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你锦瑟,予我华年》 第1章 梦魇 傍晚,黑色吞噬喧闹。 窗外,星光碎了一地。 陌市的一家私人医院格外幽静,空气中隐隐是药香和细微的脚步声,病房内的她,裹着白色的被褥,沉睡中的模样,那么安详,那么凄美。在她身边的他睁着一双布满血丝的眼,星光洒在他的脸上,使他的双眸一片晶莹。 天使看不见那晶莹悄然跌落下来。 “锦瑟,不要离开我!” 他注视着她苍白的脸,紧紧地握住她的手。 默默为她祈祷。 她有一双纤细的手,柔软而温暖,雪白的肤色,血管脆弱般泛着青色。他喜欢她弹琴时的曼妙旋律与指尖飞扬,然而此刻,一切变得戛然而止,所有的美好支离破碎。 他再次握紧她的手,生怕丢失了她。 午夜十二点,城市的钟声响起。 他闭上双眼,亲吻她的手,冷俊的外表下就只剩下那么一点儿微不足道坚强,无声的泪流满面,心早已枯寂。 …… 不知过了多久,她的手微微一颤。 仿佛是来自天堂的一道圣光。 他难以抑制突如其来的喜悦,艰难地睁开眼,嘴角上扬,泪水模糊了双眼…… “安安,醒醒!”头痛欲裂,天旋地转,同样的梦境已经多次出现,梦中的男女,一种熟悉的亲切的感觉过于真实,然而却又怎么都无法忆起,像是被一层黑纱笼罩。程锦瑟努力伸出手,想去伸开那层黑纱一探究竟,他们到底是谁?“安安,别怕!醒醒!”程锦瑟被一阵急促的呼叫声唤醒,睁开双眼,一位年长的妇人脸上写满了关切。妇人正是安安的母亲,而她则是安安。不,她只是活在了安安的身体里。是的,程锦瑟穿越了,早在一个月前,她就发现了这个事实,目前正在适应并苦于寻求复原的办法。 程锦瑟在这个月已经不止百次跑到“光明顶街”的红绿灯十字路口,没错,这个跟武侠小说泰斗金庸笔下,明教总坛所在地的名字如出一辙的“光明顶”,正是她发生穿越的地点。穿越前的程锦瑟是一位英姿飒爽的缉毒警察,当时她正在执行追捕代号为“黑鬼”的大毒枭,当她和队员驾车穷追猛打至“光明顶”,诡异的一幕发生了,只见罪犯就坐在前车后座,落下车窗,露出魑魅的一笑,紧接着一声巨响,地动山摇,程锦瑟所在的车辆发生了爆炸,尽管头破血流,程锦瑟还是撑起最后一口气,从冒起熊熊烈火的驾驶位拼尽全力破窗爬了出去,她的意识开始溃散,临近昏厥前,她听见一阵熟悉的铃声,而罪犯的车早已扬长而去。 等到再次醒来,程锦瑟已成为了眼前的妇人口中的“安安”,大名:沈平安。而此刻也不是2023年,而是30年后的2053年。更为让人抓狂的是,程锦瑟不再是工作了10年的骨干警察,而是刚大学毕业,正在找工作的22岁职场小白。 穿越前的程锦瑟出生在单亲家庭,自小和父亲相依为命,父亲也因为在一次抓捕罪犯时,被丧尽天良的罪犯点燃汽油葬身火海同归于尽。在烈士的悼念仪式上,当时还在读大学的程锦瑟暗下决心,女承父业继续前志。进入警队10年,遭遇“光明顶”一役,程锦瑟也没有想到自己和父亲的命运最终也算是殊途同归了,此是后话。 命运总是出其不意,然而生活总是要继续。穿越后的程锦瑟,也并非没有遇到小确幸。“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从没有感受过母爱的她,现在有了来自沈女士的精心照料和呵护。穿越前,32岁的她没日没夜忙碌着扫毒抓人破案,如今30年过去了,她却是刚出象牙塔的青春少女,重返20来岁的感觉,真是羡煞旁人。就这样平淡生活下去,又何尝不是老天的恩赐,一种弥足珍贵的幸福呢? 可是,心这里没有了什么。 程锦瑟心里总是觉得缺失了很重要的东西。但是,她就是想不起来,像是被施展了法术,心里空荡荡的,脑袋里也是迷茫茫的,像是有一个巨大的谜团在发酵,她至始至终都没有找到突破口。 30年后的今天,她用尽各种办法也找不到“光明顶”一役的蛛丝马迹,各大新闻媒体、档案馆、甚至之前的警队,她都找不到自己存在过的痕迹。 自己像是被上帝从这个世界上抹去了,悄无声息。 生死有命,做人当拧得清,程锦瑟在过了一段有娘疼、无烦心事的日子后,最终还是决定重返过去,惩奸除恶,找回自己。 为此,程锦瑟叫上自己的好朋友,确切地说是沈平安的朋友:晓晓和九生。至于自己穿越而来的事情,为了避免引起恐慌,特别是不能让其他人误以为自己是神经病,而被送去精神病院。此外,这副身体的主人,沈平安又去了哪里?如果让他们知道自己不是沈平安,后果可想而知。带着各种疑问,程锦瑟最终还是决定保命保密。 作为一名年轻有为的女警,不仅要功夫了得,脑子也是非常好使的。程锦瑟一边让作为记者的晓晓查阅30年前“光明顶”追车缉毒大案的线索,一边请身为人类学博士的九生去翻查人生转世的理论研究成果。与此同时,程锦瑟,一次次在“光明顶”试验如何重返过去。比方说:她曾经看到一辆疾驰而来的货车而选择不躲闪,试图一撞能回到过去。不明真相的九生吓得半死,直接冲过去将她撞倒,两个人滚到一边马路牙子上得以保住小命。 “沈平安!你在找死!”这是一句肯定句,九生看得真切,眼前这个女人是奔着被撞死而去的,九生一想到这个女人敢在自己面前做出轻生的事情,内心掀起滔天巨浪的怒火和担忧,他抓住程锦瑟的肩膀,忍不住冲她大吼大叫,那吃人的模样,恨不得把人生吞活剥。这是程锦瑟第一次看到这位温文尔雅的男生发飙,莫名的心痛的感觉,像是联通了对方的心,程锦瑟不仅身上感受到了马路上石子剐蹭带来的伤口疼痛,还有来自九生心中的痛苦。 倏地一声,像是过电一般,九生的隐藏在心中的秘密,他的遭遇和痛苦,如放电影般在程锦瑟的脑海中闪现。 他竟然是30年前的故人?! 程锦瑟两眼一黑,昏倒在九生怀里。 难道又是梦魇? 那个几次三番出现的梦境,医院里的女人,还有那个男人,他们是谁? 第2章 神明 “安安宝贝,喝碗甜汤,这束花是九生送给你的。” 沈妈妈意识到女儿最近心情的低气压,贴心地送上一碗百合莲子羹,给女儿降火祛燥,小心翼翼提起“九生”的名字。 望着这满满的爱心甜汤,程锦瑟忆起上一世自己未曾谋面的母亲,缺失的母爱不曾想在这辈子得到了弥补完整。 不过遗憾的是,这辈子她却没有了父亲。程锦瑟没有正面从沈妈妈那里打探沈平安爸爸的下落。穿越而来的时候,沈平安正好失足掉进“忘忧湖”,被救上来抢救了三天三夜。医生起初说无力回天,让家属做好心理准备。不曾想,没过多久,人就自己醒了过来,只是性格和行为和之前大相径庭。 “这真的是医学奇迹。”医生啧啧称奇。 如果让医生知道面前的人是沈平安的肉身,程锦瑟的灵魂,估计这会是一场轰动医学界的大事。 仗着这起死回生的奇迹,程锦瑟面对众人对自己表现出来的种种差异性行为,归结为:脑子进水,失忆了。 因此,周遭的人更加倍关心呵护,以免刺激到她好不容易捡回来的命。 尤以沈妈妈首当其冲的关爱,女儿就是她的命门。 沈妈妈走后,程锦瑟轻轻抚摸着花束,若有所思。 深红蔷薇的花语:只想和你在一起。 记忆里闪现出来的画面,两个在校园里相互依偎的甜蜜恋人,再到决裂时用枪抵着的警匪对决。画面中的女人,程锦瑟对自己的身形再熟悉不过。 而那个剑眉星目的男人,赫然正是:覃九生。 程锦瑟不安地走到窗边,正好看到一双饱含深情的眼眸。 明明只是隔着一扇窗,不知为何,程锦瑟感受到内心中升起一种巨大的痛苦,眼前人的模样逐渐扭曲变形,“砰——”脑海中闪过自己开枪的一幕。她有些后怕地跌坐在地。 “他到底是谁?”程锦瑟无助的掩面冥思。 殊不知眼前发生的一幕,全部尽收入一个女人的眼底。只见她手指微伸,兰花指一点,程锦瑟脖子上挂着的如意吊坠,隐隐发出了光亮。 “孩子,一直向前,不要回头……” 恍惚中,程锦瑟不知不觉来到了“忘忧湖”,这里就是沈平安落水的地方。等回过神来,程锦瑟发现这片湖水泛着七彩斑斓的光,周遭没有人,湖的中心,是一片绿洲,上面有一棵硕大的顶着“蘑菇头”的榕树。 天上是亮晶晶的繁星,还有忽闪忽闪的萤火虫,空气中弥漫着青草露珠的芳香。程锦瑟被这里美丽的景色所迷住,一时之间竟忘记自己从何而来。顺着声音,一直向前走去,鬼使神差般径直走到了榕树下。 程锦瑟这才发现,自己和榕树是悬浮在“忘忧湖”湖面上的。脚下温柔流动的湖水,五光十色,随着风声旋转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而树上的人,不,也许是神明,他背对着程锦瑟,坐在树枝丫上,吹起竹笛,笛声婉转悠扬,仿佛将所有的美好娓娓道来。 程锦瑟不知不觉听得入迷,内心深处不安的情绪和伤痛得到了疗愈。整个人放轻松,慢慢感受到周边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将自己托举起来,一直带到吹笛人身边。 由于背对着的关系,程锦瑟无法辨认眼前人的年龄和样貌。只是觉得亲切,但又无法描述。 “为什么要回到过去?”笛声骤止,浑厚的声音传了过来。 “你知道我从30年前而来?”程锦瑟欢呼雀跃,正要靠近吹笛人,却被一阵无形之力弹开。 “你不怕死吗?”随着吹笛人一甩衣袖,程锦瑟眼前便出现了枪战激烈对决的画面,画面中的自己身负重伤正举着枪,枪口下的男人正血涌如柱,男人温柔地说着“瑟瑟,能死在你手上,我这辈子……”眼神里透着绝望,“砰砰砰——”,数不清的子弹向男人射过来。然而,扣动扳机的不是程锦瑟。 “不要死!不要死!顾华年——” 观看到这一幕,程锦瑟早已泪流满面,瘫软在地。 吹笛人回手一收,眼前的画面散去。程锦瑟喃喃念叨着一个名字“顾华年,顾华年”。像是受了某种刺激,程锦瑟挣扎站立起来,冲着吹笛人大声呼喊“你是谁?顾华年又是谁?我为什么会来到30年之后的世界?”“求求你告诉我!” “哈哈,世界有求于我的人那么多,我为何要帮助你找回前世呢?活在今生不好吗?”吹笛人良久丢下一句话,又吹起了笛子。 这一次吹奏,湖里的小鱼小虾也纷纷加入,在湖面上欢呼雀跃的舞蹈,落叶也轻轻的左转圈右伸展,一只青鸟落在吹笛人的肩膀“叽叽喳喳”几句。 “和神明立誓言吧!”青鸟一跃飞到程锦瑟面前,一只鸟竟然会说话,程锦瑟被惊得说不出话来,“去帮助10个家庭,收集10滴天使泪,你就可以救活所爱。” 程锦瑟不敢相信地越过青鸟,望向吹笛人的背影,什么是天使泪?怎么去收集天使泪?这是一场游戏吗?她的所爱是谁? 顾华年? 此刻,湖底深处,巨大的冰棺里发出微弱的光芒。 吹笛人没有多说什么,一个响指,一片白色的强光出现。一座天梯缓缓降下,吹笛人正缓缓走上前。 程锦瑟见状追了上去,然而就像是有一张透明的屏障,她无法逾越,只是徒劳。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内心会有一个声音指引她,不能让吹笛人走,仿佛离去的是自己的亲人。 青鸟见状,摇了摇头,一跃而起,飞回吹笛人肩膀。 万物都在归位,树木本来的颜色,湖面的青蓝,岸上沈妈妈的呼喊“安安宝贝,回家吃饭啦!”,随着声音的靠近,程锦瑟这才发现自己在湖岸的榕树下睡着了,一只小鸟机灵得钻进她的口袋。 刚才发生的事情难道是一场梦? 此时,一片金色的榕树叶子缓缓飘落在程锦瑟手上。叶子上方赫然写着: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第3章 青鸟 程锦瑟没有想到一只鸟竟然可以会说人话,而且此刻她还得好吃好喝地伺候着。 “杨枝甘露加点冰,哈密瓜切小块点儿,三文鱼多蘸油醋……”小小的嘴巴勾着,仰着小脑袋瓜,挑剔地指挥着程锦瑟递送食物。别看它小小的身体,胃口却相当于一个成年男子,嘴巴在餐食盒上一口一啄,大快朵颐,嘴里还发出“嗞嗞”的赞叹声,像极了刚放监的囚犯。 饭饱餐足后,青鸟顿了顿,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打了个饱嗝,稍作休息,郑重其事地宣布: “接下来,我将陪你,集齐10滴天使泪。” 程锦瑟看着风卷残云后的剩菜残羹,心想要是这只鸟光吃不干活儿,那定是要把它扒光毛游街示众。青鸟仿佛有心电感应,鼻子一痒,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什么是天使泪?据青鸟的描述,天使泪是神明赐给人间的圣洁之物,散落在人间的各个角落。只有在人类最真挚的感情出现时,它才会出现。而且,天使泪蕴藏着巨大的能量。换句话说,可以起死为生,复苏万物。只要凑齐人间的十滴天使泪,就能呼唤神灵达成自己的愿望。而天使泪的采集人并非人人都有资格去做的,必须是天选之人——善使。 “程锦瑟,你就是善使”青鸟一改刚才的嬉皮笑脸,炯炯有神的目光里透着坚定,“接下来,你要去助人、惩恶扬善,激发人们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情感,然后去触碰他们,只有善使才能够触碰到恶灵的内心世界并取走他们心中的天使泪。” 换而言之,取天使泪是十分危险的事情。因为需要面对的都是恶灵。人之初,性本善。他们一旦误入歧途再想重回正道,不是件容易的事。消灭他们心中的恶念,这意味着善使要和他们正面交锋!善使在触碰恶灵的内心时,需要有强大的意志,坚定自己的善念,避免被反噬,否则将会进入歧途。轻则改变不了恶灵的心性,预示着善使的通心术失败。重则善使被反噬成为恶灵,危害社会。 以上种种,听得程锦瑟昏昏欲睡。什么通心术、反噬、歧途、恶灵……通通是虚无缥缈的概念,任凭青鸟喳喳说得眉飞色舞,也丝毫提不起程锦瑟的兴趣。 “青鸟,你能不能告诉我有关笛子大叔的事情?”程锦瑟犹豫再三,还是决定豁出去问个究竟。 “嗯?这…这…”青鸟显然是被突如其来的问题镇住了,想必这是个禁忌问题,支支吾吾的同时,身体不自觉忽隐忽现。 “吃太饱了,我先撤了”青鸟倏地没了踪影,只剩下声音在空中盘旋,“你脖子上的如意,一旦散发红光,就说明附近有恶灵,这也是取天使泪的最佳时机,好好留意”。 按照青鸟的说法,自己就是天选的善使,既然如此,那就让恶人们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此时的窗外突然阴云密布,电闪雷鸣,院落前的桂花、红掌、藤蔓、绿萝纷纷东倒西歪,大雨倾盆而下,一道暗影倏地消失的无影无踪。刚买完菜往家赶的沈妈妈,一边撑着伞,望着非比寻常的天色,掐指一算,不由地仰天长叹。 “该来的终究是躲不掉。” 而另一边,在古籍中记载的奇人异事中略有一笔提过的“日月崖”正酝酿着一场人类始料未及的祸事。称它为秘境,一点也不为过。与人间不同,日月崖终日黑夜,夜幕之间悬挂着“太阳”和“半弦月”,这里四季如春,然而风过之处带着雪花,陌生人进入此地根本找不到出入口,家家户户和人间生活的常人无异,不同的是他们的神色显得呆滞,仿佛被什么操控着,提线木偶般地生活。 “找到她了吗?” 低沉浑厚的嗓音透露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怒意,随着声落一股内力震得底下站着的黑影瞬间单膝跪地,一口鲜血喷出。男人至始至终没有回头,左手掌轻轻伸出,一团火苗立即显现出来,陆续地四周也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偌大的宫殿灯火通明,奢华炫目。 火苗逐渐变大,形成了圆镜,而镜中的画面的女子正是:程锦瑟。 站立的男人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望着圆镜若有所思,久久未曾挪动半分,似是在思考下一步计划,特别是镜中女子的如意项链吸引了关注。一个响指,底下跪着的男子立即起身,领下任务飞身离开。 此时,在城北一家西餐厅内的程锦瑟也明显感到了周边的一丝寒意,猝不及防地打了个寒颤。回想起今天早上,青鸟已经多次告诫自己,近段时间天相异动,尽量待在家里不要外出,奈何程锦瑟思前想去还是决定和九生见面,她想知道他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 在美食的诱惑下,当一大碗客家黄酒煮鸡汤下肚,原本雄赳赳、气昂昂的青鸟,早已醉醺醺倒在程锦瑟为它张罗打造的空中躺椅上,在睡梦中与周公约会呢。程锦瑟俏皮地为自己的恶作剧,吐吐舌头,以表示对青鸟的歉意。殊不知,正是这次任性外出,险些让自己丢了性命。 坐在餐厅内等了许久,还是没见到九生到来的程锦瑟,有点儿心不在焉。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穿过人群走来。 “九生,我在……”还没等话说完,程锦瑟瞬间被一股无形之力推到墙壁并被眼前人单手扼住喉咙,纵然自己穿越前是女警,接受过严格的训练,但遇到这般身手的突袭,程锦瑟明显地感到毫无招架之力。餐厅的周边也像是被定格住了时空,外界和他们被分隔了开来,没有人发现此刻程锦瑟所处的险境。 危在旦夕,随着颈上传来的力量收紧,程锦瑟越发感到呼吸困难,濒临死亡的边缘。顷刻间,程锦瑟脖子上的如意挂坠释放出耀眼的红光,与此同时,醉倒的青鸟也从醉乡中惊醒向程锦瑟出事地赶来。被如意散发红光灼伤的男子,痛苦地不得不松开了手,倒地扑腾哀嚎。 眼前的男子面孔逐渐异化,逐步露出了原貌。 “你不是九生?!” 第4章 九生 自从踏进这片土地。九生的脑袋就开始闪现各种各样的片段。有自己的、有孩子的、男人的、女人的,大火、雪影、鲜血……混乱的记忆交错着,这时的九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眼睛幽幽地泛着红光。他努力甩了甩头,试图让自己清醒过来,而此刻身处异地的自己早已被五花大绑,看来凶多吉少。眼瞧着那个骗他到这里的小孩子正向自己走了过来,九生就气不打一处来,但又不得不虚与委蛇。 “小不点儿,哥哥的口袋里有糖果。” 眼瞅着小男孩不为所动就要往房间外面走去,九生赶紧换了个方法,佯装腹痛,躺在地上打滚,嘴里还夸张得连连哀嚎。 “不行了,好痛!我的肚子!”说完,还紧张得眯着眼睛看小男孩的反应。心中默念:1、2、3、4、5、6,中了!听到小男孩走向自己的声音。 果不其然,小男孩快步走了过来,蹲在九生旁边关切起来。然而奇怪的是从始至终,男孩都没有开口说过话,九生心里暗生怜悯,这么小就被人操控指使做一些见不得光的坏事,想必是可怜人。顿时,对小男孩的所作所为,也就少了一丝怨气。 就在不久前,他兴高采烈应约去玫瑰园西餐厅和锦瑟见面。谁知刚要走到马路对面,就正好撞见这个熊孩子追气球跑到了马路中央。 覃九生当即想都没想就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抱回了小孩,同时耳边响起汽车疯狂的鸣笛声。然而,预料之中的疼痛没有传来,等到他睁开紧闭的双眼,映入眼帘的却是男孩向他抓起一把不知名的粉末,九生瞬间失去了意识。人们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正当九生紧张的心情缓过来后,再次睁开眼所见的正是这个在向他吐舌头的小男孩。 往后的事,九生发现自己被绑到了一处密室。 正当九生对小男孩疑似哑巴的身世而感同身受时,小男孩刚才还像个小大夫一样操持紧张九生的腹痛,此刻却像是触电一般弹跳开来。 随即而来的是,九生的手臂上,传来小男孩恶狠狠的一口咬下去的疼痛,疼得九生龇牙咧嘴。 “啊!你属狗的?!” 小男孩没有说话,咬完后就做着鬼脸笑嘻嘻的走开了。 幸运的是,小男孩厚道地也给九生松了绑。 就这样,九生一个人沿着小男孩离开的方向,悄悄地跟了出去,小心翼翼,谨小慎微地前行。然而,这一路上没有再遇到过半个人影。 这偌大的空间近似宫殿般奢靡的装潢,无不彰显着这里的与众不同、绚烂夺目。前方有一个身影在召唤他。一道熹微的光束在走廊的尽头若隐若现,九生像是受到了魔怔,脚步竟不自觉地一步一步靠近,心跳的声音,一下下有节奏地在走廊回响。 直到,九生走到了那扇大门前。 厚重的实木门缓缓被打开。 “好久不见。” 语毕,一个披着长衫的男人转过身来。 让人不可置信的事情发生了。 大殿之内站立的这两个人,竟然长得一模一样。 九生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太不可思议了。回想刚才,在来到大殿前,他抬头望天时所见,不寒而栗,整座宫殿是透明玻璃做的外墙,可以观看到外面的世界,这里居然日月共主,夜幕之上既有月亮又有太阳。一路上,九生好几次掐自己的大腿试图说服自己这是梦境,然而一切又是那么的真实,腿部所掐之处的疼痛感,让他不禁龇牙咧嘴。 眼前和自己酷似的男人,他是谁?与此同时,熟悉的亲切的感觉又在预示着什么,二者之间有什么联系。此刻,九生的身体周边还在源源不断凝结雪花,日月崖的风在向他聚集,它们仿佛在呼朋唤友,成群结队地在欢迎他、欢迎他回家。初来乍到的恐惧感荡然无存,随着雪花越结越多,九生感觉到内心深处升腾起一股力量,亟待从身体里释放出来,使他情不自禁地仰天长哮。瞬间,神奇的一幕发生了,殿外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一条彩虹像卧龙般在夜幕中遨游。 “ 你是谁?为什么把我带到这里?”九生大声质问站在对面的人。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对立着的男人甩手扔出一个冰球径直向九生面门袭来,而且冰球越滚越大甚至生出了蓝色的火焰!九生下意识地举起右手,身边的雪花齐刷刷地向球射去,球就在与九生面部亲密接触相隔咫尺的距离稳稳地停了下来。有惊无险,当冰球落地的同时,九生也因为受惊吓踉踉跄跄摔倒在地。男人也即时移动身体,来到了九生跟前,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结舌。 “欢迎回家”男人俯身凑近九生耳语,一把将九生拽起,两个从看似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男人面对面对视,“我亲爱的弟弟”,九生听到男人称呼自己是他的弟弟时,错愕的说不出话来,他长这么大还没有听父母说过自己有一个双胞胎哥哥。 突然,男人邪魅一笑,两只眼泛起摄人的红光,九生的双眼也回应着泛红,他的意志开始模糊起来。 另一边,青鸟及时赶到程锦瑟身边。这是一只怎样的神鸟?程锦瑟刚开始都没有认出这只庞然大物竟是自家养得那只小馋鸟。高达2米有余的身躯,通体雪白的羽毛,不禁让人想起古代神话里的“鸿鹄”。只见眼前假扮九生的恶灵已经倒地,青鸟正想出招逼问出幕后主使,谁料对方喷射出无数雪花形状的暗器,然后消失的无影无踪。青鸟也即刻张开了自己的翅膀将程锦瑟护住,以免遭到暗器伤害。 当看到地面散落的暗器渐渐消逝成雾气,青鸟的脸色变了变。 归家的路上,程锦瑟匍匐在青鸟的背上,伤心不已。此时的青鸟正展翅翱翔在空中,一本正经地说着: “放心吧,九生会没事的。” 可是,青鸟知道人间的祸事怕是要来了。 “抓紧啦,我要降落了!” 第5章 路鸣 九生至今下落不明。 青鸟也终日在外打探消息。 程锦瑟已好几天萎靡不振。 闺蜜晓晓虽然一直奇怪沈平安行为和性格的反差,以前的沈平安可是个安静得有点儿社恐的女娃,可不像现在情绪变化这么大,一天的脸色可以横跨春夏秋冬。 不过,小的时候,沈平安在一次露营时救过晓晓的命。对于过命之交,朋友有难定当两肋插刀。 单纯的晓晓可从没有想过眼前的沈平安不是沈平安。而是顶着沈平安身份的程锦瑟。 “平安,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在报社前辈那边,拿到了一份30年前的采访选题记录本”晓晓献宝般拿出已经泛黄脱皮的记事簿,飞快地翻开其中一页,“你看,这里写的:2023年3月4日下午,光明一街,爆炸追车,记者路”龙飞凤舞的草书跃然纸上,这本记事簿记载了当年记者部的采编安排,当年的老前辈们还是习惯在本子上记录同事们的出发报道情况,以便核对计算稿费和绩效,不像现在用得都是电子手环,语音录入出行安排。智能化的同时,一旦设备出现故障,数据丢失带来的后果不堪设想。而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当年记者部的花名册来看,这个“记者路”全名叫:路鸣。 听到这个名字,程锦瑟顿时回想起自己作为缉毒警察时所破的几个大案,当时电视台指派的跟线记者,高高瘦瘦,戴着黑框眼镜,斯斯文文,干起拍摄却又十分麻利干练,“注意保护!给英雄们出背影镜头!不要拍正面!”“远景,镜头往后面切。”“感谢默默无闻的英雄们,是他们在刀尖上守卫我们的家园!” 原来是他。那个正义感满满的“路正义”路大哥。程锦瑟还记得当时她送他的昵称,不禁莞尔一笑。 而这本记事簿的记录者也正是时任记者部副主任——路鸣。 “光明顶街”的前身就叫“光明一街”,本地人、特别是上了岁数的老人都这么叫。“看来老路是陌市的土着儿民”程锦瑟大喜,苍天不负有心人,心想找到路鸣,顺着“光明一街”的线索,看看有什么蛛丝马迹。 “路鸣现在在哪儿?” “失踪了。” 程锦瑟不敢置信地睁大眼睛,想不到刚有的线索就断了。晓晓便将自己如何牺牲色相,讨好卖乖,从老吴口中打探到的消息。 老吴,大名:吴建仁,是晓晓工作单位里的老员工,再过3年即将退休的前辈。不过,这位仁兄,人如其名,性格乖张,不过业务水平却是极好的,国内的几个极有分量的新闻报道奖“金笔头”“真民声”奖拿到手软。 在晓晓陪吃陪喝甜言蜜语好话说尽,并献上了家乡客家人秘制的土炮“白榄酒”后,终于得到了有关路鸣的可靠消息。据老吴的描绘,40多年前,路鸣和老吴是同班同学,毕业于国内985重点高校新闻专业,按理说,两人进入陌市电视台工作,应该算得上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哪知当时两人实习的时候,路鸣就表现出极大的敢闯敢干和针砭时弊,“铁肩担道义,妙手着文章”,一连刊发了多篇抨击警队的文章。似是与警队有过节,领导们很是头疼,好在当时的高层惜才,将他下放到地方记者站锻炼。直到后来,警队有一名警察因公壮烈牺牲,不久后,路鸣也调回市台,从此还专职负责警队的新闻宣传事务,仕途也走上了正轨。然而,30年前就在光明一街发生了一场警察追匪的枪击爆炸案。路鸣接到线报,早早跟踪了过去,按道理,警队这么危险的行动,路鸣是不可能参与其中的,但是他明知有危险还是追踪过去。奇怪的是,这件事发生后,路鸣就再也没有回过市台。接下来的时间里,台里也报了案,同事们和警察也查询了路鸣登记在台里的家庭住址和紧急联系人,相熟的同事还找到了路鸣大学的老师和朋友,比如老吴回到母校查询路鸣的家庭信息,均一无所获,目前,路鸣生死未知,在派出所登记为失踪人口。 “如果路鸣还在,我这个首席记者的名号肯定是他的。” 老吴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断断续续,这些年也听说过,有人看到他出现在“光明顶”,也有人看到他在西边的大丘陵,也听说过在“忘忧湖”见过他的踪迹。但是,以上种种,待警察前去查看,却又一无所获,而密布于城市的天眼也并非摆设,只是怪异的是:只拍到过一个形似的背影,从没有摄录到男人的正脸。 “有没有办法找到路鸣的照片?”程锦瑟抓住关键信息问道。 “我已经拜托老吴和档案室的同事们去查了,应该很快能找到。” 程锦瑟隐隐觉得路鸣这个人不简单。甚至有一种直觉,自己和他或许有一层讲不清理还乱的关系。 为什么路鸣要抨击警队?为什么后来的路鸣转变了立场?为什么30年前光明顶事件后,他就失踪了?他是不是还活着,又或者他像自己一样穿越了吗? 数不清的谜团在程锦瑟的脑海中翻滚。她拿出之前办案时思考分析做的人物关系图,分别把光明顶、忘忧湖、警察、毒枭、自己、路鸣、九生、青鸟、吹笛人、老吴等重点信息一一写下。 突然间,似是有新发现,程锦瑟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心中升起了一个可怕的想法或者说大胆的预测:爸爸的死和路鸣有关! 程锦瑟为自己的这个想法,吓到直冒冷汗,当年她还在读大学,接到父亲因公牺牲的消息时,从没有想过其中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可是,这个路鸣的出现,却让她将很多事情联系到了一起。 也许,父亲的死不是意外! “路鸣的照片发过来了。”晓晓高兴地正要把手机拿给程锦瑟。 “叮咚——” 而就在此时,身负重伤的青鸟撞倒在花园里,在它背上滚下一个人。 “覃九生。” 第6章 挚爱 你永远不知道手足情深是有多爱。 每个人的记忆深处都埋藏了一份美好。 上古时期,日月族诞生了两位至高无上的王子,亦是双胞胎,同样的眉眼、发色和心智,他们理应是世界上最懂彼此的手足。两小无猜,他们在日月崖度过了无数快乐的时光。仍记得,小时候的弟弟,调皮好吃凉食,身为兄长竟背着双亲前往禁忌之湖——忘忧湖,只为满足弟弟的口腹之欲,取下湖底生长的“风铃草”带回日月崖种植,这也是日月崖内的风会带着雪花的原因。 要知道日月崖是不会下雪的,常年是四季如春的地方。而弟弟喜欢凉食,通过“时空镜”得知了人类有“雪花”这等妙物。又从叔父那里得知了“风铃草”的存在,哥哥当即决定给弟弟送一份大礼。 传闻,忘忧湖是联系各个时空的结界,稍有不慎,极有可能掉入异时空永生永世出不来。同时忘忧湖又是法术法器宝物的集聚地,各个时空都有勇士前来探宝。 “忘忧湖”,从表面上看与普通的湖泊无异。可是这一望无垠的湖面,平静的表象之下又翻滚着多少波涛汹涌? 当初出茅庐的哥哥,满腔欢喜破除结界,一路斩杀守湖使者,来到这神圣的湖岸,却亲眼目睹了,来自其他时空的人类,死状恐怖地被拽入湖底。此时的湖面像极了人的红唇,一条形似舌头的水流卷住前行者,越缠越紧,鲜血从他们的七窍流出,混入湖水。 只是短短的几秒钟,湖面又瞬间恢复平静,丝毫没有方才的血腥,任谁也想不到这吃人不吐骨头的竟是一汪湖水!只有岸上散落的几双鞋子,暗示着此处曾发生了怎样惨烈的事情。 他又怎么会不害怕呢?毕竟也才刚过及冠之年,身上也有不少法术法器,但一直以来都未曾遭遇实战,陪练的小伙伴大多碍于身份,怕是没有使尽全力来置他于险境。 屏住呼吸,沉思片刻。他知道能够活着从“忘忧湖”回去的人少之又少。为什么这片极乐世界被称为“忘忧”呢?父亲曾告诫兄弟二人,“忘忧”是取其反意,人有七情六欲,何来忘忧?唯有到达极乐净土,一死而忘忧。 “你们将来是日月共主,必将接受‘忘忧湖’的洗礼。”父亲的话犹在耳边。既然如此,那就让他作为哥哥去接受忘忧湖的洗礼,把生的希望留给弟弟。 就这样,他一跃坠入湖中,沉入湖底。在湖内沉睡守护神的尊龙,一跃飞升,撞得他肋骨直疼。随着尊龙瞪眼眼张开大口,一把将他吞下入腹。只见他不慌不乱,抽出日月剑,在尊龙腹内,连续划出“n”字刀花。原本洋洋得意的尊龙,正为饱餐一个大活人而感到心满意足,殊不知此时已被开膛破肚,龙身正消逝。 原来日月剑有斩杀一切物种的能力。 没有了第一凶兽尊龙的守护,他快速向湖心潜去。 殊不知,一缕邪恶之气竟从沉入湖内的死魂灵中流出,不动声色注入他的身体。 最终,他成功带回了风铃草,也埋下了日月崖日后灾难的种子。 风铃草、雪花给日月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对于日月族族人来说,人们兴高采烈,相约赏雪堆雪,好不痛快。 为此,日月崖的主人,也就是兄弟二人的双亲,还特意开启了一个“风铃雪节”。在这个节日里,相爱的人可以在风铃草的见证下,饮雪酒、吹雪花、舞雪人,相传用风铃草做成的戒指,相互戴在爱人的指尖,两人就能世世相遇相守不离不弃。 日月崖热闹宏大的“风铃雪节”,那真是一幅旷世瞩目的幸福画卷。 然而,好景不长,在经历一场里应外合的叛变杀戮后,失去双亲的他们,哥哥继任了新一代的“月神”,弟弟继任了新一代的“日神”。日月共主,天地永续,几万年来,日月崖在日神、月神两兄弟的共同治理下,秩序井然,欣欣向荣。然而,一次意外的结界漏洞,让身为“月神”的弟弟坠入人间,失去了法术和记忆,邂逅了人间女子,发生一段时空错乱的爱恋。 殊不知这个结界漏洞原是可以避免的,一切皆是因为人类的贪婪,潜入了“忘忧湖”,觊觎上古沉棺内的宝藏,触动了结界的开关,破坏了结界的屏障。 而日月崖也因为失去了“日神”,终日笼罩在夜色。 往事如鲠在喉,莫回首,白了少年头。 “顾华年,我的弟弟”眼前的男子将手在天空中画出一个圆圈,霎时间出现了一面镜子。镜中出现的画面正是一对男女在相互激战,随着男子有意的退让,女子明显地占上风,每一枪都在夺命,男子稍有躲闪不及极可能一命呜呼。随着一枪击中,男子最终败下阵来。 此时,镜中人的面部特写也被定格。 女子不正是自己的青梅竹马沈平安!而男子的相貌是自己又或是眼前的男人? 九生不可置信地诘问:“我不是你弟弟,不是顾华年,我是覃九生,你是谁?”与此同时,指着镜中的画面,“他们又是谁?” 男子没有理会,而是径直伸出右手,手上赫然出现一碗通体泛着蓝光的汤水,“顾华年,这是‘回魂水’,喝了它,你会知道自己是谁?我又是谁?” 九生眼看着这“回魂水”悬浮在自己面前,细看那些蓝色的光泽,居然上面漂浮的是一段段记忆碎片。他清楚的看到了自己和沈平安的快乐时光。 同时,竟然也看到了顾华年的记忆碎片! 九生思前想去,权衡利弊,最终还是将“回魂水”一饮而尽。 “啊——”撕心裂肺的痛从四肢百骸传来。一束金光将他围住升腾至夜幕中的太阳。 夜色渐渐褪去,曙光正在蔓延,大地重启光明。 覃九生,不,顾华年觉醒了。 “哥哥,我要杀了你!” 第7章 恶灵 谁也不能抑制自己内心深处生长的恶念。人一旦误入歧途,真的很难再抽身事外。 甚至一旦恶念出现,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试图挽回也无力回天。 试想如果没有法律的束缚,人们可以肆意妄为,烧杀抢掠,无序的社会,贪婪的欲望,黑暗笼罩下,必将生灵涂炭。 只有被净化的心灵,才能走向幸福。 善使的使命就是传播善意,感化众生,化恶念于无形,度恶灵重返极乐净土。 善使是上古以来就存在的时空使者。他们身负神只,一代又一代繁衍。岁月不居,斗转星移,使命轮回,净化世间万物的恶念,永葆大地焕发生机。 与之相对的,在光明的背后,暗无天日的异时空阴间,跨过地狱门,抵达第十九层便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恶灵谷。人们听过十八层地狱,却甚少有人听说过第十九层炼狱——恶灵谷。这是一处,让人鬼神都闻风丧胆的地方。 在其幽深的腹地,所见之处皆是寸草不生。谷底,万丈深渊,火红色的熔浆在翻滚沸腾,空气中暗流涌动,无垠的烈焰熔浆迸发出誓要吞噬世间一切的咆哮。 然而,就在这骇人的熔浆之上,悬浮于谷底的祭坛,幽暗中沉睡着一束“恶之花”。只见它通体黑紫色,微闭合着的花苞呈现出垂涎的饥饿状态。 玄关处,秘密的机关被打开。 像是在宣判这些人的死期。 一排十人的队伍,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清一色的披头散发,逐个被投入嗜血的熔浆。 他们都是从人间抓捕的恶灵。 “求求你,放开我!” “不要啊!” “饶命啊!” …… 其中,有一个机灵的小女生,因其极度害怕,又有着矫健的身手,慌乱中在众人之间挣脱了束缚,向着玄关微启的门缝奔去。 “嘶——” 仅仅相距毫米,小女孩差一点儿就摸到了门边,天真的脸庞难得露出了一丝即将重获新生的喜悦。然而,随着一条如细线般的黑丝,从“恶之花”的蕊部,精准的射击过来,小女孩不可置信的缓缓低下头,被黑丝贯穿的胸口,大朵大朵猩红的血花涌出,谷底的烈焰熔浆嗅到血腥味仿佛更加沸腾了,任凭坠落者如何挣扎,逐渐淹没。 顷刻,熔浆内外遍地哀嚎四起。使用恶灵的身躯浇灌恶之花,促使恶之花生长,这一残忍的秘术已经实施了很长一段时间。 恶灵重生的机会,已然受到了严重威胁,希望渺茫。以恶灵滋养恶之花,确实是以暴制暴,以恶还击恶的最佳利器。 倏地,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这里又恢复了方才的模样。 恶之花吐露出无数的黑丝扎进烈火熔浆,源源不断的力量通过黑丝来到花蕊。恶之花在缓慢地抽枝发芽。 刚才发生的一幕,玄关外目睹一切的人们,似乎早已见怪不怪。 “还不够,恶灵太少了!” 为首的女子,是恶灵谷的统领,人称“魔女”。只见她一把举起跪在底下的手下,因为魔女内心的极度抓狂了,控制不住的愤怒,已经震伤了在场多个手下,只见恶灵谷的啰啰们,东倒西歪,个个胆战心惊。“属下知罪,现在立即前往人间,抓捕祭品,以待圣花早日现世。”带头说话请罪的是恶灵谷魔女最器重的侍卫玄英。 魔女生气时全身散发着肃杀的真气。只见她的瞳孔呈蓝色状,听到熟悉的声音,瞬间恢复了冷静,随着右手一撇,被举起的手下立即灰飞烟灭。 玄英适时地让跪着的啰啰们撤退。手下们个个对玄英感恩戴德,吓得屁滚尿流,赶紧趁机择荒而逃。 “你看他们办事,你多么不得力,你倒好整日做白脸,而我就是红脸。” 绷着脸的魔女难得娇羞,委屈地嗔怪,前后反差之大,让人摸不着头脑。 玄英疾步向前在她耳边轻语。 “结界使来报,忘忧湖出现了异动。” 忘忧湖是各个时空圣神之境般的存在。如果,它发生了什么事故,后果将会不堪设想。如同多年前发生的一幕,太多事情无法回头,逝去的挚亲挚爱,永生诀别。 无论如何,不能让任何事情,影响恶之花的现世。就算是忘忧湖也不行。 “新一代善使出现了。” 魔女大惊。即刻便想前往人间,斩杀善使。事不宜迟,魔女将手一甩,半空中即刻出现一条飞棍,即刻启程半点儿不容耽搁。 玄英被眼前的魔女莽撞做法急得直跺脚。幸亏两人是自小就是主仆关系。“吧嗒——”猝不及防地偷袭,魔女不可置信地昏倒在玄英的怀里。 “这次就让我做红脸吧!” 玄英的指尖轻轻地拂过魔女的脸颊,记忆回到了小时候,身为仆人的他,身材瘦小,经常收到同伴们的欺负。有一次,还被设计,小玄英不小心把夜壶打翻,令人作呕的秽物倒在了路过的小魔女脚边。小玄英当即下跪求饶,周遭的仆人也为他捏了一把汗。刚才调皮捣蛋陷害小玄英的孩子们也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战战兢兢,纷纷躲到一边,暗自祈祷。 可是,魔女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轻轻一指夜壶。倒地的夜壶直冲肇事的捣蛋鬼,将秽物淋了他们全身。几个欺软拍硬的孩子被臭得哇哇叫。 小魔女哈哈得笑个不停,一点也没有高高在上的样子。 “你叫什么名字?” “玄…玄…英…” 那一抹笑容至此久久印记在小玄英心底。此后,小玄英开始了刻苦的修行。哪怕是被师傅鞭笞,满身血淋淋,他都要努力变强,期待有朝一日能够站在她的身边,并肩前行。 往事如烟,如果不是那一场变故。小魔女又怎么会变得如此暴戾乖张和铁石心肠。 这一次就让他来守护她。 玄英抱着魔女回到房间,安顿好魔女后,一步三回头像是告别,又或是想要看得更真切,把她的模样刻到心里,永生永世不能忘。 “再见了,我的公主。” 第8章 忠犬 程锦瑟眼下忙碌得不可开交。 一边要照顾还在昏睡的覃九生,一边要给受伤的青鸟上药。同时,还要照料受惊吓过度的晓晓。此外,还得小心翼翼以免也把沈妈妈吓到。 是的,当平凡女孩晓晓看到幻化成庞然大物的青鸟,落在自己闺蜜家的院子,而且它还背回来了自己的学长,更可怕的是这只鸟还会说话,“救命!压倒我的老腰了。”偌大的鸟兽,不一会儿变成了小小一只,而且还说人话。晓晓揉了又揉眼睛,掐红了大腿,拍了又拍耳朵,难道是撞鬼?简直是不可思议,认知界的天花板,直到青鸟跳到她的肩膀,晓晓直接翻白眼晕倒在地。 事已至此,盘算半天,闯祸的青鸟像没事人一样,嘴巴不停补充食物。程锦瑟最终打好腹稿,分别给覃九生和晓晓的妈妈打过电话,用一个自己都觉得牵强的理由,为期5日研学派对的幌子,蒙混过关。沈平安、路晓晓、覃九生,谁叫这仨儿形影不离就像3个臭皮匠,臭味相投,默契十足。彼此的家人也是相亲相爱,默契十足。 最先恢复的是我们的小馋嘴青鸟。沈妈妈亲手做的一大盘红豆青团,悉数被这只青鸟,实则是“大胃王”开启了清盘行动。当然,此刻它已不再是战斗状态,伪装成了现在的小鸟模样,连沈妈妈见了都十分喜爱,总是冷不丁的来个“摸头杀”“贴贴”“抱抱”。 殊不知,这一鸟一人本就是腻歪界的模范。 很快,晓晓傻大姐的粗神经线条,在后半夜就缓过来了。原本青鸟可以使用法力让她失忆,至少取走她今天早上看到的一幕。殊不知,在青鸟正要动手作法时,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以免再次让傻大姐受到惊吓,这次青鸟和程锦瑟全程用唇语。 “丫头,你真是好福气。” 程锦瑟一脸懵圈,撅着嘴巴,脑袋边飘过无数个问号,自己的遭遇怎么看都是感动天地可泣鬼神的,先是幼年丧母,后又丧父,自己也因公殉职穿越到人生地不熟的未来时空……这种种迹象都没有什么福分可言。 “她,就是你的福星。” 青鸟一本正经地飞到晓晓头顶,还很贴心的啄了啄她的头顶。疼得晓晓哇哇叫。 “臭鸟!别咬我!” 于是,虽不明所以,再三思量后,程锦瑟打算和晓晓摊牌。 一个惊人的秘密正一点点儿伸出了触角。从星星拥抱着月亮再到闻鸡起舞,两个女人,一只鸟,叽叽喳喳的交谈声,伴随着一个女孩时不时的倒吸一凉气,讲到激动人心之处“哇哇哇”的感叹,又或者是“啊啊啊!”的尖叫声,傻大姐时而欢笑时而哭泣,不知不觉日上三竿,太阳听得也感到了疲累。 厨房里忙碌的女人,其实耳朵比的都灵敏。 “看来他们需要点儿凉茶,下下火。” 整件事情的大概,程锦瑟从头至尾,包括自己怎么从三十年前穿越而来,怎么遇见吹笛人和青鸟以及收集天使泪的事情……大致交代了脉络。 晓晓作为一名职业娱记,跟踪的八卦新闻,故事情节离奇的也不少。但是从闺蜜这里得到的又是穿越、又是鬼神,信息量大到超出小脑袋瓜的cpu。 有那么一瞬间,晓晓觉得闺蜜会不会是上次落水留下后遗症。 “平安,要不我们去一趟青山吧?” 青山是当地一家有名的精神病院。面对傻大姐的脑回路,程锦瑟竟一时语塞。饶是她这个警界精英也难抵萝莉小白记者的一根筋。 这时,青鸟坐不住了,也不做什么唇语了。直接开口怼。 “姑娘,她需要你,你们是有缘人。” 听到青鸟会说话,晓晓再次震惊地跳到程锦瑟背后。 “安安,这只鸟会说话!见鬼了!” 青鸟听不得聒噪,只好略施法术,让晓晓镇静下来。与此同时,它也察觉到了带回来的覃九生身上带有浊气,采集天使泪的任务事不宜迟。 “丫头,你看看这是?” 青鸟飞身画出一个圆圈,里面赫然正是一名女警和她的作战犬在训练。画面来回切换全部是女警和警犬缉毒破案、生活、训练等相处的美好时光。 “不要!趴下!小樱!” 随着一声爆炸,车辆瞬间被大火吞灭,那只名关唤“小樱”的警犬也消失在火海之中。 那个女警正是程锦瑟。 “这只忠犬,守护了你一次次脱离险境,你还记得小樱吗?” 听完青鸟的一番话,程锦瑟早已泪流满面,那可是陪她出生入死的战友!小樱!想起和爱犬在一起缉毒的日子,无数次在刀尖上起舞,都有它的陪伴。 “哭啥?丫头!小樱回来了!” 程锦瑟一脸的问号。 然而,青鸟却神秘兮兮地落在晓晓的肩膀。 太让人难以相信。青鸟却笃定地告诉两人,只要跟着它来到“忘忧湖”取来“回魂水”,一切就可以真相大白。当然,也可以等程锦瑟作为新一代善使的法力被激发出来,那么她也能像青鸟一样通灵看到人的前世。 正在青鸟还要继续讲述历任善使的法力和威风史时,隔壁屋传来了什么东西摔倒的声音。 等到两人和一只鸟赶过去查看时,却发现覃九生正在不受控制的自戕。 破碎的杯碗,他正拿着往自己的身体划。眼前的一幕,青鸟意识到大事不妙。 “糟了!快快关门!按住他。” 随着青鸟一声令下,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又怎么能压制一个大男人,更何况男人此刻正处于魔怔。 青鸟由于之前在恶灵谷救下覃九生时受到了恶灵的偷袭,法力受损,还未痊愈,此刻面对癫狂的九生,法术也只能是勉强压制。 “丫头,抱住他!” 程锦瑟顾不了那么多了,奋力下腰,一推一拉,将九生死死按压在床上。如此同时,她胸前的如意散发出亮光。 程锦瑟瞬间进入九生的意识。 原来,他是日月族的日神。 他是顾华年。 第9章 救赎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这一世,程锦瑟才明白无论自己是沈平安还是程锦瑟,得以安好存活于世,都有他的默默守护。 这个男人。 程锦瑟用温热的毛巾擦拭着男人的额头,豆大的汗珠不停滑落,想必是梦境中的魔障在作怪。尽管部分过往的记忆得以苏醒,程锦瑟仍然有很多未解之谜待一一破解。 望着眼前的小白板,事件的脉络又多了几条线索。 眼下当务之急是找到祛除覃九生魔怔的办法。青鸟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欲言又止的模样,这让善于观察的娱记晓晓看出了端倪。她偷偷跟着青鸟,走到后院一旁的墙角。 “鸟师傅”晓晓自来熟地认青鸟为自己的师傅,“你有啥法子吗?” 原以为青鸟这个神兽会排斥,没想到他还笑呵呵地应了下来,还说要选个黄道吉日搞个拜师宴,整得晓晓感觉这一声“师傅”怕是把自己卖掉了,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大坑。 说来也是奇怪,晓晓已不再害怕眼前会说话的鸟,还有那些离奇的事情。她现在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保护闺蜜沈平安,也就是程锦瑟,还有学长覃九生。看来,她确实是有“忠犬”的底子。 当然,晓晓也想知道自己前世作为“忠犬”的故事。作为娱记,她的认知里:狗咬人不是新闻,人要是咬了狗,那就是大新闻。同理,人是狗变的,这新闻不就是天下奇闻?自己把故事写出来还不扬名万里? 晓晓美滋滋地陷入幻想,殊不知她刚认的师傅就给她立规矩,美其名曰: “接下来,我要给你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魔鬼训练”青鸟飞到晓晓的眼前,啄了一下晓晓的前额,“帮助你恢复前世忠犬的灵力。” 晓晓被啄得龇牙咧嘴,她现在还不知道,未来,她为自己这声“师傅”付出了多少代价。要是此刻有奈何桥的“孟婆汤”,她定是要喝上三杯,把这些事儿忘得一干二净。 此时的屋内,九生还是处于高热昏迷状态。 所幸沈妈妈早上做了早饭后,就拖着行李告知程锦瑟要和“雀友”们到澳门玩几天。程锦瑟虽感到意外,但想着屋内的九生发病时的模样,怕是得露馅儿,也就乐见其成。 临走前,沈妈妈给女儿留下一个黄灿灿的符咒,意味深长地抱了抱她。 程锦瑟奇怪她和沈妈妈之间的身体接触,通心术却没有丝毫反应。来不及多想,因为还有更棘手的事情正等着解决。 沈妈妈不在家,他们几个正好可以堂而皇之地商量对策。 “平安,不,锦瑟,那个什么湖那么危险,你要去吗?” 晓晓担心地看着程锦瑟,鸟师傅嘴里说的地方幽深恐怖,怕是凶多吉少。 众人的思绪一下子低落起来,各自回想起很多年前的往事。 程锦瑟和顾华年相识相知的日子历历在目。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再次匍在青鸟的背上时,程锦瑟才知道此行有多坎坷。先是穿过厚厚的云层,又绕过闪电雷鸣,几经艰险才滚落目的地:忘忧湖。 饶是在此地生活了万年的青鸟,也还是觉得自己回家的路实在不好找。作为各个时空交汇的结界所在,忘忧湖一直是匀速与各个时空平行的,特别是中心湖的位置,普通物种要进入更是难上加难。除非,忘忧湖的神只召唤,有缘人自然而然可以畅通无阻。当然,还有忘忧湖的守护者们也是比较容易找到这里的。 善使更是出入自如。但是,以目前程锦瑟的法力,怕是躲不过一记天雷,出场不到10秒就要领盒饭的小丫头片子。 “大胆!偷上瘾了?” 只听一声怒喝,一记旋风卷起湖内的水柱径直向青鸟和程锦瑟方向袭来。青鸟立即变身张开偌大的翅膀,挡住了锋利如刀的水柱。 各种应接不暇的水器不断变换闪现,这是什么大神,上来就要杀人。程锦瑟心想这些神仙,怎么比以前抓捕的歹徒还像歹徒,杀气这么重呢?! 殊不知,刚吃了亏,打输了的守湖神,此刻正憋屈得无处发泄内心的愤懑。自己在“忘忧湖”中的守护神排行榜前十名的地位岌岌可危,而且还是输给了一个女人,越想越气,使出的花招也就越来越多,招招索命。 “老水怪!连我都杀啊?”青鸟忿忿地把水柱逐个击落。 “咦?原来是白凤凰!”这时一团水伸出四肢,活蹦乱跳地向他们走来。 “哇!她是善使吗?好漂亮的姑娘啊!”青鸟一把推开老水怪伸过来的触须眼睛,“别吓着她!”一脸护犊子的神态。 “她不就是你和……”老水怪还没来得及说完,就被青鸟一记大锅盖拍倒在地。痛得哇哇叫的老水怪追着青鸟还手,好不闹腾。程锦瑟也一时间没有留意两个老神仙在窃窃私语。 “老水怪,天机不可泄露!”心领神会的两人心照不宣。 回到正题,青鸟告诉老水怪此番回到忘忧湖是要取圣果救人。哪料,老水果摇摇水柱状的手臂。 “被偷了。等到明年3月你们再来吧!” 在一人一鸟的震惊之中,老水怪告诉他们忘忧湖方才发生的一起盗窃圣果的事件。原来,就在程锦瑟和青鸟来到忘忧湖不久,就有人闯进忘忧湖的中心湖并将圣树上唯一的圣果摘走了。 老水怪咬牙切齿地捶胸顿足,“这可恶的娘们,竟然知道我的死穴,把我可爱的果果给偷走了!”气得老水怪,周身翻滚起无数水柱。 “冷静,冷静,老水怪!” 事已至此,再等圣树结出圣果,又要经过一年的时间。 别说一年!怕是再过多一天,九生也要一死。 落日的余晖,有些晃眼,程锦瑟身上的符咒,闪现出一个纸片人像是在向远方的某人传输着这里的一举一动。 一人一鸟,铩羽而归。 谁来救救他? 第10章 危险 本以为必死无疑的九生,竟然安然无恙,奇迹般苏醒了。 正当青鸟带着程锦瑟安全返回院落,晓晓就欢天喜地把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告诉了他们。 程锦瑟和青鸟面面相觑,回过神来,稍作镇定后快步走进房间。 “有人给他吃了圣果!” 青鸟凑上九生的嘴边,闻了闻,斩钉截铁地得出结论。 “晓晓,你有没有看见那个人是谁?” 被鸟师傅问得一脸懵的晓晓,认真回忆自己照顾卧床的学长期间,并没有发现有陌生人或者什么异样。只不过,由于连日来接收的信息量过大,加之提心吊胆照顾学长,还有担心鸟师傅和程锦瑟出事,她也就在这期间稍微地眯眼睡了一会儿。 而九生则完全记不清有谁来给自己吃过圣果。迷迷糊糊之中,只感到 此刻的青鸟若有所思,脑袋快速转动,很快他就算出了答案。 原来是她回来了。真好。 青鸟抑制着内心的狂喜,并没有声张,推搡着啄着自己的笨徒弟脑门,快速走出房间,留给程锦瑟和覃九生独处的时间。 房间里,仿若隔世,一时之间,两人都不知说什么好。 “咳…咳…”程锦瑟以为男人不舒服,正要上前递茶水,却被一把扯入怀中,任凭杯盏落地。 “锦瑟,我好想你。”程锦瑟被他从后背抱住,她看不清此刻他的表情,感受着男人身上从来急促有力的心跳声,想着前些天的担惊受怕,本以为要撒手人间的人此刻安好坐在眼前,程锦瑟只觉得眼眶一热,说出来的话,却又故作镇定。 “你还活着,真好。” 和煦的阳光柔软地通过纱窗洒落,多么温馨的画面。门缝外偷窥的一人一鸟扑哧扑哧地乐开怀。 眼下当务之急,便是怎么去采集这世界珍宝——天使泪。 然而,上述的种种,在千里之外,悬挂于空中的圆镜中,早已被一个背手而立的伟岸男子尽收眼底。 “华年,不要忘记你的使命。” 夜晚的风从四面八方开始流窜,据气象台消息,近期会有台风过境。左邻右舍,纷纷加固了自家的院落和门窗。沈妈妈也从外地回来了,至于覃九生、路晓晓,也以研学圆满结束,各回各家。 然而,青鸟却一刻也未曾放松警惕。 因为他知道救下覃九生的正是沈妈妈!沈妈妈竟然能够闯进“忘忧湖”取下圣果,那绝不是一般人! 台风前夜晚的月色。真美。 可是今夜绝对是高手之间的较量。沈妈妈站在院落品茗,轻呷一口,便放下茶杯。 “出来吧!”一颗石子从沈妈妈的手中不偏不倚直直向着身在暗处的黑影袭去。 “好厉害的指法!”青鸟一个快速躲闪,堪堪躲过一击,并瞬间移动到沈妈妈的茶几之上。 沈妈妈坐着,青鸟站立,双方就这样沉默不语互看许久。 突然,沈妈妈仰天哈哈大笑起来,青鸟顿觉失了神兽的威严,正要出手制止女人的呱噪之声。 “老程,你快变回来吧”随着沈妈妈笑得花枝招展、前仰马翻的样子,一句“老程”,差点儿让青鸟破防。 “你…你…你怎么知道我?!”青鸟震惊得话都说不完整,这个天大的秘密,他可是守口如瓶,不敢透露半点儿。 就在这时,沈妈妈一个转圈,一个扎根在记忆里的女子呈现出来,青鸟不敢置信,“哒——”的一声,立即也幻化成一个男子的形态,他快步走向沈妈妈。 “原来是你!真的是你!” 月光下,两人相偎而泣。 因为台风即将过境的关系,街面上的行人稀稀拉拉,再过段时间估计也就空无一人了。而空荡荡的街道上,不知何时出现了几条暗影。他们似是摇头晃脑,却有组织有队形般向着某处居民楼靠近。 程锦瑟躺在睡床上,睡得有点不安稳。躺在背包里的符咒,又再次闪现微弱的黄光,小纸人一纵身跳到了窗户,远处似乎有什么怪物,把小纸人吓得连连后退,还摔了几次。 而青鸟和沈妈妈这边也感受到了这股异样。他们迅速变回这个时代的原形,冲向屋外。 另一边,有着相同感应的还有覃九生和路晓晓。大半夜的,他们不知自己受了什么魔怔,迅速向程锦瑟家集结。 等到他们所有人都聚在一起时。台风也到了。 暴雨闪电不由分说地落下。 这时,带着几个黑色暗影围住程锦瑟家的,正是一位身穿玄色披风的男子。 此人正是恶灵谷的玄英。 “受死吧!” 没有自报家门,没有索命为何。总之,就是一场混战。 青鸟率先使出一个屏障保护住目前还没有什么修为的程锦瑟和路晓晓。 已经苏醒了部分法力的覃九生,不,应该是顾华年,率先使出一记雪花斩,片片雪花瞬间变幻成刀片,杀得对方暗影东躲西歪。 最让程锦瑟吃惊的是,沈妈妈竟然也会法术,只见她念起了咒语,无数的小纸片人从符咒里走出来,靠近敌人瞬间自然与敌人同归于尽。 场面的混乱,以至于待青鸟看清楚玄英的法术招式,已经相互战了几十个回合,终于认出对方何人。 “恶灵谷,你们是恶灵谷的人!” 没想到善使身边有这么厉害的神兽助阵,玄英思考一番,本想着趁善使还未觉醒前来个绞杀,这会儿看来还是要从长计议,一个暗器丢下,烟雾缭绕,一干人等消失得无影无踪。 经此一役,众人都有些困乏,同时也心有余悸。沈妈妈也顺势招呼大家来到地底的密室休息。 程锦瑟有很多疑问想向沈妈妈请教,但是沈妈妈和蔼地告诉她别着急,改日再把事情详细告诉她。众人纷纷在密室里各自休息,待明早再议。 窗外风雨交加,在睡梦中,眉头紧锁的人有着自己的心事。 “顾华年!顾华年!” “我们日月族的荣耀就在你手上!必须要拿到十滴天使泪!” 覃九生脑海里不断重复哥哥的话语,这让他想起在日月崖大殿内喝下“回魂水”的情景,前世的兄长犯下太多弥天大错,但是亲情是血脉相连的,他本可以亲手了结兄长,但是他的兄长至始至终都看透了自己的弟弟心性。 用情至深之人又何来狠绝? “哥哥,为什么要逼我?” 一滴晶莹从男人的脸颊滑落。 夜色无边,危险已来临。 杀戮,一触即发。 第11章 秘密 “往左,往右,抬腿!” “别忘了你的法力可都是我教的。” “风铃剑,这世间至高无上的法器也是我给你的。” 对面的男子无情地戏耍着他,两个手指轻轻一捏就夹住了风铃剑的刀锋,逼得他无法动弹。此外,还不停在言语上揭开他往日的伤疤。 他们原是情比金坚的手足,双胞胎,天降的双子星。不曾想落得如今相互厮杀的境地。如果,父母双亲在世得知此情此景定是要悲痛不已。 而当年若不是他贪玩,打开了结界,又怎么会发生后来的祸事。这个终生的遗憾,亦在无休止地折磨着他的身心。 兄弟二人一跃腾空,相互激烈打斗。几个回合下来,细看会发现,年长男子的法力明显更高一筹,但又有克制,往往每到致命的招式,总有不经意间的缓冲。是啊,那么多年过去,他都没有真正战胜过自己的兄长,他知道兄长在比武这件事上一直都在放水,而自己却总是活在兄长的阴影之下。堪堪接住招式,毫无招架之力,随着迎面而来的一记击杀,抱着受死的决心,他不再反击,坦然赴死。 死之与生,一往一返。故死于是者,安知不生于彼。 然而紧闭着的双眼,睁开后所见的画面却不再是空中搏杀,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漆黑的世界,无论他怎么呼喊。 “顾华元,我知道这是你布下的幻境。我不会被你迷惑的。” 像是掉入无尽的深渊,四周只有他发出声音的回响。突然,一盏鬼火升空,余光映衬出这里是一个密闭的空间,在周围赫然矗立四扇带着木把手的门,门紧紧地闭着。让人不禁疑虑门后又将是怎样的险象环生? 他稳住心绪,闭住呼吸,排除杂念,立定打坐。 “华年,这是梦术,快醒来。” 他的耳朵微动,接收到了来自外界的声音。但很快,声源被切断,周遭恢复了原先的一片死寂。 不久前,大家才合力击退了恶灵谷的玄英。此刻,他应该在沈家的地下密室,摸了摸口袋,手里攒着的正是方才歇息前,沈妈妈给大家一个人一个的符咒——小纸人。他此时更加笃定,眼前的一切,来自 顾华元设下的虚幻之境。 “顾华元,我不会做你的傀儡!” 霎时间,他快速伸出无影手,数不清的风铃剑向四个木门同时出击。出人意料的是,木门纹丝不动,风铃剑像是被吞噬一般隐没在四个木门之后。 任凭他使出多少招数和法器,统统来无影去无踪,全身疲乏无力,虽说,一直以来自己的法力都不及哥哥,但是也不至于相差如此之大。看来在他未复苏之前,发生了太多始料未及的事情,物是人非。 眼下,这四个木门就像是无底洞。他尝试用身体撞过去,然而迎接他的却是结结实实得如同铜墙铁壁,根本不能撼动它半分,此外,他还被木门巨大的外力反弹回来,致使他跌倒在地。 日月交相辉映,此时的日月崖,一个男子透过偌大的悬浮在空中的镜面,正玩味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男子始终还是不明白这个备受宠爱的弟弟,为何如此不懂得自己的良苦用心,已经多次用法术试图控制他的心智,然而均以失败告终。上一次,要不是那只可恶的青鸟擅自闯入,打断了控制术,想必也就没有那么多的烦心事。 “是时候,游戏开始了。” 身在暗处的黑影,向男子扶手致意后,闪身而去。 男子微微甩手,人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此时,镜中,一个曼妙的女子从天而落。 待看清面貌,来者正是:程锦瑟。 “锦瑟,你怎么来了?” “我用通心术进入了你的梦境……” 话音刚落,整个空间出现裂缝,幻境正在轰塌。空间内的一切开始地动山摇,四个木门不停旋转,他护着女子,用身体抵挡四处散落的碎石。危机时刻,他瞥见正在破裂的空间,右上方有一处光亮。 他迅速反应过来,抱起女子就向亮光处奋力扑去。然而,正要冲出黑暗之时,胸前一凉,身边的女子变成了另一个身影。 “顾华元!”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记凌冽的掌风,将他推进了方才正在塌方的黑暗之中。 无尽的黑暗向他再次袭来。 不知过了多久,待到他艰难爬起身,已然回到了小时候的日月崖。一年一度的“风铃雪节”,族人们载歌载舞,漫天的雪花,繁荣的景象,一切都那么美好。他在欢声笑语的人群中,还发现了小时候的玩伴们。 “阿娥,豆豆、寻放”他高声地唤他们的名字,可是伙伴们好像没有听到他的话,他直接冲到他们面前,想要给他们大大的拥抱,结果却扑了空,自己的身体径直从他们中间穿了过去。不过刹那光景,眼前的歌舞升平转瞬即逝,无数支带着火的飞箭漫天飞射,名唤阿娥,豆豆、寻放的男女,相继倒在了血泊里,箭头穿过了心脏,箭尾带着的火把一切焚烧殆尽。到处是哀嚎,一片火光。 “快逃!快逃!”熟悉的声音传来。 画面里,撤退至大殿一隅,身负重伤的父母双亲声嘶力竭地呼喊。 “叛徒!吾儿日后必将血刃尔等,还我日月族荣耀!” 双亲用尽自己最后仅存的灵力,一道蕴藏着洪荒之力的白光覆盖了整个日月族。 满地的火焰得以平息, “元儿,年儿,好好活下去!” 眼睁睁地看着血脉相连的人羽化。 仇恨的种子扎根发芽,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取得十滴天使泪,唤醒消散的父母。哪怕要灭世也在所不辞。没有任何理由和任何人可以阻挡这一简单的愿望。 本已断离舍,奈何缘深种。既然已经记起了往事,那么注定无处可逃。 在这个世界上,我即是你,你即是我。 这是属于你我的秘密。 他在夜色中邪魅一笑。 瞳孔泛起诡异的红色。 第12章 妈妈 程锦瑟心里有太多的谜团。她不明白为什么沈妈妈会用法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巧合?还隐瞒着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 待大家在密室都安顿好后,她便一个人悄悄地堵在了沈妈妈的房间门口。 今天,她必须问清楚。 “我的孩子。” 打开房门的沈妈妈,见到程锦瑟,对于来者的来意已然了然于心。沈妈妈也很干脆利落地拉进屋,一个大大的拥抱将她拥入怀抱中。 程锦瑟的直觉在告诉她,沈妈妈知道自己是谁,在踏进这个房间时,她就感到了一种非常熟悉和亲切的感觉。 当然,任谁也想不到沈家住宅底部竟然别有洞天。底下两层,四室两厅,错落有致的布局,上好的大理石、花岗岩铺陈,精妙的采光和用水系统,空气中弥漫着混合着泥土气息的花香。唯一突兀的是,每个房间都张贴了一张金灿灿的符咒——小纸人。 程锦瑟在见到如此构思精妙的密室,曾不止一次冒出一个想法:这里应该还有一条密道,危难时可以用来逃生。 蓦地,眼睛注视到一幅人物油画。 那是30年前家中的至宝,父亲最爱的画,里面画的正是一名女子正如痴如醉地弹钢琴。画中女子的脸是侧脸,当她似有所想地望着沈妈妈的侧脸。 她立即挣开了怀抱,一脸的不可置信。 这不就是画里的女人吗?! 环顾一周,这个房间里的布置和30年前自己的房间居然一模一样! 程锦瑟顿时泪流满面。 “您是谁!您快说!”一反常态,程锦瑟厉声质问沈妈妈,“您说呀!”。 一个答案从她的心底战战兢兢地生出。 早已干涸枯萎的内心此刻被搅得剧烈疼痛。好痛好难过但又好想好想。 好想好想。 沈妈妈再次揽她入怀。程锦瑟得不到亲口回复心中所想的答案,反而闹起别扭,怒极不予配合地大力甩开了沈妈妈的手,一次又一次拉扯,一次比一次用力,距离被推开了,但是两人都知道她们的心更近了。 最后,终是抵不过沈妈妈的执着,两人相拥在一起。这一次,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就这样久久不愿分开。 门缝边,一只鸟儿歪着脑袋,眼睛早已湿润迷茫。 “孩子,我是妈妈。” 母女相认。 走了那么多孤独的路,原来妈妈在这里。 “事情的曲折离奇,就由妈妈来亲口告诉你,我的女儿。”通过漫长的诉说和倾听,程锦瑟从没有过这么认真和仔细地听长辈讲话,甚至比当年考警校时还要谨慎用心,生怕遗漏了妈妈讲得蛛丝马迹。终于,小脑袋瓜这才理清了事情的脉络。原来当年的母亲作为善使,在当时的时空因为击退恶灵遭到突袭而被迫消逝,留下还是婴儿的锦瑟交付了程父,散落各处的灵力依旧散发着善使净化的能量,其中一缕灵力被“忘忧湖”吸入,又在一次结界异动之时,机缘巧合被吸附在未来时空的自己身上。 来到新的时空,妈妈也在寻找女儿的踪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总有重逢的一天。在这漫长的等待中,妈妈为女儿打造了家,寻回了她的所爱之人,她忠诚的朋友,还为她做了很多很多。此是后话。 “沈平安和沈妈妈原来的灵魂又去了哪里呢?”程锦瑟把自己最大的疑惑问了出来。 “都在这具身体。我们有无数个我,他们肩负善使的使命在各个时空奋斗,但总有一日会回归到一具身体之内。”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才能重生,上一世她拼尽生命守护世人,这一世她只愿守护女儿的余生。 所以,这一世她唤她:平安。 儿女一生平安,是为人母的夙愿。 此时,在程锦瑟眼里,她不再是沈妈妈,不是外人,甚至不能说是程妈妈,她只能是她的妈妈。 “妈妈,让我好好看看您。”程锦瑟伸出指尖摸着妈妈的眉眼,一下又一下,生怕记不住,恨不得将母亲死死看个够,死死记在脑海中。 “妈妈,怎么办,我以前的记忆里没有你”程锦瑟委屈地说着陈年往事,“读书的时候,别人家长会都有妈妈来开,可是我总是爸爸,而且爸爸还常常因为出差缺席”心有多疼,这一路走来,太多的不易,所谓坎坷,何尝抵得过年少无依无靠,中年依旧孑然一身,“再到后来,爸爸也……从那以后的家长会,老师再也不用点我的名字了。” “对不起!” 那一夜,母女二人聊了很多,有说不完的话,程锦瑟想到自己有妈妈了,拉着妈妈拍下了一张合影,并当即作为自己和妈妈的手机屏幕。那一夜,甜甜的梦围绕着女孩,母女二人紧紧相拥,温柔地睡去。 一只鸟儿也倔强地仰着头颅,不让眼泪落下,隐身在门外的小巢,守护着房内宝贵的美好。 小纸人在夜色中纷纷舞蹈,触角吐出红光的细线,连接成坚不可摧的网。 “天快亮了,我们的法力冲不进去。” “月神交代,让我们速去寻找天使泪下落。” “撤!” 几道暗影消失在夜色里。 一连几天,大伙都在密室里商量接下来的计划。晓晓自小从福利院长大,行踪相对自由。九生的父母都在国外搞科研,一家三口都是学霸,身为人类学博士,他本人还在高校担任教职,而前世的他却有一个哥哥,父母已故。解决好各自的行程安排和联络家人。 最开心的莫过于母女俩。不管是沈妈妈还是程妈妈,当然,也不管是程锦瑟还是沈平安,母女两人总算相认了。 为此,他们还来了一个小型派对。在这期间,程锦瑟还提议妈妈收晓晓做干女儿。 “我有妈妈啦!我有妈妈啦!” 原本还有些难受、闷闷不乐的傻大姐喜极而泣,三个女人抱在一起,哭得泪水鼻水横流,个个哭的模样是真丑,不过,也把一旁的男人(鸟)感动得红了眼眶。 第13章 特训 烈日灼心,身穿迷彩服的女子正快速穿过障碍物,向百米之外的移动靶子追击。 “砰!砰!砰!” 一只鸟喝着椰青,被眼前女生的蛮力和枪法震撼,感慨不已,一不小心呛到说不出话来!一旁的晓晓看它憋得面色通红,很是着急。 “救命啊!鸟师傅呛到了!”晓晓的一声声大喊,急得青鸟面部憋得更红了。 “完了,完了,枉我一世英名,要被这椰青和小妮子……”就在青鸟难受得无以复加之时,沈妈妈手掌一把抓起青鸟的腹部。“晓晓,快过来压住!”,接下来另一只手握成拳头向其背部顶出去,使出一记海姆立克急救法。 青鸟瞬间感到喉咙一下子舒畅。 “活过来的感觉真是美妙啊!” 活过来的青鸟,当即把椰青啄成了“万花筒,旁人看了都没好气,笑得前仰后合。从此,椰青成了青鸟的禁忌,直接拉入黑名单。 不过,青鸟对沈妈妈却更加喜爱了,现在有事没事就落在沈妈妈肩头,大家也见怪不怪,当它是在感谢救命恩人。青鸟心里却偷着乐,耍点儿小伎俩就能够明目张胆地秀恩爱,得来全不费工夫。 “魔鬼训练”的难度还在不断加码。 因为此行的目标是: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确切地说是,参加国家公务员(警察)的考试。 作为天下第一考,想必考公人都清楚个中的心酸。上一世的程锦瑟,没日没夜复习,还要增强体能训练,甚至在面试前两个月做了飞秒激光视力矫正手术,才得以女承父志,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 其实,当时的程锦瑟心里害怕得要死,万一自己没考上,那可是丢的烈士后人的脸面,自己也没有颜面去拜祭父亲。 所以,要争气啊! 这一世的程锦瑟面对的可不只是罪犯,还有来自各个时空的妖魔鬼怪,要完成集齐十滴天使泪的使命,可想而知危险之高、挑战之大、任务之艰。 就在众人思前想后怎么样能够更多地接触恶灵,更多地惩恶扬善,为此大家愁眉不展时。电视里正好播放三十多年前的港剧《使徒行者》,身为娱记的晓晓,古灵精怪,脑袋瓜也一下子机灵过来。 何以解忧,唯有考公。 电视机里正好播放着一场大戏:身为卧底警察的爆seed和阿钉被黑警出卖,两人躲在一辆车内,周边的犯罪分子围过来掀翻车辆,砸破车窗,将他们两个一左一右强行地拉出车外。 两个相爱的人,相牵的手,慢慢地被扯开,撕心裂肺地呼喊对方的名字…… 覃九生望着程锦瑟,若有所思,然而手却情不自禁地抓住了她的手。 “有我在。” 高强度的训练进行的如火如荼。 文化课也要紧锣密鼓安排上。要知道警察考试已经进行了几十年,还是离不开“三板斧”:笔试、面试、体测。在沈妈妈药膳加持下,又有青鸟的“铁人计划”,加上晓晓的摄影照片精准记录每日体测的变化量精准度。体测这一关,是毫无问题了。 接下来,作为人类学博士的覃九生当仁不让被选为程锦瑟的笔试一对一特训老师。笔试的内容是行测和申论。这对于学霸的九生来说,可是小菜一碟。但对于文化课基础不牢靠的程锦瑟来说简直是“头悬梁,锥刺股,行测就是只母老虎”,头一次测试摸底,行测加上申论的成绩97分。 “行测45分,这分数的进步空间很大”覃九生却是很有耐心“你看这道推理题,我们可以……”程锦瑟从没感觉心跳如此加速,自从她恢复了一些自己前世和顾华年,也就是覃九生前世在一起的部分记忆,知道他们在前世是一对恋人。但是像现在这么亲近,他在她身后,俯下身靠着抓起她的手,在错题上划重点讲思路,她还是会有一种美好的悸动,脸红心跳,痴痴地笑。“傻丫头,记住了吗?” 说来也奇怪,这样教学的效果出奇得好。程锦瑟现在看数学题再也不会感到头晕脑胀,反而是特别期待做数学题。其中的奥妙便是,每做对一道题,覃九生就给她的手腕上贴玫瑰花贴纸,一整天学习下来,程锦瑟的手腕上就凑齐了一条手链。 到了晚上,还在孜孜不倦奋战做题,覃九生神秘兮兮地让程锦瑟闭上眼睛。 等到她睁开眼睛时,一束玫瑰花,1、2、3……刚好52朵,和程锦瑟手腕上的玫瑰贴纸数量一致。 这样的“变现”鼓励大大激励了程锦瑟的学习兴趣。两个人周边的粉红泡泡,也让一只鸟嫉妒得咬牙切齿。 “花里胡哨,买玫瑰花不如买肉!这男的不靠谱啊!” “你才不靠谱,仪式感懂不懂?”被沈妈妈一顿数落,青鸟下意识认定九生是男性(鸟)公敌。 “老师找得好,学习进步早。也可以换一句话,老公找得好,学习差不了。”来探班的晓晓这一调笑话,饶是经历了两世的程锦瑟和覃九生都红了脸。 “晓晓,我给你拿杯水。”放下眼镜,九生回头走开了,不过脸上的笑容,闪闪发光。 “哎呀,这手上挂满了小太阳贴纸!”晓晓凑过眼睛像是发现新大陆般喜悦,“这次该不会是要送你向日葵?泰酷辣啦!”听得程锦瑟脸上火辣辣,抓起一本书盖住了手腕。 时间就这样,静静而又美好的一直下去,那该多好呀! 到了晚上,两人在沈家附近散步。自从,沈妈妈给了他们每人一个符咒小纸人后,他们的安全相对有保障,一般灵力的恶灵很难近身。而且,连日来,程锦瑟胸前的如意时不时在异动,而她的身体里一股气流也在聚集。 她有一种感觉,恢复到从前的法力,指日可待。 “今天,晓晓的话,你别介意……”程锦瑟刚想说下去,一个吻就落了下来。 过了许久。 今天的星星如此璀璨。 夜色迷人,他却像一束光来到她的身边。 等到程锦瑟回到家,还是情不自禁地回味刚才的一幕,那个吻。 她用右手抚摸着左手腕的手链。 一串挂着太阳的手链。 传说,这是日神的象征。 第14章 惩罚 “打,给我狠狠地打!” “噗——”一口血从男人口中喷出。 “殿下,再打下去,恐怕……”魔女一记耳光将仆人打翻在地。 “让我来,你们统统都给我滚出去!” 此时,密闭的空间仅剩下两人。早已瘫软在地的男人,满身鞭痕,血迹遍布四周。魔女心中略有不忍,却又佯装镇静,背对着男人。 “临死前,你还有什么想说的?” 说出来的话却依旧带着利刃,只是微颤的尾音稍稍泄露了此刻的担心。 男人微笑着,摇摇晃晃地站立起身。 “澜心,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说完,一个脚步不稳,男人直直摔倒在地。 “玄英!” 满屋子的药香,男人浑身是伤,所幸的是伤口早已被细致包扎,整个人看上去几乎成了大半个木乃伊。 女人悄声地进屋,蹑手蹑脚地把药碗拿到床边,生怕吵醒了还在昏睡之中的男人。 刀子嘴,豆腐心,自讨苦吃,讨不了好。女人心想自己还是不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那个魔女?此情此景,她瞅了瞅自己的打扮和举动,像极了少女怀春的娇羞。 “死玄英!臭玄英!” 佯装要拉起床上的他,把这个害她的心绪变了个模样的男人打个半死。殊不知,拳到美男便吃瘪,速速收拳。生怕自己深厚的内力带着掌风误伤男人。 “殿下,恶灵今日现身数量有所减少,恶之花所需能量补给不足。”魔女给碗内还冒着热气的药汤吹了吹,手下报来的消息,并没有让她停下搅动放凉药汤的举动。“属下愿去人间抓捕恶灵,定当不辱使命。” 听完,魔女张嘴一吐,一个飞镖形状的法器从她口中吐出,直插在手下的脚边。 “去吧,这是‘索魂星’可以帮助你抓取恶灵,如果还凑不够恶之花的能量,你就拿它自戕吧!” “属下领命。” 只见手下取出“索魂星”时,脚步有些迟疑。远去的身影就像许许多多故人赴死前的那般决绝。 床上的男人羽翼般的睫毛微动。 “乖乖听话把药喝了!”魔女已把放凉后的汤药,用汤匙盛好放置他的嘴边。“要一口喝完哦!” 然而,事与愿违,床榻上的男人没有丝毫反应。魔女可是个直肠子,多年来的杀戮,早已没有了耐心。 生死由命,可是他的命必须由自己说了算。魔女回想起两人过往发生的点点滴滴,同时又在懊恼这次自己的确是下手重了。 看着眼前这些累累伤痕就知道自己有多残忍。简直是杀人诛心的魔女! 可是那又怎样呢?我不成魔,谁成魔?何况横竖都要有坏人才能衬托好人的美,自己有多坏自己心里有数,谁也别来做教师爷。 “玄英,你再不喝药的话,我就把你的手筋脚筋挑断”魔女毫不客气地爬上了床,屈身倚在男人身上,一手撑起他的下巴,一手抵着药碗送到男人嘴边,殊不知这样的女上男下的姿势,十分暧昧,透着意乱情迷的气息。 任凭怎么灌,男人就是不张嘴。好不容易费力把嘴巴撬开了,哪知药汤又顺着嘴巴流了出来,丝毫没有落进男人口中,真的是暴殄天物。 “你是故意的,是不是?”魔女已然生气地把药碗放在一边的茶几上,“看我怎么收拾你!”来回在屋内踱步的女人,正搜刮脑袋里各式各样的办法。 正当魔女绞尽脑汁思索灌药的方法时,窗外,两只平日里就好斗的大黄狗吸引了她的注意,只见它们正在为一根骨头而相互吠个不停,谁也不让谁。 “汪汪!”“哦哦!” 有了!看来成事有多难,就怕点子多。魔女一掌扣住药碗,气势汹汹地径直向床上的男人走去。在床边坐定,露出让人浮想联翩的邪笑,单手迅速将男人扶起坐立,并把男人靠在自己的怀里,然后贼兮兮地说了一句:“再不起来喝药,你可别后悔!”见男人还是没有丝毫反应,魔女一鼓作气呷了一大口药汤,又重重地吻在男人的嘴上,十分地霸道和野蛮。 完全是自顾自地泄愤般,她用自己的舌头,巧妙如蛇般顶开了男人的唇,然后是用力吸允男人双唇,再用下齿撞击男人的上齿,右手顺势一掐男人的下颚,此刻男人的口腔完全落入她的掌控,任她予取予求。 药汤一点一点的喂入男人的口中。很快就见了底,魔女高兴得即将要抽身而去。谁料,一个大力反转,天旋地转间,她被压在床上,男人丝毫没有给她喘息的机会,一个吻重重地落下,魔女这才发现刚刚的一切,这个男人全是装出来的。正要用法力,却被眼疾手快的男人一个点穴制止。 魔女这才意识到原来这个男人一直在她面前扮猪吃老虎。他的功力竟然如此深厚,她此刻明显感受到他体内有一股深沉的真气!非一般人能有的内力!哪里有什么内伤?此刻,这个该死的男人可以打死几只老虎也不在话下! 魔女虽动弹不了上半身,但脑袋还是极力在挣扎,至少不能丢了心,她可是铁石心肠的魔女。就这样,魔女左闪右避,试图摆脱男人像雨点般落下的吻。 然而,男人又怎么会轻易放过她。 “你刚才是怎么对我的,我可要全部双倍奉还!”说完,男人又是欺身一吻。 这个吻既缠绵又销魂,吻了仿佛一个世纪那么长。魔女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但是她就是不求饶,男人的舌头卷着她的舌尖直往自己的嘴里送,像是要把她的舌头吞下,疼得魔女眼泪直往外掉。男人笑她傻气得可爱,一口一口地亲掉她的泪珠,还柔声地教她亲吻时要注意换气,没想到被亲吻得晕头转向的她还真的学了起来,换气时撅着嘴的模样,引得男人如获至宝开怀大笑。 一夜旖旎。 男人抱着怀中的魔女。 “澜心,我们一辈子就这样好不好?” 男人没有看见怀中的女人微张着嘴无声的回了一句: “好。” 第15章 警花 暴风雨前夕,不是如常,就是舒心。 总之,老天放大招前就像医生打针,先给你的屁屁抹一抹消毒液,冰冰凉凉的好不惬意,就是要让你麻痹大意,再突如其来给你扎上一针,这才叫,猝不及防的暴风雨,干得就是这么让人玩心跳。 几日前的危险看似烟消云散。 娱记晓晓依旧出没在各大明星、潮牌开幕式、片场,面对同行的“长枪短炮”,她可没带怕的,比如今天当红男星许帆出席新剧宣传会。本就娇小的她哪里能抢占前排摄影c位。当即,跳到同事的肩上,当场鹤立鸡群,好个拼命三娘!许大明星一眼就认出了晓晓,还冲着她的方向,以最佳的角度,做了几个撩人的pose,让她尽情拍。今早接到主任的“军令状”:做许帆的专访。抢独家报道的晓晓在接下来的互动提问环节,咬咬牙豁出去,抢过主持人递给记者们发问的麦克风,只听她大声说道:“许帆,我想请问你,你知道粉丝们最喜欢你哪一面吗?”许大明星看着晓晓狡黠的笑容,略有不明所以,沉思了一下,微笑道:“我是一个不断突破的人,粉丝喜欢的都是我需要加强的方面。”话说得滴水不漏,这下看你一个小娱记还能挖什么坑写啥报道。 没曾想,许大明星小看了小娱记的嘴上功夫,“我代粉丝告诉你答案:粉丝们说最喜欢在你心里面,当然,你也在我的心里面”一番操作,轰动全场,这是小记者当众表白大明星的节奏吗?接下来,只听晓晓把话题一转,“我们栏目《心里面》独家诚邀您走进粉丝,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此时,镁光灯不断闪烁,主持人见状救场:“请围绕本次活动主题发问,下一个问题”,工作人员也赶忙来收晓晓的麦克风并已提前关掉声音,只听充满磁性的男声响起。 “下期,我们在《心里面》见。”说完,许帆戴上墨镜快步退场。活动结束,走出会场的晓晓狂喜,仰天欢呼。这一幕被坐在车上戴着墨镜的男人目睹,同坐的经纪人一脸嫌弃,“这是哪家记者,这么不懂规矩”,唠唠叨叨地数落着刚才发生的一幕。 “你也在我心里面。” 脑海里回响起她的话,一旁的男人嘴角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微笑。 相比娱记晓晓的精彩,我们人类学博士覃九生倒是低调许多,可是,实力不允许,这黑压压一片发着花痴模样的女大学生,把他的这一节“人类起源”的冷门选修课,整成了座无虚席的粉丝见面会,你以为只有女性偏爱?那就大错特错,男生没找到座位的,直接把过道霸气占领。覃博士讲到了上古传说、异时空、创世主……学生们如痴如醉,你要是问大学生们觉得覃博士的课好在哪里? 答案就是:老师有颜值有内涵,一节课既养眼又补脑,物超所值! 经过魔鬼特训的程锦瑟,累是累的,但也打了鸡血般充满斗志,快乐程度自是不用说,脸上尽是甜蜜的小酒窝。 经过笔试、面试以及体能测试。我们新一代美女警花华丽诞生。 穿上警服的那一刻,程锦瑟有那么一瞬间感到恍惚。最爱的父亲、曾经的战友、陪伴自己的警犬……这些往事历历在目。 而今天站在警队大楼外,陪伴自己的是一只飞来飞去的鸟、妈妈、闺蜜以及两世重逢的爱人。 “来,我们合照吧!” 咔嚓。最美的时光,有你们真好。 程锦瑟的警队生涯正式开始,不过,顶头上司可能对女性,特别是她这种刚从象牙塔毕业的小白,不太待见。 “叫什么名字?多大了?”上司听完头也没抬,摆摆手示意程锦瑟自我介绍完成,“先去城西派出所锻炼锻炼”然后,独留程锦瑟呆若鸡,整个入职报到时长不过几分钟。听闻上司是这个片区的守护神,令歹徒闻风丧胆的二级警长。 此刻,程锦瑟更多的是感到“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挫败感,失望虽涌上心头,然而她却没有灰溜溜地离开,而是追了出去。 “警长,我是警号c警员沈平安,一定圆满完成城西片区任务!时刻准备归队!”说完也没等上司发话,急忙逃走。在这个时空,程锦瑟还是用着沈平安的身份,就如同沈妈妈、覃九生那般,算是入乡随俗。 “有点儿意思。”一旁年长的警官拍了拍警长的肩膀,警长也是若有所思地望了望程锦瑟离去的方向。 下一站:城西派出所。 第一天上班的程锦瑟,早早就来到了报到地。下车才发现这个派出所竟然是在一个公园内,所以说这家派出所的全称是:陌市城西公园派出所。 在公园里上班,所面对的差事儿,可想而知大都是群众身边鸡毛蒜皮的事。 “我的钱包丢了!” “呜呜,迷路了,妈妈不见了。” “狗狗掉进湖里了。” …… 程锦瑟忙里忙外,跑进跑去,很快便和同事们打成一片。 “叫我阿k,想不到你姑娘家家的,还挺拼的。” “你好,我是丹婷。” “欢迎加入我们,我是这儿的负责人老伍,大名:伍凯旋!” 就这样,程锦瑟加入城西派出所,光荣地成为他们中的一份子。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刚好他们现在是两男两女,好事成双,有事不慌。 就在程锦瑟慢慢适应了派出所工作之时,躲在暗处的眼睛,也在开始了行动。 而来接程锦瑟下班的覃九生,最近也频频感受到了异样。 “取下天使泪!别忘了使命!”一阵昏炫,男人慢慢立定甩甩头才缓过神。 “顾华元,你出来!你到底想怎么样?”覃九生直觉感受到附近有哥哥的气息,瞬间警惕起来。 此时,刚好有人拍他的肩膀,九生条件反射般反手锁住对方,擒拿摔地。 只听亲切的声音: “是我啊!” 第16章 战斗 公园里,石凳旁,覃九生蹲下身子仔细地给程锦瑟擦拭伤口。 “对不起!刚才误伤了你。” 一个拥抱,将程锦瑟抱了个满怀。 刚才,覃九生正要摆脱顾华元的气息时,误伤了程锦瑟。 懊恼、悔恨以及对过去的一种愧疚使得覃九生特别害怕失去程锦瑟。 毕竟,上一世的顾华年可是把他爱的人伤得彻底。一旦,程锦瑟恢复了记忆,知道了真相,这一切又将何去何从? 这也就是覃九生不愿面对自己是顾九生的事实。 九生,九死一生。现在的他只想安稳地和她在一起,平安就好。 “你是我的平安。”说完,两人手牵手走向公园的绿道。 正值傍晚,茶余饭后的男女老少正在院内散步。程锦瑟最爱的就是夕阳西下的满地“黄金”,只见她沐浴在夕阳的光景,覃九生抓拍下此刻的美好。 危险不知不觉地在靠近。 “不好了!有人落水了!快报警!” 不远处迎面而来,慌慌张张的老汉,鞋子都跑丢了。 “我孙子掉水里啦!救命啊!”程锦瑟和覃九生迎上前,扶起气喘吁吁的老汉。 “我是警察,落水地点在哪个位置?” 老汉泣不成声,回头用手指向前方不远处的莲花池。 程锦瑟和覃九生赶忙冲向莲花池。 而此时身后的老汉,望着他们的背影,露出了诡异惊悚的表情。 莲花池内盛开了朵朵睡莲,两人寻思了很久,目光所到之处均没有看到扑腾的人影。 突然,在一处莲叶遮蔽处,有一个漂浮物,身形近似一个孩童。 “锦瑟,你不要下来,我去救人”九生二话不说,纵身跳入池中,奋力向漂浮物游去。 “注意安全!小心!”程锦瑟着急地呼喊。 即将碰到,已经确定是个男孩。九生一把拉住他,此刻男孩已不再挣扎,浮在水中,状况极其糟糕。九生巧力顺势将男孩的脑袋露出水面向岸边游。 等到上岸,正要人工呼吸的九生,定睛一看,这个男孩不正是在日月族宫殿所见之人! 九生惊得一连后退几步。此时,环绕一周,九生如梦方醒: 程锦瑟不见了。 与此同时,感应到程锦瑟出事的还有沈妈妈和青鸟,程锦瑟口袋里的小纸人传输回她目前的信息。而青鸟早已飞身前去救人。沈妈妈,念下咒语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莲花池边,九生立即用法力唤醒风铃剑,同时变身为顾华年。 男孩也恢复了清醒,坐立起来。 “我亲爱的弟弟,好久不见”熟悉的声音从男孩的口中传来,“弟妹,我先带走了”说完,男孩快速转身正打算离开。 九生此刻已是顾华年附体,战斗力爆表,一个甩手,风铃剑直直抵在男孩的脖颈。 男孩仿佛恢复了神志,睁着无辜的大眼睛看着他。不知道为何,九生总感觉这个男孩非常的亲切,有一种想要抚摸他的冲动。 糟了,难道是幻术?不,这个孩子,他笃定他们是认识的。 也许,记忆中缺失了什么吗? “只要她乖乖听话,我是不会伤害她的” 男孩瞬间出拳,顾华元的声音再次传来: “你的记忆和法力还有一半在封印”男孩贴近九生面门,一个拳头直击得九生退到十米开外,“现在的你是打不赢我的”。 九生怒吼:“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想要的,弟弟,你从来都知道的。 只听天空中响起铿锵有力的字眼。 “天使泪。” 甜甜的香味弥漫开来。熟悉的椰奶味,还有桃胶的浓郁,程锦瑟忍不住咽下口水,吧唧吧唧嘴巴,妥妥的小吃货一枚。 这是妈妈的味道。 “醒来啦!来,快喝甜汤。”沈妈妈高兴地将甜汤喂到她嘴边。“喝完早点休息!” “妈妈,我是怎么回来的?”记忆中,她和九生在公园的莲池边救助落水的小男孩,后来遇到赶过来的老汉,然后就断片了,程锦瑟怎么也想不起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九生,九生没事吧?”程锦瑟越发担心起来,自己怎么回的家?男孩救上来了吗?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越想越担心,一个箭步就要冲出房间,妈妈怎么拦也无济于事。 关键时刻,青鸟闻讯赶了过来。略施法术就将她的身体稳住。 “别紧张,放轻松,九生没事。” 程锦瑟对视着青鸟幽深的眼睛,莫名的感到了心安。 “小男孩也没有事。” 好似读懂了她内心的想法。青鸟把她想问的没开口问的答案都一一告诉了她。 这下才把程锦瑟全身的紧张放松了下来。 明天的工作安排是巡街。据青鸟的推算,明天是“太阴相”,估计会有数不清的恶灵出现,想必会是一场恶战。 所以,大家今晚要做好万全之备。 沈妈妈已经连日来赶制小纸人符咒。回想起今日在莲池看到的画面,她确实是不希望这对两世的恋人再生事端。可是,目前看来是命途多舛。 世上很多怪事,长大了就会发现,即使你不前进,也有人喜欢伸只脚出来。 日月族,怎么就不消停一下呢? 在院落的青鸟,却是沉默地呆立着,此刻,它的魂灵正在与千里之外的九生对话。 此时的九生正在练习修为。全身被真气笼罩。 “顾华年,我救过你两次,这一次我希望你还我恩情。” 夜色撩人,一个小男孩独自在大殿内跳小房子游戏,身边站立的男人宠溺地望向他。 “高兴吗?看到他们?” 男孩跳的很高很高,一把放肆得掉落下来,即将要坠地时,被男人一把抱起到半空。 “高兴!” 男孩的笑声回荡在整个大殿之上。夜幕中的太阳和月亮,交相呼应,此刻的日月崖,临近一年一度的“风铃雪节”,大人小孩都在准备着美味佳饶,争相做着喜果,待到节日当天送给亲朋好友品尝,祝愿他们一世安康。 今年,我也要做喜果。 做给大伯,做给爸爸妈妈。 这一夜的男孩,甜甜地入睡。 梦里有快乐的一家人。 第17章 案件 电话铃声响起。平静的城西派出所忙碌起来。 有人报案:恒福社区9栋811房发现一名男尸。 据报案者反馈:楼上渗水湿透了她家的客厅,上门敲了很多天都没有人回应。物业也说联系不上房主。故而,物业取了钥匙并报警进入发现屋主已死亡。 “阿k、平安,你们两个跟我走”老伍迅速集结队员出发。 一路上,开着车的阿k还是很照顾新人的,给她讲了自己办案的威风史,“平安,见到尸体不用紧张,做我们这一行,遇到的生生死死就是家常便饭”说完,还不忘调侃老伍“伍大可是我们警队里的神枪手!有他在!保平安!” 程锦瑟听着听着,不禁想起30年前的自己,作为前世有10年警龄的缉毒警察,论经验和智慧,又怎么会是菜鸟小白,她才不至于需要同事保护拖后腿。 “伍大”是警员之间的一种通俗叫法。老伍在调任城西派出所前是缉毒大队副大队长,人称“黑鬼伍大”,简称“伍大”。此刻的他正在闭目养神思索着什么。程锦瑟也就没有多话,尽量有一搭没一搭回着阿k的话,以便减少对伍大沉思的干扰。 事发现场的建筑物,接近50年楼龄的老破小,现代人的生活压力可想而知。门口守着同僚,布满警戒线的房间就是命案发生的地方。 “伍大!哦,还有新警花!”程锦瑟向前辈打了个招呼,就和阿k一起周边查找蛛丝马迹,勘察现场的刑警同僚向老伍描述了现场掌握到的情况。“根据目前的线索,我们在死者身上没有发现打斗的痕迹,初步怀疑是服毒身亡,至于是他杀还是自杀,还要进一步勘察。” 屋内恶臭味熏来,想必是停尸多日。工作人员们必须带着口罩才能继续手头上的工作。 “实在是太…太…臭了!”阿k难受得喘不过气来,多亏一旁的师兄给他送来kn95密封性能更好的口罩,才能勉强撑得住继续工作。 房子内的布置简单,几乎没有太过奢华的摆设,朴实之中还是保持的很干净,整个氛围感还是比较清爽的。看来房主是个讲卫生的青年。 这与目前的恶臭气味形成鲜明对比。 根据后方同事发过来的消息,按照阿k的观点来看,“死者,男,28岁,是一家网络公司的程序员,案发地点是他居住的出租屋与他上班的地方相距:4个地铁站,人比较宅,朋友不多,有女朋友,账上也没有什么大的支出或者收入,总的来看就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人。” 程锦瑟从进入案发现场,就感受到了一股压抑气息。想起昨夜青鸟的提醒。 “四月初四大阴相,诸事小心!” 口袋里装着的小纸人符咒,仿佛也意识到了危险,开始闪闪发亮。 一阵黑风猛地划过,程锦瑟回头,看见玻璃窗户上有一个龇牙咧嘴的老人头在闪现。 然而,其他人根本看不见,程锦瑟大吃一惊,自重生后,这一世的自己开了天眼,什么奇奇怪怪的事物都能撞见。 就像此刻,她的脚边竟然还有一只狗狗的亡魂。 “汪汪!” 程锦瑟最爱的动物便是狗狗。她缓缓蹲下身,趁四下没人注意摸了摸狗狗。 狗狗也很亲近她,很快地跑到一间房子去,程锦瑟也一并跟过去探个究竟。 只见狗狗奋力地钻进床底。锦瑟跟过去,蹲下身: “啊——” 一声尖叫引得众人围过来。 “平安,发生什么事了?” 阿k一把扶起惊慌失措的程锦瑟。 “床…床底…” 程锦瑟断断续续地指着方才狗狗钻进去的地方。 “尸体。” 众人哗然。 “尽量目光避开死者的眼睛,愿他们安息。”伍大带着手套轻轻给两名死者合上眼,吩咐他们两个整理资料,做个报告。 “结仇的可能性不大。” “疑似服毒,等尸检报告。” 工作人员散去,就像一块石头丢进湖里,一切又恢复到了平静。 小纸片人在口袋里蹦蹦跳跳。 斯人已逝。两条生命就这样消失在这个世界。但是,等新闻过后又有谁记得他们呢?狗狗摇摇尾穿行在车水马龙,没人发现它,它在追自己的主人。哪怕是飞驰的汽车,也没法阻挡它的奔跑追逐。 他们要把主人带去哪里?狗狗早已泪流满面。汗水浸湿了它的毛发。 它只是一缕幽魂,留在人间不过是放不下它的主人。每天按部就班,没有什么情绪,安安分分地上班下班。喜欢运动,喜欢大海,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 像极了平凡的我们。 狗狗的嗅觉极其灵敏,很快就闻到了线索,继续向前飞奔。 “他们要把主人带到哪里?” 狗狗一路追赶,直至警笛声频响。这里是警察大楼。狗狗一路寻找主人的足迹。 直到来到一间玻璃室。有身穿防护服的人,他们手里拿着刀子、剪子还有锯子! “他们要干什么!” “汪!汪!汪!” 狗狗愤怒地呲牙咧嘴。 “谁也不能伤害我的主人!” 它冲向前奋力地撕咬,试图阻挠人们靠近主人。 然而,它已经死了。 死了。 它没有办法再像从前,护在主人前面,甚至不能拦住那些伤害他的人,那些可恶的人!可恶的警察!他们在一刀刀剖开主人的身体,撕开他的肌肤,抽取他的血液…… 狗狗全身都在颤抖,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不要!不要!” “汪!汪!汪!” 可恶的人类,可恶的警察,熊熊的恨意,使得狗狗的全身毛发颤栗。 没人看到,此时的狗狗身边升腾起黑色的邪气。 正在紧锣密鼓工作的法医们,莫名感受到了一阵寒意。 然而,悲剧无法避免。 晚上,程锦瑟带着青鸟,再次进入案发现场。 这一次,她没有叫上九生,危险的事情还是自己来就好。 霎时,阴风四起,程锦瑟脖子上的如意开始震动并焕发强烈的红光。 “这个恶灵,很厉害!” 第18章 恶狗 谁也不会想到一只狗狗化身恶灵后的恐怖。它平时是那么的温顺、可爱、通灵性,最爱的就是主人,最喜欢的也是主人喜欢的一切。 警察大楼内,辛苦了一天的警员们纷纷下班回家休息。当然,整座大楼还有不少灯火通明的办公室,它们在预示着通宵达旦是这里的常态。 生活的轻松之时,你会发现总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然而,一些英雄却逃不过地狱恶狗的獠牙。如花的生命,昙花一现,泪眼朦朦。 灯火摇了又摇,熄灭了。 一场杀戮的大雨瓢泼,谁又能听见今夜有人在呼救? 救救他们!救救它们! 第二天,警察大楼就炸开了锅。人心惶惶,几乎是骇人听闻的大事件。 “什么?!” 谁也不敢相信,一夜之间死了3位法医。他们可都是警界精英,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业务骨干! 为什么死得会是他们? 带着这个疑问,重案组展开了细致入微的调查。查证了他们出事的地点、最后出现的时间、见过的人、吃过的东西以及尸检。 经查证,他们几乎没有共同的爱好、朋友甚至工作后的交集。 他们唯有一个共同点,参与了解剖恒福社区的两名死者。 难道3名法医的死与死者有某种关联? 他们对死者做了尸体解剖而引发了凶手的残忍杀害? 难以置信,身为二级警长的吴国栋几乎崩溃。因为其中一人正是自己的妹妹! 他的妹妹是法医界的新秀! “凶手是谁?”吴大悲痛欲绝,周边的同僚不知如何去安慰,“快去查!” 众人纷纷散去,首先锁定3位法医的出事地点开展调查。 此时,一只狗狗的灵魂,依旧守在主人的尸体身边,痴痴地注视着。 没有人能够理解一只狗狗和主人的爱有多深,可能在外人看来,它们不过是一只畜牲,生死随意。但是,在主人眼里,狗狗是他的宝贝是他的孩子,绝不容许任何人欺负。 他护它,它护他。彼此是依靠。 仔细看,此时的狗狗眼睛里呈现出病态的红色,嘴角、背上、毛发都沾染了血色。 像不像来自地狱的恶犬? 它呜咽着趴在主人身边。 起来,看看我,摸摸我,好不好? 起来,陪陪我,逗逗我,好不好? 轰动全城的杀人事件。由于场面太过血腥,而且至今没有将嫌疑犯抓获。 人民的守护神却受到了惨绝人寰地杀戮。这无异在对警队宣战。 到底是谁?普天之下有这么大的胆子?警方派出了精兵悍将、各路线人,发出高额悬赏,尽快抓拿真凶。 “伍大,这件事,你怎么看?”程锦瑟再次和老大一起外出巡逻,“3位法医身上均是抓痕咬痕,难道他们是被置入猛兽之中,活活咬死的?” 伍大顿了顿,沉思片刻说到:也许,不是人在做案。 根据警方调查,3位死者皆是被咬断大动脉死亡,但是奇怪的是,伤口没有指纹没有接触物,就像是凭空撕裂开来。 一切诡异而又让人心惊胆战。 “难道是它!” 程锦瑟如梦方醒,借口遗漏文件,匆匆别过伍大。这才想起那夜重返案发现场,发现拥有强大力量的恶灵,然而它只是一闪而过,并没有真切看清。 难道它就是第一次见到的那只: 狗狗? 程锦瑟跑的越急,问号就变得越直。必须尽快找到它,不让它再伤害人。 那边,青鸟也急急跑过来,告诉她侦查出来的情况。 一只狗狗短时间集聚了巨大的怨能,导致自己成为了恶灵,而且它已经咬死了3人!目前还没有被找到!下落不明。 果不其然,就是它! 青鸟变身成大鸟,立即带着她前往公墓。今天,狗狗的主人进行下葬。 偌大的公墓,有一种说不出的阴深恐怖。此刻正是傍晚时分,乌鸦格外猖狂,欢叫地几乎要把这片墓地震醒。 “锦瑟,快举起如意!” 说时迟,那时快。瞬间攻击过来的乌鸦被如意散发的能量震慑破碎。 “小心!抓紧我”青鸟伸开翅膀,直直飞上天空,“快把小纸片人,扔到它身上”。 一只浑身赤红的恶犬正向一人一鸟袭来。 程锦瑟丝毫不敢怠慢,就在狗狗的尖牙利齿就要咬到她时,麻利地将小纸片人扔出去。 强大的力量瞬间引动!只见天空中下起了纸片人雨,并伴随着圣经,慢慢地小纸片人幻化成枷锁牢笼。 恶犬狂躁地试图挣脱!只见它喷出了烈火,向周围狂吠。 像极了犯错的孩子不认错时的耍赖。 没有人敢靠近此时的恶犬。但是,程锦瑟知道它是一只温驯可爱的狗狗,它的本质不坏的,从第一眼看到它开始,她就知道这是一只值得爱的狗狗。 可是,错误已经犯下,注定是苦果。 倏地,纸片人收紧,一条条铁链枷锁束缚。程锦瑟条件反射地升空,大地出现一簇金色的光芒。 程锦瑟瞬间吸收了狗狗体内珍贵的记忆。 狗狗的过往、快乐、悲伤以及主人的过往、快乐、悲伤, 一幕幕真相在程锦瑟脑海中闪现。沙滩里,一对男女欢快地奔跑,男人唤来名叫“宝宝”的狗狗,一对璧人和狗狗欢快地戏耍玩笑,好不快乐。然而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一切不幸发生在一个令人心碎的夜晚。 原来如此。 程锦瑟心痛地蹲下身子。 “可是你也不能杀人啊?” 狗狗明显瑟缩了一下,知道错了,但是也无法挽回,只好单手捂住眼睛,召唤出它主人的灵魂。 原来,它的主人因为身体没有火化而不能自由走动。现在他出现了,狗狗立马变作乖乖的可人模样 “乖乖,你要跟我在一起吗?” “汪汪!” 然而,杀死了人类的恶灵又怎么能够重生呢?地狱之门恐怕早已向它敞开。 错,一旦犯下,再难重来。 狗狗舔着主人,落下了泪珠。 一滴晶莹的泪珠! 想不到,一只狗狗有天使泪! 天使泪出现了! 第19章 真相 目送狗狗的灵魂消逝。 终于明白人间无非是相随相伴一程,所谓永恒的不过是最初的相识相知。 地狱的门缓缓打开。 又缓缓收紧。 主人的泪水和脸庞,再见。 程锦瑟也想不到伍大带她见得人竟然是熟人: 路鸣。 这个三十年前的知名记者。然而,现在站在他面前的人无论是容颜还是声音只是苍老了一些。但夕日的彬彬有礼气质依旧是那样的驾驭轻熟。 “根据我的推断,这是一次恶灵作案事件。” 只听他缓缓地说出一番论断。 在场的人除了伍大、程锦瑟,还有在一旁若有所思的吴大。 吴大在失去妹妹后一直沉浸在痛苦之中。全城追捕,毫无所获。 “什么是恶灵?又怎么抓恶灵?” 吴大吸了一口烟,也许他自己也在试图说服自己,这世上确实有异时空和除了人类以外的生物。 路鸣呷了一口茶,将自己几十年的调查缓缓道来。 青鸟在窗外和一群麻雀在一起玩着“躲猫猫”的游戏。人类的世界太过拥挤和费力。有时候,人活得还不如一只小小鸟。 雨淅淅沥沥,落了一个晌午。程锦瑟撑黑色的雨伞,走到吴大身边。她轻轻地蹲下身体,将白色的玫瑰放在墓前。 美丽善良的警花,安息。 狗狗杀死的3名警察,它的魂灵已到地狱受到惩罚。 面前的这个女人,穿着酷辣女装,打着鼻钉,夸张的纹身在其裸露的肌肤外张牙舞爪。 程锦瑟点了两杯拿铁。女人毫不客气地开口:“警官,你找我有什么事,我很忙的。”说完,拿出香烟云里雾里。 “小康和子健的死”程锦瑟浅尝了一口咖啡,“你难道不在意吗?” 女人明显是迟疑了一下。手里拿着的香烟不安地抽几口便按在烟灰缸上。 “雪怡,你听我说,我没有……”脑子里全是小康哀求的画面。 “还记得宝宝吗?”程锦瑟主动提起了她和小康养的狗狗。“我看见了它。” 女人不敢置信。 那夜,回到男友家的她被人侵犯,宝宝为了救她,扑上了男人,奋力撕咬,然而无奈力量悬殊,宝宝却被醉酒的男人用木椅砸死。 事后,无法接受事实的她离开了男友,因为侵犯她的人,正是男友小康的同学子健。 无数次,她都想要报警,然而子健家有权有势,他甚至不知廉耻地威胁她: “敢告我的话,我就要小康永无出头之日!” 在社会的底层总是充满了恶意满满的命运捉弄。为富不仁的人,以毁灭别人的清白为乐趣。她再次受到了欺侮。 对于男友小康,她是真的爱着他的,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养着可爱的狗狗,朝九晚五的工作,不算太富裕也不至于为一日三餐温饱而焦虑,就这样平平淡淡到白头偕老,更何况年底他们就打算举办结婚仪式。 最初的梦想如此美好。 然而,如果不是小康带着他的富二代同学来家里做客,如果富二代没有看上她,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 终究生活是没有回头路的,没有如果,只有结果。 “子健死有余辜!小康,我对不起他。” 女人起身正要结束对话。 “你的父亲很爱你。”程锦瑟突然提到了女人的爸爸。女人感到讶异,“我父亲早两年因为一场意外事故去世了。” 程锦瑟从包里拿出一部手机递给女人。 “小康并非你想象的那么爱你。”程锦瑟顿了顿,眼神坚定告诉她:“这个世界最爱你的人,一直是你的父亲。” “好好生活下去,找一个值得爱的人共度余生。”程锦瑟没有把最后的话说完。 这是天下父亲女儿幸福的期盼。 真相早就在程锦瑟得到狗狗的天使泪那一刻,所有的事情得到了还原。 小康和子健是已故的亡魂,女人的父亲杀死的。 原来,小康是故意送醉酒的富二代回自己家,他也明知道子健喜欢自己的女友。 为了得到富二代同学的支持,进入他家的企业任职,他牺牲了自己的女友。 而那部手机里面装着的,正是小康和富二代对女友的评头论足。 “她够正,傻得可爱!” “要的时候,她好乖,我都有点儿于心不忍。” “我还想要她几次。” 触目惊心的聊天记录。女孩捂着嘴不敢让哭声释放。 难以置信,原以为的相爱竟是赤裸裸的谎言。 他怎么能如此伤她? 程锦瑟看着面前哭泣的女人。回想起昨日已经被地狱使者带走的两个男人,善恶有报,只是世上单纯的女人时常被一些善于伪装的男人所蒙蔽。 只是,女人的父亲,因为做了恶,怕是要坠落到地狱的第十九层恶灵谷。程锦瑟问过老人:后悔吗? 老人却坚定地回答:为了女儿,他怎么样都无所谓。 两年前的意外,让他命丧黄泉。而早已丧妻的他,唯一的女儿还未结婚生子,他舍不得就这样走上重生的奈河桥。就这样,一天天逗留人间,期盼陪着自己的女儿,直到她为人妇为人母。 原以为她会和这个看着老实巴交的男子步入婚姻的殿堂。然而,他只是回去阴间报到的期间,女儿就被欺辱了。 更让他气愤的是,这个男人还是串谋共犯。愤怒、恶念,时刻将他灼烧。 他的宝贝女儿怎么能收受到这样的伤害! 报仇。熊熊恶火吞噬了他的心。 那一刻,他化身为恶灵潜伏在小康的居所,在小康和子健再次密谋伤害他的女儿时,他不再隐忍而痛下杀手! 两个渣男都死了。死在一个深爱女儿的亡灵父亲之手。 人做错了事就要得到惩罚。更而况灵魂,只是在受刑的路上,他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看清事实,不再蒙蔽双眼生活。 尤其是,女儿竟然为死去的男人要选择轻生,还一改往常的乖巧走上了叛逆的极端。 一个老父亲的亡灵请求程锦瑟,拜托她救救自己的女儿。这是一个老父亲的心愿。 真相如此残酷。 第20章 跟踪 晓晓从没想过大明星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 为了《心里面》下一期的录制,她一直悄悄跟拍他。 知名娱记路晓晓隆重登场。 通过一段时间观察,许帆确实是优质偶像代表之一。 但是,其实他早就发现了她的存在。他所展现自己的一面不过是,他想展示的一面。 很多人都误认为相处一段时间就会很了解对方。其实,哪有那么多趣味相投、惺惺相惜? 人的伪装远比小说精彩。 高端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姿态出场。 “开车,出福利院。” 许帆来到了在远郊的市福利院。在这里,院长妈妈早早就出来迎接。 “孩子们听说你要来,可开心啦!” “许妈妈,你辛苦了!” 一路跟随的晓晓,被大明星的善心善举感动。 “没想到娱乐圈也有这样的好好先生。” 晓晓带着迷你相机,鸭舌帽,还特意带着假发,走进了福利院。 “这样没人看出来了吧!”正在沾沾自喜的女人,殊不知此情此景已尽数被一个男人收入眼底。 “帆哥,我这就把人请出去。”手下正要出面制止不速之客。只听男人回了一句: “多事!来得正好。” 男人望着楼下四处寻找自己的女人会心一笑。 就在晓晓找了大半个福利院,都没有发现许大明星之时,在一个拐角处,她被人用力一带,吓得她正要高声尖叫,却被死死地捂住嘴巴。待看清来人,晓晓惊讶不已。 这时,走廊里传来许多脚步声。 “帆哥,不见了。” “快给公司打电话!” “四处找找。” 晓晓此刻一百个问号,望着此刻“壁咚”自己而且让手下寻找的始作俑者——大明星许帆。 女人曼妙的身体正被男人伟岸的身躯压制,两只手也被扯高,嘴巴又被男人的手掌捂住。 如果做这件事的男人不是大明星许帆,晓晓绝对有理由相信,此刻她正在被大色狼控制。 等找人的手下走开,许帆贴住女人的耳朵说到:“想不想去做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晓晓听得不明就里,但是大明星的神颜值,尤其是那双勾人的深邃眼眸,使得她小鹿乱撞地点头答应。“不许出声哦!跟我走!” 随着男人手的松开,女人重获自由,并跟随着男人,两人手牵手得跑到后门,与此同时,也惊动了男人的手下,只见他们纷纷追了过来。 然而,两人还是先行一步坐上了早已停在此处的超跑。而车内还坐着一个孩子。 “快给paul哥打电话!” “下午的行程全部取消。” “其他人跟我追。” 终于甩开了手下的追赶,许帆和晓晓有种爽快的刺激感。按下敞篷,风肆意地吹来,许帆介绍到: “许乐,认识一下小路姐姐。” “你好!”晓晓也发觉了男孩不爱说话。不过,他有举起自己的玩具点了点头。 晓晓此刻心里产生了一百个疑问。 “大明星许帆私生子深藏福利院无人识” “许帆隐婚育有一子” “明星与福利院之不可告人的秘密” …… “晓晓,晓晓” 在许帆的多次呼唤下,她才回过神来。 许帆定睛一看,就知道这个姑娘定是想入非非了。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可爱。 “我们到了。” 晓晓下车才发现他们来到了城西的海边。蓝色的大海,阵阵海风,金黄色的沙滩,小男孩高兴地奔跑起来,许帆再次牵起晓晓的手,一起在沙滩上玩闹着。 嬉戏间,一不小心两人跌在沙滩上,许帆当了个大肉垫,晓晓一下子难为情起来,想从他的怀里起来,奈何刚起来就又被男人轻轻一拉,跌回怀里。 “别动!” 男人的声音有着不可抗拒的魔力。 晓晓的耳朵贴在男人的胸前,传来男人一下又一下有力的心跳声。她的不知不觉的羞红了脸,并不自觉地害羞起来,想要转移视线。但是,此刻的男人却很是享受,早在发布会时,他见到她就满脑子想着这事。今天,可是要抱个够。 小妮子,竟然敢把我忘记了! 晓晓这只小白兔,定是没想到自己成为了猎人手中的兔子而不自知。 许大明星真是够义气够大爱! 如果晓晓此刻的想法,许帆能够读心术知道的话,估计他得气得直冒烟,这不是摆明的示爱嘛?就是这么简单的粗暴的直男浪漫主义! 而在两人眼前的是在玩着小螃蟹和捡贝壳的快乐男孩。他的笑容真好看。许帆心想,这样的场景之下,谁也能发现男孩和普通孩子的与之不同呢?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晓晓已经面红耳赤到快要窒息时。男人打破了平静,再次开口: “许乐有自闭症。” 她的脑回路里想的是:许大明星,这是要自己配合演一场父母档的戏,以便让小男孩快点恢复成正常人? 晓晓望着许帆,此刻,她感觉男人的侧脸过分好看,线条的美感,像雕刻的模样,升起一种想要碰触的蠢蠢欲试的冲动。 迷糊之间,她睁眼看到男人凑过来的脸庞,她不好意思地迅速转头,脸上火辣辣的。 男人看出了端倪,戏耍地贴近她的耳朵,嘴唇挨着她的耳边,还充满恶趣味地抿了一下她的耳垂。 “放心,我不会把你怎样。” 说完,还伸出舌尖,添了一下她的耳边。被湿软的舌尖碰触,一个激灵,晓晓浑身像是过电般浑身酥软。男人得逞后开心地大笑,抱紧了她。 这一日的光景,过于美好,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当他们想起相遇的故事,总会惦念此刻的海边光景。 原来,男孩不是许帆的孩子,而是他已经逝去的好友的孩子。 一段往事被揪心地记起。 晓晓没有提问。只是静静地听男人的讲述。他想说的话,她就听。他不想说的,她也不会去问。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躺在沙滩边,看孩子嬉闹,看大海荡漾,看夕阳斜下。 而在不远之外,一阵镁光灯竟也忽闪忽闪。 第21章 单间 生活跌宕起伏。 无论再怎样悲痛,总要笑着面对,就像昙花一现,也要圆了绚烂的一瞬。 倔强的人,并非天生要强。不过是成长,要我们回答梦想,要我们涌入人海。 人生海海,愿你我勇敢,成为一叶扁舟,乘风破浪。 程锦瑟再次见到女人时,她已经像变了一个人的模样。 素净的长裙,舒服的淡妆,手臂上的纹身和鼻钉消失不见。虽然这段时间以来发生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可是最爱的人一直都在,和父亲相处的时光、他微笑的模样以及为她做的事情。 活着真好。痛苦都过去了。 简单的寒暄过后,女人说: “谢谢你。今后,我会离开这里回老家生活。” “对了,我叫暖阳。” 程锦瑟望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阳光撒下一层金色的晕圈,所有的一切那么美好。 挫折都是暂时的,无论生活给你多大的恶意,不要浪费光阴,去找寻和奔赴生命中新的曙光。 覃九生拥着程锦瑟,他们也手牵手融入到闹市中的人群。 自从,上次见过路鸣后,程锦瑟刻意跟踪他,找到了他的住址。 这次,她要问问他,有关“光明顶”爆炸现场的发生的事情。 然而,就在程锦瑟和覃九生几经辗转,找到路鸣落脚的地方之时,却扑了一个空。 从他附近的邻居口中得知: 路鸣出海了。 原来,距离这里不到10公里就是陌市古港。每个月,路鸣都会出海一两次,凑巧今天他出海了。 “他是出海捕鱼吗?” “这倒没有,没见过他带鱼回来。” 一旁的小朋友插嘴道: “路伯伯是去海里约会了!”说完,便笑呵呵地跑开了。 而此刻正在家中大快朵颐的青鸟,突然感到了毛发的异动,“糟了!又有恶灵出现!”沈妈妈慌忙召唤小纸人,空中霎时出现一面镜子,镜子中出现的正是:程锦瑟和覃九生。 “他们在陌市古港!” 古港上的男女老少,有着一种隐晦的骚动。大家在街道上相互撞见,仿佛打着眼色,外人看来像是打哑迷,更何况他们还说着一口流利的只有当地人才能听得懂的方言。 这样的气氛引起了身为警察的程锦瑟的疑虑,同样地拥有着顾华年强大能量的九生也隐隐觉察到不对劲儿。 “你们要入住旅店?还是先回市里,改日再过来等路老师?”邻居大叔提醒两人天色已晚,“我们这里最近有位百岁老人才过世,晚上9点以后街上就几乎没人出门了。” “我们这有‘头七’闭门敬灵的说法,当地人都比较传统。”邻居大叔只差没说出,你们俩个别不知好歹,要么就赶紧找地方住下,要么就赶紧回去城里,大伙儿晚上9点以后就不接客了,正闹鬼呢!大家都正烦着呢!别来添乱! 程锦瑟身为警察,自然深谙市井百态。只见她慢悠悠地掏出五张红艳艳的“毛爷爷”,“那就麻烦大叔安排我们住下”突然,又想到自己唐突了,瞥了一眼九生,连忙补充“要两间房”。 邻居大叔接过钞票,乐开花,赶忙请他们坐下,并且沏茶。 “好说,我家楼上就有房间”上等的菊普热茶摆在两人面前,“住我们家,你们就更方便等路老师回来,你们真是机智”。 待被夸赞的晕头转向的两人晚上上楼入住时,却惊讶的发现: 只有一间房,两张床, 等程锦瑟追到楼下大叔住处讨要说法,谁知大叔竟说:年轻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合,夜深了,大伙都睡了。 无功折返的程锦瑟,一脸害羞地坐在房间的一角的椅子上。 其实,楼下两人的对话,早已被九生听了个仔细。 “两张床,如果你介意,我就到门外打地铺,我守着你。”九生一脸宠溺地说着。 这下锦瑟又很不好意思了,自知小题大做,毕竟两张床,两个现代男女,而且前世还是恋人,想必这种情况早也就见怪莫怪了。人家也是正人君子,自己会不会想多了。 于是,两个人,同一个屋檐下,各自入睡。此刻的程锦瑟心里可是火急火燎,痒痒的心里面是无数个“大灰狼”的限制级画面,还预演了自己用来应对的招数,比如“灭你祖宗十八代的踢腿”、“让你靠近的上勾拳”、“姐不是你能碰的巴掌”…… 程锦瑟高度紧张下,在自己的单人床上手脚并用练习。听得九生一脸忍俊不禁。 这一晚,有人欢喜有人忧。古港的一处密室里,一群人窃窃私语在密谋着什么。 这一晚,程锦瑟做了一个火辣的梦。在这个接近真实的梦境中,她是新娘,正坐在床边,等着新郎到来。 很快,喝得醉醺醺的新郎破门而入,他掀开了她的红盖头,一杯交杯酒,从他的嘴里喂到她的嘴,程锦瑟全程闭着眼,在梦中其实她很想睁开眼睛看看她的新郎,然而并不能,她尝试了多次都没法睁开双眼,只是漆黑一片。 她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在变化,一阵凉意袭来,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无论她怎么阻挡都于事无补,男人在予取予求。她想要呼喊却不能发出任何声音。 她呼喊不出声!汗珠不停地冒出。 “锦瑟!醒醒!” 熟悉的声音响起,程锦瑟睁开朦胧的双眼,待看清眼前人的面目,她立即扑进男人的怀里。 “别怕,是梦,有我在。” 于是,明明是两张床两个人各自分开睡的画面,却变成了现在一张床上两个人依偎在一起。男人心里满满的幸福,这是他多少个日夜朝思暮想的画面,没想到此刻拥有时,竟然激动地一夜无眠。 就这样,他静静地看着她的脸庞,数着她的睫毛,用指尖描着她的眉眼鼻尖,当手指碰到她的嘴唇时,他禁不住内心的想法。 “软软的,粉粉的,应该很甜。” 嗯。果然很甜。 天刚露出鱼肚白,海边的集市,早起的渔夫正在卸下凌晨抓捕的新鲜大鱼,岸上就传来一声又一声呼救声: “死人啦!” “一具浮尸。” “快报警!” 第22章 浮尸 警戒线在沙滩边拉起。 吴大带着警员在一旁仔细收集现场证据。 对于出现在此的新人,吴大有点儿晚熟。 “报告警长,我是警号c沈平安,这周在古港休假,遇到群众报案,” “哦!原来是老伍带的人。”吴大认出眼前的女警,正是自己派到城西派出所的女警。看着她旁边还带了一个高大俊朗的男生,便知道这两个腻歪人的关系。 “嗯,好好锻炼!”说这话时,吴大的眼神却是对着覃九生说的。 程锦瑟靠近尸体,这才发现,死得正是大叔的妈妈。 大叔正好赶过来,一眼望见自己的老母亲死在岸边,顿时失声痛哭。 “我的妈妈!我的妈妈!是谁干的?!”大叔情绪激动地哭天抢地,捶胸顿足。 这时古港的理事长走了出来,看样子已经有六十来岁,长者的威严和气场全开。 “阿勇节哀啊!人死不能复生,尽快配合警方调查清楚,让你母亲走得安息。”理事长人称“海爷”,是当地有名的海货供应商,手上有十几条船。 大叔在海爷的安抚下,情绪慢慢地稳定下来。 “古港连着死了两个嬷嬷,会不会是海妖在作怪?” “嘘!小点儿声!隔墙有耳!被听到,就麻烦了!” 程锦瑟和覃九生互换了一个眼神,大家默契地走到刚才说话的一个女子身后,佯装发现了一个秘密。 “亲爱的,昨夜好像听到有人喊着什么‘海妖’之类的话。” “是啊,海妖说……” 只见女子伸出脑袋把耳朵凑近,听他们两个窃窃私语,实在是听不清,女子忍不住说到:“是不是说再不把三妹交出来就要死人?” “三妹?”“死人?”眼见女子上钩,程锦瑟立即上前挽着女子的手,“是啊,见不着三妹,就让古港的人一个一个都逃不掉!” “啊?那怎么办?又要死人了!”女子挣开程锦瑟的手像发了失心疯似的跑开了。 “这里和这里的人很有问题。” 程锦瑟和覃九生一脸愁云,而此时的天气也正像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夕,空气烦躁而又闷人,大家的心情都被噎得不自在。 然而,待告别吴大一行,当天晚上继续入住在大叔家的两人没有等来路鸣,却等来了凶险。 覃九生最先醒来,他记得当时两人回房后,不久有一阵淡香袭来,之后就不省人事了。眼下自己和程锦瑟分别被捆绑在椅子上。 “锦瑟,醒醒”,九生正试图解开手上的绳索,奇怪的是进入古港后,他的法力施展不开,他试着运用了几次无果。这才想起,沈妈妈给他的小纸片人。倏地,在小纸片人帮助下,捆绑两人的绳索瞬间脱落。 而在古港门楼,一只大鸟使尽浑身解数也不能进入其中。 “好强大的结界!竟敢挡我的路?!” 程锦瑟也慢慢清醒过来,九生简单地复述了两人目前的处境。 此时,传来脚步声。两人迅速装作方才被捆绑住的模样。 “用水泼!” “别别别!”程锦瑟立即睁开眼睛,只见为首的正是“海爷”,其余还有大叔等几人。 “阿芳,他们两个说了啥?” 叫阿芳的女人正是昨日程锦瑟和覃九生讹的人。 “他们两个说听见有人叫…叫…‘海妖’!” 一时间,大伙出现了骚动,在场的人面面相觑。 海爷轻咳一下。大家立即安静下来。 “现在是我们古港面临的最大一场灾难的时刻”海爷面对众人神色凝重地说到,“接连死去两位老人,看来我们必须找到三妹,不然……” “不能牺牲我的三妹!”大叔一把抓住海爷的手,言语激动地说“她,她可以代替三妹!” 顺着大叔的手指,人们将目光落在一个女人身上。 ——程锦瑟。 原来,古港这里流传了一个几百年来与海妖的约定:每十年要送出一名“供女”到海山供给海妖享用。否则,海妖将会吞噬整个古港。 现在又一个十年之约,即将到来。而这一次,海妖选中的供女正是大叔的妹妹:三妹。 而三妹却早已心有所属,她所爱之人正是路鸣。 也许是逃避这场祸事,趁村民不注意,三妹和路鸣出海后就消失了。眼看着交出供女的时间迫在眉睫。 而现在仅剩一周的时间,古港已经出了两场白事。 祸不单行。程锦瑟既没有找到路鸣的下落,现在还落得要被当作供女给海妖享用。 到了晚上,覃九生立即唤醒小纸人,并向沈妈妈传输求救信息。 沈妈妈因程锦瑟拜托她保管重要的宝物而不得离开密室。此刻的她也记得像热锅的蚂蚁。 一番施展法力,浮在空中的铜镜里闪出青鸟正在砸古港的结界。 “大笨鸟,让开。”大喝一声,沈妈妈念出咒语,无数纸片人组成经约,散发出金光。随着她一声“斩!” 无数纸片人聚合成一把利刃,直接刺穿结界。 青鸟惊得两只眼睛圆瞪。 “速速救人!” 青鸟顿时感到屁股被蹬了一脚,直接飞跃云层,径直砸落程锦瑟所在的屋子。 伴随着一声重物砸落瓦片的巨响,一个大大的窟窿在程锦瑟和覃九生的头顶张开。多亏了,两人都有一些武术底子,及时躲到了一边,避免被砸伤。 此时,闻讯的人也向这边集结。 所幸的是,待他们赶到之时,青鸟已背着两人,直冲云端。 人群扑了个空。大家望着头顶的窟窿无不感到惊奇! “他们是神吗?” “怎么回事?” 人群中,有一个人气得咬牙切齿,一股黑烟在手中凝聚。 此人的面貌正是海爷。 与此同时,程锦瑟胸口的如意泛起了红光。 “大家小心,附近有强大的恶灵!” 还没等青鸟说完,竟然有无数密密麻麻的火焰箭向他们射来。 “哎呀!” 青鸟中箭了,霎时变回了小鸟状,两个人和一只鸟极速下坠。 覃九生在危急时刻攻破了封印,将他们揽入怀中,稳稳地降落到地面。 然而,待稳住脚步,九生发现他们此刻正好停在大叔妈妈死去的海岸。 而一群人举着火把就在眼前。 劫难等候多时! 第23章 隆索 “快醒醒!” 由于受到偷袭,青鸟不幸负伤,被九生小心翼翼地藏进了怀里。 此刻,程锦瑟和覃九生被古港的居民围了起来,几个大汉面无表情地把两人五花大绑,看他们的样子像是被下咒。 等这边捆绑人员打点完毕,一个响指,人群中整齐划一地空出一条过道,海爷这才慢悠悠地从中走了出来。 “你们两个以为我们古港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吗?” 说完,海爷来到程锦瑟身边,用纸扇柄抵着她的下巴尖,抬起她的头来,然后,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调说道: “把天使泪交出来”海爷很轻佻地用扇柄拍了拍她的脸,“不然,你和他的小命就不保了”。 这一幕,刺激了覃九生,“谁也不可以欺负他的女人”,九生的瞳孔呈现高贵的金色,这是他第一次恢复日神的金色瞳孔,也正宣告着世人此刻的他正处于暴怒状态。两条金色的火龙,像时刻待命的神兽,正从他的瞳孔中飞升出来,瞄准敌人,直接洞穿上一秒还在沾沾自喜的海爷胸口。 只见海爷被洞穿的伤口,露出一个个大大的洞穴,海爷不可置信地低下头望了望自己的伤口,伤口处涌出黑色的血液和烟雾。然而,他却左摆头,右摆头,狂妄放肆地笑了起来。 金龙一个大摆尾,周边试图涌上的人群,个个倒地昏厥过去。 原以为被覃九生一记“金龙出鞘”秒杀的海爷,在喘息片刻之后,却奇迹般地伤口在自顾自的愈合,更为可怕的是,他现在的力量还比之前的强大了! 程锦瑟胸前的如意霎时间剧烈跳动并绽放耀眼的红色光芒。 这是威力无比的恶灵才能引起这把如意如此的反应! “小心!” 此时的海爷已不再是人型的状态,近似进入疯魔。 青鸟带着伤势,吃力地撑着身体,探出头来:“糟了,他是魔族的‘隆索’!” “什么隆?锁什么?” “放出小纸片人!摆阵!” 隆索,恶灵中的恶灵,相传是魔族的狩猎师,只要他出手,无一生还,多少生灵涂炭都是出自于他的手。人间很多妖魔鬼怪小说的原型,大都与他有关,人称“索命隆”。正可谓恶迹斑斑,遗臭万年,人人杀之而后快。 可坏人真的很长命,而且他手上还有一个法力无边的法器:索魂星。 据说,这个毒器能瞬间消融身骨,将万物化为灰烬。 想不到自那场时空乱战之后已经销声匿迹的魔族恶灵,竟然隐匿在古港。 所幸纸片人成群结队排出了一个网格,将程锦瑟一行与隆索之间隔开。 大战一触即发。 “不想死的话,就乖乖把东西交出来!”隆索跺跺脚,立马变身为10米高的大块头。居高临下的感觉,使得他的暴戾变本加厉,每一次跺脚,都将岸上的程锦瑟一行,震得东倒西歪。 平静的海面,也像是受到他的蛊惑,一会儿淹没船只,一会儿淹没居民楼,眼看着就要危及到附近的一栋教学楼。 青鸟强撑着身体,也立即变身为“鸿鹄”。巨人与神鸟,双方势均力敌。 覃九生也不甘示弱,举起一掌,悬浮到天空,在四周的两只游龙立即归位聚集到他的掌中,逐渐形成一个火球。 火球越滚越大,近似太阳。 如此巨大的能量,让青鸟和程锦瑟不禁看呆了。 “华年!小心!” 程锦瑟脱口而出的嘱咐,下意识地叫他“华年”,他们是前生的恋人也是今世的挚爱。没错,他们是一起战斗的战友。 然而,走到最后,终究要经过多少磨难,才能使得一对璧人,潇洒走天涯呢?此是后话。 “你就是日神顾华年!”隆索双手交叉挡在眼前。“想不到,在我这小小的古港还能碰到日月族的人”。 此时,已经觉醒了大部分法力的顾华年,早已没有了身为覃九生时的那份书生气,只见他用食指顶着火球旋转,每转一圈,火力就更强一些,像极了此刻他的心情。 “敢对锦瑟不利的人,我怎么能够原谅?!” “受死吧!”一记漂亮的高速远投,巨大的火球不偏不倚,直接扣中隆索的面门,隆索被震得立即打回原形,不再以巨人之姿态示人,口吐黑血,倒在岸边。 但很快,隆索的伤口像自己会生长般,正在奇迹地修复和愈合。 这是移动的自我修复手术台吗? 程锦瑟不敢置信地长大了口。青鸟护着她,让她不要轻易靠前。 “哈哈哈!看来你们是不死心啊!”隆索晃悠悠地站立起来,他仰天大吼一声,一股海浪从海中升起,与此同时在岸边昏厥的居民纷纷悬浮于半空。 然后,无数细微的近似透明的触角,从隆索的身体,向外延伸至这些居民身上,甚至还有活生生的想要逃脱的人,一个都不能幸免! 程锦瑟亲眼看到一条长触角直接插入还在逃跑的人心脏!哪怕是孩子! 无数红色的液体通过触角极速回流到隆索的身体,隆索在不断地变化变强,而那些人类已然没有了生机。 “不要!放开那些无辜的人!”程锦瑟爆发了,一道蓝光从天而下,直接砸向隆索,无数触角尽数破裂,悬浮于空中的人类悉数掉落下来。 隆索身后的海浪也恢复了平静。 “你们竟然……” 蓝光下,隆索的身体开始出现裂痕,凄厉的呼喊声响彻整个海岸。 “我不会放过你们!”只见隆索在羽化消失前,口中吐出暗器向程锦瑟袭去! “索魂星!” “快躲!” 随着青鸟大力展开翅膀,加上顾华年的风铃剑抵挡,“咣当!咣当!”,毒器悉数反击到隆索身上。 本已无力回天的隆索,加上“索魂星”的攻击,“啊——”,化作一缕黑烟消失在空中,留下海爷的身体在岸上。 而在远方,一只乌鸦落在一个女人肩上。女人听到消息后,一掌将新补获的恶灵击碎。 “隆索败了!” 第24章 故人 程锦瑟望着向自己走来的男人。 夕阳下的余晖,像是给这个男人描上了金边。 锦瑟的华年。 她不由自主地张开了双手,他抱起她欢快地原地转圈儿。他们的欢笑声像铃铛,真好听。 青鸟靠在沈妈妈的肩膀上,流露出一脸的羡慕。沈妈妈为这对小情侣的重逢,情不自禁地落泪,看着靠在自己肩膀上的鸟儿屁股,不由分说捶了它的小屁屁。 “啊!我的伤口!”青鸟一阵儿扑腾,沈妈妈这才发现误伤了它,连连道歉,赶紧蹑手蹑脚地查看它受伤的地方。 谁也没有注意到,青鸟闭着眼很是享受着沈妈妈的抚摸,心里暗暗乐开了花。 奥斯卡最佳男演员非它莫属。 古港一战已过去多日。程锦瑟用青鸟教她的“净化术”,唤来一场雨淅淅沥沥地落下,把古港的忧愁和戾气冲刷,也让血腥、死亡和黑暗冲入下水道,就让这里的人们安稳地睡去,把噩梦遗忘,重新开始美丽的人生。 于是,等到程锦瑟一行再次来到古港时,这里的人们已恢复了往日的光景,又开始着一天忙碌的生活。大叔继续在街头招揽来往旅游的住户,海爷带着员工们选址正打算再建一个码头,叽叽喳喳的妇女们又在对黄金时段播出的连续剧女主角评头论足…… 一切回归到从前。 然而,警方的调查还在进行着。 那具浮尸。 古港的老字号广九茶室里,程锦瑟和覃九生分开而坐。覃九生负责观察四周可疑的人物,程锦瑟负责和大叔问话。 显然,“净化术”起了效果,大叔竟然一点儿也想不起程锦瑟。 “警官,我的妈妈,死得很可怜,你们查到凶手了吗?”说着就开始声嘶力竭,流下泪水。一旁路过,有认识的熟人,纷纷给予大叔安慰,“阿勇,振作点儿,你现在是三妹唯一的依靠啦!”老师傅贴心地放下帛金,安慰几句便离开了。 “三妹,去了哪里?”程锦瑟看出了端倪,顺势提问,却不想大叔听到这个问题,紧张得把红茶撒得一桌子都是。 典型的心里有鬼,撒泼水。 “我不知道。”慌慌张张的他,说完就多待一分钟也不行地离开了。 程锦瑟回忆起当初古港一战时,他们说过,就要到献给海妖“供女”的日期了。 三妹是这次献祭的“供女”。 没有了三妹,他们又会怎么做? 他们还会抓自己来当作“供女”吗?显然不会,因为当初发生自己被绑,全是隆索操控的。 拿警花献祭?普通人是没有这个胆儿的。 程锦瑟和覃九生交换眼色,两人便兵分两路跟踪大叔和老师傅。 这次,青鸟提高了警惕,躲在了程锦瑟的口袋里。 谁敢伤锦瑟一分,我定要他偿命。 与此同时,另一只口袋里放了不下十个加强版小纸人。别人都只有一只,而程锦瑟有十只以上的小纸人,这可都是沈妈妈一笔一画剪裁出来的,包含了她不少心血和法力的宝贝。 她一路跟着老师傅左拐右拐,最终进入了一间外表上看去,已然是老破小的3层楼高的房子。因为是女警的缘故,身手敏捷的她,纵身一跃,便翻墙进入了屋内。 原来里面别有洞天,这儒雅的字画和古典的实木装修风格,这一切无不彰显着屋主的文化品位。 只听屋内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回来啦!吃饭吧!”。程锦瑟一个箭步藏到橱柜之后,刚好通过一扇玻璃门能清楚的看到对方的一举一动。只见女人温柔地取过男人脱下的外套,接下来的画面把程锦瑟惊呆了! 男人缓缓把假发取了下来,然后是胡子,之后是眼镜,一波操作完成,这个男人不正是:路鸣! 那他面前的女人不就是三妹?程锦瑟眼看着两人你侬我侬之时,又不想贸然行动、打草惊蛇。青鸟也认为应当从长计议,叫出纸片人,来了个“乾坤大挪移”,瞬间穿越到覃九生所在之处。 殊不知,这不过是猎人布下的障眼法,等着小白兔落入圈套。 这边,覃九生跟着大叔回到了住处。然而,大叔回家后,一切正常,无非是洗衣服、做饭、煲电视剧……两人一鸟便迅速返回沈宅。 傍晚,程锦瑟把方才看到路鸣和三妹的事情详细和覃九生分析。 “大叔为什么骗我们路鸣出海呢?” “今天,大叔和路鸣是在装不认识吗?” …… 一连串的疑问,让程锦瑟也摸不清头脑。但直觉告诉她这件事情没那么简单。 派出所里,伍大和阿k讨论着案情。 “浮尸的尸检报告显示,死者是被硬物勒住脖子窒息后才抛入水中,被浪花冲上岸的。”阿k侃侃而谈,“根据现场来看,她儿子倒是有杀人的嫌疑。” “动机是什么?”伍大看来不太认可阿k的说法“子弑母的可能性不大,据周边群众反馈母子关系极好。” 疑点重重,看来案子一时半会儿是结不了的。 “伍大,我有一个不成熟的看法,要去现场取证!” 初生牛犊不怕虎,程锦瑟这股虎劲儿,竟让从警多年的伍大也感到意外。 女孩子家家的,竟然对刑事案件感兴趣。罢了罢了,老吴也说过了,这个女娃好好锻炼,是个可塑之才。 随她去吧! “注意安全,查到线索,立即归队!”伍大还交代了几句安全事项。程锦瑟还婉拒了阿k一同前往的好意。 青鸟对于再再再进入古港。整只鸟毛都开始炸裂。 “那地方有多危险,难道你不知道吗?”一副恨铁不成钢的鸟样,“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跟……”后半句咽进肚子里。 沈妈妈,我可是尽力了,你女儿,我真拦不住。 程锦瑟举起青鸟,甜甜地撒娇: “我有你嘛,你罩着我,我哪里会有什么事呢?” 然后,左揉揉翅膀右捶捶肩,像个贴身丫鬟伺候着鸟叔叔。 “程锦瑟,你给我听着”青鸟发话了,“做啥事都别太拼”。 认真就输了,活在人世,除了生死,其他都是小事,得失全是随意。 “你可不能去送死!” 第25章 忘忧 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 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 这片隐秘的湖水从来都是寂寥的。世界上能够到达此地的人屈指可数。 记不清天地的年岁,湖里的十只神兽们各据一隅,有的沉沉睡去,有的四处游荡,有的干着自己的工事……各有各的忙碌,各得其所,却又有着共同的使命。 它们是非比寻常的神兽,是忘忧湖豢养的守护神,也是被困于此的囚徒。就像是宿命,有人生来就是要为一群人而冲锋陷阵,而又有人却是连自己的一日三餐都解决不了,更何况照顾别人。 然而它们正是天选的守湖人。生生死死,无数个轮回,它们注定不为自己,也不为别人,只为这湖。 毕竟,它们被束缚至此已经度过了漫长岁月。 水怪最喜欢捉弄游龙,其他神兽的平日里的状态相对安静,然而沉闷的守湖生活,使得它们也就能够宽宏大量地容忍这对活宝儿的闹腾。 要说闹腾,水怪是当仁不让的。 这只湖中精灵,可是自忘忧湖诞生以来的初代守护神,与忘忧湖同时出世,吸收了湖水的精华,有着源源不断的能量。 平静的湖面也会有波澜。时而,这里还会发生内讧。一湖不容二强,更何况这里还有其他几位还没有登场的神兽。细说起来,十只神兽一起大战外敌,已是很久以前的事情。 当时的场面,要怎么形容才贴切呢? 一个词语:惨烈。 血流成河,遍地狼藉,湖被劈开两半,树木悉数连根拔起,东倒西歪,恶灵与神兽之间的较量,巨大的能量释放出来,几乎要吞噬世间万物的一切。 双方都杀红了眼。这就难免会产生嫌隙,意外和幸运总是突如其来,只是谁更早一步。 湖底,各种奇怪的生物和藤蔓在延展并缠绕着一副隐隐透着寒气的冰棺。 谁也不知道冰棺里面是什么?也不清楚冰棺已经存在了多少年? 隐约地,冰棺里出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异动。 忘忧,何以忘忧。 青鸟这次回来,倒不是找老朋友叙旧的。自己现在这副“鸟样”,确实是抹不开脸面,本以为所向披靡,奈何此番在外闯荡,方知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说到底,青鸟还是幸运的,多少年了,唯一可以走出忘忧湖的神兽,招人嫉妒。 水怪见着他,还是像以往那么热情,两只用水做的手直接伸向他,全然把他当作自己人,一点儿也没有上次抢“喜果”的隔阂,却不曾想水溅了青鸟一身,湿漉漉的。此刻的落水鸟就显得很是狼狈。 “我说老伙计,你的激动就是要让我湿身啊?” “哈哈哈!鸟哥,瞧你说的”水怪幻化成人形来到岸上,活脱脱的一个美男子“上次你们把我打得可疼呢!”按照水怪的说法,一向记仇的自己,可是不会那么轻易原谅破坏了自己形体美感的坏人。要知道他泡在忘忧湖里整整一天才得以恢复原貌。可想而知神兽的肉身多金贵! 忘忧湖的一天,相当于人间的一个月,所以时间必须快,耽误不得。这样看来,水怪受到的伤害还是挺严重的,恢复期很漫长,有对比才有伤害,在人间三十天的治疗,那确实可以说是大病了,还得安排住院,看来青鸟一行当时为了“喜果”下手确实不轻。 天地之尊,唯有游龙。上古神兽,神龙不见首尾,明镜易碎不易圆,自然心气也是比较高的。据说,上次世纪大战,游龙和青鸟结下心结,至今没法解开。 “放心,这会儿它还在湖底修仙呢!”水怪猜到青鸟的心思,一口咬定他不想和游龙见面,“这么大岁数了,还闹别扭,冤家易结不易解”。 青鸟看看老伙计,无奈地张开了翅膀,只见一处伤痕还隐隐约约在渗血,因为牵扯到伤口,他疼得呲牙咧嘴,不过硬是没哼出声来。 “哎呀呀!这是挂彩了啊!” 不再多话,青鸟立即跳入了忘忧湖。 凉凉的,带着一阵艾叶、紫苏等香气,瞬间通过肌肤直冲身体内部。 好强大的治愈能力! 忘忧湖已经很久没有尝过血腥味儿。 传说,这湖水乃有打通经络、活血美肤等功效,而此刻最要紧的是快速愈合伤口。这湖中的圣水正是有妙效。 在湖中泡着澡的,俨然是一个身形魁梧的男子,一点儿也没有鸟儿的小巧模样。水怪窜上窜下,在男子的面前折腾。 看来,确实是闷坏了。忘忧湖,既没有了烦忧也没有了喜乐。 然而,人间五彩斑斓、七情六欲,倒是让人身在其间意乱情迷。 眼看着伤口恢复得差不多了。在湖中闭目养神的男子,突然心血来潮,拿出笛子,悠然地吹奏起来。 声音婉转动听,时而哀伤,时而欢快,漫天的树叶纷纷扰扰,水怪也听得入迷,湖面随着音符的节奏泛起了涟漪,风里藏着奇特的甜糯味道,这是一种被治愈的感觉。一曲终了,像极了这段时间青鸟在沈家经历的感受。 不过,古港一战,造成的伤势,还真是不小心呢!万一……后果不堪设想。回想当时自己的有惊无险,幸好还是躲过一劫。 现在才收集到一滴天使泪,就已经遇到日月族、魔族、恶灵……将来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艰险。以目前的状态,敌强我弱,看来是要好好谋划。 只是接下来的日子,在凑齐10滴天使泪的道路上,前路坎坷,道阻且险,自己又要怎么护她们周全呢? 一刻也不敢耽搁,伟岸的男人,向空中腾飞变成一只鸟,不一会儿,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湖底,游龙寻着气味找了过来,浮出水面,却只看到了愣头愣脑的水怪。 “我说龙龙,人都走啦”水怪有点儿搞不懂这两个家伙,“人家是欢喜冤家,你们这是啥?” 算是啥?像是要甩开烦恼般摆摆尾,罢了罢了,有些事就让时间来处理。 游龙沉下身子向湖底的冰棺游去。 第26章 三妹 烛影灼灼,头戴凤冠的女人,此刻正端坐在喜床边。一个身穿华服的男人轻轻地掀开女人的红盖头,又取来两个高脚酒杯,两人手扣着手,喝下了交杯酒。 酒杯里摇摇晃晃的红色琼浆在光影中格外地刺目。 男人的吻急促,强取豪夺,攻城掠地,奇怪的是女人没有抗拒,像是提线木偶,任由男人予取予求。 “你是我的新娘。” 程锦瑟挣扎中醒来,出了一身冷汗。 “原来是梦。”同样的梦境,自从离开古港后,已经出现了第二次。 程锦瑟此刻也是毫无头绪,抓起胸口的如意,心中默念: 别害怕,没事的。 隔天,覃九生一大早就来接她出发古港。 昨夜的噩梦,在见到他的那一刻,早已抛之脑后,程锦瑟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在见到他后就会有一种莫名的心安。 你们的身边有没有一个人,只要他站在那里就会让你感到快乐? 前一世的两人到底有怎样的爱恋?才能有今生的重逢。 此刻的程锦瑟并没有想过恢复记忆后,自己千辛万苦寻找的答案,却是所爱之人带来的暴风雨。 现在的她,满眼都是他,好喜欢他。 覃九生站在的心愿也是希望她一辈子都不要回忆起过去,就这样两个人相伴到老。 就在他们进入古港门楼的同时,瞥见了大叔开着车离去。九生一个急打方向盘,向前车追了出去。 “左边!小心!”一直紧跟他们的车尾。直到跟进一个胡同。 “糟糕!有诈!”程锦瑟立即放出小纸片人,然而,还是晚了一步! 前车下来的根本不是路鸣! 就在两人伺机逃走之时,脚下出现了一个黑洞,两人瞬间掉入其中。 还在途中的青鸟感受到了程锦瑟的呼救,不禁加快了速度。 狭窄的空间里,程锦瑟才发现除了她和九生,路鸣和三妹也被关在此。 “路记者,你怎么样?” “你是?” 路鸣很是吃惊,自从来到古港,他一直从事代课老师的工作,眼前的小姑娘如何得知自己曾是记者?不过,看着这个姑娘有些眼熟。 “你是?伍大的…同事?” 程锦瑟心想如果现在告诉他自己是他三十年前的故人,估计路鸣会以为自己是神经病。所以,还是以沈平安的身份示人,方有说服力。 “我是沈平安,伍大的同事。” 四人这才在幽闭的空间里相互交流了之前发生的情况。 早在一周前,古港按照风俗选出了十年之约献给海妖的“供女”——三妹。于是,三妹的哥哥阿勇找到了路鸣。 “老路,三妹喜欢你,我看出来了!” “救救她吧!不然,她就得死!” 在大叔的哀求下,路鸣答应了带三妹逃离古港。然而就在他们要逃走之日,三妹的母亲却死在了海岸。三妹终日以泪洗脸,认为是自己害死了母亲。 路鸣于心不忍,答应三妹等过了她母亲的“头七”就远走高飞。 可是,隆索已经被消灭。又是谁把他们带到这里。 此时,铁门打开,一阵掌风,他们四个便被撞到墙上,路鸣和三妹倒地不起。 程锦瑟胸口的如意再次泛出红光,九生一记风铃剑斩杀,小纸人悉数出击。 霎时间,场面火光四射。 “顾华年、程锦瑟,好久不见啊!”来人近似癫狂一手一个抓起他们两个,直接撞在铁门上。 “怎么?这么多年退步了这么多?”轻轻地一个甩手,两人便摔在地上。 来人正是魔族的魔女。 “锦瑟,交出天使泪,我还可以考虑给你们一个全尸。”女人居高临下看着地上的两人。 危机时刻,覃九生瞳孔呈现金色,两条金龙带着火焰瞬间向魔女发起攻击。 只见魔女右手画出一个大圆圈,一层层黑色烟雾逐渐成为一个大盾牌挡在身前。 金龙的攻击悉数被大盾牌拦下。魔女毫发未损。 覃九生一把将锦瑟护在身下。 “顾华年,你自己都保护不了,逞什么英雄?”女子嗤笑,一个响指,无数黑线钉向两人袭来。 说时迟,那时快。 “砰——” 一只庞然大物从天而降,砸破了屋顶的密闭之地也瞬时光亮了起来。 黑线钉瞬间被定住,随着青鸟扑腾了两下翅膀,黑线钉瞬间反转了方向射去。 “保护公主!”躲在暗处的护卫露出了真身。却不曾想纷纷被黑线钉击中。 “愚蠢!”魔女看着倒在地的护卫,正酝酿着一记绝杀,却被一个黑影掳走。 “撤!”临走前,男子鹰眼般的锐利扫过程锦瑟和覃九生。 等他们走掉后,青鸟将四人带回了沈家。 沈妈妈对于青鸟这次及时救女,给予了重重的奖励:大鸡腿,两个。 与此同时,心事重重还有两个人。程锦瑟此刻越发觉得自己目前的法力拖累了大家,必须尽快找回自己的记忆,发挥出自己作为善使的巨大能量。 同样地,陷入深深地自责的还有九生,如果不是自己还没有恢复完整的功力,今天不至于被活捉,更不会让锦瑟陷入危险的困境,看来要回一趟日月崖。 人生路漫漫,有人为你遮风挡雨,有人为你披荆斩棘,还有什么能够抵挡相爱的人呢? “路鸣和三妹,目前还在昏迷。” “并无大碍,放心吧!” 这个夜晚,注定是无眠。程锦瑟并非不知道魔族的来历,脑海里也只是在记忆里记得他们已经被血洗的片段,没想到他们的公主还活着。 但是,那个最后出现的男人,她有印象在什么地方见过。 九生也对那个最后出现的男人印象深刻。那个眼神,为何和小时候熟悉的人那么像,近似重叠。 九生这才想起,再过几天就是一年一度的“风铃雪节”,美丽雪花,甜蜜的人们,想起了父亲、母亲以及哥哥,多么希望一切噩耗都没有发生过。 此刻的他,这才想起那个男人就是日月族的叛徒后裔: 玄英。 锦瑟华年,谁又是谁的铠甲和软肋? 第27章 我的 “号外!娱乐圈特大新闻!” 正在路晓晓和团队同时忙碌着明晚的最新一期《心里面》录制时,隔壁部门的沐沐拿着新鲜出炉的“娱乐x档案”杂志——一本在城内糗名昭着的八卦杂志,以揭露明星私生活为办刊理念。 最新一期“娱乐x档案”杂志封面赫然刊登的便是:大明星和美女在海滩调情。 “哇!