平,见了他,都像是见了一条狗一样。 沈太平的爸爸,他同父异母的哥哥沈一清就更是了,明里暗里把他打压得死死的。 是他自己通过自己的努力才爬上了这个位置,孙儿沈太平过来叫他帮忙的时候,他喜不自胜,终于可以为家里做点事了,终于可以让大哥和孙儿对他另眼相待了。 没想到就这么的给搞砸了,还丢了职位。 最可气的是大哥和老爷子居然不帮他! 明明老爷子的官比什么教育部长大多了,只要老爷子或大哥出面,这个位子还是他的! 现在他却被叫回家里过着废物一样的生活。 沈爱国那个恨啊! 不停地和沈一清说,他丢了官职没关系那个叫刘金玲的,这是在打他们沈家的脸! 又把自己姐姐家里的情况一说,继续煽风点火。 「我好歹也是沈家的人,不但被人撤了官位,而且连自己的姐姐都保不了,说出去沈家哪里还有脸?」 果然他看到大哥和孙儿的脸都抽了抽,眼里露出兇悍的光。 在金玲她们被各个大学争着抢着请过去做报告的时候,忽然,有位女记者站了出来,指责她们抄袭。 那位女记者名叫刘晓丽,还採访过金玲她们,也採访过王凤梧。 她指责金玲她们和王凤梧的这篇合作文章抄袭了京医大毕业生柳新春同志的文章。 一时间京市科研界沸腾。 本来金玲她们成名太早,早就招惹了许多红眼病。 现在眼看着可以把他们拉下神坛,这些人便疯狂起闹。 「我就说怎么可能大一大二就出科研成果,地基都没打好,就能做出宫殿来?原来是抄前辈的啊!」 柳新春本人也出来诉苦。 「我的毕业论文写得不好所以就没发表,只在校内保存,没想到他们拿了我的核心技术成果,润色一番反而比我写得好了。还上了国际杂志!唉!说白了还是我无能!」 金玲他们毫不慌乱,报了公安,罪名:诬陷! 公安对于这种着作方面的纠纷自然只能请专业人员来判断。 于是,在公安局的会议室里,华国微生物界和医学界几位大名鼎鼎的专家都齐聚一堂。 他们倒要看看这些学生有多会给他们找么蛾子,好不容易以为有了好苗子又搞出个抄袭事件。 这件事不管是什么结果,他们必然要损失一方好苗子。 第178页 在这个人才比金子还珍贵的年代,他们心疼啊! 外面记者自然知道这件事,都堵在公安局门外拍照、採访。 看热闹的人把公安局围了个水泄不通。 彼时两方当事人就在大厅里等待着最后的裁决。 外面的学生们都在七嘴八舌:「真的不可能啊!这做研究不像跟你妈学一两道菜那么简单。就拿微生物学来说,你要从细菌的基本结构开始学才能学到怎样培养细菌,这都是一步一个脚印才能学会的呀!」 「就是!光是里面的专有名词就难记死了,更何况你还要学习那些名字都读不顺的技术。」 「别的不说,你要在外文杂志上发表文章,你还要英语好,那英语是一天两天能学会的吗?」 其他人听了纷纷点头。 在他们心里,金玲她们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大抄子了。 过了大概一个钟头,他们看到两边的当事人都被叫进了会议室。 又过了大概半个钟头,所有人都出来了。 大门打开,大家再也按耐不住激动的情绪,全都沖了进去。 公安们赶紧过来阻拦,却哪里阻拦得了? 人们都朝刘金玲他们沖了过去,一个个面上都露着鄙夷的神色,甚至还想要打她们。 金玲看着大家向他们冲来,不禁觉得好笑。 人就是这样,体内都带着暴.动的因子,不关注事实,只愿意相信他们想相信的。 她没有躲,就看公安们会怎么办。 公安们的办法很简单,他们把那位记者和柳新春都拷了起来。 看热闹的学生们顿时就傻眼了。 怎么回事?刘金玲他们没有抄袭? 怎么可能! 现场顿时鸦雀无声,就连那记者和柳新春也都把头死死低着,一点声音都不敢发出来。 一位教授好心地跟大家摆了摆手:「都散了吧,相关的解释我们会在新一期的科技报上向大家详细说明。」 然而,红眼病的固执程度是无法想像的。 有人大声怒喝:「怎么可能!你们这些当专家的到底有没有常识!她们才读了几年大学啊,怎么就能写出那样的文章!就是抄柳同志的!」 有位教授非常沮丧,朝那人压了压手:「大家不要怀疑了,柳新春同学根本连基因是什么都还没搞懂。」 另一位教授也过来朝人群挥挥手:「散了吧,散了吧,这几位女同志连pcr扩增仪都做出来了,刚刚他们在里面随便向柳新春同学问几个专业问题,都堵得他说不出话来。」 第三位教授是医大的:「惭愧,柳新春同学虽然也是研究肿瘤细胞的,但却连那些细胞的转录翻译过程都没搞懂。」 其他人听得一愣一愣的,他们大概知道教授们的意思是柳新春自作多情了,可是那些专业名词连他们这些专业的人都听得云里雾里! 太可怕了!他们听都听不懂,刘金玲他们却要写! 得是怎样的人才能把这些专业名词写成英文,再发表在国际杂志上啊! 然而有个人还是不死心,问金玲:「你谁呀!你是天才吗?你自己就能把这些东西学得这么好?」 一直站在金玲旁边准备护着她的王凤梧沉默了这么久,这一刻终于忍不住了。 他站到前面来,推了推面上的金边眼镜,淡淡道:「金玲同志的师兄是华科院的何泽教授,她在京大的指导教授是华清池教授。你们到底看没看她们的论文啊?」 「哗!」 人群又开始嘈杂起来。 「何泽教授啊!我一个不学微生物的都知道他!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师兄对师妹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和师父也没什么两样了。」 「我的天,华清池教授!这是咱们微生物学界泰斗级人物了吧!不是我大言不惭,我要是被他教了,我也能写出这样的论文来!」 两位教授因为我当事人都有关系,所以没有被请过来,如果他们此时站在这里,恐怕会被气吐血。 这些人都以为只要有好的师父,就能搞好科研了,殊不知刘金玲同志为了科研,基本都不睡觉的! 就在大家惊讶的惊讶、服气的服气、自恋的自恋之时,忽然,一位穿着军装的老者朝这边走了过来。 那老者年纪看上去一大把了,精神却分外矍铄。 他的声音也坚定有穿透力。 「还有我!」 因为他气场实在太过强大,再加上军装胸口那一排排晃眼的勋章,所有人都自动地为他让开了道路。 只见这老者直接走到了刘金玲同志的面前,弯下腰来,像哄着一个孩子一样从下面看着她。 「还有我,她的师父。」 说完又起身摸了摸她的脑袋。 「乖徒,几年不见,像个大姑娘了。」 人们都呆呆地看着刘金玲同志投向了他。 然而,让他们不解的却是,为什么刚刚的那些教授也都自发地站成了一排,一脸敬仰地朝那老人行军礼呢? 为什么他们个个都像见到了许久不见的恩师,全都笑盈盈等着和他握手,口口声声喊着他肖老呢? 肖…… 不会是那个肖吧?! * 金玲从没有想过,自己和肖政的重逢,居然会在这样的场景下。 她一向不喜欢哭泣,那天却在肖家京市的大院里哭得眼睛都肿了。 第179页 她坐在沙发上,用帕子擦了擦眼泪:「爷爷,原来您改了名字啊,我说国内的微生物学杂志上,怎么没看到过您的名字。」 肖政在她身边笑着接过手帕,给她擦了擦眼角:「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留洋回来,本来以为可以为国家的微生物事业做出一番贡献,没想到却碰上了那样的动盪,我一咬牙就去当兵了。」 「是,一当兵就当了个元帅回来,爷爷,可真有您的!」 肖政摸了摸她的脑袋,看到她那张美艷的小脸,又觉得这样不太好,只在她肩头轻轻的拍了一下。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不提了。现在爷爷也老了,就在家里看看书,写写字。你有空的时候,多到我这里来陪陪我。」 「那当然。」 金玲环顾了一下这座老房子。 房屋里摆设看上去还是很温馨的,音梦婶还是和从前一样是个精緻的女人,所以这个房子给她收拾得很有新潮。 这年头,可以贴一些比较时尚的画了。 所以白色的墙上贴了一些山水画,餐桌上头贴的却是一幅夕阳景,浓墨重彩的,在这个灰色背景的年代让人觉得惊喜。 桌上和沙发上也都铺了白色蕾丝垫,就连橱柜上都挂了蕾丝的帘子。 然而这房子还是显得太大了。 金玲问柳音梦:「听说云岭的爸爸也回来了,叔叔现在在哪呢?」 柳音梦摸着她的脸,把额头轻轻磕上她的:「他爸爸去上班了,公务繁忙。」 金玲有点不好意思,她觉得柳音梦越来越美丽了。 是那种古典的美,举手投足之间都是韵味。 金玲又问:「那肖云岭呢?」 柳音梦忽然就哭了。 金玲早就习惯了她这种突如其来的情绪崩溃,拍着她的肩膀:「是又参加了今年的战争,还没有回来?」 柳音梦直起身来,惊讶地看着她。 「你怎么知道?」 金玲笑着摇了摇头,安慰她:「婶子,你别想那么多,云岭哥哥他一定会回来的!」 柳音梦却又抱着她哭得不能自已。 肖政嘆了口气,道:「你别哭了,在孩子面前都这么不懂事,连金玲都知道云岭一定会回来,你还哭!」 柳音梦却说,她这几天老做噩梦,梦到儿子满身是血朝她喊救命。 金玲和肖政少不得又安慰她一番。 从肖家出来后,她有些感慨。 曾经那个穿着破破烂烂衣服,每天被人逗得老人居然是这样大的一个人物! * 抄袭事件结束之后,金玲寝室每一位单拎出来都是华国研究界有名号的人物了。 不过,在蘑菇去毒研究之后,又发生了几件事。 首先是教育部部长亲自接见了她们,说他们的基因研究吧华国的研究带入了基因层面,是值得铭记的成就。 随后通过蘑菇去毒研究,金玲她们合成了能对抗蘑菇毒物的一种物质。 这种物质被做成了药物,被试用于临床。 原先医院抢救蘑菇中毒的患者都是只能通过洗胃以及输液补水和电解质,剩下的就听天由命了。 这样,患者生还的概率就非常小。 用上这种药物之后,光这两年的夏天,就不知道救活了多少误食毒蘑菇的人,大大的减少了误食蘑菇患者的死亡率,提高了救治率。 这种药物就像是民间的蛇毒秘方一样,不但被老百姓推崇,甚至被周边几个国家推崇,成了外汇品种。 当初那些说他们这研究没用的,人脸被打得啪啪响,朱长生同志的糗事也广为流传,在学校里再次遭遇社死,甚至精神崩溃,休学了。 而金玲她们却每天不亦乐乎的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着。 夏天渐渐地来了。 马上又要放假。 金玲和刘竹带朋友出去郊游。 同行的都是志同道合的那些人。 金玲寝室那三个,王江河并李谷玉,刘竹和刘竹对象以及田松。 她们京郊的山林徒步探险。 这还是金玲教给他们的,要他们说,非要取个这么文绉绉的名字。 说白了不就是爬山嘛! 然而金玲一向嘴里蹦奇怪的名词,所以他们也都没跟他继续争,而是很顺其自然的就接受了这个名字。 到了林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他们就地砍了树搭了个小茅屋,就这么的一起住在里边。 好在这时候天气不冷他们又带了足够的衣被,所以分外惬意,开始畅谈起理想来。 因为马上就面临毕业,所以刘竹问大家毕业之后去做什么。 胡英直接了当:「考华科院的研究生。」 江小敏:「同。」 陆书砚:「一样。」 只有刘竹笑开了花:「去农村支教!」 这时,李谷玉和王凤梧突然齐齐开口:「金玲,你呢?」 金玲看着同时朝她投过来的四束明亮目光,一时有些怔住了。 第80章 转战航空航天 沈太平坐在他爷爷的檀木沙发上, 抽着红梅香菸。 灰白的烟雾把他年轻的侧脸弄得模煳,唯有那一双狠厉的眸子在闪光。 他爷爷沈上将已经是七十多岁的老爷子了。 见他这样,把那檀木拐棍往地上一戳:「出去抽!弄得我这屋里乌烟瘴气的!你爸最近不管你了?!」 第180页 沈太平瞪了他一眼, 起身把菸蒂狠狠往地上一扔,用皮鞋使劲碾。 嘟囔:「老不死的!白瞎打了那么多年仗, 一点好处都不晓得给我们这些儿孙辈争取!」 他出了院子门, 坐上了自己那辆红旗, 一路往城郊而去。 到了一处破旧的民房,早有几个眼尖的人见了他来,都在门边站好了。 沈太平走了进去, 问一个戴着黑礼貌的:「东子,这个月抓了几个?」 东子目光闪躲:「大哥,最近的生意不好做啊!李大哥都被弄进去了,他们那边已经暴.露了,现在公安明显在等着我们自投罗网呢!」 「闭嘴!」 沈太平停住脚步,一双眼睛死死瞪着东子:「什么叫自投罗网?我们是为她们找好主顾,不然凭她们这种外乡女,能不能在京市活下去都还不好说!」 东子忙扇了自己一耳光:「大哥教训得是!」 两人在几个男人的簇拥下一路进了房间。 房子里昏暗无比,所有窗子都被钉死。 几个满脸菜色、衣衫破烂的年轻女人被关在里面, 看见门被打开,都吓得缩成一团。 沈太平看着那些人。 他的眼睛瞪得老大, 瘦削的脸上肌肉一条一条的在抽动。 突然,他抬起脚, 用那厚重的皮鞋一脚把一个女人给踹翻。 那女人立马就发起抖, 哭也不敢大声哭,只趴在地上瑟缩着抽泣。 沈太平又一下把东子踹翻:「养你们是干什么吃的?啊?!就这么几个,下个月喝西北风啊!」 东子立马翻身起来, 赔笑道:「大哥,现在真是不好出手啊!李哥带的那一波人全都进去了,我们至少得避避风头,过两个月再行动。」 沈太平让小弟给他点了一根烟,在迷濛的烟雾中,视线射向了远方。 当初李朝阳来找他的时候,他还觉得好笑。 不就是个部长吗,谅他没有那个胆子! 沈太平便故意给陈杰光送了信,意思李朝阳是他的人,希望陈部长给点面子。 虽说是给点面子,实际就是威胁。 沈太平觉得用自己家老爷子镇镇这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部长,应该是绰绰有余了。 谁知道人连个回信都没有,转手就把李朝阳一家都给端了。 整个京市最大的那片产业他都给李朝阳管了,李朝阳那傢伙找起女人来又最上进,办事又狠辣,所以他一向是把李朝阳当左膀右臂的。 没想到还没反应过来,自己这左膀右臂就这么的被断了。 沈太平想到这里,忽然脑子里冒出一个人来。 他记得那时候,李朝阳拿了张女人的照片给他看。 一开始只是说想要骗过来享用,后来这个名字再出现在他耳边,是小弟跟他说,李朝阳就是被这个女人给害进去的。 沈太平看了东子一眼。 「害你李哥进去的那个女人叫什么?」 东子连忙回答:「刘金玲!」 * 现搭的简陋小茅屋里,青年男女围坐在篝火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蓬勃的意气。 金玲看着李谷玉和王凤梧同时射过来的目光,觉得有些好笑。 前世见惯了风月,她很少看到来自男人的这样纯情的目光。 但在她心里,风花雪月只会影响她拔剑的速度。 不过好在二人都没有对于她正式表白,所以她也没什么负担,笑道:「应该会去读我师兄的研究生吧,毕竟我还有很多想培育的菌种没培育出来呢。」 李谷玉和王凤梧眼见的松了口气。 陆书砚看着李谷玉那患得患失的样子,心里涌上一股微微的酸涩。 她阴阳怪气道:「你们两个在担心什么?现在精灵是我家的女儿,不会毕业就回老家的。」 李谷玉忙哈哈大笑起来:「嗐,你看我这脑子,都把这茬给忘了,金玲本就该待在京市的。」 王凤梧没有说话,只偷偷对金玲笑了一下。 金玲回了他一个明艷的笑容。 这时,刘竹的对象苏兴然满脸惊喜地问刘竹:「你真的愿意跟我回老家,去那.qへq.里教书吗?」 刘竹坚定地点了点头:「愿意。」 她安慰地把手放进苏兴然的手心里:「你不用担心我会后悔,也不用担心我会吃苦。我老家本来就是农村,我能适应的。如果能为那些孩子做点事,我的人生就会得到升华。」 金玲听到他们俩在那里说悄悄话,有些感慨。 她曾经想过,像刘竹这样纯粹的女孩儿,在碰到徐天明那种渣滓之后,会不会对男人彻底失去了信心。 好在刘竹并没有为往事而介怀,反而活地非常自信又洒脱。 她成了一个快乐的女孩儿,就像那件事从来都没发生过。 不过,金玲又有些操心。 刘竹有了对象了,要是肖云岭回来,知道了这事,会不会难过? 当然最重要的是,刘竹倒是愿意为教育事业下乡奋斗,红朝哥和伯母会允许吗? 其他人会怎么看他呢? 这年头,就算是当年下乡的知青都争着回城,她一个大学生,却往乡下跑? 她能承受住舆论的压力吗? 苏兴然会一如既往地对她好吗? 如果苏兴然欺负她,她的亲人朋友又不在身边,到时候该怎么办? 第181页 然而这些话金玲已经和刘竹说过了,刘竹的意思是,她并不是为了和爱人在一起才去乡下,而是为了心中的理想。 金玲这才放下心来。 天光渐晓,大家都靠在简陋的屋墙上打着瞌睡。 金玲却还清醒着。 她已经习惯通宵了。 因为刚刚想到肖云岭的缘故,现在她的脑子里满是最后一次看到肖云岭时的样子。 长相过分妖艷的少年,迈着一双长腿朝她飞奔而来,一会儿又变成低头专心地给鸡剔骨,又夹出鱼脸肉送到她嘴边的专注模样。 就在金玲渐渐的陷入一种虚幻的时候,忽然,她感觉到有人蹲在了她的面前。 幻象灰飞烟灭,眼前的王凤梧镜片后的视线也带着迷离。 「刘金玲同志,如果你回老家,我也会跟你一起去。」 金玲勐得愣住了。 随即她笑了起来:「你是在向我告白?」 王凤梧郑重地说了声:「是。」 金玲怔住了,她抬头看向王凤梧:「抱歉,我现在只想搞科研。」 旁边装睡的李谷玉心里犹如被一根尖刺刺中。 他再也绷不住了,睁开眼睛,激动地看向金玲:「谁规定搞科研就不能谈对象?金玲同学,我知道你看出来了,是,我也对你有意思,所以能不能不要装不懂,也不要这么果断地拒绝我们,再考虑考虑好不?」 金玲:「!!!」 金玲忽然有种回到了前世修罗场的感觉。 但感情这种东西一向不可勉强。 她撩了撩发,认真地摇了摇头:「真的抱歉,我很喜欢和你们当战友,你们都是非常具有天分也很认真的人,我很欣赏,也喜欢和你们待在一起做研究,喜欢看着我们的名字并排出现在杂志上。但我现在真的没有处对象的打算。」 李谷玉还想再说什么,被王凤梧给按住了。 李谷玉突然生起气来。 他沖王凤梧发火:「你装什么镇定!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有多喜欢她?平时一副冷冰冰的模样,却偷偷的给她买髮夹,她想要细胞,你培养了一柜子,她不要了,你还不捨得处理掉!」 王凤梧耳尖发红,叫他住嘴。 李谷玉却更激动了。 他一挥手臂,压着声音怒吼: 「你喜欢她,我也喜欢啊!」 说完竟然红了眼眶。 金玲:「……」 金玲怎么也想不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她看得出来两位男同志都对她生了情愫,不过她只偶尔的撩了撩王凤梧,因为觉得他耳朵发红的样子很有意思。 后来发现王凤梧总是给她小小的温暖,她就没这么干了,毕竟开玩笑也要有个限度。 和这俩男同志相处的时候,她就连聊的东西都是正儿八经的科研思路。 没想到才这么短短的一年多,这两位看上去都比较羞涩的男同志居然就这么大胆表白了。 金玲不想伤害他们,但优柔寡断只会让人更难受。 于是她站起身,先是抱了抱王凤梧,随后又抱了抱李谷玉。 「抱歉,我希望我的所作所为没有让你们产生误会,我真的不打算处对象不打算结婚,我想继续专心致志搞科研。」 李谷玉露出受伤的神情,随后用愤愤的眼光看了她一眼,独自跑去山林。 王凤梧嘆了口气,扶了扶眼镜:「我懂了,就当我没说,我们还可以做朋友的吧?」 金玲伸出手。 王凤梧把她的手抓在手心,轻轻摇了几下就当握手了:「刘金玲同志,希望能有再合作的机会。」 茅屋里再次恢復了平静,就连金玲也闭上了眼睛。 没有人看见,陆书砚的眼泪。 大学三年级刚开学,陆书砚就宣布退出金玲的科研组。 金玲便趁此机会开了个寝室座谈会。 前两天,肖政为庆祝和她的重逢,给她举办了一个小小的家庭聚会。 他邀请了学术界和军队里的朋友来参加,并把金玲介绍给了他们。 就连金玲自己都没想到,就是这样一场家庭聚会,改变了她的计划。 金玲看着寝室三人:「我以后可能会变专业,所以我们确实不能总待在同一组。」 胡英一听这话就有些懵:「变专业,变什么专业?」 金玲笑道:「毕业之后,我应该不会再念微生物学系了,我可能会考清大物理系的研究生。」 「啊?你在说梦话吧!你又没有物理基础!再说了,你现在考物理系的研究生,那你这几年的微生物不是白读了吗?」 这时候大家都已经很熟了,所以江小敏毫不掩饰地对她翻白眼。 金玲被她逗笑了:「这你就不用管了,反正我已经决定了。」 陆书砚突然就慌了:「妹妹,你别这样,我说不和你一组并不是和你关系不好,是有其他原因。」 金玲瞭然地看着她:「我知道。书砚,喜欢就去追,不喜欢了就放下。现在的问题是,我喜欢上了物理,所以我要去追了,和其他无关。」 胡英知道她一向是说一不二的,便也没有再劝。 四个人从此以后独立申请课题。 金玲知道她们现在已经很厉害了。 她们将会是华国科研界上的三位传奇。 果然,仅仅两年之后,胡英绘制出了数百种菌菇的基因图谱,还代表华国参与了全世界真菌基因图谱计划,填补了华国真菌界基因工程方面的空白,也让世界重新认识了华国的科研水平。 第182页 江小敏则是培育出了新型的转基因蘑菇,这种蘑菇产量多,肉质又厚又嫩,深受老百姓的欢迎。 陆书砚也是做的基因工程,她改良了细菌抗生素结构和性质,发明了毒副作用更小、杀菌效率更厉害的新型抗生素,并再次和王凤梧合作,在临床的研究上也取得了突破性的成就。 至于金玲? 金玲这两年可闲适了。 先是李谷玉找到了导致蜜桃死亡的真兇——蚜虫。 然后金玲给这些蚜虫配了几种天敌——真菌。 那些蚜虫死得那叫一个惨,就和当初生了菌虱的蘑菇一样先是身体溃烂,然后又是萎缩,最后化成了一滩水。 李谷玉的水蜜桃产量暴增,立马把这些做成产品让果农用。 现在受过益的果农看到包装上他的名字都会感嘆一声:「真是个亲切的小伙子啊!你看这年头哪位科学家会研究咱们这些田地里的东西呀!」 李谷玉分外感谢金玲,并附赠一次新的爱的告白。 金玲无语,不带他玩,去找刘竹玩了。 刘竹的对象苏兴然是华国农大食品生物科学的学生,小伙子总是乐呵呵的,而且总想着回去建设家乡。 但他不知道自己这个专业,回家乡能干什么。 看在他对刘竹很好的份上,金玲和他合作了一个课题。 金玲培育出了非常纯澈的菌株,让他去放在牛奶中发酵,并调整量和温湿度。 于是一瓶国产自制的酸奶便横空出世。 这种酸奶味道好,无毒无副作用,精挑细选的菌类还能分泌许多种抗癌物质,能减少肠癌的发生,对肠道还有保护作用。 最重要的是,这种酸奶非常便宜,比国外进口的不知道便宜了多少倍。 一时间京市大街小巷都把喝这种酸奶当做时尚。 到这种酸奶的工程挣得盆满钵满,金玲和苏兴然也拿到了不菲的专利费。 除了这些,金玲还放飞自我,把想种的每种珍稀真菌都种了一遍。 什么灵芝、猴头,别人种不了她来种。 她还把她种过的东西都总结出来了一套完整的种植工艺并装订成册发表。 只要按着这套工艺来种,就能大大提高产量,而且菌菇的性状也会非常地漂亮。 她还回老家搞实习,带领大家搞菌菇罐头。 用她种出来的蘑菇加上他研究出来的灭杂菌密封法,再加上刘竹的手艺,罐头远销海外,俨然成了华国的一项文化标志。 而北沟村就这么莫名其妙脱贫了,甚至全成了全国示范村。 时光匆匆而逝,转眼到了最后一个学期。 京大微生物系的教授们的关系急转直下,突然变得剑拔弩张起来。 主要研究细菌产物的朱晶教授巾帼不让鬚眉:「我把话放在这儿,金玲同志以后就是我的学生了,你们这些大老爷们,一点也不懂女同志的心,碰到同学犯错就知道骂,别把人小姑娘给吓跑了!」 一旁的刘教授不乐意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地中海:「金玲同志明显在研究真菌方面更有优势,而且她跟随的是我们真菌学的老前辈肖老,自然由我这个搞真菌的来带更好,至少从专业上就很契合。」 华清池:「我辛辛苦苦把她从一年级带到现在,你们说要走就要走?想都别想!她永远都是我的学生!」 朱刘二位教授便笑了起来。 「哟!华同志,当初小姑娘提出毒蘑菇去毒课题你可是全力反对的啊!连实验室都不给自己的学生用,你这师父当得也够寒碜的!」 「就是,这里没你的份儿了,回去洗洗睡吧!」 正吵得不可开交,办公室里的电话响了。 朱晶接起来。 那边声线尤其快活。 「哎,是京大生物学系吧!我说,你们学校怎么能这样呢!刘金玲同志想报哪里的研究生是她的自由,她不肯报你们的研究生,你们就让她报我们学校的嘛!你们怎么能剥夺人家的报名权呢?」 朱晶一听,愣了一会儿,笑骂道:「老陈是吧?你今天又喝了几两?我们怎么能干违法乱纪的事呢!你从哪里听来这乱七八糟的消息?」 「嗯?不对呀,周边我都问过一圈了,刘金玲同志没有报考我们任何人的研究生!」 挂了这个电话,又有好几个电话打了过来。 甚至旁边的华科院也有同事跑过来问他们,刘金玲同志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此时,何泽的电话也去到了他师父那里。 「师父!您怎么不劝劝金玲啊!她在微生物学上的天分和目前掌握的东西都是非常出挑的,怎么突然就去学个什么物理,这对我们微生物学界来说,是多大的损失啊!」 肖政看着桌对面坐着的金玲,笑得下巴都在颤抖。 「小泽啊!咱们金玲也没你说的那么厉害嘛!咱们华国人才辈出,没有刘金玲以后也会有王金玲、张金玲,你就不要操心了。」 「话怎么是这么说的呢!师父,我都已经给金玲准备好了,所有的器材都是最先进的。她说不来就不来,让我心里空落落的。」 何泽说着声音多了一丝怨怼:「我以前觉得师妹挺好相处的,没想到也是个不交心的。她们京大不给她用实验室,她也不来找我这个师兄,甚至连说都不说一句。」 第183页 「后来我知道了这事,盛情邀请她过来,她居然不肯!非要和医大的那个小子在一起做研究,你说我多心寒吶!真是女大不中留啊!」 「胡说」,肖政放下筷子,「金玲还小着呢,怎么就说这种话?行了,过两天到师父家来吃饭,我让你师妹向你道个歉。」 说完就把电话给挂了。 金玲在桌上捂着嘴笑得:「爷爷,这不能怪我。」 肖政夹了一个鸡腿放在她的碗中:「是不能怪你,要怪就怪那个于英雄。你说他不过是来我家参加一个宴会而已,非要和大家讨论75年发射的火箭。」 金玲「噗嗤」笑出了声,低头兀自吃着东西不说话。 柳音梦夹了个红烧狮子头放到她的碗里:「金玲啊,那次的发射失败大家是知道的,可当时的技术那是机密呀!你怎么知道是为什么失败呢?」 原来75年,华国出现了一次卫星发射失败。 不过那都是过去很久的事了,今年,「红华二号」火箭顺利升空,可以说是一雪前耻。 那位于英雄同志是萧政的老朋友,两人志同道合,所以关系非常亲密。 家宴会自然也请了他和其他几位老同事。 许是因为卫星发射成功,老同志非常有兴致,几杯酒后便和其他几个搞火箭发射的同事讨论起75年卫星发射失败的原因。 其实他们早就已经找出了答案,只不过就是想说说那件事儿,来发现心中那几年积累的苦闷。 好在那件事早已经过了期,在圈子里不是机密了。 音梦婶会这样说,是因为老百姓大多数还是觉得是机密,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懂。 金玲的爸爸就是搞火箭发射的,从小便听爸爸讲关于火箭的故事。 而且她学的又是物理,闲暇时间也会想要向爸爸靠拢,学学关于火箭的知识。 所以75年那场失败的原因,她是早就听说过的。 几位老同志听说她是京大微生物系的学生,而且还发表了很多高质量的文章,便叫她坐下来一起说话。 金玲一开始只是安静的坐在那儿,听前辈们讲过去那些让人心情激盪的故事。 后来于英雄提问大家失败的原因,金玲随口便接了一句。 「我记得好像是导线出了岔子。」 一开始,有位客人见她居然插专家的话,忙提醒她闭嘴,不要不懂装懂。 谁知道几位专家却叫那位客人别说话,然后鼓励金玲继续说。 金玲便拿了一张白纸,画起那台火箭的图纸来。 75年火箭发射失败原因,虽然内部知道,但却是没有向外公布的。 一开始大家还以为是谁走漏了消息,有内奸。 等到金玲把图纸画出来,于英雄便抓着她的袖子,问她是谁告诉她这些的。 金玲也不好直说,便道:「我对火箭非常感兴趣,这些都是我在京大的图书馆里学会的。」 专家们便像看鬼怪一般看着她。 于英雄你又问了她几个关于火箭的问题。 金玲都一一回答了。 于是就成了现在这样。 于英雄一天三个电话,向肖政建议他怂恿金玲考京市航空大学,转战航空航天。 第81章 反面教材 没过多久, 金玲报考京市航空学院飞行器设计专业的消息便在京大传开了。 那时候微生物系的学生们大部分都找到了工作,也有像胡英、江小敏、陆书砚她们那样继续读微生物系研究生的。 总之大家都找到了归宿。 而金玲却踩了空档。 系里教授们不愿意看到她浪费时间,都来劝。 华清池更是把人请到了自己家里。 饭桌上, 华清池不停给胡英她们使眼色,让她们劝金玲。 胡英她们是知道金玲脾气的, 劝得并不怎么强硬。 华清池见状, 骂人的心都有了。 但他忍住了怒气, 自己斟了一杯烧刀子,又给金玲把桔子汽水倒满,坐在金玲旁边。 他起身认真地朝金玲鞠了个躬:「刘金玲同志, 对不住,当初是我判断失误。我不知道你已经把基因技术掌握到这种程度,我替那些蘑菇中毒的百姓们谢谢你!」 一向严肃的教授突然这样,金玲心里有些感动,忙也站了起来,和他对着鞠躬。 「华教授您言重了,科研本来就难出结果,我只是好奇罢了,我个性确实是比较任性的, 抱歉。」 话说到这份上,华清池也不客气, 瞬间恢復了严厉的神色。 他把酒杯端起来和金玲的重重碰了一下,然后把那杯酒一饮而尽, 随后坐下, 就又开始苦口婆心地劝了。 「金玲啊!你这脑子里到底装的什么!术业有专攻,你半路转专业也就算了,还是转个完全不想干的专业, 这是浪费!浪费!不,是自寻死路!」 「等你到了清大你就会知道,航大重理科,物理专业强大。到时候你的同学都已经是物理方面的老人了,兴许都在国际杂志上发过文章了,你这个初出茅庐的,那还不是去吊车尾的?」 胡英也点了点头:「是啊,金玲,打个比方,你继续读微生物研究生,突然我们来了个小师妹,她从数学系转过来的,那你都有那么多科研成果了,她就算是拍马也赶不上你了啊。她这辈子在学术上就是被你压着打。」 第184页 华清池非常难见地对胡英大加夸赞:「对对对,胡英同志比你通透多了。你真要去了航大,别说考不考得上,就算是考上了,一辈子也在人之下。那种痛苦,你这么聪明的脑袋瓜子会想像不到吗?」 金玲微微一笑,起身给他把酒斟满。 她把装满的酒杯放在教授手上:「谢谢!谢谢您对我的关心。但是教授,您还不了解我吗?不管我在哪里,就没有被人压着打这种说法。」 华清池:「……」 华清池气得鬍子都在发抖,就没见过这么狂妄自大的学生。 然而想了一下,金玲确实有狂妄自大的资本。 一个从乡下考来的学生,虽然说有肖老当师父,但肖老那时候在乡下吃苦,能教她什么东西? 除了领进门,别说搞科研了,恐怕连个量杯都拿不出来! 但她才上几年学啊?却能做出这些漂亮的科研成果了! 不得不说还真是有点能力的。 金玲见他神色软了些,和他碰了一杯,继续笑。 「再说了,华老师,我又不是去和人打架的!」 「咱们国家的航空航天水平您也知道,因为受刻意打压,再加上那么多年的战争,所以万事都处在重新起步阶段。」 「导师们都恨不得把所有学生的心捏成一条心,所以就算是我不太出挑,航大的导师们自然也会帮我的。」 「我也不託大,只要能踏踏实实做好一颗不抛锚的小小螺丝钉就行了。」 得,华清池不劝了,嘴皮子没她厉害 。 这些个孩子真是不得了,那脑子里就没那么多条条框框,一个个想干嘛就干嘛。 这场饭吃到后面吃成了师生之间的饯别饭。 华清池虽然不贊成金玲的做法,但也送出了祝福。 他叫金玲如果在航大受欺负了或者遇到什么困难了,一定要回母校找他们撑腰。 金玲也请他帮忙带话给系里所有教授,感谢他们毫无保留的把知识教给下一代,感谢他们为祖国的微生物学未来做出的付出和贡献。 教授这里是搞定了,外面更多的声音却还是质疑。 毕业的那天晚上,系里组织了一个聚会,就有同学当面嘲讽她,说她就是喜欢出风头,好好的微生物学系不读,非要跑去航大读飞行器。 华国整个微生物件也都在议论这个事,甚至许多其他省市的名教授们都打电话到系里,希望她不要一时头脑发热。 金玲沉寂了一年,更是成了反面例子。 「伤仲永啊,伤仲永!你看那个刘金玲同志,读完大学本可以有大好前程,哪怕她不继续念研究生,也可以在实验室里工作,再不济也可以国营工厂找到一份好工作啊!」 「现在好了,听说在家里躺着,整个就废了!白瞎了祖国培养她这几年!」 「嗐,这有什么!听说何泽教授为她这事头髮一把把的掉,在实验室指导学生的时候,也是郁郁寡欢、唉声嘆气的。」 「你们说肖老那种级别的大家,我们国家的微生物基本都是由他一手创立的,他这样的人,怎么就会收刘金玲这样的徒弟呢!」 「哎,是啊!本来还说是个好苗子,现在看来,肖老的一世英名就要毁在他这个小徒弟手上了喽!」 「没办法,年轻人心不定,总爱出风头。航空航天专业听起来多厉害啊,和火箭卫星打交道的,可以提高国家军事实力和世界地位的!」 「是啊,说不定你遇到的导师就是原子弹和□□之父们呢!」 「啧啧,话是这么说,但她也不看自己是个什么条件!听说从小到大都没接触过这些东西,当航大是那么好进的么!就等着看笑话好了。」 …… 于是第二年,金玲以高分成功入驻航大,拜在元老级人物于英雄教授名下。 众人:「……」 真是夜路走多了见鬼,一个人的运气怎么能好成这样呢! 然而,了解她的朋友们却有另外的说法。 原来一个人优秀,到哪里都是优秀的啊! * 开学之后,金玲来到航大。 身旁站着的自然是自己那帮在这个年代认识的好友们。 四女四男共八个人把航大那并不宽敞的主干道塞得满满当当。 此时已经是1982年,连农村都摒弃集体制,实行土地分到家政策了。 作为华国政治领头城市的京市,这里自然是更加开放。 男女不再是遮遮掩掩,金玲转头看到道旁的树下,有位穿着的确良白衬衣配花裙子的女同志靠在树上,一位穿着短袖t恤的男子正在对她树咚。 二人虽然没有什么过分的举止,但那暧昧的气氛,一看就是在搞对象。 金玲喜欢这渐渐开放的氛围,因为这样,田松给她做的那些衣服就不会被打成奇装异服了。 今天她没有化浓妆,穿了一件棉布花裙配短袜和黑色大头小皮鞋,看上去非常随意。 但她那毫无瑕疵的奶白肌肤、冲击力超强的眉眼及红痣,那一头微卷的披散长发,以及接近1米七五,腿长腰细的身材,一路上早已收穫了不少回头率。 王江河一向是个神经大条的绝世大直男,他也注意到了那一对男女,语惊四座:「金玲,你长得这么漂亮,照理应该很受男同志欢迎的,我怎么没听你说过谁跟你告白?」 第185页 原本叽叽喳喳说着话的胡英她们暂时就闭了嘴。 李谷玉心头正中一箭,皱了皱眉头,低头思考了一下,拍了拍王江河的肩膀:「江河,你可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 「嗯?」 王江河微微一愣,把肩头上金玲的箱子颠了颠,「什么意思?有人给金玲表白了?」 李谷玉:「……」 李谷玉死皮赖脸凑到金玲身边:「金玲,你看我给你表白,你会答应吗?」 金玲斩钉截铁:「不会。」 江小敏:「哈哈哈李谷玉同志,你能不能正经点?你都表白不下一百次了吧?还非要再说一次,你这不是自取其辱吗?」 陆书砚也瞪了他一眼:「没个正形!」 胡英怕李谷玉被伤到体无完肤,忙打圆场:「行了,行了,别说了,给人留点面子。」 又对李谷玉道:「没事,谷玉同志,大丈夫能屈能伸、胸怀大义,你这两个月再搞出点科研成果来,就行当安慰自己好了。」 一旁的话题挑起者王江河:「……」 有在最外边的王凤梧今年刚毕业,已经开始在临床上工作了。 他现在比前两年更加沉稳、更加冷漠,浑身上下都有一种被冰块冻起来的感觉,一双眼睛也更加锋锐了。 在大家说话的时候,他全程默不作声,只是偶尔会把目光投在金玲身上。 那视线灼热而又专注,让金玲心里涌起不好的预感。 她忽然想到那天这人说的,如果她不肯和他在一起,那他宁愿孤独终生。 金玲心说不至于,真的不至于。 她实在是搞不懂,自己平时学校、实验室两点一线,过的比尼姑还清心寡欲,怎么就让他「宁愿孤独终生」了呢? 然而她不知道,其实不管是李谷玉还是王凤梧,满心都是她坐在实验时,一手撑着下巴,视线迷离的样子。 在他们心里,她是那样真实美丽,却又那样虚无缥缈。 她的思维总是那样跳脱,往往在你还在想这个的时候,已经想出了别人从来没想过的东西。 她是个天才! 但她却又那样容易靠近,她与人为善,就那样前卫、豁达。 除了少数的几个,所有人都喜欢和她说话。 她也丝毫不计较得失,她做科研更像是在自娱自乐而已。 这种洒脱和纯粹,就像是阳光下的冰棱,见一眼就满心通透,让人无法忘怀。 然而金玲却丝毫没把两位男同志的真心当真。 在她看来,不管哪段关系都有散伙的那天,恋爱只是两个独立的人满足自己喜好而已。 就像是看到了一双喜欢的高跟鞋,而高跟鞋也乐意被你穿着,至于穿几年,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就算是灵魂的契合,也不可能永远契合。 在一起的时候都是真心的,分开的时候,也大大方方分开,这样就够了。 当然,这是她在前世时的恋爱理念。 现在她的恋爱理念就是—— 不谈! 每天做实验都要做到没觉睡,要不是天生丽质底子好,恐怕每天的黑眼圈拿石灰来盖都盖不住,还谈个锤子恋爱! 这一世,她只想把自己上交国家。 第82章 动机 一路上, 大家收拾起各自心事,继续说说笑笑。 没过多久便到了金玲的寝室。 几位男同志帮金玲把东西扛进来,金玲和几位姐妹又把床铺好, 再去办理报到手续。 等手续都办好了便又在寝室汇合。 寝室里只有两位同学,他们进来的时候, 都已经认识过了。 金玲不禁感慨, 果然女同志学航空的还是不多, 听说她们班上只有不到十多个人,其中女同志就他们三个。 其中一位女同学名叫洪杏,二十六岁, 已婚,长得非常朴实却是个健谈的。 另外一位名叫平秋燕,打扮时髦,没跟他们说太多话,见到他们的时候只微微点了点头,便爬上床去睡觉去了。 金玲觉得这人有点不太好相处的样子,但也没有在意。 毕竟大家才认识第一天,陌生也是很正常的。 洪杏很快的就跟他们熟了,问金玲:「你怎么这么多好朋友啊, 真羡慕你,我在航大都读了四年了, 也没有这么多好朋友。你看我搬寝室都是一个人搬的,扛东西都扛不动。」 金玲心里好笑, 洪杏哪里知道, 还不止这么多人呢。 昨天听说她要来学校报导,肖政非要来帮他,她当然不肯, 老爷子又要让家里的军人哥哥们来帮她。 她自然是给拒绝了。 谁想她那便宜爸爸陈杰光也非要让属下来给她搬寝室。 她拒绝,他还发脾气了,于是金玲只得祭出杀手锏。 「你这样是不对的!到底有没有点组织纪律性啊!