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枝惊侯》 第一章 小侯爷丢了 曦成三十二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庆州先是经历了几个月地大旱,以致庄稼无水灌溉,地里一片灰秃,注定是颗粒无收,偏又在入秋的时候连降大雨。 大雨一下就是五天五宿。 庆州地处羲朝偏南,地势本就坑洼,接连的瓢泼大雨没完没了的下,很快洪水就涨了起来,冲垮茅屋无数。 等到洪水退去,打出来的井水也都是淤泥,人喝下去高烧不退,腹泻不止,瘟疫又蔓延开来…… 这不单行的祸接连打击,导致庆州地区无数百姓流离失所,原本人口密集的城村竟然十室九空!乱世之中,人不如畜。百姓为了活下去,不得不易子而食。饶是这样,庆中一带仍是赤地千里,殍殣枕路。 南方如此,北方的朝堂也不太平。 宁帝不算昏庸,却也进入了知天命的年纪。他年少登基,每日早朝理万机,日日复日日,年年复年年。 一晃就这么三十多年过来了,后宫美人众多,他又撂不开,总要忙里抽闲眷顾眷顾,这样一来,感觉身体慢慢被掏空,想当年迎风尿三丈,现如今顺风湿裤中…… 精力大不如前,处理朝政也就渐渐没那么上心。 朝廷政务基本都甩给曹国舅和王丞相分担。 帝王权术,重在平衡。一切本来也很平衡。偏他近年来格外馋祺贵妃的身子,爱屋及乌也自然格外疼爱祺贵妃所出的六皇子。 六皇子年方六岁,面冠如玉,星眸挺鼻,爱看书又过目不忘。别人家娃上蹿下跳招猫逗狗的年纪,他能静下心在书房一待就是一天。时间长了,就有那心思活络的巴结贵妃和六皇子。称赞六皇子品行端方,心有丘壑,极为肖父。 这般言论做派自然而然的引得曹皇后和曹国舅的重视以及不满。 宁帝当初本是无权无势的皇子,非嫡非长,能爬上九五之尊除了自己懂得韬光养晦之外,和曹家的鼎力支持分不开。他也心中有数,甫一登基就册立曹氏为后,又大肆封赏了曹家,曹皇后所出的大皇子直接被册立了太子。 曹皇后为人深藏不露,不骄不躁不嫉不妒,对皇帝微时的恩情绝口不提,后宫更是一碗水端平。从不短了美女的吃穿,一直把后宫打理得井井有条,甚至宁帝哪怕多看哪个宫女一眼,转头连他自己都忘了,皇后也能差人把人脱光光了送上龙床,一切安排得明明白白。 如此懂帝心,帝后这些年感情自然和睦,大皇子三皇子五皇子都是出自皇后肚皮。 只是寻常百姓家尚有一屋一瓦的家产要分要争,何况天家。 琪贵妃就是她当初送上龙床的小宫女,身份低微娘家不显,一片心思都用在宁帝身上,又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纪,明眸善睐,顾盼生辉,自然不是曹后半老徐娘能比。 祺贵妃诞下龙子,心里就有了盼头,野心也就越来越大。居然拉拢了王丞相和她自成一派,与皇后国舅一党打起了擂台。今日你参我一本,明日我挖你一坑。今日你把我的人扯下来推你的人上去,明日我就非得把你的人罢免了,换成我的人…… 两拨人热热闹闹斗得是不亦乐乎。 本来各司其职的官员也因为两派之争,无奈被卷到了不适合的职位。吏部的人莫名其妙的被推荐调去了兵部,户部的人被支去了刑部掌刑讯,擅长水利的不去工部反而去了礼部…… 原本尚算清明的吏制被两派之争搅和的乌烟瘴气。 庆州大旱的折子上来的时候,本来朝廷安排了赈灾的人,后来为着是选王相的人还是曹国舅的人掰扯了半天,等庆州大雨折子都上来了,赈灾的队伍都还没出发…… 朝廷的人互相扯皮,自然就有当夹心遭殃的人,淮南侯谢恒就是其中之一。 淮南侯谢恒的家眷刚参加完宁帝的千秋宴准备从京城回淮南,谢恒临时有事被绊住了脚,只得派护卫先护送妻儿先走,一行人好巧不巧途经庆州…… 传回来庆州大乱消息的时候,谢恒也收到了儿子在庆州失踪的消息,等到庆州流民满地,饿殍遍野的奏本上来的时候,谢恒坐不住了。 宁帝之所以能在五龙夺嫡中笑到最后,除了有曹家的鼎力支持,跟谢恒掌兵权也是分不开的,自古以来,没了兵权即使运气好,坐上了龙椅,基本也都是凳子都没捂热,就被乱军射成了刺猬…… 谢恒他娘和太后是嫡亲姊妹,谢恒和皇帝两人也是从小一起长大,两人年岁相当,一起上过房,一起同过窗,一起嫖过娼,感情自然格外的亲厚。宁帝信任他,他替宁帝南征北战,指哪打哪从无二话。 谢恒跟多子多女的宁帝不同,许是他从军多年杀人无数,子息上甚是艰难。谢家三代单传传到他这儿,十八成婚,多年来无花又无果,好不容易喜得一儿,没曾想孩子早产,没等洗三就夭折了…… 侯夫人的肚子就再没动静了。 这么多年来两人四处求神拜佛的,那是逢庙必拜。观音庙、城隍庙、龙王庙……甚至连土地庙都不放过! 这般虔诚也不知感动了哪位神仙,淮南侯直到四十又二才又得一子,还是一对儿龙凤胎。女儿脸上还带个月牙胎记甚是可爱,取名谢瑾瑜,谢瑾玉。只可惜,女儿到底也还是没养住,四岁的时候夭折了。 侯夫人老蚌含珠,剩这么一个独苗,自然格外的金贵。 万一谢瑾瑜有个好歹…… 自己百年之后连个打幡儿摔盆儿的人都没有了。 谢恒心下很是后悔,急得在屋子里转了一圈一圈又一圈,最后连夜扣响了谏议大夫魏温的大门。 魏温的孙儿魏婴和谢瑾瑜是总角之交,谢瑾瑜回淮南把他给拐走了,如今俩人一块儿下落不明了。 得到消息的魏温也一宿没合眼。翌日就给宁帝上了折子,把宁帝从头喷到了脚。气得宁帝摔了茶杯。 武死战文死谏。魏温中正刚直,上折子直揭了宁帝的小心思,直呼废长立幼乃取乱之道。如今天象异常未必不是上天对皇帝的示警。皇后无过错,太子宅心仁厚乃守成之君,更有三皇子和五皇子一母同胞辅佐。如若宁帝再执迷不悟,恐六皇子将成刘如意第二…… 魏温年已古稀,自是不怕死。宁帝也不能拿他怎么样。 宁帝一直以有这样正直的大臣为傲,虽然被他气得摔了茶杯,在御花园转了两圈,冷静了一会,想起过往种种又消了气。 一个人在养心殿想了又想,终于下了决定。 当晚,就传来贵妃侍寝惹怒陛下被打入冷宫的消息。 翌日,王丞相也被贬黜,曹国舅主动请缨前往庆州赈灾,太子在这个时候站了出来,也主动要求前往,宁帝允之。 曦成三十二年的争斗以曹皇后一脉的胜利而告终。 京中的这一切,远在庆州的谢瑾瑜当然不知道,他在淮南的时候天老大地老二他爹是老三,偏偏他爹对他言听计从,日子过得要多舒坦有多舒坦。 京城他每年都来,一开始还新鲜,这些年京城也都玩遍了,腻了。 为了显示皇恩浩荡,只要他们在京城,伯父宁帝有事没事就召他进宫伴驾。 一进宫吧,规矩就多,不能丢了淮南侯府的脸面。礼仪还有一大套,说话也得斟酌再斟酌。——就连放屁都得憋着,不能随便放! 常言道伴君如伴虎,他爹都收敛着,何况是他。 谢瑾瑜的耐心维持到千秋节也就差不多了。等到千秋节过后就不耐烦了,吵着要回家。 他在淮南有个马场,里面有他心爱的狮子骢,还没驯服好。他爹的侍卫还送了他一头鹰,他还得训练训练。这些都是他的宝贝,他跟魏婴比较谈得来,所以盛情邀请魏婴跟他一起回老家,在那里,天高皇帝远,哪怕是把天捅破了窟窿,他爹也能给补上。他爹是谢恒呐! 魏婴想到狮子骢,想到鹰,心思也活络了。他也不傻,想到回家跟他爹和他爷爷商量,他俩肯定找借口不让他去。他今年也八岁了,好男儿志在四方,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于是,来了个先暂后奏,趁着他们出发的时候甩开了小厮,偷偷钻进谢怀瑾的马车。 侯夫人起初吓了一跳,可谢怀瑾装萌抱腿撒娇的求情,求得她心软了。想想两家也是世交,到淮南玩够了再让护卫护送回来便是,于是打发了个小厮回去报信,带着两个半大小子启程了。 一路起初还顺利,入秋了,沿途风景甚好。夕阳西下,飒飒秋风,牧笛声声,芦花飞扬。一行人走走停停的,饿了就架起篝火,有护卫打来野味,烤个兔子烤个野鸡,傍晚就找个驿站歇息,打点热水洗个热水澡,睡个好觉。第二天睡到自然醒再上路,边走边玩。 本来三五日的行程愣是走了六天半,原本计划是从衮州直下淮南,到了衮州再有两日也就到了淮南,偏偏有个侍卫烤火的时候,无意间提了一嘴庆州出好鞍,皮子好耐操,马镫也结实。 其实京中就有卖马鞍的,“盛饰鞍马,竞加雕镂”说得就是京城马鞍的华丽,偏偏谢瑾瑜打心眼儿底反感京城,连带着对京中的事物也不待见。觉得马鞍还是得自己亲自挑选才能配得上心爱的狮子骢,临时下令决定取道庆州。 他想去庆州蓉城南城街北巷杏花弄八号的刘记皮匠铺里挑个好马鞍! 他不知道的是,别说他爹是淮南侯谢恒,就算他老子是宁帝李常,到了庆州地界他也注定会狠狠地摔上人生的第一个大跟头! 第二章 寺庙初见 有道是隔道不下雨,百里不通天。一路上的晴日艳阳,让他们以为一路都这么平顺,哪曾想刚踏入庆州的地界就迎上了倾盆暴雨。还好侍卫长吴平走南闯北经验丰富,找了附近的青城山万福寺落脚。一行人在寺中,总想着等雨停了就上路,结果这大雨一下就是三天三夜。 侯夫人这辈子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烧香拜佛,在寺中待多少天也不觉得烦闷。 这一日她正带着两个孩子上香,万佛寺的住持圆通大师过来了。圆通大师肥头大耳双目炯亮,穿着一身灰白色半新不旧的僧衣,脖子上挂的佛珠倒是挺大,一个个圆滚滚的,僧鞋还是耷拉着。不修边幅的样子,完全没有一寺之长的风范。不过俗话说,人不可貌相。往往邋里邋遢的人要么大俗没本事,要么就是有本事偏偏爱扮猪吃老虎。 侯夫人忙跟大师行礼,大师道无妨。但是看到谢瑾瑜的时候,忍不住咦了一下。侯夫人察言观色非同一般,岂能看不出,她虔诚信佛,马上询问圆通惊异缘由。 圆通大师嘴巴动了又动,似乎是忍了又忍最后没忍住的样子,开口说道:“吾观公子面相,实乃人中龙凤。不过眼下印堂发黑,恐有血光之灾……” 侯夫人听了此话,脸色煞白,身子发软就往一边倒去,还好被身旁的丫鬟一把搀住,才不至于栽倒在地。 谢瑾瑜瞅了瞅第一次见面的圆通,在心里默默地问候了他祖宗。 在淮南他也走街串巷,这种套路再熟悉不过。出门遇到个道士必须是我看你乃是麒麟在天,地四生金。一数坎兮二数坤,三震四巽数中分,五寄中宫六是乾,七兑八艮九离门……你若回:说人话。他必须是:老夫掐指一算你最近有难! 这个时候就是考验谢瑾瑜心情的时候了,心情好的时候,他就乐得陪道士演会,砸给他一腚银子听他胡诌,破解破解。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让侍卫砸他一通,听他鬼哭狼嚎一会。不巧有一次遇到同一个道士,前一月还得了银子,第二月就被揍得下不了地。明明是同一个小娃,前后落差大得让他都不禁对自己相面的技艺产生怀疑…… 眼下这香火旺盛万佛寺的住持,开口业务居然都没道士精炼,直接就是我看你有血光之灾,推算的过程都省略不表了。 谢瑾瑜又瞅了瞅他那都快哭出来的娘亲一眼,终于默默忍住了向上翻的白眼,垂下头。 罢了,爹说过,不是自己地盘儿,没有稳赢的把握就不能轻易动手! 侯夫人招招手,身后自有小丫头递上厚厚一沓银票,她接过时,已然泪流满面,她弯腰双手恭敬递给圆通:“不瞒大师,信女这一生积德行善,眼看半截入土,膝下只余一儿。夫君征战多年,杀戮虽多也是保家卫国,夫君体恤妾身操持辛苦,多年无子也并未纳妾。若吾儿有个万一,累得夫君百年之后无人祭祀,妾身万死难辞其咎,还望大师垂怜,保小儿性命……”一番话说得诚恳而又真挚,饶是谢瑾瑜听了也红了眼眶。 圆通大师面色不变,双手合十念了句:“阿弥陀佛。”回头扫了小沙弥一眼,小沙弥就没侯府的小丫鬟机灵了,杵在那半天没动地方。 圆通大师没忍住又瞪了他一眼,“没眼力见的”小沙弥仍像是没理解圆通的意思,抬头望天。圆通不得不轻咳了一声,只得自己伸手接过银票揣到怀里。 这一番动作恰好被抬头的谢瑾瑜看在眼里,两人对视了片刻,圆通脸色涨红,又双手合十念了句阿弥陀佛,神色稍微有些不自在。这才在怀里摸了摸,掏出一只护身符,半新不旧的,递给了侯夫人,侯夫人忙擦干眼泪召唤谢瑾瑜过来。 谢瑾瑜从小到大的护身符,没有一箱也有半箱。女娲庙的,山神庙的,土地庙的,东南西北四海龙王庙的护身符,他都齐活了两套了还有富余。 所谓护身符几乎是大同小异,眼前的这个看起来跟以往的也无甚分别,似乎看上去还更旧了些,也就是右下角缺了个角却有个红线描了个“卍”字,还栓了一把小木梳。 他此时内心深处是拒绝的,但是看在娘亲红着的眼,心头叹气还是硬着头皮低头戴上了。内心无比嫌弃,这个圆通看起来邋里邋遢的,也不知多少天没洗澡了,从他怀里掏出来的护身符…… 想起来就是一个有味道的护身符! 谢瑾瑜只能劝自己不要想,就当嗅不到吧。毕竟是花了一沓银票换来的,挺贵的。 圆通大师拿了银票,侯夫人得了护身符,两人各有所得,互相圆满,又寒暄两句就恭送了大师出了门。 谢瑾瑜看着小沙弥跟着圆通身后,心里琢磨如果自己派人套圆通的麻袋,所行成功机会有多少把握,摇头,没把握。 唉,罢了,没几个钱,娘安心就好。 这头圆通装模作样走出大殿,看了眼四下无人,走到廊下拐角处,从怀里掏出银票,朝手指呸了下沾着吐沫就开始数。 谢恒有盛宠,赏赐不断。出门在外穷家富路,给侯夫人的银票想必也不少,一百两一张的银票一沓就是十好几张。 圆通专心致志的数:“十三十四……”冷不防的被人一把抽走。抬头看向面前的小矮子没好气道:“别捣乱。拿来!” 来人竟是之前大殿站桩的小沙弥,此人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个小姑娘! 只是眼下穿着稍大的僧衣,却看起来格外机灵,完全没先前的木讷样。 “我都不好意思说您,成天不好好礼佛念经,整天招摇撞骗的谁您都敢骗,还偏有人脑子不好信你。” 小沙弥继续数着银票,刚数两下又被圆通抢回去,他不客气得用银票拍了她脑门:“你个臭丫头懂个什么。” 小沙弥想继续抢回,结果圆通左一步格挡右一步躲闪,两人你抢我夺竟然过手了好几招,圆通索性一个健步跳上了围廊。 小沙弥没办法得手,她也不气馁,哼了一声拍了拍双腿,抱着双臂仰头望着圆通说:“要不是我腿上绑着劳什子沙袋,你就算是跳到房顶也是没用的,你说说你,我爹娘把我放在你这给你银票也不少,你这雁过拔毛兽走留皮的,谁都不放过啊……” 圆通数完皱着眉头看着天,把银票揣回兜里:“唉,做人做和尚最重要的是务实。上上下下这么多嘴,穷啊,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你还好意思说,成天你给我吃的是啥啊,豆腐就白粥,白粥就豆腐,这么多银票都不够你吃的,你这是多大的胃口啊?”小沙弥白了他一眼。 圆通仍旧看着天,面色严肃,再没了之前嘻嘻哈哈的模样。叹了口气说:“三天了。” “什么三天了?” “雨。” 话音刚落,只见灰蒙蒙的天空一道白光闪过,接着就听轰隆一声闷雷,炸在耳边。 原本绵绵细雨顷刻又变成瓢泼大雨砸了下来…… 小沙弥这才看着山间大雨,脸色也跟着严肃起来:“这都几天了,这天是漏了吧,照这么下下去,还不得水漫青城——”话没说完就被圆通捂住嘴。 “呸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阿弥陀佛阿弥陀佛!佛祖莫怪佛祖莫怪!” 小沙弥看圆通一副害怕的样子,心下也是发虚,双手合十道:“对不起,我错了。是我胡说八道,还请佛祖莫怪。” 静默片刻,圆通把怀里的银票递给小沙弥对她说道:“你把银票送去给玄真,让他速速采购粮食回山,不用拉回寺中,后山有个洞里,藏那里。” “买多少?” “全部。” 晌午,斋饭送到厢房,侯夫人被住持惊吓了一通没胃口,由丫鬟伺候着午睡去了。 谢瑾瑜和魏婴两人坐在饭桌前准备用饭,等食盒一揭开,饶是谢瑾瑜见多识广也忍不住气笑了。 没等他开口,身后的亲随福宝忍不住了:“我说你们这的斋饭怎么前两天还是米饭,我家夫人捐了那么多香火钱,今天反倒是喝上粥了?” 他问出了谢瑾瑜的心里话,谢瑾瑜咳了下开口:“福宝,不得无礼。” “施主见谅,方丈吩咐下来,现在是特殊时期,全寺上下只食两餐,晚餐定为施主烧上米饭,还请施主担待一二……” 担待肯定是担待的,魏婴和谢瑾瑜对视一眼,满脸无奈,挥挥手。福宝也不再多说,恭送师父出门。 谢瑾瑜拿起了筷子,半天没下去。看着眼前的豆腐白粥,属实是没有胃口。 谢恒行伍出身,崇尚节俭。他为人没什么架子,年轻时跟士兵也同吃同住,哪怕一个窝窝头都能吃得香,唯有对儿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谢瑾瑜嘴巴被养得很刁,眼下出门在外已经收敛很多了,偶尔吃一顿青菜豆腐,吃着新鲜对胃口,但是一连好几天天天豆腐白粥……嘴里淡出个鸟。 魏婴也是一脸无奈,可他自幼受魏温教导,一粒米一豆羹来之不易,不得浪费粮食。家训如此,不得违逆。 因此,他拿起筷子硬着头皮吃了起来,大口嚼着,仿佛入口的是上等美味。 受他的影响,谢瑾瑜也尝试着送嘴一口…… 还是豆腐,还是淡出个鸟! 叹息一声,谢瑾瑜放下了筷子。他俩再少年老成,也不过是半大孩子,两人从小锦衣玉食,顿顿吃肉不稀罕,几天不吃肉也嘴馋。 魏婴吃完了手上的粥,造了半盘子的豆腐。抬头看谢瑾瑜没动筷。轻叹一声,直接伸手把他碗里的粥倒到自己碗里,又就着剩下的半盘豆腐吃光。 谢瑾瑜松了口气,淡定得看着魏婴,举起大拇指:“佩服佩服。” 魏婴放下碗筷双手揉了下肚子,又轻拍下胸口没忍住打了个嗝。这才抱拳示意:“谬赞谬赞。” 福宝忙把桌子上的餐盘收拾妥当,为两人奉上热茶,拿着食盒送回饭堂。 两人正襟危坐直到福宝阖上门。才对视一眼双双垮下肩膀趴在桌子上,边拍桌子边哀嚎:“这样的日子啥时候是个头啊……” “无聊啊无聊……” “你说这雨什么时候能停啊?”谢瑾瑜起身跑到榻上摊成大字躺着。魏婴跟在他身后,揉了揉脖子也上了榻,用肩膀顶了顶谢瑾瑜,他往里让了让,让魏婴躺在他肚皮上,两人一起看着房梁:“我也不知道。” 两人又无声的叹息。这一路上的叹气都比不上这几天多。 “不过你说万佛寺也是奇怪,京城有名的寺庙如白马寺,青龙寺横山寺都个个高大雄伟,万佛寺虽然也有大殿,但是看起来这些年并没修缮,清净庄严有余,雄伟气魄不足。寺中上下处处寒酸,我打眼一看,僧衣袈裟没一个是新的,有的还打着补丁。你说万佛寺香火这么旺盛,主持的敛财手段也着实厉害,光从你家就搜刮了那么多银子,都花哪了,你看看这房顶,看起来都不太结实的样子……” 话音刚落,脸上就滴答滴答落了几滴水。他无意识地抹了把脸,是水。 谢瑾瑜胳膊也觉得湿漉漉的,两人坐起来,一起抬头看上去。 房顶,果然,漏水了。 魏婴这个乌鸦嘴! 第三章 结下梁子 漏水的不止是谢瑾瑜他们住的厢房,万佛寺的大殿也遭了雷击,庄严的佛像正上方房顶被雷击穿露个窟窿,眼下雨水倾盆而下,把佛祖从上到下淋了个透心凉。 按理说,修建寺庙都做了防雷处理,偏偏就是遭了雷,哪挨雷击不说,偏偏是正殿,偏偏是佛祖头顶…… 寺庙钟声敲响,圆通带领僧人披上蓑衣连忙冒雨修补屋顶。好在杂物房里还有修补房顶的材料。一行人倒是也不慌张,这些年寺庙今儿个这个殿漏,明个儿那个殿漏的,漏着漏着修着修着都习惯了,眼下正有秩序的搭架子的搭架子、攀爬房顶的爬房顶,下面的僧人递上瓦片,一个个的传递上去,场面有点壮观却是安安静静井然有序。 正殿忙个不停,厢房那头就难免顾不过来,一时间有人通传厢房那头漏了,圆通就随手指了个僧人道:“玄清,你去看看。”名唤玄清的僧人闻言,道了句是,不慌不忙的把手中的瓦片递给身旁之人,起身就往厢房走去。 走过悬廊快到了厢房的时候。他停下脚步回头皱眉:“沈芳……你跟着我作甚?” 后面的小尾巴沈芳露出脑袋瓜:“玄清师兄,我这不是想跟着看看用不用搭把手嘛。”正是先前跟圆通身后的小姑娘。 “你不跟着玄真你跟着我干吗?”玄清看着眼前的小不点,颇为无奈。 小姑娘耸耸肩:“玄真师兄带着师弟们下山采粮了,他说雨水大,我个头小容易被冲走不带我,圆通说我裹乱不让我跟着他修房顶。我无事可干便只好跟着你了。” “胡闹。”玄清把蓑衣脱下,搭在回廊上,对沈芳说:“厢房的客人身份尊贵,不得怠慢。你跟着去,万一得罪客人如何是好?” 沈芳笑嘻嘻:“我跟他们无冤无仇的,我没事吃饱了撑得得罪他们做什么,我这不是想着给你打打下手嘛。” 玄清闻言抬脚:“那还不跟上!” 他们俩先去的谢瑾瑜娘亲侯夫人那,侯夫人正在抄经书。屋里只有角落两处滴答几滴水。沈芳忙去取了两个木桶接雨。 侯夫人面带感激,朝着她连连道谢并亲自送他俩出门。 沈芳忍不住感慨道:“这侯夫人的气派和心胸果然是不同。” 玄清出门也轻舒一口气,要是贵人们都这么好打发就好了。 沈芳提前去取了两个木桶提溜着,寻思这趟活么也好干,不就是接水么,放盆放桶扔下走人就好了。 俩人一前一后走到谢瑾瑜门前,敲了下门,没曾想刚推门就一个茶杯砸了过来…… 玄清一抖袖子由下而上,托住杯托杯身一个旋转兜了一圈,另一只手抓住了杯盖,最终杯子停在了他手心。杯子里的热茶却溢出来撒了他一袖子,这茶还是烫的,沈芳刚要发火就被玄清摁住了肩膀,不得不站在了他身后,被他挡住了大半的身子。 “贫僧有礼,叨扰施主了。”玄清随手把茶杯放在了边凳上,双手合十道。 室内也有点尴尬。谢瑾瑜从小娇生惯养,没被宠成恶霸也算是老天开了眼,但也还是公子哥脾气,来火了压不住。嘴巴馋想让几个侍卫去偷偷给他打点野味,改善一下伙食,没曾想等了一上午等到侍卫空手而回,回话说,侯夫人以不敬寺庙为由不准。 侯夫人向来是对他言听计从,鲜少不从他。偏偏他自己也觉得在寺庙吃肉食的确是失了分寸。 堂堂小侯爷居然馋嘴,真是丢脸,越想就越忍不住生闷气,偏屋里滴答滴答漏雨更是漏得他心烦,听到敲门以为是福宝,随手一个杯子就砸了过去…… “有什么事?”谢瑾瑜拉不下脸道歉,硬声说道。 魏婴见状忙跑上前对玄清说:“对不起师傅,没烫到吧,我们不是故意的……”说着就要掀玄清的袖子,被他隔开施礼:“无妨。”这时,福宝从门外凑了过来,看到屋里眼下的情景眨了眨眼,片刻又了然,谢瑾瑜没忍住瞪了他一眼。 谢瑾瑜偶尔发脾气会砸杯子,可他也是有分寸的,福宝一般都会躲开。遭殃的无非就是锅碗杯碟罢了,反正侯府不缺这个。眼下小侯爷显然是习惯性动作,忘了是出门在外了。 “请问大师冒雨前来,是有什么事吗?”福宝开口问玄清。 玄清开口解释是来看屋里漏雨情况的,福宝忙带人上前,屋里漏得是噼里啪啦,两个桶——显然是不够。 沈芳抬头看了眼天棚。地下哪滴答雨就在哪放个桶,粗略估计有六七处。 于是又跟着玄清反身出门跑了趟杂物房,又放了两个盆,抬头一看,还有,又反身跑出去又取了个桶…… 如此这般,跑得她心有些累。 地上也摆了好几个桶和盆。因为室内很大,虽不至于走路绊脚,也不甚美观。 沈芳没忍住偷偷扫了眼华服白面小公子,这个眼睛长在脑瓜顶的少爷现下脸黑如锅底…… 唉,贵人果然不好伺候。 福宝自幼伺候谢瑾瑜,在淮南侯府也算是三人之下,好几百人之上,脾气也是冲得很,此时便翻了个白眼耿着脖子,忍不住摇头晃脑开口嘲讽道:“此方法真是妙栽,地下都不用走路了,满满当当都是盆桶!” 沈芳就有点气。没顾得上玄清的阻拦,忍不住上前:“要是嫌弃地上碍事,倒是也好办。”说着,伸手解下了裤腿上的束缚,就听咣当两声似乎什么东西砸在了地上。她看了眼室内,有个餐桌板凳显然是吃饭用的,也不废话,拿起地上的盆,屏息提气脚点了下桌子居然一下就窜到了房梁之上! 好在厢房的房梁全是宽又平整的实木,能放得下水桶和水盆。她把盆放在房梁之上又跳下来,满意。 这一手却惊呆了除玄清之外的众人。 谢瑾瑜手下能人辈出,在他爹身边的高手就挺多,会剑术的会轻功的……可眼前的人身量看起来比自己还小,能有如此轻功,窜那么高。 真是——了不起! 魏婴是书香世家,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更是慕强。和福宝两人目瞪口呆的看着沈芳上下来回跳了好几次。不多会,地上原本接雨的桶和盆就都在头顶上方了…… 玄清上前一步,动了动嘴皮子似乎是想说什么又忍住了。 沈芳跳上跳下,连着跳了五六下,脑瓜上的僧帽也跳得有点歪,她喘了口气,忍不住拍拍手掌,最后一个了。她左手端起最后一个木盆,右手拿起坐凳,找好角度,把坐凳放好,又是提气一跳,把最后一个盆放下,跳下来的时候帽子就歪掉了大半,露出了乌黑的头发…… 除了玄清,屋里三人瞠目结舌。——我滴个乖乖,居然是个娘儿们! 玄清忍不住扶额,就知道是这样……头疼! 沈芳也没管屋内石化的几人,放好东西扶正帽子,随手束发,把僧帽带好。又走到地下捡起看起来就有重量的布袋重新绑好腿,双手合十:“不打扰施主休息,小僧告退。”说罢,扬长而去。 玄清自然也随之告退,屋里的剩余三小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还是魏婴先开口:“万福寺果然,卧虎藏龙啊。” 听着头顶滴答滴答的声音,谢瑾瑜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偏偏一时想不起来。几个人也就沉默着,各自忙活各自的。谢瑾瑜和魏婴两人找了棋盘专心下着围棋。 不知道过了多久,梁上的木桶接满了雨水,又放得有点偏,只听咣当一声,从房梁上砸了下来,桶破了不说,溅起水花喷了三个人一身! 几个人又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屋里没了僧人,谁能把上面的桶和盆取下来? 刚这么想,却又听哗啦声响起,床榻上方满了的盆水从盆口溢出,像瀑布似的,不多会就把床铺都淋湿了。 谢瑾瑜凉凉的看向福宝,福宝忙匆忙去塌上把被褥转移,刚松口气又听咣当一声,头顶上方不知道哪个桶掉了下来…… 福宝没忍住抽了自己一个嘴巴,让你嘴贱!贱不贱呐,好好的接水倒满不就好了,非嘴欠惹出什么幺蛾子。 谢瑾瑜和魏婴苦笑对视一眼,心里不约而同地想起了夫子的话: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夫子诚不欺我! 玄清和沈芳出门,又去了几个厢房,好在其他施主并没多少什么,不多会也就到了饭点,钟声响起,沈芳欢呼一声,转身就跑。玄清看着沈芳开开心心蹦蹦跳跳的去吃饭了。心想她估计真不是故意的,罢了,自己善后吧。 于是在心里想了想,寺内上下轻功能跟沈芳不出上下的都是谁,玄灵?玄空应该差不多……不对,他俩好像都跟着玄真下山了…… 正巧前面圆通走过,玄清连忙上前,跟圆通说:“师傅,一会得劳烦您亲自去东厢房一趟。” 圆通脑瓜都是汗,忙乎了一上午,好不容易把大殿修补好了,眼下他也浑身湿透了,刚想回屋换身衣服休息一会就被徒弟拦下,闻言便问:“去那作甚?” “到房梁——取桶。” 圆通:“……” 第四章 发洪水了 雨后稍笈,一行马车快速的驰骋着,直奔蓉城,谢瑾瑜和魏婴直到下了山才喜笑颜开,熊孩子之所以称为熊孩子,盖因胆子大。 候夫人没让护卫给两个孩子开小灶,谢瑾瑜对他妈的回报就是留书出走,他的性子本来就不是安安静静的性子,屋子里圈养几天实在是待不住了,又吃的不顺心。索性先去蓉城买马鞍去! 也不知道他们是运气好还是运气不好,偷偷出发的时候天正在下小雨,下了山雨就渐渐停了,他们纵马狂奔跑了很远,正好到一个小镇,离蓉城只有十多里地的时候,忽然马扬起前蹄长嘶,任凭马夫如何甩鞭,就是在原地徘徊不再往前。 众人正在诧异,隐约听到轰隆一声响,此处是一个三岔路口,地势很高,前面是个小岔口又听轰隆一声,居然是山体滑坡了。 “不好,发洪水了!” 混浊的山洪冲了下来,几个人眼睁睁的看着前面的房屋和乡村被洪水席卷,人畜挣扎着但是也不管用,就像被卷走的蝼蚁一样瞬间被冲出好远,不多会儿就淹没在黄浪里消失不见。 谢瑾瑜和魏婴从来没看到这种场景,俱是目瞪口呆,都被吓傻了。 这几匹马日行千里,都是谢恒特意给儿子选的良驹,要不是这几匹马机灵,几个人前行到前面谷口,就都凶多吉少了。此刻众人虽然侥幸活了下来,心里却也是止不住的后怕。 前路既然被阻,几人只好原路掉头,这回不敢往洼地去,尽量挑地势高的地方跑,天色渐黑,今晚肯定跑不回青城山,所以在哪落脚就是个问题。 雨还在下,往回走也得打起十二分小心,来的时候信心满满压根就没注意附近的栖身点,这么顶着雨漫无目的的跑,整得就有些被动,还是之前提马鞍的始作俑者,这次负责领路的名唤杨三的侍卫说道:“前面不远,有个杨村儿,俺六叔住那里,俺小时候去那玩过,那个村儿地势高,咱们可以去那捞脚。” 于是大家有了目的地,杨三驾车往杨村赶去,跑了能有半个时辰,终于到达。可下了车众人就傻了眼,心凉了半截。 放眼望去村子里别说人了,连狗都没有一只。村口前的几排老树,树皮都被扒干净了,眼下只剩杆子光秃秃的杵在那。道旁寸草皆无,田里也都是浑水,地势稍高的土坑里,能看到密密麻麻龟裂的裂缝,显然先前不知道旱了多久了,几天的大雨都没能把缝隙填平。 通常傍晚这个时候正是炊烟袅袅,夜灯亮起的时刻。务农了一天的人回到温暖的家中,家中亲人埋头烧饭,欢声笑语的场景……这里都没有。 此刻的杨村,一片寂静,没了孩童的玩耍,没了鸡鸭鹅畜叫嚷,没了橙色的烛光,没了人间的烟火,无声的杨村在山野里默默伫立着。 谢瑾瑜和魏婴毕竟岁数小,没见过这样的场景,只觉得在马车颠了一天太乏了,想要下车休息,洗个热水澡睡个好觉,掀开帘子跳下了车,没等迈步进村,就被随行的侍卫长吴平拦住了。 雨还在下着,领路的大汉杨三却哭得像个孩子。两个孩子被他哭得莫名其妙,面面相觑,走南闯北的吴平太知道灾年几个月的大旱意味着什么了。 所谓杨村,此刻怕是个空村了。此刻进村,他们是既害怕看不到人,更害怕看到人。 乱世的灾民,随意得打杀了,心里不忍,可护送的两个小主子身份金贵,万万不能有所闪失。吴平一时也不知该不该进村。只好等杨三哭得平复好情绪再从长计议。 杨三五大三粗,平时话也不多,此时难过了哭起来没完没了。猛男落泪有时候更是让人心酸,似乎是老天爷都看不过眼,雨都渐渐停了。 人和人的悲欢虽说并不相通,谢瑾瑜和魏婴也不明白他为何哭得悲伤,只是良好的教养让他俩不忍打断,持续的保持着沉默以及尊重。 打破哭声的,是一阵阵此起波伏的呼噜声。 声音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之前雨点大的时候,听不出来,现在淫雨霏霏,再加上众人刻意想逃避哭声,这个呼噜声就格外的明显。 这声音的方向……隐约是从马车里传出来的。 谢瑾瑜和魏婴齐齐的把目光转向吴平,吴平抬手示意他俩稍安勿躁,杨三都惊得瞪大双眼止住了哭,下意识的站到两个主子前戒备着马车里。 吴平放轻脚步,一手放在刀把上,慢慢走向马车,待会要进马车,怕抽刀不便,他缓慢的把刀拔出来,没发出声音。众人也都屏住呼吸,呆呆得看着他的动作,魏婴胆子有点小,下意识的拽紧了谢瑾瑜的袖子。谢瑾瑜也有点怕,只是他耿着脖子,不想露怯。福宝原本给两个主子打着伞,现在手也忍不住发抖。 吴平靠近马车,呼噜声还很清晰,似乎是车座低下。这让他有些懊恼,一般来说马车出发前他都是仔仔细细检查过的,唯一没检查的一次也就是从万福寺里出来得匆忙,没来得及。难道在寺中混入了歹人?他刚要掀开车座,就见车座低下的人似乎睡得憋屈了,一个翻身咕噜了出来…… 是个小沙弥。 众人忙上前看,唔,还是个熟人! 谢瑾瑜示意吴平没事,没忍住随手拿起吴平的刀鞘就想捅醒她。这小姑娘功夫虽好,睡相未免太差,都从座位底下滚出来,变成四仰八叉,她还能翻了个身继续睡。 他刚要拿刀鞘捅此人屁股,猛然想起她是个女的,捅屁股……似乎不太好,又打算往腰上捅,刚伸出手又觉得此举也不太妥,再往上看去,似乎是胸,虽说看不出山峦起伏……也仍然不能随意下手,于是便拿着刀鞘来来回回比量了半天。 几个人也站在他身后看小侯爷踌躇,人没捅醒,他自己内心戏良多,耳朵根烧得通红一片。 睡梦中的沈芳觉得她是有点冤,上次跟玄清去给人放盆接雨水,回来她就吃饭去了,虽说原本是有赌气教训那小侯爷的成分,可她本想吃完饭再去把桶从房梁上拿下来的,奈何吃完饭看经文看得迷迷糊糊睡着了,醒来了就把这事忘脑后了。 她也不知道玄清居然脑袋一抽找了圆通取桶。 圆通那个老狐狸,平生第一爱好就是敛财,第二爱好就是懒,别说让他取桶,让他提鞋他都懒得提,一寺之主一寺之主,不顾形象成天趿拉着鞋。玄清居然还跑去让他取桶,他这是念经念傻了吧?要挨训可别连累我…… 果不其然,她刚睡醒就被圆通给叫去听训了。 她和玄清耷拉着脑袋,圆通先是骂她惹事,来者是客来者是客,不看在人的面上也得看在银票的面上,不看僧面看佛面,怎么还去跟人赌气? 又骂玄清是怎么想的,这么点小事居然要他亲自出马取桶?佛曰:相由心生,境由心转。方便有多门,归元无二路。难道事情就非此即彼嘛?变通,变通!怎么做事就不晓得变通吗? 都没听过把梳子卖给和尚的故事吗?寺里的和尚脑袋上都光头,除了沈芳这个女娃娃,人家卖梳子的是怎么把梳子卖给咱们寺的?梳子是善男信女之物,给梳子开光又能成为护身符,又能积德行善保佑平安,弘扬佛法,扬我寺名,我不是也一口气买了一万把吗? 沈芳低头憋笑憋得脸通红,脚底下画圈,心里嗤笑:鬼扯! 梳子一把进价十二文,卖出一把一百零二文,暴利啊!万佛寺香火旺盛,后来一万套梳子都不够用了,还不是后来又派她偷偷下山批了两箱…… 圆通说着说着约么也是想到了这茬儿了,老脸也有点烧得慌,咳嗽了一下,收了声。 沈芳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圆通胡咧咧半天她全然没放在心上,玄清平时老成持重鲜少挨骂,这一被骂就像个鹌鹑似的,连连称是。师傅教训得对。 可事情总是要解决的,到底谁去取桶啊?沈芳就等圆通指派她取桶,到时候她再奚落奚落那几个小毛孩儿。 圆通一副孺子不可教的样子,看着玄清,变通是什么?为什么非要取桶,你给他们换个不漏雨的屋子不就行了?东厢房漏雨,侯夫人住的西厢房基本不漏,你把他从东一换到西二不就完了! 主意一出,玄清瞬间如醍醐灌顶,转身就去安排了。 沈芳也不得不佩服圆通,别看这个老家伙懒,脑子可不懒。等玄清离开了,圆通敛了神,静静的看着沈芳。 沈芳就有点发憷,她不怕圆通笑嘻嘻就怕圆通郑重其事。 屋里就剩他俩,圆通没有讲故事和佛理:“方九城把庆西洪城粮仓抢了,这事你知道吗?” 沈芳觉得脑袋瞬间空白:“不知道,但……我隐约能猜到。” “方县令舍己为人造福一方百姓,老衲甚是佩服。”圆通又道:“我寺受万民香火,大乱当前也不能偏安一隅。寺里众人不日即将下山济世。天灾人祸,祸兮福兮。出家人不打诳语,东厢房的贵人命有一劫是真的,方九城也有一劫也是真的。福祸相依未必不是施主你的善缘。望施主珍重啊。”圆通双手合十:“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沈芳收起了脸上的顽皮,郑重的跟师傅行礼:“多谢师父提点,徒儿知错。徒儿定好好跟贵人赔礼道歉。” 沈芳出了门,回房间辗转反侧地想了一宿,觉得圆通虽然看起来不靠谱的样子,可爹的话响在耳旁:圆通是修自在佛的。圣人求心不求佛,愚人求佛不求心,此人胸有乾坤,内心慈悲,是佛教中普度众生以身饲鹰的那种人。你性子活泼,小事顽皮倒也罢了,大事上一定要敬重此人,听他的话…… 相识了那么久,圆通也的确是靠得住,既然他都发话了,我明早一定早起给小侯爷道歉。沈芳下定决心才打算睡去,却发现天已亮了。算了,不睡了。中午眯一会吧。 她穿好衣服,打算出门洗漱,没曾想却看到谢瑾瑜手下一大早的在牵引马车,她觉得蹊跷就趁着没人的时候钻进去藏在了马车底下,结果颠了一天,把她颠睡着了。 睡梦中的她也觉得周围诡异的安静,呼噜声继续,人却慢慢睁开了眼,忽然一个鲤鱼打挺坐起了身,就和内向纠结的小侯爷四目相对。 相持一会,还是谢瑾瑜先开了口:“你怎么会在我的马车里?” 沈芳尴尬的挠了挠头:“我要是说,小僧夜观天象掐指一算,你命有一劫,五行缺我,你……信么?” 众人包括心肠憨厚的魏婴,此时此刻心中都飘过五个字:我信你个鬼! 第五章 留宿杨村 谢瑾瑜和魏婴自然不会跟沈芳计较,虽然不知道她跟过来的目的是什么,不过明天就回万佛寺了,大不了也就忍一天而已。谢瑾瑜没搭理她,众人转身看村子,讨论着要不要留宿在这。沈芳从马车上跳下来,睡得时间长了,小腿有点麻,一时间没站稳,下意识就随手搭了下前人的肩膀。 “手往哪放呢?”谢瑾瑜侧头没好气的说道。 沈芳讪讪的把手拿下来,心想:至于吗,真小气啊,搭把手而已。 谢瑾瑜抬手用手指掸了掸肩膀上肉眼看不见的灰尘,一脸的嫌弃。这幅做派一度让沈芳格外想揍他,小侯爷了不起啊?她一边活动着手脚缓解脚上的麻意,一边又想到自己的接近人家的目的,心里忍不住叹息…… 可不,小侯爷是了不起啊…… 吴平和杨三商量了下最后还是决定进村,他让杨三先去探路,他守着马车。回万福寺只一天的路程是双驾马车的基础上,要是马丢了靠他们脚程回去就慢了,他和杨三倒是无所谓,这还有孩子呐,变数太多,小主子万一有个什么好歹,这责任他担待不了。 此刻,他心下无比的后悔,不应该听从小主人的吩咐偷偷出来,万一有个闪失即便是搭上他十条命都不够他赔的,自己还是大意了。可眼下后悔也没用,还是得应付过去。他其实想去探路,可他不放心主子,现在他不能小主人出自己视线。只能让杨三先去村子里探路。 杨三去了一炷香的功夫都没回来,魏婴有点神色不自在,谢瑾瑜和魏婴对视一眼,又看了一眼身后的沈芳,两人脸色慢慢涨红,深呼吸了几次,挺直脖颈微微弯曲着身子,双腿夹紧…… 沈芳扫了他俩一眼,顿时明了,心里头憋笑,嘴上却说:“我想方便。我先离开一会……”说完,就背着手慢悠悠的踱步进了村。 两人直到她身影消失在村口,看不到了才齐齐跳起来,异口同声地说:“我要出恭……” 晃悠进村的沈芳也四处看了看,内心戒备着,她找了个犄角旮旯先方便了一下。马车一走就是一天,想去解手不是很正常嘛。有什么不好张口的,这些所谓的王侯公子们穷讲究真的是太多了。 她回想起他们一行人高头大马,侍卫开道,老妈子丫鬟小厮长随的,浩浩荡荡的进寺。生怕别人不知道这是淮南侯府的亲眷似得,太张扬了。彼时她蹲在殿门口啃馒头,就看到华丽马车下来了像仙女一样的贵妇和两个华服小公子。比她之前看到的青楼花魁穿戴都华丽,她忍不住低头又看看自己,灰衣麻布的,鞋子被大脚指头顶漏了……人和人真的是没法比啊。这么一想,连嘴里的馒头都不香了。 她有次去找阿来,阿来要给他们送饭,她就好奇跟着去了一会,然后看到好几个丫鬟小厮又是提桶又是端盆托帕的,还有拿胰子拿艾草拿熏香的,当时她还以为是要摆饭,后来才知道是人家上茅房……也不知道上个茅房为啥还要那么多工序。在她看来,简直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刚才她有心装看不懂再憋他俩一会的,转念一想,人家顾忌她是姑娘家,她也不应该这么捉弄他俩,显得她不厚道,这才避开。其实她应该守着马车的,如果她是谢瑾瑜,她会连夜驾车回万福寺,而不是拐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过夜。最近世道不太平,变数太多了。他们人手又没带多少,两个侍卫倒是千里挑一的高手,眼高于顶的小厮却是个废材,再带了两个贵公子拖油瓶,真打起来了,顾得了头顾不了腚…… 可惜,话语权不在她这,人家也不听她的,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她不知道现在回去,那两个小公子方便完事没有,索性就村里看了下。灾年的百姓都不好过,有的富裕的村落或许有往年的余粮,勒紧裤腰带能熬过去,眼前的这个村看起来并不富裕,整个村落都是茅草房居多,墙壁都是黄泥砌的,一场大雨倒塌的七七八八,没倒塌的也是被大风刮飞了半边的房顶…… 她走到一个看起来还稍微像样的房子,正想进去,却看到杨三从里面出来,面色不好。她便后退了一步。杨三开门出来,她在他阖门之前扫了一眼里面……有两具爬满了尸虫的尸体。其中一个满脸血迹眼睛睁得很大的汉子,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这一看就不是饿死的,像是被劫杀的……爹跟她说过,不要高估了人性的善,更不要低估了人性的恶。盛世之中,有施粥布粮来博取名声的豪门世家,乱世之中,也有杀人越货无恶不作的贫苦百姓。 杨三显然整个村子都看了一遍了,他的脸色很不好。衣服下摆有深色的血迹,沈芳估计他之前这么久没回来应该是提前排除下隐患,找好能落脚的屋子,这个村的可居住的房子不多,像样的估计都发生了跟刚才的那间差不多的事情,为了不惊吓到主子,肯定要提前处理下。估计血迹是抬尸体蹭的…… 难得的,她没多嘴聒噪,默默的跟在他身后,两人去和谢瑾瑜汇合。 这会又开始下起了绵绵细雨,原本马车前站着的公子已经上了马车,只有吴平坐在车架上,他也看到了他俩,沈芳看杨三跟他轻微的点了下头。吴平回以抱拳,转头跟马车里的人请示了下,马车缓缓前行。杨三领路,就这么几步路,沈芳也没再上马车。几个人往杨三选好的房子行去。 是个独门小院,院子里居然有马棚,有水井。一进院子就看到了左侧光秃秃的大树,沈芳猜测这应该是个枣树,庆州的地界适合枣树生长,她看到过好多村落的院子里都有枣树,到枣子熟了的季节,孩子们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跟着大人去打枣。她小时候也是很期盼这个活动,大人打下来枣,她们就在地上捡,青色的枣子咬下去脆脆的,红的熟透了软一些,但是格外的甜…… 后来她大了些,飞上枣树轻而易举,就很少去打枣了。 这棵树看起来比她儿时见过的所有枣树都粗,年头应该很大了,如果她之前见过的枣树是孙子辈,那眼前的应该就是爷爷太爷爷辈了,也不知道曾经孕育了多少的枣子,丰富了多少孩童的童年……枣树一般八九月份结果,往年的这个时候应该是可以看到满满果实的枣树,只可惜,眼前的树爷爷是光秃秃的,叶子都被撸光了,下场也跟村头那几个歪脖子树一样,树皮都被扒了。 马车停下,福宝率先跳下车,给两个公子放凳子。 沈芳没看他俩,率先进屋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她能帮上忙的地方。 屋里还好,空荡荡的,房梁上挂着蜘蛛网,显然很久没人居住了,她仔细嗅嗅,没闻到血腥气,也有可能杨三提前处理了,屋子桌椅板凳倒的东倒西歪,床铺上被褥全无,房子走的时候收拾的很彻底。她扶起桌椅板凳,四处看了看,还是先去了厨房,里面东西似乎已经被人扫荡过了。锅碗瓢盆扔了一地,地上遍地碎片,藤编的草筐歪在一边,这次她嗅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夹杂了臭鸡蛋的味道。她把厨房的窗户支开了,透透气,又看了看灶台后面,有淡淡的血迹。 她环视一周,发现角落里,居然还有半捆柴火。她转身取了柴放到灶下,又拿起木桶到院内。院内有个水缸,下了这么多天的雨,缸里的水都满的溢出来水,想必院子里的井水应该也充沛了。 她懒得打井水,直接把桶扔进缸里,她的个头刚比缸高一点,打的水是八分满。她在万佛寺挑水劈柴的,用圆通的话说,都是历练,现在做这些活儿她已经驾轻就熟了。她把桶提留起来,找了块抹布,倒水润湿,到灶台擦了擦,拿扫帚把地上的碎片扫好,扔进草筐里,打算一会背出去扔了,她把厨房又简单的收拾了下,笤帚簸箕都放到角落归置好,把水倒进铁锅,又转身出去打了第二桶,回去倒入大锅里,还没添满,又转身出去打第三桶,刚提起来,就被人接了过去,居然是那个爱翻白眼的小厮。 “我来我来……”福宝笑嘻嘻地接了过来,他可得罪不起这个姑奶奶,上次她给的教训太深刻以至于现在他看到她拿水桶,眼皮子就跟着跳,脸颊也跟着疼。 沈芳也不跟他抢,她之前看到他们的马车像个百宝箱似得,杨三和吴平从车上抬出来一个个箱子,搬到了屋里。 她为了避嫌就躲开了,她把桶递给了福宝,就合计进屋看看,福宝还是有两下子的,屋内已经整齐了不少,蜘蛛网都清了,箱子打开了一半,原来的室内床上已经铺好了被褥。大红色缎面上面还绣着花开富贵的刺绣,看起来就很舒服的样子。 吴平站在两个小贵人身后,他俩安安静静的端坐在凳子上,腰背笔直,累了一天了也不说上床趴着休息……可能这就是高门大户的规矩吧。 她没有上前攀谈的兴趣,就抱着手站到了厨房门口,看他们忙活。 院子里,杨三已经把马车卸了,马牵引进马棚。马槽里空空如野,好在他们出门经验丰富准备了草料,杨三在院子里喂马,福宝在厨房倒好了水,开始生火。想来他很久没生火了,动作有点生疏,好在鼓捣了半天最后有惊无险的点着了,他擦了擦额头的汗,偷偷吁一口气,脸上黑灰一条一条的。 他风风火火的跑进屋,从箱子里掏出来托盘茶叶茶具,还掏出来一个水舀子和铜盆。把这些东西都放进盆里端到了厨房。 水开了他先舀出水倒入盆里烫了一遍茶具,这才从竹筒里勾出茶叶,投入茶壶,高举起水舀子冲茶,把茶叶冲散,泡的第一遍茶并不是成品。他滤了出去,又倒入热水泡了第二发,这才倒到茶杯里,拿着托盘送到屋内桌子上,随即又从箱子里拿出两条丝帕和瓷瓶,还有胰子,回来往铜盆里兑水,他先从瓷瓶往盆里滴入两滴花露水,又浸湿了一半儿的帕子放到铜盆里,这才端起来又颠儿颠儿过去给主子擦手擦脸…… 他要先给谢瑾瑜擦,被他拒绝,伸手示意先给魏婴…… 魏婴出来的匆忙没带小厮,他怎么能委屈了朋友呢,魏婴推辞了一会推不过,就只好让福宝伺候着洗漱,然后福宝清理好了魏婴又重复了一遍动作伺候了谢瑾瑜…… 福宝从头到尾忙活的脚不沾地,而两个主子就是端坐在那,抬手抬下巴等着福宝伺候着…… 沈芳看得是津津有味,又有点说不出来的羡慕。 她已经很久没有享受到被人服侍的滋味了,小的时候还有奶娘和丫鬟。 后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就只有她母亲能享受到了。 她爹跟她说,她娘从小锦衣玉食不能因为嫁给了他而过得一日不如一日吧。 至于女儿嘛……庆州这么贫瘠,他希望有一日大难来临的时候,她能有自保的能力,就算不能抵抗也得能逃跑,而不是做一朵娇生惯养的花,无力招架任由别人采摘摧残,最后零落成泥…… 杨二喂好了马就进屋替换了吴平,吴平这才有空跑到厨房,他从另外一个包袱里掏出来了米,显然是准备做饭。 说实话,本来沈芳是对这个晚饭没啥期待的,可不曾想,吴平又从他随身携带的包裹里掏出了一串腊肠…… 谁也想不到,这顿饭,不仅是最近几日他们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也是将来日子里吃过的最好吃的饭,甚至是这辈子都忘不掉回忆里心心念念的饭…… 第六章 难忘的晚饭 吴平行伍出身,战场上下来的人,有很多不知不觉养成的习惯,其中之一就是出门在外干粮一定得准备好。他是侍卫,动手的时候多,体力充沛很重要,说句不好听的,别人青菜豆腐白粥挺一个上午可能还不饿,对他来说,两泡尿就撒出去了…… 小侯爷还在为青菜豆腐闹心的时候,他拿着车上提前备下的白面跑寺庙借了厨房,自己和面发面蒸馒头,没人的时候,就着腊肠吃…… 他自己一顿饭五六个馒头不成问题,多余出来的给弟兄们分分。他不信佛祖,阎王爷让他三更死,他拖不过五更。想当年跟他一起参军的兄弟,而今活下来的寥寥无几,他们信奉活好一天算一天,男子汉顶天立地求得是一个问心无愧。 不过眼下他有愧,愧对侯爷,他右眼睛一直在跳,民间有话,‘左眼跳财,右眼跳灾’。他总有种不好的预感,只能控制住自己让自己不要想,先做好晚饭再说。 他把锅刷好,烧水蒸饭,抽出匕首,把腊肠斜着切成了薄片,又变戏法似的从箱子角落里变出了好几个鸡蛋!掏出了盐巴,还有香油还有粉末状的各种沈芳不认识的佐料。 当他掏出鸡蛋的那一刻,沈芳简直要给这个大叔跪下了!这是神仙吧,长途跋涉的鸡蛋最不好带了,说打碎就打碎,还一带这么多……真乃神人也! 他手脚麻利起锅熟练,一看就是没少做饭。 不多会儿,就传来让人抓心挠肝的香味儿…… 屋内端坐的两个小人显然也是闻到了,起初他俩还能端坐,可他俩毕竟还是孩子,不多会就双双起立,不由自主的伸着鼻子朝着香味儿的方向走去。 “吴平,你这做的是什么,这么香?”谢瑾瑜站在厨房门口问。君子远庖厨,他和魏婴不好进厨房,只能在门口看着。 吴平没回头,手脚忙活着:“回小侯爷,马上就好,福宝先去准备碗筷吧……” 福宝大声喊了一声得嘞,风风火火的去拿筷子去了。 两个“少年老成”的小贵人都忍不住急得搓手跳脚,沈芳比较淡定,就是偷偷擦了擦口水,对这顿饭也是无比期待。 因为是吴平做的饭,谢瑾瑜没有端着规矩,非得等他用膳完毕才让人家进食,于是道:“一起吃吧。”福宝更是高兴,沈芳也跃跃欲试,笑着跟吴平说道:“大叔,您辛苦了,一会吃完饭您就去休息,我去刷锅!” 吴平笑着应好,把饭端上桌。盖子一打开,喷香扑鼻。几个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把饭舔进嘴里。吴平笑着给大伙盛饭,他先给谢瑾瑜和魏婴盛饭,然后递给了沈芳福宝,再然后是递给了杨三,最后才给自己盛饭…… 屋里凳子不够坐,他和杨三站着,沈芳也不好意思坐,乘好饭递给她,她就转身跑到门槛那蹲着吃了。一入口,简直是要咬掉舌头,饭粒颗颗饱满,既不软又不硬软硬正好,米饭太软了没嚼头,太硬了,咬着又蹦牙。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的,吃进嘴里,唇齿留香。 腊肠的油头也润了进去,香喷喷的,咸淡正好。沈芳之前说羡慕谢瑾瑜是口头上的羡慕的话,此时此刻内心是真的非常的羡慕,她好喜欢这样的手下啊,做饭怎么能这么好吃呢。 两个小少爷本来还是端着架子想着用餐礼仪,不紧不慢的吃着。如果仔细看能发现两人的进食速度其实比往常要快很多的。可架不住沈芳吃的太快了,他们才刚吃到半碗,沈芳都去添第二碗了! 孩子们的竞争有时候幼稚又真实的可笑,两个小公子哪里还记着规矩,就差大喊一声你给我放下了! 两个人把筷子拨拉的飞快,火速吃完一碗,齐齐递腕给吴平:“……给唔添饭!” “……” 一场饭吃得宾主尽欢,大家都摸着浑圆的肚皮意犹未尽。福宝把空碗撤下去,沈芳说到做到跑厨房烧水洗碗洗锅,又抽空跑院子和村里转了转,判断如果有危险的话,最佳的逃生方向…… 出门在外,这也是她的习惯。 魏婴和谢瑾瑜喝着热茶,对这顿饭回味无穷。其实他们从小到大吃的山珍海味不知凡几,只不过正赶上他们好几天没吃上荤腥,又奔波了一天肚子正饿的唱空城计,再加上吴平做饭的确是不错,所以才让他们格外的满足。 两个人刚才在饭桌上扔了礼仪,索性破罐子破摔,魏婴跑床上躺着不多会就睡着了。 谢瑾瑜白天的时候困,刚才吃的好,有点撑,于是想要出门转转消消食。 他有这个想法其实不过分,就是会让人为难。杨三和吴平欲言又止,沈芳刚进门口,就听到谢瑾瑜说想要出门散散食。 她忍不住心里摇头,小侯爷,可别作妖了,你隔壁的隔壁,还有两个死不瞑目的在那躺着呢…… 吴平觉得小主人虽然偶尔有些任性,心地还算善良,比较好说话,一顿饭明显拉近了他们的感情,因此他直言不讳地说道:“这个地方人生地不熟,现在天又黑了,出去的话太过危险了。” 想不到谢瑾瑜居然比想象中的还要好说话:“好,那我就不出去了。” 吴平一看他这么通情达理,心里松快不少。就见脸色涨红的谢瑾瑜吞吞吐吐地小声说:“吴平,对不起……” 听他这么一说,吓得吴平当下就扑通一下跪地上了:“属下当不起……属下不敢!” 谢瑾瑜扶起吴平:“你当得起,要不是我任性,咱们也不会偷偷跑出来,还差点让大家置于险地。” 吴平感动的眼泪当场就流下来了…… 沈芳在厨房门口听到,心里忍不住对谢瑾瑜改观,看起来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小侯爷还是个知错认错的人,也并非是个一无是处的纨绔。 既然不出去,福宝就上来伺候着谢瑾瑜宽衣,换好了寝衣的谢瑾瑜并没有马上上床,而是转头看了眼床上打着轻微鼾声的魏婴,轻声问吴平:“你和杨三的功夫谁得更好一点?” 吴平实话实说:“不敢欺瞒小侯爷,属下实乃伙头兵出身,虽然是侍卫长,只因我心比杨三细一些,单论功夫的话,我实不如杨三。” 一旁的杨三憨厚摸头嘿嘿傻笑:“嘿……吴大哥谦虚了谦虚了。” 谢瑾瑜下决定道:“那就听我的命令,现在起,杨三负责保护魏婴,吴平保护我。如果杨三一个人都应付不来的话,那么你们两个人都去保护魏婴。” 看到两个人惊讶要反驳,他忙抬手阻止:“爹说过,袍泽兄弟,以命相交。魏婴信任我,欺瞒长辈离家出走,全是我撺掇的,这次差点连累了他,万一他有个闪失,爹没法跟魏家交代,就算我平安归家,我这一辈子良心也不得安宁,你俩都当过兵,所以我说的你俩肯定懂,务必要保证魏婴的安全……” 杨三性子憨厚,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性格,他觉得小侯爷说的在理,就双手抱拳,拍着胸脯说道:“属下领命!包俺身上。” 吴平心想,有他还有福宝两个人一起保护谢瑾瑜应该也问题不大,遂点头。 沈芳看着烛火下神情坚定的谢瑾瑜,忽然理解了爹说的话,看人不能看表面,有的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有的人腹有诗书波澜不惊,有的人本身平庸却自命不凡,有的人身居高位却心怀天下。 她其实今日之前一直都不太理解这种眼高于顶的公子哥,何至于让圆通叮咛嘱咐格外关照,常言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灾年大旱百姓饿死横死不计其数,这些身居高位的人却锦衣玉食,声色犬马何德何能让人舍命相护? 她其实也不明白她爹,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自己的妻儿顾不得,却身怀万民……不过爹说人性复杂,自己还太小,很多事情以后才能懂。 她觉得眼下她就懂了,无论如何,只要有她在,她定会保护谢瑾瑜的安全。这么讲义气心眼儿这么好的人,活该他享福!她刚下决心,就忽然听到院子里马嘶吼起来,显然是被惊到了! 她眼明手快,一个健步闪到了桌边,忽的一下,吹灭了蜡烛。室内突然陷入了一片黑暗。 吴平赞赏的看了她一眼,这个女娃娃机灵,他轻轻开了门,发现院子外面忽然聚集了大量的人,有人举者火把,拿着武器。深更半夜,显然不怀好意。他刚琢磨要不要过去牵马,就听——嗖嗖,几声破空响起,接着就是院里马哀鸣惨叫,不多会就没了声音。 显然,马已经被来人射杀了!好事不灵坏事灵,事情最终往最坏的地步发展了。而就在这时,一直默不作声的杨三,牢记使命,直接冲到床边,扛起熟睡的魏婴跟吴平道:“寺里见!”话音刚落就从房后窗翻了出去,几个起落消失不见人影…… 吴平:“……”他回头看了下,他要是单独扛起小侯爷逃跑应该问题不大,可就顾不上福宝和这个女娃了!而就在他犹豫的这一瞬间,福宝忽然脱掉了外衣,匆忙套上了谢瑾瑜的外衣,对吴三说:“我去引开他们,保护好小侯爷……”说完就冲了出去! 谢瑾瑜没拉住福宝,急得满头大汗,看着福宝跑出去,忙对吴平喊道:“——快!去救福宝!”吴平迟疑下,对他俩说:“你俩躲好……”只能跟了出去。 第七章 遇匪 福宝走到院子里大声喊道:“我爹乃淮南侯谢恒,来者何人,居然敢杀我的马!”回应他的是几声破空之声,还好身后的吴平快速扑倒了他,带他闪到了一边。 见福宝引开了视线,沈芳忙拽起谢瑾瑜溜边跑到房子侧边,之前她看到过院子左边有个狗洞,和边上的院子相邻,她连扯带拽把谢瑾瑜推进了洞里,又迅速钻了过去,两个人偷偷溜到了临院。她拉着他藏到临院的房后,她从小习武夜视极好,她看到今晚的圆月,忽然想起一句俗语,月黑风高夜杀人取货时。 这帮土匪总是有种让人说不出来的违和感。一般土匪不会杀马,可眼前的这群人上来二话不说先把马给射杀了!她又联想到白天看到的尸体,瞬间明白这哪里是正宗的土匪,是先前杨村的百姓,活不下去入了匪。 果然,就听领头之人说道:“我管你是这个猴儿还是那个猴儿,先杀了再说!”说着,院子里响起了激烈的打斗声,又听一个大嗓门喊道:“他娘的,别管那个男的了,男的肉不好吃发酸!那有个小孩儿,快把他射杀了!……” 一听这话,谢瑾瑜忍不住就想吐,被沈芳一把捂住。这个院子和边上的院子就是半拉土墙,她又带他往旁边的院子翻去,正是白天看到尸体的那个院落。 她伸手推开房门,苍蝇满天飞,一股类似着臭鸡蛋尸臭味儿扑面而来,她连忙捂住他的嘴,反手又把门阖上。 还好,谢瑾瑜没尖叫,先前她留意到尸体后面有个半人高的木头衣柜,大人进不去,小孩躲起来却正好。她拉着他绕过遍布尸虫的尸体,打开柜门,两人钻了进去…… 外面响起了稀稀落落的声音,不一会儿土匪们果然开始一个院落一个院落的搜查,刚踢开门,就被尸臭味熏得退了出去……又去搜查了别的院子,又过了半柱香的时间,外面的声音就消失了,她捂着他的嘴,脑门也沁出了汗。衣柜里逼仄狭小,只听得两个人的心扑通扑通的跳。 沈芳希望赢得是吴平,希望吴平能快速过来搜寻他俩。可时间慢慢的过去,外面变得寂静无声也没等到吴平前来…… 她忍不住悬了心。她能想到的,吴平应该也能想到,看到土匪衣衫褴褛的样子,也不知道他能不能狠心下手。 她又看到身边安安静静的小侯爷,不由得侧目,一般人看到尸体会惊声尖叫,他要不是吓傻了,要不就是胆识过人。如此安静,甚好。刚这么想着,就听:“呕——”的一声,他吐她身上了! 他大爷的!她心里忍不住骂了句脏话,不过腐烂的尸体散发的恶臭,难为他能忍这么久也让她刮目相看了,于是,她耐着性子轻轻拍着他的肩膀安抚着他。 两个人一直就在这里躲着,谢瑾瑜要出来,被沈芳制止了。两个人迷迷糊糊睡了一会,直到外面天际线渐渐发白,两人才从衣柜里钻了出来。 谢瑾瑜看了眼地下的尸体,没忍住又吐了一次,这次沈芳没捂他嘴。等他吐完了,拉着他出了院门往昨天居住的院子走去,刚走到门前就止住了脚步。 因为地上躺着一个人,背后插了好几支箭。——是吴平。 谢瑾瑜眼泪刷的一下就下来了…… 他走到吴平的尸体前,刚才那具尸体让他作呕害怕,可眼前的人他却不害怕。他轻手轻脚的走到了他面前,合上了他死不瞑目的双眼…… 沈芳也有点难过,她很喜欢这个大叔,她也很喜欢这个大叔做得饭…… 可此地不宜久留,她回到院子里发现厨房被翻了乱七八糟,昨天带的米粮腊肠都被搜刮走了。她翻看了卸下来的马车里,空空如野。她又去看了眼屋子,里面又变成昨天的样子了,床上铺好的被褥不翼而飞…… 原来的箱子倒是还在,除了几件谢瑾瑜他们几个娃娃的衣服,扔得到处都是,其他有用的也是被搜刮的差不多了,那些精美的茶具碎了一地,她又翻找了半天,终于在床底下找到了一个袖珍的小铜锅,可能是土匪粗暴的掀翻箱子时候滚落出去的,也可能匆忙抢东西时候无意间踢进来的…… 总之,这个东西很有用,把她欣喜够呛。 她赶紧把脏兮兮的僧衣脱下,换了件福宝的衣服,又随手捡起两件衣服一件抱好僧衣,一件当包袱皮,这才又拉着谢瑾瑜反回到吴平尸体前,她双手合十念了句阿弥陀佛,小心翼翼地往吴平胸前摸去…… 谢瑾瑜不可置信的看着她:“你做什么?” 沈芳比量了个嘘的动作,从他怀里摸索了半天,掏出了水袋还有火折子。。她又朝着他身下摸过去,想拽到荷包一类的东西,却一无所获,想必是被人顺走了。 沈芳把小锅和她觉得有用的东西拿着布包裹好,系在胸前,又逼着谢瑾瑜穿着福宝的衣服,这才拉着谢瑾瑜的手,留意观察着四周,之所以选择寅时出来,是因为天将亮的时候是一个人最犯困的时候,一般这个时候的人都在熟睡,所以她才敢带着谢瑾瑜跑出来,她虽有武义傍身,可她毕竟也还是个孩子,功夫高如吴平尚且躺在这里,她不敢逞能。 好在今天没再下雨,她带着谢瑾瑜出了村,四处看了看找了下方向,这才往万福寺的方向跑去。 谢瑾瑜这一路都很沉默,像被霜打蔫了的茄子。不再是以往盛气凌人清高傲慢的样子。沈芳反而有点不习惯他这个样子,一路上各种逗着他说话,但收效甚微,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一声不吭。 沈芳琢磨着,双驾马车跑一天的路程,她们两个小孩不晓得多少天才能走到,为防止被人捉了吃还得绕路走,她们这一路注定要艰辛,为了省力气她也不再说话,两人默默的前行着,直到走到一条广阔的大路。一眼看不到边际,路旁却遍布尸骨,不知道是饿死在此的,还是被截杀在此的。总之,数量可观,触目惊心。 直到看到眼前的情景,谢瑾瑜才艰涩开口道:“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他打小锦衣玉食,燕窝当成白粥喝,元宝当成弹珠打,瓷器当成鞭炮扔,他身在福窝里,从来不知,民生如此多艰。而从小跟随他的福宝,为了救他,眼下却很可能成为了灾民的……盘中肉。 一切简直是荒谬得可笑。 他跟着沈芳身后,体力早已不支,却紧咬着牙一声不吭,直到沈芳无意间回头看到地上的血迹才发现他的脚早已经磨破。沈芳看着谢瑾瑜镶嵌着东珠的精美鞋子,忍不住拍头懊恼,把这茬忘了。他打小周围侍从环绕,近路有轿撵远路有马车,恐怕鲜少自己走这么远路的时候。 沈芳看到不远处有处丛林,于是跟谢瑾瑜说道:“前面有个树林,咱们去那里休息一会。”两人走进了树林,沈芳搀扶着谢瑾瑜在一条小溪前坐下。 她四周踅摸了一圈,找到了紫珠草和小蓟,她薅下来扔进嘴里嚼着,又从怀里扯出一块手帕,在小溪沾湿了,把他鞋子脱了下来,谢瑾瑜要伸手阻拦,架不住她手快,疼得他倒吸一口冷气。 沈芳把他脚上的血迹擦拭干净,把嘴里的嚼碎的草药吐到手里,然后涂在他那白玉般的脚丫上,谢瑾瑜一声不吭,顺从着默默的看着她动作。 谢瑾瑜难得有兴趣问:“之前在杨村,树皮都已经被扒干净了,为什么这里还有树林?”难得他能说话,沈芳手上动作不停给他把脚裹好,又看了他那软底的鞋,已经被磨破了底,她又从包袱里撕下布条把鞋底垫了垫,给他套上。 她这才站起身,伸脚撵了下脚下的土:“你看,脚下的不是泥土,都是质地硬的岩石地。咱们现在应该是身处庆州的福县。” 她忍不住冷笑一声,又继续讽刺道:“福县名字虽好,却不是个有福的。摊上了个混蛋的县令胡一毛,你也看到了,脚下的地不适合种地,可他却好意思每年按照上等田的标准收税,百姓们叫苦不迭只好往别的县迁移。” 方圆多少里都无人居住,可不是树还好好的嘛。 “庆州的县令有好的吗?”谢瑾瑜长这么大,淮南的官员他都没兴趣关心,眼下居然有兴趣问庆州的官员。 “没有吧……”沈芳摇头自言自语:“什么算是好呢?如果是清廉的官员,庆州还真是有不少,百姓穷,县令也没有油水捞,得过且过呗,剩下的就是贪的。像胡一毛这样的,搜刮了百姓往自己兜里搂足了钱,打点下上峰,考评的时候能得个上,就可以调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了,然后再换来一个人继续这样……”也有能吏,但是下场…… 她不想再想,拿着小锅跑到小溪那接满水,水袋里的水他俩这一路都喝光了,现在她不敢喝生水,都是要煮过晾凉了喝才安全,起身的时候发现小溪里居然有鱼跃出来,这让她很开心。 伸手从兜里掏出武器刷的一下,钉死了一条小鱼。她过来串起来一看,居然有巴掌大。她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 忙到岸上摘下来放到一边,又如法炮制,陆陆续续扎到了四五条。她在草丛里捡起枯枝,有的还有点潮,她从袖子里掏出指环,又把武器安好,手上的武器像旋转的罗盘一下转了起来,刷刷刷的消掉了树枝潮湿的外皮。 谢瑾瑜被她的武器吸引着瞪大了双眼:“这是啥?” “峨眉刺。”沈芳摇头晃脑,又恢复孩童的得意:“我的武器,怎么样?”说着,还炫宝似的又展示了两下。 谢瑾瑜连连点头,沈芳点拿着火折子点起火,烧了锅水,然后把锅架到一边放凉,拿着树枝串了两条鱼架在火上烤。谢瑾瑜昨天吃的东西都吐了出去,又几乎饿着肚子赶了一天的路,闻着鱼香肚子忍不住叽里咕噜直叫唤,于是他问了个何不食肉糜般的傻问题:“灾民为什么不吃鱼呢?” “……” ********** 万福寺 侯夫人听到谢瑾瑜丢了就直接晕了过去,等醒了忙让人飞鸽传书给谢恒,又哭着跑去求圆通相助。 圆通神情严肃:“贵公子命有此劫,夫人不要过于忧虑。敢问夫人可能猜到公子此行前往的目的地?” 侯夫人哭着说:“应该是蓉城。他惦记去那买马鞍……” 圆通点头,吩咐了玄清等僧人下山,往蓉城的方向沿途分头去找。特意叮嘱:迫不得已之时,可破杀戒。 又吩咐好玄真打理好寺庙,自己也回屋带好了干粮,收拾好了行礼,独自下了山。 他才刚下山,就有一群衣衫褴褛的难民互相搀扶着爬上山,跪在殿门前求寺里收留。 圆通早有交代,之前屯粮也为的是这一天,于是玄真念了句:我佛慈悲,阿弥陀佛!便大开了殿门,收留了百姓。 第八章 心软的东宫 已是半夜,东宫仍灯火通明。太子李泽不时询问幕僚。 “药材可备好?医者几何?” “荆防、赤芍、菊花已经备足,直接随我们走,连翘黄芪还有不足,已经吩咐赵寅从衢州调配,约两到三日可到直接运到庆南了。太医院张副院判前往,百草堂刘掌柜带了六名大夫随同。城北李家医馆何大夫经历过春城瘟疫,也应邀随驾……” 太子点头,又看向另外一人:“公文都齐了吗?” “回殿下,奏本公文都已打包好,地方志可途经盐城调阅。” “布匹棉被可有准备?” “绫罗绸缎用不上,棉麻实用但携带辎重太重,带了一部分剩余行至两日到岳城采购。已提前去信,货已备足。” “银两可足够?” 另一个幕僚起身:“陛下之前交代了户部,银两现已出库。眼下已是足够,属下跟汇宝钱庄东家打好招呼,另备出五十万两以备留着应急备用。荣恒、九宝、羲和钱庄也各备好了五十万两银子,他们毕竟没有汇宝托底。所以暂时不打算用,只是候着,以备不时之需。” 太子再点头,又问:“庆州中部营城县令是谁?” “方九城。此人乃曦成十九年进士,在京中候缺半年,最后放到庆州,当了营城的县令。听说他为官贪婪,大肆敛财。治下只要不是杀人重罪,皆可拿钱运作改判轻罪。不过奇怪的是,当地的百姓居然鲜少有骂他的。他任营城县令一任就是十二年,没挪过窝。营城是庆州最贫瘠的县,按理说如果他真能捞钱为何不疏通门路挪个肥差,何至于年年考评年年中,在营城一待就是十二年。可若说他为官清廉,治下也的确是可靠钱脱罪,甚是怪哉……” 太子李泽没说话,回头看了一眼他的舅舅。 曹国舅和宁帝从布衣相交,一路跟着他披荆斩棘,传言“五龙夺嫡”光他自己手上就有两条“龙命”,后来做了宁帝小舅子,他比宁帝小三岁,也快到知天命的年纪了,然而,眼前之人俊颜黑发看上去居然比而立之年的太子大不了几岁。 眼下他正支着胳膊就着烛火看着手里的折子,对他们的谈话不发一言,右手优哉游哉的敲着桌子,像是明后日启程的人员名单没有他一样! 许是感受到太子怨念的视线,曹明询问似的看向太子,太子忙练练摆手道:“无事无事,舅父你忙你的。”曹国舅点点头站起身抻了抻懒腰,这时外头有个小内侍探头探脑,和曹明对视一眼转身出去了。曹国舅也往门外走去,太子忙要跟上,被国舅制止:“无妨,解个手而已。”说着就开门转身而去。 门侧有块铜镜,太子看着国舅的身影在铜镜里消失,上前走了两步又看了看眼前铜镜中缓慢现出长得颇为着急的自己…… 一对比——颇为惨烈。 唉……操心使人老啊。 这头曹明慢悠悠的踱步到院外,果然,那个内侍在恭敬的等着他。他往边上示意一眼,转身开了边上房门,小内侍紧随其后,临关门又探头左右扫视了下,没人,这才半阖上房门。 “说罢。”曹明双手叉腰晃着腰,仿佛谈论天气一般道:“毒已下?” “回国舅,小殿下今天已经读完《开封志怪》第二册,今儿个谴小德子去宫外采购了《开封志怪》的三四册。” 曹国舅不置可否:“哦?” 内侍擦了擦头上的汗,弯腰继续道:“小殿下看书有个习惯,翻三到四页的时候必然舔大拇儿哥。书只右下角浸染了夹竹桃汁液,量不大,不漏痕迹。书房的小豆子也是咱们的人,待事完毕只把书投入火盆,神不知鬼不觉,干干净净……” 曹国舅停止晃动,慢慢走到他面前。内侍低着头,额头上的汗大滴大滴的往下掉。 此刻,他不敢擦。都说曹国舅,貌若潘安,颜如君子。可其心,甚于修罗!他一家老小的命都掐在眼前人手里,一着不慎全家死无葬身之地。 曹明微微勾起嘴角,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开口:“看把你热的,都是自己人,别这么拘束。你做得很好,明日——什么人?”话落,一个大跨步向前一把拉开了房门。 门外的太子李泽脸色发白,单手扶着门框,缓了片刻,方直起身子微笑道:“是孤,不小心踩到了门口的树枝——” 看到李泽,曹明脸色缓和,转头对内侍说:“你先下去,回头再说。” 内侍不敢抬头看太子,躬着身子后退从门边溜出去,一转身仿佛身后有狗撵似的撒丫子跑得贼快,不一会就没了踪影。 曹国舅在院子里拍了拍手,不一会他的贴身侍卫曹清领着两名婀娜女子上前。 太子看了一眼,两人杨柳腰细,皮肤瓷白,半垂头看不清容貌也能看出轮廓弧形,琼鼻樱唇,颜色……绝佳! 太子看直了眼,但作为一名合格的储君,眼下国难当头。岂能耽于享乐?况且今天心情实在是糟糕,虽然舅父的心意他领了,还是轻咳了下对国舅说:“眼下大事未定,孤……我实在是没那个心情——” 曹国舅瞥了他一眼,低头扯了下袖口闲闲道;“想多了,这是给你爹的!” “……” 许是看出太子的尴尬,曹国舅也不看他,挥手让人退下,自己仍是低头摆弄袖口,摸着袖口上的花纹慢条斯理说道:“你也知道我们这次行程紧,今明两天,我得把尾巴扫干净,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啊……” 言下之意,今明两天恐怕就是祺贵人和六皇子的死期! 太子自幼喜欢这个舅舅,虽听说过舅父帮父皇登基扫清一切障碍,绝不是心慈手软之人。可从小到大,舅父对自己一直和颜悦色,竟然让他忘了他的雷霆手腕。 李泽隐约感觉后背沁出了汗。但他还是逼自己直视着舅父说道:“眼下胜负已分,姑且饶他一命,他比李乾还小。”李乾是太子的小儿子,今年九岁。 曹明仍没抬头,嗤笑道:“妇人之仁。” 李泽也不为自己辩驳:“我还记得父皇讲的为君之道。” 曹国舅不置可否:“哦?” “为君之道,必须心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 曹明缓慢抬头看着他,又仿佛是透过他看别人:“帝王之路,注定孤独,太子之位看似尊荣,和九五之尊只一步之遥,却是天底下最危险的位置。这区区一步,却要舍弃众多,一日没登顶你都有可能被人拉下来跌落成泥。当年你父皇是我劝说的,如今你也是应如是,你要知道他不仅仅是你的兄弟,他还是你的政敌,天家兄弟,同胞兄弟尚要防备,何况什么阿猫阿狗肚子里爬出来的兄弟……成大事者,最忌讳心慈手软。” “我知道。”太子点头:“只是眼下胜负已分,若等他及冠仍然觊觎皇位,到时候我绝不容情。可现在他也只是一个孩子,是我的幼弟,也是我的民。况且——”太子顿了顿:“父皇既然已经做了取舍,眼下国事操劳,我也实在不忍在这个时候再让他伤心。毕竟他不仅仅我的君上,更是我的父皇。” “罢了,都随你。”曹国舅上前抱住了他:“行吧,本来这俩尤物我是打算让你给你娘送去,我也免得再去进宫被她念叨。看来明天还得我亲自走一趟……” 正说着话,一名东宫属官急忙跑来:“启禀殿下,刚传来消息,庆中营城县令方九城纵兵把庆西洪城粮仓抢了!” 曹国舅和太子目瞪口呆,异口同声问:“当真?” 此时的养心殿,宁帝也收到了消息,确切的说,他收到的消息要比太子还要更早一些,不过和太子的惊讶相比,他并没有扔掉折子,也没砸水杯。这让大伴来福的心不由得纠紧起来,不符合常理啊,陛下莫不是被气糊涂了? “已经那么多坏消息了,多这一个不多,少这一个也不少。”宁帝随手放下折子,捏了捏眉心。这时候宫人传话,来福过去开门,来人跪在殿前跟宁帝汇报一番,宁帝挥挥手让来人下去。 来福的刚落下的心又提起来了,太子跟国舅的话原封不动的传到了陛下的耳朵里。也不知道陛下是喜是怒。 “朕这个儿子,虽说聪慧机灵差了一点,好在有颗赤诚之心。虽不能开疆拓土,做个守成之君也是足够了。”宁帝自说自话,来福不敢硬接话,但还不能不接话:“太子心地淳厚,难得的是对您的一片孝心。” 夸儿子孝顺总是没错的。 宁帝不辨喜怒,却问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她……怎么样了?可有哭闹?” 来福楞了一下,心思百转这才反应过来宁帝问的是被打入冷宫的祺贵妃。 连忙摇头道:“未曾。祺主子一直很安静,没哭也没闹。就是胃口看似不好,吃的不多。”来福窥着宁帝的脸色小心翼翼说道。 “提点下乾西那边,别亏着她。” 来福有点懵,祺贵妃已经被打入了冷宫,多亏算是不亏?吃穿用度比照贵妃?那显然是不能够的,宫里向来跟红顶白,落配的凤凰比拔了毛的鸡都不如,恨不能人人唾口吐沫再踩上一脚,还指望谁雪中送炭啊。可又想到了皇后的做派,心又放回了肚子里,想了想他说:“必不会的,今儿早皇后娘娘特意吩咐过,不许短了祺主子的吃食,不得苛待祺主子……” 来福等了半天,宁帝没说话。 也不知道这句话说得对不对。要不要描补描补,就听宁帝的呼噜声响起…… 得嘞,天家男男女女的这些情情爱爱之事,应该不用他这个六根不全的太监咸操心。 第九章 太子被参 宁帝睡得不沉,脑子迷迷糊糊似乎是梦到了琪贵妃,想来也怪,平日里整天见着不觉得什么,冷不丁见不到了居然就入梦了。 梦到的是最后见祺贵妃的场景。 大殿燃着龙涎香,他特意吩咐来福提前点上。龙涎香气味独特味道甘甜,能使人安睡,有助于睡眠。当然,他今天点香并不是为了和祺贵妃困觉觉,他是想万一万一祺贵妃闹起来了,闻着此香兴许能有助于平息情绪,能少挠他两下。 可凭他对祺贵妃的了解,却又觉得他看低了她。 祺贵妃款款走来,大殿的灯火朦朦胧胧,却仿佛给她的肌肤打出了柔和的光。宁帝每次看到她都感觉很轻松,心情很愉快,宫里美人众多,祺贵妃不是最美的,却是长得最顺他眼的,看多少遍也看不够。 他忍不住又想到和祺贵妃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他本来是那天被魏温喷了满脸口水,魏温火气有点大,口气熏得他难受,那天因为什么争论他也忘了,只记得魏温说得有道理他不得不忍着,同意照他的意思办,一边用袖子不留痕迹的擦脸上被喷的口水。等魏温退下他觉得整个殿内都是魏温口气的味道,便忍不住出来透透气,一走就走到了御花园。 大热天的御花园除了知了嘈杂的叫声,连花都晒得耷拉着脑袋,委实没什么值得赏玩的。他走向假山,寻思找个背阴的地方坐会儿,忽然听到声响——原来,假山后面有两个小宫女在低声聊着天。 倒是会躲懒!宁帝心想,他侧头看了下两个宫女,一个粉色宫装一个绿色宫装看起来清清爽爽的,年纪不大正是豆蔻年华,看起来就很可爱。 两人并没有看到宁帝,小粉对小绿说喜欢上了一个姓宋的画师,很有才华。画技精湛外表儒雅旷逸,她不禁为他心折。 小绿笑着打趣了一会儿,开口问小粉:“你别光顾着想宋公子啦,赵姑姑吩咐你备的茶水可提前准备好了?” “你是不是傻,陛下又不傻,这么热的天,陛下怎么可能来御花园,准备那做什么。我忘啦!” 有点傻的宁帝用袖子擦了擦额头蹭蹭往外冒的汗,心道此时要是有一杯茶水解解渴,真是极好的。他直接从理事殿出来,身上的朝服厚实,前襟儿都汗透了。 他并不想为难两个小姑娘,于是转身往反方向走,刚走了一会就遇到了御花园的管事赵女宫,不多会就召唤了一群人跟在他身后,小红和小绿也闻讯跑了过来加入队伍后头,他赏景儿大家赏他:皇帝,活的! 拖着这么长的尾巴,他还得保持皇帝威仪,大热天他出现在御花园属实是有点奇怪,他不得不装作要去看皇后纯属路过的样子,硬着头皮往坤宁宫走去,御花园到坤宁宫路途说远不远,说近又不近。大太阳下走得他喉咙直冒火,中途不得不停下朝身后队伍看看…… 得了,没带水。 不懂事儿的小红小绿没准备,懂事儿的老赵也没准备……宁帝加快脚步迎着太阳,硬着头皮,走啊走,走啊走,终于走到坤宁宫。 曹皇后也有点意外,大晌午的宁帝走过来,莫不是出了什么大事?她心里也忍不住犯嘀咕:是老三老五淘气了?还是老大办错差了?忙迎上前去,宁帝大步进来无视皇后,径直朝着茶几走去,咕咚咕咚连灌了三碗茶水,用袖子擦嘴才道:“无妨,走得渴了。” “……” 跟皇后寒暄了一会儿,宁帝被人伺候着换了衣就打算在里间塌上眯瞪会,打个盹。 刚阖上眼,就听皇后唤来了老赵,问怎么不在御花园给他备水。 赵女官忙带着两个小宫女跪下认错,宁帝正打算开口替她们解围,就听到屏风那头小粉把错直接推到了小绿身上…… 唔,看不出来,这还是对儿纸糊姐妹花。 小绿似乎也懵了,不可置信的看着小粉,眼神写满了震惊,可出乎意料的,她没再反驳,而是低头把错认了下来。 宁帝隔着屏风,透过秀屏其实看不太清楚她们的脸。刚才在御花园惊鸿一瞥,小粉比小绿的长相是要好看得多。可现下他却发现小绿似乎更受端详。 他忍着困意走了出来,看了眼小绿对曹后摆手道:“问罪就不必了,都是小姑娘别吓着她们,退下吧。”他又看了小绿一眼,的确是很好看。不管低头是认罪的样子,还是起身的样子,皮肤瓷白颈部弧度像一只小天鹅。难得是的品性不错,有担当。宁帝没忍住又看了她-眼得出结论,嗯,是个好的。 从头到尾,他也不过是看了小绿三眼,连全模样都没记住,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就寝的时候,一掀开被窝就看到浑身赤裸的小绿和他大眼瞪小眼…… 就问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 其实他多看的那两眼本来没啥黄色含义的,这个结果也让他哭笑不得,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只能说——皇后委实贤良! “臣妾参见陛下——”贵妃的请安让他收回了思绪,他唤她起身,视线却忍住没看她。 贵妃仍然像往常一样叽叽喳喳说了半天,发现宁帝在走神,视线总是绕过她,不敢跟她直视。 那是心虚的眼神。 她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很奇怪,明明预料到早晚有这一天,这一天来到了她居然内心很平静。她不再说话,郑重的理了理衣衫像一个贵妃的样子,优雅的跪下给宁帝磕头道:“乾西的潇湘馆臣妾之前去踩过点,宫舍还算新。臣妾在那可以安享晚年,以后恐怕不能随侍陛下,望陛下多多保重。”说完又咚的一下磕了一个头。“臣妾出身低微,性子……也是有点任性,这些年来,承蒙陛下厚爱,臣妾铭记于心,永世不忘!”说完,咚的一声又磕了一下。一共三个。殿上有地毯,她磕得不重,可咚的一下却直接磕在他心里,有点疼,疼得他心跟着抽着疼。 说实话,她这般安静他应该是松了一口气才对,可他更希望她上来挠破他的脸,像以前一样咬他一口,或者是拿出把他从龙床上踹下来的霸气,过来扇他两个耳光,如此这样……他兴许心里会好过一点。 为帝多年,他的心肠早已冷硬,泰山崩于前他都能色不改,可看到祺贵妃转身的背影他居然被泪水模糊了视线,不得不承认,有意无意间他还是尽量把内心柔软的一面给了她,现下也明显遭到了反噬,看着她离去,他不好受。心疼得厉害,眼眶也发辣,这不应该,他应该能清楚的看她最后的身影。 明知无需再多言,他还是忍不住说道:“是朕对你不住,允你争的是朕,最后舍弃你的偏偏也是朕……如果能早些——” 祺贵妃并没回头,却出声打断了他:“陛下!没有如果,妾愿赌服输。”话落便大步跨出了宫殿。 她的泪也止不住的往下流,连带鼻涕,她懂他的意思。她的孩子和太子年岁实在是差的太大了,实力相差悬殊,就好比是天平,明显她的砝码不够。跟皇后斗属实是她不自量力。 她其实应该让六皇子藏拙的,这是一个必输的赌局。可看着孩子的眼睛,看着孩子聪慧的样子,她不忍心。 罢了,落子无悔。 坤宁宫的曹皇后昨天睡得也不好,早起发现脸色苍白,补了点胭脂才能掩盖些许憔悴,才坐好就听芷兰禀报:“国舅求见。” “宣。”这两日就要出门办差,估计是来告个别的。 皇后喝了口茶,看到他身后跟着的两位佳丽,拿杯子的手停顿了下,轻声叹了口气。她太了解她的弟弟了,人直接带来肯定不是商量而是知会了。 “你这样,是逼她去死罢。”皇后忽然觉得很疲惫。 曹明说:“娘娘您不能和太子一样妇人之仁,成王败寇,愿赌服输。各自的结局自己接受就得了。你可怜人家,人家跟你争斗的时候可曾心软?落败的要是你,人家能不能可怜你,放你一条生路?” “我不是可怜她……”皇后叹息:“只是,物伤其类罢了。” 国舅也不再说话,双手插袖子里,就那么巴巴的看着皇后。 “罢了。”曹皇后坐直身子看着眼前两个佳丽,容貌姿态的确很美,比祺贵妃还美,她又看了眼她的弟弟,实不忍心告诉他,真心喜欢一个人,爱重一个人,跟皮囊有关系又没有太大关系。 大家都以为宁帝是爱祺贵妃的身子祺贵妃的容貌。可宫里比祺贵妃美的人大有人在,就连曾经伺候祺贵妃的宫女夏冬都比她颜色好,可宁帝还是爱重祺贵妃,她曾无意间看到宁帝在小路上背祺贵妃的样子,他的脸上挂着笑,神色自然,祺贵妃用袖子帮他擦着额头的汗水,拍着他肩膀喊着驾…… 她不是不羡慕的,可她却只能默默的转身,狼狈离去。 这样对宁帝,别的嫔妃不敢。 纵使她是皇后,她也不敢。 她不会完全的把自己无保留的展示给宁帝,她有她的家族,她有她的守护的东西。她不能拿着全家性命前途去赌夫君的喜好,无防备的对待一个人,她做不到。宁帝是孤独的,她知道。她也想偶尔跟他放肆一下,可她是皇后,就得恪守皇后的礼仪和规矩,玩笑打闹有失体统。 皇后累,九五之尊富有天下的皇帝又何尝不累,他也是个人,也偶尔会想松快松快。 放在心尖上的人丢了,岂是找两个赝品能替代的了的? 她实在是有点疲惫,心里在说你们都给我滚。嘴上却说:“好呀。” 耳朵里又听自己和颜悦色道:“你俩不后悔么。如果选择留下,本宫今日可能会赏赐两碗绝育汤。得宠可以,诞下子嗣就不要想了。” 同样的错误,她不会允许自己犯两次。 “不劳娘娘费心了,我都提前安排好了。”人带宫前绝子汤就灌下了,还能脏了阿姊的手?曹国舅挥手,芷兰上前把两人带了下去。 “好了,事情都办好了,我就告辞了。” 皇后问:“何时启程?” 曹国舅转身往殿外走,他身材高挑步子大几步就走出了门:“泽儿在宫门口等我,一会我俩汇合就走。我会好好照顾他的,放心。” 皇后不得不追到门边嘱咐一句:“多加小心!” 回应她的是曹国舅懒洋洋的回声:“知道了。”边走边无奈摇头叹息:“女人就是啰嗦。”该办的事都办妥了,他心情甚好的哼着歌离了宫。 外书房太子跟宁帝辞行,宁帝问:“别的朕知你已筹备好,你先来看看这个奏章……”太子打开一看,是参他的,脸上不显心里忍不住骂娘,他特么人还没出京,弹劾他的奏折就上来了,比他的马都快!看了下落款,还是八竿子打不着的礼部侍郎—王淮。好,名字记下了。 “儿臣已有准备。”太子不慌不忙:“正常赈灾是应该控制粮价,儿臣和舅父他们商量了下,发现从京城运到庆州路途遥远,户部的银两虽然到位,可儿臣以为钱要花在刀刃上,所以特别批示可以允许庆州粮价高于市价。原先一斗米一百二十文,现下一斗米可一百五十文起,上不设限,商人逐利,自然趋之若鹜。儿臣想要的是他们把粮都汇聚到庆州。” “一百五十文,那不是天价么,百姓能吃得起?” “一百二十文,他们也吃不起,也是天价。”太子叹息:“除了朝廷赈灾的粮,米就不是给灾民吃的。旱灾洪涝瘟疫,倾家荡产的百姓别说一百二十文,一百文他们也吃不起。”太子这些天操劳,眼底有点发青。身子也有点发飘,已经两天没合眼了,他多想在车上睡一会,可眼下还得打起精神应付父皇:“儿臣已经沿途设了关卡,每车过可九成米,必须有一成糙米。钱可以给粮商挣,力他们也得出出。” “朕知道了。”宁帝看着大儿子,拍拍他的肩膀:“早去早回,注意身体。” 看着宁帝恨不得让他早点出发的样子,太子道:“银两和米前天已经出发了,儿臣与舅父轻车简行,两日就能追上,儿臣今天拜别父皇,还望父皇保重!” 太子起身走出大殿,宁帝在门口看着他的太子那高大的背影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心里有些复杂,既欣慰又落寞,那些久违的伤感滋滋的从心底冒出来,不知道是为了祺贵妃还是六皇子,还是他自己。 第十章 贵妃身死 乾西是众所周知的冷宫。地方偏僻,墙皮都已掉落,潇湘馆里还算整洁,院子种着青竹,但许是风水不好,竹子长的也不景气,东倒西歪的,好在院子里有个凉亭。 此时曾经的祺贵妃正坐在院子里听夏冬说话:“昨天王丞相被贬,他原先的部下一个叫高源暂代王丞相的事务。听说营城有个县令当了十二年了叫方九城的,纵兵把粮仓给抢了,我的天,胆子太大了。陛下居然没生气。” 祺贵妃扇着扇子:“高源是王鹏心腹,眼下陛下只是迁怒于他,等这一切尘埃落定王鹏还会起复的。” 权利不会永远一方独大,帝王不会允许。 “营城偏僻,穷山恶水的地方,他方九城能在那一待就是十二年,可见也是有本事的,这个抢粮不好说是坏事,凭他对营城的气候了解,说不定早就知道要有暴雨,提前就把粮仓抢了。如果真是把粮分给了百姓,陛下不止不会生气,还会欣慰。毕竟粮食被水泡了也是发霉,还得劳烦朝廷从别的地方调粮。可惜,陛下虽然心里赞赏,却不能真的就嘉奖他,如果朝中各个都是他这么大胆的,岂不是乱了章法。不过就眼下来看,或许整个庆州,他的任下伤亡最小,有这样的父母官,是百姓之福。”毕竟不是谁都能替百姓着想,放弃自身前途,破釜沉舟。 “娘娘你真是太聪明了。什么都懂。今天太子和国舅启程去庆州了。不过听说早上国舅给皇后送来了两位美人——” 祺贵妃摇扇子的手顿住,她似笑非笑的看着夏冬。夏冬感受到贵妃的目光止住了话头:“娘娘干什么这么看我?” 祺贵妃转身看竹子,地上的影子能看到身后的人举手上前走了一步……她突然转头开口问:“你是皇后的人,还是国舅的人?” 夏冬收手顿步:“娘娘此话怎讲?” “一个冷宫的宫女消息还能这么灵通,只是身后的人想让你告诉我消息罢了。”祺贵妃继续把玩扇子:“我猜你是国舅的人。” 夏冬没说话,似是默认。 “不劳烦你动手了,我屋里匣子里有瓶鹤顶红,一会劳烦你给我取来,我左右也就是这一两天活头了,咱们聊聊天。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李常对我有亏欠,若是被他知道我是被你缢死,你还要给我搭上一条命,还要牵累皇后,又是何苦。” 说完她理了理裙摆缓缓起身,优雅的伸出手。夏冬忙上前搀扶,两人往寝殿走:“娘娘,我听说你曾经也是宫女,为什么你什么都知道?” 祺贵妃摸了摸她头:“我小时候是在梨园长大的呀。” 夏冬疑惑:“这跟梨园有什么关系吗?” “当然了,看戏看得多,看到人生的跌宕起伏也看到王朝的兴盛和灭亡,看到世事既定有多变,往复循环。看得多了,也就懂得了不为人处世的道理,比如生而为人,应当言有物,行有格,贫贱不移,宠辱不惊。” “娘娘您一定读过很多的书吧?” 祺贵妃笑了:“兴许吧。”其实她大字不识一箩筐,无非是跟宁帝耳濡目染熏陶学了点皮毛而已。 两人进屋迈过门槛,祺贵妃看着身边长的平平无奇的丫头,忽然问:“你跟了我几年了?” “回娘娘,三年了。” “你知道我曾经也有个侍女叫夏冬嘛?”祺贵妃笑着说:“我和她是同一年进宫的,进来的时候就分在一块儿,感情很好,我父母双亡,她父母还健在,等着她出宫。” 祺贵妃示意夏冬给她挑衣服,夏冬喜欢听故事,忙找了好几套过来,祺贵妃指出一套,她边伺候祺贵妃换衣服边听她说:“有一次李常,也就是陛下逛御花园,夏冬没备水……把李常渴的啊,去坤宁宫连喝了好几碗水,后来皇后责怪,她就把错推我身上了。” “啊?”夏冬听了呆住:“也太不地道了。那您岂不是要受罚了?” 祺贵妃摇头:“没有,我认罪了,因为她还有父母要供养,我能理解她。皇后看到李常替我求情以为他看上了我,第二天就把我送他龙床上去了……” “那您愿意吗?” 祺贵妃看着眼前的丫头,用你这不是废话么的眼神看她:“当然是不愿意啊,李常虽然是皇上,但是也是糟老头子啊……” “然后呢?” “我本来是认命了,后来他压上来的时候,我就觉得凭什么?我就——我就把他从床上踹下来了。”似乎是回想起宁帝当时的狼狈且不可置信的样子,祺贵妃没忍住笑出了声。 夏冬也没忍住笑了出来,忙问:“后来呢?” 后来…… 后来宁帝也没罚她,告诉她别跟别人说,伤了龙体是要掉脑袋的。把床让给了她,自己跑塌上凑合了一宿。第二天捂着扭伤的腰,一瘸一拐上朝去了。 以至于坊中传闻……他纵欲过度,肾不太好。 这些给宫人说起来不好,祺贵妃继续道:“后来……我被封了贵人,夏冬还是跟着我,但她自认为长得比我好看,却每天要低头伺候我,心里难免不服气。” 女人的嫉妒是真的是一个可怕的东西。 “她只觉得她好看,可不知道人和人之间的相处,舒不舒服也很重要。你看戏文里都是郎才女貌。可聊不聊的来,志趣是否相投,吃饭口味如何,甚至是床上敦伦的姿势,各人有各人的不同。怎么能单看外貌是否相配看出来呢。” 夏冬点头,觉得祺贵妃真是个妙人,虽然自己是奉命杀她的,都有点不忍心下手,自己是女人都如此喜欢她,何况陛下。 祺贵妃换好衣服,坐在梳妆镜前,拿起眉笔描眉:“后来她就趁我不在勾引李常。” “啊?”夏冬原本惊讶,后来想想自己都来了,那原来那个夏冬说不定被杖毙了。 “李常不喜欢她,跟她说宠幸了她等于往我心上扎刀子,他怕我挠他!”祺贵妃描好眉,又往脸上涂胭脂。 “我也接受不了一个人总多次背叛我,杀她吧,我还有点不舍得。留着我又膈应得荒,索性就让陛下给她和她曾经心仪的宋画师赐了婚。远远打发掉了。” “她都这样对您,您为什么还要成全她呢?” “我也不算是成全她,她既然心仪宋画师,我就遂了她心愿。算是相识一场对她的成全吧。只不过,我听说宋画师也是有心仪之人的,陛下赐婚他不敢拒绝,他们将来过得好不好就看夏秋她自己的造化了。不过以我对她的了解,她心气儿太高,眼高于顶,以她的脾气估计是够呛。” 祺贵妃已经打理好了自己,从梳妆匣拿出一只手镯:“你陪了我这么久,这个给你留个念想吧。”说着给她套上了手镯。 夏秋看着祺贵妃,不知怎么眼泪刷的一下就掉了下来。 “娘娘,您可有什么话要带给陛下?或者小皇子的吗?”夏秋跪在地上哭着问道:“或者您写个字条,奴婢粉身碎骨给您传出去……” “不必了。我想说的话,李常都懂,他之所以喜欢我,无非是因为我从来不跟他使手段罢了。” 宁帝心思通透,活了这么多年跟个老狐狸似的,什么心思他看不出来,只是他忍耐力好,看破不说破罢了。 祺贵妃躺在床上,调整好舒服的姿势:“国舅又送了两位美女进宫,一代新人换旧人呐,我是出不了冷宫了,陛下眼前的美女众多,他迟早是要忘了我的,所以我只有现在死了,才能永远活在他心中。希望他能善待我儿,我也不得不为了我的孩子,最后给他使这么个小手段……” 祺贵妃想到还没成年的小皇子,眼泪终是流了下来。 “为母则强,真希望能看到他长大啊,可我又不希望看到他窝窝囊囊活得不顺心的样子。将来他喜欢争就去争,输了就下来陪我,人总有一死,没什么大不了的。” 祺贵妃豪气的开了药瓶饮了药:“自缢舌头是会伸出来的,太难看了。”药效发挥的很快,她的肠胃绞痛着,嘴角流血:“太疼了,如果……如果他问起的话,还是告诉他请……他……原谅我最后耍的小手段……还是,还是忘了我罢……” 夏秋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号啕大哭起来。 养心殿的宁帝正在临帖,不知道为何今天起来就有点心慌。他发现从小就有这个毛病,母后去世的时候他就心慌,父皇驾崩的时候他也心慌,总是觉得重要的东西失去了,一般这个时候他都选择临帖,静静心。他今天临的是《多宝塔碑》一一共三十四行,满行六十六个字。此贴用笔丰厚遒眉,腴润沉稳;起笔多露锋,收笔多锋,转折多顿笔。他临到三十三行,眼看就临完了,刚顿一下,就见来福慌慌张张跑进来摔了一个跟头哭道:“启禀陛下,刚才乾西传来……传来消息,祺、祺贵妃……祺贵妃……薨了!” 宁帝李常神色平静,看了来福一眼,低头专注的看着眼前的帖,举起笔半天没落下,他又沾了沾墨准备继续写,可拿起笔一动不动,墨水滴答滴答的落下来,来福不敢抬头看宁帝的脸色,只得把目光放在他临的帖上,眼下几滴墨水下来,已是废纸一张,他正犹豫要不要上前替换,就见嘀嗒嘀嗒,又是大滴的打在宣纸上,晕开了写好的字。先前的是墨水,现在的…… 来福不敢想也不敢看,只能垂下头,呜呜得哭了起来。 第十一章 疯狂的宁帝 礼部侍郎王淮最近正春风得意,他那扬州瘦马出身的小妾害喜了!老来得子啊!人一得意便飘飘然,属下回禀冷宫贵妃薨了的时候,他脑子也没细想,便懒散道:“既是入了冷宫了,跟宫女也没什么区别,裹个席子乱葬岗葬了吧……” 他是二皇子成王的人,无论是太子还是六皇子他都懒得巴结。太子他都敢参,何况是别人。 不得不说,无论哪个朝代,都有那么一个半个读书把脑子读坏的人,他能走到今天跟他老丈人的提点和提拔分不开,老丈人前年走了,压在头上的时时盯着他的大山没了,一朝翻身,他就不是他了,宠妾灭妻的事情最近也没少干。 他并不知道曹国舅和曹皇后前朝后宫耳目通天,他前脚参了太子,后脚皇后也就没有狗拿耗子的好心提点他。 以至于他被宁帝宣进宫跪在大殿一等就是两个时辰,他楞是没想到错在何处。 宁帝在屋内看着奏折,偷过屏风看着外面跪着的人,心里忍不住也对自己选拔官员的眼光有所怀疑,刻薄寡恩的人居然屁股下坐的是礼部侍郎的位置,就这儿?他心里一股邪火压抑不住的想要发泄出来,被他强压着。 来福看了眼外面跪着的人,心里也在想,虽说宫里捧高踩低是常事,但能做到这般不长眼色,不通情理之人,也实属是他生平罕见,宫里玲珑剔透的人太多了,不经意间就把他看人的门槛给拔高了。这么蠢的人是如何能活到今天,也是稀奇! 他低头敛目,这时一个小太监端着瓷白的骨灰盒从侧门进殿,他立刻过去给人开门,来人低头跟宁帝汇报着。 来福心想,这毕竟也是主子曾经的心尖宠,本来她的死就够伤他心了,他又怎么能看着她沦落到乱葬岗?这不是往他脸上抽耳光吗? 贵妃虽说是冷宫的妃子,可她得宠多年,脑袋稍微转一转也不至于一张草席裹吧了入殓啊,真敢想。 来人汇报说给贵妃穿了宫装,梳洗打扮好,找的上等金丝楠棺木火化的,宁帝眼泪止不住的下落,他颤颤巍巍的站起身,想伸手抚摸下骨灰盒,手伸了出去却最终还是无力的落下了。 “找个背向京城,风水好的山上,埋了吧。”他挥手示意人下去,心里却在想,自己耽误了她一辈子,想来九泉之下她必是不肯原谅他的,他也没脸面去见她,还不如让她独自逍遥快活,想必将来的江山太平盛世她也不愿亲眼所见,便不见吧…… 他心口疼,心中大怒,面色却不显,脸上的泪水他没擦,缓步走了出来,王淮给他扣头行礼,看着脚下的人,他怒极反笑:“王卿啊……” 王淮一抬头,却看到泪流满面的皇帝,他并没有把贵妃去世和自己的过错联系起来,心下茫然,嘴上却说着场面话安慰皇帝:“陛下节哀啊,身体重要啊……” 宁帝低头看了面色红润的王淮,反问道:“你说得容易,你又没死心上人!”他唇间冷笑:“来人,将礼部侍郎的小妾全部处死,朕的贵妃正缺侍候的人,让她们下去侍奉她吧!” 王淮想到刚刚怀孕的小妾,脸上大惊失色:“……陛下!” “怎么?让你的小妾伺候朕的贵妃你不愿意?” “微臣不敢,微臣谢主隆恩……”王淮脸上灰白,如丧考妣,头上冷汗蹭蹭的往外冒。 “哦,对了。”宁帝李常又想到什么:“贵妃都被打入冷宫了,入殓都是草席入殓,贵妃尚且如此寒酸,你的那些小妾们也就不必着衣入殓了,退下吧!” 居然是让人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走! 王淮瘫倒在地,被两个侍卫拖着拉了下去,宁帝看着像一摊烂泥的王淮,心里忍不住畅快了不少。 “朕为君多年,性子似乎是太过宽和,让人总忍不住想骑到朕的脖子上屙屎,呵,从今以后,没门!”宁帝恨恨地说着,平复了情绪,沉默一会又说:“摆驾永福宫!” 永福宫内,六皇子李洛呆呆的坐在书桌前,自从贵妃去世他就再没有看书,他心里有点茫然,他不知道母妃是不是因为他而活不久,他读书背诗过目不忘,父皇和母妃总是夸赞他,时间长了他就更爱看。 有一次读到治大国如烹小鲜,他便忍不住问母妃为什么他不用学习治国之道,父皇让他学习为臣之道,为什么不是为君之道,为什么他不能是储君?母妃呆愣了许久,最后摸着他的头跟他说,想学就去学…… 他很高兴,谁知没过多久母妃就被打入了冷宫…… 他隐约觉得是自己错了,他不该问母妃为难的问题的。 他一坐就是一上午,直到门口通传:“——皇上驾到!” 他的父皇大步走了进来,他呆呆的站起身来给父皇行礼。 宁帝没有像往常一样把他拉起来,而且看着他跪在那,过了一会儿,轻声道:“起来吧。” 许是觉察到皇帝心情不善,他没有像以往一样撒娇的冲到父皇面前,在他的怀里拱着撒娇。 君臣父子相对沉默,宁帝先开了口:“知道为什么,朕虽然是你的父皇,你却每次见我要先行礼下跪吗?” “回禀父皇,儿臣知道。”李洛回答:“孔子说过,君有君道,臣有臣道;父有父道,子有子道。各守其道,天下治也。” 宁帝脸色缓和,他深深的看了一眼他的老来子,这个儿子他是发自内心的喜爱:“国君做国君该做的事情,臣下作臣下该做的事情,父亲做父亲该做的事情,儿子做儿子该做的事情……”他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先是君,而后才是他的父。 作为父亲,他可以偏爱小儿子,家产可以留给小儿子。可作为皇帝,国不能动荡。 “你无需拘束,正常做你该做的事情,朕今日无事,在你这歇息会。” 如若是往常,李洛定会欣喜地一蹦老高,上前抱着父皇的脖颈狂亲,父皇哪里都好就是太忙了,没有陪他的时间。可当父皇忽然真的能陪他的时候,他反而内心并没有太大的欣喜。 他并不知道这样的恩典,将是他童年记忆里为数不多的温情。 他哦了一声,起身回到桌子前做好。他拿起书本,父皇在,不能看话本。他选了老师布置的课业翻看,他不知不觉的进入了状态,浑然忘记了屋子里还有父皇,宁帝也没有打扰他,安安静静的坐在一旁。 殿内安静非常,落针可闻,随侍六皇子的人们战战兢兢的,生怕激怒了陛下。 时光一晃很快过去了,到了中午传膳的时间,宁帝吩咐在这里摆饭。 浩浩荡荡的,一盘又一盘菜如流水般的涌入室内,由专人银针测毒后摆放在桌子上。 自从南方受灾,宁帝下令缩减了饭食,很久饭菜没那么丰盛了。 六皇子李洛也不甚在意,等宁帝就坐之后才行礼坐在了他身旁。 他自幼受到良好的礼仪嬷嬷教导,宫人布筷,他身后的是经常服侍他的内监,皇帝头也不抬,兴致缺缺的随意指了下,有几个不受他喜欢的菜,譬如“和顺锦合”“彩衣红袍”“玉液一品”就撤换掉了。 六皇子很喜欢吃南乳松鼠鱼,酸酸甜甜的甚是下饭。 宁帝慈爱的看着他吃的额头出汗,不经意的朝着他身后看了一眼,没说什么。 一顿饭很快就吃完了,六皇子也撂了筷,来福忙使眼色,来人把碟盘撤下。又给宁帝递了一杯茶,宁帝不紧不慢的坐下,把玩着手中的茶碗,忽然冷笑了下,放下了茶碗。 他随意的拍了下手,就看到一行御前侍卫呼啦啦的进入了大殿,不由分说的拿下了所有服侍六皇子的内监和宫女。他们要张嘴哭喊却同时被卸掉了下巴,只能发出呜呜呜的声音,脑袋机灵的说不出话,就砰砰砰的死命的磕头,头都磕出了血,仍是继续磕着祈求宽恕。 宁帝又挥了挥手,他们就被拖下去了,宁帝神色平静开口道:“全部杖毙。” 李洛大吃一惊,忙跪地要求情,宁帝抬手阻止他开口。 殿外响起一声又一声沉闷的敲打声,杖刑几乎是每个宫人司空见惯的惩罚,侍奉人的谁还没有偶尔犯个错,挨过几板子的时候?行刑的人都很有经验,手下留不留情,留不留命的,心中都有分寸。有的责百杖可能还有口气,有的撑不住几杖就断了气,全在于施刑人手法。 外面声音没响几下就四下一片安静,显然是手脚麻利,速战速决。 宁帝看着脸色煞白的小皇子,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来福派人在皇子室内搜索着什么,查了一圈搜出了几本书,侧殿有太医候着,上前查验了片刻,凑上去轻嗅了下,脸色微变,小声跟来福嘀咕了几句。 来福点头,又返回宁帝身边在宁帝耳边小声汇报着。 宁帝面无表情挥挥手,来福退下,宁帝伸手指着托盘上的书问李洛:“宫外来的?” 李洛脸色涨红,大滴的眼泪,不由之主的成串掉了下来,他声如蚊呐:“儿臣知错。” “不,你不知道你错在哪。”宁帝站起身扶起了李洛,牵着他,把他抱在了他的怀里。宁帝这些日子操劳,又几乎没睡一个安心的好觉,身子有点乏累。以前轻而易举的就能把儿子举过头顶,现在抱个孩子都有点费劲,终究还是老了啊…… 他用袖子给李洛擦了眼泪:“以前你有母妃和父皇,有庇护自然而然的可以什么都不知道,可眼下你母妃已经故去了,父皇也老了……以后,你要靠你自己啦……” 李洛懵懵懂懂,似懂非懂地点着头。 “平民家的百姓,天真烂漫是好事,你父皇我有兄弟五六七八个,姊妹十多个吧,能活到今日的,屈指可数。你看书有不自觉的小动作,舔拇指,人家就可以在你书页上下毒,你吃菜爱吃酸甜口的东西,以后也不要让别人轻易看出来。你刚才跟父皇在一起用膳,可曾观察父皇爱吃什么菜,不爱吃什么菜?” 李洛皱眉思考着:“父皇没有什么特别爱吃的菜,因为每样菜都只夹了一口,最多的是两口,父皇不爱吃“和顺锦合”“彩衣红袍”“玉液一品”这几道菜,看都没看就撤下去了……” 宁帝忽然笑着打断:“错了。其实父皇爱吃的就是这三道菜……”年轻的时候,他觉得不可任性。 登基多年他觉得他似乎可以恣意妄为的时候,才发现越是喜欢的,越是藏着掖着的,方能长久的拥有。 树大招风,过刚易折。古语流传多年不是没有道理的。 “记住父皇的话,以后不要让人轻易窥探出你的喜好,自己照顾好自己。” “儿臣谨记。” 坤宁宫的皇后听到了皇帝对于礼部侍郎和永福宫人的处置,面色平静,轻叹了口气:“罢了,他也不过是想出一口气而已,谁让这些不长眼的非要往前凑……”她想了想又吩咐:“陛下最近兴致不高,让那两个安分点,这些日子万万不要到陛下面前晃了……” 宁帝李常留下了几个贴身的随侍给六皇子,走出了永福宫忽然说道:“宫里这些人精儿啊,都是墙头草,靠不住,有点风春草动的就惯会见风使舵,洛儿还小,压不住啊……” 被骂了进去的来福跟着点头:“这些背主子的奴才真的是太可恨了,奴才恨不能亲自去杖毙他们!” 李常瞥了他一眼:“朕没说你,你是个好的,朕知道。” 两人说着往寝宫走,宁帝又说:“还是江湖中人重情义,一诺千金,不会为了蝇头小利蝇营狗苟。”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派人飞鸽传书,给鬼判官。说朕要他应的诺言到了要他履行的时候了……” 来福点头:“奴才一会就派人安排。” 两人刚走到御花园,就看到两个妙龄女子,在那守株待兔。不知道是不是凑巧,她俩一个身着粉色衣裙一个身着绿色衣裙,宁帝楞了下,神色有点恍惚。 两人看到宁帝,眼神发亮妖妖娆娆地走了过来:“奴婢给陛下请安……” 宁帝眼神发冷,嘴角勾起;“有趣。两人一起侍寝吧!”说罢,也不看两个人欣喜的神色,慢悠悠的走回了寝宫。 第十二章 深山生存 坤宁宫,皇后看着底下跪着的两人,心里冷笑,嘴上却说:“不必多礼,二位妹妹侍寝有功,下去吧……” 两个美人表面惶恐,心里更加惶恐,她俩真真是有苦说不出,满后宫都以为皇帝夜御二女威风凛凛,谁曾想昨日两人被宁帝叫去,本来满心的欢喜,宁帝却把玩着手中的皮鞭道:“都说扬州瘦马床上功夫一流,今天朕就想见识见识……”宁帝碰都不碰她俩,只让她们两个脱光光互相把对方当成宁帝,当场表演给他看…… 竟然是把她俩当成勾栏窑姐杂耍一般戏弄,两人动作稍有迟疑,宁帝的手上的鞭子就不客气的挥下来,二人只好将错就错硬着头皮欢爱……想起来就臊得荒。 情绪不投入不行,动作不卖力不行,喊叫的声音太小也不行,她俩互相调弄了多次,嗓子都喊哑了,最后下面水都干了,皇帝也没叫停,仍是津津有味的观赏着,一直到天亮…… 都说皇帝性情温和,乃一代仁君,谁曾想,背地里居然这么的变态。 她俩内心无比的后悔,都怪她们自恃美貌,没把皇后的嘱咐当回事,应该听皇后的话静候时机,而不是冒冒失失的冲上来,被宁帝羞辱,还要背着淫晦宫闱的罪名。事已至此,后悔也没用,两人互相搀扶着走出去,被不少妃子投以白眼嘲笑奚落。 芷兰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没忍住:“呸!”啐了一口。 皇后难得看眼前的大宫女这么义愤填膺,心里原有的那点不快烟消云散,她忍不住笑了:“这两个人心气儿高着呢,折腾吧。反正日子长着呢……” 芷兰上前给她递茶,皇后接过后,她又跑到皇后身后给她按压肩膀,还是忍不住悬心:“陛下……这也太荒唐了吧?” “他不是那样的人……”皇后抿了一口茶:“当初爹在众多的皇子中选择了他,就是因为他虽为皇子,内心却有常人的忠厚和仁爱,就算他偶尔有帝王的手腕,可他秉性如何,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 皇后把茶放下,闭上眼睛慢悠悠地说:“这点上泽儿最是像他……他是真心爱重贵妃,贵妃才死,他怎能有心情宠幸别人,还一宠就是两个?做样子给人看罢了。他既然想让大家相信他荒唐,那我就相信好了。做什么要拆穿他,总是要让他把这股火发出来才好……” 皇后怎么想,前朝的大臣当然不知道,魏温告假没上朝,御史们个个心里悬着心。 最近宁帝的雷霆手腕着实震惊了众人,自从贵妃薨了,他先是赐死了礼部侍郎的小妾,又杖毙了所有永福宫的奴才,更有甚者,居然夜御两女……这简直的荒唐!他们不能让宁帝如此下去,必须直言不讳纠正他! 于是,早朝的时候,御史大夫的折子雪花片一样的上,一个个前仆后继的喷宁帝,宁帝把折子放了一边:“众卿参朕的折子朕知道了,等这个旨意发下去朕就改……”直接宣读圣旨,封了六皇子为安王封地两淮,即日启程。 两淮得封地有多富庶,怎么能封给六皇子呢?皇帝这是糊涂啊,众人想要反对,可魏温没上朝,虽说言官要直言不讳,报着你不按我说的做,我就喷你,哪怕是撞柱而亡还能流传青史…… 可最近宁帝的反常让大伙都有一点迟疑…… 以前他们敢撞柱,是知道宁帝心软不会真让他们撞,肯定有人拦着他们…… 眼下嘛…… 天威最近难测啊…… 为了这点事,撞柱子好像有点不值当。罢了,都是皇帝的儿子,大不了等将来太子登基的时候再收回来…… 难得的,朝中无人反对,一致通过。他们并不知道,所谓的前往封地只是又一个幌子而已。他无非是想要借着这个机会把六皇子送出宫而已,他想要保他一条命。 坤宁宫的皇后听了前朝的消息,无奈摇头,她懂他,他却并不了解她这个皇后,她已经稳操胜卷,没理由去为难一个没娘的孩子,她不至于去加害李洛。谁知道谁能活多久,她不希望她万一早逝,她的孩子也性命不保。她有她的底线。 不过她想了想自己弟弟的做派,又无奈的叹息,她不下手,不保证她身后的人不下手。 他和她,终归还是做不到全然互相的信任。即便是利益一致,也还是要时时提防。 ……………………………………………………………………………… 沈芳和谢瑾瑜吃完了两条鱼,把晾凉的水装进了水袋,她又去打了几条鱼,都烤熟了收好,这是她们这几天的口粮了。她又去周围看了看,找到了一个山洞,这里有水源,有吃的,看起来也相对安全,她打算今天和他在这休息一天。 她先把东西收好,还是像之前一样绑在胸前。然后走到谢瑾瑜身前弯下腰:“上来,我背你。” “不用,我自己能走。”谢瑾瑜脸红着拒绝。 沈芳坚持:“你的鞋底太薄了,而且你脚底伤口没好,你先上来……” 谢瑾瑜乖乖照做,他虽然是个孩子,可沈芳也是个孩子。他的重量对于成人不算重,对于沈芳来说,她背的并不轻松。也是凭着一股真气咬牙坚持着,她知道他娇气,逃难路本就艰辛,能让他好过一点是一点吧。 “我以后……会对你好的。”眼高于顶的谢瑾瑜难得的对人许下承诺:“我们这样的人,每天都听奉承话,虚头巴脑的,能遇到一个患难与共的人不容易,以后你就是我的兄弟了,我会……护着你的……” 沈芳想笑,却憋得脸通红:“胳膊……松一点……我要被你勒死了……” 哦。小侯爷稍微松了松胳膊,耳根泛红,偷偷的吐了口气。 沈芳把他背到了山洞口,从包裹里翻了件衣服出来垫在了地上,然后把谢瑾瑜扶到位置坐好,又把他脚上的包裹拆掉:“晾一下,老包着伤口不容易结痂,而且万一和布粘粘上了,扯下来更疼。” 谢瑾瑜乖乖任由她照顾,光着两个洁白的脚丫。 沈芳满头大汗,喘了半天,等气息平复了才又跑了出去拾到一些柴火,又拿起小锅去小溪边打了水。 洞里点了火,就很温暖。谢瑾瑜乖乖的坐着,坐着的姿势也是端端正正的。 “——喂!”沈芳忍不住拿棍子捅了他一下:“那么坐着累不累啊?这里就咱们两个人,不用端架子。” “哦。”谢瑾瑜瘫坐下来:“我忘了。” “灾年的话,一般都是干旱,地势低的地方,土地都龟裂了,井水都干涸了,小溪不会遍地都是的。而且就算是有小溪,百姓他们不会功夫,又没有工具,本身饿得头昏眼花手足无力,哪有体力费在捕鱼的身上,捕了半天一条鱼都捞不上,还不如挖点野菜吃的实际……” “不是百姓们不想吃肉粥,连饭都吃不上怎么能吃上肉粥?”沈芳低头烧着火,“我爹说书上有一句话叫,‘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之所以跟你说这些,是因为你是淮南侯的小侯爷,将来注定是身居高位的人,希望你有一天身居高位,能想到今天的遭遇,多可怜可怜下贫苦的百姓。也多支持支持为民请命的……父母官。”说到最后她的声音渐小。 不多会她又继续说道:“咱们两个人,在这里住一天,等你脚好一些再上路。这里是哀牢山,咱们顺着这个山走,走大概两日,到了茂村,再往北走,就离青城山不远了,虽然饶了点远路,但是胜在安全。山里有野兽,我也可以猎来,咱们往后的日子里,体力很重要。” 谢瑾瑜惭愧地说:“我总觉得我懂得多,可我发现你懂得更多。” “那可不是我吹牛,别的地方我可能不熟悉,庆州的这个范围,别说是一座山,哪怕是一条河一条小溪,流向哪,从哪流,途经哪几个村落,我都清楚得很……”她自幼就被父亲抱在腿上看庆州的舆图,大到哪个县小到那个村,她日日陪着看,不熟悉就奇了怪了。 “真厉害!”谢瑾瑜毫不吝啬他的夸赞。 “人家是无他,唯手熟尔。我是无他,唯有眼熟,哈哈哈哈……”难得的沈芳心情不错,两个人烤火,她忍不住就问他:“你平时在淮南都做什么?” 谢瑾瑜想到了他的狮子骢还有鹰还有马场,这些原本都是他卖弄吹嘘引以为傲的东西,一想起来就热血沸腾的东西。现在居然连提出来都觉得很惭愧:“没什么,跟你懂的相比,我成天就是跑马斗鸡无所事事,看来纨绔说的就是我啊。” “我还特别羡慕你呢,如果有的选,谁不乐意天天跑马斗鸡,走街串巷啊,被人伺候着多好啊。”她又想起了吴平,想到他做的那顿饭,心里有点伤感。谢瑾瑜也是,他眼眶红了,小声地说:“我想他们了……” 沈芳靠着他,安抚的拍拍他的肩膀:“这不是你的错,不要自责了。天灾人祸,谁也不想的。” 谢瑾瑜呆呆的看着烛火,任性的代价实在是沉重了。他丢了吴平,也丢了福宝。 沈芳虽然宽慰着他,却也知道这恐怕是他永远也过不去的心结。 没曾想,到了半夜,他嘴里一直叫唤着福宝和吴平的名字,满头的大汗。吵醒了沈芳,沈芳忙上前喊他起来,推他半天他也没醒,她上前给他擦额头上的汗,刚摸上去,一片滚烫。 他竟是发起了高烧。 第十三章 遇到神仙? 沈芳武功不错,医术却只限于认识几种跌打止血的草药,眼下四处无人,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她想抓个大夫都抓不到,心里忍不住有点发慌。 她拿起小锅,想去外面打一小锅水,回来浸湿帕子给他降温,外面已经黑透了,她又跑得急,好不容易打好了水,转身时候没注意,脚下被地上凸起的岩石一绊,锅甩了出去,水洒了不说,还一不小心摔了个大屁股墩儿。 屁股生疼生疼,她再少年老成,也只是个半大小姑娘,心里有心事悬心,出来又种种不顺,险些被杀,好不容易松了一口气,谢瑾瑜偏偏还病了,她无能为力啊,于是一个忍不住,放声大哭了起来…… 周围有没人,她也不用藏着掖着,发泄似的哭了半天。 这时,却听一个声音响起:“小姑娘啊,哭什么啊……” 她嘎的一声收了声,不知什么时候,她身后出现了一个人。 深山老林,这不是什么好事,更让人害怕的是,他说话的时候,声音很清晰,显然离她很近。可他脚步声很轻,她居然一时都没察觉…… 沈芳心里一惊,便忍不住打了个一个嗝,“我……咯,朋友……咯……”她低头继续装哭,装作害羞的样子,手放在袖子里,掏出了峨眉刺,身子却慢慢直起了身,她一边观察四周,思考着一会逃离的方法,一边呜呜哭着继续打嗝。 那人身着黑衣,几乎是和夜色融为了一体,看不清容貌,沈芳视力好,也只看出个轮廓,不过看到他身后背的草篓,悬着的心才放下了一点,深夜采药……是个大夫吗? 黑衣人定住了脚步没再上前,温声说:“深吸一口气后憋气一会儿,等到憋不住的时候,再慢慢呼出气体。然后再深吸一口气,继续憋住。反复三次左右,就可以止住。你试试。” 沈芳照着他的话做,果然止住了。她这回连贯地说道:“我朋友发热了,我却无能为力,你是大夫吧?能帮我救他嘛……” 那人摇摇头,肯定地 说:“不能。” 咦?大夫不都是以悬壶济世为己任的吗?沈芳有点感慨他的反常,忍不住睁着圆眼问:“为什么?” 那人缓缓摇头,打趣说道:“深更半夜,有袖子里揣着武器的女童,万一是个狐狸精变的可如何是好,我岂不是没了命?” 小动作被来人戳破,沈芳有些惭愧,那人又说:“你也看到了,我都深夜出来采药了,可见我胆子有多小,我这个人惜命。万一被你诓去了,被一群恶人围攻,落入了圈套,又该怎么办?” 沈芳知道乱世之中,有丧心病狂的人拿小孩子做饵,骗善良的人上当,然后谋财害命,想不到来人戒心还挺重。 她顿时觉得对方说的有道理:“那怎么办?” 对方把手伸向身后的背篓,摸索了下,掏出了一大块黑乎乎的东西朝着她抛了过来,沈芳下意识地接住,还挺沉,砸手,她忍不住甩了甩手,才看到是一大块红薯。 红薯能顶饿,也不能治病啊。 许是知道她的腹诽,黑衣人随手指着边上一个区域的:“这里有像一个个蝴蝶一样的草,你薅一把,这叫遍地锦,又叫铺地金钱,落地金钱。挑着新鲜的放一小撮,煮水,煮出味了,加点盐喝了,给你朋友退热试试。” 说完,转身就要走,被沈芳喊住:“等等!” 沈芳投桃报李,从怀里也掏出东西扔出来给他,他却没接,眼看着落地。包裹的绣帕露出了个边,他看到是烤好的巴掌大的鱼。 “这是什么?” “诊金。” 他勾唇笑了,上前几步,弯腰捡起放到了背篓:“这几天吃素正好吃的肚子没油水,谢了。” “慢走不送!”沈芳看他走远了,忍不住又喊了句:“多加小心啊!”又联想起对方的戒备,心里不由哂笑自己多管闲事。 “你也是。”空山响起黑衣人的声音 沈芳不由得感慨,这人的武功是得有多高,离得这么远,说话声音却像在身前一眼。 跟他交手,她没把握。 多想无益,她跑到刚才那人指着的区域,凑近慢慢看,的确是有蝴蝶样子的草药,她薅了一把揣进胸口。 又反身回来捡起了小锅,用手噗了噗了上面的灰,跑到小溪边打了水,把草药和地瓜也洗了洗,然后拎着小锅往回走,这次她没图快,稳稳当当的回到了洞口。 她先到地上的包裹里掏出手帕,倒出凉水浸湿,搭在了谢瑾瑜的额头上,又去角落抱了捆白天拾到的柴火,把锅里洗好的红薯拿出来放在最底下,上面摞好了柴火,升了火把小锅支上,锅里的水一会就开了,她找了块叶子卷了下尝了尝,没味儿,又煮了会,放了点盐。 盐是她之前在厨房刷锅的时候,感慨吴平准备周全,随手抓的一把。 想不到居然派出了用场…… 可能冥冥之中,即使不在人世,他也用另外一种方式保护着他…… 她煮好水,端下来晾了一会,等到能入口的时候,才扶起来谢瑾瑜,谢瑾瑜头上的热似乎退了一点,神智却有点不清醒,她把他摇醒,他半睁着眼,迷迷糊糊的就着她的手,咕咚咕咚的喝了小半锅…… 又躺下睡去了。 沈芳把他头上的帕子拿了下来,一看又不太凉了。又打算出门浸湿了回来给他敷额头,帕子太小,锅里还有药,她想了想,把包裹里的干净衣服找出来一件…… 这次她去溪边把衣服浸湿了,回来的时候放到一旁,又把谢瑾瑜的衣服给扒了,用湿衣服把他的身子从上到下擦了个遍。然后又给他穿上干衣服,头上敷好帕子。 隔了一会,又如法炮制,让他把剩下那半锅的水给喝了。 这半宿是她有生以来最难熬的半宿,直到差不多申时,才发现他呼吸平缓,褪热了。她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趴在他身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谢瑾瑜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他知道昨夜他病了,迷迷糊糊的喝水,还有头上身上的凉意,他虽然睁不开眼,意识还是有的,他知道他拖她后腿了。 沈芳睡得不是很实,迷迷糊糊的一会摸一下一会摸一下谢瑾瑜的头,早晨的时候伸手过去的时候,感觉到手底下浓密的睫毛,小刷子一样的一下一下刷着她手心,她一个激灵就醒了。 “你醒了?”她惊喜的看着谢瑾瑜:“感觉好点了吗?” “好多了,谢谢你。”以前在淮南侯府的时候,但凡他有个头疼脑热的,屋子里稀稀拉拉的,端茶的,递水的能围绕的一圈又一圈。可那时候的他从来都是觉得理所当然的,眼下要不是他带累她,可能沈芳自己一个人能很快的赶回万福寺。 沈芳再次摸了他的额头一下,确定是退热了,这才长舒一口气。她没让谢瑾瑜起身,自己出洞口准备打水,一出洞口就意外的发现,地上有一只兔子。 惊喜,真是天助我也!她观察了一下,刚要掏出峨眉刺才发现有点不对,兔子一动不动,像是已经是死了,她走过去提溜起来,果不其然,耳朵上有一个很小的出血点。像是石子还是什么暗器打的,她赶紧拿回洞里,谢瑾瑜看到她猎来了兔子,也忍不住睁大了双眼。 “你猎来了兔子?” 沈芳摇头:“不是我猎的,是神仙送的。” “神仙?” “恩,一个嘴上说怕狐狸精,心肠却是极好的神仙。”沈芳手上忙活着,嘴角却带着笑。 王府书房,室内列陈着各种书籍,历史书籍居多,然后是地方志,室内并不奢华,香炉内燃着凝神静气的香,桌案前,某人正在临着字帖,下属来报:“启禀王爷,据探子来报,太子殿下私下把自己的影卫提前派到了庆州……此次随行护卫人员是之前的一半……” “哦?”王爷放下了笔,看着桌上喝茶的幕僚问:“依先生之见,这是为何?” 幕僚慢悠悠的喝着茶,撇去上面的茶叶,悠悠说道:“恐边关生变,淮南侯谢恒等着边关探子的消息,不便离京,儿子丢了,想必格外后悔,他的为人,又向来谨慎,不会擅自动淮南的兵去庆州,要不然边关真打起来,他私自调兵就够他喝一壶的,他不会一己私利弃天下黎民百姓于不顾……” “所以……”王爷接着说道:“我那个宅心仁厚的好哥哥,提前把亲兵派出去给人找儿子去了?” 幕僚点头,“眼下是下手的好机会。” 王爷想了想,摇头:“也从府内抽出一半的人去庆州搜吧……” 幕僚似乎对王爷的决定并不惊讶:“王爷何不在此时下手,杀了太子以便上位?” “他李泽顾全大局,舍己为人,我也不是那鼠目寸光之人,边关真要生变,大曦的内部就不能乱了。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机会总会有的,父皇身体康健,只要有父皇在的一天,他李泽就只能在老实地在太子这个位置上耗着……”总有拉他下来的一天。 幕僚看着主子眼里的野心,知道他心有抱负,于是也不再坚持,点头称赞道:“王爷英明。” 第十四章 遇刺 前往庆州的马车里,国舅曹明睡得格外香甜,呼噜震天响,把李泽吵醒了。 他原本困得脸色发黑,上车的时候还想怎么不着痕迹的休息,结果曹国舅上车就脱了外衣,抱着软枕只跟他说了三个字:你自便。 自己会周公去了! 李泽看着国舅入睡,自己也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睡了黑甜的一觉…… 终于缓过来乏了,他是被国舅的呼噜吵醒的,他起身想推醒国舅,后来想想罢了,这一次去不知道要忙成什么样,能睡是好事。他坐起了身子,拿起边上温着的茶炉喝了杯茶,又左右拧了下脖子,掀开帘子看了下马车外面的天,已经是傍晚了。 “休息好了?”曹国舅的声音响起。 国舅懒洋洋的支着头,眼睛都没睁开:“外面的侍从人数不对……” 太子轻咳了下,老实说道:“我提前派曹云带人先去庆州,希望能趁早打探好瑾瑜的下落……” 曹国舅不置可否,只勾起嘴角:“随便吧。” 太子一脸正气,还是解释了下:“淮南侯为国殚精竭虑,孤不能让忠臣寒了心,孤只是尽自己能力之内的一份力。” 曹国舅终于舍得给他睁开个眼缝:“你知道,我有三个外甥吗?” 太子一愣,这才后知后觉:“知道。” 自己从来不是他的唯一的选择,只是第一顺位的选择。 “从血脉上来说,你们都是我的外甥,从名分上来说,你们也都是嫡出,并无差别。”曹明坐直了身子,从身旁拿起外套,慢慢的穿衣:“只是你和他们不一样,你有个致命的缺点,过于心软。” 自古帝王多薄情,最是无情帝王家。 曹明悠悠地叹了口气:“这是我最嫌弃你的一点,也是我最欣赏你的地方。” 李泽不理解的看着他,显然不知道曹国舅为何这么说。 “我太了解我自己了,我不是一个直臣,也不是一个纯臣。充其量,我曹明这辈子也就只能做个佞臣了……” 太子忙打断他:“舅父大人不必自谦,您有才干,眼光独到不可妄自菲薄……” 佞臣过于自贬,起码是个权臣还是当得的。 曹明懒洋洋的摆手,嫌弃说道:“自古奸臣佞臣权臣,都没什么好下场。不是身首异处,抄家灭族,就是流放到死,死了挫骨扬灰的也不是没有。扶持一个过于心狠的人,我也怕鸟尽弓藏的那一天啊……” “舅父多虑了。”李泽心想,即便最后自己没能登顶,自己的弟弟登顶了,曹国舅依然是权倾朝野,地位无可撼动。 曹明又怎么看不懂他的想法:“我是外戚,等我的外甥上位了,他的皇后也是外戚,也要争权,即使到时候我外甥不想杀我,他的媳妇可未必能容得下我……” 太子脑门不知不觉出了汗:“舅父你……也太多虑了。” “到时候我万一得罪了我的外甥媳妇,你要给我求情啊……”曹国舅开玩笑的又说:“你也熟读历史,自古以来太子最后登顶的都是少数,你爹的儿子又多,不过只要你不谋反,希望还是很大的。” “舅父说笑了。”太子不信:“孤怎么会谋反?” 他是正统,又是嫡长。只要他活着,地位稳固,天下迟早是他的,没必要谋反。 闲来无事,曹明就跟他掰扯道:“当你身体因为某些原因生了病,当你爹疼别的儿子超过你,当别的兄弟,折节下士求声誉,名声渐渐超过你……” 太子头上的汗终于还是掉了下来。 “是个人都有累的时候,太子这个位置,你一坐就是多少年,总有懈怠的时候,别人贪图享乐是放松,你放松会被参是耽于享乐。” “确实。”太子想到还没出京就被参的折子:“孤这个位置实在是太累了。”干得都不是人活,每天还胆战心惊的。 曹明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不怕,这不是还有我呢嘛……” 两人推心置腹的谈话被马车的骤停的给打断了。 随之而来的是侍卫的尖叫:“——有刺客!保护主人!” 外面叮了咣当的刀剑交错的声音响起,太子刚要拉帘被曹明一把摁住,一支箭狠狠滴钉在了车厢上,箭尾还在颤,可见力道有多大,没曹国舅的这一下,太子就是死在太子任上被追封的太子了! 曹国舅一手拉着太子,一边从马车上滚了出来,太子效仿。 两个人身形狼狈,外围的刺客很多,刺客显然有备而来,颇为嚣张。这是一块山谷,刺客们采用了两边包夹的战术,包围圈渐渐缩小,太子的人渐渐倒下,太子抽出刀,上前要跟刺客搏斗,被曹国舅拽着胳膊给拦了下来,反而是曹国舅一会哎呀,一会妈呀,一会哎呦呦…… 吵得人头疼。 简直是满场乱跑,到处引火。 太子把国舅挡在身后跟他说:“舅父你躲我身后……” 国舅点点头:“好外甥,还是你好,那我就不客气了……”居然真的老老实实猫在了他身后。 刺客们看大局已定,声势更旺,眼瞅着就要撕破了包围圈,就在这时,山谷上方忽然嗖的一声,一道信号弹闪过,然后不知道从哪冒出来密密麻麻们的人把刺客包了饺子。 外围的喊杀声更大,刺客被前后夹击,既要上前冲,还得防备后面的人偷袭,渐渐的倒下去的人越来越多。 最后剩余的几个被来人团团围住,下了武器,刺客显然是受过训练的死侍,有几个刚被制服就咬了毒自尽,有侍卫看到,赶忙把身前的人卸了下巴,防止咬舌。 一切尘埃落定,曹明才慢慢的从太子身后站起身,缓缓踱步出来:“哎呀,你说说,你们是太小瞧了太子了呢,还是太低估了我呢?” 他慢慢的靠近刺客,双手插袖慢悠悠说道:“你们身后的主子只知道太子随从减少了,不知道我有后手啊?当我是个死的?” 曹明没忍住,又快步过去伸手拍着刺客嘴巴子:“说罢,说说是谁派你来的?” 刺客双目圆瞪,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曹明看了他一眼,笑了。随手从边上侍从那抽过刀直接抹了他的脖子,鲜血喷了国舅一脸,他面色不变,又伸出左手,属下显然知道他的尿性,忙从怀里掏出白色手帕递给他。 他扔了刀,缓缓擦了擦脸,又一根一根的擦干净手指头:“说不说有什么大不了的,出手的也无非是那几个兔崽子,用脚指头想都能想得到,哼,天真。”说罢,随手扔了刀,懒洋洋的挥手,只听咔嚓几声,几下刀落,刺客的脑袋瓜滚落了一地。 居然是一个活口都没留。 太子脸色煞白,倒是还算镇定,曹明过去拍了拍他肩膀:“看到了吧,惊喜不惊喜?” 太子惊魂未定,连连摇头,国舅拉着他上马车:“这只是你登顶路上的小小障碍物而已……” 见得多了,习惯了就好。 两人一起上了马车,这次曹国舅没再睡觉:“莫惊慌,这只是个开始而已。”他们这一路,还只不过是开个头而已。 跟头嘛,不跌了跟头如何长记性? 淮南侯谢恒此刻也不好过,他正带兵往边关赶,之前边关有探子来报,漠北的鞑靼有异动,他之所以不能跟妻儿回淮南就是等这个回信,他耽误不得,眼下这个消息成真,他的心也随之沉到了谷底。 漠北有节度使潘阳镇守多年,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漠北每年进贡的骆驼和牛羊数量可观,即使是去年雪灾,也没耽误进贡,今年大旱,漠北的草原更加缺水,生存艰难,朝廷正想要不要考虑给减免点岁贡,没曾想,却收到了漠北准备发兵攻打大羲的消息! 宁帝传令给他,让他去支援平谷关,漠北游牧民族,茹毛饮血,以骑兵为主,一旦破了平谷关,中原腹地一马平川,他们骑兵放马南下的,后果不堪设想…… 今年年成本来就不好,再有兵祸,可真是生灵涂炭了,他顾不得儿子的安危,没了国哪里还有家。如果老天让他注定绝后他也认了,他带兵才来到大兴关,就收到前方来报,漠北在公主娜仁图雅的带领下,连下大曦三座城池,坑杀了一万大曦的战士,竟是直朝着平谷关来了。 他不得不带兵急行军去驰援平谷关,打仗打仗,自古以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车马嚼用,武器军需,人员调配,将士粮饷。无一不用钱,劳民伤财啊。 一将功成万骨枯,虽然他是将军,但是他真心厌恶战争。他希望海晏河清,他能解甲归田,每天陪着儿子骑马舞剑,拉拉他小手,希望看着儿子长大成人娶妻生子,他也能含饴弄孙。 眼下这些,也只能是想想吧,但愿他有活着回来的一天! 京城,三皇子府。 “娜仁图雅,漠北公主,漠北皇太后述灵的次女。述灵太后生有两子两女,长女已故,大儿子生性仁厚为她不喜,被流放了,次女娜仁图雅从小女扮男装,领兵征战,小儿子为漠北新帝。 漠北先帝归天后,她问权臣想念先帝否?直接杀了反对她的权臣,下去陪葬,有大臣反问她才是先帝最亲近的人,更该下去陪葬,述灵太后竟然自断了一臂说她需要辅佐幼帝,还是大臣先带着她胳膊去见先帝,杀了这个大臣,又把大臣的全家都杀了…… 从此之后,朝中再无人敢小瞧这孤儿寡母。 述灵太后摄政掌军国大事,娜仁图雅军事才能出众,战功卓然,逐渐掌握了漠北的军事实权,假以时日,未必不是漠北的女帝……” 幕僚详细的分析漠北的局势,三皇子李莱静静的听着:“如果想让漠北这仗打不起来,有几种可能?” 第十五章 釜底抽薪 宫门前,三皇子李莱慢慢地从马车上下来,有机灵的小太监忙叫来了步辇。 李莱小时候顽皮,骑马从马上摔了下来,跛了足,这基本就断定了他无缘皇位。他又是宁帝和皇后的嫡次子,身份尊贵,身体还不好,自然格外受到怜惜,宁帝特许他出入皇宫是可以用步辇。 他先去的皇后寝宫,皇后事无巨细的把他的衣食住行都问了一遍,千叮咛万嘱咐注意好身体,他连连称是,离开了坤宁宫就前往了皇帝的寝宫。 宁帝对这个儿子期望并不高,他有了太子,对太子寄予了厚望,又偏疼小儿子李洛,三皇子既不占长,又不占小,两头不靠,不上不下的,儿子多了,难免顾不过来。 也就是因为他出自皇后肚皮,又腿脚不好,注定上不了位,宁帝才会放下了戒心,偶尔愿意跟他聊会天。 皇后的三个儿子,太子稳重,五皇子是个混不吝,只有三皇子,是个能说上话的。 看到他进来,宁帝先免了跪,宁帝坐在台阶子上,这个姿势其实不雅,很没有皇家礼仪,他最近愁事太多了,这个皇帝做得累挺。 李莱走到他身边,也坐在台阶上,宁帝叹了口气:“最近糟心的事太多了。” 李莱点头,来福忙让人送来了托盘,里面有一壶酒,一小碟花生米,一小碟下酒菜,还有小份酱牛肉。 显然,这不是父子两人第一次喝酒了。 宁帝把酒斟上,递给儿子,李莱接过,一饮而尽。 宁帝也就着花生米吃了口酒:“朕兢兢业业了这么多年,不敢说比肩尧舜,也算是勤政爱民。可你看看,又是旱灾,又是涝灾,又是瘟疫,又要打仗,都说朕是真龙天子,天子天子,老天都是这么折腾儿子的吗?” 李莱手上一顿,不经意的瞥了父皇一眼,心里点头,都是这么折腾儿子的。看看他大哥就知道了,长得比国舅都着急。 嘴上却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世上都是非知之艰,行之惟艰。父皇您已经做得很好了。” 宁帝摇头,又喝了一杯,李莱抓了把花生米在手上把玩,他把黄生米上的皮搓掉,然后扔进嘴里:“漠北的事,儿臣想了一晚,臣有个建议,跟您聊聊,能行不能行的,父皇您就权且一听。” “哦?”宁帝好奇:“说说看……” “漠北这次受灾严重,他们活不下去,所以想要来我们这抢夺,一旦打入了平谷关,后果不堪设想……这场战争,能不打眼下还是不打,以后会有收拾他们的地方。” 宁帝气笑了:“你以为老子想打这场仗啊,老子的国库钱很富裕啊?老子现在兜都比脸干净……” 李莱看了看宁帝,又看了看他衣服,都挺干净的,看不太出来。 “釜底抽薪吧,派人在述灵太后那头使使劲,娜仁图雅最近几年兵权过大,未必是述灵太后想要看到的,以前幼帝还小,她需要仰仗娜仁图雅,最近几年幼帝也渐渐大了,述灵太后一向最疼爱小儿子,之前为了把皇位给小儿子,甚至把大皇子贬黜东丹,嫁个闺女和亲什么的,太正常了,偏心如此,述灵太后什么都做得出来……” 宁帝安静的听着,先前收到战报,气得他直哆嗦,坑杀了一万大曦男儿,此仇不报他咽不下这口气啊。 他恨不能把娜仁图雅的脑袋拧下来当蹴鞠踢。 他站起了身,看向身后的疆域布防图:“朕让人散播她想要入主中原,成为女帝的谣言,然后让鲁平从横平穿插过去,截断他们的后路,让谢恒从岐山小道这埋伏,避开娜仁图雅的前锋,横平被截她必然派兵回援,拖住她两天,然后暗中派人求和,让两国联姻……” 只是对方贵为一国公主,这个收入后宫嘛…… 宁帝性子温和,喜欢柔情似水的女人,这么心狠手辣的他吃不消。 似乎是知道他的想法,李莱微微一笑:“父皇,儿臣还没有娶亲,娜仁图雅可以成为儿臣的王妃,儿臣愿意求娶她。” 宁帝惊讶,用你怎么这么想不开的眼神看他:“真的假的?” “她如此有能耐,你以后还想不想纳美了,后院能消停嘛?” 他可不想到时候天天给儿子断后院的案子。 “她如此英勇,胭脂俗粉又怎能跟她相提并论,儿臣后院不再纳妾便是了,左右我膝下也不需要多子多孙。”又不是一国储君,要生儿子继位,一个闲散王爷有没有儿子没什么大不了的。 “如此,便难为我儿了……”宁帝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儿为了李家江山,真是牺牲良多啊……” “如果用儿臣一个人的幸福,能让百姓免于战火的洗礼,让千千万万的边关将士免于一死,这是儿臣的荣幸。儿臣身为大曦皇子,享受着百姓的拥戴,自然也要有庇护百姓的担当。何况儿臣既然已经下定决心善待娜仁图雅,我俩联姻未必不会幸福,父皇多虑了。” 李莱又指着自己的跛足,认真道:“父皇有所不知,虽然儿臣年幼落马,身落残疾,可直至今日,儿臣都从未后悔,只有驯服了最烈的烈马才有征服欲和成就感,女人也是一样……” 那些庸脂俗粉,妖妖娆娆的倒是天天跪倒在自己脚下,有什么用呢。他看都懒得看一眼。 女人好用,一个便够了。 宁帝心里松了一口气跟他干光了酒,李莱告退。宁帝被来福搀扶到床上就寝,还不忘感慨:“有时候,儿子多就是好啊,为朕分忧啊……” 来福看着宁帝心情甚好,连忙附和着:“要不怎么说多子多福呢,陛下多有福气啊……” 宁帝躺在床上,一方面感慨儿子都这么优秀,他心里甚是安慰,一方面又心里惋惜,屁股下的椅子就那么一把,给谁不给谁,不够儿子分呐。 不过这烂摊子一样的江山,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朝政,这龙椅坐上去的滋味……谁坐谁知道。 也不知道是福是祸,随他们去吧…… ———————————————————— 杨三已经扛着魏婴安全跑回了万福寺。他耐力好,功夫高,胸口又揣着之前吴平给的馒头和腊肠,扛着熟睡的魏婴赶路并不辛苦,只三天的时间就安全抵达,却没看到小侯爷,侯夫人看到被颠得直吐酸水的魏婴,心里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儿。 好歹回来了一个,她又跑到佛祖面前跪着祈祷去了…… 杨三歇息了一晚,又找了两个熟悉庆州的人,兜里揣着干粮,一人挑了一匹马,再次返回寻找小侯爷的下落…… 他们和万福寺的僧人,还有先前京城派来的人,都是按照常人的想法沿途寻找,即使这样,找两个小孩犹如大海捞针,并不容易。他们对庆州本就不熟悉,也确实没想到两个孩子能往山里猫,所以和沈芳谢瑾瑜两人成功的错过了。 沈芳和谢瑾瑜在山洞里又待了两天,本来只打算待一天,考虑到谢瑾瑜才发了热,怕路上赶路再累倒,沈芳还是决定多歇息一天。他们并不知道这三天外面找他们找得翻天覆地,他们烤着火吃着兔肉,烤着鱼。 沈芳在树林里还发现了蘑菇,蘑菇炖着兔肉,他们这两天过得其实还不错。 第三天的时候,沈芳还是去溪边打好水烧好放凉,然后烤了很多鱼。把之前洗干净的僧袍收好,东西都打包收拾好。 两人穿戴整齐,沈芳牵着谢瑾瑜开始走山路,为了防止他脚下磨破,沈芳割了草,想给他编个草鞋,奈何手艺不精,怎么都编的不像个样子,最后她索性破罐子破摔,交叉交叉编了个平底,垫在了谢瑾瑜的软鞋里。又在上面垫了软布,反正是脚底不那么软就好。 两人从晨间出发,在大山里溜边走,之前沈芳也不过是从地图上看到的路线,看起来很近的样子,可常言道,望山跑死马。山路崎岖曲折,两人走到了天黑,也没走到既定的地点。 沈芳心里其实有点沮丧,事情超出了她的预期。她心里焦急,脸上没敢表现出来,这天晚上没找到可落脚的山洞,只好找了个背风的地方,架起火,她俩今夜不得不露宿山头。 山间夜晚的气温还是很低,沈芳把谢瑾瑜浑身上下连都头都用僧衣包好。让他靠着火,自己贴身睡在他身后,给他挡风。说实话,她几乎是没怎么敢合眼,露宿在外,害怕有野兽,她得时时提防着,山风似刮刀,尽管她身体好,被山风吹了一宿下来,她的脸色不大好看。 两人赶路本来就费体力,饭量也不知不觉增大。第二天食物就消耗得差不多了。沈芳怕谢瑾瑜再病倒,都先就着谢瑾瑜吃。谢瑾瑜似乎也察觉到了,直说不饿不肯吃,非要沈芳吃一口他才吃一口。 沈芳不得不琢磨着想办法,实在是没找到兔子等活物,她挖了野菜和蚯蚓,看到了野山枣,喜出望外,刚想跳上去,跳了半高就掉了下来,她叹了口气,发觉原来是自己体力不济,缓了一下才又提气跳了上去。 她采了不少枣,落地的时候,听到身后沙沙的声响,耳到眼到手到,峨眉刺扔出去,钉住了一条蛇。她终于松了一口气,忙上前,说实话她很害怕蛇。那东西阴冷阴冷的,要不是饿,她肯定掉头就走。 人不逼到绝路上,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大的能耐!她生怕蛇没死透,又拿着另外一个峨眉刺再次扎了下去,蛇身甩起,果然是狡猾,她忽然想到打蛇打七寸,忙把峨眉刺抽出来,朝着七寸地方扎去,这次蛇不动弹了,她又观察了一下,确定蛇是死透了,这才拿着布兜裹上,拿了回来。 