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女奇缘》 第一章 双轮马车以老牛拖步的速度行进。 敝旧的车厢和劳累终生的驽马是丁家少数的贵重财产之一,和坐在前头赶车,一辈子都在丁家服劳役的老奴财伯一样,是用来代表中年秀才丁耕义与一般村民的身分大不相同的重要象徵。 「筱樵,你看,多优美的田园景色!」那个趴在窗口、姿势不怎麽规矩、随著马车晃动而摇头晃脑的女孩,正张著一对兴致勃勃的眼睛打量著她们即将定居的新环境。「这个大村庄真是少见的好地方呢!一路上所见到的田地、菜园、果林、花树都那麽生机盎然,不见一片荒地废土,连路边的野花也笑得花枝乱颤。筱樵,快过来看嘛!」 「我以後再看,现在我的头好晕,我想我大概晕车了。」年长她两岁的姊姊林筱樵,有气无力的软瘫在座位上,和阿姨两人互相偎靠著闭目休息。 「好奇怪,我连一棵桃树也没瞧见,为何叫桃花村呢?」 「我不知道,也许很久以前是有的。」她是个软心肠的好姑娘,不忍妹子老是唱独角戏,勉强半睁开眼皮应和她。「我弄不懂你,来弟,怎麽你依然这样有精神?你一点也不感觉疲倦,或头晕吗?」她们可是第一次坐马车。 「不会啊!坐车子很舒服。而且,我一想到新的环境、新的生活,心里既期待又欢喜,早忘了疲累这回事。」 林来弟陶醉的凝望窗外富饶的田园景观,这意味著不会有贫困和饥饿的威胁。想到过去一个月,等待舅舅丁耕义的回音,眼看家中的存粮一天天减少,每晚入睡前都恐惧著没人肯收留她们这一对孤女,筱樵还提到要去有钱人家里当奴婢赚钱养活她,吓得她每每抱住姊姊大哭,直到五天前姨妈出现为止。 幸好,最糟的时刻已经过去。 丁勤花只觉得全身的骨头都快摇散了,漫长的旅途令人疲惫不堪,雨後的道路满是泥泞、凹凸不平,三个人加上行囊,挤在狭窄的车厢里,不是她这身老骨头消受得起。 一路上,除了林来弟的吱吱喳喳声,真是沉静得愈发使人提不起精神。为了省下每一分钱,她们不住客栈,运气好时可以借到农家或猎户家的地板窝一夜,两床被枕是筱樵、来弟少得可怜的值钱宝贝之一;既然自己有铺盖,还需花钱住客栈吗?多浪费!丁勤花给她们的见面礼是:节俭!再节俭!吃的是从丁家带出来、放一个月也不会坏掉的硬帮帮的乾粮,偶尔会有一片咸肉乾佐味;经过市集时,若丁勤花心情好,也肯买两粒果子给她们解解馋;碰上吃饭时间就买四碗热呼呼的杂烩汤好泡软乾粮下肚,再多就没有了,喝的是自备水葫芦中的清溪水或井水。如此这般节俭,丁耕义所给的盘缠才勉强够用。 若是将盘缠全数花光,丁耕义起码会摆起臭脸一个月。丁勤花太了解大哥「严以律人,宽以待己」的性格,所以能省一分就多省一分,这也是为两名外甥女著想,不要一开始就留给了耕义一个「奢侈」的坏印象。 总算,快到家了,她有欣慰也有烦恼,家道中落的丁家如今又添两张嘴…… 「天哪!那是谁家的宅第?」 伴随一声响彻整个车厢的尖嫩嗓音,林来弟突然跳下她当成椅子坐的老旧衣箱,掀开车门布帘,以敬畏的眼神看著可望而不可及的奇迹——一条岔路分开了两个世界,那条以石板铺成的私人道路一直延伸至彷佛遥若天边的私人宅院,庭院深深无可窥视,远远的只见一角飞檐突出於苍翠林木之上。 「多麽壮观的府邸,理应放在京城才是。」林筱樵也以敬畏的口吻说。 赶车的财伯好像知道她们的好奇心,将车暂停於岔路边。 「筱樵,这儿果真是好地方,我没说错吧!」 「来弟,你真是的。」妹子就爱胡思乱想,八成已在幻想巨宅里住著某位神秘的英雄人物。想到这,她情不自禁的露出微笑。「一间漂亮屋子,不表示这里一切都很完美。」 「至少是个不错的地方,不然谁肯花钜资在这里盖大房子。」 「说的也是。」 丁勤花大声吩咐,「财福,赶路。」她似乎不乐意多停留。「来弟,把车帘放下,姑娘家瞧见什麽都好奇,太不像话!」 老马拖著一身老骨头继续赶路。 「阿姨,那里面住著什麽人?」来弟挨近问。 丁勤花原想闭目不理,但瞥见筱樵亦是求知若渴的模样,倒不忍心了,这孩子长得貌美如花惹人怜爱,而今又没爹没娘,往後要多爱护她些。 她似乎忘了,没爹没娘的不只筱樵一个。 林来弟生得瘦瘦小小,一副发育不全的样子,不出声的时候,很容易使人忽略她的存在。 「如今村里的人都称它为石园。」丁勤花对筱樵说:「那个园子原是前朝梁姓大官退休回乡所建造的居所,在过去是登封县属一属二有名望的人家。在咱们村里梁家就好比皇帝老子一样伟大。怎奈富不过三代,後人不争气,没能力养护这个园子,任它荒废了好些年,直到两三年前突然来了大批的工匠在里头敲敲打打,花了一年工夫将它改造得焕然一新。听说连粱家原有的田地和产业也全被他买过去,成为这里的大地主。」 「可是,你没说他是谁呢,石园的新主人?」来弟在一旁问。 「不知道,村里的人都没见过他,只知主人姓石,而负责管事的人姓黑,黑心肝的黑。」丁勤花语气刻薄的说。 「阿姨,你讨厌那个人?」来弟感觉敏锐。 「胡说,我根本不认识他。」丁勤花对林来弟是瞪白眼的时候多。「你就不能多学学筱樵,安安静静的不惹人心烦吗?」 「可是我好奇嘛!既然往後我和筱樵要在村里生活,如何能够对村中第一号大人物和他手底下大总管的事迹半点都不闻不问?你说对不对,筱樵?」不忘拉姊姊下水。 林筱樵犹豫一下,点了点头。好奇之心谁没有? 「‘村中第一号大人物’这句话不许再出口,你舅舅不爱听。」丁勤花不得不严厉对待她,这孩子没定性、问题多,怕不能讨得丁耕义欢心。 「为什麽?听阿姨叙述,就知他是村里最有钱的人……」 「有钱不见得有名望,你舅舅在桃花村算是最有名望的人。」 「是吗?」她嘟起小红唇,眼睛瞄向乾粮袋,咸肉乾吃光了,今早她只吃了一小块乾粮,连碗热汤也没有,实在食不下咽,有名望的人每天就吃这些? 「你这是什麽态度?你娘没教过你长辈怎麽说你就怎麽听吗?哪来这麽多问题!你这孩子毛病挺多,太令人烦心了。」 「你不解释清楚,我怎麽会懂呢?娘常说不懂装懂才是不好的。」她觉得被伤害了。两年前爹去世,剩下母女三人相依为命,日子自然清苦得多,却也温馨,没人嫌过她,「慈爱」是寡母唯一给得起的奢侈品。 「我不得不说琼花姊太纵容你了。」 来弟薄怒。「说死者的坏话,你不害羞吗?」 「来弟!」筱樵快吓昏了,妹子竟敢触怒长辈。「来弟,不要乱说话。」她忙移向衣箱和来弟一起坐,拉住妹子的手示意她别多话。「阿姨,我代来弟向你道歉,她不懂事,你别动怒,以後我会管好她的。」来弟很不服气,但她不想害姊姊挨骂,所以圆睁著一双秀目,敢怒而不敢言。 「你最好说到做到,管住这匹小野马,为了你们两姊妹的将来。」丁勤花的口气意外地温和。「毕竟,我们全要寄人篱下,告诉来弟,不要太任性了。」说完,她彷佛疲倦极了,合上眼睑小憩。 但她的警语已在两姊妹心田投下一抹阴影。 丁勤花十六岁出嫁,七年来无所出,夫婿暴病而亡,婆家容不下吃闲饭的人,将她送近娘家,从此依恃兄长过活,在帮著了耕义操持家务的日子里虚度了七载春秋,曾经有再婚的机会,但丁耕义以「烈女不事二夫」为由回绝了媒婆,扬言他养得起苦守贞节的孀妹,赢得村里人的赞佩。丁耕义不以现实角度考虑她未来的日子怎麽过,只看重丁家的清誉,只在乎村人敬重仰慕的眼光而打肿脸充胖子。丁勤花差不多对自己死心了,她只有提醒林来弟,随心所欲的日子已经过去。 「我才不怕。」林来弟小小声的咕哝,赌气的成分大。 「来弟,我们不能给舅舅、阿姨添麻烦。」筱樵拥著来弟瘦小的肩膀,柔声劝慰,相依为命的感情浓郁。 丁勤花没有睁眼,由鼻孔哼出一声。「下月初六,你舅舅的续弦夫人就要过门了。」 宛如要为这个号外加强震撼效果,马车的右轮突然陷人了一个大窟窿里,车厢受到震荡,倾斜了一边,车里的人被颠得东倒西歪,老马失蹄伤了脚,嘶呜不已。老财福鬼叫咒骂:「该死的雨!泥浆掩住了凹洞,害车轮陷下去。」 意外突起,难免惊慌失措,莺啼燕号,一片混乱。 丁勤花是最先能够冷静下来主持大局的人,先是自个儿小心翼翼的下了车,再把两个面色惨白的女孩抱下车。 老天爷大概看她们不够可怜,此刻又下起雨来,虽说寒冬已过,湿凉的春雨仍教姊妹两人搂在一起还感觉冷。林筱樵抱住比她矮一个头的瘦小妹妹,没多久浑身已湿淋淋,抖著身子,无助的看著丁勤花和财伯以肩膀顶住车尾奋力地推车,两人弄得一身狼狈,还是没办法让笨重的车轮从大窟窿中脱困。 「筱樵,我们要不要过去帮忙推车?」 「我们使不出力,没办法的。来弟,你冷是不是?」她俯下脸贴著来弟冰凉的额头,有点著急。来弟这两年来一直没再长,显得比同龄女孩弱小。爹尚在时家里还有足够的东西吃,一个多月少说也能吃到两次鱼或肉,爹去後就一天不如一天,能有两顿粟米粥填饱肚子就算好的了。希望以後能让来弟吃得好些,帮助她发育。 两人跑到一棵树下避雨,等候中,来弟的肚子饿得咕噜叫。 「忍一忍,到了舅舅家就有好东西吃了。」 「我不要再吃乾粮,我想喝热粥。」 「我也想喝粥。会的,来弟,我们会有热粥吃的。」 「真的吗?舅舅好像很穷,他真的不在乎多养两个人?」 「你不要胡思乱想吓坏自己,舅舅怎会养不起我们?他有仆人还有马车,比一般人好多了,咱们家可从没使唤过仆人。」 林筱樵天生娇怯的嗓音说著保证未来的话。此时雨下得更大,一个念头掠过她脑海:她想坐在厨房的火炉旁,喝上一碗热气腾腾冒著白雾的肉粥,她们好久都没喝到肉粥了。後来 她又想到这些日子以来所吃的乾粮和坚韧得像老羊皮的咸肉乾,她的期望自动缩到最小——只要不饿肚子就好了。 「我看,有仆人似乎也不太管用。」 遥望看起来比老马车年轻不了多少的财伯,林来弟打了个冷颤,心里始终不踏实。自从爹仙逝後,她时常恐惧著噩运会再一次降临打击孤女寡妇,不想娘真的被带走了,使她们完全失去依靠。所幸舅舅肯收留,可是谁敢保证她们未来衣食无忧? 屋漏偏逢连夜雨,若没有这一次意外,马车直抵村尾的丁家,教来弟一直抱持著「时来运转」的快乐心情,就不至於想太多,弄得自己忧心仲仲。 林筱樵知道她必须做点什麽转移来弟的注意力,免得来弟又发病。不需阿姨挑明了说,已懂得人情世故的筱樵也揣测得出舅舅并不乐意多养两个赔钱货,若需再支付一笔额外的医药费,他铁定要说出刻薄难听的话了。 她连阿姨都没告诉,来弟的病是这两年来才突发的,每次发病都是因为生活突然发生变故令她无法承受。她只要让来弟保持精神愉快就好了。 「不会有事的,来弟,相信姊姊。」蓦然,她的心往下一沉,她想到: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来弟不再叫她姊姊。 她温暖柔软的指腹轻轻抚平来弟蹙起的眉头,语若春风拂心坎。「深呼吸,来弟,放松心情,深呼吸,慢慢的,对,慢慢的吸气、吐气,不要慌,什麽坏事都不会发生,这个小意外很快就会过去,我们都会平平安安的抵达舅舅家,坐在火炉旁喝热粥……」令她揪心的是,她一介弱质女流无力保障来弟的生活,让来弟产生不出安全感、依赖感。 不一会,来弟觉得好过多了。筱樵想尽早结束这个意外。 「我看我过去帮忙推车好了,你留在这儿不要走开。」 「我也去。」她最怕发生灾难时自己却被独自留下。 「你太小了,不行。我们就在前头,你看得见的。」 她冒著雨跑了出去,来弟跟著走出树荫,但听话的没凑上前去,只是想在雨中看清楚他们。雨不断下著,湿滑的路面使他们定不住脚跟,使出的力道也因此消去一小半,即使加上筱樵也没多大帮助。唯一的男人是财伯,他偏偏又老又瘦。 林来弟意识到他们必须借助好心人的帮忙才能尽快脱困,可是路上连一个人都没有。离此最近的一处民宅是那座不晓得多富有的石园,光是那条私人道路,和雄踞於外人眼前的壮观围墙,就不是他们这些小老百姓敢厚颜亲近的。 但眼前已顾不了那许多,林来弟迈开两条细腿去讨救兵。 她唯一的一双棉布鞋就穿在脚上,她一向珍借得很,出门时才穿,已经穿了三年,而今被污泥浸泡得看不出鞋面上原有她白己亲手以细棉线绣出花姿可爱的凤仙花,感觉泥水正由鞋底破洞浸蚀她的脚趾头,有泥沙磨肉的不舒适感,但她已无暇理会,只想快点摆脱厄运,害怕更糟的事情会发生。 她滑倒了两次。她的两手被磨痛了,双膝也隐隐作痛,只是她人还好好的,爬起来又继续往前跑。 恐惧苦涩地涌上喉头。自爹去後,一切彷佛都不对劲了,生活已成一叶急湍中的小舟,随时有可能舟毁人灭顶。 她想哭,但那毫无用处,哭泣从来都解决不了困境。 石园已在望,她想到:如果她叫不开门呢?听说有钱人会在家中豢养凶猛的狼犬,为了赶走讨厌的访客,会放出恶犬把人吓走。即使内无恶犬,在这麽糟糕的天气下,谁肯走出乾净暖和的居室,为一个小姑娘弄脏自己漂亮的衣裳? 她眼里充满了泪水,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天真?她的模样比一只落汤猫还狼狈,通常有钱人都厌恶被穷人碰到衣角,怕沾了晦气似的。 她已经跑不动,拖著脚步走在石板路上,像小狗一样张嘴喘气,冷空气吸进肺中使她咳嗽起来,喘得加倍厉害。这一切真是糟透了。 就在这时,两扇高大厚实的巨门突然敞开来,令人措手不及,来弟站在原地惊呆了。她先感到马蹄敲击地面及车轮滚动在她脚底下引起的震动,接著她看到她短暂生命中所见到的最高大的一匹马。她站在路中,被那压顶而来的大马吓傻了,完全忘了她应该快快闪开。 那马看见了她,车夫也瞧见了,只是她出现得太突然…… ******** 石不华讨厌坐车,他喜欢骑在与人肩膀齐高的马背上,享受飞驰的快感,所以他讨厌下雨天出门,那使他不得不乘坐马车。 他的总管黑决明是个才三十出头的精壮汉子,头脑新、体力充沛,就是他自己设计图样请有名的工匠制造这辆外表看来普通,实则暗藏玄机的大马车,车厢内宽敞舒适,适合长途旅行或接待贵宾。他还另外设计了一辆小巧便利的轻便马车,用於短途,到邻近的城镇走走逛逛,可不受风吹日晒之苦。 石不华曾讥讽他把精力浪费在这等事上,他不疾不徐的回道:「既然你决心做一名乡绅,当一个地主老爷,该摆的派头绝不能少,常言道:‘黑眼珠见不得白银子’,首先必须让村人对你肃然起敬,往後办起事来才容易得多,老爷。」 「老爷?!」石不华的口气好像跟这两字有仇似的。 「这只是一个称谓,主人,迟早你必须习惯你的佃户、部属、仆佣们这麽尊称你。」黑决明那张年轻又老成的聪明面孔上,露出了解的笑容。 「那你最好早日教会他们正确的称谓。」 「是的,主人。」黑决明搔搔後脑门,这个主人的言行,有时真的不是普通的乖戾和任性,令人难以理解。「这两辆马车是属下的一番心意,望请你不要拒绝。」 石不华没在这事上和他争辩,事实证明他是对的,至少他们不必冒著被雨淋湿的倒楣心情赶去十里外的大城迎接一名贵客。 此时,两人面对面坐著。想到即将驾临的娇客,黑决明一直弄不懂他们之间复杂的关系,老天,三男一女,谁理得清?今天,看他脸色不错,便试探地问:「不知大小姐能不能适应乡村生活?」她会是我的主母吗? 「琉仙不是娇生惯养的女孩。」他说出一个事实。 「这点属下不敢怀疑,只是大小姐并非池中物,这回你突然回归乡野,她一直不能谅解,难保她不是来劝你回去的。」 石不华脸上掠过的神色与其说是不悦,不如说是困惑,瞪著眼睛似笑非笑的看著他。「我何需求她谅解?你理应比谁都更明白我不是一时兴起才突然决定退出组织。这想法早已萦绕我心头多年,只因义父待我恩情深重而不忍背离,如今……再不走就不智了。」 黑决明沉默了一会,消化这一事实。但他怀疑施琉仙能否认同石不华的重大转变。她向来认为石不华才是他们义父谷天尊之继承人的第一人选,第二人选是另一位义兄郭冰岩,第三才轮到谷天尊的亲生子谷莲修。施琉仙乃是谷天尊最宠爱的义女,说话自然有分量,再加上有一回谷天尊酒後曾言道他的两名义子都比他的亲生子强,这些话听在早已认定自己才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的谷莲修耳中,难免心中不平,猜忌犹烈,妒恨交加,所以石不华才决定在这最敏感的时刻提早引退。 当然,只要是人,少不了存有私心,施琉仙也不例外。 黑决明内心暗自猜测,不知他的主人看出来没有? 他没来得及深思,在雷霆乍起的马嘶声下,车子猛然拐向另一侧,大马一摆头,跃跳了两下,车子跟著左摇右晃。若不是坚固的车门关得牢牢的,坐在门边的他难保不被抛出车外去。 「见鬼的,这马发疯了不成?」他怒气冲冲的抬起头,却见主人一脸平静的正由车窗探视外面的情形,他不免佩服老大的临危不乱,又暗恼自己痴长几岁却改不掉急性子,一乱就现出毛躁的坏习惯。 「老天,一个孩子!」石不华低呼。「被撞死了吗?」 「一个孩子?」与他对坐的黑决明移动臀部凑近窗口,果真有一个孩子倒卧在石板道上。老天!他们初来不久,撞死村人的孩子,万一引起公愤…… 「老何,」他对雨大喊。「你怎麽撞上人家的孩子?」 驾车的老何惊魂甫定,便跑来报告。「那个孩子突然出现,谁都料不到,但是……但是我应该没撞上她的。」 「快过去看看。」 一阵冷风挟带雨丝扑进,黑决明回头,主人不见了。 最讨厌淋雨的石不华,此刻却为了一个孩子冲进滂沱大雨中,他抬头瞪了老天一眼,跑近那孩子的身旁。她全身蜷缩成虾状,好小的两只手掌正抱著她的头呻吟,她没死,石不华先是松了一口气,复又紧张起来。 「孩子,你是不是撞到头了?要不要紧?」 黑决明跑近他身旁时,正听见他这麽说,彷佛还看到他那双冷澈一如寒泉的黑色明眸闪过一丝忧虑。他说服自己那是他本身心情忧虑所看到的反射,石不华不可能对一名陌生人产生情绪反应。虽然和郭冰岩相较之下他显得更有人情味,但无疑,在他温和的外表下始终隐藏著一颗很自我、冷漠的心。 「主人,老何说他没撞到人。」他怀疑有问题。 「在突发的情况下,他怎敢确定?」 黑决明不敢再说,这躺在地上的小女孩的痛苦不像伪装,他伸手翻过她身子,大雨不留情地击打她苍白得像鬼、眉眼皱缩成一团的痛苦脸蛋,转眼她又反身侧缩,不住叫痛、痛、痛……他有点慌了,这孩子显然伤得颇重。 他想把她抱起来,但石不华已先一步抱起那小小的身子,这时老何将马车驶过来,只听他吩咐道:「去请最高明的大夫来。」 老何迟疑:「驾大马车去?」城里的有名郎中也没这麽大面子。 石不华已转身离去。 「快去快回!」黑决明知道主人最讨厌下人质疑他的命令。 老何这才警觉自己错了,赶紧动身。 「总管,我给人驾车二十年了,很清楚马性,我还是认为马车没有撞上那女孩。」老何临走前这几句话使黑决明又起疑念,虽说桃花村民风淳良,但也不是没有讨厌的人,住村尾的丁秀才就是其中之一。 人心难测,不能因对方是小孩就粗心大意、吃亏上当。 过去惊险、复杂、独特的生活经验,令他遇事时会自然而然地考虑得多一点。 他以最快的速度冲向花厅,先听到女孩的哭喊声,「我痛……爹爹……我的头好痛好痛……您不要走,不要离开我们……痛、痛、我好痛……您不要抛下我……」他立在门口,被眼前这一幕深深吸引住,一动也不能动。 石不华实在检查不出她有伤口,可是她的头痛愈来愈剧烈,终於哭叫起来,抱著头在长榻上左右翻转,看得一旁的人焦心旁徨、束手无策。他试图拉下她的手,她却彷佛抓到一根救命浮木似的,反手抓住他,喘著气喃喃道:「您不要走,不要丢下来弟……爹爹……爹爹……」 「小姑娘,你认错人了。」 她突然伸长双臂抱住他的腰,把脸贴近他温热的胸膛,近乎喜悦的道:「我捉住您了,您是我的,谁也不能把您带走,阎罗王也不行……」哭喊声转为啜泣。 有好一阵子,石不华震惊得凝立当场,甚至连呼吸也忘了。自他懂事以来,不曾有任何人在他毫无警觉的情况下贴近他,更何况是主动的抱住他不放。但是,当他倾听她喃喃耳语,也伸手去环抱她时,这突然其来的亲密令他产生一股奇妙的感觉,一股长久以来深藏体内的感情似乎在这一刻苏醒了。 「是不是我抱住你,你就会舒服些?」他察觉到她不再那麽痛苦,索性将她整个人抱进怀里,换他坐在长榻上,腾出一只手轻揉她的太阳穴,哄孩子似的说一些安慰人心的话。直觉上,他认为她的病并非来自外伤,虽然他仍旧不明了,然而此刻的她太忧愁、太虚弱,除了设法使她平静下来外,他别无他法。 施琉仙曾骂他薄情寡恩,真能够硬起心肠抛下他们所有的人,连郭冰岩都做不到的事,他却做了,而且做得毫无愧色、十分开心,她气得破口痛骂他是该死的混帐!该死的自私、自我、自尊、自大!如果今天站在门口的是她,瞧见石不华也有充满温情的这一面,心中会作何感想?这是黑决明回复神智後第一个闪过脑海的念头。 「她一定很不服气。」他归纳出这个结论。 连他都没见过有任何女人敢在没有石不华的召唤下靠近石不华身前三步。当然,她还不算是一个女人,只是一个小孩子。 女人都迷恋石不华,却也畏惧他。他年轻、英俊、富有、绝无粗鲁习性,具备了一切吸引女人的条件。他看似温文尔雅,但其实非常的爱讥诮,这一方面是迷人、幽默的特点,另一方面却常使别有企图的男人或女人十分难堪。 而他,玩世不恭,不在乎使人难堪,尚且洋洋得意。 这个本性顽劣的男人,虽然有不少人骂他不是好东西,咒他下十八层地狱,但是却有更多的人喜爱他、迷恋他、崇拜他、倚靠他,由得他横行到现在。而显然的是他从不思改过,打算继续横行下去。 此刻,他被一名小姑娘扰得心神纷乱,平日洒脱无碍的神态此时转为激切,一双老是在嘲讽什麽似的炯亮双眸这时却柔得似要滴出水,两片薄唇时而低声轻语,时而激昂浩叹,显然他也悟觉自己的失常,可又捺不住的袒露情感。 「我八成是年纪大了,深藏已久的父爱一碰上小女童便不由自主的流露出来。」石不华低头看女孩在他的怀抱中情绪逐渐平静,可见「父爱」已发挥功效,心情满复杂的。「也许我该娶个妻子,生个孩子来抱抱。」 如果这不是父爱,又该如何解释呢?虽然他还没有仔细看清她的一鼻一眼,但直觉她并没有教人眼睛一亮的美貌,生得又是瘦弱矮小,像随时都会被一阵大风刮走似的,而且心智脆弱,易受伤害,种种等等皆与他理想中的女性形象相悖离。 待发觉自己在比较,他真有几分气恼。 「真是的,我在想些什麽?」他怀疑自己是愈来愈不正常了。「我竟然把这个乳臭未乾的小女孩拿来和墨寒、慧凡、琉仙等奇姝相比较。」 实际上,他从不比较女人。