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基因神魔》 第一章 独行深山 华夏最北方的白山黑水,常年气温偏低,冬天更是偶尔有零下数十摄氏度的极端低温。因此,人迹罕至。也正因如此,此地仍旧保存了相对原始的风貌。以及大片的原始丛林。 此地乃是前清龙兴之地,被许多当地人视为圣地。而在这片白山黑水之中,仍旧有许多诡秘的传说留存,仍旧有许多让人不解的事情发生。当然,这些传说多半也只是夜深人语,闲极无聊的无稽之谈。没有人会当真。 而那白山黑水,莽莽丛林的偏僻深邃之处。人际罕至。就算是自幼生长在白山黑水间的猎人,或者经常进山采参的参客,都少有能到达此处的。这些深山中的草木,还保留着原始而勃发的姿态。错落参差。高大的树木,并不能完的占据阳光水土,在树木间隙处,还有各种草本植物,蓬勃生长。 这一日入夜,有一个带着强光手电的人,在白山黑水的莽莽丛林深处,拨开一片野草。那些古木间的野草,矮一些的也至少能够覆没这个人的膝盖,高一些的甚至能够到这个人的腰部。 而在这一蓬野草之间,藏着一株形态特殊的药草。这株药草有一根花茎,高约半米。此时,正有细小的花苞绽放。有的花苞,已经从盛开而至凋谢,花苞凋谢后,结出青色的浆果,有的浆果已经变成了半生半熟的青红色,甚至成熟的赤红色。 花茎下,还生有六个掌状复叶。形状如同人的手掌一般,分出五指一样的叶瓣。甚至连叶脉的纹理,都与人的手掌相似! 若是有一个对于华夏传统药材了解比较多的人在此,当能从这一株草木的奇特形态,判断出这是一株极为难得罕见的已经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月的野山参!白山黑水间,已经许久没有如此年份的野山参现世了! 这个人见此,不由得大喜过望。在这夜半深山之中,呵呵的笑起来:“那本笔记里记载的果然没错,老子的霉运终于算是走到头了……” 笑声嘶哑,传遍空山,惊起几只栖息在树上的飞鸟。笑过后,这人从背包里拿出一根系着红绳的棍子,插到这棵野山参旁的山石泥土中。这根穿着铜钱的红绳,另一头则被此人系到了这株野山参的花茎上。 这是白山黑水之间,采参的参客们,采参时候的规矩。此人虽然并不是专业的采参客。但还是守了这最基本的、采参的规矩。 人参的参须繁密众多,但却又被计算到整棵人参的重量和品相里去,挖断了一两根参须,就算是坏了人参的品相,还会影响人参的整体重量。并极大的影响人参的价值。这人好不容易找到了这么一棵上了年份,能够发家致富的野山参。自然不会粗暴挖掘,伤到这棵野山参的品相。 小号的铲子和手并用,费了不少工夫,才将这株野山参,从山石土层之中刨出来。却没注意到,在强光手电照耀的范围外,多了些窸窸窣窣的声音。直到这强光手电的电池中,电能将要耗尽,强光逐渐暗淡下来,这人将从背包里拿出一块备用电池准备强光手电关上时,才猛然觉得不对头! 那野草古木之间,有漫天的星月微光洒落,借助这细微的光芒,这个人却见那草木阴影之间,夜色深浓之处,自己的身周有一点一点的荧光亮起!这个看过野外生存指南的人知道,这一点一点晶莹的光,就是这山野丛林之间,野兽的瞳眸! 山野之中,包括猫和狗之类的兽物,眼睛本身并不发光,但其眼睛虹膜,却可以聚集和反射月亮、星辰,以及强光手电的余光。让其在夜色之中,将身周的细节,看的更加清楚。有了这样的眼睛,这些野兽才有在夜色深浓时,狩猎或逃走的能力。 至于人类,早已经在漫长的进化中,将这种能力抛却了。人类战胜夜色,依靠的不是结构奇特的眼睛,而是火焰的光芒。 而这些被野兽眼睛虹膜聚集和反射出来的光,就是这夜半深山中,野兽眼中的一点晶莹碧绿。于夜色幽暗处,就会显得极为鲜明。这一点一点的荧光中,有一双瞳眸,碧绿晶莹,浑圆如星月,就那么隐于黑暗之中,定定的看着这个将人参挖出来的人。 这个人惊叫一声:“卧槽!什么东西?”赶紧拿起身旁,光芒已经暗淡下来的强光手电,扫向那一双双晶莹的瞳眸所在。借助着手电的余光,这个人才看清,这些长着细小而碧绿狰狞的瞳眸的野兽,竟是一只一只,体型硕大的老鼠! 其体量之大,完超越了他曾见过的,在城市下水道中躲躲藏藏的那些最多不过巴掌大小的老鼠!这些体量硕大的老鼠,每一个的长度和大小,都不下于一只吉娃娃!最大的一只,更是大如泰迪! 这个人影目之所及,大略估量之下,发现将他团团围住,并汹涌冲击过来的大老鼠的数量,居然有千八百只之多! 虽然这千八百只生灵,只不过是老鼠而已,相较于那个人影来说,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的存在,但是,即便再渺小的东西,在有了一定的数量,并且形成集群之后,本身都会产生一定的气势!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千八百只足以让人头皮发麻的硕大老鼠,在这夜半深山中,缓缓逼来的场景,简直就是毛骨悚然!比在这白山黑水中遇到一只老虎还要可怕! 这个人陡然惊叫起来:“啊~~~这是些什么东西?这个地方怎么会有这么多大老鼠?”声音凄厉!空山回响!惊起无数野兽!但是没有人回答他。 就在这个人尖厉惊叫的同时,这些体型硕大的老鼠,竟是缓缓的朝着这个人影围拢了过来!而这个人目之所及,四面八方都是体型巨大的老鼠,根本逃无可逃。在尖叫声中,他的心已经沉到了谷底。知道大事不妙,今天怕是栽了。 伸手从背包里拔出一把硕大的、狗腿形状的刀来! 第二章 诡异生灵 人类与其他生物的区别,就是能够制造和利用各种精妙复杂的工具。而能够制造精妙复杂的工具,则是人类科学技术研究和发展最本初的动力。如果人类没有了工具,只凭连毛都不长的身体肉搏的话,恐怕连体型稍微大一些的狗都打不过。 而且,工具越多越精妙,人类能够发挥出的能量越大。在人类只能使用石矛的时代,地球上还存在着大量的凶猛的巨兽。猛犸象、剑齿虎、大如恐龙的巨蜥,还都没有灭绝。直到人类发明了弓箭,学会了冶炼金属。人类才算是正经的迈入科技时代,人类文明才将其他物种彻底踩在脚下。到了火器时代,这种科学和技术的优势,又被放大了许多。 但这种力量,并不是生命本身的力量。从生物学的角度上来说,人类的基因,并不比其他生物的基因高明。人类进化出发达的大脑,只是自然界中的一个偶然。就像是大象进化出长牙,狮虎进化出利爪,变色龙进化出可以变色的外表一样。 直到如今,人类也没弄明白,该如何解读无以计数的基因,在细胞内核中写下的华美篇章。就如同一个获得了绝世秘籍,却根本不认识上面文字的幼童一般。虽然不明觉厉。但却不得其门而入。 建立在这种偶然上的优势太过脆弱,一旦人类手中的工具不足,数量不够的时候,人类能够发挥出的力量,就会大打折扣。 虽然说,狗腿刀世界上公认的最符合力学原理的反曲刀。但杀伤力终究有限。 在鼠群扑上来的时候,狗腿刀刀刀入肉的砍死了几十只体型硕大的老鼠。可是老鼠的数量,却是成百上千!没有被及时砍死的老鼠,死死的咬住这个人的身体,剩下的还在踩着同伴的身体,一直往这个人的身上爬。 撕咬之间,这个人的血管破裂,鲜血挥洒而出,渗入泥土之中。被老鼠撕咬的感觉,痛楚不堪。一开始还有喝骂声:“都特么哪来的老鼠?体型大的跟变异了一样?老子劈死你这群死老鼠……” 而这喝骂声越来越低,不过片刻,这片山林之中,就只剩下一片凄厉至极,惨绝人寰的痛呼尖叫声。 在如今这个人类的地位,凌驾于地球上一切其他物种的时代。有的人已然忘了上古人类先祖与其他生灵之间的搏斗。上古之时,野兽食人,人食野兽,都属于寻常之事。这种争斗延续万年,而在与其他物种的争斗中,下场比眼前这个男子更惨的人,数不胜数。 上古之时的人类先祖,耗费了无数的时间和生命,才让人类成为众生之上的存在。才让牛羊猪狗等生灵驯化。时至如今,那些已经忘却先人与其他生灵厮杀惨烈的人,却将其他某些动物的地位,放到了人类之上。不顾其危及人类安危。肆意袒护。实在可笑。 而在鲜血渗入这山石泥土之时,这山石泥土之下,却有什么苏醒了过来。那草木之下的山石大地,突然间出现了莫名的扰动!原本深厚肥沃、坚实无比的土层,陡然之间,往上一鼓,然后便有一个点陷落了下去。便如同这大地之下,陡然间空了一块儿一般。 那深厚坚实的土层,往上一鼓后,便如同春日江河中解冻的坚冰一般破碎裂解,或大块或小块的、随着大量细碎的泥土沙石、枯枝落叶,以及动物的骸骨,往土层之下,突然出现的那一片空洞处陷落了下去! 不过片刻之后,这几棵古木之间的山地上,便现出一个硕大的、能容一人出入的孔洞来! 一般来说,山河变迁,地质运动之时,地脉的纠缠聚合,都属正常。地表的起伏陷落,也是正常的事情。就算是一些大城市中,那用水泥硬化的路面,都有可能地下深层的变动,出现莫名的地陷。 只是绝大多数的地面陷落之后,那陡然出现的空洞处,都是空空如也,只见得土层斑驳交错。最多也不过就是会渗出些水来。将那些变动时间长达数万年或者更久远的地脉纠缠,展露在世人眼中。 可是,这个陡然之间出现在白山黑水丛林深处的,能够容一人出入的孔洞,却与那些寻常无奇的地陷完不同。虽然横截面积不算太大,但却幽暗深邃至极,在有星月微光垂落的山林之中,显出一种比夜色更深浓的黑。摄人心魄,仿佛直通九幽! 而一股腐朽的气息,也随着这地表的塌陷,从这孔洞之中冒了出来!在幽暗的夜色之中,在悄无声息之间,这地面的陷落处的孔洞里,有一只手于这星月光辉垂落的山林之中,从地下伸了出来! 在幽暗的天光中,这只手显得干瘪而枯瘦,皮肤粗糙,极为苍老。与周围古木枝干表面,那些经历了几百年风吹雨打的干瘪树皮,有着几乎相同的神韵!只是没有毛发,还大约能够认出,这是一只人手,而不是其他生灵。 只是,这只从地下伸出的手,不但指掌尖利,而且动作迟缓,无论如何,不似生灵。倒像是传说中,那些从黄泉阴冥归来的鬼物。若是有人在旁边看到这一幕,怕是会吓得魂飞魄散,以为地狱之门洞开,恶鬼临世。又或者,是僵尸之类的邪祟,死而复生。 就连那些原本气势汹汹的鼠群,也察觉到不对头。吱吱尖叫着四散开来。只留下一个被咬得血肉模糊的人! 这只从地下伸出来的手,虽然干枯僵硬,动作迟缓,却极为坚实有力。在摸索到堆满各种腐殖质的地表后,陡然间一发力,一个枯瘦的人影,便从这幽暗似直通黄泉的地洞中,直蹿了出来! 这个枯瘦的人影,就这么落到地面上,脚踏地表的枯枝落叶,踩出咯吱咯吱的碎裂声。身形僵硬的有如机器一般。然后,这个身形僵硬的人影,开始试着活动自己的身体,与此同时,发出一声有些满足的呻吟般的悠长叹息…… 身形晃动之间,抖落一身的尘土和枝叶。 第三章 黄鼠狼 而这个人影在身体晃动和舒展之间,还发出咔吧咔吧的筋骨舒展声。便如同一个久坐的人,在站起来活动身体关节时,发出的声响。只是,这人影晃动之间,发出的筋骨舒展声,太过密集,并且清脆响亮! 居然如同爆竹一般,发出噼里啪啦的炸响! 在模糊幽暗的天光中,在深山古木之间,没有人能看得清这个人影的面目。这个人影,仿佛真的不过是一个影子…… 而这个人影,不慌不忙的舒展着身体,意态极为闲适,仿佛是久睡初醒一般。对于这天光幽暗中,如同一座座巨大坟茔的连绵群山,以及那参差错落,如同刀枪剑戟、狰狞利爪的古木枝干的影子,根本没有丝毫的在意和畏惧! 似乎此处并不是深山。而是自家的卧室。 这个人影扫了一眼躺倒在山石之间,鲜血横流,被鼠群撕咬的血肉模糊的人。以及虽然四散开来,却在左近徘徊不去的鼠群,最终看向那古木间,幽暗的深处。咕哝着说了一句什么。那里有一双硕大浑圆,亮如星辰的瞳眸。 这个人人影说话的声音干涩而嘶哑,说的话,与华夏如今盛行的普通话,有相似之处,却也多有不同。于这夜半时分,如同鬼哭一般。若是一个精通古代汉语方言的人到此,或许才能勉强听明白——“不过是一只沾染了我气息的黄大仙而已,居然敢驱使鼠群,祸害人间?” 而这个人影目光所及处,那原本躲在草木之间,有鼠群护卫的黄大仙,陡然间感应到一股莫名而来的莫大危机!浑身的黄毛,都炸了起来。再也隐藏不住,显露出身形来。那些原本四散开来的大老鼠,也纷纷集中过来。将这黄大仙护在当中。 黄大仙是华夏民间,对于黄鼠狼的别称。这东西性格活泼,并且胆子极大,虽然体重大多不足一公斤,但却能捕猎体型比他大数倍的鸟类。比如说人类家养的鸡。有的时候,穿篱过舍,机灵的让人类都觉得惊讶。是以,有黄鼠狼给鸡拜年的谚语。 也正因为黄鼠狼这种奇特的性格和独特的聪慧,华夏民间,常以为黄鼠狼生而便有与其他生物,甚至人类不同的灵性。可以沟通天地间,连人类都无力触及的隐秘幽微。 特别是在这白山黑水所在之地,众人将黄鼠狼视为可以保佑家园的仙灵神兽。与狐狸、刺猬、老鼠和蛇一起,并称为五家仙。因为其皮毛多是黄色,所以,黄鼠狼在五家仙之中,被称为黄仙。为了显示仙灵神兽的特异非凡,称呼时特加了一个大字,被称为黄大仙。 这种对于动物和自然的畏惧与崇拜,可以追溯到远古在白山黑水之间盛行的萨满教教义。这天地间不可解的事情太多,即便是如今科学盛行的时代,人类未知的事物也远比人类已知的事物多的多! 只是当年的人类,并不会试图用科学解释一切。而是将一些自然中不可解的现象,归于这天地的奇异,或者动物的灵性。给出的牵强解释。 但真正细究起来。黄鼠狼这种动物,并没有那么神异。甚至连黄鼠狼偷鸡这种被人津津乐道的事情,也少之又少。在人类对于黄鼠狼解剖到根底的研究中,发现黄鼠狼主要是以老鼠、蛙类、昆虫为食。除此之外,也将蛇、蜥蜴、小鱼、蚂蟥、蚯蚓和芦苇根等作为食物。能够偷鸡吃的黄鼠狼,少之又少。非黄鼠狼中的佼佼者不可。 不过,被这个人影的气息沾染过的黄大仙,显然非同一般。 这黄鼠狼的灵智并不低,他知道人类本身不好惹。他的同类,有不少都死在人类的手中,被人类剥下一身皮毛,做成了毛笔之类的东西。而这个人影的身上,更是散发着若隐若现的、让他感觉到敬畏,又有些熟悉的气息。更加的不好惹! 所以,并没有选择贸然进攻。而是待在原地,依靠鼠群和这个可怕的人影对峙! 山野之间,虽然是物竞天择。弱肉强食,但其实动物之间的争斗,发生的并不如人类想象中,那样的频繁。动物世界上的那些奔跑和追逐,不过是人类根据自己喜好,进行的剪辑和浓缩。 动物可没有人类这般医学条件。一旦争斗,就意味着受伤,而一旦受伤,就意味着有可能因为炎症或者其他疾病而死亡!最少也是战斗力降低,获取食物变得困难。总之死亡的概率都会大大增加。 那些一言不合就开怼的生物,大多早已灭绝。只有懂得进退的存在才能活下来。白山黑水间,狗熊和老虎相遇,一般来说,都是彼此退却。只有遇到那些被判定为没什么反抗能力的动物,他们才会主动发起攻击。 比如说躺在地上的那个,被鼠群咬得血肉模糊的人。 可这个人影却没心思跟这只黄鼠狼对峙,陡然一晃,便从原地消失不见! 这只黄鼠狼见眼前的人影一晃而逝,蓦然间觉得大祸临头,细长的身形一转,就打算逃跑!而那个一晃而逝的人影,一晃之间,便掠过鼠群的护卫!伸手一捞,便将那向后逃开的黄大仙的脖颈掐在指掌之间! 整个过程,不过刹那而已! 那只被掐住了脖子的黄大仙,感觉到喉咙之间,越收越紧的指掌,呼吸变得越来越困难,凄厉至极的啼鸣起来。这一声尖利的啼鸣声响起,召唤着那层层叠叠密密麻麻的大个老鼠们,成群的扑了上来! 不过,这些大老鼠并没有为这黄鼠狼拖延片刻的时间,这个人影的手一扭,便将这只黄鼠狼的脑袋彻底的扭了下来。那些不知死活扑上来的大老鼠,故技重施,朝着这个人影撕咬过去! 可这一口咬下,却如咬在极为坚韧的橡胶皮上一般。连个牙印都没留下。反倒是那些敢下嘴咬人的大老鼠,几分钟之后,身体便产生了剧烈的痉挛和抽搐!七窍流血,丧失了所有的攻击力。 第四章 二百年 又过了几分钟,这些体型硕大的老鼠,便接二连三的暴毙!甚至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仿佛是咬到了什么剧毒之物,又或者是染上了极为烈性的瘟疫!不过片刻之后,这个人影的周围,就死了一地老鼠。 这些老鼠虽然受黄鼠狼的驱使,悍不畏死的围攻这个人影。但也有生物对于死亡本能的畏惧。在黄鼠狼死后,这些大老鼠看到满地同类的尸体,便再也不敢上前,吱吱乱叫着,四散奔逃而去。 而一些大老鼠在奔逃中,仿佛染上了极为烈性的瘟疫一般,没跑出多远,身体便产生了剧烈的痉挛和抽搐七窍流血,不过片刻之间,便倒地暴毙。这一群山间的老鼠,竟然没有一只活下来。 这个从地底钻出来的人影,在一堆死老鼠的尸体中,建起那棵生长了许久的人参。感慨的说了一声:“这古木苍藤已非当年,而我这坟头草仍在啊……” 他看了看这棵人参的体态,随手掂了掂这棵人参的重量,感慨一声道:“一梦一醒之间,居然已经过了二百余年!却不知沧海桑田之后,如今又是怎样的世间?” 野山参的生长速度缓慢。即便没有什么天灾人祸,一般五十年年份以下的野山参,其生长速度,每年的增重,大多不过零点几克。五十年年份,甚至一百年年份以上的野山参,每年的增重,才会稍微多一些。而在生长的过程中,野山参的体态,也会产生相应的变化。 有经验的采参客,完可以通过某一棵野山参本身的重量和体态,判断出这棵野山参的生长年份。一般来说,这种判断野山参年份的方法,是世人用来估量野山参价值的手段。 而这个从地底钻出的人影,居然将人参的这种生长特性,用来纪年…… 用自己的坟头草纪年这种事情,世间怕也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店。也绝非凡人所为。凡人的一生一世,大多不过几十年,最多不过百余年而已。 当然,若要选一种用来纪年的坟头草,那些一岁一枯荣的草木,是绝对不行的。即便是多年生的草木植物中,也少有寿元能够达到百年以上的存在。也唯有人参一种,寿元绵长,不但可以达到数百年,甚至可以达到上千年…… 这个人影从地下苏醒,重回世间,一梦一醒之间,二百年已过。他沉睡之地,那些身量巨大的古木,看似郁郁苍苍,但其实,生年连百年都不到。早已不是他当年沉睡之前的那一批。也只有这棵野山参,还是他二百多年前,于此地沉睡之前种下的。 然后,这个人影才把注意力放到身旁,那个被鼠群咬得血肉模糊的人身上。仔细检查了一下这个人的身体后,那个从地下苏醒的人影才发现,这个人被鼠群撕咬的血肉模糊的人,手脚四肢上的大动脉血管已经被撕咬的破裂,脖子上的喉管和血管,也都被咬断。 而四之上,那些皮肉薄弱处,甚至已经被撕咬的露出森森白骨!就连胸腹之间的肉,都被啃噬掉了几块,变得血肉模糊。 在这个人影给他检查身体的时候,这个人已经因为失血过多,陷入了深度的昏迷之中,大脑已经严重的缺血和缺氧。这个人已经处在弥留之际,距离死亡只有一口气而已。就算是在医疗条件最好的顶级医院,也很难救回来。更不用说,实在这深山老林,人际罕至的地方。 这个从地下钻出来的人影,也没办法。只能叹了一口气,对这个被鼠群咬得血肉模糊,处在弥留之际的人说道:“如今,咬你的那些老鼠,已经尽数被我杀死。算是给你报了仇,咱们商量一下,既然我帮你报了仇,你就把你的身份借我用一下呗?我要行走世间,总不能没个身份。” 躺在地上的这个人,纹丝不动。根本没有所谓的回光返照之说。 这个由莫名人影变幻成的年轻人,便伸手点在这个年轻人发际之间,稍微偏上的位置!此处乃是华夏医学经络学说中,神庭穴的位置。这个穴位,在华夏的医学理论中,神异非常,正所谓——面者,神之庭也;神者,智之渊也。面有神庭。神处其中则灵,灵则应,应则保身。 根据华夏医学的理论,此处乃是人体的元神之府,是人心念神识,精神灵智的生发之处。华夏古时,对患有癫痫、惊厥之类疾病,以及其他有关脑部的精神类疾病的患者,常以银针针灸此穴,常有奇效。 这个躺在地上的人,头皮已经被老鼠撕咬的破裂开来,鲜血从头顶流下,覆没额头和面颊,以及那神庭穴所在的位置。 这一指点下,那个从地下钻出的人影,但觉得有海量的记忆,钻入自己的脑海,而身体,也开始了蜕变!片刻之后,这个人影的身上,就响起噼里啪啦的筋骨绽裂的声音。这声音与这人影刚从地下冒出来时,那筋骨舒展活动的声音,完不同,要干脆利落的多。当然,也痛苦的多。 在这筋骨绽裂的声音中,这个人影整体的身体结构,开始一点一点的改变。这种改变是从头到脚,从容貌脸型,到身高体重,完完、彻彻底底的改变! 而在这彻头彻尾的变化中,这个人影身上原本苍老如古木树皮的皮肤,分崩离析,然后如尘土碎屑一般脱落下来。露出晶莹而白皙的皮肤。仿佛是深埋地底的瓷器,在被发掘出来后,表面泥土的剥落。在泥土剥落的过程中,瓷器那晶莹细润的质地,便就此显露出来! 不过片刻之后,这个人影的容貌和身高,甚至皮肤上的胎记和黑痣,都和这个滚落在峡谷深沟之中的年轻人,变得一模一样!就算躺在地上的那位,仍旧毫发无损,活蹦乱跳,唯一能够区别两个人的,也只有完不同的气质而已。 这个脱胎换骨的人,沉稳至极。仿佛山岳沧海。可在接受这个年轻人记忆的过程中,脸上仍旧显露出极度震惊的神情! 第五章 大瘟疫 “想不到,不过二百余年的时间,华夏便有如此巨变!前清康乾盛世时,华夏仍是这个世界最顶尖的存在,想不到区区二百余年,便受了如此多的折辱。如此巨变,果然是数千年未有之变局!” “不过这西洋学说,也真的很厉害。居然能够根据细微化石,推演出洪荒生灵的体态外貌!进化论更是切中大道!” “想不到,如今的世界,人类对于生灵的研究,居然有如此巨大的进步!由表及里,并直至先人未曾研究过的细微之处!那细胞是什么?细菌是什么?病毒是什么?基因又是什么?这难道就是我种种不同的由来?” 这个从地下苏醒过来的人,有着连他自己都不理解、不知由来的种种奇怪的能力。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虽然活了非常久远的时代,积累和学习了无数知识。但在接受这个现代年轻人的记忆之前,却从来都没有弄明白自己种种奇怪能力来源的本质。 直到这个现代年轻人脑海中的一些知识,被他接受。那些现代生物学的知识,才如同划破黑暗浓夜的闪电一般,将他的心头照亮!这一次,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找到了自己种种能力的来源和本质! 他自己身上的种种不同,都开始于一场如今早已经被人遗忘、任何史书上都不曾记载过的大瘟疫。当然,这场瘟疫的存在,本就在史书之前。 从远古至今,人类遭遇过无数瘟疫。虽然这些瘟疫都被人类给扛了过去,但是这些大大小小的瘟疫,严重的时候,却可以直接灭掉一些小型的人类族群。 曹植《说疫气》记载——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疠气流行,家家有僵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或阖门而殪,或覆族而丧。 他亲身经历过这场瘟疫。当年,建安七子中的徐干、陈琳、应玚、刘桢,四人都死于这场瘟疫之中。 类似的大瘟疫还有很多,距今两千四百年前,一场巨大的瘟疫,将雅典摧毁。 公元六世纪,人类历史上首次鼠疫大流行,传染了整个西方。这一场巨大的瘟疫,持续了半个世纪之久,在其流行的巅峰时期,有时候每天会有上万人死于瘟疫。而在这场瘟疫中,死亡的总人数,将近一亿人!这一场巨大的鼠疫,直接导致东罗马帝国走向衰微! 公元十四世纪,第二次鼠疫大流行,这一次鼠疫持续的时间更长!前后将近三百年!同样席卷了整个西方。在这场鼠疫之中,死亡的总人数,根本无法统计!根据历史学家估算,大约有两亿人死于这场瘟疫!这场被称为黑死病的巨大鼠疫,直接改变了西方历史的走向!中世纪结束,文艺复兴开始。 公元十九世纪末,第三次鼠疫大流行,随着西方的坚船利炮触及世界的每个角落,这一场巨大的鼠疫几乎席卷整个世界!这一场巨大的瘟疫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达到巅峰!这一常瘟疫的流行传播速度之快、波及地区之广,远远超过前两次。 只是因为人类的科学技术进步,医疗手段进步,死亡的人数,并没有前两次鼠疫大流行那般恐怖。可即便如此,在这场瘟疫中,也有上千万人死亡! 公元二十世纪初,一场被称为“西班牙女士”的流感席卷球。这一场流感直接造成了大约两千万到五千万人死亡!而死亡的这几千万人之中,有一半是身体健康的年轻人!这一场大流感,直接促使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毕竟,再打下去,所有参战国的年轻人就要死绝了…… 而往古之时,史书记载之前,他经历过的那场瘟疫,要远比建安二十二年经历过的那场瘟疫厉害许多。 当年所有的人类部族,都至少减少了七八成人口。还有一些小的部族,被瘟疫直接泯灭!大部分人,都没有扛过这场瘟疫。 这场瘟疫表现的病症极为奇怪。大部分的人发病之后,在两三天内就会浑身抽搐,七窍流血,皮肤溃烂,并在浑身溃烂中,挣扎着死去。而剩下的一小部分人,在发病之后,虽然会浑身发热,但是发烧三五天之后,体温就会逐渐恢复正常。然后存活下来。 还有极一小部分人,包括他在内,病症的表现却更加奇怪。他们这极小一部分人,在发病之后,会如其他发病者一半,在两三天内,浑身抽搐,七窍流血,浑身溃烂。但却因为种种机缘巧合,竟是生生的熬了过去! 身体的抽搐会在持续几天之后,逐渐减缓平息。而那些溃烂的血肉,也如同蝉蜕一般,会随着身体的好转,逐渐脱落。 而这一小部分人,在熬过了这酷烈的瘟疫之后,重新生长的血肉身体,却都开始发生一些奇特的变化。有的人变得身材特别高大,肌肉特别强壮,有如巨人一般。有的人眼睛变得特别灵敏,不但可以看得清远处,还能看见其他人难以看见的东西。