今天还好,两人又找到了一个山洞,谢瑾瑜捡了很多的柴火,他这个人优点很多,讲义气,重感情。 他身子娇弱人却能吃苦。 尤其是在逆境的时候,他从来不抱怨,也不喊累。 本来沈芳是嫌弃他嫌弃得不行,不排除有心里或是嫉妒或是羡慕的成分,用俗语说,真真是掐半拉眼没瞧得上他! 可这些日子下来,人心换人心,俩人硬是处成了患难之交。 沈芳把东西都一股脑拿进了山洞,就感觉身子一阵又一阵的发冷。浑身直哆嗦,牙齿也跟着打架,打着摆子。 她心中忍不住苦笑,这次轮到她病了…… 第十六章 茅村遇险 她不能倒下,沈芳竭力控制着身体不要打摆子,挣扎着想坐起来,可头沉得如石头般,疼得似乎要炸开,她摇了摇头,又脱力滑倒在地。 谢瑾瑜显然发觉了她的异样,忙跑到她身前扶着她,找了个可靠的地方让她依坐着,接过她的东西,看到地上的蛇他也吓了一跳,先前侍卫处理蛇的时候,他倒是见过,只是从来没自己亲手收拾过罢了。 沈芳强撑着身子,谢瑾瑜没让她动:“应该是被山风吹着凉了,你好好歇着,一切还有我!” 谢瑾瑜蹲下来,在离她近得地方生火,以便取暖。沈芳半阖半睁的看着他忙活生火,光生火就生了半天,他的脸上黑灰一片,沈芳想上前帮忙,他又不让,最后终于费尽了吃奶的劲,把火生起来了。 出乎沈芳意料的,他胸口里居然藏了一把匕首,她之前都没注意到,背他的时候都没发觉。得亏她对他没有啥恶念,要不然他在她后背上…… 这些权贵子弟,真真是七窍玲珑心呐! 谢瑾瑜看着她若有所思的样子,握拳轻声咳了下:“那个……出门在外……还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嘛……”他爹教他的,凡事留一手。 沈芳点头,也没说什么。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别人的行事风格不需要她去置喙。 谢瑾瑜的匕首外表很华丽,镶嵌着珠宝,一看就不是凡品。 他抽出来,把蛇头剁掉,毫不费力,果然这把匕首削铁如泥,锋利得很。 他又把蛇皮剥掉,把蛇肉剁成一块一块的,他的动作生涩又笨拙,他低垂着双眼,长睫毛忽闪忽闪地,每根睫毛都写满了认真。 这些料理完毕,谢瑾瑜站起身,收拾好要扔的东西,出去转了一圈,因为先前下雨,山里有些石块有凹槽的地方存有雨水,他收集了些,回来煮好。 看到他忙里忙外有条不紊的样子,沈芳放下了心,闭上眼这才迷迷糊糊睡了一会。 她被谢瑾瑜摇醒,吃着他做的蛇肉汤,说实话,不好喝。可眼下不是计较味道的时候,喝了蛇肉汤,她烤了会火,觉得身子好像稍微恢复了点力气,晚上的时候,迷迷糊糊的被人从身后抱住:“别怕,今晚我守着你……” 两人相互依偎着沉沉的睡去,直至天亮。 第二天一大早,沈芳醒来的时候,就觉得身体好多了,她向来很少生病,难得病一次。她力气虽然不像以往那么充沛,精神却清醒了许多。两人收拾东西准备上路,今天又是长途跋涉的一天,两人终于在中午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小村庄。 茅村。 沈芳心里大松了一口气,两个人此时身形狼狈,力气都不多了,活像两个讨饭的叫花子。 眼看着天黑差不多能走到茅村,两人心里都无比的雀跃,精神大为振奋。 常言道,乐极生悲。沈芳的警戒性本来是很好的,只是才病了一场,脚下虚浮,又太高兴了,放松了警惕就没注意脚下,眼看着就要踩到捕兽夹…… “小心——”谢瑾瑜看到,向一边推倒了她,自己却重心不稳向前迈了一步…… 就听咔嚓一声,接着响起了谢瑾瑜的惨叫声…… 林子里忽然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响,沈芳蹲在地上看着谢瑾瑜的脚,不知道怎么扒开捕兽夹,正手足无措,听到有来人心中一喜,刚要起身,就被人一棍子撂倒,不省人事。 沈芳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反手绑住,谢瑾瑜脸色苍白的躺在她身边,脚下血肉模糊,他们俩终于到了茅村,想不到是以这么意外的方式,捕兽夹应该是猎类似狐狸狼等大型兽类的,她俩要成了村子里的盘中肉了吗? 她赶紧脚踢谢瑾瑜:“快醒醒……快醒醒……” 谢瑾瑜迷迷糊糊得睁眼,和沈芳四目相对:“我们这是……在哪里?” “应该是到了茅村了。”离青城山不远了。 他俩小声交流着,这时候门被推开,一群衣衫褴褛神情麻木的人走了进来,他们上前就扒下来谢瑾瑜的衣服,在看到他脖子上挂着护身符的时候明显楞了下。 “这是——” “这是万福寺的护身符。”领头之人说道:“万福寺庇佑我们,这个孩子不能吃啊……” 几个人又往沈芳身前走来,被谢瑾瑜侧身用身体挡住,喊着:“别吃她,要吃吃我……” 沈芳翻转了身体,用前胸贴地,感受到胸前的峨眉刺还在,之前她揣到了胸前,想来打她闷棍的人没来得及搜她的身。只是眼下她被反绑住,一时竟然无非脱身。她急得头上出汗,心里却暗暗告诉自己不要慌,要冷静。 “什么万福寺不万福寺的,现在咱们都断粮多久了,得活下去才是啊……” “不行啊,心里这关过不去……” “我呸!你又不是第一次吃孩子肉了,我家孩子你吃得不是也挺香吗?” “那不是用我家孩子换的吗?” 显然,因为这个护身符,村民为吃不吃他们起了内讧。 谢瑾瑜万万想不到,自己曾经无比嫌弃的护身符,居然真的救了自己一命,虽然是暂时的,只不过他们之前谈话的透露出来的内容也很骇人听闻,居然是断粮已久,易子而食了…… 沈芳不敢信任这些人的良心未泯,毕竟连自己的孩子都能舍弃的人,怎么能指望他们对别人的孩子有怜悯之心呢,她双手在身后不断的磨着绳子,她需要解开手上的束缚,才能取到胸前的峨眉刺。 几个人争执了半天,一个在蹲在一旁一直没作声的人,忽然起身二话不说,直接砸倒了村长。 他面目狰狞吼道:“都已经人不人鬼不鬼,都成了吃人的畜生了,还讲什么佛祖,佛祖保佑你我了吗?”说着,扔掉了带血的石头,被砸倒在地的村长,睁大着双眼,倒地抽搐了几下,不动弹了。 沈芳这时终于磨断了身后的绳子,她缓慢的从胸口掏出峨眉刺,借着谢瑾瑜的身体抵挡,用峨眉刺划开了他手上的绳子。 谢瑾瑜的身子一僵,心下暗喜。脸上却露出恰到好处的惶恐和害怕的神情。 沈芳割开了谢瑾瑜的束缚,自己仍然把峨眉刺背到身后,装作背后被绑的样子,她一直不停的挣扎,头发散乱了,没注意身前的衣服敞开了口,露出了纤细的颈部和胸前雪白的肌肤。 而她的这个样子,却被砸倒村长的恶人看到了,他露出淫邪的笑容:“想不到啊想不到,上天居然对我不薄啊,嘿嘿,居然还是个小娘子,老子我先松快松快,再吃了你,女人的肉最嫩了……” 他说着,朝着沈芳走来,刚才他出手就砸死了村长,村民都害怕极了他,都不禁后退一步,躲得远远的。只有谢瑾瑜毫不迟疑得挡在了她身前,可他一个半大孩子,能顶个什么,被恶人随手就扒拉到了一边,直接就朝着沈芳扑来…… 他的面孔,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在午夜梦回以噩梦的形式伴随着沈芳。 沈芳背后虽然握着峨眉刺,紧张得手心都冒了汗,心里却知道,一招制服他的把握并不大,孩子和大人的力气差距还是很悬殊的。 只是她不得不拼命,希望对方小瞧她,老天保佑她能出奇制胜吧。 她屏住呼吸,瞪大了充满惶恐的双眼,等待那人近身时候戳破他的颈部…… 却不曾想那人忽然顿住,不可置信的低头看着胸前凸起的银光。 ——是谢瑾瑜,用匕首从他背后刺穿了他,生怕一招杀不了他,谢瑾瑜马上抽出,又补了第二刀,第三刀,第四刀,第五刀…… 鲜血喷在他半黑半白皙的脸上,他神情严肃,一脸坚毅,睫毛都挂上了血珠,表情一丝不苟,直到对方倒下来。 村民也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他们四下交流了下眼神,似乎是准备一起上,就在他们冲上来的时候,忽然破空声音响起,几个人都被打倒在地。 沈芳低头一看,是一颗颗硕大的佛珠! 她忍不住心下一喜,这特么的圆通老和尚来了,有救了! 果然,圆通胸前的佛珠被他扯掉了,他大步的走进来,逆着光,他一步一步走向他们。 沈芳忽然想到父亲的话,他是修自在佛的,圣人求心不求佛,愚人求佛不求心…… 他踏步过来,神情肃穆,不再是以往笑嘻嘻没个正经的模样,这一刻,沈芳觉得,圆通的形象无比的高大而又伟岸,简直如神明一般高高在上,他的周身都仿佛萦绕着神圣的光芒,犹如佛光普照。 沈芳忍不住心里为之前对他的没大没小感觉到深深地惭愧,自己见识实在是浅薄,胖算什么,心宽体胖嘛,众生百态,圆通那是那是富态,众生万相,那是佛相,圆通此刻在她沈芳的心里,就是下凡地佛祖! 只是他刚走两步,突然,就被人敲了闷棍,直接栽倒在地。 沈芳一脸的错愕,看着眼前的一切…… 眼看着高大的身影,轰然倒地。 她忍不住目瞪口呆傻在当场。 不愧是圆通,出场帅不过一炷香…… 还是得自救吧,沈芳坐起了身,把峨眉刺上好,走到谢瑾瑜身边,这时,又有人缓缓走来,此人身着白衣,背后背着药篓,犹如天仙下凡,他也是逆光而来,却让沈芳觉得此人面熟。 哦,是那个不知名的神仙。她连忙喊道:“兔子……之前的兔子是你给我留的!” “——嘘!”那人伸出食指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沈芳乖乖的闭了嘴。 来人头发高高竖起,剑眉星目却面色苍白,眼神清冷,鼻子高挺,旁若无人的神情,完全不像那天说害怕圈套的样子…… 只见他随手一挥,围绕的村民全部躺倒在地。沈芳和谢瑾瑜也是一样,软脚虾一样的软倒在地。 他轻巧的走过来,给他俩一人嘴里喂了个药丸,他俩才有力气站起来。 “能走吗?”他问他俩,在看到他俩点头的时候,他也微微颔首。 只见他随手扛起倒地的圆通,像是扛一个沙袋一样,朝着门口走去,边走还边漫不经心地吐槽:“一身武功菩萨心肠有个什么用,还不是一闷棍让人敲倒……” 这句话给了沈芳无与伦比的影响,她自幼早起练武,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吃过的苦头无数,无非是想要有个安身立命的本事罢了,她先前一直以为武功高强走遍天下都不怕,可之前身死的吴平,今天被放倒的圆通,无比真实的在她面前上演了功夫再高也怕菜刀的一幕。 功夫高,能制服一个人,可这个仙人,却能瞬间放倒一片人。 她想要拜他为师,跟他学习本事! 白衣人轻巧的背着圆通,两个人在他身后跟随者他走。 沈芳和谢瑾瑜他们俩对视一眼,这才松了一口气,有了劫后余生的感觉。 第十七章 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 走了没多远,沈芳看到地下的血脚印,后之后觉的想到了谢瑾瑜之前为了救她,不小心踩到了陷阱,村里人为了吃他,不可能好心的给他包扎,而谢瑾瑜就这么咬着牙,一声不吭的挺了这么久…… 她赶紧喊停了白衣人:“他腿上受了很重的伤,被捕兽夹夹到了,得先给他包扎下……” 白衣人闻言停步,把圆通随手放下,从身侧的背篓里掏出一瓶药,感慨道:“救人就是麻烦……”话虽这么说,药还是扔给了沈芳,沈芳忙接过来,跑到谢瑾瑜那,他的裤腿都是血,也不知道忍了多久。 看着都疼。 沈芳忙把他裤腿轻轻地挽了上去,撒上了药,又撕下来里衣给他小心一圈一圈的围好。 谢瑾瑜头上都是大汗,嘴唇一点血色都没有,失血过多使得他的身体很虚弱,却一直强挺着。沈芳感念他之前遇到危险能挡在自己身前,下手小心翼翼的,生怕弄疼了他。 看着她撒好药包扎好,白衣人看了看天:“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快快赶路吧。”说着又扛起了圆通。 沈芳要背谢瑾瑜,他摇头不让,沈芳不顾他的推拒,执意的背上他,跟在白衣人身后。 谢瑾瑜也的确是累了,趴在她背后就睡着了。 两个人一人扛了一个睡着的往青城山走,看着白衣人闲庭信步的样子,沈芳很是膜拜,圆通肥头大耳圆滚滚的,看起来就不轻,白衣人扛着他居然脸不红气不喘,跟扛一团棉花似的,神色悠哉悠哉,这得是多少年的功力啊,甚是让她佩服。 她咬牙背着谢瑾瑜,脚下看路,眼珠子却滴溜溜直转,她现在满脑子都是想该怎么样拜入他的门下,请求他收她为徒。 一下放倒一大片可真的是太帅了。圆通那个老狐狸都靠他扛,这是多强的能力啊。爹让她出门学习安身立命的本事,这不就是吗? “你叫什么名字?”沈芳跟在他身后问道:“你和圆通很熟嘛?” 那人没回头,声音冷冷的:“程君楼,尚可。” 沈芳点头,名字很好听,说话言简意赅,这次她没再贸然跟他交谈,这个人很有想法,不按套路出牌,爹说过,艺高人胆大,越是心中有丘壑的人,越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她想拜入人家门下,人家未必能收,她得好好考虑下怎么让他同意。 两人走出了茅村很远,直到茅村都看不到了,程君楼忽然说道;“醒了?那就下来吧。” 沈芳看着他身后一动不动的圆通,他眼睛紧闭,没看出来苏醒的痕迹,程君楼却忽然一个闪身,把圆通给甩了出去…… 圆通的身体在天空中转了一圈,人却稳稳落地:“哎呀,背一会就背一会嘛,怎么这么外道,都是老熟人了。” 程君楼冷笑道:“一闷棍就让人敲倒了,差点成了人家盘子上的唐僧肉,出门别跟别人说我是你熟人,我都嫌你丢人……” 圆通讪笑:“嘿,这不是大意了嘛,阴沟里翻船了。”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啊……”圆通贱兮兮地说:“要不,我以身相许?” “行啊……”程君楼皮笑肉不笑:“我那药缸子里正缺一个炼药的药人,配料蛇蝎鼠蚁我都配齐了,高僧的无骨佛舍利还差一味,你这样的正好,我正巧还没试过舍利配酒,倒是可以一试,你要是愿意效劳,我就却之不恭了……” “哎呀呀,这啥世道啊,朋友都要把我制成药酒了……”圆通摇头,跑到沈芳面前:“丫头你给评评理……” 沈芳心想,原本她还想问人家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可不可以以身相许,给他当徒弟,没曾想,这套词倒是提前让圆通给用了,她可不想被泡成药人,还得另想办法,她天真的笑着:“程君楼说得对!” 圆通气得瞪大了双眼:“吃里扒外啊……” 程君楼则是淡淡的看了沈芳一眼,调转了视线。 沈芳指着身后的谢瑾瑜,跟圆通说:“既然你醒了,是不是该做做大人的事情?” 圆通过来扛起了谢瑾瑜,几个人脚程瞬间加快,别看圆通扛着一个,沈芳自己孑然一身,想要追上他们还挺吃力,不多会额头上就冒出了细细的汗水。她虽然累极,却知道早一日到万福寺才早一日脱险,咬牙跟着。 一路上,山洪褪去,路边上到处是破桌烂椅,还有各种骸骨,有的显然死去多时了,只变成一副白骨,也有刚死不久的,尸体刚刚腐烂,散发着恶臭的味道…… 圆通心情肉眼可见的不好,不再嬉皮笑脸,偶尔停下来,念一段经文超度亡灵。 程君楼则是默默的在边上看着。 几个人中途吃的干粮全靠程君楼的药篓,沈芳本来身上是有吃的,在茅村都被人搜刮走了,眼下是清风两袖,毛都没有,不过她倒是没觉得有负担,跟大人在一起还轮不到她操心吃的,程君楼药篓里有干蝎子干蜈蚣,拿出来就简单的扔到嘴里,慢慢咀嚼着咽下去。 沈芳和谢瑾瑜只好依样学样,捏着鼻子,也忍着恶心跟着这么吃。 反倒是圆通,毫不犹豫地笑嘻嘻的吃了下去,让谢瑾瑜刮目相看。 谢瑾瑜之前本来是看不起圆通的,他清晰的记得他坑他娘一叠厚厚的银票,世外高人亲自伸手要银票的,属实生平罕见,太掉价,偏偏他圆通就做到了。 可要说他坑蒙拐骗吧,他送的护身符又的的确确是在危难之中救了他一命,一时之间谢瑾瑜内心无比纠结,也不知道他到底是神仙还是神棍,好在他并不特别纠结这点银票,毕竟眼下人家还背着他上路,他少年心性忍不住问:“出家之人不是不杀生嘛?为什么你能吃这些?” 圆通微笑着:“阿弥陀佛……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心中有没有佛,跟吃不吃肉无关……” 俨然是得道高僧的模样,沈芳跟他没皮没脸惯了,本来想呛呛他,可看到他的眉目之间并没有开心的样子,就不敢造次了。 之前跟圆通皮脸是因为圆通心情好,不爱跟小孩子计较,眼下他心情不好,就不要招惹他了。 于是,沈芳难得替圆通解围:“非常时期,自然要用非常手段。眼下我们能活着才是佛祖最想看到的,我佛慈悲,是不会降罪的。” 谢瑾瑜恍然大悟,圆通侧头赞许又欣慰地看了她一眼,神情却并没有松快多少。 几个人在山脚下看到陆陆续续归来的僧人,才知道原来万佛寺派了不少僧人换班去寻找谢瑾瑜,僧人之间都有约定,几个人交叉寻找,无论找没找到,及时互传消息。 谢瑾瑜找到了,圆通传了消息,得到消息的僧人这才陆续归来。 谢瑾瑜万想不到自己的一时任性,居然给这么多人添了麻烦,连连跟众人道歉。 圆通脸上这才露了笑:“你做错什么事啦?” 谢瑾瑜说:“我不该任性跑出去,要不是我跑出去,就不会连累吴平和福宝丧命……都是我的错……”说着,眼泪大滴大滴的掉在圆通的脖梗里。 圆通背着他,缓缓往寺庙走,他耐心地说:“你固然有错,也不过是孩子贪玩而已,因缘际会,一切都是劫数。” 发大水不是因他而起,也不是他一个孩子能控制的,被难民围攻也不是他的错,要说是世道的错也不对。 难不成要说是老天的错? “不过佛语有云,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汇聚时,果报还自受。你出身高贵,从小就比常人享受更多的优待,你的一举一动不经意间,会改变很多人的命运。希望你以后每做一件事的时候,多加考虑下后果。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有时候善恶往往都是一念之间……” 谢瑾瑜抽着鼻子,囔囔道:“我知道了。” 圆通又问:“你恨那些难民吗?” 谢瑾瑜点点头,又摇摇头,最后还是说道:“我想恨,却又不知道该恨谁,有时候又觉得他们也很可怜,就不恨了……” 圆通点头:“哪有那么多该恨的,你的心那么小一点点,心里装了太多恨,就装不下别的了。” 沈芳心中长叹,圆通这么耐心的时候真的是非常少。他这是在教小侯爷心怀慈悲普度众生吗? 圆通又循循善诱:“历朝历代都有天灾人祸,天作孽,犹可活,人作孽,不可活。曦朝开国不过百年,吏治尚算清明,我看到有为祸一方的父母官……”他说着,又看了眼沈芳,继续说道:“也看到有为民请命的父母官……” 他身后的谢瑾瑜有点往下掉,他伸手往上托了他下,坚定的往前走:“希望你长大以后,心存善念,心存百姓。曦朝如果都是心存百姓,心怀天下的少年,曦朝会越来越好的。” 谢瑾瑜似懂非懂,但他知道,圆通在他心里播撒了一个善良的种子,也许现在还看不出什么,可这点善念一旦在他心中扎了根,将来会潜移默化的发芽,壮大,最终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程君楼全程都没有说话,也难得没有打断圆通。 所谓朋友,之所以能走到一起,无非是志趣相投,志同道合,圆通说的,或许也正是他心之所想。 沈芳看着眼前的几人,又不知不觉的想到了她爹。 如果她爹在这里,估计会和这几人一壶好酒,不醉不休…… 他们这群人,看起来都是普普通通的人,可又不是普通的人,他们的身上似乎有着一团火,又有颗炽热的心,正是有着这样的一群人,才让她能在黑暗之中,期待黎明到来的光亮。也让她无论遇到什么样的绝境,都不放弃希望。 她忍不住抽抽鼻子,她有点想她爹了。 第十八章 拜师 一行人回到寺庙,侯夫人提前得了信,殷切地守在门口等儿子。 等真看到儿子的时候,泪水流了满脸:“我的儿啊……”她颤颤歪歪的伸出手,怕碰疼了谢瑾瑜,比划了半天也没敢摸他。反倒是谢瑾瑜给他娘一个安慰的笑容:“娘亲勿忧,我没事,多亏了沈芳救了我……” 侯夫人这才转身看向沈芳,沈芳此时不比谢瑾瑜好到哪里去,之前在深山背他的时候,脸被树枝划破了,她没顾得上处理,眼下已经结痂,正是月牙似的形状…… 侯夫人莫名一怔,透过她仿佛看得到了故人,伸手摸了摸她头发:“谢谢你,沈芳。” 沈芳摇头,心里想,人家是施恩勿望报,她是希望她们施恩勿忘报,有一天我求你还我人情的时候,希望你也能痛快还。 一行人围绕着谢瑾瑜忙活去了,谢瑾瑜如众星捧月般,消失在大殿上。 沈芳摇头苦笑,心里忍不住有点酸涩,人家好歹是有爹娘疼的,不像她,孤苦伶仃的,打落牙齿混血吞。 她转身要回到自己的住处,反倒是和程君楼打了个照面,刚才殿前的一切他都看在了眼里。 他轻声问道:“你还好吗?” 沈芳摇摇头,又点点头:“我没事。” 程君楼伸出一个手指,指了指自己的脸对她说:“我这有上好的凝脂膏,你要不要?” 沈芳这才顺着他的手势,摸了下自己的脸,树枝划得一下当时疼了一下,可顾不得许多,眼下结了痂,过几天就掉了,习武之人不拘小节,她摇头:“不用了。我先回去休息了。” 程君楼点头,往右让了一步。 沈芳自他身旁走过,忽然停了下,仰首问:“你收徒弟吗?” “徒弟?”程君楼思考了片刻,摇摇头:“太麻烦……不收。” 懂了,沈芳转身往住处走,只能再想其他办法让他收了自己。 爹说过,想要什么东西,就要积极的去争取,她从来都不是轻易放弃的人。 她回到住处,和她要好的阿来已经得信儿,提前帮她把住处收拾了一番,甚至还贴心的把浴桶都打好了水。她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换好了僧袍,喝了一碗粥,晾干了头发,这才松了一口气,抱着暖和的被子,打了两个滚骑上去,沉沉地睡了个安稳觉。 一觉睡到日上三竿,她起身的时候,桌子上放好了食物,想来是阿来放的,她吃好早餐,感觉自己终于活过来了。 出了院子,就看到圆通和程君楼正在凉亭里对弈。 她轻手轻脚的走到他俩身边,也不打扰他们,站在圆通身后看,圆通头都没抬,自顾自下得欢快,不多会,就把棋子扔了,回头朝着沈芳嫌弃地说道:“看什么看,要不是你捣乱,我就赢了。” 鬼扯,沈芳勾勾嘴角,圆通这是典型的拉不出屎怪天冷,他下棋臭众人皆知,关她什么事,像是她不看他就能赢了似的。 圆通看她一脸的不服气,让出身位:“你来你来……” 来就来,沈芳径自走向他的位置坐好,对面的程君楼看了圆通一眼,面上不置可否。 沈芳把棋子都各归各位,然后说:“围棋我不会下,我岁数小,你赢了我也胜之不武,咱们可以换另一种下法,五子连珠。无论是横着竖着斜着,谁先连成五子,谁就赢了,如何?” 程君楼点头:“可。”伸手示意她先走。 她下在了中间,然后程君楼下在了她棋子的左侧,她马上又在基础上斜着落下了一子。 圆通好奇的在中间看着,程君楼显然之前没下过,防守为主,沈芳再次斜着落下了一子,程君楼忙堵上了一边。 沈芳又在斜着的下方再下一次,程君楼又下了一子,沈芳连着两个连三,棋就盘活了。 五子连珠的下法其实很灵活,先手有很大的优势,并不是到四子的时候才堵截,两边有三子就要开始截断了,否则一旦有一边连着两个连三,再填一个成四子,两头没堵,对方这时再怎么堵,自己也都会连上第五子。 沈芳大开大合,攻势凌冽,只不多会,程君楼就弃了子道:“输了。” 沈芳比拳:“承让承让,五子连珠本来就是先手有优势,不必沮丧。” “再来……”程君楼示意玩第二盘。 沈芳摇头:“哎呀,不了,见好就收吧。今天天气真好,我得转转啊,抽不开身啊……” 圆通这时候恰到好处地说道:“愿赌服输,你输了这一局,总得有点彩头吧?” 程君楼点头示意有道理:“小丫头说吧,只要我能做到的,应了便是。” 沈芳看了圆通这个老狐狸一眼,瞌睡偏偏送枕头,真是再好没有了。 她对上程君楼的视线,神情认真又严肃,她一双杏儿眼黑白分明,煞是好看,诚恳地说:“我想拜你为师,让你教我医术和武功。” “我为什么要想不开收徒弟?”程君楼看着圆通:“你收了这么多徒弟,不累吗?自己一个人不好吗?” 圆通点头:“累归累,可徒弟多了也有徒弟多的好处。” “有什么好处?”程君楼看着沈芳:“不让人头疼就不错了,还有好处?” 沈芳一听有戏,忙凑近了掰手指头给他数:“有了徒弟,她可以帮你采药,陪你下棋,陪你说话,给你做饭……” 她每说一个,程君楼就摇头:“采药看起来简单,可天葵子和香附,苏子和菟丝子,独活和羌活,蜜制白前和白薇这些外形长相的,连我都要仔细辨别一番才能采来,我让个徒弟去,有教她辨别的功夫,我都采完了,忒麻烦。” “下棋嘛……”他深思着:“打发时间的玩意儿而已,我有病人要诊治,有脉案要断,有药材要炮制……没时间。” “说话嘛……”他摸着下巴:“老子不爱说话。” 做饭嘛…… 沈芳替他想了,一个连蜈蚣都能生吃的人,想必不看重口舌之欲。而她的厨艺……也属实称不上滋味怎么好。 她都忍不住发愁,收了自己这么个拖油瓶有什么好处。 她看了眼他的衣服,脑子一转,眸子闪亮:“我可以给你洗衣服啊,你看看你,不是我说你,你长得如此仪表堂堂,英姿飒爽,仙风道骨,可身着白衣,多不耐脏啊,稍微沾染点灰尘就脏了,我给你洗衣服你就不必受到这些困扰了……” 程君楼看了看身上的白衣,这次他点了点头:“也罢,这是唯一收你的便利。罢了,那我就勉为其难收你做我徒弟吧……”他说着又看向了圆通:“她不是你的徒弟吗?另投别门不好吧?” 圆通这时候又恢复了高僧模样,他双手合十:“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老衲是和尚,徒弟自然也都是和尚,她一个小姑娘怎么会是我徒弟呢,叫着玩而已。故人之子,代为照顾罢了……” 他这么一说,沈芳就有点想掉眼泪,说实话,圆通对她比对其他徒弟要好多了。别的徒弟他没有那么多的耐心,不好就揍,也就她成天跟他调皮捣蛋,他的徒弟可不敢没事跟他呛呛,有事没事跟他抬杠。 她想到圆通先前的种种照顾,忍不住眼圈一红,刚要有点情绪,就又听圆通说:“要不你给我几张银票,浅显地表达一下你的感激之情,也不是不行。” 给个屁! 沈芳没忍住白了他一眼。圆通有样学样,也伸着脖子,白了她一眼!他白白胖胖,又是大双眼皮加上眼珠子又大,翻白眼跟个蛤蟆一样。 程君楼淡定的看着眼前的两个活宝,心中叹息,从怀里掏出一块玉佩递给了沈芳:“我有要事要去京城,只能在这停留两天,你可以拿着玉佩到京郊玉枫山的药王谷等我。” 沈芳忙接过来,喜出望外的磕头:“多谢师傅,师傅请受徒儿一拜……”说着,砰砰砰的磕了三个响头。 圆通摸着下巴:“哎呀,女大不中留啊,想当初给我磕头也没这般实诚啊……” 程君楼懒得理他:“起来吧。” 圆通又酸:“我这是为他人做嫁衣了啊……” 程君楼好笑地瞥了他一眼,又转头对沈芳说:“既然你拜我为师,以后就要守我的规矩。凡事贵在专。求师不专,则受益也不入。我不敢说我多有能耐,可教你应该是绰绰有余,行医贵在心细和坚持,以后多用心些。” “徒儿谨记!”沈芳点头。 程君楼示意她可以起来了,沈芳站起身,就听程君楼说道:“今天天气尚好,阳光柔和。为师的住处在西厢房八号,你去把为师的衣服都洗了吧……唔,对了,药篓里应该还有两包……” “……” 圆通在一旁憋着笑,沈芳没忍住又白了他一眼,对上程君楼却恭敬地点头:“好的,师父。” 转身的时候就垮了脸,她感觉从一个火坑掉到了另一个火坑是怎么回事?唉,天下师父一般黑啊! 看着她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地离去,程君楼眼里的笑意才溢出来:“她脑子灵活,身手敏捷倒是个可造之材。” 圆通点头:“就是性子未免急躁,还需要磨炼磨炼。” 程君楼看着圆通:“你可有什么打算?” 圆通道:“下山济世呗,我能有什么打算。”说罢,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程君楼知道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路要走,君子和而不同,所以也没阻止:“多小心吧,这次再被人敲闷棍了,等我去救你,人都凉了。你的舍利要是无人托付,可以给我送来,我不嫌弃,舍利配酒,越好喝越有啊。” “你就不能念我点好?”圆通甩袖瞪了他一眼:“咱俩之间还不一定谁死谁前头呢?” 程君楼勾唇:“起码我还有五年的活头……” 圆通长叹:“你啊你,倒是给你自己的身子费费心啊。” “医者治得了病,治不了命。随便吧……” 圆通努努嘴,想要说点什么,话到嘴边,也忍住了。 第十九章 一辈子疼你 沈芳洗洗涮涮,又是晾晒,又是叠衣服,一忙活一下午就过去了。 傍晚的时候,她担心谢瑾瑜的腿伤,去他房间看他,却看到他和魏婴,两个人躺在榻上,头叠着肚子正叽叽喳喳的聊着。 两人经此磨难,感情更加深厚,魏婴眼睛通红通红的,正埋怨谢瑾瑜遇到危险怎么能让他先走,兄弟得共患难,谢瑾瑜没过多解释,只是给他讲了下赶路的辛苦,魏婴听了,更觉得心里不好受,说话都带上了哭音。 沈芳看这情况不便外人打扰,只探了个头没进屋。转身去斋堂吃了口饭,就回自己的屋子里,刚坐下,门被敲响,她好奇的打开门:“师父!” 程君楼没进屋,只递给她一个小包裹,她伸手接过,打开一看,是一本初级的药经,笔体飘逸又有风骨,沈芳抬头看了眼她师父,心里知道是他写的。 里面并没有配图,想必是知道她看图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医术这东西,真的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看图认出来的是爷爷,等采摘的时候采了人家堂孙也不是不可能。让她看图,委实是难为她…… 程君楼淡淡开口:“你既然要学医,皮毛总要知晓。你师父我学有小成,出门在外也无需什么书,现在外头乱七八糟,也不好买书,我给你简单的写了一些医理知识。你拿着没事看着玩吧。” 沈芳点头,翻开一看,里面简单写有一些医学常识,用药的禁忌,比如“十九畏”和“十八反”,硫磺畏朴硝,水银畏批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甘草反甘遂,芜花,乌头反贝母,半夏…… 煎药的方法,有包煎、另煎、冲服、烊冲等,还有例如药名前有生、炒、炙、锻、炭等,这些分别指的是什么,一些炒黄炒焦可以增加药效,降低毒性,炙是指药加液体,拌炒,也是为了降低毒性,矫臭矫味,使得有效成分易于煎出等作用…… 还有一些草药的名字,茯苓山楂牛黄艾叶等等。 这些草药,还有一些归类的方法,按照药物功能分的,解毒,清热,活血化瘀等。按照药用部分分,根类,叶类,花类皮类,还有按照成分分,等等。 这些原本比较枯燥的东西,他深入浅出的用直白通俗的语言写下来,让人很容易看懂,说道“山精”之称的苍术,他还会写《本草纲目》记载,“术产茅山石门,切开有朱砂点着为珍品。”还写了李时珍采摘的苍术,草药化成丹顶鹤飞走的传说。 甚至他兴之所至,还配了小故事。比如三七,相传有叫张小二的,得了出血症,家里请了田郎中医治,服药即愈。走的时候,郎中就把草药赠给了张家,说长熟了治出血症。 第二年,草药长得枝繁叶茂,知府家小姐却也得了出血症,小二图钱财,把草药练茎根一起挖出,给小姐医治,结果小姐吃了此药不但没好,反而一命呜了呼。知府大怒,对他严刑拷打,小二说是田郎中给的假药。 知府抓来田郎中对峙,才知道此药必须三年到七年才有效,张小二的药才种了一年。说着,田郎中还在自己腿上划了一个口子,鲜血直流,他从兜里取出草药,内服外敷,血当即止住。知府这才知道田郎中所言非虚,放了郎中。 为了让后人铭记,这个药取名,三七。 意为必须三年到七年才可药用…… 他还特别批注:学医切记一知半解,急功近利,否则容易误人性命,切记切记! 沈芳看了半天,才意犹未尽地合上书,她真诚地跟师父说道:“师父见谅,徒儿本应跟师父您一起走,可眼下我家有一些事,我恐怕得跟谢小侯爷一起上京……” 程君楼忙摆手打断:“无妨,你的打算,我没兴趣知晓。你照顾好自己就可以,本来我是打算沿途教教你识别识别草药,顺道给你讲解讲解,可我有私事要快速回京,一路赶路也未必能有机会,反正学习也不急于一时,咱们京城相聚吧。” 沈芳感动得无以复加,这是什么神仙师傅,真的是太好了。 程君楼手心朝上伸出手,示意拿来,沈芳一愣,不明所以,她下意识的抬腿,从裤腿里掏出了两张银票递了过去…… 她心里安慰自己:应该应该,徒弟孝敬师傅乃天经地义,圆通也没少从她身上搜刮银票,习惯就好习惯就好。 程君楼皱眉:“这是什么?”银票是对折的,他用修长的手指打开一看:“呦,还不少呢!你留着吧。为师不缺钱。”他递还给她,仍旧伸手示意东西拿来,沈芳仍然是不理解,迷迷糊糊的把书放到了他手掌之中…… 他拿起书,不客气地敲了她头一下:“为师的衣服!” 哦哦哦,她捂着头,这才转身把洗好晾干又叠好的衣服包裹好,递给师傅,边递还边拍马屁:“师父啊,我觉得您芝兰玉树,玉树临风,风流潇洒,潇洒倜傥……青色明显是更适合您啊,您老人家穿上了,那才显得你格外的俊俏,白色不适合您……” 主要是白色衣服不好洗啊,手没让她搓秃噜皮了。 程君楼勾起嘴角,点头:“为师也觉得为师更适合穿青衣,可这不是还有徒儿你嘛,白衣也使得……” 最重要的是,又不用他洗! 说完,随手拿起衣服潇洒地转身就要离开。 鬼使神差的,沈芳追了出来:“师父……” 程君楼停住脚步,却并没回头:“怎么?” 许是这本包含了他心血手写的初级医书,许是今晚的夜色太过于温柔,许是师父亲切又和蔼的态度,让她放下了心防。 沈芳上前一步,眼睛酸涩,忍住哽咽问道:“你们大人,是不是都不太在意小孩子,都觉得有孩子是个麻烦事?” 要不然,为什么能那么放心把孩子托付给别人,自己却不跟在身边呢? 她想到谢瑾瑜回来被侯夫人如珍如宝的照顾,被众人围绕着嘘寒问暖,而自己却不知不觉被丫鬟随从挤出了人群,说是不在乎,心里还是忍不住嫉妒得直冒酸水。 同样是人,为什么他会得到这么多的关照,而自己就像是一个杂草,扔在草地就不管不顾了!都说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可事实上,王侯将相就是受到特别的关照,这不公平!!! 程君楼侧头看了她一眼,沈芳倔强的用袖子擦了下眼泪,程君楼挑了挑眉,又慢慢的走了回来,他坐在了门口台阶上,伸手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示意沈芳过来坐。 他很轻易的一个动作,就让沈芳刚刚冲动的情绪缓和了不少,她老老实实的走过来坐在他身边。 就听他道:“这一路,你辛苦了……” 沈芳蹲坐在台阶上,下巴放在了膝盖上,听到他说的这句话,终究是又没忍住,眼泪大滴大滴的掉在了地上。 她也想过衣来张口饭来伸手的日子,也想出门有轿子,出入有仆从伺候。能舒服一些,她也想舒舒服服的过。她也是个孩子,可是却从来没有人把她当成孩子,仿佛不知不觉这些人都把她当成了大人一样看待,所作所为都成了她理所应当。 她也会累的,很累,她也会害怕的,她明明也是孩子,为什么父母却不能拥她在怀? 她静静的哭了一会,心里觉得可能这就是缘分吧,她本来不是爱哭的人,偏偏哭的两次都是在此人面前,怪不得他们会成为师徒。 程君楼抬头看着月亮,等到她哭声渐歇的时候,才说:“你看,今天的月色很美吧……” 沈芳看了看,今天的月亮很圆,高高大大的,一轮圆月腾空起,人间万籁寂无声。 “你热爱脚下的山河和土地吗?” 沈芳被他问的一愣,还是诚恳的点了点头。 “你很羡慕谢瑾瑜?” 沈芳仍是点头。 “漠北的公主娜仁图雅率领了数万大军,连着攻破了咱们的三座城池。坑杀了咱们的一万将士,她们漠北游牧民族,骁勇善战,为了图快,他们每攻破一座城池,都下令屠城,你知道什么是屠城吗?” 沈芳点头,她看到过杨村的惨状,也听说过屠城。如果漠北的鞑靼攻进来了,战争打响,受苦受难的还是百姓。 “你觉得淮南侯爱他的儿子吗?” 爱,毋庸置疑的,沈芳点头。谢瑾瑜金娇玉贵的,上上下下恨不能都挂满了金子,可见淮南侯有多疼爱他。 “可淮南侯却没出现在这里救他的儿子……”程君楼抬头望月,继续说道:“他去了更需要他的地方,这是他的责任,也是他的选择。前几日他亲自率兵突袭草原,已经抄了漠北大军的后援,烧了他们的粮草补给,娜仁图雅有野心,可也最终不得不止步平谷关。” “师父说的我懂……”沈芳称赞:“淮南侯舍己为人,胸怀天下,这等胸襟值得我们敬佩。” “为人父母,怎么会不爱自己的孩子呢?”程君楼拍了拍她的肩膀,“漠北皇帝已经在和谈上签字,娜仁图雅公主不日将要和亲大曦,淮南侯此役,救万民于水火,你觉得谢瑾瑜会不会怪他父亲没救他?” 他不会,她了解谢瑾瑜,一个在生死关头的时候能让人先救魏婴后救自己,他的胸怀很宽广。 自己和他相比,终究还是狭隘了。 “你爹做的也是一样的事情,我虽然不知道你父母是什么人,可他们把你教得很好。否则你们不会等到我和圆通的搭救,你很勇敢,你救了谢瑾瑜,你也是个小英雄。” 程君楼站起身:“我知道你不容易,可是人生如逆旅,顺流而下是再舒服不过,但那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你师父我生来体弱,神医断定我活不过五岁,等我活到八岁的时候,又被人断定我活不过十岁,可你看看我现在不是依然好好的站在你面前吗。” 程君楼背月而站,双手摊开,神色淡然,沈芳看着他,伤感和委屈消失得无影无踪,于是,她忍不住跑过去,紧紧的抱住了他…… 她只比他腰高一点,程君楼身子一僵,显然不适应这么亲密的姿势,可他没推开她,反而是摸着她的头:“乖,既入了我的门,便是我的人,从今以后,有师傅疼你。” 她闻着他身上淡淡的草药味,在他身前点点头,又听他仿佛纠结了下,才下定决心般说道:“要是真觉得辛苦的话……以后为师就着青衣吧……” 大不了不穿白衣了,反正人好看,穿什么都无妨。 “好。”她又忍不住顺杆爬:“师父,你疼我会疼多久啊?” 程君楼轻轻摸着她的头,像是摸着一条小狗,他轻叹道:“一辈子吧。” 鬼扯,她心想,等有了师娘他师父就疼师娘了。 她腹诽着,那时候她并不知道,君子一诺,重于千斤。 他既然说了疼她一辈子,少一刻,少一时辰,都算不得一辈子,他说得一辈子,就真的是他的一辈子。 —— 太子和曹国舅才到达驿站,不过休息了片刻,刚喝上口热乎的茶,就见属下神色慌张连滚带爬的滚了进门,大声禀告:“不好了,五十万两赈灾银被劫了!” 太子李泽本就殚精竭虑,听到消息终是没忍住,怒急攻心,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国舅曹明忙上前搂住了他,大喊:“传御医!——” 到了庆州,不光是谢瑾瑜,宁帝李常的儿子该摔跟头,也是要狠狠地摔上一个跟头。 当然,此乃后话。 第二十章 赈灾银丢失 太医过来给太子诊治,开了几幅药,跟国舅回禀,太子属于急怒攻心,无大碍,就是需要多注意休息,不要过于劳累。 曹明点头,太医被内侍带下去,他长叹一口气走到李泽面前,李泽脸色煞白,挣扎着还要起来,被他制止住:“有我在呢,天塌了还有我,你急个什么,你有个好歹,你让我怎么办,江山怎么办?” 李泽苦笑着摇头:“五十万两白银,居然能被劫,灾民怎么办?这不是五万两……” 曹明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安心:“你也说了,这不是五万两,五两,事情蹊跷着呢,你就老老实实的安心养病。剩下的我会处理的。” 太子还要说什么,被曹明一个严厉的眼神止住,他乖乖的躺好,闭上眼睛,他一路也的确操劳,只不过片刻便沉沉的睡去。 曹明看着外间的烛火,脸色阴沉,似乎是思考着什么,不一会站起身来,冷笑着走了出去。 门口早有太子的幕僚等待着,曹明示意他稍安勿躁,几个人去了偏殿。 就听太子的幕僚汇报此件事情的经过,以及怎么往朝廷上报,太子和国舅两个人负责押送赈灾银,赈灾银居然还能被人劫走,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曹明神色淡定,听着几个幕僚吵吵,他们几个跟随着太子多年,也是劳心劳力,猛一听到天降大祸,未免有些急躁,意见有了分歧,谈着谈着就谈崩了,几个人嗓门也不由得越来越大,险些大打出手。 其中一个刚要举起砚台朝着另一人砸下去,猛一看到曹国舅似笑非笑的眼神,顿住,缓缓把砚台放下,理了理衣摆,弯腰致歉:“属下言行无状,唐突了国舅爷,国舅爷莫怪。” 曹国舅仍是老神在在,把玩着袖口,摸索着绣花,懒懒道:“无妨,我最喜看热闹了,你们打你们的,我看看谁能打赢,打出来论出来结果告诉我下。” 几个人立刻收声,神色恭瑾老老实实的乖乖站好,再不敢放肆。 “太子也说过,这不是五万两赈灾银,什么样的劫匪这么大的手笔?”国舅淡定问:“户部负责押运的是谁?之前交接的时候,是何人接手的?签押是谁签的,押镖的是京城哪个镖局?” 其中一个幕僚立刻回到:“押镖是京城的龙门镖局,押镖已经很多年了,经验丰富,口碑甚好,还有户部负责押运的是盛和,此人内弟是高源长兄高澄,我们负责交接的人是杜如非,此人寒门出身,乃曦成二十五年进士……” “是我们的人?”曹国舅问得幕僚脑袋上蹭蹭冒汗,他迟疑了下还是认真答到:“应是……陛下的人。” “哦?”曹国舅点头,讽道:“有趣,这么多箱子的银子,清点居然不是咱们自己的心腹,你们为太子办事也的确是尽心尽力了。” 幕僚讪笑着:“户部划拨的银两,历来没什么问题,那都是官银,不过是走过过场而已。” 从户部拉出来的银子,开箱查点,只要重量对,每个箱子的重量和箱子总数对,他们抽查清点就直接画押了。 曹明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历来?从哪个历来?五十万两银子,用箱子装需要多少箱,用车拉需要多少车?如果每箱子只给你放一半的银子,下面给你放上石头,你又当如何?” “谁敢?”另一个幕僚不信:“户部挑拨赈灾的银子,谁敢偷梁换柱,不要命了?上上下下要多少人跟着掉脑袋?” 曹明呵呵了两声:“谁敢?都不敢的话,银子呢?”他张开双手:“银子现在在哪?” 众人沉默着再不敢多话。 “我想起来了……”有一个幕僚回忆说道:“户部放款的那天,边关的银子也是候着的,咱们提走了五十万两,兵部也提走了五十万两,会不会是兵部的人使的手段?……” 曹明深思片刻,倏的笑了:“有意思啊,我本以为所谓的党争,纯属是我们利益的争斗,不牵扯百姓的生死,万万想不到还有人打破这个规矩,拿百姓的命当儿戏,这么看来,我曹明也能勉强称得上好人了。” 好人坏人的,堂堂国舅也不是谁敢评论的,这话,众幕僚不敢接。 曹明心如明镜,挥手道:“我心中有数了,你们下去吧。”几个人面面相觑,最后乖乖应是,陆续退下。 曹明拍手,侍卫上前听他命令道:“点上五百人,跟我走。” 户部侍郎盛和的院子被侍卫团团围住,他一脸惊慌的连滚带爬的出来,正对上曹明似笑非笑的眼睛。 他顿了下,跪地求饶:“都是下官的错,国舅饶命,国舅饶命啊……” 侍卫给国舅抬来了一把椅子,曹明款款落座:“你很有种啊,打主意都敢打到我的头上来了。” 盛和满头冷汗他磕头如捣蒜:“属下惭愧,属下无能,属下该死……” “你知道,民间给我起的绰号是什么吗?”曹明把玩着手上的匕首,盛和思索着,民间管曹国舅叫,猫不留。 只因他玉面修罗,心狠手毒,带人抄家别说是家里的狗了,能跳能跃的猫也要用网补了来,就地格杀,故而百姓送绰号---猫不留。 对上陛下,尚有活命的机会,陛下仁心,心肠软。 对上国舅…… 最好速死,否则会生不如死。 “看样子你是想起来了。”国舅点头:“那就来吧,先杀哪个你看看……” 他挥挥手,几个人鬼哭狼嚎的被侍卫带了上来,老少男女都有,盛和只看了一眼,魂飞魄散:“爹、娘……安儿、娘子……你、、你、、们为何会在这里?” “自然是——我的手笔了。”曹明微笑着:“先剁了一个吧。” 话音刚落,盛和他爹的脑袋就被侍卫一刀砍了下来,鲜血喷了盛和一脸,家眷被吓得惊声尖叫,盛和娘亲一下子厥了过去。 “曹明,咱们之间恩怨,何必牵连无辜的人。”盛和擦着脸上的汗水和血水:“有种你就杀了我,此事和我家人无关,不要滥杀无辜。” 曹明侧头看着他:“呵,现在挺大义凛然啊,不装啦?” “臣有臣的使命。” “什么是无辜的人?”曹明冷笑道:“赈灾银被劫,消息如果传回京中,自上而下,多少的官员将要受到无辜牵连,粮食银两晚到一天,灾区的百姓又将丧生多少人?他们无辜不无辜,他们的家眷无辜不无辜,你有个狗屁的使命。” 盛和无奈的闭上眼,咬紧牙关再不说话。 “高源许了你什么好处,我不知道,你只要知道,惹了我的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就可以了。”他话音刚落,又随手挥了挥手,属下领命,直接一刀把尚在晕厥的老太太,捅了个对穿,呼叫都没呼出,当场身亡! “娘——”盛和目眦尽裂:“曹明,要杀要剐随你,求你放我家人一命……” “我听闻,你年少家穷,以孝顺闻名乡里,甚好。以后你也不用侍奉双亲了。”曹明凝视着他:“你的父母是父母,别人的父母就不是父母了,你的儿子是儿子,别人的儿子就活该被交换而食了?” 他说着,随手拿着匕首,一把拽过盛和儿子,盛和的儿子还小,摇头挣扎着哭喊着,曹明看也不看他,直接手起刀落削掉了他两个手指头,手指连心,孩子尖叫一声,哭得撕心裂肺。 他收刀入鞘,对侍从说:“去,蒸熟了,喂给我们盛大人尝尝,我听说孩子的肉比较嫩,也不知道味道如何,我是没这个荣幸了,盛大人尝尝吧,哦,别忘了给他沾点酱油……”说着,他抖了抖身上的灰尘,款款离去。 “他的命,给老子看好了,在没找到赈灾银子前,绝对不能让他死,没找到银子,每天喂他吃一根他儿子的手指,手指吃没了,就剁脚趾……” 曹明冷笑着吩咐着,走出了院子,院内的盛和听到了,大声吼道:“曹明——你不是人,你这个畜生,你不得好死——” 曹明懒得理会,如果诅咒和嘴巴动弹动弹好用的话,他希望四海升平,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也就不用累得他要死要活的领着吃力不讨好的差事了。 他让人找来运银的路线图,在书房对着烛火思考着,圈下了几个可疑的地点,还待再仔细甄别,手下汇报太子醒了。 他放下东西,来到太子的屋子里,李泽气色好了很多,反而先来安慰着他:“舅舅安心,孤之前让人在各个钱庄备了银两,以便不时之需……” 曹明脸上缓和:“没事,你身子要紧,不用想这么多,那些钱庄的银两,能不用还是不要动……”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哪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借给他的钱,又不是不用还,人家所图的恐怕更多。他身为太子,被各种势力攀附上,尾大不掉。 “我听于慎说,他们那天去户部提银两的时候,兵部在他们后头,也领了五十万两……” 太子惊讶,挣扎着坐起身:“怎么可能?” 他知道边关要用钱,边关来犯,所筹军需都是大量的钱,可他也不是年少无知的小儿,国库随随便便支出一百万两白银…… 宁帝称帝多年,一直受到世家的掣肘,曦朝民富国穷,国库其实并不是很充裕,这几年又收成不好,雪灾,雨灾,旱灾…… 显然,国舅也懂,两个人对视一眼,国舅冷笑道:“有多大脑袋顶多大的帽子,有多大屁股穿多大的裤衩。” 拿出二十万两就赈二十万两的灾民,他再想其他的办法,拿出五十万两的银子就管五十万两的灾民。 号称五十万两白银,转一圈又收回去,是拿他好戏弄吗? “你爹以前不这样啊,他现在怎么都学会上坟烧宣纸,糊弄鬼了?” 太子摇头:“其中恐怕不是父皇的手笔。父皇不会做这么恶心的事,无非是哪个狗腿秉着替父皇分忧,自作聪明罢了。” 与此同时,御书房的宁帝呆呆的看着眼前跪下的人,听着他们娓娓道来,自作主张,自作聪明的主意,气笑了。 笑了半天,眼泪都笑出来了。 他今天其实心情甚好,悬在心中的大事解决了。边关传来捷报,漠北和谈的国书也由使者带回,甚至他恨得牙痒痒的漠北公主娜仁图雅,据说也遭到了她母亲述灵太后的暗算,被穿了琵琶骨,硬塞进了和亲的轿子…… 他缓缓地松了一口气,连道三声好、好、好。才放声大笑完,就收到高源和户部尚书的觐见。 他心情大好,朗声笑道,宣! 然后他就听到了两人自作聪明的主意。 果然,天子的日子不好过,刚笑了一会,就让你哭笑不得。 他看着跪着的高源,忍不住有点怀念起丞相王鹏了。王鹏起码,不会办这么蠢的事…… 常言道,老虎屁股摸不得。 他们委实是不了解国舅曹明曹凤岐,他疯起来,别说是他们,连他都怕! 唉……眼下他要说不是他的手笔,也得国舅肯信才是,他摇摇头,无语望苍天,纵使贵为天子,他也仍是要背锅的,他委屈啊。 第二十一章 吾皇英明,堪比尧舜 曹明研究了一晚上的运粮图,最后圈定了自己认为最可能的位置,带着人正要出门,却遇到了跟随过来的太子。 “这里万事有我,你应该好好休息一下。” “无妨,我在屋子等着也是干着急,不如与你同去。”太子李泽执意要去,曹明看他坚持,只得点头,一行人骑马赶到标注的地点。 “舅舅认为银子会藏在这里?”太子问道:“舅父是怎么猜出来的呢?” 曹明老神在在:“很简单,如果我要劫了这笔银子,如何劫,怎么劫,劫完之后如何运走,如何藏匿。当然,对方没有你舅舅我聪明,再把对方想得再稍微蠢一点猜……” 太子点头,舅父这话说的毫无瑕疵。 “五十万两白银,就算是佯装被劫,也不是一个小山洞,一个小地窖就能藏下的,越是大手笔,破绽就越多。” “舅父已经心中有数了?” “差不多吧。”曹国舅并没有细说很多。 太子不解地问道:“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不让传消息回京?” “你以为我不想?可是我不能,这么大的案子,牵连甚广,有多少无辜的人将要卷入其中,沿途押运的官员自巡抚以下都要受到牵连。 这些人有资质平平的,也有兢兢业业的,其中有很多我们的人,这么多年来,笼络他们废了我多少的手段,栽培他们废了我多少心血,推他们到合适的位置上,又废了我多少的心思,为这个案子全折了进去,全罢免了,我之前的付出的心血都打水漂了,我白玩儿啊? 然后是押运的龙门镖局,他们经营多年,在京城之中享有盛名,镖局的总镖头我也有耳闻,为人正直木讷,他们没做错什么,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经营这祖业,可丢了赈灾银,上报了朝廷之后呢,满门上上下下都要被处决,他们再被株连九族又是多少人将要无辜枉死。 再然后就是受害的灾民,这些银两不下去,数十万灾民将要饿死冻死,虽然他们的死,或许为朝廷减轻了负担,可午夜萦回,我不想睡梦中听到孩童的啼哭,老人的哀鸣…… 再再然后就是你,是我带着你出来赈灾,太子劳心劳力日夜操劳,把赈灾银两操劳丢了,让天下人怎么看你?即使将来有一天你登上大宝,这也将是你一辈子洗不掉的污名,我是绝对不会让你背负无能的骂名,成为天下人的笑话!” 为了几个溜须拍马之人,一时脑袋进水,想来的丧心病狂的主意,使得这么多人陪葬,不可以!他曹明还是个喘气的。 “人活一生,无非是贪嗔痴念,有了权力就忍不住想要更多,尤其是像我这样,到了一定位置,无论什么事,首先考虑的都是我能得到什么利益,这点利益又值不值得我出手,如果想要出手,我应该怎么下手。谋求算计的时候不少,虽然我算不得什么好人,可这么多的官员,人命,涉及到几十万人的命啊,哪怕没有利益,我也不能眼看着无辜惨案发生……” 他看了一眼太子李泽,虽说江山是他李家的,可后位上坐着的是他曹家的人,这江山有李家的一份,也有曹家的一份,虽说世运百年一大变,三十年一小变,治极必乱,盛极必衰、复治复盛往复循环……这些一半是天意,一半是人为,天灾他阻挡不了,人事他可以,人定胜天! 他还没咽气,不能容忍几个阿谀奉承的人来糟蹋这大好的江山。拿百姓的人民当儿戏! “启禀国舅,有眉目了……”属下来报:“只是我们需要打捞,打捞要费一些功夫……” 曹明欣慰的点头:“无妨,我就在这里等你们。找几个水性好的人先下去,做得好回去统统有赏!” “属下遵命!” 太子长舒了一口气,赈灾银子找到了,他心口的大石才落了地。 似乎是知道他的想法,曹明悠悠说道:“先别高兴的太早,捞出来才知道有多少……” 也不知道户部的那些个人到底箱子里放了多少银子,现在高兴为时尚早。这么大费周章的,钱肯定是没给够,给够了就不会这么大费周章了。 虽然箱子很沉,可由于是在水中,捞上来却并没有费太多的力气。 打捞出来几个之后,曹国舅带着太子前来,命令人打开,上面摆满了密密麻麻的银锭。 太子心里又松了一口气,却听曹明命令道:“倒出来!” 一箱子倾倒出来,果然,上面摞着的是一半的银两,下面的垫底的却是沉重的石头。 太子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愤怒的额头上布满的青筋,手哆嗦了半天,没说出来一句话,曹明怕他又吐血,忙拍拍他,示意他放宽心:“无妨,我猜到了。一切有我呢。” 曹明吩咐手下:“石头就直接扔河里吧,带着也是怪累的,就别费那个力气去运灾区了。” 一部分手下应是,把石头就地沉到了河里。 “倒是比我料想的要好一些……”曹明为了宽太子的心:“一箱如果有一半的银子,五十万两起码还能有二十五万两的银子用于灾民……” 太子李泽耷拉着肩膀,神情沮丧,他不知道他这么辛苦了半天,为何等他的是这样的结果。 “灾民要感谢你……”曹明看着太子的迷茫的双眼,肯定地说道:“外敌入侵,银两用于军用无可厚非,如果不是你亲自来赈灾,赈灾款丢了,上上下下要死很多人,而朝廷会不会补发赈灾银,尚不好说。灾区的人等不到银两饿死的,将有无数人,你是一个好太子,你承担了一切,将有无数人免于一死。” 太子这才恢复了神采:“孤,知道了。” “江山不是那么好坐的,皇帝也不是那么好当的,你身上的担子和责任有多重,只有你知道。” 自古以来成王败寇,无论你付出了多少,如果你不能成功登顶,做得再多,留在史书的不过是一笔带过的失败者,后人也不会记得某某某前太子,某某某废太子,不会记得某废太子为了百姓奔走了多远,劳累了多少。 曹明看着太子,心里居然难得的生出来一丝可怜,可怜他的大外甥。除去内心过于仁慈,这个太子他李泽当得无可指摘。 随着打捞出来的箱子越来越多,扔进河里的石头越来越多,看着眼前的箱子,想到去灾区忙活的日子,曹明又忽然生出九丝的可怜。 娘的,他可怜他自己! 折腾了这一大圈,最后这烂摊子还不是摊在了他头上,要由他来收拾,累! ———————————————————————————————————————————————————— 朝廷上下,收到漠北的送来的谈和书,高兴非常,早朝的时候氛围格外热烈,马屁满天飞,一片歌功颂德,吾皇英明,堪比尧舜之声不绝于耳。 曦朝兴盛仿佛指日可待…… 好像前几天雪花片参皇帝夜御两女耽于美色堪比桀纣……的人,不是他们一般! 宁帝看着大殿里的人,嘴角上调,保持假笑,脸上的笑意却没到眼底,他时不时的看向殿外,若有所思…… 他在等奏报。 五十万两赈灾银被劫的奏报! 他将要雷霆震怒,要摔茶杯还是要扔奏折?是要派谁前去查案,后续的赈灾银补发又派谁前往,户部的这几个老货怎么处置? 他心思百转,面上含笑,可直到退朝,也没收到奏报。 于是,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里很是欣慰。 显然,国舅自己摆平了,没让消息传回来,国舅这么能扛事儿,他心里是既高兴又惶恐,他真特么是不知道,不是故意寻国舅开心的。 国舅可千万不要误会他啊…… 他这个小舅子的手段,别人不了解,他可是门儿清。他的几个哥哥都是他小舅子当他面勒死的,他做了很久的噩梦。 宁帝回到御书房,叫来来福的干儿子,喜德。 把一个空白的奏折递给了他:“你去趟庆州,去见国舅,跟他说,朕有愧于他,又感激于他,这个折子名单让他自由发挥……” 高源既然这么爱玩,他就不给他兜着了,至于下马多少,让曹国舅自己出气吧。 他不得不又起草了一道圣旨,即日起,恢复王鹏丞相之位,即日回京。 没办法,高源实在是不堪啊,出手全是烂招,还得他给擦屁股…… 宁帝写完了圣旨,扔到一边,喝了口参茶缓了缓。 来福又带回来消息:“鬼判官昨日已经到了京城,奴才带六皇子过去?” 宁帝摇头:“明天放出消息,朕要到京郊的皇恩寺,为我大曦祈福。朕亲自去见见他,洛儿毕竟以后要交给他,还是亲自托付比较稳妥,再有我们也是老友叙叙旧,一晃我俩也是多年没见了。” 来福应是。 第二天的皇恩寺。 厢房里两个人下着棋,宁帝看着眼前犹如仙人般自在的人,忍不住叹气:“你说,我多年前见到你,你是这个样子,可我现在都已早生华发,你还是这个样子,你驻颜有术,方子不能写两个给我啊?” 对面的人眉头都不皱一下:“我多年前也不过十八岁,而今二十出头还没到而立之年,你多年前就已是不惑,如今正是知天命的年纪。那外表,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那能一样吗?方子我倒是敢给,你敢吃吗?” 这话说得无比的尖锐,李常感觉他的话比箭都扎心。 “你不说戳我肺管子的话,你能死是不?”宁帝恨恨地瞪了他一眼,落下一子。 “哦,你天下第一俊!~”那人面无表情的说了这句话,然后也落下一子。 宁帝抬头看了他一眼,正想着开口,就听对面人说道:“仔细点下,心思不在棋局上,你就要输了。” 李常立马专注于眼前的棋盘,满朝上下,下棋比他水平高的人有很多,藏拙的更多!可敢赢他的人不多,眼前的人绝对是一个,宁帝对人说我不说朕的人也不多,眼前的人也算一个。 身为皇帝,他富有四海富有天下,却只有一条命,两人相处,居然是他求人家的时候更多,大千世界,奇了妙哉。 “那个……”李常仔细看了下棋盘,下了一个稳妥的位置,落好子才抬眼,小心翼翼地咳了两声问:“我忘了问了,你收徒弟吗?” 那人面目俊朗,低头看着棋盘,摇摇头:“太麻烦……不收。” 第二十二章 鬼判官收徒 硬得不行,李常立马来软的,他开始跟对方回忆往昔,点点滴滴,他从他们相识开始回忆,一一细数两人的交情,说现在他的孩子怎么怎么可怜,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对方面色不变,依旧不为所动。 他说的口干舌燥,对方听得津津有味,甚至还体贴的给他递了杯茶:“口渴了吧,润润喉咙,我听着呐,继续……” 宁帝继续不下去了,开始耍无赖:“我不管,之前咱俩赌约,你说过欠我的,你这个人情得还,别人我信不着,我就信你。你收也得收,不收也得收!”他都五十多了,耍赖的神情搭配着他那张老脸,让人看了,瘆得慌。 双方其实都知道,他既然能准时出现并能坐在这里,事情已经成了一半了。 鬼判官被宁帝缠得头疼,主要是看他撒泼耍赖,有些倒胃口,一国之君呐,这要是让大臣们看到了,可怎么得了,也属实是一片慈父之心了。他终于点头:“领来我看看吧。” 宁帝示意人把六皇子带来,李洛规规矩矩的过来,他长得很面善,眉清目秀,像是观音座下的善男童女。 让人看一眼,就忍不住心生好感。 鬼判官看了眼眼前的皇子,神色淡淡,既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宁帝微笑的看着儿子:“洛儿,这是你的师父,快来跟他磕头,以后你跟着他,听师父的话。” 李洛看了一眼他的父皇,恭恭敬敬的上前,结结实实的给上座的人磕了三个头。 “好了,事情既已办妥,那就跟我走吧。”鬼判官起身,就朝外走,李泽站在原地看着他的父皇,神色踌躇,不知道是应该跟师父走还是等父皇派人送他去。 似乎是验证他所想,宁帝微笑的跟他挥手:“去吧,跟你师父走吧。有机会……父皇会去看你的,从今往后,你自己要好好照顾好自己……”好好的活着。 他眼眶微红,满心的不舍被强压下来。宫廷虽好,勾心斗角,外头没有琼浆玉液,可平淡即是福啊。 贵妃的死,使得他懂得一个道理,最疼爱的人未必要时时刻刻放在眼前,只好他能活得自由自在,远远的安全活着就好。 李洛跪下给父皇磕了一个头,起身追着师父离开了。 宁帝呆呆的看着儿子离开的方向,视线一动不动,不知过了多久,觉得口干舌燥的,才端起身边的茶水,一入口已经冷了。 “回吧。”宁帝起身缓缓的出门,明明是应该安心,可不知道为何,心里却仍然是牵念着。 不得不承认,他血脉众多,能让他这么挂心惦记的孩子却屈指可数,父母对孩子的偏爱,向来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言,他此刻忽然有点懂得述灵太后的狠心和偏心,他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心也的确是长偏了。 ———————————————————————————————————————————— 万福寺,此起彼伏的钟声敲响,威严而又雄壮。 大殿外站着的和尚一个个神情肃然,他们身上的僧衣都是半新不旧,脚上的鞋子有的甚至磨破了洞,肩上有的背着简单的背包,有的连背包都没背。 他们神情肃穆,安安静静的站着,等候着师父的吩咐。 谢瑾瑜魏婴站在沈芳的身后,他们看到沈芳神情严肃,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似乎是竭力憋回去眼泪。 圆通身上空无一物,神情是难得的严肃:“我佛慈悲,万福寺受百姓香火,危难之际也要尽自己的一份力,望尔等下山,济世救人,超度亡灵,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大殿的众僧,双手合十,整齐划一:“弟子遵命!” 钟声再次响起,咣——咣——咣—— 一声声庄严的钟声在耳边回响着,沈芳看着底下熟悉的脸庞,玄真玄清…… 这些平时跟她嬉笑打闹的人儿,面容平静,再没了以往的不耐烦,也没有以往的白眼,也不知经此一别,以后还能不能再见到了。 最后排的弟子率先转身,陆陆续续的往山下走,他们面容安定,眉眼温和,脚步坚定,向佛之心,不可动摇。 圆通望着他的徒弟一个个的下山离开,念了一句又一句的佛号。 沈芳看着他严肃的面庞,眼泪终于顺着脸庞滚滚而下。 魏婴终是忍不住开口:“你——为何而哭?” 沈芳伸手擦着脸上的眼泪:“他们这时候入世,也不知道能否平安回来……” 武功高如圆通,都让人一闷棍敲倒,险遭不测,又何况是他们。 谢瑾瑜和沈芳对视一眼,魏婴一路是被杨三扛回来的,他除了在被上被颠吐了之外,几乎是没遭什么罪。 谢瑾瑜是吃了很大苦头的,他吃过蛇肉,吃过虫子野果,饮过浑浊的雨水,也露宿过山头。 他眼睁睁的看着看起来善良的百姓变得面目可憎,也险些成了别人的盘中肉。 此时他看着万福寺的众人,听着一下又一下庄严的钟声,心里对圆通他们油然而敬。这些人,身上有着崇高的信仰,他们面貌普普通通,却都让人心生折服。 他第一次对信仰有了深切的意识,以前他觉得不过是娘亲虚无缥缈的寄托而已。 万佛寺的众人,身体力行向他证明了,大千世界,大道三千,乱世之中,他们就是拯救众生的存在,他们就是实实在在的佛陀。 下山的僧人有的带了干粮和水袋,有的甚至连干粮也没带,之所以不带,应是想把干粮留给寺中避难的灾民,沈芳忍不住为他们悬心,不知道他们下山之后,乱世之中如何生存。 她觉得圆通的心,太狠了。 圆通是最后一个下山的,他笑着跟大家行了一个佛礼,转身潇洒的离开。 沈芳看着他高大壮硕的背影,看着他仍旧邋遢的样子,鞋子仍旧是半提不提,心里忽然疑问,得道高僧应该是什么样子? 他们不会穿着华丽的袈裟,高高在上又装模作样的跟你讨论佛法,让你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而是样貌普通平常,却能在你落难之时,拉你一把,在你迷茫时候,给你希望,在乱世之中,用他们的行动来拯救众生。 他们的身影在年幼的沈芳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做人当如是。 万佛寺原本热闹的场景不复存在,寺中只留下了老和幼。阿来才十二,不用下山,帮着布施赈济灾民。 圆通虽然没留下,却留下了年迈的长老,他命令施粥可以,众人却得动手帮忙盖建寺庙,有时候是让这些人帮忙翻修屋顶,有时候是帮忙修补房梁…… 为了活命,灾民都干得很起劲儿。 谢瑾瑜他们有护卫保护,京城来了一拨又一拨的人,还好他们出发的时候就知道庆州闹灾,自带了干粮。有带刀侍卫坐镇,一时间万佛寺倒是也相安无事。 他们一行人偶尔给帮忙打打下手,沈芳闲不住,空的时候看看师父给留下的医书,或者去给阿来他们帮忙熬粥。 灾民对万佛寺十分感激,吃饱喝足,偶尔也开始闲谈,从灾民口中,沈芳也知道了他们来自庆州的各部,唯独没有庆中营城的百姓。 庆中营城是庆州的洼地,如果是暴雨,他们应该是受灾最重的地方。 “营城没受灾吗?”魏婴忍不住问道。 最洼地的地方,应该是受灾最重的地方,或许是全县都被淹没了? “公子有所不知,营城的县令是方九城,他还没等暴雨就把庆西的粮仓抢了,此人真是太可恨了!”来自庆西的灾民恨恨道:“要不是他抢了庆西的粮,我们又何苦逃难至此……” “你胡说!”沈芳忍不住反驳道:“他不抢庆西的粮仓,庆西的粮仓就能赈济给你们了?你们的县令能给你们布粥?” 真真是可笑,要不是方九城把粮食提前抢了,现在这些粮仓的粮食也无非是被水泡而已。 “俺们县的县令是胡一毛,就他,跑得比兔子都快,他不遭介百姓就好了,能大发善心开仓放粮给俺们?做个春秋大梦吧……” 又一人感慨道:“方九城虽然是名声不太好,可俺真是羡慕他县下的百姓啊,以前营城那穷得,是一个叮当乱响,是庆州最穷的一个县,女娃娃都不稀罕嫁过去,一门三兄弟穿一条裤子的,穷得裤子都遮不住腚儿,可后来呢,人人有衣穿,人人有粮吃,就算是粗布麻衣,起码不受冻,就算吃糠咽菜,起码不挨饿……” 另一人附和:“俺听说人家营城百姓跟着县令是一条心的,早就听安排转移了,抢了粮就集体躲山上猫着去了……” 谢瑾瑜看了沈芳一眼,嘴巴动了动,没说话。 魏婴也看了沈芳一眼,又看了一眼谢瑾瑜,也老神在在没说话。 沈芳听着他们的话,脸上是既骄傲又怀念,神情复杂,她忍不住又问:“那……方县令,现在不会有危险的吧?” “谁知道呢。”有人懒洋洋的说道:“咱们还能操了人家官的心?” “不过他私自放粮,也不知道将来上报了朝廷,会治他个什么罪……” 沈芳原本骄傲的脸色瞬间布满了担忧,喃喃道:“会治罪吗,会很严重吗,会不会杀头?” “那就不知道了,反正不关俺们平头老百姓的事,俺倒是希望能来个钦差大臣,把狗他娘养得胡一毛给咔嚓了,这样的县令真太不是个东西了……” 晚上沈芳有点心不在焉,谢瑾瑜和魏婴跟她说话她都没什么反应,谢瑾瑜和魏婴两个人对视一眼,魏婴先开口:“其实方九城应该不会有事,这样一心为民的好官,我爷爷不会让他死的……我爷爷是魏温,魏温你知道吧?皇帝有时候做错了事,他都能喷他一脸口水,很厉害的!” 谢瑾瑜有些意外的看了魏婴一眼,魏家的家教极好,谢瑾瑜在外偶尔会把爹的名号放出来,狐假虎威。可魏家向来不许子孙打着魏家后人旗号招摇撞骗,魏婴能张嘴说这句话,实在是很把沈芳当兄弟了。 谢瑾瑜也开口:“我爹是淮南侯谢恒,娘说他现在领兵作战,不日即将班师回朝,我娘让我在这等消息,等我爹派人来接我……我爹向来对我言听计从,我到时候也给方九城求求情……” 听他俩这么说,沈芳的神情才瞬间好转。 两人对视一眼,心中松了一口气。 第二十三章 英雄救美 沈芳一直以为自己隐藏的很好,殊不知她下意识的紧张,还是露出了破绽,谢瑾瑜和魏婴常年和什么人打交道,他俩出身钟鸣鼎食之家,从小耳濡目染的,心思活泛,面上灵巧。 当沈芳忽然跳出来,多嘴替人辩白的这一句,两人不约而同地对视了一眼,几乎就猜测了八九不离十。 好在他俩心底纯善,也的确把沈芳当成自家兄弟看待,并没有什么不好的想法,安慰她的话也的的确确是出自于他们的真心。 沈芳和他俩要好,经常趁着无人的时候,带他俩到后山捉点东西,谢瑾瑜腿脚还不能动,她就背着他走,非常时期,没人再要求他们必须吃素。他们跑到后山,有时候是钓鱼烤鱼,有时候是采集点野果子。沈芳上树,两个男孩在底下接着。 杨三等人都受到了侯夫人的嘱咐远远的躲着,暗中保护这几个娃娃,生怕再有了闪失。 日子久了,几个人的交情自然而然的越来越好。偶尔运气好,还能猎点山鸡,沈芳拿着淤泥包好了,放在火下烤,烤好了再把鸡挖出来,把烤干的泥壳敲掉,原汁原味,大家吃得十分享受。 谢瑾瑜吃得津津有味舔着手指,还不忘了问:“这个鸡的做法挺别致啊,叫什么名字?回府我也让厨子给我做……”魏婴也跟着连连点头。 沈芳啃着鸡屁股,闻言眼睛都没抬:“叫花鸡。” “……” 庆州的太子听从了国舅的建议,回奏赈灾银被沿途押送的户部侍郎盛和监守自盗,好在被曹国舅及时发现,盛和畏罪自杀,银子已经被追回了大半,暂时不用朝廷补发,国舅会想办法从当地筹措…… 宁帝看了折子大怒,骂朝廷中就是有如盛和这般不长眼的蛀虫,毁了江山社稷,王丞相闭目养神如老生入定,高源和户部尚书做贼心虚,自是满头虚汗,背锅的户部侍郎盛和被宁帝下令满门抄斩,宁帝紧接着又话锋一转,感慨万千,夸赞国舅为国为民,兢兢业业,劳心劳力,又派了几个钦差大臣前往庆州,要助国舅一臂之力,顺便摘除和礼部侍郎勾结的这些毒瘤…… 庆州这头,曹国舅和太子分头行动,太子带着粮食布匹和草药前往灾区,国舅去庆州的其他地方张罗钱。 路上正好遇到被灾民围困的马车,只扫一眼,便能猜出来发生什么事,定是善良又无知的小姐看灾民可怜,好心给了粮,引发群起讨要,杀心四起…… 曹明赶到的时候,只见一女子被众人围困,这些灾民围攻一个弱女子,他们狞笑着,眼光里的淫邪之气丝毫不加掩饰,一会上去拉扯一下,一会上去拽一把,像是逗弄般看着女子惊慌失措。 女子拿着匕首和众人对峙,良善如她并没能狠得心下来杀了一个半个,自己却仿佛是兔子般被这群畜生戏弄。 她最后不得已把匕首放到了自己的脖颈上,竟欲寻短见。 曹明无声叹了口气,死了有什么用,这些人能放过细皮嫩肉的尸体? 奸尸之后分尸而食也不是不可能。 他无声叹了口气,弯腰捡起一块石头,在手中垫了垫,够分量,随手扔了出去打掉了女子的匕首,又随手一挥,众侍卫上前,将这些不人不鬼的东西杀了个一干二净。 路见不平一声吼啊,他曹明就是如此的古道热肠。 女子被救,连着给他磕了三个响头,头上见血,她哭泣道:“多谢贵人出手相助,还望贵人救救我家夫人……” 其实刚才她手持匕首的时候,曹明看了一眼就知道她不是小姐夫人,充其量是个贴身丫鬟,贵妇人和小姐的手修长白皙而不像她,手指粗大又有老茧,不过看破不说破,反正人都是要救的,管她是小姐还是丫鬟呢。 曹明看着眼前的忠婢,看着她姣好的面容,嘴角挂上了意味不明的笑:“我曹明向来无利不起早,我救你家主人,我能有什么好处呢?” ———————————————————— 庆州的世家们消息灵通,也知道曹国舅到了,据可靠消息,他在路上救了被灾民围困的美女,名曰芙蓉,被芙蓉的容貌惊为天人,纳了为妾,英雄救美的传说一时间传为佳话!到了怀城,他让美女给世家的贵妇下帖子,邀请家中的老封君和孩童来赴宴。 中部营城方九城带百姓转移到了山上,大水褪去也没下山,鬼影都不见一个。西部因为粮食都被方九城抢了,受难反而最多,南部因为地势比较高又和淮南接壤,受灾程度能比其他城镇轻一下,曹国舅最先去的是庆州北部几个县城。 比如怀城,因为地势高,虽然遭了灾,受损却并不严重,在当地有不少实力强劲的世家。这些世家相互通婚,几代下来,盘踞地方颇有势力,简直是行走中的土财主,有钱得很。 曹国舅来此就是为了搞钱,目的很明确,搞钱也得可着有钱的世家来。 他这一路上见识了不少卖儿卖女的惨案,饶是他自诩心肠冷硬,手段毒辣,心情也是极度不美好。 没曾想到了北部城镇怀城,街头人潮涌动,两边的青楼也仍旧挂牌营业。 几座高门大户,门庭若市。 此刻,这些大户们,显然还不知道他们已经被国舅盯上了。 曹明乘坐马车经过,看了这几个院落,心情豁然开朗,他悠闲地品着茶水,若有所思。 怀城知县谢云得知国舅到来,把自己的院落腾出来,让给了他住。 这个知县是国舅的人,贪财却也有能力。偶尔年节也懂得送礼,水至清则无鱼,官场上不是没有完全的清官,可想要步步青云,完全清的人也是不好往上爬,总是要选一队站稳了,他对于手下的贪,平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知县招待他的饭菜,颇有意思,既不寒酸也不过于丰盛。 曹明看了眼知县谢云,心里琢磨此人有意思。 太寒酸了,摆明了瞧不起他曹明,你一个知县平日里大鱼大肉的,招待我粗茶淡饭?显得不诚心。 太丰盛了,显得他自己不知百姓疾苦,眼下庆州四处受灾,太子和他都要疲于奔命,累得都要伤力尿血了,你一个小小知县在这大鱼大肉的,过得如此滋润,看到了难免心里不平衡。 菜品不多不少,荤素搭配,分寸拿捏的正好,更有意思的是还是知县夫人亲手烹饪,足见对国舅的重视。 曹明看着不卑不亢的谢云,心里不由得点头,神色满意,不得不说自己这么多年对他们的栽培还是有点用,能堪大任。 两个人举杯对酌,谢云招待他的是院中自己家酿的女儿红,两个人先是叙旧,然后对于官场的迷惑问题,提了出来,曹明又点拨了他一二。 宾主皆欢。 隔了几日,曹明以爱妾芙蓉的名义,给城里有钱有势的世家以及商户下了帖子,邀请了各个世家的家眷。众人一生都难得见一次贵人,虽然是贵人小妾下的帖子,接到帖子也是万分荣幸,不敢怠慢,盛装出行,有的居然是阖家老少全都参加了。 然后,国舅曹明以担忧怀城有乱民滋扰,担心世家的家眷受到袭击为由,派兵围住了官府的后院,把人家的家眷都扣下了…… 众人一时间惊掉了下巴。 这国舅是几个意思? 有的世家老爷子,老奸巨猾,知道太子和国舅是为了赈灾前来,知趣的上门求见国舅,奉上了厚厚的一沓银票,以示诚意。 国舅笑着称赞,然后让他安心回家静候佳音。 收了钱的傍晚,就开了府衙的角门,放出了他的家眷。有些脑子转的快的,纷纷效仿着,乖乖的送上银票,接回了家人。 其余的没琢磨过来的人,就只能是干瞪眼,干着急。 几天几夜不放人,妇人倒是也罢了,大不了停妻另取,可入府的还老太君和公子,亲娘和儿子不能扔了啊! 再一打听其他人家,已经回来了,忙登门拜访问问是什么情况,这才知晓国舅是为钱而来,别人已经用银票赎出人来了,不得不效仿为之…… 曹国舅这一招属实是很阴损,世家吃了这个哑巴亏,心里偷着骂,用钱来换人,亏他想得出来!脸上却不敢显露出来半分的不情愿,无他,国舅爷惹不起啊,别说是扣了人管他们要钱,就是直接上门抄,他们也没那个实力反抗。 赎回了人,本来众人是打算龟缩不出的,心头毕竟是上着火,谁曾想,隔了几天又收到国舅的帖子,说要举办蹴鞠赛。 越热闹越好,让世家必须得参加,世家心里其实是害怕再扣一次的,可转念一想,国舅虽然不要脸,但也不至于这么不要脸把,钱既然已经出了,反而不怕国舅再折腾幺蛾子了,极力的配合。 怀城这里,举办的热热闹闹的,周围轻度遭灾的几个县里的世家心思也活络了。 以前国舅和太子天高皇帝远,想巴结都巴结不上,这次未来的天子出来办差,此时不巴结更待何时。 巴结太子倒是其次,主要是国舅,太子有可能被废,国舅废不了。 曹后三个儿子,都是嫡,谁当了未来的皇帝,国舅都是水涨船高。 所以一时众呼百应,无数有野心有胆量的商家和有抱负想升官的官员都往庆州怀城奔。 热火朝天的,场景极为讽刺。 真真是雪中送炭难上难,锦上添花易中易。 曹国舅这头敛财敛得得心应手,后院传来有人觐见,正是宁帝派来的太监喜德,他恭敬地递给国舅奏折,把宁帝的意思,准确无误的传达给了国舅爷。 曹明最近被这帮阿谀奉承的宴会搞得头大,拿了人家的手软,总不好寒着脸不跟人家面子,十人来敬酒,他总是要挑几个给钱给得痛快的大户点面子,喝上那么一杯,可架不住他们人多啊,车轮阵一般,一轮又一轮的,喝着喝着就喝个没完,每次都喝得很多,他觉得自己可以醉死在任上了。 他看了眼喜德,态度温和,也没端着架子,肚子里的这些气经过这么多天发酵,渐渐消气,事已至此,还能如何?他身子打着晃,接过折子,拿过笔,只不痛不痒的写了几个可有可无的名字。 如果他在气头上,他会一笔把对手所有的党羽铲除殆尽,可他醉了,又冷静清醒了很多。 两派相斗,上位的宁帝才安心。 任何时候,权利都是在于平衡,干倒了一家,自己势力独大,并不是好事。他实力太大了,就得时刻提防被宁帝干了! 凡事还是要把握好火候,不能蹬鼻子上脸,皇帝给了台阶,就好好的下来。力都出了,没必要还让人心里膈应。 便有心卖宁帝个人情,不痛不痒地写上那么一两个,表示他这口气出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轻拿轻放了。 最近的琼浆玉液喝得他直反胃,还不得不喝,为了搞钱啊,忙活完这阵子,他真想告个假,好好得睡个美容觉,他这几天都憔悴了不少。 看着奏折上无关痛痒的几个小虾米,喜德又看了一眼丰神俊朗的国舅,心里忍不住称赞。 自古以来,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皆因掌权之人得势便飘飘然。 义父经常让自己看看史书,淮阴侯和留侯都佐汉高祖平定天下,可下场截然不同。 看着眼前面容平淡的国舅,他心悦诚服,刚要开口逢迎两句,就见犹如谪仙般的国舅,忽然鼓起腮帮子,上前快走了两步,抱着面前粗壮的大树,吐得个昏天暗地,跟平常喝多的醉鬼,委实没什么两样。 他犹豫了半天,还是上前了一步,伸出手,缓缓的拍着国舅的后背,不得不把到了嘴巴的溢美之词又咽了回去。 呕吐物,熏人啊。 第二十四章 保亭县令夏彦 太子李泽到达万福寺的时候,万福寺众僧大部分都已经下山济世了。 万福寺在庆州很有名,他收到手下传信,知道谢瑾瑜滞留在万福寺本来很放心。 可前行这一路,上山的树林安安静静,落叶可闻,一路前行,直至走到了大殿,也不见扫地的僧人,通报的僧人,他一路走进了前殿,殿内也没有繁忙的僧人念经。耳边只有钟声在不时的回响。 万籁此都寂,但余钟磬音。 他心中一片安宁。 很是奇怪,在京城,各种寺庙庄严巍峨,僧人众多,他心里却并没有多少的敬畏之情。看着眼前残破不堪的大殿,斑驳又神情肃穆的佛像,他此时此刻居然难得的有了一丝丝的畏怯。 天子如何,天子之子又如何,芸芸众生,不过是尘世中的一粒灰尘而已。 他本不想跪,开国先祖曾经拜佛就不想跪,最后是主持的一句,“现在佛不拜过去佛”解了围。听着钟声,他脑海里浮现的画面,是饥寒交迫的流民,道路两旁的浮尸,随处可见的森森白骨…… 他尚且还不是天子,希望佛祖能听到他内心的祈祷,保佑众生黎民百姓,平安。保佑大曦,从此以后,国泰民安,风调雨顺。 他虔诚的跪下,给佛祖磕头,起身的时候,身后侍从递给了他一炷高香,他插到香炉内。 然后漫步走到了后殿,映入眼前的是安静又有秩序的长队,有护卫在维持着秩序,队伍最前头,显然在布粥,他看到谢瑾瑜和魏婴两个小孩子,在前面帮忙,或帮忙打粥,或帮忙递碗。小大人一样,有模有样,他心下一松,又有了一丝安慰。 他这一路而来,看到尸横遍野,饿殍枕路,属实心头火大。他身为太子,却不能让百姓安居乐业,吃饱穿暖,属实是失职。然而他终究也是个人,贵为一国太子,他也终是有人力不能所及的地方,他很努力了,可显然是不够。 还好努力的人不止他一个。 他远远的看着,谢瑾瑜头上出了一层汗,他用袖子擦了下,继续帮忙。魏婴小脸晒得通红通红,小孩子打粥本来有些费力,他的手有点抖,被人替换了下来。 他又忙前忙后的张罗着。灾民领了粥,安静的吃着,面目不再狰狞。 其实他在山下开设了粥棚,米粮没办法往山上运,他上山是为了接谢瑾瑜他们。 可是万福寺做得很好,普度众生从来不是一句简简单单的话。万佛寺的众人在这点上,要比京城的寺庙值得钦佩得多。 谢瑾瑜和魏婴忙活了一阵,显然是看到了他,脸上一喜,却没声张。 两人把东西递给身后的侍从,从边上慢慢的走到他身前,才要行礼,被李泽示意不必,两人也笑嘻嘻:“大哥……你怎么来了?” 太子是宁帝的长子,所有的皇子都管他叫大哥,谢瑾瑜的这声哥叫得亲切又诚恳,饱含了喜悦之情。 他心下一暖:“还不是不放心你,你也老大不小了,不要太过于顽皮。” 被太子教训,谢瑾瑜服气地点头:“我知道错了,以后绝不再犯。” 太子又扫了一眼魏婴,魏温很喜欢这个孙子,有事没事就带着孙子过来讲学,或者跟宁帝唠家常,两个大人聊天有时候讲到不方便孩子听的时候,太子往往会带着孩子们去殿外玩耍玩耍,所以魏婴也算是太子看着长大的。 太子这严厉的眼神扫过来,魏婴也不由得脸红,耷拉下脑袋,声如蚊呐:“我也知错了。” “知错就好。”太子过来摸了摸他们的头,两个孩子跟他儿子的岁数差不多大。 虽然是叫他哥,岁数相差过大,太子看他们仍旧是带着老父亲般的慈爱。 沈芳老远就看到了太子,她本来视力就好,太子的气质又很独特,身上衣料闪着耀眼的光芒,在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到的存在,可是她忙活着布粥,谢瑾瑜和魏婴可以撒手走开,她不行。 不过就算她能走开,她也不能巴巴地往上凑,毕竟她和太子没有什么交情。 她只扫了一眼,就专注的看着前面的百姓,忙活着手中的活。 沈芳即便是没跟太子行礼攀谈,由于提前跟谢瑾瑜魏婴他们打好了招呼,圆通下山之前似乎也跟侯夫人拜托了什么,太子下山的时候,她还是跟着他们的队伍一起离开了万佛寺,前往庆州。 太子本来是想让谢瑾瑜在寺中等谢恒派人来接,奈何寺中上下,老得老小的小,他属实是有点不太放心,还是带在自己身边吧。 于是就让侯夫人收拾了马车,一行人跟着太子下了山。 马车缓缓出行,沈芳坐在马车里,掀开帘子看着越来越远的万福寺,在这里的点点滴滴不时的在眼前浮现,有自己挑水劈柴的画面,有自己晨起练功的画面,有自己和重僧人玩笑打闹的画面,有奚落圆通的画面…… 过往的画面简单又纯粹,宁静又美好,她知道无形当中,圆通用他自己的力量和方式守护着她,教她本事,庇护着她,纵使他们自身难保,也会提前给她安顿好退路。 她双手合十,忍不住念了阿弥陀佛,请佛祖保佑下山的众人,能平平安安,济世归来。 庆州西部的受灾还是挺严重的,洪水已过,便是瘟疫盛行的时候,他们路过先前的茅村,发现原来穷凶极恶的那些人,几乎都瘫倒在地,出气多进气少了。 之前还能捉住她和谢瑾瑜的几个面孔,此时都变成了发臭的尸体。 活下来的人太少了,即使找到了也是奄奄一息,喝不下去药了。 沈芳看到了有具尸体上面是熟悉的僧袍,她心下咯噔,不顾谢瑾瑜的阻拦,仍是大步的向前,掀开一看,才发现只是僧袍,并不是万福寺的僧人。 太子随行带了大夫。看到有还能施救的,就灌下去药。 勉勉强强的活过来几个,侍从又给灌了点不太浓稠的粥,久未进食,不能吃得过于饱,他们给活下来的人留下足够的粮食,又叮嘱了一番,告知他们最近的施粥地点,这才继续上路。 他们快马加鞭,一行到了庆州西部的保亭县,托方九城的福,庆西的粮仓都被他抢走了,可他离开的时候,被保亭县的县令夏彦给拦下了,他直言不讳,雁过拔毛想从他保亭路上回营城,可以,留下买路粮。 他来的时候借路保亭抢粮,夏彦并不阻拦,抢完粮从他治下走,他不扣下来点,对不起境内的百姓。 方九城看了这个年过半,胡子拉碴似乎半只脚迈进了棺材的夏彦,嘴上感慨着,姜还是老得辣,最后却还是从了他,分给他不少粮食。 既然他夏彦不怕朝廷责怪,给了便是。 夏彦也把粮食囤进了山,下暴雨的时候,他就有条不紊的安排村民进山,夏彦在保亭年头也有些年了,在当地的声望还是颇好,比福县的胡一毛要受百姓爱戴的多,也因为他不剥削百姓,过得日子也颇苦。 身为一县县令,蓬头垢面,连官服都打着密密麻麻的补丁,靴子上都是淤泥…… 被叫来觐见太子,显然还稍微拾掇了下,可见平日是有多贫困。他颤颤歪歪的给太子磕头行礼,被太子一把拦住,太子握着他的手,麻麻烈烈,像是握着一块榆木疙瘩,还挺剌手。 之所以庆西选择了保亭,因为托这个县令的福,治下的百姓伤亡很小,虽然都饿成了皮包骨头了,可精神状态却很好,眼下还是喝了井水得瘟疫的居多。 太子把草药和大夫派下去,夏彦和他的主簿都提前安排得井井有条,分毫不乱,病人按照轻重程度做好了隔离,李泽不由得对眼前的老头刮目相看。 只是眼前的夏彦耳朵似乎是有些聋,有时候问着话,始终是听不明白的样子。 当太子问他,方九城抢粮他是否提前知道时候,他面色不变:“方什么?九什么方?什么城?么得城。” “方九城。他抢粮你们庆西就提前没通气吗?”太子提高了声音,缓缓的问道。 “方什么通?通什么?” 太子身边的幕僚于慎笑着缕了缕胡须,小声问:“太子殿下派人运的草药已经到了,专治瘟疫,要交给谁去办比较稳妥?” “那感情好,不是说了嘛,赈灾的事一律交给主簿,叫张青。” 于慎点头说好,又小声问:“米粮布匹也已经运到了,米粮一日施粥几次为好?布匹怎么分为好?” 夏彦仍旧是恍恍惚惚颤颤歪歪,条理却很清晰:“米粮还是按照之前的频率施,布匹粗布让张青登记好了,统计好了再分,不患贫而患不均……” 太子了然,温声说:“退下吧。” “微臣遵命。”这句话他听得清清楚楚,行礼就走,步履飞快,似乎是回光返了照的样子。 太子看着他破衣烂布的身影,心头钦佩,忍不住感慨道,“这样的官员,不耐烦巴结孤,应付孤,反而着急去安抚百姓,这样的官员多一些,大曦百姓之幸啊……” 于慎摇头:“这是个官场的老油条了,他怎么会不知道方九城抢粮,搞不好庆西有大规模屯粮就是他放出风声的,然后方九城抢了,他再雁过拔毛扣下来点,朝廷责怪下来,粮不是他抢的,人不是他杀的,他拿的是方九城从他保亭县运走的粮,一推三六五,自己摘得干干净净,治下的百姓也免于饿死,老狐狸啊……” 太子不置可否,却对身后的随从说道:“天气渐冷,孤看他的身形跟孤差不多高,孤行礼箱里有一件雪披,你再挑几件耐磨的麻料衣服,一同给夏县令送去……” 说完他又低头看了下自己的穿戴,跟随从说道:“从箱子里给孤找点能朴素一些的衣裳,方便些能干活的,一会给孤换上……” 幕僚于慎仍旧缕着山羊胡,脸上露出满意神色,有这样宅心仁厚的太子,也是他于慎之幸。 夏彦急忙忙的从屋子里走出,他的确是不耐烦应付太子,个毛头小伙子懂什么,穿得花枝招展不知百姓疾苦的样子…… 他着急去和主簿汇合,讨论下一步怎么安置百姓,却不想刚出院子,就看到蹦蹦跳跳的女孩,看样子还有些面熟。 他一瞬间以为自己眼花,伸手揉了揉眼睛,却听到一个男孩唤她:“沈芳,你怎么跑出来了?” 沈芳回头,正脸被夏彦瞧见,他一个身形不稳,晃了下还好扶住了墙才没栽倒。 身后跟着他的下属忙上前一步搀扶住了他:“大人没事吧……” 夏彦伸出手指,颤颤歪歪的指着院子不远处的女童,都结巴了:“她、她、她……她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第二十五章 故人之子 谢瑾瑜和魏婴两个人先进了屋,沈芳吃完了饭,在院子里闲溜达,到了一个地方她总是习惯的找一下逃生出口,上次的杨村是这样,这次的县衙也是这样,万一有灾民攻打县衙呢,她应该从什么地方逃生? 她弯着腰走,仗着有轻功,不知不觉走到了一座偏僻的院落,说到偏僻其实委实是抬举了夏彦了,身为保亭县的县令,府衙那叫一个寒酸!太子能屈尊在这下榻,属实难得了,颇为亲民,真真是贤德! 这一间间屋子,也就比杨村能稍微强那么一点点吧,但凡保亭的县衙能稍微气派一点,她都不至于出来晃悠找逃生路线。 她走到里面发现是个死胡同,刚要掉头,却被来人堵住了去路。 此人又黑又瘦,岁数也挺大了,看起来比圆通还邋遢,可真是要往乞丐上归类也并不对,因为他的背很直,似乎有着坚韧的脊梁,这样的人都不容小觑,他们心有丘壑,不修边幅,不在意也突破了皮相。 沈芳难得温柔的向前走了几步:“劳烦,让让路。”那人往旁边让了一步,身子左侧的空位让了出来,他却伸出食指指着沈芳,神情严肃,吹胡子瞪眼呵斥道沈芳道:“你、你、你胡闹!你为什么在这里?” 这毫不客气的语气,似乎跟她很是熟稔的样子,沈芳可不喜欢被人用手指着教训,于是没忍住翻了个白眼,一句干卿屁事就要出口,却在那人说的下一句话时仿佛被雷劈到般,定住了脚步。 “方沈,我问你,为什么不在你爹安排的地方老老实实待着,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此人面目严厉,耳聪目明,哪有半分的耳聋眼花? 正是保亭县的知县夏彦! —————————— “这是小女,方沈……” “这个名字怎么取得这般随意,方沈,方婶儿,孩子出去别人还不追着打她,莫名其妙的长辈分占人家便宜嘛。” “我姓方,她娘姓沈,娴娘生她伤了身子,以后恐怕不能生养了,娴娘是独女,老丈人对我不薄,所以起了两家的姓,户籍上就叫沈芳,大家随意叫,爱叫沈芳叫沈芳,爱叫方沈叫方沈……” 其实方九城还有个大舅哥沈笙旭,当年带女出门经商遭遇了海难,消息传来时,沈芳正好出生,岳丈沈千山对他不薄,怕他承受不住打击,便让沈芳姓了沈。哪曾想后来虚惊一场,可姓既然也改了,就没必要后悔了。个中阴情说起来太负责,他就只一嘴带过。 “那你以后不打算纳妾了?”夏彦问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啊。” “我爹娘都已过世,我既没有什么万贯家财,非要个儿子去继承,也没有雄韬大志,非要从儿子身上找补回来,说句不好听的,进士出身的我,自己又混得怎么样,空有一腔报国之志,出身寒门,到现在不也是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待着,官场也没混明白嘛,下一代就不要考虑那么多了。” “方老弟豁达啊……” “方兄一席话,实在是说得我汗颜……”谢云为他斟酒:“小弟虽然出身世家,可才能比方兄差得远了,心里实在是汗颜……” “谢老弟莫要妄自菲薄,世家和寒门本没有什么对立的地方,我们这次前来,还不是要跟谢老弟打秋风……” “咳咳……”夏彦喝到嘴里的酒,听到这句打秋风,忍不住呛了下,他摸索着下巴:“打秋风……也算上我一个。” 小小的沈芳坐在一边,忍不住好奇的问:“爹爹,什么是打秋风?” “……” 众人正琢磨要如何给小童解释这三个字,就听锣鼓敲响,百姓沸腾,被众人围绕的花魁身穿绫罗绸缎从花楼款款而下,边上的侍女不停的往她身上撒花瓣,街道两旁众人跟着花车走,一时间街上人潮涌动,那花魁半纱遮面,额头上点着金闪闪的花钿,婀娜多姿,十分柔媚。 花车从他们所在的酒楼走过,然后周围渐渐归于安静,沈芳看着花车消失在眼前,鼻中还能隐约嗅到花儿的香气,太香了! “谢兄这里还真是颇为热闹。” “折煞我也,我也是穷则思变,怀城这里虽小,历史渊源世家太多,有我娘亲那头的,也有我父亲那头的,来一个人不是我的舅舅,就是我的伯伯……”谢云无奈的摇头:“我不能明着从他们手里弄钱,总要想点办法让他们兜里的钱往外放放……” 看他苦恼的样子,另外两人对视一眼,心里却写满了羡慕,常言道,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他们身为本就不富裕的县令,不想贪赃枉法鱼肉百姓,想要有所作为,施展拳脚,可兜里也就两个铜板响,寒门和世家的差距在任上就体现出来了,他们不得不来跟谢云讨钱。 几个人沉默,各有各的忧愁,几杯酒下肚,曾经高中时的豪气干云,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意气风发,在这远离朝堂,穷乡僻壤之地,被灼灼烈日和滚滚风沙一点点的侵蚀掉了。 人穷志短啊,岁月不经挥霍啊。 他们心情都有些沉重,这时却听到身边小童开口说道:“爹,我有志向了!” 来时,沈芳问他爹为何带她出门,她爹跟她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多见见世面,开了眼界,以后长大了不必困于一院一墙,心中要有志向…… 听到她的豪气,几个人对视一眼,不由得心中好奇,三人缓缓喝酒,逗她:“哎呀,你这个女娃子厉害得嘞,说说看呀,什么志向?” 沈芳站起,用袖子遮住了自己的半边脸:“我长大要做名满天下的——花魁!” “——噗” “——咳、咳” “……” 几人同时呛酒,六目相对,忍不住哈哈大笑,原本不得志的低落情绪瞬间消失殆尽。 后来,也因为自己这不假思索的一句话,让她爹给送到了万福寺,说她俗尘杂念太重,从头俗到了脚,送到香火旺盛的佛祖面前,熏陶熏陶,估计是想掰正她那颗俗世之心。 她大些的时候,才渐渐懂得什么是花魁,青楼妓馆的头牌才算是花魁。 她爹当时没把她腿儿打断,委实也是看着她是亲生的缘故。 县衙偏房里,夏彦皱着眉头:“你爹就你这么一个独苗……” “夏伯伯放心,我在万福寺藏身了多年,没人知道我是方九城的女儿。”沈芳忍不住得意:“我学了点皮毛功夫,有事我就逃了……” “你呀你呀……”夏彦不赞同的摇头:“你爹为了百姓,犯了抄家灭祖的大罪,为何把你和你娘分开送走,还不是怕不稳妥,你爹的良苦用心,你莫要辜负啊。” 沈芳知道夏彦是好意,她现在想起来了,她小的时候见过这个夏伯伯,后来他也来过营城看她爹,还没事就逗她叫她,方婶儿! 本来叫她方沈这个名字就不常叫,娘亲和爹都叫她沈芳,偶尔爹那头极为远支的叔伯来探望,才听爹叫她方沈。 所以她对这个人的印象也算深刻。 可他怎么老成这个样子? 她都险些没认出来,当然,这么说话属实是不礼貌,她爹最近几年也老得不成样子,每天为了百姓的生计发愁,希望百姓过好穿暖,可不两鬓斑了白嘛。 她压下心中的酸涩,却听夏彦推心置腹道:“也罢,既来之则安之,不过你要格外小心,不要觉得你自己聪明,这个世上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他们金尊玉贵的从小见识得多了,心眼子比马蜂窝都多,心都比比干还能多七窍,你万万不要大意啊……” “夏伯伯放心,我知道了。我一定小心。”沈芳再三保证,夏彦才似乎松了一口气,门框此时被敲响。 他走到门边,却是他的主簿,要找他商量赈灾的事宜。 沈芳看他有要事,极有眼色地告辞出来。 她回到屋里,刚想躺下,就听有人敲门,她走到门前,开门,却看到谢瑾瑜端着一个瓷碗:“我今天偷偷炖了个鸽子,你来尝尝……” 既然是和太子汇集到一处,他也安全了,便让属下把信鸽,炖了一只。 沈芳无语的看着谢瑾瑜,心里却忍不住感动,信鸽培养一只都是废了大功夫的,炖了吃肉,暴殄天物啊! 显然谢瑾瑜也知道,可还是做了。 他给魏婴分了一半的汤,另外一半趁热给沈芳端来了。 太子赈灾是为了公务,看着灾民的惨状,他不可能自己大鱼大肉,最近也开始茹素,太子都不吃,他和魏婴就不好贪吃,也跟着吃素。 沈芳脑中一转,也忽然知道这只鸽子的珍贵了,更为难得的是他的这片心。 她把鸽子汤倒了出来,和谢瑾瑜一人一半,谢瑾瑜摇头:“你吃,这是给你留的,我吃过了。”说着还抿了下嘴唇。 他不知道他撒谎的时候会有一些下意识的小动作,比如抿嘴唇。 沈芳也是观察很久发现的,她也不拆穿:“我吃饱了,吃不了,你不吃就浪费了,现在非常时期,还是不要浪费了。” 谢瑾瑜这才喝了半碗。 两人又说了会闲话,谢瑾瑜有点困,打了两个哈欠,就起身慢慢一瘸一拐地告辞了。 沈芳看着他的身影消失,脸上的笑容也慢慢的消失,她忽然想到谢瑾瑜和魏婴安慰自己说的话,他们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以她对他们的了解,就算他们看破了她的身份,如果她不自己主动承认,他俩也不会说出来,自己却还傻乎乎的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 他俩是在她面前,憋尿憋得跳脚,也不会开口说我出恭的那种人。 躺在床上,沈芳想到夏伯伯的态度,心里忍不住沉甸甸的,如果爹真的没什么事,他看到自己不至于这么紧张,而他这么紧张的态度,也就意味着她爹的罪,绝对不是那么好脱罪的,她想到谢瑾瑜,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看到谢瑾瑜的爹谢侯爷,让他帮忙求情,能不能行? 她心思纷乱,脑子里越想越多,反而失眠了,她起身下地,倒了杯水,刚喝下肚准备回去睡,就看到院外亮起了火光! ——有刺客! 第二十六章 螳螂捕蝉 沈芳真是觉得自己的命忒苦,就不能让她安生生的歇息两天吗!!她听着外面打斗声四起,跑到窗户边看了一眼,这次的刺客和上次杨村的匪徒显然不是一个等级的,今天的刺客个个武艺高强,出手狠辣,刀刀致命,应该就是传说中训练有素的死士。 不作他想,定然是奔着太子来的,唉——想要得到人家的庇护,就得承担其中的风险。 太子真的是太招人眼了,活靶子一般。君子无罪怀璧其罪,储君之位过于太诱人,他是正统,又占着嫡长,一天不死,别人就一天上不去,没有什么比太子遭遇不测,丧命于灾民之手更好的刺杀理由了。 她住的房间很偏僻,离着大门很近,她怕这帮人挨个屋搜然后杀人灭口,琢磨着还是去找谢瑾瑜安全,于是她偷偷的开门,溜着墙边飞也似的跑到了谢瑾瑜的门前。果然,因为之前他丢过一次,这次一听到响声,大量的护卫都守在他房门前,就连侯夫人都急忙赶了过来。 “什么人?”侍卫抽出刀问道,沈芳忙举手:“是我!”她是熟面孔,侍卫给她让了条路,她进了圈里找到了被众人围住的谢瑾瑜魏婴等人,谢瑾瑜看到沈芳睡眼朦胧立刻精神了:“沈芳,快过来……”侯夫人对沈芳很好,看她穿得少,当即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脱下来给她批上了,她推辞不过,只好领情谢过。 沈芳脸上被树枝划了一下,结痂掉了之后,变成了白色的月牙形状,不偏不倚,位置和先前谢瑾瑜故去的妹妹胎记位置居然是一样的,侯夫人本来就比较信奉佛教,对轮回报应一事甚是笃定,又加上沈芳救了谢瑾瑜的命,她从谢瑾瑜口中知道他们这次逃荒的经历,虽然谢瑾瑜故意轻描淡写的说了经过,略出去了几分凶险怕她后怕,她又怎么能猜不着其中的危险呢。 谢瑾瑜这次能活着回来,她真的是喜出望外,说沈芳是他们谢家的再生父母都不为过,她当时就要认沈芳作为义女,没曾想,被沈芳和谢瑾瑜齐声道:“不必!”“不可!”阻止了。 谢瑾瑜说完,脸上莫名得红了一下,沈芳则是心里有鬼,她是有目的接近谢瑾瑜,她没那么厚得脸皮当人家的干闺女,只是希望淮南侯能看在她曾经救过谢瑾瑜的份儿上,在她爹关进大牢的时候,能使使劲,不是都说朝中有人好办事么。他爹要不是因为朝中没人,以他的才学和能力,也不至于被发配到穷乡僻壤。 她爹总说她世俗,说她才这么小小的一个人儿,怎么会沾染了这么多的俗气,脑子过于活络,办事过于功利,这样不好。 所以才特意送到万佛寺,想让她不沾染俗事。 可人生在世,又怎能完全免俗,少时别人对待你,看得是你父母祖父是谁,老时别人对待你,看得是你儿子女婿是谁,她要不是方九城的女儿,圆通会收留她吗?天下那么多女孩,为什么万佛寺会收留她,教她武艺,还不是看在方九城和……咳,银票的面子上…… 沈芳承认自己俗气,就算是吃斋念佛,她也希望佛祖能格外保护自己一点儿。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她觉得自己没错。 侯夫人没想到两个孩子都不同意,只得歇了这个念头,可她上看下看左看右看还是很满意沈芳,就是觉得她很亲切,很面善,一举一动完全没有小家小户的小家子气。 她觉得她们甚是投缘,她本来就喜欢女儿,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给女儿打扮,只是沈芳一直是男装打扮,对于侯夫人的热心实在是无力承受,沈芳梦里都担忧着爹娘,她觉得儿行千里母担忧,到她这可好,完全倒了过来,有时候她都想问问,她和她父母是不是反了,成天反而是她替她爹提心吊胆,她爹闯的祸一日没消停,她就悬心一日,也实在没心思打扮…… 几个人各有心思,少顷,太子殿下居然也赶了过来,看到他出现的那一刻,沈芳心里咯噔一下,只有两个字:要完! 果不其然,本来刺客是想刺杀太子,可侍卫重重,黑灯瞎火房屋又多,一个屋子一个屋子的杀过去,还尚需时间,没曾想太子出来了,这下直接有目标了,沈芳眼看着刺客一个个的像是吃了大力丸一般,不要命的前仆后继的往前冲,那真是比飞蛾扑火还猛烈。 她心下特别的后悔,早知道太子会惦记谢瑾瑜来找他,她就在自己屋子里猫着了,太子是个活靶子啊。 失策失策! 太子神色并不慌张,刚来庆州时候他已经遇到过一次刺杀了,国舅临走之时也对他安危很担忧,给他留下了一半的侍卫,加上之前寻找谢瑾瑜的侍卫已经回来,他并不惧怕刺客,可心里也不是很痛快就是了,活着还是很宝贵的,任谁想想别人成天惦记摘自己脑袋,心里都不会痛快。 也不知道是哪个弟弟派来的,许了多少的高官厚禄,也不知道自己头颅值多少钱。 这群刺客比上次的要狠,要猛,太子手下也折损了不少,他很是心疼,这些人都是大好青年,可以为灾区做很多事,却为了宫闱斗争倒下了…… 就在这时,只听外围信号弹响起,院子四周忽然闪现很多人影,他们身着应是府衙的衣服,好像是保亭的衙役,之所以这么辨别,只因补丁太多,也就胸前胸后露出的“衙”字,不能补……想想一县之主的穿着,太子看到这些人,就不觉得意外了。 这些人出手快准狠,手里拿着瓶子,里面不知道装的是什么,朝着刺客就扔了过去,外围的刺客显然又被包了饺子,刚低头看看是什么,鼻中就嗅到了不好的味道…… ——是桐油!不好! 就在他们反应过来要跑的瞬间,一直燃了火的羽箭射到了他们脚下,太子这头的侍卫训练有素的往后撤了两步,这些刺客刚想上前纠缠,就发现不知何时,从地下窜起了数个铁板,生生挡住了他们的去路,居然是提前布好了机关! 刺客上前无望,被火烧的满院子跑,翻滚着呻吟的,场面一时之间,惨烈无比。他们有的功夫高的,跳到了院子外面想逃跑,却被守株待兔的从天而降的兜网给罩住,接着又是几声瓶响和带火的羽箭袭来…… 一时间院子里的刺客遍地乱窜,惨叫之声不绝于耳,偏院因为有了带火的刺客,翻墙跑燃起了角落的柴火,这几天天气已经干燥了,火借风势,一点即发渐渐的燃起了好几个屋子…… 好在正屋两侧有铁板护着,两头也有人提前带了桶蹲着,等刺客惨叫声音渐渐灭绝,一直装聋作哑的保亭县令夏彦才欺身上前,挥手示意灭火,转身拜倒,大声道:“臣保亭县令夏彦,救驾来迟,让太子受惊,望太子恕罪!” 太子面色不变,抬手搀扶起夏彦:“爱卿免礼……” 夏彦这次耳朵居然很好用,瞬间就站起身:“太子可还安好?” “孤无碍,卿可放心。” “那微臣就放心了……”夏彦抬头伸手示意四周:“臣下的县衙,因为年久失修,又因灾民的袭击,恐要完善啦,不知这修缮的费用……” 太子笑着看着眼前,邋邋遢遢的扣门到了极致的老头,眼神发亮,忽然扬天大笑起来:“爱卿莫要忧心,多亏了爱卿救驾,孤才免于刺杀,这次的修缮孤从自己的私库给你拨!” 夏彦显然很满意,连连点头,缕着胡须又道:“如此甚好,也不用过于高大,就像怀城县县衙那样高大的就行,比他呢再高一点,我要青瓦的,主院要三间,客房平时没那么多人,要求不用那么高,但是也要结实,院子要是稍微拾掇拾掇也可,假山就不必了,这个……” 太子目不转睛的看着眼前灰衣破布的夏彦,听着他喋喋不休的规划着将来县衙建造,丝毫不觉得被冒犯,反而是看着他,心底由内而外冒出来,丝丝的感动,和由内而外外无比的钦佩之情。 他扬天大笑起来:“好好好!都按照爱卿所说的建……”他笑了之后,看着火光下,两鬓已然发白的县令,他的眼睛不知不觉的潮湿一片。 有这样的父母官,守护着大曦朝的百姓,他就算再苦再累,觉得自己和他们相比,根本不值得一提! 灭火灭了大半天,等火完全熄灭了,天都亮了。 院子里密密麻麻的摆着刺客的,和侍卫的尸体。太子下令侍卫厚葬,并厚厚地赏赐了抚恤银。刺客有的提前被杀了,尚还有具全尸,其余的都被烧团成了一团,成了黑炭。 众人几乎是一夜没睡,火没完全熄灭,都不敢睡。 空气里到处是烤焦的味道,之前是烤肉的味道,现在火被扑灭了,又是潮湿混合着焦炭的味道…… 估计众人最近是再不想吃烤肉了。 沈芳环顾了四周,发现被完全烧坏的都是之前残破的不能再残破的院子,而主院因为提前有了准备,反而现在还能住人,也就是太子这几天也会有安身之处,不必流落街头。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的保佑,还是什么。 这就很有意思了,沈芳看了眼夏彦,夏彦却低头敛目,眼神专注的看着底下的地面,沈芳又看了他一眼,便调转了视线。 呃…… 他应该是站着,睡着了…… 不得不说,爹的这几个兄台,都是能人呐! 第二十七章 杀鸡焉用牛刀 是夜,怀城。 府衙角门被人敲开,之前等候的人给来人打着角灯,来人不疾不徐的走着,怀城的县衙要建得大气宏伟得多,谢云是世家出身,被放到庆州实属是意外。 来人被带到了厢房,门被推开,谢云恭敬行礼:“学生谢云,给老师请安。” 来人声音依旧是懒散,道:“起吧。又不是第一次见面了。”来庆州都见了好几次了。 来人正是国舅曹明! 国舅从袖子里掏出一份名单,递给谢云,谢云恭敬地接过,拿到灯下看,居然是各个世家捐出孝敬地银两。 “张家要的银子要少了,怀城方圆的上等田都是他家的,银子给得少了,可以从粮上找补找补,赵家这次给的钱给得挺多,赵家在怀城的口碑很好,赵老员外就这么一个儿子,颇为上进,已经中了秀才,估计也是为了给儿子将来铺路,这次下了血本了,孙家嘛,中规中矩,钱不多也不少,还是滑头啊……” 国舅眉目不动,静静地听着谢云的分析,“再这么喝下去,你师父就成酒葫芦了。老了,不顶用了,喝不动了。” 谢云马上拍马屁:“恩师哪里的话,您的酒量向来很好。” “别人的想法和所图所想,你都知道,也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可是你自己呢?”曹明就着烛火看着眼前的谢云:“你出身钟鸣鼎食之家,从小族人费力的栽培你,你却数次推拒升迁,可有想过族人的想法?” “学生只想扎扎实实的给百姓做点实事,而不是拿着考评混日子……”这样跟那些酒囊饭袋又有什么两样。 国舅看着他,眼里甚是欣慰,他难得上前拍了拍谢云的肩膀:“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你身后的世家培养你,不是让你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的浪费下去的。” 寒门出身的没有后台只能从小官小吏慢慢熬上去,挪一步都是顶天了,世家出身则不一样,派到地方无非是历练一下,一般三年就回京升迁了,像他这般死心眼,三年之后又三年,不想考评得上走人的,满朝上下也数不出几个傻帽。也难为他身后的家族能继续鼎力支持,没有怨言。 “学生以为为民做点实事,不算是浪费。” “寒门和世家的区别你知道是什么吗?”曹明耐心地解释:“世家门阀教习孩子的是大儒,衣食住行无一不精,因此孩子从小眼界要比常人开阔,考出来的学子,才高八斗有之,可又仗着血统高贵,眼高手低居多。他们不明白一旦米一豆羹对百姓的意义,寒门学子,从小受尽苦楚寒窗苦读,图得就是一朝成名天下知,可真的让他们一朝得志,身居高位了,尸位素餐蝇营狗苟的又不在少数……” 这就是为什么方九城注定是要去地方历练,而谢云却不舍得放在地方的原因。 世家精心培样的栋梁之才,难得又能礼贤下士和寒门交好,胸怀坦荡为人务实,这样的难得的人,在这委实是屈才,国舅不忍心他在这埋没。 “不一定在高位才能做事,做好份内的事一样可以。”谢云固执己见。 曹国舅环顾了室内一周,谢云本身是一个务实的人,并不在意周遭,可和其他的县令相比,他衣着干净整洁,室内干净素雅,纤尘不染,角落里还燃着香。就连桌子上的镇纸都不是凡品。曹明没再多说,点头示意谢云说的有道理。 他慢慢走到谢云的桌前,随手拿起桌子上的宣纸看了眼,是上好的薛涛签,他又漫步桌前,鼻子凑近墨盘闻了闻,曹子建诗:‘墨出青松烟’,松烟墨。他又把镇纸拿起来看了看,呵,前朝的古物。 他分明什么也没说,却让谢云脸瞬间烧红了一片。 他出身世家,这些分明是平常再平常不过的东西,可其中的每一样,都不是一个小小的县令能受用得起的。 谢云脸上惭愧,曹国舅并不是为了奚落他:“你能心存百姓,甘居陋室,为师甚为佩服。你也有一个贤内助,愿意陪着你任性。我记得前几日宴会,你夫人亲自下厨做得饭,手艺不错,显然不是第一次洗手作羹汤了吧,她也是出身世家吧,我还记得你有个小女儿,挺可爱……” 谢云脸上这才自然些:“内人是曹家的小姐,说起来,还是您原房的亲戚,要叫您一声堂叔,小女看似可爱,顽皮得紧……”说起妻女,谢云显然神色柔和了许多。 曹明未置可否:“这年头能同甘的人多,能共苦的人可着实不多,好好珍惜。” “恩师,学生有一好友……”谢云不是没听说方九城出事,眼下看着国舅脸色很好的样子,想替同僚求情,却不想被曹明伸手阻拦:“不必顾着别人,先把自己顾了再说。”曹明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 谢云岂能看不出:“恩师有话不妨直说。” “这是你让我说的。”曹明把镇纸随手拿在手上垫着玩:“求人不如求已,为什么出事你想到的是求我,而不是你自己求情,因为人微言轻。你自己说话的分量不够,这就是为什么众人都想要走到高的位置上去,我答应你又能如何,我今晚睡上一觉,明儿个醒了心情不好,就忘脑脖后了。别人答应你都不算数,只有你自己能作主的才算数,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在我看来,你初任此地是历练,历练够了,就应该走,你以为你是高风亮节,实际上是杀鸡焉用牛刀,浪费。最后受困的其实是你的妻儿,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你女儿将来说亲,父亲是封疆大吏还是偏城县令,天差地别,在京城教养,和在穷乡僻壤,又是大为不同,你的夫人即使为了你心甘情愿受苦,你的女儿呢?” “在我看来,你这也是对家人的不负责。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树挪死,人挪活,古语都是这个理。你好好想想吧。”曹明把镇纸随手一扔,重重地砸在了桌子上,也似乎是敲打到了谢云的心上,重重一锤!他额头出汗,一脸惭愧:“学生受教了……” 曹明起身要走,谢云忙起步要送,被曹明拦下:“不必送,深夜前来就是不想碍眼。”谢云忙应是,止步。 仆从仍旧是给曹明引路,他们转过了一个回廊,就看到一个妇人带着女儿静静的在这等着,看到曹国舅过来,忙拉着女儿给一起行了晚辈礼,曹明走过的时候,放慢了脚步,微微颔首,挪开了目光。又加快了脚步,快步离去…… 他的身影最后融于夜色中,似乎是不曾来过。 “娘……”女童抬头看着她的娘亲,却见她泪流满面:“我们是要回京城了吗?”妇人擦干净脸上的泪痕,点点头,哽咽地点头说:“应该是了。我们可以回京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太子这头,幕僚于慎却被夏彦赖上了,只因太子吐口答应给他重建府衙,按理说,眼下应是以赈灾为主,这件事可以容后再议,于慎也是打算采用拖字诀,先住在府衙,等赈灾完事太子一行人拍拍屁股走了,空白口牙,口说无凭的,他夏彦知道太子府门朝哪个方向开?还能上京找太子要钱去? 可不料夏彦也是老狐狸,也是精明到了肚脐眼,他也知道打铁要趁热的道理,第二天就来缠着太子要钱来了。还美其名曰,恐灾民生乱,可以以工代赈,帮助建县衙,也省得灾民闲得无所事事生事,太子觉得有道理,大手笔一挥,欣然同意。 于慎心想,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太子的私库是那么好动得嘛,现在赈灾还有窟窿呐,他不得不替太子着想,所以这几天躲着夏彦,夏彦找了他两次,他都躲了。 夏彦似乎是没了动作,就在他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发现夏彦在吃饭的档口堵他! 还堵了个正着! 于慎不得不拨出了部分的银子,用来重建府衙,可看到一个个饿得皮包骨头的工人,他心里直呼上了当,这些人一个个的,一阵大风能刮走一大半,等他们盖好府衙,还不得猴年马月。反正他们这些人是享受不到了,太子反而不在意,他白日会在粥棚看着布粥,也会到为灾民搭建的木棚区慰问慰问。 这一日,他微服出巡,身后跟着便服的带刀侍卫,刚走到城门附近,就看到黑压压密密麻麻一群人,向着城里涌来…… 他们看起来,衣着狼狈,浑身都是土,灰头土脸,衣服上都是稀泥,有的鞋子都掉了,一路赤脚走来,脚上黑乎乎的一片。为首之人,眉目刚毅,头发已然是一缕一缕的,身上着的……似乎是官服。 太子心中纳闷,不得不闪到了一边,就看到这群人呼啦啦的,齐齐前往了赈灾的粥棚后面,似乎中间还有人维持着秩序,一群人还排起了队。 只不过这些人实在是过于多,几乎是半个城都放不下,没等太子咂摸过味来,就看到为首的人跟周围的人吩咐了几句,他自己朝着太子身前走来。 “臣营城县令方九城,给太子殿下请安!”来人声音洪亮,一脸稀泥,官服都脏的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太子身子瞬间一震!这名字,他如雷贯耳啊。 第二十八章 方九城为人 太子李泽,心地善良,宽爱仁厚。宁帝对于他期望很高,给他找的老师个个都是经世的大儒,之乎者也,儒家史集是张口就来,出口成章不在话下。打小受到这些能人的教导,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到了他这,这曰不可,那曰不成体统…… 规矩多了,时间长了,就养成了他循规蹈矩的性子。 这些大儒别说是他,喷宁帝都能喷起来不带歇气的,平心而论,面对这么一群老师,太子的日子其实过得挺憋屈的,他生在帝王家,只能力求仁、稳、忍。步步为营,才能步步为赢。 他身份尊贵,看起来什么都有,又看起来什么都没有。太子之位,一日没登大宝,就仍需如履薄冰。可能是矫枉过正,他对离经叛道,不循规蹈矩的人是发自内心的极为羡慕和佩服的。 寻根到底,是他其实是有着一颗叛逆的心呐!只是他叛逆不起来而已,代价太高,他承受不起。 因此,方九城纵兵抢粮,在别人眼里是大逆不道,嫌命长了,在太子眼里,极为欣赏。 这方九城,果敢啊!有魄力!他委实是敬佩。 方九城并不知道太子的想法,只是他辖下的一城百姓,粮食吃得差不多了,历经了灾害之后,灾区总是需要朝廷派人维稳和重建的,听闻太子已经到了。他闻风而动,带着辖区的部分百姓,跟着他一起下山来了。 托他的福,他们营城的百姓除了自然的老死和生病而亡,其余的大部分都还活得好好的。 营城民风淳朴又彪悍。方九城刚就任的时候,百姓其实并不把他放在眼里。可人心都是肉长的。随着他治理的时间越来越长,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营城百姓心底是非常认可他的。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说起来口号个个头头是道。可百姓们看到的,大部分都是碌碌无为之人,没钱,说得再多,再有想法,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在他前面的几任,可以说都是兢兢业业的清官,为官两袖清风,一板一眼,自己廉洁,营城府衙也是穷得叮当响,并没有什么作为。任期一到,依旧是扔下了衣不蔽体的百姓,自己飞黄腾达了。 营城不过是他们为官之路的一个中途歇脚的驿站而已。 方九城说良心话,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好官。他敛财很有一手,在他治下只要不是杀人越货,但凡是愿意给钱,都能通融通融。他不算是清廉的官,却能称得上是能吏。 营城首富王亨之子王三,娶过一位小妾百合,对其疼爱有加,却不想骄纵得小妾无法无天,青天白日居然敢偷人,被王三赌了个正着! 百合的奸夫不但不跑,还敢出言挑衅,王三气不过,随手拿起身边的花瓶,趁着奸夫转身,砸了奸夫的后脑,奸夫应声倒地,当场身亡。王三气昏了头,捡起碎片,又划破了百合的脖颈,他一个娇生惯养的少爷,也不知那日是色令智昏还是小鬼附身,等他回过神来,地上已经是两具凉凉的尸体了! 王亨年过半百,膝下唯有一子。因为太过溺爱,总觉得他儿哪哪都好,满城小姐都是土妞,配不上他儿。这么一拖,王三居然都还没成亲。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王三身上两条人命,按理说是死无葬身之地了。王亨眼看着衙差锁上他儿,下了大狱。一夜之间头发愁白了一片,跟行将入土的老人无甚分别,再没了以往的精气神。 他的管家突然想到了县令爱财,于是给他提议,能不能看看找方九城疏通疏通,拿钱留命! 王亨眼睛立马亮了起来,可又摇头叹息坐下:“方县令虽然爱财,却并不枉法。百姓都看着他,他必然不会轻易放过我儿。”可管家的话,却时不时的在他耳边回响。他挣得偌大的家产,如果不给儿孙,还能给谁呢,钱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最后他还是找人求了师爷,求见了方九城。 方九城对案件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妥妥的命案,不需要什么裁判,无非是斩立决还是秋后问斩而已。 王亨下跪哭求,又说道如果能保住小儿一名,愿意散尽家财…… 方九城的眼睛就亮了! 王亨先是买通了苦主,小妾的父母,能卖儿卖女的家庭,对子女的死也不过是银子能打发就打发了。又打听了奸夫,平时无恶不作,手上也是有着人命官司的主,王三杀了他,一算是为民除害,二也的确是冲动之下的错杀。 方九城判了他秋后问斩! 王亨银票扔了一大把,对这个结果虽然是失望,可律法如此,他也只能低头认了。 倒是王亨的娘,想到既然孙子要问斩,家里没有后,能不能给留个种,王亨无奈,又带上了大笔的银票,求见方九城,方九城银票收得痛快,就让他安心回家。 王三一直在县衙的囚牢里,好酒好菜的供着。时不时的,王亨还能探个监。 虽说是心头还是悬着一把刀,可自己的儿子,能活一天是一天。他心底已经对县令很感激了,银票大把大把地送,方九城收得非常迅速,收完了就让县衙士兵去买农用器具,租赁给百姓耕种用……算是另类的杀富济贫吧。 案子一拖就是很久,方九城把案子挑在宁帝千秋时候递了上去,宁帝千秋节,大赦天下。王三居然由秋后问斩改判流徙三千里蛮荒。 居然是这么个峰回路转! 王亨喜不自禁,忙求见方九城,方九城笑嘻嘻的再次收了他的银票,说流放虽然是苦,但是王家财力雄厚,路上打点打点,性命无碍,总会有相见的一天。 王亨实在是佩服方九城,又不经意提及,留种的事。 方九城没说什么,仍旧让他等,在特赦文书下来的时候,让王三迁出了死牢,去了外城的囚牢。 流放需要流放文书,他的师爷“不小心”和另外一个案子的文书递交窜了,王三在外城的囚牢一等就是好几个月。师爷一个夜里找上了王亨,外城的流徙犯不归县衙管,文书递错了,没有几个月是走不回流程的,让王亨拿钱给外城打点打点,需要几个种,赶紧的留! 当夜,就有几个神秘女子包裹的严严实实地送入了监押室…… 一两个月后,就有小妾害了喜,怀上了孩子。 王三的案子,传到了刑部,因为案子文书弄错了,被打了回来,递交的第二次,又漏了一份认罪书…… 补交的时候又是几个月。 等流放的文书彻底下来的时候,几个小妾的孩子都落了地,有儿有女。 王家老太喜不自胜,对方九城是感激涕零,王亨也是连连佩服,对方九城肝脑涂地。从此以后,营城幕后的财神爷,自是有王家的一份。方九城一没徇私,二没枉法,说起来,都是钻了律法的空子。王家给的钱也都是秉着自愿帮助营城百姓。 是以,营城百姓对方九城褒贬不一,有说他是清官的,可清官都是两袖清风,他却擅长敛财;又有说他是贪官的,可他的衣食住行,又再是节俭不过,在百姓眼里,稀里糊涂的也不知道他到底算什么官,反正是好官!在他的治理下,日子过得有盼头。 他就是他们心中的好县令。 太子听闻幕僚打探下来方九城的行事作风,对他更为赞赏。他就喜欢不按照常理做事的人,按道理讲,他身为正统,应该是不待见野路子的。偏偏方九城对了他的口味。可见世间万物既有天然的相生相克,就有天然的相互吸引,非要解释,就是方九城命好吧,太子看他顺眼。 方九城除了第一天见太子行礼之外,再就无所畏惧了。礼都懒得行了,于慎提点他,他却说:“老子脑袋都未必能在头上待几天了,随心随性吧……” 太子不计较他的无礼,礼贤下士的来看望他,却被他拒之门外,一同拒之门外的还有保亭县令夏彦。 看着门毫不留情的合上,夏彦气得没摔个跟头,转头对太子说道:“这是营城还是保亭,老夫没走错吧?怎么好像是我到了营城呢,还让我吃了闭门羹,这不是鸠占鹊巢吗?……” 太子实在是很喜欢眼前的这几个人,他们官职和京城对比,芝麻大的官,却都有一颗赤子之心。京城的官员对他,前呼后拥,三跪九拜的,可他知道他们心里并没有尊敬自己多少,自己一旦不是太子,他们避之唯恐不及。 而这几个官员不稀罕搭理自己,却是因为心中装着百姓。两者相比,太子更喜欢方九城他们。 两个人站在门口,随意地聊了一会,就看到门被推开,然后几桶脏水泼了出去…… 都是黑水,夏彦和太子对视了一眼,又低头看了下自己的衣着,人和人不经比啊,他夏彦和方九城一对比,干净人儿! 太子似乎是看到他的神情,就猜到了他的想法,忍俊不禁。 门一开一合,连着倒出了三桶黑水,方九城才怡然自得地穿衣出来,他身上穿的衣服还是太子特意赏赐的。 他的官袍实在是脏的不像个衣服了。 “微臣参见太子殿下……”似乎穿好了衣服,方九城的脸皮也变薄了,变得知礼了。 “不必多礼。”太子仍旧是面色温和:“方县令心怀百姓,舍身取义,孤实在是敬佩万分。” “哪里哪里……”方九城忙谦虚道:“听闻太子帮保亭盖县衙,微臣有个不情之请,营城的县衙,也似乎需要修缮一番了……” “……”太子一时间,居然不知道如何作答。 他如此的喜欢这两个县令,可他们却无时无刻都在惦记掏空他的钱! 第二十九章 相逢应不识 沈芳在房中看着师父给写的医经,就听到门外两个人的声音。 “你去——” “还是你去吧——” “我还是认为应该由你说比较好——” “不不不,还是你来说吧——” 两个人来回推让着,偏偏是在她的门口,沈芳无声的勾起唇角,这是在她房门前搞什么呢? 咣当—— 门被人从外面挤开,魏婴被推得一个趔趄,摔了进来,谢瑾瑜伸手要拉他起来,被他不客气的拍到了一边。 沈芳偏过头,一言未发看着他俩。 “沈芳,魏婴有话跟你说!”谢瑾瑜说着,还朝后退了一步,魏婴就突显出来了。他无奈地回头瞪了谢瑾瑜一眼,嘿嘿地笑着:“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我听说,今天太子出行遇到了一群人,都是来自营城的百姓,打头的是营城的县令,方九城……” 言外之意——你爹有消息了,他出现了! 沈芳本来是翻书的,手忽然一顿,她心里感慨,果然他俩猜出来她的身世了,脸上却还强装着淡定:“哦。” 谢瑾瑜忙从魏婴身后出来:“你要不要去见他,我带你去呀?” “我又不认识他,我为什么要见他?”沈芳一脸的莫名其妙:“我还有书要背呢,要不然见到师父我没法交代。没心情见不认识的人……” “可你……”谢瑾瑜刚要说,却被魏婴用手肘怼了下,忙止住了话头。 魏婴说道:“我先前看你对营城的方县令打抱不平,以为你们是相识的,既然不是,那是我们弄错了。” “我只是路见不平,仗义执言罢了。”沈芳拿起书,似乎对他俩带来的消息漠不关心的样子,内心却激动万分,拿书的手轻微的颤抖着,她合上书,转身不耐烦似地看着他俩:“还有别的事嘛,天色不早啦,没事我就要歇息了。” “没事没事……”两人对视一眼,齐齐摇头,又一起告辞离去。 他俩甚至还贴心的从外面给她阖上门。 院外两个人再次挑眉对视,齐齐耸耸肩,消息带到了,是不是的他俩就不管了,又勾肩搭背的齐齐离开了。 沈芳再次摊开了书,照着灯光看师父的医经,原本通俗易懂的书籍,今天不知道是为何,字体看起来一个个蹦蹦跳跳的,单独看起来都认识,连起来却又好像不知道说得什么。 她捏了捏鼻梁,阖上书,闭目休息了一会。 得知父亲安然无恙,她的心里狠狠地松了一口气,还是不由得悬着心,恐怕还没到问罪的时候。 她强自按耐住自己,冷静。又忍不住,不时地看向窗外。 子女对父母的孺慕之情,是不分年龄大小的,离得山高水远也就罢了,明知离得不远,只隔着几堵墙,心里其实是抓心挠肝地想去看看的,哪怕是看一眼,看看他是不是安好…… 她暗自告诉自己不要想了,狠下心,吹灭了灯。 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地,跟摊煎饼烙火烧似地睡不着,她硬生生的挨到了半夜。 半夜的时候,她忽然坐起身,穿好了衣服,鬼鬼祟祟的摸到了厢房,自从太子上次遇袭,夜间的巡逻和暗影其实很多,她觉得自己有点冒险,却还是硬着头皮,去到了外院。 方九城似乎还没睡,沈芳站在他院外,看着烛火下,那人倒影在窗上的身影,依然是那么高大,泪水迷糊了她的视线。 她把手指放到嘴边,轻声吹响了口哨,三长两短,就见他房间窗内的烛火,忽然灭了。 然后门吱呀一声,开了,方九城面色沉静地走了出来,他一眼就看到院子里站着的沈芳,两人静静地对视着。 沈芳泪眼模糊,只能看到爹的身影高大而模糊,她上前一步,刚想扑到爹的怀里,就听无比熟悉的声音开了口,问道:“小姑娘,你是谁呀,大半夜的是迷路了吧?” “……” 沈芳的泪硬生生地憋了回去! 她这才看到房前似乎有潜伏者的黑色的人影,应当是太子派来的暗卫。 沈芳立马后退了两步,平复下心情,摇摇头说:“哦,打扰了,我深夜睡不着,出来转转,走错了。先生也早点休息吧。” “哎,这就睡了。”方九城眼眶发红,脸上的表情似笑似哭,他闭上眼,微不可闻地颔首。 夜色微凉,更深露重,满庭秋影重。 他嘴唇微启,再没说出一句话。千言万语,终不如不说为妙。他虽不知为何沈芳会出现在这,和夏彦的惊讶不同,他脸上并没有震惊的神色,仿佛沈芳出现在哪里都不用奇怪似的,他相信她能活得很好。她有本事可以活得很好,即便是,离了他,她也依然可以生存下来。 沈芳僵硬地转过身子,慢慢地离开了院子。 相见不能相认,说的应该就是他们了。 她失魂落魄的回到房间,却听得身后有声音响起,她喝道:“谁?” 就见谢瑾瑜抱着被子过来:“我睡不着,你陪我睡吧……” 如若是往常,沈芳必定把他连人带被子扔出院子去! 只是她现在感觉自己浑身上下写满了四个字:生无可恋。 此刻,她心情低落,只想睡觉,便懒得搭理谢瑾瑜:“随你的便吧。” 她自己外衣也不脱,直接拱进了被子,兜头把自己罩住了。她刚闭上眼,就听上方谢瑾瑜说:“往里挪挪,给我腾点地方。” 沈芳浑身裹着被,像蚕宝宝一样拱了两下,拱到了里面。谢瑾瑜把被子放到床上,然后去门口把门给关上,栓上门插。 又回到床前窸窸窣窣地脱了外套,剩下里衣,他打了个打哈欠,裹好了被子,躺在沈芳的身边:“有什么想要跟我分享的秘密吗?” 沈芳想装死,被他不客气的伸手捅了捅后背,沈芳闷声回道:“你是不是有病,大半夜的不睡觉,跑我房里聊天?你也说了是秘密,什么是秘密,能够分享的秘密还能是秘密吗?” 她爹为什么不认她,无非是不想让人知道。她还到处说,她是傻子嘛! 谢瑾瑜没再纠缠了,而是隔着被子靠着沈芳,不多会儿,就响起了他的鼾声,声音不大。沈芳本来心情是极度地失落,被他这么一搅合,伤感散去了大半,边上有个睡觉打呼噜得,似乎是传染一样,她也感觉着眼皮子发沉,不多会儿也沉沉地睡了过去。 黑暗中,一双眼睛又睁开,似乎是怕她闷死,把她头上闷得被子扯了开,露出了她的脸,沈芳不安地动了下,似乎是要醒,于是,他忙轻轻地拍了拍沈芳安抚她,沈芳又一动不动睡了过去,他这才闭上眼,也沉沉地睡着。 早上是被魏婴的尖叫给吵醒的,两个人迷迷糊糊的坐起身,就看到魏婴双手捂着嘴巴,仿佛刚才的尖叫不是他发出的一样。 对上两人的视线,他控诉似地看向谢瑾瑜:“你半夜居然偷偷过来找沈芳睡觉……” 谢瑾瑜挠了挠头,把屁股挪了挪,拍了拍床:“我还困着呐,要再眯一会儿,你要不要一起?” “也好。”魏婴过来,不客气的躺了过来。 沈芳好笑的看着两人,把床让给了他俩,她此刻无比怀念曾经两个端着礼仪的少爷,而不是如此幼稚两个小南瓜,三岁都嫌多! 第二天清早,暗卫过来禀报的时候,太子正在用盐水漱口,他面无表情地听着暗卫的禀报,把口中的水吐了出去,仆从递过来帕子他接过来擦了擦嘴,随手扔到托盘里。 “孤只是让你保护他,不是监视他,至于他见了什么人,说了什么话,不必跟孤汇报的这般详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去吧,以后除了涉及到他安危的事,其他的事不用汇报了。”太子挥手,暗卫退下,幕僚上前问他:“小侯爷身边的女孩,似乎和方县令有些渊原啊,要不要属下派人去查一查?” 太子拧眉看了他一眼,他都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小姑娘和方九城有什么关系,方九城既然想遮掩,就没必要刨根究底。 毕竟,他闯得祸也是抄家灭族的大祸。能少牵连几个人就少牵连几个人。 李泽难得强硬地开口:“说了不必,孤要用他,难不成还非得要在手中掐一个人质才能让他安心辅佐我?”太子性子仁厚,对待幕僚礼贤下士极少说重话,此刻说得话,已然是表示他心情不悦至极了。 幕僚讪讪点头应是,再不敢多废话。 庭院里,太子和方九城聊了很多,又听到方九城说道:“太子既然是来赈灾的,等保亭这稍微安稳了,去营城看上一看吧。” 保亭县令夏彦没忍住白了他一眼,心里头暗骂这个老货,这几天带着百姓在这赖着不走,说要帮忙建府衙,建了一溜十三招,原来是惦记把财神爷给拐走。 没等他提出来反对,太子优先点头:“正是,孤既然是来安置灾民的,自然是庆州所有的地方孤都要看上一遍才是。” “太子英明。” “殿下英明”两人齐齐说道,又对视了一眼,双双别开了头。 太子这头谈着正事,沈芳他们当然不能靠近,谢瑾瑜和魏婴睡饱了,吃了早饭,就把沈芳给叫了出来,说要带她出来逛逛,总在屋子里憋坏了。 沈芳看着谢瑾瑜包着厚厚纱布的脚,就没看到谁脚上伤还没好利索就要四处逛的。 两人用心如此,她也只得承情,跟在二人身后,太子几人谈完了话,又对赈灾的部署探讨了半天,等到散场都快晌午了。沈芳还好,她平时常常在寺庙里干活,习武之人站桩也是常事。可苦了谢瑾瑜和魏婴了,他俩皮薄脸嫩的,在太阳底下干晒了一会,就满头的大汗,沈芳多次劝说他俩回去吧。他俩仍是咬牙坚持着。 这让沈芳心里十分感动,傻子都看出来,他俩是想让她看到方九城。 看到了又有什么用呢? 门打开,太子一行人款款而出,方九城身子挺拔,人群中很显然。 太子似乎没料到门口还有三个小豆包,双眉上挑,微露诧异。谢瑾瑜忙上前笑着解释,说是几个人溜达溜达。 这拙劣的演技和藉口岂能逃得过太子的双眼,他不漏痕迹的看了沈芳一眼,只点点头。 径自离开了。 几个人在原地,谢瑾瑜站得最靠前,有太子幕僚跟他行礼,然后离去。 方九城慢慢走到他身边,也跟着行礼,眼风都没往沈芳方向扫一眼,直接潇洒的离开了院子。 沈芳也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她也忍着没看她爹。 昨天私下见了,都不能认,今天大庭广众,众目睽睽,自然更是需要避嫌了。 没等沈芳失落,边上的谢瑾瑜撞了她一下,“我饿了。”谢瑾瑜揉着肚子:“沈芳啊,背我去吃饭吧。”他真的要中暑了! 第三十章 百姓送别 太子一行人在保亭忙活的脚不着地,灾民是实惨,他心肠本就柔软,所以当有官员提及今明两年的税赋,他当时也没深想,直接大手笔一挥,免了。一时间百姓感恩戴德,磕头谢恩,太子贤德之名不日传遍庆州各地。 当时周围的官员很多,太子既然已经发话了,众人心下各有想法都憋在了肚子里,没敢表态。等没人的时候,方九城率先问太子:“太子宅心仁厚,实乃百姓之福,可是殿下免税这件事可有禀明圣上?施恩于民之事太子做了,圣上心中不会有想法?” 自古以来,都是皇帝施恩于民,太子都是要干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虽然太子现在负责赈灾之事,可涉及到税银入库,不是一笔小数目,太子没回禀陛下,私自决定,一旦被人弹劾,够他喝上一壶的了。 太子猛然惊醒,后背渗出了一身的汗。他造次了!如果是国舅在他身边,他脑中的弦是时时紧绷状态,不敢丝毫的越界,可国舅去了怀城,他又感念方九城都能替百姓做些实事,他也可。所以一时大意,就擅自做主了。 未经禀报,擅作主张,此乃为臣之大忌。 他忙修书一封,让人快马送到怀城,把自己擅自做主免了庆州两年税赋的事情告知于国舅。 国舅收到信以后,眉头一皱,显然也知道这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小事,宁帝派来的太监还没走,他凝眉思索片刻,准备了一张银票,私下让人给准备回京的太监喜德,让他回京为太子美言几句,又写了一封奏折把庆州大旱,土地龟裂,实不堪种地,详详细细地写了进去,临了又推举了世家出身,熟悉庆州各地的谢云。 喜德回京奏报的时候,果然宁帝的脸色不好看,天家最不缺的就是子杀父,父杀子。父子父子,就算是父子,也免不了猜忌。他纵然对太子期望很高,可他的声望不能比自己高,太子太能了,就会显得自己太无能了。 喜德并没有大肆的夸赞太子,反而是称赞了国舅,为了赈灾日日要被当地的富商和世家周旋宴饮,日日醉酒,胆汁都吐了出来,宁帝一听,也能想象那个场面,一时间心就软了,看到国舅的奏报,举荐谢云。他便派谢云为监察御史,查看下庆州各地的税赋,是否如太子所言,一切是否属实。 于是谢云的调令下来,没等他回京,反而是要先要监察一遍庆州的税赋,说不好听的,就是查一遍太子。这个问题可大可小,如果他回禀的严重了,太子地位都有可能不保。他毕竟在庆州任职多年,怎么不懂庆州百姓的苦,他心里感激钦佩太子,奏章怎么回禀,他已心中有数。 这头太子给国舅写完了信,心想反正祸已经闯出来了,还能怎么样,无非是不当这个劳什子太子了,他自幼当上太子,兢兢业业的有时候过得索然无味。 有时候他实在是羡慕其他的兄弟,别人可以自由自在地玩耍,他却要被大儒们盯着背各种治国之理。 他在保亭待了数日,又想去营城看看,方九城求之不得,太子属官想拦,可太子最近似乎是放开了,执意要去。国舅又不在,没人可以压制太子,只能随他了。 从保亭到营城,正是受灾次重到最重的地方,一路上道路崎岖泥泞,之前下了那么多天的大雨,路边的地还有缝隙没填满,可见之前旱得有多严重,太子本来还为自己免了税赋而忐忑,看到这么惨烈的情景,又觉得自己免得年头少了,应该免三年的。 先前太子属下是分头行动,已经有人提前前往了各地布粥,百姓似乎安稳了许多,一路上倒是还平安,百姓百姓,穿衣吃饭,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吃不饱饭,一切都是白搭。吃饱穿暖,性命无碍,一切都好说。 太子一行人来到营城,此刻洪水褪去,有的地方还存了很多的水,房子都倒塌了,这个地方的确是受难最重的地方,要不是有个好县令,估计这次遭灾,百姓不是饿死,就是被洪水淹死了,摊上一个不顾自己前途,一心为民着想的好县令,的确是营城百姓的福气。 太子来的时候凭着的是一腔热血,来了之后惊喜的发现,房子全都塌了,就连方九城的县衙都不例外,他一行人到这了,下榻在哪? 还好属官提前带了各种帐篷,在山上地势高的地方搭起来。 方九城引太子前来,就是想要让他亲自看一看他的百姓,有时候耳闻不如眼见,别人说得不如自己看的印象深刻,太子显然也是懂得了他的良苦用心。 没人的时候问方九城诓自己过来,意欲何为? 方九城这才把自己先前准备的东西拿了出来:“这是庆州各县的税赋,我先前整理的,是按照年月排列的。如果朝廷派来巡察使,这个给您,或许能用得上……”太子身子一顿,伸手接过。 却又听方九城说道:“这是河道图,河水泛滥,均有记载,这个是天象记录,囚刑纪录,初犯和累犯分开记载,各不相同。” 太子随手打开,只见密密麻麻的蝇头小楷,记载得清清楚楚。这些东西在他手上沉甸甸的,似有千斤重。 