但无法否认,过去他所接触的各类名花,都有其特殊和厉害之处,却不曾有人哭倒在他怀中。 「我真的疯了,竟让她这样待我,甚至私心窃喜,暗暗陶醉。」他喃喃自责,却又很快找到理由自我安慰。「反正她错当我是她爷,我施予父爱并无不妥。」 既然动机纯正,他也就更加肆无忌惮的疼宠她。 「我可没有恋童癖。」把五指插入她濡湿的发中,他不自觉的帮她梳理起来。「没想到疼女儿的感觉这麽好。该死,她家里的人是如何养她的?头发是身体的镜子,看她一头长发毫无生气,分明是营养不良,怪不得她弱不禁风。」 林来弟的神智似乎奔向了梦境,不像过去总是一个噩梦又一个噩梦,每次都要伤痛好久好久才平复得下来,如令,模模糊糊的,地飘呀飘的,飘向了父亲雄健温热的怀抱,飘到了父亲双手构筑起的世界,那是无忧无惧的乐境。 她听到坚定有力的声音问:「你怎麽会到这里来?」 她悠悠恍恍的回答:「马车掉进洞里,在前面不远的地方,阿姨和筱樵都没办法,我找人去帮他们……」 然後她似乎警觉到他在问什麽,爹爹怎会不明白她们的困境?她虚弱的抬起脸来,好一会儿影像模糊,眼前的东西似乎在她周围跳起舞来。她眨一眨眼再眨一眨眼,一张容貌英挺、肤色微黑的年轻男子的脸突兀地出现眼前。 「你是谁?」她嘴里迸出了一声惊问。 「石不华,石园的主人。」他轻手轻脚的将她放在榻上,默默的凝视她满是疑问的小脸蛋,一双眼在小巧的脸上显得出奇的大,令人印象深刻。他迟疑了一下,伸手贴在她额头上,果然,开始发热了,和他预想的一样。 「老黑,你带几个人去找她的家人,把他们带回石园来。」 黑决明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来弟放下心中一颗大石,但仍惊疑不定的看著他,听他又唤来一名中年仆妇,下达一连串命令。 「你叫什麽名宇?」他口气一转,十分温柔。 「来弟,林来弟。」她有点害怕,从没见过这般倜傥不群的奇男子。光看他的体魄,对娇小的她而言,他就像一座高山向她压顶而来,让人自觉渺小又可怜。 「你这个小孩让我担心得够了。」看出她忐忑不安,为了缓和她的情绪,他微笑著继续若无其事的说:「幸好你并无大碍,虽然有点发烧,但大夫很快就来,相信几天内即可康复。」 她想说她不是小孩,却不知怎麽,总说不出口。 「谢谢你……等阿姨和筱樵来了,我们不会再麻烦你。」 他的微笑和温柔的话语,令她的心踏实了些。 「我很高兴你出现得正是时候。」他深深的看了她一眼,几乎是快乐的,脸上浮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可是……」她知道,没人喜欢无缘无故惹麻烦上身。 「相信我,我有一堆仆人,你不会麻烦到我什麽。」 他伸臂将她整个人横抱起来,感觉她轻得像一片羽毛,当下决心喂饱她。 「我初到石园,你是第一个上门的访客,若不好生招待,岂不让人笑话!」石不华豪爽道:「相逢自是有缘,来弟呀来弟,我必须承认,我非常喜欢你这个孩子。怎麽办?我实在很想要一个像你这样的女儿。」 只差没开口请她父母自动让宝。 林来弟听得头晕目眩,差点昏倒。这个男人是视力很差还是拐弯抹角损她?她看起来真的那麽小,可以当他的女儿? 「你没有结婚?」她忽然对这个问题万分好奇。 「我尽可能避开这种令人羡慕的身分。」他眼中闪动著有趣的光芒,深深的看著她。「为什麽问?小姑娘。」 他的眼睛好深好沉,有一种咄咄逼人的威力,他的声调虽然温柔且含带笑意,却有著不容人反驳的力量。来弟的心灵为他而震动。呵,怎样的一对眼睛,怎样的一个男人,既骠悍又温存,神气清朗中透出深沉奇诡的狡智! 她被他瞧得脸上有些发热,还不曾有男人目不转睛的盯著她看。 「因为你好奇怪,突然说出让人听不懂的话。你怎麽可能会喜欢我呢?筱樵才是令人一见就爱的美人儿,等她来了你自然明白,到时你就会後悔说那些话了。」 「我不肤浅,小鬼,再美的女人我见得多了。」石不华抱著她走出花厅侧门。「没有人说过你很可爱,非常讨人喜欢吗?」 「只有我爹娘和筱樵,筱樵是我姊姊。」她喃喃的说。 跨下石阶,朝後院走去,步行在长廊上,发现雨已经停了,天气仍然潮湿带著寒意。湿透的衣裳贴在身上,来弟猛打寒颤和喷嚏,石不华不再多言,快步来到舒心楼。 这楝占地宽广的楼宇,是主人起居之处,下层有门房两间,有仆役当值,前堂三间,为招待密友和日常聚集的小厅房;後堂有厨房、酒窖、贮藏室,不过与前堂相隔较远。上层则完完全全是主人私人生活之处,不闻铃声召唤不得上楼。 楼前还有一座精巧的花园,园内花木相映,假山流水恍若天成,水禽栖聚,彩鱼跳跃,於清幽之中平添一股灵动之气。 不远处,另起一座较小的藏书楼,是主人静心及办公之处。 雨後,落英缤纷,触目狼藉,只有秀竹碧翠欲滴。 舒心楼中一切准备就绪,女仆的总管庆嫂已侍立门侧。她素以任劳任怨、处事公平、对人谦卑为主人所激赏,黑决明将她从某官家挖过来,果然连石不华也挑不出毛病。其实,面对一位精明厉害的主人,哪个仆人敢不谦卑呢? 不过,把女仆交由庆嫂来训练,的确很令人放心。 她是懂事内敛的妇人,即使瞧见高高在上的主人怀中抱著一个衣衫褴褛、神情像个迷路羔羊的小姑娘,她也没有一丝惊讶。直至看清小姑娘精神萎顿地躺在他怀中几成半昏迷状态,她这才流露出一点母性,关怀的问:「是不是先为小姐换下湿衣裳?」 「嗯。」石不华直接登楼,庆嫂尾随在後。 「火盆烧得正旺,热水也准备好了。」 来到里侧的一间斗室,门窗密闭,中间摆著好大一个澡盆,烧起的火炉使屋内温暖如春,驱散来弟身上的寒气,教她微睁双眼,慢慢绽出了微笑。 「小心伺候著。」 不知何时,她被脱光了衣物浸泡在热水中,感到很舒服、很安全,陶醉地闭上了眼睛,神智缓缓滑入了梦乡。 庆嫂笑著摇头。「好个天真无邪的孩子,这麽放心的待在一个男人家里,丝毫没有女性自觉,果真是小孩子。」 目前的问题是,林来弟该穿什麽? 她当然可以拿一件小女仆的衣服给她,但石不华的态度使她不敢任意作主,他对这孩子太特别,没原则可依循。 石不华正换好衣裳,面对这问题也挺伤脑筋的。 「你有什麽主意?」 「府里刚买进两个小丫头,个子比小姐大些,勉强可以将就。」 穿丫头的衣服?石不华不喜欢这主意。 「她现在怎麽样?」 「在澡盆里睡著了,脸上还带著笑。」 石不华听了,心里很快活。「好一个教人操心的孩子,不是吗?」语似埋怨,实则宠爱,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麽。「取我衣袍给她裹上,小心伺候著。」 庆嫂力持镇定。「是的,主人。」 男人大都忌讳自己的衣服被女人穿过,因这显得有失体统、尊严。在官家待过的她更能深切体会这点,收拾衣物时千万小心不可让女服压在男服之上。 石不华是个绝对自我、人格独立之人,他有他的一套准则,世俗规范理所当然被他丢到他的准则之後。 第二章 林来弟开始恢复了知觉,感到一切都很新奇。 丝绸绣花的被面摸起来很舒服也很陌生,身下躺著的不再是硬帮帮的木板,而是一层褥垫,令她感到像幼年时躺在母亲怀抱中一样的诱人香甜人梦,她还嗅到一股淡淡的、使人心神安宁的香气,这不是花香,她说不出是什麽,她从未闻过。她慢慢坐起身来,透过薄纱帐朝外看,想著这一定是梦中幻境。 她可清楚看到床缘雕著细致花纹的床栏,从没听过,更没见过有人在床栏、床顶刻镂美丽的图案,这不是梦境又是什麽? 她又闭上了眼睛。 「从来美梦易醒,我再躺回去好了。」 她真的再一次蒙头大睡,却有人偏要她回到现实世界。 「来弟,你不饿吗?」一个低沉而温暖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假如你醒了,先起来吃些东西,把药服下,再继续睡吧!」 纱帐被钩起,林来弟听到似陌生又熟悉的声音而睁大了眼睛。一只手掌温柔的贴在她额上,满意的说:「退热了。这位李郎中倒是位良医。」她已经看清楚,在她面前的是石园的主人石不华,还有一位中年妇人和两名丫头侍立一旁。 「我在什麽地方?」一开口,方觉口乾舌燥。 一杯香茗适时送至她面前。 「好香的茶,」一口接一口,非常好喝。「这是什麽荼?」 「杭州的珠兰香茶。」 「是以珠兰花制的荼吗?」这香茶她连听都没听过,只觉得有股淡邈的兰花香。她知道茶叶不便宜,爹在时,偶尔买些茶叶未回来,都宝贝得很,平常锁在橱柜里,遇有长辈或好友来访才拿出来待客。有一回,她生病了,等病好後,爹特地泡一盖碗茶给她尝鲜,她觉得有些苦涩,并不好喝,爹又叫娘开橱柜取出糖来,拈一小撮添在荼中,马上变得好喝了,这成为她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这麽好喝的荼是怎麽做出来的?」入口丝毫不觉苦涩,很润喉。 石不华倒不嫌她问题多。「捡出最好的春茶和珠兰花或茉莉花、蔷薇花一同埋在地下,过段时间取出即成。新茶叶最能吸收气味,可以培制出各种香荼,也有人拿新鲜的荷叶包住新茶叶,使茶味含蕴荷香,亦是一奇。」 「真有趣。」 香茗人喉,口齿生津,但在来弟心田里,世上再也没有比爹爹亲手泡给她唱的那杯甜茶更好喝了。 因为难得,才显得珍贵。 「那又是什麽?」她指著几上一只金色怪兽,一缕轻烟从它嘴里逸出,这味道便是她方才百思不得其解的香气。 「那是麒麟,肚腹中空,里面烧著沉水香。」 「为什麽呢?」 「什麽为什麽?」他居然有耐性回答她的童言童语,除非他看错,庆嫂眼中满是惊讶。 「为什麽烧香?」 「你不喜欢?」 「不是的,很好闻呢!只是不懂为什麽要烧香。」 「在湿冷的天气烧一炉香,可以去除潮湿霉味,才不容易生病;在夜里点上一炉香,可以安神,正宜读书。」 来弟听了连连点头。这人真有学问,佩服,佩服。 「香炉都是做成麒麟状的吗?」 「不。各种禽与兽的形状都有,像鸭子、狡倪、宝马、卧牛。」 「狡倪又是什麽?」 「狮子。」 来弟眼睛一亮。「我见过,有人在家门口摆两座石狮子。」 「不错,正是那玩意儿。」 「你家有吗?我可不可以看一看?」她有点怯怯的问。她似乎太多嘴,要求太多了,他大概没见过比她更烦人的客人吧?! 「自然可以。」他一点也不觉得麻烦。「如果你能下楼用膳,我便教人取出家中所有的香炉,任你玩赏。」 「好啊!好啊!」见他仁慈,她胆量倍增。「阿姨和筱樵一定等得很急了,等看完香炉,我们就要去投靠舅舅,恐怕再也没机会见到这些好玩的东西。」 「石园的大门随时为你而开。」他心里居然有点不舒服,来弟不伤怀没机会再见到他,却遗憾少见一些好玩的东西,他石不华竟比不上一个香炉? 算了,小孩子嘛,自然好奇新鲜事物。 「你们好好服侍小姐,引她至花厅。」 其实不待他吩咐,下人眼皮活,主人看重谁,自然对谁加倍殷勤,即使这位客人所穿的衣服比她们都不如。他多此一举,主要是让来弟安心受人服侍。 「石……石大爷。」 石不华顿脚,回身,挑眉作无声问。 「你真是一位大好人,谢谢你及时伸出援手。」 他的表情好生古怪,彷佛生平第一次听见有人这样说他,倒有些不自在。片晌,他清了清喉咙,才找到声音说:「很高兴我能帮得上忙。」转身走了出去。 他是不高兴吗?来弟看不懂。 来不及让她多想,三个女人已将她包围住,像对待无助的婴儿般服侍著。 ******** 天竺瓶中插著应景的花卉,瓶下有木刻的瓶座,花形简练、格高韵胜,看不懂的人会觉得不够花团锦簇,看得懂的人会觉得愈看愈有味道,暗赞一声:高明! 林筱樵的两眼眨也不眨的盯著那瓶花看,像那瓶花有多好看似的,黑决明看在眼里,暗暗称奇,唤一声:「林姑娘。」没反应,再唤一声,她仍是眼神呆滞的盯著花看,他这才弄明白,她是因为精神紧张,又不敢东张西望,才盯住一件东西稳住心神。 别说筱樵紧张,自比心似古井水的丁勤花,像是有谁投石入心湖,一颗心噗通噗通地狂跳著,似乡巴佬头一遭进城,不但看得眼花缭乱,又怕教人看穿是一名老土,当下眼观鼻、鼻观心,可心里紧张得要命,怕出错,怕丢丑。 昨天傍晚本该抵家的,却莫名其妙成了石园的客人。黑决明带人捡回他们三只落水狗,马伤蹄,车轮坏,丁勤花再没力气和他争,傲骨不是傲在这种时候,於是大方地接受他的好意,吃一顿饱饭,睡一场好觉,醒来後阳光乍现,彷佛昨天的欺人之雨只是老天爷的一场玩笑,予人不真实感。 早餐不但丰盛,而且热呼呼的,姨甥俩吃了有生以来最饱足的一顿早饭。想到家道中落,吃得这么好似乎有些罪过,筱樵还想偷偷藏两个鲜肉包子给来弟,但被丁勤花一个凌厉的眼神阻止了,到现在还觉得可借。 不知道来弟怎麽样了?她好担心。 黑决明招待三人人府,财伯被带去佣人房,丁勤花和林筱樵被带至一问客房。吃饭、睡觉全在房里,不曾见到主人。问来弟在哪儿?女婢只回说:「那位姑娘病了,主人请了大夫来看她,叫你们放心。」她们想看看来弟的病况,女婢只是摇头,说没主人允许,不敢擅自作主。後来她们实在累了,只有任其自然。 今早,用过膳食,主人传见,请她们在花厅等候。 昨日精神不济,一直待在房里,没有心思注意石园的繁美,如今发现它除了有深宅大院的气势,兼有雕梁画楝的精致,一片自然,毫无暴发户造作之俗气。 丁勤花和林彼樵毕竟是没见过世面的平凡女子,忽然闯入上流阶层,难免自惭形秽,产生不自在和紧张的感觉。 黑决明眼尖,轻声提醒她们。「主人来了。」 石不华宽袍博带,衣著不尚华丽,人品俊秀,观之和蔼可亲,但屋里的人自他踏进花厅开始,便屏气凝息,一时落针可闻。 他神情轻松,眉宇间却自然流露出强者的气势,使人敬畏。 他面露微笑,一双锐眼却毫不留情的将她们打量得透彻。 他的风度潇洒飘逸,眼中充溢著活力与智慧,像是一位自幼富贵的青年公子,但是,同时也在观测他的丁勤花,却可看出这是一个深沉难以捉摸的男人,他的来历绝不单纯!她也见过几位含著银汤匙出生的富家公子,知道在顺境中长大的人不可能年纪轻轻便拥有这麽犀利的一对眼眸。 他很快便收敛了眸光,精神奕奕、爽朗地笑说:「家居简朴,两位莫要嫌怠慢。」 主人自谦,客人不免客套两句。 生活上、历练上的差异,使彼此的话题没有交集,只能说一些来桃花村投亲的因缘和漫不及义的社交辞令,似乎两方都在等待某人,等待某种突破。 石不华心想,来弟倒是没有说错,她的姊姊果真是十分美丽的少女,难怪她言语间有点自怜自卑,但是,这种美丽已不能感动他。 他喜欢来弟,说不出为什麽,就是喜欢她。 「林姑娘,」他开门见山的询问筱樵。「令妹来弟患有头痛症,这是与生俱来的痼疾,还是什么原因所造成的?」 「不是先天的,」筱樵心虚的看了丁勤花一眼,她本想瞒著。「这两年才突然发病的,仔细推测,是自先父去世後,来弟偶尔就会发病。」 「可有吃药?」 「曾看过几位大夫,都诊断不出病因,只开了一些止痛药。」 石不华在内心推敲一番,又问:「在何种情况下容易发病?」 「不清楚。」筱樵无奈叹息。「先母临终曾有交代,要保护来弟,使她生活安全无虞,让她精神愉快,感觉有人在爱护她,这样她就会好的。很惭愧,我的能力有限,照顾不了来弟,才使得她昨日又发病了。」 「孩子,这怎能怪你呢?」丁勤花和一般人一样,均是同情柔媚可爱的林筱樵多一点,本能的爱护美人儿多些。至於同样是无依孤女的林来弟,由於先天条件恍不上姊姊,所以她所得到的关爱自然有限得很,何况来弟没病的时候精神倒好,话也多,半点不如筱樵温柔听话,令人心生怜惜。 「阿姨,你也看到的,来弟真是太瘦弱了。」 「这也不能怪你啊!来弟这孩子麻烦多、问题多,你能照顾她到今天也不容易了,这麽难养的孩子以後还有苦头吃呢!」 黑决明揣摩主人的心意,无非想多了解林来弟,於是以半挑衅的语气讪笑丁勤花。「有苦头吃?怎麽,你会虐待小孩?」 丁勤花狠瞪他一眼,昂首道:「丁家没有吃白食的人,人人各司其职,来弟自不例外,而且,她已经不是小孩子……」 石不华眼中精芒一闪,这时,来弟跑了进来。 「筱樵!」一阵香气袭来,姊妹俩欢喜重逢。 「来弟,你还好吧?」她上下打量妹子。她穿的仍是昨日那身衣服,已洗烫得乾乾净净,连鞋上的污泥也一并刷净。来弟一穿上鞋子就感觉到,有人帮她补上一层新的鞋底。她心里非常感激,心情自然特别好。 「我没事。我不记得我有吃药,病却自己好了,原来我整整睡了七个时辰(十四小时),醒来已是早上了,方才我一走出院子才发现的。」来弟像喜鹊般拉著姊姊滔滔说著,偶尔咳嗽两声,自己也不以为意。 林筱樵笑著听完,低声道:「你一定是睡得太沉,有人喂你吃药也不知道。」她可没忘记昨晚婢女曾告之主人延请大夫之事,牵了来弟的手,一同走到石不华身前,郑重的道谢,说了好些感激的话。 「姑娘太客气。」石不华淡淡回了她一句。 膳食送来,用一个大托盘盛著六只碗碟,一碗鸡肉粥,三碟小菜和两样甜食。花厅原不是用膳之处,石不华不理会这些小细节,引领来弟坐在他面前吃饭。 「趁热吃吧!若不合胃口,我命人重新再做。」 来弟瞧得呆了,她不曾吃过这麽丰盛且精致的早饭。 「你为什麽对我这麽好?」他还担心她吃不惯,太奇怪了。 「我说过,我初到桃花村,你是我第一位客人,意义自是不同。」他可以不必解释,却想要为自己不合理的行为找一个道理。「再说,我的马莽撞吓著了你,引起你旧疾复发,我有责任照顾你,直到你痊愈。」 「你为人真好。」来弟率直的说:「你真是一个大好人。」 他闷咳一声,想到自己的出身。「大好人」一词听来可真刺耳。 来弟举筷时看姊姊和阿姨面前只有一杯茶,踌躇著。 「我们都吃饱了。」筱樵告诉她。 「这麽说我是睡晚了。」她挟一块甜糕吃,甜而不腻,口感极佳,边吃边道:「原来睡觉也能治病耶,昨晚我还很难受,今天可全好了。」咳了两声,又问:「我是不是替石园带来很多麻烦?」 「不,是添了一些热闹。」黑决明以总管的身分说。他觉得主人未免太任性,抛下大小姐施琉他不理不睬,甚至到现在还不闻不问。他曾自请去镇上迎接她回来,石不华居然说:「别管她,要来的自己会来。」无奈只有退下。他看得出主人对来弟姑娘很特别,他对女人少有耐心和恩宠,对来弟却特别好,即使丁勤花和林筱樵也感觉得到。太明显了,光是一顿早饭的内容就大有差别。 曾经以为鲜肉包子已是人间美食,但与来弟的早饭相比之下却显得粗糙了。 显然,那是特别交代厨房另做的。 黑决明很担忧施琉仙可能会有的反应,这位大小姐可不好惹。石不华竟然不接她,不在乎令她空等,使她难堪,真他妈的傲慢到极点,真不懂施琉仙看上他哪一点? 石不华温文地和来弟闲谈,听她讲远来桃花村投奔舅舅的经过和童年的生活,来弟很自在的和他交谈,很轻松的用完早膳。她吃的不多,却已是长久以来吃得最满足的一餐了。 石不华终於悟透了,他由怜悯的关怀而明白了自己因何对来弟特别有好感,因为来弟很自然地面对他、面对广厦华屋,没有流露出局促或不安,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敝旧的衣著和石园格格不人,彷佛这一切都没什麽了不起。 能够自然、自在面对他的人不多,女人就更少了,怪不得他心动。 这固然是因来弟年纪小,丝毫不知他的来历,不懂得人际间的利害关系,但他自问他的外表给人一种不容易亲近的感觉,於是这便突显出来弟的特别。 他的笑容,他的和蔼可亲,不过是便於生存的一种手段,而非他的本性,稍微懂得世故的人都可读出由他身上所发出的讯息:保持距离,比较容易相处下去。 来弟吃饱了,朝他笑笑。 「你每天都吃这麽丰盛吗?那要赚多少钱才付得起呀?」她很自然的随口又问:「当然你很有钱,阿姨说你是大地主,大地主很伟大吧?!」 石不华笑著反问:「你说伟不伟大?」 「比我伟大。」 他大笑。「那我总算还有可取之处。来弟,你几岁了?」 「十三,快十四了。」她有些不好意思,自己这麽矮小。 「比我想像的大一点。」他原先猜她不过十岁,是个小孩,却原来是将及笄的少女。可是,她怎麽一点发育的踪象也没有?身形完全还像个小孩子。 「你吃太少了,但愿以後你舅舅能对你多加照顾,设法养胖你。」 来弟不敢奢求太多,老实说,石不华早已摸清桃花村每一户人家的底细,包括丁家的没落以及丁耕义对待家人的俭吝,无奈他也帮不上忙。 至少,在石园内,他可以善待她。 庆嫂将煎好的药端进来,丫头将残食撤去。 她乖乖将药喝了,又吃一块甜糕去除苦味,然後石不华带著她到偏厅欣赏各种造型的香炉,筱樵也好奇的跟了去。 花厅里独留下丁勤花面对黑决明。早在一年前,黑决明登门表示要买下丁家几块畸零地中的一块,那块地恰巧在石不华刚购下的一处大农地的边角,石不华希望能完整的拥有,不料被拒绝。丁家没钱买大田,只能一小块一小块的买,再把这些畸零地租给佃农,虽然获利不多,但所获得的谷物也勉强够一家温饱,又兼具地主的身分,不需汲汲营谋生产,丁耕义这才端得起书生格、名士派头,自然不愿落个「变卖祖产」的败家子臭名。 当时,丁勤花便见过黑决明,对他强硬的态度十分反感,原打算讨厌他到底,如今反欠他一个人情,不免尴尬。 黑决明对这位俏寡妇颇有好感,他欣赏硬脾气的女人,对她的处境有几分同情,丁耕义拒绝了几位前去说亲的媒婆,这事他也晓得,就不知拒绝再嫁是丁耕义的意思,还是她本人芳心已死,波澜誓不起? 守寡守来一座贞节牌坊,任芳华虚度二、三十年,天底下有比这更不人道的事吗? 黑决明和他的主人一样,十分鄙弃这种埋葬女人一生的残忍习俗,他决定打破它,最好的方法莫过於娶一名寡妇。 向世俗陋规宣战!向老顽固丁耕义宣战!向丁勤花三十年来所奉行的道德教条宣战!黑决明突然觉得,平静的乡间生活也是可以活得满刺激的。 他大胆的眼神,露骨的微笑,使丁勤花莫名的心跳耳熟,心里直咒他滚进地狱去!三十年苦守的贞节岂能毁在这痞子手上? 假使她知道,他正是由地狱而来的人,就不会怀疑他的行为根本没道理可讲,她应该庆幸,比起主人石不华,他可是正常多了。 黑白两道闻之色变的神秘杀手组织「修罗门」,最高一层的「阎王殿」所培训出来的高手,「鬼王」谷天尊最器重的义子石不华叛逃了。 ******** 林来弟到晚上就寝的时候,已经玩累了,很快便进人梦乡。 这晚,她和筱樵同睡在客房的一张床上,因为她不是十岁,与石不华同住舒心楼说不过去,石不华让庆嫂带领四婢:春柔、夏雪、秋心、冬晴去照顾她们。 