国家得子弟兵是神圣的,是伟大的,是要服务国家的,怎么能用来给我搬东西呢!」 一番话把陈杰光说得气闷了好几个钟头,但好在他终于打消了这个念头。 赵新莲和陆叔叔也要来帮她搬寝室,最后知道会有同学来帮他搬,也就打住了。 他们更愿意让金玲活在她自己的朋友圈子里。 金玲便回答洪杏:「都是一起做实验的同学,关系比较亲密,你还有东西要收拾吗?我来帮你!」 第186页 这时上铺上的平秋燕突然出了声 :「等人家都搬完了又说要帮忙,早哪去了?!」 金玲:「……」 陆书砚立马就看不下去了,抬头问平秋燕:「你什么意思?」 被金玲他们给劝住了。 金玲悄悄附到她耳边:「消消气,咱们去鸿福管吃饭去,你不是想吃里面的荷包鱼吗?」 陆书砚这才哼了一声,于是一帮人便出去吃饭了。 这两年,因为开放的原因,已经允许做生意了。 但因为是刚开始,所以生意人并不多。 这家鸿福管子是航大这一片里面生意最火爆的馆子。 老闆是从川市过来的,烹饪辣菜那叫一个绝。 水煮鱼底下是嫩生生的豆芽,中间是鲜滑鲜滑鱼片,上头是一片红艷艷的辣子。 这些辣子在灯光下泛着油光,连那油都是红的! 还有那小酥肉,用面粉裹了放在油里炸,外脆里嫩,鲜香扑鼻,上头还洒了用辣椒,花椒,藤椒等粉末组合成的辣椒粉,吃一口连神经都会跳舞! 李谷玉吃着饭还不老实,不停的找机会和金玲说话。 「金玲,你可真厉害!航大可是好学校啊!虽然没有京大、清大那样歷史悠远,52年才建校,但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大学,明显是咱们国家故意打造的航空人才摇篮呢!」 说到这个大家更兴奋起来,就连一向寡言少语的王凤梧都放下了筷子。 「对,52年才建校,却由当时的清大、京大、福大等八所名校的航空系合併组建而成,汇合了这些学校的师资力量,很多元老级别的人物都在这里任教。而且是去年刚成立研究生院。金玲,你时机挑得非常好。」 金玲眯着眼睛品尝着口水鸡那柔滑的肉质,随意道:「倒没有想那么多,我是冲着于教授去的。」 江小敏立马一惊一乍起来:「听你说了,是于教授让肖老劝你来航大的吧?」 江小敏把筷子轻轻把筷子含在唇中,无比羡慕地开始做白日梦。 「不得了呀!居然被于老看中了!这还不得明天就去飞泉发射中心,后天就当上总设计师,大后天就卫星发射成功,从此一战成名?」 大家都笑了起来。 王江河:「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呢!造火箭有那么简单就好了,别的国家登月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你看看咱们国家……」 江小敏:「这有什么!我们在迎头追赶了呀!我们遭遇.qへq.了什么?别的国家遭遇了什么?歷史的问题就交给歷史,只要我们这辈青年,甚至下下辈青年都继续努力,总有一天会超越他们!」 「说得好!」 一桌人都鼓起掌来。 金玲一开始吃东西就吃得蛮激动的,被她这么一说,更加心潮澎湃起来。 于英雄她是早就听说过的,前世她爸爸的偶像就是这位于老。 从前她们学物理的时候,教授们也是一遍遍把这个名字挂在嘴上。 课本上就更不用说了,随便翻个几章都是这位大佬的名字。 金玲喜欢捯饬物理方面的东西。 物理对于金玲来说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 前世她和那些小粉丝们交流的时候,学到了一个小众词——本命。 我追星可以喜欢张三,也可以喜欢李四,但我心里的白月光却只有王老五。 只要王老五来了,就没张三李四什么事了,这位王老五便是这位粉丝的本命。 在金玲心中,物理便是她的本命。 虽然她也对微生物学感兴趣,但其实她更喜欢物理学相关。 77年考大学的时候她没有报物理专业,一方面是因为那时候正对蘑菇上头,另一个原因是她不敢学。 前是她违逆父母,放弃继续学习物理学,直接进了娱乐圈,到了这个世界还是带着这股抵抗情绪。 然而现在这种情绪被一种更加激烈的情绪压制住了。 航空航天工程关系着国家的国防实力,也关系着国家的国际影响力。 两弹一星试验成功之后,就像是修仙的有了神级法器、战士们配上了优良武器,更形象粗俗一点,就像是家里养了两条狼王。 你想打我?可以呀,先掂量掂量自己受不受得了我家的两条狼! 航空航天业的强大,就是这么直接明了的关系着一个国家在世界上的威严。 而且航空航天技术和通信工程、探月工程、宇宙探索都有着直接且密不可分的关系。 用一位名专家的话来说,航空也是祖国的领空,谁率先占领外太空,谁就获得了主动权。 然而,在这个年代,华国在航空航天方面确实是比较落后的。 别的不说,就拿火箭发动机来说,用的都还是别人不要的老旧产品。 金玲还听说,在不久前的五六十年代,先辈们用点燃油布做发动机,用尺子和眼睛做追踪器,火箭发射出去,只走了八公里! 而那时候的某些大国,就像江河同志说的,都已经登月了!甚至都已经在太空建立空间站了! 这差距,需要多少代的人去填补啊! 于是金玲想来。 不过她也不是带着消极情绪来的。 一想到自己以后都有于老指点,能够近距离的感受一代大家的思想和风度,她就分外激动。 第187页 是那个于老啊!经过他的指导,自己一定会非常顺利吧! 顺利…… 个锤子! 一个多月后,金玲坐在教室里,分外怀疑人生。 于老这几天就来上过一节课,上完就走了,看也没看她一眼。 重点是,于老的学生宁欣教授告诉她,接下来她每天都需要做一张试卷,只要有一张得不到满分,于老会把她转交给别的导师带。 金玲:「!!!」 怎么觉得这是想直接把她甩掉啊! 然而金玲一向不是悲观者,她觉得像于老这种严肃认真的人,就算是不想要她了,也会亲自过来好好说明,而不是用这种逼迫一样的办法。 况且她那天和于老相谈甚欢,也没有得罪这位前辈啊! 然而,当她把第一张试卷摊开迅速扫了一眼的时候,她的肩膀忽然的耷拉了下来。 这是什么题呀! 金玲考过研究生,也发表过论文,照理说,什么推理题都已经不在话下了。 然而,这张卷子上的题看起来还是那些,仔细一想却又不太对。 她用普通的办法解了一下,发现居然完全不行! 思路打结了!陷阱也出来了! 第83章 凝结 不过好在这些卷子并不是要当天就交。 按宁欣的说法, 于老的意思是在这个学期内把这些卷子全部做到满分,而且不需要闭卷考,如果全对了, 就还可以继续师徒关系。 也就是说,期末考前不能把这些卷子完美上交, 那金玲就要被无情抛弃了。 因做不出来题目被导师给抛弃是金玲不能忍受的。 所以金玲很看重这件事。 然而, 宁欣教授给了她三十天份的卷子以后, 便不理她了。 但金玲怎会放过这样的机会,三天两头到这位师姐的办公室里拜访。 有时候提一袋吃的过去,有时候就是去问问题的, 更多的时候,是把从新华书店买来的那些专业书几本几本的往宁欣那里拿。 那时候新华书店里的书不便宜,而且量少,不好买到。 这明晃晃的「贿赂」把宁欣给弄笑了。 在于英雄的家里,宁欣一边吃着饭,一边微带责怪地看着于英雄。 「我看师妹挺好的,求知若渴。您给她出这么大难题,可别把小姑娘给吓跑了。」 于英雄扔了一块啃得干干净净的肉骨头给家里的大黄狗,一脸无辜道:「国家缺人才, 我想尽快让她成为一位合格的航空人,尽早让她上基地。」 宁欣丝毫不震惊, 因为师父从前就是这样对她的。 宁欣放下筷子:「可您出的那些题,不光光是涉及到物理, 还涉及到化学和数学, 覆盖面也太广了。」 她说着,又皱了皱眉,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 「对了, 就连物理方面也同时涉及到动力学、光学、电学、核能学,她连物理基础都只停留在高考满分,突然叫她做这种题目,根本就是不现实的,是揠苗助长嘛!」 于英雄端起碗扒饭,吃饱了点才看向自己这位女徒弟。 「你懂什么!咱们制造火箭需要用到什么,她就得懂什么,而且得精通!」 又扒了几口饭,于英雄放下筷子摆摆手:「你不用管这事,你只要给我把她往死里压,我的学生达不到我的要求,那怎么行?」 正说着被他太太从旁边用筷子头敲了一下手背:「你这坏老头子,什么事不都要循序渐进吗?你突然给她面前放一座大山,这年头,小年轻们又不像我们那时候那样吃得苦,她回头觉得没希望,不读了,我看你怎么办!」 宁欣被师母给逗笑了,给师母竖起大拇指。 于英雄用纸卷了根烟抽了起来。 「我又没说不让他去请教别人,她自己不会,班上那些同学都是从物理学来的,每个人都在某些方面有特长,她就不能去请教一下人家?」 宁欣正要说话,于英雄摆摆手打断了她:「你不准教她,你帮师父做这个恶人,回头师父叫你师娘给你做驴打滚吃。」 于是第二天又熬了一夜的金玲早上又提着书来到宁欣办公室的时候,等待她的不再是那个温柔的师姐,而是一个说不了几句话就叫她走的冷漠教授。 金玲:「……」 金玲一想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师父敲打她呢! 她闷闷地回去,在寝室门口碰到了肖政。 老爷子穿着洗得发白的军装,弓着背往那一站,和曾经那个住在茅棚里的农民也差不了多少。 金玲一时间有些鼻酸。 岁月可以腐蚀一切,虽然老爷子从小读书,年少时候还留过洋,但经歷过种种劫难也已经不再是老旧照片里那眸如星子,温柔端方的君子了。 肖政自从那年平反便和不知道从哪里儿回来的儿子碰了头,带着柳音梦重新住回了原来在京市的宅子。 然而不像其他人平反之后官復原位,老爷子选择安安静静当个小老头儿,没有接受上头给他的官职。 不过他的儿子肖朔,也就是肖云岭的爸爸官职倒是非常高,进了中央的。 但听说肖朔也没有继续往上走的意思,为人非常低调。 从他让肖云岭去当兵就看得出来,在肖家,是没有让后代子孙倚仗权势这种说法的,你想站稳脚跟,就得努力,就得吃苦。 第188页 不像李朝阳他们。 也许是经歷过苦难被打怕了,也许是家风纯正看不惯蝇营狗苟,反正现在肖家就这样了,一点往上爬的意思都没有。 金玲倒觉得这样挺好的,有这样就够了。 官场上的事如同宫斗,兴许哪天一不小心就和《红楼梦》里那样,眼看它起高楼,眼看它楼塌了。 到现在战争结束,肖云岭却还音信全无。 就连肖朔去打听消息,都没得到确切答案。有说已经牺牲了的,但又没发通知过来。 还有更荒唐的,说他是临阵逃跑了。 把个音梦婶弄得天天茶饭不思,一双漂亮的眼睛,哭得连穿针都穿不了了,还得她时不时过去安慰。 两人走在校园的小道上,肖政却笑盈盈的,丝毫没有提及关于肖云岭的事。 他问金玲:「我看你不像先前那样活泼,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困难?你有困难一定要跟爷爷说啊,我们是一家人,不兴客气那一套。」 金玲便把做试卷的事跟他说了。 肖政不住地点头。 「傻孩子,人家这是着重培养你呢!」 金玲笑得乖巧:「爷爷,我知道,可涉及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我这一个月的时间把研究生的课本和相关的着作,文献都翻了,还是不行,翻了光学部分,还有电学,总之那些题目出的非常高明,我用正常的方法做根本做不来。」 「嗯,这就是搞航天的难处了。」 肖政把军褂的衣角往下拉了拉,问金玲:「于老头好像没说不能让你去请教同学吧?」 金玲一愣,漂亮的眼睛里晶光一闪。 是呀,为什么不可以请教同学? 和同学搞好关系这件事,她拿手的呀!简直自带本能! 于是带着肖政在自己学校食堂吃了顿便饭,让老人家回忆了一番当初在学校任教时的往事后,金玲看着老人家在几位下属的护送下上了车,便马不停蹄地往教室跑。 教室里还没熄灯,果然有很多同学都在里面上自习。 金玲看到几位同班的,便一一过去打招唿,从此开始了自习生涯。 而另一边,肖政的车一拐拐到了于英雄家院里。 两位老人喝起了高粱酒。 肖政:「老于啊,话我给你带到了,你可得悠着点,我这么好的孩子放你手上,你可别给我弄出点什么事来。」 于英雄:「首长,瞧您说的,哪能啊!我就跟那孩子说了几句话,我就知道她不是个孬的。」 于英雄说着,和肖政干了一杯:「不过金玲真的是从小长在农村,从来没碰过航天相关吗?不会是她的什么叔叔伯伯也是被下放的物理学家吧?」 肖政:「你说笑话了,这闺女那亲爹就是咱们陈杰光同志,她小时候被村里一个名叫徐桂枝的妇女同志收养,就从来没见过杰光同志,后来考上大学才第一次见到他,到现在都还没认他,就更不要说见什么叔伯了。她养母家的叔伯也早就不在了。」 于英雄听到这里嘆了一口气:「我真是没想到,这还是个身世坎坷的孩子。不过确实也是,陈杰光同志家里也没人是搞科研的。」 他说着,突然提高了声音:「那不对呀,我那徒弟宁欣跟我说了,这孩子基础好得出奇,照理说这从开学才过去一个月,宁欣跟她讲的那些东西,她不但全听得懂,而且能够发表意见,哪有这样的天才啊!」 肖政顿时挺起了胸脯,在于英雄的肩上拍了两下:「没什么可惊讶的,我家这小闺女从小就聪明,况且又是个拼命的。她刚刚跟我说了,就这一个月,她每天只睡两个钟头,已经把后面要读的研究生课程全部自学完了,还看了其他的着作。」 于英雄啧了一声:「我就知道是个天才,那我磋磨她是对的啊。天才嘛!多多少少有点恃宠而骄,从古至今多少天才都是孤傲的?咱们干的这项事业能容许你孤傲吗?就看她能不能放下身段,去找同学帮忙了。」 金玲不知道自己两位师父为她的未来「」操碎了心」。 她一向是个乐群的人,刚开学那会儿就把班上的同学都认识了个遍。 再经过这两三天的巩固,她已经成了同学们共同的朋友,像一块磁铁把整个班都吸得紧紧的。 这些本科就念物理的同学基础和她也差不多,但胜在都对着某个特定的方面有兴趣,所以深挖过了。 比如班上的吴国栋,就对电路方面有自己的研究。 寝室的洪杏同志非常喜欢光学。 金玲把试卷拿出来,大家摊开放在桌子上讨论。 他们不知道的是,那些题目是于英雄几个学生一同出的,而他的那几个徒弟是物理界各个分支里的领头人。 题目非常难解。 大家都拼了命地学。 在一起交流,理顺思路。 一个班的人更加团结,每天热火朝天地投入学习当中。 但有个人却不加入,而且觉得他们很可笑。 那是有一天课间,金玲他们又凑到一起分享学习心得,并尝试解题。 平秋燕穿着高跟鞋扭着腰肢走过来。 刚好一张试卷掉在地面,她毫不犹豫把高跟鞋踩了上去。 「一帮傻子,别人的导师给她走后门,暗地里提拔她呢,你们还上赶着一腔热血帮她,真是可笑!」 第189页 第84章 高傲的女同学 「平秋燕同志, 请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呀?」 金玲从试卷堆里抬起头来,微笑地看着平秋燕,语气里就像是在撒娇一样温和。 平秋燕鞋跟在那试卷上微微一碾, 地上那张卷子便破破烂烂的了。 她却又躬身把那捲子给拾了起来:「嗤!也不怎么样嘛!这么多人一起做,还有两道题没做出来。」 她丝毫不隐藏她的态度, 一句话就把在场所有同学都贬低了个遍。 同学们怒了。 这些天来, 大家都相处得很好, 只有平秋燕一个人是从来不跟他们接触的,所以他们对平秋燕也抱着一丝好奇。 没想到这正式接近却是这样的场景。 也太趾高气扬了吧! 吴国栋看不下去了,站了出来。 他对平秋燕道:「平秋燕同志, 咱们都是来学习的,不是来吵架的。你要是不想加入我们,我们也不会逼你的。但你这样挑衅,就是你的不对了。」 何胜利同志也站了出来:「做人不要太自视甚高,我们是解不出来这些题,难道你就能解出来吗?」 平秋燕把那捲子随意放在手上颠了颠:「这两道题,我当然能做出来。」 同寝的洪杏一向是个温和的,此时也忍不住了,急切道:「秋燕, 既然你会,你就不能帮我们解解吗?」 平秋燕双手抱胸, 看向金玲:「你可真是厉害啊,把这些人哄得团团转, 连自己有没有被利用都不在意了。」 她说着把那捲子轻拍在桌上:「说实话, 我真是看不惯你,你利用同学们的学识去讨好你的导师,不就是为了让于老对你刮目相看, 从此什么都先想着你吗?」 金玲觉得自己简直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而同学们也都听得蹊跷。 在学校里读书不和同学讨论怎么解题,难道讨论怎么谈情说爱呀? 况且大家都有各自的导师,于老又是那样一个航空大家,不管是哪位同学去问他问题,他都会耐心解答,根本不存在偏心金玲或者给金玲走后门这一说法。 再说了,互相讨论有助于扩展知识面,拓宽思路,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学习方法。 而且刘金玲同志虽然是以前学的微生物学系,却有很丰富的物理知识储备,而且她的思想很新潮,提出来的理论总让人有眼前一亮之感。 明明是互补的过程,怎么到了这位平秋燕同学嘴里就成了金玲利用他们了呢? 就在同学们都对平秋燕的所作所为感到不舒服的时候,金玲正第一次细细打量平秋燕。 瘦长的脸,下巴格外尖锐,颧骨很高,眼睛的轮廓非常锋利,有点西方人的感觉。 加上长得比较高挑,整个人就像是个钉子。 本来金玲是从来不以貌取人的,但现在看这人,却觉得她天生刻薄相,就像是一棵浑身带刺的荆棘。 刚开学一个月,又是同寝同学,居然能这样明目张胆地表示对她的讨厌。 金玲怎么都觉得这个人有些怪。 不过对于这种无缘无故来挑衅的人,金玲一向是不会轻易放走的。 于是金玲把其他卷子都收了放在旁边的桌上,把那张被踩破了的卷子移到自己面前,用涂了蔻丹的食指在那两道题上竖着画了一下。 「要打赌吗?平同志?」 平秋燕冷笑一声:「可以啊!」 周围的同学的脸瞬间变得更加阴沉。 有好几个人都偷偷来拉金玲。 洪杏凑在她耳边:「刘金玲同志,别发傻啊,这两道题就像是铜墙铁壁,我们都不知道从哪里下手,你还跟她打什么赌啊!」 吴国栋虽然很生气,但也露出沮丧的神情。 他咳嗽了一声。也偷偷扯了扯金玲的袖子。 「金玲同志,忍一时风平浪静,这道题我们真的做不来,不要自取其辱,反而让她看笑话。」 平秋燕自然是把他们这些动静看在眼里。 她非常得意。 这些人倒是比刘金玲要有自知之明! 平秋燕踏着高跟鞋走近一些,在课桌边坐下,掏出了自己的黑色牛皮笔记本。 她朝金玲挑了挑眉:「半个小时谁先算出来这两道题的答案,并且全对谁就赢。至于赌什么?过两天不就是校运动会了吗,输了的人就当着全校的人向赢了的人广播道歉吧!」 周围同学更是躁动起来。 他们劝金玲劝得更急切了。 「不行的,金玲同志,我劝你还是现在就认输。我们真的做不出来,这都做了两天了,什么公式也都代入过了,一点用也没有。」 「就是啊,现在认输不丢人,当着全校的面认输,以后不管搞哪方面的科研,都抬不起头来了。」 「对对对,那可是当全校师生的面啊,就算是你以后不搞科研了,也会成为人生中的一个污点。」 对于这些人的劝解决平秋燕觉得很是好笑。 这不就是活生生的皇帝不急急死太监么! 真是可笑至极。 平秋燕眼皮一掀,又看了金玲一眼:「到底赌不赌啊?你们微生物出来的人都那么墨迹的吗?」 在场的只有精灵,一个人是微生物系出来的他却把所有人都归到微生物系名下。 傻子都听得出来,她是在讽刺这里所有的同学都不懂物理,不懂航天。 第190页 态度这么嚣张,周围同学心里更加暴躁了。 以前在社会上确实是什么样的人都有,然而这里是学校啊! 一个读了这么多年书的人性格怎么能坏到这样! 他们都为金玲感到悲哀。 明明是一个天分卓绝的人,如果继续待在微生物学界,一定会能为一代大家的,却因为贪慕虚荣而选择了换专业。 不过这也不是不能原谅的。 年轻人嘛,思维跳脱一点也是正常。 而且刘金玲同志确实是非常努力的一个人他们都看在眼里。 可现在刘同志好不容易洗清了大家对她的偏见,却又碰到了平秋燕这样的人! 可是偏偏他们还拿平秋燕没办法。 你有什么办法呢? 你们十几个人做了两天都做不出来的题目,人家自信满满坐在这儿说能在30分钟之内解出来。 最重要的是,人家本科念的数学系,物理天分却已经是名扬京市了。 所以你能怪人家狂妄自大吗? 不,你只能怪自己没用,解不出题目而已。 教室的气氛变得空前沮丧。 还有人在孜孜不倦的劝着金玲不要应战。 金玲却抬起左手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海鸥手錶,又把那捲子推到平秋燕那边,这才拿出自己的小本子,笑盈盈道:「要么咱们现在就开始?!」 同学们:「!!!」 这是作死,要往坑里跳啊! 所以说年纪小的人就是麻烦,初生牛犊不怕虎,那牛犊子被老虎吃的时候,还不是要哀叫?! 洪杏因为平时和金玲已经很熟了,赶忙又凑过去吹「耳边风」。 「你要死啊小妹,输了可是要在全校面前认输的!你受得了那种纯耻辱吗?别人以后见了你,就要把这件事挂在嘴上的,所有人都会把你踩到泥里去!你别犯傻!」 金玲却两头朝她微微一笑:「谢谢洪姐,就让我犯一回傻吧。」 对面的平秋燕红唇如血:「废话少说,待会儿别哭着反悔就是了。」 虽然同学们都想阻止这场输赢已经註定了的比赛,但已经来不及了,他们只得站在旁边围观。 五分钟后,所有同学都凑到了平秋燕那边,伸长脖子去看她的笔记本。 吴国栋一脸郁闷。 洪杏见他那样子,悄悄在他耳边:「要死了,这才五分钟,她第一题的思路连我都能看得懂了,恐怕再过不了几分钟就做出来了。」 洪杏又忍不住看了看金玲那边,更是委顿起来。 她用又细又急切的声音督促金玲: 「你快写呀,你怎么一个字都没写啊!完了完了还是太难了,我就说不要跟她比。」 十分钟后,林秋燕把第一道题解了出来。 而金玲的小本本上只有稀稀疏疏的几道方程式。 在场的同学个个脸都白了。 他们仿佛都已经看到了最耻辱的时刻。 过不了多久,整个航大都会知道,他们这十多个人都还不如平秋燕一个人厉害! 到二十分钟左右的时候,平秋燕的第二道题已经写到一半了。 而金玲依旧在撑着下巴思索,右手拿着笔鬼画符一样,不知道在本子上画着什么。 同学们如坠冰窟。 这下真的完蛋了! 他们摇头抓耳,有的甚至捂住了眼睛。 突然,有人激动道:「刘金玲同志开始演算了!」 大家好忙凑过来看。 只见金玲把本子翻到了一张空白的页面,然后迅速在上面写了起来。 她的神情专注,笔下也不再是那歪歪扭扭的「蚯蚓」,写出来的字郑重端方,看上去非常有气势。 平秋燕看了她一眼,许是感觉到了不对劲,笔下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终于三十分钟的时间到了。 两个人都停下了笔。 在场的同学们有些发怔,还是吴国栋率先说了一句:「要不我们去找于老评判一下?」 同学们这才恍然惊醒。 是啊,他们刚才都忙着阻止这场打赌,连裁判都忘了找来。 好在这时候不是晚自习,于教授应该还没走。 于是所有人都浩浩荡荡来到了于英雄的办公室。 到了办公室才发现,于老在跟手底下的教授们开会。 一行人耐着性子等了几分钟,于老把他们叫了进去。 洪杏把金玲和平秋燕的笔记本双手呈到于老的面前。 于老先是在二人的笔记本上分别扫了一眼,然后又拿给其他的教授看。 教授们最乐意见到这种主动来找他们问问题的学生,于是都津津有味地看起那两本笔记本来。 看了一会儿之后,于老问底下的教授们:「怎么样?谁做对了?」 同学们的心都吊了起来,情不自禁地吞口水。 这时,洪杏发现有好几位教授都在沖平秋燕微笑。 她心里一着急,忍不住又凑到金玲耳边。 「完了,金玲,你看教授们都在对平秋燕同志笑呢,你的答案肯定是错的。」 金玲不动声色,只是轻轻拍了拍她放在自己肩上的手。 平秋燕把下巴抬得高高的。 她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自己做的是全对的。 再看那几位教授,明显都在用欣赏的目光看着她,他心里百分百的把握,就变成了百分之两百。 第191页 她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两道题目一定要用数学的方法来解,否则就会走到死胡同。 所以她才敢跟精灵打赌,因为她本科时候数学就很拿手。 而这些物理出身的学生,数学明显没她学得深,更习惯于用物理的方法来解。 平秋燕嘴角高高扬着,耳边听到了一位教授的声音。 「啊,这个,老师,这明显是刘金玲同志做对了呀。」 平秋燕:「???」 第85章 道歉 平秋燕实在是不敢相信。 她怀疑是教授们看错了, 或者故意偏袒金玲。 毕竟金玲的导师于英雄可是在这里看着呢。 平秋燕一点都没有隐藏这种想法的意思。 她黑了脸,大声质疑。 「怎么可能!这两道题要用到的数学知识非常深奥,我不相信她一个微生物学出家, 只学了点皮毛的非数学系学生能知道。」 刚刚说话的那位教授便摇了摇头,把手上金玲的本子朝她晃了晃:「平秋燕同志, 要么你自己看看?」 平秋燕冲上去, 把金玲的笔记本从他手里抢了过来。 视线迅速地上下扫视, 平秋燕发现她们俩第一题的答案都是一样的,只有第二题得到的答案是完全不同的。 再看推导过程,前面基本上是差不多的, 只有第二步,两人用的数学公式是完全不一样。 平秋燕双眼见见地瞪大了。 一股血色迅速地从她的脖颈蔓延到她的脸颊。 她抓着精灵笔记本的手有些痉挛,甚至微微发起抖来。 她那紧抿的嘴唇也在跟着发抖。 就在大家以为她要说什么的时候,她把那本子啪地一声拍在了桌上,转头就朝门口跑了过去。 一头直发在空中甩出锋锐的线条。 她连自己的笔记本都忘了收走,那笔记本就那样,孤零零地摊开在桌上。 一位教授伸出手挽留:「哎,平秋燕同志!」 然而门却被带得发出一声巨大的声响。 航大的教学建筑也都二三十年了,大家都感觉到地面震动了一下。 有位教授笑着调侃:「现在的年轻人自尊心都还挺强, 这火发起来比地震还厉害。」 于英雄却明显生气了。 他站起身来点了一根烟。 察觉到不太好,又起身去推开窗子, 回来的时候那根烟已经快被抽完了。 把烟屁股扔到地上踩了,他才重新坐了下来。 见他这样, 学生们都噤若寒蝉。 云英雄冷静了一会后, 却又突然咧嘴一笑。 「同学们都过来吧,今天刚好人都在,我和你们导师们跟你们讲讲这两道题。」 所有人的目光顿时都亮了起来。 于英雄让洪杏把那张破破烂烂的卷子放在桌上, 又对着金玲的笔记本讲解推导过程。 他讲起课来,侃侃而谈,抽丝剥茧,几大科的知识在他嘴里就像是从一家出来的一样。 同学们也就懂了。 原来这两道题不是难,而是他们的切入点就错了。 他们妄图从单纯的物理理论方面来解答这两道题,然而这两道题与其说是物理题,还不如说是数学题。 其中的切入点实际是数学知识。 但大家还是非常好奇第二道题。 因为他们刚刚看了一下平秋燕的笔记本,金玲和她第一题的推导过程基本是一样的,只有第二题有些许的差别。 于英雄并没有把金玲的推导过程和平秋燕的做对比,只是实事求是地讲解了一下金玲的。 他刚讲完,同学们就兴奋地交流起来。 「我说刚刚平秋燕同志,怎么突然就走了呢敢情是面子上挂不住了呀!」 「这换我我也走啊,多丢人吶!刘金玲同志的思路比她好多了!」 「哇,刘金玲同志以前是数学非常好吗?不是说大学学的是微生物吗?怎么这么厉害?」 「就是,真的是,太难以置信了,平秋燕同志用那么复杂的手法一步步推断,最后还不小心推断错了,而刘金玲同志只用了一个那么简单的公式,就把答案给算出来了。」 同学们都兴奋非常,传阅着金玲的笔记本。 于英雄很是欣慰,夸赞他们:「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啊,你们一点就通,都是人才,咱们祖国的航空航天业以后就靠你们了!」 说得大家一个个的脸都红了。 不是害臊,是激动得! 而一直在窗外偷听这一切的平秋燕紧紧的捏住了挎包的带子,很是不甘地跺了跺脚。 是的,她刚刚一眼就看出来了刘金玲同志那道题做得有多高明。 是她想得太复杂了。 明明只需要用那个公式而已,可她却愣是转了好几个弯,最后还因为用的方法太复杂而不小心出了点小错。 其实第二道题她本来也可以做对的。 然而现在,全盘皆输。 她居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甚至是当着这么多教授的面出了这么大的丑。 一股怨毒的情绪从脚底升起,直蹿上头顶。 她越想越不甘心,干脆重新返回于英雄的办公室内。 迎着众人的目光,她毫不犹疑的走过去,把自己的笔记本从一位同学的手上抢下来。 「放开!你们这是侵犯隐私的知道吗?凭什么看我的笔记本!」 第192页 说完拿起笔记本,一甩头又走了。 留众人在于英雄的办公室里面面相觑。 一位教授无比惊讶地拉长声音:「平同志这是怎么回事?不是她自己要我们帮她评判的吗?」 于英雄又点了一根烟来抽。 金玲扶额。 原着中着重于写原身的奋斗发家史,都是和做生意有关的,根本没怎么接触到科研界。 除了像于英雄、何泽、肖爷爷这样的大拿,他们这一辈的年轻科研者在书里都是没有被写进去的。 所以金玲不知道平秋燕是个什么情况,看他这架势,应该在家里挺受宠的,家庭条件应该也很好,不然嚣张不到这种程度。 然而谁关心呢,金玲只需要教她做人而已。 莫名其妙就上来把人家卷子给踩了,这种人可不得有人好好教教她么! 其实金玲也是讨了个巧。 平秋燕过来挑衅的时候,看过试卷后那突然格外自信张扬的样子,让她心里有了个想法。 早就听说平秋燕是从数学专业转学物理的,难道这两道题更需要用到数学知识? 科研有时候是这样的,只需要一个切入口,或者说一个创意。 只要思维打开了一个口子,再看那两道题,.qへq.就摧枯拉朽一般非常的简单了。 于是金玲便顺势而为,提出打赌。 一开始她也不是故意装逼的,前几分钟他没有动手写,完全是在脑子里构思。 没想到这样又无形地装了一次逼。 金玲感到非常惭愧。 同学们都在说她厉害,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批卷子里没做的那几道题,估计都和数学有关。 因为数学是他们这些人所有人的短板。 并不是说他们完全不懂数学, 物理和数学不分家,不说浅显,大概中等程度的数学知识,他们都是精通的。 可是那些更加高深的,他们就没有概念了。 所以直到现在,金玲还想不出用什么样的数学方法,才能把那个那些题解出来。 虽然这么说,她还是很期待学校运动会听到平秋燕的道歉。 毕竟这人把她的卷子给踩烂了,她到现在心里还有火呢! 航大的运动会是学校的传统,恢復高考以来每届都要举办的。 为了改变文人白斩鸡的印象,学校非常重视这一年一度的运动会,拿到奖的同学会得到丰厚的奖励。 虽然课业繁重,但金玲也还是报了名。 同学们包括李谷玉他们都笑她:「你这细胳膊细腿的,凑什么热闹啊,等会儿摔了。」 金玲的回答是—— 一举拿下女子100m短跑和1500m长跑的第一名。 同学们:「!!!」 大家都分外激动。 这可是他们动力工程系第一次在有人在校运会上拿名次,然而这个人谁也不会想到金玲。 金玲笑眯眯。 你以为娱乐圈那几年拍的打戏,是白拍的吗? 金玲想起那些日子,就觉得小腿肚子发酸。 那时候她还不是很出名,找了点关系好不容易接了一部小众电影,说的是一个女拳击手逆袭的故事。 女拳击手从小肥胖被所有人看不起,但她爸爸是打拳击的,所以要求她也跟着练拳击减肥。 拳击是那么好练的吗?你不得每天早上跑个几公里? 当然电影的镜头里是不会放你每天早上跑几公里的。 然而金玲为了贴近原着地塑造一个硬女郎的形象,愣是把自己娇柔修长的身体练出了一身腱子肉来。 这部电影后来大爆,不但为她赢了一个敬业的名声,而且当她重新长胖一些,退去了那一身有些恐怖的腱子肉,反而让观众们都记住了她。 因为她不但长得漂亮,而且看起来非常健康。 当然后续的gg和代言更是源源不断了 。 穿书之后,用上了原生的身体,金玲明显的感觉到气力不足。 就像是突然浑身碰到了一个断崖,浑身上都不得劲儿,让她非常不爽。 所以从小她虽然不干农活,却是注重锻鍊的。 就算是和肖政在山里熬夜的那些日子,早上起来她都是和刘爱文跑着去学校的。 不去学校的日子,她也要在山里到处探查。 那山上的路能叫路吗? 上坡下坡几趟,也就和干农活差不多了。 到了京市,她也没有荒废锻鍊,再加上前世那些练肌肉的经验,所以她的体能已经很出挑了,只不过不是那种虬结的肌肉而已。 她的肌肉修长均匀,股在一层细腻柔白的脂肪下,外表上看起来非常匀称柔软,足迹不管爆发力和耐力都是很棒的。 运动会快要结束的时候,动力系的同学们在广播室外把平秋燕团团围住了。 吴国栋:「别临阵脱逃呀,在你无缘无故过来挑衅的时候,就该知道是什么结果了。」 「就是,不就是道个歉嘛,如果那天是刘金玲同志输给了你,你会让她反悔吗?」 洪杏:「秋燕同志,咱们都不是小孩子了,总得为自己做的事付出代价。」 所有人都忘不了那天平秋燕对他们的鄙夷。 而他们在那件事之前根本就和这位同志没有任何的过节。 第193页 所以凭什么让她? 平秋燕眼尾发红。 她把指甲嵌进手心,恨恨地看着这些同学们,终于推开了广播室的门。 没过多久运动场上响起了她的声音。 随即全校师生都知道了她输给另外一位同学的事。 有那好事的愿去打听,便知道了事情的全部经过。 金玲本来在微生物界就小有名气,学校微生物系的学生都知道她。 于是全校都知道了,平秋燕一个数学系发家,在物理方面也颇有建树学生,居然输给了微生物系同学。 从那以后,平秋燕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有目光在她身上驻留。 「哎,你们看,那就是那个主动挑衅别人还输了的平秋燕同志。」 「啧,仗着自己比别人懂就看不起别人,没想到还不如别人,啧啧!」 第86章 临阵脱逃 80年代并不推崇娇弱美人, 一副强健的体魄对事业上的帮助是大家都心知肚明。 在运动会之后,没有人再把金玲当小妹妹看待了。 尽管他只有二十出头,而且长得花朵一样娇柔。 人们都争相地接近金玲。 大家都有一颗建设祖国的炽热红心, 而金玲不但成绩好,而且体育方面也毫不逊色, 他们都觉得和这样的人在一起能够促发自己的上进心。 一时间, 金玲又成了航大的风云人物, 就像在京大那时候一样。 没有人知道,这位风云人物现在正为学习数学知识而发愁。 前两天金玲决定自学数学,而且决定学更高深的。 一开始进行得非常顺利。 她本来就有数学基础, 而且这个年代的数学和后世的数学,丰富程度根本没法比。 毕竟后世的数学又比现在多发展了几十年。 然而!可是!在学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她居然发现自己想不通其中的逻辑。 她被一个公式给难住了! 虽然这个公式算不得是浅显的公式,被难住也没什么可羞耻的,她却觉得如鲠在喉。 这影响了她的学习进度。 她去找教授们问,教授们也推导不出来。 于英雄不知道懂不懂,反正是看了一眼之后就笑得神秘。 「刘金玲同志,你可以略过这个,不用学。」 金玲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反正她总觉得她这导师把她骗不来就不管了。 如果这人不是在刻意雕琢她的话,那就是对她有意见。 那真的放弃吗? 放弃是不可能放弃的, 学了新的东西,如果不搞清楚就会辗转难眠。 金玲又去同学那里问了一圈, 大家也都没得出个什么结果。 平秋燕知道她被一个公式难住之后, 就开始固态萌发,跟她挑衅。 金玲问她懂不懂,她明显心虚了, 嘴上却说着懂。 金玲懒得理她。 然而问题始终是没有解决,正当金玲想要出去散散心的时候,忽然接到了刘竹的电话。 电话里的刘竹是哭着的。 金玲并不惊讶。 毕业后便跟着对象去了他老家,虽不是公派的,但类似于去下乡支教。 金玲从一开始就不怎么看好。 虽然带着满腔热血去乡下,但那毕竟不是北沟村。 每个地区的乡下都是不一样的,刘竹这几年已经习惯了舒适富足的生活,突然回到那样清苦的日子,总会有一段不适应期。 果然,电话里,刘竹说她回来了,叫金玲明天去京市火车站接她。 还让金玲一个人去,不要告诉刘红朝。 金玲皱了皱眉。 刘竹和刘红朝从来都是无话不谈的,兄妹俩与其说是兄妹,更不如说是知心好友。 刘竹是那种连自己生理期来了都会告诉哥哥的人,在这个年代算是比较少见的了。 刘红朝就更是了,对这个妹妹真是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金玲觉得自己这小姐妹可能真的出什么大事了。 第二天,京市火车站。 火车站是一栋左右双排相连的双子结构西式建筑。 中间一座横廊,横廊两边是两座高楼,上面有多层带角檐的亭子。 这是一座非常高大宏伟的建筑,周围全是人。 而站在广场上的刘竹苦着脸,头髮散乱,眼眶红红,即使在人潮中也显得那样孤单,就像是一个和这里格格不入的可怜小兽。 金玲心里一个咯噔,过去接过她手里的背包,然后将她紧紧拥在怀中。 刘竹当场就伏在她肩头哭了起来。 金玲拍着她的嵴背,将她从人群里拉出,塞进了车里。 这车是陈杰光给她用的,金玲以前不用,因为不想和他走得太近。 陈杰光总让她想起陈世美。 为了事业无情抛妻弃子,而且还不实话实说,把人骗了那么多年。 虽然他不知道赵新莲肚子里已经有了他的孩子,但金玲对他还是没有任何好感。 可今天,她却用了。 因为她知道事情不简单,刘竹应该没心情和他一起挤公交。 车子飞驰,副驾驶上的刘竹一直没说话,只是眼泪啪嗒啪嗒的掉在手背上。 金玲开到一个公园旁,刚想停下来,却听刘竹道:「我不想待在市区,金玲。求求你带我去个没人找得到我的地方好不好?我不想见人,我也没脸再见人了。」 第194页 金玲重重一踩油门,把车开到了护城河边。 好在这天天气晴朗,把护城河的水都照得格外透澈了些似的。 金玲心里想,这样的天气至少不会让刘竹太过难受 她刚把车全停下,刘竹就跌跌撞撞跑下了车。 金玲赶紧跟着跑了下去,问她到底怎么了。 刘竹呆呆地望着河面足足有十多分钟之久。 金玲就这么陪着她。 在潺潺的流水声中,刘竹终于又趴在她的肩头哭了起来。 「我待不下去了,金玲,我以为我们北沟村已经算是够穷,够落后的了,却没想到还有那样的地方。」 「房子全都是茅草房,外头下雨,里头也跟着下就算了,到处都是洞眼,里面说话外面听得清清楚楚,连一点隐私都没有。」 「他们洗澡,要么集体放在山沟里洗,要么回家洗,效果都是一样的,那些人扒着洞眼看进来,盯在我身上的目光我每天晚上都会梦到。」 