好劲爆!” 大家放下手头工作,目不转睛地盯着晓晓。 “路姐,没想到你真有一手啊!”晓晓听得云里雾里,只见电视台总编也走了过来。 “小路,你的事我都知道了!”总编一脸捡到宝的开心劲儿,“明天的录制预算上限不封顶,趁着这个热度,你和许帆在《心里面》官宣回应一下?”说完,乐呵呵地找来编导组,商量着给主持人和嘉宾加戏。 一脸懵状的晓晓,这才反应过来,赶紧去拿“娱乐x档案”杂志,只见封面正是: 许帆侧脸亲在自己耳边的照片。 大大的加粗黑体字标题:大明星许帆与美女海边调情,疑育有一子。 内文更是洋洋洒洒写了近万字之多。把当天两人前后脚到达福利院,带着小孩,一家三口共享海滩温馨时光。文章更是把路晓晓的身世查了个底朝天,自小无父无母,从外市的福利院长大,靠着自身的努力成为电视台名记,妥妥的悲情逆袭大女主。 更想不到的是,当天他们在海滩的相处画面还被人录制了视频并发到网上,现在的点击率已经超过一个小目标,瞬间全网飘红,舆情一时间无法比拟企及。 这波操作下来,许帆和路晓晓陷入旋涡中心。一大波媒体记者和粉丝分别把电视台和明星工作室堵得水泄不通。 更有一大批激进粉丝接受不了偶像有恋情孩子,扬言要么自杀,要么要找路晓晓报“夺夫之仇”。至于怎么报复,那就要看对方的心智水平。 明星曝光绯闻,意味着明星个人的商业价值流失,艺人工作室那边也是忙得焦头烂额,经纪人逐个向投资商、广告商等一众“金主爸爸”解释。艺人公关部门也是第一时间发出律师警告函,向社会澄清事实,并对在线上线下散布不实言论造成我司和艺人一切经济损失的将予以提告。 然而,粉丝们却不买账。纷纷在艺人工作室的主页留言声讨: “都有孩子了,还扮情圣?” “欺骗我们感情!” “抵制炒作!” 更有一批粉丝联想到“阴谋论”,认为这是艺人团队策划的一起为了新栏目《心里面》开播收视率而制造话题,预热炒作cp的手段极其恶劣。 “阴谋论”一出,网上群情愤慨,一大波粉丝倒戈转到黑粉阵营。 迫于舆论压力,一些大牌代言也在考虑与其解约。 这场面是应了那句老话: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树倒猢狲散。 名利场从来都是锦上添花的,雪中送炭的极其稀少,没有痛打落水狗已是手下留情。 路晓晓赶忙电话联系许帆,要知道会发生这样后果,当时的她应该要避嫌躲得远远的,可一连拨出几个电话,许帆却是杳无音讯,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 这时,晓晓接到了程锦瑟的电话。 “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闺蜜一开口贴心的话语就把晓晓感动得泣不成声。 另一边,还在香港维多利亚港度假的男人,却显得潇洒随性,只见他躺在躺椅上,手中摇晃着酒杯,轻呷了一口,任由琥珀色的美酒在口腔里涌动,享受那份甘醇厚重。 “情况怎么样?” “已经按照您的吩咐办妥了。” 男人起身,摘下墨镜,慵懒地解开浴袍,一个漂亮地弧线,掀起无数水花,在无边泳池里像一条无拘无束的鱼儿,游啊游。 路晓晓,你是我的。 程锦瑟这边本来就忙得焦头烂额、自身难保。但是闺蜜出了那么大的事,还被网暴,她又怎么能坐视不理。 于是,程锦瑟和覃九生商量着要去现场为晓晓助阵。 电视台那边发出通告,《心里面》第一期录制按计划如期举行。 从出镜记者到首次主持访谈节目,晓晓内心也是紧张地坐立不安,特别是这次两人都是话题人物,门外和录制现场都聚集了大批媒体记者。稍有不慎,怕是自己的职业生涯玩完,而他作为大明星更不在话下,据说已经有好几部新戏下架了他作为男主角的海报。 事态发展和两人关系的今后走向,这一次访谈,至关重要。 许帆,你到底要干嘛? 路晓晓本以为这样的公关危机,按照以往的惯例采用冷处理的方式,是最容易解决目前的关注度的。每天都有很多的新闻热点,只要当事人不回应,自然人们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关注到其他的热点。 总之,就是不回应不承认,让时间来消化事件热度。 好比吵架,总之骂不还口,只要脸皮厚人长寿。 所以,她向电视台建议换掉首期节目嘉宾许帆,又或者等这阵风头过去再延期录制。 然而等到的反馈是:节目照常录制。 更让晓晓想不到的是,总编义正言辞地告诉她:这是许帆的意思。 那一刻,晓晓有种天昏地暗的感觉,不明白身为大明星的许帆意欲何为?而就在卫生间时,她听到了周边同事所说的风凉话: “想不到路晓晓手段还挺厉害竟然钓到了大明星!” “没想到两个人连孩子都有了,平日里装得还挺清纯。” “说不定现场录制时,许帆变脸说是路晓晓勾引他。” “那小孩怎么也有七、八岁吧?路晓晓怎么好意思填写的单身入职材料?” “许帆也演了不少追爱的男一号,他两真能演啊!” “路晓晓,真是扮猪吃老虎。” 嫉妒真的可以让人变成魔鬼。路晓晓第一次体验到作为公众人物要有多大的心理素质才能承受这般压力。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 这件绯闻会不会就这样把许帆拉下大明星的神坛? 因为她,值得吗? 第28章 亲你 “电视台果然不同凡响!” 程锦瑟一行从没有想过电视台录制现场是如此隆重的。 原定于晚上8点才进行的录制,不到下午6点已经手拿“长枪短炮”的媒体记者朋友们已经将演播厅一侧的临时设置的发布会现场,堵得水泄不通。 程锦瑟有种预感,待会儿晓晓一出来,非得被他们的镁光灯给闪瞎。 沈妈妈依旧要保管天使泪,并且还要照顾尚未痊愈的路鸣和三妹,而没有跟他们一起来现场为晓晓打气加油。 覃九生很是机灵地带着程锦瑟穿过人群,来到后台的化妆间,在门上敲响了事前沟通好的暗号:拍门3下,敲门6下。 当晓晓见到程锦瑟一行,感动不已。 “锦瑟,九生、鸟师傅,呜呜!”晓晓一把抱住程锦瑟。 青鸟见她哭得稀里哗啦,也就不忍再说啥气话,安慰她:“事已至此,船到桥头自然直,你可得大大方方去做节目!” “这事也不赖你,都是许帆在撩你,你不用自责。” “对,做出亲密举动的又不是你,大家成年人自由恋爱有什么问题?” “不过,晓晓,你跟这个大明星到底咋回事呢?” 于是,爱哭的晓晓,只得把事情从他们在发布会相见到一起去福利院再到海边带孩子玩的经过,通通讲了一遍。 “事先说明,孩子不是路鸣的,更不是我的!”晓晓信誓旦旦地说着,“不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对我做这些举动?” “今天的录制也是许帆提出要求如期举行的。”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也难以消化信息。 程锦瑟给路晓晓一个大大的拥抱,并帮她捋了捋头发,整理着装。 “你是最棒的晓晓!无论怎么样,我们都支持你!”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该来的终究是躲不掉,该面对的也必将要面对。 “哇!许帆来啦!” “咔嚓咔嚓——” 电视台贵宾通道出现骚动。各路媒体记者朋友们蜂拥而上。 “许先生不接受采访——麻烦大家让一让——” 司仪已经将麦克风音量调高八度,然而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人群依旧拥挤,大家争相找好的角度和机位,拍下大明星此刻的身影。 要知道,明星一张照片的售价,也许就是一个普通大学生的一学期的饭费。 顶流的奢华程度和消费力,用纸醉金迷形容,一点儿也不为过。 “这男娃,英俊是英俊的,但怎么就这么不顺眼呢?”青鸟探出脑袋嘀咕,“还是九生看着舒服”。 覃九生听了会心一笑,程锦瑟也有同感。不过,在路晓晓眼里,她觉得鸟师傅讲得是他们老年人的眼光。 在她眼里,许帆的确是帅的。帅的过分那种。 在一众保镖的排成人肉墙壁帮助下,许大明星也顺利来到了后台的贵宾休息室。 许帆示意其他人出去,独独留下了路晓晓。 临走时,程锦瑟也不忘给路晓晓加油打气。 这世界那么多人,多幸运,有你。 剩下两人的贵宾室有点儿尴尬。 大家都没有开口,路晓晓本来有一肚子的委屈,明明不是自己行为过激引起的绯闻,明明是这个男人做的那些羞羞的行为,明明错都不在自己身上……可是,明明受了那么多委屈,大家却一边倒得网暴她。越想越生气,越生气越哭得大声。 这一下,可把许帆吓得够呛。这位大小姐,是怎么了?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的。不过,看着看着,还真的挺好看的。 一想到这些,男人就果断行动了。出手那叫快狠准。 一下就把女人拥入怀中。然后,一个吻就那么以顺雷不及掩耳之势落了下去。 此刻的路晓晓,脑袋突然断片,甚至连哭都忘记了,只感到唇上一点点儿被柔软地击中,整个人仿佛身在云层,踩在棉花之中,轻飘飘的。 “傻瓜,要呼吸呀!”直到被男人弹了弹额头并善意地提醒,“怎么被我迷倒了吗?”男人笑得一脸得意。 路晓晓正是被这笑声唤醒,一把推开男人,“你…你…”半天说不出完整的话,一脸不可置信的捂住了嘴巴。 男人却没有放手,又把女人抱了回来,“是初吻吗?那我得双倍、三倍还你”男人的话把女人羞的脸泛红,“不…不用你还”女人还真的以为男人要继续吻下去,双手贴到男人嘴上,捂住男人的嘴。 谁料男人直勾勾的看着她,路晓晓被看得有点儿发悚。 “啊!” 男人竟然伸出舌头在她的掌心舔了舔。 突如其来,温润的感觉以及从未有过的体验将路晓晓惊得直想逃。 许帆心里却说不出的快乐,这样捉弄她,看她的耳朵尖鼻子尖变成粉红色,看她的眼睛因为自己的举动而一片迷离湿润,这种心动的感觉,自己这辈子被这个妮子下咒了。 许帆直觉路晓晓就是自己命定的女人。 想想自己在娱乐圈多年,什么样的美女和艳事没有见过?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在沙滩边看夕阳那天,他就想尝尝这个樱桃小嘴的味道了。今天,如愿以偿。 “路晓晓,你再动的话,我不敢保证自己不会对你做出更过分的事情。”男人把女人抵在胸口,衣服下滚烫的肌肤传递过来非正常的热量,很是发烫,让人头皮发麻。 女人意识到了男人身体的变化,却又不得其法,“你亲都亲了,还想要怎么样?”急得带着哭腔控诉,“你一个大明星,为啥要调戏我?是不是觉得我好欺负?” 许帆心想这个爱哭鬼哦,我怎么舍得欺负呢? “我哪里欺负你了?”许帆一脸无辜。 “你…你亲我,你还害我被网暴!”路晓晓生气地边说边锤他的胸口,“都是因为你,别人说我傍大明星!” 许帆挨了打,却也不肯松开抱着她的双手。“你再打的话,我就要亲你啦!” 路晓晓听了赶紧住了手。 然而,许帆却顺势把她拉倒在沙发上。 一个蓄谋已久的汹涌的吻落下。 第29章 恋人 路晓晓直到坐进录制现场,整个人都还是懵的。 两个人的进展似乎太快了。 见面总共也才两次。怎么自己就被迷的晕头转向呢? 可在男人看来,这一切,他可是等了十几年。 她,居然忘了自己? 许帆苦涩一笑,但很快心中早已涌起一个想法: “把我牢牢记在唇里心里脑海里,再也不能忘记。” 在编导的示意下,录制开始,现场由于各路媒体众多,加之赞助商也认为这是千载难逢的“热搜”蹭流量的机会,于是,录制现场采取了“抽签清场”的方式,并且约法三章:不得打扰录制进度,不得提问非本次录制主题的其他内容,不得提问嘉宾私生活内容。 “这也不让问,那也不让问,留在这儿做‘电灯泡’吗?” 听闻以上规则,幸运抽到在场的媒体朋友顿觉苦不堪言,方才的庆幸变成怨声载道。 关键时刻,许大明星的王牌经纪人ok哥真不是盖的,带着一众美女走了过来。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我家帆帆承蒙大家的笔和镜头关照,这里有些点心,还有小小‘心意’,大家笑纳。”ok哥一边给大家发红包,一边恩威并施,“大家记住啦!待会儿谁要是嘴上不放过我家帆帆,可就别怪我不给面子。” 一顿好吃好喝地哄着,等大家都转移了注意力。ok哥这才给舞台上人的送去了一个媚眼。真是个人精。 路晓晓不知为何,现场的男人,让一贯伶牙俐齿的她哑然失火,甚至还有点儿手足无措。 镜头前的导演,连续喊了几次“卡!卡!卡!” “怎么回事?按照台本来提问啊!助理立马过去给主持人举‘台词’。” 这届的新闻专业毕业生已经差到连台词都不背了吗?光是外表漂亮没有内涵,真是遭罪! 导演内心戏一万个“草泥马”飞过。 “各就各位,再来一次!”这次,他还特意举起了两只手指暗示路晓晓: 丫头,你要是再卡壳,事不过三,死定了。 路晓晓赶忙点头作揖认错。 一旁的许帆倒是淡定自若,气定神闲。 程锦瑟看出了路晓晓的不在状态,这时她和覃九生高高的举起应援牌,上面写着: “宇宙无敌路晓晓!勇敢做自己!” 路晓晓握紧了拳头,闭上眼深呼吸,下定决心,迅速转变状态。 “各位观众朋友们,欢迎大家来到新一期《心里面》,今天我们节目很荣幸邀请到了华人巨星、当红偶像许帆,欢迎他做客我们的演播厅……” 许帆眼里充满了宠溺。 演播厅内,在路晓晓强大的把控台风之下,这档访谈节目给人感受到了真诚和暖意。从出道跑龙套,克服恐高、打戏、恶劣环境等种种挑战,到成长为挑大梁,一路走来,既有自己自身的天赋和努力,更有周边贵人的扶持,从艺道路确实是一段坎坷的旅程。不过,在大屏幕面前,人们看到更多的是艺人的光鲜亮丽,却不容易发现背后的千辛万苦。 所以,走进一个人的心里面,注定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就像此刻,我们也只是一点点儿地在窥探一个人,触摸人性的冰山一角,并不能全方位的进入人的心。 “我们了解到,您一直以来热心公益事业,那么在公益道路上,一定有很多感人的故事,可以和我们分享一下吗?” “说到公益,想必前几天的新闻,大家也知道了我在陌市福利院做了一些事情。” 此刻的许帆整个人就像是舞台的中心,闪闪发光,侃侃而谈。从第一次在陌市做义工,和小朋友们一起玩游戏,教他们唱歌跳舞…… 许帆说,人可以很渺小,做的事也只不过是微尘。但只要我们做了,这个破破烂烂的世界,就会一点一点的变美好。 总要有人去擦亮星星。 “在这里我也想告诉大家,作为一个曾经淋过雨的孩子,所以我更想给那些有需要的孩子们递上一把伞,让他们未来的路走的顺一些。” 这是许帆首次在镜头前讲述了自己成长的过往。路晓晓听得有些入迷,同时又感同身受,因为那些福利院长大的孩子何尝又不是自己的缩影呢?以前的自己总是不能正是这段过往,感到自卑,莫名地会觉得自己和其他孩子不一样。 那种无依无靠的感觉使得路晓晓很早就懂得了自立自强。不过,自从认识了沈平安也就是程锦瑟、覃九生,还有沈妈妈和鸟师傅,她的生活开始变得充满色彩。比方说现在的她原来前生还是一只警犬。 汪汪!专门咬坏人。 这样的治愈过程,需要有爱的陪伴,所幸的是路晓晓知道他们一直都在。 “在这里,我也想郑重地声明一下,我目前单身没有孩子。” 谁也没想到,在录制前就明确回应不回复隐私问题的许帆,竟然在录制的尾声放了个重磅消息,在场的媒体记者朋友们立即来了精神劲儿,镁光灯按下不止。这可把ok哥急得直跺脚。 “不过,从今天开始,我能否进入新阶段,就要看路小姐的意思。” 在众人哗然的情况下,许帆拿出了一枚戒指,只见他单膝跪地郑重地把戒指套在了路晓晓的手上。此时的路晓晓完全看不清现场的状况,只觉得现场一片晃眼儿,一切像是在做梦一般,使得她睁不开眼。然而,唇边再次袭来的吻,人们的欢呼声,闺蜜的不可置信中又透露出鼓励的祝福声…… 她感觉自己是醉了。但是,许帆却没打算轻易放过她。 接下来他说的话,就像一枚炸弹,引爆全场。 那一刻,路晓晓几乎站不稳。而许帆却紧紧地拥着她。 “正式给大家介绍,我的未婚妻:路晓晓。” 就在大家震惊,而又替路晓晓感到高兴之时,程锦瑟胸口的如意忽闪了一下,发出了异样,小纸片人也蠢蠢欲动。然而,奇怪的是,大伙在现场并没有发现异样。 全城轰动,整个娱乐圈的热搜榜,带有“许帆”“路晓晓”字眼的词条,稳稳霸占榜首。 第30章 哥哥 落月渐微凉,此地非故乡。 程锦瑟明显地感受到了覃九生这几天的情绪不稳定。 “水满了!溢出来了!” 有点儿魂不守舍的九生端起水杯,却不曾想洒了一桌子。 “怎么了?有什么事吗?”程锦瑟关心地拿毛巾擦拭着他的手。 “不用担心。”覃九生回应她的是一个个安心的拥抱。然而,他的眉头却是紧锁的,透露着一缕忧伤。 派出所里的案子,基本上都是服务左邻右里,群众日常生活中鸡毛蒜皮的事情。阿k和丹婷早已习惯了这种工作节奏,接地气,成效快。这倒是与伍大以往办的大案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但是,伍大是个很讲纪律的人,大案小案都干得有声有色。 程锦瑟也逐渐融入到团队中,成为了这支为民服务组合的一份子。 白天,她是这城市秩序的守护者。夜晚,她是惩治恶灵维护时空安稳的善使。 青鸟和沈妈妈也在不停地提升她的战斗能力。 “时空错乱,人间已经出现了日月族、魔族、恶灵,再不收集完成10滴天使泪,看来新一轮大战又将开启!” 最坏的结果,这是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 程锦瑟知道自己目前的战斗力确实承受不起“善使”的重任。 覃九生这时却温柔地提醒她: “我会陪着你,一起变得更好,守护我们的家园。” 每次沮丧时,都有那么一个人贴心地给你爱和温暖,还有什么坎儿走不下去呢? 只是,此时的程锦瑟并不知道覃九生这个男人为了她默默地做了多少付出。 夜晚,覃九生送程锦瑟回家后,就独自一人走在街上,车水马龙,熟悉的高楼大厦,日新月异的城市,熟人大多老去,而自己幸运地长生不老,如无意外还有着不死之身。 人人称羡的日月族王子。可是,在覃九生看来,与相爱之人平平淡淡的过完一生才是真正的幸福。 走着走着,不知不觉,覃九生发现时空出现了扭曲。慢慢地,灯红酒绿的街市变得清幽,抬头一眼望过去,夜幕下月亮和太阳正各司其职,守护着这一方圣土。 覃九生意识到自己进入日月崖肯定与顾华元脱不了关系。 “顾华元,你出来!” 一遍又一遍地呼喊。覃九生这才想起前几次过招,顾华元说的话。难道有诈?程锦瑟有危险? “夺下天使泪,这是你和我的约定”伴随着声音的出现,覃九生向着声源一抬头便看见了立于空中的顾华元,“华年,别忘了自己的身份!” 男人的声音一落,覃九生明显感受到一阵掌风袭击胸口,顿时口吐鲜血瘫倒在地。 “如果你在风铃雪节到来前,没有履行承诺”男人右手伸出,一面铜镜赫然放大,悬于两人之间。 只见镜中的正是此时在睡梦中的程锦瑟。 “别忘了,她本应是我的新娘!”顾华元一字一句地说出了令他如坠冰窟的话语。 “顾华年,你欠我、欠族人太多太多。” 覃九生头痛欲裂,被自称为哥哥的男人所讲的话语,死死地掐住,艰难的喘息。 覃九生伸出手,他想触摸镜子中的女孩。 然而,男人一个甩袖,铜镜瞬间灰飞烟灭,连带着镜中的心爱之人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华年,我能给你的,自然也有能力拿回来。” “为了族人去履行你日月族王子的使命!” 一夜星光无限,可覃九生却无论如何也睡不安稳。 第二天,覃九生早早地去接程锦瑟上班。昨夜发生的事情看似梦一场,但只有九生知道,那一切都是真实的。 因为他胸口上的伤,还在隐隐作痛。 青鸟和沈妈妈商量过,制定一个严密的训练计划以便加强两人的战斗力。 而另一边,晓晓忙于事业,近期都在处理和大明星的感情生活。 在沈妈妈家养伤的路鸣和三妹也逐渐康复。程锦瑟也盘算着找个合适的时机,向路鸣了解当年在光明顶发生的事情。 最令人头疼的事是,风铃雪节即将到来。 覃九生知道他的哥哥顾华元说到做到,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男人。如果不按照他的意思,取得天使泪,那么程锦瑟、沈妈妈、青鸟、晓晓还有自己,都会有危险! 特别是程锦瑟,上一世的恩怨未解,如果今生再起祸事,岂不是剪不断理还乱! “别忘了,她本应是我的新娘!” 顾华元的话像一根针一枚刺,隔应得覃九生难受,却又不能找到宣泄的出口。 这件尘封在心里久远的秘密终究是要被触及。 可是,缘起缘灭,又怎么能够说的清呢? 派出所那边配合刑警大队办结了古港浮尸案。 最终,在多个部门的合作下,最终犯人的矛头也被指向了恶灵。吴大在得到失联多时的路鸣的情报后,已经在心中得出了建设“灭恶小组”的想法,只是目前他还没有找齐队伍成员。 在人世间,寻找有超能力的人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过,路鸣告诉他,直觉这支队伍很快可以组建成功。 吴大再次来到墓地,这一次他不仅前往拜祭了前段时间因公牺牲被恶灵所杀的妹妹,还特意来到了一位故人的墓前。 宁玲。 吴大的爱妻。据说也是死于一起找不到凶手蛛丝马迹的事件, 这个世界上到底是不是存在除去人类以外的灵魂?人们众说纷纭。 而人类学博士的覃九生则认为:人类的起源,仅仅是偌大时空中的一个支流,世界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族群。 在讲堂上的他,向学生们展示了最新的考古发现,这是一具没有dna的遗骸,并非人类,但却又有着人的形态。据古书记载:类人非人,日月族也。 台下的学生们顿时对日月族的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 在铜镜面前的男人,有着覃九生一模一样的脸庞,此刻他听着九生讲述的日月族历史,不禁嘟囔道: 这是在人类中普及推广家族史吗? 第31章 自戕 路鸣和三妹也逐渐康复。 程锦瑟把路鸣约到了一处清静的茶室。 “路叔,我这次约您出来,开门见山地说,我想了解三十年前光明顶发生的事情。” 路鸣,刚好喝了一口热茶,当听到“光明顶”三个字时,差一点儿把杯子打翻,茶水也溅了一身,呛到咳嗽不停,要有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程锦瑟赶紧取出纸巾帮忙擦拭。待服务生收拾完,两人才继续了方才的对话。 “平安,你怎么知道30年前的事情呢?”路鸣不解,一个年轻的小姑娘,怎么对30年前的陈年黄历感兴趣? 而且,还是光明顶发生的惨案。 “路叔,应该说路记者”程锦瑟喝了一口茶,顿了顿,字正腔圆地说道“我是程锦瑟”。 路鸣初时还在纳闷这个小姑娘在说什么,“沈平安?”“程锦瑟?”,女娃是不是短路了?还是说有两个名字? “等等,你说你是程锦瑟?程…锦瑟…” 路鸣喃喃地重复了几次这个名字,忽然脑子清醒,两眼发光,不可置信的他推高鼻梁前的眼镜,仔仔细细观察面前人。 在他面前的女孩和30年前的女孩相比,很显然,此刻对面的女孩子无论是面容、声音、表情等一众外在表现看来都不是同一个人。难道是有什么灵异事件? “你…你没有死?” 程锦瑟豁出去,决定赌一把,把穿越而来的事情娓娓道来。 就这样,从太阳升起讲到西落,咖啡、浓茶,一杯续上一杯。 路鸣也早已从震惊转为平静,而且他心里还盘算着一个大胆的想法: 邀请程锦瑟加入吴大的特别小组。 这下,反倒是程锦瑟有点儿吃不消。原来,这个时代早有人对离奇死亡而又找不到凶手蛛丝马迹的案件进行了深度思考,而且他们也知道有恶灵的存在! 天底下没有绝对的友谊。只有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看出了程锦瑟的顾虑,路鸣提醒她,只有合作才能共赢。 “锦瑟,30年前光明顶一战,我当时跟车采访,亲眼看到了现场会施展法术的男人”路鸣眼睛盯着她,一字一句地说出“当时,是你自己开枪杀死了自己!” 自戕?! 不!不可能!程锦瑟对于路鸣所说的内容,太过震惊,以至于自己也不知道后面是怎么和路鸣分道扬镳,又是怎么一个人回到了家。 “光明顶一战,我明明在追劫匪,怎么变成了我自杀饮弹而尽呢?” 程锦瑟百思不得其解,但又获得了新的线索:现场有出现会法术的男人。 那是否意味着是男人控制了她,导致了她的自戕?! 顺着这个思路,当时,她在记忆里看到前车后座的男人以及闭上眼睛前响起的铃声,会不会就是施展法术的男人? 那么,他赶尽杀绝的动机是什么? 更为可怕的是,他有没有一同穿越到现在的这个时代?! 程锦瑟将路鸣提议自己加入吴大特别小组的事情分别和沈妈妈、覃九生、青鸟谈了,而闺蜜晓晓暂时就放过她,没跟她提,让她好好地过二人世界。 至于光明顶,路鸣记忆中的一切。程锦瑟并没有向任何人透露,她还是需要一些时间来消化,整理思绪。 到了晚上,路鸣带着已康复的三妹离开了沈家。 谁也没有注意到程锦瑟胸口的如意亮了,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路鸣带着三妹走后,程锦瑟一言不发地从二楼阳台向外看着通往大马路的小径,覃九生倒是看出了她的异样,疲惫中又透露着些许忧伤,气氛有点儿消沉。 覃九生不愧是日神顾华年的转世,他走到程锦瑟身后,双手温柔地从背后抱过去。 结实有力的心跳声从背部传来。程锦瑟有种小鹿乱撞般心动的感觉。 两颊绯红,覃九生倒是看的着迷,一米八几的个头,整整比程锦瑟高出20公分,所以更显得大个子搂着的小女人玲珑可爱。 覃九生还时不时低下头逗程锦瑟笑,星空下俊男靓女互动倒是令人羡慕。 青鸟每每看到总要嘀咕: “小儿不宜,大胆小子!”说着就要去教训教训覃九生。 沈妈妈倒是满眼欣慰,立即出手扯住青鸟冠上的羽毛。 “别多管闲事,女大不中留!” “哎!轻点轻点!” 这就更加深了青鸟对覃九生的怨怼。 “好好的一颗白菜,这是要被一头色猪惦记上了!呜呜!” 青鸟的忧虑,严重影响了食欲,以至于沈妈妈发现家里的米缸比之前充盈不少。 同样地,身形日益消瘦的还有热恋男女中的一个人,覃九生知道再不出手,估计他的哥哥也要过来找麻烦了。 “平安,你说我要不是顾华年,你也不是程锦瑟,那该多好!” “嗯,我们就是普普通通的人,生老病死,生儿育女,上班赚钱,你负责打拼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想想都挺美的!” 可是,现实就是这样,不会因为你所想所好而改变。 于是,两人各怀心事,在有点儿凉意的夜色中相拥。 多日未见的路鸣,却意外带来一个熟人。 吴大。 程锦瑟还是重复老一套: “报告警长,我是警号c警员沈平安!” 两人的突然到访,程锦瑟但是不意外。不过,沈妈妈、青鸟以及覃九生,还有刚找到一些有关光明顶线索的路晓晓,三人一鸟倒是面面相觑,摸不着头脑,现在工作了也兴入户家访吗? 这上司还挺关心下属? 就在他们以为的认知中,得到了对方惊人的反馈。 “锦瑟,加入特别小组,拯救人类吧!” 这下三人一鸟不淡定了。 如此诡异的场面。一个警长坐在中间,四周分别坐着他的下属、下属的家人、男友、闺蜜,甚至还有一只鸟!作为中间人的路鸣则待遇不同,置身事外,站到客厅的门边。 吴大也是头一次像待审的犯人被众目睽睽注视着。 最终,还是程锦瑟有眼力见,毕竟混迹职场多年,送上一杯热茶给上司的上司。 吴大喝过热茶,这才将他的特别小组计划娓娓道来。 第32章 猎心 这一夜,星星也消失不见。 谁也没有说话。大家各自怀揣心事。 沈妈妈和青鸟来到了院子前的桂花树下,香气扑鼻的花骨朵,给人无限遐想。 “想不到这个世界上除了善使,人类还会有英雄。” “我觉得加入这个特别行动小组,可以减轻我们的负担。” “可是,他们是人类,人类善变,你我都知道,我们都在这方面也吃过很多苦头。” “走一步算一步,走走看看吧!” 乌云笼罩的夜晚,彼此的情绪也像黑色的湖面,阴沉得不见底。 “你是我的新娘。” 程锦瑟再次进入一个幻境,她亲眼看到,坐在新娘旁边的男人正在宽衣解带,一阵烛光突然亮了,她才发现被揭下红头盖的新娘,长得居然和自己一模一样! 新娘是谁?为什么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 就在程锦瑟思考的空档,新娘倏地睁开了眼睛,程锦瑟看到那眼睛里居然流出了骇人的血泪, “啊!”她惊吓到大喊一声,然后在惊慌失措中,她发现那个流着血泪的女人消失了,而自己竟坐到了婚床上。 程锦瑟发现自己身披喜服代替那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坐到了婚床上。 而男人还在宽衣解带! 程锦瑟不停地呼救并试图逃离,然而她震惊地发现自己不能动! 全身无法动弹的程锦瑟,甚至连一句呼喊都无法说出! “怎么回事?谁来救救我!” 一股绝望之感涌上心头。 男人似乎感应到了她的呼喊,一缕红色薄纱盖住了她的眼睛! 然后,她清楚的感受到,有如雨点的吻落下! “不!” “救救我!” 程锦瑟此时只感到世界一片漆黑,就要窒息,难以承受! “小纸片人,解!”只听沈妈妈大声施咒,瞬间在睡梦中的程锦瑟头顶冒出了一股黑雾。 “没事了,没事了。”沈妈妈一个劲儿抱着程锦瑟并拍着她的背安抚。 “可恶的日月族!”青鸟已经认出了这是日月族独有的“猎心术”,专门编织恐怖的梦境吞噬人的心智。 覃九生站立在一旁,待沈妈妈安顿好程锦瑟,他握紧的拳头,哪怕已经撕裂出血,他都感觉不到痛。 此刻的他,满腔怒火,他知道这是哥哥做的好事,这是哥哥在给他发出最后的警告! “取下天使泪!” 覃九生再也不能忍受哥哥的死死纠缠。 “顾华元,我们决一死战吧!” 就在覃九生已准备带着风铃剑杀回日月崖时,被沈妈妈撞见。 沈妈妈二话不说,向他的脸部丢过去一把“醉仙散”,白花花的粉末瞬间把覃九生的鼻腔填满,一股甜得发腻的味道通过鼻腔直抵心房。 “砰!”还没走几步,一个大男人就倒下了。 “傻小子,我女儿为了你,可是遭受了多少罪,你可别冲动!”沈妈妈扶着男人到女儿房间旁的躺椅。“你们两个都给我乖乖听话,好好呆在家”。 其实,沈妈妈还想说的后半句是: 外面有多少风雨,都有长辈们为你们扛。 日月崖,真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地方。 等到程锦瑟和覃九生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下午。 程锦瑟看到覃九生在自己房间瞬间感到面红耳赤,同时又听说是妈妈把他放倒,心中升起不祥的念头。 “妈妈会不会去了日月崖?”程锦瑟着急地跑到厨房,一刻不敢耽搁,甚至连鞋子都没有穿,她顾不了那么多。 “妈妈不在厨房,妈妈去了哪里?”程锦瑟心中的担忧越发加重,“她难度就不怕我担心,自己去以身犯险?”委屈地要哭,她想妈妈好狠心才认回不久就又要抛弃自己了吗? 覃九生见不得她哭鼻子,一把将她拥入怀中。 “不怕,有我在你身边。”他轻轻地梳理着她因为担忧母亲而凌乱的头发,“我决定回去日月崖探个究竟!” “我要和你一起去!”程锦瑟大声地抗议,“为什么要撇下我?我也要去去日月崖!” 覃九生无奈只得假装同意,待她转身去取更多的小纸人时,他想着快速将她打晕。奈何程锦瑟乃警察出身,凭着掌风就感觉到了他要出的招式。 “为什么要打晕我?!”程锦瑟有点儿不敢置信地质疑覃九生的做法。 “因为我爱你。” 一时间,全世界仿佛都安静了。 程锦瑟望着覃九生,久久站立,两人相互而视,似乎要把这一刻铭记在自己的脑海里。 就在覃九生的吻就要落下得逞之时,遇见青鸟和沈妈妈刚从外面买菜回来! “全部是你们爱吃的!” “怎么?还不快来帮忙?” 程锦瑟只好吐吐舌头,给覃九生摆摆手,示意他忘了刚才的所有,赶紧去给沈妈妈搭把手儿。 覃九生和程锦瑟在一起的每一刻都能感觉到爱意。 沈妈妈看上去也很喜欢覃九生。程锦瑟曾问过沈妈妈为什么那么喜欢覃九生,谁料沈妈妈说: “那还不是因为你!” 因为女儿喜欢所以逼着自己也喜欢。 天底下的妈妈都是爱护女儿。 可是,直男脾气的青鸟可不这么认为,在他看来,覃九生不耐打、不多金、才华也一般,程锦瑟的风雨很有可能都是他招来的。如果他两个在一起,他一定得够强! 而检验的标准当然是自己! 打得过自己的人才能保护好锦瑟! “你真以为自己是大力水手吗?” “打赢你不就是小菜一碟吗?” 沈妈妈倒是很干净利索地“补了几刀”,把青鸟这只膨胀的气球一下子就戳瘪了。 幸好,程锦瑟看出了青鸟的小情绪,心里还是很感激它对自己的保护和关爱,递上自己亲手做的美食三文治,这才成功疏解了青鸟的郁闷。 不过,再战日月崖倒是成了大家的一块心病。 去与不去日月崖都是烦恼。 程锦瑟一想起那个可怕的梦境就难以入睡,想不到这个可恶月神,还会如此手段卑劣,不过转念想到他又是覃九生上一世的哥哥,就只好爱屋及乌,暂时放低仇恨。 第33章 抉择 从极迷处识迷,则到处醒;将难放怀一放,则万境宽。 程锦瑟翻看着《小窗幽记》,很喜欢书中的几句妙言,常常被文字的力量所感染。 吴大发自肺腑的话语至今在程锦瑟脑海中回荡。 “同胞们正在被一种灵异的事物所吞噬,我们作为社会的执法者,应该站出来。”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能力战胜恶灵的人类,肯定是有的,我们要做的是尽可能地去挖掘他们。” “加入我们特别小组,是一个艰难的抉择,毕竟风险非常大,我们未知的事物实在是太多了,人类在世界中的认知能力确实比较渺小。” 程锦瑟,作为新一任的善使。她当然知道自己的使命,但是在这个艰难的守护之旅中是否要拉上普通人呢? 她摇摆不定。 加入吴大的特别行动小组,将意味着受制于人,统一的部署和行动,而且普通人类是无法抵御恶灵的攻击的。这种种都是无颜面对和解决的挑战。 就像此刻,程锦瑟胸口的如意再次闪烁。吴大、路鸣、程锦瑟一行,瞬间被黑色的恶灵包围。 青鸟因着有外人在的缘故并没有着急变身,沈妈妈也碍于秘密而没有施展小纸人符咒,覃九生无奈只好出手,风铃剑三五下,快速斩杀恶灵。 “覃博士,原来你也是通灵使者!”路鸣啧啧赞叹,“这剑法,很多年前我曾见过。” 覃九生倒是没有在意,并没有接话。待到他停下舞动风铃剑之时,恶灵基本被斩杀殆尽,很快便烟消云散。 但有使坏的恶灵,偷偷摸摸来到路鸣身后,使出锁喉招式要取命。 吴大立即拿出一枚硬币形状的法器丢向恶灵。 “啊啊啊!” 瞬间,恶灵被灼烧的面目全非,直至不见踪迹。 “索魂星?” “你和魔族什么关系?” 覃九生认出了吴大手中的法器,立即将风铃剑架在吴大肩上。 吴大轻轻躲过剑身,沉声说道,“我们的高科技实验室正在世界各地收集对付恶灵的法器。” 这些法器自然是国家秘密。大量科研人员循着和恶灵有关的蛛丝马迹,开发设计出来的武器。 顿时,青鸟心里对吴大起了敬意。 “没有想到,一个人类警察,凡夫俗子,凡人肉身,居然能带领科研人员,跨时空研究出法器,如此看来男人真是不简单!” 然而,一波恶灵被消灭,另一波恶灵又出现,这死而复生的恶灵让程锦瑟意识到事情的不正常。 “青鸟,怎么办?他们好像打不死!” “我们的人却太累了!很可能会……” “快想想办法。” 程锦瑟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因为源源不断的恶灵来袭,定是有什么人在操控。 青鸟也觉得奇怪,为何这次来到茶室见面会遇到这么多恶灵?明明在进入这里时,沈妈妈已经放出了小纸片人结界保护。 可是,此刻如果青鸟和沈妈妈也暴露了法力,那么他们的小团伙就等于曝光在大众之中。 万事都要冷静。 此刻的恶灵已经不断涌现。程锦瑟启动了小纸人符咒,瞬间一股巨大的能量从天而下,所有的恶灵被定住,在圣光的照耀下,逐渐消亡。 “你是善使!”路鸣啧啧赞叹,“果真是厉害!威力无边!” 吴大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总算是找对人了!” 在黑暗中,吴大偷偷按下关闭的按钮。 没有人知道这批恶灵从何而来,但他们都见识到了程锦瑟的威力。 “善使,就是人类最大的守护神!路鸣激动地走到程锦瑟面前,抓着她的肩膀,“我们找你找得好辛苦!” 命运的手逮着谁,你别无选择。 覃九生挡在了程锦瑟面前,拒绝了路鸣的接近。 “事已至此,加入特别小组,我们还是从长再议。”覃九生说完就打算一行人先行撤退。 然而,吴大拦住了他们。 “你们都看到了,恶灵随时出现,危及人类生命!” “和我们合作,一起为人类世界的安定做力所能及的事!你们就没有想要保护的人类吗?” 当然有。 程锦瑟面对吴大的步步紧逼,并没有表现的反感或者什么不好的情绪。 只是,这样的队伍将要面对的凶险巨大。她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够全身而退。 就像刚才发生的一幕,如果她没能召唤出圣光的力量,那么他们一行人都将死于恶灵之手。 而这样的重任,在她看来太过沉重。 面对抉择,她心有余悸。多年前就发生了一幕幕惨剧,她不想故事重演。 吴大还想挽留,此时路鸣走过来拉开了他。 “算了吧,让他们走。” 夜行陌市的街头,程锦瑟第一次发现,这座城市的人潮汹涌,到处都是烟火气,有小摊贩的叫卖声、行人匆匆的步伐、美味的烤串香气…… 人一生终究是要走向覆灭。但你可以选择在有限的生命里做出不一样的事。 比方说:这个时代需要英雄,也需要不甘平凡的人。 覃九生倒是没有太过在意今天发生的事情,在他看来,无论前路怎样,他都要陪着她走下去。 两个人紧紧交叠握紧的双手,在车水马龙中显得格外美好。 “你刚才放的恶灵,差点儿要了大家的命!”路鸣愤怒地指责,“你是不是太过了!” “对不起!我只是想要看看他们的实力。”男人点燃嘴边的香烟,在吞云吐雾中释放内心中的烦闷。 “我知道你心里难过,我也能体谅阿云的死对你的打击。” 路鸣知道他内心中所有的痛苦。 妹妹的枉死,始终让男人无法释怀。 他的妹妹,一个年轻的有着美好前程的法医,却死在了一个恶犬灵魂之口。 他对自己说,一定要把这个世界上的恶灵都消灭。 历经波折,他找来了科研团队和灵异组织,在各方的帮助下,他开始了绞杀计划。 这个世界只能是属于人类的。 再也不能有任何势力伤害他所爱的这个世界。 谁都不可以! 第34章 合约 路晓晓早就应该知道一个大明星又怎么可能对一个小娱记一见钟情呢? 可是,心早已经交出去了,还能怎么样? 一连几日,路晓晓都留宿在程锦瑟家中。两个女人各有各的烦恼,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路晓晓的情况糟糕一些。 “一个追求大爱,烦恼着要不要和人合作。” “一个追求小爱,琢磨不透眼前人的心思。” 青鸟嘀咕着,给两个姑娘分析。在它看来,这些女娃子就是易纠结体质,凡事但求尽力,何须看重结果? 选合作伙伴和选男人不是一个样吗? 世界上就没有永恒不变的事情,为何要想那么多未知的事情来徒增自己的烦恼?爱一个人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在相处中不断磨擦修复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最终达到一种情感的平衡。 无论最开始多么热恋,最终都是要抵达双方的平衡点。同样地,在战斗中是否需要外援也取决于彼此的信任和默契。 可是,不管怎么样,生活都要继续。 时间一定是最好的良药。 “路晓晓,签字吧!” 1000万,从小到大就没有见过那么多钱的女人,看到这个数字数时,几乎是条件反射地烫手般丢开。 ok哥并没有被路晓晓的反应吓到,倒是嗤之以鼻,“怎么嫌不够?”等他喝了一口咖啡才缓缓说道,“做人呢,见好就收,不然,后果怕是你承受不起。” 路晓晓感觉自己的脸烧得通红,也不知道是自己真的感冒发烧了,还是因为那个人给他带来的体验。 “对不起,我不能收你的钱。”她一字一句的回绝着。 “你个黄毛丫头,看样子是赖上我们帆帆啦?”ok哥此刻有点儿不ok,话已至此,也就不需要拐弯抹角,鼓足马力几乎是火力全开。 “我说路小姐,你是觉得自己哪一点儿配得起我们帆帆?” “论样貌比你漂亮得多的是。” “论财富、学识、人脉,你有哪一样够格儿站在我们帆帆旁边?” …… 就在ok哥还要继续哔哩吧啦一顿pua之时。 青鸟倏地飞过来,啄他的头发,沈妈妈也拿着鸡毛掸子冲进来追打着,程锦瑟乐得合不拢嘴,路晓晓也被ok哥的狼狈相逗乐了。 “你们这群刁民!等着收我的律师信!”ok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经过这么一搅和,路晓晓的情绪更是低落。 回想起昨日她无意间听到的对话。 “你是真心喜欢她吗?” “不。我不是喜欢她。” 晴天霹雳,路晓晓难以形容当时听到这个对话的时候,内心的巨大落差。 以至于,她本来是想把自己亲手做的爱心餐投喂在片场拍摄的他。 想不到,他说得话如此伤人。 在片场一无所知的许帆从助理手中接过了爱心餐,打开一看,里面有用虾仁叠成的爱心,还有用双黄蛋做成的笑脸,以及西兰花铺成的绿地。模样甚是可爱,和路晓晓一个味! 但是,她为啥不来看看自己? 许帆也没有多想,导演又在催出场了。 “你们给我小心看着便当,谁也不许动啊!” 一脸不舍地模样,ok哥过来请了两次,他才放下便当。 “一直以为女人才会恋爱脑,没想到男明星也会这样!”ok哥头疼不已,看来这事得尽快处理干净,不然,多年心血付之东流。 弱肉强食的娱乐圈,从来都是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许帆能有今天的辉煌成就,那可是牺牲了很多同辈,以及自己不懈努力才得到的。 那可不是一蹴而就的。 平常人是不可理解其中的艰辛的。 “我绝对不允许这个小妮子毁了我的人!” ok哥已经想到了一个计划。 明星进剧组,一般一去就是大半年,直到片子拍完才会有空档。 这几天路晓晓和许帆都是在微信上隔空聊天。关于那天的事以及ok哥的找麻烦,路晓晓只字未提。 “路晓晓,有没有想我?” “嗯。” 一种别扭的感觉传达到许帆的手机上。 其实,此刻的路晓晓更想反问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自己? 是不是觉得玩弄自己的感情很开心? 可她最终还是没有勇气把话挑明儿。 毕竟,两人之间的差距巨大。人要贵有自知之明,不能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 纸最终还是包不住火。一连又过了几日,精通人情世故的许帆还是察觉出了路晓晓的异样。 许帆赶忙让助理去路晓晓家里打听情况。小助理虽然早就跟着许帆从跑龙套逐步成长为巨星,但是他不是许帆发工资的,一切听从公司安排。 而现在公司的高层,也就是ok哥显然是反对许帆和路晓晓在一起。 可想而知,助理带回来的有关路晓晓的信息能有几分真假? 许帆从来都不是一个按照常理出牌的人。与此同时,他也安排了自己在福利院时结识的铁哥们儿去查。 这下子,别说拍好莱坞大片,就是演皇帝,他都要先去找路晓晓。 从打小认识的铁哥们儿那得到的消息,看来自己的经纪公司没少在他背后搞事情。 而且他们竟然把脏水泼到了路晓晓身上。 他含着口里怕化捧着手心里怕融的女人,竟然被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欺负,许帆说什么也要去见见她。 为啥她就没有告诉自己这些事情? 难道是自己高估了在她心目中的份量? 许帆是个彻头彻尾的行动派。 当路晓晓打开门见到捧着999朵玫瑰花的许帆,她是一脸震惊地。但转眼想起他说过的话: “不。我不是喜欢她。” 路晓晓的脸色就从喜出望外转为无精打采。 小女人这副模样倒是惹人垂怜。许帆就是想不通,为何自己和她相隔了这么多年,依旧还是会被她的一颦一笑所牵动情绪。 这大概就是爱的缘故。 其实,路晓晓并不知道的是,许帆当时说的话是有后半段的: “不。我不是喜欢她。” “我是爱惨了她!” 第35章 再战 “阿k、平安、丹婷,今晚我们要到城西街口的一家发财屋做事”伍大特别加重语音强调了“发财屋”三个字。 阿k心领神会,立即说要出去买一些“家伙”回来。而丹婷则表示今天的自己不适合前往。 程锦瑟一脸不解,今日的治安案件特别多,要么是有放学的小学生被高年级学生堵在死胡同。要么是独居老人电话遭遇诈骗损失惨重,现在的骗子和以前一个损样儿,才不会管你是老人救命钱还是养老金呢!忙到兵荒马乱,直到中午吃饭的空档,丹婷才笑嘻嘻告诉程锦瑟有关“发财屋”的事情。 程锦瑟茅塞顿开,按理说,自己好歹前世也是从警十年之久的老前辈,奈何中文的博大精深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在程锦瑟看来,发财屋按照字面理解应该是“赌场”,这次行动类似禁赌的性质。 然而,丹婷却告诉她,“发财屋”是正话翻译,那是个疑似“鬼屋”的地方。当然,神鬼之说,按照目前社会文明的高度发展,大家都一直认为世界上无鬼神。 可是,世上偏偏就时不时发生一些灵异事件,让你不得不正视这个世纪难题。 生和死,这是个问题。 有鬼没鬼,这是个好问题。 今夜注定无眠。一场大战又将开启。 阿k带回来的“好家伙”确实不同凡响,但是伍大看了一眼,直接插了一句“这些不许报销,多大的人了!”说完一脸鄙夷地忙着其他案宗。 丹婷也在一旁凑热闹,“铜镜、护身符、铃铛、铜钱……”边摆弄边不解地提问,“还买了金元宝、纸钱?这是要贿赂阴差儿还是鬼神?” 阿k的小心思也有点儿不好意思,“你们别闹,赶紧一人一个平安符,挂好!”丹婷回嘴“我今晚又不过去,家里来了大姨妈,哈哈”,说着就要把平安符还给阿k,阿k没好脾气叫她还是带好,“还记得吴大的妹妹吧?不想死还是拿好。” 程锦瑟倒是不扭捏,拿过平安符道了一声“谢谢”。 阿k觉得这个新同事很知趣,不像老同事丹婷不在状态,搞不清状况。 “现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不同时空的物种,我认为是极有可能的。” 几次凶杀案都发现了非人类常理能够解释的现象。这就说明了未知世界的繁复,谨慎一些也未尝不是好事。 程锦瑟摆弄着手中的平安符,心里却想着的是:该不该加入吴大的特别小组呢? 到了晚上,伍大领着程锦瑟一行来到了目的地。 一栋石米外墙的14层大厦,楼龄超过30年。因为这片地区正在筹划旧改,到处坑坑洼洼,一边是巨大的推土机对墙上标记了红红的“拆”字的楼宇进行拆除,一边又有抢建的屋主正在紧锣密鼓地加建新建楼宇。 陌市曾发生过一单违建轰动全国。大型道路改造工程“陌市环城线”工程铺设的四车道刚好在一个十字路口,与一户钉子户进行了多轮谈判。 由于道路工程关注度高,又是民生工程,该路段建设成功将极大便利当地老百姓出行,而且当时的房价并没有大幅度攀升。如若按照当时的赔偿金额,房主的收益也是相当可观的,至少一家六口人是衣食无忧还会有等量的数额大小的房屋置换。 然而,人心不足蛇吞象。房主没有接受有关单位给出的优厚方案。 更是一口咬定“1000万”的补偿,否则没有商量的余地。 结果,“陌市环城线”工程如期开通。而此处钉子户也成了全城最牛景观。 施工单位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钉子户实行了断水断电,并且围绕房屋的四周加状了护栏,种植了时下应季的花花草草。 “最牛钉子户”在这些旺盛的花草陪衬下,刷爆网络。 而今天,伍大带他们来看的“发财屋”的房主和“最牛钉子户”房主是同一人。 阿k出发前已经嘱咐大家装好平安符。 临下车时,又给每个人派发了一枚古钱币。 “平安在,平安到,所有妖魔鬼怪快快让开!” 一行人快步上楼,程锦瑟胸口的如意挂坠再次闪亮。 “伍大,我看过四周并没有发现报案人说的异响来源。” “天台上去看过没有?” “检查过了,发现有一个水箱。” 谁也没想到,一行人上天台后发现,一阵腥臭味随着晚风,时隐时现。 “把盖子打开。”大家捂着鼻子,上下左右四个角落,齐心发力。 “1—2—3!抬起来!” 几经艰辛,终于打开了。 “啊!” 第一个探头去看水箱里的状况,阿k差点儿吓死过去。 “尸体!” 众人探去,才发现水箱内有一具尸体。 “伙计们,辛苦了!” 一时间,警戒线拉起,吴大和伍大交流着细节。这是上次邀约后,程锦瑟和吴大的再次见面。 “我等你们的答复。”吴大走到程锦瑟身边用只有他们两个能听到的音量说出了一个请求,“希望人类的悲剧不再发生。” 法医、警犬、刑警……案发现场,工作人员忙碌起来。 “初步判断,死者,女,头部有创伤,身体肿胀。” “有可能是溺亡,但是要看法医进一步判断。” 待人群散后,程锦瑟唤来青鸟和覃九生,两人一鸟在发财屋搜查。 走至天台楼梯间的一个杂物房时,程锦瑟胸口的如意挂坠剧烈跳动,并闪烁红光。 “小心!这里有状况!” “大家闪开!” 覃九生唤出风铃剑,程锦瑟一扭把手。 一个巨大的黑影挣扎着恐怖的脸孔从里面飞移出来。直冲程锦瑟袭来。 “斩!” 谁也想不到,在这座大楼内竟然有恶灵! “啊啊啊!” 恶灵中刀后,在凄厉的呼喊声中,身体即刻四分五裂。 就在大家已经以为消灭完恶灵之后,殊不知在他们身后还有一对小恶灵。 “九生,小心!” 程锦瑟立即唤出小纸片人,擒住一对小恶灵。 “你们是谁?为什么在这里?” 一对小恶灵竟然流着泪。 第36章 庆 “殿下,风铃雪节,明天就要开始了,这是您和二殿下的祭祀服。” 银蓝色的长袖衫,绣上了一大片风铃雪花,金灿灿的太阳和月亮两个袖口处精致灵动。 男人背手而立,触目之处皆是欢喜的人们,家家户户张灯结彩,载歌载舞,老人小孩喜笑连连。 整个日月崖的风铃花都开了,片片花瓣,在田野山间、楼台亭阁、车水马龙中飞扬。 “顾华年,回来吧!” 覃九生像是心电感应一般。 “顾华年,回来吧!” 这几天,他的脑海里时常响起这段呼唤的声音。 看看日历,覃九生这才发现距离日月崖一年一度的“风铃雪节”仅有1天。 “明天就是期限!” “明天就是风铃雪节!” 覃九生下课后,径直开车来到城西公园派出所,隔着玻璃门窗,远远地观看自己所爱的人。 程锦瑟在忙碌中,收到了覃九生的短信: “劳逸结合,好好吃饭。” 短短数语,程锦瑟甜甜一笑回了一个“yes,sir”的可爱表情包。 只是,此刻的程锦瑟没有想到这是覃九生不告而别的最后一条信息,而他当时就在她附近依依不舍地写下8个字。 如果,可以重来,她一定不会这样回复他。她要问他:为什么这么狠心丢下自己? 男人一直坐在车内观察他的爱人,直至太阳西下,她的背影消失在他的视线。 再见,吾爱。 “二殿下,回来了!”仆人欢喜的声音传进大殿。 大殿里正在玩游戏的男孩,听到动静,高兴地拿着篮球躲进窗帘。 “顾华元,我这次回来是履行约定的。” “天使泪呢?”男子放下手中的茶,伸出右手,“拿出来吧!” 覃九生唤出风铃剑,没有天使泪,只有自己的肉身。上一世伤害过爱人,这一生他不能再负她。 “我们决一死战吧!” 顾华元望着弟弟,有时候会觉得这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男人并非是自己的弟弟。小的时候,跟屁虫一样的小屁孩,胆小怕事,法力不见长,耐力也不够,爱撒娇又金贵的男娃娃,怎么现在变得如此陌生? 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对自己的反抗和挑衅! “你就为了一个女人?要跟你的哥哥?族人反目成仇?” 顾华元生气地捏碎了茶杯。 大殿内顷刻间涌出一大批护卫,纷纷拔刀指向覃九生。 大殿内剑拔弩张,大家都是大气不敢出,稍有差池可能就要死于无情的刀剑之下。 大殿之上,男人缓缓走下,直至在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面前,他举手一扬,护卫悉数退下。 “顾华年,你还记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 此时,大殿内正展示着两套一模一样的祭祀服。覃九生想起多年以前,他们两兄弟在一起欢度风铃雪节的画面。 “弟弟,这是你最喜欢的雪。” “弟弟,我在忘忧湖里找到了风铃花。” …… 往事的一幕幕像放电影般袭来。这么多年以来,哥哥一个人,独自守护在日月崖,为了父母的遗愿,为了族人的生生不息,他做了最大的努力和牺牲。 而自己却是杳无音讯,消失了几十年,从没有履行过日月族二殿下的义务。 “顾华年,穿上你的战衣,去叩谢你的族人!” 好几天过去了,都没有覃九生的消息,程锦瑟急得想热锅上的蚂蚁。 “我看他可能被抓回日月崖了。”青鸟想到上次自己从日月崖中把他救回来的场面。 那个浑身散发出震慑之力的男人。 顾华元,日月崖的月神。 程锦瑟求助的眼神望向青鸟,青鸟躲闪着灼灼的目光,上次打斗中它已经领教过湖华元的实力,再战也是胜算不大。 要知道当时不是顾华元有意放他们走,他们又怎么能轻轻松松来去日月崖? 青鸟事后还跑回大本营忘忧湖,泡入湖中疗愈伤口。再入险境,不知自己是有无命回到这里,估计忘忧湖也救不活它。 “这次,要靠他自己了。” 程锦瑟满脸沮丧,以至于派出所内的同僚们都察觉到了她的不对劲。特别是丹婷,已经好几天没见到她的博士男友,忍不住问道: “平安,你的男友最近怎么没来接你下班!” “他去外地交流学习了。”程锦瑟头脑反应极快,想起覃九生在学校那边请假的说辞,也就照搬过来运用了,“不过,他很快会回来的”。 很快回来?是有多快?程锦瑟心里有点儿自欺欺人的意味。在她的心里,他是不会丢下她的,他一定会回来。 接下来,丹婷告诉她的话,使得程锦瑟终于相信覃九生确实是背着她,自己决定了离开。 程锦瑟听完丹婷的话,打开前天的监控器,派出所旁停放的轿车,那个熟悉的身影。 他在她不知道的地方,一直卑微地以自己的方式默默地关注着她。 “覃博士爱惨了你,他在车内关注了你一整天,好像看不够的样子”丹婷羡慕地两眼发光,畅谈着当天的所见。 这就是爱。于万千世界中,只一眼就在茫茫人海中认定了彼此,怕你伤心怕你担忧,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你,愿你安好。 “他一直在车里面,我还出去给他打招呼,问他需不需要找你出来”丹婷努力回忆着,“覃博士说你在忙,他路过而已,很快要出差。” 丹婷把脸凑到监控屏幕上,“可是,据我观察他一直待了很久都舍不得离开。” 程锦瑟这下子十分懊悔,当时收到短信时,为什么不放下手中的事情,给他打个电话,跟他说一声: “我离不开你。” 日子就这样静静流淌,然而熟悉的人却凭空消失。程锦瑟越发意志消沉。 沈妈妈看出了女儿妆台低沉的端倪,她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要害。 覃九生,这个男人就是女儿的要害。 “日月崖,我走一趟。” “不行,你不可以去!” 夜色中的争执越发激烈。但有一位女子已经迫不及待前往了危险之境: 日月崖。 第37章 入瓮 不速之客。 一个身着斗笠、整张脸藏进衣服里的男人出现在沈家住宅。 “你朝思暮想的人在做什么?你不想见见?” “你是日月族的人?” 男人右手抬起,在程锦瑟面前立即出现了一面巨大的铜镜,画面中的人正是: 覃九生。 程锦瑟扑到铜镜面前,大声呼叫: “覃九生!覃九生!” “你是谁?为什么要给我看这些?” 程锦瑟反扑到男人面前,试图抓住男人的斗笠,以便看清容貌。 “呵呵,就凭你?”男人只是轻轻地点了点手指,程锦瑟就定住了身体,任由男人的摆布。 屋外的青鸟和沈妈妈似乎没有察觉到里面的动静。或者是,男人已经将他们和再接屏蔽了。 “锦瑟,交出天使泪。”男人缓缓地说出来意。 “不!我绝不!” 一个锁喉,程锦瑟几乎无法呼吸。男人抬起头,程锦瑟一个激灵,这不正是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吗? “覃九生?不!顾华年!”程锦瑟难以置信,如出一辙的面容,但是理智又告诉她: 面前的这个人不是他! “我是顾华元。” 说完,男人的眼睛开始泛红,程锦瑟只觉得眼前的一切开始重叠,脑中一阵昏炫。 “锦瑟,把天使泪交给我。” “锦瑟,我是顾华年,相信我,过来哟这里。” 此刻的程锦瑟就像是提线木偶。只见她用法力呼唤天使泪,与此同时,她也听话地一步一步向男人走去。 就在天使泪要落入男人手中时,小纸片人组成了 一个巨无霸的“佛祖”。 金光闪烁下,小纸片人组成的佛祖给男人致命一击。 男人吐出一口黑血。 程锦瑟清醒过来。 “你刚才控制了我?”程锦瑟赶紧收好天使泪,一记绝杀,小纸片人尝试冲破结界。 同时,她看到在外面的青鸟和妈妈还在月光下交谈。 “没用的,他们救不了你。”男人走过来,抬手掐起女人的下巴。 “果真是娇滴滴的美人”男人语气里透着邪气,“怪不得,我那初涉世事的弟弟被你迷的神魂颠倒”。 一个大力甩手,女人被摔到地板上。 “别做无谓的挣扎”男人伸出右手掌集聚起一股强大的力量,“看在我弟弟的面子上我可以饶你不死”。 “把天使泪交出来!” 面对男人的威胁,程锦瑟丝毫没有犹豫,径直将一点通体蓝光的水滴吞进肚子里。 顷刻间,程锦瑟痛苦地飞升于半空,蓝光的水滴在身体中窜动,男人上前一个抬手劈晕了她,一个单手抱住,消失得无影无踪。 等到沈妈妈和青鸟发现程锦瑟不见了,已经是后半夜的事情。 “怎么办?她到底去哪里了?” “糟糕!有日月族族人的气息!” “难道是?” 沈妈妈和青鸟兵分两路,准备闯一闯日月崖。 “程锦瑟,别装了!已经到了!”男人单手拍在她的屁股上。 瞬间,她的脸憋得通红。原来自己装晕死过去早就被发现了! 怪不得,男人会轻而易举地带她进入日月崖。原来他早就盘算好了。 “放心,带你回来,只不过是要取你肚子里的天使泪。” 男人把程锦瑟放倒在一处风铃花图腾的沙发上,神奇的是,当程锦瑟接触到沙发,那些绣在沙发上的风铃花竟自己长了出来。 好一幅美人花团锦簇图。 程锦瑟也是第一次看到风铃花,以至于被它的芳香和迷人色彩损吸引。 在一旁观看的男人,不由自主地也跟着笑了。但笑容又很快被自己的心压制下去。 “这是什么地方?”程锦瑟感觉这里非常的美,到处都是金灿灿、明艳艳的事物。其中,她被一只高脚的香槟杯吸引,只见它的四周用迷你版的风铃花围边,而整体也是花朵的造型。 “这里是日月殿。”男人顺着她的目光,很快就捕捉到了她的关注点。 只见男人举起香槟杯,随手又在酒架上拿出了一支类似酒的液体。很快,一杯澄明色的液体在风铃花杯子上摇曳生姿。 “要不要试一下日月族的甜糯酒?”男人抛出了一个喝酒的邀请。 此情此景,按照常理不是应该绑匪绑票,得不到要的东西,就把人带到大本营狠狠教训?更何况这个人还把绑匪要的东西吞进肚子里了,不是更应该剖她的肚子吗? 这酒怕是有问题? 就在程锦瑟犹豫之时,只见男人已经一杯两杯……一饮而尽。 女人看得口干舌燥,不知不觉已经走到男人身旁。 “那就请给我一杯吧!” 浓郁的果子味道直抵喉咙,香甜顺口,说不出的回甘。有一种烟花盛放在喉咙?唇齿间的感觉。 慢慢地,程锦瑟又坠入到黑暗之中。 不出所料,又是洞房花烛夜的喜床边,她坐在那里,一个男人在解衣宽带,她无论多么用力去看,就是看不清他的脸。 她的衣服和他的衣服,逐渐减少,她感受到了男人的热力和肌肤。 一个吻力量落下,那个男人的面貌清晰起来: 顾华元! “顾花元!” “你疯了!” “我喜欢的人是顾华年!我喜欢得人是顾华年!” 程锦瑟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将面前的男人推开。 “你是我的新娘!” 顾华元竭斯底里却又心有不甘。 原来,一切的真相是如此不堪。 程锦瑟终于想起了三人的过往!误会,一切都是源于忘忧湖的相遇。 她和他相识,不过是一场意外。然而,奈何情根已种,覆水难收。 那时的程锦瑟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所爱之人竟会有长相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哥哥。 而命运也是造化弄人,哥哥也爱慕着她。阴差阳错,她又错认了他。 一切缘分,说不清道不明,剪不断理还乱。 顾华元,你怎么能觊觎弟弟的爱人?你怎么可以如此使用下三滥的手段? 只有成锦瑟相信,他不是坏人。他们曾经相处过,她懂他的不容易。 可是,程锦瑟爱的人自始自终都是一个人。 顾华年。 缘起缘灭,皆因爱。 第38章 逃离 青鸟再次返回忘忧湖。 水怪不解老伙计怎么没有了往日的威风作派。 “怎么火急火燎地回来?” “结界绳在哪里?” 水怪听得一头雾水。 结界绳可是忘忧湖中重要的法器。有了它可以穿越到自己想去任意时空。 “你要它干嘛?”水怪拉着长调戏谑“这宝贝,我上次输给了你的死对头。” “你是说东西落到游龙手上了?” 青鸟倏地幻化成人形,一手将水怪抄起,放在岸上。 “游龙,它现在在哪里?” 水怪看老伙计一脸严肃的模样,想必是出了大事,也就不好再说笑。 “湖底冰棺。” 青鸟立即冲着湖心传声: “龙子!快出来!龙子!快出来!” 用了八成功力透过声音,硬生生地把湖面搅得噼哩叭啦作响。 突然,一个巨浪升起,直直打在岸边。 青鸟一个疾步躲闪,躲过一劫。 水怪却被水浪盖了一个大跟头。 .“青鸟,有本事来干一架?” “我是来找你借结界绳,不是来闹事的。” “好啊,想要结界绳就打赢我!” “吃招!” 又是一股巨浪拔地而起,直直冲着青鸟而来。 躲闪、出击、紧追不舍,青鸟突然觉得自己的老对手是因为太寂寞了。 试想整天泡在忘忧湖里守着一个棺木。 “游龙,不如你跟我去日月崖救人吧?”青鸟的这番提议,倒是让游龙停下了进攻的速度,去日月崖看看美景,同时帮助青鸟救人,岂不也是一桩美事。 成交。 当青鸟把游龙介绍给沈妈妈时,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游龙害羞了。 “哦噢,你好漂亮!” 沈妈妈听了直翻白眼。 “事不宜迟,我们出发!” 随着游龙召唤出结界绳,两兽一人穿越进入日月崖。 无论程锦瑟怎么样挣扎都不能解开手脚上的束缚。 男人缓缓嗤笑道: “没有用的,在我还没有想到怎么处置你之前,你就乖乖呆在这里。” 说完,男人便消声灭迹。 就在程锦瑟一筹莫展不知如何逃离之时一只篮球出现在她脚下,然后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 只见他小手小脚,虎头虎脑的乖巧样儿。程锦瑟联想到这里是日月崖的大殿,那么这个孩子和他们两兄弟多少应该有些关系。 “小朋友,过来帮姐姐一个忙”程锦瑟倒是后悔起刚才以及先前,没有多买一些小孩喜欢的东西随身携带。 此刻,他感觉到孩子的亲切和熟悉。 “小朋友,为什么不说话呀?” “小朋友,你会写爸爸妈妈的名字吗?” 小男孩没有回答她。而是自顾自地在玩篮球。 “要不我们比一比?看看是篮球进球多?谁输了谁就要听谁的话。” 小男孩两眼发光,显然是同意了。 只是从见面到现在,小男孩都没有说过话。 但是,男孩的法力不容小觑。只见他对着程锦瑟手脚的铁拷,轻轻哈气,“哐当——”所有的束缚应声而解。 程锦瑟看得那叫一个瞠目结舌。 男孩甩手一挥,一个标准的篮球架赫然出现在他们面前。 男孩对着程锦瑟做了个“女士优先”的手势,仿佛在说:你是女的你先来,我赢了就是本事赢的,不是跟你们一起瞎混。 程锦瑟怎么也想不到一个看着屁大点的孩子竟然体力这么好! “你叫什么名字?” “你喜欢吃什么?” 程锦瑟明显地上气不接下气,不得不选择求饶。不过,这段时间得程锦瑟觉得无比快乐 所以,当沈妈妈一行冲进大殿之时,还被眼前的一大一小活宝在玩耍儿感到莫名其妙。 “大胆,你们擅闯日月崖!”里三层外三层的护卫把他们围了起来。 男孩至始至终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 但是,当他把球砸向地板,球接触地板后又大力反弹到空中,突然“砰——”一声爆炸的巨响,散开的花瓣,把护卫震得连连后退。 沈妈妈看到这个男孩的法力后,也惊为天人。但又对他身上散发出来的熟悉气息,感到奇怪。 “这个男孩是谁?” 程锦瑟连连摇头,自己也不知道男孩是谁。 “怎么你们是来送死吗?”一阵肆意的嘲笑响起,“程锦瑟,你的家人朋友都到齐了吗?”男人出现在大殿之上,一个宠溺的怀抱,将男孩觉得高高。 男孩的笑容十分灿烂,特别是被举得高高。 但在程锦瑟眼中,这一举动却是危险的!万一没抱稳,那孩子就有危险! “把孩子放下!” 男人怕是没有想到程锦瑟会如此护犊!不过,转念一想有自觉得高兴。 于是,他轻轻放下男孩。脚刚碰到地面,男孩就直直扑到程锦瑟怀里。 这小小的糯米丸子真粘人啊! 男人看这画面情不自禁地感慨。 可是,天使泪,他是志在必得的。 随手一摆,从男人的斜后方竟然又走出来一个人! “覃九生,你怎么样?”待看清楚来人,程锦瑟几乎是条件反射放下男孩,直奔朝思暮想的人面前。 然而,这个人却一掌把她打飞。 男孩见程锦瑟受到欺负,生气地将球向男人砸去。可是奇怪的是,球的攻击对其他人是有作用的,然而到这个男人身上时,竟没有丝毫反应。 顾华元一伸手就将小男孩拦腰抱在怀中。 “顾华年,去把天使泪取回来!” “是!” 顾华年竟直接呼唤出风铃剑,并向程锦瑟进攻。眼看着一把剑就要逼近程锦瑟的胸口。 男孩剧烈地挣扎,顾华元一个手势劈下去,当场昏睡。 沈妈妈眼疾手快,一个小纸片人立即前去挡刀。 “我不管你是覃九生还是顾华年!快醒醒啊!” 程锦瑟大声地呼唤着,试图唤醒他。 青鸟和游龙自从进入了日月崖就无法施展法力,只能眼巴巴看着。 沈妈妈此时念出咒语试图唤醒男人。 可是,四肢抵不过刀剑,顾华年举着的风铃剑正要刺进程锦瑟的胸口。 沈妈妈奋力一扑,将程锦瑟推到一米开外,有惊无险地躲过。 “顾华元!别太目中无人啦!” 第39章 情迷 程锦瑟怎么也想不到,原来梦境中的人竟然会是顾华元! “你是我的新娘!” 男人深情的话语久久萦绕在程锦瑟耳边。像是一段紧箍咒,不断在施压,如同坠入万丈深渊。 “这明明就是一个天大的误会!”程锦瑟头痛欲裂,记忆也不断在倒带。 像许多故事一样,故事的开头总是如此难以记得清道得明。 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程锦瑟也开始怀疑当时掉进忘忧湖的人是不是自己? 那一世,她的父亲突然因公牺牲,接到噩耗的程锦瑟,几乎不能够相信,“老天爷把玩笑开得有点儿大!”明明已经是单亲家庭成长的人,老天又怎么这么残忍又要把父亲收走? 老天是不是太过绝情? 那一年,程锦瑟还不满18岁,一切过于突然,她甚至来不及告诉父亲自己将来填报志愿,打算和素未谋面的妈妈一样学习钢琴,到c市学院学习钢琴演奏,跟妈妈成为校友。 可是,一切变故来得太快。程锦瑟几乎是一夜之间由“妈妈控”转变为“爸爸控”,改变了高考志愿选择了从警。并开始了刻苦的训练。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幸福都是相似的,但是不幸却各有各的不同。从文艺青年转变成沉默寡言的学霸,程锦瑟以肉眼可见的成长速度,快速蜕变。 可是,此时,越是风平浪静的表面往往隐藏着背后的汹涛骇浪。 果不其然,在一次外出郊游的旅途中,她迷迷糊糊地走入了湖中。 确切的说,投湖自尽。 但是,当事人却没有丝毫“自杀”的意识。她只是漫无目的地走着,当作是独自的修行,直到整个人没入湖中。 当时的她并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只隐隐记得跟着一大堆同学外出露营。然后,走着走着,望见一个湖,后面发生的事情,她就一无所知了。 等到她清醒过来时,已是在幽蓝的湖底。程锦瑟这才发现自己无法呼吸,一时间挣扎不已。 而就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一个俊朗的男子,像上天派来的使者,向她所在之处游过来。程锦瑟并没有看清男人的模样,只觉得他的怀抱很是温暖。 等到她完全清醒时,这才发现自己身处一片神秘的湖泊,此刻躺在一旁的蔓藤椅上。 “这里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里?” 程锦瑟头还是晕晕的,与此同时,她也惊奇地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不再是校服裙子,而是类似用植物编织而成的衣裙。 “这里是忘忧湖。”男人磁性的声音响起,还给她带来了一群美丽的蝴蝶。 程锦瑟虽对忘忧湖有点儿陌生,但还是被这五彩斑斓的蝴蝶所吸引。 “你是谁?在这里做什么?”女孩低下头闻了闻盛开的鲜花,不禁好奇起来。 “摘花。”男人被眼前的一幕所惊艳。花海里的女孩,笑得那么甜美可人。一时之间望着她出了神,以至于忘记了告诉女孩自己的名字。 也正是这一次疏忽,导致了日后无休止的情感纠葛。 “这是什么花?” “风铃花。” 女孩情不自禁地摘下一朵风铃花,放置耳边,悠悠地哼起了小调。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男人第一次有了一种心动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微妙,无法用言语进行细致入微的描述,更多的是一种抽象的欢喜。 此生遇见你,真好。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相见。如果缘分有先来后到之说,那为什么最初的相识,却没有换来相伴一生的果。 美好总是那么的短暂。 隐藏在湖底的庞然大物,突然升天,张开了血盆大口,冲着程锦瑟就要一口吞噬! 眼看着女孩就要一命呜呼。男人欺身上前一掌打在神兽的太阳穴之上。 “尊龙!有什么本事放马过来!” “啊啊啊!你个臭小子!” 程锦瑟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幕,惊讶于男人和一只凶兽在对话和交战,跌坐在风铃花花海中。 突然间,程锦瑟意识到自己身处之地并非人间。她使劲掐了自己大腿一下,“好痛!”,真实的痛感,这个忘忧湖并非是自己和同学们相约露营的地方。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来到这里。 意识到这些的程锦瑟,根本没有时间细想,马上又要面临新的危险。这个时候,看来能够保命是最要紧的。 只见那个被唤作“尊龙”的凶兽,巨大无比,龙头蛇身,周身遍布可以伸长的触角,像一条巨兽在飞翔。从它口中喷出的水柱直抵男人要害。见招拆招,男人有些招架不住,东躲西藏,眼看着处于下风,惊险程度环环相扣,让人不敢直视,望而生畏。 程锦瑟几乎是捂着眼睛观战,每一次双方交手,她的心就像是提到了嗓子眼。如此下去,只怕男人是要输的彻底,实在是双方身形相差巨大。 好比巨人和小矮子。孰强孰弱?一目了然。 尊龙口中的水柱时而变成冰刃时而变成洪水猛兽,变幻莫测,招数多样,让男人防不胜防。 “啊!” “放开我!” 趁男人不注意,狡猾的尊龙竟然伸出一只触角,将落单的程锦瑟捆在半空,死死地束缚,任凭女孩如何捶打挣扎,只会越来越紧。女孩痛苦的嚎叫声引起男人的注意。 “尊龙,你这个懦夫!欺负女人算什么?!” 男人见状,因为分神,受到了尊龙的一记偷袭,负伤忍痛立即飞身到女孩身边,用尽全力使出日月剑斩断了女孩身上的束缚。 女孩应声落地,得到了解救。 可是就在这时,女孩抬头看到更加惊人的一幕。 “不要!” 只见男人在解救女孩后,一个不小心,被尊龙一口吞入腹中。 程锦瑟几乎是同时受到惊吓过度昏死过去,泪流不止。 此时,程锦瑟胸口散发出一阵红光,如意挂坠闪耀出耀眼光芒。 而在尊龙腹中的男人,虽然身负多处重伤,但此刻依旧有着顽强的求生意志。 必须活下去。 第40章 勿忘 被凶兽吞噬进入腹中的男人。 眼看尊龙五脏六腑红彤彤的在蠕动,而且还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味。 男人努力摒弃杂念,原地坐下默念心法。 待到时机成熟,睁开双眼的男人,迅速起身,手握日月剑,火力全开,一刀劈进尊龙的心脏。 “啊啊啊啊啊!” 起初还在沾沾自喜的尊龙,此刻瞬间倒地,顷刻间一大片风铃花伴随着凶兽的跌落,毁于一旦。 就在凶兽奄奄一息之时,只见一股恶灵之气从尊龙的头顶冒出。男人最终也从凶兽的腹中缓缓走出。 目之所及皆是毁坏了的花草。男人不顾自己身上的重伤,快速前去查看女孩的下落。 然而,奇怪的是,那片被毁的花海中并没有女孩的身影,男人一无所获。 “怎么会消失不见呢?” 男人愤怒地向天长啸。也不知在这里等了多久。 最终,他取下了风铃花的种子,脚步沉重地潜入忘忧湖,一股邪恶之气却悄悄盯上了他。 此后的很多年,尽管男人早已成长为族人的领袖,但仍旧不会忘记那个心动的一刻。 自分别以后,他无数次寻找她的踪迹,直至后来的重逢。 “你是风铃花仙子吗?怎么就不见了呢?” 日月崖漫天的风铃花,每一朵花瓣上都是对你的思念。 回忆的思绪回到当下。 顾华元抱着孩子居高临下看着他们。 沈妈妈和顾华年打得不可开交。 “小宝,先回房间,好不好?” 男孩,点点头,走开时目光却对着程锦瑟依依不舍。 程锦瑟像是心电感应般,也觉得不舍,对男孩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之感。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沈妈妈甩出了无数小纸片人,它们分别形成两个巨大的网,冲着顾华元、顾华年扑去。 此时的游龙也在奋力召唤神力。 因为,眼前的男人正是杀死自己兄弟的罪魁祸首! “顾华元!受死吧!” 有空顷刻间腾于空中,口中吐出烈火熔浆,径直冲向顾华元! 此情此景,如此熟悉,湖华元和程锦瑟都暗自有了回忆。 “你来自忘忧湖。” 这不是一个疑问句,而是肯定句,顾华元断定它和多年前被自己斩杀的上古神兽“尊龙”有关系。 “没错,我就是云龙的弟弟!”游龙一个神龙摆尾,将原本已束缚在小纸片人中的男人,甩到大殿的石柱,石柱不堪重负,瞬间破裂,连带着男人也在地板上滚了几圈。 霎时间,护卫蜂拥而至。然而,顾华元却不紧不慢站了起来,大手再次一挥,所有的护卫退下。 “游龙,刚才就当我致敬你的哥哥,这点儿伤就当作还你人情了”语毕,男人手握日月剑,直击游龙腹部。 “不好!快躲!”青鸟终于突破了结界束缚,瞬间化身大鸟,两只翅膀大力煽风,阻挡了男人前进的步伐,救下游龙。 游龙这才意识到原来这个男人功力如此深厚,并非常人可以击败。 回想到自己哥哥的惨死,内心抱着视死如归的决心,冲向男人。 原本因为青鸟的飓风而睁不开眼睛的男人,此刻正好,猎物自己送上来。 一划一收,一道白光从游龙身上发出。 因为刀锋太快,以至于在场的人们都没有看清招式,甚至连受到致命一击的游龙还来不及发出疼痛的惨叫,身体就已经从伤口处开始消逝。 青鸟难以置信地来到游龙身边,听着老伙计的临终遗言: “结界绳,逃出去,帮我…报…报仇!” 强忍着悲痛,青鸟最后一次和老伙计做了告别。 这时,青鸟联想到方才进入日月崖时用到的结界绳,看来现在要逃出去只有一个办法了。 “顾华年,你醒醒啊!” 被小纸片人束缚住的顾华年,此刻在程锦瑟的呼唤下,时不时第恢复了神志。 “锦瑟,你怎么在这里?” “华年,你被下咒了,刚才还要杀了锦瑟!” 沈妈妈大声呵斥道。 “你快清醒过来!” 顾华年听了沈妈妈的话,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记得当时自己来到日月崖找哥哥谈判,然后穿上了风铃雪节的祭祀服,接下来的事情,他就不清不楚了。 头疼欲裂,顾华年没想到自己的哥哥为了天使泪会让自己对程锦瑟下手! 可是,很快,清醒的顾华年再次被控制住,另一个邪恶的灵魂再次出现,它不是程锦瑟的顾华年。 “把天使泪交出来!” 程锦瑟知道这一切都是顾华元搞的鬼。 沈妈妈急急念出了咒语,小纸片人变成金子锁链,死死把男人捆绑住。 “顾华元!你卑鄙!” 见顾华年难受的模样,程锦瑟心痛不已,对着顾华元说着狠话硬话。 然而,她永远不会知道,她所说的话,每一句就像刀子在剜他的心,痛彻心扉。 他的心早已满目疮痍,遍体鳞伤。没有人知道他带回风铃花种子的那些日子,精心照料,用情呵护,不过就是为了一个念想。 为了一个让自己心动的女孩。 为何她还要亲自来补刀? 就在顾华元施展法术要把程锦瑟带走之时。 沈妈妈和青鸟抓住时机,释放出结界绳,率先将被束缚的顾华年推进由结界绳圈出的结界之门。 沈妈妈发动小纸片人硬生生从顾华元手中夺回程锦瑟,然后两人一鸟也迅速跳进结界之门。 仅一步之遥,结界之门在顾华元面前消逝。就像他们第一次初见,也是这样就差了一点点儿,就再也没见到。 就差一点点儿。 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男人目视大殿,除了几处损毁的地方见证了刚才发生的一切。否则,似乎没人知道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就差一点儿,她又回到了自己身边。 男人一个人站在大殿内发呆。久到侍从已经清理好现场,把这里打扫得焕然一新,他都没有挪动半分。 直至一个小男孩提着篮球,打在了他的脚下。 “看到她,高兴吗?” 男孩捡起篮球,点点头。 男人笑了。 第41章 养伤 从日月涯死里逃生。 刚回来的时候,程锦瑟一行人几乎是元气大伤。 特别是顾华年目前的状况,由于他还是处于被顾华元控制的状态,是个傀儡,也是个提线木偶。人的神智根本就不清晰,目前的顾华年既不是现代的人类学博士覃九生也不是过去日月崖威风凛凛的日神。 有什么办法可以解救? 众人百思不得其解。此时,沈妈妈从密室中拿出了一件“宝贝”。 “这个是上古时期的回魂灯。” “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青鸟的惊诧,引得众人面面相觑。 “这可是多年以前就已经失传的神器,为何会落到你的手上?” 沈妈妈沉默了片刻,手指恋恋不舍的擦拭着灯盏,古香古色的回魂灯似乎暗藏了一段往事或者不为人知的秘密。 “拿去吧!先把他救醒再说。” 众人纷纷让出通道,程锦瑟按照沈妈妈教的方法,将台灯点燃,放置于顾华年的床头。 不一会儿,摄人心魂的香味儿就从回魂灯里熏出来,随着一点一点的白烟儿升腾开来,慢慢的被顾华年吸入。 “咳咳咳” 随着躺在床上的男人几声咳嗽,慢慢的,男人开始呼吸困难,表情痛苦,四肢挣扎,这样来回,一番折腾后,最终转醒。 “锦瑟,你们怎么都在这儿?发生了什么?” 显然,苏醒了的男人全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而此时,受伤的众人,尤其是程锦瑟 有些体力不支,撑在了床头的把手,引得众人一阵惊呼。 “锦瑟,锦瑟,你怎么样?” “我…我没事儿…” 话都没有说完,程锦瑟就两眼一昏,晕倒过去。 不过,幸亏青鸟早有防备,前往日月崖前,在忘忧湖中取了满满一大瓶“圣水”。 世人皆知忘忧湖中的湖水,也就是“圣水”对伤口愈合及增进法力有奇效。 顾华年眼疾手快抱着程锦瑟回到房间,青鸟立即指挥顾华年倒出“圣水”,用湿毛巾浸润后,放在她的头上。 只见,床上原本脸色苍白的程锦瑟,被“圣水”浸润的湿毛巾贴到额头后来,一道蓝光从从额头之处开始涌动开来,向四周发散。很快,她的脸上就出现了红润,恢复了往日的光彩。 “吓死我了,果然有效!” 沈妈妈悬着的心,此刻终于放下来。 一旁的顾华年也是稍稍安心。 “来来,大家每人一杯‘圣水’”青鸟嘱咐大家一定要惜水,忘忧湖去一趟相当不容易,若非有缘人难以进入,“大家在伤口滴上一、两滴即可”。 这“圣水”可是灵丹妙药,救无数人于危难之中。想当年,要不是这忘忧湖水,这世界早已就生灵涂炭,一片狼藉。哪里还会有几十年后几百年后,更不会有当下有现在。 剩下约莫半瓶“圣水”,青鸟寻思着得给它找一处绝佳的储藏位置。左思右想,还是觉得要放在自己眼睛看得到的地方,比方说它的鸟巢附近。 “这可是大宝贝,可得小心仔细藏好了。” 这样一来,一行人倒是悠哉地过了几天安稳日子。 都说只要人没有心事就会神清气爽。这几日下来,这几个人倒是难得有了片刻清闲。各自有时光去回想自己接下来怎么做。 在青鸟看来,此去日月崖,和自己的老伙计游龙,倒是洗去的嫌隙,颇有几分意外收获的意味。而游龙自离开日月崖后,也早已返回了忘忧湖。 “我要为尊龙报仇!” 临别时,老伙计说的话反倒是让青鸟无法释怀。 “因果循环,冤冤相报何时了?” 青鸟倒不是怕游龙再战顾华元,它真正担心的是:老伙计打不赢顾华元,走兄长的老路,得到不好的下场。 重蹈覆辙,岂不是得不偿失? 唉!叹气声,从它小小的脑袋里不断的传出。沈妈妈听了,也是十分忧心,毕竟此去日月崖实在是凶险,倘若再次相遇,不拼个你死我活,如此侥幸逃脱,已经是不可能完成的事。 而另一边,一对小情侣也在月色下,坐在院落里随心的交谈。 “华年,有些事儿,我到现在还是记不完整”程锦瑟回想起自己和他们两兄弟的情感纠葛甚是头疼。如果一生只够爱一个人,那为何老天爷要让她遇到两个深爱着自己的人呢? 在她看来,目前的记忆找回了一些当年的片段残影,“我和你和顾华元都曾经有过一些往事”,这些往事有痛苦有甜蜜,甚至还有一些到目前还未知晓的过往。 比方说,那个拿着篮球的小男孩儿,他到底是谁? 又比方说,为何顾华元会说:“你是我的新娘?” 仿佛还有很多的未解的谜团等着被解密。 程锦瑟知道一切都是回不去的,与其纠缠过去,不如着眼于现在。眼前的男人,在自己落泪时,在自己落难时,都陪在自己身边,哪怕要牺牲自己,哪怕受伤的是自己,他一直都在。 “那么,我们就从现在开始,重新相爱相知相守,忘掉不开心的事情,忘记不想记起的人,只过我们两个人的日子。” 顾华年说这些的时候,两只眼睛里满满都是诚意,像星光闪烁一样的眼睛,十分的迷人,充满了深情。程锦瑟知道自己的心早已沦陷在这片迷人的星空。 世事难料,相爱的人总是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命运不公的安排。如果和自己相遇的那个男人要晚一些,如果他们没有因为一场生死相救而相识,如果他没有对她心动,那么,一切是不是就变得简单而又值得被祝福? 为何他们是日月族的王子们? 为何他们是双胞胎两兄弟呢? 然而,正如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没有那么多的为何,有的是爱已成事实。恨也好,痛也好,苦也罢,该来的都要来,该还的也都要还,感情这种东西,真的是谁又能说得清道得明? 在养伤的日子里,程锦瑟慢慢的明白了许多要关于自己的过去和未来。 第42章 取泪(1) 程锦瑟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吞下了天使泪之后,自己作为善使的法力会激增。 “天呐,原来天使泪可以增进法力啊!” 望着一连十几棵被程锦瑟打穿的树洞,青鸟忍不住连连称赞。 “看来天使泪在你的体内,形成了强大的力量!” 一连几天,程锦瑟感到了自己的法力激增。与此同时,一股源源不断的力量正充斥自己的身体,不断的核变、叠加、更新,以至于她都快要承受不住这些强而有力的力量。 整个人的感觉就像是快要爆炸了,快要被这股力量所吞噬了,如果再不发泄出来,那么这股力量似乎将直接引爆她的身体。 程锦瑟有些害怕,并立即寻求了青鸟和沈妈妈的帮助。一开始,她并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顾华年。 毕竟,顾华年的意识完全觉醒,覆盖掉秦九生的意识,才是刚发生不久的事情 她并不想让此刻本就身陷囹圄的顾华年再为自己的事情担心和操劳。 然而,在沈妈妈和青鸟看来,她的事情必须让他知道。 毕竟小两口是他们看着大的呀! 此时的程锦瑟已经在山上进行了30公里的徒步,依旧精力旺盛,除了刚刚被洞穿的树木,程锦瑟现在哈口气都可以把石头击碎。 “现在她的力量过于惊人,必须想办法阻止她的力量再生成!” 青鸟提醒沈妈妈,“还有没有什么上古的法器可以帮助取天使泪?”毕竟,天使泪的力量实在过于强大。 顾华年此时的身体状况也是刚刚初愈不久,几乎是勉强支撑着自己跟上了程锦瑟的路程。 “锦瑟,再坚持一下,我们会想到办法救你的!” 顾华年说完这些时,也觉得这样的鼓励有点空白。毕竟目前还没有任何的办法来解决或者减轻她的痛苦。 眼看着程锦瑟目前的状况越来越糟糕。 “忘忧湖水都已经用在她的身上了。” 青鸟看着他珍藏的半瓶忘忧湖水,此刻也已经全部敷在了程锦瑟的身上。 看来实在不行,我们要回一趟忘忧湖。 “不,我们还是取泪吧!” 沈妈妈坚定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毕竟,这是她的女儿,就算去了忘忧湖,也只是抑制住了这股巨大的力量,但是治标不治本,关键还是要取泪。 如果,天使泪一直在她的身体里,那么随时意味着她有生命危险。 程锦瑟当时也只不过是为了逃避顾华元的索要,才会出此下策,吞下了天使泪。如今,天使泪在善使的身体里得到了净化,发挥出了巨大的能量。 “这是要噬主。” 程锦瑟作为新一任的善使,必须能承受得起天使泪的能量,才能够真正意义上的守护整个世界。 “所有人都让开!” 沈妈妈大声呵斥,必须让她身边的人,尤其是关心她的人,收起过多的同情和关心。 “人都有成长的时候,如果这么一点痛苦都无法自制,那么如何成为参天大树?” 沈妈妈也不忍自己的女儿受尽折磨,看到程锦瑟此刻瘫倒在树下,不正常的肤色和体温,就像伤在成锦瑟身上,但是疼痛都打在了妈妈心上。 如何是好?如何是好? 沈妈妈着急万分,青鸟也好不到哪里去,也是一筹莫展。 此时,顾华年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提议: “我是月神,让我来代替锦瑟成为天使泪的器皿!” 沈妈妈和青鸟没有想到顾华年竟然想到以自己的肉身来换取程锦瑟的平安。 这样的行为举止,倒是让二老非常的感动。 但是,顾华年毕竟是日月族的王子。有刚刚才从顾华元的手中逃离。此时此刻,让他代替锦瑟成为天使泪的器皿。 这个交易的风险似乎前景未明。 沈妈妈和青鸟此刻也是犹豫不决。 毕竟事关重大,并非简单的易主就可以解决。 原本他们此行前往太行山,就是想在此寻找酒仙人,希望通过酒仙人的帮助解救。 相传,当年酒仙人制作了天使泪的器皿,“十二宝塔”,一个有着12个圆盘的碟子。用它来盛装天使泪,将确保这至高无上的圣物纯洁和安全。 然而,他们已经翻遍了这个山头,毫无所获。根据通灵的路鸣的资料显示,太行山上有酒仙人出现的踪迹,甚至还有爱好摄影的发烧友拍摄到了“十二宝塔”的尊容。 不管怎么样,必须找到酒仙人。 就在众人一愁莫展之时。几棵树枝动了动,顾华年感觉到自己的左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本能的以为是青鸟在啄他。与此同时,青鸟也感觉到了自己的头顶有异物在敲打,沈妈妈更是感觉到自己的头发在空中凌乱。 “是谁?” 顾华年怒吼一声。 见方才被程锦瑟一个拳头洞穿的一棵小树蹦蹦跳跳的蹦到了他们面前。 程锦瑟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毕竟此时自己已支撑不起身体,幸得顾华年抱着才没有那么狼狈。 倏地,那棵带着窟窿的小树,变成了一位有着络腮胡须的老者。 “你们是要这个?” 居然是十二宝塔!这个老者手上拿着的竟是传闻中的十二宝塔! 有救了。 就在众人狂喜,眼前的这位老者,必然就是酒仙人。 顾华年恳切的请求道: “请您救救她!” 老者没有搭话,手中却是把玩着十二宝塔。 “我为何要帮你们?” “酒仙人,你当年做了这个宝塔,不就是为了盛放天使泪吗?” 青鸟愤愤不平,大声质问老者。 “这个女孩是善使,她现在被天使类的力量所吞噬。” “你作为善使的一脉,怎么可以见死不救?” 沈妈妈此刻感觉老者灵顽不灵,准备着开打,思索着如何抢夺十二宝塔。 “非也,非也。” 老者摸了摸络腮胡子,微笑着说到: “去给我一个理由,我才能够帮你们。” 老者走向前看了看程锦瑟。 “你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替她取出天使泪吗?” 说这话时,老者的眼睛盯着顾华年。 “我愿意。” 第43章 取泪(2) 老者捻着络腮胡须,高兴地点点头,看来这小子还真是个痴情种,和自己年轻时还挺像。 “你小子认真地想清楚了?” 酒仙人不甘心地再次询问了顾华年,在这个时代,他看到抛妻弃子的人多的是,但要是说甘心用自己生命来换爱人的生命,这样的人在当下实在是凤毛麟角。 “对,我可以为她牺牲一切。” 沈妈妈和青鸟眼泛泪光。想不到这个孩子如此的深情,把女孩的一生托付给这样的男孩,实在是天下所有长辈们的心愿和期盼。 酒仙人听完后点了点头,伸出手中的葫芦,从中倒出了一粒金丹。 小小的药丸,披着金色的外衣,只见老者两指尖掐着这粒金光闪闪的药丸,郑重其事的把它交给了顾华年。 “小子,你含下金丹,然后用真气把这颗金丹运送到你喜欢的这个姑娘的身体里。” 老者玩味地转动了一下金丹,嘴角邪笑般提醒: “现在你可以和大家告别了!一旦你把嘴里含着的金丹过渡到这个姑娘身体,那么你也就意味着生命的结束。” 酒仙人缓缓地说出了救人的方法和结果。 青鸟于心不忍,如果这么做的话,意味着程锦瑟将来苏醒了,所爱之人却不复再见。如此这般的话,对于女孩来说,定是生不如死的煎熬。而且断然没有牺牲自己拯救他人的道理。于情于理,在青鸟看来,酒仙人也不知是真是假,出的这个鬼主意,也不知道会不会是一时玩兴起? 然而,在顾华年心里,现在什么事情都没有比得上救活程锦瑟重要。不管怎么样,他都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在自己面前死去。 这时沈妈妈一个箭步上前,抢夺下了酒仙人手中的金丹。作为人母,她比谁都懂得女儿的心思,怎么能让女儿和她心爱之人分开呢?倘若女儿复活了,却与心爱之人天人永别,那么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她可不想自己的女儿整日以泪洗脸。 如果非要有人牺牲生命去救女儿,那么,这个人何尝就不能是母亲呢? 沈妈妈微笑着看着大家。 “拜托大家,等我的女儿醒来后,用法术把有关我的记忆删除掉,这样她就能够继续活下去。” 说完,沈妈妈仰头就要吞下金丹。 酒仙人气得直吹胡子瞪眼。一旁的青鸟和顾华年更是着急万分。 “千万别做傻事!” “她不能没有你,你是她的妈妈,如果没有了你,她也活不下去啊!” 然而沈妈妈的决绝,是他们所有人都没法阻挡的。眼看着金丹就要被沈妈妈吞下肚。 酒仙人虽然气急败坏,但还是一甩衣袖,出手拦了下来。 金丹似乎通有灵性一般,自然而然的回到了酒仙人的手中。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老者有点摸不着头脑,挠挠头,“以前的人呢?你争我夺,争着活下去的,我看得多了”老者点了点眼前的男人女人。 “可是像今天这样争着去死的,我倒是第一次见!” 老者此刻的心情有点不耐烦,怎么交换个人命,到这群人手中就变成了无所谓? “酒仙人,你就是要别人的命而已,不如你放过他的母亲和爱人,就拿我的命吧!” “一命抵一命,我青鸟的命值了!” 想不到一只鸟也在掺和,这送死的事儿,怎么就变成了香饽饽?酒仙人发现可能自己真的是喝醉了,要不然眼前的这人和鸟脑袋都秀逗了? “你们这一男一女,还有一只鸟都想死吗?”酒仙人不可置信地再次点了点他们,“这姑娘的魅力这么大吗?” 酒仙人心想爱人就算了,为她付出,牺牲生命。妈妈也是可以的,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可这鸟,作为神兽,犯不着这样费力不讨好,还要丢了自己的小命? “既然如此,老夫就成全你们!”一生仰天长啸,立即引来太行山上乌云密布,过了片刻,闪电划破天空,一道天雷瞬刻落下,直直砸向顾华年、沈妈妈和青鸟。 “不好!大家立即支起结界!” 沈妈妈,手指一点,唤出小纸片人,偌大的结界,立即树立起来。顾华年顺势呼唤出金龙,金龙口吐火焰直接冲向酒仙人。青鸟张开翅膀,增加了结界的防护力量。 天雷与他们的结界相碰触那一刻,巨大的光芒引爆。一股无与伦比的力量传播开来。 此时的日月崖,一面铜镜前,男子垂手而立,铜镜中的画面赫然便是顾华年一行人目前的情况。 “天使泪迟早是我的。” 一个小男孩此时将心爱的篮球扔到了男子的脚下。 男子会心一笑,把篮球捡到了手上。 而远在第十九层地狱的恶之花却发出了狰狞的嘶吼。魔女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此刻她发现,在异界出现了“天使泪”的踪迹,显然,恶之花也感应到了这股巨大的力量,嗜血的流出了垂涎的汁液。目前,连日来收集到的恶灵都已无法满足恶之花的胃口。此外,方才天空中出现的巨大能量被释放出来,这意味着魔族必须赶快行动,不能让这个具有至高无上力量的圣物落到他人之手。振兴魔族,魔女责无旁贷。 魔族的崛起,需要天使泪,更需要具有力量的领袖。 “玄英,看来我们又要出战了。” 太行山上的这帮人还在打得难舍难分,整个战况呈胶着状态。 酒仙人没想到这帮人既然有如此强大的法力。而且他意外的发现,这群人里竟然有日月族、善使后裔以及忘忧湖的神兽。 “你们这群人是怎么组合起来的?”老者一时也摸不清他们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双方你来我往,刀光剑影,也难分胜负。 此时,沈妈妈想起了一个传闻。 “女儿红!对了,我们有女儿红!” 莫名其妙的在交战中,沈妈妈喊了一句。 “女儿红”这样的话语,在顾华年和青鸟看来,沈妈妈这是爱女心切,话也说不清或者说是错乱了? 酒仙人明显的愣住了。 第44章 取泪(3) 魔族曾在各个时空中鼎盛一时。 如果不是那一次大战。 而男孩当时误入魔族却是一次意外,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一次意外就让他用一生来偿还。 魔女看着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背影,有点怔住了。为何他的背影会那么落寞? “公主,恶之花再次攻击了族人!” 侍卫急匆匆地前来汇报了第十九层地狱的情况。 果不其然,异时空的能量引发了恶之花的生长。看来魔族必须出手,夺取天使泪,拔得头筹。 “给看守的护卫,人手一件魔衣。” “是!” 魔女通过星象已经算出了力量的来源,就在异时空的太行山。 一滴刚现世的天使泪也在那里。 此时的太行山上的人们,却没有发现周边暗藏的危险。 “亲吧!” 酒仙人催促着,顾华年脸上出现了不自然的绯红。 青鸟恨铁不成钢,一嘴啄在了他的脑门。 “你小子不要耽误救人了!” 沈妈妈也露出了鼓励的眼神。 “事不宜迟,快把金丹服下。” 顾华年鼓起勇气,含着金丹,嘴对嘴贴着程锦瑟,柔软对着柔软,是心动的感觉。顾华年运用真气将金丹运入了她的体内。 随着金丹到达她的体内,金色的光芒与蓝色的光芒相汇合,慢慢的交融为一体,紧接着,金色与蓝色最终融为了一个浅蓝的水滴,从她的体内慢慢的升腾,最终从她的口中吐出。 “成功了!她没事了!” 顾华年激动地把苏醒的程锦瑟抱起,两人相拥,有泪光浸润了眼眸。 “好了,没事了,大家都平平安安的。” 沈妈妈走了过来,分别牵起两人的手,深情地望着他们。 谁也想不到,前一秒还在交战的双方。下一秒就因为美酒而打了停手。 原来,沈妈妈回忆起了酒仙人为什么叫酒仙人? 原来酒仙人,他也是一个爱孩子之人。传说他与太行山上的女山神结合生下了一个女儿,然而后来女山神却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而要与他和离。待到女儿成年之后,女儿也远嫁到了别处,他也孤苦伶仃的一个人,常年出没在太行山上,期待女山神回心转意。 思念女儿的他,喝过人间的女儿红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每每喝到女儿红,就像是见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女儿。 真可谓为女消得人憔悴。 沈妈妈的这一招,不费吹灰之力就解救了大家,也避免了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担任美酒搬运工的青鸟,此刻正在返回太行山的路上。 刚才,它按照沈妈妈的要求,从密室的地窖里挖出了三坛“女儿红”,它打开其中一坛闻了一下,一阵幽香味阵阵袭来。 青鸟垂涎三尺,但想到太行山上的状况,还是心有不甘地取了其中两坛“女儿红”。 “想不到你们还有这等美酒,真是人间极味!” 酒仙人喝得酩酊大醉。从开始的神志清醒到现在的胡言乱语,只听他的口中念念叨叨: “婉婉,为何要丢下我?” 又是一个为情所困的人。 太行山一行,程锦瑟不仅取出了天使泪,还收获了“十二宝塔”器皿。于此一来,此后收集天使泪就更加便利。 然而,危险却再次一步步逼近。 “殿下,他们已经将天使泪取出。” 大殿之上的男人,把玩着一只高脚杯。 “程锦瑟,我亲爱的弟弟,我们又要再见了。” 时间就这样缓缓流淌。 待他们从太行山回来,首先登门拜访的就是路鸣和吴大。 这次,他们面露难色,告知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消息: “某福利院出现了十死八伤的惨案。” 吴大告诉程锦瑟,据他们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恶灵袭击事件。 “我们这次来找你们,就是希望你们能够看在这些还活着的无辜的儿童份上,救救他们!” 吴大详细地把实验室和特别行动小组掌握到的情况告诉给他们。 本就是正义感爆棚的程锦瑟,当听到这次恶灵危及的是年幼的儿童,心里很是惴惴不安。就在她答应加入特别行动小组时,沈妈妈却捏住了她的手。 “吴大,路记者,首先很感谢你们提供的太行山酒仙人的线索”沈妈妈笑脸相迎, “平安方能死里逃生,你们的恩情定是没齿难忘”。 姜还是老的辣。见过世面的沈妈妈讲话总是滴水不漏,四两拨千斤。 “但是,她能否再陷入险境,还是要看天意。” 沈妈妈知道此行若是应承下来,必将又是苦战。倒不是自己有意拦着女儿拯救世人。 实在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艰难苦恨难以吃得消。 顾华年此刻又恢复了他人类学博士的斯文模样,坐在一旁静静听着,许久没有发话。 然而,博士不发话就很美好,一发话就震得大家招架不住。 “这次得行动和加入特别小组的事情,由我来。” 其实,对于加入特别行动小组,在他看来这个使命对于程锦瑟来说,是迟早的事情。只不过,他想先去探探路,又或者说他想替她打前锋。 成锦瑟望着男人坚毅的侧脸,心中涌起甜蜜,但又有着些许酸楚。她何曾又未曾想过两个人放下所有的过去和包袱,就坐着人世间这一世的平凡人。神仙眷侣不敢奢求,白头偕老就好。 沈妈妈倒是耶看出了女儿的想法,率先表了态: “两个孩子,我都同意你们去,但是。” 一个“但是”,听得众人大气不敢喘。 “我也要加入你们!” 沈妈妈巧笑嫣然。 “无限欢迎。” 一时间,众人还愣着。倒是吴大率先反应过来,立即向前,向沈妈妈致礼,紧紧握着她的手。陆鸣也在一旁鼓起了掌。 等到送走了吴大和路鸣。青鸟这才开口叫板: “你们几个都不怕死,是不是?” “全部都要加入这样的行动小组?” “你们真的是目中无鸟!气死我了!” 沈妈妈一行人淡笑不语。 一盘美味的咖喱牛腩,从厨房里熏了出来。 青鸟寻着味儿走了过去。 “就让美食减轻它的气焰吧!” 第45章 团宠 加入特别行动小组后,程锦瑟一行开始了繁琐的准备工作。 “欢迎你们来到我们特别行动小组的基地。” 谁也不会想到,在一处废弃的工厂里,竟然内有乾坤。按下其中的机关,隐藏的铁门打开,通过弯弯曲曲的小道,一道密码门的背后别有洞天。 “哇塞!全部都是高科技。” 只见里面设置有实验室、武器室、办公区以及超能发明区。各种仪表仪器和天眼正在紧锣密鼓的工作中。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肖博士。” 一位年轻的戴着眼镜的,笑起来眉眼弯弯的男士出现在大家的面前。 “大家好,我在这里等你们很久了。” 根据吴大的介绍,程锦瑟一行得知,这个实验基地由有关安全部门直接管理,肖博士是通灵专家,对于探索灵异事件和超能力发明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 “事不宜迟,我带大家参观基地。” 据肖博士介绍,整个基地大概分为工作区域、生活区域和紧急逃生区域。在工作区域,主要包括:在各类灵异事件中发现的灵异物件进行勘察和取证分析的实验室,对付非人类的各类特制武器的武器室,各种高新技术的前卫发明创造室以及进行日常工作的办公区域。 目前特别行动小组有以下成员:吴大、肖博士、路鸣及程锦瑟一行人。 当然,青鸟也进入了基地,属于自行决定加入他们。 “我作为神兽的事情,除了你们几个不能被其他第三人知道。” 对青鸟的耳提面命,程锦瑟一行谨谆教诲,大家都表示会三缄其口严守秘密。 奈何特别行动小组的实验基地,它的安防工作绝对是国家最高级别的。青鸟常在,程锦瑟的外套口袋里,在进入基地的第一道密码门就被检测出了携带有“活体”,而被拒绝进入。 幸得沈妈妈灵机一动,赶忙打圆场。 “吴大,我们明以后就要在这里工作了,这是我们家养的宠物鸟。” 一边说着,沈妈妈还从陈锦瑟口袋里将青鸟捧出来,像献宝一样拿出来给吴大看。 “您让我们拯救苍生,但我们也不能不顾自家小生命的死活,只好一并把它带进基地工作。” 吴大本是想要拒绝的,这可是一次严肃的工作,带着宠物上班怎么可以如此轻率呢?然而,一旁的路鸣,像是看出了什么?把吴大拉到了一边耳语了几句。 “好吧,也给这只鸟录入指纹,成为我们基地的第一团宠吧!” 吴大最后的发话,终于让捏了一把汗的青鸟放下心来,其他几人也是悬着的心终于恢复平静。 于是,这支队伍的雏形终于定了下来。 大家各自熟悉和了解基地的现状。到了傍晚,吴大给大家分配了入住的房间。 吴大和路鸣在301房,程锦瑟和沈妈妈在305房,肖博士和覃九生在303房。 大家舟车劳碌一整天,在生活区,沈妈妈给大家简单地做了几道拿手好菜,饭后大家再次闲聊了一会儿。很快地月亮爬了上来,在一番洗漱后,他们也渐渐进入梦中悄然地睡去。 “十死八伤,案发的静安福利院,是一家老牌福利院,建院以来已经有50多年历史。” “这些都是从静安福利院收集到的一些资料,包括案发当天来访的人群以及特殊情况记录,还有监控视频。” 大家遵照武大的案情解析,各自领取了任务,开始了特别行动小组首次作战任务。 “这个人怎么这么眼熟?”沈妈妈负责整理案发三天内到访过静安福利院的人员,其中,通过录像带播放,发现了一个大家都熟知的人。 “路晓晓!” 程锦瑟也表示讶异,不过她们是知道的晓晓是孤儿,沈妈妈更是把她认作了干女儿。 “幸好她没有出事啊!看来我还是要给晓晓多几个小纸片人防身!” 沈妈妈最近一直在忙照顾程锦瑟,这个干女儿却是没有关注到,竟然让她一个人出现在这么危险的地方,幸亏十死八伤里面没有她,沈妈妈暗自决定下次再见到路晓晓,一定要摆足干妈的姿态,提醒路晓晓注意人身安全和提高防范意识。 大家按部就班的整理着各自的资料。并决定晚上到案发现场进行勘察。 与此同时,肖博士带程锦瑟一行人来到了武器室,只见陈列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武器装备。 火枪、红色液体、符咒、头盔、铃铛……这些武器装备的形状各异,有的令人摸不着头脑,有的与寻常的日用品无异,总之眼花缭乱让人费解,需要使用者通过说明书才能一一对应,方能够使用出武器的威力。 “我们有恶灵探测仪、望魂镜以及火焰枪……这些都是根据灵魂的波长和密度而定制的斩杀武器。” 肖博士侃侃而谈,脸上自带光芒,在说到这些武器设备时如数家珍。 程锦瑟惊讶于基地装备的齐全。而在之后,当她亲眼目睹和使用了基地的逃生装备和紧急逃生通道时,她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这就是硬实力! 作为基地第一团宠的青鸟,在几天时间里,已经深得基地成员的喜欢。而它也成功地和程锦瑟一行在日常工作中使用腹语交流。 比方此刻,青鸟就在和程锦瑟使用腹语交流。只见这一人一鸟,虽然嘴巴没有张开,但是眉飞色舞的情态,也是颇有与众不同。在外人看来,往往会以为程锦瑟在逗鸟玩。 “这些武器看上去很普通,不知道对恶灵起不起作用?” “今晚使用时便知道成效如何。” “想不到人类科技进步如此之大。” 一鸟一人的异样,全被在一旁的路鸣看在眼里。 当时,程锦瑟一行坚持放青鸟进入基地,他就有一种预感这只鸟配非比寻常。 想不到,这是一只神兽,可以和人类交流,想必它也有过人之处。 路鸣此刻的内心是兴奋的,同时也期待着今晚的行动。 因为他看得懂腹语。 第46章 杀戮 如果知道今天晚上的行动如此惊险,那么他们肯定会把整个武器室搬过来。 月黑风高,路上的行人已经很少了。自从发生了“十死八伤”的惨剧,静安福利院的孩子们早已被转移到了其他的福利院,为确保安全起见,工作人员也暂时撤离了。 现在的静安福利院,可以说是一座空荡荡的楼宇,到处有着阴森恐怖的感觉。 “发生过命案的地方,一般阴气都比较重。”吴大给每人都派发了一个黄铜葫芦,里面放着朱砂,同时,葫芦外表还粘有公鸡血。 “大家在武器库里,各自挑选了自己的武器装备,接下来整个行动,大家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吴大在出发前再三和大家确认安全事项。“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打不过就躲,战术性撤离。” 留守在基地的任务就交给了肖博士和沈妈妈。 “我们会根据天眼所看到的灵魂的分布和强弱,协助你们更好地采取攻击方式。”肖博士,一边解释作战安排一边给每个人都安装上了无线对讲麦。“你们一定要佩戴好望魂镜”。 原来通过望魂镜,普通人也能看得清楚身边的非人类生命体体征。望魂镜就像眼镜一样佩戴简单,形状也酷似眼镜,功能也是相近的,只不过前者用来看灵魂百态,后者看人间事物情状。 佩戴好武器装备后,武大就带着程锦瑟一行浩浩荡荡的来到了静安福利院。 “沈平安,你们都带上望魂镜,注意留活口带回基地进行实验。” 程锦瑟和顾华年并没有告诉吴大他们,自己是穿越而来。他们倒是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搞定恶灵远比搞清楚他们身份的事情来的重要。 又或者说,他们自己也没有想好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和语言来说清楚自己身世的来龙去脉。 几人戴上望魂镜之后,还颇有古惑仔的喜剧感。 然而,等他们来到现场后,就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静安福利院有恶灵,而且数量惊人。 最先发现恶灵的还是程锦瑟。只见她的胸口中的如意像往常一样闪烁起来。 等到程景瑟和青鸟看清楚恶灵之后,一人一鸟,差点作呕。 这是彻彻底底的无脸怪,这个恶灵确实是现实恶灵,但是他却没有五官正脸,甚至眼睛也找不到。 “这该不是梦境吧?也太可怕了!” 就在程锦瑟还在嘀嘀咕咕时。青鸟立即让程锦瑟拿起手中的火枪形状的武器,进行扫射。 然而,悲剧的事情就在这时发生了。 明明是中枪倒地了的恶灵却又一次复活了,而且数量却在裂变。 “糟糕!这群恶灵不但没有被火枪威胁,反倒是因为听到了火枪发出的巨大声响,从而更加嗜血。 眼看着源源不断的恶灵,就要将程锦瑟一行人团团围住。 生命危在旦夕,千钧一发之际,那个男人又出现了。 不管此刻,他是顾华年也好,覃九生也罢,他都会竭尽全力去守护她。 “风铃剑!杀!” 一时间,风铃剑很快演变成千手观音,并且迅速向各个恶灵飞散过去,瞄准恶灵的心脏位置直至射击过去。 如此好几个来回,才勉勉强强将此时的恶灵震慑住。一个个恶灵应声倒地并最终被歼灭。 “注意要留一个活口!” 身为基地第一团宠的青鸟,更是履职尽责,复述着临出发前吴大的交代。 “在恶灵中留一个活口,把他带回基地做实验。” 程锦瑟赶紧唤出小纸片人,眼睛大体瞄过恶灵,与此同时,手指向一个看上去做恶灵时间不长的男子,并将其束缚起来。 此时,两朵乌云从天而降,吴大通过望魂镜发现总共有20个灵魂,大喝一声。 “来者何人?” 而此时,对讲机里已经出现了沈妈妈的呼叫: “他们是魔族,20人,分布范围比较大”沈妈妈根据天眼所感受到的魔族力量和长度,判断出了他们所处的位置和武力值。便一一反馈给前方的战士们。 目前特别行动小组兵分两路,一队在后方镇守大本营和找寻攻击点,二队在案发现场处置恶灵。整个行动的重点还是放在了斩杀恶灵,以免恶灵为非作歹再伤及无辜。 然而,魔族竟然阴魂不散,再次来掺合搅局。 为首的又是那个男人! 只见他长鞭一挥,就像一条长蛇伸出,程锦瑟被他轻轻松松卷到了半空。 “听说你们已经取得了一颗天使泪?” 男人的话语中显然这不是疑问句。 “玄英,你妄想!” 顾华年凌波微步腾于空中,用风铃剑与魔族玄英近身殊死搏斗。 只见玄英一只手掌控长鞭以至控制住半空中的程锦瑟,另一只手则用魔族神器抵挡着风铃剑。 只见双方交战百余回合,胜负难以知晓。 “顾华年,这个女人对你很重要?” 对方的明知故问,让顾华年很是不爽。 一个利落的斩断,长鞭分开了两截,程锦瑟应声而落。也只有顾华年奋不顾身地去接住了她,并硬生生挨了玄英一掌。 顾华年立即口吐鲜血,所幸没有触及内脏。但这一切在程锦瑟看来,这些都要怪自己。 “玄英,你伤了顾华年,我要你也尝尝难受的滋味!” 说完,便不顾顾华年的阻拦,直接发出几十个小纸片人。 小纸片人随着程锦瑟口中念念有词,进行着排列,很快地组合成了一张巨大的网。 程锦瑟和顾华年合力将这个网洒向玄英。 “做实验嘛,就留他做活口,让我们看看实验研究成果!” 但是,想法总是赶不上现实。 玄英隐藏着的法力竟然如此号深莫测。 只见他轻而易举地就将小纸片人符咒化解。 程锦瑟想要留玄英做活口的计划付之一炬。看来还是先打赢他再说,大家都太卷了。 “你们就是拿这些三脚猫功夫来呼弄我吗?” 这场杀戮,看来还是要斗智斗勇,决个高低。 顾华年郑重其事地走在了程锦瑟面前。 ”让我来!” 第47章 露馅 “根据实验室的数据反应,这个人的武力值非常强大,已经破百。” 肖博士通过无线耳麦向特别行动小组的成员们传达了这个信息。 顾华年眼神坚定,火力全开,右手挥舞着风铃剑,霎时间,像是暴风剑雨袭击而过。 两个男人从逼仄的室内环境,打到房顶,又从房顶越到室外的空地,难解难分。 “顾华年,堂堂日月族的月神,就只有这点能耐吗?” 近身交战,魔族玄英口出狂言,不断在语言上挑衅顾华年。 刀剑碰撞产生了巨大的火花和摩擦,两人势均力敌。特别行动小组的其他成员们也没有闲着,剩下的魔族小罗罗们,吴大、路鸣和程锦瑟分别用火焰枪,一一对它们进行扫射清剿。 对于顾华年这边的交战情况,吴大还是表示了心中的赞叹。 “真想不到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超能力的人类!” 然而,吴大不知道的是自己的组员,人类学博士覃九生却是日月族的月神顾华年。 此时的吴大和路鸣根本不知道,和他们并肩作战的不是人类是异时空的种族。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为什么你会知道我的招式?” 双方交战正酣,顾华年突然意识到,眼前的人竟然知道他的出招套路和方式,对方竟然能够准确预判自己的下一步招式。 只见玄英邪魅一笑。 “左刺刀,右侧击,上旋踢……” 听着男人说出自己,手上招式的顺序,顾华年内心的疑惑更加深了。 “不可能!世界上不可能有人比我自己还更要懂我!” 顾华年被对方搅得心烦意乱,情急之下露出了破绽,硬生生的受了对方一掌,差点儿站不稳。 玄音不紧不慢用他的佩剑指向顾华年。 “顾华年,看来你已经把我忘记了。” 男人一步一步地靠近,眼看着他的剑就要划伤顾华年了。 程锦瑟快速枪击了一个纠缠自己的魔族后,飞身向玄英扔出一枚“灭魂钉”,郑重男人握剑的手。 “哐当!” 剑应声掉落,利刃划破了顾华年的脖颈表皮。 有惊无险! 被灭魂钉击穿的手掌冒出了紫黑色的烟,男人不怒反笑,举起了他那血淋淋的已被击穿的手掌,骇人的舔了一口伤口上的血。 “这种小儿科就想要消灭我?” 眼看着男人把灭魂钉拔了出来,暗红色的血溅得满地都是,令人毛骨悚然。 然而,令人震惊的是: 他被击穿的手掌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在愈合! 众人哗然,这不可思议的自愈能力,难道他有不死之身? 不!谁都会有弱点! 一定有弱点! 很快地,男人的手掌已经完好如初。 “顾华年,你怎么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呢?” 只见男人手指点了一点,顾华年整个人就动弹不得,定在那里。男人用手指抬了一抬,顾华年就悬于半空。男人的手指用力向地面一按,顾华年立即从空中迅速向地面撞去,头破血流。 程锦瑟心急如焚,向前护着顾华年,大声向着出招的男人呼斥: “住手!我叫你住手!” 程锦瑟不间断地扣动了火焰枪的扳机。然而都没有起到什么作用,轻而易举的就被男人躲过了,甚至男人用两只手指掐住了其中一颗子弹。 只见他的两只手指之间滋滋的冒烟,子弹竟然硬生生的被他截住了! “这太可怕了!” 看着屏幕前的这一幕,无论是肖博士还是沈妈妈都震惊的瞪大了眼孔。 “看来我们的超级武器要尽快的研发出来!” 肖博士暗暗下定了决心,必须抓紧自己的科研进度,争取尽早将新研发的超能武器完工。 程锦瑟已经发现了对方不是善茬,看来也只能动真格了。程锦瑟拿出胸口上的如意,向天空高举,唤出神力帮助,一股滔天的力量倾盆而下,直抵人间。 程锦瑟升于半空,只见她的双手不断的汇聚了巨大的能量,一束耀眼的白光,对面的男人也被晃的睁不开眼。而受伤的顾华年更是被呈锦色作为善使的力量所震撼。 “这股力量透着干净和美好!” 男人知道这股力量巨大,与之硬碰硬,必将自讨没趣,只见他迅速集结了剩余的魔族人马,在程锦瑟使出能量波的时候,迅速撤离。 “顾华年,我们后会有期!” 魔族众人撤离之快,仿佛他们根本就没有来过此地。 “华年,你怎么样?” 恢复到平常状态的程锦瑟第一时间跑到了顾华年的身边。 “我很好,不用担心!” 顾华年嘴上说着没事,但是伤口上流着的血还是出卖了他。不过现在他更在意的是刚刚那个男人的表情和动作,似曾相识? “他到底是谁?” 此次夜访静安福利院大战一场。回到基地的众人早已疲惫不堪。 沈妈妈倒是贴心地为特别行动小组的成员们提供了甜汤和夜宵。 大家美美的饱餐一顿之后,各自回房洗漱休息。 尽管夜已深,众人却各怀心事,一夜未眠。 青鸟更是察觉到了今日大战中魔族玄英的异样。 “为什么他的给我的感觉,和日月族给我的感觉有相似?” 青鸟不知道为何从从玄英的身上感受到了一丝专属于日月族的气息。 “难道他是?” 点点头,小脑袋转呀转,小眼珠眨呀眨,一只鸟的夜色竟变得浑浊而又深深的似无底洞。 第二天早上,待众人醒来却发生了“绑票”事件。 所以说,人活一世,及时行乐极其重要,因为真的意外和不幸的降临,你永远都不知道谁会更早到来。 “为什么把我们绑起来?” 任谁也想不到,一觉醒来,程锦色、顾华年、沈妈妈还有青鸟都被武器室里的锁妖链给束缚住了手脚。 “吴大,你这是做什么?” “陆记者,你是帮凶吗?” 成锦瑟怒斥道。 两人不慌不忙地坐在他们的面前,一旁的肖博士在用仪器勘测所绑之人的身体生理规律和特征。 “坦白从宽,说吧,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还有你这只鸟,你又是怎么回事?” 第48章 身世 明明是人类的特别行动小组,想不到这里面竟然有神兽,有日月族人,有善使,当然也少不了人类。 当众人和一只鸟再次坐在一起吃饭时,大家的误会终于被打开,至于各自的成见是否有放下,那么就要看此刻这顿火锅吃的怎么样了? 程锦瑟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昨日和顾华年,一道对付魔族玄英时所使用的超能力,已被吴大和鹿鸣还有肖博士看了个究竟。 “他们绝非人类!” 当身为人类的他们质疑起了同伴的属性时,那么这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值得进一步商榷的事情。 于是第二天早上就发生了“绑票”组员的惊人一幕。 至于为什么连鸟都不放过?那是因为有人证,路鸣早已经把他们的腹语对话翻译了出来。 “你压根就是一只会讲人话懂人心的鸟,绝对不是一只普通的学舌八哥!” 原本还想扮猪吃老虎的青鸟踢了踢脚上的铁链,内心极度无语,看来别行动小组的成员智商普遍较高,蒙都蒙不了。 事情已败露,程锦瑟和顾华年思来想去,下定决心还是透露一些自己的事情,组员之间讲诚信共生死,如果彼此间都不清楚底细的话,那日后又怎么能够彼此信任共进退呢? 程锦瑟便将自己穿越成为沈平安,活在当世,背负新一任善使的使命向众人做了交代。 顾华年则如实交代了自己是日月族的王子,也是今世的人类学博士覃九生。 凡此种种,娓娓道来。两人讲到精彩之处,还会手舞足蹈,谈笑风生。 肖博士一边不停地记录下他们口中的关键词:善使、日月族王子、穿越、天使泪…… 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在肖博士看来,这个世界拥有了太多未知的领域,如果这两个人讲的都是事实,这就意味着在相同的一个时空内,出现了除人类以外的两个种族,实在是让人不得不惊叹世界的奥妙。 “你们的武力值均是破百,尤其是程小姐在最后唤出的一股能量波,按照仪表盘显示,武力值已经达到了一万+的巨大能量。” 肖博士一口气说了不止十个“不可思议”。 吴大心里边也在琢磨,他们两个非人类竟都具有巨大的能量。他们加入特别行动小组,用的好就是如虎添翼,一旦用得稍有差池,那么特别行动小组就是剑走偏锋,岌岌可危。 陆鸣也把自己内心的疑惑说了出来,他这是对沈妈妈和青鸟有疑问。 “你们又是什么种族?” 沈妈妈假装若无其事,镇定的对答如流。 “我能是什么种族?普通人而已,这只鸟我看他笨的很,怎可能又是什么神兽呢?” 不过沈妈妈也承认自己早已知道程锦瑟穿越而成沈平安。 错综复杂的关系和脉络着实让吴大、路鸣和肖博士脑洞大开。 “既然如此,我们聚个餐吧!” 热热闹闹的火锅大餐,总是能把尴尬的氛围调节到恰到好处。 吃火锅的人都别有意思。大家一边烫着菜,一边把酒言欢,在生与熟的菜肴中手忙脚乱,这样的闹腾是这支刚组建的队伍,急需要的一剂强有力的润滑剂。 “庆祝我们这支队伍首次执行任务圆满成功,为我们的日后干杯!” “友谊万岁!干杯!” 众人一番折腾,又是饮酒把欢,又是载歌载舞,星星和月亮都被唱了出来。早上的不愉快,一扫而空,大家又是肩并肩的好战友。 “对不住啊!别往心里去!”吴大率先倒酒和众人一一举杯认错道歉。 程锦瑟一行也很是体贴的回敬了,彼此心照不宣。 想一下,如果是你的队友,不是知根知底的底细,换谁心里边都会有膈应的。 同样地,吴大、鹿鸣、肖博士,他们有疑问也是正常的。 这一次小小的信任危机,也在大家的相互坦诚中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而第十九层地狱的恶之花却十分的妖娆,生长的极其茂盛。 “看来这一批恶灵培植的不错,把恶之花养育的很好!” 魔女指了指,眼前这朵黑红色的巨型重瓣花苞正发出时隐时现的微光。 “公主,玄英回来了!” 一个属下急急地来到她身边耳语。 魔女一听到是那个心念念的男人的名字,高兴的转身就消失不见了。 “玄英,你回来了?” 魔女一个箭步向前,从后背抱在了男人的腰上。 “啊啊啊!” 男人痛苦的声音响起。魔女赶紧低头查看,只见男的胳膊上、身上都有好几处伤口。 “是谁把你伤成那样的?” 魔女急急地问道,并甩手离开,男人走到了墙壁上,按下了一个开关按钮,呈现在眼前的是,只见一整墙密密麻麻摆放的都是威力无比的法器。 “我知道,肯定是他们俩,等我把他们的魂拿来,正好给恶之花做肥料!” 只见魔女快速的在法器墙上取下了两个名不经传的法器。 “等我回来!”说完就要告别男人去与程锦瑟和顾华年拼个你死我活。 男人对女人过激的反应,一时怔住。 这该死的爱啊!看来她真的是义无反顾了。 男人此时越想越觉得此刻的魔女可爱的狠,索性也就不装了,一把将女人拉到怀里,一个吻如暴风雨般落下。 “你的伤……” “专心点儿!吻我!” “不,你有伤…唔…” 像是惩罚女人的不听话,这个吻深深浅浅,魔女有一种错觉,男人似乎要把她的舌头都要吞掉了,她被这种既是欢愉又是害怕的感觉所拉扯着,自己对感情也比较单纯,除了他并没有接触过其他异性朋友,现在的她只想着他能够安然无恙地在她身边,眼睛竟不知不觉的泛红湿润。 男人早已把女人的可爱娇羞情态铭记在心,心底升起一股暖流,手下的温软如玉,如此真实美好。 “我爱你。” 女人只知道在最后晕眩的那一刻,一句誓言在她的耳边响起。 夜色娇滴滴的,谁的心事又该与谁人诉说? 第49章 请战 “我也要加入你们!” 近期,和大明星许帆闹别扭的路晓晓,得知了静安福利院惨案的来龙去脉后,找到程锦瑟,主动请缨加入特别行动小组。 “我要为他们报仇。” 路晓晓口中的他们指的是“十死八伤”中已故的周院长妈妈、裴姑娘等人。据介绍,路晓晓当年就像小猫小狗一样被遗弃到了福利院的门口,恰逢龙舟水的天气,多亏周妈妈及时发现收留了她,不然她也在劫难逃。 “周妈妈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好人,她对我们那么好,自己不舍得吃不舍得喝,筹集到的善款都用在了福利院孩子们身上,可是,怎么会招来杀身之祸?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 此刻,泪如雨下的路晓晓,瘦小的身躯显得楚楚可怜。一方面由于身世凄苦,在困难中自强不息,才有了今天的境遇。另一方面,感情上又遇到了摇摆。 接二连三的打击,使得路晓晓整个人看起来有些憔悴。 “没关系,有我们在你身边,我们一定会帮你把伤害周妈妈的真凶找出来!” 程锦瑟温柔地抱住了路晓晓。 也许人生的路上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每一处风景每一份冷暖,你知我知,我懂你的无奈,你懂我的悲喜。 “我真的好难过……”路晓晓趴在程锦瑟的肩膀上,哭得情难自已。一旁的沈妈妈也忍不住拿出手绢擦拭眼角的泪珠。 青鸟看不下去,倒不是因为它铁石心肠,而是这样自怨自艾,根本不能解决问题。 “都给我振作起来!”青鸟飞到路晓晓的额头,狠狠的啄了两下,又跑到程锦瑟的额头啄了一下。 “啊啊啊!” 两个女生疼的咋呼起来,哇哇大叫。此时的顾华年倒不淡定了,赶紧上前护住了程锦瑟。 “鸟师傅,你也太狠了!” “青鸟,你太不客气了吧?!” 两个女孩异口同声,义愤填膺,同仇敌忾,追着青鸟就要打它以及拔它的毛,以此泄愤。 “这个时候大家一定要冷静,我们坐下来从长计议。” 顾华年一手搂住了程锦瑟,另一只手逮住了路晓晓的衣领,这才把两个张牙舞爪的女人给拦了下来。 “小年,好兄弟,谢谢了!” 青鸟见状,赶紧飞到了屋子里的最高处。 “你俩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这是好心啄醒你们!” 圆桌会议在沈家的密室里正式开始。 “首先,我觉得我加入你们特别行动小组是非常适合的。”路晓晓情真意切,开门见山,“我是一名记者,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探索能力,我这个人还身体素质特别好,特别能加班熬夜。” 大伙听得面面相觑,并没有表露出特别满意的表情。女孩的处境现在有点尴尬,到底是要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还是说要进一步争取加入队伍? “更为重要的是,我可以不收费工作!” 路晓晓最终搬出了自己的“杀手锏”:免费工作。这恐怕是当代青年无法企及的格局和魄力。女孩暗暗自喜,这下加入特别行动小组肯定没有问题。 然而,事与愿违,这一声“免费工作”,竟像在平地里放了一颗地雷,炸得大家茅塞顿开。 “对哦,我们没有说钱的事情。” “我们这份工作可是拿着生命去冒险的,值得高薪。” “我记得我十年前的月薪是6000,那么现在是不是应该翻个三五倍呀?” 这个话题成功的引起了大家的讨论,只不过焦点并不是围绕了路晓晓的加入,而是已加入的成员在讨论自己应该向组织提出多少酬劳。 和社会上那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不同,他们当初加入特别行动小组的初心,十分的单纯和朴素。 哪怕是现在对薪酬讨论,更多的是带有戏虐和调笑氛围性质的。 “我能写,可以帮助大家写各类总结报告。” “我能讲,可以在每次行动发生突发状况需要攻关时,对外进行社会的公关处理和舆论引导。” “我还很能打,目前已经达到了跆拳道黑段。” “我还很有资源,在媒体界认识一大帮朋友。” …… 看得出,路晓晓对自己的定位非常的清晰,而且确实是一个积极向上、有能耐、有活力的新时代女青年。 “说实话,这些对于我们来说都很普通。” 顾华年双手交叉,神态自若的看向路晓晓,非常坦诚的说出了对她的评价。 “你要知道我们对付的都是恶灵,随时都有生命离世的危险。” 话锋一转,顾华年接连问道: “你有什么本事可以保护自己,不受恶灵的侵害?” “在危难时刻,你会不会成为其他组员的累赘?” “你有没有足够的胆量认识到自己将面对的是一切未知数的凶险?” …… 一连串高强度的提问,让女孩哑然失火。第一次让这位播音主持专业的传媒人,产生了深深的疑问,对自己前途的焦虑,对自己专业的不自信,对自己认知的深刻怀疑。凡此种种,使得陆晓晓陷入了反思。 “或许,正如你所说的,晓晓不够强,但是她是真心的想为我们做事,想为这个世界做事,这样的初心就已经是无可比拟的!” 程锦瑟振振有词地提出了她自己对于路晓晓的不同见解。 “而且在不断的战斗中,她的能力我相信也是会在进步和增强的。” 路晓晓感动地向程锦瑟投来感谢的目光。 “是的,我是真挚地期望加入到你们的队伍!请你们相信我,我绝对会尽自己的所能所学给你们带来帮助!” 路晓晓认真地站了起来,眼神坚定,逐个向在座的各位进行了致谢,并深深地一鞠躬。 “拜托了,各位!” 屏风外的窗帘慢慢打开,三个男人的身影赫然出现。 谁也想不到,他们也来到了沈家这场请战招新的会议。 如果这个世界上一定要有一种主义,那么就让我们每个人都做自己生活中的英雄吧! “很高兴认识你,我们的新组员!” 第50章 示爱 “路晓晓,你给我出来!”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站在女孩的家门口,这个男人头戴一顶渔夫帽,眼睛戴着超大边框的黑超,嘴巴上还要套着一个黑色的口罩,整个脸部,除了没办法遮住的部位,稍稍透露出了一点白色的肌肤,整个脸看起来几乎就是蒙面侠了。 “妈妈,他又来了,这个怪人!” 已经不止一次遇到路过的行人,对他指指点点。这次又引得一个小小孩儿,向他的妈妈反馈道。 “别指这个人,我们赶紧走,别多管闲事!” 妈妈连连将孩子的手拽到自己的手中,生怕眼前这个男人做出伤害他们的举动,飞也似的跑开了。 “这小孩和妈妈,是什么眼神?” 男人愤愤不平。平日里粉丝想要见自己,那可是要排长龙买门票才能够见上一面,现在倒好,自己送上门来,任他们看,反倒成了怪人了? “路晓晓,你到底在闹什么?” 男人搞不懂,自己前段时间刚认下的未婚妻,本以为是个好拿捏的小白兔,却不曾想还没养温顺就红了眼,竟然在跟自己闹别扭,这一闹就已经连续好几天断了音讯。 “把我这么一个钻石王老五晾到一边,难道就不怕我被拐跑了吗?” 男人再次拍了拍门,还是没有回应,又尝试拨通女人的电话。 “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现在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男人气恼的挠了挠头,跺了跺脚,心里100个疑惑不解。最终,还是灰溜溜的回到自己的跑车内,一脚油门绝尘而去。 “本本,帮我个忙,找个人。” “哟,许大少,难不成是要找女人?” “别废话,找你嫂子!” “嫂子?她不是说跟你去度假吗?” 听到这里,大明星的额头上,此刻如果可以数有多少道黑线的话,那么此刻他就有无数条加粗的黑线在他的额头上抽搐。 好啊,这个小妮子竟然拿自己当挡箭牌,休了假玩失踪,好没良心的小妮子,亏他本来要在剧组里呆满一个月,但还是偷偷摸摸的翘班出来,只为见见她。 可这个小妮子竟然如此不领情,背着他不知所踪。 “ok哥,麻烦你黑道白道,帮我找一下路晓晓。” “好。” 车窗内,男人不停地把玩着打火机,火苗时隐时现,就像那个挥之不去的女人,充斥着他脑海。 一时间,他想起了最近他们重逢时的经历,他和他一起依偎在沙滩边看日落,他亲吻她的唇,在发布会上示爱等等经历,不禁让他觉得一切美好的过于不真实。 否则,现在为何女人又不见了呢? 这一次,让他抓到女孩,他得狠狠地惩罚她,让她好好地长记性。 咬牙切齿,恨不能生吞活剥了女人。 “路晓晓,你个大骗子!” 这个女人到底从他身上骗走了什么?无人知晓,但一定是宝贵之物。 男人抓着方向盘的手,格外用力,青筋突起,脚下的油门也踩的死紧,跑车显然是风驰电掣的状态,飞驰在高速公路上。 “好消息,有朋友发现在静安幼儿园看到了路晓晓的踪迹。” “谢谢!钱我会给你打到账上。” 挂断电话,男人点燃了一根香烟,吞吐了几个烟圈,这时,车厢内的收音机里传出来了报道: “我市静安幼儿园发生的十死八伤的惨剧,目前正式交由警方特别行动小组进行调查处理,欢迎各位市民朋友们提供线索……” 男人将半截烟扔出窗外,一个好看的弧线掉落地面,跑车开出去后即刻消失的无影无踪。 静安幼儿园,再次回到这里,看着这熟悉的门牌,上了年龄的老树和楼房,男人有些失神。 男人想起了自己和这里发生的点滴。尽管记忆里未曾有过欢快的童年记忆,但毕竟人生中的第一缕光是在这里被温暖和呵护长大的。 大明星的童年并非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光鲜亮丽。许帆原名并不叫许帆,他也不是华侨,而是地地道道的静安人,只不过他出生时,父母都已经不在了,他是个孤儿,和路晓晓一样在静安福利院长大。 他们两个可以说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要不是那年一对美国华侨夫妇来到静安福利院,看中了男孩,并把男孩接回了美国抚养长大。那么,两人就不会分隔那么长时间。 许帆一直没有放弃过寻找路晓晓的努力。哪怕是在美国的时候,尚且年幼的他,一直坚持给路晓晓寄信,然而却没有回复。待到长大了,自己学有所成,立即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他也在坚持寻找路晓晓的踪影。 然而,毫无所获。他也曾沮丧过,也曾想要放弃过,但是童年的记忆告诉他,这个女孩值得他寻回来。 那是个多么美好的人儿。在童年的时候,福利院的小朋友们都欺负他,那时候的他瘦小似干柴、营养不良,再加上小朋友们的欺负,那真是整天脸上挂着彩,很是叫人心疼。 路晓晓就像是上天派来照顾他的女金刚。也只有她敢站出来与福利院里的恶霸、调皮捣蛋鬼做斗争。 路晓晓自小就表现出跆拳道方面的高深造诣。三两下就可以收拾一个比她身高高两倍的年长几岁的男孩。 那些平时在福利院里边七横八竖做恶做惯的调皮捣蛋的孩子见到路晓晓都要毕恭毕敬地叫一声“小路姐”。 在许帆看来,自己童年里的那束光就来自于这个女孩。 他回忆起童年的趣事,还记得自己的初吻也是被她夺取的。 那是一个荔熟蝉鸣的时节,龙舟水下了一瓢又一瓢,天气闷热的恼人,然而福利院里甜食甚少,能够供给孩子们吃食的零嘴更是少之又少。 路晓晓亲眼看见他挖了一口金黄色胶状的物体进嘴里。看形状必定是什么好吃的,只见他陶醉的模样美滋滋的。 “你刚刚偷吃了荔枝蜜?对不对?” “没…有…” 年少的路晓晓可没有那么多的矜持和耐心,直接拉过他的脑袋,嘴巴就怼了上去。 “还敢说不是?明明是甜的!” 又是一嘴巴亲了下去! 第51章 救人 儿时的记忆满满都是甜蜜。 男人不知不觉就在车里睡着了。 “救命!救命!” 半睡半醒、迷迷糊糊中,男人似乎听到了呼救声。打了一个激灵,男人彻底醒来,然而眼前的一幕,却让他难以置信。 “晓晓!快跟我来!” 那个心心念念的女孩,此刻被什么鬼怪追逐着,情况危急,男人想都没想打开车门冲到她的面前。 “你怎么会来这里?” 路晓晓震惊之余,同时又责怪道。 “这里这么危险,你来干什么?我的事情不用你管。” 男人可不管三七二十一,拉着她就要往车里跑。 “锦瑟、华年、沈妈妈,快跟上来,我们一起走!” 众人迅速地进入男人的跑车中,一骑绝尘,飞快地逃离现场。 回想刚才,男人亲眼看见,那些披头散发眼神空洞的类似于丧尸的人,正不断向他的车靠近。要不是那一脚油门,恐怕他们也在劫难逃。 “到底怎么回事?那些是什么人?” 面对男人的问话,路晓晓不知怎么样回答,难道要亲口对男人说,这个世界上有妖魔鬼怪神灵?又或者说告诉男人,自己加入了斩妖除魔的特别行动小组,以后将面临这些不知名的非人类,和他们决一生死。 说与不说,这都会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 “说呀,你到底在做什么?为什么会到那个地方?” 男人显然是关心女孩的,由于当时的情景过于危险,哪个男人会让自己心爱的女孩处于险境呢?特别是这个女孩还是自己找了十几年的白月光。 好好做着电视台的节目,怎么跑到了凶杀案的现场?! 程锦瑟眼看气氛不对,赶紧出面打圆场: “许大明星请消消气,刚才那就是cosy”程锦瑟都被自己讲出来的机灵反应感到汗颜,“对,我们刚刚是在玩剧本杀”。 当场的众人有种被石化的感觉。这编故事的能力实在是差强人意。任谁也看得出来,当时的这几个人,明显是死里逃生,场面惊心动魄。 “我的眼睛应该不是近视,脑子也应该没有被撞到,你的理由,其他几位信吗?”男人两手一撑坐到了办公桌上,有一种自带的君临天下的光芒。 顾华年倒是用一只手撑着额头憋住了笑意,沈妈妈却是难为情地走到了程锦瑟的身边,“丫头,这玩笑开的有点大呀!”。 青鸟更是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思索着查案清剿恶灵怎么就变成了剧本杀了呢? 男人环顾完一周后,最终的目光一直都盯在女孩身上,女孩被他看得发怵,仿佛被男人的眼神严刑拷打。 抗拒从严,坦白从宽,再说一句谎话就要你遗臭万年。 “好了好了,我都告诉你。” 就这样不知喝了多少杯冰美式,期间,ok哥也不断打电话来催促男人回到片场。 “帆帆,现在陈导还有女主角都在等着你回来挑大梁,你这位男主角啊,你可是男一号啊,不回来,那片子怎么拍?” “已经说过了,现在忙。” “喂喂喂……” 毫无意外地挂断电话。 好酷,其他人都为大明星的做派感到英姿飒爽,连青鸟也不禁吹起了佩服的口哨。 “这样会不会影响你的职业生涯?” 路晓晓是个讲究人,从来工作都是兢兢业业,待人都是客客气气的,最是见不得别人开有关工作的玩笑。 男人这一副玩世不恭、游戏人间的模样,很是让她不满。 “你就算对自己的工作不在意,也要考虑一下ok哥跟你的助理的生计”路晓晓说着说着甚至就把自己之前受到的委屈联系到了一起,带着口腔声讨,“你从来做事情都是这样,我行我素,根本不会考虑身边的人的感受”。 沈妈妈见状,小心翼翼地把其他人领走,臭青鸟想留下来八卦,也被程锦瑟一个擒拿手拎了出去。 现在的房间里独独剩下他们两个人。 “你是在担心我吗?” 这个男人的脑回路确实跟别人不一样,居然想到的是女孩对自己的关心,而不是领会女孩此刻的心情是在控诉他的所作所为,对身边人带来的伤害。 “谁在关心你?我才不关心你呢!”说完,挣脱开男人抓着的自己的手,还要捶打多几下才够解气。 “啊啊啊!” 男人倒吸一口凉气发出痛苦的声音。 “你受伤了!” 路晓晓立即上前查看,这才发现男人的胸口殷红了一片。 “刚才在静安福利院,被那个披头散发的妖怪撞到了胸口。” 路晓晓听了,大吃一惊,他们今晚本打算第二次进入静安福利院,生擒一只恶灵带回基地实验室进行实验研究。然而,就在任务即将完成之时,不知是何原因,出现了无数只乌鸦袭击,导致他们一行人四处散开。 那个披头散发的恶灵,最终还是逃了。 “我赶紧去把沈妈妈叫回来给你看看!” 路晓晓说完就要起身去请沈妈妈过来。男人顿时反应飞快,将女孩揽入怀中。 一个大力的亲吻落下。女孩起初还在挣扎,“干什么?你现在有伤,唔……” 然而,在男人强有力的掠夺之下,女孩也只能放弃抵抗,任由他带着她徜徉在浪漫的吻之中。 也不知过了多久,女孩的唇已经微微泛起了娇滴滴的红色,眼神更是迷倒众生的湿润迷离状。 男人用下巴抵着女孩的鼻子,深情地在她的额头上一吻。 “乖,以后有什么都要跟我说,绝不能够欺骗我,离开我,隐瞒我。” 像是受到了蛊惑一般,女孩点点头。 “说你爱我。” 女孩听了,刷的一下脸就红了,一直从脸颊红到了耳根。与此同时,她还闻到了一股熟悉的甜腻的果香味道。 而这香味的来源,正是男人受伤的胸口。 “这是番茄酱!” 女人气得两颊鼓起来,鼓鼓的像个小仓鼠。不愧是影帝,居然说自己受伤了,博取女孩的同情,真是没有想到。 “许帆,你就是个大骗子!” 不仅骗走了她的信任,更重要的是拿走了她的心。 第52章 罪恶 日复一日,在这暗无天日的第19层地狱,恶之花正悄无声息地茁壮成长。 无数的恶灵被送进恶之花的祭坛。他们踏进此地就意味着消亡。 也可以理解为新生,毕竟痛苦只是暂时的,一旦被恶之花所吞噬,那么就再没有什么重生可言了。 “放过我吧!” “求求你们。” “我不想毁灭!” 到处都是恶灵的哀嚎和求饶,然而,却得不到丝毫回应。整日面对垂死挣扎的恶灵,在此地看守的魔族侍卫早已对此见怪不怪。 但是,魔族并非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种族。 “玄英,你说如果有一天,我被恶之花吞噬……” 没等讲完,魔女剩下的话就被男人霸道的唇所吞没。 “唔……” 过了很久很久,时间漫长的让魔女以为自己会窒息于这场甜蜜之中。 男人贴着她的耳边轻声的诉说着: “谁也不能从我身边带走你。” 男人毫无征兆的伸出了舌尖,轻轻的在描绘着她耳朵的轮廓。温热的触觉,让她感觉到浑身有电流穿过,整个人又麻又酥又软。 “别,别这样,放…放开我。” 她只觉得天旋地转,一切太过不真实。明明自己是这魔族中,人人望而生畏的魔女。可是在他面前,她却彻头彻尾地变成了一个小女人。 “我…我这个…样子,好奇怪。” 魔女在他的怀中,嘤嘤的娇喘起来。回想起多年以前,那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战,在危难之中,也是他给予了她最坚固可靠的怀抱。 “哪里奇怪了?”男人的手,点了点她的脑袋,又点了点她的鼻尖,又继续往下点了点她的胸口? “这里?” “还是这里?” “难道是这里?” …… 魔女也分不清到底是哪里,只觉得被他手指碰过的地方都莫名其妙的一片绯红,像被烙铁烙过一样火辣辣的。心口仿佛有一只手在挠啊挠,让她的心怪痒痒的,整个人就像泡在热水中,焦灼难耐。 只听男人爽朗的笑声响起。 “还是那么敏感,那么可爱。” 夜色笼罩下的魔族宫殿,美得让人如痴如醉。与此情此景背道而驰的是地牢内数不清的恶灵捆绑到这里。 其中,一只披头散发的恶灵正被牢笼中看守的侍卫鞭打着。 “为什么没有把他们杀死?” “一点事都办不了,留你何用?” 像是发泄不完一样,侍卫每抽打一下鞭子,还要加上一脚踹过去,眼见那个披头散发的恶灵已经鼻青脸肿,看不清完整的长相,早已毫无招架之力地躺在地上,任凭侍卫打骂。 没错,这只恶灵正是对付程锦瑟他们的那只。 “主人说过,做不成事的,只有死路一条。” 躺在地上的恶灵流下了眼泪。 通往恶之花的大门开了。 而另一边,基地的实验室里,肖博士正在解剖着什么。待到他们凑近一看才发现手术台上摆着的正是一只恶灵。 “他从哪里找到的这只恶灵?” 众人按捺住内心中的疑惑,大家将目光齐刷刷地对准了吴大。 “那这都要归功于我们的路大记者了!” 