有的人可以让别人轻易相信自己所说的话,并听从自己的安排。有的人甚至连肢体和五官的形状和数量,都发生了变化。 在远古的当年,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什么。只以为这是天意。而这些人,因为有种种超乎寻常的能力,迅速的占据高位,成为凌驾于普通人的存在。相互征战,并被各部落中的普通人,视之为神…… 一开始,他其实算是这些人中,最正常的一个。虽然身体变得强壮了,脑子变得聪明了,神经元变强大了,但外表并没有超出普通人类的范畴。 所以,并不受人重视,可从那一场瘟疫之后,他就不再衰老。在一段漫长的时间之后,所有当年一同经历过瘟疫的人都已经死了。只有他还青春如故。 而且,从那场瘟疫之后,他身体的血肉,甚至只是身上脱落的皮屑和毛发,都开始变得充满毒性,所有中毒的生灵,都会如染上了那场瘟疫一般,浑身抽搐,七窍流血,浑身溃烂而死! 第六章 樊尘 其毒性作用的范围,已经不仅仅限于人类。所以,那些胆敢撕咬他的大老鼠,才会纷纷暴毙。当然,如果这些生灵能扛过身体剧烈的病变,也会发生不同程度的、令人惊奇的变异。 那只可以驱使鼠群的黄鼠狼,就是如此。在他扭断那只黄鼠狼脖子之前,他已经将这只黄鼠狼一世记忆的盘接受过来。 黄鼠狼之所以得名为黄鼠狼,便是因为其最主要的食物,并不是人类养的鸡,而是这山野中,随处可见,繁衍兴旺的老鼠。有一日,这黄鼠狼在山石土层之间的鼠洞,追逐捕猎。在地底的幽暗之中,一口咬到了正在地下沉眠的他身上。染上了瘟疫。 这场瘟疫,让黄鼠狼开始了蜕变。在扛过瘟疫的痛苦之后。这只黄鼠狼的身体变得强壮而敏捷,并且灵智大开。甚至可以如人类一般,在某种程度上克制自己的生物本能。它将原本的食物老鼠,驯化成自己的属下。如传说中将鱼虾龟蟹等食物作为属下的龙王一般,过上了称王称霸的、山大王的日子。 它甚至懂得细水长流的道理。 在扛过瘟疫之后,这黄鼠狼已经能够靠近他种下的人参。一般来说,二百余年年份的人参,在其生长之地的附近,大多都有一些年份不同的子子孙孙。就算是人参生长速度缓慢,生长条件苛刻,有这二百年的积累,这棵人参的周围,怎么也该有几棵年份不同的人参。 这黄鼠狼知道人参能够补益自身。便将这株二百年年份的人参的子子孙孙,枝叶浆果吞食的一干二净。只留下这一株二百年年份的人参不舍得吞服。 毕竟,留下这株人参,它就会有源源不断的人参和参果吞服。比一次性的吃掉这株人参,还要合算。或者说,现在还没到服食这棵人参的时候。而这只黄鼠狼也自此开始守护这株野山参。 若是有山间的兽类敢打这株野山参的主意,这只黄大仙便会带着鼠群,将其变成口中美食。而这株野山参,甚至成为黄大仙手下鼠群引来食物的诱饵。太多的野兽,抵挡不住这野山参的魅力,纷纷落入鼠口。 时间一长,黄大仙和其手下的鼠群,便吃的膘肥体壮,体型一个比一个大,远远超过其他地方的同类…… 而指挥鼠群攻击那个来采参的人类,也只是惯性使然而已。被鼠群咬得血肉模糊,命丧黄泉的这位,名叫樊尘。 不过是一个普通高中的、普通理科班的学生。而且,也不是天生有主角光环的学霸或者学渣之流,只不过是学霸与学渣之间,最不受人待见的、成绩中等的普通学生而已。资质普通,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 樊尘的父母原本是本地某个小厂的普通工人,收入仅够维持一家三口的生活花销。一年到头也攒不下几个钱。不过一家人也算是其乐融融,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可就在樊尘上高三的时候,樊尘的父母,出了一次车祸。双双去世。 樊尘家中,便只剩他一个人。所以,即便是被李代桃僵,取而代之了,一时间也根本没人察觉。一转眼,这个从地下爬出来的樊尘。就在人间混迹了一个多月。 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樊尘经历了书山题海,高三带课老师的口沫横飞,还经历了一次摸底考试。这一次摸底考试,却是高三第三次摸底考试。 高三下学期,一般来说,有三次模拟考试。每一次考试的题目,都是那些带了几届高三学生、经验十足的老师,费尽心思、绞尽脑汁出构思出来的。难度都和当年高考试卷题目的难度,相差仿佛。这种出题的水平,并不比出题专家出的题目差。 甚至,在难度上,都可以做到精微的把控! 一般来说,第一次摸底考最难,用来恐吓那些上了高三下学期之后,不知道天高地厚、以为考大学易如反掌的学生们。再加上一些诸如“你是我们带过最差的一届”之类的话术,老师们就可以完将那些备考的学生们吓住。 从此以后,服服帖帖,老老实实的学习。 而第二次摸底考最简单,用来提振学生们的心气。省得这些整天做题做的暗无天日的学生们心生绝望。同时也告诉学生们,只要乖乖的听话做题,想提高成绩,还是很容易滴,前途还是很光明滴……然后,学生们就会俯首帖耳的接着做题。 只有第三次摸底考的难度比较适中。得出的成绩,比较客观公正。 甚至,可以直接用来估算某个学生最终的高考分数和能够考上的学校!并且,根据往年的经验来看,这种预估,至少有五成以上的准确率!就算以后成绩再有起伏,也不会太大。最多逆袭或者跌落一档。 第三次摸底考试之后,成绩再想有一个大的进步,基本上希望渺茫。所以,高三的考生们,对于这第三次摸底考试的成绩,都非常重视! 这一日,考试成绩公布。一堆人挤在高三十七班教室一进门处,讲台上的电脑旁边,查看自己这一次摸底考试的成绩,以及自己这一次考出的成绩,在班级和级部中的排名。 有的人在看成绩的时候,已经开始根据往年各大高校各个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开始盘算自己以及同班的某些人,能上那个学校。 只有樊尘没挪窝,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翻着一本他从图书馆借来,还没看过的生物学专著。他不太在意考试成绩,以及自己的名次。倒是对现代生物学的种种知识,充满浓厚的兴趣!有许多知识,是原先樊尘记忆中也没有的。 上古的那场大瘟疫流行之时,许多生灵也未能躲过。有的生灵硬生生的扛了过去。而大量的生灵因此死亡。至于那些扛过了这场瘟疫的生灵,也有不少身体发生了变异,从此成为神话传说中的存在…… 那只被他感染了的黄鼠狼,已经与普通人概念中的动物,有了极大的分别。 第七章 基因变异 那只可以驱使鼠群,灵智极高的黄鼠狼,如果被世间人所知,恐怕会以为这黄鼠狼已经成了精。而在他漫长的生命中,被他感染,最后产生异变的许多动物,也确实曾被人视为山精水怪。 这些动物的变异,也是完不可控的,在扛过瘟疫病变之后,其身体变化成什么样子,根本就无从预测。就像那些电影中,反派制造的药剂,或者某些实验失败后,制造出来的怪物一般。 樊尘寻找自己和这些动物变异的原因,寻找了几千年。却终究无解。直到接受了原本樊尘的记忆,以及把高中三年的生物学教材都看了一遍之后,才恍然而知这个世界穷究根底的真相——基因是控制生物性状的基本遗传单位,而无论动物还是人类,身体性状变化的根本原因,都是基因的异变! 按照现代的科学定义,基因是产生一条多肽链或功能rna所需的部核苷酸序列。它既可能是具有遗传效应的dna片段,也可能存在于rna上。由于不同基因的脱氧核糖核苷酸的排列顺序不同,不同基因含有的遗传信息也就不同! 这些基因,决定了生命体本身的基本构造和性能。决定着生命体的外在形态、血型、发育、繁衍、死亡,决定着生命体每一个细胞的分裂、繁衍,和细胞内的蛋白质合成,以及细胞死亡的时间!决定着生灵生老病死的一切! 而基因对于生命本身形状的控制,是通过蛋白质进行的。基因的表达过程,是将dna上的遗传信息,传递给na。再通过翻译,将其传递给蛋白质。在翻译的过程中,trna与特定氨基酸结合,并将其送到核糖体。这些氨基酸,在核糖体中,相互连接,形成蛋白质。 虽然人类如今的研究,还无法弄明白这整个流程的每一个细节和机制。或者说,人类如今弄明白的,也不过是一个模糊而大略的整体流程而已。但已经可以解开他心中的部分疑惑。 而在一堆人挤着看成绩的时候,突然有人惊呼了一声:“樊尘这一次的成绩怎么这么高?居然能排进班级前十了!” 樊尘自家中父母出事儿之后,成绩就一落千丈,早已经没人将他当做竞争对手。许多人除了自己的成绩和排名之外,对其他人的成绩和排名,也并不太关心。这一声惊呼后,樊尘的这些同班同学们才发现,原本,他们以为已经注定成绩垫底的樊尘,名次居然排到了他们的前面! 并且,从原本的班级倒数,一跃成为班级前十!都是高三的学生,这些人自然知道,这种成绩进步的速度,有多夸张!要是这种成绩进步的速度,落到他们身上,那他们怕是做梦都会笑醒! 高三十七班,顿时响起一片鬼哭狼嚎的惊呼! “樊尘,你这次的成绩怎么这么逆天?语文居然考了将近一百四十分!理综居然考了二百七十多分!” “樊尘你这一次可是挤进咱们班前十了!在级部也能排到前一百名!按照往年的录取率和分数线算,只要保持这个水平,就算考不上重点大学,考上个普通本科,绝对没什么问题!” 高三十七班几个原本和樊尘的关系就算不错的几个少年,呼啦一下将樊尘围成一团,其中一个叫李若水的,勾肩搭背的问道:“你小子这次是怎么考的?吃药了?” 樊尘已经对现代人开玩笑的方式,有了足够的了解,这一个多月来,听过的段子也不计其数,笑眯眯的回道:“你有药啊?” “对啊!你吃多少?” “你有多少?” “吃多少有多少!” 樊尘却不按套路出牌,瞥了李若水一眼道:“你自己有药怎么不吃?忘吃了?” “……”这出乎意料的回答,让少年们愣了一下,随后就是哄堂大笑,纷纷打趣道:“李若水,你考试那天是不是忘吃药了,所以才考的这么低?” “咦?你怎么能这么想呢?李若水那天明明就是吃过药了,要不然考得更低……” 李若水被身边的这帮损友气的直翻白眼。拍着樊尘的肩膀,问道:“老樊,你到底有什么提高成绩的速成秘籍?赶快传授一下!哥儿几个请你吃大餐!” 樊尘哪里有什么提高成绩的速成秘籍?他所依仗的无非是漫长生命中的知识积淀,以及身体蜕变后,与常人有些微不同的脑构造带来的强大的思考能力和学习能力。 一个在当年仓颉造字之时,没少帮忙的人,一个曾经通读古代经典,能考中进士的人,文化底蕴雄厚到如今的人难以想象。 就算是没有这些原先的积淀,樊尘本身的学习能力也是惊人的。人世之间的天才,大多记忆力极强。而那些顶尖的天才,有的时候,甚至可以做到过目不忘。 而樊尘比这些所谓的顶尖天才还要强一些!樊尘的大脑与其他人的大脑,在深层结构上,根本不同。有远胜于普通人类的记忆能力和认知能力。甚至精神力也要比普通人强许多! 樊尘不但能够做到过目不忘,还能在过目不忘的基础上,将学到的知识,迅速的理解、消化、吸收!对于知识和信息处理能力,也极为惊人。 而入世的这一个多月的时间,足够樊尘将前身从小学到高中,学了十几年的知识,凭借自己曾经的积累和底蕴,消化吸收掉。 可樊尘能说老子是活了几千年的天才,而你们都是只能活百十年的普通人么?当然不能!所以,只能胡乱应付过去:“秘籍是真的没有,不过,这半年来,经历了不少事情,感觉想明白了一些东西。看书的时候,感觉看的更透了。” “课文里不是讲过嘛——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有些人情世故看透了,看文章的时候,也自然能看的通透一些。写文章的时候,也自然能写的通透一些!我都快家破人亡了,还不能让我分考的高一些……” 第八章 文以载道 少年们听着樊尘怪声怪气的胡说八道,一阵哄然。他们又不傻,自然不肯信樊尘所说。嬉闹声中,上课铃响,所有的讨论和惊呼,戛然而止。高三十七班的学生们,各回各位,又是一堂课开始。谢顶的班主任老王,推门而入。 樊尘所在的高三十七班,班主任姓王,是个四十余岁的中年男子,被一众学生称呼为老王。这老王的人品和教学能力都不错,算是学校里的顶梁柱之一。只是头发屈指可数,连地中海都算不上。锃明瓦亮的如灯泡一般。反光极强。如同当年某个著名的笑星一般,非常有喜感。时常被学生们拿来打趣。 老王除了是班主任,本身就是带高三十七班语文课的语文老师。对于语文成绩,本就重视。只不过,这些学理科的小崽子,一直觉得语文之类的东西,根本不重要,只要自学就能学会,都是文科班那些脑子不够用,学不会数理化的文科生,才会感兴趣的东西。 这些理科生根本不把学文科的当回事,而他这个教语文的班主任,也被这帮学理科的小崽子划分到文科生一列,有些学生,根本就没把他这个班主任放在眼中。语文也是学的有一搭无一搭。班上的语文成绩,一向不算好。 可这一次第三次摸底考试,老王突然发现,自己带的班上,居然有一个原本已经被他放弃了的学生,语文成绩考了年级第一! 老王得到这个消息后,那感觉就像是做梦一样!然后从一开始的难以置信,迅速变成欣喜若狂——这可都是他平日里苦口婆心的教化之功!这可都是他实打实的战绩!这些学理科的小崽子,终于有一个回头是岸了! 老王把樊尘从上高三开始的成绩,都看了一遍。发现樊尘的成绩,波动极大! 樊尘前身在父母双亡后,开始打官司。可最后责任判定下来,却并没有获得太多的赔偿。算上抢救时花掉的医药费和丧葬费用,以及其他乱七八糟的花费,樊尘手头不但没有结余,还要倒贴一些钱。 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年轻人,在父母双亡,突然故去的情形,哪里还有心思学习和考试?刚上高三的时候,樊尘的成绩,还能勉强排的上中游,可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樊尘原本的复习计划,就完被打乱了。 等到樊尘给父母办完后事,一个学期过去后,等到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的成绩出来之后,樊尘的成绩就落到了中下游。而父母故去后,亲戚之间的关系也断了个七七八八。樊尘这个年过的,更是冷冷清清,凄凄惨惨。 待樊尘回转心思,重新拿起书本,准备好好学习。他和其他同学之间的距离,已经越拉越远。原本还能勉强在班上排到中游的成绩,急转直下,直接变成了班级末尾。高三开学后的第一次摸底考试,以及第二次摸底考试,成绩直接倒数。 就凭这个成绩,怕是连三本都考不上。也就是这次三摸考试的成绩,突飞猛进!一下子蹿到了班里前十! 老王感叹一声,仔细想想,却觉得樊尘有此突破,也算是正常。虽然这个学生在上了高三之后,成绩飞速下降,但那是因为家里的原因。原本高一和高二的底子还在。 如今心态调整过来,奋发图强一番,认真梳理一遍知识点,多做一些题,恢复原来的成绩,并更上一层楼,也是理所当然。像这样的学生,自然要好生夸奖一番,当做一个典范。并顺带敲打一下,那些拿着语文不当回事小崽子们。 这老王站在讲台上,眉飞色舞口沫横飞的对十七班上的这五六十个学生道:“第三次摸底考试,大家的成绩都有进步,只要大家再接再厉的奋斗一个多月,我相信,你们在座的绝大多数人,都能考上一个不错的大学!” “其中,特别提出表扬的是樊尘同学,这一次的进步非常大!不但恢复了原来的水平,而且,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进入了班级前十,级部前一百!” “正所谓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说得兴起时,这老王话锋一转道:“我知道你们当中有些人脑子聪明,觉得只要自己数理化学得好,理综卷子分考得高,语文考得差不多就行了。根本拉不开差距。我知道你们当中有些人觉得,语文根本没什么用,学好数理化,以后才好找工作!” “但是,你看看樊尘的语文成绩就知道,语文这一科也是能拉开分数差距的科目!这一次樊尘考了咱们班第十!可要是看看分数,大家就会发现,咱们班第二十名,如果不算语文分数的话,总分还要比樊尘高!” “樊尘这十几分的优势,都建立在语文考高分的基础上!十几分啊,同学们!十几分在高考中意味着什么,你们明白么?这简直就是天堂与地狱之间的距离,差一分,就会有数以千计的人,被你们甩在身后!差十几分,完可以决定你是上重点本科,还是普通本科了!” 老王敲打完这帮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话锋一转道:“樊尘,你跟大家分享一下学习经验!” 樊尘一脸无奈,这老王纯属是给自己拉仇恨啊!考了班级第二十名的那个女生,正斜眼看着他,一脸不忿。樊尘站起身来,含糊道:“其实,也没什么具体的经验。文以载道嘛,总是有些用处,就多学了一些!” 老王穷追猛打:“说得好!樊尘,你给大家讲讲,文以载道的用处!” 樊尘暗自翻白眼,这老王哪壶不开提哪壶,这简直是在帮他拉仇恨。 樊尘道:“语文就是华夏的语言和文字,就是华夏的文章典籍。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至于用处,算是无用之用。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学好语文,应该可以让人在走遍天下的时候,别忘了自己的血脉根源,还知道回来。” 第九章 病毒 樊尘其实也有些感叹,二百年前,华夏鼎盛的时代,虽然有不少人下南洋,做生意,但华夏人天朝上邦的傲骨却不曾断过。谁要是学有所成,去给蛮夷效力,卑躬屈膝祖先堂上,就得除名。哪里像现在这般,以移民海外为荣。 樊尘的这番回答,连老王也有些震动。带头叫了声好。就让樊尘坐下了。这两节语文课,老王主要是讲解作文。老王先把樊尘写的那篇得分接近满分的作文,给详细的解析和夸奖了一遍。然后又布置了一篇作文,限定了题材和字数,要求一个小时内写完,按时交卷。 樊尘如今虽然在理科班,但是其先前积淀下的知识,按照如今的分类,有九成九都会被划到文科。以他的知识积淀,把作文写得花团锦簇,不成问题。简直就是提笔立就,倚马可待。 倒是苦了其他人。老王的语文课,是一上午五节课的最后两节。在这两节课之后,就是午饭时间。如果谁交不上卷,那么就要等写完了才能走人。想要在食堂抢到一口新鲜热乎的饭菜,自然也会成为奢望。 一帮理科生对着作文纸,抓耳挠腮,按照作文的套路,把自己知道的或真或假的名人事例,一点一点的往作文上套。一字一句的填充着空旷的答题纸。 有人说,文科的知识,比如说语文历史之类的,完不需要什么专业和思考,都是可以自学的东西。都是学不会数理化的笨人才会学的东西。其实不然。 理工类的知识,以公示和定理为主,层层推演之中,讲究极强的逻辑性。固然需要强大的思维能力。 可是,文科所讲的春秋笔法,微言大义,诗词歌赋,典籍文章之中,虽然看似并没有极强的逻辑性,但却有千丝万缕的、数不尽的联系。想要把语文学好,出口成章,也需要极为强大的思维能力。 只是文理之间的思维,截然不同而已。无论是让文科生做高数题,还是让理科生写朦胧诗,都纯属为难人。 在花了二十分钟写完作文后,樊尘的注意力,便又回到他找来那本生物学专著上。老王看见了,也懒得管。在文理科用一张语文试卷的前提下,樊尘比第二名,也就是文科班的第一名高了将近十分。文学水平和他这个老师比,也只高不低。再让他复习高中的这些语文知识,纯属浪费时间。倒不如学点别的。 樊尘借的这本生物学专著,对于基因方面的讲解,要比生物学课本上的更加详尽深刻。根据这本书,樊尘猜想他身体的异变,正是是源自深层的基因。而他基因异变的原因,则是源于那场瘟疫。 上古之时,人类没有观察微观世界的手段,对于瘟疫最清楚的认知,也不过是——“此病皆因岁时不和,温凉失节,人感乖戾之气而生病,则病气转相染易,乃至灭门,延及外人,故须预服药及为法术以防之。” 而在他系统的学习了现代生物学的知识之后,却可以清楚明白的知道,那一场瘟疫,应该是源于一种病毒。而在这种病毒中,存在着一些特殊的基因片段。而这就是他当年基因突变,生出种种奇特能力,拥有悠长寿命的根源。 根据现代科学的定义——病毒是一种个体微小,结构简单,只含一种核酸(dna或rna),必须在活细胞内寄生并以复制方式增殖的非细胞型生物。 因为其不存在细胞结构,所以除了一个核酸长链和蛋白质外壳之外,病毒并没有自己的代谢机构,也没有酶系统。只有在进入宿主细胞后,病毒才可以利用细胞中的化学成分和能量,将自己核酸中所包含的遗传信息,表达出来。在细胞中进行复制、转录和转译。 换言之,病毒之所以能让生命体致病,是因为其给生命体的正常细胞当中,增添了一段外来的遗传基因,并对其进行了表达和复制!细胞中原本正常的遗传基因,自然就产生了变化,细胞中原本的遗传基因表达,也自然就产生了变化! 这是一种根本性的紊乱和变化。生命体自然会产生相应的变化,这种变化通常会导致病痛!换言之,病毒给人类带来的病变,实质上应该算是一种基因层面上的病变! 有的时候,这种由病毒带来的外来基因,还有可能在复杂的生理变化的过程中,替代掉细胞核内原有染色体的一小段!让宿主的基因,产生奇特的畸变! 无论是他,还是上古那些身体产生了奇特变化的生灵和人类,都是如此!一时间,心生明悟,那些记忆中被传说为神灵和妖怪的存在,那些畸形的、强大的、肆意昂扬的生命,便如同电影一般,从他的眼前飞速滑过…… 同时也生出种种疑问来——既然是病毒致病,那么,他又为何会保留这种感染其他生灵致病的能力?难道是他身上还携带着病毒?但如果他身上还携带着病毒,从上古至今,他逗留人间的时候,他身上的病毒为何不曾如瘟疫一般,不受他控制的感染他人?而是需要种种机缘巧合,或者他主动式微,才能让其他的生灵致病? 但如果,他的身上已经不携带病毒,这种致病感染的能力,又从何来? 难道是自己的基因?自己的基因发生了畸变?但是,按照高中生物书上讲述的内容,生物利用基因畸变发生的进化,只能存在于代际之间,而不是个体的生命历程之中。个体生命的基因一旦发生畸变,就会表达为癌症之类的绝症。就是个体生命的终点。 那么,他是个例吗?一时间,樊尘脑子乱成一团,特别想找生物老师来问一问。 直到下课铃声响起时,樊尘才回过神来。 可怜一群高三十七班这一群整日学习数理化,已经让思维形成了理科定式的理科生,绞尽脑汁,编了无数的名人名言,先贤往事。这才终于在上午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响起之前,凑足了八百字。把老王应付了过去。 第十章 拼桌 下课铃响起,老王说了一声下课,这些人便从座位上蹦起来,呼啸着冲出教室门,往食堂跑去。 学校里,整个高中部,有好几千人。晚上有走读的,有住宿的,未必都在食堂吃晚饭。而且,不同年级的学生,下课时间还不同,因此吃饭的时间也不同,完可以分流。食堂里的旧菜吃完,还有时间再做新菜。 可中午的时间,却极为有限。几千学生,和上百教职工,都挤在短短的半个小时内吃饭。吃完饭,还要各自回去休息。食堂里挤成一团,若是去的晚了,不但连一口热乎的都吃不上,甚至连坐的位置都没有了! 樊尘活了无数年月,也没经历过中午在食堂抢饭的局面。在第一天,因为去的晚了,吃了一份残羹冷炙之后,第二天就变成了高三十七班,第一个跑到食堂抢饭的。 樊尘那油滑敏捷的身法,可是历经生死劫数,千锤百炼而成。用来和这些普通少年抢饭,简直就和打游戏的时候开挂一般。钻进人群之中的樊尘,就如同那在石头缝间,游走自如的泥鳅一般。寻常人只能看到其一闪而逝的身影。不过呼吸之间,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其他人连跟都跟不上。 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食堂里那些打饭的大妈,都已经认识了樊尘,虽然不知道这个学生是哪个级部哪个班的,但却知道,这小伙子每天都是最早打上饭的那几个人之一。而且饭量不错,一个人能顶好几个。 这个时代的科技飞速进步,农林鱼牧几个行业的发展状况,与樊尘沉睡之前,更是有天壤之别。各种机械化的生产,和农药化肥的应用,让各种农作物的产量,以及肉鱼蛋奶的产量,飞速增长! 原本,在二百年前,极为稀少的食材,也变得普通起来。价格大幅度降低,旧时王谢堂前燕,大量的飞入寻常百姓家。而且,还出现了跨地域种植的趋势。原本在华夏根本吃不到的食材,如今也变得普通寻常了起来。让樊尘也觉得新鲜。 樊尘记得,在他沉睡之前,还没有几个人敢吃番柿这种东西。如今,二百年一过,这东西改了个名字,变成了西红柿,居然成了炒鸡蛋的最常见配搭…… 不过,这些食堂大师傅的手艺,实在是没法让樊尘称道。那些被人工催熟的食材,也少了两分味道。食堂的饭菜,对于他这个曾经吃遍古今中外,五湖四海,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人来说,也只是能吃而已。完称不上美味。 樊尘根本不愿意细品,大多是吃完就走。填饱肚子了事。极为干脆利落。一般来说,等高三十七班其他人跟着人群,跑到食堂,排上队,打上饭,樊尘大多已经吃完了。 而此时,樊尘的身边,要么还没人拼桌。要么拼桌的人,樊尘根本不认识。连招呼都不需要打。来去自如之间,没有丝毫牵绊。樊尘其实非常喜欢这种身处人群之中,却毫不显眼的状态。游走尘世之间,满眼繁华,却片叶不沾身。 