「最可怕的是,你叫他们送孩子们来读书,他们认为你是在推他们进火坑。他们打你骂你,他们捏造事实编排你,他们说话我都听不懂,但看到他们的表情我就知道,那些都是很难听的话。」 「还有他,他们全村人都认为他是被大城市里的人赶了回来,都觉得他读书是没用的。」 「他的妈妈更奇葩,居然管我们晚上有没有做那事,什么时候生娃,能不能生男娃。」 「那些小孩子,一个个眼神都那样清澈明亮,然而我却知道,在这样的环境里,他们没有出头之日。」 「金玲,我受不了了,我真的受不了了!我后悔了,我不想为什么教育事业而献身了!我根本就做不到!」 刘竹的哭声越来越大,到后面变成了嘶吼,双手紧紧抱住金玲,把金玲勒得都有些痛了。 金玲拍着她的嵴背。 刘竹却又放开了她,不断地撕扯自己那一头长髮。 她突然扇了自己一巴掌。 「我是逃兵!我是最不要脸的人!我连这点苦都受不了,还说什么一颗红心向祖国!」 金玲赶忙把她的双手抓在一起,攥在自己胸前。 「刘竹,你给我清醒一点!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没几个人能受得了!你这样的反应完全是本能!我不允许你再伤害自己!」 刘竹挣脱出来双手,继续打自己。 「不!你不知道!不是我一个人去那里,除了我和他,还有一位叫刘丽的女同志,她在那里每天都很开心,就像山里间翱翔的鸟儿!」 「她对那些孩子那么好!就算那些家长打她,造谣她不检点,她也不记恨。而我却每天都受不了!我受不了!」 面对着陷入癫狂中的刘竹,金玲心里涌上一股酸涩,却只能任由她发泄着。 这种时候说什么都没用,只能陪伴,不让刘竹做傻事就算是胜利了。 她搂着刘竹坐了下来。 太阳渐渐西斜,河水由原本清透的淡蓝色变成了墨绿色。 天马上就要黑了,鸟儿成群飞回河边的大树上,再也没了声响。 好在此时刘竹已经渐渐平静下来。 她已经哭不动了,声音都沙哑了。 金玲这才有机会开导她。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我们为那位刘丽同志感到自豪,可是……」 话说到一半,金玲突然嵴背一凉。 刚刚刘竹放声大哭,她便没有注意到周围的动静。 然而现在安静下来了,她才听到了周边窸窸窣窣的声音和沉重的脚步声。 金玲抓着刘竹的手臂,两人一起站了起来。 回过头来看的时候,一帮穿着青衣黑裤的汉子们已经在她们身后,而且还在向她们包围。 来者不善。 这是金玲第一个想法。 来人个个面色兇狠,那浑身上下都涌动着的亡命之徒气,把夜色下的河岸都变得恐怖起来。 刘竹见到这些人之后才勐然清醒似的,把金玲往自己身边一拉,指着他们问:「你们是谁?!你们想干什么?!」 声音里还带着哭腔和沙哑,然而谁都能从她的语气里感觉到怒火。 有个男人笑了一声:「我们想干什么?你们这帮高材生看不出来吗?」 金玲微微眯起眼睛。 这些人她从来都没见过。 她沉声道:「各位,你们要是劫财的话,我们会自己把贵重物品拿出来。」 刚才那个人冷笑道:「你当我们没见过钱吗!」 说话间,有几个离她们很近的人已经掏出了匕首。 金玲也笑了。 她把刘竹护在身后,笑道:「看这架势,应该是不劫财也不劫色。容许我问一句,你们的老大是谁?」 刘竹和她一向是有默契的,当时就明白了她的意思,又加了一句。 「不要脸?躲在一帮小弟后面畏畏缩缩不敢露面算什么东西!」 金玲:「兴许只是买兇杀人吧!真是阴沟里的臭虫,连个人都不敢自己出来打,还要找打手。」 见她们俩人在这里一句我一句唱双簧,刚才那男人笑得更加嚣张。 「算了,看在你们是高材生的份上,我就让你们死个明白。你们得罪了一位大人物,今天这位大人物要我们来把你们打死,就这么简单。」 第195页 刘竹听到这话,拉着金玲往后退了一步。 这是她从来都没有遇到过的黑暗面。 即使是在北沟村,她对亡命之徒的理解也只仅限于刘平他爹那样的。 但刘福来经常不回村子,她也不知道所谓的二流子是什么样的。 今天这些人手里的匕首反着河面上的光,实实在在的把她给吓到了。 然而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那些人便像一群疯了的狗一样沖了上来。 第87章 恐怖故事 昏暗的河边, 无星无月的天光下,河水泛着点点银光。 这银光并不像白天那样灿烂,而像是蒙了一层黑布, 比起银色更像是银灰色。 稀疏的树林影影绰绰,哗哗的河水声混杂着刘竹的尖叫和那些人的拧笑声。 金玲将刘竹护在身后, 摆好了架势。 第一个冲上来的人被她一拳顶在了眉心。 金玲是那种拍个潜水镜头都要把潜水证考下来的人。 所以前世一部部武打戏过后, 面对一些兇狠的人, 她也能对付一二了。 那人被她打了之后,整个人都蒙了。 他吐出一口唾沫,面目狰狞。 「看不出来这弱不禁风的, 还有两下子。」 然后反噬就这么来了。 这人变得更加兇狠。 而与此同时,其他的打手也都朝她们露出了獠牙。 金玲咬着牙反抗。 在放倒了好几个大汉之后,她被两个人一左一右按住了手臂,被迫低下了头。 她沦陷了,刘竹自然也被抓住了。 刘竹今天本来就带着一腔惶恐不安,刚才的故作镇定已经耗费了她所有的勇气。 手臂上传来大汉们手里那灼热多汗的触感,她的神经再也绷不住,不停的尖叫着。 「啊——」 「啊——」 「啊——」 「做什么!你们把她放开!我告诉你们,我哥哥可是朝兴军区的主任!」 金玲听得心酸。 这里离市区几十公里, 平时少有人来。 现在四周黑黢黢的,除了她们, 连个过路的都没有。 唯二的光亮除了天光,就是这些人的手电筒。 这些人抓到她们之后, 还用还故意用手电筒射她们的眼睛和身体的重点部位。 甚至还吹起了口哨。 让她觉得, 自己就像是被猫抓住的老鼠,在被吃掉之前还要被猫玩弄。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在这种环境下, 金玲知道刘竹自然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本能想到的就是端出自己的哥哥刘红朝。 然而金玲也觉得,不会有用。 果然,那些人全笑了起来。 为首的那个一巴掌甩在刘竹的脸上。 「军区主任了不起啊?你还当这京市是你哥哥最大?高材生,藏龙卧虎听过没?这京市藏的龙卧的虎哪一个不比你哥厉害?」 刘竹捂住半边脸,又突然转过头来,吐了那人一脸口水,才又哭了起来。 那人抹了抹脸上的口水,旁边的小弟早已经替他把刘竹扭得不能动弹。 他抬起手又想打刘竹。 金玲忙叫住他。 「你别打她!算了,今天算我们倒霉,但在我们死之前,能不能告诉我们到底是谁派你们来的?」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只要没死,总有报復回来的日子。 金玲一向都是这么认为的,只要被她咬住的人永远都别想逃脱。 不管是谁,想弄死她的时候,都得先想想以后会不会死在她的手下。 这也是她当初能在娱乐圈立足的根本原因之一。 表面笑嘻嘻,心里早已把你的后事安排得明明白白。 虽然此时金玲此时正一左一右被两个大汉给抓着手臂,就像是砧板上的一条鱼。 然而那人听她这么说,竟真的放过了刘竹,走过来伸手在她的脸上抚摸了一下。 「啧啧,老子也算是见识过不少女人的,还第一次碰到你这种极品。这长相,这滑不熘丢的手感,恐怕老大看到了都要被迷住。」 旁边另一位打手狗腿笑道:「大哥,老大好像还没见过这女人,不如咱们先享用享用。」 那人便淫.笑起来:「也是,我最见不得美人受伤,反正老大也没说要把她们打死,只说教训她们一下,换个教训方法还更好,让她们刻骨铭心想忘都忘不掉。」 周围其他人也都闹笑起来。 金陵微眯着眼睛扫视过去。 让人噁心的笑,视线不断地在她和刘竹身上逡巡,就像是已经把她们剥了。 金玲的神经顿时紧绷起来。 她双手紧紧捏着拳,好像浑身上下每一块肌肉都上了发条似的。 绝对不可以! 金玲是个心理洁癖晚期患者,就算是在那样开放的娱乐圈,她都不曾乱来。 一想到自己冰清玉洁的身体被这些人的气息沾染,她就觉得噁心。 前世就算是谈了那么多场恋爱,她的原则也都是和自己喜欢的人做,她的一切都不是通过陪.睡得来的。 如果没有喜欢的人,她可以好几个月清心寡欲,绝对不为生理本能控制。 她是这样,对刘竹来说,就更是了。 这个年代的人比后世的人保守。 而且经歷过徐天明那件事后,刘竹已经算是乐观开朗,才从那阴霾中走出来。 第196页 金玲可以想像,如果今天被这些人玷污,刘竹以后会怎么样。 自我了断还是抑郁终生? 每一个都不是金玲想要的结果。 可现在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就算是高声唿喊,也没有任何人会听到。 又没有手机,不能报警。 心提到了嗓子眼,生平第一次有了无法掌控命运的感觉。 绝望像墨汁入水,将澄澈透明的空间一点点染成黑暗。 而这时,刚刚那个人的目光明显变得更加灼热起来。 金玲在里面看到了三分迷离,六分占有欲,还有一分是淫.邪。 这人他朝抓她的那两个人使了眼色,那两人便更加用力把她固定得更加无法动弹。 这人便一手掐住了她的下巴,迫使她仰头,用另一只手摸上她修长的脖颈。 「高材生,你们老师没跟你们说做人要低调点吗?连我大哥那样的人物都敢得罪,也太不懂事了。不如这样吧,你跟了我,我以后慢慢教你怎么在京市混!」 旁边的刘竹拼命挣扎了起来:「把你的脏手拿开!你不许碰她!我哥哥一定会把你毙了的!」 声音都嘶哑了。 却被抓着她的男人死死捂住了口鼻。 「闭嘴,臭娘们!待会儿就轮到你了!」 刘竹没了氧气,挣扎了一两分钟就软了下去。 金玲脑子飞快地转着,却想不出来任何办法。 在这一刻,她终于体会到了绝望。 她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了。 让她想起小时候不听话,被爸妈关小黑屋。 无边的黑暗,毫无时间空间感,就像是被吸进了深渊。 金玲一件件事回想,自己到底得罪了谁。 田叶叶?裴馥兰兄妹?还是李朝阳? 总不可能是刘慕梅和刘福来? 不对。 刘慕梅好像已经出狱了。 难道真的是刘慕梅派来的? 但金玲马上又打消了这个想法。 刘慕梅在北沟村都没这么大的能耐,更不用说是在这京市了。 金玲想不出来还会有谁。 当时公安调查刘朝阳的时候,并没有说他还有什么其他靠山! 刘朝阳的父亲本身就身居高位,他们的靠山是他们自己! 思绪一团混乱,心提到了嗓子眼。 但男人的手却已经来到了她的领边解她衬衫扣子。 金玲想往后退,却被阻挡,导致她整个身子都因为紧绷而发起抖来。 眼前的这群人扭曲成了一个个狂妄的影子,仿佛群魔乱舞般,一句句的粗口就算是农村二流子也说不出。 「别这么看着我,在河边搞多好,文雅,你们这些高材生不就最喜欢文雅吗?」 那人说完,手指勐地按在了她的皮肤。 金玲终于绷不住,尖叫着「滚开」,泪水也汹涌而出。 与她的尖叫声一同响起的,是「啪啪」两声武器的声响。 清脆、高昂,震得人心都抖了抖。 金玲心里涌起一股奇异的感觉。 这感觉让她勐地抬起头,本能地朝那个方向望去。 与此同时,打手们就像是被捅了的马蜂窝,开始慌乱起来。 「谁?」 「谁在放木仓,找死啊!」 在十几道手电筒的照射下,一个剪影从河堤上一步步走了下来。 修长的、轮廓锋锐的…… 肩章,腰带、长靴、檐帽…… 是个军人。 打手们故作镇定,全都掏出了刀子。 只有为首的那个掏出了木仓。 金玲就这么呆呆地看着来人把木仓别回腰际,换出了一把军刀。 这是赤裸裸的挑衅。 你们没有木仓,可以,那我也换刀子。 打手们明显暴怒起来,都挥刀朝他沖了过去。 甚至金玲感觉抓自己的那两个人都松了手,明显不想当看守,而是想过去和来人干上一架。 只不过没过几分钟,这些人澎湃的斗志就被打压到了谷底。 手电筒的灯光摇曳,仿佛后世劲爆的舞池。 原本安静的河边变得嘈杂无比,全是打手们发出的声音。 那个人却没发出任何一声。 没过多久,打手们个个见血,大部分的已经躺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再看为首那个拿了木仓的,也已经趴在了地上。 他的武器就在他的身边发着冰冷的光,他却再也拿不起来了。 剩下的人都在往后退,面上都是见了鬼般的神情。 金玲就这样看着那人一步一步朝她走来。 仿佛周围那些打手都是毫无威胁力的影子。 她想喊「肖云岭」,却又想着不能让这些打手知道是他。 于是她只做了个口型,最后唯一能做的,还就只是愣愣的看着他。 就在这时,忽然,金玲感觉到左手臂一松。 刚刚抓着自己左手臂的那个人不见了! 反应过来的时候,面前的肖云岭脸上已经被划了一刀。 在控制刘竹的那俩人的电筒光下,殷红的血珠就那么顺着他苍白的脸滑下来。 那人在笑:「砍中了!哈哈哈,砍中了!」 「砰」地一声响起,那人再也没了声音。 第197页 金玲瞳孔紧缩。 面前的肖云岭右手还拿着那泛着冷光的东西,用同样苍白的左手在脸上沾了点血放在了面前。 他低着头,欣赏什么好东西一样借着电筒的光盯着看。 然后他一边嘴角扬起,把带血的指腹用微微伸出的舌尖舔舐。 面色苍白、红唇似血,神情又嚣张又乖戾。 再加上那因主人的恐慌而不断抖动的电筒光,还有那些悽厉的哀嚎,金玲觉得自己就像是在看恐怖视频。 而肖云岭却抬起手「啪啪」把剩下的几个都解决了,然后朝她张开双臂。 「过来啊。」 金玲:「!!!」 第88章 疯子 金玲没想过会以这种方式和肖云岭再见面。 她走了过去。 想说点什么「欢迎回来」之类的, 却被一只大手捞了过去,狠狠地拥进了怀抱中。 从陈杰光那里,她明白了某些人的力量和普通人有多大的差别。 然而, 今天被肖云岭拥进怀里,又再一次刷新了她的认知。 肺都要被勒出来了。 嵴背都被勒得有些痛了。 那军装下的一对手臂原本看上去并没什么特别的, 甚至配上肖云岭那苍白的脸, 还显得有些有些纤细秀气。 去他妈的纤细秀气! 如果说陈杰光的手是一双老虎钳, 那么肖云岭的手臂根本就像是机械做成的。 金玲喘不过气,胸口像是贴在了一块铁板上挤压。 正要挣扎,却被肖云岭侧身一带。 肖云岭这狗崽子避开了手电筒的光, 然后铺天盖地的吻便朝她落了下来。 这里气都喘不匀,那里唿吸还要被夺走,金玲都想骂娘了。 最可恶的是,这个人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他为什么要亲她? 为什么要亲自己童年的伙伴?他到底知不知道亲吻意味着什么? 回想这人十三四岁时候的样子,金玲更是一脸懵。 这是真的吗?嫩草要吃她这头老牛了吗? 罪恶感满满。 然而力量的悬殊太大了,和肖云岭对比起来,刚才那几个被她放倒的男人简直就是豆腐渣。 但没过多久,罪恶感又被汹涌的情潮覆盖。 金玲虽然是个心理洁癖者,却也被肖云岭给勾得身体都热了。 面前的男人又好看又强势, 这这火热的男子汉的气息迅速把她脑中那个十来岁的肖云岭击溃了。 但她是那种好占便宜的吗? 反正都要被吻,凭什么要把主动权放在别人手里? 金玲眼睫一眨, 踮起脚尖,舌尖不再躲闪, 而是主动攻城略地。 察觉到她的变化, 肖云岭就像是一根被点燃的炮仗,行为更加放肆。 金玲备受打击。 还要什么主动权? 赶紧让这个臭小子停下来才是正理! 于是她毫不犹豫地在肖云领的舌尖上咬了一下。 肖云岭的动作有一瞬间的停滞。 金玲松了口气。 终于得救了。 却见肖云岭松开她,把舌尖的血舔在了下唇上。 原本就比大部分男人都红嫩的唇, 现在更加妖艷了。 金玲简直见鬼一样。 舌尖都被咬破了,为什么这个人好像一点不痛? 他的目光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那样疯狂? 为什么又似乎藏着火热的感情? 金玲勐地想起在南山村那排小茅屋前,这个人也是这样,就算是被人把手踩得出血也没有叫痛,反而很享受似的。 疯子。 金玲想要叫他放开自己,却见他突然笑了一下。 然后那令人窒息的问遍又落了下来。 一片血腥味。 灼热又疯狂的吻。 一切都那样莫名其妙。 金玲觉得自己被一张緻密的网给网住了。 但这种感觉却不坏。 让她觉得很安全。 终于,有人把手电筒光打在他们身上。 肖云岭放开了她。 金玲大口地喘着气,侧头看到一个打手正从地上高高昂起上身,手上还举了一把木仓对准他们。 原来是这人爬到了带头的那人旁边,把那把武器捡了过来,想要偷袭肖云岭。 再看肖云岭,他就像是个坐在精緻餐桌边吃饭的中世纪绅士,脸上一丝紧张都没有。 金玲赶忙把他往自己身边带。 肖政不能失去这个孙子,而她不想看到肖政伤心。 然而,她怎么也没想到,连这个举动都是多余的。 不知道从哪里冲出来一大帮穿着军装的汉子,木仓直接升到了地上那些打手的眉心。 刚才这位好不容易捡到木仓的打手吓得屁滚尿流,手里的木仓都不用去抢就掉在了地上。 金玲一瞬间有些恍惚。 她忽然觉得,也许记忆中那个孱弱的少年以后再也见不到了。 * 沈太平今天非常开心。 这是生意受挫后他第一次这么开心。 追了很久的女神终于对他松了口,今天晚上就要来他家里做客了。 沈太平从十几岁开始就不住在父母和爷爷家里了。 他家房产遍布京市,随便找出一套都是家具崭新齐全、佣人保镖一体化的。 第198页 在巡查了关押女人的几个「笼子」之后,他回到了家,让佣人们准备晚餐。 他吃厌了中餐,让家里的厨子弄西方那一套的。 他有一个好兄弟就特别喜欢西方的东西,就算是抓得最严的时候,也每天雷打不动地用无线电搜索国外的广播听。 沈太平也觉得华国有什么好的,到处都落后又破烂,一点情调都没有。 只有女人们算是出挑的了。 在厨子准备西餐的时候,沈太平甚至亲手煎了牛排,还特意把珍藏的红酒拿了出来。 谁想还没到约好的饭点,心上人就踏着高跟鞋而来,一脚踹上了他的小腿。 「沈太平!你混蛋!为什么要我做那事!你不知道,因为你,我出了多大的丑,现在全校都知道我败给她了,我的人生完了!」 平秋燕穿着极少数人才会穿的小洋裙配高跟鞋,脖子上系了一条但蓝色丝巾,就这么坐在他家的皮沙发上捂脸哭。 沈太平心里涌起一阵烦躁,然而看着女人那姣好的脸蛋,那股烦躁便又被愤怒所代替了。 他蹲下来.qへq.双手放在平秋燕的膝盖上。 「我没叫你做什么啊,只是告诉你那位刘金玲同志成绩很好,在大学的时候就有很多教授看好她。秋燕,你怎么了?你是去挑衅她了吗?」 「别以为我不知道!」 平秋燕一巴掌甩在他的脸上。 「你是故意这样说的!你当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你就是个坏坯子,你明知道我好强,不喜欢别人比我厉害,你还这样说。你就是故意挑唆我去和她作对,搞得我现在偷鸡不成蚀把米,这一切都是你的错!」 沈太平看着女人癫狂的样子,恨不得回她一个耳光。 然而他不能。 他见识过那么多女人,只有平秋燕知道他所有的事,青梅竹马的感情是他心里难得的珍珠。 明亮又温柔。 他咬了咬牙,趁机抓住了平秋燕的手。 「我坦白,你别生气了。」 沈太平便把自己和金玲的过节告诉了她。 平秋燕眉头一皱:「你是说,她把你的得力干将给拉下了马,害得你生意也不好做了?」 沈太平点了点头,更加深情地看向她的眼睛里。 「以前我是这样想的,这风口浪尖上我不能杀她,会招来公安,引出更多的麻烦。打她一顿嘛她过几天又好了,不痛不痒不解气。」 沈太平说着说着,眼睛里冒出一股狂热。 「所以我想借着你的手去打压她,只要你们班还有你在,她就永远得当老二!我想让你死死压在她上头,让她不管怎么努力都出不了头,我要让她疯掉!」 平秋燕冷笑一声,一脚把他给踹到了地上。 「愚蠢!你是在嘲笑我太要强吗?你觉得所有人都跟我一样是吗?她就算是被我打压,就算是永远当不了第一,她也可以为国家重用!」 「好,就算是她被我打压,她生气,她难过,你能感觉得到吗!」 沈太平胸口被平秋燕高跟鞋的跟给踏得有些痛。 他真想给面前这个女人来上一拳。 但他不断提醒自己还用得到她,而且早晚是自己的女人,打坏了也没意思。 他蹲起身来,帮平秋燕脱掉鞋,试探性的帮她按压足底。 平秋燕这才扭捏起来。 她高挺着嵴背,扬着下巴把自己这段时间被金玲害的惨状说了。 沈太平停住了手上的动作,抬头看她。 平秋燕白了沈太平一眼:「别搞那些没名堂的,赶紧派人把她打一顿。」 沈太平站起身来,面色狰狞。 「给脸不要脸的东西!燕子你别生气,前面是我太仁慈了。」 他说着,叫了个人进来附在那人耳边说了几句话。 沈太平答应平秋燕会把金玲打得满地找牙。 就算是「失手」打死又怎么样呢? 他家势力这么大,如果不是家里的老头子固执,非要遵守什么信仰,他沈太平还用得着为这种事操心?还会因为这种事被女伴看笑话? 捏死一个部长的女儿不就跟捏死蚂蚁一样吗? 要不是老爷子多事阻拦,公安算个屁! 打手派出去了,沈太平坐在家里等消息。 谁知等来的不是刘金玲被打死的消息,而是自己派出去的人全军覆没的消息。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沈太平正在喝酒。 一开始恍恍惚惚的还不知道听到了什么,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他问过来报信的手下:「你说什么?一队军人?而且还开枪了?」 那光头手下一脸苦相:「开枪了,还死人了,去了二十多个,死了十多个,死掉的那些人连尸体都没见到。」 「放屁!」 沈太平一拍桌子站了起来:「谁敢这么做!一队军人明目张胆在京市杀十多个人,还开枪了!」 那手下哆哆嗦嗦道:「是真的,老大。那个人之所以没有杀其他人,就是让他们给我们带话的。」 沈太平面色阴沉:「什么话?」 手下摸了摸额头的汗:「他说他是上头派来的,还说我们沈家就要完蛋了!」 第89章 三代人 肖家老宅。 金玲看着大夫和护理员给刘竹测血压、照瞳孔和输液。 第199页 肖政站在她旁边, 双眉紧锁、面色阴沉。 「金玲儿啊,我看那些人早就盯上你了,那种地方根本没人去, 这不可能是一场偶遇。」 金玲在刘竹床边坐下,握住她的手, 抬头看向肖政:「爷爷, 没事了, 您去休息吧,红朝哥能查出是谁干的。」 肖政点了点头,上楼来到了儿子肖朔的书房。 从外面听, 里面安安静静的。 但这并没有让老人家觉得安心,反而让他更加担忧起来。 他没有敲门,直接推门进去。 果然看到儿子肖朔和孙子肖云岭正四目相望,就像两头互相准备攻击对方的狼。 两人见他进来,不约而同转过头。 「爸,您先出去。」 「爷爷,您留下来。」 肖政顿时怒气翻涌。 他抿了抿唇,踏着重重的步子坐到了一旁的实木椅子上。 肖朔潜伏在敌方多年,一向是成熟稳重的, 此时也一样。 他轻描淡写地问肖云岭:「你爷爷一把年纪了,你有什么话就跟我说, 把他留下来做什么?他操心的事还不够多吗?」 肖云岭嘴角紧紧下压,双拳紧捏。 但随后又松了拳:「原来你知道他操心啊!」 他冷笑起来:「爸, 我上次见到你的时候是在金玲考大学的前一两年, 上上次见你是在我三岁的时候。你差点死在异国他乡,我不久前也差点死在别人的国土上。」 「爷爷就更不用说了,妈妈也是, 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变成现在这样一个妇女,我认为我们是忠心的,是做出过牺牲的。现在上头要给我们荣誉,你们反而退缩了,你们是想让悲剧再重演吗?」 「你懂什么!这些年谁不牺牲!哪个不是恨不得为国家拼出自己的生命!他们找国家要荣誉了吗!」 肖朔一双鹰眸中冷光如箭:「荣誉带来的除了幸福,还有可能是悲惨,你爷爷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肖云岭嘴角微微一挑:「爸,现在这个时代不一样了,我建议您多听听新闻广播,您的政治敏感性有待提高。」 肖朔一直努力维护的冷静终于支持不住了。 他嘴角抽搐:「是不一样了!我走的时候,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军民一家。现在好了,我堂堂一个人民子弟兵的儿子,为了救一个女人,居然在京市开枪杀人!你妈和你爷爷这么多年就是这样教你的吗?!」 肖朔朝前走了几步,来到父亲身边。 「爸,这孩子怎么会变成这样!他根本就目无法纪!这要是在以前,直接把他崩了都不为过!」 肖政没有说话,嵴背坐得笔挺,双手四平八稳地放在两边的膝盖上。 肖云岭冷笑:「我想做的事没人能阻拦。你们放心,这件事我会自己摆平,不需要你们出手。」 他说着又走到肖政身边,蹲下来看着他的眼睛:「爷爷,您知道吗?有人正计划着把您和他们打下来的美好江山拱手让人。那人还是您的同伴。」 肖政撑着椅子的把手站了起来。 「你说什么?」 肖云岭把一封信拍在了椅子上。 他没有再看肖政,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军外套,临走之前,转头看了他爸一眼。 「爸,你以后不能这样吼我,我现在跟你平级,没有上下属之分。」 肖朔的回答是把桌上的一个笔筒朝他扔去。 肖云岭只微微往旁边移了移,便躲过了那个笔筒。 「还有,爸,金玲不是什么『一个女人』,金玲是我的女人,我最心爱的人。」 他说完,大步走出门外。 身后传来肖朔的怒骂。 「我和你妈怎么会生了你这样一个怪胎!」 而一旁的肖政却没有心情再去理会儿子和孙子的斗争。 他打开那封信。 看了一会儿后,他拿着信纸的手抖了起来,颓然的坐回椅子里。 过了许久,他站起来,走到肖朔旁边,把那封信放到儿子手上。 「云岭是对的,战斗已经打响了,我们没有退路。我现在就去给那个人写信。」 * 肖云岭来到刘竹所在的房间。 军医和护理员已经把所有的事都做好了。 军医朝他敬了个礼。 「报告长官,刘竹同志没什么大碍,只是有点虚脱。我们已经给她补了糖和盐,应该过不久就会甦醒了。」 话刚说完,就听到了刘竹的尖叫:「金玲!」 金玲赶忙凑到刘竹眼前:「我在这里,你别怕,我已经安全了,你猜是谁救了我们?」 刘竹身子还在微微颤抖,直到她看见了肖云岭。 她像见了鬼一般死死地盯着他。 「你还活着?」 金玲见状,一时有些尴尬。 看刘竹这神情,对肖云岭得有多关心啊!那为什么当初又会和苏兴然在一起呢? 金玲已经开始脑补八点档狗血爱情大剧。 你去当兵,我等你,但你多年不回来,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所以选择了别人。 现在你回来了…… 就在金玲沉迷幻想中的时候,忽然感觉嵴背有些凉的。 抬头正对上肖云岭冰冷的视线。 金玲有些无语。 这小孩嚣张什么嚣张啊! 第200页 和刘竹的事还搞不清楚呢,就随便亲她! 金玲甚至觉得,肖云岭根本就不像这个年代的人。 从穿到这个世界,她就没再见过这样放浪不羁的! 不过肖云岭也只是看了她一眼,便移开视线,回答刘竹的问题。 「中间发生了很多事,我不好细细跟你们讲。刘竹,你好好休息吧。吴大夫、尹护士,我妹妹就交给你们了。有什么需要跟我的副官说。」 他说着又转向了刘竹,语气仍然是他一贯的冷漠。 「待会儿红朝哥就会来看你了,你别怪他来得晚,他最近和陈部长也都是焦头烂额的。」 刘竹的眼泪「唰」地就下来了,别过头去哭喊:「我不要他来!我怎么有脸去见他 !」 金玲替她擦去眼泪,又把她搂在怀里安慰。 「竹子姐,人不是万能的,每个人都有不擅长做的事。我已经帮你想好了一个曲线救国的办法,你快点好起来,等你好了我就告诉你。」 刘竹抬起朦胧的泪眼,想问她是什么。 金玲故意一笑:「乖,你先好起来,不好起来,我不会告诉你的。」 刘竹就这么哭着睡着了。 金玲本来想趴在她的床沿打个盹,一只大手却贴在了她的颈边,在她的耳垂上轻轻捏了一下。 金玲顿时觉得全身过电一般。 男人的手指温热粗糙。 说实在的,她前世也不是不懂情.欲,然而在这样一个正经的年代,却老是被一个特别熟悉的人这样骚扰,让她居然觉得事情仿佛要失控。 是可忍孰不可忍! 她勐地站了起来,一把扯住了肖云领的军绿色衬衫领子,把人往门外带。 被扯住的人却发出了一声轻笑,还悠哉悠哉地把那扇门给带上了。 金玲一路把他带到了大门外,两人站在草坪里。 见他神色坦然,她咬牙。 这可真是有意思极了! 眼前的男人仍是满脸阴柔气,即使是经过多年的军事训练,身上也没有那种鼓起来的肌肉。 他的身材仍然纤细匀,把军装穿出了小鲜肉的感觉。 除了相貌,他的气质也没有多少改变。 唯一变化了的,是眸子里的炽热。 十来年前的肖云岭眼神是冷的,像吐着信子的毒.蛇。 而现在的肖云领,眸光赤热癫狂,像随时都能爆发的火山。 是的,癫狂。 就像是现在,他正笑得温柔,但金玲还是无法忽视他眸光中的癫狂。 而当初在国营饭店,他千里迢迢从京市赶去红山市见她,那时候他也是这样温柔地笑着。 但那时候,他的眼眸却是沉静的,就像一汪刚刚融化的雪水。 金玲放开他的领子,冷笑:「竹子姐什么时候成了你妹妹了?既然她是你妹妹,我也可以算是你的妹妹吧!我想问一句,为什么你可以做到一回来就亲你自己的妹妹?」 肖云岭走过来,低头深深地看见她的眼里。 和暖的阳光下,青草的味道散发在空气分子中。 与屋里那压抑的气氛完全不同,这里是明媚的、自由的。 金玲在等肖云岭给她一个回答,虽然如果他不回的话也没关系,就当是被狗咬了一下而已,反正她自己也亲得挺开心的。 但她又不能完全不在乎这件事。 男人不经过人的同意就亲吻女人总归是不对的。 虽然她已经预测到了某些东西。 她想听到肖云岭的回答,就像是李谷玉和王凤梧的表白一样。 只要肖云岭说亲她是因为喜欢她,那么她就可以正儿八经地去拒绝。 是的,金玲没打算在这个世界谈恋爱。 她只想发挥自己的价值,实现自己从小的理想。 更何况科研并不是一件随随便便就能完成的事。 她需要专注,她没时间搞这些拉拉扯扯的东西。 那几套卷子,每一套都还有几题没解出来。 而学期末就快要来了,她不想品尝失败的滋味。 她就这么等着肖云岭把话说清楚,然后给予严正拒绝。 这种事儿她做得太多了,丝毫没有内疚感。 即使对方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从小就一起玩的好伙伴,而且刚刚才救了她和刘竹的性命。 然而她怎么也没想到,肖云岭只是朝她粲然一笑。 「没事,你不用放在心上 ,我只是听说亲吻会让人平静下来。」 第90章 逛街 要不是知道肖云岭一向的脾气, 金玲就要骂人了。 她微微一笑:「谢谢,不过抱歉,我那时候一点都不紧张。」 肖云岭扯了扯自己的衣领, 蹲下.身子低头看她的眼睛:「我知道,你一向是不怕的。」 「那你还说什么让我平静下来!」 金玲提高了声音。 但她说完这句话, 忽然住了口。 面前的肖云岭比她还要高上一个头, 却一直保持着蹲下来, 从下面看她的姿势,鼻尖都快要蹭到她的了。 那双眼睛明亮带着笑意,就像是春天里突然绽放的白梨花。 气氛凝结。 金玲舔了舔唇。 原来当年那个阴郁的小子长大后居然也会成为这样孟浪的傢伙。 这逗女孩的手段可太自然了。 第201页 「知道我不紧张, 为什么还要亲吻我,还说是为了让我平静下来? 」 「因为不是为了让你平静下来,只是单纯想亲你啊!」 金玲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这小子和当初餵她吃鱼脸肉、帮她扒鸡骨头的时候,可相差太大了。 李谷玉和王凤梧跟他一对比简直是老实人中的老实人。 但金玲还挺享受这种感觉的。 她笑着点了肖云岭额头一下。 「行了,行了,云岭哥哥,我可是你妹妹,下次就算真的为了让我平静,也别随便亲我好吗?你这样我怎么嫁得出去啊!还好没人看到。」 肖云岭直起身来, 伸出食指挑了挑她的刘海。 「是我做错了,以后不会了。」 金玲笑盈盈地看着他。 怎么觉得这傢伙满脸都写着以后还会? 她不会想到, 肖云岭此时心里想的并不是亲吻之类的。 「就算是亲妹妹,你也只能嫁给我。」 这是他没有说出的话。 两个人一个开放洒脱, 一个没脸没皮, 算是胡乱的给这场蓄谋已久的亲吻打了个圆场。 肖云岭偷偷碾着摸过金玲刘海的指腹,回味着她那髮丝的柔滑。 他朝她笑:「我们俩已经好久没见面了,一起去街上走走吧?」 金玲松了一口气。 在这次事件中, 说不紧张,那是她撒谎。 因为来人对付的不止是她,还有刘竹。 刘竹刚刚精神受挫,如果再遭到什么伤害,金玲不知道要怎么向刘红朝和伯母交代。 在那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情况下,就算是精神力再强悍的人也难免受到惊吓。 说实在的,她确实被肖云岭的吻给安慰到了。 从前世到这世,她经歷了那么多波折,这是她第一次在得救的时候有想哭的感觉。 回来又要操心刘竹的情况,还要想那帮人到底是谁派来的,她的精神也不像人们看到的那样稳定的,她是在命令自己强撑着。 现在话都说开了,虽然肖云岭很巧妙地让她没有拒绝他的机会,但好歹这话题已经结束了。 现在肖云岭约她出去走,这正是她迫切需要的。 天已经亮了,光芒四射,她需要在阳光下走一走,去感受人群嘈杂的说话声,去看这几年兴起的那些小贩门卖力吆喝的样子。 这样会让她完全忘记昨晚,确认自己还活在这个世界中。 肖云岭带着金玲一路走出军区大院。 外面就是红林街。 红林街上有两排白杨树,从近处向远处望去,就想两排站着的士兵,让人联想起上一辈那些如金的岁月。 过了红林街,再往前走个一两千米就是一个集市。 说是集市,其实是两条交错的大街,沿街摆满了货摊。 只是卖的东西没有百货商场那样看起来高级。 肖云岭走到其中一个卖包子的摊位前给金玲买了两个肉包、两个萝蔔丝包并一瓶豆浆。 可怜的小姑娘,从小什么都不怕。 是的,肖云岭知道她什么都不怕。 就如同当年对付王兰香一样,虽然她哭得可怜,但那是她故意的,她的心里兴许正笑得开心呢! 肖云岭觉得,如果这世界上有谁是了解金玲的,那这个人就是他了。 只有他。 小姑娘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样纯善好欺负。 她是狡黠的,如果是别人知道了她的本性,可能还会觉得有些恶劣。 但肖云岭却深深地被她这种狡黠所吸引。 即使在快要被人活埋在战壕的时候,他痛得脑中一片空白、不能思考,她的脸还是会从他脑海里浮现。 只是小女孩毕竟也是小女孩。 昨天晚上竭尽全力保持镇定,被他亲的时候,紧紧地揪住了他腰侧的衣裳。 他就知道。 爱逞强的女人! 肖云岭很庆幸自己亲吻了她,不然他都不知道她可以那样依赖他。 金玲不知道肖云岭那双时常冷漠,偶尔迷离的眼睛里装了什么。 美食当前,所有的烦恼一扫而空,连心跳和唿吸都慢了下来似的。 这年代的包子,因为卖包子的人的淳朴而没有杂七杂八的添加物,更没有偷工减料。 包子皮泛着着一股麦香,咬在嘴里绵绵软软,心都化了。 包子馅是实打实的五花肉剁碎而成的,没放什么乱七八糟的香粉,只有肉煮熟后的那股醇香。 吃起来更是咸鲜弹牙,回味无穷。 萝蔔丝馅的稍微逊色一点,然而那萝蔔水灵灵的,一口下去感觉咬到了水包。味道也调得刚刚好,不咸不淡,而且非常辣。 再看手里的豆浆,是醇厚的奶黄.色,放在小白瓷碗中泛着微微的莹光,不像后世那样是用豆粉和水调出来的。 喝一口,从口腔到食管都像是被温柔的阳光给抚摸过了。 金玲吃得眯起了双眼。 不一会儿,她把豆浆喝完,把碗还给了老闆,手上拿着包子,继续和肖云岭走着。 阳光和暖,清晨的微风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髮。 鼻尖是包子的香气还有从其他摊位上飘来的韭菜饼香、热腾腾的馄饨香以及拌面的香味。 耳边是肖云岭好听的声音:「你不用着急,我们可以坐下来吃的」、「包子烫手吗?要不我拿着你吃?」 第202页 金玲神清气爽,这才是人间烟火啊! 她跳跃着,到肖云领前面把半个萝蔔丝包递给了他。 「喏,给你吃一点,肉包就不给你了哦!」 肖云岭丝毫不顾忌旁人的目光,修长手指拿着那半个包子递迴她嘴边:「我早上吃过了。你要喜欢,我再去给你买几个肉的。」 金玲就转过身去笑:「你想撑死我呀!」 肖云岭不说话,柔亮的视线随着她线条柔美的背影而走。 两人就这么走了一段路,看到了一个做爆米花的商贩。 那商贩一脸络腮鬍,蓝色劳动布做的褂子上灰扑扑的。 他拿了个小马扎坐在一个铁炮似的器具后,几个半大的孩子围着他又笑又叫。 商贩在那器具后面塞上玉米粒,底下火烧得旺旺的。 在孩童们的欢笑声中,他不停地摇动着那器具后面的铁手杆,然后在孩子们的尖叫声中「砰」地打出一锅爆米花来。 金玲看得开心,附在肖云岭耳边说:「云岭哥哥,你知道吗?只要给我铁,我徒手就能造出这个爆米花器。」 肖云岭微微转头,嘴唇轻轻地蹭到她的侧脸上。 「是吗?那你可真是厉害。」他笑着说。 金玲脸突然就热了。 她有点懵。 这小小的调情手段,要是搁在以前,在她眼里就是老套得可笑。 然而此时,肖云岭那张漂亮脸蛋实在是太对她胃口了。 而且气氛刚刚好,他又做得那样认真自然。 仿佛他真的只是不小心而已。 这样的真诚,反而让这个小小的举动带上了一丝悬疑。 他到底是不是故意的呢? 就像是盖上了一层白纱。 明明是金玲不晓得经歷过多少次的小骚扰,却反而变得无比撩人起来。 金玲轻咳一声,故作骄傲道:「我现在是航大研究生。」 肖云岭:「听说了,而且你最近在学校里还遇到了一点麻烦。」 金玲手里的包子突然就不香了。 她微微皱了皱眉,连肩膀都耷拉了下来。 「我导师给我出了几道难题,有几道我们全班都解不出来,我想是因为我们数学知识有短板,然而我却找不到哪位数学专家来帮我。」 肖云岭抓着他的手把包子重新凑到她嘴边:「抱歉,这是我的失职。不过没关系,你马上就会有一位数学专家了。快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金玲:「!!!」 当金玲看到数学专家付庆鹏的时候,她瞪大了双眼。 这可是清大数学系系主任,也是华国最有名的数学家! 这位付教授平时都不带学生了,除了行政工作之外,常常一个人坐在他那小书桌前研究问题,一坐就是一天。 就是这个人推理出了世界级的数学难题,如果不是由于特殊的原因,某世界级数学奖就落在他手了。 就这样金玲莫名其妙地开启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数学知识的学习。 当然,她学习的自然不是简单的数学基础,而是更加深的理论知识。 