原来,在那夜受到袭击后,他们虽然逃离了,但通过天眼,路鸣还是发现了静安幼儿园中还有多只恶灵的存在。 于是,等到程锦瑟一行与披头散发的恶灵激战之时,路鸣和吴大趁机出马,一起将这个恶灵斩获了。 “你的意思是这个恶灵是活体?” 沈妈妈的一句话,让大家立即瞪大了眼睛再次看向吴大。 “对。” 如此坚定的回答。众人倒是不再愕然了,反倒是心疼起自己来。 “我们在这里清剿恶灵,冒着生命危险,既没有工资,还要拿自己去当诱饵?” 沈妈妈直肠子,就把大家想说而没有说的,说了但没有说完整的话语借此机会挑明了。 吴大赶紧回应大家,应该有的福利待遇大家都会有,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我们一定会把它放在第一位。 到了午休的时候,青鸟和沈妈妈,走在生活区的餐桌上,彼此心照不宣的坐到了一起,窃窃私语交流起来。 “不管查到了任何线索,总之我们都要想尽办法消灭恶灵。”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眼看着恶灵全身都被肖博士肢解成块。肖博士此刻就像是顶级大厨来到现场,刀起刀落,一个部位就解决了。 “等到把这些数据汇总,我们又将可以制造出相应的武器来消灭他们。” 肖博士语气坚定,显然是怀有十足的信心,要与恶灵决一死战。 看着台上的恶灵,不知为何,程锦瑟,目前的脑海里满是那个她救过的女孩的样子。 殊不知,她救过的那个女孩子,早已成为了恶灵,并被选中作为祭祀品,供恶之花吞噬。 “不要!不要!谁来救救我?” 在睡梦中都睡得不安稳的魔女,一直在嚷嚷着,时而哭泣,时而大叫,整个宫殿都变得吵闹起来。 “怎么了?你吓到了吗?别怕,别怕!” 男人一把将魔女揽入怀中,一只手顺着魔女的背,轻轻的拍呀拍,像哄孩子一样哄着。 “你这个磨人精啊,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 男人此时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两人相识至今超过了十年,彼此都是各自在危难之中所发现的光源。 “有我的地方就必须要有你,我们是心连心的伴侣。” 男人细碎的吻落在了她的身上。是对待一件稀世珍宝一样的小心翼翼、温柔深情。 如果你爱过一个人,肯定会知道,喜欢一个人就总是会被她的的喜怒哀乐所影响和左右。正像此时的玄英,作为最年轻、最有实力的魔族战士,他是魔族战神一般的存在,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然而,饶是他这样一位有着钢铁般意志的男人,最终也是难逃于美人这一关的。望着女孩姣好的面容,忍不住轻轻地抚摸着女孩的脸庞,玄英希望取得天使类的决心,又再次加深了。 “无论如何,你的梦想就是我的梦想,我一定会帮你实现它。” 第53章 和解 解剖恶灵的过程是残忍的。 世界就是这样,孰强孰弱,谁强谁就有掌握生杀大权。可是,公义总要出来主持公道。于是,总有一小撮人打着公义的名号挺身而出。 “住手!你这样做不觉得对恶灵太残忍了吗?” 路晓晓正是这样正义感爆棚的人。 没想到加入到特别行动小组,第一次来到基地实验室的她,首先就对肖博士进行了开炮。 “虽然恶灵做坏事罪不可恕,但是你拿他们做研究,把他们肢解成为自己的实验品,是不是太过冷血呢?” 女孩睁着水汪汪大眼睛看着手术台上的肖博士。 肖博士此刻也怔住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这个新来的年轻女孩,倒是极像他的学生,初生牛犊不怕虎,有什么就说什么,性格横冲直撞,开口就是毫无遮拦。 “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的消灭敌人呢?” 肖博士停下手中的手术刀,整理了一下手套,双手交叉环在胸前,静静的等待女孩的回答。 女孩确实对于这个问题也没有什么好的答案。但是有一个声音却是自小在心中埋下:没有天生的坏人,只有被迫成为的坏人。 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 “我们可以采用另一种温和的方法感化他成为做善事的人。” 温和的方法?明明就是生与死的搏斗,你弱便是死,他强便是生。 生死攸关岂有一方的怜悯可言? “假如就是这个恶灵杀了你的父母,你还会跟我谈什么温和的方法?什么怜悯吗?” 肖博士拿起剪刀一刀剪开了恶灵的肚皮。 “啊!” 路晓晓吓得惊慌失措,连连后退,摔倒在地。 程锦瑟见状,快步向前将她艰难扶起。 “今天大家都累了,我们先回去吧!” 许大明星开着车来接路晓晓的时候,大家都三缄其口,关于路晓晓加入特别行动小组的事情,这可是件机密的事情,谁也不敢向许帆透露。 要知道以许大明星的脾气,又怎么可能允许自己的未婚妻身处险境为民除害呢? 他肯定不舍得她舞刀弄枪伤了自己。恨不得天天把他的白月光塞到口袋里,捧在手心上,含在嘴里。 谁要是敢走漏半点关于陆小小加入特别行动小组的风声,估计不仅是娱乐圈要震一震,他们几个同党的小心脏也非得震一震。 “晓晓,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每次和他在一起,路晓晓都会有一种,莫名的悸动。只要他在身边,连空气都会有一种沁人心脾的欢愉,路晓晓总感觉在她身边的他闪闪发着光,惹得她脸红耳赤心跳加速,就连呼吸都不敢大声喘气,嘴角傻傻的咧着开来,笑萌萌的样子。 不知是什么原因,会有这样的感觉。 那是爱呀。 车辆飞驰,两旁的街景快速远去。 这里是上次见面的沙滩。故地重游。 许帆拉着路晓晓,两个人赤着脚踩在绵柔的沙滩上,两个人嬉嬉闹闹。 “来追我呀!” 没想到像个大男孩的般调皮的他,既然向她扔了一把沙子。刚开始,路晓晓并没有反应过来,被男人清澈的微笑所迷住了,等沙子丢到了身上,竟然动真格的,她才急急地还手。 “敢丢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金黄色的沙子就在空中里相互泼洒。笑声在他们之间回荡开来。 不知疲倦的追逐了好久。一个不小心,路晓晓踩空了。眼疾手快的他,一把把她扯到了自己的胸前,而自己就做了人肉靠垫。 路晓晓整个人面对面完全压在了男人的身上。男人胸口有力的心跳声,从女孩的掌心里一阵阵传来。女孩根本不敢抬头,她明显的感觉到了,头顶之上男人沉稳的呼吸声,鼻尖传来的是男人专属的古龙水味道。 一时慌了神,不过很快,路晓晓就意识到要赶紧站立起来。然而,就在她挣扎着要起来时,男人却抱住了她,并把她的身体往上提了提。 此刻,男人的视线和女人的视线是平行的,胸口贴着胸口,彼此的样子、气息、心跳声如此近距离的接触。空气里好像被点燃了爱的火花。 男人这样还不够,把脸向着女人贴过来,额头顶着额头,鼻尖顶着鼻尖。 “最近,你到底怎么了?” 听到问话,路晓晓眼神明显有了躲闪。但是男人又怎么能够放过她?两只浑厚有力的手立即固定住了她左闪右躲的脑袋。 “我不是喜欢她。”路晓晓想起了他之前和别人的对话。难过的情绪瞬间涌向心头,眼睛也有了一点湿润。 虽然她什么都没有说,但是男人看出了这样的情绪变化。 这个小姑娘啊!真是个多愁善感的大宝贝。该拿你怎么办呀? “说嘛?有什么事情不能告诉我吗?” 男人谆谆善诱,邪魅的眼神和语气,撩拨的女孩心痒痒。 “不说?” 显然,男人加重了语气,带着点威胁的意味的眼神。一个吻霸道的落在了女人的唇上,缠绵悱恻,丝丝入扣,时而轻嘬,时而拉伸。 男人到最后都有惩罚性意味的咬破了她的唇。 “唔!好痛!” 女孩这次真的疼哭了。 “还不说?” 没等女孩反应过来,男人又吻了下来。 又是一个世纪那么久的吻。女孩早已弃械投降。 “说不说?” 女孩打了一个激灵,以为男人又要吻下来,赶紧伸出十个手指捂住了嘴巴。 男人见状笑得更狂妄了。嘴巴直接上前吻上了手指,不仅如此,还伸出了舌尖舔了起来。 女孩吓得赶紧把手缩了回来。与此同时,男人得逞了,再次吻上了她的唇。 “我说…我说…” 如此这般操作下来,圣女都难以抵挡男人的手段。 伴随着海风的袭来,往事也在娓娓道来。 “哈哈哈!” 男人听完之后笑得前仰后合。女孩见状挣扎着就要跑开,然而,男人却强有力的将她抱得死紧。 “你个小傻瓜哟!” 以后听什么东西,都要听的完整,不要心里猜,爱他就直接问他。 “我不是喜欢你。” 男人一反常态,一本正经的说出了那句她的话。 然后他贴着她的耳朵: “我是爱惨了你。” 第54章 日月 戍鼓断人行,边秋一雁声。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有弟皆分散,无家问死生。 寄书长不达,况乃未休兵。 坐在大殿内的男人,独自小酌。此刻的他,无比的惆怅,想起了那些年的过往。 “我亲爱的弟弟,我都羡慕你逍遥自在,活的怡然自得,不像我背负了那么多的使命和束缚。” 带着果香味的澄黄液体通过高脚杯晃晃荡荡的顺入男人的喉咙。 “如果我是你,那该有多好。” 大殿内一只篮球悄然隐没,一个男孩躲到了窗帘下,一个人静静的坐着,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殿下,有探子来报二殿下在外面受伤了!” “砰!” 高脚杯应声落地,澄黄的酒液洒的到处都是。 男人摆了摆右手,大殿之上,立即出现了一面巨大的铜镜,出现的画面正是顾华年受伤的经过。 “是谁干的?” 男人语气轻飘飘的,不见任何感情。 “据查,极有可能是魔族。” 男人猛的抬起头,眼睛已呈现出了骇人的红色,咻的一声,消失的无影无踪。 大殿内,传出了几声篮球落地的声音。 只见一个小男孩,不管不顾地将球砸在地上,又反弹了过来,像是跟谁在怄气。 “真丢人,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偌大的沈家宅内,大家都忙做一团,有的人去拧热毛巾,有的人去找药箱,有的人赶忙去帮忙搀扶。 这次受伤的是顾华年。 没想到,静安福利院的恶灵如此之多。第三次前往收集证据,程锦瑟一不小心打翻了上古时代囚禁恶灵的小葫芦,竟让这只千年恶灵跑了出来,眼看着对方就要伤害到程锦瑟,顾华年一个箭步冲上前,替她硬生生地挡了一刀。 “顾华年,你给我醒来,我不能你让你死!我不允许你死!” 程锦瑟当看到倒在血泊的顾华年时,哭的声嘶力竭、泪如雨下。 “你说过的,还要给我办婚礼,还要带我去度蜜月,还要做好多好吃的给我吃,还有我们还要有孩子,未来……” 青鸟见状,反应最快,立即变身,将众人匍在背上立即返回沈家宅。 “没有我的同意,你哪里也不能去!也不能死!不能离开我!” 程锦瑟的眼泪令人动容,然而,无济于事的是:顾华年在挨了那一刀之后,就再也没有醒来。 谁也没有想到,到了夜幕来临之时,沈家宅里竟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你来做什么?” “等等,你要进去干嘛?” “华年不会听你话的,我们都不会把天使泪交给你的!” …… 无论女孩怎么骂,眼前的这个男人却依然淡定自如,丝毫没有畏惧和胆怯。 “程锦瑟,我不管这里发生了什么,我只要你们把我的弟弟好好照顾。” 男人背手而立,背手而立,连正脸都没有给程锦瑟他们看。 “如果我的弟弟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一定让你们在座的所有人陪葬。” 程锦瑟被吓得几乎挪动不开步子。 “顾华元,你的法力高深,你救救他!你救救华年!” 顾华元向前仔细查看了弟弟顾华年的伤势。 “他的伤应该是被魔族的刀砍到的,刀刃上擦了剧毒。” 剧毒?是谁下这么大的狠手?顾华年怎么就得罪了什么人吗? “那要怎么办呢?怎么才可以救他?” 程锦瑟望着床上毫无血色的一动不动的男人感到心生愧疚和万籁俱灰。如果刚才不是他以肉身挡住了那致命的一刀,程锦瑟早已是刀下亡魂了。 这一次遇到的恶灵与前几次的相比,无论是法力、恶劣程度都超乎想象。 人的忧愁,人的牵挂,人的烦恼,与日俱增,今非昔比。 程锦瑟现在唯一想到的就是把他救下来。 顾华元立即用体内的真气传授给了顾花年。 “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的弟弟。” 刚进门的时候,顾华元就把房子的结构和人员组成打量了一遍。 为了天使泪,这样的风格和做派一点也不像日月牙的月神顾华元。 “我这里还有半桶忘忧湖的圣水,去帮我把它全部拿出来。” 青鸟想起了前段时间在忘忧湖带回的湖水,主动拿出了自己的宝藏。 没有想到的是,治愈强悍的忘忧湖湖水,就以超快的速度在紧锣密鼓的复原伤口。 “怎么你们都在这里?” 迷迷糊糊中,不知睡了多久的顾华年睁开了双眼。而此时的顾华元,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你的哥哥曾经来看过你。” 程锦瑟向顾华年讲述了顾华元到来的信息,以及他在家里做过的事和说过的话。 “他会想起我?” 顾华年觉得不可思议,明明对自己怀有深仇大恨般敌意的兄长,怎么在自己处于险境之时,竟也会前来看望。 “不管怎么说,我们大家都看到了,顾华年确实是来过了。” “也许不用再过多少天,你们就会变成难兄难弟,和好如初。” 阳光总在风雨后,希望也总是在脚下。但也有人说,风浪越高,鱼越贵。 这天,程锦瑟就没有离开过顾华年的房间。直到深夜,他们两个也一直拥抱在一起,同床共眠。 程锦瑟也在埋怨自己,给顾华年带来了那么多的伤害。 如果两个人不是不同种族,肩负不同的使命,甚至他们之间可能是敌人。那么,他们还有走下去的必要和可能吗?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爱一个人是不会说谎的。顾华年此刻心里所想的却是满满的后怕,假如当时的自己不是正在程锦瑟附近,假如不是自己有铜墙铁壁的身体,假如,不是青鸟带回了忘忧湖湖水,那么此刻的他,也便是一只孤魂野鬼。 “锦瑟,我爱你。” 月光透过纱窗打着女孩子脸庞,此刻的男人目不转睛的盯着女孩。 没有人知道女孩微颤动的睫毛,正透露着此刻的心动。 春来秋往,无数次找寻,人海茫茫,也许人世间什么都可以放得下,但唯独你,却是无可替代。 第55章 出游 日子平平淡淡,生活总还是要继续的。 趁大家康复如初,沈妈妈提议大家到大丰门漂流和朔溪。 “哇!我好喜欢夏天玩水的感觉!” “我要带上我的比基尼和照相机!” 女孩子们一听到要去夏日清凉,都是非常开心的,叽叽喳喳地讨论个不停。 “带上我们的拍照神器。” “护肤面膜,防晒眼镜,草帽……防晒霜肯定少不了。” “我的波西米亚长裙也可以派上用场了!” 女孩子们外出旅行的情绪高涨,沈妈妈呼唤着女孩子们跟着走,于是三个女人一条街,浩浩荡荡的外出扫货去了。 留在家里的男人们,则是乖乖的打发着各自的时光。 没有自带光芒的许大明星与这个平凡的小家,显得格格不入。 一身名牌的打扮,打着发蜡的发型,还有闪闪发亮的耳钉,以及一身修剪得体的名牌高级定制服装。这一切无不彰显着男人的奢华。 青鸟看得眼冒金星,这个男人是来闪瞎自己的鸟眼的吗?青鸟无数次想飞过去啄他几口,特别是看到他那非主流的发型,越看越觉得碍眼,但在女孩们临出门前,沈妈妈再三耳提面命,必须好好的相处,要有待客之道。 “各位听好了,如果待会我回来的时候,这个家有什么异样的话,你们几个就等着我的鸡毛掸子来伺候。” 沈妈妈环视一周,俏皮的眨了眨眼。 “许帆,你也要跟他们好好相处哦!” 路晓晓也是甜甜的撒着娇,男孩高兴的用手指点了点女孩的鼻尖。 “都听你的,早点回来。” 两人这才难舍难分、依依不舍的道了别。 许大明星倒也是乐得自在。原本今天是来约自己的白月光,去外地探自己的班。然而,却意外得知了她要离开他一段时间外出散心。 “晓晓,我推掉了一部戏,来找我的女主角。” 当时,路晓晓以为他在开玩笑,结果打开了沈家大门的时候,赫然就发现,那个金光闪闪的男人,此刻,正拉风的开着跑车探出头来打招呼。 “我的女主角,我来啦!” 青鸟当即石化。讲真,活久见了,就没看过比眼前的这个人更骚包的男人。说实在话,跟他是同一种类别的物种,感觉有点委屈了他的一身花里胡哨的装扮。 “现在的年轻人追星都已经是这样的水准了吗?” 痛心疾首,青鸟此刻内心无比沉重,为祖国的花朵,为祖国的未来感到担忧。 “男不像男,女不像女,一点也没有正宗男人味。” 殊不知,许帆的粉丝效应上至八十岁老人,下至三岁学童。如此这般,青鸟要担忧的可就是整个国家的所有人的审美取向了。 这边的顾华年到还保留着覃九生读书时期的爱好,毕竟,深入研究了人类学将近十年,已经练就了可以捧着一本书消磨一个下午的耐力。 所以,沈家里的男人们都还相安无事。 然而,越是平静,越是暴风雨前的假象。 人们在外购物,倒是另一番疯狂的景象。 程锦瑟一行来到了市中心最大的购物中心。琳琅满目的商品,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只要你用得到,就怕你想不到,这里应有尽有,不愧是购物者的天堂。 “我喜欢这个,还有这个,还有那个。”路晓晓少女心爆棚,对着这些进口的小零食爱不释手,购物车上满载而归。一旁的程锦瑟不得不偷偷地卸货。 于是,如果你也在这个零食大卖场,你会发现一个女孩不停的往购物车里塞东西,另一个女孩则紧跟着卸下东西。打人配合的天衣无缝,几乎是此消彼长,合作无间。 可是,路晓晓却是完全不知情,仍然沉浸在买买买的乐趣中。 “晓晓,你的钱也不是地里长的韭菜,用完了再长,长完了再用,永远割不完吧?” 卸了几个来回货,程锦瑟已经觉得手臂酸累,忍不住唠叨道。 “我已经花的够少的了,如果不花,我可是会受到惩罚的。” 难得看到路晓晓脸上,绯红一片,就像是染上了火烧云一样。 怎么个惩罚法? 禁不住程锦瑟的追问。陆晓晓回想起那个霸道的人在方才离家出门的时候,硬塞给自己一张黑色的卡。还有他说出来的让人面红耳赤的话: “如果不把这张卡刷到我满意,那么今晚回来,我就要吻你,吻到我满意为止。” 好令人害羞的话,路晓晓几乎是捂着耳朵跑出门去。 后面,隐隐约约还传出来男人邪魅的笑声。 “总之,我就要买买买,买到满意为止。” 路晓晓可不好意思将男人方才的幼稚行为告诉程锦瑟。唯有自顾自的装扮成拜金女,努力刷爆男人的卡。 可是本来就是个善解人意,持家有道的女孩儿,就算再怎么乱花钱,也不过是买了2000块钱的零食。 为此,女孩还肉痛了很久,内心纠结万分。 “天呐!竟然买零食都买了2000块!这也太奢侈了!” 其实,在这个大商场内,顶级的奢侈品数都数不过来。随便买个钻石戒指都要好几十万,又或者再不济买个名牌包包,至少也要个三五万,经常要出门远行买辆车也要过百万,总之,在这个商场里,一分钟花掉价值四五个零的消费品,那是分分钟的事。 然而,女孩却没有这样做,尽管她手上拿着的是vip的黑卡,花销的额度几乎是没有上限。 显而易见,当在沈家的许大明星望着自己的手机短信提示“今日支出消费2002元。”男人的眼睛几乎不敢置信,数了一次又数了一次,以为自己数少了两个零,结果却是“2002”,男人不止一次不可自信的嘴上喃喃重复道“2002”。 看来自己真够“2”的。 遇上这么个勤俭持家的女人,看来他的钱是花也花不完了,花也花不出去了。 有点头疼。 许帆终于明白,自己真的是捡到了一个宝贝。 第56章 人事 “听说没有?刘主管外派了,不再担任财务主管,外派三年。” “哪来的消息?你怎么知道?” “假的吧?他当主管快十年了,电视台元老。” “保真!”贾欣欣贼贼地揶揄“晓晓,我说得对吧?” 路晓晓在加入特别行动小组前,有一段时间被借调到老刘手下做事,有机会接触到很多内幕消息。没有回应,路晓晓只是浅浅地笑了笑。 如今准许辞职的批复还没有下来。许帆找她商量过了,还是希望她专心做一份工作,毕竟特别行动小组的工作也不是轻松。 自从上周末开始准备行李,距离外出漂流游玩的日子又近了。按照劳动法,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向单位提交书面辞职信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她想自己也并非急于与这里割席,估摸着辞职手续也就是这几天的事情,站好最后一班岗,继续做好手头上事情。办公室里一伙人得不到新消息,闲扯几句,也就各自散了。 “老刘走,说实在的,真是大快人心啊!” “财务主管可是好差事,贾经理怎么说?” “听说,总公司有新人过来。” “老刘得罪人了吗?” “自作孽不可活!听说是犯了事。” “手脚不干净?” “嘿,不是这方面的事,是——” “快说!卖啥关子!” “嘘——” 俗话说:人在江湖走,哪儿能不湿鞋。老刘掌管电视台财务接近十年,多少人红了眼,特别是负责客服部的贾经理。老刘和老贾不合,大伙早已心照不宣,坊间流传的小道消息:刘芒和贾仁窝里斗,关爷渔翁得利。关爷是电视台的创始人,老贾和老刘水火不容,短兵相见,他乐得其成。试想两大得力干将斗法,只要不损害自己的利益,相互制衡,齐头并进,优胜劣汰,不失为人事管理的法宝。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可是,岁月不饶人,关爷老了,话事权就落在关家长子关山的手里。谁也想不到从前风光无限的关爷,在年初查出了癌症,传媒行业上的尔虞我诈耗尽了大半辈子的心血斗法,关爷老了终是想明白了,两手一摊,索性归隐田野,回到乡下的老宅修心养生。随即,他的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开始了豪门争家产的狗血剧。 “最近的天气,越来越奇怪了,先是高温,后是强降水预警,这分明是要下白开水的节奏!”贾欣欣浑圆的身材,最不耐热,特别是身处暴雨前的闷热时期愈发感到逼仄,顺带着对屡次三番拒绝自己邀约的路晓晓也产生了熊熊怒意,然而又不好出格得罪了她,毕竟是许帆亲口承认的未婚妻。 不看僧面看佛面,更何况还是娱乐圈当红“炸子鸡”许大少的未婚妻。 雨,倾盆而落。坐上公交车,程锦瑟才发现自己的衣服大部分被淋湿了。路晓晓越发想念晴天,讨厌透不过气的压力,讨厌胡搅蛮缠的小女人此刻不停发来的微信: “晓晓,我们相约\\u0027单眼睛\\u0027,你得来啊!” “定了a8房,有你最喜欢吃的荔枝和三文鱼。” “晚上七点,不能不来,有惊喜。” …… “欣欣,你说她会来吗?”关小珑转着高脚杯,轻呷了一口“我可是听说,你和她闹不和,因为她抢你前面升职”红唇故意“嘬”一声强调“你贾\\u0027叔叔\\u0027怎么没帮你一把?”贾欣欣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也不搭话有些难言之隐,手不自觉攥成拳头。电视台内部小道消息早就传开,对外宣称是叔侄的贾经理和贾欣欣并非真正的亲戚,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的称谓罢了。这两人的关系,大伙都心照不宣。 “小珑,她那个算啥叔叔,\\u0027贾\\u0027家的”关家大姐关小玲发话了,话锋泼辣,不时地划着手机打理自己的基金卖买,是个极精明的女人。“贾欣欣,你跟错人了,公司姓关,你跟贾?自讨没趣。” 灯红酒绿,云雾缭绕,刺耳的重金属摇滚,杂乱无章的酒气、香氛、体味,男男女女摇摆的肉体,白花花的晃人眼睛。“单眼睛”,城中男女的天堂,夜夜歌舞升平,客似云来。标志性的“丹凤眼”大门造型,来往客人的必经之处。有人说,这是欲望之眼,在这里可以看穿人性的百态。也有人说这是堕落之眼,在这里人们会丧失向善向上的理智。 路晓晓从来没有想过还会再来这些地方。 “晓晓,我给你介绍,这两位是关小玲和关小珑”贾欣欣两手一伸作欢迎状,程锦瑟不领情顺势坐到了一边,气氛陷进三对一的尴尬处境。路晓晓心感不痛快,这种地方勾起了她很多不堪的记忆,咬着唇沉默了许久,特意克制压低了声线“欣欣,我来是想请你还回照片的”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却盯着关家大姐“很抱歉,至于其他事情,我是不会多说的”,话音一落,气氛一下子冷到极点。贾欣欣赶忙打圆场“啥照片?你说这个啊?别急嘛”“我们几个姐妹今天就是想和你聊聊天,顺道见见老朋友”贾欣欣故意拍了拍装着照片的包包“放心,今晚一定还你。”听这话的时候,路晓晓分明感觉到女人的话里像夹着针,不禁有些寒意。 “故人马上就到了”关家大姐挂了电话说道。 许是被逼急了,程锦瑟浑身上下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其实,程锦瑟并非一定要来这个场合。贾欣欣手上拿的不过是一张自己和一个男人共进午餐的照片。 只不过,照片里的男人是关海。刚好撞上电视台争权夺势愈演愈烈的节骨眼,关山和关海两兄弟的拉锯战,依目前情形来看,哥哥关山略胜一筹,弟弟关海唯有釜底抽薪、背水一战。她并不想加入任何阵营,但是谁又能置身事外?目前自己跟进的项目不正是隶属于关山阵营?这个时候,被爆料和关海共进午餐,那真的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况且,当时她找关海,也只不过是为了许帆的新作品推广。谁曾想会被贾欣欣偷拍了照片。这样的“不会说话”的物件公之于众,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各种揣测谣言足以让她背上一个“叛徒”的骂名。更何况这是子虚乌有的事,路晓晓此刻的心情就好比吃饭吃到了死苍蝇,心里硌得慌。 几个回合下来,任是关家大姐惯于洞察人心的行家也没有办法套取有价值信息的蛛丝马迹。 舞池里,突然有人起哄,来者正是故人。 第57章 回家 “啊啊啊!原来是许大明星,稀客稀客,快请坐!” “单眼睛”的话事人艾米姐眼尖地发现了戴着墨镜走向关家小姐卡座的是大明星许帆,赶紧起身来招呼他入座。 “哎呀,今天不知道是吹什么风啊,把这么多贵客都我往这儿送,来来来,宝贝们上好酒。” 艾米姐一声令下,“单眼睛”里的美女们排成一排,每个姑娘手上都是一瓶上好的洋酒,不一会儿就把桌面摆满了。 “来来来,今天我先干为敬,欢迎大家常来玩。” 眼尖的艾米姐,已经看出了这里气氛的异样。女人的直觉,这个清汤挂面的女生,气质特别,许帆靠着旁边坐下,看来两人脱不了干系。 “美女,很少见啊,交个朋友,要不我们来一杯?我敬你!” 艾米刚想着探个底细,结果没想到碰了一鼻子灰。只见许帆直接伸手取过酒杯,一口干了,末了还抓着路晓晓的手。 “还有谁要敬我未婚妻!我奉陪到底。” 一句话惊得在座几人一愣一愣。关家姐妹这才意识到眼前这个人竟然是大明星许帆,她俩刚回国就听说了,这个放荡不羁的男人在自家电视台节目中公开告白女记者。 居然是她! 关小珑眼神愤恨,恨不得现在就手撕了男人挽着的路晓晓的手臂。 “什么东西,也想着飞上枝头变凤凰?” 关家大姐倒是个心思沉稳之人,眼瞅着妹妹就要举杯找许帆不痛快,关小玲拍了拍妹妹的大腿,示意她不要冲动。关小珑便气不过,将酒杯重重放回矮脚桌上,隐忍着怒火。 “许大明星,莫不是片刻都离不开晓晓?我们几个姐妹说些女人话题也要掺合?” 言下之意,女人的事情,男人插手算什么男人。 许帆倒是个痛快人,拉起路晓晓,一个公主抱,在人群的尖叫声中离去。 “竟然这样,那就更没啥好聊的。” 男人浑厚的声音,字字有力。 “哇!好帅啊!” “他是谁?明星吗?” “那个女人好幸福!” …… 周围人的指指点点,一时间让路晓晓红了脸,只见她把头埋得更深了。男人独有的味道更是真切。 直到许帆将她抱到车上。路晓晓才松了一口气。 “刚才那么多人,你干嘛要抱着,好难为情,我又没有受伤。” “刚才那么多人拍照,你就不怕影响了你的事业?不怕ok哥找你麻烦?” 你不怕,路晓晓怕呀,ok哥已经软硬兼施,多次她麻烦,希望自己识趣离开许帆。 “你什么地位?他什么地位?两个人门不当户不对,不配!” ok哥翘着兰花指,指着她的额头,说过的难听话至今都在警醒着她。 “唔…唔…”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说不过人家的时候,这个男人就是这样霸道和直接。不知吻了多久,路晓晓几乎是被动地接受着。 这个男人天生的就是主导者,他要的必须得到,他爱的人也必须为他所爱,别人休想染指,女人欺负她也不行! “阿涛,帮我把入股电视台的股票全部放掉。” 路晓晓听了,惊得直跺脚。 “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不是很喜欢我们台的吗?” 她十分不解,难道就这么因为自己的缘故而与自己苦心经营起来的事业做对吗? “你知不知道这些股票对应来说不仅仅是钱,还有话事权?” 她拽着他的衣袖,义正言辞的提出慎重考虑卖掉电视台股份的建议。 许大明星倒是被小女孩的严谨模样所吸引,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可爱模样,一本正经起来,还有点小母老虎的味道,小嘴撅的老高,真的好想尝一口。 唉,要拿这个小可爱怎么办呢? “可我更喜欢你呀!” 跑车飞驰而去,道路变得宽敞明亮起来。 “我们去哪儿?” 路晓晓疑惑地望着男人。 “跟我回家。” 回家?此时的女孩想入非非,竟然幻想起了限制级的画面。比方说:系着雪白浴袍的男人,巧克力色的肤色以及结实的排骨肌,还有帅气的容颜,一米八的大高个,模特的大长腿,性感的喉结,一切的一切,让她面红耳赤。 “你…你要干嘛?” 就在女孩坐立不安的在沙发上,环顾四周时,男人体贴的给他倒了一杯凉白开,男人突然的靠近,倒是把女孩吓得弹跳开,一不小心连白开打湿的男人的白衬衫。 水珠沿着男人的脖颈一路向下,滴落到了地板上,特别是水珠,在男人的喉结上上下滑动时的魅惑,仿佛水珠滴落到地板上的声音,“哒哒哒——”全部敲打在了女孩的心上。 女孩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 “你吓到我了。” “所以,你就让我湿身了?” “什么失身,我哪有?” 女孩显然是反应过度,错把“湿身”当成“失身”。只见她拘谨的扯着衣角,头低的像骆驼,恨不得钻到沙子里。 “小丫头片子,你在想什么呢?” 男人一把将女孩推倒在沙发上,手指掐住女孩的下巴,让她仰起头来,不知为何,越看越喜欢,越看越情难自已。 “我是不是应该要一点惩罚?” 男人意有所指的,指了指自己湿透了的衬衫。 “才不要呢!” 女孩扒拉开他的手。 “反正不是我弄的……” 话都没有讲完,又被男人一个深情的吻所封住了女孩后面要说的话。 黑暗的角落里,一些恶灵蠢蠢欲动,已经太久没有出去掠夺“食物”,这些恶灵的饥饿感,已经让他们生出了獠牙,面露狰狞的近乎疯狂的面目。 两个恩爱的人,正在你侬我侬,丝毫没有发现隐藏在暗处的危险。 世事难料,甜蜜时却有多甜蜜,悲伤时就有多悲伤。 “去吧!” 幽深的牢笼里,一群被束缚的恶灵像得到了大赦一样,瞬间挣脱开了自己身上的铁链束缚,纷纷散去。 “这一次一定要把他们杀掉!” 人间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而他们还在干柴火烈般陷入情网。 第58章 暗流 电视台大楼外,各类传媒蜂拥而至,长枪短炮令人闻风丧胆。 调任地方台的电视台前财务主管刘芒赫然挡在传媒面前,时势造英雄,他的老搭档遭人刀砍入院,又被扒出其潜规则公司女职员、私吞公司财产等丑闻。真是天算不如人算,临危受命,老刘和公关部门的同事一起收拾老贾整出来的“烂摊子”。老刘一扫前段时间调任的阴霾,雄赳赳气昂昂站到媒体镜头前面。 一时间,全城风云变幻,暗潮涌动,各方角力,奏响命运交响曲。 空降的海归高管,符合韩剧的男主角设定:高材生、英俊、年轻。 秘书室里的气氛和往常不太一样,美女们个个拿出了看家本领,专业、美丽还有热情。 今天,新高管上任。而另一边,路晓晓终于还是鼓起了勇气。她和同事们浅浅地打了招呼,径自敲响了现任总经理的大门。关山,关家大少,玩味地看着摆在眼前的一切。直到交谈完毕,他也算计不清这个不显眼的姑娘说出真相的目的是什么。但终归是帮他解决了一桩麻烦事。同时,他不得不佩服老爷子对自己说过的话:“与人贵以诚”。所以,当他得知自家弟媳和妹妹们频繁接触自己项目组成员时,他没有草率地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女记者“剔除”,果然大明星的眼光不容置喙,还是值得称赞的。 关山只是本能地觉得这个小姑娘不会出卖他,他也不知道为何会有这份笃信。 而路晓晓终于要告别记者生涯,投身特别行动小组。 就在路晓晓递交辞职信离开不久。警车的鸣笛声呼啸而过,本在秀公关技能的刘芒,镜头画风一转,被警方带走,整个过程被传媒直播了出去。镜头前,刘芒不停地申辩:“你们抓错人了!你们抓错人了!”,哭天喊地的嘴脸和之前来了个360度大反转。 “抓得就是你!败类!”女孩义愤填膺地举起拳头心里嘀咕着,“老天有眼,坏事做尽的人,有报应的”。 那时,许帆是看到了她的,他穿过那些粉丝的穷追猛打,眼看等不到电梯,径直冲进楼梯间追了出去,不停地奔跑,向着那个熟悉的背影追去。突然,一阵紧急的刹车声响彻天边。 “这个u盘装的是贾欣欣生前发给我的邮件,我把它交给你,希望坏人得到绳之以法。” “快叫救护车!有人出车祸了!” “做得好,滨海就靠你们两兄弟了” …… “啊!不要!” “许帆不要死!不要死!” 路晓晓惊得整个人都冒了冷汗。待到她睁开了双眼发现这个世界还是熟悉的空间。 还好,一切只是梦。 而她的身边早已不见了男人的身影。 昨日,被许帆带回了家,通过一夜折腾,此刻的她腰酸腿痛,还做了一个长长的噩梦。 正好一阵“牛肉炖土豆”的香味,远远的熏了过来。路晓晓馋的,赶紧穿好了衣服,赤着脚一步一步地向着香气的来源寻去。 “诶!小丫头片子,怎么不穿鞋?”正在厨房手忙脚乱的男人,看到了自己心爱的小女人赤脚站在门边,流着口水望着自己的模样,忍俊不禁。 “你这个小馋猫呀!”男人赶紧把自己的拖鞋脱下,走到女孩脚边,让女孩穿上自己的拖鞋。 “脚下凉,容易感冒。” 然后,不容分说地抱起女孩放到了穿桌旁的椅子上。 “饿了吧?”男人的话语像下了蛊。 女人的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回应了男人的问话。 “哈哈哈。” 男人爽朗的笑起来。捧过来一锅刚出炉的土豆烧牛肉。 “好香啊!” “你吃吃看。” 于是,就在这美妙的食物之间,两人你一口我一口的,吃得快乐无比。 “晓晓,是我。” 许是太久没有听见这个声音,路晓晓拿着手机的手微微的颤抖,整个人还处于没睡醒的迷糊状态,以为是之前接洽的项目负责人来电,本能地抽出笔记本,“请讲,我会把这些事项记录下来,但由于我已经离职,稍后我会告知原同事,以便及时回复您。” “我是子彦。” 当“子彦”两个字再次冲击耳膜的时候,路晓晓明显感受到全身的血液极速四蹿,以至于身体本能地颤抖,他的话一字一句像灌了铅倒进她心里,她一时如鲠在喉,张口似能吐出血来。 许帆何许人也?坐在一旁,早已把他们的对话听了个大概。 “好你个子彦,竟然敢对我女人图谋不轨!我得把你做成夜宴不可!” 一个霹雳,闪电划破天空,女孩惊得叫了一声“啊!”。手机不自觉地掉落。通话切断,电视画面传来: “本台消息:今日下午17时整,陌市城市花园一栋302室业主贾某某家中发生伤人事件,贾某某身中数刀,另有一名女子不省人事,两人均被送往医院救治,据附近群众反映事发前曾听到激烈争吵,警方表示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此刻,不仅是路晓晓怔住了,就连一旁的许帆也隐隐觉得此事有蹊跷。 “小小,现在马上来基地,我们有要事商量。” 程锦瑟的电话此时正好打来。路晓晓连连称好,便也赶忙整理好衣服,许帆立即前来拉住她的去处,就要送她去基地。 “路晓晓,我不管那个人是紫燕、大雁还是小燕?总之,我是不会放过你的,你也就老老实实地跟着我。” 男人带着女孩坐上了跑车,并飞快地向着基地的方向前去。 他们没有发现的是四个轮胎上冒起了黑黝黝的烟,有细微的声音在交谈。 “主人说,要杀掉的就是他们吗?” “是这辆车,但是人我还不确定。” 谁也想不到,这惨然一缕魂的妖魔鬼怪,竟然还能说出人话。 “糟糕,有恶灵!” 沈妈妈打开门的同时,幸好她佩戴了望魂镜,一眼就瞄到了四个车轮的异样。 看来,危险越来越近了! 第59章 纠缠 沈妈妈眼疾手快,立即从手中,飞快地扔出了小纸片人。 “晓晓,你们两个赶紧进屋!”生拉硬拽险些被黑色的妖手抓住他俩的衣角。随着大门的一关,恶灵暂时被排除在门外。 “这可怎么办?我们出不去,难道要在这里困死吗?” 恶灵的凶狠模样,确实让许大明星吃不消。试想一个堂堂的娱乐圈的当红炸子鸡,沦落到被妖魔鬼怪纠缠,对于许帆来说,确实是一件不容易消化的事情。 虽然出道以来,他也历经了大风大浪,但是人除了生死之外都是小事。 许帆的确经历过大大小小的风浪,但是都算不上生死难关。 这一次,看来他真的要栽在了这个小姑娘手上了。 “你辞职,难道和这些妖魔鬼怪有关?” 许帆问这个问题时,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路晓晓的表情,只见她目光闪烁,回答的话语也词不达意、磕磕巴巴,男人此刻多少也已经猜到了几分。 “你这是在开玩笑吗?拿自己的生命,以卵击石,懂不懂?” 许帆两只手环绕着女孩,让女孩的眼神不得不正视自己。 “伯母,刚才看你的身手不错,请问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解除危机?” 男人不再纠结女孩的隐瞒,当务之急还是要想办法解除现在的危机,以免外面的恶灵进入到房间里面伤害到他们。 许帆此刻的淡然镇定,倒是出乎沈妈妈的意料的。沈妈妈一直以为,如果当他知道他们在做这样危险的事情的时候,这位富有的年轻人,定会抛下晓晓另寻新欢。 然而,出乎意料,眼前男人的手紧紧相交握着女孩的手,可想而知,在危险的关头,男人的心里还是惦念着女孩。 “放心吧,在这间屋子里,他们是进不来的。” 沈妈妈告诉了男人有关于恶灵的历史。告诉了他这座大宅的玄机。 “这是小纸片人,在危难的时候,他可以助你逃出生天。” 沈妈妈干净利索地拿出了一整包小纸片人给到了男人。 “跟我学一遍,怎么念咒,怎么扔出去。” 很快地,男人就将沈妈妈的独门秘诀学会了。 透过猫眼向外望去,诚然四周也看不到什么异样,但是沈妈妈知道,恶灵就在外面守着,因为她手上的小纸片人一直在跳动闪耀,这便说明就在这附近就有着恶灵的存在。 “大家不要掉以轻心,记得守到八点就可以了。” 原来这些恶灵有一个天生的生理习惯,每天晚上的八点都必须离开人间,否则将会永不得超生。 所以,晚上八点就是他们得到解救的好时机。 “我们我们大家各自回去休息一下,待到7:40,大家再到客厅里集合。” 过了不一会,没想到程锦瑟、顾华年以及青鸟,他们也陆续地返回家中。然后令他们想不到的是,在回家的路上,危险也在一步步的逼近。 最先受到恶灵袭击的是顾华年,他手上拿着一束向日葵,正要敲开沈家的门,就突然感应到右边阴风阵阵,凉飕飕的。好在顾华年反应敏捷,立即唤出了风铃剑。 嗜血的风铃剑立即向着恶灵的要害刺入。被刺入肉身而消逝的恶灵,不到片刻就化为乌有。 紧接着,又有新的恶灵加入,顾华年左左一刀,右一刀,快速移动身躯,几乎是腾云驾雾般应接不暇的斩杀。 “该死!这到底有多少恶灵被放了出来?” 就在顾华年汗流浃背,气喘吁吁的斩杀之时,程锦瑟刚好也从外面购物回来了。 “小心!” 程锦瑟一个甩手,吹出一口气,一股蓝光正好打在了意图偷袭顾华年的恶灵身上。 “怎么样?没事吧?有没有伤到哪里?” 关心之情溢于言表,这个男人啊,真是让人不省心呢! “你说你就靠把剑,就能把这些妖魔鬼怪一一打倒了?” “我没事嘛,好了好了,都打跑了。” 顾华年连连求饶,然而,受到惊吓的程锦瑟却死活不肯这么轻易放过他。 “做我一个礼拜的专属大厨,给我做饭吃。” 男人一想到自己西装逼挺的模样,带上围裙,穿上袖套,为女人做早餐,做午餐,做晚饭,内心就崩溃的滴血。 然而,嘴上却还是嘴硬的很呢! “做就做呗,谁怕谁?” 让人想不到的是,恶灵进不了沈家大宅,但是同样的,他们也很难从沈家大宅逃出去。 “不然,我们就拼个鱼死网破。”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夜色也渐渐浓了起来。 距离晚上八点还有十分钟。 这惊心动魄的十分钟里,只要保证大家平平安安的,就可以顺利的解除危机。 沈妈妈站在猫眼后,稀稀疏疏地用法术召唤着自己刚才放出去的小纸片人。 很快地,这群只听命于主人的小纸片人,便列队返回了沈妈妈的手中。 这会儿,大家正七嘴八舌的在跟彼此畅聊着方才的所见所闻所想。 “你们说,这帮恶灵为什么会突然间搞袭击?” “估计还是因为这些恶灵,但是不知道是日月族还是魔族,还是别的其他的比方说什么叫不上名的种族?” 不管如何,事已至此,大家彼此相安无事,渡过难关,便是同世间最难得的关照。 “我们可以在这里很多天,毕竟物资还是很充足的,但是如果不想想办法,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饿死在这里。” 青鸟这会显然儿是已经消除了酒后反应,整个人也就精神了起来。 “欲加之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鸟儿发起酒疯来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的。 “你有什么罪?”。众人也听不清楚回答者的理由是什么反倒是丈二和尚合不着头脑。程锦瑟也试图发出一些温柔的声音,学着一种温婉的语调, 眼看着天已经黑了,众人在沈妈妈的安排下,又再次前往休息室休息。 不管,怎么样,人活着最重要的就是开心。不同的年纪就要办不同的事。 正如花一般年纪的曾锦瑟和顾华年, 更需要狂躁起来,敢想敢为勇敢去闯! 第60章 路窄 沈家遭遇恶灵袭击的事情完美躲过。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也没有好到哪里去?配合警方调查,人生第一次坐警车,路晓晓从没有觉得自己这么倒霉过,不但辞职不成,还要进派出所。车窗外,晌午的日光格外刺眼,路晓晓禁不住曝晒,依偎在程锦瑟的肩膀,整个人陷进阴影里,因而错过了一双焦急如焚的眼睛。明明近在咫尺,却又彼此擦肩而过。冥冥之中,有些人的缘深缘浅,全凭天意,什么事在人为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把戏。 派出所问话室蓝白色的墙面带来的视觉冲击,散发出抗拒从严的气息,办案民警递给路晓晓一个信封。 “这张机票是你的?” 只见路晓晓接过信封,取出机票,一脸讶异,但是机票上显示的姓名、身份证信息的的确确和自己的信息如出一辙,机票是飞往k城的,出发日期刚好是今天下午。 “这是从你的失联同事办公桌抽屉里找到的”办案民警目光如炬般注视着女孩。女孩万分疑惑,一位陌生同事手里拿着一张自己都不清楚来历的机票,而且机票上写的还是自己的个人信息,实在是让人难以理清头绪,但现实在是如此不可思议。 “我们核查过近七天的监控,也咨询过有关同事,发现你和失联同事之间并不熟络”,年长的警察蜀黍一下子就道出女孩心中的疑惑。“但是,你的机票落在她手里,这说明你们二者有外界不清楚的关联,我们希望从你身上找出一些线索,以便寻找失联人员的下落”。 路晓晓经历了办案民警周密细致的盘问,身心俱疲,获许回家已是临近傍晚时分。刚走出派出所清冷的大门,夕阳的光芒晃着人眼,她和程锦瑟两个人眯着眼睛费了好大劲,才认出缓缓而来的人。他的出现,让路晓晓一直以来伪装的坚强土崩瓦解,所有的委屈排山倒海般一发不可收拾。两个人就像连体婴般紧紧抱在一起。旁人借口要回公司加班,把送路晓晓回家的任务顺势一推,溜之大吉。作为多年的好友,从大学校园相识至今,锦瑟和晓晓一起走过青春岁月。程锦瑟望着两人的背影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坐上的士。 眼前的这个男人,再也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大明星。 为什么会遇到这么多的苦难或者挫折?路晓晓也想不明白,到底是她负了许帆?,还是许帆负了自己? 不然,怎么会在短短的认识的几个月时间里就发生了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 谁来告诉她接下来要怎么做?到底这些厄运要纠缠自己到什么时候? “别害怕,晓晓,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 许帆确实是一个体贴的人,不仅请来了一个律师团队,叫上了路晓晓的好朋友程锦瑟,更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向警方担保自己的未婚妻是清白的。 深情的男人可能在影视剧里看的多了,而在现实生活中能够遇到这样一个死心塌地的为自己着想的人,确实是人间值得。 “谢谢你!在我每一次受到危险的时候,在我难过的时候,在我受到不公的时候,似乎都能感到你的体贴和帮助。” 陆晓晓情真意切地表达着自己的谢意和爱慕。 男人有些不好意思地用右手擦了擦鼻子。 “谢什么谢,拿嘴巴吗?你肯定要还我的。” 男人直接一个怀抱,把女人提到了胸前,让她的身体和自己的身体更加的紧密靠近,路晓晓能亲耳听到衬衣底下男人有力的心跳声。 不管前途如何,但愿此刻永久道路,尽管艰难和险阻,但是只要有爱,只要有信念,两人始终相信爱能战胜一切。 生命的旅程必将扬帆起航。 陆晓晓知道,这一刻,她已经沦陷了,深深的爱上了他。 夜色沉沉,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点点星火张牙舞爪,落寞的红唇吞云吐雾,又是一个不安分的夜晚。狭小的房间,空气里弥漫着雨季的潮湿、烟草的氤氲、咖啡的馥郁以及一个人落寞的味道。自从派出所门口一别,路晓晓和许帆彼此间的心结还没有完全解开。不过,失联的顾华美倒是隔天就上班了,急性阑尾炎痛到住院手术,她的哥哥本是打电话帮她请假的,却无意中得知了机票和报警的事,才有了后续的派出所重逢一事。至于那张机票,本就是她帮她哥哥和路晓晓再续前缘而订下的。 此事告一段落,路晓晓最终把辞呈递出去。距离告别的日子越来越近,她有些晃神,看着台历上的小红圈,思绪一刻不停地倒带,纷繁的事物纵横交错,棉絮一样让人透不过气来。此时,电话铃声固执地响起,循环反复不依不饶,仿佛昭示来电之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她瞄了一眼熟悉的号码,调整呼吸,郑重其事地清了清嗓子,终于在第3遍铃声高潮迭起的空档接起电话。 “真的要去这么危险的地方?” “我已经辞职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怎么可能丢他一个人去面对那些可怕可怖的恶灵呢?男人挂掉电话后,一根烟接着一根烟抽了许久。 既然这是你的选择,那么这一次就由自己来守护你。 “路晓晓,你给我听好了,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还有你们都给我记好了,路晓晓是我的女人,拜托你们,好好照顾她!” 说完,男人还煞有其事的向大家鞠了躬。 沈妈妈是第一个跑到他面前,将他拉了起来。 “起来!起来!使不得这些繁文缛节,你的心意我们都明白了。” 青鸟更是毫不客气地飞到他的额头前,啄了三口。 于是,特别行动小组又增添了一名猛将。 男人此刻看着兴高采烈的女孩,也为她感到高兴,也真心地希望天下太平。 那晚的风吹得很大,街道上到处散落着凌乱的美,生活在暗夜里的人们,此刻又在哪个牢笼中度过呢? 第61章 妒忌 “想不到她竟然攀上了许帆这棵大树!” “不管怎么样,现在老刘被抓了,那个贱蹄子也也死了,让你的人还是要小心一点。” 关家大姐放下手中的酒杯,关小珑却愤愤不平的一饮而尽。 “死丫头,看我怎么收拾你!” 女人露出了狠辣的眼神。 而另一边,特别行动小组的基地里,肖博士拿出了上次解剖恶灵得到的数据。 “各位,这个是从上次实验中提取到的二零的成分分析。” 肖博士给大家每人都发了一份资料,并指着资料内的内容向大家一一介绍了近期的研发成果。 “总之,我们根据这些成分,发现了突破口。” 此时,肖博士从实验室内推出了一个神秘的武器。 随着他揭开推车上遮盖的幕布,一个铃铛形状的武器出现。 “这个就是超级能量铃,我们发现恶灵的听觉耳朵系统特别容易受到干扰和破坏,于是我们就以这个弱点为突破口,研发了它。” 肖博士拿出超级能量铃,向大家展示了它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注意事项,并且用虚拟视频向大家展示了实战的模拟视频。 只见大屏幕内出现了多个恶灵围攻,特别行动小组成员的画面,此时,手持超级能量铃的小组成员摇响了手中的武器。霎时间,通过声波立即干扰了恶灵的行动和中枢神经,恶灵们应声而倒,可想而知超级能量铃威力之大。 “哇!这个武器太厉害了!” “肖博士果然是天才!” “这真是我们的保护神。” …… 基地内的众人争相传阅和学习使用超级能量铃,大家纷纷向肖博士表达了无比崇高的敬意和赞赏。 吴大更是激动的拥抱了肖博士。其实,在吴大心里早已把肖博士当做了自己的弟弟或者说是亲人更贴切。 肖博士和吴大的妹妹是一对恋人。 遗憾的是,身为法医的妹妹,却死于恶灵之手。 吴大知道博士一直对自己的妹妹念念不忘,所以才会废寝忘食、殚精竭虑地为特别行动小组出谋划策、绞尽脑汁想尽办法地制作各种武器。 “辛苦你了,老弟!”吴大给了肖博士一个大大的拥抱,并拍了拍他的背,在他耳边用只有两个人可以听到的话说道,“我替阿妹,感谢你。” 肖博士听到了爱人的名,不禁也微微红了眼眶,只是不易察觉的掩饰了自己内心的情绪。 “这是我应该做的。” 摩天大楼里,关家二姐妹正在密谋计划。 “现在的大哥和二哥也是水火不容,看来我们可以隔山观虎斗,坐收渔翁之利。”关小玲分析着目前的形势。 但是在妹妹关小珑看来,目前当务之急是铲除掉眼中钉肉中刺路晓晓。因为她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暗恋上了许帆,得不到的永远都在骚动,她不解。 她堂堂关家二千金,怎么就比不上一个不知来路的野丫头。 “大哥二哥他们内斗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没个三五年都不见得胜负有分晓”关小珑起身走到姐姐面前,“但是,许帆再有三个月就要迎娶路晓晓”。 关小珑拿出手机点击率已经破亿的视频,屏幕上循环播放着一个片段。 “不出意外,我们会在9月15日举行婚礼。” 这是一个新片发布会,许帆面对记者提问,他与未婚妻的婚期安排在什么时候,ok哥赶紧上前拦住了提问的记者。 “与本场新片发布会主题无关的内容,我们不回答也不回应。” 然而,许帆却淡定沉思了一会儿,坚定回答。 “不出意外,我们会在9月15日举行婚礼。” “而如果有意外的话,那可能就是更快的时间,也许是今天、明天、后天。” 镁关灯疯狂闪烁,记者们的热血被瞬间点燃,大家蜂拥而上,争相记录下此刻的重磅新闻。 循环播放的短视频已经火爆了整个热搜。 无辜躺枪的路晓晓,此时却还在特别行动小组的基地里做着体能训练。丝毫不知道外界发生的这件爆炸新闻,更别说被嫉妒得发疯的粉丝正在组织围剿人肉搜索。 “路晓晓,你在哪里?” 许帆给路晓晓打电话,打了很久都还没有拨通。 “直接去郊区工厂。” 然而,此刻正在接听电话的路晓晓,错过了许帆的电话。 “路晓晓,看来你是忘记了,我之前跟你说过的话。” 电话那头的女人恶狠狠地指责着路晓晓。 “怎么就要和许帆结婚?灰姑娘也想当白雪公主?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看网名是怎么评价你的。” 随着女人的一番言论,路晓晓的手机里收到了一个小视频,满屏的弹幕写着: “路晓晓去死吧!” “丑小鸭!还想飞上枝头变凤凰!” “心机婊!” …… 满屏的恶言秽语,路晓晓几乎看不清视频里男人的表情,只是看到了弹幕的冲击。 耳边是视频里传来的男人熟悉的声音: “不出意外,我们会在9月15日举行婚礼。” 不出意外,那就是会出意外了。 手机一时不小心掉在了地上,路晓晓也不知发生了什么。 “结婚?9月15日?” 一切就像是一个未解的梦,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甚至还不知道为什么就成为了众所失地的全民公敌? 无论是第一次的未婚妻介绍,到这次的婚礼,似乎路晓晓都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而她却偏偏又是事件的女主角。 许帆做任何决定,都没有事先征询过她的意愿。 就像此刻,他单方面的宣布了婚期,却没有想到过她会受到网暴和委屈。 看来和一个大明星相恋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无论是粉丝又或者是圈中人,他们两个之间的阶层差,就像一道鸿沟一样横亘在两人之间,在别人看来是不被允许和不被祝福的。 这些对于路晓晓来说都是巨大的灾难。此刻,她有些无助,但又不敢声张。一旁的程锦瑟看出了端倪,贴心的端上了一杯红茶。 “哭出来吧!” 第62章 诡计 长夜漫漫,躁动不安的是人心。 舞池里,有人起哄,正在举行一场浪漫唯美的求婚仪式。缓缓的男音传来:i can\\u0027t believe i\\u0027m standing here/been waiting for so many years and/today i found the queen to reign my heart/you changed my life so patiently/and turned it into something good and real/i feel just like i felt in all my dreams/there are questions hard to answer/can\\u0027t you see ?/baby, tell me how can i tell you/that i love you more than life…… “我爱你胜过我的生命……”歌词太过直白,关家大姐嗤之以鼻,不屑地复述歌词,“唱这种歌的男人多半是不可靠的”。 路晓晓若有所思地回望关家大姐含笑的眼,她的这番话似有所指,耐人寻味。 路晓晓竟然再次来到“单眼睛”酒吧。 因为她接到了关小珑的电话。 路晓晓真正地见识到了厚颜无耻。 “关小珑,你无耻!” 来到卡座的路晓晓先发制人。 “我这次过来,不是因为怕你手头上有几张关山和我在一起工作的照片,而是告知你,别再招惹我!” 说完,干净利索地一杯酒泼到了关小珑身上。 “你…你…你什么东西!”气急败坏的关小珑抬手就要给她一记耳光,被路晓晓反手拦下并压制在酒桌上,一旁的关家大姐,抄起酒瓶就要向路晓晓砸去。被眼尖的路晓晓躲闪开,一个无影脚踹到一边。 察觉里面的动静过大,外面的保安一拥而上。 “都给我退后!” 路晓晓赶紧挟持住关小珑,紧紧掐住她的喉咙。 “路晓晓别冲动!大姐!大姐!快救我!” 关小珑大小姐脾气哪里受过这种罪,立即吓得腿软、花容失色、连连求饶。 本以为关家大姐会束手就擒。然而此刻的关小玲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般坐下来。只见她拿起桌上的一杯酒,慢悠悠地晃荡起来,说出的话却让身在险境的关小珑错愕万分。 “路晓晓,你以为这样就会让我放你离开这里了吗?” “我这个妹妹从一出生开始就和我分享了父母的爱和财富,如果你能帮我收拾掉它,我又何乐不为呢?” 关小玲使了一个眼色示意手下向前,关小珑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个姐姐如此心狠手辣。 路晓晓此刻也有点心慌,掐着关小珑的脖子被逼到了墙角。 “大姐,你这么心狠!” 关小珑面露失望,再次质问自己的姐姐。 “路晓晓,你现在要是杀了我妹妹,然后我的手下自卫再杀了你,你看这件事处理的怎么样?” 一杯上好的红酒在女人蛇蝎的红唇中缓缓流淌。随着杯中酒喝完,女人将酒杯扔到了地面,酒杯应声而碎。 “动手吧!” 正恍惚间,一道人影出现,待看清来人,路晓晓怔住了。 久违的声音传来: “慢着!” 谁也想不到,再次救下她的人竟然是他: 许帆。 此时的许帆周身散发着暴戾的气息。一屋子都是人,但他的眼里只有她,就像其他人是空气一样,只见他大步向她走来,神色凝重,似乎要把她碎尸万段。 房间里的关家大小姐们也是瑟瑟发抖,生怕他要把她们生吞活剥。关家的保镖们正要向前护主,却被许帆带来的人一一撂倒在地。 许帆走到了路晓晓面前,一把从她的手上扯走了关小珑,将并关小珑像垃圾一样扔到了一边的沙发上。 恶狠狠地把女孩壁咚到了墙上。他的拳头几乎是用砸的,一拳打在了墙上,以此来发泄他心中的滔天怒火: “为什么不接电话?为什么要来这里?” 路晓晓一时间怔得说不出一句话。 “所有人都给我滚出去。” 男人轻飘飘地说了一句话。 “关小玲、关小珑,你们两个,明天就滚回美国去!” 关家大小姐们立即打了个寒颤。她们知道此刻的男人已经忍耐到了极限,如果她们再做对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关小珑愤恨不平地望着路晓晓。今天的这个仇,日后她一定要报,百倍以上的还给她。 整个房间里,现在只剩下许帆和路晓晓两个人。 两个人就这样大眼瞪小眼的,双方互不作声。许帆一个霸道的吻落下,仍然不顾正在挣扎和反抗的路晓晓的拳打脚踢。 “啪” 许帆擦了擦脸上的红印子。 “路晓晓,你知不知道刚才的我有多担心?” “就差一点点儿!你就…你就…” 说到激动之处,许帆脑中幻想着那些惨不忍睹的画面,心中有悲愤又着急又悔恨。 “幸好程锦瑟给我打电话,告诉了我你的去向,不然我要后悔一辈子!” 说着,许帆再次吻住了路晓晓,不容陆潇潇怎么反抗和呼喊。 “对不起,我今天必须得到你,我不能够失去你。” 几乎是不容拒绝的吻,正一点一点的侵蚀女孩的心。 此时的男人心里有一团火,只要他晚来一点点,他心尖上的人就可能永远的消失了。这对于他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 无论如何,这种不受控制、患得患失的感情折磨着他。 此时此刻,他必须完整的拥有她。 “路晓晓,我爱你。” 夜那么漫长,路晓晓却不知道自己回家的路在哪里。男人的吻从她的脖子一直吻到脚踝,男人在他的耳边说着情话,一遍又一遍的让她情难自已。 她也从一开始的挣扎反抗,逐渐变得默许和顺从,直至他们最终融为一体。 一种冰凉的触觉,在她的中指上显得格外突兀。 “嫁给我!” 路晓晓这才发现自己的中指上被男人套上了一枚耀眼的钻戒。 第63章 遇袭 “这么快就按捺不住了吗?” “我的事你少管。” 站在落地窗前,神奇的是在他身后悬空的男人,竟然是魔族玄英。 男人也不恼,好心地提醒道: “你的时间不多了,再不努力,恐怕也等不到解药了。” 随着一阵黑色的烟雾,男人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切仿佛没有发生过,要不是桌子上还留有男人刚才留下的“魔丹”,说刚才的一切凭空消失,一点儿也不为过。 他面露难色,但又不得不打开了桌子上的小药瓶,将魔丹取出,也不用找水直接咽下。 仿佛此刻吃的并不是解药,而是更可怕的毒药。魔丹,的确并非什么解药,只是一种延续人生命的药物。 吞下魔丹的许帆,突然变得狂躁痛苦,以至于抱头发出惨叫,过了好一阵儿,这股神秘的力量被他缓缓稳住,周边已散发出了如同魔族般的黑色烟雾。 他已成魔。 在卧室内的女孩却对此一无所知,还在甜蜜的睡梦中与自己的如意郎君在你侬我侬。 许帆轻轻地拨开女孩的头发,小心翼翼地吻在了她的额头上。 缘分就是这样的出人意料,奈何情深。 “经过各方专家的研究发现,上次的水箱浮尸和静安福利院的惨案,作案的凶手和魔族有关联。” 吴大将调查的情况和大家做了介绍。 “魔族是一个异时空的种族,在100多年前,曾经发生了动荡的时空错乱事件,当时的魔族也受到了牵连,发生了自相杀戮的惨剧,现在的魔族掌门人是公主人称魔女的澜心。” 吴大将前段日子通过人间的通灵师傅得到的情报,有关于魔族的信息向大家也做了介绍。 肖博士更是从收集到的衣物服饰、身体残肢等物质进行了成分分析,发现魔族中人特别害怕温度高的物质。那这就意味着魔族害怕火。 “所以,我们现在正在抓紧时间研发火龙。” 肖博士进一步解释了火龙,这个最新研发的武器的威力。 “火龙一旦问世,它的燃点将达到1000度的超高温,燃烧的物质都是高精尖的物质。” 试想一下,魔族如果在人间再为非作歹的话,遇到火龙,必将让他们瞬间化为灰烬。 当务之急,肖博士要抓紧时间带领团队研发出火龙,这也意味着未来,将有一段较长的时间,肖博士将全心全意进行武器研发的事,而减少与同事们共处的时间。 大家都在为肖博士的才华所折服,也在为即将诞生的超级武器“火龙\\\"而感到兴奋雀跃。 不管怎么样,只要有战胜的可能,特别行动小组的成员们都表现出了令人致敬的勇气和大不畏的牺牲精神。 程锦瑟,暗暗在武器室内逐个练习武器使用,毕竟自己这样的能力,在整支队伍中并不出彩。她一想到肖博士的认真研发武器的殚精竭虑,又想到吴大苦心经营,隐忍负重这么多年的特别行动小组创始人,她也就就更加不敢懈怠了。 “如果自己再不努力的话,真的辜负了大家对自己的期望,也就完不成收集10滴天使类的使命,更加愧对了自己的父亲。” 其实,程锦瑟一直想问自己的母亲,也就是现在的沈妈妈,自己的父亲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当年父亲遇害,到底有没有什么惊天秘密? 然而,每每话到嘴边, 她又情不自禁的收了回去。造成这样的行为和心理,她知道这离不开童年时期自己的遭遇。 “你怎么样了?” 就在程锦瑟胡思乱想之时,顾华年贴心的走到了她的身边,给她递上了一杯冰美式。 “想做一名优秀的作战者,那可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量力而行,尽心就好。” 花雨落下,过完年还给他递上了一张便签纸,上面画的是一颗大大的做着笑脸的太阳。 两人相视一笑,前景色把这颗太阳放进了自己的手机里壳里,喝了一大口冰美式,便又很快调整状态,给顾华年一个甜甜的微笑,转身便又投入到了练枪法的房间里,很快的,房间内就传来了枪击声音,看来她练的正不亦乐乎。 “我倒希望她是沈平安,就这样无忧无虑的,平平淡淡的过完这一生。”沈妈妈走到了顾华年身边,意味深长地说出了一番话。 此刻,扮猪吃老虎的青鸟目睹了眼前男女的一切,它并没有声张,但却也没好气的摇了摇头。 “感情这种东西真的是太痛苦了。轻易别碰,碰了上瘾。” 顾华年倒是语气坚定地回复了沈妈妈: “不管怎么样,我都希望她幸福。” 正在房间内持枪射击的程锦瑟并没有发现房间外发生的事情。 大家都在按部就班地做着各自的任务。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把原本的平静打破。 “快…快来救我们!” 风驰电掣,青鸟再次化身“鸿鹄”,以闪电般的速度赶往路晓晓事发的地点。 “我们遇到的偷袭。许帆为救我受伤了。” 待众人来到路晓晓所指的地点后发现,这是一场骗局。 只见这个废弃的果园内,杂草丛生,而路晓晓和许帆帆正分别被捆绑在藤椅上。 此时的许帆早已鼻青脸肿,受伤昏迷,而路晓晓却还能进行大声呼救,明显她的状况比许帆好多了。 突然,就在程锦瑟一行人要上前解救他们之时,几个散发着黑色烟雾的魔族中人出现。 “小心!” 路晓晓大声尖叫。 只见一个魔族人正在使用暗器试图射击程锦瑟。 闺蜜几乎是背起的藤椅冲到了她的面前,替她挡住了那个暗器,幸亏案情没有伤到路晓晓,只是卡到了藤椅上。 “路晓晓!” 女孩昏迷了过去。闻讯赶来的顾华年立即开枪射杀了使用暗器的魔族人。 吴大和沈妈妈分别用最新的武器和其余的魔族人进行了激烈的战斗。 枪林弹雨中晨景色和古顾华年分头救起了路晓晓和许帆。 “不要动!” 谁也没有发现原本昏迷的人,此刻竟像没有发生任何事一般醒了过来。 第64章 是魔 众人不敢置信的愣在原处。 这个男人此刻的眼睛呈现出红色,身体的四周冒起了和其他魔族一样的黑色烟雾。 “你是魔族中人?” 程锦瑟惊讶的瞪着眼前正挟持着顾华年的男人。 “把天使泪交出来,不然我也要让你尝一下。失去所爱之人的痛苦!” 抵在顾华年喉咙间的匕首,男人稍稍地用力就刺入了顾华年的肌肤,鲜红的血顷刻间如血柱般涌了出来。 不,理智上告诉程锦瑟,眼前的这个男人并非是许帆。因为就在不久前,他所认识的许帆可是会为了路晓晓而疯狂、崩溃和不惜一切代价都要守护自己的爱人的人。 然而,现在的他为何会成魔? 程锦瑟看着眼前已呈昏迷状态的路晓晓,她也感到了些许欣慰不用让路晓晓面对成魔的恋人。 “难道你是故意接近路晓晓?目的就是为了夺取天使泪?” 程锦瑟高声的呵斥,试图分散男人的注意力,而右手却暗地里使用了小纸片人。 “路晓晓…晓晓…啊!” 男人有点魔怔,口中喃喃的重复着晓晓的名字。 就在他分神之际,很快地,小纸片人便飞到了男人眼前,并自燃成了一个小火团。 火团的偷袭,加上灼热的温度,瞬间,男人便松开了匕首,弹跳开来躲避火团的攻击。 “怎么样?没事吧?” 顾华年立即跑到程锦瑟身边,死里逃生。 沈妈妈他们一行也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辆轿车。 “快上车!”负责开车的吴大命令道。 程锦瑟和顾华年立即带着路晓晓,冲进车后座。一脚大力的踩死油门,汽车绝尘而出。 许帆此刻也晕倒在地。 恶之花的“饭点”时间又到了。滚滚的红色熔浆不停地在上下浮动,每每扑腾一下,仿佛就在暗示着恶之花的饥饿程度和蠢蠢欲动的嗜血基因。 无数的触角扎进了恶灵的头、脚、手、胸口、嘴巴……无所不用其极,恶之花用餐情状极其恐怖。 “再过不了多久,恶之花就要绽放了。” 魔女若有所思,望着眼前的这一切,他既感到厌恶,又无法摆脱掉使命。 魔族千百万年以来都是恶之花的守护者,负责滋养恶之花。 绝不能让这个传统的使命,在自己的手上覆灭。 “继续去搜刮恶灵!” 魔女向魔族人下令道。 一时间,世界上的恶灵瑟瑟发抖,这无异于宣判了他们的死刑。千百万年以来,恶灵作为恶之花的养料,为恶之花输送了宝贵的食物,造就了现如今的恶之华能不断茁壮成长。 “属下领命。”护卫立即消失的无影无踪。 和魔族作对,必然是自寻死路的。在魔女看来,再也没有任何事情比重振魔族更为重要的事情。 感情、男人、婚姻等统统又算得了什么? 魔女忘记了自己的心,早已丢了,栽在了一个男人的手中,至今魔女都未曾正视这份感情和搞明白自己的心意。 玄英倒是从来没有戳破她的小心思。 既然是你要的,那我就被你取来。 好不容易躲避了魔族追杀,程锦瑟一行安然地返回了特别行动小组基地。 肖博士给路晓晓看了伤势。 “他现在的伤势没有什么大,只是受到了过度惊吓,目前还处于昏迷状态。” 于是,安顿好路晓晓在房间内休息后,众人围坐在一起,商量着今后的对策。 “看来这个许帆不简单了,他不是人类,竟然是魔族中人,这倒是让我大开眼界。” “可是他现在和陆晓晓在拍拖,又是未婚妻,又是结婚什么的,这让路晓晓一个人如何承受呀?” “许帆,这孩子现在也是生死未卜,我们怎么能把他独自丢在了那边,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受到伤害?” 大家你言我一语,讨论的气氛热烈。 “不管怎么样,这件事先对陆潇潇保密,等我们查清了再告诉她事实的真相。” 大家纷纷表示赞同,也着实被今天的魔族中人的霸气武力值而感到自愧不如。 就在众人意志消沉之时,肖博士和路鸣用手推车推出来了心动小组特制研发的武器“火龙”、“锁魂星”等一切现有的武器装备。 包括动物在内的大家都对这些新的武器玩的不亦乐乎和异常高兴。 “瑟…锦瑟,你在哪?” 伴随着女孩的呼喊,众人皆知的路晓晓醒来了。 然而,得知许帆没有跟着他们一起回到沈家住宅。内心中升起了一股不好的预感,立即自己单独前往了吴帆家。 刚开始邻居们都客客气气的表示欢迎陆晓晓,但是这一次却只遇到了一个环卫工的小姐姐,路晓晓,今忙套近乎,掏出了一个月万把块的工资,全额上交给小姐姐。 “许帆,现在人在哪里?” 失联了,确切的说应该是凭空消失了。据喜欢身边的人包括ok哥、助手等同事,或者是同行们均表示这几天没有见到许帆。 那么,许帆到底去了哪里?难道是去了魔族大本营吗? 而此时,月亮抱着太阳的夜晚里,一个昏迷的男人手上脚上都被加上了铁链枷锁,正在地牢里沉睡着。 而此时的空中,一面铜镜上的画面正是,程锦瑟他们几个在寻找许帆时的情形。 “给魔族的放话,人在我手上,让他们想好交易的筹码。” 男人轻轻的放下一番话,手下立即行动起来。 “华年、锦瑟,看来我们好久不见了。” 男人目不转睛的注视着铜镜里的程锦瑟。 铜镜之外的程锦瑟分明感到了一股电流,涌上她的心尖。 “奇怪,总感觉有股力量在注视着自己。” 顾华年一把抱住了险些摔倒的程锦瑟。 “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听到有一个声音在呼唤我,但是我也不知道他是谁。” 程锦瑟将心中的疑惑全盘托出。 顾华年却暗暗的攥紧了拳头,但是表面上她却又装作没有什生什么事,轻轻地揽过程锦瑟。 “别怕,只不过太累了,睡一觉就没事了。” 顾华年通过意念传递了自己的愤怒,径直抵达日月崖。 第65章 兄弟 “顾华元,你给我出来!” 顾华年通过意念进入了日月崖,他在大殿上寻找着顾华元的身影。 由于是意念的缘故,日月族人并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然而,一个小男孩却发现了他的存在,只见他将手中的篮球抛到了顾华年的脚下。 “小可爱,怎么又是你?” 顾华年蹲下身子,试图捡起篮球。可是他却怎么也捡不起来,因为他用的是意念进入了日月崖。 “看来我帮不到你了。” 可是奇怪的是,小男孩怎么会能看得到用意念行进中的自己呢? 顾华年转念一想,确实事有蹊跷,运用意念术,基本上除了法力高深的族人,一般的小孩怎么会发现的了呢? “小可爱,你的父母是谁?” 顾华年一步一步地走到了男孩的面前。 男孩睁着一双清澈的眼睛里丝毫没有任何杂质,顾华年透过男孩的眼睛仿佛看见一潭幽深的湖水,被他摄人心魂的双眼所吸引,也不自禁的蹲下身来。 男孩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他。不知为何,顾华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你是?” 男孩突然捡起篮球,笑嘻嘻的转身跑开。 迎面走来的人正是顾华元。 “你终于出来了!把许帆交出来!” 说罢,顾华年召唤出风铃剑,无数把剑刃纷纷指向顾华元。 “华年,从小到大你都是这样,按捺不住心气,还是像以前那样冲动。” 对面的男人此刻像是没有把顾华年放在心上,只见他单手抱起了小男孩,右手将篮球拿起拍了拍。 顾华年左思右想,还是要先下手为强,毕竟在人间的世界里,程锦瑟一行人还在等他回去。目前,当务之急是要把许帆找出来。 在来日月崖之前,他就已经感受到了来自日月族人的气息,许帆虽然身上有魔族气息,但是带走他的人留下的蛛丝马迹,经过自己的再三确认,必然是日月族人。 那可是风铃花的气息,也多亏了日月牙满山遍野常年种植风铃花,以至于风铃花的气息和日月族人的气息混为一体。 所以在刚才,顾华年早就已经感受到了真真切切的风铃花香气。 “顾华元,一定是你安排人手把许帆带走的!”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 面对质问,男人显得若无其事,一边玩着篮球,一边抱着孩子,自由自在的模样,甚是欠打。 “风铃剑!追!” 一声令下,顾华年周边的风铃剑像密密麻麻的影子刀射向顾华元。 “小宝,你陪他玩会儿?” 男孩转了转无辜的大眼睛,思考了片刻,点了点头。然后,小男孩将篮球扔向无数袭来的剑影。 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篮球竟然吸收住了所有的剑影,并反向操作向着顾华年的方向撞击去。 “风铃剑!收!” 幸亏,顾华年反应机智,迅速制止了风铃剑前进,躲过一劫。 “好厉害的小娃娃,想不到他的功力如此之高深,但是这个小孩的身世却在自己的脑海里查无所获。” 虽然自己离开日月牙有了年份,但是日月崖中有如此高深法力的人士不足五个,自己数指头也能数的过来,那么这个男孩到底又是谁?到底是谁家的孩子? “小可爱,你的法力跟谁学的?” 面对顾华年的提问,男孩充耳不闻。依照顾华年观察多时的想法,这个小男孩极有可能是有苦难言,又或者说他本身就是一个哑巴。 但是他的法力又如此高深,难道他是顾华元的孩子?自己的侄子? 顾华年此刻若有所思,但在记忆里实在也未曾发现自己的哥哥何时曾有过婚约?何时曾生下孩儿? “把孩子放下,我们兄弟俩做个了断。” 顾华年给出了自己的提议,毕竟自己不忍心伤孩子,大人的世界,何必殃及无辜。 “我今天的目的就是要带走许帆,仅此而已,不要祸及族人。” 顾华元若有所思,只见他面带微笑的对着小男孩耳语了几句,然后轻轻地从怀里放下了小男孩,小男孩高兴地做着鬼脸,一步二回头的望着他们两个,特别是他的眼神里,望着顾华年的时候,有一种莫名的思念。 顾华年也不清楚怎么解释这种感情,其实在他眼里,这个小男孩和自己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个孩子是谁?” “他是小橙子。” 小橙子,这个名字为何如此的熟悉?顾华年的胸口,莫名的疼痛,一时之间,莫名的酸楚,然而记忆里却是一片空白。 “呵呵呵!” 一阵大笑过后,顾华元腾空于大殿之上,只见他的手中升起一面巨大的近乎于一个成年人面积的铜镜。 里面正对着的画面便是:许帆。 只见他此时做被捆绑在一张椅子上,身体的四周散发着魔族固有的黑色烟雾。 “你为什么要绑他?” “难道你想和魔族交战吗?” 顾华年此时也搞不懂自己的哥哥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的身上根本就没有天使泪,他也不可能从我们身上夺走天使泪。” 也许,在顾华年的眼里,自己的兄长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正如现在他抓走魔族的人,不过就是想要借刀杀人。 挑起魔族和人类的大战,自己再从中坐收渔人之利。果然是日月崖的月神,诡计多端,有勇有谋。 “怎么在你的心目中,你的哥哥就这么一文不值?” 顾华元转过身来,居高临下地望着自己的这个弟弟。 多少年过去了,两兄弟也已经有了各自的价值观和选择。 风铃花的花语:一生所盼。 既然,各自有自己的活法和追求,那么何不就这样相忘于江湖。 可是,事实难料,命运多舛,血浓于水,血脉相连的心连心感应,就像小男孩,无论怎么样,都会向着他们。 一家人。 顾华元为自己有这些样的想法,和感叹自己真的是老了,只有年纪大了,才会如此的多愁善感。 这可真不像月神的作风啊! 第66章 借尸 顾华年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借尸还魂的做法。 “他不是魔族中人?那么为什么他会有黑色的冤气?” 难以想象自己深入虎穴,来到日月崖,想要救走的许帆,竟然是一个借尸还魂的“续命人”。 确切的说,是借助魔族力量维持续命的人。 “那你把他抓到日月崖做什么?” 面对这样的问题,顾华元倒是没有正面回答。 “放置这样一个危险的魔族卧底在你们身边,这不是要让天使泪拱手让人吗?” 顾华元的说辞,乍一听天衣无缝似乎很有道理,但经不住细想。 兄弟,终归是血脉连心。作为哥哥又怎么忍心让自己的弟弟置身于险境之中呢? 尤其是,当他在通镜里发现魔族玄英给这个借尸还魂人增长了巨大的法力,忧心忡忡,作为兄长,肯定是责无旁贷。 “有没有办法将他的魔族气息清除?” 顾华年十分有诚意地请教自己的哥哥。 两兄弟第一次和谐的交流,竟然没有像以往那样打打杀杀,彼此刀刃相见,来来回回,大家交谈了不下十句话,这样感觉令两个人都感到了耳目一新,如沐春风。 然而,大家却还是观点不同,立场不同的“敌人”。 顾华元作为兄长,始终要比作为弟弟的顾华年沉稳老道,更懂于权衡利弊。 “这个人,你带回去对你们来说有害无益,放在我这里,魔族的人,我自会解决。” 顾华元不由分说,眼神坚定,迅速将铜镜的收起。 “作为日月崖的日神,希望你不要忘记使命!” 固话念知道自己的哥哥在这漫长的岁月里,肩负起了族人的希望和重建日月族的重担。 风铃花开的日子里,他独自一人尝遍了春夏秋冬的辛酸与甜蜜。相比于自己的哥哥,作为日神的自己,真的愧对于族人。 “无论如何,我都要将许帆带走。”顾华年抽出风铃剑,拦住了顾华元的去路。眼前,早已出去的小男孩,此刻却蹦蹦跳跳的又再次出现在大殿之上。 不由得让人怀疑,小男孩根本没有离开过大殿之上。 “华年,人你是不可能带走的,如果不听劝,那么我可以让你三招,五招内将你拿下。” 顾华年听完气急败坏,虽然自己确实水平在他之下,但也不见得五招之内就能够瓦解和挫败自己的战绩。 “砰!” 又是一只篮球准确无误的命中了顾华年的头顶。 “你怎么没有乖乖待在房间里,又出来做什么?” “是啊,小可爱,你怎么这么不听话呢?” 兄弟俩异口同声地批判着小男孩的贸然行动。 “大人在谈论事情,或者在打斗的时候,小孩子当务之急要做的就是逃走、保命。” 然而,男孩却没有理会,径直走到了顾华年的面前。 “抱抱!抱抱!” 原来他不是哑巴,顾华年听到两声叠词以后,既高兴又兴奋,看来是自己误会了小男孩的处境,你看他此刻,正举起自己的小小手臂,势头够到身高一米八以上顾华年的肩头。 在这个世界,不管对与错,儿童总是最原始,最单纯的群体。像是被施的魔法一般,顾华年缓缓蹲下了身子。 男孩一个箭步爬到了他的背上,两只脚和两只手像八爪鱼一样死死地包裹住了他的手臂。 “这个小孩真的好懂事。” 顾华年心想,也许自己真的有一个,如此听话和懂事的侄子。 只是自己的哥哥却没有说过自己和小男孩的关系。 而在人间的程锦瑟一行,此刻正忙得像热锅中的蚂蚁。他们将一动不动的顾华年的身体放到了床上。 不管他们用了多少种方法,有抽的,有打的,有拍的,有骂的…… 顾华年始终像一尊纹丝不动的大佛,躺在床上昏迷不醒。 “妈妈怎么办?他不会有事吧?” 程锦瑟略带哭腔,看来确实是顾华年走的太着急,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天。 外面的世界变天了。起初也只是黑云压城的乌压压一片,时间一分一秒的逝去。程锦瑟也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我们一定要保护好顾华年的肉身。” 因为如果不将他的肉身保护好的话,此刻的他很远在月牙作战,稍有差池,就将魂飞魄散。 青鸟连忙赶来安慰。 “不管怎么样,现在的他生死未卜,不必过于气馁,万一人活着呢,那这些悲观的表情不就白费了吗?” 思来想去,程锦瑟终于还是下定决心要去一趟日月崖,会一会顾华元。 晚风轻轻的吹,风铃花悠悠的美。此刻夜深人静,程锦瑟无数次心里边梦想中的二人世界的场景。 很快的,一阵狂风骤雨就来临了。所有的美好的梦,也随之付之于东流。 大家思前想后,想了很多的办法,要怎么去到日月牙?要怎么打败法力值高超的顾华元?要怎么发挥武器的威力? 以上的种种考虑,吴大、沈妈妈等都给予了程景色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关爱。 很多年以后,当程锦瑟也坐拥妈妈的支持,常常回忆起自己的妈妈当年也是如何的爱自己。不禁面露痴迷的模样,笑声也抵挡不了诱惑,高歌起来。 “顾华年是我的,是我的男人” 程锦瑟此刻已然有了醉意。 “你就这么地想救他?你跟我来。” 穿过弯弯曲曲的走廊,跟随着顾华元的步伐,顾华年走进了地下的一间密室。 眼前的人,正是被绑在此的许帆。 显然,他此刻并没有解除和治疗自己身上的伤和束缚。 “你们两个到底要怎么样才肯放过我?” 许帆并没有退缩,也没有唯唯诺诺,直接抛出了自己心中的问题。 “你们都知道我并非魔族中人,而是受害者,被魔族中人的咒语所迷惑,终生都将得不到幸福。” 后半句话,身上有些凌乱的男人,说的近乎于蚊子的声音。 自己得不到幸福,不要紧。 如果是她的幸福,他必须去守候。 快救人!出招! 第67章 煎熬 “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让他离开这里的。” 想不到男人油盐不进,吃了铁秤砣,看来是谁的面子也不给的。 “那我就是要把他带走。” 顾华年的意念也惊人的展现出异于寻常的强烈。 “出招吧!” 顾华元看着自己这个长不大的受宠的弟弟,满是无可奈何。 “你的真人在这里也打不过我,更何况现在你只是个意念?”男人甩了甩衣袖,不屑一顾的背对着他,“回去吧,别让爱你的人担心。” 怎么可能死心?从小到大自己都是最受宠的孩子,有父亲、母亲、还有哥哥的疼爱,顾华年的童年是想象不到的快乐与受宠。 自己的哥哥从来都是让着弟弟的,不管是大事小事,甚至是喜欢的人也不例外。 当然,顾华年也从来没有打赢过自己的哥哥。正如顾华元所讲,从小到大,顾华年就是生长在哥哥底下的小朋友。 可是,谁都会成长,谁都有自己话事的权利。这一刻,他想要试一试,看看能不能战胜这个无往不胜的男人。 而此时的许帆,倒是被眼前的两个人的打打杀杀所感到疑惑,明明是两个长的一模一样的人,通过他们的话语,他得知了的两人是兄弟的关系,怎么自己惹上了魔族,又能遇上日月族的两兄弟?想想自己的遭遇,许帆不禁连连称奇,与此同时,也在想方设法的割开手腕上的束缚,争取趁乱逃出。 “风铃剑,起!” 一声令下,无数的剑影射向男人。只见顾华年轻轻松松地,打开了自己的扇子,轻而易举的就将射向他的的风铃剑,一一扇倒在地。 “没用的,要伤到我,你还差的远呢!”男人一个近身,轻轻一扇,顾华年便受伤跌倒在地。 也许是太过于轻敌,男人的身后竟然凭空出现了一把利刃。 就是刚才,顾华年使出风铃剑时,趁机也动用了小纸片人,将一把风铃剑的剑影,递到了许帆的手中。许帆顺势将绳子割断,四肢得到了解脱之后,又迅速捡起了地上散落的风铃剑影,抄起其中的一枚利刃,直直向顾花元刺去。 如果是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这样的偷袭,估计早已命丧黄泉。但是许帆此刻面对的,可是日月族的月神,那个战无不利无往不胜的神一般的男人。 跌倒在地的顾华年此刻,愕然地看到,那一把冲向男人的利刃,只见他还未来得及发出紧急的呼喊。 “不要!” 顾华元面对着顾华年,只是淡定的一笑,甚至连身影都没有转过去,直接“啪”的一声打开了扇子,同时飞出去的便是许帆跌落在墙上的身影。 此情此景,顾华年惊讶于自己的哥哥那深不可测的法力,同时,他也在懊恼差一点就让一个外人对自己的哥哥痛下杀手。 好险,假如真的没有了哥哥,那他又将如何是好? 此刻的许帆,整个人因为受到了外力的攻击,此刻跌倒在地上,早已无力爬起,喘气连连。 顾华元看出了顾华年的愧疚,便对他冷冷说道: “在战场上,妇人之见永远都会害死自己。” 语毕,他反手将许帆固定到墙上。 “说你和魔族什么关系?你们在打什么算盘?” 显然,顾怀元已猜出了魔族的正在下一盘大棋。而此人正是这盘其中的一只巨大的棋子。 “咳咳…我什么也不知道。” 许帆此刻俊俏的脸上满是汗水,想必是受了重伤。 “顾华元,放过他吧!” 顾华年眼看着那个男人就要把人给活活掐死,及时出手制止。 一个“索魂星”使出不够,接连放出了多个“索魂星”,才得以逼迫男人松手,而许帆也得到了喘息的机会,跌落回地面。 “我并不是魔族!” 就在大家都处于僵局的情况下,不知过了多久,许帆这才爆发出来。 原来小的时候,许帆也是静安福利院的一名孤儿。只不过许帆早早的就被领养了,因为他的乖巧和外表的可爱的缘故,他被一对外国夫妇领养到了国外。那时他以为自己就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人,然而却不知这才是噩梦的开始。 “那时候我刚到外国生活,本以为养父母都是天底下最好的人,结果才发现,他们把在内地找来的孩子放到那边作为器官贩卖的载体,把孩子养大,就要把他们的器官拿出来给富人使用。” 说到这里,许帆还是情不自禁的发抖和恐惧,他亲眼目睹了多个小孩子成长后被当做器官贩卖的交易,说出来令人发指,简直丧心病狂。 这帮无耻之徒,邪恶的人类,残忍无比灭绝人性。 就在他16岁的时候,他也将面临这样悲惨的一刻。原本他以为自己也会这样了却一生。可是一场意外,却让他遇见了魔族! 那个时候,魔族正在各地搜刮恶灵,以供给恶之花食用。 那些惨遭毒手的孩子们,基本上都化为了恶灵,他们还会找凶手报仇,却又遇到了魔族追杀逮捕。 而许帆当时恰巧装死被误会成了恶灵,被带入到了第19层地狱,他亲眼目睹了恶之花如何用自己的触角深入恶灵体内吸食。还有那滚烫的滋养着恶之花的烈焰熔浆,恐怖的场面堪比摘取孩童器官的场面,还要丧心病狂和悲惨程度的千倍万倍。 许帆本来以为自己也死路一条了。一个人的出现,改变了他的命运。 那个人发现了自己是混入在恶灵中的人类,他递给了自己一颗魔丹,只要吃进去,自己的体内就会有魔族的气息。 这也就意味着,自己将成为人不人魔不魔的半魔半人。 但是如果当时不这么做的话,自己将难逃一死,必将成为恶之花的果腹之食。 要么生,要么死。人在那一个时刻,无论怎样求生意志都是惊人的,他永远都难以忘记自己吞下那颗魔丹时的情景。 活下去,务必活下去。 许帆当时的头脑里,不断地响起一个女孩对他讲话的声音。 第68章 约定 “顾华年,你是日月族的月神!” 救出许帆,已经过去了几天的时间。 然而,当时发生的事情,包括顾华年怎样用意念到达日月崖,又怎样从日月崖将被困的许帆救出,其中的内情无人得知,也没有人敢去过问。 当事人均三缄其口。 重返人类世界,许帆在离开沈家大宅时,看望了顾华年,并凝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保重!” 而用意念过度的顾华年,则在沈家大宅整整昏迷了三天三夜。 好不容易在一个雨后天晴的傍晚,就在程锦瑟要给顾华年擦拭身体时,男人奇迹般的悠悠转醒。 “口水都流出来啦!” 男人躺在床上咧着嘴笑。 程锦瑟喜出望外,眼泪直流。 “你醒了!你醒了!” 程锦瑟整个人欢天喜地的就要冲出去,告诉客厅里的众人,顾华年痊愈醒来了,这个天大的好消息。 身体尚未恢复的男人却一把揪住了她,程锦瑟一个站立不稳,跌入他的怀里。 “哎呀!你怎么样?”程锦瑟以为自己压到了他。 “嘘!就这样让我抱一会儿。” 男人的头放在了女孩的肩膀上,双手环绕住女孩的腰,整个身体的体重都压在了女孩身上。房间里的两人姿势有些暧昧,但是却又让人欣慰。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女孩就这样笔直的坐立着,一动也不敢动,任凭男孩抱得死紧。 男孩此刻可是非常舒适的怀抱着自己心爱的人,鼻尖都是熟悉的味道,他能清楚的感受到女孩的心跳声,还有彼此间交相辉映的呼吸声。 男孩将自己的额头与女孩的额头抵在一起,鼻尖对着鼻尖,他温柔地说道: “我们做个约定,好不好?” 望着男孩此刻迷人的大眼睛,还有听着他深情的声音。 “好。” 好像是被下了蛊一样,女孩眼睛也不眨,坚定地回应。 男孩心满意足地笑了。 那个笑容像是夜空中的一束光,迷人而又绚烂。 程锦瑟一下子看痴了。然而,谁也没有想到,不一会儿,女孩就感觉到了双眼沉重,睁不开眼睛,睡了过去。 而男孩的眼睛,此时却出现了一片猩红色。 “放开我!放开我!” 同样是那个剑眉星目的男人,此时,在这暗无天日的密室里,被束缚着的,正是和沈家大宅的男人,像是刻在模子里一样的。 “顾华元!你卑鄙!” 原来,留在日月崖被绑的是顾华年,而此刻出现在沈家大宅内的男人,却是日月族的月神顾华元。 这一切都要怪顾华年的好心泛滥,却不知顾华元已经和许帆达成了共识,一起做局,让顾华年落入陷阱。 哪怕顾华年仅次于顾华元的日月族之神,但是他也无力逃出此地的束缚。 一想到,自己居然被两人联手欺骗,顾华年此刻真是万分懊恼不已。 “顾华元,你要敢伤害程锦瑟,我必定会让你付出代价!” 男人此刻近乎疯狂,四肢上的铁链发出“哐当哐当”的巨响。 想不到许帆既然能为了脱身而不惜昧着良知牺牲掉顾华年。 已然脱险的许帆,正在家中休养,陆晓晓一连好几天也都待在他的家里,照顾他的起居饮食。 “你说华年师兄醒了没有呢?我们要不要去探望一下他?” 路晓晓善意的提醒许帆,毕竟自己的命是人家,不惜代价从敌人手中救回来的,礼节上理应尽到心意。 可是路晓晓哪知道自己不但没有感激救命之恩,反倒落井下石的为了自己的苟活而让别人陷入了险境。 许帆没有把真相告诉路晓晓。因为他也害怕自己的这般无情无义会遭到路晓晓的嫌弃,他真的不能没有她。 现在看来,想必顾华元已经在沈家大宅取到了天使泪。 无可奈何,但又无能为力,许帆多么想向顾华年说声抱歉,但是转念一想,顾华元毕竟是他的兄长,他现在就算待在日月崖,你是会被底下人好吃好用的供着,不会受到什么实际上的伤害,也不会有生命危险。 这样一来,对于他来说,不见得不是一件好事。 沈家大宅内,就在程锦瑟陷入睡梦之时。青鸟率先闻到了魔族的气息,第一个冲到了房间中来。 “你不是顾华年!” 这是一个肯定的陈述句。青鸟立即张开了它的翅膀,并大力的向他扇去。 一时间,空气中的风像利刃般都向他袭击。让他轻轻伸手一挡,青鸟所有的袭击变得毫无招架还手之力。 “你是顾华元!” 青鸟肯定地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果然是一只神兽,既然能够发现我的存在,想不到比他的爱人还要厉害!” 青鸟当然知道程锦瑟,在平时肯定是不会把顾华元和顾华年混淆到了一起。奈何和刚刚经历了生离死别,人一时间被情绪迷惑了双眼,也就分不清了自己的所爱。 “你到底要什么,才能够放过他们?” 青鸟听了也觉得不必浪费口舌。直白人说敞亮话,也就接挑明了所求所需。 “把天使里交出来,一手交人,一手交货。” 只见床上的程锦瑟显然已经是受到了蛊惑,两眼睁开,空洞无声,似乎是别人让她干什么,就能够干什么的模样。 青鸟此刻也想不到什么好的办法了,只好凭借自己的法力与顾华元大战一场。 小小的房间里一人一鸟,来回交战着,激烈的法力,在空气中碰撞,在四处的墙壁上,书桌上,地板上,到处都是两人过招的痕迹。 真是没有想到,这日月族的月神,在大白天里的法力水平也这么高,竟然能抵得住有大力之神美誉的青鸟重拳袭击。 一人一鸟大战了几百个回合都难分胜负。 然而,操控着程锦瑟的顾华元,此刻怎会放过夺取天使泪如此绝佳的机会。 “程锦瑟,去把这只青鸟消灭,把天使泪拿到我手上!” 言听计从的程锦瑟立即就从床上弹跳了起来,只见她手指微动,一堆纸片人超从指尖直直向青鸟袭击过去。 这是要造反吗? 第69章 谁的 顾华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哥哥竟是个如此卑鄙之人。 “顾华元,有本事就杀了我!何必动这么多歪脑子?” 再次被束缚在这间暗无天日的密室里,他心里还是愤怒不堪,怎么会有身为兄长的老是算计弟弟的人呢? 现在在沈家大宅中的是顾华元,他又会对程锦瑟他们做出什么样的行为呢? “不行,要赶紧回去。” 目前,身在日月崖密室被束缚的是顾华年的意念,他的身体还在沈家大宅中,而顾华元的意念则附体到了顾华年的身体上。那么也就是说,顾华年的意念在日月牙崖是有机会附体到顾华元的身体上。 但是,顾华元的身体现在又在哪里呢? 不等顾华年多想,此时他听到了,一阵熟悉的篮球敲打地面的声音。 “是他?小可爱。” 顾华年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么可爱的小男孩到底与顾华元有什么关系? 他到底是谁? 为什么能够畅通无误的在日月崖大殿之内生活?而且这个小男孩的法力也是深藏不露的,顾华年可是亲眼看到过,也见识过他的厉害。 小男孩此刻已经走到了他的跟前。作为意念,按道理来说,没有几个人能够看得到他的存在,但是小男孩却准确无误的辨认出了自己的位置和形态。顾华年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他的法力已经达到了变幻莫测的地步?” “他到底是谁?” 至始至终小男孩都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这样静静地望着他。 顾华年此刻心中只有一个想法,老天真是不公平,如此乖巧懂事的孩子,却是个聋哑人,想到如此, 情不自禁地他看向小男孩的眼光也变得温柔。 “小可爱,我可以和你一起打球啊?你觉得怎么样?” 他尝试和小男孩交朋友。 果不其然,原本黯淡的目光里突然有了亮彩,只见小男孩点点头,伸出了手中的篮球。 然而,顾华年双手双脚都被束缚着,无论怎么样也接不过篮球的。于是,他只好撇撇嘴,努努眼神,指了指自己的双手双脚上的铁链。 “我现在没有办法和你打球。” 小男孩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但是,他也没有着急帮忙解开男人身上的束缚。 只见他像炫技一般,绕着男人打球,转了一个圈。 “哈哈哈。” 一阵爽朗的笑声传来,多么不可思议,听的顾华年睁大了双眼,原本他一直以为这个小男孩是个聋哑人士,想不到他会笑,那么说明小男孩是一个健全的孩子! “慢着!小可爱!” 男人一想到自己一直被耍,误会了他不能说话是残障人士的想法,立马叫停,试图让小男孩和自己直接对话。 “既然你能听得懂我的话,为什么不回答我的问题?这样很不礼貌哦!” 然后呢,小男孩充耳不闻,继续绕着他转着圈拍球快乐玩耍,欢笑声响彻了整个密室。 如果自己早婚早育,估计小孩子也应该像小男孩这样般模样快乐成长了。 顾华年看着小男孩玩得不亦乐乎,有点心动,这画面真像当年他小的时候。 多想回到过去,无忧无虑。不想长大,不想变成年老的他。 于是,过完年使出了甜言蜜语的绝杀。 “帮我解开束缚,我可以答应你一个愿望。” 顾华年豁出去面子,抛出了甜头,这是要收买人心,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老男孩果然还是小男孩,竟然当真了眼瞅着他的眼神变得像是在仔细思考这件事的可行性。 “我可以给你买很多很多的巧克力,可以请你吃好吃的糖,也可以带你去玩你想玩的游戏……” 想必小男孩并没有玩过他所讲的那些,以至于小男孩听的两眼闪烁着星星般的亮光。 “好。” 这是顾华年第一次听到小男孩完整的说出的一句话。 而这句话,真是如同春风沐雨给顾华年带来无尽的喜悦。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小男孩也只不过是拍了拍四肢上的铁链。 “咔嚓!” 四肢上的束缚应声瓦解。过完年整个人都舒爽下来,再也不用绷紧神经,忍受被束缚的恐惧和煎熬。 “小可爱,男子汉言而有信,说吧,你的愿望就是我的愿望。” 顾华年并没有过河拉桥,倒是很讲义气的询问起的小男孩的愿望。 然而,像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小男孩久久都没有抬头回答自己的所愿。 可是时间不等人,人类世界上还有很多人需要顾华年回去拯救。 而现在,他自己也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那就是在日月崖里找到顾华元的身体,并附体在他的身体里。 他要带领日月崖的众人走向一个新的纪元。而不是延续祖祖辈辈的走旧路。 小男孩单纯的模样丝毫没有发现和察觉到男人此刻心态的变化。 在小男孩看来,再也没有比有人陪他一起玩高兴的事情。然而,如要找到过花园的身体,就不得不使用下三轮的手段,从小男孩的口中套出顾华元的住处和信息。 说过陪玩就要陪玩,一个言而无信的人是没有人尊敬的。小男孩此刻正沉浸在能够和外人一起玩篮球的欣喜当中。 丝毫没有估计男人还未伤势复原,小男孩直接把球扔到了男人的怀里。 “比赛开始!” 小男孩和男人开启了抢球投篮的激烈追逐。 并没有人关心这场赛事的胜负,大家心里面都明白, 这不过就是一场虚张声势的游戏,也是最适合拿来虚张声势迷惑敌人的障眼法。 “顾华元,在哪里?” 小男孩像是听不懂般歪着脑袋看着顾华年,把顾华年也看的不好意思,但是他自己愣是没有动过,仿佛比一尊石像还要有定力。 男人逼不得已也抄起了篮球,两个人一大一小玩的不亦乐乎。 “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来到日月崖?” 男孩并没有答话,只是将球砸在地板上的声音显得格外的大。 顾华年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上来就来和对手抢球,甚至不惜产生了肢体冲突。 看来小男孩是生气了。 第70章 坦白 “许帆,我看错你了!” 路晓晓彻底爆发了。 那怎么也不能想到自己如此相信的人竟然会骗了自己,还害了自己的朋友闺蜜。 她是做梦也想不到这样的巨星光环下的男人竟然会如此的懦弱。 要不是刚才她无意间听到了他和别人的对话。 你个谎言,他将永远得不到拆穿,而自己也将成为万劫不复的罪人。 “我真没有想到你会是这样的人。” 面对路晓晓的指责,许帆无力反驳。 事已至此,只能说想办法去补救。 “事情并不像你所想的那样简单。” 许帆眼看着路晓晓气急败坏的要离开自己,他赶忙出手从后面抱住了她。 路晓晓正在气头上,她不停的挣扎,丝毫没有给许帆坦白从宽的机会。 “冷静一点,你听我说。” 还想起当时许帆被日月族人带走时的那几天,她的伤心欲绝和寝食难安。却换来了如今这般被背叛的田地。 她方才听到,许帆和一个日月族人的对话: “做的很好,现在我已经控制住了沈家大宅。” “我们日月族是不会亏待你的。” …… 当时的路晓晓难以置信的张大了嘴巴,手中的茶杯点心差一点儿就摔到地面上。她的心悲痛万分,一联想到自己的好友闺蜜程锦瑟他们有危险,她就想要马上飞奔到他们的身边。 “晓晓,我对不起你。” 这是徐帆第一次,也是有生以来最难过的一次。毕竟,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却做出了欺骗她的行为。 他的头埋在了女孩的肩膀上,说了无数遍:“对不起”。 生性好强和冲动的路晓晓又怎么会轻易原谅他呢?只见她想要冲回沈家大宅的行动,拦也拦不住。 如果现在回去沈家大宅,只有死路一条。毕竟顾华元的法力在众人之上,在人世间几乎鲜有对手。 路晓晓的这点道行,与其说冲回去救程锦瑟他们,不如说是去送死。 有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更何况一人做事一人当,许帆是说什么也不会同意路晓晓返回沈家大宅的。 “晓晓,你这样回去的话,帮不上任何忙,反而自取灭亡。” “对,我是自取灭亡,但是也好过你过河拆桥,叛徒!白眼狼!” 想不到路晓晓的话,如刀剑将许帆的心戳的稀巴烂。 多说无益,看来是按不下这个冲动的小母老虎了,许帆不动声色地一个手刀将她劈晕。 “晓晓,我懂你的难过,但是我当时实在也是别无他法。” 许帆在离开前将路晓晓放安顿好,轻轻地将她放在了自己的房间大床上,给她盖好了被子。 望着女孩安详的睡容血,赚多少是有些不舍的。回忆起自己前半生黯淡无光的生活中,曾有一个女孩在自己最无助的时刻给予了光芒和温暖。 他没来得及对她诉说前情,这还没有来得及告诉她关于两人年少时的往事 原本以为他们的婚礼即将举行,一切美好即将如约而至。 然而,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人去承担这份恶果,那么就让我来吧!” 临别前,他在女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浅浅的吻,小心翼翼,却又饱含深情。 就在他转身的那一刻,他没有看见,有泪珠从女孩的眼角滑落。 沈家大宅内的局势正处于惊心动魄的状态。 青鸟已幻化成了巨大的鸿鹄,沈妈妈也早已拿起了她的小纸片人,摆出了架势。 在这样的僵持状态,程锦瑟却在极力寻找着办法让自己的爱人回到身边。 “顾华元,这是华年的身体,你怎么可以这么卑鄙无耻?” 面对程锦瑟的声讨,顾华元似乎并不在意。 “我再说一遍,把天使泪交出来。” 只见顾华元打了一声响指,曾经是立即像是被束缚住了手脚,悬疑空中。 沈妈妈见状惊呼:“欺人太甚!” 一番疯狂输出之后,由纸片人组成的闪耀着光芒的金网向顾华元袭击而去。 可是这些小儿科,对于顾华元来说似乎是鸡毛蒜皮的事情。只限他轻轻的伸手一抓一张,小纸片人组成的金网便应声而裂,是因为爆裂而产生的碎片,纷纷的向四处散开,将屋内的摆设打得七零八落,同时还误伤了众人。 “顾华元够了,有什么你就冲我来,不要伤害我的家人!” 程锦瑟悬挂于空中,拼命的呼喊,奈何四肢根本动弹不了。 沈妈妈也因为被碎片伤到,倒地不起。一旁的青鸟见状,立即扑身而去,想要与顾华元正面交锋。 “小兔崽子,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 只见青鸟和顾花园从屋内打到屋外,四周的天气云雾变幻莫测,巨大的能量波摩擦出了滋滋的火花,整个时空被这巨大的能量震慑得发颤。 许帆刚来到沈家大宅,就被这天空中的异象所震慑到。 “这一人一鸟,如此庞大的灵力!” 幸亏沈家大宅内的时空是有结界的,这样的异相只能在沈家大宅内的人才能够发现得到。 这就导致了在整个人间,沈家大宅内的时空是一番激烈战斗的场景,而沈家大宅外的时空却是如往常一般,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生活如序。 正是应了那句老话,你所谓的平安都是别人的负重前行。 正是因为有无数个负重而行的英雄,他们为别人承担了风雨,而幸福的人们还不自知有那么多,在暗夜里守护光明的最可爱的人。 许帆此刻是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态,回到沈家大宅的。 但是,眼下青鸟和顾华元的大战,任谁都插手不了。但是,许帆倒是很快地就把程锦瑟解救下来,按照沈妈妈的提点,将她和沈妈妈一起安顿到了地下密室的通道。 眼看着,青鸟就要落下风,众人都捏了一把汗。 “不行,我要去救他!”程锦瑟想都没想就要冲出去,倒是沈妈妈一个眼疾手快将她拉住。 就在这时,程锦瑟胸前的如意吊坠闪耀出了耀眼光芒。 “请上天赐予我力量!” 一道巨大的能量光源应声从天而降。 第71章 荣光 巨大的能量从程锦瑟的身体迸发出来。 耀眼的强光几乎让他们睁不开眼。 “想不到她竟然有这样强大的能量!”原本还处于上风的顾华元也被突然而来的能量之源所感到震惊。 “看来,她已经蜕变成了真正的善使。” 男人此刻调整了气息,不再与青鸟纠缠,缓缓地落到了地面。 青鸟却马不停蹄地飞奔向程锦瑟。像是邀功一样走到她身边。 “小丫头,你现在的能力完全可以把他打败!”耀武扬威般冲着男人张开了翅膀,青鸟一副扬眉吐气的模样,惹得沈妈妈不好意思的捂着额头汗颜。 在院落里的徐帆倒是默默无闻,没有出声。眼看着现下的情形来了800度的大转换,许帆的一直悬着的心,此刻终于可以平安的落下。 “看来真的命不该绝,还是有活着的希望啊!” 顾华元也没有闲着,眼瞅着现在是力量悬殊,如果硬碰硬,那么两败俱伤的场面倒是谁也不愿意看见的。 同时,他的身体也因为受到了袭击而感到了在人间这个时空里自己的意志和灵魂感受到了异样。 “糟糕,日月崖里有人动了我的身体。” 就在顾华元要使出绝杀,一举歼灭程锦瑟一伙人时,他的他在人间的灵魂和顾华年的肉身竟然出现了短暂分离。 “怎么回事?” 来不及应付外人,顾华元赶紧调整气息,稳住心气,这才勉强地抑制住了灵魂和肉体分离的尴尬局面。 “顾华元,不要再执迷不悟了,天使泪我不会给你,顾华年我也要!” 程锦瑟大吼一声,顺着她的利刃所指,一股自带暴风雪的能量,向着顾华元横冲直撞而来。 刚稳住了肉身和灵魂的合一的顾华元,又生生的接了程锦瑟这么一股力量的重创。顿时,灵魂弹出了肉身百米之外。 青鸟眼疾手快立马飞身而上,稳稳的接住了跌落下来的顾华年的肉身。 “华年!醒醒!”程锦瑟一遍又一遍的着急的呼喊着不省人事的男人。 顾华元的灵魂却已经没有了肉体的附身,留在沈家大宅也于事无补,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反倒是一旦被生擒,将会有灰飞烟灭的危险。 可恶!顾华元气急败坏,就在他以为自己这次又是颗粒无收而就要逃离现场时,他瞥见了许帆。 “叛徒!” 一甩手一个凛冽的掌风,就将雪帆拍到了墙壁上,只见他口吐鲜血,撞击墙面后跌倒在院子里。 “程锦瑟,我还会回来的!”说完,一个令人毫无防范的烟雾弹被他释放开来,众人被呛得几乎睁不开眼睛,眼泪鼻涕横流,就在众人慌乱的时刻,顾华元溜走了。 “谁来救救他!救救他!”刚一冲进门的陆晓晓就看到了自己的心上人被打倒在地、口吐鲜血的惨状。 路晓晓就像疯了子一样,抱紧了许帆,哭的撕心裂肺。 她的突然出现,倒是让许帆非常的惊讶,明明已经将她劈晕安顿好,刚才离开他的时候,她就在床上睡的那么安然无恙,怎么她还能够来到这里? 看来,她在他的身边也学会了演戏。 然而现在的她,因为担心他的生死而过于悲伤和激动的叫喊声,却让许帆于心不忍,所幸的是他自己也感觉到了伤势不是很重。 “只是看着夸张,吐了血而已,其实没有伤到要害,我还活着。” “傻姑娘,你再这样摇着我,你就是杀人凶手了。” “乖,别哭,你要是再哭,我就要吻你了。” …… 受了重伤的男人还不忘撩情,陆小小一个手肘不小心碰到了男人的伤口,疼得他直倒吸凉气,嘴巴还不停地“哇哇”大叫。 不管怎样,事情总算告一段落,这次危机也短暂地被解除了。 “顾华年的灵魂还没有回来。” 程锦瑟摇摇头,他现在只想着如何能够救出自己的心上人,看着床上躺着的顾华年的肉身,现在的他只不过是行尸走肉,没有灵魂的躯壳。 已经过去了几天了顾华年的瘦身再不回来已经过去了几天了,顾华年的瘦身再不回来,变成过孤魂野鬼的几率又大了。 “我等不了,我要去日月崖!” 程锦瑟不由分说的就要往外冲,幸好沈妈妈及时拦住,外加青鸟和陆小小的配合加持。 “不要自欺欺人了,你这样去日月崖,只能是羊入虎口,自寻死路!” 沈妈妈一个巴掌拍下去,恶狠狠地说道。 青鸟和陆小小第一次看沈妈妈发如此大的火,顿时禁了声。 反倒是程锦瑟,右脸上挨了巴掌后火辣辣的疼,瞬间将她的脑神经刺激,这才能够让自己躁动不安的心冷却下来。 沈妈妈非常地不忍心,刚打完耳光后,她的心就在滴血,后悔极了。 这可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的女儿,上一世没有好好的呵护,这一次幸得老天眷顾,将她送到了沈妈妈的身边。 “别怕,我会陪着你,和你一起将顾华年找回来!” 两母女此刻紧紧地相拥而泣。 周遭的人看了,心里别提有多难受。特别是路晓晓,从始至终,她都认为自己是那个祸害,要不是她的缘故,他们也不会认识许帆,也不会受到许帆的蛊惑。 “对不起,一切都怪我,要不是我的遇人不淑就不会导致闺蜜朋友们分崩离析。” 路晓晓诚恳地向家人朋友们道歉。 一旁的许帆哪里看得惯自己的女人如此低声下气?只见他义愤填膺地站了出来,把错误都揽在了自己的身上: “这件事谁也不要赖晓晓,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个人的主意,是我欺骗了大家,是我做的不对。” 无可厚非,男人当有男人样,只见他一五一十的交代了整件事的经过。 众人不禁哑然失色,原来伤你最深的往往是最亲近的人。 为什么当时不跳出来告诉大家真相? 还有没有其他别的秘密?大家伙都不知道。 “许帆,顾华年是因为救你才沦落到今天这般田地。” 第72章 逃脱 真令人想不到,明明已经被束缚了四肢,而且还不是人,只是个灵魂。 他是如何做到挣脱了束缚,而且还能附体到顾华元的身体? “顾华年,好样的,真有你的!” 就在男人百思不得其解之时,底下的护卫前来告知了来龙去脉。 原来是有了帮手。 想不到自己打理日月崖这么多年,竟然养出了白眼狼,而且还是自己最疼爱的那个人。 “他们现在人在哪里?” 护卫不敢隐瞒,立即带着男人前往。 小宝,你怎么会这么快就忘记了我们之间的约定?看来血缘这种东西是天生注定的。 男人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 都说养育之恩比生养之恩大,可是到他这里来说,却又是别番光景。 小宝,怎么能够胳膊肘往外拐?为什么他没有向着自己,难道他知道了什么? 顾华年内心有些忐忑。一方面,他享受着小宝对他的言听计从。另一方面,他也知道有些事情迟早会打开真相,总有一天要面对现实。 可是当这一天就要来临,为什么自己的心会那么的痛? 小宝便是日月崖的那个小男孩。 刚从人间回到大殿内的顾华元就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不见了。急急地召来底下的护卫得知了一些线索,同时,他也唤出了铜镜,这才发现画面中的小宝没心没肺的大笑着,而和他在一起玩耍的正是自己的肉身,但灵魂却是自己的弟弟。 顾华年,你真是好样的! 日月崖大殿内盛开着的风铃花,它们就像守候在此处的多情的美人,每一片花瓣都是那么的温柔和让人垂怜。然而,谁也想不到,在这风铃花的背后,竟然藏有刀光血影,一把风铃剑突然从花墙中开膛而出。 “顾华元!现在放我回去!” 一把利刃直直的架在了顾华元身体的脖子上。而面对面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身体被架着刀子的顾华元的灵魂,却眼睛也没有眨的看着。 顾华年此刻甚是得意,毕竟自己已经掌控了顾华元的肉身,无论怎样,在这个日月崖内都是安全的,毕竟没有人敢伤害她一分一毫,就算伤害了也不打紧,毕竟这不是自己的身体。 “你看这副身体,你也不想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的吧?”顾华年操控着顾华元的身体,手持风铃剑在他的身上划下一刀两刀,虽然是浅浅的划痕,但是风铃剑可是锋利无比,所经之处的肌肤瞬间变得血花四溅。 “顾华元,别再执迷不悟了,我并不想与你为伍。” 男人怎么也想不到亲弟弟竟然会拿着自己的肉身来威胁自己。还有小宝,小宝去了哪里? “你把小宝弄去哪里了?” 后知后觉的顾华元,此刻全副心思都放在了小男孩的身上。 该不会把小宝杀了吧? 一想到此,顾华元的灵魂周边便升起了腾腾的红光连带着眼睛也出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暗红色。 “他没有事,已经被我哄睡着了。” 顾华年坦荡荡的回答着,这么好的孩子,自己这一天跟他相处下来甚是开心。也多亏了这个孩子,才把自己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先是帮自己解脱了四肢的束缚。又在自己的甜言蜜语和哄骗下找来了顾华元的肉身,让自己得以将灵魂附体到顾华元的肉身上,以此达到和小男孩玩打篮球的快乐。 现在回想起来,刚才打篮球时的快乐,两人之间的默契和冲撞都显得格外弥足珍贵。日后,当顾华年得知了小男孩的身世以及解开了自己的尘封的记忆之后,每每回想起自己曾和小男孩有过这么一段美好的共处的时光,那都是一份永生难忘的记忆。 “他到底是谁的孩子?” 顾华年情不自禁的开口问了出来。 “这么好的孩子,他的肤色、眼睛和气息,并不像是纯种的日月族人。” 顾华年望着顾华元,静静地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而对面的男人显然没有时间跟他在这里闲聊家常,直接一个掌风霹雳使出,同时,他给自己的护卫使了一个眼色,护卫会立即心领神会地跑了出去。 顾华年早就知道他会偷袭,这偷袭来的刚好,因为现在的肉身是顾华元的,让他自己伤害自己的肉身,反正顾华年也不吃亏。 然而,顾华元此刻的笑容则显示着奸计得逞,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 被打中掌风的顾华元的肉身,其中顾华年的灵魂,却也连带着受到了震荡。 而反观他的肉身却没有丝毫的伤痕。 “你是故意的,只用了内力来逼走我的灵魂,使我的灵魂和你自己的肉身分离。” 当即明白了顾华元的用意,过完年,火冒三丈,恨不得现在就给自己附体的这具身体捅上两刀。 “你如果把我的肉身捅死,那么你也将离开不了日月崖,直到永生永世。” 顾华元淡定自若,再次甩过来两三个掌风。 这一下下虽然打在顾华元的肉身上,但是作用力全部都打在了顾华年的灵魂上。真的吃不消了,顾华年有一种就要脱离开顾华元肉身漂浮起来的感觉。 “啪!” 就在临门一脚,就差最后一个掌风,就能把顾华园的肉身和顾华年的灵魂分离开来之时,一只篮球以迅雷之势打中了顾华元的手掌。 简直不敢相信,他抬起自己被击中的受伤了已经泛红的手掌。 “小宝,你为何这么做?” 男人厉声问道。此刻,带领小男孩来到大殿护卫,看到小男孩竟然向月神殿下发出攻击,立即拔剑指向小男孩。 幸亏男人反应敏捷,立即打了一个响指,护卫的剑应声而裂,碎片跌落在地。 “小宝,到我这里来。” 顾华年赶紧拉过小男孩,试图将它护在身体下面。 “为什么要背叛我?” 顾华元不可置信,也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步步紧逼靠近小男孩。 “你不要再过来,不然我就让你的身体挂彩!” 一刀两刀,血已染红了外衫。 但这些对于恼羞成怒的神来说,何足挂齿。 第73章 小宝 绝非寻常的小孩,他竟然能够看得见顾华元的灵魂。 这是小男孩第一次看见顾华元对自己发怒,吓得他惊魂失措,害怕得躲进一旁男人的怀里。 “顾华元,你这样会吓到孩子的!” 顾华年见状也停下了伤害男人的身体,他将小男孩放到自己身后,挡住了顾华元的咄咄逼人。 “小宝,你现在马上到我这边来。” 顾华元充耳不闻,用命令的语气对小男孩说道。 顾华年却死死的挡在了小男孩的前面,只见他不停的摇头,向小男孩使眼色。 “别过去,有我在,他伤害不到你的。” 也许是这几次相处的缘故,顾华年内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对小男孩的依恋,还有亲切感。特别是这一次,小男孩竟然是个能言善道的孩子,真好,之前他可是为了这个哑巴孩子担心不已。 孩子是健康的,真好。只是误会一场。 “如果你不想靠近他,就不要走过去,留在这里,我会保护你。” 然而,出乎意料之外的是,小男孩并没有不情不愿,只见他松开了顾华年牢牢抓住他的手,快步向顾华元的方向走去。 “小宝,为什么?为什么要跟着他?” 顾华年对此很是不解,冲着小男孩的背影吼道。 小男孩走了一半的路,缓缓的转过身,向他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我们是一家人。”说完他头也不回,快步走去。不一会儿,小男孩便来到了顾华元的身边。 “一家人?” 顾华年口中喃喃地重复着刚才小男孩所说的话语。 难道他是顾华元的孩子? 头疼欲裂,过完年突然觉得自己的脑袋胀痛,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使他不得不蹲下身子稳住自己。 而这边,顾华元看着站在自己脚边的小男孩,温柔地用自己的手抚摸了小男孩的头顶。 与此同时,顾华年疼痛的状态也让小男孩望了个真切,只见他正想要跑回去看个究竟,却毫无意外的遭到了身后的男人拦截。 “去哪?” 只见男人只是手指点了点,小男孩便停住了脚步,丝毫不能动弹。 尽管自身难保头痛欲裂,但是过完年还是亲眼目睹了顾华元对小男孩的所作所为。 “他只是个孩子,放开他,有什么冲我来!” 顾华年挣扎着,向小男孩的方向跌跌撞撞的走过去。 面对此情此景,小男孩眼泛泪眶,孩子毕竟是孩子,此时倍感伤心不已,小男孩也禁不住嘤嘤的哭泣起来。 呃,这辈子,最反感的就是别人哭,最讨厌的也是别人哭,总之,哭泣对于男人女人来说都是死敌。对于日月族的神来说,更是一大死穴。 “停下来,停下来。” 接下来,顾华元赶紧像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向小男孩卑微屈膝,各种讨好和讲笑话、扮鬼脸。 也不知道是无法原谅,还是真的被戳到了伤心处,小男孩反而哭的更加大声了。 这下子不单单是顾华元心疼不已,连着顾华年也是焦急万分。 “你说你连小孩都欺负,这下好了吧?” 顾华年对顾华元狠狠地批评道。 就这样,两兄弟和个一个孩子在这无声中熄灭了各自怒火,终于熬到了晚饭的时间,他们又共处一室,在同一张餐桌上各自谈笑风生。 餐桌上的顾华元因为此刻只是灵魂的形状,所以他根本无法享用餐桌上的美食。反观顾华年和小宝这一大一小却玩的不亦乐乎,果然是吃货界的好拍档,餐桌上的顾华元因为此刻只是灵魂的形状,根本无法大饱口福,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大一小吃的那个叫痛快。 “不管怎么样,快把身体还给我!” 顾华元叫嚣道,越看他们两个在他面前就越像顾华年是在耀武扬威。 用着老子的身子,还哄着老子养大的孩子,吃着自家的餐子,用着自家的椅子等等,这一切都让顾华元感到有气没地方撒,恨不得就把顾华年揪出来,痛打一顿。 “这个真好吃,小宝你多吃点。” “小宝,平时有没有被他打过?他这个人呢,可是最讨厌的了。” “小宝,你爱吃什么味儿的呀?” …… 一连串连哄带骗、掏心掏窝的问话,倒是把小男孩给逗得欢心不已。 “想要做鬼投胎都要先做个饱鬼,而不是做个饿鬼,你所剩时间无多了,尽快把身体让出来,把任务完成,那么你就可以去寻你的极乐世界,过你的逍遥生活。” 顾华年谆谆善诱,试图唤醒自己的兄长的良知。然而,事与愿违。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所求和所图。谁又比谁高贵,谁又能够说得动谁?人间冷暖,自饮便知。 “要抱抱。” 这声不合时宜的奶萌奶萌的叫唤声,倒是把大家的思绪又抽回现场的场景。 显然,现在仅剩下灵魂的顾华元无法抱得动这个年纪仅仅11岁的小少年。 “让我来吧,小可爱!” 小男孩文闻言兴奋地跑到了他的身边,一把便窜到了他的背上。 不管是非对错,爱也好,恨也好,此刻就让时间慢一些吧!让他们好好感受这样的一个人生简单的幸福,简单的问候和简单的人。 所幸的是,顾华元并没有像以往那样横冲直撞,用自己的法力烧杀掠夺。 小男孩周身都是完好无缺,而其他的人事物也保持着原有的模样。看来坏人也并没有想象中的坏。 但是自己的身体总不能一直沦落到他人的手上,必须取回来。 可是当一个宝物掉落到别人的手上,因为想着从中取回来,这个难度系数之大和可操性的令人质疑,还是需要进一步的得到正面的反馈。 事已至此,顾华年也不愿在此大吼大叫瞎嚷嚷,而是他相信总会有人把他们救出去,结果就是福报来了。 顾华元此刻是想用一个巨无霸力量的掌风逼迫顾花年离开自己的肉身,然而,正当他准备动手之时,小男孩却为了一个刚见回没多久的男人向他怒吼怒嚷。 “我不准你伤害他!” 第74章 返回 谁能想得到,顾华年的命确实是好。 人们常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吗?顾华年这都已经是多少次福报,神仙显灵了。 总之,不管怎么样,他们最终还是安然无恙地离开了日月崖,重回到了沈家大宅。 “我们还会再见的。” 临别时,他还记得小男孩对他用口型所说的话。 有时候,程锦瑟也在想为什么这个世界有那么多人,但是偏偏就是他们会相遇相识相知。 缘分这种东西真的是妙不可言。 世界上有没有可能有两片叶子一模一样呢?就像顾华元和顾华年,在外人看来,他们真的就是双生子,一模一样。然而,外表的一致,不代表内心的同频共振,他们之间有太多的不同。 沈妈妈此时倒是很开心,毕竟自己的孩子平安的健康的在她面前。所以,这顿难得的晚餐便变得隆重万分。 路晓晓和许帆也来了。 原本是一直都抬不起头,感觉自己愧对了闺蜜的路晓晓,以及她的那位光芒四射的大明星许帆,也是有些羞愧地出现在门口,这是想进又不敢进家门口的架势。 “快来!快来!堵在门口干什么?”青鸟噗嗤噗嗤的呼喊着。 现在的许帆已经知道了,这座大宅里的所有秘密,对于一只鸟也会说人话,也就见怪不怪了。 “大家干杯!嗨起来!” 多次大战后死里逃生,各种烦闷的情绪,想不通的和回忆不起来的事情,通通抛之脑后。 今夜就让这群人疯狂起来,不醉不归。 酒杯碰撞的声音,人群嬉闹的声音,以及大家开怀大笑的声音,一浪接过一浪,在这熙熙攘攘中彼此心照不宣的吞下过往,迈步未来。 “锦瑟,对不起。” “傻丫头,说这些干什么?” 两个好姐妹抱着头,久久不愿散开,有晶莹的泪珠打湿在程锦瑟的衣领上。 “傻丫头,哭什么?” 说这话的时候,程锦瑟的眼眶也是泛着红。 “人群里敞着一扇门, 我迷朦的眼睛里长存, 初见你蓝色清晨, 这世界有那么多人, 多幸运我有个我们。” 是的,多庆幸,这世道艰难,却有个我们。 这一夜的星光照耀下人们却各有各的烦恼,烦心事多得数不清。 许帆整晚都没有出声,他自知差点儿酿成了大祸,幸亏没有完成实质性的伤害,便闷头喝酒。 等到终场完结,许帆早已醉成一滩烂泥。路晓晓花了好大的劲,才把他扶到了出租车上,并且要为了避免暴露他的大明星身份,还不得不遮住面部乔装打扮了一番。 人去楼空,杯盏狼藉。用这八个大字形容散场后的现场再贴切不过。 程锦瑟保持着清醒,一个人走到了院子里的藤椅上,吹吹风,看看月。 顾华年远远的就望见了她的背影。美得就像一幅油画一样,让人不忍打扰,只想静静的陪伴。 “哈欠——” 夜风微凉,想必是夜深了。顾华年赶忙走上前,给程锦瑟套上了自己的外套。 “天凉了,进屋吧?” 温柔的声音像是有魔法一样在迷惑女孩。 借着月光,女孩感受到了身上是男人熟悉的味道,还有带着体温的衣衫。 一股暖意骤然出现在自己的心田。 “过来陪我聊聊天。” 女孩挪到了一边,主动让出了旁边的座位。男人欣然的坐了下来,女孩也就毫不客气的躺在了他的大腿上。 躺下来,望着星星和爱人的感觉,那是多么的幸福。 程锦瑟不知不觉地笑了。 这笑容就像是一片羽毛,两片羽毛,三片羽毛……一片片都落在了男人的心上。 挠得他心里痒,眼睛痒,连带着心情也是痒痒的。一个霸道的吻,便准确无误地落了下去。 不知过了多久,夜风都有些变暖了。两个人的氛围有些暧昧,还有满溢出来的宠爱。 两个人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单独相处的空间,这样温存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 “你知道吗?我以为你会留在日月崖,永远也回不来了。” 这倒是女孩的真心话,她还记得,当时要不是在青鸟法力的加持之下,她是断然不能冲入日月崖的结界,更别说能够在顾华元的眼皮底下将他救走。 这一切真的是多亏了那个小男孩啊! “那个孩子到底是谁呢?” “他说过,我们是家人” 正如程锦瑟的疑问,顾华年也感觉到,他们之间必定发生过什么,因为每次面对这个小男孩,他的心跳就会加速,在荒芜的脑海中总是被压制住了什么。 “对,有一种家人的感觉。” 男人将女孩从大腿上扶起她的脑袋。正儿八经的将她的身体扶正摆好。星光使得她的脸庞特别迷人,男人就像面对着稀世珍宝一样,像小鸡啄米般,一下又一下亲吻着。 女孩虽然害羞,但也是慢慢的接受了和默许了他的吻。 程锦瑟曾经无数次想过,他们两个人相处后的结果。在这次险况发生之时,女孩本以为自己已经无缘再拥有这个男人了。 可是,现在拥她入怀的不正就是自己深爱着的那个人吗? 何其有幸,大灾大难后还能够在一起。 “我真的以为当时你就死定了。” 回想起在日月崖见到满身是伤痕?流着血的顾华年,女孩的悲愤和无助。当时还不知道,那具身体是顾华元的,程锦瑟当里就要和顾华元的灵魂拼了命同归于尽。 “胆敢伤害我爱之人,势必让双倍奉还!” 而如今,完好无损地回到她身边的这个男人,正是自己朝思暮想的人。 女孩情不自禁的加深了这个吻。 “就这样吧,一直纠缠下去。” 路过的沈妈妈和青鸟撞见了此情此景,他们也不敢轻易发声,反倒是踮起脚尖悄悄的向后院散去。 “年轻人的事情,我们大人还是主动要释放空间。” 于是,这小两口,你侬我侬,倒是把夜色哄得更深了。 无关使命,两个人就这样平平淡淡地生活下去,那该有多好。 第75章 相拥 自从加入特别行动小组以后,程锦瑟已经许久没有回到城西公园派出所。 伍大、阿k、丹婷,也不知道他们生活的怎么样了。 因为当时小组筹建行动特别着急,程锦瑟根本就没有时间去和同事们一一道别,就被吴大拉到了基地里接受秘密训练。 程锦瑟好几次想给伍大打电话解释说明,但是都被吴大婉言谢绝了。 “小程,假如你打这个电话透露了我们特别行动小组的信息,那么就是会闯下大祸的呀!” 吴大振振有词,讲的还字字在理,程景瑟也不好驳了他的面子也就只好作罢了,并没有在离开城西派出所后和前同事有过联系。 可是,每当夜深人静时,又或者在工作行动中,一些场景总会使她想念起伍大、阿k和丹婷。 “华年,你说我明天回一趟城西派出所好不好?我想他们了。” 面对爱人的问话,顾华年明显的一愣,一道闪光在脑海里啪啪作响,这才想起她并不知道城西派出所的几人均已殉职。 当时,获知此此事的他也只是无意间在车上听到了新闻联播: “简讯:本台消息,五日晚,城西派出所内发生一起严重凶杀事件,派出所内三名工作人员均已因公殉职。目前,凶手还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抓捕。” 诚然,这一道晴天霹雳,当即把顾华年吓得不轻。随后,他便把这件事告知了沈妈妈和青鸟,而路晓晓作为前记者,当然有自己的新闻来源,她也早早地获知了这个消息。而本身就作为特别行动小组的骨干成员,吴大、路鸣以及肖博士他们三个对于此事那肯定是当仁不让地早已获悉。 这也就意味着,只有程锦瑟被蒙在鼓里,其他人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总之他们是都知道了。 “好好的去探他们干什么?我们这边还好多事情没有做完呢!” 顾华年虽然心里早已经慌了一批,但是表面上还是要装作镇定,说起话来,尽管有些磕巴,但是还是能够顺利地圆出了个谎来。 “没有啦,毕竟我们离开他们也是不告而别,现在回去看看他们,跟他们打个招呼,这样也好。” 女孩天真地以为自己的战友们此刻也必将如她这般期待着双方的会面。 殊不知,当时的一别便已经是天人永别。再见,已经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可是我们现在手头上跟的拆迁户,那个钉子户的事件,你忘记了吗?我们还没有办结的呢!” 男孩试图转移她的脑回路,让她的关注点往现在处理的案子上带。 “无论怎么样,你现在做着特别行动小组的成员,就应该有特别行动小组成员的模样,肩负起自己应有的责任,做好这边手头上的工作。” 顾华年面对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头一回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诉说着女孩的“罪状”。以求女孩心里产生对现在工作的愧疚感而不再重提自己的前同事。 可是不管怎么说,中国人自古就是礼仪传统之邦。谢师宴,谢师恩,谢师情,无不诉说着前辈们对于晚辈的提携和照顾。 “所以说我去探望我的前同事,跟我做好现在手头上的工作是是不相冲突的。” 程锦瑟觉得过华年好像有事瞒着他,不然他怎么总是在跟她唱反调,不允许她这儿,不允许她去那儿。 “你是不是有什么瞒着我?你今天这样的说辞有点反常。” 只见男人不知从哪里,变出了一束深红蔷薇,放到了女孩的眼前。 “好了,刚才的事情都忘记掉,此刻你是我的在逃公主,我们一起去溯溪吧!” 夏天的风吹来的头发,顾华年,在这呈景色,一路高歌猛进,穿过隧道,走过大桥,奔赴理想的世外桃源。 只有这样 才能够避免程锦瑟响起她与前同事故事。 “不管怎么样,都希望你们好好的,平平安安,战无不胜!” 于是,大家就可以看到在这个美丽的古镇上,一条弯弯曲曲的溪水河流,此刻正被人们放入其间的莲花盏灯所吸引。 天空慢慢的暗了下来,人们纷纷进屋休息的休息,做夜宵的做夜宵 ,似乎只要一天地球不爆炸,银河还有星星在,那么这个长期积累下来的时间便会历久弥新。 “好美啊,这有什么寓意?” 这还能有什么意思,百年好“荷”,情侣之间爱意连连。 坐在一旁的顾华年,看着她的俏皮可爱模样,不禁向前从她的后背抱住了她。 “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刚才的模样好美,这样可是会掉入一个可怕的陷阱哦?” “什么陷阱?这么让人可怕吗?” “是啊,你掉进了我的心里,你说可不可怕?” 一阵爽朗的笑声,从男人的嘴里冒出周围的女生纷纷转脸相看。 眼瞅着就要成为过路游客的网红打卡点,顾华年也不好再次作妖,完全放下身段,紧接着学着一些大咖将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不露出一点蛛丝马迹。 “干嘛要把自己变成一个木乃伊?” 程锦瑟看着他的装扮,忍俊不禁。 “你可不要笑,等一下你就知道了。” 果不其然,才不到十分钟的时间过去了,一场太阳雨竟然瓢泼而下。 过完年立即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他们两个人都没有带伞,只好在这件防水的外套遮挡下,两人在雨中慢跑。 俊男美女在雨中欢快的脚步声甚是好看。 你好,每当他们两个遇见雨天,就会想起那天两人同撑在一件外套下的欢快记忆。 “怎么样?全身都湿透了。” 好不容易,两人才跑到了一间书吧的门口。也总算有了暂时的遮风挡雨之地,两个人互看着对方落汤鸡的狼狈样,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有一种暧昧的气息,在两人之间流窜。四周围滚烫的太阳雨,倒是添加了一份浪漫气息。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之间像拉丝一般慢慢的靠近,然后也不知道为什么,深情的拥吻就这样顺其自然的发生了。 第76章 知晓 百密终有一疏。 情到浓时的两人难舍难分,太阳雨滴答滴答仿佛是在给他们演奏的浪漫曲,而在书吧的屋檐下,在雨水的节奏里,却不知为何传来了一道突兀的,甚至可以说是难以置信的收音机的声音: “本台消息:五日晚,西派出所发生一起严重的凶杀事件,派出所内三名工作人员均已殉职。” 还在意乱情迷的两人,起初均未听清书吧内的广播喇叭所说的内容。 反倒是一阵响雷突袭,以至于广播的声音变本加厉尤为突兀。 “本台消息:五日晚,西派出所发生一起严重的凶杀事件,派出所内三名工作人员均已殉职。” 如此反复了多次,这样播报的新闻早已街知巷闻。看来纸包不住火,果然古人的话乘我不欺。 “华年,你刚才有没有听到广播的内容?” 程锦瑟面露痛苦之色。显然,这个消息来的太过突然,以至于她丝毫没有做好心理建设和准备。 “刚才那个广播里说的是什么?”女孩,明明你听得清清楚楚,但是她却始终不肯相信。 “锦瑟,你听我说。” “我不听!我不要听!” 女孩难以接受,这个信息的到来,如同晴天霹雳,将自己的天真幻想一一破灭。 过完年,眼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却又无能为力,唯有紧紧的抱住了悲伤的她,试图给他她安慰和传递力量。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这件事情?” 女孩在他的怀中不停地挥舞着拳头,敲打他的胸口。 “为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 原来,男人早已知道了这个悲痛的消息,但是没有选择告诉女孩,你还不明白,这么重大的事情,为何要瞒着自己? 那些死去的可都是他的同事、战友和伙伴。 “伍大对我那么好,阿k那么爱耍帅的一个男孩儿,丹婷才28岁,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们?” “是谁如此的残忍,下得了手?” “老天为什么这么不公平?要让这些好人没有好报?” …… 顾华年没有做声回应,而只是紧紧地抱着她。 曾经是此刻也终于明白,为何他在基地和沈家大宅中多次提出要回到城西派出所看看,结果得到周围人的反应都是极力的拒绝,想必他们是都知道了这件事。 原来自己是在这个团队中如此可笑的存在。 这么重大的消息只有自己不清楚这么重大的消息,只有自己不清楚,被隐瞒,被欺骗。 程锦瑟可能并不是钻牛角尖,她在乎的是自己最爱的人,却没有把真相告诉她。她难以释怀的是,自己毫无保留地把自己展现在了亲人们面前,然而得到的回应却是他们口中自以为是的保护。 “我想一个人静静。” 女孩从男人的怀里挣脱了开来,一个人不管不顾地走在了雨中回家的路。 “锦瑟,你疯了!” 顾华年也立即冲进了雨中,拽住了女孩的胳膊。 “你不要管我,让我一个人静一静!” “谁我都可以不管,但是唯独你不行,因为你住在我的心里。” 话音刚落,一个霸道的公主抱,顾华年轻而易举地就把程锦瑟抱起。那件可怜的外套,却孤零零地被抛弃到了地上,影片如花滴答滴答的落在衣服上。 开着车绝尘而去的过跨年合成景色却没有发现开着车绝尘而去的过跨年,合成景色却没有发现,有人捡起了落在地上的那件外套,他的四周围同样的燃烧起一阵黑色的烟雾。 沈家大宅内,除了路晓晓和许帆不在以外,沈妈妈在学着制作灌汤肉包子,一旁的青鸟早已被香气吸引过来,只见他站在餐桌上走来走去的气派样,活脱脱的就是一个监工。 “怎么了?怎么全身都湿了?沈妈妈打开门一眼就看见了男人抱着女孩走了进来,两人全身湿漉漉的,沈妈妈眼尖一下子就看出了端倪。 “肯定又是这个小祖宗搞的幺蛾子。” 沈妈妈没好气的数落着女孩的言行举止。 “我都说过你好几次了,大小姐脾气要忍着,不然谁跟你过下半辈子?” 一看到两人湿漉漉的,女孩还要男孩子抱着回来,这要是放在了古代,这还不得送去当童养媳,不然都没有她的好果子吃。 顾华年此刻赶紧给沈妈妈使了个眼色,马上两人就反应了过来,沈妈妈立即噤声。 待到顾华年年,将程锦瑟抱回了房间,并威逼利诱她,程锦瑟这才赶紧换上了干净的新衣服,以免沾染了风寒感冒。 “早知道如此,就要乖乖的,要不然我就一直这样吻下去,吻到你让我满意为止。” 顾华年,邪魅一笑,回想到刚才女孩宁死不从的模样,他就来气。 天底下哪来的这样的女人,怎么会这么不疼惜自己,非让人不省心。 到底那还不是因为顾华年深爱着她,更在意她,所以事事都为着她着想。 于是,等到安顿好程锦瑟,顾华年这才离开了房间走了出来,沈妈妈立即将他拉到了一边,夺取女儿的情报。 “你说什么?她竟然全部都知道了!” 这下不仅是是妈妈,连带着青鸟都被吓得不轻。 这是怎么一个巧合能解释?明明后来吴大已经告诉各级媒体封锁这个消息,怎么会有漏网之鱼,而且又偏偏会遇到程锦瑟而播报了出来? 事有蹊跷,必然有作妖。 神妈妈和青鸟思来想去,这件事看起来都不太简单。反倒是有人故意而为之,就是要将这个消息放给程锦瑟听,以达到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天底下,谁通过这件事情能够获到最大的利益呢? 思来想去,一人一鸟,几乎将脑袋里仅存的那点脑容量都搜刮尽了。按照目前的形式,要么是日月族,要么是魔族,其他的未知名的死敌,恐怕日后还会出现,但是就现状来看,日月族和魔族的嫌疑最大。 “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华年你也不必自责,休息一下!” 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沈妈妈来给你们添砖加瓦吧! 第77章 决心 关在房间里的程锦瑟内心并不好受。 发生了这么大一件事情,全世界都已经知晓的事情,结果到头来只有她自己一个人不知道。 这就好比1+1\\u003d2,但凡是个正常的人都知道的事情,然而只有他她一个人不知道。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自己身边的爱人,家人好友全部都隐瞒了她。 之所以这么做的理由,他们归结为爱。然而,为何这样的爱那么沉重,那么让人窒息,甚至让她产生了一种被排除在外的感觉? “伍大、阿k、丹婷……” 不知为何,重生的这段日子里,她已经是第二次踏进这座公墓了。 在这里有很多熟悉的人和往事,历历在目。也许多年以前,她牺牲时也是被人们长埋于此。想想又不对,当年的她,可是死无全尸的。 一场枪战引起的大爆炸。 当时的自己根本来不及多想,甚至早已抱着走上黄泉路的想法。 多么年轻的脸庞,伍大、阿k、丹婷…… 想不到大大小小的案件都没有将伍大带走,这次却遭到了莫名的袭击。 天人永隔。哭泣的声音,缓缓的流出。没有人知道程锦瑟心里承受着多大的痛苦。 人生最大的意义和价值必然是为他人做出一点事情。如果说人人都只是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和功成名就,这显然是违背了普世的价值观和社会的需要。 而他们就是这样一群人,宁愿舍弃了自己的性命都在维护这个社会的公平公正社会,理应为他们鼓掌,理应铭记他们,把他们作为英雄或者典范,引领社会的风貌。 沈妈妈懂得孩子的难过。人一生的成长,便是在这无尽的痛苦和失去中,不断的破碎,又重新修复,不断的蜕变成长。 无论如何,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了。逝者已矣,谁也不能够回到过去,纠结痛苦,唯有向前看,向未来出发。 程锦瑟暗自下了决心,一定要揪出幕后使坏的人,“不破楼兰终不还”,不仅是为了公平正义,更是为了告慰先人,为自己的战友,伙伴和公道,向恶人讨一个说法! 她愿意成为这样的先锋,愿意为之付出,哪怕是生命的代价。 顾华年望着她熠熠发光的模样,心里是既表示崇高的敬意的同时,又暗自升起了担忧。 敌人在暗,我们在明。谁也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如果是普通的百姓的话,西溪派出所三个民警,这想必是微乎其微的设想,而如果不是普通人类,那么他们面对的敌人将是无比的强大。 很有可能他们之间还会有人牺牲。 “顾不了那么多了,必须主动出击寻找线索,将犯人绳之以法,一定要捣毁他们的计划,斩断他们的后路,告慰先人!” 吴大,望着自己曾经的好同事好伙伴好战友伍大的遗照,久久不能平复心情。 “你们先走吧,我想一个人静静。” 大家识趣的先行离开了,他们都知道武大需要一些空间和时间来消化这份悲痛。 在这座公墓里,已经埋藏了他的妹妹。 现在又多了一个老战友。 也许未来的某一天,他自己也会长眠于此。 真希望那一天的到来,是世界和平稳定繁荣发展的美好一天。 顾华年牵起了程锦瑟的手,希望给她无尽的勇气和动力。墓碑层层叠叠,阴森森的,甚是令人脊背发凉。 