而今日不同,吃干抹净准备走人的时候,食堂条桌的对面,却袅袅婷婷的坐下一个人来。然后,周围人的眼光就都聚集过来。 坐在樊尘对面的,是一个容颜俏丽的女生,穿着一身校服,扎着马尾辫,容装简单。却有与浓妆艳抹完不同的干净和漂亮。这样的女生,无论在哪个高中,都是引人注目的、凤毛麟角的存在。 就连樊尘也不得不承认,在他不知多久年月的生命中,在他见过的无数女子中,这个女子确实可以被划分到漂亮的行列中。高三十七班里,诸如李若水之流的许多男生,无不将这个名叫吴凰兮的女生视为女神。 吴凰兮把端在手里的、在食堂里打饭统一用的不锈钢盘子,放在樊尘面前,挑起一块干炸里脊,一边吃,一边道:“樊尘,我能请教你几个问题么?” 樊尘吃完不锈钢盘子里最后的几口饭菜,道:“有事就说。” 吴凰兮道:“你成绩是怎么提高这么快的?有什么秘诀?能告诉我么?” 樊尘收拾着餐盘和桌子道:“哪有什么秘诀,就是这次发挥的比较好呗……”态度非常的敷衍了事。 吴凰兮嗔怒道:“樊尘,你可别说什么——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你看破人间险恶的那一套哈!你那套说辞,也就骗骗李若水他们还行。” 樊尘耸耸肩:“那就无可奉告了……”说话间,站起身来,端起收拾好的盘子,准备走人。 吴凰兮一把拽住樊尘,她就没见过这么不解风情的人。要是李若水他们,只要是浅笑轻嗔,怕是早就连祖宗八代都送给她了。这次倒好,她一下课就紧赶慢赶的跟着樊尘往食堂跑,谁知道这樊尘和水底的泥鳅一样,一转眼的功夫,就不见了人影。等她到了食堂,打上饭,找到樊尘,这货都已经吃完了。她还觉得委屈呢…… 谁知道她的口气只是稍微重了那么一点点,这货就这么个态度…… 吴凰兮把自己的口气放软下来,对樊尘道:“你也知道,咱们现在这个成绩,说高不高,说低不低。要是发挥的好,可能能上一本,甚至九八五和二一一之类的重点本科。但要是发挥的不好,恐怕只能考一个普通的本科。我不说你也知道,这两个文凭之间,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对于前途的影响极大。” “我这一次考了班级第十一名,连级部前一百名都没进去,排名还在你后面!在哪找往年的排名和录取计算,最多也就是考个普通至极,文凭根本没什么竞争力的本科。” “我知道努力都是自己的,成绩高低,都凭自己的能耐,没法埋怨别人。不过,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成绩进步的窍门?至少,在语文这一科。但我努力了这么长时间,感觉已经到了一个瓶颈。实在找不到努力的方向了。” 第十一章 思维定势 吴凰兮显出一些无能为力的疲态,格外惹人怜惜:“我真的需要一个明白人点拨一下。当然,如果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也可以说。能帮的我绝不推诿。” 樊尘道:“哦,那你先放手行么?你拽着我,我不太习惯。” 樊尘说不习惯,是真不习惯。他沉睡之前,女人还要从一而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三从四德呢……哪像如今这个时代这么开放…… 吴凰兮“啊”了一声,满脸通红。她这才反应过来,刚才情急之下,一把拽住了樊尘的手腕,动作有如都市偶像剧和言情剧中,那些有情感纠葛的男女主角一般,要多暧昧,就有多暧昧。 吴凰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手抽了回来。连连说道:“对不起!对不起!实在不好意思……”这可是吴凰兮第一次在男生面前如此失态,让她羞窘到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不但脸色通红,甚至连耳朵根都变成了粉红色。 学校里对于男生和女生的衣着打扮,都有着极为标准和严格的要求。男生只准留毛寸和板寸,头发长度,不准超过三厘米。而对女生的要求更多,不准戴首饰,不准打耳洞,不准烫发,更不准染发,连高跟鞋都不准穿。更不准穿那些花花绿绿的裙子和衣服,在学校只能穿校服。 学校这么做,是为了省得这些少年少女,把原本用在学习上的时间,用到穿衣打扮,相互吸引上。 不过,这些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人是胆小的,但荷尔蒙是胆大的。女生可以想尽办法在学校规定的框架内,打扮的清爽干净。男生也可以瞅着那些打扮漂亮的女生,或神魂颠倒,或窃窃私语。 吴凰兮便是这些女生中的佼佼者。有意无意之间,把自己的魅力施展得淋漓尽致。樊尘也觉得,这个吴凰兮不但长的漂亮,而且情商也不低。一番话说得软硬兼施,又不失诚恳,让人想不帮忙,都抹不开情面。语气软糯柔媚,更是让人狠不下心来。绝对是个灵透的女子。 李若水之类情商一般的理工科钢铁直男,想要追吴凰兮,难度绝对不小…… 樊尘也不为已甚,高三学生都是以成绩定命运,成绩莫测,则命运莫测。他也不介意随手帮一把。樊尘对吴凰兮道:“你知道为什么有一些理科生明明很聪明,但却写不好作文么?” 吴凰兮道:“是因为读的书不够多?积累不够?” 樊尘摇摇头道:“不是!只是因为思维定势不同而已。文科的知识,看似没有什么定理原理,一定之规,也并不太注重逻辑性。看似只需要一层一层的堆叠下去,就会自然而然的成为一个饱学之士。” “但绝大多数人,包括文科专业的人,最多也就是成为一名饱学之士而已。并不能成为什么文豪,也不可能写出什么千古留名的华章。文科知识的推演,是感性的,是非逻辑的。完没有层层叠叠滴水不漏的推演,有的只是跳跃性的灵光一现。” “有的只是——寒夜客来茶当酒,竹炉汤沸火初红。寻常一样窗前月,才有梅花便不同。” 樊尘经历华夏几千年文明,对于华夏文章典籍之中的关键所在,洞若观火。所以才能滔滔不绝。 华夏这几千年文明所钟,讲大道,讲灵性。却不讲条分缕析,解构物象,得出数据。与近一百年才传入的、从西洋发源理工学科的思维,然不同。只是,如今的华夏人,通读过华夏经典,文理通彻的,实在是太少了。 “梅花本不在此景之中,而一旦杂糅在这景致之中,此情此景却能够生出完不同的味道。这种然不讲道理的联系,才是天然造化之所在,才是文章文字,本身的根本灵性!” “这种跳跃性的思维与理科生的逻辑思维,然相悖。所以,一旦写作文,许多理科生,在适应了理科的思维后,都只能按照给出的题目,一层层的推演逻辑,把一些名人名言生搬硬套进去。写成议论文。但大多数时候,不过是没话找话,硬凑字数而已。其间的过程,痛苦至极。” “想要写出好的作文,自然不可能。当然,这种作文的好处是不会跑题,即便得不到太高的分数,也不会得分太低。但若作文得不了太高分,语文这一科自然也得不了太高分……” 樊尘一番话,说得吴凰兮觉得心头恍然,但觉得一直以来想不通透的问题,就此豁然贯通!一时间,双目潋滟,尽是神采。 樊尘和吴凰兮说话之间,食堂里的人就多了起来。其中有高三年级各班的人,也有高一高二的人。樊尘没几个人认识,倒是吴凰兮,有不少人认得。无论在男生之中,还是在女生之中,吴凰兮都是大名鼎鼎的存在。绝对的吸引眼球。 就算是不认识吴凰兮的人,看到这么漂亮的女生,也难免多看两眼。 平日里,吴凰兮大都是和女生一起吃饭,就算是和男生一起吃饭,也大多带着闺蜜。倒不是为了蹭饭,而是为了表示和这个男生没有什么特殊关系。 像今天这般,和男生单独相处,拉拉扯扯,共进午餐的场景,认识吴凰兮的人,还都是头一回见。而且看样子,还不是男生求着吴凰兮,而是吴凰兮求着这男生,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的女神倒追? 一时间,几乎所有人都起了八卦的心思。一些原本就对吴凰兮有些意思的男生,看到吴凰兮对面坐着的樊尘,都不由得嘀咕起来:“嘿,对面坐着的那人是谁啊?这么大脸!” “就是,这哥们儿怎么这么能说?吴凰兮居然还脸红了!他们说什么呢?” 倒是一帮女生打量了一眼樊尘,叽叽喳喳,交头接耳道:“这男生是谁啊?看起来长的还挺帅的……” “这一下子,那些吃不到天鹅肉的男生们,又要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了。我看这帅哥和吴凰兮挺配的……” 第十二章 病毒起源 也有一些颜值不错的女生傲娇道:“其实吴凰兮也就那么回事,根本没多漂亮!” “就是,就是,比咱家姗姗差远了!咱家姗姗身材多好,多凶啊……” 十七八岁的少年,高中时代的学生,最关心的问题,除了学习之外,就是这些男男女女之间的风言风语了。这个年纪的人,正是荷尔蒙分泌最旺盛的时候。不关注才奇怪。 樊尘并没有对吴凰兮倾囊相授的意思,他也不过是随口一说,随意点拨一下,至于吴凰兮能领悟多少,就是吴凰兮的事情了。这一番话其实还没说完,可樊尘瞥见学生食堂对面的教师食堂的门口,有几个年纪比较大的老师说说笑笑的老师走过,樊尘便再也没有心思说下去了。 只留了一句:“我还有事儿,先走了。你帮我收拾一下盘子。” 樊尘便如泥鳅一般挤进了人群,三步并作两步的到了那几个老师的面前,对着其中一位,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马老师好!” 只剩下吴凰兮和一群围观众,目瞪口呆。 江湖传说,有一种学霸,存天理,灭人欲,一门心思都扑在学习上。别说身边有女生转悠,就算被女生扑倒了,也会把扑倒他的女生一脚踹开,接着学习。至于女神,那连一道题都不值——女神哪有学习好玩儿? 当然,传说只是传说而已。基本上,都只能当笑话听听,食堂里的那些围观众们,压根儿就不信世界上有这个样的人。可今天真算是见着了。一向在男生中无往而不利的吴凰兮,不但没让这个男生俯首帖耳,还要给这个男生收拾吃剩的盘子…… 这男生哪里是学霸,简直就是灭霸。 让樊尘抛下吴凰兮不管不顾的这位老师姓马,学校人称老马,是高三十七班的生物老师。樊尘入世这一个多月来,除了书本上的知识以外,所学的大部分生物知识,都是这老马教的。所遇到的大部分一时间想不明白的生物学难题,也都是这老马帮着他一一解答。 所以,樊尘对老马,执礼甚恭。和现代社会中,老师就是个职业。无论是学生,还是家长,对老师的尊敬程度都有限。可二百年前,华夏人还讲究天地君亲师,师父的地位极高。樊尘这个刚从二百年前醒来没多久的人,即便明白了如今的社会现状,对于教导自己能耐的人,却还留着些礼数。 老马对樊尘的印象,也很不错。在他看来,这孩子能因为父母去世而心神大乱,绝对是个重感情的。而且,原来的底子不差,只要好好学,还是大有可为的。所以,只要樊尘提问,他必然是尽心尽力的讲解。 而在讲解的过程中,老马也觉出樊尘其实天资不俗。完有过目不忘,举一反三的本事。和普通学生,截然不同。为了把一些概念讲得明白,老马更是使出了浑身解数,讲解的过程中,牵连到的知识也不仅仅是限于高中的内容。 这一个多月来,樊尘的成绩突飞猛进。第三次摸底考试,生物卷居然拿了满分,更让老马觉得这是自己的功劳。心怀舒畅。见樊尘主动上前打招呼,老马也笑着回应道:“樊尘,你这次考得不错!吃饭了么?” “吃完了!马老师,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你可以么?我请您和几位老师吃大餐!” 其他几个老师可不占这个便宜,嘻嘻哈哈的笑着推脱掉了。老马脸上的笑容,稍微有些僵硬。樊尘这孩子样样都好,可学习能力太强,思考问题的角度,更是古怪刁钻。有的时候,直指本质。高中生物所学的那些内容,根本没法限定他的思维。 这些问题,有的老马还能勉强用大学阶段所学的知识解答出来。有的则连他都没法回答,甚至,就算是拉来一个生物学家,都没法回答。因为如今的生物学界,根本就没有定论和答案。 今天这孩子主动跑上来打招呼,想来应该是又有什么刁钻古怪的问题要问了。 老马心中哀叹一声,对樊尘道:“老师怎么能让你请客?还是老师请你吃大餐吧!咱们边吃边说。” 教师食堂的饭菜质量,要比学生食堂的饭菜质量高不少。而且,种类也多。老马听樊尘说吃过了,便给自己打了一份儿饭,给樊尘买了一瓶冰红茶。一边吃一边听樊尘说。 樊尘问道:“马老师,如果病毒导致的基因畸变真的发生,那么,那些发生畸变的生物,真的有存活下来的可能么?存活下来的几率是多少?” “生物利用基因畸变发生的进化,真的只能存在于代际之间,而不是个体的生命历程之中么?” 老马道:“要研究病毒能否导致基因畸变,你就必须先弄明白病毒是什么,从何而来。” “按照咱们生物书上的定义——病毒是一种个体微小,结构简单,只含一种核酸(dna或rna),必须在活细胞内寄生并以复制方式增殖的非细胞型生物。” “但这个定义,只是描述了病毒的存在。根本不涉及本质。想要弄明白病毒究竟是什么,就要弄明白病毒究竟是怎么来的!起源是什么!” “病毒的起源有很多假说,有的科学家认为病毒是地球进化过程中,最原始的生命形式。毕竟,在地球的原始生命环境之中,形成一小段可以自我复制的基因,和一个蛋白质外壳,似乎比形成一个细胞容易一些。似乎更像是无机世界到有机生命的中间态。有的科学家认为病毒应该是某种微生物的退化。就如同某些退化的动物一般。但是这些假说缺乏证据。也只能是假设而已。” “目前有一定证据的、比较流行的病毒起源学说,是病毒内源性学说。这个学说认为,病毒来源于正常细胞的核酸,因偶然途径从细胞内脱离出来而变为病毒。也就是说,生命体上脱落下来的一些细胞,其中的某些存在,会因为种种条件,变化为病毒!” 第十三章 假说证据 樊尘心中一动——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身上的这种可以受他控制的传染能力,就算是有了解释。 自从樊尘上古被那一场瘟疫感染之后,他自身就有了一种奇特的能力。只要他愿意,他就可以让某些生灵感染上那场瘟疫。但如果他收敛克制,那么,就不会有瘟疫传播。而且,感染上那场瘟疫的生灵,无论能不能扛过去,都不再有致病性。 这些特点,与普通的瘟疫和病毒截然不同。 而且,在漫长的生命中,他甚至已经学会了让别人的基因传染自己。虽然他原本不知其所以然,但是知其然。只要一滴鲜血,他就可以凭借血液中蕴藏的基因成分,变成另外一个人。 而身体异变后,与众不同的大脑结构,和强大的神经元,也可以让他只凭肌肤接触,就连接到另外一个人的神经元上。凭借这个手段,他可以在一个人意识模糊的时候,读取其脑海中的记忆。 所以,他才可以变身为樊尘,并在樊尘弥留之际,他迅速的将其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些记忆印刻于自己的脑海中。成为他在人间的身份和根本。 这种能力极为奇特,如今,听老马说起来,樊尘才算是明白。或许,他这种能力是可以让细胞中的某段基因,变成病毒。无论是不是他的细胞,他都可以让其变成病毒。并感染其他的细胞。让其细胞内的基因,发生变化。 当然,这一切都只是他的猜想。想要验证,必须要去顶级的实验室,做一系列复杂的实验,才能最终确定。 樊尘问道:“这个假说有证据么?” 老马道:“当然有证据!没有大量的证据,怎么会成为主流的学说!是有。比如说,病毒与细胞中的质粒非常相似,质粒原本就是属于细胞的一部分。但却可以随时脱离细胞,并在细胞之间传递。这和病毒极为神似。” “而且,有许多病毒,比如细菌病毒中的λ噬菌体,植物病毒中的花椰菜花叶病毒,动物病毒中的乙肝病毒、腺病毒、疱疹病毒和**瘤病毒等等……其病毒的部dna或者部分dna,恰好可以结合到它们所寄生的细胞的染色体上,从而变为细胞的一部分!而这正好是细胞核酸外逸的逆过程!” “再比如说,大量能与细胞染色体结合的病毒dna,其整合区序列与发生整合的染色体的侧翼序列,有很大的同源性!就连逆转录病毒的核酸的复制行为,也几乎和细胞中广泛存在的逆转录型可动遗传因子的符纸行为极为相似!” “因此,几乎可以认定,病毒本身,就是起源于细胞。并且,通过一个被称之为‘反转子’的遗传单元,在漫长的传播过程中,不断自我复制和进化。从而进化出各种千奇百怪的病毒。并感染自然界的各种生灵。” 樊尘如闻大道,老马则精疲力尽,仿佛被掏空的口袋一般干瘪下来,有气无力的对樊尘道:“至于基因畸变之后,生物能不能存活下来,会不会在个体上发生进化这种事情,我不知道,也没有研究。如果你真想知道的话,就去考一个好大学!那里的教授和图书馆,应该可以满足你的好奇心……” 而在樊尘对生物学保持着足够好奇心的同时,许多人却对樊尘和吴凰兮之间的八卦,保持着足够的好奇心。吴凰兮和樊尘中午在食堂拼桌吃饭,貌似有感情纠葛这件事,不过一两天内,就传的校人尽皆知。 李若水等人,看着樊尘的眼光,就像在看一只禽兽。毕竟,在这些八卦里。吴凰兮才是主动倒贴的那个。而且,主动倒贴也不算成功,最后还被甩了。甚至还给樊尘收拾了食堂吃饭用的不锈钢盘子…… 如果说女神约人吃饭是个大新闻。那么女神约人吃饭,还被人给甩了,就是特大新闻。也只有樊尘不以为意,任由李若水等人在耳边鬼哭狼嚎,辞严色厉,各种逼问,也没多说半个字。一副任凭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的德性。气的李若水等人牙根儿痒痒…… 而樊尘的一些资料,也被许多有心人打听了出来。 许多人这才知道,樊尘如今无父无母,也无收入。家里出了一套自住的房子,连存款都没几个,再过几个月,怕是连三餐都难以为继。虽然第三次摸底考试的成绩不错,但也不过就是个成绩中上游的普通人而已。也就是颜值还能过得去,但是,小白脸敢和老子抢女朋友,简直就是欠揍!不给这小子一个教训,那还了得…… 当然,这其实也不过就是想想而已。在临近高考的一个多月,光是书山题海,都足以将人所有乱七八糟的念头淹没。更不用说,还有高考报考,拍毕业照之类,即便是要每天做题,也绝对不能免去的环节。 这些环节,看似耽误学习时间,但如果没有,却终究会成为遗憾。就算是印象再深刻,人的记忆,也会随着时间流逝而褪色。十几年后,如果没有一些当年留下来的影像,恐怕绝大多数人,都不会记得自己当年是个什么样子。 至于除了自己之外的其他人,其他事,怕是早已忘得一干二净。虽然当年那些琐碎的事情,其实并没有太多价值可言,但却是那段少年时光的唯一填充物。 三模考试之前,各学科的老师,都已经帮学生们,把高中三年,所有学过的知识点,所有考试大纲上的考点梳理了一遍。三模考试后,高三级部各班,便开始按照学校的安排,依次进行高考之前的报名、体检。 为了能够节省时间,学校专门安排出一天时间,让高三二十个班的学生,趁着早晨空腹的时间,依次抽血体检。并在学校老师的帮助下,通过网络,自助完成高考报名。所有的流程,高三级部上千人,只需要一个上午的时间,即可完成。 而中午和下午,则是高三级部各班,拍摄毕业照的时间。 第十四章 毕业照 为了能够给自己留下一些比较完整的印象。每一个拍照的班级和拍照的人,都会尽可能的将学校里每一个角落都拍到。将班里每一个人都拍到。而最适合拍班级集体照的地方,也只有操场。所以,在中午一群人满校园的转悠和拍照之后,下午则会在操场集合。 樊尘中午吃完饭,到操场上集合的时候,但见得操场上,已然人山人海。到处都是拿着手机,给别人拍照,给自己拍照,或者摆着姿势等别人拍照的人。 平日里,学校并不允许普通学生带手机。毕竟,这个时代的手机,功能太多。随身带一个手机基本上就相当于随身带了一个游戏机。外加一个数码相机,外加一个存储了大量音乐、影视和闲书的大空间u盘。不但可以用各种姿势吃鸡。还可以沉浸在各种娱乐作品,或者自拍美图中嗨到爆。 更不用说,手机本身就是交流的工具,手机上还有各种社交和聊天的app,如今这个时代,没有手机,恐怕连恋爱都谈不成。 这种集娱乐之大成的存在,简直就是消磨时间和心智,降低学习成绩的神器。普通学生带智能手机上学属于重罪,一旦被发现,绝对会没收!除非家长亲自出面认领。至于高三学生带智能手机上学,更是原罪。属于根本不可能被原谅的那种。 也只有在拍毕业照这天,学校里不准带手机的禁令,才会短暂的解除。毕竟,除了学校和班级组织拍摄的集体的毕业照之外,学生和老师们还会三五成群的各自搭配,摆出不同的姿势,拍摄各种可以留念的照片。 而这些乱七八糟拍摄出来的照片,才是毕业照的主体。那些学校组织拍摄的班级和年级毕业照,只能算是一个补充。 樊尘被李若水等人拉着,摆拍了一系列各种姿势的照片。照片里的少年,笑的青春灿烂,却又傻的一塌糊涂。当然,有周围嘟着嘴、比划着剪刀手卖萌自拍的女生们做对比,樊尘他们,还不算是傻的出圈。 在拍照的时候,樊尘隐约感觉到不远处的人群中,有几道满含敌意的目光,在暗中打量着他。樊尘的感官,远比普通人强悍。不仅能够感应到这几道满含敌意的目光,甚至还能听清这几个少年在对他满含敌意的打量中,窃窃私语着什么。 “房小超,这就是那个樊尘?” “没错,就是他!我前几天找十七班的人,认过他的照片!” “这樊尘长的也没传说中的那么帅!跟老子长的差不多,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吴凰兮怎么就看上他了?” “这可说不准,一个人一个口味。谁知道吴凰兮的口味,怎么这么奇特!” “老子不是什么天之骄子,吴凰兮那小娘皮看不上老子,老子就认了。但是,看上这么个人,老子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房小超一声哂笑:“呵呵!那你李然打算怎么办?当着一千多人的面揍他一顿?你就不怕弄个留校察看,或者在档案上留个处分?” 李然冷哼一声:“当然不能授人以柄,为了这小子,根本不值当!不过,倒是可以找个由头吓唬吓唬他!老子追了吴凰兮三年,写了无数情书,送了无数礼物,吴凰兮却根本没看老子一眼,转脸就去跟这小子共进午餐了。居然还是倒贴……” “真特么,婶婶可忍,叔叔不可忍!这小子如果不付出些代价,老子岂不是要憋屈死?” 樊尘虽然听到了不远处,这两个少年的窃窃私语,却没有感觉到任何威胁。反倒觉得非常有趣。话说,他上一次跟别人抢女人,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来着?三百年前?还是五百年前? 好像是三百多年前……他抢了个漂亮媳妇,过了一生一世,子孙繁衍了数代之后。他才在白山黑水之间找了个地方睡觉。 千百年前的往事,在樊尘的脑海之中,逐渐变得清晰起来。樊尘心中一声轻叹——话说,他三百年前的那个老婆,比吴凰兮漂亮多了。人也实在,没有那么多心眼儿。当年的车马缓慢,姑娘们还讲究从一而终来着。 这些人怎么会认为自己会和他们抢吴凰兮呢?真是爱情使人蒙圈…… 自由拍照的时间,很快结束。老王招呼着高三十七班的学生们站在一起,排成对列。高三的学生,毕竟还是以学习为主。就算今天学校没有安排上午和下午的课程,拍完毕业照,这些学生还要赶着回去上自习。 在老王的招呼下,高三十七班的这些学生们,分高矮个头,男女错落,站在操场观众席旁边的楼梯上,迅速的排成队形。 然后,老王开始指挥着高三十七班的这些学生们,这一个向前一排,那一个向后一点。争取让每一个学生的脸,都清楚可见的露出来。让摄影师拍到每一个人高喊“茄子”时,那呲牙咧嘴的傻笑。 樊尘上的这个高中,虽然排不进国百强,但在白山黑水之间的一亩三分地,也是一个有数十年建校史的名校。操场上所有的基础设施,都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建成的。年代久远,略显陈旧。 每一个台阶的横面,实在是有些窄。脚稍微大一点的男生,甚至连脚都没法完整的放上去。还有前端的脚趾部分露在外面。上楼梯的时候,更是只有一半脚掌踩在楼梯上。所以,拍照的时候,根本就站不稳。在收到老王调整位置的命令后,只能一点一点的挪动。 而高三十七班中,有一个体重四百斤,身高将近两米的胖子,名叫唐盛,人称唐胖子。身量巨大,无论站在哪都会占据两个人的空间,所以只能站在最后一排。勉强将就。 这个唐胖子是高三十七班,高中三年,所有拔河比赛的定海神针。一般来说,只要有唐胖子在,高三十七班的拔河比赛,必得冠军。运动会的时候,扔铅球铁饼之类的冠军,更是由这唐胖子包圆。高中三年,这唐胖子帮高三十七班挣得无数奖状。 第十五章 拽住胖子 可在拍毕业照的时候,这个唐胖子就有些不那么给力了。那年代久远的台阶,根本就容纳不下唐胖子四十七号的脚,和巨大如小船的鞋。只有大半截脚掌站在台阶上的唐胖子,在这台阶上,感觉仿佛是站在悬崖边缘一般,根本就站不稳。 高三十七班在台阶上排列密集的五十多个人,再加上老王不断招呼过来的那些曾经教过或者正在教高三十七班各门课程的老师,总人数能够达到七十多人。在老王调整队列的过程中,这些人被接二连三的添加到高三十七班的队列中去,高三十七班的队列,也在不停的调整和变化着。 在调整中,不知道是谁轻轻碰了那原本就站不稳的唐胖子一下。这一点力道,看似细微,但却直接打破了唐胖子本身维持的平衡,唐胖子身体失衡,便向前倾倒! 如果是平常人不多的时候,唐胖子一踩下一级的台阶,就能重新找到平衡。可是,如今唐胖子站在最后一排,前面是人。唐胖子根本找不到这个平衡。 唐胖子身边的男生,被唐胖子这么一挤一撞,身形不稳。变得东倒西歪。就算是有心扶唐胖子一把,也是自顾不暇。