她还把这些知识分享给了班上的其他同学。 于是在期末考试开始之前,他们把那些卷子的所有题都解答完了。 呈到于英雄那里,返回来的每张卷子上都写了一个大大的「优」。 同学们都高兴得又蹦又跳的,教学楼都被他们的尖叫给淹没了。 而因为这事,平秋燕又被大家嘲笑了一番。 刚好那时候又有消息传出,说学校要在动力班提前择优挑选几个同学去航空基地直接参加火箭发射。 平秋燕简直心慌得什么事都做不了。 去航空基地是所有航大技术类专业同学的梦想。 然而按照这趋势,恐怕只有金玲他们的份,而没她的份了。 平秋燕不禁心里骂起沈太平来。 明明知道自己的兄弟们是被谁给杀了,却还不敢採取行动报復。 他是不知道刘金玲和那个人是一伙的吗! 听说肖云岭是刘金玲的青梅竹马,也是刘金玲的靠山之一。 平秋燕相信,只要打击了肖云岭,刘金玲就会崩溃,到时候上基地这种好事就轮不到她了。 学校里波谲云诡。 而在肖云岭家里,正一派温暖、友好。 付庆鹏同志坐在餐桌上一边喝着烧酒,一边笑眯眯看着肖云岭。 「小兔崽子,你眼光不错嘛!那女同志是个天才!我从来不知道有人可以在一个月内学完那么多东西,而且立马就应用上了。」 肖云岭举杯和他碰了一下:「付伯伯,我三岁您教我算数的时候,也说我是个天才呢!看看,我现在连大学都没读。」 付庆鹏朝他摆了摆手,凑到肖朔和肖政那边说了几句悄悄话,又转过头调侃肖云岭:「你小子别跟我来这一套,你鬼精鬼精的,还好没读大学,你要是读大学了,我们这些人都要被你算计死!」 第91章 一等功 于英雄的考验结束之后, 金玲算是正式成了他门下的弟子。 然而于英雄徒弟这个身份并不能让她走捷径,期末考试该考的还是要考。 但说实在的,理论知识对她来说已经没什么难的了, 她现在迫切需要动手。 她满脑子想的都是上基地。 第203页 可学校一直没有出正式的文件。 真的会提前在他们中选人直接上基地吗?还是说只是传言而已? 真要选的话,遴选标准是什么呢?选几个? 就在这样的疑惑和期待下, 金玲结束了第一个学期的学习。 这天, 她放假在家, 鼓捣火箭模型。 赵新莲过来敲她的房门:「金玲!快出来,快看看谁回来了!」 紧接着就是陆书砚的尖叫声:「啊啊啊!爱文回来了!」 金玲手一抖,铅笔在图纸上画了长长的一条线。 她赶忙起身奔出门去。 刘爱文自从四年前上战场之后便没了音讯。 几个月后战争都停止了, 都很多战士都回来了,却仍是没有他的消息。 金玲这两年别看每天沉迷学习无法自拔,其实这事在她心里是一个疙瘩。 之所以没有表现出痛苦,是因为弟弟已经被记了一等功了。 这是荣耀。 金玲一向擅长隐藏情绪,不想让所有人跟着她一起陷入痛苦中去。 而且上头也没发布刘爱文的死亡信息,她觉得弟弟一定会回来的。 却没想到又等了这么多年。 看到刘爱文的那一刻,她吸了吸鼻子。 而从门外进来的刘爱文也冲过来,把她紧紧搂在了怀里。 等她好不容易从弟弟的怀抱里挣扎出来,抬起头来却发现, 弟弟已经和肖云岭一般高了。 她自己身高一米七三,肖云岭目测有一米八五以上, 而刘爱文就算没有一米八五,应该也有一米八, 总之比她高了差不多一个头。 而她记得弟弟过来找她说当兵的事, 那时候他还和她一样高呢! 金玲鼻子一酸。 自己手边养着的兔崽子长大了。 姐弟俩正泪眼相望,忽然外面传来一个声音:「陆兄,不请我进来坐坐?」 金玲一看, 居然是陈杰光! 陈杰光走进来,身后还跟了几个侍卫。 金玲懒得理他,陈杰光硬是过来在她头顶轻轻薅了一把:「我的好女儿,本事见长啊!被人打了都不跟我说,还要肖家那帮人出面!」 金玲整理好头髮:「爸,那你查出是谁的人干的了吗?」 陈杰光沉默了。 金玲转过头去嗤笑一声:「我的好爸爸,本事越来越不行了啊!你女儿被人打了,你都查不出来是谁干的,那你现在到这里来做什么?」 陆书砚赶忙对她做了个嘘的姿势,又对陈杰光道:「陈叔叔,您别听金玲说,她还是很尊敬您的。」 偏偏赵新莲冷笑一声:「不要脸!还好意思三天两头到我家来!」 又朝陆行科喊:「你还不把人打出去!」 陆行科呵呵笑:「哎呀,都一把年纪了,那些事他和我也说开了,都是年少不懂事,咱们不计较了啊,以后叫他每次来都带两瓶茅台就算了。」 赵新莲:「我说你们这些男人也真是的,夺妻之仇几瓶酒就搞定了,没用!」 陈杰光便笑了:「你的心早就在他身上,不在我身上了,这话你也好意思说出口!」 赵新莲脸一红,也笑了。 刘爱文和他们打了招唿,从军用户外包里拿出一支钢笔送给陆书砚,然后才放下背包,拉着金玲坐到了沙发上。 赵新莲早就把水果和吃的摆满了茶几,三人都围过来问刘爱文这两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刘爱文便一一回答,手却一直放在金玲的手背上。 金玲看着他,有些恍惚。 曾经的熊孩子连说话都有章法了,不像小时候乱吼乱叫的。 而且现在星眉剑目,再也不是那个瘦皮黑猴子了。 但从他的身上已经能够看出一些沉重的东西。 金玲不希望自己的弟弟遇到这些沉重,然而正是这些东西,让弟弟褪去幼稚,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战火无情,金玲能想到他在异国他乡的战场上遇到了什么。 这不,话说着说着,赵新莲突然擦起眼泪来。 「哎呦,看我,这是起的什么话头!」 刘爱文便仰头朝她笑。 「阿姨,没事,打仗嘛,伤亡在所难免。就算是我怎么样了,那也正常。况且我现在回来了,多幸运啊!你们想问什么就问,没关系的。」 赵新莲看着他,更是眼泪哗啦啦的。 她背过身去,手放在围裙上擦了擦:「阿姨进去给你做饭啊!还好前两天云岭那孩子过来吃饭,家里还留了些鸡鸭鱼肉。」 陆书砚笑她:「妈!看您这话说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您在阴阳怪气呢!」 说完跑到门边,朝刘爱文眨了眨眼:「文啊,姐出去给你买点烤鸭!」 陆行科伸手放在了刘爱文的肩头:「爱文,这里是你家,你要是想哭就哭吧!」 气氛因他这句话变得更加沉重起来,金玲的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 刚才她也想说这句话,因为她看到弟弟的颈边有好几道伤疤。 虽然刘爱文小时候很皮,跌打损伤天天都有,但其实也算是她和二婶手心里的宝,心灵可是没怎么受过伤害的。 现在好了,成熟就代表接受过社会的毒打,一夜之间从一个一天到晚就知道汪汪叫的傻泰迪变成了一头沉默且目光锐利的阿拉斯加,傻子都知道经歷过什么样的创伤。 第204页 一时间静寂无声,直到陈杰光开口。 「哎你们怎么回事?你们是非要把我的秘书弄哭是吧?」 说着重重地拍了刘爱文几下:「不许哭啊!你小子要是让我丢了脸,扣你三个月的津贴!」 金玲懵了。 怎么回事? 她明明只是不想让刘爱文像书里写的那样变成二流子坐牢而已,没想把他变成什么部长秘书啊! 刘爱文看.qへq.到姐姐惊讶的目光,脸上不自觉地露出红晕。 「姐,这事说来话长,多亏领导提拔。」 陈杰光一听这话不高兴了:「谁提拔你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陈杰光滥用职权呢!要不是你脑袋瓜好使,剑走偏锋,一连捣毁了敌人好几个火力点,又学得一手好通信技术,获取了重要情报,上头能给你追加一等功,把你这个半吊子大学生派到我手下来啊?」 金玲:「!!!」 金玲觉得这个世界魔幻了。 她怎么也没办法把一等功和自己那个调皮捣蛋的弟弟连在一起。 刘爱文看到姐姐一脸难以置信,就有点生气。 他把金玲的手放在自己手心里掂着玩:「姐,你不相信是吧?。」 金玲捂住了自己的双眼:「行了,我的好弟弟,你让我先冷静一下。」 陈杰光便笑了,又过来薅她的脑袋:「女儿啊,你这嘴怎么就这么硬呢!」 没过多久,门铃又响了。 陈杰光过去开门,把一个人拉了进来。 是肖云岭。 肖云岭和陈杰光客套了几下,便大喇喇坐到了金玲的旁边。 金玲不着痕迹地往刘爱文身边挪了挪,一抬头看见了肖云岭戏嚯的目光。 这让金玲有些生气。 笑个毛线! 又过了一会儿,陆书砚领了一大伙人进来。 首先就是胡英她们,包括那三位男同志。 然后就是刘红朝和刘竹。 陆书砚手里拿着一大包糖炒栗子,又指了指三位男同志手里的烤鸭:「金玲,看我买了多少!今天让你吃个够!」 金玲便拉着小姐妹们一起坐下来,把肖云岭并几位男同志挤到院子里聊天去了,只留下个刘爱文。 陆书砚放好东西跟几位好姐妹说:「田松同志出国去了,不然我会开金玲的车把他也接过来,那就更热闹了。」 金玲一听,便有些惆怅。 田松果然不愧为田松,不管是眼光和思想都很新潮,赶着这几年的出国大潮,跑国外去学习艺术设计去了。 他一走,就等于是把她的专属小衣库给带走了。 虽然外面也有衣服可以买,而且从广市那边进来很多新潮时尚的衣服,连港市的歌星影星们都穿的,但金玲就是很怀念田松做的衣服。 她被田松养刁了。 田松的衣服面料舒适、剪裁大方,而且非常大胆,更接近于前世他在娱乐圈时穿的那些衣服,就算是復古装,都比这个年代的衣服要有韵味一点。 最重要的是,田松时时刻刻都在给她做衣服,三天两头就给她送新的来。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金玲,我要你走到哪里都是靓丽的风景线」。 所以买衣服有田松香吗? 买衣服还得出去逛,她哪有时间逛啊! 可见金玲再次听到田松名字的时候,有多怅惘。 现在她的衣服基本都是旧的,虽然也干净整洁,但看上去总归不那么靓丽了。 不过没关系,这些都是好事。 金玲在和姐妹打闹的时候,不忘死死地抓住弟弟的手。 「爱文,我为你骄傲!」 她坐在弟弟耳边,悄悄地说。 刘爱文把她的手护在了双手手心。 「姐,我知道。」 正满屋子热闹,忽然,门铃又响了。 大家以为是外面那几位男同志,便故意不理他们。 却听到外面一个尖利的女声传来:「刘爱文!你开门!你没死为什么不来见我!」 第92章 建模大赛 刘爱文一听到这个声音就皱起了眉头。 金玲开门一看, 居然是田叶叶。 田叶叶已经出落成一个大美人。 她在乡下的时候就不像乡下人,现在在京市混了几年,就更不得了了。 本来想把这个人直接打发走, 谁知人一看到刘爱文,就冲上去抱住了他。 金玲直接给逗笑了。 前世刘爱文做她的舔狗, 她不但看都不看一眼, 还往死里踩。 现在好了, 刘爱文有幸回来,她居然这样。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爱文的妻子呢! 门口刘爱文明显也懵了,他问田叶叶:「你这是干什么?」 田叶叶双臂死死地搂着他的肩膀:「你回来了, 居然不告诉我!你以为你逃得掉?既然你回来了,就必须得娶我!」 金玲眉头一皱。 她心说不对呀,难道这小子对不住人家姑娘啦? 于是就问刘爱文是不是对田叶叶也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 刘爱文直接把田叶叶推开,转头对金玲说没有,又转回去瞪着田叶叶:「你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你害我姐姐的事才过去多久啊!我就算是一辈子不结婚,也不会娶你!」 陆书砚也过来劝:「小田同志,以前的事金玲不和你计较是看在同乡的份上。今天爱文回来了,你要是进来喝杯酒我们也不会说什么,你要是胡搅蛮缠, 就赶紧滚出我家!」 第205页 田叶叶眼里蓄满了泪水,她看向金玲:「刘金玲, 又是你教的吧,你这八竿子打不着的姐姐, 为什么一天到晚都在管爱文的事!没关系, 你出不了多久的风头了,我发誓,只要有我在的地方, 你就出不了风头!」 说完又看了刘爱文一眼,突然就跑了。 金玲可不想把好心情浪费在这种人身上,不过她倒是挺好奇田叶叶到底又想搞什么么蛾子。 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席间觥筹交错,几个姐姐还逗刘爱文,说要么就把田叶叶给娶了,把个刘爱文气得直接发飙。 好在李谷玉给他打圆场:「结婚这事不能草率,一定要娶喜欢的人。」 李谷玉说完,看向了身旁的陆书砚。 说起来金玲还要为这事舒一口气呢。 李谷玉现在和书砚擦出了爱情的火花,过两个月就办定亲了。 这样最好,她心里的负罪感就不会那么强烈了。 然而却又接收到了王凤梧灼热的视线。 王凤梧:「没错,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女方负责。」 金玲无奈,朝王凤梧笑了笑。 这时,肖云岭冷不防来一句:「但如果喜欢,就不能放她走。」 他咬牙切齿说的。 说得在场的几位女同志倒吸一口凉气,再加上他那中世纪吸血鬼一般的外形气质,就更是吓人了。 金玲看向他的眼睛,突然觉得有些烦躁。 然而但刘竹眼里一切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饭后,刘竹把肖云岭叫到一边。 刘竹已经好多了,只是那张脸更加尖瘦,眼里那水灵灵的神采也没有了。 她问肖云岭:「你到底想对金玲做什么?」 肖云岭微笑地看着她:「刘竹,你们都是我的亲人。」 这意思不言而喻,他不会伤害金玲。 刘竹却凑近了他,压低声音道:「我看见了,我昏了不久就醒了!我看到你对她耍流氓!你怎么可以这样对金玲!」 肖云岭安抚地看着她:「这是我和金玲之间的事。」 刘竹便更激动起来:「那你要和金玲处对象吗?你要跟新莲阿姨提亲吗?」 肖云岭目光飘向不远处和胡英她们打闹的金玲。 良久他摇了摇头:「不,还不是时候。」 刘竹便气得锤了他一拳:「哪有你这么不负责任的!你要是不喜欢她,就不要去招惹她!这事儿要放在以前,你是要坐牢的!是耍流氓!」 肖云岭抓住了她的手腕,笑道:「别这样,我很认真,只是比你更了解金玲而已。」 * 转眼又开学了,学校终于发出公告,要举行联合航空建模大赛。 表面是举办建模大赛,实际上就是选人直接上基地。 只不过是在一定的圈子里秘密选取。 整个京市学术圈和航空相关的专业都沸腾了。 参加比赛的人不一定非要和自己学校的组队,还可以和京市其他学校航空相关专业的大学生组队。 目的是为了挑选更多优质人才进航空队伍。 每个队里的人数是不做限定的,班上那几位同学们都问金玲要不要和他们一起组队。 金玲自然是乐意的,于是便和他们组成了五个人的小队伍。 平秋燕找的是清大、京大还有科技大动力工程系的第一、二名,五个人组成了队,搞得人心惶惶的。 能不人心惶惶吗? 这其中,那个清大的还是着名航天设计师的侄子呢! 她这个队伍简直是无敌队啊! 然而金玲却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平秋燕组队的事都还是因为平秋燕过来挑衅她,她才知道的。 金玲只想借着这个机会,把自己的构想变成现实。 前世她因为父亲和自己专业的关系非常关注航空航天这一块。 华国遭受重创之后,在一代代人的努力下,站了起来,然而科技方面却一直稍显薄弱。 外媒经常说华国人没有自主研发的能力,什么东西都是别人造出来之后才去copy。 桃花前两天给她来信都还提到这事。 桃花现在已经是华国的驻漂亮国外交大使了,和人交锋的时候都还会被别国的大使暗讽是小偷。 当然每每这个时候,她都会巧妙地反客为主,把人给气得吐血,并为祖国争取更多利益。 然而次次都遇到这样的事也不会开心,所以就和金玲透露了一点,意思是让金玲她们更加努力地做科研,非要让这些人认识到什么叫华国制造! 金玲和桃花想到一块儿去了。 现在华国航空业的最大瓶颈是没有自主研发的发动机。 要么就是买外国人淘汰了的发动机,要么就是仿照外国人的制造一个, 大家的心里都憋着一口气。 金玲想在这次的建模大赛上自主研发出一款发动机。 因为这次的建模大赛非常的求真,并不是叫你用纸壳子或者是木材什么的做一个玩具火箭来。 而是会全面仿照火箭建造和发射的过程,只是那火箭体型比较小而已。 而且这场比赛也不是在京市举行,而是在两千多公里外的甘市举行。 说到甘市,就要提到华国经常发射火箭的那个甘泉基地。 据说初选下来的五组队伍第二场比赛会在甘泉基地举行。 第206页 这对于一帮嚮往航空事业的学生们来说简直是拿命都要去拼的东西! 很快的初试结束了,五个队伍从几十个队伍里脱颖而出。 分别是金玲的、平秋燕的、田叶叶的,还有科技大一位叫洪波以及交通大一位叫李宗的。 是的,田叶叶也在里面。 金玲一开始知道这事的时候也有些狐疑。 田叶叶和刘爱文一起考到京市,刘爱文考的是国防大,田叶叶也考得不差,是科技大,而且也是动力工程系。 照理说现在田叶叶是个大学都还没毕业的,虽然比赛没有规定一定要研究生,但大部分还在念本科的学生都没有报名参加这个建模比赛,因为知道多半是陪跑。 田叶叶到底是有怎么样的自信才报名了? 不过金玲一向尊重人才,如果田叶叶真的有这方面的天分,那就是国家多了一个好手。 过去的恩怨,该惩罚的人已经进了牢狱了,田叶叶只不过是个为情所困的女娃而已,留着玩玩就算了。 当然,如果她能改过自新,抛掉这些情情爱爱的小情绪,认真钻研科技,为国争光,那就更好了。 就这样,他们在比赛方的注视下,亲手签了保密协议,然后被带上了两辆大卡车,披星戴月地赶到了甘泉市。 到了甘泉市,他们又被马不停蹄的带到了发射基地。 韩国有四个卫星发射基地,其中甘泉卫星发射基地是最早建立的。 金玲一到这里,就深深地吸了口气。 前世卫星发射时那熟悉的场景扑面而来。 虽然看的是电视直播,隔着屏幕,人们的欢唿声和尖叫声却那样有感染力,总让她感觉身临其境,身和心都颤抖起来。 不过那个时候,她也只有短暂的时间瞥一眼电视而已,因为更多的时候,她在拍电视。 然而她的心却早已飞到了这里,她恨不能成为这里的一员。 1970,华国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是在这里升起的! 1975年,华国第一颗返回式人造地球卫星是在这里升起的! 三年前,华国第一枚远程运载火箭是在这里升起的! 两年前,华国第一次一箭三星是在这里升起的! 这是属于她的地方! 不,应该说,她属于这里! 现在好了,她真的到了这里! 而且她相信,马上她就会成为这里的一员! 金玲深深吸气,安抚自己激动的心情。 面前是一片黄沙滚滚的平原,在一栋巨大的发射台前竖了一行名牌:「华国甘泉卫星发射基地」。 铁质的框子,用红漆染了,显得那样庄严肃穆。 因为这里已经是军事禁区,所以外面都没有人。 车上的同学们也都欢唿起来。 然而,带队的老教授听着他们的惊唿却笑了。 「你们别高兴得太早,这里算是你们这个月工作的地方,住的地方在离这在离这里还有250公里呢!当然,你们也可以住在基地里,但这里你们也看到了,基本没有娱乐活动,吃的喝的也不那么够。」 他说着,又转过头来朝他们笑了笑:「做好吃苦的准备吧,年轻人们!」 第93章 联合 没过多久, 金玲他们又被载着原路返回,到了甘市市区。 比赛方在这里给他们租了一家小旅馆。 旅馆实在是简陋到让人难以置信。 一栋两层的姑且可以称为平房的建筑,周围的街道与其说是街道, 不如说是大片的沙土地。 他们五个队伍总共二十五人,女同志六人, 刚好挤在一个房间里睡高低床。 其他十九位男同志分睡另外三个房间。 大家住在同一层楼, 洗手间和浴室都是共用的, 好在房间里可以烧热水。 不过主办方早就给他们打过预防针,于是也没人抱怨。 晚上,主办方请大家在一家小饭馆里吃了一顿饭。 金玲在这一顿饭的功夫就把其他队伍的所有人都认了个透。 有几位同志也早已听过她的名字, 就热情地上前来打招唿。 田叶叶坐在桌边,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金玲。 「不要脸,第一天就到处勾引人。前几天都还是直头髮,一到这里来就变成了卷的,还一天到晚穿裙子,裙子就那么好穿!」 「还笑!有什么好笑的!一双狐狸眼偏还要半眯着,生怕人家看不出来你在诱惑他似的!」 田叶叶不住地嘟囔着,眼里冒火。 再一看桌上那些肉星儿都看不见的菜,就更是撇了撇嘴。 突然, 有个身影坐到了她的旁边。 抬头一看,是平秋燕。 平秋燕坐下来后, 朝她伸出了手:「你好,田同志!」 田叶叶把手伸过去随意地握了握。 「真搞不懂!都是竞争对手, 非要装得很熟络很客气的样子。你们虚不虚伪啊!」 平秋燕便笑了, 指着金玲的背影:「比如说她?」 田叶叶一愣,防备地看向平秋燕。 「我可没说。」 平秋燕冷笑:「别装了,周露同志你还记得吗?」 田叶叶勐地站了起来, 手指开始发抖。 平秋燕微笑着把她回椅子。 「别担心,我们是一起的。」 田叶叶双目圆睁:「你到底在说什么!」 第207页 平秋燕好整以暇地玩着桌上的擦手巾:「你把周露同志的作品占为己有才进入的复赛,你以为就凭你一个人的本事,能把这一切做得天衣无缝吗?」 田叶叶听到这话后,把桌上的一个白瓷的小酒杯给打碎了。 原来这次比赛在通知大家组队之前,是有一次海选的。 报了名的个人,每人都要把自己做好的自动化模型交上来,让比赛方选取。 合格的才有资格继续组队参加比赛,没合格的直接淘汰。 田叶叶知道自己根本没能力自主创建自动化模型。 于是她便于上交作品的前一晚把同寝室周露同志的作品给偷了。 第二天周露没办法交出作品,而田叶叶因为作品比较优秀,甚至打败了一些研究生,直接晋级了复赛。 一开始连她自己都觉得有点奇怪,搞不懂周露为什么居然没有追究这件事。 一切都进行得太顺利了。 不过她没怎么在意。 毕竟周露平时就是一个很胆小怕事的人。 而且只要能够进入复赛,不管什么后果她都愿意接受。 没想到其中居然真的有隐情! 平秋燕见她慌张到眼神开始乱飘,不介意再给她一次重创。 「小田同志,请问黄一禄同志是你什么人?」 田叶叶抬起头来,眼里盛满了惊撼。 她慌忙地蹲下去捡杯子的碎片,捡了一会儿,又抬头,匆匆对平秋燕做口型:「晚上到楼下去说。」 这时,正在和金玲他们说话的那些人也被惊动了。 他们转过头来问怎么了。 平秋燕用桌上的擦手巾优雅地擦了擦嘴角。 「没事,小田打了一个杯子。」 金玲看着她,又看了看地上忙着捡碎片的田叶叶,笑了笑,把门口的扫把拿了进来。 她把扫把递给田叶叶:「喏,用这个吧。这么开心的日子,可别把手给划了,见了血可就扫兴了。」 田叶叶看着她笑盈盈的样子,莫名就觉得这些话让人渗的慌。 到了晚上,外面天气尤其差劲,连一丝天光都没有,到处都黑黢黢的,而且非常冷。 田叶叶已经在墙角等了快半个小时,才终于等到平秋燕。 平秋燕拿着便携手电筒,满脸享受似的地走过来,甚至还朝她笑了一下。 「小田同志,我真是没想到,你居然不知道黄哥在暗中帮你。」 田叶叶赶忙上去想要抓住她的手臂,被她不着痕迹的躲开了。 田叶叶便站在那里,满脸恐惧:「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别想去举报我和周露的事!你们拿不出证据!谁能证明那个作品是周露做的?只要我咬定是我做的,没人会相信她!」 平秋燕被她给逗笑了:「你好歹也是个大学生,居然能说出这么幼稚的话。我只要上去举报,上面自然会要求你独立完成一个作品,你能完成吗?你自己的水平你自己还不知道吗?」 田叶叶所有的话便都被堵在了喉管,憋得她脸都红了,身子不断地发着抖。 平秋燕走过去,安慰地拍了拍她的肩:「我真是怀疑你这大学是怎么考上来的,连这点事都想不清楚。」 「我和你都讨厌刘金玲,我把你这事说出来,只是想要告诉你,我和我身后的人想拉拢你,我们希望能和你一起对付刘金玲。」 田叶叶往后退了一步:「就是你说的那个姓黄的吗?」 平秋燕双手抱臂嗤笑一声:「姓黄的?呵!知道他家是做什么的吗?他的爷爷名叫黄新民。」 田叶叶突然就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嘴,眼珠子瞪得都快要掉出来。 她的眼前现出那一张张报纸、一帧帧电视画面,还有广播里提到的这个名字。 这种级别的人物是她们想都不敢想的。 平秋燕见她这样,便伸手抱了抱她。 「好了,现在知道了吧?我们俩的后台和别的小虾小蟹的后台可不一样。听说刘金玲同志的爸爸是国.防部部长?嗤,在黄哥那里根本就是个奴才。」 「行了,要不是黄哥的人帮你经搞定周露,你还真以为你能得逞?现在周露恨不得天天躲着你走,还敢把事说出来?你别这副怂样了。」 田叶叶还在继续发抖。 平秋燕在她的背上拍了拍:「来都来了,既然我们都讨厌刘金玲,那就不要怕,放手干!反正不管我们做了什么,都不用负任何责任。」 田叶叶抖着抖着,眼里的光却渐渐变得坚定起来。 她的嘴角扬起一个微笑,喃喃道:「是啊是啊,不管做什么都不用负责任的。后面站着的,可是那个黄家啊!」 在田叶叶和平秋燕拉扯到一起的时候,金玲正在房间里画设计图。 她们寝室只有一位女同志是她队里的,两人打算先把她们的设计方案做好,明天带到基地里去和其他三位男同志商量。 宿舍里只有一张长条桌,放在两排床之间的过道上。 她们俩就在那条桌上画草图。 金玲画着画着突然觉得有些不对。 比赛方这么安排是什么意思? 这样大家就毫无机密可言了。 每个队伍都可以看到其他队伍的设计和方案。 她把这话跟自己队里那位女同志说了,那女同志也皱了皱眉,说那算了,干脆明天去基地里再说吧。 第208页 两个人便准备把设计图给收了起来。 谁想还没开始动手,桌子就被人踢了一脚。 「怎么不画了?是怕我们抄你们的呀?你们也太小人之心了吧!」 此时宿舍里另外两位女同志都在收拾铺盖,听到田叶叶这么说,便都停了手上的活,朝金玲她们看来。 其中有个人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吃饭的时候那么热情,还以为真是什么好相处的同志呢,没想到这就开始防着我们了。」 金玲队里那位女同志忙摆摆手,说:「不是,我们没有这个意思。」 田叶叶便笑道:「是吗?那介意让我看看你们的设计图吗?」 金玲心说弟弟招惹了个什么鬼,又开始搞这些偷偷摸摸的东西,宫斗就那么好玩吗? 她往前面一站,朝田叶叶和刚刚那位阴阳怪气的女同志道:「这不是很正常的吗?咱们干的是航空航天业,本来就涉及国家机密,签保密协议的时候学校就教过我们,一定要时刻警惕,保守秘密。」 她说着,慢悠悠把那张设计草图收了起来。 「我们是来比赛的,虽然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但原则是不能丢的,保密工作还是要做的。或者说,你们就愿意把你们队的设计图拿出来给所有人看?」 那女同志不说话了,低下头不好意思地继续整理东西。 田叶叶总觉得哪里不对,却又想不出来哪里不对。 她无法反驳金玲说的,便偷偷看了后面进来的平秋燕一眼。 平秋燕自从进来之后,就坐在自己的床上,一派云淡风轻的样子。 接到她的视线之后,也只是朝他轻轻笑了一下。 田叶叶心里有些不舒服,但又觉得平秋燕那笑高深莫测的,好像是在告诉她什么都不要再说了。 于是她也不说话了。 没过多久大家都上床睡觉了。 田叶叶气得睡不着。 当然失眠的不只是她而已。 这一天,大部分参赛选手都没有睡着 。 明天他们就要进入基地了,就要开始正式的接触真正的航空业。 梦想是灼热的,然而他们连比赛的设计图都还没拿出来,怎么睡得着! 唯有金玲难得的早早睡着了。 她的包里装了肖政、何泽、肖云岭、陈杰光这些人不知道从哪里给她找来的最新杂志。 国内国外最新研究成果都在里面。 当然还有她这个从二十一世纪带过来的脑子。 她不担心。 又或者,也可能是肖云岭给的那封信的功劳。 来之前,肖云岭给了她三十封信。 还特意叮嘱她,只要到了夜里十点半,不管她在干什么,都要拆开一封。 今天的这个是第一封。 信上只有一个小故事。 一朵玫瑰花熬夜后灰败枯萎,零落成渣的故事。 金玲看完那信后,为上面形象又残忍的文字感到不适。 她忍不住用指尖在上面弹了弹。 「瞎说八道!玫瑰花熬夜后,第二天又是一朵好汉!」 然后她就停止画图,上床睡觉了。 第94章 算帐 金玲去甘泉之后, 肖云岭也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他现在是陆军第十二军军团的师长,是华国最年轻的师长级别人物。 他每天都要和政委一起负责全师的全面工作,因此忙得脚不沾地。 在将士们眼中, 这位年轻的师长看上去是冷静、是优雅,但丝毫没有军人那股豪放的气质。 那张小白脸过于漂亮了, 让大家觉得莫不是国家搞错了, 这种人怎么当上师长的。 直到有人把他的家庭关系扒了出来。 大家恍然大悟, 哦,原来是那个肖老的孙子,那当什么都不奇怪了。 就是不知道这人怎么回事, 这么好的家世,当然要让大家知道啊,对工作也有利啊,藏藏掖掖的干什么? 然而不久之后,他们懂了。 这个人做什么都会顺利的,因为实在是太彪悍了,彪悍到有点变态。 当他们偶尔见识到肖云岭的本事,再听他在当兵时的战绩,就什么闲言碎语都没了。 这天, 肖云岭收到了一份请柬。 是份生日宴会的请柬,署名黄一禄。 肖云岭懒洋洋靠在桌边, 把那请柬拿在手里翻开、合上,又翻开又合上, 眯着眼睛沉思了一会儿, 走到电话机前打电话。 「沈太平你查得怎么样了?」 那边回覆:「他真不是人!」 肖云岭把那个请柬放在桌上折了一道又一道。 他低声道:「查到了就行了,明天吧收集的资料送过来,你可以开始查另一个人了。」 「谁?」那人问。 肖云岭嘴角扬起大大的笑意:「一个你可能会有点不敢下手的人。」 几天之后, 黄家宅邸。 这是一座非常漂亮的四合院,大门漆着朱红色的油漆,门口两头石狮子露出尖利的牙齿。 门外有士兵把守,因为是晚上,所以整条街都安安静静的。 但其实这条街道是出了名的「王爷街」,古代某亲王住的,即使是在白天,这里平时也是安安静静的,虽坐落在繁华的市中央,街上也没有来往的行人商贩。 肖云岭的车刚到门口,就有人过来把他接了进去。 第209页 进院之前要搜身,武器一律不许带。 肖云岭也是特别乖地任他们折腾。 进院之后,他颇为有兴致地挑了挑眉。 这里更像个园林,流觞曲水假山一应俱全。 只是园子里空空荡荡的,既不见主,家人也不见来吃酒的宾客。 院子里最为醒目的便是漆成了乳白色的桌椅和家具,那些家具的制式都比较奇特,不像华国那样板板正正的。 要么腿上弯出朵花,要么线条曲折得让人害怕它们承受不住压力。 很有西方的艺术感。 在院子里假山围绕的空旷地带,这种桌子被摆成了一个长条,上面盛放着的就不是啤酒和烧刀子,而是光泽潋滟的红酒和鸡尾酒。 有的玻璃杯上甚至还像外国人那样插了根羽毛。 桌上的水果满出了盘,蛋糕也不是常见的鸡蛋糕,上面的奶油色彩明艷,像春日里鲜妍明媚的百花。 一束束灯光从假山绿植里发出来,五颜六色,还上下左右晃动着 。 一瞬间就仿佛从沉着大气的华国到了光怪陆离的魔幻世界。 不多时,从假山后面绕出来十几个人。 肖云岭眼眸微扫,全是圈子里的权贵。 一个国字脸穿白色秋款中山装的男人朝他走了过来,保养得当的手里举着一杯淡蓝色的鸡尾酒。 和这个空间一样不伦不类。 「云岭,你来了!」 声音热情,仿佛他真的很欢迎他来似的。 甚至还亲手拿了一杯鸡尾酒放到他手上,并和他碰杯。 肖云岭把那杯酒放到旁边的桌子上,慢条斯理脱掉自己的手套。 他朝那人伸手过去,嘴角浮起淡淡笑意:「你好,黄同志。」 那人没和他握手,而且拍了拍他的肩膀:「什么黄同志,我是你黄哥!我们俩可是光腚子的时候就在一起玩了。」 肖云岭微微抬头,冲着那刺眼的灯光眯了眯眼睛。 大院里头,四五岁的他拐着脚被一帮孩子追打、嘲笑。 领头的便是这位「黄哥」 。 肖云岭拿起酒杯。 那里面莹光流转的酒液衬着他白皙修长的手,显得那样岁月静好。 然而手掌和手背上纵横交错的伤疤却又将这一切带上了恐怖的意味。 肖云岭举杯朝黄一禄一笑:「为友谊干杯,为新的华国干杯!」 黄一禄也笑了:「这齣去一圈就是不一样哈,以前你只会叫人滚。」 周围传来乐曲,一队穿着舞蹈服的华国女人鱼贯而入,开始了她们的表演。 她们表演的是华国的传统舞,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舞姿精美。 在场的人都笑闹起来,这场宴会才终于有种进入了角色的感觉。 肖云岭不咸不淡地看着这一切,视线盯在那些舞者的身上,甚至随着音乐微微地晃动起。 黄一禄露出满足的笑。 他属于那种硬汉类型的长相,轮廓线条硬朗,剑眉星目厚唇,笑起来便有一种很俊朗的感觉,有他爷爷当年打仗时那股气概。 他又和肖云岭碰了碰杯:「哥们,你看看,这才是我们这些子弟该过的日子。你又不是公安,一天到晚查来查去的做什么。」 一句话,氛围突变。 原本古典安静的音乐陡然变得活跃起来。 古筝、二胡被钢琴、小提琴替代,优雅内敛突然就变得狂放喧闹。 在场的舞女都自发地脱掉了外面罩的那层薄纱,放下秀髮,换上了另一副神情。 每个动作都惹火,如果被外面的人看见了,妇女们都要骂她们一句骯脏,汉子们都会捂着眼睛连看都不敢看。 肖云岭却如同一株长在这里的白杨树。 他轻轻地啜了一口酒,微微侧过头看向黄一禄:「这样不合适吧?」 「有什么不合适的。自古哪个皇帝不懂享受?就连那个要饭的皇帝也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死后还要人陪葬。既然我们打了胜战,这一切都是我们应得的,为什么非要装作伟大高尚的样子?」 肖云岭把杯子放回桌上:「没有为什么,我不喜欢而已。」 周围的人都围了上来十几把,黑洞洞的东西对准了他。 肖云岭不动声色:「说是过寿,特意把我拉到这个非主场来,是为了沈太平的事吗?」 黄一禄原本憨厚的脸上忽然浮起一丝狞笑:「云岭性情中人啊,为了个女人居然跟上将的孙子作对。你这一举动就是和我们所有人都作对了,懂吗?」 肖云岭不接他的话头,只道:「那你做寿的主场在哪里?我很想拜访一下你家老爷子,黄爷爷从前对我真好。」 「好到把你爷爷陷害到进牛棚?」 黄一禄笑得牙花子都露了出来,「别装了。老爷子.qへq.最近被我气得心脏病都犯了,现在在乡下休养。我劝你别惹他,不然,恐怕你和你爷爷以前遇到的所有不快都会再上演一次,而且只会更痛苦。」 黄一禄看了看他的前胸,冷笑道:「你是不是以为自己挺厉害的?听说在越你这边胸口同时中了三枪?看不出来嘛!」 肖云岭:「三刀。一个人灭了一个连……这是我们首长帮我数的。但我觉得还行,就是偶尔吹了风会咳嗽几声。」 一个连,一百二十个人,小道消息是他先炸死了一半,又用计弄.死了几十个,剩下的十来个是拼刺.刀搞定的。 第210页 导致后来,华国方面军重新认识到刺.刀的威力,把刺.刀训练重新提上了日常训练首位。 黄一禄想到这里,勃然大怒! 同样是子弟,他爷爷和肖云岭爷爷当初也是一起过来的,最后同时挂帅。 然而现在,他却只是厂里的一个破烂厂长。 人们表面怕他,其实提起他,说得最多的就是「纨绔」。 而这个姓肖的呢? 边角料乡村长大的,牛棚里打滚的臭残废,现在好了,回来后不但不瘸了,还得了军.权,开始动他的利益了! 这人和那个刘金玲没来之前,他的生意让他日入斗金,该有的享受一样不少,现在他们来了,他的组织已经损失两位大将。 偏偏这人京市杀人不但没有被追究,还偷偷查起沈太平来! 再不给这人教训,真当他黄一禄是个只能靠爷爷的草包了! 黄一禄终于露出真面目。 肖云岭却仍是悠悠然,嘴角泛着笑:「那就不饶你费心了。说实在的,我还得感谢那段进牛棚的日子,因为它让我认识了我的女人。」 在那十几管黑洞洞东西下面,他甚至气定神闲地剥了个橘子。 「对了,正式介绍一下刘金玲同志,她是我的女人,是未来肖家的另一位女主人,希望你和你的走狗眼睛放亮一点,别伤了兄弟和气。」 「哈!」 王一禄笑得脸上褶子都出来了。 他朝暗处使了个眼色,沈太平便从里面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把匕首。 「别来无恙啊,肖云岭同志。杀了我那么多弟兄,今天他们受的每一刀都要在你身上偿还!」 仅仅是一瞬间,气氛又绷紧了些。 沈太平沖了上来,手里的尖刀泛着寒光。 银光划过,肖云岭身上出现了第一道伤口,鲜血顺着他的军衬衫溢了出来。 黄一禄这才感觉心里出了一口气。 「也没多厉害嘛!英雄,你就这样束手就擒了?」 沈太平:「他敢反抗,就把他打成马蜂窝!」 于是,肖云岭的脸上又加了一刀。 河边火併时被沈太平手下滑到的伤痕已经变白变细,不仔细看都看不见了。 这一刀又让他那白皙的脸染上了艷红的鲜血。 人们都疯狂大笑起来。 「跟他爷爷一样没种!上面让官復原职,他爷爷都不敢!」 「在乡下被斗怕了呗! 就在这时,突然,肖云岭身子一扭,像一个鬼魅般的影子在他们中间来回穿梭。 等黄一禄反应过来的时候,这些人手机的东西已经不见了,全部废铁一样被扔到远处的水池里。 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黄一禄忙又叫了一队人过来。 然而,肖云岭的刀却怼在了沈太平的颈动脉上。 锋锐的刀尖划破表皮,沁出血珠。 肖云岭:「真漂亮,这才是艺术,你说对不对,黄哥?」 黄一禄那一瞬间,忍不住动了牺牲沈太平的心思。 虽然沈太平是他最好最依仗最知心的兄弟,但为了干掉肖云岭,他可以放弃兄弟! 他举起了那冷冰冰的东西。 突然,有个人急匆匆跑进来,在他耳边说了什么。 黄一禄气得把手里的东西摔到了桌上。 陈杰光倒是没什么好怕的,一个没有实权的部长而已,可刘红朝手里掌握着军.队…… 他笑呵呵对肖云岭道:「一场误会,还请肖兄弟移步德馨府多喝两杯!」 过了几天,京市风云突变。 陈杰光和刘红朝甚至肖朔一夜之间全体被降了职。 刘红朝甚至有被派到了后勤部,当了个毫无权柄的小干事。 第95章 发射 京市的动静很快传到了甘泉市。 金玲一大早在基地食堂边吃早餐边看报纸, 就碰到田叶叶上来挑衅。 「真是老天有眼啊!有的人仗着自己的爸爸、朋友是高官,就举止高傲、无法无天。你倒是继续这样高傲呀,指不定哪天你爸爸的罪就会牵连到你身上了。」 这话一说, 金玲队里的四个人不高兴了。 「金玲是招你惹你了?本来碰到这种事就很难过了,你偏要吃饱了撑的找上门来往人心窝子里捅!」 「就是!不会是故意想让金玲心态崩溃吧?你想得美!我告诉你, 她心态稳得很, 我们设计图都已经画出来了, 后面也一定会顺顺利利的!你们输定了!」 