方九城并不贪功劳:“这里的记载不止微臣在任的十二年,微臣先头的几任也一直在纪录着……”他前几任也都是勤勤恳恳地为民,没少向朝廷上折子要钱要人,只是人微言轻,满心期盼的折子递了上去,最后如泥牛入海再没了回音,有的只是无尽的等待和失望,那些为民请命的折子早不知道在户部的哪个犄角旮旯里吃灰呢。 方九城就是知道上了折子也没什么用,户部手头没钱,不会顾下面的边边角角,他知道要不来钱,才不得不撒开手,甩开膀子自己干。 方九城又打开了一张自己手绘的工程图:“ 营城地势太洼,每年雨季但凡雨水多下点,营城就要遭灾,微臣是想在这个地方引水过去,一是为了泄洪二是为了长久的治理此地……” 太子看着他已经鬓白的头发,认真听着他的想法:“如果是大规模动工,还是要上报朝廷,你写好方案,孤递折子上去给父皇。”他一日还是太子,一日还坐在这个位置上,自然还是要兢兢业业地把事情安排好,方九城热泪盈眶,俯下身子给太子恭恭敬敬地行礼。 太子又低头看着他:“孤如今,恐怕自身难保,你擅自抢粮的事情,孤恐怕未必能给你说得上话。”他再欣赏方九城,可他也只是太子,不能替宁帝做决定。眼下他虽然没把方九城下狱,可最后方九城能不能保住一命,尚不好说。一切还要听父皇的。 他们在营城重新改造了房子,又去山上开山凿土,夯实了地基。把部分的路面垫高了。 然后又重新选的高处盖得房子,热火朝天的大干了数日,营城才总算是有了些模样。 沈芳一直跟谢瑾瑜他们在一起,到了营城深居浅出,无比的安静,也不说满哪乱走,谢瑾瑜和魏婴似乎对营城也不是很感兴趣,几个人居然消停的待了好多天。 直到圣旨下来,方九城纵兵抢粮,即日下狱,回京待审。 宁帝的圣旨,太子自然不能违抗,方九城被下了大牢。 好在营城也恢复了大半,民心稳定得差不多了。 曹国舅来信,让太子带着方九城即日出发,怀城汇合。 这一日烈日当空,方九城作为待审的朝廷钦犯坐在了牢车里,他初来营城之时,尚是中榜后的意气风发,来到此地,被此地的贫瘠所震撼,一心想要脱贫,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不知不觉在这干了十二年,把自己的大好年华都献给了此地。 一行人出发回京,太子的马车在前面,谢瑾瑜的马车跟在后面,最后面的是关着方九城的牢车。 以往有牢车游行,百姓定然是要围观看热闹的,烂菜叶子啊,臭鸡蛋啊,砸出去心里痛快。 沈芳坐在谢瑾瑜的车里,强忍着没掀开车帘,她无法想象当他爹被百姓唾弃,扔菜叶子的情形,他该多难受。 她对她爹其实是有怨气的,她爹心里,百姓永远是比她重要,她总是被舍弃的那一个,被舍弃的滋味,并不好受,不知道她爹被百姓唾弃,被百姓舍弃的时候,滋味又如何。 外面果然看热闹的百姓围了上来,太子的亲兵在道路两旁维持着秩序,生怕百姓上前冲撞了太子。 营城的民风彪悍,他们之前都有耳闻。 可出乎意料的是,百姓们却安安静静的跪着,失声恸哭,默默地给方九城磕头,烂菜叶和臭鸡蛋不但没有,有的胆子大的百姓,还追在牢车后面,伸手跟着方九城握手告别。 有的甚至往他身上扔铜钱和银子。 “方县令,一路走好啊。保重身体啊……” “方县令,要好好的啊,您是小人的再生父母啊……” “方县令,您可要保重啊……” 起初是少部分人哭,最后街道两排百姓们边扣头边哭,方九城身着囚衣,发髻散乱,面容再不复年轻时得意气风发,他却吟着淡淡的笑容,挥手示意:“张三,回去吧。” “王五,好好孝顺你娘,回去吧……” 他说着说着,也忍不住老泪纵横,看守他的士兵,都是太子的亲卫,本来是不待见他的,可看到此情此景,他们也是百姓出身,心知这么受到百姓爱戴的父母官,是多么难得。虽然还是阻拦着百姓别再上前了,动手却轻上许多,有的心地软的,转过头来,偷偷抹泪。 人群中终于是爆发了大规模的哭声,百姓们哭喊着方县令,方青天。 太子终于是忍不住,叫停了马车,他掀开车帘,看到百姓围绕着囚车上的方九城,仿佛他不是上京受审,而是擢升。方圆数十里,百姓密密麻麻的送行。 太子静静地看了片刻,才放下帘子,轻轻敲了下马车,示意上路。 谢瑾瑜和魏婴还是很好奇的,他们也偷偷掀开了车帘,——咦。 他俩被眼前的情景震动,不时跟沈芳说:“你看,这个老伯哭得撕心裂肺……” 沈芳偷瞥了一眼,是老刘头,儿女都不在世了,地里的几亩地都是下等田,他又得了疾病,本是要一命呜呼的,是她爹派人找了大夫,给开了药,又让人村里人帮忙耕种,她为什么印象这么深刻,因为那天她爹本来是说好带她放风筝的,结果因为这个老头,失约了。 看,这些百姓都比她重要。 她脸上一片麻木,她承认她爹是好官,深受百姓爱戴,可她却总是被好官舍弃的那头,好官怎么样,现在不是还是坐在囚车里吗。 她别过了头,又闭上眼,刻意不去听车外痛哭失声依依惜别的百姓。那哭声震耳欲聋,哭得撕心裂肺,哭得人心里难受,哭得她都有点不恨她爹了…… 是的,她内心挺恨她爹的,当她在万福寺挑水劈柴时,当她被人追杀时,别人她怪不得,可自己的爹总是可以恨上一恨的。 她听着车外声声入心的哭声,心下酸涩,却是为了自己,如果她是她爹,恐怕也会为了这样朴实的百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她闭上眼,手忍不住微微发抖,自己注定是被舍弃的一方,让她无怨无悔她又办不到,佛曰的自苦,说的就是她这种人,她还是不够高尚。 手上忽然一热,被另外的一双温暖的手覆盖上,她抬头一看,却正撞入谢瑾瑜的双眼,他的神情严肃而认真:“别怕,还有我。” “……” 第三十一章 茉莉香与桂花酿 太子属实是很看重方九城的为人,出了城,到了荒僻的大路,就让人把方九城放了下来,让他跟他同车而行。 这是多大的荣耀! “太子您这么做,委实是任性了些。”方九城喝着茶,跟太子聊着天,一点不像是回京受审,他这是踏青! 太子闭眼假寐:“孤能任性的时候,不多。”在这里还没有父皇,他还是能作主的。 方九城看了太子一眼,这样的天子,他便是舍命,也是值了。 众人在路上赶路,中途途经了一个树林,众人休息片刻,太子正坐在林间休息,就看到一群人纵马经过,为首的居然是个女人,她骑术了得,英姿勃勃,身轻如燕,太子险些看直了眼。 男人,纵使再不好色,看到美女也总是忍不住多看两眼,而帅气的美女,只要一眼就能印在他心上。 他看着那抹倩影离去,看到马屁股消失在他眼前,还有被马带出的尘土,扑了他一脸。 太子心动了片刻,又摇了摇头,歇息片刻重新上路。 一行人赶路,中午的时候出发,到了傍晚才到了怀城。国舅和谢云候在城门接驾。 快到了怀城的时候,太子便让人又提前去怀城雇了一顶小轿,让方九城坐在里面,囚车却是他派着侍卫几个人轮班坐。 好在怀城的百姓也不认识囚车的人,没有扔菜叶子和臭鸡蛋的爱好。 进了怀城,谢瑾瑜和魏婴偷偷掀开了马车的车帘,被城里的景象震惊了,同时庆州,这里却好像并没有受到灾,道路两旁商业街人来人往,酒肆,布坊,还有最大的青楼楚馆喧闹声不绝。 沈芳看了一眼:“怀城的县令是谢云,世家出身,怀城是个出政绩的好地方。”世家众多,又都是谢云的亲戚,一方号令,莫敢不从。 占据着天时地利人和,这是个明显捞政绩的地方,怀城要是不热闹,就怪了。 只谢云也是个怪人,在这也是一任就多少年,没少暗中帮扶她爹和夏彦。 太子的车架停在县衙前,怀城的县衙很气派,虽说是和京城没法比,可跟保亭和营城一比,甩他们几条街。这是个有背景有实力的。 果然,太子看到跟在国舅身后的谢云,不过他对人一向以礼待人,心里有什么想法,面上还是和颜悦色的。 谢云的府衙很大,他把太子他们安排在正房,他们去偏院,太子随行人很多,院子居然也能放得下。 安顿好,就给上了晚宴,太子一看,笑了。 晚宴跟保亭和营城相比,简直是不要好太多,保亭的夏彦是老狐狸,抠搜的,他得吃自己自带的干粮。 营城是真没有,靠朝廷的赈济。 怀城酒宴上,鸡鸭鱼肉都不缺,显然已经很丰盛了。太子瞥了谢云一眼,若是为难他,让他弄出个满汉全席,估计他也能安排出来。 谢瑾瑜和魏婴对待这次的饭菜很满意,他们很长时间没吃肉了,能吃个烧鸡,都很高兴了。 虽然仍秉着礼仪,可东西是没少吃,宴席上还有国舅带来的几个商会的人,要进来给太子磕头,太子心知肚明这是几个出血出大发的,得需要好好安抚。于是配合着国舅和颜悦色的对着众人饮了几盏。 不知不觉喝得有点上头,便趁着众人酒足饭饱没注意他,悄悄地溜了出来。 他本想散散酒气,刚走出回廊就跟同样偷溜出来的国舅撞上了。 两人齐齐的咳嗽了下,都知道对方在躲什么,都体贴的不拆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呐。 国舅今天身着紫袍,紫衣很挑人,穿得不好容易土气,尤其是肤色黑的人,穿上了简直是灾难。可国舅爷肤色白净,驾驭的得心应手,仿佛谪仙一般,钱款都筹措好了,这几日的任务都大势已定,他心头没啥大事,心情还不错。 太子从保亭和营城过来,身着青衣,按理说应是显得更年轻些,可这几日日日赶路劳累,又有点担心父皇的问罪,他的气色反而比不上国舅爷。 两人本来是醒酒,太子幕僚偏偏是不合时宜的要求见,要给引荐下商户给他们。 国舅和太子对视一眼,知道这是个大鱼。送钱来的自然不会往外推,两人都没说什么,这时就看到一个英姿飒爽的女人跟随者幕僚身后出现。 她发髻简单一束,高高的吊着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虽是女扮男装,又没刻意地伪装,估计是图行事方便,她身着大红色的披风,走路似乎都带风。 太子看了来人一眼,不由得笑了下,真是巧啊。 幕僚弯腰给他们行礼,然后说这是沈家当家人,沈若风沈家主。 沈若风低头上前行礼:“民女参见太子殿下,参见国舅爷。” “免礼。”国舅爷心情挺好,今天月色也很好,他难得很好说话。 沈若风微微抬头打量了他们一眼,表明来意:“民女听闻太子殿下前来赈灾,国家有难,民女虽为商贾,也应献出自己的一份力,沈家愿意为朝廷效力,这是沈家的一点心意,还望太子殿下笑纳……”她说着,恭敬的递上一个小盒子,太子和国舅站得近,却发现她虽然口口声声叫着太子殿下,眼神却不时地看向国舅。 太子自嘲地笑笑,难得地起了促狭之心,双手背到了身后,闪到了一边。 果然,就看沈若风把手中的盒子,递给了国舅:“还请太子殿下成全民女的一片爱国之心。” 曹国舅瞥了太子一眼,伸手推开了盒子:“成全不了。” ????? 沈若风显然是没想到会受到拒绝,震愕地抬头,她的眼睛很清澈,圆滚滚的煞是可爱,她看向曹国舅,就见国舅朝着身边太子努努嘴:“太子在那,我是国舅,你认错人了。” “……”沈若风窘迫的脸都憋红了,她身为沈家家主,阅人无数,按理不应该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偏偏就是出了错,她又上前两步走近太子:“民女有眼无珠,望太子赎罪。” “没关系,孤长得是颇为着急,不怪你。”太子从善如流地接过了匣子,打开看了一眼银票的数额很大,看在钱的份儿上,他当然是选择,原谅啊。 看在人的份上,他原也没打算追究。他难得挤兑了她一句,国舅反而笑出了声:“你们俩聊,夜风有点凉,我先回去了。”他走过沈若风身边,看到她躬身的样子,难得也跟着促狭了句:“哎呀,你这个小女子眼光好呀,太子宅心仁厚不会怪罪你,不过老夫有这么年轻嘛?哎呀,你这么一说,老夫心情甚好啊,岁月啊……” 国舅难得乐得笑不见眼,哼着歌走远了。 待到国舅身影消失不见,两人四目相对,正要说话,就听到一声刺耳的声音响起:“有刺客——” 太子神色淡定,就看着一个黑衣人忽然从回廊处冲了过来,直朝着太子刺来,太子面色不变,身形未动,不知道是真淡定还是吓傻了。 千钧一发之际,就看到沈若风忽然身形微动,一个瞬间挡到了太子身前,侧身一把抓住刺客的胳膊,忽然一个转腕折了刺客的手腕,夺下了刀刃,又一个抬腿踢到了刺客的膝盖,刺客跪倒,只见她反刀随手一划,刺客被抹了脖颈,血喷得满哪都是,她神态自若,又挥刀抵挡第二个刺客,刺客武功很高,显然她功夫也不弱,只见刀光血影,她斗篷纷飞,马尾轻甩,发间有淡淡的清新的味道。 虽然场合不对,太子李泽却不得不承认,味道很香,似乎是茉莉芬芳。 刺客的人数越来越多,暗处的暗卫忽然出现,刺客又被团团围住,他们有备而来,一个个的显然也是死士,被擒住的当下,不等卸掉下巴就咬毒自尽,仍旧是一个活口都没留下。 沈若风抬头看着神色平静的太子,忍不住佩服万分,似乎是知道她所想,太子眯着眼睛,翘起兰花指,伸手比划了个孔雀头。 她诧异的目光投来,太子难得又促狭道:“这是三,三次!孤来庆州没多久,这是第三波了,孤倒是想意外,实在是意外不起来了。”他都开始习惯了。 “——咳,殿下安危社稷江山,还是要多加注意才是。”沈若风不知道怎么接话,脑子想了半天,才干巴巴地宽慰了一句。 钱已送上,她理应告退,却不知道为何,脚步没动。太子也知道应该是让她退下,可抬头看了月色,还是忍不住说道:“愿意陪孤走走吗?” 月光下,太子似笑非笑,双眸闪亮,沈若风看着他,和之前预想的成熟稳重的太子模样完全不同,他似乎……很活泼。 于是她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头一点一点迷糊得像兔子一样。真是可爱,太子心想。 太子和她并肩而行,他第一次感谢谢云的院子比其他两县的大,起码他还能闲情溜溜,月色下两人并排走着,两人都没说什么话,难得地安静,却是两个人都觉得很轻松。沈若风每天睁眼就是算钱,管着家里的一大小事,片刻不得闲。她一弱质女流掌管沈家,本来就属实不易,她更是卯足了劲儿让大家服气,肩上的担子从来没轻快过。 太子自也不必多说,两个人难得享受这么温馨的简单的散步,明明两人才见面,却好像是相识很久,不需要过多的废话。太子带着她一步步的走向外院,他其实有一刻地盼望,希望这个院子再大些,这样他可以多走一会儿,可再长的院子,总是有尽头。 他们不知不觉走到了大门附近,太子脚步站定:“就到这吧,孤就不送你了。一路走好。” 沈若风点头,刚要走,却听到一声“等等。”她不由得停住脚步,就看到太子漫步走到她面前,他虽然身着青衣却是暗纹流光,胸前刺绣着四爪的蟒袍。她是得眼神多不好使才能认错。 太子轻轻为她拂去落在发间的落叶,这一举止有些孟浪,若是以往他是做不来的,今日似乎格外地出格。 沈若风看着眼前的太子,不知为何脸上发烫,她居然不敢和太子对视。 太子把落叶攥到手中,温声对她说道:“去吧。” 沈若风躬身行礼,然后转身告辞,月光下,她后背笔直,走路大步流星,马尾一甩一甩,颇有些侠气。 太子把玩着手中的落叶,放到鼻侧轻轻的嗅了嗅,似乎还带着清淡地茉莉香,他微微翘起嘴角,缓缓笑了。 忍不住打了个酒嗝,桂花酿似乎是纯酿,挺上头! 第三十二章 丝带风波 沈若风也是飘飘然地出了太子府,属下低头前来禀报,她立刻从梦里清醒了过来:“方九城提前把妻子送走,会送到哪呢?再去查,一定要把方夫人的下落找到!”属下领命而去,她站在夜色里,脸色红润犹在,她却清楚,那人只是自己遥不可及的一个美梦罢了。 微风吹来,吹走了她心头的浮躁,她的心渐渐冷静下来。 却说沈芳,她跟谢瑾瑜来到谢云府上,怀城繁华她年幼的时候见识过了,可谢云家的小姐,她是真的羡慕极了。 谢云的夫人曹氏出身京城曹家,虽是旁支,也和皇后国舅沾亲带故,实属名门望族,和侯夫人很聊得来,经常带女儿谢俞宁来侯夫人这串门,谢家小姐比沈芳还要小上几岁,从头到脚,吃穿用度,处处精致,而且曹氏很宝贝她,娘俩亲亲热热,手牵手的样子,看得她很是眼馋。 真是,人比人得扔啊。 沈芳她娘沈芝娴也是富家小姐出身,赫赫有名的沈家小姐,沈家老爷榜下捉婿捉到了她爹,只可惜,沈老爷眼神不太好,人家榜下捉的是金龟婿,他捉的是泥鳅鱼,把千金下嫁之后,不但没飞黄腾达,反而落到了穷乡僻壤,跟着吃苦来了。 方九城自己吃苦,不舍得夫人跟着受苦,只苦了沈芳,她小的时候,她娘还能经常抱着她在她膝上嬉笑,等她大一点了,不知道她爹给她娘灌得什么迷魂汤,就把她送走学武了。她娘哪里都好,就是性子太过于柔弱了,印象中,她总是轻轻柔柔,生气了也不吵闹,就瞪着小鹿般的眼睛看着你,眼泪簌簌地落,别说是她爹,她看得都迷糊…… 她娘要是把这本事,用在给她求情的方面,哪还用她去万福寺,唉…… 可是娘亲的身上是真的很香,娘亲也是真的很好看,沈芳看着曹氏娘俩亲亲热热的样子,眼睛都直了。 她是真的很想娘亲的怀抱。 她很久都没跟娘亲撒娇了。 曹氏偶尔会在侯夫人这里看到沈芳,侯夫人经常在曹氏面前夸沈芳,她是真的很喜欢沈芳,曹氏随声附和着,在侯夫人面前显得很热络,眼神却冷冷的,沈芳又不是傻子,自然是能看出来,只不知道谢夫人对她莫名其妙的敌意是从何而来,她想不通。 反而是谢家的小姐,谢俞芳,偶尔会找她玩。这个小姐笑起来很甜,软包子一样,沈芳从来都是在万福寺跟一群粗和尚打交道,对待这么可爱的妹子欢喜,不知道该怎么对待。 谢俞宁说什么,她都说好,谢俞宁让她爬树,她就二话不说去爬树给她看,谢俞宁让她比划两招,她就在院子里给她表演武功,谢俞宁想更衣,让她帮忙守着门,她就在门外安安静静地等着。 谢俞宁对待她忽冷忽热,对待谢瑾瑜和魏婴倒是很热情,不知道曹氏是不是私下跟她吩咐了什么,她偶尔会跟沈芳不耐烦,可在谢瑾瑜和魏婴面前却从来乖乖的。 谢瑾瑜和魏婴却是奇了怪哉,他俩向来是温和知礼的贵公子,却偏偏不耐烦应付谢俞宁,反而成天跟着沈芳后屁股转。 沈芳自幼在万福寺学武,于男女之事上并没开窍,许多大宅门的那些弯弯绕绕,她没接触过,又哪里知晓。 这方面她比不得谢瑾瑜和魏婴心思多,他俩自幼在世家里耳濡目染的,曹氏总去侯夫人面前套近乎,醉翁之意不在酒,无非是冲着侯府公子忠臣之孙来的,他俩心底门儿清,他们周围最不缺的就是世家贵小姐。 谢俞宁跟公主比又如何,教养气度再好,能比得过公主嘛,公主他俩都不耐烦搭理,何况是谢俞宁。 在沈芳眼里,她自己处处不如谢家小姐,处处羡慕谢俞宁,甚至想自己要是谢俞宁就好了,可在谢瑾瑜和魏婴眼里,沈芳武功高,人又不端着架子,实实在在的过命的兄弟,说句不好听的,放个屁在他们眼里都是香的,自然是哪里都比谢俞宁强。 真真可以说,当局者迷。 沈芳被谢俞宁指示得团团转,谢瑾瑜和魏婴极为不满,只沈芳不在意,他俩也不好多说,怕沈芳多心多想。 这一日,曹氏和谢俞宁在院子里聊天,沈芳过来找谢俞宁,就看到谢夫人在给闺女梳辫子,微风把谢俞宁的发髻吹乱了,曹氏让她坐在廊下,她拆了她的头绳,然后给她重新包好,曹氏从袖子里抽出好几种发带,让女儿选,谢俞宁选了个翠绿色的,嫩黄色的就被谢夫人放在了一边。 发带似乎是绸缎做得,上面绣着刺绣,还有流苏,煞是好看。 曹氏眼风扫到了沈芳经过,却没搭理她,扔微笑着给女儿系发带,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两个人走的时候,嫩黄色的发带掉落在了回廊下。 沈芳痴痴得看着两个人远去的背影,心里说不上来的羡慕,她走到回廊下,捡起了嫩黄色的发带,发带上还有几颗小珍珠。 她轻轻的抚摸着发带,很软,她把发带轻轻地拿到了脸边,很轻柔,似乎是妈妈的手…… 鬼使神差的,她并没有喊住她们娘俩,而是把发带揣进了袖口里。 她刚收好了发带,就看到曹氏带领着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过来了,曹氏脸色不善,沈芳能看出来,她其实是很喜欢谢夫人的,就是曹氏经常用轻蔑的眼神看她,跟看灰尘一样,让她心里很是不舒服。 “沈芳,你看到这里落下的一条嫩黄色的发带了嘛?”谢夫人对沈芳并没有太多的耐心,直截了当。 沈芳手伸到袖子里,刚要点头,摸索到了绸带,居然心里有了一丝不舍,鬼使神差的,她摇了摇头。 “奇怪啊,刚才明明在这……”曹氏冷笑了一声,意有所指:“准是哪个不长眼的小蹄子给拿走了,不问自取视为偷,这么小就偷鸡摸狗的,心思都长歪了,成天就想着怎么勾搭男人了……” “你们在找什么?”就在谢夫人曹氏咄咄逼人的时候,谢瑾瑜和魏婴两个人过来了。 “小侯爷,你来得正好。我刚刚给俞宁梳头,发带明明放在这里了,可我转身回来,就没有了……” “什么样的发带?”魏婴率先问。 “嫩黄色的,上面镶嵌着小珍珠……” 沈芳站在原地,脸色通红,手伸到袖子里,她似乎都摸到了小珍珠,硬硬的,可她就是不想交出来。 于是,她一声不吭。 谢瑾瑜看了她一眼,微微皱了下眉:“今天院子风还是挺大的,估计是吹到哪里去了吧。紫苏——” “奴婢在。” “去我娘那里,给谢家小姐找十条带子,让她自己选中意的。” “是。” 谢瑾瑜身后唤作紫苏的婢女站了出来,她笑呵呵的过来搀着曹氏的胳膊,又领着谢俞宁。作势要往后院走—— 紫苏是侯夫人身前的丫鬟,特意过来照顾谢瑾瑜的,曹氏自然是得给紫苏面子,于是就坡下驴,瞪了沈芳一眼,跟着紫苏离去。 几人将将走过回廊,却又被谢瑾瑜叫住:“等等——” 谢夫人停步侧身,就听谢瑾瑜说道:“沈芳对我有救命之恩,我母亲很喜欢她,之前皇后娘娘赏赐的紫流沙,价值千金,母亲觉得色太艳丽了,要给沈芳做衣裳穿,可她看都不看,丢置一旁,我的救命恩人,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可以被人呼来喝去的,谢夫人莫要看走了眼——” 魏婴此时开口:“对的,之前在万福寺,我听寺中的僧人说过,沈芳给圆通主持的银票数目可观,我的朋友,希望谢夫人以后敬重些——” 曹氏面色不虞剜了沈芳一眼,两个小公子她不能得罪,便强颜欢笑道:“我知道了。” 一行人消失不见,谢瑾瑜挥了挥手,身后的奴仆也都有眼色的退下了。 院子此时就站着沈芳和谢瑾瑜还有魏婴。 “没事了,他们走了。” 沈芳抬头看着他俩,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可怎么办呢,让你俩看笑话了——”说着,她从袖口里掏出了丝带。 “……” 一时间,院子里落针可闻。 魏婴和谢瑾瑜对视了一眼,魏婴咳嗽了下:“物有类似,物有类似……”天下丝带那么多,怎么就一定是人家掉落的那一条呢。 “我在院子里捡到的。看着她们掉落的……” 魏婴词穷,求救的看着谢瑾瑜。 “捡了就捡了,一条丝带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谢瑾瑜上前一步,就想拿走丝带,可沈芳却不想松手。 “你喜欢丝带?”谢瑾瑜笑着给她解围:“我让人给你做,你想要什么的随便挑。” 不过是几个绸带而已。 “不——”沈芳摇头,摩挲着手上的绸带,“我只要这一条。”她也上了执拗劲儿。 魏婴和谢瑾瑜又对视一眼,谢瑾瑜无奈笑道:“好好好,你喜欢就留着,一切有我呢。” 沈芳点头,慢慢的转身,无精打采地往自己的院子走,手中的嫩黄色的丝带,在掌心中随风飞舞着。 她木然的走着,她纵使抓住了这个丝带又怎么样,没有娘亲帮她系上,没有娘亲牵着她的手,笑呵呵的给她理鬓发。 她想哭,随手摸了把脸,干干的。 她已经哭不出来了。 谢夫人曹氏在房间里,气得不轻,谢俞宁美滋滋地看着托盘里五颜六色的丝带把玩着,一会拿起这条,一会又摸摸那条,个个爱不释手。这些丝带不但料子奇特,好似流沙,状若透明,在阳光下却流光溢彩,比她们之前的彩带好看多了,而且镶嵌的珠子也都是个个荧光透亮,连收边的刺绣,也栩栩如生,蝴蝶好似能飞出来般个个鲜活。 看着女儿喜爱的模样,谢夫人恨铁不成钢,难得点着她额头训斥着她:“你呀你呀,为娘的苦心你是压根都不懂。” 两人正说着话,谢云走了进来,他刚才从衙门回来,和一个小姑娘撞了下,那个姑娘看起来有些面善,他总觉得应该是在哪里见过,偏偏是想不起来。 “以后你少跟那个沈芳玩了,连个丝带都拿,眼皮子太浅了,也不知道她家是怎么教育的……” 谢云脚刚迈进屋,正听到这句话。 一时间醍醐顿开。他终于想起这个姑娘的名字了,沈芳。 ——那个说长大要当花魁的小姑娘,营城方九城方兄的女儿! 第三十三章 醉仙楼和怡红楼 谢云和妻子曹氏的感情很好,两个人成婚数年从来没红过脸,他们自幼相识,又门当户对,娇滴滴的世家千金,舍弃了京城的繁华跟他来怀城上任,替他操持打理后宅,无怨无悔。曹氏的能干,他是看在眼里,感激在心里,由于他爱重妻子,所以成亲多年,并没纳妾,后院干净,对夫人也是言听计从。 可这一进屋就拉下了脸,谢夫人慧眼如炬,她和谢云夫妻多年,说句不好听的,除了公务她不懂,没办法分忧,别的方面,她都能成为他肚子里的蛔虫了。相公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她又怎会看不出? 曹氏是个很复杂的人,她市侩又精明,总是知道自己要什么,她本是庶女,谢云是谢家嫡公子,按常理她是嫁不进来的,偏偏谢云意外外放放到怀城,一个地图上犄角旮旯的地方,两家说亲的时候她的嫡姐不愿意来,还是她认定谢云是良配,主动跟父亲争取来的亲事,她个性要强,是那种即便是在逆境里也要开出绚丽的花的性格。 她颇有能力和手腕,怀城后宅上上下下她搭理的非常好,自己陪嫁铺子也搭理的蒸蒸日上。唯一不争气的就是肚子,她没能生个儿子,只生了个女儿,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她的心结,偏偏谢云对此,丝毫不以为意。 她和谢云远离京城,在这个山高皇帝远的怀城,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她其实是很满足的,要是在京城,只她无子这一项,婆婆就足以有借口往他屋里塞人了,到时候就够她糟心的了。可俗话说,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他们穷在远山,京城的族人手都懒得伸。这才能消停的过自己的日子,要不是为了女儿将来的前程,她又怎么会使手段找国舅帮忙说情回京? 谢云那天回来就知道她找了国舅了,都是聪明人,话不用说得太透,那时他都没生气,今天却忽然沉下了脸,谢夫人转念一想,她没有能让他生气的地方,唯一能生气的,就是刚才她嘱咐女儿的话,她心思百转,莫非——沈芳有什么来头? 果然,谢云很认真的看着她:“沈芳是我故交之后,平日里,你能多善待就多多善待她,不要冷落了她。她毕竟岁数小,小孩子难免顽皮,她要是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你要耐心的教导提点她,不要一味指责她,更不能起了看笑话的心思。她是个好姑娘,等你多接触接触就知道了……” 曹氏立马起身,垂眉敛目:“夫君说的对,妾身记住了,从今往后,妾身定会待她如待俞宁那样好。” 谢云这才脸色和缓,曹氏虽然偶尔有些势力,那是由于她是庶女从小内心自卑的缘故,其实她本质上是善良又聪慧的。 当然,这是他为人父者,看自己爱妻怎么看怎么顺眼的缘故,要不是此时女儿在侧,他定是要上前搂着爱妻云雨一番…… 再说沈芳这头,她坐在桌子上,拿着这条丝带一动不动,端坐着。 谢瑾瑜和魏婴担忧地趴在门缝里看她,其实对于沈芳来说,她只是压抑了过久,无处释放而已。 好像抓住了这条丝带,就能回到母亲身边,她闷闷不乐,对门前的两个人置若罔闻。 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吹灭了蜡烛,合衣而睡。 翌日清早,沈芳就被谢瑾瑜和魏婴拉着出门散心了。 怀城不比营城,怀城富庶繁华,赌坊青楼,小吃街,贩夫走卒,热热闹闹。为了让沈芳开心点,两人跟太子汇报,想出去玩玩,太子特意给配的护卫。 几个人从侧门出府,兴高采烈,出了府就犯了难,去哪里? 沈芳低头想了下:“醉仙楼。” “为什么去醉仙楼?” “醉仙楼是怀城很有名的酒楼,那的红烧蹄髈很好吃,很热闹,还有说书的。花车巡游的时候,肯定会路过那里……”而且那里有她儿时的记忆。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我小时候来过呗。”沈芳难得多说了两句话。谢瑾瑜和魏婴就让侍卫驾车驶向醉仙楼。 醉仙楼毗邻怀城最大的青楼怡红楼,所以一行人先是路过怡红楼然后才到了醉仙楼。 “怡红楼,这不是青楼嘛,为什么这么安静?”魏婴好奇地问道。 沈芳白了他一眼,青楼青楼,除了大型庆典花魁游街,哪家的青楼是白天营业的,都是晚上的好不好,这是常识! 她刚要开口,就听谢瑾瑜认真说道:“这你都不知道,生意不好呗——” 好吧,她选择闭嘴。 反正他们是去吃饭的,又不是去逛窑子的,片刻间醉仙楼就到了。 “几位客官里面请——”小二麻利地过来引路,大厅坐满了人,小二低头询问:“二楼有上好的厢房,可以观赏街景,又肃静——” “带路。”谢瑾瑜示意,小二殷勤地把几个人领到了二楼厢房中,还是天字号的。 果不其然,里面清新雅致,门一关,外间的嘈杂声都隔绝在外。 “不错。”谢瑾瑜坐下,沈芳走到窗前,习惯把窗户开开,小二拿来了菜单,魏婴示意先给沈芳点,沈芳接了过来:“红烧蹄髈,栗子炖鸡,清炒三样,蒜香排骨……”沈芳点了几个菜,又把菜单递给了谢瑾瑜,谢瑾瑜又点了两个,谢瑾瑜又递给了魏婴,魏婴也点了两个。 点好了菜,几个人坐着等,醉仙楼上菜速度还是很快的,不多会菜就一道接一道上来了。 几个人大快朵颐地吃着,吃到中途,沈芳忽然身子一顿,问道:“我没带钱,你们带了吗?” 谢瑾瑜和魏婴对视,也是忽然想起什么,齐声:“没带!” “那这顿饭钱谁结?你们请我还是我请你们?”沈芳咬着蹄髈,问道。 “没事,侍卫带着呢。”谢瑾瑜看了下门口的随从,才想到钱袋在他们身上。 沈芳点头,魏婴给他竖起大拇指,几个人再不多废话,闷头就开始吃,醉仙楼的红烧蹄髈是秘制的配方,色香味俱全,不知道是用什么配的汁,蹄髈香而不腻,入口丝滑,几个人吃的一头大汗,齐齐打嗝。 有道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几个孩子八个菜,不多会就盘子见底儿了。 几个人放下碗筷,心满意足的捂着肚子,吃饱喝足的感觉真是好啊,魏婴倒是还好,谢瑾瑜和沈芳自从历经了杨村和茅村,对食物充满了爱惜之情,绝对不浪费一粒粮食,盘子都要清光了。 小二过来撤盘子,看到桌子上的空盘,空碗,眼底闪过一次诧异,这几个小公子穿戴不凡,应该是哪个高门大户的少爷,他见识过太多少爷的作派,每道菜爱吃也是挑那么几筷子,即便是最好吃的红烧蹄髈,也会略微剩点盘底,似这般汤汁都干净的光盘,前所未有。 不过他没表现出来,把盘子拾掇好了,又给几人上了热茶。 几个人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喝着热乎的茶水,神情惬意。 正在这时,窗外骂声哭声兀自响起—— “求求你了,不要卖我,相公,你不能这样对我啊——” “你安心去吧,我也没有办法,现在我身上没钱了,母亲又病着,只能卖了你们娘俩了——” “娘,我怕——” “赶紧的,签字画押以后你就是怡红楼的人了,我们怡红楼从不强买强卖,卖是不卖,痛快些!”几个打手似的人不耐烦地追问着。 “卖卖卖……”男子上来就在契约上摁上了手印。 “宋毅,你不是人!我为你生儿育女,抛弃京城跟你回到老家,你不能这么对我!呜呜……你不能这么对我……我是贵妃娘娘赐给你的……御赐婚姻,你不能这么对我——”女子跪地,拉扯着丈夫的下摆,不停地哭喊着:“即便是你有心上人,我都认了,你不能忘恩负义啊……呜呜呜……你没良心啊!” “夏冬,贵妃娘娘已经死了,而且灾年,大伙儿都活不下去了,你还有几分颜色,就当行行好,救救我娘吧……”被叫做宋毅的人长得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可能挨饿有些时日了,一脸的菜色。 醉仙楼离着怡红楼太近了,站在二楼楼下的情景看得清清楚楚,楼上的几个孩子面面相觑,这样的情景,灾年每天都会发生,他们救不过来。 “奇怪,赈灾银都到了,各地都开始施粥了,怎么还有在这个节骨眼上卖妻卖儿的……”沈芳摸着下巴,皱眉思索着。 他们眼看着怡红楼的打手把夏冬拉进去酒楼,而那个被唤作宋毅的男子一脸的无动于衷,沈芳不禁感慨着:“这女人颜色过于好,也是命苦啊。” 几个人不打算再看热闹了,时候不早准备回去,几人下了楼,刚上了马车,就听沈芳对着车座地下说道:“出来!” 就见车座底下伸出了一双黑漆漆地手,又瘦又小,然后一个小女孩爬了出来,是刚才被卖的唤作是夏冬的女儿,似乎是在刚才拉扯中,趁着大人不注意偷偷跑了…… 沈芳看着她的眉眼,里面有骨子倔强劲儿,不知为何,她忽然想到了母亲身边的婢女夏荷,难得的,她居然想帮她,于是她又伸手把她摁了下去。 谢瑾瑜和魏婴自在的坐好,他们府上是不缺人的,不过沈芳想救,就救吧。 马车刚要前行,就看到怡红楼的打手风风火火地跑出来找人,然后拦下了马车。 驾车车夫拉紧了缰绳,大胆呵斥:“大胆!真是吃了豹子胆了,也不看看是谁的马车你都敢拦!” 第三十四章 随手救人 就见拦车的打手央求道:“还请贵人行个方便,我们是打开门做生意的,不是开救济院的。怡红楼虽是青楼,从不敢干强买强卖的事,我们买人都是拟好了文书,最后到官衙备案的,都是正经的交易。唉……大人有所不知,楼里早就不缺人了,这个时候买人也是出于东家的怜悯之心,能卖到家人到窑子里,都是灾年熬不下去,不得已才会卖妻卖女。刚刚城东的宋画师才把妻女卖给我们,拉扯之间把孩子给弄丢了,我们买回去好歹还有个饭吃,要是落入难民手中,可就成了盘中餐了……” 驾车的侍卫本来脸色不好,可听到打手貌似诚恳的话,神色缓和了许多,声音不似先前的强硬:“那你也不能贸然的拦马车,撞死了你倒是小事,冲撞了主子可怎么办。” “对不住,对不住……”打手弯腰致歉:“唉,那宋夫人也是烈性脾气,刚刚才进了楼,就撞墙自尽了——” 马车里突然响起齐齐的倒吸声,车座底下还有小声的啜泣声。 却听车帘外的打手又道:“那宋夫人虽然姿色尚可,可也毕竟是生了娃,徐娘半老了。那幼女暂时不能接客,也是要将养调教数年,才能挂牌。现在夏冬死了,幼女又丢了,银子花了,人却没了,竹篮打水一场空啊,小人回去没办法跟东家交代啊……” “你说你买了她们,文书呢?”马车帘子掀起,沈芳探头出来问道:“可有凭证?” 那人不着痕迹地打量着沈芳,态度恭敬,沈芳今天出门打扮了一番,身上穿得是侯夫人准备的衣服,和谢瑾瑜魏婴身上的料子都是一样的,她不知道料子是什么名,是什么绸什么缎的,总之,穿起来很舒服。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她经此打扮一番,颇有些贵公子的气势。 “有有有……”那人恭敬的递过来一张纸,赫然是卖身契:“在这里。” 打手要凑上前,被侍卫抽刀拦住,他惊讶推后一步,老老实实把卖身契交给了侍卫,侍卫又转身递到了沈芳手上,沈芳一看,的确是有签字画押。 他们几人刚刚在楼上看着整个经过,这么短的时间,应该还没来得及到官府备案。 她看了下卖身金额,二两银子。从袖口里摸索着,掏啊掏啊,掏了半天,挤出来一块碎银子,垫了垫,差不多二两。 她专注应付外面,没注意谢瑾瑜和魏婴视线齐齐的看向了她。 “卖身契归我,这银子给你,权当你今天没遇到这娘俩,你看可否?” “我滴小少爷呀,可不能这么算,卖身是卖身的钱,赎身是赎身的钱——” “可人现在都成了尸体了,你难不成还想尸体诈尸来赎身?”沈芳看着打手:“你可想好了,她们毕竟还没吃上你怡红楼的饭,喝上你们怡红楼的水,还不算是你们的人,这二两银子你要是不要,可就鸡飞蛋打了,回去你不好交差啊……” “行吧。”打手点头同意了:“起码没亏了东家的银子,就当今天没收她们娘俩了。” 沈芳留下了卖身契,递给了身边的谢瑾瑜,又从鞋子里摸啊摸,又摸出来一小粒银子,能有半两,她和二两银子一起递给侍卫,侍卫转身递给了打手。 “还要劳烦你,那个妇人可怜,这个钱麻烦你找个薄棺给她安葬了吧,剩下的钱就当是给你们哥几个的辛苦费,赏你了!” 打手接过银两,点头打包票:“这宋夫人性格刚烈,我回去就好好安葬了她……” “走吧。”沈芳放下了帘子,马车缓缓驶动,车厢里,谢瑾瑜和魏婴直勾勾的看着沈芳,欲言又止。 沈芳被他俩看得莫名其妙,还以为他俩嫌弃她多管闲事,“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 两人不说话,意味着不是介意这个,继续眼巴巴的盯着她,无声地控诉着她。 沈芳心里真是服了这俩少爷,她是真没领会到他们的意思。 这些公子哥,有什么事情你就说出来啊,你不说出来非让我意会,谁知道你们在想什么? “有话直说,你们憋着不问,我可就当看不着了。” 谢瑾瑜脸色臭臭的,还是魏婴给她使眼色,嘴巴动了动,比口型:银子。 沈芳恍然大悟地伸手拍额头:“不是吧,你们俩不会是惦记我鞋壳里这三瓜俩枣吧,不是我说你们,你们一个小侯爷一个贵公子,从小指头缝漏出来的银子都比我大腿粗,跟你们出来吃饭,难不成你俩还想让我破费啊?” 沈芳想到刚才醉仙楼里,她哭穷说没带银子,现在露馅了,只好倒打一耙。 谢瑾瑜脸色缓和不少:“你也太小看我了,我是生气这个嘛,我是气你没说实话,带了就带了,我还能用你花钱?” “行行行——我这不是哭穷哭习惯了嘛,忘了!”沈芳乖乖的顺毛拍着小侯爷的肩膀,小侯爷绷直的肩膀才松了下来。 车厢里空气不再紧绷,只座位底下传来浅浅地啜泣声。几个人对视了一眼,想到小女孩的遭遇,一时间都没说话。 车里安静如鸡。 到了地方,座位下的女童下了马车,脸上泪痕犹在,直接给沈芳跪下了。 “小姐救我一命,大恩大德,无以为报,我愿意终身侍奉小姐。”说着梆梆梆磕了几个头。 沈芳示意她起来,她救人本来就是因为她长得像娘身边的婢女夏荷,夏荷长得好看,干活麻利,对娘亲很忠心。 她小时候夏荷没少抱她,给她梳辫子,穿衣服,很是体贴。她思念娘亲,爱屋及乌也很牵挂夏荷,才愿意搭救这个小女孩。 “你叫什么名字?” “宋慈。” 沈芳看着她,一时心里有点不知道怎么办,她是有心把卖身契给她,放她走。 可一个小女孩没了父母在身边,又没有活命的本事,在外面生存还是很艰难的,她要是万一又落到人牙子手里,她的钱可就算打了水漂了。 沈芳心里倒是不后悔救人,就是救人之后有点麻烦,她孤家寡人惯了,有事提腿就走,放她在身边服侍,她也的确是没什么好服侍的。 就在她两难的时候,谢瑾瑜却打断:“先进去再说,她想服侍你,也得让人教教她规矩,不在于一时。” 行吧,沈芳看着宋慈被人带走。自己也往院子里走,眼角余光却瞄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她的身子不由得一顿! “怎么了?”见到她瞬间变脸,谢瑾瑜朝着她的视线看了过去,隐约看到是国舅的车,似乎是国舅的小妾? “没什么。”沈芳摇头,怀疑自己眼花了。 夏荷一直跟在她娘亲的身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怎么会凭空出现在国舅爷的队伍中。 她打了个哈欠,进了院门,几个人今天吃饱喝足,心情都还不错,在谢瑾瑜的屋子里喝茶,下棋,人家谢瑾瑜和魏婴三岁开蒙,围棋下得炉火纯青,尤其是魏婴,看起来憨憨厚厚,下棋方面贼坏,引导你下这了,刚下完,没过几手就被他吃了,扮猪吃老虎被他掌握到了精髓了。 沈芳在他面前,就像战场三岁稚童面对常胜将军,根本没一丝赢面。 沈芳抓着头发,头发都要被她抓成鸡窝了,谢瑾瑜拿着扇子,怼了她后背,给她使眼色。 可他俩的互动真的是,还没到心有灵犀那步,沈芳每下一手,谢瑾瑜就瞪大了双眼,拿扇子抵住头,看不下眼,心里骂着臭,偏偏腿站得实在,不挪地。 沈芳不多会就大龙都被人家斩首了。 这要是上了战场,还不得死无全尸啊。 她弃子认输,魏婴微微一笑,露出两个浅浅地酒窝:“承让承让……” 谢瑾瑜拿扇子示意沈芳到一边观看,自己坐在魏婴对面:“我下你看,不用多嘴,就老老实实的看。” 沈芳回头拿了个凳子过来,坐在了他俩中间,魏婴棋路后招居多,爱给人设坑,下一步,后面起码有三步在等着你。 谢瑾瑜下棋,纵横捭阖居多,大张大和,气势如虹。攻势凛冽,不多会,魏婴就额头冒汗,显然魏婴并不在乎他故布疑阵,只按照自己的思路走。魏婴的故弄玄虚就施展不开了,他要阻拦谢瑾瑜的攻势,四处围劫他,自然就顾不得下套。 棋局上密密麻麻的下着,一时间仿佛看到了战场上的刀光剑影厮杀场面胶着着,最后还是魏婴不甘地弃了子,“没劲,跟你下棋一点意思都没有,还是和沈芳下好玩。” 沈芳忍住没翻白眼,那可不,杀得我溜干净的,片甲不留的,这柿子是定要捡软的捏嘛? “跟臭棋篓子下棋越下越臭你不知道吗?”谢瑾瑜一个没忍住说了实话。 沈芳拿期棋子就往他头上砸了过来:“说谁呐?谁是臭棋篓子!找死啦!”几个人拿着棋子四处打闹着,屋子里一时间笑声不绝。 本来是沈芳打谢瑾瑜,谢瑾瑜还手,两人互相打,谢瑾瑜准头哪有沈芳准头高,不小心反而打到了魏婴,魏婴捡起了棋子毫不犹豫地砸向了沈芳,把沈芳都砸懵了:“喂,他打你,你打我?” 沈芳抓了一把棋子,连魏婴一起打,几个人玩得闹着,很是开心。 还是到了傍晚的饭点,几个人才安静下来。 沈芳先回屋子里换衣服,刚到门口,就看到门外安安静静不知道等了她多久的谢夫人曹氏。 她脚步定住,原本脸上还带着笑,看到她自然收敛了。 “沈芳,我在这等了你很久了,我给你做了几件衣服,你看看喜欢不喜欢?”曹氏忽然热情地过来,笑呵呵地对沈芳说,仿佛前几天不待见她的不是曹氏。 沈芳被她突如其来的热情,弄得丈二和尚摸不得头脑,一时间进退不得。 她定住脚步,侧头看了下外面——今天太阳没打西边升起来啊。 第三十五章 克己复礼 谢夫人曹氏言出必行,她既然跟谢云说自己做错了,就绝对不会逃避推脱,她既然说了要把沈芳当成亲闺女看待,就绝对会把她当成第二个谢俞宁。 不得不说,曹氏这个人虽然有着普通女子都有的市侩,也有着普通女子没有的果敢和决断。 一般人刚对人颐指气使,转头就要低头,她们下不来台,拉不下脸,放不下架子,曹氏不一样,她自幼在嫡母手中讨生活,经年累月最后能让嫡母说不出她半个不字,还给了她不少的陪嫁,可见她的手段能力有多高,即便是放到这么远的地方,但凡是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只要她觉得好的,不远万里也是要派人送回曹家,给她的嫡母…… 她要是想要讨好巴结一个人,只看她愿不愿意下力气罢了。她要和沈芳交好,自然是方方面面的都考虑到了。 沈芳戒备的眼神,她似乎完全看不到,也丝毫不在意,她脸上挂着贤惠的笑容:“夫君说你是故人之后,定然要好生招待,我答应夫君会待你如俞宁一样,以后你有什么需要都可以找我,有什么想要的也可以找我,你就把我当成你的小姨,或者是婶子,跟我不必见外。” 沈芳这才恍然大悟,她那天出院门不小心撞到了谢云,她当时只觉得这个伯伯眼熟,回到房间才想到之前见过,小时候她爹带他来的不就是这吗。 “夫人客气了。”沈芳上前打开门,众人跟着进她的房间。之前谢夫人显然派人拾掇过,不过待客之道也分三六九等,先前她对沈芳当然不上心,房间整洁就不错了。 眼下进来,和女儿的房间一对比,略显寒酸。 她示意婢女把衣服放下,自己温和笑道:“我知道你平日里是男装打扮,给你做的衣服也是男生打扮的居多,男装我知道侯夫人也给你做了,我只做了两套,但是换洗的里衣我多给你做了几件,我给你放在这里,没人的时候你试试,看看合适不合适……” 沈芳手足有些局促,就见谢夫人曹氏过来伸手抚摸她的头:“我这个人有点俗气,先前待你有偏见,招待不周,请你原谅我……” “哪里哪里……”沈芳连连摆手,她只是看到谢夫人想到了自己的母亲而已。其实曹氏要比母亲幸运得多,同样外放,曹氏比母亲要精明能干许多,府中上上下下井井有条,是个能干的人。而自己的母亲……唉,太过柔弱了。菟丝花一样,立不起来。 “你好好休息,我不打扰你了,小厨房我炖了点甜品,一会让俞宁给你送过来,你们小姐妹俩一起吃……” 沈芳怔怔地看着曹氏,心里却说不上是高兴好,还是惶恐好,面对别人的鄙视和嘲笑她尚且可以视而不见,可别人的嘘寒问暖,她却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等到谢夫人一行人离去了,她久久站立在房间里,从袖中掏出了之前一直不愿意还给人的丝带,叹了一口气,放在了桌子上。 不论别人待自己有多好,多么的视如己出,可她们毕竟不是她的母亲,她是太想娘亲了,才会想到从别人身上找慰藉,可找到了却发现,根本不是一回事。 也不知道爹派人把娘亲藏到了哪里,现在是否安好,娘亲有没有挂念自己…… 沈芳拄着头,心里原本的高兴都消失不见,只剩下了烦躁。 这样的躲躲藏藏。家人四散的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是个头。 庆州因为各部位钱粮都到位,慢慢的安稳了下来,太子和国舅前期的各种筹备,都已经慢慢的见了成效。先前大量的商人带粮前来,高价卖出挣了一大笔钱,毕竟庆州有饿死的百姓,也有兜里有余钱的百姓。随着粮商的大批量涌入,当地的粮食反而供过于求,粮食带回去又不划算,只能在当地贱卖了。 因此,后头来的粮商反而挣不到什么钱,钱都被最早闻风而动的粮商给挣了去,他们只能暗暗后悔,没能先发制人。不过最早来的粮商也是担着风险来的,不说别的,这一路的劫匪就没断过,都是百姓活不下去入了匪,运粮过来要承担风险的,富贵险中求啊。 总之,不管粮商们谁挣钱谁赔了个底掉,粮价是在庆州是实实在在地稳住了。商人们互相比着降价,粮食最后百姓都能吃得上了。当然,其中不乏他们暗中手笔,略去不表。 国舅把周边邻县大量的商人给吸引来,又开了各种宴会,讨论的就是怎么能搞钱,在当地各种扶持商会,商人们为了搭上国舅,钱跟流水似的送,太子感念万福寺的众僧,跟国舅一商议,庆州大兴寺庙,很多灾民帮忙建造寺庙。 万福寺因为众僧下山出了力,最先被修缮,高大宏伟气魄非常,短期之内估计是不会轻易漏雨了,庆州其他各地的寺庙也参照着万福寺的样子搭建。 一时间,庆州数座寺庙拔地而起,还好谢瑾瑜他们来的早,要是以后来了,估计侯夫人一家家拜起佛来,没几个月回不去淮南,当然,此乃后话。 灾民因为有了事情做,闹事的反而少了很多。 不过也有问题存在,就比如施粥,施粥到什么时候是个头,他们赈灾,赈灾到什么程度能完毕。 白给的粮食吃起来太香了,又是大米粥,不能养成百姓不劳而获的思想啊。 每天光施粥的银两,就是不少钱,太子看着百姓气色都开始红润了,赈灾的粥点有意削减,偏偏每个粥点的人很多,要是消减了粥点,又怕灾民都涌入到一处,到时候再生了乱,免费施粥灾民不见少,反而越来越多,有的穿得齐整的,明明看起来不像灾民,也在队伍中排着队。 太子愁的头发哗哗掉,这一日,太子跟方九城提了一嘴,方九城一直单独被关押一个房间,之所以优待他,也是太子看重的缘故。国舅虽然有耳闻,可不是大事他嫌少管太子的事情。 方九城提点太子,灾民和普通百姓有什么区别?往这个方向想,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太子点头,回屋的时候正看到国舅在院子里打太极,自从太子来了,国舅的担子好像轻了不少,有很多人过来觐见,能领到太子面前的,国舅很少出面。 出面就得饮酒,他实在是喝怕了。 太子这几天喝得也直迷糊,可他知道国舅为他做得很多了,他走过来时,国舅正好收势,正在吞纳吐气,真是懂得爱惜身子啊,太子觉得这一趟庆州都要把他累得尿血了。 “刚从方九城处来?”国舅漫不经心地问道。 “嗯,他实在很对孤的脾气。”太子诚恳说道:“要是早点认识他,早将他收入麾下就好了。” 闻言,国舅侧头嗤笑:“想多了,他现在也不是你的人。” “……”事实上,国舅说得没错。 朝中所有的官员都是宁帝的人,方九城此次回京,项上人头能不能保住,还要看宁帝的心情。方九城如此胆大包天,如若不杀,引得其他百官纷纷效仿……这天下还怎么治?可若是杀了,这样的能吏又实在是太过可惜。看到太子如此欣赏方九城,国舅没跟太子多说,反正杀不杀,跟他曹明没半钱银子的关系,管他呢。 “怎么这几日,没看到你和那个小女子花前月下?”曹明想到那位将他和侄儿弄错的姑娘,就心情甚好:“磨刀不误砍柴工,国事差不多已了,你私人事情该办的可以办了。”他又不是没年轻过,男男女女情情爱爱亲亲我我的事情,他又怎么会不知道。 这几日太子有意无意的出门,有意无意的偶遇沈家小姐,这些有意无意,别说他和随从的侍卫,眼瞎之人都看得出来。 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太子脸难得有点红,情之一事最是愁人,明明自己喜欢她,也明明知道她喜欢自己。可两人却都没开口捅破这层窗户纸。 “孤已有太子妃了。”太子严肃了脸色:“沈姑娘,孤只是,只是欣赏她罢了……” “哦?”曹明狐疑地看着这个侄儿,情之萌动,是人为无法控制的。太子看向那姑娘的眼神,炽热又浓烈,只有谈到她的时候,才没有以往的死气沉沉和老气横秋。曹明其实很喜欢太子,他喜欢太子的仁厚,可他并不喜欢太子太过于老成,感觉跟他在一起,自己都变得老了。可别的皇子活泼吧,他又觉得跳脱…… 唉,自己真的是多变啊,怪不得别人在背后说曹国舅心思多变,是挺不好伺候的。 曹明摸着下巴,侧头好笑的看着太子,不过一女人而已,纳了就纳了。 后宫最不缺的就是女人。 “不过一女子,如果你真的心悦于她,东宫不过是后院多一个人而已,又有何难?”国舅实在不理解他这侄儿在纠结什么,明明一提到沈如风,他的嘴角勾起来压都压不住,皇子生来就要学会深藏不露,心里娘希劈,脸上也是要笑嘻嘻。喜怒不形于色,才是他们的常态,可太子最近几天,明显少男怀春了。 太子敛了神色:“孤……孤若是不爱重她,可以带她回去。”因为不爱,才可以纳入东宫,随便一扔,不管不顾。可爱重则不一样,妻子之位已经许给了别人,他又怎能委屈她做妾? 虽说天家不分嫡庶,可纳了她,又不想让她委屈,就只能自己多关照她,后宅先前他已经允诺都交给太子妃处理,他不会过问。如果把沈若风纳入后宅,他对太子妃必然要食言了。 身为太子,他的宠爱,对于沈如风来说,未必是好事。 父皇爱重贵妃,结果呢,还不是天人永隔。他知道沈若风也并不愿意入他后宫,她有经商的天赋,沈家家大业大,她本来是可以做一只雄鹰施展抱负,让她入东宫,无异于剪了雄鹰的翅膀。他既然欣赏绽放的花,就不能摘下来,让她慢慢丧失生机。 其实他已经很克制了,他克己复礼,从没逾矩,唯一一次孟浪,就是替她摘了头上的落叶——还是他喝多了的时候。 太子无声叹气,原本一脸的春意消失殆尽,是时候跟她保持距离了,待庆州事毕,他和她,将要分隔两地,此生无缘再见了…… 一想到这,他的心就麻苏苏得疼。他刻意压下去,故作淡定的对舅舅说:“罢了,带回去孤不想将来她有朝一日恨我……” 国舅定定地看着太子,忍不住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其实你不必如此隐忍克制,为什么人人想要那个位置,无非就是为了随心所欲,囊括四海,如果什么都压抑着内心的想法,这个克制,那个隐忍,那即使坐到了那个位置又有什么乐趣,偶尔任性一下,无妨。” 第三十六章 滥竽充数 太子粲然一笑,抬头看着天上又大又圆的明月:“算了,孤爱这皎洁的明月,林间的山风,山间的清泉,甘甜的井水,未必都要挪到东宫,这大好河山,美丽又聪慧的女子何其多,也……未必都要圈养在东宫……”说到最后,他甚为艰难,好似说服国舅又好似说服自己。 如果她愿意做他后宫中无数金丝雀中的一员,他当然乐意之至,可他知道她不愿意,所以他不能,也不愿意逼迫她。他数次的找藉口去见她一面,已经越界了。 罢了,明日起,不见了。 “舅舅你一直没成婚,是有深爱的人吗?”太子看着音容兼美的国舅,难得张嘴问道:“是有什么放不下的人吗?” 许是同是天涯沦落人,国舅曹明难得也敞露了心扉:“也遇到过刻骨铭心的人,那时候我受伤,被她所救,后来我们无意中失散,怎么找都没找到她,我被刺客刺穿了大腿,下不了地,等我养好了伤,再去那个初见的那个村子,寻不到她了,后来在山崖后面发现有她衣服的碎片,不知道是不是因我而死……” “我既然答应今生娶她,便只认定她。娶了谁都是对她食言。” 那你那个美妾?太子刚想问,瞬间了然一笑,无非是障眼法而已,为了让庆州的大户上门略施手段。他听过母后不止一次的催婚。国舅充耳不闻,有多少男人一朝得志就抛弃糟糠,停妻另娶,又有多少男人丧妻出丧就纳了新人。 本来以为自己的爱已经够伟大了,可和国舅一比,自己做得实在不值一提。 也不知道让舅舅这么念念不忘的女子该是多么美好。 他看了一眼月下的国舅,就见他嘴角勾起,不知道是回忆还是回味,显然心情很好。 太子又忍不住狐疑,难不成那个小妾不是障眼法? 国舅摇摇头,没再多说,反问太子:“这几天赈灾的事,尾巴收得怎么样了。” 太子摇头:“每日粥棚施粥,人不见少不说,反而见多。刚才方九城跟我说,要我想想灾民和百姓有什么区别……” 曹明眸光一闪,“哦?”他点头对太子道:“这点我早已料到,你放心去歇息,明天我去善后。” 太子欲言又止,似乎是想不能骂名都是国舅去做,他们这一路,贤名是他的,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都让国舅做了。 “无妨。”国舅似乎看穿了太子的愧疚:“我的名声反正也很糟糕了,多这一个不多,少这一个也不少,虱子多了不怕痒。” “……”见舅舅执意如此,太子也没再坚持,跟他道别就回屋歇置去了。 翌日,太子早起,穿戴完毕,出门习惯性的就想要找借口去见沈若风,腿刚跨过门槛子,脑中后知后觉想到——不可!迈出的步子又想收回,可中途收势行动就不协调了,他这么一退脚,正好被门槛子拌住,硬是摔了个大马趴。 门外巨大的响声,给身后的众人吓坏了,太子身子千金之躯啊,平地摔跟头是怎么回事儿,是伺候的人不尽心还是洒扫的没用心? 服侍的人吓得扑通跪了一地,脑袋砰砰地往地上磕,太子被侍卫搀扶起来,连连摆手:“无妨,是孤刚刚想事情,走神了,不干你们的事,不必自责。” 跪下的众人心中长舒一口气,又无比的感激,太子真的是太好了,日日为灾民操劳,连走路都在想着怎么安置百姓,贤良啊! 太子摔得这一下挺重,脸部着地,嘴角给卡破了皮,破了相了。 宫人给他换衣服,又拿来铜镜,太子看着镜中鼻青脸肿的自己,不由得哭笑不得,就这个死样子,还见什么见心上人,看来老天也不让他随心呐。 拾掇完毕,一行人出了院子,谁曾想,刚出门就看到府衙门口一个熟悉的身影,她仍旧是身着披风,吊着马尾,似乎等了一阵子了,微风吹过她的头发,阳光似乎都给她周身镀了一层金边,太子就觉得本来不快活的心里,像是被兜头一股开水给浇透了,通体滚烫,烫得他心尖都跟着发着颤。 我不去就山,山却来就我。这意味着,襄王有梦,神女也有心。——感情的事情,竟然不是他剃头挑子一头热! 太子心中涌起巨大的欣喜和甜蜜被他硬生生地压了下去,他凝视着眼前的姑娘啊,一时之间,心满意足又是爱而不得,喜悦忧伤参半……真真是百感交集。 百感交集的太子抖了抖嘴唇,硬是没说出一句囫囵话。 反倒是沈若风看到太子脸色有伤,不由得上前一步,刚伸手又忽觉不妥,讪讪背到身后关切问道:“脸上是怎么回事?又出现刺客了?” 太子不好意思的伸手捂住了脸,摇头示意无碍,他总不好说想见你又不能见你踌躇反侧,不小心拌了门槛子摔得。 随从们极为有颜色,齐齐的把头各自朝天,不该看的视而不见,就在这时候,太子幕僚急切跑过来:“太子,快去看看,国舅爷——” 太子正要前往,又被国舅提前留下的人拦住,“国舅爷说了,太子心软,今天的场面还是不在场为好。” 沈若风却醍醐灌顶,转头对太子说道:“你在这等我,我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回来跟你说……” 太子颔首:“也好,注意安全。快去快回——”话音刚落,就看到沈若风转身开步离开,大红色的斗篷极为亮眼,整个世界都带得鲜艳了起来。没了她的世界,颜色都黯淡无光,太子闭上了眼,任心中的钝痛劲儿过去。 这头谢瑾瑜魏婴和沈芳也偷溜出来看热闹了,国舅只拦着太子,太子心软,万一看到百姓磕头求饶,他若是不应,显得他铁石心肠,之前的仁德之名功亏一篑;他若是应了,就在这赈灾吧,赈个地老天荒,没完没了。 几个小鬼头找了个僻静的角落,看着国舅搞花样,就见数量不少的身着铠甲的士兵维持着秩序,国舅安安静静的坐在高处,一辆辆推土车被人推了进来,里面居然是满满的沙子…… 下头的人示意国舅全部就位,是否实施,国舅点头,就看到已经熬好的白粥,被侍卫拿着一勺子沙子,倒了进去…… 魏婴和谢瑾瑜看得目瞪口呆,齐齐问道:“这还怎么吃?” 神色淡定的反而只沈芳,但见她双手抱胸:“怎么不能吃,掺了沙子的粥也是粥,起码比人肉要好吃吧?” “蹦牙啊。”魏婴拍着嘴巴子:“咬了沙子,牙齿还要不要了?”他凑过来,没等沈芳动手,就被谢瑾瑜推到一边:“去去去,安静得看着,少说话。” 魏婴鼓着腮帮子,哼哼偏过了头。 果不其然,队伍里的有的百姓,特别是衣着体面的,看到眼前的一切,不能接受,大声喧哗起来,有的甚至开口大骂了起来,面前的带刀侍卫大步向前,一把抽出了配刀。亮闪闪的钢刀在太阳底下反着光,闪瞎众人的眼,那些虚张声势的百姓不得不安静了下来,缩起了脖子,退回到队伍里。 有人见势不妙,偷偷地退出了队伍,前排有的神情麻木的百姓,依旧是排着队。 “为何还有人领粥?”魏婴不解地问道。 “因为真正的灾民,不会管粥里有没有沙子,是否会崩了牙……”谢瑾瑜说着看向了身边双手抱胸的女娃,沈芳闭上眼睛点头:“滥竽充数的人太多了,反而真正需要救济的百姓排不上队,这样甄别也好。” ——咣咣咣!锣鼓声响起,就见曹国舅不慌不忙的站起了身:“突逢旱灾,朝廷派发了赈济粮,是希望能助百姓度过难关的,这粥是给真正有需要的人喝的,我大曦男儿有双手有双脚,活下来就要扛起一片天,要活出骨气,既然要做窝囊废,就别怕崩了牙!” 场面一度很安静,施粥的护卫仍旧是给前面人打粥,领了粥的人,甚至不等粥凉上一凉,直接仰脖兜头一灌,一碗粥就囫囵下肚,根本不待嚼的。先前滚烫的粥,也有灾民等不及就囫囵倒了进去,最后活活烫死的,后来太子让人施粥一定要晾到能灌的火候才可以布,就是防着这样的。 这样的灾民喝下去倒是痛快,就是到时候排大号的时候,要吃些苦头的。 然后是第二个,他穿着还算整齐,显然是属于凑热闹那伙儿的,就见他硬着头皮细嚼慢咽的,一下一下往外吐着沙子,却不料还是被沙子嗝到了牙,吐了一嘴血…… 人群中熙熙攘攘,有的又窃窃私语了起来,三三两两成群结队交头接耳切切擦擦的,不多会,原本长长的队伍,少去了一大半。 国舅又对手下吩咐,继续几日,然后几日过后再想领粥,需要去出工,要么去搬运建造寺庙的材料,要么去修河道处扛沙子,一点点的把这个粥给断了。 手下领命,百姓远远地小声嘀咕着,不时对着国舅比比划划的,似乎是咒骂着,国舅手下看到了,就要上前,被国舅抬手止住:“无妨,没本事的人只会远处咒骂,有本事让他们进前来骂,我倒是敬佩他是条汉子!”话虽这么说,可真正的血气方刚的汉子又怎么会多日滞留在这个队伍里。 第三十七章 淮南侯中毒 国舅担了骂名,庆州各地的粥点慢慢的减少,百姓也渐渐的习惯,开始自力更生,各地都慢慢稳定,赈灾渐渐进入了尾声。 朝廷这头,淮南侯谢恒也班师回朝,可不幸的是,中途遭遇到漠北的刺客埋伏,这些人是娜仁图雅手下的精兵,一向以她马首是瞻,本来以为能攻克大曦的平谷关,直取中原,完成宏图霸业,没曾想引起了述灵太后的忌惮,功败垂成。他们不敢拿皇帝和太后怎么样,只嫉恨烧了他们粮草的淮南侯谢恒。 明明和谈书都已经递交回去,谢恒都已经要班师回朝了,他们埋伏在路上,伺机放了一支毒箭。 淮南侯中毒之后为了不扰乱军心,一直没声张,只默默写好了事情的经过,让亲随易容成自己的样子,班师回朝,把遗言与兵符一起递交给宁帝派来的监军。等宁帝收到来信大吃一惊,连夜前往外城别院看望谢恒的时候,他已经昏迷不醒了。 宁帝立刻让人找到鬼判官来给谢恒医治,鬼判官来得还算快,可淮南侯脸色发青,出气多进气少,显然已经中毒很深了。 “你叫我过来,是想让我怎么救?”鬼判官慢条斯理的挽着袖子,丝毫不急的样子。 宁帝眨巴眼睛:“什么叫怎么救,该怎么救怎么救!”谢恒中的毒很诡异,又是漠北的秘制毒药,太医们围着他诊治了半天,也只能保证他不死。没办法让他醒过来,所以宁帝才不得不求鬼判官。 “这么不醒不也挺好的嘛,省得功高震主嘛。”鬼判官跟宁帝非常熟悉,开起玩笑随心所欲。 “我呸!胡闹!你说得那是人话嘛——”宁帝脸色涨得通红:“什么叫不醒挺好,我要让他好好的醒来,他功高是他用命换的,能震住我是他能耐,他用命守护我,守护我大曦,我能盼着他早死吗?他死了,大曦军心不稳,他死了,兵权我让谁掌管我能放心,我那几个儿子吗?到时候还不得逼宫,让我当太上皇啊?……”宁帝显然着急了,连着自问自答。 “行了,都火烧屁股了,别逗闷子了,赶紧给他看看……”宁帝在一边急得火急火燎的,他自幼和谢恒长大,小时候他是不受宠的皇子,谢恒还有时候跟他说话没大没小,可后来他位置稳了,谢恒就不跟他放肆了,明明他不介意,可谢恒就是守着本分,处处谦让,处处考虑他的感受,他反而感觉关系没小时候亲近了。 小时候他俩是可以穿一条裤子的,宁帝幼时他的兄长还没自相残杀,皇子太多,他是不受宠的那个。 有一阵是住在咸福宫,类似冷宫一样的存在。宫里逢高踩低是常态,对你的态度亲热程度,跟你住得离陛下的距离是远还是近,有很大的关系,离得近了什么都有,离得远了,哎呦,对不住了您呐,等吧。 咸福宫在皇宫的西北角,走到御花园要一两个时辰,冬天的时候刮西北风,咸福宫炭火不足,他手脚都冻得生疮了,还是谢恒偷偷进宫来看他给他夹带衣服,带吃的,带用的。 谢恒走到咸福宫要走很久,还不能明目张胆地送,谁敢苛责皇子呀,那不是打皇家的脸面嘛,谢恒冬天穿着厚厚的棉裤棉袄,走到咸福宫,看到了李常之后,就把里面的棉裤和棉袄脱下来给他。自己着单衣走回去…… 有年冬天,李常心情烦闷,闲来无事,就想起小时候了,他想从御花园顶着北风走去咸福宫,才走了一个时辰,走了一半都不到就冻透了,被来福他们跪着求着返回了。他无法想象,小小的谢恒,身着单衣的谢恒,是怎么在那么冷的天气,从咸福宫走回御花园的宴会,怎么在那坚持宴会结束,怎么走出的宫门…… 每每想起曾经有人这么对待他,他就觉得哪怕他不是皇帝,这一辈子也值得了。 他知道谢恒顾忌什么,可他总不能把心掏出来让谢恒看,看看,朕真的对你没有杀心。 当他遇到危险,第一时间跳出来的准是谢恒。宁帝看着昏迷不醒的谢恒,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他为帝多年,对大臣虚与委蛇的时候很多,可对待谢恒他从来都是真心的,即使是派了监军过去,也并不是为了防备他…… “他中的毒很复杂,需要慢慢的解……”鬼判官皱着眉头:“他中的是漠北那头的奇毒,数种毒药混合而成,毒性很霸道,想拔除并不容易。一旦他昏迷时间长了,可能这辈子都醒不过来了……” 宁帝缕着胡须,手微微颤抖着:“你好好想想,看看有没有什么方式能让他醒过来,即便是不能领兵,好好的活着也行。药材你尽管说,库里随便拿,天山雪莲,千年灵芝我那私库里都有。”宁帝这两年岁数大了,一些常备的好药也没少往私库里划拉,生怕自己有个不测。 鬼判官刚要说话,却见来福急忙进来:“启禀陛下,三皇子和三皇子妃求见——” “不见!没看朕这头忙着嘛,朕现在哪有功夫搭理他……等等,你说谁求见?” 来福恭敬回道:“三皇子,和三皇子妃……漠北那位——” “宣!”宁帝都忙糊涂了,把这里当成宫里了,这里是城外,三皇子他们既然知道他在这里,肯定也知道谢恒受伤了。 希望他们不是空手而来。 三皇子李莱腿脚不好,慢慢的走,三皇子妃娜仁图雅在他身边跟着他。两个人很是登对,看起来琴瑟和谐的样子。 宁帝自从贵妃薨了,最看不得就是夫妻恩爱,百官可能也是渐渐琢磨出来,宁帝最近特别兴起了给人家赐小妾的兴趣,尤其是夫妻和睦的。 传到他耳朵里,但凡有什么事情惹到他了,喷他了,他当你面温和笑着应是,回头他就非要横插一缸子,给你赐个小妾…… 年轻的倒也还好,有的御史大夫胡子老长,夫妻和睦都过了半百,身子大半截都要如土了,突然横生枝节天降貌美小妾,家里的母老虎都疯了,一时间真的是鸡飞狗跳。弄得百官现在见面寒暄,夸赞都不敢往夫妻和睦这方面夸,生怕哪天穿到宁帝耳朵里,第二天回家莫名其妙多个美妾…… 也就是三皇子李莱,宁帝知道他是为了大曦不得不娶这个漠北的母夜叉。 自己的儿子,只有这个母夜叉不让儿子受委屈就行了,恩爱就恩爱吧,总好过天天打他儿子…… 两人齐齐给宁帝行礼被宁帝免了,“希望你们大老远的过来,不是为了来跟朕唠家常的。”宁帝直截了当地说。 “启禀父皇,臣妾听闻淮南侯中了毒,得知是漠北的毒,所以特意前来,想要看看能不能帮上忙。”娜仁图雅说话干脆利落,简单明了。 “那你上前来看。”宁帝让出了身子,他身旁的鬼判官也让到了一边,他不漏痕迹的打量了这个女子。 坑杀了大曦一万将士的漠北公主,她不施粉黛,脸色苍白,看起来并不粗犷,跟寻常女子没什么两样,就连走路的几步,也柔弱不堪。 听闻是被穿过琵琶骨,他只扫了一眼,感受到她身边一道凌厉的目光扫来,就别开了目光。 呵,护得还挺紧。看来三皇子夫妻和睦并不是传言,三皇子是真的很爱重这个妻子。 不过娜仁图雅既然入了大曦,现在是三皇子妃,也就是大曦的人。娜仁图雅过来一把掐住了谢恒下颚,尽管谢恒昏迷着,嘴巴也被她用力掐开,李莱站在她身边,宁帝本来差点上前,看到儿子示意稍安勿躁的眼神才没挪步。 心里却忍不住冷哼,最好是能治得了,要不然治她个不敬之罪! 却见娜仁图雅把鼻子凑近了谢恒嘴巴里闻,又把手指伸进了他口中,掏了下,又凑到鼻子底下嗅了嗅。 眉毛轻拧:“应该是漠北的黑蝎子,蝎毒只是让人麻,应该是还掺和了曼陀罗致幻。” “你有把握救醒他吗?”宁帝听她说得有鼻子有眼头头是道,不由得把希望寄托在她身上:“能给他解毒吗?” “当然。”娜仁图雅伸手入怀,她弯腰胸口就有些疼,李莱忙走到她边上,关切地看着她,她摇头示意没事,把怀中的腰包拿了出来。 “毒性霸道,不能一下子解,要一点点的解,每日一小包,灌进去,三日之后应该会减轻,三日之后我再来看他……” “好好好!”宁帝心里松了一口气,“不愧是朕的好儿媳,朕重重有赏!来人——” “这是臣妾应该做得……”娜仁图雅波澜不兴:“我既已经嫁入了李家,我就是李家的人,当然要为自己家人着想。” 宁帝连连点头,龙颜大悦,连带着看自己的儿子都顺眼了不少,这个儿子先前他还怕他降服不住娜仁图雅,看来也是个有手段的。 他大手笔一挥,重重地赏赐了二人,二人告辞退下。 他才敛了笑容,鬼判官要打开药包的时候,他急急过来:“等等,先小心点打开看看,看看有没有毒。” 鬼判官开包的手就是一顿,但他还是拿起了解药凑到鼻子下面轻嗅了下:“应该无碍。” 宁帝这才缓缓坐下,松了一口气,他看着床上躺着安安静静的谢恒,用手不客气地拍了拍他的脸:“你这个老货可赶紧醒过来啊,没有你我可怎么办啊。咱们君臣多年,我倚仗你都倚仗习惯了,你不在,我都睡不踏实啊,快别睡了,谢瑾瑜都找到了,他还等着你呢,太子不日就返城了,你儿子你总是要亲手抱抱的吧……” 就见原本一动不动躺着的淮南侯谢恒,眼角流出了两行泪。 宁帝心底滋味也不好受:“我从未猜忌过你,等你醒了,兵权还是给你。” 鬼判官转身去融化解药,只留下宁帝拉着谢恒的手,絮絮叨叨地说着儿时的过往…… 第三十八章 女儿红 小侯爷谢瑾瑜最近有些寝食难安,以前有什么热闹他都会张罗着带大家去看,可最近几天无精打采的,显得心事重重。 沈芳和魏婴看着他,感觉他最明显的改变就是食欲不振了。饭都吃不了几口。两个人问他原因,他也只是摇头,不愿多说的样子。这样沈芳很惆怅,她为了哄他开心,偷偷的出去了几天,给他准备了份礼物,想给他个惊喜,可她都回来了,跟谢瑾瑜聊天,他都根本没发现她离开过。 沈芳这才断定他是真的有了心事,关切问:“谢瑾瑜,你到底怎么了?” 谢瑾瑜摇头:“没事,我就是心里觉得不安。” 沈芳本来想要奚落他,听到他这么说,话到嘴边又吞回了肚子,她坐在他身边,难得好脾气问:“哪里不安了?” 谢瑾瑜双手拄着下巴,百无聊赖地用木棍在地上画圈:“先是娘亲,她这几日看起来强颜欢笑,日日礼佛了。” “侯夫人原本就爱礼佛啊?”沈芳安慰他:“她又不是这一日才礼佛,你是不是想多了?” “没有……”谢瑾瑜目光灼灼地看着沈芳:“就是你能理解嘛,大人为了你好,明显是有事瞒着你,你明明知道他们可能是瞒着你,可你还是要装作不知道的样子……” 沈芳拿着木棍的手就是一顿,她不由得苦笑,可不是么,怎么不能理解,她太能理解了。 “怎么不理解呢,我自己深有体会啊,大人们总是打着为你好的幌子,却从来没问过你是不是想要这样的安排……”沈芳低声说。 “我爹既然已经凯旋,就定会派人来庆州接我,之前我走丢了,我娘已经派人传信给他了。他当时要领兵抵御漠北,分身乏术来不了庆州,可我了解我爹,班师回朝之后一定会第一时间来找我,我在太子哥哥这这么久了,不但他的身影我没看到,他派来的人也没到……” “会不会是你多心了?”沈芳艰涩地说着,话出口她自己也不信。 “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他出事了,顾不上我了。”谢瑾瑜眼睛里续满了泪,他话音刚落,沈芳的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 她当初接近谢瑾瑜就是因为知道他是淮南侯的儿子,他们年岁相当,万一方九城押解回京,希望能让谢恒给求求情。她误打误撞对他儿子有了救命之恩,以命换命不为过吧,可是如果谢侯爷自身出了事,谁来救她爹呀? 一时间,沈芳眼睛里也跟着雾气腾腾。 可她们能力有限,就算是知道谢侯爷出事了,他们又能做什么呢?他们什么都做不了。 “咱们俩也不可能单独回京城。”沈芳叹息道。 听到回京城,谢瑾瑜的眼睛瞬间亮了,直勾勾的看着沈芳,沈芳没好气的拍了他头一下:“别想了,我是不可能跟你单独跑回京的。”先前遭了多大罪不知道啊? 谢瑾瑜眸光瞬间暗淡了不少,沈芳不忍心,就跟他说:“不过咱们这几天也就能回去了。” “你怎么知道?” “国舅爷为何要往粥里放沙子,为何要慢慢减少粥点,因为要撤走了,做收尾的工作。所以我猜,太子回京也就这几天……” 听了沈芳的话,谢瑾瑜的脸色才好了不少。 果然,傍晚的时候众人就都收到要回京的消息,开始打理行囊准备回京。 太子即将回京的消息,不胫而走。沈若风当然也知道,她见到太子神色如常,太子也是只口不提回京的事。 直到太子回京这天,长长的送行队伍排得很长,太子李泽很得民心,百姓自发的前来欢送。光出城门就花了一个多时辰。 一向坐马车的太子,难得跑来地跟国舅商量:“孤想骑会马……” 国舅什么也没说,了然的看了他一眼,太子先前摔了一跤,一般摔跤当天看不太出来,反而是隔了几天,才会有淤青。 太子正好摔了脸,此时肿紫一片,原本不周正的脸此刻成了猪头,他还不在马车里坐着,还要骑马。 明显的有猫腻啊。 难得的是,国舅欣然同意,还牵了一匹马与之同行。 随行队伍浩浩荡荡的出了城门,百姓渐渐的也看不到人影,太子神色自若,眼光却不时地四处看着,脸上难得地有了一丝失望神色。国舅觉得心中好笑,没戳穿他。 终于出城能有五里了,到了一个当地人唤作五里亭的地方。 这是太子回京的必经之路,今日的风很大,此地之前干旱了许久,树木枯死良多,风皱起,卷起阵阵黄沙。 本来,出了城门就有很多幕僚催促太子进马车,太子却以想骑马透气为由拒绝了。 随行的众人看着周围漫天黄沙,心里不由得慨叹,这太子爷委实好兴致,日头底下赏黄沙,独特啊! 只国舅由始至终任由太子胡闹,并不阻拦,还说道也想赏景,一起陪着太子疯了起来。 直到众人看到五里亭,里面隐约有个人在那静坐着,身形纤细,是个女子。 她白纱幕离,梳着仙女髻,尽管看不清楚,但远观那曼妙风姿,也能猜测出绝非凡品。 国舅远远扫到那个影子时,勒紧了缰绳,徐徐对身侧的太子说道:“这五里亭在庆州很是出名,风景也属实不错,你不去歇息下,未免可惜了。” 太子显然也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嗓子干涩,应道:“孤,孤也正有此意。” 国舅示意队伍停下,歇息片刻,他示意身后之人不用跟来了,他跟着太子两人并驾前行到亭子附近,国舅却又对太子说:“岁数大了,早上茶喝多了,肚子有些涨,你先前往亭中等我,我先去解个手……”说着,策马而去。 太子孤身下马,沈若风的手下躬身给他行礼:“我家家主有请——” 太子点头,快步上了亭子里。 五里亭说是送别亭,其实周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景色可赏玩,和每个府里普通的凉亭没多大分别。亭子里都摆有石桌和石凳而已。 此时的五里亭也不例外,除了静坐的她,面前的桌子上覆上了一层厚厚的黄沙,太子走了进去,安静落座,随手摸了下,厚厚一层沙,硌得他手疼的同时,心中也跟着一痛。 不知道她孤身在此,等了他多久了。 一时之间他居然说不出心里是失落还是高兴。 那人全身白纱,今天难得的身着女装,看到他过来,随手把幕离拿掉,在身侧抖了一抖,甩出来不少沙子。 “听闻你今日离开,我特意在此恭候,备下了酒水,给你践行。”沈若风微微笑着,女为悦己者容,她今天略施粉黛,眉如远黛,眼如秋水,鼻若琼瑶,唇若含丹。 她尽量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展现给李泽。 李泽眼中泪花泛起,这个世上有一种人,她明明没说什么,却有好似道尽了千言万语。 他懂她在此的目的,也懂她今日为何这般打扮。 她却不知道,既然她已在他心上,无论她是淡妆,还是浓抹,总是相宜的。 就算今天她没着红色的披风,红色的斗篷,可在这漫天黄沙之下,有她在的地方,在他眼中,就是最美的彩色风景。 那是比彩虹都耀眼明亮的颜色。 太子喉头哽咽,眼泪涌动。嘴角努力向上勾起,努力笑道:“如此甚好——” 沈若风给他斟了一杯酒,他仰头一饮而尽,瞬间明了。 “此酒是女儿红?” “正是。” 女儿红是传统名酒,属发酵酒中的黄酒,用糯米发酵而成。 始创于晋,慢慢流传了下来,变成了富家生女嫁女必备之物。 一般父母爱女,女儿呱呱坠地第一声啼哭,往往都会让父亲心头一热,三亩田的糯谷就酿成了三坛子女儿红,仔细装坛封口埋在后院桂花树下,就像深深掩藏起来的父爱! 待到女儿长大成人,十八岁出嫁之时,就把此酒挖出来,成为女儿的陪嫁之一带到夫家…… 沈若风出生时,她的父亲还没出事,定然也会为她埋上女儿红,如今他们现在身处庆州,她自然是不会随身携带。 可沈若风送别李泽,众多酒水,却偏偏带了坛女儿红,其中用意,不言自明。 李泽心中感叹,如此聪慧的女子,怎么会不让他爱重。 一杯酒下肚,瞬间到他眼中成了湿气和泪意。 他坐到了她对面,侧头用手指擦了下眼角,吸了下鼻子,掩饰道:“今日风沙略大,沙子迷了眼。”如果不是他的声音发着颤,或许沈若风就信了。 女人都有直觉,面前的人对自己喜不喜欢,有没有爱意,一个眼神,就能窥测出几分。 沈若风苦笑着看着李泽,她今天能来,属实是有些冲动了,当今时下女子都是要脸面的,她贸然前来,凭得全是一腔孤勇。 她性子向来执拗,今天来只是想要问个为什么,她经商多年,生意场上失败了,她要知道为什么,成功她也要总结为什么。 她在此,其实是想问问他,为什么,为什么不提出来要她,明明他的情谊不似作假。 可当他坐在她面前,她心中的一股怒气,统统泄了去。 她知道他有苦衷,问了能怎么样,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君若无意我便休,她是如此洒脱的人,天下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走的大活人有的是,不是非他不可。 何必呢? “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李泽双目灼灼的看着她,眼里的真诚丝毫不作假。 第三十九章 我想要娶你 沈若风看着他,自然而然问道:“你心中可有我?” “有。” “你知我心中可有你?” “以前不敢肯定,现在知道了。”太子看着她,淡淡笑着说。 “我没有想问的了。”沈若风看着眼眶通红的李泽,忽然释怀了。 在这世间上,再没有你心中有他,他心中恰好也有你,两情相悦的幸事了。至于能不能长相厮守又何必执意呢。 “你难道不想问问孤,为何不提出纳了你,带你回京?”看着眼前的姑娘,太子强忍着心中的疼,缓缓说道。 沈若风笑,涩然问:“那,你为什么不提?” 太子了然一笑:“孤现在提,孤想跟你长相厮守,想日日下朝之后,都能看到你,你跟孤回京如何?” 沈若风嘴角一凝,抬头直直望向李泽,他们四目相对,李泽依然还是促狭的口吻,可他的眼中写满了认真。 一时之间,沈若风都不知道眼前的人是在说笑还是真格的。 “为何不回答呢?”太子侧头,看向外面的风景,轻叹一口气,怅然道:“没有一口答应,就代表你心中难以决断,那孤又何必非得提出来,让你为难呢?” 沈若风心中如遭雷击,是啊,太子就算提了又如何,沈家上上下下,年迈的祖父,卧床病重的父亲,下落不明的姑姑,还有虎视眈眈的族人…… 她肩上的责任这么重,她怎能耽于儿女情长呢,就算李泽提出来又能怎么样,他跟她的结局还是不会有丝毫的改变。 “如果你真的能跟孤走,孤现在提出来也不晚。”太子看着沈若风眼中露出了迷茫和挣扎之色,原本痛得麻木的心中居然又弥漫了一丝丝的甜。 会犹豫和挣扎,证明她心中也有他的一席之地,不是不加以考虑就舍弃的一方。 “孤,其实没传言中的那么好,孤也是人,心中也有贪念,也有一己之私。”日后不知道能否再见,李泽索性坦然:“其实孤对你,也有一丝的卑鄙之心。孤甚至在你家门口安排了人,如若今日你没出来送行,他们自然会在你明日出门之时将你打晕带走,送入东宫……” 如果沈若风今日忌惮着女子的脸面,龟缩不出。就证明他在她心中并没有那么重要,她和其他女子没什么不同,是可以在东宫一座院一面墙,安静的守着他,等着他一时兴起的眷顾临幸。他厚着脸皮绑走她,也能让自己心安理得些。 可她还是来了,不顾世俗,只问真心。她对他之心,一片真诚。他无法回之等同的爱,又怎么能自私的让她成后宫金丝雀的一员呢。 她,应该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而不是困在后宫的深墙中,枯守坐天明。 沈若风的泪水止不住的落下,她没曾想他居然如此的了解她的处境,又的确是真的有考虑和憧憬过他们的未来。 太子忽然起身上前,犹豫片刻,才抬手缓慢地抚上她脸,为她轻轻地拭去眼泪。 那泪水那么热,那么滚烫,烫得他手指微颤。 就见他把手伸到怀中,从里面掏出一个小匣子。 “孤知道,这些年你过得不容易。你从十二岁的时候就开始跟你祖父做生意,支撑着沈家了。” 沈家老爷沈千山做丝绸起家,膝下一子一女,女儿嫁给了方九城。沈家看起来富裕,可打下的家底在偌大的京城,算不得什么,他身后并没有硬实的靠山,否则方九城也不至于发配这么远。儿子是沈若风的父亲,在她十二岁的时候,出门经商遇到了海盗,双方打斗时候不幸落了海,虽然最后侥幸被救了上来,可数九寒冬落海时间太长,身子还是遭了凉,几乎是常年落榻。 更为艰难的是,沈千山没富裕起来时,沈家族人对他是人嫌狗憎,可沈千山一旦发达了,沈家这些族人像水蛭一样,巴巴靠上来,扯都扯不掉。 这么多年,沈若风也没少被他们背地里使绊子。 太子李泽听到属下汇报沈若风的成长历程,终于明白他俩为何能如此心有灵犀,他们的肩上都有重重的担子,不是他们想逃避就能甩掉的。 可即使是这样的同病相怜,当太子想象小小的沈若风常年跟爷爷四处奔走着,累得在马车里倒头入睡,夜夜晚上点着烛火拨打算盘,亏了生意也会哇哇大哭,背地里也会柔弱无助……他还是为她心疼。 她能走到今天,成为沈家当家之主,是背地里多少个日日夜夜的努力,她为之付出了多少,常人难以想象。他又怎能剪断她羽翼,将她如寻常女子安置一旁? 他若时时维护,定是要和太子妃决裂,又会给她带来更大的伤害,后宫女人杀人的手段千奇百怪,有时要比战场上的真刀真枪还要激烈。 他只想她好好的,平平淡淡,安安稳稳幸福地过这一生。 以前他觉得,爱重一个人,是将她放在身边,时时占有。可现在当他遇上了沈若风,他却觉得,真正的爱重一个人,是放手,是让她能真真正正的做自己,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是皇商凭证。”太子把匣子递给她:“你来庆州,付出这么大手笔,无非是想有个靠山。” “这个宫廷采买是内务府绸缎处一个指定,虽然小却有油水,又不显眼。孤知道你精于缂丝,所以特意给你要来了,这个宫廷采买指定了南风铺。你祖父给你准备的嫁妆铺子,是你私人的铺子,不会并入沈家,沈家那些人想要觊觎也只是干瞪眼,这也算是——孤给你的嫁妆吧。”说道最后,太子勾起嘴角,微微笑了下。 事到如今,能打趣的时候,他还总是忍不住打趣她。 沈若风静静地坐着,无声地哭着,并没有伸手去接匣子,太子上前一步,不由分说地拉起她的手。 她的手指指腹有薄茧,是常年算盘和习武留下的。可饶是这样,依旧是纤纤玉手,柔若无骨,他只这么轻轻一握,顿觉浑身如百川入海,心潮涌动,万千血液都汇集到腹下之处。 他竟然如毛头小伙一般,可耻地有了反应! 他不敢留恋,把盒子放到她膝盖上,又把她手安放到匣子上。 他半蹲着身子,凝望着她:“孤知道你来此,二是为找你姑母方夫人的下落,孤也曾经暗中派人寻找,却没有找到。你也不必偷偷摸摸打探她下落。方九城孤可能左右不了父皇的决断,可你姑母一介女流,如果找到了,孤是有把握保住她,不让她受牵连,所以你可以放心大胆的找……” 他声音温和,不疾不徐,沈若风感念他居然默默为她做了这么许多,心中触动,泪水大颗大颗滴落下来,砸在匣子上。 太子也强忍着,不让自己落泪,踌躇着,还是缓缓伸出手,温柔地把她被大风吹乱的秀发别到了耳后,温声劝道:“莫哭,这里风大,仔细吹了眼。” 他又从怀里拿出一块玉炔:“皇子出生,父皇和母后会赏赐一人一块龙佩,孤的那枚……大婚之日给了太子妃。孤随身佩戴的这枚,是幼时文章做得好,皇祖父赏得,这么多年孤一直贴身带着,现将它送于你,希望你此生平安顺遂……” 说着,他把玉炔硬塞到了她手中,沈如风看着手中的玉炔,是上好的羊脂玉,温润如他。玉炔触感温润,抚摸时边角一点都不划手,定然是时时把玩抚摸,可见主人对它的喜爱。 可他却毫不犹豫地送给了她…… “虽然孤衷心希望你今生顺遂,可如若是你遇到难处,不要去太子府寻孤,阍吏眼皮子浅,再拦了你。你拿着玉炔到城南的徽记当铺找徐三掌柜,孤贴身随侍徐开的哥哥,徐开常常家去,你的消息他肯定不会耽搁……经商不易,后面有靠山才不会遭人惦记,从今往后,孤就是沈家的靠山……” 太子说了半天,觉得自己真的是墨迹至极,絮絮叨叨犹如八旬老叟,可交代了这么多,他却并没有觉得放心。 于是,他又对她真诚地道:“就算是孤心仪于你,可日子这么长,人总有累的时候,女人想要找知冷知热的人疼惜,是很正常的。今后你要是遇到心仪的忠实可靠的人,要与之结为连理,孤不会阻拦……” 他的心胸没那么狭隘,只因自己心里喜欢,就让人守着。 沈若风听到他这么说,已经是泣不成声,她艰难哽咽着道:“你送我的这几个礼物,我都很喜欢,很欢喜,可我又有什么能送给你的呢?” 太子起身,缓缓往外走,闻言笑了下:“如果你四处奔波经商,有幸回京,方便的时候,托人送孤一坛桂花酿吧。” 他们的初识他喝着桂花酿,醇香绵软,回味无穷,混合着茉莉芬芳,那是初遇的味道。 身后响起她坚定的声音:“好。” 时候不早,太子再不留恋,大步走出了亭子,沈若风明知不该,可听到身后响起心爱之人离去的脚步声,仍是没忍住,抱着匣子和玉炔,嚎啕大哭起来。 太子并没走远,显然也听到了,他脚步微顿,强自镇定,走到了马前,飞身上马,跑回了马车前。 众人见太子回来似乎面色不善,忙以风大为由,让太子进马车,这次太子不再推拒,国舅不知何时也在马车里等着他了。 见他进来,国舅看了他一眼,忙起身:“我去外面透透气。” 太子微微颔首,国舅转身放下车帘的瞬间,就见到他那个克己复礼的好侄儿,泪水哗啦瞬间流淌了满脸…… 一行人前行赶路,他骑马守在马车边,他耳聪目明,马车里不时传来细碎地隐忍地哭泣抽吸声。 国舅抬头望天,心下感慨,这又是何苦呢。 第四十章 免费折子戏 其实太子跟沈若风在凉亭内交谈,被凉亭外的谢瑾瑜和沈芳听了个正着。 太子让停车休息,谢瑾瑜想撒尿,沈芳也想方便。虽然他们去的地方不一定是一个位置,可也还算是顺路,他们俩个各自寻找了个地方解决问题,然后又都看到了五里亭,他俩阴差阳错的走近了才发现,里头有人。 谢瑾瑜刚要张嘴叫,就被沈芳从后面一把捂住了嘴,好笑,太子的私密是这么好看的吗? “——嘘,是我,别出声。”沈芳竖起手指,示意谢瑾瑜偷偷离开。 谢瑾瑜连连摇头,不是他不想走,他也想走的,只是现下他脚后跟被沈芳踩住了,动不了! 沈芳虽然是知道太子私事不好看,可也架不住好奇之心,还是没忍住扫了一眼,不可置信地又再次看了下,就立刻拉着谢瑾瑜上前猫在了隐蔽的位置。 凉亭的人,她认识! 大舅舅没生病的时候,偶尔经商路过营城定是要看望他们的。经常会给她带好吃的龙须酥,甜甜软软的,还带拉丝。有时候各种海外的琉璃珠,玻璃盏,她舅舅也会带给她。亭子里的,不正是他舅舅的独女,她的表姐沈若风吗! 她为何会在此,又什么时候和太子搅合在一起的? 谢瑾瑜拉扯着沈芳的袖子,示意他们俩该回去了,要不然一会被太子哥哥发现了,就麻烦了。 沈芳却充耳不闻,她很喜欢这个表姐,后来舅舅卧病在床,表姐跟着外公常年在外经商,只要表姐路过庆州,不论是绕远也好,总是要来营城扎一头,会来她家看望她,给她带各种女孩子的东西。 吃得用得一应俱全,娘亲性格软弱,被刁奴欺负,还是表姐来了无意间发现了,给娘亲出的头,捆了刁奴打了板子又发卖了他们,杀鸡儆猴之后其他人再不敢造次。 表姐小小年纪掌管着沈家,手腕了得,她至今记得表姐跟她说:“芳儿,姑母性格过于软和,你身为她的女儿,总是要刚强些,要不然你们一家都被刁奴拿捏也太不像样了!” 就连学武,也是没少受到表姐的鼓励,峨眉刺还是表姐送给她的,表姐的功夫比她还要高。 可表姐和太子在这聊什么呢? 谢瑾瑜和沈芳二人本来个子就不太高,凉亭有数层的台阶,地基高出地面半人之高,他们俩个孩子,低头躲起来正好。——就是风沙有点大,呛人。 他们一开始在逆风的位置,听得不是很真切,俩人竖着耳朵,转了一圈,找到了个顺风的位置,亭中二人的对话清清楚楚顺风飘了过来。 这免费的折子戏啊,只主角不是她表姐就好了。沈芳心想。 两个人起初是抱着看才子佳人亲亲我我的想法,心里还纠结了半天,万一真的亲上了可如何是好。可太子的话清晰得传来,原来不是你侬我侬,是爱而不得。当太子说道找她姑姑的时候,沈芳还津津有味地听着,一时没反应过来,合计表姐的姑姑还挺多。 可听着听着心里忽然后反劲儿。 表姐的姑姑,那不是她的娘亲嘛?是不是听错了?可方九城的妻子,除了娘亲也没有其他人…… 那么也就是说,娘亲下落不明了?!!! 沈芳只觉得腿软,后背贴着墙瘫坐在地,心里却又不断安慰自己,别瞎想别瞎想,或许是她想岔了,爹向来不按规矩来,自己都能化身和尚安排到万福寺,娘亲就算化身成老鸨安置在怡红楼她都丝毫不会觉得意外,或许就是为了麻痹朝廷众人,连表姐都不知道也是正常。 可爹遇到事情不把娘亲托付给外祖父家,又会把她托付给谁呢? 沈芳皱眉思索了半天,居然毫无头绪。她因为心里记挂着娘亲,后头太子和表姐的对话她听得囫囵吞枣,不甚真切。 谢瑾瑜就不同了,他很喜欢太子,小孩子总是喜欢跟在大孩子身后玩,从他有印象起,李泽就待他很好,就算是他很忙,可逢年过节也会让人给远在淮南的谢瑾瑜送些节礼,可能某些人会觉得太子这是笼络他爹的一种手段。 谢瑾瑜却知道不是的。太子是真的认真的听他想法,真的是待亲弟弟一样的待他,甚至比对亲弟弟都好。 同是皇子,太子对其他的弟弟可能要有些保留,对没有争储威胁的谢瑾瑜兄弟之情更为真切。 谢瑾瑜知道太子哥哥很温柔,太子哥哥向来是仁厚的,可听他亭中说得为了这个女子,安排的种种,谢瑾瑜能明显得感受到他哥哥心里的难过。 他不知道他哥哥是怎么能说出这些话的,别人不了解太子,他了解,他能切身地感受到太子的不舍以及难受,他甚至都能听到太子哥哥的哭音。 只有熟悉太子哥哥的人才能听出了他得难过是发自内心,谢瑾瑜痴痴得听着,又不由得侧头看了眼沈芳。 他还尚小,情之一时并未开窍。可如果他站在太子哥哥的位置上,他会不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呢? 他不知道。 两个人看着太子离去,亭子里传来沈若风的嚎啕大哭,沈芳也忍不住心里跟着难过。她这个表姐不是她吹,真的是比男子汉还要男子汉,她记得有年夏天,有次她来她家,两个人去村后面爬树,表姐不小心从树上摔了下来,左手都摔错位了,疼得她冷汗直流,都没掉一滴眼泪。 当时给她佩服的啊,做女子当如是! 可如今哭得声嘶力竭的,要不是她亲眼所见,别人跟她说她都未见的会相信。 情之一事,果真误人啊。 她怔在原地,还是谢瑾瑜快速拉扯她:“别愣神了,太子哥哥要走了,咱们也赶紧跑回队伍里,要不然被发现就遭了。” 沈芳:“我没骑马。” 谢瑾瑜:“太子哥哥现在估计顾不上咱们,咱俩跑吧。” “好。” 两人撒丫子开始往队伍里赶,好在太子马速并不快,五里亭离他们歇息的地方也属实不远,他们两个人悄悄回到队伍里。才松了一口气。 沈芳心里一直回想着太子的话,又觉得自己的爹高明,应该是早有准备,娘指不定在哪个犄角旮旯里躲着呢。 可她心里还是隐隐不安。 这份不安在她下马方便,无意中看到了国舅爷的宠妾时候,得到了证实。 这个让国舅英雄救美名扬庆州的被唤作芙蓉的女子,如果她没认错,正是她娘亲的贴身婢女,夏荷。 芙蓉,夏荷,都是荷花。人也都是一个人。国舅就连起名字都如此省事! 沈芳在看到芙蓉的正脸时,只觉得心里咯噔一下,急怒攻心,直觉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 “她怎么了?”魏婴问。 谢瑾瑜:“可能是中暑了。” 沈芳迷迷糊糊睁眼,就看到两个人附身在她头顶叽叽喳喳。 如若是往常,她定是要跳起来,一人给他一个暴打。 可她直勾勾地等着马车顶棚的花纹,眼睛也不眨一下,面无表情。 魏婴:“她不会是——撞邪了吧?” 谢瑾瑜:“去你的,不能想点好事?” 谢瑾瑜伸手在沈芳眼前晃了下,丝毫没有回应,他不由得有点慌,心里却在想,他们没发生什么事啊,就算是不小心窥探到了太子哥哥的隐私。 太子哥哥现在都好好的,没事人的样子,当然,也可能是心中难过没表现出来,可沈芳为什么失落啊? 难不成——她喜欢太子哥哥? 也不是不可能,虽然太子哥哥长相有些老成持重,可太子毕竟是太子,无数女人做梦都想嫁给他…… 谢瑾瑜不知为何,想到沈芳可能心仪太子,心里居然有了一些不舒服。 于是他说:“你和太子哥哥是不可能的,太子哥哥已经有了太子妃,还有太子良娣,良媛,承徽……数十人呐,他儿子岁数都比我大了,你们是不可能哒!” 沈芳听他说得热闹,数着良媛六人分别是谁,还说道奉仪二十四人呐,掰手指掰了半天都记不起来都是谁……一时间没跟得上他思路,只是转动着眼珠,木然地看着谢瑾瑜嘴巴开合。等到声音传入她儿,她才反应过来,他把她想成什么了?!! 魏婴也惊呆了,张着嘴吧用你居然是肖想太子的表情看着她。 沈芳无奈地闭上了双眼,忍无可忍无须再忍,暴跳起来,抓起边上的靠枕对着谢瑾瑜就是一通的暴打! “我让你承徽,我让你奉仪,我让你良娣……”她咬牙切齿地说着,手下不停:“你满脑子都装得什么,话本子看多了把脑子看坏了吧!” 谢瑾瑜一边喊着救命啊,一边躲闪着,还一边哈哈大笑。 马车外的护卫听到救命本来是要提刀上前,侧耳一听,原来是人家小孩子玩耍,又收回刀,眼观鼻鼻观心。 谢瑾瑜看了魏婴一眼,终于把她招魂回来了! 闹得累了,谢瑾瑜乖乖认输求饶,并自愿奉献上珍藏的话本子若干,沈芳一边挑选着翻看着,一边让谢瑾瑜捶着腿,魏婴也讨好似的帮忙捶左腿,这要是侯夫人掀帘子看到还不得惊掉了下巴! 第四十一章 惊变 马车厢里时不时地传来孩子们的嬉笑声,侍卫回去禀报侯夫人,侯夫人甚是欣慰。 沈芳神色如常,和谢瑾瑜和魏婴打打闹闹,好像之前丢了魂的人不是她一样。 所谓的成长,就是在不知不觉间,苦,自己吞,乐,才能与别人享。 这一日大伙在路上歇息,沈芳跟谢瑾瑜说要去方便,一个人远离了他们,居然是朝着国舅的家眷这过来了。 还没等她靠近马车,就被马车护卫给拦住了。 “侯夫人让我来给夫人送绢花。”沈芳举着手上的托盘,侍卫翻看了下,没发现什么,又看到她的确是在队伍里,面孔也是熟面孔,寒着脸说道:“你等着,我去给你通禀……” 沈芳露出孩童的天真无邪笑:“好嘞!” 她刚才看到国舅去了太子那里,才特意赶过来。 她这么做其实很冒险,可为了确认母亲的下落,她悬着心,不得不冒险过来。 “你过去吧。”侍卫放行了,就看到马车掀起了帘子,车里名曰芙蓉的娘子,穿金戴银,衣饰华丽,姣好的脸上此刻写满了诧异:她和侯夫人没什么交集,为何侯夫人会特意派人过来寻她送她东西? 趁着她冥思苦想的时候,沈芳忙三步并作两步,快步跑到她面前,笑道:“这位姐姐长得可真俊,怪不得侯夫人特意让我过来!” 芙蓉看清面前笑得天真烂漫的孩子的样子,脸色刷地白了,只见她唇角发抖,“小、小……”被沈芳打断:“夫人,小的是侯夫人身边的小芳。” “啊……”芙蓉无意识地重复了下,方才点头:“这、这位……小,小芳,你、你近上前来,我跟你说说话。” 沈芳心下松了一口气,忙走过来,芙蓉对身边伺候的女婢说:“你们先去车下散散心,让我跟这个小女孩说几句话。” “是。”两名侍女听命,顺从地下了马车,给沈芳腾来了地。 沈芳进来,刚放下帘子,就见芙蓉满脸的泪水,扑通跪地,一个劲儿地给她扣头:“小姐,我有罪啊,我对不起你……” 随着她的话音落地,沈芳只觉得胸口如同压着千斤巨石,每呼吸一下都十分艰难,一股凉气顺着脊柱冲上了脑壳。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沈紧紧握拳,指甲抠进肉里,才能忍住不发狂:“你给我仔细地说清楚了!” “奴婢还有邱阳跟随夫人准备去投奔沈家,老爷说,已经偷偷跟沈家打好了招呼,我们出了庆州不用北上,一路南下去南方,朝廷的手不会伸得那么长……”夏荷边哭边说,被沈芳不耐烦打断:“说重点,我娘现在在哪里?” 沈家南方的确有不少的产业,她爹这么安排并没有错。可既然表姐都出现在这了,肯定是没遇到娘亲才回来庆州找,一定是路上出了什么岔头。 “我们刚出了营城,在路上遇到了一群灾民,夫人……夫人她实在是不忍心,说人群中尚且有跟你一般大的孩童,实在是太可怜了,她心里怜悯,停下了马车要给他们粮食……” 沈芳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我娘她不谙世事,你们为何不阻拦她!” “拦了,我们真的百般劝了夫人,尤其是邱阳,他说他武功再高,对方要是人多,齐齐攻来,他也双拳难敌四手,可——” “可我娘没听。”沈芳闭上了双眼,眼泪姗姗落下。 她娘真的是空有一身的美貌,她娘自幼生长在沈家,从小娇养着长大,外祖父不曾让她吃过苦,嫁给爹之后,爹就算自己吃糠咽菜也得要让娘亲过得衣食无忧。 沈芳曾经撞破过他爹收钱,营城首富王亨给她爹送钱的时候,她正在书房外,想要给爹看她新画的蚂蚱,却不想正看到他爹伸手接过银票。等王亨走后,她爹久久地坐着,不发一言。旁边的师爷劝慰他,说他就算是用了些非常手段,可一片拳拳爱民之意,并没掺假。 她还记得他爹苦笑着说:“你看到哪个清官,会琢磨着钻律法的漏洞,又见到那个名垂青史的封疆大吏会伸手于民?”他的官名显然沾染了瑕疵。 她当时忍不住替他爹心疼,无他,她娘亲实在是很会花钱,她娘置衣,会一下买了各种颜色所有布料,全部买全,等裁好了衣服,有的还没等上身,又忽然没了兴致,不穿了。 她娘饮茶,会花几两银子买一个挑茶壶盖的挑勾,又名茶匙。还一下买好几个!买回来的时候,还美美地让方九城和沈芳看,沈芳至今还记得她爹胡子动了动,然后问道:“娘子,这个功用,为夫用铁丝给你弯一个,或者我用细小树枝给你削一个,再或者用手给你拿壶盖,不行吗?” “行是行,但是这个勾起来的不是壶盖,是惬意。” “……” 所以她娘不通俗物一片天真,跟她外祖父和她爹无条件地宠爱,不无关系。 也不知是幸事还是祸事。 思绪又被夏荷拉回了现实:“我见实在是劝不动夫人,又怕夫人遭遇危险,于是我就多留了个心眼,把夫人马车里备用的衣服换上了,这样万一有个什么事情,邱阳也能带着她跑,我还能引走一部分坏人……” “后来果然夫人刚停了马车,施舍了几个孩子粮食,就见周围密密麻麻地围起来人,居然要把我们拉下马车……” “邱阳二话不说揣掉了几个意欲登车的灾民,快速驾马准备离开,可身后是密密麻麻的追赶着的难民,前路也有埋伏,还有绊马索,甚至有的难民手中还有弓箭…… 邱阳见情况紧急就在一个拗口带着夫人跳了马车,由我架着马车吸引他们的注意……” “最后我架着马车冲到了悬崖,不得不停车,跳下了马车,又被灾民团团围住,我本欲自尽,却正巧遇到了国舅,被他所救,我连忙磕头求他救夫人,国舅答应了,派人去寻了,后来属下回来说,并没有看到夫人和邱阳的身影,我们走失了……奴婢对不起夫人,对不起小姐……”夏荷断断续续地说完,继续磕着头,被沈芳拦下。 “不怪你,我娘执意如此,别说你们,就算我和我爹在场也拦不住,你已经做得很好了。”沈芳心里痛得直抽疼,可她还是告诉自己要冷静。 芙蓉也好,夏荷也罢,这个丫鬟做得已经很好了。任谁在哪个场合也未必能有她做得好,她是个忠心的丫头。 “你既然跟了国舅,就好好得过日子吧。” 夏荷欲言又止:“奴婢并不是国舅的妾室,只是配合国舅敛财的权宜之计而已,国舅说到了京郊就放我走,奴婢想要寻得夫人的下落……” “你觉得,我娘她……她还能侥幸活下来嘛?”沈芳呼吸困难,这句话她斟酌了半天才艰难问出。 “会的。邱阳会保护好夫人的,他说过的,等一切过去,会回来娶我的,我都能活得好好的,夫人也一样!”夏荷坚定地说着。 原本沈芳想到娘亲可能遇到的恐怖遭遇,心头发寒,不敢深想。 可夏荷笃定的态度又给了她一丝的支持。 连夏荷都坚信娘会好好的,自己又怎么能轻易地放弃呢。 娘一定会没事的。 于是她擦了擦脸上的鼻涕和眼泪:“多谢你了,我来的时候也不早了,我要回去了,你也要多保重。” “会的。小姐你也要照顾好你自己。”夏荷说着,又从袖口里掏出来银票:“这是奴婢的一点心意,还望小姐笑纳。” 沈芳一把推了回去:“不用,你好好收着,不过你的卖身契,现在不知道在哪里,等一切尘埃落定,我去官府补办,给你消了奴籍,还你自由,你如果到了京城落脚,京城沈家在京郊有个悦来客栈,那是我表姐开的,你去那里留下住处,等我回到京城定会去寻你。” “好的,奴婢知道了。”夏荷见小姐不怪罪她,明显是松了口气,心弦一松。 沈芳便也不便多留,告辞离开。 事情已经到了最坏的一步了,好在有邱阳在娘亲身边,要是娘单独自己可真的是凶多吉少了。 可是想到邱阳,沈芳又难免想到吴平,谢瑾瑜身边的这个侍卫功夫也高,可结果呢。 她心潮难平,却偏巧正看到太子和她爹在谈论什么,他爹神态轻松,脸上似乎还带着淡淡地笑意。 这一幕原本没什么,奈何她此时心绪杂乱,看到只觉得刺目,心中不由得格外地愤恨。 娘亲下落都不明了,爹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趁着周围人都不在的时候,偷偷跑到了她爹的面前:“方县令真的是心胸宽广啊,我前日在路上见到了沈家的大小姐,沈若风,说是来寻姑母下落的,想来方县令运筹帷幄亲朋众多,定然是格外有安排了?” 方九城原本还当女儿过来跟他玩笑,脸上还挂着宠溺地笑意。 可女儿接下来的话却让他神情不由得凝重起来。 偏偏沈芳又说:“我刚才解手,无意间发现国舅新纳的小妾,看起来有些面善,名字叫芙蓉,这个名字起得真好啊,跟夏荷一样,都是荷花呢。” 方九城显然听懂了,他定定地看着女儿,看着女儿续满了泪水的眼眶。 他脸上血色瞬间褪尽,苍白如纸。 只见他唇哆嗦着:“我的确是提前跟沈家打好了招呼,要送她去沈家,也特意让邱阳护送她……” “她们路上遇到难民,失踪了。”沈芳颤声说道。 。 第四十二章 裁断 方九城不可置信地看着女儿,嘴唇开了又合,才哑声问道:“当真?” “千真万确。”沈芳看着她的父亲,眼里忽然涌出两行清泪,然后人便直勾勾地向后倒了下去。 周围人发现了,立刻上来簇拥着方县令,掐人中的,摸着胸口顺气的,来人抬头面色不善地盯着沈芳:“你到底跟方大人说了怎么,怎么方大人竟会无缘无故地晕倒?”方九城虽然是戴罪之人,可他因何获罪众人都知晓,心里敬佩他反而并不把他当成罪犯。 沈芳看着倒地不醒地父亲,心里却丝毫没有觉得痛快。 不是有人说过嘛,当有了快乐分享之后,你将收到双份的快乐,有了痛苦分享之后,你的苦痛会少了一半。 都是骗人的,痛苦分享之后,明明是两个人都痛苦了,并没有减轻半分。 谢瑾瑜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他站在不远处,并没有上前,等沈芳走过来的时候,沈芳以为他会说些什么,出乎意料的是,他什么也没说回马车的路上,谢瑾瑜老老实实地跟在她身后,沈芳率先忍不住:“你不问问我为什么吗?” 谢瑾瑜摇头:“你做事肯定有原因,你想说自然会告诉我。” 沈芳找了个大树撑着身子,然后缓缓坐下靠着:“有时候我觉得我很累,你说我也是小孩子,为何我总是要想这么多。” 谢瑾瑜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梨,递给了沈芳,沈芳拿起来不客气地咬了一口:“挺甜。” “太子哥哥让人送来的。”毕竟谢瑾瑜还是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食上不能过于苛刻。 沈芳咬了一口下意识的要递给他,他们之前一起逃荒的时候就这么换着吃,可这次谢瑾瑜没接:“梨分着吃不吉利,我刚才吃过了,这个是给你留的,你吃吧。” 沈芳听了,不客气地三下五除二消灭得干干净净,吃了东西整个人都好了不少,事情已经这样了,她只能把自己做好。 见她神色好了很多,谢瑾瑜才开口:“虽然我不知道你们发生了什么,但是我知道你心里一定不好过。”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我以前跟我爹闹脾气,他次次都让着我,后来我发现,其实并不是因为我占理,只是我爹哄着我而已。他不想我不开心,所以我想,大抵天下的父母,如果不是有苦衷,都会希望自己的孩子开开心心的。” 沈芳不由得想到小时候,她爹的确是对她很好,会把她抱在膝盖上,看书的时候也是。是真的格外地宠爱。 到底是什么时候爹发生了改变的呢? 是因为一个案子,营城再小,她爹也有顾不上的时候,有个偏僻的村落,一个小男孩自幼父母双亡,被人吆喝着像狗一样打骂,他大伯娘脾气不好,心情好了打他一顿,心情不好了也打他出气。给他饭食从来不好好给,扔到地上让他像狗一样爬着吃。 小男孩村里的人对待他也不友好,有的孩子会拿石头砸他,他经常是衣衫褴褛,赤脚朝天,跟乞丐无甚分别。 他也完全没有孩子的纯真,变得木讷死板,神情麻木。 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可能是他大伯娘死了,他辗转出了村,一路上遇到各种人对他打骂,他就朝着人吐口水,换来更重的打,他却觉得很有趣,尤其是看着他们跳脚气急败坏的模样。 终于,他来到了营城县内,一日他习惯性地对一个妇人吐口水,那个妇人身怀六甲,可能是出于怜悯,也可能是她天生内心善良,她并没有打骂他,反而把篮子里的馒头给了他一个,还温柔地给他擦干净了脸。 可最后这个小男孩反而尾随了这个妇人,趁着妇人丈夫上山打猎,随手拿起柴房的斧头,将妇人活活砍死…… 案卷拿过来的时候,方九城看着卷宗久久无言。 他不明白小男孩愤怒杀害妇人的缘由是什么,于是他特意提审了小男孩。 了解了原委才知道,原来所有人都对小男孩不好,对他打骂,他才觉得是正确的,妇人待他好,他反而不适应,觉得那是错的,如果一个人长期在绝望无助的泥潭里生活,就不适应云朵上的光芒和灿烂。 方九城本想留他一条性命,去看了他很多次,可这个小男孩好像从杀戮中得到了快感,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兴奋。脸上的表情凶狠狰狞。还说道如果出去了,一定还会杀人。 而被害的妇人,年迈的母亲得知女儿惨死的消息,悲痛欲绝,当日夜里就悬了梁。 妇人的丈夫天天跪在府衙门外,只希望凶手可以以命抵命。 原本按照大曦律法,这个男孩岁数的确是没到,差了几个月。 可方九城探望了他多少次,心一次比一次凉,这样的人,将来放出去,尝到了屠戮的乐趣,将来会有更多无辜的人枉死。 大曦律例,“年未满七岁,贼斗杀人及犯殊死者,上廷尉以闻,得减死。”也就是说如果他确定是七岁以下,上报到廷尉,可以减刑。 方九城让师爷调阅了男孩的生辰记录。 上面写的并不详细,可七岁可未满七岁。 因为穷的地方上报的都比较晚,可能有的孩子三岁了,才想到去府衙登记。 不过幼儿犯罪,如果用钱脱罪是可以适当减免的。 方九城一直在踌躇要不要给他一个生的机会,改过的机会。 可当他下了衙门,死者丈夫拦住了他,问道:“都说你是青天,你应该可以对我的遭遇感同身受才对,你也是有妻女的人,如果你的妻子遇到这样的人,你的女儿遇到这样的人呢?” 方九城最后回去和师爷商议了一番,还是判了斩立决,心情低落了有一阵子,后来又带她去了怀城,等回来就把她送到了万福寺,让她学本事…… 说来,她爹也的确不是不爱她。 两人在树下聊着天,沈芳把这个案子含糊了下,给谢瑾瑜讲了。 谢瑾瑜却说道:“国有国法,律法是量刑的标准,这个县令没做错啊。” 他又给沈芳讲起了自己听来的故事:“说有个王秀才跟同窗发生了口角,两个一言不合动起了手,结果王秀才一脚踹到了李秀才的腰上,把人家踢坏了。王秀才连忙把人接到了家中,悉心照顾,后来过了大半个月,李秀才养好了伤,就回到了郊县的家中,谁知三两日居然莫名其妙的死了。” “是被人杀的吗?”沈芳思索着。 “李秀才并没有什么仇人,妻子回忆唯一最近起过争执的就是王秀才,于是县衙就把王秀才给拿了。仵作对李秀才开棺验尸,发现李秀才的腰部发黑,于是判决王秀才死罪。” “可是如果王秀才真的想杀了他,为何还要接到家里养伤呢,都已经养好了,可以自行回家了,应该不是这个原因吧?” “因为审案的县令是代审的,原来的县令出门回来发现这个案子的疑点,于是驳回了。觉得腰伤既然是踹过,那么发黑是正常的。两个县令争执不休,闹到了上峰那里,上峰支持原来的生怕。县令觉得判重了,又往朝廷上报,最后这个王秀才免于一死,只是流放。” “原来如此。”沈芳看着谢瑾瑜,发现他脑袋里知道的东西还不少。 “所以说,同样的案子,在不同的县令眼中,最后的结果都可能会不同。只要不是徇私枉法,问心无愧就好了。人毕竟不是尺子,可以丈量人心。量刑又哪里尺寸都正好合适呢?” “有道理。”沈芳笑着问谢瑾瑜:“你长大了想到大理寺断案嘛,还是要当将军?” 谢瑾瑜笑笑:“我还是当个纨绔比较好。” 有时候太有能耐了未必是好事,只是这个他不便跟沈芳说。 魏婴过来喊他们上车,两个人才起身。 魏婴脸上一脸忧愁:“也不知道为何,前几日方大人好好的,今日忽然拒绝了跟太子同车,执意要去囚车……奇怪奇怪。” 沈芳面色不变,反而是谢瑾瑜说:“可能是在囚车里,心里会好过些吧。” 沈芳看着远处模糊的身影,心里却在想着,如若能找到娘亲,她愿意时时坐囚车,她今日坐囚车,明日坐囚车,后日也可以坐囚车,只要娘亲能平安无事。 魏婴还要说什么,被谢瑾瑜眼神止住。他努了努嘴,终于没再说什么。 几个人安安静静地上了马车,前往京城。 这日夜里,沈芳做了个噩梦,她梦到当初茅村遇到的那个恶人,他青面獠牙步步紧逼,似乎要非礼她,她额头冒汗,手上也都是汗,峨眉刺被她攥得紧紧的,可她没等杀了他,就发觉自己扭头,被非礼的人变成了自己的娘亲,她忙上前阻止,用峨眉刺捅穿了他的后背,可那人却还在扒着娘亲的衣服,嘴里发出怪笑…… 沈芳大声呼喊着不要,挣扎着坐起身。 她无法想象,如果她娘亲遇到这样的人,可怎么办。她大口喘着气,后背被汗湿。忙下地咕咚咕咚地灌了半肚子凉水。 看着外面漆黑的天空,可天上的明月,一时间无比思念着自己的娘亲。 第四十三章 风都不自由 沈芳几乎是睁眼到了天亮,一开门就看到了谢夫人曹氏。 曹氏一路上穿着朴素,一反往常在怀城的华丽。 沈芳曾经想不通,一个人前后变化怎么这么大? 曹氏摸着她头,耐心给她讲:“我在怀城,是县令夫人,出门应酬代表了你谢伯伯的脸面,我自然需要穿得华丽一些,这样怀城下面的商妇也好打扮。我若是穿得朴素,众人相聚宴饮,她们总不好抢了我的风头,就也得穿衣朴素。到时候难道要互相比惨,比谁的补丁多,那多没意思。” 曹氏不仅穿得好,还总是鼓捣些怀城没有的衣服款式,绣花样式,引领着当地的流行,当地的富商家眷争相效仿,渐渐怀城的人都欢喜打扮,惠顾布行和秀坊。 当然,有的铺面背后的东家就是她。 “而出门在外则不同,长途跋涉自然是怎么舒服怎么好,别人也不认识我,财不外露,穿着朴素一些不扎眼,也可避免一些是非……” 出了怀城,谢夫人曹氏不仅自己穿得也朴素,连谢俞宁都打扮得很朴素,不张扬。 沈芳点头,心里长叹了一口气,不得不承认,曹氏为人虽然是市侩精明了些,可作为谢夫人,她真的是里里外外一把抓,真是极为聪慧的女子啊。 有了她的协助,谢大人省了多少的心呐。 如果她娘能像曹氏这样,该给她爹,给她省了多少心。 唉,不提也罢。 曹氏此时又换上了华丽的衣服,也给沈芳送来了几套:“到了京城,天子脚下,又是不一样了,俗话说,人靠衣服马靠鞍,自然还是要穿得好一些才是。到了京城你随我到我府去住吧。” 沈芳摇头:“到了京城,我还有要事。” 曹氏拿起衣服的手顿了下:“猜到了,所以我今天才给你送了些衣服过来。这个牌子你收好,有事可以到我家找我,我家在……” 沈芳听着曹氏细细地交代,心里涌入了一层暖流。 曹氏交代一番就离开了。 沈芳收拾好东西,上了谢瑾瑜的马车。 不出意外,今日就能到京城的城郊。 太子风尘仆仆,临到京郊忽然看向了身旁闭眼假寐的国舅爷。 “这一路太安静了,孤都有些不习惯了。” “急什么,还没到时候。”两人正说着,就听外面侍卫熟悉的惊叫声响起:“——有刺客!” 太子打了个哈欠,对身旁的国舅说道:“孤有些困,你处理吧……” 越是要到京城,其实刺杀太子的刺客越凶狠,太子赈灾归来,满朝上下一片赞誉,如果不在他进京之前杀了他,以后就更不好动手了。所以外面打斗的声音很激烈,持续了一个相当长的时间。 “如果是有些城府的,这个时候静观其变才是上策。”国舅爷品了口茶,感慨着:“也不知道是你哪个蠢弟弟非要这个时候跳出来。” 太子这次擅自做主免了庆州一州两年的赋税,有些冒进。尽管后来国舅给挽救了下,宁帝又派了谢云来查。 可谢云毕竟是国舅的人,跟他们一路同行回京,避嫌都不避嫌,可见他已经准备好了奏折如何上报朝廷。 不过有一句话叫做天威难测,自古以来一念则生,一念则死,宁帝一日没下决断,太子的心还是时时悬着,生怕他父皇责罚。 皇帝想要一个人身首异处,一句“莫须有”就足够了。 外面刺客冲杀的激烈,太子却忽然起身,出了马车,过了片刻,虽然刺客尽数伏诛,太子也挂了彩,受了伤。 “太子殿下——” “殿下——”惊叫声。 “快传御医,太子撑住——”马车外一片兵荒马乱。 马车内,国舅百无聊赖的曲起手指翘着窗棂。 他慢慢勾起了嘴角,这一次出来,太子有所长进啊,一手苦肉计玩得炉火纯青了。 太子日夜辛劳去干苦差事,回来还被刺客刺杀受伤,只要不是太子有篡位之心,当爹的总不会这个时候清算太子。 也算是过关了吧。 他们并不知道宁帝眼下并没有心思去问罪太子,谢恒的毒虽然排出来不少,可人还是很虚弱,太子他们回京的前一天还依然昏迷没醒。 直至太子回京这日,似乎是冥冥中自有天意,谢恒终于睁开了眼。 可把宁帝给激动坏了。 这些日子他虽然不至于日日守在这里,心里也是不安到了极点。 谢恒是他为数不多可以全然信任的人,甚至是比他的儿子还要让人放心,指哪打哪,从无二话,兵权给他,他放心啊。 文有魏温,武有谢恒,再有国舅和丞相,他身子上的担子才能稍微轻松一点,谢恒睁开了眼把宁帝激动得老泪纵横。 他絮絮叨叨如同老妇一般念叨了半天,谢恒本来身体就虚弱,强撑着身体应付他。 俩人唠着唠着,谢恒起初是坐着,后来是倚着床,最后是躺着,再最后宁帝还絮絮叨叨,这头谢恒直接又昏睡了过去。 把宁帝吓了一跳,忙要上前,鬼判官上前切脉,示意他稍安勿躁:“无妨,你太能说,把他唠睡着了……”随着他话落,是谢恒响起地此起彼伏如雷的鼾声。 宁帝:“……” 宁帝心里松了一口气,自然是龙颜甚悦,看谁都顺眼,谢云的折子写的公正又细致,大致把庆州几个县几个区域,哪几个地区受灾最重,哪几个次之,这几个县令平日里如何行事,官声如何。在这次灾难下又做了什么,一板一眼,写得详之又详。 特别把福县的县令胡一毛给提溜出来,骂了一通,说他鱼肉百姓,大难来时并不为百姓着想,最终被百姓们践踏而死。比照着他,又大肆夸赞了方九城夏彦等县令,把他们如何爱民如子,与百姓同吃同住同甘共苦,最后衣不蔽体,洗澡都洗出来三桶黑水……写得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潸然泪下又破涕而笑。 又把各地灾民的惨况写得也十二分的具体。 甚至当地灾民易子而食,累得谢小侯爷差点成了灾民的盘中肉都写得清清楚楚,看得宁帝李常眉毛一跳,心里不由得后怕。 如果谢瑾瑜真成了灾民的盘中肉,那他真是更加愧对谢恒了。 谢云的最后,只一笔带过太子的功劳,说当地人虽然感念太子,其实心中最感激的还是当今圣上,只有宁帝这样好的明君,这样好的慈父,才能教出来如此好的储君。 不得不说,出身世家的谢云就是有两把刷子,说话婉转到位,不像是有些地方官员,说话直不愣登,不带拐弯的,让人看着就觉得没文化。 他写的又有白描,又有类比,还能不着痕迹地拍了宁帝得马屁。拍得他上上下下通体舒畅,连带着也记住了谢云这个人。 从今往后平步青云不在话下,此乃后话。 宁帝放下了折子,心里对太子的猜忌渐渐放下,是啊,儿子再有能耐,还不是他的种好,还不是他调教得好,还不是他给找的老师教的好。太子心底软和办事勤恳,能为他分忧解愁,这次的事情能圆满解决,太子功不可没,不该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 宁帝正想该如何嘉奖太子,却被人通报太子遇刺,身受重伤,他听了,不由得一时间怒发冲冠。 “查!胆大包天,居然胆敢行刺太子,今天敢行刺太子,明天是不是就敢弑君了?”宁帝下令严查。 最后查到了脑子不太灵光,野心毫不掩饰的四皇子代王身上,证据确凿,被宁帝一撸到底,贬为庶民,圈禁了起来。不得不提前退出了帝位的角逐。 太子这关终于平安度过,他躺在床上长吁了一口气,天家的父子,有时候的情感就是这么的薄,今日还是父子,明日就是仇敌。 代王,呵。 这四次的刺杀,没有他的手笔,他不信。可四次刺杀全是代王的手笔,未免也太看得起他了。 总是要找个背锅侠,太子面上好看,父皇那里也好看。 也不知道其他派人来的杀手里,是否有他的一母同胞好弟弟。 太子闭目,劝自己不要多想,没有证据就不要因为自己无端的猜忌和亲兄弟离了心。 “太子,该喝药了。”一道轻柔的声音传来。 太子抬眼,透过她仿佛看到了期待的人,他眼里的一瞬间有些失落,太子妃笑意盈盈:“趁着药还温着,别等凉了过了药性。” 太子微笑,“这些日子,有劳了。” “这是臣妾的本分。” 太子接过碗,一饮而尽。良药苦口,他口中泛着苦,心里也跟着苦,这药实在是太苦了。 太子妃收了碗,这时下人通报,二皇子三皇子五皇子都登门来探望。 太子和太子妃对视一眼,脸上都挂着待客应有的温和,齐齐扭头对通报人道:“快请。” 太子妃起身给太子整理了下衣服,又把床边两侧的帷幔放下了些。 婢女有眼色,递过来铜镜,她伸手接过。 转身拿过铜镜让太子端详了自己的神色,太子的伤不作假,脸上白如宣纸。 太子示意可以,太子妃这才把铜镜递给婢女,整理了下衣衫,端庄贤惠去门口迎接太子的兄弟。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太子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还不得不打起精神准备和一会来的兄弟虚与委蛇。 虽是回到了家,太子却并没有觉得比在庆州的忙碌轻松多少,他从上到下,他从头到脚,一种深深地疲惫感包裹着他。 庆州虽然是忙碌,他的心却有一瞬间是松快的,现在人虽然回来了,他又变成了端正宽和的好太子。 此时窗户忽然被风吹开,屋里卷起一阵清新的风。 太子自嘲一笑,真是想化作一阵清风啊,婢女快步走到窗前,啪地一下合上了窗。 太子抬头看着窗幔,罢了,连风都不自由,何况是他。 第四十四章 给方九城求情 各个皇子齐聚太子府,欢声笑语,一片兄友弟恭,对太子是嘘寒问暖,气氛看起来很是祥和。 只是各自心中到底是什么想法,是真如面上所表现得对太子一片关心,还是在心里遗憾着太子怎么还不死,恐怕只有鬼知道了。 太子自身安危无碍了,地位稳了,翌日就给宁帝上了个折子,给方九城求情。宁帝看了,不发一言,只随手在掌心敲着,心中是既好气又好笑,气得是太子自己屁股还没擦干净就惦记给别人求情,好笑的是,太子的确是仁义。 对于这个儿子,他内心也比较复杂。能力太强了,怕自己被太上皇了,无能了又怕压不住下头,将来再断送了祖宗基业。 方九城,宁帝看着这三个字,不由得摇头。 他不喜欢这样先斩后奏的臣子,有什么事情给他上折子啊! 都这么不请示不问,自作主张,江山还不乱了套了。 这么想着,他就把折子随手扔到了一边,留中不发,不作批复。 宁帝并没有想到,并不是什么虾兵蟹将都有资格给皇帝上折子的,除非边关的紧急军报。 自古到今,越级上报都是大忌,作为县令他们也就只能一级向一级上报,还得指望他们的上司不昏庸,也能如实往上报。 先前几任上的请求批款的折子,最后怎么样了呢,如雨滴入江河,溅不起半点水花。 方九城都能打批复的时间差,救了王亨的儿子。他对朝廷一级一级上报的时效又怎会不清楚,选择不上报而是直接当机立断抢粮,也是无可奈何之下,才不得以而为之。 万人之上却只一人之下的太子,看起来说话一言九鼎,实际上权利有限,故而将心比心,他自然是懂得方九城的无奈。 宁帝不是不懂,他难道不是从不得宠的小皇子爬上来的吗?可惜,他身居高位的年头多了,龙椅一屁股就坐了三十年,高高在上习惯了。 看人自然而然带了上位者的审视,他对方九城的态度就是三个字:不欣赏。 人和人的缘分有时候就是这么的奇怪。 也不知道方九城是幸还是不幸,太子第一眼就得意方九城,三大桶黑洗澡水都没能扑灭他对方九城的偏爱。 宁帝呢,时时刻刻都在惦记摘了方九城的脑袋,杀鸡儆猴。 此时不发作是想等合适的时机。 方九城回京就被下了天牢,就足以体现了宁帝的态度。朝廷上下也心知肚明,彼此算是心照不宣,否则太子不会这么火急火燎地急着上折子求情。 宁帝揉了揉脖子,暂时还没下决断,先关着吧,至于什么时候杀,再想想吧。 再说这头,魏婴回到了家,对上的是魏温的平静的目光:“跪下。” 魏婴从善如流:“爷爷,孙儿知道错了,认打认罚,只求爷爷莫要气坏了身子。” 魏温走过来,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摸索了孙儿一通,恨不能把裤子也脱了看看鸡儿还在不在。 魏婴才不过刚刚跪下去,他就忙把孙儿拉了起来。 这人嘛,人老了,心就没年轻时那么硬了,要是搁在魏婴他爹的身上,不告而别离家出走,够祖宗祠堂罚跪几宿,打折几根戒尺的了。 隔了辈了,对孙子总是不经意地流露出一丝溺爱,反而是魏婴爹二话不说,抄起棍子,朝着魏婴后背就抡了上去,咣咣两下,直接把棍子打断了! “混账!”魏温一把夺过棍子,回头怒视儿子,“老子还没死呢,容不得你放肆,我管教孙儿还轮不到你插手,给老子滚出去……” 魏婴他爹一肚子委屈,心想:我也是管教我儿子啊,你当年打我不是这样的,几根都不够你打折的。 这不公平! 他对上老父的怒目,又惹不起,也罢,只得低头应是,心说你个小兔崽子给我等着,又狠狠地剜了魏婴一眼,这才悻悻离去。 魏婴当然是,装看不到啊,他又不傻,能躲顿打还能上赶着求打嘛。 他乖乖地低头,状如鹌鹑,眼观鼻鼻观心,风吹云动他也不动。 “乖孙儿,快让爷爷看看,打疼了没有,你别怪你爹,他也是怕得紧,你可不知道我都多少日子没睡个好觉了,生怕你有个好歹。”魏温仔细看了下魏婴的后背,一看都被抽红了,眼睛就红了,咬牙恨恨道:“这个孽子!下手没点轻重,活了这么大岁数都活到狗肚子里了……” 魏婴低头忍笑,还得乖乖说:“爷爷,别心疼,孙儿是有错在先,爹爹管教我也是应当的。” 魏温没好气吹胡子,瞪了他一眼:“莫诓我,要是应当的,你怎么不拦着你老子?” “嘿嘿……”魏婴上来就一把抱住了他爷爷的腿:“自然还是知道爷爷你疼我,不舍得揍我。孙儿又不傻。” “你呀你呀,下次不要这么冒失,这一路上吃苦了吧?” “有小侯爷在,我没吃什么苦头,倒是他,为了救我,差点丢了小命,爷爷你不知道啊,灾民真的惨呐,他们居然吃人,还吃小孩……”魏婴细细讲述了这一路的见闻,魏温慈祥地看着他,也不打断他。心里却又想,出去这一路历练下,也算是好事。 魏温摸着孙儿的头,长长叹了口气:“灾年啊,爷爷年幼的时候也遇到过,老夫就算是穷极一生,也恐怕不能让所有的百姓都填饱肚子,所以你要多学本事,将来争取比爷爷强,让百姓都吃饱穿暖,要知道一箪食一豆羹都来之不易,你读过愚公移山的故事,懂爷爷的意思对吗。” 闻弦歌而知雅意,魏婴笑着说:“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对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别辜负了爷爷对你的期望。”魏温看着孙儿,真是心都要化了,怎么看怎么顺眼,他这个孙子顽皮归顽皮,聪明过人,自小过目不忘,性子还仁厚,实在是挑不出毛病,搁在他眼里,尚公主都配得上。 至于为啥不尚公主,他缕着胡须,驸马担任的都是虚职,他孙儿将来是要宏图大志施展抱负的。 他嘴上不说,心里却觉得宁帝的那些公主们,有一个算一个,都配不得他孙儿。 宁帝要是知道这老货心中的想法估计俩人得对喷起来。 魏婴看他爷爷面色温和,忍不住问:“爷爷,孙儿有个不情之请。” “说出来听听,什么样的不情之请?” 魏婴诚实说道:“我们一路遇到了个伙伴,哦,是个女的。她爹应该是营城的县令方九城,就是抢粮仓的那个县令。” “嗯,爷爷听说了。” “方县令……他是为了百姓,而那个女孩也救过小侯爷,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您能给求求情吗?” “不能。”魏温的脸上沉了下来:“你已经答应了她?” 看着爷爷的表情,魏婴乖乖跪下。他知道他做错了,耿着脖子愤愤不平道:“是的,孙儿答应了她。营城百姓哭喊着送别他,道路两旁都是百姓的叩首哭泣声,孙儿很是感动,孙儿也觉得方九城是个好官,好官不应该受到惩罚。” 魏温本来是要训斥孙儿,可他又看到魏婴清澈的双眼,四目相对,反而是他先移开了目光。 犹豫了下,还是把魏婴拉了起来:“你能有你的想法,这固然很好,但是你不能代表你爷爷我的想法。” 魏温抚着胡子:“老夫最讨厌你们打着我的旗号,如果你这辈子指望祖辈庇佑,那你这辈子就没多大出息了。” “爷爷,我只是暂时力量不够,所以才需要你的帮助。” 见魏婴坚持己见,魏温反而怒气渐散:“我只问你,他犯法了没有?” “应该是,犯,犯了吧……”魏婴哪里是爷爷的对手,只一句话就没了气势,瘪茄子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既然是犯了法,自然要受到惩罚,他舍己为人固然值敬佩,可如若人人都效仿,谁都抢粮,又该怎么办?” “那难道就要好人蒙冤嘛?”魏婴心里已经被祖父说服,嘴上不服气。 “他既然已经选择了这条路,这条路的后果他就已经预见了。老夫心中也很敬佩他,可老夫不能为他求情,不但不能为他求情,我还要坚持法办他!” “——你!”魏婴鼓起腮帮子,“你是个坏爷爷!” 看着孙儿气鼓鼓的样子,魏温却笑了,“爷爷是个好爷爷,可爷爷也有爷爷要坚守的东西,律法的制定,就是丈量的准绳。越界就是不可。如果谁都求求情,我把你杀了是不是也可以?那要律法何在,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爷爷胡说,王子犯法什么时候和庶民同罪了?”魏婴立刻反驳:“高阳公主年前的时候,打死了一个奴婢,还不是没受到惩罚?” “谁说的?”魏温微微一笑,一脸得意:“老夫参了奏折,证据确凿,高阳还不是伏法了?” “……”魏婴知道爷爷刚正不阿,无言以对。 “不过你也不必过于担心,虽然老夫坚持要方九城伏法,可会有人给他求情的,如果满朝上下都给他求情,他反而离死不远了。” 魏婴疑惑不解:“为什么呀?”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无论何时,朝廷最怕的不是有各方的声音,而是满朝上下都是一种声音,那就离指鹿为马不远了。” 魏婴若有所思。 “如果你将来想保一个人,给他求情有时候未见得是好事。人最忌讳的就是好心办坏事。”魏温看着孙儿若有所思的样子,忍不住继续点拨:“如果你看不顺眼一个人,你身边所有人都是给他说好话的,你会怎么想,你会跟他和好吗?” “不会。”魏温想想就觉得很可怕。又联想到皇帝如果想杀一个人,所有人都给他求情,反而会让皇帝更加想杀了他…… 他忽然懂他爷爷的意思了,他灵智一开,喜笑颜开,忍不住伸手给他爷爷竖起大拇指:“爷爷你可真棒!” 这通童言童语的马屁,可真是生生拍到魏温的心上,他通体舒畅,心情大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一时间院子里都是祖孙笑声,外院魏婴他爹双手插袖,阴着脸,抬头看天,觉得今儿个的天上云彩也太多了,遮天蔽日的,看着碍眼。 第四十五章 父子团聚 淮南侯谢恒身体虽然还虚弱着,气色却是一天比一天好。 托三皇子李莱和皇子妃娜仁图雅的福,他体内的毒一点点拔除了,只要安心休养,不日即能痊愈。 失而复得的儿子又活蹦乱跳的出现在他面前,眼看着个头也抽高了不少。 谢恒不由得眼睛发酸。脸上却笑得满脸褶子,嘴都咧到了耳后根,看着儿子在身边,饭都能多添两碗。 谢瑾瑜回来看到虚弱的父亲,二话不说,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给谢恒心疼得够呛,恨不能当时就生龙活虎。爷俩亲亲热热,晚上睡觉都恨不能一个被窝,把侯夫人都排挤出去了。 侯夫人看到丈夫安然无恙,眼泪也是断了珠子的流,跟丈夫嘘寒问暖了半天,嘴上连连念叨着阿弥陀佛,心里感激佛祖,晚上去佛堂念经去了。 屋子里就剩下了父子二人,谢恒身子毕竟还是虚弱,床上躺着的时候居多,谢瑾瑜跑前跑后的一会给他递水,一会给他端药。屋子里的下人都显得多余了。侯府的奴才多有眼色啊,父慈子孝的,儿子端来的药那是比太上老君的仙丹都好用,他们这会儿偷懒些,没人计较。 果然,侯爷满心满眼都是他的宝贝儿子,一口一个吾儿长大了,乖,一口一个辛苦吾儿了…… 谢瑾瑜晚上洗漱完毕,脱光了钻进了谢恒的被窝。父子俩亲热的盖着一个被子,男人嘛,天生热血。谢瑾瑜不时地催促谢恒给他讲讲战场上的见闻,谢恒反而更关心谢瑾瑜怎么丢的,一路遭遇了什么。 谢瑾瑜就把离京之后,先是一路打猎游玩,后来遇到大雨躲到了万福寺,又讲到了漏雨跟沈芳结下了梁子,然后偷溜出山,被洪水拦路,回程的时候,沈芳躲马车里打呼噜…… 大家最后留宿了杨村,又遇到了入了匪的灾民,紧要关头福宝为了救他,冲出了院子。 他被沈芳带着进了一个爬满了蛆虫臭尸体的房间的躲在了矮衣柜里,才躲过了搜查。 第二天遇到了吴平的尸体,福宝可能也遭遇不测了…… 和敷衍侯夫人的态度不同,跟自己的爹,谢瑾瑜毫无保留甚至还夸张了些,也把自己内心的害怕坦诚的跟父亲说了。 谢恒面上未动,心里却跟着悬心和后怕,虽然是知道结果是好的,儿子已经好好的躺在了自己的身边,过程的曲折,仍是让他心里不由得一阵阵后怕。 等到他听谢瑾瑜说和沈芳两个人步行往万福寺赶路,他的脚底都磨破了,谢恒眼泪不由得就冒出来了。 他不由分说的坐起身,就要捞儿子的脚丫子,谢瑾瑜乖乖的让他查看。 谢恒摸索着,轻叹道:“嗯,是有茧子了。”说完没忍住还亲了两口。 谢瑾瑜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还好屋子烛光不亮,他爹没看到。 俩人又齐齐躺下,谢侯爷又问他后来呢,谢瑾瑜又说:“后来我和沈芳就躲到了大山里,我就病倒了。她给我抓东西吃,照顾我,背着我……” 谢恒拍着他的肩膀,感慨:“对亏了这个小丫头,她是咱们的恩人呐。” 谢瑾瑜又把后面两个人露宿山头的事情娓娓道来,最后又讲了下,他也不完全是沈芳的拖累,后来沈芳为了给他挡山风,被吹病了,是他收拾的蛇,做的蛇羹,味道极为鲜美(此处有夸张)给谢恒馋得口水直流,他都没吃上过他儿子做的羹汤! 谢瑾瑜着重地讲了他是怎么用爹给的匕首,削铁如泥,剁蛇肉如同剁菜瓜,七尺咔嚓的利利索索,还有生火,可容易了,呼啦一下火就着了。 说着话的时候,他下意识地抿了抿嘴唇,谢恒见了,心下好笑,内心还是对儿子极为骄傲。 他知道自己的儿子从小娇生惯养,别说生火了,火折子能会用就不错了。 估计生火没少折腾,他心下欣慰,又用帕子把不由自主掉的泪擦了又擦。 男子汉,仗剑走天涯才是锤炼,谢恒久经沙场又怎会不知,就是不舍得而已。 这次儿子苦尽甘来,也属实是吃了不少的苦,成长了不少。 谢瑾瑜不知他爹所想,还沉浸在自己讲述的故事里,他觉得天桥底下酒楼里面说书的都未必能有他说得好,毕竟他这可是亲身经历啊。 讲到他们下山,沈芳病了要踩到捕兽夹,是他推开了沈芳,像个真正男子汉一样的挺身而出! 谢恒没忍住鼓起了掌:“我儿侠肝义胆,好样的。”说完了,又没忍住再次坐起身,掀开被子要看谢瑾瑜的脚,被谢瑾瑜拦住。 后来他们被歹人劫持到了一个茅屋里,有个坏人要杀沈芳,是他拿了事先藏好的匕首,当机立断地把坏人给杀了。 说道着,谢瑾瑜又习惯性地抿了抿嘴唇,谢恒眼神一闪,估计是歹人起了不好的心思,他儿子不能坏了女孩的闺誉所以含糊其辞。 他脸上一片骄傲,忍不住摸着儿子的头顶。 儿子长大了啊。 谢瑾瑜又讲到后来遇到了圆通和尚,本以为有救了,刚放松,结果—— “结果怎么了?”谢恒配合问。 谢瑾瑜噗嗤笑了:“结果他没走几步就被人从后面一棍子打倒,晕了过去,四周的坏人也冲了上来——” “啊?怎么这么不小心呀。”谢恒夸张地说。 “还好说时迟那时快,一个白衣仙人出现了,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动作,只随手一挥,所有人包括我都躺下了。”谢瑾瑜又讲这个男人扛着圆通,沈芳背着他,他们这才出了茅村。 快到万福寺的时候,圆通醒了过来,换圆通背着谢瑾瑜,他们才终于脱了险。 谢恒也跟着长长地松了口气,搂着儿子,跟儿子贴着脸蹭蹭,他这几日病倒在榻,下巴上的胡茬密密麻麻,扎得谢瑾瑜呵呵只笑。 两个人又笑闹了一番,谢瑾瑜又把太子上山把他们带走,后来跟着太子一起去庆州赈灾,之后几乎就没什么危险了。 危险的是太子经常遇到刺杀,好在最后都有惊无险。 谢瑾瑜说得声音越来越小,一开始说道醉仙楼的红烧蹄髈还流口水,后来断断续续的没了声音,打起了轻微的呼噜声。 谢恒心里一片柔和,看着儿子睡着的沉静的睡颜。怎么看怎么顺眼,于是没忍住亲了亲儿子的小脸蛋。 谢瑾瑜睡得呼哈的,已然忘了没等到父亲讲述战场上的腥风血雨。 谢恒疲惫的合眼,打了个哈欠,打仗有什么好讲的。 战事兴起,最苦的,仍是百姓。 战场之上,刀枪无眼,管你时谁,凭你是谁的丈夫,是哪个幼儿的父亲,又是哪个年迈老妇的独子,站在敌对,你不倒下,倒下的就是我。 简而言之,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厮杀起来,不分你我,残骸断臂,血肉齐飞,战友恸哭,伤兵哀嚎…… 一将功成万骨枯,战场上下来的人,活着的人,无不千疮百孔,看淡了生死。 活着,才是每个士兵心底最简单的想法。可战场之上,都是奢望。 他们这些人,劈头颅洒热血,图的是什么,无非就是边关太平,孩童能安睡。 战后能沉稳得一觉睡天亮,能看到日出升起,邻里各家各户开门洒扫,能看到街头夫妻店的忙活,掀起锅盖冒出的蒸气,挑夫的出摊,小贩的吆喝声,吃一碗热馄饨,或是来一碗热汤面。 这些点点滴滴平平常常的日常,才是难能可贵的幸福。 平平淡淡即是福。 谢恒这一战死了很多的兄弟,漠北也死了很多的士兵,兴起战事的娜仁图雅反而成了大曦的王妃。 世事无常啊。 他脑子渐渐不再乱想,沉沉地睡去。可能是儿子找到了,心里松了一口气,可能是战事已休,他卸下了心事,这一睡就睡得格外的香甜,梦里没再做噩梦,也不再见到断头断脚,无边无尽的鬼魅。 睁眼到天亮。还是谢瑾瑜扯他的胡子给他扯醒的。 刚洗漱完毕,吃完饭,就有下人禀告有人求见,说是等了一大早了。 谢恒很是意外,这些日子他养伤,除了紧急事务一般不会有人这个时候来打扰他。 他正纳闷,通报的人朝着谢瑾瑜的方向使了个眼色。 哦?跟儿子有关?谢恒还是云里雾里,就听下人禀报:“是沈芳的小姑娘,一大早的求见,等了一早上了,似乎是急事。” 谢瑾瑜立刻站起来要去,想了想又停下,跑到了里间。 谢恒好笑,停杯投箸,站起了身:“让她进来。” 沈芳昨天回来其实见过谢恒,周围的人太多,她嘴巴动了又动,脸上笑得都僵硬了,也没等到合适的时机跟谢侯爷说上话,可爹已经被投入到天牢了。 万一皇帝下令斩立决,到时候就是回天乏力了。 她虽然气她爹,可那毕竟是她爹,生她养她为她遮风挡雨的父亲。她怎么能看着他死? 于是她几乎是一宿没合眼,天蒙蒙亮就在那等着求见了。 沈芳进来的时候,谢恒还笑呵呵地问她:“小姑娘,沈芳是吧,早上吃了嘛,这么早过来找我是有什么事么?” 却看到沈芳严肃着脸,二话不说,扑通一下给他跪下了:“谢侯爷,求求您,救救我的父亲!” “令尊是……” “营城县令方九城,正是家严。” 第四十六章 文臣与武将 淮南侯谢恒虽是武将,从来不参合政事,但不代表他耳聋目瞎,对朝堂之上一无所知。 方九城,搁在以往可能在脑子里往死了想,都未必能踅摸出来这人是谁,可是在曦成三十二年,他的大名,在朝中上下,或是街头的百姓,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虽然他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县令,却干了一品大员都不敢干的事,抢粮啊,上来就捅破了天。 这跟造反基本上没什么区别,虽是事出有因,也够他死个八百回的了。 私自带兵抢粮,这样的罪名别说是一个鸟不拉屎地方的县令,就是搁在一品大员的身上,也够抄一窝的了。 也就是因为今年是灾年,先旱后涝,考虑到的确是他未雨绸缪,要不然这些粮食也是泡发了,朝廷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累及他家眷。 不过他也没啥家眷,也就是一妻一女,查询出来都是下落不明,连个儿子都没有,死后甚至连个打幡儿摔盆儿的人都没…… 淮南侯谢恒侧头看着底下跪着的小姑娘,心中哂笑,人家就算没儿子,人家有个争气的闺女! 这样小小年纪就能到自己眼前磕头给父亲求情,自己却连拒绝的托词都没有。 有勇有谋,比他儿子…… 差不多吧。 谢恒不疾不徐问:“为何你来求我,不是去求魏婴呢?魏婴的祖父魏温在圣上面前很是能说得上话,比我要强得多。” 沈芳连连摇头,她把心一横,实话实说:“我来找你,因为你是武将,魏婴爷爷是文人,我不信文人!” 谢恒被她一本正经的神情逗乐了,忍不住好笑问:“哦?说来听听,为何不信文人。” 沈芳实话实说:“我爹就是文人,他们文人,从小之乎者也,张嘴就是孔孟之道。