也许这条路一个人走那么注定就是艰辛和痛苦,甚至还有无尽的烦恼。但是老天爷也是很公平的,就像此刻程锦瑟的手,被顾华年紧紧的攥着,是一份呵护,更是一份责任,同时也是一份永恒的承诺: 永远都不要害怕,路途再遥远,总有相伴之人。 相信爱情的人终将会遇到爱情。 多年以后,当顾华年和程锦思老去,两人再次来到公墓时,他们回忆起年少时两人曾经到访此地发生的事情,久久不能忘怀,原来相爱的两个人是可以抵御人生中的各种风风雨雨,最终平静的走过生与死,包括一起漫步在公墓中,一起送别可亲可爱可敬的人们。 “锦瑟,我永远都会在你身边的。” 夕阳西下,公墓里一片凄凄惨惨,但是顾华林的话,却让这一切变得黯淡温暖油然而生,席满了橙紫色的内心,仿佛无数朵风铃花开,花香像幸福一样,充盈在两人的身边。 曾经是再也绷不住,原本对于他们联手欺骗自己的行为嗤之以鼻,甚至愤愤不平,描现在一切都烟消云散了。 她实在是爱惨了他。 所以无论最终他们做了什么,她始终也是无法与他割席和疏远。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每时每分每刻都想和他在一起,他说的话都是最甜的情话,他的笑更是世界上最美的画。 天空中传来几声乌鸦的啼叫声,像是在嚷嚷着“快回家!快回家!”。如此这般,天空也真的应声而暗了下来,仿佛有什么异象会出现一样。 顾华年赶紧去开车过来,欢心欢喜,心里面都是程锦瑟不再冷战和闹别扭时的欣慰。 突然间,他感觉到了道路变得宽了起来,就像他的心情也豁然明朗了。只是不知为何,心里还会有一点未知的隐隐的不妥。 果不其然,人生太顺,必然作妖。正当他将车开到了方才两人分开地方,结果空无一人。 “锦瑟,你在哪里?” 过完年的呼叫,既没巡回曾景色,但却有了意外的收获,也妈妈倒是很极麻慌走了过来。 “刚才,不是你已经开车将锦瑟接走,说先回你家拿东西,再回沈家吗?” 沈妈妈一脸疑惑,怎么这小子自己一个人留在了现场?那锦瑟又去了哪里? 男孩认真地思索,心里暗叫不惊,但又不能明目张胆的公开出来。 姐姐,她仅用旁边人能听到的声音向主办方提出了一种假设: “程锦瑟有可能被拐走了!” 而且拐走她的人必然是不简单的。因为这里的安保级别是最高的,没有内鬼,谁也逃不出这里。 第78章 道歉 “对不起,我不能嫁给你。” 任谁也想不到,轰动一时的大明星与记者的爱恋会以这样的方式收场。 当初闹得沸沸扬扬,恨不得天天霸占热搜榜。而现在才过去,不到几个月的时间,两人就要分道扬镳了,这还得多得没有领取婚姻登记簿。 眼看着准新郎,一副势在必得的模样,在家之方才有男生跟他抢走路晓晓,结果都被他的灵魂着装和毅力所折服。 “喜欢一个人就要抓紧,只有好的东西才能卖的快,剩下的要么太贵,要么太廉价,贵的人们会说他是阳春白雪悬鱼楼台阁亭阁低了,你们会说他是重视传统文化的传递,传承旗袍那么幸福,又有什么定义呢?必然是又见幸福文旅真幸福。” 果然,高学历的人群在谈个恋爱都显得那么有文化和素质。 可是在许帆看来,没有人能够比得上另外一个人的生命,对于每家每户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重要的。 已经一连追了好几天了,都丝毫不见晓晓动作。 有时候真的觉得一个人不必跪舔另外一个人,更谈不上说什么奉承他优厚,他优待他这个字,你不犯我不犯你,你若犯我必将手到擒拿。 许帆是一个很会观察人性的人。 正如此刻,他关注着路 晓晓在准备食物时,他就敏感的发现了一个情况,孩子们这是要外出旅行还是外出离家出走?总之,她要搬走这些西装革履的东西,难道此刻开窍了?终于要回到老家店铺去帮忙卖面食了。 晓晓可是被家乡的一家面食店的老板养大的。跟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他们的感情和与日俱增的彼此之间相互的照应。 天底下可能有很多只会为自己着想的人,但是也不能抹掉一些甘愿为他人服务的人。 于是,许帆想着过去的事情已经发生,而且也已经翻篇了,自己也承认了错误,大伙也都原谅了他,接纳了和认可了他。 那么,早先答应过的婚礼,毫无疑问应该可以照常举行。 事与愿违。在许帆看来,一切都应当水到渠成的事情,但却碰上了路晓晓这个傻大妞,不按常理出牌,自有一套自己的生存丛林法则。 “晓晓,不要闹,嫁给我吧。” 说真心话徐帆倒不是一个说真心话,徐帆,倒不是一个要为其年,撒娇卖萌的男性,从始至终他都是一个坚强理性甚至带一些霸道的大男人。 像现在这样低三下四,源于温存的请求实在次数少的可怜,而能让他这样的人也是屈指可数的,真让人想不到,这陆晓晓便是其中的一个。 “我没有闹,只是我觉得我们不应该这么快去做这样的一个重大的决定,应该给彼此一点时间和空间。” 这时的许帆,明亮的双眼,瞬间黯淡了下来。也许是未卜先知吧,幸亏这一次吃饭没有叫记者,也没有叫其他人,只是在两个人的世界里发生了这一幕。 可是,两个人在一起就能够这样吗?就能够这样的坦诚? 深爱着她呀,还怎么就看不透男人的心思呢?难道自己已经隐藏的这么深了吗?以至于被自己心爱的人拒绝求婚吗? 学分视图为自己找回点面子,也是在试图用自己的高情商化解现在的尴尬,但是一切都仿佛于事无补,空气也仿佛低了10度,两个人彼此面面相觑,甚是不知所措。 “对不起,在这一刻,我无法成为你的新娘。” 听着女孩的抱歉,许帆心灵受到了极大的创伤。 被自己喜欢的人所拒绝的那种感觉,不仅是如被潮水淹,被巨石砸的那般痛苦,而是瞬间就会觉得自己已经生活不下去,没有了未来前行的动力。 仿佛像是被抽走了主心骨,许帆一个人有点垂头丧气地独自离开了。 路晓晓看着他落魄的背影,她的内心也是极其的难受。说实在的,她也何尝不想嫁给这个早已暗生情愫的男人呢? 可是他所从事的特别行动小组的任务实在是太过于艰巨还有十面埋伏,可能稍有不慎,自己就要领赏黄泉,那么如此深爱着他的她,又怎能丢下他一个人孤零零呢? 路晓晓来到沈家大宅时,整个人就像行尸走肉,程锦瑟看得是又惊讶又心疼。 沈妈妈倒是一眼就看出了端倪,急急地将晓晓拉进了她的房间。 “我那天记得新闻报道说过,今天可是你们结婚的日子?” 沈妈妈一下子就问出了重点。 根本还没来得及疏离感情,就被一击即中,连陆小小都觉得自己这几年当记者可是白当了,甚至她连家庭主妇的水平都没有了。 当回想起方才,自己拒绝许帆时的场景,其实他的心里比谁都难受,比谁都要滴血,但是别无他法。 “我不希望他出事,但是,我也真的不能放下他。” 路晓晓的话,在沈妈妈听来就是一种非理智的想法。 “既然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两个人不能够克服重重的困难,共同面对呢?为什么要给对方或者自己设定这么多的限制条件?无论是爱也好恨也好,结婚也好离婚也好,爱从来都不是一种目的或者终点,毕竟人生太过漫长,在这路途上什么人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我妈妈的一番开导,倒是郑重陆小小的心灵没错,在他自己看来,人生有意义的事情很多很多,但实不必为了一件事而死磕到底。 就像彼此都知道的,爱就在他们之间,但是怎样去升华和下一步则需要更多的时机和时中注定的安排。 无论怎样学分,爱着路晓晓,这是肯定的,所以沈妈妈捧着一个红色的爱心礼盒走到路晓晓面前时,她也仅仅是愣了三秒,等到一打开礼盒,看到那个熟悉的可爱的标志,他了然于心。 又是他 。 可能,一个人在世界上会遇到形形色色不同的人,古代的时候经常讲的共患难,现代那也是一种至高无上的美德。也就是说,人际交往之中,也就那么几个会让你和他的关系更加的与众不同。 第79章 华元(1) 我其实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有一个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但性格却又是截然不同的弟弟。 说真的,我是非常的羡慕他,羡慕他可以任性,可以敢要,可以撒娇,可以哭泣…… 和我不一样,我是长子,是一个注定要肩负无数期待的奋斗者。 父母最爱的儿子是我那个嘴巴甜、头脑单纯的弟弟。 一直以来,我都在跟最顶尖的老师们学习法力、格斗、谋略、医术等知识。我没有空闲的时间,不像华年,可以无忧无虑的度过自己的童年少年。总之,他的青春是丰富多彩的,而我是在学习中度过的。 日月崖的大殿内四周都是透明的,里面的人可以清楚楚看得见外面所发生的事情,而外面的人是无法窥探里面的世界。 无数次学习写累了或者格斗时练习够了,我抬起头便会看到花年和一群小伙伴们在欢快的玩风筝跳舞,甚至玩泥巴脏兮兮的虎头虎脑的样子,总是让我非常的羡慕。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也就一天天的消沉下去,而华年一如既往的快乐四射。 于是,再到后来我们两个人的性格便成了天壤之别。 我慢慢的学会了城府、隐忍和坚强,父亲对我的要求极高,他不允许我掉眼泪,所以他经常用鞭子鞭打我来测试我的耐力。经过了100次测试,从第1次哭,到后来的99次,我都咬牙挺了过来,因为我发现只要我哭,那鞭子鞭打到身体的力量就会更加的重。 我的身体现在仍然可以看到那些鞭痕。那些既是父亲对我的言传身教,也是使我成为王者的鞭策。 如果说要我感恩的话,我实在难以启齿,我并不想要王冠,但是面对族人加冕的王冠,我却被动地接受了。 命运的手逮着谁,你别无选择。 就像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我要成为那个天选之子?为什么不可以是我的弟弟? 虽然从小到大,父亲母亲对弟弟的爱就要深透和明目张胆,但是弟弟的笑脸对于我来说也是一种慰藉。 其实,我也爱着我的弟弟。 如果不是因为她,可能我对我弟弟的爱会一成不变。 还是,在那个可以看到外面发生一切的大殿内,那时我已经是一个成年的有魅力的男性,族人们都想把自己的女儿介绍给我,然后我的脑海里一直记挂着在忘忧湖采花的姑娘。 那个时候我竟然没有问她的名字,时间尽管已经过去那么多年,我依然对她依旧念念不忘。 奈何缘深情浅。 我已经游走在各个时空,去寻找那个女孩的气息,然而走了那么多的路,寻了那么多个时空,均没有发现她的下落。 她的气息、她的气味、她的眉目、她的声音…… 所以当我抬头望向大殿外,看到的那个女孩子,几乎不敢置信。 那时由于我的学业是整个族人的大事,几乎在大殿里学习的人只有我一个,而同年龄的小伙伴们都在大殿之外。 再三确认,就是那个女孩。 我那时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以至于再看到后面的时候,那份激动和喜悦就变成了愤恨! 心念念的人,竟然在自己的面前和另外一个人谈笑风生,打打闹闹。 那个人便是自己的弟弟:顾华年。 说实在的,当时并不清楚什么是感情,也不能够理解这份熊熊的怒火,竟然便是争风吃醋。现在回头想起来都觉得年少的自己是那样的无知和幼稚,但是丝毫也不影响那份纯挚的感情。 她的确是自己的初恋。 尽管到了最后都不愿意承认这份感情是白月光一般的存在,我知道我没有办法忘记她,但是又忍不住会想她。 当听到自己的弟弟亲切的呼唤她: 锦瑟。 我那时,的脑海竟然盖住了无数的网,现在的话,但一瞬间联想到了一句诗词,而变成了晴天霹雳: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为什么会这样?那自己又算是什么? 我无法忍受这个事实的发生,但是你忍不住的想要靠近他,这种患得患失的感觉,几煎熬又兴奋,既沮丧又窃喜,实在是像热锅上的蚂蚁,让人焦灼不堪,为伊消得人憔悴。 也正是因为这样,我的学业便出现了波动,这也就立即引起了父亲母亲的关注。 我原以为,自己的这点小心思,隐藏的很好,然而知子莫若母在我的母亲看来,我的这点心思表现出来的,在她看来便是拙劣的演技,明眼人一看就透。 “华元,这是弟弟的幸福,你作为哥哥理应让着弟弟。” 母亲的这番话,使我伤心不已。没什么,明明是我先遇见的她!这一切对我太不公平! 为什么全世界的人都围着我的弟弟转,难道我就不应该拥有这份幸福吗? 鬼使神差的一天,我竟鼓起了勇气,不再躲躲藏藏,走出了大殿之外。 这是我自与她断联以后,还从未试过在没有学习任务的情况下走出大殿。 我几乎是战战兢兢、吞吞吐吐地来到了她的面前。我还没有开口,她已经欢天喜地的向我扑来,一头扎进了我的怀里。我的心跳的很快,脸瞬间就红了。 “华年,刚才吓死我了,没找到你!” 我的心瞬间就被凝固了,她把我误会成了华年。如此香软的身体,在我结实的怀抱中显得格外温柔和体贴,我是如此的迷恋,但又心生寒意。 我明明比华年更早地认识你,你怎么就把我给忘了呢? 我瞬间冷漠了起来,也没有解释,也没有相认,只是轻轻的把它拉开,转身离去。任凭她在我身后呼叫: “华年!华年!” 每当想起她在我的面前叫别的男人的名字,我的心仿佛在滴血,看着我为她种下的风铃花,此刻遍布整座城市,纷纷飞花美得炫目,每一朵都写满了思念。 然而,花田雨下,相守相伴的人却不是我,何其残忍! 错过的人不多不少,我只是多望了你一眼! 一眼便是万年。 第80章 华元(2) 我这才知道原来你已不记得我们在忘忧湖发生的往事。 虽然我现在还在大店内学习,但是我的心早已经跟随着弟弟来到了大殿外虽然我现在还在大店内学习,但是我的心早已经跟随着弟弟来到了大殿外,特别是女孩的所有事情,我都变得格外的敏感和认真地聆听。 我现在的法力已经是非常的厉害的,所以我能够用各种不同的办法,同频共振的听到大殿外我想要知道的所发生的一切。 “为什么昨天我看见你,你却不理我?”还娇滴滴地责怪着男孩的话语,让人听了都心里痒痒难耐。 “昨天我明明出去外面办事了呀?你看就是我给你带回来的风铃花。” 男孩献宝一般地捧出了一束盛放的花朵。 风铃花的花语:致永恒之爱。 女孩高兴地拿起了花,靠近自己的鼻尖,深深的吸了一口香气,这醉人的芬芳,仿佛让人置身于云朵中,女孩情不自禁地捧着花翩翩起舞,爽朗的笑声和欢快的舞步,引得男孩也跟着跳了起来。 我在大殿内也感受到了这股喜悦之情,内心是真的为所爱之人而欢喜,但同时又为在她身边的是自己的弟弟而感到悲伤。 于是像我这样从来不流露出半点情绪的人现在的七情六欲也全然挂到了脸上于是像我这样从来不流露出半点情绪的人,现在的七情六欲也全然挂到了脸上,老师们也有所警惕,迅速将这个情况告知了母亲。 母亲本就早已察觉到了我对女孩的感觉不一般。再加上老师们的证词,母亲作为过来人,其中的奥秘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该说该做的还是要早有打算。 所以也就有了这一顿毒打。 母亲瞒着父亲将我带到了一处暗室,她举起了父亲鞭打我时所用的鞭子。这一次说什么她也不能原谅我,而且还要自己亲手来动刑。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喜欢深色的长袖长衫,因为就这样,我才能遮挡住这些斑驳不堪的伤痕。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你要拼尽全力才能让别人觉得成功毫不费力。 可是我已经这么尽力了,为什么她始终没有看向我? 在挨母亲的毒打时,我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个女孩的模样,用母亲的话来说,如果他知道我当时的脑子里所想,她肯定会说我死不悔改。 可是我又何错之有?我为什么要改变我的喜好和我的爱? 可能总归是没有办法,母亲打的也累了,尽管我也疼的死去活来,但是我已经没有眼泪可以流了,我的一生傲骨也变成了一身反骨,只能用自己无声息的力量来反抗这一切不公。 我那个时候就在想,既然你们已经夺去了我那么多的快乐,那么就把我的那一束光还给我吧! 这是我晕死过去时,唯一的想法。 就这样,我消失在了大殿内学习的课堂。烧了整整三天三夜,那个时候我是迷迷糊糊的,然而就是这般的场景,那个心尖上的人终于还是出现了。 “我给你介绍,这是我在人间带回来的朋友。” “你好,我是程锦瑟。” 我当时看着自己的弟弟,小子那副神气的模样,就像是在炫宝。 这个女娃此刻的娇羞模样也是让人心动不已。 真是,我竟然发现了这个,他们的手竟然牵着手两个人就这样公然的在我面真是,我竟然发现了这个,他们的手竟然牵着手,两个人就这样公然的在我面前做出了如此亲密的举动。 “咳咳咳!” 我一时难受的不能自已,瞬间感觉到了呼吸不畅,母亲见状,赶紧来到了床边,示意他们两个人赶紧离开。 临别时,母亲还意有所指的点醒女孩: “自古以来,男欢女爱讲的就是一个门当户对。” 母亲的意犹未尽,却实在是道出了大家族里的婚姻冷暖。 只听怀念牵着锦瑟的手,快快的离开了这里,他们在耳语诉说着这样的封建礼教残余思想的弊端。 待人群都走后,母亲看着悠悠转醒的我,这紧张的心总算是可以平稳的放下来了。 “华元,母亲给你介绍新朋友。” 在母亲看来,日月族里花容月色的美人不胜枚举,总有一个可以让自己的孩子满意。 “不必灰心,世界一切皆有可能。 是近年来常常听到的一句广告词,在各大新闻媒体报道中也经常亮相。 如果说喜欢这种东西是可以戒掉的,那他也不至于还单着。 真的没有想到自己的弟弟和女孩已经如此的密切相处的如此的开心快乐。 所以说,打扰别人的幸福,那就是犯罪。 我知道自己不应该破坏弟弟的幸福,但是那个人既然是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叫我怎能甘心? 母亲也是一个爽快人,立即联系了组内的各大美人,各大美人轮番上演调情大戏疯狂地轰炸我。 “这位可是我们日月族的名门望族孙氏的后人孙晴晴!” 母亲根本没有把孩子的提议放在心上,反倒是带上了人马就直接杀回了大殿。 “不管怎么样,这么多女生,这么多男生,总有你喜欢的惦记的,但也总有你惦记不了的,喜欢不了的。” 谈话的过程就像是在云里雾里绕,母亲和我过招都是你来搭台,我来拆台,到时把现场的气氛搞得非常活跃,但也彻头彻尾的体现了事前沟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母亲和父亲想必已经沟通过了这件事情,那么你说这个姑娘会不会有危险呢?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在没有遇到他之前,音乐组的两大天子日神月神,那可是亲密无间的搭档,而并非如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饭圈环境。 像是早就料到了父亲母亲的决绝,他一大早便离开了居住地,开启了自己的新旅程。 一个人在外的旅行,可以很精彩,当然可以落寞,也仅仅是一分钟的事情,选择适合自己的人,事物相处,这样的感觉真的很爽,愿所有人都被温暖相拥。 第81章 复仇 阴森恐怖的第19层地狱。 这里万物皆萎靡,丑陋、邪恶、粘稠、抑郁…… 在这里,你可以使用一切暗淡的、没有感情的乃至令人厌倦的词语来描绘这个地方。 这是一个没有人会留恋的地方。 魔女却对于这个地方有着别样的感情。 经历过那一场大战之后的魔族,早已习惯了流血牺牲甚至是支离破碎的感觉。 身体的破支离破碎,不过也就是行尸走肉,但是心呢?假设心灵没有了栖息之所,那么与行尸走肉又有何分别? 可是魔女却在这样的绝境之中发现了光芒,她永远不会忘记当年逃入此处时的惨烈之状,如果有命活,谁又会堕落到第19层地狱呢? 所以所以绝处逢生,尽管恶之花操控了她的余生,但是也正是这朵恶之花给予她在危难之中的重生。 “公主,今日恶之花的能量消耗非常之大,恶灵的供给出现了严重不足。” “不是已经让你们到人间去搜刮恶灵了吗?” 一个凛冽的掌风,甩出地上的仆人,瞬间被拍打在了墙壁之上,跌倒下来。 “咳咳…咳…已经…前往人间…抓捕,但是人间出现了一群…阻挠我们的人。” 近日,夜观天象发现了红叶的出现,魔女心中就已产生了不好的预感,现在看来是真的天降煞星,看来又是一场硬仗要打。 “是什么人?查清楚他们底细没有?” 答话的仆人立即跌跌撞撞地匍匐前行,爬到他的面前回应道: “据前线的族人来报,正是此前交战的那群人。” “岂有此理,三番五次坏我好事,这次要把他们抓过来投喂恶之花!” 魔女咬牙切齿,看来不好好教训这一帮,不知天高地厚的人类,他们是不知道魔族的厉害是怎样的。 “传我的命令下去,活捉他们!” “是!” 烈焰熔浆内一声声嘶厉的惨叫声此起彼伏,恶之花周边升起的无数只獠牙般的触角,正在贪得无厌的吸食着恶灵的身体。 恶灵的身体横尸遍野般 在这炼狱内层层叠叠惨不忍睹恐怖恶灵的身体横尸遍野般在这炼狱内层层叠叠,惨不忍睹。 曾经的魔族生活在遥远的魔国,过着的是梦幻般的恬静生活,现如今却彻底的陷入了黑暗的笼罩。 恶之花虽是魔族之圣物,但从始至终都是禁忌之花,人人畏之敬之远之。如果能够从事正义,谁愿意堕落成魔恶之花?之所以能够重新生长,还不是因为那一场大战中只有恶之花的魔力释放开来,才可以拯救整个族人。 在遁入魔道和全族灭亡的利害攸关场面之下,做出的最优解。 魔女永远不会忘记当时自己祈求活下去的凄苦画面。 “不要伤害他们,求求你们放过我们吧!” 无论当时多么弱小的他,以及族人如何的苦苦哀求,却仍然难逃一死在那场大战中他所失去的自信,实在是太多了。 示弱于事无补,可怜和同情在弱者面前,那是天方夜谭。弱者对于强者,完全就是被剥削的对象和奴役的对象,以及压榨的对象,谈何有同情和怜悯呢? 适者生存,至理名言。 物竞天择,弱者淘汰。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在魔女的心里也埋下了一颗种子弱者的生死是微不足道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值得一提的。 正因为如此,恶之花这个至高无上的强者,它配拥有无数恶灵的生杀大权,它也是魔族的力量之源。 魔族与恶之花之间是供养与被供养的关系,两者是互相彼此的恩人,也就是说他们是彼此的反哺之恩。 就在母女静静的一个人在思考,接下来怎么做时,他出现在了她的身边。 “怎么了?有心事?” 一件熟悉的黑色披风,落在了魔女的肩上。 “你也来了,没什么,我只是一个人想静静。” 魔女开始并不觉得这里阴风阵阵,然而披风的温暖却让她忍不住裹紧衣服。 “好,那就跟我回家。” 不由分说的一个公主抱,魔女就这样轻而易举的被男人抱起。 这一连串行云流水的动作,无不表明的男人十分反感此地,诚然,男人也不希望魔女常驻于此。 第19层地狱怎么说都是一个无人留恋和充满罪恶的地方,待久了不仅身体有害,更会影响一个人的心智和情绪。 “快把我忘放下来,不用你抱着,我又不是三岁小孩。” “多难为情,四周都是属下,你别闹了。” “玄英,可不可以放我下来?” …… 魔女是把自己的嘴皮子都说干了,还是说不动男人。 有罪之人必将受到罪恶的惩罚。 可是这样肮脏的地方,不应该让心有善念和本质非恶的人前往。 男人是真的讨厌这里的凄凄惨惨。 谁也不会喜欢一个地方充满了罪恶,黑暗和死亡,谁都会喜欢的是一片生机蓬勃,快乐幸福和怡然自得的悠闲时光。 所以男人就想着带魔女去一片,无人知晓的地方,两个人一日三餐,男耕女织,闲云野鹤。 然而,一切毕竟是幻想,魔女肩上担负着重振族人的使命,又怎可能说走就走,远离世俗纷争,不再过问和干涉魔族的事呢? 好几次魔女和玄英都为此大吵特吵,冷战也不知道进行过多少回了。 “玄英,我没有办法放下我心中的仇恨,我一定要让恶之花强大和释放恶之花的能量,重振魔族!” 魔女从未想过自己一心一意重整家业却忽略了一个人的感受。 似乎很奇怪,女性好像只长了一颗心,只能装下一件事啊,在兼顾事业和家庭方面往往把握的有点跛脚。 你也不是没有想过,就此金盆洗手,安心的和原因在一起做一个三口之家,寻一方乐土安居乐业。 可是尝过濒临死亡的人,她的求生意志和信念是超乎常人的。 无论如何,谁也不能阻挡魔族前进的步伐,谁也不能拦住她复仇的决心。 前路漫漫,哪怕要牺牲掉一些人和事,那也是值得的。 魔女也曾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也可能会成为恶之花的祭品。 第82章 回忆 玄英还记得,第一次看到魔女式时的情景。 那时候自己还小,发生了一件什么事,他也不太记得了,总之他是流落到魔族流浪的小孩。 因为不是魔族的原因,那么他这个异乡人注定就是会受到各种各样的欺负。 小小年纪就被呼来喝去当牛做马,看惯了别人的眼色,生活的小心翼翼而且瘦骨嶙峋。 几乎没有吃过饱饭的童年,有无数次他都想一死了之,然后最后却都挺了过来。 只不过是因为年少的他怕疼怕死而已。 可是当他以为自己就要这样苟活一世时,她就像一束光,照亮了灰霾天空下的他。 望着这个被自己打晕的女孩。他恋恋不舍的指尖抚摸着她的眉眼和嘴唇。 就在刚才,她又再次冲动,恶灵不足以支撑恶之花的日常能量供给,人间又出现了那群碍事的特别行动小组成员,在他们的再三阻挠之下,魔族捕获的恶灵数量直线下降。 这样一来,恶之花绽放的之日,又将无限期被推迟和耽误。 一想到此,即将影响到族人大计的进展,我女便也按捺不住,坐立不安。 “思来想去,我还是要到人间一趟,再会一会他们!” 魔女留下这话,便要起身前往人间。 “等等,今天是我的生日,留下来陪我吃餐饭吧!” 脚步都已经迈出了门槛的魔女,这才迟疑了下来。 “好。” 回忆里的往事,总是那么的诱人。 第一次受伤流血是她帮他包扎的,第一次掉进了水里是她将旱鸭子的他捞了上来 ,第一次吃红烧肉是她偷偷往他碗里夹的,第一次亲吻是她明目张胆的夺下他的初吻…… 这么多美好的回忆里,写满了她对他的爱,她对他的喜,她对他的好。 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够让自己最爱的人深入险境,因为他知道他不能失去她。 “我要拿你怎么办呢?” 雄鹰的大拇指摸索着魔女的唇,眼看着她的唇由粉色随着大拇指的拨动变成诱人的红色。 情不自禁的他低下了头,吻了下去。 像是睡梦中,沉入海底被无数触角温柔的挠痒痒,魔女迷糊中竟也给予了他热烈的回应。 今天,确实是眩晕的生日,所以他更加不想让自己心爱的人离他而去。 于是,原本计划在蛋糕里放些许助眠的药物,可是转念一想,以自己的法力诚然是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够解决这桩小事。 药物有害身体,而且他一直希望她能给自己生下一儿半女。 “你喜欢女孩还是男孩?” “什么这么问?” “我希望,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小魔女。” 这番表白,但是非常符合玄英的气质。 直接干脆不拖泥带水,喜欢的就是喜欢,讨厌的就是讨厌,一如他的性格一样,直来直往。 一夜旖旎。星星都害羞的藏了起来,也是黑亮黑亮的。 哪怕是有什么天大的事发生,也没有人敢打扰他们。 于是第二天醒来,你就会发现一个女孩坐在床头气鼓鼓的模样,像极了受气的小媳妇,而另一边的男人却神清气爽,怡然自得的哼着小情调的歌。 “你个骗子!就知道欺负我!” 一个凛冽的掌风就这样向男人直嗖嗖的劈头盖脸打去。 男人劲瘦的腰线向右轻轻一侧,顺势搂住女人,右手则锁住了女人的掌风。 这贱男人这个角度刚好将自己的下巴放到女人的肩头上,就见他十分撩人的伸出舌头往女人的耳垂舔了一舔,女人被撩拨的心猿意马,嗖的一下,从耳根红到脸颊上。 “你…你不要脸!” 女人说出的话都变得磕磕巴巴,而且还有一股被曾有过的娇滴滴的嗲嗲的声音。 可是男人并没有打算放过他,而是变本加厉的在她的耳边吹了两口凉气,邪魅地说着: “昨夜你不是一直在说,不要停吗?” 女人听了害羞到不行,人生似乎血液都在沸腾,整个人的身体都变得粉扑扑的,只想往外钻逃出现在这个尴尬的地方,哪知却被男人一个翻身轻而易举地压倒在床上。 “怎么?你还想往哪里逃?” 说着,就往她的脸蛋上浅啄了一下。呃,似乎还不过瘾,接下来一下比一下重的,从她的脸蛋开始啄了下去,而且为了达到意乱情迷的效果,他每啄一下都要发出“啵”的声音。 女人哪里吃得消这仗势。这分明就是吃定了它,眼看着就像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非得把它生吞活剥,这只大色狼才肯放下獠牙。 “停!臭流氓!” 女人挣扎着要摆脱男人的束缚,然而男人早已熟练的上下其手,上下其口,根本不给女人反驳的机会。 “怎么昨天用完?我今天就厌倦了。你不就是喜欢我这个流氓吗?” 说完,男人伸出自己的舌头,舔了舔女人的脸蛋。 “我没说…不…喜欢,只是…只是…现在不…行。” 女人被男人吻的晕头转向,话也说不清,但幸好她的神志是清醒的,女人根本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和捕获恶灵的决心。 男人这才发现女人在这样的情欲之下,还在心心念着恶之花的事情,不由得心生怨对,手下的力道也就加重了。 “啊!” 男人也就不管不顾起来,在女人身上种下熊熊欲火。 “怎么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心里想着别的事情?看来是我功夫做的还不够,让你有力气分心想别的事情。” 女人连连摇头,奈何嘴巴早已被他的吻所吻住,无法呼救和解释,这曼妙的时光从早到晚变得如此的漫长。 女人也在迷迷糊糊中失去了知觉,这最先欲死的感觉实在是像踩在棉花里,云里雾里,整个人都飘飘欲坠的感觉。 等到女人再次醒来,她的身边早已没有了男人的踪迹。 浑身酸痛,几乎是难以站立,她卯足了好大股劲,才颤颤巍巍的下了床,差一点就要摔倒在地板上,磕个头破血流。幸亏在外面服侍的侍女,听到了里面的动静,冲了进来将她扶住。 那个该死的男人! 第83章 猫腻 入伏以后,太阳格外猛烈。 走在大街上的程锦瑟有一种错觉,仿佛整个人在火上烤。 一连几日,程锦瑟都感觉到了自己有些头昏脑胀,时不时地就陷入了一种虚幻的世界中,脑海里闪现出几个骇人听闻的画面。 “不要!不要过来!” “我不是你的新娘。” “走开!离我远远的!” …… 这些支离破碎的画面再次席卷了程锦瑟的头脑中。 “怎么样?有查到什么线索吗?” 吴大打来电话询问线索。程锦瑟此时正前往与静安福利院长期合作的美芽照相馆,据带回基地的资料和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介绍,有同事曾经拍到过一些怪异的现象。 有关于工作人员介绍的怪异照片,吴大一行也表示不解,但顺着工作人员的描述,可想而知,如果描述的是真的,那确实是灵异的事物。 程锦瑟好不容易走到了大街拐角处的美芽照相馆。由于学校排课工作的原因,这次顾华年并没有跟随着她一同而来。 “万事都要小心!” 过完年从自己的左手上摘下了一条日月族的手链,相传是母亲留给他的遗物,他当做传家宝一样珍爱着。此时,他解了下来,系在了程锦瑟的手腕上。 “这么贵重的东西,你知道的,我丢三落四,我真是不敢……” 话都没有说完,程锦瑟就被顾华年一个重重的吻将所有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的话语吞没。 也不知过了有多久,仿佛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在这车水马龙的世界里,两个人忘我的热情相吻相拥。 直到路过的汽车鸣笛声太过刺耳,这才把两人惊得难分难舍,停下了拥吻。 顾华年抱着程锦瑟,伸出两只好看的骨节分明的手温柔的整理着她的衣领和头发,宠溺的拍了拍她的脑袋。 “有什么不敢的?我的就都是你的。” 顾华年的这番话,就像魔法一样,将程锦瑟迷住了,从没有这么甜蜜过。 日光像是给男人描了金边,他的笑容是那么的耀眼和诱人,以至于程锦瑟总是认为和自己在一起的不是人是神。 美的无与伦比。 确实,顾华年是神,日月族的日神。 所以,现在当程锦瑟颤颤巍巍地走进了美芽照相馆,出现在她眼帘的是一整墙一整墙的各式各样的老照片。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尽管有这么多张的照片,密密麻麻的排列在一起,却只有一张照片散发出光芒,并瞬间吸引住了程锦瑟的眼眸。 令人不可置信的事情竟然发生了,这张老照片分明是一对夫妻,而女人手上的那条闪闪发光的项链,竟然与程锦瑟现在所带的顾华年所赠的传家宝如出一辙。 “这难道是一种巧合?照片中的夫妻又是谁?” 程锦瑟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瞄着眼前的这幅照片,只见照片中的一男一女相拥而笑,显然是一对人人称羡的璧人。 就在程景森纳闷和拿不定主意之时,店里走出来一位年轻的小姐。 “欢迎光临美芽,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程锦瑟被这位突然出现的小可爱一样的女生,惊愕之余回过神来。 “你好,我是来取静安福利院前几天入园日的照片。” “好的,请您留下冲洗照片人员的电话和姓名,我们核对一下。” 看来还是一个非常有礼貌和体贴的店主。程锦瑟心想难得遇到这么个可爱和漂亮的店主,这里怪不得定是要生意兴隆的。 就在女生回到屋内去查找照片之时,程锦瑟胸口上的如意却突然闪现出了红光。 “糟糕,这里肯定是有危险!” 程锦瑟立即呼唤出小纸片人,迅速划出一片结界。随着胸口的如意,越发的洪亮,而且跳动的频繁,这说明危险,一步步的接近,一步步的增大。 没错,刚才出现的可爱的女生,再次重新出现在程锦瑟面前时 早已变身成为了魔族的魔女! “怎么会是你?” 程锦瑟立即警铃大作,趁着对方不易察觉,手上悄悄地释放出几个小纸片人向沈家大宅、顾华年的学校以及特别行动小组基地传递信息,请求队友增援。 “没错,就是本尊,幸会了!” 说完,也不管程锦瑟的生死,直接释放出一个超级能量球向她冲击过去。 眼看着程锦瑟使出的结界与魔女的能量球相碰撞,能量与能量之间的冲撞释放出了巨大的震慑力,你强我弱,互不相让。 两个女人,势均力敌。最终能量球和结界形成了两股重大的力量,几乎可以说是两败俱伤的结果,各自破裂。 程锦瑟一个脚步没站稳跌倒在地,魔女也好不到哪去,堪堪地支撑住了摇摇欲坠的身体。 两个女人的狼狈样,着实和美丽扯不上边,但是却也体现了女人的战争更加的残酷和可怕。 “程锦瑟,我一次又一次地放过你,但是你却死死咬着我不放。”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你非要和我们魔族作对?” “这次如果你不交出天使泪,那么就受死吧!” …… 毫无疑问地,魔女使出了自己的必杀技,霎时间,房间内的灯泡和摆件摇摇欲坠,还有电流的火花滋滋在四周作响。 说时迟,那时快,正当曾景色毫无招架之力的紧闭着双眼,准备等待迎面而来的疼痛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到了她的耳边。 “我来了!” 还不等程锦瑟睁开双眼,就被一个熟悉的怀抱拥入了怀中,等到程锦瑟看清来人正是: 顾华年。 与此同时,风铃剑也向刺猬般向着魔女的方向扎了过去。 双方交战正酣,奇怪的是,魔女的法力却不断的强大起来,有起初的明显落于下风到稳扎稳打的提升,这神奇的怪力,倒是让程锦瑟和顾华年陷入了不解的疑惑之中。 “为什么她好像有在吸食力量,她的力量不断地在增强呢?” 顾华年说出了自己的疑问。与此同时,程锦瑟和他都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出现了体能不支,两眼冒金星、浑浑噩噩的情状,显然自己的身体竟然虚弱了下来。 看来,有猫腻。 第84章 问情 程锦瑟和顾华年分明感受到了自己的能量在不断的流逝。 同时,正好相反的是,魔女那边的能量却在不断增强。 “快说!你对我们做了些什么?!” 顾华年硬撑起摇摇欲坠的身体,一个凌波微步,竭尽全力便来到了魔女的跟前,并把自己的风铃剑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不说出真话,你就得死!” 此刻的顾华年,法力和能量都已减去了大半,但是那唬人的声线和音量还是为自己争取了几分底气。顾华年屏住呼吸,强装镇定。 “哈哈哈……” 魔女显然是被他的雕虫小技所逗乐了,不慌不忙地先把顾华年戏耍一番。她最拿手的就是点穴,三下五除二就把顾华年制服住了。 不管怎么样,士可杀不可辱,顾华年倒也没有自怨自艾,也决不会摇尾乞怜,只是他知道现在的自己还不能倒下来,毕竟还有很多事情需要解决,所爱之人更是身处险境,岂能袖手旁观,所以他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先下手为强,务必要斩杀魔女。 对手实力不容小觑。 电光火石之间,青鸟的到来,着实让大伙长舒了一口气。 这庞然大物从天而降,把房顶几乎掀翻。 “青鸟到,财神到,福禄寿全部都到,唯有妖魔鬼怪通通都要倒!” 同时,一个巨大的火球从青岛的嘴巴里弹射出来,直接冲向魔女。 魔族最怕的就是火焰球,一旦他们碰到火焰必将灰飞烟灭,魔女见状立即躲闪,逃之夭夭。 “你们好自为之!走着瞧!” 魔女逃离后,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原位。美芽照相馆内的所有事物又开始恢复了原来的模样。 程锦瑟一行人走上二楼,这才发现这里的员工东倒西歪,有的躺在了桌上,有的躺在座位上的,更有甚者在茶几上趴着昏迷状态。 “乒乒乓乓!” 顾华年不知从哪里拿来的道具。一顿胡乱敲打,发出巨大音量的有节奏、有旋律、的铃声,这也就可以将一些懒虫叫醒,如此结果也很是让大家满意。 此外,程锦瑟和顾华年这对苦命鸳鸯倒也是紧紧地牵着手,片刻不愿分离。 “你怎么就是不听话?遇到这样的危险,也不知道逃?” “要是万一,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你叫我怎么办?” “你知不知道这一天不见,我有多么的担心你?刚才看到小纸片人呼救的时候,你知道我有多着急,我的心都在滴血!” 程锦瑟听得感动极了,连忙从他的后背抱住了他,轻轻地对他说道: “谢谢你,幸好遇见你。” 程锦瑟的一番话让顾华年感受到如沐春风的暖阳,顾华年深刻地认识到原来在这片陌生的异乡人的土地里,她就像一颗小太阳,是如此深情地爱着他。 对于程锦瑟而言,不管未来怎么样,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能够比得过顾华年给予自己的爱。 如果爱是可以定义,那么在程锦瑟看来,爱自有天意,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如果爱是可以标价,那么在程锦瑟看来,爱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无价之宝。 爱自己是人生的终极浪漫,而对于他爱那便是过眼云烟。 这时,程锦瑟才想起了刚才看到的那张和自己手上这条项链如出一辙的老照片。 “华年,你看这张照片。” 只见,顾华年眼睛触及照片后,突然地睁大了起来,手指不停的颤动,死死地攥着那张照片。 “为什么他们会有这张照片?” “照片里的他们是谁?” 程锦瑟的疑问,倒是把顾华年给难住了。记忆瞬间回到了遥远的年代,那时候的顾华年还只是个小少年。 如果不是因为日月族内出现叛徒,顾华年又怎么会痛死了一段宝贵的记忆? “殿下,把这些难堪的过往都忘记吧!” “把我们都忘记吧!” …… 于是,被下了咒的小少年从此忘记了痛苦,开始了无忧无虑的生活。直至遇到了一个小太阳般的女孩,命运又再次掀起了波澜。 “殿下,好好生活下去。” “这是能给予你庇佑的手链,愿望神保佑你。” 不要!顾华年看见一片血色花朵在这对男女的胸前绽放开来。 痛苦席卷了顾华年的全身。 照片里的两人是谁? 事已至此,如今的魔族气息逐渐地散去,程锦瑟胸前的如意挂坠也暗淡了下来。 试想一下,在第19层地狱中的恶魔之地,那是多么令人胆战心惊和可怖的环境。在那里,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有命走出来。 在绝境,大家都明白,绝望本身就是一个徒劳的事情,求生不过就是无畏的挣扎。 然而,魔族便是这样一群从绝望里逃生的族群。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谁也拦不住。就像突然而来的瓢泼大雨。你想让它停下来,它就能停吗?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程锦瑟面露难色,这一次特别行动小组的计划显然就这样泡汤了。 等到众人都离去,整个照相馆只剩下青鸟。难得的是青鸟并没有暴躁起来,而是乖乖地呆在原地,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而另一边,返回到魔族的魔女,却没有得到像顾华年这般的慰藉,相反,玄英此时早已去无所踪。 有探子反馈玄英查无消息。回想当时正是玄英将自己迷晕,而现在人又去了哪里? 魔女在属下面前表现的若无其事,其实内心早已焦虑万分。 目前,前有日月族,后有人间敌人,玄英这是要去什么地方? 该不会被人抓了吧? 尽管内心中的焦虑已经快要达到极限,但魔女还是强忍住了情绪的外露,不管怎么样,一定要耐住性子,赶快把人找到,与其干着急,那也是于事无补。 好在魔女在心绪不宁的时刻,还能够镇定下来,理清了思路,但愿不会出现什么差错和意想不到的结果。 就在魔族千辛万苦在寻找的男人,他此时就在大家都熟悉的地方。 那个恐怖的让人闻风丧胆的第19层地狱。 第85章 暖阳 程锦瑟担心的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 日子已经过去了很多天,静安照相馆内的那张老照片,里面的人是谁呢? 这个疑团一直纠结在程锦瑟的心中,她不安地用右手拨弄着左手的链子,7颗璀璨的锆石闪耀着夺目的炫彩。 回想起,当日击溃魔女之时,顾华年拾起照片,看到画面时错愕的表情。显然,他是认识照片里的男人和女人的。 难道他们之间有什么关联? 程锦瑟一时之间,也搞不清楚其中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不如就面对面再次问个究竟。 话虽如此,但真要问个究竟时,她也是吞吞吐吐犹豫半天才说出个所以然。 “我们聊聊。” 似乎是大伙都心有灵犀的达成了共识,沈妈妈和亲娘早早的退出了客厅,整个室内环境都空出来,给予两个年轻人独处的空间。 为了这次会谈,程锦瑟非常的用心,亲手制作了丰盛的美味佳肴。 “来,尝尝我的手艺,金边粉、泰式西米糕和冰柠檬果饮。” 餐桌上摆着色泽艳丽的食物,卖相极其好看,蛋液煎至金黄裹住米粉,西米糕用粽子叶包裹着,软糯q弹,口齿间还有淡淡的椰奶香。 “真好吃!” 顾华年连吃了好几口,想不到竟有此等美味,对程锦瑟的感知又加深了一层赞叹。 “真想不到你还是个美食家!” 程锦瑟听了他的夸赞也忍不住红了脸,娇羞的模样倒是极其好看。 顾华年又不由地连连夸赞了几句。 “人美,做出来的菜肴也美。” 两人便在愉悦的氛围中用餐,享受起这份简单的美好。 眼看前面已经铺垫了那么多,程锦瑟也就乘胜追击,把话题单刀直入到自己现在戴着的手链: “静安照相馆的那张照片女人手上为什么会有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 明显地,顾华年听到了问题后,手持的刀叉顿了一顿,紧接着放下餐具,他逃避似的用叠起来的餐巾擦了擦嘴唇。 像是鼓足了勇气,只听他娓娓道来: “那是我的母亲。” 画面中人竟是顾华年的母亲,而站在一旁的男人是谁?顾华年也不知如何回答。 记忆中的往事竟然被删除了。那为何这张照片会出现在美芽照相馆。顾华年也意识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会是谁能够把如此久远的尘封的往事翻出来? 想必熟人所为。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这是在暗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吗? 顾华年心中早已有了答案。想必有一个人会给予他想要的答案。 顾华元。 他的双胞胎哥哥。 之前他们已经交手过多次,程锦瑟知道顾华元这个外表冷峻,内心让人捉摸不透的男人,其实也有着不为人知的辛酸历程。 顾华年更是对自己的同胞兄长有着深深的愧疚。自小自己就是无忧无虑的长大,而兄长则背负着整个族人的希望,可以说一直在负重前行的都是他。 “你决定要再次回到日月崖吗?” 陈锦策有些感慨的来到了顾华年的身边,轻轻地揽着他的脖颈,温柔地说道:“不管你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我都将是你最坚定的支持者。” 顾华年十分感动,他们都知道,无论到哪里,只要稍加不小心,就会时刻面对着生命收到的危险。今生有一人赴汤蹈火在所不惜的陪伴,陪伴在自己的身边。可想而知,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感情。 两个人便如此这般静静地就很美好,相拥在一起。程锦瑟内心确实百感交集,再次踏入日月牙内心中的那个梦魇,自始至终没有解开到底为何在她的脑海中会不停的浮现那个新娘的画面,而到底前世的记忆里和顾华年、顾华元两兄弟之间又发生过什么? 程锦瑟最想知道的是自己到底有没有失去一些不能够忘记的人和事? 她时常会觉得自己的心空荡荡的,脑子也是一片茫然,但事实告诉自己绝不是那样的,有一些人和事只是被人为的抹去,但他们都真切的存在过,是值得被记录下来的。 谁也不清楚到底发生过什么,但是在她的心里只有一个信念,总要找回来的。 而此时,躲在客厅门口偷听的沈妈妈和青鸟,就是一个不小心绊倒了脚边的门槛上,一人一鸟摔了个底朝天样子,煞是狼狈,但还是要装作笑呵呵的,把气氛缓解开来: “我们刚好路过,给你们拿点茶点,哈哈哈……” 多得神妈妈的机灵反应接一下话茬,不然这对摔的底朝天的一人一鸟,如此窘态,煞是让人忍俊不禁。 程锦瑟赶忙憋着笑意,还是跑过来扶起了沈妈妈,顺带也拉起了青鸟。 “你们两位就是顺带的把门都打开了呀,听得可津津有味?” “听什么?我们什么都没有听到啊!有说过话吗?这里面?” 见惯大场面,信口就来的沈妈妈,这会儿可一点也不怯场,装聋作哑,装傻充愣,倒是自成一绝,耍赖皮的模样确实让程锦瑟和顾华年自愧不如。 言归正传,打打闹闹总是不能解决问题的,眼前的形势对于他们来说并不乐观,毕竟敌人在暗处,自己在明处,一个不小心可能就命丧黄泉,跌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如此这般,沈妈妈倒是极不乐意呈锦瑟,再次踏入日月崖,就连青鸟也觉得如果再进日月崖,恐怕是凶多吉少,能不能回来都是个未知数。 “如果说一定要选的话,那么为何不能够有多远逃多远呢?干嘛要遭那个罪?还要送上门去?” 青鸟十分不解。与此同时,餐桌上的美味佳肴倒也深得青鸟的喜欢,不由分说便跳到了餐桌上。青鸟大快朵颐。 “真是个贪吃鸟。” 沈妈妈倒也是认同青鸟的说法,给出了自己的观点,但最终的裁决权还是交给了两个年轻人。 “不管怎么样,未来的路是凶险还是通途,我都相信你。” 也正是这一句相信,使得顾华年下定了决心。 第86章 情深 情深深雨蒙蒙,车如流水马如龙。 自从上次离开沈家大宅后,陆晓晓将自己的身心都放在了特别行动小组的行动当中,几乎是没有主动的和大明星许帆联系过。 而大明星就是大明星,做事风格完全是不按常理出牌,正是由于路晓晓的视而不见,挑起了学分的占有欲和好胜欲,于是一天一宿红玫瑰堆满了路晓晓的住处。 眼看能够喝个100年的玫瑰花干茶,累积的越来越多,导致杜晓晓都不敢再使用自己的干果机来制作,已经无处可放的干玫瑰花瓣。 “许帆,不要再送红玫瑰了!” 终于,在某一天,路晓晓发现这些红玫瑰不仅挡住了自己的饭桌、书桌、客厅、睡室、书房……总之,目之所及的地方都是一片火红,让路晓晓心烦意乱起来,以至于暴躁地打起了那些熟悉的字母,每按下去一个数字,心都要抽搐了一下,但还是拧不过理智,拨打了号码出去。 熟悉的声音传来,是惊喜,是假装,淡定,是喜出望外的拘谨和生疏。 “晓晓。” 明明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名字,两个音节相碰撞,从浑厚充满磁性的男声口中传来。 路晓晓显然被电得一个激灵,心里酥软酥软的,回话时明显出现了颤音,小鹿乱撞,心怦怦的跳。 “我…我在…” “我受伤了,你来见见我,好不好?” 男人的话让还在犹豫不决和娇羞的路晓晓瞬间清醒,特别是“受伤了”三个字,让她非常的在意,脸色也瞬间变成了阴云密布一改往常的晴空万里。 “嘟——” 此时的电话里早已传来了忙音,大明谢雪帆还以为自己的魅力已经衰退,以至于傻白甜的小可爱的路晓晓也不再吃他那一套。 “她竟然挂断了我的电话!”许帆内心是一万个不可以接受的,他甚至想不到路晓晓竟然能够挂断了他的电话。回想当初,他可是屁颠屁颠地跟在自己的身后,像个粘人的橡皮糖,怎么现在说变化就变化,而且还变得如此让人陌生。 “这世道是变了吗?自己已经没有魅力到这样的地步了?”此时的许帆闷闷不乐,佳人把电话挂断了,这是要斩断他们之间的情谊了吗?越想越不通,大明星徐帆正要整理好自己的着装准备驱车前往,路晓晓家中一探究竟。但又莫名其妙的担心起来,万一陆晓晓已经找到了下一家呢,又或者她只是在玩欲擒故纵的把戏,这么容易就上当,这是要让天下女性看不起。 就在大明星徐许帆在家里来回踱步,犹豫不定时,一阵门铃豁然响起,来者正是许帆心念念的放到了心尖上的佳人: 程锦瑟。 呆立在门口的许帆,两只眼睛就差要掉到地底下了,而这突如其来的访客竟就是自己的爱人。内心欢呼雀跃,原来他并不是挂断了自己的电话,而是立即驱车来到了他的家里,看望受伤中的自己。 “快进来坐。” 太愣了,不过一分钟的时间,男人很快就醒悟过来,并由于兴奋过度,一直处于亢奋状态,只见他微笑而又不失绅士地请路晓晓走进里屋。 “欢迎来到我的家,想喝什么?想吃什么!请告诉我,先暂时委屈你坐在这边的客厅沙发,稍等一下。” 许帆是第一次招呼女生回到自己的住宅,就连管家王阿姨都显得异常高兴,更别说厨房里的大厨们更是摩拳擦掌是要绑住未来许帆是第一次招呼女生回到自己的住宅,就连管家王阿姨都显得异常高兴,更别说厨房里的大厨们更是摩拳擦掌,是要绑住未来主人之妻的口腹。 “结婚你们两个什么时候结婚,竟然没有通知长辈?” 被问的哑口无言,此时的呈景色和顾华年才真密的领悟到,原来相爱的两个人确实是不一定会结合到一起,世界上太多的烦心琐事困扰着世俗的人们。 大明星许帆是从来都没有下过厨的,但是现在的他却异常兴奋的走到了厨房,他这是要在厨房里施法吗? 一个从没有烹饪经验的人,竟因为自己心爱的女人来到了家里做客,二话不说,披上了自己的厨衣设备。 这会也许有人会嘲讽道,既然有保姆和做饭阿姨,为何不让他们直接做,做好了就端上桌子来?大家都有的吃,这也就不用那么辛苦,自己忙碌了一天,下班还又要花钱买。 但是在大明星许帆看来,这一切都是微不足道的,和相爱的人来说,无论怎样招呼和怎样,高标准的去讨好,或者说是爱护自己的另一半。那么,这样的行为都是出自于充分的考虑和爱。 而此刻,许帆倒真的是小心翼翼之余,还透露着无比的敬仰。 “这是我亲手泡制的丝袜奶茶和美式汉堡。” 一股浓郁的奶香味即刻散发到四周。呃,这样的美食也在慢慢的陆续的会在会场中所展现。 所有人都表现的非常的镇定,几乎没有大喊大叫和情绪不稳的人来折腾,大家都理性或我心,彼此都会做的更均衡更贴切。 还没有吃两口现煎的牛排,几乎也没有喝多少的矿泉水就被许帆拉到了一边,纷纷是表达了对主讲老师的喜爱和期待,能够再续华章,继续“拍拍拍\\\"的美梦。 事与愿违的事情真的是太多了,每天都有人穿过这条河流来到日月牙,又或者到达对岸的无人岛,但是为何这里的人到了夜晚,自己眼睛就会变成了红色的边框,难道这些真的和恶灵没有关系吗?还是说现在的卧底都知道了自己的信息,就偏偏把那些藏在暗处的做了统一的医美产品的同僚们纷纷都给服去了至少30米高的体验氛围。 无论如何,许帆都不会允许杜晓晓和自己分开的,对于他们的脑回路来说,坚持正义不如往前看,尽可能的少干,毕竟会牵扯到大部分人的利益。 不管怎样,学习的老师或者这次讲述的课件都是经过了层层筛选的,这妥妥的给了大众一次真实的机会和美德的安抚。 第87章 子衿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与子衿再次相遇,程锦瑟可以说是魂不守舍的,像个无头苍蝇,在东环一带商圈挨家挨户地走遍了商铺。 当时,她瞥见子衿,也是因为和路晓晓等姐妹相约在东环广场购物。因为顾华年提出要再次进入日月崖,当天讨论到这个话题的时候他们两个虽然没有不欢而散,但是双方也默契的处于冷静期。 过去几十年的战友,一模一样的脸庞,竟然出现在了现代大都市中的商圈。 程锦瑟可以很肯定,当初在“光明顶”出事时,和自己一起拍档追车的便是他。 尤子衿。 眼看着如此熟悉的身影,就要消失在人海中,程锦瑟又怎么会甘心,绝不会轻易放弃,顾不上同伴,扒拉开人群,径直向那个男人艰难走去去。 今天刚好是东环广场周年庆,人潮汹涌,各地蜂拥而来的消费者、厂商、工作人员以及网红等,把整个一楼大堂堵塞的水泄不通。 眼看着程锦瑟就要接近男人的后背时,两个不知为何而来的小丑扮相的工作人员径直跑到了她的面前,拦住了她的去路,程锦瑟气急败坏,试图睁开抓住她手的小丑,然后小丑像是变戏法一般,不停地在她的眼前大秀自己的魔法,一会儿变出来一朵玫瑰花,一会儿变出来一副扑克……旁边围观的老人小孩可高兴坏了,纷纷簇拥着他们,围着他们,真的是狂欢的手舞足蹈。此时的程锦瑟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焦急万分,急得直跺脚,然而丝毫没有办法,小丑的体态身形完全在程锦瑟之上,轻而易举地就将程锦瑟的手牢牢抓住。 这第一次见面,就这样无疾而终。商场内嘉年华正式启动,就像欢乐的海洋,彩带声、欢呼声响彻四周。 不过欢乐的是别人的,此时的程锦瑟与这盛大热闹的氛围格格不入。 追过来路晓晓等人,上气不接下气,好不容易才把程锦瑟叫住:“难道这边有什么黄金捡吗?跑这么快?” 程锦瑟这才发现自己从警多年,现如今跟踪人的水平,竟然大不如以前,怪不得把自己的老战友都给跟丢了。 “没什么,不过是看到了一个熟人,想和他打个招呼。” “什么熟人这么急着要见啊?” 路晓晓气喘吁吁也想知道一这个害她追了一程的人是谁。 程锦瑟撒着娇,也就把这事给大伙圆了过去,推着他们便往人群里钻。 “走走走,买买买,包治百病!” 殊不知,此时在人群中的另一位小丑嘴角微微上扬,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程锦瑟离去的背影。 晚上,购物之后的姑娘们,各自返回家中。程锦瑟却急急忙忙的打了的士,赶到了鹿鸣的家中。 打开门的是三妹,自从在古港一别以后,三妹的模样变得清秀了很许多,更加漂亮了。 “你好,路鸣已经在里面等你了。” 程锦瑟这是第一次近距离的与三妹对话,这才感受到了这个普通女人别样的美丽,谦恭而又自然,侃侃而谈。 路鸣早已准备好了好茶,还十分懂得舒缓心情的放起了音乐。 两人便在这纯音乐中慢慢的品尝,慢慢的把往事一一掀开。三妹知趣的早早的离开了客厅,给两人留下了单独聊天的空间。 “我今天遇到了尤子衿。” “尤sir?” 这突如其来的人名,倒是把路鸣也震的不小心将茶杯里的茶溅到了身上。 路鸣一下子陷入了沉思,脑海里回忆起往事的画面。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当初在光明顶车站时,那个飞身扑去拦车的警察正是:尤子衿。 他没有死?那这件事情就有点让人摸不到头脑了,作为当时跟线的记者,在场的人寥寥无几,而自己不仅全程在场记录下了当时的惨状,也因为这事而隐匿于人间,但是按照当时的车速和受伤程度,那个警察不可能没有死。 “你会不会看错人了?” 陆明再三的思索久久没有回应,在他喝下几杯上好的普洱茶以后,这才缓缓的说出了自己的个人看法和结论。 “按照当时的70码的车速,两米的近身接触碰撞,这个警察无论如何都是必死无疑的。” 路鸣实在是想不到还能有什么理由和依据去推翻以往的推断。尤子衿没有死,这确实是很难有说服力的。 “可是我真的是看到了他,我没有看错。” 面对女人斩钉截铁的回答,通过女人坚定的眼神,他知道这个女人并没有撒谎。 那么问题的答案就在一个人的身上。再上好的普洱茶,也难以抵挡噎在心中的疑虑,路鸣忍不住猛灌下几杯,自律中方回忆和拼凑起一些蛛丝马迹。 当年的尤子衿,28岁,一级警长,明日之星,做什么都很拼,人称“正义使者”。只可惜,英年早逝,遇上了光明顶的枪战车战事件。 人生就是这样,忽高忽低,有的时候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而又有时候却是真的无路可退。 如果早知道当日会发生这样的惨事,尤子衿还会选择和自己的同班同事换班吗? 陆明早就知道了当年出警的警察,原本应该是吴大,但是六一当时的吴大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故,便申请和同组的尤子衿进行了调班。 殊不知,就是这样的一次无意识的调整,有的人就这样,一去不回了。 对于这件事,吴大内心移植久久不能原谅自己,经过了无数次内心的谴责和悲痛,他都难以走出这份自责当中。 当听到程锦瑟的在东环广场看到了自己的老战友。路鸣和吴大都显得格外的激动和真心想要帮助他们。 老友记的情怀确实感动人心。 “真没有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到你。” 第88章 再见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在听取了吴大、路鸣等人的各种分析以后,程锦瑟终于还是决定采取实际行动,到处去探寻尤子衿的消息。 只不过让人难以置信的是,30年后的尤子衿和当初的尤子衿,竟然在相貌上没有任何改变。 难道是吃了防腐剂?又或者是拥有不老容颜? 隐隐地有一个答案呼之欲出,但是程锦瑟并不敢正视和面对。 试想一下,有什么原因可以使一个人30年前和30年后的容貌没有任何变化。 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只要你用心用爱去寻找,那么茫茫人海中总会遇到那个你想见的人,更何况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的相遇,相识和相知,不过也正是因为在人海中都望了别人一眼。 “真的是你,尤sir!” 说完这话之后,程锦瑟也立马抓住眼前这个男人的手,将自己手上的镣铐送了过去。 于是,两人的手因这个纯银打造的镣铐,而彼此不能分开。 “这我还没搞清事情之前,你休想离开我半步!” 程锦瑟说这话时倒是硬气十足,一点也没有方才见面时柔弱女子的怯场。 环顾四周,程锦瑟这才发现这里是一个小丑工作坊。 要知道之所以那么快能够找到眼前的这个男人,程锦瑟可是一连好几天,吃住行都扎在监控室内,来来回回的把当天发现有尤子衿的大堂视频调了出来,看了个里里外外和仔仔细细,这才发现那个人和扮演小丑的工作人员求相似之处。 顺藤摸瓜,程锦瑟也就在东环广场仔细的跟踪着那些进进出出的小丑扮演者。 终于在一次叫外卖的途中,当时已经一连好几天没有睡过好觉的程锦瑟,蹲守在这里干起了自己老本行,警察蹲人的活儿。 眼看着又累又饿,赶紧接过快递小哥送来的叉烧牛肉饭,刚没爬两口进嘴里,侧门那边就出现了一个戴墨镜和鸭舌帽的男人。 不出意外的时候就要出意外了。程锦瑟的第六感,告知自己这个人不简单,肯定藏有什么猫腻,于是,程锦瑟大喝一声:“停下”! 然而,男人却充耳不闻,继续的往前走,走了不过两米,突然就起跑了起来,这下众人反应过来,果然此人有猫腻,程锦瑟更是首个发起追逐进攻的警察。 果不其然,男人最终还是敌不过这位警校第一的女警花程锦瑟。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只想知道你是不是30年前的人.?” 尤子衿一听,顿时惊喜万分,连连回复道:“这么说来,30年前你们就认识我,你们知道我是谁,这太好了!” 于是,一个尘封已久的往事,被诉说着重景色,这才发现原来在这个未知的世界里有很多的事情并不由个人所主导,金钱和权利永远都是至高无上的,占据了天平的两端。 这是多么可怕的领悟。 言归正传,程锦瑟这下终于可以得知,当年自己在光明顶一战中受伤,以后发生了什么,以至于有一个画面是一名高级督察跪地求饶,难道他有什么把柄,落在了敌人的手上? 真让人不可思议,眼看着那些男男女女个个有自己的审美情趣和追求喜好,并不见得他们有多么的理念,中国的传统文化和文明之基。 事已至此,虽然男人是一问三不知,既不能提供有效的线索,也不能给予后勤保障,更别指望他能够做个三菜一汤供大伙享用。现在看来,凡事都还是要靠自己。曾经是项羽西装男同班同学,更进一步的想法就意在言表了。此刻,她正在有模有样的学着,让自己镇静再镇静。 不管尤子衿愿不愿意,程锦瑟一把扯过了被牵在一起的手臂。而男人毕竟是力大无比的,只见他将她一把纳入怀抱中,拉到了工作室内的私人化妆间。 “我们这一次能再见,一定是天定下的缘分,那么就让我慢慢的告诉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尤子衿这才毫无避忌的请姑娘们坐好,便开始娓娓道来,将自己身上发生的几件非常理能够描述的灵异般的事件,向大伙娓娓道来,大家听后纷纷陷入了灵魂的思考和选择。 “已经过去30年了,为何你的容颜还像以前那样?”首先提出疑问的便是程锦瑟,她不能相信一个已经年过半百的男人,既然没有皱纹,也没有风尘仆仆,那么他到底以什么为生?他到底又是在为谁做事? 程锦瑟越想越不对劲,但是越无从下手,便一个人来到了附近的24小时便利超市。只见他轻而易举的就拉开了存货仓库其中的一间卷闸门。 今天从尤子衿身上得到的线索,实在是太多了,一时之间,她也不知道怎么去理顺错综复杂的关系和思绪。 首先必须明确,他之所以可以在这样的岁数高龄情况下继续担任这个角色,那都是因为他对于艺术方面所做出的杰出贡献。 不过游子健也承认,前辈是一个偏执,追求完美主义,甚至有点病态的病人。 得到的越多,失去的也注定会越多,有很多事情听到了并不一定是福,没有听到,那就是大福人和人之间并不能相比,但是一定要找到一个让自己快乐开心的人。 也慢慢的暗了下来,程锦瑟这时并没有留意到,在尤子衿家中一只红了眼眶的猫头鹰,此刻突然间离开了男人的蜗居地。 其实在程锦瑟心里一直有一个疑问,只要稍加测试,便能一探究竟。 首先,她去找了自己的男友顾华年,并把相关的事件的步骤和经过进行了简要的综述,以期能够总结一些好的经验方法。 任何人都不能够保持自己的容貌,30年不变的容貌和身形,可以非常断定尤子衿不是人类。 那他到底是为了什么复活到此,还是说他就是如他她一样穿越而来? 那么,到底是谁作为幕后的推手呢? 程锦瑟早已有了自己的答案。 第89章 叙旧 有关尤子衿现在的身份。 答案早已在程锦瑟的心中浮现。 只是她并不愿意主动去揭开这个遮羞布,毕竟对方是30年前的故人,她也并不想就这样凭自己的主观意识,就将对方定性为敌人。 在确凿的证据还没有显现出来之前,她是希望彼此成为朋友。 她当然也是对于这30年来尤子衿身上发生的事情很感兴趣。毕竟他们是活在同一个时代的人,然而却阴差阳错的在现世重逢,而且大家都容颜未改。 但是,可以明显地感觉到现在的尤子衿似乎并不太清楚往事的情况,以至于程锦瑟也很难判断对方是敌是友。 于是,作为一名死磕到底的女警,程锦瑟一贯的做派,便是穷追不舍的寻找对方的漏洞和破绽。 自从在东环广场发现了尤子衿的工作场所:小丑工作室。程锦瑟更是变成了这里的常客。 所以,这些天来,她都有意无意的接尤子衿,并且不断的在为俩人的相处制造机会,在外人看来,不知道内情的还会以为是女方在追求男方。 两个人其实是互相在试探,但是却又装的若无其事,真的是斗智斗勇,高智商的优质人类在相互游戏。 可是不知内情的不仅是外人,也包括最亲近的人。比方说,顾华年压根不知道自己的身边竟然突然出现了一个情敌,这几天都没有看到橙景色给橙景色发信息也没有及时得到回馈于是可是不知内情的不仅是外人,也包括最亲近的人。比方说,顾华年压根不知道自己的身边,竟然突然出现了一个情敌。这几天都没有看到程锦瑟,顾华年接二连三给程锦瑟发信息,也没有及时得到回馈。给她的好朋友好姐妹路晓晓发信息,才得知程锦瑟现在迷上了东环广场的小丑工作室。 这姑娘是忘记了自己特别行动小组成员的工作义务,还是说已经放下了当警察的夙愿? 顾华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决定讲课结束后就前去东环广场的小丑工作室,看看这个玩得不着边际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到底在干什么? 事实上就是,哪壶不开,就偏偏提哪壶。情侣之间最重要的默契当然是两个人彼此的信任和尊重,但是这一次可是把顾华年气炸了。 过完年,可是满怀着接女朋友回家的美好心愿,来到了东环广场。然而,当他走进销售工作室时,却发现自己心心念的女人竟然和一个男人坐在一起,手上拿着一只面具正在挥动着画笔涂涂抹抹。 “你们真是好兴致,在绘画搞艺术?” 明显地有带了点醋味,语气有点呛,呈景色,赶忙放下手中的画笔,自知理亏,程锦瑟赶忙送上好脸色,哄着顾华年,拉着他的手并请他坐到了自己的边上。 此时的曾经是心里想的傻哥哥,能不能不来凑热闹?晚点不行吗?刚才方问出了一点眉目,现在被这么一搅和,程锦瑟也不好,再继续问下去。 “锦瑟,你不给我介绍一下这位先生是谁吗?”一边说着,顾华年还要一边将自己的手臂伸到程锦瑟的肩上,一把揽过她的肩膀,样子十分暧昧。 现在的程锦瑟可是僵硬着身体,一直在暗暗地使劲想要挣脱男人的怀抱,但是却又等同于蚂蚁撼大山一般,以鹅卵击石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 坐在两人对面的尤子衿早就看出了端倪,但是也不好发作,只是嘴角邪魅的一笑。 现在这个场面,确实气氛有点尴尬,路过的工作人员也像是被感染到了一样,离他们远远的,轻易不敢靠近半步。 “我是锦瑟的朋友,我叫尤子衿。” “幸会,我叫顾华年,锦瑟的男朋友。” 对面的男人听完后,明显的一怔。顾华年却乘胜追击,伸出了自己刚劲有力的右手,还给对方使了个眼色。油纸巾淡定应付也伸出了右手,两只手臂相交合的那一刻,青筋凸起,骨节咔咔作响,连程锦瑟作为旁观者都感觉到两只手在极限拉扯着。 此情此景,程锦瑟可是又急又气,使尽了浑身解数,这才在两人中间将双方紧握的右手,一根手指头一根手指头的艰难掰开。 “好了,你们两个都是大人了,打个招呼就好了,没有必要这么紧密相连啊?” 纯净水内心也是极度的纠结,这两个明明人到中年的大男人了,怎么还这么幼稚,两个人较劲,还要摆到台面上来,这幼稚的模样,真是让人忍俊不禁。 “锦瑟,顾先生说她是你的男朋友,那我是不是你的青梅竹马?” 说这话时,尤子衿可是两只眼泛着星星般璀璨的光,这样子像极了讨好主人的边牧,水汪汪的眼睛里一片深情。 “算呀,怎么不算呢?” 程锦瑟倒是给足了他的面子,毕竟帅哥的请求也不算过分,而且事实上他们30年前的交情,换作现在认作青梅竹马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这下可把醋坛子顾华年气到全身炸裂起来,好家伙,这是在明目张胆当着正牌男友面前,炫耀自己很早就认识女方。 按捺下内心中的熊熊怒火,过完年倒是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反击方法。只见他搬过曾锦瑟的头颅,就在谁也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重重的向女方的嘴唇盖下了章。 这么一组活春宫图,在尤子衿面前上演。确实有够难为情的,奈何从锦瑟是挣脱也挣不开,而且还被吻的晕头转向整个人迷迷糊糊的,直到男方停了下来,他还像是踩在了云里,整个人浑身又烫又娇又羞又羞,恨不得就钻到地缝里,像个鸵鸟一样窝在了顾华年的胸口。 “好了,天色也已经晚了,我们就不打扰尤兄了。” 不管不顾,也不用等对面的男人说什么,过完年,一个公主抱就将程锦瑟带离了小丑工作室。 谁也没有发现,尤子衿手上紧攥着的画笔,几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瞬间变成了粉末状。 他的眼睛竟然出现了奇怪的暗红色。 第90章 因果 灯火璀璨的日月崖,男人背对在大殿之上,仿佛君临天下般的气场。 大殿之内,此刻有人正在用鞭子“啪啪”的打在自己赤裸的身上,任凭鞭痕纵横交替,血色溅了一地。 一旁的小男孩继续玩得不亦乐乎,似乎眼前的酷刑对于他来说早已司空见惯,因此丝毫没有影响他玩篮球的快乐。 眼看着鞭打自己的男人,一下两下三下……直到似乎体力不支,有点摇摇晃晃欲坠的感觉,背对着他的男人,这才转过身来,这张绝世美男的脸,顾华元语气缓缓的说道: “够了,你知道我留着你的命是为了什么?” 不停鞭打自己的男人,这时才敢放下鞭子,但是随着血液的流失以及剧痛席卷全身,男人扑通一声便倒地不起。 “尤子衿,你不应该动真感情。” 日月崖的侍卫立即将倒地的男人带走,大殿内的一切仿佛又恢复到了平静。 程锦瑟已经有两个礼拜的时间没有去东环广场的小丑工作室找寻尤子衿。 确切地说是,顾华年并没有给机会和时间程锦瑟离开自己的视线半步。 要知道,自从上次他们从东环广场的小丑工作室回来以后,两人很有默契的闭口不再谈尤子衿这个人。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程锦瑟放下了了结过去的执念。有纸巾肯定是知道什么的,不然他不会从30年前转到30年后的如今这个时空。他的背后必然有着某种因缘巧合又或者是人为安排。 不管怎样,对于程锦瑟来说,这无疑都是一条重要的线索。 那件事以后已经过去两周了,等到事情都冷淡下来,程锦瑟认为现在就是再次找尤子衿的机会。 女人的第六感告诉自己,尤子衿对自己是有一番感情的,但是她对于他的确是友谊之情。 程锦瑟也明白,如果是没有感结果的感情,那么彼此都不应该给予对方错误的暗示和希望,但有的人真的是发于礼止于情。 永远的守护着她,并不是因为需要占有她,而是仅仅是发自于内心的希望她过得好。 程锦瑟当然也知道尤子衿无论是在30年前,还是在30年后,都是一个对自己无微不至照顾的好大哥、好战友、好朋友。但是爱这种事情,真的没有什么先来后到,就是一种感觉,一种无可言说的心有灵犀的触动。 趁着顾华年有外省学术交流的机会,陈锦思,可是一大早就送她到了机场,并在机场上演了一场让人面红耳赤的吻别。 “怎么办?我要离开你一个礼拜,好像留在你这里了。” “好了,就是一个礼拜嘛,睁眼闭眼七次就回来了。” 程锦瑟可是再三确认了航班已起飞的情况下,她才调转车头,直奔东方广场。 “30年前的事情,到底是怎么样的?” 这个困惑一直使得程锦瑟无法摆脱精神上的困扰。 “也许,只有他才能够解答这个谜团。” 然而,等到程锦瑟来到东环广场的销售工作室却找不到他的踪迹。 “他这几天都没有来上班,老大说了,要把他炒了!” 没想到随便抓了一个工作人员询问情况,结果却得到了这样的反馈。 “好几天都没有回来吗?” 这就奇怪了,之前大概是每天都能在这里看得到他的踪影,怎么两个礼拜不见之后,他也消失不见了? 难道会有什么事发生吗?会不会是他走丢了?又或者什么人跟他有过节,把他带走了? 最终,种种想法都让她将码头直指顾华年。但是情感上理智上却又在纠结,顾华年不像是个会做背叛和伤害自己的事情。 可是,人的的确确是消失在这里了。纯净色也没有办法,便向他的同事们打听他的下落和各种喜好。 于是这才发现,原来这个男人就是是特立独行的,与众不同,根本就没有同事或者伙伴知道他的个人隐私。大家彼此之间也并不熟络,甚至整个团队里也没有人去过他的家或者老家。 眼看着查找尤子衿这边毫无进展。 程锦瑟却收到了特别行动小组肖博士发来的意外之喜。 这个意外便是他发现了复活的人。 十多年前,人们的梦想是长生不老,而现如今高科技日新月异和灵异事件的多发频发,可想而知,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更别说消博士的发现,研究得出:“人是能够起死回生的,简单的来说就是复活。” 所以说当肖博士发现了这样的独特的原材料之后,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而此时,正是有年轻貌美的淑女装扮成点点仙娥。 尤子衿当然曾经也是人。 只不过他已经早已和日月族勾结,他们的目标便是吸收善使的能量,以便还人间清明和圣洁。 就在曾程锦瑟以为自己颗粒无收而聚餐,到一个人在路边摊喝着闷酒的窘状。 顾华年一下飞机赶到这里时,发现女人的桃红脸色和醉醺醺的模样甚是十分迷离。女人倒是以为在梦里觉得不可思议,以为自己眼花,看到了明明飞了飞走的顾华年年,竟然这么快就从外省回来了。 满脸都是不可置信,重点是尤妈妈真的就以为自己的儿子已经入住外省的招待所,想不到的是,只不过过去了半个月,自己已经疲惫不堪了,下半生还却还要照顾儿子。 顾华年很是有意味地分析着女人的动机目的和成本,加之女人的玻璃镜印象。 “怎么姑娘如此在意这个自负的男人呢?” 这妈妈也是不接,按道理来说,女孩子嘛,嫁个老实的、爱家的、持家的。 可是谁能想到,此刻在日月崖自己打上自己,而又被送进地下密室疗养的,便是他们口中心心念的打工仔。 无论如何都要试一试,这是他的座右铭,也是适合距离你我的勇敢的前进步伐。 他找不到他,他找不到他,世间万物都是这样一环扣着一环,最终闭合成圆,愿你我都心怀大爱做好自己的贵人。 第91章 暧昧 “只能陪你到这里\/毕竟有些事不可以\/超过了友情 还不到爱情\/远方就要下雨的风景\/到底该不该哭泣\/想太多是我还是你\/我很不服气也开始怀疑\/眼前的人是不是同一个真实的你……” 程锦瑟自始至终都明白自己与尤子衿,单纯只是同事关系,工作上的好伙伴。但是很多时候日久生情,或者说缘分的先来后到,真的很重要。 君生我未生,君生我已老。其实人在这个世界上能够与自己同频共振的人相遇,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缘分。即使能够相遇,但也不一定能够相守。 程锦瑟和尤子衿应该说也就是这种缘分吧! 可是,当初明明就要死掉的尤子衿却得到了日月族的救助,所以不得不出卖自己的灵魂,甘当日月族的犬马。 “我明明是让你去把天使泪夺过来,但是你怎么去谈情说爱了呢?” 男人大手一甩,早已是伤痕累累的尤子衿便被拍到墙壁上,一口鲜血从口中喷涌而出。 “我告诉你,你的命是我们日月族的要还的恩情,你都得给我还上!”男人近身掐住了尤子衿的喉咙,逼迫他看着自己凶狠的双眼。 与其说是看着他的双眼,不如说是试图通过意念控制尤子衿的大脑和言行。 毫无意外,男人控制别人的意念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 “这次如果不能把天使泪夺回,那么就自取灭亡吧!” 尤子衿就像傀儡一般眼神空洞,肢体语言苍白,整个人就像机械化般无精打采的点点头,嘴里喃喃的说道: “好的,主人。” 已经有将近一个礼拜没有见到过尤子衿了。有人欢喜,那就有人忧。在程锦瑟看来,毕竟已经是30年前的老友,至今下落不明,说不担心,那必定是假的,但是因为某些原因又不能过分的关心,这就使得程锦瑟这个从小就藏不住心事的女孩,内心也是足够煎熬的。 但是对于他的情敌兼竞争对手来说,顾华年倒是觉得他在就烦,不在更好,但也不希望他有生命危险,于是这件事倒是有点棘手。 在此之前,顾华年已经打算好了要重返日月崖,和自己的兄弟做一次最后的谈判。可是近期人间也并不安生,特别行动小组也屡次发现了各种灵异事件,几乎每一次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去解决和帮助人们脱离苦海。 “如果我们两个人注定要各自承担自己的使命,那么我们就各自遵循自己的内心去做吧!” 吴大已经不只是一次劝慰,两人要齐心共力保卫人间,但是对于日月族的顾华年来说,族人的生死对于他也是一件责无旁贷的事业,要怎么做才能够忠孝两全?自古以来,这就是一个未解之谜。 一边是自己的爱人,还有生活了几十年,甚至是长久时间的人类世界。另一边是自己的出生地和族人,两边都是自己的挚爱。然而,自己又不能一分为二,两边守护。 诚然,这是多么难的选择啊! “如果你不能够做出让步,陪我留守人间,那么我愿追随你去到日月崖,圆了你的心愿,再重返人间守候大家。” 程锦瑟如此真挚地说出了自己的心声,顾华年感动不已。 人们都说空荡的街景,遗憾的是,三个人的电影太过拥挤。 所以总是会有人牺牲成全最后的一对神仙眷侣。 如果他们都离开了人间,前往日月崖。那么人间不就是一座空城,那么到时候危机四伏前有魔族,后有日月族,本身又有为非作歹的匪徒,如此这般,后果不堪设想。 武大不敢细想,往后的艰难处境,但是他还是觉得有义务提醒程锦瑟、顾华年等人,每一个人都将是社会前进的重要一环,每个人也都是守护这个赖以生存的家园的前行者。只有人人都参与进来建设社会,我们才能够生活在幸福的蓝天之下。 尤其是特别行动小组的成员,如果没有带着这份职业的尊荣感去转世做事,而只是等吃混喝混日子,那么谈何为百姓服务?为天下苍生谋福利? 吴大对着他们撂下这样的狠话之后,便生着闷气自顾自的走了。 “希望你们不要做懦夫或者逃兵,在事情还没有办成的情况下,就要拱手相让自己的责任田和保护地,那么这些人必将被钉在耻辱柱上。” 似乎是不愿再在此地与众人同舞。舞蹈讲完话后便匆匆离开了独留,那些从外面赶来的各路浓妆艳抹的明星来救场圆场。 事情看来,必须从长计议,不然对于吴大,对于日月崖,无论哪一个选择,都很难做到两全其美,必须要两家剧本和工作人员之间亲密沟通,打通疑虑。 曾景色当然知道顾华年这个人执拗固执,一定是不会改变自己的初心的。 也就是说,近期回到日月崖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对于顾华年来说,这么多年来他都在外飘荡,似乎对族人并不够关心,而且现在日月牙已经落在了自己的兄长手里,那么他作为唯一的弟弟,更应该去为哥哥提供帮助和便利。 可是顾华年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哥哥和他还是情敌关系,又是竞争关系,怎么可能会轻而易举的就拉近了彼此几十年都未曾再见面的距离。 程锦瑟倒是也想借此机会,会一会日月牙崖的父老乡亲们,也算是作为男人的未婚妻的一点礼数。 但是,难道大家都放弃了吗? 其实不然,你会发现在这里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大家各自有自己的活法和乐趣。 并非是一成不变,或者按部就班的,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想吃就吃,想玩就玩,想学就马上学,诸如此类种种。 但是作为人类的膳食,曾景色当然还未曾将自己留守大楼的想法进行强化,固定一切就要看后续自己能否达到心理预期的那个分数,这样才能够与自己的同伴相约相见在后山的山顶。 第92章 爱着 做任何的决定前,一定不要让爱你的那个人伤心。 程锦瑟知道,这一次,顾华年必然是已经想好了给她的答案。 既然如此,那么这谜底揭开的前一刻,就去这座城最有情调的餐厅坐一坐吧! 这是一家音乐餐吧,非常妖艳的店名“红山”。像热恋中的情侣一般呈锦色,也是手挽着男人的手走进了这里,一时间欢呼雀跃,要知道这里新开张的这家餐吧,可是之前人们人人称羡的娱乐场所,在这里的女生特别多样,貌基本上清一色的白富美。 在这里的灯效音响五光十色绚烂夺目,美得让人离不开眼,这真是一种享受。 既然如此,大家就慢想共处的时间,牢牢抓住青春的尾巴,两人各自心怀异事,但却又强颜欢笑的聚到了一起。 无论是泰国菜、日本菜还是朝鲜菜、韩国菜,总之都是打东南亚这边传过来的,大家瞬间就变得没了脾气,更接地气了,吃个牛扒猪扒鸡扒也不一定需要叉子和刀子,用一双筷子也能够行云流水,挥动自如。 两人倒是不知为何,纷纷不在状态,总之是娇羞的连说一句完整的话都显得极其困难,不论男人还是女人,原来在有好感的人面前都是会如此的紧张。 程锦瑟一心想的是,假如大家冒冒然进入日月崖,会不会再次遇上他的大哥?顾华元又会不会使出其他下三滥的手段?看来去一趟日月崖,要操心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接下来是如何摆脱这些杂事杂人,以便她能够与对方有一次默契的深入交流。 一直以来,顾华年都是以程锦瑟为首要考虑的做事原则。可是现在却没有商量的余地的理由是,彼此纠缠和产生隔阂误解全部都已经越来越深了,而且相隔的时间实在太久了。 如果不能够一次性清算,或者说不能够打开心结,那么注定将来还是会在战场上碰到手足相残,确实是一件令人难以启齿的事情。 从景色当然知道这其中的利害关系,但是毕竟他们都双双加入了特别行动小组,对于吴大来说能够成立这样的一支队伍完全是因为现实社会的需要,并且也已经着手研发了如此之多的战备物资和武器,那么就更没有任何的理由去拒绝掉这一番良苦用心。 只不过对于武大一行来说,他们更希望的是所有人都留在人间,把人间治理好。其实吴大一行不知道的是,人可能是由各个异时空的人演变而来的,这一世走到了奈何桥,喝下了孟婆汤,就忘记了上一季的事,上一世的事情,结果可能福也没享够,忙也没做够人,就已经一命呜呼了,感天动地的大伙都觉得像要烧了祖坟才能发那么日常生活中的点滴欢喜,何尝又不是一件难能可贵而又弥足珍贵的事情呢? 就在大家不发一言的同时,曼妙的音乐早已响起,前菜主食开胃小菜甜点饭后水果饮品等等,陆续换了一轮又一轮的美食,这番细细品尝的感觉让两人仿佛回到了很多年以前,他们刚初出茅庐一时打火时看开心电影。 那时候的他们刚刚走出校门,口袋里也没有太多富余的钱,长相也很青涩,但是也很鲁莽,总之就是那种脆薄薄的青苹果女孩。 没想到也就这么几个月的蜕变,就可以把一个人变成另一副性格更加的坚强,更加的倔强,更加的美丽,更加的自律。 两人也没有多说什么了,便只在餐厅里各自吃着各自的餐肴,其实内心中早已产生了无数的奇怪想法。 顾华年是最懂女人心的,所以他知道自己的这个小可爱已经在苦思路线了,别看他外表上好像是很呆痴,没有动脑子,但其实内心里早已排山倒海的,在运算着琢磨着怎么样能够又省钱又能办好事,又能让大家都满意的,反正正所谓人精应该说的就是有着如此聪明脑袋的女孩子,想想如果你身边有一个这样聪明的人,是不是对很多的事情都迎刃而解了呢? 如此这般下来,程锦瑟和顾华年在餐桌上的欢笑声又时而急促,时而高大了起来,这样看来,他们两个肯定是高兴极了。 就在众人窃窃私语,以为曾经是这么幸运,刚想要开口之时,就被曾经是指挥去对监控室旁边的电动车进行查整。 无论如何都要让这份感情延续下去,因为顾华年知道自己已经离不开程锦瑟了,无论是在家里,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上的任何角落,只要有曾景瑟所在的地方,他都会试着前去寻一寻这位可爱的人。 这便是顾华年简单粗暴的爱人方式。 但是他也知道,如果所有人都去了日月牙,确实能够提高自己,独自面对物华园的实力。但是莫大的话也在他的内心中起了波澜,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人类遭受,无人能挡的外敌侵略。 唯有兵分两路才能够保证好事成双。 就像是经济法所说的那样,不能把所有的赌注都压到在一个篮子里,必须分散风险,就像此刻,假如两队人马一队阵亡,还有一队可以繁衍和再战新功绩。 也不知道顾华林有没有听进吴大的劝慰,总之他已经忙的上气,不接下气,任凭旁边的程锦瑟在谈天论地的说出了她自己的至今都不明白的话题。 酒精向来都是一个好东西,文学家需要饮酒,艺术家更要饮酒。除此之外,那些能够在餐桌上谈成事儿的人,也是通通好酒的。 所以当陈锦瑟硬着头皮与着众人举杯欢庆时,那辣喉咙的酒水滑入胸腔,他只觉得被烈火烧的通红通红的喉咙发不出一点求救的声音,然而他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身旁的人多数都会赞美酒,因为酒是饭菜佳肴中的佳肴。 对于顾华年来说,这对美食并不能够添加它多少乐趣,反倒是呈景色的到来和关注,会让他更加有热情参与其中。毕竟爱一个人是怎么藏都藏不住的。 第93章 穿越 无论如何,也要争取搏一次。 “一时失志不免怨叹\/一时落魄不免胆寒\/哪怕失去希望\/每日醉茫茫\/无魂有体亲像稻草人\/人生可比是海上的波浪\/有时起有时落\/好运歹运\/总嘛要照起工来行\/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 程锦瑟总觉得这一世其实过得蛮开心的。无论是亲情、爱情还是友情。一切都是顺顺利利,当然,在这过程中也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糟心事,但并不影响一颗顽强的小草种子发芽生长。 常言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个人能够从一而终地做好一件事,这真的是非常可贵的。 程锦瑟也不止一次地在叩问自己的内心,到底要如何才能做得更好?反思过去,是为了更好地应付未来,她也对那些无辜牺牲掉的人们感到痛心,伍大、阿k、丹婷……这些伙伴是平凡中的英雄,是她今生难忘的记忆。 程锦瑟也在试图说服自己,不必过于自责,要向前看,但是当她再次路过城西派出所时,眼前破败的景象,那份伤感涌上心头,以至于她不得不正是自己内心的脆弱和缺口。 再加上,目前正是顾华年提出重返日月崖的日子。程锦瑟自知不应该给所爱之人徒增烦恼。于是,更是在顾华年面前表现得一如往常,平静坚强。然而,其实,内心早已是一片沼泽,心绪不宁,惶惶不得终日。 整个人也渐渐地消瘦下来。 其实,表面上阳光的人得抑郁症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越是开朗活泼,越是可能是一个人的伪装,这世界嘛,本身就没有那么多欢快的事情,如果你身边有那么一个人时常是扮演开心果的角色,那么你一定要小心了,也许当他爆发出自己的悲伤时,那真的可能就是一发而不可收拾。 程锦瑟走在熟悉的公园里,想起在莲花池打退魔族的片段,回忆起很多在这个公园里帮助大爷大妈找丢失的钥匙、钱包、打火机的场面。正在向她走来的不正是往日里经常见的社区阿姨,此刻,她们成群结队做伴游湖散步,嗯,很显然,他们的头发均已变得斑白,没想到,只不过是一个多月的不见了就仿佛隔世。 “哎呦,那不是沈警官吗?”钱大妈认出了程锦瑟,当然,她在派出所里时用的是沈平安的身份。 程锦瑟非常有礼貌的赶紧回应道:“阿姨们好,好久不见,你们慢慢散步。” 原本以为这只是平常不过的寒暄,毕竟彼此并没有深入的交集,然而谁也想不到,钱大妈拉着一帮姐妹开始叽叽喳喳,并且将程锦瑟也围了起来。 “听说你们伍队长还有另外两个同志都被枪杀了呀?犯罪分子抓到了吗?” “天呐,太可怕了,这个派出所到现在都没有重新开张!” “好彩你没有事!多俊的姑娘啊!唉,可怜的那几个好同志了!” 眼前的妇女们,你一句我一句。倒是把程锦瑟说得哑口无言,心里一阵阵的酸楚。 实在也不知说什么场面话来应付这帮妇女们,程锦瑟嚷嚷着“不好意思,还有事要处理”,便急急忙忙的挣脱开她们。 再这样说下去,程锦瑟不保证自己不会会崩溃掉,甚至可能会做出一些伤人的事情。 毕竟,死去的都是自己的战友。 漫无目的地行走在公园里的各种绿荫小道,她有一种感觉好像以前的人和事都没有离他远去,只不过是进入了一个打怪兽的迷宫,只要自己努力一个通关后,就能够把那些失去的人们通通解救出来。 走啊走,她也不知走到了哪里,只感觉到天空暗了下来,那个幽深的小路变得隐隐散发出妖艳的绿光。 等到程锦瑟反应过来时,她已经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这里正是她工作过的派出所,伍大、阿k、丹婷他们完好无损地坐在各自的办公区域,早上的派出所工作一般都要比下午繁忙,因而他们都在忙得不可开交。 能够重新见到那些战友的面孔,程锦瑟无比开心,一个劲的冲上前,想要抱住他们。然而,无论她怎么呼喊:“伍大!阿k!丹婷!你们回应一下我呀!” 程锦瑟直接上手去抓阿k的肩膀,然而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无论她怎么伸手去触碰,她的手竟然直接穿过了阿k的身体。 换句话说,程锦瑟此时是一个透明物体,存活在过去派出所的日常时光里。 她穿越了。回到了过去。 这一点发现,使得她脑洞大开,几乎不敢相信自己是怎样穿越而来,那么接下来又将如何而去?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对于程锦瑟而言,现在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查清楚伍大一行人是怎么遭遇毒手的,也就是说可以查出凶手是何人。 但是自己能不能够重新回到那个时代,那这就是后话了。因为目前她也不清楚自己是从何而来,又怎么穿越到了过去。 尽管她的心里是放不下沈妈妈、顾华年、路晓晓、青鸟一行。但是他也是无比坚定的,希望能够找出杀害伍大一行人的凶手。拯救那些枉死的灵魂,希望用自己的绵薄之力,使得他们能够安息。 于是,程锦瑟静静地陪伴在过去的这个时空,参与到同僚们的日常生活当中。 这段日子里,她的同伴们都看不到他的存在,然而她却真实的参与到同伴们的工作当中,比如说她偶尔也会搞点恶作剧。 丹婷电脑里打印的文件没有纸了,她就会顺手帮忙将纸填充上。有时候,伍大忙的连茶水都没有喝,她又会去给他的杯子里倒满了爱心的枸杞凉茶。阿k,这个做事情经常丢三落四的小伙子,更是离不开她的帮助,总是在危急时刻帮他补上落下的东西。 凡此种种,这也让伍大、阿k、丹婷三人感受到了派出所里有点儿“东西”。 最先发现这些不对劲的是阿k,毕竟他可是一个最敏感的男人。 第94章 解谜 越是这样频繁的没有付出就能得到平白无故的帮助,越是会让人心惊胆战。 阿k把自己这些天来看到的异样,偷偷向丹婷诉说了。于是,原本神经大条的女生也变得小心翼翼起来。比方说,现在丹婷就会有意识无意识地观察打印机里缺纸时的情况,也会定时查看一些没有做完的事物,后面的进展是不是没有变化。 程锦瑟也感受到了众人的疑虑,原本还想时不时的发点善心做点好事,现在看来真是帮倒忙了,也就不敢轻举妄动,一个人静悄悄地坐在一个角落观察大家的变化 。 但是早已有察觉到事情不对劲的伍大还是联系了吴大,并向特别行动小组的肖博士借来一些武器设备,试图来个杀对手于猝不及防。 奇怪的是,一切准备就绪,却没见到有新的动静。就连阿k都认为会不会是最近自己太过于繁忙,以至于眼花缭乱。 程锦瑟难以置信地是,在这个时空,她竟然也和自己的真身相遇了。 没错,在伍大一行遇害事发的一周,受到吴大和肖博士的委派,程锦瑟带着基地新研制的超能力灭魔水来到了城西派出所。 她亲手将这个武器产品交到了伍大的手中。那时候他们是人还一起共进了午餐,彼此说说闹闹好不快活,可是任谁也想不到,仅仅是数天以后,城西派出所就发生了屠警的惨案。 程锦瑟不止一次后悔和懊恼,当时的自己怎么就没有留下来帮助自己的战友,而仅仅只是留下了武器设备便逃之夭夭。 她真的好想上去给自己的身体痛打一顿。然而,一切不过是徒劳,因为在这个时空,她只不过是一缕灵魂,根本不能对他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毕竟谁也不能改写历史,事情已经发生了,想要翻篇重来,真的不是谁都能做得到的。 似乎危险已经越来越近了,眼看着惨剧发生的那一天就要到来了。程锦瑟这时安静的不可思议,她总是想不明白,为何会有人对他们下毒手? 凶手即将出现,那么这一刻,她等了实在太久。 必须要将罪犯绳之以法。 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凶手又是谁? 终于,这一天来了。 眼看着从早忙到晚,伍大、阿k、丹婷三人这一天似乎比往常都要辛苦,程锦瑟也在百无聊赖中等了又等,一直在勉强的支撑着自己要睁大眼睛观察清楚任何的风吹草动,都会让她紧张到,一秒钟崩起。 就像现在一位大妈突然冲进了派出所,身上还沾有血迹,手上拿着一把沾了血的,嘴里嚷嚷着“有人偷了我家的鸡!有人偷了我家的鸡!”这情状倒是极像是来寻仇家的,程锦瑟一下子蹦得老高,恨不得一秒使出灵力解决掉来人。幸亏武伍大镇定地夺下了妇人手中的刀,“快打120!这个被妇女同志精神有情况!” 果不其然,闻讯而来的医护人员,当即诊断出该名妇女精神错乱,疑似患有精神病,所幸的是她手里的刀和身上沾染的血,竟然都不是出自于她自己的身体。 那么,这些血又是来自于哪里呢?众人一阵后怕。 出了这个闹剧,以后隔了一段时间又跑过来一个哭天抢地的年轻妈妈,诉说着自己的孩子在公园里走失了。 “我的孩子不知去哪里了?” 女人悲痛欲绝,断断续续的讲述了刚才在公园里如何与自己的孩子走失的场景。 “他才六岁,怎么办?我不能没了我的孩子!” 丹婷好不容易抱起妇女。 “大姐,你放心,我们会尽力去找的!” 于是,公园里各种广播响起,男孩的体态、身高、样貌等特征在一时之间得到了广泛传播。 程锦瑟有一种不好的预感,特别是当他看着这位年轻的妈妈,她的脸上隐隐透露出一种说不清楚的邪气。 然而我大他们几个已经纷纷离开了派出所,更为可气的是,他们三人都没有佩戴肖博士研发的各种武器。尽管城景色已经声嘶力竭的呼喊,希望他们要小心再小心,多加注意,因为今天可是惨剧发生的日子! 难道,注定危险即将重演了吗? 程锦瑟胆战心惊地追了过去,然而他们三人兵分三路去寻找孩子,陈景色根本不可能护得了三个人,只能忍痛的去追寻伍大。 “阿k、丹婷,对不起!” 一路上,程锦瑟都追着武大,寻遍了西边的荷花池,然而毫无所获。 “阿k,丹婷,我这边的莲花池没有查到货男童信息,你们那边情况怎么样?收到请回答。” “我这边没有,over。” “我这边……啊!” 突如其来的惨叫声,通过对讲机传到了伍大和阿k的耳中,程锦瑟这才是意识到危险已经来了。 “丹婷,你在哪里?丹婷,请回答!” 然而,对讲机的那一头,无论伍大和阿k怎么呼唤都没有了回应。 两个男人风驰电掣般跑去寻找自己的战友,程锦瑟也是紧追不舍,似乎是卯足了劲,使出了浑身解数。 “丹婷,你要好好的!你千万不要有事!” 痛苦要来的时候,谁又能够独善其身呢? 当他们重返派出所看到已瘫倒在沙发上的丹婷,还有那对团聚的母子,伍大立即掏出了手枪。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虽然还没有搞清楚状况,但是眼下的情景,阿k也赶紧举起了手枪,对准了这对母子。 程锦瑟已然已经在众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走到了丹婷的面前,只见她运用灵力探了丹婷的脉搏。 她死了。 悲痛愈加的程锦瑟,两眼注视着那对母子,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此时她的眼神里恨不得将这对母子剜出无数个血洞来。 她可以肯定的是这对母与子并非人类。其中,那个儿子,她见过,在日月崖里的那个玩篮球的小男孩,没错,正是他。 而且,显然这个男孩看得到身为灵魂的她。 因为从她进入派出所以后,男孩一直望着她的这个方向,并隐隐微笑。 原来,真相和日月族有关! 第95章 残忍 穿越到过去的程锦瑟,现在终于明白了一切,惨剧的发生原来都是有着前因后果的。 实在是想不到,这件事竟然和日月族有关。更让人不敢相信的是,对方竟然派出了一个孩童,参与到了此次杀戮。 是什么样的本性才能够如此泯灭良知?也许有人会说,他们本就不是人类,何以拿人类的标准来评判? 程锦瑟实在是无法接受。日月族竟然拿着孩子作为棋子参与到这样的邪恶之事。 此刻,作为穿越而来的灵魂,程锦瑟的模样,按道理是无人能够感知存在的。然而,男孩是日月族的神秘人物,他竟能够,轻而易举的发现了程锦瑟的存在。 一切就在电光火石之间,发生的那么突然,程锦瑟几乎还没有缓过神来,那个方才报失说自己的儿子失踪的女人,竟然全身冒起了黑烟,整个人由瘦小的身形突然间变成了巨人,长长的手指甲瞬间变成了利刃,向着那几个战友走去。然而,男孩却活蹦乱跳的不管不顾的走向程锦瑟。 “不要!”程锦瑟几乎来不及呼救,只见拼死保护丹婷的阿k率先被利刃穿刺了身体,可怕的红色喷溅了一地。丹婷悲痛的愤而抬起了手枪,猛地向怪物开枪射杀,然而,怪物却丝毫没有受伤的痕迹。 “我跟你拼了!”丹婷像不怕死一般的冲向怪物,抄起手上的办公椅就向怪物砸去。 “去死吧!”谁能想象一个娇小的女孩,面对凶残的怪物,竟能爆发如此强大的力量。但是看似如此重的一击,对于怪物来说,却只是被砸中了脑袋,稍稍偏了偏头。 只见那个巨人,现在面目狰狞地一步一步向丹婷靠近。 仿佛是死神的号召,生命的倒计时般滴答滴答的流逝,程锦瑟见状悲愤不已,正想要施法救助自己的战友。 “小纸片人……” 还没有等程锦瑟说完咒语,小男孩两只手指轻触,便点住了她的穴位,让她立即动弹不得。 小男孩也没有说话,只是一个劲的靠近她,睁着那双无辜的眼睛,上下打量。 “你给我松开,混蛋!” 忍不住破口大骂,程锦瑟第一次发现,原来小孩子并非都是那么的天真可爱,竟然是如此残忍的帮凶! 声嘶力竭的惨叫声一阵阵传来,让阿呈惊色,由于被点住了穴位,根本看不清前方发生了什么。虽然没有目睹战友的死状,但是她完完全全的听到了战友的呼救声和痛苦的呻吟。 “你们是恶魔日月族!你们不得好死!”无论程锦瑟怎样地叫喊,残暴的屠杀并没有因此而停止。 小男孩更是耷拉起了脑袋,坐在她的对立面,是在观看和记录程锦瑟的悲伤时刻。 “你这么小,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的事?” 他的心好痛,可以说是肝肠寸断,不仅因为自己的战友正在惨死,同时还因为对方竟然有还未成年的孩童去担任杀手的帮凶。 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从小就播下了恶意的种子,将来长大了,这个孩子又将何去何从,是否又会成为下一个恶魔? 如此这般,程锦瑟,竟难以抑制的哭泣起来。 不管怎么样不管怎么样,没想到穿越而来的自己,最终还是没有阻止这场惨剧的发生。更想不到的是,自己的到来只是作为了一个见证,去亲身目睹了当时的惨状。 “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程锦瑟不解,嚷嚷着把自己内心中的郁闷和愤慨通通向小男孩发泄出来。 “杀害他们,你们又能得到什么呢?何必杀人?” 哪有生命是蝼蚁,怎能如此轻贱? 人生只有一次,如若不珍惜,何苦在人间遭罪?为何要如此残忍的剥夺他人的人生呢? 程锦瑟只是需要一个答案,让自己能够减少内心的谴责和痛苦。但是事与愿违,巨人并不会回答,因为他根本看不到曾锦瑟的灵魂,而小男孩却从始至终没有在他面前说过一句话。 程锦瑟曾经多次怀疑过小男孩是不是聋哑人? 但是他曾亲耳听过顾华年说过这个小男孩是日月崖大殿的常客,日月族不一般的存在,而且他曾经和顾华年说过话。 所以,小男孩根本不可能是聋哑人。 那么,在如此残忍的杀戮面前,为何他能够做到镇定自如?一句话也不吭声? 难道他是天生的冷淡和绝情吗? 在曾景色的心里,这是不可能的,甚至可以说这样的案例微乎其微。在他的字典里,就压根不应该存在。 是真实的事例,又那么的赤裸而又触手可及地站在眼前,程锦瑟不得不正视眼前的这个小男孩。 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俊俏的脸蛋,身高已经超过了一般的同龄人,现在的样子倒是像八九岁的孩子,但却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沉稳。 “把我放开!”面对程锦瑟的怒火,小男孩几乎是充耳不闻。 眼看着最后一个与巨人搏斗的伍大,都要站立不住,岌岌可危的模样,程锦瑟再也不能够坐以待毙。 也许是内心中的这份为救人而急不可耐的冲动,激发了自身无限的潜力。程锦瑟再次冲破了束缚,释放出了至高无上的能量,只见从天而降的圣力,像一片巨大的光源,将程锦瑟凌空唤起。 小男孩也感到了不可思议,仰着头站立起来,一直向着凌空的程锦瑟追赶。 而她的战友早已瘫倒在凌乱的现场。 几乎是惨不忍睹,谁也不能相信这件事竟然是发生在人类的日常生活当中。 程锦瑟也不敢向下望去,根本没有办法抑制自己的眼泪,她早已哭成泪人。 尽管自己已经穿越而来,带着法力、法器还有准确无误的时间节点,然而却无力回天。 亲眼看自己的老友们纷纷的倒下了。这种感觉彻彻底底地就像剜心。 可以说,那种痛不仅仅是简单的刻骨铭心,应该说每每午夜辗转,她总是会记起难以忘怀的日子。 第96章 男孩 这真是一个天大的谎言。 基本上,现实生活中根本不会有人相信。 如此残忍的巨人,伸出自己的魔爪,在这个小小的派出所里,竟然把三个民警杀死。而且是用最狠毒的方式,每一下都刺穿了对方的内脏,丝毫没有怜悯之心,任凭对方的血流得满地都是。 程锦瑟甚至没有勇气睁开双眼,接纳这一切。 无论如何,事已至此,看来谁也不能改变,这已经成为事实的现状。 但是为何程锦瑟又能穿越而来? 这个未解之谜,使得他终日忧思加重,晚晚都不能够正常入睡。 说不害怕,那是假的,毕竟三名战友的死状极其恐怖,可以说是残忍血腥。 最为难过的必然是程锦瑟。明明她都已经穿越到了过去,明明她有能力保护他的三名战友。明明他们就在她的眼前,然而他们也正是死在了她的身边。 可想而知,一时之间,她所要面对的以及承受的悲伤是那么的沉重。 就像任务已完成,巨人慢慢的恢复了原来的模样,只见她毕恭毕敬的走到了小男孩面前。 “为何要这么残忍?为何要赶尽杀绝?”程锦瑟悲愤欲绝地向小男孩咆哮着。 与此同时,它的能量波也顺着这股悲愤的力量,一起向两个罪人射击过去。 因为完全不知道程锦瑟存在的缘故,巨人的原型并没有发现像向他步步靠近的危险能量波。 与之正相反的是,小男孩是清清楚楚的知道程锦瑟灵魂的存在,以及她所有的动作和法力。于是,他轻而易举地就挪动了自己的身体,并向大后方快速转移。 能量波是将将挨着小男孩向巨人袭击过去。 “砰——” 突如其来的能量波打飞的巨人原型,瞬间也被震动的变回了巨人的模样,狰狞的面目此时隐隐出现了裂痕。在能量与能量之间的冲突之下,巨人变得乏力疲软,能量减半,直至在能量波的轰炸下绝无反抗之力。 巨人应声而倒,可想而知,战友的仇程锦瑟已经报了一大半,现在只剩下这个小男孩,程锦瑟也不敢确定是否要连根拔起,将这个小男孩也施以极刑。 理智上,那是肯定不能随心所欲,让她胡非作为的。可是,情感上却又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她,此仇现在不报,更待何时? 就在思索间,巨人早已被能量波轰炸的粉身碎骨,几乎是要化作一缕幽魂,散落在各地静养静修。 奇怪的事情也在这一刻发生。只见四周围散落的血液通通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全部都消失了。 原本身上负了重伤的战友们,此刻他们的伤口竟然莫名其妙的在愈合,并且疤痕变浅,裂开的伤口自动愈合,无精打采的神情逐渐浮现出笑容繁如此种种,皆是这座城市的待客之道。 可是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原本受伤的三名战友此刻的伤口均已愈合,但是却自始至终都是没有了呼吸的。 除了他们已经死了这一件事为例外以外,其他他们似乎都相约好了似的,大同小异基本一致。 现在有一个难题摆在了曾锦瑟的面前,要么连这个小男孩一起杀掉,要么放走这个小男孩。 二选一,看似简单的选择,却又暗藏着深深的不安和动乱。 等下,程景色不知道的是正视自己的这一念仁慈,却害得更多的人失去了自己的财产或者生命,毕竟是同门和工作上的伙伴,此刻谁遇到了困难都需要别人拉一把手,更何况是自己的前辈做后辈的做一点点小的事情,力所能及的帮帮他们,又会有何尝呢? 然而,正是程锦瑟的这一番好意,无心之作,倒是让不少人也跟着躺枪了。 现在摆在他的面前只有一个难题,那便是要么让小男孩生,要么让小男孩死。可是无论选择哪一条道路,对于他来说都是极其困难的。自古忠孝不能两全,但是要如何做,才能让事情变得更加完满呢?所有人都陷入了沉思。 三个战友就这样被日月族派来的恶人给射杀了,其实当时如果呈锦瑟的哥哥没有坚持要帮助他们留守办公室,那么可以想象此时几人的至亲应该都还没有任何状况。 人生就是这样,处处有惊喜,处处有深坑,你是有着美丽的夜景和醉人的葡萄酒。 小男孩却从没有把自己的眼神移开过,从他见到他以后,便一直是通过这样目不转睛的人生交流,就像是吸铁石般吸住了对方。 于是,程锦瑟便回忆起为何自己会穿越而来,又怎么可以穿越回去? 不管怎么样,事情都已经发生了,程锦瑟也只好劝慰自己,最起码可以给战友们报仇了。这个日月族派来的杀手,显然不是他们三个人的对手,但是他们之间也应该不会有什么交集了,凡此种种思考以后,曾经这边觉得今天来这里度假的人都特别多,而且还特别的不知所谓,不知所以然。 更让程锦瑟无法忘怀和放心不下的是,这只小兔子据说它就是狗妈妈躲起来,然后生下的宝贝。 本就是一场你死我活的大战,然而曾景色却从始至终变得慢条斯理,只不过是那盏她自己独有的养生壶,泄露了她此时内心的心境。 他一直都明白很多的事情,一旦失去了就难以回头,一旦做出了决定,就要咬牙坚持拼搏下去,人嘛,总要给自己一个挑战,但是自己要远离低级趣味,要向着阳光的健硕的和值得托付的人一起跳舞,一起摇摆,一起参加课外活动,让孩子的童年也弥补自己的童年,这样双向奔赴的感情确实是很美的。 就在女主角胡思乱想,又在构思一场大作时,小男孩径径直的跑过来,向大家宣布了方才关于兼职的事宜,要走丝巾,穿名牌等等,让男人推开门,不到15秒就能把相亲女生给搞定,这样的事让人忍俊不禁,甚至在想对方是言情是写多了吗?既然如此,还是要找一些专业的人员来协助。 程锦瑟从没有想过,自己前世竟然有一个孩子。 第97章 熟人 “你不记得我了吗?” 男孩倒是一点儿也不怕生,径直贴近程锦瑟的后脖颈,悄悄说出了这句话。 一时之间竟也分辨不出男孩的真实身份,程锦瑟只觉得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隐约感受到了男孩的气息似曾相识,但又不能一下子说出个大概。 “好久不见!” 随着男孩的邪笑,一个转身,便换了一个模样! 待看清来人的庐山真面目,程锦瑟这才恍然大悟,心中悲愤交加,但自身实力又在人之下,不得不低头。 程锦瑟此时的内心是极其复杂的。而另一边,自己的战友伍大也出现了危机,她亲耳听到伍大凄厉地呼叫:“放开我!去死吧!” 像是用什么重物砸中了巨人,伍大得以脱身,而怪物也应声倒地。但是,就在程锦瑟艰难地拼尽全力试图冲破对方点穴带来的无法移动身体的束缚。 “顾华元,你卑鄙!”程锦瑟从没有像现在这般憎恨一个人。此刻,咬牙切齿般恨不得将对方生吞活剥。 “原来伍大他们的死都是你造成的!你这个恶魔!” 任凭她怎样挣扎 哪怕只是灵魂,然而丝毫无法冲破男人的点穴。 “这一切,难道不是你自己造成的吗?”只听男人话锋一转,把责任全部推到了程锦瑟身上。 “人都有定数,上天自会安排生老病死,你的穿越,导致了悲剧重演。” 原来,按照顾华元的说法,伍大他们注定一死,然而因为自己误打误撞地闯入了过去,这番穿越并不能改写结局,反倒是会使得结局无休止重演,直至悲剧的结果重现。 没有人可以改写命运。即使是神灵。 程锦瑟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是好,突如其来的信息也让她未能及时消化,唯有想方设法阻止她不想发生的事情。 哪怕是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又或者说要牺牲掉自己的性命。 “那么,要怎么做才能终结这个惨剧!让他们复活!” 程锦瑟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然而,在恶魔面前,眼泪又值得什么呢? 顾华元之所以射杀伍大他们,无非也就是做个局下个套,醉翁之意不在酒。 说白了,引蛇出洞,不过是要抓住程锦瑟这个大白兔。 想不到,一招守株待兔,不费吹灰之力,就将猎物自己送上牢笼。 顾华年只不过手袖轻轻一挥,伍大便倒地不起,血流一地。 伍大死了。 程锦瑟惊得眼眶通红,眼泪盈满双眸。 “顾华元,我跟你势不两立!” 男人丝毫没有被女人的声嘶力竭所吓到,反而是低下头,贴着她的脸庞说道:“等一下,就轮到你了!” 程锦瑟一下子清醒,身体被点穴束缚住了,但是自己的意念是清醒的,危急关头必须自救。 她还不想死!她要为伍大他们报仇! “你想要的天使泪,我可以给你!”程锦瑟仰起头,趾高气昂,丝毫没有因为受制于人而变得唯唯诺诺。 “哦?你现在这个样子,也敢跟我谈条件?” 男人轻佻地用食指点了点女人的额头。 “你知道吗?你现在这个样子倒是极好看的。” 男人的眼里满满是看见猎物时的兴奋和蠢蠢欲试。而已经处理完伍大他们的巨人怪兽也变回了妇人的身形来到顾华元身边。 可能是法力的缘故,妇人并不能看清程锦瑟的灵魂。 “你在干嘛?还不把人速度解决完,回日月崖大殿?” 听她的语气,倒像是顾华元的知己,没有半点儿客气和恭敬。 然而,这个妇人对于程锦瑟来说却是巨大的仇恨之源,杀死伍大一行3人的侩子手! 程锦瑟无时无刻不想把眼前的两人撕碎五马分尸。 然而,想要他们的命并非易事。 用尽了法力,程锦瑟终于用意念唤起小纸片人去搬救兵。只见在公园一角坐着的程锦瑟肉身,一群小纸片人从她的口袋里成群结队地走出,并沿着程锦瑟的气味,飞向沈家大宅。 而在过去的时空里,眼看着顾华元就要带走程锦瑟的灵魂。 “你说给我天使泪?你当然要给,我不仅要天使泪,我还要你。” 顾华元是贴着程锦瑟的右耳说出最后半句话。 女人被激得满脸通红,恨不得立即冲过去咬死对方。 “你痴心妄想!”只见程锦瑟用仇视的眼神怼着顾华元。 “我先撤回日月崖,你快跟上。”妇人催促着顾华元,并提醒他速战速决,便纵身消失在这个时空。 顾华元也像是不再耽搁,径直拿出了一个类似“葫芦”的法宝。 这是要把程锦瑟吸进去,打包带走的节奏。 “你别过来!恶魔!华年救我!” 一步一步靠近她的顾华元听到女人拼命呼喊另外一个男人的名字,眼神不自觉地变成了猩红色。 如此瘆人,眼看着男人就要举起“葫芦”,程锦瑟受惊地不受控制地挣扎,与此同时,她胸口前的如意也泛起红色闪耀起来。 “住手!” 就在顾华元就要得逞的危机时刻,一把熟悉的亲切的剑,直接射向了已经被高高举起的“葫芦”。 只见“葫芦”被风铃剑劈成了两截,并应声倒在了地面。 “你!” 顾华元看清来人正是自己的胞弟顾华年,也是极其诧异。想不到仅仅月余未见,他的能力就攀升了那么多,要不然他是断不可穿越进来的。 而且是真身进入! “华年,你知道的,你不是我的对手。” 顾华元仗着自己法力高强倒是对自己的弟弟一贯是轻视的。 然而,今时不同往日,顾华年可是在众人帮助之下闯入此地,必须把心爱之人带走。 怀着这股意念,顾华年相信无论是谁也不能阻挡自己带走程锦瑟的决心。 阻拦者,遇神杀神,遇鬼杀鬼。 但是,顾华年心中唯一犹豫不决的还是自己的哥哥。 为什么要这样? 明明是最亲近的手足,何以落得如此收场。短兵相见,难免让人感伤。 “收手吧!你永远都是我的哥哥。” 第98章 未名 程锦瑟也说不清这刻的感觉是怎么样的。一直以来,她都是一个极度缺爱的女生。从小到大,她就缺失很多的爱,无论是一出生就没有感受过的母爱,又或者是忙碌中的父亲,一直没有得到过家庭全身心的温暖。 整个青少年时期灰暗的颜色,以至于并没有让人充满甜蜜的回忆。 原生家庭的宠爱,会让一个女孩滋润成长并且与众不同,这是一种底气,更是爱的滋养。想想那些同龄人就知道,人生有多么的美妙了,程锦瑟心里也有说不出的心酸。 但是,人生风雨,冷暖自知。 程锦瑟是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普通人,平凡不失天真,单纯不乏人情。 在她内心深处,一直期待的是能够家人整整齐齐,心心相映,共同成长。 虽然,爱对于她而言,一直缺失,但是她并没有因此而后悔或者心生怨怼,只是尽己所能地热爱一切,感知生命的酸甜苦辣。 她是多么希望伍大、阿k、丹婷,他们都能安好地在她的身边,毕竟是共同并肩作战的伙伴,内心中说不感伤,那是骗人的。 可是,当她穿越到过去,亲眼见证战友们的血泪史,那种内心中无可抑制的伤痛,却是像要摧毁她的心,在扎得她心痛不已。是否是有什么灵丹妙药能够停止这一切? 程锦瑟愿意用自己的微薄之力去交换战友们的余生。因为失去他们真的是太痛了。 想到人生充满那么多的坎坷 程锦瑟便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和世界和他人的关系。 到底值得吗?用自己的人生去为了别人的幸福安康,难道说一切都是那么不公平吗? 有时候她也会纠结值得不值得如此这般付出。直到她看到战友们的日夜在公,风雨兼程。 无论如何,她都愿意五月春,即荔枝菌,又叫五月菇,是菌中“爱马仕”、“岭南菌王”。“五月春”是广东人的独有叫法,在滇黔桂,人们唤它作“鸡枞菌”,是三地美食界扛把子之一。这道应季的鲜美食材,生长期仅有月余,是大自然馈赠羊城五月节的佳品。羊城五月节离不开吃粽子、饮雄黄酒,沐兰汤、挂香包等传统习俗。讲究礼数的广东人,在热闹的节日期间,孝顺的“新抱”带上亲手烹制的美食回娘家向长辈贺节,时下的餐桌摆上一道“清蒸五月春”,不仅是亲朋相聚最高的礼遇,还是可以在朋友圈九宫格晒上三日的一道靓丽风景 物以稀为贵,“昙花一现”的五月春,因其对生长环境的要求极其严苛,隐匿在荔枝林地,在潮湿的白蚁窝附近破土而出,至今无法人工繁殖,是吃货们可遇而不可求的美味珍馐,价值不菲。品相较好的五月春时价400~800元\/斤,蓓蕾状的精品五月春极其罕见,称得上有市无价。凭着“一骑红尘妃子笑”的前车之鉴,想必五月春在过去亦少见于寻常人家,现如今能吃上一筷子,且食且珍惜。 古人食用五月春的历史由来已久,清末名将张之洞少年时期就曾捡到一窝五月春,烹制食用后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洋洋洒洒写下五百余言的《鸡枞菌赋》,大名鼎鼎的香帅也有“贪吃”的一面,让人不禁莞尔一笑。五月节至夏至期间,荔熟蝉鸣,骤雨初歇,在广州采摘五月春,不得不提到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增城一带的老树荔枝林,而且定要当地村民采摘为佳。因为稍有不慎,采到形似五月春的“近江粉褶蕈”,误食而中毒身亡的事件屡见不鲜。为一饱口腹之欲而丧失性命,诚然不值当!交个朋友在增城,走进绿色天地,咀嚼地道五月春,把酒言欢,岂不美哉!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在广州。懂吃、好吃、善吃的老广们,怎能抵挡舌尖饕餮的诱惑?面对美食,大快朵颐实在是王道。近年来,乘着乡村振兴的东风,乡村民宿、露营雨后春笋般在广州近郊兴起。龙舟水下了一瓢又一瓢,也拦不住一些吃货的味蕾和步伐。常有食客不辞辛苦,颇有一番“不辞长作岭南人”的意念,前往深山老林寻觅“五月春”的印迹。“晚清第一词人”赵熙曾写下:“乍含苞似卵,巨根盈把。伞顶微尖,雪臂影儿娅姹”,描绘了五月春形状色泽之美。增城本地生长的五月春,“脆于瑶柱,嫩于玉笋”,远道而来的食客总能食指大动、唇齿留香、满意而归,也让物产丰裕的荔乡增城名声大噪。笔者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有同学常常疑惑“除了天上飞的飞机、地上开的坦克、水里游的潜水艇之外,广州人什么都吃”,笔者认为这说法不公允,广州人虽是好吃,但多以养生健康为主。老广们热衷喝凉茶下火,不提倡吃“热气”的食物,龙舟水期间更是要祛湿进补。食用五月春,家中老人多提醒身上有“疮”“痘”者不宜食用,讲究合乎时宜。笔者曾有一次经不住五月春的鲜甜,加之其极少有,一年也就吃那么一两回儿,顾不上青春痘的泛红警告,吃得多有滋有味儿,饭后就疼得有多呲牙咧嘴。笔者也说不清这有什么医学根据,但老人家说的话,试过才知道,多听听也无妨,“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话糙理不糙。 烹制五月春是一件极简的事情,亲朋大都认为“油盐清蒸五月春”或“五月春滚瘦肉汤”的做法最为原汁原味、鲜甜沁人。这么看来,烹制五月春,似乎无需五星大厨,会下锅开火足矣。但傲娇又矜贵的五月春又岂是好伺候的主儿,“厨娘好瀹,触纤指、微防轻损”,唯有精心烹调,方能制出人间隽味。 俗话说,“地上捡到宝,问天问地拿不到”。在羊城五月节的田野地头,捡到五月春,吃到五月春,必是有缘人。 第99章 甜甜 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露面的许帆,现在正享受着岛国的盛夏度假体验。 自从离开陌市,他倒忙里偷闲,抛开满心的烦恼,其实也是想要借此逃避现在的烦恼。 她第一次感到自己不属于这片天空,她伤心地捂住耳朵。尽管后来老师赶来制止了他们,尽管那些小朋友向她道歉,那道伤口却越发明显。她没有哭,只是咬着嘴唇不说话,因为她觉得只有这样那些孩子就不敢再欺负她,她享受在这种被人敬畏的感觉之中, 女孩喜欢文字。每当老师拿她的作文当范文读给全班同学听的时候,那时她肯定是最快乐的,尽管她表面上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而其他的小朋友会为那些陌生可是听起来又很美的文字而对她刮目相看,这对平日里很少说话的她来说很重要,因为会感到被注目的感觉,所以就不会感到自己孤单了。 希 望 的 田 野 我们承受的是现在, 我们希望的是未来, 我们钟爱的是过去,无论它们是好是坏。 ——马赫福兹 南方来的小丫回南方去 虞小麦,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平凡。系着马尾辫,走起路来摇啊摇的。总是穿一身蓝色的运动服和碎花小布鞋。她才不管别人的. 从小,就和爸妈走南闯北,在爸妈眼中是个听话的孩子,绝对算得上是个乖乖女。 她跟着她的爸爸妈妈从很远的南方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爸爸妈妈经常早出晚归,可是只要能和他们在一起,她就会很满足,她从不埋怨不爱说话。她是个地地道道的南方孩子。 她来到北方的那年,刚好是98年闹洪水的那一年,好像上天有意惊扰她年幼的生命,这到底又预示着什么呢?10岁的南方女孩闯进北方陌生的世界。然后,陌生的雪花会给她带来怎样的惊喜?北方的雪就这样熙熙攘攘,飘落在年幼的孩子心上。 她转学那年刚上完小学三年级。在新班集里她依 旧爱写文字,她的语文老师说她“早熟”,可她觉得这没什么不好,是生存让人成熟的,不是吗?每个人都不可以拒绝长大,所以她常常叫嚷那些唱不想长大的女生在做白日梦,她觉得长大就是长高长壮,然后就可以跟着爸妈不会因为长的小,跟不上他们,从南方到北方一直走下去。 在北方的小学里,只有在这些时候她是快乐的:比如拿奖的时候、评选优秀学生的时候、或者听老师读她作文的时候。她以为那就叫快乐,她那会儿还不懂什么叫“虚荣”。只是觉得自己太沉默了,只有那样才不会被人们遗忘和忽视。 那年她10岁,她转到一所小学,并非情愿只是校方和家长都觉得有必要有适应期.重读三年级, 丢失的一年再也找不回。 转眼八年,她一直以一个南方女孩的气质在北方世界里倔强的前行。可是,往往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她还是吃不了辣,脾气还很敏感一点都没有北方姑娘的豪爽。她常觉得周围的朋友很关心她,迁就她,反倒不像是她在适应他们。像yy,一个粗心的女孩,早上起床校服裤穿反是家常便饭。整天搞一些笑话来娱乐大家。她心情不好的时候,她会学着猪叫的声音来逗她,还要一只手按鼻子,另一只手放在耳边,扮猪的样子。这个时候,她总会笑出声来,两个人一起搞怪扮丑。还有叫霖的那个家伙,一听到她俩叫他弟就很不爽的家伙。他们是高一军训医务室里的常客,整个7天军训,她不是肚子痛就是感冒发烧,yy跟她情况相似。而霖本来一个一米八多的大男孩按道理不会像小女生那样娇弱,可是就在2公里拉练的时候,一米八多的他就这么一不小心的栽了下去。 自从认识yy和霖以后,她开始觉得快乐不只是那些奖状和上语文课才有的,这是她期待的。可是,她又是不快乐的,因为这些其实都无法弥补她内心的那份缺憾。她是要离开的。 小学的时候,她是借读生。初中的时候她考上区里的重点中学,还是借读生。中考结束,她到初中的本部读书,又多了个择校生的名号。 她还记得当时中考填志愿,她满心欢喜的写了自己想报考的学校。一直很用功的学习。 可是仿佛是在一夜之间,她的世界颠覆了。 “你不能填报志愿。” “为什么?” 她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她来自南方,根在南方。 她缺少一张城市的通行证,注定只是这座城的过客。她想留在这里,她为此付出了很多努力,包括金钱和尊严。 现在,她要甩掉那些名号。她要报人生的第一个可以自己填的志愿,上大学。 她悄悄的进行撤离的计划,她不打算告诉yy和霖。她们曾约定一起上s大,现在她要离开他们,没有办法她不属于这里。 没有人再叫她借读生了,她再也不用被贴上外地人的标签。她小心隐藏的秘密不再是秘密了。只是有很多东西,舍不得忘记,舍不得不带走。 回去的路,在等着行人的长途跋涉,丝毫没有怜惜孩子的意思。 “借读生,借读生” “我不是,我不是,我不…” “你就是!你就是!” “yy,霖,你们在哪儿?” …… “醒醒…醒醒…小麦” “醒醒…醒醒…小麦” 我是小麦,北方麦地里被农民伯伯遗忘的那一株。 麦田里的守望 2006年的夏末,我离开了生活8年的城市。那一刻,一种如重释负的感觉弥漫在空气。 鲜红的戳印,一切的结束在教导主任按下去的那一刻。那个装满过去的档案袋,封得死死的,封口上的红印鲜艳得刺疼了眼睛。我忍不住终于看清了上面的文字,那是我学校的名字。可是我还没毕业就要转学了,我才刚上完高一,这所陪伴我一年的高中就成为了我遥远的母校。 在办理转学的这些日子,一个小女孩的身影总是时不时占据着我的大脑:她冲我笑,嘴巴像个月牙儿。可是笑着笑着,月牙儿瘪了,眼泪也哗哗的流…… “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的注目。让我们去寻找那些淳朴,敦厚的人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让我们保持着沉默,满足于自己的小天地,像他们一样平易温顺吧。这就是生活的智慧。” 不像肥皂剧的浪漫温馨,作为插班生主角的我没有遇上小白马和好心的mm围在身边转儿,幸亏也没有遇上专门欺负新生的恶少和大姐大。校园的生活一点都不像电视剧里那样充满新奇,不像校园青春小说的浪漫唯美。每个人都只是在选择以自己的方式来面对人生。 大人们说:高考是人生华丽的转身。这是一所南方小城的重点高中,这里的孩子和yy他们不一样,他们学习的目标似乎更明确,有的时候那种紧张的氛围让你怀疑自己的能力。 “同学,可不可以借你的笔记给我?” “那个,我成绩不太好啦,你和学习委员借嘛!” “老师,我学的教材和这边不大一样。” “这样的话,你先自己看书遇到不懂的就来找我吧。” …… 在那段日子里,我觉得自己像个停不下的机器,干枯的麦苗。 在历史的长河里寻找一份慰藉,我始终相信在历史的那头会有我的榜样,他会告诉我怎么做。 一直厌恶数学的我,却迷恋上以数学为生命的他——在西北风口上,檫着鼻涕,一双草鞋一支烟,一卷灯草一根针地为了活命而挣扎。顽强的自学到十八岁。 第100章 柠檬 华罗庚:一个响亮的精神名词。我彻底的败倒在他的选择,就如朱光潜先生所说的朝抵抗力最大的路径走,而我总是畏缩,我是个软弱的孩子吗? 麦地里的希望依旧很美吗? “你的作文就像四处漏水的房子,结构混乱。” “开篇就应该点题,中间部分举例要古今中外各举一例,结尾要照应开头。” “完整的房子就该那样,你懂了吗?” “照我说的,你可以写的很好。” 我无力反抗。活在被期望的世界里,有时是一种幸福,但更多的是怕做不到以至不得不失去。 “小麦,妈妈相信你可以的。” “小麦,我们等你回来。” “小麦,加油!!” 小麦一定行的,不是吗? 偌大的新校区,我在这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小天地,不被别人打扰。路过正在修建的9号宿舍楼,那些走在竹架上的“空中飞人”叮叮哐哐,碎石子从高空滚落下来有节奏的啪啦啪啦,凝视这幅鲜活的图画:湛蓝的天沾染了不知哪家的小鬼刷下的牙膏泡泡,一座绿色的建筑像含苞欲放般在发育,仰望那些“空中飞人”毫不犹豫的行走。小时候就听外婆讲只要把大楼外面的这层绿色罩子剥开就可以看到漂漂亮亮的外观,说的像脱衣服变魔术那么简单。我是从没看过那一刻的,恐怕是不能体会那种感觉,一定会有说不出来的激动。 在家乡,有多少“空中飞人” 在忙碌呢?他们不是在变魔术,而是工作,靠双手架起这座城。在我的家乡有一片充满希望的田野。黄灿灿的,绿油油的,和着阳光雨露的香气。辛勤的人都在守望着这片田野,毫不犹豫。 我还在等什么,我的田野等着被开垦。我是一株打不倒的小麦。 我的成长纪念册 如果,一切可以如果…… 我没有离开过我的家乡,没有8年在外的经历,或许我就会像家乡一样静静的成长,悄悄的改变。 假如,没有认识北方的你们,我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牵挂。 思念的小伞 看不见 这些年 泪珠儿吻着她的脸 一路向北,才发现梦想 一直停留在起点,原来 明天,是未来和返乘票的兑现 阳光雨露,幸福的花季错过期限 彩虹似的梦揉碎心田,寂寞 烧不完的画面 谁来和我祭奠 我流浪在拥挤的从前 我找不到走过的路线 站在孤单边缘,会否永远? 列车通向遥远,遥远的明天 是否,记得岁月一直向前 我却一直向后怀念…… “我们好久不见了,你这家伙总算回来了。” “yy…我…我好想你”。 “想死你啦!” 07年的夏末,只有7天假期的我毅然回到了那个短暂分离的城市。一年的时间里,这座城没有太大改变。我和yy谈天阔地的叙旧,仿佛有说不尽的话。 “哎,要是霖在,你这个pizza肯定不够吃。” “霖…他怎么不一起来的?” “就知道你想他啦!” “哪有啊!我只是随便问问。” “给你这个,他让我交给你的。” 傍晚的这座城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牵着yy的手一路无语的走下去,我希望那是没有尽头…… 我,yy还有霖,大家都变了。我们长大了,回不到从前。 “你走后,有一个新高一的小女生经常来看霖打球,霖开始挺不乐意的,你知道他最烦那些花痴的。” “可后来,也不知怎的他们还是在一起了。” “…不过,现在他们又分开了。” “为什么?” “那个女生和你一样,今年也要回家乡读书,前几天霖去送的站。” 和我一样?一个来自异地的女孩,我和她有多少相似呢?或许一样孤独过,一样爱着文字,一样倔强,一样的不讲道理。 可是,她一定不会叫霖“弟弟”,她也不会故意远远的躲他,甚至连走的前一天都不肯和他见面。 “没人了解才选择隔绝这世界\/ 有点疲倦已决裂的信念\/白色球鞋走不回喧闹的海边\/ 月光营火照亮许多笑脸疯狂画面停留在眼前默契却渐行渐远\/ 我们约好闯荡的那片天\/ 我一个人向前\/我流浪在拥挤的从前\/ 复习一页页黑白的空荡夏天\/呆坐在热闹的路边啤酒没变甜\/ 却少了傻得很认真的心愿\/ 我流浪在孤单的边缘\/ 怀念挥霍着笑声的耀眼蓝天\/ 听着那熟悉的音乐只剩下琴弦\/ 希望让时间回到误解那天\/ 能有机会说声抱歉……” “小麦你说过:友谊和花香一样,还是淡一点比较好。现在我们的友谊淡的就像你想要的空气。” 轻轻的合上淡黄色的信笺,那些我讨厌的泪水毫不留情的侵袭着我。 “你真的希望我是你弟弟吗?” 如果当时我不认识霖,或者我再诚实一点,我和霖又会是怎样呢? 算了吧,一切都只是如果。我还是我,南方的小y和北方的故事也该结束了。 “tings lost never e again”. 背起行囊,该回去了。我的未来和明天在家乡的那头向我招手。 列车急驰行走我趴在窗前,轨道两边已是大片大片的麦地,阳光清风麦子摇曳闪着锋芒,是在流泪吗?那座城渐渐的化作一个点。八年的光阴,我亲爱的yy,我的母校,还有霖…… 走在校园的林荫小径上,阳光温柔的和肌肤亲吻。故意想不起从前。不经意间再次路过9号宿舍楼.而此时的我已实现了第一个梦,而这里是圆梦的家乡. 轰隆隆——拆架子的声音,夕阳下蓝色的砖瓦开始显现,我的心情也异常的激动欣喜。 短信显示: “小麦: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 ,一切都会雨过天晴。(yy)” 泰戈尔说:有生命力的理想绝不能像钟表一样,精确它的每一秒钟。 青春的诺言会一直坚守下去。我要做麦田里的守望者,那些希望的种子被守望着,总有一天会结出美丽的果实。 一切都化成了我成长的纪念 第101章 意外 在异时空,尽管顾华年近日来法力明显增强。 但是,试图一个人从顾华元以及他的得力干将怪兽巨人手上救走程锦瑟,这可不是容易的事。 “顾华元,念在手足一场,告慰父母在天之灵,放我和程锦瑟回去,此事就当翻篇了。” 顾华年搬出了已故的父亲母亲,尝试感化自己的兄长顾华元,毕竟要对自己的亲人下死手,他还是做不到心狠手辣。 一个人的品性与自身先天有关,更与后天经历潜移默化养成。 顾华元的成长历史并不是百折不挠历尽艰辛,方有现在的出类拔萃。坦白说,那可是经历过枪林弹雨,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一代枭雄。 “你是说让我念在亲情的份上,放过你和你的女人?” 顾华元似有所思地走到了两人的面前,以一种居高临下的语气,缓缓地说出了残忍的事实: “我现在给你们一道选择题,180万日月族族人的性命和这个女人的性命,换作是你,你会怎么选?” 这番话倒是把顾华年问得怔住了。细想起来,对于族人,自己这个日神确实没有做过什么突出的贡献,不过是虚有其名的二代纨绔子弟,这样说来,如果自己选择的是女人,那么就真的是红颜祸水,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二世祖。 立场不同,选择当然也就不同。顾华年始终是觉得没有那么多如果,而且这两个选项并非一定是要对立的。 “我不会选,因为他们我都要守护。” 顾华年坚定地说出了自己内心的答案。其实在他的心里,爱人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族人那是肩上的使命和职责,必然是不容背弃的。 “少废话,要么是敌人,要么是族人。”怪兽巨人已经恢复到了往常的妇人状态,原本可怕的獠牙和利爪,现在变回了人的模样。 顾华元闻言只是摆了摆手,怪兽巨人便作揖退下。 现在只剩下顾华元顾华年两兄弟,还有程锦瑟的灵魂,眼看着大家现在剑拔弩张。 幸亏在进入异时空之前,青鸟早早就已经预判到了现在的情形,便提醒了顾华年要做两手准备。 兵不厌诈,现在的形势明显是对他们不利的,而敌人的法力又远在自己之上,现在唯有智取才能够战胜敌人。 趁其不备,一个暗器向对方射去,紧随其间的便是猛烈的攻势。两兄弟在这里开始了激烈的厮杀。 春景色此时的灵魂已经出现了能量不足时隐时现,再这样下去,恐怕她可能就要在异时空灰飞烟灭。 必须想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既要安全的逃离异时空,同时又能够使自己的能量、灵魂和身体三合一达到最佳状态,以便呈金色,呼唤出巨大的灵力,帮助他们消灭敌人。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此刻的自己,不过就是一缕灵魂,可以说是没有主的虚无缥缈的,而且也是虚弱的,要不然现在她也不用委身于此地,只能靠别人的救助,不能救自己于水深火热之中。 眼看着自己的男人就在为自己而拼杀,程锦瑟多多少少是有感动的。 只可惜的是,眼前的对手,他们交锋过多次,确实也是强者中的强者,要搞定他并非容易的事,就现在的战况来看,顾华年确实实力还处于下风。 眼看着就已经挨了两掌,物华园勉强用风铃剑插入地板,滑行了十来米,产生了巨大的摩擦力量,电光火石之间把整个派出所捣毁的七零八乱,场面堪比欧美动作大片,让人不禁感叹中国功夫的深远流长。 也许是注意到了如此与自己的手足纠缠下去,也不见得捞到什么好处。而且对于这个从小就备受家里宠爱的弟弟,竟然为了一个女人而与自己作对,顾华元实在是不能苟同,一气之下,便是向着程锦瑟的灵魂开始射杀。 就在众人都以为这一掌就会把眼前他们看不到的程锦瑟的灵魂震得灰飞烟灭,然而事与愿违,正当众人纳闷之时,却没有人发现程锦瑟是如何玩弄调兵之计的踪迹。 要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社会学博士都不能解释程锦瑟身上的多愁善感体质以及好奇之心等等。 几经艰难,程锦瑟终于在一处荒郊野外发现了他们朝思暮想的那个可以看星星月亮而且又能够三五成群做伴的乐园。当然这些是后话。 “不过,我还是劝你收手吧!你这么做只会害了当地族人,如果想要保护好,那么就尽心的去做它们的修复工作吧,你作为一个文物的修复师,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有些人有些事若越过了界就很不好了。” 不一会儿,他们就从房间的一处偏僻的暗门里找到了柜子的钥匙,并把它打开,里面赫然就是刚才所提到过的u盘。 幸亏的是,u盘一直在他们的手上,那么他们的生命危险就会越大。如果不及早的发现和逮捕,那么漏洞就会越来越大,甚至会瓦解掉整个世界这一切的弊端和目前有关于数学方面的天才可以给予大家更多的帮助。 现在看来,事已至此了,也不得不合理的安排家中的分工以及财务工作了。 程锦瑟倒不是认为自己应该像个鸵鸟,永远的呆在他人的怀抱里成长。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这是自然规律,同时也是人生的铁律,只有清风徐来,怎么样呢?梅花香易开,今天是雪莲花,特别让人怀念以前所做的北京豆花。 虽然没有打遍全天下的夙愿,但是倒是有紧随父亲而去的艺术情怀和艺爱的毛笔字。 顾华元和顾寒年的彼此纠缠一个小时,已经已经记录下来了,希望他能够有所收获,并且也得到大家的祝福愿望,他能够心想事成。 事情已经发展到这里了,双方也不可能就此就停下来,可能也是更希望有更专业的人来做和执行这些标准愿望倒是有的,希望他们一直去改变和不断的修身,努力使自己和族人和爱人都能够和谐共处,平安进步,幸福万分。 第102章 父亲 你听说过脚趾头上长“瘊子”吗?那年程锦瑟10岁,跟着爸妈离开家乡到北京生活,俗称“北上”。“瘊子”正是那一年,异地生活给我的见面礼。 时代的一粒尘,落在个人那里,就是一座山。 这里的的确确是一个亲近自然的好去处。踩单车,乘渡船,还可以沿着白湖渡口,光着脚踩在鹅卵石上,尽情地感受满眼绿色的欢呼雀跃。在这里,你定能看到栉比鳞次的植物,枝繁叶茂,盘亘交错,阳光从树影斑驳中跌落下来,在树荫下打个盹儿或者看看书,乐享惬意自在;在这里,你定能嗅到清风带着泥土的鲜甜和河水的细腻,仿佛无形中一只柔软的小手轻轻拂过心头,叫人微颤颤地打个激灵,忍不住翩跹起舞;在这里,你定能听到不知名的野花在绿浪中一朵朵唱着,红的、白的、黄的、紫的,惹来路过的善男信女采撷,并许下虔诚心愿;在这里,你定能尝到最鲜美的河鲜和五味的极致,别有一番风味的农家乐,叫八方来客舌头停不下来。这儿,就是诞生我姓氏的地方,镌刻在记忆深处最亲切的体验。 古人云: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有山有水有人家,观音山上的临风对月,白湖渡河的闲情逸致,小楼人家的风景秀丽…… 纵览风光,采购佳品,自然也要一饱口福,我独爱那荔枝木烧鸡。来到增派公路两侧林立的二三十家河鲜食肆,总有一款菜品叫你怦然心动,叫人流连忘返。 这样的旅途,无需任何交通工具代步,只要你多走两步,“两条腿”就能完成的行程,每一处风景不远不近,全在这座小镇上,只要你肯耐下心来,用全身心去感受,所有的美好尽在脚下、手心里、口齿间。在春天,回小楼,于我是一种久违的重逢,很多成长后的烦恼总是千丝万缕扰乱思绪,于是,在这舒适的万物间,方可感悟恬然自安。 “瘊子”是一种病毒感染,脚趾头长小水泡奇痒,小水泡破了会感染,甚至伤及其他皮肤。不刺破流出里面的黄水,脚掌穿上鞋子又会硌得慌,简而言之,如“站”针毡,那种挠心的折磨着实让人难受,如今回想起来依旧是心有余悸。父亲说,囡囡,我背你。就这样,那一年,我伏在父亲的背上,穿梭在北京大大小小的医院。 作家龙应台曾写过一段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小时候的我并不明白这段话的含义,就像那个夏天,伏在父亲背上的我,心里美滋滋的,既可以不用上学,又能够和爸妈在一起,还有好吃的好玩的,真是不亦乐乎。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脚上又疼又痒,但这比起那些孩子眼中的“小确幸”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 那时年少,童言无忌。诚然,生命周而复始,越长大越孤单。人生中,来来往往相遇相识的人不少,而最终能够留在心里的却没剩下几个。人到中年,大多数时候,我们需要一个人去面对难关。开心了无人分享,难受了也无人陪伴。唯有父母,总会伸出臂膀永远向我们打开,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他力所能及。 记得,在“瘊子”长时间折腾之下,医生给出了激光治疗的方案。当时的场面,疼在我身上,却是实实在在刺痛到父亲心里。这个手术需要在病人的脚底局部打麻醉。然后,医生用激光枪一枪一个点在“瘊子”上,再用手术剪刀一一祛除。而父亲要做医生的助手,紧紧按住我的脚,同时亲眼目睹我双脚的“瘊子”一个个被激光“烤焦”。当时,手术的场面甚是恐怖:我脚上共有15个“瘊子”,相当于每个“瘊子”都需要扎一针麻醉和点一下激光,10岁的我难以承受,哭喊声振聋发聩,响彻了整个医院。父亲更是全程脸煞白煞白的,用尽全力压制挣脱的我。