而和田叶叶一同过来的四位同志都有些尴尬。 田叶叶当初进了复赛,本来他们是不想和她组队的,因为实在还是个没毕业的大学生, 不敢指望她,说不定还会被她拖了后腿。 当得知她的初赛作品后,他们同意了她加入的请求。 那个作品非常成熟,水平很高,让他们对这位比小同志刮目相看。 熟悉了以后他们更是觉得捡到了宝。 田叶叶虽然专业水平过硬,但人真的好相处,只是偶尔会有点娇气,一看就是从小被宠大的。 不过这几天他们也看出来了,这位小田同志和刘金玲同志完全不对付。 于是便有位女同志偷偷拉了拉田叶叶的袖子, 示意她不要再说了。 金玲抬起头,朝那位女同志打了个眼色:「没事, 你让她说。」 第211页 田叶叶并继续冷嘲热讽起来。 「还以为所有人都会帮着你、护着你呀,以为自己很受宠是吗?现在好了, 你的那些爸爸、爷爷, 哥哥、师父、师兄们都倒了台,我看你还怎么狂!」 金玲用白皙尖瘦的手指悠悠然将报纸折起,不急不慢地喝了一口白粥。 她左手撑着下巴, 笑盈盈道:「田叶叶同志,我想你搞错了一件事,我那位便宜爸爸只是从部长降到副部长而已。」 说着又抿了一口粥:「你上面说的所有人,随便哪一位出来都还可以继续保护我。再看看你,你有什么呢?打个比方,我弟弟见了你,就像见了脸上溃烂出脓的蛇蝎毒妇一样,恨不得把你给打到千里之外去。就你这样的,你想要人保护你,想破了头都还没有呢!」 开玩笑! 斗嘴这种初阶,她在和刘慕梅玩的时候,就已经用到厌烦了。 田叶叶指着她的手指都在发抖:「你!你!」 明明一句「早晚有一天,你那些后台都会彻底倒掉」也可以勉强反驳金玲的话。 然而一想到刘爱文对她的态度,她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被自己喜欢的人那样讨厌,田叶叶整个人就像被放了气的气球,什么劲也提不起来了。 田叶叶捂着脸跑开了,害其他四人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金玲笑眯眯朝他们招手:「过来这边坐呀!」 打蛇打七寸,被捏住了死穴的人是不配反抗的。 至于其他人? 她一向是与人为善的。 吃完饭,他们便像往常那样到了实验室。 不知是不是听到了金玲的心声,比赛组突然给他们每队分配了独立的实验室,每个实验室都给予了队长独立的钥匙。 金玲他们在的是第五实验室,钥匙由他们队吴国栋保管。 是的,吴国栋也到了复赛,金玲很高兴自己队里能有一位从前就认识的同班同学,虽然她从来就是个自来熟,但和更熟的人在一起总是很舒服的。 五个人进了实验室,便凑在桌边照设计图建起模型来。 这场比赛是华国发起,华国全力支持的,基地里的前辈们见了他们就像是见了金蛋蛋,眼睛放光,天天给他们加油打气,说期待以后和他们正式成为同事。 基地的员工都这样了,管理层就更是了。 所有的材料随便用,只要不违反操作规定的,你就算是拿最贵的也没关系。 大型仪器也是一样,甚至连珍稀元素都可以申请。 五个人此时已经经歷过十多天的查资料、画设计图阶段,都已经磨合得很好了,所以工作都在有序、欢乐中进行。 而在另一边的第四实验室,田叶叶的队友都觉得有些憋气。 最开始的看文献、收集材料阶段田同志就不参加,天天坐在那里不知道给谁写信。 因为相信她很厉害,所以他们也没有多催促她,只是想着画出设计图后找她来看一看就算了。 昨天晚上,他们好不容易把设计图给画完了,今天拿过来给她看。 谁知她瞄都没瞄一眼,丢给他们一句「我觉得挺好的」就又去写信去了。 他们没有办法,就把设计图这么定稿了。 接着开始造模型。 造模型是个很费人力的工程。 他们这次比赛,比的是火箭的发射里程还有轨道的控制。 也就是说,你得尽可能地发射到更高的空中去,而且轨道要尽量标准。 这就要求你的火箭模型体积不能太小,否则动力设备太小了,动力就跟不上。 总不能比老百姓造的飞爆.竹飞得还要低吧? 所以他们要搬的材料体积就很大,有些零件一个人根本就搬不了,需要大家共同合作。 谁知道田叶叶就像个祖奶奶一样坐在那里不停的写信、写信! 他们叫了很多次她都不理。 有位女同志都生气了,说要向比赛方举报她,把她换掉。 她却还是那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你们要对自己有信心啊,别这么急吼吼的,冠军肯定会是我们。」 大家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也不知道她这股自信是从哪里来的。 辗转几天过后,第二天就是作品的正式展示日期了。 田叶叶终于收起了悲伤的心思。 快一个月了啊! 这一个月她每天都坚持给刘爱文写信,而且都让人送了出去,每天殷切地期盼回信的到来,却连根毛都没有。 愤怒和羞耻填满了她的胸膛,不过好在终于到了这一天,她要把所有的怒气都撒在金玲的身上,她要让刘爱文后悔! 因为离正式比赛很近,大家都在努力做模型,所以所有人都没回甘泉市的小旅馆,而是直接宿在了基地里。 夜深人静,田叶叶偷偷从床上起来,摸进了管理员的房间。 她不怕被抓到,平秋燕跟她说了,偷钥匙这件事会很顺利。 果然,管理员的唿噜声大到离谱,简直要把房顶给掀飞。 田叶叶顺利地摸到了实验室的钥匙。 她一路来到五号实验室,果然,平秋燕已经在门口等她了。 两个人对视一眼,眸光闪烁。 第二天,五个队伍的火箭模型都被搬到了户外排成一排,等待发射。 第212页 评审团的几位教授也不搞虚的,穿着灰扑扑的工装又来了。 因为要避嫌,所以主考官不是于英雄这等人物,而是另一位业界名人,叫明华根。 明华根从这头走到那头,时不时摸摸那些火箭的外皮,笑的牙花子都露出来了。 「不错,不错,挺像那么回事儿的,就是不知道是沖天箭还是哑炮。」 大家都笑了,因为紧张,大部分人笑得比哭还难看。 他们五个队伍前面都给上了编号,金玲他们是五号,田叶叶他们是四号,平秋燕她们是三号,和实验室号码一致对应的 。 这个号码是当初他们抓阄决定的,所以今天也是按号码发射,以示公平。 烈烈寒风裹挟着风沙往人脸上砸。 一队的同志哑炮了,火箭还没拔地而起,就炸成了碎片。 收拾了一番,现场又有紧绷的声音响起。 「五、四、三、二、一,点火!」 这是二队的队员们喊着口号。 点火的那个人在这寒冷的天气里,硬生生流了满脸的汗。 火箭模型拔地而起,冲上天空。 明华根带头鼓起了掌,其他的裁判们也都鼓起掌来。 没过多久,火箭抖然停住,落地在地上散成一摊冒着烟的破碎物。 明华根嘆了口气:「不行啊,才不到八十米,这就是你们的实力吗?」 二队的人摊手站在那里,脸上都浮现出羞耻的红。 明华根又朝他们做了个安慰的手势:「不过也不是没有可圈可点的地方,至少发射成功了,不是吗?」 二队的人面色这才好些。 平秋燕看到他们这个样子,都替他们羞耻。 可圈可点?还觉得自己挺厉害的是吧?那就让你们看一下真正的厉害是什么样的! 没过多久,平秋燕和她所在的一队发射火箭。 那火箭的体积比二队的还要小一些,看起来更加精緻纯良。 点了火之后就像一个小钢炮一样,冲上天空,须臾没入云层不见了。 地上的人都扬起了头,二队的那几位同志已经快要哭了。 过了许久,爆裂的碎屑带着火花从天空落下,一计算,足足飞了有四千多米! 在场的所有人又再次鼓起掌来。 潮水般的掌声过后,终于到了田叶叶那一队。 田叶叶的队员们也是紧张得在不停擦汗,好在结果还算让他们满意,火箭飞了一千多米才寿终正寝。 现在就剩下金玲他们那队的了。 田叶叶双手抱胸,眼里露出幸灾乐祸的光。 一队那叫什么哑炮,人家至少是响了。 金玲这队的,才会是真正的哑炮。 金玲自然是不会对她的目光毫无感知的。 队员们都紧张得脸上冒白烟。 金玲却非常闲适,甚至嘴角扬起了微笑。 有些人啊,就是喜欢搞这些愚蠢的小动作,让人想放过她都难。 第96章 意外惊喜 火焰刺眼, 声音轰鸣,第五组的火箭模型在一阵缓慢的启动之后突然加速,直上云霄。 在场的诸位再一次仰望天空, 仿佛感觉到这组火箭与众不同的气势似的,心都提了起来。 刚才所有火箭排出来展示的时候, 他们就注意到了, 这组火箭的体积比其他组的火箭要大上两三倍。 然而和真正的火箭相比还是太小了, 所以大家都没把这小小的差别放在心上。 现在看这豪放的推进过程,听着轰鸣的巨响,他们忽然觉得, 这火箭倒不像是个模型,反而让人有种看真火箭发射的感觉。 它实在是太有震撼力了,不管是外形还是上空的过程,都透着一股霸道和稳健。 在场的人们就这样看着那个火箭模型不断远离地表,渐渐缩小,最后沖入云层。 他们等啊等啊,等火箭落地,然而火箭愣是没落下来。 直到太阳夜色降临,基地安全中心发来警报, 说有个未在编的火箭到达了敏感区域,让明华根他去处理。 评委们好忙丢下一大帮学生跑去观察室。 通过那火箭上标註的号码认出了就是金玲他们组发射的那个火箭模型。 模型! 这事需要紧急处理, 毕竟是没有报备过的,国家不允许其存在。 明华根眼睛都已经都是晶亮晶亮的, 一通电话和上面沟通, 之后立马走绿色通道紧急报备。 于是金玲他们的火箭便得以保存,可以继续飞了。 一架真的能绕地球飞行的火箭! 模型! 大家都惊呆了,颇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不是说是模型吗?这他妈根本就是真品吧! 然而让他们惊讶的还在后面。 第二天金玲带着五队的人把这个火箭顺利回收了。 回收! 而不是从天而降的一堆破碎残骸。 在场所有的评委都为金玲他们鼓起了掌。 冠军是谁已经不用再说。 明华根当场宣布, 破格提拔五队所有人直接进入基地。 五队的人都激动极了,他们和金玲抱在一起,个个泪痕满面。 田叶叶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 从昨天开始她的情绪就在翻涌。 发射居然成功了? 第213页 怎么可能! 好吧,也许自己剪那根线的时候,太过紧张没有完全剪断。 不过没关系,她记得清清楚楚,她确实是把那根线给剪了的。 就算是没完全剪断,那根线肯定也支撑不了多久。 于是她便等着火箭落下来。 她等啊等啊,想像着金玲被平秋燕那组死死压制的场景,想像着平秋燕被提拔进了基地,接触到这个行业最高大上的东西,为人民所崇敬,而金玲还得继续在学校里埋头苦读,不知道何时才能出头。 然而现在却告诉她,金玲他们的火箭体积比真火箭小,功能却能和真火箭媲美? 告诉她不但金玲被基地选中,平秋燕落榜,而且五队其他几个草包也被基地选中了? 而她田叶叶处心积虑来一趟,得到了什么? 没有让金玲痛苦,也没有得到名誉,得到的只有羞辱! 田叶叶觉得自己脑袋里在轰鸣,整个世界都扭曲了。 她往后退了几步,捂着耳朵突然厉声尖叫起来:「不可能!他们作弊了,他们肯定作弊了!她是于英雄的徒弟,肯定是你们这帮人听了于英雄的,把这个火箭送给她作弊的!」 「你错没错,就是这样!这不是他们自己做的火箭,昨天晚上我明明把她们的火箭……」 「你把我们的宝贝火箭怎么了?」 金玲笑盈盈地看着她。 田叶叶勐然反应过来,闭紧了嘴巴。 金玲朝她走了过去:「你把我们火箭的线给剪了,是吗?」 田叶叶双目陡然睁大。 她及时地反映过来,怒斥道:「你,你在胡说什么!你别血口喷人!」 然而此时包括华明根在内的几位评委都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同学们也都面面相觑,小声议论着发生了什么。 几位评委一商量,立马就启动了审查程序。 田叶叶极力反抗:「我抗议!就算你们是前辈也不能这样不讲理!你们不能因为她说我做了坏事,就判定我做了坏事!」 「你说得对,田叶叶同志,我们不能因为他说你做了坏事就把你抓起来,可这话是你自己说的,那就不一样了。」 金玲从斜挎包里拿了个东西出来:「不好意思没告诉你,我和我的队友们设计出了一款监控探头,就放在我们的实验室。」 那个年代还没有正儿八经的监控探头,就连录像设备都是录音和图像解析分开的。 金玲设计制造的这种可以直接查看录像,非常方便。 大家一起看了录像,惊得下巴都要掉了。 不仅是因为田叶叶做的事,还因为这个录像机实在是太超前了。 田叶叶也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居然要遭遇这种高科技。 然而她在实验时里干的那些事切切实实都被拍了下来。 她心里突然又涌起一股愤恨,不是对金玲的,而是对平秋燕的。 前天晚上,平秋燕明明都在实验室门口等她了,却没有进实验室。 只和她说了一下注意事项,又说了几句挑拨他情绪的话,就藉口有事先走了。 现在看来,这个人的心机实在是太深了! 从一开始接近她,告诉她他们是一国的,上面有人保她们,到撺掇她破坏五队的火箭,这一切都是有预谋的,就是为了要利用她心里的愤怒。 然而这人自己却没有动手,所以现在可以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田叶叶怒火冲天。 她一方面怕得要命。 在这么重要的比赛中陷害同学,她知道她的人生完蛋了。 然而她不甘心。 凭什么! 这一切都是平秋燕害她的,凭什么就她一个人受过! 她要把平秋燕也一起拉入深渊! 田叶叶被抓走之前,不停地沖评委们大喊:「平秋燕和我是一伙的,你们为什么只抓我,不抓她!」 又挣脱押解公安,朝平秋燕张牙舞爪沖了过去,在她脸上抓了五个手指印。 「你这个巫婆、毒妇!小日.本的心都没你的毒!你自己痛恨刘金玲,却要借我的手来害她!现在我被抓到了,你却当做没事人一样!你赶紧打电话给黄一禄,不是说他是我们的靠山,他会救我吗?你们要是不管我,总有一天下场和我一样!」 平秋燕捂着半边脸,眼泪都疼出来了。 她可怜兮兮地往后躲:「小田同志你疯了!自己做的事,为什么偏要拉我下水?那录像里又没有我!」 田叶叶更加疯狂,但她再疯狂,也已经是个嫌疑人了。 她又被抓住了。 这时,评委中的一位人称「航空疯子」的应枫教授迫不及待地再次看了金玲她们的图纸,又把火箭给拆了细细研究一番,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老明,老明,你快过来看呀!你看看这发动机有什么蹊跷?」 明华根此时正一个头两个大。 「看个屁!老子好不容易当一次主评委就碰到这种事!你自己疯就疯,别来烦我!」 应教授还在哈哈大笑 :「天才啊,天才!这种制式的发动机我还从来没见过,老明你快来看看,不会是咱们的天才同志们自主研发出来的吧?」 明华根过去一看,原本充满怨气的苦瓜脸突然就舒展开来。 第214页 他围着那回收回来的,被拆开了外壳的火箭左看右看。 「我滴个娘,好像真的没见过。」 他说着,又朝金玲他们道:「其他的事你们别管,明天早上八点之前交一份关于你们这发动机的报告给我!」 田叶叶一听,双目再次睁大。 她不断的挣扎起来,嘴里怒骂着:「不可能,你们这是什么水平!我们国家的东西都是抄的!抄外国人的!他们怎么可能自主研制发动机?!已经给了他们冠军了还不够吗?还要看在于英雄的面子上包庇她到什么时候!」 押着他的一位公安顿时就怒了:「闭嘴!我们国家人才辈出,怎么就不能自主研制发动机了?你这是给外国人跪太久了,站不起来了!」 另一位公安也手上加了力道:「可悲的奴性!我们华国就是因为有你这种人,还有了那样艰苦的岁月。你还是个高材生呢!你爹妈不会替你臊的慌吗?!」 一说到爹妈,田叶叶蹲下来,哭着不肯走。 然而两位公安却没心思再跟她纠缠了。 田叶叶被带走了,一旁的平秋燕看着她的背影,嫌弃地皱了皱眉。 也不知道黄哥到底是怎么看上这位小田同志的,简直就是草包一个。 不过她又觉得,就算是自己亲自出手也免不了被抓,因为刘金玲制造的那个什么鬼探头实在是太让人意想不到了。 平秋燕的心里涌起嫉妒的烈焰,将她的眼睛都烧得通红,脸上的伤口血液好不容易凝结,都好像要再次喷薄而出。 自主研制的发动机? 可以媲美正式产品的微型火箭? 进入基地的资格? 多么风光啊! 不用过几天,国内所有媒体甚至国外媒体都会带上「刘金玲」这个名字。 在学校里她被这个名字羞辱,没想到,就连参加比赛都摆脱不了这个名字! 明明胜券在握的。 只要得到冠军,进入了基地,学校里再也没人敢看不起她平秋燕。 过去的羞耻岁月都将会化做青烟,取而代之的是她平秋燕一手操纵华国航空业,扬名立万的日子。 然而现在一切都完了。 费尽心机,最后的结果却是当了他人的对照。 平秋燕低头紧紧地咬住牙关,丝毫不知道金玲视线已经落到了她的身上。 金玲凤目微眯,黄一禄?靠山? 哦不不不,她不想宫斗,让她安心搞科研行不行? 第97章 改变 金玲他们研制出了自主发动机。 这种发动机完全不依赖外国人的核心技术, 自成体系。 这件事震惊了华国航天业。 谁也想像不到,这一技术难题,居然被一帮还在读书的同志们给攻略了。 一时间, 华国航天业的大拿们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来对这一发动机进行评估和试验。 结果是毫无问题。 这就是一款动力强大又安全可靠的火箭发动机。 大拿们此时看金玲五人简直就像看到宝一样。 各种表彰纷至沓来。 科技部的部长亲自接见金玲他们, 《华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 对他们的这种自主创新的行为, 给予了极大肯定。 电视台也来採访,一时间风光无两。 然而,金玲他们组同志们却不太敢受, 说概念都是金玲做出来的,这一切都是她的功劳。 金玲对此总是笑着否认。 她说科技创新很难由一个人独立完成,是因为整个团队的努力才有了这个发动机,而她也只是和大家一样,在为这个团队添砖加瓦而已。 于是她们这个小分队就更加团结了。 因为她们的原因,大拿们对平秋燕也抛出了橄榄枝。 因为听说平秋燕队伍是亚军,而且听说所有设计都是她一个人完成的,其他人都只负责组装而已。 于是这一次的比赛,国家航空航天基地总共吸收了六位同志。 刘竹知道这个消息之后, 很为金玲鸣不平。 她已经听金玲说了全部的过程,气得在自家客厅里走来走去。 「哪有这样的事!田叶叶那句话分明是在说平秋燕才是幕后黑手, 本来也说要查平秋燕的,怎么突然就变卦了!」 「所有人都当不知道一样, 不但不把她抓起来讯问, 还给吸收到基地里去了!她一个人的功劳?那让她一个人去参加比赛呗!把其他人都当傻子呢?!」 而在另一边,于英雄的电话直接打到了基地主管吴启明那里。 「吴启明啊我的好同志!从你们不给参赛人员设秘密实验室起,我就跟你们说了, 必须设,不然可能会出现不公。」 「我是千叮咛万嘱咐啊,结果你们怎么着?还是给我搞出了这种陷害的事来!那实验室的门就那么好打开?管钥匙的老王是睡死了还是怎么地!」 吴启明攥着电话陪笑:「师父,您一天到晚专注科研,这些事您不知道。这可是上头那黄家……」 「我他妈管他黄家绿家!跟你说了多少遍,科研是纯粹的,不和政治打交道,更不受政治控制!」 「咱们的实力你还不知道吗?外国人嘲讽我们是小偷,这就算了,就连名号都排不上的小国都说我们的科技就是小孩子玩泥巴!再把科研和那些乱七八糟的扯到一起去,陷害人才、加速内耗,我们对得起祖国,对得起人民吗!」 第215页 吴启明汗直接滴到了桌面上。 「师父,我真的没办法,这次就算了吧?反正我们基地一下子吸收了六个人才,这是天大的好事啊?」 「六个?那位平秋燕同志你们查过了吗?」 「平秋燕同志专业水平过硬,而且咱们也不能听田叶叶同志的一面之词就把人给抓起来呀,这对平秋燕同志也是不公平的。」 电话那边没声了。 吴启明抖着手,默默地把电话给挂上。 他心说操蛋的政治,他需要去看一篇文献冷静一下。 本来还说这事不好弄,谁知第二天,他就收到了平秋燕同志的报告,说她不想进基地了,因为觉得自己的能力还不够格。 吴启明心里直骂娘。 这姑奶奶又在搞什么?黄家人已经帮她把一切都打点好了,她却不肯来了,理由还这么冠冕堂皇,让人不答应都不行。 平秋燕自然是有自己的想法的。 她在沈太平家里把人骂了一顿。 「人家是制造出了自主研发的发动机才理所当然进了基地,我呢?我要是一进去,整个基地就会知道我是走后门的!沈太平啊沈太平,你到底还有没有一点用!」 沈太平蹲在她脚边安抚地亲吻她的膝盖:「你不是一直很想进基地吗?现在黄哥给了咱们这样一个好机会,为什么你还要这么生气!」 平秋燕梗着脖子,冷笑一声:「我自己想要的东西自己会去争取,我这次要是进去,名不正言不顺,和刘金玲简直是高下立现,你就这么想看到我丢人吗?!」 沈太平站起身来,愤愤地踢了沙发一脚:「你们女人真难伺候!都怪那个刘金玲,简直太可恶!早晚我还要找人把她弄一顿!」 平秋燕把身边的手包往地上一砸:「早晚是什么时候!你能不能做得利索一点!」 这边再次将矛头对准了金玲,那边金玲他们在航天业崭露头角,并且被秘密吸入基地,更加忙得脚不沾地。 他们虽然还没毕业,但已经有了正式的编制和身份,也渐渐开始在前辈们的带领下接触相关数据了。 因为这个身份,他们不经常待在京市,常常今天还在上课,明天就偷偷的被带去了甘泉市。 他们搞两手兼抓,得等参加完最后一场考试顺利拿到毕业证才算是能松一口气。 然而金玲对这样的生活却非常满意。 她每天沉浸在自己的设想之中,为了这些设想去查文献、去做实验,整个人沉浸在知识的海洋,心情分外平静。 更让她开心的是,刘竹也终于打起了精神。 刘竹自从从乡下跑回来之后,就总是责怪自己不够有奉献精神,不够能吃苦,害得那些大山里的学生们对她错付一腔感情。 再加上失恋以及对男友的失望,她整个人都迷迷煳煳的,每天都是以泪洗面。 这两天却突然告诉金玲,说她想挣钱,想挣好多好多钱,但她又不想去找工作,她嫌工作来钱太慢了。 金玲一开始有些惊讶。 都是一起长大的,她知道刘竹从来都不爱财。 不过既然小姐妹好不容易从那种万念俱灰的状态走出来,她当然要全力配合。 于是她便问刘竹愿不愿意在京市开家小饭店。 金玲知道刘竹的手艺有多好。 而且八十年代搞开放,下海做生意的不多,只要是做了的,基本都处于垄断状态,所以她开饭店肯定挣钱,挣很多很多钱。 然而伯母和刘红朝却不理解,一个大学生想要什么工作不好找啊? 出去开饭店?那大学岂不是白读了! 金玲便帮着刘竹去做伯姆和刘红朝的工作。 两人看着刘竹那愈发消瘦的.qへq.小脸,也不忍心再拂了她的意,便想着替她租一个临街的店面,就当是玩玩,散散心呗。 金玲心说租租是不可能租的,只能把整栋楼给买下来这样子。 于是刘竹开局就拥有了小酒楼,再加上她性格开朗、手艺又好,而且从来不搞歧视那一套,所以生意眼见着就红火起来。 生意红火了,金玲却还是在她脸上发现了一股愁苦。 兴许是觉得这份工作确实对不起她大学生的身份? 说起来,这个年代的人不能预测未来,所以确实没几个像刘竹这样想的。 以刘竹的家世、背景、自身条件以及大学生的身份,进入机关工作,不过几年就可以高升了。 如果不是为了尽快挣很多钱的话,大可以进入机关慢慢熬,还不用担心收入。 所以刘竹为什么突然这么想要挣大钱呢? 金玲一开始想不通,后来她想通了。 刘竹在农村支教的时候看到太多穷苦的例子,深知没钱万万不能的她,肯定就是因为这件事改变了对金钱的看法。 虽然不是什么坏事,但金玲却有些担心。 大家都爱金钱,她自己也爱金钱。 但如果反而被金钱控制住了,就会丢失很多美好的品质。 除了这件事,还有一件事让她觉得蛮唏嘘的。 田叶叶在看守所天天叫嚷着要见刘爱文。 刘爱文去见了,然后把人直接骂哭了。 田叶叶也哭着把他骂了一通,最后却向他道歉了。 道歉加告白。 「对不起,我成了这样的女人。我本来还想着总有一天你能发现我的好,我从小就想亲近你,长大后又老想着和你白头到老。但你总是很讨厌我,我知道那是因为你姐姐。」 第216页 金玲听刘爱文的转述,听到这里的时候,都被逗笑了。 「怎么又是因为我?我又没叫你去讨厌她,是她自己从小陷害你。」 弟弟从耳垂到脖颈都红得像是染了血,他穿着一身军装,英资飒爽视线却是虚的,一直往别的地方晃。 「她、她说我喜欢你。」 金玲浑身一个激灵,立马斩钉截铁,连粗话都爆出来了:「她放屁!你去问她会不会喜欢她亲哥哥!现在可不提倡近亲结婚了啊!」 刘爱文的脖子顿时就软了下来,看他仍是不死心地嗫嚅:「我当时也是这么说的,但她却说我们俩本来就没有血缘关系。」 金玲一双锋锐的眸子看向他:「你也是这么想的?」 刘爱文愣了一下,突然夸张地跳起脚来:「我又不像她一样脑子坏掉!姐你烦不烦啊,去做你的实验去!」 金玲松了口气,虽然她看见了刘爱文眼里受伤的情绪,但她不能安慰。 一个肖云岭就已经够她受的了,再加上这个? 刚认识的时候她二十五岁,这小子才十岁。 而且这么多年,她都是把他当弟弟看待,两个人也都是生活在一起的。 亲情那是明晃晃的事,突然转变成爱情,简直是在跟她说鬼故事! 第98章 倒台 金玲拒绝起人来毫不眨眼, 但她总有自己的理由。 是弟弟不好下手啊、没有产生爱情不好答应啊、要搞科研没时间啊…… 总之怎么说都是她有理。 像李谷玉那样的都已经受不了她,明着暗着跟她吵了几回。 不过好在也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有情人陆书砚,现在小两口都打算办婚礼了, 一天到晚孩子一样吵吵闹闹,实则感情好得不得了。 王凤梧则是放下狠话, 说等金玲嫁人他才会死心, 去寻找另一半。 其他人都是被她拒绝了之后伤心欲绝, 最后知道自己确实无望,便向其他女同志敞开心扉的。 金玲对此丝毫没有内疚感。 她一不欺骗,二不主动勾引, 三洁身自好,虽然本质上还是个渣女,但已经渣得很有风范了。 现在唯一一件事倒是挺让她闹心的。 上次河边事件之后,肖云岭和陈杰光都调查了这件事,于是幕后黑手便浮出了水面—— 沈太平。 金玲自己打听了一下这个人。 不打听不知道,一打听吓一跳。 这位居然是个军三代! 而且他的爷爷是将领级别,现在是华国最核心领导层之一。 跟军工赫赫、死人堆里爬出来、曾经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沈老爷子相比,陈杰光、刘红朝他们简直算是懵懂新人! 虽然沈老爷子是个德高望重的,然而他最小的孙子沈太平可忒不是个东西。 据她的线人回报, 这位沈太平性格暴力、贪图享乐,没有像其他子弟一样, 从军或者去厂里当干部,而是整天游手好闲、欺男霸女。 甚至有风言风语说他家老是能见抬出女人的尸体, 还说他是个喜欢折磨女人的大魔头! 更让精灵无语的是这位沈太平居然是刘朝阳和裴馥兰的亲戚! 金玲会和刘竹在河边有此一劫, 完全是沈太平报復。 沈太平就是冲着她来的,刘竹根本就是个附带而已。 金玲想到这里,不禁皱了皱眉。 因为那件事, 刘竹到现在还天天跟她哭诉,说对不起她,说不应该那么任性,非要她把车开到偏僻无人的地方去。 然而现在看来,要道歉的根本就是她,是她连累了刘竹。 再一想陈杰光、刘红朝、甚至肖朔他们的降职,肯定也是沈太平搞的鬼。 不然这几个人都是不小官,最近又没有犯下什么错误,为什么会一夜之间全部降职呢? 是什么样的权势地位能让他们这种人降职呢? 这是明摆着的报復! 她不知道的是,这已经不是什么降职不降职的问题。 在她看不见的地方,黄家、沈家和萧家、陈家的政治大战早已开启。 她也不知道肖云岭在黄一禄的生日宴上,差点被打死。 肖云岭特地的叮嘱陈杰光、刘红朝他们,不能向她透露一个字。 所以她更不会知道,就在前不久,黄一禄又把肖云玲给请去喝茶了。 目的就是警告肖云岭,他们家现在连个高位的人都没有,不要去妄想对抗黄家,否则就让肖家彻底退出华国的政治舞台。 金玲不知道肖家、陈家和刘家都已经是四面楚歌。 她难得的嘆了口气,还想着要不要帮陈杰光搞权谋? 虽然她不喜欢这个便宜爸爸,但名义上终归是自己的爸爸,如果真的倒了台,丢的终归是自己的脸。 而且对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只能是亲者痛、仇者快。 她更知道,既然已经被沈家盯上,就说明战斗已经开始打响。 现在是降职,说不定以后就是撤职了,再进一步该入狱了。 权势斗争一向残酷,而她现在毕竟是个平平无奇的女研究生而已。 在这样一个年代想要做什么大事也不能,所以她想给陈杰光出谋划策。 这事儿不知怎么的被肖云岭知道了。 那天肖云岭请她去他家里吃饭,金玲一看,好傢伙,偌大的房子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就连一向在他家帮忙的阿姨都告假回家了。 第217页 这叫一个司马昭之心! 金玲有点想笑。 其实在这个世界,她已经接收过很多次告白了。 用她弟弟说法,她就像是只花孔雀,走哪都能吸引别人的目光。 金玲丝毫不反驳,因为前世她也是这样的。 明明没有任何和暧昧,甚至只是在街头走一走,都能被搭讪、被表白。 对每一个认真的告白她也都认真对待,该答应答应,该拒绝拒绝 然而每次到了肖云岭这里就不行。 她不能答应。 她的脑中总是浮现十三、四岁的肖云岭,总觉得自己是个大姐姐,被一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盯上了一样。 她也拒绝不了,因为肖云岭这厮总是模煳其词,从来不会说「我爱你」,「我喜欢你」、「我想要你做我对象」之类的话。 如果她贸然拒绝,就显得是她自作多情了。 于是金玲故意装作不知道。 她对着那一桌丰盛的菜餚,美滋滋喝肖云岭亲手给她煲的鸽子汤。 肖云岭又是不吃饭。 像几年前那样帮她挑鱼脸肉、拆鸡骨头。 淡水螃蟹被他拿蟹八件给拆得干干净净,嫩白如玉的蟹肉和橙黄如珠的蟹黄被他堆在一个小白瓷碗里,又拿了个小碟添上了醋和金玲最爱吃的菌菇辣酱。 金玲那个美呀!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现在有多放松。 但因为肖云岭不怎么说话,只会笑意温柔地看着她吃,所以她又觉得美中不足。 都是接过吻的人了,他不说,那她就要说,不然这气氛得多尴尬。 于是金玲便把这些天来遇到的一切都说了一番。 肖云岭静静地听着她说,时不时「嗯」一下。 有吃,有喝,有听众,金玲满意了。 这一顿吃得肚皮圆滚滚,一向不贪恋睡眠的她,居然都有些睁不开眼了。 这时,肖云岭突然站了起来,拢着她的椅背将她护在怀里。 「金玲,你想睡的话,我带你去客房睡一会。」 金玲眯着眼睛假装没听到。 肖云岭凑在她的耳边:「别装了,你的一切我都知道。」 嗤! 金玲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这个人还是年少的时候比较可爱,现在多自大啊!前面一言不合就强吻她,现在又说这种话。 一股逆反的情绪莫明奇妙就涌了上来。 她抬起沉重的眼皮,故意逗他:「你知道我什么?」 那一瞥风情万种,犹如无常的钩子,钩得人魂魄都要离体。 肖云岭一手撑在桌边,一手笼着她身后的椅背,就这样看着她看了许久,突然嘴角微挑:「知道你现在困了想要睡觉。」 金玲心说这傢伙玩的一手好欲擒故纵,那眼里明晃晃地烧着情.欲,却还要装作正人君子的样子。 她觉得好玩,便又加了一把火。 「嗯,但我不想去客房睡,我想睡你房间。」 肖云岭的唿吸突然就重了起来。 两人四目相对,肖云岭的眼神里都透着挣扎。 金玲见他这样,终于爽了。 她在肖云岭万年苍白的脸上拍了拍:「怎么样?不行吗?」 肖云岭嘴唇轻轻覆上她的眉心:「求之不得。」 于是把人打横给抱到了自己床上。 金玲唿吸着这房间里草木的清香,忽然觉得有些荒唐。 然而肖云岭却已经覆身上来了。 她不自在地侧了侧身子。 肖云岭突然攫住她的双唇。 空气迅速升温,金玲本来就觉得一身轻松,现在更觉得全身上下都开始酥麻起来。 真的很奇怪,她一点都不抗拒肖云岭的亲吻。 不过她也开始心虚了。 她并没有打算在这个世界谈对象,刚刚完全是看肖云岭那嚣张的样子想要逗逗他。 可现在看肖云岭这一副化身为狼的样子,要怎么停下来? 虽然她前世算是个渣女,不过都是两情相悦,才会和人到这一步,算是个有底线的渣女。 然而有底线又怎样? 难道要把自己渣女的本质用到肖云岭身上来吗? 总觉得良心会痛啊! 这个年代的人,不像她前世遇到的人那样开放。 现在肖云岭肯定是奔着结婚去的,如果知道自己被睡了还不能结婚,恐怕要怀疑人生。 就在金玲准备结束这一切的时候,突然,肖云岭放开她。 他看着她的眼睛:「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刚刚的一切就是为了告诉你,不管你印象中的我是什么样的,我已经是个男人了,如果你没想好,不要随便挑拨我,再下次,我就不会这么好心了。」 金玲心虚地移开视线。 「嚣张?如果不考虑你是童年玩伴的话,老娘现在肯定已经把你给吃干抹净了!」她想。 刚刚折腾了一番,那种浮在水面上一般的懒洋洋的感觉就更明显了。 金玲虽然听肖云岭的改变了熬夜的习惯,但这些天两地来回跑,又要适应基地,又要担心身边的人因为她被沈太平骚扰,所以精神也是紧绷的。 这张充满了草木气息的大床简直就是她的催眠器。 就在她渐渐跌入黑暗的时候,忽然感觉手背上一湿。 第218页 耳边有人在说话。 「你好好做科研,其他的事不用去管。」 这一觉直接睡到了第二天中午。 醒来后的金玲直接蒙了。 各大媒体,报纸,电视台都在争相播报一个新闻。 沈家最小的孙子沈太平,因为非法监.禁妇女、虐.待罪、绑.架罪等等十几个罪行被抓起来了。 更绝的是,就连那个黄家也被牵连其中。 第99章 倒台(2) 1983年, 华国举国震惊。 那赫赫有名的沈家一夜之间成为全国耻辱。 没过多久,沈太平被毙。 据说公安从他在京市郊区、周边津市等几个地方所谓的「行宫」里,都搜罗出来了很多妇女。 其中龌龊老百姓是不会知道的, 但从各种媒体的措辞上,大家也拼凑出了全貌。 恶臭啊! 这件事简直是在挑战为人的底线!畜生也干不出来那桩桩件件的恶事! 沈老爷子大义灭亲, 丝毫没用自己的身份来压这件事, 只是在孙子临死的时候狠狠抽了自己几个耳光。 从那以后, 沈家便从舆论中消失了。 沈家事件总是被当做翻面教材一次次拿出来批判。 与此同时,黄一禄也遭遇到了空前危机。 公安居然查到了他的头上! 黄一禄气得当着自家老革命的面大骂迂腐。 说明明是自己这帮人打下来的江山,非要看那些小老百姓的脸色。 被他爷爷派兵给抓回家, 关禁闭去了。 黄一禄纵横京市,哪里受过这样的憋屈,想办法找齐人,对肖云岭围追堵截。 又求他爸在大领导面前编排肖家,还旧事重提,那阵势,是非要把肖政再送一次牛棚不可。 等到肖云岭捂着流血的胳膊到了金玲学校外,金玲才知道,原来在她不知道的地方, 战斗早已经打到了生死存亡的阶段。 金玲的宿舍。 因为自主研究出了完全不依靠外国技术的发动机,金玲现在已经完全被当做金凤凰对待了。 她知道这是必然的, 因为在前世,即使是到了几十年以后, 发动机问题仍然困扰着华国人。 不过让她没想到的是, 就算没经歷过那几十年的困扰,华国仍然给了她这么好的待遇,俨然已经把她当做专家对待了。 她现在每天的工作就是接受採访以及做报告。 她要接受华国媒体的採访, 还要接受外国媒体的採访。 要去京市各个大学做报告,还要去各类大佬面前做报告,甚至那位伟大的人也亲自接见过她。 和她组队的那几个人都惊呆了。 他们知道突破发动机自主技术是很厉害的事,但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居然厉害到让国家这么重视他们。 就看金玲现在的待遇。 宿舍位于学校后院的位置,靠围墙,是独层的小楼,总共三层,上面两层都还没人住,第一层是金玲住的,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在那个年代的研究员待遇里已经算是好到让人眼红的了。 身份是正式的编制,每月有工资、有饭卡、有出行补贴还给配了车,随时可以出差去甘泉等几个微卫星发射中心做研究,想要的材料、文件都可以随便拿,已经给她开了最大权限 一个国家,如果这么重视科研和科研人员,今后的实力一定是不容小觑的。 金玲非常欣慰,也非常期待。 今后这个国家会不会比前世走得还要好呢? 能不能超前完成载人航空、空间站建设等等顶级工程呢? 会不会仍被其他国家扼住咽喉,把控了核心技术呢? 当然不会。 金玲坐在书房,踌躇满志。 谁知还没从这股热血的氛围中抽离,就听到了敲门声。 开门一看,好傢伙,肖云岭面白如纸,嘴角一大片血迹,一只中弹的手臂耷拉着,就这么朝她压了上来。 金玲难免心疼,一边把这死沉死沉的人往床上抱,一边要去通知她肖爷爷,却被肖云岭拉住了。 这人都快流干了血,还死皮赖脸朝她笑:「你就不能给我点和你单独相处的时间?」 金玲懒得理他,仍是要去叫人来。 谁想肖云岭擦擦脸上的血坐了起来,用那「中了弹」的手臂搂住了她:「别担心,他们哪里伤得了我。」 敢情这人是想骗她的同情心? 真是疯了! 金玲把人压在床上打。 肖云岭也不管,就那么任她打。 等金玲打累了,他凑过来,说:「这么担心我,不如嫁给我。」 金玲却只是问他:「黄家那么有权有势,你今后打算怎么办?」 肖云岭搂着她,挨着她的额边冷笑:「明天就没权没势了。」 第二天,黄一禄落马,黄家老爷子都救不回来。 整个华国一夜之间沸腾了。 「沈家和黄家居然是一起的!」 「黄一禄才是拐.卖妇女的罪魁祸首!」 「这可真是天道好轮迴啊!这样的家世,原本十辈子也不愁吃穿,谁想居然干出这种事!」 「这就叫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们国家真是清清朗朗的好国家!」 与此同时,肖政官復原职,重新当上华国二把手。 肖朔既往潜伏时期的贡献也被拿出来宣扬,直接连升三级,只在其父肖政之下。 第219页 金玲惊了。 她实在是不敢把现在的肖云岭和以前那个惨兮兮的瘸子给一块儿联想。 她多多少少是知道的,肖云岭不是什么善茬。 从那时候在河边,看到他满脸是血,却没事人般时,她就觉得这人不像表面那样软弱。 现在她已经完全确认,这个人,内心是嗜血的,是好斗的,虽然顶着一张惨白的面皮,但他的胸膛中,装的扭曲的情绪! 这才多久啊! 几天之内,把两个牛.逼哄哄的家族给搞没落了。 金玲是不会傻到以为这人完全是为她报仇才做出这些大动作。 