而唐胖子的体量太大,在撞开身边和前排男生的同时,并没有借此找到什么东西扶一下,重新获得平衡。 而是身体整个前倾,从一群男生中撞出重围!接着向前,撞向前面的女生。便如同巨石从山顶滚落,一路撞开草木一般! 随着唐胖子的倾倒和高三十七班后排男生的东倒西歪,高三十七班的队列,终于乱了起来。整个高三十七班的人,都接二连三的失去了平衡。仿佛炸锅了一般,乱成一片。 高三十七班那些原本站在前排的女生,在看到唐胖子如泰山倾倒一般,摔下来的时候,反应快的已经惊叫着逃开。可有些人反应不及,或是被挤在当中,动弹不得。还停留在原地。眨眼之间,唐胖子就倾倒了下来,所有人都被撞得东倒西歪的乱成一团。 大部分人还能勉强找到重心和平衡,身形一歪后,稳住身体。可有几个人被身边的人这么一挤一撞,却是一脚蹬空!无意识的推搡之间,有几个女生也如唐胖子一般,身体完失去了平衡,就那么保持着胡乱挥舞着手臂、试图抓什么的姿势,朝着台阶下面倾倒下去! 如果这个唐胖子就以这种大头朝下,手舞足蹈的姿势滚落台阶。那么,不但唐胖子本人会身受重伤。他前面的那些人,被这四百斤的胖子一砸,下场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每一个理工科的学生,都可以利用物理学公式,轻而易举的计算出,一个四百斤的死胖子从高处落下,有多么大的冲击力。 那些整天吃的和鸟一样多,还谋划着要减肥的、体重不过百十斤的女生,被这股巨大的力量撞到,简直就是灭顶之灾!极有可能骨断筋折。如果是脸先着地的话,还有毁容的可能…… 班主任老王在唐胖子摔落的时候,正在招呼着高三十七班的其他任课老师,在前排坐好,调整着高三十七班拍毕业照的队列。老王便如同给梁山一百零八条好汉排座次一般,仔细忖量着每一个老师最合适的位置。 毕竟,排座次这事儿,看起来简单,实际却牵扯了许多复杂的人情世故。要考虑到在座的人,每一个的好恶与彼此之间的关系。如此才能厘定谁挨着谁坐,谁应该坐的和谁近一些,谁应该坐的和谁远一些。否则,一个细节思考不到,一个不慎,就会得罪人…… 听到身后学生的惊呼时,唐胖子已经如不周山一般倾倒了下来。老王和几个老师一回头,见那个高达两米,重达四百斤的唐胖子,就这么倾倒下来,都大惊失色。几个人只来得及把身旁的一两个学生拽开,就再也无暇他顾。 老王的反应,虽然不够敏捷,但心思却转的极快。见此情形,心中一片冰凉——唐胖子这一摔,不但唐胖子自己会身受重伤。能否参加今年的高考都在两可之间。对前途影响极大。其他那些或是躲闪不及,或是找不着平衡,摔倒在台阶上的学生,也会多多少少的受伤。也未必能及时参加今年的高考。 前途未必尽毁,但耽误这一年的时间,也算是影响一生命运。 虽然这唐胖子砸不到他,但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他这个班主任的前途,就算是完了。出了这么重大的事故,他以后是别想带高三了。奖金和补贴要降好大一截。说不得,连老师都未必能当的成…… 这还只是学校给他的处罚,若是学生家长们闹起来,他老王的身家性命都未必够赔的! 可就在唐胖子手舞足蹈的落下去,连平衡都找不到的时候,却觉得有一只手拉住了他胡乱挥舞的手。然后,唐胖子被这只手一带,就感觉自己的身体,似乎毫无重量似的飘了起来。 而那只手却如从大地之上长出的藤蔓一般,根脉深深的扎入大地之中,稳稳当当的缠住他的手,没有一点松脱的意思,似乎他就算再胖四百斤,也毫无影响。 几个被唐胖子撞飞的女生,在尖叫声中,身体失重,往台阶下面摔落下去的时候,脑子一片空白。心里知道自己这次倒了血霉,就算是不死,也要重伤,一个不好,脸先着地的话,还有可能毁容。 可就在此时,这几个女生但觉得自己身形一顿,有什么东西,非常柔和的拦住了她们坠落的势头。惊叫声,便拖着长音,戛然而止。 在惊慌的刹那过后,众人才看清,原本在高三十七班男生队伍里并不算起眼的樊尘,居然一只手拽住了从高处摔落,如今已经斜躺在台阶上的唐胖子! 而樊尘的另一只手臂则舒展开,揽住了四个被唐胖子撞飞的女生!加上樊尘手上拽着的那一个,正好是五个!而被樊尘拽住的那个,正是被众多男生瞩目、并在传闻之中和樊尘有不少瓜葛的吴凰兮…… 第十六章 千斤之力 被樊尘拽住的吴凰兮的姿势极为奇特古怪,在吴凰兮两手紧抱住樊尘拉住她的手臂,便如树袋熊抱着树干一般。而这根树干的末端所在的位置,浮凸绵软…… 在操场上拍照的其他班级,已经注意到了高三十七班的动静。不远处交头接耳,打算教训一下樊尘的几个少年,见此一幕但觉得嫉恨如狂。 李然恨不得以身代之,看着樊尘拽住吴凰兮的感觉就像别人给自己带了绿帽子一般,道了一声:“嘿!这小子还真特么嚣张,我……” 房小超则截断李然的话头,道:“李然,这人咱惹不起,你可别头脑一热犯迷糊!” “这小子看起来也不喜欢吴凰兮,对吴凰兮和其他几个女生也没什么不一样的地方!这比两个人恋奸情热更让老子伤心,这分明就是女神倒贴……老子凭什么惹不起他?” “凭什么惹不起?当然是凭实力!你一个学理工科的,难道算不出这小子究竟有多大力气?十七班的那个唐胖子,简直就是十七班拔河比赛的杀手锏。传说中体重四百斤,这还不算零头,咱就不算那几级台阶,就算平地拽,你能单手拽动一堆四百斤的肉么?” “那几个姑娘的虽然不沉,但每一个的体重至少有一百斤吧?加上吴凰兮,一共是五个,这又是五百斤。加起来这就是将近一千斤的重量!也就是说,这个樊尘,凭借一己之力,扛住了上千斤物体带来的冲击力!他浑身的肌肉,至少可以爆发出一千斤的力量!这一千斤的力量你有么?” 李然哑口无言——他发现自己确实是被荷尔蒙冲昏了头,居然连理工科学生的学过的公式和做过的习题都忘了…… 房小超接着道:“而且,看这樊尘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样子,他绝对是尚有余力。也就是说,他的力量绝对不止一千斤。比唐胖子的力量还大!这要是放到古代,可就是那种天生神力,力能扛鼎的家伙。身体素质好的一塌糊涂,是猛将中的猛将。真要打起来,绝对是横扫千军杀人如麻。” “你确定你能吓唬得了这种人?或者说,你吓唬他也行,我就问你一句,你到底抗不抗揍?” 李然咽了一口唾沫,脸色有些发白。他可连一百斤的大米都扛不起来,咕哝了一声:“这货平常看起来不显山不漏水的,连运动会都不愿意参加。怎么有这么大的力气?” 倒是老王,见唐胖子几个人都被樊尘拉住了,长舒了一口气,知道没什么大事儿,三步并作两步的赶了上去。只要没人受伤,这些学生的前途就算是保住了。这件事情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化为无形。不会对他老王的前途和声誉造成什么影响。最多不过是被校长和主任臭骂一顿而已。 对于以一人之力,将这场重大事故消弭于无形的樊尘,老王自然是感激不尽。而心中也有诧异——这孩子的力气,也太大了吧!平常倒是没看出来…… 只不过,那吴凰兮看樊尘的眼神,好像有点奇怪。别看老王如今是个地中海光头油腻中年男,当年上大学的时候,也曾是中文系里的才子。写过散文和诗歌无数,虽然能够发表的凤毛麟角,可词汇量和表达能力,却也不是普通人能比。 但老王看到吴凰兮瞥樊尘的眼神,却一时词穷。 只觉得,这一眼便是万语千言。 这要是刚上高三的时候,班上的男女,彼此之间要是眼神不对。他老王必须要管。免得这些男女因为谈恋爱把学习给耽误了。可如今距离高考没多少时间,想来这些少年男女,就算是再放肆,也不至于拿着自己的前途开玩笑。 等高考过后,他老王就管不着了。说不得,以后说起来,今天这事儿还会成为一段佳话美谈…… 高三十七班的这一番意外,在老王精熟至极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消化中,迅速平息。老王把高三十七班所有一脚蹬空,差点摔伤的人,都关怀慰问了一遍。在确认没有人受伤之后,老王终于放下心来。 并用让樊尘听起来都有些尴尬的溢美之词,把樊尘从头到脚的夸了一遍。听得樊尘浑身不自在。他本来就没有见死不救的习惯。而且,唐胖子等人的冲击力,对于樊尘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根据现代科学研究——人体肌肉组织的每个肌纤维,大约可以产生零点三微牛顿的力量,而每平方厘米的肌肉,则可以产生大约一百牛顿,也就是十公斤左右的力量。但是,人体的骨骼,也是有承受极限的。 人体的前臂骨骼在五千公斤左右压力下,就会粉碎。所以,人能够承受和爆发出的力量,从理论上来说,应该是五千公斤,也就是五吨! 当然,这也只是理论上而已。每个肌纤维,大约可以产生零点三微牛顿的力量,这种假设,只能适用于一些普通人。一个人能爆发出多少力量,取决于其肌肉纤维能够爆发出多少力量,以及到底拥有多少肌肉纤维! 目前,世界上被称为力量之王的人,是五月花联邦的刘易斯。刘易斯的爷爷、父亲、和母亲,都是著名的大力士。其基因本就与常人略有差别。其身体力量的数据,在常人看来,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 其深蹲力量可以达到五百四十五公斤,杠铃挺举的力量,可以达到二百零二公斤,卧推的力量的可以达到二百九十三公斤! 至于台式腿举这种可以将身体最大力量发挥出来的动作,刘易斯更是可以爆发出三十七点一五吨的惊人力量!他曾经用举起了一辆重达三十七点一五吨的卡车! 其力量骇人听闻!根本超乎寻常人的理解。 这样巨大力量的来源,只有很小一部分,是来自于训练。训练只不过能够让人尽量的将自己的力量合理的释放出来,并维持一个最佳的身体状态而已。一个人力量的大小,还是源于自身的天赋! 而决定天赋的,只有基因! 第十七章 考场 樊尘的基因异变后,身体的肌肉纤维,早已经与常人不同。每个肌肉纤维能够爆发出的力量,远超普通人。所以,虽然樊尘本身的肌肉纤维不算太多,但爆发出的力量,与那些世界闻名的大力士相比,只强不弱。 而且,樊尘身体的灵活性极高。他在漫长的岁月之中磨炼出来的身手,本来就很不错,这几个月,樊尘恶补了一堆现代物理学和生物学的定律和知识,对于人本身的运动,又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原本就很不错的身手,算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出手拉住唐胖子,拦下几个女生,看似只是瞬间的事情,但实际上却包含了好几个环节,上百个微小的动作。这些动作,可以让唐胖子等人的冲击力,降到最低。樊尘伸手拉住这些人,并不比一个篮球运动员在赛场上接住队友传过来的球更难。 而这几个环节,和上百个微小的动作,都在物理学可以理解的范畴之内。并没有左脚蹬右脚之类狗血的特殊技能…… 出了这次意外,老王再也不敢将唐胖子之类,身量高,体重大,台阶横面只能容下百分之九十脚掌的男生,放在最后一排。这要是再出点事儿,他可是连哭都来不及。这些身量高体重大的男生,通通被老唐安排在高三十七班拍毕业照队列的最前排。 白山黑水之间生养的大汉,其身高体量,在整个华夏都数一数二。这些身量高大的汉子们,往前排一站,就把身后三排的女生挡了个严严实实,密不透风。 老王看的满头黑线,只能让这些傻大憨粗的货,就地坐下。把身后三排的女生露出来。可就算是席地而坐,唐胖子也得偏着他那硕大的脑袋,要不他身后的女生,还会被挡住半张脸。 于是,高三十七班最后定稿的毕业照,呈现出了明显的三明治风格,个头中等的男生站在最后几排,个头低一点的女生,站在中间几排。而最前排则坐着高三十七班的带课教师,以及几个身强力壮的大汉。 最前排的那个重达四百斤的唐胖子,和几个傻大憨粗的大高个,在跟着摄影师喊茄子的时候,笑的呲牙咧嘴,春光灿烂。照片的风格,绝对的与众不同。让人印象深刻。 高三的学生,能够恣意妄为的日子,大多也就是拍毕业照的这么一天。这一天的短暂欢快之后,便又回到那书山题海之中。一直要到高考的时候,才能放松下来。 考试前的两三天,复习已经不再重要。这三天内,就算是把书翻烂了,也很难有什么进益。反倒是容易让人滋长紧张情绪。还不如好好休息两三天,让因为书山题海,已经变得疲惫不堪的大脑和身体放松一下。以期在考场上有一个良好的状态。 根据往年的经验来看,这才是让学生拥有最佳的状态和发挥、可以在高考中考出一个理想成绩的上上策。所以,学校会在高考前三天放假。让学生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三天当中,唯一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无非是提前看看考场而已。为了防止高考作弊,所有参加高考的学生,考场的分派都是随机的。高三十七班的人,被完打散后,分派到了本市的各个考场。 李若水和高三十七班其他几个同学,被分到了几十公里外的另一个高中。考试的这几天,根本就没法回家。李若水的父母,从知道考场所在的那一刻,就开始准备。在距离考场所在不远的宾馆,开了几间房。光是复习资料和生活用品,就大包小包的拉了好几包。考试的这几天,就只能住在宾馆里了。 据李若水说,这也就是他们去的早,再晚一两个小时订房间,房间的价格就要涨上天。而且,根本就订不到。 樊尘属于比较幸运的那一类,虽然没有直接被分派到本校考试,但他被分到的考场,也是距离他高中不远,只有两三公里距离的另一所高中。对于所有的考生来说,能被分派到这样一个考场,都算是抽到了一个上上签。考试前不用花太多的心思准备饮食,和休息的地方。 樊尘的家和考场的距离,不过一公里多一点而已。上午考完,樊尘完可以回家睡一个小时,再悠然自得起床,溜达到考场,精力充沛的去考试。 所以,樊尘根本就没打算去看考场。倒是高三十七班的其他人,互相打听着彼此的考场,打算拉帮结伙的一起去看考场。当然,就算一起去看考场,也不会提高一分的成绩。凑这个热闹,所求的不过是个心理安慰而已。 所求的不过是能在进入考场之后,相互打个招呼。就算是考试题比较难,也知道隔壁的考场,有一个和自己一样倒霉的家伙…… 而不在一个考场的同班同学,下一次见面,大多只能是在返校填志愿的时候了。 这一天,六月初,天气晴好。樊尘早起了一点,带着准考证等考试用品,溜溜达达的从家里走到考场。到考场时,考场外已经是人山人海。 这些考生中,很少有樊尘这种自己一个人来考试的。绝大多数的考生,都是一人考试,家出动。父母陪同只是最基本的配置。甚至还有家七八个亲戚一起上阵的。带着饮料、饭盒、复习资料,种种可能用到的东西。 考场外,许多已经上了年纪,四五十岁的阿姨们,为了图吉利,甚至还穿上了旗袍。有的开衩还很高。为的就是取一个旗开得胜的寓意。而身材却早已不复当年。 樊尘看着,觉得极为新鲜。同样都是华夏的抡才大典,数百年前,他参加科举时,也未曾见过如此喧闹景象。当年的考场外,只有乌泱泱的一堆考生,有的考生身上只有两个粗粮饼子,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能带着自家亲戚,一同上阵的,都是富家子弟。是十里八乡有名有姓的乡绅地主。 却不料,如今时迁事移,一个人来应考倒成了稀奇的事情。 第十八章 怎么能配得上 而当年的考场外,有男无女。只能容纳一小部分人。而如今的高考,却几乎是席卷民。所以,即便此处只是华夏一个省中一个市的一个普通的考场,其规模也远比当年乡试的规模盛大许多。 唯一不变的,还是华夏人不服天地管束,想要自己做主的习气。总想着摆脱与生俱来的桎梏,总想着鲤鱼跃龙门。别说是鲤鱼,就算是泥鳅和黄鳝之类,也大多想着龙门一跃,就此与众不同。而这也是寒门子弟唯一可得的、相对公平的机会了。 多少人叫嚣着一考定终身根本不合理,却不知更多的人巴不得一考定终身,只凭成绩说话。毕竟,真要是放在社会的天平上忖量资源和身份,除了学习成绩和学历之外的任何东西,都不再是普通的寒门子弟能够轻易获得的了。 樊尘胡思乱想间,肩膀被人一拍,回头便看见一张嫣然明媚的笑脸。正是吴凰兮。吴凰兮笑道:“樊尘,原来你也在这里!” 樊尘也笑道:“喔,原来你也在这里!” 所有参加高考的学生,得知自己考场所在的唯一途径,就是自己的准考证。为了防止考生私自串联和作弊。从上到下,都不会张榜公示某个班的学生,分别在哪个考场,以及有几个人在同一个考场。 樊尘事前并没有和同班同学拉帮结伙的看考场,自然并不知道吴凰兮也在这个考场,而吴凰兮也根本不知道,樊尘究竟在哪个考场。今天在考场见到樊尘,对吴凰兮来说,算是意外之喜。 吴凰兮兴高采烈的说道:“樊尘,你上次跟我说的文科生和理科生的思维差异,的确非常切中本质。最近我换了一种思维方式去写作文,作文水平,果然提高不少。你说你当年为什么不学文科?” “你要是学文科,成绩也会很好。再说,文科班的女生,可比理科班多!我可知道,咱们班有不少男生,做梦都想去文科班呢!” 樊尘道:“当年文理分班的时候,我和父母也讨论过,究竟文科好,还是学理科好。后来还是决定学理科。虽然当年我文科科目的总分,比理科科目的总分还要高一些,学文科其实更有优势。也更容易考一个比较好的大学。” “但家里的父母,在看了大量的报纸和新闻之后,却觉得文科生的就业率比理科生的就业率低不少。学理科毕业之后比较容易找工作。” “家父虽然是大学生,但因为学的是文科。只能做一些文员和档案管理的工作。工资和同龄的理工科技术员相比,低了好几倍。家里父母不想我再走他们的老路,所以帮我选了理科。” 吴凰兮也没想到,话头一起,便牵连到了樊尘的父母。有些歉然道:“我说话没分寸,你别介意哈……” 樊尘当然不会介意,说到底,他只是个冒牌货。又不是原来的那个樊尘。摆摆手笑道:“没事儿,都过去了。” 吴凰兮话题一转道:“其实话也不能这么说,文科生也有文科生的优势。你文科和理科都学的很好,以后的路会很好走的。其实,现如今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编的考试,其中文科的内容,都占了绝大多数!” “特别是写申论之类,受过写作训练,有写作特长的人和普通的理科生相比,优势极大。你作文写的这么好,写申论也会得高分的。虽然公务员和事业编挣得不多,但却是铁饭碗。找媳妇都比别人容易。” “你这样逻辑思维又强,文笔又好,文理科学的都不错的,完可以当编剧或者作家,就算是写网络小说,写的好了,挣得也比普通的上班族多!别的不说,这场语文考试,对你来说,就不算什么啦……” 佳人在侧,软语温言。还处处照顾着樊尘的感受,樊尘的心中,还真就微微一动。而此时,一对中年男女走过来,站在吴凰兮身边,满面狐疑的打量着吴凰兮和樊尘,审视的意味十足,问道:“兮兮,这位同学是?” 吴凰兮对那一对中年男女介绍道:“爸妈,这是我同班同学樊尘。” 然后,转过来给樊尘介绍道:“这是我爸妈!” 樊尘笑着打了声招呼:“叔叔阿姨好。” 吴凰兮她妈对自家闺女了解的极为透彻。自家闺女长的漂亮,有不少男生捧着,平常大都是眼高于顶,普通少年根本不入自家闺女的法眼。别说绕了老大一截路打个招呼了,都懒得多看一眼。所以,这个少年肯定有问题! 吴凰兮的母亲打量着樊尘,虽然觉得樊尘的气质,和其他的男生有些不同。但看到其一身简单到极点的衣着,便不由得眉头一皱。她不得不承认,眼前的这个小男生,如果但以容貌气度论,还在自家闺女之上。不像是一般人家能养出来的孩子。 但是,那一身衣服和鞋子加起来,市场价格也不会超过二百元。还不够吴凰兮一根鞋带钱……这样的少年,怎么能配得上自家的闺女? 四十多岁的男女,经历了不少事情,自以为对这世间万事看的通透。就连孔子都觉得人差不多能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四十多岁的人,已经知道这世间的博弈,依靠的既不是什么心性志气,也不是什么才华学历,而是手头有多少资源。 聪明的人,有才华的人,或许能够将手头的资源,利用到极致。成为一个高明的牌手。可即便是一个高明的牌手,在手头没有好牌的情况下,也摆脱不了必输的命运。但反过来,就算是一个白痴,一旦在牌局开始的时候,手里拿到的都是好牌,也可以轻轻松松的赢下一切。 她自然不会以为一个十八岁的少年有多少能力,说瞧不起倒也不至于,但无论如何不至于重视。更不会信如今网文中写的什么为人莫欺少年穷。她看过那篇网文的故事梗概和大体设定,那个网文主角看似贫弱,可一身的资源却比世家子弟多得多。这哪里是什么寒门逆袭,简直就是男性版本的落难王子殿…… 第十九章 照片 所以,她连招呼也没跟樊尘打,反倒是对吴凰兮道:“刚跟你王阿姨打了个招呼,你就跑这来了。别光顾着和同学聊天,过会儿就考试了!你也不怕影响自己的成绩?” 这一番话,说的指东打西。只要智商在线,都能听明白吴凰兮她妈说的究竟是谁。换个少年,怕是会被呛得满面通红,自己觉得颜面无光,灰溜溜的离开。 可樊尘听到吴凰兮她妈这些指桑骂槐的话,却根本没啥反应。似乎根本没听见,或者根本没听明白。吴凰兮她妈的这一番话,仿佛一拳打在空气里。力道走空的感觉,一点都不好受。 樊尘不是装不生气,而是真的不生气。研读生物学越久,他看待事物的方式,就越趋于原始本真。在人将人的属性,将人的外壳剥离掉之后,显露出现的兽性,其实更加的直接真实。 除了人以外的其他生物,比如说,狼、虎、熊、豹之类的生命,雌性在准备孕育后代之前,都是会对配偶进行选择。这种选择,有的时候是被动的,有的时候是主动的,但不会有代际长辈的插手。选择的依据,也无非是对方是否强壮有力而已。 但如果将这种动物之间的求偶与接受行为,放在基因学的角度上去看,这其实应该是一个物种内,一个优良基因选择的过程。基因导致的身体性状,让某个生物,在当前的环境下,更容易生存下来,更容易获得食物,并变得更加强大。这个生物的基因,就可以传承下去! 同样的事情放到人类身上,看似手段变得文明而不同,看似有代际长辈的插手,看似不那么野蛮。但究其本质,都一样。挑选配偶时,女性看的也是对方是不是强壮有力。当然,这种强壮有力,被人类引申为能不能养家糊口,能不能获得更好的物质条件。说的俗一些,就是有没有钱! 而且,人类看的更加长远,看的不仅仅是眼前的这个人,以及眼前这一段时间。还有这个人的父母祖辈,甚至祖宗八代。这虽然外显为家世和钱财的问题,但却绝不不仅仅是家世和钱财的问题。也只有如此,人类才能保证,在优秀基因的选择上,出现偏差的几率越来越小。选择的准确率,越来越高! 在这种选择的机制下,只有个体有能力,是没有用的……女人们眼界高,根本不是什么性格问题,或者社会问题,而是基因的本能! 而人类这种铭刻在基因内的,对于优良基因的选择机制,远比普通生灵只看眼前的选择更加残酷无情。 樊尘老神在在的想着人与动物的区别,吴凰兮她妈心中的恶感更甚,看来这小子的脸皮可不是一般的厚。 正尴尬时,又有一个声音在旁边响起:“樊尘,原来你也在这个考场!” 樊尘回头看时,却见一个高三十七班的女生,笑意盈盈的看着他。面容熟悉。却正是在拍毕业照的时候,被唐胖子撞飞,又被他拦下来的几个女生之一。平日里没怎么交流过,连名字都有些模糊。 这女生瞥了一眼吴凰兮,和神色严肃的吴凰兮父母,突然笑问道:“吴凰兮,别的班偷拍咱们班的那些照片,你看过了没?” 吴凰兮她妈疑惑的问吴凰兮:“什么照片?” 吴凰兮干笑了两声,脸色晕红:“就是几张比较有意思的毕业照……” 吴凰兮她妈:“那等你考完了,给我看看……” 吴凰兮:“……”立马变怂。 高三十七班在拍毕业照时候的一番小意外,高三十七班的人来不及反应,但却被旁边,其他班那些带着手机的人,眼疾手快的拍了下来。樊尘横刀立马,一手拽着唐胖子,一手拉着吴凰兮,臂膀之间还揽着好几个人的姿势,有如漫画里面,拯救世界的超级英雄。形象伟岸。 当然,这些照片里,也不可避免的如实记录一些樊尘救人时候的细节。比如说,吴凰兮便如树袋熊抱着树干一般,两手紧抱住樊尘拉住他的手臂。比如说,这根树干的末端所在的位置,无意之间触碰到她的浮凸绵软…… 整个场景,所有细节,都被手机完完整整的、从无数个不同的角度记录了下来。 其实,比这个照片还过分的照片,也不是没有。樊尘为了把这几个女生都拦下来,也就没怎么注意救人的姿势,有一个女生竟是从头到脚,方位的贴到了樊尘的胸膛和躯干之上。 而这个女生,就是眼前主动过来打招呼的这个。 吴凰兮作为这几个人中的颜值担当,以及众人平常关注的焦点,理所当然的被多拍了几张照片。从吴凰兮被撞的失去平衡,到她失去平衡时,一脸的惊慌失措抱住樊尘的手臂,再到她惊魂方定时,看樊尘的眼神,整个情绪变化的过程,都被完完整整的记录了下来。 这些照片,被其他班的人当做一场趣事。疯狂的传播开来。以吴凰兮的人脉,自然很轻易许多搞到了这些照片。看照片的时候,吴凰兮如同再用另外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眼光,在审视自己。 以人为镜,才可看清自己究竟是什么样子。这种感觉,比揽镜自照更加清晰。这一张张照片让吴凰兮回想起来的时候,也觉得惘然,那万语千言似乎就在喉头,却又想不明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其中有几张照片更是清晰的捕捉到了吴凰兮惊魂方定时,看樊尘的眼神。其中的万语千言,别人看的出来,她自己也看得出来。 