自从失去父亲後,今天来弟玩得最开心了。 因损坏的车轮尚未修好,她们理所当然又留下来住一天。她们尽兴的在园子里逛、捉迷藏玩儿、摘梅子吃、喂鱼吃东西,还有轮著去参观鹿园、羊栏、马厩,石不华并不陪她们,教她们自在些,只在用膳时才出现。 园里栽植许多花草果树,怎麽看都觉得心舒意扬。 体贴的女婢总会在适当的时间端来水果和点心、蜜脯等等,如此美妙的奇缘际遇,让她们觉得像在作梦一样。 「来弟,你真是鸿福齐天呢!」林筱樵在观鱼亭上吃水果时,悄悄对妹子说:「那一天,我和阿姨正准备放弃推车,打算留财伯守著财物,我们三人步行到丁家去。阿姨说天气差;要走上一个时辰,我正在想不知你能否支撑得住,结果却发现你失踪了,可把我们吓坏了!你怎麽可以不声不响跑掉呢?」 「我去找救兵啊!」来弟对自己的急智颇为得意。 「你倒是做对了,当黑总管率领四名壮丁来替我们解决困难,我感谢得差点跪下来向他磕头,心想这世上好人还是很多的。」林筱樵若有感慨,家道中落後,一班亲友大多避她们如躲瘟疫,肯伸出援手的往往是家境不比她们好的同病相怜之辈。母亲跟著撒手,剩下两名孤女,同情者有之,能够实际帮助她们的却一个也没有。人情冷暖,小小的心灵早已感受。「你独自跑来我救兵时,心里一点都不怕吗?」 「怕的,只是别无选择,唯有闯上门来,幸好没吃闭门羹。」来弟耸耸肩,对当时的情况其实记忆不多。「我病了,一直昏睡著,等我醒来,已经雨过天青,好像什麽坏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所以我说你鸿福齐天,能够因祸得福。」 林筱樵的口气带著一丝儿酸味,不明白石不华因何独厚林来弟?她所认识的人都是将注意力集中在她身上,丑小鸭妹妹像是她的影子一般;接著,又暗怪自己小心眼,怎麽可以嫉妒妹妹呢? 晚膳时,有一小坛的鲜鱼汤是特地为来弟炖的,春柔婢子在一旁先将鱼刺剔除乾净才盛进碗中给来弟吃。筱樵都忘了有多久没尝到鲜鱼的滋味,娘总是将它腌成咸鱼,这样可以吃上许久。一尾鲜肥的黄花鱼全让来弟一个人吃,奢侈得惊人! 石不华坚持来弟必须吃完它,少吃饭倒无所谓。「每天吃上一条鱼、一斤肉,不出两年,必可出落得亭亭玉立。」 这不是废话吗?丁勤花忍住白他一眼的冲动。即使小富之家也没能耐这样奢侈的养女儿,她从小到大不曾一人吃过一尾鱼,连鸡蛋都舍不得常吃,不是照样长得高挑健美?有些人是会发育得迟些,很平常的事嘛! 她觉得最好吃的是竹笋烧猪肉。冬笋鲜嫩,适宜煮汤,春笋质地粗些,用来烧猪肉最美味。不过,可见石家主人很懂得食道。 来弟吃不下一尾鱼,眼巴巴盯著饺子看。把刚摘下的韭菜切碎,加上鲜菇末、笋丁、碎猪肉炒成的馅,作成蒸饺、煎饺,不知有多好吃。活泼的夏雪笑著为她换上一只新碗,来弟乐得换口味,鱼汤固然鲜美,吃上两碗也够啦! 丁勤花看在眼里,很想提早返家,生怕来弟和筱樵尝过好日子的滋味後,难於适应未来必须早晚干活才有饭吃的刻苦生活。筱樵年纪较长,可以跟著她学纺纱织布、裁衣做饭,来弟个子小,也可以洒扫里外、拾柴刺绣。丁家除了名绅丁耕义之外,绝没有坐著等饭吃的便宜事。当日丁琼花的死讯传来,若不是她一再向大哥剖白两名十来岁的女孩是很有用的人力资源,不会白养她们的,二来也可成全丁耕义「抚孤」的美名,他才不会勉为其难的拿出盘缠来。 转念又想,就教她们享一天福,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又何妨?反正是白白拣来的,才一天,不至因此养成好逸恶劳的习性。 怀著一颗怜悯心,丁勤花自始至终都很安静。 夜晚的花园别有一番景致,朦胧的美更加耐人寻味。 石不华邀请来弟夜赏海棠,对她吟咏苏东坡的诗词: 东风弱弱泛崇光,香雾空蒙月转廊,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来弟听不懂,他带她进藏书楼,命人磨墨,打开宣纸,当场挥毫,一手端秀的楷书四平八稳的,让来弟认起宇来。结果,在二十八个字里头她只识得十一个字。 他有点意外。「你读过书,谁教你的?」 「我爹在世的时候,若有空闲,他会教我们识字,但不曾读过书。」林来弟这时才感到有些不自在,四周摆满了书画图卷,更衬托出她不足之处,真的是两个世界的人。 「不妨,识得字自然能够读书。你想学这首诗吗?」 她连连点头,眼中流露出饥渴的光芒,心灵上的饥渴。 石不华让她坐在身旁,一句一句的教她念熟了,再讲解给她听,看她兴致高昂,他也挺来劲的在诗旁画上一幅月下海棠图,遂令诗画相映生辉,加深来弟对此诗、此景的印象,一生不曾或忘。 「这位苏东坡怎麽知道海棠花想睡了,点上腊烛以照醒她?」 「来弟,这便是作诗作词者高明的地方,他不说自己想看清海棠花的夜姿,必须点上腊烛以便照明,反而把海棠花比成美人,夜深欲眠,点上烟火是为了唤醒她。」石不华见她两眼睁得大大的,突然觉得她很美,有一种属於她个人的味道,就像海棠花一般,不如牡丹富贵,不似蔷薇秾艳,但就是美!他嘴角不自主的泛起笑意,接下去讲另一段海棠花的韵事,牵扯出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一日,贵妃宿醉高卧不起,明皇赞叹:「海棠还未睡足呢!」 「海棠春睡,好美的故事。」林来弟不由为之向往。 由一首咏海棠的诗而延续的话题,教他俩足足聊了一个时辰,虽然大多是石不华在讲,林来弟倾听,但一个大男人和一名小女孩能够交谈这麽久,不能说不是一种缘分。 当秋心婢子端来消夜,暗示夜深了,他微惊的吁出一口气。「竟这样晚了!」他的目光和来弟的目光相遇时,他爽朗地笑了,来弟则因他的笑而笑,今夜收获良多,对学习和认字她向来比筱樵有兴趣。 她不曾吃消夜,石不华也少进夜食,但这次破例陪她吃一点。 「客房可安排妥当?」 「春姊、夏姊亲自打理,主人请放心。」 「来弟,」石不华愉快的看著她,刚毅的唇扬起温柔的笑意。「跟你交谈非常快意,不觉夜已深了,我不耽误你睡眠时间,以免明早‘海棠春睡迟’,去吧,让秋心伺候你休息,我们明日见。」 林来弟粉颊一红,她不是美人也用得上「海棠春睡」吗? 他赞许的拍拍她的手。「相信我,来弟,令姊筱樵固然美丽,但过几年等你长大了,你将出落得比她更吸引人。」 她抬起眼,眼里含著泪水。从不会有人夸她比筱樵好看。 「去睡吧!记住了,欲当美人,第一便是要睡饱。」 她笑著随秋心走到门边,又回身问:「石大爷,那能不能送给我?」手指著桌上他的亲笔书画。 石不华将它卷起,交到她手上。「晚安,小来弟。」 「谢谢……呃,晚安。」 捧著宝贝,她快乐的来到客房,筱樵已在等她。 「筱樵,快帮我把衣箱打开,我要把它收好,小心别搞丢了。」一个大大的原木在箱是丁琼花的妆奁,她是长女,丁老爷慎重的订制一对木箱,俗称龙凤箱,让她嫁得风光。後来家贫时曾卖了一个,剩下这一个是姊妹俩最贵重的宝贝了。 「那是什麽?」 「石大爷教我念的一首诗,他还在上面画图呢!你看。」 林筱樵看不出这有什麽值得珍藏的,用来作火引都不好用,不过她还是开了箱,让来弟把那张字画收进去。 春柔伺候她们上床,点上一炉香,是来弟把玩良久的宝鸭香炉,然後放下帐子,关门退了出去。 两姊妹窝在床上讲悄悄话。 「来弟,你身上好香哦!从早上我就闻到了,你昨天洗过澡是不是?」 「是啊!昨天全身都淋湿了,又冷又病的,记得有人把我抱进热水桶里泡,感觉好温暖、好舒服,我全身放轻松,後来就……对了,从那时候开始我就什麽也没印象,醒来都已经太阳晒到屁股了。」 「那是谁帮你洗的?」 「当然是女婢嘛!今早醒来,房里还薰香呢,就是现在燃的沉水香。」她没说下床时才发现自己身上穿著男人的长袍,羞得都快哭了,不过庆嫂和女婢均神色自然的帮她换上昨日的衣服,浑不当一回事,她也因此放下心,当它是一件睡袍。 「筱樵,你问得好生奇怪,你们不也一样吗?」 使人心安的香气人鼻,记忆重回昨夜的安馨宁静,来弟很快就睡著了。 林筱樵良久无法入眠。昨晚也有厨房的人送来一桶热水给她们,不过就像一般人家一样足够泡泡脚、擦擦身,就已令她们感激莫名,而今方知有澡盆大到可以浸泡全身,不知那是什麽滋味?她嗅嗅来弟身上的香气,突然起身下床,藉著月光走向宝鸭,鸭嘴中逸出缕缕清香,她凑向前去,抬高右臂,让鸭嘴对准她的腋下吐烟,然後换左臂、胸前、後背,忙了好久,她相信明日她将比来弟更香。 ******** 财帛动人心,桃花村说小不小,说大也不是最大的,人民生活不虞匮乏,但也谈不上奢侈,没那条件。此时突然来了一户暴发户,自然引起宵小注意。 登封五鼠偷尽登封县内值得一偷的人家,至今尚未失手,官府悬赏的赏金一再加高,还是没法子将他们缉拿归案。 哪五鼠?「金钱鼠」嗜钱如命,「银花鼠」专爱珠宝首饰,这对夫妻嗅觉灵敏,相中的府第,皆能够满载而归;「铜心鼠」和「铁面鼠」排中间,铜心铁面,杀人不眨眼;老么「木眼鼠」瞎了左眼,却是五鼠中的智多星。 过去,五鼠过桃花村而不人,今夜,金、银、铜、铁、木连袂「拜访」石园,差别不过是没事先知会主人一声,悄悄的搜刮了不少值钱东西。 「太顺利了。」齐聚花厅时,木眼鼠低声道。 「这才好,算他们识相,免得三弟、四弟手上又沾血。」银花鼠娇声道:「何况以咱们的本领,即使偷到人家鼻梁下,他们照旧睡得死死的。」 「这麽大一份家业,竟没养两三个武师护院?」 「暴发户嘛,一时没想那麽多。」 铜、铁二鼠正在挑选壁上悬挂的骨董真迹字画,他们对此颇为内行,木眼鼠则对多宝格上陈列的古玩爱不释手,很快抛却心头疑虑。 金钱鼠却挺泄气的没搜到几两金子,这家主人八成把钱全花在这些古玩字画上了,十足的败家相!谁不知黄金才是最可靠的。 「大哥,这一票够咱们享受到年尾还有剩呢!」银花鼠对丈夫媚笑,他们凭仗一身本领「劫富济己」,冒著危险一再犯案,图的不过是享受! 「小心!有人来了。」 金钱鼠一发声,其馀人全机警的熄了火摺子。 那厢—— 黑决明掌灯,石不华不掩饰脚步声的进人花厅。 「抄家伙。」偌大的厅堂没有藏身之处,五鼠立即取出随身兵器准备杀人灭口。 「啊!有贼——」一照面,黑决明低呼著跳了起来,灯落地,瞬间一片黑暗。此时,破空声响,木眼鼠惊呼,「小心暗……」器字未出口,身子已动弹不得,他两穴同时被封,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不多时,灯光再亮,他一看差点吓得魂飞魄散,他们五鼠武功都不弱,纵横登封县五、六年,竟然被人在转眼间全数制住,而他们连对方是怎麽出手都没瞧见,虽然对方用了一点小诡计,但也太可怕了,竟能在黑暗中出手。 是谁?木眼鼠独剩的一颗右眼球尚能自由转动,由石不华脸上看向黑决明,再由黑决明身上移至石不华的笑脸,定住不动了。 「是谁?」银花鼠是唯一还能开口的。「哪个王八羔子暗箭伤人,算什麽英雄好汉?有本事就光明磊落和我们比武!」 「啧啧!」黑决明咋舌。「鸡鸣狗盗之辈也讲究光明磊落?真鲜!」 「我等五人乃是侠盗,专门劫富济贫……」 黑决明放声大笑。「倒要请教,登封五鼠曾济助哪户贫家?」 「原来你早知道我们……」 「打从你们一进来,就在我们严密监视之下。」他一拍掌,舂、夏、秋、冬四婢即刻现身,对石不华行礼。「见过主人!奴婢幸不辱命,没教他们逃了一个。」 石不华点点头,一副很无能、全赖女人保护的德行。 「好!算我们栽筋斗!要杀要送官随便你们。」银花鼠也乾脆,并不求饶,他们犯案无数,早有觉悟一旦失手被擒,断无逃生之理。 「那太便宜你们了。」 彷佛来自幽冥的声音,一个黑影由窗口飘了进来,立定在石不华眼前。昂藏八尺的黑袍男子突然旋过身去,银花鼠「啊」的一声,晕了过去。多麽恐怖阴森的一张脸,仔细看,原来是一副青面狼牙的鬼面具,存心吓坏人。 他袍抽挥动,五鼠一一昏迷不醒,下手不轻…… 「别在我屋里杀人!郭冰岩!」 他豁然转身,嘿嘿冷笑。「你的心太软了,‘鬼佛’。」 「是你的心太硬太狠,才显得我的心软。」 两人对峙,互不相让。 「叫他们退下。」郭冰岩走到一旁,石不华挥挥手,黑决明忙和四婢抬著五鼠避得远远的,他们之中没有人不怕郭冰岩的。 「郭大哥。」冷寂一会,石不华终於出声。 背对著他的人影震动了一下,蓦然发出一声幽幽长长的叹息,宛如要吐尽胸中所有的不平与痛苦。他仰首凝望虚空,半晌,突然抬手将面具取下,以真实的面貌面对迟他两个月出生的义弟。 然而,只是他的真面目更加使人吃惊。 清灵秀奇的面庞,比女人还要美丽的一张脸,他却痛恨白己长有这样的一张脸,他是——「厉鬼」郭冰岩。 黑决明端来酒菜,又无声地退下。 美丽的男人,连同性都忍不住想多亲近他、多看他一眼,但黑决明不敢,他心知郭冰岩对自己那张脸比谁都敏感。 他的脸美得令人屏息,但绝非娘娘腔一类的,而是完美得像天匠巧手呕心泣血所雕出的一件艺术品,每个角度、每分线条均完美得无可挑剔,自然博人惊叹一声:美丽! 若说有什麽破坏了这份美丽?是他的冷。他峻冷的气质宛然天生,一对眼睛彷佛可以照透俗世的虚假,那样冷酷地玩弄他人充满虚伪的生命。 他从来都不快乐,在石不华的记忆里,这位义兄活得真像一个鬼——厉鬼。 他们都是「黄河孤儿」,泛滥的浊水毁去他们的家园。石不华幸运些,及时被谷天尊收养,郭冰岩则迟了一年。他相信这一年是个关键,是促使郭冰岩成为一名厉鬼的关键,只可惜他从来进不去他的心,不了解发生在他身上的往事。 探人隐私不是他的嗜好,石不华斟了两杯酒,笑道:「没想到你是第一个找上门的人。」 「你这个叛徒,我应该杀了你。」他仰首将酒饮尽。 「应该?不是非杀我不可?」石不华慢慢啜饮,他很少乾杯。「我该猜到,你出手杀人从不先打招呼的,可见你并不想杀我。」 石不华二十岁艺成,能教的谷夭尊都教了,其馀的就要看他个人天资的好坏、修为之勤拙;他生日那天,谷天尊要他选择一个面具,他选择笑面佛,从此只担任内务工作,人称他「鬼佛」。他不杀人,甚至厌恶杀人,复仇的方式不是非血腥不可。 而郭冰岩则选择当一名「厉鬼」。 「为何不杀我?」石不华可不以为对方有理由放过他,在「修罗门」中,兄弟之情不值一文钱。 「有四个理由。」郭冰岩连乾了三杯酒,将酒杯掷地而碎。初人师门,戒律之一便是:酒不过三杯。兄弟重聚,他掷杯表白心迹,起身走向窗旁,高大雄伟的身躯,团蒲般的大手背在身後,这是一个百分之百的男人,声音亦是低沉有力。「没有人出钱请我杀你,此其一,义父病重,但神智还很清楚,他没下达命令捕杀你,可见得他未忘怀曾经许下的诺言,此其二。」 他顿了一下,转过身来,喜怒不形於色。 「你所倚恃的不正是这一点?」 石不华於心中再一次赞叹他的完美,再一次掩饰著不流露出来。多年来天天面对这样一张完美的美丽脸庞,对於「美丽」两宇,几乎已麻木,很难再感动他了。 「当然。虽是酒後戏言,但义父素来言出如山,自负平生从无虚言,他既道:‘你们三人是老夫的徒弟,也是老夫的子女,为了不落个仗恩逼子的恶名,老夫答应多给你们一次机会。仙儿,女子出嫁从夫,在你双十年华以前若选择组织外的男子嫁了,爹不会为难你;冰儿、不儿,你们两人也一样,以二十五岁为分水岭,在这之前可以脱离组织,卸下面具去过平常人的生活。如果你们都选择留下来,不枉爹多年疼爱你们一场,自是最佳不过,但须谨记,从此再无後悔馀地,背叛组织者,杀!’」石不华记性绝佳,背得一宇不差。「义父的话在‘修罗门’中便是圣旨,谁敢抗旨不成?」 「你不到二十五岁。」 「二十四都不到,下个月你满二十四岁,我小你两个月。」 「太早了,你不该在这时候走。」郭冰岩讥讽地扬了扬眉。「不杀你的第三个理由即是:我不信你过得惯外面的生活,不到二十五岁必然乖乖的自动回门。留你一命,等於多替‘修罗门’留下一名人才,毕竟你理财的功力可比之陶朱。」 「你这块冰冷冷的石头,真够无情!何时才能见到你流露出有人情味的一面?也亏得慧凡姊和江墨寒受得了你这个冰雕人,宁愿留在你身边说怎样也不肯另择人而事。」 「我早说过,她们随时可以离去。」 「你一点也不怜惜?」 「她们所求的只是怜惜吗?」郭冰岩问他也问自己。 石不华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兄弟,反正你迟早要吃回头草,不如趁今日没几人得知你叛离之举,立即随我回去,面子上也好看些。」 「你在激我?」 「我在诉说一个事实。无聊的乡间生活,你能忍受几个月?甚且外面的人均讲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真打算讨一个连面也没见过的女人当妻子?你的个性自负又自私,也只有在‘修罗门’内可任由你猖狂,世俗的道条法规可比门规更多。」 「我有胆子脱离,就有勇气接受外面的世界加诸给我的一切法规。」 「我不信。」 「要不要打个赌?」石不华生平最厌恶有人摆出一副瞧不起人的嘴脸。 「你拿什麽和我赌?」 「石园。」 郭冰岩眼中闪出一抹奇特的光芒,他明白石园对石不华的重要性。 「赌什麽?」 「我会找到我的意中人,凭的绝不是媒妁之言,而是两情相悦。期限设在二十五岁,到时我若做不到,自回‘修罗门’效命!」 「你赌赢了又如何?」 「你输了,自不能再干涉我的事,今生都不能找我麻烦。」 郭冰岩定定地和他对望半晌。「成交!」 石不华脸上平和,心底却暗松了一口气。若说「修罗门」中有谁是他不愿与之为敌的,就是郭冰岩。只要郭冰岩肯罢手,他就不必再担心追杀令。 他自斟自饮两杯酒,觉得甘美无比。 「第四个理由呢?」 「我有私事等著我亲自解决,必须离开一年,这次回去将交卸代理鬼王之职,相信义父会让谷莲修接任。」他看著义弟,有几分明白石不华的「出走」有几分是被谷莲修所逼。权位倾轧,不是谷天尊之福,出走,或许才是回报师恩的方法。但这种话几近大逆不道,他避过不谈,直言道:「也该是让谷莲修担当大任的时候,而你的麻烦也跟著来了。琉仙已来到此地不是吗?你竟不招待她人府?」 「我刚巧来了客人,赶不及去接她。」 「她不气炸了才怪。小心,有施琉仙在的地方,谷莲修必然随之出现,一个想劝你回去,一个巴不得你从此消失,左右夹攻,你的日子将非常精采。」 「你跟我说这些用意何在?」打死他也不相信郭冰岩在担心他。 「我可以帮你引开他们,代价是我要带走登封五鼠。」 「成交。」 郭冰岩话说完了,目的也达成,一刻也不多留。 临行回首朝石不华一瞥,竟带有三分笑意,「这石园,我十分喜欢,明年的初秋,我准时过来接收。」 不怀好意的阴笑声愈飘愈远,石不华气得拧眉。 「别作梦!即使用骗的也要骗一颗女人心让你瞧瞧!」 第三章 天方肚白。 黑决明和四婢前後走进来,侍立一旁,半声不哼,静待主人告诉他们一些内情。他们一直跟随石不华,虽然只是服侍主人的随从和婢女,不在组织的登录册内,终究福祸与共。 石不华将他和郭冰岩的打赌说了。 黑决明精细地分析。「只消主人肯出去露个脸,再佐以主人的财势,稍微放出一点风声,邻近各乡镇的殷富之家自然争相来攀亲,但难就难在不能凭藉媒妁之言,闺阁中的千金连面都见不著,如何两情相悦?一般人家的姑娘,即使教主人见著,也不能时时去缠著人家以培养感情,谁家父母肯让女儿做出此等败坏门风之事?不赶了出去才怪!主人,这个赌约郭大爷占的赢面较大。」 「若非如此,他岂肯和我一赌。」 「这麽说,主人已有腹案?」 石不华摇摇头,并不气馁。「事情总有解决的办法,我自会想出来。」 冬晴深隐於芳心内的情感被激动了,她的明眸清光奕奕地注视著石不华,几乎浮上一层泪光,她多麽想让他知道她的心正跃如奔马。等待多年,主人终究动了凡心,有那麽一天,她将成为他的红粉知己,如同冷慧凡、江墨寒之於郭冰岩的意义一样,是红粉知己,不再是女婢。 比起郭冰岩的冷峻,看似和蔼可亲的主人竟有一种使人更加难以亲近的感觉,却又那样吸引人。如同女萝瓜藤离不开大树,总在令人感到绝望中又无力远离,一种致命的诱惑,教人又爱又恼气。 而今,终於盼得云开见月。 她早觉悟,石不华这样的男人不是一个女人可独占的,她不妄想得到正妻的名位,只愿是他最贴身、最知心的伴侣。 冬晴一双明眸朝三位姊姊的脸上溜过去,看不出她们是否打著同样的算盘,但无疑地冬晴的赢面最大。论才干,春柔善解人意,裁衣做裳有织女之名;夏雪爽朗活泼,不善女红,精於算盘;秋心没有主见,绣工却是一绝;她冬晴集三人优点於一身,尤其一手易牙妙技,最令石不华称道。 最重要的,是在春、夏、秋、冬之中,冬晴最美。 人誉有仙女之姿的施琉仙,令谷莲修神魂颠倒,特为她建「留仙居」,取意盼她这位天上谪仙留下。冬晴自知地位卑微,无人敢拿她与大小姐比,正因为施琉仙也比不过她。 ******** 饮下一碗珍贵的参汤,舔舔舌尖的滋味,林来弟辨不出好坏,只觉得感动。 她连人参是什麽样子都没见过,筱樵也是,托福跟著喝了一碗。 丁勤花皮笑肉不笑的朝春柔道:「石大爷待客之周到真是首屈一指。」太周到了,她暗想,石不华到底存什麽念头? 其实春柔也挺纳闷的,但她一向只会遵命办事,不敢多嘴,也因此博得石不华的信赖。她会被派来客房伺候,可见林来弟在石不华心中的分量。 「小姐体虚,自该滋补一番。」 春柔笑语晏晏,为来弟理好衣裳,梳妥少女发型。 「春柔姊姊,替我向石大爷道谢,他真是一个大好人。」 「奴婢不敢僭越,待会见了主人,小姐自可同他说。」 「春柔姊姊,你看起来才不像奴婢,比较橡位小姐哩!」 「蒙主人错爱,供我姊妹衣食无忧,但自知身分卑微,小姐万不可高抬我等身分,那会折煞我们的福寿。」 「这样严重啊!」林来弟信以为真,昨天还在想,当奴婢吃好穿好,挺不赖的,原来也有潜在的危险,禁不起别人的一句好话。「夏雪姊姊和秋心姊姊都是你的亲姊妹吗?」 「来弟,你又犯毛病了。」丁勤花出声警告。小孩子太爱发问了。 「不妨事。」春柔笑道:「夏雪、秋心、冬晴和我,都曾蒙受主人的恩情,心甘情愿跟随在他左右服侍,虽不是同胞姊妹,但爱戴主人的心是一致的,情谊更胜亲姊妹。」 「石大爷做了什么好事吗?」 