在政言政,肖云岭的野心到现在已经毫不掩饰。 他要坐到更高的位置,就需要借用他爷爷的力量,所以他撺掇他爷爷重振旗鼓,又联合他父亲设下局扫清挡在前面的沈家和黄家。 然后把收集好的罪证全部呈上去,一拳给他们捶死。 从此之后,以前受的屈辱和陷害,后来受的打压,有仇报仇有怨抱怨,这就算是齐活了! 金玲看着一早起来给她做早餐的男人。 这人模狗样的东西已经换上了下属给他送过来的新制服,外套没穿,白衬衫的袖子挽起,露出坚实的小臂。 衬衫的扣子不好好扣,露出白绸缎一般、上面却带了银红色伤疤的胸口,下面的青绿色长裤笔直挺顺。 外面腥风血雨,他这里却小意温柔。 金玲想起昨天晚上的荒唐,忽然觉得很有意思。 她起身到餐桌边,笑着凑到那人面前,眼里煳了一层水光。 故意伸舌舔唇:「想要的得到了,还不走?」 肖云岭一口啃上她的唇角,伸手搂住她不盈一握的腰身:「不够。」 金玲却推开他,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好了,我还有个实验要做,恭喜你们高升,再见吧!」 肖云岭愣了一会,嘴角向下抿了抿,这才拿起外套搭在手边。 他皱了皱眉,随即恢復一贯冷漠神色,道:「那你好好工作,记得吃早餐。」 说完就走。 金玲心里那闷闷的感觉更甚,不过她想起昨夜自己那没来由的担忧,也就释然了。 既然要去担心人家,就说明自己是对人家有好感的。 都是成年人了,互相抚慰一下也没什么。 至于人家想要什么,人家隐瞒了你什么,那都是人家的事,自己有那闲心去生气,还不如继续钻研新技术去! 正当她满心要去做干活的时候,忽然,门口的肖云岭又转过身来。 他嵴背笔直,看上鱼仍是那样玉树临风,满脸的冷漠放到前世娱乐圈就叫一个「禁慾」。 虽然金玲知道这发情老狗和禁慾根本沾不上边。 他说:「金玲,那些情报都是你弟弟给我的,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情报家。」 金玲:「!!!」 这还叫她怎么平静得下来! 这狗总是能让她刚把注意力从他身上移开,又冷不防转回他身上去。 金玲觉得,自己这几天别想平静下来了,于是她一不做二不休,上前把人拉回屋里,关上门,家法处置。 没过多久,屋里「乒桌球乓」传来打斗的动静。 间或夹杂一声「你怎么可以利用他!他还那么小!」 肖云岭:「你怎么觉得谁都是小孩?」 这边皆大欢喜,那边,平秋雁就像一只被惊雷追击的狐狸,惶惶然不可终日,躲无可躲,避无可避。 怎么就被抓了呢? 沈太平做的那些事她都是知道的。 不就是把一些外地农村妇女抓去卖? 把她们卖到更富庶的地方去,给她们寻到那些有钱主顾,比她们待在那些穷乡僻壤好多了,为什么还要做出那种受害者的样子来呢? 这些乡下女人实在是太可恨了,害得她连靠山都没了! 沈太平虽然处处让她不满意,但好歹和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又对她处处迁就,她怎能忍心看他去死! 她怎么受得了看沈家一夜倒台! 不,这都是刘金玲的错! 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就是刘金玲那件事害的!就是刘金玲和那位姓肖的联手给害的! 平秋雁气得要呕血。 她怎么也想不到,就刘金玲那从乡下考上来的小年轻,居然就自主研发出了发动机! 到现在,整个华国航空业,不,是整个世界航空业都把目光放在了刘金玲身上! 小小年纪名利双收,而她呢? 明明是个天才,在学校被人鄙视不说,比赛明明赢了,却比输了还要丢脸! 现在好了,靠山并爱人就这么被人给弄垮了,她多恨啊! 平秋雁哭了。 她从来不哭,她一向是个要强的人。 可现在,现实明明白白告诉了她什么叫做绝望。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退学? 难道回到那个无权无势的家,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民,一辈子被人看不起吗? 那还不如叫她死了算了! 继续待在学校等毕业? 她受不了被人和刘金玲放在一起比较! 好在她和沈太平的关系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也许忍一忍,还能有转机。 于是第二天,平秋雁就换上了一副笑容,却找金玲聊天去了。 第220页 金玲看着她一脸顺从的样子,嘴里又明里暗里都是赔罪的意思,却很是不屑。 这见风使舵倒是使得利索,然而她是那种会让小妖精给骗了的人吗? 表面上敷衍一下,其实拒人千里之外,把旁边的同学们都看笑了。 平秋雁天天热脸贴冷屁.股,一到人后就哭得鼻涕眼泪一把抓,那样子,真叫一个凄悽惨惨戚戚! 就在她受不了,准备自我了断的时候,忽然,接到了一封出国深造邀请函。 后来她才知道,这是黄一禄为她争取的。 这时候的黄家并没有完全倒台,黄一禄也只是坐牢而已,并没有被处以极刑,因为黄家盘根错节的势力实在是太大了。 平秋雁就像看到了救命梯,高兴得涕泪纵横。 等她到了国外,才又听到了黄一禄让人带给她的另外一个口谕。 第100章 风云变 一年后, 金玲顺利毕业,常驻甘泉市,只在假期回京市。 她这大雁一般「漂泊」的状态弄得所有人都有了怨言。 赵新莲那儿就不用说了, 泪眼闪闪捧着她的脸唠叨几句,能做的也就是把吃的、穿的、用的给她往死里带。 她那便宜爸爸官復原职后还是那样嚣张, 一天到晚气得跳脚, 但一想想是为国做贡献, 又生生给憋住了,只能叮嘱她注意身体。 王凤梧原本内敛的性子一下子就给激发了,在医院忙得要命还每每抽时间过来, 请金玲给他一次机会,答应他的求婚,甚至把他爸妈都给请来助阵了。 刘红朝倒是没什么,他的信念一向都是这样的:只要是为国做贡献,那就算是拼了命也是值得的。 刘竹也很高兴她能有这样的本领,连卡住国家技术咽喉的发动机都生产出来了,所以就死命做菜给她践行。 刘竹的饭店一开张即巅峰,现在已经是京市美食界的一颗明星了。 她本人做了自己从年少时就喜欢的事,整个人一改去年的颓靡, 意气风发,又回到了那个乐呵呵的小姑娘。 饭店生意好了, 她和金玲合计一番,想出来个好主意。 把所有的结余都拿出来设立教育基金。 通过了相关手续之后, 这笔钱每年都会送到穷苦乡村, 用于资助那些因贫困无法上学的孩子。 今年,她在那个让她心碎的村子里设立了教师补贴岗,用于解决支教老师们的生活难题, 让她们更有底气继续在村里实现自己伟大的人生理想。 刘竹想着,自己已经是个逃兵,现在只能用这样的方式弥补因自己的懦弱而犯下的错误。 虽然她很自责,但金玲却总是安慰她。 人不是万能的,人天生就自带恐惧,如果不能亲自下场,给那些敢于下场的英雄保驾护航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因为有金玲的这番话,刘竹终于走出了那片阴影。 现在的她,无视大哥和母亲的催婚,一门心思就是鼓捣出更加出色的菜色、学习更加先进的饭店管理方法,力图挣更多的钱,为祖国的教育事业献上自己的绵薄之力。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满足金玲的胃。 嫁人?可去他妈的吧! 看着小金玲两眼眯眯吃得红唇油光水嫩的不香吗? 当然,她也敏锐地感觉到了金玲有心事。 金玲一向是不爱和人说心事的,所以刘竹也不问。 几天之后,不消金玲自己说,她便发现了这傢伙心事的来源。 华国自主研发出了火箭发动机,代号「火凤凰」,这引得国内外媒体大肆报导。 国内媒体的画风是这样的: 「浴火重生,我国自主研制的火凤凰号发动机必然冲出重围,一飞沖天!」 国外媒体的画风则是这样的: 「华国成功自主研制火凤凰号发动机,期待其尽早实现载人航天工程。」 乍一看波澜不惊,实际暗讽意味十足。 只要稍微关注一下航空航天业就会知道,发动机被成功研制之后,外面那几个戏精就国家联合发动了对华国核心技术的又一次围剿。 发动机是可以自主研制了,可是其他难题怎么解决? 怎样研制出推力足够大却又可靠性极端好的火箭? 怎样获取空间环境对人体影响的相关信息? 你一个没发射过几个火箭的国家,能知道外太空什么状态吗?能预测火箭进入外太空后对火箭和人体的影响吗? 飞船要怎样安全返回?进大气层后那种巨大的冲击要怎么应对?产生的几千度的高温要怎么化解?落下来的时候,要怎样精准定位? 没有尖端技术和尖端的航空材料以及精准的数据,火箭是发射出去了,能在外太空顺利工作吗? 前人多的是案例,尤其是载人航天这一块。 某前苏国,好不容易把人带出去了,返回的时候,落点定位不准确,愣是找不到太空人,害得太空人在冰天雪地的森林里差点冻死。 某朝国,火箭落回大气层,直接烧毁。 偏偏这样,那几个科技大国还把对华国的出口管制搞得明明白白。 就连国内老百姓都知道,华国再一次被人扼住了喉咙,载人航天将永远是个白日梦了。 刘竹从来没见过金玲这样心事重重。 就连最爱吃的炸蘑菇都没吃完,托着腮,视线放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第221页 刘竹很是心疼,便劝她:「金玲啊,你也别这么担忧,凡事都是一步步促成的嘛,一口还能吃成个大胖子?你慢慢来,《新闻播报》里不是说了,你们计划在明年发射第一颗通信卫星?后年又要发射我们国家第一颗导航卫星?那就一步步干呗,你想把人给送到外太空去,总得走过这一个个阶段,哪能说送就送呢!」 「你说得对。」 金玲好看的眉头舒展开来,原本耷拉的眼角再次飞扬起来。 「是我太心急了,谢谢你,竹子姐。」 刘竹见她终于绽开笑靥,心里也跟着一松。 只要金玲开心,她就觉得,自己一天天的都快要幸福到飞上天了。 金玲见刘竹笑成了朵花,不禁有些感动。 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原本是有些不屑的,现在居然有了这样一帮实实在在的好朋友。 但其实大家都误会了,她这些天状态不佳,并不是担忧事业,而是心里有些小疙瘩。 比如自从那天和肖云岭醸酿酱酱之后,那狗子看她的眼神就像是随时能扑上来把她吃掉。 而且不提结婚,甚提结婚,说的话做的事哪哪都让她无法忽视,一天到晚都在提醒他的存在。 可她真的只是想耍流氓而已啊! 她真的没想过把自己完全交付给另一个人啊! 肖云岭确实是她的菜,长得邪里邪气的,却又穿着最正义的军装。 你说他正义吧,他把沈太平和黄一禄解决之后,偏又告诉你,不是为了人民解决他们的,只是这些人惹到他心上人了而已。 这反差萌,她真的可 金玲愿意把人给收了,可决不愿意结婚。 于是这两天肖云岭便开始对她冷战,冷战还不要紧,还把刘爱文给推了出来。 刘爱文又是个傻的,不但不劝她嫁给肖云岭,还和肖云岭打了起来,说「要谁都不会要他做姐夫」什么的,两人又扯起了一起在战场上发生的那些互帮互助,然后就打得更激烈了。 烦都要被他们烦死! 更绝的是,王凤梧也察觉到她和肖云岭的关系,一改往日的观望,态度积极得让她有些招架不住。 王凤梧认定是肖云岭仗着家里的身份来逼迫她的,所以最近正在纠集他认识的官场子弟,想要和肖家来个决一死战。 她一个眼神甩过去,王凤梧终于不搞这茬了,却也气闷了,也开始对她冷战,还威胁她,扬言要接受家里安排的相亲,不等她了。 桩桩件件把她的「渣名」彻底在朋友圈内传扬开来,陆书砚、胡英她们都.qへq.笑疯了。 金玲那个怄啊!搞得她有多渣似的,脑壳疼。 还有一件事,就是平秋雁。 她知道平秋雁和沈太平的关系,但也知道平秋雁和沈太平干的不是一样的事。 平秋雁是清白的,然而,这样一个人却被国家派去外面学习,让她心里有点不爽。 可这人已经一改往日的跋扈,又清清白白的,可能也只是遭受生活的毒打,变得懂事了而已,她有什么好不爽的呢? 但就是不爽,心里总有一种预感,好像哪里不对。 再加上罪魁祸首的黄一禄居然被保了下来。 一想到那些女人遭受的凌.辱和痛苦,与家人甚至与没断奶的孩子分离就不说了,这么保守的时代,她们却被关在房间,当着难友的面和那些关她们的男人这样那样,那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 好了,金玲吃不下了。 她踏上了去甘泉市的专车。 走前有个媒体採访,问她对婚姻的看法。 本来这种私人问题她是不会回答的,你专业媒体问这种八卦问题做什么。 然而这天,她却明确给了答覆,说自己的爱人是祖国,不突破载人航天技术和空间站技术不考虑个人问题。 她不是沽名钓誉,不是故意再民众面前讨夸赞,她只是想明明白白告诉追她的人,比如王凤梧和肖云岭,真的抱歉,我愿意把自己的一生交给我的事业。 几十个小时后,金玲到了甘泉卫星发射中心。 她对这里已经非常熟悉了,同事们此时都围在桌边设计图纸。 这些人里面有和她一起来的那四位同学,也有先他们来的前辈,甚至还有新一届比赛筛选出来的那队人。 然而,不管是什么时候来的,不管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所有人都忘记了家长里短,都是一腔热血搞航空,就算是争吵,也只是技术上的不合。 没有勾心斗角,没有斤斤计较,没有上下之分。 他们服从的是真理,而不是权势,他们崇尚的是技术,而不是言论。 这里让金玲感到热血沸腾,这里才是她的心之所向。 一年以后,华国第一颗通信卫星被送入外太空并顺利开始执行任务。 举国欢庆、世界震惊。 怎么又成功了? 怎么说成功就成功了? 外媒的字里行间满是这样的疑惑。 甚至有媒体公然讽刺华国,肯定又是偷盗了他们的技术。 然而,又一年过后,华国第一颗导航定位卫星又成功发射了。 这颗卫星全身上下,从发动机到机身的材料都是华国自主研制出来的。 有理中客看热闹的某外国媒体笑称:「使有藉助外国的地方,也只是藉助外国某些骨灰级科学家的经典理论,比如说牛顿定律什么的。」 第222页 这颗「星斗」号导航定位卫星的发射,标志着华国突出重围,夺回自主权,在定位卫星发射这方面已经完全不受国外的桎梏了。 导航定位卫星对一个国家的国防来说有多重要呢? 它能为航空、航天、航海的各种导.弹,包括洲际导.弹提供定位信号和数据。 也就是说,它相当于一个瞄准器,能够通过全天候提供导航信号来提供导.弹的命中率。 这对于国防来说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也就是说,从「星斗」号导航定位卫星发射开始,华国的国防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那些跃跃欲试想要来侵犯的国家,见了这位「星斗」姑奶奶之后,就要掂量掂量发动战争到底能不能得到想要的受益了。 这对于华国人来说是多么激动人心的消息! 然而某些虎视眈眈的外国人却很是憋闷,他们想要获得一切关于这颗卫星的可靠情报。 这颗卫星到底是怎么被创造出来的?核心技术从哪里来的? 于是一个有些熟悉的名字又进入他们的眼帘。 刘金玲团队。 第101章 归来 媒体说的「刘金玲团队」并不就是这五个字, 而是金玲和建模大赛时的那四位队友的名字。 然而,外国人却自发地把他们连在一起来看。 自主发动机研发事件对他们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他们永远地记住了这五个人,尤其是金玲。 他们都知道, 这位年轻的女科学家是自主研发事件的「罪魁祸首」。 才刚刚进航空科研界,就两次参加了国家的卫星发射任务, 而且出了名。 更重要的是, 据可靠消息, 上述两次卫星发射的核心技术,也是来自于这位女科学家一个人的创新。 科学是需要合作的,没有一个人能独立地完成一次真实的卫星发射。 然而, 华国甘泉卫星发射中心的人们却毫不掩饰对金玲的夸赞,并丝毫不争功,欣然承认金玲在这次研发中的主导地位。 他们都是朴素且实事求是的人。 他们觉得,新技术确实来自于金玲那丝毫不同于常人的脑袋瓜嘛!有什么好害臊的! 他们是亲眼看着金玲不眠不休看文献、探现场、做实验,才从中整合出新技术的。 非要说的话,他们想说,金玲脑袋瓜根本不同于常人,见解独到、角度刁钻,创新能力让人嘆为观止。 不过, 不管是大猫小猫,能解锁新技术就是好猫, 发射中心的人们可喜欢死金玲了。 这天,金玲回家小休了一天, 就又风尘僕僕赶回了基地。 一路上碰到好几位大拿, 看她的眼神都亮晶晶的。 金玲万分乖巧地一一打了招唿,大拿们很是慈爱地叫她不要客气。 这时,忽然从她背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他奶奶的!这个记者怎么回事!就不盼着点我们华国好, 就这么死鸭子嘴硬!」 随后是另一个声音:「哎呀,我说老于,人家外国记者当然不盼着咱们好了,你跟他置什么气!」 金玲忙转身站到一边,笑盈盈准备打招唿。 她师父于英雄却白了她一眼:「载人航天计划就要开启,你怎么还一天天的往京市跑?」 说完又把手上的报纸甩到她手里,用一根粗糙的食指指着上面一篇评论员文章:「你看看你看看,这位詹森又在说我们下一次发射必然失败,还说凭我们东方人的智商,永远也别想摸到载人航天的门了。扯淡这是!」 詹森? 金玲眼睫一眨。 这位记者是漂亮国第一媒体《漂亮国时报》的明星记者,以用词大胆而出名。 说是用词大胆,在金玲眼里就是事儿精,喜欢挑事。 最近华国的两颗卫星突破性地发射之后,全世界震惊。 外媒多在惊讶于华国的高速度和高效率,惊讶于华国科研水平的突飞勐进。 只有这位詹森死活不相信这一切是华国独立自主完成的,非要说华国在他们漂亮国安排了奸细,所用的技术都是偷他们的。 这自然是让华国蒙受了不白之冤,导致其他几个大国也利用这个口子对华国进行打压和污衊。 外交部这几天也是忙得焦头烂额,对他们的这种污衊行为提出不满和强烈反对,并在进一步交涉之中。 前几天,身在华国驻漂亮国大使馆的桃花入了镜接受了採访。 桃花已经完全不是那个扎着双辩、面容柔弱悽苦的姑娘了。 她一头黑髮,眼神犀利,体态却雍容,嘴角永远挂着一丝恰到的笑容。 这笑已经成了她的标志。吴沐风,吴沐风,如沐春风。 然而,有人说她这笑是温柔,有人却又从中看出了讥讽。 不管遇到什么事,不管外国人提出的问题有多么犀利,她就带着这笑化危为机,举手投足都彰显大国风范。 桃花面对着镜头,让某极端主义记者去学学科学知识,不行的话好好请教一下自己国内的科学家们,到底华国发射的卫星哪些技术偷了漂亮国的。 「当然,您也可以不问贵国的科学家」,桃花浅笑,「如果您有空来我们华国,我想我们的科学家会教您,我们的技术有哪些是连你们的科学家没搞懂的。」 金玲自然是在电视旁对桃花竖大拇指。 第223页 然而,夹击态势已经形成。 列强是不讲道理的。 金玲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成功进行载人航天工程,把这些人的嘴脸狠狠按在地上摩擦。 想到这里,金玲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师父一把年纪了,还是这样血气方刚,瞧把他给气得,脸都红了。 这些天和师父于英雄接触多了,她也摸清楚了这人的脾气。 师父要求严格,但喜欢刀子嘴豆腐心,骂你骂得多狠,代表对你有多满意。 金玲露出一个乖巧至极的笑容:「师父,瞧您这话说得,就是因为马上要大干一场,所以才要回家吸吸家庭的温暖啊!不然怎么有力气干活?」 于英雄身边的吴老就笑了:「你这小姑娘,就是这张嘴活泛。」 于英雄气得吹鬍子瞪眼:「她就是骄傲了,觉得自己了不起了!」 金玲忙无辜地摇了摇头:「师父,有您和吴老坐镇,还有我师兄师姐们看着,我哪里敢?」 吴老也摇了摇头,他一边拍着金玲的肩膀:「你现在可是我们基地的金疙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去,有什么不敢的!就你干的这些事,这老顽固见了你高兴还来不及呢,还在这装老前辈,看我怎么收拾他!」 于英雄一听就破功了,喷笑出声:「我多少还能算是个前辈的吧!」 说着收敛笑容,仍是恨铁不成钢地指了指金玲:「骄兵必败,你看看你穿的什么,赶紧换好制服干活去!」 说完就和吴老外出巡视发射区去了。 这些天他们已经在准备进军载人航天业,不久之后将会发射一架栽有仿真人的飞船试试水。 两位大佬走了,金玲也小小地松了口气。 她准备回自己的实验室看数据。 一路上师妹师弟见了她都站住问好,眼里满是崇拜,弄得她有些尴尬。 前世在娱乐圈,即使是火透半边天,她也没觉得被人崇拜很尴尬,然而现在却真真切切感觉到了尴尬。 因为前世的那些尴尬对她来说是无所谓的。 娱乐圈之路本不是她心之所向,所以期间得到的荣誉,也显得那样不痛不痒。 然而现在,等她真正服从了自己真正的信仰,每一次的荣耀都那样真切,让她全身心投入。 正暗暗感嘆人心的奇特,突然,她听到身后的师妹在低声议论她。 「哇,刘师姐长得可真好看。这气质,说出去,还以为是香港明星呢,谁能相信是在我们这风沙漫天的基地里外打滚的呢!」 「可不是嘛!以前我刚来,真的不相信基地里有像她这样的人!我要是有她这外貌气质,我就不搞科研了,我当明星去!」 「嘘!你要死啊!这话要是被有心的人听了去,打你一个思想不正、作风轻浮!」 「嗐,这都什么年代了,哪那么上纲上线。真的,刘师姐真的是太美好了,长得好看又温柔,一到了工作上,却又说一不二、英姿飒爽的,真是迷得我心肝乱跳。」 「你怎么说得跟找对象一样?」 两位小姑娘笑嘻嘻出了技术区。 金玲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行头。 因为刚进基地,所以穿的是便服。 一件白色羊绒打底勾勒纤细腰身,一条淡黄包臀长裙露出线条优美的小腿,外面罩一件旧的红大衣,高跟靴配齐耳短髮。 也还好吧?这都是她很日常的打扮。 而且这两年因为田松的缺席,加上她一心一意搞事业,所以行头上就没那么光鲜了。 所以金玲有点想不通两位小师妹这一番感慨从何而来。 不过她对于原身的美貌也是有数的。 再加上自己前世一贯以来的气质,以及到了这个世界走哪都被人追的情况,也多多少少明白自己魅力所在的。 她无奈地笑了笑,继续朝自己的实验室走去。 还没到实验室门口,突然,一个人从对面长廊走过来,停在了她的面前。 金玲看着那人油光锃亮的精緻细毛卷头,以及从骨子散发出来的谦卑气质,不由地愣了一下。 平秋雁脸上的笑意能将整个基地都照得瓦亮。 她摸了摸脖子上的丝巾,朝金玲伸出保养得当的手。 「刘金玲同志,见到你可真高兴。」 金玲也扬起笑容,握住她的手。 「平秋雁同志,欢迎回来。」 平秋雁已不復两年前那张扬跋扈的样子。 她现在,浑身上下软得像一滩水,就连说话的声音都小了,用词也亲热许多。 她紧紧抓住金玲的手,不停寒暄。 「金玲,我在国外回想了以前干的那些事,真是惭愧到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都怪我那时候年轻不懂事。」 说着眼里竟然渐渐蓄起了泪水,还一个劲地要金玲原谅她。 金玲有些讶异,但也觉得是情理之中。 谁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平秋雁也一样。 一个华国人到外国去学习技术,期间所受的歧视想想就知道了。 平秋雁会变成现在这样温和内敛的样子,一看就是在国外遭受了生活的毒打。 不过不管怎样,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总是不嫌多的。 她早就听组织上说了,这两天基地会有几位国家派送留学的学者归来。 第224页 虽然基地已经实现了某些核心技术的自主,但他们要做的还多着呢! 与其在黑暗中摸索,能多几个可以直接指明方向的人,当然是更好的。 金玲打开实验室的门,平秋雁仍是没放开她的手腕。 金玲便笑了。 少不得请人进去喝杯茶了。 第102章 国内力量和国外力量…… 金玲的办公区就在实验室里面, 是个十平米见方的小房间。 基地倒是恨不得和给宿舍一样整栋楼都给她,然而她深知目前国家条件仍然艰苦,所以没有接受基地的安排, 而是直接要了这个小办公室。 多好啊,门打开就是实验室, 就算是半夜睡起来, 有个什么灵感也可以直接去实验室里捣鼓。 现在这个实验室由她全权管理, 实验室钥匙由她和团队里的吴国栋同志共同保管。 金玲走进实验室,看到吴国栋他们正围着一个微型火箭的模型在讨论。 「推进器这样搞不行!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一个女声颳得人耳朵疼。 「敏敏同志,实验已经成功了!你理论好, 但也要联繫实践嘛!」 他们争论的声音很大。 再一看,里面每个人都是面红耳赤,颇有你不听我的,老子就和你老死不相往来之势。 金玲有些好笑,她们组就是这样,一天到晚争论不休,平时关系再好,到了真理是什么的问题上,就跟八辈子仇人似的。 她和大家打招唿:「别吵了, 我们来客人了。」 大家便转过头来。 金玲也转过头来,看到平秋雁正微微抬着头, 看着门框顶部的方向。 金玲微微眯了眯眼睛。 平秋雁这时反应过来,脸上的尴尬变为热情。 她笑着和大家打招唿:「大家好, 还记得我吗?我是平秋雁, 前两年和你们一起参加建模大赛的。」 吴国栋的神情有些怪异,不过他还是过来主动和她握手。 「平秋雁同志,欢迎学成归来, 今后还要仰仗你啊!」 平秋雁满脸谦和:「哪有哪有,国外也就那样儿,你们才叫厉害,现在好多项瓶颈技术都被你们打破了吧?相信在你们的带领下,我们国家的航空事业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嗤」,旁边的张敏敏同志突然走过来,抱胸冷笑,「这不是当初那位被指认为罪魁祸首的平秋雁同志嘛!你自己干的事我们也没法证明,但你不是说不来我们基地的吗?不是觉得外国比我们好吗?今天说这些话又是闹哪出?」 张敏敏也是当初参赛的一员,小姐姐当初沉默寡言的,这两年在金玲的「带领」下,越发敢说了,每次讨论问题时,吵得最凶的就是她。 金玲没有阻止。 而此时的平秋雁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似的,讪笑着回答:「敏敏同志,那件事是田叶叶诬陷我。而且我当时不来基地,也不是因为觉得基地不好,而是觉得自己配不上这里。」 吴国栋看气氛尴尬,也赶忙打圆场:「就是,敏敏,你干活去,人家去国外也是祖国派出去的,怎么能说人家是崇洋媚外呢!」 平秋雁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 金玲把这一切收入眼底,也跟着打圆场:「人家带着先进技术回来的,能进来这里说明也已经通过了基地的政审,过去的事咱们就别提了,好好工作才是。」 大家觉得也对。 虽然他们已经突破了一些技术瓶颈,但还是得承认某些外国的技术就是比他们强。 现在国家花了大力气送出国的学者回来了,那就是无尽的宝藏啊!不得好好供着?还在这提那些没边的往事? 看大家情绪都平和下来,金玲便把平秋雁带进办公室喝杯茶。 这时,忽然有人过来找平秋雁,说开会的时间到了。 原来是和平秋雁一起回国的另一位留学归国同志,名叫方为民。 方为民长得高大魁梧,脸型也是方方正正的,偏偏眼睛上架了一副镜片极窄的眼镜,看上去有些不协调,让人莫名就觉得他很阴险似的。 说话也是个大嗓门,而且语气很沖,过来后见了金玲招唿都没打一个,直接沖平秋雁喊:「平秋雁,你不去了是吧?」 金玲没说什么,送他们出去。 其实刚刚在门口,她和平秋雁极短地交谈了一下。 原来,这批归国的就平秋雁和方为民这两人,吸收入基地前就已经完成了前面的政审等工作,办公室、宿舍什么的也都是按最好待遇给配了的。 今天领导找他们去开会,是要向他们介绍基地的基本情况和下一步的项目方案。 对于平秋雁这个人,她不置可否,但先进技术能利用上还是要用的,傻子才不用。 果然,没过多久,仿真人发射圆满成功。 两位归国学子受到基地大拿们的一致表扬。 他们二人对仿真人发射的很多技术做了改良,使得基地用最小的代价更安全、快速、准确地完成了这一次发射。 当然,金玲团队在这次的发射中自然也没有闲着。 他们改良了液氮推进系统。 火箭并不是一次性地飞上天空,进入太空的。 火箭是多层式的结构。 每层的助推器都是由液氮助推的,一节里的液氮用完了,那节箭体就会自动脱落。 第225页 脱落的过程产生的动能会成为第 二节箭体的另一层能量,使第二层箭体带着第三层突飞勐进,沖入预定轨道。 第二层箭□□氮用完也会脱落,又成了第一层箭体的另一次推进动能。 这种接力棒形式的推动的核心就是液氮的消耗方式。 每节装多少液氮,能装多少液氮,什么时候消耗完,消耗完成的时候能为下一级箭体提供多少动能,都是要精确计算的。 否则动能不足,终极箭体便无法到达预定轨道。 不管是箭体带着卫星还是仿真人,都到达不了预定的轨道,从而导致项目失败。 一旦失败,消耗的不仅仅是华国科研人没日没夜的努力奋斗,也不仅仅是那数以亿计的前期投入。 失败,更是对华国科研人的打击,是对华国外交名誉的打击,是对华国人民自信心的打击。 而金玲他们做的,便是提高液氮的使用效率,用更少的液氮发挥出更大的推动力。 除此之外,他们还更加精准地计算了液氮的用量,还研发出了更加耐用的箭体材料,方便储存更多液氮。 总之,在这次的发射中,不管是本国力量还是从外国学习回来的力量都很好地发挥了作用。 庆功宴上,科技部最高领导亲自来到甘泉市,给基地带来嘉奖。 然而,金玲的视线被桌上坐着的一个人吸引住了。 那人举起手中的杯子,朝她抿嘴一笑。 王凤梧! 宴会结束后,金玲在楼下看到了等她的王凤梧。 在冷战事件之后,她还是第一次见到他。 他还是那样安静,只是原本有些阴鸷的神情现在变成了一派祥和。 让金玲想到一个词:躺平。 仿佛在对她说「我不想折腾了,就一切顺着你吧。」 金玲难得的有些惭愧。 照理说,她不想谈对象,就不该和任何一位异性牵扯不清的。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到了肖云岭那里,就总能出些岔子。 比如那天晚上和肖云岭的酿酿酱酱,一开始她是真的没料到会走到那一步。 但那天晚上的肖云岭,手臂上的弹伤是假的,可整个人的状态确实是很不对。 于是她便把这人的衣襟打开来看,然后她就傻眼了。 原来胸口被人划伤了。 明明是白玉一般的好肌肤,偏偏上面各种瘢痕密布,早一些的已经淡成了银白色,最新的,也就是那天晚上被伤到的地方,却还在渗血。 参差交错,触目惊心。 偏偏这人平日里阴阳怪气的,那天乖得像小狗。 不顾她的武力挣扎,搂着她一遍遍呓语。 说从小开始的爱恋,说每次看到她被人欺负,都会想杀人全家。 还说以前皇帝纠结江山美人是没有遇到天命之女,而他只要美人,不要江山。 金玲那时候才知道,原来不管是沈太平和黄一禄,还是前面的裴家,肖云岭对付他们,并不是为了那些被坑害的女人们。 在他正义的外表下,其实只有一个目的:为她报仇。 与他军人的身份如此不符,甚至别人听起来会觉得卑鄙,如果被组织知道,甚至可能会打他一个滥用职权。 但就是这么纯粹又偏执。 金玲不得不承认自己被感动了。 她当时被这种虚荣给沖昏了头脑。 谁不喜欢自己被人这么珍视呢? 再加上肖云岭确实长得太对她胃口了,于是她便顺着把人给吃了。 那夜他身上的血蹭到了她的肌肤,将整个世界焚烧殆尽。 他的怀抱坚实有力,让她不得不再次感嘆,像他们这样的人,力气真大啊!明明受伤了的…… 然而现在,非要她说的话,就是一个后悔。 因为她在王凤梧这里根本没法交代了。 自己说的不谈对象,好傢伙,你一回京市就禁不住某人的诱惑,每次都被人忽悠上了床。 然后别人对你掏心掏肺,你就说自己为了工作不想谈对象。 你好意思? 你对得起你的工作? 现在就更麻烦了。 能直接到基地的庆功宴的人基本已经可以肯定是基地的人了。 果然,金玲问王凤梧怎么回事,王凤梧脸色一红,支支吾吾:「我、我参加了选拔,现在是医学研究所的一员。」 金玲:!!! 医学研究所是基地的一个部门,主管飞行员的身体健康。 因为着手规划载人航天工程,基地早就在训练航天员了。 医学研究所也就是那时候被重新重视起来的。 前些日子,研究所对外招聘医生,王凤梧应该就是那时候考进来的。 表面上,王凤梧的身份听起来更牛掰了。 实际上,他原本在京市最大的医院工作,而且有相关家庭背景,又是博士学歷,手中掌握的钱和权都是无法估量的。 但考进来这里之后,他等于就是领死工资了。 医学又是门经验学科,与在大医院每天给成千上万人看病相比,他现在每天面对的只有少数的几位航天员同志,医术上能不能更上一层楼都是问题。 他本来可以当医疗界大拿的,今后却顶多在研究所当个老大了。 名留青史什么的基本是不可能的了。 第226页 所以表面上他是通过重重选拔进了基地,实际上真要算起来,也不一定就得了什么好处。 金玲突然觉得有些可惜。 她问王凤梧:「为什么?」 王凤梧一改往日的内敛,直直看着她的眼睛:「为了每天都能见到你。」 金玲后悔问了这个问题。 然而她无法回应。 本来还想在日常工作中继续劝劝王凤梧的,谁知第二天,基地突然要她强制休假。 她倒是没觉得异常。 基地每次任务成功都会给他们放假的,当然假期都很短,是基地希望工作人员们都能以最好的状态加入战斗。 谁想她这次回家,却碰到了一对「老朋友」。 刘慕梅和刘平。 第103章 故人 金玲是在赵新莲家见到这一对的。 一开始她倒是有些惊讶。 想不到事情兜兜转转, 这两人居然还走到一块儿去了。 不过她可没心思理这俩人的事,光是他们不请自来,就让她很是嫌弃了。 本来还讶异她妈赵新莲怎么就放人进来了, 等到自己和这两人照了面,就全都明白了。 刘慕梅坐了几年牢, 银月一般丰满的大脸盘子没了, 露出原本的骨相, 凹凸不平,但看上去却意外朴素,没有那股高高在上的刻薄气了。 然而, 她那身行头却完全不一样。 脖子上挂着手指粗的金鍊子,下面坠了个老大的爱心、十个手指有五个都带着晶亮亮的钻戒、左手腕戴了一个水色很好的祖母绿手镯,身上穿一件油光锃亮的皮大衣,脚蹬高跟皮靴。 妥妥的富婆打扮,光是这份贵气就让人不怎么敢直接把人赶出去了。 况且这富婆一见到金玲,一改往日的憎恨,立马哭了起来,上前要抱住她。 金玲自然是后退一步不让她抱,她便作势要扇自己耳光。 「姐, 是我不懂事,做了那么多对不起你的事, 现在我牢也坐了,受到报应了, 你一定要原谅我啊!」 金玲微眯着眼睛看她那好歹是没抽下去的手, 心里有些遗憾。 你倒是打啊! 狗改不了吃屎,她可不会相信什么浪子回头。 她妈赵新莲显然也不相信。 但这位陆太太一向被丈夫保护得很好,不喜欢把事情做得太难看, 于是勉为其难给刘慕梅说好话。 「闺女,人都会犯错,谁不犯错啊!但你以前干的那些事太坏了,金玲她一时半会接受不了也是正常。要么你们在阿姨这吃个午饭就走?」 刘慕梅一听这个就不好了,用手帕捂着嘴一副要哭的样子。 她手里牵着的那孩子便脱了身,跳脚要踹赵新莲。 「你为什么欺负我妈妈!」 说完推了赵新莲一下,随后就满客厅飞奔,一会儿穿鞋踹沙发,一会儿拉开抽屉翻东西,看得赵新莲都傻眼了。 眼看着一旁的陆书砚要发飙,刘平赶紧上前来:「阿姨,从前都是我们的错,慕梅那时候心态不好,今天我们就是来赔罪的,我们在兴国大饭店订了桌,午饭务必请你们大驾光临。」 刘平现在已经有了啤酒肚,那股子文艺气质也变成了圆滑干练,满身商人气。 他说完,目光灼灼看着金玲:「小金玲,你看能给哥哥这个薄面吗?」 金玲心里冷笑,看他们这阵势,估计还真像前世那样发达了啊。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 眼见着刘慕梅在这里装可怜,手里头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还在她家到处乱翻,邻居们又凑在外面明显想进来看热闹,这顿饭倒是非吃不可了。 吃呗! 她倒是不介意看看刘慕梅到底来京市搞什么么蛾子。 午饭时间,兴国大饭店。 这是目前京市最火的两大饭店之一,另外一家就是近年兴起的刘竹的那家竹意馆。 金玲寻思,就当帮刘竹刺探一下「敌情」了. 进去才发现,兴国饭店果然大气。 锃光瓦亮的地板、金灿灿的装潢,包间大得离谱,连服务员看上去都比别家光鲜美艷一些。 席间,刘慕梅把菜单拿在手里,凑到金玲面前。 「姐,你看,这里一道炒青菜都要五十元,你们一个月的工资不够吃上几盘青菜的吧?」 金玲眸光微闪,来了。 果然,刘慕梅又道:「姐,这包厢哦,你只要进来了,就算什么菜都不点,都要先交两百块服务费。啧啧,真没见过这么贵的,京市和小城市就是不一样,这叫没钱的人哪里敢来吃啊!」 金玲和身边的陆书砚对视一眼。 果然陆书砚那小脾气,现在已经白眼翻飞了。 这一顿饭吃得陆书砚一出饭店大门就开始骂娘,李谷玉作为她丈夫,安慰她安慰得嘴皮子都酸了。 没想到刘慕梅毫不怕死,又折回来说金玲身上的衣服已经是好几年前的款了,又土又难看,过几天她会送一堆新款过来。 说完嘴角弯弯,很是风情万种地上了她老公那辆贵得要命的奥迪100。 金玲无语了,如果田松大设计师设计的衣服都叫「好几年的款」、「又土又难看」,那这世界没新衣服了。 原来刘慕梅出狱时,刘平因为父亲被抓,正在街头当小混混。 两人见面后,刘慕梅深知男主不可能过得太差,便不计前嫌,利用自己对未来的了解,和刘平一起去了深市打拼。 第227页 从一个地摊卖衣服的小贩开始,他们一路开挂,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迅速挣了第一桶金。 随后他们就开了第一家私人百货商场,还是主打卖衣服,兼卖其他零零碎碎,现在已经身家百万,还买了地和房子。 在深市挣到了钱,他们留下铺面僱人管理,准备进军京市市场。 毕竟深市是服装生产源头,服装厂多,衣服渐渐的就卖不了太高的价。 京市就不一样了,京市贵人多,有据说大家都钱又好面儿,衣服卖得起价。 席间听完这个,金玲是想笑的。 恐怕不是为了挣钱来的吧?以刘慕梅那性子,估计就是来示威的。 真蠢! 