这些照片被吴凰兮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几遍。那一刹那所有的经历起伏,也一遍一遍的在脑海之中回放。 那一只拽住她的坚定而温暖的手,让她心中的羞涩便如同绽开的粉红色的花朵一般,在将脸颊和耳垂通通染成粉红色之后,又噎住了喉,堵住了嘴。在觉得丢人的同时,却又生出一些连自己都无法下定决心的、剪不断理还乱的心绪。某个人影,也总在眼前挥之不去。 第二十章 高考 直到今日在考场上意外相遇,看到那个身影时,这万语千言才终究化作一声惊喜的呼唤:“原来你也在这里!” 这种心情,就好像那首歌一样——请允许我尘埃落定,用沉默埋葬了过去,满身风雨我从海上来,才隐居在这沙漠里。该隐瞒的事总清晰,千言万语只能无语,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喔,原来你也在这里! 吴凰兮知道,眼前这个来打招呼的女生,怕也是跟她一样的心思。都是千年的狐狸,你跟我讲什么聊斋?都是看宫斗剧长大的女生,你跟我玩儿什么心机? 当时,这位可是整个人都贴到了樊尘的身上,揭都揭不下来!吴凰兮甚至都能想象到那种感觉——初夏时节,衣衫单薄。就算是隔着衣服,樊尘怕是也能感觉到其身材的浮凸和腰腹之间纤细的弧度。 而这个据说从没谈过恋爱的姑娘,恐怕也是生平第一次和男生贴的这么近。在这个讲究恋爱自由的时代,在这个言情剧满天飞,女生幻想着上穷碧落下黄泉,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时代,英雄救美,以身相许的桥段,其实根本就不过时! 这货眼波流转之间,甚至都能看到潋滟春光……一时间,吴凰兮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两个小姑娘之间的明争暗斗,笑着撕逼。自以为隐秘,落在旁人的眼中,却是再明显不过。这一来可把吴凰兮她妈气的够呛。一场女生间的战争还没开始,吴凰兮便被她的父母给拽走了。 原先吴凰兮她妈就看不上樊尘。可如今看来,这个来和樊尘打招呼的女生,神色也不对。这个浑身上下的衣服加起来连二百块钱都没有的小子,不但穷,而且还会招蜂引蝶,而且还会让自家闺女和别的女生撕逼。这种事情简直是,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 樊尘见吴凰兮被她父母拽走,有些失笑,可怜天下父母心,倒是免了他的一番麻烦。吴凰兮她妈都能看明白的,两个小姑娘之间的明争暗斗,他一个活了无数年月的人,更是能看得清楚。 樊尘老神在在的接着回想刚才的问题——看来,人类的求偶机制,以及基因选择的机制,应该远比普通的生物复杂。 在其他的高等哺乳动物之中,在求偶阶段的基因选择过程中,根据樊尘的了解,应该都是雄性为了自己的基因延续,进行搏斗。争夺雌性。 而在人类中,虽然还是以男性的争斗为主。但也出现了大量女性相互争斗,倒贴男神的事情。也就是说,人类中的女性,也开始为留下自己的基因而主动努力了。不再是被动选择。 这是一种双向选择的机制,与其他动物完不同。恐怕也只有人类,才会喜欢和适应这么复杂的求偶机制…… 这个过来和樊尘打招呼的女生,因为手中有那些别的班偷拍的照片。这一段时间,她的心思可比吴凰兮还要重!正所谓女人最了解女人,她非常明白吴凰兮看樊尘的眼神是什么意思。不过,今天看吴凰兮的父母,对樊尘的感官不佳。 她拿话一试,态度果然清楚分明。看着吴凰兮被她父母拽走,她的心情可比高考考出了高分还要舒畅。只不过,她也没能高兴多长时间。她和老神在在的樊尘聊了没两句,喇叭里的广播声便响了起来。开始引导学生们进入考场。 考场的铁门大开,考生们拿着各种证件,鱼贯而入。考场内外,一片寂静。只听得喇叭里面的广播声,不绝于耳,一步一步指导着学生进入考场,就坐,然后开始答卷…… 高考是华夏最严苛的选拔性考试,考试成绩几乎影响一生命运。想要考好,除了理综和文综要学好之外,语文、数学、英语,也必须要学好。而且,最好有一科的成绩比较突出,才能在同龄人当中,杀出重围。 以往,高考三门主科之中,最能拉开差距的是英语,有得英语者得天下之说。可如今中国人会说英语的比比皆是,甚至连软件都能自动的做英汉互译了。而且,正确率还不低。按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再过个十年八年,人工智能技术再有几次小的突破之后,华夏人就算不会英语,也可以借助软件看懂英文资料了。 到时候,翻译之类的人才,怕是会失业一大批。英语这一科的地位,下降的可不是一点半点。所以,近年来的高考,英语一科的难度和重要性,逐渐降低。已经不再是拉开分数差距的关键。 而随着华夏人对自己越来越有自信,语文这一科倒是变得越来越重要,试卷的难度也逐年递增,变得越来越能拉开差距。如今高考,已经变成了得语文者得天下了。 樊尘凭借着前身的记忆,英语一科只是能勉强应付过去而已。想要考个高分,还凭语文这一科。樊尘入世,自是想进入如今华夏的顶尖学府,看看如今这个世界知识的巅峰是什么样子。所以,打点起精神,打算拿出点真本事。 作为中过好几次举,当了好几次进士的人,只要他想,语文这一科,他完可以拿一个史无前例的高分。 两天高考,四门主科,看似艰难,实则时光飞逝,一闪而过。待得最后一场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无论是考场内的学生们,还是考场外的家长,又或者带这一届高三的老师们,都不由得长舒了一口气。无论学生们考的究竟如何,这件久悬于心的事情,终于算是尘埃落定了。 就算是卷子答得不好,就算是有些题做错了,也已经没了后悔的余地。只能祈求漫天神佛,保佑最后算出来的分,能比预料的高一些。 最后一场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后不久,已经考完的考生,从考场中鱼贯而出。看见天边的云霞落日,陡然间觉得世界如此美好,几个压抑已久的考生便纵情大叫了起来,考试之前被视若珍宝的复习资料,被随手抛洒,一时间,白色的纸张漫天飘舞起来…… 第二十一章 您是哪位 樊尘也闲适下来,在经历了绵长的生命和无以计数次的生死考验之后,这种只能部分的影响某个普通人前途的考试,即便是规模浩大,影响整个华夏。也不至于让他手忙脚乱,心绪波动。 但既要入世,便总要遵循这个世间的规则。至少是表面遵循这世间的规则。再说,他入世本身就是为了学习这二百年间,人类世界的知识而来。而学校里那些面向所有人的基础教育,则是获取知识的最佳途径。 樊尘入世这几个月,把时间用在了对付教材和考试上。根本无暇他顾。人类在这二百年中积累下的、并且还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膨胀的知识,实在太多。即便樊尘吸收知识的速度惊人,可在几个月中,将普通人十二年所学的知识部消化吸收,也已经算是极限。这还是依赖前身那模糊的记忆,才有的速度。 如今考试结束,樊尘才算是真的有空闲去了解这个世界。如今的天气已经热了起来,宅在家里,吃瓜上网,足不出户而知天下诸事,才是最舒服的日子。樊尘一头扎进这个信息时代无以计数的信息洪流之中,就如同老鼠一头栽进米缸里,再也不愿意冒头…… 直到半个月后,六月下旬的一天,高考成绩公布。几十条条有关高考的新闻,从电脑的右下角弹出来。 ——《高考成绩二十五日零时可查询,有四种网上查询方式》 ——《我省今年高考最高分:理科七百二十一分文科六百九十六分》 ——《我省今年高考分数线公布!文科:五百零三,理科:四百三十六。这些事情一定要注意!》 ——《我省今年高考分段统计表(体育类本科含国性加分)发布,望考生给自己合理定位!》 ——《我省今年高考阅卷工作结束,满分作文出炉!》 ——《我省今年高考满分作文——君子不器!》 ——《高考作文轰动国!满分作文震撼十四亿人!》 ——《在欣赏高考满分作文的时候,我们欣赏的究竟是什么?》 ——《高考结束,父母离婚了怎么办?》 ——《高考结束后,海外留学选择更多》…… 这些新闻弹窗,标题一个比一个夸张。为了完成业绩,所有写稿的新闻媒体,都在费尽心思抓人眼球。报道的新闻,几乎覆盖了所有可能被高考波及的人群。 樊尘看到其中一条新闻的时候,有些惊讶。他知道,以他的学识积累,语文一科,必然会得高分。但并没有想到,自己的作文,居然能得满分。 然后,樊尘登陆网站,查了一下他的高考分数——七百一十三分。 这个分数,比樊尘预想的要高不少。主要扣分,还是扣在英语一门上。樊尘的理综、语文、数学,都近乎于满分。特别是语文一科,分数之高,完出乎樊尘的意料之外。 就在此时,手机铃声响起,显示出一个陌生的号码。 樊尘随手接起,话筒中,传来一个很好听的女声:“您好,是樊尘同学么?” “您好,我是樊尘,您是哪位?” “樊同学您好,我是水木大学招生组的赵老师。我们水木大学,对于樊尘同学的才华和能力非常欣赏,希望能和樊尘同学谈一下高考报名的事情。樊尘同学现在在家么?我们可以登门拜访!” 樊尘心思一转,笑道:“不好意思,赵老师。我现在并不在家。我是一名登山爱好者,现在正在郊区登山。家里也没人。如果您明天下午有时间的话,我们可以约在明天下午。” 水木大学乃是华夏数一数二的顶尖大学,不但招收的都是各个省份,最顶尖的学生。这些学生毕了业,也都是华夏最顶尖的人才。无论到哪,都会被人高看一眼的那种。即便是毕了业以后卖猪肉,卖猪肉的套路也非普通人所能及。 就像明京和上滩这种落户困难的华夏一线城市,对于明京和水木两个华夏顶尖大学毕业的学生,也都是很优待的。 所以,水木大学的架子,一般端的很高。成绩稍微差一点的学生,想报水木大学,那根本就是做梦。能让水木大学招生组主动打电话邀约,樊尘觉得,自己的成绩,可能要比自己预想的还要好一些。 电话那头的赵老师愣了一下,她在水木大学的招生组混迹多年,招生经验极为丰富。见过华夏无数天资惊才绝艳的少年。这些少年在接到水木大学的电话之后,要么是家庆祝,欣喜若狂。要么就是恃才傲物,目空一切。 稍微有些阅历,或者家长见识多一些的,则会客客气气说再考虑考虑。 可是——爱好登山,家里没人,是个什么鬼? 只此一句话,这少年就平平淡淡的将谈判的主动权握到了手中。赵老师觉得,她这一次应该是遇上了那种情商和智商都很高的那种真正的天才少年了。不过,她绝对不会跟着樊尘的节奏走。 赵老师笑道:“樊尘同学对我们水木大学,可能不太了解。不如这样吧,樊尘同学给我们发个你现在登上的地址。我们派老师去接樊尘同学,咱们一起到水木大学参观一下。” “樊尘同学放心,为了表现我们的诚意,往返的费用和食宿,都由我们水木大学负责。樊尘同学想去明京的哪些地方游览,我们水木大学也会派专人陪同。来回也就是几天的时间,樊尘同学就相当于去明京旅游几天,好好放松一下。樊尘同学觉得如何?” 樊尘估计,自己的成绩不但不是一般的高。还有可能是非常高。水木大学招生组的这个套路,他当年可就经历过。而且,玩儿的比这个精深多了。 当年那个张大户,在他中举之后,非要请他到家里喝酒。他推脱不过,也就去了。结果被一群不知道从哪来的人,灌了好几坛二十年以上的陈酿。也就是他身体基因异变过,与常人不同,才能撑下来。换一个人,早就被灌死了。 第二十二章 状元 到时候张大户榜下捉婿的打算不但不能成,而且会乐极生悲。可就算是他基因异变过,在被灌了七八斤烈酒之后,也整整睡了一天。醒来的时候,却见张大户家的闺女,理所当然的光着屁股睡在他身边。他这才知道,张大户已经把闺女许给他了。从此以后,他这个举人,就成了张大户的女婿。 按照当年的礼法,他只能暗中庆幸,幸亏张大户这闺女长的不丑…… 樊尘用张大户的操行,对比水木大学的招生组,若是自己答应了这个赵老师的请求,接下来的套路恐怕就是——水木大学的招生组派几个人陪着他,好吃好喝,笑脸相迎的把水木大学逛一遍。然后把水木大学最顶尖的学术成果和研究条件展示给他。或许,还会许诺一笔数额不菲的奖学金,又或者任意选择专业,以及保研之类的其他好处。 如此推心置腹,心肠稍微软一点的少年都受不住。恐怕还没离开水木大学,就已经定了报名意向。 当然,在被水木大学陪同的这几天中,别的学校,比如说明京大学想要联系上樊尘,根本就是做梦而已!为了在悄无声息中,完成切断他与外界联系的目的,水木大学说不定还会主动帮樊尘换一张明京的电话卡。说不定连手机都会给樊尘准备一个新的。 每年水木大学的拨款都有几十亿之多!其他各种收入,更是不可计数!每年的预算,更是以百亿计!花几千块钱的小钱,换一个顶尖的人才,真是一笔非常合算的买卖。 樊尘笑道:“谢谢赵老师和水木大学招生组的好意了。我会考虑的。”说完就挂了电话。然后给班主任老王打了过去。 老王几乎是秒接,还没等樊尘说话,老王就在电话的那头,用兴奋至极的语气道:“樊尘,你知道你是咱们市的高考状元么?还有,你的高考作文,也是满分!” “咱们学校建校几十年,从来没出过市状元!也根本没有人能在高考的时候,写出满分作文!樊尘,你是咱们学校建校以来,开天辟地的头一份啊!不但是市状元,而且高考作文也是满分!” 樊尘对老王道:“我刚才看新闻了,知道我写的那篇《君子不器》得了满分。不过,当市高考状元这件事,还真是刚知道。怪不得刚才水木大学招生组的人给我打电话,要我去参观水木大学。” 老王惊讶道:“水木大学的人反应这么快?这个消息我也是刚知道!你答应了?” “没有,我打算货比三家!” 老王:“……”他第一次发现,这个学生的心机,远比他想象的深。 樊尘道:“还要请老师帮个忙。不知道方不方便?” 老王道:“我好不容易教出这么个好学生来,不帮你帮谁!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就说!” 樊尘和老王打完电话后,明京大学和其他自认为在华夏排名前十的大学招生组,接二连三的都给樊尘打来了电话。樊尘把这些招生组的各种试探,一一应付过去,一律回复,明天下午有时间。 甚至还有一些招生组的人堵上门来。樊尘把自家的门关紧,连带卧室的门一并关上。他自己则翘着二郎腿,躺在床上,把所有的人拒之门外。避而不见。 当然,除了这些高校招生的人之外,按照往年的惯例,各大新闻媒体也都会对高考状元,进行一系列报道。樊尘对这些记者的答复,也通通是——本人在登山,明天下午有时间。 放下手机,樊尘还是有些感慨。以生物学的角度去看,人类能够战胜其他生灵,成为万物之灵长,绝不仅仅是因为大脑的发育。 在自然界其他生物群落中,很少有哪一个群体,会接纳其他优秀的个体,特别是雄性个体进入其中。因为接纳的同时,就意味着对于原本处于领导地位的雄性,形成了挑战。 所以,狼群即便再强大,也不过就是几十头狼而已。头狼是不可能容纳另外一只头狼存在于狼群之中的。否则,完可能出现有几十头头狼实力的狼,组成的豪华版狼群。如果真有这样的狼群出现,让狼群中最优秀的基因,不断的集中搭配,说不定如今统治世界的,就不是人类,而是狼群了。 但人类似乎就有些不一样了。虽然嫉贤妒能仍旧普遍存在于所有团队之中。但想要某个团队壮大,就需要吸纳新鲜血液,就需要强大和聪明的人加入到这个团队之中。而强大的群体与团队,也更容易吸引到那些资质超群,聪明绝顶的人。 一个强大的团队中,每一个成员放到其他团队,都拥有头狼的实力。 如此,强者越强,弱者越弱。力量越来越集中。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 当年与李耳论道时,李耳以天道为尊。以为人道不公。可如今看来,似乎也只有这种与自然规律完不同的、集中力量的方式,才是人类强大起来,摆脱自然限制的根本。 到了晚上,老王给樊尘发过来一条信息——今天晚上八点,看省台第一套的那个访谈节目!据说要采访阅卷组的老师,好像要点评你的作文! 樊尘:“……?” 华夏高考,每年的省状元只有几十个,但是市状元却有几百上千个。所以,市状元虽然难得,但根本不稀奇。反倒是华夏每年的满分作文,一个省未必能出一篇。一年最多只有几十篇而已。有的时候,甚至只有十几篇,比省级高考状元的数量都少。 每出一篇满分作文,都会引起新闻媒体极大的关注。每出一篇满分作文,都会被刊印和收录在各种辅导教材和文集之中。每出一篇满分作文,都会被后人反复的研究和揣摩,解剖分析到骨子里去。所以,满分作文的质量必须过硬!必须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才行。 第二十三章 满分作文 否则,就会贻笑大方,并且遗臭万年。换言之,有时候一篇满分作文,简直就是这一省老师和考生的脸面。其重要程度,其名誉的含金量,只是略次于一省或一市高考状元的名头。 到了晚上,樊尘打开电视,找到省台一套,那个在白山黑水之间,还算是有名气的访谈节目。在听完一堆专家的废话之后。 樊尘见坐在直播间里的那个男主持人,用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说道:“目前,高考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我省考生的高考成绩,已经对外公布。正所谓,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我市的考生的一篇作文,就成为许多阅卷老师关注的焦点……” 主持人说话间,直播镜头一转,切换到另一个参加访谈节目的人身上。一个长相油腻的中年男人,出现在镜头中。 主持人介绍道:“这位是我省这一次高考语文阅卷组的赵组长。” 这位赵组长对着镜头点了点头,笑道:“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寒暄了两句,问道:“赵组长,我们都知道,语文作文并不容易考出高分。可今年我省高考,语文一科中,出现了一篇满分作文。引起社会关注。赵组长可以简单给我们介绍一下这篇,满分作文的优秀之处么?究竟是什么样的作文,可以被评为满分作文呢?” 赵组长道:“我省这一次高考的作文题目是——围绕‘器’写作。” 赵组长说话间,直播间的大屏幕上,就出现了这一次的高考作文题。 ——阅读下面材料,根据自己的体验和感悟,写一篇文章。 生活中有不同的“器”。器能盛纳万物,美的形制与好的内容相得益彰;器能助人成事,有利器方成匠心之作;有一种“器”叫器量,兼容并包,彰显才识气度;有一种“器”叫国之重器,肩负荣光,成就梦想…… 要求:1、自选角度,自拟标题;2、文体不限(诗歌除外),文体特征鲜明;3、不少于字;4、不得抄袭,不得套作。 客观的说,这个题目出的庸和中正,属于只要不离题万里就不会跑题,怎么写都会得分。但是,想要写的出彩,并得到高分却并不容易的那种。 赵组长说道:“一篇作文能不能得高分,能不能得满分,我们阅卷组,是有一个评判标准的。下面,我就说说按照高考阅卷的评分标准,为什么这篇作文能得满分。” “对于语文试卷来说,阅卷老师批阅时,首先看到的并不是卷子上的字句间文采,又或者是采分重点,而是字迹!字迹漂亮的卷子,时常会给人一个非常不错的印象。毕竟,华夏传统意义上的文,不但包括字句文采,还包括一个人的书法水平!” “对于阅卷人来说,批阅一份字迹漂亮的卷子,跟批阅一份答案相同的写字如狗爬的卷子,完就是两种不同的感觉。前者,批阅起来是一种享受,后者,批阅起来就完是受罪了。” “所以,几乎所有的老师都会强调——就算写字写的没有那么漂亮,至少也要写的字迹工整。否则,阅卷老师看卷子看的都费劲,找得分点就更费劲了。在阅卷时间紧促的情况下,有的时候,未必不会漏掉一些得分点。” “如果字迹漂亮干净,就绝不会有这方面的问题。写字写得好的人,会在这一项上,占不少便宜。大家来看看这一篇作文……” 赵组长说话间,大屏幕上就出现了樊尘整张作文答题纸的扫描照片。 那个男主持人看到这张答题纸上的字迹,顿时惊叹一声:“哇塞!这位考生写字写的好漂亮!” 赵组长也补刀道:“我虽然不懂书法,但这么漂亮的字迹,我个人觉得已经不亚于一些书法家了!我们绝大多数成年人,都写不出这么漂亮的字!这样的学生,字迹卷面方面,怎么可能不得满分?” 主持人也道:“有句话说得好,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我想有这样的卷面和字迹,不会有人在这方面还有异议!” 赵组长道:“这份卷子,也已经作为评分的例卷,挂到了我们的网站上,大家尽可以登录网站,欣赏这张卷子。” 看着电视的樊尘,却暗自翻了个白眼,知道以后就算他不找麻烦,也少不了别人找他麻烦。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谁不想踩着高考作文满分的人上位? 赵组长接着道:“这一篇作文,题目为——君子不器。整篇用文言文写成。而且,字句使用,极为老练。根本挑不出一点错处。” “阅卷组有的同事开玩笑说,就好像是华夏古时,数百年前的那些饱学之士,穿越到此,亲自书写的一般。最难得的是,这些文字虽然古雅,却并不艰涩。完不需要什么翻译,这阅卷老师也能看得懂。” “这篇《君子不器》,清晰的论述了道与器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从古而今,讲只有专业学识精通,才能技近乎道,化作自身修养。其间,更是天衣无缝的化用了包括《周礼》、《易传》、《论语》、孔子、王夫之等诸多经典圣贤的大道微言。” “而且,这篇《君子不器》没有跑题,算得上一篇极为出挑的作文。当然,如果只是这样的话,这篇作文也只能拿一个相对高的分数。也就是四十五六分。” “这篇作文的出挑之处就在于,不但整篇用文言文写成。而且,其结构极为清晰通畅,有着极为严格和高明的体式。居然是一篇格式非常严整的八股文!” 赵组长说道:“我有长达十几年的教学经验和阅卷经验,曾经数次参加高考阅卷工作。但却从来没见过,如今这个时代,还有哪个考生如此精通文言文!从来没见过,如今这个时代,哪个考生还能用八股文文体写出这么通俗流畅的作文!” “别说见过,我甚至没有听说过哪个省市,有如此奇才!如果这样的作文都不能拿满分,那还有什么作文有资格拿满分?” 第二十四章 大师点评 男主持人道:“据我所知,八股文的时代,已经过去很久了。我们的阅卷老师,应该对这种文体并不熟悉,是怎么判定这篇文章,就是八股文而不是普通的文言文呢?” 赵组长道:“我们能够判断出这篇作文,是因为不久之前,明朝初期王鏊的殿试之作《民既富于下,君自富于上》,以及一代心学大师王阳明的《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在一些省份,入选高中课本。” “虽然,华夏各省的教材不同,教学大纲也并不一样。但教育界本身,也曾经从教学的角度,讨论过八股文到底该不该入选高中教材。” “我们也曾经探讨过八股文的价值。并研究过八股文相应的文法和格式。所以,准确判断文体的能力,我们还是有的……” 一般来说,省级电视台的一档普通的访谈节目,就算有点名气。某一期节目引起的话题,在如今这个时代信息化的大潮中,也会很快的被淹没掉。并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更何况,如今的白山黑水,资源早已经开始枯竭,再也不是当年黑土肥沃,石油蕴藏丰富,可以以一己之力支撑整个华夏工业体系的时代了。 如今的白山黑水,人口大量外流。原本繁盛的重工业,一片荒芜。 如今的重工业只剩下烧烤,轻工业只剩下直播…… 就算是省台,在华夏的人气,也极为有限。 不过,这一档普通的访谈节目的这一期,却出人意料的火了起来。究其原因,还在樊尘的这张卷子上。 节目播出之后,不过两个小时,某个受众极广的手机app上,就有了相应的点评和转发。其中有两条重量级的转发和点评,直接把樊尘的这篇作文,推上了风口浪尖。 其中一位,年纪已经九十有余。乃是华夏如今硕果仅存的几位书法大家。平日里,华夏那些顶尖的拍卖行,拍卖他的一幅三平尺左右、只写了几个字的书法作品,都能拍出上百万华夏币的价格! 无论是谁,在这位面前,都要恭敬有礼,称呼一句——季老先生。 平日里,这位季老先生的账号都是交由孙女打理。季老先生如今在家养老,早已经不问江湖之事。虽然关注其账号的粉丝多,但三年五载的也见不到季老先生转发或者点评一幅书法作品。上一次季老先生点评的书法作品,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被季老先生点评的那副书法作品,如今已经是天价。而那位书法家,也已然身家不菲。 谁也没料到,这个久不出山的季老先生,今日却在转发樊尘作文卷扫描照片的同时,对樊尘的书法水平,给出了极高的赞誉! ——“今天孙女与我开玩笑,说我是廉颇老矣,写字写的还不如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后生。我原本不服,鄙人练字近百年,岂能不如一个后生。” “可看了这个后生写的卷子之后,我发现,我还真不如这个后生。且不论这篇文章的文采辞藻,毕竟,我并非这方面的专家。” “只论其书法水平,间架结构,神韵气度。就已经完当得起书法大家这个称呼!