忽悠人也是一套加一套,心里想的是一套,嘴上说得是一套,等做了又是另外一套,虚头巴脑的不可靠!” “哈哈哈哈哈,你这个小丫头,说起道理来还头头是道。”谢恒看着这个鬼机灵的小丫头,即使不想承认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姑娘跟他儿子可以平分秋色,胆识过人,小小年纪,却是个有主意的。 沈芳却没觉得好笑:“我刚才说的只是其一,其二是我并没有救魏婴,师出无名。魏婴是小侯爷把自身安危之度外,让杨三背走的。魏家感恩也不会感谢到我头上,只会谢小侯爷,觉得小侯爷深明大义。我充其量只是他一路的玩伴而已。就算魏婴想去找他爷爷求情,他爷爷未必肯应。” “的确。” “我能站在这里,因为我动机不纯,多亏了高人指点玄机,其实,也不用高人指点,就你们家那么张扬的进寺庙,就差在脑上写,有钱有权。满寺上下都知道淮南侯的家眷在,我本来也没刻意接近,谁知道无意下结了梁子,所以,只是想着万一能冰释前嫌,不至于交恶。” “后来机缘巧合我救了小侯爷,这是实打实的救命之恩。有人施恩勿忘报,我是小孩没那么大的心胸,所以我今天上门是挟恩以报……”论年岁,论心机城府,沈芳只认为比不过大人,索性直言直语,坦坦荡荡把想法都说出来,说她卑鄙她也认了。 她虽然冒失的前来,心里其实把握也不大,说不紧张,她脸色也涨红,身上突突的发抖。她告诉自己不能退却,要积极争取。 “三次。”沈芳伸手:“第一次,如果不是我把小侯爷带到了安全处藏起来,被贼人寻到,恐怕他凶多吉少。” 谢恒点头。 “第二次,如果不是我带他逃难,被贼人捉到又是凶多吉少。” 谢恒再次点头。 “第三次,他发着热。是我满山遍野的找退热的药,黑灯瞎火的我还摔了一跤,最后找到遍地锦,煮水给小侯爷喝,又照顾了他一宿才退热。”沈芳说得语速很快很急切,其实退热药是当时她师傅教得,她也把功劳揽到自己身上了,反正她师傅也是她的师傅,不必见外。 谢恒都能想到当时的凶险,所以也点头:“的确。” 沈芳偷偷松了一口气,其实后来茅村,谢瑾瑜也是救了她,要不然她也不能活着站在这里。 要是把从捕兽夹和杀了茅村那个恶人都摊开来算的话,她勉强也只能算救过他一命。 “江湖中人,行大事不拘小节,三次什么的,你清楚就好,我只求你救我爹一次。”沈芳竖起手指:“救他一命,不要砍头就行。可以吗?” 谢恒微笑得看着眼前的小姑娘,她虽然看上去胸有成竹的样子,其实也是色厉内荏。她说话急切,语速太快,岁数还是小。 毕竟她能出现在这里,极力地劝说他,除了勇气,就是孝心。 孝心可嘉啊。 “老夫答应你,一定给你爹求情。” “求情不行,一定要尽力保他的命。” 谢恒笑:“老夫一定竭尽所能,保令尊的性命。” 沈芳眼里蓄了泪,倔强的抬头,给憋了回去。 她跪地磕头:“多谢侯爷。” “快快请起。”谢恒一把把她搀起,近看才发现她脸上的月牙的标记,忍不住一愣,心中却不得不感慨冥冥之中,老天自有天意啊。 谢恒又跟沈芳含蓄了几句,沈芳告退,他也没多挽留,沈芳前脚一走,就看到他的宝贝儿子巴巴地追上去了…… 谢恒暗自啐了一口,这小兔崽子,岁数不大,倒是学会了追在女娃后头跑了。 沈芳出了谢恒的门,像打了一场仗,浑身脱力一般,心却是轻松的,淮南侯谢恒为人守信,他既然答应了,爹有救了! 她心中默念阿弥陀佛,也无比思念和感激圆通,也不知万福寺是否安好。 “沈芳,你给我站住!”身后忽然传来谢瑾瑜的声音,自从沈芳在杨村救过他一命之后,他再没有这么跟她说过话。 沈芳转身:“谢瑾瑜,怎么了?” 谢瑾瑜面色含怒,直直追来,直到她面前才站定:“我只问你一句,你接近我是有目的的是吗?” 沈芳刚要开口,却被谢瑾瑜抬手打断:“你想好了再说,我很认真,我跟你说,我最讨厌别人刻意接近我!” 看着他气鼓鼓的样子,本来沈芳脸上还带着笑,心里还很美。 此时都烟消云散了,一阵风刮过,居然让她觉得有点冷。 于是,沈芳不由得打了个寒颤。脸上也敛了笑意:“如果你非要我亲口承认,那么我跟你说‘是’。” “——你!”谢瑾瑜伸出手指:“你接近我,救我,帮我,全都是有目地的,就是为了救你爹?就是为了刻意接近我,然后找我爹帮忙?” “是。” “我看错了你!你给我滚!”谢瑾瑜恨恨地吼道。 “可以。”沈芳面无表情转身就走,走了半路心中也来了气,又快步走了回来,站在他面前:“如果你生我刻意接近你的气,随便你!不过你也不过只是凭借你是你爹的儿子罢了,你爹厉害,我爹也很厉害,他救了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百姓因为有了他,才能免于饿死。到头来呢,下大狱的是他,跪地求人的是我,我不认为我做错了什么。” 说着,长期压抑的内心得到释放,沈芳也不觉得需要装模作样了,她伸出手指头戳着谢瑾瑜,戳得他连连后退:“没了粮,多少的灾民饿死,凶狠的人入匪,死的无辜的人,就不止一个福宝,如果你不是小侯爷,福宝为什么会替你死,因为你长得好看吗?如果没有我爹,营城一地,死的将有多少的无辜的孩子,我可以恨我爹不管我,是因为他选择了做拯救万民的父母官,而不是做尽职的父亲。” “你觉得你爹保家卫国很厉害,我也觉得我爹更厉害。都是用自己的方式守卫着大曦守护着百姓,可结果呢,迎接你爹的是加官进爵,满朝称赞。” “可我爹呢?他现在在哪里,他现在在天牢,天牢!你爹盖得是什么被子,你昨天睡得可好?我告诉你,我一宿没睡,我盖着暖和的被子就在想,我爹此时在牢里怎么样,他可有一床被褥暖身,牢里有没有老鼠,有没有人欺负他,他能不能睡个安稳觉?!想到这些我心如刀绞,来,不说满朝上下,说京城百姓吧,他们谁敢提我爹的名字,方九城三个字现在就是忌讳,难道他方九城的命就不是命,他就得死吗?” “他活着,为了救千万的百姓舍弃了我,他死了,我就没了爹。” “你不喜欢别人刻意接近你,我就喜欢刻意接近人吗?我就该这么贱吗?”沈芳满腔的愤恨都喷薄而出:“在庆州,百姓的跪地哭嚎震天,可上达天听了吗?” 她泪水涟涟,鼻涕也流了下来:“没有。百姓怎么想的,上位者考虑了吗?百姓想不想我爹死,你们在乎吗?” “还有,我娘失踪了,我现在完全不知怎么找……”沈芳捂着胸口,才觉得心疼得不那么明显:“……我娘啊,她不会武功,手无缚鸡之力。我爹安置百姓,不能守护在我们身边,她被灾民冲散了、现在没了踪迹了。你也不是没经历过灾民。现在我爹在天牢,我娘没了下落,这大曦江山,坐享其成享福的是你们,出门有轿子抬的也是你们,可家破人亡的是我!” 第四十七章 怒气 谢瑾瑜讷讷地怔在原地,手足无措:“我,我,我只是生气。我错了,你莫哭……” 沈芳喘着气,被风刮的头发乱飞,她扭头就走,谢瑾瑜在后面追,沈芳轻功了得,快步走起,谢瑾瑜哪里追得上,只得小跑。 他俩刚才是在正院争吵,沈芳快步出了院门刚向右一拐,就看到回廊下,身着青衣,背着医箱的程君楼和他身后一个青衣束发样貌普通的小药童。 两个人迎风而立,不知道在院外站了多久了。 沈芳满脸的泪,视线模糊,差点和师父撞了满怀。 满腔的委屈都变成了吃惊:“师父!你怎么在这?” 程君楼仙风道骨,微风吹起他发边两条龙须般的刘海,他抬手握拳轻咳了声:“——为师……为师不是故意听你墙角的,是刚要进去,怕进去了让你难堪……唉,却没曾想还是让你撞了过来。”说着,他从袖口里掏出来洁白的手帕,递给沈芳:“多大的人了还哭鼻子,擦擦。” 沈芳从见到师父巨大的惊喜还没完全回过神,她今天大喜大悲,心潮起伏,只下意识的随手接了过来,然后木然又囫囵地擦了把脸。 还捎带着擤了擤鼻涕。 这手帕,沈芳团了一团放到了袖子里对师父说:“我回头洗了给师父,师父我可想你了呢。”说着她想扯出个笑,奈何脸上刚哭完,嘴角沉沉上勾不起来,费劲了两次也没扯出笑出来。 “行了,不想笑就不要勉强自己。”程君楼一手搭在药箱,一手安抚着拍了下沈芳的头。这时谢瑾瑜正好追了上来,程君楼面无表情地转身看向来人:“我当是谁惹我徒儿伤心,原来是小侯爷,是你累得我徒儿哭?” 谢瑾瑜停下,脸色涨得通红:“对不起。是我不好,我不该朝沈芳发脾气……” “哦,晚了。”程君楼说完,只微微一抬手,也没看清楚他怎么动作,就看谢瑾瑜忽然翻了白眼,直勾勾的砰地一声,摔倒在地。 “谢瑾瑜!”沈芳虽然跟谢瑾瑜吵架,可她们毕竟算是过命的交情,刚才也不过是寻常的吵架发泄。 沈芳眼看着谢瑾瑜躺地,忙快步过去扶起了他:“谢瑾瑜,醒醒——师父,他怎么了?” “为师别的优点没有,唯一的优点就是护短。”程君楼无辜的眨巴眨巴眼睛:“他惹你伤心,为师就出手教训他,替你出气。” “……”我可真是谢谢你了师父,这是帮忙还是添乱呐! 这边眼看着小侯爷躺下了,远处奴婢呼啦啦的瞬间围了过来,刚才两人吵架的时候,整个院子都好像没人。 也不知道都躲在哪个犄角格拉听呢。 唉,冲动。沈芳后悔刚才为何要一时冲动跟谢瑾瑜吵架,万一一会把谢侯爷招来了,可如何是好。 “怎么,嫌为师出手重了?”程君楼面上依然一片云淡风轻:“他把我的好徒儿惹哭了。” “——不是。”沈芳摸了下谢瑾瑜的鼻息,应该无碍。看着自己的师傅一时间居然哭笑不得。心中是又心酸又甜蜜。刚才的满腔悲愤顷刻间平复了。 失之桑榆收之东隅,她无意间认了个好师父。 她看着师父无比自然的表情,终是忍不住破涕为笑。 程君楼这款款走近,众侍从看他上前,忙齐齐后退,让出了位置,就见程君楼缓缓蹲下身,随手刮了沈芳的鼻子:“心情好些了?” 沈芳点头:“有了师父,瞬间就好多了。” “莫诓我。”程君楼微微挑眉,嘴角也弯了个弧度,此时,一阵清风吹来,带起他衣袂飞舞,犹如下凡的神明。 周围空气中,弥漫着一些若有似无的草药香,若不是这香味让她熟悉,她都以为他师父随时会羽化而登仙。 “师父,你可真好看。”沈芳直言不讳的夸赞她的师父。 “还不是徒儿你眼光好。”程君楼见沈芳笑了,从她手里接过了谢瑾瑜,又掏出银针,不客气地扎了他一下,谢瑾瑜这才悠悠转醒。 看小侯爷醒了,仆人忙七手八脚地接过了去,告辞离开。 “你还要留在此处还是跟为师走?”程君楼问。 沈芳想到淮南侯已经答应救她爹,刚才小侯爷也撵她走了,赖着不走也的确是脸皮厚。于是对师父说:“此处事了,我想跟师父走,我身上有银票,我吃的也不多……” 程君楼抬手,不客气地曲起手指敲了她头一下:“能吃师父也养得起。” 沈芳笑:“师父我回去收拾东西。” 程君楼:“我去给谢侯爷切下脉,没什么事的话,大致一炷香就能好。一炷香时间够你收拾吗?” “够。” “好,一炷香之后在这等我。”程君楼吩咐了句,就示意身后的药童跟上,沈芳原地看着师父离去,又看到药童跟她错身而过。 这个药童,气质有些独特,至于哪里独特她说不出来。 不过一个人的外貌可以掩饰,眼神却掩饰不了,他刚才和她交错的时候,扫了她一眼…… ——似乎是高高在上的审视。 沈芳摇摇头,把这个无聊的念头从脑海里甩走,转身几个起落就往自己院子蹦蹦跳跳行去。 她回到屋里收拾自己的行礼,其实没什么要带的,无非是几件衣服,她把衣服裹起。照样是绑好了背到了身上,又转了一圈,才在角落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包袱。 哦,那是在庆州的时候,她见谢瑾瑜闷闷不乐偷偷跑出去给他买的东西。 她把包袱打开,里面赫然是一个制作皮实的马鞍!蓉城南城街北巷杏花弄八号的刘记皮匠铺出的,谢小侯爷绕路心心念念的马鞍,用来配狮子骢的。 花了她不少银子,不过这个马鞍外表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华而不实的装饰,都是皮子手工打造。刘记在庆州多年,手艺一直很出名,用个十年八年没问题。 她把东西郑重的放在桌子上,想了想,这一路谢瑾瑜对自己其实真的很好,小童吵架和拌嘴当时都是生气的恨不得老死不相往来,可不多会又和好了。 她将要离开,心中却有点舍不得谢瑾瑜和魏婴,她想了想,从边桌上的砚台磨了两下墨,拿起笔,想写个告别信。 提笔下去又抬起,她长叹一口气,写什么呢,道歉? 她拉不下来脸,写我要走了? 人家管你走不走呢,人家刚才还说让你滚呢。 所以她只写了两个字,礼物。 把包裹扎好,把留言放到包袱上,又拿着镇纸压好,转身又看了一圈屋子,没有什么落下的,这才快步走出了房间,反身关上了门。 回到前院的时候,师父已经安安静静地等在那里了,身后的药童也肩背笔直。 看到她来,程君楼上前就要接过她的包裹,沈芳受宠若惊,连连后退摆手:“不用师父,不沉。” 程君楼却执意伸手:“拿来吧。”沈芳不得不解开,把包裹递给了师父。 师父一个人在前面走,两个小不点跟在他身后,他随意的把包裹放到了药箱里:“你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万一压得不长个了,将来嫁不出去去……” 沈芳刚刚的满心感激瞬间消失,师父这是什么意思?嫌弃她矮? 她下意识的挺直了腰背,就看到边上的小不点也挺直了,比她还矮上一头呢,哼,矮冬瓜! 那个药童鄙视地看了她一眼,别过了头。 程君楼一个人在前面走,也并不回头,仿佛身后两个豆包的互动他全然不放在眼里。 几个人出了侯府,一辆马车已经侯在那里了,程君楼把包袱递给车夫,刚要踏上脚蹬,又扭头看了下他俩:“谢侯爷无大碍了,我们要会药王谷了,从今以后,没我的允许你们不可擅自出谷,可还有要告别的?” “没了。”沈芳摇头。 程君楼看了沈芳一眼,微微颔首,眼波流转又瞥向了她身侧。——药童。 那个药童顿了下,忍不住就想回头,忽然又摇了摇头:“一切听师父的安排。” “好。那走吧。”程君楼上了马车,两个小童几乎是同时踏上了脚踏,沈芳侧头瞅了他一眼,他也冷冷地注视着沈芳。 你看什么? 看你怎么地? 两个孩子居然无声地较劲上了。 还是车里的师父敲了敲窗框:“磨蹭什么,赶紧上来。” 两个小童又互不相让地迈了上来,沈芳仗着又轻功往右侧使了个巧劲把药童顶了下去,一个跨步就跳上了马车。 哼,跟我斗! 药童面无表情的揉了揉肩膀,不得不再次踏上脚踏随后上了马车。 车夫摇头看了看两个孩子,却没多说什么,把脚踏收好,又上了马车。马车悠悠前行,程君楼把窗帘掀起,问他们:“要看看吗?” 两个人齐齐摇头,已经打算离开,流连无用。两人四目相对,眼神无声地较量着,听到边上师父的轻咳,才同时把头别开。 心里几乎都同时想:你给我等着! 你给老子等着! 程君楼似乎对两个孩童的较劲完全没看到,随手把帘子放下。闭目假寐:“药王谷离这还有些脚程,为师先睡会,你俩自便。” 他话落车里不但没有丝毫的寒暄,谁也不出声,沈芳双手抱胸,也闭眼。那个药童更是神情傲慢,姿态悠然,也闭目假寐。 三个人如同老僧入定,马车晃悠晃悠的一同往药王谷驶去,闭目的程君楼微不可闻地吁了口气,唉,带徒弟就是特么的麻烦,还一带就是两个! 第四十八章 再议 谢瑾瑜由于被仆人抬走了,后来沉沉睡去,并没有来得及送沈芳。 他睡梦中梦到沈芳哭,自己把人家惹哭了,他手足无措,心里发慌,不知道该怎么挽回,无穷无尽的后悔席卷了他,他满头大汗挣扎地醒来,坐在床头喘着气,忽地想到什么,也顾不得穿外衣下地就往外面跑…… 仆人忙跟在他身后要给他穿衣服,被他不耐烦地甩开,他撒丫子地跑出了门,仆从在后面追着喊:“小侯爷,可使不得呀,外面风硬,你还没消汗,再让风扑了可如何是好……”举着大衣边喊边追。 谢瑾瑜对这些充耳不闻,直接跑到了沈芳的房间门口,他到了门前忽然顿足。心下忐忑,把耳朵贴在门上方听了听,里面没声音,也不知道沈芳是不是在生他的气:“沈芳,对不起。是我不好,我不应该那样说你。你别生气,是我犯浑了。你给我开下门,我亲自给你赔罪。” 房间里面一片安静。谢瑾瑜伸手一推,门吱呀一声开了,他的心沉沉地落了下去。 他慢慢走近房间,发现房间空空如也,原本沈芳的东西就不多,可眼下窗明几净,除了原本的摆设她的东西都拿走了。 桌子上却有个包袱,他疑惑着上前,拿开了镇纸,反过来一看:礼物。 他疑惑着把包袱皮一点点解开,最后手指一顿,是——马鞍。 是他之前心心念念的蓉城的马鞍。 自从——福宝和吴平离开之后,他只口不提马鞍的事了,他深深地自责,如果不是他惦记买马鞍,一行人就不会绕路,要不是他任性,就不会连累无辜。尽管都说这一切是冥冥中注定,不是他的错。 可他心里总觉得内疚,后来也再不提去蓉城了。 估计沈芳是知道他想买这个马鞍才会特意寻来送给他吧。 他们一直在一起,沈芳是什么时候去得蓉城呢?估计是那个时候惦记爹的事情,没注意沈芳离开了几天…… 谢瑾瑜呆呆得坐在桌子前,双手抱着马鞍,一动也不动。 仆从见小侯爷这个样子,也不敢劝,互相示意了下,后头的人偷偷溜了出去,搬救兵去了。 谢恒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过来的时候,谢瑾瑜抱着马鞍正偷偷抹眼泪呢。他见了心里哭笑不得,这儿子才多大,就知道把心往人家小姑娘身上搁了。 人不风流枉少年啊,他慢慢走近,在谢瑾瑜身边坐了下来:“人家送你的礼物?” “爹,我把她惹生气了。”闷闷地声音传来。 “知错就改呗,我年轻的时候也没少惹你娘生气,后来——”不过夫妻之间的这个床头打架床位和,儿子这么小,跟他说这些好像不太好。 他脑中琢磨了一阵,循循善诱:“男子汉嘛,心胸要开阔些,自己知道错了就主动改,该低头的时候不好梗着脖子。” 谢瑾瑜下巴搁在马鞍上,闷闷不乐:“我话说重了。不应该那么说她……” 现在就是后悔,很后悔。 谢恒摇头:“她不是一般女子,心胸不会那么小的,不会跟你一般计较。”说道沈芳,他心里其实很佩服这样的丫头。 “你有没有想过长大后要做什么?”一般的庸庸无为凡夫俗子恐怕接不住那丫头啊,儿子好像有点上心了。 “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爹你功高震主,我不是应该老老实实做一个纨绔最好吗?” 谢恒被儿子这副理直气壮的态度气乐了,“好男儿志在四方,难不成你还想当一个斗蛐蛐不学无术的纨绔?” 谢小侯爷双手撑着下巴,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他爹:“我太出息了,将来不是给咱们家惹祸嘛。”说完还长叹了一声。 谢恒心里一开始只觉得儿子这番少年老成有点好笑,刚要笑,又忽觉一丝悲凉遍布心头。 是啊。自己尚且都如此的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伴君如伴虎啊。 “爹老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再兴祸事,如若我爬不起来了,江山换谁来守护?” 谢瑾瑜本来想说爹你不老,刚要张嘴,却不经意间看到爹鬓角生出的白发,话就憋在了嘴里。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如果上头想要杀你,你是忠是奸,是能还是庸,都难逃一死。”谢恒想到这么多年和宁帝一起打江山,他心甘情愿守护着大好河山。宁帝让他做什么,他从来不会犹豫。 “如果你有能力,起码还有抵抗的能力。所以不要让自己做一个庸碌的人浑浑噩噩地过这一辈子,如果你心中有抱负,就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实现他。” “可——将来如果是太子哥哥荣登大宝还好,要是别人,我手有兵权,不会被猜忌吗?”谢瑾瑜小脸都皱成了一团,显然这个问题他想过很久了。 “太子登基,你给你太子哥哥守国门,换成别人登基,你就守护好江山百姓。你如果有实力,起码上位的人动你时候会忌惮些。如果你庸碌无为,也许会不被猜忌,也或许会被赐毒酒一杯。你心中有抱负,却装得碌碌无为,自己一辈子也过不好,万一敌军来袭,提枪上马,你连枪都提不起来,软脚虾一般,岂不是引颈就戮?” “爹说得对!”谢瑾瑜眼睛闪闪发亮:“我还是要当一个有用的人。” “是啊,这样才能配得上任何一个女子,否则人家好女人为何嫁给个窝囊废嘛。自古都是美女配英雄,你看哪个美女配熊包了?” 谢瑾瑜惆怅来得快去得也快,起身时候连后背都比平常要直了许多。 谢恒欣慰地揽着儿子肩膀出门,心里还想,再过几年,就得仰望着儿子了。 两人迈过门槛,谢瑾瑜抬头对他爹说:“不过错了就是错了,我待会写个道歉信,爹你能帮我送到沈芳的手上嘛?” 谢恒也端正了态度:“一定,爹一定给你送到!” 养心殿 宁帝面无表情地看着下面几番人马吵成一团。他们今天讨论的中心论点就是围绕着方九城该不该杀。 之前参方九城的折子他留中了。他内心是倾向杀的,要不然也不会这么长时间不表面态度。 所以有人继续上折子,要求严办,也有人上折子求情。 太子当然时求情的那派人马,不过有意思的是,太子手下的人却并没有全部站在他这边。奏请杀方九城的人也不少。 这让宁帝有点看好戏。太子显然没想到属下能跟他唱反调,不可置信的瞪圆了双眼。 宁帝心里窃喜,脸上云淡风轻。 奏请严办方九城的,首当其冲的是魏温,这个早在他意料之中,魏温中正刚直,不会替方九城求情。 可当他看到魏温的爱徒给方九城求情时候,微笑的嘴角顿时有些僵硬,他不留痕迹地看了魏温一眼,魏温似乎感受到了,仍然是耿着脖子跟给方九城求情的人互相对骂着。 一时之间,这养心殿居然比街头的菜市场还要热火朝天。 这些文人们吵架,引经据典,句句没有脏字,却又句句戳人肺管子,各种派各种人各种态度,吵成了一团,最后太子都恨不得下场跟属官掐架,魏温学生都跟魏温犟了起来…… 宁帝渐渐没了看好戏的兴致,只觉得吵得一个头两个大,脑瓜子嗡嗡嗡的,耳朵也被吵得耳鸣。 因为最后理辩不过,就试图用声音盖过,最后两方几乎是扯着嗓门喊。 有辱斯文有辱斯文呐。 是法大于情,还是情大于法。宁帝都要被他们绕进去了。 宁帝抬头望天,两方说得似乎都有道理,他个人倾向于杀了方九城,可看看太子激动得,争得脸红脖子粗,一向温和稳重的太子都急得跳脚了,估计自己驾崩了他都不会这么激动。 宁帝一时间心里又忍不住有点吃味。 孽子啊。 他忍了又忍,余光不经意一扫,三皇子李莱老神在在的在那闭目养神,在这殿中吵闹众人就显得极为明显,他仿佛对周遭的吵闹,丝毫不感兴趣。 “李莱,你来说说你的看法。”被父皇点名,李莱似乎很意外,忙从瞌睡中醒来:“父皇英明神武,自有决断。” 这不着痕迹的马屁拍着,宁帝都被气笑了。 他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英明神武,什么时候决断了。 “那依你之见,方九城该不该杀?” 众人争吵都停了齐齐地看向李莱,李莱顿觉头大如斗:“依儿臣之间,该杀!” 众人倒吸声音没等响起,却又听他继续说道:“……也不该杀。” 得,又是个两头不靠,见风使舵的。 “依照律法,他自作主张十个脑袋也砍得。可事出有因,他的所作所为又确出自爱民之心,这一腔热血不该用冰冷的律法使之冷却,满腔报国之心和满腔的爱民之意不该断绝。” 宁帝看了这个儿子一眼,随着他话落,太子也直叫好。 魏温打了个哈欠,又低头站好,眼观鼻鼻观心。 宁帝见一时之间也争论不出个答案,便叫散了。心里本来执意杀方九城的决定,动摇了一二。 杀了他,反而助了他在青史留名了。自己反倒落了个昏君的下场,宁帝摸索着下巴,不能便宜了他! 第四十九章 斩龙 宁帝叫散却独独留下了魏温。众人离开,大殿里就只剩下君臣二人,李常忙伸手过来要搀魏温,魏温忙推拒使不得使不得。 两人最后到榻上相对而坐,来福给两人上茶,候着的人都陆陆续续退下,来福也极有眼色的侯到了殿外。 宁帝和魏温齐齐端茶,用杯盖轻轻瞥去茶沫,都不急着说话,还是宁帝先把杯放下:“朕昨日做了个怪梦。” 魏温点头:“臣也梦了。” “哦?”宁帝来了兴趣,昨日他做了个怪梦,梦里一个自称是庆河龙王的人前来跟他赔罪,说之前赶着参加东海龙王的生日宴,忘记了布雨,本来打算回来补,谁曾想喝多了,睡过了头。 多日没下雨,以至庆州大旱,后来他怕天帝知晓降罪,为了免受惩罚,又赶忙把雨给下了,连着之前欠着的量一起给补下了。 结果又导致了庆州大雨,连下了五天五宿…… 他自知有罪,天庭那头找了东海龙王帮忙说项说项,可凡间因为他的渎职,确是造成了数以万计的生灵丧命。 天庭便让他自己下凡去找宁帝平息平息怨恨。 梦里宁帝遇到了仙风道骨的庆河龙王,量刑之事他向来不会专断,还要听魏温的建议,龙王忙改口说,本来就是请宁帝帮忙给魏温求情,饶过他这一次。 宁帝梦里急着见贵妃,便毫不犹豫地点头同意了,庆河龙王喜不自胜,大为感激,连连对他作揖。 宁帝敷衍了事,转身就去找了贵妃,然后,咳,做了一夜的春梦。 当然,他跟魏温说这些的时候都很详实,只到最后隐去了春梦这一段。 魏温本来悠闲地品着茶,听到宁帝的话,忙把手中的茶盏放到了一边,神色凝重:“臣,也做了这个梦,可梦里臣并没有收到陛下的求情,臣便依法斩了他……” 宁帝不由得倒吸口凉气,神明一事,他们信也不信。 宁帝踩着兄弟们的尸骨上位,正统不正统的,他坐上了帝位,他就是天命所归。 平日若是谁拿这些子虚乌有的梦境来跟他说项,他定然是听都不稀罕听,就让人打发了。 可自己的梦如此详细,魏温居然也做了这么奇怪的梦。 说是荒诞,却又不是全然荒诞,总感觉有一丝的真实。 宁帝讪笑:“怪朕,梦里朕并没有找你求情,朕答应了他,却没做到,是朕之过。” “此言差矣。”魏温怎会让宁帝揽罪在身:“臣奉命秉公执法,就算陛下您给他求情了,臣也定然是要斩他于九州台下。只是臣从未去过庆州的九州台,梦里一切又太过真切,所以微臣才觉得奇怪而已。” 说着魏温从袖口掏出了一副卷轴:“说来也是怪,庆州离京城路途并不近,跑马也要两日才能到,消息理应没这么快。今早却有消息传来,说庆州九州台附近,忽然土地变成了墨绿色,河水由原本的清澈变成了墨绿色……”竟然像是哪个庞然大物的血给染绿了一般。 更为神奇的是,魏温又把外袖撩开,露出了白色的寝衣,上面居然也有几滴墨绿色:“臣做梦,梦到庆河龙王不服,口中叫嚣怒骂。是以,微臣在梦里亲自上前斩杀了他,他的头颅飞溅,鲜血溅到了臣的衣袖,正是墨绿色,梦里臣还心里纳罕,原来龙王的血是墨绿色的。谁曾想醒来,寝衣上真有几滴墨色……” 殿内窗户都关得严实,不知打哪来的一阵风吹过,两个人面面相觑,不由得都打了个寒噤。 宁帝本想喝口茶压压惊,谁曾想茶端起了,手却有点抖,又不得不放下。 “无碍。”魏温神色自如地端茶,茶温此时正好,他不紧不慢地品了一口:“身正不怕影子斜,咱们依律行事无愧于心,不必担心。” 做错事的是庆河龙王,又不是他,他怕什么。 宁帝嘴巴动了动,他理亏啊,不答应便罢了,前头既已应了,转头就给忘了,色令智昏,他心虚啊。 这头他心里正郁闷,又听魏温说:“不过,臣又梦到了个太极八卦图。” 宁帝被转移了兴趣:“哦?” “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魏温品着茶:“老子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庆河龙王的过,方九城无形中挽回了不少。想来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啊……” 宁帝本来杀方九城的心思有十分,养心殿刚才的一通辩论,消掉了七分,如今再结合自己的梦境,剩下的三分竟然也去了。 就算是原本杀他的心有十分,经过昨日的这个怪梦,和魏温这么一关联,他就算是十分的杀意,也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唔,朕又没有摘臣子脑袋的兴趣,他那条命,朕还不稀罕要呢。” 俩人正说着话,来福过来通报,淮南侯谢恒求见。 宁帝颇为意外,他那个身子现在还没养好,进宫来做什么? 魏温小声提示:“方九城的女儿在庆州救了谢小侯爷……” 宁帝当下了然,是来给方九城求情的。他既已没了杀方九城的心思,自然不会因为谁求情而迁怒,只心中不喜是肯定的。 “宣。” 谢恒来了,行礼之后,便直言不讳地禀明来意,求圣上念在天下苍生的份儿上,饶过方九城一命。宁帝促狭心起,让来福端了一杯酒:“这个酒是赐给方九城的,可以给他喝,你替他喝了也可。” 谢恒的接过时候身子一顿,恭声应是。 “等等。”谢恒刚要退下,被魏温叫住:“把宫廷画师叫来——” 宁帝疑惑,收到来福的请示还是默然应许。来福朝着外头候着的小太监招手,只不多会儿,就有个画师过来,走得急,额头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汗。 谢恒刚要退下,被魏温拦住,他上前端过托盘随手放到了一边,拉着谢恒坐下。 然后对画师说:“你照着他的样子画,铠甲他没穿,你先画他的脸,铠甲随后补上。” 画师也不多废话,闷声就开始画。画好了,拿过来给魏温看,魏温摇头:“再画,不够凶煞。” 画师又继续照着谢恒画,谢恒一脸茫然,手脚不知道往哪里放,宁帝虽然也疑惑,他信服魏温,什么都没说。 画师花了好几幅都不满意,魏温过去,冷不防,照着谢恒后背结实地打了一下,谢恒没防备,转头怒目而视,“对,就这样。” 魏温对画师说:“就照着这个样子画。” 画师顿时领悟到了精髓,不多会儿就画好了,魏温看了一眼,表示满意,忙把画像递给了来福。 又对画师道:“你现在出宫,去三皇子李莱府中,求见三皇子妃,给她也画一个一样的,然后拿回来,其余的不必多说。” 画师连连点头,懂。 来福招手,示意自己的干儿子喜德过来,附耳对他吩咐了什么,喜德忙带着画师告辞离开。 谢恒端起托盘告辞,他还要去狱中走一遭。也不知酒里有毒没毒,天恩难测啊。 等到几个人都离去,国舅曹明慢悠悠地进了殿。 宁帝颇为倚仗小舅子,又连着把梦境跟他讲了一下。国舅微微皱眉,从袖子里掏出了个卷轴,一打开,正是庆州建造的寺庙。 几个人围绕着建造图,看了半响,默然无语。 当初曹明打着口号建造这些寺庙,无非是为了当下的灾民能活动活动,不至于无聊到谋反。 选址都颇为着急,并没有请什么大师勘测銮舆。只他随意的点了几个地方。 他今天本来是闲来无事,过来跟宁帝汇报下庆州的这几个寺庙的事情。等打开了地图,不经意间发现,建造的这几个寺庙居然像是八卦阵,死死地镇住了九州台。 三个人六目相对,最后还是齐齐叹了口气,国舅温声道:“天佑我大曦啊!” 可不是嘛,天灾人祸都有惊无险,可见大曦朝气数未绝。 几个人坐下,来福又给国舅上了一盏茶,宁帝勾起嘴角问:“你莫不是也是来给方九城求情?” 国舅曹明一脸莫名其妙:“求什么情?我又不认识他,犯不上,不是有人求了嘛。” 说着还看了魏温一眼。魏温神色不变,径自喝自己的茶。 曹明揽权,魏温刚直,两个人按理说会有不少矛盾,曹明费劲提拔的人,转头就能被魏温逮着小辫子,一个本子就给参了下去。 可神奇的是,两人居然诡异地保持着平和,除非是政见不同当堂开撕,撕完了也就过了。 曾经有国舅的属下告魏温的状,国舅却嗤笑道:“自己屁股不擦干净了,擎等着让人参,活该呗。”没了魏温,他手下还不只手遮天啊。 话传来传去又辗转传回到了魏温的耳朵里,他也微微一笑:“国舅是个心里清醒着的。” 俩人在宁帝这里却奇异地和谐,私底下却从不来往,井水不犯河水。 几个人闲扯淡聊了一会,魏温又看了下国舅的建造图,又提议给九州台改名,斩龙台,既然龙王都已经在梦里斩了,依旧依旧了。 还不如把这个经过传出去,警示大家,以告诫后人。 宁帝自然是点头应下了。两个大臣闲来无事又在养心殿耽搁了会,就陆续告退。 晚上的时候,宁帝就做了噩梦,梦里庆河龙王桀桀怪笑,没了头,浑身是血,血还是墨绿色的:“皇帝老儿,你不守信用!拿命来……” 宁帝一个机灵就惊醒了,他满身的大汗像是从水里打捞上来,头疼欲裂,心跳如雷,连灌了三杯茶水下肚才平复了下,却再不敢睡,睁眼到天亮。 早朝的时候,神情恹恹,好不容易熬到了散朝,忙留下了魏温和谢恒。 昨日谢恒去了天牢,喝了酒什么事都没有,就知道自己被耍了,本来就想留下找宁帝算账。 可看到宁帝神色憔悴,脸色不好,心里又全是担忧。 等宁帝把昨日之梦讲完,谢恒咧嘴一笑:“这有何难,臣晚上给陛下守门!” 宁帝这才放下心来。 魏温却连连摇头:“你能守一日,守三日,还能守一辈子不曾?” “昨日让画得画呢?”魏温问来福,来福顿悟,忙颠颠地找来,打了开,赫然是谢恒和娜仁图雅杀气腾腾的样子。 谢恒领兵多年身上有杀气,娜仁图雅一个王妃,脸上的杀气也不小。 “她屠了咱们那么多人,身上的杀气少了就怪了。”魏温把两幅画递给来福:“陛下晚上安置在哪,贴门上。” 晚上雷声交加,宁帝本来是睡不踏实,怕又做噩梦。可门上贴着两个杀神,还有谢恒亲自看门,这一宿一夜到天亮,连个梦都没有。 翌日宁帝下旨,不再追究方九城的责任,他抢粮犯了法,赈济灾民也有功。 功过相抵,只圈禁着他。 于是,京兆尹的牢狱之中,经圣上御批,给方九城特别准备了个豪华的单间。 消息传到了神医谷,沈芳知道后,心里终于一松,她爹的命,终于是保住了。 第五十章 出诊 神医谷是程君楼在京郊的落脚地,这里位置离京城不远不近,三面环山,春夏秋冬四季分明,风景秀丽。 又有一处小溪和温泉流过。是一处世间桃源所在,入谷只有一处入口,程君楼喜静,不喜外人打扰,还给设置了阵法。 不明之人进来了,也如鬼打墙一般,转悠悠的又出去了。 想要入谷,还需提前通知,入口处有个茅草屋,住着一位老人家,是个樵夫,姓焦。日子过得颇为潇洒,“一担干柴古渡头,盘缠一日颇优游。归来涧底磨刀斧,又作全家明日谋。”就是他这样的意境。 偶尔还整一把古琴,弹起高山流水。——还缺个伯牙。就能谱写美谈了。 神医谷出谷不远,就有一处村落,这里靠山又有河流,离着京城又不远,很是宜居,村民几乎是世世代代在这居住,都知根知底,民风很是朴实。 沈芳偶尔会跟程君楼出诊,当然,说起来是药童,实际上她就纯属是背药箱的。 不过秦洛也比她好不了多少。 沈芳和秦洛虽然都是程君楼的弟子,两个人却都想占着大师姐和大师兄的名分,互不相让。 两个人天天斗鸡般,今日你给我下个绊子,明天我惦记惦记怎么捉弄你,两个人斗得不亦乐乎,偏偏程君楼跟看不到似的,压根不予理会。 秦洛就是当初马车里的那个药童,臭小子还有两幅面孔,在外面长得普普通通,回到神医谷就把易容得皮面具揭了,长得嘛。哼,一副欠扁的模样,秦洛话不多,半棍子都打不出个屁,跟人说话跟蹦豆似的,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 是,可,行,尚可,未曾,弟子遵命。 这几个字完美就概括了他一天的话语。 跟他说话,都不如在谷里养一只鹦鹉! 以前沈芳觉得谢瑾瑜就够讨厌了,可他毕竟是个小侯爷,家世在那。 秦洛,他那行事作派,就跟明日登基似的,跟人说话都恨不能鼻孔朝天,沈芳很是看不惯,两个人虽是都是程君楼的徒弟,却并不亲密。 程君楼带他俩出诊就是看心情,今日是秦洛,明日就可能是沈芳。 昨天山脚陈村的陈大娘又落炕了,眼瞅着时日无多,焦大叔求到了程君楼这,沈芳跟着师父昨日已经去过了,今日又打算去一趟。 陈大娘有两个儿子,她年轻时守寡,一个人靠着浆洗衣服挣钱,好不容易拉扯大两个儿子,又给两个儿子娶了媳妇。 结果,儿子有了媳妇就忘了娘,陈大娘带完了大孙子带小孙子,像个老妈子似的伺候儿子儿媳妇,万万没想到,等老了不能动弹了,儿子孙子都躲得远远的。 要不是同村的人偶尔过去看一眼,估计臭死在家都没人知道。 焦大叔小的时候上山打柴摔断了腿,陈大娘好心帮忙给叫了人,焦大感念她搭救,看到她如今的境遇,可怜她。隔三差五的去她那看看,陈大娘病重他就求了程君楼。 陈大娘一人独居,年岁大了腿脚再不好,能静的时候就不愿意动弹,也畏寒。屋子里因为常年不开窗,味道实在是不太好闻,沈芳可怜她,帮忙开窗户换了换空气,有些脏衣服,她随手就给洗了。 程君楼默默地看着自己的徒弟忙前忙后,眼里波光微动,却依旧什么也没说。 既没夸奖她,也没责怪她多管闲事。 沈芳最近心情很好,方九城虽然被关了起来,起码命保住了。她只要去京城,还可以探监。 以前在庆州的时候,她被送到了万福寺,一年半载的也看不到她爹一次,现在她爹被囚禁了。她反而可以见到了。 只要再找到娘亲,她就知足了。 沈芳前几日去看望她爹,回来的时候正好赶上集会,她兴致缺缺,恰好看到一个小童和娘亲走散,她陪着小童等他娘亲,小童说:“我就站在人群中最耀眼的地方,我娘亲自然会过来寻我……”只一句话给了沈芳启发。 她现在跟程君楼学医,总有一天自己会名满天下的,到时候娘亲就可以听到她的名声寻她了! 因此,她立志成为一名名满天下的神医,一定刻苦学本事! 当医者最重要的是什么?仁心!心地一定要善良,就当积德了。 当然,这些都是她自己琢磨的,每天当她睁得眼睛大大地听师父讲解的时候,都把程君楼吓一跳:“这么瞪着我……怪瘆得慌的。” 沈芳一脸认真:“我这是好学!认真!” 没等程君楼说什么,一旁拄着胳膊的秦洛哼道:“不惠!” 起初沈芳并没理会秦洛,也没懂这句话什么意思,后来还是跟谢瑾瑜通信,随口问了句。 谢瑾瑜回:不惠,盖世所谓白痴也。 沈芳看到回信肺差点没气炸。她骂人不会像秦洛那么拐弯,想骂了就直接骂他有病。两个人嘴巴是不带箭,嘴上要是能安连击弩,管保互相都能射成刺猬。 程君楼昨日带沈芳来了,今日又叫沈芳跟着,自由他的用意,沈芳到了陈大娘家,一开门就闻到了臭味。 陈大娘这是又失禁了。 程君楼面色不变,侧头看了沈芳一眼,沈芳皱了下眉,从随身带的篮子里拿出了一床褥子,把窗户开了开,散了下味道。走到陈大娘身前,就把她身下的褥子给拽了出来。 味道不甚好闻,她险些吐了出来。忍了半天,还是程君楼看不下去,跟焦大说,让陈大娘的两个媳妇过来。 程君楼的脾气很怪,他在周围村里很有名,却并不是什么人都医治。 他有三治三不治。 天气不好,不治,心情不好,不治,懒得动弹,不治。 三治则是,他想治就治。 他只让焦大传一句话,如果不来伺候陈大娘,他们家孩子以后有个头疼脑热的,神医谷不治。 沈芳起初还觉得师父这招不好用,天下大夫那么多,人家有病未必会求神医谷,可没曾想,两个儿媳妇居然屁颠屁颠的就来了。 给老太太换洗,收拾房间。 动作特别的利索。 沈芳都看傻眼了。焦大在一旁抱胸说:“这年头,谁能保证自己不生个病,自己孩子没个头疼脑热的时候,鬼判官的名声好用啊。” 程君楼则是面上无波,照常是开了药。对焦大说:“我治得了病,治不了命。” 陈大娘吃了神医的药,气色好了许多,眼看着是痊愈了,却在一个夜里还是走了。 焦大能做的都做了,问心无愧。 陈大娘的大儿媳却带着大孙子陈大二过来了,原来陈大娘的大孙子陈大二在镇上开了个烧饼店,很是红火,这些年也没少挣钱。 只不知为何,无子。 成亲多年都没个儿子。陈大二一开始以为是妻子的问题,后来又纳了两房小妾,还是无子。后来两个小妾终于有了,没等他高兴,却发现两个小妾都跟隔壁的王麻子暗通款曲,这种还不是他的。 转了一圈,原来还是原配对他情深义重,他把两个小妾发卖了,又四处寻医。都说他妻子一切正常,说他也正常。 正常却生不出儿子,这不是胡诌么。 陈大二听说神医谷的神医有名,可鬼判官神龙见首不见尾,除非是他主动现身,神医谷的大门朝哪里开,寻常百姓又怎么摸得着。 陈大娘的大儿媳听说神医在,立马殷勤地伺候婆婆,然后带着儿子求医。 医者,望闻问切。 程君楼给他切了脉:“一切正常。” 陈大二满脸的鄙夷,一切正常为何迟迟没孩子?这神医之名莫不是诓人的? 程君楼却又要去看看他们家,陈大二自然无所不应。 陈大二长得五大三粗,却很勤快,每日卯时就起,揉面和面,生火烤烧饼。辰时出摊的时候,烧饼就兜售一空。因为他做得味道好吃,后来还盘了个点名,专门卖烧饼。 基本上巳时的时候,烧饼就没有了。 程君楼在他厨房转了一圈,然后对陈大二说:“其实,我也懂得看风水,你身子很好,无子跟身体没关系。跟灶王爷有些关系,你把灶台扒了重砌。歇业两个月,应该就可以了。” 陈大二将信将疑,把程君楼师徒二人送出了门,他的妻子安安静静站在一边,看起来很贤惠。 马车里,沈芳几次欲言又止,程君楼往常会让她问,这次不知为何,沈芳眼睛都眨巴半天了,程君楼也不让她问。 程君楼闭目假寐,心中叹气,陈大二是卖烧饼的,男人的那个部位常年被火烤,难免影响夫妻敦伦质量,所以妻子才不易有孕。 他刚才在陈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没办法明说,说了又要解释半天,浪费唇舌,便只说灶台有问题,把原因归结成风水。 可别人不知道,他徒儿是知道他胡说的,他闭目不想睁眼。 他其实有点后悔今天带沈芳来了。 今日来得要是秦洛,他还可以讲解一二。 虽说医者这些问题很寻常,可他看了看一脸懵懂的徒弟,算了,等她再大一点再给她讲解这些吧。 草药都认不全,子孙根认全了也没什么用。此时他并不知道,正因为他忌讳说这些男女构造,不久的将来沈芳还会闹出来大笑话。 第五十一章 八卦 下了马车程君楼没给沈芳机会,快步就往自己房间走。沈芳脚程没有师父快,就只好跟在后面追,边追边问:“师父,你给我讲下——” “师父,你什么时候会看风水了?” “师父,其中定然有玄机是不?” “师父,那个男的到底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师父,还是那个女的身体有问题,不对,要是女的有问题你会切那个女子的脉……” “师父,你别不说话啊,急死我了你。” “师父,师父——” 程君楼脚下不由得加快步伐,面色不变,心中烦躁。他这两个徒儿真的是,一个性子跳脱,一个过于木讷。一个师父师父叫得他烦躁,一个半棍子都打不出个屁。 要是中和中和就好了。 程君楼本身就不想给沈芳讲解男人下身的蛋蛋,一个是男女有别,一个是沈芳现在年纪小,基础的草药都没识全。脉搏滑脉还没听出来,现在没必要懂得过于多。只是他的苦心,沈芳暂时领会不到。 程君楼大步迈进自己房间,反手就要关门,沈芳不管不顾就要冲进来,正撞到了程君楼胸口,被他抱了个满怀。 沈芳忍不住轻嗅了下,师父身上的草药香可真好闻呐。 “你是要撞死我么?”程君楼看着沈芳站稳了,不客气的一双大手摁住她脑袋瓜就往门外推。 “师父,给我讲讲啊——” “没什么好讲的,就是他们家的风水有些问题。” “扯淡,我还没听说过谁家风水出问题,影响子孙后代的。” 谁说的,程君楼扯了下嘴角:“风水玄学,虽然不可过于相信,但也不可不信。” 程君楼见沈芳一脸执着,索性就讲起玄学来了:“如果都不讲究风水玄学,为何每个皇帝陵墓都要找人相看,如果不讲究风水,为何院子里不能种槐树?” ……呃……沈芳一时被问住了。 又听程君楼说:“你师父我略知五行八卦,奇门遁甲之术,你看咱们神医谷入口就知道了,如果师父不带路,你能走进来嘛?” 沈芳摇摇头:“不能。” 程君楼摊手:“这不就结了。事实就是如此的简单,师父小的时候,见过村口有一户人家,本来世代出大官,可他们重新翻修房子,正房翻地基的时候,窜出来一条长虫,也就是蛇。有碗口那么粗……”边说,还伸出双手比量碗口粗有多粗。 “这户人家当即用锄头砸了下去,蛇本来是冬眠,砸了尾巴受到惊吓后,逃窜了。” “本来他家人只以为是一场意外,谁曾想从那以后,他们家的子子孙孙,或是天生,或者是意外残疾,而且残疾的地方都是腿。你知道但凡科举,残缺之人是没办法录用的,所以他们家之后再无子孙出息。” 沈芳凝眉听得入迷。程君楼心下松了一口气,余光看到一个白衣人影:“过来吧。” 原来是秦洛,他躬身行礼:“师父。” 程君楼摆手示意免礼:“有不解的问题要问我?” “是。” “稍等,我先给她解惑。”程君楼又继续跟沈芳胡诌:“师父村西头,有户人家,总是倒霉,日子就没个盼头,要不就是刚有起色就遇到意外,一朝回到初始,要不就是稍微挣点钱就生病,寻医问药之后,反而欠钱更多。后来清明时候上坟,正赶上下暴雨,把祖宗的坟给冲散了……这家人挖开坟,才发现不知道谁什么时候什么人,给他家先祖的棺材上面,压上了厚厚的石板……” “石棺石棺,你见过历朝历代何人死后是睡石头做的棺材的,压得后辈翻不了身嘛……” 沈芳点头,她好像看到下葬都是木材做的棺材。的确是这样:“也不知道他们这家得罪了谁了,也太缺德了。” 边上的秦洛看着听入迷的沈芳,没忍住嗤笑了下。 沈芳向来也不爱跟他打交道,师父的几个故事让她学到了不少,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走的时候,还装作不经意般,撞了秦洛一个趔趄。 眼看着沈芳的身影消失,程君楼才缓缓的长舒了一口气,用袖子擦了下额头的汗。 这年头,鬼扯更浪费口水。 他进屋给自己倒了杯茶,本想着省些口舌,万没想到摊上个难缠的徒儿,更浪费口水了。 “商周时期就有''石椁为葬'',天子二椁五棺、诸侯一椁三棺、大夫一椁二椁、士用一椁一棺。如今,皇室用石椁……”难得的,秦洛说了一个完整的长句。 程君楼定定地看着他半响,伸出食指比到嘴唇“——嘘。噤声。你知晓就行了。” 秦洛不点头也不摇头,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清凌凌地看着他。 仿佛是在控诉,师父就是如此教育徒儿的? 程君楼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沈芳想知道,卖烧饼的男人为何成婚多年,却至今无子……”说着他端着茶碗站起身,走到秦洛身前:“你下面是有两个蛋的,如果你天天围着灶台转,你受得了,你子孙根也受不了。答案如此简单,只不过为师讲起来,有些为难,要不,好徒儿你去跟沈芳讲讲你为什么下面会有两个蛋……” “咳——”秦洛没忍住,把自己给呛到了。耳朵根通红一片:“师父,徒儿想到还有一处不明,我先回去再看下,一会儿再过来问你——”说完,转身逃也似得出了门,走得太急,险些被门槛子绊倒。 看着这个徒儿也落荒而逃,程君楼脸上恢复了面无表情。 他喝了一口水,又忍不住,笑喷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其实有时候有两个徒儿捉弄,日子也是不错嘛。程君楼第一次觉得收到两个徒儿,虽然有头疼的一面,可也有出人意料的一面,他们两个人使得他原本平淡的生活有了些波澜,原本平淡无波的日子,好像鲜活灵动了起来。 他刚笑了一会,忽然,笑意凝在了嘴角。 他伸手摁住胸口,却还是没憋住,喷出一口血,血从嘴角渗出,身子就要栽倒,他下意识的拽了一把桌子上的盖巾,带下来茶具都摔碎一地…… 他摔倒在地,满头的冷汗,浑身打着颤,浑身的关节如同抽筋了一般,各处都在疼。他哆嗦着把手伸到了胸口,掏出来一个瓷瓶,哆嗦着打了半天,洒了一地的药丸,他随手捡起,一把放入口中,这才缓缓躺倒,任由意识渐渐抽离。 他合眼前看到窗口,外头残阳似血,日头西斜,人间尚有余暖,他心中却悲凉一片。 这头沈芳和秦洛并不知晓师父病倒在地,沈芳是被师父勾起了好奇心,神医谷东北角有个依山小楼,名曰:忘书楼。 楼里有三层,各种各样的书,有医书,话本,游记,神话…… 沈芳第一次来的时候,就震惊当场。她爹爱书,奈何兜里铜板有限,买不起,她爹经常去书局给人抄书,不忙的时候,抄书还给自己多留一本,这才攒下了不少的书籍。 可她师父这里,各种类型各种涉猎,笔体都不同,显然不是她师父自己抄写的。 这么多的书籍,有的还是孤本,可见他师父的确是非常富有。 怪不得之前给他银票的时候,师父说他不缺钱。 师父说得这些五行八卦尤其是各种故事,引得她一时兴起,十分有兴趣。 当下也不饿,就跑到了忘书楼里踅摸一番,找到了一个类似风水开穴寸土三凿泥…… 胡乱地看了半天,内容很晦涩,她感觉跟万福寺的经文有得一拼,起初看得还津津有味,不多会就忍不住薅头发,什么东西,再一会就“咣”地一声,头砸在桌子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秦洛则是被师父挤兑得逃也似的回到了房间,翻开书,背起了书来。 他的住处离程君楼的住处有段距离,所以程君楼摔倒得声音,他并没听到。 程君楼躺下的时候是傍晚,等他睁开眼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他就这么孤零零在冰冷地上躺了几个时辰。 他听到四处静谧的声音,身体还没完全恢复知觉,他闭目又缓了会,感觉血液在周身奇经八脉流转,又一盏茶的时间,才缓缓地坐了起身。地上一片狼藉,茶壶碎片,散落遍地的药丸,他身形狼狈,拄着圆凳站了起来。 他原本想给自己倒杯水,习惯性地伸手探过去,摸了个空。 摇头苦笑,茶壶和茶碗刚才摔碎了。 他又静坐了一盏茶的时间,才有力气走到床上。他合衣打坐了片刻,才感觉身体有了些热乎气。忙躺在床上,伸手拉过被子盖住身子。 这才合眼睡去,睡去还忍不住自嘲一笑,有两个徒儿又如何,发作时候,还是得他一个人扛。 一夜无梦。 沈芳在忘书楼睡过了,一睁眼天头蒙蒙亮了。她赶紧起身跑到厨房,她昨天吃了两个烧饼,觉得挺好吃,今天打算做给师父尝尝,陈大二虽然将信将疑,还是感激地送给了他们几个烧饼。 沈芳随口咬了一口,觉得味道不错。今日想给师父做些尝尝,她本来没打算带秦洛的份的,昨天这个臭小子还嗤笑她来着。 可她做得时候又觉得自己心胸开阔,又何必跟他一般见识呢。 于是也给他带份了。厨房有仆人做吃食,除了熬粥,味道都不怎么样。 沈芳昨日出门买了只鸡腿,把鸡腿肉给拆了,做了鸡丝粥,又拌了脆黄瓜,加上烧饼。 她端起来给师父送过去,敲门了半天,却没有反应,正愣神,就见师父开了房门,他脸色苍白,看她的神情没有丝毫的温度,隐约还带了丝不耐烦:“何事?” 第五十二章 洗衣 沈芳端着托盘,本打算给师父拿进去,程君楼站在门前,双手把着门,并没有闪身让她进门的意思。 “嘿嘿,师父,我昨天去忘书楼睡着了,今天一早就起来给你做早饭了,你瞧瞧,还热乎呢,你尝尝好不好吃,爱吃的话,我以后多给你做。” 随着她话落,程君楼原本寒着的面孔如遇春风,冰雪初融,渐渐有了温度。 “放下吧。”他声音不知不觉柔和了许多:“忘书楼背山,夜里寒凉,以后看书不要去那过夜,容易着凉。” “好嘞,知道了,师父。”沈芳笑着点头应是,又苦了一张脸:“五行八卦的书太难懂了,看得我直打瞌睡……” 程君楼看着小声抱怨地徒儿,尽管原本心情并不好,还是忍不住勾起了嘴角:“师父小时候看得时候也经常犯困,以后等师父空了,师父讲给你听。” 说着,他人从房间走了出来,反身关上了门。伸手接过了托盘,院子里有个凉亭,晨间日头撒在凉亭里,是个绝佳去处。 程君楼漫步踱去,把托盘放在石桌上:“你吃了么,一起?” 沈芳笑:“师父稍等,我去厨房把我那份拿来,去去就回。”说着噔噔噔跑远了。 她的身影迎着日出朝阳,伴随着院中青翠的竹子和叶间的晨露,显得那么地生机勃勃。 程君楼舀了一勺鸡丝粥入口,火候正好,入口即化。 暖到了他心上,他看着朝阳爬起,不禁轻声感慨着,活着真好啊。 沈芳回厨房取早餐,正看到秦洛进厨房,厨房的仆人王妈指着沈芳做的烧饼对秦洛说:“这是小芳做的鸡丝粥和烧饼,带了你的份,给你留的。” 秦洛点头,什么也没说,只径自拿他先前吩咐的白粥和鸡蛋。 沈芳做的烧饼,他视若无物,转身离开的时候,热乎乎地烧饼还依然在那孤零零地散发着热气。 眼前的一幕,可把沈芳给气坏了,她大步冲进厨房,把自己那份早点拿走,又把留给秦洛的那份也放到了盘子里,爱吃不吃。 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秦洛根本就矜持得像个昂首的大公鸡,眼里完全无视沈芳的气愤,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真真是的恨得想让人上前去痛扁他一顿。 算了,沈芳心想,好女不跟傻瓜斗! 师父还在等着她,没必要一大早为了不相干的人生气。 她瞥了一眼秦洛的餐盘,一碗白粥,两个鸡蛋。她才懒得管他,这次她直接绕过他,没撞他。 沈芳回到院子里时,程君楼粥都吃了过半了。她笑着把盘子端到了师父对面,程君楼抬头看了她一眼,感觉这个时候的他,心情明显很好,跟早上开门遇到的样子判若两人。 沈芳吃着粥,边吃边想,想不到师父的起床气还挺重。 早上山谷阳光不晒,光线柔和,还有不知名的鸟儿吱吱呀呀地叫,听起来就很松快。沈芳看了眼她师父,阳光打在她师父脸上,一个男人,居然脸上连个坑都没有,真是秀色可餐,她吃饭的心情都好了。 四个烧饼,一碗鸡丝粥,一叠拌黄瓜,她三下五除二都给造光了。 程君楼嚼着烧饼,粥还有点底儿,烧饼沈芳做得很实惠,又大又软,他将将才吃光了一个。这小妮子饭量这么大? 沈芳这才发现师父看着她,疑惑问:“怎么?” 程君楼摇头,把粥都喝光了:“为师得努力出诊了。” 沈芳疑惑:“为什么呀?” 程君楼放下筷子,把剩下的一张烧饼放到了沈芳的托盘上:“得努力挣点诊金啊,要不然,为师以后养不起你可怎么办?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啊……” “哼!师父,居然取笑我。”沈芳脸上装作生气的样子,却也知道师父是在逗她。 她其实也并不是特别的能吃,只不过刚跟秦洛生了气,秉着不浪费的原则,一鼓作气地统统消灭了。 这会儿也后知后觉,觉得肚子吃得有点撑。 她又看到师父把他的烧饼让给了她,心下一暖:“师父,我是跟秦洛生气,一不留神才吃得多了。我吃不下了,你吃吧。” 程君楼这才慢条斯理的又夹了回来,小口吃着:“味道很好。” 师父的夸奖,让沈芳觉得很骄傲。 程君楼用手把烧饼又撕成了一块一块的,又递给沈芳,沈芳摇头,是真吃不下了。他这才作罢,边吃边小声道:“秦洛……他也有他的不得已。你们俩小孩子的事情,你们自己解决,师父不便插手,要不,怕你觉得为师偏心。”说着还伸手刮了下沈芳的鼻子。 沈芳捂着肚子,笑着躲开,两只脚,懒散地摇晃着。 “师父才不会。”师父是对她真的很好,甚至她有时候都在大逆不道地想,师父要是她爹就好了! 人长得又好,性子又好,又有能耐。主要是能陪着她! “师父的衣服,一会拿给你,你去洗了。”吃完了最后一口,程君楼不客气地吩咐她。 沈芳立刻垮了脸。她也不爱洗衣服,可怎么办,她当初赖上师父就是以给他洗衣服为藉口。 看她那个纠结的样子,程君楼觉得心下好笑,坑徒弟的感觉还真挺好,怪不得圆通那个老家伙那么多徒弟。 “师父,我先去练会功,你把衣服准备好,我一会过来取。”沈芳看师父也吃好了,把两个托盘摞好,把碗收好,跑去送回了厨房。 不多会,又回到院子里,先是站了一炷香的马步,然后,用峨眉刺打了二十四招,一套下来,额头出了汗。接着,又施展了轻功,在山谷跑了一会儿,感觉肚子里的食消了,好受多了。 程君楼回房把一片狼藉的屋子收拾了,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 地下散落的药都被他扫到了簸箕里,打算扔了,又到了里间抽屉里拿出了一个新的瓷瓶放到了衣袖里。 他自幼身体不好,这个身子就如同漏风的气囊,修修补补,四处漏着。 以前他并不在意自己能活多久,多少名医断定他活不长,可他不信命,也挣扎着活到了现在。 眼下,他有了牵挂,他答应宁帝给带十年儿子。君子一诺重于千金,他可得努力活到了。 这么想着,他把脏衣服拿出来,又把里衣给挑了出来。 嗯,都是徒儿,不要厚此薄彼了。 于是,秦洛来跟师父请安,就看到师父指着地下的两筐衣服,对他和沈芳说:“左边是秦洛的,右边的是沈芳的。为师最重公平,一人一筐,莫抢。” 沈芳痛快上前,还伸手扒拉两下:“师父,没有寝裤啊?” 程君楼楞了下,意味不明地看了眼自己的这个女徒儿,不知道她是真傻还是装傻。 其实是他误会了沈芳,沈芳第一次给他洗衣服的时候,他并没有注意什么男女有别,沈芳其实是有给他洗过一条寝裤的…… 只不过他没注意而已。 况且,沈芳打心底是把他当成她爹一样敬爱的,这才说话毫无心机,心不设防。 “唔,寝裤在秦洛那,你洗为师的外衣就行。裤子给秦洛洗。”程君楼说完就要走,“为师去北院的池子里泡温泉,你俩要是也想泡,傍晚的时候,也可以去泡泡。” 他自打昨日发病,浑身关节都疼,需要泡温泉疏通经络。 “今日休息一日,你俩洗完衣服就可以自己安排了。明日有考试。” “什么考试?”沈芳歪脖问。 程君楼不客气弹了她一个脑崩:“保密。”说完,人就离开了。 秦洛还犹自发着呆。他盯着地下的一筐脏衣服,嘴巴微张,半天没合上。 难得看到他露出这么痴傻的样子,沈芳突觉痛快,她提溜起竹筐:“走吧,师弟!” 秦洛闭上眼睛,长叹一声,认命般地上前硬着头皮拉起。许是没能从这巨大的打击中回过神儿,他居然都没跟沈芳争辩谁是师兄谁是师姐。 沈芳轻车熟路地在前面走,神医谷院子里有井,但井水太凉,她又懒得打水,神医谷前面就有条小溪,水清还有石滩,洗衣服正好。 秦洛难得乖乖地跟在沈芳身后,他不认识路,而且,他不会洗衣服…… 他的衣服也是他脱下来,然后重七给他换上新的。 秦洛现在能自己穿衣服,自己照顾自己已经觉得自己很厉害了。可看样子,好像还要学会给师父洗衣服啊。 沈芳到了小河边,把东西放下,又转身回到了房间取了皂角,这回她仍是好心地分给了秦洛。 秦洛这次没拒绝:“这是什么?” 沈芳一顿:“你不认识?” 秦洛摇摇头:“未曾。” “这个是皂角,洗衣服用的,你看着我怎么用。”沈芳难得没取笑他,心里却纳罕,这个秦洛看起来身世应该跟谢瑾瑜差不多。 又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高门少爷! 只可惜,之前她有求于谢瑾瑜,自然是愿意跟他交好,现在她没什么要求秦洛的。 她拿出一件师父的外衣,熟练地扔进水里,洇湿后打上皂角,然后拿着木棍子敲打着。程君楼的衣服并不太脏,她揉搓了两个来回,漂洗了下就拧好了放在一边。 秦洛拿出一条寝裤,皱着眉头,一手掐着鼻子,一手捏着衣服在水里摇晃着,甩了两下,他本来就比较抗拒洗衣服这个事情,又重来没洗过,没留神,衣服就让他甩脱手了…… 水流虽说不湍急,可衣物在水中飘着,一眨眼也飘了很远。秦洛笨拙地想够,不妨脚下一滑,扑通一下掉水里了。 “救命啊——”秦洛怕水,在水里挣扎了半天。 “救命啊——”他求救般地看着沈芳,却在水中看到沈芳脸上带着笑意,一点伸手帮忙的意思都没有。 他怒急攻心,心头大恨,脚下使劲扑腾了下,站了起来。——水居然只到自己胸口。 沈芳笑盈盈地着看他:“不用救,你看,你自己就把自己救起来了,哈哈哈哈……”银铃般地笑声响彻了山谷。 秦洛凉凉地看向沈芳,她故意的! 第五十三章 同门相残 太阳已经爬了上来,虽是早春,水也还是很凉。秦洛反身去捞师父的裤子,他在水里,顺流去抓,虽然折腾了一会,也还是抓到了,就是拽好了裤子回来的时候,逆流走得很是吃力。 等他在水里淌回来,沈芳手里大部分的衣服都洗完了。她拧好了放到身后的竹筐里,手里正拧着最后两件衣服。看到秦洛湿漉漉的样子,阳光下他的头上脸上都挂着水珠,阳光打在他身上,整个人闪闪发亮,他低头敛目,人长得白净,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让人看了就忍不住心底变得柔软。 于是沈芳难得的心也软了。看他走过来,好心想要拉他一把,朝着他伸出了手。 冤家宜解不宜结,我就是心地善良啊! 沈芳心里想着,对方却站在水里迟迟不动。 秦洛浑身上下都是水,顺手划拉下脸上的水,又甩了甩头,由于地势问题,沈芳站得比他高,他需要仰视沈芳,阳光下沈芳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他忽然柔和地笑了下:“谢谢师姐。”说着把手伸了过来—— 沈芳握着他的手,他的手嫩白而又纤细,很软,此刻泡了水又有些凉。她正要用力拉他,却见秦洛眉毛轻佻,嘴角勾起,倏然一笑,神情哪里还有感激,满是不怀好意。 沈芳一愣,心道:要遭! 说时迟那时快,就见秦洛一手紧握她手,怕她挣脱,另外一手一把捏住沈芳胳膊,使出浑身力气,两手合力一拽……把沈芳拉下了水。 沈芳全然没防备,掉到水里浑身冰得一激灵,还呛了一口水。 溪水虽然不深,可水温很低,水流有些湍急,她手里原本握着的两件衣服就随着水流飘走了。 她心下大怒,此时却顾不得跟他算账,师父的衣服要紧,她会洑水,快速游了过去把就近的那件衣服捞了回来,转身的时候,却看到始作俑者已经慢条斯理地上岸了。 阳光下他浑身滴着水,原本就白皙的肤色,此时更是苍白,他冷冷地回头看着她,依旧是那副高高在上,睥睨天下的神情,嘴角微微上翘,嘲讽道:“师妹,兵不厌诈。” 显然,他看到落汤鸡般的沈芳,心情似乎很好,恩赐般说了六个字!!! 沈芳肺都要气炸了,她调转视线,快游几步一把拽到了另一件外衣,却并没像秦洛一样在水里淌着走,逆水而行速度不会快。她拎着衣服就近上岸。到了岸上,秦洛已经转身往回走了,在路上,他哪里是会轻功的沈芳的对手! 只见沈芳一个提气,足下轻点,快步向前,几息就撵上了他。 秦洛本来处于上风,心里正得意,冷不防的就感到身后有风疾驰过来,他下意识想要躲闪,迟了一步,被沈芳狠狠扑倒在地。 沈芳先前虽然看他不顺眼,也仅仅是处于看不惯的地步。她有功夫,在她面前,秦洛就是个菜鸡,沈芳平时并没有仗着功夫欺负他,今天她好心拉他一把,反而被他拉下水,这个秦洛真是蔫吧坏出了水,还是一肚子的黑水! 沈芳怒气冲天,扑倒了他就毫不客气地骑在了他身上,拳头如疾风暴雨般往他脸上招呼着:“我让你兵不厌诈,我让你师妹,我让你拉我下水!”她虽是女子,自幼习武,手劲还是有的,几拳下去,就把秦洛揍成了猪头。 秦洛也是硬气,咬紧牙关,闷声不哼,一直顽强抵抗着,想把沈芳从他身上掀下来,沈芳双腿死死夹住他,手上也没闲着,她本身就有功夫,人又在气头上,秦洛哪里是她的对手。两人僵持了一会,秦洛四肢抽搐了下,软倒在地,一动不动了。 沈芳本来是他越挣扎她下手越重,手上忽然没了挣扎的力道,她就收了力。 秦洛怕是被自己打晕了吧?她气鼓鼓的,仍是骑在他身上,这时一阵风吹过,凉飕飕的,她看着地下一动不动的秦洛,脑中鬼使神差一个念头闪过,不会是——被自己打死了吧? 于是,她下意识的小心翼翼地伸手探到了秦洛的鼻前,果然,没了气息。 沈芳手一抖,吓得从他身上滚落了下来,腿也软了。怎么办,她要是杀了人可怎么办,她还小应该不用偿命,可坐牢呢?她要是被发配怎么办? 她瘫软在地,并没注意身后的人又睁开了眼睛,他四下看了下,不远处有块大石头,他不动声色,右手缓缓够到了大石头,眼睛又闭上了。下一刻,他抓紧石头忽地坐起,直朝着沈芳头砸了上去—— 就在这时,手腕被人紧紧捏住。那人手上用力,他使不上力,松了手,石头砸在地上。发出闷响,沈芳这才回头和他的视线直直对上。 他居然是想要她的命! “能耐了你俩……”程君楼刚泡完温泉出来,身上脱下来的衣服寻思顺道让他俩一起洗了,刚走出院子就看到俩人打架。他支着胳膊正想看到谁输谁赢,谁曾想就看到秦洛拿起了石头…… “我让你们俩来给我洗衣服,是让你们来打架的么?”程君楼不由得大怒:“同门就是互相残杀的么?都给我滚回去!” 程君楼向来云淡风轻,涵养极好,鲜少有横眉冷目的时候,这次显然是气极了。 两个人不敢造次,灰头土脸从地上爬起来,视线对上,无声较量着,秦洛眼里的内容是:算你运气好。而沈芳却是眼里冒火:你给我等着。 要不是师父来了,她脑袋瓜都要被开瓢了。 她亲眼目睹过茅村的村长是怎么让人砸死的,所以此时也不禁后怕。这个秦洛下手真的是太狠了,哪里还是小孩子之间的打闹,出手狠辣招招要人命。 也不知道他到底经历了什么,看起来眉清目秀人畜无害的,小小年纪居然如此的歹毒! 秦洛被师父训斥一声不吭,耿着脖子,寒着脸起身就往院子里走,沈芳起身往院子外走去,两个人的方向截然相反。 “站住!”程君楼喊住她:“你做什么去?”反了天了,还想离家出走了?! 沈芳浑身湿漉漉,脚步不停,往溪边不远处走着:“衣服!师父你的衣服我还没投呢,都脏了……” “……”小命差点都交代了,这个时候居然想着的却是他的衣服。 程君楼脸上的怒气,瞬间化成了无奈。 都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他倒是没历经过情事,只知道女子向来比较麻烦。 眼前的他的小徒弟,他就完全搞不懂,此时,他真的有想掰开她脑子,看看构成的冲动。 他双手插袖,无奈地看着他的小徒弟,跑到溪水边把两个竹筐摞好,然后又噔噔噔跑到了他面前,朝他伸手:“拿来。” 程君楼疑惑:“什么?” “衣服。”沈芳无奈说:“你不是泡温泉了嘛,身上是新换的衣服,那脱下来的脏衣服呢?” 程君楼这才想起,回头找了下,刚才情急之下扔地下了。 顺着视线,沈芳走了过去,把衣服捡起:“别的我都洗完了,刚才掉地都沾上土了,我投一投,再把这几件衣服揉搓几下,马上就好。” 程君楼:“……” 看着小不点跑到河边给她洗衣服,程君楼心里一时五味陈杂。也不知道他的徒儿是心大呢是心大呢还是心大。 沈芳没想那么多,事情总是要有人做的,秦洛撂挑子不干了,她得收尾。 从小她就被她爹教导,做事要有始有终,不可半途而废。 编筐编篓重在收口,就算办砸了事情,也要收好尾。 她此时心中什么都没想,只想完成师父的交代,她熟练地把衣服洗好,拧出水。拧好的衣服像麻花一样,在竹筐里摞着。 她刚要背起竹筐,就发现身侧一个身影经过,是师父。 程君楼伸手把竹筐接过,随手拎着:“做完了嘛,走吧。” 程君楼在前面走着,沈芳在他后面跟着他,就听他说:“后背是留给信任的人的,防人之心不可无。以后切莫大意了。” 沈芳闷声点头,知道了。 看着师父的后背,她又忽然想到师父的这句话,此刻师父不就把后背留给了她么:“师父,你也让我在你身后走啊。” 程君楼侧目看她,清风吹过他的眉眼,显得他如此的神骏,他眼波流转眼里的夸赞毫不掩饰:“自然是,为师信任你呀。” 沈芳呵呵地笑着,刚才的不快顷刻间烟消云散,她是如此得老天垂怜,有这么好的师父。 进屋的时候,她就笑不出来了。 程君楼让她们换好了衣服,又让王妈给熬了姜汤,一个灌了一碗。 然后把他俩带到了正厅,上面挂着药仙的画像。 “跪下。” 两个人眼观鼻鼻观心,依言照做。 程君楼不知道从哪里踅摸的戒尺,“伸手。” 沈芳乖乖把手抬起,程君楼上前一把捏住,她刚刚洗了半天的衣服,溪水凉,她的手现在也冰冷一片。 她的手在他手上,小小的,他伸出戒尺打了下去,打了两下,挺疼。 “这两下,你要记住了。”沈芳看着师父认真严肃的双眼,点点头,记住了,以后会小心的。 程君楼又走到了脸上青紫一片的秦洛面前。 秦洛把手背到了身后:“你敢!”父皇都不打他,谁敢? 第五十四章 怕他作甚 程君楼又走到了脸上青紫一片的秦洛面前。 秦洛把手背到了身后:“你敢!”父皇都不打他,谁敢? 是的,秦洛就是当今的六皇子,因为贵妃姓秦,所以化名秦洛。 程君楼脸上露出了似笑非笑的神情:“哦?” 他明明可以强制性拉着他的手给他教训,可看着梗着脖子神情傲气的李洛,他反而把手背到了身后:“我为何不敢?你睁大眼睛看看,这里是哪里,这里是神医谷。”而不是皇宫! 李洛生母乃是贵妃,打他出生就得势,他也自幼被宁帝放在心尖尖上宠爱着,周围都是夸赞声和讨好声,向来都是众人恭维着他说话,他就算是放了个臭屁,也有人说那是香的。 因此,就算他听从了父皇的旨意来到了神医谷,由于岁数使然,宁帝的一片良苦用心,他小小年纪,又如何能全然理解呢。 说句不好听的,他们母子当初若是懂得韬光养晦,贵妃也不会命丧九泉了不是。 “普……”李洛刚要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被程君楼毫不客气地打断,挑眉嘲讽道:“那跟你有何干系?” 李洛被问得一怔,是啊,那跟他有什么关系,他刚要说那是我父皇的,还没等他把爹搬出来,程君楼又先发制人:“你都已经离家了,还看不清眼前的形势么,如今江山虽然姓李,可就算是当今太子李泽今日在此,都不敢狂言,自己坐拥半壁天下……”嫡出的太子都尚且夹着尾巴做人,你口出狂言未免过早。 和聪明人讲话,要听未尽之意。 李洛打小聪慧过人,程君楼即便是后半截话没说出口,言外之意,二人都懂。 程君楼抱胸弯腰,直视李洛:“秦洛,你为何在此,还要为师提醒你吗?”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也得先当上了那个王再说! 程君楼原本并不想敲打李洛,他只是个孩子,身世也……颇为可怜。 生母已逝,亲爹又有一大摊子的事情,生怕一个疏忽丢了他的小命,这才央求程君楼带走他。 都是从敏感的少年时代过来的,寄人篱下的滋味程君楼深有感触,所以,非万不得已,他并不愿意戳破他仅存的幻想。 李洛看着他,倔强的视线丝毫不让,似乎是问他,你怎么敢! 你怎么敢笃定有一天我不会君临天下! 看着李洛充满野心的眼神,程君楼一时没忍住,轻笑出声:“甭管将来如何,今日为师先教你第一句话,就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说着,他轻轻拉起李洛的手,毫不留情地狠狠抽了下去。 笑话,就算是你将来当上了皇帝想要清算我,也得是十年八年之后了,到那时…… 到那时他坟头上的草,都恐有三尺高了!怕他做甚?!!!怕他掘坟吗?!!! 今儿个还收拾不了个小龙崽子了? 程君楼就算是清心寡欲,可被个毛孩子公然挑战权威,心底也是拱火。 他下手不客气,既然是教训人,必然要让人深深记住才是。 程君楼毫不手软,噼里啪啦得一顿打,沈芳侧头撇嘴,听着就疼。 李洛也是硬气,闷声不吭,他顶着一张猪头脸,心里默念,虎落平阳被犬欺,龙游浅水遭虾戏……可原本梗着的脖子还是渐渐地耷拉下来,犹如龙王被抽出了龙筋,最后还是软了下来。 世上之事,阴阳之道,俱在于平衡,此消则彼长。气势也是如此,程君楼浑不怕死,和宫里那些蝇营狗苟之辈全然不同,也没任何攀龙附凤之心,管教李洛纯属是怕他长歪了。 他心中坦荡,两人对视时,他眼里丝毫不惧,李洛气势上就弱了下去,乖乖任打。 打了一会,见李洛服气了,他才收手,随手扔了戒尺,理了理衣衫,教训徒儿也是个力气活,打累了。 他把头发和发带随手甩到了脑后:“我不管你和沈芳你俩有什么争执,你们师出同门,都是我的爱徒。倘若一天我两眼一闭,那管不了。可我在世一日,你俩就是装,在我面前也得给我装和睦了。”背过身拳打脚踢就爱谁谁去。 “只一点,不得害其性命。明白了吗?”程君楼警告道。 沈芳:“徒儿知道。铭记在心。” 秦洛:“弟子谨记。” 这头刚教训完徒儿,就看门口焦大在探头,程君楼示意他过来,问:“何事?” “三皇子和三皇子妃送来了拜帖,想要入谷。” “何时?” “三日后。” 程君楼点头:“知晓了。”说着把手摊开,焦大把帖子递过来,程君楼懒懒接过,打开随意看了一眼,吩咐道:“三日后把入口阵撤了吧。” “是。”焦大并不看地下跪着的两个孩子,扭头就退下了。 “都起吧。”程君楼挥手,沈芳和秦洛虽然没有重归于好,因着师父在旁,只得乖乖起身,两人各自整理衣衫,视线并不交接。 心里憋着什么坏水,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沈芳见师父挥手让退下,她就蹦跳着出了门,师父虽然教训了她,却只打了她两下。秦洛那个臭小子手可都打肿了呢,这么看来,师父还是偏爱于我啊。 沈芳心情甚好,回屋去了。 室内的秦洛却并没有离开。此时他脑中只有一个消息,三日后三皇子携妻前来拜访。 似乎知道他为何没走,程君楼并没催促他离开。反而是走到了一旁,从抽屉里拿了两个瓷瓶出来。 慢慢走到低着头的秦洛面前,他先是递给秦洛一瓶:“这是伤药,外伤淤血,一日见效。原本是打算给你今日用。”秦洛刚要伸手接过,却不妨他又缩手回来,换了另外一瓶递给了他:“你明日洗了澡,涂这个药。三日后再洗掉。” 秦洛一愣,忍不住抬头,意味不明地看了眼他师父。 “你一日是我的徒儿,我打你骂你全凭我心情,外人伤你可不行。为师优点不多,唯一优点,护短呐。” 程君楼心中巍然长叹,宁帝的这几个儿子啊,都是人中龙凤,一个赛一个都非池中之物,脑子也是一个赛一个的活络,三皇子看上去虽是因着腿疾,上位无望。可别忘了,他可是皇后所出,腿疾上不去位是因为有其他更优秀的皇子,万一其他的都死绝了呢? 侥幸继位也不是不可能……更何况,他还娶了漠北战神的娜仁图雅。 程君楼行医多年,走访遍地,他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因是医者,生老病死他见得多了,也不小心窥测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心。 他曾经途经一个偏僻的小镇,采药时,不甚一脚踩空,掉了下去,崴了脚。幸而被一位老人所救,还热心的收留了他养伤。一住就是数日。休息时,偶然间听到他们提起养老阁。 因是他没听过的词,便好奇多嘴问了句,当时众人脸上神情古怪。他突觉冒失就转了话头,偏巧收留他的老人要过七十大寿,跟他说了句:“不久我就要去养老阁了。” 他当时并不知道养老阁是做什么的,所以没深想。 眼看着一家人乐呵呵地为老人庆生,给老人吃了寿面,老人穿得也很齐整,只脸上完全没有笑模样。 第二日老人就去了养老阁。 村里正好有其他病人要诊治,是个小童,发热不褪。程君楼不放心,就去小童家照看了些时日。等小童痊愈了,村里其他人又陆陆续续有各种病症,求他诊治,他一待就是将近三个月。 临离村时,想和之前收留他的老人道别,谁曾想,老人家的儿子正拿着食盒出门。 听邻里讲是去养老阁给老人送吃的。 他便偷跟在老人儿子身后,想跟老人告别,哪曾想,就让他看到了震惊的一幕。 原来,所谓的养老阁其实就是一座没有封死的坟墓,当地愚昧地认为,七十大寿之后,每多活一天,就是多折损子孙们的福气。 因此,当地的习俗是,当家里老人一到七十大寿,就得换上寿衣,吃过寿面,然后躺进棺材里,让家里晚辈子孙抬到养老阁。 在那里度过百日。 这一百日,可以大鱼大肉,亲人每送一顿饭,就给他砌上一块砖头…… 老人居然是被自己的亲人,一块砖,一块砖。亲手封在了坟墓里,活活憋死。 程君楼发现,匆忙赶过去的时候,已然迟了,墙已经砌死,他去得晚了! 那日,正是最后一块砖头砌死之时,他赶过去看到的,只剩下了一堵冰冷的砖墙。 而之前救他命慈祥又善良的,哪位笑容可掬的老人,早已被自己疼爱的儿子,一日又一日,一块砖又一块砖,亲手,送上了黄泉之路。 这件事让他耿耿于怀很久,无尽的自责席卷了他。 他鬼判官自认为救了无数的人,而唯一救过他的恩人,他却没及时施以援手。 虽然后来遇到了宁帝,宁帝颁布了法令废除了这个陋习。 他却也懂得了,人心,是这个世上最变幻莫测的东西。哪怕是父子,也能眼睁睁看着父母去死。 百姓尚且如此,何况波澜诡谲的皇家呢。 看着徒儿稚嫩的脸庞,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他的头。 自己的徒儿,打也打得,骂也骂得,可别人倘若是想欺负,不得。 程君楼拉起秦洛的手:“我活一日,定保你一日。这瓶伤药,等三皇子走了你再涂。”说着,又把一开始要给他的药也放在了他手心里。 秦洛怔怔地望着这个师傅,他来这里数月,师父一直温和有嘉。 重话也不说一句,客客气气待他犹如待客,他出身皇家又怎么不知道,客气是因为有所保留。 自己人才会打骂。 秦洛肿着手握住师父给的两瓶药。尽管他不想承认,也不得不承认。 在宫里,众人敬着他,抬举着他,可也能转身就毫不留情地背弃他。 而眼前的师父,尽管打他,骂他,可如遇危险就会毫不犹豫地护着他。 他不傻,他能感受到师父待他的一片真心。 第五十五章 人心向背 秦洛的改变,沈芳很快就察觉了。 第二天沈芳早起给师父做饭,本来是不打算给秦洛备饭的,可她做饭的时候,忽然想到了昨日师父的告诫,犹豫片刻,还是给他留了碗吃的。 做人嘛,面面俱到,自己做到位了,问心无愧就好。 她端着早餐去师父房间找师父,两个人正吃着饭,就看屋子里投了一个人的身影,余光一看,门口有个人端着餐盘逆光而站。 秦洛顶着肿胀的脸,口齿不清:“师(父)吾,吾(我)来你这用饭。” 沈芳看他腮帮子都肿起来了,原是想笑,一想到始作俑者是自己,嘴巴刚咧开,对上师父满是警告的眼神,硬是抿唇把笑憋了回去。 程君楼原本和沈芳在说笑,嘴角微翘,看到他来了,目光顿了下,笑容微微变大。 “好啊,来坐。” 沈芳忙起身往里窜了个位置,给他让了个座位。 秦洛把托盘放在桌子上,沈芳下意识扫了一眼,没忍住:“——咦?” 沈芳今早做的是葱油面。 做饭是把小葱切成段,然后先放葱白再放葱段,煎到焦黄的时候把事先调好的料汁倒进去,然后煮沸。 最后把面煮熟了一拌,又简单又好吃。 她做了三碗,自己和师父一人一碗,给秦洛留了一碗,以前秦洛的餐盘里永远吃白煮蛋和白粥。 今天居然是葱油面?!! 沈芳没忍住,站起来探出了身子,看了眼窗外。 程君楼拿筷子敲了下桌沿:“吃饭呢,看什么?” 沈芳忙老实坐好,拿起筷子挑着面条摇头:“没,没什么。”太阳也没打西头出来呀,难得呀。 京城物质充裕,她前几天去看方九城的时候,采购了不少食材。 她每每做梦,总是无比怀念谢瑾瑜的侍卫,吴平。 她吃过他做过的饭,却再没机会报达他了。 或许,她能对他的最好的报达,就是怀念了。 忘书楼的书很杂,有的书有翻看的痕迹,医书基本都很老旧,想来常常被师父翻阅所致,有的书则外皮落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吹一下扬起的灰尘能扑满脸…… 想来是打来了就没被宠幸翻开过,沈芳翻出来一看,好家伙,都是菜谱。 虽然师父程君楼看起来清心寡欲,不似重口舌之欲之人,可她既已入了师父门下,吃师父的住师父的,投桃报李,也希望自己能给师父带来一些好处。 打小离开父母身边,寄人篱下的孩子,比之从小依偎在父母身边的孩子,总是多了一份早熟和察言观色。 沈芳也不例外,她内心深处总是怕别人觉得她是累赘和麻烦。 以前她在万福寺,几乎也是没睡过懒觉,她经常帮忙干活。 万福寺不养闲人,她几岁的时候,就开始学会劈柴生火挑水了。 圆通使唤她使唤得更是勤,还诓她说都是佛祖的考验,阿呸。 沈芳有时候总是忍不住评价自己,虽然是小姐的身子,却是丫鬟命,注定劳碌。 她挑着面条,一口下去,做得很是不错。这葱油面今天她还是第一次做,她自己都忍不住想要夸耀自己,这人聪明,做什么都轻车熟路,面条选的是细面,又滑又劲道,葱的香味也进去了,她放了少许的猪油提味儿,又有嚼头又好吃。 就连程君楼都没忍住,侧头看沈芳:“你的手艺?” 沈芳双眸闪亮,眉毛微扬,神情得意:“怎么样?” 程君楼边吃边笑道:“若有一日你把我惹恼了,逐你出师门,街头练摊也足以维持生计了。” 沈芳笑着接话:“那当然——”等等。 “师父,什么叫惹恼你,逐出师门?”沈芳手拄着筷子,抗议地敲着桌面:“师父——” 程君楼弯了满是笑意的眼睛,安抚道:“快吃你的吧,为师逗你呢……” 跟这边两人的亲密互动相反,秦洛则是安安静静地挑了一筷子面条入口,他微微咀嚼着,云淡风轻。 他脸上鼻青脸肿,吃起东西来,依旧是姿态优雅,顶着这张丑脸都压不下去他的风姿。 沈芳扫了一眼,心下感慨着,也不知道秦洛是出自哪个高门大户,得多么惊细的调教才能养出如此的作派。 她并不知道,昨日秦洛回去反思了许久,他脑海里一直反复回想父皇的话:“洛儿,人心向背,如深海潜流之莫测,原是最难操控……”宁帝经历过皇室操戈,内心深处却依然柔软,慈怀严恩。 就算他是踩着兄弟的血水和尸骨上位,可当他屁股坐定江山之时。他却奢望自己的儿子们不要重蹈他的覆辙。 不要自相残杀,要兄友弟恭,亲近友爱。 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讽刺,就好像臣子总是参他,要勤政爱民,殷殷告诫他要崇尚节俭,不能耽于美色。转过头来,那些参他的御史,下朝之后,个个娇妻美妾,殿堂楼阁,饮酒当歌…… 世人总是宽于律己,严于律人。 秦洛昨日几乎是一宿没合眼,他生平第一次挨了打,使得他不得不反复思量自己的处境。 他的哥哥们都已成年,各有势力,而他最大的依仗,他的母妃,业已去世。 他现在如同丧家之犬,想要爬到那个位置,难如登天。 他连神医谷两个同门之人的人心都收拢不住,以后又何谈让别人心甘情愿给他卖命? 师父昨日说的没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淮阴侯尚能忍得胯下之辱,架子该放下,就要放下。 他低垂着眼睛,吃着面条,心里一片算计。 程君楼则是一边听沈芳喋喋不休地讲解葱油面的做法,一面状若不经意地扫过了秦洛,眼里却是若有所思。 一顿饭毕,沈芳收拾好自己和师父的碗筷,正犹豫要不要收秦洛的,就见秦洛接过了她手中的托盘。 “面很好吃,多谢。”说着,端起托盘和碗筷出了屋子。 沈芳怔在了原地,半响没回过味儿:“师父——” “干嘛?” “你打我一下?”今天这太阳不是打西边出来的吧?是压根没出来吧。她莫不是在做梦吧? 程君楼不耐烦:“你没听错,去吧。” 沈芳狐疑地也出了门,一想,应该去厨房刷碗,刚走近,就听到“哗啦”声音响起,王妈声音传来:“秦洛,你放着吧,我来洗……” “没事的王妈,我想学下。”不多会儿,又一声哗啦响起。 沈芳没忍住,噗嗤,忙捂住嘴,不能笑不能笑。 她思前想去,觉得还是不要进厨房为妙,别人洗碗费水,秦洛洗碗费碗呐,她摇头失笑,时候不早,她该去练功了! 练功完毕,几人又到了忘书楼。 程君楼端坐上座,沈芳和秦洛在下首。 “毒有:砒\/霜、马钱子、夹竹桃、水银、斑蟊、红娘虫、青娘虫、闹阳花、红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雄黄……” “不过一般常见的有,马钱子,断肠草,鹤顶红,钩吻,鸩酒,曼陀罗花……” “马钱子,传言前朝高宗杀了后主,用的就是此毒。服了此毒,全身抽搐,最后头部和足部相接而死,死相极惨,状若牵机,所以又叫牵机毒。” 沈芳和秦洛听得津津有味,这他娘的必须得好好学啊。 杀人越货的本事啊。 和前几日故作勤奋的样子不同,这个部分沈芳是真心爱听,她听得津津有味。 秦洛也是耳朵都立起来了,他为何每日吃水煮蛋,就是时时提防别人给他下毒。 这门本事学好了,他才能高枕无忧。 程君楼瞥了一眼两个徒儿,心下好笑,他讲得口干舌燥,灌了一口茶,润了润嗓子,继续娓娓道来:“断肠草,全身都有毒,根,叶毒性最大。‘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茶而解之’的神农,就是最后尝了断肠草而断送了性命。只吃了叶子连吃解药的时间都没有,可见其药性之烈,不过——” “炮制之后,外用,对于治疗疥癞疮有奇效,那么现在我的问题来了,如果要给病人施药,要注意什么?” 沈芳抢答:“叮嘱病人,用药后不能用手直接抓挠,更不能入口。” 程君楼点头,“孺子可教。” “现在,你们把它给我挑出来吧。”程君楼上前一步,掀开了托盘里的白布。 托盘里密密麻麻摆放着各种草药。 秦洛率先过来,拿着细娟包裹着,挑起一个放到一旁。程君楼满意点头:“做得好。” 到了沈芳,她看着一堆绿叶菜,似乎都是一个样子。 让她一时之间犯了难,她不是没看过图鉴,只是那上面画得吧,一笔一划看起来是一个样子,跟实物一比对,又好像不是。 沈芳犹犹豫豫,正想伸手去摸,叭地一声,手背被师父拿着戒尺抽了下,她下意识缩回了手。讪讪笑道:“师父,我没摸,这不还没摸呢么,这个是!” 沈芳指着看起来像是断肠草的植物对程君楼说。 程君楼用你是傻子嘛的眼神看着沈芳:“沈芳……”他轻咳一声,让自己不要轻易露出嘲笑地语气,以免打击徒儿学习的热情。 可谁能告诉他,明明秦洛已经先答了啊,挑出来了断肠草的样子,她就算照葫芦也能画出来瓢吧? 他面带笑容,夸赞道:“好徒儿,为师觉得你医术这方面有很深的造诣啊,七窍你已经通了六窍了……” 沈芳美滋滋地听着师父的夸奖,刚想乐,不经意瞥见秦洛忍笑的神情。 七窍通了六窍? 一窍不通? 要不要这么打击人?!!! 第五十六章 图鉴识药 程君楼打趣了沈芳一句,又凑近教她:“图鉴上的,也都是抓住药的特点。比如,我在院子里,就能很清晰地分清楚你和秦洛,这是为何?” 沈芳大眼睛眨了下:“因为你是我师傅,关心我呗!” 程君楼拿着戒尺不客气地敲了她头一下:“秦洛步伐稳重,人先到,声后至,你步伐轻盈,人未到,声先至。” 程君楼就没好直接训她,成天,师父师父师父的,像个鹦鹉似的。 沈芳低头一想,发现的确是师父说的那样。 “对于识别草药也是一样,你若是想死记硬背,曦国地大物博,偌大的草药种类数之不尽,你又如何能一一识别?” “师父,可我真的认不出来啊。”沈芳神情不由得落寞。 她不得不承认,有些事情真的是努力没办法完成的事,比如习武,她只要是下了苦功,沉得下心,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每日操练就能看到进步。 于武学一道,圆通都称赞她极有天赋。 识文断字,她自幼被爹抱在怀里,也没觉得自己怎么愚笨。 背诗词也是不在话下,庆州哪个城池哪个河流,她都烂熟于心。 记性按理说是不错啊。 怎么记草药就这么费劲呢。 她看着图看了一会,好像记下了,可看到一堆的草药摆在面前,对照着图鉴,她就觉得这个也是,那个也是。 “你真的记不住,当初你怎么找得跌打草药和遍地锦的?你想想。” “跌打草药?你是说紫珠草和小蓟?”沈芳回想:“这几个常用的跌打草药因为我总受伤,总让别人帮忙不太好,我就自己认识了。至于遍地锦……” 沈芳又想了下:“那是师父你教我的,像蝴蝶一样。” “所以你能记住那几个,这几个你就也能记住。图鉴是死的,药是活的,为师也是活的,草药那么多,你记不住所有的,一天记一个,日日复日日,月月复月月,日积月累,总是会多认识的。” “是,师父。”沈芳瞬间受教,她最不缺的就是韧劲,如果让她快速背下来,她可能不行,但是经年累月,她肯定也都能记下来。 沈芳郑重其事向师傅行礼:“徒儿受教了。” “现在来看看,断肠草有什么特点?” “叶面平坦,背部突起。顶端渐尖至长尾尖……”沈芳认真地看:“我记住了。” 程君楼又说:“一般开花的时候,比较好认。今天你就记住断肠草就可以了。” 说完他看了眼秦洛,不得不承认,怪不得宁帝这么心疼幼子,这孩子的记性,够默书标准的了。 就是他自己少时,也未必能有秦洛这般记性。 一时之间,竟激起了他的惜才之心。 他喝了口茶水,又陆陆续续讲鹤顶红,钩吻,鸩酒,曼陀罗花……这些的毒性,秦洛能跟上他的进程。 沈芳虽然尽力让自己打起精神用心听,可心里说不失落是不可能的。 她忍不住看了身边鼻青脸肿的秦洛,顿时觉得更有压力了。 师父说的语速并不快,她需要时时记录下,不多会,本子上就记得密密麻麻,需要翻页了。 她侧头看了一眼右边,秦洛那厮,稳稳当当地在那坐着听,一动不动,连笔都不拿。 程君楼随意的抽一种草药的名字,他居然能一字不落地把草药的形状,特性,药效,说出来,最重要的是,让他找,他也能在桌子上能准确地找出来。 沈芳心里不由得感慨,得亏是昨天打得他,打早了。 要是今天打他…… 他已非吴下阿蒙,随便拿个草药,瞬息间就能把自己毒倒…… 上天眷顾她啊。 看样子之前烧香拜佛也有好处。 程君楼细致又耐心地讲了一下午,他估计看出来了沈芳的吃力,讲毒药讲到中途停了下来:“今日先记住这些毒药就可以了。” 说完,转身又随后取两个工具:“光学习识别药,草药到手也并不是直接可以入药,就需要炮制。张仲景的《伤寒要论》和《金匮要略》中,很多的药方就注明了炮制,比如,麻黄去节,杏仁去皮,附子炮,大黄酒洗等等。《神农本草经》也注明了,桑螵蛸用蒸法。” 程君楼继续讲:“炮制草药的时候,工具也很重要,例如,切制骨碎补时须用铜刀、石榴皮忌用铁器、煎药用瓦罐……” 程君楼平日话并不多,说话分心情,可讲述医学药学知识,他能引经据典,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听得并不晦涩。 沈芳认真听着,心里暂时松了一口气,炮制的方法,她学会了,可以给师父打下手,识药她私下里多用心追补便是。 日头渐渐夕下,程君楼终于停了下来:“今日就到此为止,你们回去用心记下,明日我会抽查。” 沈芳看着自己面前厚厚的一摞笔记,忍不住侧头看了秦洛一眼,他桌前——空空荡荡。 秦洛悠然站起身:“徒儿谨记。”看样子,胸有成竹。 不气不气,莫慌莫慌,沈芳心里给自己鼓励,没事,他说不定也就是面子上装的,师父教了那么多,怎么可能都记下来。 她追得上! 晚上吃完饭,沈芳就快速回房,往常她还有闲心在谷里闲逛,昨日的此时她还满心惦念着,今日要去泡泡温泉。 可谁曾想,识别草药这关,她就落后了。 她不能被秦洛给比下去! 是以,她快速吃完晚饭,就回到了房间,点灯熬油地背:“制药贵在适中,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气味反失。火制四:煅、炮、炙、炒也;水制三:渍、泡、洗也;水火共制二:蒸、煮二者焉。制法虽多,不离于此……” 她又认真把记得笔记从头到尾的看,脑子里加深断肠草的印象,等到觉得自己记住了。又慢慢记下一个…… 灯火摇曳,她秉烛夜读着,小小年纪脸上满是认真,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这一晚,她学习得很是充实。 等她终于觉得今日师父教得内容,她差不多记得七七八八了,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她看了眼外头,夜悄然而至,窗外弦月如勾,繁星点点,她心底充实,忍不住又对自己有了信心,轻声低喃:“娘亲,我一定会名满天下,找到你,等着我,一定要等着我!” 说完,她鼓起嘴巴,呼的一下吹灭了蜡烛,往后一仰,直直地躺倒在床,下一瞬,鼾声如雷。 往常沈芳偶尔还会做梦,梦到茅村的那个恶贼,可大概是用脑过度劳累,她一夜无梦,一觉到天亮。 她坐起身,天已经透亮,她穿衣洗漱之后,去厨房做了早餐,今早做的胡辣汤,她第一次做,有点失败了,好在王妈也熬了粥,她烙了几张饼,一起都端到师父的房间。 不多会,秦洛也来了,今天他脸上青紫色更加严重,也不知道是不是沈芳的错觉,总觉得他只一夜就变黑了,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 就连手上,都好似有了茧子。 她也没太在意,喝了口胡辣汤,差点没喷出来,咸了。 她眼看着师父就要入口,忙下意识的伸手要拦他:“师父,别吃了,我做咸了。”说着,把王妈做的白粥递给了他。 秦洛一听她做咸了,当先拿起了白粥就着水煮蛋吃了。 程君楼看了他一眼,也随后拿了白粥,沈芳手上的胡辣汤倒是她就着烙饼喝了,她经过灾年,不想因着自己做得不好就浪费。 她强忍着吃完,正想拿师父面前的那碗,却被他拦下:“放着,为师一会吃。”说着,把碗中最后一口粥,倒入口中,端起胡辣汤就喝了一口。 他眉头微皱,沈芳不好意思地说道:“盐放重了。” 程君楼却道:“盐再重,没有徒儿的一片心意重。”他说完,就着烙饼,一口一口的吃着。 沈芳怔怔地看着自己的师父,不知道是日头升上来,晒得她热还是心里面热,她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心里暖洋洋的。 边上的秦洛也吃好了粥,放下碗的时候,手一顿,犹豫了下,也面色不变,闷声把沈芳做得胡辣汤喝了。 沈芳想拦没拦住,只干巴巴说了句:“难吃,就别勉强了。”咸啊,她自己做得连她自己都是勉强吃下去的。 “无妨。”秦洛闷头吃完,放下了碗:“别糟蹋粮食。” “……”一句话,瞬间扑灭了她的感激之情。 东西收拾好,又是像昨日的流程,课前,程君楼例行提问。 沈芳坐得笔直,她昨日回去又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背,肯定没问题。 程君楼看她这个样子,心里好笑,竭力忍住笑。一本正经提问:“沈芳你先来吧。何为炮制?” 沈芳甜甜一笑:““炮”和“炙”是为了服用方便,对药做处理,嗯……”她昨日背得七七八八好了,睡了一宿之后,起来又忘了一部分,还能剩下五六分,她尽量背师父的原句,有得忘了,就加自己的理解,勉勉强强过关。 程君楼似乎对她的表现很满意:“一看你就昨日温书了,孺子可教。”沈芳满意落座。沈芳没忍住,看到秦洛似乎往她这看了一眼,她回以一个得意洋洋的眼神,似乎在说,怎么样,士别一日,当刮目相待吧? 秦洛别过了脸。 回头的时候,眼皮似乎向上翻了一下。 沈芳心里头得意,哼,他嫉妒! 第五十七章 埋头苦学 程君楼背着手,看着两个徒儿较劲,心里感慨,年轻真好。 又转向秦洛:“蜜的炼制方法是什么。” 他提问的时候,沈芳也凝神想着,刚想怎么用自己的语言概括,就听身侧响起秦洛不卑不亢地声音:“《本草经集注》是继《神农本草经》之后的药物名着,提到蜜的炼制方法,认为“凡用蜜皆先火煎,拣去其沫,令色为黄,则丸药经久不坏”。” “煨法都有哪几种?”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所载的炮制法,同一煨法,就有面裹煨、纸裹煨的分别……” 沈芳听得一愣,忍不住翻出来自己的笔记,她昨日记载这部分只记载了煨法,有面裹煨,纸裹煨,出自哪里,她没记! 她用笔认认真真记录,都有漏掉的时候,秦洛没提笔,却能把出处都记住了!她心中一惊,就没听到师父又问了什么。 只听得秦洛回答道:“陈嘉谟的《本草蒙筌》,对炮制问题作了概括性的总结。“制药贵在适中,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气味反失。火制四:煅、炮、炙、炒也;水制三:渍、泡、洗也;水火共制二:蒸、煮二者焉。制法虽多,不离于此……” “他阐明了炮制的作用,如酒制升提,姜制发散,入盐走肾而软坚,用醋注肝而住痛,童便制除劣性而降下,米泔制去燥性而和中,乳制润枯生血,蜜制甘缓益元,麦麸皮制抑酷性勿伤上路,陈壁土制借土气以补中焦,乌豆汤、甘草汤制可解毒,致令平和。” 他的声音并不大,却字字清晰,沈芳不可置信地拿出笔记,看着他背,结果—— 一字不差。 沈芳头上就没忍住,冒了汗。 昨日自己背了那么久,今天师父就是让她来回答,她也只能答出来个马马虎虎。 她侧目看了眼,端坐的秦洛,忍了又忍,实在是没忍住,在心里骂了句,艹他娘的!这特么是什么脑子?祖传印书局默书的吧? 待他说完,室内落针可闻。 程君楼点头表扬:“秦洛,非常好。” 就连程君楼都不得不感慨,虽说是天道酬勤,可有时候老天爷真的是偏心啊,投胎投得好,长得慈眉善目,记性也好。 得天独厚啊。 他没忍住侧头看了下蔫头耷拉脑瓜的沈芳,心中叹了口气。 可能是昨天讲得内容并不多,他才能记得这么多。 程君楼有意为难为难秦洛,于是,今天的内容洋洋洒洒说了特别多。 秦洛依旧是端坐在那,甚至笔都不动,偶尔特别晦涩的地方才见他提笔写了几个字。打断师父,求解。 程君楼答疑解惑之后,他就点头表示明了,继续。 他们两个男人之间的较量,无声无息,却苦了沈芳。 沈芳瞪大眼珠子听着,云深雾绕,笔下不停,刷刷滴写着,写到最后,手都酸了。 原以为昨日的课业就够多的了,谁曾想,昨日不过是记了十几页,今日几乎是写完了一本书! 程君楼洋洋洒洒地讲到了日落,最后他都口干舌燥讲累了,觉得差不多了,这才叫散。 心里合计这下应该没问题了。 哪里想到,第二日,无论他抽哪一段,秦洛都能对答如流,分毫不差! 男人嘛,无论多大的男人,心中难免会有一些胜负欲。 程君楼心思百转,刚想着今日怎么给秦洛灌输知识,就听“咣”地一声,沈芳脑袋砸在桌子上睡着了。 沈芳昨日回来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可她性子倔强,不愿意轻易服输,把原因就归结于自己付出的力气还不够。 之前不是学到夜深吗?这次她学到天亮! 所以,她点灯夜读,也按照秦洛的标准,一个字不差地把笔记背了下来,有的晦涩的地方她不理解,就硬着头皮背!笨鸟先飞,她不比别人差。 背啊背啊,当她终于一字不差地把内容都背下来了,熟练了,随便抽一个问题,她也能一字不差背下来。 等她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才发现,天已经亮了! 她起身去把早饭给做了,一夜没睡,其实倒是还好,只是她一夜都背东西,过于劳累,走路都有点飘,早上练功都没练,又抽空看了下书,真真是废寝忘食。 终于到了课堂上,谁知,今天程君楼没先考问她,而是直接就提问秦洛。 两人一问一答,长篇大论的,不知道过了多久。 沈芳本来就有点困,这一下更是眼皮子都睁不开,终于咣地一声,脑袋砸在了桌子上,吓了两人一跳。 程君楼忙上前查看,却发现沈芳头上都砸了个包,都没醒,呼噜都打了起来。 他顿觉自己做得过了,光顾着跟秦洛较劲,忽略了沈芳。 他上前再三查看了下沈芳,发现她只是睡着了,心疼了下,转头柔声对秦洛说:“是为师孟浪了,为师爱徒心切,你们又太过聪明,所以一时兴起,没考虑到你们年纪小,有些拔苗助长了。你昨日也温书到很晚嘛?” 秦洛摇摇头:“未曾。” 程君楼:“……” 行吧。老大和老二较劲,把老三给累趴下了,上哪说理去。 “今日歇息一日,你先回去吧。” 秦洛点头:“是,师父。”说完,不屑地看了一眼呼呼大睡地沈芳,哼,跟他比背书,不自量力。抖了抖袖子,转身离去。 程君楼无奈地看着秦洛离开,上前想让沈芳醒来回房间睡,想了想,还是别叫醒她了。 于是,他缓缓走近,小心翼翼地抱起了她,把她送回了房间。 他进门把沈芳放到了床上,从床里侧拽出被子摊开,给她盖上,沈芳实在是困极了,小呼噜打得此起彼伏。沾着枕头沉沉地睡去。 小脸睡得红扑扑的,十分可爱,程君楼没忍住,爱怜地摸了她脸蛋下,转身就要离开,一回头,才注意她桌子上厚厚的纸张。 他一愣,忍不住上前,只看到纸张上密密麻麻记录的都是他的授课笔记,就连出处都有,晦涩的地方她也默写了不少。 估计是怕背得不准确,有错漏的地方,她还对照笔记更正了,下一页就错的少了许多,再下一页几乎就是个别疏漏了,再下一页就默对了。 看着这些密密麻麻的纸张,仿佛看到了一个倔强的小姑娘,对着烛火,一脸坚毅。 他说不上什么心情,可敬可怜,百般滋味,浮上心头,心中沉甸甸的。 他忍不住侧目看着沉睡的沈芳,她安安静静地睡着,眉头微微皱起,似乎连梦里都在默书。 程君楼沉默地站着,心里有一丝懊悔。 沈芳这一觉睡得黑甜黑甜的,等她睁眼,都一时没反应过来时辰,看着屋里光线不明,也不知道是清晨还是傍晚,刚坐起,就看到屋子里站了一个人。 她打了个哈欠,不确定地问:“师父?” “哎。你醒了?”程君楼的嗓音有些低沉,沈芳也不知道师父在这待了多久了,揉揉眼睛:“嘿嘿,对不起师傅,我睡着了。” 程君楼微微笑着,上前抚摸着她的额头:“对不住,师父一时忘了你是小孩子了。不应该灌输太多的东西……” “没有,师父你是为了我们好,我都知道。”沈芳笑:“是我太笨了。” “你不笨,是秦洛太聪慧了。”虽然不想说事实,可程君楼不得不承认,秦洛实在是天资过人:“他的确是过目不忘,莫要跟他比。你已经很好了。” 沈芳听了却摇摇头:“师父,我爹是方九城。乃曦成十九年进士出身,咱们大曦朝科举要经过县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每三年才能一考,算上同进士也不过有三百人而已,我爹是二甲,等于前四十名,虽然不是进士及第,也是极为厉害的了。” 程君楼默默地看着她,涩声道:“我知道。” 沈芳声音有些哽咽:“我是我爹的女儿,我自幼受他开蒙,他常常夸我聪慧,师父,我不服啊。” “师父也不服。”程君楼安慰她:“有的人,你穷极一生渴望的东西,可能他一出生就有了。这还不是最让人气愤的,让人气愤的是,有的东西对你来说,是奢望,他们唾手可得了,却并不懂得珍惜……” 程君楼思及自身:“为师生下来就病弱,一阵风就倒,所以为师十分想要好的身体,可有些人生来就健健康康,却不珍惜。” 他心中也曾恨过,恨老天不公。 可人生哪来那么多的公平呢。 有的人,生来就在你仰望而不可及的高山上。 秦洛生来就是皇子,出身皇家,享受荣华富贵,而有的人投胎出来,生来就是乞丐。挨饿受冻不说,还任人驱赶…… 人生何来公平呢。 “老天本就不公,沈芳,你早知道,就算是你的父亲方九城,他聪慧过人,也定有他跨不去的大山,榜单上依然有三甲和传胪排在他身前……” 沈芳要反驳,又被程君楼挥手阻拦,“可曦成十九年的状元榜眼探花传胪是谁,我不知道,百姓也不知道,大曦的上上下下却知道,曦成三十二年,当天降大灾的时候,当百姓有危难的时候,是一名叫方九城的县令,不顾自身安危,救了万民,使得一县百姓免于饿死,小儿得以长大。” “你之前说大家都把你当成大人,这些时日,为师虽然偶尔嫌弃你呱噪,可为师打心底也很高兴。” “你这个年纪,正该是上山掏蛋,下河捞鱼调皮捣蛋的时候,沈芳,你已经很了不起了。是师父见过,最了不起的孩子,所以,你不用和任何人比。你不比任何人差。”所以不用和秦洛比。 沈芳听了,泪眼朦胧,连连点头:“我知道的师父,可我爹说过,做人当遇强则强,遇到大山要想着去跨越。” “秦洛固然强大,但我相信勤能补拙,我的武功比他好,我比他能吃苦,我的决心也比他强。我今日不及他,明日不及他,可我如果功夫到了,总有一日,我会超越他。” 程君楼看着眼前倔强的徒儿,“为师也觉得,你医术上将来会超越他,要不要为师给你开小灶?” 沈芳被师父逗得破涕为笑:“不要,我要堂堂正正地赢他。” 程君楼点头:“好,那为师就等你赢他。对了,今日晦涩的地方可有不懂?” 沈芳点头:“有。比如……”她说完一愣:“师父,这算不算开小灶?” “不算。”程君楼摇头:“我又没格外教你,秦洛这些都会了,我只是帮你补习追赶他而已,更何况,他不会的也问过我了。” “哦。”沈芳笑着点头,认认真真地听着师父讲解。 烛火下,两个人的身影挨得很近,他们迎着烛火,心中坦荡,只把黑暗的影子抛却身后。 院子外,两个人的投影也挨在一起,不分你我,亲密无间…… 第五十八章 娜仁图雅 沈芳第三日并没有扬眉吐气,因为第三日一早,三皇子和三皇子妃就来了。 一行人并不张扬,沈芳对三皇子没什么可好奇的,心里反而比较好奇三皇子妃。那个坑杀大曦一万将士的敌国将领。 传言中,她心狠手辣,面目丑陋,专治小儿夜啼,还吃孩子血…… 当马车停在了院子里,先下来的是三皇子李莱,他和太子李泽长得有些像,不过比太子看起来魁梧许多,他腿脚有些不好,被人搀着下了马车。 尽管他有腿疾,周身却有着不怒而威的气势,一般来说,身残之人,被过多关注伤处,心里或多或少会在意,日子久了,面上不自觉的就会阴鹜。 可三皇子看起来却并没有,神情坦荡,连眉间距都比常人宽了许多,耳垂厚厚的,这个面相看起来就福泽深厚。 也是,不愁吃穿,锦衣玉食的,腿坡了又能如何,还不是常人都不能妄想的高度。 李莱下车之后,转身体贴的在马车边上等,然后,一双白皙的手从马车里伸了出来。 沈芳看到这双手的时候,不由得一愣,她印象中,将领的手都是黝黑又粗大的。 只片刻,她就看到了三皇子妃,漠北的战神,娜仁图雅的正脸。 她心底不由得涌现出了失望,娜仁图雅不但没长得凶残,反而看起来很好看,双目迥然,瞳色幽深,唇色淡淡,皮肤有种不自然的白皙。 漠北那个地方,风沙很大,很多漠北人都是古铜色的皮肤,像她这么白的人,不多见。 听说她是漠北的皇族出身,想来也是锦衣玉食长大的。 一想到锦衣玉食,沈芳下意识的扫了一眼秦洛,却发现他脸上青紫的更多了。肿得人成了个猪头,身上也黝黑黝黑的,要不是他药童的打扮,要不是谷里没外人,打死她都不相信这是秦洛。 不过又想到他那张有碍观瞻的脸是拜自己所赐,沈芳压住嘴角,挪开了目光。 “王爷请——”程君楼微微点头,邀请他们入谷。 不得不说,这一对夫妻看起来很登对,他们互相对视一眼,面带笑容,娜仁图雅看起来身体并不是很好,弱不禁风的样子,沈芳心目中的女将军,就算不是力能扛鼎,也起码得百步穿杨吧,百步穿杨对臂力要求很高的,看上去她并没有很魁梧。 沈芳只看了一眼,就没什么兴趣了,转身就想走,不妨却被师父叫住:“沈芳,给上茶。” “是的,师父。”沈芳乖乖答应,就又听师父温声对秦洛说:“你身体还没好,先下去养着吧,以后莫要顽皮了。” “是。”秦洛低头应是,乖乖退下。 王爷和王妃就算来得不显眼,周围的侍卫也不少。李莱只一个挥手,这些侍卫就训练有素地分成了两排,站到了门外。行走之间,除了甲胄摩擦发出的声音,几乎是没发出任何声响,和往日京城那些趾高气扬的侍卫完全两样。 沈芳不由得多看了一眼,这个三皇子,有意思。 她快步跑到厨房,茶水她已经提前备好了。只不过就是放到托盘里给端了上去而已,她端着托盘进屋,先是给王爷上茶,李莱微微颔首,客气礼貌道:“有劳。”伸手接过,放到了一边,然后是王妃,娜仁图雅伸手接过,张嘴要喝,李莱忙提醒:“小心烫。” 娜仁图雅微笑摇头:“无妨,我已经摸过杯侧,温度正好。行这一路,有些口渴。” 李莱这才没说什么。 程君楼把这一幕看在眼里,难得称赞句:“王爷王妃感情甚笃,是大曦之福。” “神医谬赞。”娜仁图雅谦虚回道。 沈芳又把第三碗茶,放到了师父身边的案几上,然后拿好托盘,站到师父身后。 “今日前来,是有事相求。”李莱开门见山:“王妃身体不好,希望神医帮忙看看,调理一二。” 程君楼端坐不动:“据我所知,王妃应该懂一些医理。”淮南侯的毒,是娜仁图雅给解的,按理说她擅长医理才是。 “实不相瞒,我只是懂些常见的漠北的毒药,治病这方便,我并不擅长。” 程君楼没说什么,伸手示意,沈芳立刻把准备好的手枕拿过来,放到了王妃身边的案几上,程君楼细细地给娜仁图雅诊脉,脸上看不出丝毫的表情。 “王妃身子骨……”程君楼斟酌了下,问道:“最近可是有不舒服的地方?” “夜半偶尔会有些咳嗽。” “应是陈年旧疾。”穿琵琶骨的手法没到位,伤及了肺部。 在曦朝,穿琵琶骨是官府专用对付江洋大盗的刑法,可以封住人的武功,使其有力使不上,武功无法施展。 娜仁图雅的武功是得有多高,能让述灵太后如此忌惮,不惜穿了琵琶骨。 “那劳烦神医一会给开些润肺的房子,让王妃好好将养。”李莱温声说道。 程君楼也不推辞:“这是自然。” 王爷端起身边的茶水,把玩着,却没入口。娜仁图雅见他似乎是有话要跟神医说,便开口说:“王爷,我见这山谷的风景很优美,想出去逛逛,可否?” 李莱点头:“你先去,我随后就来。” 程君楼转头吩咐:“沈芳,你给王妃带路,陪陪王妃。” “弟子遵命。”沈芳上前引路,娜仁图雅优雅地站起身,跟在了沈芳的身后。 两个人出了门,下了台阶。 就听李莱问道:“她……身子可有不妥?” 程君楼:“你希望听什么样的回答?”宫里有那么多御医,却偏偏把人带来了神医谷。 李莱抿了一口茶:“实话实说。” “被穿了琵琶骨,功力暂时会被废,可将养好了,假以时日,功力也会慢慢的恢复。不过给她施刑之人,手法欠佳,牵连了肺部的经脉……” “她……可还能生养?” “不会。”程君楼很痛快回道:“她被下了绝育药。” “如果本王不问,神医是不是不打算主动跟告知于我?”李莱皱眉问道。 “王爷如若不知晓,今日又因何出现在神医谷呢?”一个咳嗽的毛病,不至于这么大阵仗来神医谷求医。 “可还能解?” “在于王爷的选择。” 李莱惊喜地看向程君楼:“不愧是神医。拜托神医无论如何,请帮王妃调理一二,本王感激不尽。” 程君楼深深地看着三皇子一眼:“王爷,她是漠北的人。” “现在她是我的王妃。”李莱神情严肃:“两国联姻,意在交好,我既已娶了她,自然是要一心一意护着她,她抛家舍业的来到大曦,没有别的倚仗,我在一日,自然是对她百般维护,但我也希望,在我百年之后,也有人给她养老送终。” “王爷胸襟开阔,乃端方君子。” 李莱摇头叹息着,什么端方君子,她能被述灵暗算舍弃,他从中没少出力。 她为她国,他为他国。 立场不同,各自敌对。能止于战戈,就能少些百姓免于战火荼毒,少些无定河边骨,少些深闺梦里人。 他既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自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宠她,爱她,才是他今后必须做的事情。 “无论如何,劳烦神医多多费心了。神医恩情,本王和王妃定铭记于心。” “王爷多礼了。我定竭尽全力。” 沈芳带着娜仁图雅四处逛着,娜仁图雅走路不快,两人走着走着,来到一颗大树下,树上的叽叽喳喳,有一巢燕子,大燕时不时的叼起虫儿过来投喂, 嗷嗷待哺的小鸟们,长着大大的嘴,等着鸟妈妈投喂。 沈芳岁数小,看到这个也喜欢多看两眼, 娜仁图雅看着,不知为何,眼圈却微微泛红。 也是赶了巧了,鸟妈妈刚飞走,忽然一阵大风吹过,鸟巢居然被吹了下来…… 沈芳下意识想要接住,就见身侧的身影一闪,下一瞬,鸟巢安然地安置在更高,更平坦的树杈上。 她的轻功,在自己之上! 娜仁图雅转身看着沈芳瞪大的双眼,微微笑了下:“怎么感觉,你好像并不怕我?” 娜仁图雅的声音很好听,温温柔柔的。 谁能想到这样的人,举手投足间,坑杀了一万大曦的将士,这样美丽的女子,居然就是传说中漠北的战神。 果真是人不可貌相。 “我为何要怕你?”沈芳不解。 “因为我曾经是漠北的将领,因为我……曾经带领我的族人,我的手下,我的士兵杀了大曦许许多多的人……” 沈芳点头:“可你也说了,那是曾经,你脚下现在踩着的,是大曦的土地,而你现在,是大曦的王妃。” “是啊。我是你们的王妃。” “不过我也没资格替别人原谅你,被你屠杀的亲人,他们有权恨你。” “我从来不奢求任何人的原谅。”娜仁图雅看着沈芳:“立场不同,决策就不同,大曦的百姓活得不易,漠北的百姓,活得也不容易。我是漠北的公主,自然是要替他们争取利益……” “现在,你是我们的王妃。”沈芳笑着:“所以,我不会怕你。如果有一日,战事兴起,说不动你我还有可能并肩杀敌呢。” 娜仁图雅微笑点头:“是啊,你说的有道理。只是,我不希望有那样一天的到来。” 那时候两人谁都不曾想到,今日的一句戏言,居然会一语成箴。 第五十九章 四个嘴巴 三皇子他们并没有留宿,程君楼答应想诊治的方案,三皇子夫妇就离开了神医谷。 哪曾想,晚上又来了个更不张扬的人。 晚上神医谷本来是要设置迷阵,谁曾想一只信鸽落到了桌子上,程君楼打开一看,对焦大说,不忙设阵。焦大点头告退。 程君楼对秦洛说道:“你爹,晚上会来看你。” 秦洛不可置信地抬头,喜不自胜,整个眼睛都笑弯了起来。 再沉稳也是孩子,舐犊之情天经地义。 沈芳看着兴高采烈的秦洛,心里一时之间居然酸酸的。 程君楼神色复杂地看了下沈芳,心里有些发愁,本来秦洛被揍成了猪头,是他身份很好的掩护,他没让他上药就是放着三皇子的人发现。哪曾想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晚上宁帝要来。 他就算再是神医,也没办法半日之内让秦洛恢复如初。 秦洛似乎也想到了自己的此时的样子,原本的兴致减下了几分。他摸了摸脸问道:“师父,如果我现在涂药,一会会好些吗?” “会的。”会稍微消一点吧。 秦洛当下不含糊,转身跑回了房间上药去了。 夜幕降临的时候,宁帝果真出现了,他本是去礼佛,回城的时候,收到锦衣卫的消息,三皇子和三皇子妃来到了神医谷。 他喝茶的手微微一顿,脑海里又想到了自己的幼子,临时决定晚上偷偷过来看一眼。 宁帝出宫的机会不多,微服私访也要有很多的言官参,他既然曾经允诺过会来看洛儿,去看看吧。 当他下了銮驾,看着眼前被揍得面目全非的儿子,气得差点没背过去! 好大的胆子,谁人这么大胆,居然敢对皇子动手! 他摸着儿子的手都在颤抖,他的宝贝他从来是放在手上怕摔了,放在嘴里怕化了,他好好的把人托付给了鬼判官,怎么几日不见被欺负成这样? 心中越是愤怒,他脸色越是平静。 反而是程君楼心下有些忐忑,好在他对宁帝的算是了解。 “那个……两个小孩子打架,磕了碰了也在所难免。” “那挨揍的也不能是我的儿子!”宁帝喝了一口茶,压住心中的邪火,“敢对王爷动手,嫌脑袋在脖子上太稳当了是不?” “敢问你今日是以何身份来的?”程君楼自然要袒护沈芳:“皇帝陛下摆驾神医谷?” 宁帝不自在咳嗽了下,“微服,我是微服偷偷溜出来的,我跟你说,这个劳什子皇帝真的我是当得够够的了,累啊。我也就是借着礼佛,才能出宫透透气……” “哦,陛下没来神医谷,神医谷也没什么王爷,又有何人能胆大包天欺负王爷呢?”程君楼也喝了口茶:“连个女娃子都打不过,只能求爹给撑腰做主,这么熊的孩子,我看,你还是早些领回去罢……” 宁帝看了一眼程君楼,这不是废话嘛,他先头安排了那么多,不就是为了让洛儿远离后宫的倾轧,他要是能把李洛领回去,就不会这么偷偷摸摸地来看他了。 算了,在外面吃吃苦也好。 所以说,有时候父母的偏心真得是没法说理。 太子李泽也是宁帝挚爱的儿子,可出门在外什么脏活累活都舍得扔给太子,还美其名曰是锻炼。庆州一行,光是刺客,就好几拨。要不是太子有国舅护着,人早已在皇陵里安然躺着了。 可放到小儿子身上,不过是一点磕碰,他都要心疼半天。 李常见程君楼维护徒弟,便也不好再说,反而转了个话题:“我听说,李莱他们小两口今日来了?” 程君楼不由得对宁帝侧目,这锦衣卫的消息也未免太过灵通了。 李莱他们走了连半日都没有,宁帝就收到消息了。 “来神医谷自然是求医问药,患者的隐私,恕我无可奉告。你若实在好奇,回去你自个儿问你儿子儿媳妇去!” “我那个儿子,现在也是个惧内的。”宁帝想到三皇子成日唯娜仁图雅唯首是瞻,心里不由得有点不快,“娶了媳妇忘了爹啊。” “你要继续跟我在这叨叨叨叨的唠到天亮么?”程君楼打了个哈欠:“你自去看你儿去吧,时候不早了,我要安置了。”说着,挥手摆出送客的姿势。 李常居然是被程君楼毫不客气地赶出了门。 宁帝身为九五之尊,平日里何人见了他不恭维着他,就连自小跟他光屁股长大的谢恒,说话都小心翼翼地斟酌的。 能对他这般不客气的普天之下也没有几个,胆大包天。 不过李常丝毫不感觉到冒犯,反而觉得这是没把他当外人。向来被人供着哄着,难得能有人不客气的呛他两句,他自然是极为新鲜的。 当然,也不排除呛他的是神医,将来万一他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还是得指望程君楼救命。 有本事的人,脾气大点他就忍了。他被来福搀着,去李洛的房间去了。 神医谷虽然景色优美,可和皇家的院落差距还是很大的,李洛的房间其实干净素雅,可宁帝住惯了皇宫,也习惯了大房间。 看到宝儿儿子的房间,就觉得分外逼仄。 他又看着烛火下,被人揍得面目全非的宝贝疙瘩,眼珠子不要钱一样刷刷地流了出来:“我儿啊,你受苦了……” 反而是李洛,见到父皇分外高兴:“启禀父皇,儿臣不哭,能见到父,儿臣很开心。” “要父皇给你出气不?”宁帝恨恨道:“谁人胆子这么大,胆敢对我儿动手,简直是老寿星吃砒、霜嫌命长了!” 李洛摇头:“儿臣以后自有法子对付她,父皇不必担心儿臣,父皇夙兴夜寐,日日为朝政操劳,儿臣却不能为您分忧,还望父皇莫要见怪……” “不怪不怪……”宁帝想抱起自己的儿子,却发觉不过小半年不见,李洛居然个头窜了不少,已经半大小子了。 “洛儿长高了,父皇都抱不动你了。”宁帝感慨着,心下有些伤感。 李洛却牵着李常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脸上,“洛儿就算长得再高,也还是父皇您最疼爱的儿子。” 李常心下宽慰了不少,转头又打量李洛的房间:“在这住得可习惯?” “还好,就是偶尔想父皇……” 李常又陆陆续续问了很多,父子二人亲热地说着话,直到时候不早,来福瞅着两人谈话间隙提醒下。 是该离开了。 宁帝把带好的东西给李洛放下,转身要走,忽然看到门口站立的重七,他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没多废话,转身就离开了。 暗卫首领自然是下令把重七一顿杖责,守护主子不利,自是该罚。 李常临走,又给留了个暗卫。似乎是不放心,还一下留了俩。 一行人打着火把离开了神医谷,马车里,宁帝还是忍不住流泪,随口问道:“打听出来没?” 来福点头:“据说是和沈芳的姑娘俩人洗衣服时候起了争执。” “沈芳?”宁帝皱眉,名字没听过。 “她您可能不认识,她爹您肯定知道,方九城。”来福温馨提醒着。 “豁,朕当是谁呢,爹胆子大,闺女胆子也不小,居然欺负到朕儿子头上了……”宁帝摸着下巴,自言自语:“该如何让朕出了这口气呢……” 至于该如何出气,李常倒是没说。 闻弦歌而知雅意,来福转头对徒弟喜德吩咐了什么,喜德转身就走,妥妥给办了。 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从焉,上有所恶,下亦从之。 宁帝想要找一个人不自在,都不用他吩咐,只要稍微流露出不喜,自有人前仆后起的想着办。 所以牢狱中的方九城,夜半正做着妻儿团聚的美梦,冷不防牢狱打开,锁链放下,他自睡梦中被来人提溜起来,毫不客气就啪啪两个大嘴巴。 直接把他扇醒了。 来人身着飞鱼服,手挎绣春刀,自然是锦衣卫,方九城黑暗中见到飞鱼服,心中一惊,他还以为做梦。 “这里并非昭狱。”北镇抚司掌管的是昭狱,深夜为何来到了京兆尹的牢狱。 北镇抚司头领赵俊臣,面目冷硬:“奉旨办事。”说着,又是啪啪两个大嘴巴。 方九城一介文官,哪里是锦衣卫的对手,只四个嘴巴,就脸上青肿。 赵俊臣也并不多说,见他脸上肿了,再不废话,又带领手下呼啦啦地走了。反而是牢狱中的牢头吓得够呛,方九城上面特意交代了要好生照顾。 太子时不时得就要过问一二,时不时的还要微服来探望一二。 怎么今天忽然这么大架势,都惊动了锦衣卫了? 他看着锦衣卫鱼贯而出,躲在墙角一声未出,待看到锦衣卫走得不见人影了,才跑到牢里扶起了方九城,又是端茶又是递帕,好生照顾。 而此时睡梦中的沈芳,自然是不知道自己一时之间的顽皮,给自己爹惹了四个嘴巴子。 她知道晚上有客人将至,只打了个照面,就被师父赶回了房间,她这几日用脑过度,难得不用温书,自然是躺在了床上,沉沉地睡去,在梦里她梦到了自己的爹爹和娘亲,三人一家团聚一起赏月。 梦境美得,她做梦都笑出了声。 第六十章 路见不平 沈芳第二天看到鼻青脸肿的方九城,就笑不出来了。 “爹,你的脸怎么回事?”沈芳很是气愤,方九城却淡然一笑:“没事,不小心撞得。” 沈芳狐疑,他爹是自己一个人一个囚牢,他难不成有半夜撞墙的癖好,才能把自己脸撞成这样? 又不是秦洛……被自己打得。 她忽然想到秦洛和昨日秦洛爹来神医谷看他了,这个时间点也未免太巧合了吧。 “我在神医谷有个同门,叫秦洛,前几日我俩起了争执,我,我把他给揍得个鼻青脸肿。” “哦,孩子们有争执很正常。”方九城摸脸的手一顿,“你在神医谷还好吗?” “一切都好,爹你还是把自己照顾好就好。”沈芳简单跟方九城说了几句,眼看着时候不早就打算离开。 转身的时候,身后响起方九城迟疑地声音:“芳儿,你是不是怪爹?” 沈芳没回头,怎么可能不怪,他们两人如今都闭口不敢提娘亲,为何? 她想不怪,可是她心里却做不到。 出了门,她去了趟悦来客栈,把补发的卖身契给了夏荷,夏荷自然是感恩戴德,她到了京城就跟国舅请离,国舅本来就是顺手一捞,对她这一路的配合十分满意,大手笔一挥给了她银两,就派人给她送到了悦来客栈。 夏荷一直在悦来客栈帮忙,时间久了和掌柜的两个人互生好感,沈芳把卖身契给了她。 夏荷脸色通红,支支吾吾地说,可能下个月要和掌柜的成亲了。 沈芳当即一愣,但是也真心地祝福了她。心里却有些伤感。 娘亲身边的人,都有了着落,可娘亲不知道何时能找到。 她在悦来客栈,吃了午饭,掌柜的说有东家的信件,沈芳待了会,等表姐的信到,她迫不及待地打开,满是期待,看完了又忍不住心里失落。 表姐出门经商,一直让各地的商号留意,可一直没有娘亲的下落。 有时候他们都在怀疑,是不是—— 不是,没有消息,有时候就是最好的消息。 沈芳把表姐的来信揣到了怀里,跟掌柜的告别,就打算回神医谷。她刚要上马,就看到一行人纵马在大街上驰骋,领头之人很是狂妄,街边两侧的人纷纷躲避,等他们一行人过去,整条街人仰马翻,有个阿婆岁数挺大了,躲闪的时候,摔倒在地。 沈芳忙上前帮忙查看,她诊脉开方子暂时还不行,一般的跌打损伤还是能看的。她见阿婆脚扭伤并不严重,就是怕她年岁大了,摔得一下脏腑再有什么问题,忙让车夫帮忙把她就近送到了西城的医馆。 等从医馆出来,好巧不巧,又看到这群人纵马过来,天子脚下,这些权贵子弟实在是过于狂妄,偏偏这样的纨绔真是数不胜数。 什么京兆尹小舅子,礼部侍郎内侄子,户部尚书小妾的外甥…… 京城天子脚下,一个板砖落下来,砸死十个人,一半的人都能逮个皇亲国戚的七大姑八大姨的,沾上个亲戚。 偏偏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越是不着四六的人越是张扬。 这些人飞扬跋扈惯了,自是惹不起,沈芳本来也没打算招惹,哪曾想又见到这群人纵马而奔,街侧又是一片人仰马翻。 沈芳眼看着一个妇人为了躲避马,连忙抱着儿子躲避,小摊被马践踏而过,东西狼藉撒了一地。 小童受惊哇哇大哭,妇人看着自己的小摊损失惨重,潸然落泪。 沈芳就忍不住来了气。 真他娘的有能耐,你闯宫禁啊,你特么在皇宫里纵马奔驰啊,跑皇陵上面蹦跶啊,在街头菜市纵马狂奔得意个什么劲儿。 偏巧出了城门,又看到这一行人驾马而来,似乎是要出城办事,沈芳看着自己的背篓,心生促狭。 她看着这群人拴马,在茶寮喝茶歇息,为首之人比她大不了几岁,也是个半大孩子。一身玄色大氅,肤色白皙,眉目疏离,高高在上的样子,颇有些秦洛的神韵,又特么的不知道是哪个高门大户的孽子,家里不栓好,出门祸害百姓来了。 沈芳也停了马车,跟车夫说想下来喝茶,喝茶之后,趁着这群人不注意,偷偷往马槽里扔了把青草。 等她上路的时候,那群人并没上路,她先出的城,天色渐渐变黑,她出了城门就在官道一旁停了车,车夫满脸疑惑,她也不多说。 只安静地掀开帘子,看着窗外的官道,似乎在等着什么。 不多会儿,果然一行人又从她马车边,纵马经过,沈芳甚至和领头那人对视了一眼,那人神情倨傲,面无表情地从沈芳脸上扫过,扬起马鞭,不断喝着:“驾!” 一行人过后,官道两侧飞扬起尘土,沈芳忙放下帘子,嘴角勾起。 沈芳又等了一会儿,这才让车夫缓缓驾车,往神医谷前去,车行了半路,隐约听到外面有动静,她掀开窗帘,果不其然,看到一群傻站在原地的缺德们,对着四脚朝天,软倒在地的马匹正束手无策。 她得意地一笑,再次和邪肆的少年对视,她微翘起了嘴角,杏眼闪亮,那人仍旧是面无表情地和她对视了一眼,就转过了视线。 沈芳见那个人眉间满是阴郁,自己的心情却大好。 哼,天子脚下,贱人自也有人收!她甚至哼着欢快的歌,让车夫加速,马车快行,溅起了两侧的尘土。 礼尚往来呀。 她日行一善,回头就把这件事忘到了脑后,可惜她不知道,有的人是不能招惹的,并不是谁都像谢小侯爷和魏婴那般好说话。 她一时意气,却惹到了锱铢必较的大人物,此乃后话。 她回到了神医谷,哼着歌给师父带东西,有的是他们最近想要制药时比较缺的配药,有的是稀奇古怪磨牙的小零嘴。 她还买了布料,打算给师父做衣服。 只是她最近课业多,衣服又比较费时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做完。 洗洗涮涮,日子就过去了。 自从上次把沈芳累倒了,程君楼就格外地注意,每日教得东西,难易结合,有沈芳不擅长的辨药,也有她擅长的克毒。 沈芳从一开始的死记硬背,到慢慢地跟了上来,日日硬着头皮去辨药,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内心反而不排斥了,虽然有时辨药还会出错,也已比之前要强很多了。 秦洛仍旧是驾轻就熟,过不不忘。但是随着日子久了,人的记忆自然是有限,沈芳发现三个月之前的,他就未必能精准地背下来了。 而她由于有笔记的原因,时时翻阅,反而记得更加牢固。 她发现了,秦洛自然也是发现了,所以程君楼再授课的时候,难得的也看到秦洛开始记笔记了。 下课的时候,秦洛跟在沈芳身后,迟迟不开口。 沈芳本想嘲讽他一下,你过目不忘还需要管我记笔记?哈哈哈哈哈,苍天绕过谁啊。 可她话到嘴边,又想想,下他面子,对他们同门情谊并没有什么好处。 于是,她没等秦洛张嘴,就把自己的笔记拿了出来:“给你。” 秦洛就是一愣,半响,对她说:“谢了,师姐。” 这声师姐,没有丝毫的不甘愿,沈芳点头:“没事,有不懂的,可以问我。” 这句话,搁在以往,她稍微有点心虚,可每日自己勤勤恳恳如同老黄牛一般地学,这句话,她又觉得她当得。 秦洛却没说什么:“我明日换你。”说完,告辞离去。 沈芳看着师弟远去的身影,想到自己这段日子的刻苦努力,一时间心情大好,天道酬勤,诚不负我。 她回到房间,把这几日课业的草药翻看了一会,又看到了见爹和表姐的日子。 她又把草药对着笔记识别着。 最近她用毒很厉害,本来她和秦洛互相看不过眼,互相给对方下毒,谁知道下了几天,被师父发现了。 程君楼倒是没说什么,只说要注意些分寸,下毒可以,但是要制得解药再给别人下。 如果没有解药,不能下给对方,想要有解药,就得对应相对的药性。 沈芳只能自己给自己下,自己给自己解,好在她们现在学得都是入门,倒是没有什么剧毒。 只是量她老把持不好,这一日正在忘书楼对比着麻药剂量,谁曾想,她用量过猛,把自己麻翻了。 她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浑身上下都动弹不了,偏偏解药她放在了桌子上,和解药近在咫尺,却送不到嘴里。 唉,好绝望。 早知道在地上铺个毯子啊。 她本以为要这么一觉到天亮了,谁曾想半夜的时候,忽然听到门响,然后她看到她师父漫步走来,那一刻,他师父踏月而来,月光洒在他身上,沈芳心里热乎得不能再热乎,她觉得,说她师父是她再生父母都一点不为过。 显然,程君楼一进门,就看到自己的宝贝徒儿躺倒在地,先是吓了一跳,待看到她滴溜溜转的眼珠子,和桌子上的草药,这才明了。 他没忍住笑,“自己把自己药翻了?” 沈芳无奈地闭上眼睛,又眨巴了两下,似乎是用眼神表示:“师父救我。” 程君楼轻笑出声,上来把她抱了起来,然后把桌子上的解药拿过来,凑在鼻子下闻了下:“解药剂量似乎不够。” 说着,他把药喂给了沈芳,又给沈芳喂了口水。 沈芳觉得四肢百骸血液似乎开始流动,但是身子还是麻,果然,毒的剂量下得多了,解药的量没跟上,不能立即解毒。 好在虽然四肢无力了,可话还是能囫囵说出来:“师唔,……”嘴还是麻,她本想问师父你怎么大晚上的来忘书楼了,是有什么书要找吗? 程君楼却是没回答她,只是把桌子简单的收拾了下,把她的书本都放到了她的背包里。 然后把她的背包挎在了身上,他又回身横抱住沈芳,用脚带上了门。 月色下,他容颜如玉,薄唇轻启:“我只是看你房间灯是黑的,怕你又在忘书楼睡了着凉,闲来无事,就过来走一遭。” 第六十一章 忠勤伯府 沈芳点头,原来如此。她身上麻劲儿没退,嘴巴还没利索,自然没再张嘴问话,程君楼话本来也不多,夜色里,沈芳能听到师父心口淡淡的心跳声,师父身上常年有淡淡的草药的味道。 月色静谧,山风清凉,一缕药香,心中安详。 沈芳困意袭来,还没到房间,就在师父怀中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睡着了。 轻微的鼾声响起,程君楼的脚步一顿,忍不住摇头失笑。这徒儿真的是适应力极好,他怕山风吹得她着凉,脚步加快,很快来到沈芳的房间,他用脚踢开了房门,把沈芳放在床上,把被子给她盖好,没忍住捏了她鼻子一下。 他宠溺地看着沈芳。程君楼尚未婚配,更别提生子,他的身体本身就不好,这些寻常百姓的结婚生子之事,对于他来说,都是妄想。 可当他看着每晚徒儿给打的洗脚水,饶是多年以来心里早已麻木,还是会有一丝的感动。 他当然不会让徒儿给他洗脚,沈芳坚持他也没让,只是沈芳每晚回来总是会给他打好,送到他房门之外,等他洗好了,她又端出去倒水。 每日早起,每晚安置之前,也渐渐习惯了徒儿的问候,“师父,早啊……师父,时辰不早了,早日安歇……” 因为已经习以为常,所以今晚沈芳临近深夜都没出现,程君楼心里不放心,才会特意去忘书楼看了一眼。 程君楼把沈芳的被子四下掖好,把她的书袋放到了桌子上,这才慢慢的退出她的房间阖上门。 夜色正好,山间清风吹嚎,他举头望月,夜风轻踩着云朵,月亮在独自快乐。 沈芳醒来的时候,身上的麻劲儿已经退了,她一如往日的早起做早饭,练武,温书。然后端起早饭到师父房间,几个人用完早餐又聚集到忘书楼。 随着日子的累加,沈芳心中越来越充实,学的内容越多,学习之心越是谦卑,方知学海无涯的道理。 秦洛也是一样,一开始能凭借着过目不忘的记忆混日子,可随着岁月拉长,学的东西越来越多,他不得不温故知新,先前他凭借着聪慧在学业上稳赢沈芳一头,看着沈芳狼狈的样子,心里得意非常。 奈何沈芳就如同烧不尽的野草,越挫越勇,居然凭借着死记硬背,笨鸟先飞,学得非常扎实。 识图也从一开始学了个笑话,到现在八九不离十的程度。 秦洛不由得对她刮目相看。 两个人虽然并不亲密,也不如之前的争锋相对。 这一日,程君楼忽然起了兴致,要带他们二人出谷,两个孩子面上平静,实则强按下欣喜。 神医谷再是风景秀丽,日日看,夜夜看,月月看,也早就看够了,外面的大千世界,才是孩童向往的地方。 一行人出门,先是前往京中的一个大户人家,忠勤伯府,给他家的老太君请了个平安脉。 京城的这些勋贵之家,亭台楼阁,雕梁画栋的,院落及其华丽。有的还有小桥流水,假山奇石,沈芳第一次看,有些看得目不转睛。 心想,怪不得世人向往着权势,纸醉金迷。 能穿金戴金,享受宫阙,谁又能安住茅屋,吃糠咽菜呢。 与沈芳的好奇不同,乔装打扮的秦洛则是目不斜视,仔细看甚至能看到他眼里的嫌弃,仿佛在说不过如此。 沈芳是刻意压制着新奇,别像乡下佬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给师父丢脸。秦洛则是压根没瞧得上,什么破院子。 同他俩相比,程君楼自然是云淡风轻,同生命相比,金银珠宝,亭台楼阁不过身外之物而已。 领路的仆人看着这师徒三人,心里纳罕,面上却没表现出来。 忠勤伯府的老太君今年年过七十了,正是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年纪。坊间传闻,年轻时候的忠勤伯很是不成体统,是京城有了名的大纨绔,沾花惹草,寻花问柳的,但凡有个好颜色,不顾什么香的臭的都往屋里拉…… 偏偏老太君忍功了得,早早生了儿子奠定了地位,一片心思都用在教导儿女身上,两子两女都教养的非常好,颇为长脸。 她也颇有手腕,后宅那些小妾,那么多的庶子们根本就没翻出来花儿,最后等忠勤伯两腿一蹬,嗝屁之后,小妾庶子们都被她分家分出去了。 整个忠勤伯府还是她说了算,到了她儿子袭爵的时候,忠勤伯府居然圣眷正浓。 一辈子大风大浪过来了,老了老了,人也祥和了。 沈芳一进门见到的,就是慈眉善目的老太君。 老太君有消渴症,多饮、多尿、多食及消瘦的特征,沈芳不留痕迹地打量下,收回来目光。 程君楼给老太君行礼问好,老太君忙请他入座,侍女给老太君放下手枕,程君楼切脉。 老太君脸上笑咪咪地十分慈祥,眼神却四处乱跑,似乎是有些心虚。 程君楼手只放下就洞察一切,他收手摇头,却是对着大丫鬟说的:“老太君老小孩儿老小孩儿了,她不听劝,你们也得哄着点,消渴症本来就忌讳甜食,她又不忌着口些,病情加重可不是会难受?” 沈芳抓着小丫鬟给她上的点心,本来吃得津津有味,听师父这么一说,嘴里的甜味都不甜了。 她一顿,咬了半口的糕点是吃也不是,收也不是。 正踌躇之时,就见到老太君笑:“小姑娘你吃你的,哎呀,这个人老了,越不让吃就越是馋嘴,以前吧,没觉得什么,现在不让吃,总觉得嘴巴苦……” “可有经常出去散步?”程君楼无奈摇头,沈芳看着师父的表情,就知道师父明显很在意老太君,要不然,以他的性格,不会浪费这么多的口舌。 大丫鬟点头:“听神医的嘱咐,我们每晚都扶着老太君在院子里消食,一日未曾懈怠……” 老太君憋着嘴巴,眼巴巴地看着程君楼,样子十分委屈可怜。 沈芳看了,都觉得心里好笑。 程君楼这才作罢:“蟹黄、腰花、花生、核桃……这些不要吃。别人一日三餐,老太君一日可以五餐,每餐不要进食太多,粗粮为好。晚上要多散散步……” 程君楼殷切地嘱咐着,又给开了药方,这才收拾药箱。 老太君如同做错了事情的小孩,看到神医住嘴,这才松了一口气,伸手招呼沈芳和秦洛上前。 沈芳很喜欢这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乖乖过来,秦洛则是低垂了双眼,面上看不出什么。 老太君岁数大了,再是保养,手上的皮仍是像熟透了的梨子,离核儿了。 被她摸起来,秦洛只觉得反感,眼里满是不耐,沈芳因着家里没有长辈,老太君的手传递过来的温暖,她却极为眷恋,反而回握住老太君的手,难得多嘴:“老太君,你要听我师傅的话啊,实在喜欢甜,偶尔吃一小块水果没什么的,糕点就不要吃了啊……” 老太君一愣,眼睛眯了眯,笑道:“小丫头,还是个热心肠的,好好,我听话……” 老太君兴致来了,又拉着两个人细细的问了会,临走的时候,又送了两人一人一块玉佩:“带着玩吧。” 两人道谢,跟着程君楼出来,管家守在门口,递上了厚厚的红封。 程君楼叹息着接过,又忍不住叮嘱管家:“你也多劝着点些,病人不听话,我这诊金拿着心里也不踏实啊。” 老管家自然是应是,几个人眼看着要出府,又看到几个小少爷赶过来,似乎要给老太君请安。 两行人错过,沈芳他们站在一边,让这群人先行。 不知为何,沈芳总觉得身后有一条视线,似乎落在了她身上,她奇怪地抬头,却只看到一群半大少爷的背影,她摇摇头,估计是看错了。 几人出了忠勤伯府,又去了郊外的养济院。 宁帝十年前颁旨,“凡民有单老孤稚不能自理,主者郡县咸加收养,瞻给衣食,每令周足,以终其身。又于京师置孤独园孤幼有归,华发不匮,若终年命,厚加料理。尤穷之家勿收租赋。” 京郊有几处,是官办,自然是官府养着,不缺医者,也有几处是一些公侯女眷好心捐的外宅,管理的就不那么上心了。 程君楼偶尔心情好,会去那里给一些孤寡老人诊脉。 给这些老人看病,基本就没什么诊金了,或者说,和忠勤伯府比,这点诊金就如同是苍蝇腿肉,可以忽略不计了。 在这里,沈芳和秦洛再不能干看着了,基本都需要上手的,这些老人能有人来看,就感恩戴德了,有人帮忙给诊治自然是求之不得,个个伸着脖子等待沈芳和秦洛切脉。 向来眼高于顶的秦洛,都放下了身段,挨个给老人诊治。 两个人忙得不亦乐乎,却心里隐隐振奋着,终于是给活人切脉了。虽然是不知道听不听得出来,也好比天天听自己的脉。 理论终于可以学以致用,两人恨不能老人能更多一点。 程君楼则是在他们切完之后,听她们说自己诊断出来的问题,然后让他们拿本子记录脉案,他看了之后,再加以调整。 一个下午,沈芳和秦洛却觉得学得极为充实。 离开的时候,两个人居然都有些不舍。 反倒是程君楼安慰他们俩:“来日方长,贪多嚼不烂,把这几个老人的病,你们细细研究好了,好好跟进就好。” 两人自是点头应是。 夕阳西下,马车在落日中驶出京城,看着马车外咸蛋黄一般的夕阳,沈芳撑着下巴,觉得这样的日子,充实又美好。 总有一天,她会名满天下,享誉盛名。 第六十二章 加征商税 一行人回到神医谷,沈芳和秦洛等师父下车回房歇息后,便迫不及待地抱着自己的医案跑到了忘书楼。 他们今天手上都各自有几位老人的脉案,他们想要翻阅书籍找出相应的症候,然后再对照书籍上的治疗方式研究出诊治的方案。 虽然他俩小,可是做事都很认真,两个人比着学,每一个病人,除了自己制定的方案以外,还想到了备用的方案,斟酌着比对古籍。 用药也是分外的仔细,应该开什么样的方子,方子是冒险的还是保守的,应该用什么药,药量如何? 考虑到老人年岁大了,是不是还要减免一二。 他们皱眉冥思苦想,都想要好好的写出来诊治的方法,然后让师傅决断。 这么一忙活,时间就匆匆流逝,还是最后夜幕降临才作罢。 各自带着自己满意的脉案,出了忘书楼,回去歇息了。 京城谢府 谢云因为被调回京城,曹氏也带着女儿谢俞芳回到了本家,谢云的本家在京城数一数二,高门大户,规矩多。 曹氏虽然为了女儿的前程回来了,日子过得却并没有在庆州的时候舒坦。 在庆州怀城,她是县主夫人,别人捧着她,恭维着她,她想怎样就怎样。 只是回到了谢府,她就是谢二夫人,每日早起给长辈请安,日常跟妯娌打机锋。 大宅门里水、很深,奴仆小厮有的根子都很硬,不能轻视。 日常的婆婆妯娌还有各种杂事,让她疲于应付。自然陪伴着女儿的时间就不多了。 