术后一到家,父亲忍不住吐了。也因为这样,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父亲送我上下学,买了一大堆足部卫生的产品和鞋子。直到现在,回想起来,我仍然感动不已,每年都要给父亲买上几双舒适的鞋子。当然,值得庆幸的是:自此,“瘊子”再也没有光顾过我的脚底板。而伏在父亲背上的往事却历历在目,令我念念不忘。 时间飞逝,我早已长大,父亲也不再年轻。特别是近几年我那虚胖的身材,父亲怕是背不动了。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我们看似无坚不摧,看似可以独自解决所有事情。唯独面对生老病死,我们无法打破自然法则的枷锁,时常在夜半三更无人时独自流泪和心酸。据国家卫健委发布《2019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3岁。假如我们30岁成家生娃,父母也就将近60岁。人到中年,我们就来做一道简单的算术题77.3-60\\u003d17.3。这也就意味着,我们与父母的缘分,在没有任何意外打扰的情况下,也仅剩下不到20年的时光。你看,岁月从没有不公,留给我们和父母相处的时间或长或短,早已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父亲》是歌手组合“筷子兄弟”传唱至今的代表作,我常常听着听着就泪流满面,歌词写道:“总是向你索取\\\\却不曾说谢谢你\\\\直到长大以后\\\\才懂得你不容易\\\\每次离开总是装做轻松的样子\\\\微笑着说回去吧\\\\转身泪湿眼底”。 疫情的硝烟还没有远去,没有那么多来日方长,在外的游子们常回家看看。 第103章 钟情 悠悠的泛着蓝色光芒的忘忧湖,四处传来曼妙的知了的欢唱。湖面上波光粼粼的月光倒影,四周都是平静的,让人沉醉的夜色。 一年四季,程锦瑟最爱的是冬季。 陌市的冬天尽管少了雪花诗意般点缀,但是对她而言冬韵的本质便是:赤裸而又粗犷地把寒意诠释成极致。毫无疑问地钟情冬意,因为它就像她找寻未来的历程,真实而又刻骨铭心,再没有哪个季节比它更能触动人们内心的情愫。 总觉得,在这样的一个季节思绪会莫名的滋长,会让人想起囊萤映雪的故事,效仿着前人的事迹就会有摸黑起床的干劲儿;偶尔也会忍不住想念在北方操劳的爸妈,接下来更是会盼望着新年的早日到来;还会想到这将是一年的尽头,有多久没写作?又有多久没和远方的老友通电话?好像还有很多很多来不及做的事情等着她、催促她,这仿佛已经不是一个由六个圆点组成的省略号可以概括的。一年的句点在这冬意中已经不知不觉地被时光老人所勾勒。 学生最是应该钟情冬日。尤其是那些处于“临界点”位置的学生们:小学六年级、初三、高三乃至大四的大小朋友们。夏天对于他们来说,总是夹杂着“悲”与“喜”参半的考验。因为只有在夏天,才会有小升初、中考、高考、大学毕业,总是在夏天诞生我们求学道路上的一次又一次历练,总是在这样的时刻出现我们人生的转折点。人们记住了那些年在夏天里盛开的喜或忧,就像是盛夏的果实,苦或甜都好。而那些花开花落的过程似乎已成过眼云烟不被人们在意。但是,有一些事情总是该被人们记住:人们经历了严寒才能体会温暖的可贵,人们有了蓄势待发的储备才会有绽放舞台的精彩。如果把冬日的寒冷比作一次洗礼,学子们最能懂得在冬日里抓紧时间的意义。没有冬的付出,怎有夏的收获? 冬意是耐人寻味的名词,钟情冬意就像品味聂鲁达的诗句:“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生命的脉络才能历历可见”;又如感激雪莱所说的那样:“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亦或如同崇拜柳子厚的“独钓寒江雪”, 漫步人生路。常常想着四季的尾声,不禁要加快脚步走在人生的路途上求索我的未来、梦想与希望。 冬意,你的内在就像是一支鞭策人们的歌,一首我们应该时刻钟情的诗。 一幅景物画,大自然的风韵,被艺术家定格珍藏。 最美的一瞬,懂得欣赏就不能轻易遗忘。徜徉在世界的一个角落,只属于我的小世界,思绪飞扬。自由将纯真释放,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发现思考的奥妙。黑夜送来静美的时光,我用“欣赏”、“点评”、“加工”使它留下“审视”与“憧憬”。让这对双胞胎陪我走过每一个沉思的夜。 无眠的夜,血和泪组成破晓后的新闻事件,突发的,悲情的。无眠的夜,流浪者瑟缩成一团东躲西藏,恐慌的,绝望的。无眠的夜,千千万万灯红酒绿背后的勾当,丑陋的,狰狞的。无眠的夜,开出多少朵悲凉的花? 找寻一个能让春风沉醉的夜晚,让亟待冲破枷锁的思想彻夜狂欢,将这一切生了锈的丑恶剥光!将我微薄的力量全部奉上! 聆听这样的夜晚。月光,流水,交谈。 大自然细微的声响似情人间的呢喃,诉说这一世的柔肠。 企盼这样的夜晚。槭树,落花,旋转。 一地的星光像破碎的花瓣,散落人世间淡淡的情殇。 钟情这样的夜晚。钟表,笔墨,相伴。 用荒凉的眸凝视这一地的黑暗,寂静的夜色给黎明增添力量。破晓吧!将这夜色的凄苦埋葬!将这爱的光芒绽放。 蓦然回首,那些青葱岁月里点缀过的美,那些浸泡辛酸的形象,依旧会是我们眼里的风景,聊以慰藉的过往。 岁月是泛黄的老照片,模糊了你我的容颜。 孩提时的奇思妙想随着年龄的增长不知被谁偷走了;那一朵童年时老师嘉奖的小红花也不知藏在了哪里;就连母亲在黄昏里盼着儿女回家的场景也已成为往事…… 生命里的过客,走走停停,匆匆幻影。母爱,童真,大自然。这三味纯净的元素,构成动人的基调,再为它们加上“爱”这个动词——这便是人间最美的诗。爱,闪耀钻石的光芒,唤醒沉睡的心。 爱母爱。爱童真。爱大自然。 当梦想照进现实,铭记爱常在人间。 一间房子,一扇小窗。一个人,享受晨光。 当天空吐露一缕白色,生活的画卷被人们又一次赶制。打开一扇窗的天光,用双手轻轻捧起。晨光,微凉,清爽。生活,打个盹儿,沉淀过往。这扇小窗连着外面的世界,附和着生活轻轻地歌唱。 哔——哔——鸣笛声叫嚣着繁荣的热闹的生活气息,无处不在。 轰——轰——菜市场小店里的抽风机争着和砍价的大妈吆喝。 咯噔咯噔——上班的女郎涂抹成成熟冷静的脸色,踩着几寸高跟隐没在街角。 呜哇呜哇——卖早点的老板娘忙着给客人做早餐,伏在她背上脸蛋红彤彤的小宝宝不满地哭喊,声嘶力竭。 吵杂的,陌生的,热闹的。那是和我们相关的生活,就在眼前,就在身边。 打开一扇窗的天光,用心温柔的呼吸。爸爸手掌上经年累月的薄茧包裹着囡囡的成长,一如既往的坚实温暖;妈妈想起年轻的模样,那朵长出皱纹的笑容依旧璀璨;还有,那个笔耕不辍的女孩,她在做着有关理想、幸福、未来的梦,伴随着这一扇窗的晨光溢满心间。 晨光属于独思的人,也许在未知的角落里就有一个人在畅享晨光。 程锦瑟是多么沉迷于这里的湖光山色,没有烦忧,整个人置身于这片迷离的浩瀚的湖泊,流水落花。 如此安逸。 第104章 增城 前世记忆中的城市。程锦瑟向众人描述,娓娓道来。 增城市北部有一座古朴淡雅的小镇:小楼镇,相传是八仙之一何仙姑的故里。 小楼,一个地名,一丛绿荫,一瓦青苔,一缕檀香,是我童年记忆里最亲切最朴实的记忆。日子犹如白驹过隙,在成长的岁月里,我像很多人一样奔走于各个城市,或为家人,或为求学,或为工作。生活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走得再远也剪不断自己姓氏的根儿,走得再快也甩不掉深入骨子里的乡情,家乡总是最终的落脚点。在温润的时节里,掸一掸旧时光落下的灰,让心灵在马不停蹄的日子里歇一歇,我回小楼去,听一夜春雨,品一日清宁。 距离市区约15分钟的车程,远远地就能眺望到远离繁华,隐身于水天一色的自然风光,随着车辆一个漂亮的转弯便驶入了目的地:小楼镇。 这里的的确确是一个亲近自然的好去处。踩单车,乘渡船,还可以沿着白湖渡口,光着脚踩在鹅卵石上,尽情地感受满眼绿色的欢呼雀跃。在这里,你定能看到栉比鳞次的植物,枝繁叶茂,盘亘交错,阳光从树影斑驳中跌落下来,在树荫下打个盹儿或者看看书,乐享惬意自在;在这里,你定能嗅到清风带着泥土的鲜甜和河水的细腻,仿佛无形中一只柔软的小手轻轻拂过心头,叫人微颤颤地打个激灵,忍不住翩跹起舞;在这里,你定能听到不知名的野花在绿浪中一朵朵唱着,红的、白的、黄的、紫的,惹来路过的善男信女采撷,并许下虔诚心愿;在这里,你定能尝到最鲜美的河鲜和五味的极致,别有一番风味的农家乐,叫八方来客舌头停不下来。这儿,就是诞生我姓氏的地方,镌刻在记忆深处最亲切的体验。 古人云: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有山有水有人家,观音山上的临风对月,白湖渡河的闲情逸致,小楼人家的风景秀丽…… 小楼与一众依山傍水的风景名胜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仙气”。这里是八仙中唯一的女性:何仙姑的故乡,常年香火不断,经忏声声,每逢节假日前往的香客更是络绎不绝,人们用最诚挚最直接的方式表达着对道家文化的敬仰和礼赞。何仙姑家庙坐落于小楼镇中心地带,世代以来见证着当地的跨越式发展以及老百姓生活的蒸蒸日上。何仙姑不仅是小楼的“一宝”,更是增城的名片。传说仙姑飞天时遗落绿丝带,不慎飘绕在荔枝果上,使得荔枝果壳上有了一道绿线,于是便有了闻名遐迩的荔枝珍品——“挂绿”,人们提到挂绿荔枝就会想到增城,反之亦然,这多少是带着仙姑福祉的。 在春雨的点缀下,置身一派朦胧迷离的景色,走进仙姑故里,开始一个人的踏春之旅。在小楼,不需要太多的物质享受,放松身心,纵情领略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沾染一些“仙气”,定能叫人逍遥自在,神清气爽,益寿延年。到何仙姑家庙,除了拜祭神灵之外,看看生长在青瓦上,结出果子的“仙桃”,感叹人间的神奇,再扎一个许愿球挂在庙堂的老槐树枝上,让希望迎着风得到安放;穿过新落成的仿古商业街,来到“盘龙古藤”的栖居地,恋人最是应该来瞧瞧,历经岁月风霜,千年的青藤看不清首尾的根枝紧密缠绕着一棵古榕树生长的情状,就像两个相爱的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抵死缠绵,我以为这便是爱情最好的诠释;再向北步行一段路,探访古村落——东镜村,走一走古老的麻石街,看一看先人取得功名后在祠堂前立下的“举人石”,听一听老一辈儿唱的客家山歌,和住在老街的公公婆婆唠唠家常,偶尔传来几声鸡鸣狗吠;接下来,逛逛集市是一种乐趣,你看那些泛着光泽的黑皮冬瓜、不怕生人很少呜叫的青头鸭、全身是宝的乌榄等农家特产,真是让人馋涎欲滴,难免心生把它们统统带回家去的欲望。但作为小楼人,我最爱也最自豪的要数长达一米多高,而吃起来又极其爽口清甜的菜心之王“迟菜心”。顾名思义,这种菜心因大都在农历十月才开始栽种,生长期长达三、四个月,比其他的菜心品种,种得晚、收割得晚,因而是“迟到”的菜心,也是远销港澳的增城名优特产,更是我们小楼农业的骄傲,只可惜她不生长在三月的春意里,使人从年头到年尾的惦想。 纵览风光,采购佳品,自然也要一饱口福,我独爱那荔枝木烧鸡。来到增派公路两侧林立的二三十家河鲜食肆,总有一款菜品叫你怦然心动,叫人流连忘返。 这样的旅途,无需任何交通工具代步,只要你多走两步,“两条腿”就能完成的行程,每一处风景不远不近,全在这座小镇上,只要你肯耐下心来,用全身心去感受,所有的美好尽在脚下、手心里、口齿间。在春天,回小楼,于我是一种久违的重逢,很多成长后的烦恼总是千丝万缕扰乱思绪,于是,在这舒适的万物间,方可感悟恬然自安。 小楼,一座小镇,神州大地上千千万万个平凡村庄之一。我出生于此,却从没有像现在这般认真仔细的审读过这里。小楼,取自宋代老者的遗言:“屋中小漏”,谐音“小楼”,非美名。在我童年印象中,每年雨季,诚如其名,不仅仅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还要遭受“水浸街”的困扰,到处水洼洼一片。如今,镇区支路网和排水渠改造工程,已使得雨水乖乖注入地底;不断修缮的何仙姑家庙,汇聚世界各地的香客,架起小楼与外界的友谊;在建的仙桃园区,打造美轮美奂的花园式小镇,开启人居和谐的幸福明天;逐步改良的宜居配套设施建设,暂新的柏油路,林立的指示牌,一幢幢居家楼宇…… 春雨润物细无声,家乡已在经历翻天覆地的巨变,而当我们的生活日渐充盈、沟通愈加便捷、环境日趋和谐,享受这一切的时候,需要感谢的是通过劳动和智慧成就我们美好家园的人们。我相信,家乡会愈来愈美好,忍不住呼朋唤友,四处寻觅旅途的人们,何必舍近求远,这里何尝不是岭南的周庄?广州的漓江?增城人的世外桃源? 此刻,不妨约上三五知己,一壶酒,一盏食,置身于小楼的安宁,听一夜春雨的淅淅沥沥,洗净浮世铅华,感怀人间静美。 第105章 重生 伍大、阿k、丹婷,他们已经死了。 程锦瑟明白,无论自己再怎么难过、 纠缠和颓废,也不能够把他们唤醒。既然事已至此,任何的抱怨也是于事无补。 方才,危机时刻差一点,险些就要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爱人丧命,她他便火急火燎中激发出了潜能,召唤出了洪荒之力,巨大的能量,瞬时间围绕在她身体的四周。 一股巨大的力量直接“秒杀”了顾华元。 身负重伤的顾华元,可以说是落荒而逃。 抬眼望去,这个熟悉的派出所目前一片狼藉,可以说是慌乱而又惨烈,可想而知方才所经历的战斗是多么的艰辛和骇人听闻。 黄锦瑟将受伤的顾华年扶起,两个人相偎着,程锦瑟战战兢兢地走到了昔日的战友尸体的身边。 眼泪再也抑制不住,一颗又一颗的往下落。伍大、阿k、丹婷,他们的死状极其惨烈可怕,让在场的人无不感到心酸和难过,也更加深了对敌人的咬牙切齿、恨之入骨的怒火。 “我要杀了他!我要杀了他!” 程锦瑟内心近乎崩溃,在这里躺着的冰冷的尸体,都是她曾经所爱着的战友,他们并肩作战出生入死,可以说是患难与共的知己、朋友和伙伴。 让他们这些过命的交情毁于一旦的,便是那些可恶的敌人! “冷静!这一切都已经是事实了,醒醒吧,向前看!” 顾华年不管程锦瑟如何歇斯底里,尽量稳住她的情绪,尽管现在面对着的是程锦瑟的灵魂,她的肉身还在另一个时空中等待着身体与灵魂二者的归位。如果还在这里耽搁下去的话,保不准会发生点什么,还是要尽早的撤离,保住性命最重要。 就在情绪激动之时,程锦瑟流下的眼泪,竟然悬于空中,散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在这些眼泪闪闪发光之时,位于地上的尸体,奇迹般的那些伤口和血迹逐渐地愈合消失。甚至连整个环境都出现了修复,这神奇的一幕,让在场的程锦瑟和顾华年都惊呆了! “奇迹出现了,他们竟然没有死!他们复活了!” 顾华年欢呼雀跃,忍不住想要抱住程锦瑟,就想起现在的他,还只不过是一缕灵魂,没有实体的肉身,眼看着躺在地上的尸体们逐渐的脸色红润起来,不再是冷冰冰的。 “伍大、阿k、丹婷!” 程锦瑟高兴地不停在呼唤着他们,顾华年也也上前帮忙,用尽自己的力气,一个个拍打和摇晃他们的身体,试图将他们从沉睡中唤醒。 “醒了醒了!他们醒了,他们没有死!” 重生的伍大、阿k和丹婷,他们在恍惚中睁开了惺忪的眼睛,几乎不敢相信地发现自己竟然毫发无损的重生。 只可惜的是,由于此刻的景程锦瑟只是一缕灵魂,没有高深法力的普通人是不能够发现它的存在的,也就是说,他们根本看不到程锦瑟,也不知道她在与他们一起处于这个环境当中,所以一切都交由顾华年代为转达 。 在顾华年绘声绘色地描述了方才发生的一切之后,伍大、阿k、丹婷三人对着空气,朝着程锦瑟的方向深深地鞠了一躬。 重生的人们更加懂得珍惜生命,而惨遭毒手的他们,此刻的新生是那么的宝贵,以至于他们三人忍不住掩面哭泣。 一直以冷面示人的伍大,也禁不住流下了眼泪。 令人惊诧的一幕,也就在此刻发生了。 最后,三人流下的眼泪,像金子般闪烁着,缓缓汇聚成一滴闪着金光的泪珠,向着程锦瑟的方向飞去。 程锦瑟感应到了那是一颗珍贵的天使泪! 那一滴泪中,既有伍大对父母、妻子、孩子以及工作中服务的百姓深沉的爱,也有阿k平日里搞怪幽默却对弱势群体打抱不平徒手相助,更是少不了丹婷平日里热衷于公益事业,常常在他人有危难之际挺身而出,救人于危难之中。 这样一滴宝贵的天使泪,在程锦瑟的手中,绽放出了耀眼的光芒,并且给予了她强大而又纯粹的善良的力量。 “出现了第二滴天使泪!” 远在人间的青鸟和沈妈妈通过观测天象,发现了这一重大的利好消息。 与此同时,其他时空的种族也得知了这个关键消息。 各种势力都在摩拳擦掌,即使因为第二颗天使类的诞生,也更是因为在它的背后所蕴藏着的深不可测的、令人向往的力量。 “太好了,他们都复活了!” 顾华年代替程锦瑟向老友们进行了一一的道谢,尽管不知道如果穿越回未来世界,他们三人的性命是否能够得到续写或是改写?这一切都还是未解之谜。 “能够看到你们安然无恙,这就是锦瑟最大的心愿。” 华年早就知道曾锦瑟近段时间因为战友们的牺牲,整个人既憔悴又让人心疼,而现在看到战友们一一复活,对于她来说定是一个非常好的治愈良方。 “他们都已经复活了,剩下的事情,我们就是要尽快的回到未来时空的人间了。” 顾华年早已把目前两人的处境现状分析的里里外外、彻彻底底。 既然已经满足了心愿,和老友记们一一道别,他们二人便打算赶回未来世界。 “青鸟、沈妈妈、路晓晓……大家都在沈家大宅着急等着我们呢!” 程锦瑟依依不舍地望着那些熟悉的脸庞以及这所曾经共同并肩办案的派出所。 “谢谢你们,希望你们好好的生活下去。” 程锦瑟的耳语尽管没有到达老战友们的耳中。但是风知道起风了,是有爱的人在想你。 顾华年也知道她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眼下就再给她一些时间感受和伙伴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但愿人长久,可惜此事古难全,既然如此,纵有千里,终须一别。 第二滴天使泪就这样,不费吹灰之力,收入囊中。 “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 第106章 归位 死里逃生,两人终于返回到了未来的时空。 终于在沈妈妈、青鸟、路晓晓等人的千呼万唤中,两人平安的归来了。 然而,麻烦也出现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时间耽搁的问题,程锦瑟无论怎么样,想要试图回归到自己的肉体,她的灵魂却丝毫不能够复位到自己的肉体身上。 “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不能够回到自己的身体?” 程锦瑟此刻也是感到了一脸懵圈,该不会自己的灵魂就不能够复位到自己的身体了吧? “这是不可能的!我不可能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孤魂野鬼的存在?” “一定有什么办法!你们快帮我想想办法?” 心乱如麻的程锦瑟,此刻也是突发的紧张起来,万一自己真的复位不到自己的肉身,那就真的是一个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孤魂野鬼了。 “不要担心!我在你身边,不会有事的。” 顾华年此刻斩钉截铁地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语气坚定,眼神坚定,无不体现着一个超强男友的存在。 青鸟这时也迅速出声加入。 “灵魂肉身不可分,速速归位!” 然而,法力在众人之中最高超的青鸟也无济于事,几乎用尽了自己的口舌咒语和法力,都没有能够使得她的灵魂和身体能够交融到一起。 “这下怎么办?难道我真的要这样子生存下去?!” 原本还只是一个小小的问号,现在骤然之间变成了两个大大的问号,相信再这样下去的话,也可能漫山遍野都长满了恐怖的问号。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找出突破口,拼死一击。 众人便纷纷七嘴八舌的商讨着对策,在程锦瑟看来,目前自己的工作稳定,生活惬意,只是欠缺了孩子丈夫的必经之路。 如果就此一死的话,她肯定会觉得最对不起的人便是前世和今生的顾华年。 “我一定要归位!” 不管为了自己还是为了顾华年,她都没有理由消极下去,必须找到解决办法,冲击幸福。 再是过了水浸火烫电机以及各种稀里古怪的融合方式,眼看着就是颗粒无收,成果甚小,看来这些实验斗不过是有得放矢,不太适合现当代的年轻人需求。 于是,大家便提议看是否可以让门下的这些弟子修身入佛,寄托一点精神上的信仰,但是又不能被西方的资本主义糊弄糊弄,还是要保持民族的独立性和民族的诉求,以及最基本的一些古董乐器值得关注。 沈妈妈终于在密室中出来,拿着一个大大的体带走到了陈锦瑟的面前,轻声的和程锦瑟耳语:“什么都不要想,也不要害怕,这是一套会变魔法的战衣,你越早穿上越早出击。” 虽然是不明就里,但是程锦瑟一向都是最听是妈妈的话的,这样一来,陈锦瑟便变成了可爱的中学生,或者说是大学生,无论是容貌,妆容以及头发,鞋子等等,无不体现出了一个妙龄的女孩子的天真浪漫。 “既然如此,你就尝试去融合吧!” 一次、两次、三次、四次、五次……无论效果是怎样,从四面八方向自己的肉身袭击,很奇怪的就是,她都会被她的身体所震慑而倒于地。 如此往复,本来就虚弱的呈景色,现在更是动弹不得,我见犹怜的模样十足了,电视前的民国剧中的女主角。 “不管怎么样,现在看来,唯有用别的方法了!” 这一天天的拖下去,受到伤害最大的,到头来肯定是程锦瑟,其他人影响的很少,但是又不得不拼命的催促和引起人们的重视,以便解决这个问题。 就在大家都一筹莫展之时,解铃人还需要系铃人,这时,橙锦瑟手上的项链也在不停的敲动,与此同时,她的心跳也在加速。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两颗天使泪一先一后都从沉浸式的身体里冒了出来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两颗天使泪一先一后都从沉浸式的身体里冒了出来,并直直的向着呈锦色的灵魂飞去。其他试图想要碰触天使类的同行朋友,都被天雷滚滚所惊吓。 是的,的确一个闷天惊雷打在了那些意图对程锦瑟不友好的人身上。 让人讶异的是,两滴天使泪先后交错,并最终直直的停在了程锦瑟的脑门,看样子仿佛像是在说,就他们能够将他从鬼门关救出来一样。 路晓晓大喝一声! “我有办法了!” 谁也想不到这个傻里傻气,有时候还挺二的。前电视记者此刻却发挥出了如此重要的参谋作用。 只见她从床头领着程锦瑟的身体,缓缓地把她扶了起来。然后,她大声呼唤,把顾华年也叫了过来。一个鬼使神差的力道下手,其实,陆晓晓也只不过是将两人的头靠在了一起,特别是将两人嘴对嘴按在了一起。 空气中仿佛是定住了一般,有的人脸上火辣辣的起了火烧云,程锦瑟更是激动地整个身体都在发烫发抖。 大家原本以为路晓晓不过是做了一个恶作剧。此此时,程锦瑟的灵魂却肉眼可见的正在渐渐的变得透明,缓慢地消失好像烟消云散般散了开。 “这真是令人太难以置信了!” 路晓晓发出了由衷的感叹。以前在童话故事里看的最多的便是王子吻醒了公主,想不到现在多少年过去了,用到现实生活中来,还是那么见效! 就在众人笑嘻嘻的美滋滋的感受,两人的纯爱cp组合。显然已经见效了,曾锦瑟的灵魂逐渐变成了一缕青烟,并以飞快的速度向大的肉身附体而去。 “好了,一切都回位了,我们的姑娘回来了!” 沈妈妈大声的呼唤着,张开双臂,欢迎着女儿的回家。 一切顺理成章,程锦瑟也是有惊无险的灵魂与肉身进行了复位。此次冒险收下了第二滴天使泪。程锦瑟几乎要虚脱了,大战了几百个来回,又遭遇了如此猛烈的大热天气,同时还兼顾了那么多其他的业余工作。 她就是个闲不住的女人。 第107章 读书(1) 回到陌市的程锦瑟,一反常态,把自己关进了书房,也许唯有知识的力量,才能让自己的心安静下来。 其实,她此刻也明白自己是真的病了,可能过去纷纷扰扰的各式各样发生的事件,已经让她疲于应对。 再不停下奔波的脚步,恐怕她的身体是要吃不消的。 一个声音在对她说:停下前进的脚步,就活那么一次,何不让自己快乐? 经历了那么多的生离死别悲欢喜乐,呈景色越发的发现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的不入。如果没有重生,那么此刻她又将在哪个时空里过着平静的人生?如果没有往事的记忆,那么她又将没有根的生活下去吗? 可是生活从来就没有,如果只有现在,只有当下想那么多,不如脚踏实地的走好眼前的每一步。 程锦瑟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性,也正是因为这份感情的真挚,所以她是命定的善始使,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尽管横冲直撞,却又能够有神力护体,以至于没有在这乱世之中被毒打的灰飞烟灭,存活至今实属于万幸,也正是因为这份感恩戴德,所以她的路才能够走的更远更顺。 一个人越是痛苦,越是没有头绪的时候,一定需要精神的慰藉。 当然,顾华年时刻陪在她的身边,给予了她无尽的爱和力量。哪怕前途再凶险,她的他,都会和她在一起,陪伴着并肩作战。 这次亲眼目睹自己的战友牺牲,对于她来说,精神上的创伤实在是巨大的,难以描述的。如果说这份痛苦自己能够完全去战胜的话,那未来,即使在面对更强大的风雨,对于她来说,也将是有前车之鉴,如此而来的冲击力量也就会减弱很多。 人只有在痛苦中才能成长,才能够更加耐打,经得起风吹雨打。 这边是通过阅读和书本所得到的最真实的感悟。 但是程锦瑟也明白,唯有自己才能够摆脱苦难,只有自己才能够自救。 她比谁都明白,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才能成为自己的主宰。 她也并非是一个轻易言败的女人。于是来到书的海洋,徜徉在书的怀抱里,做一个率性自然的女人。 她找到了那位心灵导师。 乘着苦难的翅膀成长。 人的一生中,总会有那么一本书,让人忆起一段难忘的经历。年岁渐长,褪去青涩,抚平毛躁,遇事愈发从容。常言道: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可与人言者无二三。也有人说,逆风更适合飞翔,不怕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苦难是一只蝴蝶,只等待一双翅膀。 程锦瑟多么希望自己拥有那一双可以飞出人生牢笼的翅膀,这个世界那么大,谁不想到外面去看看呢? 展翅高飞,诚然,是每一个人的愿望。 如果人生的美丽,那么必须要时刻提醒自己,苦难才是漫长人生之路的基本色调,任谁都逃离不过这份痛苦。 也许我们不知道的是,人世间可能充满了险恶、狡诈和死别,但有更多的未解的爱和正能量,这些朴素而饱满的情感从来没有缺席,只有善于发现美和善良的眼睛,能够发现它们,于是,从书籍中汲取能量,补足精神之钙,方能够将人们的善意发挥到极致。 程锦瑟确实是一个爱读书的人。也只有书本能够带来一个人身心上的愉悦,以及精神上的洗礼,凡是读书多的人,她的面容自然会有一些书卷气。程锦瑟无可救药地迷恋上了路遥以及他的作品《平凡的世界》。 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程锦瑟都十分迷恋那些坚韧不拔的人和他们的品质。也正是因为如此,从小潜移默化的熏陶,以至于长大后,她也深爱着如主人公这般精神的人。 《平凡的世界》全景式再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以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我国社会发展迅猛的十年为时代背景,以乡村青年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主角,深刻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这是一部写给乡土大地和她的儿女们的文学巨着。 程锦瑟此时的处境也多么像历经艰险的故事里的主人公,“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合理的和美好的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存在或实现。”想要在人生的舞台上自由飞翔、干一番事业,谈何容易。 《平凡的世界》刻画了哥哥孙少安,双水村里出了名的“能人”,他年少因贫失学,主动做农活,供弟弟妹妹上学,全票当选生产队队长,几经波折盖起了烧砖窑,经营砖厂辗转起伏,历经重重难关最终发家致富。最让人心悦诚服的是孙少安能够在二次创业成功后不计前嫌帮扶在砖厂岌岌可危之时“背叛”自己的村民。 俗话说,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孙少安的胸襟超越了小农意识和农民阶层文化,这种大爱是深入骨髓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仁”“义”的体现,也是当下难能可贵的为人处世之道。 这种大爱换作现如今程锦瑟所面对的凶险,可想而知,并不能够相提并论。但也正是因为有着这份仁爱,支撑着她一步一个脚印的向着维护世界的公平正义,人类的善良。 程锦瑟内心中无比的坚定,不光是因为从书中汲取的精神力量,更多的是如《平凡的世界》主人公这般,她拥有着顽强拼搏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毅力,一定能够战胜眼前的所有困难。 要知道,前途的艰险是曾经,是难以想象的,但是事已至此,路已经走的再长,也不差这半程的辛酸。 更何况这一路走来的风风雨雨,离不开家人、朋友、工作伙伴的支持,也正是由于这些无微不至的爱和鼓励,使得她能够像拥有钢铁般意志的平凡人一样走下去。 岁月匆匆,翻阅阳光,拥抱《平凡的世界》,一页页梦想定会生出美丽的翅膀。 第108章 读书(2) 程锦瑟在这难得的休闲时光里,与自己来了个深度的交流。 这样的时光适合一个人,一杯咖啡和一张cd,无需其他多余的外物,仅这些就够了。 问问心灵的渴求,让自己在这万物之中,静静的观察和思考,未来的每一步如何走下去。 与善良交朋友。 程锦瑟并非是一个喜欢独处的人,她喜欢的是读书,喜欢交朋友。美国作家e.b.white(埃尔文·布鲁克斯·怀特)笔下《夏洛的网》便是人们成长路上的好朋友。心怀善良,帮助他人,成就自己。 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一只小猪,也许可以提升一点生命的价值。 与善良交朋友。作为一只落脚猪,威尔伯单纯可爱,努力生活,不肯屈服被屠宰的命运。正是因为这些可贵的品质,小猪威尔伯不仅有小姑娘弗恩的照料,还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每当威尔伯的生命有危险时,夏洛总能用自己的力量帮助他脱离险境。最终,因为拯救威尔伯,夏洛吐完了最后一口蜘蛛丝,生命也走到了尽头,而威尔伯带着悲伤和感恩之心抚养了夏洛的孩子。这个故事的结局并不快乐,善良的蜘蛛夏洛没有得到永生。但是,夏洛所给我的感动是深刻的,留给读者的精神是永恒的。为了朋友,夏洛可以日以继夜的结网,用尽自己的能量。善良使我们变得强大。 读书要“用好烂笔头”。俗话说得好:“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书读薄、读精、读透。毛泽东一生博览群书,经常笔不离手,网罗世界知识,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他在浴血奋战的峥嵘岁月里所留下的珍贵手迹,既是其智慧的结晶,又是后人研究其及其思想的重要文献资料。如何用好笔头?相信你我都会有这个疑问。举其实,“大文章”的阅读是非常有条理和凸显鲜明观点,阅读起来并不像想象的困难,用好你的笔,一切迎刃而解。读书就好比做手术,肢解大块的文字,取自己所需的地方进行再加工和分析研究,最终转化为自己的内在感知。总之,将大段的文字,形成折叠状态,一个大文件夹内包裹多个小文件夹。细细拆分、研读,即能获取文章的精义。 读书要“保持饥饿感”。放言横扫清华图书馆的大才子钱钟书,一生读过多少书呢?据有关媒体报道:“我们只能从他留下的读书笔记中略觅踪迹:1.5万页中文笔记摘记了3000余种书籍,3.5万页外文笔记摘记了4000余种书籍,多卷本文集仅算作\\u0027一种\\u0027,读而未摘的书则无法考证了。\\\"(中国新闻网 2016年3月25日)。人的一生竟然可以读这么多书?不得不发出钦佩的感叹,笔者认为支撑钱钟书广泛阅读的内在动力便是无穷无尽的求知欲,通俗来讲就是保持获取知识的“饥饿感”。不仅文人、学者热衷读书,但凡在某领域走到金字塔尖端的人,他们存在共同的特点:求知若渴,恬静读书。这些例子不胜枚举。美国科学家爱迪生,一生的发明多达二千项,这与他的勤奋读书是分不开的,他常常通宵达旦地读书查资料,困极了就以书当枕,手不离书,把书本当作了人生进步的“精神食粮”。 读书要“主张个性化”。书海浩瀚,各式各样的文化冲击视野,多元化的选择更强调个性主张,作家毕淑敏在名篇《我很重要》写道:“人们常常从成就事业的角度,断定我们是否重要。但我要说,只要我们在时刻努力着,为光明在奋斗着,我们就是无比重要地生活着”。读书也一样,更主张我们强调个性体悟,唯有个性化的阅读,才能发现读书的奥秘,每个人都要有自己读书的价值评判,我们尊重个性主张,同时也接纳他人的主张。比如:在当今文坛,备受推崇的海子、顾城等人的诗作,有的人认为他们浪漫、畅所欲言以及才情灵动;也有人认为“自杀的诗人是可耻的”,不值得一提。而在笔者看来“吾以吾笔写吾心”,文字工作者理应“在心为德,施之为行”,言行与文章一致,方可树立榜样,传递正能量,春风化雨,泽沐后人。 诚然,读书使人进步,求知使人成长。做好上述几点读书要领,还需要找准名家经典,尊重和珍视榜样的力量、岁月的检阅。常言道:“诵中华之经典,承中华之古韵”,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就在于传承经典。此外,读书的心态也很重要,“心态的‘态’字,拆解开来,就是心大一点”,读书理应做到心宽、耳清和目明,才能对世事有自己的独立判断,这样才能做到“世事洞察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程锦瑟认为,读书的目的无外乎两种:一是为达成某种既定的需求;二是不求甚解的广泛涉猎。笔者认为,前者是一项潜心钻研的浩大工程。视个人夙愿的大小,有的人可能读两、三本书即可达成,如:一场常规的考试;有的人可能耗尽一生书海拾贝,如:当一名自由撰稿人。而后者,显然简单得多,拥有着“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无限可能。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胸有文墨怀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近日,斩获世界儿童文学最高奖“国际安徒生奖”的知名作家曹文轩向读者传授写作\\\"秘笈\\\":“写一手好文章的唯一办法就是阅读”。 沉浸在书香的氛围当中,让心灵歇一歇,回到文本中去。 所有世间万物的纷纷扰扰,全部退散,留自己与书中的颜如玉对话,程锦瑟守护住心中的那份纯洁淡然的美好,日子一定会有滋有味起来。 第109章 恶娃 人人闻风丧胆的第19层地狱,血腥味、丑陋,黑暗的浓稠的仇恨正在这里张牙舞爪。 这里的恐怖和死寂,绝非常人能够想象的。如果不幸坠入深渊,只要没有到达这最后的一层,炼狱也不过是灰飞烟灭而已。 然而来到这里,你才会发现连死都是一种奢求。 认识也不会认识也不会愿意。有朝一日来到此地,更不会有人主动送上门来。 没有人会对这里产生好感,当然也就不会有任何的人对此处产生感情和留恋。 但是为什么身为魔族的她却愿意守候在这里? 暗无天日,赶尽杀绝,来到这里,几乎就没有停止过杀戮。 难道这样的日子不让人羡慕和唾弃吗? “只有尝试过绝望的人才会理解死而复生的那种庆幸。” 落寞的眼神,无声中诉说着曾经的惨痛经历。 “新一批恶灵已经带到这里了。” 面对属下带来的恶灵。他们挣扎的呼救声此起彼伏。 “放过我们吧!你看看我们的孩子还小!” “我们没有做过坏事,怎么把我们带到了这里来?” “行行好!我还想重生,我是个好人!” …… 无论他们说破了嘴皮子哭的感动天地,一切只不过是徒劳的挣扎和垂死的反抗。 魔女面不改色,手掌轻轻挥了挥。手下们立即心领神会,押着着这群恶灵,走向恶之花的祭坛。 面对死亡,谁又能够不感到恐惧而强忍淡定呢?尤其是此行中,竟然还有一个恶灵娃娃。 这是一个乖巧可爱的孩子,他真的只是一个孩子,他又有什么错,他又犯下了什么罪,为何命运要如此对待他? 作为他的母亲,这位年轻的恶灵妈妈苦的哀求着押送他们的魔族。 “你们杀死我没有关系,但是放过我的孩子!让他重生吧!求求你们!” 年轻妈妈的话悲痛欲绝令人心碎。然后面对早已经麻木不仁的护卫,他们又怎么能够感同身受呢?毕竟生与死,他们早已置之度外,每日如此这般。押送恶灵送死早已见怪不怪了。 在他们的手下赠送了多少恶灵的亡魂,已经数不清了,所有的罪孽也是理不清还不尽了。 眼看着这么可爱的小宝宝也要葬身于此,其他健壮的男性恶灵不由得同仇敌忾,奋起反抗,将一旁的护卫推倒在地,用自己的身体硬闯出了一个逃亡的机会。 “快走!带着宝宝快走!” 其中的一个男性恶灵,不顾护卫的刀刃戳进他的胸膛,他还是死死的拦住了护卫,抱紧了护卫的大腿,不让护卫追上恶灵宝宝母子。 “混账!”魔族的护卫极其恼火,举起利刃,疯狂的像拖着自己大腿的恶灵痛下杀手。 恶灵宝宝妈妈亲眼目睹了同伴的慷慨就义,强忍住泪水快速逃离。 “谢谢你们!你们的大恩大德,我和小宝会没齿难忘!” 恶灵宝宝妈妈逃命似的想要离开这里,可是她身后的恶灵们早已一个又一个的接连被捕,推向恶之花的熔炉。 身后凄厉的呼叫声此起彼伏: “不要啊!” “好痛苦!好痛苦!” “啊啊啊!” …… 这些可怕的叫唤声,每一生无不敲打在恶灵宝宝妈妈的心上。 “救命!谁来救救我?” 眼看着就要走到开关处,然而只是虚掩的大门竟然走出来一个人! 而此时,后面追上来的魔族护卫脚步声越来越近,恶灵妈妈抱紧了宝宝,闭着眼睛看着眼前的这个不速之客,试图硬闯出去。 然而,就在她要取下自己的头簪发饰,与之决一死战时,对方却轻而易举的将她抓住。并在护卫们赶到之前,千钧一发之际,将她和宝宝带到了别处。 “你是什么人?” 待到安顿下来,恶灵妈妈和宝宝,现在来到了一处家具齐全的单间,尽管已经脱险,但是为什么要救他们呢?恶灵妈妈百思不得其解。 “你为什么要救我们?” 只见一身玄衣的男人并没有搭话,只是将生活上的必需品一一摆在了桌子上。 “这些都是给孩子吃喝用的,你们在这里呆几天,我再想办法把你们送回人间。” 眼看着这些诱人的食物,二玲妈妈早已垂涎欲滴,也顾不上他是什么敌人还是坏人,拿起食物就往嘴里塞,确实是饿太久了,整个人都已经虚脱下来,仅剩下皮包骨,唯有补充这些恶灵必须的食物。 值得庆幸的是,一路下来,恶灵宝宝都是那么的听话和乖巧,丝毫没有吵闹,全程安安静静的实在是感人。 待恶灵宝宝妈妈吃饱喝足,男人也不耽搁久留,迅速的退了出来,只是体贴的交代了几句注意事项。 带那人走后,恶灵宝宝妈妈便迅速的给宝宝进行喂奶,还哼着动听的摇篮曲。 “月光光,照地上,妈妈回来,陪你唱……” 婉转美妙的歌声,轻轻的抚慰着伤痕累累的心灵,此时在外的男人也听到了这抚慰人心的摇篮曲,亲切而又熟悉,不由得也跟着哼了起来。 “你为什么要救他们?” 魔女的出现打断了这片祥和的气氛。 刚才母女看到男人在这里难得的露出了刚才母女看到男人在这里难得的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并且从男人嘴里哼出的那首甜美的摇篮曲竟是那么的让人感到美好,不禁也想走进男人的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直到走近男人,可以明显的感受到一股恶灵的气息。 原来是他们。在这片土地,又有谁能够隐瞒她藏着异族人呢? 面对魔女的质问,男人并没有正面回应,但是他只是轻轻的回了一句: “孩子是无辜的。” 多么讽刺,我们一个脚心不稳,差点摔倒,当她听到“孩子”二字时,她是心就莫名的痛起来,多点以前他也曾像方才那样哼着美妙的歌曲,只为了那个小生命的到来,但是一切却又像梦一场,得不到的总会骚动,所以这次但是却在心中留下了永恒的遗憾。 “玄英。” 第110章 取名 “谢谢你的不杀之恩!” 恶灵宝宝妈妈为了感谢玄英对母子二人的不杀之恩,提议到:“不如请恩公给我的孩子起个名字吧!” 于是,你会发现那个杀人如麻的魔族少年,此刻,正用心的读书查字典翻阅资料,看样子倒像是金盆洗手弃武从文的好男儿。 看到他为了一个孩子的名字而谨慎考究的模样,魔女又怎么不能感同身受呢?的确,孩子对父母而言都是最伟大的最神圣的存在。 他们也曾经拥有过一个可爱的孩子,然而有缘却无份,最终也就化成了一场意外。 看来时过境迁,玄英还是对此耿耿于怀,并没有把事情完全放下来,更没有把那个孩子忘掉,用情至深,着实让人敬佩。 可是本来这个孩子就是一个禁忌,任谁想起都是一段不堪回首的经历,为什么要想起他呢? “你还在想着他吗?” 那个他们有缘无份的孩子,说句实在话,其实就算没有那个意外魔女都没有打算让那个孩子出世,毕竟当年她要做的事摆在眼前的第一位的是重整士气。如果当事人她怀孕的事情暴露,而且又怀有身孕,那么冒出的风险是多么的巨大,他不能够这么自私的,只顾着自己的快乐和幸福,而不顾及族人的切身利益。 说到底就是她牺牲了他们的孩子。可是作为一个母亲,谁又能够做到亲手扼杀掉自己的孩子呢?这一切只不过是一个意外。 有的时候有些人有些事确实是有缘无份。母女也知道这件事,对于他们的感情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但是无论如何,这件事都已经过去了,何必在自己揭开尘封已久的伤疤,让那些带血的记忆再次涌现呢?何必自寻烦恼? “玄英,有些时间过去就过去了,不要再去提及。” 魔女俯下身子,紧紧的抱住男人劲瘦的腰身。 “我们还有很多的未来”魔女伸出纤细的手,轻轻地抚摸着男人的下巴“我们还会有很多的孩子”。 “孩子”二字,仿佛是一个带有竞技色彩的词汇,玄英像是触电般瞬间清醒,将魔女挑逗的手拉到别处,像是厌倦了这样的碰触,或者说想要逃离得远远的,独留魔女一个人愣在原地。 “查清楚了他们在哪儿?” “殿下,程锦瑟一行已经回到了沈家大宅。” 想不到日月族如此耗费周章,在异时空设下了如此巨大的陷阱,却还能够逃出生天,看来曾锦瑟顾华年一行果然实力不容小觑。这番情状倒是让魔女也对他们刮目相看,看来这次的对手确实是深不可测。 “继续密切监测,必要时该出手还要出手。” “是。” 到了晚上,魔女思来想去,还是应该要找到玄英,跟她好好聊聊,毕竟夫妻二人床头打架,床尾和,更何况他们都已经是老夫老妻那么多年了,总不能有过不去的坎,日后那还怎么生活下去啊? “殿下,我们已经发现了,上次从恶之花祭坛逃出的恶灵宝宝和恶灵宝宝妈妈的行踪。” “带我去!” 捉奸在床这种事,看来真的要正宫娘娘本人出马。当听到手下来报恶灵宝宝和恶灵宝宝妈妈正藏身于玄英的一处住处,她的火焰之气便直冲脑顶。 魔女实在是忍受不了这种这碗里的又看着锅里的养鱼做法,感情这种事情,难道就非要衡量出个价码来吗? 就不能,大家好好的相处,好好的沟通,好好的反馈,相互促进,相互改进,彼此成为彼此的人梯或者说是贵人。 已经过去了,将近大半个月了,恶灵宝宝妈妈和恶灵宝宝早已经习惯了这里的朝九晚五的生活。 可是毕竟不是长久之计,该离开的还是要离开,不然引发了杀身之祸,后果那就不堪设想了。 其实魔女早就已经埋下了杀一儆百的种子,正巧借这件事情震慑一下男人周边招蜂引蝶而来的莺莺草草。谁曾想,这一次竟然要对付的是一个恶灵宝宝妈妈,以及他的宝宝,想想也觉得可笑。恶灵宝宝和恶灵宝宝妈妈哪一点又比自己强呢?为何大家要如此的紧张和害怕?但是既然事已至此,就按照他们的行踪来做,以免驾驶空中飞行器这样伟大的事情发生,任何的偏移或者是不好的事情。 恶灵宝宝也在众人的精心关爱之下,一天一天的茁壮成长,但愿这就是大家日子都越来越好,越来越幸福。 在眩晕的心里给他们安排到人间,便是对这个项目最好的安排,以便让他们可以到处走走逛逛,感受这座城的独有魅力,。 不管你相不相信,又不管你能不能做到,其实爱一个人就是和他一起共同创造,与此同时当最小的那个人他嗯,总之我觉得我们也可以帮助别人去做好,只要能够做好这件事情,就不怕得罪任何人,或者说给任何人都做股本投资。 在喜欢人的人面前,谁都可以做个小孩,因为你爱人眼里就是出西施,就是出可爱女孩、可爱男孩.。 不过,由于恶灵的本性,当灵宝宝成为了成年的少年熊时,那么此刻,他的身体除了鳄鱼的手可以浮出水面生存,其他的恐怕需要带考究,但还是希望大家都过得一帆风顺,这样我们才更有精力去面对复杂的事物经验。 “好好照顾你自己和孩子,今夜我们就要出港。” 此刻,正犹豫着要如何处理眼前棘手的事宜的他,倒是像鬼使神差般有魔法一样,加了7月26号的活动,以便能够尽早的了断一桩未了心愿。 得知这一切来的太快,而又显得不真实,如此下去,这表演的舞台功力和演视觉效果也将遭受到一定的冲击,于是彼此心彼此心照不宣的将跑步机增加了一个维度,以使得自己的身材和体型能够保持到一定合理的位置。 不管怎样,未来的道路都非常的庆幸有自己的爱人和孩子,今后还将继续努力做好自己,家人结婚工作以及生活愉快,愿大家都理想有所得便有所得。 第111章 舞会 “终于逃出来了!” 任谁也不敢相信,竟然有人从第19层地狱的深渊中逃离了出来。 从来都没有人试过能够逃出恶之花的魔爪,然而奇迹总是在漫漫人生路中不断跌宕起伏的发生,令人惊喜。 “多亏了恩公。” 女人回望着身后那一片一望无垠的深渊,不禁感觉到了死里逃生的惊险和冷意,她赶紧用自己的体温,裹紧了胸前的宝宝。 重返人间,只要了却人间事,便能够到奈何桥上轮回。 魔族的山洞里,人声鼎沸,似乎要举办一场隆重的盛宴。 歌舞升平,杯盏交错,人群中欢笑声歌唱声,悦耳动听的音乐声,声声入耳,让人流连忘返,乐不思蜀。 “我知道是你放了那对恶灵母子。” 魔女举起的酒杯凑近了玄英的耳边窃窃私语。 玄英不自觉地收缩了瞳孔,此时明明是黑色的瞳仁,现在却出现了一点微微的紫色,那正是这一细微的举动,使得完美的谎言被戳穿。 这么多年的爱人知己,她必然是知道他身上的一些细微的变化。每当说谎时,他的瞳孔就会变成魅惑人心的紫色,这一点怕是只有身边的人才会知道。 而这个人,魔女当之无愧 。 “说说看,为什么动了恻隐之心?你这是在怪我吗?”魔女竟当着众人的面,毫不客气地坐到了玄英的大腿上。 四周围的魔族众人面面相觑,但却也不敢怎样,毕竟魔族中人天性就是热情开朗,魅力四射,敢爱敢恨的。 不过人群中也有几双眼睛虎视眈眈,有男人有女人,他们妒忌的火焰通过眼睛燃烧起熊熊的怒火。 “他是什么东西!也配得起我们尊贵的公主?” 英俊外表下的男人,此刻手中也端起了一杯高脚杯的香槟,然而他却恶狠狠的将酒杯握在手中直至碎裂,金黄色的液体流的满地都是,但是他的手却丝毫没有受伤,那些破碎的玻璃渣子也瞬间化为了乌有。 有眼尖的女人发现了眼前的异样,心里别提有多高兴,想来是爱慕男子的女人。 “努尔,谁惹你不高兴了?我们喝一杯。 ”女人娇羞的模样,配合手中递来的酒杯,这样的邀请让哪个男人会不心动呢? 然而,这个被唤作“努尔”的男人却是另类,只见他丝毫不为所动,反倒是礼貌的点头微笑便离开了。 被落单的女子此刻气得直跺脚,望着男人的背影,恶狠狠地诅咒道: “我得不到的,谁也别想得到!” 女人歹毒怨恨的目光穿过人群直直的射向还在与玄英举止暧昧不清的魔女身上。 “魔女,我要你不得好死!” 聚会中的众人,在酒精、灯光以及迷人的歌舞表演中,渐渐的迷失了自己。 可是,谁又能够理解魔女此刻的心情呢? “你是不是还在怪我那个孩子的事情?” 终于还是把话说出了口,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孩子”二字一直是两个人之间的禁忌。 玄英显然也是被“孩子”二字所震惊到了,慌乱中也表现出了内心的悲痛,他将大腿上的魔女恭恭敬敬地搬到了旁边的座位上。 “乖,听话,别喝太多,你醉了。” 仿佛这句话是说给自己听,一般丝毫没有说服力,在他这样的说话下,魔女突然觉得这个男人是虚伪的。 明明是很爱很爱的一个男人,为什么从最初的热恋到现在也只不过过去了,短短的光阴,可真爱的热度却冷的让自己情不自禁的想要后退撤离。 “我醉没醉,难道你还不清楚吗?”望着男人俊朗的外表,魔女倒是觉得这副模样既熟悉又陌生了。熟悉的是依旧是那么柔情似水,满眼都是自己。冷漠的是为何不能给她一个直截了当的答案,她只不过也只是想要他说一句我爱你。 真爱到底怎么样才算呢?一说到孩子,其实谁又比她的心更痛呢?毕竟孩子的逝去,受伤最大的不正是为人母的自己吗? 魔女一口饮尽杯中酒,借着酒劲将男人扑倒在沙发上,而四周时不时会有来掺和烘托气氛的男男女女。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魔族男女交往的盛会,这个节日原本是用于纪念在经济社会建设当中为魔族贡献了巨大力量的典范优秀人物。慢慢的,随着人才的出类拔萃以及对婚姻态度的不断萎缩,于是,这个节日就变成了盛大的魔族族人之间的联谊交流会。 所以,在现场那么多男男女女卿卿我我,相互示爱都是被大家所默许的。而这两位魔族的重要人物自然是乔装打扮过的。 不过,也有人一眼就看出了他们的雕虫小技,比如:努尔,他可是在他们两人一进门就发现了他们的真实身影。易容的把戏对于法力高深的人士来说,其实只不过是一种障眼法,稍微有点眼力见就能发现端倪。 “没错,那对母子是我放的。” 面对魔女的咄咄逼人,玄英也不再拐弯抹角,而是直接的应对,把事情直截了当的承认下来。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你忘了他们是恶之花的食物吗?”安如再次靠近,这次她还伸出了手臂,将男人的头颅挽到自己的身边,就着男人的脸喝下葡萄美酒,然后,又轻挑的对着男人的嘴深吻下去。 葡萄酒在两人唇齿之间相互品鉴。 那一千个一万个疑问号都在这原始的欲望当中吞没。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末了,正当男人还想进一步,魔女道士极其快速的起身,将撩起的欲火抛之脑后。 人来人往的欢声笑语中,她一步步的隐入人群中去。玄英也是极其懊恼,但是一想到那对母子已经安然无恙的离开,他又会感到宽心。 那那个孩子的眼睛是那么的明亮,那么的动人,仿佛就像是他那个未曾见面的孩子。 假如当年孩子安全诞生的话,到现在也跟这个宝宝一样大了。声音倒是特别享受在四周嘈杂的环境中,唯独自己一个人安静坐在一处的孤独感。 虽然苍白无力,但却看似在繁荣中韬光养晦。 第112章 小姐 这场舞会倒是将前些日子魔族的奔波忙碌,满身的负能量情绪一扫而空。 男男女女群情激昂,纷纷洋溢着青春的气息。大家彼此谈笑风生,载歌载舞,好不欢快。 方才,还在仇视敌对着魔女的女人,此刻扭着水蛇腰,踩着恨天高,瞅准她的最新猎物,一点一点吐着性子快速靠近。 “这位美丽的小姐,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玄英被这突如其来的波涛汹涌的女人,吓得不由自主的回过了神,放下手中的酒杯,上下打量着这位突如其来的辣妹子。 “这位小哥哥,怎么不欢迎我坐在这里?你能帮我的就是让我坐在你旁边呀?” 女人娇滴滴的说着这样肉麻的话让玄英也不由得皱起了眉。想来女人如此说话早已屡试不爽,怕是已经是练到了炉火纯青的水平,但是她嗲嗲的声音倒真是让人掉了一地鸡皮疙瘩。 “可以正常点吗?”全新虽然嘴巴上没有说出口,但是此刻的表情却将他的内心戏表露无遗。 “这位小姐,麻烦你让让,我这里已经约了人了。” 玄英不过只是想要一个人静一静,在这边喝杯茶,听听歌,在这人声鼎沸中忘我一下。 然而,事与愿违,就这样还能遇上这位不寻常的辣妹子。 “怎么?这位帅哥是嫌弃我不够漂亮?”说着,女人便伸出自己的小手,试图碰触玄英的排骨美肌。 然而,哪有那么容易美男的身体是谁都可以碰的吗? “慢着!你是谁?竟然敢动我的人!”说这话的不偏不倚,正是我们之前愤愤不悦而离开的女人魔女。 方才一脸气急败坏,逃离此处的不正是她吗? “你怎么又回来了?不是已经回家了吗?”玄英见到是魔女再次出现,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但是嘴上还是要说着一些故作坚忍的话语来刺激女人。 “难不成我回去留你自己在这里招蜂引蝶?”女人的话就是一切的行动指南。男人怕妻别人说是妻管严,但是在我看来,男人带妻才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奇药灵丹。 “哎!你在干嘛?” 女人好死不死,娇滴滴的话语像像掐着脖子装出来的。女人突然的出声,插入魔女和玄音之间的对话,光是这一点就让魔女特别生气。 “你算什么东西,竟然敢插我的话!”一系衣袖一甩,女人便被甩开了十米之外,撞倒在院落中的大榕树上。 “你你你到底是谁?” 女人此刻疼的满地找牙,几乎是要去了半条命的样子。 “我是谁不重要,但是你要知道你自己是谁,自不量力,既然敢抢我的人!” 魔女倒是毫不客气的教训起了女人的莽撞。 事已至此,巨大的响声倒是把许多载歌载舞的男男女女所吓到了,只见他们纷纷逃出大殿之外。 但是,对于那些早已不惧怕生死的高阶级魔族,此时的声响和躁动,不过是生活上的一剂调味品,食之无味,丢之可惜。魔女此刻倒是极其开心,能够有一片,欢快的地方供给他们欢声笑语,顺带还能品尝美食,这样又何乐而不为呢? 我才不要管你是谁呢?我只知道现在每个地方卖出去的一个电脑里边的核心关键部位的配件配料都在中国,所以我们的技能服务行业也是领军的。 眼看着就要到手的肥肉,竟然被后来追上的母女给搅黄了,这是对于魔女来说也是极其的郁闷,看来两个人可以完完全全组成一对交换换裤子的好朋友,同时也做整个背景置换的好心人,总之一定要为家乡亲戚朋友们卤一个好的年份,届时大家一起来品尝这份人在异乡的他乡温暖。 因为方才追问孩子的事情而分道扬镳的两人,这会又因为有漂亮小姐的加入而心生恐慌的人,此刻最先露相,只见他还是在强装镇定,但是一到了晚上就会去查看小妹妹的情况,并把她的额头看的那个叫仔细 “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要在一起。” 想不到魔女此刻的头脑还是那么的清晰,只见他安排了他们的同事们去西华路的附近观察和欣赏美食。 很多事情发生了,就没有重来的道路,就像开工没有回头箭,只能咬紧牙关向前冲。 悬疑很是不解,为何魔女会折返而来,并且解救他于水深火热之中?与此同时,他也没有搞明白为什么这里的院团和他们之间会有这么多的区别,是顶层建筑出了问题,还是中层出了问题,又或者是调研的同志出了问题?总之,不管哪一种方式都好,必须查明并且帮助有需要的人尽早的结婚生子,也算是对国家的不平等发展,不平衡发展进行了可靠的调整和意识到了自己的风险。 尽管如此,那位被晾到了一边的女子并没有放弃,而是依旧保持着自己的良好优势。谈笑风生给路过走过的男男女女都带来了丰富的乐趣,并且大家也都很愿意这样齐心协力的去做好这里的场地布置以及奖品的发放问题。 看来,必须要出手才能解决到这个大麻烦。母女也就没有多说什么了,直接上手就擒住了。活跃在微信圈层的他,自己的分身,现在他要做的便是取消掉或者新增管理员,未来的路还很长,谁也说不准会不会有回来的时候。愿望是大家彼此都能够平平安安,安安稳稳度过,这样对于大家来说都没有什么难处的地方,只会有更多好的美差事等着送到中医科来。 不管怎么样,事情的进展还算顺利,虽然是小单间,但是母子二人使用的话也是绝对够的了。 知道舞台的最后,人们都还有很多人想要跟女蓝色衣衣和紫色裙,总之一身黑他的脖子上还点缀了黑色的丝带型的肩膀衣袖。 看来就要准备迎接台风的洗礼了,大家这周末还是要继续去努力寻找自己的幸福,慢慢的慢慢的再去商讨如何成长,如何做一个有意思的人,人活在世,必须要有意思,因为只有有意思的人才会做的有意思, 第113章 梦境 幽蓝的湖底,数不清的闪烁的鱼儿沿着珊瑚礁,各种细微的小气泡,也在畅快的游来游去。 令人难以想象的是,这片深远的湖底,暗藏着无数美丽的诱人的宝藏。 水的冰凉沁人心脾,让人无法不沉迷于其中。置身于水中的睡着的美人鱼,正在斑斓的湖光中,缓缓的张开了手臂,出水芙蓉大抵也就是这个模样。 程锦瑟迷迷糊糊中也不知道为何自己产生了如此的幻境,仿佛自己置身于其中。 月光洒在了湖面上,就像金子般闪烁,云峰浮动着树木,一群欢快的鸟儿尽情的在歌唱,叶子沉醉般纷纷落下。 这里的水怪以及游龙也像是受到了召唤般,跟随着节拍,扭动着身躯加入其中,欢快的场面让人沉醉其间。 遥远的远方传来一切的熟悉的又像是一幅遥远的远方传来一切的熟悉的,又像是久别重逢的人在呼唤。 不管怎么样,此时美好的景象倒像是一幅美妙的夜色湖中行图画,这是多少少女心中的桃花源?当然,也许是男孩子的梦中情人图。 这湖光山色中优美的旋律,甜蜜的花香,美人鱼响铃般的笑声响彻了山水。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突然响起来。 是谁?美人鱼也被惊吓到,赶忙潜入湖底。细小的昆虫们,海怪们,水妖以及游龙还有那些沉睡着的湖中的神兽们隐隐地在蠢蠢欲动。 一时间,地动山摇像是什么妖怪闯入了这片平静祥和的神圣之地。 还在睡梦中的程锦瑟,也感受到了这危险的时刻,全身都冒出了细密的汗珠,嘴上还不停喃喃地诉说着危险。 “这可怎么办?她是中了什么妖术吗?”顾华年紧张地问道。 一旁着急地擦拭着程锦瑟汗珠的沈妈妈,此刻也摇摇头,支支吾吾的说着一些不着边的话。 “唉,这个傻孩子,还不是…想要…找回……” 面对沈妈妈的这番断断续续的言辞,像是隐瞒了什么真相一样,顾华年倒是着急的质问起来,脸色也变得严肃和紧张。 “她从城西派出所过去的时空发生的事情回来之后,便一门心思想着怎么样捡回自己的记忆。” 沈妈妈这才忧心忡忡地坐下来和大家说了详细的情况。一旁的青鸟边听边忍不住的骂着沈妈妈的“猪脑袋”“蠢脑袋”。 “你的意思是是你把她送进忘忧湖的幻境的?”青鸟在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气得连连扑腾起来,直到撞到了房顶才又返回。 “你还隐瞒我们这么久,你这不是让她去送死吗?这忘忧湖的幻境是人人都可以进的吗?”青鸟,这是恨得咬牙切切齿,但又无可奈何,总不能把神妈妈当做敌人,一般痛下杀手吧?只能说恨铁不成钢,真是越亲近的人,越让人受伤,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只怕猪一样的队友。 路晓晓也看青鸟的火气正在头上,赶忙出言拦在了沈妈妈的面前袒护道:“沈妈妈也不过,只是想要景色过的好,回到自己想去的地方,获得圆满的记忆而已。” “可是,这要拿了她的命啊!”青鸟痛心疾首实在是鸡同鸭讲,没办法和认知不在一同一个层次的人进行有效沟通,只能是气的鼓起了脸颊,飞出窗外,呼吸新鲜空气,以缓解此时内心中的压抑。 “别走啊!”无论路晓晓怎么追喊,青鸟头也不回的逃离了这间窒息的房间,她也在试图想办法去搭救忘忧湖幻境中的程锦瑟。 这下怎么办?顾华年看着床上紧闭着双眼虚弱地冒着汗,全身发抖的程锦瑟,内心中也是痛苦不堪。 如果现在可以让自己代替这上的受苦的他过完年可以说是100个愿意,但是现实却是那么的残忍,只能让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深爱的女人正在遭受折磨而自己却又如果现在可以让自己代替这上的受苦的他.她,顾华年可以说是100个愿意,但是现实却是那么的残忍,只能让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深爱的女人正在遭受折磨,而自己却又束手无策。 “这下可怎么办?必须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够让城景色平安的修行,又能够让他如愿以偿的恢复自己的记忆。” 此次,程锦瑟进入到忘忧湖的幻境,最主要是要拿回前世的记忆,因为忘忧湖水中有一个神奇的宝物赠埋藏在湖底。 据说那个宝物是藏在湖底的冰棺,是那副冰棺主人的陪葬之物,名作“还魂丹”。 世人都说忘忧湖深不可测,世人也都知道忘忧湖珍宝无数,要想从望月湖里活着出来,本身就不易,更何况现在曾锦瑟进入的是忘忧湖的幻境,没有了肉身的加持,只剩下灵魂的擅闯,恐怕是凶多吉少。 能够安然无恙的从望月湖幻境中走出的种族,目前屈指可数,呈景色能否安然无恙的走出忘忧湖幻境,这真的要看天意。 但是,要怎样才能够将还魂丹取出?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湖内的神兽就不是善类,一般人怎么能够战胜他们呢? 程锦瑟当初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会想到要去冒这个险?确实是没有做好风险评估。这风,这巨大风险的买卖,可以说是得不偿失的。 人过完这一辈子,还有下一辈子,哪一辈子不是坎坎坷坷,为什么要重走回头路,更何况向前看,不就能看到希望了吗?回望过去,这不是自己找虐吗? 可是在陈锦瑟看来,自己的上一世发生了太多的谜团,他不得不去正视自己的过往,至少他不想失去一些与顾华年之间的美好记忆,找回真实的自己。可能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她才能够肆无忌惮的,毫无顾忌的硬闯忘忧湖幻境。 不是不怕死,而是觉得死也要去把这件事完成,是觉得这份记忆值得他用生命去交换,哪怕最终是一场空,她也愿意去试一试。 第114章 生死 生死由命,人定胜天。 忘忧湖内的万物都在疯狂的发出嘶吼。像是一个时空和另一个时空交错,或者说是变异的纠缠中。 沉入湖底的美人鱼一刻不停,危险的味道已然靠近。 不管怎么样,躲起来有多远就要躲多远。美人鱼的奋力下沉,就像是逃难一样,果不其然,身后传来了一阵阵黑暗的烟雾,看不清的血液的味道,在湖中散开,这时的危险紧跟其后,像是魔爪一样,差一点就要逮到她了。 “啊!” 美人鱼顾不上心底,害怕忍不住的大喊起来,因为方才他仅仅只是回了一头,望了一眼就发现方才的那些欢快喜庆的吉祥的生物,一一惨遭毒手,几乎是与方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原是人人羡慕的世外桃源现在就是一片荒芜死寂的惨状。 周边的海星、海藻以及鱼儿,慢慢的个个都显得垂头丧气,甚至是停止了呼吸。 “不要!不要死!你们都要活下去!”美女,疯狂的呼叫,每一声都发自肺腑,然而无论他怎样呼唤这片黑暗,这片带血的湖泊,都在诉说着危险恐怖的情状。 “不要!不要!” 躺在床上紧闭双眼的呈景色,此时周深已经被汗水打湿,眼泪也纷纷落下,嘴里不停的大叫着,想必在幻境之中,他遭受了什么非人的刺激。 沈妈妈每听一声女儿的叫唤,便心里如刀扎一般难过,不停的换着热水毛巾给他擦拭,但无论他怎样去擦拭和更换毛巾,都不能够抵消此时女儿的痛苦。沈妈妈是多么的希望躺在床上的人是自己,而不是她宁愿代替自己姐女儿去深受这样的伤害,也不愿意看到她现在在自己的眼前受尽折磨。 “我们不能再这样坐以待毙了,我我也要进入忘忧湖幻境!” 此话一出,众人纷纷愕然,特别是沈妈妈赶忙拦住顾华年的下一步动作。 “不行,刚才你已经听青鸟说过了,此行非常凶险,原本就做错了,不可以再拉你一个人下水,这样的话,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 沈妈妈出言相劝,苦口婆心。虽然他的内心中是希望有人能够进入忘忧湖环境去拯救他的女儿,但是如果要让别人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挽救另一个生命,即使那个人是自己的女儿,她也觉得这样做有待商榷。 特别是这个要牺牲自己去拯救女儿的人,还是女儿最喜欢最爱的人,如果本身这趟赴死的做法就是错误的,那么她作为母亲又怎能够让女儿最爱之人再去涉险,她的女儿怪罪下来?此行凶多吉少,难道自己要承担失去两个年轻人的抉择。 “准妈妈,这是我的选择,谁也不能拦住我。”顾华年坚定的眼神,诉说着此刻自己的决心,根本不容别人动摇。他说的这番话,是自己的心意已决,而非征求大家的意见。相反,这顶多是一个事前告知,希望大家能够祝福和祈祷他们的平安归来。 青鸟在窗外得知了过完年的打算,心中既是感动认同,同时也在想办法看如何能够和过完年一起深入忘忧湖幻境,将程锦瑟解救出来。 “患难见真情,你们以后会是这世界上最好的伴侣。” 青鸟肯定地说道,并且主动的提出了陪着顾华年一起进入忘忧湖的幻境。 就在大家深深的祈祷中,顾华年和青鸟便消失于大众之中。 忘忧湖这边的湖水已然像一个漩涡般卷起了龙卷,风水柱也愤然卷起,这时的世外桃源已然是暴风骤雨的聚集地,看来怕是有什么妖怪要出现了。 湖底的美人鱼已经被追杀的筋疲力尽,但也保留着最后的一口气。而且当他奋进力气游进湖底,越是靠近湖的底的底部,便发现了神奇的奥秘。 这里竟然有一个湖底的时空,就在冰棺的下方,既然是一道神秘之门。 眼看着后面的追兵就要追上美人鱼了,她不假思索的推开了门,在湖底游了进去。线下的时空交错着异动,非常的剧烈,导致了时空扭曲和变化莫测。此时的美人鱼倒也不知道,推开门之后进入的是怎样的时空。然而,有人进入这个时空,又有人离开这个时空,导致了此时的忘忧湖幻境是如此的惊险。 美人鱼的这一举动,彻底的与混乱的梦月湖幻境隔离,倒也是一场险胜,至少保住了小命,对于那些想伤害他的人来说,是没那么容易得逞的。 而这时,远道而来的顾华年和青鸟倒没有那么好运了,他们一来到就看到了当年灰飞烟灭,被荼毒的生灵涂炭的忘忧湖惨状。 这是蝴蝶圈养的十只神兽,也都醒了过来,难得十个神兽,此时像一个圆圈一样围住了顾华年和青鸟,说是要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毕竟前方的都是功力深厚的,具有可怕杀伤力的神兽。 过完年倒是想要把气氛搞得活泼一些,也把青鸟举了起来,耀武扬威的告诉十只神兽,这一只青鸟是他们的神兽之王,大家一定要听他的命令。 “你是开玩笑的吧,它是谁?我们不知道吗?我们可是同类!” 水怪毫不客气的指出了问题的重点,更加戳穿了青鸟的假面具。 “你以为它是谁?它不也是我们的神兽之一吗?”顾华年被怼的一愣一愣的,这才恍然醒悟,原来,这个青鸟也是神兽,而且还是忘忧湖里的神兽。 怎么办?现在是内敌外患,全部凑到了一起。顾华年心惊的把风铃剑也叫唤了出来,青鸟也瞬间变身成了巨鸟。 就在大家以为会有一场巨大的生死搏杀之际。湖中央竟然升起了一道红色光芒,一条项链,如意项链竟然缓缓从湖底放射出它的光芒。与此同时,一个熟悉的身影竟然从水中生腾出来。 “锦瑟!”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美人鱼的模样分明就是那个现在躺在床榻之上的女人。 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在忘忧湖幻境中的美人鱼会是她? 第115章 半人(1) 女娲造人,盘古开天,想不到的是在人之外,还有着一种特殊的存在。 谁能知道他是来自哪里?又想要去往何处呢? 在荒芜的深远的夜幕之下,一朵妖娆的紫色蔷薇含苞待放,像是受到了什么触动一般,月光的颜色越发明亮通透,这朵紫色的花苞便会增长得更加旺盛。 月色迷蒙,像是接受了一场神圣的洗礼,一颗流星坠落的同时,觉得我令人沉醉的紫色花苞也在夜色中翩然起舞。 霎时间,像是孕育出了世间万物最动人的精灵,这朵紫色的花苞缓缓掀开了,一片又一片花瓣。 此时,一个蜷缩在花苞里的婴儿由拇指般的大小逐渐的变大,从一个婴儿到少年再到成年人的模样。 最终,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沉睡着,双眼静静的在这月光下的照耀下,守护下沉睡着,而迷人的花瓣像是守护者一样围着她,形成了一个紫色的花环。 这个少女模样的,花之使者像是白雪公主一样,在这片幽暗的森林世界里,静静的沉睡着,难道她在等待吻醒她的王子?又或者说,她会自己自然的醒来,只不过现在太累了,还没有苏醒? 谁也说不清这样的花之仙子为何会在此时选择诞生?又是什么机缘巧合,使得他会从沉睡中醒来?这一切的谜团就像是层层叠叠的爬山虎纵横交错,数不清剪不断理还乱。 这片浩瀚的森林里,住着无数神奇的精灵。他们都不敢靠近这片紫色的海洋,因为这片紫色的光芒中暗含着无穷无尽的森林的力量。 “她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 “她好美,我好想和她做朋友。” “为什么她会睡在这里?” “她醒来后会不会伤害我们呢?” …… 森林里的精灵们叽叽喳喳,丝毫没有注意到此时紫色的花环内美丽而沉睡的女子,睫毛微微颤动着,这丝毫的异样,实在是过于轻微,没有全神贯注,很难发现这个异样。 “我们快去找森林之王,把这个消息告诉他去!” 为首的树妖精灵和众人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赶忙去找他们的老大,在这片森林里已经称王成百上千年的虎妖。 “对对,我们赶紧去找虎妖,把这事告诉他,让他来决断。” 叶子精灵,这次也是破天荒的,竟然没有和树妖对着干,完全支持树妖的举动,说到底不过是因为叶子精灵觉得这个美丽的姑娘已经打扰到和威胁到自己在这森林世界的位置,毕竟自己可是这森林世界是最柔美最轻灵的,但是当他看到这位沉睡着的姑娘时,他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自己最轻盈和美丽的宝座可能要被她所取代了。 “你说她会不会是花妖精灵?” 知了精灵倒是头脑灵活,瞬间想起了曾经见过几面的花妖,但是花妖的美是那种可可爱爱的,日常也是比较大众化的长相。而这次紫色蔷薇花环围绕着的姑娘,显然她的美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冷,透着一种兽性的攻击性。 “她可能不是我们植物界的,像是人类。” 束腰,把自己的疑惑也全盘托出,围着他的叶子,精灵们纷纷抓挠腮,各自有各自的判断,而其中为首的叶子精灵宝宝却认为,花妖在他看来自己也见过无数个,但都没有她这样子美得惊心动魄。 “看来还是要找足智多谋的虎王精灵!”一众精灵们,大家各自分工,由叶子精灵领队的小伙伴们,大家负责的是监视这个沉睡着的姑娘,其他人就由束腰带队去森林中寻找虎王的下落,希望,请来虎王为他们决断如何处置这位沉睡的姑娘。 晚风吹来,盛夏的果实散发出诱人的芳香,此时的风带着暖暖的气息,热情奔放的感觉瞬间溢满了空间。 然后这里并没有海,也没有湖,相对而言是一片干干爽爽的绿地花园和树丛。 紫色的花环居然在夜色的照射下显耀出闪闪发亮的光,就像一颗颗点缀在绿地上的紫色宝石,时而淹没时而出现,让人心动不已。 坐落在花环其中的是一个美丽的女孩。 看她的样子像是20来岁的光景,沉睡着的侧颜倒像是一位美丽的公主,但是她尖尖的耳朵和鼻子让人想起了狐狸的感觉。 但是他绝对不是狐妖精灵,因为狐妖精灵的嘴巴是不会像人一样的,樱桃小嘴一点点。 紫色的花朵,像是打哑迷,家人迷的失了心智,仿佛眼前的事物都是一个水中的幻境一样,找不出任何理由和破绽去证明他的虚妄或者无理。 就像是被下了蛊咒一样,慢慢的,这里的精灵们都接受了眼前的沉睡着的姑娘,并不觉得他是这里的一件违和的事情,更有甚者认为他比自己还早存活于此处,因为他就是这里的原住民,根本不需要去打探她的底细。 所以说美丽也是一种资本,更是一种厉害的杀伤武器,只要你用的妥当,懂得运用一切都将得心应手。 眼看着辛志高和认知低的精灵们纷纷为这沉睡的女人而吵架和探讨。 大家七嘴八舌,针锋相对,同时又在慢慢的被洗脑和融化和解。 “必须搞清楚她的来路,否则我们的安全将会出现巨大的漏洞和隐患!” 年纪稍大的精灵们倒是定力十足,也比较谨慎,对于紫色花环隐隐的香味,他们会采取闭气的方法,以至于吸入到身体中的芳香的容量大大减少。 没错,早有精灵发现,紫色花瓣中的香氛有一种不可言说的令人沉沦的魔力。 事已至此,必须想尽办法去解决掉这些花瓣中的“慢性毒素”。 叶枫从南吹到北,精灵们的疑惑也从东到西蔓延,并不是全盘的否定,也并不是完全肯定这沉睡的女子兴许会给这里带来巨大的改变,也有可能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改变。 风温柔的吹过,但是也带来了夏天的燥热,没有人知道这个城市中的女孩会什么时候醒来,也没有人知道她来自于哪里,又要到哪里去。 第116章 半人(2) 沉睡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谁又愿意在一个陌生而又孤寂的地方紧闭双眼,孤独的封锁着自己的内心世界。 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这么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竟然有一天也会走上需要将自己和外界隔离开来的悲惨处境。 紫色的花瓣就像是上天送给自己的最美的礼物,神圣的紫色,高贵的紫色,神秘的紫色,这些也不过是当年自己亲手种下的花语。 只有她知道,如果没有那么做的话,自己的世界恐怕早已灰飞烟灭。 每一种选择都不过是当下最好的利益权衡,所以说她的沉睡也不过是一时的权宜之计。 生老病死,不过也就是一个轮回。但是有谁能够知道有一些种族,他们可以是长生不老,甚至是不老不死的呢? 也许会有人羡慕,如果能够长生不老或者不老不死,那不是一件值得永生庆幸的好事吗? 真的是好事吗?这就要因人而异了。世界上并非所有的人是我都愿意永恒的存在,也并非所有的死亡都是终结。 比方说有的人活着,但是在一些人看来,他所作所为若是丧尽天良,那还不如死了,更加大快人心。 沉睡了多久,谁又知道呢?这些紫色的花瓣陪伴着孤寂的灵魂,一年,两年,十年,百年,千年,甚至连自己都数不清了。 这是误打误撞,由于感受到了异时空的巨大能量,那是膳食释放出来的最纯洁神圣的力量它可以净化时空更能够使得一些这是误打误撞,由于感受到了异时空的巨大能量,那是善使释放出来的最纯洁神圣的力量,它可以净化时空,更能够使得一些灵魂得到复生。 此时,身在忘忧湖幻境的程锦瑟可没有想到,自己误打误撞的回去寻找自己的记忆,却同时在使用巨大的法力能量时,同时感染了其他时空的人们,而且她的这一记巨大的能量输出,还吸引了无数的灵魂关注。 睫毛微微的颤动,已然是表达了这个人就要苏醒的踪迹。但是还处于震惊状态的其他精灵朋友们倒是没能够把这样的异样及时的反应过来。 等到树妖们找到了虎妖精灵之后,纷纷逼着虎妖精灵做出最终的决断。 “我们这些原住民必须要求将这个紫色之花的姑娘清出此地,保障我们这里的安全。” 要知道,人在危险来临时,总是会选择自保,利弊权衡也是无可厚非。但是如此赤裸裸的叫嚣着要将紫色之花的精灵赶尽杀绝,显然不是现今话事人的决策状态。 无论如何,植物界的平衡都将以一种温和的方式去解决,不能够允许这样激进和冒失的冲撞。 “你们有什么不满可以写出来,我们开诚布公的交流。” 得到了虎妖的首肯,其他精灵们都在绞尽脑汁的想着这个花之精灵有什么把柄在自己的手上,从而能够给它抖出来,并可以使得他们的生活更好。 就是这样的愚蠢加无知,很多人都在被一些虚无缥缈的大饼所勾勒。似乎人们很喜欢这样的情绪,价值就是一切让自己误以为如此辛劳的付出就将会得到什么,这样的得失心容易让一个人失衡,并且容易招来不轨之人。 紫色的蔷薇花自然是由蔷薇精灵所掌管的,但是为何这样珍贵的花,却愿意陪着他们?这一切就又要从几百万年前说起,当时的紫色之花的首任再首任师傅,他便是这地地道道的姑娘的守护者,然而却在一次意外的事件中,他不幸的受伤了,以至于婚后的生育生活也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 于是在开记者发布会的当天,就在一切都像是掌握在其中的观感,但是这一切早已烟消云散,根本不值得一提。 人人都有自己的见解,但是紫色的花瓣如此的帮助,他却着实让他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到底应该要最终选择谁和谁在一起,这一切都莫名来的太快,似乎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梦境,然而谁也分不清到底是真是假,即使是现在能在外处,并非与他们同处一地的同伴。 一切极有可能是一场障眼法。 紫色的蔷薇花竟然会随着沉睡中的女子的情绪而反复变卦,和花样多端,只见她的笔头常常是皱着眉的,极度像是模仿自己闺蜜的化妆水瓶,特别是妮妮,更是要把她的脸弄到像图片中的一样,能够做到一模一样的美。 既然梦已成形,奈何情真意切,这个世界上人来人往,遇见谁失去谁都是命中注定的,何苦又为了一棵树而吊死自己,不能够大大方方的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做做朋友也未尝不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并非说有钱就能够买到的,就像是朋友在患难时相遇,总比在富贵时相知来的更让人感动。 眼看着这定住的西瓜女孩此时的反应急促,甚至出现了紧急的验血检测状态,想必有可能是直接的某些机体导致了自己并不能骑着车来攻破这个难关。 在这片无垠的幽暗的森林里,虎妖精灵是这里的,王更是这里的守护者,他更不会允许有人来破坏这片安静和稳定,只不过在他眼里,他也明白有一些事情并非个体能够阻拦,更不应该去伤害那些无辜的人。 月光下紧紧闭着双眸的姑娘,竟然缓缓的睁开了双眼,这一消息瞬间吓破了整个森林,然而虽然只是短短的睁开了三秒钟的眼睛,大家也乐此不疲的相互转达报告,当事人依然安全,但是很快人们就发现了一个事实,为何他会来到这里沉睡呢? 说他与付鹏这个地区没有任何关系,确实说的过意不去,但是又有怎样呢?名字不过就是一个辨识的符号,有时你要用到它时确实有用的很,但更多的时候是你用他不用就会导致生虫发芽,甚至被当做垃圾桶扔掉,更有甚者直接被某某某回收再制,所以说无论如何要对人民币善良宽容一些。 第117章 聚会 酒,对于步入职场的朋友们来说肯定不会陌生,大到生意场上双方的合作谈判,小到同事之间的相互馈赠。正所谓无酒不成宴,无酒不成礼,无酒不成欢,无酒不成敬。一个“敬”字道出职场的礼仪和文化。酒,是历史与大自然的馈赠,也是一种职场文化的体现。 虽说,我们如今处在崇尚“自由平等”的现代社会里,单位同事之间不应该存在“三六九等”的阶级观念。但在职场,人与人之间扮演的角色肯定还是有区分的,比如:上司和下属、前辈和晚辈、高层和基层等种种划分,这只是一个陈述客观事实的说法。尽管我们不把这些拿到台面上来,私底下稍有资质的职场人对这些区分肯定还是会多留个心眼儿的。 日常工作,上有领导的耳提面命,下有同事之间的激潮暗涌,升职加薪要看老板脸色,左右逢源要靠同事支持。故而,“敬”是很重要的一门职场学问。于是,敬酒在职场生活中也就成了家常便饭。刚进入职场的新人,总是会抱怨单位聚餐时,自己要不停地向领导敬酒。 路以前做晓晓做新人的时候,部门同事聚餐,她被点名去向领导敬酒,一开始她就感到很不自在,总觉得自己这么做“有辱斯文”,甚至还揣测着在场同事们的种种心态。在这之后公司举办的年会晚宴,她也索性不参加了。其实,像晓晓这样在职场上抱有“谈酒色变”,唯恐避酒不及的大有人在。归其原因,无外乎三点:一是当前社会的复杂,人与人之间的隔阂,酒的“适度”和“过度”难以掌握,自身难免产生心理恐惧以及主观臆测;二是单位的某些领导和同事酒品差,非要争个你死我活,不把人灌醉不放行的出格行径;三是自身生理条件不宜喝酒,又或者从心理上排斥与人喝酒。诚然,身在职场,不可能滴酒不沾,有道是:人在江湖走,哪有不喝酒?有人会说:我不愿意喝酒,我是来工作的,不是来“陪酒”的,大不了就不干这份工作。单纯把“敬酒”理解成“陪酒”,这是一个很肤浅的认识,就有“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嫌疑。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酒文化的传承,敬酒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礼节。当然,不排除在敬酒的时候也有一些例外。若在推杯换盏间,遇上毫无节制,一心要使人灌醉或者不怀好意的无礼行为,当然要果断地站出来说“不”。敬酒有学问,但也不必刻意对某些人摆姿态,自尊第一,然后才是以礼敬人。常言道;在家靠自己,在外靠朋友,这朋友在职场就是“职友”,大家相聚一起,把酒言欢,尽兴尽情,一个“职”字,就言明规矩和道理。越是遮遮掩掩的小女人姿态,越是显出自己在职场上的不足,倒不如根据自己的酒量婉转相迎,尤其是在推脱不掉时,更要随机应变。而在“酒”面前,最要紧的就是心里要有清晰的认识,掂量自己的酒量,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换个角度来讲,谁愿意整日觥筹交错,应付来应付去,一杯又一杯下肚,这酒肉穿肠过,身体也是会吃不消的。职场上,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若你自己不喝也不会有人强迫。所以,多参加一些职场的酒宴又何妨?关键还是要把握好“度”。酒敬了,礼全了,诚意到了,万事皆足矣。 只要你心中谨记:适度、有礼和尊严。在社交场合上,初入职场的年轻人也就能从容淡定举起手中的酒杯。 最近,恰逢节假日,许帆已经在日本度假,路晓晓也就有闲暇时间和大学老友们相约聚会。当然,女孩儿们的聚会无外乎逛名牌店、八卦一些熟人轶事,说说闺蜜之间私己话之类的。 在折扣店里奋勇厮杀后,路晓晓一行五个女生当即决定去吃海底捞。餐桌上不仅有热腾腾的食物,还聊到时下热门的话题——“相亲”。t说:刚工作,老妈就已经在物色心水女婿,催她相亲好几次了。j也说:还有比自己更惨的吗?自己到了一家餐厅,才知道被老爸老妈合伙骗出去相亲。同行的五个女生,其中,三人被父母直接“下令”去相亲,剩下的两位也表示家人有暗示自己在“婚姻大事”上要抓紧,看来离“相亲”这一步,也是指日可待。 其实,说来也奇怪,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日益频繁,为什么还需要中间人来搭桥牵线呢?而且,照路晓晓看来,女友们一个个都是学生时代的翘楚,能言会道,善于交际,有一份稳定的事业,自身条件也不差,怎么就不能把自己“推销”出去呢?这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该不是挑三拣四要求太高,把人拒之千里吧?z一脸写满“你多想了”的表情说道:哪个女人到了二十几岁还眼高手低啊?那是因为女大不中留,越老越难嫁,爸妈宝贝你,想给你找个好人家,也算是包办婚姻,能保你一生幸福。z说完,还有模有样地往我的碗里夹了一个包心贡丸,美其名日“乖宝贝,听妈妈的话”,大伙捧腹大笑,食物在锅里热腾腾冒气儿,连带着大伙也越聊越起劲,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细数“相亲”遭遇。 这样看来,说到底,还是天下父母心。有时候,想想看,我们的父母还真不容易,一辈子就养这么一个闺女,小的时候怕她磕着碰着,悉心照料。长大了,又害怕不知道打哪来的小子会把自己的女儿给欺负了去,想让她嫁人又担心嫁到的人家不靠谱。所以,父母联合三姑六姨婆打探这家的小伙,那家的青年。相亲,不管是不是你情我愿,对于亲情的一片好意,大家还是会乐此不疲。因为,谁也不愿意拂了爸妈的心意。当然,凡事都有例外。j就把自己的相亲遭罪过程说了出来,有一次相亲,地点在kfc,男人30出头的样子,等j一坐下就张口问女方“月薪多少?”、“介不介意当全职太太?”、“会不会干家务?”,j当时恨不得将手里的可乐泼过去,但是考虑在公共场,维持淑女形象,也只能忍气吞声,回家之后就和自己的老妈发了一顿脾气,并将此人拉进黑名单,宣告本次相亲“阵亡”。不过等气消了,时间一过,老妈的相亲介绍,j还是会照单全收,一一赴约。j说:人老了也懒了,爸妈不会害咱儿,还能不介绍好的?但合不合适,就得看相处,能成事是缘分,不能的话就当多交了个朋友,何乐而不为? 第118章 相亲 在“相亲”这个话题上,好友w整晚表现最淡定。w在学生时代就不乏追求者,如今就职于某银行,父母对她的婚姻大事虽着急,但是也不能拿她怎样,因为她是一个固执的用现代人的话来讲有点儿“不切实际”的人。她始终觉得自己的另一半只是暂时迷了路,总有一天他会出现在自己的世界里。而相亲,只是让两个知根知底的家庭相结合,不是因为两个人相爱才将两个家庭由陌生到熟络。她向往的是一次甜蜜的邂逅,一段浪漫的爱情。也许,每一个女孩都有一个童话般的梦想,期待自己的王子驾着马车来接自己。等到有一天,王子真的来了,可是接走的却不知道会不会是自己。w说:人活着就是要找一个能相守一生的伴儿,该来的始终会来,不想在相亲的过程中冷却了自己寻找真爱的热情。语毕,可能大家在相亲中都或多或少地感到过沮丧和茫然的缘故,一种淡淡的忧愁的情绪在餐桌上弥漫。后来,不知是谁带头起哄,众人纷纷举起酒杯,气氛又活跃了起来。 确实,有些人有些事可遇而不可求,在茫茫人海中寻寻觅觅,一次又一次的相亲见面,人会累,会疑惑,会焦虑。匆匆忙忙间,或许,就选了这么个人,后来也不一定有始有终,却因为中间人介绍的关系而尴尬收场或者勉强维持。记得有一首歌唱到:“男人男人\/ 多希望你是好人\/ 多希望用你的真\/ 让我不必再心疼”,这大概也算是唱出了女人的心声。 “子宫有生之年,她每月定期排出的卵子执着等待,每来一次月经,她的子宫就失望一次,默默流淌鲜红的眼泪,子宫这东西不生孩子就生肌瘤,若都趁年轻早点生孩子,妇产科医生手里就不会有这么多棘手的病例了。” 这是近期一篇热门的微博帖子,大意就是告诫时下的年轻女士,到了结婚的年龄就要好好考虑婚姻大事,不要等到岁月蹉跎,才后悔莫及。 一顿海底捞吃得热热闹闹的,要的就是这种氛围。虽然姐妹们各自有自己的苦恼,但是二十几岁还是青春的开始,人生必定会有千千万万道坎儿,我们要做到的就是照顾好自己的这颗心,保持善意、温柔而又坚定,就算人生路上再多的灰霾和阴雨,总有那么一个人会在这个世界未知的角落为你而来,而你也不过是为着爱而去努力找寻人生的另一半。 女人,如果你到了结婚年龄还未婚,不妨也去体验一下相亲。 路晓晓被好朋友们叽叽喳喳的闹个不停。看来这帮五湖四海的朋友近期确实没有看过新闻,甚至她们竟然不知道自己的大学老友已经早早的就和娱乐巨星拍拖订婚。 在她们眼里,路晓晓还是一个“孤家寡人”。这也实在是因为她读书时期表现出来的那份简单而不食见人火的气质。 j说:“晓晓,如果以后你喜欢上了什么男人,一定要带给我们看看,我们倒是很想知道,最终能把你收了的是何方神圣?” 路晓晓听了老友的话,不知不觉的脸也红了,脑海里想象的画面正是一个舞台上活蹦乱跳魅力四射的男人,而这个男人的广告此时也正在她们相聚的餐厅外,橱窗前有着他的造型的巨幅画面,想必可能是睹物思人吧,没想到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 路晓晓这会儿是多么想打给远在日本的许帆,告诉他自己其实很想他。也不知道这些天是怎么过来的,这个该死的男人也是真的狠心,这么多天过去了,一个电话都没有打过来。路晓晓此刻也觉得,是不是这个冷淡冷战期有点过长,毕竟自己老是忍不住要打给他,再这样下去,不是他会出问题,而是自己实在憋的,可能会得相思病。 真是不争气呀!路晓晓。 几个女孩还在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果然应了那一句老话:三个女人一个墟。可是谁想不到一个人到来,竟让这欢快的氛围瞬间定住了。 “晓晓!” 这一声熟悉而又亲切的呼唤,倒是把她惊的转过了头。与此同时,震惊地颤抖着站了起来。 路晓晓根本难以置信,眼前的那个男人竟然回到了自己的身边。 这个男人不是现在在日本独自一人修行吗?怎么会回来了? 路晓晓本能的以为自己的眼睛是看错了,不禁揉了又揉,与此同时,还掐了自己的大腿一把,“哎呦!痛死了!” 与此同时,男人早已来到了她的身边,也不顾其他的女伴,径直将女孩拥入怀中,紧紧地抱住。 “我回来了!” 男人这一声温暖的话语,倒是把女孩的眼泪也激了出来,幸好此时女孩是背对着男人的,这样一来,男人也就看不到她的眼泪了。 但是,周边的女伴们却对这个男人的长相感到了熟悉感,不由自主的走上前,仔细的盯着男人的模样。与此同时,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让几个女孩纷纷面面相觑。 “这位先生,您方便把墨镜摘下吗?” t非常直接的提出了她的要求,一旁的路晓晓顿时意识到了女伴们认出了男人,赶紧转过身来在一旁拦着女伴们。 “别别别,这就是我…我的…” 路晓晓有点不好意思的,左顾右而盼其他,原本伶牙俐齿的嘴巴现在也磕磕绊绊,不太利索。 “什么?未婚夫难道忘记了?怎么我的女神害羞啦?” 说完,男人到毫不客气地一把将墨镜拿下。 其他女伴们不仅被男人的霸道宣言镇住了,同时在男人摘下墨镜的那一刻,大家都感觉到了一种闪瞎眼睛的光芒向自己袭来。 “你你是?” j率先反应过来,指了指店铺外面的橱窗那幅广告海报,又指了指男人,来来回回好几趟,手指指过来又指过去,其他女伴也跟着指向看了又看,最终才恍然大悟,失声叫了起来。 “许帆!” 第119章 追梦 在程锦瑟的家乡年纪稍大一点儿的人都不太会讲普通话,北方老友们称之为听不懂的“鸟语”,这些年在推广普通话的浪潮下,现状有了很大改善,但始终无法撼动“白话儿”(粤语)的江湖地位。顾名思义,我生在祖国的“南大门”,被人们称为“鸟语花香”的地方。程锦瑟打小拥有“白话儿”的语言习惯,还因为是客家人的缘故,运用客家话也非常熟稔。而正是满身“方言味”的女孩,却又喜欢上用标准汉语表达文学,曾闹出不少语言上的笑话,可就是这么固执的喜欢上了,这么多年也就一直坚持写下来了。这些年,在文学的浩瀚世界里摸爬滚打,她在业余生活里还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写作者。说实在的,这对她而言多少是有点儿惭愧的,但总要相信因为不足才能做得更好,写作是一件幸福的事。 回首往事,一次机缘巧合,她与文学结缘,自此开启了一段追寻文学梦的旅程。谈起这个文学梦,就要追溯到童年的“北漂”生活。1998年长江洪灾的时候,跨过南北五省一市,她终于来到了帝都回到父母身边。两地是一对性格迥异的城市,对她来说,这是一个新的开始,有爸妈有家的天地。那个时候的北京还不是那么繁华,她的家就租住在丰台区七里庄的一处四合院。爸妈工作很忙,房东大妈特别疼她,总爱给她做红烧肉吃,那个香味让人一生难忘。刚转学的她不太会讲普通话,周遭的“京片子”让人觉得新奇又害怕,对于一个渴望表达而且对首都充满好奇心的孩子来说,不能和同龄人有效沟通,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幸得学校的语文教育十分贴心,每周要交几百字的随笔,小小的我将内心的苦闷一一写下,用文字和语文老师沟通。借笔解忧,这便是她写作的初衷。渐渐地,语文课堂、宣传栏、校报成为了她的稚嫩文字的橱窗。和文学最初的结缘是发生在她的小学生活的尾巴,她加入了鲁迅文学院下设的少年作家班,成为了02届学员,这是一次童心与文学的邂逅。期间,写下了很多文字,看它们从豆腐块,慢慢变大增长,内心的喜悦,一种小小的满足感飘着书墨香的气息。 文学带给了她力量,给她的童年生活增添了色彩。文学还给我造了一个梦,这个梦里,有一切想要表达的人、事、物,可以不管文化差异,可以嬉笑怒骂,可以爱憎分明,可以天马行空。文学更难能可贵的是我的忠实伙伴,它让人学会反思,教会她扎扎实实的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在写作的道路上,既感动又要加倍努力。 后来,因为高考的缘故,辗转回乡,她又回到了原点,一个人的家乡。在这之后,忙碌于紧张的考试,无暇照顾写作的欲望,只能看日子在我空白的笔尖流逝。一场又一场考试过后,每当夜深人静,她也会想念远方,那个播下文学种子的地方,盛满了的温暖记忆。 向后,怀念\/思念的小伞\/看不见\/这些年泪珠儿吻着我的脸\/九月,北归的孤风\/不让遥远的怀念落空\/却把彩虹似的梦侵吞\/一路向北,才发现梦想\/一直停留在起点,原来\/明天,是未来和返程票的兑现\/阳光雨露,幸福的花季错过期限\/彩虹似的梦揉碎心田,寂寞\/烧不完的画面\/谁来和我祭奠\/我流浪在拥挤的从前\/我找不回走过的路线\/站在孤单边缘,会否永远\/列车通向遥远,遥远的明天\/是否,记得岁月一直向前 \/而我却一直向后怀念…… 再后来,进入了大学,可能是小时候的文学情结缘故,我不顾家人们的反对,选学了汉语言文学专业,重拾儿时的梦想。在大学里,和朋友们一起办文学社、开讲座、创社刊,的文学社已有10年历史,它有一个很美的名字:棠棣,取义“棠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意思是文人的情谊亲如兄弟。文学社一直致力于打造最纯净的校园文学圣地,和兄弟院校文学社一起,组建省内校园文学社联盟,用“雄心勃勃,众志成城”来形容当时的校园文学梦,一点儿也不为过。在此期间,认识了一大批前辈和文友。 再到后来,由于一场意外事故的发生,程锦瑟转行,成为了一名步入职场的新人,也该到了文学梦醒的时候。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里,谈文学是一种奢侈。终于有一天,程锦瑟也领悟到了大学教授所讲的那番话的用意:再没有哪个时期像中文专业的学生那样能够在文学上如此耗费光阴,这是令人羡慕的奢侈享受。也许,未来就是充满忐忑的色彩,而现在的我只能掌握现在,我从事了媒体工作,用文字勾勒社会的万千,偶尔会看到城市繁华的背面,形形色色的人和事,让我们的青春活得很真实。时常想如何让文字的表达更被大众所理解,不再追求一个人的独享。有时候,会因为写一些条条框框的文字而竭斯底里;有时候,也会因为一些人物的奇思妙想而兴奋不已;还有时,会因为自己描绘的人物太过绝望而悲恸万分。这些有意义的情感体验,让人觉得自己是在创造人生。而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学会了释放自己,该做的事情,一定要去做,事情没有来不及的借口,也没有那么多的禁锢。 文学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心灵栖息的港湾,是孤单童年追寻的最初梦想,也是她目前职业借以为生的养料。谁也不知道,未来是否有坚持写下去的毅力,是否能写出伟大的作品,只在乎的是现在:依旧在文学的路上,学着写自己写未来,泰然处之,不悲不喜。 第120章 高考 又到毕业季,高考于程锦瑟早已成为往事。每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总有一道“坎”,在她的记忆里,无疑是:高考。 多年以前,程锦瑟便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留守儿童”,父母不在身边,借住在亲戚家,一个人要学会自立自理。印象中,独自从外地回陌市读书,那时候的自己17岁,不太会说粤语,自学了9本书,最害怕放假而一个人在家。 本来早已经失去了母亲,但是就在备战高考的同时发生的那件事,让程锦瑟如入深渊,几乎是难以承受。 最敬爱的父亲,因公牺牲,这巨大的打击让程锦瑟一蹶不振,以至于原本爱好的文学事业和专业也没了兴趣,一门心思想要继承遗志。 在当时的那个大环境之下,换了谁都很难以迈过这一道坎。 重点高中的学习氛围非常浓厚,同学们十分刻苦,起早贪黑地节约一切时间读书,吃中午饭都没有超过十分钟的。回想起来,那时候的她的压力很大,一则是刚转校,自己的家庭又突着如此巨大的变故。二则是周围紧张的学习氛围,再加两地的教科书存在很大差异,面对陌生的环境和课程,那种惊慌的心情不知道能用什么词语来形容。 那时候的生活基本上是枯燥乏味,而且还有迷茫泛滥成灾。谁能够将这个掉入深渊的姑娘拉一把呢?人们常说雪中送炭,但是现实生活中锦上添花见的多,这样救苦救难的人终归是少的。 孤独、难过、埋怨,说实话,这些情感体验,程锦瑟都曾真真切切感受过。很多时候她也羡慕周边的同学,羡慕他们周末回家有爸妈陪着。而最让她在意的还要数同学家长送来学校的那一煲煲冒着热气、香飘四溢的老火靓汤。广东人爱喝汤,认为汤滋补。在北方生活多年,她的身上很多广东人的习性已经所剩无几,唯独爱喝汤。 程锦瑟当时的同桌,几乎每天都要到守门的大叔那里取她妈妈带过来的保温瓶,里面装的自然是香浓靓汤。有时候,她妈妈趁着拿汤过来的时间还会和她聊上几句,因同桌的缘故,有好几次,程锦瑟也沾了光,享受到了“妈妈的滋润”。学校实行的是半军事化管理,也就是说除了节假日之外,其他时间是不允许学生们回家的。所以,像同桌家长那样送汤的不在少数,但是能像她妈妈那样频繁的还是极少数的。那时候,程锦瑟多想,喝上一碗自己妈妈煲的汤。 然而,事与愿违,现在倒好,连自己最爱的父亲也离开了她。这个世界上真的只留下了他一个人了,这是多么悲哀的事情。 等到高考前的几天,她的同桌却休学了。同桌以及她妈妈做的靓汤却不时浮现在我的脑海中,眼前一片氤氲。程锦瑟是多想喝上一碗母亲做的汤。一碗汤又能算做什么呢?这些年,父亲在她所有的物质要求上可以说是毫不吝啬的。 程锦瑟无数次在想,如果没有发生那样的惨事,自己和父亲生活的那该有多么的圆满和美好。尽管只剩下了父亲,但是她始终相信父女俩的互动和甜蜜够她温暖一生了。然而,老天爷为何要如此狠心,连一点念想都不留给她,甚至把父亲也带走了。 当高考的第一场考试结束的时候,周围很多同学的脸上都写满懊悔,有的同学禁不住哭了起来,而她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数学考试失手了,在这样一个关键时刻,任谁都不能淡定,程锦瑟也一样害怕、慌张乃至不知所措。就在要到饭堂打饭的她被同学叫住,说有外卖在校门口等我。程锦瑟是多么开心地飞奔出去,时至今日,她仍然记得,那目光和煦,身型颀长,微笑的女人在向她招手,程锦瑟难以描述当时捧过保温瓶的心情,而她的同桌和她的妈妈也曾经在这个地方留下很多美好的回忆。 来人正是父亲的同事余警官。 余警官对她说了什么鼓励的话 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和她说再见,转身时程锦瑟就哭得泪流满面了,双手紧紧地捧着那盛满爱的保温瓶。而那汤的滋味,也成为她心底难以忘怀的记忆,陪伴度过了接下来的一场又一场人生的大“考”小“考”。 好多年了,程锦瑟再也没见过同桌。直到后来,听别人说起,高考前的某一天,同桌的妈妈送汤来学校的路途上发生了车祸。关于同桌,有人说,因为太过悲伤,他的父亲带她去了很远的地方读书。也有人说,她只是出国去了。 这些年,程锦瑟在外求学,多少句叮咛,多少个期盼。父母的爱,比钻石还珍贵,有什么比得上家人的爱更让人幸福?现在的程锦瑟早已不是孤身一人闯荡世界。 自己早已不是那个软弱无能的女孩,一定能够找到自己的方向和未来,追梦人的青春注定是躁动的。 不管未来怎样,前途是否迷茫?人生是否坎坷?只要向前,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每天就像打鸡血一样,起早贪黑,勇敢向前。程锦瑟就像,一颗微不足道的芦苇,无论风疾劲草又或者是风空万里,它总是骄傲地挺立着身子,任凭风吹日晒雨淋,只为把种子播撒得更远。 有梦的少男少女是最美的,有梦的青春也是最亮眼的。 程锦瑟无数次回望自己的过去,总是在记忆中寻找着往事的蛛丝马迹。只有相信自己,才能够从过去历史经验中发现真谛,并更好地驾驭未来。 年少的青春,如果一旦失去了,就不再重来了,珍惜眼前人,珍惜当下是每一个人应该做到的。而在她看来,没有梦想的人生是不值得一提的,在漫漫的岁月长河里,必须拥有一个心有灵犀的爱好,并持之以恒的将它发扬光大,没有退路,拼尽全力,方可在人生的道路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第121章 新人 伸手不见五指,四周充斥着慌乱的脚步声。 突然,一个晃眼的突兀的灯泡,像一只临死前痛苦挣扎的眼,点亮了整个房间,有人在喊:“跳楼啊!救人啊!”,是她!沈静薇!她爬上楼顶做什么?“静薇!不要做傻事!”,但程锦瑟发不出一丁点响声,无论多么的声嘶力竭。必须要离开这里,就在程锦瑟拿着脱下来的高跟鞋击破窗户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几个穿警服的人,他们围成一圈把我包围。然后,不知是谁打了一个手势,他们一拥而上,揪头发,抓胳膊,扭耳朵,她被他们像扭麻花一样扯来扯去。在混乱中,他们的面孔越来越清晰,正在揪自己耳朵是沈妈妈?扯头发的老人家不就是静薇的父亲?顾华年为什么站在一边不出声?挣不开,逃不掉。程锦瑟要死了吗?一个闪电,她看到窗户外急速下降的身体,他们被定格的脸,那么的熟悉,那么的触目惊心,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我要你一家陪葬!” “叮铃铃——” 只是梦。 电话响个不停,她伸手擦掉额头上的冷汗,匆匆接听电话,一不小心磕到床头柜。 “诶哟——砰!砰!”女人的惨叫声和重物碰撞的声响传到话筒的彼岸。 “小姐…小姐…你没事吧?”急切悦耳的声音响起,程锦瑟在摔倒的不经意间按到了扬声器。“没…没事…请问你是?”艰难地爬起来,小腿肚一阵阵地抽痛。 “我是今天澳大利亚飞往g市的空姐,你的荷包掉了,碰巧被我拾到。” “荷包?”顿了顿,零散的片段回想起来。 “就是粉红色的,上面还绣着两个英文字符。”显然,空姐拾金不昧,生怕失主想不起自己的物品,仔细形容着。 “是的,那确实是我的荷包。”不会错的,听这个女孩的描述,一定是她最珍视的荷包。 “那么,请你到机场或者约定一个地点取回吧!”空姐热情地建议,总算是要物归原主了。 “啊!”一声凄厉的女声从听筒里传了出来。 “怎么了?小姐,你不要紧吧?” “我想,还是麻烦你来我这里一趟了。” “幸亏没有伤到骨头,只是肌肉挫伤,需要贴药膏,静养两周,不要沾水,不要外出。”医生诊断后,颜青犯难了,对于单身人士来说,这种情况下没人照顾是很麻烦的。就在她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这位刚认识不到3小时的美女空姐,甜甜地开口了:“小姐,让我来照顾你吧!” 于是,在美女空姐的精心安排之下,程锦瑟的小窝变成了如今典雅而不失温馨的居室。“祈悦,谢谢你。”“小意思,出门在外靠朋友嘛!不用谢啦!”在这慌乱之间,有什么疑惑给忽略掉了,她似要想起却又敌不过瞌睡。祈悦欢快地拿着新鲜水果去清洗,没有人注意到,她眼眸里闪过的一丝狡黠。“哔—”提示音响起,手机屏幕里没有号码显示,不用想能用电话都搞得这么神秘的人,想必也只有那个人了,调整呼吸,打开听筒。 “放心,没事,一切都安排得很好。” ‘嘀——’ 红色的手术灯,终于熄灭,两天一夜,仿佛一个世纪的漫长,男人一直站在窗边,一动不动,红色的血丝密布眼球,想必是没合过眼,在他脚边是一堆灰烬,烟草浓郁的气息,勉强支撑着他熬到天明,没有人知道此时他的心情,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始终一个人,在坚守着一份不舍得放手的爱情。 手术室的门打开了,二十多人的治疗团队,为首的医生交待助手处理一些后续工作,摘下口罩,面容憔悴,任谁也不能把他与平日里的风流倜傥联系到一起,两人视线相对,时空静默的只剩下呼吸的声音。5年了,等待是多么残忍的经历,窗外的阳光有些刺眼,他的眼角终究还是湿润了。 “进去,看看她。”没有过多的言语,他知道,这一切浑浑噩噩的岁月可以结束了,一个大力的拥抱,回敬老友一个鼓励的笑容。 “我也该回国一趟了,保重。”解下手术帽,这个年轻的名医打了个只有他们才懂的手势离开了。 “谢谢你。” 月光稀稀疏疏溜进千家万户,世间万物静悄悄地等待黎明破晓。 她裹着白色的被褥沉睡。那么安详,那么静好,在她身边的他有一双布满血丝的眼,星光洒在他的脸上,使他的双眸一片晶莹。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天使,那么,她一定不会愿意看见那晶莹悄然打落下来。 他注视着她苍白的脸,紧紧的握住她的手。 默默为她祈祷。 在他的记忆里,她有一双纤细的手,柔软而温暖。他喜欢她挥笔作画时的专注与激情。然而此刻,一切变得很安静。 他再次握紧她的手,生怕丢失了她。 午夜12:00,城市的钟声响起。 他闭上双眼,亲吻她的手。冷俊的外表下就只剩下那么一点儿坚强,无声的泪流满面。 她的手微微一颤,他触摸到一股发自内心的颤动。 他睁开眼,嘴角上扬,泪水模糊了双眼,内心狂喜。 “带我去见他,好吗?”这么长远的等候,她的第一句话无关他,而是那个男人,他的心像坐在过山车上一个转弯,从最高点跌落到最低点。爱情自有天意,缘分早已命定。不去问值抑或不值,痛苦抑或幸福,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只要她快乐,就值得。 “好,我答应你。”他的眸色暗了暗,但他不忍对她说不,只要,只要她幸福,不管要做什么,就算是毁了别人,甚至毁了自己的人生,他也在所不惜! 远在陌市的程锦瑟和顾华年似乎都没有发现这一刻的危机,一切仿佛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安静。 爱一个人往往很容易,但是相守一生是多么的困难,得不到的永远都在骚动,而得到了的却又有恃无恐。 第122章 归来 “旅客们,飞机已抵达g市,祝大家旅途愉快!” “joe,今天的行程很赶,我建议你休息半小时,以便下午三点和林董的会面,稍后还有一个视讯会议…joe,你…你的手在流血!”女特助眼尖的发现暗红的液体正从男人的指间滴落到地板,这突发的状况让她措手不及,可以说是惊慌。就在刚才候车的时候,她只是去接了一个工作汇报电话,短短的几分钟分开,之后发生了什么她不得而知。她急忙放下手中的公文包,拿起纸巾想要帮忙止血。 “不必了。”冷冽地拒绝他人的碰触,一如以往的每一次,他们之间永远存在一座墙,不经意间谁也看不出来,但是只要她想靠近他,他就会搬出这座墙。不,应该是把所有女人拒绝在外,除了那个人。她曾经见过的一张照片,在一次他醉酒后的手里紧紧攥着,小小的纸片,分明就是从某个证件上撕下的,一个穿着校服套装含着笑的女孩子,在湛蓝的底色映衬下,洋溢着青春活泼的气息,说不上很美却显得十分讨喜乖巧。陈媛明白于他而言,自己不过是工作伙伴,她早已有这样的自知。在他身边四年多的时间,他从不提起,她也从不过问。没有人比“特助”这个身份更接近他,就这样静静地注视他的侧影,看他在商界中运筹帷幄,陈媛很知足,但也不甘心。 那个女人是谁? “joe,把手张开,让我帮你止血。”她一边关切的扶着男人的手臂,一边示意司机,“打电话给金医生,我们现在过去。” “不需要。”男人定了定神,揉了揉眉心,“不必了,回公司,马上。”毫无回旋的余地,望了望机场的出口处,他的嘴角微微上扬,一丝苦涩的笑意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稳健地迈入后座将自己隐匿黑暗,似乎刚才的一幕从没有发生过,只是男人紧握成拳的右手稍稍泄露了方才发生的蛛丝马迹。汽车风驰电掣般驶入高速公路,扬起了年轻女子的素色长裙。 恍惚中,一个女子远去的身影。程锦瑟的心颤了又颤,预感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将要发生。 诡谲的气息在悄无声息蔓延,一场天翻地覆的暴风雨静悄悄酝酿着。 白天发生的事情带给他的震撼依旧历历在目,置身于曾经幻想过的爱的公寓,注视着一对素戒,它们就像从未分开过,只是其中一只戒指染上了血迹,只是今早他的血,他不打算拭去,只是把它们安放在了一起。 “叮当—”一个不起眼的素戒从拉开的荷包里掉落下来,刚下飞机的男人在无意间被它的亮色吸引而将它拾起,借着日光转动指环,一行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小字跃然而现,一时间,他的脑海中记忆不断倒带,一段尘封的往事像狂风暴雨般席卷他的每一寸神经,他的心脏翻滚着撕扯着,头痛欲裂,那种难以言说的苦痛和无力感瞬间席卷了他,这种感觉,久违了5年,再一次不期而临。手机终于安静下来。 晃动酒杯,暗红色的液体就像一张苦涩的网,他如同身陷其中的困兽,恨不得撕裂一切。偌大的房间空荡荡,手机震动不厌其烦地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在空中盘旋,往事的一幕幕在倒带。 夜晚,黑色吞噬喧嚣。 窗外,星光碎了一地。 已经数不清多少个日夜,在美国的一家私人医院的vip病房里,各种精密仪器马不停蹄的工作,温控机不时在调节室温,大大小小的导管汇集到白色病床上的瘦小身体,在黄晕的灯光下显得格外恬静,出乎意外的是消毒水的气味被百合花香中和成一种淡淡的芬芳,如果不是眼前的景象,你一定会以为这里是花海。在走廊的尽头,一间隐秘的研究室里,墙上挂着多张人体大脑的扫描光片,三台电脑24小时密切监控病人情况,专家组在研究分析数据。一个挺拔的身影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屏幕里病人的情况,而在他身旁的就是医学界新贵dr.lee。美国富豪阶层流传着这样一番对这个年仅28岁的医学天才的描述:这个年轻人从一种植物上提取了抗癌物质,并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最终研发了被命名为“x”的药物,使得数以万计的癌症患者重生,并因此他获得了医学界最高的奖项。他本人,一直是权贵们争相邀请的座上宾。但至今,他的行踪查无音讯,而近几年,他更是销声匿迹。 “你应该明白这两年,我们一直在努力使用各种药物维持她的生命,如果她本人没有求生意愿的话,我很难相信她还能挺过去。” “joe,作为多年的好友,我知道她对你来说很重要,但是……” 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并非是病痛,而是这个人已经丧失了生存下去的意志和动力。 一心求死。 “不!不!你要救她!你要把她给我救醒!你听到没有!”男人的愤怒一触即发,他扼住dr.lee的衣领,将他甩到墙壁上,身高1米82酷爱健身的dr.lee也没法挣脱开他的压制,“砰—”发出一声身体与墙壁碰撞的巨响。dr.lee不出声,双手作投降状,静静地等着眼前这个男人情绪平复下来,他相信老朋友并不是真的要伤害自己。渐渐地,扼在喉咙处的力道减弱,等到完全松开,dr.lee已经狼狈地蹲在地上不停咳嗽喘气,不到片刻,一个身影也蹲了下来。安静的病房里,两个男人隐没在黑暗的角落里,悲伤吞没了世界。多年来,作为挚友,这个男人在家族内斗厮杀过来,成长为如今的商界精英,甚至在出席亲生父亲葬礼的时候都没有流过一滴泪的家伙,如今竟在自己面前哀求: “李旌,我求你,救活她。” 第123章 返乡 “不管我怎么说,你都不会相信?” “他是我的哥哥,我怎么能够不清楚他的品性?” “那么,你为什么还要回去呢?” 激烈的争吵,最终,也让这对已经相守漫长岁月的男女不欢而散。 程锦瑟始终不能够理解,为什么一个人可以如此的固执,甚至不惜伤害自己的生命以身犯险,也要去做一件事情? “难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活着,比我们一起相守到白头更重要的事情?” 无论她再怎么样的好言相劝,于事无补,根本不能撼动对方早已下定的决心,甚至哪怕有一点点犹豫后悔的可能,一分一毫都没有。 “有些事情必须去了断,而不是这样逃避。” 也许在顾华年的眼中,哥哥和自己是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的血脉至亲,他始终坚信,哥哥不可能伤害到自己,这样的天真浪漫的想法,至今没是深深的烙印在顾华年的心中根深蒂固。 既然如此,大家的谈判可以说是鸡同鸭讲,根本是不在一个认知层面上,也就是说浪费口舌,还不如想想接下来怎么做,下一步要怎样解决问题,更有现实意义。 “其实,你比我都懂得你哥哥的狠辣,你有没有想过你回去了就回不来了呢?” 就在过完年,手指碰触到门把手上时,程锦瑟喊住了他,发自内心肺腑地说出了心里话。 “难道你就没有想过,假如你回不来了,你就将会永远的失去了我?” 与此同时,程锦瑟也会失去了他,这些显而易见的道理和可能,正是顾华年应该全面考虑到的。 难道他没有心?从来没有想过这些隐藏在背后的痛苦的可能性,难道人必须要在山穷水尽时才会想怎样留一手,怎样才能够柳暗花明?不是应该在危难之前就提前做好备用方案吗? 或许自己不够重要,并没有在他预防风险的方案里。 不敢声张,怕被人听见,她此时内心中的痛苦。程锦瑟一个人静静的望着男人远去的背影,无声的流着泪。人们常说,痛苦时的悲伤欲绝是激烈的愤怒的揪心的。但是经历过的人都知道真正的痛苦是失望攒够了才发生的,无声的甚至是发生了都不为所人所知的。 “顾华年,你这个大笨蛋,你就不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偌大的房间此刻空荡荡的,也不知道要怎样才能够将思绪放松,让快乐涌现,程锦瑟此刻只想一定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希望她的他能够平安的回来。 早已下定决心的顾华年,似乎比谁都更急切的渴望回到自己的家乡。只有离家久的人才能够明白,身为异乡人,在他乡时的悲苦,也只有人在他乡,才能够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家乡的美好和幸福。人呐,总是在得不到的时候才会想念。 然而,不管怎么样,自己也绝对不能让程锦瑟伤心难过。 于是,一个笨拙的男人,在我们眼前,也会展现出茫然无助的可爱模样。现在的他正在发愁如何让自己的最爱感动。 “索性就买束花吧!” 思前想后,自己这么多年还没给她送过一束花,这一次是离别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是可以改变一个人命运的重要时机。 等他回来,就给她送上一束超大的浪漫的红玫瑰。然后又在混乱的光影脚下,他注视到了美人,同时也被美人的火辣辣的视线所吸引,两者就在刚刚结束的那场惊艳四方的盛会激情上演着眉目传情。 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就不仅仅是想念他的好,更是担忧他的安全和吃穿用度等方方面面。 现在的人间同样的也多次发生了灾难事件,各种惨剧层出不穷,得益于小哥哥和小姐姐们齐心合力救人于水火之中。特别行动小组在吴大的带领下,也是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几乎可以说得上是当地的一股强有力的公正力量。 辖区范围内的各种消杀抢夺案件比例不断攀升,但是惊人的数据显示和发现伤害这些人的基本上都是来自未来世界的灵魂,或者是行刑的他们作为帮手, 灵魂越积越多,然而又有相当的大数量的一部分,而零被送往各地,甚至可以说,死无全尸。 近段时间以来,魔族越发的猖狂,而日月族却暂时没了消息,可见不同的种族,不同的作案政策,有的猪圈喜欢加快进度,有的猪群喜欢缓解速度,因此两家之间紧密合作与联手打造非常重要。 他是和平凡是有多么的重要,也许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她的美貌,她的灵魂,她的谈吐依然是最高的社会评价,但是评判一个人往往不是看身体外在的东西,更多的是灵魂和毅力。 程锦瑟始终觉得顾华年在毅力方面有所欠缺,但是男人果然像普通人一样穿上了舒适简洁的衣服,而且还要套用一个当年发哥的造型,今年四月我们也要去看书展。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事后,陈锦瑟也多次尝试给自己洗脑,但是总是被脑海里的意识流镇住,没想到对方竟强调承认自己是这把伞的打工人,以此来瞒过很多那些伸手不见五指的坏心眼,多多的计谋男。 “不管怎么样,一路顺风。” 其实,无论事情进展的如何,程锦瑟也已经决定要坚定内心中的信念,为新入职的见习期的和实习期的孩子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因为这是他们给予了自己的谈话。 眼看着事已至此,在多的理由也不将是理由,只能顺从的期待着过华年的平安归来,于是一个祥子轻声的响起,隐约还能听见听电话的人的内心戏,只见他缓缓走下拉链二,并唠嗑了一阵,都还是没有找到他所想要用到的水果,以后还是跟我们一起欢快的向世界像淄博一样,仰仗着自己手中的这门有手艺,饿不死也不会吃的,超级饱。如此简单凑合的过日子,这不正是日常生活中的我们吗? 第124章 来信 亲爱的: 近来好吗? 最近的我忙得不可开交,刚刚步入工作岗位难免要经历一个艰辛的蜕化成蝶的过程。此时此刻,我刚好结束了一个新闻采访,带着从外面沾染上的湿冷坐在靠窗的办公位置上给你写这封信。 现在正是你最爱的冬季,外面飘着小雨,丝丝冷意无孔不入,树木都是光秃秃的,杂乱的枝条在风雨中摇头摆脑般虚张声势。这让我想起你推崇的那句诗,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生命的脉络才能历历可见。就像现在这些纵横交错的树枝,总能看到它成长的尽头。记得你说过:冬日就像你找寻未来的历程,真实而又刻骨铭心,再没有哪个季节比它更能赤裸而又粗犷地把生命诠释成极致。那个时候的你,真的是意气风发,以为世界都在你的掌控之中,你天不怕地不怕,总想着一毕业就可以像脱了缰的马,在浩瀚人海里里闯出一片天地。可是如今,两年的时间转眼过去,原谅我的疑虑,现在的你是不是已经遗失了面对“冬”的勇气? 我知道,这两年的时间,你一定经历了很多。23岁像是一株小树苗刚抽出嫩枝的时候,你从备受呵护的“象牙塔”毕业,开启一段寻找自我价值的旅程。你说过,你有一个关于文学的梦,而且你为此马不停蹄。你总喜欢将那些文字转换成铅字的喜悦藏在心底,对你来说那是一个有关梦想的小秘密,你不愿与人分享或者说你害怕被人发现了你的梦想,你总是这样情感细腻,敏感得经不起风吹草动,我有时候都忍不住要责怪你。从报纸的“豆腐块”到整个版面的跨越,我懂得你的努力。但是,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里,有时候谈文学是一种奢侈。终于有一天,你领悟了大学中文系曾教授的话:再没有哪个时期像中文专业的学生那样能够在文学上如此耗费光阴,这是令人羡慕的奢侈享受。 文学对于你来说是心灵栖息的港湾,是孤单童年追寻的最初梦想,也是我现在借以为生的养料。我不知道,25岁的你还是否有坚持写下去的毅力?但是,现在的我依旧在文学的路上,学着写自己写未来,不悲不喜。 也许,未来就是充满忐忑的色彩,而现在的我只能掌握现在,我从事了媒体工作,用文字勾勒社会的万千,偶尔也看到城市繁华的背面,这些形形色色的人和事,让我的青春活得很真实。我开始思考如何让文字的表达更被大众所理解,不再追求一个人的独享。有时候,我会因为写一些条条框框的文字而歇斯底里;有时候,我也会因为一些人物的奇思妙想而兴奋不已;还有时,我会因为自己描绘的人物太过绝望而悲恸万分。这些有趣的经历,让我觉得自己在创造人生。而现在,最重要的事实是,我学会了释放自己。该做的事情,一定要去做。事情没有来不及的借口,也没有那么多的禁锢。 以前,我总是很懒。懒得去想、懒得去争、懒得去做。经过这些年的敲打,我想你也该“铁杵磨成针”,开窍了吧?很多的事情,早在两年前,我已经替你规划好了。所有的准备工作,我为你的前程做满了标记,我不知道现在的你是还在我规划好的路上拼搏?还是已经尝到了成果的喜悦?无论如何,我只要你用双手抓住每一个机会,做你想做的事情。 君君,就让我这样称呼你。你可以想像,发出这两个字符的人,那两片粉嘟嘟的嘴唇紧紧聚拢,唇瓣轻微翘起,发出黏糯绵长的音调,娇嗔的样子,这是多么可爱的称呼!只有亲爱的老友们才会对我这样肆无忌惮。一眨眼,没有人叫我“君君”的日子,短短数月却好像过去了好久。人们大多数都管我叫“小黄”或者“阿君”,他们是我单位的上司和同事。我怀念那些年亲密无间的玩伴儿,你该笑我“孩子气”的,毕竟你已比我年长两岁,你会变得更成熟更有阅历。当然,我也要让你知道,总有一天,也会有人叫你“老黄”的。 尽管我一个人在家乡打拼。你说过的,家乡是你的“福地”,在这里诞生了你很多创作的灵感,我一直坚信:有梦想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所以,每天兢兢业业地完成每一份文件、每一篇报道、每一个采访。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从洗衣做饭学起,以前有校园的饭堂和投币洗衣机使用,什么事情看起来都好简单,真到了自己来做的时候就真的是错误百出,让人啼笑皆非了。等到“身经百战”的试验过后,炒菜要先热锅,等油“滋滋”响再下菜入锅,可以关小一点儿炉火以防飞溅起来的油滴。从一开始,被飞溅起来的油滴烫伤,到现在熟能生巧的经验总结,人都是慢慢成长,掌握本领的。当然,我最希望,你能独立坚强,在事业上撑起一片天地,让爸爸妈妈以你为骄傲。 25岁的你,已经不年轻了。还记得刚毕业的那会儿,你工作还没着落,可是那些三姑六姨婆就纷纷以过来人之势唠叨你的婚姻大事了。那么,现在的你还孤单着吗?有没有一个他把你的心牵走了呢? 还是你忘不了他?忘不了那份大学校园里无关任何因素的单纯爱恋。你说过,你是典型的天蝎座,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能做到死心塌地的忠诚。反之,你也能做到一刀两断的决绝。 可是,你真的能把他忘了吗? 还记得你们刚分手的时候,你总是不经意间的来到你和他相识的地方,静静的站在一边发呆,就连写字的时候都无缘无故就把他的名字写了出来。为此,你的老友们可没少数落你。你说过,你们的分手无关对错,只是不适合了就分开了。其实,你又何苦骗大家呢?谁都知道那个人伤了你的心,无论你多不舍都要做出决断。你的爱情容不下三个人的剧情,只愿导演一场属于两个人的浪漫电影,如此简单却又力不能及。时间是一味治愈伤口的良方,那么多的邂逅,始终会有一个人能给你想要的专属温暖。我只愿,你可以幸福。 聊了这么多,该要结束了。两年的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这两年的时间,造就25岁的你。你是不是已不再那么孩子气?你是不是已经找到了心目中前进的方向?你是不是过得快乐而又充实?有好多的疑问,放在我的心里,但是我始终相信你,祝福你,心怀梦想,拥抱世界,创就大未来。路晓晓,致敬。 第125章 古树 这次到深山老林中露营,程锦瑟一行非常的高兴。 在陌市密石村后龙山上,生长着多达四十棵的野生古树群,包括锥树、木荷树、赤坭树、樟树、枫树、糙叶树等,近10棵古树挂有树牌,占地面积达2亩。 据树牌显示,后龙山上大部分古树达到了二百岁以上的高寿。其中,占大多数的古树是锥树。可以说,密石古树群是古锥树群也不为过。 锥树结出的果实称为“锥栗”,形似板栗,但体形要小得多,而且周身带尖尖的绒刺,极其扎人,稍不小心就会把人的手划破皮,想要把锥栗果实剥离出来实属不易。因此,市面上贩卖锥栗的店铺很少见,当地的村民大多数也是拿来自己食用。 锥栗成熟期在每年的10月,村民们三五成群自发到后龙山上捡锥栗。成熟之后的锥栗,风吹过或者人为借助采摘工具晃动树枝,就会有许多果实自己从树上落下来,有带着绒刺跌落下来,也有只落下深褐色光滑果实的。在这片古锥树林,捡上二、三十斤也算是一件轻松的事,村民们也正因为如此而乐此不疲,徜徉在古锥树群,捡食这天然的美味野果。当然,锥栗也是松鼠最喜欢吃的野果之一,往往果实还没成熟,就被贪吃的松鼠吃光了。在这片绿荫繁茂的古锥树群,人与动植物和谐共生,密石美丽生态宜居宜游。 后龙山上还有少数古树叫“赤坭”。赤坭树与锥树长得极其相似,容易使人混淆。但这对于熟悉古树的当地村民来说,区分二者并非难事。赤坭树的果实与锥树果实长得虽然相似,但个头更大,味道更好,尝一下就能分辨。 密石村与白水寨相邻,得益于白水寨产出的清新空气和清透水源,且有赖于自身地势较高,周边丛山环绕,古树群得以保护完好繁茂至今。与密石村面对面的是狮头山。狮头山因形状似狮子头而命名,又因远眺似睡佛,而被当地村民昵称“卧佛山”。在狮头山脚下,密密麻麻成群的柿子树,多达100多棵的柿子树簇拥形成了一片柿子海洋,它们大多有百岁以上的树龄,是密石村人文景观的活化石。“柿”与“事”谐音,自带“柿柿(事事)如意”的美好寓意,深受大众喜爱。 密石村有塘村、单竹园、西吓三个自然村,下辖六个合作社,户籍人口700多人。塘村是客家村,明末清初时期,客家人从外地迁移到塘村开居,至今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塘村本地有“徐、黄”两大姓氏的宗族。密石村当地的经济水平迅速提升,越来越多外出务工的村民返乡创业,对于乡村振兴来说,不仅“造血”“输血”,还增添了“人气”。 古树结硕果,乡村焕新颜,密石村的美好明天正在起航。后龙山上,生长着多达四十棵的野生古树群,包括锥树、木荷树、赤坭树、樟树、枫树、糙叶树等,近10棵古树挂有树牌,占地面积达2亩。 由于季节的关系,村口的这棵古龙眼树上的枝桠稀稀疏疏,伸向天空盘亘交错的枝条光秃无叶,树牌上显示104岁的高寿,在严寒中尽管老态龙钟,但也不失迟暮的可爱。 青鸟叽叽喳喳围绕着树群飞翔。 所到之处,皆留下了它的美丽踪迹。在城市中生存的太久,以至于已经快要忘记了绿色的世界,绿色的海洋是什么样子。 从没有见过哪一处森林,像这里这般原始、神秘和充满了生机。沈妈妈也在一旁欢快的手舞足蹈,一会儿瞅瞅那样的野花,一会儿又跑到树的一边摘野菜,欢快的程度溢于言表,真是满满的收获。陆小小相对他们来说则更接近年轻人的喜好,只见他拿起手机拍拍拍,不停的拍摄着大自然的旖旎风光。 “麻烦帮我拍一张。” 喜欢出游的人怎么可能少得了自己与景色的合拍照呢?陆小小在疯狂的拍摄四周的景物的同时,也不忘记给自己和这片难得的绿色世界来上几张合照。 只见众人忙得不亦乐乎,看来这一次外出旅行深得大家的喜爱,特别是这片绿油油的森林世界,着实让人入迷。 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这一次,他们不仅呼吸到了最新鲜的大自然气息和大自然进行了最亲密的接触,与此同时也在这场美妙的邂逅当中去探索和发现自然世界的各种奥秘。 龙眼又叫“桂圆”,当地村民婚嫁时有在婚床上放一些红枣、花生、桂圆、莲子(即“枣生桂子”)的风俗习惯,代表“早生贵子”的吉兆。“桂圆”表达了一家人团团圆圆的美好寓意。在战火纷飞的年代,“桂圆”更是饱含了对革命前途光明、百姓安居乐业的殷切期盼。 龙眼剥开果壳后,晶莹剔透,形似神兽龙的眼睛,核小、肉实、甜爽、汁水丰沛,深得村民们的喜爱。每逢农历八月,龙眼成熟期,古龙眼树下欢声笑语,大人小孩分甘同味。古龙眼树上,有身手矫健的老师傅,也有借助采摘器的少年,大家忙碌着收获丰硕的果实,触目满满都是乡村幸福的图景。 如此美妙的风景,在程锦瑟一行看来,这里分明就是世外桃源,是忙碌生活中的一处港湾,可以休息,也可以静静的在这里徜徉,与自己的心灵对话。 可是越是安静的地方,越是蕴藏着无限的危机,谁也说不清楚,如何才能够避免一些灾难的和不幸的发生?但是谁也逃脱不了命运的安排。 “他们到了哪里?” 男人目不转睛的,注视着铜镜,在镜中的几个熟悉的面孔,倒是格外的惹人注目。 男人若有所思,似乎是在算计着如何进行下一步。在他看来,似乎眼前的男男女女,不过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以一个狩猎者的心态去观察着自己的猎物。 “这一次你们谁也别想逃!” 第126章 小吃 爱吃的他们又怎么会不趁此露营的机会?走进边远郊区的小镇小吃,跟随着吃货的他们一起来,看看这些让人食指大动的小吃美味。 虾堆,各地叫法不一,炸油勺、油罩壳、阿嫲叫……在增城也有不同称谓,大部分本地人叫它为“虾堆”“煎堆”,而增城的客家人称之为“油罩糍”。说起虾堆,不得不提的是小楼镇腊布村的展记虾堆,两代人接力从业接近六十年,看似平凡的小吃虾堆却承载了腊圃人勤劳朴实的创业梦,也充盈了温馨的乡村生活味道。虾堆在腊布一带随处可见,是当地有名的特色小吃,外皮由米浆包裹组成,馅料有韭菜、香芋、萝卜、麦豆等四种素菜口味流行于市面。在增城,最常见的是萝卜和麦豆两种口味,新鲜的萝卜丝、麦豆粒分别与咸葱花交融,在炸的过程中还要注意火候,将成型的虾堆压扁压实直到炸至金黄,色泽诱人、香气扑鼻,口感酥脆,深受吃货们的喜爱。展记虾堆坐落于腊圃村广场大榕树旁,在当地名声大噪。“微信公众号”、“小红书”、“新浪微博”等媒体平台,展记虾堆的粉丝们争相分享着舌尖上的喜悦和记忆。展记虾堆以丰富的馅料、经年累月传承下来的口碑和不变的味道,借助网络的传播,展记虾堆的销量日益增长,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卖出六、七百个虾堆。一锅炸好的虾堆卖完了,另一锅虾堆刚好起油锅,夫妻俩相互配合,忙得不亦乐乎。展记虾堆现任店主是赖钻登夫妻,夫妻二人均是土生土长的腊圃人,经营小店已经有近二十年。展记最初是由赖钻登岳父做起,一开始没有店面,其岳父就在腊圃门楼、腊圃戏院附近支摊,从烧柴火、烧煤到使用上媒气,一步一步做起了炸虾堆的买卖,历经了四十多载芳华。如今,展记不仅有了店面,在赖钻登夫妻二人打理下有声有色,生意也越来越好。有腊圃的老街坊感叹道:自己是吃着展记的虾堆长大的。这说法一点儿也不为过。腊布村人,大多数外出做生意或者务工,留守在本村的年轻人并不多。当年,赖钻登夫妻也是思考再三,一来考虑照顾父母儿女,二来也算是留住了父辈的手艺,而且夫妻二人心态好,追求身体健康万事皆安。每天早上九点准备食材,下午两点左右开市。选材用料不仅要新鲜还要分量充足,现炸现卖,10元可以买到4个热气腾腾的虾堆,尽管物价上涨,但是如此高性价比的美味虾堆,还是引来了不少来自广州市区的食客,不辞路途遥远,前来展记打卡购买虾堆,分享给亲朋戚友。展记虾堆目前有两种口味:萝卜馅和麦豆馅。尤以麦豆馅出彩。炸好的麦豆馅虾堆,金灿灿的外皮上凸起“黑珍珠”般的麦豆,入口有嚼劲,豆香味浓郁,让人过齿难忘。很多人会疑惑展记虾堆“为什么里面没有虾?”。据赖钻登介绍,在以前,自己也抓过鱼虾,做的虾堆里也真的有虾,但是待虾堆晾凉了,河虾的腥味就会溢出来。虾堆趁热吃最好味,但是追求养生的老广们,为了“不上火”,大都是选择放凉了吃。展记炸出来的萝卜馅和麦豆馅口味虾堆,“平靓正”更符合市民需求。虾堆里有没有虾又有什么所谓?重要的是,一种情怀,一段故事,一份回忆,里面有乡愁的味道和奋斗的希冀。 展记春卷春卷,又称春饼、春盘、薄饼,作为一款百姓爱戴的小吃,流行于全国各地。仙姑故里,菜出小楼,提到春卷,不妨来古村落小楼镇腊圃村逛逛。腊圃村的展记小食店招牌出品是虾堆和春卷,还有炸番薯、油煎粽等小吃,但是小吃大多数有季节性,不像虾堆在平时也可以吃到。展记出品的春卷,大多在秋冬季节或者春节前后才会制作售卖,所以,想要吃展记春卷的食客们要提前打电话预订。春卷不仅是餐桌上的美味佳肴,还有着古老的历史和文化。除了迎接新春的美好寓意以外,吃春卷还有吉祥如意、消灾去难的好意头,深得吃货们的喜爱。“立春”吃春卷被形象生动地成为“咬春”,该习俗起源于唐朝,杜甫《立春》诗云:“春日春盘细生菜,忽忆两京梅发时”。清朝时期,春卷不仅是民间市井小吃,春卷亦是宫廷糕点,登上大雅之堂,成为了“满汉全席”中的一道菜式。春卷大都是用薄面皮卷上馅料,经油炸制成的食品。各地的馅料和尺寸不一,总体上是扁圆柱状。多数使用蔬菜及肉作馅料,也有少部分地区使用的是红豆沙馅。展记春卷的馅料十分独特,用的是当地的沙葛、葱花和盐混合而成的馅料。沙葛甜度沁人、汁水充沛。在南方,人们把它当做水果食用。沙葛搭配葱花和盐切成细条状馅料,再以薄面皮卷起,放入热油中炸至酥脆。伴随油锅中热油与面皮的交融,炸熟的春卷,形状像极了金条,香气扑鼻而来,惹人垂涎欲滴,怪不得到展记买春卷的人们都要排队了。草木蔓发,春山可望。在快速发展的社会,亲情剪不断、缘分共此时、乡愁长存于心,盼望的唯有一家人齐齐整整平平安安。在社会奔波忙碌的人们,找点儿时间,一家人围坐在餐桌上品尝春卷,既有共享当下团圆和美的温情时刻,也有对未来蓄势待发的期冀。展记春卷,几十年如一的味道,坚守的传统手艺,不变的传统小吃情怀,当面皮、沙葛、葱花和盐的咸混合在我们的味蕾中,记忆里的童年趣事以及漫步乡野的美好时光回来了。一卷不成春,万卷春如醉。咬一口春卷,春天的脚步也就近了。 第127章 油条 小吃,那真是让人流连忘返的美食。 市井生活,岂不是让人感到十足的烟火气。那也没有比得上这物美价廉的口腹之欲让人心动。 程锦瑟一行人马不停蹄的走街串巷,尝试着当地的美食佳肴。 腊圃油炸鬼,食过返寻味。俗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隐身腊圃市场,没有招牌、没有广告,凭味道在增城收获饕客喜爱的油炸鬼, 趁热吃上一口,咸酥香脆,油而不腻,最是抚慰人心。小小一根油炸鬼,折射市井百态。每日早晨,腊圃市场上人声鼎沸,商贩和赶集的村民络绎不绝,浓浓烟火气弥漫在集市里,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喜人景象。靠近肉菜档,赖师傅在市场的一隅支棱起油炸鬼摊档,现做现卖,售完即止,想吃的外地食客请赶早,免得大老远过来扑个空。当然,食客也可以电话预订,按时自取。有慕名而来的吃货,一次性打包了100条油炸鬼,吃完一条不够滋味,一连吃够十条才算满足,其余分享给亲朋大快朵颐。更有对食物要求苛刻的老人家吃过赖师傅的油炸鬼后赞不绝口,成为了赖师傅的老主顾。如今,早已年过六旬的赖师傅,依旧精神矍铄、笑容满面、朴实健谈。赖师傅16岁开始跟随父亲学习制作油炸鬼,入行至今已有四十余年,无论刮风下雨,每日坚持出摊,日均售卖300多条。秉承着“熟能生巧,勤能补拙”的信念,多年制作油炸鬼的经验已经深刻烙印在他的脑海里,他烹制的油炸鬼,街坊邻里吃了几十年,还是一如往日吃不厌。赖师傅手工制作的油炸鬼和市面的机械化制品相比,最明显的特点是久放不软、不出油、蓬松酥脆。正是因为其品质的口耳相传,街坊邻里的给力捧场,赖师傅这个不起眼的小摊总是有来自八方客人的到访。油炸鬼即是油条。正如老婆饼没有老婆,煲仔饭没有仔,但是油炸鬼真是有“鬼”。只不过这个“鬼”是“桧”,指的是陷害民族英雄岳飞的宋代奸臣秦桧。“油炸鬼”一词并非老广们首创,而是油条起初就叫“炸秦桧”,借“桧”的谐音演变成了“鬼”。从古至今,文人饕客笔下的油条应尽详尽,让人垂涎欲滴。沈从文、梁实秋、汪曾祺、贾平凹等文人名家都曾写下赞美油条的文字,极言家乡的油条“小而好”,与油条结下不解之缘,而观看赖师傅制作油条的过程,也是别有一番滋味。面团在赖师傅的指尖下,活灵活现、一抻一拉、柔软舒展。面团在油锅上起伏翻转,炸至金黄,香飘四溢。这烹制的画面就像跳舞,赖师傅的指尖在面团上跳舞,面团又在油锅上跳舞。有意思的是,油条是两根连接在一起下油锅的,好事成双,没有单根油条的。舌尖上的美味是朴实的记忆,而记忆深处有一款小吃:腊圃油炸鬼。腊圃村,始建于南宋,赖氏为姓,民居集中,美食众多,是增城有名的古村。在北方,一碗豆浆,两根油条,老百姓早点的标配。吃油条配的是粥,还要以“白粥”搭配“油条”最妙,有道是:油条白粥,朝朝幸福。 广东人讲究养生,喜欢煲靓汤。粤语口头禅:无鸡不成宴。放在汤料里,鸡肉亦是绝对的主角。在增城美食重镇小楼镇,当地客家人的一道传统靓汤,营养又好喝,那就是:蒸鸡汁。 讲到蒸鸡汁,顾名思义,鸡的选材用料非常考究。市面上,一般的饲料鸡,蒸出来的全是油脂,让人徒增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烦恼。而在小楼镇二龙村老屋合作社,豪野饭店的黄师傅是一个懂吃、爱吃之人。他的拿手好菜,便是蒸鸡汁。蒸鸡汁,不仅是一道汤,还是一道菜,喝着汁水、嚼着肉香,生活岂不妙哉。制作鸡汁,工序上看似简单,其实前期的准备工作全在鸡肉的品质。美味的鸡汁在选材上一点也不能马虎,黄师傅会选用荔枝树下养足百日以上的走地鸡,拔毛切块装盘,不加一滴水,确保鸡肉的原汁原味,只需稍加两片姜、几粒红枣枸杞,放入用柴火烧的蒸笼里蒸上1至2小时。三、五斤重的走地鸡,蒸透后也只能收集一小碗鸡汁,可以说走地鸡所有的精华都浓缩到了这汤水里。所有的用心用情烹制,只为呈现美食最为本真的味道,豪野鸡汁不仅选用的食材真材实料,而且地处山林乡野,周围环境生态怡人,大部分食材能够做到自产自销,确保舌尖上的“鲜、爽、实”。汤色泛着金光,汤底清澈飘香,热气腾腾的鸡汁,对于体质虚弱的人来说最是上等的补品。在当地客家人做月子时,体贴的长辈们都要为产妇亲手烹制鸡汁。经历过大手术身子虚弱,还有目前阳康的病人也是可以食用。鸡汁的营养价值,在食疗功效上也是表现出色。在这汤水间,藏着田野乡间美味的味蕾体验,联结家庭成员的温暖源泉,洋溢着日子蒸蒸日上的幸福和美。豪野饭店是一对返乡创业的夫妻创办的。“豪野”取自粤语“好嘢”(好东西的意思)谐音。夫妻二人齐头并进,致力于推广当地的土货土特产。