阅卷组的阅卷老师觉得这份卷子,字迹不是一般的漂亮,这种感觉非常正确。” “寻常人写字,最多也就是写的不错而已。能够写出几分韵味的人,已经是凤毛麟角。能够当得起书法家的评价了。可这份卷子上写的瘦金体,其神韵和锋芒,都是十足的大家风范。” “看了这份卷子上一笔清瘦的瘦金体,我恍然觉得,自己不是在看一个高中生的高考答卷,而是在看宋徽宗赵佶的真迹!似乎,只有黑色的签字笔,才是与瘦金体天然的配搭。见之则神清气爽,仿佛所有的繁芜冗杂,艰辛疲惫,都能被这一股清凉神韵抚平。” “这位小友,我并不认识,但只论书法水平,他已经超过了如今太多所谓的书法家……” 这位季老先生把樊尘的字夸奖了一遍,然后顺手艾特了几个知交好友。季老先生眼界极高,能被其视为知交好友的,也多是饱学之士。其中几位,更是硕果仅存的国学大师。 这几位国学大师,有一位正在线上用手机浏览新闻的,被季老先生艾特了一下,便明白这老季,怕是想让自己点评一下,提携后辈。便点开老季转发的那张樊尘作文卷的扫描图,仔细看了起来。 这一看之下,不由得深吸了一口气,心中感叹一句——我辈有后啊! 片刻之后,一篇点评便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之中。 ——文章名为《君子不器》,这四个字,原出于《论语·第二章·为政篇》,子曰:“君子不器。” 《论语》本就是孔夫子生前的语录合集。少有连篇累牍的记载,大多都是一句,或者几句话语或者言谈。这些话语和言谈,分别发生在不同的时间,以及和不同的弟子之间。所以,前后并不关联。 这一句“君子不器”,在《为政篇》中,就属于单独记载的一句话。并没有前后文。也没有具体的空间场景,以及对话人物。即便在整篇《论语》之中,也属于比较生僻的那种。少有人提及。不细读《论语》,一般人根本不会以此为题,甚至连君子不器这四个字都未必知道。 而这一条孔子语录的上一条,则是众所周知的名句——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知道“君子不器”这四个字的人,至少细读过《论语·第二章·为政篇》。 这篇《君子不器》,以“圣人谓君子明道,尽其道于器”破题。而承题于——有形而为下谓之器,无形以为上谓之道。天下惟器,道者器之道,无其器则无其道,尽器则道在其中。器之道谓技,技近乎道矣。 只是这两句,就极为精彩。不但切中题意,而且带起无穷的典故和圣人明言。与八股有所不同,但格式却又严格妥帖。 第二十五章 争论声起 紧接着起讲——器者,各适其用而不能相通。成德之士,体无不具,故用无不周,非特为一才一艺而已。君子不器,以其无形而为上,斯为道矣。子曰: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而此三道,通达于六艺…… 篇格式,丝毫不差。并且无艰涩僵硬的感觉。即便是不了解八股文格式的人,只要有些文言文的基础,也完可以轻松的阅读和理解。 可阅读理解和写作完不是一回事,这篇严格遵照八股文格式的作文,别说现代已经习惯了白话文的人很难写出,水平远不如此篇。就算是将这篇《君子不器》,放到那些古之名家的八股文名篇之中,也绝不逊色分毫…… 若是数百年前,仅凭这一手上好的书法,以及这写八股文的功力,这少年便可金榜题名。虽然未必能当进士,但中个举人,一生富贵是绝对不成问题。无论如何都当得起才子的称号!…… 白山黑水间,那个做访谈节目的省台,并不算出名,在华夏的受众并不算多。文言文和八股文这种话题,更是小众中的小众。如果不是借着高考满分作文这个话题,恐怕连看这个节目的人都少得可怜。 可是,这两位老先生在网络上的点评和转发,就完是两个概念了。别看这两个老先生平常不怎么发言,但和这两位老先生互粉的,那都是重量级的存在。每一位老先生,都有上百万的真实粉丝。 两位老先生这一点评和转发,顿时激起千层浪,许多人即便不看在樊尘的文章和书法上,也会看在这两个老先生的面子上,转发一下。普通的网友更是看热闹的不嫌事儿大,纷纷留言点评。嬉笑怒骂,冷嘲热讽,不一而足。 一时间,网络上乱成一团。樊尘,满分作文,瘦金体,八股文之类的字眼,在短短几个小时内,成为热搜和推荐上的热门字眼。 樊尘对此懵然无知,看完电视的访谈节目后,就睡觉去了。他这个刚进入到网络时代没有几个月的人,对于网络的力量,一无所知…… 直到第二天早晨,樊尘被手机接连不断的来电铃声叫醒。才发现手机上,已经有几十个未接来电,有的号码他认识,要么是原来的同学和老师,要么就是昨天打电话联系过的各高校的招生组,有的号码却很陌生,樊尘根本不知道是谁打的。 老王还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樊尘,你醒了没有,赶快上网看看吧!你那篇满分作文《君子不器》火了!” 樊尘打开手机上,那些受众极广的app,便见热门推荐上,出现了《瘦金体八股文,成为高考满分作文》的报道——……八股文缘起于宋代,直至明代,有了相对严格的程式。在华夏兴盛数百年,一直都是明清两代考四书五经的专用文体。数百年前,华夏以科举取士,考试内容当中,没有什么数理化,有的只是四书五经,有的只是圣人的微言大义。 八股文讲究的就是代圣人立言。所以,当年的科举取士,基本上可以说是得八股者得天下。 而八股文这种文体,也确实有独到之处,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整个的流程与格式,看似僵硬死板,实际上确实一个完成的思维流程和体系。 所以,即便是深谙科举弊病,对八股文冷嘲热讽的吴敬梓,也在《儒林外史》第十一回写道:“八股文若做的好,随你做什么东西,要诗就诗,要赋就赋,都是一鞭一条痕,一掴一掌血。” 只不过,后来的八股文,在前清中后期,开始变得僵硬死板。无论是康熙还是乾隆,两朝都曾有过废除八股文的提议。可要是废除了八股文,一时之间,却也没有更好的选拔人才的方法。便只能将八股取士的方法沿袭了下来。 直到后来,西洋的科学和教育方法传入华夏。华夏才彻底的将八股取士的人才选拔方式放弃掉。自此,八股文开始为华夏整个文明体系的缺陷背锅,成为被批驳的文体。 不过,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毫无价值的东西,怎么可能在流传数百年,并鼎盛一时?古人欠缺的不过是知识积累而已,又不是智商。在八股文被放弃,被批驳了一百多年后,华夏人终于开始正视八股文,这种曾经煊赫一时的文体。 并将其中的闪光点,和有价值的地方,一点一点的提炼出来…… 看到此处,樊尘心中喟叹,看来虽然西洋科学如今成为主导,但华夏的文脉未失。并没有丢掉根本。 当然,最精彩的不是报道,而是网友评论。有太多的人看不懂这篇《君子不器》。自己不懂,当然不是自己的问题,而是这篇文章写得不好! ——这篇什么所谓的《君子不器》,居然能得满分?当然,以水平论,得四十九分,或者四十八分。还是可以的。至少这篇文章一般人看不懂,用来蒙人还是可以的…… ——文章还算可以,可对于许多看不懂文言文的人来说,太过艰深,根本不能服众,总不能因为是文言文写的,就认为其比白话文写的好! ——大清已经亡了,怎么还有人写什么八股文? ——这些年来,高考的作文格式,变得越来越僵化,早就有‘现代八股文’之称。现在又是一篇纯粹的八股文成了满分作文。难道说,语文作文这种文体,真的要向着八股文的方向靠拢不成? ——光会写什么八股文,现代科学呢?芯片谁来研究? 有看不懂文章的人,也自然有看得懂的人。虽然说文无第一,但是,任何的文章,无论是诗歌、散文、小说,还是作文这种应试性质的问题,如果能被一部分人选择。那么,这篇作品的某一方面,必然是切中人心的!必然是有价值的!这和是否传统,是否有明确的受众,是否商业化,又或者发表的载体是什么,根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第二十六章 主动上门 这些人也自会争辩。 ——这篇《君子不器》怎么不能得满分?别的不好说,高考几十年,我就没听说过有考生能达到这种水平!有这篇作文珠玉在前,直接可以将其他的满分作文碾压成渣渣! ——看不懂,就让他们不明觉厉好了!无知不是理由! ——这些人以为八股文是谁都能写的么?没有深厚的华夏古典文学的功底,怎么可能写出来?怕什么格式僵化!怕格式僵化的人,恐怕连写八股文的能力都没有! ——我倒是宁可格式稍微僵化一些,也希望如今的华夏人有写八股文的功底! 当然,这些论辩,都不是决定胜局的关键。最终的绝杀是一个网友把前后事情厘清后,来了一句——你们这些人啊!光知道这哥们能写八股文,难道就不能看一下其他新闻么?这哥们是理科生出身,是市理科状元!高考理综得了二百九十八分! 人家不是只会写八股文,人家还是数理化精通的理科学霸,人家只是想秀一把而已…… 相应的资料被网友们扒了出来,贴到网上,迅速的传播开来。然后,引起一阵学渣们的哀叹——学霸的世界我不懂…… 我们不一样啊,我们不一样…… 只是这一晚上的时间,樊尘的身价名气,便截然不同。原本,那些高校招生组的人,虽然重视樊尘,但是重视的程度终究有限。毕竟,华夏各省的状元数量少,可各市的状元,数量却足够多。 江山代有人才出。就算是少了一个市状元,也只能算是有点可惜而已。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有邀请的必要,但无需争抢。 可这一夜之间,风向就变了。樊尘的作文,经过一档访谈节目,两位国学大师点评,无数网友品评谩骂,一夜之间爆红网络。而有关该如何看待八股文以及樊尘这篇满分作文,以及樊尘写的瘦金体,到底好在哪里的话题,还在持续的膨胀和发酵。 就连一些高校的教授学者,都开始纷纷发文,表明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吵得不亦乐乎。甚至惊动了上层的某些人士。上一次,华夏的文人如此大规模的相互辩驳和争吵,还是在几十年前。 眼见得,一场非常寻常的网络爆红事件,就要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场文化讨论的盛事。经过这次大规模的讨论,说不定以后华夏的文化趋向,和高考作文的评判标准,以及高考的命题趋向,都会受到影响。 就如同加弗利洛普林西普,实际上成为引动第一次世界大战导火索的人一样。樊尘这个写了满分的市高考状元,也同样成为拉开这场文化盛事大幕的人。无论这场文化盛事以后如何进行,人们都不会忘了这么一个人。 那么,无论哪个高校将樊尘收入麾下。再费些心思,包装宣传一下,就等于这场文化盛事的开端握在手中。百年前的一场文化盛事,直接成就了明京大学的盛名。如今的这一场,又会成就哪一个? 所以,根本不用等到下午,樊尘起床没多久。就有人敲门。樊尘透过门上的猫眼一看,门外已经站了七八个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年纪小的,和他差不多。年纪大的,已经有四十多岁。看样子,还不是一伙儿的。 彼此之间,横眉冷对,相互警惕。却又摆出一副和善的表情。 樊尘见状一乐,问了一声:“谁啊?” 门外的七八个男女老少七嘴八舌的问道:“樊尘同学在家么?我是明京、水木、航大……招生组的老师!” 樊尘把门打开,让了一下,道:“请进!请进!” 这七八个人呼啦一下,涌入樊尘家中,而后面又有两三个人不知道从哪冒出来,见樊尘开门,说了一声:“樊尘同学等一下!”三步并作两步跑了过来。 如此接二连三,先后来了二十多个人,把樊尘家的客厅塞得满满当当。连站的地方都没有。 樊尘的父母,一生清贫。所有积蓄拿出来,再加上单位福利,也不过就买了一套老式的两室一厅。建筑面积七十多平,实际的使用面积,也就是五十平左右。这二十个人往客厅里面一塞,那感觉就和公交车上站满了人没有什么区别。 而这二十多个人,来自十几个华夏顶尖高校的招生组。基本上觉得自家有资格把樊尘收入麾下的都来了。一些稍微次一点的高校,打听到这些高校对樊尘有意,知道自家实力不行,根本争不过。非常明智的选择了放弃。 可到了樊尘这里,这些高校招生组的人才发现自己来得太急,身边是同行,想说什么根本没法说。华夏各大高校,为了争抢人才。经常会给出一些,不那么符合招生规定的、额外的好处。比如说高额的奖学金之类。 最终比拼的,其实还是哪个学校的名气大,谁家给的好处多。可这事儿大家心知肚明,却不能捅开了说。最好是等没有别人的时候,悄悄的说。可如今,来都来了,又走不得,谁要是走了,恐怕就再没机会把樊尘收入麾下了。 看着身边和狼一样的同行,这些负责招生的人,一时间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便僵在樊尘家的客厅里。想尽办法,和樊尘打着哈哈,抢着话头。 正在这群来自各大高校招生组的人僵在原地时,门外又来了一个人。却是樊尘的班主任老王。老王进门后,和这些招生组的人一一打过招呼,然后对各大高校这些招生组的人说道:“鄙人教了二十年的书,培养了不少学生,但樊尘是其中最优秀的一个!我这个当老师的,自然不愿意让自己的学生吃亏。” “我知道,诸位来找樊尘,都是带着诚意和各种条件来的,有些话也不好当面讲。樊尘答应哪一家,拒绝哪一家,也都会得罪人。不如这样,诸位把各自的条件写到纸上。我和樊尘看过后,会当场作出决断。成与不cd会给一个明确的回复,省得大家白跑一趟。” 第二十七章 因为我穷啊 各大高校这些招生组的人,听老王这一说,不由得面面相觑。如果私下里谈,他们给出的条件虽然会很不错,但终究会留有余地。毕竟,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用尽量少的付出,引入尽量多的人才,才是最合算的事情。 可要是按照老王所说的这种形式去谈条件的话,那简直就没有什么可谈的余地了。完和拍卖差不多。谁给的条件丰厚,就选谁。 其中,有一个中年男子,在听完老王说的选择方式后,问道:“王老师,您好!如果这样选择,能有答案的话,也很好!不过,我想知道,这个选择的方式,是谁提出的?” 老王刚想应承下来,毕竟这也不是什么太过光彩的事情,以后对樊尘的名声怕是会有影响。倒是樊尘说道:“这个方式,是我和王老师商量出来的!我请王老师来,是想让他在细节上帮我把把关。他的经验,毕竟比我丰富许多。” 这个中年男子对樊尘道:“樊尘同学,您好!鄙人是明京大学招生组的段老师。我可以遵循樊同学设计的这套选择方式,但是,我想知道,樊同学为什么会选择这种近似于拍卖的、价高者得的方式呢?” 樊尘理所当然道:“很简单,因为我穷啊!”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事情,古往今来数不胜数。樊尘的前身,之所以会冒险进山,其根本原因还是穷…… 在进山之前,樊尘的前身办完父母的丧事之后,心思平复下来,知道自己这一段时间,成绩落下的太多。而且自己资质寻常,再想奋起直追,已经晚了。凭借剩下的短短时间,他是无论如何,也追不上身边那些每天刷题已经刷疯了的同学。 今年自己高考成绩估计够呛。还不如想办法挣点钱,明年再复读一年。或许,还能凭借自己多读了一年的优势,考上个本科。而考上本科这件事,不但是父母一直心心念念的愿望,也是他今后的立身之本。 如今这个世道,博士文凭的含金量,远比研究生文凭高。研究生文凭的含金量,远比本科生文凭的含金量高。而本科生的文凭,也是分三六九等的,重点大学的文凭,在求职的时候,含金量远高于普通大学。许多大企业负责招聘的人事,都会直接把普通大学毕业生的简历给筛掉,连看都不看。 甚至于,一些博士生和研究生在应聘的时候,也会被问及本科的学历。凭借本科学历厮杀比拼。而这样的学历比拼方式,也存在于本科文凭与专科文凭之间。就算是一些普通的中小企业,中小公司,能招本科生,绝对不会招专科生。 就算是被招进企事业单位的不同学历的员工,干着同样的活,工资待遇和日后的前程也不一样。有个本科文凭,以后至少会有立身之本。就算是不能大富大贵,找个小公司,每个月混三四千的工资,吃喝不愁,还是没问题的。 樊尘的前身想来想去,自己以后恐怕也只有这条出路了。复读一年,考个本科,原本今年勉勉强强上个专科来得强。 只是,想要实现目标,除了安下心来,好好学习之外,樊尘前身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他的手头,已经没有钱了。 为了购买墓地,办丧事,父母辛劳一生存下的不多的积蓄,被如流水一般花出去,剩下的钱,怕是连半年都撑不到。所以,樊尘的前身还要先挣下一笔钱,才能安心学习,才能交上明年的复读费用。虽然如今各种助学金齐,可复读生是没有补助的。 许多高三的学生,虽然从小学开始,按部就班、马不停蹄的学习了十二年,但是,对于这个世界还是有不少错误的认识。他们觉得世界上最难不过就是考试和做题。但其实,这个世界上,最难的还是挣钱…… 正如一个段子中所言——我祝所有考生学子们,在高考中考出好成绩,考进理想中的大学!但其实,考得好的用处,并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大,四年后,你们会明白……你们今天所有的努力,并没有什么大用。改变你们命运的,不是知识文化,主要是:酒量,胆量,爹妈,长相……还有你们村是不是要拆迁…… 学习和做题,还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事情。可是挣钱,却真心不是努力越多,挣得越多!太多底层的员工,就算挣加班费挣到过劳死,也没有老板系鞋带的时间挣得多。更何况,还有许多公司,连加班费都没有…… 如今这个时代,虽然挣钱的门路有很多。但普通人能做的那些,最多不过是混个温饱而已。想要借此大富大贵,甚至买房买车,也只是一个梦想。 樊尘的前身把网上各大媒体上宣扬的那些,新闻中凭借卖煎饼、卖馒头、卖各种快餐,就能月入数万的事例,都仔仔细细的研究了了一遍。 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做到新闻中所描写的那样,凭一己之力,一天卖出几千份煎饼之类的小吃。光是做都做不完……更不用说,还要加上准备原料和工具的时间,以及闲下来的时间。 想要做到一天卖出几千份,流水数万元,除非是雇几个人。可是那样一来,成本之中,就要加上人工费用。算下来,一个月的纯收入,也无非就是几千块钱而已。这种生意,倒不是说不能做。 以后找不到工作,经营这种小买卖糊口养家,也无不可。只是,他现在一个需要集中复习的高三学生,要是想用这条道挣钱,基本上就算是绝了考上大学的门路了。且不说樊尘前身,这个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手艺如何,做的东西好不好吃。就算是能做,他也不可能每天卖几个小时的煎饼果子,再用剩下的时间复习…… 至于去公司里上班打工,那更是想都别想,如今的樊尘,连高中的文凭都没拿到,根本没有公司会要。 第二十八章 明京大学 思来想去,樊尘的前身不由得悲从中来——百无一用是书生,难道他还要选择去工地搬砖? 这一日,樊尘前身在app上刷小视频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不少人在晒家乡特产,有的地方,就在这片白山黑水之中。樊尘灵机一动——虽然他手无缚鸡之力,但他完可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啊…… 这白山黑水之间,有许多天生地长的草木和生灵,都是极为珍贵值钱的东西。随便找到一样,就能卖不少钱! 虽然说,白山黑水之间的许多生灵,如老虎和狗熊之类,已经被华夏定为保护动物,敢动这些动物,就是三年起步。 但是,诸如人参、灵芝之类的野物,却也不少。别的不提,只要能找到一棵二三十年年份的野山参,或者生长环境与自然环境完相同的林下参,就能卖出几万块钱!至少够樊尘省吃俭用一年多!就算找不到,随便找些山珍,也能卖钱。 樊尘前身唯一没想到的,就是这片白山黑水,远不如他想象的那般好混。 一直居住在城市中的人,并不能真正的适应山林中的野外生活。在野外生存的过程中,迷路、断粮、断水,又或者爬上了某个山头之后,却发现自己根本下不来的事情,层出不穷。护林队每年都要营救不少不知天高地厚的人。 甚至于,有的人因为贸然行动,根本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在突遇险情之后,根本来不及发出求救信号。让护林队救无可救,找无可找!就这么葬身于这莽莽丛林之中。 等找到尸骨时,也不知道已经过去多少时间了。更不必说,在这段漫长的时间中,山间的诸多野兽生灵,根本不会放过这么一顿可口的大餐。到时候,究竟能不能找到尸骨,还是个问题! 樊尘的前身,也是一着不慎,便命丧黄泉。这些记忆便都由如今这个冒名顶替的樊尘继承了去。樊尘前身出发的时候,并没有对其他人透露自己要上山的消息。被取而代之的樊尘,从山中归来时,也并没有发现,此樊尘已经不再是原本的那个樊尘。 如今的樊尘,下山后就这么悄无声息的混迹于尘世中。 如今的樊尘,如果只是想在现代社会过一个衣食无忧,温饱不愁的日子,其实很简单,也没有必要费心思敛财。可要是想做生物学的研究,并研究到基因层面,那需要的资源,就会多到不可想象。根本不是一个普通人的收入能够支撑得起的! 就算卖煎饼果子的段子是真的。樊尘不吃不喝卖一辈子煎饼果子,也不够做一年研究用的。 除了钱之外,研究所需的资源,还包括学术交流的平台,拥有各种先进仪器的实验室,各种实验耗材,以及各种资料的购买等等,有一些,也不是有钱能够搞定的。 与樊尘自己的目标相比,他现在简直就算是赤贫。岂是一个“穷”字所能概括!这些各高校招生组的人,就这么送上门来,不趁机敲定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优厚待遇,更待何时? 这个明京大学招生组的段老师,并未料到樊尘如此直截了当。穷病是这个世界的通病,但敢坦坦荡荡的承认自己就是个穷鬼的人,其实并不是那么多。又穷又装,才是人间常态。 这时候,樊尘拿出早已经准备好的纸和笔来。分发给在座的这些招生组的老师。直到此时,这些负责各高校招生的招生组老师,还有些发懵。 ——向来都是学生和学生家长求着他们,他们何曾见过这么牛的学生?居然还要把条件写下来?居然还搞这种拍卖的形式?有些不太合规矩的条款待遇,是能随便写的么?这要是回头被这学生告一状,怕是会吃不了兜着走…… 有几个人干笑着推脱道:“我们先回去考虑一下,回头见,回头见……”推门走了。 也有几个高校招生组的人,看出了樊尘手段的厉害之处,眼前这学生,怕是昨天打电话的时候,就预计好了眼前的场面。其对人心洞察之清晰,堪称妖孽。 只是,要许下什么样的待遇条件,才能将眼前这个智商和情商都极高的少年收入麾下?只凭那些数额不高的奖学金,恐怕够呛…… 这几个人各自找了个角落,拨通电话,和自家的招生组联系了起来。 如此拖拖拉拉,反反复复。一直过了一个多小时,这些各高校招生组的老师,才将手中写了各种待遇和条件的纸条,折好后,递给了樊尘,或者老王。 老王和樊尘按照学校的名气,将这些写满待遇和条件的纸条,一一排好。然后开始一个个的挑选。学校名气差不多的,首先比给出的待遇条件。待遇条件差不多的,再比学校的名气。当然,待遇给的越多越好,条件束缚越少越好。 老王主要负责帮樊尘把关。有一些条件之中,难免会有帮助高校留人的小陷阱。这些小陷阱,樊尘这个入世未深的人,根本看不出来。也只有老王这个带了许多年高三,知道各种招生的套路和陷阱的人,才能看出来。 当然,糖衣里面包着炮弹,完属于正常现象,待遇伴随着束缚,也完可以理解,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家培养的学术精英,在翅膀硬了以后改换门庭。 但如果糖衣里面包着的不是炮弹,而是原子弹,伴随着待遇的束缚是要把一辈子都赔进去,那就敬谢不敏了。 樊尘和老王如此筛选了一个小时,挑拣出一份待遇最优厚,最有诚意,而束缚相对少的纸条,却是那个明京大学的段老师写的。按照这纸条上所写,樊尘进入明京大学之后,就不再需要担心以后的学术道路问题。 不但可以本硕博连读,博士毕业后,也完可以留在明京大学,参与各种科研项目。期间有华夏顶尖的教授专家授课辅导。每年还有数额不菲的奖学金。 而这些待遇条款的最后,还有一句让樊尘心中一动的话——纵观近代史,华夏文脉在明京大学…… 第二十九章 真的是他 吴凰兮考试结束后,这一段日子,过得颇为惬意。吴凰兮的成绩,原本就算不错,在高三十七班五十多个人里,一般都能挤进前十。这一次高考,发挥也算不错。 特别是语文作文,在被樊尘提点了一下后,仿佛开窍了一般。作文水平,与原先相比,直接上升了一个层次,提高了七八分之多。语文成绩,整体提升了十分出头。 其他几科的成绩,也只升不降。高考成绩公布后一查,居然比第三次摸底考试的成绩,还高了将近二十分。达到了六百多分,这个成绩,已经足够吴凰兮考上国内重点大学那些并不算太热门的专业了。 