谢俞宁从小地方回来,有很多京城的东西都不熟悉,平日里,也没少受到堂姐们的明里暗里挤兑,她性子又软和,只背着人的时候,偷偷抹泪。 这一日,谢云收到了一张名帖。打开一看,是国舅派人送来的,约他一叙。 两人约到了一处私寮,谢云跟在恩师身后。 到了地方,谢云忍不住皱眉,这个地方,好像是他家的。 京城的秦楼楚馆很多,可大曦朝有律法,不允许官员狎妓。 所以就有那脑子活络的,设立私寮,外部朴素大方,看不出什么。 内部却是别有洞天,走高端路线,修剪好的盆栽,怪石嶙峋,古老藤蔓,盛开牡丹,处处是景致,一步一景。 这里不缺舞妓歌妓,来这之人都是王侯权贵,低调神秘,也不漏身份。 一般京兆尹也不会不开眼的跑这里逮人。 国舅曹明似乎不是第一次来了,他慢悠悠在前面走,谢云跟在他身后,京城天子脚下,寸土寸金,这里却占地极广,他们穿过一道又一道的回廊,幽暗光线下,远远近近挂着数不清的大的小的红色灯笼,轻纱布幔。 一路过来,各个厢房隐约传出各种吹拉弹唱,有高雅的吟唱,也有低俗的十八,摸。 假山小桥流水,都在这红光笼罩下,显得极为不真实。 两人被人引路,最后去了一间颇为安静的密室。 来人给国舅上茶,国舅接过,轻轻挥手,仆人离去。 四下寂静,落针可闻。 谢云头上的汗就蹭蹭冒出来了。 有句诗词说得好,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王谢说得是谁?一般都说的是王家和谢家,大姓世家。 谢家自古以来就是能人辈出,便不说淮南侯谢恒那脉。 京城的谢家底蕴也不是小门小户三五十载能发展出来的。 谢云的本家就是京城谢家。 这京城的产业,是他族人的手笔。 远处不知道哪个房间的人在弹奏曲子,琴音隔着几重楼阁,袅袅传来,只是弹奏的时候好似出了什么差错,拔高了一个音之后,戛然而止。 似乎是断了弦,这一声弦音断,谢云的心上就是咚的一声。 好在国舅一直是似笑非笑:“你不必在意,京城这样的地方,你家不开,别人也是要赚这笔银子的,我今日找你来,并不是找你不痛快的。” 谢云擦擦额头的汗:“我回去定要告知族人收敛一番。” 国舅看了谢云一眼,把一张折子递给了他:“这个折子,回头你摘抄了,你上。” 谢云打开一看,心里咯噔一声,似乎这记重拳终于落下:“征商税?” 国舅曹明端起茶碗慢慢品:“曦朝的税收,农业税太重了,百姓们辛苦劳作,一年到头,交纳了赋税之后,仅能果腹。再有个天灾水灾旱灾,就是流离失所……” 谢云抬头望向国舅,室内光线并不明亮,曹明的面孔在这幽暗的光线下,一半幽深,一半明亮。 就好比他的为人,让人捉摸不透。 若说国舅是善人,他偏偏行事狠辣,比谁都狠毒,惹了国舅全家上下皆不得好死。 可若说国舅是佞臣,每每朝廷需要出力,奔波劳碌的又都是他。 看着眼前的折子,谢云只觉得这个奏折看似轻如书本,实则重若千钧。 这一个奏本上上去,整个大曦朝定然是要朝野震荡一番。 这个出头的椽子,如今,将要落在自己身上。 谢云一时间,心里举棋不定,有些彷徨。 “你知道,我也是世家出身,作为世家的顶端,我出面不大好。”曹明吹了吹茶碗上漂浮的茶沫:“你这个折子上上去,定会收到万夫所指。可你却是最好的人选。”既是世家出身,又与寒门交好。 世家对他下不去手,寒门对他的初衷又不会提防。 “学生领命。” 谢云本想问,宁帝的意思是—— 可当他抬头跟国舅对视的这一眼,他又不想问了,宁帝的心思,国舅从来没猜错过。 国舅在朝多年,早已简在帝心。 谢云打开了奏折,细细看了内容,原本冷静的血液也不由得看得热血沸腾。 “农夫蚕妇,冻而织,馁而耕,供税不足,则卖儿鬻女,又不足,然后不得已而逃……” 朝野大部分人的出身,都在南方,天府之国,鱼米之乡,本就是富庶之地。 占据着地利,世代积累,代代自有才人出。 世家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人,自然不会征收自己的税。 谢云看了一眼国舅,这盘棋,下得未免也太大了。 谢云看着自己的老师,疑惑问道:“陛下先前,早已颁布了法令,凡官田亩税五升三合五勺,民田减二升,农业赋税已经减免了很多了,为何要加征商税?” 曹明摇头:“虽说是减免,可下面自有一套的计量算法,往往百姓交得反而更多。” 谢云震惊地看着自己的老师,想不到下面的收税方式,都能被他知晓。这些年来,灾害频发,农业税收上来,国库很空虚。 反倒是很多经商之人,颇为富足。就说这次庆州的粮商们,赚得盆满钵满的不在少数。 曹明轻叹一口气:“民富而国强,倘若边关再次告急,应当怎么办?” 他去了一趟庆州,百姓易子而食,世家呢,高门屯粮,奢靡如常。 他总不能每次都去扣人家家眷,逼人拿钱纳粮吧。 “弟子这就去办。”谢云领命而去。 曹国舅把茶具放下,这时不知哪间房又有奏乐。 他侧耳聆听,是苏州评弹,唱得正是《杜十娘怒沉百宝箱》。 国舅轻笑出了声,他现在对杜十娘不感兴趣,他倒是想去捞一下那百宝箱。 自古财帛动人心呐。 谢云翌日就上了折子,果不其然,朝堂引起轩然大波。 整个早朝,吵成了一片。 人就是这样,不触犯自己的利益时候,都是好人,都是打着为百姓好的旗号,为民奔走。 可你若是让他把他家祖传的万亩良田拿出来给贫苦百姓分分,那是绝逼不能够的。 谢云的折子一上,寒门支持他,世家则是一副你疯了吧 宁帝端坐高台,看着底下的人双方对喷口水,看得津津有味。 反倒是往常最能喷的魏温,并没参与。 魏温也是出生世家,他的族人培养了他,也废了不少心血。 历代的世家,都是哥哥入仕,弟弟经商,哥哥需要打点,弟弟送上银票,反之弟弟遇到了什么难处,哥哥给放行。 大家族都是这般过来的。 很多人都看着魏温,希望他能站出来反对。 魏温缕着胡须,都是这么过来的,就代表这么做一定对吗? 宁帝看着魏温,看着国舅。一时间没有说话:“罢了,再议吧,退朝。” 出了大殿,魏温难得的和国舅一同往外走,魏温看了看国舅:“国舅心胸,老夫自愧不如啊。” 国舅谦虚:“哪里哪里,魏大人的胸怀,我也甘拜下风。” 两个人互相点头致意,然后各自扭头,走出了宫。 谢云回家,等待他的,就是家族的诘问。曹氏多留了个心眼儿,刚听出风声,就把谢俞宁让人送到了神医谷。 她不能让女儿跟着受委屈。 是以,当沈芳看到马车上下来,困得哈欠连天的谢俞宁,又念着曹氏待她的好,自然是无非拒绝。 谢俞宁就在神医谷安置了下来。 偏偏也是巧,谢瑾瑜和魏婴,总也不见沈芳,最近朝堂上沸反盈天,魏温也没顾得上自己的孙儿。两个人结伴来神医谷看沈芳,先前在灾区救的孩子宋慈,也在侯府学规矩学得差不多了,谢瑾瑜就寻思把她也送来。 于是,神医谷自有的沈芳,秦洛,先不算,再来了丫鬟宋慈,谢俞宁,谢瑾瑜和魏婴。 六个孩童。 有时候一个孩童尚且可以安安静静,两个孩童互相斗鸡。 三个孩童…… 六个孩童那天天就是掀房盖了。 程君楼看着自己神医谷的招牌,一时间有些恍惚,他觉得他这不应该叫神医谷,应该改名“育幼院”了。 他天生喜静,只得这几日给沈芳秦洛放假,让沈芳好好待客,自己则是躲在自己的房间里。 足不出户。 第六十三章 落入圈套 几个孩子在神医谷那简直了,上山爬树,下河捕鱼,谢瑾瑜的随从给带着各种的吃食。 他们铺好了垫子,席地而坐,几个孩子野得呀,饶是性子软的谢俞宁都活泼了不少,人黑了一圈。 秦洛并没有跟着他们,他仿佛刻意躲避着谢瑾瑜和魏婴,沈芳跟他关系本来就一般,他不来,她也不甚在意。 不过两三日,几个人就把神医谷玩遍了。 谢瑾瑜又盛情邀请大伙去他家京郊的庄子上游玩。 沈芳不敢擅自做主,忙问程君楼,程君楼自然是求之不得,孩子多了,神医谷实在是太过吵闹了,几个人不走,他都恨不能烧柱香给送走…… 得到师父应允,几个人又去了京城。 此时正是春闱揭榜的时候,京城街道上摩肩接踵,人头攒动。 几个人的马车前行很是困难。沈芳掀开帘子,却正看到人群中,一个跟她岁数差不多的小姑娘从一家店里走出来,她神情倨傲,微抬着下巴,看起来书生气质很浓,在人群中很是出众! 魏婴也凑了过来,忽然脸红道:“她呀……” “她是谁?”沈芳好奇:“感觉她气质可真好啊,腹有诗书气自华。” 魏婴用你眼光真不错的眼神看着沈芳:“她家的确是书香世家,她是——”冷不丁身后响起马嘶,似乎人群中惊了马。 车夫看街道人群太多,又看外面正好有家酒楼,已是晌午,便提议小主子可以光顾下眼前的酒楼,等吃完午饭,再出发。 几个孩子肚子正好咕噜了一声,便集体下了马车。 “墨涟居。”沈芳抬头看着这家酒楼,看起来挺好吃的样子,她摸了摸兜里,还没张嘴,前面的谢瑾瑜忽然侧过头:“我带着银子了。” 好吧,这次不用自己哭穷了。 墨涟居的生意似乎很好,桌桌爆满,上菜也很快,味道也不错,几个人吃好了捂着肚皮,就看到隔壁桌,几个身材很是魁梧的北方书生醉倒了一片。 “全部落榜,要说没猫腻谁信……”有个举子喝醉了,躺倒在桌子上,身后同窗怎么拉他都不起来。 与此同时的隔壁桌,似乎是几个高中之人开怀畅饮着,听说话的口音似乎是江浙口音。 这头因为落第而借酒消愁,那头却因为高中而举杯共饮。 甚至不用一墙之隔,就能感受到人生的境遇落差分明。 沈芳几个孩子岁数都不大,对科举一事并不是很关注,直到两方人发生了口角,互相拉扯争执了起来。 谢瑾瑜他们来的这个酒楼,纯属是临时起意,楼上的包厢已经没有位置了。 几个人坐的是散台,争执的两桌举人离他们都不远,两方拉扯之间,就带倒了沈芳他们桌子上的盘子。 好在他们几个孩子,疯了一路,饿得前胸贴后背,吃东西风卷残云,没等两方打起来,就差不多光盘了。 谢瑾瑜并不在意谁对谁错,只觉得晦气,让身边的小厮结账,几个人就出了门,连头都没回一下。 反倒是魏婴走在最后,看着两拨动起手来,又吵得不可开交的举人,若有所思。 几个孩子,到了谢瑾瑜家郊外的庄子上玩了几天,有句话说得好,山中才数日,世上已千年。 他们并不知道,此次科举主考官是已经八十高寿的樊三吾,这次录取的进士,居然全是南方举人,一个北方的举人都没有。 会试落第的北方举人,觉得不公,因此联名上疏,跑到明朝礼部鸣冤告状,说主考官因是南方人,存在着对北方人的歧视,所以在科考中有徇私舞弊的嫌疑。 震惊曦朝的“南北榜案”又称“春夏榜”案正式拉开了帷幕。 此案牵连甚广,寒窗苦读高中的“状元”只美了几天,就被下了大狱。还有无数学子也受到了牵连被抓进了大牢。 这一日,沈芳仍旧去悦来客栈,不曾想,街头到处是锦衣卫出来逮捕学子,她好奇,问掌柜的:“这些举人,都犯错了嘛?” 掌柜摇头,“祸从口出。不要妄议朝政。” 沈芳忙闭上了嘴。 本来他们几人在谢瑾瑜的庄子上玩,她临时起意,想要出来看看表姐的信到没到,就单独跑了出来。 掌柜的把沈若风写给沈芳的信送过来,沈芳满怀希冀地拿出来一看,仍旧是没有娘亲的消息,她一脸的失望,浓浓地疲惫感压上心头。 她在屋子里转了两圈,把信随手放到了怀中。眼睛却看到对面街口,似乎有卖糖葫芦的。 以前自己心情不好的时候,娘亲总是会给她买糖葫芦逗她开心。 想到这,于是,她便出门打算买串糖葫芦,她走出去过了街,问小贩:“糖葫芦怎么卖?” 小贩抬头瞥了她一眼:“两文一串。” 沈芳从身上荷包里掏出来两文钱,递给了他。 小贩取了串糖葫芦递交给她,沈芳伸手接过,上去就咬了一口。酸酸甜甜,又很脆,心情瞬间平复了不少。 她刚一转身,眼尖地看到右前方,似乎有个孩子被人套了麻袋,往右侧后巷里去了。 这些日子,因为“南北榜案”街上人影寥落,不复先前的热闹。街上没人,所以也不能指望大人施以援手。 沈芳当时也没多想,毫不迟疑地追了上去,她刚追到后巷,就看到那个人扛着麻袋又钻进了一条小巷子,她把糖葫芦随手一扔,提腿便追,边追还边喊:“快放下孩子!” 那个人扛着沙包,脚下飞快,甚至还回头挑衅地看了沈芳一眼,又往左拐,又钻进了另外一条巷子。 京城寸土寸金,各种胡同和小巷,有的房子之间的距离,不过两尺。弯弯绕绕的,其实不好找路。 她跟着那人七拐八绕的,就走到了一个偏僻的死胡同。 她眼看着那人走到了前面没有了退路,心里正高兴,却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了脚步声。 沈芳脸上的笑容微滞,直觉不好,她刚要转身就看到上方一个麻袋罩了下来…… 抓小孩是假,引她入套才是真。 她落入了圈套。 眼前一片黑暗,沈芳并不知道谁想要捉她,捉了她又有何目的,她想了又想,想不通,如果是冲着她爹来的,就更不像,她爹的案子都已经结案了。 是自己得罪了什么人吗?她又摇头,没有啊,自己最近似乎并没有惹到什么人。 许是看在她是孩子,轻视了她,捉她的人并没有打晕她,也没束缚她,就更别提搜她的身了。 沈芳袖子里有峨眉刺,也有自己做的特质的药,因此,心中并不慌乱。 可能是先前在庆州的时候,经历得太多了,她也不害怕,反而比较好奇是谁抓了她,要做什么。 她被罩在麻袋里,眼前一片黑暗,只感觉自己似乎被放到了马车上,似乎又七拐八绕的,进了一座宅子。 宅子似乎挺大,她感觉马车行驶了有一阵才停下来。 似乎到了目的地了,就在这时,她耳边听到了,各种各样号丧的哭声。 “我的好王爷啊,你怎么死得这么惨啊……” “呜呜呜呜呜……主子呀……” “我那好主子啊……” “呜呜呜呜呜……” 此起彼伏的哭嚎叫声,给沈芳听得一头雾水,她这是被掳来做甚么? 给人哭丧吗? 她感觉被人扔到了地上,她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尽量不让自己动弹,然后感觉有人好像把麻袋打开了。 沈芳闭着眼睛装昏,就听上方传来一声轻声的嗤笑:“给我泼醒她!” 话音刚落,一大盆凉水兜头而下,把沈芳淋成了落汤鸡。 沈芳冷得浑身一个激灵,她下意识得想要暴起揍他,余光一瞥,屋子里四个大汉的身影。 她直起的身子又萎了。 师父说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形势比人强,我忍。 许是她委屈的样子,取悦了此人。 那人高扬着下巴,白皙俊美的脸上挂着不屑,他微扯了嘴角冷笑了下,还上前不客气地拍了拍沈芳的脸:“本王还当敢给我马东手脚的人,是得有多胆大呢,还以为能多硬气呢,呵,看样子,也不过是个怂货!” 说着,似乎懒得搭理沈芳,周围哭声似乎停了。 “让你们停了嘛?我死了你们就这么给我哭丧嘛?”那人忽然提高了声音:“继续给我嚎,嚎好了,本王重重有赏!” “呜呜呜……我的王爷啊,你死得好惨啊……” “我的主子啊,你走的咋就这么早呢……” “呜呜呜……英年早逝啊……” 此起彼伏地哭嚎声再次响起,沈芳看着始作俑者端坐着,似乎看唱戏般看着众人给他送行。 沈芳心里忍不住腹诽着,这人,莫不是个疯批吧。 这是吃得太饱了,撑得吧。 她低头敛目,装作柔弱的样子,心里却在想,对方怎么会猜出来自己给他的马动得手脚。 当时的车夫是可靠之人,不会告密,那么对方也就没有人证,至于物证,呵,一把草药都进了马肚子里,早已没了痕迹。 也就是说,对方也只是猜测而已。 只要她打死了不认就好了。 这么想着,她心中一宽。心里又猜测,他口口声声本王,穿戴不凡,也不知道是哪个王爷。 而且她动手脚都多长时间了,她早都忘到脑后了,对方居然能念念不忘,费尽心思的把自己捉来,他得有多睚眦必报! 第六十四章 邪魅王爷 沈芳见他一时没搭理她,便不出声尽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外面嚎哭的一波又一波,有个人似乎用力过猛,嘎地一声,哭抽过去了。 这人似乎很满意:“都能哭昏过去,可见对本王的确是忠心耿耿,来人,看赏!”一个宦官过来,拿着个托盘,上面居然摆满了小金锭子。 沈芳看着这一幕,无名怒火在心底窜起,虽说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这般荒唐的人,实属是她生平罕见。 外面金锭落地,哭嚎声响彻天地,简直了,沈芳心里想着,这帮人估计死了爹妈都不至于哭得这么悲天恸地。 沈芳阴恻恻地看着那人,却见那人原本是面无表情,忽然笑了,他笑得时候,左边嘴角有个酒窝,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样子,沈芳却觉得此人甚是邪性。 果不其然,他笑了一会儿,忽然又意兴阑珊:“够了,今天我出,殡这出就这样,明天我再想想其他的。散了吧——” 外面原本嚎叫的声音,戛然而止。 有个人似乎沉浸其中,并没有及时闭嘴,就看到他忽然变了脸:“好好的日子,哭个没完,是诅咒我没早死吗?来人,拖出去给我杖毙!” “呜呜……不要呀,王爷……小人知……”可惜,声音似乎被人堵住了,只听到衣服簌簌的声音,外面一时间安安静静。 角落里四个大汉,现在还有两个,有两个似乎出去料理事情去了。 沈芳仍旧窝窝囊囊似鹌鹑的样子,这个王爷有些疯批啊,喜怒无常啊,还是不要招惹为妙。 “好了。”那人一抖衣服,身后有人给他搬来了凳子,他款款落座。 “现在是算咱们俩之间的账目了。”说着,他从袖子里抽出一把匕首,在手里把玩着:“我这个人嘛,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善恶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我就喜欢跟人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你可以狡辩,但是被我发现了嘛……”说着,他掏出匕首,直接竖着扎到了桌子上。 他阴恻恻地笑着看向沈芳,“你看起来还小,也不知道怕不怕匕首。” “怕得。”沈芳垂了眸,乖乖的样子。 “说罢,是你老老实实交代,还是我让人逼着你说。” 沈芳嘟起嘴巴,抬起头,眨巴眨巴眼睛,一副天真浪漫地样子:“这位哥哥,你可真好看!” “……”四下忽然安静非常。 王爷神色莫辨,忽然轻声嗤笑了下:“拍马屁没有用。” 沈芳疑惑着把手指头放进嘴唇吮吸着:“哥哥,可我说得是实话呀,你的确像神仙呀,很好看。” 屋子静候的两个大汉,又有一个似乎看不下去,乖乖退了出去。 沈芳不留痕迹地看着另外一个,就算只有一个大汉,她也不是对手,硬碰硬是下策,不战而胜才是上策。 “上次我出京的时候,正好见到你。”那人直视沈芳的眼睛:“当时你还跟我对视过,你嘴唇当时上扬,似乎心情很好。” “我刚出京的时候,见到你一次,后来我马尥蹶子了,趴窝之后,我又见你一次,我思来想去,也只有在茶寮时候,也见到过你的马车,所以你是在茶寮时候给我的马动了手脚……” 那人不疾不徐地说着,沈芳听得却是心里一惊,此人虽然行事乖张,喜怒无常。可不得不说,他真是心细如发。 一切都在他的料想之中,而沈芳不过是跟他交错经过,他都能记在脑中。 太可怕了。 沈芳心里想着,脸上却还是懵懂:“我们之前见过?哥哥你这般好看似天仙下凡,如果咱们见过,我肯定会知道啊,奇怪了,怎么会一点印象都没有呢?” “见过。”王爷忽然站起了声,走到沈芳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第一次是马车里,茶寮和城门之外。第二次是在忠勤伯府,你跟着一个医者,背着药箱跟我擦身而过……” 沈芳忍不住后背就渗出了汗,她先前觉得像秦洛那般过目不忘就已是她生怕罕见,京城之下卧虎藏龙,这个人的确是很难缠啊。 这么想着,她更是怯怯滴,又把左手也放到了口中,嘴唇咬着两个手指:“哥哥,我没印象了……” “真不是你做得?”那人看了下沈芳的样子,有点诧异,这个丫头看起来,有点缺心眼啊。 感觉听不懂人话呢。 “我不知道哥哥说的是什么,不过能见到这么漂亮的哥哥,我很是开心。” “你叫什么名字?”王爷忽然问道。 沈芳不知道他查自己查过多少,本来想胡诌个名字骗过他,后来想想,万一他查得深了,自己反而弄巧成拙。 “沈芳。”沈芳抬起头,直视着此人:“哥哥,妹妹叫沈芳。”说着,还上前了一步,伸手抓住了他的袖子。 这个人比沈芳大不了几岁,声音正是变声期,他再聪慧,心底到底也没有深沉到如成人那般,宁错杀不放过。 “……”王爷皱眉扯出袖子,嫌弃地看了一眼沈芳:“算了算了……” 说着他没好气地回头呵斥手下:“让你们掳人,给我掳了个傻子回来,真够可以的,把她给我扔出去!” \"是,王爷。\"这个大汉领命,二话不说,上来就拎起沈芳,提溜着她如同拎个小鸡子似的,沈芳低头乖乖配合,也不挣扎。 就这么被人提溜了出去。 沈芳眼看着出了房间,心头就是一松。 上了马车她也不乱看,仍旧是低头敛目。 马车忽然掀开了帘子,突入起来的亮光让她吃了一惊,就看到那个不可一世的王爷也上来了:“我正好也要出府,顺道送送你吧。” 沈芳露出个天真无邪地笑容:“那感情好,多谢哥哥啦。”我感谢你十八辈的祖宗! 马车转悠悠出了府,不多会儿就拐到了马路上,沈芳心里弦就是一松。 刚才她要是在府中跟他起争执,他们杀人灭口,她连个消息都送不出去。 现在出了府,哪怕动起手来,她也可以跳车,逃之夭夭。 这么想着,她心里一松,脸上神情也自如了许多。 “哥哥,你给我送到悦来客栈就好。对啦哥哥,我刚才看到有个小男孩好像被人抓走了,不知道家人会不会等着急……” “往悦来客栈去——”王爷吩咐道。 话音刚落,他却猛然抬头,不对! 如果她真的是单纯如同白痴的话,不会管别的小孩的生死,她是装傻! 沈芳看到他不经意瞥来的眼神和嘴角若有若无地笑,就直觉不好!她不该多管闲事的,她眼看着对方袖子下的手要动,她从手中掏出峨眉刺:“不许动!” 她决定先发制人! “你果真是骗我。”对方眼里簇起暗火,“你可知,惹毛我的后果?” 沈芳看着外面的马车,似乎是上了正路,心下也一松,于是她也不打算装了,她换左手峨眉刺顶住他下巴,右手也像他之前那样,拍了拍他脸:“有什么后果! 你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就是投个好胎罢了,仗势欺人的狗东西……” 随着她嘲讽话落,王爷脸色发黑,额头青筋暴起:“你再说一遍!”从小到大,他再怎么不着调,也没人敢这么跟他说话,这个丫头是找死。 说着,他竟是不顾峨眉刺顶着他,挣扎着要起! 沈芳忍不住一惊,她可没真想杀他。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下,见她并没有伤他,王爷反而笑了:“不敢杀我?” 似乎料定了沈芳的不敢,他步步紧逼,居然伸手想要夺武器,沈芳灵机一动,两人挣扎之间,她伸手入袖,掏出了药包,直接就把麻药招呼上去。 王爷当场就两眼一翻,被麻到在地,再无力抵抗。 沈芳收起峨眉刺,不客气地用手拍着他脸:“怎么着,不敢杀你怎么,不敢杀你你也动不了。” 王爷嘴巴动了又动,沈芳知道这个麻药的效果,说不出话的。 外头马车忽然停了,车夫问:“王爷,地方到了。” 沈芳掀开帘子一看,到了悦来客栈了。 她笑着高深呼喊着:“多谢哥哥啦,你可真好,你怎么累啦,想睡你就睡吧。”说着,她又附身到他耳边小声说:“你被我下了毒药,最好老老实实的,要不然你后半生都会在床上度过,你长得这么好看,想来也不希望将来炕吃抗拉不是?三个时辰之后,你嘴上就能说话,你让人去悦来客栈取解药……” 对方目眦尽裂地看着她,沈芳也不怵,已经得罪他得罪的这么狠了。 “别这么看着我。”沈芳也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技不如人就要认栽。”说完,她整理了下衣服就要下马车,谁知却感觉身后有阻力,她忍不住一愣,这才发现,这个人死死地攥紧她的衣摆,不放手。 沈芳不由得又有点佩服起他来了,她被麻翻了的时候,手足无力,对方却能做到如此,意志惊人啊。 这样的人,真心惹不起,太偏执了。 沈芳拽了半天,见拽不出来,于是拿出峨眉刺,朝着他手背就是一划,他下意识的还是松了手,鲜血却从他手背潺潺流出。 沈芳又从包里取来了止血药,敷衍地撒了把:“别怪我,谁让你不撒手的。” 说完,跳下马车,车夫刚掀开帘子,就看到小姑娘撒丫子跑没影了,他却见马车里没有动静,于是掀帘一看,正对上主子喷火似的双眼,忍不住倒吸一口气。 他的主子是个活阎王啊,也不知道谁这么不开眼,惹了这个混世魔王。 第六十五章 尘埃落定 沈芳跑到客栈,一进门就看到大堂坐着的白发苍苍的老人以及他身边坐着轮椅,面色发白,神情消瘦的中年男人。 她脚步一顿,泪水便模糊了视线。 回京之后,她无数次想要去外祖父家。 可她不敢,她害怕外祖父和大舅问她娘亲,若是问她娘亲在哪里,她要怎么回。 她没保护好娘亲,没脸登外祖家的门! 她数次路过外祖父家门口,犹豫再三,想要上门,却总是没有勇气。 沈千山看着沈芳,扯出了个看似慈祥的笑容:“芳儿,还记得老夫吗?” 沈千山脸上皱纹密布,精神矍铄,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沈芳,眼里泛起泪花。 沈笙旭也双目灼灼地看着她,他身体不好,坐在轮椅上,时不时地咳嗽一下。 外祖父年事已高,舅父身子不好常年卧床,两人却在悦来客栈候着沈芳…… 沈芳一时之间,觉得无地自容。 “外祖父,舅舅……”沈芳声音哽咽着,“我……我没找到娘亲……芳儿没脸见你们……” “这是哪里的话。”沈千山和沈笙旭同时摇头。 沈笙旭声音低沉,说话有气无力:“芳儿不必自责,你是小孩子,这些事情都非你能把握。咳——”一句话没说完,他便又是咳嗽不断。 沈芳刚要上前,忽然听到外面马车嘶鸣。 她立刻擦了下眼睛,上前低声说:“我闯了个大祸,现在得马上跑,回头我定去外租家赔罪,如果有人打听我,务必说不认识我!” 说完,她觉察到似乎有人快步往客栈方向来。 她忙提气快行,足下轻点,几个跃起,人影就消失在客栈的后门。 只留下愣在原地,面面相觑的沈千山父子。 王爷的侍卫挎着腰刀,已经追到了客栈,来势汹汹,抽刀便问:“可见一个身着粉红色衣服,四尺高的小女童?” 店小二眼珠转了一圈,忙指着后门:“刚刚,从后门往右跑了……” “追!”说着,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出了客栈后门往右追去了。 看着追兵远去,掌柜的马上过来:“东家,此地不宜久留,虽然不知道小小姐惹了什么人,可她走得如此急显然是不愿意连累东家,还是避一避吧。” “好。”在店小二和掌柜的搀扶下,沈千山父子出了客栈,回到了沈家。 此时沈芳,快步往城门外跑去。 她怕有人追来,先快步跑到了个成衣铺,扔下碎银子买了套银白色的衣服快速换下,又从成衣店窜了出来,几步跳到了一条小巷。 看着周围四处无人,把头发拆了,吊起了个马尾。 这才不慌不忙往人多的集市里一扎。 她本身就人小,集市上的人,虽然没有先前那么多,买菜的人也的确是不少。 她七拐八绕,走到了一个小乞丐面前,给了他一包药:“一个时辰之后,你把这包药送到悦来客栈……” 又赏给了小乞丐两个铜板。 这才跑到马行,买了一匹马。她赌无论多嚣张的王爷,也不敢大张旗鼓的在天子脚下四处抓捕她。 她骑上马,直奔最近的东门,快马加鞭出了城。 神医谷在京城的南方,东门其实有些绕远,她上次走的是南门,她怕王府的狗腿子在南门守株待兔。 果然,东门并没有埋伏,她出了城门就快马加鞭,直奔着神医谷去了。 京城太过危险了,以后没有师父跟着,她还是不去了吧。 她纵马跑着,心想,这京城里的疯子实在是太多了。 马蹄嘚嘚,晚风猎猎,她扬鞭疾驰,马蹄踏得一路尘土飞扬。 夜幕降临,寝殿屏风后,一盏盏琉璃灯下,国舅窸窸窣窣地穿起衣服,脸上是放纵之后的满足。 帷幕下,女子瓷白的皮肤在灯光照耀下,眉目如画,长发如墨,玉臂如藕,洁白无瑕。 国舅本已要离开,又回头见她睡得香,刚才两人握云携雨,共赴巫山,显然她已累及,沉沉睡去。 曹明忍不住又钻进帷幕给她盖上了寝被,又轻手轻脚的放下床头的帷幔,这才玉簪束发,迈步离去。 门外已有人久候多时,正是谢云。 “话可传给樊太傅?”曹明面色淡淡。 “话已带到,可樊太傅执意如此,他言明取录公正,问心无愧,不愿违心。”谢云声音发颤。 谢云看了看国舅,忍不住求情:“恩师——” 曹明又问道:“魏温可有上奏?” 谢云摇头:“听闻魏公也给樊太傅下了帖子,可樊太傅推拒了,魏公身子这几日不好,下不了榻了……” 魏温若是上不了朝,恐怕没人给樊公求情了。 曹明长叹了口气:“你以为我不想求情?方九城的下场你也看到了,这个江山,姓李。”不姓曹。 生杀大权,凭得都是皇帝的心意。 曹明拍了拍谢云的肩膀:“为臣也好,为将也罢。所谓的位极人臣,权倾朝野,不过也只是帝王棋盘上的黑白子而已……” “此次恩科,的确是秉公录取,南方学子的确是文采取胜,樊公并没有藏私,” “可如今北方学子闹起来了,都说榜单公平,世上哪有完完全全地公平?” 南方富庶,北方萧条。樊公的确是没有科场舞弊,春闱结果就是北方举子榜上一人也无。 北方学子不依不饶,御史不断上奏,宁帝下旨重审核查。 宁帝私下里,也点播了他们,加几个北方的举子,却被樊公以文采不够推拒…… 事已至此,谁对谁错已经不重要了。 “起风了……”国舅抬头望天,今日夜色乌云遮月,看得人心里也跟着闷闷的。 “事情闹成这样,必不能善了了。该提点都已经提点了,剩下的就随他去吧……”国舅又叹了口气。 都当宁帝李常性情宽厚,不事奢华,可他再宽厚,也是帝王! 雷霆手段他不是不会用,只是鲜少用而已。 明日的朝会,必然是要流血了。 曹明双手抱胸,再次长叹了一声。 果不其然,翌日朝会,彻查科举舞弊的赵信上奏,书曰,樊公取仕并未不公,北方举子诚不如南方举子,榜单公平,并无徇私。 宁帝勃然大怒,迎面摔了他一张奏折,上面居然写着,赵信乃宁帝胞兄隋王党羽,涉嫌谋逆。 赵信看了奏折,满是不可置信,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他乃曦朝二十八年状元, 宁帝今年都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他的胞兄隋王在宁帝登基之前,就被国舅给缢死了。 他赵信倒是想要勾结隋王,隋王活着的时候,他可能还在着开裆裤呢。 隋王党羽,这个理由是何等荒谬,简直是无稽之谈。 他想要勾结隋王,怕是得给人守墓了。他连隋王埋在哪都不知道,勾结,怎么不说他勾结阎王爷!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只这一句话就够了。 赵信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口不择言,言语上直接问候了宁帝八辈子的祖宗! 最后被锦衣卫拖出去杖责。 宁帝脸色深沉,下了旨意,可怜樊公年岁已高,流放岭南。 赵信朝堂忤逆,被下旨凌迟处死。 而为南方学子发声的状元陈昌隆,因狱中作文“今岁文星见闽,为什么自己却被难狱中?” 抱怨朝廷,心怀不忿,也被宁帝下旨,斩首示众。 次月,宁帝又重新举行了殿试,选拔了五十六人,这五十六人皆为北方学子。 又下令,从今往后,每年科举分南北两地,按地域报名,两次科考录取贡生之后,再统一殿试。 着名的“南北榜案”,以两任状元的头颅和鲜血为祭,终于尘埃落定。 与此同时,谢云先前上书提及的商税案,因着科举案的落幕,而被提上了日程。 要不是南北贫富差异过大,也不会引发后续的科举纷争,商税提案,终于正式颁布。 闽南陈家。 “状元及第”牌匾刚刚送到本家,陈家上下都沉浸在喜悦当中,陈昌隆年三十有六,寒窗苦二十载,图的无非是一朝成名天下知。 陈家上下,满堂欢声笑语,刚在庭院大摆筵席。 偏偏天公不作美,饭菜刚上,空中忽然阴云密布,惊天闷雷数次炸开,倾盆暴雨,兜头而下。 众人躲避不及,俱被浇得透心凉。 没等众人缓过神,就收到京中消息,陈昌隆因牵扯到科举舞弊案,已被宁帝斩首示众。 陈昌隆之父陈员外,大喜大悲之下,气怒攻心喷了一口血,竟是当场身亡。 陈家上下一片慌乱,鸡飞狗跳,有的机灵的下人,趁着主家混乱,卷款潜逃。 陈家在当地是百年大族,世代耕读,谁曾想,顷刻间,大厦倾覆。 陈家后院里,陈昌隆之女陈朝桐,面如寒霜。 她胸膛因过于气愤而不断起伏着:“爹爹既没有违法乱纪,也没有作奸犯科。他文采斐然,当上状元凭得是他的才华,是他头悬梁锥刺股夜以继日的挑灯夜读,读出来的本事,他凭着真才实学坐上的那个位置,狗皇帝凭什么杀他?!我不服!死也不服!” 陈夫人脸上也是一片癫狂的神情,她把一个包袱塞到了孩子胸前:“记住,牢牢记住你的恨意,不能让你爹的血白流!” “这是给你的盘缠,从今以后,你再不是陈家的小姐,陈家的一切与你无关,你一定要记得是谁让你家破人亡的,要记得给你爹和你娘报仇!” 话音刚落,她就掏出匕首,自戕身亡! “娘——”陈朝桐目眦尽裂,泪如泉涌。 陈夫人唇间溢血,颤抖着手想最后摸摸女儿的脸颊,手终是无力垂落,砸到了地上。 陈朝桐嚎啕大哭,一日之间,爹爹斩首,祖父气绝,母亲自戕,她家破人亡啊。 “我陈朝桐在此立誓,我将穷极一生,颠覆李家江山,不死不休!” 立下誓言,她拿起包裹,随手放了一把火,便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陈家。 自此以后,下落不明。 另外的状元,京城赵家。 国舅坐镇,北镇抚司头领赵俊臣,满门屠戮赵家家眷,刀都砍卷了刃。 曹明面色不变,端坐在椅子上,手把着扶手,仔细看,能看到他的手指微微颤抖着。 一名妇人昂首走来,她身着白衣,步履从容。 院内的侍卫要拦,被国舅抬手示意不用。 妇人走到了国舅面前:“敢问国舅,我夫君所犯何罪?” “勾结隋王。” 妇人冷笑,“国舅,我夫君为人正直,彻查科举舞弊案,他如实调查可是错了?” 国舅曹明摇头:“他没错。” 妇人嘲讽一笑:“既然他没错,那么是皇帝错了?” 曹明再次摇头:“他也没错。” 一个是秉持着心中正义,一个是为了稳定江山。 站在各自的立场都没错,只和江山稳定相比,赵信不得不成为弃子。 两人说话的当口,一个小童跑了过来,后面锦衣卫追着过来,一刀砍向了他…… 小童哼都没哼一句,倒下了。 曹明偏过了头,闭上了双眼。 妇人泪如雨下:“真狠。” 话音刚落,就被身后的赵俊臣砍倒在地,她死死盯着曹明,鲜血从她口中不断喷出。 曹明仰头望天,一字一顿道:“一时之狠,若能永绝后患,便是仁。” 第六十六章 感同身受 程君楼收到飞鸽传书,魏温腿疾发作,下不了床了。 他不耽误,牵了马出来,驾马出了神医谷。 偏偏焦大传信,山脚陈村陈二麻子家的小童,玩耍掉到了后村的枯井里,折了腿,沈芳便背上了药篓前往处置了。 这等跌打正骨,她还算入门,给小童处理了就打算回谷,刚出了陈村,就看到一群衙役四处搜人。 最近日子不太平,京城学子闹事,后来锦衣卫逮人,街上又有士兵抓人。 大伙显然都习以为常了,只是不自知,今日是要抓何人。 陈村的大妈们平时喜欢嚼舌根,爱凑热闹,凑上前打听:“官爷,这么大阵仗,抓什么人啊?” “去去去——没事少打听这些,回去奶你的孩子得了。”那衙役追寻了一路,正是一脸不耐烦。 陈三寡妇,把嘴里嗑的瓜子皮吐了出来,扭动着水蛇腰:“哎呀,你说你这个官爷,是吃枪药了嘛,我们打听是不是也可以帮你留意啊,怎么不耐烦呀。” 衙役刚要骂她,一看陈三家的寡妇长得一双水灵灵地桃花眼,胸口鼓鼓囊囊的,一股火也就灭了。 另外一个大妈还好心给他递了碗水:“赶路累了吧,喝口水歇息下。” 衙役小头头再不推拒,咕咚咕咚两大碗灌了进去,话匣子也打开了:“唉……能抓谁,抓一个小姑娘,太傅一家被流放,一个小小姐跑了……” 沈芳正收拾药箱准备离开,那小头头扫了沈芳一眼,村里人忙给她打证实:“这是神医谷的小神医,可不是太傅家的小姐……” 那官爷点头:“我还能随便抓人应付交差?”说着懒洋洋挥手,便放行了。 沈芳慢悠悠地往神医谷走着,身后的官兵在草丛里搜寻一番未果,又朝着陈村去了。 沈芳步伐很轻,眼看着就要走到神医谷的阵法中,她在神医谷门口站了一会,又忍不住掉头回来了。 她走到一个草丛里,说道:“出来!” 草丛窸窸窣窣,一个浑身褴褛犹如乞丐的女童从草丛中探出头来,和沈芳四目相对。 待看清楚她的样子时,沈芳忍不住一怔。 她见过她,那时候就觉得她的气质很出众,一定出自于书香世家。魏婴还说自己眼光不错,后来被打断了。 原来,她是太傅家的小小姐。 女童此时哪里还有先前那般倨傲,整个人如同是惊弓之鸟,眼里满是绝望,她站起身似乎想走出来,却直接一个猛子砸倒在地。 娇生惯养的弱质女流,估计逃到这里,已是她的极限了。 沈芳叹气,听到远处似乎又有脚步声响起,当下也不犹豫,上前背起了她,进入了阵法。 她们刚入了阵,就听阵口处几个官兵,寻了过来,却没看到人影,几人摸着脑袋:“奇了怪了,人呢?” “走,去那边再搜搜——” 几个人的脚步又远去了。 这个小姐身体很轻,沈芳背她并不吃力,只是她这些日子显然过得不好,饶是在睡梦中,也是泪水不要命地流,眼泪一滴滴落在沈芳脖颈里,痒痒的。 她忍不住心中好笑,这一幕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当初圆通也是如此背谢瑾瑜的,沈芳摇摇头,自从庆州一别,许久都没有圆通的消息了,也不知道万福寺众人可好。 她一步一步,走到自己院子里,刚进院子,就和出门打水的秦洛四目相对。 秦洛看了她以及她背上之人一眼,又偏过了头,自顾自地打水,显然,对她捡回来一个乞丐,兴致不大。 沈芳见他没多问,心里松了口气,他要是问起,她还一时真没想好藉口。 沈芳把女童放到自己房间,然后跑到厨房生火打水,回到房间小心翼翼地给女童略微擦拭了下,又把她脚上的伤口处置了下,水泡挑破,上好了药,包扎好。 见她睡得深沉,又跑去厨房熬了一碗粥,切了根黄瓜,撒了点盐。做了点下口的小菜。 等粥熬好了,就盛出来,放到了罐子里,拿着棉被包裹好温着。这才又灭了火。 她回到房间,见女童还没有醒的意思,便拿出医术温起了书。 一晃就是日暮西下,日头落山,沈芳把灯燃好,静静地看着书。 床上的人翻了个身,这才睁开了眼。 人这一生,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很奇怪,沈芳和这个太傅家的小小姐,本来并没有什么交集,甚至只是人群中远远望去的一眼,可当她从云端跌落成泥,沈芳却能第一时间,从她的眼神中,感受到她的无奈和绝望。 愿意伸出援手。 这一刻,她仿佛知道了,师父为何收她为徒。 正因为她曾遭受过茫然和无助,能深切体会到那种绝望,自己淋过雨,便也想给其他人打伞。 “这里是……”女童显然是睡懵了。挣扎着坐起身,她看了下自己躺在别人的床榻上,她下意识地跳了下来。 “我身上……脏……别弄脏了你的被子……” 沈芳忍不住抬头把眼里的湿气逼退。 都已经落到这样的地步了,第一时间居然是别弄脏了别人的床榻。 沈芳收起了书本,“你等我下。”说完,她出了门,跑到厨房,把之前温着的粥盛了出来,并着小菜。 厨房灶台上的蒸屉还有着余温,她揭开一看,王妈晚上给蒸了白馍。沈芳拿了两个出来。 放到托盘里,端回到房间,对女童说:“我叫沈芳,你叫什么名字?” “多谢沈芳姑娘救命之恩,我叫思暖。”樊思暖。 沈芳忍不住就想到了诗,“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 看看人家的名字,说出来就有诗意,哪里像她,随随便便对付的名字。 沈芳没再纠结,“先吃点东西垫下肚子。” “多谢。”思暖又是行礼。 她吃饭的样子很优雅,跟谢瑾瑜啊,秦洛啊,魏婴啊,他们是一样的,能看出来她显然是饿急了,进食速度很快,可饶是这样,刻在骨子里的优雅却没丢。 沈芳心里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也拿起了一个馍,在边上吃了起来,她不太饿,没什么胃口,只吃了一半就吃不下了,有点噎得慌。 思暖吃完,看到边上有水壶,忙倒了一碗水,放到了沈芳面前。 沈芳喝了下去,又硬着头皮把另外一半吃了下去。 都吃好了,沈芳又对她说:“我去烧点热水,你洗个热水澡吧。” 思暖点头,再次道谢。 这头烧好了水,沈芳便找出换洗衣服,让思暖挑,思暖挑了个白色的。 沈芳抬眼,就见思暖垂了眼帘:“我曾祖父……故去了,我……得守孝。” 樊太傅已经八十多岁了,宁帝虽然没对他斩首,只判了流放,可他年岁已高,又遭受了信念上的打击,人没等出京就驾鹤西去了。 沈芳安慰似的拍了拍她的肩膀,陪着她去洗漱。 等洗漱好了,两个人躺在床上,思暖并不是一个呱噪的人,但许是压抑得久了,无人倾诉,便把自己家的遭遇和经历对沈芳娓娓道来。 “曾祖父一生正直,他取仕凭得就是公正,不行就是不行,如果因为是北方举子就宽松录取,何尝不是对南方学子的不公?”思暖擦了擦脸上的泪。 “所以,我其实想不通,明明曾祖父没做错什么,为什么会落得如此下场。天道如此不公——” 沈芳静静听着,心里也跟着难过,有时候明知道没错,可是下场终究是不尽如人意。 于是沈芳擦了擦跟着流出的泪:“我爹,是营城县令,方九城。” 思暖震惊地看着沈芳,“令尊很值得人钦佩。” “所以,他们行事只求问心无愧,却从未考虑过家人。” 思暖摇头:“曾祖父先前成夜成夜的睡不着,他不是没有想过家人,只是他没得选。” 室内一时安静了下来。 “我恨呐。”思暖咬牙:“我是真的很恨当今圣上。”这句话从她嘴里说出来,已是极为不易。 沈芳连着点头:“我也恨,我每天睁眼,心里都在想,宁帝驾崩了嘛,我神医之名,名满天下了嘛……”娘亲下落有消息了嘛…… 思暖点头:“只有先皇宾天,才会大赦天下,你爹才能放出来。” “所以我日日夜夜都期待他早点驾崩。”沈芳说完,两人相视一笑,夜已深,两人盖着一张被子,相拥入睡。 第二天,程君楼回来了,沈芳本来想要跟师父说她救了一个人,还没等张口,就瞪大了双眼,跟在他身后的,不是圆通是谁?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圆通仍旧是肥头大耳,身上一路风尘,形象美好到哪里去,可他话音刚落,就感到一个黑影钻到了自己怀中。 他微微笑弯了眼:“哎呀,这久别重逢,甚是怀念啊。” 沈芳抱着他,圆通一路过来,身上汗水味道很重,沈芳此刻却丝毫不嫌弃。 她抬头问:“万福寺的其他人都还好吗?” 圆通点头:“下山的弟子,大部分都回来了。只是玄真玄清没回来?” “玄真?玄清?他俩这么了?”沈芳震惊,他俩的功夫很好,理应没什么问题啊。 圆通摸了摸鼻子,“他俩吧……长得实在是太俊了。还俗了。” 圆通含糊带过,“儿子都抱了俩了。” 想到那两位被人强逼着还俗,脸上无奈的样子,沈芳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 圆通看向沈芳身后的怯怯的思暖,对沈芳说道:“我来也是受人所托,来救人的。” 圆通在神医谷待了三天,三天之后,带着身穿僧袍的思暖告辞了。 看着他们二人离去的身影,沈芳心里有些难过:“师父,圆通师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程君楼想了想:“他是一个不假仁假义的人。” “为何这么说?”沈芳好奇,好人就是好人,为何还要加上假仁假义? 程君楼神色淡淡:“人都有七情六欲,有自己的欲望和想要守护的东西,没有谁生来是注定被割舍的。家国有难的时候,有人挺身而出,有人拍手叫好,大厦将倾牺牲小部分人,又仿佛是理所应当,可哪有谁必须就得被牺牲呢。荒谬。” 为了安抚北方学子,平稳江山,注定是有人要出来泄愤,只是那两个状元和一生兢兢业业的太傅,他们也并没有做错什么。秉公调查的赵信更是没有做错什么。 自己和家人却搭上了性命。 程君楼的心情也并不好,“世人的眼光,有时候不必在意,他们想到的看到的,就一定是对的嘛。” 沈芳点头,感觉师父的心情并不好。 程君楼感叹:“魏温魏大人,恐命不久矣。” 魏温中正刚直,只要有一口气,就是担架抬也要抬到朝堂的,之所以没出现,不过是病体沉疴,积重难返。 沈芳想到魏婴,心里便忍不住替他难过了起来。 第六十七章 长大成人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几载光阴匆匆而过。 神医谷的沈芳也不知不觉由一个小女孩,渐渐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 这些年来,她在师父的细心教导下,心境平和,再不复幼时顽皮的样子。 早起时候,沈芳依旧是给师父做了早饭,然后练功,温书。 这些年,她医术进步很快,很多药材都能识别出来了。 无论是毒还是药,她驾轻就熟。 这几载之中,变得最大的,好像是秦洛,他犹如神仙下凡,气质都有些像了程君楼,温文尔雅。 两个人关系也亲密了不少,不再像幼时的针锋相对。 程君楼早起也开始练武了,他这几年的变化也很大,脸上越来越苍白。 嘴唇也渐渐透出紫色。 这几年,魏温故去,朝廷自从颁发加征商税,国库也充裕了。曦朝休养生息,看起来天下太平,只是皇子都渐渐年长,朝廷之上表面看起来平静如海,实则暗潮涌动。 与朝廷相比,民间很是祥和,这几年来风调雨顺,百姓们倒是不愁衣着。 这一日,沈芳跟随程君楼去京郊的农庄上给人看病,偏巧几个小童锄地的时候,互相打闹,一个人把锄头倒扔在地里,几个人玩起了将军和士兵的游戏。男孩子嘛,不论多大,内心都想当英雄,当将军。 冲锋过程中,一个小童牛猛冲得猛了,对面的“士兵”体格弱小,心生胆怯,下意识地闪到了一边。牛猛失去了平衡,一头栽倒在地,手不偏不倚正撞到了锄头的刃上,当即削掉了两个手指头!血流如注。 众孩子吓傻了,有个机灵的想到了程君楼他们今日来义诊,忙边跑边喊:“神医快来啊,快来人啊,出人命了!” 一个孩童慌不择路的喊,其他小童也跟着喊,心里也害怕回去挨揍,有的害怕的甚至哭了起来,孩子就是这样,一个哭了,众人都跟着哭。 场面一时间,慌乱无比,又有些滑稽。 就在这时,他们看到一个女子款款走来,她身着长衫,虽然是男子打扮,可肩若削成,腰如约素,肤如凝脂 螓首蛾眉。 犹如画中走出来的仙女一般好看。 就是——面色严肃了些。 沈芳听到声音就直接跑了过来,她上前查看了下,忙包扎好手指,给牛猛止血,又找到了边上的断指。 用绣帕把断指擦干净收好,这才回头对看呆了,忘了哭的孩子们说道:“想要救小伙伴吗?” “想!”众孩童有的还在抽噎着,仍是齐齐应声。 “你们会捉水蛭吗?”沈芳问道。 一个小童眨巴着眼睛,疑惑地问道:“仙女姐姐,水蛭是什么?没见过。” 沈芳忽然拍了下额头,懊恼又问:“蚂蟥,你们见过吗?” 水蛭,俗名蚂蟥,在《神农本草经》中已有记载,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在淡水水域内生长繁殖,是传统的药用水生动物,其干制品泡制后中医入药,具有治疗中风、清瘀、跌打损伤等功效。 蚂蟥这东西,水田里比较多,京城富家孩子们不种地,可能不知道,乡下的孩子,但凡是下田劳作的肯定知道。 “知道。蚂蟥俺们田里常有,动不动就吸血哩,甩都甩不掉……” “神仙姐姐,你要蚂蟥做啥哩?”又一个小童问。 “先别问这么多,事不宜迟,我带他去医治,麻烦你们帮我捉两个蚂蟥过来。有用的。”沈芳包好了断指,抱着牛猛,就去找师父。 牛猛手上的血止住了,可常言道,十指连心,他疼啊!他再吹嘘自己勇猛无敌,岁数也没到,大人断了手指头,也要歇斯底里的哭嚎上那么一阵,又何况是小孩。 沈芳双手抱着他,没办法从兜里掏出糖,只得安慰他:“男子汉,哭鼻子做什么,一会我给你糖吃。” 乡间小儿,最喜欢的就是糖了。 牛猛也是硬气,抽搭了一阵就不哭了,反而趴在沈芳肩膀头睡着了。 沈芳无奈地笑着,一偏头正好和师父四目相对。 程君楼上前要接过,被沈芳避开,师父最近身体有些不好,还是别劳烦师父了。 程君楼也不在意,跟着去了屋里。 牛猛娘亲见状,放生就要嚎,被她当家的一个巴掌拍噤声了:“哭有什么用,老实消停点。这有神医呢。”牛猛娘亲眨巴了下眼睛,委屈得憋了嘴,把哭声咽了回去,又想到孩子喜欢吃甜的,后山有马蜂窝,忙转身跑开了。 沈芳把牛猛放到了床板上。程君楼问她:“断指可在?” 沈芳点头,忙从怀里掏出帕子。程君楼接过,二人洗手,程君楼又转头对牛猛爹说道:“劳烦找点白酒。” “中。”牛猛爹是个厚道的庄稼汉,朴实有主见,当下也不犹豫,转身就跑去厨房拿来了酒。 沈芳铺好了装备,清洁了手,就站到了一边。 程君楼用白酒给自己手上喷洒了下,又把针线拿了出来,刚要动手,冷不妨瞥到了一边跃跃欲试的沈芳。 他微微一笑,却示意沈芳:“你来。” 沈芳不可置信抬头:“师父?” “我的徒儿,这点本事还是有的。”程君楼说完,没忍住,咳了一下:“没事,有我在。” 沈芳忙上前净手,然后也有样学样把酒撒在手中,把针线也撒了下。牛猛虽然睡着了,但是缝合的时候,怕他醒来,沈芳还是给他用了麻药。 她现在用麻药的技艺,已经炉火纯青,牛猛沉沉地睡了,她这才小心地把手指对好,然后穿针引线,一点点小心翼翼地缝合。 孩童的手指本事就比较小,很费眼睛,沈芳不敢大意,屏息凝气,缝得很细致。 牛猛爹很有眼力见,忙把晚上做活的灯给燃了起来。 乡野小民,晚上为了省油,基本早早入睡,嫌少点灯,可为了儿子,他手脚麻利地点上,举到沈芳身边。 程君楼看了他一眼,眼里满是赞赏。 时间一滴滴过去,沈芳额头上渗出细细密密地汗水,程君楼从袖中掏出帕子,轻轻点在沈芳额头上,帮她擦拭。他们师徒默契无间,有时候程君楼给人缝合,沈芳也经常给他擦汗,沈芳只顾着眼前的小童,并没注意师父的笑容。 终于把手指头接好,沈芳长吁一口气,这才笑吟吟地看向师父,程君楼满脸笑意,宠溺地看着她,点点头:“芳儿做得好。” 沈芳脸上便又露出得意的顽皮地笑容。两双眼睛亮如水,年岁大了,她的性子渐渐沉稳,稳重了很多,这样得意的样子已经很少出现了,程君楼眼神闪了下,耳尖发热,偏开了头,挪了视线。 这时候门外响起小童们叽叽喳喳地呼喊声:“猛子……大牛……俺们来啦……”声音由远及近传来。 沈芳笑嘻嘻地去到门边,果然,几个孩子捉了蚂蟥过来。 沈芳接过来,从里面找出个个头小的,用长筷夹住,让它吸牛猛接上的手指,不多会,蚂蟥吸血就变大了。 程君楼忽然伸手,拍打了下蚂蟥的身体,蚂蟥就掉落了下来。 “蚂蟥嘴上是吸盘,你们万一下田,被蚂蟥咬了,不要使劲儿拽,这样受伤更重,懂吗?”沈芳习惯性给孩子们讲解。 “俺们当然懂啦。”一个孩童接话:“俺们常常下田,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那就好。”沈芳回头又看向牛猛的手,又接连把另外的断指过血。 等到手指头紫色褪去,这才松了口气。 程君楼微笑地看着她,两人相视一笑,程君楼下意识的伸出手,想摸她的头,忽然想到什么,又要往回收,手却被沈芳一把拉住。 她亲昵地把头凑到师父手下:“师父,想摸就摸嘛,我永远是你的好徒儿。” 程君楼尴尬地收回了手,脸上神情严肃,刚要斥责她,又看到边上有人,孩子大了,出门在外也是要顾忌面子的。 就在这时,哭嚎声传来,好像是牛猛的娘。 牛猛爹刚才看到孩子没事,咣咣咣就要磕头,被程君楼拦住,听到外面的声音忙跑了出来:“孩子他娘,你这是——” 原来,牛猛娘想到自己帮不上忙,就想到后山给孩子掏点蜂蜜,小孩子哪有不喜甜食的,做娘的一片慈母之心,哪曾想,不小心捅了马蜂窝,还是野马蜂,她护着手上的蜜,被野马蜂追着蜇。 一路过来,脸上蜇得满脸包。疼得她嗷嗷哭。 农村妇人一把子力气,都没什么文化,性格朴实,说话直来直去,大嗓门,她这么嚎叫着,床上的牛猛梦里都皱了眉。 沈芳和程君楼相视一眼,他俩来的时候,并没有备下解马蜂毒的药物。 “你刚才进村,去了茅厕?”程君楼忽然问沈芳。 “去了。”一路赶车,下车的时候,总是要方便的。 “你再去一次。”程君楼从药箱里拿出了捣药杵,“去茅厕后面阴湿的地方,采一些青苔。” 沈芳接过,二话不说,掉头就走。 不多会,就回来了,她把东西递给了程君楼,程君楼隔着布,把青苔揉成泥状,对牛猛娘亲道:“来。” 牛猛娘手上还拿着蜂蜜,乖乖凑了过来……程君楼刚要伸手,看到她闭着眼睛,脸上峰峦叠起,千沟万壑,还羞得满脸通红,又不经意看了下牛猛爹,终意识到不妥。 随手把东西又递给沈芳:“徒儿来。” 沈芳接过,不用师父吩咐,取过来就给牛猛娘亲敷在了脸上。 片刻之间,肿渐渐消了下去。 两夫妇连着给他们磕头。沈芳也不多说,心里却微微动容,慈母之心啊,她从兜里掏出饴糖,放到了桌子上。 又把剩下的糖果,给院子里巴望着的孩童分了,孩子们笑得咧开了嘴。 程君楼又细细叮嘱了一些养护要领,这才和沈芳去了下一家。 他们来的时候尚是日出,等诊治完回城的时候,却已是日暮时分。 山野清风,还是很凉的,沈芳刚打开窗子又连忙合上。 师父最近身体不适,莫吹了风。 她又给师父倒了杯温茶,程君楼接过,还是侧头咳嗽了下,沈芳忙给他顺背,被他拦下:“无妨。” “师父,为何要找青苔解毒。” “我以前看过一本故事,说一名神医,看到一只马蜂落在了蜘蛛网上,蜘蛛正准备吃掉马蜂,就被马蜂蜇到了肚皮,肚皮肿了一个大包,落到了地上,然后,这个蜘蛛在青苔上擦了几下,肚皮上的包就消失了,蜘蛛又重新爬了回去,而马蜂在蜘蛛网上挣扎了半天,已经筋疲力尽,最后被蜘蛛饱餐一顿。所以这个神医心想,青苔是不是有解毒的功效。” 沈芳听得笑:“大虫吃小虫,小虫也肯定有它自己的生存之道。” “世上万物,相生相克。”话音刚落,马车一个急停。 第六十八章 经年重逢 沈芳眼明手快,一把扶住了师父。 程君楼稳住了身子,抬起胳膊,轻轻推开沈芳:“无事。” 这时外面响起洪亮地声音:“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是我栽,要想打这儿过——” “留下买路财!”另外一个人跟着吼道。 最近几年京中很太平啊,没听说哪里打家劫舍啊。 沈芳忍不住看了师父一眼,程君楼微微皱眉,今日义诊了一整日,铁打的人身子也扛不住,又何况是他,的确是累了。 他靠在马车靠背上,对外面的事情充耳不闻。 这么多年,沈芳跟着师父走南闯北的,什么事情没见到过。 她拿起边上的毯子给师父盖上膝盖,自己率先挑开了帘子。 径自跳下了马车。 她神情淡定,双目炯亮,看向拦路之人:“这山是上方山,自古就有,你是盘古嘛,还你开的!这树——” 沈芳指着边上高大的树:“这树你说是你栽的,叫何名字?” 为首之人看着沈芳,想不到马车上跳下来的娘儿们,这么好看,他脸色发红,“就是树嘛,还有什么名字。” 沈芳不屑嗤笑道:“这树名叫桫椤,又名蛇木。桫椤的茎直立,中空,似笔筒,叶螺旋状排列于茎顶端。你看看,是不是?” 先前抢话的小喽啰,仔细看了下,率先点头:“老大,的确是她说得那样。” 话刚说完,被老大狠狠拍了头,“起开!” 沈芳微微一笑:“这树,年岁大的得有千年了,都能当你祖宗了,你说这树是你栽的,你是王八么?” “艹,你敢骂老子是王八!你这个……”大汉上前就要打沈芳。 没曾想,沈芳早有防备。他刚一伸手,也没见到沈芳怎么动。 他反而四肢无力,麻倒在地。 身后的小喽啰刚要上前扶起他,结果,也不知怎的,脚下也不听使唤,跟喝醉了酒似的,摔倒在他身上。 沈芳看着叠罗汉一般的两人,面色不变,上前一脚踩上了他们:“还劫财么?” “女侠饶命……女侠饶命……”两个人被沈芳制服。 万没想到遇到个硬茬子,他们能硬能软,连连求饶:“我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幼子要养活,要不是母亲重病,我也不会铤而走险,出此下策,我实在是第一次打劫,求求女侠绕过我这次……我一定痛改前非。” “哦?你老母得了什么病?什么症状,是否发热,食欲如何,可能进食?” “这个……”大汉刚低头思索着脱身的方法,眼见又被沈芳揭穿,一时间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忽然一个挺身爆起,冲向沈芳—— 沈芳一愣,这个大汉身材高大,没曾想药没下够,让他还能站起,她探手入袖,刚要抽袖中的峨眉刺, 忽然,远处“嗖”地一声箭簇之声,后发先至,直接贯穿了大汉的肩膀! 箭的力道很大,恶人被带得后退了两步,仰头倒地。 箭透肩而过,钉在地上,而箭尾还犹自发着颤,可见这一力度有多大。 此时已是傍晚,能见光并不强,这人出手干净利落,让她很是佩服。 她微微转身,便看到身后有一队人马缓缓过来。 他们身着盔甲,步伐整齐,这一队人前行而来,却并没有太大的声音,可见平日里应该是训练有素,军纪严明。 这时,一个小队长率先驾马而来,几个士兵跟着小跑,三下五除二绑了两个恶人。 一声马蹄声,从不远处徐徐而近,沈芳其实看不太清来人的模样,那人身着铠甲,样子倒是很年轻。 铠甲,年轻? 沈芳心中微微一动,就见来人已经纵马到了她面前,“沈芳,许久不见。” ——谢瑾瑜。 沈芳怔怔地看着他,却见他忽然弯腰伸出了手,“上来。” 沈芳也不扭捏,直接搭上他手掌,谢瑾瑜拉了她一把,她一脚借力马镫,直接跳上了马。 “轻功还是那般好。”谢瑾瑜微微一笑,夸赞道。 “狮子骢?”沈芳随手摸了下马屁股,这匹马浑身鬃毛发亮,比别的马要高大很多。 “他叫踏雪。”谢瑾瑜伸手,拍了身下马儿的脖子,原本踏步不想沈芳上来的马儿,立刻温顺了许多。 沈芳又看了下马鞍,很熟悉,她送的。 这些年,随着她年龄增大,两个人的书信也不像儿时那么频繁。 谢瑾瑜倒是经常给她写信。奈何,程君楼顾忌着沈芳的名声,都是隔着一段时间,才她允许回一封信,还得是以程君楼的名义送去。 沈芳知道谢瑾瑜现在已经袭了爵位,也知道他立志报国,跟随谢侯爷驻扎南边。 这些年曦朝安定,边境却并不太平,小打小闹滋扰的也时有发生。 谢瑾瑜自小兵做起,一步步稳扎稳打,应敌冲锋陷阵丝毫不含糊,居然也在数次交战中,屡屡建功,在军中树立了自己的威信。 沈芳看着神色冷峻,面色黝黑的谢瑾瑜,又忍不住想到幼时趴在她后背的谢瑾瑜。 时光荏苒啊,变化真得是太大了。 他已然成为了自己仰望的存在了。 沈芳不客气,伸手抱住了谢瑾瑜的腰。 谢瑾瑜微微一僵,挺直了后背,手下押解着两个人,询问应该怎么处置。 谢瑾瑜语调平静:“天下脚下,居然敢拦路打劫,简直是胆大包天。送京兆尹衙门,严办!” “是。”士兵不废话,押着两个人就先行一步。 谢瑾瑜却没跟上,他留意了周围的视线,眉头微微一皱,队伍里青壮年居多,冷不丁见到这么漂亮的美人,都忍不住偷看一眼,脸红到脖子根儿。 谢瑾瑜侧头看了眼沈芳,就调转了马头,驱马回到了马车前,“你到马车里坐,我护送你回神医谷。” 沈芳点头,毫不迟疑地利落下马,又跳上了马车。 她和老友久别重逢,自然是心里激动,恨不能拉着他说上几天几夜。 可又想到男女有别,师父好像不喜。 于是,她压住了翘起的嘴角,出乎她意料的是,马车里的程君楼,并没有诘问她,他靠着马车,沉沉入睡。 沈芳满心喜悦,瞬间都化作了无尽地担忧。 她坐到师父身边,把师父的头放到了她肩膀上。这才敲了敲车眶,车夫听到,马车缓缓前行。 程君楼脸色青白一片,嘴唇上青紫,气息弱不可闻。 沈芳一时间,有点心慌。 有时候,她盼望着长大,有时候,她又惧怕着长大。 缓缓前行的马车,又把她思绪带回到幼时。那时候,程君楼并不跟她讲解男女之事,她看书也没刻意注意这方面。 神医谷里一共就这么几个人,丫鬟宋慈比她还小,自然也不懂。 有一次,该着她跟师父去问诊。 有个妇人不生孩子,程君楼只一把脉,就知道那个妇人是石女。 “师父,什么是石女?”回程的时候,沈芳问道。 当时程君楼看了她半响,仍是没深说,“等你再大些就知道了……” 哪曾想,她当晚就知道了! 那时候,她并不知道女子初潮是什么,意味着什么。 当她看到自己身下不断流着血,甚至染红了寝裤和床铺,肚子也一抽一抽得疼。 她以为自己突染恶疾,偏偏从屁股里流血,虽说不能讳疾忌医,可对着师父她也难以启齿呀。 沈芳想到自己娘亲下落不明,爹爹也救不出来,宁帝还没驾崩,自己这么小就要先行一步,驾鹤西去,苍天无眼啊! 于是,她提笔,哭哭啼啼地开始写信。 给爹爹,谢瑾瑜,表姐,谢俞宁,师父,还有秦洛,一一写起了诀别信。 给她爹的,是这么说的,我从小就在寺庙长大,天天练功,辛苦死了。但是,我也知道你的一片苦心,尽管娘还没找到,我也原谅你了。 给谢瑾瑜的,是说,自己恐怕命不久矣,没办法亲自道别,以后上坟时候记得有啥好吃的,给带点。 给表姐的,则是说,还要继续劳烦表姐帮忙打听娘亲下落,表姐心有所属,可这么多年,云英未嫁也不是个事儿。人生如白驹过隙,匆匆而过,不能去世了都还没嫁人啊…… 给谢俞宁的就简单地多了,咱俩要好一场,我死了之后,绫罗绸缎好衣服给我烧几件,纸钱也别忘了,活着穷就算了,到了地下了,万万不能让我穷了啊……不给我烧,我就夜半十分,入你梦里见你,跟你话姐妹情谊…… 谢俞宁最是胆小了,想到她害怕的样子,沈芳没忍住又破涕为笑。 给秦洛的,则是,虽然你小子天天跟我别着劲儿,但是,我也知道你心中的苦。这么多年,你爹也就看过你一次吧?不过,我比你可怜,我爹还一次没来看我呢,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以后好好照顾自己,别什么心思都往肚子里憋,以后好好照顾师父! 给她师父的则是密密麻麻,沈芳承认自己有很多缺点,说句好听的,是心中有俗世之心,说不好听的,眼皮子浅。 别人有的,她也喜欢,别人吃糖,她也想吃,街上看到别的女孩身上衣服好看,她也会多看两眼。 程君楼从来不会轻看了她,有时她做错了事情,程君楼也无条件相信她。 人的一生,总会有一个人,对自己影响巨多,可能是父母长辈,也可能是授业恩师,亦或是至交好友。 沈芳母爱父爱的缺失,在程君楼这里,都弥补到了。 他包容她,开导她,不会苛求她,做慈悲为怀,拯救苍生的大善人,而是告诉她,人性复杂,随心就好。 当时她还得寸进尺问:“那我要是杀人放火呢?” 程君楼微微一笑,咳了两下:“那我给你点火把。” 沈芳:“……” 正是程君楼无微不至的关怀,不知不觉沈芳的性子,居然慢慢地掰正了。 第六十九章 回忆初潮 沈芳洋洋洒洒,文绉绉地给师父写信,她言辞恳切,和给其他人的应付完全不同。 对于师父,她有什么不能说的呢,她写着自己恐怕命不久矣,此生活得其实很没乐趣,从没像别的大家闺秀那样锦衣玉食,好在上天垂帘,遇到了师父。 让她真真正正感受到一个小孩子应该有得童年,她敬爱师父,多希望能陪师父度过一生,可人生无常,自己下身血崩,恐命不久矣。 如有来生,希望可以投胎成为师父的女儿,不,成为师父的母亲,换她来疼爱师父。 写完了这些感谢,她又洋洋洒洒叮嘱起来了,师父的衣服,宋慈可以洗了。 她也拜托秦洛照顾他,徒儿不肖,先走一步,师父万万不可为我伤心。 别伤害了身体。 师父身体不好,平日要多注意,春天要……夏天要……秋天要……冬天…… 给她师父写得足足好几页厚,所有人加起来都没有给他师父的话多! 最后,她想:虽然叮嘱了师父别为她难过,可易地而处,换她师父先走,她又怎么会不伤心。 一想到她会惹得师父伤心,她更难过,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后来哭得累了,才把信装好。 其他的信暂时也送不出,等她过世了,她师父自然能帮忙寄出。 她起身,俯身一看,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刚才情绪太过,引得血流不止,整个裤子都血透了…… 她哭哭啼啼地换了件干净的,想了想,又套了件黑色的。 然后一步一步跑师父房间和秦洛房间送信。 她写完信已经是第二日了,早上有个急症病人,程君楼带了秦洛前往,所以两个人房间都没人。 沈芳先把秦洛的信放到了桌子上,然后又到了师父房间,把信放到了桌子上。 她把师父的房间重新整理得干干净净,甚至是梁上的灰都想抹干净! 一低头,看到裤子上的血又透出来了…… 她想,可千万别死师父屋里头,不吉利。 这才依依不舍退了出来,回到自己房间等死。 她又重新洗漱打扮,板板正正地躺在床上,她躺在床上正好可以看到窗户外的风景。 她如同入殓一般,就这么很是安详地躺着。 从上午躺到了中午,又从日上三竿躺到了日暮西斜。 她人也没死! 反倒是肚子咕噜咕噜叫了一下。 于是,她又起身,下地拿起桌子上的点心,垫吧了两下。 她想,再吃点吧,死也不能做饿死鬼啊。 吃完两块点心,复又躺下,外头响起来马儿的嘶鸣声。 师父他们回来了。 她乖乖躺着,双手放到胸前,待死的姿势很是标准。 上天垂帘,看来还能亲自跟师父道个别,留个遗言。 就不知道会不会死在师父怀里。 院子里程君楼和秦洛则是非常奇怪,往常他们回来,肯定是能看到沈芳或是等待,或是忙碌张罗饭菜的身影。 今日回来,谷里安安静静。 事出反常必有妖。 他俩浑身是土,想了想,又打算换件衣服再去看沈芳。 秦洛是一进门梳洗了一番,他穿衣打扮比较讲究,一套衣服换下来,颇费时间,看信就没那么及时。 程君楼则是一踏入房间就觉得不对,房间虽然经常被沈芳收拾,但是今天窗明几净,格外齐整。 一般沈芳都是闯祸或者是感动的时候,才会这么勤快。 他没换衣,而是下意识看了下,就看到桌子上的信。 他忍不住打开,哦豁,还挺厚。 这是惹了多大的麻烦? 等他一打开,看到沈芳的遗言,脸上的笑容就僵住了! 她何时得了不治之症,居然连他都没曾察觉? 他细细地看着,眼睛居然不知不觉就红了,程君楼自幼身体不好,家族虽然庞大,但是谁会把心思放在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去世的人身上呢。 就连他父母都不甚在意他。 他这么多年来,其实心情已是冷硬,学医本是自己跟天较劲的一场游戏,却不曾想让他赌赢了这些时日。 他未成家,自然也未曾体会到男欢女爱,未曾有自己的骨肉子嗣,可他有两个年幼的徒儿,不知不觉日日相处,也处出感情了。 秦洛看起来端方君子,恪守礼仪。虽然不是很贴心,可也对自己恭恭敬敬。 沈芳呢,性子活泼跳脱,心地却纯真,对自己很是贴心,他不得不承认,两个徒儿真论起来,他是格外偏爱沈芳的,他喜欢沈芳缠着他,甜甜唤他师父。 也喜欢沈芳早晚的问候,让他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有人会惦记他。 他的心,随着信,居然似针扎一般疼。 他动情了。 他忍不住对徒儿怜爱。 他颤抖着手,看完沈芳写的信,眼睛也不知不觉湿润了,沈芳的信写得真真切切,他忍不住跟她共情。 程君楼慨然长叹,把信收好,快速往沈芳屋里奔。 一推开们,就看到沈芳姿势标准地看着他。 “师父,你来了。”沈芳仍是躺着一动不动。脸色苍白。 程君楼快步上前,迫不及待地就拉起沈芳的手,切脉—— 然后,他神情忽然变得古怪,几乎是咬牙问道:“你可有何不适?” 沈芳点头:“肚子疼,流血……”屁股流血。 程君楼顺着沈芳的眼神,看向她下身,又迅速移开视线,脸色涨得通红,手都在抖。 他气得。 沈芳则是无比感动,知道自己要死了,师父都动容了,手都哆嗦了。 于是,沈芳反而安慰师父:“师父,常言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徒儿走后——” “闭嘴!”程君楼打断了沈芳的“临别遗言。” 就在这时候,换好衣服的秦洛风风火火地跑来,手里还拿着信,跑得有些急,人还差点绊倒,他刚踏入房间,没等他开口。 沈芳先开了口:“师父,死也要让徒儿死得个明白,徒儿这是得了什么病?是血崩之症吗?” 程君楼放开了沈芳的手,仍旧是把她双手叠好,放在了她胸前,还贴心地给她理了理鬓发,把发带缕到了她前面。 又站起身,后退了两步,居高临下看着沈芳道:“你这个症状叫——癸水。” 他话音刚落地,一头汗的秦洛猛然一愣,脑中思索了片刻,也脸色涨红。 他用看白痴的目光看着沈芳。 提步进来,然后面无表情地冲着沈芳来了个三鞠躬:“师妹,一路走好,安息吧。九泉之下,脑子聪慧些。可别绝症癸水分不清……” 沈芳本来还悠闲提前享受着他的祭奠。 脑子后知后觉,“葵水?绝症?”葵水不是女孩子的那个—— 秦洛白了她一眼,朝她虚伪地笑了下,转身就走开了。 程君楼摇摇头,无奈扶额,“你等着。”说完,转身离开了房间。 再次进来的人,变成了厨房的王妈,王妈笑着从包袱里拿出了月事带,笑眯眯说道:“小芳以后就是大姑娘了。”然后耐心的教沈芳怎么用。 还叮嘱了些注意事项,比如不能沾水,不能受凉等等。 沈芳闹了个大乌龙,把头埋到了枕头里,无脸见人啊。 想到了以前的荒唐事,沈芳无奈笑着,她看了眼熟睡的师父,心里有些酸涩,自从她来了葵水,师父就不让她去他房间了,连她给他打洗脚水,他都是让她放着。等她走了,才开门去取。 就连自己的房间,师父也鲜少踏入了,说她是女孩子了,应该避嫌了。 可在她心中,师父是比爹还要亲的存在,她虽然有爹,可却跟没有差不多,爹爹围绕着娘亲转,后来打着为她好的名义给她送到了万福寺。 关心她,宠爱她,把她当做孩子一样看待的,就是她的师父。 程君楼眉头皱了下,缓缓的睁开了眼睛,正和侧头的沈芳四目相对。他眨了眨眼睛,仿佛睡懵了:“芳儿?” “是的,师父。” 程君楼闭上了眼睛,微微笑着,“梦里都梦到你。” 沈芳忍不住也笑,是啊,连做梦都不让师父睡安生。 不多会儿,程君楼忽然又睁开了眼睛:“芳儿?” “对,是我,师父你醒了?” 程君楼眼睛眨了下,又眨了下,用拳头抵住唇,轻声咳嗽了两下,立刻坐起来:“对不住,师父有些累了,睡着了。” 沈芳笑着:“没事的师父。”、 “事情摆平了?”程君楼最后的意识是好像有人在拦路打劫。 “别提了。”沈芳笑着:“我差点着了道,我麻药的劲儿没下足,那人的身躯太大了,后来又挣脱起来了,还好遇到了故人。” “下次麻药多下点,宁可多,不要少。”程君楼吩咐道,又好气问道:“故人?是谁啊?” “谢瑾瑜。他正好带队回来,在马车外面呢,你看——”说着,沈芳拉开窗帘示意程君楼。 程君楼顺着沈芳的视线,一眼就看到外面马上英姿勃发的谢瑾瑜。 他心中不知为何,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好白菜不能让猪拱了的感慨。 因此,他神色颇为不悦,沈芳问他:“哎呀,一晃多年不见,是不是很威风啊?” 程君楼面无表情地探过头,把沈芳的帘子放了下来。 “男女有别。”他说道。 第七十章 窈窕淑女 谢瑾瑜此次来京城是代父述职,不宜太过张扬,带的都是他的亲卫队。 他既然带了兵过来,为了避嫌就不能领兵进城,只能驻扎在城郊。 好在驻扎点离神医谷并不远,他让部下先行前往驻扎点,他自己和亲随柏年送沈芳他们回神医谷。 谢恒前些年中的毒虽然解了,身子却不复先前的强壮,腿疾一直没痊愈,宁帝这些年的性子让人愈发捉摸不透,谢恒也从不是恃宠而骄的人,非要亲自去,抬也要抬到京城去。 军营里应该有宁帝的眼线,谢恒的腿疾的确是很重,后来还是宁帝亲自下的旨意,让谢瑾瑜入京代父述职,这才作罢。 谢瑾瑜看着熟悉的风景,这里比边关好太多了,儿时他不喜欢京城,觉得腻歪,可戍边之地苦寒,风大如刀刮骨,冬日里滴水成冰。数九严寒的时候,朝地下吐口痰,没等落地,便冻上了。 现在再看京城四处的景色,不得不承认京城的水土好,放眼望去,漫山遍野的繁花竞相开放,柳枝低垂,随风摇曳,似乎飘到了他心上。 谢瑾瑜不紧不慢地跟在沈芳马车身边,虽然隔着马车,可他似乎隐约能嗅到她身上的药香。 故人重逢,自然心中高兴。他嘴角忍不住就有些上翘,被他压住。军队里,沉稳才能保持头脑清醒,哪怕是遇到敌袭,也不能慌乱。 军营里这么多年下来,性子渐渐不再浮躁。不得不说,这么多年边关的锤炼,使得谢瑾瑜意志坚定,犹如一把磨砺而出的宝剑。 由于常年在边关,他原本白皙如同包子的脸庞,风吹日晒也变成了古铜色。好在他五官本身就好看,才更有男子汉的气息。 马车里,程君楼休息了片刻,身子明显好了不少,坐起来时,膝盖上的毯子就要掉落,沈芳眼疾手快抓住给师父盖上,车里两人没多说话,一男一女安安静静,却并不尴尬。只能听到外面马车颠簸的声音。 一个时辰左右,神医谷眼看着就到了,几个人刚到竹林,焦小大就晃悠着跑出来,“神医,神医姐姐,刚才有个人急切的找神医姐姐。” 焦大成了亲,生了个大胖小子,依然还是替神医谷守着石阵,小焦大偶尔进神医谷玩耍。 沈芳疑惑着,刚掀开帘子,一个熟悉的人影慌慌张张扑倒过来——是小莲的夫君,悦来客栈的掌柜的。 看到他的出现,沈芳直觉就是不好,心里沉沉,莫不是收到了她娘的坏消息? “小小姐,不好了,大小姐中毒了!” 京城沈家偏院。 这个宅子是沈若风平时住的宅子,她常年在外奔波,回京的时候要听各个铺子掌柜的汇报,盘点账目,人来人往的,怕扰了家人的安静。 就在隔着沈府几条街建了个别院,她回京的时候,白日过来应付各个掌柜,晚上回沈家老宅,承欢膝下。 偏偏这些年,她岁数越来越大,沈家给她相看了好几个才俊,偏偏各个她都瞧不上。 着实让沈千山和沈笙旭愁坏了,沈千山这几年身子是一日比一日差,说不定哪天就入了土,沈笙旭虽说有沈芳不时上门加以针砭调理,可身子地基坏了,也看起来不是个长寿的人。 父子两个真心怕有朝一日两人驾鹤西去,沈若风一个人孤苦伶仃,无人依靠。 偏偏沈若风是个有主意的。他们又不好硬劝。 程君楼和沈芳到沈家别院的时候,沈千山父子忙出门迎接,程君楼示意不必多礼,谢瑾瑜跟在后头,甲胄在身,人群中也格外显眼。 “这是?” 沈芳忙接口:“这是我朋友。先去看看表姐再说。” 众人不在迟疑,匆匆往沈若风房间而去,谢瑾瑜一个外男并不方便,只在庭院里安静如坐。 沈芳进入沈若风的房间,就看到她表姐安安静静躺在床上,像是睡着了,很安详。 程君楼忙上前切脉,不多会侧头对沈芳说:“中了毒。”说完,提笔开了方子,沈千山接过,忙递给下人去熬药,沈家药材充裕,不多会药就熬好了。 沈芳端起来细细地喂给了表姐,隔了几个时辰,沈若风才慢慢睁开了眼睛,醒了过来。 沈芳心中一酸,她的表姐这么多年,无比强大的存在,每日奔波着,像是从不停歇的陀螺,又似不断耕织的机器。 可是纵然是陀螺,也总有停下来的时候,机器也有出小毛病的时候,人又不是铁打的,不眠不休得这么奔波着,怎能不病? 程君楼没有多说,开了药方就避了出去,沈芳等待沈若风醒来,问她:“表姐,你这是中毒了。” “中毒?”沈若风皱起眉头,她脸上苍白,挣扎着想坐起来,却没曾想一动弹脑门渗出密密麻麻的汗,沈芳忙从边上拿出靠枕让她靠着:“我这几日才回京,只去各个铺子略微看了下。” 沈若风摇摇头:“我并没有吃什么不该吃的吃食。” “暂时先别多想了,你先休息吧。”沈芳宽慰表姐一番,又看到她似乎是困了,帮她收拾好房间,这才出来。 程君楼这头已经跟沈家父子细细说了注意事项,可沈芳不放心表姐,就叫下人收拾了院落,师徒两人打算住下来观察下。 沈家父子听说没什么大碍,绷紧的弦一松,就有些站不住,下人忙搀扶两人回房。 谢瑾瑜在院子里也不好多待,两盏茶的功夫便告辞离去,他此时上京是有公事在身,时间本不充裕,本想和沈芳叙旧一番,只是眼下显然不是个好时机。 沈芳从表姐房里出来,才得知谢瑾瑜已经离开了。 她点点头,故人重逢的喜悦被表姐中毒这件事给冲淡了不少,她此时满脑子都在想,表姐是惹了什么人,得罪了何人? 为何会给她下毒? 她走入庭院中,却不妨看到一个人的声音在院中一闪而过…… “什么人?”她看那人是个青年男子,偷窥女子庭院鬼鬼祟祟定不是好人!她提气便追赶,那人身手灵活,不多会又跑到了另外一个院子,沈芳几个翻转追了过去,仍出峨眉刺就着他背后要害,可那人似背后有了眼睛,居然一闪而过,可这么一躲避的功夫,就被沈芳拦下了。 沈芳跟他交手了几个回合,心中一惊,他的武功路数居然和表姐很是相像,似是师承一脉。 发现这点,沈芳就慢了攻击,这时管家过来:“不要打了,误会——” 沈芳收了手,那人被沈芳另个峨眉刺抵住喉咙。 管家:“小小姐,他是小姐的亲随,叫重生。不是恶人。” 沈芳疑惑:“从生?我怎么没听表姐提过。” 管家摇头:“众生,不是重生,他经常跟小姐去外地跑商,您肯定见得少。” 沈芳这才收了手,不经意地瞥了那人一眼,那人年纪看起来跟沈芳差不多大,身高却是挺高,已经是成年男子的身量了,表姐居然还带着他。 难不成—— 沈芳摇摇头,八卦的小心思被她甩出脑中。 表姐身体抱恙,她还是别操心这些有的没的了。 沈芳回到自己院子,问下人师父在哪里,今天奔波了一天,她怕程君楼身体吃不消。 “你去让厨房泡些枣茶端过来。”沈芳吩咐了下人一句,正想推门,迟疑了下,收手改为弯曲食指敲门:“师父,我是芳儿,我能进来吗?” “进。”沈芳这才推门而入。 刚要阖门,却被程君楼阻止:“门不要关了,透透气。” “好。”沈芳看外面似乎有风,还是关了一扇。心中怅然,她师父哪里都好,就是有些教条,他几乎是看着她长大的,没事避嫌什么。 沈芳走过来,在师父身边坐好。 桌子上有茶水,她探手摸了下,还好是温的,自顾自的倒了一杯,咕咚咕咚喝下。 程君楼宠溺地看着她,等她视线过来,他却调开了目光,只看着眼前茶盏,似乎天青色的螺纹都能看得仔仔细细。 沈芳顺着师父的视线,也看了下茶盏,心中奇怪,一个茶盏有什么好看的,便问了出来。 程君楼眉目不动,半响方说道:“怪好看的。” 沈芳又看了一眼,没看出来,便又自斟了一杯仰脖灌下,她对茶道一事并不热衷,对品茗也并不懂,喝茶如牛饮牡丹。 程君楼看她的一派作派,却怎么看怎么顺眼,眼里的笑意遮都遮不住,他忍不住心中一疼。 其实所谓的避嫌,不过是给自己的心,加上一道枷锁而已。 师父师父,如师如父,方九城和圆通放心将女儿交到他手里,自然是对他品行相当看重。 可不知道何时,他居然心里隐约的对他的徒儿,产生了一丝邪念。 当一日他梦里与人肌肤相亲,共赴巫山,翻云弄雨之时,朦胧之中,那人转过了脸,居然是沈芳。 一下就把他惊醒了。 他浑身虚脱,梦里的酣畅淋漓,身上汗湿的寝衣,嘴中的饥渴,以及下身湿了的寝裤,无一不在提示着,他对着她的徒儿有了龌龊的念头。 程君楼不在意人言,他喜欢谁,爱慕谁,自然是凭着心意去喜欢,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本是理所应当。 他活了这么多年,不知道哪天就魂归梦里,有何畏惧。 可他不能让她遭受世人的唾弃,他清楚他的徒儿是对他一片孺慕之情,这份情谊丝毫不掺假,他不忍玷污。 第七十一章 爱而不得 若有人有一天告诉他,他这个岁数爱而不得,他肯定是要嘲笑一番的,男子汉顶天立地,有何爱不能宣之于口。 可人较之于牲畜,最重要的区别就是人要收到道德得约束,世人的偏见。 程君楼看了眼自己的徒弟,沈芳和他四目相对,忍不住就是对他一笑:“师父,我让他们给泡了枣茶,一会你喝上一点。今天您那么累还折腾你来……” 说着,还贴心地给程君楼的茶盏添了茶。 程君楼温和地看着,眼里灿若繁星,等她递过来的时候,看了下她白皙的手,小心翼翼避过。 他摸着茶盏,还有余温,轻轻品了一口,茶香醉人。 不过也只喝了一口,润润嗓子,他就放下来,说起了正事。 “你表姐的毒,很浅,两幅药下去,就可痊愈。”程君楼淡淡道:“只是,如果能下毒,为何不一击致命,反而下这么寻常的毒。” 是啊,沈芳也狐疑,一般来说,如若是她下毒,能得手肯定是要一击致命,如果不是,那么—— “警告。” “警告。”师徒二人几乎是同时出口,沈芳就是一小,看到师父桌子上的手,忍不住就上前握住。 程君楼身体猛然一僵! 脑中电光火石激烈交锋着,他贪恋这小小的温度,心中似乎有着细如娟流的甜蜜涌动着。可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了情感。 他一点一点缓缓抽出手,沈芳眼里的失落他看在眼里,却忍不住勾起食指敲了她脑门一下:“没大没小。” 沈芳这才笑弯了眼。 门口这时下人敲门,沈芳过去接过了枣茶,给师父放到了桌上,“师父,你喝点,今天你累了,我去给你打盆洗脚水,你缓缓乏。”说着,转身快步离开了。 程君楼注目看着自己徒儿的身影消失在自己面前,脸上微微一笑,心里砰砰直跳。 仿佛二八少年。 只可惜,下一瞬,他忍不住压住胸口,忍了又忍,还是“噗”地一声,一大口鲜血喷口而出。 程君楼呆呆看着前襟遍布的血迹,第一时间居然是上前关了门,反锁着。 桌子距离门,只几步之遥,他却走得颇为吃力。他刚顶住门,沈芳已经端着洗脚水,打算推门而入—— “咦?师父,你怎么把门给锁了?”沈芳奇怪,明明是要给师父打洗脚水,怎么师父反而关起了门呢? 程君楼隔着门,都能嗅到身上的血腥味,他怕自己徒儿嗅到,忙压住身体内汹涌乱窜的经脉,他倚着门才能让自己站住:“无妨,为师……为师身上都是尘土,换了件衣服,水放在门口,我一会拿……”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他看似用平静地口吻说出来,究竟费了多少力气,便只有他知道了。 沈芳并没怀疑,点头放好:“师父,那你把脏衣服给我,我一会给你洗了吧。” 程君楼点头刚要说好,视线里看到的是斑驳的红色,触目惊心,他便又摇头道:“不必了。为师——” 他正想要怎么找借口,让她不再纠结给他洗衣服,此时正好一个仆人过来找沈芳:“小小姐,大小姐醒了——” 沈芳被转移了注意力:“师父,我晚点再过来……”说着,跟来人急匆匆走了。 程君楼听到徒儿渐渐远去地脚步声,松了一口气,自己整个人也如同坠落的风筝一般,脱了力。 他从袖口摸索了半天,掏出瓷瓶,这次确实整个往嘴里倒去。 药量加大了,症状也还是控制不住,他的时日恐怕无多了。 这头沈若风醒来,想到自己回京事情还没办,便让人唤来了沈芳:“桌子上有一坛桂花酿,麻烦你帮我跑一趟城南的徽记当铺,只说故人相赠便可。” 沈芳嘴唇微动,想要开口劝阻,又一念想,表姐张嘴求人的时候不多,遂点了点头:“好。” 她伸手抱过酒坛,下人已经套好了车,沈芳匆匆而去。到了那里,她原话转达了表姐的话。 掌柜的见多识广,说话办事滴水不漏,也不多说,接过便恭送沈芳离开。 沈芳刚走,便立刻转头对身侧的朝奉说道:“你去把这个送到……” 那人面色恭敬低头听着吩咐,点点头,抱着酒坛就快步从后门离开了。 太子府 太子刚出了议事厅,身子有些乏累。在太子府走了走,正在回廊上观赏着池中的锦鲤,它们悠闲地在湖中游着,太子随意地撒了一把鱼食,引得湖中锦鲤争相汇聚,太子本还羡慕它们游得逍遥。 转念又一想,它们也是要争抢活命的口粮,羡慕便淡了。 他放空思路,这么些年过去了,他本来就口碑良好,以前还沾些美色,这些年来却一心扑在政事上,对闺中之事看得很淡,反之宁帝,贵妃走后三年,便又大肆扩了后宫。 爷俩好像调转了性子。 李泽其实也没刻意想着为沈若风守着身子,当初分开的时候,他也说过不能纳了她的原因,也说了如果她有朝一日寻得贵婿,他自然也会给她添妆。 可沈若风这些年硬是天高云阔,开拓商路,沈家在她的带领下,渐渐有了沈半城的称号。 他为她骄傲,她的消息他都知道,这么些年,他们并没有见面。 不,准确地说,并没有刻意地见面。 无非是知道她回京的消息,他会微微怔住,也不过是在她离京之日,在她出城必经之路的酒楼上,远远看她一眼而已。 又或者,在她送桂花酿的时候,他提前去当铺里,在后堂远远看她一眼而已。 如果被正事绊住脚脱不开身,在当铺看不到她,那么在她离京的时候,他是必然要远远送行的。 她的神采依旧,活得很恣意,太子很羡慕。 院中飞来了几只鸟,叽叽喳喳,打断了太子的回忆,鸟儿胆子很大,也偶尔下来到池塘中啄一口,似乎跟鱼儿嬉戏一番,可惜,它们并不眷恋这里,只转了几圈,就煽动着翅膀飞走了。 鱼和鸟就算相恋,也注定隔着山与海。鸟儿自有她所翱翔的天际,而鱼儿,不得不困守这一片方塘之中。 这就是注定好的命运啊。 太子微微一叹,一时间意兴阑珊,随手把鱼食倾洒到池塘里,拍拍手,转身离去,偏巧看到小厮过来,他定住脚步。 又转身回到了亭中。 那人手上拿着的,是熟悉的桂花酿。她很遵守承诺,只要她回京,他定然是能饮上上好的桂花酿。 他初次喝的时候,全是思念,并没尝出什么味道,后来细细品味,才发觉酿酒的技艺并不纯熟。他便知道,那定然是她亲手酿制的。 可能是贱骨头吧。得不到的,往往是最好的,宫里琼浆玉液无数,他却偏偏只好这一口。 来人把酒杯什么都准备好,倒好的时候,太子刚要端起,却被大太监拦住:“殿下——” 太子偏头,大太监却拿起银针试过了毒,才点头示意。 太子面无表情地喝了几杯,又习惯性地让人把酒封好。 美味不可多用,这一坛子酒,是他每当有高兴的事情,为百姓做了实事,受到父皇表彰的时候,才会等到夜深无人的时候,静静的品上一品,仿佛与知己分享。 大监显然也懂太子,封好了酒坛刚要告退,却被太子喊住:“等下。” 既然开了酒坛验毒,证明送酒之人不是沈若风,“今日的酒不是往日之人所赠?”味道的确是出自沈若风手笔,这一点他能肯定,既然不是冒名顶替的,那么就是送酒之人,出现了什么变故? 大监顿了顿,挥手示意下人都散去,这才凑到太子身边道:“是另外一个女子送来的,说是故人相赠。” 太子把玩着手中的酒杯,摸索花纹的食指停顿了下,点头道:“孤知晓了,退下吧。” 等来人都散去,又有东宫属官来寻他,他便又回到了议政厅,等再次忙完了,已经月上柳梢头了。 他揉了揉眉心,却唤人取来了披风,跟亲随说要出去散散心。 只带了几个亲随就出了门。 这头刚一出府,就有那眼尖之人,跑到后院去给太子妃通风了。太子妃点头示意知道了,身边的嬷嬷欲言又止。 看了好几次太子妃,太子妃抬头:“嬷嬷有话要说?” “要不要奴才去找人除了这狐媚子……” “嬷嬷!”太子妃吓得跳了起来,尖声打断:“慎言。”说完,她四处看了下,先前服侍之人都在外间守着,这才略松了口气。 “ 嬷嬷,太子这么多年,对我不薄。”太子妃诚恳说道:“该有的敬重,子嗣我都有,左右他不会守着我一个,我做什么要跟其他人争风吃醋呢?” 太子妃把玩着手中的护甲:“他日,太子如登大宝,我就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后宫的莺莺燕燕哪个也越不过我去,我儿女双全都已长大成人,我为何想不开,耽于情情爱爱,争风吃醋之事,非要去往太子眼里和心里扎钉子呢?” “是老奴相岔了,奴婢见您愁眉不展,以为你为之伤身……” “唉,我哪里是为着争风吃醋,我是心疼太子,如果真的撂不开,就纳进来,反而是好事。这个人吧,远远的望着,得不到手总是惦记着,可一旦得到手了,日日吃夜夜吃,时间长了,早晚也是会腻的。我倒是盼望着能纳进来,侧妃也罢,孺人也好,也越不过我去。” “只他宁愿远远看一眼,也不想委屈了她,是为何?” 嬷嬷大惊:“为何?” “嬷嬷显然已经猜到了……”太子妃看着自己的奶嬷嬷配合的样子,就想笑。 太子不想让她进府自然是不想委屈了她,如果非要纳进来,可能又怕她受委屈。 “太子何尝不是敬着我呢,当初成婚,他对我有过承诺,后院之事,全交于我。估计也是怕我醋了,寻她不是让她委屈吧。”太子妃感慨着:“那个妹子也是个痴情之人,这么多年也都没放下,至今云英未嫁。” “唉,女之耽兮不可脱也。”嬷嬷似乎也想到了许许多多痴情女子,也不再一口一个狐媚子地叫了。 “那女子本事也很大,经商很有一套,太子府这么多年的银子,她也没少送。”太子妃拍拍嬷嬷肩膀:“都是为了太子大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唉,倒也是个奇女子。”嬷嬷感慨着又忍不住问:“可您说,她图什么呢?太子东宫她都进不来,将来她还打算谋求个妃位?” “只是希望他少一些掣肘,希望他过得好吧。”太子妃幽幽叹息着。 自古以来,太子落败都在于皇帝的猜忌,就算太子不急,拥护太子的属官也都急着飞黄腾达,恨不能没日没夜在家里烧香拜佛早点恭送圣上殡天。 皇帝太长寿,太能耗,对太子和依附太子之人都不算好事。 投入的越大,想要好的报酬也就多,太子俸银才多少,什么不需要银子? 她能多给太子一份银子,太子自然就少一些攀附之人,所付越大,图谋就越大。 她的一片良苦用心,纵使她不说,精明如太子又怎会不知,面上不说,恐怕心里更加放不下,更加敬重她。 唉,都是痴情的苦命人啊,太子妃摸索着护甲,只她一个人在这里兢兢业业地搞事业。 脑子里只装着情情爱爱,要不得啊。 第七十二章 狭路相逢 沈府别院 太子李泽到的时候,已是夜幕降临,繁星缀满了天空,草丛里的蛐蛐欢腾地叫着,沈府上下却是沉睡在一片安静之中。 一行人安静又快速地往沈若风房间走,前面的人给太子打着灯笼,太子快步走到了门前,刚要举手敲门,边上随侍先他一步,推开了门。 李泽瞥了他一眼,那人体贴说道:“沈小姐服了药,已经安睡了。”就算是敲门也没人应门不是。 太子踏门而入,身后之人都很有颜色地退下,李泽走到了床前,女子的闺房,他去得不少,可心里从来没这么忐忑。 他小心翼翼地揭开了床幔,看到沈若风安静地睡着,他这才心里松了口气。 沈若风的屋子里有淡淡的香味,沁人心脾,让人沉醉,李泽伸手想要触碰她的脸,她瘦了。 手伸了过去,却不妨她翻了个身,变成了侧躺,脸正好朝着床外,月光下,她的样子比月光还要皎洁。 他伸出食指细细描绘了她的轮廓,又收手从自己额头到鼻尖,也描绘了下轮廓。 做完了,才觉得自己幼稚,深更半夜,闯人深闺,他贪婪地看了下熟睡的沈若风,这么孟浪的事情,以前他想都不敢想。 终究还是,关心则乱啊。 他又看了她一眼,她眉头轻微簇起,似乎做梦都在思索着。 这些年她的确是在商海打下了丰厚的家底,虽然他也不漏痕迹偷偷帮她处理了一些上不得台面的绊脚石。 可多余的,他并没有为她做什么,她的经商天赋,着实是让人刮目相看。 虽然他是她的靠山,可她却从来没有像其他攀附之人打着太子府的旗号谋取私利。 其实他不介意她打着他的旗号,他愿意庇护着她,让她衣食无忧,免于奔波。可他知道,她还是不一样的。 当太子府的账目上,忽然出现了她的化名,他微微一愣。 他贵为太子,不需要女人养他。让谋士把钱给退了回去,可后来又几次出现了别的化名。 他的处境,她懂。 她的良苦用心,他懂。 东宫看起来,每日都是花团锦簇,实则却是烈火烹油,这些年来,随着父皇年岁的增大,猜忌也愈发深重。 李泽每说一句话,办一件事,都要细细考量,仔细深思。 太子做得年头越长,就越煎熬,也就越危险。 李泽叹了口气,不知道睡梦中的姑娘,究竟为何愁眉不展,他又能为她做些什么,才能让她快乐呢? 让他进东宫,困于后院,她不会快乐,可放了她自由了,希望她天高云阔,好好活着。 她似乎也过得并不快活。 太子轻叹一口气,弯腰上前忍不住亲吻了下她的额头,就在此刻,万万没想到,沈若风睁开了眼…… 李泽心中一惊,一个没站住,仓皇后退,坐倒在地。 沈若风却是眸中无波无澜,看着太子缓缓笑了,又阖上了眼。 居然是做梦。 太子屁股摔得生疼,心中却苦笑,忽地想到庆州那次,他也是因着想着她,没留意脚下,结果绊倒在地,摔了个鼻青脸肿。 他挣扎着起身,又看了沉睡的女子一眼,这才蹒跚着走了出去。尾骨似乎是摔着了。 太子出门,几乎是一瘸一拐出了沈府,随侍之人相互交换了下眼神,太子这似乎,龙羊精神,颇为激烈啊。 也不知何等绝色,能让他这般费力,出来都腿软了。另一随侍摇头扎眼,太子之事,莫问。 太子出了沈府,轻声吩咐道:“给孤查,何人下得毒,如何下得毒,意欲何为,细细给孤查出来!” 手下头皮发麻,应声称是。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沈芳帮表姐办好了事,出了当铺,坐上了马车往回走。 路上忽然嘴馋,想要看看临街有什么值得买的零嘴,回去孝敬师傅。 她刚掀开窗帘,偏巧和一行人交错而过。 一刹那间,她和一个俊面小郎君四目相对,她视线越过他,看到了他身后的那个招牌——吴氏糕点,忍不住微微一笑。 在她脑海中,自动蹦出来糖蒸酥酪、桂花糖蒸栗粉糕、如意糕、吉祥果…… 她家的月豆糕也好吃,师父却偏爱她家做出来的马蹄糕。 其实不是沈芳吹,马蹄糕她也会做,荸荠粉、糖水、地瓜粉混合,然后上锅蒸一下。晾凉了,就成半透明的了,再切成块。 她做得马蹄糕,爽韧香甜、入口即化。 只可惜,沈芳没耐心,每次想好给师父和秦洛做吃的,心血来潮就做了一次,做完了收拾厨房的时候,就犯懒了。 嫌弃麻烦,还不如外头直接买了方便。 几乎每种吃食,能让她重新再做的时候都不多。 她吞了口口水,心想,虽然吴氏糕点的马蹄糕,没有她做得好吃,但是,也还很值得吃! 沈芳眼看着吴氏糕点离着自己马车越来越近,忙对车夫道:“停车。我要去前面的吴氏糕点买点吃的。” 不得不说,祸从口出。 此时,她对即将要遇到的危险浑然不知。 街头上,原本缓慢前行的高头大马,此刻静静站立,马儿时不时地打个响鼻,似乎有些不耐主人为何不让走了。 而马上坐着身着红色斗篷,金冠束发的玉面郎君,薄唇微勾:“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面容和煦,说的话却阴冷无比:“来人,跟着那辆马车,里头的那人,本王有用!” 身边的随侍立马点头:“是!” 有的人从小眼高于顶,就从没受过挫折,冷不丁摔一个跟头,就记得死死的。 刚才他驾马和马车错过,那人掀开帘子的微笑,和数年前的情景一模一样,他死都忘不了! 沈芳踏入吴氏买了一堆的糕点,心情正好,店里的人很多,挨挨挤挤的,可见她家的糕点有多受青睐。 沈芳排了一阵的队,买到了好多种糕点,几乎全是她爱吃的。终于心满意足,便回到了马车上,又四处转了转。 在转两家之后,她看着天色即将变黑, 她侧身假装四处看着,看到墙角消失的人影,眉头忍不住皱了皱。 她从容又淡定走到马车前,低声跟车夫说:“咱们被人跟踪了。” 车夫大惊失色,沈芳却示意他稍安勿躁:“咱俩分头行动,你架车先兜一圈去悦来客栈,我脱身之后定会回府,你就说我临时被病人绊住了脚……” 车夫点头之后,沈芳便假装去首饰店。 京城这个地方,多年前她被人掳走过,那次她侥幸逃脱了,还将某个王爷得罪不清,她后来每次来京城都有点悬着心。 生怕被人发现,不过人海茫茫,这么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 沈芳本来想让车夫带她回沈家别院,可她又怕给外祖家惹祸,还是分开行动得好。 可惜,她小瞧了某人的偏执,一个活着能让下人给自己哭丧的王爷,头脑里进的水,不能说是江河大海,也够养几尾鱼了。 她只进了首饰铺,掌柜的看她衣着尚可,态度不算热络,沈芳本来也没有买首饰的打算,可还是一眼看好了一个银饰,她拿在手里把玩了下,眼里地喜欢毫不掩饰。 就在这时,身侧忽然一个阴影笼罩了下来:“好看?” 那人一别多年,五官早已有了变化,一声的贵气却还是压不住。 有的人,生来就带有贵气,周围人哄着供着,恣意妄为习惯了,不让他高高在上他都不会。 沈芳几乎是第一时间就认出来他了。 她神色不变把首饰递还给掌柜的,“东西是很好,我再看看。”说着,想要出门,却看到店里无论是前门还是后门都有人把守着。 她往外走的步子一顿,又转身回来:“我还是想要再看看这个首饰,心里还是喜欢。” 王爷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心里非常愉悦,猫捉老鼠是什么样,一下就把老鼠碾死有什么意思,要慢慢地捉弄,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好玩。 “掌柜的,这个银饰是什么工艺?”沈芳装作感兴趣的样子,听掌柜的讲解,心里却在想,一击得手的把握有多大。 她刚要把手放到袖子里,就看到对方抬手,“啪”地一下,把佩剑放到了柜台上。 沈芳把袖子里的峨眉刺又塞了回去,她今天临时出来帮表姐办事,身上并没有带太多的麻药。 人又打不过,就算把他麻倒了,门口的这几个高手,她打不过。 掌柜的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说了一盏茶的功夫,无论这个银饰多好,卖点也是有夸完的时候,他最后说得口干舌燥,喝了一盏茶。 室内安静了下来。 沈芳不说话,那个王爷也不说话。 掌柜再蠢,也觉得不对。他不着痕迹地瞄了下贵人的脸色,不敢多话。 天子脚下,走卒商贩都有眼色,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他还是知晓的,忙让跑腿的给上茶。 那王爷就那么站在沈芳的身侧,高昂着下巴,静静地看着沈芳,眼神里狂傲地啊,似乎是再说,看你还能耍什么把戏! 沈芳不经意地又瞄了下门口,看到一架华丽马车缓缓经过,她灵机一动:“——三皇子殿下!” 王爷一愣,匆忙转头,哪有人,嗤笑道:“三哥?就算是大哥来了,你今天也休想全须全尾走出去!” 沈芳本来是想趁他回头之时拿住他,刚要上前,就听到门外响起地脚步声,三皇子李莱和娜仁图雅去过神医谷几次,沈芳和娜仁图雅说过几句话,她听得出他们的脚步声。 “五弟,你怎么在这里。”李莱挽着娜仁图雅进了店。 沈芳看着慢慢进来夫妻俩,得意地冲着脸色转阴的人扬起了眉毛,一转脸就跟娜仁图雅打起了招呼,脸上笑得无比真诚:“王爷,王妃,真巧呀。” 第七十三章 阴魂不散 三皇子李莱和娜仁图雅成婚多年,感情一直很好。两人几年前生了对龙凤胎,三皇子后院干净,别说妾室,连个通房丫头都没有,真真正正做到专宠妻子一人。 男人,哪怕是泥腿子出身,有朝一日飞黄腾达了,不抛弃糟糠整个三妻四妾的都少,李莱身居高位,洁身自好,为了曦朝,属实是牺牲良多。 京城的高门女眷虽然暗地里说娜仁图雅善妒,可实际上,心里又特别的羡慕人家。 这样的人生才是完美的人生啊,如果有得选,谁愿意和别人共享相公呢。 虽都说妾室只是个玩意,也不过是嘴上说说的,想到自家夫君晚上也是要和别的女人敦伦,搂着别的女人亲热,又怎么会不在意。 娜仁图雅这些年日子显然过得很好,气色红润,眼神晶亮。 她望向李莱的眼神,满满都是爱意。 之前三皇子曾带三皇子妃来神医谷调理身子,所以神医谷算是三皇子他们夫妻的恩人,沈芳看到他俩来了,心里就松了一口气。 “沈芳,你怎么在这?”娜仁图雅笑着问。 “出来随便逛逛,也没有什么特别复合心意的,这就先回去了。”说着,她给他们行礼,大摇大摆地就走到了门口,门口的侍卫想要拦,又看向自家王爷一眼。 李莱问:“五弟为何在此?” 被李莱唤作五弟的王爷,正是皇后所出的五皇子,被宁帝成为混不吝的李祯。 李桢懒洋洋给兄嫂见礼,百无聊赖地说道:“无聊,我随意转转。” 李莱和娜仁图雅对视了一眼,谁也没多嘴问,一个王爷为何到首饰铺子转。 有道是龙生九子各不相同,太子李泽宽厚,三皇子李莱稳重,五皇子李桢,让人猜不透。 皇后的幼子,自然是格外受到偏疼。因此所有皇子里,他性子最为乖张,就算是在宁帝面前,他也能口无遮拦,即使是面对自己的哥哥,表面上他听从了,实际上心里究竟是什么想法,没人知道。 皇家的兄弟就是这样,面子上一片和睦,就算是一母同胞,背地里也不得不时刻提防。 沈芳被拦,回身得意地看了一眼五皇子。李桢懒懒挥手,手下让出了一条路,沈芳径自离去。 她出了门,心里却并没放心,这个五皇子实在是可怕,尤其是心眼真真是比针别都小,这么些年的陈芝麻烂谷子芝麻蒜皮的小事都能记恨这么久。 沈芳觉察到身后有人盯梢,脑中思索着怎么能甩掉他,身后之人轻功显然也了得,不在她之下。 她七拐八绕,就走到了八大胡同。 她心生一计,就往窑子门口走,门口揽客的窑姐见她是女子,自然不会纠缠她。 可她身后的尾巴就不同了,眼看着他被两个人拉住,撒娇。 沈芳再不迟疑,提气便往右侧胡同钻去,然后足下一点,翻进了一座民宅院子里。 她这一系列动作非常迅速,她贴在墙根底下,竖耳倾听,明显听到一墙之隔人的脚步声。 那个人似乎犹豫了片刻,脚步往别的方向走了,她这才松了一口气。 等外面完全没声音,沈芳这才发现自己进了一个废弃的院子,似乎曾经还着了火。 京城寸土寸金,这样的宅子在东城,离着皇宫也不算很远,基本上能住在这的人,非富即贵。 按理说不应该如此荒凉。除非是让人忌讳的凶宅。 沈芳不怕什么凶宅不凶宅的。她行医多年,见惯了生死,她其实不怕死人。 鬼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活着却心中有鬼的人。 她在院子里走了走,刚想离开,就又听到了脚步声。 奇怪,大晚上谁会来这里? 沈芳下意识地找了个偏僻地方藏好,那人一声黑衣笼罩,在夜色中很是伤感。 外头的风不时吹过,院子里的枯枝落叶卷起,显得院子更加的荒凉。 那人静静伫立着,不发一言。 沈芳借着月色,看了他一眼,只觉得他眼熟,似乎是见过,究竟是在哪见过,她却一时没能想起来。 算了,左右也不关她的事,她就是此刻有点内急,出来了这么久,被各种事绊住,一拖就这么久,她想要方便了。 原本她是想等那人走了再说,可那人就如同墓碑一样,死气沉沉地伫立在那。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沈芳正想着要不自己先偷偷溜走,却又听到不远处枯枝声。 “什么人?”那人忽然开口。 “是老奴。”不知何时,院子里有人静静地打着灯笼靠近:“少爷,你不该出现在这里。” “今日是家人的忌日。” 那个老人背已经深深驼下去,每走一步都像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人一般,行走的姿势极为怪异。 沈芳待那人靠近,灯笼下,老人的脸上纵横交错的刀疤,狰狞恐怖。 “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吧。人应该向前看,老爷和夫人在天之灵,也会希望少爷您能好好地活着。” “好好活着?”那人忍不住讽刺笑道:“我亲眼目睹了满门被屠,娘亲死不瞑目,奶娘把我藏到了地窖中,要不是我和东哥那日顽皮换了衣服,东哥也不会……因我而死……” “东哥不会怪你,老奴也不曾怪过你,这一切都是命,天恩难测,雷霆雨露俱是皇恩……” “您就不恨吗?” “怎么会不恨,我恨啊,老奴实力不济,恨又有什么用,我已是半截入了土。苟延残喘之人……” 沈芳听着他们的对话,心里却道倒霉,今天真的是运气背到了家,她不是故意偷听,又憋得慌。 显然外面的是忠仆和旧主叙旧,里面似乎还牵连了满门被屠的冤案。 她这个时候出去,时机不对啊,赶巧一直猫咪经过,她蹲下,捡起一颗石头,朝着相反方向砸去,“什么人?” 再两人朝着石头落地的声音奔去的时候,她快速往另外方向跑去,只要翻过了这道墙,就可以出去了。 身后却忽然掌风袭来,沈芳心里哀叹,这人的轻功不错。 不得已,她侧身躲过那人的一击,她回神又跟那人动起手来,刚走了几路,才发现此人的路数很熟悉。 她交过手! 电光火石之间,她也忽然想到此人是谁了,原来他就是表姐身边的跟班,那个叫重生的人。 怪不得,要叫重生,还欲盖弥彰地说是众生。 两人打得难解难分,沈芳心中暗暗叫苦,她今天出门已经很久了,再不回去,师父就该着急了。 就在这时,不远处忽然有人过来,那人动作缓了下,沈芳连忙趁着这个功夫翻墙跑出。 那人没再追来。 沈芳脚下不停,心里暗道倒霉,她要找个僻静的地方解手,她刚要从胡同窜出,却看到灯火阑珊处,一人身披大红斗篷,好整以暇地坐在马上。 是那个王爷!真是阴魂不散呐。 沈芳本以为他该走了,可谁知他得知手下跟丢了,也没放弃,而是赌她就在周围。 是得有多闲。 沈芳浑身不适,急得跳脚,正在发愁,就看到另一侧,一人驾马而来,她在看到那人的一刹那真的是要给他烧高香了。 真乃及时雨啊。 她从来没觉得谢瑾瑜这么俊过。 谢瑾瑜今日刚进宫觐见了宁帝。和儿时不同,儿时宁帝伯父见到他,基本都是和颜悦色的,会哄着他。 可现在他大了,宁帝对他似乎也不再如长辈一般慈爱,而是君王和臣子。恩威并重。 谢瑾瑜说话小心谨慎,把边关的事情如实向宁帝奏报,这些年,朝中没了魏温,国舅又时常不上朝,宁帝基本是一言九鼎,纵使他脾气好,众大臣也能时刻想到先前他的雷霆手腕,也都收敛了许多。 人年岁一大,就不爱服老。先前李常还能偷懒让王丞相和国舅帮忙打理朝政。 可随着太子一日日稳重,他又担心太子的权利没了掣肘,自己抓的权反而越来越紧。 所以这些年,朝堂看起来一片祥和,暗地里却是波涛汹涌。 谢恒身子一日不如一日,兵权慢慢交给了谢瑾瑜,宁帝相信的是谢恒,对于谢瑾瑜,他并没有十分的信任。 谢瑾瑜毕竟自小跟着太子身后打转…… 进宫的这一趟,谢瑾瑜后背湿透了两次,虽然晚上留了饭,可他只是麻木地吃着,丝毫没吃出来一点人味儿。 赶着宫门下钥前出了宫,纵马漫无目的在京城逛着,不知过了多久,才觉察到腹中饥饿。 他抬眼一看,已到东城,刚想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就看到拐角处,古里古怪地沈芳。 她怎么在此? 谢瑾瑜刚要开口唤她,却被她摇头示意,用手比量隔条街。谢瑾瑜微微颔首,看到了不远处的李祯。 本来应该上前打个招呼,不过眼下他才出了皇宫,也不知道是否有锦衣卫盯梢,为着避嫌,他调转了马头,又策马到了巷子的另外一条街。 他再次纵马经过,正看到沈芳快速从胡同里窜出,二话不说向他伸手,他微微一笑,探身拉住她。 沈芳上了马:“快走,我得罪了五皇子,他要捉我!” 谢瑾瑜纵马狂奔,沈芳却又说道:“找个偏僻的地方,放我下来……” 没等谢瑾瑜问,沈芳苦着脸:“我要失禁了。” 谢瑾瑜终是没忍住,笑出了声。 第七十四章 刮骨钢刀 孩子吧,小的时候友谊总是非常纯真的,等到稍微大一些,懂得了人情世故,思维复杂起来,反而会和儿时的好友渐渐疏远了。 沈芳的这句话要失禁了,成功地让谢瑾瑜想到之前杨村的自己…… 一时间,两人的距离又回到了儿时。 谢瑾瑜纵马飞奔,踏雪不愧是汗血宝马,速度极快,非常有灵性。谢瑾瑜看到一处偏僻的树林,放了沈芳下来。自己则是守在入口。 沈芳终于解决了问题,这才浑身轻松地出来。两人慢慢走着,闲聊着。 “一会儿,先送我回沈府别院吧。”沈芳对谢瑾瑜说道。 谢瑾瑜点头:“好,不过你还没告诉我,你是如何招惹了李祯?” “唉……”沈芳叹气:“真是一言难尽啊,我有一次见到他当街纵马,实在是太过嚣张,我忍了又忍,没忍住。就小小出手教训了他一番,怪也怪我,不应该在城门想看他出糗,我也不过是掀开马车,只和他对视了一眼,就一眼!他就记住我了。” “阴魂不散呐,你能想到因为我给他马稍微动了下手脚,他就记恨了我那么久,还专门抓了我一次。” 谢瑾瑜静静地听着,没打断她。 “然后,我就装不认识他,你想啊,他把我抓进王府了,那么多护卫,我怎么可能跑出来。那时候我就觉得他脑子似乎有点问题,人活得好好的,要府中上下给他哭丧,这人活着想长生不老的我经常见。人还没死,就想着怎么伐送自己的,我生平也是头一次见……” “我见他的思维实在是异于常人,我笃定他也只是猜测,不能十分肯定之前就是我动的手脚。于是,我就恭维他长得好看。当年我岁数小,装傻充愣的,他貌似就信了,放了我……” “哪曾想,出了府又被他察觉出了端倪!我一不做二不休,就把他给药倒了,唉,那个逃跑时候,他死拽着我衣服不放,我就划伤了他的手……” 沈芳一副后怕的神情:“这都多少年了,我划得那一下,也并不深。说句不好听的,没等他找到太医,伤口都愈合了,也不至于这么念念不忘吧。” 谢瑾瑜听着沈芳碎碎念,脸上看起来没什么表情,眼里却水汪汪的,忍笑忍得很是辛苦。 “李祯是五皇子,与太子和三皇子都是一母同胞。他是皇后的老来子,自幼就得皇后的偏爱,而且他折腾这么多,无非是想要得到皇上和皇后的关注而已。” 政事上,太子声望誉满天下,后宫中,三皇子李莱坡脚,生活上难免皇后就格外怜惜他。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他如此的不着调,无非也是另类博取皇上和皇后的关注罢了。 哪怕是叫进去一顿训斥,也是父母表达爱意的体现。 最怕的就是视而不见。 谢瑾瑜懂李祯的想法,只是他没办法跟沈芳明说。只得说道:“那次出城,是十多年前的事情吧?” 沈芳点头。 “那应该是他第一次办皇差。阴差阳错,因为马儿尥蹶子,事情办砸了。”谢瑾瑜忽然想到了五皇子第一次办差事,本来是摩拳擦掌,想要大施拳脚一番,哪曾想出师未捷身先死,耽搁了正事。 宁帝当然不能说自己儿子不行,他儿子那么多,觉得这个能力不行,以后有事情就不再考虑他了而已。 “难堪大任”,只四个字,就把五皇子的通天之路给堵死了。 谢瑾瑜看了沈芳一眼,忍不住替五皇子叫屈。 他对这几个皇子都比较熟悉,都算是自幼一起长大的。这几个皇子随便拎出来一个,文韬武略,治国安邦,个顶个的优秀。 也正是因为都过于优秀了,反而更加不好出头。 “李祯一腔怒气没地方出,你还伤了他。”要是让他出气一番也就罢了,偏偏他性子执拗,沈芳还又伤了他,怎能让他善罢甘休。 沈芳叹息,愁眉苦脸,谢瑾瑜伸手想摸摸她的头,忽地想到今非昔比了。 都长大了,男女大防,动手动脚,不成体统。 “魏婴怎么样?”沈芳不想谈李祯了,想到他就闹心,干脆就扔脑后了。 谢瑾瑜摇摇头:“我们也很久没联系了。魏大人过世之后,魏家举家回了老家,魏婴先前还跟我通信,后来我驻守边关,通信不便,慢慢就断了消息。” 沈芳点头,一阵风刮过,她打了个哆嗦。谢瑾瑜看晚风骤起,连忙把自己身上的斗篷解了下来,作势要给沈芳披上…… 沈芳连连退却,谢瑾瑜却执意:“我在边关习惯了,身子壮实,不怕冷,你不用推拒。” 沈芳就没在扭捏,大大方方系上了,又问:“侯爷,侯夫人还好吗?” “娘亲在淮南日日吃斋念佛,我爹还在边关,这几年他腿疾疼得厉害,所以才没办法回京述职。这几日我腾出空来,还要去神医谷拜访下你师父,求些药缓解下。” 沈芳点头:“我师父这几年身子也不是很好,唉,我以前总是希望可以快些长大,现在大了,我却又希望时间不要过得那么快。” “你爹娘——”谢瑾瑜只开了头,沈芳便知道他要问什么。 她摇摇头,她爹一直关押在京兆尹府里,虽然不时可以探望,可这些年他过得并不好。满腹的踌躇满志,只困守在一方监狱,高墙四壁。 报国无门啊。 太子再赏识他,也说了不算。除非是宁帝殡天,否则宁帝在一日,他复出无望了。 而她娘亲的下落…… 这些年,她跟师父也经常走南闯北,也经常去庆州,庆州现在安定富足,当地百姓安居乐业。 他们去的时候,是夏季,绿油油的田地,百姓脸上都是笑着的。 只是印象中笑着的娘亲,终是没找到。 沈芳情绪有些失落,谢瑾瑜一时有些后悔,不应该问这些问题。 “对不住,我不该问这些……” 沈芳摇头:“这些东西压在我心头很多年了,也就跟你说说,我才能松快松快。” “有没有一种可能——”谢瑾瑜忽然想到了什么:“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你母亲有可能改嫁了?” 沈芳脚步忽然一顿,“改嫁?” “一个弱女子,如果要在乱世之中生存下来,不依附别人,恐怕很难。”谢瑾瑜如实说道:“有没有一种可能,她可能被人救下,然后一直没联系上你?” “要是那样的话,也很好。”沈芳怅然道:“其实,只要她能活着,哪怕是改嫁了,只要她过得好,安定富足,我也就放心了。” 她其实最怕的,就是她娘亲一个弱女子,在乱世之中,颠沛流离,过得凄惨。 “走吧。”谢瑾瑜上马,示意沈芳上来:“时候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好。”沈芳也上马。 这次谢瑾瑜没让她从身后抱着他,而是让她坐到了他身前。 马儿奔驰起来,风儿吹起了她的长发,丝丝馨香不断传入他的鼻中,他虽然自持是端方君子,心也不免有一丝的涟漪。 沈府别院 太子刚出了门,正要上轿,就看到一顶轿子安安静静地在那等着,也不知道等了多久。 李泽脚步一顿,硬着头皮走到了轿子前,“舅舅。” 轿帘掀起,一位紫袍中年男子缓缓走出:“你还当我是你舅舅?” “外甥不敢。”太子低头认错。 曹明悠悠叹了口气:“儿女情长,英雄气短。你要是真喜欢,就收到你后院里。没人会说个不字。若不喜欢,就撩开了手,如此这般偷偷摸摸……”未免小家子气。 他说着,看着面色如常的太子,后面的指责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太子岁数也不小了,再不是他能随便训斥的了,国舅又把话往回圆了圆:“京城不比庆州,各处眼线都有,要加以小心呐。” 李泽似乎也想到了锦衣卫,态度恭敬起来:“舅舅教训得是。” “罢了,散了。”曹国舅转身就要入轿,就在这时,一道黑影忽然从角落窜出,一道银光疾驰而来—— “当心!”曹国舅在后,太子在前,他生怕太子遭遇不测,急忙把他扑到了一边。 再一回头,那把佩剑直叮在他轿子里,如果他刚才坐在轿子里,就得当胸中剑了。 “追!”太子下令,却被曹国舅拦住:“且慢!” “看起来只是临时起意,不似有精心安排,你今天出府带的护卫不多,当心中了调虎离山之计,还是先回府为妙。” 李泽点头,国舅说得在理。 他示意不用追了,转身行动不便地往轿子前去,国舅看到了,忍不住关心地问:“刚才我拉你那一下,闪了腰?” 李泽摇头:“不是,不小心坐到了地下……” 国舅挽着他的手就是一顿,他望了一眼他的好外甥,终是没再说什么。 两人各自散了,国舅回到府上。 一跨入院子,一个肉滚滚的小可爱就扑了过来:“爹爹——” 曹明的心都要随着这两句话化了。 “乖,今天做什么了?”曹明赶紧一把抱过小团子,把她抱在了怀里,举了起来。 小团子呵呵地笑着:“今天跟娘亲放风筝来的,娘亲还给我做得点心,可好吃了。” 曹明刮了她鼻子下,抱着她往院子里走。院子里,一女子静静望月,恍若下凡仙子,她肌肤胜雪,明眸善睐。晚风吹起了她的衣摆,仿佛随时可以羽化登仙。 国舅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心里也忍不住长叹,他刚才还训斥太子,莫要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如今到了他自己,他也不得不说一句,英雄难过美人关啊。 他见了她,不管多少次,都是犹如二八少年,春心萌动,情难自已。 他甚至不愿意任何人看到她的模样,甚至卑劣地想要把她锁在他的床头,日日供他驾驭。 色字头上一把刀,眼前的女人,就是他的刮骨钢刀。 第六十五章 故人如梦 看到曹明抱着女儿,那女子微微一笑,仿若云开雨后初霁,曹明心狠狠震了下。 若得美人时时笑,他都想做烽火戏诸侯的昏君了。此时,向来谨慎的他,脑海中居然也不禁产生了大逆不道地想法。 “爹爹,我饿了。”小团子嚷着要吃饭,国舅点头:“摆饭吧。” 仆人忙前忙后上菜,小团子仍旧坐在曹明的腿上不下来。 “我有时不知何日能回家,你饿了就先吃,不必等我,别饿坏了身子。”曹明轻声对身边女子道。 “没有啊,我刚才就饿了,已经吃了几块点心了。” 两人说着话,仆从上好了菜,曹明嫌弃他们在眼前晃悠碍眼,挥挥手,众人识趣地退下。 小团子却指着面前的虾,对曹明说道:“爹爹,我要吃虾,你给我剥。” “我来……”女子轻柔对孩童说道:“你爹爹累了一天了,你下来好好吃,别来缠着他,让他安生吃口饭。” 说着,女子伸出纤纤玉手就要拿起虾,手还没触碰到,就被曹明拦下:“小心伤了手,我来。” 曹明认真地开始拨,皮剥掉了,还有细细的虾线,他也小心地摘除。 不多会,虾就剥好了。他手中的第一个却是径自绕过了小团子,放到了女子碗中,微抬下巴:“你先吃。” 小团子看到了,气得鼓起了腮帮子,“哼,爹爹只爱娘亲,不理你了!” 曹明看着女儿气鼓鼓的样子,心中好笑:“爹爹不但爱娘亲,也疼爱你。”说完,把第二只剥好的虾放到了小团子嘴里。 小团子这才笑眯了眼。 一顿饭,三个人吃得有说有笑,很是温馨。 柔和灯光下,国舅的眉目都舒展开来,慈眉善目,温柔如谦谦君子。 哪里还是让人闻风丧胆的“猫不留”! 小团子岁数小,吃了饭,眼皮就打起了架,奶妈这时候极有颜色,忙过来体贴地抱走了孩子。 曹明挽着女子的手:“刚吃了东西,别积了食,咱们去院子里走走。” 女子温顺点头,温柔地笑着说好。 两人漫步在院子中,曹明本来对院子没什么特别的喜好,可能是有佳人在侧,他居然也有闲情逸致看看院中的景致了。 他的院子是宁帝赐的,院子中有个八角亭,御花园也有,整个大曦也不过两座。 亭里面设计得很巧妙,外部可以引入园中的湖水,春日的时候,可以呼朋唤友,注入水,曲水流觞一人一杯,水杯流到谁那,谁就可以吟诗作赋。 心思很巧妙,难得他也对这个亭子有了兴致。 宁帝见他喜欢,就让内务府也在院子里给他盖了座一模一样的。 皇宫里有的亭子,他的院子里也有,按道理说,是他逾制了。 宁帝宠爱他,自然是无所谓。得势时候,他也觉得无所谓,不过万一有一朝他落配了,这些就都可以当做上头发作的筏子。 国舅看了一眼八角亭,转移了视线,指引女子看另一侧的怪石。 他低头不时地给身边人讲解着,极为有耐心。 两人闲庭信步,手牵着手,没有外人打扰,除了院子里知了的鸣叫声。 女子忽然拍了身上一下:“被蚊子咬了个包,好痒。” 曹明忙给她前后驱赶着,女子看到他笨拙的样子,没忍住笑:“你这样,能驱走蚊子?” 曹明看到她笑,也跟着笑:“总是能赶走一两只吧。” 说着,他拉着她的手:“回吧。” 两人回房洗漱了一番,女子沐浴之后,头发长长地披散在身后,侍女正要给她擦干,被国舅接了过来,他耐心地给她擦干头发。 她的头发犹如丝缎一般顺滑,又黑又浓,隐隐约约散发着香气,他给她擦干了头发,不经意间看到她洁白的脖颈以及寝衣不经意间露出的春色。 直接将人懒腰抱起,床幔被侍女体贴的放下,两人到了里间,宽衣解带。 微月偷帘栊,荧光度碧空,鸳鸯交颈舞,翡翠合欢笼…… 守夜之人,低眉敛目,一双耳朵羞红,里间不时传来声响和断断续续的哭泣求饶声。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 翌日,国舅神清气爽地起床。 床上凌乱不堪,女子沉沉睡去,曹明见时候还早,又吻上了她的唇,正要压上去…… 便被睡着的女子气愤地挥开,一巴掌直接拍到了他脸上,啪地一声。 曹明愣住了,却见女子又翻了个身呓语了几句,沉沉睡去。 曹明好笑地看着她,一腔怒火无处发。 晨光偷过层层纱幔,给床间女子肌肤都打了柔光。 似白玉般无暇的肌肤,若隐若现的青紫痕迹……国舅的一腔怒火就灭得干干净净。 曹明又看了下她手腕,欢好被他禁锢时,不经意间勒起的红印。、 唉,她的肌肤实在是,过于娇嫩了些。 他老脸一红,从抽屉里拿出药膏,细细给她涂上。 想到昨日种种,他脸上也露出了餍足的畅快。 又俯身在女子脸上啄了又啄,这才小心翼翼地给她盖好了细被,轻手轻脚地放好了层层纱幔。 出门上朝,刚踏步到院子,脚步停了下来,转头对身后管家吩咐道:“园中景致倒是不错,白日里粘粘知了。晚上吵得闹腾。还有,园中蚊子未免也太多了,想个法子。” 管家忙点头应是,等国舅身影消失,才流着汗,苦着脸。 室内没蚊子好说,拿着驱蚊的艾草,细细驱逐就好。 可院子里奇花芳草,绿荫片片。又如何能没有蚊虫?他一时间头疼不已,找来心腹商议忙活一番,按下不表。 却说沈芳这头,谢瑾瑜把她平安地送到了沈府,这才驾马离去,看着他魁梧的身躯消失在夜色中,沈芳心里忽然有一丝的不舍。 她摇摇头,把这些奇怪的想法赶了出去,进了沈府她先去到师父房间。 “可是遇到了什么事?”程君楼咳嗽了下,问道。 沈芳点头:“师父放心,遇到了点小麻烦,已经解决了。” “那就好。”程君楼点头,又惊天动地地咳了起来。 沈芳忙上前拍打着他的后背,帮忙他顺气,心里头难受。 程君楼却拦住了她的手,“无妨,人老了而已。” 哪里老,沈芳刚要反驳,被程君楼打断:“你奔波了一日,已是累了,早些安置吧。” 沈芳悻然从师父房间退出,还是跑去给师父打了洗脚水放到了门口,她敲了下门:“师父,我把洗脚水放到你门口了。” 里面没有回应,也不知道师父是不是睡着了,沈芳正打算回房,又想到了表姐,脚步一转,又去了沈若风的房间。 沈若风屋子里还有光亮,沈芳过来时,只觉得她院子里太过安静,等她走来,才看到守夜的婆子,揉着眼睛:“哎呦,我怎么睡过去了。” 沈芳没太在意,等快到了沈若风的房前,又看到她门前的丫鬟也耷拉着脑袋睡着,心里便有些不快。 她放重了脚步,丫鬟居然也没醒。 沈芳忽觉不对,忙快步上前,推开了表姐的房间。 沈若风的房间,此时柔光亮起,她人端正靠坐着床头,脸上表情怅然若失的样子。 见到表姐无事,沈芳暗地里松了一口气。 她害怕别人图谋不轨,用了什么江湖手段,她刚才隐约嗅到了安神香的味道。按道理说,表姐正生病,不应该用安神香。 “表姐,你可觉得有什么不对吗?” 沈若风苍白着脸,缓缓摇头:“没有,只是做了个好梦而已。”梦里居然梦到了不应该她梦到的人。 “那就好,表姐吃了药了嘛?” “吃了。” “那我就先回去了。”沈芳看表姐显然兴致不高,不知道她心里想些什么,就转身出了她房间。 她刚要关门,却看到地下有个荷包! 沈芳心中一惊,又联想到安神香,她现在岁数大了,再不像小时候那么鲁莽。 罢了,情之一关,实在是不好过。她劝不了表姐,就只能当不知道了。 沈芳关了门,沈若风还沉浸在刚刚的那个梦里,梦里她好像梦到了李泽。 她已经很久没梦到他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最近中毒身子弱,意志也弱了。她居然梦到他亲了她额头…… 她脸色涨红,李泽的脸上震惊的表情她好像也梦到了。 沈若风似乎都能嗅到他身上好闻的熏香味道,如他的人一般,温文尔雅。 这么些年,她始终是放不下他,她不是没想过他有娇妻幼子,后宫妻妾成群。 而她形单影只,茕茕孑立。 说到底,她其实更可怜才是。 她每日为了忘却他,奔波生意无暇他想。人一旦忙起来,就没精力去想那些有得没得。 儿女情长不适合她,她想要打造自己的商业版图,把沈家发扬光大。 所以每天,她都在忙碌着,她知道他作为太子,也无暇想她。 他们这样相忘于江湖,其实挺好。无怨无悔,不曾翻脸。 有多少痴情人,最后感情闹掰,伤了和气,不死不休。 只是,她也不是傻子,生意上不时给她使绊子的人,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做生意哪里能是一帆风顺都是大生意呢,有的生意耗尽心力,挣得只是差强人意而已。 经商一道,需要不时低头,花花轿子人人抬,你好我好大家好当然是最理想的状态。 可市场上流动的白银就是那么多,进入到自家口袋了,怎么能不让人眼红。 当她一直没有人给她使绊子的时候,她就知道了,定然是有人默默帮她处理掉了。 这样很多的小罗烂,小陷阱,才费人心力,让人疲于应付。 他默默为她做了很多,不知道也就罢了,她知道之后,心就跟着沦陷了。 她不断挣钱,希望也可以助他一臂之力,匿名捐的钱,却又被退了回来。 沈若风不得不花费脑筋再次匿名交到了他手上。 她其实并没有想什么回报,只要他好好的,她希望能看到他问鼎天下的那一天。 她沉浸在自己的想法里,悠悠叹了口气,忽然窗户被大风顶了开,她唤了两声海棠,海棠也没进来,她不得不亲自下地关窗。 只她刚一侧身,脚甫一落地,没等穿好鞋子,就看到了地上的荷包。 是男子的式样。 她轻轻地拿了起来,凑到了鼻间。 满满都是那人的香味。 沈若风泪如泉涌,手紧紧捏紧了荷包,闻着熟悉地味道,她又破涕为笑。 居然,不是梦。 第七十六章 为母则强 沈若风的毒并不重,程君楼两幅药下去,毒就解得七七八八了。 程君楼只在沈家住了一日,看沈若风没什么大碍,他也不便在沈家久留,正打算告辞。 沈芳收拾好药箱,跟在师父身后,这时,门房通传有人找,沈芳正纳闷,就看到宋慈跑进了院子。 宋慈就是她之前在庆州捡到的丫鬟,谢瑾瑜还特意让侯府之人调教了一番才送到神医谷。 她俩虽说是主仆,可沈芳一般跟师父外出出诊,在谷内也有课业要做。 沈芳并没有当大小姐的习惯,宋慈伺候她的衣食住行,两个人相处,实则跟姐妹也差不多。 看到宋慈过来,沈芳疑惑:“不是让你看家吗?” 宋慈快步走过来附耳过来,在沈芳耳边嘀咕了几句。 沈芳面色就变了,“人在哪儿?” 宋慈道:“在门口候着呢。” 沈芳忙三步并作两步赶到了门口,来的人是谢云夫人曹氏身边的大丫鬟秋月。 沈芳来到神医谷以后,同在京城。这些年,曹氏时不时地来神医谷看望沈芳。有时给她送四季的衣裳,有时是应季的水果。 不过自从她回到了京城,她的应酬也渐多。起初还能经常过来,后来也只能让贴心的心腹丫鬟跑一趟了。 谢云这些年平步青云,官做得越来越大,曹氏的日子却并不好过。 男人们的战场是前朝。 女人们的战场则是后宅。 她回了京城,日日到婆母身边尽孝就不必多说。 这些年谢云平步青云,衬得其他人黯然失色,妯娌们平时嫉妒的酸话一箩筐,而婆婆更是以无子为由,不时地往他们房里塞人。 曹氏有苦说不出。 谢云就算是心里有她,也不可能时时刻刻替她出头。 这么多年,为了谢俞宁,她都忍了。 谢俞宁已经长大成人,在京城自然是要走动相看,相看的时候,互相都是要打听对方家底的。 婆婆仁慈不仁慈,媳妇孝顺不孝顺,为了俞宁,曹氏也分外看重名声,所以日常的种种委屈,她也只能忍受着。 常言道,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曹氏如今岁数渐长,又不时受到婆母妯娌磋磨,华发早生,又哪里能和二八年华的少女可比? 而谢云虽然比她大,这些年官场平步青云,春风得意,气质经过了沉淀,更有世家的从容底蕴,竟是自有一派风流! 也不怪稍微颜色好的丫鬟,都惦记往他房里钻。 曹氏还算是有手腕的,可大家族里的阴私龌龊实在是不堪。前几日她又被妾室顶撞,前脚她刚捆了人发卖了全家,回头就被婆婆不轻不重得给下了面子。 她心里不快,谢云却忙着跟同僚聚会,晚上到家喝得醉醺醺,安置在了书房。 两人居然连抵足而眠,说些心里话的时间都没有了。 曹氏压抑地久了,一阵风寒,病倒之后,郁卒于心。 竟然是一病不起了。 这几日居然是药石罔效的样子,眼看着要不好。 她这才打发了贴心的丫鬟过来,临死之前,一定要见沈芳一面。 沈芳当下也不耽误,急忙地上了马车。 本来她想要带师父去,程君楼却摇头拒绝了:“你现在已经出师了,不需要为师时时刻刻盯着了。你治不了的病,为师去了,也无从施展。该有你独当一面的时候了。为师对你有信心,去吧,为师在神医谷等你。” 沈芳点头,拿起药箱,宋慈跟在她身后,两人上了马车就往谢府奔。 到了谢府,一进门,发现谢府的规矩的确是多。 高宅大院的,一步一景,院子套着院子,回廊连着回廊。 她们一路过来,明知曹氏身子不好,进来的时候,有的院子里还有丫鬟嬉笑打闹着。 沈芳心情极为不好。 可一想到高门大院,枝繁叶茂,说笑的人也未必是一个房的。 也不好多说什么。 秋月在前头带路,一行人急忙往曹氏院子里去。 好在一进院门,就看到了谢云。 此刻的他,神色萎靡,脸色发青,脸上胡茬也长了出来。 他不断地在院子里踱步,看到沈芳进来,眼睛一亮:“大侄女,你可来了……” “一会再说。”沈芳没功夫跟他寒暄,急忙进了曹氏的房间。 一进门,看到床上躺着的神情憔悴的曹氏,她心沉到了谷底。 人吧,人的一生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你每每想起,都是画面和颜色。 曹氏对于沈芳就是如此。 她至今记得曹氏在庆州鲜活的样子,给谢俞宁梳头挽发,还有怒叱自己的样子,那个画面里曹氏整个人都是鲜活的分明。 可此时的她,头发如杂草,额头上绑着白布,脸上苍白如雪,嘴唇一点血色都没有。 就像是一只脚迈入了棺材里一样。 将心比心,这些年曹氏对沈芳委实不错。 故人之子,她就算是看在谢云的面子上,也时刻地能打点好也帮忙打点好。 是真的像长辈一般呵护着沈芳。 沈芳当下也不迟疑,心里郁闷,面色不变,快步上前抓起了她的手腕细细切脉。 一盏茶之后,她才松开了曹氏手腕,问道:“曹姨,何至于此?” 沈芳切了她的脉,发现她其实并没有什么非死不可的重症。 无非是求生意志,慢慢失去,失了生机而已。 谢俞宁年前已经出嫁,嫁得也是高门大户,公婆宽和,丈夫争气,已经跟着丈夫去了任上。 曹氏自从女儿出嫁之后,仿佛整个人的精气神都抽走了。 “人这一辈子,一晃就过去了,太快了。”曹氏落泪,边哭边说:“其实,我最怀念的,反而是在庆州的日子。每天逍遥自在,日子过得有声有色,而不是现在,整日的规矩,乌烟瘴气的后宅……” 沈芳没多说,各人有各自的活法,她劝解不了。 她拿了纸笔刷刷下了几味猛药,转身递给了秋月。 秋月颜色一般,这些年一直跟在曹氏的身边。 曹氏有手腕归有手腕,对待下人其实很厚道。只是因为头顶上有着老夫人这一尊大佛,不断往房里送人,稍微有颜色的就想往谢云后宅里塞。 日子久了,曹氏身边的颜色好的丫头,心头也跟着活络了。 看重之人的背叛,有时候要更剜人心。 曹氏这些苦,无人诉说,沈芳还没出阁,她不可能跟沈芳说这些。这些遭遇,还是沈芳无意之间从秋月那里得知的。 沈芳才知道,能干如曹氏,面对这世家的后宅,都无可奈何。 还好她娘亲没嫁入这样的人家。 秋月按照方子快步出去熬药,不多会儿,药就熬好了。 沈芳接过来,轻微尝了一口,没什么问题,这才让秋月给曹氏灌了下去。 曹氏喝了之后,看起来面色似乎有了血色。 可沈芳知道,心里憋屈的久了,岂是一副药就能治好的? 心病还需心药医。 沈芳走到曹氏面前,伸手拉起曹氏的手:“曹姨啊,活着才有希望啊。你驾鹤西去了,打下的基业,到底是便宜了谁?庶子庶女吗?那你如此忍辱负重,是图什么呢?” 曹氏摇头:“这些,我又如何不知,只是很多时候,懂得许多的道理,却还是看不开,也堪不破红尘,过不好这一生。” “曹姨,我现在还记得在庆州时候的你,还有回京路上的你,当时我就在想,如此聪慧又能干的女子,属实难得。” 沈芳安慰着曹氏:“您是不服输的性子,你不能让自己这么软弱下去,是人都有懒惰的时候,偶尔逃避一下无碍,可您不能作践你的身子。” “曹姨求你一件事。”曹氏牢牢抓着沈芳的手,哀求道:“我这一辈子,临了临了,只俞宁我放心不下,希望你和她亲密些,时常看顾些她……” 沈芳心一横,挥开了曹氏的手,站了起来:“曹姨,求人不如求己。朋友的一时照顾,和娘亲的照顾是比不了的,没有人能代替您给她的爱。俞宁的性子软,您又不是不知道,您不硬起来,以后俞宁也要走您的老路吗?” 沈芳想了想俞宁的性子,因着曹氏能干,俞宁其实操心的事情很少,她是个有福之人。 婆婆宽厚,丈夫争气,可人生哪有事事如意,此时是因为谢云仕途顺利,只要脑子不撞南门,都犯不上去为难谢俞宁。 可万一又有了继室呢,自古以来,宁扔了当官的爹,不能弃要饭的娘。 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 谢云现在如此得势,一朝丧偶,续弦的媒人得把谢家的门槛踩平。 指望谢俞宁有了委屈,继室给撑腰吗?如果继室又有了儿子呢? “曹姨,你并没有沉疴之疾,恕难从命。”沈芳不客气地问:“强硬如你,倘若都活不好这一生,那你让俞宁怎么办,谢伯得势还好,一朝失势,俞宁也追随着您而去吗?” “曹姨,在我看来,你的症结就是太过刚强,什么都想要。可这一辈子,总是要看淡一些东西,您要院子清净,就不要想着名声,您要贤名,就必然会和丈夫离心,您要想当俞宁的靠山,您就得好好活着,女子本弱,为母则强,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么还要我来跟您说呢?” 在沈芳看来,婆婆既然不慈,就翻脸便是。让侍疾,就沦流伺候,婆婆装病不是么,一个时辰半个时辰过去把她叫醒,妯娌不是说酸话吗,回头让谢云敲打下他们的丈夫。 小妾蹦跶,绝子药下去…… 这些事情,曹氏怎么可能不会。她也是高门出来的庶女,主母怎么对待妾室的,依葫芦画瓢总会吧。 只是她太过于贪心了,又想着要贤名,又想着要丈夫的宠爱,又想着要孝顺的好名声。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该舍得的,就放弃。 君若无情,我便休。 曹氏怔怔地看着沈芳半响,眼睛里忽然有了神采,沈芳又给她下了一记猛药:“曹姨,我刚才切您的脉,还有句话想要跟您说,俞宁指望的也就是您和她自己的亲兄弟,您何不为她再添一个兄弟呢?” 曹氏猛然抬头,看向沈芳:“这——我如今的岁数……这些年,我也不是没想过,可我这肚子……” “回头,我想办法,不过您就算有了身孕,也得能生下来啊,您得把自己的日子过明白了才是。” 曹氏眼睛亮起:“好,我一定振作!” 第七十七章 相互戏弄 人的求生意志才是最好的良药,沈芳给曹氏开得不过都是清火的药罢了。 不过几日的功夫,曹氏的身子就好了起来,看她斗志满满地样子,显然是要搞事情了,别人的家世她不便观看,就借故告辞了。 回到神医谷的时候,满身的疲乏才涌了出来,最近的事情太密集了,她身子也不是铁打的,一时之间感觉很累。 她先去跟师父请安,程君楼关切问她:“怎么样?都处理好了?” “无事了,就是一时想左了,没了生存下去的斗志了。”沈芳寥寥数语概括了下,忽然感慨道:“师父你说,那么精明能干的女人,也会在后宅中被磋磨的没了脾气,你说,女人为何要嫁人呢,自己一个人过不是挺好的嘛。” 程君楼若有所思地看了沈芳一眼:“你若是不想嫁,便不嫁。” 沈芳被师父调侃地红了脸:“哎呀,我就是感慨一句,我又没想嫁人,真是的。不跟您说了,我去泡个温泉解解乏。”沈芳风风火火地又跑出了房。 程君楼看着她一阵风就跑没了影,悠悠叹了口气,转身到书桌前,拿起了纸笔,研磨开始写起了东西来。 宋慈把沈芳换洗的衣服找到给了她,又着急看锅上熬着得粥,匆匆离开了。 沈芳习惯性地推门,没推开。 神医谷有温泉池,程君楼身子不好,经常需要泡温泉。 沈芳泡得时候不多,偶尔乏累的时候,才会来这里。 这几日奔波劳碌的,才想泡个温泉好好睡一觉,门却是被里面反锁了。 神医谷能在这泡温泉的人,用脚指头想都知道是谁,想到那个人不着寸缕的样子,沈芳心下就好笑。 她和秦洛这么些年的感情吧,有时候好的跟一个人似的,有时候有忍不住互相使绊子。 这么些年他们俩互相投毒都不知道投了多少次了,这一清算战果嘛,基本都是平手。 要是平时,沈芳一堆活要做,哪有功夫搭理秦洛。 眼下,她心头无事,闲得无聊,便起了促狭地心思。 她伸手把发钗抽了出来,小心翼翼滴捅咕了下,中间有门缝,门栓跟着发钗慢慢地移了位,不多会儿,门就被她熟练地顶开了。 门的合页许久没浇油,发出轻微地吱呀声音。 “什么人?”里面传来秦洛熟悉地声音。 沈芳灵机一动,喵喵地叫唤了两声,里面又传来秦洛低声呢喃,“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野猫,无故扰人清净。”说完,似乎又闭上了眼睛。 温泉水温很高,程君楼当初地设计也很高明,还自发用了竹子做了循环,都是活水,室内雾气缭绕,犹如仙境。 沈芳目的很明确,她就想做偷七仙女衣服的董永! 想到秦洛浑身赤裸气急败坏的样子,她就想笑,这些年来,秦洛养气的功夫越来越深。 面上都是一片谦谦君子的样子,温润如玉。 可沈芳知道,他那是装得! 他内心才真的是一肚子坏水,坑死人都不偿命。 鬼主意一点都不少。 沈芳屏气凝神,提步一步一步走到池子边上。 秦洛这厮有洁癖,脏衣服也好,干净衣服也罢,都是叠得整整齐齐地样子。 沈芳不费吹灰之力,就拿到了他脱下来的脏衣服。她抱到了怀里,又四处踅摸了下,没看到干净的衣服。 她又转了下,发现在屏风地那一侧。 她忙又撤了回来,换了个方向,可惜,她没料到她的一番动作,在屏风上留下了影子。 外面忽然响起了一声鸟叫声音。 秦洛忽然抬起了头,眼里波澜未兴。 沈芳正奇怪,这是什么鸟叫的声音,听着有点耳生,手下也不停,刚弯腰够到了衣服,又反身去够裤子…… 一得手,没等她弯起嘴角,忽的,一双湿漉漉地大手扣在了她的手腕上。 她心中一惊,侧过头,正对上秦洛温柔地笑:“师妹,孤男寡女,不好吧。” 这厮,只有他稳超胜卷占上风地时候,才会唤自己师妹。 沈芳嘿嘿一笑,本想趁他不注意,拿起衣服就跑! 谁料,秦洛比她更快,她刚一抬脚,就被他拽住了衣服下摆。沈芳一个拧身,没跑两步,反倒是被他拖入了池中! 这些年,秦洛身子拔高了许多,整整比沈芳高了大半个头。 他又文武双修,看起来谦谦君子,实则武功很高。 沈芳力气不及他大,被他扯到池子里,浑身湿透。 没等她站起,又被他不客气地一把摁住了头,使劲儿地摁了下去…… 这下真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从上到下湿得透透的了。 “师妹想要泡温泉,早说呀,师兄自然会让着你……”偏偏秦洛嘴上还说着风凉话:“你看你这么心急又是何苦?” 沈芳气炸,抬手就朝着秦洛脸上抓来,却又被他扣住了手腕,他只轻松把她两只手和在一起,用一只手把持住,另一只手居然不客气地解了她的腰带! “师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这招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秦洛面冠如玉,雾气缭绕中他红唇微动,说出得话却气死人不偿命。 