「十二岁那年,故乡闹旱灾,为了求活命,很多人都饿死女儿,留下儿子。若不是主人经过,将身边的乾粮全留给我爹,换取我一命,我早已不在这个世上。」如今思来已不再心痛,旱灾与水患自古便是汉人百姓身上的两颗毒瘤,一旦发作,不是爹娘狠心,只能怨苍天不仁,能活一个是一个,只是先被牺牲的,为何总是女儿?春柔心中虽无恨,但也难免酸楚,是女子无用吗?她已经证明这是错误的。 「小姐,你怎麽了?」 来弟目中泪光点点。「我真为你感到难过,春柔姊姊,你的遭遇太可怜了。」吸了吸鼻子,她又说:「跟你比起来,我才知道自己很幸运,从现在起,我将不再埋怨自己的名字了。」 「你的名宇怎麽啦?」春柔不解。 「来弟、来弟,就是希望招来一个小弟弟的意思嘛!这名宇害我时常被同伴笑:‘来弟、来弟,偏偏就不来弟。’因为我娘一直没能再生小弟弟,我爹自然很失望,不过还好,他没有不要我,我不应该再埋怨才是。」 「我觉得这名字很好嘛!非常可爱。」春柔诚心的说,没想到能从一个小女孩身上获得安慰,觉得来弟非常善良可爱。 「真的吗?」她不信地问:「从来没有人对我这麽说过。」 「我说的都是真心话。」春柔逗她。「不信你可以问主人。」 她听了,双眼似乎充满了夜星般光辉。 她自然不好意思当众问石不华这个傻问题,吃早饭时却胃口大开,吃下一大碗面条,还有卤味、煎鸡蛋和蒸腊肉,笑咪咪的直冲著石不华笑。 「我今天做了什麽好事吗?」石不华终於问了。 「你做善事救了春柔姊姊,而春柔姊姊的一番话让我觉得自己的名宇真是好,这不也是你的功劳吗?」 他看了春柔一眼,马上否决自己的善行。 「我救她不算行善,只是刚巧缺少一名侍女。」他的声音没有温度。「花钱买一名女婢倒不如作现成的恩人,教她铭感五内,甘愿为我作牛作马。」 来弟的笑容僵住了,丁勤花和林筱樵也都感觉不自在。 「怎麽啦?」他反倒大笑。「实话不好听,大家都爱听修饰过的场面话,真是奇哉怪也!来弟,我以为你会特别一点,你还小,千万别学会虚伪。」 「春柔姊姊根本不虚伪!」她气急败坏的说:「她真心感激你救她一命,服侍你是为了报恩,就算你心里不感动,也不要说话伤人,把别人的好心好意践踏在地!你太不知顾惜人心了,你坏蛋,你是坏人!」她气得哭起来。 在一旁的婢女全吓坏了,她们早习惯主人的怪脾气,谁也不敢和他争辩、触怒他。春柔想对来弟使眼色却使不上力,冬晴有点幸灾乐祸,暗笑:「不知死活的小孤女,有你苦头吃的。」她心有不平,这几个穷女人怎配和主人同桌共食? 石不华怔了一下,突然大笑出声。「来弟呀,」突如其来的将她整个人提抱起来,让娇小玲珑的她可以平视他含笑的眼睛。「我太感动了,这麽多年来,你是唯一肯对我说出真心话的人。」她不解的摇摇头,擦了泪。「人人都说我自负,倒也没自负到不知本身的缺点,骂我者有之,为我而哭的却只有你一个。」他在她光滑如镜的额上轻轻一吻,将她放下。 林来弟羞得满脸通红,他怎麽可以抱她、亲她,还当著众人的面?奇怪的是,她居然不感到讨厌,她是不是很不知羞耻? 石不华丝毫不知避忌,那只是感动的一吻,并无邪念。 「来弟,你愿不愿意跟我生活在一起?」 她露出一个迷惑的笑容,他还想要一个女儿吗?起初是犹豫,随後便肯定的摇头。「我不能当你女儿,人家会笑你太年轻。」 「现在我知道你将满十四岁,自然不会要你矮一辈。」他拉住她的手,亲切的直视她。「让我去同你舅舅说,把你许配给我,你可以住在石园和我一起生活,我想亲自教育你,亲眼看著你长大,等你够大了,我们才成亲。」 她半信半疑的看著他,尚未发育的身躯底下仍是一个小孩子的灵魂,没有来潮,自然没有女人的自觉。成亲,似乎是很遥远的事。她摇摇头,求助地看著丁勤花。 丁勤花深感不痛快,石不华未免太过目中无人,长辈在此,还敢厚颜无耻的向一个小女孩求亲。 这个男人连基本的礼义廉耻都不放在眼里吗? 多麽可怕的个性,说什麽也不能将琼花姊的小女儿送入虎口。 「这件事谁也作不了主。」丁勤花一句话带过,很会打太极拳的马上转移话题。「已耽搁了多天,家兄恐怕已盼得急了,主人的厚恩有机会自当回报,如令是该告辞了。」 石不华的嘴唇浮现懊恼的弧线,他不习惯被人拒绝。然而一思及他和郭冰岩的赌约,还有郭冰岩曾断言他适应不了外面的生活,便很快忍耐下来,反正他时间很多。 「传令下去,备好马车。」他眼一扫,夏雪立即恭身退下。「我要你们准备好的东西,准备得如何了?」 春柔走出花厅,不一会捧来一只食盒和一个小香囊,将食盒搁在筱樵桌前,笑道:「这是冬晴妹子自己做的一些零嘴糕饼,给姑娘们路上填饥,粗食不成敬意,勉强可以吃吃。」他将香囊交给石不华。 「来弟,这香囊你收著。」 「做什麽?」 他打开香囊,倒出一只两寸见方的精致白玉盒,打开盒盖,内装一粒粒的小药丸。 「我请李大夫为你调制出的止痛药,你带在身边,若再犯头痛,取出一颗服下,必能见效。」他把药收好,将香囊放进她手中,用他的双掌包住她的手和香囊。「记住,这是专门为来弟调配的特效药,吃了就不再痛了。」 「吃了就不痛了?!」来弟彷佛受到蛊惑,喃喃念著。 「正是,吃下药就不痛了。」他有力的声音似乎就是一种保证。 来弟看著他,缓缓绽出安心的笑意。 「谢谢石大爷!可是,我没有钱。」小小的玉盒子玲珑可爱,来弟虽然不识货,也知石园的东西没一样便宜的。「我可不可以只买药就好?」 「你这麽说,是侮辱了我作主人的诚意。」他皱起眉。「我就算穷得要当东西,也不会向客人收一毛钱。」 来弟只好把香囊收进怀里,低头不语。 「我又吓著你了?看来我得留心别在你面前发脾气。」石不华抬起她的脸,朝她笑。「小来弟,赠药只是我一点心意,没有其他企图,你无需放在心上,最好呢,是永远也用不著这些药。来,我送你们出去。」 马车已修理好,财福养息了多天,更是显得精神奕奕。他从来没这样享福过,不必工作便有饭吃,饭上还叠了两大块厚厚的酱猪肉或一只鸡腿,临走还赏了几块碎银子,他单纯的脑子没想过跟错了主人,只是很羡慕在石园当差的人。 出了石园,林筱樵马上打开搁在膝上的食盒,里头装的是蜜渍李、松子糖、枣泥梅花饼和桂花凉糕。她拿起一块做成梅花形的枣泥饼,前後翻看,惊讶道:「做得这样好看,怎舍得吃呀!不知是如何做出来的?」 「筱樵,我也要吃。」来弟并不感觉饿,依然被勾起食欲。 「不行,要留著孝敬舅舅,我们总不能空手去。」 「算了,有这分心意就够。」丁勤花知道大哥对石园有一股莫名的妒意。「这些东西不是乾粮,搁不久的,越新鲜时吃掉吧!」拿了一块桂花凉糕便吃起来,两女孩见她动口,也拚命往嘴里塞。 一走出石围,宛如由洞天福地重返人间,现实生活的种种跟著压回心头,心知再不吃些好的,往後只有馒头啃时再後悔也迟了。 没人将石不华的求亲当真,太不真实了。 ******** 天气渐渐地炎热,林来弟走进林里捡拾柴火,不时举袖擦汗,她的鞋底又磨破了,一直没时间补,生怕没做完舅妈交代的工作,不给白面吃,骂她是懒惰鬼,只配啃杂粮馒头,粗砺的食物几乎磨破她的喉咙。 一想到此,她动作加快,也许舅妈真的骂对了,她真是笨手笨脚,心里愈想快点做完,愈是弄巧成拙,搞得一团糟。 如果没有舅妈该多好!她常常偷偷这麽想。 刚进了家那二十天,日子好过得多,每天帮忙家务,没好吃的,但管饱。 她舅妈闵杏妃二十五岁时下嫁三十六岁的鳏夫,一进门便很快掌控了丁家的一切,连丁勤花都不得作声。 在邻村,人人赞颂闵杏妃是个孝女,为著照顾生病的老父而延误花嫁,父死後又守了三年丧,才由同宗一位叔公作主将她讦配给桃花村的丁秀才。有幸娶到名声良好的妻子,丁耕义自然乐意,况且还有七亩多的良田和两名婢女、一个长工陪嫁。 闵杏妃也不是很刻薄的人,只是她代父理财多年,精明惯了,不乐意家中白养多馀的人。当初说亲,只知有一小姑守寡在家,但她早已盘算迟早将她再嫁出去,若执意守节乾脆到尼姑庵去。哪知一进门,才知多了两张嘴,照她看,林筱樵青春貌美,不难择配良婿,将来说不定能从聘金上捞回本钱,所以没让她做粗活;至於林来弟,她一看便摇头,瘦骨伶丁,发育不全,白送人家都不见得有人要,注定是赔钱货! 既是赔钱货,自然该叫她做工抵饭钱。 闵杏妃很快看穿丈夫只是个空壳子,表面上尊敬他是读书人,私底下不免懊恼巧妇伴拙夫,她依然必须靠自己,自然能省一点就省一点,不得不吝啬些。若是丁耕义精明干练,不用她操心家计,她也乐意作个慈祥、温柔、大方的舅妈。 天既不从人愿,她的算盘只好重新打过。要放手大干,便须丁耕义不管事,於是她好言好语劝他专心读书,期待下次中举。丁耕义正有此野心,将家事全委托娇妻。 她首先给财福一笔养老金,叫他回家去;再来便是开始著意给筱樵、勤花我婆家,这两人一出嫁,就只剩一个吃白食的。 林来弟从不知白己这样惹人厌,怎麽做都不对。 她不曾感觉这样孤寂过,没人能在她无助时帮她一把。筱樵成天忙著做针线,自顾不暇;阿姨倒曾和舅妈说了一回,反而差点被舅妈给骂哭了。 来弟的思绪飘飘荡荡,彷如又重临爹刚过世那段最难捱的日子,娘伤心欲绝,筱樵只会抱著娘哭,没人有心去注意小来弟眼中的恐惧、焦虑和不安。她一个人缩在角落不敢去烦人,独自掉眼泪,就是没人想到要来安慰她,因为她太小,从不引人注目。 如今舅舅和舅妈也一样,没人肯疼她。 「来弟不是可怜的孤女,不是赔钱货,来弟会干活。」她一边念著,一边把柴捆成一束,她力气小,常常捆不紧,散掉了就得重来,已经被舅妈身边的大丫头琴心臭骂过好几回,琴心好比是监视她干活的工头。 才两个月,却像两年那麽长。 「来弟会干活,没有吃白食……」 「你在做什麽?」 一个声音突然吓住她,近来她很怕有人叫唤她,怕又叫她去挨骂。 石不华从阴影处走出,他观察她好一阵子。「来弟,还记得我吗?」 「你……石大爷!」来弟宛似见到亲人般激动。 「太好了,小来弟没忘记我。」他去一趟两湖,勘察那边可做的生意,心中已有腹案,便赶回来作安排,才空闲一日便从黑决明口中听到来弟过得并不好的消息。「来弟,你在忙些什麽?」临走,他曾交代黑决明留意来弟的事。即使早知丁家待人并不宽厚,但连一个小女孩也容不下吗?他必须亲自来看看。 「捡柴回家好烧饭。」来弟双手又忙起来。 「我来吧!你手劲小。」他三两下便将柴捆得结结实实。「来弟,把你的手伸出来。」她奇怪著,还是伸手给他看,一摊开手掌,自己却羞赧地马上缩回去,她的手好丑。石不华强拉来看,她一双手红肿、破皮,操劳过度了,才多久呀! 「不要看,很丑。」她挣不脱他的掌握。 「不,你的手不丑,丑的是虐待你的那个人偏狭小气的心。」他抚著她手破皮的地方,是流过血。「很痛对不对?」 「已经不痛了。」她不想自己总是留给人可怜的印象。 [别动。」把她手放在他的膝盖上,他伸手人怀摸出一盒膏药,抹在痛处,沁凉的感觉使来弟感觉舒服些。「你的手应该包扎起来,别再干活,好得才快些。」 「不行,不行,他们会不给我饭吃。」 林来弟跳了起来,已经耽误烧饭时间了,她必须赶快回去。 「来弟——」 她顾不得他的叫唤,背起柴捆马上跑回家。 回到後院,放下柴,打眼瞧见琴心正不怀好意的盯住她,心里猛打了个寒颤。 「夫人要见你。」 来弟本能地後缩一步,不知自己又做错了什麽。 「快一些!慢吞吞的想挨打吗?」琴心伸手过来扯她一把。 「不要打我,我会干活的。」 「自己去求夫人吧!」 来弟提心吊胆的随著琴心走向大厅,大厅供有神祗,这使她的心情愈发沉重。舅妈通常将她叫进房里训诫,到大厅,必然是很严重的事。 一人厅堂,她愈发惶恐,似乎有什麽大事要发生。不但舅妈在座,阿姨和筱樵都放下针活列席,甚至连难得见面的舅舅了耕义都被请出来。 「林来弟,你跪下!」闵杏妃先声夺人,给她下马威。 「我做错了什麽事?舅妈。」 「琴心,抽她腿子。」 细藤条应声抽打她後腿,她叫痛便跪了下去,呜呜咽咽开始哭起来。 丁勤花不平。「孩子做错了什麽,你教训她便是,何必叫下人打她,她好歹是丁家的甥小姐,轮不到下人欺负她。」 「对,对,尊卑要分清楚。」了耕义很在乎这点。 「下人知道洁身自爱,更强过不知检点的甥小姐百倍。」 「夫人,这话严重了。」丁耕义动容。「是谁不知检点?」 「就是你这位好外甥女。」闵杏妃戚容道:「老爷将家事托付给我,若不是事情严重到关系丁家的名声,我也不敢惊动老爷。」 「来弟,你说,你做了什麽?」丁耕义怒责林来弟。 「我……没有……」她拿袖子拭眼泪鼻涕,「不知检点」的意思她不见得明白,只知不是好话。 丁勤花冷笑。「嫂子,你让来弟从早忙到晚,没一刻空闲,她哪来的时间和精神去做出不知检点的事?」她也想趁今日大哥在场,让他了解大嫂待人实在太苛。 但丁耕义最重视的是名声,他绝不允许家中有人干出丑事影响他的威望,直问:「夫人,到底来弟她做了什麽?」 「琴心,把你所看到的详实禀奏老爷。」 「是,夫人。」琴心敛容端庄道:「来弟小姐今夭去拾柴回来得晚了,夫人不放心,命我去寻回小姐,我一走近林边,却瞧见小姐居然和一名男人手拉手在谈心,十分亲密,我当时吓得没主意,只知赶紧跑回来告诉夫人此事。」 林来弟不敢置信的望著琴心,以为她说的是别人。她何时叫过她一声「小姐」?而舅妈竟会不放心她? 「来弟,可有此事?」丁耕义厉声问。 她丝毫不觉事情的严重性。「他不是坏人,是石园的主人石大爷,阿姨和筱樵也见过他,可以作证。」 「他帮过你们的事,我早已知晓,但他为何又来找你?」 「我不知道,可是我没有和他手拉手,琴心乱讲,当时他在帮我的手敷药。」来弟平伸掌心,露出受伤的手以证明。 闵杏妃一时有几分尴尬,怕丈夫责问来弟的手伤,万没料到丁耕义却冲动的抢下琴心手中的藤条,往来弟的手心抽去,一时火辣辣的刺骨疼痛直钻人心,来弟痛得缩手唉叫。他犹发狠的打她手背、指头、手心,斥责道:「不知廉耻的小浪蹄子!你若知道羞耻,即使两只手都烂掉也不准教男人碰你一根手指头,可是你却反过来叫男人给擦药……贱货!你不要脸,丁家还要脸!」 林筱樵吓得直打哆嗦,在来弟的哭叫声中,也只能够喃喃求饶。「不要再打了,不要再打了。」声音传不到他人耳中。 「大哥!」丁勤花是唯一有勇气抢下藤条的人,高声喊道:「你打死来弟,真对得起九泉之下的琼花姊吗?」 搬出死人、永远是最有力的恫吓。 丁耕义退回宝座,口里不住道:「不像话!不像话!」不知是骂来弟不像话,还是责备丁勤花忤逆长兄不像话。 闵杏妃乾笑两声。「俗话说‘见舅如见娘’,今日大姑若健在,也会赞同老爷管教来弟;不幸大姑仙逝,老爷舅代母职,来弟只要出一丁点差错,不只我们心中难过,更无颜去见地下的大姑。」 「不错,不错。」 「不过是一件很单纯的小事,你们却小事化大,还敢说为了琼花姊?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鬼胎!」 「勤花,你说这是什麽话?」 「大哥,‘严以律人,宽以待己’,不是读书人的风范。」 「你放肆!你安分守你的寡,家里的事不许你过问……」 异峰突起。 「来弟!」林筱樵两个跨步扶住来弟的身子。「来弟,你怎麽啦?你不要慌,来弟,不要慌,慢慢呼吸……」 「我好痛……我的头好痛……救救我……我的头好痛、好痛……」 「来弟!来弟!天啊,怎麽办?谁去找个医生来?」 丁耕义等人皆不知来弟有病,一时全惊呆了。 「筱樵,你别慌,」丁勤花提醒。「石大爷不是给了来弟一盒药?」 「对,对。」她知道来弟总是将香囊随身带著,连忙取出来,手忙脚乱的倒出白玉小盒,一个没接好,小盒落地蹦到闵杏妃脚边,被她抬起。 「啧啧,好精致的白玉盒。若说来弟和那位石大爷之间没什麽,有可能一出手便送出这麽名贵的东西吗?老爷,你以为如何?」 林筱樵求道:「舅妈,先把药给我吧!来弟痛得厉害。」 「她这是什麽病?」 「不知道,大夫诊断不出,只能给她止痛。」 「天哪!她竟罹患不知名的怪病,这以後还有人敢要吗?我们岂不是要养她一辈子?」闵杏妃对来弟更增厌恶,谁也不乐意替别人养孩子,还是个有怪病的孩子。 「药、药,给我药。」来弟并没有忘记石不华的保证,吃下药她就不痛了。她两眼发光,充满希望的扑向药盒,教闵杏妃隔开。「那是我的,那是我的……」她哭喊,又抱头叫痛。 「嫂子,你难道一点恻隐之心也没有吗?」 「我是怕来弟受骗,这万一是毒药怎麽办?」 「依我看,你才是会害死来弟的毒药。」 闵杏妃大怒,将白玉盒子朝大门口掷出去—— 「我的药……」来弟一瞬间感到绝望透了,抱头哭道:「你是母夜叉,你是最可怕的母夜叉……」她没瞧见闵杏妃脸上闪过後悔的阴影,更没瞧见石不华刚巧接住了白玉盒,以天神之姿令人骇然地怒视厅上众人。他将来弟整个人抱在怀里,看她痛苦得几欲晕去,很快喂她服下一颗药丸。她感觉到了,紧紧的依偎在他怀抱里,意图平复颤抖的身躯。 石不华张开双臂将她圈满怀。 「哦,来弟!不痛的,来弟,忍一忍,很快就不痛了。」 「很快就过去了,很快就过去了。」 「小来弟很勇敢,忍一忍就过去,很快就不痛了。」 来弟的泪在他衣襟涎洒,他愈发紧紧地搂住她。 「别怕,我会一直陪著你、保护你,不让人骂你、打你、虐待你,永远都不会了,来弟,你知道我本领很大,我说会保护你就一定做得到。」 她稍稍抬起脸看他,痛苦减轻了,仍是惶然无助。 「你睡吧!一切都交给我。」 他手指轻轻按在她黑甜穴上,来弟睡著了。 「别忘了梦见我。」在她额上又烙下一记轻吻。 「不像话!真是不像话!」丁耕义终於清醒了,义正辞严的破口大骂。「丁家的列祖列宗在前,你们居然干下这样的丑事,也不怕天打雷劈!」 「住口。」石不华对他可没有丝毫温情。「你纵妻欺凌一名弱女,是为不仁,愧对亡姊临终托孤,是为不义,你不仁不义,还配叫丁耕义吗?」 「你……你敢这样跟我说话?须知此处是丁家大堂,不是石园。」 「我没工夫理你,现在你给我听清楚。林来弟我带走了,我很快便会派人来下聘,不管你同不同意,我都要娶她为妻。以前的事我姑且不追究,但从今以後林来弟就是我石不华的妻子,生死荣辱,再与你们姓丁的无关。」 「你要娶来弟?」丁耕义的舌头差点打结。 「你真要娶林来弟?」众人皆疑。来弟有什麽好? 「我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告辞!」 石不华竟真的抱起人就走,丝毫不把丁家人放在眼里,气得丁耕义直跺脚。 「你给我回来!我不答应,我偏不答应!我也绝不让你姓石的称心如意。」 「你回来……好,咱们走著瞧!我到官府告你诱拐良家妇女,教你身败名裂……」 「我……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在怒骂声下,石不华根本无关痛痒,他早去得远了。 闵杏妃也没叫长工、丫头拦住他的去路,看看他神气的样子,再看看自己老爷,哪个女人会不遗憾她嫁的不是石不华那种男人? 多金的男人不难找,但像他那样温柔多情的,她却一个也没碰到。 闺怨啊,闺怨! 第四章 黑决明大大地被震惊了,向来冷静到近乎无情的主人竟会干出「抢亲」之举! 那位新娘只有十四岁,还没有发育的迹象,难道他敬重的主人患有「恋童癖」?!名分未定,尚未下聘、迎娶,他就这麽把人抢回来了,天底下就是有这种任性到极点的主人,他命好苦,累得他又黑瘦了一圈。 「此事万万行不通的,主人。」 黑决明说到口乾舌燥,石不华仍是充耳不闻,一意孤行。 「你设计的大马车终於有派上用场的时候,你应该高兴才对嘛!」 这一次例外。黑决明挥汗如雨,继续和主人奋战: 「请纳属下忠言,让来弟小姐待在石园养病,主人若是带著小姐齐赴两湖,这里将会谣言四起,说林来弟和石园的主人私奔了,这对来弟小姐太残忍,日後她还有脸回来吗?」 「你是什麽出身的?任由别人欺到头上也不晓得反击,枉费跟随我多年。」石不华反倒训了他一顿。「谣言由人口中传播,你不会趁谣言未起时自己先放出话吗?说丁家假仁假义,凌虐一名孤女,害得她旧病复发,命在旦夕,石园主人为她打抱不平,带著她出门寻觅神医治病,又考虑到林来弟的名节,所以事先和她订下名分,以兔遭人非议。」他清冷的眼神,有种戏謔众生的快意。「我说的也算是事实,如此一来,村人反过来同情来弟,丁耕义为了不使事件扩大,当会收下聘礼。」 丁耕义不知倒了什麽楣,招惹上「鬼佛」石不华。他厌恶血腥,不轻易扬言报复,但这不表示他不会整人。 黑决明可以想像「石家版谣言」一传扬出去,传人丁耕义耳中,他这位桃花村第一清高名士的脸包准马上黑一半,以他保守书生的僵化脑袋只怕会不懂得转弯,万一他耍起性子,硬碰硬起来,到时两家都不好看,只会使流言变得缤纷多采,乐得村人一饱耳福,短期内茶馀饭後不愁没话题可聊。 以黑决明对主人的了解,石不华从没有认输的时候。 但愿丁耕义少一点意气,多一些世故才好。 回到居处舒心楼,石不华见旅行用物都已打包好,夏雪拿著册子正在点算,他直接上楼去。房里,林来弟已经醒来,她的双手缠满了白色布条,靠坐於床头,春柔正在喂她喝蘑菇鸡汤,所有的作料全事先弄碎了,容易人口。 冬晴正邀功。「你可是托了主人的福,才吃得到我亲手煮的东西。」 「放肆!」石不华刚好进来。「这是你的本分。」 「奴婢知错。」冬晴装出惭愧的样子,等石不华脸色稍缓,便要求道:「主人此次出远门也带我同行好吗?」他只吩咐春柔、夏雪随行,秋心和冬晴留下来帮黑决明,石不华要他们往北依照他的指示设立商业据点,他则带著来弟往南走。 「主人,小姐身子虚,我可以帮她熬补汤滋养身体。」 石不华看了来弟一眼,她比第一次见面时更瘦一些,愈发像个小孩。「也好,你和丘圣平调换,叫他跟著老黑办事。」 「遵命。」冬晴喜上眉梢的去传话。她要把新做的两套行头带著,必要时可以亮相,她知道男人都是爱面子的,身旁的侍女愈美,主人就愈有面子。 她也知晓丘圣平绝不会埋怨,她早看出他对秋心那老实丫头有意思。如此安排,既成全他们俩多相处的机会,也等於替自己剔除一名竞争者,一举两得。 相信日後秋心也会感激她的,冬晴满怀喜悦的步出舒心楼。 石不华接过春柔手中的碗,「你也下去准备吧,我们未时三刻动身。」春柔告退後,他坐在床侧继续喂食。 来弟神情呆板,面无欢容,自昨天归来,她一直没开口说一句话,大不同於他们初相识时的情景;两三个月形同奴役的生活,非但令她的身消瘦,更令她活泼的心萎缩。