贸然来她这里示威,也不先打听打听京市现在是个什么形势。 不过人家好不容易改过自新,金玲也不没那闲工夫把人给逼死。 谁知第二天刘慕梅又来了。 这次她是单独来的。 一改昨天的温婉谦卑,上来就嘲讽金玲不像个女人,衣服不会穿也就算了,还搞什么科研。 还说她好好的女人不当,去当男人婆。 成了科学家有什么用,又土又邋遢,说不定连科研上的造诣.qへq.也都是靠着和研究所里的人乱搞才得来的! 金玲直接被她逗笑了。 原来,刘慕梅不来不知道,一来京市看到媒体铺天盖地报导金玲的成就,整个人都傻眼了。 这年头通讯并不发达,她忙着生意也没注意这些,是听说金玲现在很出名,但自主研制发动机? 她记得上辈子,到自己死的那年,华国都还没能自主研制出发动机呢! 而第一颗定位卫星? 那都是九十年代的事了! 至于最近的送仿真人上天? 那是二十一世纪的事了! 天旋地转。 刘慕梅觉得自己就像是被人活生生埋进了垃圾堆。 她以为自己已经够厉害的了。 从一个坐过牢的人到身家百万的老闆娘,她钱花不完、事业还在上升期,丈夫对她唯命是从,还有一个可爱的孩子。 试问哪个女人能像她这样深陷逆境却一飞沖天? 却没想到,她的死对头,居然成了全国甚至全世界都瞩目的国宝级科学家! 刘慕梅真的后悔了,悔得像是被人把肠子都抽了出来。 是啊,当初自己明明带了刀子,为什么不下手利索点呢? 偏偏留了这么个祸害,搞得自己的人生都成了笑话。 金玲自然是不知道这人脑子又在抽什么疯的。 她一把拽住要对她拳打脚踢的刘慕梅,把人拎到门外,然后很是温柔地拍了拍她的脸。 她凑到刘慕梅耳边。 「二妹,你别老盯着我啊,多去看着你那好夫君,他是个什么货色你比我清楚。」 说完还母性十足得摸了摸她的鬓角:「傻妹妹,找对象都不用点心。」 从此以后,刘慕梅没有再来。 然而从那天起,肖云岭的贵重礼物就没停歇过。 名牌衣服一包包送到金玲家,珠宝首饰能把整栋房子都照亮。 小到护肤品、头油、香水,大到车、地、房,那是不要命地送。 明明狠心和他说了以后不要单独来往,还天天冷着个脸过来,强硬地带着她把京市的饭店、咖啡厅、百货商场都转了个遍。 周围朋友同事都羡慕疯了。 要知道,按他们这样造,一个月几万块那都是打底的。 更不用说,有的人,连那些护肤品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 金玲这次回来,本想藉此好好和肖狗说拜拜,谁知两人走得更近了。 就连归国回来的田松都笑她:「我本来想,不能和你白头偕老,至少能承包你一辈子的美丽,现在看来,某人是连这个机会都不给我了。」 田松是这个世界发展最中规中矩的,完全是按照原着发展,现在已经是一家服装设计公司的老总了。 这几年,国家开放,已经允许成立私企,他是最早的那一批,也是学歷和经验最好的那一批,基本处于垄断位置,所以现在是挣得盆满钵满。 让金玲头疼的是,他公司一盈利,就来告白了。 告白的话更是听得她哭笑不得。 那天京市植物园的花海,他穿一身白色西装和她散步,突然牵住她的手。 「金玲,大家都说我娘娘腔,是死太监,是有龙阳之癖的死变态。其实他们都误会我了,我一直有个深爱的人,是个女人。」 说着把一枚钻戒套到她手指上:「我知道你能接受西方的求婚方式的,你一向很开明,仿佛什么都知道。嫁给我吧,我现在能给你好的生活了。」 金玲没办法,只得狠心把对那些追求者说的话又说了一遍。 谁知道田松脸色阴沉了一会儿后,立马又沖她笑了起来。 「没关系,我从小就做好了你不会接受我的准备。我也听说了,你现在喜欢的不是我。肖云岭挺好的,有权有势,可以把你照顾得更好。但还是希望你不要躲着我,让我当你的专属形象顾问好吗?」 于是事情就发展成了现在这样。 金玲一个头两个大,忙回去工作去了。 就算是单位把她绑在家里,她也不愿再在京市待了。 第228页 谁知一到单位就出事了。 就说单位为什么那样坚定要她回家休息。 原来是有人说她玩忽职守,害上次的发射差点失败! 第104章 处分和归位 都已经顺利发射成功了, 怎么还说玩忽职守呢? 金玲听到吴国栋向她报告这事的时候,飞扬的凤眼眯了眯。 基地强制要求职工休假,背地里却在找人的错, 这种事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 她忽然预感到了什么,准备去找明华根了解情况。 明华根是上次发射项目的总设计师, 也是基地的总负责人, 除了带职务级别也带行政级别的。 其他像于老、吴老这样的顶级大佬, 有时候会来基地指导工作,但并不常住。 谁想,不等她去找明华根, 会议通知就下来了,要上次参加发射的骨干人员去会议厅开会。 这动静看得连金玲这样处变不惊的人都有些懵了,这得是多大的错误才让整个基地这样恐慌啊! 然而真有大错误,发射还能顺利进行吗? 金玲团队里其他人也都战战兢兢,因为上头说错误就是他们团队的人犯下的。 吴国栋和张敏敏甚至放下狠话:「金玲,虽然他们说组里所有错误要你全权负责,但我们肯定是和你站在一块儿的,要处分一起处分!」 一座大山就这么压在了金玲的组员们心头。 从实验时到会议室那短短几十步路,他们走得像是腿上灌了铅。 到会议室一看, 所有的大佬都来了,正在主席台上面坐着呢。 然而主席台中央坐着的却是另一个人。 方为民。 会议开始, 方为民身穿基地蓝色军工装制服,高大的身子站起, 对着一张设计图指点江山。 他情绪激昂, 手无足蹈,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公安部的在发表对犯罪分子的憎恶演讲呢! 「大家请看,关于推进器算是我们这次发射的重头戏, 然而刘金玲同志却连这种低级的错误都犯了!」 他推了推眼镜,锤子一般的拳头在空中挥了挥。 「只能说天佑我华国,才使这错误没给我们带来灾难。在国外的时候,导师常常教导我们,科研是审慎的,是容不得半点轻浮的。」 他把那张设计图拿在手里抖了抖:「在这里我也不怕得罪人,虽然我不是资歷最老的,但作为此次发射的顾问,我要严肃批评刘金玲同志的态度!」 「别以为自己有了一些发明创造就多了不起了,就可以不重视细节了,你一个小小的错误很有可能让所有人都前功尽弃你知道吗!」 金玲组的同志们都被他这一通批评给震蒙了。 他们拿起桌上设计方案复印件看了一遍又一遍。 是有一个数据不怎么对。 但那数据真的很不重要,再算粗略一点,也都不会对发射造成任何影响。 张敏敏率先举手站了起来。 「这算什么错误?只能说没有算到最完美而已,因为这种事就惊动基地所有人,方为民同志你到底安的什么心?!」 组里其他人也都眼里冒火,他们感觉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一直稳稳坐着的金玲却朝他们摆了摆手,然后站了起来。 她先是朝主席台上鞠了一躬,随后转过身朝台下参加会议的其他同志鞠了一躬,最后又潮方为民鞠了一躬。 「抱歉,是我们粗心大意了。」 科研本来就必须追求完美,这种时候多说无益,承认自己不够尽心才是最重要的。 然而方为民一听,却冷笑起来:「你可真厉害啊,你让我以为我们国家的科研人员都是这种吊儿啷噹的态度呢。」 「落后就是落后,这种事要是发生在国外,早被人拉出去批判100遍了,你看看你带的组员们,他们还觉得自己挺委屈。」 金玲也笑了:「方同志,你可能在外面久了,对咱们国家有些误会。不过既然错误确实是在我们组内发生的,我们也不推脱,该怎么罚就怎么罚吧!」 张敏敏一看,顿觉得委屈,忍不住叫喊道:「当初你们也是看过设计方案的,怎么当时就不指出来呢?现在在这里搞事后诸葛亮,从国外留学回来就了不起啊!有本事发射之前就把所有不完美都给排除了呀!」 金玲眼里闪现一丝欣赏。 虽然科研是追求完美的,但仗着自己是留学归来的就在这里鸡蛋挑骨头,搞得基地氛围冷漠,也不是她喜欢看到的。 可这些话她不能说,敏敏说了。 果然,张敏敏这话一出,全场轰动。 是啊,虽然这个数据是金玲组他们负责的,然而火箭发射并不是一个组能独立完成的,发射之前的设计方案以及实物建造等等都是经过整个大团队一起研究的,上头包括两位顾问也都是看过的。 当初不提出疑义,现在却揪着这并不是错误的东西不放,非要把原本喜庆的气氛弄得沉重,这是在搞什么? 而且他们真的听不惯方为民说的话。 你虽然是留学外国,但现在已经为国所用,大家也都对你尊之敬之,为什么还要把自己弄得高高在上,把其他人都踩入尘埃呢? 是,基地请他和平秋雁同志当顾问是无可厚非的。 两人都是从外国取经回来的,在留学期间科研造诣是有目共睹的。 第229页 光是论文他们就发表了不下二十篇,而且都是在业界顶级杂志上发表,对世界航空航天业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可这算怎么回事?! 国内的科研人员不也是在兢兢业业工作吗?不也在无怨无悔为祖国燃烧自己的才华和身心吗? 在没有犯什么错误的情况下,为什么要被人这这么多人的面这样训斥? 会议厅顿时聒噪起来,人们汹涌的情潮就等着爆发。 好在主席台上的明华根也不是吃素的,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指着大家就是一通骂。 「都给老子安静!基本的职业操守都没有了吗?数据做得不完美,就要朝完美去靠近,不是说不犯错就是对的!今天不完美,明天不完美,日积月累,就总有一天会变成犯错!」 他这一通狮子吼立马把大家都震摄住了。 这事难分对错,反正金玲的组员们都觉得很委屈,却又无可辩驳。 到最后,惩罚结果下来了,金玲彻底失去了组长的职位,成了一名普普通通的打杂工。 而吴国栋升为新组长。 吴国栋高升却要被气得吐血。 队里最新来的一位小姑娘更是哭得脸都花了,不停地跟金玲道歉:「前辈,对不起,都是我没用心,我就是懒了那么一下,觉得这数据已经挺好的了,我当初要是能把那数据设计得再完美一些就好了。」 金玲故作兇悍地瞪了她一眼。 「没错,你这态度确实不行,我替你们组长罚你打扫实验室,以后要用心一点。」 那小姑娘更是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没有人看到,一直坐在方为民身旁,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说的平秋雁调整了一下坐姿,眸中熠熠闪光。 数月之后,华国甘泉卫星发射中心在研究载人航天之余发射了一颗侦察卫星。 人们满怀希冀看着那颗卫星升空,又看着那颗卫星在快要进入预定轨道的时候碎尸万段。 整个华国航空航天业都震惊了,就连媒体都听到风声赶来採访。 当然,为了稳固大局,国家没有让媒体把这一次的发射失败给透露出去。 然而,对于甘泉发射中心的所有科研人员来说,这一天简直就像是灾难日。 于英雄直接给气到心绞痛发作。 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前几天心疼徒弟,被当着全基地的人批评,早就已经出现心绞痛的症状。 然而作为一个科研专家,虽然徒弟没有犯错却也不能说做得很好,所以他忍着狂怒没有干涉这件事,只是每天在家里打转,转得他夫人都要和他分居了。 可这一次的事件,就不是错不错误的问题了。 虽然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卫星发射又是高尖端的技术,失败一次两次根本没什么。 然而,每一次的失败带来的打击是无法忽视的,即使后面又成功,当时的心痛也是无可附加的。 尤其是侦察卫星和国防直接相关,是国家尤其重视的一块,前期投入的人力物力根本无法计算,居然就这样失败了。 于英雄在病床上话都说不出来了,却还示意金玲一定要把这次失败的原因搞清楚。 然而金玲也很无奈,她现在的身份根本接触不到核心机密。 马上基地就开了经验教训总结会,发出的公告说,这次发射失败是吴国栋他们的液氮推进器出了问题。 有一个非常微小的数据错了,导致液氮损耗计算错误,于是牵一髮而动全身,整个项目就失败了。 金玲觉得非常扯淡。 像吴国栋那样龟毛的人,你与其说他会让他的组把液氮的损耗都计算错了,还不如直接说他连一加一等于几都不知道。 基地最近变得很奇怪。 金玲当机立断,决定抱一抱师父的大腿。 好在心绞痛这种病只要没到心梗,来得快,去得也快。 师父用了药之后第二天就好了,金玲丝毫不顾面子,求他把自己调回原职。 于英雄听她这么说的时候半天没反应过来。 自己这个小女徒弟从来都不搞走后门那一套,凭的都是真本事,现在却过来求他帮忙。 然而他非但没有觉得丢脸,反而高兴得想要立马下床转圈圈。 徒弟聪明又厉害,搞得他都不好发挥,说是师父,却好像是个摆设一样。 今天好了,他这师父终于可以过一过真师父的瘾了。 有了于英雄的游说,基地自然是开开心心的把精灵前面的事都一笔勾销。 其实他们也知道在仿真人发射那件事上,金玲他们组根本就没犯错误。 但既然指出来他们工作态度的敷衍,基地自然是要严肃纪律,把金玲拿出来杀鸡儆猴的。 现在惩罚也惩罚过了,老同志也亲自出面帮徒弟说话了,那该官復原职的自然是要官復原职。 虽然復职的过程有些曲折。 方为民为这事大骂华国腐.败,差点把整个基地都掀了,还扬言不想干了,谁爱干谁干去。 金玲却不管,顶着骂名回到原先工作岗位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这次火箭的设计方案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随后她带着设计图来到明华根的办公室,指着其中一处数据重新给明华跟演算了一遍。 明华根看到结果后愣住了。 第230页 金玲把笔尖在上面点了点:「教授,吴国栋的数据没有错,真正错了的是这里,因为这里错了,才显得吴国栋他们的数据错了。」 她说着,沉吟了一会儿,眉头紧紧皱起:「液氮推进器没有什么不对,关键是这一处电路的设计是有缺陷的。」 那一处电路的设计负责人正是方为民和平秋雁。 第105章 为美人 京市秦北监狱。 黄一禄对过来探视的前小弟露出一个疲惫的笑容。 那小弟以前算是他的左右手, 与他肝胆肝胆相照,这几年靠着强买强卖,积攒了一定的钱财和地位。 「哥, 事儿成了,别看刘平没什么卵用, 他那老婆倒是真厉害, 现在肖云岭一天天的都赶上二世祖了, 那叫一个挥金如土啊。」 黄一禄看了看不远处的狱警,伸手朝小弟压了压,低声道:「甘泉市那边情况怎么样?」 那小弟喜上眉梢:「哥您就别寻我开心了, 这事会没有人告诉您?发射失败了。那边大力表扬,让我们再接再厉呢!」 黄一禄摸了摸自己的光头,沧桑了的脸上露出一丝狰狞:「行,去放消息。」 没有人知道消息是从哪里来的,总之一夜之间,京市的大街小巷都流传起肖云岭豪掷千金为红颜的风流韵事。 事件的主角,一位是最高层领导的亲孙子,还在军中身居要职,一位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华国近几年来风头最盛的女科学家。 于是这消息如火上浇油, 迅速传遍全国。 本来大家都是在羡慕金玲居然能让一个这样优质的男人为她往死里花钱。 可没过多久,也不知道是谁带的头, 人们纷纷把目光转向了那些金额。 那个年代直到末期,才出个名词叫「万元户」, 谁家能够达到身家一万元, 就已经算是非常难得、堪称奇蹟、在村里和街道都可以横着走了,何况现在还不到末期。 然而报纸和电视上都说这位肖公子为金玲每个月的花销都不下一万块钱。 是每个月! 大家都在紧着裤腰过日子,你一位军人却这样豪横。 那钱从哪里来的?正常的工资能让他拿出这么多钱来吗? 再说了, 他爷爷虽然现在身居高位,但从前是进过牛棚的,基本等于是家都被抄了,这几年才恢復原职,光靠工资怎么可能拿出那么多钱来? 于是「肖云岭收入不纯粹,很可能在从事腐.败活动」的消息便传了开来。 就连农村里,大家抱着饭碗屋前屋后聚在一起时也要唠上几句。 「哎我说,咱们穷人就是苦,你看看人家,一个月就要花掉一万多,我一辈子也挣不到这么多钱啊!」 「别说你一辈子挣不到这些钱了,我跟我儿子、儿子的儿子,三辈人都挣不到这些钱。」 「原来以为新华国成立了,就不会再有这些龌龊事儿了,没想到啊……」 「唉!可惜肖老专家出身,年轻打仗,年老操心咱们的发展,那么为国为民的一个人,孙子也这副德行。」 「都一样,你看那黄家和沈家的后辈不也进去了吗?创业容易守业难啊!」 当小弟把这些情况报告给黄一禄的时候,黄一禄眼里闪着志在必得的光。 他磨了磨犬齿。 大领导的性格大家都是知道的,一心为民,眼里容不得沙子。 现在这件事直指社会公平,眼看着就要把老一辈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清誉和信任打碎,你肖云岭不死谁死?你肖家不倒台谁倒台? 三四年了啊!在这里的每分每秒都是煎熬。 黄一禄从小就知道自己和那些小屁民是不一样的。 他知道自己是可以高高在上的,所有人都是蝼蚁,都应该匍匐在他脚下 而他可以对这些人做任何事。 他就该利用自己家族的功勋得到无尽的财富和自由放浪的生活。 可没想到,他竟然栽在了一个废物瘸子手里。 要知道,当初他光是看到肖云岭都会一脚踹上去。而这个人每次被他踹,都只能趴在地上,像一条蠕虫,毫无反抗之力。 现在?呵! 黄一禄想到这里,双手死死捏紧,露出手背上的青筋。 明天,应该就是明天了,相关的文件会被送到大领导手上,到时候就是肖云岭和肖家的死期。 这才是他黄一禄该过上的生活,得罪他的人全都不能有好下场! 即使身在监狱,他也要把这些人拉下马!他要看着这些人在他面前消失! 而最近,肖云岭家里也确实不太平。 一个月前。 肖朔一向面沉如水,从来不显露情绪,现在却被儿子气得脸红脖子粗。 他把军外套脱下来往桌上一砸,觉得自己从未像今日这样情绪外泄,便又很懊恼地把那衣服重新穿好。 穿好后又觉得自己为什么要被一个兔崽子气成这样,便又把那衣服给脱了,直接砸到了肖云岭的身上。 肖云岭把那衣服接住,放在膝盖上慢条斯理地折,折成了四四方方的一块放到沙发上。 做完这一切他才站了起来。 「您不用这样。我和您现在只是上下级关系,不用做得好像你有多关切我似的。这件事已经成了定局,且为我自愿,与你们无关。」 他妈一听他这么说,眼泪「哗」就下来了。 第231页 「云岭,我和你爸都知道你心里有气,但从前那些事,谁又能做得了自己的主呢?你爸当初是去执行任务,又不是故意把我们娘俩抛下,现在他九死一生的回来了,你不高兴吗?为什么还要生气!」 肖朔朝夫人一摆手:「音梦,你身体弱,这事你别管,省得又被气着。」 柳音梦用红通通的眼睛瞪了他一眼:「云岭也没说错,你一回来就管着他做什么?!当初你一声不吭就走,是,我们知道你职责所限,不能通知我们。可我们吃苦的时候你不在身边,现在儿子长大了你又对他指手画脚,他又不是做什么坏事,说穿了只是换了个工作而已!」 肖朔冷笑:「换了个工作?他辞去军务去经商,你居然说他只是换了个工作?从正儿八经的军官到下九流?」 柳音梦一听丈夫居然对自己这样说话,拉起儿子就要走:「云岭,这个家不欢迎我们,我们走就是了!」 肖云岭却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微微移步躲开,一手插在绿色军裤的口袋,仿佛自己不是这个家里的人似的。 肖朔见了他这态度,更是气得要命,把桌上一个瓷壶给砸碎了。 「反正我不同意!你休想下海经商!咱们家三代从军,绝不可能在你这一代断掉!」 肖云岭冷冷道:「我是军人。」 肖朔一拍桌子:「那就永远当军人!」 肖云岭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气氛就像一张牛皮鼓面,已经绷到最近,再加点力就要绷裂。 这时,肖朔突然从身后掏出武器,回了儿子一个更加冷酷的笑容。 「看看你像什么样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帮年轻人一点家国情怀都没有,一天到晚就想着那些黄白之物!」 肖云岭仍是那副淡漠的样子:「首先,这件事虽然是我主动提出来的,但组织上也是非常支持的,因为我要接手的企业将会有一半是国企性质。」 「你别想蒙我!组织上不会让一个堂堂的西部战区负责人去经商!也不可能会有一个企业,一半属国,一半属私!你当我连最基本的经济常识都不懂?」 肖云岭就像是没听到般,继续不咸不淡的发言。 「其次,我确实想要钱。我想给金玲最奢靡的生活。」 「等等!」 肖朔一愣,想让儿子先停下来。 肖云岭却低头沉浸在温柔的情绪里,整个人也忽然像是有了生机一般,连话都爱说了。 「前两天我听说,金玲被一个女人编排又土又穷,我听到后非常难过,我要给她比任何女人都要奢侈的生活。」 「但我们这种是不适合太过奢靡的,如果生活过得奢靡,很可能就要去犯大错,也会被人盯上。所以我想变成一个商人,商人的本质就是追逐利益,哪怕有再多的财富,也是理所应当。」 「行了行了」,肖朔肩头一松,抹了把脸。 「是为了金玲啊!你不早说!去吧,去吧,我也管不了你了,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 这下换肖云岭愣住了。 然而只是须臾。 他嘴角一勾,想起当初肖政看到他申请报告的时候,也是这样暴躁狂怒。 然而一听他说是为了金玲,说的话简直跟肖朔现在说的一模一样。 「血脉相承,纵是事事变化、波诡云谲,很多东西是抹灭不了的。」 虽然他对自己这个家有太多微词,然而正像金玲说的,很多东西他避不开。 但他其实是准备一辈子不和这些人亲近的。 他知道,金玲的意思是他不该逃避家人,应该体谅这些被生活摆弄的可怜又可敬的长辈。 然而,他却有自己的看法。 未经他人苦不劝他人善,不管是哪个人来劝他,他终究觉得,自己生在这样的家庭,实在是太不幸了。 从哌哌坠地就开始了被所有人嘲讽、被亲人抛弃的命运。 小时候父亲的不辞而别导致的心理问题严重到连生理都发生改变,明明结构完好的腿就这么假瘸了。 牛棚期间,爷爷疏远他,母亲一天到晚就知道对着他流眼泪,看着他被人欺负也不敢出手,哪怕是上前推开对方。 那小小的茅草屋在他的记忆中长年阴云密布,见不到一丝阳光。 直到金玲出现。 哪怕是刘红朝一家,都比这些人亲。 他不想接受家人,但却可以为了金玲接受。 因为金玲喜欢他的家人,因为金玲想要他放下过去,接纳这些人,那他就可以装得像是个乖巧的儿子和孙子。 好在这些人一听说就为了金玲,便不再追究这件事,也省了他每天和这些人磨嘴。 于是这天,当黄一禄在牢狱里满怀期待,等着大领导把肖家打成腐.败分子的时候,大领导看了眼桌上他哥黄一福呈上来的文件,都忍不住扶住了额头。 太蠢了!真是太蠢了! 消息都不打听好就来参人,妄图利用上级打压政敌。 这些天关于官宦子弟纸醉金迷的谣言已经弄得人心都有些涣散了,这黄家还以为没有人知道是他们干的呢! 愚蠢至极! 第二天华国发布人事调令,黄一福连降三级,黄家其他几个叔伯也都明提暗贬,被放到了没实权的职位上。 黄一禄听到消息之后,在监狱中如遭雷噼。 第232页 偏偏那天,一向待人冷漠的肖云岭居然破天荒来看他了。 铁窗外的肖云岭面容帅气到让人惊讶,一身军装笔挺,气质淡漠疏离,偏偏气场冷酷高傲,和他这个铁窗内熬了两三年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黄一禄至死都忘不了那天他清澈又诡异的声音。 「我来只是想告诉你,那些钱都是我借的,找情敌借的,呵呵。」 他非常愉悦地捏拳放在嘴边笑,因为遮住了嘴,那双大眼睛一下子就成了重点。 他眼睫微微弯起,长而黑的睫毛扫在洁白的下眼睑,整个人就像是平白年轻十几岁,意气风发到让人憎恨。 「没错,正像你想的那样,我对金玲花这些钱虽然都是我本意,却还有另一个目的——」 「就是让你的人看到。」 「现在好了,你家彻底完了,恭喜。」 第106章 爆发 黄一禄从未想过, 自己也有这一天。 他居然会被人这样居高临下嘲讽! 从前,到哪里都是他说了算,然而今天, 风头都被对家出够了,自己却像个被人踩着脖子的臭水沟老鼠! 黄一禄突然有些恨, 怎么会招惹到这个人? 一开始只是裴家那个蠢女人的酸秀才未婚夫没气量, 见不得别人的成绩比他好, 所以招惹到了那个刘金玲。 谁想到后来变成现在这样。 现在,他黄家事业毁了,家族湮灭, 以前酒池肉林般的生活回想起来就像是个梦。 最可气的是,这件事使得他去外国继续吃香喝辣的梦想直接破灭。 不对,还没有完全破灭,还有一线希望。 黄一禄勐然惊醒。 他半低着头,把囚服的袖子卷到小臂上。 「真看不出来,肖兄弟你还是个性情中人,为了个女人,居然把军籍都放弃了。」 「不过」,他抬起头, 「这年头大家都争着抢着去做生意,好像那里的金子蹲下来就有得捞似的。我倒要看看, 你一个只会打仗,什么经济头脑都没有的人, 是不是就真能过得比现在好。」 肖云岭便笑了:「承蒙关心, 希望你能活到那时候。」 不久之后,华国第一家国有股控股,联合私营经济的公司「华信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创立, 创始人——肖云岭。 「华信」由华国经济建设总设计师佟自平亲自监督拍板,而首次提出创意的人正是肖云岭。 在针对工商业的一次谈话中,跟着数学启蒙老师去旁听的肖云岭初次提出自己的意见。 佟自平听后,对他这个构想大为称赞。 辗转调研和举荐,佟自平又发现肖云岭不但是位优秀的军人,还有超乎常人的商业敏感度及一成套的理论。 又经过前期准备工作的一番试水,佟自平拍板正式任命他为华信的老总,并完全放权,让肖云岭放手去干。 于是一个主营金融、实业和其它服务业的新型集团便这样诞生了。 三年之内,华信集团专注创新,充满活力,不拘一格,开闢性吸收和运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华国的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开闢新的道路。 而此时,因靠山黄家倒台而在京市处处碰壁的刘慕梅也搬回了「华信」所在的深市别墅里。 坐在沙发美滋滋看电视的空挡,刘慕梅懵了。 华信集团? 那个华信集团?! 前世,即使是到她死前,这个集团都还是华国支柱般的存在,连续第12年上榜漂亮国《财富榜》杂志世界五百强,最好的时候达到全球第126位。 集团老总黄一飞,也就是黄一禄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坐拥千亿资产,每日香车宝马,堪称传奇。 当初她和黄家联合引诱肖云岭为金玲豪掷千金,也就是看中了黄家未来的发达。 天知道在京那段日子她是怎么过来的,看着自己喜欢了两世的人对别的女人豪掷千金?而这事还是她自己搞出来的,呵! 现在老总居然不是黄一飞,变成了肖云岭! 也就是说,肖云岭居然成了全国最有钱的大款!以后财富还会更多! 而且这家公司是国有控股为主,私营企业加盟式的公司。 也就是说,肖云岭以后不会像其他国企老总一样被管得很严,他根本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算是把钱当柴烧也不会被人告说是贪.污! 新出的彩色电视机上,男人没有再穿军装。 他微微扯了扯白衬衣的领子,举手投足之间都是与这个时代的格格不入。 和记忆中的那个少年一样,他仍像是一整颗钻石,与「土气」、「迂腐」等词毫不相关,就像后世那些男星一样闪闪发亮,却又比那些男星多了一层内敛和深沉。 像浩瀚密林里的一汪深潭。 年少时的爱恋经过时间发酵,非但没有变淡,反而更加切肤蚀骨。 刘慕梅懊悔得都想吐了。 她盯着电视,眼泪不停地从扑了厚粉的脸上滑下,揪着衣领不断干咳着,像是要把整个肺都咳出来。.qへq. 她的儿子刘小宝放学回来见到这一幕,冷冷看了她一眼:「又发什么神经!」 说完便径直上楼去了。 小宝今年已经七岁,比一般的孩子更成熟,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在赵新莲家捣乱的小肉糰子了。 第233页 刘慕梅听到儿子这么说她,愣了一会儿后哭得更厉害了。 这时,刘平也回来了。 刘平见她哭,便跑到她面前问她发生什么事。 然而还没等她回答,刘平就看到了电视里的肖云岭。 他把手从她的肩头拿开,咬牙切齿,语气里全是嘲讽。 「怎么?见到老情人发达了,现在后悔嫁给我了?」 刘慕梅闻言一惊,抬头看向他。 他怎么知道? 刘平抹了把脸,再次堆起嘲讽的笑:「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曾经喊过他的名字。」 刘慕梅更是惊诧不已。 然而,她却没有说什么。 气氛沉寂到死。 终于,刘平忍受不了这沉寂,爆发了。 他勐地起身,一脚踹上沙发。 「你一天到晚老说我会出去偷人,我跪下来向你发誓你都不信,现在好了,跟我这玩纯情初恋的戏码!」 「从我决定和你结婚开始,为你做了多大的改变,你不知道吗?你不喜欢我吟诗,说酸熘熘的丢人,好,那我就不读。你让我去学经济,我在深大偷偷摸摸旁听了好几年,人家见了我都要笑。」 「你说让我不要管我爸,我就不再把钱往监狱里送,你让我去东边进货,我绝对不会去西边,你让我一条裙子卖五百,我绝对不敢卖十块。买我东西的人,都说我穷疯了,可我退缩了吗?」 「挣到的钱也都是放在你那里,我买包烟都还要问你要呢!别看我在外面人模狗样的,哪个兄弟不知道,我被你管得死死的,你到底还有什么不满意的?非要把这个家搞得鸡飞狗跳!」 他嗓门一大,刘慕梅便也站了起来,「啪」地给了他一个巴掌。 「我叫你一条裙子卖五百那是经济战术!整条街有谁有我们生意好?你就是个棒槌!还旁听,再给你旁听十年,也旁听不出什么东西来!真不知道你这脑袋是怎么长的,你这种人,就不该活在世上!连着儿子都跟你一样蠢!还有,别跟我说你没钱,你在洗脚城里玩的时候,人家可是把你当太子一样伺候呢,你会没钱?」 刘平原本白皙的皮肤因为这两年的家庭动盪,已经被折磨得坑坑洼洼。 他隐忍这些年,在这一刻突然决定做回自己。 他一巴掌扇了回去,把刘慕梅死死按在沙发上。 「我不出去交际你以为就凭你那所谓的经纪战术能赚几个钱?我和那些女人只是玩玩,我连她们的名字都不会过问。可你呢?在老子的床上喊别的男人的名字,现在当着老子的面为他哭,你是什么意思?你也不看看你自己,你要是有金玲一半好,人家早把你给娶了,哪还有金玲什么事!用得着你在我这里哭哭啼啼!」 金玲的名字一出来,刘慕梅便彻底疯了。 她搬起电视往电视桌上狠狠一贯,随后又拿起凳子在偌大的客厅里疯狂击打。 五百块钱还要排队买的彩电没了,这要是放在普通老百姓家里,一年的口粮,就这么给打没了,工人阶层两三个月的工资也就这么不翼而飞了。 五千块的红木沙发被她用刀给噼了个四仰八叉,连通至二楼的白玉楼梯扶手都被她给打碎了一块。 「又是刘金玲!你还说你自己不喜欢她,我看你是喜欢她喜欢得紧吧!老娘扶持你到今天,把你从一个小混混扶持到大企业家,你一边敷衍我,一边在外面彩旗飘飘,我都当做没看见,可你却和我的死对头卿卿我我,你是想弄死我,去娶她是吧?也不看看你自己那德行,你有人家肖云岭一半的本事吗?!」 「刘慕梅你放屁!你就是皮痒欠打!是我这几年太惯着你了!我跟谁彩旗飘飘了我?你是捉.奸在床了还是拍到相片了?我和金玲清清白白!你看看她,她就不会像你一样,一天到晚脑子里都是骯脏东西!」 「奶奶的!当初我就算是跟着我那混混老爹混也不像现在这么恶臭,就是和你在一起,我恶臭到连自己都讨厌自己了,你懂吗?懂吗?!」 夫妻俩的动静被楼上一声巨响打断。 七岁的小宝坐在栏杆上,就那么笑盈盈的跳了下来。 用最好的地板装点着的地面上渐渐有一条血流蜿蜒开来。 刺眼的红。 * 甘泉卫星发射中心。 金玲带队与其他人在测试大楼汇合。 这是他们第一次对即将发射的载人航空飞船进行第一次测试。 她已经把长发剪短,穿蓝色军工装,戴蓝色军工帽。 那帽子类似于鸭舌帽,别人带着会显得五大三粗,她戴着,脸被衬得更加娇小,眼角的一枚红痣依旧鲜妍,加上身材颀长,看上去尤其亮丽。 测试关乎着实战的成败与否,大家都很小心。 终于到了讨论环节。 几位前辈很高兴地说,这次也一定没问题。 然而金玲却用食指指骨托着下巴,双眼微微眯了起来。 不对。 第107章 力排众议 在经歷过上次的侦察卫星失败事件之后, 整个基地如临大敌,每个人都绷着一根神经,生怕犯错。 金玲一回归, 就不顾他人的怨怼和嘲讽,强硬地找到了失败的关键点, 随即更加强硬地督促上级, 对这次犯错误的主要人员进行批评指正。 时间回到三年前, 仍然是会议大厅。 第234页 金玲一番话后,立马就有人带头吵了起来。 「刘金玲?她不是已经被降职了吗?怎么还能接触到我们的核心技术?」 「她有个好师父呗,犯了错误轻飘飘降职几个月, 立马就又官復原职。」 「唉,真不想看到那些官场上的东西被带到基地来,乌烟瘴气的!」 金玲一看,是基地里几个熟悉面孔,现在在方为民和平秋雁组上。 方为民和平秋雁虽然是被组织请回来当顾问的,但也有自己的组,和其他组一样直接负责相关技术区块。 比如金玲他们组经常负责燃料推动这一块,方为民和平秋雁的组一般都负责电路这一块。 但真正到了测试阶段,乃至于最后的发射阶段, 所有人都是直接参与管理整个过程的。 这种「分——总」结构,有利于将每个人的特长都发挥到最大, 又有利于对整个项目的监督管理。 对于们的指责,金玲感到有些讶异。 因为从前她在基地里人缘都很好, 这些也都是熟人, 就算是哪里不满意,也不会用这种尖酸刻薄的方式说话。 不过想想,自己这次确实是借了师父的面儿, 保不齐是真的戳到某些人的肺管子了。 然而她丝毫不为动摇。 脸面算什么,只要她金玲想做的事,就算是被人误解也要做到。 这次的侦察卫星这好几年前就在筹备了的,所以前期工作她是参与了的。 她对待这颗卫星的发射也是倾尽了全力,花的心思丝毫不比对待载人航天项目少。 不管从哪种角度来说,这颗卫星都不至于发射失败。 所以虽然饱受诟病,她仍是强硬的提出自己的观点,要求上级定论,以规避后续的错误。 她一向与人为善,但在工作上从来不讲人情。 况且航空航天业,尤其是载人航空航天,事关重大,绝不是讲人情的地方。 对于她这种态度,方为民果然如点着了的爆仗一样炸了起来。 「刘金玲同志,你的指责最好不是无端的,否则就算你是国家英雄,我也绝不善罢甘休!」 「方同志,请您稍安勿躁,我今天不是来找茬的,只是来提意见而已。」 金玲说着,开始就方为民和平秋雁组关于电路的设计方案和数据进行阐明。 一开始还有人在表示不满,说为什么要这样不给人面子。 张敏敏直接就怼了回去:「要什么面子?当初对我们鸡蛋里挑骨头的时候有想过我们的面子吗?」 一向沉稳的吴国栋也破天荒的也加入了:「想要面子去干别的去,我们这里是纠因大会,谁错了谁就要承担责任,管你什么面子不面子!」 眼看两边就要展开骂战,但随着金玲的演示,大家都安静了下来,就连明华根也都瞪大了双眼,站了起来。 「这个方案本身不能说是错的,然而这里有一个数据对方案产生了颠覆性的扭转。」 「如果这个数据在10以内,与吴国栋同志他们的方案就能完美契合,我们的发射就不会失败。然而现在,这个数字远远超于10,便会导致电能太过激进,液氮的推进太过迅速,从而导致后级箭体动力不足,从而导致发射失败。」 听到这里所有人都露出了惊疑的神色。 明华根原本站得好好的,突然腿一软坐回了椅子上。 金玲眉头紧皱:「这是一个创新方案,在我们国内是从未有过的,大家不熟悉,就显得迷惑性很强,极其容易失败。」 吴老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他看向方为民,和平秋雁二人,想说什么却又摇了摇头,最后也颓然倒回椅中。 「人老了哟!连这点道道都看不出来了,我有罪啊!有罪!」 说着便又站起身,来要解工作服。 明华根作为基地的总负责人,知道这话是对自己说的,忙面带惶恐道:「师父,这项工程您前期没有接触,要怪也都是怪我不积极学习新技术,才放过了这么一个错误。要惩罚也是惩罚我。」 作为全场资歷最老的,于英雄拖着大病初癒的身子,气得连续拍了几下桌子:「你们别在这里跟我磨磨唧唧的,失败都已经失败了,总结经验教训就是!什么惩罚不惩罚的以后再说!」 说完又对金玲喊:「刘金玲同志,你给我现在就拿出一个方案来规避这个错误!」 金玲神色凝重:「其实很简单,就像我前面说的,把这个数字改为10以内的数字。」 她说着,低下头铅笔在纸上演算了几下,便说:「用8.5最好。」 明华根此时也稍微从自责中走出,他问方为民和平秋雁:「新技术是你们从国外带来的,我们也不是很懂,我想听听你们俩怎么说。」 平秋雁站起身来低着头,一言不发,过了一会儿才微抖着身子说:「对不起,这一切都是我的错,和方同志没有任何关系。」 方为民把头埋在双手里,使劲薅了一把头髮,才勐地站了起来。 他眼眶红红,面颊上的肌肉一丝丝鼓起,神经质般地抽动着:「报告领导,这项数据是我个人全权负责的,平秋雁同志根本没参与。那天她说她身体不舒服,我便让她休息去了,自己独立完成了这个项目。」 平秋雁脑袋垂得更低了,嗫嚅道:「这在国外是很成熟的技术,我以为不要紧的,是我失职了,请组织惩罚我。」 第235页 全场譁然,原来是国外很成熟的技术,而他们却一点风声都没有听到,可见国外对华国的技术控制已经严苛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想到这里,便有人激愤质问:「国家花大力气把你们送出国,你们回来就是这样回报国家的吗!既然这项技术已经成很成熟了,为什么你们还会犯错!你们连科研人员的一丝审慎都没有吗!」 方为民整个人都瘫软了。 他双目迷离,瞳孔放大,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可我记得,可我记得……」 记得什么他也不肯说,最后他被从顾问的位置上薅了下来,还罚去了一年的奖金。 而组织对于平秋雁同志也并未宽容。 一个技术区块,为什么不单独给某个人管?