店家黄先生掌勺,小店面积不大,因地理位置的缘故,平时客流量不多,周末相对热闹。对此,店主也比较佛系看得开,平平淡淡的生活才是人生常态。烹制的鸡汁,吃过的村民都要竖起大拇指夸赞,更有贪吃的小朋友,舀一勺鸡汁淋到白米饭后,不用夹菜,白米饭就着鸡汁,不一会儿饭碗就见底了。从广州市区、东莞、深圳慕名而来的食客,在这乡野饭店,只为一口汤、一啖肉、一段旅途、一路美景。浓浓的鸡汁,满满的爱,愿望晚归的人,餐桌上都有一碗滚烫的鸡汁等着您。 第128章 职场 眼看着师弟师妹们陆续的步入职场,作为师姐的程锦瑟也被受邀回到大学校园进行讲座。 生活中,我们习惯把女性比作花朵,五彩斑斓,香飘四溢。一个女人就如同一朵与众不同的花,或热烈、或温婉、或柔美、或恬静。如何将内涵释放?穿衣打扮就是女性需要掌握的一门学问。 成功的职场女性不仅要入得办公室,更要出得大场合。好的衣着打扮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同样,也有虽说不至于难登大雅之堂的衣着,但在职场上出洋相,闹笑话的服饰打扮都也不少见。 职场女性该怎么穿?什么又是穿衣重灾区?职场女性要美丽,更要注意设防,将衣着尴尬的情况扼杀在摇篮中。让我们用细心的眼睛搜索一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很多mm都觉得深色系的服饰比较正式更适合职场着装。其实,浅色系的服饰同样也可以让你打扮得亮丽照人。 下面,推荐几款浅色系搭配: 1、粉上衣+水蓝下装 (甜美、可爱、萌萌哒) 2、鹅黄连衣裙+淡紫白丝袜 (今年的流行色最炫最潮的黄色) 3、白t恤+翠绿碎花连体裤 (超嫩、青春活力什么的都弱爆了) 4、经典黑白配 (永恒的经典之作,可以说是“安全装”,什么场合都适合) 总之,颜色搭配上,总结规律就是:“颜色不过三、深浅要分明”。简单来讲就是全身的主色调不要超过三种颜色,深色的上衣,下身就选择浅色系来搭配,反之亦然。这是最基础最保险也最易掌握的颜色搭配。你掌握了吗? 职场mm,肯定不能只是花瓶,跑上跑下,甚至当半个男人用是常事。丝袜、安全裤、背心是她们日常工作的必需品。如果细心观察,在职场上你也许会见过几个有关“丝袜、安全裤、背心”的尴尬事例。 事例一:小红赶着上班,丝袜不小心勾破了都不知道。一整天在单位出出进进,刮丝愈发明显。恰巧公司在进行重要商务谈判,一名重要客户见到小红的丝袜破损状,直言“职场无小事,细节定成败”。 事例二:乐乐是办公室的开心果,什么累活脏活都愿意干。可是她也特别爱美爱穿裙子,当然她会做好安全措施,一条“安全裤”,这样哪怕是穿着裙子,她也能自由做事。殊不知,那条小短裤经常显露出来,男同事们摇头,女同事们好心提醒。乐乐却不以为意:穿了“安全裤”还怕什么? 事例三:敏丽特别喜欢套装,套装上身一般比较贴合身材,所以她总是选择背心来打底。本来这一身打扮很职业也很端庄,但有一天在洗手间她听到了别人议论:敏丽的文胸是红色的吧?你怎么知道?看她的背心就知道啦?不是故意的吧?原来,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背心太透。 正确的穿着方法和注意事项: 1、丝袜要多备几双,千万要小心剐蹭。尽量选购质量上乘,厚度适中的产品,一旦有破损即刻换掉。 2、安全裤不可外露。切记注意形象,女性要保持体态,“安全裤”本身也是一种私密,是在万不得已的防走光的产品,总是露出来的那叫“短裤”,所以不要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影响自己的形象。 3、背心厚度要适宜,一定要选择与文胸搭配,不会显露文胸颜色的来穿。 职场着装有妙计吗? 让师姐告诉你—— 说到“职业装”,有人说:穿着舒服就行了;也有人说:穿衣打扮什么的随便就好,最要紧还是看工作能力;还有人会说:穿得漂漂亮亮,当个靓丽ol最好等等。正所谓“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穿衣看法。 职场穿衣,远没有你想得简单。你的着装质素,轻则体现了你个人的品味,重则对工作晋升有影响。俗话说: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初出茅庐的新扎职场mm们,在选择着装上,你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让师姐告诉你:职场“穿衣秘笈”。 秘笈一:摸清女同事的穿衣喜好,拒绝撞衫。 某某大牌服装旗舰店打3折,女性同胞们定会蜂拥而至,满载而归。这就导致了办公室内会出现两个或以上的同事穿同一件衣服,这样的结果,往往会引来人们的评头论足,也许当事者会说“没关系”、“不介意”,但入职有先后,职务有高低。作为新人,如果前辈和你穿同款衣服,而你穿出来的效果更出众,再假设和你撞衫的是上司,情况会不会很尴尬?那件大牌还会出现在你的办公地吗?平时多留心同事们的着装喜好最要紧的是穿出自己的风格,保持各自的穿衣品味,防止撞衫杜绝尴尬。 秘笈二:看清场合搭配衣服,拒绝突兀。 沫沫一毕业就进入了一家传媒公司。凭借吃苦肯干的态度,很快受到了经理的赏识。一次重要的商务宴请,经理特意叫上了沫沫参与,同事们很是羡慕。但是,自从那次宴会之后,经理再也没有叫过沫沫陪同出席宴会。 原来,那次宴会沫沫很重视,特意花大价钱买了一条花色连衣裙。而问题就出现在这条裙子上,沫沫穿上它,确实体现了阳光活力,青春少女的感觉。但是当天是商务宴请,合作方见对方来的是一个穿花裙的小姑娘,顿时觉得不靠谱,心中纳闷这么大的合作就派这样的小丫头过来?在饭桌上也故意拿一些合作内容试探沫沫。这样的场面,试想沫沫是不是没做好功课呢? 什么样的场合穿什么样的衣服,不单单是客观环境规定,更是对自己和别人的尊重。运动时穿运动服,谈判时穿职业装,聚餐时穿休闲装…… 不妨在你的schedule(日程安排)里记录好,这必会给在职场摸爬滚打的你加分。 秘笈三:选择个性的穿衣风格,拒绝暴露。 陈mm刚步入职场,很注重穿衣打扮,经常看《昕薇》、《芭莎》之类的时尚杂志。欧美风、森女风、日韩风……陈mm成了单位里名副其实的着装达人。随着陈mm的穿衣风格越来越“大胆”、“前卫”,把职场变成了自己的秀场,一些衣服要么露大后背,要么低胸,更甚的裙摆开衩过度。工作的时候难免动作稍大,一不小心就有春光乍泄的危险。同事间出现了不好听的说法,一些男同事在言语间也表现出轻浮。最终,试用期过后,人事部经理递给了陈mm解约信。 陈mm的事例告诉我们:在职场穿衣上,你可以时尚,但绝不能暴露。 诚然,衣服是穿在人身上的,是衣服衬托出人的美,而不是人去迁就衣服。尤其是在职场上,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还是要做到心中有数:剪裁合身、裙子过膝、清洁整齐。 在职场,一身靓丽“战衣”,能让你保持明朗自信的心情,能使你从容应对人事的纷纷扰扰,更重要的是能让你在职场生活中“穿”出自我精彩。 也许是特别实用性的讲座,程锦瑟的这番谈话倒是引来了同学们的阵阵好评,纷纷表示要以学姐为榜样,做个漂亮的职场女性。 殊不知,他内心此刻是多么的苍凉,如果结合他现在抓捕恶灵的现实职业来讲的话,必然会讲到很多可怕的事情,从而导致自己的学弟学妹们对未来惶恐不堪,所以他也就避重就轻的谈论起了职场的着装,可是人靠衣装马靠鞍,人在职场除了有一副好皮囊,有这样的耀眼罗衣之外,更多的其实还是看个人的实力。 但愿每一位后辈都将在职场受到厚待。 第129章 清明 清明,不只是怀念。 曾经看过一段话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的确,越长大越孤单,生命周而复始,来来往往的过客不少,能够留在心里的却没剩下几个。人到中年,大多数时候,我们需要一个人去面对难关。开心了无人分享,难受了也无人陪伴。 天底下最让人难受的事情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待”。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我们看似无坚不摧,看似可以独自解决所有事情。唯独生老病死,我们措手不及,时常在夜半三更无人时独自流泪和心酸。 有一段话说:“愿你三冬暖,愿你春不寒,愿你天黑有灯,下雨有伞,愿你一路上,有良人相伴。愿你所有快乐,无需假装。愿你此生尽兴,赤诚善良。愿时光能缓,愿故人不散。” 所谓的愿望,有时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把戏,图个心理安慰罢了。人活在尘世,大抵是要几经磨难,圆满了三界六道,看透了是非善恶,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从此但行好事,莫问前程,福来心至,独来独往,皆是逍遥。 “万物皆洁齐而清明,盖时当气清景明,万物皆显。”清明因此得名。与其他节气不同,清明不仅是我国重要的传统民俗节日,还是国家的法定假日。因此,清明既有慎终追远的感伤情怀,也有欢乐赏春的喜庆气氛。关于清明,有人说:“清明,读懂两首诗足矣。” 南宋诗人吴惟信笔下《苏堤清明即事》写到:“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日暮笙歌收拾去,万株杨柳属流莺。”唐代诗人杜牧传世佳作不胜枚举,但这一首《清明》,堪称千古佳作。“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前一首表达了游赏在春天,对生命的礼赞,后一首表达了祭祖在故乡,对死亡的祭奠。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续。生死的距离并没有人们想象得那么远。而清明,将这个距离拉近了。 人生,一别两宽,相遇即是缘分。 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我有所感事,结在深深肠。清明时节雨纷纷,那些可爱的人们,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程锦瑟再次进入墓园拜祭故人。 任谁也想不到,一个柔弱的女生,却几十年来都在与死人打交道。 程锦瑟当然也是对这样的一个历程,从最开始的无知、害怕、担忧到现在的勇敢、果断和应对自如。 成长绝非易事,谁都是这样经历过一个漫长的蜕变历程。 在她看来,无论是谁,这一切都不能改变自己的初心和使命。 墓园里静悄悄的,这里埋藏着太多熟悉的人和事物,说也说不清了,但是他依旧能够感受到他们的存在,他们的音容,笑貌以及过往的事迹历历在目,对于程锦瑟而言,这一切都没有远去,爱常在。 可是不出意外的时候总会出现意外,于是刚踏进墓园祭拜的程锦瑟,突然天气就变了,雨倾盆而下,像极了此刻忧伤的气氛以及内心波澜不惊的伤痛。 没有办法,人死不能复生,但是这么多悲伤的往事,为何要她一个人独自承受呢?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都走不出那些痛苦和绝望的场景,这一切似乎对于一个小女孩来说是一件残忍的事情,但是于她而言则是挥之不去的噩梦。程锦瑟知道,如果再这样下去,自己必将会受到内心的谴责和无穷无尽的悲伤困扰。 顾华年把这一切看在眼里,疼在心上,对于自己所爱之人,此时心灵上,精神上所遭受的这番痛苦的折磨,于心不忍,但又束手无策。顾华年虽然是一个贴心的伴侣,但也无法根治她身上所受的伤害。 反观沈妈妈,倒是费尽心思想用美食、倾听等方式来疏导程锦瑟,但是显而易见成效甚微。 “雨太大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沈妈妈的好言相劝,对于程锦瑟而言,倒不失是一种温柔的爱护。 从小到大对于母爱,程锦瑟是非常的渴望但又不敢奢望的童年梦想。要不是这一次重生,有了沈妈妈的陪伴,程锦瑟可能,再也体会不到这份美妙的母爱。 事已至此,看来也不便再继续怎样的苛责,但是还是希望他能够振作起来,用心用爱继续的向前看,而不是总是缅怀于过去,沉浸于过去,如果往事所困的话,那么人的一生又有什么可期盼的呢? 在程锦瑟看来,逝去的那些人,那些生命都是极重要的人生伴侣,如果没有了他们,其实人的生并不见得有多么的丰富多彩,所以说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有伴可依。 鲜花以及他们爱吃的食物,首先拜祭的当然是前世的父亲和母亲。这只是一个衣冠种,甚至上面根本就连照片都没有,只是写下了先人的名称。 往事挥之不去,程锦瑟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回想起当年与父母的种种,神奇的是她并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于是现在能够和沈妈妈相遇,她总是会把沈妈妈的模样安在过去,自己缺失母爱的那些孤独的岁月里。 “没事了,以后我都会在你身边陪着你。” 过完年,一把将处于极度悲伤的呈景色揽入怀中,此时的雨下的非常大,但是刚好娇小的女孩,整个人都窝在了男人宽大的黑外套里。顾华年一手撑着黑色雨伞,另一只手温柔的抚摸在自己怀里的女孩。 “别怕,一切都会过去的,一切也都会好起来的。” 如沐春风,女孩从没有感受过像此刻如此温暖的话语和胸怀。原来有人可依是那么一件幸运的事情。 第130章 表妹 近日,在休假当中的路晓晓也是忙得不可开交。因为据她的远房亲戚打来的电话表示要将表妹托付给她,让她照顾好她。 表妹今年32岁,大学毕业后就一直扎根在县城的文化行业,一门心思做个媒体人,大事小事身边事事事上心,唯独自己的终身大事迟迟没有遂心。 “一年356天,天天在外面跑,婚姻就是柴米油盐过日子,不着家的女儿不着调。”还是知女莫若母,小姨一语道破,“女人的年纪上来了就好比过了这村没这店,指望别人来捡这剩下的黄花菜,难得很咧!”小姨的话是有依据的,以她个人鲜活的事例,20岁经人介绍嫁给在机关工作的黄先生,从事家庭主妇超过30年的光辉履历,相夫教子在她看来意味着圆满、稳定和理所应当。而现今,女儿这门婚事悬而未定,三十出头还单着。用她的话来讲,这事要是搁在过去不仅是“离经叛道”,而是“大逆不道”。经年累月,这事就像压在她胸口有千斤重的大石,小姨顺风顺雨的人生因这茬儿遭到了当头棒喝,愁得人如热锅上的蚂蚁。 在亲朋好友的轮番旁敲侧击之下,我们的主人公“黄花菜”无论刮风下雨哪怕下刀片,打开手机浏览其责编的推文,页面底部编辑人员一栏,表妹的芳名赫然在列,就像镌刻上去一样,日久弥新。而她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依旧待字闺中,毫无起色。 其实,表妹也并非甘愿做一棵不招人喜欢的“黄花菜”。迈出象牙塔,正值廿三芳华,小姨就试图撮合她和银行经理,而想要达成一桩拉郎配谈何容易。30岁出头的银行经理久经社会的历练,对待生活,对待伴侣,更多的是权衡利弊。在见面后的第2个回合,他给表妹提议:参加公招。小小“黄花菜”做梦也没想到婚嫁和女人的工作竟然可以联系到一起。最终,首场牵线无疾而终,并为知耻而后勇的“黄花菜”在日后考公之路埋下了沉重的伏笔。 “要学历有学历,要模样有模样,性格好,身体健康,家庭条件也不差,这孩子就怎么不招人喜欢呢?”小姨万万没有想到,自己闺女的“饭碗”问题会影响到终身的幸福。小姨嫁给黄先生的时候,物质贫乏,凡事从俭,两家人聚起来吃餐喜宴就算礼成,哪有那么多的计较和心思。再说,娶妻要看女方的工作吗?媒体人,又有什么不好?表妹一气之下把对方拉进微信黑名单,总算可以消停了。 兜兜转转,几年光景过去了,表妹的“好事”一直是街坊邻里的茶余饭后谈资,考公之路也是屡败屡战。陆续接触过动物检疫员、老师、作家、公务员、商人……表妹的微信黑名单越来越多。 好事多磨,近段时间,终于传来了“好消息”。缘分未到,事业来凑。原本还在为情场失意、公考不得力而自怨自艾的表妹得到了晋升,任职新媒体项目主管。 “黄花菜”的微信又响了起来。 既然如此,路晓晓也是尽心尽力,几乎是每周都去看望自己的表妹。 然而,缘分天注定,成功靠打拼。陆小小也没有想到,阴差阳错竟然还让自己惹上了一段不清不楚的后话。 也想不到这位天真烂漫的表妹,既然奇迹般的眼光独到,看上了不该看上的男人。 这件事对于陆潇潇来说也是极其始料未及的,当然谁也想不到,有些时候感情来了是怎么拦怎么挡怎么杀都压抑不住的,那么在这一点上,还不得不说,必须要佩服和点赞一下表妹。 其实喜欢一个人,当然是因为这个人所散发的魅力,特别是有魅力的男人,那得多少莺莺燕燕飞扑而来。 许帆当然是一个有魅力的男人,不然他也不可能成为巨星,但是这种男性的荷尔蒙魅力,对于普罗大众来说是有距离感的。因为观众对于他的喜欢是单向的,我们有总部能够要求许帆也向粉丝喜欢他那样去喜欢粉丝。 可是正因如此,许帆也不可能喜欢第二个人了,因为他早已经爱上了路晓晓。 可是事与愿违,却偏偏就是那么巧,命运的安排,有时候真是捉弄人而且啼笑皆非。因为表妹和徐帆的相见,可以说真的是因为路晓晓才导致的,所以整件事看来真的要怨的话,也应该将路晓晓排在榜首。 当时要不是两个人闹别扭,我帆也不会想着给你在国内的一晓晓一个惊喜,然然偷偷的从日本回来,而且还没有打招呼,你是这个惊喜倒真的成为了惊吓。 许帆一下飞机就直接冲向路晓晓的居住地,没有提前通知,可想而知,当时正在房间里熟睡的表妹,可是一点都不知道自己的表姐是有“夫”之妇。于是,当一具温热的身体的气息突然洒向她的脸颊时,熟睡着的表妹被彻底惊醒。 同时,被震惊到的当然还有始作俑者那个没有仔细动大脑的许帆。 “你是谁?” “你又是谁?” 两人面面相觑,与此同时都爆发出了一声尖叫声,两人都分别弹跳开来,离床站的远远的,似乎生怕接近了一点,就会被对方吃掉。 刚好赶回家的陆晓晓看到了眼前的一切,整个人都呆住了,一时间也不知道要怎么去解释,说明当前的人物错综复杂的关系,只是此时他也觉得自己疏忽大意了,与此同时也对于许帆的骚操作感到了无比的头痛。 “真不知道你的脑子里装了些什么,怎么会回国都不提前通知一下呢?” 等待把表妹带出了客厅,程锦瑟才走回房间,认真的和喜欢静坐下来,两人面面相觑,却丝毫没有言语,就这样安安静静的相互端详着对方。 “看够了吗?我回来了。”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终于在族帆一声温柔的“我回来了”,这句话中一切的困难和障碍迎刃而解,看来两个人的感情当中,必须要有一个人懂得舍弃和服软。 第131章 捉弄 “救命啊!” 幽深的小巷子里,找不到出口,拼尽全力在奔跑的小姑娘早已吓破了胆,也不知道自己是看见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 总之,她分明感受到自己的身后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在追赶,以至于她害怕得落荒而逃。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猛地一不小心,脚下像是被什么绊倒,以至于蜷缩在一起的四肢不断抽搐。一道黑影突然闪现,小姑娘还来不及呼救,两眼一黑便昏死过去。 黑影倒是利索地施法,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女孩逮住了。看来现在的人类质素已经大不如前,以前还会抵死反抗,大战一番,现在却是这么不经吓。 “喂!赶紧干活,别偷懒!” 原来隐在暗处的还有一名同伙。看样子两人倒不是很默契,反而有一种彼此牵制约束的意味。 “你倒是也过来帮忙,别光动嘴皮子。” 语毕,黑衣人一只手藏在袖子里,暗暗用法力凝聚起力量,脸上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笑意。 躲在暗处的人,迎着光线走了出来,原来是穿着一身白衣的美男子。 这样看来,这两人一黑一白倒是像极了阴曹地府的黑白无常,不过,看他们的样子,真想不到坏事做尽的恶人,竟然有着天使般美好的面容,实在是让人气恼。 “闪开!” 白衣男子正要上前将昏死的女孩收进一个名唤“收妖塔”的容器,然而,就在他施法时,却没留神背后的队友搞得小动作。 一个不小心,收妖不成,反倒是被队友略施惩戒,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聪明反被聪明误,白衣男反倒是将自己关进了“锁妖塔”。 “黑刹,你真卑鄙,快放我出去!” 黑衣男子倒是充耳不闻,一手提着“锁妖塔”,一手拎着小女妖,吹了个口哨,一只从天而降的小飞蛇,慢慢变成一只巨兽,只见它的蛇身转了好几个圈,盘成了形似“蒲团”的模样。 “你小子,还不快快放我出去!小黑!你快帮我揍他!” 身在“锁妖塔”的白衣男子看到巨兽时,却表现的异常兴奋,仿佛看到救星一般,着急呼唤。 “小黑!我在这里!快救我出去!” 然而,奇怪的是,无论白衣男子怎么呼救,似乎巨兽没有丝毫察觉。这就奇怪了,白衣男子亲手养大的巨兽,它可是这世间间少有的灵性物种,又怎么会听不见自己的召唤。除非是有人捣鬼!就好像他发出的声音,外界根本听不到。 “难道你对我用了法术,封印了我的存在?” 糟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黑刹这次可不是闹着玩的,这是筹谋已久,分明是要他的小命啊! “白魔,这可是你自找的。” 于是,一条腾飞的巨兽之上,黑刹带着一妖一魔返程。 这是谁也想不到的结果。任白龙抓破脑袋都想不到原本憨憨的笨头笨脑的这是谁也想不到的结果。白魔抓破脑袋,都想不到原本憨憨的笨头笨脑的黑刹,竟然是如此诡计多端装深沉。 气得他在“锁妖塔”内手舞足蹈,手握成了拳头砸在墙壁上,咚咚直响。 “等我出去,一定要让你好看!” 魔族的议事厅大殿之内,众人正在处置着一个叛徒。 鞭子狠狠的抽在了他的身上,血肉模糊,鲜血四溅。 “快说,那个恶灵跑到了哪里?” 为首的魔族掌刑者,恶狠狠地支起叛徒的下巴,凶狠的说道: “吃了豹子胆了,竟然敢背叛我族!” 又是好几鞭子拍打过去。 “啊啊啊!” 黑刹这时正好进入大殿之内,向前跪拜了公主殿下,并将一妖一魔放了出来。 “这是我们抓到的流落在人间的小妖。” 正在气头上的白魔,这回一得到脱身,便立刻使出了必杀技,锋利的刀刃,狠狠地对准了黑刹。 围观的众人被这野蛮的力量震惊了,纷纷掏出了武器对准了他们俩。 所幸的是,小妖是个姑娘,还在晕死的状态,并没有彻底的唤醒。 不然,此情此景必然还得把他吓个半死。 “住手!” 就在黑刹和白魔打的炉火纯青,如入无人之境之时,公主殿下出言制止: “两位,这是要拆了我们魔族的大殿吗?” 玄英也站了出来,只见他一个霹雳掌,便将两人分隔开数米之远。 “黑刹,这一次算你走运,要不是公主拦着,你必将死在我的掌下!” 白魔恶狠狠的说道眼里冒着火花,十分的愤怒,想来这些日子被锁在锁妖塔,也是吃尽了苦头,现在的模样可谓是一片狼藉,的确是狼狈不堪,有辱他平常里表现出来的翩翩贵公子的模样,吃了点苦头,当然记恨在心的。 黑刹也不甘示弱:“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再要不咱们再比试比试?” 眼瞅着火花四起,大战又将一触即发,玄英赶紧向前将两人的武器快速卸下。 “我们都是魔族中人,怎么可以自相残杀?岂有此理,内部搞矛盾真是太不像话了!” 公主殿下大怒,只见他爆发出了魔女的本性,一记力量波便将黑刹白魔震慑倒地。 不得不说,在力量悬殊的巨大的能量面前,无论是谁都不得不低微的点头认错。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恃强凌弱,要么拳头说话,要么实力说话,根本轮不到弱者发言。 终于消停下来了,公主殿下是一群鹰,带着两人赶紧回去歇息,大殿上的众人也纷纷散去,叛徒也早已被折磨折磨的废去半条命。 “把这个叛徒带下去,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偌大的大殿之内,众人纷纷退去,各忙各的,现在只剩下那个从人间带回来的妖女和公主殿下。 “玄英,你说我要怎么办?” 顺着公主殿下的眼光,只见那个弱不禁风的女子还在昏死状态,仿佛刚才发生的一切与她无关,静静的躺在大殿的之上的毛毯,犹如一只待宰的羔羊,倒是显得楚楚可怜。 要怎么做呢? 第132章 鸡汁 这一次的远行,对于程锦瑟一行来说,都是回味无穷的,吃到了那么多的美味,看到了那么多的名胜古迹和古树名木,正可谓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又到了食指大动的时候,这一群吃货又一次迈向了唇齿之间的味蕾分享时刻。 讲到蒸鸡汁,顾名思义,鸡的选材用料非常考究。市面上,一般的饲料鸡,蒸出来的全是油脂,让人徒增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烦恼。而在小楼镇二龙村老屋合作社,豪野饭店的黄师傅是一个懂吃、爱吃之人。他的拿手好菜,便是蒸鸡汁。蒸鸡汁,不仅是一道汤,还是一道菜,喝着汁水、嚼着肉香,生活岂不妙哉。制作鸡汁,工序上看似简单,其实前期的准备工作全在鸡肉的品质。美味的鸡汁在选材上一点也不能马虎,黄师傅会选用荔枝树下养足百日以上的走地鸡,拔毛切块装盘,不加一滴水,确保鸡肉的原汁原味,只需稍加两片姜、几粒红枣枸杞,放入用柴火烧的蒸笼里蒸上1至2小时。三、五斤重的走地鸡,蒸透后也只能收集一小碗鸡汁,可以说走地鸡所有的精华都浓缩到了这汤水里。所有的用心用情烹制,只为呈现美食最为本真的味道,豪野鸡汁不仅选用的食材真材实料,而且地处山林乡野,周围环境生态怡人,大部分食材能够做到自产自销,确保舌尖上的“鲜、爽、实”。汤色泛着金光,汤底清澈飘香,热气腾腾的鸡汁,对于体质虚弱的人来说最是上等的补品。在当地客家人坐月子时,体贴的长辈们都要为产妇亲手烹制鸡汁。这么一顿实实在在的美味,倒是把几人吸引的口水横流,眼睛都不肯眨一眨,想必这味道已经让人食欲大动流连忘返了。 “赶紧上菜!赶紧上菜!”就在急匆匆的催促声中,可想而知,这群人已经是饿到了极点,又或者说这等美味已经让人急不可待了。 青鸟倒是觉得这般美味,没有这边的风景更吸引人。在他看来,作为一只飞禽,鸟兽更热爱的是大自然的无拘无束和自由自在。前段时间,自己实在是呆在钢筋水泥的房间里,太久远了,以至于都已经分不清大自然的美丽。 这次可以逃离出钢筋水泥红墙绿瓦,倒不失是一次美妙的回归之旅。对于青鸟而言,这真的是老天爷给予的恩赐,能够再次回归到自由自在的风光当中,感受漫无目的的生活和纯粹的自由。 餐饱饭足,一行人也就纷纷的找各自舒适的地盘来歇息。 难得放松,程锦瑟也慢慢的释怀了整个人,像是泄了气的皮球没有了往日的紧绷状态,而是在这山水之间忘我的肆意的放松和畅想自然间的情怀。 既然选择了忘记,那么就要更好的选择前方和前行,毕竟只有方向才能够引领一个人的进步和不断挑战自己。 顾华年这时静静的陪在她的身边,阳光柔和的打了下来,透过层层叠叠的翠绿的叶子,点点细碎的光芒,使得程锦瑟整个人都焕发出了别样迷人的光彩。 还记得出发前,吴大就已经说了等到回去以后,就将开启各种各样的大案小案,应接不暇。可以说,这一次散心,也就是为数不多的休息日子,因为毕竟干他们这一行,生死听天由命,甚至分分钟可能下一秒就过不去了,因而能够有时间大家一起相亲相爱,开心快乐,那确实是一件不可多得的事情,大家且行且珍惜。 在特别行动小组的日子里,可不是闹着玩的,分分钟都有着生命的危险,所以说能够在外面快活一遭,感受大自然的奥秘。这一趟来的真是不容易,与此同时平凡大众的美好生活真的是有一群人不分黑夜和白昼争取得来的。可以说,为了别人的幸福,真的有一群人是默默奉献和负重前行的。 在这么个舒适的日子里,就不去谈工作的事情,大家都是纷纷的躺在各自的躺椅上,感受着大自然绿色带来的生机和奥妙,甚至忘乎所以整个人都置身于这一片自然生态的环境中,就会忘却很多的烦恼,使自己的身心舒畅,遍体都是充满希望的魅力。 只有沈妈妈此刻是表现的有些扭捏,当然了,在他看来,这样平凡美好的日子就像是暴风雨来临前夕的最后那么几天,安宁可想而知,未来的日子里必将举步维艰,这点糟心事着实是显而易见的预判的。 “我们大家一起来合影吧!” 既然选择不了明天的结局,那么只能活好当下,珍惜当下的人和事物,能够留住一点美好,就尽情去留住一些吧。所以也不知道是谁提议了,拍合照,大家纷纷附和起来,各自从躺椅上迅速站立起来,寻找合适的好看的机位,大家纷纷聚了过去,立正站好并派出了最会拍照的程锦瑟,让她来固定好相机。 “咔嚓!” 就是那么一瞬间,就把这份美好定格住了,谁也想不到这样的一张大合照,便将是今后的一张仅存的合家欢,一个个照片里鲜活的生命,随着时间的流逝和未来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风险,一位又一位接着不间断的消失,以至于过了很多年以后,他们的子子孙孙有幸看到这张照片时,都会忍不住的询问这是谁,那是谁,他是谁,她又是谁。到最后实在是能够记得起这件事情的人,也就是说在这张相片里的人逐步消失,以至于他们的子子孙孙也在对这件事有了模糊时,幸好一开始就有人预判到了这一点。 其实死亡根本就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可怕的是从头到尾都是被遗忘。 所以幸得有人有先见之明。在这张合照出来之后,便在每个人的头像后面都注上了姓名,这样便于大家指认和怀念,总算是能够留住那么一点记忆,给大家传承下去,不至于日后的后人,回想起来都找不到先人的出处。 第133章 行动 “c街16号出租屋内发现一具女尸。” 如此让人感到惊讶的事情,居然发生在了闹市中的居民楼。这实在是让人一时难以接受。据警方现场勘查,怀疑是一起灵异事件。于是,这件案子便落到了特别行动小组来处理。 “通过取证回来的现场物品成分分析,发现了疑似魔族的光波反应。”肖博士认真地讲解着自己的最新发现,与此同时,他在分析的过程中,也在不断抛出一些疑问,与战友们一道分析,头脑风暴。 “这样看来,这次事件与魔族是脱不了关系的了。”路鸣拿出了一份报纸,只见报道赫然写着:“花季少女惨死变干尸!疑点重重!” 现在的记者是充满想象力,竟然能够把现场的情况罗列出10点耐人寻味的分析:“疑点1:花季少女为何会死后碳化?疑点2:现场没有找到凶器?疑点3:屋主与少女并不相识,那么花季少女缘何从天而降……”凡此种种,逻辑紧密,分析深入浅出,看来是个有头脑的记者所撰稿。 “这个记者,我认识,是我的后辈。” 路鸣说这话时,明显比平常交流时的愉悦度要高,甚至脸上还有着欣慰的光彩。原来这个记者正是他的亲侄子:路笙。想不到多年没有回家的路鸣,本以为就此和三妹过上平凡生活,却无意中发现了自己的亲人。想不到的是,家里人竟然还从事了自己的行业。看来,果然是亲兄弟打断骨头还连着筋。 岁月匆匆,一晃眼,已经过去了30年,自己没有找到当年的真相,反倒是因为害怕连累家人,而忍痛远离他们,以至于并没能尽到亲情孝义。 “路笙。” 眼前的大男孩,就是时下热门的民生记者。他入行也才不过2年时间,然而,由于辛辣的文笔,刁钻的笔锋以及俊朗的外表倒是吸引了一大批粉丝追捧。 “你是?” 路笙有些不明所以,毕竟这个长相和自己有些相似的男人,莫名有种熟悉的感觉,但又说不清是怎样的一种情愫,看来是最近自己太忙碌了,以至于出现疲态或者幻觉,这个男人是路家人? “我这里有一些关于花季少女惨死事件的线索,你要不要听?” 路笙一听便来了兴趣,看来这是有线索自动送上门,立即来了精神。 “来,这位先生,我们到对面的咖啡屋坐坐。” 此时正值饭点,偌大的咖啡屋并没有太多客人,舒适的环境,曼妙的轻音乐以及诱人的咖啡香,让人感觉到一种舒适的心情,方才还是疲惫不堪的路笙,一扫阴霾,倒也显得神采奕奕起来。一谈到工作,他就是很容易满血复活的状态。于是,很快地找了一处偏僻的卡位,两人寒暄起来。 “您一位老人家怎么就关注这起事件呢?” 路笙将一杯无糖的美式拿铁放到男人面前,自己也轻呷了一口,好喝的液体顺着喉咙落入腹部,唇齿间还充盈着浓郁的果香。 “这里的咖啡出品极好!很提神!”由衷的赞叹脱口而出,坐在对面的男人也是连连称赞,“有了这杯咖啡,估计写个万把字都没有问题。” “是啊!每次写东西,我都需要到这里来上一杯,喝一口咖啡,写作中打结的地方就会松开。” 两人相视而笑,看来都是性情中人。于是,纷纷言归正传。从这件事的一些表象入手,双方坦诚交流了对事件的看法。 “种种迹象看来,这都不是一件普通的凶杀案件,甚至不像是人为的。” “哦?何以见得?” 路笙便把自己在现场所见看到的情况逐一反馈。 “按道理,这么一个大活人,不可能破门而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却丝毫没有引起周围人的注意,而且她是整个人都碳化了,这太不可思议了,这间房屋的屋主可是每晚都会回家的,怎么可能发现不了客厅里躺着一具碳化的尸体?” 以上的种种迹象都在表明,这绝非是一起普通人能够做到的杀人事件。这个案子和先前的天台浮尸案,有相似之处。都是一样的按照人类常理解释不通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这个世界是否存在一些非人的物种,其实,这么多年以来,各国的科学家们都在努力,与其这样看来,可能一场未知的劫难已经在悄然谋划。 路鸣安静地听着他的滔滔不绝和散发的思维分析,不禁感叹这个侄子果然是路家人,如自己般把事情分析得有条不紊,甚至是比普通人看得长远,已经抓住了事件的端倪。 “你说的都很有道理。”路鸣轻轻放下咖啡杯,倒也没有急于将自己手头上掌握到的资料全盘托出,反而是语重心长地告诉他: “你不怕死吗?” 被这突如其来的问话,路笙显然是有些错愕的,所以话还没说清,便被一口咖啡呛到,不停咳嗽起来。等到他收拾好自己,路鸣这才喃喃开口:“路笙,正义的事情,需要有强大的力量去支撑,如果做不到,还是要识时务者为俊杰。” 路鸣望着眼前酷似自己的路笙,不由地想起了以往的往事。年轻时的自己一心扑在了新闻路上,追寻正义,心怀梦想。 现在的侄子不正是他自己的翻版吗?可是日子长了以后就会发现人这一辈子追求什么都不如简单、平凡和快乐。 认命,可能也是一个能够保全自己的最好方式。 如果可以再让自己选择的话,那么,路鸣最想做的可能就是一个与世无争的凡夫俗子。我不管前路怎么样,终归是自己选了一条路,也多灾多难有惊无险的走了过来。 当初离开时,以为和亲人们的相见是杳无期限的,没想到既然还能够在有生之年得以相见。路明可是早早就知道自己的父亲,母亲已经相继离世了,想不到如今能够见到姐姐的孩子。 “我是路鸣。” 第134章 初心 难以想象,回首往事的往往是初心。 在路鸣小的时候他可是一个生性胆小,不敢于说话和表达自己的小男孩,也许是内向的缘故,也没有什么朋友,他整日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一个人静静的呆在那里看书读书,孩子们常叫他“书呆子”。可以说就是那一段经历,使得他日后的改变成为了鲜明的对比,当然这一切都要感谢那个勇于挑战自我,勇于修正自我的路鸣,一切最要感恩的还是他自己的努力。不管怎么样,这对日后成长后的他来说都是一件值得认可的事情。 可他就是这么固执的喜欢上了,这么多年也就一直坚持写下来了。从一个默默无闻的文学新人,再到新闻界的首席记者,说实在的,这对他而言多少也是充满了心酸的,但他始终相信因为不足才能做得更好,写作是一件幸福的事。 回首往事,一次机缘巧合,路鸣与新闻结缘,自此开启了一段追寻新闻梦的旅程。谈起这个文学梦,就要追溯到他童年的“北漂”生活。那时候的他根本就不知道为什么要漂泊到处借读学习,因为这个户口的原因,他可没少受生活的毒打和上学的苦难,谁装那个年代自己的父母也不具备落地生根,取得当地户口的实力,所以输在起跑线的他也只能够靠自己的努力去打拼,去争取,力争上游获得那么一个身份,可以保全自己在当地读书的夙愿,说来也是坎坷的,让人心疼。 刚转学的他不太会讲普通话,周遭的“京片子”让他觉得新奇又害怕,对于一个渴望表达而且对首都充满好奇心的孩子来说,不能和同龄人有效沟通,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幸得学校的语文教育十分贴心,每周要交几百字的随笔。小小年纪就表现出了非凡的文字功底和文学实力,这对于路鸣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苦难的生活早已造就了他洞察社会的能力和观察的细致,以及表达的深情厚谊。于是,常常能够在大小场合听到路鸣的作品。文学带给了他力量,给枯燥的童年生活增添了色彩。一来二去,这样的热度使得路鸣充满了自信。在校园生活中也多了一丝笑容和暖意。 文学还给他造了一个梦,这个梦里,有他一切想要表达的人、事、物,可以不管文化差异,可以嬉笑怒骂,可以爱憎分明,可以天马行空。文学更难能可贵的是我的忠实伙伴,让人学会反思,扎扎实实的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在写作的道路上,他既感动又要加倍努力。 后来,因为高考的缘故,辗转回乡,他又回到了原点,这实在是可以说是时代的尘埃,落在个人的身上,就是一座大山。谁也想不到,最终还是没能够解决掉户口留下的伤痕,必须回到了祖籍地高考,于是在异乡,他是异乡人,回到了家乡,他又融入不进去,果真是苦难中前进的人。 不管未来的路有多苦,不管前路是否有人同路,这一切都不重要。在路鸣看来,只有顽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能够指引自己为未来而前进,为未来而奋斗。没有人能够打败自己,除了自己可以战胜自己以外,一切外物都不过是过眼云烟,如此这般下定了决心就去做。经年累月的积累,使得他更加的完善了自己的人格和性格,使得自己的三观也非常的成熟和稳重,并且能够逐一按照自己的梦想去努力实践。 世界上再没有什么难的事情,可以让自己陷入困难的抉择。 再后来,进入了大学,可能是小时候的文学情结缘故,不顾家人们的反对,他选择了新闻专业,为的就是以自己弱小的笔触挑动,看似不能够扳倒的权威。小小的孩子内心早已生长了顽强的意志,可以说初生牛犊不怕虎,那个时候的他真的是没有尝过社会的毒打和苦难的恐怖一门心思,只是为了脑中所想的公平正义,但却从来没有考虑过可能面临到的巨大伤害,甚至能是死亡的威胁。 可以说,没有人能够想得到这样幼小的少年会暗藏着如此大的梦想,并付诸于实践。看来人虽小,但是志不可量。 于是毕业之后,历经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悲壮,他总算考入了某电视台,成为了一名实习记者。在这过程中,他表现出来的天赋和魅力实在是耀眼夺目,可是职场总是无情的,这样的一匹黑马如果不够强大,那必然会遭到无情的敲打。在这期间,有贵人相助,当然也就有小人践踏。所幸的是,这一切都没有将他拦住,路鸣还是成为了那批让人称羡的千里马。从事了媒体工作,用文字勾勒社会的万千,偶尔会看到城市繁华的背面,形形色色的人和事,让青春活得很真实。时常想如何让文字的表达更被大众所理解,不再追求一个人的独享。有时候,他会因为写一些条条框框的文字而竭斯底里;有时候,他也会因为一些人物的奇思妙想而兴奋不已;还有时,他会因为自己描绘的人物太过绝望而悲恸万分。这些有意义的情感体验,让人觉得自己是在创造人生。而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学会了释放自己,该做的事情,一定要去做,事情没有来不及的借口,也没有那么多的禁锢。 无论是那些权贵或者是黑势力,对于他而言,在这条道路上,他所碰触到的形形色色的怪事和人物,都远超于他的想象,但是这一切并没有将他吓到和难倒,而是让他越战越勇,并坚定了自己的新闻梦想。 这也就是这么多年来,路鸣能够做到处庙堂之高则忧其君,处江湖之远则忧其民。没有最好的选择,那也就没有更坏的出路,路鸣这一刻才明白,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自己的亲人再像他那样重蹈覆辙。 平安的活下去就好了。 第135章 故乡 她的家乡在增城北部的小楼镇二龙村,距离城区23公里,半小时车程。漫山遍野的绿色,弯弯曲曲的山道,不知名的野花绚烂着,麦地里的穗儿雀跃着,素有生态处女地、天然绿肺、城市后花园的美誉。 常年在外,游子们对于家乡的情感是不可名状的。有诗曰: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她曾与年纪相仿的玩伴探讨,家乡为什么叫“二龙”?伙伴们各抒己见,或曰:家乡人杰地灵,古时候出了两个大人物,故称之为“二龙”;或曰:地名如人名,乡亲们约定俗成,取名“二龙”,并无解;或曰:因家乡的大山大河“二龙山”、“二龙河”而得名……孰是孰非,众说纷纭,难下结论。 古人云: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若说增城“二龙”,南宋名臣崔与之,明代大儒湛若水,首当其冲。家乡二龙村,古朴、原始、炊烟袅袅、乡音亲切,时常让人惦念: 欢腾的小脚印 跃动村落 麻石街生动起来 一起逛 岭南周庄 一起听 客家山歌 一起摘 挂绿荔枝 月光隐去童颜 我的想念 镌刻在祠堂外 树荫下 诚然,小楼镇是道教“八仙过海”神话中唯一女仙何仙姑的故里。\\\"二龙\\\"传说,自然也离不开仙姑福祉。 相传,爱慕何仙姑的南海龙王大公子和陪伴兄长的二公子,在无名野岭苦等仙姑千年,最后化作了两道山脉。后来,人们就把这座见证了何仙姑一心向道、龙兄痴心不改、龙弟手足深情的无名山岭称为“二龙山”。有诗为证:二龙山上本无龙,缘起仙姑龙求凤。山水有灵成佳话,一草一木尽仙踪。——(节选龚伯洪《清灵之气·二龙山的传说》,有删改) 蝉鸣深处荔枝红。又到了荔乡增城一年一度的品荔时节。二龙山的树绿油油,二龙河的水清悠悠。现在的家乡,规划建设二龙山国际生态园,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汇聚二龙,细品二龙,点赞二龙。愿望这片生态处女地开满幸福文明之花,父老乡亲们收获安康富裕之果。 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神话般地崛起座座城,奇迹般地聚起座座金山……”这是《春天的故事》的歌词,相信我们大家都不会陌生,这也是广东发展的生动写照。 南国春早,广东争先。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从此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广州作为前沿地广东省的省会城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中永立潮头:价格改革率先“破冰”;第一批个体工商户创业致富;国内首家五星级宾馆诞生…… 2018年,改革开放已走过40个春秋,40年众志成城,40年砥砺奋进,40年春风化雨。广州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亿万羊城儿女用双手书写了发展的壮丽史诗,成就举世瞩目。作为广州的一份子,我们为城市发展带来的日新月异体验而自豪,我们也为城市的车轮走过千山万水的长途跋涉而感怀。改革开放之初,倡导商品经济理念,人们以广州为汇集地往各地创业发展的奋斗轨迹,大胆实践着“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国策,推动了社会价值观念的新变。我的家乡小楼镇,是八仙之一何仙姑的故里。人杰地灵,山水相傍,如诗如画的生态小镇却孕育了敢为人先的人文气质,小楼人走进“春天的故事”与汽配行业结下了不解之缘。一过年初八,勤劳的小楼人就会相互告别启程“北上”。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40年风吹浪打,弹指一挥间。40年前,我还没有出世,我的父母也才十几岁。我的家乡在增城,2015年撤市改区,成为了广州十一区“大家庭”中的一员。 我的家乡小楼镇,广州东部城市后花园。小楼,取自宋代老者的遗言:“屋中小漏”,谐音“小楼”,非美名。在我童年印象中,每年雨季,诚如其名,不仅仅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还要遭受“水浸街”的困扰,到处水洼洼一片。如今,逐步改良的宜居配套设施建设,崭新的柏油路、林立的指示牌、鳞次栉比的居家楼宇……镇区支路网和排水渠改造工程,已使得雨水注入地底;不断修缮的何仙姑家庙,汇聚世界各地的香客,架起小楼与外界的友谊;在建的何仙姑景区域,打造美轮美奂的花园式小镇,开启人居和谐幸福明天。“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走过改革开放40年,我们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新时代给出了新“考卷”,但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 春雨润物细无声,家乡已在经历翻天覆地的巨变,而当我们的生活日渐充盈、沟通愈加便捷、环境日趋和谐,享受这一切的时候,需要感谢的是通过劳动和智慧成就我们美好家园的人们。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伟大的时代属于每一个人,也不会辜负每一个努力奋斗的人。我相信,改革开放的春潮起于珠江,也将在此向未来奔涌。珠江流,人事物,羊城永不朽。 每一个人心目中都会有一个故乡,那么谁又能够离开自己的故乡而不顾?这样的人少之又少,于是,乘着这美丽的乡村振兴的东风,守护家乡,建设家乡,一起为家乡做出更大的贡献。 她多么想自己能够成为这样的一个人。如此这般,便可以长长久久的和所爱之人和所念的故乡一起长长久久。 人世间肯定会有很多的磨难,但是只要有信心,有勇气,一切又有什么难的呢? 路上的风景或多或少有悲欢有离合,但是只有有路前行才会有希望,才会有未来。她所珍惜的便是这样的人生,爱拼才会赢。 第136章 重逢 烟雨朦胧,待花儿开到靡荼,谁又是谁的一知己。 兜兜转转,我把爱给了你,你却躲到了哪里? 这一生,对的人,你不来,我却还在傻傻地等待。 “旅客们,飞机已抵达g市,祝大家旅途愉快!”乘务长甜美的声音终于在历经3小时的航程后,顺应人心的响起。机舱内开始嘈杂起来,人们纷纷在做出舱的准备。在一处小角落,只有她,仿若无事般,安静地在座位上,也许她是一个人旅行回来,没有伴侣、太多的行李,总之,她和别人不一样,但是到底是哪里不一样呢?说不出来,这个女人的与众不同,让人说出的想要一探究竟。“小姐,你真美,这张照片送给你。”一个热情的大男孩,礼貌地向前搭讪,女人想当然的讶异,但是也不好拒绝,注视着手里的这张照片,抓拍的是一个女人静静地注视窗外的蓝天白云,穿透大气层的日光给她姣好的侧脸镀上一层金色,像一幅圣洁的画,祥和而又引人膜拜。而这照片里的主角恰好正是拿着照片的她,说不吃惊那是假的,只听清悦的声音响起:“美丽的小姐,想想生命的愉悦,别让悲伤破坏了心情。”一个漂亮的响指过后,大男孩转身潇洒地离去。她看着相片,顿了顿,笑容渐渐浮现,殊不知,这一举一动引来了一位新入职的空姐关注,旅客们的千姿百态,稍有资历的空姐是不会有丝毫兴趣的,况且对象还是一个单身的女人,这对于她们来说毫无吸引力,而刚好这位美丽的空姐是第一次上班,是那种刚毕业踏入社会的那种纯白小兔,自然对一个单身女人的长途旅行感到好奇,更让她难以移开关注的视线还要因为这个独行的女人,自上飞机开始就没有张嘴说过一句话,她已经主动上前问过她好几次需不需要什么喝的?用中、英、日、韩多国语言委婉问过,可她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只是出神的望着窗外。真是让人苦恼,第一天飞行就碰到个冷面孔,她还想要展示自己在礼仪培训上的学到的伎俩呢!谁知道嘴巴都要笑掉了,声音也够温柔清晰了,还是没有打动佳人,这个女人一直侧着头,看不出什么表情,手里紧紧攥着个藕色丝绸样式的东西,白净纤细的的手背上,指关节凸起,像是在压抑着什么,从这位职场菜鸟的直觉来看,这个女人必定是瞒着家人偷偷溜出来,回国去会情人,心里害怕又着急,所以才会那么紧张,以至于忽视了自己这个貌美如花的新晋空姐。对,一定是这样的。就在她在脑海里臆想着各种狗血的剧情,以此安慰自己服务周到的过程中,不知不觉,飞机已经到达了终点。等到旅客都走得七零八落,这个女人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从座位上站立起来快步离开机舱,就在那一刻,她不小心撞到一个人,“对不起…”“没关系。”而此时刚好她手里的东西掉落下来,“小姐—小姐—等等—”美女空姐眼尖地捡起手里的粉色荷包从机舱里追了出去“你的东西掉了——”只可惜接待大厅内人来人往,她没能如愿追上。荷包是藕色丝绸材料的,仔细看上面还绣着两字母,显然是手工绣上去的,歪歪斜斜的样子。“s?n?sn是什么意思?snoy吗?”美女空姐撅起粉嘟嘟的嘴,想着该拿它怎么办,今天可是她第一天上班,怎么就遇到“天上掉钱包”的事情,看这个荷包有点儿旧旧的样子,应该也不是什么值钱的名牌吧?只不过那个女人忧伤的神情却是让人过目难忘的,自从在澳大利亚登机开始,她就注意这个女生很久了,今天是中国的元旦节,航班上的旅客很少,座位都是稀稀疏疏的,而这个女人一个人在节日的航班上,仿佛与世隔绝,安静地坐在座位上,没有吃机餐和其他饮料供应,一头的乌黑长发,穿着长款羽绒服,轻纱做的丝巾遮住她的脸,透着一双水眸的眼睛,只是偶尔侧过头望着窗外,又或者注视手上的藕色荷包。这个东西应该对她来说是很重要的,要不然也不会一直手里拿着,可是现在竟然掉了。灵机一动,就在她拉开荷包正要翻看时候,一个熟悉的咆哮的嗓门响起: “颜雅言!你想偷赖到什么时候?还不到培训室作“首飞”汇报!” “是!乘务长,我现在就去。” “叮当—”一个不起眼的素戒从已经拉开的荷包里掉下来,滚落到一个身穿阿玛尼的男士脚下,就在美丽空姐急忙跑回去开会的时候。而此时此刻,这个刚下飞机的男人却在无意间被它的亮色吸引而将它拾起,借着日光转动指环,一行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小字跃然而现,一时间,仿佛时空定格,他的脑海中记忆不断倒带,一段尘封的往事霎时像狂风暴雨般席卷他的每一寸神经,他的心脏翻滚着撕扯着,头痛欲裂,那种难以言说的苦痛和无力感霎时席卷了他,这种感觉,他熟悉极了,久违了5年,又一次不期而临。 “joe,你怎么了?”一旁的女特助一边关切的扶着男人的手臂,一边示意其他人“打电话给金医生,我们现在就过去。” “不!”男人挣脱开他人的搀扶,定了定神“不必了,回公司,马上。”毫无回旋的余地,望了望机场的出口处,他的嘴角微微上扬,一丝苦涩的笑意,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稳健地迈入后座,将身影没入黑暗,似乎刚才的一幕从没有发生过,只是男人紧握成拳的右手微微泄露了方才发生的蛛丝马迹,加长版的黑色林肯在高速公路上飞驰,诡谲的气息在悄无声息蔓延着,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发酵着,一场天翻地覆的暴风雨就要来临。 她,终于回来了。 第137章 小楼 转眼的时间就进入了冬季,大雪纷纷的飘下。皇室也跟着纷纷的落下时间,这把神奇的钥匙已经为我们打开了更多的美好未来和明天。 尽管有很多悲伤的事情不愿被记起,也有很多难以忘怀的故人和生离死别,但是日子越来越好,想要追寻的梦也会越来越逼真,于是,大家都相安无事的,好好的过日子。 未来是什么样的呢?没有人知道,于是大家都忙忙碌碌在各自岗位上,做出自己的贡献。 特别行动小组的伙伴们,每个人都一如以往一般,回到了工作的状态之中。 程锦瑟再也不用担心会不会遇到危险,接下来的步伐要怎么样。而是全心全意的去努力,去学习,用自己的心感受世间万物的一切,人也变得沉稳了起来,可能是眼前的一切,让自己改变也就变得通透了起来,不会为外物所干扰,能够坚定自己的想法,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并且能够持之以恒的去拥抱生活中的各种难,各种苦和痛。 这半年的时间里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比方说,许帆和路晓晓已经和好如初,再也没有因为上次的事件而两个人心生间隙互不理睬,多亏了许帆这个男人的乐观豁达,积极主动才将这份感情得以挽回了下来。 生活就是这样,充满了未解之谜,时而好,时而坏,谁也不能够确定人生就是这样波澜不惊。 在这期间,他们也破获了大大小小的各种案件,经历了生死,经历了流血,然而,从一开始的那种紧张到现在的这样的坚忍不拔,甚至可以说是对痛苦和苦难的漠视,以至于再痛也不过是流血般的凄苦,显然他们对痛苦有了一番新的认识,以至于不再畏惧和害怕,甚至对于生死也开始感到了麻,那是要有希望的,他们是有希望的,但是却是有的确确深陷在生与死的考验之中啊,把生死置之度外,想开了,人也就豁达了。 人间人们的想法倒还好,与时俱进,可是在魔族看来,他们又是怎样的呢?他们会不会也像人类一样与时俱进的改变自己的想法,去追寻另一番天空,让生活变成另一种色彩呢?显然不是。 许久未露面的魔女何玄英恐怕此时还不知道,未来他们会将面临什么样的险难,只是他们是一成不变的追寻者,守护恶之花,似乎他们没有想过寻一条新的道路去开创魔族的新纪元。墨守成规,迂腐不变通是他们的常态。 可是有没有一个地方能够让他们改变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呢?于是把目光还是回到人间去搜寻这样的一个世外桃源来解脱心灵中的枷锁。魔族在人间来来回回认认真真的寻找,总算是皇天不负有心人。 小楼镇位于增城中北部,距离增城市区约20分钟车程,是远近驰名的仙姑故里和果蔬之乡。何仙姑家庙就坐落于小楼镇中心地带,常年香火不断,经幡声声。每逢节假日前往的香客更是络绎不绝,人们用最诚挚最直接的方式表达着对道家文化的敬仰和礼赞。山水相偎,仙气萦绕,大自然馈赠给小楼数不尽的珍宝:黑皮冬瓜、瓦上桃、荔枝、乌榄……但作为小楼人,在这些琳琅满目的农产品之中,我最爱也最自豪的要数长达一米多高,而吃起来又极其爽口清甜的菜心之王——“迟菜心”。 12月,冬天带着灰蒙的冷笼罩城市里的车水马龙和单调的高楼大厦。孤单吗?想旅游?还在担心吃不到新鲜食材?别再犹豫,这个冬天,我们相约,到小楼,品菜心。 小楼镇盛产迟菜心。顾名思义,这种菜心因大都在农历十月才开始栽种,生长期长达三、四个月,比其他的菜心品种,种得晚、收割得晚,因而是“迟到”的菜心,虽然来得迟,却来得“好”,倍显珍贵。每到春节,当地家家户户年夜饭的餐桌上总要应景地摆上一道上汤菜心。而身在异地的增城人,每当收到父老乡亲寄来的迟菜心,总会欢呼雀跃。因为这一年的尾声终于是要盼到了,迟菜心收成了,那么距离春节的到来也就不远了,和家人团聚的日子也就快了。喜欢吃迟菜心,对于在外打拼的增城人来说,既是一解嘴馋,更是对家乡血脉相连的热爱和思念。 12月,“迟菜心”收获的时节,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这不仅是中国广大劳动人民智慧的体现,更是人们因地制宜、顺应自然的生存之道。在小楼镇腊圃村迟菜心种植基地里,满眼的生机盎然,绿色连成一片天。老何和大儿子正在忙碌的劳作,一米多高的菜心就像一棵小树,非一般菜心可比,吃起来皮脆肉软、茎肥叶厚、甘爽可口,远销海内外,被冠以“蔬菜之王”的美誉。增城人对于迟菜心有着特别的情感,不仅是因为它的味美,还因为它切切实实地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是名副其实的“爱心菜”、“致富菜”。自从种植它以来,老何一家收入明显增多,日子越过越好。对于未来老何和儿子们满怀欣喜,准备将这一造迟菜心的收入用来扩大经营。 12月,到小楼,品菜心,我们一起与绿色相约。小楼迟菜心既是增城名优特产,也是小楼镇农业的骄傲,只可惜她不常在四季里出现,唯有在寒冬的时节,她才姗姗而来,使人从年头到年尾的惦想。最好的食物总是要历经时光的打磨才能呈现,迟菜心经过当地人的精心烹制,在增城,你可以至少吃到57种做法菜心美食:白灼菜心、蒜蓉菜心、瑶柱菜心粥、菜心扒肉饼、蚝油菜心……到小楼,原汁原味的感受生活,亲手采摘果蔬,游览山水风光,品尝有机美食,抛开日常生活和工作的烦恼,做回简单快乐的自己。 12月,我们相约绿色,到小楼,品菜心。 第138章 设局 “joe,今天的行程很赶,我建议你休息两个小时,以便下午三点和林董的会面,稍后还有一个视讯会议……joe,你…你的手在流血?!”女特助眼尖的发现红色的液体正从他的手上滴落到月牙白的皮椅上,这是这么多年来,她作为他身边最得力的助手,除了刚刚的震惊,这是第二件让她感到震惊的事情,今天的他很不同寻常,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就在机场候车的时候,她只是接了一个临时的会务电话,之后的他一定是发生了什么,急忙放下手中的文件,拿起纸巾想要擦拭,“不,没关系的。”冷冽地拒绝他人的碰触,一如以往的每一次,他们之间永远存在一座墙,不经意间谁也看不出来,但是只要她想靠近他,他就会搬出这座墙,将她,不对,应该是所有的女人拒之门外,似乎这么说也不对,应该除了一个人,因为她曾经见过一张照片,在一次酒醉的他的手里,紧紧握着的,小的分明就是从某个证件上撕下的一寸相片,一个穿着校服套装含着笑的女孩子,在湛蓝的底色映衬下,尽显青春欢悦的气息,说不上很美但是看着就让人感到舒服想要亲近的那样的一个女子。那个人,应该就是他的例外,他的最想要牵手的人,是吧?在最靠近他的身边,她唯有这样注视他的侧影,看他在商界中运筹帷幄,而她永远处在他最好的工作伙伴的位置上,这么多年未曾改变,其实她并不了解他,在他身边也只有短短的四年多的时间,之前有关他的事情,她不知道也不敢去过问,因为几年前的那些光景,她每次回想起都触目惊心,就连回忆都是一场灾难。 夜幕,黑色吞噬喧闹.。 窗外,星光碎了一地.。 已经多少个日夜了,在国外一家私人医院的贵宾病房里面,温馨的灯光下,各种仪器正在马不停蹄的工作,温控机不时在调节室内的温度,大大小小密密麻麻的针管正插在雪白色病床上的瘦小身体,出乎意外的是消毒水的气味全被淡淡的百合花香气弥漫,如果不是眼前的景象,你一定会以为这里是花海,想必这个病榻上的人是被精心照料着的。在走廊的另一头,一间小小的昏暗的研究室里,各式各样电脑上跳动的数据,多张人体大脑的扫描光片,屏幕上病房里的一切被密切关注着,一个挺拔的身影一直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屏幕里的一举一动,而在他身旁的就是全世界着名的医学界新贵dr.lee,各国富豪阶层流传着这样一番对这个年仅24岁的医学天才的描述:这个年轻人在美国的一场突袭的疯牛病疫情中,运用各种技术在一种植物中提取了免疫细胞,并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成功研制新药使得人们在疫情中幸存下来,为此他获得了医学界最高的奖项,受到了总统的接见。而他的庐山真面目,一直是世人关注的焦点,但是,却连一张照片都不曾流传出来,而近年来,他更是销声匿迹。 urence,你应该明白这几年,我们一直在努力使用各种药物维持她的生命,但是,如果本人没有求生欲望的话,我很难相信这一次的难关,她还能挺过去,对此,我很遗憾。” urence,作为多年的好友,我知道她对你来说很重要,但是……” “不!不!我不相信,你要救她!你要把她给我救醒!你听到没有!”男人的愤怒一触即发,他扼住dr.lee的衣领,将他甩到墙壁上,任是1米82的dr.lee也没办法挣脱开他的压制,砰—发出一声身体与墙壁碰撞的巨响。dr.lee不出声,静静地等着眼前这个男人情绪平复下来,尽管他已经快要被他的蛮力束缚得快要透不过气了,但是他相信自己的老朋友,他只是需要发泄苦痛,不是真的要伤害自己。渐渐地,扼在喉咙处的力道减弱,等到完全松开,他已经狼狈地蹲在地上不停咳嗽喘气,不到片刻,一个身影也蹲了下来,他分明听到了哽咽的声音,这么多年来,作为他的老友,在家族内斗厮杀过来,成长为如今的商界精英的他,甚至在出席亲生父亲葬礼的时候都没有流过一滴泪的家伙,竟然为了一个躺在病床上长达5年的女人,他在哀求。 “李旌,我求你,救活她。” 注视着老友的眼睛,听到他如此正式的称呼自己,这是兄弟间无需言语的嘱托,他知道,这代表了什么,不惜代价,让她活着。 “好。” “叶小姐,这是你的钥匙。” “好的,谢谢。” 劳碌奔波了一天,终于可以静下心来,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这种感觉真好,多亏了那个人打点好的一切,澳大利亚那边的天气此时正是盛夏,而g市则是寒冷的隆冬,按照时差,现在那边应该是上午饭的时间,刚好可以打个电话报平安。 “我到了,谢谢你。” 熟悉的声音穿越大洋的阻隔传了过来,带着温润如玉的气息,一如以往的每个昼夜,在最痛苦的那些日子,一直相伴相依。 “答应我,记住我们的约定。” 约定,这个字眼是多么的让人寝食难安。敛起的眸,发丝遮住了眼,在停顿的时间里,他是看不到的,她为了这个约定,下了多大的决心和勇气,轻轻地许下诺言。 “我会的。” “等一下…我让越和你讲话……” 欢喜的颜色染上脸颊,她的这一生本已凉薄,但是生命是一个多么美妙的历程,时而开出的小幸福,就能让黑色的烦恼,成长过程中掸落下来的灰,抛到脑后,如沐春风。时间不知不觉流逝。等到聊天结束,她明显地感觉到手机已经开始发热了,贴近脸的地方都有一种热热涨涨的感觉,真的很累了。结束通话的不久,她就去约会周公,陷入黑甜的旋涡,沉沉的梦里,很多的往事和人,一一浮现。 第139章 是梦 只是梦。 如果说人的一生中可以梦到很多的往事,那么此生他只想做一个漫长而又美好的故事。永远活在虚幻中,其实也并非不是一件好事。 人生实在过于痛苦,面临的都是生离死别和悲欢,实在是不知从何说起,然而又没有办法回避,唯有自省自救自斟,如此这般才能够活的更好。 多想这就是一个美好的梦境,永远不要醒来,可以一世一双人安安静静的,平平淡淡的生活下去。那样那有多好,与世无争分明,就是一种质朴的生活状态,谁不喜欢呢?并没有野心的人,都希望自己过的安静优雅。 “叮铃铃——” 电话响个不停,她伸手擦掉额头上的冷汗,匆匆接听电话,一不小心撞翻了行李, “诶哟——砰!砰!”女人的惨叫声和重物碰撞的声响,这就是雅言和馨的第一次对话,那个时候,她们谁也想不到一个电话的缘分,就能让她们彼此的人生相互缠绕。在若干年以后,雅言在老公的怀里,安然享受午后的休憩时,看到宝贝女儿跌跌撞撞又哭又闹,就会想起曾经与她相伴的一位老朋友,这样一个像孩子需要被人照顾的女人,为何能承担如此多的悲伤,一个人磕磕碰碰撑过来。 “小姐…小姐…你没事吧?”急切悦耳的声音响起,原来在摔倒的不经意间,她按到了扬声器。“没…没事…请问你是?”艰难地从一堆行李中爬了起来,但是不知道是哪个位置撞伤了,她明显感觉到痛楚。 “我是今天澳大利亚飞往g市的空姐,你的荷包掉了,碰巧被我拾到。” “荷包?”顿了顿,思绪回想起来。 “就是粉红色的,你上飞机一直拿着,对了,上面还绣着两个英文字符的、”显然,空姐第一次拾金不昧,生怕失主想不起自己的物品,仔细阐述着。 “是的,是我的。”不会错的,听这个女孩的描述,一定是她最珍视的荷包。 “那么,请你到机场或者约定一个地点来取回吧!”女孩热情地建议,总算是要物归原主了。 “啊——”刚要弯腰捡起躺在地上的手机,一声凄厉的女声从听筒里传了出来。 “怎么了?!小姐,你不要紧吧?” “我想,还是要麻烦你来我这里一趟了。” 在这慌乱之间,有什么疑惑给忽略掉了,她似要想起却又敌不过瞌睡,等到在医院包扎好崴掉的右腿,幸亏没有伤到骨头,只是肌肉挫伤,需要贴药膏,静养一周。可是对于单身女士来说,没有人照顾是很麻烦的。于是,就在叶荷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这位她们刚认识不到3小时的美女空姐,甜甜地开口了:“小荷姐,让我来照顾你吧!” 于是,在叶荷的一室一厅的公寓里,总能看见一个穿着靓丽的时尚少女,时而在厨房里捣弄,时而端出一盘冰凉可口的水果沙拉,更重要的是,还没来得及布置完善的装饰,已经在少女的细心布置之下,由一个简单的小窝变成了如今典雅而不失温馨的居室,而她所做的一切既不会让人觉得唐突,事无巨细都会经过主人的同意,深得她的喜好。这个姑娘,就像是上天派下来的贵人,叶荷被她的这份热心肠所折服,心里面不仅是感谢,潜意识里还莫名的多了一份亲切感,就象现在喝着热腾腾的米香鱼蓉粥,只喝了一口,她就认出来了,这是出自g市最富盛名的老字号“粥阅坊”,久违多年的心头好,并不是因为它的贵,其实这粥是不外卖的,是专门特制免费送给食客,不过通常早上8点多就会卖光了,曾经她在不知道他的身份的时候,不愿意他为自己乱花钱,两个人经常去蹭食,那个时候,他总是笑得眼睛都要眯成一条缝儿,总爱打趣她;“小荷,你在帮我省钱吗?这么快就想当我的管家婆了吗?”甜蜜的回忆,一抹红晕悄然浮现在脸颊。 而现在,这个女孩,怎么,应该是巧合。这样的礼遇,让她不得不重新认识这个清秀又带着淘气的女孩。看这个曼妙女子一身简雅打扮,虽分辨认不了出自哪家名店,但她就是能感觉到,凭着这些年来的阅历,种种迹象表明这个姑娘是与众不同的,想了想这些天双方的交往,她对于这个女孩的了解也仅限于:沈雅言,空姐。 “谢谢。” 灵动的眼睛转了一下,“不客气,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啦!”女孩大大的拥抱,着实让叶荷感到亲切,这个女孩子,也就是20出头的样子,,真像一个惹人怜爱的孩子。 孩子,多么温馨,脑海里憧憬着一家三口的其乐融融,不知不觉的眼角有了湿意。 “荷姐姐——” 过了好久,终于在一声声的呼唤中回过了神。 爱情,只怪那时我们太年轻。如果时间可以重来,或许我们还是会分开,不是因为不相爱,而是我们相识的太早,彼此都还没有强大到承载爱情的责任,于是,我们只能在日后多少个岁月里弥补自身残缺的勇气,再一次寻找需找自己的爱。遇到一个,一辈子牵手相伴的人。 很多年以后,本以为已经彻彻底底忘记的人,总以为那不安的躁动可以放下心头的大石,却发现原来,那个人,一直都在,活在心头最柔软的地方,只要一碰触,总能激起惊涛骇浪般的疼痛和难以承受的回忆。 他,依旧是那个时尚帅气而又高高在上的富家公子。她,还是那个卑微的少女。 “这辈子,我只是把她的心让给了你”他的眼神一沉,坚定且不容置疑“下一辈子,她的人和心都会是我的,我会不择手段!”冷冷的丢下一句话,他终于转身疾步而去,像个来自黑暗的落寞王子孤独的背影拉的好长。 “我还没有死心!”一旁的媚眼里闪射出凶狠的信号“贱人!就算我只凭我一个人的能力,你还是必死无疑!” 第140章 谢谢 “嗯…真的很感谢你,雅言。” “荷姐姐,小事一桩,不用这么客气!” 女孩欢快的拿着新鲜水果去清洗,没有人注意到,女孩眼眸里闪过一丝狡黠,很快就恢复了波澜不惊的平静。 “哔——”提示音响起,手机屏幕里没有号码显示,不用想能用电话都搞得这么神秘的人,想必也只有那个人了,调整呼吸,打开听筒。 “放心,没事,一切都安排得很好。” 三、苏醒 ‘嘀——’ 红色的手术灯,终于熄灭,两天一夜,仿佛一个世纪的漫长,一个男人一直站在窗边,一动不动,红色的血丝密布眼球,想必是没合过眼,在他脚边是一堆灰烬,烟草浓郁的气息,勉强支撑着他熬到天明,没有人知道此时他的心情,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始终一个人,在坚守着一份不舍得放手的爱情。 手术室的门打开了,二十多人的治疗团队,井然有序,为首的医生,交待助手处理一些后续工作,摘下口罩,面容憔悴,谁也不能把他与平日里的风流倜傥联系到一起,两人视线相对,时空静默的只剩下呼吸的声音,5年了,等待是多么残忍的经历,窗外的阳光有些刺眼,眼角终于还是湿润了。 “进去,看看她。”没有过多的言语,他知道,这一切浑浑噩噩的岁月可以结束了,两个男人不食不眠的两天一夜里,一个大力的拥抱,回敬他一个鼓励的拳头,“我也该回国一趟了,保重”,打着潇洒的手势,带着疲惫的步伐离开。 “李旌,谢谢。” 月光稀稀疏疏溜进千家万户,世间万物静悄悄地等待黎明破晓。 雨水里,一个女子跌跌撞撞,高性能的兰基博尼一个华丽的启动,瞬间不见了踪影。雨水打湿了她的全身,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傻孩子气,追过去又怎么样呢?他早已不是她的他了,还能有什么好说的呢?苦涩,在心底蔓延了开来,雨下得越来越大,熟悉的窒息感又在浮现,视线开始模糊,糟糕,包包没有随身携带,刚刚追出来的时候忘记拿了,怎么办?怎么办?谁…谁…来,救救我。 “你不记得我了吗?” “机场,照片。”眨了眨眼睛,她想了想,那天在机枪里。 “谢谢你。” “不客气”“不过,作为医生的我,很想知道一些事情。”顺着他手上递过来的诊断书,她知道自己的事情,已经被人知晓了,只不过是一个礼拜不到的时间,想来还真的是自己太大意了。只好在这陌生人面前,强装镇定,深吸一口气,满不在乎地揶揄。 “尊敬的医生大人,这是我个人的隐私,可否尊重我的意见呢?” 没有回应,穿着白大褂的男孩,架着金丝边眼镜的眼睛显得特别明亮,似乎那点小心思早已无处遁形,一切逃不过他的掌控,让人无法久视。只听见输液管里滴滴答答的声音,不一会儿,默然的转过身去,只听他轻轻地说: “” 离开医院,她的面色透着苍白,背包里放着一张素色的名片。 “李戟,谢谢你。” “好好照顾自己,有事联系我。” 在医院大楼里,一个穿着白大褂的身影,拉开纱窗的一角,可以静静观察到,在大千世界茫茫人海中,那一抹清雅的身影,其实,距离是那么远,向外望去也只能是一个小小的黑点,但是他就是有一种能够找到的感觉。 手里的电话轻轻传来震动,他若有所思地放下纱窗,单手撑着墙壁,打开了听筒。 “哥,我们见一见好吗?” 再次向外望去,那人早已不见踪影,隐入城市里的车水马龙,但他有一种预感,他们总会在见面的,这个女人对他来说充满了神秘。 爱情自有天意,缘分早已命定。 从此不再提起过去,痛苦抑或幸福,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其实,你早就知道我是谁,故意接近我的对吗?” “是…但是…我并没有恶意。” “在机场,你捡到了我的荷包,你看见了那张名片,而刚好这个人就是你所认识的人,你和他做了交易。”这不是疑问的语气,很平静的陈述,眼前这个漂亮的女子,在自己孤身一人时,给予了自己莫大的安慰和扶持,可是想不到却是一场戏,早被那个人设定的剧情,原来被人背叛真的是一种说不出来的苦涩和裂痛,眼神有些迷离,心脏又开始痛了起来,心里隐隐的暗礁不好,不能再这样下去,要不然,她的秘密就要露出破绽了,勉强支撑住自己的身子,稳了稳呼吸。“你走吧!”“对不起。”“走…”“你怎么了?”“我的包…”顺着她的目光,似是明白她的用意,赶忙从手袋里翻来覆去,终于找到了一个彩色的瓶罐,在她的指挥下,倒出3粒小白丸放入她的口中,此时,饶是平日里活泼开朗的少女,也早已经吓得满是泪痕。 等她恢复了一些气色后,递给她一杯纯净水,轻轻地问:“你病了吗?”“答应我,就当没有发生任何事,否则,我会恨你。”手冷不丁被紧紧抓住,还是很虚弱的脸蛋在她严肃的眼眸里,倒映出一个少女心疼的表情。瞥一眼彩色的小瓶罐,想必是换过了包装的,以免被人发现的药物,有一粒白色在她的右手指缝里藏得死紧,缓缓地绽出一抹安慰的笑容。 “我不会再伤害你,那接下来,还要做什么呢?” “打这个电话,我想,我现在需要见见他。” 缘分,该说什么好呢?谁也不曾想过,才短短不见几日,放了某人鸽子的人,竟然会突然出现在你身边,虽然他们之前也只是在航行中的旅客与空姐的关系,偶然间发现共同爱好的朋友。怪不得刚刚打通电话时,双方都明显的感觉这个声音似曾相识,这个号码应该是专门留为他的病人存在的。“你好,请进。”“谢谢。”今天的他,和以往在飞机上轻便的大男孩装扮很不相同,带上金丝眼镜和白色的职业装,尤其是他肩上斜挎着的急救箱,他,原来是一个医生,她原本以为他是一个摄影家,每次航行总是看到他背着。双方礼貌的客套,但一进门,当他看到坐在沙发上的虚弱的女子时,初时的笑容转换为眉头紧锁。 第141章 囚牢 阳光充沛的午后,在这座城市中心戒备森严的区域,一座华美的的独栋别墅显得格外阴沉,仿佛再多的阳光也不能温暖这里的一草一木,而这一切繁华的表象实际上就是一座用权势打造的牢笼。 也许,谁也没法走出这座囚牢,爱而不得是人间常态,恐怕谁也不能逃脱这个束缚。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男人和女人不过就是一场追逐游戏,感情,说到底也不过是两个人在一起抵御时间的漫长和煎熬,并非是非谁不可。 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可没有那么多情非得已。大多数人过上得都是平淡生活,而不是多彩丰富的人生。 习惯一个人前行,是每个人终生的学习。 在这座别墅二楼的某个房间,一个穿着白色衣裙的女子正站在窗边眺望着外面的世界,皮肤白得毫无血色近乎透明,浑身透着一种病态的纤细的美,惹人怜惜。 一个月了,自从被那个噩魔般的男人囚禁以来,她没有离开过这座别墅半步,见到的人除了定时来打扫的佣人和照料她日常生活起居的吴姨之外,还有那个她这辈子最恨的男人——那个囚禁她的恶魔!冷烨! 这些天,她就像一只困兽被内心的痛苦所侵蚀,无时无刻不想逃离。谁也不能体会那种心痛和无助。 那一夜,她与相依为命的弟弟失去联系,家人好友的远离,还有处处帮助她的钟学长的音讯全无。那个灾难的夜晚,一切都因为这个男人的出现,她被迫来到他身边,做他的女人,确切的说是做他的玩宠。只因为这个男人恨她!“沈馨颜,这辈子我要叫你生不如死!” “放开我…放开我…”任凭她声嘶力竭地求饶,男人毫不留情地肆意妄为。看着女人脸上布满绯色难耐的潮红,男人凑到她耳边呢喃,神志清醒了些. 男人就像一个猎人缓缓走下床来到她身边,一个轻甩,女人还没有从床上的弹力喘过气来,身体就已经被一股压力牢牢地束缚住。他就像眯着眼慵懒的烈豹在逗弄着小猫咪,“女人,你逃不掉的!” 蓦地,眼前的女人和另外一张脸重合起来,男人突然变得狂暴起来,“是你的错!都是你害死了馨雅!”男人发狂般扼住了她纤细的颈,她想要挣脱,企图扒开他禁锢自己的双手,可是自己弱小的力气根本不能撼动他一分一毫,她觉得空气一点一点的稀薄,生命在一瞬一瞬消失,就要死了吗?是因为馨雅吗?一切可以结束了吗?她慢慢放弃了挣扎,嘴角扯出一抹淡淡的解脱的笑。男人被这笑刺痛了眼,渐渐清醒过来,看到女人由于缺氧已经变得通红发紫的脸,猛地一甩手,女人就像飞出去的风筝,倒在床上剧烈喘息“咳…咳…”。 此刻,她就像一个初生的婴儿呈现在他面前,那梨花带雨的模样,细嫩的肌肤,蜷缩起来的瑟瑟发抖的娇躯……对于男人来说,此时的她全身散发着致命的诱惑,男人锐利的双目闪过一丝惊艳以及不知名的悸动,一簇大火在他胸膛漫开,无法控制只能追随着本能的渴望,拥有眼前这一切的美好,空气中浮动着欲望的气息。 没有丝毫的怜惜,只有男人最原始的发泄,她就像一片风中飘渺的落叶,疼痛好似没有尽头。 那一夜,除了波涛汹涌的疼痛和断了线的眼泪,她什么也不知道,耳边不断重复着那个恶魔的声音: “我要你做我冷烨的玩物!” …… 那是她第一次听到这个男人的名字。自此,刻骨铭心。 “小姐,小姐,可以用餐了”佣人连唤了两声,她才回过神来,冷汗湿透了衣衫。秘制的小牛扒,薰衣草奶茶。这是曾经的她最爱的食物,也是那个愿意为她烹饪的男人最拿手的菜色。他是故意的!故意用这些来讽刺她的!那个可恨的人!阳光照射在餐具上明晃晃的,刺痛了她的眼。“谢谢”她拿起了餐具划动着牛扒“萧先生回来了吗?”“啊?!哦…还没有,听吴管家说秘书来过电话,先生今晚有应酬不回来吃饭。”佣人吓了一跳,来这里工作这么久从没有交流的小姐,竟然问起先生,看来这豪门深似海。不过,打杂的还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好,收拾妥当赶紧撤离。 逃离。她要逃,她要逃离。可是,她能去哪里?还有谁可以依靠?最悲哀的事实是没有人能够在他手上逃开。因为他是——萧藤。一个深不可测只手遮天的男人,一个残忍剥夺她一切的恶魔! 还记得三年前逃离的那个夜晚吗?她发誓如果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她一定不会做出逃这样的傻事。那一夜,她失去了所有,就连相依为命的亲弟弟也不知道被这个恶魔带到了哪里,而弟弟的命成为了他囚禁她的筹码。她恨,好恨,不知不觉地抓紧了手上的刀叉,鲜红的血汩汩地涌出,她也没有察觉。“啪—”独有的古龙水的味道,在她还没有回过神来,她已经被这个叫冷烨的恶魔男人打横抱起,原本拿着的刀叉早已被打飞,看来这一次真的是凶多吉少,发生的事情太多,以至于两人存在了巨大间隙。 这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谁也不知道。无助的夜色朦胧的让人分不清未来的道路到底要怎样去选择。以至于心中的那股疼痛感一直环绕在心间,无法消散。 怎么办?逃不出这里,那么未来又将在何处?如果长期以往下去,是不是就注定了自己不再有归处? 这夜色的漫长却道路的难多,想找一个人依靠,可是从始至终都是独来独往,一个人承担痛苦,一个人面对苦难,甚至找不到回来的道路。 孤独是人生的常态,然而却没有人能够走进她的心了吗?难道注定一生只能孤独终老了吗? 第142章 情动 “吴管家去叫楚医生”男人平时碧波无痕的眸此刻染上焦急的颜色,“是,少爷。”而其他佣人早就吓得乱了手脚,有人赶紧拿来急救箱想帮忙包扎,被男人一把推开,“今天负责小姐午餐的人是谁?”“是我…”一个轻颤的声音,女佣吓得跪了下来“先生,我不是故意的,我我我…”男人抱着女人转过身走上楼梯,“你被解雇了,不要呆在这座城市了。”男人的声音透着阴冷,女佣颤抖着跌倒在地,很快就被几个黑色劲装的保镖架出房外,很快别墅里恢复了平静。 只有那个女佣悲切的哭喊声“求求你,求求你,不要赶我走……”在关上她专属房门的那一刻,她只看到那个女佣绝望痛苦的背影,像极了曾经或者现在自己的模样,被冷家驱逐的人,在这座城市怎么可能还找得到生存的可能呢?惹到冷家,不要说在这座城市就是整个国家都只能说是走投无路的下场,这一点认知,在沈馨颜的记忆里就已经实践得彻彻底底。她无力去救这个小女佣,因为接下来,她也是在劫难逃! 冷烨将怀里的女人放到床边的矮榻上,感受得到女人身上发出的轻颤。怎么?带刺的女人也知道害怕了吗?男人勾起好看的唇角。但是当他要进行包扎,看到女人还在淌血的伤口时,好看的眼和眉深深皱起。他熟练地给她清理伤口,上药止血。很快就包扎完毕,但是,他久久地握着她的手,她不知所措的紧张起来,细密的汗珠顺着额头滴落下来。“疼吗?”她不敢注视他想要探寻的眼,“不—啊!”她刚想开口,就被他猛地一按伤口,刚包扎好的伤口崩裂开来,鲜红的血渗出纱布,“疼,我还要你更疼!”倏地,男人把女人压在身下,“我说过,不要做傻事忤逆我”男人在女人耳边吹了一口邪气,“宝贝,你知道的,我对你的耐心很有限的,想死也要经过我的同意!”“啊——”再次,男人抓住女人受伤的手,伤口加深了,皮肉裂开的感觉,沈馨颜感觉到了无比的疼痛,就要死的感觉。很快地,她无法挣扎的身体感受到了一阵凉意,身体的薄衫被蛮横褪去,就要模糊的意识打了一个激灵,“不!不!”她绝望的呼喊“谁来救救我!救我!钟远…啊!” “馨颜!馨颜!醒醒!”男人的眼里充满了悔意和着急。 “吴姨”吴管家是冷家几十年的老仆人,对于冷烨来说,从小缺少母爱的他,是吴管家一手带大的。私底下,他会敬她为“吴姨”。 “少爷,楚医生已经在治疗沈小姐了”吴管家递过一杯伯爵咖啡,“沈小姐,在这里三年了都不曾出什么事,不像是要自杀”。 “嗯。”呷一口咖啡,闭上双目,吴姨的话,他懂,就是要告诉自己“这一次,她不是因为要逃离自己选择自杀”,他生这么大的气是因为他看到她不爱护自己,竟然在自己的别墅受伤。当他回到家的时候,看到她一个人坐在餐桌前,那是他通过侦探的资料得知的情报,他特意嘱咐厨师做她最喜欢的食物。默不出声走到她身边,叫佣人们都闭上嘴巴撤离这里,他不想打扰这份难得的共处时光。可是,当他走近,才发现她的异样,这哪里是在吃东西!她的右手狠狠地抓住刀刃,血都已经留到了餐盘上,触目惊心!那一刹,他几乎是本能的出手,用他多年散打搏斗的经验,一个手刀打掉了她手中紧握的刀具,那个时候,他是慌乱的,多年以来的家族训练,他早已见惯血雨腥风,在枪林弹雨中生存,死亡、受伤、流血……这些都不是稀奇的事情,他从来都表现得异常淡定。可是就是刚才那一刻,他感到刮心之痛。他竟然为了她心痛!在恍惚间,他又想起了另一张脸孔,他恼怒,虽然,他知道她不是想自杀逃离。但是,他就是生气就是想要发泄让她陪着一起痛苦!所以,他要占有她让她痛,就要让她记住这一切! 荔枝宴,将一粒粒新鲜饱满的荔枝,去核填充经过调料秘制的农家生猪,嫩滑有质感韧劲的前腿肉,再放入特制的容器里,煎煮炒炸蒸,各式烹调花样齐全,咬上一口,荔枝的甘香在口腔里涌动,肉馅的弹劲,汁水的饱满,难怪唐玄宗只为博得绝代佳人杨玉环一笑,不惜劳民伤财,大费周章取来岭南荔枝。有道是“日啖荔枝三百粒,不辞长作岭南人”,这道家乡的美食,她只对他说过。她记得那时候,他说过唐玄宗太蠢,这样有怎么能让自己的女人开心呢?换做他就要给自己的爱人造一个岭南故乡,彼此相守一生,人生难得一知己。那时候,她是怎么说他来着,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点着他高挺的鼻子打趣“你这么做,就叫做‘昏君’,那我不就成了‘红颜祸水’,那可是要‘遗臭万年,不得好……嗯…嗯”一个霸道的吻,堵住所有的言语,叫星星羞怯了眼睛,月亮也脸红的发亮,夜晚的缠绵悱恻连春风都要沉醉,两个人的世界只剩下甜蜜在流转,唯愿这一刻永恒。 一地奢靡。 空气里还残留着未消散的暧昧气息,显然床上的两人刚经历了一场多么激烈的“战争”。 透过落地窗,这座城市,车水马龙,忽闪忽闪的灯光。 “就把爱情当作是一场可有可无的饭后甜点,多吃无益,少吃最好,不吃也不是不可”脸上迷死人的笑容,可是话里有话让人听着有压迫感“总之,决定权在你,爱不爱都要你自己试过才知道。” 人生不过就是这样,充满了匪夷所思的机遇或者挑战,生或者是死都是命中有时已经早已决定。 可是为什么心会那么痛?眼看着别人受苦,自己也得不到什么开心。 第143章 冲突 “什么条件?”她的双眼充斥的是勇气和坚定,而这一切却又是为了另外一个男人。萧藤极力压抑着内心的妒火走到她的面前,一把将她拽入怀里,一只手挑逗起她美丽的下巴。她拒绝的想要挣脱开,可是她的力气根本抵不开。 “你到底要怎样?”她愤怒的注视他,他的唇角上扬露出诡异的笑。 “我要你”他在她耳边轻轻的吹了一口气。 觉得有种被侮辱的感觉沈馨蕊本能的举起了手,可是被他牢牢的抓住,“你认为这是向别人求助该有的举动吗?”他将她的手放到唇边深情的亲吻,“还有我是不会被女人打第二次。”他温柔的目光对着她,她想起那个夜晚她对他所做的事情。 轻轻的松开她,他走到一边玩弄起一朵百合花。“我给你1天的考虑时间”他低沉的话语有一股威慑力“你最好做好觉悟” 倏的,百合花掉落了下来,花瓣凄苦的掉了。 “另外,你最好不要做出让我不高兴的事,要不然到时候就算你求我我都不会出手反而——”他顿了顿,目光犀利而可怕的注视着她。“我会毁了你的一切!”她吓得连连后退,“不!不!”她转过身慌张的逃离“我不会答应你的!我不会!” 透过纱窗,一缕阳光放肆的在他仰起的脸上跳动,他深深的吸了一口空气,那里还残留着熟悉的迷人的香味,“馨蕊…馨蕊”他一个人絮叨着。 也不知道是谁在这里说三道四,闲言碎语,这些小人说的话语,就如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般,越演越烈,都已经传到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 看来是有人存心散布消息,想要坐收渔翁之利,还是说别有目的,不管怎么样,该来的终究是要来的,该面对的,无论你怎么躲也躲不掉,所以现在唯一能够解决事情的,唯有去一探究竟。不管是虎穴还是龙潭,总该有人去闯一闯,看一看,注定会有人受伤,也注定会有人输赢,但是一切不过是要一个了断和结果。 谁也不能够确认将会面临什么样的风险和难堪,但是总要有人去撕破脸,毕竟事情已经是板上钉钉就在眼前了。 “啪——”声音清脆。白里剔透的脸颊霎时红涨起来,但是她全然没有知觉,因为当再次遇见他的时候,她竟没法动弹的好像被定格了一样,虽然她心里在紧急的想要逃离。这是一场盛大的产品发布会,所有的宾客都是来自各地的名流。而她作为这款产品的设计师自然要参加。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她会在这里遇见他。且不说他是在当众羞辱她打了她,他眼里的愤恨足够让她难过得要崩溃。 “痛吗?”他不依不饶的走近她,一只手有力的抵起她的下巴丝毫没有怜惜的意味,这样仰着她的脸让他可以更为仔细的看清楚她,清澈的眼眸,剔透的脸,真切的触感,熟悉的香味……所有的一切都回来了,回到他的身边。但是,他很好恨!恨她的离开,恨她让自己找了她3年,恨她让自己难过。他的另一只手温柔的抚摸刚才留下的掌印。 他眼中依旧是怒火,在她看来他一定是狠死了她,泪水涌了出来。他本能的放松了手的力道,其实他是在压抑着自己的欣喜若狂但是一想到她的狠心离去,他不禁又愤懑起来。 全然不顾在场所有人的反应,大家都在唏嘘和疑惑。 “萧董事长怎么当众打这么美丽的女子?” “这女人得罪了萧董?” “萧董还真是不懂怜香惜玉!” 几个的男人女人叽叽喳喳说着,男人的眼瞅着那女子倒是发出光亮衣服沉迷的样子。女人眼里倒是充斥着狐疑的眼光打量那挨打的女子。但是大家都不敢替那女子说一句公道话,毕竟萧氏是跨国的大集团而且这次产品发布会正是萧氏一家美国的子公司举办的。甚少露面一直对外界来说都是个迷的萧氏董事长的到来本来就已经是让在场所有人惊叹的事情,而今堂堂董事长竟打了一个貌美女子,更让众人不解。空气仿佛凝结了一样,大家都在等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哼——我要你也尝尝痛苦的滋味。” “啊——”不仅是她发出了尖叫,会场里所有人都发出了尖叫。因为萧董事长竟然向自己刚扣完掌的女人的唇狠狠的吻了下去。唇舌的辗转,他的气息狂野而又霸道,不容她回避,她只想挣扎,可是全身都被扣的紧紧的,根本无法动弹。他以粗野的方式顶开她的贝齿,肆虐的侵占她的口舌。不给她喘息的余地。 “放…开我…呜呜”她快觉得自己要窒息,难过的让她无法相信他会这么待她,而在场排山倒海的声音也让她几乎要昏眩。 就在她要昏过去的时候,他离开了她的唇,看着她迷离的样子还有红肿的唇,这才满意的嘴角上扬。 “这只是惩罚的开始——”他伏在她耳边轻轻地说,有一点儿诡异,她吓得全身颤了一下,他可怕的让她觉得不认识。 察觉到她的害怕,他邪气的一抹笑,仿佛猜到了她的想法。“我是变了,那都是你教我这么做的,我不会再让你轻易逃走了。”打横将她抱起,用他大手掌将她的脸挡在怀里,一步一步走到前台,所有人都是项目的让开了一条道来,旁边的工作人员本想帮老板接过手上的重物,没想惹来了怒吼:“不许碰!”吓得全场的人目瞪口呆,怀里的小人儿早已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吓得恍惚迷离失去了意识。 站在前台的他像一个君王抱着自己的宠物,空气里是暧昧的。“我向大家宣布一件事情,在我怀里的这个女人——”他的声音高亢像是宣示主权,他的目光一直注视着怀里的小美人儿。 “我的落跑妻子。”他的手不自觉睡着口中的这几个字收紧起来。 第144章 异样 “哔——” 一声刺耳的警鸣,划破校园宁静的天空。 “发生什么事了?” “学校怎么这么多警察?” “听说…死了人…” 一辆救护车、两辆警车风驰电掣般先后驶入育英学院生活区的求知苑b1宿舍楼下,戴着白手套的警察拉起了警戒线,封锁了整个b1宿舍的出口,几个医务人员在忙碌起来。此时,正是学院最为清静的周末,深秋的天空还没有破晓,凄厉的风声阵阵。大多数学生没有留校,校道,偶尔传来归来的学生稀疏的说话声。只有寥寥几间宿舍亮着淡淡的光。学院生活区呈现出一派人去楼空般的景象。 一位年长的警官,神色凝重,吸了一支烟和旁边的同事说着情况。手脚麻利的女医生,仔细查验空地上女子的情况。“已经死了”,女医生摘下口罩,望了一眼至始至终未发一言的男生,纯净的镜片里倒映着一个悲凉的身影,发出微不可听的叹息,摇摇了头。 尸体旁,跪着一个男生,他浑身颤抖,脸上满是泪水,因为极度惊慌的缘故,他的脸色白得骇人,好像不能相信眼前的一幕是真的,他的手上紧紧地捏着手机,深秋寒冷彻骨的晨风呼啸着,他只穿着单薄的睡衣,衣服上几个扣子都没有扣好皱皱巴巴的,裸露着一大片肌肤,显然事情发生时人还在被窝里。他的脚上只穿着一只拖鞋,另一只却不见了,脚上的伤痕青青紫紫,没穿鞋子的那只脚脚踝还肿了起来,极有可能是滚着下楼梯的。 很快,医务人员将女生的尸体放在担架上裹上了白布,放入救护车内。还是那位年长的警官走上前询问着男生事情的始末,不料男生从头到尾都没有开口说话应答。“是你报的警吗?”“起来!说话!”“哎…哎…”男生体力不支,突然的晕倒,将一切绝望的恐惧丢入黑暗,晕了过去。其余的警察勘察了现场,很快太阳的日光渐渐明朗清晰,威严的鸣笛声带着一切措手不及的突兀暂时远去。 “哆瑟咪发嗦——” 音乐学院的学生开始了一天的晨练,扫地的阿姨唠叨着学生们扔的垃圾,清扫着一地落叶和杂物。 校园又像往常一样,恢复了平静。 “听说了吗?b1的事。” “什么?” “什么?!什么你不知道吗?” “还不是那个混蛋林阅鑫,这事还不知道彤彤知不知道呢?” “他俩口子好着呢!”看着好友一脸写着“这事全世界都知道,唯独你宋大猪头不知道” 鄙视的样子,疑惑的宋芸芸一边在宿舍阳台上晾晒着自己的新衣服,一边反驳“上周六,我还看着他俩去‘影’甜蜜,来,让一让”。莫丽把自己的洗脸盆放到一边腾出地方来,脸色有点儿沉重,拉了一把宋芸芸,贴着她耳根子说悄悄话,“看样子,你是还不知道林阅鑫出事了吧?”宋芸芸听得一脸疑惑,看莫丽的表情一点儿也不像平时嘻嘻哈哈的样子,顿时觉得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一阵不祥的预感涌了上来,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有一个女生死了。” “啊?!” “啊什么呀!听说是因为林阅鑫。” “怎么回事?” “具体我也不清楚,就是听说那女生是从林阅鑫宿舍楼上跳下来死了的。” “那彤彤知道了吗?” 此时,715宿舍的两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没了往日的欢声笑语,此时,阳台晾衣架上还挂着陈晓彤最新网购的红色连衣裙。那条裙子,是她准备在毕业舞会穿的。而作为闺蜜,宋芸芸和许晴还知道那一天还将会是林阅鑫向她求婚的日子。距离毕业舞会,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 而今,作为她们正无比的担忧起来,她们不知道自己近四年的大学好姐妹在爱情的道路上会有怎样的未来,她们也担心好姐妹的另一半不知会遭遇怎样的磨难。火红色的裙摆,在空中飘摇得张牙舞爪,随时不知道要被吹到哪里去。裙子晾了很多天了。 “要变天了,我们还是把裙子收起来吧!” “许晴?” “到。” “宋芸芸?” “到。” “白娉婷?” “到。” “陈晓彤?陈晓彤?” “……” “莫丽?” “到。” 深秋的早晨,育英学院新闻系学生们在今天起了一个大早,可不敢缺了这节课。因为,这个握着他们学期末必修课成绩“生杀大权”的“老佛爷”文教授主讲传播学,宽敞明亮的阶梯教室,独享最后一排的“靓丽五人组”独缺了乖宝宝陈晓彤,“唉,‘灭绝师太’的课堂堂点名,彤彤这下惨了!”,莫丽绞着手指愤愤不平,“都怪那个林阅鑫!”,她的话引得周遭姐妹们也是一阵难受。 “莫丽,你来回答这个问题。” “啊?我…” 不知道如何是好,这样大的事情在这帮心智不成熟的少年面前如临大敌,看来这件事的冲击力对于他们这些小年轻来说无疑是巨大的,难以承受的,以至于他们现在唯一想到的就是如何去隐藏自己内心中的想法。然而,对于心智不成熟的人来说,心中一旦发生了点事儿,却是怎么藏也藏不住的。无异于越描越黑,越藏越露怯。 眼看着事情即将败露,也没有办法去阻挡外界的善意或者恶意,只有闭着眼睛,凭着自己的感觉去选择性的冲破束缚和外界的看法,遵循自己的本心去做每一件事情是何其艰难的,现代社会的世俗标准依然像是封建要调一样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无论如何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上,虽然没有错,但是能够舍弃掉外界评价的人,确实是少数人的选择 。 谁也不能够说成为谁的意外或者命中注定,因为并没有人能够陪自己走到永远,其实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孤独的来也将孤独的走,尽管路途中会遇到很多的同伴,但是他们都是人生的修罗场里的同路人而已,最终到达彼岸的只能是孤身一人。 第145章 对话 “孩子,快到我这里来。” 巷角的一间有着年代感的老房子里,大老远就传来了老婆婆的呼唤声。程锦瑟不由自主地感到脊背一凉,她甚至不用戴上肖博士的最新发明,就能够感受到此刻周遭存在的各种不同灵异之间的磁场。 “锦瑟,我有点儿害怕。”路晓晓倒是有自知之明,毕竟自己的前世还是只可爱的小黄狗,想必灵力肯定是低下的。但是,凭着这灵敏的嗅觉,还是嗅出来这里的与众不同,甚至是发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血腥气味。 “没事的,有我在,放心吧!”程锦瑟倒是一脸平静地说出了有分量的话语,好让跟着来的路晓晓镇定和安心不少,其实心里早就七上八下,害怕极了。 但是,原本分组行动时,顾华年是和程锦瑟配对组合的,由于之前两人因为故人吵架了,路晓晓拧不过程锦瑟的眼神一再示意,便也就把自己搭上了,奈何一不小心倒是成了炮灰,来到这郊外的神秘老屋。 “听这声音就好可怕!” 顺着声音的方向,两个姑娘相互搀扶着进入老屋,跨过高高的木制门槛,这才发现老屋里面别有洞天。 可以说,外面的世界有多灰暗,那么这里就有多鲜艳夺目。几乎让人的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起来,蜿蜒的青苔,一直延伸到老婆婆发出声音的地方。 两个姑娘虽被眼前的美景所感到片刻的震撼和欢愉,但也没能抵挡对素未谋面的老婆婆的恐惧。 “老婆婆,打扰了,我们进来了。” 程锦瑟鼓起勇气,咬咬牙,迎着老人家的方向,打了个招呼,声音还是颤抖的,手上还提着今早买回来的新鲜水果,尊老爱幼的美德是不能忘记的。 拉着路晓晓的衣服袖子,只见路晓晓因为紧张而缩着的小脑袋,还有眯着的眼睛。不知道情况的还会以为她这是要去鬼屋呢! 刚到门口,还没跨进小门的门槛,程锦瑟立即感应到了非比寻常的灵力正向她们袭来!只听一声闷响,像是晴天里劈下来一个响雷,院子里立马乌烟瘴气乱作一团。 “糟糕!快撤!” 话音刚落,程锦瑟拉着路晓晓试图原路返回逃离,只见原本坐在躺椅上的老婆婆咧着嘴笑了,一个转身,来人不正是故人! “顾华元!” 真是冤家路窄,阴魂不散,程锦瑟就没想明白,这个日月族的月神为何要这般穷追不舍苦苦相逼。思来想去,她都没能明白自己和这个男人有什么感情纠葛。于是,他追她躲,像极了猫抓老鼠的游戏,程锦瑟倒是累到不行,而对方却好像还表现出了乐此不疲的兴致。 要说为了“天使泪”,日月族拿它做什么呢?对于族人而言,偏安一隅不是更好生存和繁衍吗? 难不成他是想…… 这个可怕的念头在程锦瑟的脑海里一闪而过。 人们常说女人就是感情的动物,确实如此。明明对方都没有做出什么实质性的行为,而在女生的角度,可能已经上演了一部30集的连续剧。女生就是爱作,而且还很入戏,感情这种东西最没有道理,保质期都是个未知数。 程锦瑟是做梦也猜不透月神大人的心思的。在她心里的他就是和那个双胞胎弟弟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一个是家中老幺受尽万千宠爱于一身,充满阳光,让人不断靠近。另一个则是注定的天选之人承担了族人的希望,一生下来就注定要奋发图强的坚韧之人。 两个男人这么一对比,想必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但是,论保命和开心,当然是选老幺。倒不是因为自己偏心,而是人活着就得开心。总不能整天找个让自己提心吊胆的人,让自己身不由己,日日提心吊胆,唯恐哪一天就上了西天。 可是,哪有动情是意外呢? 因为重生,程锦瑟倒是把之前的事情忘记得一干二净。可是,顾华元却是历历在目。冥冥之中命运早已把他们两人牵线在一起,的的确确是他早过弟弟和她相遇,凭什么要让自己放弃?弟弟已经是什么都有的了,自打他一出生,就没有尝过辛酸的滋味,是父神母神捧在手心的宝。 如果不是那场时空动乱…… 言归正传,再次见面的大家,也就心照不宣的拔刀相见。 “说吧,要怎么样,你才能放过我们!” 程锦瑟很有自知之明的举起武器对准男人。路晓晓也暗自变唤出小纸片人,试图突袭。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这突然而来的变故,想必两个女子又怎么可能是一个神的对手呢? 事已至此,大家也不好多说什么了,只能是想尽办法看看怎么逃脱出去。 程锦瑟凑近路晓晓的耳边,快速的说着:“等一下,我掩护你,你赶紧的跑出去搬救兵,他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陆小小心想,这个大魔头怎么可能会放过程锦瑟呢?这样子丢下自己的闺蜜,一个人苟活逃出去,这可不是一个大丈夫的所为,尽管她自己就是个小女人,但是此刻也不能够见死不救,当逃兵呀! “不行,我不同意,如果这样的话,丢下你,我过意不去。”说着就要拉着程锦瑟的手,两个人一起逃跑。 “你听我说,你要出去,这样子才是救我,我们两个肯定不能够一起逃出去的,总要有人去就叫救兵!”程锦瑟这会儿也有点恨铁不成钢,这个倔女子现在来发什么牛脾气,既然不懂得识时务者为俊杰,还看不清楚现在的局势吗? “你们两个倒是姐妹情深呀!” 说话间,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月神已经翩然降临到他们眼前,此时的他已经不再是老婆婆的模样,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翩翩公子,只见他手拿着扇子悠哉悠哉,一摆一摆的晃动着扇子。 只见他的眼睛里波光粼粼,眼珠子转动,倒像是想出了什么鬼点子般的让人不寒而栗。 第146章 魅影 “影”是本市最着名的娱乐休闲会所之一,它就坐落于育英学院的附近,是c市有名的高级私人会所。对于大多数大学生而言,“影”是一个充满诱惑的地方,人们总是好奇这座金色奢华外观下包裹着的秘密。而今天,有两个打扮靓丽的少女兴致勃勃地来到了这里开启她们的探索之旅。 “婷宝,这里真的超赞的!” “嘘——小点儿声,我这也是第一次来。” “不会吧?那你的卡是谁给你的?” “这个是我以前邻居家的哥哥从美国寄回来的,一直没用过。” “呵呵,就是你喜欢的那个睿哥哥吗?” “说什么呢?!” 两个女孩子嘻嘻哈哈地相互调侃着,不时地左看看右摸摸。殊不知,在某一个角落,两个女孩的天真举动早已落入某人的视线。 “那个人是谁?好帅啊!” “好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呢!” “好像叫…叫…” 男人优雅的坐在吧台的高脚凳上,干练的侧面轮廓,左耳上一个不知名符号的耀眼耳钉,右手不时晃动着梦花般色彩的液体,与一旁的友人轻声低语。健硕的身材比例,一身纯黑色的休闲打扮,在奇幻的灯影变化中显得格外诱惑。这个男人全身散发着一种特别的魅力,像一个巨大的旋涡,让人的目光不知不觉被吸引过去。白娉婷从进入“影”开始就注意到这个男人了,她有一种感觉:这个人,好熟悉,熟悉到就好像自己活着的这二十二年就是为了等这个人的出现。那种感觉大概就是爱吧!想到这里,她不知不觉得面红耳热起来,她赶紧收拾好自己的那点儿呼之欲出的想法,不好意思地瞟了瞟旁边跟自己一起出来玩的莫丽。只见她还在大惊小怪的在这里左看看右看看,对“影”的一切充满好奇。“婷宝,我好开心啊!我早就想来这里玩儿啦!”莫丽接过娉婷递过来的鸡尾酒,开心不已“想不到你的那个青梅竹马这么有钱啊!哇!这是什么呀?好好喝!”,“慢点啦!会醉的啦!这是这里的招牌‘奇幻鸡尾酒’。”娉婷看着好友的贪吃相,忍俊不禁。然而,少女的情绪已经悄悄的发了芽,心情就像小兔子一样七上八下跳动起来。那个男子的眼,好熟悉,好像那个已远去去多年的人。 好像听到那个人叫自己: “嘟嘟——” 嘟嘟,这个名字是有来历的。那个时候的小娉婷很爱哭,嘴巴总是翘起来可以挂上个油瓶似的。而刚好,在小娉婷5岁的时候,已经上小学二年级的一个大哥哥来到了他们家隔壁定居。有意思的是,他们每次见面都是小娉婷在向爷爷奶奶撒娇的时候,每次既害羞又觉得尴尬的小娉婷都会撅着嘴巴生闷气,圆圆鼓鼓的样子十分可爱。所以,见面的时候,那个人总是爱笑她“嘟嘟”。 小时候的白娉婷,是一个可爱的小囡囡,因为父母工作的关系,她出生之后一直住在部队大院里,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大院的小朋友有很多,白娉婷又长得白白胖胖,像一个瓷娃娃十分讨喜,深受大人们喜爱。叔叔阿姨们有什么好吃的都会“婷婷来吃”、“给婷婷的”。这就导致其他小朋友的不满,尤其是小朋友们中的“孩子王”的某个男孩子的抵触,那个男孩子仗着比他们一帮小朋友大几岁,总是找小娉婷麻烦,拽辫子、藏书本、使绊子无所不用其极。记得,有一回儿,男孩拿了小娉婷的发卡就是不还给她,害得小胳膊小腿的她满院子追着他跑,不小心摔了一跤,磕破了小腿肚,流了好多血。那么小的孩子看到血肯定是会觉得十分害怕的,那怕只是大院里小小的“孩子王”,男孩子一看流血了,心里暗叫不好,知道自己闯祸了,心里十分焦急又不知道怎么办,急得抓狂。 “白娉婷!别哭了!” “哇哇——” 本来就受伤了的孩子,听到肇事者还这么凶,更是哭的厉害。 “嘟嘟,怎么了?” 这时候,一个年纪稍大一些的男孩子走了过来。他蹲下身子看小娉婷的情况,发现只是擦破了皮,加上她细皮嫩肉的流了好些血。 “嘟嘟,没事的,我背你。” 男孩子就这样温柔进入了小娉婷的世界。还是小孩子的白娉婷,从小就和爷爷奶奶生活,很少能感受到父母的爱,她是一个极度渴望爱的孩子。所以,当这个男孩子在她饱受别人欺负的时候,给了她最美好的依靠和呵护,她就义无反顾的相信这个人,认定这个人。 傻宝宝白娉婷,当时可是很没形象的扑了上去,也不管什么鼻涕眼泪的,弄了人家一身。被忽视在一边的“孩子王”,心里不服气,但又不好发作。后来,这件事还是被他的父母知道了。自然是挨了一顿教训,免不了挨了军人老爸的打。受了教训的男孩子,摸着被打得火烧火燎的屁股,心里很不服气。趴在床上写了好几页字出气,只见那些狂乱的字无非就是三个字“白娉婷”。 “沈睿,有什么好!我阿默哪里比不上他!笨婷婷!”男孩一边嘀咕一边咬被角愤愤不平。小小的心灵被什么拨动了,连着生活也变得欢腾和多彩。 过去了好多年,他们三个人成为了大院里最好的伙伴。青春洋溢和煦的风一直萦绕在三个人之间。后来,“孩子王”的陈默大学毕业就去了参军。后来,他们做了15年的邻居,直到男孩去美国留学。后来,她也离开了大院来到父母身边。当年离别的情景,那个她心目中敬仰的大哥哥,那个温暖的笑容一一在她的脑海浮现。白娉婷不知不觉地陷入往事的回忆之中。而这一切都落入了一旁好友的眼中。莫丽伸出右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婷宝!婷宝!人都走了,你还看什么?” “啊?我…没看什么…” 看好友失魂落魄的样子,莫丽邪气地调侃,“我们白大小姐看上的人—”,竖起大拇指,“一个字,赞!”。 羞得白娉婷只好讨饶还嘴“小心,我告诉贺凯,你去外面找男人玩儿!” “婷宝,你敢瞎说!” “呵呵,着急了呀!” 两个女孩子嘻嘻哈哈互相打趣着。有谁能理解少女们的秘密呢?白娉婷一直隐藏得很好,只是今天这个男子是在和那个人太像了。 莫非,真的是他?他回来了? 第147章 荆棘 每当夜幕时,常常会有一个噩梦纠缠着我,那个梦是这样的:在一间空旷的房间里,只有一个晃眼的突兀的灯泡,像一只临死前挣扎过惊恐的眼,我一个人拼命地喊“有人吗?有人吗?”,无论我多么用劲,嘴巴张了又闭,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血管里的血液在翻腾,纵横交错的经脉突起,但是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我听不见一丁点响声。当我四处寻找大门想要离开时,我惊奇的发现这个房间没有门!我又跑到唯一的窗户边,但是无论我怎么推拉,窗户丝毫不为所动,就在我拿着脱下来的高跟鞋,正要击破玻璃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几个穿警服的人,他们围成一圈,把我包围。然后,不知是谁打了一个手势,他们一拥而上,揪头发,抓胳膊,扭耳朵……总之,我被他们像扭麻花一样扯来扯去,在混乱中,我发现他们的嘴脸越来越明晰,正在揪我耳朵的不就是妈妈?为什么连我的论文教授也在一旁气急败坏的样子?扯我头发的那位大老粗看着就像是那个人的父亲?还有那个抓着我手死乞白赖的不正是我的男友?可是,我不知道他们想要对我做什么,我只能挣扎、哭泣,一个闪电,我看到窗户外头垂下坠落的脸,他们太过于熟悉以至于我只能瞪直了眼!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情不自禁的呼喊,希望能够寻到一个出口,能够解脱,能够把自己埋藏,这是真心的,也是发自内心的,希望解脱。 “啊——” “彤彤!醒醒” “彤彤!醒醒!” “小凯——” “叶教授,您也到超市买东西?我给您介绍一下,她叫莫丽,我的女朋友。” …… “贺凯,你们那个教授好奇怪哦?”莫丽总感觉叶教授那双细眼盯着自己的时候暗含着不明意味,让她感觉很不自在。 “哪儿有什么好奇怪的,走走走,买你最爱吃的海带和肥牛,涮锅去。”听了女友的话,贺凯若有所思地望向叶教授离去的方向。 莫丽处在极度开心的氛围当中,因为她涮锅是她的最爱,还能和自己的男朋友在一起。可是,殊不知,一场围绕她的陷阱正一步一步的接近,而她却全然未知。 “莫丽,对不起。” “许晴,这是我和林阅鑫的事,不用你管!” “我只是想你能给他一个机会,况且不是他的错!” “不是他的错?!”陈晓彤这些日子里来的委屈全部发泄,“那是我错?” 最近,几天从林妈妈口中得知,林阅昕整日借酒消愁,整个人都变得消沉起来。许晴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在论文提交完后找到陈晓彤。宿舍阳台上,两个女孩子相互倾诉内心的话语,彼此作为最亲密的伙伴,这一夜注定是要无人入睡。 …… “莫丽,莫丽,怎么了?别哭啊?你说啊!怎么了?”宋芸芸看着好友浑身衣衫不整,全身上下青青紫紫,心下极度的震惊。 刚刚接到莫丽的电话的时候,她就预感肯定是出事了。当时,在宿舍的姐妹还有许晴和陈晓彤,她本想叫上她们两个的。谁知,莫丽叫她一个人来不要声张。 “咱们报警!报警!丽丽别怕!”宋芸芸心疼地抱紧好友。 这样可怕的事情既然发生在自己的好友身边,真的是悲伤难以言喻,而此刻唯有自救。 “别!别!芸芸不能这么做!要是被贺凯知道,我怕会出更大的乱子。”莫丽拽紧宋芸芸要拨电话的手,“求你,别!别!他没对我怎样,真的!”。 “啊!怎么有这么多血?你受伤了吗?” “是那个人的,我拿东西砸了他。” 宋芸芸看着好友凄惨的模样,心里十分的难过,谁也不曾想过那个试图玷污莫丽的人竟然会是贺凯的导师。不报警就等于放过了这个败类,让这种人渣继续混入教师队伍祸害其他人。可是,好友的担心也是正确的。贺凯是莫丽已经交往了两年的男友,计算机系的高材生,马上就要保研成功的关键时刻,如果让他知道自己的女朋友被自己的教授欺负了去,后果不堪设想。 “那怎么办呢?我先送你去医院,去医院。” “不行,芸芸,把门关好,你扶我去淋浴间就好了。” …… 另一边,宿舍阳台上的两个女孩正握手言和,她们不知道自己身边最亲近的好友在这噩梦般的一天里经历人生怎样的惨痛遭遇,未来又会是怎样的坎坷。 “快过年了呢!” “是啊!这个年一过,咱们就该毕业了。” 夜晚的风,吹散了这座校园的热闹,此时此刻,两个女孩子大大咧咧地躺在一起,仰望天空中的点点星光。 “彤彤,那个孩子不是他的。” “我知道。” “那么,那个女生是故意自杀拆散你们的事情,你知道吗?” “我知道。” “那么你为什么还要和他分手?” 陈晓彤望着好友兼她们几个日常生活上的“好大姐”,从她急切的眼光中,她知道好友的疑惑和心疼。可是,事情就这样措手不及的发生了。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为了一个人,她就这么硬生生的把自己的命豁出去了。她,陈晓彤,今年才21岁,她从没有想过两个人的相爱会导致一个人的死亡。她至今不能忘记那个叫“林沐紫”的女孩,她父母悲痛欲绝的样子以及给她那的一巴掌。 “我能为林阅鑫去死,你行吗?” 还是学生的她,好怕。她的爱情,怎么能够承受一条人命的代价呢?那份沉重太过压抑,已经超出了她能承受的界限。 望着自己的好友,陈晓彤吐露了自己的心声。 “我害怕…” 说什么不害怕呢?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想很多人都不能够是独善其身,但是一旦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又有谁能够告诉他怎么去做,怎么才能够安稳? 第148章 谈判 “你为什么非要赶尽杀绝?” 被一股巨大的冲击波击倒。程锦瑟和路晓晓分别倒在了距离结界之门大约一米左右的地方,就差了那么一点点儿,就可以逃离这里的封锁,将信息带给外界,没想到还是被识破了。 是啊,为什么非要如此这般胡搅蛮缠呢?顾华元也搞不清楚自己的想法是怎么样的,只是在日月崖待久了,心里就会烦闷,好像有个声音在挠他的心,催促着他去找寻,那个让自己茶饭不思的人。 而在平行世界的另一端,另一场无形的战争又在上演,人们的勾心斗角和职场的诡异多变早已让人应接不暇,疲惫不堪。 “你有什么文凭?写过什么作品吗?还在国外生活过?据我所知,澳大利亚高昂的生活费,像你这种出身的人是应付不来的,难不成是在国外找了个男人?” 在座的所有人都被总裁的尖酸刻薄,甚至出言不逊,感到十分的不解。难道这个女人就这么让大老板看不顺眼,大家都是混迹职场的聪明人,此时此刻,虽然,知道这样的面试,对应试者来说很无礼,但大家还是一直选择了缄默。 “怎么?陈小姐,你无话可说了吗?” “总裁,对于一个新人,这样的言辞不是与您一直强调的尊重违背吗?”一个坚定的声音适时打断了这无休止的嘲讽。 “啪—”不出意料,男人甩掉了手上的简历,起身踱步走到落地窗边,背对着众人,大家都是惊得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没有办法,第一次遇到这样强硬的人,如此看来,没有一点手腕是不可能解决现在发生的事情,也改变不了当前的局面。此时,众人也疲乏了,无异于等待着最终的结果。 空气中霎时凝结了一股寒流,谁也不想这个外表斯斯文文的郭经理,刚从一线提拔上来,就敢顶撞大老板,真是勇气可嘉,但也要看看场合,这不是明摆着会遭罪的吗? 不管怎么样,谁也想不到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竟然有人可以这样大胆,看来初生牛犊不怕虎,这句话确实是有出处的,但是又怎么能够在现实生活中大行其道呢? 没有办法的办法,就是把事情冷却下来,然而众人面面相觑等的便是这个时机,只好硬着头皮也要把这场戏演完下去。 “出去!”时间一点点儿流逝,男人薄唇轻启,两个字让女人终于如释重负,再一次望着这个男人的背影,就这样吧,他们两个人本不该再相见,不该再有丝毫纠缠了,回来也许是又一个错误的决定。 “再…见。”从没有想过再次见面是如此的光景,曾经最亲密的爱人,如今是视自己为蝼蚁的总裁先生,他是要有多恨她啊!就在她转身的一刻,眼眶还是不自禁的湿润了,就在她的手要碰触到门把的时候,一个有力的手掌抓住了她,狠狠地用尽力气按住了她的手臂,清冷的声音又再一次响起。 没有挽留,根本不值得一提,原来情动时是如此浓烈,情淡时是如此的可悲。看来人性是怎样的,大家都一清二楚,不必多说,甚至可以说人嘛,趋利避害都是这样一个德性。 谁又能怪谁?谁又能做谁的依靠?到最后还不是要看自己的能力,自己的硬气,自己的实力。 “郭经理,你没听清楚吗?我是叫你,还有其他人都给我出去!”顿了顿,他继续无情的说着“陈小姐,我想你还有事情没办完吧?!”她看着这张熟悉的脸,忘记手上传来的痛,一瞬间,她有种恍惚,仿佛眼前的这个人是自己不认识的陌生人,可是他的声音、他的发、他的眼,每一寸都在提醒她、控诉她,是她将他改变成这样的。 偌大的会议厅,只剩下两个人,男人脸色一变,放开了紧抓住她的手。 她裹着白色的被褥沉睡.那么安详,那么静好,.在她身边的他有一双布满血丝的眼,星光洒在他的脸上,使他的双眸一片晶莹.。 不知道为何,此刻的他,内心感到的是无比的害怕,甚至可以说患得患失的感觉,已经长期的在他的身体里埋下了印记,这颗种子,甚至在不知不觉的生长成为了一颗害人的参天大树,此刻,他多想有一颗树洞,能够钻进去,能够将忧伤和烦恼全部抛之于外,他只想在一棵树洞里慢慢的保护好自己的内心,让自己能够静下心来和世界和解。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天使,那么,她一定不会愿意看见那晶莹悄然打落下来.。 他注视着她苍白的脸,紧紧的握住她的手。不想他有事,真的那是多么好的一个人啊!她怎么能舍得他受苦受难呢?他的不忍心他的爱他的关切全部都是属于她的。 没有那么多的爱情是意外,其实爱一个人真的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 在他的记忆里,她有一双纤细的手,柔软而温暖.他喜欢她挥笔作画时的专注与激情.然而此刻,一切变得很安静.。 他再次握紧她的手,生怕丢失了她. 午夜12:00,城市的钟声响起. 他闭上双眼,亲吻她的手.冷俊的外表下就只剩下那么一点儿坚强,无声的泪流满面.。 她的手微微一颤,他触摸到一股发自内心的颤动. 他睁开眼,嘴角上扬,泪水模糊了双眼,内心狂喜。 “把他带到我身边,好吗?”这么长远的等候,她的第一句话无关他,而是那个男人,他的心像坐在过山车上一个转弯,从最高点跌落到最低点。 “好,我答应你”他的眸色暗了暗,但是他不忍对她说不,因为她就存在于他的骨子里,他的人生离不开她,所以,他愿意为她付出一切,只要,只要她幸福,不管要做什么,他都愿意去赴汤蹈火,就算是毁了别人,甚至毁了自己的人生,他也在所不惜! “睿,谢谢你。” 第149章 楚家 吴管家是冷家几十年的老仆人,无论是出于爱还是其他别的什么,对于他而言,这个人就是他最亲近的人,他会敬她为“吴姨”。 “少爷,楚医生已经在治疗沈小姐了”吴管家递过一杯伯爵咖啡,“沈小姐,在这里三年了都不曾出什么事,不像是要自杀”。 不管缘分这种东西再发生多几次,这条红绳始终还是在他俩之间紧紧的缠绕着他,不可能忘记,他也不会不管他,因为爱一个人就是无时无刻的关注着她的一切,他知道没有人在这个世界上比他更爱她。默不出声走到她身边,叫佣人们都闭上嘴巴撤离这里,他不想打扰这份难得的共处时光。可是,当他走近,才发现她的异样,这哪里是在吃东西!她的右手狠狠地抓住刀刃,血都已经流到了餐盘上,触目惊心!那一刹,他几乎是本能的出手,用他多年散打搏斗的经验,一个手刀打掉了她手中紧握的刀具,那个时候,他是慌乱的,多么可怕,就在那么一瞬间,也许他就要失去了她……这些都不是稀奇的事情,他从来都表现得异常淡定。可是就是刚才那一刻,他感到刮心之痛。 他竟然为了她心痛!在恍惚间,他又想起了另一张脸孔,他恼怒,虽然,他知道她不是想自杀逃离。但是,没有办法让自己冷静下来,内心中的那种恐惧和悲喜交加的失而复得的感情,任何人都无法理解,甚至这一切有点近似于癫狂,他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不断的在压抑着自己,实属是艰难的。 透过落地窗,这座城市,车水马龙,忽闪忽闪的灯光, “为什么要逃离这里?不是你最好的归宿吗?如果你不愿意呆在这里,那么你想要去哪里?我愿意给你自由,愿意给你天空,甚至愿意为你去死,但是你配得起我的爱吗?你觉得你有条件跟我谈判吗?。” “什么条件?”她的双眼充斥的是勇气和坚定,而这一切却又是为了另外一个男人。她的怒火已经让自己陷入了癫狂,根本不受理智的束缚,甚至此刻,他只想要早一点解脱,逃离这个男人的魔爪,却没有找到出口,没有悲伤逆流成河。 “你到底要怎样?”她愤怒的注视他,他的唇角上扬露出诡异的笑。 “我要你”他在她耳边轻轻的吹了一口气。 “给过你很多的机会了。”因为爱一个人真的是一件十分疲惫的事情,特别是遇到一个冷若冰山的女人,她似乎不懂得她的柔情和深情,总是将自己的爱推之门外,内心所受到的伤害简直是罄竹难书。 轻轻的松开她,他走到一边玩弄起一朵百合花。“我给你1天的考虑时间”他低沉的话语有一股威慑力“你最好做好觉悟” 倏的,百合花掉落了下来,花瓣凄苦的掉了。 两个人的情感,如果强加了第三个人,可能会太拥挤,然而现实生活就是这样,爱而不得,视而不见,任何的感情都不经不起这年累月的消耗和打磨和打击,可是命中注定的就是有一些人,他会热情似海,深深爱着你。 透过纱窗,一缕阳光放肆的在他仰起的脸上跳动,他深深的吸了一口空气,那里还残留着熟悉的迷人的香味,“馨蕊…馨蕊”他一个人絮叨着。 “把我忘记是为了你的幸福。” “你怎么这么残忍!” “嘟-嘟——” 电话断了,无论他怎么叫喊,她的声音都不再出现。他一遍一遍回拨过去,不知过了多久,叫喊了多久,然而都没有回音。 …… 3年,时光的痕迹没有过多的在这座豪华别墅显现,一切还是和3年前一样,她最爱的花,她的摆设,她的照片,她的气息,无处不在。只是见不着她,少了她的实体。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都会一个人静静的发呆拥着残留她体香的衣服入睡,只有这样他才会安心。每到夜晚,夜深人静的时候,思念的情绪便会疯狂滋长,让他彻夜难眠,脑海里只有那么一个声音在呼唤他,那就是找到那个女人。 “绯雪…绯雪…”男人抓紧手中的连衣裙仿佛一松手它就会离开,口中不停地呢喃她的名字。 “啪——”声音清脆。白里剔透的脸颊霎时红涨起来,但是她全然没有知觉,因为当再次遇见他的时候,她竟没法动弹的好像被定格了一样,虽然她心里在紧急的想要逃离。在此众目睽睽之下,如此庞大的盛宴之上,居然被一个男人掌扣,说出去恐怕这个女生的脸面也丝毫荡然无存了,但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事情已经发生了,任谁也无法去改变和纠正。 为什么又会相遇,难道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的小和奇妙吗? “痛吗?”他不依不饶的走近她,一只手有力的抵起她的下巴丝毫没有怜惜的意味。这张朝思暮想的脸,如今在手下的触感确实令人称咽,但是我是这张魅惑的脸,我自己沉沦于此,情不自禁,而且还深受其害,没日没夜,尽乎都在思念中孤独中度过,这是何其残忍? 他眼中依旧是怒火,在她看来他一定是恨死了她,泪水涌了出来。也许是看到了他眼中的悲伤,竟然有那么一刻,他的心还是软了下来,情不自禁的松开了手,让他恢复了自由,但是这么做,对于他而言,何尝不是一种残忍,爱而不得,如今再见,实在是痛彻心扉。 全然不顾在场所有人的反应,大家都在唏嘘和疑惑。 “萧董事长怎么当众打这么美丽的女子?” “这女人得罪了萧董?” “萧董还真是不懂怜香惜玉!” 几个的男人女人叽叽喳喳说着,男人的眼瞅着那女子倒是发出光亮一副沉迷的样子。女人眼里倒是充斥着狐疑的眼光打量那挨打的女子。但是大家都不敢替那女子说一句公道话,毕竟萧氏是跨国的大集团而且这次产品发布会正是萧氏一家美国的子公司举办的。 第150章 忆梦 在场的所有人都是面面相觑,毕竟这么一个知名的人物,在业界却是鲜有人见过真容,恐怕今天在宴会上若能够见上那么一面,倒也是可喜可贺的好事,大家都在等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可能这是唯一一次让自己聚焦在人们的目光当中,但是不出意外的是,他从来没有过此刻这般的笃定,毕竟该出名的时候就出名了,自己也没有办法去遮遮掩掩。 因为,那个人是他一生渴求的也是他骨子里认定的人。无论前路怎么样,他都不会放弃,甚至有冥冥之中的一股力量,在指引着他,催促着他,一定要奋勇向前,不能够退缩。 既然这样,如果尝遍了甜味,却因为一点苦涩而凋零,那还不如咬牙切齿的向上看,向前走,把甜味留在心头,把苦味让给外人,他绝不妥协,更不会轻言放弃。 没有人能够让他放弃她,他毕竟这一生,他只爱着这个女人。 “哼——我要你也尝尝痛苦的滋味。” “啊——”不仅是她发出了尖叫,会场里所有人都发出了尖叫。因为萧董事长竟然向自己刚扣完掌的女人的唇狠狠的吻了下去。有人都在惊讶中目光灼灼的注视着这一对璧人,甚至有一些美女嫉妒的火花已经恨不得将这个女人洞穿,怎么这样的货色也能爬到顶尖男人的床上?嫉妒就像是魔鬼般侵蚀着一些女人的心。 “放…开我…呜呜”她快觉得自己要窒息,难过的让她无法相信他会这么待她,而在场排山倒海的声音也让她几乎要昏眩。 确实是情场上的高手,他几乎每每在对方即将晕过去时,又以蛮横之力将她呼唤摇醒,我是醉生欲死,倒一点也不为过。 察觉到她的害怕,他邪气的一抹笑,仿佛猜到了她的想法。“我是变了,那都是你教我这么做的,我不会再让你轻易逃走了。”打横将她抱起,用他大手掌将她的脸挡在怀里,一步一步走到前台,所有人都是羡慕的让开了一条道来,那是妥妥的大女主剧本,像是极其宠爱的妃子被温柔的对待着。 可是事与愿违,哪有那么多深爱,哪里那么多的柔情,只不过通通都是障眼法。 爱和不爱,往往在一念之间。 也许是时间的魔法,让一切变得那么光怪陆离,不管怎么样,这一次他都要勇敢一次。 这样的深情款款人设倒是在人群中引起了很大的骚动,大家纷纷议论大体这个幸运的姑娘是谁,然而从始至终都没有人能够猜出她的庐山真面目。 确实是被保护的太好,以至于那些嫉妒的女人眼珠里闪烁的猩红的怒火已经熊熊欲裂却无处可烧,因为他们也不清楚这个女孩的底细。 没成想人群当中有一个曼妙的女子,她的双拳正在人们不易察觉中暗暗的紧紧的握起青筋,凸起隐隐的预示着手的主人此刻心情的波涛骇浪,只见他注视着两人远去的背影,几乎像是石头般伫立在那里,胸膛一起一伏,这是在暴怒的边缘在隐忍徘徊当中。 他只能是我的,谁也不能够抢走他。女人恶狠狠的注视着远方,此刻如果有把枪在他的手上,可想而知,他会毫不犹豫的拉开枪的火线,甚至可能就直接送前面的两人归西了,至少也有可能男人可以保下命来,但是眼前的女人必死无疑。 幸亏这一切只是想象,还没有发生过。 “可后来,也不知怎的他们还是在一起了。” “不过他们也分开过一段时间,现在他们又复合了。” “为什么?” 一个来自异地的女孩,和她有多少相似呢?或许一样孤独过,一样爱着文字,一样倔强,一样的不讲道理。 可是,她一定不会叫霖“弟弟”,她也不会故意远远的躲他,甚至连走的前一天都不肯和他见面。 “没人了解才选择隔绝这世界\/ 有点疲倦已决裂的信念\/白色球鞋走不回喧闹的海边\/ 月光营火照亮许多笑脸疯狂画面停留在眼前默契却渐行渐远\/ 我们约好闯荡的那片天\/ 我一个人向前\/我流浪在拥挤的从前\/ 复习一页页黑白的空荡夏天\/呆坐在热闹的路边啤酒没变甜\/ 却少了傻得很认真的心愿\/ 我流浪在孤单的边缘\/ 怀念挥霍着笑声的耀眼蓝天\/ 听着那熟悉的音乐只剩下琴弦\/ 希望让时间回到误解那天\/ 能有机会说声抱歉……” “小麦你说过:友谊和花香一样,还是淡一点比较好。现在我们的友谊淡的就像你想要的空气。” 了解那年的夏天,在外面的校园中,女孩和男孩发生过什么? “你真的希望我是你弟弟吗?” 算了吧,一切都只是如果。 可是心有不甘爱,明明就来过,为何最终没有长相厮守,难道爱一个人是那么的容易消失的,也是那么容易,原来缘分这种东西,到头来最终还是会消散,遍地狼藉。 “tings lost never e again”. 背起行囊,该回去了。 列车急驰行走我趴在窗前,轨道两边已是大片大片的麦地,阳光清风麦子摇曳闪着锋芒,是在流泪吗?未来疫情走来,该忘记的就忘掉…… 走在校园的林荫小径上,阳光温柔的和肌肤亲吻。故意想不起从前。不经意间再次路过9号宿舍楼.而此时的我已实现了第一个梦,而这里是圆梦的家乡. 轰隆隆——拆架子的声音,夕阳下蓝色的砖瓦开始显现,我的心情也异常的激动欣喜。 短信显示: “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 ,一切都会雨过天晴。” 泰戈尔说:有生命力的理想绝不能像钟表一样,精确它的每一秒钟。 可是当你失去的时候的那种痛,谁又能够承受呢? 不管前路漫漫还是夕阳西下,总之该来的他还是会来,该走的还是会走,缘分这种东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一切都化成了成长的纪念。 第151章 规则 前些年,有媒体报道:“如果你还不知道“史上最牛女秘书”是谁,或者你还没收到那封惊天动地的邮件,说明你不是着名外企的一员。”在笔者看来,认不认识“史上最牛女秘书”是谁,是不是外企人员都无关紧要,关键的是透过该案例吸取教训为将来的职场生活打下基础。同样的,认清职场规则才是屹立于社会不倒,谋求自我发展的正道。 案例回放:“06年4月,全国所有知名外企都在狂转一封来自emc(总部设在美国的全球最大的网络信息存储商)北京总部的电子邮件:emc大中华区总裁陆纯初与其高级女秘书因工作琐事激烈争吵,导致后者被迫离职。这起本该内部消化的事情,因为事关“外国老板与中国员工文化障碍”的大话题而闹得沸沸扬扬。(光明网报道)” 在笔者看来,这起事件归类到“外国老板与中国员工文化障碍”是有偏颇之处的。首先,上升到文化层面而言就有夸大的意味,该事件单纯的是一起由个人引起的无关中西文化。显然地,就算是在国内的企业也存在类似的案例,只是因为没有得到广泛关注而已,难道国人自身也有民族文化差异?故而,笔者认为该事件不应该被夸大为文化差异所引发的冲突。其次,从舆论的角度来看,大多数人是支持当事人瑞贝卡(秘书英文名),这也正是体现了我们国人的“扶弱”心理。可是,这场职工与老板的“较量”的结局又如何呢?瑞贝卡告诉记者,“这件事传得太广,我都找不到工作了。”而emc公司总部则表示,“该员工离职只是个人事件”。在这场力量悬殊的“较量”之中,作为“弱势”的瑞贝卡的遭遇,这是值得我们去深思的事情。 从事件冲突的过程来看,我们可以按照事情的发展顺序划分为四个阶段:一、女秘书下班锁门,总裁怒发邮件批评(起因)二、秘书回了咄咄逼人的邮件并且广泛转发(导火索)三、邮件被数千人转发(发展)四、女秘书离职(结局)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本是一件由小事引起的“口角矛盾”(邮件互传),双方本来是可以用平和的语气和委婉的做法解决事情的,但是双方却没有很好的处理,而是各自非理智般的“怒发冲冠”造成了这般轰动社会的事件。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当事人双方都有责任承担自己的过错。一方作为领导人缺少肚量和“礼贤下士”的态度;一方作为职员缺乏工作技巧,忽视自己的身份,没有选择恰当的方法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在舆论下该总裁的行为受到众人的批判,可见人们普遍的社会心理就是“老板是欺压小职员”的。可是,作为一名秘书而言,瑞贝卡的做法显然是不恰当的。在收到上司的指责信件时,就“怒气冲冲”的回信将彼此之间的矛盾激化。诚然,这么做是逞了一时的英雄,可是最终落下的不也是一拍两散,离职收场?再者,如此私人的信件,瑞贝卡却昭然公之于众引起滚雪球般的效应。很显然,当事人的“撕破脸”的抗争做法折射出当下职员与老板之间的矛盾,这亦引发了一个问题让我们思考:当老板误解我们时,我们作为职员要怎么做? 其次,我们再来分析:“史上最牛女秘书”这里的“史上最牛”是指哪些内容?一、当受到上司误解时敢于“回击”,并且“义正言辞”地向老板提出自己的权力;二、将自己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公之于众,一泄大众普遍的职场压力和不满;三、敢于挑战上司,扮演大众潜意识里希望做挑战上司的“英雄角色”。 步入社会,进入职场。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可以划分两种:要么是替别人打工,要么是要别人替自己打工。职场生活,必然有这个圈子里的规则。笔者认为职场规则包括:“明规则”和“潜规则”。“明规则”当然就是我们社会约定俗成的,法律法规既定人人都要遵守的事情。而“潜规则”就是指看不见的、明文没有规定的、约定成俗的、但是却又是广泛认同、实际起作用的、人们必须“遵循”的一种规则。虽说讨论职场“潜规则”是一种社会的悲哀,但是要想在社会立足和发展,不懂潜规则就如不知“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道理。这起女秘书的案例,也只不过是当今千千万万职工所遭受的典型范例之一。单从一名秘书人员而言,笔者认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是当今作为这类“幕后英雄式”人员应该具备的素养,毕竟人活着要有尊严。“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时代早已过去了,我们应该学会的是适者生存的能力,有尊严的活着,更应该坚持自我寻找合适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在大学,我们学到的都是书本的知识,它们虽说是经过实践才搬上我们的教材的,但是未必就适合普罗大众。秘书行业人员所具备各项素养对于大多数别的职业来说,同样有借鉴学习的作用。就像“大学,我们到底是读什么?”这个命题,笔者认为首先是学会做人,其次是做学问,学知识。职场生活亦然。 职场人生,我们要懂得的不仅仅是“明规则”,更要意识到“潜规则”。笔者不把“潜规则”归到可恶的角落来看社会问题,因为每一个社会圈子都有自己本身固有需要的规则,我们一而再再而三的批判也只是纸上谈兵,有人的地方就有各自思想角度各自的利益追求。就像这场较量,从女秘书的离职,她触犯的就是职员不能公然挑衅上司的“潜规则”。试问作为一名老板,你的员工直接“反”你制定的规则,你还会泰然自若吗? “潜规则”固然有它的可恶之处,作为新时期的职业人士应该学会正确的处理好职场上的“潜规则”,坚决维护“明规则”,不作“潜规则”的牺牲品,这是需要能力和培养的。所以,学习是永无止境的,经验是不断积累的。 当然,深入了解一些社会上已经约定俗成的不伤及他人的“潜规则”对日后的职场生活是有好处的。愿我们的雇主和雇员双方一起努力,维护好我们的职场规则,促进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这便是该案例给我们的启发。 第152章 老人 老人返航归来,仅剩下一具大鱼的骸骨陪伴归来。 故事的结局也慢慢的向我们展现一个老人与人生抗争的最后结果,在此时的老人多少会显得有些落魄和沮丧。从老人的话语,你就可以了解到此时老人的复杂心情。当老人独自一人的时候,“什么也没有,”他大声说,“我出海太远了。”在此处,从细节老人“大声说”可以看出作者还是维持了老人一贯的坚毅性格,保持人物形象在作品中的屹立。在老人与小孩的对话里,我们有可以看到老人的另一番情状,似乎只有面对小男孩,老人就会变得和蔼和谦恭起来,这也体现了小男孩对于老人来说的重要性。“它们打垮了我,曼诺林,”他说,“它们确实打垮了我。”“它没有打垮你,那条鱼没有打垮你。”“是的,确实不是。那是后来的事。”从这组对话中,我可以看出老人的真正用意,并非示弱而是希望从小男孩那里得到慰藉得到认可舒缓内心的复杂的情绪。带回的那一具十八英尺长没有一点儿肉的骨架,它是老人不屈人生的写照。从后面的对话里,你更可以看到老人的计划:老人还要出海,老人希望可以和小男孩一起出海,这具骨架可以让小男孩的家人正视自己的能耐。如果有帮手还不捕到大鱼了吗?这便是老人的潜台词。老人又一次梦到狮子,梦到的美好,对于一个老渔夫来说还有什么比得上在大海上捕获大鱼来的高兴呢?所以它们可以说是相同的,都是老人心目中美好事物的一种显像以及对未来的壮志雄心。 从作者的文字下,你可以凭自己的主观来认为老人的做法值不值,在书中周边的人对于老人的行为是怜惜和悲痛。“而在路另一头的棚屋里,老人又睡着了。他还是脸朝下睡着,而那个孩子就坐在他身边,看着他。老人正梦见狮子。”尽管作品中狮子的形象一直以梦中的形式出现,尽管作者也说这个意象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象征意味,但我们仍然可以感觉到“狮子”这个意象与老人有着一种微妙的联系。或者说两者之间有着牵连而且似乎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情状。二者一定程度上在某种特质上有着重叠。 老人就像狮子一样吗?他是不会倒下的硬汉,在这悲情的氛围里越发的耀眼牵动人心。从总体上来看这部作品有夸张和虚构的地方实在是很多,比如一个老人出海捕鱼驾着的是一只小舟而且还能把一只大马林鱼和船捆绑在一起由于鱼太大而船被鱼牵引着前进几天几夜,这些地方确实是不可信,但是并不妨碍作品本身的魅力。小说只是反映生活的加工品,无需过分的追究细节。“西方文论对艺术真实性的理解基本上以“模仿论”的文学观为基础,偏重于强调文学形象与摹写对象的契合,二者的相似性与符合度是判断文学真实与否的重要标准。这并不是说西方文论只看重现象的真实,实际上,西方文论在强调艺术形象与生活对象的相似性的同时,还要求艺术形象应蕴含某种普遍性,要在个别中显示一般。对普遍性和规律性的追求,说明其主张通过现象的真实描绘来揭示隐藏于现象背后的本质真实,把握或揭示事物的规律、性质。西方的艺术真实论是本质真实论。”[5]p19而老人的这一代表性形象则是深刻揭露了特定时期下的人类内在精神的表现。 作品在结尾处的着墨不多,体现了作者一贯的短小精悍的语言风格,但是又有意犹未尽的味道。给读者带来像是看电影般的视觉享受,尤其是结尾处的留白更是回味无穷。 结束语: 作者海明威“他14岁走进拳击场,满脸鲜血,可他不肯倒下;19岁走上战场,200多块弹头单片,也没能让他倒下;写作上的无数艰辛,无数的退稿,无数的失败,还是无法打倒他;直到晚年,连续两次飞机失事,他都从大火中站了起来;最后,因为不愿意成为无能的弱者,他举枪自杀。”[6]而作品《老人与海》中老人圣地亚哥的海上经历其惊险程度以及痛苦悲剧性与作者本人的遭遇有几分相似,人们常说“艰难是作家的一笔财富”,从海明威的作品里我们可以感受到作家本人的人格魅力以及精神品格。海明威自己也称《老人与海》 \\\"是这一辈子所能写的最好的一部作品\\\"。《老人与海》之所以久兴不衰大概也是作家与作品二者相得益彰的缘故,愿本书这饱含人生壮丽悲情的哲思激励每一个人面对自己的人生,不言败、不言弃。 “圣地亚哥也许算不上是一个怀有远大抱负的人,但他与对手搏击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英雄气概和克服艰难险阻表现出来的品格,尤其是在归途中与鲨鱼搏斗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悲剧精神,应该说与崇高悲剧人物的英雄壮举同样地激动人心,具有宏伟的英雄悲剧的审美意义。”老人作为一个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但却与比自己庞大厉害得多的“鲨鱼”搏斗,其结果可想而知,先不去考虑这“鲨鱼”的寓意,我们只需想想这种明知“以卵击石”却又誓死不屈的态度。这便是一个老者坚决的骄傲!在海上与鲨鱼僵持时,他会不断地给自己暗示和鼓励。他从没想过被打倒,从没想过会输。于是,读者与老人一道忍受着惊险以及搏斗的酣畅淋漓。那个时候,我们不会去想他是一个老人,仿佛他就是一位勇士!而当读者意识到他还是一位老人身份的时候,我们就会为他捏一把汗,惶恐、祈祷、感伤。这便是作者给我们带来的情感考验,一种仿佛置身于其中的刻骨铭心的震撼感。 第153章 解读 我们在爱的世界里\/享受着爱的甜蜜\/你的心我的心紧紧贴在一起\/爱心需要真心真意面对\/遥望守候真情的背影\/爱的土壤\/不会再荒凉\/爱你爱我爱他 在生活当中,没有人不会选择一场电影来消磨时光。到底要怎样的叙事能力才能够表达出一份爱的真挚?是很多人去想和思索的。徐帆也是,所以他为了自己的事业能够更进一步上升,便不假思索的报了相关的学习班,并且深入的去品读各类作品。 我们的生活其实离电影和小说并不太遥远,处处都可以说是在经典中演绎或者是再现。