所以,石不华要带她走,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相信不出几天她便会恢复从前的模样。 「来弟,」他不在意她没多少反应,以轻快的声音说:「不知你对昨天的事情记得多少,总之,我把你带回来了,从此刻起,你便是石不华的未婚妻。」来弟闭口不食,瞪大眼睛看着他,他自顾往下说:「你别慌,我有耐心等你长大。把嘴张开!嗯,很乖。你听我说,很快我就要动身下两湖,那边物产丰富,有很多生意可以做,不过去分一杯羹实在可惜。来弟,你自己决定,要随我下两湖,还是留在石园?」 他早作好决定,只是想请她开口。 「跟你。」她小小声的说,深怕再被带回丁家。 她面色阴霾,石不华看出来了,拍拍她的手臂,朗声道:「打起精神,林来弟!我保证以後你会忙得没空垂头丧气。」 忙?来弟点点头,道:「来弟会干活,来弟不会吃白食……」 「胡扯!」他喝斥一声,忙又缓和严厉的表情,抬起她消瘦得使尖下巴更明显的脸,温暖的眼神朝她笑著。「你是我的未婚妻,你不需要干活。你要忙些什麽呢?一开始,你要忙著吃、喝、玩、乐,把自己的身子养壮点,然後学著读书、弹琴、作画、刺绣等等,挑著你有兴趣的学习,我不勉强也不阻拦,总而言之,你只要忙著花我赚的钱就够了。」 来弟怎麽也不明白他。「你好奇怪。」 「对,我是怪人,你是怪人的妻子,就是这麽回事。」 她听出他话里的真诚,看来他真是将她当成未婚妻看待了,她心里说不出是什麽感觉,疲累的身心使她无法作深入的思考,不必回丁家倒真令她松一口气。 「可是,筱樵呢?」 「你不需担心她,她的处境比你好多了,再则,我已派老黑备下丰富的聘礼,有了这些聘金,相信你舅母会满意得不再苛待你姨妈和筱樵。」 「聘礼?」那不是太便宜丁家了吗? 石不华看过清单,数给她听: 「计有猪二十头、羊十二只、牛十头,以及十六对鸡,布二十疋,首饰十二件,头饰十二件,金子五两重的十二个,白银百两,外加一些琐碎东西。」 来弟傻愣当场。他疯了是不?丁、闵合婚,总财产也不过是这个数目,他真大方,一下子使他们的财产增加一倍。 石不华傲然道:「我要他们懊悔曾经虐待你,要不然,日後我敬重他们是长辈,所孝敬的何止是这个数目!他们收下了这些聘礼,难免心虚有愧,以後也不好意思再来麻烦你。同时,我要全桃花村的父老都明白,林来弟是非常、非常宝贵的。」 来弟屏息不语。她很宝贵? 「来弟是宝贝,价值连城的宝贝。」他真心这麽想。 他存心用钱砸昏丁耕义和闵杏妃,看他们还有脸看轻来弟不? 来弟不是赔钱货,绝对不是!他要闵杏妃承认这一点。更要紧的是他要来弟学会自信,以自己为傲! 人人均不瞧在眼里的小孤女,石不华却愈发看重,他自信眼光不差,来弟是未经雕琢的美玉,所需要的只是巧匠以灵敏的双手琢磨出属於她的美丽。 她的美丽只有他知道。 石不华悠然地笑了,他不急,他有耐心等待她的美丽。 但来弟有自知之明。「你为什麽要对我这麽好?为我花费惊人的金钱?我根本不是价值连城的宝贝,你会後悔的。」 「你错了,後悔的人将是你,不是我。」 「我?我後悔什麽?」她根本一无所有。 「等你真正长大了,你会後悔过去太轻信别人的言语,贬低了你自己。」石不华起身将碗搁在桌上,从怀里摸出一件金质物件,突然道:「令天是咱们两人的定情日,我送你一件有趣的东西。」摊开手掌,现出一只约两寸半高的黄金双耳瓶,瓶上有金属盖,两只金耳穿上细致的金链子,在瓶盖上方一寸半的地方再穿过一颗圆溜溜的黑珍珠将金链收束後再延伸上去成为一条项链,十分别致,玲珑可爱。 「好不好看?」 「真美。」来弟没见过比它更迷人的东西了。 石不华就爱看她惊叹的可爱模样,爱她那分真性情,不假思索的将黄金双耳瓶悬挂在她胸前。「给你在车上无聊时把玩儿,可以把瓶盖打开,瓶里填有香料,闻著可醒脑安神。」 来弟却爱它是难得一见的首饰,瓶身雕镂花纹,怎麽看都不觉单调,更因它是她的第一件装饰品。 地仰脸感激的看著他。「我要如何谢你呢?」 他手指自己的面颊。「亲我一个,用心的爱我。」 她像孩子般蜻蜓点水的亲了他一下,带著羞涩的心情发现男人的面颊同样光滑温暖。 石不华不甚满意,勉强可以接受。「下次要亲久一点。」 「石大爷……」来弟急了。 「石大爷?好奇怪的称谓。你还小,就叫我大哥吧!」北地有些地方民风保守,妻子不直呼丈夫名讳,尊称大哥。 她一时叫不出口,石不华也不勉强,自先回房更衣,让春柔和秋心帮来弟换上全套的新衣;上次他去两湖,带回江陵有名的细罗、丝绸和锦缎,细罗轻软薄柔,丝绸色泽绚丽,锦锻高贵清华,早交由春柔代来弟裁衣。 人要衣装,华衣美服教人精神为之一振,上自八十岁的老太婆,下至八岁的小姑娘都一样。 午後的太阳,使来弟的面孔苍白中透出一抹红晕,石不华将她抱出来,裹著白布的双手轻搂他粗壮的颈子,讶异的目光落在石板道上,两马拉的大马车已准备就绪,十位神情剽悍的男子牵著自己的马,面上一片肃穆。 「各位,见过我的未婚妻林姑娘。」 「林姑娘。」十壮汉齐声呼道。 来弟羞怯地一笑,枯萎的心在目睹这麽多充满活力干劲的悍马健儿,竟也活泼泼地苏醒过来,眨著好奇的眼睛看著这一切。 「要上路了。这一去要好几个月,有时需露宿野外,你怕不怕?」 「不怕。」 石不华露出赞赏的笑容,让她坐进大马车,春柔和冬晴陪侍左右,冬晴替代丘圣平上马,她也是情愿骑马的。 「出发!」 杂沓的马蹄在石板道上敲出响亮的节奏。 四轮马车跟随马队快速驰行,车身宽长且坚固厚实,里头可坐可卧,十分舒适,不感觉什麽颠簸。 「这座多人一起出远门,心里比较踏实。」春柔说著。石不华暗中交代她们多与来弟交谈,激发她的谈兴。「小姐是否也有同感?」 来弟暗自比较她和筱樵随丁勤花来此投亲的情形,和今天大队人马前呼後拥的景况,确实不可同日而语,人多总是比较容易使人安心,所以她点了点头。 微掀窗帘,还有一层透明的青花薄销封住窗口,阻隔沙尘,又不妨碍视线。 「主人是位不甘蛰伏的大人物,我早知他乡绅做不久的,果然他早有安排。」冬晴的脸上满是崇仰之色。马车正路过一片枣林,她正好夸耀。「这片三甲多地的枣林是主人的产业之一,像这种枣园有三处,栗园有两处,每年的收益便足够丰衣足食。我想你是不懂的,枣栗全身都是宝,枣花、粟花是很好的蜜源,蜂蜜成了另一项多出的收益,果实的用途多广,而枣叶可入药,栗子叶可充饲料,枣木和栗木可以做车轮轴、桥梁和家具。」 她由座椅下的夹层取出一只木漆食盒,打开来。「枣子可以生吃,做成蜜枣可以保存良久,请小姐尝尝。」一整盒的蜜枣散发出一股甜香。 「还有栗子糕、山楂糕……主人吩咐想法子让小姐多吃。」 「我不饿,突然觉得好困。」来弟揉了揉眼皮。 春柔忙道:「吃了药想睡才好,睡得多身体自然好得快。」大马车原设有睡眠的空间,伺候她睡下了,拿出主人的披风给她当被子盖。 冬晴轻哼。「早知她听不懂,何必浪费唇舌。」 「冬妹!」春柔警戒她。「你的口气和态度都不对,把她当成无知小儿似的卖弄你的知识,你逾矩了,你知吗?」 「春姊,我不懂,你真当这个黄毛丫头是我们的主母不成?」 「不错。莫非你在质疑主人的选择?」 「冬晴不敢。」她担不起这罪名。石不华何等自负,他做买卖从没赔过钱,林来弟必然有她的价值在,可是……「可是我就看不出她有什麽好?脸蛋不美,身材像小孩,又没读过书,连一样拿得出来见人的特长也没有,我就不懂,主人看上她哪一点?我想,无非是同情她的遭遇罢了。」 「冬晴,你会说意放肆了,万一教主人听见,非赶你回去不可。」 同情?春柔很快否决这个因素。她们四人全是在生死边缘挣扎过的,比起林来弟,加倍令人同情,石不华可没意思娶她们任何一个。她不是没看出冬晴心心念念的全是主人,太傻了,跟随他左右这麽多年,她都快二十了,冬晴也过十八,石不华若有意,早已命她们侍寝,他有这个权利。 冬睛是聪明人,怎麽偏在这事上懵懂呢? 春柔也有过奢望,但很快便醒悟过来,但愿冬晴也能早日清醒。 出了桃花村,石不华来到窗边,瞧一眼来弟的睡相,说道:「第一站是叶城的万来客栈,我们先走,你们随马车慢行。」春柔答应。他再看来弟一眼,策马离去,留下夏雪一骑护行,其馀十一骑飞快消失在视线外。 冬晴隔窗道:「夏姊,明日换我骑马,你来坐车如何?」 「你这小妮子在想什麽我会不知道?好吧,成全你。」夏雪暗笑,一路上,她根本没有同石不华说上一句话,十个大男人虎视左右,再大胆的女人也不得不安静。 冬暗不料自己的心事这麽轻易便教人看出,这麽一来,她非成功不可,否则颜面何存? 春柔搬出她的百宝盒,来弟的一套夏杉她已裁好,在车上正好动手缝制,一来也可排遣无聊。枯坐了一阵子,冬晴也忍不住拿起一条裤管缝了起来。 初夏,蝉声乍起。 ******** 「这是干什麽?这是干什麽?」丁耕义连连问道,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直人书房,拒绝见黑决明和媒婆。流言四起已令他恼然,大笔聘礼一路吹吹打打的送上门来,更引起四邻侧目,议论纷纷。 闵杏妃乐得眉开眼笑,有了这大笔进帐,她可以买进数甲良田,从此吃穿全不愁了,怎能不舒心快意呢?真个始料不及,林来弟竟价值不菲,早知当初就多对她好些,把她养得白白胖胖,聘礼怕不更多? 「退回去!退回去!我丁某人不为五斗米折腰。」 对了,先摆平这不识时务的大老爷才成。 不为五斗米折腰?开玩笑!他可曾凭自己的双手赚过五斗米?不过蒙祖上庇荫,做现成的小地主,成天只知闭门读书,不然便呼朋引伴游山玩水,视生产为读书人的耻辱,一味讲究清高,骨子裹不全靠女人支撑门面?有妻子时靠妻子精打细算,没妻子时赖妹子勤俭持家,这大老爷做得可真轻松。 奈何闵杏妃亦心知肚明,非但丁耕义自己不会这麽想,父老们也敬重他是有功名的,妇人少艾则羡慕她夫家有底子,不必辛勤劳作。 她的奉献,只有自己人知道。 「那不知检点的小贱人,爱跟男人私奔便随她去!我没道理代她亲娘收下聘礼,因为我绝不承认这门亲事。」 「老爷,求你为了家祖先留点颜面吧!」闵杏妃和他关在书房里,劝说:「流言对丁家不利,说咱们亏待小孤女,咱们有吗?打我进门起,从没少过她们姊妹吃的、穿的、用的,瞧瞧筱樵,不也长得骨肉匀亭?只有来弟自来便瘦巴巴的一副可怜相,才引得村人议论。虽说谣言止於智者,一般的村夫愚妇又何以明白呢?老爷,这是一个攻破谣言的上好时机,收下聘礼,将来弟许配石不华,正可表现我们丁家问心无愧,成全良缘。至於来弟的私德令老爷痛心,反正丁家也不必去巴结石园,往後不再来往便是。」她也是精明人,自能体会石不华意在割断来弟和丁家的关系。如今虽感惋惜,却已悔之不及,是以更不能放弃这一笔可以令她安稳过一生的财富。「老爷,就算我代大姑求一求你,为大姑的女儿留一点颜面,她在九泉之下也会感激你的。」 丁耕义无法不动容,她一番话合情合理,且保全丁家的颜面。 「唉,我怕父老议论我贪图聘金,这……」 「老爷若肯答应,我想送来弟一笔嫁妆。」闵杏妃早有打算。「村北那块两分田,石园曾有意购下,被老爷拒绝过,不如就当作陪嫁送给石不华,他也不吃亏了。」她有自信这笔财富到了她手中,会比秀才丈夫所带给她的安全感还要多十倍。 「罢了,罢了,就便宜他吧!」 丁耕义懒得再争,知道自己并没占什麽便宜,不再感觉石不华财气逼人得教人难受。早日解决这些烦心事,书中自有黄金屋。 闵杏妃兴高采烈的出去办事,那块两分地顶多值三十两,这交易一本万利,实在好做得很,可惜机会难再。 行经卧房,她才吃惊的看到了丁勤花正伫立一旁,张大眼睛注视著她面庞的一切情绪。丁勤花是知道她的决定了,而且很不赞同,她想。闵杏妃深深的回视一眼,一甩头,毅然的撇开了丁勤花,自顾自的离去。她以为丁勤花应该明白的,整个家的重担全在她两肩上,那麽多人要吃饭,还要筹办妆奁,她不现实、不功利,全家人喝西北风吗? 挖石家的东墙,补丁家的西墙,如此她们才有好像吃、好衣穿,她应该懂的。 丁勤花不懂,她不像丁耕义那样喜欢自欺欺人,这聘礼收得问心有愧、面无光彩,简直可耻!她没多嘴的馀地,只是愈来愈不了解她的大哥。 黑决明顺利办好主人交代的任务,真庆幸了耕义有一个「明理」的妻子。 他的心松了一半,另一半却沉重起来。原有意迎娶了家悄寡妇,主人既跟来弟订下名分,他怎敢长上一辈要主人叫姨爹?不教石不华拧下脑袋才怪! 即使丁家表明有土地陪嫁,他也高兴不起来。 罢了,男人志在四方,他还有生意要做,没空伤春悲秋。 而丁家一夕成富,成为桃花村人人谈论及羡慕的对象。 这厢,却有一名少女暗自伤心爹娘早逝,而今连亲妹子也不得相见。 林筱樵躲在房里哭泣,丁勤花回房瞧见,劝道:「别哭了,来弟从此是石园的人,这样也好,石不华不会亏待她的。」 「她怎能这样……这不等於卖了来弟?」筱樵暗怅闵杏妃拆散她们姊妹。「以後,我还能见到来弟吗?」 丁勤花不知道。「别怨你舅妈,其实她也不是坏人!只是太会替自己打算,缺少仁恕之心,真要怪就怪你舅舅没用吧!」 筱樵不懂这些,她只想把来弟找回来。 「找她回来做什麽?从早到晚作牛作马,做到磨破双掌嫩皮也换不到一顿好饭吃,人也变得沉默畏缩,成天精神恍然不安……唉,想想,我倒宁愿看她毛病恁多时的模样。」 「跟了石大爷,日子就好过吗?」 「回想住在石园时那种富裕的日子,你应该反过来羡慕来弟才是。」 林筱樵沉默,两行眼泪直坠而下。 来弟终身有托,而她呢?在闵杏妃的估算下,她的价值若干? 丁勤花亦心有戚戚,不知闵杏妃又能容她到几时? 即便不思量,也攒眉千度。 ******** 一团火云卷近石园。 施琉仙姿容皎皎,喜穿红衣,骑著一匹赤红色大马,宛似一团火云,人与马的性情同样的难驯,同样的坏脾气,石不华送她一个外号:「俏罗刹」。 「仙妹!等一等!仙妹!」一匹白马紧跟於後。 「少噜嗦!你回去干你的事,少来烦我!」 「不成的,仙妹,我怕你给石不华那厚脸皮的拐了去。」 「你那张脸皮才是举世无双的厚!臭痞子!」 「仙妹,唉,仙妹!你总是不懂我的心。」 「老娘不想懂!」她气得口无遮拦。 「好啊,好啊!你做老娘,我做老爹,不过仙妹,咱们得先生几个孩子才做得成,你说,咱们生几个好呢?五个会不会太多?」 「闭上你的嘴!」 「仙妹……」 「闭嘴!谷莲修。」 施琉仙双腿夹紧马腹,拉开距离,飞驰而去。 「仙妹,留点神,别骑太快。」 她理所当然的充耳不闻。 谷莲修不得不加紧马步。早知就不把红马「火云」送给仙妹,害他差点追丢了,幸好有「追风」在,他才有法子找到仙妹,保护她不被石不华所骗。 那个皮厚赛城墙、冷血冷心肝的石不华,就靠他那张骗死人不赔命的狐狸笑脸,拢络他爹的心,又随便给仙妹一个希望,然後拍拍屁股一走了之,这种人早死早超生,走得乾净算便宜他了,何苦追他回来?仙妹铁定中了他的蛊! 他劝过她不下百次,她反而嫌她烦,真是好心没好报。她怎麽可以这样伤他的心呢?她是他未过门的妻子(他预定的),跑来追他的死敌太令他痛心了。 双马驰至石园前,大门紧闭。 「仙妹,回去吧,我的心好痛!」他捧心道。 「又痛了?你的心是纸糊的,天天痛?!」 「这次是真的。」他生得一张可爱的圆脸,逗人垂怜。 施琉仙却不上当,长鞭信手卷去圈住他上半身,硬拉过来,他只好夹紧马腹随鞭而动,笑出比石不华更骗死人不赔命的无辜笑脸,陪笑道: 「仙妹,你有法子医我心痛?」 「我有个一劳永逸的法子,心痛割心,保证你从此不再痛了。」她阴笑道。 他还是笑。「不好吧!这法子太血腥,美女的玉手不适宜沾血。」 「‘修罗门’的人怕见血?」 「那不同,生意归生意。」谷莲修巴不得被她圈住一辈子、水不分开,流露出幸福的笑容。「仙妹,我发觉只要你同我这麽亲近,跟我笑上一笑,我的心便不那麽痛了,我相信只要你肯跟我成亲,我的心痛自会不药而愈。真的,我发誓不骗你!」 纯真样的笑脸,她愈看愈火,一鞭子抽过去! 「你还敢发誓,你现在就是在骗我……」 「哇!救命啊!」谷莲修当她收回鞭子时已有心理准备,她皮鞭扫出,他人已随马窜逃!追风别的本事没有,一见火云同它的主人一道发怒时,它逃命的本事半点不输主人,绝不辱没追风之名。 一追一逃,闹了半晌,施琉仙忆起此行任务,掉转马头回去。谷莲修保持两个马身的距离在後面盯紧她,不知她气消了没有? 真是没面子,他第八十九次求亲失败。 谷莲修,「鬼王」之子,「修罗门」第一顺位继承人,有「笑阎罗」之称。 他初生之犊不畏虎,就怕仙妹发威。 再次来到大门前,施琉仙高跨马背上,以三鞭打响门板,顺便打落了大片门上的红漆,威力赫赫不凡。 谷莲修又拍手又高声笑道:「仙妹好手段!一来就给石不华一个下马威,干得好!我的心痛又更好了些。」 「少胡说!我只是懒得下马敲门。」 「嗳,仙妹,你气消了没有?」那三鞭子若抽在人身上怕不皮开肉绽才怪。 「你下次还信口胡说不?」 「不了,不了。」他大胆的向前,圆圆的脸配上圆圆的酒窝,让人见了忍不住想笑,再也板不起脸。 「你不讨人厌的时候,挺可爱的。」 「仙妹,我是个大男人,别以可爱形容鬼王之子。」 「谁教你生成一张让人想笑的脸。」 谷莲修不悦的拍打马头,可怜的追风不敢叫痛,反正每回到最後倒楣的总是它的头,而它似乎瞧见火云正露出和施琉仙一样幸灾乐祸的女魔头笑容。 可怕的女人,可怕的母马,怎麽主人不离她们远一些呢? 等了许久,才见一名半老头子来开门,施琉仙懒得和他噜唆,直截了当的说: 「我是石不华的义妹,我要见他。」 「主人不在家。」 「他上哪儿去?什麽时候回来?」 「不知道。」 长鞭卷喉,她厉喝,「说实话!」 那门房吓得险些晕去,快喘不过气了。「真的……不知……主人没交代……」 收回长鞭,她又问:「黑决明人呢?」 「咳咳……总管昨日也出远门了。」 「如今石园由谁管事?」 「庆嫂。」 「好,我就见她。」 骑马长驱直人,如人无人之地,施琉仙一肚子的气,气郭冰岩欺骗她义父命在旦夕,这一来一回,倒教石不华开溜了,哼,她总有法子教他现身的。 依她过去的脾气,非打烂石园里的鲜花出口气不可,只是……唉! 有一回她拿盆栽练鞭法,石不华见了,绷紧三天脸不和她说话。 就是这麽怪,她反而因此喜欢上他。 同样的事,谷莲修见了,拍掌夸她武功好,郭冰岩则根本视而不见,懒得理会,只有石不华会直斥她的不是。 其实,她人门最早,她娘和谷天尊有远亲关系,七岁时被收养,石不华是後来者,竟敢入门没两年便开罪於她——谷天尊最宠爱的美女。 当时她气不过,拿他练鞭法,打中他好几鞭,那时他初学武功,尚不如她,不过这之後,她再没打赢过他,他术业猛进,彷佛打从娘胎已是练武功的好材料。过了好长的一段时间,她才明白他三天不和她说话并非恨她打人,而是她害死好多无辜的花草。 到今天,她依然没当花草是一回事,却没再伤过一朵花。 石不华珍惜无情的草木,为何不珍惜父子之义、手足之情?他走得那般决然,没有丝毫留恋,她不懂他的心。 在花厅奉荼,谷莲修竭力想挑毛病,却挑不出来。论堂皇是够堂皇,论典雅也半分不缺,石不华本人就跟这屋子一样讨人厌,光会求表面功夫好看!谷莲修心中冷哼。 想当初他和仙妹青梅竹马,两情相依,我眼中有你,你眼中有我,两颗纯挚的心默默相许,石不华却死不要脸的硬插进他们之间,故意引诱仙妹的注意,从此仙妹对他分了心。 算来仙妹也是受害人,罪在石不华。 由庆嫂口中只得知石不华下两湖做生意,其馀一问三不知,但这已足够。 他大笑。「那家伙一身的铜臭味,走到哪儿都死性不改。」 施琉仙脸色微变,闷不哼声的走出石园。 「仙妹,死心吧!那家伙只爱银两,他不会跟你回去的。」 「臭痞子,闭上你的臭嘴!」 「惹你不快的是石不华,找他出气去!」两湖何其大,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 她上马。「我这去找他。」 「你疯啦!这不啻是海底捞针。」 「他不能成为商人,」她坚决的说:「‘修罗门’和义父都需要他,他必须回去。」这也是为了她。她不忍背弃义父嫁出‘修罗门’,她的丈夫自当是‘修罗门’中人。 「仙妹,你是不是藏有私心?」 「谁没有私心?我想嫁石不华是众所周知的事。」施琉仙快乐的说出心中事,痛快之至,一点没有因为谷莲修在场而有分毫尴尬。 「是吗?‘修罗门’中人人皆知我娶妻当娶施琉仙,没人传说你要嫁石不华。」鬼王之下,他最大,即使散播谣言也需散播对他有利的谣言才行。 「你乱讲。」 「我句句实言,仙妹,我早下定‘非卿不娶’的决心。」 「我偏不嫁给你。」她气呼呼道。 第九十次求婚失败,谷莲修真想一头撞死,但又太便宜石不华了,他怎能留下仙妹孤身一人受尽石不华的欺凌虐待,即使做鬼也会气得马上还魂。 「你执意去找石不华?」 「姑娘正是此意。」施琉仙气势汹汹,非逮著石不华回去成亲不可。 谷莲修不敢轻捻虎须,更脑恨石不华的横刀夺爱!怎麽办好呢?他思绪飞转,计上心头,与其阻止她,不如陷害石不华,教仙妹对他灰心失望。有道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呸呸呸,石不华算哪门子英雄,不过他总是男人吧!买通几位美人儿去诱惑他,教仙妹见了,可有得瞧。 就不知他喜欢哪一型的美女?春、夏、秋、冬四婢各有各的美,春柔情、夏雪媚、秋心甜、冬晴娇,从没见他对谁特别好些,莫非他锺爱妖姬型的? 是夜,他潜进藏书楼,由看守人口中也逼不出石不华南下的路线,却得知一个很有趣的消息:石不华已订了亲! 既然大队人马同行,找起来便容易得多。 至於石不华订婚之事,他不急於告诉仙妹,留待时机成熟,教仙妹对石不华从此绝念。 虽说这法子有点儿卑鄙、刻薄、邪门、无聊……但他是堂堂鬼王之子,「笑阎罗」是也,做人不卑鄙一点,努力排除异己,怎能一跃成为大人物?再说,「替天行道」也无庸太讲究手段啦! 不讲究手段正是‘修罗门’中人惯使的手段。 第五章 燎沉香,消浔暑,鸟雀呼晴,侵晓窥檐语。叶上朝阳乾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 宋·周邦彦《苏幕遮》半阕 昨日傍晚的一场小雨涤尽了尘埃,教今日的阳光显得特别耀眼,荷花含笑地款摆娇躯,清新的香气溶入她的梦里。 