沈芳挣扎了半天,完全没挣脱他的钳制,当下也不管不顾,张嘴就朝着他手咬去—— 却被他眼疾手快,另一手推住了额头。 两个人水下都湿透了,在这里僵持着。 沈芳只觉得浑身燥热,这温泉泡得,委实糟心。 秦洛额头也有汗水滴落,他上身赤裸,只着了亵裤。脸上被雾气蒸得也红了一片。 沈芳见手上嘴上占不到便宜,雾气中,她双眸闪亮,脑子灵光一现,抬脚便踹。 偏偏水下的位置她站得不稳,秦洛又禁锢着她手,只稍微侧了下身子,就躲过了,反倒是她,重心不稳,手又被秦洛拉着,直接滑倒在了池中。 摔得她屁股生疼,眼泪都疼出来了,秦洛这才好整以暇地松开了她手。 沈芳浑身湿透,衣服湿漉漉箍在她身上,原本曼妙地曲线也若隐若现,秦洛看了一眼,偏过了头。 正要奚落她两句,转身离去,偏偏沈芳又不死心,想要在他背后偷袭他。 秦洛听到身后之人扑了过来,却忽然转了身,沈芳直接扑到了他怀中。 一时间双手摸着他的胳膊,听着他强有力得心跳,沈芳感觉自己的心跳也扑通扑通似乎要跳出来,玩笑开大了。 惹不起惹不起,她刚要撒手低头认错,却不妨被他忽然抬起了下巴,深深吻了上去…… 沈芳心中一惊,手脚并用挣扎着,推拒着,却并不管用。 她甚至被他逼到了池中的角落里,他的吻霸道且肆意,攻城略地,并不如表面看起来的那般温柔。 沈芳力气不如他,被他吻了之后,只觉得大脑停止了思考,浑身力气似乎被抽走,血液沸腾翻滚着。 软脚虾般的站不住脚,然后她似乎又听到了来自头顶地一声嗤笑。 秦洛居然把她腿盘在了他腰上,双眸灼灼看着她,温柔一笑:“师妹,是你主动招惹我的……” 说完,又摁住她头亲了上来。 沈芳掐着他的胳膊,他胳膊这些年不知道怎么练得,硬邦邦地根本掐不动。她伸手捶打他,在他看来,却跟儿戏一般,丝毫不疼。 沈芳被他亲吻索取着,又急又气,眼珠儿不受控制地成串地落了下来,秦洛尝到了咸味,这才放开了她。 还伸手合住了她的眼睛:“别这么看我。我又不是柳下惠。” 说着,他把头抵在了沈芳的肩膀上,喘着粗气平复了半天。 才又亲了她脸颊一下:“是你自找的,不怪我。”亲完了,才松开沈芳,起身就离开了。 走到门口,看到沈芳放在门口换洗的衣服。 才发现她促狭的目的,秦洛笑了下,随手把她换洗的衣服给顺走了。 只剩下沈芳自己一个人在池中咬牙切齿。 兵法有云,上兵伐谋,攻心为上。这个秦洛,动手切磋,不讲武德,居然全是下流招式! 我呸,这个下流呸。 沈芳恨恨地擦了擦嘴,气得胸口不断地起伏。 秦洛,你给我等着,你等我上去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啊啊啊啊啊,真是气煞我也!!!! 沈芳愤恨地用手砸水,气得理智全无,等过了一会上岸的时候,才后知后觉,自己是来泡温泉的,她走到门边,看到自己的干净衣服不翼而飞。 这一刻,她真得是把秦洛扒皮的心思都有了,这还是个人吗! 就在她湿漉漉想着怎么回房的时候,门外响起熟悉地声音:“芳儿?” 是师父。 门并没关上,程君楼站在门口,人没进来。沈芳看了下狼狈的自己,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 正犹豫时,程君楼却疑惑地看了过来。 沈芳抓着衣服,委屈无助地看向了他…… 沈芳心里纠结着,要告诉师父秦洛轻薄了她,非礼了她嘛?可秦洛说是她招惹他的,的确是她先起的促狭之心,最后技不如人反而被秦洛戏弄了。 她泪眼汪汪地看向师父,心里正犹豫怎么告个黑状,却并没看到程君楼鼓动的喉结。 他看了一眼,凝视了她片刻道:“芳儿,在这等着我。”说完,转身离开了。 沈芳欲哭无泪,正想着该怎么办,又见师父去而复还,一个披风兜头而下,把她从头到脚包裹住,然后她又像儿时那样,被师父抱起。 沈芳双手圈住师父的脖子,正琢磨着怎么告状。 却听师父声音喑哑:“衣服湿了,容易着凉,我先送你回房。”说着,抱着她回房。 沈芳听着师父熟悉地心跳声,心里无比安心。 小时候她还能被师父抱,自从她大了,师父很久没抱她了。 她情窦未开,对感情之事仍很懵懂,内心一直把自己当做孩子,师父当做父亲,所以她并没注意到自己已然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馨香柔软,待君采撷的样子是多么诱人。也并没发觉师父的眼神里多么强烈地压抑着欲望。 她甚至还疑惑师父腰上可是别了什么武器,生硬的硌得慌。 程君楼二话不说,抱着她送到了房间,宋慈端着粥从厨房出来,正好看到这一幕,吓了一跳,忙跟过来。 “她衣服湿了,给换个干净的,别着凉。”程君楼说着,示意宋慈找衣服,把沈芳放到了床上,犹豫了下,把披风拿了下来,搭在了胳膊上。 他没再看她,等宋慈找好了衣服,就出了沈芳的房间,快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程君楼把门关好,把披风随手放到了桌子上,这才看到身下鼓起的反应,他连着灌了三盏茶下去,渐渐地平复了心情。 等身上滚烫的燥意散去,他一个没忍住,又是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他随手用衣袖擦了擦嘴角,摇头苦笑,无牵无挂,无悲无喜,才能活得长久。 第七十八章 味同嚼蜡 有道是年少不知愁滋味,沈芳换好了衣服,躺在了床上,本以为会心如小鹿乱撞,结果一沾了枕头,就睡得昏天黑地,睡得呼哈的。 等第二天一早,早把昨天温泉池的事情忘到了脑后了,仍旧如往常做好了吃的,送去师父屋里。 谁曾想,秦洛居然也在师父屋子里等着了。 她看到秦洛,脸上有些不自在,视线也不看他,硬着头皮把早餐摆到饭桌上,偏偏递给秦洛筷子时候,不知道他是有意还是无意,摸了她手一下,温和道:“多谢师姐。” 沈芳如鲠在喉,特么的,昨天在温泉池子里,他还一口一个师妹。 一个没忍住,她狠狠瞪了秦洛一眼。 程君楼神色有些憔悴,他嘴角开始咳血了。这几日他有空的时候就开始写信。 晚上睡觉如寒风淬骨,连骨头缝都是疼的。 沈芳端好粥递给他时,他随手接过,却没拿稳碗,险些落地。还是沈芳眼明手快一把扶稳:“师父,你脸色看起来不好,是不是不舒服?昨夜没休息好吗?” 程君楼的手意外被沈芳包裹住,不同于他的手,沈芳的手软软的又很温热,和碗上传来粥的温度一眼滚烫。 而他,却已是行将就木了。 程君楼轻拍了下沈芳的手,示意她放手,沈芳撒开了手。安静在他身边落座。 对面的秦洛端碗的手却是一顿,看向这头,若有所思。 沈芳吃饭仍然很快,三下五除二就把粥解决了,她又给自己倒了一碗,桌上还有咸鸭蛋,她拿起一个,又在桌边磕了下,慢悠悠扒开了起来,用筷子一挑,流油的咸蛋黄就掉入碗中。 她美滋滋地吃着,不妨面前忽然出现一双手,接过了她扣好的咸鸭蛋。 是师父。 沈芳忙道:“师父,你要吃我给你扒一个,这个黄都被我扣了,就剩蛋清了。” 程君楼却把蛋清扣到了碗中:“无妨,我爱吃咸蛋清。” 沈芳笑得眼都不见了:“那感情好,我不爱吃蛋清,以后再有咸鸭蛋,蛋黄给我,蛋清我给师父您留着。” 对面的秦洛拿起咸鸭蛋的手,重重在桌边一磕,扒开了蛋壳,连黄带清整个囫囵吃了,边吃还边朝沈芳翻了个白眼。 沈芳也回了他一个白眼,心里想,噎死你! 看到沈芳翻他白眼,秦洛反而发黑的脸色缓和了不少,两人打得机锋被程君楼不动声色地看在了眼里,他微微一笑,忍着咳嗽,慢慢吃着饭。 这顿饭,却是味同嚼蜡。 早饭过后,程君楼推脱说昨日没睡好,想要回房睡个回笼觉,给他俩布置了功课,就要回房歇息。 沈芳忙道:“师父,你把衣服拿过来,我给你洗了。” 程君楼脚步停住,回头问:“什么衣服?” “脏衣服。”沈芳指着他新换的衣服:“你昨日穿得不是这件,前日也不是,你把脏衣服给我找出来,我看外面今天天气挺好的,我一会给你洗了。” “哦。”程君楼点头:“为师正有此意,不过今天你还有要事,你替我出趟诊,衣服让宋慈洗就可以了。” 沈芳也没怀疑点头:“那行吧。” 师父离开之后,沈芳明显感觉秦洛不时看向她,奇了怪了,没事老看她干嘛? “秦洛,你是不是有病,没事老看我干嘛?” 秦洛讥讽一笑:“我才懒得理你。”说完,随手把鸭蛋壳扔了过来,沈芳没好气打落,刚想还击,屋里哪还有秦洛的身影? 就秦洛这样的,打死八百遍都不带解恨的。 沈芳把眼前的鸭蛋壳砸得稀碎,仿佛那是秦洛的骨头一样。 —— 朝堂之上,一封八百里加急奏折直达天听。宁帝看了折子,眉头一皱。 “白莲教?” “启禀圣上,白莲教教众很多,近日活动猖獗,愈演愈烈。他们在民间声望很高,又是给民间施药,又是救济的。居心叵测啊……” 宁帝李常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白莲教,朕之前为何没听过?” “据微臣所知……”太子\/党中的一人斟酌回道:“白莲教也是近两年兴起的,起源于两广,却兴于两淮……” 两淮?那是六皇子安王的封地。 宁帝侧头看了那人一眼,手指拍打着龙椅,“再议吧。散了。” 几个朝臣互相使了颜色,然后默默退出了大殿。 宁帝安静地坐在龙椅上,手仍旧拍打着扶手:“呵,两淮。” 六皇子李洛封为安王,封地是两淮。朝中人尽皆知,可惜,李洛从来没去过两淮,屎盆子又如何能扣到他的头上。 大伴儿来福偷偷侧头打了个哈欠,他也上了岁数了。每日跟着宁帝,早起晚睡的,精力也有些不济了。 偏偏宁帝使唤他顺手了,一刻也离不得他。 “来福,拟旨。”宁帝闭目半天,忽然睁眼:“着六皇子前往封地,给朕查白莲教的余孽,连根给朕拔除了!” “奴才遵旨。”来福刚要退下,却又被宁帝叫住:“等等。还是别拟旨了。传口谕吧。让喜德去,告诉洛儿,务必办好差事。” 来福应是,匆匆离去。 宁帝揉了揉脖子,又把合上的奏折打了开,上面书曰: 白莲教教义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两种互相斗争的势力,叫作明暗两宗。 明就是光明,它代表善良和真理,暗就是黑暗,它代表罪恶与不合理。这两方面,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在不断地进行斗争。 弥勒佛降世后,光明就将最终战胜黑暗。这就是所谓“青阳”、“红阳”、“白阳”的“三际”。教徒们侍奉“无生老母”,信奉“真空家乡,无生老母”的八字真言。 白莲教崇奉阿弥陀佛,提倡念佛持戒,规定信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宁帝嗤笑着,把折子合上,又扔回到了案上:“什么都能做到,那还是百姓么,那是圣人!”他起身走出了大殿,此时正是正午,阳光强烈。 他睥睨地看着殿外,随手拍打着大理石的廊柱,一阵风吹来,他抬头一看,一片乌云遮日。 宁帝嘲讽一笑,乌合之众,不过只能逞一时之快,不成气候。 沈芳听从师父的命令出谷去了趟陈村,她本以为师父特意叮嘱她去,是因为陈村有什么急症了。哪知道去了才发现,不过都是以前病人的老,毛病而已,她心里奇怪师父这个嘱咐有些大惊小怪,却还是认认真真地在那耗了一整日,就连陈村小娃的头疼脑热都看了个遍。 甚至连解暑药都提前给备下了。 之前陈大二被程君楼诊治后,没过多久,果然媳妇有了孕,十月分娩得了一个大胖小子。 沈芳这次来陈村,正看到陈家的这个小孙子撒丫子满村跑,陈大二的媳妇肚子又鼓了起来,似乎又怀了。 想到怀孕,沈芳不由得想起之前答应给曹氏的方子,等她一会回去,看看给她开些调理身子的方子。 白日不能说人,她正想着,却看到熟悉的马车往神医谷前来,不是曹氏派来的马车又是谁?秋月自然也看到了沈芳,她吩咐马车停下来:“沈姑娘,怎么在这里?” “我来这问诊。” 秋月了然一笑:“奴婢是受到我家夫人的吩咐给你送些庄子产得瓜果。” 看到秋月脸上的笑容,沈芳心中微微一动:“曹姨身子可大好了?” “无碍了。”秋月看着周围,然后把沈芳拉到了一边,细细讲了她们夫人如何佯装“和离”说自己连累了谢云,曹氏一病,引得了谢云的愧疚,又设计了几次让他撞到她受到妯娌的奚落。 谢云和曹氏感情多年,自然不惨假,一怒之下,居然是吵着要分家。 谢老夫人自然是又要磋磨曹氏,可曹氏这次精了,每次不声不响地忍受了,然后却总是恰到好处让谢云撞上了。 母子阖上门,大吵了一架。 最后还是分了家,每个房单独砌了墙,各走各的。 蹦跶得欢的小妾,曹氏也不客气,都发卖了。谢云本来不高兴,曹氏转头又买了一个颜色好,好拿捏的小妾,谢云心中的不快散去。 曹氏现在的日子虽然称不上事事顺心,可也没了狗屁倒灶的事情了。 沈芳听了,也为曹氏开心,心里却在想,为何男人就非要有个妾室。 她以前羡慕曹氏二人的感情,现在却更向往她父母之间的感情,她爹可从来没想过要纳妾,三皇子娶了娜仁图雅,也没纳妾。 没纳妾的日子过得照样琴瑟和鸣,纳了妾的日子真得过得顺心吗? 沈芳没再多说,接过秋月送的果篮。 “我这几日正好要查方子,过几日我去看曹姨,让她好好养病。” “好的,对了,夫人说,好像南方的铺子有了消息,她说还没有眉目,等有眉目了告诉你——” “什么?”沈芳忽然觉得心口一跳。 “是,我娘的消息嘛?” “你先冷静下,夫人说她现在也拿不准,也得等南方铺子的活计过来了,她见上一见,打听好了确切的消息再告诉你,是我着急了。” 沈芳摇头:“没事,我能等的。”她等她娘的消息,已经等了太多年了,不差这几天。 第七十九章 聚散有时 秋月离开,沈芳往神医谷走,眼看着到了谷口,偏偏看到秦洛在谷口似乎是等人的样子。 她本来是想装看不到侧身而过的,秦洛却拽住了她的胳膊:“师姐,我有话跟你说。” 奇了怪了,沈芳看了眼太阳,落山了。 又看了眼神色有些局促的秦洛,点头:“好啊,说什么,你说吧。” “其实,我喜——”秦洛刚抬头看向沈芳,身后却传来了马匹疾驰的声音,沈芳纳闷回头,秦洛的话她就没听清楚。 秦洛被打断,本来是没好气,脸色阴沉地看向来人,可待看清楚来人的穿着之时,眼里的不悦瞬间散去,转而变成了隐忍的兴奋。 “奇怪,怎么看起来像是内侍的服侍。”沈芳摸索着下巴,皱眉。 来人很快到了秦洛身前,下马便拜:“奴才喜德给安王请安,陛下有话要带给六皇子……” 沈芳并没走远,内侍说得话清晰地传到了她的耳中,她直觉浑身一震,不可置信地看向身边的人,秦洛也偏巧看了她一眼,两人视线对视,秦洛眼里的骄傲和得意溢出眼里。 沈芳却是冷笑了下,扭头进了谷。 秦洛脚步刚动了下,又听喜德说道:“奉陛下口谕,着安王即刻前往封地,剿灭白莲教,钦此。”说着他又凑到秦洛面前嘀嘀咕咕跟他说了许多。 秦洛迈出的那一步,终究是收了回来。 他有皇命在身,儿女情长不急于一时。 沈芳拎着果篮和药箱,面色不好回到了谷中。作为女子,哪个又不好颜色,秦洛千般讨厌,万般晦气,终是长得人模狗样,玉树临风。 否则,也不会亲了沈芳,还能全身而退。 只是这一点点的好感,被一声安王和六皇子,震得干干净净。 他们自由一起长大,他知晓她是方九城的女儿,而她每日睁眼,心里都希望宁帝殡天,他爹得以归家。 可秦洛居然是宁帝的儿子,真真是可笑。 沈芳心头沮丧,因着这一事,和宋慈擦身而过,所以也没注意宋慈红着的眼睛,和看她时候的欲言又止。 沈芳把水果篮递给了宋慈:“放到厨房吧,我累了,想去休息会儿。”说着,便转了身子,径自回了房,沈芳甚至连衣服都没脱,只躺在床上,盖好了被子,想要安心地睡一觉。 宋慈眼泪掉落了下来,今天她给神医洗衣服,看到衣服上都是血迹,她吓坏了。 可神医却告诉她不要说,尤其是不要告诉小姐。 宋慈战战兢兢地答应了,心里其实还在犹豫着,她其实不会隐藏情绪,恐怕小姐只看她一眼就能泄了底。 可谁知小姐今日居然魂不守舍,看起来并没有注意到她的不对。宋慈擦了擦通红的眼睛,偷偷退下了。 神医谷的几个人,各怀心思,居然这一夜俱是无眠。 等第二日清早,沈芳迷迷糊糊起床,院子里,秦洛的房间空空如也,显然已经离开多时了。 程君楼脸色苍白,昨日秦洛跟他告别,他平静地接受了。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月还有阴晴圆缺呢,聚散随意,秦洛自有他的前程,程君楼心里已知,经此一别,恐怕此生再难相见了。 可男子汉,分别是常事,他按耐住心中的不舍,还是挥了挥手。 秦洛满脑子都是踌躇满志,他一定要做出成绩来证明给父皇看,因此他也并未留意到师父眼中的不舍。 “珍重。”是师父给他离别时的一句话。 秦洛本来想去找沈芳告别,可时间紧迫,他看到她之前离开时,阴沉的脸色。于是,他敲门的手举起来,还是落了下来。 而屋内的沈芳,看着他在月色下投影,心中难受,也并未出声,只听到脚步离去,和院外的马蹄噔噔。 沈芳早起做好早饭,送到师父房间,她几乎是一宿没睡好,精神有点萎靡。 等到端饭的时候,才发觉,早已经习惯给秦洛带份了。 可惜,人家不稀罕了。 沈芳低头闷声吃着早饭,程君楼看了她一眼,温声劝道:“缘分两字,相逢有时,聚散有时,不必太过在意。” 沈芳闷头扒着饭,一声不吭。 程君楼又把咸鸭蛋拿到身前,敲碎了扒开,把蛋清放到了自己碗中,把蛋黄拨到了沈芳碗中。 “谢谢师傅,还是师傅好。”沈芳情绪这才好些。 程君楼忽然侧头,前言不搭后语问道:“如果,有一天你找不到我了,怎么办?” “怎么会?”沈芳想了想,忽然发觉,只是秦洛离开,自己那么讨厌他,都心里无比难过不舍,师父要是离开了她…… “那我会伤心而亡!”沈芳顽皮说道。 “胡闹!”程君楼难得变了脸色:“这个世界上,女子本就不易,人们对女子过多苛责,男人三妻四妾是常事,女子三宫六院便是淫、荡。女子本来就生存艰难,所以我希望你无论何时何地,遇到何种困难,都不要妄自菲薄,都要先对自己好。男人可以不爱你,你自己要爱惜你自己……” 沈芳讷讷称是,心里却有些奇怪,不知道为何师父会忽然跟她说这些有得没得。 “可是师父,徒儿也是人,人总有心,总是会有伤心的时候。爱自己,我能做到,但是不让自己伤心,徒儿应该如何做呢?” 都想做无欲无求的石头,如果有得选,谁都想刀枪不入,可谁又能真得刀枪不入呢? 程君楼忽然叹息了下,闷头吃饭,不再多说,过了一会儿,居然安抚性地伸手摸了摸沈芳的头。 一整个上午,气氛都有些低迷,好在沈芳有要事要做,她去了忘书楼,找到陈年的医书,对着之前给曹姨的脉案,细细地列着滋补的方子。 她又参考了很多医术,找出如何利孕的方式,细细列举出来,一忙活就差不多一天过去了。 晚上她拿着厚厚的一摞书,跑到了程君楼的房间。 这几日,程君楼难得特别好说话,居然允许沈芳去他房间了。 看着沈芳抱着一摞书,程君楼揉了揉眉头,“进来吧。” “师父,你之前给人风水留后,徒儿觉得吧,有些玄学。”沈芳至今仍记得师父给卖烧饼的陈大二诊治的经过。 “哦?”程君楼面色不变,伸手示意沈芳:“你有何高见,说来我听听。” “高见不敢当……”沈芳把自己做得笔记摊开,给师父看:“师父,你看我下的这个方子如何?” 程君楼看着,点头:“可。” 沈芳如释重负,欣然一笑:“其实有孕倒是还好,生产怕是比较危险,所以我觉得更需要注意的是平日的饮食……”沈芳喋喋不休地讲解着,程君楼好笑地看着她。 此时的沈芳,自信果敢,充满了朝气,眉间虽然还有少女的稚嫩,却犹如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鲜活美丽。 程君楼贪婪地看着自己的爱徒,眼眶渐渐红了。 “芳儿。”等沈芳说完,程君楼忽然开口道:“你一定会是名满天下的神医。” 沈芳一愣,师父嫌少这么夸奖她,她于是便忍不住有些得意,笑得弯起了眼睛。 人一得意,忍不住又想撒娇,就往师父的怀里扑。 小时候师父总是宠溺得任由她抱,可随着她年岁渐长,几乎是每次她投怀送抱,总是会被师父预料到,提前就推着她额头把她推开了。 今天的师父格外好说话,沈芳扑到他怀中,他不但没推开她,还犹豫了下,伸手轻轻拍了她的后背。 “时候不早了,你也早点休息吧。”程君楼只让她腻歪了一会儿,就下了逐客令。 沈芳点头。 想了想她又出去给师父打了盆洗脚水,“师父,烫烫脚吧。”说着,沈芳蹲下身,本来也做好了被师父拒绝的准备。 “有劳了。”程君楼微笑着,把袜子脱了。 沈芳一怔,随机笑了,“太好了。” 她看着他洁白的双腿迈入了盆中,她像是儿时那样给他洗脚,“师父,要是能一直这么下去就好了。” 程君楼摸了摸她的头,闭上了眼,轻声呢喃道:“是啊,可为师却觉得,眼下也很好。” 沈芳轻轻给他洗脚,师父的身子这几年明显比前些年虚弱了不少,她至今记得初见之时,他轻松放倒了一大片匪徒,也能轻松扛起圆通。 可现在他的脚,看起来却有些虚弱,布满了青色的血管。 沈芳心头没来由一酸,不知为何,忽然想到了一句话,君生吾未生,吾生君已老…… 她摇头,拿起布给师父擦脚。 程君楼宠溺地看着她,沈芳觉得烛光下,师父的笑容特别的慈祥,也不知道为何,师父今日看起来格外的好说话。 她把洗脚盆收好,正打算离开,却被程君楼拦住:“芳儿,人的一生其实寥寥数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所求所为,但求一句问心无愧罢了。师父希望你以后珍惜当下,往前看。” 沈芳点头:“好嘞,师父,我记住了。” 说完就端起洗脚盆离开了。 程君楼微笑着看着她离开,抬头深呼吸了两次,把泪意憋了回去。 第八十章 心不由我 沈芳定下了脉案,心里头一松。正想着这几日哪日得空了去看看曹姨。却被师父临时安排了一堆活儿。 这几日师父脾气超级好,话也比以往多了,有时候居然还想起来和她下棋。 当初她就是凭借巧劲儿硬得师父,想不到师父还记得这么清楚。 师父安排的正事肯定得优先安排,她这几日跟师父几乎天天在一起,有时候她不经意地回头,总能看到师父在看着他,目光温和眷恋又……贪婪? 反正是她看不懂的神色,她也没太在意,这几日师父的嘱咐太多了,医学类的,毒学类的,炮制药类的,最后把沈芳给整烦了:“师父,你是要出远门么?” 原本喋喋不休的程君楼立刻住了嘴,喃喃自语道:\"没……并不是……这不是不放心你么,你平日里粗心大意的,怕你疏忽了。\" “我是你手把手带出来的,我的医术你还不放心啊。”沈芳大言不惭:“师父不是说我出徒了嘛,我的本事大着呢。” 程君楼淡淡看了她一眼,沈芳立马改口道:“再说了,就算我又拿不准的症候,不是还有师父你呢嘛。” 说道这里,沈芳狐疑地看着师父:“师父,你是不是有心上人了?” “——噗”程君楼嘴里的茶不小心喷了出来,他咳嗽半天,眼神游离,不看沈芳,垂眸问道:“芳儿,为何这么说?” 沈芳撇嘴道:“是不是看上了哪家的闺秀,想要给我找个师母啊,要不最近师父怎么感觉神神道道的。” 程君楼摇头:“找什么师母,就你……”一个都不够我担心和牵挂的。 “师父,我记得你当初答应过我,会好好照顾我的。期限是多久来得?”沈芳挑眉贱兮兮问道。 “一辈子。”程君楼似乎也想到那年月夜之下的承诺,神情眷恋:“想不到,时间过得如此之快啊。”一辈子这么快就要走到头了。 “那不就结了,有师父在呢,你这辈子都要陪着我。”沈芳笑嘻嘻地说着,看外面天色不错,“师父,今天外面天气挺好,我把被子拿出去晒晒吧。”说着,她自顾自地把程君楼床上的被子抱起,拿到了院子里。 她刚把被子抖开,就感觉身后有人,她手上还拿着笤帚打被子上的灰尘,觉察到身后之人的偷袭,立刻反身抽了出去,刚走了两招,就看到大腹便便的熟人。 “师父!”自从多年前圆通来了带走了樊思暖,圆通再没有登门,想不到一别多年又能看到他! “小娃子都长得这么高了。功夫还不错。”圆通笑嘻嘻地,上来刚要伸手摸她头,被沈芳嫌弃地避开。 圆通仍旧是不修边幅的样子,一路上赶路似乎挺急,风尘仆仆身上的味道不甚好闻,手上更是都没洗。 “洗了手再摸我头。”沈芳白了他一眼。 圆通也把双手插兜:“你以为你是佛祖呐,老衲还得焚香祷告,沐浴斋戒呗?”说完,伸出两个手指撑大了双眼,给沈芳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沈芳呵呵笑着,心里却格外地温暖。 “你师父呢?”圆通笑嘻嘻问道:“在房间里大姑娘绣花呢?” “切,他在看书。你去找他吧,我去给你烧水斟茶。”沈芳示意圆通去师父房间,自己则是跑到了厨房给圆通准备吃的。 她刚要动手,宋慈忙说:“小姐,我来吧。你手艺不如我。” 沈芳想了想,这才作罢,端着茶水去了师父房间。 房间里的气氛好像并不愉快,沈芳进来的时候,圆通虽然是笑着,却更像是苦中作乐的感觉。 沈芳把茶都摆好了,忽然想到既然师父这有朋友相伴,她出去一趟自然是无妨的。 于是她说道:“师父,我今日去趟京城,想要去谢家一趟。” 圆通斜睨着她:“不老老实实在这待着,成天跑什——” 沈芳觉察出来圆通的不悦,心里咯噔一声,她自幼在万佛寺长大,圆通鲜少有这般不客气说话的时候。她刚想开口分辨两句。 程君楼一手忽然按住了圆通,转而微微笑着对沈芳说道:“去吧。快去快回。” “好嘞。我晚上就回来。”沈芳笑着,还朝着圆通做了个鬼脸,圆通摇摇头,没说话。 沈芳转身就出去了,等到她身影看不到。 圆通把手上的茶盏搁下了:“你时日无多,为何还要让她离开。” “孩子大了,早晚要离开的。”程君楼低头饮茶:“腿长在她的身上,想去哪里,想留哪里是她的自由。” “唉……”圆通心情不好,把玩着手上的佛珠,隔了片刻又问道:“你对她……” 程君楼点头:“是,我爱她。” 圆通手中转动的佛珠一停,他双手合十:“阿弥陀佛,你动了凡心,对你身子大为不宜,你明知道……你明知道,你的身子不能遭受情绪的波动,大喜大悲,偏偏为何要动这凡心呢。” 程君楼看了圆通一眼:“我心不由我。何况,悲欢离合才是人生的经历,无悲无喜的日子,纵使活得再长,又有何乐趣。”他从第一次情绪波动吐血,就知道自己注定是活不长了。 先前活得日子里,他无情无欲,看起来活得日子长,可他每日不知为何喜,为何忧,反而是有了徒儿之后,才知道人生有了牵挂。 算起来,或许是延长了他的寿命也未可知。 圆通声音有些哽咽,还是问道:“既然你喜欢她,为何不告诉她?” 程君楼看了他一眼,轻轻拍了他肩膀:“你心中有佛,佛祖可曾知晓?” 圆通被他一噎,悠然长叹。 这又如何相同,僧人心中皆有佛,佛祖只一个。又怎能挨个眷顾过来? 程君楼喝着茶,他心中有她,是他的事情,如果她对他有男女之情,不论他身子如何,能活多久,他自然是可以告知她。 只是,他在她眼中看到的,是一片孺慕之情,丝毫不掺杂丝毫的杂质,他说了反而会让她惶恐,非他爱她的本意。 那便不说也罢,他喜欢她,爱她,是他自己的事情。 既然他时日无多,便带着这个秘密长眠于地下吧。 圆通闭目,再没多话。 沈芳去了谢府,果然,看到曹氏神情颇好,看起来最近的日子过得很是舒心。 她给曹氏请了平安脉,曹氏身子恢复得不错,沈芳又把自己写的方子给了曹氏,然后又细细叮嘱了一番。 曹氏眼圈登时就红了,耐心地听着,小心翼翼地把方子收好。 然后让室内的丫鬟都退下,跟沈芳说道:“南边铺子的掌柜,我本来想要调换一番,然后闲聊之时,有个掌柜曦成三十二年是庆州的分号的一个伙计,当时正好在路上逃难。他说无意中,看到过一个女子,长得很像你的娘亲——” “当真?”沈芳心里激动,心脏似乎都要跳出来了,却强压了下去。 这些年她收到太多类似的消息了,可追查下去都是一场空。 弱女子在乱世之中,没有人照顾,下场都不会太好…… 她不敢深想,只能暗自安慰自己,没看到娘亲的尸骨,娘亲就一定没事。 “他这个人很老实,多年兢兢业业,不似信口开河之人。只是他当时也只是远远看到一位长得如仙女下凡的女子被人所救,却不敢肯定是你母亲。还是你之前画像,他才觉得有五六分的像。” “这个掌柜的现在在什么地方?”沈芳急切问道:“可否当面让我问下?” 曹氏摇头:“他在南方,南越。我当初是让各个分号的掌柜的留意是否有和你娘亲长相相似的妇人,正巧前阵子他似乎在两江又看到了那妇人,所以他才随着账本和书信一同过来。如果你方便的话,你可以去那问问。地址我给你。” 说着,她把写好的地址和掌柜的名字的信封给了沈芳:“本来我是想让他上京来的,可他家上有老下有小,母亲病重离不开,所以只能你亲自去问问看了。” “好。”沈芳郑重收下,无比感激:“曹姨费心了,待我寻得娘亲,定——” 曹氏忙打断:“不必客气,举手之劳,还不一定是不是呢,只是这个掌柜的向来信得过,所以才让你去看看,这么多年了,画像也只是七八分地像,你也别抱着太大的期待……” “我晓得。”沈芳点头,无论如何,这么多年了还能有娘亲的消息她都无比感激。 离开了谢府,沈芳本来是要去沈府跟外祖父和表姐他们说一声的,也想跟狱中的父亲说一声,可转念一想,万一没找到,害得他们空欢喜一场。 于是照常去看了外祖父,闲聊了一会儿,说自己要去外地问诊,可能最近一阵不在京城,这么多年了,沈府经常随着程君楼走南闯北,他们也习以为常,所以没多说什么。 沈府又去看了下父亲,也说要去外地一趟,方九城一愣,父女对视了一眼,几乎都能想到对方的想法。 “万事小心。”方九城眸中含泪,这么多年,丢了妻子的下落,他又何尝能睡得好觉。 有生之年,他也希望能知晓妻子的下落。哪怕是不幸遇难,他也想要知道她的尸骨葬在了何方,九泉之下也好寻得她原谅。 沈芳出城的时候,看到了熟悉的马车,似乎是那个变态王爷的,她灵机一动,去了家酒楼,然后要了个包间。 她现在长了个心眼儿,只要是在京城,她随身都带着易容的装备。 所以她进去的时候还是娇小姐,等出来结账的时候,变成了满脸络腮的中年男子。 女扮男装一般容易露馅,可她先前在神医谷细细地琢磨了,也参考了许多古籍,简直是乔庄到了牙齿。 包括手指的粗糙,牙齿的大黄牙,这等细节,她都细细琢磨了过了。 所以,她大摇大摆地和李祯一行人擦肩而过,李祯愣是没认出来她! 第八十一章 生辰礼物 沈芳觉得自己简直是天选之子。 宁帝的这几个儿子,太子就不说了,赈灾时候见过。三皇子也自不必多说,神医谷见过。 秦洛更不用多说,同门师兄弟,沈芳猜测他真名应该叫李洛。 就连她街头随随便便教训的一个纨绔,都能他娘的是宁帝的种! 偏偏她爹至今还被狗皇帝囚禁。 沈芳不怀好意地想,哪天她去荒郊野岭,不小心撅个坟,整不好都可能是羲朝的龙脉。 她跟李家的渊源不浅呐。 沈芳甩掉了尾巴,回神医谷,这次匆忙都没来得及给师傅买糕点。 还好带了只烧鸡回来。她乔装打扮出来,正看到一家店卖烧鸡,还排着队,想了想,她买了一只。 这些年,程君楼茹素的时候比较多,身体越发清瘦了,沈芳见师父最近口味比较清淡,想给他换换口味。 她美滋滋地回到神医谷,提着烧鸡就往师夫房间走:“师父,我回来啦。” 一进门,圆通面色悲戚,“疯了一天,才知道回来。” “…”沈芳狐疑地看了圆通一眼,她最近似乎没惹圆通吧,怎么他似乎有点不待见她了? “我买了烧鸡,师父尝尝吧。” 程君楼点头:“先放着吧,等晚些时候,师父去吃。” 沈芳熟练地掰了个鸡腿,递给了师父:“现在还热乎呢,一会放凉了就不好吃了。”说着,凑到了师父的嘴边。 程君楼无奈地张嘴尝了一口:“唔,好吃。” “真的嘛?”沈芳眸子亮晶晶,“师父爱吃,我下次去还给您买。” 程君楼嚼着鸡腿,微微颔首:“好,以后你年年买给师父吃。” 圆通眼眶发红,没好气拍了沈芳头一下:“都是师父,孝敬他的是鸡腿,我的呢?连块绿豆糕都没买给我。哎呀,这个养徒弟有什么用啊。” 沈芳叹息:“我真的想给你买糕点来的,这不是回来得急嘛。”她上次就是因为糕点,险些被人抓了,这次自然是没去买糕点。 “鸡腿一人一只嘛。”沈芳说着,作势就要掰另外一只鸡腿儿给圆通,被他拿着胳膊给支开了:“去去去,我一个和尚吃哪家的鸡腿儿。” 沈芳顺手把鸡腿送到自己嘴里,吭哧咬了一口:“像是你没吃过肉似的,也不知道谁说的,酒肉穿肠过,佛祖心头坐。出家之人不拘小节…” 圆通被她噎得干瞪眼:“此一时,彼一时。荒年时候,食不果腹没办法,现在自然是要遵守清规戒律了。” “行吧”沈芳又咬了一口:“你不吃,别说我没孝敬你啦。” 这么一插科打诨,屋里原本沉闷地气氛好像轻松了不少。 “对了”沈芳狐疑地看向圆通:“你这次过来,是有何要事嘛?” 圆通和程君楼对视一眼,圆通皱眉没好气道:“大人的事,小孩子管什么管。” 哼,沈芳噘嘴,看向师父。 程君楼手里拿着沈芳刚刚“孝敬”他的鸡腿,慢条斯理的用手撕成一条一条的,慢慢往嘴里送,他嚼着很慢,看起来吞咽很困难。 他神情认真又专注,缓慢而优雅,仿佛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沈芳担心师父不爱吃,于是道:“师父,要是不好吃就不吃吧。” 程君楼微微一笑,摇头:“很好吃,我很喜欢。” 圆通眼眶有些辣,念叨句“阿弥陀佛。”静候在一边,不做声了。 沈芳忽然想到要去南越,便跟师傅说道:“师父,我可能要出一趟远门。” 程君楼抬眼看了她一眼,点头道:“好,去哪里?” “南越。”沈芳垂眸,轻声问道:“师父…您陪我去?” 程君楼手微微一顿,略微有些颤抖,他摇摇头:“这次,为师恐怕不能跟你一起去了。” “为何?”沈芳猛然抬头,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师父。 以前她听到消息要远行的时候,师父总是会跟着自己一起去,习惯了师父的陪伴,她甚至觉得师父跟着自己才是理所当然。 “为师…”程君楼看了眼圆通:“为师不久之后,也要远行。圆通大师求我去帮他诊治一个好友,所以,为师要出海,可能去的很远,时间也很长,归期不定。” 沈芳看了眼师父,又看了眼圆通,脑袋耷拉下来:“要不,您先陪我去趟南越,然后归来我随师父去出海?” 程君楼摇头:“来不及了。” 沈芳神情有些沮丧,“那好吧。” 程君楼深深看了一眼她,忍不住上前轻轻拍了拍她的头:“你要何时启程?” “明日吧,最迟后日。”事不宜迟,沈芳心急如焚,恨不能插上翅膀飞到南越。 “明后日?”没等程君楼开口,圆通瞪大了双眼,问道:“这么急?你知不知道——” “无妨。”程君楼抬手示意圆通不必多说:“事不宜迟,既然你想去,就去吧。” 沈芳笑:“还是师父好。” 程君楼又道:“那还是后日走吧,明天师父还有些事情要交代你一番。” “好的师父。”沈芳应得痛快。 宋慈这时候跑了进来:“神医,小姐,神医谷有人递了拜帖,是淮南侯,谢瑾瑜。” “哦?”程君楼疑惑:“他来做什么?” 圆通看了沈芳一眼,没多话。 沈芳连忙道:“前阵子我见到过谢瑾瑜,他说谢老侯爷腿疾难愈,想要求药缓解一二。” 程君楼好笑地看着沈芳:“这样的药,还需要亲自来求我?你治不了?” 沈芳笑呵呵:“这不是有师父你嘛,你制得药,肯定比我做得好啊。” “你有没有想过,总有一天,师父可能不在你身边,你总是要独立面对风雨的。”程君楼说着,看到沈芳噘嘴,他又改了口:“万一我在海上,来不及赶回来,你怎么办?总不能砸了神医谷的招牌吧。” “也对。”沈芳犹豫了会:“要不还是像以往那样,我写方子,师父帮忙把关。” 程君楼点头:“可。” 谢瑾瑜来的时候,意外发现圆通大师也在。 他惊喜上前笑着打招呼:“神医好,沈芳,圆通大师您什么时候到的,多年不见您身子还好吗?” “阿弥陀佛,谢侯爷,别来无恙啊。”圆通笑眯眯看着谢瑾瑜,“老夫身子无恙,倒是你,已经长得这般高了,需要我仰头看着你了,想当年还是哭鼻子的小娃娃呢。” 谢瑾瑜有些不好意思:“惭愧惭愧,儿时不懂事,给寺中填了不少麻烦……” 几个人寒暄了一会,谢瑾瑜方道明了来意,谢恒毒素虽然拔除了,镇守边关多年,腿疾越来越重,严重的时候,站起来都困难。 “针砭或可治。”程君楼看向沈芳:“芳儿要去南越,等她回来,让她随你前往谢侯爷处。” 谢瑾瑜本想问,以前不都是神医亲自给父亲治病么,为何这次不跟着前往? 似乎是知道他为何疑惑,程君楼笑笑:“我已经答应了故交,要出趟远门,归期不定,恐耽搁了令尊的病。芳儿医术现在不在我之下,你大可放心。” “神医教导,我自然放心。”谢瑾瑜看了眼角落里安静的沈芳,“如此,便有劳沈姑娘了。” “客气客气。”沈芳笑着,心里想,还沈姑娘,挺见外啊。 谢瑾瑜代父述职已然完毕,要南下,沈芳要去南越,自然可以跟他一同前往。 偏巧谢瑾瑜后日要出发,沈芳便决定跟他一同前往,毕竟跟着他们队伍走,能安全一些,只不过他们都是士兵,赶路的时候急行军,她也不得不男装打扮。 两个人说说笑笑,一时间,程君楼和圆通没插进去话。 圆通咳嗽了一声:“沈芳啊,路上你们还有得说,既然你要离开这么久,多陪陪你师父说说话啊。” 程君楼但笑不语,沈芳白了圆通一眼,还是跑到师父身边搀着他胳膊:“我跟我师父,天天都能说话。” 程君楼宠溺地看着她,反而说道:“无妨,故人相见,难免有说不完的话,你们年纪相同,以后——” 他深深地看着谢瑾瑜:“谢侯爷,你跟芳儿是生死之交,芳儿性子有时候跳脱,可心底不坏,如果可以,以后劳烦你多多照顾一二……” 谢瑾瑜一愣,忍不住看向程君楼,他幼时见到程君楼时,还需要仰视他,那时候鬼判官正值壮年,扛起圆通轻而易举,不过挥挥手,就能治服众人。 可如今,他看向苍白清瘦的程君楼,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他。 久病缠身,身子骨似乎…… 谢瑾瑜又和程君楼对视一眼,原本疑惑地视线对上他微微发红的眼睛,但见程君楼微不可见点点头。 “我一定会好好照顾沈芳。”谢瑾瑜坚定地看着神医:“神医放心,我定视她若珍宝。” “如此甚好。”程君楼释怀地笑了。 沈芳原本并没感觉有什么问题,只是收拾行李的时候,发现心中不舍得,也不知道为何,心里总是突突地跳着,她却说不好是哪里不对。 宋慈帮忙收拾东西:“小姐,这个带着吗?” 沈芳看着摇摇头:“咱们找我娘亲,打探好消息就回来,少则七日,多则十日,估计就回来了。” 宋慈犹豫了片刻:“还是带着吧,咱们跟谢侯爷走,有些能带着的,带着比较方便一些。” “好吧,随你。”沈芳示意她收拾:“我去看看师父。” “小姐……”宋慈犹豫了一下,沈芳停下脚步,回头:“怎么?” 宋慈想到神医的叮嘱,连连摇头:“没,没什么……” 沈芳皱眉:“奇奇怪怪的。”说完,脚步不停,去师父房间了。 屋子里,程君楼也在收拾东西,有很多小物件,他一样一样拿出来,轻微摸索着。 “师父,您的行囊收拾的如何啦,要我帮忙不?”沈芳笑呵呵过来。 程君楼拍着床边:“坐。” 沈芳毫不犹豫地走过来,坐到师父身边:“这是?” 看到师父手上的东西,沈芳也忍不住笑,是个小布偶。是她的杰作。 那时候,她跟着师父去出诊,看到别的小姐带的发钗,她多看了两眼,师父看她喜欢,便不动声色地给她也买了相似的。 沈芳很是惊喜,为了感激师父,她便缝了个小布偶,偏偏她女红不怎么样,无论是配色也好,选线也好,惨不忍睹。 师父却很高兴,“这是芳儿送我的第一个礼物。” 后来沈芳不断练习,可以给自己和师父缝制衣服,只是自己绣花的技艺还是不太好。 “师父您还留着呐。”沈芳笑,师父送给她的发钗,她喜欢了几天,结果采药的时候,不小心给甩掉了…… “你也快生辰了。”程君楼笑着,从边上抽屉里递给她一个盒子。 沈芳打开一看。居然是玉簪。 “你粗心大意,这个是为师雕的,式样简单,不容易掉。”说着,拿起来,插到沈芳发间:“一晃,芳儿都是大姑娘了。” 沈芳心忽然跳快了一拍,她抬头看着师父温和地笑脸,也呵呵笑:“师父,我好看吗?”说着,她伸手摸了下发簪,冰凉的滑滑的,是块上好的羊脂玉。 “师父,以后每年您都送我礼物吧……”沈芳蹬鼻子上脸:“可以吗?” 程君楼摇头:“芳儿已经是大姑娘了,等再过两年,提亲的媒婆都能踏平了咱们的门槛,哪里还需要我的礼物?” “我就是七老八十,变成了掉牙的老太太,我也还是你的徒儿,也还是可以要你的礼物。” 程君楼凝视着沈芳澄净的双眼,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脸,“好。为师答应你。” 沈芳高兴地搂着程君楼胳膊晃啊晃,又打开程君楼的包裹:“这里大部分的东西都是我送给你的啊……” 里面有沈芳很多的……呃,拿不出手的半成品。 沈芳一时有些心虚,忙趁着师父不注意,偷偷盖上。 程君楼好笑地看着她:“芳儿的一片心意难得。礼轻情意重,为师都很喜欢。” 沈芳点头,心里暖洋洋。看着灯下师父的笑脸,她忽然心中酸涩,有些不舍。 她好像把师父也打包带走啊。 第八十二章 白莲圣女 沈芳跟师父胡乱聊着聊着时间就晚了,往常外面天黑了,程君楼总是要提醒她,让她离开。 估计是想到经此一别,应是永别了,程君楼没再催促沈芳,反而是沈芳下意识的想要离开:“哎,看我,时候不早了,不打扰师父休息了。我先回房了。” 说着,就起身往门前走去,程君楼下意识地想要抓她胳膊,又收回了手。 沈芳没有回头,如果她回头,一定能感受到师父的反常,能看到师父通红的双眼,能知道师父也是人,也会在最后的日子里,想要和亲近之人说说话。 只可惜,那个年纪的沈芳,无从知晓。 一日光景真是一眨眼就过去了,沈芳收拾好包裹就直接潇洒地上马。宋慈跟在她身后,程君楼和圆通安静地看着她们,沈芳上了马,才觉得有些舍不得师父。 转瞬她又想,说不定这次能找到娘亲,到时候,她就可以带着娘亲一起回来! 她心里充满幻想和期待,因而并没注意师父此时脸色苍白得有些难看。 沈芳刚想驾马远去,冷不防窜出一人拉住了缰绳。她低头一看,居然是圆通。 圆通笑着看着她:“你个丫头,心也忒大了,你这一去就是数日,也,也不问问你师父有没有什么要交代的?” 沈芳心里不以为意,她不过几日就回来了,师父还能有什么可交代的,昨天师父把忘书楼的钥匙都给她了。 不过她又一想,师父万一要是去海外耽搁了呢,这次一别或许要个把月才能看到师父。 于是,她点头骑着马走到师父面前,居高临下问:“师父,有什么要交代我的嘛?” 程君楼欲言又止,伸出手,轻轻地牵了沈芳的手:“以后……打雷的时候,莫怕。” 谢瑾瑜听到这句话,忍不住侧头看了沈芳一眼。 沈芳闹了个大红脸,她天不怕地不怕,也有害怕的时候,尤其是半夜三更的惊天闷雷,她倒是没做过什么遭天谴的事情。 就是很害怕,可能是小时候睡觉惊到了。 有一次她怕得钻进了被窝,还是程君楼出来收药,看到她房间的窗户没关,想要提醒她关窗户,才发觉她一个人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 打那以后,只要有夜半惊雷,师父总是会在她床前,轻轻拉着她的手,守着她,直到她睡熟。 师父的手并不炙热滚烫,相反有时候很凉,却也让人感到温暖和安心。 彷徨无措时,他只轻轻拍了她手两下,她就能安然入梦。 谢瑾瑜策马上前,郑重对程君楼说道:“神医请放心,今后……我会照顾好沈芳。” “如此甚好。”程君楼苍白的嘴唇轻声说了这几个字,便侧过了身,挥了挥手。 “驾!”谢瑾瑜一马当先,启程了。 沈芳跟在他身后,刚要踢马,忽然一顿,还是下了马,转身快步跑了回来,死死地搂住了程君楼。 程君楼身子一震,并没回头,声音却有些涩然:“芳儿,又怎么了?” “师父,你要保重。我去去就回了,这几日,我不在的时候,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知道了。”程君楼觉察到环住自己腰的沈芳松开了手,就好像他心中绷紧的弦也断落了。 多年以前,他也曾被她这样抱着过,那时候她是小女孩,个头甚至不及他腰。 可如今,她已是亭亭玉立了。 沈芳依依不舍刚要转身,冷不防手被师父一把拉住,被师父一把抱到了怀里。 程君楼身子有些颤抖,他犹豫了半天,只轻轻吻了她的头发:“愿你此生,天高云阔,活得舒心。” “好。”沈芳点头刚要再次抱住师父,程君楼却摇头,后退了一步。 沈芳摸了摸鼻子,心头好笑,师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这么主动抱她。 以师父的性格,不得了啊。 看来自己在师父心中还是最重要的徒弟,别人拍马都及不上! 她得意洋洋又快步跑回了马上,在马上挥舞了下马鞭,给师父一个最得意地笑容。跟师父再见,便调转了马头,追着谢瑾瑜远去…… 后来的许多年,沈芳每每想到这天,她无数次想到最后跟师父道别的场景,一幕一幕,连师父当时的神情语气,手势动作,都不断回想着。只要一想起师父,心里就扭曲着疼,每每想到她甚至都没能跟师父好好地道个别,只不着调地挥舞了两下马鞭,就觉得无比的后悔。 缘分有时候很长,有时候又很短。 人的一生,有时候和一个人的缘分,可能早上还互相问好,以为晌午便会再见,殊不知,有时候,只区区分别了一下下。 便是永别。 程君楼一直朝着沈芳的背影挥手,他看着沈芳的身影消失在视野的边际,一点一点,最后消失不见。 只觉得心里也跟着缺失了一块,胸中忽然血气上涌,他再也没忍住,一口血喷薄而出,人也直直朝着后面栽倒…… 圆通眼明手快一把拉住了他:“你怎么样?” 程君楼连连摇头,话没来得及说出口,又是一口血喷薄而出…… 圆通终于露出了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老家伙,你再抗一抗啊,你不还惦记老衲的无骨舍利嘛,你不能走我头了去啊……” 程君楼笑着,闭上了眼睛。 圆通摸着他的脉搏,还有救,忙扛起他,一如当年他扛着他一样,把他扛了回去。 山谷中,鸟儿还在不知疲倦地叽叽嚓嚓唱着,圆通仰头望天,把眼中的泪意憋了回去。 他修自在佛,讲究一切随缘,人死如灯灭,他再清楚不过。 可看着挚友即将告别人世,即将去往极乐,他再是通达,心里也并不洒脱,他也还是会难过。 困于俗世,看破世俗,他想看破,俗世之心堪不破啊。 淮西吴州会县 一座香火旺盛的寺庙里,众人焚香祷告着,仔细一看,寺庙里供奉的并不是常见的佛祖,而是无生老母。两边的廊柱上,左右自上而下,写着:“淤泥源自混沌启,白莲一现盛世举”的对联。 “无生老母,真空家乡。”众教徒嘴上念叨着,神情木然,头拼命地往地上磕着。 “圣女来了——”就在这时,忽然一个教徒喊了一嘴。 众人再次扣首,齐齐喊道:“红阳劫尽,白阳当兴。圣女降临,白莲重生!白莲下凡,万民翻身!” 口号响亮又齐整,颇有些山呼万岁的模样。众人神情亢奋,不停地举拳向上,这时,被众人簇拥的一名女子款款走来。 她白纱覆面,从头到脚都是白的,就连头发都用白纱罩住,唯一不是白色的,便是身上腰带以及裙子上,用金线绘制的徐徐盛开的金莲。 她昂首漫步,在众人地簇拥下,缓缓而来,神情自在。 显然,这样的场面,她经历过许多。 而她所到之地,众人见到她出现,连连下跪,头都不敢抬起。 “圣女”走到了大殿,自有机灵的手下给她搬来了太师椅,她在神像前款款落座。 不仔细甄别,就会发现她居然和神像颇有几分神似,怪不得是白莲教口中称道的:“圣女。” “圣女”虽然白纱遮面,并不露出真实的模样,可她一双眼睛,大而深邃,长长的眼睫向上卷翘着。 “平身。”她薄唇轻启。 声音听上去很年轻,再加上她纤细的腰身,不怒而威的姿态,无不向人展示着,她正值妙龄。 可教众上下,全部低头垂目,并没有人敢抬头直视着她。 饶是她身后的左右护法,也目视前方,不敢心生亵渎。 圣女悠悠开口:“今日我来,是要处置几个教徒。” 她话音落地,众人齐齐噤声。她身后的左护法轻轻拍了两下手,就见人群中,几个赤裸着上身的壮汉被五花大绑堵住嘴,压了上来。 几个人被带到她面前,押解的教徒直接将之踹倒。 圣女微微颔首,边上有人把他们嘴上塞的抹布拿了下来。 这几个人齐齐磕头如捣蒜:“圣女饶命,圣女饶命,我等再也不敢了……” 圣女微微抬手,几个人的嘴又被堵了个严实,这几个人齐齐落泪,头仍旧知疼地直朝着地上磕去,不多会儿,额头鲜血直流。 圣女身后的右护法忽然上前一步:“洪三,王武,刘贵。尔等触犯我教信条,该当何罪?” 几个人说不出话,只能呜呜呜呜地流着眼泪和鼻涕,头上血流如注。 圣女微微靠后,一手轻轻拍着扶手,不急不缓地问道:“我教的戒律是什么?” 她问出,手下又给几人嘴上的布拿掉。出乎意料地是,这几个人这次不敢高呼冤枉,而是齐齐失声,眼神躲闪,额头沁汗。 圣女忽然重重拍了下扶手,厉声道:“说!” 其中一人颤抖着,吞吞吐吐地说:“不、不杀生……不、不偷盗……不……”说着说着,说不下去,忽然周遭传来一股尿骚\/味儿,仔细一看他身下已是湿了,居然是便溺当场。 另外一人感受到圣女的注视,慌忙闭目,嘴唇哆嗦:“不、不邪淫、不妄语、不,不饮酒……” 圣女微微颔首,“既然知道,就是明知故犯喽?” 一旁的右使手上托着一本厚厚的册子,上面记载了几个人的罪状,他高声宣读:“洪三,你身为我教龙虎堂堂主,聚众酗酒,背后诋毁圣女,接受刘贵的贿赂,偷盗我教圣物,又强行玷污我教教徒,使得她自缢身亡,膝下幼子无人照顾,坠井而死……你这桩桩件件,俱是触犯了我教教规,不惩罚你,如何服众?”说着,又点了王武和刘贵各自的罪行。 王武刘贵两人醉酒之后,看到一有夫之妇,逼奸之后,酒醒之时,怕她到教中举报,便趁着夜黑风高纵火烧了一家五口,连尚在襁褓中的婴儿都没放过! 几个人听着右使历数他们的罪责,俱是浑身哆嗦,如丧考妣,哪还有先前呼风唤雨的威风。 想来也是,能让圣女亲自提审的教徒,岂是小小触犯了教规而已。 几人都是大奸大恶之徒,只不过面对圣女的审判,他们先前心存侥幸,欺负她年轻稚嫩,妄想她能网开一面而已。 此时,几人涕泗横流,哀声求饶:“圣女慈悲为怀,行行好,饶过我们这次吧,我们知道错了,再给我们一次机会吧……” 圣女讽刺一笑:“尔等杀人放火之时,可有想到今天?逼奸无辜妇女时,又可曾想到今天?灭人满门时——”她深吸一口气,似乎想到什么,眸中如火簇,缓缓又道:“又可曾想过,有一日会受到惩罚。” “蝼蚁尚且偷生,可在尔等看来,她们就如同蝼蚁一般可任由尔等欺凌。”圣女气极反笑:“可惜,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小的蝼蚁,也不是尔等可以随意欺凌的!” 圣女说着,众人大气都不敢喘,几个人瘫坐在地,不敢应声。 “来人。”圣女道。 一直在她身后,静立的白面书生模样的左使忽然上前:“属下听令。” 圣女忽然站立,居高临下地看着瘫软在地的几人,轻描淡写道“点天灯。” 话音刚落,整个广场上,落针可闻。只听到风吹过树叶发出的沙沙响声,众人倒吸声都不敢发出来,统统咽了回去。 第八十三章 杀鸡儆猴 “点天灯”这种刑罚很残忍,可以说是比肩凌迟的一种酷刑了。 为何叫点天灯呢,是先将人的衣服脱光,然后放进油缸里浸泡,让其全身充满油性。 然后将其拴在木杆上,从脚上点燃。而头部则用油浸湿麻布包裹,点燃再熄灭,反复如此,像点蜡烛般,最后让犯人在极端痛苦中死去。 其残忍之处,就是在于折磨受刑之人,属于不得好死的范畴了。 圣女手腕如此狠辣,众人大气都不敢出。 心里想着,活该! 莫小瞧了圣女的手段,她执掌一教,岂是一般弱女子心性? 这下好了,这几个不长眼的东西,被杀鸡儆猴了。 几个人哭嚎着,求饶着,再次头拱地,这次圣女没给他们开口的机会,懒懒挥手,几个人被拖了下去。 不多会儿,属下回禀,已经将人架设好了。 圣女微微颔首:“我亲自执行。”说着,接过了火把。 她举着火把,缓缓迈上高台。 边上有行刑者。见到圣女忙低头行礼。 圣女站在高台之上,声音洪亮:“我白莲教教义既在,就容不得人亵渎。我们都是穷苦百姓,应该守望互助,而不是作威作福鱼肉教众,今日他们的下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说着,她举着火把,转身毫不犹豫直接点燃。然后把火把递给了行刑者。 她站在高台之上,周围呼呼风吹得她衣衫翻飞,她身姿纤细,站姿挺拔,凛然不可侵犯。 圣女居高临下如神明般俯视着众人,教众不敢直视她,只得垂目低头。 身后传来触目惊心地惨叫,圣女回过头,冷冷注视着他们,眼里倒影着火影,却是仿佛透过熊熊烈火,看到了仇人般的愤恨。 高台下的教众一开始,还兴致勃勃地上前挤着,人推人的往前凑着看热闹。 等真见到熊熊烈火下,烧成木炭的人影,则吓得纷纷后退,避之唯恐不及,纷纷挪开了目光。 左右护法一左一右地站在圣女身后,如同守护神一般。 这一场面震慑了众人,大家亲眼目睹了圣女对叛教之人的处置,心里都捏了把汗,感觉身子凉飕飕的。 尤其是私底下偷偷饮酒的几人,吓得后背都湿了。 不多会儿,几个人魂归西天,再没了动静。 左护法上前,示意教众收拾摊子,右护法护送着圣女离开。 众人眼看着圣女身影消失,才如释重负,互相对视着,伸手擦了擦头上的虚汗。 圣女走到了偏院,一盏茶的功夫,左护法回来,对她说道:“启禀圣女,探子来报,狗皇帝的六子,安王启程回两淮了。” “消息属实?” “属下再三确认,应是真的。” 右护法忽然轻声嗤笑道:“来了又如何,定叫他有来无回,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滋味儿,定要让那狗皇帝尝尝!” 圣女看了右护法一眼,右护法感受到圣女的目光,垂首后退低头认错:“圣女赎罪,是属下僭越了。” 圣女这才移开了目光,温声道:“无妨,狗皇帝人人恨之。” 这时,左护法开口道:“属下有一计。” “哦?”圣女眉头轻挑:“说来听听。” 左护法忽然走到她身边,附耳低声说着,右护法看了两人一眼,瞥开了目光。 圣女点点头:“这事就交由你去办。”左护法领命,先行告退了。 等左护法身影消失,右护法按捺不住:“什么计策,还要背着我?拿我不当自己人不曾?” 圣女微微一笑:“该你听的,自然会告诉你,不该你知道的,你知道了徒增烦恼,又何苦非要知晓呢?” 右护法脸色不善,圣女忽然靠近了他,伸出纤纤玉手抚摸着他的脸颊。 五大三粗的右护法,脸色腾地烧了起来,喉头不断吞咽着口水,血液只朝着下方涌去,他看着眼前女子,恨不能将她就地正法。 圣女仿佛能知晓他想法似的:“乖。等我大仇得报,定然是从了你。” 右护法狠狠吸了口气,“那我现在先讨些甜头。”说完就要强吻,却被圣女一根手指轻抵住唇。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莫要纠结儿女情长之事。”圣女严肃道:“我还有正事要你去办。” “什么事?” 圣女从袖子中,掏出一副图:“你去帮我找一个人。” 右护法不耐烦地打开,画中是一个女子的图像。 “这个人,对我很重要。尽快帮我找到她,我有用。” “好。”右护法看了一眼,记住了画中人的相貌特征,又合上了画。拿着卷轴就要离开,却被圣女勾住了小手指:“虽是个美人,但是你可要小心,心可不要随意被人勾走了呦。” 说着,她眸光流转,掀开了面纱,踮脚快速凑到右护法面前,亲了他脸一下:“便给你先甜头,好好给我办差。” 右护法浑身酥麻,呆立在当场,等他回过神来,屋子里哪还有圣女的身影。 他捂住下身,深吸几口气,挪到边上凳子上歇坐了片刻,自嘲道:“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老子就跟蒙了眼地驴子似的,成天围绕着你。命里该着你了。” 说着,又把卷轴打开扫了一眼,这才发现,画中的女子,的确是美艳不可方物。 他只看了几眼,心里又拱起了火,只觉得刚刚软了的某处又支起了帐篷。他喘着粗气,默念“无生老母,真空家乡。”反复默念,终是松了一口气。 这才神色如常,离开了房间。 谢瑾瑜和沈芳纵马跑了一天,傍晚的时候,才到了一处驿站。 谢瑾瑜利落地下马,过来要搀扶沈芳,谁知沈芳利落地跳了下来,谢瑾瑜眼里涌起笑意:“侠女风采,不减当年。” 沈芳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就你会打趣我。” 说实话,她跟着他们策马一天,有些吃力。可她不想拖累他们,便咬着要硬挺了一路。 到了驿站,谢瑾瑜亲卫忙把马牵好,又分配好了房间,沈芳忍不住想到儿时,谢瑾瑜坐下来等待人服侍的样子。 她有心看他笑话,就不急着回房间,出乎她意料的是,亲随只把房间分配好,人就各自忙活去了。 这头反而是谢瑾瑜亲自打水,驿站的仆人看到了吓了一跳:“使不得使不得,灶台上已然备好了热水,奴才这就给您端来。” 被谢瑾瑜摆手:“不用,热水给沈小姐房间送去吧。”说着,端着盆凉水,囫囵地擦了擦脸。 沈芳震惊地看着他,谢瑾瑜似乎是察觉到了沈芳地注视,顿了下,移开了帕子:“怎么?” 沈芳插手好笑地看着他:“没事,只是觉得你变化有些大。” 谢瑾瑜似乎也想到了儿时坐在那里,翘首以待像个等待喂食的小鸟一般等待福宝伺候着,神情一黯,又擦了把脸:“边关苦寒,没那么多讲究,习惯了。” 他轻描淡写地一句话,就道出了这些年他的辛苦。 沈芳心生敬佩,刚要赞美他两句,饭菜却端了上来。 她肚子这个时候很是配合,咕噜地叫了下,谢瑾瑜笑着,看了她一眼:“在这吃吧。” 沈芳便问端菜之人:“我的房间可送去吃食了?” 小厮很机灵:“都送去了。” 知道房间送了饭,沈芳就却之不恭地坐到了桌前,谢瑾瑜面前的饭菜很简单,两荤两素,外间五六个馒头。 沈芳刚拿起馒头,谢瑾瑜也拿了一个,等沈芳下筷子的时候,就发现谢瑾瑜吃饭的速度太快了。 她将将咽下半个馒头,谢瑾瑜已是吃第二个馒头了。 而他夹菜的动作虽然依旧优雅,却速度极快,犹如风卷残云般,沈芳一时之间,愣是无非和先前养尊处优的小侯爷联想起来。 似乎是感受到她吃惊地目光,谢瑾瑜苦笑了下,把嘴里的馒头咽下去,这才慢慢解释道:“我从军是从小兵当起的,军营里,不抢着吃,等轮到我时候,只剩饭粒了。多年养成的习惯,让你见笑了……” “哪里哪里……”沈芳摇头:“你是为了保家卫国,哪里会笑你,钦佩你还来不及。” 别说他是养尊处优的小侯爷,就算是最普通的士兵,沈芳也断然不会嘲笑他们。毕竟守卫着大曦的百姓是他们,驻扎在边关的也是他们。 没有他们的守护,百姓又怎么能过得安稳。 沈芳如此想着,便贴心地给他夹了一筷子菜,谢瑾瑜看着她,对她笑了下,二话不说闷头吃饭。 一顿饭两个人都吃得很饱。 不知道是不是儿时逃难的经历给谢瑾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沈芳发现他很爱惜粮食。不但菜都光盘了,沈芳掰开馒头的时候,不小心掉落了一下块到桌子上。 如果是沈芳记忆中那个眼高于顶的小侯爷,定然是不屑捡起吃了的。 可眼前的谢瑾瑜二话不说,直接用手拿起来就塞到了嘴里,面色不改,动作飞快。 沈芳愣愣地看着他半响,心里却不合时宜地乱想:他…… 还是印象中那个谢瑾瑜,那个骚包的小侯爷嘛。 该不会是内里换了芯了吧? 第八十四章 暗中监视 谢瑾瑜看到沈芳眼睛滴溜直转,心知她不知在心里怎么编排他呢。 他也不解释,放慢了速度,沈芳看了谢瑾瑜一眼,忍不住问道:“你是小侯爷,在军营里怎么还捞不到饭吃,还要跟人抢饭。” 谢瑾瑜解释道:“带兵有两种,一种是如“封狼居胥”的霍侯,从不和士兵同吃同住,不爱惜自己的士兵,“慈不掌兵”但是他能让士兵知道,往上爬的好处,将领能吃肉,兵吃不到;另外一种,就如前朝将君吴起,用嘴给士兵吸脓,爱惜士兵……” 沈芳听得津津有味:“那你是哪一种?” 谢瑾瑜摇摇头:“哪一种我都不是,我自认为自己是个庸人,既比不得霍侯,也做不到为士兵吸脓。所以,我只能选择放弃身份,从一个小兵做起。” 沈芳点头,忍不住看了下他的手,儿时,这双手洁白如葱,十指不沾阳春水。 眼下,这双手看起来很粗糙,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细口。 只一双手,经过这么些年,变化就如此之大,他出入战场多次,显然身上的伤应是更多,沈芳看了下眉目坚毅的谢瑾瑜。 却忽然发现,这个样子的谢瑾瑜,才能称得上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 沈芳吃饱喝足,眼看着时候不早,刚要回房。 “等等——”谢瑾瑜喊住了她:“给你。” 他递给了一个瓷瓶过来。沈芳手比脑快,随手接过,还问了嘴:“这是什么?”说着,她打开了瓶口,下意识地嗅了下。 牡丹芍药益母草……宣畅气血,祛腐生新润肤。 谢瑾瑜神情肃穆:“骑了一天马,涂于患处。”说完,没等沈芳开口,他耳朵却先红了。 沈芳便觉得好笑:“谢谢。”她随手放到了袖子里:“不过,你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何事?”谢瑾瑜思索着。 沈芳忍不住呵呵直笑:“我是个大夫。” 说完,她也没看谢瑾瑜的反应,率先出了房间。外面天色已晚,晚风徐徐吹过,吃饱喝足之后,连晚风都是凉爽且温柔的。 沈芳回到住处,宋慈已经吃好了,“小姐,你的饭我给你留着了。” 沈芳摇头:“我已经在谢瑾瑜那里吃完了。” 宋慈点头:“我实在是饿了,反正你也不会在意我等不等你,我就没等你,先吃了。” “吃吧。”沈芳和宋慈主仆关系很好,这点小事,沈芳从来都不在乎。 宋慈刚从谢府来的时候,左一个小姐,又一个小姐,动辄就下跪,沈芳属实是头大,后来两个人熟悉了,宋慈也渐渐摸到了沈芳的脾气。 她是极为随意的一个人,不会在意这些虚礼,所以慢慢的也随意了。 两个人反而亲密了很多。 “我给你打了洗脚水。”宋慈瞥了眼沈芳,小声说。 沈芳没作声,等她坐到床边准备洗脚的时候,才微微地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今天师父会不会想念她。 宋慈看着沈芳洗完,又看到沈芳沉默不语,她欲言又止,低头收拾好房间,把水端了出去。 宋慈眼泪滴到了水盆里,她抽噎了两下,怕被沈芳发现,赶紧偷偷擦了眼泪。 等她倒好了水,又回到房间,就看到沈芳躺在床上成一个大字,呼噜都起来了。 宋慈心里好笑,有时候觉得小姐是个洒脱的人,有时候又觉得小姐是个重感情的人。 她上前给沈芳盖好了被子,吹灭了烛火,走到了自己的床榻前,歇息睡下了。 沈芳是真累了,她咬牙跟了一天,浑身都颠散架了,本来一身的尘土,泡个热水澡是极好的,可出门在外,还是不要太多事了。 她朝后一趟,本来是想等宋慈回来给她药,结果一闭眼,人就睡过去了。 这些日子,她总是觉得哪里不对,至于哪里不对,她又一时没想到。 梦里好似梦到了什么,她甚至难过地流了眼泪,可等天一亮,睁眼睛的时候,又忘得一干二净。 早上起床梳洗了下,沈芳出门,在大堂和谢瑾瑜汇合,一行人刚要上路,就见小厮匆匆忙忙跑来,满头大汗:“不好了,小公子吃东西噎到了……” 驿站掌柜的登时吓得魂飞魄散。 昨日进门的时候,沈芳扫了一眼,当时掌柜膝盖上正坐着一个长得虎头虎脑地小孩,掌柜贴心地喂他桃子吃。 当时沈芳不过无意间一撇,就转身离开了。 眼看着掌柜得六神无主被小厮拉着走,沈芳对一侧的谢瑾瑜说道:“稍等我下,我去看看。” 说完,便也跟着掌柜的前去。 到了侧院,就看到房门大开,一个小童在地上挣扎了,脸色憋得铁青。 掌柜的刚要上前,沈芳先他一步,跑过去从小童后背抱起了他,问小厮:“吃的什么?软的硬的?汤圆?”说着,转头四下看了下,屋子里什么都没有。 小厮擦擦额头的汗:“杏儿。” 沈芳从孩童身后拦腰抱起,让他身子前倾,用力挤压他的肚子,不断往上从膈部挤出的气流,一次,两次,三次…… 终于,孩子把嘴里的东西吐了出来,一枚铜钱大的杏核滚落在地。 孩童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却是能脸上红润了。 沈芳上前捡起了杏核,对掌柜和小厮道:“孩子吃有核的东西一定要小心。”掌柜见孩子好了,直接扑通给沈芳跪下了。 沈芳忙拉扯他起来,他却执意磕头。 沈芳一笑,刚要转身跟师父说,师父你看。 一侧头没看到师父,心里一空,瞬间落寞。这时,忽然响起了掌声,沈芳下意识回头,就看到谢瑾瑜倚门而立,双眼晶亮地看着她,满脸得骄傲。 他嘴唇动了动,沈芳读懂了。 厉害。 他说。 沈芳瞬间收敛了得意,笼了笼头发,还要保持面色从容。 为医者,应该的应该的。 她谦虚地说着,才在掌柜的千恩万谢中,出了门。 等她签好了马,掌柜的又追了出来,“恩人,大恩无以为报,这是简单的吃食,路上给你打个牙祭。” 沈芳含笑接过:“谢了。” 一行人上马赶路,沈芳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掌柜的仍是给他们跪下送行。 这一刻,她心里无比的满足,这一幕似乎和印象中的某一处记忆很是想象。 她忍不住想起,当年她爹被押送上路时,营城的百姓也是如此的叩首相送。 那时候,她爹的心情,应该是欣慰的吧,沈芳忽然理解了她爹的选择,可能是她大了懂事了,对于儿时的放弃,渐渐地释怀了,也不是那么恨方九城了。 当然,也可能是这些年她在神医谷被师父教养得好,心胸跟着宽广了。 沈芳笑着,一路追着谢瑾瑜。 一行人中途找了个树林歇息,谢瑾瑜找到了一块大石头,沈芳把驿站掌柜给的吃食拿出来跟谢瑾瑜和宋慈分享。 打开一看,炒得蚕豆,花生。她随手拿起一个蚕豆放入口中,嘎嘣脆,齿颊留香。又扒开了花生,粒粒饱满,她扔到嘴里,也是五香味儿的,挺香。 “想不到驿站掌柜的手艺这么好。”沈芳递给谢瑾瑜。 谢瑾瑜抓了一把放在手上,也吃了起来:“想不到,还是托了你的福。” 沈芳心里高兴,点头笑道:“好说好说。” 谢瑾瑜嘴角勾起,也没多说话,只不经意地看她一眼。宋慈本来是见到玉树临风地侯爷心里有些畏惧,但是看到侯爷一直看小姐,她伸手抓了一小把,默默退到了一旁。 减少存在吧。 她刚这么想着,冷不丁肩膀被人顶了下,侧头偏目,是个英俊小哥,好像是侯爷身边的亲卫。 “我叫傅生。”小哥挠了挠头:“你叫什么名字?” 宋慈低头,小声道:“宋慈。” “名字真好听。”傅生夸着,宋慈脸红红得,忍不住伸手:“吃吗?” 傅生看着她笑了:“谢了。”说着,从她手中拿起一个蚕豆和花生。 宋慈问:“够吗?” 傅生点头:“够了,咱俩远些点吃吧。”说着,往外又走了几步。 宋慈看了下不远处地小姐和侯爷,也跟着他走开了几步,算了,别碍眼了。 养心殿 宁帝看着跪下的五儿子,忍不住骂道:“你平日走猫逗狗,隔三差五让人给你哭丧出\/殡,朕念你年纪小,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看不到了。可你现在动辄打骂下人,喜怒不定。整日没个正行,哪还有皇子的样子?” 五皇子李桢懒洋洋跪都没个正经样子,水白白的,耷拉个脑袋:“正事有大哥,再不成三个也行,我就是个添头……” “混账!”宁帝气得抓起茶杯就要往他身上砸—— 又看到李桢唇红齿白的样子,手摸了摸茶盏,还是烫的,怕砸坏了,又放下了。李桢看到父皇气得要死又拿他无可奈何,嘴角微勾,又很快收敛。 “你瞅瞅你个惫懒的样子,不交给你点正事是不行了。” 宁帝把茶杯放到一边,“朕交给你个正事办,这次别给朕办砸了!” 李桢一听有正事办,原本几乎瘫坐在地又支起了身子:“父皇给儿臣的正事能是什么大事,切。糊弄人。” 宁帝看他那德行,忍不住后槽牙疼,“是真的真是正事。” 李桢这才直直跪着:“儿臣听命。” 宁帝神情郑重:“你去趟南越。” “啥?”李桢小声嘟囔道:“鸟不拉屎的地方,打发我去,父皇你要是看儿臣不顺眼……” “你再不顺眼,也是朕的儿子。”宁帝皱眉:“朕接到了个密报,南越恐要生变,朕已经让淮南侯前往了,你也去,微服去。” 李桢这才抬眼:“父皇,您信不过——” “想什么呢!”李常摇头:“信得过是信得过,但是朕更信朕的儿子。” 李桢终于正经了:“父皇要儿臣怎么办?”说着,他跪着蹭到了宁帝身边,用手比量个抹脖子地动作:“咔嚓他?” 宁帝闭目,忍了又忍忍无可忍,挥手拍着他脑袋:“咔嚓谁,你就老老实实把你的见闻回来告诉朕就行。” “哦,儿臣遵旨。”说着,他终于正经了一回,躬身行礼退出了大殿。 宁帝看着他身影消失,忍不住笑了:“这个臭小子!” 来福在一边看着宁帝神色,感觉他不像是不高兴地样子,这才凑趣道:“五皇子为人坦率,性子直。一片赤子之心啊。” 宁帝摇头:“孩子在于历练,他在京城圈养着,整日都无所事事,于朝廷一点用处都没有。” 来福没接话,偷偷侧头打了个哈欠。 第八十五章 边关生变 皇子府 “主子,五皇子离京了……”幕僚传来消息。 原本写字的人忽然停了笔,把笔搁置一旁,婢女过来递给他帕子,他接过随意擦了擦手。一时之间没言语。 幕僚忍不住重重地咳着,撕心裂肺,惊天动地的。 王爷给婢女一个眼神,婢女忙走到他身后,轻轻拍着他的后背,给他顺着气。 “先生,身体可要保重啊。” “没事,老\/毛病了。我们等得时候太久了,也该出手了。”幕僚缓了缓,气若游丝地说道:“要不然,等我一脚踏上了棺材,也没看到主子您荣登大宝,我死不瞑目啊……” 王爷没说话,只微微点了点头:“那就去做吧,我也忍耐的够久的了。” “一切交给老夫。”幕僚行礼告退,走得远了,又传来若隐若现地咳嗽声。 王爷静静坐在椅子上,视线望着烛火,在烛火地照耀下,他的脸庞忽明忽暗,面色不定。 而双眸中唯一不变的,是那不甘屈居人下的野心。 京郊外,沈若风拦住了一个人。 “师弟,为何不告而别?” 被沈若风唤作师弟的人,看了她一眼,“我有我要办的事。” “刺杀太子的人是你?” “是。” 沈若风深吸一口气,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血海深仇,不共戴天!” 沈若风想了想,“当初我去见师父,你在师父马车上昏迷不醒。是那一日?” 重生怒道:“不错!我那时年幼顽皮,跟奶娘的儿子换了衣服。奶娘的儿子替我枉死!满门被屠,是奶娘把我藏在了地窖,才保住了我的命。”那晚的刀光血影,他历历在目。 当他透过地窖缝隙,看到外面原本他的亲人,照顾他的仆人,那些白日还鲜活的生命,一个个地倒下,各个死不瞑目。 他看到了一个紫袍之人坐在院中。 然后,他看到了他娘,被人砍杀当场。 可惜,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什么也不能做。 只能像懦夫一般躲着…… 那些刻在骨头里的仇恨,他以为他可以忘了。 可惜,当他在月色下,看到熟悉的紫袍人之时,他发现他忘不了。 于是他才匆忙行刺,只可惜,他失败了。 这些时日,太子府人和国舅的人,暗地里在京城四处搜寻他的下落,他怕连累师姐,这才只得不告而别,想不到师姐居然追上来了。 “走吧。”沈若风挥挥手:“你有你的立场,我无法阻止你。以后——” “就当不认识我吧。”重生抢先说出口,头也不回地策马而去。 看着重生的身影消失在夜色里,沈若风的身后,探听消息地仆人道:“回小姐,探听出来了,您说得那个日子,是南北榜案复查官赵信,据说是得罪了仇家,被人灭了满门……” “知道了。”沈若风轻声叹息,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路要走,道不同,不相为谋。 她拢起了披风,刚要转身,又听身后仆人道:“对了,之前您身体未愈,芳小姐离京了?” 沈若风脚步一顿:“什么?” “我也是才得知,好像是去了南边……” 沈若风若有所思道:“芳儿能去的地方,无非是得知了姑姑地消息,准备下,咱们也启程。” “是!” 沈芳和谢瑾瑜又赶了大半天的路,沈芳昨日忘记涂药了,明显感觉大腿根有些疼,她咬牙坚持着。 一行人纵马奔驰着,夜幕降临之时,没遇到合适的驿站,不得不在一个树林里歇息。 谢瑾瑜手下猎来了野味,升起了火。 谢瑾瑜动作熟练地把野味放到火上烤,火光之下,他眉目俊朗,神情专注。 沈芳本想上手,被他阻止:“别沾手了,这次尝尝我的手艺。” 儿时他们在庆州的时候,谢瑾瑜是被照顾的一个,沈芳无所不能。大了大了,反而颠倒过来了。 沈芳自然愿意当甩手掌柜,便在抱臂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忙活。 野鸡烤起来,香味儿勾得人流口水,沈芳肚子里唱起了空城计。 谢瑾瑜把最先烤好的一只递给了沈芳:“你先尝尝,小心烫。” 沈芳用帕子垫着手,扯了个鸡腿下来,又扯了一块肉,刚想回头递给宋慈,却发现宋慈反而和谢瑾瑜的亲随傅生两人在不远处吃着东西,说说笑笑。 于是,沈芳把鸡肉放到了口中,手里拿着鸡腿,又把剩下的野鸡递给了谢瑾瑜。 谢瑾瑜手上还有要烤的东西,腾不开手。 沈芳福至心灵,扯了块鸡肉递到了他嘴边。 谢瑾瑜微楞,抬头看了沈芳一眼,张嘴吃了。 沈芳不小心碰到了他的唇,有些软。忙触电般缩回了手,此地无银地摸了摸脖子,脸上不知不觉有点发热。 沈芳心中只纳闷,奇怪,为何心跳如此之快? 可能是饿了。 这么想着,她狠狠地咬了一口鸡腿,大口嚼着,这才觉得整个人活了过来,她给谢瑾瑜比起大拇指:“手艺非常不错!” 谢瑾瑜点头:“无他,唯手熟尔。” 沈芳于是也想到了儿时两个人狼狈逃荒时候的情景,忍不住也跟着笑了。 夜晚的山风还是很凉,沈芳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正想着要不要回马上包裹里拿件厚衣服,忽觉身上一沉。 谢瑾瑜把身上的大氅批到了她身上:“夜风冷,小心着凉。” 沈芳忽觉心中一暖,可她一只手拿着烤鸡,一只手拿着鸡腿。 谢瑾瑜把手中的鸡放到了架子上,过来帮她系领口,沈芳坐着,他站着俯身。 沈芳忍不住心想,不知不觉,他已经这般高大了。 刚想着,鼻子里嗅到调味地味道,“谢瑾瑜,你手上都是油,这衣服不是脏了嘛?” 沈芳低头看着领绳上的辣椒粉,摇头:“暴殄天物。” 谢瑾瑜摇头一笑:“哪里有那么多事,脏了回头洗了便是。” 沈芳不做声,又忍不住想到第一次相遇时候,谢瑾瑜骚包傲娇地样子,活脱脱一个昂首大公鸡,后来庆州出逃的时候,精气神都被抽走了一大半。 想不到,一别多年,他和记忆中的那个人,完全不一样了。 两个人都没说话,火光映着两个人回忆地笑容,架子上的烤鸡散发着香气,烤得只流油,油滴落到火里,又爆发噼里啪啦地声音。 有时候静默无语,不需要多余的话。 他们之间是过命地交情,互相信赖,沈芳啃着鸡腿,低头看了下大氅,有些拖在了地上。 算了,既然他都不介意,回头她给他洗了便是。 两人一起吃着烤鸡,颇有些岁月静好的意思。 就在这时,谢瑾瑜的侍从忽然拿着竹筒跑来:“将军,有密报!”说着,不经意瞥了沈芳一眼。 沈芳心里咯噔一下,忙站起身:“我去那边方便下。” 谢瑾瑜点头,等沈芳走开了,打开了竹筒,他皱眉看着消息,然后把信投入到了火中。 “边关恐又要生变了……” 沈芳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谢瑾瑜的部下灭了火,没等沈芳开口,谢瑾瑜先开口说道:“我们恐怕要分头行事了。” “急行军?”沈芳看到众人都一副准备上路的样子。 “对,我留下几个人护送你……” “不必。”沈芳摇头:“我可以。” 这时宋慈也收拾好了。 谢瑾瑜犹豫了下:“不要勉强。你若不急,可以在后头慢慢来……” “你忘了,我是有功夫的。真的没事。” “那好。”谢瑾瑜又给她拢好了衣服。“要是吃不消,记得跟我说。” 众人不再迟疑,夜半上路,这次又是连夜往南越奔,沈芳咬牙坚持着,几日之后,终于看到了南越。 沈芳心里激动,没等开口,身后的宋慈先是泪流满面:“小姐,终于到了,再不到,我就吃不消了。” 宋慈也跟着沈芳学武,虽然武功尚可,也毕竟是个弱女子,急行军还是有些吃不消。 众人进了南越城,南越的县令开了城门迎接众人,给众人接风,酒足饭饱之后,忽然凑到谢瑾瑜耳边,跟他说了什么。 谢瑾瑜微微颔首,神色不变地饮酒。 沈芳吃得差不多了,率先回到自己的房间,她太累了,躺在床上,感觉浑身都散了架子,宋慈也不比她强多少。 两个人互相依偎着,呼呼睡了过去,等到半夜,沈芳忽然睁开了眼,她起身看到外面若隐若现地火把。 忙回到床间推宋慈,只可惜宋慈睡得特别死,推了半天也没推动。 就是不睁眼。 沈芳无奈,只得凑到她耳边:“清蒸八宝猪、江米酿鸭子、罐儿野鸡、罐儿鹌鹑、焖黄鳝、豆鼓鲇鱼、汤爆肚领儿、糖熘饹炸儿、清蒸江瑶柱……” 她报着菜名然后又说道:“你若不醒,我就全吃了,不给你留了。” “不行!”宋慈忽然睁眼:“小姐不够意思!” 沈芳一把捂住她嘴:“快起来,外面好像有些不对。” 宋慈眨巴眨巴眼,点点头,麻溜起了身。 等她下地,抱有一丝希冀地扫了眼桌子,当看到桌子上什么都没有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轻声叹了口气,小声嘟囔道:“小姐骗人。” 沈芳没回头也能想到此刻宋慈怨念地神情,她便忍不住好笑:“等这阵子忙完了,我挨个请你吃。” 宋慈这才笑得合不拢嘴:“一言为定。” 两人这头拿起行礼,就看到外面兵器交接地声音,沈芳有些疑惑,她不知道此时是应该跑还是应该守在原地。 历史总是惊人版地相似,儿时她遇到刺客首先是要去找谢瑾瑜,谢瑾瑜身边才最安全。 可如今,谢瑾瑜应该在忙着正事,他身边反而并不安全。 事情仿佛正朝着她预料地发展,过了一会,外面忽然安静了下来,等来的不是谢瑾瑜,反而是谢瑾瑜身边的侍卫傅生。 “沈大夫,快去救救我家将军,将军他中毒了!” 第八十六章 心思缜密 沈芳听到,心里一咯噔,忙拿起药箱跟着复生往谢瑾瑜的房间赶去。 一进门她愣了下。 此时房间人很多,有几名脸生的将领围绕在谢瑾瑜的床前,床脚小踏上,还有个年老的医者。 那个医者连连摇头,唉声叹气,几名将领一脸担忧。 沈芳过来,他们忙给沈芳让出了位置。 沈芳手刚切上脉就是一顿,她神色不变,凝神静气。 她按着谢瑾瑜的脉搏,看了床上嘴唇发紫的谢瑾瑜一眼,又不留痕迹地观察到室内各个人的表情。 不多会儿,她的脸上也是一片愁容,连连摇头。 几个将领明显急了,有一个皮肤黝黑高个儿大汉高声嚷道:“将军怎么会忽然中毒呢,你们行不行?到底能不能给治,说句痛快话!” 说着,还要上前,被另外一个方脸将领扯住了:“稍安勿躁,你急得跳脚你能解毒吗?别跟着添乱。” 黝黑大汉瞪着眼睛,不甘心地别过头,率先冲出了门。 另外一个容长脸留着小胡子的将领跟沈芳抱拳:“不必在意,我们都是大老粗,劳烦您帮忙好好救治将军。” 傅生站在角落里,仰着头不作声,泪水淌了满脸,他实在忍不住才抬着袖子狠狠擦了擦。 这时候,方脸将军过来,“大家还是先回去吧,别在这跟着添乱了。” 说着,他上前拍了拍傅生的肩膀:“你在门口守着,别让别人打扰将军,这几日不安生,一定要保护好将军。” 傅生红着眼睛点了点头,一群将领陆陆续续出了门。 整个房间一时之间,居然只剩下年长医者和沈芳。 不待沈芳开口,年长医者拱手道:“劳烦你先在这照看一下,我先去给将军煎药。”说完,率先退下,整个房间就剩下沈芳和谢瑾瑜。 沈芳把药箱打开,从里面拿出来了一个布包。 她拿着走到谢瑾瑜的床前,面无表情,缓缓打开布包,里面居然是密密麻麻一排排大小各异的银针! 沈芳从里面挑出来一根,自言自语道:“没办法,只能勉力一试了。”说着,俯下身子,拿着银针就要往谢瑾瑜脸上扎去—— 就在这时,手却忽然被人一把捏住。沈芳挣了一下,却不妨他力气太大,一个不小心就往前栽去,她怕手中的银针扎到谢瑾瑜,忙把针调整位置,却不小心整个人都扑到了谢瑾瑜的怀中。 床上原本“昏迷不醒”地谢瑾瑜,仍旧闭着眼睛,却一个翻身把沈芳带到了床里。 沈芳被他堵到了床里刚要说话,嘴唇上却被他食指抵住:“——嘘!” 此时的谢瑾瑜,眉目如画,眼睛囧囧有神,哪里有半分的病气。 门外脚步声陆陆续续消失了,只剩下傅生时不时地抽吸声。 “你连傅生都隐瞒?”沈芳小声埋怨着他。 谢瑾瑜摇摇头:“做戏要做全套,如果他知道了,漏出端倪,怕让人看出来破绽。” “那医者?” “我的人。” 沈芳点点头,再不说话。 反倒是谢瑾瑜看着她,扬眉问她:“你既然明知我没中毒,为何刚才还配合我做戏?” 沈芳微微一笑:“你没中毒,却躺着这里,装作中毒的样子,肯定是有你的考虑,我为何要拆台?” 谢瑾瑜肯定地看了沈芳一眼:“可以啊。” 沈芳得意,心道那是,也不看看她是谁。 别说他没中毒,就算是真得中了毒,她也能救他。 沈芳刚得意,鼻子却皱了皱。 “怎么?”谢瑾瑜疑惑。 沈芳抬手示意他别说话,自己站起身下了地,她嗅觉灵敏,但凡是用药,她都能嗅到蛛丝马迹。 她四处看了看,看到屋子角落里似乎燃着熏香。 她靠近香炉一看,微微皱眉。四处看了下,拿着香炉到隔间灭掉,又把窗户打开,通了通空气。 这才又走到谢瑾瑜床前,谢瑾瑜躺着,好笑地看着她,沈芳居高临下看了他一眼,又把床头挂饰上的一个金属熏香球也给拽了下来,她打开一看,里面的残香。 又跑到窗前,刚要往外扔,又想了想,从怀中掏出来帕子,把金属球打开,里面的残余香料都扔到了帕子里。 用帕子包裹住,走到盛有清水地洗手盆浸了下去。整个都打湿了,才捞出来。 又扯了另外一条帕子包裹好,这才团好顺着后窗,扔到了草从里。 她又从包里找出其他的香料,放到了金属球里,这才慢悠悠走回来,再次悬挂在谢瑾瑜的床前。 谢瑾瑜支着胳膊,默不作声地看着她动作,眼睛不由自主地跟随者她。 有的人,只要她在,你的目光就总是会下意识地找到她,驻足流连,不舍离开。 谢瑾瑜床前悬挂的绳子有点高,金属球的缝隙有些窄,晚上光线不好,沈芳悬挂费了些时间。 谢瑾瑜刚想伸手帮忙,她却挂好了,低头 两人正好四目相对。 近若咫尺,呼吸可闻。 沈芳愣愣地看向谢瑾瑜的眼睛,他的眼里满满全是她的身影。 谢瑾瑜刚要起身,却被沈芳一把摁下,他不由得顺着力气倒回床上。沈芳却压了下来…… 谢瑾瑜只觉得整个人,都仿佛飘到了云端,心脏犹如猛锤敲鼓,咚咚,咚咚—— 沈芳皮肤白皙,鼻子小巧,嘴唇艳若桃花,让人忍不住想要采撷,谢瑾瑜慌忙偏头移开了视线,沈芳的头却凑了过来。 尽管他们曾经也同床共枕过,不过那是儿时,两个人岁数还小,还没到男女大妨。 此时—— “不妥。”谢瑾瑜刚要伸手推开沈芳,告诉她,还不到时候。 就看到沈芳头径自嗅到他脖子,鼻子凑到他脖子后的—— 枕头上。 沈芳一把把谢瑾瑜枕着的枕头抽了出来,谢瑾瑜没防备,本来内心戏就良多,已经色字上头,飘飘然。头下枕着的枕头被抽走,他直接躺到了床上,感觉脑子更晕了。 但是当他看到沈芳拿起枕头轻嗅的时候。 他又把刚才想要教训她的话,吞回到了肚子里。 还好没说,说出来徒增笑话。 沈芳从枕头里挑出一根草,她忍不住冷笑一声,又把草顺着后窗户扔掉,再次洗手。 这才复又走了回来,这回屋子应该没什么不妥当之处了。 她看着谢瑾瑜躺着,便忍不住说道:“往里挪挪。”说着把枕头放到了床头。 谢瑾瑜心中好笑,往里让了让,沈芳径自在他身旁躺下,一时间整个床里都充满了少女的馨香。 让人,心驰神往。 沈芳并不熏香,盖因她常年跟随师傅摆弄药材,身上也不自觉地带了些药香。 再加上她正值妙龄,整个人身上自然散发着香味。 谢瑾瑜感觉整个人都烧了起来,偏偏他又知沈芳心思澄明,只得故作淡然,暗自看了看身下,不留痕迹地把里侧的杯子扯了下,盖住身子,想要平心静气。 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则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 谢瑾瑜缓缓呼吸着,人生在世,时时刻刻像处于荆棘丛林之中一样,处处暗藏危险或者诱惑。 只有不动妄心,不存妄想,心如止水,才能使自己的行动无偏颇。 只可惜,心如止水,四个字,简单好写。 他能写一百八十遍,眼下想要做到这四个字,却极难。 他咬了咬后槽牙,竭力让自己固守本心,非礼勿视。他心中默念:克己复礼。克己复礼。克己复礼。 身下的躁动,才渐渐褪去。 他这头煎熬的内心,沈芳无从知晓,沈芳自在地躺下,这次没嗅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她等待谢瑾瑜跟她说话,只可惜往日谢瑾瑜话还挺多,今日不知为何,突然变成了锯了嘴的葫芦了。 沈芳疑惑地看向谢瑾瑜,刚好谢瑾瑜松了口气,也看过来。 又是四目相对,谢瑾瑜感觉身子又有些燥热。 他微微吞咽了口口水,问沈芳:“可有不对?” 沈芳摇头:“没有。” “那你为何如此忙活?” “师父曾经说过,毒往往一种好分辨,比如砒\/霜,乌头毒,说出来就能让人戒备。而往往最不容易让人觉察的,是明明单一看来都是很寻常的东西,才会让人放松戒备,可往往多种凑到一起的毒,才更为致命。” “刚才这几个凑在一起,能使我中毒?”谢瑾瑜闭目,脑中思索着何人能下手。 “只是预防而已。”沈芳解释道:“我对香味比较敏感,用毒下毒解毒本身就是我所擅长,自然提前给你排除了才好。” 谢瑾瑜看着她一心一意为自己打算的样子,只觉得怎么看怎么好看,心里舒坦,嘴唇也微微扬起:“多谢。” 沈芳侧头看了他一眼:“跟我说谢谢,有点太客气了。对了,为何要装作中毒?” 谢瑾瑜神色忽然郑重了起来:“我收到了密报,南边可能要兴战事,我怕军中哗变。” “哗变?”沈芳忍不住跟着皱眉。 可她又忍不住想了想,来到南越遇到的形形色色地人,刚才房间中看起来各有打算的将领。 一时间,她又觉得谢瑾瑜地担忧不无道理。 “是刚才屋子里的哪个?” 沈芳忍不住想,是方脸的那人,还是黝黑的那个,还是小胡子…… 似乎知道她得猜想,谢瑾瑜及时打断了她:“不要想那么多,如果凭眼睛看一眼,就能看出来孰是孰非,孰忠孰奸,那天底下就不会有冤假错案了。” 沈芳想了想,也是。 往往最不受提防的人,才隐藏得最深,这样才能更让人卸下防备。 两个人都没说话,门口却响起了脚步声。 沈芳一个转身从床上下来,瞬间站好,谢瑾瑜则是一个打滚,仰躺在床,双目紧闭,气若游丝。 仿佛即将归天。 沈芳把他身前的被子给他盖好,嘴角忍不住就是一抽。 都挺会演得。 将来倘若他不掌兵,她不号脉,说不定他俩可以搭个戏台子,唱个几出。 都是戏精! 傅生白着脸,躬身端了熬好的药上来,沈芳接了过来。 许是哭得多了,傅生嗓子都有些喑哑,他问道:“主子得毒,可还严重?” 沈芳苦着脸,眨巴了几下眼睛,没挤出来泪,便摇头:“勉力一治吧。” 傅生眼泪又刷地流了下来,沈芳忍不住心想,演得再好,还是不如真情实感,就算她是下毒之人,看到傅生哭得这个鬼样子,也会深信谢瑾瑜中毒已深,命不久矣。 她低头从傅生手中接过药。端到鼻子底下嗅了嗅。 “你先出去吧。” 傅生连着摇头:“让我照顾主子吧。” 沈芳想了想:“可以,我值上半宿,下半宿你来,你先去休息,丑时你再过来。” 傅生这才点头离开,等到他身影消失不见。 沈芳忙端起药碗,药看起来没什么问题。 只是味道—— “有什么问题?”谢瑾瑜开口问道。 沈芳想了想刚刚处理的几处,床头的熏香,室内的香炉,枕头里的草药,加上药里多出来的这位药引子。 背后之人,心思挺深呐。 “想要你命的人,手段不一般啊。”沈芳神色凝重。 第八十七章 宜州交锋 \"魑魅魍魉,跳梁小丑而已。\"谢瑾瑜不屑地说道。 “别掉以轻心,敌在暗处,你在明处。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沈芳忍不住替谢瑾瑜操心。 谢瑾瑜很是受用:“放心,我心中有数。” 眼看着时候不早了,傅生要过来了,沈芳打算离开,想了想,从怀里拿出一个荷包,走过来递给了谢瑾瑜说道:“这个是我特别配置的解毒丸,你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谢瑾瑜笑道:“谢了。”说着上前拿住荷包,沈芳刚要撒手,不小心碰了他的手,一触即回,她也并没有放在心上。 “时候不早了,我这头你不用过来了,这几日应该鱼儿就上钩了。” 沈芳点头,听到门外傅生的脚步过来了,她起身告辞离开。 翌日,沈芳刚起床,就看到门外聚集了大量的军队,她自然信谢瑾瑜的能力,可还是忍不住为他担心。 直到傍晚,谢瑾瑜穿着盔甲,身形矫健,缓缓从房间踏出。 士兵押解了一个汉子,居然是看起来没什么心机的黝黑的汉子。 宋慈喜欢凑热闹,跟沈芳嘀咕:“那个大汉看起来忠厚老实,一片赤诚。哪曾想他居然是南边的细作,真真是想不到。” 沈芳摇头道:“知人知面不知心。” 她遥望着浑身甲胄,面色严肃的谢瑾瑜,外面风很大,吹得旌旗不断地拍打着旗杆,发出噗噗声响。 可外面上下,一片肃穆,那人逆光而战,肩背挺直,沈芳离得远,其实并不能看清他得神情,可她能想象的到,他此刻一定是神情严肃,有着非他这个年纪的沉稳。 一将功成万骨枯,每个将领的成长,莫不是鲜血和森森白骨垒成的。 他,终于也成了一代名将。 沈芳心中忍不住也为他骄傲。 眼看着谢瑾瑜这头安全没什么问题,她就想去找寻母亲的下落。 她按照曹氏写的地址过去,铺面上的掌柜的却不在。 伙计说掌柜的去了宜州分铺,有一批蚕丝出了些问题,他没有个把月回不来。 宜州和南越并不远,沈芳想到不过半日的脚程,便让宋慈回去报信,她自己孤身一人上路了。 宋慈想拉都没拉住,急得直跺脚! 再说秦洛,他本是着急前往封地镇压白莲教,谁知刚出了京城走了两日,就赶上了暴雨,他赶路心切,并没有避雨。 被大雨淋成了落汤鸡。 他仗着自己会医术,并没有放在心上,谁知第二日就一病不起。 他高热不断,仆从一时都慌了神,后来找来郎中几幅药下去,高热才慢慢褪去,病去如抽丝,他这一病耽搁了不少时日。 好不容易把身体养好,他便马不停蹄地往两淮赶去。 这一日他正要登船渡江,从丰州乘船半日就能到宜州再转港口,换乘大船再行一日,就到了两淮,他的封地了。 这是父皇赏赐给他的,父皇的一片心血他儿时并不能体会,现在他渐渐大了,每每梦里也会梦到母妃,她的样子已然模糊了,只是她的温柔,他及时是在梦里仍旧清晰地记得。 那个位置,谁都想要,他又为何要放弃? 他母妃用命在给他铺路,成王败寇,他也是父皇的儿子,他年少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保命,现在大了,他也在慢慢储备自己的力量。 他摩拳擦掌想要在封地有一番作为,让父皇刮目相看,他手中此时正拿着属下收集的白莲教的一些信息。 “白莲教教众之多,恐超出你我预测。”幕僚张铖缓缓说道。 秦洛微微颔首,细长手指指着信息:“这个圣女掌握着白莲教?” “据我所知,是的。” “那为何没有她的信息?”秦洛看了半天,把这些记到了脑中。 “白莲教的圣女,白纱附面,踪迹难寻,为人也高深莫测。据说年纪不大,却心狠手辣,不是个好相与的。” 秦洛讽刺一笑:“良善之辈也不可能坐稳圣女之位。” “这倒是。” 两个人闲聊着,半日时光一会儿就过去了。小船停靠在码头,码头上人来人往。 秦洛刚一下船,就看到各种船坊停泊在案,此刻夕阳西下,沿河两岸,有的画舫吹拉弹唱,唱着动人心扉的歌曲,也有远处传来狎妓的笑闹声。 码头上,有小童拿着竹篮卖着鲜花叫嚷着,也有各种小贩在街道两侧摆摊。 再远一些,停靠着两艘大船,此时正在装卸货物,许多赤裸着身的大汉,扛着包裹,从船板下岸…… 秦洛默不作声地把一切收入眼底,宜州繁华如此。 他看着形形色色地人,为着生活忙碌着,一时之间有些恍惚,这是他父皇的治下。 百姓不算富足,起码安稳。 他其实应该直接换船去两淮,眼前的落日以及晚霞把整个天空照耀的通红一片,就连河水中都是红彤彤的倒影。 秦洛站在码头,听着喧嚣嘈杂的人声,看着眼前的景色,不由得驻足。 而他看着人群,不知道是不是眼花,好似看到了——沈芳? 他好像看到了沈芳的身影,心里不由得嗤笑,真得是夜有所梦,日有所思。 沈芳好好的神医谷不待,又怎么会出现在宜州,而且还是形单影只。 他又看了一眼,却看到那人跟码头搬着布匹的人说着什么,居然像是寻人的样子?这时,一个码头扛着包袱的脚夫和她错身而过,她又往这头看了一眼。 秦洛看得分明:是沈芳! 他刚要追上去喊她,却又被各种人挡住了去路,等他从人群中挤出来,哪里还有沈芳的身影? 罢了,正事要紧,他转身刚要回船,就被人撞了一下,等他低头一看,腰上坠着的香囊被人顺走了。 身旁的侍卫刚要去追,被秦洛抬手阻拦,他看到那个人不过是半大的孩童,衣着褴褛,跟个叫花子似的,显然日子过得不好。若非衣食无着,谁愿意出去偷窃? 他香囊里只随意放了几个打赏用的金瓜子而已。 小乞丐一招得手,如同一个灵活地泥鳅一般,在人海中左右穿梭着,不多会就不见了身影。 码头西北侧的一处停泊了几只不起眼地乌篷船,一艘船后,一位白衣女子静静地坐在船里,由于三艘船交错而停,此时她顺着船口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外面的一切。而由于前面船的遮挡,外面并不能看到这里。 小乞丐就是被遮挡住了,此时他诚惶诚恐地躬身把手中的东西递交给侍从,侍从接过,转身走到了船前,躬身把东西递了过去。 一双纤纤玉手随手拿起,缓缓拉开了荷包,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 秦洛随手带的金瓜子是宁帝给的,用来给侍从打赏的。 女子摸索着手中的金瓜子,忽而笑了。 “做得好。”她低声笑着夸奖道:“辛苦了。” 她微微颔首,侍从从袖子里掏出来一粒碎银子,过来递给了小乞丐:“做得好,这是圣女赏你的。” “使不得使不得……”小乞丐连连推辞:“能为圣女做事,是小的荣幸,怎么敢要圣女的赏呢。” 说着,转身就要走,被侍卫一把拉住:“虽然都是教中兄弟,但是亲是亲,财是财,你对圣女的忠心,圣女都看在了眼里,这个赏是你应得的,拿着吧……” 小乞丐这才把手在衣襟上擦了又擦,双手向上,侍从把银子放到他手中。 小乞丐接过后,弯腰行礼:“前年俺娘病中,是圣女派人给娘施的药,圣女的恩情,俺做牛做马绝不敢忘。有什么需要俺的,直说!” 侍从俯视着他,脸上一片郑重:“多谢小兄弟。小兄弟有情有义,遇到难处也可寻我。”说完亲昵地想揉他的头,被小乞丐一偏头躲开:“几天没洗了,都是油。”说着,笑呵呵地闪身跑没了影儿。 侍从笑了下,听到身后脚步声起,忙躬身低头侧让了一步。 圣女白纱之下,眼睛里压抑着兴奋,她把玩着手中的荷包,不疾不徐地说道:“这个香囊布料是贡品辑里湖丝,绣工精致,线是金线,就连里面放置的也是打赏用的金瓜子。” 侍从皱眉:“点子扎手?” 点子扎手是黑话,意思是对手厉害。 “哼,扎手不扎手的,他就算是只刺猬,我也是要把他的刺一一拔除了。”圣女冷笑一声,把荷包随手一抛,头也不会地大步前行。 边上的侍从眼明手快一把接住,随手藏入怀中,紧跟着圣女的步伐。 后头有人跟他打招呼,他低声问道:“吃飘子钱的老合到位了?” 另一人小声回复:“已踩盘子了。” 仆从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跟上了圣女。 沈芳一个人驾着马,匆匆赶到了宜州,她生怕又有变数,直朝着绸缎铺就去了,哪曾想再次扑了个空。 因为这头绸缎有了问题,又有了一批新货,掌柜的又忙着去了码头,要去盘点。 沈芳当下又问好了位置赶往码头,宜州的码头到了她就有些傻眼。 放眼望去,摩肩接踵的,她想要找到绸缎庄的掌柜的,颇有些难度。 好在她人已经到这了,她打听好了卸货的船是哪个,又去寻找了绸缎庄,谁知道脚夫扛着货,告诉她绸缎庄的货下了船,已经盘点好了,掌柜的只过来交代了一声,就走了。 又是扑了个空。 沈芳忙转身想要回去绸缎庄,又被人叫住,那人凑了过来,意思是要钱,沈芳本来不想便宜了他。 可想想自己的确是着急,于是,从兜里掏出了块银角子扔给了他。 那个人凑了过来,一脸奸笑地跟她说,“绸缎庄的掌柜在这头有个相好,此刻未必能回绸缎庄……” 沈芳顿悟,这笔钱没白花,她打听好了具体的位置,便打算去他相好的那堵人。 刚转身,就和一女子撞了满怀。 “对不住。” “抱歉。”两个人几乎同时开口,又不禁同时抬头,两人四目相对,微微一愣。 沈芳看着眼前气质非凡的女子,便忍不住心生欣赏。 自古以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光男子欣赏美女,女子和女子有时也会惺惺相惜。 同样的,在对方眼里,也看得出她对沈芳的惊艳。 两个人都身材高挑,眉目如画,与寻常闺阁小姐不同,她们俩常年在外面走动,见识良多,气质如华,英姿飒爽。 可惜,此时两人心中各自都有各自的牵挂和盘算,各怀要事。 两人并没有过多结交之意,只各退了一步,示意对方先行。 沈芳并不急,想让对方先行,对方却摇摇头,示意沈芳先行,沈芳于是抱拳一谢,快步离去。 圣女看着沈芳的身影消失不见,身侧的几个男人目露色相,忍不住对这些男人心生鄙夷。 “看够了?”她薄唇轻启,冷冷问道。 众人回神,齐齐摇头,连称不敢。 “正事要紧。”圣女头也不回往前走着,身后的仆人侧头看了下沈芳的方向,朝着边上的人勾了勾手,唇语嘀咕了一句,那人嘿嘿一笑,掉头离开。 圣女一心想着船上的目标,便没注意身后两人的小动作。 第八十八章 地痞流氓 沈芳从码头离开,就直朝着绸缎庄掌柜的外宅而去,这个外宅所处的地点有些偏,位于宜州的外城。 与内城的繁华相比,天地之别。 沈芳一路走来,沿途不时能看到沦落街头,沿街乞讨的乞儿。 这里的房屋大都是破破糟糟的,看样子都鲜少修缮,而不时从院子里出来的人,也看上去全无精神,低头耷拉脑的,日子看起来过得并不好。 院落之间的间隔也很窄,并不适合跑马。 眼看着今天时候不早,她便去了一个看上去干净整洁的客栈,要了间上房,把马匹暂↗时寄存在那。 自己反而沿街买了个烧饼,边走边吃。 吃着吃着,她的耳环忽然毫无征兆地掉落,她弯腰去捡,余光看到身后一个人影闪过。 沈芳甫一抬头,就看到了一间名唤“济世堂“的药铺。 她弯腰捡起耳环,放到袖子里,去了药铺补了些药品。 她昨日走得急,身上带的东西并不多,好在银子她不缺。 等东西都准备好了,沈芳了然一笑,心里底气十足。 这才往西头走去,刚拐了几个弯,就听到身后快速跟来的脚步声。沈芳便想甩掉他们,以沈芳的轻工,甩掉他们简直富富有余。 可她有些好奇,按理说,她并没有招惹什么人,她对宜州人生地不熟的,实在是没有仇人。 她左拐右拐的,因为道路太狭窄了,转了右转,前面就是个死胡同了。 她顿足,回头一看,两个大汉堵住了路。这两个人穿着短打,一脸络腮胡子,贼眉鼠眼的,看起来就不像好人。 显然,他俩以为对付沈芳一个弱女子,自然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因此并没有把沈芳放在眼里。 “小妞,陪爷玩玩啊?”其中一个矮个子的张开了双手像赶鸡一般拦着路。 另外一个大个儿的摸索着下巴:“跟爷走一遭吧。” 沈芳故作天真地眨巴着大眼睛,做出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你们想要做什么,不要乱来……” 看到她这么害怕,两个痞子更加得意:“嘿嘿,只要你乖乖地跟我们走,我们不会乱来的。”才怪。 沈芳心里头嗤笑,两个看起来就不像是好人,跟他们走了她能好好活着才怪。 她惊若鹌鹑的样子,使得两个人放松了警惕,两人刚要上前,忽然一阵微风吹过,他们隐约嗅到了海棠花的味道。 “嘿,这个妞儿身上可真香啊……” “嘿,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两人淫笑着上前,心里正想着,反正老大说要带回去,没说什么时候带回去。 这里是死胡同,没有人来,时间够用,他俩还可以先吃上肉。 刚这么想着,就觉得下面有了反应,一柱擎天。他俩正欲上前,忽然觉得天旋地转,脚上似踩了棉花一般,他们如同喝醉了酒在原地走着,眼里看到的美女也忽然变成了九个头。 他们俩摇晃着头,想仔细看清楚,可惜,下一刻就瘫坐在原地,眼睛翻白,人事不知。 只他们裤子还各个支棱着,沈芳见之,冷冷一笑,她蹲下身,随意从里怀拿出针包。 作为医者,有时候难免遇到紧急状况,故而她一般带两幅针包,药箱里一副,怀中一副。 她熟练地打开,取出一根长针,“看你俩这幅熟稔的样子,平日定没少做欺男霸女之事。我就例行好事吧。”说完,她拿起长针,刺入两个脐下两寸的穴道,又换了个位置刺入。 只两针,原本耸立高昂的某处,登时变成了软脚虾。 沈芳看都没看两人,径自出了巷子,往目的地走去。 这次身后没有尾巴,看天色已然不早,沈芳足下轻点,用了轻功。几个起落,就大步来到了一座破烂的院门前。 沈芳忍不住有些疑惑,看这个院子,似乎是杂居的院子,一个院落零零散散地居住了好几家人。 绸缎庄的掌柜的,金屋藏娇也不至于如此吝啬吧。 竟然是连个像样的院子都不舍得给赁一个? 想到先前曹氏说此人稳重可靠,沈芳之前先入为主,觉得此人奔波各处,是个能干的,可听到他金屋藏娇,不免心中对他的人品有些鄙夷。 等看到这处的院落,她心中对这个掌柜的已经不抱有希望了。 她似乎又要白跑一趟了,沈芳轻轻叹了口气。 正郁闷着,却听到了院子里传来了脚步声和人说话的声音,沈芳立刻退避一侧,贴着墙根听着。 “弟妹,此处实在是不堪,要不我给你换个院子吧。”沉稳地声音响起。 “义兄的心意我领了,不过实在是不需要,此处我住惯了,邻里邻居都是知根知底的,舍不得挪了。自从寒之去世,这么些年多亏了您的照顾,已经给你添了太多的麻烦了。我和怀远已经感激不尽了,他这几日日日读书,等他高中,九泉之下,我也有脸面见寒之了……” “弟妹实在不必跟我客气,要不是寒之舍命挡刀,当初死的人,原本就该是我才对,如今你孤儿寡母的,我实在是惭愧……” “义兄不必自责,寒之救你,是因为你值得!这么些年,已经够给你添麻烦了,义兄不必过于自责,这些天的风言风语,已经给义兄带来了困扰了,实在是过意不去。”女子诚恳地说道。 “身正何惧影子斜。我也没想到对家居然能传出这么卑鄙的传言,累了你的名声,是我之过。” “没关系,我已经半截入土了,周围的邻居自然是知道我的为人,只是怕传到嫂嫂的耳中,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不会。你嫂子为人豪爽大义,这次也是她千叮咛万嘱咐让我过来的,她说想让我把你接到南越,到时候她照看起来更为方便。” “是么?嫂子实在是……”女子感激不知如何是好,最后还是说道:“帮我谢谢嫂子,嫂子的心意我领了,只是怀远不久就要下场了,恩科他若高中,我定然带他上门叨扰兄嫂!” “好,那我就等着喝侄儿的这杯状元酒!” 说着,脚步渐渐往门口来,“弟妹留步,不必送了。外头天冷,赶紧进屋吧。” “义兄注意脚下,好好保重身体。” 眼看着两人要出院子,沈芳看了看身后,都是土墙,她正想着要不要找个更安全的地方藏起来,就听身后传来一个清越地声音:“姑娘,你蹲在我家门口,有何贵干?” 沈芳:“……” 却说秦洛这头,他上了大船,就觉得头昏目眩,忍不住想要吐。 之前坐的小船倒是不觉得,反而上了四平八稳的大船才格外明显,还好他提前有准备,把晕船的药丸服了下去。 却还是觉得船中憋闷,便忍不住去到了甲板之上,此时天色已黑,甲板上的风又冷又硬,轻而易举地吹透衣物,直往骨头上扎。 刻骨的寒意,忍不住让秦洛打了个寒噤。 他转身刚想回,却不巧撞到了一名女子,“抱歉。”他忍不住抬头,待看到凉白月色下,那人如同秋水般清丽的姿色,丝毫不输于清辉月色的容颜,便是一怔。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秦洛也不例外。 秦洛本身就长得一表人才,仿佛谪仙落入凡尘,能站在他身边却毫不失色的女子实在是罕见。 他只看了女子一眼,便立刻侧过头。 直盯着貌美的姑娘瞧,实在是失礼,他正打算离开。 倏然一声,破空声传开—— 一把力道十足地箭镞直朝着他们二人而来,电光火石之间,秦洛不得不上前拉着女子道:“小心——”把女子带避到一旁。 等他回过头,就看到数之不尽,密密麻麻的箭雨只朝着甲板而来…… 他再不迟疑,立刻拉着女子躲避。 “是水寇。”秦洛低呼出声。 说着,把小拇指放入嘴中,猛地吹了个口哨。 须臾之间,几个黑衣人稳稳落到他面前:“主子,可还好?” “无事。”秦洛对着几个暗卫道:“恐是遇到了水贼。” 这几个暗卫都是宁帝指示给他,派来保护他安危的,个顶个,都是一等一的好手,这几个人走路沉稳,下盘扎实,呼吸几不可闻,可见内功之高。 可惜,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旱鸭子。 水贼攻入甲板之上,他们尚可与之一战,偏偏水贼不按套路出牌。 只听船下传来了惊呼声:“糟糕,水贼凿开了船底,船底进水了!”伴随着这一声音,船体底部进了水。 整个船立刻倾斜摇晃着,甲板上的众人乱做一团,不断地被从船头晃到船尾,又从船尾晃到了船头…… 秦洛只觉得胸腔内翻浆蹈海,他一个功夫在身的人都吃不消,何况是弱质女流呢。 他被颠簸之时,下意识地拉住了女子的手,把她护在了怀里。 随着船体摇晃,他都被甩得不断磕碰着,一会儿是后背,一会是胳膊,一会是腰。 不停地撞到桅杆,或是船身,他要紧了牙关,脸色煞白,一声不吭。 仍是把怀中女子护得好好的。 可见,容貌不论何时何地,在紧要关头都能起到不小的作用。 要是一个八旬老妪,别说如珠如宝地被呵护着了,不一脚踹进江中,都是他仁义! 第八十九章 各怀心思 水贼的船有四支,从四个方向袭来,只要凿沉了船,船里的人自然都葬身于此,他们本不需要多费力气。 因此,他们除了远距离射箭之外,并不靠前。 可惜,水贼内部也各怀心思,他们时常因为分赃冲突,意见并不一致,有一支临近的船迫切地想要登船劫钱。 秦洛四周围绕着暗卫,许是多年的训练有素,他们见多了生死场面。 大敌当前,他们依旧沉稳。他们的使命是保护好安王,只要他们不死,安王自然无碍。 水贼刚一登船,就被一个暗卫欺身上前,一把锁喉,捏破了喉咙倒地而亡…… 第二个水贼只觉得眼一花,前面的同伴就躺下了。没及他有所反应,但见眼前银光一闪,便已是身首异处。 第三个第四个…… 像叠罗汉般接连倒下。 不多会儿功夫,几个水贼几乎全部丧命,暗卫保护着秦洛,秦洛保护着美女,一行人往小船这个方向来。 水鬼既然能登船,自然有着梯子,他们正好借着这个梯子攀援而下,逃出生天。 梯子是软绳,踩下去摇晃着,再加上大船已是倾斜,甲板上也有逃难的客人,有人眼红想要先行上船,没等靠前,就被暗卫给解决了。 只是船身摇晃的厉害,为了方便秦洛更好的上船,有的暗卫不得不往船的另一头跑去,企图能保持船的平稳,给六皇子争取更多的逃生时间。 这一幕都被秦洛怀中女子看得清清楚楚,她忍不住抬头看了秦洛一眼。 她仰头只能够到秦洛的下巴,他目视前方,对暗卫的所作所为视若无睹,仿佛这一切都是他们理所应当而已。 她嘴角讥诮,又别开了视线,看向了下方的小船。 视线是前所未有的冰冷。 乌合之众,难堪大任。 好在不必在意这些死人,倒是不用浪费她出手惩治了。 就在她思索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低沉声音:“跳!” 她慌忙摇头:“我不敢……” 身后之人肯定地道:“你敢!”说着,也不攀爬绳梯,直接抱着她从甲板跳了下来…… 两人滚落在小船上,她被秦洛护着,并没有受伤,只是秦洛跳的时候,崴了脚踝。 因为他当机立断,再看到他平安上船之后,暗卫才一个个地接连跳下。 秦洛看着船中之人,问道:“人齐了么?” 其中一名暗卫道:“齐了。”秦洛这才略微松了一口气。 暗卫登船之后,立刻驾船要离开,原本静观其变的海贼这时居然从三个方向,包夹而来。 秦洛微微皱眉,前方的暗卫却道:“怪事。” “如果是水贼,劫财为先,没必要追着咱们不放。”另一暗卫也跟着开口。 秦洛眸中一沉,看样子,是专门对付他而来,难不成,是太子派的人? 这些年来,他虽然没前往两淮,两淮确有属官,往来的信件时不时会传到神医谷,逢年过节,明面上,他从来没被召回过。 赏赐却如流水般往两淮送,其中,不时有他的好大哥,太子的手笔。 关爱幼弟,似乎也是彰显了太子的仁义,只可惜,他并不领情。 他永远不会忘记母妃的死,他和太子都想要那个位置,只能是不死不休。 眼下,就极有可能是太子的手笔! 又或者,是太子那几个一母同胞的手笔。 秦洛脑中只瞬间想了这些,神色转瞬间又恢复如初。怀中之人动了一下,他这才反应过来,面前还有一人。 “你没事吧。”他温声问道。 “多谢公子相救,奴家无事。”女子温温柔柔地说道。 秦洛点点头,“你已经做得很好了。”遇到水贼,整个甲板上都是撕心裂肺地哭喊声,尖叫声此起彼伏,吵得人脑瓜子疼。 而眼前女子,不卑不亢,沉稳安静,不由得让他另眼相待。 这也是他为何不舍得让她遇险的原因,如果她惊声尖叫他只会一脚把她踹开…… 因此,当她犹豫不敢跳的时候,他却能笃定地知道她敢! 她本不是一般的弱女子。 刚想到这,他心中一个咯噔,不由得看了她一眼。却见她的视线看着他的身后,微微笑了一下。 他身后…… 秦洛顺着她的视线,刚一转头,就被人砸了后脑,不省人事。 众暗卫只看到公子倒下,刚要上前,就看到公子怀中的女子紧紧抱住了他。 没等暗卫上前,她连带着安王,朝后一仰头,只听扑通一声,两人直坠入夜色之中! “不好——”暗卫急呼出声,齐齐上前,又齐齐顿住,看着眼前的茫然一片,他们不通水性啊。 正犹豫着,又个暗卫扑通也跟着跳下了…… “是12!”其中一个暗卫惊呼出声。 另一暗卫惊喊:“他不会水啊!” 这时一个暗卫面色沉静:“安王若有闪身,左不过也是一死。”说着,闭目也跳了下去—— 一时之间,如同下饺子般,众人扑通扑通接连落水。 而此时,水下有人接应,女子已经成功将昏迷的秦洛带到了另外一艘船上。她刚一上船,一身大氅从头给她盖住。 “圣女,可有大碍?”说着,递给她一碗姜汤水,圣女浑身哆嗦着,江水很冷,她唇部发白,眼睛却是亮得骇人。 她成功了! “无碍。”原来此美貌女子就是白莲教的圣女!她接连喝了两口,才感觉身子好了一些,颤抖着将右手递出。 面前之人一愣,微微苦笑,从怀中掏出了白纱,他不漏痕迹地看了圣女一眼,把心中的欲望压制住,缓缓放到她手中。 圣女拿起白纱,把脸遮挡得结实。 都说红颜祸水,有时候一个女子生得过于貌美,未必是件好事。 金钱,权利,美人,自古都是男人们争相掠夺的资源,若一个女子过于貌美,却没有与之匹配的家势相护,往往结局都不会很好。 而护着她的家人…… 早已不在人世了。 她闭目不忍回想,所以,如今她的貌美有时未必是件好事,她有她的骄傲,她不想成为别人胯下的玩物。 男人能做到的,她也能做到。 李家的江山,注定只有她来颠覆! 第九十章 孰是蝼蚁 看到宋慈回来,谢瑾瑜微微皱眉:“怎么只你一人回来,沈芳呢?” 宋慈叹气:“主子说要单独前往宜州,骑马便走,我跟不上……” “胡闹!”谢瑾瑜起身,刚要去找,偏偏此时傅生过来禀报:“将军,五皇子到了……” 谢瑾瑜迈出的步子便是一顿,似乎是知道他心中所忧何事。 宋慈忙宽慰道:“主子有本事,没事的。她跟我说,不出两日就会回来。” 谢瑾瑜却摇摇头,吩咐道:“傅生,你带几个人前去宜州接应下……” 虽说宜州离南越并不远,只是眼下南越局势错综复杂,宜州离得两淮又近,这些时日白莲教兴起…… 纵使沈芳本事再大,他也还是……不放心。 傅生领命离去,谢瑾瑜叹了口气,整理下衣服,出门迎接五皇子。 他面色从容淡然,属下恭敬地等待他,并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宁帝的几个皇子中,五皇子是比较特别的一个。他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不太循规蹈矩。 身份是嫡出,上头有太子,有三皇子,他这个老幺自然就格外偏疼皇后的宠爱,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因此,满朝皆知太子仁厚,二皇子稳重,三皇子贤明,六皇子聪慧,而五皇子嘛—— 十三不靠。 说他不聪慧吧,有时候他比猴都精,调皮捣蛋从来不落下。光是先生就换了多少遭,有的推拒不过,硬着头皮教,也坚持不过几日就撂挑子了,宁死也要找宁帝请辞。 可说他聪慧吧,他背书背不过六皇子,看了书就忘,之乎者也从来不背,四书五经都拿来当桌子的垫脚。 宁帝要斥责他,他却理直气壮:“儿臣上有太子哥哥,下有六弟,治国良策儿臣也没兴趣听,只认识几个字,不做睁眼瞎就是了……”一席话说得宁帝瞠目结舌。 可过后了,又不免细想,五皇子虽然顽皮了些,却并没有太大的野心,儿子太有野心了也不是件好事。 他最不缺得就是有野心的孩子,偶尔有一个“淡泊名利”的,自然极为难得。 宁帝索性就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皇上都放任了,五皇子就更荒唐了。有时候闲着无聊,就让府中上下给他披麻戴孝,看看谁哭得真切,有时候心情不爽了,动辄就打骂。 所以京城上下皆知,宁帝之子,各个人中龙凤,只除了五皇子,是个混不吝,惹不起的人物。 谢瑾瑜偏偏并不怕李桢。 这人吧,其实有时候都是看人下菜碟。 谢恒是宁帝依仗的心腹,谢瑾瑜又是谢恒唯一的血脉,爱屋及乌,宁帝自然格外地偏疼谢瑾瑜。 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不是,冲着他爹呐。 只是小孩子并不懂大人间面子上的那些客气。 当时五皇子年幼,自然是看得心中不忿,凭什么啊,凭什么父皇不抱着他,抱着谢瑾瑜。 凭什么父皇给谢瑾瑜夹菜,冷落了他。 凭什么他看好的东西,被父皇赏给了谢瑾瑜。 凭什么他的哥哥太子,也格外疼爱谢瑾瑜。 凭什么…… 他本来性子就左,想法也左。 因此,各种的怨怼积累下来,他看谢瑾瑜就格外地不顺眼。 只谢瑾瑜比他要大,有时候他还不得不甜甜地叫他瑾瑜哥。 面上既然不能得罪,他就使阴招,往谢瑾瑜的茶里放了一大把咸盐。 谢瑾瑜只喝了一口,便不再碰了。在父皇眼皮底下,他逼着他喝,哪曾想,谢瑾瑜微微一笑:“既然五皇子喜欢喝,那便给你喝便是——” 说完,没等李桢说不,就被谢瑾瑜捏着下巴,把茶径自灌入了他口中。 咸得他差点当场去世! 偏偏坐在上位的父皇笑眯眯地看着,不给他做主倒也罢了。 反而还重重责罚了他! “敢在朕眼皮底下做动作,又技不如人,自是活该!” “父皇,儿臣才是你的儿子,你胳膊肘怎么朝外拐啊?”李桢摸着屁股,心中不甘,低声嘟囔着。 “哼,正因为你是朕的儿子,别人都供着你,才会让你盲目自大,这次踢到铁板上了吧。”宁帝虽说让人打了他板子,还是又不放心晚上过来看看儿子伤得重不重。 李桢眼中冒火,又不能拿父皇如何,于是把头偏到了一边。 宁帝心中好笑,脸上却严肃地说道:“敢给你排头吃的人,才是能人。再者说,胳膊肘本来就是朝外拐的,你朝里拐一个给朕看看。” “……” 李桢脑中闪现儿时这些画面,对待谢瑾瑜脸上自然也带了惯常的笑意:“瑾瑜。” 谢瑾瑜看着李桢,今天的李桢来之前,显然特意梳洗打扮了一番,头戴金冠,额戴翠玉红抹额,身着锦绣盘龙梨花袍,偏偏是艳粉色的…… 看着穿着犹如花蝴蝶一般的李桢,谢瑾瑜的嘴角忍不住抽了又抽。 不过以他们的教养,泰山崩于顶都能色不改,不过是一身穿着而已。 李桢就是赤身裸体前来,他也能神色如常。 李桢挑眉,摊开手问谢瑾瑜:“本王今日穿着如何?” 谢瑾瑜点头夸赞:“很适合你。” 犹如拳头打到了棉花上,李桢看着谢瑾瑜那张波澜不兴的脸就觉得倒胃口,于是也不再啰嗦,懒洋洋的让谢瑾瑜给安排房间,离开了。 “将军,五皇子此次前来……” “朝廷虽然设了监军,可这么些年来,也形同虚设。掌兵的是我,监军换了也是应当。不必过于在意,恪守本分就可以了。” 不是他谢瑾瑜看不起五皇子,而是和英明憨厚的太子相比,五皇子实在是…… 就当他来游玩的吧。 谢瑾瑜吩咐下去:“他来做什么无所谓,但是要保护好他,千万别让他受伤就是。” “属下遵命。”下属领命出去了。 谢瑾瑜揉了揉额头,一块烫手山芋就这么落到了他的地界上。 宜州外城悦来客栈 这个客栈在宜州外城看起来算鹤立鸡群,干净整洁。客栈分为内外楼,前楼用来迎客,后面的院落,主人自用。 此时的后楼天井里,秦洛被绑在椅子上,一盆冷水兜头泼下,把他给泼醒了。 秦洛先前大病初愈,昨日又再次落水,这盆冷水浇得他浑身发冷,头脑模糊。 等他睁眼一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白色前襟,上面绣着金边莲花…… 莲花…… 秦洛猛地回神,不可置信地抬头。就看到一位白纱遮面的女子,眼神冰冷地看着他。 虽然她以白纱覆面遮住了容颜,可她的眉眼轮廓,身材举止,却并不让秦洛觉得陌生。 拜她所赐,为了护着她,他浑身上下现在还疼。想不到居然是中了白莲教的里应外合之计! “你是——圣女?”秦洛就算是个傻子,也知晓他如今的处境堪忧了。 “六皇子,安王?”圣女微微一笑,笑意却未达眼底:“幸会幸会。” “敢问圣女将我撸来,有何贵干?” 圣女一抬手,室内的手下有眼色恭敬退出,一时之间室内只余他们二人。 “你意欲何为?”秦洛直视她双眸,轻声问道。 圣女轻轻摇头:“我还没想好。” “我虽是安王,可惜我并不受宠,你捉到了我,也没什么用处。” “有用没用的,试试就知道了。”圣女把面纱摘掉,微微一笑。 她伸手勾起秦洛的下巴,凑近他面前,用手留恋地抚摸着他的脸庞。 秦洛侧头想躲,却被她用力给掰了过来,逼着他与之直视:“别用那种高高在上的眼光看我!” 说着,她毫不客气地连抽了秦洛数个耳光。只把她手打得通红,秦洛被打得脑袋嗡嗡作响。 他心中非常疑惑,他来两淮是收到了父皇的密旨。他的行踪又是如何让白莲教得知的? 而看到眼前癫狂之人,和当初甲板上柔弱不能自理的样子,判若两人。 仿佛两人之间有着血海深仇一般! “姑娘,我自幼离开皇宫,并没有机会与人结怨,冤有头债有主,我自问与你素不相识,何至于此?” 他自幼的刻在骨子里的骄傲,使得他说这些话的样子也是不卑不亢。 圣女冷冷一笑,站直身子俯视着他:“在你们眼中,你们掌握着权利,掌控着人的生死,不过只是一句话的事。” “可你们轻飘飘地一句话,却能让人数十年的心血和付出,不值一文。”说着,她眼神冰冷地拍了拍秦洛脸颊,“以后少拿这种眼神看我,在我眼里,你不配!” “你这张脸,倒是挺好看。”圣女看着他红肿的脸,忍不住凑了过来。秦洛闭目,感觉到嘴上触碰的柔软…… 他是男人,一吻纠缠,便忍不住心神荡漾。可下一刻,剧痛传来,他只觉得下巴被人咬掉了一块肉。 秦洛疼得满头大汗,眼睛充血:“你是个疯子!恶妇!” “是么?”圣女姣好的脸庞,鲜艳的嘴唇上咬着一块肉,脸上也有血迹,显得她更是妖艳。 “只一块肉你便受不了了?”圣女伸出食指,狠狠地把嘴唇上的血迹擦下,放到眼前看了下,眼神是从未有过的愉悦。 她甚至伸出舌头舔了舔,把血迹都舔舐干净。 秦洛看着她眯着眼睛享受的样子,便忍不住心中作呕,想吐又吐不出来。 “只掉一块肉,你便这个样子,那受了凌迟之人呢?那是五百多刀!”圣女伸手牢牢掐着秦洛的脖子,指甲都陷入了他肉里。 秦洛被憋得脸色涨红,眼看着将要窒息而亡,圣女却又松开了手。 口中得以喘息,秦洛忍不住连连咳嗽起来,“你我到底有何仇怨,临死让我死个明白。” “好,我就让你明白明白。”圣女随手抄了个凳子,直接坐到了秦洛对面。 “父债子偿,这句话你可听过?可觉得天经地义?” 秦洛看了眼圣女,这才后知后觉,他的确从来没与人结怨过,与人结怨的,是疼他爱他的父皇。 只是,父皇向来勤政爱民,又怎么会…… 圣女讽刺一笑,眼泪瞬间顺着脸庞流了下来:“我本名陈朝桐,我爹是南北榜案中,南榜的状元陈昌隆。” 秦洛微微一怔,南北榜案发的时候,他已不在皇宫,被送到了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神医谷。 可饶是这样,南北榜案他也如雷贯耳。 他不可置信地抬头看着眼前的姑娘,讷讷地说不出一句话来。 陈朝桐如同讲故事般说道:“陈家在闽南时代耕读,我的祖父在当地是族长,我爹爹三岁开蒙,学的都是孔孟之道,精忠报国。他寒窗苦二十载,图得便是一朝成名天下知……” “可没曾想,当他高中状元牌匾传回本家的同时,我们也收到他被处死的噩耗。” “祖父原本大宴宾客,正是高兴之时,却收到了我爹的死讯,大悲大喜之下,吐血而亡……” “我娘,跟我爹青梅竹马,一心支持我爹科举,她柔弱到甚至连蚂蚁都不忍心踩死,却在我面前,自戕身亡……” “陈家在当地是百年世家,顷刻间毁于一旦。”陈朝桐伸出食指抬起秦洛的下巴:“你说,我的一切,跟你父皇有关还是没关?” 秦洛闭上了眼。 过了许久,他才轻轻地说道;“对不住。” 第九十一章 分文不取 陈朝桐一行清泪自脸上滑落,她伸出手轻轻擦掉。 一句轻飘飘地对不住,这三个字对她来说,却是比世间任何的枷锁还要沉重。 她看着面有愧色的秦洛,叹息道:“你说了对不住又有何用。” 始作俑者不是他,下令处死她爹的也不是他,害得她满门凄惨的亦不是他。 事发当年,她还只是个孩子,又何况是他…… 说到底,不过是她的迁怒而已。 陈朝桐定定地看了秦洛一眼,冷笑道:“你以为认了错了,我就会饶你一命?” 秦洛摇摇头,下巴的血仍旧潺潺流着,显得他原本就白皙的脸庞更加地苍白,也显得他的眉眼愈发清秀。 他轻声说道:“我并不是想要为他开脱什么,只是我知道,他也有他的不得已。我也想问你,作为圣女,你执掌着整个白莲教,是不是每一件事都能做到完美无缺,惩罚的每一个人都肯定是十恶不赦,杀死的每一个人都没有老母和妻儿……” 陈朝桐被问得一愣,没等她恼羞成怒,秦洛又率先说道:“作为帝王,他首先要做到的,是顾全大局,维护皇权稳定。为了权利,挚爱和妻儿都可以舍弃,又何况是两旁世人。” 宁帝登机多年,有心慈手软的地方,也有心狠手辣的地方。 作为一命合格的帝王,帝王权术已经刻在了他的骨血里。 对待血脉至亲,他都可以冷酷,为了平稳朝堂,舍弃一个人又是多么正常的事情。 秦洛闭目苦笑,就连他的母妃,都可以轻易地被父皇舍弃。 “你这是引颈就戮?”看着秦洛闭目等死的样子,陈超桐气急。 她这么多年来,发展壮大白莲教,用尽了心血,甚至不得已时,出卖肉体,自甘下贱…… 她的每一天,都如同生活在炼狱之中,每次当她合眼入睡,总是被梦中自戕的母亲逼问可有复仇?她不敢笑,不敢每一天活得太轻松,否则,面对梦里母亲的逼问她就会汗水连连,心生愧疚。 她有时累了,也曾想到过一死了之,可到最后一刻,她又放弃了。 她却不能死。死对于自己,太容易了。 陈家已经死了太多的人了,她活着才能为陈家讨回公道。 因此,她必须一个人苟延残喘地活着,她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复仇。 她从袖子里抽出匕首,压到秦洛脖子上,“你们李家,欠了我陈家不止一条人命,今天,我就全当讨回利钱……”说着,手上用力,很快秦洛的脖子就被割破,他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陈朝桐忽然又收回了匕首。 “死,太容易了。”陈超桐脸上忽然狰狞了起来,喃喃自语:“都想用死来一了百里,活着才是如同人间炼狱。” 她合上了匕首,把匕首收了起来,又俯身拿脸蹭着秦洛,“既然你死都不怕,那你就活着好好地看我如何复仇吧。” 陈朝桐狠狠说道:“我将把你们李家的每一个人,都拉到地狱中。我所经历的每一份水深火热,都要让你们好好尝一尝!” 说完,她忽然走到秦洛身前,俯身亲吻着秦洛的耳朵…… 秦洛不可置信地看着她,眸中不自觉地染上了一层欲望。 “船上你百般照顾我,不就是贪图我的身子?”陈朝桐又熟稔地舔舐他的耳边和喉结。 果不其然,秦洛有了反应。 陈超桐视线朝下望去,忍不住一声嗤笑,秦洛则脸涨得通红。 “食色性也,人之常情,何况你长得又如此殊色。我若坐怀不乱,才是不正常。”秦洛喘着粗气为自己辩解。 “何况,人和牲畜的区别就是人可以有欲而控制好自己,牲畜则不然,只能凭借欲望去交和……” “是么?”陈朝桐忽然解开了自己的衣衫,径自坐到了他身上,她俯身亲吻着他:“那么,你能拒绝我吗?” 秦洛刚要开口,就被陈朝桐狠狠吻住,她甚至把灵活小舌探入到他嘴中,秦洛自身如同架在火上炙烤。 欲望上头,他也难以把持自己。 陈朝桐搂住他的头,不时亲吻挑逗他,最后,她上他下,情欲沉沦,共赴巫山…… 不知过了多久,云霄骤歇,两个人缓缓收兴。 秦洛忍不住还想要亲吻陈超桐,却被她毫不客气掌掴偏开了脸:“滚开,你不过是我的玩意而已,认清好你的身份。” 她利索地整理好衣衫,脸上潮红一片,犹如胭脂,双目闪亮,似乎浸了水。 嘴唇也被秦洛刚才啃咬地红肿,却越发让人想要咬上一口。 秦洛满足地看着她,她已经是他的女人了。 如此地妖艳,似一朵带刺的玫瑰,让人欲罢不能。 他贪恋地看着她,却见她冷冷一笑,把白纱戴好,再次遮住了脸。 陈朝桐整理好了自己的衣衫,又过来整理了下秦洛的衣衫。 “不要想太多,正如你们男人玩弄女人一般,你们对于我来说,也不过是睡一个男人而已。” 说着,她拍了拍他的脸颊,率先出了门,走到门口拍了拍手。 几个妙龄的少女推门进来,陈朝桐看着这几个女子:“你们在秦楼楚馆,遇到的都是不解风情的莽夫,今天给你们尝尝鲜,一定要好好伺候下里面的贵客,记住了,不许解开他的绳索,其他的,随便你们玩。” 几个女子对视一眼:“小的遵命。” 说完,几个人对视了下,拧着腰进门,门被合上,秦洛眼看着几个女子,如同看猎物一般地看着他,把他的裤子再次拉了下来,她们自己一个个的脱得一丝不挂,他心中一沉,额头上就布上了汗。 几个女子显然熟知风月之事,别说几人,就算是其中之一,都能把他榨得骨头都不剩。 秦洛闭目躲避,可他身上被绑定结结实实,就算他闭目,就觉得一双柔夷挑拨着他…… 不多会,里面就再次传来了击打之声和靡靡之音。 门口的陈朝桐听着,抬头望月,心里一时居然不知道是痛快还是怅然。 她为了复仇,已经记不清出卖自己多少次了,她也要仇人尝尝身不由己地滋味! 一阵风吹过,她忍不住觉得有点凉,便提步往自己的房间走去,刚开了门,就被人捂住了嘴,她心里一惊,刚要挣扎呼喊。 耳边突然传来熟悉地声音:“别动!” ——是左护法! 她疑惑不解地抬头,人却被左护法压在了门上,左护法俯身在她耳边轻嗅着:“香。” 说着,毫不客气地扯开了她的亵裤,手也不客气地要伸过去,被陈朝桐拦住。 左护法闷声嘲讽道:“别人使得,我不行?” 听到他言语中漏出的一丝不满,陈超桐的手就放了下来,左护法是她倚重之人,他对她还有用。 不过是残花败柳之身,他想要,就任他去吧。 如此想着,她的身子便有些软,无声地任眼前之人予取予求,心中却忍不住有些好笑。 她刚要如此玩弄她的仇敌,转瞬自己也如同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似乎感受到她的心不在焉,左护法狠狠地钳住了她的下巴,“看我。你的眼中此时只应有我!”说着,狠狠惩罚着她。 夜已深沉,院子里的两个房间,却都刚刚开始…… 此时的外城,沈芳被人捉包,刚想狡辩,就看到一个中年男子开门出来。 此人的确是如曹姨所说,性子沉稳,眉目中自有一番刚毅。 “你找谁?”除了沈芳,另外三个人几乎同时开口。 沈芳便只得老实开口:“我找你。”说着,就看向了绸缎庄的掌柜。 她这么一开口,另外母子的视线也不由得齐齐转向了掌柜的。却见掌柜的齐齐摆手:“不是,不是,我不认识她,别误会。” 说着,他叹息一声:“姑娘,咱们素昧谋面,萍水相逢,你说话要注意些。我并不认识你,你找我所为何事?” 沈芳刚想开口问她娘,又转瞬一想,这么贸然发问,实在是太过唐突了。 于是,她轻咳一声:“我是你们东家曹夫人的亲眷,她让我来的。有一些事情,需要跟你打听一下。” 掌柜的疑惑:“生意上的事?” “呃——是。” “早说嘛……”掌柜的这才松了一口气,对侄儿和弟妹说道:“侄儿,弟妹,我这头有公事,等我回头得闲了再来看望你们,你们好好保重。” 沈芳本来要走,却冷不丁看了那掌柜的弟妹一眼,忍不住惊异道:“这位大娘,你的身子似乎有些不妥。” 妇人忙摇头:“无事,只是这些日子操劳,有些乏累而已。” 沈芳本不想节外生枝,可看她的脸色的确是灰败之相,便忍不住上前:“我略懂些岐黄之术,能不能让我给你切个脉?” 作为医者,见死不救不是她们行医之道,因此她执意想要看下妇人的病情。 妇人推辞:“真的不必了。” “劳烦大夫帮忙看看……”此时说话的是妇人的儿子,他温生说道:“家母为了供我读书,日夜操劳,劳烦大夫帮忙看下。至于诊金——” “哦”沈芳这才明白为何妇人明显身体不舒服还强撑着,不过是想把钱都用在刀刃上,供孩子读书而已。 她微微一笑:“放心,今天我心情好,诊金,分文不取!” 第九十二章 旧事重提 “哪那行。”妇人一听不收钱,连连摇头:“奴家岂能白白占了您的便宜。” 沈芳好笑地看着她,心里却有些感动,这样的妇人教出来的孩子,指定差不了。 “我先给您看下。然后再说诊金的事情。”沈芳灵机一动:“这样吧,我看您儿子乃人中龙凤,将来定会金榜题名,要不诊金我就不要了,劳烦令公子给我写副字吧,我珍藏传给后人。” “那敢情好。”妇人这才感激地点了点头,旁白的年轻男子看了沈芳一眼,又转过了头。 沈芳哪里缺这一副字画,只是她知道读书人心中自有一番志气,这才给妇人一个台阶下,显然她儿子懂了。 妇人把手伸过来,沈芳切上去,眉头慢慢皱了起来。 一般来说,给人诊治哪怕是病人病入膏肓,也要控制好面部的表情,要做到云淡风轻。 沈芳皱眉是因为这个妇人的脉象有些怪,看起来并不像病入膏肓而是……慢性中毒。 “恕我直言,您有什么长时间服用的药物吗?”沈芳心里疑惑,忍不住问道:“我看您的脉象,病不严重,只不过看样子像是长时间进食慢慢积累的毒素……” 妇人连连摇头,“奴家身体一直很好,饮食也很规律的呀。” 沈芳心中奇怪,待要张口,妇人儿子忽然插嘴问道:“是不是白莲教免费赠予的圣水?” “哦?”沈芳疑惑:“白莲教会免费赠药吗?” 妇人忙挥手:“千万不要诋毁圣教,圣教免费赠予百姓药品和圣水,对百姓有恩德……” 她连连说着白莲教是如何帮助百姓,锄强扶弱,爱护弱小,救人于危难之中,喋喋不休地说了半天,一反先前的内敛。可见白莲教荼毒的有多深。 沈芳一直耐心地听着,心里却是不屑的,《墨子·非儒下》里有云,“盛为声乐,以淫愚民。”愚民一直都是帝王权术的一种,好掌控百姓。 白莲教一个小小的教派,却不遗余力地买通百姓,民间声望极高,其背后之人,所图甚大。 不过,她对幕后之人的图谋无甚兴趣,江山不管姓李还是姓王,还是姓赵钱孙,都跟她没什么关系,不过,宁帝万一驾崩了。她倒是想要鼓掌庆祝一番。 沈芳摇头,把脑中不合时宜的想法甩出去,想得再多,也没看宁帝有个好歹。 还是立足于眼下吧,她对妇人儿子说道:“还有多余的圣水吗?” 妇人儿子点头:“稍等。”说着,不顾妇人的阻拦,直接朝着里屋走去,妇人连连追在他身后,“真的不关圣水的事,堂主都说过了,每个人的体质不一样,祛除邪祟也不会相同的。万一对圣水不敬,圣母怪罪下来,会降罪你我的。我倒是没关系,可是你不行……” 沈芳静候在侧,心里却感慨着,每一个教派,如果深入到人的思想中,其实很可怕。 白莲教就略微施些小恩小惠,就能笼络一大批人心,这个算盘打的精妙无比。 “圣水在此。”沈芳接过来,嗅了下。圣水的主要成分居然是荷包草。 荷包草又叫马蹄金、黄疸草,是一种很常见的草,也可以当做野菜吃。 许多人却不知道这种草药,消肿有奇效,南边人称它是“神仙对坐草”。 味甘、平,性寒,无毒。 主治妇人五夜发热、虚劳等症。小儿疳热,眼目赤痛,煎汤服之,神效。久服可祛劳虫,令人肥胖。 看着眼前身材并不瘦弱的妇人,沈芳明白她应该是长期服用了圣水。 沈芳喝了一口,如果只是荷包草的,应该不至于有毒,应该是制作圣水的时候,采摘的误入了别的草药,带了毒性。毒性虽然不强,可长期服用,日积月累还是终有一日会爆发的。 “圣水的主要成分是无毒的,但是是药三分毒,就算圣水再好,也不能日日服用……”沈芳并没有诋毁圣水,给人治病也好,她不喜欢说教诋毁别人心里觉得好的东西,那样及时她是对的,患者有时候也未必会深信。 是以,沈芳反而另辟蹊径,一方面肯定圣水的功效,一方面劝慰:“圣水是给你治疗疼痛的,每个人都有忍痛的极限,如果你长时间服用的话,万一需要阵痛的时候,到时候喝圣水反而要加量了。” “您说得有道理。”妇人刚开始听说圣水不好时,都要记得瞪眼,等沈芳劝慰一番,这才放心。 沈芳又写了方子,给解毒的,下了一些泻药:“您服了这个药,因为圣水是给你通体活络的,可有的人未必能经得住圣水的眷顾,身体有糟粕,所以要排毒。”沈芳写了适量的巴豆,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吃错了药当然是拉出来才是正道。 妇人恭敬地听着,连连点头:“是啊,圣水有时候也不是我等凡人能消受得了的。的确的确……” 沈芳写好了方子,妇人这才恭送她出门。 沈芳的这一番救治,不但妇人的儿子感激,也赢得了绸缎庄掌柜的感激。 他招呼沈芳离开,两人走了很远,身后忽然传来奔跑的脚步声,“等等——” 两个人听到声音似乎很熟悉,齐齐停下,沈芳诧异地回头,却看到妇人的儿子追来:“这是诊金。”他递给了沈芳一个卷轴。 沈芳诧异地接过,又恍然大悟。 她不过是随口一说,说完她自己都忘记了。 “哦,谢谢。我定会好好保存的。”沈芳小心收好,放到了怀中。 那人却朝着沈芳作揖道:“感谢神医的救治,谢谢。” 沈芳客气摆手:“不必不必。” 掌柜的见二人说完,再次跟男子说道:“回去吧,好好读书,好好照顾你母亲。” “是。” 两个人这才再次前行,沈芳却觉得身后有一双眼睛,直直地望着她,她并未回头,却仍旧能感受到。 想来,行医者,心里最开心的时候,莫过于此吧。 挥一挥衣袖,深藏功与名。 夜色慢慢降临,沈芳和掌柜的一直默默地走着,直到回头已经看不到任何人,掌柜的才摸着胡子,微微一笑道:“小友,明人不说暗话,说吧。” “说什么?”沈芳故意卖了个关子。 “你年方二八,有一手过硬的行医本事,你孤身一个人前来,功夫自是不弱,又怎么会千里迢迢过来找我商议生意呢。” 沈芳惊讶地看着掌柜的,忍不住点头:“不瞒您说,我是为了确认一件事情。” “何事?但凡是我能帮上忙的,你尽管问。” 沈芳开诚布公:“我听曹姨说,曦成三十二年您在庆州?” 掌柜的捋着胡须,缓缓点头:“是啊,那一年庆州大旱,后来又是大涝,我和顾寒之……也就是刚刚那个妇人的丈夫,一起押送一批货。谁知中途遇到了流民,寒之为了救我,替我挡了刀,我见流民人数众多,我自是敌不过,便诈死侥幸逃过了一劫。” “您在庆州,可遇到过这个女子?”沈芳从怀中掏出画轴,一打开,笔力虬劲的字帖! “错了。”沈芳又在怀里掏出一个卷轴,打开之后是一位女子。 “请问您看过这个女子吗?” “我看到过。”掌柜的印象很清楚:“这个女子长得很美,应该是富人家的少奶奶。” “为何你这么肯定?” “因为我当时躲在远处,正在装死,其实对周遭的情况很清楚。当时我差点被补刀的时候,一辆马车疾驰而过……那些人才顾不得我。显然,只有不知疾苦的少奶奶才会这个时候想要布施。”许是印象深刻,掌柜的便连连摇头苦笑道:“当时我趴在地上,心里不断地喊着不要。只可惜,马车上的妇人还是给了粮。” “殊不知,人的欲望沟壑难平,又何况是难民。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他们杀人如麻已经杀红了眼了。因此他们起了歹心,追着马车,想要把人拉下来……” 沈芳不由得屏息听着,其实最后的结果她都已经知道了。 母亲下落不明,是夏荷引开了乱民最后被国舅所救…… 只是知道是知道,当时的凶险,她听了忍不住跟着汗毛倒竖。 “车里一个护卫带着侍女跳车逃跑了,而流民追着马车而去,我见周围没了动静,又装死了一会,才从尸体中爬了出来,朝着相反的方向而去。” “后来,你看到这个妇人了么?” 掌柜的闭目,似乎是不愿意回想:“我去到一个破庙里,看到这个护卫功夫极高,三两下就把人轰出了庙。我不敢进去,宁睡孤坟,不睡庙门。乱世之中,多少强盗将人财物收刮,然后再杀人灭口,这样的现象也不是少数。我本来就胆小,身上活命钱不多了。所以我就猫在了庙外。”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只可惜,那位夫人实在是太过好看了……” 沈芳忍不住心中一揪,护卫…… 是啊,当时爹派了护卫,夏荷的相好,邱阳! 一同跟母亲失踪的还有这个侍卫!!! 沈芳忍不住试探地问道:“邱阳?” 掌柜忽然一拍大腿:“是!是这个名字。” 因为那个女子在男子见色起意的时候,嘴上呼喊的是:“邱阳,你别过来——” 第九十三章 前朝宝藏 \"后来呢?\"沈芳忍不住追问。 “乱世之中,一个弱女子,又怎么能挡得住财狼呢。”掌柜的摇头叹息。 尽管沈芳先前都做好了准备,已经无数次在脑海里预料到娘亲遭遇的凶险,可当她亲耳听到,还是忍不住泪盈于睫。 贞洁这个东西,没有就没有,活着才有希望。 她娘亲不会是寻了短见了吧? “那个女子……”沈芳艰难问道:“还活着吗?” “活着,她受了很大的刺激,后来被人救了。不要怪我没施以援手,那个叫邱阳的护卫功夫的确是高,我根本不是对手,过去了也阻拦不了。 后来又有三个侍卫才勉强把他拿下……” “怨不得您。”遭遇危难,正常人肯定首先想到的是自保。螳臂当车的人只是少数,趋避利害才是人之常情。如果是沈芳遇到这些的事情,她都未必能挺身而出,又怎么苛求别人救人呢。 “我想请问,救了那个女子之人,长得什么样?”沈芳问道。 “他穿得一身紫色袍子,显然和女子是旧识,只可惜女子似乎不认识他似的。那个老爷看到衣衫不整的女子,显然是动了怒,三个侍卫拿下了那个护卫,他直接一刀抹了那人的脖子,女子受到惊吓,昏了过去。” “后来那个老爷把外衣披到了她身上,抱着她离开了。” “那就好。”沈芳擦了擦不知不觉流了满面的泪水,欣慰地点点头,只要娘亲活着,找到她只是早晚的事情。 “请问那些人还有什么特点?”紫袍老爷的确是不太好找。 “那人长得仙风道骨,看不太出年纪,不过肯定是非富即贵,手下很多,我听口音似乎是京城口音……” 京城? 沈芳忍不住心里有些激动,若是京城口音岂不是娘亲这些年其实就在她身边? 只是,如果娘亲一直在京城,为何不来找她呢? 想到这,她忍不住笑自己想得简单,娘亲又如何得知自己也在京城,当初娘亲出逃的时候,她已经被送到了万福寺了。 只是,娘亲就算是不找自己,京城还有舅舅和外祖父,那也是娘亲至亲之人,为何娘亲也没去寻呢? 千头万绪的,沈芳感觉一时之间,心乱如麻,又仿佛拨云见雾,心里又有了一丝的光亮。 以前,她觉得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现在尽管知道娘亲曾经遭受过不好的事情,可她相信娘亲一定会好好活着。 只要娘亲活着,她们就一定会有再见的时候,不,哪怕是不见面,知道娘亲活着的消息,已经够让她高兴了。 这一趟南越她没白来,沈芳非常高兴,连连道谢。 掌柜的却连连推辞:“老夫什么都没有做,完全就是个懦夫,不值当谢。” 两人在路口分别,沈芳便打算回南越和谢瑾瑜汇合,今天天色已经晚了,她还是先回客栈,休息一晚,明天早晨再上路吧。 她回到了客栈,梳洗了一番,人逢喜事精神爽,就觉得肚子格外饿,一个不小心就吃多了。 临睡前,怕积食,就打算出去逛一逛。 她推开窗户,一时兴起,就用了轻功点了几下—— 人已经落入了院子中,她刚一落地,就感觉到身后有几个女子的脚步声传来,她忙躲避到回廊里。 “这个小爷真的是长得俊。” “这样的货色在咱们燕春楼都不常见……”又一个女子说道。 沈芳往常是不会多管闲事的,今天纯属是吃饱了撑得,一时间有些好奇,这个小爷俊是有多俊? 等到这几个人走了,便忍不住到了后面的房间里。 她伸出手,戳破了窗户纸,屋里灯光不明,但是隐约能看到一个白衣男子耷拉着脑袋背对着她。 沈芳刚想离开,又隐约觉得奇怪,总感觉这个人的侧面有些熟悉,只是想不到在哪里见过。 不过看样子,好像是受制于人的样子,椅背上有绳子捆绑…… 沈芳转身走了两步,又忍不住回来了。 外间没有人把守,沈芳听到又有脚步声,想来是刚才不方便把守,现在换班了。 看了看时辰,夜不早了,沈芳忍不住打了个哈欠,还是睡觉去。 一个提气,又足见轻点,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她烫了烫脚,人便习惯性往后一倒,接着呼噜震天响起,人已是去会了周公。 房间里的秦洛浑身无力地瘫坐在椅子上,门被人推开,一双洁白丝绸软鞋出现在他眼前。 不用想,也知道来者何人。 秦洛又羞又气,怒急攻心,浑身却又没力气使,真真是百般滋味萦绕心头。 如此这般让他又爱又恨的女子,实在是他生平罕见。 能力有之,美貌有之,谋略有之,更让人胆寒的是她的心狠。 说她恶毒简直是糟蹋了恶毒这个词。 “滋味如何?”圣女微微一笑,已经沐浴更衣,还是临睡前过来看他一眼。 她梦里无数次想要给宁帝剥皮抽筋,现在捉到了皇子,她心里感觉自己这么多年的付出总算是有了回报。 今夜看来能睡个好觉了。 “本王听说,白莲教的教义提倡念佛持戒,规定信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秦洛说着,抬头神色不明地看了她一眼问道:“圣女做到了么?” 陈朝桐被他问得一怔,过了片刻,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她本就是极为好看,浑身又刚刚沐浴过,整个房间都散发着花香的味道,可这一切都及不上她的如花的笑颜。 她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直在笑,乐得眼泪都笑了出来,笑得弯了腰,忍不住抬头擦掉了眼泪。 “哈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你怎么会如此地天真。”陈朝桐平复了下情绪。 “律法也好,教义也罢,约束的都是愿意遵守之人,而不是制定律法之人。你听过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哪个王爷手里没有人命?皇帝想要杀人,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而已,想要剥皮抽筋还是凌迟处死,不过仅凭他的一念之间……” 想到这里,她原本的笑容消失不见,脸上又浮现了刻骨的恨意和阴沉。 秦洛心中无奈叹息,哪壶不开提了哪壶。 是以,他再不废话。 “你先好好休息,等你明天休息好了,咱们好好谈谈。”陈朝桐忽然温声细语起来。 秦洛还是忍不住问道:“谈什么?” “合作。” “跟你?” 陈朝桐点头:“跟我,跟白莲教,我们助你夺位……” 秦洛忍不住嗤笑出声:“就凭你们?”一个不成气候的帮派,居然也打皇位的主意,真真是不自量力。 “南越即将兴兵,到时候南越就乱了。”陈朝桐兴味地看着秦洛:“你以为,南越为何相安无事多年,南下的四国,兴平,高益,建昌,会稽四国之前和大曦一直相安无事,为何最近蠢蠢欲动,想要兴兵伐曦?” 秦洛不可置信地睁大了双眼:“原来其中有你的手笔。” 陈朝桐微笑承认:“正是。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做了个前朝宝藏图,又将图不经意间流传到了四国,宝藏的藏匿点,就是南越。所以,你觉得除了富可敌国的财宝,这些人图什么?” “你疯了!”秦洛忍不住问道;“四国伐曦,生灵涂炭,将要有多少无辜百姓枉死!挑动战事,能给你带来什么好处?” “我早就疯了。”陈朝桐摇头道:“自从我爹惨死,我祖父惨死,我娘亲惨死,我就已经不正常了。” “我不会跟你狼狈为奸。”秦洛严词拒绝。 陈朝桐笑而不语地朝着他的下身看去…… 秦洛羞愤闭眼,刚刚那些妓子,给他下了过量的助兴药物,导致他一直银枪不倒。 他学医多年,养生之道再熟悉不过,一滴精十滴血,固守培元方是正道,再如何血气方刚,也不可过度。 可他现在被捆绑在此,没有丝毫抵抗的能力,照此下去,不出三日,他就会被她们玩废。 一个太监登上皇位,注定没有子嗣的皇帝…… 登上大宝又能如何,他心中不禁为自己感到悲哀。 陈朝桐看到他灰败的脸色,心情非常好,她走过来,轻轻拍着他的肩膀,肯定地道:“你会的。” 说着,优哉游哉地离开了房间。 她刚一出院子,刚要回到自己的房间,左护法领着几个人过来。 她刚刚和他欢好过,可左护法的脸色很是阴沉。 陈朝桐忍不住心中冷笑,呵,男人,提裤子就不认人,比比皆是。 不必在男人身上多浪费心血,逢场作戏罢了。 “何事?”圣女有些倦意,语气便不太好。 反而是左护法身后白日跟着他的仆从躬身行礼回禀:“启禀圣女,刚刚张三和王五,在一条巷子被发现,有人在我们白莲教的地盘公然挑衅,明显是不把圣女你放在眼里,这等张狂的女子,我们一定要抓起来,狠狠惩治一番才是!” 陈朝桐有些意外,她不记得给他们下达过什么任务,“什么女子?” 仆从老脸一红:“码头上那位……” 陈朝桐恍然大悟,内心跟明镜一般,她冷笑着看着眼前的仆从,心里头鄙夷万分。 什么公然跟白莲教作对,肯定是这群王八犊子见色起意,却偷鸡不成蚀把米,被人给教训了。 面子里子都丢了,又扯白莲教的大旗,以公谋私为己私欲,真是一把算盘打得响亮! “不必。”陈朝桐双手背过身后:“你们都不曾想过,一位颇有姿色却单人独骑走江湖,所凭为何?” “这——”仆从一时语塞。 左护法却缓和了神色:“要不就凭本事,要不就凭家世。” 凭家世没人敢动她,证明她非富即贵,不是宵小之人可以动的。 而凭本事的话,就证明,宵小之徒,她根本不放在眼里…… 无论是哪一种,他们只派了两个小喽啰,注定是讨不了好。 “我说过了,井水不犯河水,不要给我横生枝节!”圣女肃声说道:“行了,我累了。退下。” “是。”两人躬身行礼,转身离开。 陈朝桐看着两人离开,回到自己房间合眼安睡。 而并步出去的两人,仆从问左使:“不出这口气,难消我心头之恨!” 左使淡淡看了他一眼:“圣女刚才的话,你没听到?” “虽然……但是——” “遵照她的意思做,不过一个女子而已。”左使眼下心情还算不错,不愿意和圣女对着干。 “是!院子里那位——”仆从之前守在院子里,里面的动静他可是听得一清二楚,马不停蹄地跟左使汇报…… 左使眼中没了笑意:“不必守着了,让他自生自灭便是!” 第九十四章 施以援手 沈芳做了个梦,梦里回到了神医谷,因为周遭的草药盛开的很好。 她下意识地想要找师傅,却难得没在梦里。 她找遍了整个神医谷也没找到师傅的踪迹,却不经意看到药圃里,低头锄地的秦洛。 沈芳下意识地调转了头,这时候看到了师傅的踪迹了,只可惜,师傅走的非常快。 移步幻影,他犹如捉摸不透的风,只能远远地看着,等到近前,人又不见了。 沈芳急得一头的汗,“师父,你等等我——” 程君楼却在一片白雾之中,头也没回,沈芳心急如焚,上前就一把拉住他的衣袖。 这才抓住了他,却见他微微一笑,摸着她的头发:“好好活着。” 也不知他怎么动作的,沈芳再想抓又抓不住了,眼看着他走过了一座桥,她急得想过,桥却忽然凭空消失了! 她一惊,猛地坐起了身。 ——原来是梦! 沈芳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整个人犹如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她喘息了几下,由于刚做了梦,梦里的一切还挺清晰,她下地穿鞋,刚提了脚后跟,身子猛然一顿。 她想到哪里不对了。 梦里那个锄地的秦洛,和今天她看到那个被禁锢之人,身影几乎是一样的。 沈芳麻利把衣服穿好,把行囊收拾好,一看时辰,显然已是深夜了。 外面万籁俱寂,只有不知名地虫子在不停地叫唤着。 沈芳蒙了面,把袖子中的药品放好,如果真是囚禁着秦洛,门口有把守,能直接撂倒更是省力。 她在脑海里回想了之前的路线,又模拟了一遍逃生路线,这才再次把窗户打开,提气窜了出去。 晚上月色莹莹,整个客栈都沉睡之中,不时有微风袭来,沈芳轻车熟路地找到了之前的那间屋子。 把手指头放在嘴里舔湿,抠破了窗户纸。 她把眼睛凑上去,里面那个人还在,不过显然也处于熟睡之中,沈芳只能看到侧影轮廓,可即便是轮廓,她与秦洛朝夕相对了多少年,他的身影也不知不觉烙在了她的脑海之中。 这次她终于肯定,里面囚禁的就是秦洛! 只是奇怪,他明明是宁帝的六子,堂堂的安王,走的时候那是一片潇洒,满志踌躇。 怎么会虎落平阳至此? 奇了怪哉。 不过想太多也没用,眼下情况紧急,也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沈芳看到门口把守坐在地上,用手支着头,睡得呼哈的。 怎么感觉好像看管的并不严密? 沈芳轻功提步,快速点到看守面前,随手一挥,看守睡得更沉了。 沈芳又侧耳听了下,周围没有其他人的呼吸声,这才走到门前。 她之前跟随程君楼出诊,给一个小偷看过病,那个小偷也是个人才,去高门大户,倒了个玉扳指,出门的时候,惊动了护院,等他出了府,正赶上衙门沿街巡查搜身。 这个偷儿也算是有急智吧,灵机一动,把祖母绿的玉扳指藏到了一个任谁做梦也想不到的地方,漫天过海大摇大摆地突破了搜查。 可等回到住所,脱了裤子,扳指死死套住他的子孙根上,解不下来了…… 他又不敢声张,传了出去,某某大盗子孙根上涨了扳指,事情虽小,脸面是大,整个江湖还不得茶余饭后都是调侃他的? 于是,忽然想到江湖中的“鬼判官”为人嘴巴严,医德高,除了脾气古怪之外。 等他连夜摸黑,摸到了神医谷,却找不到入口,又傻等了一夜,稀里糊涂睡着了。 第二日清早,焦大发现他的时候,他是被疼醒的。 男人早起,都会有些反应,偏偏他那个部位上了套,扳指能有多粗,不过是大拇哥粗细罢了。 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最后被焦大背进了神医谷…… 思绪飘得远了,沈芳轻车熟路地把门前的锁打开,心里还在笑,之前她一直觉得技多不压身,等偷儿痊愈的时候,便无聊跟他学了几手,想不到居然也有用武之地。 听到脚步声,原本睡着的秦洛,身子下意识就是一哆嗦。 看来似乎没少遭罪啊。 沈芳看着他衣衫有些凌乱,整个房间由于没开窗户,又闷又热,空气中似乎弥漫了一种奇奇怪怪地味道。 有些不太好闻。 沈芳快步走到秦洛面前,似乎感受到前方的阴影,秦洛并没睁眼:“我的答案不会改变。你死了这条心吧……” 沈芳见他似乎并没认出他,便曲起手指,弹了他额头一下。 秦洛这才睁眼,他目光有些涣散,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沈芳,又轻轻阖眼,嘴上自嘲道:“果然,都出现幻觉了。沈芳又怎么会出现在这呢。” 沈芳听他胡言乱语,一个没忍住,一巴掌就拍到了他脑门上:“嘿!醒醒!” 秦洛这才不可置信地抬头,“不是幻觉?沈芳,真的是你!”犹如久旱逢了甘露,他乡遇了故知,他的双目不由得亮如繁星。 沈芳从袖子里掏出峨眉刺,刷刷几下,原本束缚住他的绳索,断落一地。 秦洛刚想站起来,可他被捆绑已久,手脚不过血,再加上又纵欲过度,脚下一软,直朝着沈芳倒来—— 沈芳眼明手快地一把拉住了他胳膊,一个过肩就把他背到了身后,秦洛刚想挣扎,却被沈芳制止:“先出去再说。” 秦洛瞬间老老实实,沈芳刚要走路,脚下一个踉跄,这秦洛看起来瘦瘦弱弱的,还挺沉。 两个人再不迟疑,快速离开了屋子,看到门口呼呼沉睡的护卫,秦洛顿了顿。 “等等。”他示意沈芳停下,沈芳一回头,却见他双眸漆黑,眼波流转,随手往护卫身上撒了什么。 沈芳转过了头,她对秦洛再熟悉不过,这厮腹黑得狠,小时候不过是孩子般寻常的打闹,他都惦记着输赢,甚至差点拿石头把沈芳砸死。 眼下他明显吃了大亏,不小小惩治一番始作俑者,明显不是他的行事风格。 沈芳和秦洛两人,对毒理都很精通,这么些年他俩互相给对方“使坏。” 各种奇奇怪怪的毒,他们俩个人都互相领略到了。 秦洛眼下给人下的毒,名曰“一线牵。” 沈芳下的毒,一般是比较霸道,而秦洛下毒的风格比较迂回和保守,他总是会更在意综合之毒,就比如先前沈芳跟谢瑾瑜说的,有人下毒是先下一味药,再下一味香,最后再下一味药引。 等人发觉中毒之时,几种毒素已经参合到了一起,分开下的时候,并没有毒性,可几种综合之后,毒素就不是一般的强了。 沈芳之所以这么懂…… 栽过! 还是她师父发觉,状若不经意地“提点”了她一下,她才知晓。 当时她只觉得秦洛家世肯定复杂,要不然小小年纪,心思怎么会如庆州的山路一般,九曲十八弯。山路都没他心里的弯弯绕绕多。 可后来知道他是皇子,沈芳便明了了。 夏虫不可语冰,她想不通是因为她从来没在宫廷波谲云诡的环境中待过,所以他的世界她无法想象,自然就不会感同身受。 他为何执意迂回下毒,知道如何迂回,便知道如何提防。 “一线牵”的名字,是沈芳取的,诗云:“千里姻缘一线牵。” 都隔着千里了,都特么能中毒,可见这个毒是得传播有多强。 当时沈芳就觉得这个毒太过霸道,和沈芳的霸道毒性不一样。 “一线牵”的毒性,是间接传的。就如同他随意撒了下去,毒看似附着在了看守身上,可隔了几个时辰,才会发作。 沈芳看了一眼秦洛,嘴巴动了动,又止住了。 看他的这个菜鸡样,就没少遭罪,雷没劈到自己身上,都不知道疼。 她还是不要劝他大度了。 始作俑者等发作的时候,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时候,自然是知道惹了不该惹的人。 沈芳搀扶着秦洛,秦洛又从袖口里掏出药瓶,随意吃了一口。神色这才好了许多。 沈芳刚才进屋的时候没注意,背他的时候,才觉得身后有个棍子顶着她。 她为医者,早已不是以前那般葵水来了写医术的愣头青,因此,她并没多嘴问秦洛,诸如:“你怎么了?怎么落到这么凄惨的境遇,怎么银枪不倒了?啊哈哈哈哈哈哈……” 虽然她很想。 可她怕秦洛恼羞成怒,最后倒霉的还不是她? 因此,沈芳难得嘴巴如锯嘴葫芦,茶壶里的饺子,肚子里有数,就是不说! 秦洛吃了药,“走!”说着,自己反而是率先冲了出去。 尽管沈芳想要装作不知道,还是“哎!”喊住了他。 秦洛身子一停,转身面无表情地看向沈芳,他下巴微抬,一股神圣凛然的气息,大有一副你敢问我就杀了你的气势。 沈芳讪笑着,伸出手指,往右指了指:“你走的方向错了。这边——” 秦洛这才收回了视线,再次提步飞奔。 沈芳跟在他身后,忍了又忍,方才把胸中的笑意给消化了。 心里腹诽着:这个秦洛就是他娘的矫情,也就跟自己的同门师兄弟来劲吧,才出了江湖,还不是让人给收拾得狼狈! 算了,沈芳又想,她最近心情好,便不跟他一般见识了。 第九十五章 各奔西东 两人几个起落就到了前院,他们冲到马棚,沈芳牵出自己的马,回头刚要招呼秦洛,本想和他共骑,哪曾想,秦洛直接牵了别人的马。 不问自取是为偷,沈芳不善的眼光看过来,秦洛率先说道:“两人共骑,容易被追上,一人一骑跑得快些,更何况,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沈芳只留给他一个后背,直接牵马,小心翼翼地走到后门。 客栈的马棚一般都在后院,前门已经落了锁。 他们不得不走到侧院,沈芳从头发上取出发夹,将之抻直,然后将它插入到门锁当中,咔嚓几下,门锁应声而开。 这一招还是之前的偷儿教她的,说女娃娃随身带着的束发,有时候可以派上大用场,他不过随口一说,沈芳却记住了。 秦洛仿佛第一次认识沈芳似的,不可置信地看着她。 沈芳也懒得解释,他向来自视甚高,眼睛朝上,他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了。 门锁已开,沈芳轻车熟路地挥手,秦洛率先牵马而出,沈芳断后,人和马已经走到了外面,她却将锁挂好,将门推开到自己能落锁的角度,咔嚓一下,又将锁锁上,又往回拉了一下门。 又恢复了原样,这才毫不犹豫地上马。 许是知道秦洛的诧异,她解释道:“这样不容易第一时间发现,可以给我们足够的时间逃跑,而且就算发现马匹少了,找钥匙开锁也需要时间……” 一番思量缜密,让秦洛不得不刮目相看。 “走吧!”说着,沈芳率先驾马而去,秦洛跟在她身后,看着她在夜色中,飞驰的背影,无奈地苦笑。 他真是有眼无珠,买椟还珠。眼前之人,莫不比圣女要好得多了。 只是人就是这般地下贱,日日在眼前晃荡的,就当了鱼眼珠,冷不丁遇到带刺的玫瑰,扎一手血,又不自觉地上了心。 两人出了宜州,沈芳便勒紧缰绳,马儿嘶鸣停了下来,沈芳转头对秦洛说道:“我要去南越,你应是去两淮,咱们方向不同,道不同不相为谋,就此别过吧。” 秦洛看向沈芳,心里忽然空荡荡,他问道:“你跟我去两淮吧。” 沈芳毫不犹豫地摇头,她并不是傻子,刚才屋内发生了什么,她隐约猜得到,她救他,因为师出同门。 可自从知道他是宁帝的儿子,他们之间就绝无可能了。 沈芳也不会自甘堕落地给秦洛做妾。 “不,我要回南越,遥祝师兄你前程锦绣!”说完,也不待他反应,沈芳头也不回地驾马而去。 秦洛看着她决绝地背影,以及她说出的这句师兄,便明了,只此一生,他和她,注定只是同门之前,无关风月。 夜风很凉,秦洛看着天上的繁星,从袖中掏出信号,放了出去,这才驾马,往南越赶去…… 他偷偷跟在沈芳身后,心里却在想,白莲教知道了他的身份,一定会在他回两淮的路上沿途追劫,走水路,他已经吃了闷亏,走陆路,他身边没有了护卫,如果遭遇埋伏,更是吃亏,到两淮的路程就很远了。 既然已经注定不能快速回到两淮,莫不如取道南越。 就算白莲教再神机妙算,也不可能猜到他的路线。秦洛纵马疾驰,自己的想法刚刚却并没有跟沈芳说。 他最不堪的一面被她撞破,他最狼狈的样子被她尽收眼底,他也不想与之同行。 他也是要脸面的,这么想着,他更是对白莲教恨之入骨。可他随即想到自己下的“一线牵。”嘴角便漏出了嘲讽地笑。 沈芳只知道他研制了一线牵,却并不知道他对这个毒进行了改良。 对男子而言,这个药无色无味。 可对女子而言,这个药就变成了欲望之泉。 呵,想要玩死他,也不知道先被当成勾栏的是谁! 翌日,陈朝桐洗漱完毕,吃过了早饭,便往关押秦洛的房间赶去,可走到门前看到熟睡的看守,心中凉了半截。 她快步走到他身边,伸手推着他:“醒醒——” 那人悠悠转醒,陈朝桐忽然嗅到了一股奇怪的香味,她身为白莲教的圣女,也帮忙施药,发圣水。 对医术算不得精通,也略通皮毛,当下就觉得有异。 一股燥热直从心底喷薄而出,她心道不好,“里面的人呢?” 看守见到圣女亲自过来,自己还从睡梦中惊醒,直觉不好,赶忙跑到里间,待看到底下断落的绳索,便面色青紫神色惶恐跑回来禀告:“启、启禀圣女,人、人跑了……” 话音刚落,一个大嘴巴直接把他扇倒在地:“废物!” 话虽然说得不客气,可陈朝桐中了秦洛下得媚药,严厉的口吻说出来,却是漏出了娇媚的语气。 陈朝桐心知不好,强装镇定,看着眼前这个面目丑陋的看守便说道:“去,将左护法叫来。” “属下遵命。”见圣女没有第一时间问罪,看守脚下生风,跑得比兔子都快。 不多会儿,看守就将左护法带了过来。 左护法一身青袍,长身玉立,自晨光中走来,别有一番风姿。 陈朝桐竭力维持着镇定,却觉得浑身冒火,恨不能把衣服撕得粉碎,看到左护法来了,没等他诧异,就将他拽到了房间,合上了门。 “圣女?”左护法眉头挑起,昨日是他心中冲动,欲望上脑,没忍住办了她。 可过后他就觉得自己唐突了。 她没落红。 有道是,一条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 他放在心尖上崇拜之人,居然是不知道跟了多少男人睡过了的破鞋! 他便忍不住兴致淡淡。 当他从床上下来的那一刻,圣女也从他心中的神坛落到了尘埃里。 他冷静之后,便觉得作为男人,事业和情感要分割开来,有时候缠上了情感,未必是件好事。 当然,也是男人对憧憬女人一招到手之后,便弃之敝履的劣根性。 此时的陈朝桐,对左护法脑里的这些弯弯绕绕,以及态度的变化无暇分辨。 她的意识只维持到拉他进来,反正都是要抒解欲望,还是挑长得顺眼的才是。 她扯下了面纱,整个脸潮红一片,眼神迷离,无意识地撕扯着身上的束缚…… 左护法冷淡自持地看着,可男人无论多厌烦女人,对送上门投怀送抱的女人,也不会推拒。 他看出来了她的异样,似乎是中了催情药物。 可眼前骚气连连的圣女,和平日端坐高高在上的圣女,更让人想要玩弄。 于是,他也不迟疑,上来几下撕扯掉了陈朝桐的衣物,将她背过身去,毫不联系地发泄了自己的欲望。 陈朝桐心中愤恨,她意识不明,心中却明白着。 当她被摆出各种屈辱的姿势时,她心中愤恨着,一定要将秦洛那厮碎尸万段! 外面的看守,此时听着里面传来的声响,他闷声不吭,心里却也忍不住对圣女嗤之以鼻。 嘿嘿,再怎么高坐云端,大权在握,还不是离不得男人,还不是男人胯下的玩物? 从早晨一直到日头高升,里面才没了声响。 门在身后吱牙,一声开起,左护法便系上扣子便信步走出,他想到里间奄奄一息的圣女,脸上轻咳一声。 “你在这守着,教中还有要是要办,我午后过来。” 说着,人便离开了院子。居然是连件衣服都没给她留一件。 左护法门并没有完全合上,看着院子里此时安静的落针可闻,猥琐的看守,忽然色胆包天。 作为一名看守,他熟知圣女狠辣的手段,他看跑了人,等圣女回过神来,自己这条命算是要交待了。 左右不过是一死,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倒不如松快松快! 这么一想,他矮胖的身子不由得挺直了起来,脸上狞笑着,转身进了房间…… 陈朝桐听到了脚步声,她先前是小看了秦洛,没曾想他下的毒如此厉害,尽管她拉了左护法欢好。可心中还是有股火下不去,只是她现在连根手指头都动不了。 她心中无比的讨厌软弱无能的自己,正自厌自弃,脸上不由得梨花带雨。 听到身后传来的脚步声,便下意识地回头,这一看不要紧,看到来人解开裤子吗,她不可置信瞪大双眸:“你敢!” 而此时的她,浑身青紫,头发如缎犹如一朵被暴雨拍打之后的娇花,如同一只软弱可欺的白兔,哪里还有半分威仪可言! 她连连摇头,却看着眼前的人越来越近,阴影笼罩而下。 她被摁在了桌子上,脸能清晰地感受到桌子的冰凉,而头发被身后之人如同缰绳一般狠狠地拽着,她却无力反抗。 其实她并不知道,秦洛下的药,最阴损的地方,其实就是下在了看守上,既是药引,也是解药。 她的毒渐渐地解了,手上才有力气挣扎,却被身后之人返剪了双手。 门外忽然又传来右护法的声音:“奇怪,今天怎么没找到圣女和左护法?” 她便忍不住心中一惊! 刚要挣扎起身,看守却更加肆无忌惮。就在这时,左护法冷淡地声音传来:“右护法,你在此做甚?” 右护法武功在教众里数一数二,因此,他并不太把瘦弱的如同小鸡子似的左护法放在眼里。 文弱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大杀四方也不行,只能出些阴谋诡计。 他既不屑左护法,面上自然也掩饰不好。 “我找圣女。该你屁事!” 左护法也不怒,微微一笑:“圣女在她的房间,正好我也有事要找她,我们一起去吧。” 说着,就要拉右护法离开。 右护法为人头脑并不那么灵光,见状就就坡下驴,“也好。”说着就要跟左护法离开。 左护法人在前,右护法人在后,走了两步忽然,右护法醍醐灌顶,福至心灵,掉头大步走了回来,一脚把门给踹开了—— 左护法听到身后声音,掉头阻拦已是来不及了! 于是,他不得不跟在右护法身后,想要遮掩一二。 哪曾想,前面的右护法忽然死死定在了原地。 左护法正诧异着,便从他身后绕过,等他看到了里面情形时候,心里不由得一沉。 胃部一阵汹涌,他便忍不住呕了出来。 心里却恨上了陈朝桐,虽然他深知她已非完璧,可再没什么比亲眼所见更让人震撼。 她既已从了他,便是他的女人,作为一个男人,没谁能大度与人共享女人,一时间,他竟想要上前了断了她,以消他绿帽之恨! 第九十六章 再兴兵事 门被人狠狠踢开时,一阵冷风灌入,陈朝桐正面对着门,她眼看着左右护法犹如两个门神一般呆立当场。 她一时之间心如死灰,礼义廉耻,她的脸皮现在都被扔在了地上踩了。 一时之间,她脑中不断闪现得是这些年的她所经历的一切,她如野草般活着的每一天,撑下来的每一天,都是为了复仇。 她太累了。 陈朝桐只觉得眼前一黑,整个人就晕了过去。 右护法先是不可置信,然后变成了目瞪口呆,最后头发直直耸立,怒发冲冠,直接过来一脚就踹飞了看守。 右护法武力惊人,一脚把门都能踹破,又何况是一个武功平常的凡夫俗子,眼看着自己百般惦记的女人居然被一个如此猥琐之人糟蹋了,因此他使出了十层十的功力,一脚下去,看守整个人被踢飞出去撞到了房间的圆柱。 吐血倒地不起。 右护法再次过来,又踢了他一脚,看守再次被踢飞到后面的墙上,这一次,掉落时,倒地抽搐了两下,再没了声息。 右护法这才慢慢地走到了圣女面前。 此时的陈朝桐,头发湿漉漉地贴在了身上,浑身瓷白的皮肤,各种青紫痕迹。 她整个人毫无声息地躺在哪里,再没了往日的恣意张扬。 右护法把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轻轻地给她盖上,又小心翼翼地打横抱起了她。 他转身,正和左护法对视起来,左护法此时的脸色铁青,眉毛纠结在一起,薄情的嘴唇紧紧地抿着,更显得无情无义。 右护法懒得搭理他,只粗声粗气道:“我送圣女回房,你善后吧。” 左护法看了他一眼,右护法不似他会隐藏情绪,他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性子,他对圣女的心思,瞎了眼的人也能看出来,左护法本想问他,如此水性杨花残花败柳又怎么值得他如此呵护。 可转瞬一想,他因为得到过,所以能很快放手,而右护法…… 执念只因为从未尝过滋味吧。 如此心想,他便往右让了一步,左护法抱着圣女,大步出门,外面有风,他怕圣女着凉,又小心翼翼地给她包裹好头。 这才出了门。 他把陈朝桐送回了房间,又吩咐下人打好了洗澡水。 陈朝桐依然没醒,他仔仔细细地看着她,等洗澡水备好,他挥手让下人出去,关上门,这才抱着她,给她仔仔细细地清理了一番。 等梳洗完毕,又小心翼翼地给她换上亵衣,拭干了头发,这才又小心翼翼地给她放回床上。 陈朝桐脸上白得一点血色也没有,双目紧闭,长又翘地睫毛又浓又密。 她平时高高在上时,整个人顾盼飞扬,眼睛极有神采,可惜,现在她安安静静地躺着,气息微不可闻。 右护法就在她床边静静地守着,一守就是大半夜,后半夜的时候,陈朝桐发起了热。 满嘴地胡话,娘亲,不要死。爹爹,不要走……祖父……不…… 呓语不断,眼泪滚滚。 “朝桐会给你们报仇,我一定会报仇……” 右护法静静地听着,拿着湿帕子给她降温,在她耳边喊着:“圣女,你挺住,你别忘了报仇!” 陈朝桐眼泪如柱,右护法不断给她擦着,仍旧是染湿了枕头。 估计是报仇的执念太重,过了一会儿,陈朝桐的热褪了下去,人又沉沉地睡了。 门外响起了窍门声,右护法过去开门,仆人递过来一碗黑乎乎的药。 他伸手接过,率先尝了一口,这才转身抱起陈朝桐给她灌了下去。 陈朝桐再次沉沉睡去,等她醒来,却看到胡子拉碴的右护法趴在她床头,沉沉地睡着了。 右护法本是马奴,徒有一身子力气,当初不小心弄丢了主人的马,被人当街鞭笞。陈朝桐正巧路过,见他有闷声不吭地挨打,心中怜悯,便出手买下了他。 当时她从陈家逃出不久,身上的钱财还没挥霍完,只是觉得他可怜而已。 救下了他,也没想他怎么回报她,把卖身契给了他便打算跟他分道扬镳。 谁知,他竟然撵都撵不走,一直在她身后跟着她,口口声声说要报恩。 陈朝桐见他执拗,便懒得管他,一开始他总是主人主人地叫她。 她当时心情不好,她哪里还是主人,如同丧家之犬流落街头,便不让他叫。 后来,他就小兄弟小兄弟地叫她。 直到后来,才发觉她是女的,涨红了脸。 两个人似主似仆,又似兄弟,后来成立了白莲教,又是上下级。 也不知道他何时对她有了男女之意。 她并不在乎,情啊爱啊,不过是过眼云烟,她身负血汗深仇,不配谈情说爱。 想不到,跟了这么多年,一直在自己身边的仍旧是他。 陈朝桐举起手,摸了摸他的头发。 似乎是感受到她醒了,右护法一个激灵醒了:“圣女,你醒了,觉得好点没有?” 陈朝桐挣扎着想坐起来,浑身犹如被马车碾压过一般地酸疼。 见她欲起身,右护法忙扶着她,把靠枕放到她身后。 “我……睡了多久?”她甫一张口,才发现嗓子都哑了。 右护法忙转身大步走到桌边,倒了一碗水,轻手轻脚递给她:“先喝点水,润润嗓子。” 陈朝桐接过,一饮而尽。 她并不直视右护法的眼睛,只垂首看着被子上的锦缎花纹,轻声道:“我中了毒,被人算计了。我并非……并非人尽可夫……” “我知道。”右护法点头。 陈朝桐心里一松,又下命令道:“去,给我熬一碗避子汤。” 她不能有孩子,不管是谁的种,都是杂种! 右护法点头,却迟迟没动。 陈朝桐忍不住心中有些恼怒,指使不动你了? 右护法挠挠头,开口解释道:“在您睡着时候,我已经给你灌下去了……”没等陈朝桐开口,他解释道:“我儿时,无意间看到我娘滑胎……很是,遭罪……因此……” 陈朝桐心下一松,想不到他倒是粗中有细。 “你做得好。多谢。”陈朝桐表扬了他。 之后,两人静默了下来。整个房间一时间安静得落针可闻。 以前陈朝桐知道他对她有男女之意,便时不时地吊着他,可如今被他撞破了她与人云雨之事。 饶是她脸皮再厚,也不想再让人轻贱了去。 右护法搓了搓手,以前他倒是时不时地表露出喜欢圣女的意思,可眼下圣女心情失落,怕她胡思乱想,他反倒不敢轻慢了她。 “对了,您让我找到的女子我找到了。”右护法一句话就引起了圣女的注意。 “这么快?确定是画中人么?” “确定,她之前在一座尼姑庵修行……”右护法解释。 “尼姑庵?”陈朝桐忍不住看向右护法:“你是怎么想到尼姑庵的?” 右护法再次挠了挠头:“咱们教中兄弟众多,这般样貌的女子,寻常人见到,肯定会有印象。咱们之前各个客栈的店小二,有的成了掌柜的,见过她跟一个和尚住宿过。那个和尚是万佛寺的主持,很有声望。我心想,既然是有和尚收留,等她年纪大了便不方便在万佛寺里了,于是,我就去临近的尼姑庵打听……” 说着,他嘿嘿一笑:“我这也是瞎猫碰到了死耗子。” 陈朝桐定定地看着他,忍不住笑出了声。 右护法孔武有力,看似莽夫一个,粗人一个,可他的行事却粗中有细。 陈朝桐不由得对他刮目相看,本来她想调笑他是否看上了那个尼姑,刚要张口,又自嘲一笑。 说那些屁话,眼下没有什么卵用。 “人可带来了?” 右护法摇摇头:“我怕打草惊蛇,所以并没掳来。” 陈朝桐眼中便毫不掩饰地流露出了失望之色,右护法忙又补了句:“不过我早已派了兄弟,盯紧了她,圣女想要见她,随时可以过去。” 陈超桐眼睛不由得一亮,开口赞他:“做得好!” “备马!” 右护法一愣:“她人在庆州!” “就算她人在京城,这个面,我也是要见一见的。” 右护法欲言又止,陈朝桐却仿佛知道他想问什么:“我们有着共同的仇敌,即便是她不想报仇,我也希望能从她那里得一些助力,如果她也想报仇,自然更好。” 毕竟,复仇之路一个人,实在是太过孤单了。 “对了。”右护法再次开口:“兴平,高益,建昌,会稽,四国各自有暗探进入了南越,为了这前朝宝藏图,兴平把建昌的暗探尽数灭口,高益和会稽的暗探回了国,已经各自带兵压境了!” 陈朝桐眼中兴奋起来:“当真?!” 南越是曦朝与四国接壤之地,如果兴了战事,北面也将不平静,到时候南北夹击同时起了战事…… 他曦朝的江山,危矣! 这真是她听到最好的消息。 乾清宫 宁帝显然也收到了南越的奏报,他的御前站着三皇子李莱以及三皇子妃娜仁图雅。 “南边恐怕要乱套了。”宁帝把密报扔给了两人:“你们俩有什么想法?” 三皇子李莱皱着眉头看完,把密报递给了妻子,娜仁图雅也看完了。她却并没急着表态。 伴君如伴虎,她是皇子妃,虽然也是曦朝的儿媳,儿媳也算是外人,她又是异族人。 不便多话。 她没开口,三皇子却沉稳开口:“父皇想要儿臣领兵去南边镇压,还是北上做准备?” 李莱没有娜仁图雅的顾忌,这是他们李家江山,父皇让他去哪他就去哪便是。 “南边有谢瑾瑜,可他毕竟年轻,朕怕他纸上谈兵。万一镇压不下来,漠北平静了这么多年了,朕怕他们趁火打劫。” 娜仁图雅心如明镜,她的好母后,这么些年在漠北独揽大权,她的幼弟也渐渐年长。 如果她在漠北,也不保证不会这个时候入主中原。 国与国之间,哪里有长久的和平,只要有足够的利益,撕毁和平协定不过是一盏茶的功夫。 “娜仁图雅,朕想问你,如果朕让你去守北面,你可会为难?” 来了! 铺垫了这么多,原来这句在这里等着她。 娜仁图雅抬头直视宁帝:“父皇,多年前,您曾经问我可曾后悔带兵屠城,儿臣当时说过我并不后悔,因为立场不同。当时的我,是漠北的公主,代表的是漠北的利益。现如今,我是大曦的儿媳!” 从她的母后穿了她琵琶骨把她塞到和亲的轿子里的那一刻,她就已然被舍弃了。 她早已做好了替漠北死的准备。 上天垂怜,她遇到了疼她爱她敬她的李莱,他们又孕育了儿女。 现如今,大曦才是她的家! 第九十七章 人为刀俎 沈芳连夜赶路,身子自然是乏累的,她困得眼睛都要睁不开了,为了图近便,她抄了条近路,窜了条树林。 只要过了这个树林,就到了南樾了。 一进去,她就觉得不好,她习武多年,对声音很敏感,行医多年,对气味也很敏感。 她直觉觉得危险,立刻弃了马,轻呼了口哨,马儿很有灵性地先她一步窜入树林,而她则是提气,用轻功在林中走了半盏茶的功夫,最后挑了一片比较茂密的大树,灵活地如同一只猫咪,窜了上去躲了起来。 不多会儿,林子里窸窸窣窣声音响起,接着,便是甲胄的声音。 显然,是有一群夜行的军队打这经过,沈芳心中纳闷,没听说哪处调兵啊? 她见自己藏得够隐秘,又向上攀登了几下。 人才站稳,军队就打她藏身的树下经过,沈芳夜视好,看到来人的穿着,心里咯噔一声。 这衣服制式,并不像是曦朝的样式,这里是南樾,曦朝的边界。 而就在这时,人群里几人叽里呱啦地说话,沈芳耳朵尖,此时更加肯定,兴平,高益,建昌,会稽。这四个国家跟曦朝接壤,下面的人肯定是其中之一。 只是,他们是怎么进入的南樾? 她得先行一步去给谢瑾瑜送信啊。 她心急如焚,急得满头大汗,不经意间看到了林中的雾气…… 沈芳第一次觉得学毒这么有用,她从包里找出了毒药,趁着夜色,撒到了空气中。 她则提前把解药服下。 她兜里的药,剂量其实并不多,麻倒所有人,显然是妄想。可拖延一二还是可以的。 果然,领头的人手脚软倒,边上的随从马上来搀扶他,他们又叽里咕噜交流着什么,又看了眼迷雾,退出了丛林。 沈芳眼看着他们后路变前路退出去,当下也不迟疑,连忙前行,飞奔逃出了这个树林。 她出来之后,又吹了口哨,马儿和她心有灵犀地等她出来。 “辛苦了,走!”沈芳忙纵马往南樾谢瑾瑜驻扎地奔,这一路她却觉得路上太过安静。 她途径了一座小村庄,此时已经是晨间朝阳即将生起的时候,一般村子里的人下地务农都喜欢赶早,到了中午日头太毒,没法做活。 因为赶早,所以早起的人也会很多,乡下不比城里,有沿街叫卖的小贩,可以买些早点。 一般都是自己家做,灶台肯定留着火。 可沈芳路过的这个村落,安安静静,放眼望去,整个村庄一点声音也没有。 这样的情形,她太过熟悉,因为印象深刻所以历历在目。 沈芳并没歇马,她此时更加需要赶路,只要早些把消息带给谢瑾瑜,才能避免更多的村庄遭受外敌的屠戮。 来回奔波了这么久,纵使是铁打的,身体也会扛不住。 好在沈芳在宜州的客栈,好歹还囫囵睡了几个时辰。 她眼看着到了南樾的城门,就在这时,忽然巷子里传来破空之声—— 沈芳下意识地俯身,这才堪堪避过箭镞,只不曾想,对方还有绊马索。 坐下马儿扬起前蹄,忽然一跃而起,只朝着城门而去,这时,又窜出来几个异族之人,他们赤膊持着长刀长矛,凶神恶煞地向沈芳攻来,沈芳袖中的峨眉刺太过短,武器对决,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他们看起来孔武有力,又手持长矛长刀,沈芳估计就是掏出峨眉刺抵挡,也得脱手掉落,反不如闪身躲避。 只可惜,对方人数十几人,沈芳孤身一人,不占上风。 她袖中的药粉刚刚全部撒到了树林里,忽然她灵机一动,把手腕上的银镯扯开,随手扬了出去,她高喊一声:“小心有毒!” 空气中传来,似有若无的香气,这些人忙扯着袖子捂住鼻子,趁着这个空档,沈芳猛然一拉缰绳,直冲到城门里,后面之人还待追杀,前面忽然密密麻麻的箭簇射了过来,这些人有的躲避不及,中箭当场身亡,有的见情势不好,转身逃命。 沈芳抬头一看,心中一松,是个熟人。 正是谢瑾瑜身边的护卫,傅生! 看到沈芳,傅生显然也是松了一口气:“可算等到你了。” “你为何在此?” 傅生解释道:“主子觉得最近南樾不太平,怕你有危险,让我出来迎你……” 沈芳心中一暖,连连点头:“快带我去找你们主子。” 傅生也不耽搁,直接带沈芳来到了驻扎地,早起士兵已经开始了考校,射箭的,摔跤的,跑步的,攀爬的…… 军营里忙活的热火朝天,傅生带沈芳走到了谢瑾瑜身边。 此时谢瑾瑜正在校场巡视,他看到傅生带了沈芳前来,心中不悦,可随即又想到什么。 忙挥手阻止身后之人的询问,快步下了高台。 只朝着沈芳而来,朝阳在他身后,他的披风被风吹起,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 沈芳微微失神,只走神了片刻,头上忽然传来熟悉得低沉地声音:“有急事找我?” “是。” “跟我来——”说着,谢瑾瑜大步在前面带路,沈芳便跟着他走到了他的私人帐篷里。 谢瑾瑜的帐篷级别在那,里面很大,角落里烤着火盆。 一进来,并不觉得寒冷。 账内并不杂乱,东西都规规矩矩地摆放着,沈芳只扫了一眼,就赶紧把自己所见所闻跟谢瑾瑜说了。 “能确定是哪国人么?”谢瑾瑜脸色凝重。 “我第一次来南樾,先前也并没接触过这边的异族,所以我听不懂他们的话。” “我知道。你的这个消息,很重要,多谢。”谢瑾瑜诚恳地道谢,他其实隐隐后怕,要不沈芳机灵,遇到外敌,恐怕就遭遇不测了。哪里还能全身而退。 “你连夜赶路,在我这睡一会,休息一下。”谢瑾瑜跟沈芳说着,没等沈芳点头,又说道:“眼下,我恐没多少时间跟你寒暄了,你自便。” 说着,人就出了账外,傅生连忙过来,谢瑾瑜吩咐道:“击鼓,集合!” 沈芳眼看着谢瑾瑜的身影消失在账外,消息带到了,她心弦一松,整个人都飘了起来。 她也并不跟谢瑾瑜客气,转身到谢瑾瑜的床上,扯开了被子,裹住自己,沉沉睡去。 听到击鼓声,李桢才洗漱完,他打哈欠的手举起了一半,连忙顿住:“什么声?” 手下忙回到:“集合鼓。有外敌!” 李桢立刻起身,头也不回地往谢瑾瑜的账内走去,他边走边问身边的手下:“都在谢侯爷的账内集合么?” 讨论军情时不时都在谢瑾瑜的账内? 手下眼看着中层将领都去了副帅帐篷,忙摇头:“我看他们都去了彭副帅的帐篷。” “哦?”李桢,停步。侧头一看,果然,看到几名将领神色匆匆地往副帅的帐篷赶去。 李桢刚要掉头往副帅帐篷赶,又见自己只两步就到了主帅帐篷,心念一转,他忽然径直朝着谢瑾瑜的帐篷走去。 门口侍卫忙要阻拦,待看清是五皇子,忙又把武器收回:“启禀王爷,将军不在帐中。” “是么?”李桢脸上流露出失望的神色:“本王还以为将军在帐中,想要跟将军一起商讨战事呢。” “将军有命,都在彭副将帐中……” “那本王就去那吧。”李桢将将转过身,耳朵里忽然传来若隐若问的呼噜声。 像小猫轻鼾。 鬼使神差,他又掉头回来,守卫刚要落戟,不妨正看到李桢脸上挂着似有若无地笑:“你敢!” 他心中一惊,冒犯皇子的罪名不小,他便忍不住后退了一步,李桢趁着他后退的这个空隙,直接钻入了营帐。 只朝着谢瑾瑜的床上前去,他心中算盘打得很清。 眼下大敌当前,主将帐内居然有军妓,他只要抓住了把柄,回头参上一本,他谢瑾瑜百口莫辩! 如斯想着,他便加重了脚步,里头鼾声还在响着,他几步走到了床前。 待看到熟睡人的容颜,他便是一愣。 怎么会是她?! 真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双手交握,把关节摁得咔嚓直响,他嫌少吃亏,眼前的女子却不止一次招惹了他。 要怎么讨要回来得好呢? 他嘴角得意地翘起,心里已经走过了一百种酷刑,数十种死法了,他看着沈芳犹如看到一具行走中的尸体。 不,还不能这么快让她死。 尽管她是女人,也得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他先将她打入军妓营,然后再五马分尸,这样才能消了他心头之恨! 李桢看了下手腕,白皙娇贵。他是用了上好的药,才没留疤。 他忘不了她伤了他这个事实,从小到大,除了父皇,还没人敢动他一根毫毛。 那些得罪过他的人,现在坟头的草都得有三尺高了。 李桢俯身下来,深深吸了口气,神情愉悦又满足。 再没有什么比折磨仇人更让人愉悦的事情了。 没等他笑出声来,呼噜声却近在耳边,他刚刚觉得哪里不对,脖颈上忽然传来一片冰凉,“不许动!动一下小心我宰了你!”沈芳把峨眉刺熟练地抵在来人的脖子上。 李桢原本笑着的脸,忽然阴沉下来。 他原本想好了一千种一万种让她服软讨饶求情的酷刑,却万万想不到,历史却总是惊人的相似。 人为刀下俎,我为鱼中肉。 他们俩,犹如唱戏的老生和女旦,生生拿错了剧本,这一次,他竟然是又栽到了她手中。 真他娘的晦气! 第九十八章 三国联军 沈芳本来是睡得很熟,可她有个毛病,睡觉很轻,听到声音几乎就能立刻醒过来。 所以李桢刚一进来的时候,她就醒了。只她当时并不知道来者所欲为何,便装睡打鼾,等到他靠近了,她这才肯定对方不怀好意,这才先下手为强,出手制服住了他。 沈芳连宁帝都不怕,又怎么会怕个李桢,先前只是觉得他难缠而已。 “你想要做什么?”沈芳把峨眉刺划上了他的脖子,峨眉刺开刃很锋利,稍稍用力,就划破了皮,渗出血珠。 当然,也跟李桢身娇肉贵,皮肤娇嫩不无关系。 李桢怒极,脸上反而冷笑连连:“做什么?眼下南樾交战,各国探子不断来刺探,谁知你是哪个国派来的探子?” 既然出师未捷,莫不如倒打一耙。 李桢一盆脏水就朝着沈芳泼了下来,他最擅长的就是栽赃陷害,跟他老子一个德行! 沈芳忍不住冷笑,满心满眼瞧不起他。 鄙视的眼神丝毫不加掩饰,这无疑更加惹怒了李桢。 他从来接受的是慈爱,膜拜,讨好,祈求的眼光。 “你为何这个眼神看本王?!!!”李桢气愤问道。 沈芳一时间有些莫名其妙,龙生九子各不相同,这个李桢,一个眼神就受不住。心里是得有多大病? “废物。”沈芳反正也得罪了他,变直言不讳地道:“在我眼里,你也就是投胎投的好,其他一无是处!” “你凭什么这么说?”李桢额头青筋暴起“凭什么?!!” “凭什么?”沈芳听着外面振奋士气的鼓声,问李桢:“听到了么?” 李桢没好气:“听到什么?” “外面的鼓声!!!”沈芳恨不能一个嘴巴子抽死他。 “眼下外敌入侵,你是姓李的。不想着浴血奋战,保家卫国倒也罢了。贪生怕死,就当个缩头乌龟也罢了。可你呢?你做什么?一点私怨不依不饶,我是撅你家祖\/坟了,还是睡了你老婆了?这么不依不饶?” “你胡说。本王哪里贪生怕死了?”李桢被沈芳怼得哑口无言,强行挽尊:“本王本来就是要找瑾瑜商讨战事。” “哦?”沈芳挑眉:“这么说,原来你并不是特意过来寻我的麻烦,只不过是过来寻谢侯爷的?” 李桢挺直了脖子:“那是自然。” “行吧。那我错怪了你,我跟你赔个不是,我错啦。”沈芳收起了峨眉刺,笑嘻嘻地看着李桢。 沈芳本来长得就好看,笑起来整个面庞都生动鲜活了起来,李桢虽然见惯了美女,也不得不承认,她长得很好看。 笑起来,让人心中的郁气都消散了。 “本王,自然不会跟女子一般计较。”既然沈芳给了他台阶下,他就自然而然顺了梯子下来了。 有的人吧,生来就得让人哄着说,属顺毛驴,得给捋毛。 沈芳见他不再执意找麻烦,当然求之不得。 她刚才其实给他下了毒,虽然她用峨眉刺抵住了他,可沈芳知道,她并不能把李桢怎么着。 除非她是活腻歪了! 她爹她娘还等着团聚,她心中有牵挂,自然不能拿自己脑袋瓜开玩笑。 因此,她怕松开了对他的钳制,到时候他翻脸让人捆了她… 所以给他下了点毒药。 又转念一想,他既然性格有缺陷,爱听逢迎话,说几句话低个头又没什么。 这才软了语气,没想到这李桢如此好哄。 果然,就算都是同一个老子,也保不齐龙窝里偶尔冒出个傻子。 沈芳忍不住拿他和李洛对比了一番,一个外表精明,一肚子草包。一个外表看起来温文尔雅,一肚子坏水。 这么一看,也不愧是兄弟。 其实沈芳属实是轻看了李桢,李桢就是性子比较执拗,能力其实在常人里,并不算无能。 之前后宫皇子们卷得实在是太厉害了。 才显得他平庸。 两人刚缓和了气氛,谁知外面军营里忽然又敲起了密集的鼓点。 这次,李桢脸色深沉,再顾不得沈芳,快步离开了。 沈芳没经过谢瑾瑜的允许,只好在帐子里等。 她便忍不住问守门的护卫:“刚才那个鼓声,代表了什么?” 护卫看了她一眼:“敌袭。” 沈芳再不说话,只老实缩回了脚,规规矩矩地在谢瑾瑜的帐中等。 谢瑾瑜领兵出城迎敌,一站城头看到各色服装的来人,眉头就微微一皱。 四国伐曦,尽管这几个国家都是小国,那也是豺狼,不可小觑。 “奇怪。”谢瑾瑜看到服装制式却只有三种,“不是四国么,为何只有三国?” 身后的副将忙道:“内讧,没等开拔,兴平和建昌两个国家就干起来了,兴平消灭了建昌的暗探,所以他们的联盟分崩离析了……” 谢瑾瑜忽然大受启发:“三国中,实力最强劲的是哪国?” “高益。” “好,一会打起来,喊口号说不打高益,高益早给咱们通风报信,是咱们的弟兄!只打兴平和会稽,” 副将了然一笑,瞬间心领神会。 不多会儿,敌方的战鼓也敲了起来,三路纵队齐齐合并到了一路,从正面攻城搭起了云梯。 曦朝的守将果然高呼:“不打高益,高益是我们的袍泽兄弟,给我们传信,我们理应避让!”说着,箭雨居然像长了眼睛,直接狠狠地朝着会稽和兴平的将士射去…… 所谓的联盟,不过都是一群想要分羊的狼群而已,谁都想损失最小,获得最大的利益。 本来这几个国家都只贪图的是所为的前朝宝藏,为了钱才过来。 他们草草兴兵,准备的都不充分,有的将士甚至是临时被调兵过来的,身上连一件厚实的衣服都没有,还只着单衣。 眼下秋风瑟瑟,他们冻得瑟瑟发抖,和曦朝抵御外敌入侵的使命感不同,他们的信念本来就薄弱。 几个国家因为谁先谁后,谁冲锋谁殿后,都得拉扯半天。 最后殿后的是实力最强的高益,前面冲锋的是会稽和兴平。 眼看着前面会稽和兴平的将士顶着密密麻麻的箭雨,时不时地倒下,而实力最强的高益,却老老实实缩在身后。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他们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也不能让高益当拿着弹弓的小孩! 因此,他们顶着盾牌,冲锋了一半,又往后退…… 打战之时,心无旁骛才能取胜,作战的心意都不坚决,又怎能获胜。 这么一退缩,又倒下了一大批将士。 高益的士兵还在他们身后,让他们往前冲,可会稽和兴平的人也不是傻子。 他们再一听大曦的喊话,联盟当即就溃败了。 别说是往前冲,居然是后撤下来,三国人数不少,撤退没了章法,又顶着曦朝的攻击,高益将领眼看着不好,如果他们上前,势必要杀了联盟的人才能突围,要不然会稽和兴平的人横在前面,他们根本无法和曦朝的军队交锋。 而如果撤退,恐怕下次来更难。 前面两国的人纷纷往后退,一时间如同一盘散沙,而曦朝的将领谢瑾瑜,身着银色盔甲,高高再上审视着。 犹如看一群跳梁小丑。 罢了。 高益将领狠狠地咬着后槽牙:“退兵!” 后退鼓不断地响起,高益撤了,腾出去路,兴平和会稽的人才能撤出来。 而他们好不容易撤出来,却反倒恨上了高益。 无他,三国围剿大曦,高益实力最强,却损失最小,几乎是毫发未伤。 他们两个国家国力本就不如高益,却损失惨重。 没等吃上肉,先扒了自己一层皮,这个买卖不划算啊。 他们心中又记恨起高益,要不是他们撤退的太慢,阻挡了他们后退的路线,他们也不会损失了这么多人。 等他们撤退到安全地带,高益将领又对两国慰问了一番。 两国心里本就不平衡,看着高益说得话又不痛不痒的,于是也跟着虚与委蛇。 不断问着高益为何大曦将士喊着:“不打高益?”莫不是高益和大曦联合起来,想要灭了会稽和兴平? 高益将领百口莫辩,他也不知为何曦朝会脑子有坑地喊出和高益是袍泽兄弟这样的莫须有的话。 敌人都打到家门口了,还说,你是我兄弟,我让着你。 这不是脑袋不好么? 高益将领为了安抚两国,拍着胸脯保证,明天攻城,高益士兵打头阵,让兴平和会稽殿后。 两国这才点头,等高益将领离开。 两国将领对视一眼,心里冷笑:当谁是傻子呢。 他们各自盘算了一番,等到后半夜的时候,一前一后,偷偷拔营撤兵了。 好笑,等高益打下来大曦,他们再打高益不就好了? 于是,第二天清晨,高益将领刚出了营帐,刚想和友军互相鼓励,一鼓作气,就听到属下慌慌张张跑来:“报告将军,兴平退兵了……” 小国就是眼皮子浅。 高益将领心里腹诽着,刚走了两步,却见会稽扎帐的营地也空空如也! 属下硬着头皮解释道:“会稽昨天撤得更早,寅时就撤了……” 高益将领想想了下,后半夜众人睡觉的时候,会稽偷偷的脚底抹油…… 几国联军,号称十万,其实每个国家出的人数还都有水分,精兵都不舍得派来, 所以他们这一场仗,虽然看起来声势浩大,却不过是想要占个出其不意的先机。 可眼下,先机也没了。 这一场仗,恐怕没有打的必要了。 第九十九章 山谷之战 狼群才能围捕狮子,孤狼又如何敌得过老虎。 高益在南边蜗居弹丸之地,说他强大也不过是四个弹丸小国里最强的一个,之所以要联合其他三国围攻大曦,无非是实力不够罢了。 四国伐曦,没等出发,建昌就被打退盟了,原本的四国变成了三国联军,国和国之间的信任几乎等于没有,撤退倒是一个比一个跑得欢。 说实在的,跟大曦打,几国联了军,也还是心里没底。 因此,在兴平和会稽退兵之后,高益也没有屯兵压境的必要了。 他单独打大曦,就如同去给人家添灯油,不够烧多久的。 高益一大早,也整装卸营撤退,打算原路回高益。 山谷里,谢瑾瑜和手下的先锋营已经等候了多时了,副将问谢瑾瑜:“将军,为何堵截高益,而放过了兴平和会稽?” “兴平和会稽乌合之众,不过是来凑数的罢了。”谢瑾瑜嘴上叼了一只狗尾巴草,和先锋一起趴在高地里:“高益是这四个国里,实力相对雄厚的一支,也是最贼心不死的一个。倘若就这么让他毫无代价从我们大曦国门回去,我的脸面还要不要了?” 副将讪笑着,心里腹诽着,将军的嘴骗人的鬼,昨天还口口声声和高益是袍泽兄弟,绝对不会打高益,今天就在退兵的必经山谷埋伏着,这样的弟兄。 心也未免忒黑了。 惹不起惹不起。 谢瑾瑜见副将脸上表情丰富,似乎是猜到了他的腹诽,难得好脾气解释:“这次,把高益打得元气大伤,南边边境,起码和平十年。” “这倒是。”副将看着脸上并不见高兴的将军,疑惑问道:“咱们这句稳赢了,将军为何愁眉不展?” 谢瑾瑜摇摇头,并没有说话。 不远处,高益的军队果然开始缓慢出现在视野里,他们士气很明显地受挫。 出发时候的踌躇满志如今变成了败兴而归,队伍走得稀里哗啦的,可见军纪不过尔尔。 唯一能看得上眼的,也就是人数罢了。 来得人倒是不少,整个山谷都要堆满了。 前路先锋过来时候,还稍微谨慎一下,四处张望了一番,见没有伏兵,才肯放心进了谷。 后路的人有前面人带路,压根看也不看路,耷拉着脑袋就往上跟。 不要指望士兵有多大的抱负,他们都急着回家,男人有时候想得很简单也很淳朴,娃子婆娘热炕头。 所以他们大部分人归心似箭,心里还想着,兴许一会到了家,还能赶得上一顿热乎的饭。 哪曾想过这里会是他们绝大部分人的断命谷! 谢瑾瑜做了个“稳住”的手势。 因此,先锋营的人并不着急。 一点动静都没发出来,他们卧倒在侧,静静地守着,仿佛和山融为了一体。 等高益的后续部队压了上来,辎重也跟着上来了,谢瑾瑜这才示意伏击! 此谷名为沉船谷,因为谷口有一处沉船而闻名,多年之前,这块地还是有河流经过的,随着岁月的洗礼和土地的变迁,此处的水路渐渐干涸,变成了陆地,所以这个船就显得很突兀。 破船还有三千钉,这个沉船谷因为有这么个大物件横在这里,谷里本来就不宽裕,大批量部队经过,就几乎人挤人堆积在这里。 一枝枝沾满了桐油的燃着的箭镞,毫不客气地往下射去—— 与此同时,两边又有巨大的落石从山上滚滚而下—— 等高益部队反应过来了,前路被谢瑾瑜他们落石堵住,又有伏兵埋伏,想后路变前路,后路部队携带了辎重,堵得后路也没人能挤出去…… 高益的部队一时间,如没头的苍蝇,四处乱窜,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火箭点燃了人,而人与人之间实在是太密了,如果有空地,尚可满地打滚,数万大军都堵在沉船谷里,摩肩接踵的,避无可避。 就如同火烧蚂蚱,一连串的人都烧得嗷嗷直叫。 再有落石,砸死的,烧死的,踩踏死的…… 一时间,整个沉船谷犹如人间炼狱。 而始作俑者,正静静地在山上看着,他此时脸上并无得意的笑容,谢瑾瑜儿时,最喜欢追着谢恒问战场上的事情。 他以为的战场是马革裹尸的荣誉,是保家卫国的热血,是杀敌时候的酣畅淋漓! 谢恒每每听到,都不置可否。 或是打个哈哈转移了话题。 等谢瑾瑜自己上了战场,才知道他父亲的沉默。 一将功成万骨枯,每一个将军身后,有无数的弟兄跟随着,他们或许粗俗又鲁莽,或许不拘小节,或许不讲卫生,也或许娘们叽叽…… 可人是情感动物,相处得久了,自然会有感情,每一次征战的时候,熟悉得面孔就会少了许多。 他们有的是家中的顶梁柱,有的才成了亲,有的才当了爹,有的……还没碰过女人。 可他们最终,却成了多少深闺梦里人。 多少白发苍苍父母梦里的期盼。 谢瑾瑜面无表情地看着谷内惨叫声,呼号声,起初还是震天动地般的鬼哭狼嚎,不多会,声音就小了,声息弱了许多,又有此起彼伏的嚎叫声,先前痛哭嚎叫的,渐渐变成了无意识地哼哼呻吟。 “他们虽是敌人,也是人。”谢瑾瑜眼眶不知不觉也湿润了。 两国交战,自己的人舍不得死,死得就只能是敌人! 可敌人,他也是人,也是人父,为人夫,为人子。 他不仁,只因他要把仁留给自己的百姓! 谷内士兵踩踏死去的,烧死的大半,但是他们人数众多,还是有勇士和幸存者,他们身经百战,尤其是高益的前锋军,后路既然被堵,既然是中了埋伏,怎么都是死,莫不如死在冲锋上! 高益的将领带领着士兵只朝着谷口杀了过来,只要过了这个谷,就到了高益。 谷口虽然有落石,但是他们人多,只要把落石移开,自然就给后面的部队开了路! 高益的将领身先士卒地不要命地往谷口冲,后面的侍卫队也不要命地往谷口冲,谢瑾瑜再次下令放箭。 无数的箭犹如箭雨密密麻麻地射下,谷口很多人都被射成了刺猬! 可纵使是这样,这些人顶着伙伴们的尸体作掩护,也还是往谷口方向艰难挪进着。 只要把石头移开,自己活不回去,也有人可以活下去,总好比都死在这里强。 抱着这样的信念,先锋队把山谷处的埋伏撕开了一个口子,终于可容几人通过的路,路的那一头,就是光明。 高益,他们的家乡,他们的家人! 谢瑾瑜身边的副将请命:“将军,让我领队前去截杀,我定不辱命!” 谢瑾瑜却摇摇头:“不,穷寇莫追。” 副将不可置信地抬头,谢瑾瑜却说道:“我的目标,只是灭了他们大部分的主力,让他们再不敢兴兵大曦。我只是,想要我的兵,少死一点。” 每一个将军,昼思夜想,无非是如何打赢一场仗,用最小的代价。 或许,全灭了高益的大军,是最大的胜利,可他的手下,必定也要伤亡许多,不划算。 远程射击,伤亡最小,兵法有云,哀兵必胜,对方现在正是士气高昂的时候,一个能屠仨。 他不想自己的士兵,白白上去给人送死。 “继续放箭。”谢瑾瑜冷冷下着命令。 副将再不迟疑,弯弓便射,他臂力惊人,箭不落空,几息之间,对方又是熟人倒下。 敌人倒下又站起,谢瑾瑜抬手,副将一愣,忙把弓箭递给了他。 谢瑾瑜拉满了弓,只朝着谷口射去—— 高益队伍最前面的将领,应声倒地。 高益的将领被谢瑾瑜左肩被谢瑾瑜箭当胸穿透,摔倒在地,身边的护卫忙把他拉起来,他位于队伍的最前方。 按理说,前面既然没了路障,他应该会率先离开逃命要紧,他戎马一生,为高益打下了半壁的江山,在高益民间威望很重,是百姓心目中的“战神”,多年来,从无败绩。 可万万想不到,此生最大的败绩,居然是败在了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手里。 他悔啊,他恨啊…… “你们走,我断后!”他让到了一边,让身边的侍卫出谷:“老夫戎马半生,这条命,就陪着数万的将士,一起安葬在这里了。你回去告诉宏儿,不要学他爹,以为一辈子没败绩,就真的会不败。别人封了战神,就真以为自己是战神了……” 他吐了口血,整个身子摇摇欲坠,手持着银竿枪伫立着,“走,我高益的男儿,定会卷土重来!” 侍卫眼睛通红,但是军令如山,犹豫一分都会给身后人带来万分的凶险,于是便头也不回地冲出了谷。 后面的人也跟随者前面的人冲出谷…… 不多会儿,谷里安安静静,只留下一个头发花白身着甲胄的将军,他身中数箭,最重的一箭当胸穿过,显然,是谢瑾瑜的手笔。 整个谷里除了烧焦的尸体味道,还有血腥的味道,呻吟声也不再响起。 此处是个风口,谷前谷后既然没了人和阻挡,山间的风贯穿而入,发出凌厉地哭嚎声。 谢瑾瑜他们等火熄灭的时候,才慢慢下了山,他缓缓走到高益将军的面前。 他听说过他。 高益的战神,跟他父亲谢恒齐名,高远。 此时,他整个人都在站立着,血渍厚厚侵染了他的铠甲。 第一百章 国运正隆 而他,站得笔直,眼睛睁得大大的,望着前方…… 谢瑾瑜要上前,副官忙上前阻拦,谢瑾瑜摇头:“不必。” 高远显然已经断了气,可是副将不放心,把着谢瑾瑜胳膊,朝后使了个眼神,后面人立刻眼疾手快上前,试探了高远的脉搏,摇头。 副将这才松了手。 谢瑾瑜一步步,走向了高远。他离这位敌国老将距离并不远,可是这区区几步,他走得无比沉重。 “爹爹,你有崇拜的将军吗?” “有,你想问是活着的还是死了的?” “死了的你崇拜谁?” “匈奴远遁,而漠南无王庭。封狼居胥,你说呢?” “哦,我也崇拜他。嘻嘻,那活着的呢?” “敌国的也算吗?” “算。” “咱们南边的邻国高益的战神,高远。” “爹你和他谁更厉害?” “高远。因为他从无败绩。” “那万一有一天你们交战呢?” “那你爹更厉害。” “为什么?”谢瑾瑜不解看着谢恒。却见谢恒目光悠远:“我就算是庸才,也得为了守护好我的子民我的国土,我的士兵,打败他。崇拜归崇拜,敌人归敌人,立场归立场。” 回忆回到了现实。 谢瑾瑜终是走到了老将军的面前,他微微抬手,把他双目合上。 边上的副将想拿起老将军受伤的长枪,那是把红缨枪,整个枪通体闪着银光,枪上的穗子因为沾染了太多的血,变成了一团团的暗红色。 可这把枪副将笔直戳地,地上甚至被砸了个坑,副将想要移动,半天没挪开地方。 “不必了。古有飞将军射石搏虎,今有高将军沉枪入石。”谢瑾瑜看了眼高远满面的风霜,掉头就走。 “爹爹,那冠军侯和高益战神两个相比,哪个更厉害些,你更欣赏哪个?” “爹爹欣赏高远,厉害自然还是冠军侯厉害。” “为什么?” “因为……”谢恒叹了口气:“冠军侯去世得早,英年早逝。” 谢瑾瑜不可置信:“这算是什么理由?” “只要人活着,维持不败战绩,就很难。哪里有人能一辈子保证自己不败呢。”只有盖棺定论的时候,才能知道是不是一辈子不败。 “爹爹,等我长大了,我打败他!” “哈哈哈哈哈哈哈,好!有志气!” 谢瑾瑜走出了山谷,回到了南越,幼时的豪言,他做到了。 只可惜,他的心情却有些沉重。 英雄迟暮,高远没把他放在眼里,掉以轻心,因此丧命。 经此一站,他也算是年少成名了。 可这样的名,委时太过于沉重。谢瑾瑜骑在马上,身后的士兵兴奋地跟着他回营。 沈芳在谢瑾瑜的帐里睡得是死去又活来,活来又死去,后来实在是睡不着了。 刚想起身,却见一人风尘仆仆回来。 明明是打了胜仗,整个军营都在兴奋地高呼,他虽然笑着,却兴致并不高。 别人兴许看不出来,沈芳对谢瑾瑜比较了解,还是看出来了。 谢瑾瑜一进来,沈芳正无聊地在原地踱步,她看到谢瑾瑜帐篷里有盆花,准确地说,是盆仙人掌。 都要干死了。 她好心地舀了瓢水,正要浇下去…… 被当场捉包。 这瓢水,应当是浇还是不浇? 沈芳正迟疑呢,就见谢瑾瑜怔忡了下,然后恍然一笑,没等沈芳想明白他因何笑,就见他大步过来,一把把沈芳捞入怀中…… 他的下巴满是胡茬,蹭着她的头发。 呜,他身上的味道也不好闻,全是焦炭的味道。 咦……他身上全是血迹,臭死了。 沈芳心里七七八八响起了好多的声音,好多让她推开她的理由。 因此,她抬起手,思量了片刻 结果却是缓缓抱住了他。 只因,他顶天立地,不顾性命。 走上战场,守护这大好的山河。 沈芳感觉自己的心,犹如鼓点在敲打着,咚咚咚,咚咚咚。 感觉自己的脸也开始发烧。 这样的谢瑾瑜,让她心折。 他再也不是儿时,需要她在前面带路,他只能畏缩在她身后的小男孩了。 是在她有危险时,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替她手刃了恶徒。 他也是孩子,那时是他第一次杀人,也不知道他回去做了多少的噩梦,虽然后来她问起,他总是轻描淡写地说没有。 可他撒谎时,小动作出卖了他。 是在可以享受锦衣玉食的时候,选择去了战场,保家卫国,守卫山河。 说不上是什么时候,她渐渐的觉得他了不起。 沈芳本身会功夫,现在不知道和谢瑾瑜比起功夫来,孰强孰弱,可在她眼里,此时的谢瑾瑜,已经是可以让自己仰望的存在了。 她心仪于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谢瑾瑜抱着沈芳久久,过了一会儿,才不好意思松开,咳了下,脸色微红解释道:“我、我刚从战场下来,许是过于激动,有些孟浪了,我……我……” 沈芳笑了笑,摇了摇头。 见沈芳并没恼怒,脸色也是如同烧红了的大虾,谢瑾瑜也不是个傻得,哪里还不明白。 一时之间,心花怒放。 这个世上,再没有什么幸事,能比得过你心心念念的人,恰好也对你情深意重了。 谢瑾瑜再次紧紧抱住了沈芳,语无伦次道:“真是太好了,谢谢……” 沈芳一时之间有些好笑。 他是打算谢谁? 真是个呆子! 她在谢瑾瑜怀中,把头靠在了他肩膀上,伸手轻轻拍了拍他后背。 一时间,两人谁也没舍得开口说话,一切尽在不言中。 帐篷外,士兵高兴地唱起了歌,欢呼雀跃着,帐内,沈芳沉浸在甜蜜之中。 与此处的欢声笑语不同的是,败兴而归的四国,此次征战损失最小的,莫过于被兴平阴了的建昌。因为暗探都被兴平给暗算了,没带回去任何可靠的消息。因此,发兵计划被丞相否了,甚至当朝摔了笏板。 连可靠的情报都没有,敌我虚实都不知道,发什么兵?由于丞相的执意阻拦,建昌到底没出一兵一卒,国王眼看着三国出了兵去瓜分大曦的前朝宝藏,自己却只能干瞪眼,恨得牙痒痒,背后没少骂丞相独断,老贼! 没曾想,三国联军,一座城池都没破,反被人家打得屁股尿流回来了。 实力最强的高益,几乎是全军覆没,战神高远都折在了此役。 宝藏却连个影儿都没看到,赔了夫人又折兵,而且赔得裤衩都不剩啊。 建昌国王无比庆幸,还好自己没发兵,多亏了丞相的阻拦。 因此,第二天上朝重重地赏了丞相,爱卿爱卿,绝不离口。 损失严重的兴平和会稽,回来之后越想越气,他们不敢把怒气往大曦发,听到高益军队几乎被谢小侯爷全歼,甚至高益的战神也死了。 两个国家一合计,又联了军,想着趁他病要他命,灭了高益! 高益虽然没了高远,却仍旧有高远的后人,高远实在威望太高,满朝上下从来没想过他会殁于此战。 还有出去的大好男儿,回来的却是零头。 满朝悲恸,举国震惊,又加上两国围剿,想要灭国。 只可惜,兴平和会稽实在是太烂,尽管高益军队损失了不少,可高益上下团结得很,抵抗的强烈。 有从沉船谷活着回来的战士,正憋着一股劲儿没地方使,又上了战场。 因此,两国想灭了高益,属实是很难。 偏偏兴平又阴过建昌。 建昌国君,半夜去了丞相府,又把丞相孙女嫁给了太子,两个人嘀嘀咕咕了一整夜。 结果就是兴平打高益的补给,被建昌给切断了。 兴平倒是想打建昌,可建昌之前并没出兵,现在居然是无为而治变成了几个国家最强的了。 其他三个国家打乱窑,最后都元气大伤。 曦朝的南边威胁,不但解除了,甚至有那脑瓜子好使的商旅,偷偷卖药卖粮给打仗的几个国家,发起了战争财! 曦朝宁帝看到这些消息,老脸都笑出了褶子。 与高兴的宁帝不同。 此时,一座不大的别院,茶盏被狠狠地摔落在地,溅得到处都是。 “可恶!”陈朝桐气得胸口不断起伏着:“都是废物!” 一直安静的左护法忽然开了口:“如此看来,大曦朝的气运正隆啊。” “滚!”陈朝桐本就心情不好,更听不得大曦朝气运正隆的屁话,怒气上头,便没注意场合,毫不客气地骂了左护法。 满堂众人齐齐看向左护法,左护法面不改色,沉下了眼睛,“属下听令。” 说着,慢慢退出了大厅。 陈朝桐看他翠竹般的身影,消失不见,心里暗暗后悔,发脾气不分场合是她不对。 只是话已出口。 大厅气氛沉闷,左护法一走,其他人一时之间也不敢开口,怕触了圣女的霉头。 事实上,左护法说得也没错,几国合力攻打大曦,最后大曦都没损伤多少。 可不是气运正隆。 陈朝桐看着大厅里,如同吃了哑药的众人,心里更加憋闷。 真真是一群的废物! 她平复了气息,又转身坐回了高堂,“我就不信什么气运。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既然外敌攻不进来,那么就挑动百姓去反!” 大厅众人没说话,却齐齐响起了倒吸声。 第一百零一章 清理门户 陈朝桐有美貌,有智谋,有狠劲儿,她的心性异于常人,又有悲惨的身世经历,属实是美强惨本惨。 只可惜,她是个女人。 尽管她成为了白莲教的圣女,也免不了的受到世人的轻视。 美貌,有时候是她无往而不利的手段,有时候又是她性别上的掣肘。 真真是成也美貌,败也美貌。 男人有多个女人,那世人称之为风流,女人要是不是从一而终,就会被世人骂水性杨花,恨不能将之陈塘。 陈朝桐有权势,她深知权势的好处,所以对于情爱上,她向来看得很开,合则来,不合则去。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不过睡了一个左护法,却惹出了大的麻烦。 可见,上级和下级,界限要清晰,男欢女爱,情爱是最不靠谱的东西。 被左护法软禁的时候,陈朝桐杏目圆瞪,她被左护法相邀谈事,自从她被左护法撞破和守门人媾和,他就再没缠着过她。 看他的眼神,也没了以往的热络。 陈朝桐又不傻,只她训斥他,只是以往习惯了,并不是诚心想要让他下不来台。 往常私底下两人商议教中的事情也是有的,陈朝桐并没有对他过多的防备。 谁知道,她居然遭到了他的暗算。 “你敢?!”陈朝桐一手提拔的左护法,他只是个屡试不第的秀才,去考州学病倒在路上,盘缠被偷儿卷光了。 饿得奄奄一息,是右护法发现了,告诉的陈朝桐。 陈朝桐先前救的右护法,后来右护法撵都撵不走,等她习惯了,才发现身后有人差使,还不错。 起码,不再是她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了。 人嘛,一旦从一件事情上得到了甜头,那他就会重复地去做一件事情,赌博赢了一次,便会想要再去赌,美食吃了一次,吃得好,便会心心念念,逛窑子逛一次,灵欲得到了释放,就会再次光顾。 陈朝桐也是一样,因此,她乐于“捡人。” 而且最后左护法洗漱干净之后,相貌居然还不错,更是让人高看两眼。 左护法是她一手一手提拔上来的,从唯唯诺诺,到谈吐自如,从手足无措,到挥洒自如。 里面无不有陈朝桐的调教。 她一心想着,她是于危难之际救得他,不至于让他肝脑涂地,但忠心踏实应该是不缺的。 陈朝桐自幼家庭遭遇了变故,因此,她了解了人性的残酷,又并没有完全地了解人性的卑劣。 左护法最落魄的样子,被她看到,最软弱的时候被她看到,最无助的时候,被她看到。 等到他权势在握的时候,不再心仪她的时候,每每想起,就会心中扎刺。 恨不能除之后快。 “我为何不敢?白莲教能有今天,不只是你一个人的功劳,我也出了大力的。你不能因为你自己一己之私想着报仇,葬送了教中弟兄的性命。”左护法清俊的脸,义正严词地讲着大道理。 陈朝桐愣愣地看着他,片刻,忍不住大声笑了起来。 真好笑。 有时候,刚觉得老天对自己不错,结果,不过一天。 就从天堂打到了地狱。 她好不容易一步一步慢慢爬,爬出了泥沼,站在了高处。 谁知,又被自己最信任的兄弟一脚踢到了地狱。 “教中的兄弟被你收买了?”陈朝桐闭上眼,绝望地问。 “别说得那么难听,什么叫收买。他们只是顺势而为罢了,曦朝气数未尽,得天庇佑,这个时候,想不开去造反,不是拿性命当儿戏么。只要是长了脑子的人,都不会这么做。” “右护法呢?”陈朝桐平复了下心情,忍不住问道:“他……被你们杀了?” “要不把他骗走,又如何囚禁你?”左护法像看傻子一样看着陈朝桐——他以前需要卑劣地仰望的“圣女。” “当初,是他让我救的你,是他救了你的命。你这是恩将仇报……”陈朝桐轻声说。 “要不是念在当初他救过我,你觉得我会忍你们这么久?”左护法的声音低沉,清清冷冷。 “呵,我倒是忘了,他一直对你念念不忘,却不知道你骨子里就是个烂货!” 陈朝桐讽刺一笑:“我烂?” 左护法波澜不兴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愤色:“表面上冰清玉洁,却是个人尽可夫的婊\/子。什么男人都上得了。一想起来和你那个,我都想吐。”当他进门看到那一刻,差点没呕出来,每每回想都觉得恶心。 陈朝桐看着他,眼里的光芒一点点熄灭,她其实并不纵欲,也并不是随随便便的人。 她身世坎坷,原以为同样落魄秀才的左护法能与她共情,理解她的苦楚。 万万想不到,他脑子里居然想到的是,她是个婊\/子. 日常教中的事物,右护法奔波的最多,可右护法并不会说他做了什么,遇到了多大的困难。 在她眼里,右护法一直就是个粗人,说话也是粗声粗气,不善于表达。 和能说会道,长相清秀的左护法相比,黯然失色。 所以后来渐渐的,她便慢慢倚重左护法,左护法的权利,也是她一点点纵容出来的。 想不到终日猎鹰,有朝一日,却被自己驯养的鹰给啄了眼。 陈朝桐脸上沉寂下来,面无表情,安安静静,不辨喜怒。 大势已去,她此刻最担心的,反而是生死不知的右护法。 “本来,本座怕圣女孤身一人在此,独守空房寂寞,给你找了几个大汉。”左护法拍拍手。 门外应声出现了几个彪形大汉。 陈朝桐看了他们一眼,便调转了目光。 “这几个人,样貌丑陋,身姿粗鄙,不过他们共同特点,都是身怀具器。”左护法咬牙,狞笑道:“想来定会让圣女欲仙欲死了。” 陈朝桐看了左护法一眼,倏然一笑:“那真是极好了,想来你也发现你满足不了我,也是,只要是真正的男人,管他长得如何,长得漂亮的皮囊,不过也就是一匹中山狼,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罢了……” 既然他要羞辱她,那她也不妨羞辱他。 “……你!你下贱!”左护法气得手抖。 其实,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动物只是单纯的发泄\/欲,而人是有情的。 左护法和陈朝桐,相识多年,也算是同甘共雨,同舟共济,患难相持起来的。 他们云雨之时,陈朝桐一改往日高高在上的样子,对他予取予求,脸上驼红一片,每每想起,便会让他心驰荡漾。 就是因为美好,才想要独享,才不想要别人觊觎一丝一毫。 陈朝桐发现左护法性子别扭,她若表现出害怕的样子,那几个男人定然会折磨得她下不了床。 她不想成为男人塌上的玩物。 因此,她反其道行之,原本僵硬的身子,忽然懒洋洋地瘫坐在椅子上,她伸手解开了衣服,一腿搭在另外一腿上,伸手把裙子往上拉起,若隐若现的双腿,以及里面的风景,更让人想要勘测一番。 左护法喉头一动,心里怒骂,这个该死的贱人! 他本是打算让这几个男人狠狠地玩弄她,才能摸除自己的心头之恨。 可看她柔弱无骨,不要脸的样子,他……居然下不去手。 甚至想自己亲自上前,狠狠地欺辱她。 凌虐她。 陈朝桐随手撩开了鬓发,又伸出食指搭在自己嘴唇上:“来呀,一次是两个嘛……” 左护法愤然转身,往门口走去,罢了,他享用过的女人,无论她怎么样,也是他的女人,那些脏货不配! 他大步走到门前,几个男人见他脸色不善,齐齐低头退下。 左护法双眸阴暗,感觉自己浑身热血冲击,他伸手握拳,本一脚已踏出了门槛…… 又杀了个回马枪。 陈朝桐本来看他离去,心中松了一口气,刚要端坐,却不妨听到重重的脚步声,人居然是去了又还。 没等她反应过来,下一瞬整个人就被他大力拉扯起来,重重地摔到了床榻上。 她没忍住,惊呼出声,却被他一把抓住前襟,以吻封口。 陈朝桐心里已经是厌弃了他到极点,如今,让她跟门外那几个陌生人做也比跟他强。 起码,他们不会一边享受,一边唾弃她。 她径自挣扎着,却不料她的挣扎反而更让左护法双眼冒火,他血气方刚,哪是柔弱女子气力可比,只不过几下就制服住了她。 陈朝桐抵挡不过,张嘴咬了他一下,左护法随手一个耳光抽了过来,陈朝桐被打蒙了。 下意识地松了手,左护法冷笑着扯掉了腰带,他本是玉面书生,冷酷狰狞的时候,脸上表情阴沉,双眉拧着。 陈朝桐眼泪滑落,轻声喃喃道:“不要……你不能这么对我,不要……” 左护法低头狠狠骂了句:“艹。” 这个女人,时而高高在上,时而低贱如妓,时而柔弱无辜,梨花带雨。 让人看着就忍不住想要上前狠狠地糟蹋。 他脑中再没了理智,大力拉扯了她的衣衫,她的衣衫犹如纸做得,微微用力,便被撕碎。 布帛的撕裂声,她惧怕的眼神,无一不是挑拨他神经的利器,让他更加兴奋, 不多会,她衣衫被他撕得再不避体,他得意一笑,便把她推倒入塌。 陈朝桐一头青丝铺洒在床上,犹如绸缎,她发间有个金钗,她伸手欲摸,莹白的手腕却被人紧紧扣住,她意识被撞击的模糊,轻咬嘴唇,一双手指却阻止了她。 “不要咬唇,叫出来。”左护法摁住她的下巴,狠狠啃咬着。 陈朝桐看着额头出汗的左护法,他上她下,他的汗水一滴滴滴落在她身上,眼上。 明明是滚热的,就跟他的身体一样,却又是寒凉一片。 是个怎么都捂不热的白眼狼。 几番云雨过后,饶是左护法也终于餍足,他难得体贴地把身下的陈朝桐散乱的额发缕到了一边,低头吻上了她的额头。 罢了,既然撒不开手,不撒便是。 他禁锢着她,以后就任她做他的笼中鸟便是。 陈朝桐微微笑着看着左护法吻她额头,她双唇微翘,一指轻点,左护法无奈一笑,低头欲吻。 就在此时,一双尖利的金钗直刺他的颈间,快狠准稳。 左护法毫不提防,表情是睁大双眼不可置信。 颈部不断喷薄出的鲜血,和他身体不由自主地痉挛着,被陈朝桐一直手毫不留情地推倒一边。 此时的陈朝桐全身赤裸,身上全是被他凌虐掐咬的痕迹,青青紫紫,可她眼神冰冷,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又变成了那个高高在上的“圣女。” “要好就好彻底,要狠就要狠到底。”陈朝桐脸上一双泪水缓缓落下:“你以为你能拿捏了我,却不知我从未把这些情情爱爱看在眼里,就算是我这副身体,也不过是一副皮囊而已。” 左护法视野模糊,贪婪地看着此时的圣女,她的脸上白皙又全是他的鲜血,可明明是恐怖的画面,却因为她冷艳的面孔,和鲜艳的红唇让人移不开双眼,他看着她,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再也不动了。 陈朝桐看着眼前冰冷的尸体,再也坚持不住,瘫软倒地,她匍匐着向前趴,把他的衣服拉到了身边。 等待了一会,休息好了,一件件的穿戴好。 他的衣服上有他的气息,不知道是皂角的味道,还是熏香的味道,清清淡淡的,其实很好闻。 以前,一度让她很喜欢。 可就算再喜欢,也只是过往了。 她站起身,收拾好自己,出门。 外面阳光正浓,将她身后的阴影照亮,她大步向前,脸上是从未有过的坚毅。 “圣女。”地下跪倒一片,陈朝桐毫不客气地下着命令:“左护法盼教,已被我斩杀,命各堂主速度来龙虎堂,商议要事!” “是!” 陈朝桐握紧了拳头,那些见风使舵的奴才,也该清理清理了。 她想到了右护法,就是不知道眼下,他是否安好。 他可一定不要辜负了她的期望,活着来见她啊。 第一百零二章 北方作战 谢瑾瑜刚平定了南方,就收到了紧急调令。 去支援漠北。 漠北的皇帝早就可以秦政了,可述灵太后却不想放权,母子冲突不断。 漠北内部保皇派和太后派也冲突不断,述灵再怎么有手腕,毕竟年纪也大了,总是有撒手人寰的一天。 大皇子已经让她圈禁抑郁而亡,能征善战的娜仁图雅又被她和亲了大曦,身边只有这唯一的幼子了。 因此太后派的人想到,早晚有一天漠北也是皇帝说了算,态度就温和了许多。 而保皇派的人,也想到太后毕竟是皇帝的母亲,而且手腕超级狠,惹急眼了,死得是他们。 所以曦朝南边开战的时候,两派的人为了转移矛盾,难得达成了一致观点。 对大曦出兵。 他们也不管嫁去和亲的娜仁图雅的生死,整合了骑兵就南下压境。 娜仁图雅和李莱早有准备,在沿途设置了很多埋伏,拖延了骑兵的速度,宁帝手腕很高,说信任娜仁图雅,就真的让她和李莱去了前线。 只可惜,手心手背都是肉,尽管嫁给大曦数年,可漠北也的确是娜仁图雅的故乡。 她两边为难,成天成宿地失眠。 李莱看在眼里,急在了心上。 “不论漠北怎么样,你都是我的王妃。你为我生儿育女,就是我的家人。”李莱不断安慰着娜仁图雅:“如果大曦获胜,只要有我在的一天,你不会收到牵连。如果漠北获胜,你就回漠北,继续做你的公主……” 娜仁图雅饶是心肠冷硬,也被他说得流下了两行清泪。 人心都是肉长得,经不起比较。 漠北虽然养育了她,也舍弃了她。 如今,丝毫不顾念嫁过来的她而贸然兴兵,完全不顾她的死活,在他们眼里,她已经被舍弃,是弃子了。 她又怎么会站在漠北那边呢。 她自然是要向着大曦,战争无关对错,只是立场问题。 只是她身为大曦的王妃,现在要领兵对自己的故土作战,她心里还是会难受。 无可避免。 她懂漠北的行军方式,甚至懂带兵之人的习惯,他们中的有的人,是从她军中出去的,曾经,也是她的部下。 只可惜,现在设下包围圈的人,是她。 李莱信任娜仁图雅,娜仁图雅说什么,做什么,他从不质疑,反而一心支持。 这样的男人,有人会觉得没有主见,只可惜娜仁图雅知道,他是很有主见的一个人,正是因为全然的信任,才能毫无保留。 一个连底牌都亮给你的人,对你全然没有保留的人,家里还有你们共同的儿女。 另一头是对你算计防备的所为的“亲人。” 孰是孰非,怎么选择,任凭她选。 而她,又怎么忍心让他失望。 漠北骑兵接连受挫,曾经娜仁图雅带领漠北的骑兵连下三关,差点打进了平谷关。可这次漠北的人数是之前的数倍,算是举国之力来打大曦,却连一关都没打下来。 士气很是低迷。 漠北之人茹毛饮血,明的玩不过,就想到了损招。 漠北初春爆发了瘟疫,死了不少牛羊马匹,也死了不少百姓,后来不断的研究,才找到了医治的草药。 漠北的领军心念一转,让人把瘟疫村的衣物给拿来,漠北驻扎的水源在大曦的上游。 他们把染了疫的衣物在水中清洗,下游的大曦士兵,还是倒下了几个。 瘟疫最厉害的,莫过于传染。军营又是人员比较密集的地方。 不过几天,倒下了一片,战斗力折损得厉害。 娜仁图雅得到消息赶来的时候,显然已经晚了。 就连她身边的亲卫也有不幸中招的。 娜仁图雅满心愧疚,回到帐中就一病不起。 还好前面还有李莱顶着,他让人封锁了军中的消息,军中只允许进,不允许出。 正当他愁眉不展的时候,谢瑾瑜带领援军赶到了。 谢瑾瑜带了沈芳,沈芳对于瘟疫,跟程君楼学了很多,开房子驾轻就熟。 看到症状,她心里就明了了。 先前程君楼特别叮嘱的,就是瘟疫。 瘟疫的几种,怎么防治,出现了,怎么隔绝,她都记得清清楚楚。 沈芳忙得衣不解带得查验症状,开方子,很快,军中的瘟疫就控制住了。 娜仁图雅的病,也好了不少。 等帐中无人的时候,娜仁图雅单独留下了沈芳:“这件事情,怪我。” 沈芳摇头:“两国之战,非你人力能控制住的,关你什么事。” 娜仁图雅摇头:“当初,我也想过这样攻城的办法,所以我敢肯定,敌军的领军的确是我曾经的手下。” 她当初快速拿下三城为了攻克大曦,放出了豪言壮语,不行就投毒,让敌军损失战斗力。 想不到,真的有人记住了。 沈芳摇头,微微一笑,宽慰她:“王妃切莫担忧,不是我小瞧了漠北。大曦地大物博,医者不知凡几,药材也比漠北要多很多,说句不好听的,漠北的瘟疫是瘟疫,到了大曦,不过是区区风寒罢了。而大曦的毒,漠北恐怕也解不了。” 娜仁图雅虚弱一笑:“是啊。其实我前几天想过这招,但是我想到用到曾经的子民身上,心有不忍,可敌方却先我一步。” 沈芳安慰她:“王妃不必忧心,现在咱们兵强马壮,漠北不是咱们的对手。” 娜仁图雅这才安心,躺下静静的睡去。 沈芳出了王妃的大帐,脚下就是一软,旁边一双手眼明手快拉住了她:“小心。” 原来是谢瑾瑜。 虽然刚刚沈芳安慰王妃,不过谢瑾瑜他们才在南边打完了仗,又快速驰援北方。 疲于奔命,赶到平谷关的时候,大胯没累劈叉了。 人困马乏,战斗力消减的厉害。 而且北方气候寒冷,滴水成兵,他们又才在南方打完仗,便昼夜不停往北方赶,也有不少士兵,水土不服倒下了。 只能让部分人在后面照顾,待其好了再来驰援。 沈芳咬牙跟着谢瑾瑜,这些天不眠不休,又费劲脑力研究瘟疫,整个人脚下跟踩了棉花一样。 她困得眼睛都有些睁不开了,刚想说话,被谢瑾瑜阻止,没等她反应过来,就被谢瑾瑜懒腰抱起、 沈芳:“你疯了?这里是军营,快放我下来……” 谢瑾瑜脚步不停:“我知道你累了,无事,现在已经是晚上了,没人会在意这头。”说着他稳步抱着她回到了她的帐中。 见争不过谢瑾瑜,沈芳也不在抗拒,她是真的累极。 谢瑾瑜给她放到了床上,刚盖上了被子,没等跟她说话,就听到她的呼噜声响起。 谢瑾瑜好笑地看着她,心里又忍不住心疼她,他伸手轻轻点了她额头一下,这才反身出来。 等他离开沈芳的大帐,出来的时候,外头已经黑压压地站了不少人。 “都准备好了?”谢瑾瑜问道 “启禀将军,都准备好了。向导和寻水之人也都找好了。万无一失。” “好,一人备下两匹马,还有干粮。咱们去抄他漠北的后方大营!”谢瑾瑜面无表情,步伐沉稳上马。 身后的先锋营也依次上马,一行人趁着夜色,消失在了平谷关。 沈芳醒来的时候,谢瑾瑜已经不在了。 她来到娜仁图雅的帐篷里,看到王爷在悉心照顾娜仁图雅,还有他身边的李桢。 李桢这个人,属犟驴的,牵着不走,打着倒退。 有事没事的,两个人还要互呛一番,可怎么也是一起从过军的算是共患难过,因此双方都不放在心上。 “谢瑾瑜带兵走了。”李桢偷偷凑到她身边,幸灾乐祸道:“你要是敢惹我,我就把你丢到军妓营里……” 沈芳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你有能耐,你大声点说,嘟嘟囔囔的凑到我跟前说,你是蚊子吗?” 李桢:“……” 李莱问道:“五弟,你在和沈神医说什么?” “他说要把我丢——”没等沈芳说完,嘴就被身后之人毫不留情地捂住。 李桢忙摇头:“没什么,没什么,我俩说点话。” 李莱脸色严肃:“沈小神医已经够累的了,你切莫跟着添乱。”除了太子,李莱腿脚不好,宁帝和皇后自然是偏疼他的。 李莱又比李桢大了好多岁,因此,李莱训诫他犹如训子。 李桢如同小鸡一般点头如蒜,李莱这才没再继续训他。 沈芳往常看到这个场面肯定会破涕为笑的,可如今她实在是太累了,又惦记跑到前线的谢瑾瑜,没了心情。 说要给伤兵换药,就出了帐。 她看了下伤兵,身体都恢复得差不多了。再将养几天就能痊愈了,心里一时间敞亮了不少。 只是,她心里刚松快了一下,又难免想到谢瑾瑜。 又忍不住担心。 为了转移注意力,她不得不再次把注意力放到了瘟疫上面来。 她凝思了片刻,下游的水源,既然漠北的人能投毒。 那么她应该怎么样,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呢。 沈芳走到河边,敌方是在上游,我方处于下游,提防敌方只能是把水烧开了饮用,怎么能让对方中毒呢。 她思考得正用神,冷不丁的视野有人影闪过,似乎要偷袭她,她侧身一避,那人径自掉到了河里。 ——是李桢。 还好河水不深,李桢扑腾了两下就站起来了。 他湿漉漉地往岸上走,边走边嘟囔:“我呸,阴沟里翻船了。” 一阵风吹过,他忍不住,打了个大的喷嚏,样子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沈芳看得哈哈大笑起来,笑过之后,却双眸一亮,“有了!” 她心中一高兴,便跳到李桢身边,开心地拍拍他的肩膀:“做得好!”立刻掉头离去,她迫不及待地想要验证自己的想法—— 反倒是李桢被她的笑容感染,楞在了原地,喃喃自语道:“我,我什么做得好了?偷袭她?脑子坏掉了吧……” 第一百零三章 夜袭敌营 沈芳回到了帐篷就开始没日没夜地琢磨,然后终于制毒完成。 只是量少。 她又开始琢磨,一般来说,毒性越大越不好得到,毒性要有把握,她得能解毒,还得要下毒方便。 敌人在上游,我军在下游,靠河流肯定是不行了。 只能靠着风向,狼烟。 如果提前知道了风向,把毒制作成了燃香,会好一些。 她用笔写写画画,最后终于找到了几位比较好燃的药材又试验了下。 又配置好了解药,这才去了主帐,她忙起来,就没功夫想谢瑾瑜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念,有自己要守护的东西,也有自己守护的方式。 谢瑾瑜选择从戎,她选择学医,自然都要用自己擅长的领域保家卫国了。 当她拿着自己研制出来的毒时,娜仁图雅和李莱都是惊喜万分。 漠北的士兵,骑兵为主,体型彪悍。漠北之地贫瘠,百姓茹毛饮血,力大无穷,跟漠北对战,大曦的士兵无论是体型上,还是体力上都不占优势。 他们唯一占据优势的,就是守护自己国家土地和百姓的信念。 能让自己的人少死些,是每个将军毕生的追求。 “来人。”李莱让人传了善于勘测天时司天监的随侍。 兵者,诡道也。两国交战,天时地利人和都很重要,所以每次大军开拔,总是要带上观测天气的侍从。 “明日可是西北风?”李莱单刀直入,率先问。 侍从摇头:“明日不是,今日是,今日夜间……” 李莱回头看向沈芳:“今夜你能准备好么?” 沈芳点头:“可以。” 李莱挥手,众人退下,他开诚布公地跟沈芳说道:“不是本王不信任你,我知道你也是想要尽一份力,可惜,下毒这个方法,不知道是否可行,我只能派先锋营夜间突袭,然后点你所说的狼烟。” 沈芳连连点头:“应该的。” 她当时琢磨这些,不过是想要转移下注意力,到底是否可行,她心里也有些没谱。 等到她跟娜仁图雅和李莱说了自己的主意,就有些后悔了。 万一—— 万一不行,岂不是白白让许多无辜的将士丧命? 她又忍不住后怕,听到李莱说只是少部分测试下,她才松了一口气,展颜一笑:“如此真是再好不过了。” 等她出了大帐,才觉得天旋地转,头晕目眩,她一个踉跄,险些栽倒,随手抓了一把—— 却是个热乎的人。 她以为是守卫,刚松手跟人道谢,就听到李桢冰冷的声音:“本王是抹布么?” 沈芳:“?” 李桢:“用完了就弃如敝履。” 沈芳浑身疲惫,哪里来的心情跟他斗嘴,摇摇头:“王爷金尊玉贵,敝履抹布不能及也!” “这还差不多……”李桢板着脸看,教训地口吻训斥沈芳:“你这几天黑白颠倒的就是研究这些?你知不知道,打仗非同儿戏,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你一个寻常女人跟着裹什么乱……” “是,是我造次了。”沈芳累得站着都能睡着,其实她知道李桢是一片好心。 任何时候,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出头的椽子先烂。 她曾经万分鄙夷她爹方九城,一个芝麻大的官,自己家都顾不上,却想着拯救万民。 可等到她长大了,看到两国即将开战,战火即将燃起,她却也做了相同的事。 她本是极为自私的人,她看三国,最喜欢的人是曹操。 只因他宁肯我付天下人,莫要天下人负我。 这句话被后人诟病了很久,沈芳却非常喜欢。 年幼的时候,方九城给她讲起的时候,她也还是觉得人还是要自私一点为好。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顾他人瓦上霜。 可自从爹爹下狱,娘亲失踪,她是被圆通大师,和鬼判官程君楼教养长大的。 圆通大师从来不说什么佛语,灾年下山济世,他却是打头的。 程君楼也从来不讲什么忠君爱国的大道理,可他言传身教,一点点让沈芳热爱这个人世间。 无论沈芳做什么,程君楼总是报以宽容的理解,从来不训斥她。 有时候人就是这么奇怪,当所有人都说你不好,心里就觉得自己是个烂人,摆烂吧。 反正已经这样了。 可当有人对你抱有期待,一直说你好,一直鼓励你,关怀你。 就让你觉得,为了这些人的期待,也万万不能长歪了。 甚至是放个屁,都想是香的。 她跟随师父学了这么多年的医术,这次她其实可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可她人在这,她相信,如果是师父在的话,也定然不会袖手旁观,她会和他做一样的事。 守护着大曦的江山,守护着大曦的百姓。 她其实还是恨宁帝,甚至恨不得他立刻马上马不停蹄得驾崩。 可私怨归私怨,百姓是无辜的。覆巢之下无完卵,大曦好,百姓才能好。 她爹方九城为了百姓,甘愿囚禁十数载。 她也要继承父辈的志愿,为百姓尽上一份力。 她既然心意已决,自然也甘愿为之承担后果,李桢无奈叹了一口气,看她疲惫的声音离开。 他定定看了许久,摇头轻声骂道:“犟驴。” 嘴上虽然没说着她的好话,语气却软了几分,他摇头失笑,心头却自然而然得带了丝敬佩。 人就是如此,软骨头看起来亲和,却让人瞧不起,有本事的人,哪怕是脾气硬气,也为人敬重。 烟花青楼女子可以任由人亵渎把玩,女将军出行,却会获得众人仰望。 说到底,这个世上,本是慕强而已。 沈芳回去和衣眯了一会,等到了时辰,她也跟上了队伍。 带队的是娜仁图雅,她不可置信地看向沈芳。 “神医,你既然把方法告诉了将领,前方危险,你就不必过去了,你是个女子,很危险。” 沈芳看向娜仁图雅:“你也是女子。” 娜仁图雅一身甲胄,穿上甲胄的她,和之前绫罗绸缎不同,尽管还是那个人,却整个人的气势都变了。 刚强,坚韧。明明是瘦弱的身子,却让人心生敬仰。 旁边的李莱,不时地看向她一眼,眼里是掩饰不在的骄傲。 “我是女子,也是将军。”娜仁图雅掷地有声。 沈芳不甘落后:“我虽是女子,也是大曦的子民,更是医者。放心,我绝不会拖你们后腿。” “那好。”娜仁图雅点头同意。 李莱却摇头:“如果你有个好歹,本王没办法向瑾瑜交代。” “我是我自己,不需要向任何人交代。”沈芳肯定地说:“而且,就算他在这里,也不会阻止我去。” 因为他了解她,正如她不会阻拦他去前线,他也不会阻拦她。 李莱点点头,也同意了。 沈芳拿起甲胄,就去帐中换上了。 等出来的时候,胳膊冷不防被人从后拉住,是李桢。 “作何?”沈芳疑惑回头。 李桢是皇子,金尊玉贵,前线他是去不得的。 他也不敢去。 火光下,他看着沈芳的脸,忽然拉了她一把,没等沈芳反应过来,他猛地香了她脸一下—— “登徒子——”沈芳下意识一个嘴巴就抽了回去。 却被他大手一挥死死钳住:“这一巴掌,等你活着回来扇我,我认!”说着,他的眼眶微微发红。 许是不想沈芳看到他的难堪,他别过了头。 沈芳心中无奈又好笑,他这个别扭的性子。 就连关心人,都与众不同,沈芳从袖口拽出袖子狠狠擦了下脸上并不存在的口水。 “会的,这一巴掌你欠我的,我肯定会要回来。”说着,转头大步离开。 身后响起李桢带着哭腔的呐喊:“沈芳,你是个好样的!你给我活着回来!” 沈芳没有回头,心里觉得有微微暖意爬上,谁说做好事不留名。 只要是做了,总有人会记得。 可能名字不会载入史册,却会记在百姓的心上。 百姓心中,自是也有一杆笔去书写心目中的英雄。 夜幕下 先锋骑着快马,快速攻了上去,他们发射着燃起的火把。 漠北帐篷被烧,士兵睡梦中出来抵抗敌人,沈芳跟随着点狼烟的人在风口上方,随着烟雾散开,不断有士兵倒下。 大曦的士兵事先有准备,口鼻都用布包裹住了,也事先吃了解药。 因此,倒下的大部分是漠北的士兵,他们忽然觉得身子软,提不起力气。 大曦的先锋毕竟只是一少部分,中毒的漠北士兵也只是一部分。 后续有出来的,看到事情不妙掩住了口鼻,看向烟雾方向,用漠北话喊道:“先杀那里,把源头端了!” 娜仁图雅听得分明,忙摔右路部队阻截,左路却还是有漠北的士兵来攻。 茫茫箭雨中,沈芳左右躲闪着,她脑中还思索着自己的药。 药效并没有想象中的好,幸亏是听了三皇子的建议,先少量。 无他,市外太空旷了,又是扬烟里的毒,毒性本身就没那么强,大风一刮,四处飞散,药效削弱了不少。 不过也只是唬人的罢了。 漠北的士兵纯属是前面应声倒地了,后面的人心里也觉得自己中毒了,跟着腿软。 其实药效并没有那么强。 就在沈芳琢磨的时候,敌方一名梳着大辫子络腮胡将领喊道:“那,那是个女子,给我掳来——” 手下士兵上前,又被人拦住了去路,他怒目圆睁,随手拉开了一张弓,一支箭就朝着沈芳射了过来—— 娜仁图雅发现了立刻翻身抽箭对射,只堪堪改变了方向…… 沈芳听到箭镞之声,忙侧身躲避,却还是被擦伤了手臂,血流如注。 第一百零四章 牝鸡司晨 他们深夜奇袭采取的速战速决,没等对方反应过来,就快速撤退了回来。 沈芳胳膊受了伤,整个人的神情却并不沮丧。 她匆匆地包扎好伤口,就一个猛子又扎到了帐篷里,研制药了。 她的脑子里很是振奋,因为她想到如何改良,才能让这个毒,更加深。 油灯下,她翻阅书籍,比对着药材,身影纤细,却坚韧异常。 李桢甫一进门,就看到烛火下,她凝思苦想的脸庞。 他的心,瞬间动了一下。 从小到大,他阅人无数,后宫里想要巴结他的,院子里想爬他床的,欲拒还迎的,他半推半就的,沾染了不少丫鬟的身子。 刚开始还觉得兴致盎然,睡得多了,便觉得无非是那么回事。 再看到所谓的齐整的,也渐渐没了兴致。 她们惧怕他,勾引他,明明有求于他,想要富贵荣华,偏偏又打着情爱的幌子,妄想,操控着他。 “本王听说你受伤了……”李桢站在沈芳身后,他的竭力让自己的语气轻描淡写,这样才不会感受出来他的在意。 话音落地半天,室内仍是安静异常。 沈芳整个脑子里,都是师父讲过的典籍,药经。 她没有同门李洛的聪慧,因此,便在勤奋上下了苦功夫,李洛过目不忘,她便死记硬背,忘了再被,屡次三番。 终于把药经都苦苦记在了脑海里。 甚至和李洛斗法的时候,她都能举一反三。 刚刚下毒的时候,她也是无意间想到了李洛。 准确地说,是李洛变态的下毒手法。 沈芳下毒讲究毒性,李洛下毒讲究复杂,他下的毒很少是单独的毒,但是一综合起来,毒性反而更强。 也更加让人难以察觉。 她想到空阔地方,如果自己的香毒毒性弱,那如果搭配另外一种毒呢? 这么一想,感觉整个思路都开阔了。 因此她并没有听到身后李桢的话,更别提注意他的“关心”。 “有了!”沈芳忽然脑中想到了,一时激动,猛拍了下桌子。 起身转身拔腿就要往外跑,一回头,正和呆呆站立被吓了一跳的李桢四目相对。 李桢的神色很复杂,嘴巴开合了下,眼睛眨巴眨巴,不知道说什么。 反倒是沈芳,疑惑:“有事?” 李桢忙摇摇头:“没事了。” “哦,那好。”沈芳径自绕过了他,迫不及待地去找了三皇子再次商议毒。 李桢看着她消失的身影,连连苦笑,这个人呐,有时候就是那么贱。 上赶着往身上扑的,瞧了不上。 不把自己当回事的,却愣是挪不开眼珠子。 偏偏自己就跟丢了魂似的,像哈巴狗似的,非要在人身后巴巴地跟着,祈求佳人回首一顾。 沈芳的毒,最终还是派上了大用途。 漠北的士兵起初只是身体觉得不适,以为是中了狼烟。 哪曾想,第二天起来,手足无力,有的甚至嘴眼歪斜,下巴涎着口水,似乎是有中风的征兆。 偏偏,这样的士兵有很多。 漠北的人当时就慌了神,他们自幼习武,崇尚武力,力量便是他们的毕生追求。 一个男人如若没了气力,那哪里还是个男人! 所以漠北军心不稳的时候,娜仁图雅带军杀了过来—— 娜仁图雅虽然是女子,但是在漠北很有声望,她凭借的是她的赫赫战功,漠北之人一看到她领兵。 心里就又生出了几分的怯意,整个交锋可以说是一败涂地。 而漠北的王庭,居然也莫名地出现了大曦的军队,谢瑾瑜居然带领了没有补给的先锋队,杀到了漠北的王庭。 险些俘虏了述仁太后和皇帝。 原本主站的漠北王庭,老窝都差点被人端了,这些贵族也好幕僚也罢,纷纷请求谈和。 就连述仁太后都能舔着脸说,量举国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意思是只要不打仗了,大曦要多少钱就给多少钱。 述仁太后年纪大了,再不复年轻的手腕,她上了年纪,享受了多年的荣华富贵,便没了进取之心。 而她听到领兵之人是娜仁图雅,她的二女儿,心里也忍不住的后悔。 最后,漠北的皇帝趁此夺取了兵权,圈禁了述仁太后。 执掌朝政多年的述仁太后,终于也不得不退出了漠北历史的舞台。 大曦对漠北的战役,再次取得了胜利。 谢瑾瑜凯旋的时候,沈芳已经一病不起了。 她忙活起来,忘记了胳膊上的伤,药根本就没怎么敷,打起仗来,军中又没人会顾得上她。 李桢虽然跟在她身后,她却总是有意无意地忽视了他。 最后就是伤口化了脓,人一病不起。 谢瑾瑜率军凯旋,一进门偏偏就看到是一病不起的沈芳。 沈芳发着高烧,军医已经给她开了方子,之前熬药熬好了,她忘记了喝。 医者因为自己的能耐大,往往却是最不听话的病人。 沈芳睡梦中察觉到手被人握住,她仿佛心有所感,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 谢瑾瑜这几天风餐露宿,杀敌凯旋,虽然已经清洗了,但是多日的劳累,身上还是带了伤。 两个人谁也没说话,只互相看着。 他们互相感受着对方手中的温度,谢瑾瑜把她的手贴向了自己的脸,良久。 他们明明有着千言万语的话要说,又仿佛千言万语也不必多说。 因为彼此懂各自的追求,各自的信念。 他们爱脚下的这片土地,也爱这大好的河山。 李桢手里端着热乎乎的药,他从来没熬过药,光是生火,就整整折腾了大半个时辰。 最后熬药熬干锅了。 仆从要帮忙,被他拒绝了,又再次添水,重新熬,又熬过火了…… 他折腾了好几次,好不容易成功了,端药的时候没注意,烫了手,手一缩,药又翻地上了,得儿,又是白忙活。 好不容易这次再没出错,他小心翼翼地把药倒入碗中,双手握着仿佛世间珍宝一般,一步一步小心挪到沈芳帐篷外 想不到一掀开帘子—— 就看到两人执手相看泪眼,就差个无语凝噎。 他整个人都给气无语了。 他脸上都是黑灰,头发都被火燎焦了。 奈何我本一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真真是一片真心喂了狗! 谢瑾瑜是最先发现他的。 他身为军人,本身耳力就不弱,那么大一片阴影站在角落,脸色不睦。 谢瑾瑜又不是傻子,当下便明白了一二。 他站起身,走到李桢面前:“多谢你了,给我吧。” 说着就要上前端药,李桢却把着碗不给,摇头:“不用你谢,又不是给你喝的。”他熬药本来也不是为了讨好谢瑾瑜的,当他什么谢? 谢瑾瑜也没坚持,往边上让了一步。 李桢却更觉得难堪,娘的,瞧不起谁呢。 他心里窜窜冒火,又生生忍住,小心翼翼地把药端到了沈芳的床头:“沈芳,本王亲自给你熬的药,我亲手熬的——” 回应他的,是沈芳的鼾声。 沈芳又睡着了! 一时之间,李桢的脸上犹如打翻了的染料,各种颜色。 一声轻微咳嗽唤回了他的思路。 谢瑾瑜微笑道:“给我吧。她是累了睡过去了。” 李桢本想说,本王也能喂—— 后来一想,他的确是不会,如果非要喂,整得他和沈芳都得狼狈。 算了。 他把药给了谢瑾瑜,整个人丧气地出了帐篷。 他知道,他让给谢瑾瑜的,不单单是一碗药,而是站在她身边的资格。 可是他又能如何呢,人家眼里压根没有他的位置。 这一趟差,真真是让他自个儿难受,差不见得办得多好,心却跟着丢了。 正当他郁闷的时候,一个内监过来了,带来了他爹的密旨。 旨意不多,只一句话,就让他整个人都楞在了当场。 “恐京中有变,速归。” —— 李洛到了两淮的第一件事,就是镇压白莲教,他的手腕冷酷严厉,当地的白莲教抵抗得厉害,他就派更多的军队去镇压。 白莲教再成气候,教众也还是百姓居多,哪里能抵抗的住。 两淮原本已成规模的分舵,都偷偷转移到了暗处。 陈朝桐刚刚杀了左护法,教中人忌惮她的手腕,对她敢怒不敢言,她又冷酷地铲除了左护法的几个亲信。 一时间,白莲教看起来平静如常,实则元气大伤。 陈朝桐有时候也觉得满心疲惫,很想念右护法,可右护法的消息如同石沉大海。 她心里悬着心,有时候做事难免心不在焉。 这一日,她去看了之前让右护法找寻的人,跟她一样因为“南北榜”被卷进来的遗孤——樊思暖。 只可惜,任她好说歹说,好话说尽,樊思暖也不想复仇。 “祖父去世,我们都很难过,可祖父生前也说过,宦海沉浮。冤冤相报何时了,况且出家之人,慈悲为怀。”樊思暖落了发,大好的年华居然做了尼姑。 陈朝桐不可置信:“你就不想着报仇么?” “报了仇又能如何?祖父能活过来?不会,我会觉得日子好过了?也不会。贫尼现在内心很平静,这样的日子就很好了。” 陈朝桐见她冥顽不灵,便起身离开。 “你这么多年,报仇,就算成功了,你死去的亲人,能复活吗?那些因为你的执念而丧生的人,你心中就不会感到一丝的不安吗?” 陈朝桐疲惫地出门。 怎么会没有动摇的时候,可她付出了这么多年的筹谋,活着的每一天,都是为了复仇。 一时间,又怎么可以轻易地放弃。 她回到分舵,就见一个教众禀报:“启禀圣女,王堂主李堂主等众人在偏厅等您商议要事……” 陈朝桐点头:“带路。” 说着,便跟人来到了偏厅,人一进门却看厅里哪里有人,刚觉得不对反身的时候,身后的门已经被人关死。 门外数道人影闪现,有人铺着柴火,举着火把:“老夫忍你很久了,一个乳臭未干的毛丫头,成天对我们指手画脚,牝鸡司晨,今儿个就让我们送你一程,你安心上路吧……” 说完,外间点起了火,竟是想将她活活烧死在这! 第一百零五章 宫中生变 不多会,外面火光冲天,烟味飘散到室内,陈朝桐从屋子里找到一方帕子沾湿掩住口鼻,可外面灼热的温度不断上升,室内犹如蒸笼,相信永不了多久,她就会烧成一具焦炭。 人之将死,往往会不断回想自己的一生。 陈朝桐也不例外,她自幼跟随父亲饱读诗书,家庭和睦,受尽宠爱。 一招家变,她原本所拥有的一切都化为了泡影,她心心念念想复仇,复仇的路上,她心狠手辣,不折手断。 但她自问,也绝非大奸大恶之人,从未泯灭良知。 外头的叫嚣着要烧死她的老人,声音她听得清清楚楚,是谷长老。 他儿子不孝,打骂虐待他,霸占了他的房子,把他扫地出门,陈朝桐遇到他的时候,他已经三天没吃上饭了。 她给了他一碗饭。 算是对他有一饭之恩,她相信很多人可以背叛她,谷长老也不应该背叛她。 她神智有些迷糊,甚至对自己产生了怀疑,她救了左护法,救了右护法,救了谷长老。 为什么,她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敬重。她的一生,为何如此失败。 罢了,活着实在是太累了。 她终于躺倒在地,意识逐渐地抽离,房梁砸了下来,砸在了她的左腿上。 这次,是真得想跑也跑不掉了。 —— 两淮王府 李洛收到手下的密报,他面色沉静,把信件随手放到灯里,烧成灰烬。 这才缓慢起身:“白莲教捣毁了?” 角落的暗卫上前一步:“启禀殿下,总坛已经捣毁,分舵也在搜寻着,听闻他们内部也有了嫌隙,左护法叛教被屠,右护法不知所踪,圣女,也在一场大火中丧命。现在白莲教大势已去,只有分堂的几个老匹夫在那强装门面……” 李洛点点头,面上不置可否:“听闻,白莲教知晓前朝宝藏?” 暗卫身子微微一顿,心中大惊,刚想着怎么回复。 李洛却显然并不需要他回复,他径自下着命令道:“把那些老货都抓起来,分别审问,严刑拷打,本王要知道是否属实,如果真有宝藏,掘地三尺,也要给本王找到!” “是,属下听令。”暗卫转身离去。 李洛转头看向灯光,一只飞蛾这时候飞了过来,他嗤笑一声,又拿起了灯罩。 飞蛾投入火中,身死陨灭。 似乎那个人也是一样,人死如灯灭。 他吹灭了灯,安安静静地在暗处,几滴水滴在了桌板上,不知道是谁的眼泪。 朝廷上,宁帝最近龙心大悦,天佑大曦啊,南边战事平定,北方漠北也是大捷。 人一高兴,喝得就有点多,人就醉了七八分,出来御花园散散酒气,就看到一个美貌的女子。 低头敛目,隐约让他想到第一次和贵妃相遇时候,她的样子。 一晃,也多少年啦。 “贵妃,是你吗?你回来找朕了?”宁帝眼睛发花,因此并没留意女子梳着的是妇人的发髻。 女子见到他扑过来,又惊又怒,连连挣扎。 却不经意挑起了宁帝的欲望。 他年岁已大,这么些年清心寡欲的,很少有那方面的兴致了。 可今日估计是鹿鞭酒喝多了,有点补,再加上心情大好,一时之间,就觉得自己龙精虎猛。 也不顾女子的挣扎,当下在御花园的假山上,把女子逼到了角落就当场办了她…… 女子起初还挣扎着,可究竟是气力不敌。 宁帝却很久没这么畅快了,尤其是对方欲拒还迎的样子,梨花带雨的,身子娇嫩,让他通体舒畅。 于是,又一个没忍住,又再次临幸了她。 他们这一折腾就是大半天,等宁帝酒醒了,才发现伺候他的人一个个都是战战兢兢的,手上端着东西都发着抖。 宁帝面色如常,心中却有些诧异,不过是睡个女子罢了。 待仔细看得时候,才发现,他临幸的哪里是寻常的女人。 那是二皇子妃! 宁帝忍不住揉了一把脸,老了老了,犯糊涂了。 君夺臣妻倒也罢了,夺的却是自己的儿媳。 二皇子妃哭得梨花带雨,就要往墙上撞,宁帝忙让人拦住了她。 想到她的滋味…… 他整个人现在还是酥麻的。 罢了,不过一个女人而已。回头再寻一个好的,赐给老二便是。 宁帝让人把二皇子妃扣下了,又派了太监去寻北镇抚司头领赵俊臣,此人头脑灵活,手段狠辣,处理这些阴司颇为熟练。 赵俊臣果然没让宁帝失望,也不知道他跟二皇子说了什么。 二皇子如同霜打了的茄子,蔫了。 宁帝脸皮也是够厚,心里想着反正也是睡过了,睡了一次和睡了多少次也没什么分别。 这女人也是他的女人了,于是,连着几日,都留恋在后宫。 他的身子,这些年其实并不算太好,年轻时候,尚可算是身强力壮,这都多大岁数了,床上那事,纯属老黄瓜刷绿漆,中看不中用。 可他偏偏是对二皇子妃身子迷恋不已,就算是吃着药,也要在床上折腾出花样子来。 二皇子妃叫苦不迭,又不敢违逆,只得趁着无人的时候,偷偷塞了个纸条派小太监递了出去—— 五月初五的时候,宁帝还缠着二皇子妃看避火图,外面忽然火光冲天。 他忍不住心中一惊,这时,一个太监连滚带爬跑了进了通禀:“启禀陛、陛下,二、二皇子……反、反了!” 宁帝满脸得不可置信,嘴里骂着:“混账!” 不过是一个女人,竟然为了一个女人造反,有没有把老子放在眼里! 于是,他狠下心命令道:“命禁卫军统领赵帅前往镇压,格杀勿论!” “是!”太监退下。 外面的喊杀声震耳欲聋,宁帝在屋内踱着步子,心里也忍不住有些焦急。 可眼下,说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最后,却是国舅带兵以绝对的优势镇压下来,二皇子不愿被俘,拔剑自刎了。 消息传来,宁帝的身子忍不住晃了一晃。 二皇子是淑妃的孩子,不如太子沉稳,也不如六皇子聪慧,他可以算是皇子中最平庸的一个。 平时宁帝有时候甚至想不起来这个儿子,可他再平庸,也长得玉树临风,身姿伟岸。 也是他的儿子…… 宁帝一时之间头疼欲裂,这件事是他错了,大错特错! 喝了点猫尿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国舅的剑上还滴着血,他收剑入鞘,跪倒在地:“臣救驾来迟,还望吾皇恕罪!” 宁帝颤抖着将国舅搀扶起来,老脸一时有些挂不住。 这件事是他私德有亏,儿子是好的,是他逼得儿子走投无路造反。 他心痛难忍,又羞愧万分,再加上最近身体荒唐得厉害,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 第一百零六章 宁帝病重 宁帝醒来的时候,下意识地心里咯噔一声,顿觉不妙。他半边身子没有反应了,刚想开口唤人,就看到一双泪眼汪汪憔悴的女子。 不是别人,正是皇后,他老脸一红刚要张嘴道歉,最近他的确是孟浪了。 哪曾想刚一张嘴,嘴角口水就涎了下来,他大惊失色,可越是着急越说不出来话。 “陛下,您龙体抱恙,需要慢慢调理,不必心急,放宽心。”皇后温柔地说着,她的眼睛已经有了细微的纹路,容颜不复年轻时的美丽。 只是一身的雍容华贵,便是凤袍也盖压不住。 宁帝心里安慰,拉着皇后的手,吚吚呜呜地哭着,仿佛三岁的孩童,皇后温柔地拍着他的手,轻声细语地哄着他,眼里看不出一丝的不耐。宁帝哭了半天,才沉沉地睡去。 皇后熬了几夜,心力交瘁,只去了偏殿换了身衣服。 “娘娘,陛下现已沉睡,这有奴婢守着,您去偏殿休息一会儿吧?”芷兰小心地劝着,来福见状也劝道:“是啊,娘娘对陛下的一片心意,陛下心中有数,娘娘凤体要紧,可别陛下痊愈了,娘娘再累倒了……” 皇后摇头“无事,本宫再守一会儿……” 见劝不动,两个人也不再多嘴,国舅爷迈步进来的时候,冲着两人微微摇了摇头,两个人无声退到了一边,曹明开门见山:“已经给太子去了信儿,也给老三老五都去了信儿……” 皇后叹气:“知道了。” 倒是国舅又问道:“两淮那里……” 熬夜最是费心血,皇后接连熬了几宿,头脑昏沉,感觉整个人都在飘。她在国舅的搀扶下,到了边上坐下,叹息道:“三个儿子,到了关键时候一个不在跟前,若是……”说着看了里间一眼,压低了声音:“若是陛下有个好歹,可如何是好啊。” 曹明乐然一笑,安慰道:“无事,这不是还有微臣呢么,您放宽心,好好休息。来人——”说着,芷兰高兴上前。 国舅命令:“带皇后下去休息休息……” 皇后拿这个弟弟没办法,只好跟着芷兰去偏殿休息去了。 看着皇后的身影消失不见,来福这才凑到国舅身前,他躬身弯腰请示国舅,国舅低声吩咐了什么,来福点了点头,又回到殿里。 前朝的重担都压了上来,国舅处理朝堂事物忙得脱不开身,等到了夜幕降临才回到了府中,腿刚迈过了门槛,头上就挨了一下。 他疑惑抬头,一朵碗口大的玉兰花落在他头上,花下女子静静坐着,看样子不知道等了多久了。 他心中一暖,忍不住上前,将女子懒腰抱起,女子微微睁眼:“唔,回来了?” 曹明小声训斥道:“胡闹,夜里风凉,若是病着了可如何是好,下次不要再等了。”话虽说着,心里却觉得无奈。 女子轻声点头,困得眼睛都睁不开:“好,不等了。” 国舅吻了她额头一下,小心翼翼地抱着女子回房。房外边站了一个人。 国舅神色不变,整理好衣服缓步出门,问道:“何事?” “六皇子那头似乎有些反常……” 国舅嘲讽一笑:“小崽子,野心倒是不小。消息还挺灵通……” “要不要属下——”说着比划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除非他想要造反,否则想要登顶也得人回到京中……京中沿途设卡吧……”说着,人刚要回房。 身后却又问道:“夫人……” 他话音刚落,便觉得周遭仿佛侵入了寒潭,心里直后悔,可面对国舅侵了凉的双眼,他只得硬着头皮挽回道:“卑职……卑职是怕前头的小姐要是回京了……万一再撞上,夫人想起来……” 他剩下的话在国舅微眯起来的眼睛注视下,没敢再说。 他索性垂下了头。 “你跟了我多少年了?”国舅把玩着手中的玉扳指不咸不淡问道。 “十二年了。” “十二年都不知道什么当说,什么不当说,什么该你过问,什么不该你过问?” “……” “属下知罪。” “下去领罚吧。”国舅给了他一个死亡凝视,面无表情地回了房,一开门却正对上女子疑惑的视线:“大晚上的,有何要事?” “没事,琐碎之事罢了。”曹明脸上神色柔和,和刚才的活阎王判若两人。 他见女子要拎桌子上的茶壶,忙眼明手快上前一步给她倒好,伸手触摸了下杯壁,见不烫,这才端到女子身前。 女子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笑问道:“你可是背着我做了什么不可告人之事?” 一句轻飘飘地话,吓得国舅脸色当时就白了,他忙双手接连摆手,“没得事,没有哦,你可别瞎想……” 女子努了努嘴,狐疑地又看了他一眼:“莫不是……在外面背着我偷养了个小老婆?” 国舅原本吊着的心,瞬间就回落了下来,他拍着胸口缓了口气:“你是对你的容貌没自信,还是对我的眼光没信心?外面哪个庸脂俗粉能与夫人你相提并论?我又不瞎……” 女子没好气地笑了:“我再好看,年岁也大了,花无百日红,你若是瞧上哪个姑娘,索性告诉我,我就给你腾了位置……”剩下的话被人堵住了口。 国舅抱着她,狠狠地吻着她,声音喑哑:“没有,天下再没有别的女子能跟你媲美,你就是我心上最珍贵的东西,失而复得的宝贝……” 说着,便拉着女子去了塌上,红鸾叠嶂,烛光盈盈,两人的身影交缠在一起,不分你我…… 窗外,月亮高悬,几朵乌云飘过,月亮便也害羞地钻入了云层之中。 —————— 沈芳烧得浑身滚烫,迷迷糊糊中有人给她喂水,仿佛幼时娘亲还在,她偶尔可以在娘亲的怀中撒娇时刻,她无比眷恋,又感觉身上出了汗,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身上,极为不舒服,她拧了拧身子,烦人的头发都甩不掉,就在她皱眉的时候,一双温热的手指把碍事的头发拨到了一旁,她心满意足,迷迷糊糊道:“娘……” 原本脖子上的手指似乎顿了顿,僵硬万分。 谢瑾瑜给她盖上被子,灯光下,她的额头饱满,眉毛和眼睫黝黑,偏偏皮肤瓷白,不过这些天的奔波,也晒黑了许多,可他看在眼里,却仍是觉得好看。 他们自幼相识,她救过他的命,带他走出绝望,当他萎靡不振的时候,拉他一把。 他对她的情感很复杂,有时候觉得她似乎是个大姐姐,有时候又觉得她更似小妹妹,等多的时候,是想要把她抱在怀里,亲吻她嫣红的嘴唇。 烛火突然爆了一下,他见自己盯着她的唇发怔了很久。哑然失笑,摇了摇头,犹豫了下,还是轻轻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软,却并不软弱。 是能拿起武器,也能侍弄花草,更能救死扶伤的手。 他轻轻吻了下,这才把她的手放到了被里,慢慢地出了房间。 他刚一出门,就收到了飞鸽传书,来自京中,宁帝病危,速速班师回朝! 他拿着这个消息就是一僵,皱眉思索片刻还是走到了大帐中。 三皇子李莱显然也收到了,他和妻子娜仁图雅两个人显然有了决断。 “如果现在班师回朝,漠北得知消息再南下该如何?”李莱摇摇头:“北面现在撤退不得,况且,本王回去……做什么?” 娜仁图雅安静地坐在一边凝望着三皇子,她的脸上此刻挂着欣慰地笑意。 刚来大曦的时候,面对李莱的好,她只认为对方是虚与委蛇,可时间长了,饶是她心肠冷硬,愣是被他水滴石穿,百炼钢化成了绕指柔了。 他是有抱负的她知道,他眼里有时候有压抑不住的野心。 她知道他善于伪装,她又何尝不是? 在漠北,她装作刀枪不入,实则每次征战回来,她都默默地哭了很久。 能安逸地活着,谁又想在战场上刀光剑影地搏杀呢。 他虽说不再纳妾,他们也孕育了儿女,可如果他站上了那个位置,偌大的后宫,又怎么会为她空置一片呢。 便是装得,这么些年了,两个人的感情也不掺假,到时候她退路都想好了…… 李莱看了一眼娜仁图雅,微微一笑,持久作战,他的下巴上也布满了胡茬,可他笑起来,嘴角两边有浅浅地酒窝。 娜仁图雅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心里却不得不承认,这一刻的他,真的很有男子气概,让她的心不知不觉跟着沉沦,心折。 谢瑾瑜心里暗暗地舒了一口气,太子健在,三皇子回去的确是名不正言不顺。 可三皇子有军权,如果想要领兵…… 也未必没有胜算。 似乎是猜到了谢瑾瑜所想,三皇子李莱笑了下,脸上又恢复了严肃:“若是说完全没想过,那是扯谎。只是——” 说着,他看了眼娜仁图雅,又低头摇了摇头:“心中自有权衡,懂得取舍而已。” “大曦若是因为内乱,让百姓跟着遭殃,那便是我的罪过了。”李莱既然已经做了决断,谢瑾瑜弯腰行礼退出。 外面风骤起,整个天空灰蒙蒙一片,谢瑾瑜喃喃自语道:“起风了啊……” 第一百零七章 如虎添翼 六皇子李洛收到了一封密信。打开一看,面色大变,他深吸一口气,筹谋多年,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他心中复杂万分,一方面,他深知如果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真心想要他好,那必定是爱他的父皇。他之所以能平安长大,和父皇明里暗里的庇护有很大关系。 从小到大,他身边的影卫换了一批又一批,暗卫走路的步伐一个比一个沉稳。他本就不傻,略微思索片刻便知道那是他父皇的一片爱子之心。 一方面,他又对那个位置极为渴望,他知道母妃是因何而死,既然母妃已经为他的野心丧命,他只有坐上了那个位置,才能扬眉吐气,这一路注定艰难。 皇后有三个嫡子,他不是正统,又在年龄上不占优势,可他父皇驾崩之后,太子登顶,就算太子仁慈,曹国舅必然不会放过他! 对他来说,早已没有安逸的资格,无论他想不想反,都只能搏一搏。 他把信合好,缓缓投入到了火盆里,在火光的照耀下,他的脸明明灭灭,一半在兴奋地雀跃着,一半又在为父皇的安慰担忧着。 门就在这时,吱压一声开了,来人身着青衣,一条腿瘸了,走路一拐一拐的,他年纪中等,面白无须,居然是个太监! 李洛的真实情绪没来得及收起,人便有些着恼,快速擦了下眼角,掉头刚要发作,待看向来人,怒火又强压了下去。 “小主子。洒家深夜前来,是有要是相商……”安得来也不藏着掖着,开门见山:“贵妃娘娘当年对奴才有恩,当年她看重我,给了奴才银子,借故打瘸了奴才的腿,把奴才赶出了宫……为的,就是有招一日,奴才在关键时刻可以帮扶小主子……” 贵妃的样子,这么多年,已经渐渐模糊了,即便是梦里梦到,也只是隐约记得母妃身上萦绕不散的兰花香气,和她轻轻打扇的手。 那是多么温柔如水的女子啊,却又是多么决绝的女子。 为了自己的儿子,甚至可以以自己的命为筹码,欣然入局。 李洛看向来安公公,礼貌又客气地表达了感谢:“这么多年,本王只看到墙倒众人推,树倒猢狲散,像您这样念旧主的人,不多了。” 来人微微摇头:“洒家的命贱,贱命一条,不值当什么,小主子言重了。” 稍微寒暄了一句,来人正色道:“这些年,老奴谋划了许久,秘密培养了一批死士,可供小皇子驱使……”说着,他轻轻拍了拍手。 门口忽然一个黑衣人跳下,跪地叩首:“属下范有志,叩见安王!” 李洛不漏痕迹地打量来人,上前一步虚扶他起身:“都是自己人,不必多礼。”眼下正是用人之际,毕竟他要做得是掉脑袋的事情。 就算他是安王,可属下也都不傻,大家族出来的,有的没必要为了博个前程连累族人。 因此他格外留意的,便是大家族不受重视却又有能耐有抱负野心的庶子,或者是门厅凋零亟待翻身的破落户。 能把脑袋别在裤腰上跟他一起卖命的,无非都是博个前程。 这是一场豪赌,太子那头几乎是稳赢的局面,他的赢面很小,因此,每一个能用的手下,都值得他关注,那都是他决胜的筹码! “依你之见,本王应该何时启程?” “回王爷,京城沿途定然是设卡,如果我们现在贸然回去,如羊入虎口,不智。” 李洛闻言,脸上神情更加和颜悦色,范有志所言,正是他眼下所愁之事。他能想到的,曹国舅和他身后的幕僚肯定也会想到,沿途肯定是凶多吉少。 “那依你之见,可有什么好的破局之法?” 范有志点点头:“据我所知,太子也未归京……” 李洛眉毛一挑,脑中忽然有了想法,他微微一笑,推开了面前的窗户,冷风咆哮着入窗,灌入了室内,外面却明月高悬。 “既然是本王仁义的好兄长,那自然要好好利用一下了……” 第一百零八章 青楼重逢 太子李泽如今的处境却并不好,他一路南下,许是操心太过,刚渡了江,便病倒了。随行的太医诊治只是风寒,可几碗药下去,高热仍没褪去。 这些年来,他的日子其实并不好过,自从魏温去世,父皇便如脱了缰绳的野马,帝王权术玩得炉火纯青。 国舅这些年金屋藏娇,朝堂之事轻易不开口表态,身为太子,身上的担子太重了,没完没了的政事,无穷无尽的奏章。 国事无小事,每一个看起来是小事的奏折,背后都可能牵连出来大案,不能等闲儿戏。 他知道先前庆州的灾情就是,不是先前没有大臣请示,是奏章按而不发,到不了他的面前。 整个大曦,自上而下,虽不敢说是从根上烂了,可是这一嗖巨轮,想要掌好舵,并不容易。 他殚精竭虑,想做一个好太子,好储君,到头来,累得他心力交瘁,父皇那头却得不了好。 事情做得好了,是他太子应当的,如果是办得不如意,便是他的失职。 有时候,他真羡慕自己的胞弟,只可惜,他没有任性的资格。 李泽一病拖拖拉拉就是大半个月,病好了之后,人瘦了一大圈,似乎一阵风吹来就能把他吹倒。 整个人也神情恹恹,提不起精神,他心里知道,太子之位他待得太久了,照这么下去,他熬不过他的父皇。 他自嘲一笑,怪不得当初国舅开玩笑,说他只要不谋反,太子之位便稳如泰山。 反自然是不会反,他自幼受到三纲五常的教导。 只是偶尔,偶尔他也想稍微放纵下自己,只放松一下便是。 这一日,贴身随侍徐开见太子裹着厚厚的斗篷在发呆,便趁机撺掇道:“此处有条夜市,晚上十分热闹,爷,不如晚上出去散散心吧……” 夜市有杂耍,也有酒楼,当然也有青楼一条街,徐开跟随太子多年,并不敢撺掇太子往勾栏去,俗话说,病去如抽丝,太子这一病倒好,反而整个人都有些精神不济。 他便想让太子开心开心,原本以为太子定会呵斥他,熟料太子咳嗽一声,苍白着脸,点点头。 “也好。孤长这么大,还没去过青楼……” 徐开大惊失色,他只是想要太子散散心,可没往坏的方面勾他,这要是被人知道了…… 他得被皇后和太子妃活剥了皮! 看他吓得脸都变了,太子笑了笑:“没事,孤就是想放肆一次,孤有分寸,你安排去吧……” 见太子执意如此,徐开也不好说什么,只好硬着头皮领命前往,提前安排去了。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太子一行人果然来到了夜市,沿路两旁都是各式各样的摊位,有卖小首饰的,也有卖糖人冰糖葫芦的,甚至还有杂耍艺人,当街表演喷火…… 整条街人头攒动,摩肩接踵好不热闹。 太子李泽欣慰地看着沿街贩卖的百姓,他们脸上洋溢着平淡的微笑,太子忽然心头松快了不少。 “老丈,生意可还好?”太子来到了一个面人摊,眼睛四下打量着,无意间扫到了一位披着红斗篷的女子时,眸光不动了。 “还好,勉强糊口吧。”老丈见太子穿着打扮不俗,客气地回答道,又见太子眼神落在他刚刚捏好的面人上。 便很有眼色地拿起来,递了过去,“有位老主顾,每次过来都会让老夫捏一个面人,昨天来得时候,面纱掉了……老夫随手捏的,也不太像,权当是一乐吧……” 李泽定睛看了半晌,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一个人的身影,这些年她每每奔波各地,不知疲倦。 也不知,她最近可好? 第一百零九章 青楼重逢2 常言道夜晚不能说鬼,白天不能谈人。李泽拿着红斗篷的面人进了青楼,热情的老鸨立刻上前寒暄着,一打眼看他衣着不凡,便极有眼色地往二楼雅间上领。 “这位客官,我们这的头牌是花芊芊,您是冲着他来的吧?可真有眼光,真好今天她得空……”李泽点点头,既没说不,也没说是。 老鸨便默认他是找花芊芊的,花芊芊是青楼的头牌,住得屋子自然也是最好的,在二楼的最里面,上了二楼要经过长长的回廊,二楼两层都是挂着花灯笼,夜间也亮如白昼,颇有些纸醉金迷的味道,脚下铺着地毯,人走上去,软软的。 虽然比不上宫廷的奢华,可也很奢靡了。太子面无表情,神情有些放空。 二楼的雅间明显比一楼大堂安静,显然一般谈事来这里倒是极好,是个掩人耳目的好地方。太子刚这么想着,就听吱压一声,前面的雅间房门开了。 接着,他就听到了脚步声。 “留步。”那人礼貌又不失温和的声音响起。 太子不可置信地抬头,正和出门的人四目相对。 整个青楼虽然吵闹,李泽却觉得周遭都安静了,她仍旧是一身红斗篷,做男子打扮,头发高高地束起。眼神迥然明亮,仿若洞察一切。 李泽贪婪地看着她,耳边一片寂静,仿佛什么都听不到了。 这些年,只有他知道自己有多想她。他从来没有束缚过她,当初他不曾给过她承诺,也从未想过霸着她,可她这些年仍旧截然一人。 太子李泽爱重她,总是会有意无意地打探她的消息,她瘦了,她病了,她来了京,她又离开了…… 他做得最多的时候,就是坐在她出京必经之路的酒楼上,看着她骑马潇洒离开的背影,夕阳西下,余晖泼洒,她仿佛挣脱了牢笼的雄鹰,飞往自有的天地。 她有她的抱负,而自己却仍旧是困兽之斗。 一时间,太子的脸色更加苍白,没压住咳嗽,剧烈地咳了起来,仿佛把肺都咳出来…… 太子弯腰扶着廊柱,觉得自己莫名地狼狈,前行一步,这一步,委实很难。 既然没办法登顶,自然没了俾睨天下的气势。 李泽余光看到那人静静上前走了两步,他突然觉得很惭愧,双耳烧得厉害。 要如何解释自己为何会现身在此,他要说他只是出来想要放放风,她会信吗? 他正心里打鼓,陈若风走到他面前一步止步:“李公子,身体可是抱恙?” 李泽刚要回答,嗓子又再次发痒,一句话没等出口,又止不住地咳嗽了起来。徐开忙上前帮他顺气,一面偷窥沈若风的神色,见她面上不像是生气,写满了担忧,忍不住心里松了口气。 作为太子心腹,太子心里想什么他再清楚不过了,于是抽了下自己嘴巴,描补道:“都是小的不好,非要扯着您过来听曲……” 他这话一出口,太子心里忍不住一个咯噔,什么是画蛇添足,什么是越描越黑,偏偏他无从辩解,好像身体正跟他作对,明明他想在她面前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而不是狼狈…… 沈若风似笑非笑地看着徐开,用你不用多说,我都懂的眼神,徐开讪讪退到了一边,过了半盏茶,太子才止住了咳。 李泽率先承认:“是孤,想要看看这花花世界,孤最近的身体不是很好,也不知……” 沈若风的眼眶登时红了。 这些年太子的风评她也有所耳闻,都说太子仁义又贤德,每每被委以重任。 可干得越多,出错也是越多,也没少挨参。 若是以往,宁帝还会替他辩驳,可最近几年不知道是不是宁帝岁数大了,猜忌之心越来越重。 太子每走一步都万分艰难,朝中也不缺见风使舵的人,其实朝堂之人倒是好说,毕竟只要他是太子,都没谁会不长脑子把他往死里得罪。 可宁帝态度暧昧,底下有时候也会想,宁帝是不是又有了什么想法? 毕竟,出自皇后肚皮的,不止一个太子…… 小人难缠,太子有时候觉得自己就像是案板上的肉,走过路过,谁都想咬下来一口,心底有时候都压着戾气。 他满腔的泻火都发不出来,发出来了,他就是狂妄自傲,目无尊上。这么日积月累,憋屈得很。 沈若风定定地看着李泽,有的人,在生命里出现过,仿佛是蜻蜓划水,可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个痕迹留下来的,到底有多重。 老鸨本来是想要引着贵客去头牌哪里,见到两个人什么都不说话,只默默对视,心里顿时如明镜一般。 老鸨:“贵客,知道您想听听曲,会会友,雅间请……”说着,把边上空着的门推开了。 李泽偏头看了一眼沈若风,沈若风脑海里告诉自己应该离开,可脚却好像被定在了地上,沉重得走不动。 第一百一十章 旧友重逢 感情往往就是如此,没见面的时候心心念念,见了面的时候反而胆怯。 沈若风这些年心里就一直没放下李泽,她本来已经自欺欺人告诉自己放下了。可一见到李泽憔悴的身型,苍白的脸庞,心就软了,根本不舍得离开。 等到她坐在李泽对面的时候,心里长长叹息,人这一辈子,遇到他真的说不好是自己的福还是祸。 李泽自顾自的喝酒,他身体本来刚刚痊愈,并不适合饮酒,酒入愁肠愁更愁。 只是当心爱的女人在自己面前,心里苦涩得拉扯着,有些话,他作为储君,不能随意出口,儿时弟弟们可以口无遮拦,他不行。 他喝了一杯又一杯,便喝便咳着,如果是太子妃在此,定然是要劝解的,殿下身为储君,不可过于任性。 沈若风却知道他心里苦,于是,她不但不阻拦,也把酒杯递了过去。 李泽看了她一眼,沈若风脸上依旧是初见时候的豪情:“舍命陪君子。” “好。”李泽给她满上,两个人一起喝着,一杯又一杯,酒过三巡,李泽的舌头根都喝硬了,这才把心里的苦闷徐徐说来,说这些年过得不好,很累。身上的担子很重。 这些牢骚,从小母后就不让他吐露,作为太子,他得有太子的担当,可他也是人,不上不下,有时候兢兢业业为国为民,通宵达旦的想治国方针,结果刚到了父皇那里,一句话就被否了。 甚至连理由都没有,太子不贤能,德不配位,太子太过贤能,又遭到上头的猜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弟不像兄弟,父皇不像父皇…… 他越说越离谱,眼看着下一句大逆不道的话就要出口,被一手盖住嘴唇,那人近在咫尺,太子理智瞬间回归,整个人都有点飘飘然,双手摁住她的头,狠狠地吻了上去…… 沈若风也觉得自己仿佛飘在河里的一叶扁舟,头脑不清醒,如果他是高高在上的样子,她肯定是转身就走,可如今他形销骨立,她便没有反抗。 烛火霹啪地爆了下,太子已经扯开了她的衣衫,手已经探了下去,可看到沈若风盈如水的双眸,理智又缓缓回归,他小心翼翼又把她的衣服和好。 “孤不能。”李泽轻轻吻上了沈若风的眼睛。 李泽摇摇晃晃地起身,推开了窗户,他的脸上还是驼红一片,冷风吹来,他神智清明了不少。 他多想以酒醉为藉口,要了她。可他下腹的灼热和坚硬,无不告诉他,他尚且有理智。 沈若风坐了起来,太子背对着她,自嘲一笑:“从小,孤就被教导,凡是都会有所保留,酒醉看似七分,实则三分……” 沈若风心中一痛,她知道她在他心里有位置,却没想到会那么重要。 她已心满意足,起码这些年她的孑然一身,不是个一厢情愿地笑话,只能说,造化弄人。 “这些年来,都说太子贤良,可孤这双手上,又哪里是这么干净,心软如菩萨,注定走不到高处,孤的这双手和这颗心,在皇权的倾轧下,并不干净。”李泽眼里清明一片,有时候太过清醒,不是件好事,醉生梦死日子才能好过一些,太过清醒,才会心累。 “可是,孤想对你的心,干净一点。”如果他用手段,他能有一千种一万种的方法比逼迫她委身与他。 可那样,他又觉得没意思。 沈若风也挣扎着起身,有句话是酒壮怂人胆,她一步步把太子逼到了墙角,拉下他的头,狠狠地吻上了他…… 起初,太子还浅尝辄止,可几息的功夫,呼吸又粗重了起来,就在他脑里清明的那根弦崩断之时,一声尖叫划破夜空 “快来人呐——有刺客!” 太子一把把沈若风护在怀里,就看到外面火光冲天,走廊里匆忙逃生的人乱成一团。 空气中,都是炽热和烧焦的刺鼻味道,明明已经如此危急时刻,太子李泽却不禁想到他们第一次相遇,也是如此,他也是被人行刺。 于是,他头靠在沈若风的肩膀,呵呵地笑出了声,起初是觉得好笑,后来放生大笑,太好笑了,笑着笑着,他的眼泪顺着眼角流了下来。 沈若风却没笑,她一把把太子外袍给扯了开来,又把李泽的发冠拆了下来。 她又转身去衣柜里翻出一套女子的衣服,又扯碎了两块布料放入盆中打湿,这一切的动作行云流水,非常利落。 她转身把湿布递给了太子掩住口鼻,把女子的衣服扔给了太子。 “事急从权。”沈若风见太子不动,自己忙活的额头出汗,把女子的衣服扣到了太子的身上。 她给他穿好,又给他梳头,“我也走南闯北多年,这次的刺客看样子像是冲着你来的,不论你想不想,你已经在这个位置上了,你的安危不容有失。” 太子身份尊贵,刺客过来,按理说手下会第一时间护着他逃跑,可外面火光冲天,嫖客妓,女惊叫声,在走廊里乱成一团,屋里却没有人进来,估计都被刺客缠住了。 沈若风仰头看着太子,又狠狠地亲了他一口:“死,再简单不过,一条白绫就悬空了事,活着肯定艰难,再艰难,也得活着!” 李泽点头:“好。”话音刚落,眼前的人影一闪,沈若风已经是翻窗引开了刺客。 太子看着她从二楼一跃而下,黑暗中几个黑影追着她远去,纵使知道她武功不错,他心里仍旧是疼得厉害。 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就在这时,门终于被人从外面踢开,徐开闯了进来,一看身着女装的太子,心中了然,大声呼叫:“快,保护太子!”人又掉头跑开了…… 太子披散着头发,看火势稍微微弱了下来,便躲在了角落里,果然,楼里往外冲的人,无论是妓,女还是嫖客都被刺客懒腰砍倒在地。 显然是一场预谋已久的刺杀。 徐开引走了两名高手,眼看着拐角官兵增援到了,火都灭了,才返回来找太子。 这头太子无殃,沈若风却并不好过,刺客身手很高,轻功也不在她之下,她提气不断地跑,身后的脚步也一直紧追不舍。 不知道跑了多久,沈若风才见机跳到了一条巷子里,她怀中揣了一件女子的衣服,躲在了一个推车后,慌忙地换上衣服,又把太子的束冠随手一丢,刚要起身,身后冷不丁一个门吱呀开了,她并没注意身后,一个闷头棍袭来,她便倒在一旁,不省人事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姐妹重逢 沈若风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处破烂的寺庙,浑身被绑,她试图挣扎,刚动了两下,一声沙哑的声音传来:“醒了?” 那人身形看起来很纤细,看起来应该是个妙龄女子,只是浑身黑纱,裹得严严实实。 沈若风便不动了,那名女子走过来,踢了踢沈若风,冷笑道:“倒是个痴情女子,可惜了…” 行商多年,沈若风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如今落入圈套,最坏的下场无非就是死,因此她也很淡定。 她直视来人:“你是?” 黑纱女子摇头,“你不必知道我是谁,我只是恰好路过,救了你而已。” 沈若风点点头,其实她更想知道眼下太子怎么样了,昨天刺客来势汹汹,显然筹谋很久,不过这些担忧只是在她脑海里闪过,她便从善如流地道谢“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黑纱女子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转身离开,合上了门。 