在查到成绩和一些重点大学的投档线和往年的录取分数后,吴凰兮和吴凰兮一家,顿时兴奋了起来。这样的成绩,已经足够他们在亲朋好友,自家亲戚面前吹牛。 虽然说,吴凰兮没考进明京大学或者水木大学,这两处华夏顶尖的学府,但就算是一般的重点大学,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企及的。华夏重点大学的学生数量,在华夏总人口中仍旧占比极低。 能从重点大学毕业的学生,前程虽然未必个个远大,但至少混个衣食无忧,完不成问题。 自家闺女考的这么好,吴凰兮的父母觉得心里舒了一口气的同时,也觉得脸上有光。吴凰兮但有所求,无不应允。 水果手机?买! 两千多的鞋子?买! 三千多的裙子?买! 一万多的化妆品?买! 两万多的香奈儿包包?买买买!…… 至于那些补养身体的顶尖食材,更是不在话下。高考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中午,吴凰兮她妈做了一桌子菜,一家人正在其乐融融的吃中午饭的时候,吴凰兮家巨大的电视屏幕上,正在播报新闻的主持人,在播报完上一条新闻后。 话锋一转,说道:“再来关注一下今年的高考。目前,我省的高考成绩,已经公布,我省各市的高考报名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展开。” “今年,我市的考生,在这一次高考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市理科状元樊尘的总成绩,达到了七百一十三分。与此同时,樊尘同学的作文《君子不器》,凭借其深厚的古文功底和书法功底,获得了阅卷老师的一致好评,成为我省今年高考的满分作文。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和广泛关注……” “目前,樊尘同学已经通过明京大学招生组报名,并被预录取为明京大学的学生……” 吴凰兮听了这新闻,惊讶的放下筷子。吴凰兮她妈,更是把喝到嘴里的一口水直接喷了出来!等新闻过去,咳嗽着问:“今年咱们市里的立刻高考状元是谁?樊尘?就是你那天过去打招呼的那个小子?” 吴凰兮知道成绩之后,就光顾着满世界买东西,到处嗨了。根本就没关注高考状元是谁。也根本没打听同班同学的成绩。如果说,樊尘在高考的时候,写了一篇满分作文,她是相信的。樊尘有这个积淀和能力。 但如果说,樊尘成了高考状元,那吴凰兮是绝对不信的!仅仅几个月之前,樊尘的成绩,在班里还是倒数!就算樊尘恢复了原来的实力,距离高考状元,也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吴凰兮打开手机上,班里同学在各种app里,建的各种群。就见一大堆消息,冒了出来,手机的右上角,还有一条温馨提示——您有999+条信息未读…… 吴凰兮从头开始翻阅,才发现高三十七班的群里,早已经闹翻了天。未读信息的数量,绝对不只三位数!粗略算算怕是有数千条信息。 考得好的人,大多在忙着发红包,考的不算好的人,也在忙着抢红包。谢谢老板、老板真帅之类的动画表情,满屏幕乱飞…… 其中夹杂着不少惊叹和议论。樊尘成为本市理科状元的消息,出乎高三十七班所有人的意料之外,话说,樊尘第三次摸底考试的成绩进步幅度,虽然出乎意料的巨大,但那也只是班级前十,级部前一百,距离能够问鼎市状元的级部第一的水平,还有一百多分的差距! 这一个多月的时间,樊尘是怎么跨越这一百多分差距的?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说起来,就跟传奇故事一样。而且,这个颇富传奇色彩的市理科状元,可是他们的同班同学,和他们之间,颇多交集。这以后可有吹牛十三的了…… 李若水和唐胖子等几个与樊尘关系不错的,更是在高三十七班的群里大呼小叫,比他们自己考了市状元都兴奋,虽然他们的成绩也就是上个三本。樊尘的高考满分作文《君子不器》,也被贴到了高三十七班群里。 樊尘似乎很忙,在群里发了二百块钱的大红包后,告诉大家自己还要接受记者采访,并且有其他安排,暂时没有时间和大家聊天。就再也没露头…… 吴凰兮心情复杂,说了一句:“真的是他!十七班的群里都已经吵翻天了……” 吴凰兮她妈的心情更复杂,喃喃自语道:“怎么可能?” ——那个浑身上下的衣服加起来还没吴凰兮一根鞋带值钱,并且到处拈花惹草的小子,居然能考市状元?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吧? 可不管怎样,这档新闻,吴凰兮她妈是不愿意再看了。吴凰兮她妈按了一下遥控器,随手换了一个台,却不料,冤家路窄。这个台播的不是本市新闻,而是一档访谈节目,访谈的对象,正是她不愿意看的樊尘。 访谈节目的主持人满面含笑的问道:“樊尘同学你好,这一次高考,你可谓是一战成名。取得了市理科第一,这样的好成绩。成为市理科状元。如今网络上,你的名字已经成了热搜的关键词。” “当然,我们也知道,伴随你名字出现的热搜关键词,并不是市理科状元,而是你在高考中写的作文题目——君子不器!据说这不但是一片纯文言文,而且是一篇格式极为严谨的八股文!” 第三十章 名利双收 这主持人比划了一下手势,夸张的说道:“这对于我们这些学渣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我可是连通读文言文作品,都觉得困难,更不用说写了!更不用说,还要遵循严苛的格式!所以说,称樊尘同学一声才子,绝对不为过!” 旁边负责起哄的人一阵掌声。 樊尘笑道:“谢谢,实在是过誉了。” 主持人话锋一转道:“当然,现在也有很多人有非议,说写八股文是一种文化的倒退。或者说,八股文早已经落伍了,早已经跟不上时代。不知道樊尘同学能不能给这些声音以一个正面的回应?” 樊尘笑道:“八股文的格式,看起来艰涩,但其实并不太难。正如明清两朝的大儒顾炎武,于《日知录·试文格式》中所言——天顺以前,经义之文不过敷衍传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式,其单句题亦甚少。成化二十三年,会试&a;a;lt;乐天者保天下&a;a;gt;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乐天,四股;中间过接四句,复讲保天下,四股;复收四句,再作大结。” “弘治九年,会试&a;a;lt;责难于君谓之恭&a;a;gt;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责难于君,四股;中间过接二句,复讲谓之恭,四股;复收二句,再作大结。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虚一实,一浅一深。其两扇立格,则每扇之中各有四股,其次第文法亦复如之。故今人相传谓之八股……” 樊尘信手拈来的文章典籍,让现场观众一阵欢呼:“哇……” 樊尘接着道:“后人在此基础上,总结出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整个的流程与格式。” “但这些格式中内含的内容,却和如今任何一种企划书中的八个要素——what(什么)、who(谁)、where(何处)、when(何时)、why(为什么)、how(如何)、howch(多少)、effect(效果),完可以对应起来。甚至连要素的数量都一样!” “换言之,现代人常用的企划书,其实也是一种格式严格的八股文。只不过,两者的要素偏重和权值不一样,前后顺序不一样就是了。科举取士中的八股文,实质上是在圣人微言大义的前提下,写的一种企划书。” “当然是企划书写的越好的人,获得资金,也就是被录取的可能性越大。录取的层次的越高,录取的名次越靠前。” “因此,我认为八股文的形式虽然已经有些落伍。但用八股文的形式,表达现代思想的内核,也无不可……” 樊尘一番话说完。台上台下,掌声雷动。且不论这些人是否能听懂樊尘所说,却都觉得这个少年才气非凡。而且,樊尘的这个观点,还真是头一次听说。绝大多数在企业混过,写过企划书的人,虽然没人仔细研究过八股文,但感觉樊尘说的,比那些大学教授说的还靠谱。 只有吴凰兮她妈心里感觉堵得慌。虽然理智告诉她樊尘说的有理,是个人才。可心里那口气却怎么也理顺不了,吴凰兮她妈随手拿起遥控器一按。就把电视机关了。 嘴里念叨一句:“现在这些电视台,做的都是些什么节目,一点意思都没有!” 吴凰兮噤若寒蝉。吴凰兮她爸有些无奈,他这个老婆聪明能干,就是太过刚愎自用了一些。不看电视就不看电视,想来这个电视节目很快就会过去。樊尘这个名字也很快就会被随之而来的诸多热点淹没。过两天,该看电视的时候,自家老婆还是会接着看的。 可吴凰兮一家三口却未曾料到,为了不看樊尘这个人,吴凰兮她妈竟是整整一个暑假都没有打开电视机! 樊尘在顺利的报考明京大学,并接受记者采访后,名气大涨。手机上某个app关注樊尘账号的粉丝,从原先的个位数,迅速的增长到六位数。樊尘的受关注程度,甚至比某些行业的领军人物还要高。 而随着名气而来的麻烦,也是少不了的。在高一高二考完期末考试,返校的那天,学校请樊尘给学弟学妹们当众演讲,并当众给樊尘颁发了十万元奖学金。樊尘自此踏上了名利双收的道路。 奖学金这十万元,只是小数目。白山黑水之间的一家国性的校外培训机构,找到樊尘,希望樊尘能网络授课,讲讲他是怎么学语文,怎么写作文的。而分成比例,极为公道。樊尘并没有拒绝。而且,当天还在自己手机诸多app账号上,做了预告和宣传。 结果,这家国性的校外培训机构的网络平台,当晚爆满!服务器卡顿!刷一次网页,至少需要几分钟! 仅仅这一夜之间,樊尘便收入数万元! 语文这个东西,对于华夏人来说,如同四肢五官。虽然谁都会说华夏语言,虽然谁都长着四肢五官,但是,人预人之间的水平高下,容貌丑俊,却差异极大。樊尘讲课讲得深入浅出,引经据典。对于一些原本成绩不好的人来说,具有极大的启发性。 所以,在过了第一天的热度之后,虽然后来樊尘授课的热度有所下降,但仍旧有不少人愿意掏几块钱,听一听这个能写出满分作文的少年才子,对语文的理解和讲授。 樊尘每天的收入,便都维持在万元左右。不过两个月,竟然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网红。而樊尘接下的代言,比如说毛笔,汉服,折扇等等,每一个合同的收入也都有几十万左右。 而这些代言,更让樊尘的形象,在白山黑水之间广为传播。不但电视上到处都是,就连大街小巷,都偶尔能看见樊尘穿着古装的海报。那一身华夏古装,穿在樊尘身上,要多妥帖,有多妥协,要多合身,有多合身。本来七分的气度,应是给衬托出了十分。看得许多小女生眼冒桃花。 更有甚者,打听到吴凰兮原来是樊尘的同班同学,登门拜访,希望能通过吴凰兮认识樊尘。把吴凰兮她妈怄的上气不接下气,一个夏天都没过舒坦。 第三十一章 明京 依据考古发掘出来的遗物,明京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华夏文明的早期。甚至是猿人时代。当年,明京周边,还曾出土过古人类的化石遗骸。那是比樊尘曾经降生的年代,更加久远的远古。 而根据华夏流传下来的典籍文章,明京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商周时代。曾经用过蓟、燕、涿郡、析津府、中都、大都诸多名称。而每一次名称的变换,都代表着一场战乱和平定。都代表着旧城毁弃,尸山血海。 因此,明京所在的这片狭小平原上的城市和文化一直传承了下来,但却于华夏漫长的历史中,经历过数次变迁。后来,明清两朝定都明京后,厘定的明京的中心,也就是如今的宫城所在,早已与当年不同。而此处,如今仍旧是华夏的中心所在。 明京的一二三四五六七环,也是以此为中心,构建起来的。 樊尘于漫长的生命中,曾无数次的出入这片土地上的城池。如今归来,早已经山河改易,人物皆非。如今的明京城规模之巨大,远超樊尘的想象。虽然很多人还习惯于将明京的边际视为明京的五环。但其实,明京城区的覆盖面积之大,早已经到了七环! 历史上明京所在的这片小平原上曾经兴建过的任何城池,其面积都不可与今日的明京相提并论!而那巨大的一二三四五六七环,更是将历史上,所有明京这片小平原上曾经出现过的城池,都囊括在内。即便华夏历史上,明京小平原上,历代所有的城址加在一起,怕也没有如今的明京城巨大。 樊尘沉睡两百余年,今日故地重游,唯一感觉熟悉的,也只有当年留下的宫城。 樊尘坐火车从明京南站下车后,就看到几个明京大学前来接站的学生。举着几个硕大的花花绿绿的牌子。火车站旁,也早已经有明京大学给新生准备的大巴车等候。樊尘上了车,一边听着车上明京大学的学生说明京大学的建校史,一边看着车窗外的风光和街上来来往往的车。 “明京大学原名明京京师大学堂,初建于前清,公元一八九八年,是华夏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将明京大学视为华夏第一,完没有争议。而明京大学的创办,也标志着华夏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 “可以说,明京大学催生了华夏最早的现代学制,开创了华夏最早的文科、理科、社科、农科、医科等大学学科,完可以被称为近代以来华夏高等教育的奠基者。这和水木大学完不同!” “当然,各位学弟学妹们都知道,华夏近代史上,几次大的文化盛事,也都是从明京大学开始的……” 明京这个地方的车,只比明京的人口数量少一点。这大巴车的速度也就够呛,一路慢慢悠悠的到了明京大学。入眼便是一片古典建筑。终于让樊尘生出一丝熟悉的感觉。 明京大学在明京的本部,本是明清两代是皇家园林,又被称为燕园,燕园之中,包括淑春园、勺园、朗润园、镜春园、鸣鹤园、蔚秀园、畅春园、承泽园诸多北方园林。其景致之精美,丝毫不逊于背面的圆明园,以及南面的颐和园。 此处不但有山水掩映,而且处处都是亭台楼阁。随便一株怀抱古木,都有可能有百年以上的岁月。有几棵古树,却是樊尘当年的旧相识。 而明京大学里的人和车更多。除了一小部分在明京大学上学的学生,授课老师,和明京大学的教职工之外,其他大部分,都是华夏各地,甚至是世界各地,慕名而来的游客。 还有不少家长带着孩子,指点着明京大学内的山水楼台,谆谆教导自家孩子,以后一定要在这种地方上学,回家再敢玩儿游戏,就把手机扔进未名湖里…… 生物学在明京大学属于一级学科。生物系招收的学生,数量不少。而且男女比例,也多是一比一。按理说,在理工科之中,这个比例对于男生来讲,已经是非常美好了。但一般来说,才学与美丽并存的概率,实在不高。 理科学得好的女生,颜值和身材有时候并不占优势。看的时间长了,更没什么感觉。而对于大多数男生来说,这一届的姑娘不行,还可以找下一届的。每年迎新,说起来是个累活,但其实是在发福利。 迎接学妹这种事情,不但生物系的男生会抢着做,而且其他理科专业的男生,也会来抢着做。而且,不但是上一届的男生会抢着做,就连那些大三大四,考上研究生的男生,也会抢着做。 毕竟,理工科其他系,男女比例失调的更厉害!那些灾荒严重的系,男女比例甚至可以达到惊人的八比一,在这些系里,随便女生长成什么样,都是系花一般的存在。所以,根据历年明京大学学生们的私下统计,前来迎新搬行李的人,绝对比来报道的新生多!有的时候,甚至比新生和随着新生而来的家长数量还多! 狼多肉少,那点学妹和行李,根本就不够这些人分的。樊尘和一群来报道的新生,从大巴车上下来的时候,一群男生围了上来。七手八脚的帮新生拿行李,七嘴八舌的和这些新生打着招呼。重点关注的,当然是长得漂亮的学妹。 一般来说,新生的特点很明显,大都是带着两三个行李箱,气质青涩,神色兴奋。绝对不会有人将新生误认为是老生。 不过,事情总有例外。樊尘一脸宠辱不惊的背着个一看就没装多少东西的书包,晃晃悠悠的从车上下来的时候,许多高年级的老生,一看樊尘的样子,就直接将其划到和他们抢食的高年级老生的行列。 不但没人搭理他,心中还腹诽——这哥们儿是怎么混上车的?去火车站接人才是先下手为强的最佳选择啊……不过看这哥们儿的样子,应该是没勾搭上哪个学妹,要不然也不会是这么一副表情。 第三十二章 皇城根儿 樊尘对这些人的揣测不以为意,就在那些从大巴车上下来的人,和迎新的老生们挤成一团的时候,樊尘已经把新生报到现场确认的流程办好了。现如今,新生报到的手续,已经完可以登录网站办理。非常简便。最多需要现场确认一下。只要证件齐,现场确认的流程,也方便至极。 倒是那个负责现场确认的女生有些奇怪:“同学,你行李呢?” “哦,我没行李?” “啊?” “要用什么现买吧,带行李多麻烦!” “……”这女生头一回听人这么不认生。有些认生的人,特别是女生,就算是睡觉的时候换了个抱枕,都会失眠。 樊尘听这女生说了句:“学校给新生准备的东西,都放在宿舍里。到了宿舍,先按照清单清点一下,缺少什么,及时和导员联系……” 摆摆手,说了句:“谢谢。”便转身朝着宿舍的方向走去。这个地方,他以前来过,虽然格局有些变动。但整体仍旧是当年的园林。樊尘就算是不看地图,也能找到给他分派的宿舍。 樊尘走了几步,转过路口,却听背后有人说道:“同学,同学,等等!你哪个系的?” 樊尘转身却见那个叫住他的人,是一个看起来有五十多岁的中年女人。而在这个女人身后,还有几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女,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看样子有些疲惫。 而在这些中年男女之间,有一个身量不高,长得瘦瘦小小的女生,气喘吁吁的背着一个硕大的包。肤色略黑,眼神明亮。 樊尘答道:“阿姨您好,我生物系的!” 这个中年女人眼睛一亮,对樊尘笑道:“同学,你是高年级的吧?我家微微也是生物系的!你知道女生宿舍怎么走么?刚才办完现场确认的手续,发的地图根本看不懂!” “还有,你们明京大学生物系接新生的同学在哪里?你看,我们这么大年纪,又有这么多行李,实在是拿不动了……” 这个中年女子一边说着,那个被他们围在当中的、名字叫做微微的小姑娘,一边满脸通红的小声咕哝:“妈,那地图我能看懂,路也不远,这些行李咱们能拿……” 当然,她的提议迅速的被身边的中年男女们无视掉了。 樊尘也算是明白这个中年女人的意思,说道:“阿姨,还是我来吧!” 说话间,从这些中年男女的手中,接过三个巨大的老式手提行李包。左手提住了这三个巨大的行李包,右手又拉过来一个巨大的手提箱。看樊尘行云流水的动作,似乎并不费力。 看得那几个累得气喘吁吁的中年男女,和那个名字叫做微微的姑娘目瞪口呆。这几个巨大的手提包和那个手提箱,加起来至少有百十斤的分量。普通人拿一个都觉得费劲。眼前这个年轻人拿起来,却仿佛毫不费力一般。 樊尘提着行李包,拉着行李箱,对这几个中年男女和微微道:“跟我走吧,我知道宿舍在哪。” 这几个中年男女赞叹了一声:“哎呀!小伙子,你好大的力气!” 对于帮他们扛大包的樊尘,这几个中年男女的态度极为热情。都是在人间厮混已久的老狐狸,一路上稍稍费些心思,便把气氛搞得活络起来。谈笑风生之间,樊尘把这一群人的底细摸了个通透。 考上明京大学的这小姑娘名叫乔微微,是明京本地人。而且,不是那种随着华夏这几十年经济发展,明京城市圈迅速扩张而迁入明京,在明京买了房子落户的那一批新明京人。而是家住在二环以内,住在胡同口四合院里。连祖宅都是明清时期留下的那一批老明京人。 祖上不是皇亲国戚,就是重臣贵胄。家里还有几十本线装的族谱。 乔微微家里住的四合院,就是是前清时候,乔家祖辈留下的祖宅。虽然看起来破旧,居住的舒适程度也不一定能比得上单元楼。但是,按照如今华夏的房价计算,乔微微家里的这一套四合院祖宅,少说也值大几千万。 而且,如今属于文物,就算是有钱,也根本买不到。 可房子值钱归房子值钱,子孙不肖归子孙不肖,虽然说,乔微微的祖上曾经出过大官。可时至今日,乔微微家包括乔微微的父母亲戚在内,连个有点出息的都找不到。这些送乔微微上学的中年男女,干的都是最底层的工作。 在明京这种地方,他们这一群人里,愣是连个月收入超过一万的都没有。工资最高的,还是乔微微她爸,每个月有八千多点的工资,在一个小公司当个小经理混日子。 倒是乔微微天资不错,硬是凭借自己的能力,裸分考上明京大学。虽说明京大学在明京招收明京学生的分数线,要比招收其他省市地区学生的分数线低不少,而且卷子也相对简单。 但能裸分考上明京大学,也绝对是个人才。 乔微微的高考成绩,让乔家众人大喜过望。过了这么多年,乔家终于有人有出息了。好歹没把祖宗的颜面丢个干净。 当然,乔家祖上留下来的四合院,如今贵也是有贵的道理。此处乃是华夏的中心位置,治安好的一塌糊涂。完可以做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在皇城根儿下,乔微微家的四合院里,搭个梯子,不用望远镜,就能看到明清两朝的旧宫墙。用一个低倍数的望远镜,就能清晰看到明京大学所在的位置。 其他的学生到明京大学报道,要么坐飞机来,要么坐火车来,要么坐长途车来。要么换好几种交通工具,再坐公交车来。就算是一些明京本地的学生,也至少会坐地铁或者骑自行车。可乔微微一家人却根本用不着,把各家给乔微微准备的东西收拾收拾,提着包拉着箱子,走过来,也就十几分钟的时间。 所以,乔微微这一家人完美的避开了明京大学派到各个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迎接新生的人和班车,直接到了明京大学。 第三十三章 一场误会 新生报道现场确认之后,乔微微一家没有看到接新生的学生,那些来迎接新生的男生们,早已经簇拥着新来的学妹们离去。他们只看见背了一个小包,怎么看怎么像是来迎接新生的高年级老生的樊尘。 而樊尘的外表和气质,也非常符合人们对于明京大学中,华夏顶尖才子的想象。身量高挑,气质沉稳,容颜俊秀。 论身高,樊尘身高一米八出头。白山黑水之间的经济虽然不行,但男性身高的平均数值,在整个华夏都是数得着的。论气度,樊尘经历漫长岁月而打磨成的气质,看似平淡,却远比寻常少年出众。颜值虽然是天生的,但樊尘却也不是凡人,在继承了前身的容貌后,樊尘有意无意的对自己的容貌进行了微调。 在不改变面部整体肌肉骨骼结构的前提下,迅速的迈入了鲜肉的行列。 至于学识和智商,但凡是能考上明京大学的学生,能差得了么? 这样各方面俱佳的少年,即便在藏龙卧虎的华夏,也是万里挑一的存在。平常根本遇不到。以后的前途,光明至极。在寻常女生当中,绝对是男神级别的人物。属于可以倒贴的那种。 这一群中年男女一边和樊尘说话,一边打量着樊尘的身量体态和待人接物的习惯,越看越满意。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小伙子,绝非池中之物。而且,看这小伙子一次能扛三个大包外带一个拉杆箱的力气,身体素质也好得很啊…… 一时间,乔微微的亲戚们,都起了八卦的心思。话说,遇到就是缘分,乔微微如今谈恋爱也不算早恋了…… 乔微微的亲戚团中,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妈问道:“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啊?” “我叫樊尘,是白山黑水人!”听了樊尘的回答,乔微微的亲戚团八卦的热情,就少了两成。白山黑水虽然曾经孕育了前清皇族,也曾经辉煌过一段时间,但如今早已经没落,白山黑水之间的三个省,无论哪一个,一年的国民生产总值,还没明京一个城市的国民生产总值高。 具体算起来,三个省的国民生产总值,加起来也就是两个明京而已。从经济上来说,和明京相比算是十足十的穷山僻壤。而且,白山黑水间的大汉,肌肉发达,性情莽直,野性十足。只是看上去,就让人觉得忌惮。 乔微微的亲戚团中,另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子问道:“小伙子家里是做什么的?我看你这身衣服很合身,我上次在专卖店看到过,好像要好几千的样子……” 樊尘道:“父母原来是普通工人,去年出了车祸去世了。衣服是暑假打工挣钱,从某宝上买的。没有好几千那么多。” 如今这个时代,一个男生想要吸引女生的目光和注意,可能要费尽心思,百转千回,满足女生的各种条件和期望,才有抱得美人归的可能。可就算如此,也有被当成备胎的危险。而如果要最终拿下,领证合法,那么大多时候,除了满足女生自己的诸多需求之外,还需要满足其父母亲戚的各种条件和期望…… 所以,现如今许多男生都不想追女生了。还有一些改追男生了。 但如果一个男人不想搭理女生,又或者不想让女生以及女生的亲朋好友搭理自己,却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情。男人们只需要展示一下自己空空如也的钱袋,就会迅速的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 樊尘非常明白这些大爷大妈查家底的意思,不过,他只是顺手帮个忙而已,本来就没打算怎样。