垂杨溺溺的湖边小楼,绿荫可人,掩映著楼中的小睡美人。 石不华在榻旁看著、端详著,撩起无边的遐想:她是大有进步了,身子骨逐渐丰润结实,精神奕奕更胜往昔,似乎可以瞧见她的眼睛是那麽灵慧而深邃,盛载了无数的故事急著和他分享。想到这里,他唇边不自禁的浮起一丝笑意。将近三个月,当他忙於生意时,春柔和冬晴便负责陪她玩,去逛热闹的市集,去游有名的风景胜地,甚至去探访田野郊区、去看人家采茶、跟人上山采树菇捡松果,有一次还租一条船随著鱼船入湖心看人捕鱼,吹了半夜的风,回来咳了三日才好转,依然兴高采烈的拉著他细数渔郎捕鱼的经过。她总算又会说又会笑,头痛的毛病一次也没发作。 她翻个身,踢掉了夏布的单被。 她穿著薄绸的衫裤,她的身躯已隐隐约约有了曲线,流露出发育的迹象。 石不华拉过被单为她覆上,湖边吹来的凉风爽人心胸,却易令睡眠中的人著凉。 她呼吸平静勾和,像一个幸福无忧的少女。 只有一次,她开心的出外玩,回来时却面色沉哀,怀抱一件冬天穿的皮裘,整晚不肯吃东西。 他很晚才回客栈,春柔告诉他此事,他心想事出必有因,来弟不是会使小性子的任性姑娘,先问过春柔此事的来龙去脉,才去看来弟。 原来那天她们上街,遇见川地来的商旅贩卖珍奇药材和一件金丝皮裘,据说那件皮裘的领围、袖围上的那圈金丝毛可是从栖息在高山峻岭中的金丝猴身上剥下来的。金丝猴不仅难得一见,而且身手敏捷极难捕获,即使捕获,只有肩背部位那块金黄色长毛可用,物以稀为贵,这才愈发显得珍奇宝贵。 石不华从来弟手中接过那件皮裘,他也买卖过皮货,摸得出金丝毛是真的,笑说:「你怎麽了?买到一件真货还那麽不高兴。」 「我心里难过。」 「怎么回事?」 「那人说这件皮裘是用一对母子猴身上的毛皮做出来,猎人捉到母猴,子猴不肯逃,跟著被捉,就一起杀了。」林来弟咬著下唇,眼眶微热。「为什麽不放了母猴呢?子猴离不开母亲,为什麽不肯放它们一条生路?」 「为了生存啊!来弟,那名猎人或讦也有母亲要养活。」瞧著她潮湿的眼眶,石不华骤然一阵心酸。「残酷的不是猎人,是生活,没有人不害怕饿肚子,你能懂吗?来弟。」 来弟的心房在收缩,她怎能不懂?她也曾饿过肚子,於是,她喟叹了。 「生也有涯,世间万物都难逃一死,‘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金丝猴母子固然可悲,纵能逃脱此劫,最终也是一堆白骨罢了。」石不华苦笑著摇摇头。「我们能够做的,只是尽一己之力不去伤害生命本身,给无辜的生命多留一条活路。其馀的,实在无能为力。」 来弟点了点头,慢慢释怀了。 「我想把它留给筱樵,我没办法穿它。」 「她会很高兴。有时,‘无知’才是福气。」 「我不会告诉她母子猴的故事。」 ——回忆有甜,也有酸楚。 石不华爱怜的看著睡梦中幸福的她,她和他基本上是同一类人。 来弟翻个身,这次醒了。她睡眼惺忪的模样好可爱,饱足地睡了一觉,发出满足的嗯呜声,踢掉单被,伸个懒腰,然後终於瞧见了他。 「哇!你……你怎麽可以偷看人家睡觉?」 「我没有偷看,我是正大光明的走进来看——看你醒了没有。说好去游湖的,谁知你午睡这麽久。」 「我才睡一下子,太阳还那麽大。」她突然想到自己差点上当。「我是说你不该偷看我睡觉,你却扯到睡太久什麽的,存心赖皮嘛!」 「我不跟你赖皮,还能同谁赖皮去?」他涎著脸贴上来,和她耳鬓厮磨,她笑著想躲,却被他压在身下,深知不妥,喘著气捶打他。 「让我起来。」 「嘘,别动。」 他瞅著她,看她圆润饱满的额头,观她的长眉、单凤眼儿,她的直鼻樱唇,他的目光上上下下的在她脸上逡巡,愈看愈有味道,那模样使来弟觉得似要被他一口吃掉,呼吸急促起来,睁著坦白、惊惶、无助的眼眸,几欲渗出水雾来。 「你让我起来。」 「嘘,」他轻掩檀口,紧紧的盯著她。「这人间我只能等你来疼我了,来弟。」他的声音低而沉,惯常的微笑从他脸上消失了,目光灼灼的似要与她一同燃烧。他的眼光使她瑟缩,益发的心乱如麻。 他瞅著她,没有再说,放开束缚她的手,站起身来。 来弟松口气的同时,不解的眨著眼儿,盯住他的背影,感觉他像一位巨人,需要人疼爱吗? 「你准备一下,我们马上出发。」 走开两步,顿住,一只小手拉住他的衣袖。 「我要和你说悄悄话。」 「你说。」 「我要借用你的耳朵。」 「房里又没别人。」他还是弯下腰和她平视。 「嗳,你眼睛瞪得这麽大,我说不出口。」 「麻烦的小姑娘。」声音却是怜爱的,乖乖闭上眼睛。 香软微温的双唇甜甜蜜蜜地亲在他额上、他脸上。 「我也疼你。」 石不华屏息了一下,睁开双目深深的凝视著来弟,他的小情人,小未婚妻,她还不能真懂他的意思,但已够他高兴了。 紧紧拥抱她一下,他走了出去。 ******** 落日西照,湖上洒满淡淡的馀晖。 租了船舫人洞庭,这一去至少三五天才游得尽兴,林来弟喜出望外的看著石不华,以为他在哄她玩儿。 他也是临时改变主意,多耽搁一些时候让人将食物、衣服等必需品搬上船舫,才携同来弟登船,给她一个大惊喜。他一直没多少时间陪伴她,数日不得一见也是常有的事。这回能够空出几天完全用来陪她玩,如何不教她意外之至? 「你没说……我以为天黑就回去。」她因为惊喜交集以至舌头有些儿打结。 「我平时一定冷落了你,才使你如此惊讶。」石不华始终握著她的小手,她手上的伤因治疗得当,幸运地没有留下伤疤,而且长了肉,摸起来软呼呼、细绵绵,恰像所有过著舒适生活的小姐所惯有的。 「我没有埋怨,只是你一直都忙……」 「来弟儿,你不喜欢我陪你吗?」 「不,你怎会这样想?」 「因为你像拒绝我,来弟儿。」 不知怎地,来弟下头添个儿字,听起来使她感觉脸热,好像多亲密似的。 他不动声色地为她添了乳名,就好比突如其来的改变行程一般,他那种兴之所至、任意妄为、乖戾的言行是不可被拒绝的。春柔等人都尝惯了,只有来弟老老实实的不照单全收,但她为自己的反应使他难受而自责。 「不,不,你陪我,我再开心不过,只是怕耽搁你的生意。」 「钱永远也赚不完,我总有法子赚到我需要的数目,但妻子却只有一个,我发觉再不停一停脚步,你会只认春柔而不认我。」 春柔在一旁掩嘴笑了,主人竟会表露出吃醋的样子。这激发来弟潜藏的热情,亲热的握住他的手,向他保证绝没有一刻钟忘记他,即使他不在她身边。 石不华吻了她额头一下,表示相信她。 来弟的情绪为之高昂,红著脸儿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为著心中激动。一直受他照顾,享受他带给她的种种福祉,过著一种使人感觉酣畅和心满意足的生活,石不华没说差,她只需忙著吃喝玩乐就够了。然而,偶然午夜梦回,她会惊醒过来,感觉这种生活像梦一样不真实,随时有可能被逐回丁家的厨房,做著永远做不完、超乎她体能的工作,令她不能真正将石不华当成未婚夫来看待。 她从来不知道,他也是需要她的,不愿受她冷落。 石不华并不要以供给她舒适的生活而获得她的感激,他要她主动爱上他,所以他随时准备调整行程以改进两人的关系。 其实,整个旅程并不完全是舒适的,有时一连赶好几天的路才得住店休息,有时露宿荒林只能以乾粮、冷肉充饥。来弟总是维持著孩子气的活泼精神,使野宿也变成一件乐事。她从来不埋怨,所以每暂住一个地方,他总是尽可能对她作一些补偿。 在船上,他亲自带她四处参观,三间舱房,他和她各住一间,春柔、夏雪、冬晴住一间。夏雪平常跟在他身旁负责记帐,来弟较少与她接触,却感觉比冬晴更容易亲近些,冬晴不时令她难受,所以她极不愿单独地和冬晴在一块儿。 「我们坐船去哪里?」来弟喜欢和石不华在一起。 「君山。」 上来甲板,晚饭已开出来,一坛炖肉是从小楼带出来,两尾清蒸鱼是船夫现网的,还有一大盘的酱虾,两样小菜和一碗汤,够丰盛了。 春柔烫了一壶酒,冬晴殷勤的剥去虾壳,将虾肉搁在小碟里方便石不华食用,却眼巴巴的看著他原封不动的转献给林来弟。 「她不能吃虾的。」冬晴几乎痛心的盯著虾看。 「来弟儿?」石不华不解。 「她吃过两次虾但两次都觉得皮肤痕痒,有些人就是吃不得虾蟹。」 林来弟有些无奈的点点头。 「你应该告诉我的。」他吩咐道:「把虾撤下去,从此虾蟹不许上桌。你们也都下去用膳,这里不需伺候。」 她难以置信他会这样处理。 「你可以吃的。」 「我不偏好某样食物,吃不吃都无所谓。」他挟了好几块炖肉放进她碗里。「游山玩水最消耗体力,你要多吃些。」来弟投桃报李的挟一大片鱼肉给他,他大笑。「有意思,值得浮一大白。」她闻言为他斟上一杯酒。「好酒!醇香浓郁,人口清咧甘爽,馀味悠长,‘江阳尽道多佳酿’诚然不假。来弟,你可知我从事何种营生?」 「你是大地主,有枣园、栗园、麦田……」 「这些权充是老本,守著固然已足够丰衣足食,太平日子过久了会使男人丧失奋斗的精神。我一出世便注定要和命运战斗,从来都不肯认输,这臭脾气大概至死也改不了。」转动著酒杯,注视杯中琼浆。「民以食为天,我做买卖也朝这圈子发展,自许以十年为期,做遍大江南北的生意。一开始辛苦些,必须四处奔波,石园是我休养生息的地方,如今有了你,我须得重新盘算过。曾想将你养在石园,请先生教席,待我回石园再亲自教育你,等你长大了咱们立即成亲,而现在我已习惯有你陪伴,分开数月我反而不能忍受。」 「我不要和你分开。」如今他是最关心她的人,她害怕重回孤独的境界。「我们可以像现在这样,同进同出。」 「只是你会辛苦些,你过得惯这种奔波的日子吗?」 「我现在不是好好的?我不要一个人待在石园。」 「会有许多人伺候你……」 她摇摇头。「他们都不是你,没办法代替你。」 「来弟儿……」 「不要丢下我一个人,拜托。」 「好吧!咱们就暂且照著办,来,把这块肉吃掉。」 两人边吃边聊,他向她描述君山的种种。 「洞庭湖上有许多小山,最有名的便是君山,古诗形容它:‘遥望洞庭山水单,白银盘里一青螺。’唐朝的程贺也写道:‘曾游方外见麻姑,说道君山自古无。原来昆仑顶上石,海风飘落洞庭湖。’」他解释成白话,来弟听了直发笑。「这原是诗人的妙想,却将君山说得活了。」 「怎麽你这样有学问,什麽都知道。」 「多谢娘子谬赞,你的相公天生喜欢卖弄,一肚子文章没有,拣几首诗词背一背冒充学究倒是不难。」 「我不相信你只会卖弄,你是我所见过最了不起的人。」 「真的吗?」石不华大乐。「看来我目光准确,选对了妻子,懂得要崇拜自己的相公,值得为天下女子的楷模。」 他大言不惭,一点儿也不知道谦虚,明是夸奖来弟,暗里又将自己捧上一捧。来弟真要脸红了,用她那对天真而坦白的眸子,无措地望著他。 「你……你有时很不正经,什麽娘子、相公……也不知羞。」 「我不知‘害羞’两字怎麽写,你来教我吧!」 她垂下脸儿。「我也不会写。」 「哦,来弟,你真好骗,我哄你的。」他大笑一阵。「你喜欢读书对不对?等我们回石园过冬,就有时间慢慢教你了。」 来弟又喜又愁。「我是不是很笨?万一学不会呢?」 「来弟儿,石不华伸出手,她犹豫的将手放上去,一股力量令她靠在他身前。他抚著她亮泽的乌发,轻柔的说:「你一点也不笨,只是年纪小,所学有限,又无人生经验,所以容易受骗。可是你知道吗?我就是喜欢你这样,你不虚伪,你不做作,使我可以很安心的让你看到真实的我。」 他亲吻她的秀发,轻道:「有一天,你会长大,你将学会不再受骗,但是,来弟儿,不要失去你纯真的一面,好吗?」 她轻轻笑著颔首,她不完全懂,但总愿意让他快乐。 临睡前,她照旧要喝上一碗补汤,令晚是当归、首乌炖鸡蛋。她在舱房里吃著,其实不大吃得下,但冬晴在一旁虎视耽耽,活像她少吃一口就有了名目去向主人告状讨赏。 她实在厌恶中药味,即使是补汤、补药也不爱吃,只是一来不好拒绝人,显得不知好歹,二来先前身子的确很差,需要吃些滋补的东西。如今她自觉身强体健,哪还需要进补呢? 「在船上熬汤岂不麻烦?不如别再做了。」 冬晴只说:「我听从主人的吩咐行事,他交代我做,我不敢不做。」言外之意是她说的话不算数,命令不了冬晴。 「我去同大哥说。」她亦知四婢不敢违道石不华,於是好心的建议,竟换来一顿呵斥。 「你少不知好歹了!主人有多少大事要操心,夜里尚且读书至子时,如此日夜兼忙,你却拿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去烦他,有好吃的给你吃你还嫌东嫌西,忘了几个月前自己差点没饿死的可怜相,才多久,倒学会挑嘴了。」冬晴委实忍不住了,她心甘情愿服侍主人,但这个在她眼中登不了大雅之堂的来弟哪配得她伺候?名马尚且挑主人,况乎一名才、艺兼备的大美人,名为奴婢,实是自由身,石不华并没要四婢签卖身契。 虽然冬晴不断想说服自己来弟是主人选上的小佳人,当视同主人的另一化身,可她就是办不到,看不出来弟有哪一点胜过她,配做她的主母? 来弟面孔胀得绯红,心里难受得要哭了。 冬晴真替石不华感到不值。「你配不上主人!你不配!他只是可怜你,又碰上一场非赢不可的赌约……无论如何我冬晴也不承认你的身分。」 「什麽……什麽赌约?」 「那不关你的事,你不必知道。」 来弟禁受不住,即使是小孩子也有自尊心,希望被人尊重。她面色转青白,呼吸急促的嚷著。「我不要和你说话,你老是使我难受,你走开!」她集中全身的力量推开她,冲出舱房,跑上甲板,石不华闻声回头。 「怎麽你还没上床休息?」 她没有说话,显然她打扰了他读书,在这一刹那,一层痛苦的浪潮包裹住了她,她果然是配不上他的,只会给他添麻烦。 「来弟,你是不是有话对我说?」 「没有。」她的声音有些儿哽咽,转身要走。她怎能对他说,希望他不要这么强,高明得让她觉得她需要一把天梯才得以和他相依偎;她又如何对他说,她不想做他的未婚妻了,人人都说她配不上,这种自卑的感觉是不是会跟著她一辈子?! 她本是十分脆弱又十分敏感的大孩子,长期相处下来,对他真是由衷佩服,如果她只是石不华的一位客人,那麽佩服终归是佩服,并不影响她的人生,倒也坦然自在;然而,他竟下了聘,身为他的未婚妻真需要绝佳的自信才足以映衬他的耀眼。 尴尬的十四岁,不是大人也不是小孩,心绪变化多端,偏又敏感得要命,旁人的一句好话、坏话都会影响其心情。 如果她再长几岁,她二十岁他三十岁,两人之间的差距就会慢慢缩短了。只是,小来弟一时还没办法想到这些。 「别忙著走。」石不华出声留她。 她一动也不动,一时竟想离他远远的。 他来到她身後,按住她两肩,感觉她在打寒颤,连忙转过她身子,她掩住脸,不教他瞧见突然夺眶而出的泪水,压制住那即将迸出的眼泪。 「来弟儿……」 「你不要管我啦!我根本一无是处……不值你费心照顾……你为什麽要……为什麽要……和我订婚嘛,呜……」 石不华简直被她弄得不知所措,他的手捏紧她的肩膀,屏著气说:「怎麽你不懂吗?我喜欢你,喜欢你啊!」 林来弟放下小手,她的眸子浸在水雾之中,却出奇的闪亮。 「我不信。」 「若不是因为喜欢你,我又为著什麽呢?」 「同情……可怜。」 他忍不住失笑。「我也同情过春柔和夏雪,可怜过秋心和冬晴,但我并没有和她们订亲。如果只是同情你孤苦无依,我一样可以给你一个栖身之处,你的遭遇并不比她们可怜。」他拭去她的眼泪,突然将她抱了起来,回到先前的座位,就让她坐在他的膝上,微微扬起了眉梢,深思的说:「你怎会突如其来的闹起情绪?进房前还好好的。」 她无心告状,轻摇一下头,缩在他怀里,心情好多了。 石不华怀疑的看著她,并不逼问。 「可吃了补品?」 「我不想吃,可不可以不要吃?」 「不想吃就别吃了,几天吃一次或许会好吃些。」 「我怕那中药味儿。」她苦一下脸。 「老实说,我也不喜欢。」 「我这麽做是不是不知好歹?」 「当然不是。我以前说过,你只需忙著花我赚的钱,你爱吃什麽便吃什麽,不想吃自然可以不吃,只要你的身子调养得当,我总不会勉强你。」 「那我就不吃了。」来弟解脱似的吐出一口气。「我这麽努力在花你的钱,你不是要工作得更辛苦?不如我们节俭些,你也不必那麽辛苦了。」 「咱们已经够节俭啦!我说过,我喜欢不断的奋斗,这使我活得有精神。」他顿了顿。「你若不困的话,讲一个历史上有名的奢侈故事替你催眠。」 一听到讲故事,她精神倒好了。 「西晋时有位富甲天下的石崇,和晋武帝的娘舅王恺比富、比奢侈,这两人都是愈有钱就愈喜欢炫耀其豪奢,谁也不愿落个第二。王恺命令家人用饴糖水涮锅洗碗,石崇马上下令厨手用腊烛当柴火烧;王恺叫人用紫丝做屏障,沿途铺陈达四十里长,石崇更不示弱,以衫锦为屏障,沿途铺陈达五十里长;石崇用花椒当泥土涂墙,王恺则以更昂贵的赤石脂来刷墙;两人争来斗去,看得王公大臣们眼花缭乱,一般人则羡慕得直淌口水。有一天,当皇帝……」 这时候,船身晃了晃,似乎撞到了什麽。 来弟差点跌下去,幸而他的手扶在她腰上,将她稳住。 春、夏、冬三婢齐涌出。「有敌人?」 「夏雪,你去看看。」 不多时,由船尾那边冒上两位沉鱼落雁来,艳若秾桃,娇似弱柳,以凌波微步般的莲步走到石不华跟前,来弟已下了地,这时更被她们挤到一旁去纳凉。 「石大爷,我叫沉鱼。」 「我叫落雁。」依偎在他左侧的妙龄女郎,风情无限娇媚。「我们姊妹是回春楼的姑娘,我若居第二,也只有沉鱼敢居第一。有位大爷花钱包下我俩姊妹五日,陪伴石大爷在湖上的日子。」 沉鱼差点就要坐到他大腿上。「奴家有个小名,叫小鱼儿。」 「我是小雁儿。」 「滚!」石不华似乎正压抑著怒气,沉鱼落雁见状,马上安分得多。 「夏雪!这两个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怎麽上来的?」 「主人,我赶到时,她们已上了船,而送她们来的那艘船却划走了,显然那一下撞击是在她们上船之後故意示警。」 「太大意了。」石不华讥嘲的目光落在两女身上。「是谁花钱请你们来跟我开这个大玩笑?」 「只知他姓钱。」沉鱼自信天下男人进了妓院全一个样。船舫里有了这对姊妹花增色添香,在她们眼中这同技院没啥两样,目光对准有钱的爷们就对了。「是谁都不要紧,要紧的是这五天我们姊妹全属你一个人的。」 「石大爷,这种新鲜事在我们也是第一遭,钱大爷舍得出三倍的高价,必然是你的好友,或许为著你过生日?」 他的生日已过,也没有姓钱的朋友。 这简直是霸王硬上弓,在湖上,欲赶她们下船也不能。 沉鱼落雁不信他是石头人,有人出钱请她们游山玩水,只伺候一个男人总比整夜卖笑轻松,加上鸨母贪图高价,於是没太多考虑便上船来,自然不能灰头土脸的回去。她们不仅在回春楼挂头牌,在那一条百花竞艳的长巷中也是顶顶出名的。种种能使男人快乐的花招一样也没漏学,遇见文人雅士,还能吟几句诗,歌喉也甚美妙;碰著腰缠万贯的大老粗,划拳喝酒也使得开,算得上是十分敬业的青楼女于。 她们却看不出石大爷喜欢哪种玩意? 两人均张著一对无辜、娇媚、柔弱、惹人疼惜的眸子,盼他垂青,盼他眷宠。 她们不知石不华对「美人」早已免疫,另有一套标准。 他曾对著一张堪称最完美的美丽面孔,天天看,看了好几年,胃口自然养刁了,对一般所谓的「美人」很容易使能挑出毛病,如何著迷? 沉鱼落雁被他瞧得心儿蹦蹦直跳,觉得自己像砧板上的一块精肉,心里都想,不会这样巧,刚好碰上「例外」的男人吧? 「石大爷。」 「你们奉命来伺候我?」 「是的。」 「可是银货两讫?」 「都付清了。」 「很好。」石不华从容自在的说:「我并不认识什麽姓钱的,大概是化名,这且不管了,只是我必须坦白说,这事令我不悦。既不能请你们下船,也没地方给你们栖身,还要多费粮食;我没理由供养你们,不想饿肚子就给我干活,照姓钱说的,好生伺候我。这第一件事,我生性爱洁,你们负责将甲板抹乾净,记住,是抹,不许刷,以免发出声响干扰他人睡觉。冬晴,你负责检查,若有一寸地方不乾净,早饭只供两个馒头一碗清水,吃饱了再抹。你们习惯夜生活,正好干活,等白天床铺空出来再睡。」 冬晴乐了。「主人放心,这两位不速之客交由我照应,绝出不了差错。」 沉鱼落雁骇得花容失色,她们何时干过粗活? 「明日我等上君山玩,回来必然疲倦,你们事先将热水烧好,回来好泡澡。」石不华站起身。「暂时就这麽办吧,待我想到其他事再另行吩咐。」 「石大爷……」落雁已挤出两滴眼泪。 「天啊!我不信这样悲惨的遭遇会落在我身上,你……莫非你真是石头人?」沉鱼掩面哭泣。 石不华拿起书本,牵了来弟的手走到舱房外。「夏雪,你伴著小姐。」 夏雪应诺。 他对那两个女人总是不太放心,夏雪的武功在四婢中是最好的。 「大哥,你真要她们夜里清洗甲板?她们到底是谁呢?」 「她们都是回春楼的姑娘,习惯白天睡觉。好了,夜已深,快些上床去。」石不华回自己的舱房。 来弟一肚子的疑问,关上门便忍不住问:「‘回春楼的姑娘’是干什麽的呀?」 夏雪嗤笑。「给人要的。」 来弟仍是不懂,见夏雪不肯明讲,闷在肚里好不难受,决定明日向石不华不耻下问。 她来弟别的长才没有,「好学」之心绝不输给任何人哟! 「一勤天下无难事」,她的未婚夫不正是最好的范本吗?来弟决心以他为师,总有一天她也会变得和他一样神气。 第六章 君山产奇竹,紫竹、班竹、方竹,君山的好茶也是名扬南北,毛尖茶和君山银针并称上品,有好茶的地方自有好井水,来到君山可没人饮湖水,爱汲柳家井烹荼,筒直是锦上添花,更衬得君山茶那股子清香沁人肺腑,绝! 这里四面环水,山上的古迹很多,来到二妃墓前,石不华就讲蛾皇、女英的故事,没碰上采茶的季节虽然可惜,倒买了不少好荼,冬晴却买了两根竹子,当场教人切成一截截,像一个个的杯子。 「干啥用的?」夏雪心想总不会拿来喝茶吧? 「到了晚上便知分晓。」显然又想出一道奇菜。 石不华让她们自由一天,自己携同来弟寻幽访胜去。 夏雪倒很开心。「你们走运,这一路来只需陪伴小姐吃喝玩乐,我却成天要工作,非好好轻松几天不可。」 「伴一个小鬼有什麽好?我情愿和你对调。」冬晴想当初巴巴的央求主人让自己随行,反而被自己的要求困住了,一天三餐在厨房忙碌,来弟人在哪儿,她就须在那儿伺候,没机会接近主人。 「只要主人同意,我倒乐意。」夏雪顽皮的朝春柔眨眨眼。