就好比很多年前就有一部皆知相文的电影,他在群众中所收获的口碑和好评,真的是如数家珍,让人不得不惊叹。 无论时间过去了多久,它都还历久弥新,代代流传看来,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小说和电影。所以我们必须要好好的珍惜文学创作,毕竟艺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 无需言语,就会明白艺术的魅力,任谁都抵抗不了,就像现在,许帆也是沉迷于这部电影和小说当中,在两个文本之间默默的分析和品读。从中感悟生活的万千变幻,同时也在塑造自己心目中的那个角色。成长绝非易事,而这些艺术带来的动力却是恒久的。 电影和小说是两种展现故事的媒介,电影版的《少女小渔》给观众带来的是此起彼伏的感情冲突,讲述少女小渔为青梅竹马出国后“嫁给”外国老头骗取居留权的故事,电影里的小渔是一个深爱男朋友江伟的痴情女子,她可以为了他只身一人偷渡他乡,可以忍受奔劳忙碌,可以为了躲避检查东躲西藏,影片一开始,别人问她为什么来美国,她会含羞地回答:“为江伟。”影片毫不掩饰放大了小渔为爱情的牺牲,所以哪怕是最亲密的人叫自己嫁给别人骗取一个当地人的“身份”,她也可以应承下来。然而就是这样善良的性格却没有赢得男友的谅解,反而导致男友的猜忌和出轨,影片里有一个细节刻画的是两人一起加餐的场景:小渔和江伟在餐桌吃螃蟹,江伟把螃蟹的脚扯下来放到了小渔的盘子里,自己吃的则是螃蟹肉。影片一直在刻画男友的忘恩负义,尽管这样小渔深爱的人却还是男友。在一次次遭受男友的伤害和外国老头的人性善待,善良的灵魂终于使她与男友决裂。影片里的小渔曾经为爱痴狂,做出了不合常理的事情,和老头假结婚,但是她在最后没有听男友的话丢下老头却毅然决绝选择了与男友分离,整个过程塑造的是敢爱敢恨、个性鲜明的女子形象。 上述的这些都与小说里的小渔形象截然不同。在小说里小渔既不是孤儿又不是一个个性十分鲜明的形象,小说里的小渔总是淡淡的不会拒绝别人的,她可以把自己宝贵的第一次献给一个毫无关系的病人,只因为他快死了,却喜欢自己一年多。她这样的性格,让男友江伟生气以至于不能理解,但是骨子里还是认同她是一个好女孩。在没出国之前,她是一个护士,护理没人想管的那些人,那些人都在死前说她长了颗好心眼。她出国,人说:好报应啊,人家为出国都要自杀或杀人啦,小渔出门乘凉一样就出了国。她出国时也是不紧不慢的,没有特别的高兴和优越,小说里描绘了她出国时在机场的一个细节:“她就这么‘八千里路云和月’地来了。也没特别高兴、优越。快上飞机了,行李裂了个大口,母亲见大厅只剩了她一个,火都上来了:‘要赶不上了!怎么这么个肉睥气?’小渔抬头先笑,然后厚起嗓门说:‘人家不是在急嘛?’”此处描写充分说明了她的不紧不慢的性格以及对爱情的平淡,所以在小说里读者是感受不到像电影里那般的躁动的人物情感。读小说的时候,脑海里出现的形象便是这样一个淡雅的女子,别人看来似乎很傻,她很善良看不得别人难受却宁愿自己难受。小说里男友江伟没有背叛她,只不过是十分后悔自己让她和老头假结婚,人就变得极度刻薄和嫉妒,小渔从中发现男友藏在眼睛里的秘密:自己在江伟眼里是一个漂亮女人,他是爱她的。所以,她愿意承担所有的不幸。比如:自己步行上下班省钱交涨价后的租金给老头而不告诉他,因为江伟也是不会给老头钱的;又比如:江伟会把那种后悔让她和老头家结婚的怨恨发泄到她身上,她一个人独自忍受男友亲手造成的苦果。在小说里,小渔是一个没有性格的女孩子,一直是逆来顺受的角色,没有什么太多的悲喜流露,就是安安静静的生活,没有什么追求,乐于助人一直是把自己当成了白衣天使来照顾别人。 电影的最后一幕,老头挨了江伟的打,导致中风发作,小渔在电话里告知江伟想要留下来照顾老头,得到江伟的强烈反对,给小渔最后的抉择。最终老头死了,小渔留下了,远处响起汽车远去的鸣笛声。而在小说里则是小渔答应了老头的几个愿望离开了,回到江伟的身边。截然不同的结局,反映了两种形象的解读,电影里的小渔是觉醒的女子,在和老头相处的过程中,看懂了爱情和现实生活的压迫,明白了独立生活的重要性,她开始掌握自己的想法,为自己认为对的事情而努力去做。在小说里则是未知的结局,淡淡之中又散发着强烈的决裂气息,小渔没有为老人留下,但是她答应了老人的愿望,她选择的还是心灵的救赎,慢慢的在改变,只不过要比电影的诠释更为的复杂和平静,在一个漫长的人性转变过程中逐步的蜕变。这便是《少女小渔》的两种解读。 第154章 来去 归来是归来是, 梦相随梦相随,魂无据魂无据。 满眼乡思,最难耐,岁岁年年归无期。 落叶飞花,花溅泪,哀哀怨怨靥憔悴。 归来是归来是,心相依心相依,情难言情难言。 一眼万年,谁探看?海已枯石已烂誓难宣。 百转千回,倦意浓,争得似秋燕南回。 总是被记忆深处那一根细微的情思羁绊,总是无法坦然的遗忘稚嫩的模样,总是无法舍弃命中注定的摇篮、避风港、乐园、诞生的地方。流走的岁月从指尖滑落,一段一段的记忆碎片撒了一地。星星不是我的眼泪,月亮才是照亮最令我灼眼的思念。陌生的熟悉的面孔成了来回交错的剪影,看不清摸不着。家乡的名字,总是萦绕耳畔,却未能至始至终的守候。如今的归途,是否已晚?我心中燃烧的感情、澎湃的感情、浓烈的感情消融在骨髓里,无法释怀的爱。我知道,这爱便叫:乡恋。 又到一年高考报名时,高考对于我来说早已成为往事。每当想起我的高中生涯,最让我怀念的就是那碗汤的幸福滋味。 在我过去的高中生涯,我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留守儿童”,父母不在身边,住在亲戚家,还要学会自理自立。印象中,我是在高二那年独自从北京回广东读书的,回乡备战高考那两年艰苦学习的场景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时候的自己自学了9本书,不太会说粤语,最害怕放假的时候一个人在家。 我入读的是一所重点高中,同学们十分刻苦,学习起来都是起早贪黑的,大家节约一切时间读书,就连吃中午饭都没有超过十分钟的。那时候的我压力很大,一则是刚转校,二则是周围紧张的学习氛围,再加上北京和广东两地的教科书存在很大差异,面对陌生的环境和课程,我感到迷惘,那种惊慌的心情不知道能用什么词语来形容。 孤独、难过、埋怨,说实话,这些情感体验我都曾真真切切感受过。很多时候我羡慕周边的同学们,羡慕他们周末回家有爸爸妈妈陪着。在那个时期最让我羡慕的还要数同学家长送来学校的那一煲煲冒着热气、香飘四溢的老火靓汤。广东人爱喝汤,认为汤滋补。由于在北方生活多年,很多广东人的习性表现在我身上的已经所剩无几了,唯独爱喝汤这个习性没能改变。我当时的同桌,几乎每天都要到守门的大叔那里取她妈妈拿过来的保温瓶,保温瓶里装的自然是香浓的汤。有时候,她妈妈放了汤在门卫处还要等她出来和她聊上几句。我们学校实行的是半军事化管理,也就是说除了周六日是不让学生们回家的。所以,像我同桌家长那样送汤的不在少数,但是能像她家长那样频繁的还是比较少的。同桌每回取了汤偶尔还会抱怨她母亲的不厌其烦,也会拿来和我分享。那时候,喝着同学家长煲的汤,我心里真的很不好受,暗地里也会埋怨父母。 那个时候的我,多想喝一碗妈妈亲手煲的汤。 有一次,我自己在家凭着记忆里妈妈煲汤的样子煲了排骨汤,拿着保温瓶装好带到学校,和同桌分享并且强调这是我妈妈做的,应该是虚荣心作祟,有点儿自欺欺人的感觉。其实,味道确实不怎么样,但是同桌没有说穿还喝得很开心夸我妈妈手艺好。还有一次,我往保温瓶里装了泡好的即食面带回了学校,不过这回儿我没有和别人分享,而是自己一个人吃。现在想想,那时的我是多么的孩子气啊!嫉妒别人的幸福,殊不知,每个家庭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幸福。 那时年少,成长的路途,我总要学会一个人的生活。 高考的那几天,母亲终于从北京回来了。我内心是欢喜的,母亲张罗着要给我做好吃的,我是多想喝上一碗母亲做的汤。但是我家离学校太远,而我又是住校的,我不想母亲劳累,只好叫母亲别去学校了,等我考完所有的科目就回家享受大餐。我知道只要我开了口,母亲就会做到的。这些年,父母在我所有的物质要求上可以说是毫不吝啬的。但是如果非要母亲这么操劳,那就是我太任性了,我宁愿牺牲自己这小小的心愿。 当高考的第一场考试结束的时候,周围很多同学的脸上都写满懊悔,有的同学禁不住哭了起来,而我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数学考试失手了,在这样一个关键时刻,任谁都不能淡定,我也一样害怕、慌张乃至不知所措。就在我要到饭堂打饭的我被同桌叫住,说母亲在校门口等我。我是多么开心地飞奔出去,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得,当时母亲站在校园栅栏外等我的场景,那个最爱我的人,目光和煦,身型颀长,微笑的向我招手,我难以描述当时捧过保温瓶的心情。这些年我在外求学,多少个电话,多少的担心,多少的不舍,我知道父母深爱着我。有什么比得上家人的爱更让人幸福?那一刻,让我懂得自己和千千万万幸福家庭里的同龄人是一样的被爱着。因为有爱自己的家人所以我们是幸福的。最后母亲对我说了什么鼓励的话我已经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和母亲说再见转身时我就哭得泪流满面了,双手紧紧地捧着那盛满爱的保温瓶。而那汤的滋味,也成为我心底难以忘怀的记忆,陪我度过了接下来的一场又一场人生的大“考”小“考”。 现在,我还是孤身一人在广州求学,我们国家有数以万计的“留守儿童”,我相信我和他们一样经历过或者正在经历孤独、悲伤以及无奈。而我要感谢这段经历,因为它时刻提醒着我无论身在何处,总有一条名叫“爱”的绳索牵引着父母和我们。 时至今日,我都不能忘记那碗汤盛满的爱。 第155章 记忆 总是被这份感动所深深的包围。爱上这样的生我养我的地方,只有这样才能够落叶归根,或者说是回到心中所想所爱的地方,直至一生永恒。 总是被记忆深处那一根细微的情丝羁绊,总是无法坦然的遗忘稚嫩的模样,总是无法舍弃命中注定的摇篮、避风港、乐园、诞生的地方。流走的岁月从指尖滑落,一段一段的记忆碎片撒了一地。星星不是我的眼泪,月亮才是照亮最令我灼眼的思念。陌生的熟悉的面孔成了来回交错的剪影,看不清摸不着。家乡的名字,总是萦绕耳畔,却未能至始至终的守候。如今的归途,是否已晚?我心中燃烧的感情、澎湃的感情、浓烈的感情消融在骨髓里,无法释怀的爱。我知道,这爱便叫:乡恋。 离开家乡的那一年,我10岁。碰巧那年我们国家遭遇了洪水。从此就像一道难以逾越的大河将我和家乡隔开。这些年我偶尔回家乡,偶尔的时间也就是春节的几天。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就在这些偶尔间被淡忘,而我也就顺理成章的失去了孩提时的玩伴儿,我10岁以前的青涩童年的纪念,还有流逝的许多许多…… 我的家乡增城在广州的东部。增城,顾名思义就是:“增多一城”的意思。这样看来,按照先后排序,我的家乡要靠后很多,也许是它“太慢了”所以总是弄不出名堂来,更别说出类拔萃高人一等之类的了。正是因为它的“慢”相对于它的“主人”广州来说,它就只是一个不起眼的远郊,从它这里到一趟“主人”的地盘,要动辄个把钟头。但是,这里也有说不尽的好处。于是,这个慢了一步却总是在追赶别人的小城以一种坚韧而又有得天独厚的灵气孕育着我的萌芽期。我也会慢慢的长大,让这爱发芽、开花、结出灿烂的果实。 大概没有那个正派的人会以离开家乡为荣,也不会有谁在外而不思念家乡的人事物。小时候,无意中读到余光中先生的《乡愁》,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伤。然而毫不做作,离开家乡的孩子总是最向往家乡的,而我是真的离开家乡太久了,所以更能体会一个人背井离乡时的心境。“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 \/我在这头 \/母亲在那头;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 \/我在这头 \/新娘在那头;后来啊\/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 \/我在外头 \/母亲在里头 ;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 \/我在这头 \/大陆在那头。” 革命年代,台湾人民在对抗侵略者时,历时50多年的反割台斗争,这表明台湾人民为回归祖国母亲怀抱,不愿落入敌人手中所作出的牺牲。台湾回归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我始终相信在两岸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台湾回归祖国只是时间的问题,我甚至认为在我有生之年一定会等到两岸人民齐唱国歌的那一天。因为这份乡恋,无论何时何地都在牵着你和我。 与余光中先生有着相同遭遇的人相比我是幸福的,因为我和我的家乡总是畅通无阻。 而且,我现在就应景回到了家乡,结束了在北方多年的生活。离乡是生活所迫,回乡则是心灵的安慰。08年对于我来说是个有意义的年份。这是我回家乡的两年零几个月,我读书12年的最后冲刺。花开结果,我最终没有报考我所向往的北方高校,而选择留在家乡。我只知道那里有着名的白水寨瀑布、岭南唯一的植物盘龙古藤和百年老榕树、还有何仙姑家祠等。美食多为农家特产:迟菜心、丝苗米、正果腊味等,还有你买不到的果品:挂绿荔枝和仙桃,只有拍卖的赢家才能“吃\\\"得到(应该不会吃吧,动辄十几万以上,只有一二两重,我想赢家应该不舍得吃的。)在家乡的青山绿水中,比起城市这里是个世外桃源,我能感受到尽管家乡还不富裕但也存在变化。 现在,我终于有时间在这个美丽的大省里到处看看,因为高考,我连家乡的那个小镇都没有好好的领略过。近年来,家乡的附近由和家乡有着些许渊源的日本友人捐建了一座塔供人们祭拜仙人。每逢假日络绎不绝的人群,衣着打扮光鲜亮丽的男男女女,常常让我怀疑这里就是我儿时的乡土吗?我注意观察过他们从豪华巴士下来的表情,无一例外的张大了嘴,到处指指点点然后叽里呱啦的讲话,好像在我看来这些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东西在他们眼里变成了\\\"怪事\\\"很新鲜。他们,多数是从乡里走出去闯荡的本地人或者是乡里的后代。他们多多少少已经缺失了乡里的气息,但心中的那份乡恋依然可以看出个轮廓来。就像我看到他们祈福的专注。他们一定在感谢乡土的恩惠。这便是乡恋啊!无论你走到哪里,和家乡相隔多远,这份情感忘不了,化不开,抹不掉。 不再为乡而愁,我们要为乡而恋。尽管乡在那头,我在这头。 我还记得某部影视作品里男女主角说的一段对话: “你长大了想做什么?” “我想做一棵树。” “为什么?” “树扎根了就不会再分离了,永远永远都不会分离……” 我也曾想做一棵树,可是现实世界不是这样的浪漫,我始终要学会一个人坚强。但是就是无法忘却一种爱,它早已在我们的心里扎根。伴随我们的成长,爱在疯狂滋长;在热烈蔓延。爱我的人们在为我祝福,我爱的人们我也为你们祈福。 我逗留家乡的时间不长,因为我还要继续学习继续努力。我把这份我小小的生命轨迹里所体会到的点点滴滴传达给别人。 于是,我就把乡愁化作了爱恋。允许我说一声:亲爱的乡亲们,我回来了。 第156章 女性 女性悲剧与性缘何成为当代作家笔下亘古不变的主题?我在对当代文学作品的阅读过程中得出这样的疑问,我的不解和疑惑或许是我年龄阅历的鄙陋,在我生活的世界要我想像饥饿、贫瘠、残暴、血腥、恐惧、呆滞、落后、悲惨……种种我可以想到的消极名词而形成的文学形象和环境,我觉得承受不起。作为女性,我看到的是赤裸的描写被蹂躏下的女性形象和凄苦的命运;作为大学生,我看到的是理性思维下的残酷命运,理想的道路坎坷,现实生活的不幸福;作为中国人,我看到的是一段无法磨灭的黑白不分的历史…… 我觉得阅读当代文学作品是艰难的、辛酸的、残酷的感受。《米》之所以看不下去,就是因为其中所有意象传达出来的都是丑陋和罪恶,五龙的沦落直到那场残酷的刑罚乃至他死时的境遇,我敏感脆弱的感官最终选择逃避。女性在这里是什么遭遇呢?织云14岁开苞,跟了地头蛇六爷又有什么好下场?被当做金鱼喜欢就留着不喜欢就扔掉。 女性的悲剧也许是自古以来的。当夏娃怂恿亚当偷吃禁果后就成了罪人,上帝给女人的始祖惩罚就是不断地生孩子遭受身体撕裂疼痛的折磨。可是男人呢?上帝原来也是向着自己“同类”的。 当代作家群,写女性悲剧和性,无疑是广泛的普遍采取的写作重点,好比爱情是亘古不变的主题,这两样在多数当代作家作品中出现频率是最高的。性与女性悲剧是有直接的联系的。 在这些漫篇的性描写以及女性悲剧性刻画,似乎一夫一妻制在中国早已名存实亡,《白鹿原》开篇第一句话是“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 女人作为传宗接代的工具,体现了一种伦理悲剧。如具有强烈的反抗意识的小蛾,从肉体到灵魂都是悲剧的典范;白灵投身革命,却被肃反政策所杀害,无疑是政治悲剧的最好注脚。继而会有当代女性或者从很久以前开始人们就普遍的接受了男人的出轨的意识。因而文章透露着复杂的男女关系不是可耻的,尤其对于弱势的女性而言是可敬的值得同情的审美取向。 名叫“王二”的男主人公处于恐怖和荒谬的环境,遭到各种不公正待遇,但他却摆脱了传统文化人的悲愤心态,创造出一种反抗和超越的方式:既然不能证明自己无辜,便倾向于证明自己不无辜。于是他以性爱作为对抗外部世界的最后据点,将性爱表现得既放浪形骸又纯净无邪,不但不觉羞耻,还轰轰烈烈地进行到底,对陈规陋习和政治偏见展开了极其尖锐而又饱含幽默的挑战。值得说明的是全文多处的性爱描写,从20年前,再到20年重逢,男女主人公对于性爱都是那么开明,文章曾提到“只有在做着一件事上,他们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黄金时代》)看这样的作品,对于我们这代人来说是需要理性思考,不然把它看成少儿不宜的书也是大有人在的。怎样的去写性和女性形象?我觉得我们这一代文人应该仔细的思考和创作,毕竟时代是前进的,我们需要能体现当代女性的人物形象。 女性的悲剧色彩在当代文学的作品中处处洋溢着揪心的悲切。身为7个孩子的长姐,在家庭遭遇变故之后又失去爱情,自己亲手毁灭自己的贞洁后再嫁可以做自己爸爸的革委会副主任。这悲壮的举措,是我这个年代的孩子没办法想象的惨烈,我原以为死亡是对于一切不幸的最好解脱是悲剧最终剧情,现在看来人只有活下去才能在这不幸中演绎极致的哀曲。 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但是女人却不行。《妻妾成群》偷汉子的三姨太最终被人丢下井里,而那井历代以来又有多少孤魂呢?《红粉》里秋仪、小萼和老浦,讲的是两个妓女和男人的故事。两个妓女是好朋友却都和一个男人发生纠葛,下场又能有怎样的好结局呢?到了亦舒的《喜宝》,更是“明目张胆”的做起了情人的角色。当然,上叙的女性多是被动的接受命运的打压,那么与命运做搏斗的女性又是怎样的形象呢?当来双扬在卓雄洲买了自己两年多的鸭脖子以及帮了很多忙的时候,终于把自己给了他作为“回报”,两个人都知道这是“一夜情”,一夜过后再无交集。(《生活秀》)这样的情节设计,看似顺理成章,但是作者到底要告诉我们什么呢?这个看上去红红火火的女人,孩子早夭,离婚,一个人支撑家里的生活:母亲早逝,薄情父亲丢下孩子再娶,一个好吃懒做怕老婆的大哥,一个有毒瘾的弟弟,一个和自己做对的妹妹,这样一个女人,人生的目的是什么呢?抚养大哥的孩子成才,照顾弟弟下半辈子,常回自己家的祖屋……都是别人的幸福,她自己有什么呢?我会觉得庆幸的一点是:她是小说。 我们应该相信更多幸福和美好会在女性身上产生。美狄亚对伊阿宋的花言巧语表达出相当有骨气:“我可不要那种痛苦的富贵生活和那种刺伤人的幸福”(《美狄亚》)女性的悲剧似乎大多来自男性的一手造成,不要痛苦的富贵生活和刺伤人的幸福,不就是道出女性对于幸福的定义吗?不是物质上的锦绣衣玉帛,不是违背意志的结合。当代作家们笔下一出出的女性悲剧,是对时代的鞭挞和沉痛反思。那么,我期待,在不久的将来有温馨的作品,崭新的女性文学形象。 阅读和写作能力都将会使一个人的性情所改变,女性的情感丰富且多彩,但是也要感怀内心中对于爱的追求,使得人生变得丰满和美丽。 第157章 分析 精神分析心理学的人格理论是一种生成理论,它认为一个人的人格,是在作为主体的这个人与其所生存的环境之间的冲突、协调过程中形成的。弗洛伊德指出,一个人从婴儿时代起,为了获得其性欲之满足,就必然会在本我与其周遭环境及以其父母为代表的超我之间产生一种紧张的冲突,在这种紧张的对峙中,个人会产生一种极大的挫折感和焦虑感,而这种挫折和焦虑感会最终促进和升华一个人面对外界的适应能力和协调能力。弗洛伊德认为,其实个人的精神人格就是自我在协调本我、外在环境和超我之间的相互分歧、相互冲突的要求这样一种人生的经验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作家的早期经验对文学创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在许多作家那里,早年经验以作品的生活原型和题材直接进入创作之中。如高尔基的《童年》、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以及许多作家的自传体小说,都直接把自己完整的童年经验作为题材写进作品。曹雪芹的《红楼梦》、鲁迅的《故乡》、《社戏》、巴金的《家》等许多作家则以早年经验为生活原型进行创作;其二,早年经验作为一种先在心理结构和创作的动力源泉。一般而言,早年经验按其类型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丰富性经验,一种是缺失性经验。所谓丰富性经验,即他的早年生活很幸福,物质、精神两方面都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满足,生活充实而绚丽多彩。所谓缺失性经验,即他的早年生活很不幸,或是物质匮乏,或是精神遭受摧残、压抑,生活极端抑郁、沉重。但与丰富性经验相比,缺失性经验的力量要大很多。缺失性经验的例子有很多:曹雪芹、吴敬梓、吴承恩等着名小说家,考察他们的身世经历,或出身豪富,而家道衰落,或本来就生活在下层人当中,几乎没有一个是科场、官场都很得意的。可见,作家们的文学创作大多证实“因为深刻,所以书写”的创作动机。 浅议作家早期的缺失性经验对文学创作的影响:北大教授曹文轩曾说过:苦难是作家的一笔财富。而小说是人经历的体现,一个作家经历越丰富,其写作材料来源越广。但是,经历单独并不能造就一位成功的作家。在历经岁月的路程中,每一个人都会拥有各自的坎坷挫折,但是并非每一个人都能将这种情绪转变为文字,而这些宝贵的人生体验在作家的世界里经过岁月的沉淀和反复思考,便形成缺失性经验的累积。相对作为立志成为文字工作者的我来说,我更在乎深入了解作家早期的缺失性经验。 只有在痛苦中了解社会,磨练自己,感悟生活,并加强自己表现生活的能力,这样才有可能成就自己的文学之梦。好多伤痕文学作家,例如张贤亮等人,他们的作品之所以比较感人,也是因为作者对人生有着比较痛苦的体验。张贤亮56年发表《大风歌》被打成“右派”,其后几次抓了放,放了抓,直至1979年9月才彻底平反。其作品《灵与肉》《绿化树》等感人至深,不能说跟他早期遭受的痛苦经历没有太多关系。这无不说明:与丰富性经验相比,缺失性经验的力量要大很多。只凭自己的想象力来杜撰,写出的东西必然是干干巴巴,毫无动人的力量。由于对生活的感悟不深,所以这样的人是写不出好作品的。不说伟大作品,就是一般的作品,也是需要经过比较痛苦的生活体验才能够写成的。作家或诗人用文字来将自己的苦难记录下来,让世世代代的人都知道,这就产生了作品。因为他们亲自涉猎了人生的苦难,而不是道听途说得到的,所以写出来的东西特别感人。 我国古代又有多少文人墨客不是在艰难苦恨中写就了绝世华章才赢得生前身后名呢?屈原若没有被贬放逐的经历就不会写出《离骚》这样流传千古的名文;司马迁若没有身废名劣的苦楚,就不会写出《史记》这部“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来;杜甫若不是身遭乱离,就不会写出那么多反映人民疾苦的优秀作品;陶渊明若不是官场失意,又怎能写出《归田园居》、《读山海经》、《桃花源记》等带着孤愤情绪的脍炙人口的诗文来呢?蒲松龄若不是一生科场失意、穷困潦倒,是决然写不出《聊斋志异》的等等。他们在自己文章中抒发悲愤,将这些缺失性经验通过笔下的人物来表达使得“作者作之深刻,读者读之深刻”的共鸣。想要真正的了解一部伟大的作品,那必然要分析作家的创作处境,确切的说就是研究作家的这个人的人生经历,因为任何的作品都是写作者情感的反应。从广泛的阅读中我知道大多数的作家都是有过艰难的人生历程才会撰写出深刻的文章。 好多大作家都经历过十分痛苦的心灵历程。我们还可以看看外国作家的一些例子:俄国名着《罪与罚》的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遭遇也是很具有典型性的。他中年丧妻,贫病交加。1849~1859年陀思妥耶夫斯基因参加革命活动被沙皇政府逮捕并流放西伯利亚。十年苦役,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他的好多作品的产生及其风格的形成跟这种经历是有很大关系的。 《老人与海》作为世界文学宝库中的名篇之一,记叙了老人圣地亚哥曲折的海上捕鱼经历,该作品向读者呈现了感人的“忘年交”情谊,扣人心弦的海上搏斗场面描写以及震撼人心的奋斗历程。本书以事件的发展顺序刻画了主人公圣地亚哥的遭遇:出海前的居家生活——海上与鲨搏斗——返回时的悲惨情状。作品中有着令人胆战心惊的故事情节以及沉重的情感赋予,看似简单的铺陈却又使得读者的情感深陷其中。老人的硬汉形象跃然纸上给读者带来了强有力的情感冲击,而老人的悲惨遭遇以及在此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英雄式的悲情更是给读者带来深深的痛惜和思考。 第158章 讨论 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甚至直接写于狱中。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可以说是自己痛苦的人生经历的直接写照;美国作家海明威14岁走进拳击场,满脸鲜血,可他不肯倒下;19岁走上战场,200多块弹头弹片,也没能让他倒下;写作上的无数艰辛,无数的退稿,无数的失败,还是无法打倒他;直到晚年,连续两次飞机失事,他都从大火中站了起来;最后,因为不愿意成为无能的弱者,他举枪自杀。那里辉煌常常是一个个双胞胎孪生兄弟,让人无法割舍,而且血肉相连,常常在人生的路途之中会时而起伏,时而沉寂,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跌宕,甚至不知道未来终会发生个什么的意外。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未知数,总会在这个世界上出现,希望这种东西常常是可以激发人的潜能和无限的希望的。所以奇迹这种东西总是让人感受到了爱和希望。无论如何,总是要前进。 那么为什么痛苦的经历往往成就作家的伟大作品呢?司马迁的一段文字很能说明问题。在《报任安书》一文中他认为,这些人都是感情有压抑郁结,不能实现其理想,所以记述过去的事迹,使人们了解他的志向。这也跟韩愈所说的“不平则鸣”一个道理,也与人们通常说的“愤怒出诗人”有相似之处。所以说,作家的早期经验必然影响着其文学创作的方方面面,以写作者为主体的文学作品必然离不开作家的影子。而缺失性经验对于一个伟大的作家来说尤为可贵,但是并非说只有痛苦才能写出好的作品,在这里我要强调的只是缺失性经验的力量。 经验及以之为基础的人格生成理论固然有泛性论之嫌,但其所提出的早年经验对于个人人格生成作用的理论,对我们的文学研究又是有巨大启发意义的。古今中外无数的文学创作实践表明,一个人的早期经验对于一个作家文学创作主题的选择、文学风格的形成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如俄国着名文学评论家巴乌斯托夫指出的那样:如果一个人在悠长而严肃的岁月中仍然没有失去童年时代给予他的珍贵的精神馈赠,这个人就很有可能成为一个诗人或作家。这对我们来说也是有所启示的:首先,我们无论何时何地要有勇气面对磨难;其次,作为中文系的学生,要写出好的作品一定要有审视自己缺失性经验的感知;更重要的是,写作是一个积累的过程,是人生经验与智慧的总结。所以,想要写出一部好的作品,重要的是要有一颗善于感悟的心灵,发现生活的方方面面融汇到文字中去,定能大放异彩。 老人返航归来,仅剩下一具大鱼的骸骨陪伴归来。 感情生活上的凄苦可以打磨一个人的精神,其次是物质生活困顿:屋里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以及一方烧炭起火做饭的泥地。妻子的离世留下形影单只的老人。然后,我们的主人公的面貌开始呈现在我们的眼前:“老人瘦骨嶙峋,颈背上深深的皱纹,脸上留着良性皮肤肿瘤引起的褐色雀斑,那是阳光在热带洋面上的反射造成的。褐斑布满了他的双颊,双手因为常常浸泡在水里褶皱不堪。”物质上的折磨可以让人形体枯槁,心灵上的寂寞却难以煎熬。在作品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位老人令人唏嘘不已的生活现状。有许多渔夫取笑老人,老人却并不生气。那些年纪更长一些的渔夫瞧着他,心里很难受。除了小男孩以外,没有人去理解他。无论是在物质上,还是在精神上,老人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们的典型代表。 这一老一少的安排,本身就有很多的悲情色彩在里面。世界难料,事情难说,人与人之间可能有超越一些感情的羁绊和存在。一个老人要依赖一个小男孩的照顾生存下去,而这一老一少本身也说明了一个人人生的两个极端:年少、老去。但是,在本书中有的只是:孤苦老人和善良的不富裕的小男孩。而老人也报以“谢谢”等温柔话语。老人对小男孩的依赖不仅是物质生活上的需要更是来自心灵上。关心关爱老人的,现在可以说是一种传统美德,少之又少。 可能在许多人看来,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毕竟一个老人能够在磅礴的大海中抱有希望并活下去,这是一件既神奇又让人无法想象的难事,但是现在看来,人生还是有盼头,希望常在,奇迹常在。 带回的那一具十八英尺长没有一点儿肉的骨架,它是老人不屈人生的写照。从后面的对话里,你更可以看到老人的计划:老人还要出海,老人希望可以和小男孩一起出海,这具骨架可以让小男孩的家人正视自己的能耐。如果有帮手还不捕到大鱼了吗?这便是老人的潜台词。老人又一次梦到狮子,梦到的美好,对于一个老渔夫来说还有什么比得上在大海上捕获大鱼来的高兴呢?所以它们可以说是相同的,都是老人心目中美好事物的一种显像以及对未来的壮志雄心。 老人就像狮子一样吗?他是不会倒下的硬汉,在这悲情的氛围里越发的耀眼牵动人心。从总体上来看这部作品有夸张和虚构的地方实在是很多,比如一个老人出海捕鱼驾着的是一只小舟而且还能把一只大马林鱼和船捆绑在一起由于鱼太大而船被鱼牵引着前进几天几夜,这些地方确实是不可信,但是并不妨碍作品本身的魅力。对普遍性和规律性的追求,说明其主张通过现象的真实描绘来揭示隐藏于现象背后的本质真实,把握或揭示事物的规律、性质。西方的艺术真实论是本质真实论。” 第159章 劳动 一地鸡毛。 生活中的琐事时常把人的棱角打磨成平庸。程锦瑟也不例外,就像此刻,她向特别行动小组申请休假3天。 3天,给马不停蹄的自己留有一些空间,让心灵歇一歇。 顾华年倒是已经准备好了临行前的准备。在这个平行世界,他唯一放心不下的人便是程锦瑟。可是,女人心海底针,倒不是那么容易哄的。 眼下的恶灵事件已经愈演愈烈,脑海里一幕幕血腥的画面浮现,再不行动,这种锥心之苦,恐怕是要伤及更多的无辜。 生灵涂炭,作为另一个时空的日神,当然也不希望人间沦为血海。 可是,单凭特别行动小组几人的力量,想必是势单力薄难以维系。顾华年思来想去,最终还是想到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解决办法。 “你是不是疯了?!” 就在他满心欢喜将自己的这一想法告诉了程锦瑟,就像碰触了地雷,后果是相当的惨烈。 “我不同意你回日月崖,你比我清楚,顾华元的灵力远远在你我之上。”程锦瑟用情说着这番话,在她看来与其平白无故去送死,不如正儿八经地修炼自己,这样还有一线生机。 “这本身就是一场赌注,胜败几乎是毫无悬念。”程锦瑟将一杯美式咖啡递到顾华年面前。 浓郁的咖啡,丝滑的口感,在唇齿间四溢开来。 近年来,乡村振兴的号角响彻南粤大地,一大批关心农村发展、富有激情的青年一代,抢抓发展机遇,扎根农村,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书写新农人的奋斗篇章。 康哥,今年33岁,是我的亲人。2017年从外地返乡创业。在增城北部山区小镇经营一家农家乐。“一间房、两张床、三顿饭,留下几百元,农民收入翻一番”正是怀着这样的愿景,康哥撸起袖子,挽起裤脚,从城里的车水马龙转战田间地头。返乡创业以来,从最开始的一砖一瓦,到现如今农家乐初具雏形,几番坎坷,唯有脚踩泥土、辛勤劳作、汗流浃背的新农人才能体会个中辛酸和不易。 农家乐所在的地理位置偏僻,是本村社唯一的经营个体,自打有了它,村社的父老乡亲买点油盐,路过的旅客买瓶饮料吃个家常菜都是极大的便利。特别是带来了人气,村社再也不是静悄悄地与世隔绝。眼看小店经营就要走上轨道,收获的曙光即将来临之际。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却让康哥和他的农家乐遭遇了重创。本该欢腾热闹的2020年新春佳节变得人心惶惶,仿佛穿越到17年前的“非典”时期,每天早上起来,人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官网上最新的确诊数字,而那些冰冷的数字背后,14亿人民的心紧紧连在一起,人们不再关心美食,也无暇顾及田园山水。因为疫情,我国经济在一季度遭到重创,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第一季度我国gdp同比下降6.8%。 时代的一粒尘,落在个人那里,就是一座山。 “几个月没有收入,而日常又要大量的开支维持经营”康哥今年的春节过得叫苦不迭。疫情之下,全国各地餐饮业、旅游业都处于艰难维系状态,原本应该是餐饮、旅游消费黄金期的春节最终以全民“足不出户”、收入成倍减少而惨淡收场。场地租金、人工、水电、家禽饲养、食材采购等各项经营成本,再算上自身家庭的日常开支,康哥借助信用卡勉强维持生计。据有关媒体报道:疫情期间78%的餐饮企业损失达100%,9.1%的企业损失在九成以上。 思路决定出路,困境之下,唯有谋变。“开源节流,节约水电,减少开销,把农产品放到微信上去卖”康哥上有老、下有小,扛在肩上的是责任更是一家子的希望。“接下来打算合理利用时间,自己‘错峰’营业,早晚饭点过后开滴滴快车,帮补家用”面对当下的困境,康哥没有气馁,人生就像一场通关游戏,要知道唐僧取经还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何况我们都是平凡人。 “创业是艰难的,在农村创业更是要拼坚持”康哥原是从事汽配行业的行家里手,一年到头能攒下十几万工钱,随着资历提升,日后的酬劳是一笔很可观的收入。但是,在乡愁和现实的需要下,乘着乡村振兴的东风,他毅然决然地选择辞工返乡创业。和康哥一样返乡创业就业的年轻人还有很多,他们都在疫情之下坚守和奋斗。 五月天气转暖热情似火,随着疫情的有效防控,餐饮业有序复市。我们期盼着那家开在乡村的小店重新焕发山水田园的烟火气,我们期盼着那群忙碌的身影尽情挥洒青春的汗水,我们期盼着疫情过后美好生活重返人间。 正如农民作家路遥所言:“像牛一样劳动,像土地一样奉献。”在农村,不只是需要年轻人“造血”,更需要年轻人“输血”。在我的工作中,就接触过许许多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的青年人,他们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在农村的广阔舞台上坚守和奋斗实现人生价值。张帆便是其中一位有代表性的新农人。 1992年出生的张帆在增城读完大学,放弃大城市的工作,来到了增江街大埔围村工作,时间一晃眼就过去了,他和大埔围村结下了7年的缘分,而未来,他还会将这份缘分继续下去,与乡亲们一起奋斗,共同用行动改变大埔围村,让大埔围村变好、变美、变红。 疫情期间,张帆带领村两委干部和支部全体党员逐家逐户,开展宣传及排查摸底,全力开展防疫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发动村民做好疫情防护。 走遍村中的每一个角落,和村民唠唠家常,解决村民的烦心事、关心事,参与建设村容村貌,这一桩桩一件件实事,拉近了张帆和村民之间的距例,也拉近了城市和村庄的距离。 五月属于奋斗者。疫情之下,众生相皆生,在辽远的田间地头,那些隐忍而努力前行的后浪,是社会繁荣发展的中流砥柱,汇聚起强大的正能量。 第160章 疫情 时代的一粒尘,落在个人那里,就是一座山。 1月23日,农历二十九, 20时43分48秒, 广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口罩售罄” “消毒水售罄” “抗病毒口服液售罄” …… 当晚,我在荔乡路的一家药店,排队买防疫用品。药柜早已狼藉一片,一个个“售罄”标签之下,真实反映了疫情的恐怖和老百姓生活的远忧。面对行色匆匆的面孔,短缺的防疫物资状况,这一天,我想日后再也不能忘记。 离我不远处,戴口罩的店员,正在悉心劝解一位60多岁的老人家,“口罩没有了,阿姨不用排队了,回家吧。” 老人家似乎听力不好,没有回应店员的善意提醒,念叨着“口罩”便径直走到了收银台。 “我要买…买…买口罩”老人家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布巾,铺开卷着的钱,一张张十元、五元、一元的纸币,整整齐齐地叠放在一起。“来,给你十元”老人家伸出遍布褶皱的手,恭敬地把钱递过去。 “阿姨,真不好意思,现在没有口罩了”收银员面露难色,排队等着交钱的人们也帮着说腔,“口罩卖光了,我们都没买到”。许是年纪大了,老人家不为所动,嘴里重复了又重复“我要买买…口…罩”。这时,一位好心人走到她跟前,大声说着,一字一顿“没—有—口—罩,收—好—钱,回—家—去”。老人家大约是听明白了,失落地收回手,摇了摇头,满面愁容“没有了?没了?”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口罩原是不起眼的用品,竟一夜之间变得金贵。大多数人没有存余。更何况那些本身就是弱势群体的老人呢?望着老人远去的背影,此时此刻,熟悉的人和城市落了灰,连带我的心情也阴云密布。我多想给老人家送上一些口罩。然而,我却做不到。 就在我深感无能为力之时,我看见收银台的店员向老人家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阿姨,我这儿是自己存起来用的,就剩下5个口罩,您拿着,不要钱。” “好姑娘!好心人!谢…谢…” 面对此时此景,排队的人群里莫名地有些骚动,我听见他们有的感叹道“姑娘真好,好心有好报”,有的哀怨着“这个年,还怎么过呀!” 是的,这个年怎么过? 买了两包板蓝根,我有些颓唐地走出了药店,大部分市民和我一样,买口罩之路,一无所获。可以预见,未来买到口罩的前景,但我也相信曙光终将来临。而身后还有络绎不绝赶来的市民,“有口罩吗?”“没有”“有连花清瘟吗?”“没有”“有抗病毒吗?”“没有”……顾客和店员的对话简单直接,得到“没有”回答的顾客也不恼怒,似是司空见惯,来了一拨又一拨。走在回家的路,我一个人静静地感受除夕前夜的黑和疫情带来的尘世悲凉。今夜,有多少人舍弃小家奔赴在湖北疫情救援战场?又有多少人正深陷新冠病毒的困苦深渊? 面对疫情,“我是党员,我先上”,当这一句铿锵有力的话语转化为行动,当全国各地拿出“十八般武艺”应援湖北的举措,当以国士“钟南山”“李兰娟”为代表的医疗队伍倾情驰援…… 我们要相信,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中华民族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捐赠10万个口罩,驰援8吨小楼青枣,参与火神山雷神山建设……在这座小城市,广州东部的生态荔乡,人们用力所能及的方式去支援、去奉献、去参与疫情防控。 古人云:万人操弓,共射一招,招无不中。冬季的黑夜尽管漫长,但永远遮挡不住黎明的曙光。 “爱脚下这片土地\\\\新墨旧韵满春色\\\\坚定前行的足迹\\\\踏出家乡的美丽\\\\把希望留给大地\\\\不再和贫穷相遇\\\\一村不落一个不少\\\\最美乡村最美的你”这是摘自2020年夏季央视热播的脱贫攻坚大剧《最美的乡村》主题曲的歌词片段。不禁让我联想到家乡小楼镇的美好愿景。在荔乡肥沃的文明土壤中正不断生长出美德之花,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双轮驱动,小康路上,一村不落下,一个不能少。 小楼,取自宋代老者的遗言:“屋中小漏”,谐音“小楼”,并非美名。在我童年印象中,每年雨季,诚如其名,不仅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而且乡亲父老们常常要遭受“水浸街”的困扰,到处水洼洼一片,出行遭遇极大的不便。经过人们日复一日的努力,镇区支路网和乡村排水渠改造工程的铺设,已使得雨水乖乖注入地底;不断修缮的何仙姑家庙,汇聚世界各地的香客,架起小楼与外界的友谊;美丽的二龙山旅游区开启人居和谐的美好生活;逐步改良的宜居配套设施建设,崭新的柏油路,林立的指示牌,一幢幢居家楼宇…… 在小楼镇邓山村,一个崭新的名村建设工程正如火如荼推进,为乡村振兴注入了蓬勃活力,更为当地农民的生活带来了小康“新希望”。在小楼镇二龙村,年产量高达30万头生猪、粤港澳大湾区内规模最大的现代生态健康美丽生猪牧场于近日正式封顶,该项目自2020年3月29日动工至今,不过短短的6个月,现已初具规模,投产指日可待。小康路上彰显文明力量,当我们的生活日渐丰盈、沟通愈加便捷、环境日趋和谐的时候,需要感谢的是通过劳动和智慧成就我们美好家园的人们,衷心祝愿增城处处盛开道德文明之花,人人收获吉祥幸福之果。希望这一世安宁,许所有人温暖常在。 故乡永远都是最美的港湾,在外的游子常回家看看,一定会爱上家乡,无论走到哪里,深沉的爱永远都扎根在家乡。 第161章 苏醒 忘忧湖的湖水依旧是湛蓝澄清一片。 四处的草木隐隐散发着芬芳,触不到的温柔,光线忽明忽暗,一些事物在慢慢聚拢。湖底的妖兽们就要苏醒。 由高到低,由浅至深,湖底有一块隐隐冒出光芒的水域。这片充满神秘气息的湖水,倒是引人遐想,而且此地笼罩着巨大的灵力,像是一个源源不绝的能量旋涡,既微力无边,又深不可测,就像毒蛇一样,美丽夺目却又剧毒无比。 这里,仿佛一把双刃剑,人们既看到美好的一面,也必然感受得到恐怖的另一面。 整个水天一色的环境里,悠扬的气息,缓缓流动的湖水,时而飞舞的落叶,还有那些肆意妄为、胆大包天的昆虫生物,可想而知,在这里生活,那是多么闲情逸致。 可是,如此美景,却不见人影。 这里像是一幅风光秀丽的风景画。人,怕是被画师遗漏了,目之所及全是景色。无论是小桥流水,还是楼台亭阁、鱼跃龙门……这里的所到之处皆是隐隐地笼罩着一层薄纱。 一切美得诡异而又透着淡淡的忧伤。幽深的时空里,从海底迸发出来的微光,越来越清晰,如此看来,天象异动,想必是有大事发生。 地动山摇,湖水滔天,仅仅是一眨眼的功夫,这忘忧湖的结界像是变天了。霎时间,阴云密布,电闪雷鸣,让人不由地心惊胆寒。原本草木的芳香四溢,被这突如其来的闪电惊扰,所到之处化为灰烬。 湖面已经像碎玻璃般裂开,神奇的是,湖水不再是流动的液体,竟然变成了冰晶,一块块,像是打翻了的珠宝,一地狼藉。 只见一条蜿蜒深邃的裂缝下,一个偌大的长方体的雪白冰棺正在缓缓上升。 忘忧湖所有的妖兽、草木、生物……它们似乎都被这股强悍的灵力所震慑。而这力量之源来自于冰棺。 耀眼的白色,它是有别于大雪的白,甚至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白色,冰棺的白色,竟还带着金色的闪光,而且是时隐时现的,浑然一体,并非是两种颜色冲突碰撞。 直至冰棺已然上升至湖面,碎裂开来的忘忧湖,顷刻间却又恢复了往常的流动状态。唯有冰棺在浩瀚的湖面,显得愈发神秘。 这样平静的世界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幻所打扰,甚至可以说是打破了这一切的和谐。 但是又没有办法,没有人能够阻挡这命中注定的运数。 一切仿佛就是天时地利人和,无一例外选中了此时此刻所发生的一切。 边关悬浮于忘忧,湖面上通体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尽管湖面已经恢复了川流不息的流动之状,奔腾之势,但是没有人能够靠近这个冰棺,冰棺此时呈现出一种匪夷所思的安静的状态,甚至有些恐怖,让人不禁怀疑他到底会释放出什么样的妖魔鬼怪出来。 怕是要变天了! 总有异象发生时,天旋地转,很多的事物变得突然,甚至没有逻辑的衍生出来。就像此刻的忘忧湖,四周围的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平静,恢复到了往常的模样,但是却又隐隐的暗示着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 盘踞于此的神兽们也逐个苏醒,但是他们也像失去的记忆般,并不不能清醒的记得出现状是什么,唯有仰天长啸甚至静观其变。 如此下去,想必是要迎来一个盛大的时机一个恰如其分的如此下去,想必是要迎来一个盛大的时机,一个恰如其分的姻缘。 冰棺里到底隐藏着什么大的惊喜,谁也不知道,但是世间万物也都在摩拳擦掌,都在蠢蠢欲试,都在期待着他的到来。 如果说历史能够倒流,甚至写下这段历史的人能够再次重现,那该有多好。所以说,修书的人,修史的人,非常的重要,唯有文化传世,才能够称之为经典,才能够有后继之人。正如此刻,大家都不无法确认冰棺里藏着的是什么。 会不会是一个灭世的魔怪?谁也说不准上古时期的神话,甚至人妖神各族有哪些名人轶事,恐怕也得一一查询才能够准确的说出他们的名号。 就怕的是一旦苏醒了,这样的神级的人士对人间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甚至是患难,那就糟糕了,可是谁又能够阻挡得住眼前的这个未知数呢?谁都不能确认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来龙去脉,没有静静的观看,甚至可以说是静观其变,任由事态发展。 忘忧湖水游啊游,时不时的传来几个神兽,相互吵闹,相互追打的声音,这只鸟儿唧唧喳喳的飞来飞去,飞至飞见他们欢呼雀跃的在靠在了冰棺之上,似乎在等待着他们熟悉的人醒来。 “睡够了,起来吧!起来吧!” 无数个催促的声音像是在呼唤着,催促着宾馆冰棺里的人醒来。 是否又有一段悲痛的历史,又将铺展开来,众人有所不知,甚至可以说不到万不得已,也没有人愿意去捅破曾经的往事,痛苦的记忆,还有那些惨绝人寰的悲痛的伤心事,为何一定要去回忆?为何要重新提起? 甚至有没有一种可能,冰棺里的人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要苏醒,这一切都是他人代劳,一厢情愿的主意呢? 风愈发大了起来,卷起的落叶已经飞舞得让人睁不开眼睛。这声势浩荡的阵仗,让人不禁想起了一场大战,可能要发生的场景。 像是被铺垫一般烘托气氛,所有的草木都开始被这大风吹得战战兢兢,甚至有的一些根枝比较弱小的已经接连倒下,扛不过这来势汹涌的风势。 冰棺像是受到了鼓舞般,隐隐约约竟有在动的迹象。吓得周遭的生灵紧张的要死,又好奇的要死,没办法,只能壮着胆子偷偷摸摸的藏在各处,露出他们的欲望,小眼睛滴溜溜的转着,争相一睹这伟大的盛世的一幕。 到底谁又将苏醒天下?是不是又要掀起无妄之灾? 风吹过叶子,舞起来,又落了下去。 第162章 不朽 俗话说:童年积福,成年造福,老年享福。和大多数人看法一样,我们猜想一位退休老支书的晚年生活应该是这样的:远离公务的繁琐,过着闲云野鹤的日子,享受含饴弄孙的乐趣。然而,在山水相偎的荔乡仙境、历史文化名人湛若水故里的增城大地上,有这样一位与众不同的老人:他,63岁,每天却过着朝七晚六比上班族还要忙碌的生活;他,儿孙满堂,却不甘于在家享清福偏要进村办种植基地;他,创业助残,用爱筑起增城市正果镇大冚村一百多户残疾农户的脱贫路。他就是:夏梅芳。 距离增城市区,驱车一小时左右,便来到了正果镇大冚村村口,再前行200米,就能看到两个醒目的牌子,上面写着“增城民合保丰凉粉草专业合作社”和“增城民合保丰玉米专业合作社”。这里便是夏梅芳成立的广州市保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创办的种植基地。我们可以看到,在这150亩的田地里有丝苗米、凉粉草、芦笋、番薯、水稻等农作物,还有黄秋葵、水果玉米等新品种,各式各样的农作物错落有致的种植在一起,就像一盘让人垂涎欲滴的新鲜农作物大杂烩。远远地,透过广袤的绿色,我们就能发现一个高大的身影在田地里穿梭着,看见我们的到来,他连忙热情相迎。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他精神矍铄的面貌,花白的发,眉目慈祥,身板健朗。他,就是这片种植基地的主人:63岁的夏梅芳。 看到这片土地上的硕果累累,我们很难相信这是出自一位老人的晚年之作。说起夏梅芳创办种植基地的经历,我们了解到,09年3月,退休了的夏梅芳,一个机缘巧合来到了正果镇大冚村,他看到当时村里的田地丢荒,100多户残疾人家庭仅靠微薄的补助金生活,心里既焦急又心酸。而在此之前的十几年,他一直在服务于增城北部山区的小楼镇农业办、环卫办以及在当地农村担任过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是一名名副其实的老党员。 “我老伴和孩子都叫我在家里享福,但是我又不是一个能闲下来的人,打麻将、喝茶的日子又不适合我,我喜欢农业、喜欢帮人,看到村民生活过得不好,我心里难受,我办农业想帮他们。”夏梅芳说。 现在,他每天早上7点就要从增城市区出发,自己驱车到乡镇的种植基地,一年四季都不闲,就算是在春节,他也坚持年初二就来上班。一晃若干年,夏梅芳的“福”和田地结下不解之缘。于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植根于乡间的农民自然而然离不开田地,就这样他开始了自己人生的第二个事业。 退休不褪色,助残献余热 11月,在当地农特产迟菜心的种植季节,一群头戴蓑笠的妇女正在辛勤劳作。据悉,他们大多数是来自村里的残疾人家属。夏梅芳请附近残疾人的家属来这里种地,他们也可以选择拿种子回家里种,收成后按照合同定价收购,方便他们工作家庭两不误,既帮补生活又能发挥种植积极性。夏梅芳从小就在农村长大,搞了几十年的农业生产和销售,对农业有着特别的感情,是当地有名的农业能手,凭借过硬的农业技术以及丰富的经营能力,他走出了一条“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发展道路。 村民王镜波说,自己的母亲有残疾,全家靠种地为生,没有销路,收入不多,日子过得很艰难,自从和公司签订帮扶协议,就不愁销路了,生活好过多了。我们看到他脸上洋溢的笑容,一种欣欣向荣的力量在皱纹里萌发。此时,夏老拍着他的肩膀,借一股力量鼓励后生晚辈。 除了给予残疾农户种苗、就业、报低价收购等便利之外,他每年还会邀请省农院、市农办、农业大学等相关专家教授来基地给残疾农户讲解种植疑难以及种植技术,真正做到“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最大程度帮助残疾农户掌握技术,获得好收成。“我每年都请人来讲课培训,他们收成好,也有利于我收购,他们收入也就会增多。”夏梅芳说。 种植基地创立初期,夏梅芳也曾遭遇重重困难。有一次,收购残疾人农户的凉粉草,上市价比原先签订的保底价要少一大截,这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下不是一个小数目,但他仍按照保底价向签订合同的村民收购,亏了十几万,这就像一座大山的责任压在他身上,自己的损失是小,但万一种植基地办不下去,这些残疾农户将断了收益,也必将愧对大伙的信任。而令家人更为担心的是他的身体状况,屡次劝说他安享晚年,不要过于操劳。 “我做人就是不服输,不放弃,做的事就要做到最好。”夏梅芳笃定地说。吸取经验教训,对于种植经营,他更是不敢怠慢,专心致志,苦心经营。退休不褪色,彰显老党员模范风采,夕阳献余热,铺就残疾农户幸福路。夏梅芳坚持自己的种植基地只帮助残疾农户,只和他们签订帮扶协议,希望通过自己的绵薄之力帮助他们过上好日子。免费为他们提供种苗,帮助就业,技术指导,物资帮补,帮助销售等有力举措,公司和残疾农户每年都签合同,承诺用保底价收购农作物,消除销路的隐忧。 在这里务农,虽没有很高的工价,但对于当地的残疾农户家庭来说,再没有什么比得上这种家庭和工作“两头不误”的活儿来得实惠,一女工开心地给我们算一笔“账”:“离家近,一天做几个钟,还能照顾家里,60元\/天,一个月就能赚1600元左右,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笔难得的收入。”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第163章 妹妹 “你是没有什么?没有做过?还是做过没有得手?” 面对一脸严肃的顾华年,妹妹顾相宜也不敢造次,支支吾吾地小声嘀咕:“哥哥说得对,是我做的,只是没有得手。” 眼瞅着这个骄纵惯了的妹妹,闯下弥天大祸,却不知悔改,真的是气急攻心,高高举起的手,却又因为脑海中回想起烨师傅临终前说过的话: “华年,帮我照顾好相宜,答应我。” 终是没有办法对她狠下心来!顾华年是个重情重义之人,又怎么能违背恩师的嘱托。 “哥哥,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我只是不能接受这个女人,她…她霸占你!” 如同晴天霹雳,顾华年浑身一震,其实,他早已察觉到相宜对自己的感情,但是他并没有往男女之情上思考,因为他至始至终都只是把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关系定义为兄妹之情。根本没有意思越矩的念头和想法。然而,没想到的是,感情的种子却是种在了少女的怀春的雨天。 那天,失去了唯一亲人的相宜,自己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瓢泼大雨中,耳边传来阵阵刺耳的人声: “你是个不祥的孩子,母亲因生你而死。” “父亲也因为救你,而命丧黄泉。” “那么多人都死了,为什么你不去死?” …… 就在她以为自己即将解脱,坠落到日月族蛮山的崖底之时,竟然有人紧跟着她飞身而下,并在快速坠落期间,稳稳将她揽入怀里。 那是两人的第一次相见。 一心求死的少女,一开始并没有被这突如其来的骑士所救赎。而是在这快速坠落中剧烈挣扎,她不明白自己只是想要解脱怎么都那么难。 “放开我,你凭什么管我?” 她当然不知道对方是谁,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也已经在不久前离她而去,而作为罪魁祸首的她,又怎能不以死谢罪呢? 在急速坠落崖底的过程中,不时有乱石、横生的枝丫在作怪,两人的脸上、手臂、腿上纷纷一会儿一个口子,血就像是被刺破的气球,时而飞溅。除此之外,一直在乱动干扰顾华年的她,并没有放弃寻死的念头,看她的架势,左一脚,右一拳,说时迟那时快,赶在她要张口咬向自己时,顾华年一个手刀干净利落。 眼看着怀里昏过去的人儿,顾华年透过月光,隐隐看到满是泪痕的双眸,尽管紧闭着双眸,但是眉头紧锁的模样,真是我见犹怜。 继续下坠的速度逐渐暂停下来。顾华年轻而易举地就把她带回山崖之顶。雨水依旧淅淅沥沥,尽管两人一身狼狈,甚至风铃花也没有了往日的风采。所到之处一片泥泞,然而月光就像是引路人照亮了回家的路。 “傻丫头,活着才是对已故之人最大的爱。” 恍惚中,微张的双眼,把这个剑眉星目的男人记到心里。 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如果不是发生了叛变,日月族内斗导致没落,这对兄妹也会相亲相爱一路走下去。 可是没想到在那场叛变事件中,消失了几十年的妹妹,竟然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 顾华年当时是又惊又喜,不过,心底也是笼罩着一层疑云。 “哥哥,我终于找到你啦!” 再见的那一天,居然是在人间的一个雨天。没想到,他们之间的缘分和雨是那么的默契。当时的顾华年正在执行特别行动小组的一场任务,郊区的某条街道巷子深处发现了一具女尸,他和路鸣正前往取证。那个女士的死状惨不忍睹,几乎可以说是让人看了,忍不住恶心,十指发寒,脊椎冒凉。 也就是在取证的过程中,听到了附近的门店有一个声音传来,顾华年当即撞破了门锁,却发现里面捆绑着一个少女。 等到他将女孩的手脚绑着的绳索解开后,这才发现这个女孩竟然是故人。 “相宜?” “哥哥!” 失散多年的兄妹竟然遇见,而且还是在一个案发现场的附近,着实让人忍不住联想。一旁的路鸣倒是对眼前的女子若有所思,似乎在哪里见过,但又怎么也想不起来。 “相宜!醒醒!你怎么了?” 可是就在依云还没有解开之时,女孩却一不留神,便直直的倒了下去,倒是把路鸣和顾华年吓得够呛。 “走,快送医院!” 哪有动情是意外。早已不知是在前世,筹谋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才换来的这一世相识相知。 也不知经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的照顾,福大命大的顾相宜倒也是捡回了一条命。 起初在医院连医生也束手无策,只是诊断不出病因在哪里,但是就是不能够将昏睡着的顾相宜唤醒。 最后还是我们非常有能力有爱心的青鸟出手相助,这才将她救了回来。 忘忧湖的神鸟,那可不是浪得虚名的,毕竟是神兽,当然有着各种上古时期就存在的秘术和灵力,救人于起死回生,想来也是方法多的是。 不过,隔天晚上,青鸟等顾华年恢复过来之后,便把顾华年叫到了院子里。 “她身上有魔族的气息。” 一语中的。倒像是惊醒了梦中人,把顾华年内心的那份疑虑挑破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你的意思是她可能已经叛变了?” 顾华年不死心的还是进一步问出了口。 “你可以把可能二字收回,对自己自信一点。” 青鸟飞到他的跟前,又骑到他的头上,啄了啄他的额头。 “不过,我们都不知道魔族派她来干什么?所以我们可以暗中观察。” 青鸟把眼前的形势跟顾华年仔仔细细的分析了一遍。 周密的部署和精湛的演技,倒是把这一人一鸟刻画的入木三分。想必这一人一鸟,已经想好了,接下来几日所要扮演的角色,但是谁也想不到,噩耗还是传来,所以说计划赶不上变化,总要有两手准备才好引狼入室,否则只能是农夫与蛇的故事再次上演。 第164章 试卷 《我的试卷》是作家王棵的一篇中篇小说,小说的切入点细微见着,聚焦偏远乡村群像,揭示乡村儿童生活形态,关注乡村儿童教育现象,引出“成绩重要”还是“品德重要”的教育难题和理性思考。在功利的现实社会,分数比道德显然更有资格成为“比较”或“成功”的标尺。与之相悖,现今学生“高分低能”的事例屡见不鲜。学生的考试分数并不能决定其未来的成长,而影响其终生发展的却是道德。关注现实生活中热点痛点话题,这是作家的一种使命担当和创作追求。小说入木三分刻画了小主人公关于“分数”和“道德”之间艰难抉择的心路历程,这一过程中呈现出来的种种复杂、多变、敏感的现实问题,个体、社会和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纠结都有着细致而又真情流露的描绘。 王棵认为,在写作和为人上,自己有着个人的坚持——做专业的事,做单纯的人。小说《我的试卷》所体现的审美情趣和道德追求,同样带着作家本人鲜明的个性特点,有助于提升读者的良知和公德。这也正是作为“灵魂塑造者”作家为之奉为圭臬的创作要旨,对于广大读者,尤其是少年儿童朋友,不妨读一读。《我的试卷》讲述了乡村小学四年级学生黄早青在一次数学竞赛试卷点评时自以为评卷老师漏判错题少扣分,虚荣心作祟下,为保住自己的高分成绩而自行修改错题,因“偷分”之举,内心经历了重重煎熬、自我反省和道德谴责,在父母关心下发现原来是一场“乌龙”,最终男孩鼓起勇气向任课老师坦白事情经过的故事。小说整体的脉络情节娓娓道来,看似平淡无奇,却又在舒缓的叙述之中,彰显了作家敏锐的感受力、细腻的洞察力和高超的写作技巧,特别是文章大量对小主人公的心理刻画描写,既真实而又富有感染力,“现在,我只有一件事要去做,做完了,因漏判而造成的事实误判的这道题,便不再是误判。”“我叹了口气,想:如果能重来一次,回到上午那个惊险的时刻,我是把先前的动作重复一遍呢,还是向秦老师承认阅卷错误?”“我是最看不上作文里说谎的人,可惜,似乎大家都喜欢在作文里说谎。”……一个内心矛盾、稚嫩而又不失可爱的小学生形象跃然纸上。小说最精彩的冲突。 出现在小主人公误以为评卷老师漏判了错题,而自作聪明又担惊受怕修改错题答案时,表面装作“风平浪静”内心却又翻滚“惊涛骇浪”的心理刻画,“成为十七大队小学四年级第二名,是矮子里面拔将军,真没那么重要。成为与马志谦相当的人,就很重要了,那意味着我离天才就一步之遥。”反思我们的教育,成绩好的学生诸如马志谦,不仅享有老师们的赞赏,在同学们之中拥有绝对权威的地位,哪怕他贪玩、爱闹腾,在晨读课上斗蛋、不会干农活,也丝毫不能减损他在同学们心中遥遥领先的“好学生”形象。老师们的爱护、同学们的追捧、家长们的期盼,催生了孩子们竞相成为一个又一个标准化格式化的“马志谦”。人从众,也就更加深了小主人公“我想成为一个杰出人士的意愿,高于一切。”因而,引发了小主人公在后续“分数”和“道德”之间纠结和困扰的窘况,“偷分”之举藏匿在心间无处发泄,害怕父母、老师、同学们发现,只得将心事向自家圈养的猪倾诉,既是孩子的无奈之举,也是家庭、社会需要反思的现象。爱,必须通过沟通和表达才能抵达彼此。幸得在父母、堂兄弟卫民、同学徐小龙等感召下,特别是同学们眼中没心没肺、成绩也稍逊的徐小龙组织大家去帮张老师收割麦子,此情此景,德行与分数已没有太多关联,徐小龙此刻何尝不是同学们心中的杰出人士?“上学是好事,但这世上还有比学习成绩重要的事,比如身体,比如一个人,要足够讲道德。” 有句话说:“最好的教育不是拥有高分数,而是刻进骨子里的德行”。王棵《我的试卷》尝试回答了当下教育需要关注的有关于孩子成长的难题:教育需要播撒道德的种子。 无论如何,一定要热爱你所热爱的专业和行当,把一件事做好,特别是把一件小事,从一始终的做好。其实,人这一生,择一事,终一事,先开始的几年,肯定是劳其筋骨输入大量鲜血,但是越往后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岁月的打磨,一切都会慢慢的变得更好。 没有抓住那闪光,热烈的拥抱自己的所爱所长,这样才能够画出天边的彩虹。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相信自己的善良与品行,才能够立于不败之地,并向着美好的未来前进。 德能相配,才可以战无不胜,永不言败。 谁的童年不是在慌乱和迷茫中度过呢?人这一生又有谁能够几次三番的重来过呢?虽然有人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但是又有几个能够换出个金子样来? 古人称我不欺,唯有自信、自立、自强,才能够勇闯未来。所以说,一份试卷并不代表你一生,但是总是能够给予你一张入场券,美好的未来,需要这样的入场券,当然也就需要有己的实力和努力去往两者的叠加,才可能获得那么一张小小的入场券。但是日后你会发现,并非人人都可以拿得到这样的入场券。 用心用爱,相信自己的能力,相信未来才能够拼搏战斗。 不要害怕未来的种种猜忌,未来的重重困难,要始终坚信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光会照亮他人,当然首先要照亮自己,如果自己都不能够战胜自己的恐惧和怯懦,那么一切到头来也将是化为乌有,或者说是为他人做嫁衣,那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第165章 猜忌 顾相宜的到来。对于程锦瑟一大家子来说倒没有什么影响。 有妹妹的感觉,倒是让程锦瑟很是喜欢。毕竟一个人孤独久了,突然有手足相伴,等同于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特别是女孩子,能够一起分享的东西,多的说不完了。 “相宜,你看这条裙子好不好看?” 鹅黄色的裙子,薄薄的轻纱,衬托出肤色的雪白以及女性的柔美。霎时间,一种像是天仙般的感觉油然而起,两个女孩都噗嗤噗嗤的笑了。 两个女孩相处的极其融洽,顾华年也是乐见其成,心里的那份顾虑也在欢声笑语中消声灭迹。 “看来,也许是我多想了。”顾华年摇摇头,像是要极力否认之前青鸟的预判。 “这个姑娘有可能是魔族派来的细作,还是要小心为妙。” 顾华年是一百个不愿意相信这个论断。难道身上沾染了魔族气息就是叛徒?会不会她自身也不知道自己沾染了魔族气息呢? 两个姑娘正在欢快地试着裙子,丝毫没有留意到房门外的男人正阴云密布、愁眉不展的心情。 “来,这杯罗汉果枸杞茶给你尝尝。”沈妈妈如沐春风地走了过来。 一杯热气腾腾的茶,罗汉果的甘香,还有一丝淡淡的菊花味,甜度刚刚好,细品一口,唇齿留香。 “好茶!”忍不住夸赞一口,顾华年也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母亲的照顾了,每当看到沈妈妈照顾大家时,他就会感到那份久违的母爱和感动,他多么想母爱没有离开过。 睹物思人,看来自己是太孤独了,内心深处渴望着家乡,也渴望着亲情和爱。 沈妈妈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个男孩儿可是女儿的终身一半,也算是自己的儿子了,“好茶配好人,你值得好好生活。” 好好生活。 人生如茶,谁不是在滚烫的人生道路上,才能发挥出自己的极致,各种滋味也不过是一眨眼的瞬间便如同过山车般的体验。 有惊喜必然也就会有沮丧。何必庸人自扰?老天自有安排,既然一定要去面对人生的难,不如就顺其自然,好好过下去。 顾华年一口饮尽杯中的茶水,回以灿烂的笑容,一扫方才的阴霾。 “谢谢沈阿姨!” 转身的男人,眉宇间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自己要变得更加强大,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家人。 因为顾相宜体内有魔族的气息,按照青鸟的意见,顾相宜被安排在沈家大宅里。毕竟,在这里有青鸟、沈妈妈照看,还有上古法器坐镇,想要兴风作浪是万万不可能。 当然,为了以防万一,沈妈妈还连夜赶制了一批具有防护能力的纸片人符咒,以备不时之需。可以说整个沈家大宅,是除了特别行动小组基地以外,最为固若金汤的地方。 “在这里,谅她也干不出什么幺蛾子!”青鸟信誓旦旦,虽说自己是忘忧湖神兽,法力无边,甚至可以说是所向披靡,但是要战胜它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何况还是一个能力低微的女子。 “不管她是日月族,还是魔族,只要对我们不利,我就诛她九族!”青鸟这话确实是抖机灵包袱,却不曾想落入顾华年耳中,就有些刺耳。 毕竟,那个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妹妹,相伴了近20年的时光,又怎么忍心真的伤害到她呢? 也许,意识到自己过早地言之凿凿,并且察觉到了顾华年的脸色阴郁,青鸟赶紧换了一副脸孔,嬉皮笑脸地飞到他肩膀。 “当然,我们也不知道谁是谁非,或许情况并非如我所说,她是我们的守护神、开心果,这一切都还没有定论,哈哈!”显然,后面这几个“哈哈”并没有起到有效地调节气氛的作用,反倒是一阵尴尬,青鸟识趣地飞到窗户外遛弯儿。 是非之地不宜久留,三十六计走为上。肇事者倒是溜之大吉了。正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青鸟的这番话到底有没有钻进顾华年心里,旁人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男人的长袖下的拳头攥得死紧,青筋凸起,想必是在极力压制着自己内心的情感。 谁能够接受自己的亲人被外人评头论足,小心提防呢? 刚好试完衣服,有些口渴出来找水喝的程锦瑟,把方才发生的这一切看在眼里,她知道他的难,她也明白对于顾相宜,大家都需要一点儿时间,彼此适应和了解。 “走,跟我一起来试衣服,相宜也给你选了一套洋装。”程锦瑟上前一把抱着顾华年,1米6的程锦瑟扑在1米8几的顾华年怀里显得那么娇小玲珑,温柔可亲。 “走嘛,好不好?”眼看着顾华年的铁青脸色还没有消散,程锦瑟倒是撒起了娇。一句句“好哥哥,好哥哥”倒是把顾华年迷得七荤八素的。要知道哪个男人不吃女人这一套。更何况撒娇的女人可是程锦瑟,冷面冰山美人从来不屑于这样的魅态,想不到今日破天荒来一次,就把顾华年刺激得面红耳赤、口干舌燥。 “你个小丫头片子,我跟你走!” 程锦瑟难得出手,没想到大获全胜,一下子就把顾华年的坏心情一扫而空。不过,他心里也在默念,这样的女子一个自己就吃不消了,也不明白为何有男人可以一脚踏几船,不怕翻船掉海里被鲨鱼吞了吗? 总之,在他眼里心里只装得下程锦瑟一个人。 打打闹闹的两人根本没有注意到在阴暗的角落,有一双眼睛正恶狠狠地注视他们的一举一动。 “哥哥是我的!是我的!” 顾华年莫名感到后背又一股凉意袭来,但又很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两人手拉着手回到了方才试衣服的房间。 一切看似恢复了平静。没有人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甚至许多不可预知的阴谋,正在悄然而至。 命运的手,想要拉住谁,谁也逃不掉。 看来,为了这个妹妹,顾华年是要去做些事情了。 第166章 悔悟 人生总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悔悟过程。 不得不说没有人的生活不是起起伏伏,坎坎坷坷的。一定有不顺利的时候,但是总会有柳暗花明的一天,相信未来,相信自己。 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是我人生以来第一次恐慌到夜不能眠,想到了很不好的语词,我是一个多麽怕痛的女孩子,从小到大都是,但好像我一直都是风风火火横冲直撞走过来的。我人生信人的法则就是爱憎分明,想要的就去努力实现。我一直知道自己是一个有高度精神和灵魂洁癖的小女生,绝对不是大女人,但我又是那种特别来事好强的,而且是特别照顾别人的傻大姐,很少问自己喜欢什麽、自己要什麽、自己的感受,总是想别人的感受别人的难处别人的目光,我忽略自己。多麽可笑,毕淑敏老师的作品《我很重要》,一直是我生命的信条,可我却忽略了自己,把自己看轻,然後我就被世界吞没了。冷暖自知,可能我真的是过惯 了被保护的生活,从不知道夹着尾巴做人的道理,也从来不知道掩饰自己的所长所短,就像一个玻璃做的不成熟的孩子,碰一下就碎了。人生中太多丑恶,我28岁没有经历过的实在太多,总以为世界太平一团和气一种和谐,其实是我欲盖弥彰,不肯承认或者说逃避现实。现在,我之所以能云淡风轻,是放下了怕和恨,但伤痕隐隐会痛。这些年,我错过了太多美好的事物,又拥有了太多别人称羡的阅历财富,我是感恩的。仔细分析自己,我这种带点儿\\\"变态性质\\\"的文字工作者,对待文字有一种苛责的追索,所幸这三年多来真正写的不多,反倒是在沟通和活动上全心全力投入,使得整个人忙碌而充实。 我写下这首诗只是想传达一种善意:当你身边的人穷困潦倒落魄时,别再去撒盐和泼脏水,人的命有多脆弱,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善有善报。 我终於能够体谅已故打工诗人许立志,每一个路过他门前的人都有一把钥匙,可是谁又开启了这扇门? 我今年28岁,一路走来,总是在逃避现实,封闭自己,带着孤芳自赏的幼稚气息,不管不顾做错了太多事,就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固执而又不假思索地追求内心的感受,忽视了周遭。 我本质就不是一个甘於平凡的人,确实是这样的,一直追求完美和极致,又想远离世俗的枷锁,矛盾体的杂糅体现。放下吧,吞掉吧,别再为难自己,何苦呢? 不能不说,一个人成长会随着时间的沉淀而变得安静和铁下心来。 从前的自己可能是多愁善感的,并且有充满丰富的表达欲望的人,但是之后就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和态度,为什么呢?当然是由于生活的磕磕绊绊以及涉世未深所遭受到的各种敲打人,孰能无过又谁能够不受风霜的洗礼? 纵使是一身铠甲,也抵挡不过社会的险恶人心,会慢慢的冷却,如果一个容貌还像少年的女子,她的年纪已经步入了大龄的行列,那么这个女子必然是心态好的,能够保持一个心态好的状态,确实是不容易的。 有谁能够陪伴你走一生呢?即使是你的爱人,父母,兄弟姐妹也亲的闺蜜都不能做到,其实人生到头来也就是那么几十年,活来活去都是要靠自己,哪能说依靠仰仗别人呢? 爱一个人想必是美好的,但是辜负了人,伤了别人的心,是否又是一种罪过呢?于是现在的人轻易不敢说爱,可是又渴望爱,所以人都是矛盾体,在想爱和被爱中忽视了最原始的最初的愿望。 小时候,听大人们说那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的故事:四渡赤水,二打遵义,飞夺泸定桥,强渡大渡河,爬雪山,过草地……老一辈共产党人在恶劣的环境下,在生死存亡前途未卜之际,不惜牺牲自己成就伟业。历史的悲壮让我们记住了他们共同的名字:共产党人。 佩戴红领巾的孩子们,一代一代的成长。我也一样。在课堂上感悟那些遥远的过往;在祖辈们的话语里接受教诲;在媒体书籍上体会人生的使命感。 审视漫漫的人生体悟之路,我以为我们纪念的核心就是:爱国。 90年,仿若弹指一挥间。岁月峥嵘,历史沧桑。祖国曾经的千疮百孔,在历代共产党人的带领下群众们的齐心协力,祖国的面貌如今早已焕然一新。 当年那个佩戴鲜艳红领巾的我,懵懵懂懂的记住了在五星红旗下的誓言。而今,长大后的我进入了大学,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党员。作为一名学生党员,不仅需要专业知识,更需要提高思想觉悟。而这思想觉悟中尤为值得重视的就是:爱国。我们一谈爱国,很多人都以为是在“搞表面功夫”,“讲空话”。其实不然,爱国是具体的、是行动上的。“青年人要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连在一起。” 我们这一代是没有经历过战火硝烟的一代人。我们应当刻苦学习,不畏艰难,为建设祖国的美好未来而前仆后继。在生活上,要保持一颗平常心,洁身自好;在学习上,要刻苦好学,求真知;在大是大非面前,要谨守原则。 缅怀先烈的丰功伟绩,历史的沉淀,是我们宝贵的遗产。我们不能忘记那段红色的记忆,那将是我们谱写祖国绚丽华章的动力。 如今,在党的90周年诞辰之际,祝福的歌早已奏响: 历史的长河叮咚叮咚\/母亲河细水长流\/岁月风霜\/步履艰难\/事过近迁\/最终汇成一个归属点:兴国安邦、太平盛世\/有谁懂你日日夜夜风雨兼程\/最崇高的理想\/有谁比你更配享有我们心怀\/最真挚的赞美诗\/又有谁比你更能体会我们心中\/最热烈的情歌…… 第167章 相处 一段时间相处下来,程锦瑟倒是觉得顾相宜这个姑娘还蛮可爱的。 大大咧咧,不骄不躁的模样,还极其让人怜爱。 “锦瑟姐姐,你看这个好不好看?” 难得节假日,顾相宜缠着程锦瑟要一起逛街。 置身于琳琅满目的商场,载歌载舞,人潮汹涌,热烈的氛围把大家的心情也点燃。 同行的还有刚回国的路晓晓。路晓晓和大明星许帆目前是和好如初,感情之路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比较稳定下来。 “锦瑟,你现在是有了情人哥哥,又有了好妹妹,真让人羡慕!”路晓晓原本也只是一句无心之话。她怎么也想不到,这句俏皮话竟然会带给自己一场灾难。 说者无心,听者却很在意。原本一脸天真开心的女孩在人群看不到之时立即变脸,嘴里喃喃道:“哥哥是我的!谁也不能抢走我的哥哥!” 只见她的目光狠狠地注视着走在前面的程锦瑟。商场里的人潮本身就多,再加上节假日的加持就更加显得逼仄。而感到后背一凉的程锦瑟刚想要拉住姐妹们的手,不经意回头一看,就发现落单在后面的顾相宜。 幸亏表情管理的及时,顾相宜立即转变回巧笑嫣然的模样,甚是讨人喜欢。“我在这呢!我来啦!”女孩活蹦乱跳地跑回程锦瑟面前。路晓晓抓起她的手,程锦瑟也挽着路晓晓的手,三姐妹亲密无间。 “好了,这样大家就不怕被人群冲散啦!” “砰!” 突如其来的一个庞然大物,砸落在商场的中庭,人群四散,哭喊声、咒骂声、推搡声……霎时间,商场内部乱作一团,保安队率先出来几个身着制服的男子,但是大家看到人群相互推搡四窜,极有可能发生踩踏事件,也不敢轻易上前劝阻,就在这猝不及防的祸事期间,有人拨打110、120,有人求救,有人哭喊…… 场面一下子乱作一团。 “相宜!相宜!” “晓晓!晓晓!” 不知是被什么人推来推去,程锦瑟明明牵着姐妹的手,却也被外力所断开了联系,三个姐妹分散开来。而周边的人群乱作一团,纷纷向商场大门的出口逃离。 任凭程锦瑟如何呼喊均没有得到回应。商场广播传来了阵阵疏散的通知:“各位客人,请不要恐慌,有序离场,照顾好身边的老人、孕妇、孩子……” 瘫坐在中庭的男女老少,有的因为天外来物撞击带飞的地板琐屑伤到了眉骨,脸上沾满了血,有的被吓到昏死过去,更有的相互拥挤着争相跑出大门外,而堵在门口,人踩踏人…… 场面极其混乱,稍有不慎,怕是自己也要成为别人脚下的地毯,程锦瑟心里别提多焦急了。“相宜和晓晓,也不知道怎么样呢?” “各位客人,请不要恐慌,有序离场,照顾好身边的老人、孕妇、孩子……” 突然,肇事的“天外来物”,那个巨大的圆球居然腾空了。而且神奇的是,似乎周边的人、事、物都静止了。 人群里不再喧闹,大家像是被时间定格了。有了这个发现,程锦瑟,一个人加快了寻找顾相宜和路晓晓的步伐。尽管,她也在纳闷为何所有人都不能动弹了,而自己居然可以不受限制,如漏网之鱼在人群中自由穿行,畅通无阻。 “晓晓!相宜!” 程锦瑟呼唤出小纸片人,第一时间向其他队员发出了求救信号,与此同时,也分散小纸片人在商场内的各个角落寻找姐妹们的踪迹。 眼瞅着那个金色头发的少女身影特别像路晓晓,然而等到程锦瑟走到她跟前,才发现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要取她性命的魔族杀手! “你把晓晓和相宜怎么样了?” 所幸程锦瑟快速使出暗器,挡住了方才对方的突袭。 只见金发女子,沉默不语,几个近身出刀的架势,分明是要取程锦瑟的命。 “看招!索魂星!” 双手难敌大刀。程锦瑟一招“倩女散花”的架势,一时间数不尽的“锁魂星”密密麻麻向对方射去。 纵使是最有能耐的杀手,面对这密集恐惧症般的暗器,想来也是难以招架的,果不其然,尽管大部分“锁魂星”,均被武力值超高的她打落,但是总是有被划伤的地方,想要毫发无损,几乎是不可能的。 更何况,程锦瑟听了沈妈妈的话,在每一枚“锁魂星”上面都涂上了忘忧湖最致命的毒物。方才还占上风的金发杀手,此刻变得偃旗息鼓,唇色发紫,痛苦倒地呻吟。 “快说!晓晓和相宜,她们在哪里?” 然而,面对程锦瑟的长剑抵着她的喉咙,金发杀手居然一声不吭,看来是相当的硬气。 程锦瑟稍稍用力,锋利的刀刃瞬间划破了她颈上细嫩的肌肤,血如涓涓小溪流淌,本就中毒难以站立的她,现在更像是待宰羔羊。 “还不说!” “砰!” 又是一阵巨响,只见升腾在上空的圆球居然在消失。 程锦瑟一个不留神,剑下的金发杀手倒是望着眼前的一幕,开怀大笑起来。 “你笑什么?” 圆球消失的同时散发着巨大的能量,程锦瑟也有些站立不稳,就在恍惚的一瞬间。金发杀手竟一个飞身冲入圆球。 程锦瑟立即追了过去,然而还是晚了一步,就在她拽住了金发杀手的衣袖之时,只见她反手给了程锦瑟一掌。 倒下来的时候,程锦瑟知道这次怕是遇到大麻烦了。 圆球消失了。 赶来的顾华年刚好撞见程锦瑟被一掌打倒的场景,他不顾一切冲到她面前,接住了坠落的程锦瑟。 与此同时,顾华年也是眼睁睁看着圆球的消失。 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神奇的是,圆球消失后,一切也恢复方才的热闹,人们继续熙熙攘攘、欢声笑语,哪里有什么踩踏、流血事件? 大家像是被抹掉了记忆,在这里欢快的游玩购物,一切看似都是那么的喜庆和快乐。 第168章 埔上 再识黄埔,就要提及古人以及笔者的家乡增城。仍记得小时候,老一辈儿提到“增城的永和、镇龙划给黄埔,当地人摇身一变成省城人(广州人)”。诚然,相比于1953年第一次建立区级建制的黄埔,增城2015年“撤市改区”,区级建制资历尚欠,但各花入各眼,作为兄弟区,两地实属邻居,亲密关系古来有之。俗话说得好:“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此次采风行,笔者惊喜地发现了“熟面孔”:南宋名臣崔与之。崔与之,字正子,宋理宗赐号“菊坡”,出生于增城中新镇坑背村崔屋社清贫的医生家庭,其开创的“菊坡学派”被认为是岭南历史上的第一个学术流派,留下了“八辞参知政事,十三辞右丞相”的佳话。此行,因季节关系,虽未能一睹香雪美景,但漫步在香雪公园梅林深处,书院熠熠生辉。走进玉喦书院大门,左右各有一座楼阁,左边刻有“种德”,即为“种德庵”,就萝峰脚下绿荫萦绕的玉喦是钟玉喦与崔与之同窗共读的地方。当年,彼时的玉喦书院名唤“种德庵”,时年9岁的崔与之被父亲送来,与钟玉喦共度了24载苦读岁月。二人后来为官均政绩卓着,官声清廉,彼此经常相互书信往来,至死两家的交情匪浅。钟崔二人情谊延续至今,有古人示范带动在前,增城和黄埔尚德崇文、友谊千古。笔者此行收获的“熟面孔”除了崔与之,还有增城新塘籍的明代大儒湛若水,在异地遇到熟人还凑成了“好事成双”,顿时对钟玉喦、玉喦书院、乃至黄埔多了几分亲切之感。绕过古朴的麻石路,来到书院的最高处便是文昌庙的所在之处,它高两层,寓意出人头地。相传湛若水在玉喦书院赏梅期间,认为此地是一块风水宝地,便想购下书院一侧的空地作为自己日后长眠的墓地。钟氏族人碍于湛尚书的权势地位,计从心来,在此地修建了祠堂供奉读书人备受推崇的文昌帝,以此婉拒湛尚书的要地之请。得悉此事的湛若水不但不恼,反而欣然题写了“山高水长”牌匾送予书院。以上种种,先贤们的君子之交、高风亮节留给后人巨大的精神财富。让人不禁莞尔一笑的是,前段时间采写当季稀有食材“五月春”(荔枝菌)时,笔者了解到晚晴重臣张之洞少年时期竟是个吃货,曾写下洋洋洒洒五百余言的《鸡枞菌赋》,来到玉喦书院,没想到还偶遇了张大人的墨宝,惊悉他还是“旅游达人”,为欣赏此处的梅花胜景,不辞辛劳,曾乘船沿珠江而下,至黄埔港登陆后,改乘轿马,沿乌冲新围一带的崎岖山路,经萝岗的火村辗转来到萝峰山脚的十里梅林,最终抵达书院,还即兴吟诵长诗一首,后人用云石刻成诗碑,矗立于“山高水长”亭内,供世人观赏传诵。这里的文人轶事之多,言之不尽。(三)深识黄埔,黄埔港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发祥地。“海上丝绸之路存在2000多年,并且不断地发展,它不可避免地对广州城市的文化风格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一种文化能够容纳2000多年的历史积淀,这种文化会有很多特点。可以说,海上丝绸之路是形成、造就广州文化的一个最大动力。”笔会上,作家陈崇正指出,珠江笔会的第一期之所以选择在黄埔举办,是因为黄埔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这里孕育着城市发展的未来力量,用珠江这条母亲河来凝聚广州文学的新动能。作家王威廉则认为,在黄埔,南海神庙有着隋唐时代的胸怀与面向海洋的气魄,波罗诞的传说跟南海神庙的关系,让大家对古代文明有了全新认识,也说明了古代文明不仅是大陆文明,更有海洋文明。宋朝诗人杨万里有诗云:“南来若不到东庙,西宫未睹建章宫。”一句话:来黄埔,到南海神庙去!“快来呀,捡红豆!”唐朝诗人王维曾写下百姓口耳相传的诗篇:“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值此采风行,笔者欣喜发现南海神庙内栽种着一株海红豆,这颗古树竟有280多年的历史,是南海神庙最古老的树,赠送红豆自古以来就受到世人青睐,此时此地,笔者和一众文友也情不自禁地争相捡拾这人间晶莹红亮的“宝石”,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作家蒲荔子表示:黄埔是一座能把紧张和安静结合在一起的城市。诚然,在安静祥和的书院和神庙之外,仅一隅之隔就是现代化的生物岛、科学城。在喧嚣中存放着沁人心脾的安宁,这里有世俗,也有诗,以及我们想要的远方。在南海神庙的正门,“海不扬波”石牌坊附近,种植了高大魁梧的波罗树,相传是古波罗国的朝贡使达溪带到南海神庙并亲自种下的。当下正是波罗成熟的季节,阵阵浓郁的果香传来,这是不是一种冥冥中的召唤?未能乘船返回波罗国的达溪,注定留在这里,留在黄埔,成为中外友好历史的见证。南海神庙作为我国古代皇帝祭海的场所,蕴含着古海丝路、古建筑、古碑刻、古树名木、岭南民俗、民间故事等丰富历史人文元素。“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轼在这里写下名篇《南海浴日亭》:剑气峥嵘夜插天,瑞光明灭到黄湾。坐看旸谷浮金晕,遥想钱塘涌雪山。已觉苍凉苏病故骨,更烦沆瀣洗衰颜。忽惊鸟动行人起,飞上千峰紫翠间。”诗人有感而发,大笔一挥,索性将此地的“看海亭”更名为“浴日亭”,“浴日亭”自此沿袭至今。笔者自认没能做到大文豪东坡先生的超脱,但是人生得意须尽欢,潮起潮落,人当有海一般的胸怀和胆识,方能从容不迫面对来时路。朋友们,埔上行,来一场与历史和海洋的对话。 第169章 线索 这次外出的结果损失惨重。 程锦瑟被顾华年救回后,因受了伤,昏睡了几日,整个人略显消瘦。 “情况怎么样了?” 顾华年一脸担忧,愁容密布。 沈妈妈轻叹了一口气。 “她身上的伤中了一种魔族的毒,恐怕是敌人故意留下的。” 这种毒的性质非常的霸道,值得庆幸的是,幸好没有伤及要害,只要稍差那么一寸两寸,可能就命丧黄泉。 “我们几个一起给她注入法力,看看能不能有效果?” “好!” 青鸟、沈妈妈和顾华年三人纷纷将自己的法力悉数解放出来,注入程锦瑟的身体。 现下看来,路晓晓和顾相宜也不知道,现在在哪里,生死未卜。 等到法力输送完毕,程锦瑟的身体也有了转好的迹象。 沈妈妈给程锦瑟捏好了被角,摸了摸她散乱的头发,在她的床边喃喃的说了几句内心的话语:“没事了,你要快点好起来呀!”只见他的眼睛闪烁着泪花,强忍着泪水,声线也有些颤抖,看样子是在极力的忍住自己的伤心和难过。 “好了,好了,没事了,没事了。”青鸟在一旁温柔的张开着翅膀,安抚着沈妈妈的心情。 多好的一个女孩子,现在病怏怏地在床上了无生机,真是让人十分感慨。如果不是身负善使的责任,想必她也能像普通的女孩一样一生平安快乐。 离开了程锦瑟的房间,众人纷纷给顾华年和程锦瑟独处留出了空间。 这对苦命鸳鸯真的是历经艰险,前途未卜,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风风雨雨的走来,希望他们的结局是圆满的快乐的。 客厅里,沈妈妈和青鸟也默默的坐了下来。 “我们给她注入了这么多的法力,对于他体内的毒素,也只能说是尽力拖延发作的时间,我想我还是要回一趟忘忧湖。” 青鸟斩钉截铁的说出了这番话。 “不行,太危险了,你不能够这样子做。”沈妈妈知道此行凶险,因为到现在也没有摸清楚到底魔族此行来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伤害程锦瑟?又为什么要掳走顾相宜和路晓晓? 敌人在暗,我们在明,思来想去,还是要求稳,大家先冷静下来,理清头绪,稳住军心,才好思索下一步的计划。 “肖博士那边也已经在抓紧时间研制新的武器来对付他们。” 这次突袭,特别行动小组的成员们纷纷在商场内搜索了大量的线索和现场的元素,希望能够以此研制出更多的对付魔族的有力量的武器。 “不管怎么样,这件事情必须这样做,不然锦瑟会有生命危险!” 青鸟再次重申了自己的观点。 现在的情形怎么看也是极端危险的,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如果不这么做的话,程锦瑟连一成的生还机率都没有。 “我必须回一趟忘忧湖。” 忘忧湖里除了有神秘的能量和绝世的神兽以外,更有很多世上治疗伤害的良药和解毒的秘诀。这是在这世上,青鸟能够想到的救程锦瑟的唯一办法。如果再不去行动的话,可能会面对更多的麻烦和困难,毕竟拖多一日,她的危险就会多一日,甚至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很可能会出意外。 沈妈妈难过地呜咽起来,在她的眼里,自己的女儿的性命当然是最重要的,但是现在的情况,她当然也知道是极其危险的,如此下去,也不是一个办法,可是要牺牲青鸟,她也于心不忍,更何况对于她而言,青鸟也是一个特别的存在。 但是正如青鸟所说的,没有什么办法了,女儿的伤势他们也清楚,唯有试一试才能够看到光明。 “那好吧!我和你一起去。”沈妈妈提出了他自己的想法,并强烈的要求自己跟着一起去忘忧湖。 “不行!”根本没有给沈妈妈反驳的机会,青鸟立即出声制止。 “不要再说了,这件事我已经决定了,明天我就要启程,我只是通知你而已,这件事不必再讨论!” 青鸟不再多说一语,狠绝地便离开了客厅,飞到了院子里。 “你为什么要这样?” 沈妈妈的眼泪默默的流了下来。 房间内,顾华年望着床上的冰美人。内心苦不堪言,五味杂陈,再加上现在自己的妹妹顾相宜,还有好朋友路晓晓下落未明,他的心情也就心乱如麻,甚至可以说是苦涩万分。 “锦瑟,你和我在一起,是不是我很没用?”跨年拉起曾锦瑟的手,紧紧的握在自己的胸前,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带着哭腔深情的亲吻着她的手。 “锦瑟,我求求你,快点醒来,我是华年。” 当然,似乎丝毫没有任何的回应,程锦瑟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仿佛一尊佛像一样沉静和慈祥。 任凭顾华年怎样的呼唤,陷入昏迷状态的女人,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我不能没有你。” 如果一定要有人受伤,顾华年多么希望受伤的和昏睡过去的人是自己,而不是现在躺在他面前的女人,她现在所受的所有的痛苦和伤害他都愿意全盘接受,只愿他最爱的人能够醒来。 一个人最难过的便是看着自己爱的人受伤,甚至可以说没有办法接受自己所爱之人在自己的面前死去,这一切太过残忍,像刀子一样,剜他的心。 夜幕之下,在不知名的暗域里,两个女孩幽幽的醒来。 “这是哪里?我们为什么会在这里?” “锦瑟,华年,你们在哪里?” “晓晓!” “相宜!” 两个女孩相互扶持,勉强的站立起来,这才发现她们来到了一个异时空的地方,这里寸草不生,一片荒芜,甚至不清楚自己现在身处是哪个世界。 “我们现在不是在人间,这里是一个异时空的地方。” 两个女孩现在也毫无头绪,唯有静静地坐下来思考接下来的做法。 这个地方是什么地方?像像是山崖,但是又像是草原,甚至一眼望去看不到半个人影,难道她们是被囚禁了吗?还是说这里是一个幻境,只是被秘术所蒙蔽的双眼? 第170章 救兵 就像是被丢到了与世隔绝的蛮荒之地。 “就算没有敌人追杀,光是这样不吃不喝下去,我俩都得死。” 路晓晓拉着顾相宜,在这边荒无人烟的丛林之地已经走了几个小时,长途跋涉,没有头绪地走下去,恐怕是要活生生把自己的身体累垮,也不能找到回家的出口。 “怎么办,我已经走不动了。”顾相宜毕竟是年纪小,走了一段崎岖的夜路,便上气不接下气地瘫坐下来,也不管是尘土堆积、杂草丛生的路面。 路晓晓见状也只好顺势陪着她坐下来,在路晓晓看来,这个小女娃年纪轻轻就和自己的哥哥失散,刚重逢团聚就遇到了歹事,也确实是够倒霉的了,心里难免有些同情她。 可是,事实上,顾相宜可不是什么年轻的小女孩。作为顾华年收养的妹妹,按照日月族的年龄计算方式,没有1百岁也该有个几十年的光景了。此时的顾相宜说不定真实年龄还比路晓晓还年长些。只是,顾华年碍着自己的身份和妹妹刚相认,并没有将详细的情况与大家详细介绍。 倒是程锦瑟,顾华年是没有什么隐瞒的,几乎是和盘托出,一五一十地讲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也正因为于此,现在的昏迷不醒的程锦瑟已经让顾华年心急如焚,而顾相宜和路晓晓的不知所踪更是雪上加霜,烦恼层层叠加,让人透不过气来。 “看来我要回一趟日月崖。” 偌大的沈家大宅,眼看着青鸟要去忘忧湖取灵药,顾华年要回日月崖寻救人方法,原本其乐融融,彼此和睦的场景,一幕幕竟成了过眼云烟,徒增忧愁。 “锦瑟,你可要好好地。” 坐在床边的沈妈妈,一边按照青鸟地吩咐将仅存的“忘忧湖水”,每日三次灌入程锦瑟之口,喂食服下。 “按道理,世上的毒,无不被忘忧湖的清澄之力所洗涤,奈何这毒居然凶险到忘忧湖也不能洗净!” 青鸟活了那么大岁数,也是第一次见识如此霸道之毒。沈妈妈也是难过得无法自已。 “这一切就看她的造化了。” 原本,沈妈妈也是要跟着青鸟到忘忧湖再寻新的灵药。 “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帮助。” 可是,当下,顾华年却早他们一步,动身前往日月族。如此,假设沈妈妈也一同前往忘忧湖,那么程锦瑟身边就没有照顾之人。沈妈妈别无他选,唯有留下来照顾程锦瑟。 顾华年和青鸟一前一后,分别踏上了救人之路。 临走时,青鸟不放心还在沈家大宅外设法,加注了一股灵力,形成了强大的结界,擅闯者得受16道天雷和4道火电的惩罚,想必是一般人不能承受的。做好这些万全的准备,青鸟才冲入云霄飞奔忘忧湖。 青鸟离开的时候,沈妈妈一直在程锦瑟身边,刚好喂完一碗药,她也感应到了青鸟之力所幻化的结界,同时也感应到了青鸟的离开。一滴泪顺着她的脸颊滴落下来。 “一定要平安归来。” 夕阳西下,晚风拂过窗台,薄纱浮动,一丝不易察觉的金光钻入房间,像是自带追踪器一般,径直来到了程锦瑟面前。 一道光芒突然闪现,一个人影立于程锦瑟面前。 来人正是顾相宜。 “我这招鱼目混珠、金蝉脱壳倒是机灵。”只见顾相宜,一脸得意,眼看着情敌病恹恹的,一改先前见面时神采奕奕的模样,她的心里不知有多舒坦。 “程锦瑟,你也有今天,跟我抢哥哥,你以为自己是谁?” 随着恶狠狠地话语,又是一道闪光,顾相宜进入了程锦瑟的肉身。 “我这次来是要帮助魔族取得天使泪,完成大业的,只有这样,我和哥哥才能安好地继续活下去。” 顾相宜的灵魂竟然来到了人间,并进入了程锦瑟的体内。那么,和路晓晓在一起的又是谁? 看来这次遇袭事件想必是精心谋划的,诸多矛头和问题都指向这个始作俑者:顾相宜。 远在荒芜之地的路晓晓,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现在为了一个“傀儡”而担惊受怕,在身边的顾相宜原来不过是顾相宜自编自导一场戏,她法术变换出了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傀儡。 由于傀儡通常都是短时间维持的,所以,在路晓晓带着顾相宜的傀儡连走了几个小时的山路后,这一坐下休息,就再也没醒过来。 发现这个状况的路晓晓还从没想过身边人居然是石头幻化成人性的傀儡,依仗着那份尊容,路晓晓可是心里扎了上百把刀:“我这是连学长的妹妹都没保护好吗?他们才刚相认,太可怜了。” 路晓晓的自怨自艾、悲天悯人属实是善良,这也就难怪许帆会那么喜欢她。早已情根深种的两人,许帆一早就感受到了不对劲,身体的不适特别是胸口,他有预感路晓晓定是有难。 于是,他再次来到了自己不愿再踏入的无妄之地。相传这里是一片死斗士的厮杀之地,只有战胜者才可以活下去。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这片神秘之地居然在福利院后山上。 他一个人悄悄来到这里,并在大门前绕了三圈,像是一种仪式,不一会儿,礼成,他便“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片刻,一个黑衣使者出现在他的面前。 来人正是:魔族玄英。 “主上,请赐我法力,我必须去救人……” 许帆竟说出了一番请求。 原来,落入人间的巨星居然与魔族有染,错综复杂的关系,看来他也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 然而,还未等许帆说完整句话,就被玄英一个甩袖打到一旁的石崖,许帆吐出一口鲜血便滚落在地。 “主上,请赐我法力……” 玄英像是没有听见一样,对方的请求,丝毫不影响玄英对许帆的打压。 已经不知是第几次被拍在石崖之上,显然经久不衰的石崖都已经出现了裂痕,想必再来几个甩袖,这个人人爱的巨星和他的爱人怕是凶多吉小。 第171章 阴谋 再这样下去,两人必死无疑。 时间一点点消逝,这里荒无人烟的结界,像是一场虚无的幻境。 无论她们两个女孩走多远,似乎都是回到了原点,出口无路可寻。 越发的恐怖和胆战心惊,这样的处境,想来也是让人陷入恐怖可怕的困境。 路晓晓陷入了沉思,回顾自己的职业生涯,作为一名出色的记者,自己可是博学多才,对周遭的事物也有敏锐的洞察力和逻辑分析能力。面对生死存亡,看来必须发散思维,找出一条出路才行。 正在自己毫无头绪,没有办法想出个所以然之时,刚好她的目光所到之处,恰逢是发现了一个蜘蛛网,上面有一个的小蜘蛛正在呕心沥血的吐丝结网。 “对!这是幻境!我们被催眠了!” 在广州城郊,远离闹市,无垠田园,别有一番野趣的天地。顺着热情好客的村民带路,穿过广深铁路的涵洞,走进增城区石滩镇石厦村,一阵阵浓郁的果香扑鼻而来。放眼望去,一棵棵番石榴树整齐地排列在田间,枝头挂满累累硕果。吴水群是石厦村最早种植番石榴的农户之一,后来成立了石厦群兴水果专业合作社,带动其他村民一起种植番石榴。母女俩看似柔柔弱弱,实则巾帼不让须眉,上树采摘下地种植,“秒变”种植能手,带动当地村民接力乡村振兴投身番石榴种植,逐步打响了石厦番石榴的品牌。合作社通过整合种植面积、优化种植品种、开展专家培训活动等,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种植技术,番石榴随之增产,“胭脂红”番石榴从荔乡出发,走出增城,远销港澳,收益大增。在“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下,石厦番石榴实现了标准化种植和品牌化发展。不仅如此,吴水群在掌握电商知识的女儿刘淑芬的启发下,与顺丰优选、天猫超市等网购电商平台达成合作,自此,石厦番石榴走向全国,一条崭新的致富之路在村民面前豁然开朗。在夏天销售旺季,合作社日均销量可达15万斤,被评为“全国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人谦虚朴实的吴水群还得到村民的支持,2006年,她当选为石厦村人大代表。“当选不是荣誉,而是责任,不能辜负大家对我的厚爱。”吴水群言出必行,事必躬亲,即使自己早已实现了小康生活,仍保持着艰苦朴素的生活方式,摘果、打包、搬货……在合作社,她总是和村民们一道忙得热火朝天,没有一点儿架子。遇到有困难的村民,她也会竭力为村民办实事。每年番石榴大量上市时,时常出现供大于求、滞销至坏的问题,严重影响村民的经济收入,她痛定思痛、想人所想、急人所急,为了解决销路,她又带领村民,走上了将番石榴转化为农副产品的新道路,提出打造“石厦牌胭脂红番石榴代用茶”的构思。时隔多年,值得让人高兴的是,2022年5月21日,跟随广州市作协青年作家赴基层创作采风活动,笔者见到了番石榴代用茶的实物,结合乌龙、普洱等多种口味的番石榴代用茶,口感独特,让人意犹未尽。诗人艾青曾写下:“为什么我的眼中饱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农村不仅有种植业的生存之艰,还有诗和远方,关键靠人。党的十八以来,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广袤的乡村大有可为,一大批关心农村发展、富有激情的青年一代,抢抓发展机遇,扎根农村,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书写新农人的奋斗篇章,唱响新时代的青春之歌。多年来,创鲜农业产业园通过土地流转共带动光辉村、五星村13个经济合作社集体租金收入近700万元,通过“生产力优先考虑周边村民”经营措施,累计为附近约500人提供就业岗位,保障下岗工人增加收入。通过开展水果种植技术培训班、农村青年创业沙龙讲座、农电商经营培训课程、亲子研学体验活动等,每年为近2万人次提供农业发展咨询服务。2018年—2021年,园区被评为aaa广东农业公园、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等殊荣。此外,园区与广东省农科院、暨南大学、广州市果树科学研究所等专家团队长期合作,创新开发的番石榴育苗技术、标准化自动化栽培技术和智能化水果分选技术等在行业内均处于领先地位,拥有29项自主研发的核心专利技术。吴水群和刘淑芬在创鲜农业公园的基础上,孵化出“sunday camping光辉营”都市农旅项目新业态,带动了50多位80、90后新农人投身乡村振兴,在乡村大地书写新农人故事。2022年仅一季度,“sunday camping光辉营”项目蜚誉大湾区,网络曝光量累计达300w+,接待游客9万人次,营地和农产品创收400万元。面向未来,吴水群和刘淑芬将始终秉承“以产业为导向,以绿色为引领”的发展理念,推动产业形态进一步升级,助力增城本土农业产业提质升级,打造集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冷链配送、互联网电商产业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电商产业园。将土地资源效益最大化,大力发展农电商产业,继而孵化出农产品销售、都市农旅、乡村文创等多个新业态,打造成一个吸引年轻人返乡就业创业的产业服务平台,切实扩大农产品标准化种植规模,提升农产品销量和品牌形象,带动更多的青年人投身农业扎根农村。新时代属于奋斗者。疫情之下,在辽远的田间地头,前仆后继负重前行的后浪,必将推动社会繁荣发展,在希望的田野留下坚实的脚印。 第172章 合力 一场大战正在拉响。 顾华年只身前往日月崖,许帆也已经找到了魔族的玄英容身之处,青鸟更是翻山越岭以最快的速度飞往忘忧湖。 争分夺秒,只为救下所爱之人。 沈妈妈拿着自己通宵达旦赶制的纸片人来到院子前,面对着晴天白云,她虔诚地祈祷,但愿一切都无恙,大家能够平安归来。 “上天慈悲,愿所有人平安归!” 语落。漫天飞舞的纸片人纷纷扰扰在无形中结成密密麻麻的结界,别看这薄薄一层,薄如蝉翼近乎透明的形状,却是蕴含了巨大的能量。 “有了这张\\u0027防护网\\u0027,沈家大宅可以说是牢不可摧了,大家加油!” 沈妈妈气势高昂,常言道:气势决定运势。想必大家齐心合力也定能够把程锦瑟救醒,路晓晓和顾相宜也将被找到。 一阵和煦的风吹过,窗帘翩翩起舞,光影在相互交辉,一缕淘气的光芒倒映在程锦瑟苍白的脸上,倒像是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让人感受到强大而又迷人的美丽。 “孩子,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活法。只要内心足够的坚定,人生总会生出另一番光景。在这一刻,沈妈妈无比坚定地相信青鸟、顾华年、许帆,他们三个一定会带回路晓晓和顾相宜。 程锦瑟也一定会好起来的。 时间争分夺秒,在有限的时间里,和暗处的敌人决斗。这是每个内心充满能量的人,所迸发出来的信仰,相信一定可以战胜一切。 这样看来,必须集中所有人的力量才能度过这次难关。 然而,此次的敌人到底是谁?无人知晓,并且也找不出丝毫的头绪,对方看来是蛛丝马迹都没有留给人们去寻找。 一切都像是躲在暗处,像一颗隐形的眼珠子,死死的盯着他们不放,甚至可以说是用心歹毒,看来是被恶魔盯上了。过尽千帆皆不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他们已经走过了多少风风雨雨,也不在乎这一次的挑战。你面对这些困难,依然保持着战无不胜的决心和毅力,终将使他们获得新生。程锦瑟她们一定会好好的迎接她们新生的黎明。 青鸟已然踏入了忘忧湖,此时的忘忧湖正处在巨变的时刻,任谁也想不到会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眼前,这荒芜一片,凄凄惨惨的形状倒是十分震撼,这哪里是往常的世外桃源,更让人想不到,这里竟然是无忧无虑,远离世俗烦扰的忘忧湖。分明这里就是一片废墟般的让人匪夷所思的忧患之境。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青鸟无从知晓,但是他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了这事的不简单,甚至联想到曾景色一行人的遭遇,恐怕两者之间有着一种减不清理还乱剪不断的牵连,看来还是要抓紧时间查找头绪。然而,就在青鸟试图飞入湖底时,却意外发现,一具硕大的冰棺居然悬浮在忘忧湖的空中,而且此时散发出的光芒隐隐预示着这个沉睡了不知多少年的冰棺的主人即将苏醒。 “这是什么?难道要苏醒了吗?” 青鸟忍不住啧啧的赞叹,想不到此行还遇到了千年难得一见的形状,沉入湖底的冰棺竟然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 这场景多么让人震撼,甚至忍不住失声叫了出来。 “这是要变天了吗?” 想不到事情发生了这么多的转变,更想不到,居然能在有生之年看到这副冰棺的主人,即将苏醒的场面。 一种不祥的预感,却油然而生,难道再也没有什么力量去阻止这一场复苏的盛宴吗?要知道,当年无数仙人可是用了自己的肉身才得以封印下这个沉睡在冰棺之内的巨大的能量拥有者。 如果宾馆里的主人再现魔性,那么这个世界将岌岌可危。但是如果他幻化成为一个坚持正道善意的人,那么这个世界又将会成为一片繁荣安康的景象。左右为难的青鸟,也难以说服自己的参与其中。 看来这件事还是要想想办法,毕竟关乎神界人界和妖界,说不好听,其实全世界都会受到影响。 青鸟使出自己全身的法力,轻轻松松的来到了冰棺之上,然而刚碰到冰棺的表层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所灼烧,碰不得青鸟快速的撤离,差点被桌上的脚丫子此刻也红肿疼痛起来,看来这是一个具有巨大杀伤力的神器。 但是现在时间争分夺秒,如果不在短时间内取得忘忧湖里的灵药去解救程锦瑟的话,想必对程锦瑟的生命来说将会岌岌可危。 青鸟没有办法再去过多的关注这个冰棺,但是,他又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便潇洒的离去,前往望月湖的最深处,寻觅神圣的灵药,以解救程锦瑟于危难之中。 不停地飞,飞越过这些莫名的废墟和满目疮痍的场景,他努力的向那棵神圣的灵树飞去。 传说,只有灵树上的千年花蕾,可以研磨成粉状,冲服饮用必保毒素清除,灵力大增。 现在也顾不得什么伶俐不伶俐了青鸟一心摘取花蕾并迅速赶回沈家大宅进行救治,期盼在这段时间内能够清除掉程锦瑟身上的毒素,并保住她的生命。 眼看着林叔即将要近在眼前,然而奇怪的是,无论青鸟飞了多少个来回,总是无法抵达灵树的树枝上,他也在纳闷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怎么以前像玩闹一样的伙伴支数,现在却近在眼前,靠不到岸,这让他不禁想起方才的姐姐似乎有些异动,难道是障眼法? 事不宜迟,青鸟也快速驶出一记绝杀念出咒语,希望能够查找到灵树的真正所在之处。 只见灵树在咒语的驱使之下,竟然显现出了无数棵数也数不尽的灵树的身影,这下可让青鸟犯了难,这哪一棵才是真正的灵树?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答案,因为它将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解药。 今年我也没有办法,只能凭着自己的内心去选择,因为谁也帮不了他,此刻的他也将这一切交由天意紧紧的拈出自己的色子,往地板上一坐,便开始了自己只取生不许死的行动。 第173章 童年 陌生人有陌生人,平凡的故事,而七彩光芒的人也有七彩光芒的故事,大家都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蝼蚁般的存在,毕竟人对于别人而言都是一种同类,没有什么大小分别,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对比却是时常存在的,甚至可以就是知道娘太重了,就一直在竞争,看似像极了大文的生物进化论,但是其实不然,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模式怎么可能只有竞争呢?必然大多数都是爱,但是这爱来的快,去的也快,散的也更快,所以说怎么样才能够辨别出真心和假意,倒是一门大学问别有用心的人,方可取得其中的真谛。 这个如花似锦的秋天是最美的,但是又是最让人翘首以盼的,他来与不来,这个季节都将轮转下去,人们的心会因为这丰收的金秋而高兴,欢快和愉悦,但同时又会因为这悲凉的季节而感到忧伤,悲苦和郁闷,但是正无穷无尽的情绪背后,便是这文化源远流长的见证者。你们肯定想不到,在这人生当中还会有遇见那么多的悲欢离合和前情往事。 谁也想不到他们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但是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生与死看似简单,但是又暗含着各种各样的微妙的联系,到底要不要舍身取义,或者又说是同归于尽也好,怎么样也要寻找出一条可行的办法。 所以,无论是在忘忧湖的青鸟,还是在魔族恶魔之前面谈的双方,又或者是回到了日月牙的针锋相对,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去守护自己的心中的所爱和所想。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40年风吹浪打,弹指一挥间。40年前,我还没有出世,我的父母也才十几岁。我的家乡在增城,2015年撤市改区,成为了广州十一区“大家庭”中的一员。 我的家乡小楼镇,广州东部城市后花园。小楼,取自宋代老者的遗言:“屋中小漏”,谐音“小楼”,非美名。在我童年印象中,每年雨季,诚如其名,不仅仅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还要遭受“水浸街”的困扰,到处水洼洼一片。如今,逐步改良的宜居配套设施建设,崭新的柏油路、林立的指示牌、鳞次栉比的居家楼宇……镇区支路网和排水渠改造工程,已使得雨水注入地底;不断修缮的何仙姑家庙,汇聚世界各地的香客,架起小楼与外界的友谊;在建的何仙姑景区域,打造美轮美奂的花园式小镇,开启人居和谐幸福明天。“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走过改革开放40年,我们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新时代给出了新“考卷”,但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 春雨润物细无声,家乡已在经历翻天覆地的巨变,而当我们的生活日渐充盈、沟通愈加便捷、环境日趋和谐,享受这一切的时候,需要感谢的是通过劳动和智慧成就我们美好家园的人们。 有你无你,万物皆是你,不管如何,前途命脉都将发生极大的改变,人生的道路上可能充满了荆棘,但是没有谁能够轻易放手的放弃谁。尽管人世间是充满了惊喜和悲伤的,但是心中冉冉升起的光芒,便是指引双方迈向未来的曙光。 可能这又是一次极大的挑战,对于他们而言,如果放手,可能还有一线生机,但是如果一旦执着起来,横冲直撞下去,那么分分钟便有死亡的可能性,但是谁又能保证人生一帆风顺呢?因为爱,所以爱也就勇敢爱。相信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这必然是真理,和人们永存的善意。 假如我们30岁成家生娃,父母也就将近60岁。人到中年,我们就来做一道简单的算术题77.3-60\\u003d17.3。这也就意味着,我们与父母的缘分,在没有任何意外打扰的情况下,也仅剩下不到20年的时光。你看,岁月从没有不公,留给我们和父母相处的时间或长或短,早已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父亲》是歌手组合“筷子兄弟”传唱至今的代表作,我常常听着听着就泪流满面,歌词写道:“总是向你索取\\\\却不曾说谢谢你\\\\直到长大以后\\\\才懂得你不容易\\\\每次离开总是装做轻松的样子\\\\微笑着说回去吧\\\\转身泪湿眼底”。 疫情的硝烟还没有远去,生命的每一个瞬间,都值得被铭记,没有那么多来日方长,在外的游子们常回家看看。 无论一只鸟儿飞得多远,也不能够忘记回家的路。你会爱上谁,你会遇见谁,其实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不论怎样去挣扎,怎样去寻找,于事无补,不如去静待佳期。 人生实苦,万生皆身不由己,不能够说自己想怎么样就能够得到怎样的回报,其实很多的时候可能劳碌不停,然而生活却甚少,但是这一切也不能够阻碍自己的欢快和心情。 就像此刻他们正在为各自的爱人所奔波和劳碌,但是丝毫感觉不到痛苦,那么,这些力量的来源便是一心一意的,想要为自己心目中的那个他所贡献自己的微博力量,并且乐此不疲,因为这正是他们存在的意义和努力奋斗的目标,成为一个令人信赖和依靠的对象。 尽管此刻他们心中也惴惴不安,不知道前途未来会是怎么样,但是他们还是要咬定牙关迎难而上,并且发挥出最好的状态来迎接这一次挑战。 世界那么多的烦恼,纷纷扰扰,但是一切又变得那么的简单和明亮。只要不轻言放弃,什么样的困难都不将是,不会是他们的绊脚石,反倒是润滑剂为这份感情所保驾护航的,往往就是这来自四面八方的阻力,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才显得这份感情的可贵,才显得两个人的坚守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 一起来更精彩,所有的困难都将为他们让开。相信一定能够战无不胜,将他们的女主人公安全解救出来。 第174章 心语 实话想写这部小说已经是用尽了我的所有力气,当时也不知为什么会开始,只是觉得六月的第一天想要试验一下自己的耐力和心智,突然发现自己写文章其实也没有掌握什么笔法和功力,也没有去模仿,甚至也没有看开启什么大纲啊,怎么去写,只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开始的时候还是觉得很多条线都埋了下去,设置了很多个有意思的人物,但是没有想到的是越往后写就越累,越往后写也越发现自己这个故事的单薄。 比方说本来我也不太清楚这个剧情的走向和那些案件的玄妙之处,毕竟确实对于这样的故事情节的把握还没有什么好的构思,当然自己的比例也确实不到位,看的书还不够多,那么在悬念的设置上也缺少了很多的观点和人物的设置情节以及性格的描写,缺少了一种引人入胜的感觉,自我剖析起来还是觉得自己写的不是很好,还需要不断的改进和不断的完善。 但是能够坚持到现在,我觉得自己也是很幸运,很值得鼓励的,毕竟已经写到了几十万字,还是挺佩服自己的毅力和对这个故事的热爱吧,毕竟也算是第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的连载,尽管写的也不是特别的好看的,也人也不是很多,市场的反响也不是很大,但是毕竟自己也是一步一步的走来,一个格子一个子的在爬,而且还是一在又要上班,又要考试,又要来回奔波的情况之下完成的这样的文字锻炼。 有时候我就在想,是不是自己以后还可以写一本日记什么的,让大家来看看这个自己的生活状态和情况呢?没有必要这么拘谨写作嘛,首先要阅人,不是,不对,首先要越级,根本不必要太在乎功利性的东西,完成了就完成也不完成的话就放下,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啊! 看到这样的文字以后,写下这样的心里话之后,也觉得自己整个人也就豁然开朗了,不再强求什么字数啊,篇目啊,情节啊,人物啊,悬念啊,吸引眼球等等,其实也算是一种摆烂吧,但是当然也看到过很多优秀的人写的文章,也就觉得很吸引,很有趣,很有想法,以后也会去借鉴,但是我想会放慢一些脚步,以后的话会更在意每一章节的完美度,而不是每天更新的这样的一个更新速度,有时候吧,质量高过一切以后就这样勉励自己吧,不必要再让自己那么烦恼。 生活嘛,就是这样充满惊喜的,有时候也是充满意外的,有时候吧,没有时间去赶文字,只能够见缝插针的挪出来一些头脑里也没有太多的想法,可能灵感也比较闭塞吧,毕竟对悬疑啊,案件啊,侦探啊,死亡啊等线索不太熟悉,或者说就是这个领域也是自己的盲点吧,以后可能会写实的去写一些社会上的职场上的生活上的一些看法观点,让理想较劲现实吧,毕竟自己还是很热爱文字的,这种热爱也不能光是停留在说说还是要尝试去写,用心去写。 现在回想起来,距离自己第一次执笔写这个故事已经过去了几个月了。六月,七月,八月,马上要九月整整有三个月的时间都离不开在番茄上爬格子,有时候也挺佩服自己的这个毅力的,是怎么做到的?真的是让人嗯摸不着头,无脑自己还有这般的魄力,想想你一个小女子能够坚持到现在,我真的是有时候也会很佩服自己,但是吧,自己也要有自知之明,对于自己的文字水平和受众的欢迎程度,也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确实啊,自己现在的年纪还写这样的幼稚的文字,确实是有点过意不去的,那么未来,会怎么去改进?怎么去进步?还会想更多的方法和实践去完成,绝对不能够轻易言败。 写作能不能让一个人发财致富?在我看来,这个恐怕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只是一个梦想,根本不能实现的,只能当做是一个业余的爱好,有则加勉,无则随缘,强求结果恐怕只会让自己陷入愁苦万分的境地,毕竟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郭敬明啊,成为韩寒也更不可能每个人成为顾漫啊,安妮宝贝,总之人呐,就是要有一个清醒的认知,人到中年有可为,有可不为,当然也可以摆懒放平自己的心态,就一直写下去呗,不追求太多,什么名利啊,物质让自己整个人身心愉悦的去创作一些事情,其实也是一种快乐。 这世间千千万万的人都在写作,都在从事这样古老的行当,但是要从这千千万万人之中脱颖而出,想必并非容易的事情,所以自己对得起自己,开心快乐就好了,莫强求,但人总要有一点点的小目标,小追求和小想法,要不然一个人活下去,碌碌无为也终是对不起生命,对不起自己来这人间的一趟。 人必须从自己的感官世界去发现和理解文字之美,毕竟语言这种东西要有个性,要有自己的独立自主的想法,不然的话千篇一律就不太妥当了,能够坚持到现在,可能最大的原因还是自己,还有一颗童真的心,同时在社的敲打中也慢慢的学会了接纳自己的平庸和碌碌无为吧,总之对得起自己的认知和低自己的心态和期许,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生活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你对未来没有人不想要成功,但成功绝非一件容易的事情。 干下去总有看见曙光的一天,尽管从事文字工作并非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千千万人中能够脱颖而出的绝不是平凡之辈,因为这个行当确实是人才济济,想要从中拔尖儿,那真的是要真刀实干的真家伙,不然分分钟可能就被后浪推到前浪拍在沙滩上。 得失心,人人皆有,但是如果能够平和心态过好,自己的小日子,看定自己的目标,接受平庸,接受摆烂日子,可能会更简单,不必让自己上太深刻的枷锁,就这样平平淡淡,并非不是一件好事。 第175章 下头 不知道怎么形容今天的心情,恐怕要用无比的愤怒来形容,但是内心又极其的平和,毕竟也不过是网上的一识的一位好友,跟知底的人是来的调动自己的情绪之说呢?而且是可以控制的了自己的心情。 只是想不到一个老师竟然还有如此的行为出门约女孩子,既然是定哪天就必须要哪天,甚至根本就不管台不台风天,也不管是不是女方同意,总之“不要你觉得,只要我觉得就可以了”。下头男,真的很可以。 本来是一个台风天,可以悠哉悠哉的在家里做做烹饪,做做美食,写写小说,又可以到健身房锻炼一下身体,游游泳其实这倒也是一种美好的享受,平凡人嘛,过上平凡人的生活,真是惬意。 然而,谁也想不到,竟然有人拖拖拉拉,不知干啥,让一个女孩子等了将近,有一个多小时,甚至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才会到这第一次见面,就让人感觉到了非常的不舒服。 说真的,怎么就沦落到了见一个这样的老师?以前以为男老师都是文质彬彬礼貌懂礼节的人,然而这次真的是扎心,当然也不能因为一个人,一杆子就打死一艘船上的人。 只是这一次真的是扎心又难受,如此办事的人,怎么又能够当上班主任,又当上人民教师,实在让人费解不解?当然了,工作和人生应该分开两看,不能要求人家十全十美,但是连最基本的交流来往细节,难道都可以如此敷了事吗?耽误别人的时间,也耽误别人的生命。 实在是等的无聊,便去逛了逛三楼的美食一条街,还有游乐场所,看一看加公仔的乐趣,也挑一挑侄子侄女读书的学习用品,倒也是一种乐趣,还是蛮开心的,希望自己能够调节自己,毕竟人生漫漫长,也不至于说就因为一个人一些事就搞得自己不愉快。 保持开心是一个人愉悦自己,爱自己的表现,同时更是一个成年人最终要学会的人生课题,不然随时可能都会被气的七窍流血,七急攻心,人嘛,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不顺意的事情,总不能老是己气死,让他人愉快,所以我还是觉得花一点时间认识清楚一个人还是很有必要的。 只不过真的是看透了你个人的把戏,怎么会有人如此前后矛盾和他节管理不到位呢?我来没有听过一个男孩子追求一个女孩子,居然会让一个女孩子在家场内等超过一个小时,自己呢,居然说手机没有电了,我一直没有回复,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满嘴坚称,很想很想那个女生,但是做出来的事情吧,没有一件是暖心的,反倒是件件扎心,这个女孩子也只是出于一种礼貌和礼节,毕竟对方千里迢迢来找自己,也属于是一种认可和缘分吧,总不能如此高度,就把人拒之门外,或者视而不见,想想也是,做人也不能够太过于自大和狂妄,不理他人生死,那么这倒是不近人情了,也让人觉得不够接地气和可爱。 但是在这等待的过程中,看到那些漂亮的女孩和男孩,他们洋溢的笑容,可见爱情的魔法到底是有多大的魅力呢?我来,你有真心的人和事。只是目前的自己并没有遇到,确实人和人之间的相遇是缘分,人和人能够相守,能够相爱,能够很好的在一起,真的很讲究一种命中注定的东西,你说它是缘分也好,恶缘也好,真爱也好,总之总要有人迈出一步,倒不能因为一次这样的不愉快经历,就把所有人都拒之门外的还是要敞开心扉去不断寻找自己的另一半。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真真是这个社会上很多人都会感受到的一种真实想法,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发生呢?不过还好,既然出现了,我们就坦然的去面对吧。等一下,是有一场非常出色的电影,叫做“孤注一掷”,听说是一个反诈骗的片子。既然自己现在也感觉是半颗心都被骗到了,那么就在这里等待的过程中去看一看,这部电影也好让自己心思,也让自己清醒一下,看看到底怎样的人生值得期许。总要睁大眼睛开阔视野去看一看,到底谁才是自己的真心的那一位。 不过,李智也在唤醒自己,确实这种等待也只是损失了几十分钟或者几个小时,几个月,倒不至于说产生什么怨恨和仇恨和仇视,只是觉得人生不过都是萍水相逢,能够爱在一起就爱在一起,不能够的话就分开,人嘛,都是这样,简简单单就好,何苦让自己变得成为一个怨妇,爱太深确实不是很好,爱太浓,爱太淡都会产生反作用,人嘛,最终还是要活出一个中庸平和之态。 终于在这等待中,想明白了这一切,便对所有的人和事物都宽容一些,慷慨一些,不是拿不起,也不是你放不下,搞钱的事业多关注健康,多关注,至于其他的,真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人,终究有一死生的过程中,能够遇到一个人,那就是一种爱,但如果不爱的话,也就平平淡淡也是好的。 旁边的情侣,他们交流着一天的游玩和欢乐,我听他们的讲话当中也能感受到了这种不扯般的牵绊和爱意绵绵到没有让自己陷入牵慕的旋涡,倒是觉得有生就是这样相互扶持走下去可能会更有意义,所以有活在世还是真的要去寻自己的另一半,寻出一个真正爱着你护着你的人,这样才能够有甘共苦。 时间不等人,既然对方诸多的矛盾和细节出入想来,也是一个有想法,有私心的人,与其这样耗下去,倒不如大大方方的换掉,谁又能保证离不开谁呢?人生嘛,地球都在转,离开了,谁不也都一样,时间这种东西是最可怕的,爱与不爱,也就是在方寸之间,就可能改变想要长久,唯有守好自己的内心。 第176章 抱负 说句实话,今天是很不想更新了,毕竟好累啊,因为也没有什么动力写作,这件事情必须要有鼓励才能够进一步下去的,不然的话,整个人好像也是晕晕乎乎,不知所以,特别是没有动力的写作,真的是让人既感慨又难过,找不到方向,同时又疲惫不堪,每天都要更新,每天都要绞尽脑汁,想什么样的语言,什么样的文字,甚至还要想情节,但是随心所欲,却又不能够实现自己的抱负,特别是无人问津时的寂寞,真的是难挨。 所以说写作这种事情真的是一门玄学,并非人人都能够撑得下去,特别是在无人问津的时候,默默无闻时,怎么才能够坚强的停下来呢?说的容易,做的难,恐怕能够持之以恒的写作的人并没有多少,我也有过很多宏大的想法,比如说去越比如说加国情仇,比如说玄幻,比如说穿越很多很多的想法,但都没有付诸实践的原因,就是我实是很间管理上自己也没有做得很好。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好像这一个小说写了也有将近三个月了,上一次为什么开始写这部作品呢?当然是因为一些事情才会提笔去抒发,当时好像是因为有一个人突然间跟自己断了联系,而且还说出了很奇怪的话,从来没有听说过能够因为一句玩笑话而断了联系,还反目成仇,甚至从此就老死不相往来了。按照那些毒鸡汤或者说是人情世故的旁观者说法,必然会说,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但是问心无愧无论拿出来讲多少次,自己也是敢于拿出来讲的,谁能够因为一句谚语啊,从此就断了联系,恼羞成怒的取关,甚至恶语相向,简直不可理喻。 可能看过太多的人情冷暖和关系的分崩离析,能够找一人择一层安老一生,真的是一件非常值得人炫耀和快乐的事情。 但是在这个世界上,谈何容易能够找到一个与自己气味相投相伴一生,甚至毫无怨言,可以并肩携手共进退的人,恐怕这世界上能够如愿以偿的少之又少,更何况普通百姓真的能够三餐温饱,已经是十分知足的事情,若能再遇到一个有趣的灵魂,或者说是真爱,那么人生真的是圆满了,可以说是死而无憾了。 然而,哪里有那么多的雨果,想必富人有富人的烦恼,穷人有穷人的烦恼。其实,人这一生就是在烦恼中度过的,因为毕竟都要死,无论你是亿万富翁还是穷困潦倒的乞丐,只不过也就是早死晚死的区别。但是这一生嘛,总要做点没有意义的事情,雁过留痕,可能对于钱多者来说,他做的事情会给这个世界留下的痕迹更多,但是也不不是说没有钱的人就对这个世界贡献的不多,只是说他们对于世界的影响或深或浅,总是有一些影响程度的不同。 如果可以的话,自己真的很希望能够在一处安静的地方,比如说图书馆,比如说出版社,比如说文学院,能够从事一份安安静静与世隔绝的工作,专潜心钻研学术学问,我想自己是一个可以沉下心来做出一些事情的人。比方说能够参与考古,拿一个小刷子在那里,从早到黑一年又一年的刷啊刷去查找踪迹,整理文件,整理文物,我觉得这也是一件非常可敬的事情,可能对于别人来说会觉得无聊,枯燥和烦闷。但是对于自己而言,性格决定命运,可能自己就是这样一个比较寡淡的人,不喜欢热闹的地方,只想安安静静的偏居一隅,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如果说一定要写作的话,真的是能写的东西太多了,但是要有真情实感,甚至说百转千回的情节,真的需要花很大的力气,并不像人人所想的那样,就能够把文字写出来的,前期要做很多功课,很多的积累,包括人生阅历,包括词汇的整理,包括对情感的把握,甚至是抓人眼球的噱头的构思,这样才会有市场,如果它胎死腹中,那么这个作品其实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毕竟市场才是检阅的唯一标准。 想了又想,如果一个人喜欢一件事情的话,真的需要下定决心去做的,毕竟时间就一晃眼就过去了,如果不能痛定思痛不能够痛下苦功,真的很难成就一番伟业,甚至可以说人这一生必须要有那么一点狠劲,才能够逼自己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做一些与众不同的事情,如果都想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去躺平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么这个世界其实会变得像一潭死水,真的扑腾不起什么浪花,如果这样的话,那么这个世界还有什么进步可言?还有什么精彩可说? 所以直到现在我都还没有断更的原因,就是因为自己觉得还是应该面对自己的内心去写一写,不管他写的好还是烂,总可以发表一下心声,对于这一切还是要有一种宽容的心态,不然的话,整个人就会颓废,整个人也就我丧失了爱好和兴趣,虽然筹备的不是很好,有点仓促,但是能够让文字记录一些片段,留其精华,去其糟粕,等到日后有空了,再或者说是再回头看时,再细细的整理,其实也并非是一件不好的事情,要相信怎么样的事情都会发生自己只要努力就好了。 就像是爱人,并非非要占有,其实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是希望他过的比较好,那就可以了,人必须要接受的一件事情,就是失去没有什么东西是永远占有的,包括身体的健康安全快乐幸福等等,一切的东西,他们都会失去的人,要有失去的胸怀和时刻,保持这样的一种状态,才能够承受来自这个世界不断的让自己的失去,逐步加大加深这样的伤害,才会越减越少,人们也才能够如重似负。 人们只有去相信世界的光,并不断的去创造,才能够实现自己的抱负。 第177章 谈心 今天做了三个推文。然后也是顶着巨大的压力,就在老钱面前袒露了自己的心声,认为什么事情都应该创新,有激情,特别是工作不能够一成不变,像死水一样,怎么搅也搅不动。可能有时候这样说话的方式会让人不满意,讨人嫌,但是有必要说的就是在工作面前,其实效果和结果就是最看重的东西,只能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个性和想法,对待事物的本质,有人是墨守成规,一成不变的,但也有人是想要突破和创新,能够大展拳脚的。 其实总归还是一句老话,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人嘛,活在一世也就那么几十年,总不能总是碌碌无为常,言道雁过留痕,如果人生什么都没有留下的话,就这样老去死去,其实,说句实话,确实是不堪入目的,怎么也应该要在一些人的心里留下那么一点点印记吧,其实人死倒不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情,因为每个人都要去死,反而要死的有其所得,至少要在人的心目中留下一点波澜吧? 不过现在这个社会总是出现劣质驱逐良币的现状,也没有人去边吃,总是播出一些情情爱爱的电视剧,倒是让人烦恼和讨人嫌,家是有目光和笔触去描绘现实生活中的很多的美与丑,善与恶,那么这个世界可能会更加的发达,特别是关注一些社会不公平的现象,让社会体系更完善,我觉得才更有意义。正如我此刻所做的工作一样,总是变着法子去想怎么做的更好,怎么让事情更完善,怎么让服务的对象感受到更好的体验。 当然,凡是这种新旧观念的碰撞,总会擦出一层又一层的火花,彼此不相融合,总是纷争四起,毕竟旧的是守护派的维持,一方利益新的他要冒尖,也要受到前面人的打压和排挤,所以人生啊,就是这样,谁强大谁就会吞噬谁,谁就要鞠躬悲戚的去妥协,但是如果你不妥协,就可以坚持坚持下去的,可能会成为神,但如果坚持不下去,可能就会半路疯魔。 有时候做事情吧,并不是分分钟看利己,看物质或者看所得,更多的是要看一些精神上的愉悦,其实工作不过也就是为了三两米,如果物质要求低一些,其实没有必要过分去追求这份工作的艰辛。 人最可怜的地方就是一直在为外物和物质的条件去奋斗拼搏,其实人生有很多时候只要感到快乐,内在愉悦就胜过一切了,有很多富有的人,他不见得精神也富有可能物质条件上去了,但是内心还是很空虚很寂寞,我常常觉得能够写出一些优美文字的人,他们的精神世界必定是让人赞叹和经验的丰富的。 但是事实告诉我们,越是能够写出一些让人惊叹的举世之作,那么他的性格和他的为人处世必然会拥有另一番的感受。 现实生活中,如果能够和上层去做有效沟通,其实是要讲究一些技巧和方法的,只是自己到了这个年纪,也觉得可以豁出去,脸面不必看谁的脸色,有话直说了。按照古代的小说的写法,这样的人恐怕活不过三级,很快就要领盒饭下场的,只不过确实有些鲁莽,回头想了想,觉得有时候因为自己没有取得特别大的成就,所以说的话,也就没有底气,也就不敢叫板但是逆来顺受这种事情,在自己这里是很难发生的,毕竟性格使然,性格决定命运,自己本身就不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所以也就没有点头哈腰做舔狗。 工作本身是一件愉悦的事情,因为它可以增加人的内在成就感,但如果遇到不适合的或者不喜欢的工作,那就是一种折磨,毕竟人呢,一天24小时都那么多的时间都花在了工作上,真的,如果长期和一个不匹配的工作岗位相关联的话,这个人真的很容易就废掉了。 上班,不过也就是为了赚几口粮,现在想想那些财务自由的人可以为所欲为的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那真的是一种幸福啊,怪不得那么多人都在追逐和存储,就是想要在35岁之前实现自己的财务自由,然后可以在自己身强力壮的时候去完成自己的一些心愿和爱好。 生命是有限的,但是成就这种东西真的是可遇不可求的,所以能够放下自己的很多想法和万物世俗的观念,从而达到自己内心的平和,去完成自己的梦想或者追求生命是有限的,但是成就这种东西真的是可遇不可求的,所以能够放下自己的很多想法和万物世俗的观念,从而达到自己内心的平和,去完成自己的梦想或者追求。