就是要另一个人负责监督,防止某个人进入思维的误区而不自知。 组织没有把她从顾问的位置上摘下来,只罚了她半年的奖金以示警戒。 而作为领导的明华根,以及作为顶级顾问的于英雄、吴老他们更是罚得重,身上什么帽子都摘了,还被肖政以国家的名义狠狠批评了一番。 基地再次笼罩在阴云里,然而什么都没有发射失败的阴影来得浓重。 于是从那以后,每每要发射什么或者是做什么项目,他们都要请金玲把关。 大家也都不知道她那脑袋是怎么长的,简直人形「间谍」。 她从来就没到过国外,然而只要外国报导出发射了什么卫星,不出半个月,她总能解锁他们所用的相关技术,并把这些技术改良为己所用。 一开始大家还对她将信将疑,但每次她解锁的技术方案出来了,领导会交代方为民和平秋雁二人一同把关。 把材料往二人那儿一放,好傢伙,俩人直接给看傻眼了,有一次方为民甚至惊讶到直接问金玲是不是间谍。 再加上大大小小的测试都成功了,所以人们对金玲便越发信任和尊重。 时间回到三年之后。 金玲坐在测试大楼里,要求对火箭进行重新测试。 大伙儿都傻眼了,这又是要搞哪出? 从一开始的方案设计,到前头那几十次的小测试再到现在的中测试,都是由明华根等大专家全程监督。 方为民虽然被摘了顾问的帽子,但他理论扎实先进,其实也还是干着顾问的活儿。 平秋雁就更是了。 这两年在基地中大展拳脚,为华国攻克了数个技术难关,已经是基地里新一代领袖别的人物了。 何况再加上一个刘金玲。 这样庞大的阵容,加上严苛的法律条规和操作规程,又经歷过这么多次的测试,怎么可能还有问题?为什么还要再测试一次? 就连明华根都觉得她有些胡闹了。 明华根走过来,拍了拍她的肩膀:「金玲啊我们知道你工作认真,但你也别太紧张了,再加测一次,就要打乱我们工作计划了,你看?」 金玲斩钉截铁:「再测试一次。」 方为民气得跳脚:「你说重测试就重测试啊!你知道无畏的测试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吗?!」 其他人也都是这个说法,劝她不要把自己弄得太紧绷。 金玲无奈,只得当着大领导的面,连夜和组员赶制出了一个微型版的火箭,和将要发射的这个一模一样,然后当着众人的面将它发射。 发射楼外的试发射场地,也是当年他们参加模型大赛时发射模型的地方。 金玲他们的这个微型火箭在一阵轰鸣中拔地而起,在升到近千米的高空中突然中崩坏成碎片。 人们都傻眼了。 他们就看到一身蓝色军工装金玲拿着一叠文件朝他们走来。 寒风将她的短髮吹起,身后就是纷纷落下的火箭碎屑,定格成一个极具冲击力的画面。 她把手里的一叠文件交到明华根的手上。 「领导,我请求重新测试。」 第108章 惊险 航空航天业容不得任何马虎, 尤其是载人航空。 明华根遂召集全体力量,对这次箭体进行从头开始测试。 这场测试持续了足足两天时间,测试的结果让大家汗颜。 里面有一处极微小的错误, 也不是说这个错误就一定会导致发射失败,但就像金玲他们拿微型火箭实验的那样, 也许碰上一个不好就发射失败了。 一旦发射失败, 其他什么的都不说, 光是千挑万选、千锤万练出来的太空人就是一项天大损失。 都是相关从业者,大家都知道国家培养出一位太空人需要花多大的力气。 就不往大里说,太空人本身想从事这个行业, 也都要先脱上几层皮。 金玲是亲自体验过太空人训练的。 她曾被绑在一架会转动的椅子上,像是滚筒洗衣机那样随着椅子超速翻滚,整个人就像是一件被甩水的衣服,脑浆都要被甩出去。 她也曾穿着航空服深入数百米的水下进行各种翻滚动作。不说水的压强,光说那笨重的衣服就够她喝一壶的了。 所以她对最后遴选出来的陈舒桦同志是非常佩服的。 陈舒桦性格豪放,在工作上却极为坚忍。 他父母年纪都大了,好在有个和他一样坚韧的妻子帮衬,妻子还要带他们三岁的小女儿。 他家庭温馨,妻子每个月定期寄来一封信, 信上全是叮嘱他安心工作,不要挂念家里之类的话, 还总会夹一张他女儿用红印拓着的小手印。 第236页 如果因为基地的错误,导致这样的一位航天员牺牲, 金玲觉得非常划不来, 她绝不会让自己做这样亏本的买卖。 好在这个极其细微的错误也被排除了,最后一次测试不久之后就是太空人和飞船的对接,再就是就到了明年年初预定的发射了。 金玲满意地看着同事们对火箭进行挑战修缮, 暗暗松了一口气。 不过还没坐一会儿,她便起身,径直来到了明华根的办公室。 「领导,我怀疑我们基地有间谍。」 明华根背着手,满脸愁容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 良久,他的脚步定住了:「知道了,上头也是这么想的。方为民同志的权限我们也会适当限制。」 金玲点了点头,出了办公室。 回自己办公室的时候,传达室的王叔说有封她的信。 金玲便亲自去拿了,发现居然是桃花寄过来的远洋信件。 这年头外交部的人给普通人寄信并不是那么好寄的,直接寄到基地里来,更是破天荒。 金玲觉得桃花肯定是有重要的事和她说。 到办公室里关门拆开信一看,却都是些家常里短的小事。 金玲不死心,试探着把纸放在酒精灯上烤了烤。 一开始她还觉得自己是电视剧看多了,这年头谁还用这么老土的方式秘密传话呀,谁知那空白的地方果然显现出一行字。 金玲看着那行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与此同时,平秋雁坐在单位分给她的小平层里,把桌上的情报狠狠地撕了个粉碎。 真是太折磨人了! 她不知道自己那样高明的手法怎么还会被人识破。 仅仅是一个数字而已,不锁定目标专注去想,根本就不知道这个数字会带来毁灭性打击。 就连方为民当年也都没发现那个错误,华国的那些老东西就更是了。 他们早就已经和国际脱轨,根本看不懂那个数据会对液氮推进系统带来怎样的改变。 谁能想到刘金玲只是瞥了他们的设计方案一眼,就立马把这个错误揪了出来。 这次也是。 当初她吃一堑长一智,知道刘金玲对国外的那套也很熟悉之后,就转换了方案。 你不是很厉害,能揪出错误吗?那好,我就搞个连错误不算的东西,大家大不了碰运气。 我弄个正确的电路,只是这个电路不那么完善而已,运气好一切顺利,运气不好空中爆炸,这样谁也看不出来。 果然整个基地的人都没发现这处错误,测试也完全正常,谁知道又被刘金玲给寻着了! 嫉妒的情绪不断在平秋雁的心里翻滚。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一个人再细心再厉害,也不可能去从正确的东西里面找错误啊! 之前被金玲支配的恐惧迅速地攫住了平秋雁的心。 平秋雁不甘心! 为什么刘金玲明明是个乡野出生的烂丫头,却总能比她过得好? 沈太平死了,她也声名扫地。 她多恨啊!恨不得将金玲碎尸万段! 然而现实就摆在那里,当年如果不是黄一禄的人将她救到国外,她根本活不成了。 因为承认失败并每天面对着别人的冷嘲热讽,每天被金玲压在头上,她宁愿去死! 现在她回来了,带着新的信仰回来了。 她要让华国整个基地状况频出、沦为炮灰,让华国从此再现被奴役的命运,然后狠狠踩在刘金玲脸上,对她说:「你不是很厉害吗?你不是航空航天方面的专家吗?你不是物理天才吗?为什么你没能及早发现我的陷阱?为什么你会害你的国家重新陷入灾难之中?!」 每次想到这样的场景,她在梦里都能笑出声来,然而一次又一次的小动作,却居然都被刘金玲给识破了! 平秋雁想到这里,明明桌上有酒精灯,可以把那些秘密情报付之一炬,她却冷笑着,把那些撕碎的纸一张一张放在嘴里嚼了起来。 纸张粗糙难咬,笔墨的气息熏得人几欲作呕,她却浑然不觉,硬是把那硬币厚度的一大叠纸给吞了下去。 末了她喝了点水,恢復镇定站了起来。 好在她从一开始就把方为民推到了风口浪尖,没有人会发现这些事都是他做的,纵是方为民会怀疑到她,也拿不出任何证据。 而且方为民表面暴躁,总是喜欢朝她大唿小叫,却其实一直对她情有独钟。 这个人就像是个情窦初开的小子,不懂怎么表达自己的感情,就只知道用暴躁的外表来掩饰,幼稚! 反正以后都把这人推出去就好了。 来之前她就有意识地给这人灌输华国一直在偏袒刘金玲的思想。 这人一向自视清高,觉得没有人能和他比,说他是间谍大家也都会相信,拿他当掩护是最好不过的事了。 不过刚才那边的情报让她不要过早暴露自己,要她更巧妙地伪装,用更想不到的方式给华国来个大冲击。 冲击要大的话,当然就是这次载人航空项目了。 就给他们来一个深刻的教训吧! 1990年春天,华国第一架载人飞船正式发射,担任此次发射总设计师的是平秋雁同志。 老一辈都老了。 平秋雁由于接受了国外先进的教育,加上这两年在基地表现出挑,国家给了她坐火箭一般的提升速度,让她从一个刚回基地的留学专家,直接当了总设计师。 第237页 当初这个决定下来的时候,大家都很惊讶,因为他们觉得金玲更适合坐这个位置。 然而没办法,基地就是这么决定的,可能还是觉得外国的技术比较强吧! 而此时,金玲和同事们坐在发射中心,一边分管着自己手中的活,一边看着屏幕。 火箭冉冉升起,载着航天员陈舒桦直冲外太空。 在一阵阵与罗密鼓的操作和极其完美的配合之后,航天飞船被送入预定轨道,华国的载人航天工程成功了! 所有人都站起来击掌、拥抱! 金玲的嘴角也浮起了一丝微笑。 前世,直到2003年,华国还实现载人航天的丰功伟绩,他们现在比前世整整提前了十多年! 记者朋友们甚至比工作人员都还要激动,都围在大厅的外围进行播报。 全国上下都在沸腾,远在红山市的王红因为有全村第一台彩电,所以屋里围满了人。 「成功啦,成功啦!王红姐,你看,那不是你家金玲吗?坐得笔直笔直的,可真威风啊!」 王红:「她威风个什么劲!咱们祖国才叫威风!这都把人送上天了!嫦娥奔月了哈哈哈!」 整个北沟村便敲锣打鼓,其他地区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也都一派喜庆。 《漂亮国时报》遭受了空前的舆论危机,其他国家的媒体都公然笑他狗眼看人低,当初还说人家要借着他们的技术上天,现在一看,人家可不自己就上天了吗!有他们什么事! 漂亮国的领导雪茄一根接一根,差点把房子都燻黑了。 而此时的华国,平秋雁坐在指挥席上,神色异常肃穆。 她想着:「就让你们先高兴一下好了,要不是组织让我不必彻底破坏这次发射,免得暴露身份,你们就连这一时半会的成功都别想得到!」 第二天,航天员陈舒桦出现在镜头面前,和地球上的国人们聊天。 第三天,陈舒桦出来进行太空行走。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人们对「上天」这事也司空见惯了,注意力便也不再聚焦在这次的飞船发射上,而是渐渐回到了家常里短。 就在这时,突然,镜头里的科学家们全都神色慌张,就连报告的语气都变得急促起来。 「不好!系统在报轨道舱火灾!」 轨道舱着火,就意味着航天员永远都回不来了。 这时,就连在舱外的陈舒桦也都拧了拧眉。 几秒钟后,他朝着镜头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随即挥手朝大家道别:「我爱你祖国,我爱你们,祖国万岁!」 老百姓们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正在择菜的、正在喝小酒的,全都聚回了电视机前。 有人的眼泪都下来了:「怎么就着火了呢?」 而在陈舒桦的家里,他妻子抱着女儿哭的不能自已。 女儿被她吓住了,问她怎么了,当妈妈的只是亲了亲女儿的脸,然后捂住了小娃娃的眼睛。 也许下一秒,他们就要目睹自己最亲的人死在外太空了,她不能给女儿留下这个心理阴影。 娃娃却在她怀里扭来扭去,童稚的声音里全是不满:「么么,么么呀,你介样,我看不到爸爸啦!」 而此时,指挥大厅,在一阵奋力的抢救之后,所有人的身体都软了,颓然倒回椅子里。 作为总设计师的平秋燕已经开始哭了。 这事已经向上面报告了。 她站了起来,低沉着声音说无力回天,让大家把这次的发射按失败处理,坚强地继续扫尾工作。 这就等于是放弃航天员了,然而大家都明白,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所以也都准备按她说的做。 这时,金玲突然站了起来。 她一身制服,眉眼锋锐、英姿飒爽,勐地抢过总设计师的话筒。 「我命令大家,继续按原方案执行工作!吴国栋,你去调轨道仓的数据给我!」 所有人都蒙了,华国的航空航天史上还没发生过这种事故。 不!就算是全世界的航空航天史,也没发现过这种事故。 抢总设计师兼总指挥的话筒?而且还是在这种傻子都知道已经失败了的时候。 这个刘金玲到底想干什么!所有媒体都在这里,这要是传出去,不是丢华国人的脸吗?! 坐居二线的明华根也有些懊恼,他刚刚也已经出面调整了方案,然而还是不行,轨道仓一直在报着火。 再加上现场这么多专家,所有人也一致同意认定这次行动失败,为什么她刘金玲就非要和他们对着来? 明华根觉得,金玲这么多年在基地是被他们给宠坏了。 于是他赶紧跑过来训斥,见她不要胡闹。 平秋雁被抢了指挥权,等于是被当众打脸,心里也是气得要命。 现在看到明华根为她做主,这才好受一点。 是啊,没关系了,再过一会儿,所有的华国人都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 华国将永远成为世界的笑柄,到时候她就可以全身而退,带着黄一禄去国外过自由的生活了。 然而就在这时候,突然传来一位研究员的声音:「警报消除了!」 随后又是另一个声音:「刚才的是误报,轨道仓根本没着火!」 眼泪潸然而下,在场所有人,包括一向坚忍的科研者们都哭了。 第238页 而在镜头之外,华国的无数民众也都又哭又笑起来。 电视前,陈舒桦的妻子勐得站了起来,差点把手上的女儿给扔了。 她在原地疯了一样的蹦跳,哭着笑着。 她蹲下身来,死死搂住被她吓到的女儿,呜咽着:「囡囡,过两天妈妈就带你去见金玲阿姨。」 「你记住,她是我们家的救命恩人,以后不管什么时候都要对她好,甚至可以比对妈妈还要好。」 第109章 被抓 轨道舱误报。 如果当时陈舒桦心理素质差一点, 自己选择放弃,又或者真的按平秋雁指挥的那样进行收尾工作,华国将会当着全世界的面表演一场自己误自己。 平白牺牲一个珍贵的太空人不说, 前期的投入也都前功尽弃,将会在世界航空航天史上留下一个巨大的笑话。 好在金玲不乱, 拯救了这次事故, 逆转了结局。 事后, 媒体们隔三差五就来採访她,问她怎么会知道航空仓的着火是误报。 金玲拢了拢身上贵到咋舌的羽绒服,笑道:「我不是已经说过了么?一开始并不知道是误报, 但以我对整个项目的了解来说,轨道仓根本没有着火的理由,我只是赌了一把,后来復看数据之后,才确定是误报。」 「可那些数据你们领导也都看过了呀!」 「领导要从大局出发,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如果真是着火就要优先抢救资料。而我不一样,我能随时接触到第一手数据, 而且不需要管其他的,所以会了解得更透彻一些。」 「况且我妇人之仁, 不是从大局观出发,只是单纯的想保住我们的太空人而已。」 一番话说得滴水不漏, 哪个都不得罪。 然而老百姓不知道这些弯弯绕绕的东西, 只在心里认定她就是人民的好科学家。 但发生了这么大的事,自然是要追责的。 轨道仓那一块的技术是吴国栋负责的,然而却是全员监督的。 上头直接责问平秋雁到底是怎么回事, 平秋雁又把方为民推了出来。 「当初方同志主动提出要在轨道仓加入世界最新科研成果,大家也是同意了的。我作为这次发射的总设计师,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我觉得这次是个意外。」 「毕竟茫茫宇宙,各种环境的数据我们也都不知道,一旦入了太空,怎样的意外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主持会议的明华根一肚子气,却无法辩驳。 她这话说得没错,而且虽然她是总设计师,但那么多大专家在,没有一个人指出这可能是误报。非要追究责任的话,还是他们这些老人责任最大。 于是这件事最后又以惩罚方为民结束。 平秋雁虽然再次碰钉子,但好歹没有暴露自己,算是松了一口气。 正在实验室里写检讨报告,突然,金玲走了过来,朝她打了个招唿。 「秋雁,我是来向你道歉的。」 平秋雁勐地一抬头,随即耸耸肩,冷笑起来:「你向我道什么歉!」 金玲坐到她面前.qへq.,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便掉起猫尿来。 「你可能不知道,我曾经,我曾经对陈舒桦同志有好感,你不要告诉其他人哦。」 平秋雁闻言一愣,连原本要抽走的手都忘了抽。 「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吧?」 金玲用手指卷了卷短髮的发梢:「你知道,我这个人桃花运有点旺,总是有很多人追我……」 平秋雁眼角抽了抽。 金玲继续道:「但我厌倦了被人追的日子,那些追我的人在我眼里不值钱,我更希望有个人能让我心甘情愿地喜欢上。正好两年前,舒桦同志来了。」 平秋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然而她看金玲面色真诚,甚至露出来从未有过的小女孩般的娇羞,再不信也都信了八分。 金玲继续加料:「这可能是我的报应吧,我对我的追随者们都很冷血,但我却爱上了一个我不能爱的人。爱情越是掩藏,就越醉人,我越是不能得到他,就越爱他。」 「所以那时候我才会疯了一样不管不顾抢过你的话筒,因为我想救他,哪怕只有最后一丝希望,我也想救他!我不想看他死,更不想看他死在那么遥远的地方!」 金玲哽咽起来:「都怪那个方为民,能够成功就好了嘛,非死要面子显摆他那什么外国带回来的技术,学又学个半桶水,搞得轨道舱误报,差点把舒桦同志给害了。」 「秋雁姐,以前的事都怪我太张狂不懂事,我向你赔礼道歉,我不希望自己的所作所为再给你带来伤害,你能原谅我吗?」 原谅,当然是要原谅的。 平秋雁心里冷笑起来。 虽然她很不服气金玲的本事,但这人确实是华国最重要的科技骨干之一,而且担当着华国航空航天业创新和原创的重要角色。 而且她发现了,自从方为民那个傻蛋被上头怀疑之后,基地某些机密也向她设限了。 想必是觉得她和方为民一样是从国外留学归来的,多多少少要对她有些防备吧。 华国人做事就是这样,胆子比芝麻还小,一方面可以对你委以重任,却又可以同时对你进行防备。 总之,自从轨道舱着火事件发生之后,她在基地里的信任也不復从前了。 第239页 如果能从金玲嘴里套出来一些重要机密,那倒是更方便,对于组织来说也是天大的好事。 管这人是不是满口胡诌呢!先利用再说! 反正她是再也受不了了,她觉得自己心脏病都要气出来了。 她要赶紧完成任务,让甘泉基地报废!让整个华国蒙羞! 金玲看着平秋雁的眼睛。 那里面波涛汹涌,有嫉妒,有贪婪,有不耐,有憎恨。 刚好,全都是她想要的。 两个女人从此感情突飞勐进,简直形影不离,后辈们常常抓到她们到深夜都还一同坐在实验室里奋斗,导致整个基地的研究热情空前高涨,连电都比从前用得多些。 不久之后,华国宣布即将发射一枚双载人飞船。 并大力报导,强调这次所有的技术也都是用的原创,和某科技大国毫无关系。 华国民众的情绪空前高涨,外国人却有些牙酸。 眼看着华国就像一枚火箭冲上天空,这是想制裁都制裁不到了呀! 然而此时,某漂亮国某组织的首领却在家里摇着红酒,把西服的扣子都笑崩了。 在他桌上摆着一份文件,文件的内容他已经叫相关专家看过了,所有人都笑了起来。 又过了几个月,华国的探月卫星成功发射。 就在大家都沉缅在快乐之中,突然《漂亮国时报》再次向华国发出勐击。 报导上公开了华国此次发射核心技术,并拿出一份新的文件摘要,摘要里是漂亮国去年的科研成果。 不能说非常相像,只能说是一模一样。 世界譁然。 华国被漂亮国指责在他国安插间谍,外交部部长吴沐风据理力争,却丝毫不能力挽狂澜。 华国成了笑话。 而华国自然如热锅上的蚂蚁,到处寻找是谁把情报传了出去。 最后自然是锁定了最喜欢当出头鸟的方为民,把人给直接抓走了,其他几位负责保护文件的工作人员也都受到了惩罚。 金玲就更是了,自己想破了头想出来的技术,一夜之间成了别国的技术,反倒是自己成了小偷。 现在是外国人嫌弃她是个偷儿,本国人也觉得她脑子抛锚,丢华国的脸。 平秋雁自从回国以来第一次感到如此舒爽。 连连挫败啊,终于成功一次了! 要知道,在外交界,虽然大家都知道不给人安排间谍那就是傻子,但一旦这事被曝光出来,还是为国际法所不允许的,会被别的国家抓住小辫子,在经济、政治、国家信誉上都狠狠地踹上一脚。 到时候大家都防备你、不服你,全世界商量什么大事的时候,也都没有你说话的份儿,你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更让她惊喜的是,牢里的黄一禄居然破天荒命人给她送来了口信,头一次夸赞她做得好。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黄家虽然已经接近完蛋,但好歹家底在那儿。 而且说来说去也不是什么特别重大的政.治错误,所以上头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们去了。 然而这口信对于平秋燕来说,却像是滋润心灵的甘露。 虽然她从前对沈太平也不是没有感情,但和黄一禄相比,沈太平就显得不是那么回事了。 黄一禄是她危难之中的光,又是把她带进组织的引领者,给了她新的可能。 平秋雁为自己这次的胜利感到欣喜若狂,心中蠢蠢欲动,想着怎样拿到更秘密的情报。 还忍不住了发信息出去给组织报忠心,说一定会再接再厉。 数月之后她果然拿到了第二份秘密,然而就在把情报发出去的档口,却猝不及防地落网了。 被公安抓住的时候,平秋雁双目睁得老大,难以置信地看着一同前来的刘金玲和方为民。 当她突然大悟,把鲜嫩的嘴唇都咬破了。 她终于知道自己是又中了金玲的计了。 似乎这个人从一开始就是她的克星。 难道不是吗? 论才华,自己学物理出身,遇到这人之前,也是被人交口称赞的,遇到这人之后就成了「末等生」了。 更气人的是,刘金玲从前居然是个种蘑菇的! 一个地里刨食的农民飞上枝头到了京市,就站在她头顶拉屎拉尿了! 平秋雁原本不想挣扎,然而想到这里,却本能地奋力挣扎起来了。 她丝毫不顾形象,对金玲破口大骂。 骂她乡下人,骂她虚伪,骂她不得好死。 然而金玲却只用一句话让她住了口。 「刚刚有人告诉我,黄一禄在狱里表示非常后悔,居然培养出来了你这么个不合格的手下。」 第110章 盛世璀璨 拔出萝蔔带出泥, 通过调查平秋雁的既往行迹及通信,华国当场就查出了黄一禄向外国提供华国机密情报的证据。 所以才会有金玲说的,黄一禄表示后悔的那件事。 平秋雁这才发觉, 眼前站着的漂亮女人,她的宿敌, 根本就是一个工于心计的蛇蝎美人! 想必她早就看穿了内部有奸细, 所以才会自毁人设, 走后门重新回到基地核心。 所以才会捏造出什么看上陈舒桦的那些鬼话,给她一个靠近她的台阶,但她能够更加安心地获取情报。 偏偏这一切进行的那样自然, 就连她这种在国外受过专业间谍训练的人都没看出端倪。 第240页 而且还将计就计,把方为民抓进去让她放松警惕。 太可怕了! 平秋雁突然嵴背发凉。 她觉得这些年根本就是一只养在玻璃盒子里的小白鼠,一举一动都被看得清清楚楚。 然而,最让她难过的还是黄一禄的话。 就好像自己只是个不趁手的工具而已。 平秋雁觉得精气神都被掏走了,她觉得自己已经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了,心里装着的不是鲜红的血液,而是一滩死水。 然而,当黄一禄被执行死刑,黄家彻底没落枪毙的消息传出来时, 她竟然发现自己居然还是哭了。 她突然想起第一次见到黄一禄时候的样子。 那是黄一禄举办的一场舞会,她是以沈太平女友的身份去的。 一进门便见到他。 那时的他一身华贵气, 听的不是□□,是优雅的钢琴曲;喝的不是粗酿, 是温柔醇厚的红酒;听的不是国内广播, 是外国的号召;眼里看到的不是华国的满目疮痍,是外国的光鲜亮丽。 那时候她觉得,身旁的沈太平简直成了土包子。 平秋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却死都不悔改,临死前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把金玲拉下水。 金玲被她逗笑了,同情她,跟她好好掰扯了一番。 「纵观整个京市,文联部主任是我亲妈,国防部部长是我亲爸,我同母异父的姐姐是生物科技研究院的新晋主任,我大学时代的室友分别是生物科技研究院的新晋副主任和真菌组负责人。 我的好姐妹是外交部负责人,哦,对了,就是她告诉我你可能不太对劲。我认的大哥刘红朝是军中后勤部部长,姐姐刘竹是京市第一富婆。 对了,我还有个恋姐情节严重的弟弟,是军委二把手的秘书。 至于军委二把手,那是我干爷爷。 」 平秋雁气急攻心,吐出一口血来。 是啊!金玲所有的人际关系都在华国,满脑子想的也都是为华国立下汗马功劳,就算是把她整个人拆分成细胞,也不可能从她身上发现一丝通敌卖国的迹象。 其实平秋雁自己也知道的,所以纵观她整个的操纵流程,都没有出现过任何陷害金玲的情况,因为她知道陷害不了。 这个人实在是太根正苗红了,脏水泼下去,直接能给你弹回来,把你暴露了个彻底。 本以为这是最气人的了,谁想更气人的还在后面。 事件发生之后,华国自然是抓住了这千载难逢的机会,直接跟漂亮国硬刚,质问他们为什么要在华国安插间谍。 证据确凿,于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就连上次的华国在漂亮国安排间谍事件,都是漂亮国反咬一口,其实真正的间谍正是漂亮国安排在华国的平秋雁,代号w108。 waitress108,在她甘于卖命的组织眼里,她只是个女服务员而已。 组织的脸被打得啪啪响,在世界的声誉也直线下降。 很多国家对提出了抵制,甚至许多脑壳硬的,都在国内沉浸式抓他们安插的奸细,抓到后就直接採取手段强迫赔偿。 而此时的华国自然是坐山观虎斗,一边一心一意的搞经济发展,一边带着全体老百姓吃瓜吃得不亦乐乎。 平秋雁觉得还不如让她死了算了。 偏偏刘金玲还来问她,为什么会做到这种地步?一开始不只是成绩更好吗?多小的一件事啊! 平秋雁眼里的光「啪」地熄灭了。 而金玲却挺高兴。 某些害群之马不在之后,基地的氛围又回復了往日里的融洽欢乐。 办了这件大事之后,上头也没有再派新的任务,正在进行的几个项目也都在平稳的进行着,所以她最近着实有点闲了,待在甘泉市里的时间就比较久,并不像从前那样,一天到晚窝在基地了。 人闲之后自然是容易被人找,这不她刚吃完晚饭,王凤梧就找她来了。 王凤梧是带着一个蛋糕来的,两人已经很熟了,不消言语,便都相视而笑起来。 金玲的房子布置得很温馨,到处是粉嫩嫩公主风。 她自己并不迷恋这种风格,都是田松给他弄的。 地上铺着踩屎感满满的地毯,软得人恨不得当场跪下去,桌椅都是时下最流行的款式,就连书房都用粉色的布料弄得棉花糖一般。 将人请进客厅之后,王凤梧把那个蛋糕放在桌上,红着脸朝她挤出一个笑容:「生日快乐!」 金玲也笑了:「凤梧同志,这才刚打通敌卖国,你就买这么西式的蛋糕来,就不怕被人举报吗?」 王凤梧在桌边坐下来,有些尴尬地帮她插蜡烛:「真奸细自然是要打的,像我这种假的,人家看也看不上。」 哦豁,金玲无语了,这又是来逼宫来了? 这两年王凤梧的变化很大。 从前的他是那种精緻优雅又冷酷类型的,在基地待久了之后,精緻优雅倒是还保留着,却没有了那种酷酷的装逼感,反而学起李谷玉的直言快语来,时不时还带上了一丝林黛玉似的嗔怒,搞得金玲无法招架。 基地所有人都知道王大夫在追她,把那些馋他的大姑娘、小姑娘都急疯了,一个个都怨起她来。 「我说刘老师,您要是真不喜欢王老师,您就直说让他死了心呗,您这么占着茅坑不拉屎,您不想结婚,您徒弟我想呢!」 第241页 「就是,看把我们王大夫给逼的!英挺帅气的一个人,现在都快成怨妇了!」 金玲哭笑不得,拒绝的话说了上千遍了,再说下去,她都要哭了。 王凤梧插好蜡烛,起身去关灯。 金玲伸手想将他拦下,手却被他给握住了。 「我知道你又想拒绝我,不用这样,难道朋友就不能给你过一个生日了吗?」 金玲无奈,只得由他去了。 人烟稀疏的小城市,风沙猎猎,黑暗的空间里被衬托得出奇平静。 热的烛光燃气将两人的身影打在墙壁上,被风吹动,身影跟着微晃,形成即将靠在一起的假象。 气氛顿时陷入暧昧之中,蛋糕甜腻的香气俘获人的所有神志。 金玲有些醉了。 她觉得自己已经够努力的了,把一个这样帅气又专注还聪明的优质男人放在她身边,偏偏某人不知道死哪去了,她长年个人为伴,寂寞也是在所难免。 那一刻,她忽然有些想做回渣女,毕竟对这位隔壁小王,她也是从来没讨厌过的。 眼看着即将要犯错误,突然,窗外传来「啪」地一声。 王凤梧忙跳开,让金玲觉得有些好笑。 不过下一秒她就笑不出来了,因为有人把她的门一脚踹开,然后对着她就开始泪光闪闪。 居然是几年不见的肖云岭! 肖云岭嘴唇紧抿,眼里带泪。 外面还在放着烟花,是他命秘书特意为金玲买的。 他自己上楼来和她一起过生日,谁想门敲了许久却没有人来开,随后他就看到了那双男鞋。 傻子都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肖云岭那一瞬间天旋地转,觉得心脏都被人摘了出去。 从十几岁开始,他就知道金玲的与众不同,也为此想出了对策。 顺从她、放任她、宠着她,抓紧时间提升自我,然后在适当的时候归来,强势地占有她,再用一些小伎俩,把自己打进她的脑袋里,让他时不时的就能想起他来。 最重要的不要练成肌肉男,要保持这种苍白孱弱的身材,要保持漂亮却不娘的美貌,却有强大霸道的某方面功夫。 然而今天,她却觉得自己做错了。 这个女人太坏了,吃软不吃硬,非要人舔着她来。 就像这位王凤梧,连男人的立身之本都不要了,跑到这里来当个小医生。 那好吧,那就让他再放纵一回,然后彻彻底底变成一个温柔乖巧的小狗,宠她宠到毫无底线! 肖云岭恨得牙痒痒,进了屋就把金玲搂住,非常恶劣地向王凤梧宣誓所有权。 王凤梧虽然文雅,却也不是吃醋的,也来争夺。 金玲恨不得一头撞死,想着要不要来个河东狮吼把这两人一同搞定。 然而,还没等她吼,王凤梧却突然站到了她的面前,把她锁在桌子和他身体之间的空隙,直直看进了她的眼里。 眉目舒展,眸如清潭,笑靥如花。 和刚才的她完全不一样。 王凤梧死死咬牙,浑身抖动起来。 金玲吓了一跳,忙扶着他,问他怎么了,他却突然抬起头来,敛去所有不甘,在她头顶揉了一揉。 「我知道了,祝你们幸福,希望以后我们还是好战友。」 说完头也不回地出去了。 金玲也明白了。 她一直以为自己对待感情很冷漠。 感情就是你情我愿,互相取暖解决生理问题而已嘛。 直到有一天,刘竹跟她说,她看肖云岭时的表情总是特别明媚。 明媚当然是明媚的。 那么大一个大漂亮站在你面前,对你嘘寒问暖满足你的心意,在床上更是照顾周到、花样百出,还时不时在你心里扎点无关紧要的小刀子,就知道这些能引起你的注意。 这样一个人,见了能不明媚吗? 然而她一直没把这些往爱的方面上想。 她没想,肖云岭就偏要她想。 大狼狗一发飙,直接把人往桌上一推,连着桌上的蛋糕吃干抹净。 金玲倒是觉得挺新鲜挺舒爽的,然而灾难随之而来。 因为事发突然,所以某些必备器具没有带,她很不幸地中招了。 也不知道怎么搞的,没过多久,华国第一女科学家怀孕的消息就传遍了大江南北。 而她信誓旦旦沖媒体说不会结婚的报导,人们都还记忆犹新,现在脸却被打得啪啪响。 有那嫉妒她的直接就嘲讽开了。 「还说什么把自己献给祖国,一辈子不考虑结婚的事,现在好了,未婚先孕,丢不丢人吶!呸!」 「就是,其实她不说什么不结婚的话也就算了,也没人会苛责她。偏要这样让大家觉得她对祖国多么忠心似的!现在好了,孩子都有了,必须得结婚了!她就是这样报效祖国的?我都替她臊得慌!」 这次的事件堪称舆论危机,金玲一时间也有些懵了。 不管是前世今生,她自恃在男人这一块都拿捏的很死,实在是搞不懂为什么会出这种么蛾子。 真丢人吶! 当着媒体的面说自己为了祖国永远都不会结婚,现在却闹出这样的事。 不说别人了,连她自己都觉得尴尬欲死。 现在的问题是,孩子已成定局,孩他爸也算优秀,可她接受不了啊! 第242页 金玲两世加起来也没像现在这样懊恼过。 她从穿到这个世界就是奔着报效祖国来的。 可以后有了孩子你总得带吧? 听说熊孩子们没有一个是省心的,总得花时间花心思吧? 对事业造成影响那是肯定的! 也不是说华国没了她就不行,但她总觉得,如果自己的一辈子都磋磨在相夫教子之上,那这书可真是白穿了。 加上体内激素分泌紊乱,心里突然涌起从未有过的烦躁。 眼看着都要抑郁症了,单位的同事赶忙前来慰问。 然而不慰问还好,一慰问少不得扯起家常里短那些事儿,把她弄得更加神经质了。 「金玲啊,你终于是铁树开花了!我还以为你要嫁不出去了。」 「哎呀,你老,您就胡说,金玲怎么会嫁不出去呢?金玲多抢手啊!这不就有孩子了吗?有孩子多好啊!我跟你说,就算是帮孩子洗尿布我都觉得快活,太可爱了!」 金玲:「……」 就这么的,金玲干脆请了假,闭门谢客。 而在千里之外深市的肖云岭一听到她怀孕的消息,便喜上眉梢。 他大手一挥,给公司所有人都发了奖金,随后带着一车队的物资就跑去甘泉市了。 金玲见了他简直恨不得把他按在地上打成。 肖云岭任她打着。 她那张小脸越发消瘦了,从没见过她这样不淡定的样子。 肖云岭原本难得明媚的脸顿时又敛了起来。 他敏锐地感觉到事情不太对。 果然这个死女人说孩子来得不是时候,都怪她自己耐不住寂寞,贪图享乐云云。 肖云岭心里气得要命,却愣是忍住了一口气,把人紧紧抱在怀中。 「我和孩子不会拖你后腿的」,他边说边在金玲的背上拍着,「我不阻止你孕期去上班,只要你不接触射线就好。」 「孩子生下来之前,我会和你一起住在这里。东西我都带过来了。」 「我会把公司交给下任,提前退休。家里的钱多得花不完,所以你也不用担心我们没钱养孩子,我会全职在家带孩子,如果你不放心我,还可以请保姆。」 「不过应该不需要了,因为早前我妈、我爸和我爷爷就在争论如果我和你有了孩子,谁带的问题了。」 「你要是想你妈,我们就把她也从北沟村接过来和你一起住。你要是还觉得不习惯,我就把刘竹的酒店买下来逼着她过来陪你。」 金玲听到这里,实在忍不住吐槽:「人家欠你的啊?!」 内心:亏老娘当初还以为你们俩会成为一对呢! 肖云岭便笑了起来,胸膛震动,弄得金玲耳朵上痒痒的。 「金玲,我知道你的心思,你不愿意为这些事影响了你的抱负,但我还是求你给我一个机会。」 「我不逼你跟我结婚,孩子生下来后你愿意让他认我当爸爸我当然高兴。你要是不愿意,我可以一辈子都当个寂寂无名的男保姆。」 金玲突然觉得,心里的疙瘩一下子就没了。 几天后,好不容易打听到金玲因为怀孩子而闭门谢客的刘慕梅冲上门来。 刘慕梅比几年前已经老了太多了。 她儿子小宝摔伤之后就自闭了,夫妻两个生意也没法做了,在家照顾孩子。 再加上心情郁闷的刘平开始无节制败家,那些财产也就这么给败光了。 好在孩子终于一点点恢復开朗,刘平却真的被外面的狐狸精给勾跑了,连孩子都不要了。 刘慕梅为了照顾孩子,不能出去工作,连孩子读书的钱都拿不出来。 好不容易回娘家,讨了点路费跑到金玲这来,就是为了借大钱。 刘慕梅真是恨金玲恨得牙痒痒,好不容易被她逮到机会,自然是毫不犹豫打击。 「姐,我跟你说,现在外面的人都说得可难听了,说你故作清高,说你背地乱.搞。」 「我觉得这些话非常损害你的名誉,对你未来的发展很不好,要不然你就偷偷把孩子打掉吧!打掉就不用结婚了,对外就说是身体不好,滑胎了。」 「我认识一个妇产科的医生,可以把这件事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如果你愿意,可以给我点联络费。」 见金玲不动声色,她便把挫折的手指拿了回去,故意昂起下巴,做出高傲的样子。 「你嫁得远,这里没亲人,也就我只能疼疼你了。那点小钱我自然是看不上的,只是找医生也得通通关节啊,你说是不?」 她见金玲笑起来,眼里便放出贪婪的光芒。 是啊,事已至此,不偷偷打掉还能怎么地? 谁叫她刘金玲喜欢说大话呢!真要把孩子生下来,又跟人结了婚,那就成了科研界的天大笑柄了,以后评优评先的想都不要想了。 刘慕梅深知这些科研界的人最注重名声,她仿佛看到票子在向她招手。 联络费联络费!给多少的联络费还不是她这个中介人说了算么?! 谁知金玲却白了她一眼,冷笑道:「二妹,你在胡说什么,我自己凭本事怀上的孩子,为什么要打掉?!」 刘慕梅:「……」 第二年,金玲生下孩子。 只是在这怀孕的一年里,她以总设计师的身份,和队友一起完成了三人载人航天的艰巨任务。 第243页 那女孩五岁的时候,华国空间站正式成立,像一个卫士飘浮在浩瀚宇宙中。 外国用数百年的时间完成的跨越,他们只用几年就完成了。 金玲成了华国史诗级的人物,人们总是津津乐道,这位女科学家从前居然是个种蘑菇的! 甘泉基地,新来的小同志跟在一身紧身红裙的金玲身后,轻轻捅了捅旁边实习同学的手臂。 「红嫣,她就是刘教授吧?名字用来命名小行星那个?啧啧啧,这才是女人啊!我真的不敢相信,她已经四十多了!而且还是我们这种苦哈哈搞科研的!」 「这算什么?要是我告诉你她孩子的爸爸是全国首富而且贼帅贼温柔,她孩子的爷爷是那个肖朔,孩子的爷爷是肖政肖老,你不是要立马升天?」 「我的个乖乖,是我孤陋寡闻了,不过靠老公真的好吗?」 金玲突然回头,朝她们笑得「温柔」:「当然不好,凡事还是要靠自己呀,也没那么难的,你们记得有时间多读书就好。」 两个小同志羞愤欲死,把头点得像鸡啄米。 「是!谢谢前辈教导!」 这时,金玲的电话响起。 她看了一眼手机,嘴角微微扬起。 盛世璀璨,亲友相伴,甚好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