「可恨冬晴姑娘的十根玉指进得了厨房,却上不了算盘,一脑门的蒸煮炒炸,看到帐本却头昏眼花。」春柔忍不住笑,人真是各有所长,丝毫勉强不来。做菜她也会,却远不及专晴的好本事。 「好哇,你敢笑我,瞧你晚膳有什麽吃的?」 「两个馒头一碗清水。」 三女相视大笑。今早,冬晴当真只给馒头、清水,半粒葱花,一点热菜也没有,沉鱼落雁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仍不得不伸出十指红肿的双手接过去,还得忍下冬晴的一句数落,「擦地板都擦不乾净,真是没用的女人。」恨得双美几乎跳江,游回她们的圣地去哭诉:美人蒙尘! 「等著瞧吧,那两个女人会在短短数日之内,体会出女人不是只能倚门卖笑,靠白己的双手挣饭吃才叫光彩。」 这点,春柔、夏雪均附和她,她们从没白吃主人一口饭。 「奇怪,到底是谁向主人开这种玩笑?」夏雪忖度。 没人猜得出,只有冬晴很高兴主人过得了美人关,没让那两名淫妇踏进他的房门。 石不华也在揣测,不过他心里已有点底子。 此人表面上十分洒脱放肆、任意妄为,骨子里却很能够克制忍耐,而且忍得心平气和,绝不会忍成一肚子怨气。至於没必要忍的,他做得比谁都放肆。 石园本是梁姓氏族所有,他的母亲是梁老爷一名侍妾所生的女儿,不是最得宠的一个,琴棋书画也样样学成,本可择一良婿,她却看上家中的长工石坤,双双私奔到黄河边上的河口镇,变卖梁氏的首饰买下两亩薄田。日子虽不宽裕,将就点也过了好几年,生下一子石不华由梁氏亲自启蒙。原以为这种耕读生活将永远持续下去,不料黄河这条巨蟒突然发威,一口气吞下了无数的生灵和农作物,造成数十万人流离失所,而朝廷的账灾缓不济急,石家的男主人石坤惨遭灭顶,留下孤儿寡妇为求生路,只好一路行乞回到桃花村。 在母亲的记忆里,乐园是天底下最美好的所在,那里有她少女的梦,有享不完的亲情。石不华自幼常听,心里也就将梁国当成唯一的避难所。然而,当他们忍饥受寒,一副乞儿相的来到梁园门前,却连大门都进不去,表明身分後,又足足等了半个下午,梁氏的一位异母兄长才出来相见,一看到他们又猛捏住鼻子倒退三步,直说:「好臭!好臭!」梁氏苦苦哀求他收容,他连连挥手。「去、去、去!家父当年被不孝道女活活气死,我们也早当那不孝女已死在他乡,不管你们是谁,都与梁府互不相干。再不知进退,小心我叫人将你们打杀了去!」梁氏一听父亲已去,哭天抢地的要冲进梁园祭拜,被两名壮汉推倒在地,「砰」地合上朱门。 那晚,石不华陪著母亲跪在梁园大门口,听她哭嚎了半夜,知道劝慰无用,只能静静陪著。天快亮时,他合了一下眼,一个剧烈的撞击声惊醒了他,母亲竟一头撞死在石墙下,临死前只说一句:「爹,女儿对不起您……」石不华大嚎,惊动了屋里的人,通报了梁家少爷,他们也慌了,怕四邻议论,最後以「救济外地人」的名义草草葬了粱氏,自以为仁至义尽了,又闭门自守,坚不纳石不华。 突遭巨变,他悲痛欲绝,不愿相信母亲竟狠心抛下他而死,去问四邻,方知梁老爷在女儿和人私奔後的第五年才寿终正寝,而母亲以为白己害死老父,心力交瘁之下便自尽了。 石不华无法原谅假报消息的梁家人,立誓总有一天要将梁园改成石园。他忍,忍得心平气和,心甘情愿,忍受谷天尊的严厉磨练。 今日,得知有人在暗地里在整他,他一样不动声色,静待对方露出狐狸尾巴。 对方知道他游洞庭湖,可见一直躲在暗地侦查他的行动,等於是摸到他脚边上了,而他居然没有发觉!他清楚除了「修罗门」中人外,没人有这个本事。 瞧著跑在前头忙於采野花的来弟,他不知该不该把她藏起来。 来弟编了一顶花冠,戴在头上,迎风朝他笑著。「好不好看?」 「好看。」他很有耐心的坐著看她玩耍。 她很得意,又编了一圈花项链要给他戴上。最初他不肯,她执意要给他戴上,说她花费好大工夫,他只好戴了,有点後悔没让女婢跟来,不然花圈绝轮不到他戴,太可笑了。最後来弟让步,有人时可以取下花圈提在手上。 石不华蓦然想到紫藤花的花串,垂柳般的优雅清秀,一朵朵小花串成的花串,不正适合用来作发簪的设计图案吗?他要找一名最巧手的金匠,为来弟打造一对紫藤花发簪,作为她及笄时的贺礼。 ******** 太可笑了! 施琉仙在暗中观察了老半天,意看愈纳闷,那个人真是「鬼佛」石不华吗?瞧他在干什麽好事,让一个小不点儿跟前跟後,一坐便是半个时辰,就为了看她编花环,还可笑的真将它戴上了,又抱了抱那小不点儿以示鼓励? 「我看不下去了。」她大皱其眉。 「我也是,想不到这家伙有‘恋童癖’。」谷莲修当然是仙妹走到哪儿,他人就跟到哪儿。 情况有点失控,两位沉鱼落雁没有伴君左右,和石不华相依相偎,减少了一个冠他「招妓游湖,生性浪荡」的口实。原来他也不爱艳妖娃,却嗜好乳臭未乾的小姑娘,这样更好,益可证明此人心术不正,才有可耻的「恋童癖」。 他左一句「恋童癖」右一句「恋童癖」,听得施琉仙心火直冒,如心窝插刀一样,如何忍得下去?她心目中仅次於义父的第一号大人物,她的小英雄,积极进取、爱憎强烈最适合当鬼王的意中人…… 「你瞧,他们又在干什麽?」谷莲修不断火上添油,添得不亦乐乎。「一只油纸包的风鸡,几张烙饼,在野餐哩,还真享受,这家伙从来不会亏待自己……啧,不像话!男女授受不亲,他撕鸡喂食小姑娘,这「恋童癖」已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气死我了!」 施琉仙蓦地从林中走出来,跃向草丛间的男女;长鞭从她手中如蛇吐舌般暴射过去,人未到,鞭先至。 石不华猿臂伸出抄起林来弟,瞬间滑出两丈之外。 「琉仙!」 「放下妖女,让我宰了她,否则我便宰了你!」 她一身功夫全在这条长鞭上,转眼已挥出三十六鞭,连石不华的衣角也没碰到,愈发愤怒,转攻他下盘,一时杀气腾腾。 「放下妖女,你放下她!」若非妖女,小小年纪如何迷惑石不华? 林来弟什麽也看不清、听不明,只觉眼前尽是鞭影弥漫,耳内满贯鞭啸风呜,感到一股股劲气在她身边来回激荡,令她万分难受,脸色白一阵青一阵。 石不华亦知这样抱著她腾跃飞掠,不习惯的人真会受不了,仿佛五脏六腑突然倒转,更别提劲气逼身使得肌肤生痛。 但施琉仙的坏脾气连谷天尊都无可奈何,很难教她住手。 道不通便成了小路,石不华一边闪避,高声朗道: 「谷少主,你最好在我数到五时教你妻子住手,别以为只有你想得出卑鄙的手段,我若发狠,抢人妻子的事也干得出来。」 谷莲修听到「你妻子」三宇先是一乐,接著便醋水直涌上喉头,这姓石的坏胚子真是啥事也做得出来,不等他数到二,即跃到林中,以手中的铁笛缠住鞭尾,教她不得不停手。这根铁笛是他独创的兵器,专门用来对付仙妹的长鞭。不过,平时他是能躲便躲,老是祭出铁笛,未免显得爱仙妹不够。 「阿修!」施琉仙急怒之中没听清楚清石不华的话意。 「仙妹,我想你该给他一个解释的机会。」他连忙托辞,装作好心,因为仙妹没反驳「你妻子」这句话,他自然对石不华的厌恶感无形中减轻一度。(原本他厌恶石不华的程度好比发高烧时的高。) 石不华没空解释,也根本没必要解释什麽。 将头晕目眩、不住乾呕的来弟放下来,他拿取她挂在胸前的双耳瓶,旋开瓶盖,将瓶口凑近她鼻孔下,让她嗅著那刺鼻的香味,这原是预备她晕船时用的。 「来弟。」他让她靠在他胸前,希望她别发病才好。「别怕,没有事的。」 过了一会,来弟感觉好些,不再乾呕。 「大哥,他们是谁?」她没见过这样可怕的人。 「他们是我的义弟、义妹,这些事以後我会和你说明白。现在,你合上眼睛休息一下。」石不华神色自若的模样教她安心,不再多问,靠著树干休憩。 施琉他心中犯疑,若是「恋童癖」,何以举止间没有猥亵之色?他仍是她熟悉的石不华,随心所欲的神气样子,实际上他的思绪细致周密,做起事来有条不紊,自尊、自大又自私,同时也是平和自律、幽默风雅之人。 看来是他们误会了,她面色转和。 「华哥几时又收了一位妹妹?」 「都已经找上门,消息还这样不灵通。」石不华起身转向她,嗤笑她。「来弟是我的未婚妻,也是你即将过门的嫂子。」 「不可能!我不信!」她怒道。 「仙妹,此事千真万确。」谷莲修就等这一刻。「在桃花村,我已探知这个消息,为了证实,广派人手侦查他的行综,如令他亲口说出,你也该死心了吧!」 「华哥?」 「不错。」石不华莫名其妙的瞪著地,他娶谁干她何事? 「仙妹,我们走!」 施琉仙充耳不闻,盯著石不华,恍然的说:「为了这小不点,所以你不愿意回‘修罗门’,你的心被外面的世界同化了。」 「不,」他直接的反应是抱头。「我原不属於‘修罗门’,很早便计画脱离,这点义父也是默许的,只有你,你始终在自欺欺人。」 「我是不明白!她有什麽好?她只是一个乳臭未乾的孩子。」 他微微一笑,回头望了来弟一眼,她早已被惊醒,这时正朝他笑著。 「很快就不是了,我打算再等两年便与她成亲。」 「你不能!」施琉仙吃惊的猛摇著她那个美丽的脑袋。「我不答应,我要杀了她,教你死心,乖乖和我回‘修罗门’!」 「你忘了门规吗?‘绝不许因私怨而杀人’。」他厉喝。 「仙妹。」谷莲修亦知严重性,喊了她一声。 「我不管,我不管!」 「仙妹!」谷莲修的声音慎重起来。 施琉仙自卫的怒目瞪视,目光却越过石不华,落在树荫下的林来弟处。这小不点有什麽好?她一直都爱慕华哥,他不可能毫无知觉,而他不但无动於衷,还找来这小不点气她。为其他女人动情的那张脸深深刺痛了她,她的心慌乱,感到阵阵的酸楚,五脏六腑都可怕的翻搅痛楚起来。她不甘心!她不甘心! 她不晓得自己竟然流泪了。谷莲修走过去,伸出双臂把她拥进怀里,泪水湿了他的衣襟。这下子,仙妹总该死心了吧!其实,他从不相信仙妹真是爱上了石不华,他就吃亏在这张可爱的圆脸,使他看起来像不到二十岁,其实他不过比石不华小半岁,不想仙妹那颗少女芳心竟被那故作成熟的下流男子迷了过去。 他全心全意爱仙妹,当然要「拯救」她免於不幸。 在他眼里,其他女人没有爱上他反而看上石不华或郭冰岩,那真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事了。其他女人倒楣得要去跳长江他都可以袖手旁观,只有仙妹是他心中永远的最爱,他非救不可。於是拍掌笑道:「死心吧!请教你有眼无珠,活该!」 嗳,天底下有比他更专情的男子吗?当然没有。 既然他「非卿不娶」,仙妹理所当然要「非君不嫁」,这道理三岁小孩也懂。 「谷莲修啊谷莲修,你的真情连上苍也会感动的。」他手抚仙妹的秀发,自己也被自己的一番深情感动得半死。「老天啊,感动不如马上行动,教雷神一槌子将石不华劈死,省得遗祸人间。」 他太仁慈了,没教老天爷慢慢折磨死情敌。 「石不华他能不顾念手足之情色诱仙妹,我却不能不顾道义。谷连修啊,你的弱点是仁慈。」他有一张可爱的笑脸,心里想的却全是杀人主意,不愧「笑阎罗」是也,他永远以为自己都是对的。 「阿修,」施琉仙的声音又低又弱的闷在他怀里,只有他听得见。「我去对付石不华,你趁机抢走那小妖精,到前面山谷会合。」 异峰突起。 「石不华,纳命来——」她暴喝出声,回身一鞭忽然标出,像劲箭般向石不华疾射而去,破空之声大作,一时鞭雨如织,气势凌人。 石不华再三忍让,也有个限度。 「琉仙,你不要逼我出手。」 「你出手啊!铜臭佬,还记得武功招式吗?」 「我不愿以义父传授的武功对付你们……」 「少在这猫哭耗子假慈悲!义父一病倒,你转身找脚便溜,完全枉顾父子之情、同门之义,还有我对你的……我今天就要教训你这个薄情郎!」 「你太不懂事了。」 「对,我是不懂一个人怎能忘恩负义,就像你……」 鞭鞭逼得他退了一步又一步,离来弟愈来愈远。 来弟早惊吓得站起身,急切、恐慌得不知如何阻止他们才好,浑不觉有人来到她身旁。一个「倒提麻袋」,一阵天旋地转,她给人扛上肩,头颅朝下,吓得不住尖叫,那人却提了她便走。 「来弟……」 施琉仙一鞭阻了他的去路,待谷莲修挟持林来弟去得远了,才收鞭大笑。 「饶你精似鬼,终於上了我的当。」 「你究竟在玩什麽把戏?」石不华命令自己冷静下来,他们不可能伤害来弟,败坏门规无异自寻死路。 「我不玩把戏,只要你跟我回去。」 又是这句话!石不华大火,他的眼睛眯紧了些,里面正热腾腾地燃烧著,大吼一声,「笨蛋!」声音里充满了愤怒。「你教我回去做什麽?回去和阿修争夺门主之位吗?你以为这麽做,便是报答了义父的恩情吗?」 施琉仙害怕起来,不自觉地往後退一步。 老虎不发威,错把他当病猫? 他激烈地说著:「‘功高震主者,不祥!’这道理你不懂吗?你时常跟随义父左右,莫非没看出他老人家的苦恼?为人父者当然想把基业传给亲生子,阿修本身何尝不引以为傲,只有你这个自作聪明的笨蛋,四处扬言我才是最理想的继承人,你存心令‘修罗门’内哄,还是想害死我?义父病倒,是我退出组织的唯一机会。在这时候走,组织里的人只会将矛头指向我,绝无害於义父之声威,反倒将少门主的地位无形中往上提升,日後阿修的继位,就少了我这个障碍!」他的眼神由怒转悲。「背叛‘修罗门’,是我唯一可以报答义父之恩的方法。」 施琉仙不相信地注视他。「我不明白,义父他绝不会忌你。」 「他老人家容得下我,但谷莲修呢?他因为爱你,素来厌恶我万分,加上我建功比他多,在组织内‘鬼佛’的声望高出‘笑阎罗’,他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你教他如何咽得下这口气?一旦由他继位,绝对容不下我,我若想在‘修罗门’生存下去,只有拉下谷莲修,自己坐上门主之位,否则绝无幸理。你说,我该如何做才能两全?迫害恩人之子,抢夺他的名位,这样才叫报答义父之恩吗?」他长叹。「如果我猜得没错,义父的病一点也不严重,等你们回去,他自然好了。」 她心乱了,感觉全身发麻起来,这会是新版的「杯酒释兵权」吗? 「义父他……他说过你远比阿修出色。」 「傻瓜!谁不爱子女?谁没有私心?义父必然将阿修当继承人来训练,否则阿修不会那麽自傲、神气。一句浮夸之语,不过显示他老人家不偏袒亲生子的谬词罢了。」他的感觉很低落、很无奈。「我历经过苦难,对人性看得远比你透彻。」 施琉仙至此才真的绝望了。她多麽难过,忍不住痛哭起来,泪水像泄洪一样滚落,停都停不了。他不能回‘修罗门’,而她离不开他,岂非注定令生无缘? 石不华能够做的,只有等她自己平静下来,将来弟还给他。 ******** 冬晴在山谷里寻找野菜,难得吃一次野味,主人会赞不绝口的。采了一小把,发现到有一个好深的捕兽穴,她小心估量,恐怕有一层楼那麽深,穴旁还遗留一张废弃的网子,心想过去一定有人利用这深穴捕捉大型的野兽,不知为什麽弃置不用,是这边的猎物少了?还是猎户搬走了? 「不如让我来碰碰运气。」 她拉起网子推落洞口,将网口的抽绳拿在手里,待网子落穴,再将网口拉开,用六块石头压在洞穴边,然後把抽绳绑在一旁的树上,一旦有猎物失足,可以用网子将它拉上来。绑妥後,找来好多大片竹叶将洞口掩盖著,再覆上落叶、沙土,便大功告成。 她合掌祈天。「上苍保佑,让我顺利捕猎野兔或野鸡什麽的,我不贪多,只要有一只就够了,我冬晴全心全意只为博得主人欢心,求求你!」她合眼瞑想石不华吃到野味时,还脱口说出一句:「冬晴将来定是好贤妻!」 她乐不可支的走了,预备一个时辰後再来。 走过一个山坳,是一片树林,她忽然听到有人叫救命,这声音好熟呀!她悄悄地靠近……好刺激的感觉!她虽然练过几年的功夫,武功和五鼠那些小偷不相上下,但天资比不上夏雪,她个性好强不愿服输,於是便全心精研易牙妙技,终有一技独占鳌头。 她从没真枪实剑和人对打过,一时手心冒汗,好不刺激。 那头,谷莲修将爱叫又爱动的林来弟摔在地上,真是烦人的小鬼,想点她穴道嘛又觉得以自己高明的武功用在一个小丫头身上未兔浪费,而且有失身分,便懒得理睬。 林来弟被摔在地上,久久动弹不得。 谷莲修愈看她愈不像有本事迷惑男人的天生尤物,一个尤物,在十二、三岁时便能见其美好。 不用比也看得出,仙妹不知比她好上几百倍,石不华没理由舍美玉而就泥木,万一…… 「哎哟!万一他趁我不在,又对仙妹乱抛勾魂眼……」 他疑心病奇重,醋劲又大,仙妹的心一日不定,他总是寝食难安。而且他左看右看,就是看不出石不华有哪一只手是老实的,连其貌不扬的小姑娘都不放过,何况天上嫦娥下凡的仙妹? 男子汉大丈夫什麽都可让,唯有妻子让不得! 他当即抛下小累赘,回头「救美」去也。 他身子一晃,很快去得好远好远。 冬晴正想走出来时,来弟动了一动,困难的爬起身,抱著脑袋叫头痛,她被摔得痛苦难当,旧疾复发,伸手想取救命香囊,才发觉不见了。 「药呢?不见了,不见了。」不但怀中的香囊遗失,连挂在胸前的黄金双耳瓶亦不见了,想必是方才被倒转疾奔时遗失了。 「大哥……救命……」来弟又痛又怕,在原地等了一会都没人来。「大哥,你在哪里?来弟痛痛……」眼泪忍不住掉下来,寻一条路便走,渴望能碰上石不华,来弟相信他一定急著找她。 冬晴掩住口,望著来弟走错方向,忍住没叫她。 「管她呢!她迷了路,这不是我的错。」一跺脚往反方向走了。「少主怎会来到君山,又挟持林来弟?莫非要对主人不利?」 她马上展开行动欲救援主人,心头乱糟糟的跑了一柱香左右,一个金光闪闪的东西吸引住她的视线,拣起来看,是来弟的黄金双耳瓶,她不由得回望来时路。「万一她掉落陷阱中呢?」一甩头,马上否决。「不会这样巧的。」 将双耳瓶塞人怀里,走没几步,就见三条人影疾速奔来,一见她,顿住。 「冬晴,你怎会在这里?」石不华的左手握著香囊。 「我……我在找野菜啊!」 她弄不懂他们怎麽又和好了?谷莲修还热心的指点。「就在前头不远处,我记得很清楚。」他太高兴了,仙妹放弃说服石不华回去,更好的是,石不华只爱泥木不爱美玉,傻得好!傻得妙! 四人齐至树林前,哪有来弟行踪? 「人呢?我明明将她放在这里。」谷莲修面对石不华质疑的眼神,理直气壮的反驳,「她有手有脚,自己走掉也不奇怪。」 「阿修,你真是将她放在此地?」 「不错。仙妹,你知道我不会骗你的。」 「才怪!」她白了他一眼,倒也相信他不会在这事上撒谎。 石不华转问冬晴。「你在附近采野菜,可瞧见来弟?」 「没有。」冬晴也不知自己怎麽了,脱口便是违心话。「我若是瞧见小姐,自然护送她回主人身边。」 於是,四人只好分头寻找。天黑了,他们以为来弟找到人带她回渡口,便回船舫碰运气,只见春柔、夏雪归来,独不见来弟。 「老天啊,她一个人……」石不华简直不敢想像。夜暮低垂,来弟一向胆子小,孤独一人被遗弃山间,不吓坏了才怪!万一她在百般无助下旧病复发……或遇见野兽……他垂首凝望掌心的香囊,每一个想像都是一根带刺的鞭子,狠狠的抽在他心上。 冬晴则茫然的、痛楚的面对良心的苛责。「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她喃喃自语,春柔在一旁唤她亦无所觉,心里全是来弟掉落陷阱满面鲜血、哀嚎无助的画面……万一她死了…… 「冬晴,你是怎麽了?」夏雪朝她耳旁吆喝,她吓一跳,不知何时冷汗和泪水一起滑落,大夥儿全在看她。 「不是我,我不是故意的!」她低声哀呜,掩脸跑出船外。 石不华心知有异,命人拿灯笼跟著冬晴。 晚风在耳边吹拂,听来竟像是来弟的哀呜,冬晴从没这麽懊悔过,痛恨自己的残忍。她像幽灵一样迅速向前飘动,心中朦朦胧胧想的全是:只求来弟不要在陷阱里!只求来弟不要在陷阱里!苍天作证,她永远不再嫉妒她,甘心做一名奴隶服侍她,只求她安然无恙,千万别落人陷阱中…… 迎面而来的风好冷,是她的心太慌太热才感觉风冷?还是来弟已化为鬼魂,化作一阵冷风来寻她索命? 冬晴猛打冷颤,不知不觉竟已来到那个陷阱附近,她反而退却不敢向前了,拖著很慢很慢的脚步一寸寸移近,陷阱洞口依然封著吧?或者摔下去的只是一只小野兔? 天地忽然亮起来,好几只灯笼正照著地。 面对石不华,她不能控制的全身颤抖,缓缓跪了下去,掩脸啜泣。 「在哪里?」他声如火花猝迸。 她一手掩面,一手比向右方。 光明随之右移,不一会,模糊听到有人喊。「找到一个陷阱!」 「快!看看有没有人?」 「天啊!好深的洞口,那麽小一个人摔下去还有命吗?」谷莲修第一个凑近洞口,咋舌道。 「滚开!」石不华一把将他拉开,拿著灯笼照耀,还是看不清楚。夏雪眼尖的发现绑在树身的绳索,连忙解下,一拉动便感觉十分沉重,她的心跟著沉了下去,冬晴啊…… 石不华抢过绳索,使劲把网子拉上来,火光照射下,一团血淋淋的人。 「来弟!」众人七手八脚将网子解开,惊恐莫名的试她鼻息,还有气,心已放下一半,再仔细瞧她周身,春柔第一个忍不住哭了起来,没人眼眶不湿的。 林来弟脸上全是已凝乾的血迹,她的头被跟著地一起掉落陷阱的石块打破了,最可怕的是她两脚齐断,一根腿骨还穿出皮肉之外。 「可怜,这孩子的脚废了。」谷莲修也忍不住叹息。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石不华泪流满腮,滴滴泪水落在来弟气息微弱、斑斑血痕的脸上。「哦,来弟,哦,来弟……」 「华哥,」施琉仙说话了。「想办法救人要紧。」她的喉咙疑似塞著硬块,几乎说不出话来。原来华哥真是爱上了林来弟,从没见他对谁热情过,除了真情流露的这一刻。她少女的幻梦,终於醒了。 冬晴两腿发软的爬过来,瞧见来弟悲惨的模样,她先是尖叫,接著痛哭失声。「原谅我……原谅我……我真的不是……」 「滚」石不华发出野兽般的怒吼。「滚得远远的,永远别教我瞧见你,否则我一定亲手把你宰了!滚——」 「主人,我不是有心的,我没想到她会……」 「我不要听你解释!你滚——别逼我杀人!」 怒火烧红了他的眼睛,像一只受伤的老虎,随时想反噬敌人一口。 春柔、夏雪为了冬晴性命著想,合力将她拉走。 主人不会原谅她的。 来弟伤在身上,而他伤在心里。 第七章 「让我死……让我死……」 她发著高烧,不断梦呓,偶尔清醒,全身剧痛得恨不能一死解脱。 「来弟,我的来弟儿。」石不华只能眼睁睁看著她受折磨,他的心像被人放进石磨中碾著,滴滴流著全是他悲呜的血。 