沈若风环视四周,看到不远处有块石头,她大喜过望,挣扎着滚到那边,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坐起身,磨着手上的绳索。不多会儿,就累得满头大汗。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觉得束缚自己双手的绳索脱落,心中一喜,赶紧又把叫上的绳子解开,她被捆绑了好几个时辰,手脚都不过血许久,她起身的时候半边身子都是麻的。活动了半盏茶的时候才恢复如常,她侧耳贴到门上,外面安安静静。 沈若风本身功夫就不差,之所以能被抓,是大意下吃了闷亏。她揉了揉脖子,跳窗径自离开了院落,她这时才发现,哪里是破庙,这是一座尼姑庵! 她来到了拐角的一个院落,趴窗户看了一眼,就看到几名尼姑正在烛光下念经。 她正心下奇怪,又听到了脚步声,赶忙躲到了一颗树后,这是一颗枣树,如今枝繁叶茂,她怕来人寻她,一个起落跳了上去,夜色茂密的枝条正好可以给她做个掩护。 她刚上去,就听到脚步声朝着她这个方向走来,脚步声音很轻,像是女子的声音。谈话声音也隐约可闻。 “多谢施主不远千里来帮忙,实在是万分感谢。”其中一位年轻的女子说道。 “没关系的,不必见外。上次一别,一晃居然过了这么多年了,我很高兴你还记得我。”另外一名女子声音清脆,隐约觉得有些熟悉。 “对了,这次你特意想让我诊治的,到底是什么人?” “说来话长,也是个可怜人罢了。”女尼悠悠说道:“南北榜案想必你也听说过,收到牵连的人很多,我是如此,陈家也如此……” 女子闻弦歌而知雅意,“是陈家后人?” 女尼点头道,“不错。她家道中落……本是可怜,这些年来……她执意复仇,心中有了执念,谁知,又命运多舛,被人一把火险些烧死……” “那你请我来,是希望……”女子了然点头“如果是全身都烧伤了,活下来的可能不大,我虽然师从鬼判官,但也不是无所不能,医者,治得了病,治不了命……” 女尼连忙温声说道:“我晓得,她虽然险些丧命,可也算是老天开眼,并没有大碍,就是……就是她的容貌有些损毁……” 树上的沈若风听到鬼判官的时候,忍不住心情激动,就着月光看清楚来人时,更是惊喜万分! “沈芳!”沈若风登时从树上跳了下来,黑灯瞎火的,冷不丁被人喊了名字,又看到一个人影扑来,唬了沈芳一跳! 待看清楚来人,脸上就笑开了花:“表姐!你怎么在这里?” 原来,陈朝桐大火之中,侥幸从地道逃脱,可是脸却烧伤了,走投无路之下,她被下山化缘的樊思暖所救,樊思暖心里柔软,眼看着她毁了容貌,万念俱灰。便心下一软,给圆通送了一封信,希望找到鬼判官替她诊治一二。 世人皆知,鬼判官程君楼生人肉药白骨,死人都能医活了,有人一脚踏入鬼门关,他都能给拉回来…… 圆通看到来信,脸上唯有苦笑。 好在程君楼定期会让自己给沈芳去信,他便休书一封送到了谢瑾瑜的手中,找到了沈芳…… 有的时候,命运就是如此的奇怪,明明看上去没什么关系的人,总是一个圆圈一个圆圈又产生了交集。 沈芳知道自己来这里是为了儿时旧友,可表姐突然深夜出现在尼姑庵,是所为何事? 看着沈芳疑惑的神情,沈若风嘴角露出一丝苦笑:“说来话长,倒是你,不是在边关要回京了吗?怎么跑到这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医治烧伤 沈芳点头:“本来是要回京的,谁知途中收到了圆通大师的信件,哦,忘了给你介绍了,这位是我朋友,樊思暖。”说着,又对樊思暖说道:“思暖,这位是我的表姐,沈若风。” “阿弥陀佛,施主叫我的发号净空便是。”樊思暖念了句佛号,“冤冤相报何时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苦海无边,可谓回头是岸,这一次,我也是厚着脸叨扰了施主。” “无妨,学医无非就是治病救人。”沈芳宽慰樊思暖,沈若风便明了。 两人跟着净空师父走到了一个院落,沈若风心中一惊,脸上不由得苦笑,她废了死劲儿才从这个院子里逃出来,这倒是好,又光明正大走回来了。 沈芳无意间瞥了表姐一眼,正若有所思,边听前面的净空说道:“想当年,她洗三的时候,满座宾朋,小时候我跟随祖父去过陈家,那时候她聪明伶俐,也体贴下人。真真是菩萨心肠……”说着说着,又止住了话头。想当年,祖父在的时候,樊家又何尝不是门庭若市,大门的门槛都被人踏破了换了多少次。哪曾想,所谓的高门大户,顷刻间就跌落凡尘。 任谁都不得不感慨一句,造化弄人啊。 净空推开门,院子里一个黑色的人影闪过,不多会儿,里屋亮起了灯。 “谁!”一声沙哑的女生喝问。 净空加重了脚步,缓声道,“是我。” “我知道是你,我是问你带谁来了?”陈朝桐问话毫不客气。 净空却也不以为意,“我带了一位朋友,她医术很高,我想让她为你诊治一番。” “不用!”陈朝桐不等净空再说,便出口拒绝了“我现在已经不抱希望了,就不用在浪费时间了。” “我知道,未必会有完全的把握,可她是神医的嫡传弟子,医术人品我可担保,绝不会是你先前遇到的江湖骗子……”净空苦口婆心,好说歹说。 沈芳忍不住偷偷向上翻了个白眼,这知道是她被患者拒之门外,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求里头的人治病呢。 这年头,唱倒脖歌的事,她也能遇上。 她心里不耐烦,要是以往肯定掉头而去,可看到樊思暖这个样子,她又不忍心,正暼了一下嘴,忽觉肩膀一沉,沈若风拍了拍她肩膀,低声说:“女子哪有不爱美的。估计是失望的次数太多了,所以才会绝望……” 沈芳叹了口气,就在这时,里间的陈朝桐似乎终于被樊思暖说动,门吱压一声开了。 三人进屋,屋内只一盏烛光,在整个宽敞的房间里,显得很是幽暗。 沈芳看那人身着黑衣,头包着黑纱,整个人犹如站在了黑暗之中,浑身上下只有一双招子露出,尽管这样,也能看到这双大又水的双眼猜测出整个轮廓,此人定然很美。 两人四目相对,凝视片刻。黑纱人率先开口,“是你!” 沈芳微一挑眉,脑海里回想何时与她见过面,正在回想的时候,陈朝桐叹了口气,“萍水相逢,不过一面之缘,记不得也是正常,想不到就不必想了。”难得的,语气照比先前柔和了不少。 沈芳也如释重负,不再寒暄,上前想要揭开她的面纱。陈朝桐径自伸手,三下五除二,整个头面就暴露了出来。 净空似乎是看到了很多次,面色不变。 沈芳为医多年,更是看到过无数狰狞的伤口,所以也习以为常。 唯有沈若风,她是第一次看到前面头发烧掉了大半,额头上布满了狰狞烧伤疤痕的陈朝桐,她惊讶地瞪大了双眼,倒吸了一口气。 这声抽吸声,在静谧的室内,还是很明显的,沈若风心中只是为面前的女子可惜,因为面前的女子尽管如此,脸孔依然白皙,皮肤仍旧吹弹可破。一双眼睛清澈如水。 可想而知,没毁容之前,定然是个绝代佳人。 真是可惜了。 陈朝桐只淡淡地看了沈若风一眼,手指在椅子上轻点了两下扶手,就调过了头。 “如何?可还有得治?”她眼风不再扫向沈若风,垂了眼,面无表情平淡的问道,如果是熟悉的她的人,就会知道她此刻的心情,并不是那么平静。话里其实隐约有颤意。 沈芳从药箱里掏出药包,头也没回吩咐道,“劳烦打盆温水来……” 净空忙拿起盆出门,沈芳眼里此时都关注在伤口上,视线并没挪开,脑中却不断回想之前与师父出诊的案例。 “烧伤灼伤应如何处理?” “回禀师父,第一,要立刻远离火种,第二,降温,第三……”没等说完,头上便挨了一下。 沈芳抬头嘻嘻笑着:“大不了用师父的白玉膏嘛……”她前一晚跑去京城看望外祖父和舅舅,回来的时候便晚了,没来得及温书…… 想到以往重重,沈芳忍不住嘴角微勾,这时身后传来了脚步,是净空打水回来了。 沈芳走过去,洗了洗手,这才走到陈朝桐面前,“望闻问切,着急什么!”说着,手指毫不留情朝着陈朝桐伤得最严重的地方按了下去—— “嘶——”饶是陈朝桐再牙硬刚强,冷不丁触碰伤处,也疼得冒出了冷汗。 “躲什么!”沈芳一手摁住陈朝桐的头,一手细细触碰着患处。 “这个伤已经有些日子了,疤痕都已经增生了。新的白肉长出,颜色肯定是比旧的患处白。你这处伤口碰了水么?怎么看起来并没有封口,而是长了脓……”沈芳脑中转着,嘴上也念叨着。 她刚想呵斥患者,明明头上有这么重的伤,却整天包着,捂着。 这样能长好了,才怪。 胳膊上却滴了几滴温水,她忍不住一愣。正对上陈朝桐通红的双眼。 她片刻了然,是啊,作为患者,自然是要敞开了伤口任其恢复,可作为女子,哪个不爱美。表姐见多识广,看到她的伤处都忍不住抽气,更何况其他人。 医者,同理心也很重要,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沈芳收了声,又再次细细观察了所有的伤处,这才又洗手拿来手枕,伸手示意陈朝桐把手放上去,给她切脉。 一套做下来,室内安静可闻,沈芳收好了东西,也没说可医,也没说不可医。 慢慢起身往药箱里整理东西。 “没有万全的把握?”陈朝桐问道。 沈芳讶异地抬头看了她一眼,点头:“是。” “这么说,没有万全,也有几分的把握了?” “你的伤处灼烧的很重,就算有白玉膏,可白玉膏对顽固的疤痕有效。你这个未开和的,还有些腐肉要祛除。”沈芳手中不停,脑中也在思索着:“先去腐,后生肌。只是第一步,疼痛难忍,便是七尺男儿都没办法忍受,麻沸散不是可以用,只是你这本来就伤口不合,再用了麻药,更不利于长合……” “原来你是怕我忍不了疼……”陈朝桐定定地看着沈芳,倏而一笑,“我还当是你也没了法子,不过是一点点疼而已。” “一点点疼?”沈芳凝视着陈朝桐“开刀剜骨,刮骨疗伤,不过是寥寥几笔。砍头头落,也不过是碗大的疤。可摊到谁身上,就不是嘴上动动嘴皮子了。” 说谁不会说,忍能不能忍住才是真章。 陈朝桐凄然一笑:“天将降任于斯人,我自小就会读。可我幼时顺风顺水,等到我一招落难,才发觉,这大任也太难了些,活着,也太累了些……” 沈芳从药包里掏出一把小刀,刀刃锋利,她对着烛火慢慢的烤着,不时看上一眼,等到了火候才回头看向陈朝桐“来,我先给你刮一刀。” 陈朝桐咬牙起身,脚步坚定走到沈芳面前。 沈芳让她坐在身前,净空把烛火移了过来,沈芳拿着刀直接手起刀落,割掉了一块腐肉。 陈朝桐坐着一动不动,手却紧紧捏着椅子的把守,手指扣得发白,生生忍住,沈芳又继续下刀,沈芳的手法利落刀法也飞快。 但是,疼,也是真疼。 砰地一声,椅子的扶手,硬生生让陈朝桐扣了一块下来! 第一百一十三章 逃出升天 沈芳面色不变,状若不经意地瞄了一眼陈朝桐,女人本来就是柔弱的存在,沈芳自幼和程君楼出诊,见过很多深闺女子。她们或温柔或知书达理,或者相夫教子耕织劳作。 眼前的女子,心性如此坚韧,不输于男子。 自然引得她很钦佩。 沈芳下意识的手法都放轻了,屏住了呼吸,额头不知不觉出了细细密密的汗。 一旁的樊思暖不时地拿起帕子给她拭汗,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把腐肉硬生生去除,底下露出鲜红的血,沈芳快速上好了生肌膏,又用纱布细细地包裹好。 这才松了一口气,这一口气一松,便觉得眼前发黑脚下发软,不由自主地向一旁栽倒,还好樊思暖眼明手快一把搀扶住她。 沈芳缓了一口气,刚想和陈朝桐说话,就听到细微的呼吸声响起。 陈朝桐竟然是生生疼晕了过去。 “也好,睡着了,会好过一些。”沈芳本想把陈朝桐放好,手刚触碰到她身子,就见她身子打了个机灵,人又醒了过来。 “多谢。”陈朝桐借着烛火,定定地看向沈芳,嗓音喑哑,“大恩不言谢,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我一定赴汤蹈火……” “不必。”沈芳笑了笑,她快马赶过来,本也不是冲着眼前人而来。 “虽说医者,救死扶伤乃是本分,可我不远千里赶来,本也不是冲着你,要谢,也该谢帮你的人。”说着,她看了一眼樊思暖。 陈朝桐一怔,苦笑了一下,看向樊思暖的眼神有些复杂,却又有不同以往的柔和,“谢谢……净空大师。”终于,她轻声说道。 净空微微摇头,莞尔一笑,她也正是大好年纪,皮肤瓷白,眉目如画,青衣古佛多年,脸上有种超脱万物的释然。 陈朝桐看着她,难得的,眼眶有些发红,“若不是……若不是……你如此年华,如此风姿,出嫁之日十里红妆……”她说的句子破碎零散,却并不妨碍净空懂她。 是啊,如果不是出了变故,她们两个人又怎么会是如此的下场,正是因为她们都遭遇过灭顶之灾,才会更懂得对方的想法,互相怜悯。 净空脸上还是淡然的笑容,嘴角勾起,两边是若隐若现的酒窝。 当初她逃难之时,如同丧家之犬躲在沈芳的屋子里,幸亏遇到了神医还有圆通大师,要不然,下次可能更凄惨。 “众生皆苦,一切皆是造化……”她话音刚落,就听到外面传来猎犬以及马匹嘶叫声。 门被撞开,几个身中数箭的黑衣人摔了进来,“外面已经被围,圣女快快逃……” 屋内几个面面相觑,只有陈朝桐一脸的淡定,许是被追杀已经成了她的家常便饭,她神色从容,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沈若风,神色复杂,她嘴巴努了努,本是想要叫手下再次掳走她…… 可她又看了她一眼,沈若风气质从容,风华无双,怪不得能让太子心心念念…… 又看了一眼净空和沈芳…… 罢了,不过寥寥几眼,一念之间,她踉跄起身,“一人做事一人当,你们不要出屋,总不会连累你们……” 刺杀太子既然未成,就一定会受到疯狂的反扑,一切都在她的预料之中。 谁知,她刚一起身,就被沈芳按住了肩膀,“你现在身体虚弱,能不动内力,还是安心静养为妙。” 一旁的净空附和道,“正是,还是避一避为妙。”说着,她快速走到了床边,伸手在床架一拧,触动了机关,原来床底居然有个通道。 净空念了句阿弥陀佛,给众人带路,净空率先下去,陈朝桐紧随其后,沈芳本想跟着,却被沈若风拉住,“我先下。” 沈芳了然点头:“好,我殿后。” 其实是沈若风不相信陈朝桐,生怕地下漆黑,万一陈朝桐使坏,沈芳应接不暇。 见沈芳误会,她也没明说。 沈芳眼看着三个人下到了密室,自己殿后把盖子盖好。 地下通道不知道荒废了多久,满是发霉和灰尘的味道,隐隐约约还似乎能嗅到潮湿的味道,沈芳耳朵尖,隐约听到吱吱的声音。 心里感叹,有时候鼻子耳朵过于灵敏,也不是一件好事,这个通道,也不知道繁衍了多少代老鼠了。 她没说话,前面的几个人也是沉默,净空低声说道,“这间密室通往寺外,走半个时辰,就能到半山腰的一片竹林里……”当初她见陈超桐落难而来,心里就提前做好了准备,以防万一…… 整个通道逼仄狭小,几人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呼吸都不敢多一下,呛鼻。 陈朝桐轻声咳嗽了片刻,方才低声道,“谢了。” 她万万没想到儿时的手帕交,在她最落魄的时候,还能为她做到如此。 净空摇头,继续在前面带路,很快,空间变大了,几个人走到一个岔路口,净空侧耳听了半响,又再次带她们往右走去,轻声解释道,“快了,这头应该是通往藏经阁的,另外一头应该是通往半山的守望亭……” 边说边加快了脚步,空间大了,几个人终于不那么狼狈,地下没有光,在黑暗中,人总是心里莫名会感到恐惧。 又过了一会,才陆陆续续看到前面又散射的光芒摄入,净空面上一喜,笑道:“到了!从这上门出去就是——” 话音刚落,身后的陈朝桐率先发难,转身朝着身后袭来,沈芳看得分明,沈若风早有提防,两人交手两三个回合,陈朝桐身子虚弱哪里是沈若风的对手,几个来回就被双手交叉叠在胸口,整个人到墙上制服住了。 沈若风莞尔一笑,“上次你们偷袭我,是趁我不备,同样的错误,我又怎么会犯第二次?” 净空回头看到大惊失色,“怎么,怎么还打起来了?” 沈若风看到净空看向沈芳手足无措的样子,警告地看了一眼陈朝桐,“你能耐,我也不是孬种。都是千年的狐狸,就不用玩聊斋了……” 说着,松开了桎梏。 陈朝桐别开了脸,净空这才松了一口气,率先把前面挡路的路障挪到了一边,果然,前面有上方直射的光线,看样子像是一个荒废的枯井。 净空率先走了过去,枯井不大,好在此时天色微亮,她上前摸索着,扭头对身后的几人说道:“这个井虽然是枯井,好在边缘有砖头的空隙……”说着,她摸索着网上爬,伸手抓了下桶绳,绳子常年不用早已烂糟,随手一拉,便断成两截,她没防备险些坠落,“小心——”身后陈朝桐严明手快拉住了她。 “绳子糟了,别拉绳子。”沈芳捡起地上落的绳子看了一眼,随手塞到了怀里。 几个人慢慢的攀着往井口爬,还好枯井四周没了水,手脚可以借力,饶是这样,枯井也有数米的高度,几个人攀到井口也着实费了吃奶的力气。 眼看着到了井口,净空率先爬了出去,反身想拉陈朝桐,陈朝桐若有所思,眼角微动,嘴角微勾,刚要伸手,不妨身后一个轻风吹过,便只觉得左肩一沉,原来沈若风早已先她一步,踩着她肩膀跳飞了出去,耳边还传来沈若风戏谑地声音,“抱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先行一步!” 沈芳笑着看着自己表姐的身影飞出洞口,前面的陈朝桐右肩耸了耸,示意沈芳借力,沈芳摇头,“不必。”说着,提气脚下发力,直接一跃而起,跳出了井口。 她刚一站稳边转身弯腰,也朝着井口伸手,和净空两人合力将陈朝桐拉了出来。 几个人坐在井边喘息着,朝阳升起,竹林里有鸟儿轻快地歌唱着。 整个竹林的清晨安静而又肃静。 肃静! 沈芳下意识地转身,就看到身后的亭子里,早已坐了人。 还是个熟人! 显然,另外三个人转身也看到了。陈朝桐绝望地闭上了眼睛,她刚才最后想得是,万一出了井,哪怕遇到太子的埋伏,她也能快人一步制服住沈若风,手上有了筹码才好保命。 可老天真的是喜欢跟她开玩笑,亭子里,优哉游哉品着茶水的,不是太子又是谁? 她们费了半天事,与鼠为伴,到了最后,本以为是逃出生天,却是让人来了个瓮中捉鳖! 她只觉得胸口翻涌,险些喷出一口老血。 其实她倒是错怪了太子了,太子李泽眼看着沈若风替他引走了刺客,他又怎么能将沈若风的生死置之度外,于是他连夜派出追兵追踪,猎犬循着气味指路到了这里,他派出高手搜了一晚,他也几乎是熬了两宿没阖眼。偏偏飞鸽传书,让他立刻归京。 他只不过行到半山腰,便觉得心中烦闷,眼前一黑,手下慌忙扶住他,看到这有个亭子,让他缓个乏,歇个脚。 他刚不过喝了一口茶,心中烦闷,面色镇定自若。心里早已慌得一匹了,他亲自坐镇,手下自然是竭力搜救。 一旦他离开,前脚走了,后脚属下就未必能使出全力了,到时候沈若风若是有个好歹,可如何是好…… 就算他富有一国,坐拥了江山,逝者已矣,他又能做什么,还能做什么…… 他品茶如酒,牛饮了半天,心里暗暗祈祷,哪曾想,刚一扭头,就看到井边出现了四个人影,他坐直了身子刚要叫,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四名女子,形容狼狈,衣衫都是泥土,显然是先前,咳,从地道里爬出来的。 地道,女子? 他心思一动,微微凝目,待看清阳光下熟悉的人影和脸颊时,忍不住吃惊起身,起得太急,带倒了茶盏,茶杯应声摔地,四分五裂。 他三步并做两步就要上前,响声惊动了侍卫,就听身后一声熟悉地尖叫:“有刺客,保护殿下!……” 呼啦啦地侍卫站了一排,将前面团团围住。 “且慢!”李泽慌忙抬手,“刀下留人!” 他是第一次,这么嫌弃手下多事,后悔出来人带多了…… —————————— 第一百一十四章 少时姻缘 这头的沈若风显然也看到了李泽,女为悦己者容,她看到李泽的第一时间先是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下自己的妆容,结果一低头,就看到连指甲缝都黑了的手…… 她这才想到刚才匆忙在地上爬的时候,随手摁到了一块泥上,她压根都没敢细想,生怕上面有老鼠的排泄物。 她此刻的形象肯定分外狼狈,她脸瞬间涨红了,偷偷抬高了袖子,自欺欺人小声嘟囔道:“他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沈芳呆呆地看着自己向来高冷的表姐,居然做出如此幼稚的举动,哭笑不得。 光天化日,方圆这点地,突然凭空冒出来四个“土行孙”形容狼狈,其中一个还是自己的心上人,只要太子不瞎,肯定是能第一时间看到的呀。 真是,沉溺情爱的人,不可脱也! 她也不瞎,既然看到了太子,当然第一时间下跪行礼,“民女沈芳,给殿下请安!”随着她的这一跪,净空愣了下,也跟着跪下了。陈朝桐则是不想跪,却被几个眼明手快的侍卫提刀上前,她不得不跟着跪了下去。 沈若风愣了下,刚跪下去,就见面前人影一闪,自己胳膊被人拉住,她一个踉跄,涌入到了一副温暖的怀抱。 那人身上的气味淡淡的很好闻,正如他这个人一样,相识多年,他从未失礼,失态过,更别提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公然的搂抱…… 沈若风本想挣脱出来,可他搂得死死的,甚至过于用力,身体都有些轻微的颤抖,沈若风死里逃生,心里软得一塌糊涂,脑子都跟着迷糊了,想回拥他,刚抬起手,又想到自己手脏,便用力挣了下,柔声道:“我身上脏,都是土……” 李泽却置若罔闻,又过了几息,他才恍觉失态,放开了她,一手却帮她缕了下额头的乱发,他看着眼前失而复得的心上人,终是忍不住,轻轻地在她额头上落下了一个吻。 郑重而又虔诚,仿佛是未宣出口的承诺。 除却几个压制住陈朝桐,其余的侍卫则是很有眼力见的移开了头,不该看的,没看到的,自然是装作看不到。 李泽这么一吻,沈若风整个脸如同烫熟了的虾米,眼睛里彷如注入了一道轻鸿,明艳动人。 当然,她就是被拔秃了毛的山鸡,在情人眼里,也胜于西施。 李泽偏头看向陈朝桐这个始作俑者,沉下了脸,随手一挥,沈芳却突然先人一步,从兜里掏出了麻绳三下五除二将她手捆得结结实实。 她能明显感受到陈朝桐灼热的视线,她却装作看不到,自言自语道:“太子殿下,此人甚是狡猾,还是捆上安全一些……” 太子照着她的方向看了一眼,微蹙了下眉头,很快又松开,淡淡道:“也好。” 沈芳打好了结,手脚麻利趁着众人不注意,把袖子里一个药瓶不由分说地塞到了她怀里,又捏了陈朝桐手一下,这才让她被侍卫推攮着带了下去。 陈朝桐低着头,乖乖地让侍卫带了下去,净空心急如焚地看着她被带走,却看到沈芳安抚的眼神,这才轻吁一口气,稍微放下心来。 “孤以为,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了……”李泽轻咳了一声,心情是前所未有的舒畅。 “我没事,这一趟,算是有惊无险。不必担心”沈若风宽慰太子。 两个人含情脉脉注视着对方,半响无话,沈若风乖觉地退到一边,抬头望天,这个时候,她居然有点想念谢瑾瑜。 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果然,情郎什么的,还得是自己有,才不会艳羡别人。 一行人下了山,安顿了下来,沈芳和沈若风到了落脚点迫不及待地洗漱了下,整整洗掉了两盆黑水,这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晚上沈芳正研读脉案,冷不防门被人扣响,净空愁眉不展前来,欲言又止。 沈芳率先解围:“我猜测,你那个朋友不会有事,我捆她的绳子是咱们在井底的绳子,你也知道,都糟了,她只是毁容,武功没失……” 樊思暖点头,“我知道,是你又放了她一条生路。”想到挚友的遭遇,她长叹一口气“她就是执念太重了……一心想要复仇……” 沈芳点点头,了然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念,和选择。不能强求。” 说起来,她们三个人的命运有些相像,都因为宁帝与父母失散,只是沈芳的运气要好于樊思暖,樊思暖的际遇又好于陈朝桐。 当沈芳看到陈朝桐的眼神,就知道她俩其实是很相像的人,自己对于宁帝,也是恨得牙痒痒。宁帝对于天下百姓或许是个好皇帝,可对于她们几人或者是她们几家。 想到至今被宁帝圈禁在牢里的爹爹,沈芳就心口疼。 如果她爹遭遇了不测,她都不知道会做什么。所以她没办法说教陈朝桐,她所经历的一切,沈芳就是闭着眼睛也能想到,定然是不容易的。 劝人大度,天打雷劈。 好在樊思暖也只是担心陈朝桐的安危,螳臂当车,她再厉害也只是个弱女子,唉,说一千道一万,也是她命苦。 一夜过后,一大早,沈芳和樊思暖刚洗漱完毕,吃好了早饭,刚出了院子,就收到消息,陈朝桐连夜被逃走了…… 沈芳面色不变,净空念了句阿弥陀佛。 就在这时,收到消息的太子刚刚陪着沈若风走出院子,也看到了她们俩,太子没说什么,只是深深看了沈芳一眼,沈芳大大方方任其打量。 太子终于收回了视线,刚要走到前院,一个人影率先冲了进来:“给太子哥哥请安!” ——这个声音! 沈芳吃惊地转头,却正好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那人逆光而立。 似乎是看到了她的注视,那人也不闪不避,笑意盈盈地看着她,“好久不见,沈芳。” “魏婴!”沈芳睁大了眼睛,才认出他来。 当年,魏温去世,魏家抬棺回老家安葬,自从魏温过世,魏家低调了很多,鲜少在京城露面。而沈芳一直在神医谷学医,两人幼时一别,一晃居然这么多年了! 魏婴整个人如同玉面书生一般,风流倜傥,自古才子自风流,他径自在那一站,就很耀眼夺目。 魏婴看了眼沈芳,眼神不漏痕迹地扫了一眼她身后,顿了下,脸上微微泛红,太子不留痕迹地把这一切尽收眼底,跟魏婴寒暄了几句。 奇怪的是,刚来时候的魏婴看起来还很洒脱,这才多大一会儿的功夫,他就似乎有些拘谨,束手束脚。沈芳心下纳罕,没等想明白,就听太子嗤笑一声。 “醉翁之意不在酒,孤还有要事,先走一步,回头再聊。”说着,率先离开了。 等到太子身影消失不见,魏婴才深呼吸了两下,朝着沈芳迈开了步子。 不知道为何,看着魏婴一步一步走向自己,沈芳下意识有些紧张,心想,他该不会对我有意思吧? 沈芳仔细回想了下,虽说小时候有一起逃荒的经历,可那时候她和谢瑾瑜在一起的时候多,魏婴被人抗走了啊。 一起经历磨难的是她和谢瑾瑜,和魏婴虽说是交好,也没有那般要好吧…… 虽然说自己长得……还算可以,可感情的事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沈芳心里一时之间想得有点多,正犹豫应该怎么拒绝,怎么说她已经心有所属,才不至于落了魏婴的脸面。 就看着魏婴直勾勾地走向了她——身后。 “思暖,你……还记得我吗?”魏婴整个人都有些守住无措,说话也有些语无伦次“当年你家出事,我爷爷想要搭救的时候,他身体已经不好了,下不来床了,等我们想去搭救的时候,已经晚了……对不住……这些,这些年,你受苦了……” 净空低着头,两只手不停地扒拉着佛珠,手指节捏得发白,她声若蚊呐“我,我知道……当初魏大人劝过祖父……只是祖父心意已决……不怪你们家……” 沈芳眼看着自己自作多情闹了乌龙,又好气又好笑,心里的八卦之心如同星火燎原之势,她忍不住竖起了耳朵,咳,光明正大地偷听。 “你我还有婚约在身,你相信我,我一定会救你出来……”魏婴挺直胸脯保证道。 樊思暖却摇了摇头:“不作数的,不过是儿时的戏言而已,我也早就放下了。” 魏婴激动了起来:“不,怎么会不作数呢,我爷爷亲口跟我说你将来是我的媳妇!” 他记得清清楚楚,当年他祖父突然犯病,晕倒在地昏迷不醒,全家乱成了一锅粥,等他得到樊家出事全家流放的消息,前去搭救,还是去晚了一步…… 樊思暖脸上两行泪缓缓落下,一语不发。 魏婴看着她哭,眼眶也跟着发辣,眼泪也夺眶而出。 樊思暖无声哭了一会儿,擦干了眼泪,笑了下:“如今我已经出家,发号是净空。前缘已了,一生侍奉佛祖,这是我的宿命,阿弥陀佛,愿施主一生顺遂,平安幸福。”说着,也不顾魏婴的阻拦,扬长而去。 魏婴呆立在原地,半响,眼泪刷刷地流。 沈芳把裙摆拉起,正想灰溜溜地溜走,却不妨脚下踩到了树枝,不合时宜地发出了声响—— 一抬头,就看到泪眼迷糊的魏婴,一撸袖子,抹了把脸,和沈芳四目相对。 “看够了戏了?” 沈芳讪讪点头,心想,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臭秃驴,也未曾跟你抢师太。 这不是典型的不敢拿他心肝宝贝怎么地,要拿自己出气嘛。 于是,沈芳没好气地回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儿! 第一百一十五章 心中忐忑 一匹马驰骋在官道上,漫天的尘土刮得沈芳脸生疼。 脑海里闪现的是和表姐的月夜对饮。 沈若风率先问她:“你和谢瑾瑜相处得可还愉快?”沈芳点了点头,慢酌了一杯,脸上却挂满了担忧。 “那你为何是这种神情?” “不是因为谢瑾瑜,是因为我师父……”沈芳怅然道:“师父对我,犹如再生父母。有道是儿行千里母担忧,我出来这么久了,他的书信只是寥寥几封,还都是通过圆通大师转交的……” 沈若风拿起酒杯的手一顿,皱眉道:“你是说——” 沈芳连连摇头:“我什么都没说,我明天不跟你和太子一起返程了,我想要去趟万佛寺找下圆通大师确认下,要不我心里总是发慌……” 沈若风点头:“也好。” 沈芳见表姐脸上也并没有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开心模样,忍不住多嘴问道:“你和太子——” 沈若风灌了一口酒,“你知道,祖父身体不好,我爹……自从落海之后,身体也是每况愈下……我不太可能有弟弟了,所以,为了他们,为了沈家从小到大我别无选择。” 她也并不想没日没夜的扒拉算盘,也想在别的孩童玩耍的时候出去疯玩下,也想品茗赏花,郊游踏青。 可她不能让自己任性。 “这么些年来,我就好像在一个框子里束缚着,每走一步,要想一下,每说一句话,也要想一下,跟人打交道,也是几分逢迎,几分算计。如若没有遇到他,或许日子并没有那么难捱。” 沈芳看着表姐,仿佛又回到了许多年前,漫天飞舞的黄沙,亭子里对坐的两人…… 她心下微微一动,还是忍不住问道:“你可曾想过,究竟喜欢的是太子还是他的权势?”是不是也想背靠大树好乘凉? 沈若风苦笑了下,“我也想只喜欢他的权势,如果只是单纯的算计和利用,就不会这么难过了。”说着,她喝了一口酒。 “或许,起初的确是因为他是太子,自带的风采让人心折。可相处下来,我倒是宁愿他只是单纯的李家大郎,甚至可以只是个小白脸,可以让我养在后院和他日日厮守。” 许是心里太苦,沈若风舍弃了杯子,直接兜头灌了下去,“这么些年,我想忘也忘不掉,我想任性一次,就一次……” 相恋苦,相思更苦,以为自己能放下,可随着时光的流逝,往日里相处的点点滴滴回忆起来反而更加的清晰,让人想忘也忘不掉。 也不知,是因为忘不掉那个人,还是忘不掉那个正当美好年纪,纯真赤诚的自己。 “给你!”沈芳掏出了一个药瓶“这个是百毒丸,可解百毒。师父的方子,我配制最接近的一瓶。我不和你一起,你带在身上有备无患。京城见。” “这个什么毒都能解?”沈若风勾起嘴角,忍不住打趣道:“那我岂不是可以横着走了?” 沈芳摇摇头:“解百毒,只是大致的说法,有的罕见的毒,也拔除不了,不过好歹是可以减轻一些……”如果是她师弟下的药,比较稀奇古怪,可能作用不大。不过应付常见的毒药,也是够用了。 沈若风了然一笑,拍了拍沈芳肩膀:“那我就不客气了。多谢了。你也一路保重,神医一定不会有事的……” ———— “驾——”沈芳斗篷翻飞,不停地赶路,终于,万佛寺就在不远了。 她调整缰绳,接连奔驰着,有时候人往往就是这样,以为失去的是一件宝贵的东西,怅然若失的时候,或许失去的会更多…… 眼下的沈芳难掩心中的忐忑,来到寺庙前下马。 当初来万佛寺的时候尚且年幼,万佛寺后来修缮过,很是风光了一阵,只是善男信女们日子过得好了,信佛也信得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再加上庆州当时建的寺庙太多。 万佛寺反而渐渐的,回归于宁静,香火反而不复以往的茂盛。 沈芳后来跟着程君楼南下路过的时候,也是要绕路来万佛寺拜访圆通的,她回来的几次,万佛寺正是鼎盛时期,香火极盛,大殿前,人山人海,仙雾缭绕。 山门前,虔诚的信徒们,几步一扣头,当时的场面很壮观。 沈芳看着眼前颇为落寞的万佛寺,心里发紧。 她幼时在这挑水劈柴,山里的每一处景致,她都熟悉万分,寺里上下她也熟稔。 可是随着她得长大,岁月终究是不曾放过任何人事,破败的山门,露出砖头的残壁,万佛寺又仿佛回到了她幼时,滴答落雨的情景。 好在寺庙虽然旧了,山门依旧是干干净净,零星落叶。 可见寺里的众人,不曾懈怠。 “请问施主,是上香还是还愿?”一位眉清目秀的小沙弥迎了上来。 沈芳看他眼生,“访友。” 那个小沙弥看了沈芳一眼,“今日住持说道有贵客前来,让我在这守着,请跟我来……” 沈芳挑挑眉,心里忍不住腹诽圆通,这厮真的是越老越成精了。 怎么会算到她来? 圆通住的地方不变,沈芳虽然跟在沙弥的身后,眼睛却还是不断的四处打量着周围。人就是这样,久别多年,回到熟悉的地方,总是会勾起很多回忆,忍不住和记忆里的比对。 竹林的竹子仍旧很旺盛,今年花胜去年红。 沈芳走到了门前,小沙弥行礼退下,沈芳刚要上前敲门。 “进来,大了懂规矩了。”里面传来熟悉的打趣声。 沈芳也不客气,双手使劲一用力,两扇门咣当一下,她人就走了进去。 “哎呦喂,轻点啊小祖宗,过日子得精打细算啊,门破了找你赔啊?” 圆通端坐在蒲团上,扒拉着念珠,嘴里念着经,骂了她一句,照旧闭着眼睛念经。 沈芳也不客气,直接大方坐在了他对面,自顾自地给自己斟了杯茶,仰头灌下,牛饮牡丹。 圆通眼皮也没抬,“糟践了老衲的一壶好茶。” “这明前龙井滋味也就一般……”沈芳擦了擦嘴巴吐槽道。 “哦?”圆通不置可否,懒洋洋抬起眼皮暼了她一眼:“都会品茶了?” 沈芳洋洋得意:“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的徒弟,这品茶有什么可难的,一来嘛,品香气,觅茶间般若,可见山矣,一方茶席一知己,半梦情趣半幽居……” 圆通掏了掏耳朵,点点头:“老子这是六安瓜片!” “……” 沈芳本来想跟圆通多寒暄几句,再不留痕迹地谈起师父,跟长辈说话,有时候也要斗智斗勇,他们想瞒着你的事情,不旁敲侧击,容易几下就被糊弄打发了。 知道套话难,却没想到这么难,开场就失败。 “说吧,来问老衲什么事。” 沈芳开门见山:“我这有几封我师父的信,您老人家看看?” 圆通再次阖眼,手上不停地盘着珠子,沈芳把信凑到了他眼下,他摇摇头:“既是你师父写给你的信,让老衲看作甚,不看!” 沈芳心里急,“不看我给念给你听可好?”不等圆通拒绝,沈芳率先念道:“芳儿亲启,为师随船南下,漂泊数日,终才靠岸,想念徒儿提笔,不知芳儿近日过得可好,饮食得当否?为师托人给你带了几本医术,托圆通转赠,望尔等平安喜乐……” 圆通点头,声音无悲无喜:“唔,这不挺好的嘛,这个老东西,日子过得还挺自在!” 沈芳定定地看着圆通,不想放过他脸上任何的表情变化,只可惜,圆通脸上并无悲戚的神色,反而能如常调侃。 沈芳忍不住心里松了口气。 可她还是问道:“师父的信是托你转交的,我给师父的回信也是拖你转交的,可是师父的回信,从来不提我之前的疑问……” “舟车劳顿,你哪来那么多问题,再者说了,这个信一来一回的,你说你的,他说他的,不是正好么。”圆通摊手解释说。 沈芳摇头“话虽然是这么说,可我了解师父,我上次去信,给他写了我最近的医德体会,你也知道,我师父是个医者仁心,于医学上有多痴迷,哪怕他吃着饭,我问他医学上的问题,他也定会放下碗筷为我细细答疑,我信去了许久,他如若收到了,又怎么会置若罔闻呢。” 圆通抬眼看了沈芳一眼,手指终是停顿了下,也只是一下。 竟然自顾自地念起了经了。 “大师,你说我师父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会不会……” 圆通侧头看着她:“会不会什么?” 沈芳心里发慌,眼眶发辣,声音都在颤抖着:“会不会……旧疾发作了?” 圆通点点头:“也不排除这个可能……” “……” 感情自己问了一堆,圆通这个老狐狸仍旧是什么也没说。 “大师!”沈芳真想上前摇晃他两下,可又不敢造次。 圆通把茶盏递给了沈芳,示意沈芳拿着,沈芳不明所以,随手端着,圆通又侧身拿起滚烫的茶壶,直接灌到了茶杯里,沈芳没提防,手上一烫,随手一松,茶盏掉到地下四分五裂。 沈芳一时间脑海翻涌,思绪翻飞,“大师这是想要告诉我什么?是师父有难,如同这茶盏?还是疼痛让人放手?亦或是不如放手?” 圆通定定地看着沈芳,“老衲只想说四个字。” 沈芳心里咯噔一声,无可奉告?安然无恙?不为因果? 见见之时,见非所见,见犹离见,非见所及…… 沈芳脑海里不断响起各种话。 她抬眼看圆通,却见他老神在在,厚唇轻启:“摔碎,赔钱。” “……” 第一百一十六章 变故从生 沈芳属实是低估了圆通的难缠,她软磨硬泡,好说歹说,嘴皮子都要磨平了也没从他口里套出来一句话。 说道最后,沈芳有些丧气,不免耷拉着脑袋。 圆通悲怜地看了沈芳一眼,念了句佛号,方不紧不慢地说道:“施主,万般皆是因缘,聚散终有时。” 沈芳莫名地心里抽痛,眼泪刷地一下,不由自主地流了出来。 “你是说……你是说……” 圆通缓声劝道:“世事无常,万物流转,人生之中,难免有得有失。来去皆有因缘,得失不由己意。缘来则来,无法抗拒;缘去即去,难以挽留……” 沈芳泪眼朦胧地看着眼前地大师,多年不见,大师微笑的时候,脸上也有了褶皱。 他似乎什么都没说,又似乎什么都说了,沈芳一颗心如坠深渊,她脑子里如同浆糊一片,嗡嗡作响,她直愣愣地站起身来,缓缓转身朝外走去。 门外的小沙弥见她状况不对,刚要上前劝解一番,不妨正对上主持的视线,见圆通缓缓摇头,方止住了脚步,欲言又止。 而这一切,沉浸在巨大悲痛中的沈芳早已没办法顾及在意。 她如同行尸走肉般在寺庙中转,漫无目的,殿外有一块空地,后来翻修建造了荷花池,此时荷花已败,整个池子都是凌乱的残叶,沈芳盯着这些荷叶半响,才再次转身,失了方向,物是人非。 可万佛寺的物都早已易了,更何况是人。 不知道转了多久,沈芳阴差阳错的走到了一座废弃的院子里,定睛一瞧,才发现正是幼时自己的院落。 往事一幕幕浮现出来,她仿佛看到了那个黑黢黢的门后,一个孤零零的小女孩茫然而又忐忑的从门里走出,仿佛看到她抬头问,你们大人,是不是都不太在意小孩子,都觉得有孩子是个麻烦事…… 那一袭白衣,衣袂飘飘,摸着她的头,慈爱地说道,乖,既入了我的门,便是我的人,从今以后,有师傅疼你…… 疼多久? 一辈子 沈芳脸上神情有些痴,嘴里喃喃自语道,想不到,一辈子居然这么短,这么短…… 她想走到曾经的台阶坐下,却不妨脚下有颗石子,踉跄了下,左脚绊了右脚,整个人猝不及防地摔倒在地。 摔得很疼,她却只觉麻木,脑海里不禁想到若干年前的自己,仿佛也是突如其来地摔了一跤,那时候她委屈难过,嚎啕大哭的时候,也有个温和地声音问他,哭什么。 “师父,芳儿哭了,你快扶我起来啊,好疼啊……” 沈芳冰冷的脸贴在地面上,泪水沾了一脸的灰,她却仿佛丝毫不在意。 远处不时传来咣,咣,咣的钟声。不知过了多久,沈芳慢慢坐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到曾经的台阶上。 她抱膝而坐,呆呆地看着,幻想身边还坐着一个人。 明明这一切仿佛是昨日,却不想竟是一别经年。 沈芳枯坐许久,直到夜色阑珊,一阵阵的晚风吹着她,她脸上的泪早已风干,神情麻木,痴痴地望着月亮。 今天的月色极好,不会因为这个世上多一个人或者是少了一个人而明亮暗淡。 “施主,回吧。”不远处的小沙弥担忧地提醒着她,沈芳茫然惊醒,哦了一声,起身一个栽倒,便觉眼前一黑,人事不知。 “师尊,她这样可如何是好,高热不退,是不是得请个大夫过来……” 圆通忧长地叹了一口气:“这世上,能医她的人,已经不在了。” 小沙弥似懂非懂,问道:“这个施主看起来岁数不大,竟然得了不治之症吗?”寻常医者都治不了? 圆通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一旁的青年僧人叹息道:“沈芳这个丫头,小的时候就古灵精怪,那时候她亲人都不在身边,在寺里上蹿下跳的,谁都不服,后来拜到神医门下,多年未见,再见的时候,性子温婉了很多,寺里上下都觉得神奇,也不知道神医给她吃了什么药,能让她心悦诚服,泼猴还是得高人镇压,唉,可往往这样的人才最是自苦……” 圆通点点头,转动着手中的念珠,不疾不徐地念着经文。 沈芳沉睡着,头上满头大汗,她梦里回到了神医谷,她正在侍弄草药,师父缓缓走来,他逆着光,身着深蓝色长袍。 沈芳心里格外难过,初见时,师父爱着白衣,她以给师父洗衣为由拜入他门下,可入了门,师父渐渐却不再穿白衣了。 明知是梦,沈芳却迟迟不愿意醒来,她走的时候,都没有好好跟师父道别,当时师父眼里的不舍,她居然系数忽略了。 本以为是小别,却不曾想,竟可能是永别。 “师父,你真的不在了吗?”沈芳抬头问道。 神医勾起嘴角,仍旧是慈祥地看着她,眼神温柔慈爱。轻轻摇了摇头。 师父也不说话,只是走到了她身边,弯腰接过了她手中的水舀子,默不作声地给草药浇着水。 阳光撒在他的身上,脸上,他的皮肤是苍白的,犹如画中仙。 “师父,您跟芳儿说句话吧,哪怕是骂我……”沈芳祈求道。 程君楼仍旧是慈爱地看着她,缓缓摇了摇头,沈芳闭上眼睛问道:“您是——故去了吗?在我不知道的地方,神不知鬼不觉?” 程君楼闻言,摇了摇头,手却朝着沈芳伸了过来—— 沈芳脸上便是一怔,程君楼轻轻拂过她的头发,帮她缕了下被风吹散的乱发。 沈芳心中先是感动,不多会儿却又酸楚无比。 无他,幼时师父还会亲昵地贴贴她的脸,给她梳头,帮她洗脚,在她顽皮的时候,无奈地刮她鼻头。 可当她渐渐长大,师父早已不会亲昵的帮她挽发了。 沈芳心中澄明,“你不是我师父。不是!我师父肯定还活着!” 这么一想,沈芳忽得惊醒,从床上坐了起来。 房间光线骤亮,已是晌午。居然昏睡了这么久? 沈芳看着黏在身上的衣服,径自下地,听到屋里声响,小沙弥连忙推开门:“施主,您醒了?您……” 没等他把话说完,便觉得眼前一个身影闪过,哪里还有沈芳的踪迹。 沈芳出了门就直奔马槽,连告别都没顾得上,上马便去,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山门前,僧人担忧地问道:“会不会有事?她身体才痊愈。” 圆通摇头叹息道:“随她去吧。” 沈芳快马加鞭,饿了就采几个野果充饥,继续赶路,浑浑噩噩不知过了多久,才终于回到了神医谷。 “我到家了,师父,我回来了。”披头散发的沈芳站在谷前,阵法犹在,守阵之人早已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 沈芳驾轻就熟地入了谷,她这一去就是数月,明明才是数月,神医谷却仿佛被遗弃的孩子一般,原本的药圃,荒草丛生。显然很久没人打理。 如果师父是有计划的远行,谷里应该都会好好安排。 除非,是他顾不上了。 沈芳推门进屋,呛了一脸的灰尘,屋子里结满了蜘蛛网,沈芳自顾自地在师父房间翻找了半天,却什么都没找到。 她又回到自己房间,推门一看,呆立当场。 自己的房间相比于师父的房间,干净了许多,显然,有人不时地过来打理。 沈芳掉头就跑,跑向了藏书楼。 门上落了锁,她进不去,却又不甘心,提气一跃,爬到了二楼,二楼靠东的窗户,她经常在那赏景,经常忘记关窗,所以索性后来就不放书了。 窗别,她先前弄坏了,走前并没有来得及去修。 她攀了过去,使劲一推,果不其然,窗户没锁,她脚下一蹬,越入了房间。 她刚得意转身,却看到窗户上的窗别已经修好了,只是没关上而已。 沈芳颤抖着手,去抚摸了下铁钩,明明那么冰冷,却又似一股暖流涌入到她心间。 她下意识地转身,看到自己常坐的桌前有一本自己常翻的游记,里面记载着的都是各地风景奇闻异事。她有时候无聊,随手抽了一本书,装作看书的样子,但是往往她只是享受着阳光,书的内容她并没细看。她刚打开,就见一张纸条掉落了下来,她不由得一怔。 下意识弯腰拾起,熟悉地笔迹展现在眼前:“芳儿,窗已修好,夜色寒凉,记得关窗……” 沈芳早已干涸的泪水再次模糊了双眼,她的师父从来都是这样,从来不责备她,永远是细细叮咛,温声叮嘱。哪怕她置若罔闻,而他总是无奈地宠溺着她。 沈芳坐了下来,细细翻开了书,这才发现,书里记载的是一个少侠随船漂流,她有些恍惚,后知后觉从怀里掏出师父的信件,照着书比对。 曾经琢磨不透的地方,仿佛瞬间明了。 他用信件告诉她,他在她向往憧憬的山水间游历,他过得很好。 希望她看到信件,也过得开心快乐。 沈芳比对了几个地点,这封信并不长,很快就对照完了。 她又拿出了先前师父给她写的信,看了看地名,醍醐灌顶从她看过丢弃的角架上,原本凌乱的书籍,显然被人细细重新归置了下,她从最底下抽出了一本,缓缓打开。 泪水终于夺眶而出,滴落在信件和书籍上,她想象着师父一点一点,照着烛光,一笔一笔,拖着羸弱的身躯,给她写着欢快的信件,细细为她讲解所见所闻。 那时他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样的心情,当他苍白着脸,边咳血边写的时候,当他早已时日无多的时候。 却还是惦念着,牵挂着自己。沈芳再不能自己,扑倒在桌案上,嚎啕大哭起来…… ———— 江淮河边 “禀告王爷,太子殿下已经落水,下落不明——”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李洛寒着一张脸,“他中了我的毒,就算是落水,也跑不远,速度找,天黑之前,本王要看到他的尸体。” “是!”侍卫领命而去。 李洛转身吩咐道:“传令下去,天黑出发,若风陵渡仍旧死守,给本王炸开它!” “是!” 第一百一十七章 虎狼之药 月色高悬,整个皇宫犹如潜伏在深海,暗潮汹涌,面上又是一片宁静。 宁帝的寝宫此时灯火明亮,皇后终于累得坚持不住被众人搀扶回宫。随着殿门地开合,原本塌上睡得安详的宁帝却突然睁眼。 他嘴里仍然说不出话,手却能握成拳头,他锤了两下。来福很快弯腰走到了他面前。 这么多年来,两人影形不离,说句不好听的,宁帝撅了腚,来福都要心中揣测他会拉什么颜色的屎。 大差不差的,因此,宁帝一个眼神过来,来福立刻把手掌伸到他面前。 宁帝卧床数日,手指如干瘪了的柴火棍,他一笔一划写了两个字。 “神医?”来福低声道:“圣上有所不知,他已经故去了……” 宁帝眉头紧紧皱起,天子天子,他可曾低声下气过,唯独对鬼判官,他能忍则忍,也愿意放下身段与之交好,所图为何? 还不是怕死,万一有一天自己重病了,希望能得到他的施救。 那曾想到那人一身高深的医术,翘辫子到是早! 真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啊! 李常的手顿了下,再次写道:“六皇子。” 来福双眼顿时一亮:是啊,鬼判官故去了,他的徒弟还在。六皇子李洛不正是他的关门弟子嘛。 想到这里,他看向宁帝的眼神里满是钦佩,姜还是老的辣,想不到圣上当初走的这一步如此的高深,高,实在是高! “要不要,奴才去信给李皇子……” 宁帝点点头,来福刚要转身,却猛地被他一把拉住。 “陛下……您这是……”来福不解,明明眼下能救陛下的人,非六皇子莫属。 还不赶紧叫回来,迟疑什么? 随即,他心中微微一动,忽然明了,眼下陛下身体抱恙。众位皇子都不在京中,眼下六皇子纵然是想回来,也得能活着回来才是…… 因此,来福心中长叹一声,又乖乖转回了身,附身又再次把手伸到了宁帝面前。 宁帝脸上难得露出讥诮的表情,自己身体不行,以他对李洛的了解,他此时应该在回京的路上了。只是不知道是来救他的,还是来送殡的。 作为父亲,他觉得心中悲凉,作为帝王,他又欣赏幼子的狠辣。 男人嘛,没有点野心,这辈子也没什么大出息。 他挣扎着坐起身,奈何身子不顶用,半天没坐起来不说,又栽了回去,这么简单的一个动作,却累得他满头大汗。 他闭目思考了片刻,再次伸手写下两个字:暗格。 来福身子一震,低头应是,转身就去了偏殿,不多会儿,拿出了一个匣子回来。 这个匣子很袖珍,外表很质朴,跟整个皇家的奢华格格不入,想来最初,也并不属于皇家。 来福走到床前,恭敬地打开盒子,里面静静地躺着三颗药丸。 “陛下……”来福眼看着宁帝伸手要够,他终于忍不住多嘴一句:“奴才该死,本不当多嘴,这个药虽是神医所赠,可您龙体尊贵,要不,还是奴才先试……” 宁帝连连摇头,不由分说地拿起一颗,这个药丸子贼大,又黑又亮,婴儿拳头大小,常人的嘴一颗怎么能吃的下,李常如同啃李子似得艰难地一口口吃下。 药丸子药丸子,贼苦,他吃得很是艰难,满是褶皱的脸上抽成个大菊花,来福见状,立刻跑到一旁取了水回来。 宁帝却摆手退却。 “美容养颜的药不给我倒是也罢了,救命的良药,解毒丸什么的,不给我来几个?” 程君楼摇头:“你一天吃一顿饭,八百个人给你试菜,你中毒的可能性也太小,白白糟蹋了我的药丸。” 话音刚落,却是脸色一变,气血翻腾一口黑血噗地一下,喷了宁帝一脸! 程君楼连忙抖着手,从袖子里掏出药怼到了口中,这才慢慢缓和了脸色,等他好了一抬头,正和满脸黑血的宁帝四目相对。 要是别人,拉出去砍头八百个脑袋都掉地了,奈何此人杀不得,宁帝一脸无奈地伸手抹了把脸。 这回反倒是程君楼不好意思了,老脸涨得通红,他轻咳了下,缓和了下尴尬的局面,轻声道“是药三分毒,不是我吝啬。我吃的这个,虽然能让我苟延残喘,但是药性也霸道。所谓的丹药,朱砂剂量都不会小,短期能让人看起来精神,却是不经意间掏空了内里……” 李常能说什么,他拿着帕子缓缓擦脸,一言不发,乖得像受气的小媳妇。 他发现这招对付程君楼特别的好用。 果不其然,不多会儿,程君楼皱眉思索了片刻,道:“你身份贵重,太医院里高手云集,常用的药给你自然也是无用。你现在岁数已高,万一有什么事情,太医虽然会尽力诊治,可下药方面肯定会有所顾忌,温和为主。这样吧,这个给你……”说着,他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盒子“这三个药丸,里面都是虎狼之药,药劲霸道,也就是俗语中的起死回生药——” “起死回生?”宁帝的眼神都亮了,却见程君楼摇头苦笑道:“哪里有起死回生,阎王要你三更死,怎会让你活五更。这味药不过是帮你拖延到四更而已……” “那也不错,那也不错!”宁帝笑得牙不见眼,伸手就要接过,神医没撒手。 “记住,此药一共三枚,一枚能顶三日。三枚过后,药石罔效,你可明白?” 宁帝接了过来,明白不明白的,神医的药先收着即是,用不用的到时候再说。 眼下的宁帝终于艰难地把药吃下,不多会儿,就觉得浑身冒火,整个人疼得在床上打滚…… 等等,打滚? 李常挣扎摇晃着站起身,身上居然好了? “鬼判官果真名不虚传!”宁帝开口说道。 来福看着陛下站起身,不由得喜极而泣,“恭喜陛下,贺喜陛下,天佑我大曦啊,奴才这就去告诉皇后……” “等等。”宁帝叫住了来福。 “陛下,您这是——” “皇后这些日子的操劳,朕看在眼里,朕并不是不相信她,只是,朕更相信的是自己,这个世上,除了自己靠得住,其他的……” “陛下英明!”来福能说什么,就在这时,外面忽然亮起了灯笼。 “快,扶朕躺下!”宁帝照旧躺在了床上,阖眼。 就在这时,门吱压一声,开了。一位年轻的皇子走了进来。 第一百一十八章 糖中有刀 “什么?!”国舅不可置信站起身。 跪着的人冷汗一滴一滴往下掉,“太子遇刺失踪,如今下落不明……” 曹明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这时,门外又一人闯了进来:“启禀国舅,五皇子现已回宫,直接去见了陛下……” 曹明捏了捏眉头,这些日子宁帝抱恙,朝中大事如山般压了上来,再有左相又开始跟他别苗头,本以为太子早些回来,朝中局势就可以稳定下来。 明明消息早就派人给太子送了出去…… 唉,曹明打起精神:“让何松去,暗中搜救太子,再让人给谢恒,不,他来不及,给谢瑾瑜送信,他现在班师回朝或许来得及搜救太子……” “大人,这六皇子……明明咱们沿途封锁……偏偏让他缠住了太子,太子宅心仁厚,这一次下落不明未必不是他暗中做地手脚……” 曹明转动着手上的玉扳指,冷笑道:“老夫苦口婆心地劝过,成大事者定要心狠手辣,偏偏他就是心软!该!” “大人,现在说这些气话,又有什么用,您应当保重身子,这个时候可千万别病倒了……”属下劝说道。 另一人头偷偷观察着国舅的神情,狠下心咬牙问道:“大人请容属下冒昧,太子下落不明,眼下陛下……是不是要拥立五皇子?” 曹明冷冷一笑:“急什么,这么着急登基,也不抬头看看龙椅上的人抬没抬屁股,现在的天子,还喘气!” “国舅,都是您的外甥,拥立谁,您的地位都不变的啊——” “话虽如此,既然拥立谁,我的地位都不可撼动,当然是要拥立最听我话的人……”曹明捂着心口,一个不顾及兄长,不念父情之人,和一个心软的太子。 如果他能选择,当然是选择他一手栽培拉扯大的太子了。 他在他身上花了那么多的心思,如何为君,如何驭人,就连东宫的班底,他都是左挑右选,如同过筛子一般筛了又筛。 太子登基,那么他今后和李泽起了争执,一个异母同胞的弟弟他都能容得下,又何况是对他有恩的他。 自古权臣没好下场,李泽登顶,即便他以下犯上,两人撕破脸皮,李泽也能留他一命。 李莱登顶,他夹着尾巴做人,不动李莱的底线,李莱能容他一命。 李桢登顶,他特么夹着尾巴做人,万一不知道何处惹了他,都可能没命。 这几个外甥的性格,没人比他更清楚。 偏偏现在回来的是无法无天的李桢。 曹明冷声吩咐:“这几日,颇不太平,传令下去,府上戒严。夫人和小姐不得出门。” “是!”一位属下领命远去,另外一人问道:“那六皇子……” 曹明冷笑了下:“既然让他撕破了口子,既然这么想要来凑热闹,就把他放进来吧,既然水已经浑了,就浑到底吧……” —— 大雨不停地下着,马车里,李泽浑身湿透,脸色苍白。随从劝慰着他:“太子殿下,您身子才好,已经两天没合眼了,沈姑娘吉人天相不会有事的……”话音刚落,昏迷中的沈若风又是一口鲜血吐了出来……原本身强体壮的她,一路昏迷咳血,便是血做的人,哪里经得住没完没了的吐,早晚有吐完的一天…… 此时的她气若游丝,脸如金纸,已然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马车疾驰,轮子硌到了一块凸起的硬石,狠狠地颠簸了下,原本躺着的沈若风被重重地颠了起来,又重重摔倒了原位,又是一口血喷薄而出—— 叮当,一个药瓶滚落在地。 “这是——”李泽捡了起来,侍卫惊喜道:“当初您受伤,我们束手无策,是沈姑娘用内力将您身上的毒逼出,可这毒性霸道,残毒也要人命,沈姑娘将残毒引到了自己体内,又给您吃了药……” 李泽脸色阴沉:“想当初孤妇人之仁,念其年幼不忍杀他,想不到他居然如此心狠手辣……” 眼看着沈若风渐渐丧了生机,他狠狠闭上眼,死马当作活马医将药瓶里的药丸放到了她嘴里。 不多会儿,沈若风虽然脸色仍旧苍白,好在不吐血了。 李泽这才轻轻吁了一口气,忙又问道:“可能联系到谢瑾瑜或者沈芳?” “咱们现在往京城赶,前后都有追兵,人手不够啊。” 李泽握着沈若风的手,“那也要去消息,她是为了救孤,无论如何一定要救她!” “是!” —— 此时的沈芳,在藏书楼翻找了许多书籍,她这才发现,很多书籍都有师父的注释。甚至是她无聊看的话本子,她翻开了本兰陵笑笑笑的《东厢记》,这是本当下非常不齿的淫词艳曲。 讲述的是高门小姐身边的丫鬟银杏,和赶考书生蓝凌不得不说的二三事。 高门小姐怎么会遇到赶考书生,书生病倒在路旁,是小姐身旁的大丫鬟看到了,随手扔了块银子,才保住了一命。小姐爱看话本,老爷禁止她看,她偷偷遣了丫鬟去买。 为了不伤小姐的清誉,当然是大丫鬟比较稳妥,所以大丫鬟银杏乔装打扮跑去书斋买,恰好和抄书的书生再遇…… 后来小姐出嫁,银杏因为长得好,小姐怕未来姑爷看上她,伤了多年的主仆情分,便放了她的卖身契。 银杏出府再次遇到书生被混混欺负,她路见不平,送她出府的随从几下打跑了混混。 帮她安置好书生,银杏贴心照顾书生,等书生好了,两个人干柴烈火,耳鬓厮磨。那真真是走哪车在哪。 这本书有人说是作者就是蓝凌,前面的坎坷遭遇几乎是一笔带过,重点都侧重写两人光着身子打架的二三事…… 所以说,说是禁书,一点不冤枉。 偏偏沈芳是当初出诊救了书店老板,老板诊金给得多,她不好意思,便随手买了一摞子书,也没细看。 等看到了,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 有一次她作死,小黄书外面罩着医经,看得津津有味,连头上笼罩了人影都不知道。 “为师不知,乖徒儿居然如此认真……是哪里没参透吗?”程君楼好奇沈芳哪里没懂,便随手拿了起来,正准备给她答疑。 才发现书外有书! 那本书的书名是《曹操也风流》,偏偏曹操不是人名,两个都是动词…… 沈芳捂住脸,眼看着程君楼洁白纤细的手指夹起书,还夸赞她:“曹孟德一代枭雄,芳儿最近爱看三国也不错……”当他翻开一页,看到满满的胯下大器和潺潺如水帘洞,娇弱无力吭唧唧时。 原本白皙的脸瞬间如天边的火烧云,烧得耳根子都通红。 没人能体会那时候沈芳内心的绝望。 她甚至想,师父就算把她逐出师门都不为过时…… 就见程君楼水盈盈地眼神看着她问:“为何看这个?” 沈芳脑袋垂到了胸口,呐呐道:“前几日出诊随手买的一摞书里夹着两本,我没看过,好奇……” 程君楼合上书,点点头:“学医本就枯燥,神医谷周围也并不热闹,看书打发时间也好……” 沈芳不可置信地抬头,程君楼把书递了回来:“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书是人写的,难免或多或少会有作者的思想在里面,有高山流水也会有糟粕。你要学会辨别就好。” “师父你不没收?”程君楼的一番操作都把沈芳搞懵逼了。 “我为何要没收?”程君楼笑笑,把书放到了沈芳的手中:“看书看了一半不知道结局,反而更让人勾心难耐。不过,你看书就看书,非要拿医经当幌子,故弄玄虚,理应当罚。” 沈芳点头如蒜:“应当应当……” 程君楼点头出门:“时候不早了,别看得太晚了,就罚你明天为为师讲讲结局吧……”话音落地,人已经出了门,还贴心地为她关好了门。 没了师父的阻拦,沈芳当然是无所顾忌的看了,各种不得不说的云雨二三事,猛男是八摸,身怀巨器,男人的姿势你别猜…… 可看的多了就发现无非就是直捣黄龙,哼唧哼唧,起初好奇脸通红的看,中途拍大腿我艹还有这种姿势,好看!后来看着看着,又是才子爱佳人,烈女怕郎缠!便腻歪了,随手就扔到了脑后,忘得干干净净。 此时,看着眼前发黄的书页,沈芳感慨万千,好像是开始看的几本之一,因为还有她的批注。 如果此时地下又缝,她恨不能钻了进去,羞耻! 再多的风光也不及脑中进水的岁月,也不知道那时候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 “他一把吻住她,把她顶到了墙边,一把摁住了她的头,狠狠地吻了下去……”沈芳看到下面还有自己写的批注,卧槽,霸气。 她忍不住一笑,刚要放下,却又看到下面似乎还有字,她拿起翻页,果然,这个段落的最后,是熟悉的字体:这段描写生动,原来芳儿爱看的是这样的。 沈芳眼眶登时红了。 她再次拿起书,这才发现,书已经被细细包好了书皮,原本的扉页上还有师父写的书名:烈女郎缠 沈芳的心瞬间又被抓紧,她再次一页一页翻看,泪水打在了树上,氤氲开来,她才发现,这本书她只看了三分之一,就草草扔到了一边,可是师父却从头到尾都看完了,书的最后一页,还有师父最后的批注:为师陪你看完了你未曾看完的书,望你以后可以走更多为师不曾走过的路…… 沈芳看了下日期,是自己离开之后。 原来,所有的不曾宣之于口的离别,都是早有预谋。 她发疯似的在望舒楼里翻找,想把自己看过的所有的书都找出来,只可惜,自己忘性太大了,找到有师父批注的并不是很多,可她渐渐发现了问题。 明显有的书批注下笔并没有用力,亦或是……他已经提不动笔了? 沈芳头也不回地往师父的房间跑,师父的房间,一定有她不知道的东西。 她这次很有耐心,她慢慢的打扫,细细的除尘。等屋子里都焕然一新的时候,她躺在师父的床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一百一十九章 命中注定 沈芳多希望师父能入梦啊,哪怕跟她说说话也行,可谁知居然是一夜到天亮,她睁开眼睛,一时间有些茫然。 她鲜少有睡懒觉的时候,早起练功,看医案,或者出诊,也或是给师父做早餐…… 她忽然觉得人生了然无趣,第一次,想沉沉地睡去,只有睡着了,才会那么轻松,不用考虑任何事情,在梦里,或许可以梦到师父。 于是,她卷着被子,往里打了个滚,却听吱压一声,似乎触动了某个机关。 沈芳好奇地坐起身,摸索着,果不其然,在床里侧地手扣里,她用力一拧,就见床板弹起,原来床下有个暗格。 她惊喜地起身把褥子推到了一边,暗格里面有个不大不小的木箱子,沈芳随手一拎,没拎动,死拉沉。 “这是什么?”沈芳俯下身子,眼见的发现,似乎有个信封,她用手够了半天没勾到,心念一转,计上心来,回神跑到自己的药箱里,拿出尖嘴镊子。 又小步跑回,用镊子夹住了信封的一角,一点点往外拽,终于,拽了出来。 定睛一看,却是师父的笔迹:沈芳亲启 她一颗心扑通扑通直跳,会是师父的遗书吗? 难道,师父真的不在人世了? 她打开信封,抽出信纸:当你打开这封信的时候,为师应该是在海外耽搁暂时回不来了,为师盘缠带得足够了,这匣子是为师的私房钱,可当你出嫁的嫁妆。 洛儿是男人,不用陪嫁,这是为师的心意。 待你出嫁时,为师定尽力赶回!——程君楼 沈芳看这个匣子,上面有个锁,她用簪子一别,锁咔嚓开了。她一掀开盖子,顿时闪瞎了眼。 居然是满满一箱子小金锭,码得整整齐齐,怪不得她拎了半天没拎起来,每一个小金锭都很沉手。 这一刻,她是既心酸又甜蜜,五味杂陈。 不知为何,她信念一动。跑去把门给反锁了。这才又走回床前,她把金锭一个个的从箱子里拿出来,放到了一边…… 等金字全挪开,她果然很轻松就拎开了箱子。 却发现,果然下面还有个箱子! 她一时间好气又好笑,她再次打开箱子,里面又是程君楼的笔迹:果然,瞒不过你!顽皮! 这个箱子比较大,居然是大红的凤冠霞帔。居然连新郎的都有! 还有各种绫罗绸缎。 沈芳看着大红的喜服,怔了怔。她拿起女士的袍子比量了下,正合身。 她又鬼使神差地把男装的拿了起来,这个尺寸…… 她微微一愣,心底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猛然地窜了上来! 这个是师父的尺寸,难不成? 不会不会,师父从来不让自己近身,也从来未做出丝毫越线的事情,如果师父对自己有别样的心思,自己又怎么会感受不到? 她摇摇头,甩走这个荒唐的念头。把新郎的衣服收纳好。师父应当是想让自己找一个像师父一般高大顶天立地的人吧。 她刚要把东西全放回去,手一顿。 又再次把箱子里的绫罗绸缎拿了出来,只剩下一个空箱子。 她一提,果然箱子给拎了出来。 箱子底下这次没有箱子了,她心念一松,刚想自嘲自己自作聪明,却发现下面虽然没有,里侧有个小箱子! 跟装金子的箱子一般的大小! “天呐,师父也太能藏了!”沈芳,心想,这到底是什么宝贝!结果一拎起来,很轻。 她兴高采烈地打开,才发现里面都是自己这么多年送给师父的礼物! 有她随手编的小白兔,也有她给他纳的鞋垫,还有自己拿不出手的一些小零碎,以前她以为师父随手给扔了。哪曾想,都被他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 她的泪水再次夺眶而出,她心细地发现,底下似乎压着什么…… 她把东西拨到了一边,果然底下发现了师父的手札,她翻开一页,里面记录了很多他的学医心得。她沉下心来读着,仿佛师父在她耳边详细地讲解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天色渐渐暗了。师父的手札有很多本,有的也有他记载的一些趣事。 沈芳小心翼翼地收好,打算回头再看。 刚起身,一本手札掉了出来,她刚捡起,里面却掉落出一张纸。 她打开一看,愣住了。 画像上的人,显然在院子的藤椅上睡着了,腿上还有掉落的书,头发上有落樱三三两两。满院子的春意盎然,而画中女子沉沉的睡着,脸色通红,在日光的笼罩下,甜蜜的嘴角都在勾起…… 这幅画,她是第一次看到,画中女子甚至连头发丝都栩栩如生,如果她不认识画中女子,定然以为是哪个情郎为心爱之人所画。 可她看了看画中女子,这个人,是她! 那些不曾宣之于口的情义,好像通过这幅画,终于让她窥见了一点,以这样意外的方式。 沈芳小心翼翼地把画收好。仍旧夹在书里,她希望有朝一日,师父会亲自跟她要回。 她振作起来,收拾好房间。这才觉得肚子饿,这几天她过得稀里糊涂,推门出去,想找些吃的,这才发现回来的时候也忘记买东西了。 她走到后山树林里,正好看到林中窜出个野鸡,她随手捡起地下的石子丢了出去,野鸡应声倒地。 她过去捡起来,刚要转身,余光一闪,定住了脚步,手中的野鸡掉落在地。 ——后山多了个小土丘。 ———————— “太子殿下,想要回京,就得渡河,只可惜两岸的船只都被六皇子下令凿沉了……” “六皇子做事狠辣如此……”另一侍卫低声咒骂道:“小小年纪竟然如此歹毒……” 太子李泽面无表情地听着属下咒骂,脸上没有半点不耐。 两人也后知后觉自己失态,看了眼太子脸色,赶紧噤声。 “如果不渡河,走陆路呢?”李泽看了眼水流湍急的河流,心里也不得不感慨李洛做事半点余地都不给对手留。 “走陆路,沿途的刺客不会少,而且赶到京中,得一个月了……” 一个月,国不可一日无君。 李泽心下冷笑,怎么会有人等他一个月。 就在这时,一个侍卫领着一位中年人前来,那个中年人看起来忠厚老实,穿着看起来像是商贾人家。 不知为何,李泽心里忽然踏实了起来。 来人自报家门,是沈家南方的一个掌柜的,数日之前收到沈家家主来信,让偷偷在此处接应…… 沈家之前没少受到太子明里暗里的关照,势力因此渐渐壮大,也因此,李洛的手没伸过去。 李泽点点头,表示知道了,问道:“你多久之前收到的信?” 来人低头;“三日之前……” 李泽面色淡定,“知道了。”挥手示意人退下,等来人下去,他一口血喷了出来—— 侍卫眼明手快拉住了他:“殿下,您要保重啊!” 太子摇摇头:“无妨,气血上涌而已……”话虽这么说着,心里却犹如破了个大洞,四处漏风地痛。 想到曾经生龙活虎的沈若风如今毫无知觉地沉睡着,而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 李泽慢慢平复了心情,等属下安排好登上了船。 不过半日,就到了对岸。 再隔了半日,他一行人已经乔装打扮混进了进城的队伍里…… 排队进城的人川流不息,马车之外,两个樵夫正在那吹牛皮,一个说自己猎过鹰,一个说自己砍柴打过狼。 马车里的太子安静地听着,手上牵着沈若风的手。 樵夫牛皮吹着吹着,又开始悔不当初,如果能回到过去,一个说一定不干这一行,一个说一定不来京城,找个青山绿水的地方当个渔夫。 马车里的太子眼皮微微一动,侍从开解问道:“如果能回到过去,您想做些什么?” 太子半天没说话,就在侍从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 他讽刺一笑:“孤这一辈子,从出生开始,就命不由我……”万人羡慕的太子,甫一落地就金尊玉贵,从小大儒教导,穿金戴银,看起来富贵无边。 “如果可以的话……孤想对一个女子说,退下!” 侍从一愣。 半响才明白太子未尽之意。 太子轻轻地亲了下沈若风的手,替她理了下鬓发:“如果可以,真希望你从未遇到过我……那样的话,这一生你也许有如意郎君,生儿育女,总好过如今生死未知……” 睡着的沈若风没有回应,只是眼角流下了两行泪…… 侍从把头别到一边,偷偷擦了擦眼角。 心里也为太子心疼,也钦佩沈姑娘。 太子当时凶险,要不是沈姑娘,这些人都得要完。 只是,若是没有沈姑娘,如今太子怎么可能安然无恙,如果没有沈姑娘的未雨绸缪,他们一行人又如何安然渡河,这一切似乎冥冥之中都有了定数。 太子是沈姑娘命中的贵人,大力提拔了沈家。沈家才能富可敌国。 沈姑娘又何尝不是太子命中的贵人,如果不是她,太子如今又怎么会安然无恙。 侍从眼泪哗哗地淌,老天保佑啊,沈姑娘可要好起来啊—— 第一百二十章 新君继位 京城外,忽本人群正有秩序地排队进城,眼看着不久就要轮到太子一行人。 就在这时,忽然来了一群士兵,为首之人手持着画卷,凶神恶煞地推开了城门的守卫。 这时,正好检查到一个邋遢地青年男人,浑身包裹着淤泥,看起来不辨眉目,只依稀从外表身材上看,岁数不大。 本来都要放他进城,士兵头目猛地一把揪住了他的脖领,呸地一声,唾了他一口,就着口水猛地擦拭着他的脸。 这个男人黑泥之下,露出了白皙的皮肤,士兵头目皱眉,又拉起他的手看了下。 邋遢的青年有点慌:“大人,我只是一个落难的书生,前几日盘缠被人偷光了,又赶上大雨,偏偏我倒霉,被石头绊倒摔了一跤……” 没等书生辩解完,士兵头目拿起画像跟他比对了一下,眉眼之间居然有三四成想象,不由分说,回身抽出长刀,刷地一声,将书生头颅砍倒在地! “对不住了,上头说了,宁错杀不可放过,我也是奉命行事,到阎王爷那也别找我算账……”士兵头领收刀站直,满脸的煞气更显凶相。 那书生头颅滚了两圈,血沾染了泥土,眼睛大大地睁着,却是死不瞑目。 人群中传来了尖叫声,人们四散开来,争相逃命,太子在马车里看到了这一幕,微微皱眉,刚要调转马头,以便从长计议,城门口的士兵头目却眼见地看到了他们的马车! “那里!给老子站住!喂——说你们呢,还走——”说着,呼啦啦地带一队士兵就朝着太子马车赶来。 好在四散开来的百姓阻挡了他们的脚步,太子一行人才艰难地调转了马车,可那群士兵看到马车加速,更觉有异,估计是悬赏的佣金不少,他们来不及回去牵马,居然跑着追了过来—— 车夫拼命地架马,后面的追兵却死死咬住,马车行驶到郊外的树林里,关键时刻,车辕碎了。 后面的人跑得气喘吁吁,眼看着就能追上马车,更是兴奋。一群士兵上来就把太子的马车给围住了。 “妈……妈的,累……累死老子了!你……你们是、是谁,跑、跑什么——”士兵们一边喘着气,一面问道。 车夫有条不紊地回道:“我们夫人病了,员外本打算带她进京医治,哪曾想看到城门处杀人……我们害怕……” 一个士兵凑到头目面前,小声嘀咕道:“头儿,好,好像不对,咱们收到的信息是一个人,并不是……携家带口……” 头目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老子晓得,用你说?” 他虽然知道可能追错了人,却不死心。追都追了几里地了,这么空手而回,太掉链子了。 就在这时,马车里伸出一只手,手中有个银锭:“劳烦通融一下……” 他登时喜笑颜开,毫不犹豫地接了过来,在手里掂量掂量:“好说好说——” 说着,掉头转身就要走,可才走两步忽然一个反身过来,直接掀开了马车的帘子:“哪里逃!” 马车里端坐着的,可不正是画像中的人! 说时迟那是快,他拔刀就要捅,第一下被马车里太子贴身侍卫徐开给格挡住了,他却不死心,和同行对视了下,两个人举刀齐齐朝着马车里再次刺去—— 就在这时,破空声响起,凌空冒出两箭并发,齐齐射向了他俩,侍卫头目和副手被箭射死!手中的刀也咣当两下落了地。 接着,周围又是箭雨飞起,追出来的士兵很快就都被射成了刺猬。 马车的车帘放下,一群士兵涌入上来,跟先前的士兵不同,这群士兵显然训练有素,走路安安静静只听到甲胄的声音。 马车里的太子心念一动,扬声问道:“是谁?” 听到太子的声音,马车外的人惊喜万分,连着从马上跳下,三步并做了两步:“臣谢瑾瑜叩见太子殿下!” —————— 曦成五十二年,太子李泽遇刺,落入平河下落不明,五皇子李桢领兵入宫,欲登基为帝,并奉宁帝为太上皇,六皇子李洛以清君侧的名义领兵入宫。 两队人马厮杀红了眼,紫禁城一时间血流如注,关键时刻,淮南侯谢瑾瑜和国舅里应外合,设下了埋伏,生擒了二王,并拥立太子登基。 太子在宁帝塌前立誓,言明两位胞弟都是年幼无知,受人撺掇。绝不杀两王,宁帝欣慰,终于咽气。 太子李泽登基为帝,史称曦高宗。 太子尊太子妃为后,又大肆封赏,淮南侯谢瑾瑜拥立有功,被封为容王,成了本朝第一个异姓王。 而三皇子李莱,因为恪守边疆,被封为怡亲王。 登基大赦天下,原本被囚禁的方九城,被提拔为太子太傅。 而跟随者两王做乱的人,死的死,抄家的抄家。 原本性格随和的太子李泽,即位之后,难得却是雷霆手腕处置了一大批人,着实惊掉了众人的下巴。 —————————————————— 神医谷的沈芳对外界的事情一无所知,这些日子她把师父的所有的手札都看完了,每天她起床先去药圃给草药浇水,然后细细地打扫师父的房间。 打扰完毕,就躺在师父的摇椅上看书,她有时候自言自语,渐渐地,仿佛感受到屋子里另外一个自己。 “都是你,要不是你,师父怎么会死?” “你胡说八道,师父没有死。” “师父如果没死,那树林里的无名坟是谁的?你就是个累赘,你爹不要你,你娘也不要你,你师父对你那么好,你却连他最后一面都没看到,你怎么还好意思活着,我是你,我就死了得了……” “那你不是我,你是谁?” “反正我不是懦夫……” “我不是懦夫,我师父也没有死,他只是去远游了。” 谢瑾瑜进门的时候,就看到沈芳一个人在自言自语,他猛地顿住了脚步,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憔悴的人…… 只可惜,沈芳沉浸在自己的自责里,根本没注意他的到来。 第一百二十一手足之情 “每个人的脑海里都有一个信念在支撑着,就好比琴弦,有时候一根弦断了,身体就好潜意识地回避和自我保护……”太医摇摇头,“心病还需心药医……” 不知道送走了几位太医,都是对沈芳连连摇头。宋慈急得眼泪都下来了:“都是我不好,没一直跟在小姐身边,她才会病了……” 谢瑾瑜摇头,“下去吧。” 当初沈芳收到了信件,拒绝任何人陪,孤身一人前往。 他也是知道沈芳地本事,她武功高强,医术也绝顶,本以为不会有事…… 新皇急切地想要找到她,让她医治贵妃。 想不到,沈芳自己先病倒了。 谢瑾瑜挥手,示意众人退下,他坦然接受了沈芳不能痊愈的结果。 对于身边忽然多了人,沈芳犹未察觉,她自顾自地打扫房间,然后收拾医书,谢瑾瑜觉得人多反而容易惊吓到她,命令众人都离开,自己陪着沈芳。 对于他的亲近,搂抱,可能是他身上是她熟悉的气息,沈芳并不排斥,可也没有过多的反应。 谢瑾瑜看在眼里,痛在心上。 明明之前还很甜蜜,两个人分开的时候还依依不舍,他也准备等合适时机下聘求娶,谁曾想,她不过是出了趟门,就一声不响地回到了神医谷…… 难不曾…… 谢瑾瑜想到神医或许已经故去,难道她察觉了? 他跟在沈芳的身后,沈芳自己跟自己说话,“你还伺候这些花有什么用?” 谢瑾瑜刚要说话,沈芳又开口道:“你懂什么,这个是七星海棠,这个是五角龙梅,都是师父下了很多心血培育出来的,等师父回来,还要入药的。” 沈芳眉头一皱,刚要反驳,谢瑾瑜忽然凑到了她跟前问道:“嗯,我看这个七星海棠很特别,培育是不是特别的麻烦?” 沈芳说话冷不丁被打断,脸表情有些不悦,她皱了皱眉头,刚要训斥谢瑾瑜,却不妨对上他俊美的脸。 呵斥的话就自动吞了回去,“那什么——” 沈芳脸上难得红了一下:“七星海棠主要难在开花很容易招惹飞虫产卵,而且它的花叶片很大,叶子形状饱满,你看这个,叶子缺了圆圆的一角……” “是嘛——”谢瑾瑜凑到她面前,好奇地观赏着她面前的花:“为什么会缺了一角呢?” 看到这么赏心悦目的人又如此好学,沈芳心情甚好:“因为是被切叶蜂切掉了叶子,你看,这,这,这都是。” “切叶蜂吧,还不同于一般的虫卵,一般的虫子,提前打点药,就可以杀死了,切叶蜂就喜欢切叶子,给自己宝宝搭窝,所以,七星海棠的叶子很容易被切叶峰切掉,它自身的营养跟不上,所以就容易死。再有就是授粉,七星海棠的粉,并不雌雄同株,所以需要蜜蜂采蜜才能授粉,只可惜,七星海棠的花还有毒,蜜蜂一旦采蜜,就会中毒,所以七星海棠就慢慢绝种了……” 沈芳细细地讲解着,她脑子里有时候清醒,有时候混沌,可对于药材她犹如吃饭喝水般信手拈来,仿佛曾经就有人不厌其烦地给她徐徐讲解着。 谢瑾瑜安静地弓着身子听着她说,神情没有半点不耐,“原来如此,那可真是太难培育了,你能养得这么好,真是太厉害了!” 沈芳笑了笑,一脸得意:“那可不,那都是师父跟我一点点用毛笔给授粉的,你不知道我当时学着分辨雌雄,眼睛都要看瞎了!师父——”原本侃侃而谈的沈芳,喃喃自语了一句师父之后,脸上的表情瞬间落寞了下来。 整个五官的灵动瞬间落寞,她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七星海棠,双眼刷地流下了两行泪。 谢瑾瑜心中长长叹息,果然,症结是在神医那。只是人死不能复生,种种迹象表明,神医早已去世,他知道神医为何没死在沈芳的面前。 正如她不舍他一样,神医又怎么会舍得她…… 沈芳不再看谢瑾瑜,恍恍惚惚地往房间走。谢瑾瑜也知趣地再不吭声,脚步放轻地跟在她身后。 没关系,他对自己说,他的时间还有很多,往后的路,他可以一直陪伴着她。 ———— 天牢里 穿过长长的通道,两旁不时传来囚犯的哀求声,大牢的门是厚厚的铁门,经过多年的雨水冲刷,不太灵光,一开门就响起沉重的吱压的声音,犹如野兽的咆哮。 也对,这里关着的人,早已不能见天日,无非是怎么个死法而已。 门缓缓开启,一束亮光打在牢房的地上,这点光不足以照亮整个牢房,守门的狱卒知趣地给来人提着灯笼,“小心脚下——” 来人一身金黄的龙袍,神态威仪,步子稳稳当当,不疾不徐。 每一步,都仿佛走到来人的身上。 大牢里,越是深处,关押的犯人罪名往往越重,李泽还没走到头,倒数第二间抓虱子的犯人猛然抬头,忽然扑了过来:“皇兄,大哥,哥,你是我的亲哥,弟弟我糊涂啊,你放我出去,都是他们,都是他们怂恿的,你也知道我,我无法无天惯了,父皇都不跟我一般见识,哥,您想想母后,我是她最小的儿子,你放了我吧,我知道错了——” 众所皆知,当今的圣上,原来的太子殿下李泽,为人最是宽厚仁德,在民间很有声望,心也是最软的。 只可惜,不知道是迈向龙椅的最后一步,是否非要断情绝爱,还是遭受了什么刺激,眼下的李泽,并没有漏出李桢熟悉地宽厚的表情。 明明小的时候,自己再淘气,弄坏了太子哥哥的玩具,太子哥哥也无非是慈爱地摸一摸他的头,大度地跟他说声没关系。 李桢心里有点慌,他是被溺爱过度的孩子,父皇也好,母后也好,太子哥哥也好。 不都是最宠着他么,这个皇位,他明明也没争到。 李泽走到最里间的牢房门前站定,那是一件封闭的密室,单独砌了道铁门。 “朕对先皇说过,不杀兄弟。你就好好在这里反省吧。先前是我们太纵容你了,才会把你的野心养大了。” 李桢不可置信地抬头看向冷酷的太子,不能相信这么绝情的话能从他那宽厚仁爱的太子嘴里说出来,呆愣半天,才想起嚎哭。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从小到大,这一招屡试不爽,只可惜,没等他嚎哭出来,铁门再次打开,他冷不丁地瞄了一眼,原本长大的嘴巴立马乖乖合拢。 无他,他扫了一眼被钉在架子上,浑身是血的人,那个人,他也熟…… 吱压一声,铁门再次合上,而此时的李桢,乖乖地坐在牢房里,安静如鸡。 逼仄的空闲,血腥气很浓,夹杂着腥臭的老鼠屎的味道。一般暗无天日的地方,老鼠杂碎横行。 李泽这么想着,嘴角自嘲地往上一勾,远远地看着架在十字架上,皮开肉绽的李洛。 他的眼睛被刺瞎了一只,下身自大腿往下齐齐打断,身上都是鞭伤,整个衣服破破烂烂地贴在他身上,如此狼狈,哪里有皇子半分的尊严。 可看着眼前之人,他却没有半分的快意。 若不是他先前被李洛装出来的可怜所麻痹,也不会中了他的毒…… 让无辜的人受过。 李泽把玩着手中的玉扳指,这个动作国舅爷经常做,以前他不理解,总觉得舅舅一心二用,似乎是做什么都不上心。 现如今,他却懂了,有时候跟不欲与之交谈的人交谈,哪怕分出来一丝的心神,也是烦躁。 “说吧,解药在哪?” 李洛看着眼前完好的太子,冷笑道:“你也知道,我是鬼判官的闭门弟子,下毒又怎么会有解药——” 话音刚落,角落里走出一人,正是先皇惯用的酷吏北镇抚司头领赵俊臣! 他手中端着托盘,托盘上只有一把钳子。 他也不废话,上前就拿起钳子,走到李洛左侧,咔嚓一声,剪掉了李洛左手的小拇指! 有道是十指连心,李洛再是能抗,也忍不住尖叫出声,惨叫声响彻牢狱。 片刻后,李洛晕了过去,赵俊臣看了眼皇上,随手拎起边上的一桶水,兜头朝着李洛浇了下来—— 昏迷的李洛一个激灵又再次被唤醒:“我不知道,没有解药,我给你下的毒,本来就绝无生还的可能,除非是我的师姐给你解毒,你能站在这里,很明显,我师姐给你解毒了,你又何必在我这多此一举——” 李洛只觉得讽刺,他给太子下药,都恨不能见血封喉,哪里还会给他准备什么解药,真是开玩笑! “你的师姐,她现在也自顾不暇了——” 李洛原本讽刺的笑意一僵,他却暼开了头,师姐好与坏与他还有什么干系。 如果他能坐上龙椅,全天下的女人他想要谁没有,一道圣旨,哭也得乖乖在后宫等着。 棋差一着,满盘皆输。 成王败寇,这是他的结局他认了。 “如果不是我师姐,我想不到你可以活着的可能——”李洛咳了一口血,缓了缓如实说道:“我给你下的毒,又名尸僵。中毒后,很快身体就如同僵尸一般不能动,生不如死,就算是把毒引出来,那个人也会中毒,且会更厉害,而你体内也会有残毒——”李洛如实说着,满头大汗,他也想不通,明明太子已经中毒落水。 又怎么会安然无恙地出现在他面前,谁会不要自己的命救他! 李泽面无表情,这些日子他铁血手腕,以雷霆之势清理朝堂,整个人都已麻木。 可此时想到那个傻女人,硬如石头的心,好像又有了一丝的暖意。 “身在皇家,咱们从小都学会尔虞我诈,虚与委蛇。”太子缓缓说道:“时间久了,你我早已被权势熏坏了眼,忘了这世上还有爱。” “爱?”仿佛听到了笑话,李洛哈哈笑了起来:“父皇何曾不爱我母妃,可结果呢?在皇家里谈爱……” 李泽点头:“是啊,是挺好笑,只可惜,朕遇到了愿意舍命爱我之人,而你自幼在民间长大,本应该远离朝堂纷争,却也没找到一心一意爱你之人,这么想想,你也属实可怜。” “那又怎样?”李洛不屑地看着李泽,嘲讽道“你不也对先皇发誓,不杀我吗?” “朕是说过——”李泽点头转身,抬了下手。牢头很有眼色地提前给他开门,他转过身背对李洛淡淡说道:“虽让你活着,也不会让你太过好过。” “他若交出解药,就留他性命,若不说,剩下的手指也可以不要了,大不了,孤派人喂他食物——”李泽说完,赵俊臣果断拿起钳子再次走到李洛左侧,只听咔嚓一声,伴随着李洛的再次尖叫声响起…… 李泽淡然走出牢房,下意识地往来时的牢房里看去,原本呱噪的李桢此时低着猫在墙角落,听着里面李洛的惨叫,抖如筛糠。 看着他那吓丢了魂的样子,李泽心底却并没有丝毫的痛快,他的心仿佛也跟着发抖,对这个弟弟,他是又爱又恨。 “换个牢房囚禁吧。”终于,李泽还是淡淡开口:“找个肃静点的地方。” “是!” 第一百二十二章 如梦方醒 新皇信任的人不多,谢瑾瑜算一个,一是他们多年地情义不作假,二是在太子危难之时,谢瑾瑜及时赶到。 皇帝倚重他,他身上的担子也因此格外重。新皇登基,大大小小的事物很多,一直等到京城稍定。谢瑾瑜才抽空去了神医谷…… 眼下,沈芳生了病,他更是没办法脱身,或者说,沈芳不在他身边,他不放心。 可京中的事物也很繁多,因此他不得不两头奔波,他再是能征北战,也只是肉体凡胎,不是铁打的战士,不过几日,整个人明显瘦了一圈。 如果是神志清醒的沈芳,一定会格外心疼他,只可惜沈芳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自顾不暇。 谢瑾瑜整日跟在她身后,如果她心情好,还愿意搭理他一下,如若是她心情不好,就完全将他视若无睹。太医也告诉过他,她是太过悲伤受了刺激,如果能快速走出来是最好的,否则时间越长,恐怕病得越严重。 唯一让他欣慰的,恐怕也就是她并不排斥他。 谢瑾瑜每天跟沈芳说话,有时候沈芳会认真的听,有时候沈芳听着听着就走神了。 谢瑾瑜也好像不介意,仍旧是跟她讲他的趣事。 “你知道么,我刚进军营的时候,他们虽然叫我少帅,但是我知道都是冲着我爹的面子,他们其实心里对我并不服气,而且上战场,稍微有点危险都不让我去……” 沈芳双手撑着下巴,大眼睛眨啊眨的,也不知道听进去了多少。 谢瑾瑜并肩坐在她身边,若是以往她清醒的时候,这些儿时的糗事,他是万万不会说出来的。 可现在,他却想把所有的事情都跟她分享。 “都说一将功成万骨枯,可我那个时候小,哪里懂啊,我跟我爹赌气,求了我爹副将帮忙,跑去下头的部队里了,本来我是想凭借我的功夫,杀几个敌人露一手……” 沈芳原本不在意的眉头微微向上挑了下,偏过头看向他。 仿佛在问,后来呢? 谢瑾瑜伸手摸了摸她的头,沈芳不耐烦地想甩开,又实在是想听后面的事情,原本歪向一旁的身子又稍微向谢瑾瑜靠了一下。 脸上还带着不情不愿的委屈神色。 仿佛再说,摸头发就摸头发吧,快点往下说。 谢瑾瑜心里高兴她的反应,缓缓往下说道:“事情哪有那么容易的,哪里是想杀几个敌人就能杀敌人呢。我下到行伍里,岁数小,又不懂得低头,所以一开始很受排挤,伍长待我极好,他岁数跟我爹差不多大,他说他在老家也有儿子,跟我年岁相当……处处给我解围,可那时候我心里憋着一股劲,只想证明自己……” “后来敌人夜袭,我冲了上去,砍倒了一个骑兵,却没想到还有两个骑兵在我身后,等我发现的时候,显然已经晚了,是他替我挡了一枪……” “后来呢?”沈芳挣着无辜的双眼,好奇地问道。 “后来……后来伍长废了一只胳膊。”谢瑾瑜叹气道:“别看只是一只胳膊,可他要不是胳膊有伤,也不会丢了性命……战报上的阵亡名单,只是一个人名。可每个人名都曾经是活生生的一个人……所以我才慢慢懂得,为什么我小时候缠着我爹讲战场上的事情,我爹总是糊弄我……战场上的残酷,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明白的。活着的人,也只是侥幸,那些闭了眼睛长埋地下的人,也曾经是那么地鲜活……” 谢瑾瑜眼眶微湿,不由得想到伍长憨厚的笑脸,给他特意留的馒头,夜晚给他匀出来的被褥,还有他那粗糙又温厚的手掌。 他一时没说话,等他回过神来,耳边已经响起低微而又均匀地呼吸声,显然,无聊地把沈芳给说睡着了。 谢瑾瑜看着她沉睡的样子,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下她的额头。 沈芳睡着的时候其实挺乖,谢瑾瑜把她抱起,她安安静静蜷缩在他的怀里,甚至贴到他胸膛上。 谢瑾瑜听得到自己心扑通扑通的跳着。 “没事的沈芳,我会一直在你身边陪着你,逃荒那么难的路,咱们也一起走过来了,这点挫折算什么呢,往后的余生,我都陪着你走。” 他把沈芳放到塌上,给她盖好了被子。 刚想再亲她额头一下,谁曾想睡着的沈芳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忽然一个左勾拳,正面打到了谢瑾瑜的鼻梁上…… 谢瑾瑜只觉得鼻子火辣辣地疼,一股热流从右鼻子流了出来。 居然给他鼻子打出血了,谢瑾瑜无奈地苦笑着,忘了沈芳功夫了得了。 他一手捂住鼻子,开门走了出去,刚转身,就看到院子里的人。 “魏婴?”谢瑾瑜遮掩着脸,“你怎么来这了?” 魏婴从袖中掏出手帕递了出去:“我想求娶一个人,颇有难度,心中忐忑……” 对于魏婴的心事,谢瑾瑜也有所了解。他接过手帕捂住鼻子,仰头止血,嘴上还道:“新皇才刚刚登基,诸事繁杂,未必能这么快给樊家翻案。而且你知道,南北榜案虽是先帝下旨,可其中牵扯的很深……” 魏婴连连点头:“这些我都知道,只是,我怕再等下去,思暖看破红尘,真的要一辈子当尼姑,我总不能削发去陪着她当和尚吧……” 谢瑾瑜点点头,“若想办此事也简单,两个人说话好用。” 魏婴喜笑颜开:“谁?你快说来听听。” 谢瑾瑜也不卖关子:“一个是你爹,一个是国舅。” 魏婴原本兴奋的肩膀登时垮了下来;“我爹……我爷爷在还好,他不敢呛声……至于国舅,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啊,我哪有那面子……” “罢了,我回去求他!”说着魏婴就想往外走,走了两步,他忽然一顿,又回过身来问谢瑾瑜:“沈芳这样……也……也不是个事啊,你现在的身份……”剩下的话他没挑明,以谢瑾瑜现在的身份,新皇权贵,多少王后贵女排着队想要跟他结亲。 谢瑾瑜看了眼魏婴,也不生气,只是平淡地问道:“如果是樊家小姐,你还会说出这样的话吗?” “那哪能——”魏婴梗着脖子,刚要说我定然不离不弃,却正和谢瑾瑜四目相对,他讪讪一笑,摸了摸鼻子:“行了,我也不过随口一说,我回去了,你还要一直在这守着?” “嗯。”谢瑾瑜挥手:“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魏婴转身跑没了影,谢瑾瑜捂着鼻子,鼻血已经止住了。 总会好的,他低声安慰自己道。 这一日,沈芳打开了衣柜,拿出了大红色的崭新的嫁衣,她小心翼翼地放到床边,伸手轻轻摸索着。 谢瑾瑜心中一痛,如果不是出了意外,他们现在岂不是正好可以成婚,他可以求皇帝赐婚给他俩,让沈芳做他的王妃。 “真好看。”谢瑾瑜平复了情绪,夸赞着。 沈芳点点头:“是我师父给我留的……” 谢瑾瑜看着边上还有一件新郎的衣服,福至心灵,走过去拿起来,问沈芳:“这件新郎服……” 沈芳皱眉思索了半天:“我想不起来了……奇怪,我为什么会想不起来新郎的模样?” 谢瑾瑜立刻扯掉了身上的外衣,三下五除二地把新郎服穿上了,他面冠如玉双眉入鬓,一双深邃的大眼睛真切地看向沈芳:“沈芳,你看到我了吗?你看看我的脸——” 他抬手握住沈芳的手,让她抚摸他的脸颊;“我是谢瑾瑜,你还认得我吗?” 沈芳怔怔地看着眼前熟悉的脸庞,犹如从睡梦中惊醒一般:“谢瑾瑜?你,你不是——你回来了?” 看到沈芳眼睛里重新焕发了神采,认出了自己,谢瑾瑜激动得眼泪蓄了满眼,他用力捏着沈芳的手:“我回来了,沈芳,你还记得你自己是谁吗?” 沈芳病了的时候,一会说自己是小百合,一会说自己是睡莲。 沈芳用你怎么了是病了的嘛的眼神看着谢瑾瑜:“我是谁?我是你姐!” 谢瑾瑜笑了出来,眼泪到底还是淌了下来,他鼻子也发酸,却连连笑着。 “又哭又笑,你没毛病吧?”沈芳也跟着笑,眼波流转,却正看到他身着大红新郎的喜服,她眼神一凝,谢瑾瑜却拉了她一把:“你看,我穿得合适不合适?” 数年之前的谢瑾瑜,肯定是不合适的。 可也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眼下的谢瑾瑜身材高大,居然和神医不相上下,因此,大红的新郎喜服竟然像是为他量身定做一般。 沈芳没忍住,到底还是哭了出来:“这是,这是师父留下的……” 谢瑾瑜搂住了她:“是,是师父给我们留下的,师父心中最挂念的还是你。” 沈芳连连点头,发泄般地哭了起来。 谢瑾瑜默默地陪着她,等她情绪稍微好了一点的时候,才跟她说道:“宁帝驾崩了,太子登基了。沈家姑娘为了救太子,中毒昏迷了……” 原本哭泣着的沈芳立刻不可置信地抬起了头:“什么?” 第一百二十三章 母女重逢 巍峨的宫殿大气磅礴,沈芳跟在谢瑾瑜身后,按照规矩等候通报,长长地宫道,两边高而压抑的围墙,暗红色的不知道浸染了多少人的血迹。 好在等候的时间不长,许是专门为了等他们,他们进殿的速度很快。 太子殿下,哦不,新皇端坐在龙椅上,沈芳跟在谢瑾瑜身后一起跟他行礼,李泽上前拉起谢瑾瑜:“无须多礼,快快起来……” 他话虽这么说着,谢瑾瑜却摇头推辞道:“礼不可废。”仍旧是恭敬地行了全礼。 等两人起身之后,殿里的人陆续退了出去,李泽脸色才显露出担忧的神色道:“跟朕来——” 他正殿摆满了各种奏折,显然是他办公的地方,他又继续往前走,里面是个耳房,屋子里燃着炭火,室内很暖,不过几步,沈芳便觉得额头出了汗。 角落里燃着安神的香,徐徐袅袅。 而塌上,一位妙龄女子安静地沉睡着,阳光透过窗户撒进来,打到她的五官上,人还是熟悉的人,只是她面色苍白静静地睡着,整个轮廓都显得那么不真实,仿佛随时可以羽化而登仙。 “沈芳,若风为了救朕,中了毒,朕已经寻便了太医,都没等让她醒过来,你来给她看看——” 沈芳心里一咯噔,躬身应了句是,快步踏了过去,一把就把她的手拉了出来,她仔仔细细切着脉。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室内落针可闻,沈芳却皱着眉头一直没撒手。 李泽死死地盯着沈芳的脸,不是地交握双手,手心布满了汗。 沈芳把沈若风的手放了回去,为她细细地盖好了被子。 “陛下是想让我怎么救她?”沈芳抬头直视着李泽。 李泽眉目舒展了开来,既然是问怎么救,定然是有救治的方法,他不解问道:“自然是尽力救治,神医为何问朕怎么救?” 沈芳摇了摇头:“中毒的话,解毒的时效很重要,比如被蛇咬,马上吸去毒液封闭穴道,毒素没有遍布全身,只给解毒的药丸清除残毒,便可治愈。可若是中毒之后不处置,剧烈运动,毒素随着血液奇经八脉游走全身,便是大罗神仙来了,也难救……” 李泽原本温和的脸刷地一下,白了,他刚要张嘴,嘴巴动了动,却竭力让自己稳住,他听到自己的声音问道:“她,如今可是难救?” 沈芳点点头,“表姐先是耗费了内里,又引毒到自身,毒液随着血迹游走,她又并没有安歇,显然奔波了一段日子,虽然吃了解毒丸,可这个毒很霸道。如果我下猛药,毒虽然可以快速解了,可以毒攻毒肝脏也定然会受损,那么她将会短折而死……” 肝脏肺腑损伤,就算救治好了,也不会像以前那么活蹦乱跳了。她的寿命就只有几年了。 李泽嗓子嘶哑:“还、还有别的法子么……” 沈芳点头:“还有法子就是一点一点给她解毒,只是过程会很慢,也不能保证她什么时候会醒来,可能是三五个月,可能是三五载……”也可能永远都醒不过来。 李泽点点头,表示明了,他走到沈若风身前,本想伸手触摸她的脸,又缩手回来,他咬牙下决定道:“一点一点解,朕陪着她……” “民女遵旨。”沈芳领命回身慢慢掏出针灸包,架在烛火上燎了几下,便头也不回地对身后人说道:“我要医治了,劳烦你们退下吧。” 更漏一点点过去,沈芳收好了最后一针,从沈若风指尖里逼出一小盏的黑血。 她自言自语道:“给你的解毒丸,你若是都吃了,也不至于毒发至此,他在表姐的心中居然是如此重要……” 可惜,床上的人安静地沉睡着,再不会起来回答她的话。 沈芳体力透支,踉跄着走出大殿,幸好谢瑾瑜眼明手快拉了她一把,她才没摔倒。 谢瑾瑜关切地问道:“可好?” 沈芳点头:“无妨。” 李泽端坐在一旁,手中拿着茶盏,半响也没入口,也不知道那盏茶端了多久,热气都没了。 他看着沈芳出来,忙站起身问道:“她可好?” 沈芳擦了擦头上的汗,点头道:“只驱了一点毒,还需要温和的药温养着身体,方子我给你写好了,我三日后再来。” “好,多谢。”李泽送沈芳到殿门外,殿外恭敬地宫人站了两排,他便没跟出来,身边的大伴很有眼色地躬身给沈芳领路。 皇帝跟前的红人,沈芳怎敢造次,忙恭敬地道不必。那人却执意将两人送到宫门口。 两个人出了宫门,沈芳才觉得稍微能喘口气,宫里太压抑了。 看着沈芳愁眉不展,谢瑾瑜忙说道:“前面不远有处绸缎庄,近日京城很流行南边来的绣样。” 沈芳心知他是想让自己散散心,因此没拒绝他的好意,点头笑道:“也好,我也开开眼。” 马车不多会儿就来到了一座绸缎铺,这座绸缎铺的老板很有新意,铺子分为了上下两层,而且成衣也有,各种绸缎都挂好了样品,展示给人看。 沈芳倒是第一次看到如此营销的店铺,不由得很是好奇,只是一楼的人太多了。 掌柜的看了谢瑾瑜一眼,极为有眼色道:“贵客可以到这边来,后堂还有个展间,我们新到的绣样和料子都在这里,请跟我来——” 谢瑾瑜留步,沈芳跟着掌柜的往楼后走去,不时地看两边的绣品,果然,越往后走,越是典雅肃静,这个绸缎庄的老板倒是个能人。 沈芳走到里间,一开门,果然里面没什么人,比外面展间安静不少。 刚刚一个贵妇看着沈芳来,跟沈芳点了点头,就出了门。 展间只有沈芳一个人,她因此也不着急,慢慢的一个个看着,边上有个女子轻声给她讲解着:“这个是月缎,织法比较特别……”沈芳听着,脑海里却想到自己表姐,缂丝绣缎,如果是和沈若风来,这些她都懂,只可惜—— 这么一想,她未免意兴阑珊。 门后吱压一声,又是贵客到。 一位小女孩清脆道:“娘,这阵子都憋死我啦,你一定要给我多裁点好衣裳,孩儿过几日骑马穿……” 就听到一位贵妇温温柔柔道:“好啊,依你——” 沈芳猛地抬头,原本手中抓着的布料,从她手上顺了下来。 沈芳只觉得脑海里犹如两只锣鼓在咚咚地敲响,她觉得气血上涌,整个耳朵都是嗡嗡声。 “娘亲,芳儿想要跟你睡……” “好啊,依你——” 沈芳眼里蓄满了眼泪,她眼前模糊一片,她怕看不清,忙甩了甩头,她听到这对母女亲密地小声说着什么,小女孩低声地笑着。显然母女两个人关系极好。 明明只是一个帘子的距离,沈芳却不敢过去。 就当她迟疑的时候,一个小不点的身影从帘子底下钻了过来,她一抬头,正好和沈芳四目相对,沈芳心里原本绷紧的弦瞬间就断了。 这个小丫头,和幼时的自己几乎是一模一样,要不是沈芳现在清晰的知道自己的年龄,她都恍惚以为自己在照镜子。 “这个大姐姐,你长得有些面善,咱们是否见过?”看着沈芳呆愣在地,小女童伸手挥了挥。 “团儿,不得无礼,快回来——”隔断的另一头,熟悉地声音再次响起。 而这个声音和久远记忆里的芳儿,不得无礼几乎是一模一样,沈芳痴痴地看着小女孩,又抬起头来死死地盯着眼前的隔断,她心都在颤抖着。 小团子奇怪地看着沈芳,纳闷道:“姐姐,你为什么哭啊?为何流泪啊?” 沈芳摇摇头,想开口却不知道开口说什么。就在这时,一双纤细洁白的手终于掀起了眼前的布帘,来人皮肤瓷白,眉目如画,她先是嗔怪地瞪了自己孩子一眼:“顽皮。这位姑娘不要介——” 当她抬头对上泪眼朦胧的沈芳时,后面的话也不自觉地吞了回去。 沈芳不错眼珠地看着自己的娘亲,她曾经无数次地祷告,无数次地祈求上天,希望母亲安然无恙,这一天终于来了。 女子也贪婪地看着沈芳,眼眶发红,不可置信地上前颤抖着手想要触摸沈芳的脸颊,眼看着就要碰到,冷不丁地,旁边的小团子冷冷说道:“娘亲,你要做什么?” 女子猛然回神,缩回了手,她垂下眼帘不敢看沈芳,手指搅动着手帕,用颤抖地声音道歉:“对、对不起……” 沈芳忽然笑了,她这一笑,眼眶的泪大滴大滴地沿着脸庞滚落,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声音:“无妨。” 以前,她最害怕的无非就是自己娘亲一名弱质女流,乱世之中无法保全自己,恐遭不测。 尽管她一直坚信自己的娘亲还活着,可也不得不承认颇有些自欺欺人。 而今天,原本的猜测终于成真,她心里的大石头也终于可以落地。 娘亲能在乱世中活命,肯定收到了高人的搭救,或者不得不改嫁,而娘亲身在京城却这么多年没和外族家里联系,其中肯定有她的难言之隐。 沈芳说完话,对门的女子也没再开口,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眼里似乎在询问,这么多年,你过得好不好。 小团子撅着嘴巴,不喜欢自己娘亲看别的姐姐,于是蛮横地撞到娘亲的身前,牵起娘亲的手:“娘,没意思,咱们出来的时候不短了,一会儿爹该担心了,咱们回家吧,我饿了……” 女子恍惚着点了点头,牵着小团子的手转身就要出门。 沈芳本想上前一步,迈出的脚又收了回去,她不想娘亲为难。 女子和小童的身影越走越远,眼看着就要跨过门槛,沈芳终于开口唤住娘亲:“夫人——” 女子脚步钉在了原地,却没回头。 沈芳擦了擦脸上的泪水,笑着说道:“我武功高强,医术精湛,这么些年来……过得很好,已是京城数一数二的名医,我的本事足够我安身立命,愿……夫人身体康健,日子过得顺遂。” 女子点点头,颤声道:“那就好,那就好。谢谢,哦不,对不起……” 两人的身影终于消失不见,沈芳的心里五味杂陈。 她恍惚了一阵,店家伙计过来跟她说话,她假意看着布料,装作随意地打听道:“刚才屋内的小童好可爱,通身气派,夫人看起来也是有福之人……” 店铺伙计不疑有他,“那是,国舅爷的家眷,岂是小门小户可比的。” 沈芳愣了下,点点头:“怪不得……” 两人东拉西扯了半响,最后沈芳胡乱定了几匹布,才游魂般地出了门,一上马车沈芳脸上的血色刷地一下褪了个干干净净。 马车里的谢瑾瑜关切地问道:“怎么了?不舒服吗,为何脸色那么差?” 沈芳哪里会说她找到娘亲了,对方还疑似国舅爷的家眷。曹国舅无论是先帝也在的时候,还是如今的朝堂之上,权势滔天。 也不知道娘亲跟了他,会不会受到委屈。 沈芳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着。 —— 国舅府 曹明刚进院子,就看到小团子扑向他怀中,他弯腰把女儿抱了起来,随口问道:“不是说前阵子关得你没意思,今天跟你娘亲上街开心了嘛,怎么还闷闷不乐的样子?” 小团子皱眉:“我只希望娘亲疼我一个,不想娘亲疼别人。” 曹明失笑:“你娘亲心里眼里什么时候不都是只有你一个,连我都要靠后,你这心眼儿也太小了……”要不是小团子不想要弟弟妹妹,他们也不会这么多年只有小团子。 小团子趴在她爹耳边,小声说道:“爹,今天娘亲遇到了一位姐姐,我看娘亲眼睛都红了……” “哦?”曹明若有所思,脸上笑意不变:“你想多了,天色不早了,赶紧去睡吧,奶娘呢?” 奶娘赶紧追了过来,伸手接过小团子,小团子趴在奶娘的肩头跟国舅挥手:“好吧,但愿是我想多了,爹爹我去睡了。” 国舅笑意不变:“乖,去睡吧。” 小团子身影消失不见,国舅曹明脸上的笑意才收了回去,他一挥手,院子里忽然跪地一人。 “说吧。” “回主人,夫人和小姐今日去了天香楼吃饭,然后又去了荣恒首饰铺订了几款首饰,后来又去了绸缎铺,原本说好逛完了绸缎铺去逛夜市,谁知夫人从绸缎铺出来神色就有些郁郁……” 曹明一言不发,仰头看天,轻声问道:“绸缎铺里遇到谁了?” 属下看了他一眼,底下头:“应是夫人前头的——”没等国舅开口,他又补救道:“夫人当初受惊说是失忆了,可如果是失忆了,为何见到沈姑娘会失态……” 曹明没说话,神色淡淡,属下又抬头问道:“要不要——”说着,朝着脖颈比划了一下。 曹明这才转身道:“不许多事!” 属下被国舅眼里的杀气吓得连忙噤声。 曹明皱眉,用尔等如此愚蠢的目光看向他:“既是她的骨血,如果我动手害了她,瞒得住夫人倒好,万一瞒不住,往后余生你让我和夫人如何相处?” 他是嫌弃日子过得太舒坦了吗? 属下不解地问道:“可是,如今方九城也已经放了出来,这件事情——” 曹明点点头:“自己媳妇看不好,抢了我也就抢了。他能奈我何?” “可是夫人如果恢复了记忆——” 曹明难得地长叹了一声,“夫人愿意忘,就忘,愿意说记不得,我也不想逼她。她既然想瞒我,那我就让她瞒——” 情之一事,毫无道理可言,东风与西风,该是被压倒的西风,就怎么也翻不过大浪去,他曹明认了。 只要她开心,向她低头又如何。他心中有些堵得慌,他希望她爱他,疼他,打他,骂他,万不可怕他。毕竟,这世上怕他的人已经够多了,他自知他心狠手辣,民间传闻他专治小儿夜啼,可他自认为对妻儿足够的温柔,足够的耐心。偏偏,她怕他。 他的心抽疼的厉害。 第一百二十四章 各自团圆 太傅府 内城是靠近皇宫的所在,寸土寸金地地脚,住哪里都有很大的说道。方九城被新皇赐了宅子,何等荣耀。 沈芳来到方府的时候,显然还有点陌生。宅子显然修缮得很好了,进门有假山布景,也有潺潺溪水。 她幼时能想到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承欢膝下,跟爹爹学学问,跟娘亲学女红。 哪曾想,这么简单的愿望渐渐地变成了遥不可及的梦了,一转眼她都已经大了。而这么多年来,尽管她早已释怀,可父女之间还是有了间隙,再不复幼时的亲密无间。 方九城对她的态度,热络中带着讨好。甚至连大声都不敢大声。 沈芳看着两鬓早已斑白的父亲,心中有些酸涩。 越是需要迎合的关系,往往就没那么亲密。 真正亲密的关系,都是怎么自在舒服才是。 她刚坐下,仆人端茶递水,礼数周到,沈芳淡笑不语,等众人都退下了,她眼尖地发现他爹身后有一名管家打扮的女子,岁数比沈芳略大,梳着的却是妇人的发髻。 沈芳不由得好奇多看了两眼,方九城老脸通红,轻咳一声:“这是芸娘,家宅内院,不能没有女主人搭理,你娘也过世多年……” 沈芳端着茶杯的手就是一顿,方九城立刻正襟危坐,显然是防备沈芳发难,摔碗砸杯。 沈芳却停顿了一瞬,她悲怜地看着她的父亲,若是早一天,她肯定是要发作的,只可惜—— “爹年纪也大了,身边也的确需要个知冷知热的人,您高兴就好。”沈芳淡笑着,将手中的茶一饮而尽。 方九城却是愣住了。他太了解他的女儿了,艺高人胆大,他预想了很多她的反应,拽他胡子,摔砸物什,哪怕是气狠了对他动手,他都毫不意外。 却万万没想到她这般容易地接受,看他的眼神里还有若有若无的……怜悯。 他心中一沉,“你是不是——”有了你娘的消息? 他知道沈芳从没放弃过对她娘亲的寻找,哪怕所有的迹象都表面娴娘早已不在人世了,可沈芳从来不肯接受。 如今她却这般平静地接受了他后院有人的事情…… “老爷,忙了一天您也累了,饭菜都已经准备好了,该用膳了。”外间的小丫头过来禀报,芸娘温柔说道。 “也好。”方九城起身,下人给他俩引路往餐厅走,边走方九城边问沈芳:“前几日陛下找了老夫过去,话里话外有给你赐婚的意思……” 沈芳脑海里想到谢瑾瑜,耳朵忍不住发烫,她抬头看着她爹:“您如何回答的?” 方九城看着眼前貌美的女儿,“吾家有女初长成啊,女大不中留啊,转眼间,芳儿也是大姑娘了。爹不知道你的想法,又如何能应……” 沈芳心中一暖,却听方九城又道:“古语有云,抬头嫁女儿,低头娶媳妇。世上的人都希望女儿高嫁,却并不知道高门有高门的规矩,规矩越大,反而越拘泥,一朝天子一朝臣,如今新皇面前,老夫还有点薄面,其实若是按照老夫的意思,我更希望你能低嫁,老夫榜下捉婿,给你找个新贵,这样你有什么委屈,老夫将来也可给你撑腰……” 沈芳点了点头,难得对方九城的一片慈父心意没反驳,谁知方九城又道:“可是吧,老夫又在想,仰仗我鼻息的人,有怕没多大出息……” 他一边纠结一边走,脚下有个石子,绊了下,沈芳眼明手快一把搀扶住了他:“小心!” “不碍事,不碍事,唉,老了,老了……”方九城的大手覆盖上女儿的手,他的手干枯,多年的牢狱生活,他终于还是被抽走了不少的锐气。 可他的手依旧有力,“爹一定好好活着,前半生爹对你不住,往后的日子,爹定让你过得顺遂……” 沈芳眼眶有些发烫,她犹豫了下,反手握住了父亲的手:“好。我们都要好好的。” 方九城哽咽了下,抬头眨巴眨巴眼睛,把泪意憋了回去。 他这才状若不经意地问道:“谢瑾瑜那个小子,对你好像不一般呐——” 沈芳面色不变,心里却笑了,她爹前面这么多的铺垫,真正想问的却是这一句,沈芳抬头笑着看了她爹一眼,规规矩矩回道:“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芳儿也不例外。” 方九城笑意微凝:“爹,知道了。” 若是别人当了皇帝,他是万万不可跟谢瑾瑜结亲的,文官和武官联姻,上面的皇帝就要睡不好了。 幸好当今圣上是李泽。 方九城看着沈芳的笑容,心里微微发涩,他的女儿明明什么也没说,却什么都说了。 “走,吃饭去!”方九城拉着沈芳,他心里高兴,没忍住喝多了几倍,喝到最后,居然是附在饭桌上嚎啕大哭起来—— 许是这么多年的压抑,他哭得格外伤心,沈芳安静地看着,心里难受。 “娴娘……娴娘……我……对不起你……你好好的……”他哭到最后,喃喃自语了几句,睡了过去。 沈芳看着他爹的脸,实在是不忍心告诉他,她无意间见过了娘亲。 只是她看着他爹的神情,明明她什么也没说,他却似乎都能猜测到,也不知道是不是传说中的父女连心。 门外闪过一个女子,她关切地看着方九城,犹豫了半天,脚步却没进来。 沈芳起身:“进来吧,我爹睡着了。” 芸娘匆忙进屋,小心翼翼地搀扶起方九城,她的动作格外的熟练,想来这样的事情没少做。 沈芳率先走出了房间,院子里月亮高悬,月光如水,又大又圆。 月圆人团圆,可是她们好像却团圆不了了。 “我不贪心,只要娘亲活着,活得好好的,我哪怕远远看着她,也觉得踏实。”沈芳自言自语,又不禁联想到了师父。 明明她都以为娘亲惨遭不测了,一别多年,娘亲却一直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好好活着,那么师父也说不定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好好活着。 如此甚好。 —— 国舅府 “启禀国舅,今日陛下召见了太傅,问了太傅的意见,然后下旨赐婚将太傅之女嫁给了容王……” 曹明点点头:“知道了。”房间里忽然杯子落地声音响起。 国舅一抬手,属下知趣退下。 曹明走到内间,见夫人要起身,他忙抬手拦住:“别捡,当心被伤了手。” 夫人摇头失笑道:“哪里这么容易受伤……对了,刚刚我恍惚听到一嘴,圣上给谁赐婚了?” 国舅握着她的手微微一顿,又安抚性拍了拍她的肩膀:“是太傅方九城的独女,沈芳,容王是之前的淮南侯,谢瑾瑜……” “哦。”夫人点点头,嘴巴动了动却没再多嘴问。 曹明心里有点微微发麻,他放在心尖上宠爱的人,没必要这么小心翼翼,想问什么也没必要试探…… 他自问杀人如麻,做事狠辣随性,却唯独对她,千依百顺,却不知道为何她却仿佛总是怕他。 一个从来不过问前朝的事情的人,忽然问了这么一句,已经格外不同了。 他要想抓她尾巴,几万个她也不是他的对手。 曹明定定地看着眼前的女子,她依旧是这么美,盈盈如水的双眸,清澈如初。 他格外地有耐心,一直微笑着看着夫人,夫人咬了下嘴唇,终于问道:“谢瑾瑜这个人怎么样?” 曹明笑了,他俯身在她嘴上啄了一口,被她不耐烦地推开:“讨厌!跟你说正事呢。” 曹明把头埋在她颈边,呵呵地笑着,她的身上其实并没有熏香,却总是那么好闻。 他俯身把夫人懒腰抱住,也不顾夫人挣扎,将她放到塌上,又放下了床间的帘子,床帏里响起了喘息声…… 夜凉如水,月亮和星星都羞得躲到了云间。 翌日,曹明餍足起身,难得女子折腾了一宿还起身给他穿衣,他心情好,便忍不住回头亲了她额头下,状若不经意地说道:“谢瑾瑜青年才俊,是新皇最为倚重之人,有军功知分寸,貌若潘安,可以说是京城高门贵女如今最想嫁的人了……” 他闭口不谈太傅,又开口说道:“沈芳幼时我见过一面,那时她还是孩子,后来师从了鬼判官,也是一代神医了,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权臣就是这样,开口说谎脸不红心不跳。 街上随意拉来十名女子,让他在里面选,他恐怕都认不出来哪个是沈芳,如今说得竟然是对沈芳多么多么熟悉的样子。 可惜,夫人哪里知道,她脸上一喜,笑了起来:“是吗?她这么厉害吗?” 眼看着她笑颜如花,国舅心里一甜,违心说道:“京城都知道,沈神医,只是想找她看病的人太多……” “这样啊。”夫人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国舅穿戴好了,吩咐管家道:“侄男旺女的,既然是熟悉的后背,你开了库,挑些贺礼等她出嫁的时候送去,也算是我的一片心意吧……”管家愣了下,点头称是。心中却在打鼓,今儿太阳是从哪里出来的,国舅虽说没扣到一毛不拔的地步,可这么多年,能得他吩咐,从他私库里送出嫁妆的,可真是独一份儿啊。 难不成—— 难不成这个沈小姐是他的……管家脑中已经展开了各种联想,面上却一片云淡风轻。 国舅看了夫人一眼又伸手拍了下额头:“瞧我,唉,这脑袋不中用了,既然是填妆,我又哪里有夫人懂得的多,这样吧,夫人您去把把关……” 夫人不可置信地抬起头,却正对上他似笑非笑的凤目,她不敢表现得太过高兴,呐呐道:‘这——不好吧……我从来没准备过……’ 曹明笑着抚摸了她的头发,“无妨,只要你开心就好。”哪怕是搬空了他的私库。 第一百二十五章 洞房花烛 坤宁宫 皇后身着常服,手中拿着剪刀,正在修剪花朵,她静静地听着来人的汇报,手起刀落,原本长歪地盲枝枯芽就被剪落一地。她细细端详着面前的花盆,低声说道:“这才规矩。”皇宫里,最重要的就是守规矩,就算是一盆花也不例外。 她挥挥手,身后的太监利落地把这盆端走,又给她端来了一盆开败了的月季。 汇报的宫人退下,皇后身后的奶娘忍不住凑上前问:“娘娘…要不要-” 说着,在脖子上比量了下,皇后一惊,咔嚓一声,原本开着正艳的花让她剪了下来。她皱了皱眉,顿时兴致寥寥,微微抬手,一旁侯立的侍女上来递给她锦帕进怕,她慢条斯理地擦着手。随后把帕子扔到了一旁。 奶娘看着她的表情,心里一咯噔,连忙抽着自己两个嘴巴:“奴婢该死,奴婢多嘴!” 皇后这才懒洋洋地看了她一眼,“罢了。您一心为我,我又怎么会怪你。” 皇后伸出手,奶娘忙搀扶着她慢慢往座上走,皇后低声说道:“若说死,本宫巴不得她早点死了…” 奶娘惊喜抬头用果然如此,你也是这么想得,娘娘英明的眼神巴巴地看着她。这个眼巴巴的表情配着她的一张老脸,很是喜感。 皇后忍俊不禁,安抚似地拍了拍奶娘的手:“想归想,可你看这偌大的后宫,怎么可能一只花开独秀,既然注定是姹紫嫣红开遍,那么多一支少一支又有什么关系…” 何苦做了那恶人。 奶娘却皱着眉头:“可是圣上居然把她安置在偏殿,这不合规矩…” 皇后嘴角扯出了一个笑容:“嬷嬷,月盈则亏,水满则溢,这世上哪有什么都占的道理。” “奴婢愚钝,还望娘娘名示…” “如今的殿下,已经是圣上了。还不懂?”先前他愿意让着她,因为他们要夫妻同心,太子不容易,太子妃又何尝轻松。 正是因为太子知道她的不易,才会放心把后宫交给她。 “如今他既然已经登基,该应承我的后位也并不曾亏欠,本宫再想圈着他,让他跟本宫一生一双人医生一双人,未免就有些不知好歹了。”皇后叹了口气。 “本宫的孙儿现在都多大了,本宫年老朱黄,识趣点才活得长久。”她杀一个昏睡之人,简直易如反掌,可既然不合规矩的事情,陛下都已经做了。 更加证明她在他心中的重要,她是皇后,不作死位置稳稳当的,帝后和睦,她为何想不开去非要往陛下心中扎刺? 奶娘眼眶红了,“娘娘音容笑貌岂是狐媚子可比?”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皇后释然一笑:“您也示意下,别让别人下手,要不然本宫还跟着吃瓜烙…” “唉,老奴醒得。”奶娘耷拉个脑袋如霜打的茄子,皇后换了个话题问道:“太后那头怎么样?可曾求情?” 奶娘头摇如拨浪鼓:“没有,不但没跟圣上闹脾气,反而对圣上嘘寒问暖,圣上倒是想要解释一二,太后却直言是她管教不力,罪王应该受到教训…唉,真真是心狠啊,曾经宫人都说她最疼爱幼子,看来传言也不全是真的。” 皇后笑睨了奶娘一眼:“嬷嬷,易地而处,如果你的兄弟伤害了你,险些让你死,你没要你兄弟的命,你的娘亲却给你兄弟求情,你心里是什么滋味…” “啊,这…”奶娘顿悟“那我心里肯定不是滋味。” “手心手背都是肉,太后又何尝不想求情呢,只是身为皇家之人…” 奶娘恍然大悟:“姜还是老得辣。” 皇后点点头:“先皇曾经也宠爱贵妃,可结果呢?在这宫门里,谁能活得长远谁才能笑到最后…”只要她稳住了,熬到她儿子登基,她也是太后! 奶娘点头如蒜,又冷不丁想到一事:“对了,陛下讲太傅之女沈芳赐婚给容王了,那沈芳和那位-”可是沾亲带故。 皇后点头:“如今那位昏迷不醒,陛下本就觉得内疚,赏赐必不可少,你去库房挑选下,也给沈姑娘厚厚地添妆吧。” “娘娘_” “嬷嬷,身为皇后,该大气的时候,应该大气。” “是。”奶娘不再废话,转身就要开库房,这时,外间通报:“陛下驾临坤宁宫…” 奶娘不可置信地看向娘娘,就见皇后低头笑了下:“嬷嬷,他对我何尝没有亏欠?本宫越大度,他便越觉得对我不住…” 听着外间脚步声响起,奶娘连连点头称是。心里却不得不佩服自己家的小姐,能坐到这个位置,论心机论手段,岂是她们凡夫俗子能比? ______ 日子如白驹过隙,一晃匆匆。 黄道吉日,太傅府上宾客满棚,街上新娘的嫁妆如流水般往外抬去,浩浩荡荡。 和别人不同的是,沈家嫁女,陛下,皇后,甚至国舅都添了妆,赏赐源源不断,老百姓瞠目结舌 “我滴个乖乖,活了这么久,这才长见识了,这是多少抬嫁妆呦…” “你懂什么,那是容王妃…” “容王一表人才,又有军功在身,这满城少女恐怕今天都要伤心梦碎了…” “容王岂是一般女子可以肖想的…” “可不,这太傅是方九城年轻时候就不得了,灾年的时候,为了救济百姓,纵兵抢了粮仓,自己也身陷囹圄,大义啊…” “我天,新郎过来了,老天爷呦,这是天神下凡吧…” “也不知道新娘子得多好看…” 随着百姓的议论纷纷,花轿没多久也出现在了角落。 出门的时候,方九城拉着她的手,哭个不停,宋慈说国舅爷带着他家的小娘子在前厅,老爷看了一眼,笑容凝在了脸上。 国舅那么大咧咧坐着,方九城还带着笑,强忍着不看他面前的小童。 那个几乎和沈芳幼时一模一样的肉、团子。 区别就是小团子高高在上的神情倨傲,而幼时的沈芳则是顽皮多一些。 方九城一肚子话没法说,终于在沈芳出门的时候没忍住,拉着她的手嘱咐道:“好好过日子,家国大事不如好好过日子…” 沈芳心里也跟着酸涩,她还是掉了两滴眼泪,一旁的谢瑾瑜牵着她的手,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 郑重对岳丈说道:“岳父大人放心,我宁好好珍她,敬她,爱她。” 方九城哭花了脸,看着花轿消失在街角。心里好像也空了一块。 容王府上的人忙忙碌碌着,老侯爷和侯夫人眼巴巴地守着。 侯夫人跟侯爷打趣:“想不到,最后瑜儿娶了沈丫头…” 谢恒美滋滋地捋着胡子,“这臭小子早就有想法了,还当他老子不知道,老子啥看不透…” “哦?”侯夫人嗔怪着问:“你早知道却不告诉我?” 谢恒脸上放肆的笑微微收敛了下,这才低声哄道:“哪里是不告诉你,只是他那时候小,男孩子嘛,没定性,今天喜欢这个,明天说不定又喜欢那个了…” “是嘛…”侯府人双手插袖查修,笑眯眯问:“那不知道你小时候是不是这样?” 谢恒吓得脸色当时就变了:“我、我对夫人一见钟情…么有的事哦,这一点,我家瑜儿也随我,我们谢家,家风就是这么好!” 侯夫人这才笑得合不拢嘴,掺着他的手,感慨着:“一晃瑜儿都成婚了。” 谢恒点点头:“明年吧,明年老夫就能抱上孙子了!嘿嘿~~” “万一是孙女呢?” “先开花后结果也不错!” “侯爷,轿子到了…” “快快快…” __________ 折腾了一天,从早上就起来上妆,绞面,顶着重重的凤冠霞帔,沈芳坐在新房的床上,感觉脖子都硬了。 “大婚真是累啊。” 噗嗤,宋慈笑了:“嫌弃大婚累的,也就是小姐了。小姐,吃点点心垫吧一口?” “快给我!” 沈芳狼吞虎咽地把点心吃完,才觉得总算不是前胸贴后背了,谢瑾瑜在前院迎客,估计一时半会回不来。 沈芳想拆了头上的凤冠,被宋慈拦住:“再忍忍。” 两人刚说了一会话,醉酒的谢瑾瑜就被人架了进来,他脸上红彤彤一片:“喝,本王没醉,今儿个本王高、高兴,不、不醉不…咯!”他打着酒嗝,人站都站不住,属下带着歉意:“王爷喝醉了…” 众人把醉得东倒西歪的谢瑾瑜送到了床上,这才陆陆续续地散了。 屋子里安安静静得,只床上醉酒过去的谢瑾瑜打着呼噜,许是从军多年的缘故,他呼噜打得震天响。 宋慈体贴地投了一把毛巾递给了沈芳,沈芳低头正想要给他擦擦脸,哪曾想刚低头,就看到原本打着呼的谢瑾瑜坐了起来。 他脸上含笑,眼神清明,哪里有半分醉酒的样子! 沈芳拿着毛巾的手登时擦也不是,不擦也不是,谢瑾瑜柔情地看着她,一把握住她的手,就着她的手擦了把脸。 “不装醉,陪他们喝得喝到什么时候?”谢瑾瑜起身,解开了腰带,伸开双手眼神晶亮地看着沈芳;“有劳娘子为为夫宽衣了。” 沈芳暗啐他一口,臭不要脸!脸腾地一下烧红了。 谢瑾瑜好整以暇地看着她:“夫人有所不知,我身边没有丫鬟,都是小厮,你也知道,我常年在军营。你说,大喜的日子你不帮我,哎,那我只好自己来…” 沈芳略微觉得不对,但是哪里不对一时没反应过来。 丫鬟没有,半老徐娘的婆子没有?他明显是诓她的。沈芳却早已掉入了陷阱,她起身上前,刚要给谢瑾瑜宽衣,却不妨被他紧紧地搂在了怀里,没等她挣扎,便被他狠狠地吻了上去… 他的吻霸道而又强烈,沈芳只觉得天旋地转,喘息不能,恍惚之中听到他低声道:“娘子不知,这一日我梦了有多久……” 稀里糊涂地被他推到了床上,大红床上,她身姿柔软,犹如花海中绽放的花朵…… 宋慈等人早已知趣踢退了出去。 喜房里,红烛高照,人影交缠,耳鬓厮磨,意乱情迷之中,他的汗水滴滴落在她的身上,滚烫又热烈。 犹如干柴遇到烈火,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全文完 本来想洞房开车猛一点,后来想想别被封了…… 还有几篇番外。 第一百二十六章 番外一 番外一 娴娘视角 有句话说得好,三岁看老。国舅曹明的狠辣,并不是他当了国舅才狠辣,而是因为正是他狠辣,他才能当上国舅。 彼时他受伤被娴娘所救,娴娘虽然出身商贾,沈家富贵,因此她其实并没有经历过什么人间险恶。 她从小到大顺风顺水,长得又好,又不缺钱花,她爹和她哥把她当成宝贝一样地疼爱,唯一一次出门,爹爹和哥哥恰巧都有事,她一赌气,孤身让家丁带她到了沈家的别院。 沈家最早发家也是从村子里一点点走出去,沈家人不忘本,老家的老宅一直没舍得卖,偶尔主人心情好了,可以临时住几天。 娴娘只不过那天跟村里的二丫一起追兔子,追着追着两个人走岔路了,娴娘落了单,兔子没捡到,捡了个男人,还是个很好看的男人,浑身上下冷冰冰的。 当时娴娘也没多想,如果知道他那么狠辣,她或许就不会多事了。 那男人睁眼看到娴娘时,难得地脸红了下,娴娘让人把他带到了村长家,经过几日的相处,娴娘本来对他很有好感。 甚至想让他上她家提亲。 哪曾想,恰好有一日她半夜睡不着,就看到院子里落了很多黑衣人身影。 “主子,你的踪迹暴露了……” “知道的人,都灭口吧。”那人明明白日里还和村民温和谈笑,火把下,原本帅气的脸笼罩着让人恐怖的死亡的阴影,这一切都让娴娘万分恐惧,她躲在屋子里没出来,却害怕得浑身发抖,这是她第一次直面生死。 直到后半夜,她才撑不住睡着了,可第二日,他却说村里的人受到了刺客的寻仇…… 娴娘伽伽地望着他,点了点头道:“那你也要小心点……”心里却在愁如何脱身。 结果晚上果然真的有人来寻仇了,娴娘趁乱逃了出去,她想了想,什么都没敢带,只把随身的衣服带了出去,扔到了山崖下,自己却摸着黑偷偷从后山下了山。 天知道那晚她是怎么度过的,她又冷又饿,又惊又怕,脚都走得痛死了。 最后才成功下了山,回来大病了一场,烧了两天两夜才好,后来渐渐忘了那人的模样。 她的婚事,她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对方要是读书人,她爹榜下捉婿帮她定了方九城,外放到外面当县令,她嫁妆丰厚,方九城人除了忙些,对她可谓是千依百顺,她原本的日子过得挺好。 偏偏一场天灾打乱了她平静的生活,她在逃难的路上险些被人糟蹋,还好被人所救。 只是来人,总是觉得有些面熟。 让她有些惧怕。 “娴娘?”曹明当时一把把她搂在怀中,她却只觉得骨头都在发抖,她心里有莫名的恐惧。 “对不起,我不记得了……”她说道。 有些谎话,起初其实未必是谎话,可当她想起来的时候,也是许多年之后了。 那时她早已爱上了他,他仍旧霸道而伶俐,唯独对她很好,可她却总是梦到月色下火光里他的面孔,说道:“不留活口……” 她怕他偏执的爱会牵连沈家,也怕他会对沈芳和方九城不利,所以只能装作记不得…… —————— 国舅视角 莺莺燕燕,庸脂俗粉,钱权自然可以得到。可在他危难之时救他一命,不图回报的仙子,他却只遇到一个,不因他的家族,不因他的职位,只是单纯的救他。 一眼万年,他心动万分,也坠入了爱欲之河。 为了给李常扫清障碍,他假意南下,中途乔装,搞死了二皇子,偏偏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中了大皇子的埋伏受了重伤,满城都张贴着他的画像。 如果被人发现本该南下的他,却出现在京郊…… 因此,他下令灭口。本意是将见过他的人杀了,哪曾想,还没等动手,大皇子先他一步,直接派人屠了全村…… 这招栽赃嫁祸玩得高明…… 他并不知道娴娘听了他和属下的对话,等他发现娴娘混乱中失踪的时候,急得心急如焚,最后却只在山崖下找到她的衣裳…… 好在,上天最终对他不薄,去营城的时候,居然意外再次遇到了娴娘,尽管她失忆了…… 也是,如果不是失忆,怎么会不找他,又怎么会嫁人…… 这次,他定是要好好守护着她,再不让她发生任何的意外! —————————— 第一百二十七章 番外二 番外二 灯火明耀,将宫中点亮如白昼。夜色很长,李泽孤身坐在殿中,心中却一片悲凉。 “表姐的余毒,我已经都清完了,按照常理,应该是可以醒来了,可是她依旧没醒……” “为何会这样?你不是说可以治好她地嘛?朕可以等,时间不是问题……” “我也说过,她也有可能永远醒不过来——”沈芳直视着李泽:“陛下赎罪,民女浅薄,若她醒来,您这后宫可有她的位置?” “朕后宫佳丽没有三千,宫殿无数,为何没有她的位置?”李泽话虽说这,眼神却悲哀地看着沉睡的沈若风,口气也不复先前的强硬。 “下去吧——” 沈芳走到大殿门口,没有回头:“我医得了病,医不了命,若她不想醒来,没有求生的意志,我就是大罗神仙,又能怎样?” 李泽沉浸在思绪中,直到脚步声传来,大伴小心翼翼地问他:“陛下,夜已深了,该安置了……” 李泽揉了揉眉心,感觉肩膀似有重物压住,沉得他喘不过气来。以前做太子累,如今总算如愿以偿当了皇帝,却并没有感觉到轻松,仍旧是睁眼就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他站起身,刚要开口,却见司寝太监低头弯腰,恭敬地端了一个盘子上来,上面摆着的,是各个宫妃的牌子。 李泽伸手,一一从牌子上划过,脑海里反复响起的,是白日里沈芳那句僭越的话,她若醒来,后宫可有她的位置? 他爱重一名女子,她却只能在后宫里,如同商品一般,把自己的名字做成牌子,等着被他挑选…… 李泽心底陡然生出一丝的戾气,他大手一挥,整个托盘兜头砸下,各个宫的绿头牌撒了一地,认你是贵妃还是婕妤,是贵人还是答应。 “陛下赎罪,陛下饶命……”司寝太监不知自己如何冒犯了陛下,磕头如捣蒜,头如重锤,咣咣地砸着地面,两下头上就已见血,可他仍旧麻木地继续磕着…… 李泽顿觉于心不忍,他心头烦躁,不甘别人的事,他刚觉得舒畅的心里,终究还是被不忍所覆盖:“平身,是朕不小心,不干你的事,退下吧。” “谢陛下饶命……”司寝太监匆忙收拾东西,连头上潺潺流血的伤口都顾不得,夹着托盘匆忙退下。 李泽站起身,慢慢地往外走,他和她不过一墙之隔,他每次累得时候,觉得坚持不住的时候,想到她离他那么近的时候,就又觉得安心了。 终归,是他自私了。 李泽慢慢走到偏殿,房内干干净净,没有熏香,之前有人在香中下毒,被沈芳识破,幸好发现的早,要不然她就在香中见了阎王…… 终究,他的爱,帝王的偏爱,带给她的,都是嫉妒和不幸。 他闭上眼睛,深呼吸了几次,门口悬挂着正衣镜,他看了一眼自己,仿佛又老了几岁。 沈若风一直安静地沉睡着,容颜不曾改变,他每日被朝政和各种俗物绊着,抽身无暇,便如一直陀螺一般,旋转不停,昼夜不安,如何能不老! 他坐到沈若风床边,轻手轻脚地将她额发拨到了一边,“你还是这么好看,可朕现在越来越老了,你再不醒来,以后咱俩出门,别人要问朕是不是你娘家爹了……” 李泽扯了个难看的笑容,说着笑话,一手拉起她的手,轻轻吻了一下:“皇后——她跟朕是先皇赐婚,同甘共苦又为朕生儿育女,夫妻夫妻,她宽容大度,不曾负朕,朕又怎能登顶之后便废弃了她……这样,朕也不齿朕的为人,便是朕不曾爱重她,也应当对她有袍泽兄弟之情……” 躺在床上的沈若风静静地听着,眼角晶莹,李泽伸手想要为她擦拭,却一顿,继续说道:“说到底,负心薄幸的人是朕,见异思迁的人也是朕,朕第一次见你,你从林间驾马而出,恣意张扬,大红斗篷翻飞,那时候朕就在想,多么英姿飒爽的女子啊……是朕先对你动了心……” “其实,朕放你走后,回来就后悔了……”李泽轻声诉说着,眼泪也缓缓落下,滴到了沈若风的手上。 “朕也自负,不想强人所难,尤其是心悦之人,更希望你也能同样爱慕朕……” “朕其实从未撩开你,虽说如果有如意郎君,朕祝福你,也不过是面子上的话,朕心里也吃味得紧,曦成三十四年,你去衮洲,遇到的那个富商刘成洲,他想要纳你当三姨太……” 李泽想起来,脸上难得有了愤然之色:“那不是个好的!他都有了大妇和小妾,区区三姨太就像娶走你?哼!他去找你提亲的当天出了意外,咳——”他说着,掩饰地清了清嗓子,“不错,他的腿是朕派人打断的……凭什么!” 凭什么他娶你做姨太,如若你能甘心做小,那为什么不是—— 李泽话没说出口,意思却表达得很明显。 床上的沈若风眉头似乎蹙了下,李泽又柔声道:“朕之前还犹豫要不要打断他第三条腿,可朕听闻你没见到他提亲,多吃了一碗饭,朕便知道,你定是也看不上那等腌臜货……”想到从前的趣事,李泽眸子柔和,烛火中双目炯亮,俨然二八少年的活力。 “朕,自从跟你分别,便对后宫失去了兴致,起初,朕只是想,等你成亲之后,你孑然一身,朕在后宫左拥右抱,不值得你钟情……” 因此,自曦成三十二年之后,东宫再没有小皇子和小皇女出生。 “你不知道吧,其实朕给你安排了个人,薛淮安!曦成三十三年的二甲进士,不是朕不想将一甲的安排与你,是他们既然已经高中,榜下捉婿的人定然不少,朕怕他们的心气儿太高,薛淮安的文采不在一甲之下,本来应是传胪,是朕让人往下压了几名的名次,他的家室朕打听得很明白,他家风好,自幼丧父,寡母拉扯长大,朕又担心他娘为人苛刻,你嫁过去别再受到婆母的磋磨和立规矩,特意派人试探,他的娘亲通情达理,性子柔和……” “哪曾想,他倒是对你一见钟情了,你却对他不感兴趣……”薛淮安人长得潘安之貌,本来以为她会对他一见倾心的。哪曾想襄王有梦,神女却是无心。 “不过,朕其实心里很开心,从小到大,父皇母后总是教朕大度,说朕将来会富有四海,整个天下都是朕的,不必拘泥于眼前的一针一线……” “朕的东西,老三要得,老五更是可以要得……” “要让朕让了你,朕其实心里也不舍……” 李泽颤抖着唇,起身亲了下沈若风的额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朕知道你不喜后宫,不喜拘束,是朕奢望了,你醒醒可好?——” 他揉搓着她的手,郑重道:“若你醒来,天高云阔,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朕绝对不阻拦你……” 李泽眼泪滚滚而下,他仰头拭泪,缓缓又道:“其实,朕不用你救,朕多希望你好好活着,死去的是朕。朕其实这一辈子也太累了……” “都说朕要登基,如果朕死了,不过是一了百里,闭了目,哪里管得了身后事,他们爱揽权也好,爱弄势也罢,左右朕长眠于地下,看不到也听不到……” 说着,李泽声音发涩:“可如今朕活着,却看到你不知生死的躺在这里,朕心里很难过。” 烛光下,躺着的沈若风眼角不断地流着泪,睫毛动了动,居然是要醒来的样子,李泽惊喜万分,立刻上前急得用袖子小心翼翼给她擦拭,又慌忙对外道:“快传容王妃觐见——” 候旨的太监一愣:“陛下,拱门下钥了,现在传——” 李泽不耐烦:“快去!” 坤宁宫 “启禀娘娘,容王妃深夜被召进宫……” 皇后点点头:“知道了,本宫也希望她能醒过来,毕竟宠爱了,爱浓了才会转淡,犹如这炉上烧着的开水,炽热过后,终有凉的一天。男人的心,不过如此,未得到已失去,总是比得到手的药珍惜得多。” “娘娘——” “不必劝了,本宫对陛下实在是过于了解,只要本宫不做出逾矩的事,本宫的后位稳着呢。” 正说着,殿外又有人通传。 “醒了?” 来人摇摇头:“还是没醒来……” 皇后原本紧绷的肩膀顿时垮了下来,似乎提着的一口气,悬着的一颗心,终于又落下了。 这种感觉,反而怅然若失,不知道是为沈若风,为陛下,还是为了她自己。 她忽然觉得心累:“知道了,下去吧。” 民间书店 “听说没啊,陛下深夜召容王妃进宫……” “嘘——” “我这有蓝凌笑笑笑最新出炉的书,《陛下请多疼我一次》《多情皇帝无情妃》《得不到的弟妹》” “我艹,内容这么劲爆,不会有事吧?” “哪里会有事,最近卖得特别火,都追抄了好几版了,你不要,我就留给老主顾了……” “要要要,一样给我来一本!” 第一百二十八章 番外三 番外三 新皇赐婚,魏家张灯结彩,魏婴满脸喜气,酒过三巡,他仍旧给亲朋敬酒,谢瑾瑜张了几次嘴想提点他,没曾想多年的默契在这个当口完全不好用,魏婴完全忽略他的眼色,“今儿,我高兴,来,来我们不醉不归……”他喝得舌头根都硬了,说话都不利索了。 众人上前簇拥着他,谢瑾瑜只好冷眼旁观,罢了,人逢喜事精神爽,他这么多年所求终于成真,高兴是应该的。 后院里,仆人送上了礼单,樊思暖随手接过,一愣,没等她开口,那名妇人又道:“您收下吧,这是我们圣女的一番心意……” 樊思暖摇摇头,担忧问道:“她身上的伤可好了?怎么又回去当圣女了?不是——” 新皇登基就给南北榜中有冤情的人翻案了,不予追究,有的人也追封了…… 妇人道:“她当了一天的圣女,就永远是我们的圣女,她说,她一切安好,让您不必挂念……”说着,又递给了她一张礼单:“这一份是圣女交待,要给沈神医的……当时她成婚圣女在外地没能及时赶回,可圣女说,她这个人,恩怨分明,既是沈神医新婚,她也不能故作不知……” 樊思暖轻叹一口气,点点头:“知道了,我定会替她转交。” 妇人点点头:“圣女说,身份有别,今后她不会找您了,让您好好生活……”话音落地,人纵身一跃,消失不见。 樊思暖怅然若失,轻声感慨道:“也不知道她今后该何去何从……” 没等她再次叹息,门吱压一声,魏婴醉醺醺地被人抬了进来,樊思暖看着魏婴醉意朦胧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自己的脸也跟着红了。 她送走来人,刚一转身,床上已经响起了震耳欲聋的鼾声,魏婴显然喝得过多,直接睡了过去…… 夜色深沉,却是个半月。 黑衣斗篷的女子站在魏府外,听着府内欢声笑语,推杯换盏。 已经很久没遇到这么好的日子了,她的脸上疤痕淡了很多,时不时地发痒,新生出来的皮肤要更白一些,好在面目不再可憎了。 一个黑影从府内跃出,跪倒在她面前。 “如何?话已带到?”女子声音清冷问道。 妇人行礼:“启禀圣女,话已带到,新娘很挂念您的安慰,问您伤可好,为何又做回圣女……”妇人如实禀告。 陈朝桐悠然叹息道:“我知她意思,只是如何能轻易放下。”她活着的每一天都是在仇恨中度过,每次的苦难,支撑着她走下去的,也是仇恨。 纵然新皇给她家翻案了,又如何呢,她气死的祖父,冤死的父亲,自戕的母亲,枉死的族人都活不过来了。 她这一辈子,辛苦筹谋,万般算计,到底是没亲自报仇雪恨。 不过是帝王随口的一句话,一念之间,便是他们全家的炼狱。 “圣女,您还会总坛吗?”妇人犹豫着问道。 陈朝桐刚要开口,余光间却看到黑影一闪:“什么人?”没等她拔剑,就被来人一掌震得连连后退。 谢瑾瑜冷冷地看着眼前的人:“深更半夜,鬼鬼祟祟,你们是什么人?” 陈朝桐自然是识得谢瑾瑜,她缓了下口气:“我等前来,并无恶意。” 谢瑾瑜点头:“我知你们并无恶意,否则——” 陈朝桐点头,知他手下留情,她话也已给樊思暖带到,因此不再逗留,转身离开。 “瑾瑜,你在做什么?”沈芳从府中走出,见谢瑾瑜独自站在角门外,有些纳闷。 “无妨,看到了一只无家可归的野猫而已……” “哦?”沈芳好奇,“在哪里?” 谢瑾瑜见四周无人,起了促狭之心,在这儿,你看—— 沈芳朝着他伸手指的方向看,哪里能看到,没等她反应过来,炽热的呼吸响彻在耳边,她只觉脸上一热,某人温热的吻已落她脸颊。 “谢瑾瑜!!!”沈芳嗔道:“你骗我!” 谢瑾瑜笑着将她圈在了怀里,“应该叫我夫君,你看今天的月色,真美……”沈芳抬头一看,月亮弯弯,哪里美?! 谢瑾瑜似乎读懂了她眼里的不解,把下巴贴到沈芳头上,抱着她道:“与娘子在一起,无论月亮阴晴圆缺,都美!” 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