这样的人真是让人羡慕让人喜欢。 这次和别人交谈,倒是一股脑的把自己的想法都说了出来,可能也是因为年纪渐长的原因,丝毫也不去考虑对方能不能接受,甚至极其反感,便总是会挑一些人身攻击的话语去模棱两可调,你这次和别人交谈,倒是一股脑的把自己的想法都说了出来,可能也是因为年纪渐长的原因,丝毫也不去考虑对方能不能接受,甚至极其反感,便总是会挑一些人身攻击的话语去模棱两可别人的观点,而不是从这件事的本身,据客观的分析和研判自别人的观点,而不是从这件事的本身客观的分析和研判。 总之,不管怎么样,不至于去跟别人交流或者谈判,撕破脸能够维持本心和初心,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良知,说出内心的话,不管是不是遇到中庸之人或者偏执之人,把观点通通说出来,也不管后面会得到怎样的反馈,或者怎怎样的嬉笑怒骂嘲笑,这些都没有所谓,你培养出来的铜墙铁壁般的心胸,已经可以让自己能够立足于别人的插科打混之中。 能给予自己强大力量的,永远都是自己,其他都是虚的,因为打铁还需要自身硬,只有自己脸皮厚了起来,才会活的更简单,更有趣一些。 第178章 奇怪 今天的心情有一些奇怪,因为从早到晚都在忙,第二天的会议好像日复一日,机械的工作已经不能给平凡的自己带来任何的波澜,毕竟这样的工作似乎谁都可以取代,并没有什么核心的意义或者挑战的新鲜感,内心的去移动和成就感似乎不断在下降,感觉自己好像在温水煮青蛙,就像一个老龙一样逃离不出去。 晚上刷到一个微博,是一个知名主持人,他跳槽离职的视频里面清清楚楚的说了他自己不满意现状,不满意收入,不满意这种平淡无奇,无法支撑自己野心和生活的现状,突然有感而发,感觉自己也好像要剑走偏锋,似乎自己也是同类一样,但很快又被压抑下来,毕竟自己内心中还是非常明白人各有志,社会打拼都不容易,总不能每一个人都想要创新,出人头地。 毕竟能够站稳脚跟的在社会上摸爬滚打,有一些成绩的人还是凤毛麟角,大多数人都是碌碌无为,平淡一生的,谈何容易能够获得璀璨的人生?所以说任何时候都要靠自己,让自己充满斗志和能量才可以,并非一成不变的人生才有趣味,人要有自己的思想和毅力去做一些事情,毕竟人生就那么几十年,如果常常碌碌无为,那么最终还是自己过不了自己那一关,振作起来才可以战胜心中的软弱,自己才是自己命运的主宰,不要害怕。 其实越写越觉得自己心情有点沮丧,毕竟好烦好闷,总是找不到刺激点和爽点,感觉写来写去也就是绕进了一个死胡同。没有去微信,看来自己阅读量还是不够,还需要发散思维去幻想和做一些有意思的改动,同时我觉心理学的学习也是很重要的,毕竟观众的心理市场的心理要抓住这种情感的敏感点。就好像平时我刷视频时会看到那些感人肺腑的小视频,还是会感动的稀里哗啦,泪流不止,试想一下,那么多人能够拍出这样感人的视频,毕竟是走心了的,还有那些写歌词的人,他们之所以能够把情歌唱的如此的绯闻所思,毕竟是用情用力用心去创作的,要不然也就是江郎才尽了。 特别想有一天自己也能够写一部剧,写一首歌,或者再写一部小说,人生就圆满了,所以还是要不断去丰富知识层面,不断去开阔眼界和构思,这样才能够让自己的作品得到大众的喜欢,要不断去反思自己,不断去醒悟,不断去努力,其实在这个社会上,素人是很难成功的,必须看到这个厚厚的层级关系,或者说是门槛与生俱来就产生了的。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确实是对的,只有在年轻时所犯下的错或者所获得的资源,又或者是取得的名气都相对而言,会有更多的社会上的包容性和期待性,可能也会有一些风口和红利,就是给这些年轻人去闯,去占,去拿。如果没有抓住这一波年轻的福利,等到自己年长了,人到中年,一切就很难再去争取,再去拼搏了,这些都是事实,也是过来人的肺腑之言,并不是一无实据的。 如果说要挑战自己,反思自己,这一段时间来所做的事情,我觉得那就是几个月前,本来和一个人相处的挺好的,但是没想到那个人竟然会消失不见了,这一切又发生的太快,以至于根本就来不及去想去往物流,就这样,这个人就消失不见了,所以说两性交往的核心要义是什么呢?真诚以及彼此信任吧,如果两个人之间并没有默契,也没有沟通的欲望,甚至更没有交谈和,欢喜的谈吐真的很难继续。 真的不知道怎么样去开窍,或者说去和别人交往,真的是一个很深奥的学问,在大学里也没有人教到了社会,更是无从下手,似乎总是会胆战心惊,又或者是心猿意乱,并不知道如何是好,人生其实是很奇妙的,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够做出最准确的预判,或者判断抉择,甚至常常会懊恼后悔,可是有些事情并不是后悔,懊恼就能够改变的,人生嘛,看似漫漫长路,但其实举步维艰。 有时候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会遇到一个什么样的人,似乎命运的齿轮就这样转动开来,也不管你的死活,就把你推向了深渊,推向了一段不知名的,甚至是无可判断的,无可预测的一物线上,你到底要到达哪一个顶点,或者哪一个低点,从来都不是你主观可以决定的,往往都是要你忽上忽下的抖动,旋转和匍匐。 在未知的不熟悉的领域,谁都会有一种恐慌或者害怕,特别是对于那些天生就是内向自卑的人来说,这一切似乎都像是一种灾难,消磨一个人的意志,现在的人似乎都不曾想到要怎样去解决或者改变这一切,但是这一切就这样来了,你又无从下手下口下笔去解决,去挽留,怎么办呢?人生好像就这样打了一个结,人生的道路是否重重考验,是否重重陷阱,又或者是否是重重惊喜,对有些人来说,很多时候都是一种水到渠成,靠天府吃饭就可以了,谁叫人家投胎投的准命生的好,但有的人一手烂牌也能打成王炸,那么他们又是怎么做到的呢?必然是有自己的一种毅力和坚持吧,更有甚者是有贵人扶持,这里的贵人,首先应该是自己。 不知不觉这一年好像又过去一大半,一转眼好像一年又飞逝过去了,种种迹象表明非常的紧张,非常的着急,似乎生命都在催促生命去寻找,去冒险,去做决断,这样的日子确实是焦虑的,烦恼的让人无法消受的,如以往长此下去确实让人难以痛快的活着,但是自我的消耗,往往需要时间的浇灌和爱护就他们能够使,使人真正的成长和幸福也只有这样的经历和时间,可以使一个人开心健康。 第179章 问心 今天其实是比较无聊的一天,因为忙着各种会议做会务的过程,就几乎是从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没有合过眼,不过总算也把这样的一个大会完整安好的圆满结束,总算是一块大石子终于落地,心里也是挺开心的。 然后回来之后就睡了两个小时,此刻整个人都身心舒散,果然睡眠是治疗一切的最佳灵药,可以让人放松放心和安心,通过一个美美的补觉,就能让人神清气爽,感觉整个人都好像活了下来。 奇怪的是,今天遇见了一个控制不了情绪的女性,竟然突然间就发飙了,同伴的同事纷纷劝阻,不要跟他硬冲撞,以防止他突然间发飙或者出言不逊。毕竟在这样的一个工作场合,而且是一个关键时期,稍有不慎,一旦出现了任何的错误,可能的造成的结果就是使得工作出现瑕疵,那这可就吃相太难看了。如此说来,一个人在工作上一定要心胸开阔,心态平和,才可以为别人为自己讨个好意头。 说真的,如果在职场遇到一个如此情绪不稳定的人,会让周遭别人的心情都会陷入一种困苦和不安之中,让人感觉到挺无可复加的烦躁,但是一个成年人本身就是要修炼自己的内心和情绪,让自己变得强大和健康,所以也就对于他们这种事情看得开一点,无动于衷一些。 试想想还是觉得人生还需要的便是一种欢快和愉悦的心情,首先爱的人肯定要是自己,不然的话,这人生就过的太奇怪了,而且也太累了,我就不明白是不是每一个人都要拥有一份解压的能力,才能够遇见更好的自己和未来呢? 有时候真的需要悦己的能力,也需要有能够让别人感到爱的能力,不能一味的只顾自己的性子和爱好去做事情,反之,周遭的人和世界都需要一种爱的氛围,并不能够让人深陷其中,那种愤怒或者悲伤都好,其实外人是很难去解救你的。 今天写这段文字,可能更多的是在反思自己日常,在交往中,内心是否需要这样的强大和强悍的魄力去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气场,其实人与人之间交往是需要更简单更纯粹的友好的关系去维护,很融洽的,并不需要那种肆意妄为的徒增烦恼。 现在看来,这几年过去的也有点快,谁也想不到,在自己而立之年就遇到了疫情,然后疫情又一晃过去了三年,自己竟然还是碌碌无为,忙忙碌碌,不知道怎么形容内心中的悲伤,可能人与人之间往往都是这样,道不清,说不明,现在要找一个真心真爱的人,恐怕是难之又难,毕竟人与人之间的那点关系,那点感情,又或者说那点真心,实在是很难交付。 最近也有在看房子,看黄金,似乎对这些身外物有了一种执念,之后整个人也就变得有些拘谨,如果没有这样的欲望,可能人活着会更加简单,更纯粹一些,但是人世间世俗的那些条条框框和眼光总是逼迫你要去做选择,做判断,去拥抱这些不喜欢的,或者说是根本就不需要的东西,但是没有办法,世俗的眼光就已经给你上了枷锁,你无法不这么做。 世俗的观念其实是很可怕的,如果你不这么做的话,别人就会歧视你,敌对你,甚至就是会加害于你,似乎这个世界就是不允许人创新,又或者说不允许别人冒尖,想要出那么一点点出人头地,你都要顶得住千军万马的脚踏。所以说寒门难出贵子确实就是这样,阶层的流动,人才的上升真的是难上加难,很多人都会说什么,不要把自己当成千里马,但是其实这个世界上最缺的还是伯乐伯乐,真的不够多呀,因为人与人之间,他本身就有一种关系,叫做血脉联系,姻亲关系,正是在这样的人情社会之下,又怎么可能绝对的纯粹和公平呢?人与人之间能稍微坦诚一些,就已经很不错了,还想妄加须有的公平公正,那简直是痴人说梦。 无论过去多少年,多少时光,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还是缺人,缺了一些看来过命的交情,也不过是在当下的一个时刻的选择,并非是恒久不变的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从来就不是那么简单的去划分和归一,他有他个无论过去多少年,多少时光,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还是缺人,缺了一些看来过命的交情,也不过是在当下的一个时刻的选择,并非是恒久不变的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从来就不是那么简单的去划分和归一,他有他个多种多样多种多样的构思和巧妙的组合。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可能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内心是强大,但是又会缺乏很多的爱,很多的关心,然后又在原生家庭或者日后的成长中,需要更多的爱和更多的关心去弥补这个漏洞,人心其实都是肉做的,都会疼,但是很难修复去维护,必须寻找一些值得被爱,值得被呵护的东西去完备,自己强大自己,才能更好的面向未来。 这个世界写故事的人太多,但是能够把故事写的完美,把人物刻画的仔细,把情感描写的深刻,真的少之又少少,可能人和人之间更多的是彼此利益的交换,又或者是需要当一个人,需要另外一个人的时候,这件事情就会变无比的通透和强大,但是越短后就会越淡,越往后越就会越没有感觉,这种苍白无力之感总是会迎面袭来,使人们感到悲伤和犹豫,但是又无法不去解释和接触,因为这就是人生。 人生从来都不会因为谁过的容易,而是谁过的容易了才被谁喜欢。 简简单单也是活法,东躲西藏也是活法,总之青春很短,生命也很短,既然如此,都是活那么一回,尽情做自己,少有烦心事吧!总不能日子过成了一个小苦瓜,整天苦哈哈,开开心心像个开心果,天天乐呵呵,这何尝不是人生的大智慧。 第180章 下雨 今天雨下的特别大,内心也跟着翻起了波澜。早上醒来就读了很久的经济方面的内容,没办法,下半年又要打一场硬战,而且是绝对不可能输的战争,必须把它打下来。好像自己,前半生都在忙碌着各种各样的考试和工作内容,很少是为了快乐,单纯为了自己的开心所做的事情更是少之又少。 雨下的很大,几乎要把这种情感冲刷的满地皆是,似乎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出现了极大的信任危机,很少有那种心有灵犀的感动和真爱出现。 有时候工作呢,也会带来各种各样的烦恼,很少遇见那些可以把自己的情绪掩盖的非常温柔的女性。这是职场中那些奇奇怪怪的女强人,总会让人感觉到有一些不近人情。我们可能都迫切的希望女性能够将自己的温柔和体贴善解人意,极致的散发在职场中,易使得职场这样竞争激烈的环境能够有一丝温暖和温柔,但是事与愿违,似乎这些场景常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不可能和未知,确实人与人之间是没有那么多可以收藏起来的感情,但是其实也没有必要争得你死我活,这个世界也并非是必须要怎么样才能够怎么样的。 心态平和至关重要,但是总有一些人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烦恼,各种各样的不解和对这一切外物产生各种各样的忧心的事情。 我倒是觉得人生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能够和一些开心的人开心的事呆在一起,绝非这样平凡和让人不解的烦恼所困扰。 人在职场的时候,你会发现,为了一点点的利益,各种各样的嘴脸或口吻都会出现,但又时常觉得,这样的老鼠,蒸蛋糕的场面让人感觉惊悚和好笑。当然,人非圣人,总不能够要求每一个人都置之度外,与世无争。其实,有竞争才有进步,也是这个社会的一个良性的状态。但是,可怕的是,在人情社会里,这样的竞争往往是带着些卑劣的手段,或者说令人难以启齿的恶劣的暗算。不知为何,对职场的世界好像内心中已经越发的平和,也很难去兴起一阵波澜或者跳动,整颗心都是干干净净,开开心心的。 不管怎么说,还是会觉得人世间更多的情感应该花在人与人坦白的交往之中,而不是你猜我猜你争我夺的相互左右,更多的时间应该花在对这个世界或者对这个社会有作用的情况之下。与其整日的不开心,或者说对这个社会有所抱怨或有所期待,那倒不如自己锻炼好自己的身体,好好作息,好好生活,快乐第一。 放低对人的期待允许一切皆可能发生的事情,心情变得平静,这样就能够缓解内心中的各种烦忧,也可以让自己快乐起来,毕竟没有那么多人会照顾你的情绪,人最终还是要做到自己和自己和解,并不能够做到就是这个事情是很扭曲人性的事情。 有时候我也常常在想,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够做的无愧于心,玲珑八面,看来确实做不到。比方说有很多人都会在职场中变得油嘴滑舌,欺上瞒下,又或者对上一个面对下一个面,总之人与人之间相处就是这样,不必太客气,也不必太温柔,要有自己的原则,甚至就是可以有的放矢的做自己,但是有时候想想也觉得很奇怪,这个社会好像总是逼一些纯良老实的人去发飙,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然而这一切又似乎是那么的理所当然,想想看倒也觉得是一种默契。 不过真的没有必要让自己太累,工作的事情能做就做,不能做就不做,开心一点,做什么都会开心,如果不开心,那就不要去做,总是要让自己遇到一种愉悦的氛围,整个人充满正能量,那就是一种非常快乐的事情。不管怎么说,可能总是会遇见各种各样沮丧的事情,但是一定要相信自己有冲破重重困难的能力,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更要保持着善良的本性,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内心中要有着一股拳拳的初心之火,让自己温暖动人美丽。 有时候我们也在想,要怎样才能够打开心结,与人友好的相处,但是又会发现,其实人与人之间缺乏了一丝可以坦然相处的可能性,毕竟人心隔着肚皮,谁也不能说服谁,谁也不能裹挟谁,也只有在这样的平凡的普通的交往中去,发现每个人的爱恨情仇和欢心笑语。 只要长大,就会发现人都会老去,甚至会失去很多温馨的事情,有时候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会有那么多的想法,奇奇怪怪,但又让人忍俊不禁,似乎很多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已经抹杀掉了对人性美好的一种勾勒,反倒是那些奇奇怪怪的尖酸刻薄的嘴脸,倒是深入人心了,如何能够让一个人保持这样的善意,漫长几十年,确实不单单是智商情商的一种体现,更多的是要有持久的毅力和亘古不变的善心,其实人活着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你总会不小心自己活着累,同时也有可能遇到那些烦心事,受别人的累,能够成长几十岁,安好平安的过完这一生,实属是天的恩赐。 有时候我也不明白到底怎么样的相遇才叫做奇迹,什么是一见钟情,有什么叫做恒心,真的很难以想象,人与人之间到底怎样才能够一步到位,跨过千山万水,成就彼此,所以一定要让内心中充满了回忆和坚定的爱,才有可使自己和别人都快乐,能让别人快乐是一种能力,而能让自己快乐则是一种自我的保护,如果连自己都不爱惜自己,不尊重自己那么,谁又会疼惜自己呢?所以,人活这一辈子,必须要明确的一件事情,就是要恒久的热爱自己,充实自己,让自己活的有尊严,有价值,有意义,并且不断的去发现和探索新世界,不要因为什么而绊住了自己的脚步,一定要内心有着狂热的梦想和持续的欲望。 第181章 减肥 其实常常都会为减肥这件事情烦恼,因为实在是家里住的太好。倒不是自己的物质生活条件太过于富裕,就是生活在妈妈的爱之下,真的很难,不会甜蜜肥,试想妈妈已经退休,在家也没事做,偶尔做做十子绣,生下的时间便是百无聊赖,所以特别钟情于做美食,然后家里的孩子也不多,如果连我的晚饭都不吃的话,那真的那是没有人给面子,于是每天晚上的晚餐简直就是让人无法不大快朵颐,以至于心宽体胖,真的是减肥的一大悲哀,妈妈往往都是这个拦路虎的角色存在,可是这样的存在却又是甜蜜的象征,不得不说人就是这样的矛盾体,既喜欢又不愿意,总是唠唠叨叨,但是我知道一旦我失去了,那么人生真就相当的没有意义了,所以还是是会事事顺着母亲。 可能从小到大离开家人,独自在外读书的时间过长吧,以至于成年以后,等到父母从异地返回家乡团聚以后,大家就没有想过在分隔开来在外拼搏,而是聚在一起,就在跟在家乡做点小买卖,学些文字,做点行政工作,就可以觉得这样的生活也并不是不精彩,没必要为了三两米在外拼搏劳身行,但是后来又想人生,又不能这样碌碌无为,或者说一事无成。于是就选择了距离家一个半小时左右的他乡上班做事,虽然离家不算太远,但也不算很近,就这样在奔波和忙碌中去牵挂着家乡,同时又在外打拼,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其实人生当中就是这样不断的成长,不断的变化,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人的成长也是在一步步的去迈向自己内心的想法,尊重自己的本心和初心。 所以说也就是因为这样拼拼搏搏,整个人有时也会过劳肥这场的倦怠,也会蔓延到身心的健康,但是所幸的是母亲永远都是最坚强的后盾,给予了最强大的支撑。而且自己本身的体重是还可以的,但是也想不到,自从大学毕业后在社会敲打以后,竟然还会飙升起来,所以说肥胖这种东西真的不是以这个好事情,但是如果一个人健康的话,其实肥起来也是挺好看的呀,不必有什么事才焦虑,只怪的是现在的文娱视频网络多数都讲的是白又瘦,根本不会想到那些肉嘟嘟的人,内心的想法。 其实肥瘦怎么说呢,在爱你的人面前肥一点肯定比瘦一点要好,但是很多人就不明白到底是要以肥为美还是以瘦为美,总是以一种视频网络上虚拟世界的审美态度来反观现实社会中的审美,以至于很多人追求一种静态的瘦高冷分明的古巷,而忘记了我们大唐盛世时丰裕的美幸福的美,还有那种欢快的氛围感,也至于我们现在所过分追求的都是那些,我们想不到的病态的美。 人生嘛,总是充满了各种喜怒哀乐,但没有办法,人总要有自己的价值判断和追求,高矮胖瘦多好,一定要追求内心健康才是排在第一位的。任他们说3到4都好人,一定要坚定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执念,有自己的追求和美的向往。 听妈妈的话,回家吃饭。小的时候读书真的非常满意,自己的妈妈做的菜,那时候恨不得天天都往家里钻,吃上那么一口住家饭菜,我是事与愿违,小的时候就母都在外面打拼,根本没时间管,我们也是于我常性的自欺欺人,甚至有时候还自己拿起的饭盒装着方便面就带到了学校,试图掩盖自己并非家人所烹制的午餐,但是看到同桌啊,同学们都是自带着自家的饭来的教室吃,内心又会蠢蠢欲动甚至恨不得把他们扒了干净吃光。所以人生到底什么样是最有意义?我觉得吃肯定是最有意义的,是如果说不喜欢吃,我觉得这个人是有毛病的,不可以交往的,怎么可能会有人会不喜欢吃这件事情?我知道天下之大,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尝尽人间美味,人有七情六欲,第一欲肯定是吃本来食色性,也就是一种最高级的享受,吃一定要吃好吃饱吃快乐。 只可惜的是自己的身材,自己也知道并不是什么s型身材,也不是什么h型水桶腰,只不过呢,全身上下最容易发胖的地方就是肚子没有办法,吃的东西都堆积到了腹部这里,所以给自己买了椭圆机,也上了瑜伽课,同时还报了个游泳班,就是想让自己的小肚子能够安安稳稳的塌下去,就像以前看到的那些美人鱼那样,肚皮都是薄薄的,可以贴着自己的大腿根部平缓下来,而不是鼓起来那么一小坨,显得像是一个小山坡,确实有爱观瞻,所以每天晚上,有个姑娘都会在椭圆机上大汗淋漓不停踩呀踩。 减肥最大的难关。在我看来,肯定是妈妈,毕竟妈妈的饭菜,那真的是世界上的一绝。没有人可以停下自己的碗筷,还有自己的肚子和牙齿。正因为如此,自己的肚子永远都要流出那么个三房一厅来装妈妈的饭菜。不然的话,妈妈的饭菜可就要变成可看不可摸的古董物件。那么,这样的摆饰更是金贵,肯定要塞进自己肚子上的三房一厅。 人们常说,只要能学会节食,就能把体重减下来。所以,一日三餐基本上中餐不吃早餐少量,但是晚餐这个无底洞,你却永远都没法忽视。毕竟,这一餐有亲爱的妈妈大人掌厨。正因为如此,所以你没有办法去拒绝自己的成长,也就慢慢的有了追求,有了严谨的自我约束力,就像每天晚上踩着头轮机的少女,内心中其实有无数次都想要放弃,但还是要这样坚持了下来,哪怕大汗淋漓,哪怕已经快要累的不行。 没有办法,为了美,为了健康,为了这一切,就这样踩啊踩,一直到天明,让自己减下那么一坨肉,减下吃屎,所以说管住嘴,迈开腿,这样就能够漂漂亮亮的瘦下来。 第182章 周末 今天是周六,感觉的特别好,因为忙碌了一个星期,终于等来了双休,这天虽然还是下着大雨,跟上周一样雨,淅淅沥沥,豆大豆大的雨珠,让整个人都沉浸在湿漉漉的氛围中,不可自拔,而且天还是灰蒙蒙的一片,让人极其压,但是正是因为这样,才感觉这个人的别喜欢,慵懒的卧床休息一动不动就是看看剧,刷刷视频放空自己,然后再去游个泳,回来整个人别提有多舒服,开心了。 想想这个一周以来发生的事情,真的是有多怄气就多呕气,但是幸亏的是这个世界还是有很多的温暖,人与人之间也有很多的爱,因此尽管让这些狂风暴雨过去,让雨过天晴,让阳光普照大地,让大家都心情愉快吧! 谁也想不到的是,这个平凡的日子里,还会发生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想想也觉得可怕,人和人的交往可能真的是很难去掏心掏肺的,那么在这样的周末,这样悠闲的日子里,下着雨,你又会想起谁呢?是不是会有那么一些感动,那么一个人影时常会浮现在自己的脑海呢?这要问问自己的本心,看看能不能找到那个人,让自己快乐和开心。 但是有时候也会觉得人生很像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烦忧的,并不知道要怎么去做才能够得到自己内心中想要的答案,唯有不断去试错,不断去发现,才能够找到自己最终喜欢的那件事情。 有时候也觉得很奇怪,你不言我不语,好像彼此之间都很有默契,就这样把时间浪费掉了,其实确实也对,要多多和一些有智慧的人交流,这样才可以让彼此的关系拉近,或者说才能够有更好的未来发展方向。 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做山海经,看到了上古时期的那些神神怪怪的事物,确实也算是大开眼界,比如九个脑袋的怪物灵蛇,又比如人面狮身,还有九条尾巴的狐狸等等,这一切神神怪怪的东西,曾经或许现在于是只是看有没有机缘去碰到遇到而已。 写作这种事情是一门古老的手艺,如果能够凭本事传承下这么古老的手艺,其实还是要看天吃饭,有时候一个人的天赋真的是甩后天的努力,800条街都不止,有的人是老天赏饭吃的,无论怎么样,追着捧着他都是要吃上这口饭的,但有的人无论后天再怎么去努力都达不到这样的高度,与其这样苦苦追寻还不到,如换个赛道再去驰骋江湖虽大,但总有安身立命之所人嘛,总是要接受自己的平庸去改变,去选择。 最可怕的事情就是人的努力蒙蔽了自己的双眼,还不自知,而让自己不断去迷失方向沦陷,甚至是让自己栽跟头,那这就得不偿失了,如果一个人长期以往的这样消沉下去的话,那么未来也将会逊色,所以说终归还是要把自己的心护好,把自己的路走好,未来将一片光明。 前段时间一直在复习经济师,感觉在经济领域很多的事情,其实都是等价交换人和人的交往,或者是喜爱,或者是怨恨,其实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并非是简单的相遇相识,其实都需要一些经营的手段,毕竟价值这种东西,如果要从客观条件去衡量的话,他可以计量,但是重新从感情出发的话,却又难以明着说出他的价码和价值量。 人最可悲的地方就是盲目的自信,或者说盲目的去相信别人,实在是杞人忧天的,毕竟人与人之间根本就不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它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用和再利用,人性本身就是这样,充满了复杂的意味,并不是那么简单相相处,所以说要有很好的价值观和思想,才能够让一切变得看似平淡但又不知痕迹的留有自己的想法和心愿,达成目的,人生就是这样,可能可能许多人都不太清楚自己的梦想或者未来是什么样子的但是一定要对人生有有梦想,有追求。 减掉自己的身材焦虑,其实是对自己负责。你不想穿一身漂亮的罗衣吗?难道每个人追求美都是合情合理的?难道不应该去大胆的追寻吗?所以说从此刻起,一定要努力减掉身上的胖胖,让自己能够更好的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青春活力,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美丽,是长久的人到了一定的年纪,自然而然的就会消声灭迹。其实青春这种东西就是这样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一定要在最美好的光阴里发光发亮,不然的话后悔莫及。 读书的时候自己也不过是百斤以内的小女生,没想到工作这几年以后倒是长出了肉,姿色倒是老去了很多,但是体重倒是人心宽体胖了,这样虽然是健康的,但是自己也觉得应该去塑造自己的形象,所以也会去健身,也会瑜伽,也会去游泳,当然还会爱上徒步,就是希望通过出汗,通过锻炼,通过减重,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节制自己的饮食,最可怕的就是妈妈的那一餐总是没办法狠下心来,没有办法让自己能够管住嘴巴。 人生到底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美好憧憬的,一定要热爱或者说是敢于去真性情的发现自己的所爱所想所思,以此来让自己的人生充满了魅力和方向。但是如果没有遇到,也没有关系,人生嘛,必然是会出现各式各样不同的想法,不同的声音使我们强大,但是也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所以说一定要对自己狠下心来,自制自律自省才能够拥有更美好的人生,爱自己才能够更好的爱别人。 团结意识到了这一点的自己也像是瞬间长大,明白了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于此更加坚定了内心的所想所思,一定要好好的,认真的爱护自己,打扮自己,过好自己的当下,才能够更好的为别人,或者为这个社会做出自己的一丝绵薄之力。 第183章 师者 第39个教师节居然是星期天,很难得又到了这样一个充满仪式感的日子。说句实在话,如果你年读大学的时候,有人能够指导一下自己,又或者说当年在大学里有为家族,从来都没有人读过大学,第一次上大学的自己竟然接受不了那种放养式的学习氛围,今觉得如果这样下去就误了未来的的孩子内心,既然因为这样的一种想法可悲可叹而没有选择去读师范,我选择了一个应用类型的中文专业来学习。也正是因为这样,和师范专业失之交臂,纯属于个人自作孽不可活。当时是真的没有考虑过任何大学,毕业后的就业方向问题,以至于到现在自己还是耿耿于怀,怎么当时就那么傻呢?明明自己是最合适做老师的人,特别是语文老师,怎么就轻而易举的就放弃了呢?在大学时怎么可以这样的不坚定,这样的鲁莽,甚至可悲的是自己的父母从来就没有管过自己读书就业等等问题,似乎他们生下来就觉得很儿就是可以自己自主成长的,根本不需要他们的强加干涉。 于是自己就懵懵懂懂的选择了一条现在看来是不归的道路,大学毕业后也没有考入公职,所以一直是在媒体工作,在媒体工作里有敢说敢抢敢做,因此也得到了上司的赏识,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派到一些重要核心的岗委屈做文字工作。但是这样频繁的借用调动,却对自己的个人成长丝毫没有发展和方向,于是在第一年工作的时间里,自己就自学心理学教育学,并成功拿下了教师资格证,想想当时您如果自己努把力咬牙再坚持一下,考上教师编想来也不是特别难的事情。然而当时的自己又特别的犯傻,几乎是一门心思扑在了媒体和活动策划身上,以至于现在自己身边的同学们大都从事教师岗,内心中可想,而知是多么的羡慕和惋惜自己当初的选择,如果当初自己不是这样的执拗,想必现在也能和同学们一起并肩作战,奋斗在教师岗位的一线。 可惜的是,有些事情一旦错过了,就很难去再从头再来,毕竟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很多事情都是天时地利人和的结果,别不信命,有时候命里有的东西你就是会有,命里注定没有的东西,强求也求不来,人生就是一场游戏,就看谁能够笑到最后而已,只要没走到最后一步,谁也不知道自己的人生到底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这就是一个未解的之谜,也是生命奇妙的地方,有趣的地方。 所谓师者,授业传道解惑也。想来我并非一个好为人师的人,但是却是热爱着教师行业,教师队伍,毕竟只有他们才能够将前人的经验和前人的文化理念向下传导,给更多的孩子们去接受和传承创新,如果没有教师队伍,教师的奉献,那么何谈文化的传承呢?文化传承的意义不就是将优秀的,美好的文化精髓传承给一代又一代人,让他们将这种优秀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我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老师,说句心里话,现在的孩子和以前的孩子相比,条件那不是差一点半点,而是实在是难以比拟。众所周知,现在的孩子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无论是吃喝穿用度等等,都远超于十年前。更何况,这一代人根本就不会为了一些基础的物质条件而头脑伤筋动骨。现在人的生活的富裕程度,绝大多数来说是可以说得上温饱和小康的,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正视自己内心的想法,如何做教育,如何办好教育,这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教师节又来了,这一天是朋友圈最欢快炸裂的一天,毕竟我的朋友大多数都是老师,他们无论是在大学小学初中高中都好,只要他们扎根在教育行业,那么他们都像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力量,毕竟他们授业传道解惑于后人,所以说尊师重道自古以来就是传统美德,值得我们去弘扬。 以前根本不觉得一个老师对一个孩子的影响有多大,直到现在看到自己的侄子和朋友的孩子的成长,才发现原来人生遇到一个好老师的重要性真的是非常的重要,就像我现在人在职场也深刻的认识到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如果能够遇到一个可以搭把手,可以将经验相传,倾囊相送的,那真的是美的,让人无法自已的好事,但是能够做到这一点的老师,简直是凤毛麟角,可以说得上屈指可数,更多的人可能都会相信一句话叫做教会了徒弟,饿死师傅,似乎大家都将自己的经验或者是资历藏到了暗处,可能也许是因为中国人的内敛的性格和中庸的态度,以至于有什么好的经验方法都愿意先偷偷藏起来,先不动声色,一定要在最关键的时刻再炸裂众人,让大家刮目相看,可是人在职场,人在校园,或者人在家中,无论人处于怎样的场景,其实都会遇到人际关系的处理问题。那么,教育的意义无非就是那些本身就已经接受了良好的系统的教育之后的,有经验的人对于刚进入校园没有经验的人的一种感承和输出,仅此而已,倒不必过于在意这师生的辈分,因为谁也不能够确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难道学生永远就要比师傅差一点吗?显然,这不是一个合理的逻辑关系,毕竟有太多的,师傅都验证了一个道理,只有严师出高徒,当然我们也允许后浪把前浪拍死在岸上,毕竟这是一个创新的国度,这是一个讲究未来成就的公平环境,必须这样才能够出人才出精彩,不然的话,劣币驱逐良币,那么一切又将倒退几十年,所以热爱老师必定也是热爱这片故土,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人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大义,什么是真正的公道。 作为一名老师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必须努力去发现和做个表率榜样。 第184章 如愿 今天又是一个瓢泼大雨的雨天,其实真的没有那么多想说的话和想写的文字,但是因为这个任务一旦开启了,自己也不想轻易的就放弃,或者就屈服下来,所以还是坚持了继续下去,确实这次准备不足,经验也不足,没有太多的文字技巧,也没有全心全意去写,有一时冲动的可能。 最大的收获就是能够通过文字去收集喜怒哀乐,居然收到了好妹妹的请帖,这个妹妹倒不是自己血缘关系上的妹妹亲,倒不是很亲,只不过也是自己一手带进来的领进工作的职场同事,今天他结婚了,请帖递给了我,看着那么漂亮可爱的女孩,终于找到了幸福,心中也是满满的感动和欢喜,毕竟幸福是可以感染人的,更是可以传递的,也正是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无论再怎么样,自己也是渴望和另一半在一起,开开心心,平平凡凡的生活下去,谁不会对一个家有所感动呢?当然,谁又不爱美好的一切呢?这是正事,是临近中秋佳节前十来天的日子,这种思念就或者说这种氛围感更是有待进一步去挖掘和照看,所以说幸福的味道是什么呢?还需要,人们一点一点的挖出来,细细的品尝和感悟毕竟只有这样的,情感才值得一世一双人的呵护,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走得更远,走得更稳,爱从来都不是人们所想的那样一成不变,索然无味的,但是充满了想象力和美好的,甜蜜的。 被爱滋润的人的心灵是滋润的,水灵灵的,相反,有一些人因为缺失爱却是活的不尽人意,干枯干瘪,甚至还有点让周遭的人感到情绪不稳定和焦灼焦虑,远离这样的人,也就是远离了是非,同时也是远离了让自己的心情变糟的可能,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永远都不是你自己做好人,做快乐的人就可以了的,经常有一些无妄之灾,可能就这样灭顶而来,你躲也躲不掉,甚至是无处可逃,那怎么办呢? 如此怨声载地,怨人忧天,还不如奋起反抗,寻一处世外桃源,或者心旷神怡的地方,让自己和内心都收获心灵的舒畅,而不是郁郁寡欢,消沉意志,去迎合某些人,让自己的身心疲惫和劳累不止。 人心就是这样,永远都没办法掌控这种烦忧的事情,但是他又突然而来了,人们还是要适当的去展露自己的野心和渴望,去寻觅一处可靠的港湾,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是说要依赖一个人,但总要是和一个人在一起,欢欢喜喜,起肩并肩的前行才更好,要不然的话总是自己一个人孤零零,也是一种受罪,更何况没有人不喜欢两个人在一起的生活场景,谁又喜欢一个人哭哭啼啼,悲悲戚戚的感觉呢,还不如两个人在一起快乐无忧的来的好来的妙。 有些人天生就对情话不感冒,甚至说是不敏感,恐怕自己也羞于说出口,但是总是有一些人仗着自己被爱多几分,便恃宠而骄,我惜到最后伤了别人之中,也伤了自己,我过了或者说是弄丢了爱自己的人得不偿失,最愚蠢的做法便是如此,要知道能遇到一个知心知己的人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人在这一生中寻寻觅觅,就是为了找一个志同道合,能够彼此相互开心相投,能够有共同语言的人与其这样只是爱他一霎那的花火,那么这样的烟火始终都会凋零下去,不是有句话说烟花易冷吗?易冷的烟花最后不就是消散在人身,成为了毫无踪迹的往事如烟吗? 如果真的爱一个人,肯定不希望自己在他的世界只是雁过无痕的存在,怎么也要用力用心的爱一回,怎么可以没有一点点甜蜜的回忆和精彩的回望呢?人生如此多彩,一定要拥有这样的人生,毕竟谁不是几十年的光景,与其碌碌无为何不轰轰烈烈爱一回,我觉得人生一定要有胆量和足够的爱,让自己支撑起璀璨的明天,不能轻而言败,更不能轻易地就说放弃。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如果轻啊,就可以放弃,那么这份感情想必也是过家家玩游戏,不值得被珍惜,人嘛,总要遇到自己能够坚信下来的感情,和他这样才能够在漫长的岁月中走到尽头,每一步都可以有人可依,有处可去,一生无忧。 如果说人一定要做一些惊天动地的事情的话,我觉得大可不必因为在很多时候,无论是在职场还是在人生的生活战场都没有那么多的可以担惊受怕,或者说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大多数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不值得一提你的事情,人与人之间也没有那么多的坑坑绕绕弯弯长长,只要平常心,大家彼此尊重就可以了,不必显得好像谁比谁富有,谁比谁权威大,谁比谁强壮,人嘛,就凭自己的心意吃多少喝多少玩多少,其实能有个,温饱就可以了,为何要把自己逼得那么累那么麻烦? 其实人生而在世,不必要争得个你死我活,毕竟谁也不比谁强多少,难道非要让自己成为金子,成为钻石才叫完美的活了一生吗?我觉得大可不必人各有各的要求,各有各的追求,各有各的梦想,倒不是说每一个人都要成为拔尖的人,那如果每个人都想当将军,都做了将军,那谁是兵谁是做事的人,当然也不是说领头羊就不做事,但是最终发挥头脑作用的在上面,底下人都只不过是出卖的是脑力体力而已,难道还要让自己作为一个傀儡一样的生活下去吗?我觉,我觉得人一定要自己爱自己,自己要对自己负责这样才能够说,没有白来,这人是这一招,混个几十年倒没有成好汉,反倒成了一事不成的小混混,那倒是让人无地自容的,所以说人嘛,一定要对得起自己的良知,对得起生命的时间和宽度,用自己有限的生命去温暖这个世界,做一点点事,没有说过要惊天地泣鬼神,只要平平凡凡,朴朴实实,踏踏实实用力活过就好了。 第185章 无语 真心想不到的是,最终还是发生。其实刚开始加微信的时候就有预感,这不是一个好的开始,但是没有想到最终的结果竟是这样的。惨不忍睹,没想到两个本事莫不相识的人最终的,收场竟是如此的不堪,真的令人想不到,原本两个不相干的人,这一出是因为一场线上活动而认识,结果会是如此的让人诧异,相想也是很么会有男的可以这样,确实是不太理解,但又没有办法。 事情的起因可以说是挺简单的,甚至没有任何的戏剧性本身,当初相识就是一场乌龙,也是一场游戏本,也就是两个本不相识的线上人,后面因为线下的认识而冲动的去相见面,没想到竟然会是这样,让人实在是找不到任何的甜蜜,甚至可以说有点荒谬目不识恩时的两人,竟然可以相见,而且大家都还蛮体面的,工作和长相,但是为何却是心里想的,是那么让人无法理解呢? 假设一个男孩子跟你说,他想跟你见面,想跟你在一起,想和你结婚,一切都是因为你看起来很有钱,所以他可以躺平了,那么作为一个女孩子,你会怎么做?是不是歇斯底里就把这个人删掉拉黑?那倒没有,只是当女孩子反应过来,男孩子这番话的意味是心里边不免五味杂陈,甚至有一些自虐倾向吧,自己在怀疑自己的吸渣体质,甚至也在想是不是自己招来的,从自己身上找毛病,一直以来都是女孩子最为让人觉得心疼和懂事的地方,怎么就有这样的,女生呢?为什么凡事都在想自己的错误,自己的过失,而从来不去想别人的错,别人的过失。难不成在这个世上所有的错误都是源自于自己,从来都与他人无关,甚至被打了,被伤了,也要怪自己吗? 从来都觉得女性的觉醒是一件很艰难的事,因为他们受了太多的束缚,太多的礼教,以至于都不敢勇敢的去爱,勇敢的为自己争取,甚至更不能相信,既然会有人这样对自己,认为自己是错的,认为自己是不对的,如此的折磨自己,让人匪夷所思。 更让人实在无法相信的是,既然有一个男生,他以对一个女生说出这样的话,想必也是勇气可嘉,怎么就没有想过这样一话一出可能的结果,就是老死不相往来呢?怎么会有人如此大言不惭,怎么会有人如此的不堪呢?实在是跌破了三观,震碎了眼界,如此,交友实在是难以相信,如果有女孩子喜欢这种类型的,也真的是让人忍俊不禁。 听说过太多凤凰男的故事,以至于内心中也产生了种种的排斥,想不到这现实生活中竟然真的存在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是不是怎么都逃不掉命运的捉弄,如何才能够甩掉这样的烂桃花,这样的渣男,我不成这世界上的好男人,都是不流通的,已经滋生自灭。消化完毕了,实在是女孩子不争气,我有很多的好女孩,她们就是古芳自赏呆呆的,也不主动出击,就这样蹉跎了年华,把荒废的岁月最终落得一事无成,实在是让人感慨万千。 真的没有想到现在的情况是这样,这几个月认识过几个男孩子,没想到个个都是花样百出,甚至有时候觉得自己也好分不清是好赖来了。遇到过一个医生,他说出门遇风雨是贵人,因为贵人二字而火冒三丈,冷战一个月,又遇到过一个男孩子,写下感觉你很有钱,和你在一起,我可以躺平。心想这些人到底都是什么人,到底从哪里蹦出来的,哪里给他们的底气,竟然敢如此的像张口出狂言,实在是让人忍俊不禁,也不知所措,甚至还有愤愤不平的要去他出来理论理论一番。 尽管是这样,但是仍要保持微笑,毕竟生活谁不是这样跌跌撞撞过来的呢,又有谁能够逃得过命运的捉弄命运的安排,毕竟人这一辈子其实很多事情都是无能为力的,95%以上的事情都是命中早早的注定下来来的,如果成功了也不必要太感谢那个为之而付出努力的自己,其实更要感谢的是一股外力,可能就是命运实在是怨不得天由不得人命运这种东西说悬也是真的悬。 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遇到这样的男生,但是偏偏却又真实的遇到了,既然如此的话,也不必去挣扎和逃避了,遇到就遇到了吧,既然三观不合什么的,就散了,就散人这一辈子离开了,谁又过不了呢,活下去,不过就是开心快乐健康而已,不必强求,也不必拉胯,命运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谁说遇见这样的恶心事情,内心不会有波澜呢?其实肯定会有的,谁又能够做的了?平心静和的去对待这样的恶意和歹毒,甚至可以说是侮辱人格的话语。一个人,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的相处,我觉得最简单的应该是彼此用恰和尊重,奈何现在的人之间的相处都遵守不了,尊重和和气,甚至可以说是经常是出现。你咬我,我咬你的现状互殴已经不是一种出格的事情,甚至可以说得上是一种常态。 毕竟现在谁活着不是争了一口气,谁又会为了谁而放下面子,谁又会为了谁而贴心的去干很多事情,所以说在这人生中啊,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想想就好,如果真的是有的话,电视剧也不至于天天演,爱情确实是可遇不可求,强来的,真的没有什么好下场。 此去许久,还是没有平复好自己的心情,也就不再纠缠你不和搭理了,换个心情,人生会更加的丰满,更加的美好,如此这般,才能够配得上自己的心情和努力,让生总是这样,充满了崎岖的,不管怎么样,还是应该要欢乐一些,毕竟人总有一死,生命总有有限的时间概念,可以做快乐的人就去做快乐的人,可以享受就去享受,不然的话,这命运实在是太惨了。 第186章 成长 疫情的三年真的没有怎么出去,去外面走动走动,社会的交际几乎就是2.1线,这样才能完美躲过疫情的困扰。想不到疫情虽然是躲过去了,但是终身大事好像又耽误了整个人,好像也就不自在了,怎么办呢?没有办法,这事已经发生了,所以也就只能硬扛,也就快速去四处找找看看。 寻寻觅觅,冷冷戚戚,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一个尽头,但是又没有办法,似乎家里的人或者是外面的人,个个都在催婚,都在希望你能够步入婚姻,但是这座围城又有多少人是幸福的,又有多少人是悲催的,其实大家都心照我不想,然而就是一种压的别人喘不过气的压力去逼迫你,必须完成这件事情,不然你就是另类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特别是有一些老人家,真的会让你很下头,毕竟他会列举出许许多多没有后代的悲惨处境,吓都能吓死你。比方说他会告诉你,假如你没有后代的话,基本上晚年就会过得如此的凄惨,没有什么人可以依靠,甚至不己孤独终老,整个人会变得不自信,变催不有人依靠等等,诸多的发展影响。说的你心慌慌,着急焦虑甚至失眠,但是一个正常人不应该这样陷入情绪的旋涡。人活着都已经很辛苦了,为什么要搞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去压迫和压榨别人呢?能否给别人一丝松口气的余地去做事情,让别人也能够心平气和的坦坦荡荡的来静下心做一些简单的大家喜欢的事情,可是总有那些资历好,年纪大,有点成就就看不起底层人的人,总是会拿这个拿那个来说三道四,似乎封建残余的思想还在,他们这一辈根深蒂固,丝毫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只会灌输自己的思想和意念要求别人去执行去妥协。 而越是有压迫的地方,就越会有反抗,也就是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说凭空捏造的,任何人都不能够颐指气使的去命,令别人去做什么,干什么,说什么,因为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成熟的个体,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尊严和自己的价值判断,并不能够因为某个人的观点或者某个人的行为而去动摇自己的心智,其实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才能够长长久久的,假如两个不相爱的人,无论如何他们都不能够白头偕老的与其痛苦一世,不如不将就的寻寻觅觅,但是这个过程确实是漫长,有时候会让人特别的心力憔悴甚至是想要放弃但是又没有办法去逃离世俗的目光,人活着就是如此的糟糕,时刻要观察四周围的眼光,世俗的想法,观念,以此来获得平衡,要不然自己就与这社会格格不入,形成了异类,而因此得不到大家的喜欢或者维系不了这种平衡,这个社会就会出现一种偏执的质,你或者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生活总是千奇百怪,又不能够控制自己会遇到谁,甚至也不知道自己所爱的人到底在哪个位置,唯有这样等待,确实不是一个好的办法,所以寻寻觅觅,主动出击,也不妨是一种策略,但是总要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是自己坚俺的内心和永不停歇的脚步,相信自己并努力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吧! 日子终归是要过给自己看的。每个人其实都是有命定的运输,很多事情身不由己,甚至可以说人算不如天算,就是这样,很多缘分都是冥冥中就已经谱写好了的,并不是你想要他就来的,甚至可以说得失也是这样子,成败也是这样子,爱情更是这样子,哪里有什么一见钟情或者是邂逅呢,其实都不过是冥冥中就注定有的缘分。 有时候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人和人相处会那么困难,特别是远亲和近邻,时常你会发现,特别希望你好的人往往不是你最亲近的人,尤其是钱财等物质财富,对于亲近的人来说,自己过的好,别人反倒是感到无危机感,或者不太愉悦,特别是亲人特别亲近的人,假设你突然间比他暴富了很多很多,那么这个时候往往最亲近的人是最不能接受的,甚至可以预见得到这种关系会导致日后会产生一些矛盾。不得不说,这样的现实例子屡见不鲜,可以说是大多数人都会发现这样的一个世俗交际的难点通处,但是又无从去改变,以至于现在人人都会标榜成熟沉稳,就是欢喜不外露,甚至提倡了一种变态式的审美,那就是沉默,是煎少年老成可想而知,当现在的青少年因为灌输了这种不可言述的欢喜和财富,他们变得拘谨,甚至像是做特务般去行动和游走,去分辨身边的朋友到底是善良的善意的,还是扮演着的某个角色,以至于他们变得敏感多疑,内心可能还住着一个我们不知道的人格。 如果能够说得上交心的朋友,其实到了成年以后,你会发现越来越小多的不超过五个少的话,甚至有可能一个都没有。别惊讶,真的。现在这个社会,独个的个体越来越多,要依靠的人越来越难,越来越少。其实大家都知道,铁还需要自身硬,当然万物都需要从自身去解剖,从自身努力说起。 如果自己出生在一个比较不错的家庭,有比较完美的人格,甚至还拥有丰富的物质条件,那么这个时候培养的孩子,这个家庭都会充满着爱意,因为饭饱思淫欲,同样的道理,只有物质基础温暖了,他才能有新的追求,才能蒙发出对新的事物的向往,不然的话,一切都是空谈,大家都不会有对文艺的追求和喜爱,毕竟大家都忙于生计,怎么有时间去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呢? 于是我们还是应该诚恳的去面对自己的困境和自己交谈,让自己从中得到一种醒悟和分辨能力,明确自己的内心所想,勇敢的去追求勇敢的去发现,毕竟人生太过于匆忙,短短几十年,弹指一挥间,说走这一切就会溜走。 第187章 忙碌 今天忙忙碌碌,就像一个色子一样,滚来滚去,人情世故,这一方面真的是好浪费口舌,我的是口水七上八下,口条动来动去。职场上的烦恼的事情,真的是绕不过去的,让人睁着眼都能够生出黑眼圈来,就像此刻我已经困的不行,但是还是要死,赶慢赶的写下这2000字,确实是不容易,如果日子天天都这样下去的话,整个人肯定会崩的死死的,累晕晕的,还是要找一些轻松愉快的事情来互补一下心灵的伤害,毕竟这人活一世乐得清闲快乐,悠哉才是最惬意的自然法则,当然了,人在岗位在职位上就要为职位付出自己应有的努力,所以说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轻易躺平的毕竟能够幸运的,赢在起跑线上的人还是占少数,毕竟大多数人都是平凡普通的,必须要为自己的平凡普通而付出巨大的代价,这些都是无法去衡量的,得与失,其实对于人来说往往一切都是过眼云烟,因为最终人们都将走向毁灭,因此也就不必去计较那么多人生路途中的风景得与失,其实一切都要顺其自然,不然的话越到最后反而越适得其反,整个人其实没有必要那么多的在乎和在意,相爱总是短暂的,热烈也总是片刻的人,总归要活在平淡中,一天一天的去消磨自己的棱角和语言,一天一天让自己变得更沉默成熟,一天一天让世界变得更简单,充满温暖,人活在世最好的享受必然是能够开开心心的,在这个欢快的世界,成为无忧无虑的自己,但是活在世上的人们,又怎么能够抑制得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欲望呢?所以痛苦就无形不在,总是凄凄惨惨戚戚的萦绕在人们的心头,以至于很多人都明白自己,不必活的卑微,不必活的胆战心惊,但是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去选择妥协,与这个世界和解。很多时候打败我们的并非是世界外物的力量,而更多的是自己和自己打架,情感上还是身体上,这些都会损耗一个人的精气神,而很多人却不知道这样的精气神到底来自于哪里,以至于整件事情的发生和结果都是显而易见的,让人难堪。所以说,你说人的一生到底要不要相信爱到底,要不要相信谎言,到底要不要,那个熟悉的人。 今天的忙碌确实是让人忍俊不禁,因为多数的事物都不是来自于职场的本身,而是来自于社会的人情世故,谁也想不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去守候一方格子,但总有人却要跟你闹着底朝天,让这个世界分不清到底谁是谁非,然后就是这么一群年轻人,却将这里打扮的焕然一新,让人忍俊不禁,看样子必须要给他们一点点颜色看看,于是,很多人都会将自己的帽子取下,把一切虚无的外部取下,只留下一个空灵灵的自己任由神的旨意去发展和舒展自己的身心,这的确是需要很大的力气的,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接受这样前辈的思想和做法,但是敏感的人总是会第一时间发现端倪。 人都是感情的动物,可能有时候不能够仅仅是利用别人,还要有真情实意的关怀,毕竟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应该是淡然处之的,并非是抠抠索索的利用关系,如果你对别人不坦诚的话,不真诚的话,那么别人对你也肯定是不坦诚,不真诚的,将有朝一日大家双方都能够和谐相处,并且是真诚的,坦白的去做任何事情。 事情是怎样发生的?或者怎样结束的?其实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你说你要怎么样才能够发现人生的好处,才能发现一个人他的优点,这些其实都是很玄妙的东西,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根本就不懂得如何去珍惜遇见的人,甚至连爱都说不出口,更有一些人很奇怪的,他们以为爱是撞上来了,不是经营下来的,甚至还有人想着一劳永逸永远的依靠别人,其实回头想想这样的事情有可能吗?根本是不可行的,这个世界不存在,有人靠人人靠谁,能够完全活下去,就像老无所依,谁又能够保证自己的晚年能够安享呢?谁又能保证自己所生的儿女能够善始善终?能够陪他们走完后半生,对于老年人来说,其实每个人心目中都会有一杆秤去衡量自己的付出和得到,但是人领了还是要体验孤独的滋,毕竟人生只有靠自己才能够走完,只有自己才能够步伐坚定去踏实的做事情。 无论如何,一定要相信自己能够做好每一件事情,一定要充满开心的力量去让自己开心,也让自己能够发展成为一个愉悦的人,而不是为世俗的烦恼所迷惑,成为一个消极的人,人生总是充满了意义,疲惫和难堪,也有惊喜,欢乐和笑容,所以整个人的精神状态,精神面貌是非常重要的,不要轻易言败,也不要轻易认输,轻易的就放弃自己的喜爱,也不对,所以说一个人的正能量,正磁场,会让一个人充满着活力和激情,以此这般才能够收学颇丰,所以向往正能量的人一定要有自己最真实的判断和努力相信一切相信未来特别是要时刻相信那些曾经帮过你的人,往往能够帮过你的人,他们更乐意再次帮你,而那些没有帮过你的人,则不太容易陷入帮你的环境,当然人各有志,并不是说一定要求别人帮忙,因为忙碌起来的时候,往往更需要一个人自身的沉淀和沉静,让自己去承担这麻木的烦恼,而不是将这样的烦恼扩散到四周围,让别人去之若鹜。 世界上没有两片叶子是相同的,于是每个人都是个体独立无二的个体,这对于个体而言确实是一件大美事,所以一定要好好保护好自己,爱自己才能够拥有更美好的未来,不然的话,一切都将是空话空谈。 第188章 生日 不知不觉,今天竟然是身份证的生日。真是令人欣喜万分,却又心酸万分,一方面高兴的是自己年长了一岁,另一方面却又是心酸的让发现自己又老了一岁。人生岁岁不如意,心境也变得平淡如止水。到底是生活中的各种各样的烦恼,已经是深入了骨髓,所以这一切来的太快,也消失的太快,心情的起伏并没有成为内心的枷锁,反倒是成为了一种动力,鼓舞着自己,要努力向前,向上,改变,突破,成长。 年轻的烦恼可能放到线下,已经不再是烦恼,而是一种让人啼笑皆非的努力,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无可比拟的生命中的可贵的感受,特别是人生总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爱恨情仇,要怎样去改变和成长都是难事,不是放平一些让自己与岁月和解,并且努力向前向未来思考。人一旦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烦恼之后,心境也就会变得特别的苦恼和烦躁,不知不觉便迷失了方向和自己,但是这又能怎么样呢?人生不就是如此的让人不可思议吗?就像此刻今夜来头了,五年前曾经来过的地方,曾几何时,五年前的选择,如果自己来到了这边,必将成为另一番光景,然而自己却最终选择了新的方向,新的路途,以至于没有选择扎根。现在五年后的今天,竟有机会再来到这个地方,内心中的感慨总是万千,如果当时选择了这个地方扎根和创业,那么现在,有可能已经落叶生根甚至已经成为参天大树。然而,人生就是这样,往往是选择比努力更重要,但是一旦方向选择错误了,那么这些努力又有什么价值可言呢?于是从五年的光景,似乎自己什么都没有变化,但是这里却变得让人不可置信的美丽,原来换一种人生真的是一种我把自己当时为什么就没有这样子去做呢? 晚上静静的躺在酒店里,想了很多的事情,一是往事,二是想家,三是将来似乎人生的意义,此刻自己也已经活了知道了许多,毕竟年龄摆在了这里,如果还有机会回头的话,多么希望自己能够自一座美丽的城市,选一个有趣黄,想找一位合意的人,一起努力耕耘、收获和陪伴。 有时候我也想不明白,到底怎么样的爱情才叫爱情,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怎么样才叫真诚,甚至也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叫恒久远,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不理智甚至还觉得自己过于感性过于有时候我也想不明白,到底怎么样的爱情才叫爱情,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怎么样才叫真诚,甚至也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叫恒久远,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不理智,甚至还觉得自己过于感性,过于敏感,自己要学会排空减轻,只要顾及自己的感受就可以了,敢想敢做,为了自己而活,并不是去想那么多,外物外界的事情让自己的心劳累,这是多么不值得。 其实人生中的青春只有那么几年是最宝贵的,因为没有什么比得上这么美好的人生。毕竟在我们看来,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够比得上自己的人生信念和心态历程。要么爱死,要么累死,其实人生真的是没有那么多的因果关系,只有简简单单的大家彼此相互扶持,平平淡淡的走完一生,更没有那么多的勾心斗江河,心如止水,只有爱恨情仇和生离死别。 人一旦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怎么也捡不回来,可能各自就保护平安,各自就能够安好昨天,甚至每个人和每个人之间相互认识和交心的原因,毕竟都是因为彼此之间存在了一些依赖的心理,没有人能够放弃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感,但是也不能够放弃掉自己内心中的那份执着,所以说一个人还是应该遵循自己内心去做很多的事情,而不是放下心中的怨恨和埋怨,毕竟,人非圣人,我们不可以让自己沦陷到一群乌黑的世界里,更不可能让自己简简单单的躺平,必须要努力奋进,寻找到自己的该恨情仇,才能够找到自己的平衡点。 人生海海,真的并非一帆风顺,大多数都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烦恼和困苦的事情。深爱着一切的人,总是会存在着一切的感恩,必须要认清事实和这个世界的平凡,要理清人性的各种各样的矛盾和这种纯白的颜色,总是闪耀着璀璨的光芒。 无论如何,也不能够这样轻而易举的去改写这一切,毕竟这个世界从来都不是公平的,很多弱小无助的人,他们依然弱小无助,甚至只会更惨,因为权利和一切有着数的东西,往往都是掌握在少部分的人手里,根本不会下放到底下的人,所以底下的人总是很穷困潦倒,悲惨戚戚,但又无所适从,根本没办法打翻身仗,毕竟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欺负弱小者,老实人很少有寒门贵子,实在是难上加难。只要看到新闻报道里能够发现寒门的身影,就可想而知这一路走来有多少艰辛,有多少困难。毕竟因为新鲜,因为稀少,才能登上新闻呢。正是社会所稀缺,才显得宝贝。因此,没有人不对寒门竖大拇哥,更何况是贵子呢? 人这一生能够选择的实在太少,能够爱的人实在太多,无论如何一定要让自己努力成长,让自己像太阳一样的新鲜美丽,让自己拥抱这个社会生活和内心中的灿烂阳光,毕竟没有什么比得上这样的快乐和幸福,一定要相信你自己,将来一定会拥抱这一切,成为优秀的人,成为一个让人快乐的人,以此而成为这个世界绚烂的一颗璀璨星星,成就他人的幸福,也同时造就自己的光明前途,一定勇敢的迈出自己的第一步,勇敢的改写自己的人生,并为这个世界的美好而努力,付出奉献。 第189章 财商 今天学习了一次沙盘财富沙龙,感觉还是被那些拥有财富或者是有野心的人所震惊到了。对方积累财富的第一件事情,竟然是怂恿,或者说是有意欺骗自己的用意去借款,而且还是找单纯的“有钱人”去借,其实说白了就是去欺骗那些有钱又傻,防范能力低的人来实现自己的财富自由。 特别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对方居然还美情,应该是让自己先富在后面,带动别人富,明明他自己通过玩这个游戏已经获得了财富自由,但是他拿出自己的资金去资助别人的时候,就要求收取高达25%的利息,但是从我这里取得到第一桶金金的时候,只是给予了5%的利息,而当时我在参与玩这个游戏的时候,明明只是因为交付了两笔咨询费,给专业人士听取他们的意见来采取了这样的一个理财行为,并不知道这样做其实是间接让自己面上了负债,赚取微不足道的利息,但是正是因为这样,就会导致自己被陷入到了债务当中,而别人那个借取这个资金的人,居然还可以堂而皇之的表示他自己名下没有债务,有的是资产给予了利息,既然把从我这里取得到的资金认为他不是一种负债,他不欠银行嗯,我借给他这样的启动资金则承担了这样的负债的风险,如此这般真是一帮可恶的骚操作,但是,在金融人士看来,这倒是一种非常值得推荐和赞赏的行为,这样着实让我感觉到大跌眼镜,想不到这个世界还有这样厚颜无耻的人,特别是到后面,他实现财务自由,是因为有了我这笔启动资金,同时又去忽悠了两个小白,才得到了第二桶资金,成为了通过安全圈到达自由圈的首位获胜者。但是明明我自己的实力就可以,但凭自己的能力就能够到达自由圈,但是我却将这个机会拱手相让,让给了这个人的同时,却没有得到这个人的友善和感恩反馈,这倒是让我不忍直视的。 对于这样的一个财富的计算,其实这只是一个游戏,我们都知道其中的要害,但是由于初期对规则的不掌握,当然也就没有对人性的一种考究和设想,所以我认为每个人都会在人生中会出现一些失误,我也把这次投资当做是一种失误,并在后期的复盘时也明确的表示出来,不可以这样子,因为我们并非是利益共同体,我肯定不会将自己的债去为他人服务,特别是一个陌生人,但是当时明明我就已经欠付了咨询费,但是没想到,充当咨询师的角色的扮演者也被忽悠进去了并为这位财富人士进行了背书和支持。如此这般,倒是让人觉得无法理解,特别是这样做到,让人感觉到了这些事情是莫名其妙的不到一的,但是为什么这样的一个财富人士还会美其名曰是先自己负,再带动别人付,明明就是自己先通过这么一个游戏就把自己的劣根性和这种目的性,功利性展露的一览无余,还要美其名曰是自己为了众人好,这倒是让人忍俊不禁。 通过一个游戏就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人品和选择,我认为无论你是从事怎样的资本原始积累一切,以怀有别有用心目的去接近和套取别人信任而获得的投资,都是具有伤害性的,并不能够表明这个社会的成功一定要货币价值量去衡量,还可以有更多的其他的内容来支撑和取代,为何我们一定要追求一种物质的财富富有,为何不可以追寻才华、能力、品德等等美好的非物质的精神财富。要知道这个游戏玩来玩去也是忽悠了很久,通过一个这样本身带着一种交友联谊的性质的活动去导致了一场深占人心战倒是不必的,只不过现在看来男孩子的情商和财商难道一定要建立在一种对于老实人的压榨和欺瞒身上吗? 晚上回来还是久久不能释怀,毕竟感觉本身就是肾多粥少的时间,你为何总是这样弱肉强食不断去做解,已经是最穷苦的人的人益,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共同富裕?想必不是的,怎么也不可能有这样的做法,毕竟人和人之间的心灵并非相通的,也并不为非所有的苦难,大家都感同身受,一切还是应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证明自己的观点。 如果一个男孩子为了一点点钱就可以伤天害理,就可以不择手段,那么这样的人不要也罢,其实这个世界已经发展到了,并非谁离得开谁,谁离离不离得开谁,一切都应该是打铁还需要自身硬,重新出发。 不过后面这个男孩子也早早的就好事跟大家不合群,一般收拾了行李就走了,过了没多一会竟然又回到了现场,还坐在其间,拿出了自己的,微信让大家去扫,倒是坐在一旁不乐的我并没有拿出自己的手机去扫,因为我看来大家可能就是玩不来,也说不了多少句的陌路人,何必再多一层这样的人际关系,友爱宽瞻,不免某一天自己忍不住了,就把人家删了,空倒是留下了山空别人的把柄,这大可不必。 剩下的日子,你还是觉得这个夏天去的太快,这个秋天也来的很快,一切是会顺理成章,又好像没有完成,总之人和人之间各有各自的感受和判断力,既然如此,就不必强求,不必让自己太过于劳累。 通过一些机会去认识更多的人,更是让自己快乐起来的最佳方式,同时也能增长自己的见识见闻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也是以同样的道理与大家彼此进步,彼此开心,才能够有更大的发展。 每一天都是崭新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活着的使命,不必去焦灼和忧虑,总有一天你会发现,命运对谁都是公平的,得到的和失去的并非是不成比例的,也并非是可以计较的,总要去擦亮黑夜里的星星,让他们发光发热。 第190章 累心 终于忙完了,一切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家中,这一天可以说是好像一夜之间就仿佛回到了从前,回到了在基层干活的日子,可以说是既劳心又劳累又劳心,没有午休甚至是还需要自己提心吊胆的张罗后勤保障的事宜。从没有看过哪里会比这里这么随意和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情发生了,毕竟做接待的肯定要知道一些行业的规矩,然而这一切却又是那么的难以让人信服。实在是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个世界既然有这么多的烦恼和平白无故就遭受的一些欺诈,但是你又无法反抗,就又只好扭曲着内心去当这件事情是自己的一份要做的,于是真的是让人忍俊不禁,让人感觉到了烦忧和无奈。 令人想不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能总是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欺欺瞒瞒,特别是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为什么有的人总是这样喜欢欺骗别人的心灵,好像以为别人是傻子一样,可以循环利用,总是这样骗来骗去,让人不由得感觉到了这份烦恼,特别是无法能理解这份感情是否是真挚的,以至让人猜疑这样的感情是否就是有利可图才有情义。如果一旦消失了,这份利益关系是否就还会成为线下的铁关系这都一一兑现了人们对世俗的普信价值观的理解这都一一兑现了人们对世俗的普信价值观的理解。看来人性真的是经不起推敲的。 如果不是因为这家是老朋友,旧同事怎么可能会利用自己的双休日去帮助别人去做完成一些事,己应该做的事情,特别是居然在离开后还要采取一些窥避手段,让同事难堪的感觉油然而起,特别是以后也会警醒自不该出手不该做事的时候,要保持着迷人优雅的微笑,因为真的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人人都值得你尊敬和爱护的,总有一些人其实不是来渡你,也不是来渡别人,只不过就是他需要自己力竭去渡过难关。 以至于你会发现,其实社会上大部分人就懒得求人男男女女,大家都好像羞涩与开口,都将自己包装成了沉默,是金的模样。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沉默是金,真的就能立起威信吗?看来肯定不是这样的,因为没有哪一间发廊美容美饰修甲等不是一条龙服务,还要分开好几间,但是在我们所租住的现在这个地方可以看到,确实是可以划分成各种班级的课程。你也拦不了少年儿童想进步进取的心,但是也要注意关注这样的自然生态要求,避免更多的环保问题产生,这也是一所学校应该具备的一些基础技能。 眼看着疲惫已经袭来,自己已经摇摇欲坠,更恨不得立马就躺在床上睡个回笼觉,或者是打战个三五百回,与周公开心的下围棋,但是没有办法,终归还是要赢得,输赢又要输的输得起,所以大家看来也是无可厚非的,要要去完成这件事情,并让他办的更好,所以大家就一起把文件清掉,然后把杯子取回来晾到一边进行下一步的美味享用,这才是主力。 任何事与愿违,很多事情本来你计划的好好的,甚至都已经想出了细节和爆笑的梗点,但是没有办法,就是没有办法,这个世界就没有那么多人讲道理,更不可能有人是法老的,顶多他就是一个法先锋,总不能让自己靠在了时代的顶尖之上,要有现实的依据和现实的口才能力,才能让人信服,才能让人愿意加入这个团队,.可是事情就已经是这样发生了,你也没有办法去取代谁,更不可能说因为这样的事情而责罚谁,伤害谁,特别是明明就是自己生错在身的,却丝毫并不影响自己逃脱去当别的小老太婆,这着实让数码驸马紧张了一个一个月两个月,心想:“这丫头片子从来没在外地受过”那么,既然有同事提出了这样的关心,当然要了解一下对方提出的人选是谁?合不合自己的意合则约见,不合则拉倒,甚至可以给他们递上一些饭堂水果,以消除内心中的疲惫和亢奋,特别是害怕这一部分,尤其让人感觉到了特有的紧张。然而,这一次却出现了蓝色,那么证明他们怎么样都不会出圈出离这个方向,只会说需要收拾一下,特别是也想咨询到底吃了多少道菜了,已经以便于咱们去合理分配这个桌子上的所有菜肴,不用转来转去,只要服务好大家就可以了。 今天在潮州的私房菜里看到的那些美食美玉以及美饰饰装饰都让人耳目一新,果然牌子的东西它有一定贵的道理和价值,但是如果让我买的话,我觉得我会采取646开,并且让更多的公益少年,公益儿童,公益家长去参与其中,让他们成为这样的一个志愿服务的强师,这是有必要去考虑的事情。 事情发生以后就是发生,以后也不要去再去追溯,回想以前到底是什么回事,是听了谁的谣言或者自己又中了什么奸计,才使得对方毫无忌惮的从雨宫中查找,但是事情发生以后就是发生,以后也不要去再去追溯,回想以前到底是什么回事,是听了谁的谣言或者自己又中了什么奸计,才使得对方毫无忌惮的从雨宫中查找,但是雨宫毕竟就是誓死的地盘,他去查找的话能操找的到,搞什么呢,反正我们也没有去,怎么样看3d眼镜,但是这事吧,已经闹得沸沸扬扬,基本上就是纯牛肉和和豆腐之间的较量,相比而言,煮一份老花就几个花袍带带上两杯粥,然后喜欢捡的就捡一捡就可以出去了,毕竟还是要看看雨宫毕竟就是誓死的地盘,他去查找的话能操找的到,搞什么呢,反正我们也没有去,怎么样看3d眼镜但是这事已经闹得怎么学说呢?只要颜值高,身材好,不怕这个世界上没有漂亮的女生,反倒是那些恶劣的男生,倒是让人感觉到了一种辛苦,不然的话,怎么会沦落到要来这里边找相亲对象呢?毕竟这个生多肉少的社会优质男就是吸血品,希望他们成为别人爱而不得的友谊,是一种特别便宜的爱脑型的食品。 第191章 努力 已经快要到结束了,所以这每一天都好像过的比较漫长煎熬,但是与此同时又满怀欣喜和期待,时刻不停歇的告诫自己一定要坚持下去,因此马不停蹄,有充满着期待去做好当下的每件事情,去抓住每一个可能的机会。 想想人生也真是特别奇妙,很多时候一些善意的事情说发生就会发生,根本就不容得一个人去躲闪。比方说今天被一个长得非常漂亮的女生拉线牵桥,既然本来看好的一个小年轻人还没见上线,也没搭上就被隔壁的姐解锁拦截和想不到漂亮也是一种资本,可以说是物超所值,甚至是让人第一眼就很上头,看来颜值这一块是真的硬通货。 与其说喜欢谁,倒不如说是看上谁,人和人之间可能是因为外貌所吸引的。当然了,你外在条件都不符合审美情趣,不符合人的生理需要,又谈何而引起后续的心理感受呢?所以说,通过外表形象而获得过利益的人,会更重视自己的外表面貌。但与此同时,也会发现,只有少部分人才能够通过这样的看似正常渠道所获得的职位。 所以说时间根本就不会等人,特别是女孩子,如果她慢热慢熟,一晃眼过了30,那么就危险,伺机潜伏,特别是在无人问津之时,倘若自己把握不了分寸,误入歧途,那么真的是阿弥陀佛,有去无回,让人不得不心疼。 然而,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一波三折,永远都不知道老天要给自己下一个什么样的棋子,让自己充当什么角色,是炮灰还是镇守自己将军的车马。人确实是不可以,和一些物体相比较的,特别是这个看似平平无奇的包厢,却是内有乾坤,特别是其中的摆设物件等等,都有着深厚的水乡特色。不管怎么样,今天也总算是好事一桩,既然帮一个女孩子联系到了一个,我们看来都还算得上是前十位的帅小伙,怎么说呢,人和人之间其实就是互助的,你帮过我,我帮你才会有美好的明天,不然的话,人与人之间总是这样,你争我多有什么意思呢,看来有趣一直是人们所追求的,其实你我都知道。 如此这般的儿戏,感觉倒是让人忍俊不禁。如果说人是内向的,恐怕也是因为这个活动才被荼画成了内向型。原来资金也可以在名牌店里边买,而且还是与品牌店的包相差很多,看来人生就是这样,兜兜转转,凄凄惨惨戚戚,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能够适合穿的又是什么,永远都在冲动性消费。 事情发展的很迅速,想不到由第一个姐姐转介绍给某公司老总后,又有另外一位姐姐要介绍澳大利亚及归国华侨,这样看来原本最有胜算的我的那位男嘉宾到现在为止看来也是最普通的了,毕竟还有谁能够比得上既会说英语又会说德语,还为自己挡过刀的人或者又轮到爱奇艺这边,他们之间的感情钩葛最终怎么样,有没有话无解,一切也不清楚,要需要看最后的表现才能够得知123。 现代人看来,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可以尽量的冷漠,毕竟大家都并不熟悉,更不会存在有邀请对方到自己的住所中来留宿,毕竟这对于这些常年不离开自己房屋的人来说,这就是一种侵犯,特别是男孩子的突然道法,那简直就是可以让姑娘茶颜思色,甚至威逼利诱的让她吞下金嗓子,一下子让监狱长明白,这肯定又将出现命案了,于是他们赶紧的追逃下来,以备不防之需。 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了,看来无论是多大年纪的女生,都是有人爱的,只要她把自己能够照顾的很好,打扮的美美的,这一切都不成问题,年龄更是一件小事,纵观现在的网络娱乐圈,多少姐弟恋能够长长久久,所以说有的时候一定要相信这门玄学,不要轻而易举的言败,要相信自己比谁都要懂得和猫咪玩耍,要比谁都懂得猫咪的作用和猫咪的人生意义。 如果一旦想起一些不愉快的语意,可否就此删掉这样整个人,也就不用去想了,毕竟过去了那么多年,现在回头看的话,也已经过去了五年,那么在这段时间里,我到底都在干嘛呢?自己反思了自己,也就是不断的在学习吧,整个人也有点疲散,特别是有山羊的感觉,所以还是要小心在家小心,毕竟这次的剧情可没有以前的剧情那么吸引人,这就是最大的问题,怎么可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明知故犯,这简直是一件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事情,就连其他人都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幸亏的是女方都比较诚恳,知道自己的闺女是几斤几两重,甚至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并非强求,因为谁也都知道这只是一个过程,结果和期间的享受都有个人的感悟来体现,于是把个人的感悟和体悟写出来,并以押韵燕子的颜色过滤掉,因此成型的这样的一个脚本文稿,署名者肯定会有小年轻的名字,但同时也会有一些其他人的名字,以至于使得这部漫画更上一层楼,是我们最终的目的,希望他能够分享更多的快乐,给别人好好演绎的机会。 因此,常怀感恩之心,才能够让科的两家产日化美妆产业走向前列。毕竟,他也没有他自己明白,团队之间的合作会有产生多大的效益,以至于他都已经迫不及待的希望看到这样的销售额,并和其他人员一起算清楚今年的绩效,让大家都有收获。而回让大家都明白这一切,理应回到我们的怀抱中,让我们开心快乐起来。 不管怎么样,虽然这一次也是劳累了半天,但是总会有收获的,因为人生漫漫长夜,总会有一条道路属于自己,一定要抓住青春,相信青春,努力的去扩展自己的交友圈,加油加油,这才能够有幸和有感动的让自己获得更多的优秀的人员资源,。 第192章 考试 想不到最近复习考试已经一眨眼就到了九月,马上又将来临十月时间过得飞快,似乎眨巴眼就过去了一个月一点都没有,丝毫要留恋的意思,和这次考试是经济领域的已经折磨过一次了,没想到还要折磨一次,这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倒是让人感觉到疲惫不堪,没有办法,但又必须冲过去咬牙切齿,毕竟这些都是人生的大事,如果搞不定的话,好像会留有遗憾,所以还是要逼自己冲一冲,一定要把这个证拿下来,去年已经考过了一科,现在还差一刻就可以决胜年底。 这么说来,其实纯粹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或者说是挑战欲,一定要战胜这些困难,才能够立于成绩之上,能够把自己的成绩做好,真的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特别是这样未知的领域。一个文科生天天在看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特别是关注这样的经济领域,搞计算,搞算法,搞判断,真的是对于一个文科逻辑的人来说,是一种灾难,也是一种提高,更是能力上的一种上升,说来也是让人忍俊不禁的,没想到可以这么累,这么频繁,这么,让人不可思议的计算。 如果可以,真的不希望自己能从事这样复杂的关系,行业和领域,但是一定要通过这些领域,才能够让自己达到某一种高度的话,还是要必须学下去,特别是英语,数学,还有文字,数字打交道,这一切说的容易,做起来真的很难,特别是自己已经很久没有碰过这样的文字和计算了,如此这般,来来回回倒是让人疲惫不已,但又没有办法,只好好好努力去做,去看,去学习,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得到一丝回报,人还是要努力的做自己才能够做的更好,做的更有意义,让一切变得更加唯美,才对得起自己的挑战,不应该就是这样吗?只有这样才能够让自己活的更好,活的更有意义,成为永恒不败的自己。 想不到自己曾经帮助过的别人,可能别人会对自己有所怀疑和胆怯,甚至有一些想法如此这般,也就没有办法去深入的交流了,人和人之间无形的形成了一个壁垒和围墙,如此哪还有什么可以说的呢?所以说一切都是一切,错过了就错过了,也不必要再去多想,还是要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顺应自然规律,去大胆的发现自己的所爱和自己的所长,这样才能对人生有意义,有选择,毕竟人生路漫漫长,你永远不知道哪一刻会成为自己的光芒。特别是很多的时候,我们都会发现,其实彼此之间的热爱和信任,都是通过层层的困难才能够历练出来的,而不是一蹴而就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是必须要有鲜明的对比和坚定的相认,才可以坚定的走下去,并非是平淡如水的,一定会有一些为人不知的暗地里的一些隐情剪不断理还乱,才能够形成一股有力量的神情去做任何的事情,不能够单打独斗团队的力量,总是要放在前面的,不然的话,很难完成团队的目标,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单打独斗而来的,往往都不是好的结果,甚至还会招惹麻烦,嫉妒,甚至是停滞不前,各种麻烦事络绎不绝,如此这般,倒是让人啼笑皆非,生活生命生存哪一样,不是要通过与人打交才能获取,所以说人呢,一定要把自己放在大环境中去和谐相处,才能够有美好明天才能够拥抱大自然和爱,一定要放宽内心中的枷锁。 平时有空的时候,偶尔也跟自己的好友唠叨两句,发泄一下内心的愤闷,好像生活中已经固定,就是那么几个伙伴了,曾经最好的伙伴们也各自成了家庭,有了孩子,有了老公,生活一地鸡毛,各自有各自的烦恼,要照顾一大家儿子,甚至都没有时间出来喝茶聊天,侃天侃地,想起大学校园时无忧无虑的自己,现在回忆起来,满是悔恨,似乎那都是浪费掉的青春流逝掉的时间,白驹过隙,看来也只剩下自己孤零零的,没有做对很多事情选择,总是带与努力,但是自己当初的选择竟没有让自己心悦诚服,看来真的是失误。 距离整个九月已经过去一大半的时间,似乎眨一下眼就要到月底,国庆又要来了,这一年的尾声似乎都已经走向了我们,这样看来,这样紧迫的时间越发的让人难以置信,心里便着急可怕,但又无止失于补,怎么办才能够解决掉自己这份焦虑呢?想想都觉得可怕,这岁数这年龄,这时间流逝的太快,以至于让人忘记了什么才是真爱,什么才是美好,甚至已经不能够平静下来,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看来是要急功近利,一些考虑的周全一点已经不再是那种平凡的,真情的,或者说是有爱的,特别是遇到了好几个奇奇怪怪的事情让自己发现人与人之间缺乏的东西实在太多,以至于根本就不是像日常里所说的那样,大家都是彼此合适的人,其实真的是让人无法相信这样的世界,这样的未来憧憬,看来真的是电视艺术源于生活,你看那么多的浪漫电视剧,爱情无脑剧全部都是描写那种傻白甜的爱,其实到现实生活中哪有那么多灰姑娘,大多数都是门当户对的,势均力敌的感情并非爱情,人与人之间也没有那么多的可以谈的爱,全部都是赤裸裸的交换利益。 大家有事的时候就会相互打个电话慰问,其实没事的时候大家就不再联系,好像日子过的那么多,都是这样简单的交往,并没有太多交深的地方,甚至彼此之间也没有那么多的好的关心关爱,大多数人都是爱着自己而已,全部是没有考虑过他人感受的,如此这般也就只能够好好的爱自己,让自己活出精彩活的有意义,这样就很好了。 第193章 中毒 距离完结稿件还剩下那么不到十来天的日子,今日接到与文友相聚的日子,便兴高采烈的一大早就将很多事情都安排的妥妥帖帖,以至于下午到达百里会的场所时也感到了一种阔别多日相见的老友记的欢喜,但是真的没有想到居然会发生餐饮上的中毒事件,这个事件说到底也是自己的腹部疼痛,真是让人没办法商议自己的心痛,怎么就独独自己一个人上吐下泻,拉个不停,整个人像虚脱一样,像只死去的咸鱼,任人宰割。原本高兴的不能自已的心情,却一下子被毁灭到了极点,像是从天堂被拉到了地狱般,结果竟然遇到了自己腹痛的惨痛经历。 真的没有让人想到的事情,就是竟然会偶遇这样的惨痛经历,真的是善莫大焉,怎么就偏偏遇到了自己,好像人活着能够顺心如意的事情,真的不多不少,往往就在一念之间,可能就伤心不已,让人不忍直视痛苦,这是往事,可能就映入眼帘,分分钟都是惨痛的教训,如此这般,想要开心快乐的人啊,都要学会隐忍和自省,才能够失去这样的无动于衷,才能够可以安然自让的做自己快乐生活,快乐精彩。 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和谐相处,能够彼此信任,并且能够真诚的希望对方。好可惜啊,这个世界往往都是身边近的人,越发的不想身边的人好过,自己总是背地里做一些让人无不可思议的事情,甚至就是极度的有个人的思虑和想法思念,毕竟人各有志,可能总有一些人是看不惯别人的,并不希望别人好,确实是一种病,但是你又无法去阻挡这些人去改变自己的心思,于是没有改变的,只有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善良的人。 无论如何,一定要让自己成为这样的人,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就已经为数不多的善良,如果在彼此去纠纷去纠缠去尔虞我诈,那么还有什么善良可言呢?还有谁愿意去帮助人呢?想想都觉得这个社会很可怕,假如都是你跟我并没有任何的善意可言,那么人与人之间根本就没有信任可说,可以说是你争我抢,你争我夺,这样的日子想想都是恍然的让人无法直视。 真的无法想象,如果在日后的未来里,自己能够遇到一个真心相爱的人,就能够携手一生,但是如果遇到的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如何跟他相处相伴相依,人生本来就那么无常,如果还要遇到一个如此让人无法接受的人的话啊,那么这个世界到底还有什么值得期待,还有什么值得去相爱,如此这般,想必整个人也就是落魄的,没有什么爱意可言,如此又怎样去面对未来的无数凶险和狡诈呢?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个世界常常都是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可能,一时之间就会有了什么贪念,或者又有什么样的改变,总之无法让每个人都满意,也无法让每个人都开心,只能让每一个人都会在时间的长河里去庸常,去平淡,却索然无味的发现自己的闪光点,并从一始终去改写自己的想法和改变自己的心声,但是这一切又能怎样呢?人世间不过就是这样的悲欢离合,往往都是如此的美丽和淡然。其实艺术这种东西就是靠天分的,你没有天分,后天无论再怎么努力,你都开不了窍,就像是老天赏饭吃。 很多时候有的人都不敢相信,为什么有的人就可以这样轻而易举的?好像就有饭吃,其实完全是因为天赋,老天就是爱送饭给一些人吃,他们身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而往往这些这样的人才能够走到这项门类的技术的艺术的顶峰,只有他们才能够跋山涉水走到冠军的终点,因为有时候很多事情并不是人为所能控制的,更多的是来自于先天的条件不得不承认,很多人都输在了起跑线上,有时候投胎就是一门技术活,你不得不去面对这样的现实,寒门本身就是难出贵子本身,他饥饿温饱都解决不了,又怎么去谈何艺术,谈何追求,谈何梦想,想想都觉得可笑,一个人能温饱的都解决不了,还要去想什么远大的东西,这不是画蛇添足吗?你想想在这个世界上有人能够饿着肚子去干事吗?想都想得到结局如何?所以说,不要老是拿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和处境去判断别人的想法和途径。 每个人都会遇到自己人生中的瓶颈和发展的壁垒,但是只要他能够正面直视自己的不足,看到先天的发展的距离,有谋有略选择,往往大于努力,真的,如果你站在一个风口,你想不富都不行,因为老天爷就是要让你富,所以说抢占机遇,站在时代发展的潮流风口,那么财富相对而言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基本上是可以说得上是唾手可得,但是往往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样的事情,甚至对此有所自己的想法和顾念,想想也觉得可笑,怎么就一一直要逼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呢?其实人生嘛,就是三餐四季,说白了,成功也不过就是如此,最终人们都要面对灭亡人生而有死,既然这样,其实就是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走,何必要让自己背负那么多的压力和负重前行呢?过好自己的人生不就好了吗? 每次生病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很累很累,就像此刻因为一坨余生,搞得自己生不如死般上吐下泻,想想还有可能要去医院走一趟,遭这一份罪,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干嘛要来吃要聚会呢?可是还是要来呀,毕竟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买了风险,你怎么知道不会遇到一份善缘一份收获呢?但是来了就来了,快乐的事情咱们时刻想起不快的事情就过眼云烟吧,也没有想过要怎样才能够开心和快乐,只要平平淡淡就好了,相信自己,相信努力,相信未来所有的爱。 第194章 朋友 今天有点奇怪的心情,就是突然发现职场中遇到了一个小姐姐,整天都控制不了自己的心情和情绪,往往把世界成为了他的垃圾桶,周遭的人都受到了严重的腐蚀,非常的辛苦,但是又没有办法去解救,然而这一切都让人感到匪夷所思,没有办法去让他开心下来,所以能够快速的离开是最好的方法,不去惹她,不去搭话。尽量能够做到弹开一米开外安全距离,这样的话大家都会和谐稳定,不至于产生什么傲就也就能够避免了冲突,但是常常以此下去,倒是让人忍俊不禁,为何一个有错的人还要别人去体谅,去罗布,甚至还要去低声下气,甚至装作装聋作哑,你弥补别人的过失如此这般让人难受又可恶气急败坏,但是又没有办法,怎么能够这样子让人感到压抑呢?但是你又管不着他,他的性格就是如此,谁也不能够撼动。 大家生而为人本身就是平等的,彼此应该互利互自尊,互相尊重才能够爱,但是往往有一些人,一旦自己从恶犬升天之后,就变成了恶魔,根本就不是别人的穷困或者艰难,只会想到自己就是这样的飞升过来,疑似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去认为这个世界自己就是主宰自己,就能够通过自己的视角去判断一件事的真假或者利弊,但从来不会考虑,其实这个时代更多的原因是因为自己占了这个时代的红利,而并非自己特别的厉害,但是很多人都分不清这样的事实。 今天他又惹事生非了,今天他又发脾气了,今天他又暴躁了,常常是听到别人对此的议论到让人实在是难受难堪,怎么就任由他发展下去呢?任何的病情也要有治疗的时刻,总不能时刻如此这般的让人摸不着头脑,让人感受到了压抑,如此怎能行呢? 时间煮雨,人心难测,实在是没有办法去控制整个人的思想和心情。如此这般的烦恼和烦忧,整日在职场中的生活已经超过了人的日常所需,实在是不明白怎样的职场才叫做安逸,倒是觉得如此。长期下去,整个人会劳累无比,毕竟工作真的是做不完的,但人生只有一次,为何不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呢?如何才能够让自己的开心倒是一件让人忍俊不禁的事情? 可是又怎么办呢?有些人可能对自己的缺点都不自知,总是生活在自己想象的自大自信当中,特别是每个人其实都有认知局限的,能够开阔自己的视野去接纳所有人的观点,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要常怀一种容人之心,真的是很难得。如果能够与遇到一个能与你共同分享苦难艰辛的人,那么这就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如果总是纠结于这种不高兴的氛围的话,那么整个人就会处于一种非常生气的状态。不管怎么说,一切都将是拥有很多的想法和办法的,一定要对自己和他人有爱,友善才能够拥有美好的明天,毕竟这个社会不可能是单打独斗的,必须是团队战胜一切,一定要有深刻的自知之明和团队意识,才能够共创未来,创造新辉煌。 不管怎么样,还是比较庆幸的是自己能够拥有一定的辨认是非的能力去创造,去感想,去探讨人生,并且能也有足够的毅力和精气神去认识自己内心中那份所渴望的真正的感情,特别是无论何时何地都怀揣有梦想,这倒是非常让人感了谢的,必须要做好这么一份准备,就是努力去创造自己的未来人生,去热爱,去不懈奋斗,特别感谢这一切苦难所带来的真谛。不论奋斗的结局是怎样,都要有充分的意识,就是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遭遇。你不去想,就不可能会得不到一丝温暖。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报了一个培训班,那个班里边倒是有很多的老师和同学们,当时也是忙的不亦乐乎,但是也会注意休息和休养,毕竟人这一世不可以,只是功利的生存和生活一定要有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虑,不能如此呆板。 今天和一个男生聊天才明白,原来集体活动太多人的话,对于他们来说会造成一种社恐的感觉,精英阶层可能都认为和陌生人一起聚餐和玩是一种很奇怪的事情,所以说你要和他们打成一片真的不容易啊,看来如何才能够找到一个喜欢的人,真的是要努力又努力,要付出比现在多100倍的精力,才能够去找得到。 常常都不明白,为什么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会存在那么多的疑惑和烦恼,甚至是多到让人无法想象的麻烦,看来是这样的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就是缺乏了一丝信任和真诚,大多数人都是你上头我上头这样子的,你争我夺的狩猎,而不是爱与被爱的关系,更多的可能是大家都是寻寻觅觅找,累了就想靠一靠,找个人就停下来了,但是谈何容易,这人生本身就是充满了奇遇的,哪个什么样的爱情啊,什么样的亲情能够永恒?其实答案显而易见,都不会因为这人生本身就是变化多端的,根本就没有一劳永逸的永恒的情感,特别是在现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更加不可能因为人与人之间多数都是你争我夺的感情,这种东西说出来其实也是让人惭愧,并没有什么多人去在意,在乎更多的是大家都遵循一个原则,让自己开心,让生命延长就可以了每个人都会苍老,每个人都会死去,那么面对如此糟糕的人生,为何要去折磨自己呢?开心一下不好吗?让自己快活一些不好吗?难道非要去让自己有流泪受伤,甚至是各种各样的烦忧吗?当然都不必要人生嘛,看透一切,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无需太累的人生,只要你和我白头偕老,这样三餐四季也就有了温暖感恩。 第195章 虔诚 今天,距离中秋,国庆也就是一周的时间,但是很高兴的是,今天也看到了很多的文友,大家一起商讨了很多未来的计划和方向,倒是觉得人生就是一场非常快乐的事情,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团结好像描变了关系。饭桌上永远都是大家遮掩着自己的真实目的,你吹我捧好不乐乎特别难得的是,居然有人能把这样一群各怀鬼胎的人聚集到一起,还能够淡定自若,爱屋及乌,大家谈笑言欢,确实是非常的不容易惜,才爱才有真才实学的人,人实在是很多的,但是其间有一位非常有实力的艺术家传承人,倒是让人非常的热爱。同时也非常的可爱,她说的话也让我们非常感动,就是平淡无奇,大家非常的平等。 而且他能够敞开心扉的跟我说了他近些年的遭遇,可想而知人的心是多么的平淡和纯白,而且是毫无价值,他从心底就觉得你是一个做事的人,这样的认可是让人非常感动的,特别特别心和贴切,这种爱是特别有魅力的,无可厚非,大家都会感动,特别是在这样的时期,还有这样赤诚的人生活在这个世界,能够为自己,为他人想到一些内容真的是非常的不一样。 与此同时,也能听到一些人真诚地对着你说一些爱和实在的话。彼此之间,没有太多的虚幻,不必做作和恭维,也不必客气。谄媚说一些客套话,大家都是特别有心,有情有义的人,互相支持,互相接触,彼此之间能够保持一种关爱,关心就可以了。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的场合,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很微妙的,在怎么也想不到,可能这两个人有什么丝毫的牵连都不一定,特别是能够聚到一起的人,往往就是因为彼此之间互相认识,互相在意,特别是大领导的那种时不时的点拨,都是因为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不然的话怎么就丧失了,你怎我就没有赏识他,多多少少都是命中注定?哪有那么多可能,其实最大的可能就是彼此之间存在着一些交情利益,甚至是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要不然的话,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怎么就能够有那么多隔阂,有那么多的算计呢,必然是有利可图,苍蝇才能钻蛋,不然怎么会污染食物的健康呢? 不管怎么样,人生都是充满了希望的,不能够如此简单的去判断怎么样的人生才是完满怎么样的人品,才是ok不管怎么样,人生都是充满了希望的,不能够如此简单的去判断怎么样的人生才是完满?怎么样的人品才是ok?怎样的人才值得交往? 什么也想不到的事情,就是人们可不可以允许人生再现一些锋芒?不管怎么样,都要相信人和人之间相处,总有那么一份善意和善良的存在,而不是整日勾心斗角,你算计我,我算计你的那般浮躁狂乱,要珍惜这样的机会,热爱这样的机会,并且无与伦比的相信自己能够做到最好,能够做到让人满意。与其让别人满意最好的事情,就是让自己满意。 人生的路途总是崎岖的,其实谁都知道生命不可能承受之轻,你只要有清醒的人存在,那么这个社会的不公,总会有人去发出挑战,因为哪里有黑暗就哪里有光明。你必须要相信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不怕死不怕流血的英雄存在,毕竟真理往往掌握在小数人的手上,而英雄当然也是小数的,只有他们站出来才能够扞卫一切正义和权益,所以我们都会珍惜这样的相聚相识相知。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便是人与人之间不能够坦然的相处,总是设限设置利益交换的筹码,甚至更多的是不去认可和赞赏别人,这都是犯了大的错误,人一定要通透,要知道自己和别人的差距,要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而不是为了讨好和迎合别人,一定要做自己有个性的人,才值得被尊重,那倒也不必平凡的人,有平凡人人的美,倒不是说要求所有人都个性鲜明的去做刺头,做不甘平凡的人,而是说每个人都可以为着自己的所思所想所爱去努力去争取。 要知道,人和人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要有信任,要有勇敢的爱,甚至要努力去做好自己的事情,不要害怕,会遇到那些可怕的人,可怕的事,特别是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人,可能会在你的生命中出现,但是只要你心怀正念正义,就能够将这些人一个个打倒,千万不要气馁,千万不要让自己被吓到,一定要努力靠自己而强大而战胜一切的困难。 轻舟已过万重山,相信自己就能够赢得尊重,不然的话总是成为一个摇头晃脑摇尾乞怜的人,一生都将是悲哀不幸的,必须要看到人世间的万物都应该有自己的模样,有自己的快乐崇拜,应该去做自己,这是必然的。 努力的意义并不是让你成为一个富人,甚至你还可能得不到与之学历和努力奋斗而来的经历,因为人与人之间可能对于成功的意义,评判的标准都有所不同,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个人都去实现一个亿的小目标,但是我们让每个人都去做一个有爱的人。 所谓的友爱,当然是要大家能够大发善心,去尽可能的为社会服务,为大家服务,但是也不至于说就要牺牲掉个人的私利,当然了,有些时候能够牺牲一点人的私利,对于大家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并非是坏事。 要知道,人性的复杂就是多说无益,相守不易。你永远不知道你最爱的人会是什么样,你也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的家庭将会走向怎样的一个结局,你只能相信做好当下的自己,成就当下的自己,才能够拥有相爱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找到那个人努力去找,发了疯去找,一定会在路途上遇到那个人,这样你的人生才能够完整可爱美丽。 第196章 远方 只有你知道自己想要去的地方。 世界是多么让人忍俊不禁,太像我们的感情。人与人之间太多的事物,并非是普通人能够左右的。比如说,喜欢你的人,你永远不知道未来会发展成怎么样? 也许,这一刻还是两个相爱的人,到了另一刻,某个时间节点,两个人就变化得各不相同,世界上有很多人很多事都是与众不同的,广泛去体验不同的人生,总会遇到心灵相通的人和事,倒是不必害怕未来会怎么样,因为任何人都不会觉得世界上有很多人会停在原地等你。 大多数人不习惯等待,不喜欢主动去爱。成年人之间的感情似乎更多的是权衡利弊,真的没有太多的感情而言。 一地鸡毛是人生的常态。 人们不得不坦诚,做事做人都可以,因为在什么时候,你都要相信有人会抛弃你,不因为你的个性和努力,而仅仅是因为彼此的利益和交换不到位。 世界上也没有那么多的感情可以纯粹。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就像攀登高峰时,你会发现其实远没有人们想的那样简单,世界都是充满了不同的性格和元素。你喜欢的人刚好也喜欢你,这真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明明就不可能的两个人更是不可能短时间内就可以彼此熟悉相知。人与人交往可以更坦诚和坚定,真的没必要活得太累,性格活泼开朗大方是因为自己大老远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真的没有必要花时间浪费在这些事情上。真心希望和最爱的人在一起,简单而活。 世界到处是烂大街的糟心事,如此疲惫的身体和心灵,倒不是因为自己有多优秀,而是人和人交往可以做到直来直往得真的不多。 大家更多的是爱着自己并且无怨无悔。谁也说不清是否因为什么事情而对一些人满怀开心和敬意,大家更多的是萍水相逢,专心做自己。有人喜欢直球,有人喜欢简单,但是都不能抹去的是对人性的理解和真诚。 希望大家能够用自己的实力说话,搞不清这个世界的复杂,以后我写歌只会写出一些真话。对世间万物有了深刻理解。心之所向,不望浮云。只是因为童年的爱好,相信美好的事物,相信自己能够做得更美好。 一切的梦都是真诚的。热爱文学和生活 先从书写开始,艰难的破芽,谈何容易,自己与人相差的距离真的是太远。没有热爱的人做不了大事,更不能体察民生疾苦,要知道每一份爱都要被认可和反馈。 温暖的人往往不够快乐。 有人说自己喜欢学历高的人,但也有人喜欢梦想的简简单单。相处的深处就是灵魂的共鸣。倘若两个人根本没有共同的话语,其实很难走到一起的。因为无论自己有多优秀,不会包装自己不懂包装自己,一切都是浮云。 少说话多做事,热爱你所热爱的事物,一定可以遇见自己灵魂深处的伴侣。 你要相信好事一定会发生。不然人生就没有意义。春去春回,人生的意义就是在不断的寻找自己当中去实现一切。 不管怎么样,人生都是充满生命中的意义的,否则都是浮云,应该相信的是,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有很多人,可是我本身就不具备让人必须所得的关系,更多的是大家彼此之间心照不宣的共同配合和努力。 特别害怕的是,有很多人带着目的性来接近你,那么这样的人其实是不值得你向往和认可的人,必须坚定的站在喜欢自己和爱自己的人身边,不然的话,所有付出的内容都是徒劳的,特别是一些不值得你去交往的人生发生了,也就没有必要再去纠缠和继续无效的社交和关爱,都是在人忍俊不禁,啼笑皆非的,不能够交往一些让你消耗自己的人事物。 什么是性格开朗,什么是可以交往,其实说到底都是简简单单的,大家彼此相熟相识就可以了,特别是那些纯良的,善良的,可爱的人更值得去交往和认识,只有他们才具备让人心服口服的爱和向往,也只有有阳光的人有正量,那样的人才能够给予别人福气,所以说自带光芒的人自带福气的人往往都值得人去贴近,去相识,你本身就是一个宝,为何要让别人看不起,一定要努力的去做自己,让自己勇敢起来,无论是做姐姐还是妹妹,无论是人生还是选择都要相信自己是非常坚定的选择一条路的,总不能因为自己的不足而去改变了人生。 突然才想起自己的今天,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去忙,没有时间去改变人生,太多的事物,那么就从简单的事做起,不要把时间花费在无谓的人和事物身上,用自己的努力和辛勤的汗水去扞卫这一切,去努力,去改造,去相信自己能做的更好,优柔寡断的去烦恼。没有认真复习过,准备过的人才能够写下最美的诗篇,必须要坚信自己的能力和自己的人生,由自己做主,因为爱恨也好,都要努努努力。 不管不顾的话,这会遭大霉的,还有就是一定要相信人生是充满了幸运的,总会有善意的人在你身边,为绕一定要保持这份热爱,同时坚定自己的内心的信念和伟大的人生。 不然的话,这样就会出现重大的问题和重大的烦恼,一定要相信人生,其实每一步走过都算数,你可能现在遇到的是困难,但是下一步就是成功,一定要多去试,只有勇敢去试,勇敢去闯,才能抓得住春天,才能够踏上末班车努力的人,而且还心怀善意,这样人生就会拥有意义,不必担心未来会不会有回响,加油。 坚定的去选择做一个拥有温暖太阳的人,并且将这份善意传递出去,这样的世界将是充满了爱和温暖的,不要担心自己会有任何的不足,应该要相信的是自己能够做出的是非常好的事情。 第197章 倒数 我其实也想不到,最终已经走进了倒计时的时间了。今天是24号,在我印象里,9月26号就可以完结了。想想也觉得这100多天很神奇很奇妙,自己也是第一次搞网文,其实也是非常的疲惫,甚至没有过多的经验。大刚也没有写,纯粹是泥石流的状态,而且还经常犯傻,有的时候写着写着就断了线,甚至线索也没有埋的很好,想来都是一生想要说的话和想要表达的东西,都没有去把它抒发出来,感觉自己还是非常的无知的状态。想到自己这些年感兴趣的事情,莫过于也就是那么几段看书的时间和写作的时间,特别是受伤的时候,总要回归到文字的治愈里,想来自己也是需要文字疗愈的人,所以这辈子可能就离不开文学了吧,自己也对自己的文字有自知之明,确实写的也不是很好,有很多的点很多的文思文采都要靠老天赏饭吃,但是自己并不是那个特别有能力写作的人,自己也比较愚笨,反应力也不够快,甚至还有点傻傻呆呆算是个老实人吧,想也想不到工作了也近,十年,然而大部分的时间却没有为自己未雨绸缪可以说是走一步,倒是没有计算的,特别精准,就像线下也感觉自己力不从心,可能是还没有到那种境界,或者说年龄上有缺陷,心智上还不够成熟,好像经历了三年疫情后,自己整个人也没有说特别的不在状态,或者在状态,反倒是此刻的心静已经比从前平和了很多,相不到也扭扭曲曲,弯弯绕绕走到了人到中年的这个年纪,感觉还蛮可怕的,就这样不知不觉过去了十年,他别是看到自己以前的文字和现在的文字,感觉进步上来说,我能更加的锐柔和尖锐?反倒是自己也会反思自己的一些言行举止,看看是不是到位或者有没有存在缺陷,所以说不管怎么样,还是要保持一种平常心,热爱你所热爱的洞悉和感悟,你所想要感悟的人生,毕竟没有那么多的歪肠问道,只有一片成先和认真的思考,才能够璀璨人生,倒也没有必要把事情想的太过于复杂,甚至对于很多人,很多事都要心怀感恩去忙碌自己,要忙碌的事情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对文学还是对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勇敢去做,人到中年,要有想法也要有自己的梦想不必事事去追寻。 只是因为人情冷暖,世事万千,倒也不必对人性过多的去较真,其实人与人之间最好的便就是相辅相成,热爱和尊重,甚至可以说不到万不得已,不必去争执和分歧,人生嘛,到处充满荆棘,何必让自己变得一无是处,甚至是神神兮兮,想做的就要去做,想要的也要去,要优秀的东西往往都是争取来的,为什么想要又不敢要,要努力大方的承认自己的野心,难道就那么难吗?特别讨厌那些畏畏缩缩,遮遮掩掩,心有城府的人特别累,说话也吞吞吐吐,做事也不干脆利落,那这样的人,你说你能跟他深交吗?彼此能够成为一对好朋友吗?想想也不可能,毕竟人与人之间的契合肯定是要源自于共同的理想,共同的奋斗目标以及共同的情趣爱好,倒不是看不起谁,或者怕得罪谁,特别烦那些高学历的人,总是经历算计,也不瞧瞧自己自身又有什么底色,总是烦着如何的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想着付出,那这样的人又谈何真心,谈何感情,这样的人何必浪费别人的时间去深入交流呢? 我倒是觉得人性的本色就应该是单纯和快乐的,而不是这样充满了瑕疵和狭隘的观念,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应该遵循一些道义和道德,并不能这样让别人陷于苦闷中,而是应该有更多的美好的想法去让人实现这种关爱和关心到万不能对别人和他人丧失了这样的关心和关注。 奇怪的是,本来一个作家就是拥有丰富的分享欲的,但是因为进入那个圈子之后,就将自己束缚,甚至很多想写想说的话都要变得畏畏缩缩,甚至还要讲反话,还要故作深沉,变成了沉默是金的典范,倒是让人感觉到可笑不如意,如果人人都自卑般的收起了自己的锋芒,这个社会的个性又有指一份真假,想想每一个假面的背后都有多少人多少事的修饰,倒是让人觉得挺恶心的。 其实真话真的是往往都是挺难听的,可是很多人都不爱听,好像真相在他们眼里不值得一提,但是真相就是难听,就是次啊,如果你不去认识他们,甚至你都不知道自己生活的有多肮脏,多可怕,多可恶,但是那又怎么样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你总不能要求每一个人都舍弃自己的本性,或者追寻自己的道路,有时候人的机遇都是不一样的。 现在回头看自己走过的路,其实很多时候也是自己搬起了石头砸自己的脚,总是乐于分享和快乐,甚至以前是不爱说话,也没有胆量,不敢承认自己的野心和想法,一次次的错过,以至于现在也是这样,让人没有感受到快乐的时刻,真的让人想不到的是,有的时候有人长的在你的眼中的话,那这种个性和这种人是很适合继续交往的,其实做朋友就是很简单的,大家萍水相逢也可以一起玩,一起快乐,不必要说就是,单独的封闭掉自己,我也曾加过一个男生,但是往往结果都不太好,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在骚动,其实就是这样的,有些时候有一些人可能就是过客,你就是多望了他一眼而已,没有必要说就一定要跟他来往啊,或者深交,但是相不扶持还是可以的,毕竟朋友多也是一种好事,大家见过成为了朋友也就很好,不必强求,也不必过多的去解释,人与人之间的气味就是这样,可能某一刻你们就会相遇,说不定的。 第198章 献血 今天特别有爱的事,完成了第三次献血的工作,特别开心的事,既然能够发生这样愉快的事情,真让人高兴呀! 与此同时,也完成了这样的一个善心的事迹的积累,毕竟33与此同时,也完成了这样的一个善心的事迹的积累,毕竟三阳开泰,真的是一件好事来的。 真心希望的是世间能够出现更多的人和我们一样都充满了爱心去让这个世界更加的美好,去为这个世界的灰尘抹一把,尽力把自己的努力奉献。 很神奇的一件事,就是这一次献血活动的话,只有我一个人去了,在隔壁的一个单位的同事也是自己一个人去了,想不到还挺有缘分的,而且对方还是艺术品修复师,真的是让人大开眼界,首先当时我能够被他吸引的原因便是因为他穿着了一件粉红色白色花的衬衫,这倒是很别致,让人不禁多望了几眼,后来听到他说自己是来自于一个艺术单位,是真的觉得好像是上天安排的缘分,能够遇到这位老师听他的讲解和述说艺术品的内容。 而且了解到了对方的一些经历,没想到大学毕业,26岁便进入到了该单位,从事了16年的这样的一个艺术品的修复工作,想想也觉得是非常美妙和坚守的事情,真是让人感慨万千,时过境迁,没想到也已经过去了将近16年的日子,太让人不敢置信了 。 而且对于他们来说,似乎修复作品已经是一件家常便饭的事情,以至于他们对工艺和材质的要求会略高一些。与此同时,他们也非常自豪的认为自己是理工男,确实是理工男要在动手能力方面上更胜一筹。 而且这位老师还横遍了英国,澳大利亚,德国,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是去的很多很多的地方,不断的在进修和学习,这样的勇气确实令人钦佩。 现在看来多出去外面走动,或者是看外面的世界就能够开阔自己的眼界,确实是对的,我也没有想到可以和一位这样有学识的老师进行了,大概有半个小时的交流和长谈,而且这个老师非常优秀,已经来献血七八次,对于他而言,这些也不过是尽了自己的一份心意,这样的表述非常的让人敬佩。 不过呢,刚开始献完血的时候,自己的感觉是非常的好的,因为这一次给我扎针的医生护士姐姐非常的温柔,而且入针非常的快,丝毫没有感到疼痛,就已经把血抽完了,与此同时,自己也很快就完成了200 ml的抽取。 刚开始献血的时候一定会紧张的,特别是害怕针头扎进去的那一个时刻,而且血液从自己身体流出,当然也会害怕,所以不管怎么说,自己能克服这份困难,自己一个人独自前往去献血,这份勇气还是很可嘉的,现在看来一切做的,还是蛮符合自己的希望和需求的。 不过可能是一时开心,一时虚弱吧,自从献完血回来之后,就感觉自己整个人有些累,特别是不论怎么喝水喝奶喝水果都导致自己还是觉得很困,想要睡觉休息一下,有点虚,看来有些事情真的不能够强求自己做的哦,一要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量力而行,绝对不能够贸然行事。 这次献血是我这几年来的一次总结吧,毕竟已经是第三次了,这一次献血就足够,可以证明自己已经限够了600毫升的血,那么不管怎么说,也算是为自己的人生书写了一份色彩吧,人生谁不死呢,都会有一个终点的,可能不是可能,应该说是肯定的存在,那既然这样能够在人的生命中留下点什么,能够为这个社会留点什么,都是一件非常值得庆幸和推崇的事情。 非常高兴的是,不论走过多少路和看过多少人,都会很爱惜这样的一份善意,无论是对人还是对自己的本心都好,一直都是向善向上的。可能之前我也想不明白的一件事,今天也突然间豁然开朗了,今天虽是我献血的日子,同时也是在朋友圈发现自己的介绍的师弟师妹结婚的日子,他想也觉得可笑,明明是自己当的媒人,结果两人结婚这么大的事,我就是一个局外人,甚至直到最后才知道。 想想这也是一件挺悲伤的事情,怎么如此亲密关系的人,最后还是分兵分两路分道扬镳,成为了最陌生的人呢?想不到有时候真的存在过河拉板,过河拆桥的桥段,既然在现实生活中屡次上演,有时候善心善良,其实并非是一件好事,其实人更多的时候都是利己和自私的,我有时候也在反思自己是不是太在意别人的看法,或者说太喜欢去搭线牵桥了,但是后来又转念想了想自己做了那么多的好事,应该会被历史会被世人所热爱和感恩的。 应该时刻保持这份对爱和感恩的心,因为无论怎么样,人生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无论是人也好,情也好,物也好,终有一天离开了你,终将失去人生就是不断的在失去,也不断的在得到,那么这个时候最考验的便是一个人的本人性和一个人的善良,如果一个人的内心足够强大,就能够承担起这些烦扰,而且相对而言并没有太多的世界感,要我们去费力讨好。 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都要谨记一件事情,就是努力做好自己,爱自己,要永远明白这自尊自爱的人配得上美丽的未来,要永远的相信自己,可以做到最好,可以遇到那个人。不必紧张,也不必担惊受怕,人生充满了焦虑,任何时候都应该敞开自己的胸怀,哪怕你发现这个人不值得,那这也是一件好事情,因为他的不值得你失去的一些东西,但是同时你也可以立即止损,因为并非所有人都值得你去爱和帮助的,一定要懂得,要么爱自己,要么无私的去爱别人,因为对于任何人的过多,期望你终将收到的是失望,与此这样不如就不要去失望,放手一点,放开心一点,让一切顺其自然。 第199章 报考 今天发生的事情,那就可以说是人生中蛮大的一件选择,就是报考了一所非常有名和非常有实力的大学攻读研究生,其实自己最近状态一直都不怎么好,因为一直要复习经济学的知识,因而这一次考研几乎就是裸考,肯定是不能够全心全意或者全力以赴的了,因为一是没有时间,二是真的在忙三嗯,这个想法也是突然而来的,所以说这一次就让自己去打打头阵,摸摸底吧,也算是圆自己一个梦想,怎么也想不到,可以在有生之年遇到这么好的一件事情毕竟这所大学都是我们读文学的人,梦寐以求的,只不过想不到这个大学竟然突然间的降临到了我们身上,非常的喜欢,非常的赞赏,与此同时,还要值得感谢的是,通过这么一亿,倒是让我们实实在在的看到了很多的喜欢的事物。人们总要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这个世界,发现这个世界,并与这个世界和解想不到,似乎自己年纪越大,反而就越懂得体谅这个世界的所有事情了,真的是让人大开眼界,想不到的事情越来越多。 通过这次报考,也坚定了自己一个想法,有梦想就要去追,不管前面的路有多难,有多坎坷,只要你相信自己可以,那么就一定可以,不要害怕太多,不要轻易言败,总有十分万分的可能去争取,去掠夺,要知道好的事物才会有不好的时候,才没有人争,要不畏惧就样的经济压力,要时刻保持自己丰富的思维的思想。 倒不是对这个世界充满疑虑,而是因为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挑战和追求的,你只要不害怕,就要追寻你自己的梦想和野心,不管年龄有多大,其实世界上最可怕的肯定是自己充满魅力的野心,因为只有有欲望的人才能装,按照这个世界的美好和前景,任何躺平的人都将对这个社会毫无益处,只有创造力才能够让社会改变和变得丰满和精彩。 要知道,人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迷途和不知所措,人总会迷茫,因为迷茫是人生的常态,失忆是人生的必经之路,不可能有谁会永远的快乐和幸福,人们总会有自己的悲伤和犹豫,但是一定要相信自己能够做到最好,能够战胜恐惧和未知的领域,并把自己发挥到极致,这就是我们要交流和学习的地方,同时一定要把光阴用在正确的事上,而不能够自暴自弃,让自己如此的沮丧和失意,必须要有正确的方法去战胜困难,去拥抱未来。 很多时候你都不要去怀疑自己人生的选择,每走一步可能都会跌倒,可能会陷入万丈深渊,但是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崎岖的,从哪里跌倒了就从哪里站起来,其实我的人生也并非一帆风顺,每走一步可能都有过创伤和呃坎坷,但是最后不还是活了过来吗?人生只要有身体在,有生命在,其实真的困难啊,痛苦啊什么的让自己钝化一点,不必太在意,其实说不在意真的很难,但是你要知道这人生就是这样,不痛快,你也要活痛快,你也要活,既然这样,何不痛痛快快的呢? 很高兴的是自己通过这一连续的打击以后,也逐渐形成了一种个性鲜明的拿得起,放得下,敢爱敢恨的性格,说到底也不能够怪人生多悲欢,最主要紧的是自己不能战胜自己的恐惧和懒惰,没有去学术精湛,荒废了那么多时间,如果早早的就知道努力创造,也就不会有现在的这种迷茫了,所以只要你认定了一个方向,就要向百炼成钢一样,一点一滴的去钻研,熟练磨练,让自己成为最优秀的花,最耐看的花,而不是要在再而三的放任自己去享受生活。真的人活在世不是来享受生活的,而是来创造生活改变生活的,让自己成为这社会中的一份子,最要紧的事是能够发挥自己的光芒和余热,能够创造一些对社会有价值,有意义的事情,那么这样的人生才是完满的,才是值得人们喝彩的,不然的话,哪里有什么光亮可言呢? 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人生一定要去大干一场,不然的话,平白无故就过去几十年,自己容颜苍老,还没有得到特别好的回报,或者说是创造了什么,那么真的是白咧咧的就死掉了,多浪费生命,多浪费时间呀,多浪费粮食啊,我们总不能让自己的人生就是雁过无名,碌碌无为,平淡无奇吧,像白开水一样滚滚流过,有什么用处肯定要生如夏花,死如灿烂,这样才能够对得起人生,对得起生命,对得起自己。 时常怀疑自己是否真正的理解人生的意义,也不再不断的跌倒中反思自己过往做出的一些选择和判断,当然这里面有正确的,当然也就有错误的,有可惜的,有错过的人,有伤害过的人,当然也有感恩过的人,这一切都发生的顺理成章,仿佛是命运中的安排,但更多的时候我们才能够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永远去热爱你所热爱的人,事物永远去对他们好,去用一些些自己的爱,去感化他们,同时当然了,也要注重保护自己,及时止损并不是所有人都值得自己热爱,所有人都值得自己去宽恕的。 善良这种东西必须带有,锋芒,不然的话,往往善良的人都没有好报好下场,这是为什么呢?这就在于人性的丑陋,毕竟人人都有着善念的话,那这个世界就毫无竞争力而言,本身竞争就是残酷的,根本就没有什么公平和道义可言的,所以说要想成为一个厉害的人,首先就是无情,你说你有情有义,又怎么能够做到领军千里,怎能做到一人之上,万人之下,怎么能够让自己的思想得到贯彻执行,所以说你是什么样的人,就能够担当什么样的重任,欲戴皇冠,必承其重,就是这样的一个道理。 第200章 聊天 从2023年5月31开始投入番茄小说开始连载自己的第一部网文。想不到,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将近100多天了,想想也是,内心中无比的感慨,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咬牙坚持是可以做出这样疯狂的举动,40多万字可以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能够咬牙坚持下来的心存感恩,感谢那个特别努力的自己,感谢那个特别坚持的自己,也非常感谢大家的相伴,100多天来能够看过我小说的人,估计也不多,诚然确实这次写作有些仓促,质量不高,文字情节和悬念都不够足以吸引大家的眼球。但是我并没有妥协,我就这样写下去了,总之我不管你看不看我就要写写的好不好,我也不让你评价。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根本就不知道他怎么样,而且我也不需要听外界的声音,我就是要完成我自己的一个心愿,坚持码一些字,坚持那么多天去完成自己的心愿就可以了,我过我的人生,我活好我的当下,这一切就是我,我就是不一样的烟火。 想想前些天一直自己有给过小恩小惠的,女生突然联系自己,既然是问起自己写小说有没有赚钱,此刻的心情竟有一些悲伤,当年我们相识,不过也是因为文学的爱好而成为了文友,但最终分道扬镳的竟也是因为意见的分歧吧,想想其实人生的路上就是这样筛筛选选断断续续,其实我这个人就是比较简单和直白的,哪些人对我好,我必然对她好,就是这样双向奔赴,如果我总是付出而得不到回报,我为什么要去成为那个付出的人呢?所以说任何跪舔都不是好的事情,人一定要认清自己的现实状况而不是成为一个莫名其妙的人。确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的善良必须要有自有根才能够久立不衰,才能够有力量,有生存下去的可能。 人性是最可怕的东西,甚至可以说他根本就不是那样的让人心怀感恩之心的,大家可能都是比较冷漠的,甚至没有感情可言,彼此之间更多的是你猜忌我猜忌的相互推搪,人生必然要有一些感恩,那就是永远的怀抱着爱和心意。 你一定要相信你的正能量和你的爱,永远都会有人懂得和值得你去追随,毕竟没有谁能够阻挡一个金子的发光发亮,而你就是那个灿烂的金子,你时刻要提醒自己不要气馁,不要陪偿人生,总有各种意义,而你就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无论是几千年以前的人也好,现当代的人也好,其实人生都是孤独的,并没有谁过的就比谁好,就算他是亿万富翁,他也要面对生老病死的苦痛,就算他是贫贱如泥的小人物,那又怎样,活着就靠一口气,活着就有尊严,活着就可以顶天立地,只有人的选择,没有天生的注定的品格,所以说人无论走到哪里都要相信自己,永远都可以做的更好。 现在回想起当初为什么会选择写网文的初心,倒是让人忍俊不禁,如果不是因为一些事件的发生,情感的崩离可能也不会有这篇网文的诞生。毕竟这篇网文也是在一份突然其来的,本以为是爱情的人来临时又走开了,所以写下的文字其实内心中还是很焦虑,很有想法的,但是又无从下笔和开口,内心也是非常的焦虑和烦恼,真的不知道要怎样诉说自己内心的那份情感,甚至有一点害怕,如何才能够把这件事情圆满过来,让大家都满意,让大家也都能感受到这份情谊。万物有你无你其实都一样,人生啊,就是在寻寻觅觅的旅途中发现自我的需求和价值,并在前进的路上去完成这一系列的蝶变,甚至可以说是更多的可能性,都是在这样的追逐的过程中去实现的,此刻我的内心也无比的坚定,我喜欢的人,他一定也在向我走来,我能够找到他,他也能找到我,人生不应该是将就的,无论如何我们都会相互扶持和相互奔赴,这就是一生缘分,这种东西是你想拦也拦不住的,挡也挡不了的,就像是机缘巧合一样,就突然间你就会遇到了,突然间你就会发现它的存在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喜欢一个人,你就是会藏不住的去联系他的,因为这样的人你就是一种喜欢。 喜欢是什么呢?就是看着这个人,你就觉得高兴,他在你也就欢快,他不在你也会跟着烦恼,就是望着他,你整个人真心都愉悦,甚至还会有所感动,这就是美好的东西,一个人追求什么就应该要拥有什么,内心也会愉悦,特别是身心健康,一定要有一个好的伴侣,不然的话,这漫漫长夜和几十年的光景,真的是一种折磨,甚至是一种消杀,会让一个人的意志和心灵身体都被消磨殆尽,那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可言?有什么精彩可说? 不论如何,不管是千辛万苦,还是历经艰险,我们都要去寻找,找到那一个人,然后与他相守终生,这样的人生才是值得喝彩,才是值得我们去珍惜的,要不然总是唉声叹气,怨天尤人,谈何能够拥有幸福呢?所谓的幸福,更多的是彼此的信任和彼此的爱,一定要拥抱他们的话,那么就是要自己给予自己更大的信念和信心,去追寻,去拥抱,不要偷退,不要紧张,不要迷茫,鼓励自己活在当下,活出真彩。 难过也好,悲痛也好,一切都将化为乌有,你要相信你所热爱的人也同样爱着你。你给他的付出也同样代表了你会获得的爱,一定要坚信的是我们之间都有很美好的感情,只是不便于开口说出,所以无论哪一个时刻,你都要相信自己,相信爱,相信他人,他们都会是你永恒的美好的眷恋,所以说坚定下去吧,用心去感受吧,生活嘛,不就是一生一死而已,说白了也就是睁眼闭眼,呼吸之间,人和人之间,也就是那么一回事,能处就处,不能处就拉倒,不必浪费口舌,总有你喜欢的人等着你来一起漫步。 第201章 终章 谁也想不到的是,终于走到了今天,时间实在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礼物,他终于要来了,我却不敢接受。 已经过去了100多天,我已经习惯了这样每天写2000字以上的快乐,悲伤和忧郁,像所有写文字的人一样,内心中有很多想要表达的事物和感情,但是却总不能通过古老的文字去表达完整,这是一种治愈,对于我而言,再也没有比能够用文字去抒发自己的内心,而更美好的事情,也正是因为如此,内心才能够平静下来。 无论如何,都能够通过文字的表达而使自己自愈安好下来,这便是一种不可多得的修复技能。特别是心灵而言,这便是灵魂的修复师吧? 时间匆匆,一晃眼就走到了这里,最后一终章将代表我又将来到新的一个快乐的纪元,在这里我将发现更多的美好和诗意的时光。无论怎么样,人生中的各种悲欢离合都好,他们所给我的和我反馈给这个世界的都将是一种正面的能力,以前我想不明白的许多事情也因为年岁的渐长和阅历的丰满日益变得清晰,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样的美丽让人感到内心的充盈。 来到人生的每一步,看似崎岖,但都有迹可循。你能否遇到或者说能否进一步发现的,都将是喜欢的快乐的事物,你要相信很多的人是他们都将是充满了神奇的秘密的。 喜欢什么就去追寻什么,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件事的道理,也终于理解了,为何有那么多的人充满了勇敢和想象,因为他们敢于去做自己,人生也就几十年,这样的胆和胆其实便是这世间对过岁月的予的馈赠的,说这是深情厚待也好,你说这是敲打后的磨练也好,一切都显而易见的是那么的让人无法摆脱。 这便是命运,命运让我们做的便是在这人世间去历历的寻找,无论是碌碌无为还是优柔寡欢,这人生总有一些事情是值得你留恋的,在这无限的黑暗中去寻找一丝光亮一丝活下去的勇气,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门笔休克,你不得不去正视这个问题并去解决这个问题,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去战胜一切的恐惧。 人们对未知的世界总会有一丝紧张和不知所措,当然这些都是对的,谁也不可能一往无前,总会有一些底线的东西,比如害怕,比如心里有着小九九和疙瘩,总不能让每一个人都变成自己想的喜欢的样子,要有自己的评价标准。 特别气人的是,怎么可能你会拥有这么多神奇的外物来影响自己的内心呢?毕竟这万物之间纯粹的人事物实在不多了,但是你要说一个都没有,那又是骗人的。像大浪淘沙一样,必须要慢慢找下去。 我们不知道的是,其实在很多未知的领域,很多的人也就是摸爬滚打,一窝蜂的努力,靠着那股狠劲儿,把自己逼到了山顶,这一步一脚印的走来,更多的是孤独和绝望,但他们又无悔的走向了巅峰。 年轻的时候就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现在回头想人生,大抵是幸福如意的,谁又能够保证自己没有什么开心的快乐的难忘的人呢?一直以为做不到,最终的便是幻想,现在看来是就算走到最终也将是幻想,人生更多的是悲欢离合和奇奇怪怪的生活。 你越想得到,却越不轻易给你,你越不想要的,却又总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大家都喜欢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似乎这种逗弄在任何时候都变得理所当然和应用自如,但是谁又能保证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都是赤诚的呢?想必是不可能的,真的是一种难以忘怀的事情。必须消化情绪带来的各种弊端,比如对身体的损伤,对心情的影响,更是对福气的接纳。是的,任何人都无法躲避情绪的攻击,特别是坏情绪、负面情绪,它们威力不变。 这倒是真心话,你看过有几个情绪暴躁的人,最终得到了幸福,显然就是因为不幸才导致了他们对待任何的事物,都将有自己的一套保护系统,愤然攻击猛然起身,这样的情感的宣泄,时而让人感到奋斗和绝望,特别是一些话语不经大脑说出,让人感觉到讨厌,不是情商低就是智商有问题。 在意识流方面,我们都知道很多人事物都会是充满了各种奇葩行径的,绝不是道貌岸然的简单,可以评论的,但是你要知道的是,无论如何都要心怀大爱去创作,去寻找,去开朗,毕竟没有人比你更值得尊敬,更值得这个世界热爱,也只有自尊自爱的人,最终才能爬到山顶,戴上荣耀的王冠。 一定要相信自己,无论社会给予你怎样的打击和铺垫,你都要明白人世间本身就是苦难的,如果上天此时没有给你,可能已经保护了你,给予了你的平安,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你想想还有什么比这些更感人的呢,总不能让每一个人都过得凄凄惨惨戚戚,甚至没有欢乐而言吧,你要知道真诚往往是最打动人的,什么人都好,一定要擦亮眼睛去交往。 不管面对未来怎样的苦难和困境,你相信你能得到的,你便就能解决得到,你怀疑自己的实力的,那么他就会回去,就是这么的直白和简单,人世间相互彼此的理解和交往之后,你会发现很多的事物,他就是注定了结局的。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上还是快乐的多,你说在受到一些爱的时候,自己也会年轻十几岁,甚至返老还童,现在最害怕的还是因为年龄真的时间太快了,一句一眨眼父母就老了,世界也变得小了,好像自己的心也变得老了,对待激情和青春已经有所淡然,有所保留了,想说的话也少了。 最终,一切都将回归到一个结束点,这便就又是人生啊,无论是写作也好,读书也好,他们终将会走到一个结束的点,而这个点,他的到来就是这样的明目张胆,就像此刻我不能开出口,也不想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