三天了,他以无比的精神力量支撑著,陪在床边三天三夜,亲眼看著她由血淋淋一个人,变成包满白布的重伤患者,她的头伤医得好,其他的擦伤、挫伤也治得了,只有她的脚……太难了。 他把全城最好的接骨大夫全找来,左脚接得很妥当,都说三个月不乱动保证能好,只是右脚脚骨穿出皮肉,完全断裂开来,个个见了都摇头,只有一名老郎中将脚骨勉强按压回位,摇头道:「太难了!除非能找到西域的接骨膏……这只脚算是废了,看开些吧!」 「老天啊,我看得开,但是来弟醒来後……她受得了这个打击吗?」他抱住头颅低低呐喊著。「可怜的来弟,你承受得住吗?」 她的梦呓使他心碎,使他心痛。 「让我死……让我死……」 「不,来弟儿,忍著些,坚强些,你会慢慢好起来的!不管如何,我总会陪伴你,不会弃你於不顾。」 他手捧她的脸,用嘴唇吻去了她的梦呓。 「你一定会好起来,一定会的。」随即明白自己在自欺欺人,来弟即使好了,也不再是从前的来弟,她能承受残废的打击吗?他的心猛然抽搐痉挛起来。「她一直认为自己配不上我,既敏感又自卑,她还来不及学会自信自傲就废了右腿,这不是将她打落十八层地狱吗?她还有爬起来的一天吗?不、不、不,老天爷,救救来弟吧!只要她的脚能医好,要我付出任何代价我都愿意……」 「你当真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石不华豁然回头,惊呼。「义父。」 高大威猛的老人,正是「鬼王」谷天尊,跟在他身後的是施琉仙。 「华哥,嫂子会受伤我也有责任,我知道义父珍藏有一盒西域的接骨膏,我回去求他老人家,现在义父亲自来了,你快求他吧!」 石不华一时无语,没人比他更了解谷天尊,天底下没有白拿的灵药。 「仙儿,你退下。」谷天尊摒退义女。 施琉仙对石不华临别依依,心里也有几分明白,以後恐怕再无相见之日。 谷天尊此来,自是要做一个了断。 房内除了昏迷不醒的病人,只剩父子两人。 「义父!」石不华跪叩。「求您救救来弟,将接骨膏给我,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若违誓言,天打雷劈!」 「好。」谷天尊沉声道:「以长江为界划分南北,你有生之日不得到南方来,做生意也不许。你可愿意?」 石不华明白了,义父仍是不放心他,或许是为了谷莲修而不放心吧。‘修罗门’的势力范围在长江以南。 他颔首。「我答应您!只等来弟的双脚痊愈,我即刻束装北返,有生之日绝不再踏上南方寸土,若有违背,千刀万剐任凭处置!」 老人长叹息。「孩子,愿你好自为之。」 道不同不相为谋,此一别,即永诀。 「恭送义父。」石不华思及养育之恩、教诲之情,亦不禁哽咽。 凉风袭,人已去,只留下一盒灵膏圣药。 ********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晓,霜叶红於二月花。 林来弟摇头晃脑的吟咏杜牧之诗,想到,「若能亲眼瞧一瞧多好!经霜後的枫叶红得胜过二月的红花,满山一片,不是红似火了吗?好可惜,今年错过美景,明年一定要大哥带我去赏枫。」 养伤的枯燥日子,使来弟迷上书本,爱上诗词。 鹅毛雪纷飞的冬日,她窝在暖炕上喝茶读书。 她的脚已经能走路,虽然还不许走太久,但总算能下地走一走,那种宛如重生般的兴奋感觉,没亲身体验过的人不能明白。春柔告诉她,她的脚原本无救了,右腿成残几乎已成事实,幸亏主人的义父送来一盒膏药。 「修罗门」的事,石不华约略跟她提过,她只知石不华也是孤儿,幸蒙义父收养,现在又赠药救她,实在是大好人!更好的是,她养伤的几个月,石不华时常陪伴左右,教她识字读书,和她下棋解闷,想尽办法使她开心,他多好呀!虽曾奇怪他何以不必出门做生意,他只说要她别担心,一切都没问题,她自然是相信他的。 日久生情,来弟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爱上石不华,她已不能没有他。 这感觉无比强烈,绝不是为著感激他。 她忆起在她重伤後第一次真正清醒,印人眼帘的是他那张胡渣乱糟糟、红眼憔悴的面庞,即使在浑身剧痛的当时,他的脸使她感觉这痛是可以忍耐的,因为他和她一样的痛,只是他痛在心里。 在那一刹那,她就爱上了他。或许更早些,但直到那一刻,她才意识到什麽叫爱,才懂得了爱。 她脑海中不断浮现他的身影,彷佛又听见他在自己耳畔低语,柔软的双唇碰触著地。「来弟儿,我的来弟儿,你会很快好起来的,我保证。」 她也曾怀疑自己的腿好不了,他总是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的向她保证,在她耳畔倾诉了一次又一次。 「万一真的废了呢?」长期卧床的痛苦令人胡思乱想。 「我仍不改初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不要,我情愿去死,也不愿在床上躺一辈子。」 「你会好的,相信我。」 如今她能顺利好起来,不全是他的爱所致吗? 她不晓得自己瞑想了多久,只晓得她的爱已融人四肢百骸血管中,再也无法收回。 「来弟,你怎麽不午睡呢?」他走进来探她。 「我不困,精神好得很呢!」只要一见到他,她就觉得好像身体里充满新的活力,他俩又可在一起共渡时光。 「能睡时便多睡一会,过两天我们即将启程回北方去,雪天赶路,路上将十分辛苦。」石不华想让她躺下,但她蹦地又跳起来。 「为什麽?」 「快过年了,不回老家怎麽成?」 「你在避重就轻,你一定有事瞒著我。大雪纷飞的,现在赶路回去也迟了。」她转头佯装生气。「为什麽?或许我太笨,所以你不愿教我得知真相。」 「来弟儿,不要胡思乱想。」 她沉默地抗议。 「好吧!好吧!我同你明说。」石不华坐在炕上,伸手把她拉进怀里,亲吻她的额头。「自从你重伤後,我心里比谁都难过,一天夜里,我冷静回想自我们来到南方之後,顺利的时候少而不顺利的时候多,心想不知是否流年不利抑是冲到哪位邪神。第二天清早,我便急急忙忙去找城里最有名的李神算,果然,他算出我不适合留在南方,否则不是我自己就是我身边的亲人必有血光之灾,最好赶在过年前回北方去,避免发生更不幸的事情。这不是很准吗?但我仍旧半信半疑,又去找张铁嘴、测字王,他们说的完全和李神算一模一样,都说我这辈子最好别踏上南方的土地,才可福寿绵长,一生平安。」 「这麽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何况三人同样算出我本命在北方,令我无可反驳。」石不华信口胡言,一则不愿来弟生出内疚的心情,二来也保住谷天尊的颜面,「逼子」之名实不好听。能够全身而退,何苦再生是非! 「既然如此,有什麽说不得的?」 「我怕你笑我一个大男人居然迷信术士之言,挟著尾巴准备逃命。」 她反手搂住他脖颈,把头靠在他身上贴紧他。 「不管你逃到哪里我都跟你去,我只要你活著。」 「来弟!」他眼睛闪亮,嘴唇含笑。「有你这两句话,一切都值得了。」 两天後,他们启程动身北返。 冬天赶路,果真非常辛苦,一个月後,才渡过长江,踏上北方的土地。 那时家家户户都在准备年夜饭,他们投宿在一家粮行。原来石不华事先便通知跟随他南下的十杰,将人马、货物、资金全数调回北方。这家粮行便是其中一处经销据点。 一行人累得人仰马翻,先睡上一觉,才开始吃年夜饭。 冬天喝上一碗热呼呼的羊肉汤,全身都温暖起来,来弟这才找到舌头说话。「大哥,我们在这儿过年吗?」 「这个自然。」石不华应节的拿出一个红包给她。「大吉大利,事事顺利!明天叫春柔陪你上街,买些你喜欢的东西。」 来弟笑著接过。「大哥财源广进,福寿绵长!」 「多谢金口。」 只有两个人守岁,但来弟已感到心满意足,石不华向她说起儿时的往事,说到他的父母,他家屋前的紫藤花木,那一串串的花串迎风招摇…… 「说也奇怪,重大的欢乐事情很快便成过去,只有一些小小的甜蜜回忆永远留在脑海中,不时地出现安慰著心灵。」 来弟也同意,说起儿时喝甜茶的回忆,彷佛还口齿生津。 但她到底没守岁成功,半夜里便歪倒睡著了,石不华只好抱她进房,看著她因喝了两口酒而粉红粉嫩的睡脸,良久良久,才走出来。 次日,来弟在鞭炮声响彻云霄的欢乐气氛中醒来,一起床,一套簇新的衣裳已搁在床头照花了她的眼。她兴高采烈的换了一身新衣,暗暗夸赞春柔的好手艺,有空也该向她学习。为大哥亲手缝一件袍子,可多美! 拜了年,喝了春酒,吃过早饭,来弟和春柔、夏雪即出发了,过年时最热闹的地方自是庙宇附近一带形成的买卖人潮。春柔与夏雪互相使个眼色,百般劝诱来弟也去烧个香祈求平安,她欣然同意,虔诚的为石不华和她的未来磕头祈告上苍垂怜,然後去喝後殿天并中那口据说能治百病的灵井泉水。 走过去一看,也不过是一口很普通的井,若真能治百病,怎麽一个人也没有?来弟愈来愈聪明了,揭穿她们在哄她。 「小姐,请原谅,我们只是想让你见一个人。」 「谁?」 夏雪从一扇门後带出一名衣衫褴褛的姑娘。 「冬晴。」来弟许久没见过她,不想她变得这麽狼狈。 「小姐,冬晴一直是我们的好姊妹,这次因冒犯小姐而被主人逐出,她心中早已万分懊侮,情愿作奴作婢来赎罪,求求你劝主人改变心意,再收留她吧!」 「小姐!」冬晴一跪下便哭了,春柔和夏雪也跪倒为冬晴求情,左一句右一句,听得来弟头都昏了。 「好啦,你们起来吧,我去求大哥便是。不过……」林来弟瞧一眼自己的新衣,笑道:「咱们交换条件吧,这样谁也不吃亏。」 「什麽?」三女面面相觑,来弟几时也学会谈条件? 「你们三人都有专长,一个教我缝衣,一个教我算盘,一个教我煮菜,怎麽样啊?」来弟甜甜一笑,好佩服自己的聪明。 「遵命,小姐。」三人齐声道,真是不能太小看孩子,孩子潜力大,几个月便能变一个样,令人目瞪口呆。 「不过,小姐,」夏雪忍不住要问:「你这招向谁学的?」 「大哥啊!现成师傅就在我身边,不偷学几招,恐怕他会大失所望呢!」来弟音调带著笑。「走吧,回家见大哥去。其实,只要我能痊愈,他心中自不会再怨冬晴,而今天是大过年,他总不忍见我哭吧!」 三女互视,心中同时感叹:可怜的主人,若不藏私几招绝活,迟早会被自己的妻子欺负。 事情的发展果然不出来弟所料,她不但成功说服石不华再收留冬晴,还顺带向他讨一样过年礼物教她防身功夫。 「好吧!或许你学点功夫,身子骨会强壮些。」 「大哥,你是最好的。」 她低下头,吻了他面颊一下。 石不华回亲她。他不知有多忍耐,才不去碰她愈来愈女性化的红唇。 「来弟,快些长大吧!」 「讨厌,我已经不是小孩子!是大姑娘了。」 他唯有苦笑。也只有小姑娘会不断向人强调她是大姑娘。 住下将近一个月,他们又启程往前一站视察业务,在石不华忙於工作时,来弟也没闲著,将时间分配好学东西,然後才去游玩。 她愈学得多,愈觉得自己一天比一天棒,加上石不华很鼓励她,来弟对自己亦不断增添信心,觉得和出色的未婚夫站在一块也不逊色了。 在此心态下,她对学习愈发热中,每晚临睡前揽镜梳妆,都对镜自语,「来弟,你今天很棒很棒,明天也要加油哦!」有一次说得太大声,让春柔听到,差点笑弯了腰。 「讨厌,你怎麽可以笑我?来弟真的很棒很棒嘛!」 「是,是,是,主人天天捧你,只差没把你捧上了天,怎会不棒呢?」春柔心里也是佩服她的。 石不华不仅在言语上鼓励来弟,也在替她装扮方面不惜金钱,尤其近来来弟不断增高,发育得极快,彷佛过去没发育的在此时全补足了,几乎每个月都发现衣服短了、小了。他总是命人送来十二套新衣,让绸锻庄老板赚得笑呵呵。 如此周游各地创业,直到深秋飘落第一片红叶,四轮马车才再次踏上长长的石板道,算一算,离开桃花村足足一年半。 不回来也少思考,一旦回家,来弟头一个便想见见唯一的姊姊筱樵,这思念再也抑制不住,非马上见到不可。 石不华派人补办礼物,由庆嫂坐车去接筱樵来。 「奇怪,这老黑上哪儿去了?」 离开一年多,回来便感到石园的气氛有点诡异,难道是他神经过敏? 来弟在房里焦急的等候,桌上摆满了要送给筱樵的礼物,不知她喜不喜欢? 「小姐,你别急,林姑娘一定会喜欢的。」冬晴宽慰她。 「真的吗?」 「真的。来,我们替小姐打扮打扮,让林姑娘瞧见长大了的妹妹已是丰姿嫣然,人见人爱,她会加倍惊喜的。」 冬晴伺候她换上新裁的秋衫和绣罗裙,春柔重新为她梳好头,簪上她最喜欢的紫藤花金步摇,配上缩小些的紫藤花耳坠,镜中的人儿清雅秀美,楚楚可爱,不再是当年的可怜小孤女。 「林姑娘来了。」 来弟连忙步出睡房,在相连的小厅中姊妹重逢,筱樵几乎不认得她了。来弟一高兴,拉住她的手又吱吱喳喳起来,这点倒没变,使她安心了些。 两姊妹窝在闺房内便不出去了,畅述别来遭遇,把未婚夫晾在外头,忘了答应陪他吃晚饭这回事。零食、点心摆满一桌,准备挑灯夜话。 「看你这麽幸福,我便放心了。」筱樵也代妹子高兴,自己忽然娇羞地垂下头。「其实,我有了人家,舅妈说等明年开春就要把我嫁过去。」 「是谁?那个人好不好?舅妈会不会又……」 「来弟!舅妈她对我很是宽厚,找的是一户好人家,家里有田产,还有两间店租给人,日子很过得去,是舅妈娘家方面的一位亲戚,来下聘时,我偷偷瞧过他一眼,是个很斯文忠厚的年轻人,姨妈的眼光老道,她也说不会错的。」 「那就好。」来弟庆幸姊姊没让舅妈给卖了。「姨妈呢?她好不好?」 筱樵悄声说:「你绝猜不著,姨妈再嫁了。」 来弟这一惊当真非同小可。 「怎麽回事?怎么回事?」一副兴奋莫名,等待一场惊天动地的故事娓娓述来。谁再嫁都不稀奇,丁勤花守寡多年,又正经八百,竟敢推倒贞节牌坊,一头栽进幸福的殿堂?哇,丁耕义没有活活气死也算一奇。 原来当闵杏妃谈起小姑的出路时,丁耕义连考虑都没考虑,一迭声道:「进尼庵作姑子去!作姑子好!」那口气好像摆脱了一副重担。这可惹毛了丁勤花,妻子进门就嫌为他持家多年的妹子碍眼了?她拧起性子,斩钉截铁的道:「我绝不作尼姑,我要再嫁!」丁耕义当场气昏过去。 风声一放出去,自然传到黑决明耳中,他一得知是丁勤花主动要嫁,唯恐被人捷足先登,一时头脑昏昏什麽都不顾了,没两三下便把俏寡妇娶回家来。 「是他?咱们的新姨爹是黑总管?」 「就是他。我看他们两人还挺要好的哩!」 「多久以前的事了?」 「不到两个月。」 噗哧一声,来弟笑得倒在长椅上。 「哦,大哥啊,我看你怎麽处理这件事,总管变姨爹,呵呵……」 在花厅。 石不华面色凝重的静听黑决明的辞职报告。 黑决明终究还是要出来面对主人,一张脸一提到妻子就胀得通红。「我实在太喜欢她,想到她有可能另嫁他人,就什麽都不顾了。我知道很对不起主人,所以决定辞职,到他乡另谋发展。」 他狐疑的问:「你做了什麽对不起我的事?」 「我娶了来弟小姐的姨妈,你知道这会惹来非议……」 「非议什麽?」 「我原是你的总管,现在却变成你的……你的……」 「我的姨爹。」石不华替他说了。「真搞不懂你在想什麽?做我的姨爹很痛苦吗?非得逃之夭夭不可?既然敢娶,又有何做不得呢?古代的皇帝都肯娶杀猪的女儿当皇后,你的身分由朋友变成姨爹,又何足道哉!」 黑决明反给他弄傻了,他烦恼了两个月,原来只是自寻烦恼! 「主人……」 「还叫我主人?唉,依我看,真正不习惯的人不是我,是你,姨爹。」 「你……你真的不在乎?」他现在才有一些真实感。 「叫一声姨爹,我又没损失什麽,况且我向来只认‘事实’。」他眨一下眼,幽幽地道:「不过,天底下没有白做的姨爹,现在,我知道该去找谁要来弟的嫁妆了,哈哈哈……」黑决明亦忍不住笑了起来。 只不过,桃花村民风保守,寡妇再嫁,总惹人非议,丁勤花不免气闷,後来他们夫妇还是搬到开封去照管那边的生意,倒也逍遥自在。 总管之职便由丘圣平接任,他和秋心也是两情相悦,好事已近。 第八章 「来弟!来弟儿!」 又是满山枫红的日子,新婚的石不华携同娇妻郊游踏青。一转眼,却不见了妻子。他不禁暗自懊恼。「真不该教她练武,她练大了胆子,人也更顽皮,居然敢一个人四处乱跑。」 「来弟——」 枫叶在空中飘旋,似乎笑他傻,笑得狂花乱颤。 「可恶!来弟你再不出来的话……」 等等,终於有回音了。 「元宝!元宝娘子——」 声音愈行意近,两相碰头。 「你!」郭冰岩的声音冻在喉头。 「你……」石不华料不到会在此遇见义兄。记得他和郭冰岩曾有一个赌约,去年却没见他上门,曾请人至南方打听,始终打听不到「厉鬼」的消息。如今看来,他亦叛出「修罗门」,就不知为了什麽。 郭冰岩一脸深感倒楣的翻一下白眼,转身就走。 「喂,兄弟一场,你这是什麽意思?」他偏要追上去。 「走开!」 「你在找什麽东西?哦,对了,你找人,方才听有人叫什麽‘元宝娘子’,哈,不会是你妻子吧?一定是我听错了,应该没有女人肯嫁给冰雕人才对。」 「少瞧不起人!你这块石头都有人肯嫁,何况我这位美男子。」郭冰岩的舌头也变利了,就不知是「名师出高徒」抑是「近墨者黑」?石不华对於嫁给冰雕人的那名女子好奇极啦! 「请问嫂夫人是哪家闺秀?」 「肯定比弟妹门第高些。」郭冰岩武装起来,傲慢道。 石不华自然不服输。 「拙荆貌美如花,进得厨房,出得厅堂,左手能打算盘,右手能绣衣裳,又会读书写字,目前正在学作诗,多才多艺,手巧心蕙。」 郭冰岩冷哼。「好一个苦命的女人!拙荆什麽也不必做,我自供养得起她。」 「哈!一听就知道是那种很‘贤慧’的女人——闲著什麽也不会!成天除了吃喝拉撒,唯一建树便是生孩子,没几年就身材走样,换了我,绝不敢带她出门,还赏枫哩!这种风雅事也只有拙荆才想得到。」 「呸!我还不了解你吗?铜臭佬的妻子会懂风雅?哈,生意人嘛,偏好将三分优点说成十分,不过识得几个宇便卖弄风骚,也不怕贻笑大方!」 石不华觉得郭冰岩今天特别讨厌,郭冰岩对石不华也有同感。 「我真为嫂子叫屈,原本就已冰冷冷没点人情味,跟你同床迟早冻成冰柱,这已够不幸啦,偏生缺点愈来愈多,一张毒嘴也不怕熏死妻子。」 「哪里,拙荆活蹦乱跳,肯定比你长命。倒是弟妹才真教人同情,再有气质、懂风雅的美人,早晚被铜臭味熏得一身俗气,人人走避。」 「你这才叫外行,风雅、气质也是需要金钱才栽培得出来,穷人尚且三餐不继,顾得了肚皮以外的事吗?所以说,有钱不等於铜臭,而是代表这个男人有本事,自然需要有才华、有气质的妻子匹配,这才叫相得益彰!」 「拙荆温文秀媚,知书达礼,风姿天然,坦率,纯真,无需矫揉造作便美过天下女人。」 「我不信,除非我亲眼看到。」 「我也不信铜臭佬的妻子会有气质。」 「好,我叫来弟出来让你见识!」 「有胆量,那我只好请出元宝来教你学一学什麽叫谦虚。」 「元宝?你妻子该不会姓金吧?」 「那又如何?」无异是默认。 「金元宝,金元宝,好名宇!哈哈哈……」取笑之意昭然。 「哼!来弟就很美吗?我打赌你连个小舅子都没有。」 两人怒目相视,真个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就讨厌。 两人从妻子的门第、学养到名字,都不愿输给对方。无聊的男人碰上无聊的男人,可有说话了。他们当即展开声喉呼唤娇妻,拜托娇妻赶快出来助长声威。 「来弟!来弟儿——」 「元宝!元宝娘子——」 在枫林内,林来弟忙著寻觅珍奇少见的变种枫叶,弄脏了罗裙也不管,又把相公搁在一旁晾著,几乎快忘了他的存在。今天,她多了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两个女人在一起胆子加倍的大,愈走愈远。 来弟一扬首。「是大哥在叫我吗?元宝姊姊,你有听见呼喊声吗?」 「有啦!」金元宝皱一下小鼻子。「他再乱吼乱叫扰乱我的心情,小心回去跪算盘!」 「跪算盘?」新婚不久的小娇妻自然不懂这一套,听得眼睛发亮。「好啊,好啊,这招不错,有一天我也来跪算盘,教他心疼!」 「天哪,你好笨哦!不是自己跪算盘,是叫男人跪。」 「叫大哥跪算盘?他不肯的。」 「如果他不肯,就表示他爱你不够,你可以随时准备休夫。」金元宝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眨了一眨,说不出有多少诡计在其中。 「休夫?」来弟连想都不敢想,她才新婚呢! 「不休夫的话……」忽然身影拔起,落人强人手中。 「元宝!」郭冰岩咬牙道:「你又在玩什麽把戏?」 「来弟儿,」石不华万分不放心的将妻子拉进怀,防贼似的看了看金元宝,什麽女人啊?居然劝人家休夫,思想如此恐怖,最好关在家里别出来。「来弟,我们马上回家,小心近墨者黑。」 「可是……」 「没有可是。」石不华也不讽刺郭冰岩吹破牛皮,什麽「温文秀媚」、「知书达礼」,他只想将来弟和这个女人永远隔开,以免思想受其荼毒。「郭兄,嫂子,再会了!不,还是相见不如不见吧!」 金元宝充耳不闻,摇摇手。「来弟,我会去找你玩的。」 「好……」一句话还没说完,便给猴急的相公拉走了。 「拜拜!我有空会去找你哦!」 「别拜拜了,人家早吓得逃之夭夭,不见踪影了。」郭冰岩捶一下她脑袋。「谁教你又唬人骗人,谁家相公敢让妻子和你在一起?」 「会痛耶!」金元宝摸著脑袋,嘟嘴道:「人家只是好玩开个玩笑罢了!我说相公啊,既然你认识他们,人家不敢来,我们便主动去拜访吧!」 「我怕给人家哄出来。」 「不会的,我和来弟挺谈得来,不再见面会令我多伤心啊!」偷偷瞄相公一眼,好像无动於衷,忆及来弟的高招。「好吧!我回家自我反省,跪一夜算盘,不吃不喝不睡……」 「够了。」他咕哝。「你会反省才有鬼。」 他其实很宝贝他的元宝娘子,心甘情愿栽在她手上,成为不贰之臣。因为宝贝她,自然眼花花的将缺点也看成了优点,觉得元宝是最棒的,虽不时令他头痛,倒也甘之如饴。而石不华竟然见元宝如见瘟神,真教人不爽。 很好,你不爱见,偏要你时时见。 「独头痛不如与众头痛」,教你妻子也变成另一个元宝。 「走,我带你去石园。」郭冰岩发出邪气的笑容。 一个月後,石园的四轮马车再次驶上石板道,石家主人携同娇妻远行去了,听人说,这一去不晓得又要何年何月何日才回来呢!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