而且,他说的也都是实话,如今他的一身行头,都是某宝上买的便宜货。一身衣服和鞋加起来最多上千。虽然说比原来强了许多,算是从不如吴凰兮的一根鞋带,变成了能值吴凰兮的一只鞋。 但还是普通人一个。他辛苦讲课,四处代言挣的钱,还要攒生物实验室。那是一分都不能乱花的。至于衣服和鞋,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只要能用就行。 只不过,眼前的这些中年男女,显然不认为学生暑假兼职能挣几个钱。在他们的预料当中,樊尘一个暑假的兼职,能挣个几千块钱就到头了。 乔微微的亲戚团里,有的四十岁出头的女人听了樊尘的回答,咕哝了一句:“说了半天,看起来挺精神的一人,原来就是个凤凰男……” 乔微微原本对自家父母亲戚对樊尘刨根问底,就有些不满。听了这个四十岁出头的女子咕哝的这一句,急忙截住:“三姑!” 而樊尘仿若未闻,把东西送到了女生宿舍,和乔微微的这帮父母亲戚客气了两句,就准备转身走人。倒是乔微微觉得很不好意思。毕竟,在樊尘帮她把三大包行李和一个手提箱搬上楼,可家里的那一群猪队友,却连个笑脸都没给樊尘。主动留了个樊尘的联系方式。 在樊尘找到自己的宿舍,把明京大学给新生配备的东西清点收拾好,铺好床铺后。手机一响,收到了几条乔微微发过来的信息。 “学长您好,刚才家里的长辈不太有礼貌,你别往心理去啊!” 樊尘回复:“没事儿,我啥都没听到……” 乔微微看着樊尘的回复,满头黑线,这话说的,哪里是什么都没听到。乔微微发了个笑脸,问道:“学长是那一届的?” “这一届的。” “学长今年大二?” “今年大一。” “大一?” “对啊,大一,我是新生,和你同级。” “……不好意思,樊尘同学,我爸妈是真不知道,看你没带着行李,就以为你是高年级来接新生的学长。一场误会,让你受累了。” “没关系,我在弥补自己新生入学没有行李可搬的遗憾。”樊尘随口胡说。觉得乔微微这姑娘很有意思。 “那你的行李呢?” “没带,现买。” “……”自己不带行李,遗憾个毛线?乔微微发现樊尘这货的思维明显和其他男生不一样。 第三十四章 仙草灵药 虽然觉得樊尘思路有点奇怪,但乔微微还是觉得自己欠了樊尘一个人情:“那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不要客气。” 樊尘突然问了一句:“你对明京的拍卖行熟悉么?知不知道哪一家拍卖行比较靠谱一点。” 乔微微不知道樊尘为何会没头没尾的来这么一句:“……还行,有些了解。平常听家里亲戚和街坊邻居说起过。有个街坊是前清八旗,曾经送拍过一个瓷瓶子,说是以前宫里用过的东西,拍了不少钱。” “约个时间,你带我去看看?” “……行!你有什么宝贝要拍卖?” “仙草灵药。” “……”乔微微感觉完跟不上樊尘的思维,怎么一秒钟变仙侠风了? 明京的面积和道路网络太过庞大,就算是一些老bj,也未必对明京的每一个角落都熟悉。外地人初入明京,更会有进了迷魂阵的感觉。如果没有手机上的地图导航,怕是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 而一些风土人情,市井传闻,更不是初入明京的人可以了解的。也就是乔微微这个出身于皇城根儿下,虽然身在市井,却可听闻种种消息传闻的人,才对明京的诸多掌故和人情,有一个通盘的了解。 乔微微带樊尘去的这家拍卖行,并不算高端。也只是在华夏有些名声而已,跟国际大拍卖公司没法比。但好处是讲信誉,事先不用交各种费用,成交之后,才会收取佣金。而且客户来源广泛,所收的拍品也多种多样。 无论是钱币、邮票、字画、瓷器,还是一些偏门的古董文玩,都能组织起规模不小的拍卖会来。 乔微微一开始以为樊尘的手头,应该是有一些钱币字画之类的古董。可到了拍卖行,樊尘却拿出来一个木盒子。打开盒子,里面却是一株人参。看个头还不小。 这株人参,正是樊尘原本用来给自己沉睡时间纪年的那棵坟头草。在樊尘下山,混入尘世之时,就被炮制好了。对于樊尘来说,一个暑假挣得那一百多万,如果只是用来吃喝拉撒泡姑娘,即便明京物价高,这大学四年也够用了。 可想要用这一百来万建一个设备齐的生物实验室,那是绝对不够的。 别的不说,一台在生物实验中广泛应用的、性能高端的大容量超速离心机,价格就要几十上百万!而这还是高端离心机中的低配产品。真正的高端离心机,都是定制的,甚至属于国之重器。根本没法用价格衡量。没有这玩意儿,想要研究组成基因链的核苷酸,又或者蛋白质之类大分子,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所以,想要迅速的凑齐资金,樊尘最方便的办法就是将这一棵对平常人来说,珍贵无比,有如仙草灵药一般,但对他来说没多大用处的、二百年份的人参转手变现。 只不过,樊尘并没有渠道,也没有那么多闲心去打听明京到底哪一家拍卖行适合转手这东西,倒是乔微微属于老明京,知道的事情多,能帮上忙。 樊尘这一棵人参拿出来,负责鉴定拍品的三十多岁的男子,明显愣了一下,狐疑的看了看这棵人参,对樊尘道:“先生,我们钱包拍卖行虽然收各种古玩杂项,但是人参这东西,我是真把不准。您稍等,我去请位老先生来。” 几乎每一个拍卖行里,都有几位负责掌眼的老先生,又或者鉴定专家。也只有这些人在,拍卖行才不至于收到太多假货。让买卖赔本。 这个男子打了个电话,没过多长时间,一位须发花白,看样子有八十多岁的老先生,就拄着拐杖,被人掺着,走进办公室。有人端来茶水和椅子,让这老头坐下,先喘了口气,才把那个装着人参的盒子拿过来。 这老先生轻轻拿起这株人参,用放大镜反复打量,并放到鼻端闻了闻,陶醉似的叹息了一声,这才放下人参,道:“这是二百年年份的野山参,我生平只见过一次。上一次,已经是半个世纪之前的事情了。” “而且,这一棵野山参的炮制手法,比那一棵还要好。出土的时间也短,应该就是最近几个月的事情。实在是件宝贝啊!如果不是拍卖行有规矩,我都想留下来自己用。” 这老先生转头问了樊尘一句:“小子,你是哪里人?” 樊尘道:“我是白山黑水人。” “家里有做这一行的?” “以前有,现在不做这个了。这一棵人参,也是晚辈偶然发现的。” 这位老先生叹息了一声:“后生可畏吾衰矣……”便不再对樊尘多言。 那个三十余岁的男子问道:“先生,那你看这棵人参,估价多少合适?” 这老先生谑笑一声,微微眯了眯眼,说道:“就定三百万的底价吧!明京这地方,有的是不想死的老家伙,这东西用对了,至少能让他们多活三年五载,不怕他们不掏钱!” 那个三十余岁的男子对樊尘道:“樊先生,虽然这棵人参价值不菲,但如果想要拍出一个好的价格,那就需要一段时间,进行前期的展示和宣传!可能需要至少一个月的时间。” “一个月之后,正好是我们钱包拍卖行每年最大的两次拍卖会之一的秋季拍卖会。所以,这棵人参需要在我们钱包拍卖行保存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大约一个月之后,樊先生才能拿到现金。” “樊先生如果觉得合适,我这就着人起草合同!” 樊尘难得遇到个识货的人。如今的人参,已经不像当年那般稀少,人工养殖的园参,也就是比白萝卜的价格贵点。可药效,却比野山参差的远。而许多人根本分辨不出园参和野山参之间的区别。 这棵人参若卖给平常人,怕是根本卖不出价来。便非常痛快的答应了下来。 旁边的乔微微听得目瞪口呆——起拍价三百万?她爸妈一辈子也攒不出这么钱来!二百年份的野山参?这、这真是灵药仙草啊…… 第三十五章 军训开始 除了小学之外,无论是初中高中,还是大学的学生,进入新的学校之后的第一件事,并不是上课,甚至不是考试,而是军训! 时至如今,吃苦耐劳,自强不息,融入群体,仍旧是华夏人教育子女的主流准则。所以,对于许多华夏学生来说,从小学开始,就会参加各种类似于军训的夏令营。而从小学升入初中,以及从初中升入高中,也都会有一次军训。 而且,军训的规模,一次比一次盛大,军训的时间,也一次比一次更长! 许多人如果不当兵入伍,一辈子经历过的、制水间最长最正规的一次军训,就是高考之后,大学入学时的这一场军训。 军训这事儿,看起来是浪费时间,不近人情,但实际上是一种打磨心性的良好方式。现代的孩子们,在家的时候多是娇生惯养,讲求自我。即便在学校里,老师也不愿意多管。管的多了,反而给自己找麻烦。 也只有军训的时候,能把这些学生的性子打磨一下。倒不是为了以后好管,毕竟学校不是军营。而是为了让这些学生知道天高地厚,知道自己身在人群之中,要顾及他人的感受与节奏,而世界并不是围着他一个人转。 而且,也只有大学入学时的军训,才会真正的教授一些军事和实战的技能。一旦真的有战事发生,这些平常只知道学习的学生们,不至于一无是处。这是华夏从上一个世纪,长达一百多年的动荡中获得的教训。 在军训的过程中,有一些对参军有兴趣的学生,甚至还可以保留学籍,在征兵季参军入伍。 樊尘和乔微微送拍回来第二天,明京大学的新生军训开始。所有明京大学的新生,没有特殊原因,都必须参加军训,不得离校。而明京大学军训的时间长达一个月。 军训的第一个周,是最简单和枯燥的队列练习,稍息、立正、向左转、向右转、踢正步之类。这些动作看似简单,但却可以在潜移默化之中,将原本散漫而强调个性的学生们拧成一股绳。长此以往,便可练出一支令行禁止意志力强悍的军队。 在漫长的生命经历中,樊尘也曾数次混迹军伍,既当过小兵,也当过统帅。却从未见过这样的练兵之法。不由得赞叹不已。 樊尘这几个月看的书,绝大多数都是记载这二百年华夏历史兴衰,以及近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在这些书里,许多人都将近代华夏文明与西方文明进行军事交锋时,无力的溃败,归因于武器的差距,归因于火器与冷兵器之间的差距。 但樊尘体验过这军训之后,发现这源于古希腊方阵的军事训练之法,确实有其优秀之处。这种方阵化的训练和战斗方式,或许,在冷兵器时代,这种优势还不算明显。但一旦进入火器时代,这种以方阵和队列为根本的训练之法的好处,就显现了出来。 军训这件事情,对于其他学生来说,绝对是痛并快乐着。而且,快乐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大家都刚从高三的题海战术中摆脱出来,已经一年多没上过体育课,一年多没怎么正经锻炼过了。身体素质差的一塌糊涂。正是体能最差的时候。 别说在操场上站一天,就算是站三个小时,也会浑身酸软,疲惫不堪。 军训刚开始的时候,几乎每天都会有一些体质比较弱的女生,甚至是男生中暑晕倒。可就算是晕倒了,也不能退出军训,在校医检查身体,补充了葡萄糖和盐分,休息几个钟头之后,军训还要继续。 也就樊尘这种基因变异后,体能不能以常理忖度的家伙,才有闲心无视头顶的骄阳,在站队列的时候想这些。 在一个周的队列练习后,军训终于增添了匍匐前进、军体拳、匕首操等项目。这些项目虽然更加复杂,却终于不像站队列踢正步那么枯燥了。 明京大学的新生们,学的很是有滋有味,至于复杂,那算是哪门子难度。对于明京大学的学霸们,军体拳和匕首操的动作,看一两遍,基本上就记住了。当然,记住归记住,真打出来,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一个个的手脚歪斜,软弱无力。看的教官们头大无比,倒是一些学生们练得滋滋有味,仿佛小说中,得到了绝世秘籍的山村少年一般。 这些聪明绝顶的学生们明白,如今这个时代,说安也安,一二线城市,到处都是摄像头,半夜出门吃夜宵的姑娘,也没几个人出事儿。 可要说绝对的安,那是不可能的。某个手机app的网约车,一年出了好几次事情。这帮能考上明京大学的学生,如果论学习,那是一个比一个强。如果论打架,怕是一个比一个怂。 学好了军体拳和匕首操,真要是遇到了突发事件,好歹也有点反抗能力。事到临头,也算是他们最后一张底牌。樊尘因为打军体拳打的好,很不幸成为班里最受欢迎的陪练。 樊尘当陪练的时候,都得小心翼翼的,别用错了力道,省得伤了这些温室里长出来的花花草草…… 而除了军体拳和匕首操之外。明京大学的学生们,还有一次上靶场打靶的机会。 华夏禁枪。如果没有一些特殊的证件,持枪绝对是违法的。对于没有这些证件的人来说,别说是真枪,就算是威力稍微大一点的玩具枪都违法。虽然这一项禁令,一开始也颇有非议,但天长日久,便显出好处来。 至少,有人蓄意伤人的时候,绝对找不到枪械之类大威力的武器,能找到的、威力最大的武器,可能也就是水果刀。 而太平洋对岸的五月花联邦,以及这片大陆另一头的欧罗巴诸国就不一样了,隔三差五就会出现枪击事件。有时候一死就是好几十个人,受伤的怕是更多。就算是听个演唱会,也要防备旁边的高楼上,会不会有枪声响起。 晚上十点之后,普通人连出门都不敢…… 第三十六章 拉练计划 当然,话说回来,禁枪虽然让普通人的生活环境安了不少,可现代战争终究是以枪械等热武器为基础的。身为华夏顶尖高校的人才,对枪械一点都不了解,也说不过去。否则一旦战争开始,这些华夏顶尖的人才,要是连枪都不会用,只能成为待宰的羔羊。 这一次打靶,也是樊尘第一次接触枪械。枪械之所以能成为近现代西方征服世界的凭借和依仗,除了因为枪械本身的威力巨大之外,最关键的还是其使用简单。即便是老幼妇孺,手持枪械,也能击杀一个壮汉! 教官只是简单的教了樊尘一些枪械应用应该注意的事项和技巧,樊尘就很快掌握了其中的关窍,连开几枪,枪枪十环。看的教官目瞪口呆。大有将樊尘招进军队的意思。 虽然枪械的后坐力,会让一些新手不太适应。但只要适应了,一定的距离范围内,杀伤的精确程度,和杀伤的速度,远超其他兵器。被瞄准的人,根本来不及反应。樊尘心中感叹,怪不得枪械能够成为奠定现代战争和理论基础的武器。 在樊尘看来,现代战争的其他武器,其设计理念,也基本上都是以手枪和子弹为根源的。从根本上来讲,各种火炮都不过是手枪的放大版。而各种型号的导弹,也只是体积更大、更为精细的子弹而已。即便是航空母舰、轰炸机、歼击机等等兵器,也只不过是各种放大版本子弹的载具,或者载具的载具。 甚至现代战争的整个作战系统,都可以被视为一把或者几把结构复杂而精密的枪械。 这样高强度的军事训练,虽然让这些刚入学的明京大学新生疲惫不堪。但在几个周的军事训练,和体能锻炼之后,这些高三时,一直被憋在教室里,没有机会进行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差的一塌糊涂的新生们的身体,逐渐变得强壮了起来。 至少每天早晨起来跑个三千米不费劲了。军训时,因为高强度训练,隔三差五晕倒的人,也从多到少,基本没有了。 而军训对心智和身体的考量,绝不止于此。与明京大学比邻,和明京大学并列为华夏顶尖名校,两家为了谁是华夏第一打的不可开交的水木大学,在军训将要结束的时候,愣是拉着参加军训的新生,在大雨倾盆之夜,进行了四个多小时的拉练。行进了二十多公里。 喊口号的声音,连明京大学里的学生都能听见,转过天来,更是上了报纸,被新闻媒体炒得沸沸扬扬。 二十多公里这个数值,对于一些经常训练体能的人来说,并不算太夸张,但对于那些整天趴在桌子上做题,或者整天趴在沙发上玩儿游戏的人来说,已经足够起到磨炼心智的作用。上大学之前,怕是很少有学生闲来无事,限时步行二十多公里。无论是学渣还是学霸。 明京大学的上层看到各大新闻媒体,将水木大学新生军训时,冒雨行进二十公里的新闻炒的火热,不由得有些眼红。既然老对手这么招摇过世,那他们绝对没有低调回避的道理。总不能弱了自家名头。 明京大学的上层讨论了两三天,终于决定将军训中原本既定的十五公里的拉练计划,直接升级了两三个档次,变成四小时的野外生存训练! 野外生存训练这个项目,没有哪个学校在军训时搞过。因为危险和干系,实在太大。野外生存这个项目,原本是一些高端的兵种,比如说特种兵才会接触到的训练项目。对于一个人的体能要求,耐力要求和知识要求,都非常高。 一般的大学生哪里受得了这个!而且,真正从乡村山野之中走出来,考上大学的学生,连百分之二十都不到。大部分一直生存在城市里的学生,对于野外的环境和危险一无所知。一旦进山,出事儿的概率太大。 而一旦出事儿,首先受到牵连和谴责的就是学校。到时候,学校不但会面临巨额的经济赔偿,还面临着巨大的名誉损失。 所以,即便野外生存这个项目,远比比绕着马路拉练,高了不只一个档次。是真真切切的对这些新入学的学生们同时进行体能和心智上的锤炼。而且,更加吸引人眼球,更容易增添学校的知名度。但是,真正执行和操作起来的难度,不是一般大。 也就是明京大学,这种顶尖的华夏高校,才有操作这个训练项目的条件和胆量。 当然,说是野外生存训练,但实际上,却根本不可能把这些考上明京大学的天之骄子们,真的丢到深山老林里。明京大学的高层,在几经斟酌后,将这一次野外生存训练的地点,定在了明京郊外的紫烟山。 紫烟山地处明京西郊,占地面积将近二百公顷。其最高峰海拔不过五百多米。与许多名山大川相比,只是一处寻常的所在。而且,因为这紫烟山地处明京这个建城史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的古城,所以,人类紫烟山的开发与改造,也可以追溯到极为久远的年代。此处,当年甚至是皇家园林的一部分。 而在经过漫长的改造和建设之后,如今的紫烟山内,遍布古迹名胜,而且,种植了大量黄栌、元宝枫、三角枫、五角枫、鸡爪槭等林木之后,每到秋来,这些林木的树叶便会变成红色或者黄色。 每年十月中旬,紫烟山中,便是一片万山红遍层林尽染的景致。而紫烟山的景致,也因此成为闻名世界的景致。每年从华夏以及世界各地到紫烟山观赏红叶的游客,不可胜数。 而人越多的地方,动物也就越少。为了避免出事儿,管理紫烟山的护林队,早已经把紫烟山的上上下下,梳理了无数遍。山中或许还有些藏在石头缝里的虫子,但绝对不会有什么能够威胁到人的猛兽。如今的紫烟山上,能有几只松鼠,就已经很让人稀奇了。 而紫烟山上,那些山势险峻,可能对人造成危险的地方,也都有相应的防护措施与警示。 第三十七章 野外生存 就算是没有危险,没有特殊的防护和提示的地方,也遍布监控摄像头。由紫烟山景区的管理部门,派人二十四小时监控。更有紫烟山的护山队,不断的巡逻,更不用说,明京大学也会安排人四处巡视,免得真有学生受伤。 在这种情况下,发给学生们详细的地图,规定好集合地点,把学生们放出去,让学生们按时到达地图上所标注的地点集合,对于这些能考上明京大学的学生们来说,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儿。 出事故的几率,更是低到可以忽略不计。 明京大学负责军训的高层,连夜研究了这个方案,在把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都考虑到,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和紫烟山的管理部门沟通好之后,终于落实下来。 在军训第四个周的某一天夜里,一阵军号声响起。明京大学的学生们,以为又是已经演练过两三次的半夜紧急集合。听得军号声响起,一翻身便下了床,随手把衣服套上,就冲出宿舍门。并赶在军号声结束前,跑到操场,集结成队列。 可是这一次凌晨紧急集合之后的训练项目,却不再是绕着操场跑几圈然后解散。一堆睡眼惺忪的学生,在集结成队列后,由教官带队,从明京大学出发,沿着公路,一路向西行进,直奔紫烟山。 紫烟山与明京大学之间的距离,并不算远,沿公路行进的话,也就是七八公里。这样的距离,自然算不上什么拉练,顶多也就是热身而已。从凌晨集合,走了一个钟头,等到达紫烟山时,虽然太阳还未曾升起,可天色已经蒙蒙亮了起来,呈现出一片灰暗而沉寂的白。 走了这七八公里之后,那些因为早起而睡眼惺忪的明京大学的新生们,也逐渐清醒了起来。带队的教官开始给自己所带的学生们分派任务。 “各班注意!下一个训练项目是——野外生存!” 虽然说,军训中教官说话,学生们不准乱插嘴,可学生终究不是士兵,听教官这么一说,这些明京大学的新生,不由得哄然。纷纷觉得意外——就没听说过有哪所大学军训的时候还有野外生存这个训练项目的!也没人提前通知啊! “稍息!立正!稍息!有问题要先打报告!明白了么?” “明白!” “下一次,我说一下这次野外生存的具体安排。这一次野外生存的时间长度是四个小时!没有手机,没有电子设备,也不允许使用这些电子设备!每一个人都会配发了一张紫烟山的地图。这张地图上,详细的标明了紫烟山的路径。以及各班的集合地点!” “你们要做的,就是根据这张地图上标注的路径,自由选择行进路线,并在四个小时内,按时到达指定的集合地点。如果不能及时赶到,就会扣除班级相应的分数。”教官说到这里,这些明京大学的新生们,又隐然骚动了起来。 “进山后,同学们可以选择互帮互助,但不是现在!有问题要先打报告!” “报告!” “出列!” “教官,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学校是否给我们配发早饭和饮水?” “为了锻炼大家野外生存的能力,这一次学校不给准备早饭,也不配发饮水。” “报告!” “出列!” “教官,既然学校不给准备,我们可以自己准备么?” “为了避免火灾,在山里不准生火。但紫烟山内种植了大量果树,比如山里红、西府海棠、海棠果、金银木、柿树、紫珠、酸枣等。这些果实,补充水分和能量。当然,在采摘的过程中,不准破坏果木!” 在明京大学上层确定进行野外生存训练这个项目之时,就已经和紫烟山的管理部门沟通过,只要,明京大学的这些学生不破坏林木,就可以任其随意采摘。反正这些果树结的果实又不值钱。如果没有专业的工具,采摘起来也不容易。 就算让明京大学的这些学生敞开肚皮吃又能吃多少。 四个小时的野外生存训练项目,看起来很简单,但其实并不容易。紫烟山本身不大,占地不过二百多公顷,其从南到北的山路,也不过十公里出头。一般来说,一个人正常的行走速度,差不多是四到五公里。这十公里多一些的路途,若放在平地上,也不过花费两个多小时的时间。 但这十几公里可是山路,走山路爬上爬下所花费的体力,可比走平地多太多。而且,行进的速度,也要减缓很多。所以,虽然看起来四个小时的时间很富余,但想要在四个小时内,选择最正确、最节省体力的行进路线,赶到十几公里外的集合地点,实际上却并不容易。 一般游客进紫烟山,无论是从南到北还是从北而南的将紫烟山游览一遍,短短十余公里,怎么也需要一整天的时间。 教官把地图分发下去,各种该安排的细节安排好之后,就下令解散进山!一时间,明京大学数千新生,便做鸟兽散。樊尘宿舍里的几个人,想找樊尘组个队,一起刷紫烟山这个副本,可找樊尘的时候,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 樊尘与其他明京大学的学生不同,在漫长的生命之中,在数以千百年的岁月之中,他曾无数次的到过紫烟山。甚至还在此地住过多年。如今,算是旧地重游。 根据史学家考证出的实证,一般认为紫烟山的开发,始于金大定二十六年。距今大约九百余年。可樊尘却知并非如此。只不过,这一路行来,疏林荒草之间,当年召公的行宫已经不在,拱卫燕都的兵营已经不在,幽州的古寺已经不在,当年和葛洪一起炼丹的洞府,也已经不在。 只剩下这数百年间所建的楼阁亭台。可这数百年间所建的楼阁亭台,也多成瓦砾。 九百余年前,金世宗、金章宗于紫烟山营建大永安寺,并留梦感泉等多处遗迹。元朝皇庆元年。元仁宗改大永安寺为甘露寺,至文宗至顺二年建碧云庵。后世方有紫烟山十八景。 第三十八章 红尘里,紫烟山 至明朝时,紫烟山庙宇重修,“殿堂、楼阁、廊庑、像设,焕然一新,规制宏丽,蔚为巨刹。”满山栽种杏树,每到春来,便是满山杏花。至前清乾隆年间,紫烟山再次扩建,成为二十八景,直至华夏与西洋之间的交锋失利,紫烟山被屡次劫掠,才再成瓦砾。只有些许亭台楼阁,幸存了下来。 而这数百年间,新建的楼阁亭台,如今虽然也称得上是古迹,却是将几次重修之前的旧迹古台部覆盖掉了。如今樊尘看到的紫烟山上的楼阁亭台,各种建筑设施,还是这几十年间 樊尘一边朝着山顶攀爬,一边低哼起当年他看过的《桃花扇》中的曲子 ——俺曾见金陵玉殿莺啼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这青苔碧瓦堆,俺曾睡风流觉,将五十年兴亡看饱。那乌衣巷不姓王,莫愁湖鬼夜哭,凤凰台栖枭鸟。残山梦最真,旧境丢难掉,不信这舆图换稿!诌一套《哀江南》,放悲声唱到老。 而几公里的路程,对于樊尘来说不过一晃而已,下一刻,他便站到了这紫烟山的最高峰上。紫烟山的最高峰虽然不过五百多米的海拔,因其地势险峻却名为鬼见愁。当此黎明之时,这紫烟山山顶,除了樊尘之外,并无一人。 樊尘放眼过去,但见这天地昼夜交转之时,头顶的云朵如同深海的旋涡与洋流一般,凝滞流连,纠结成浑厚的一团。五百多米的海拔,不能如那些名山大川的主峰一般,超然于云海之上,但却可以在云层之下,近距离的看到那长风浓云的舒展流转。 在寻常人看来,变化极其缓慢细微的云朵,落在樊尘眼中,却如滔滔江河中,那些水波浊浪一般鲜明可见。而除了这长风浓云的流转外,这紫烟山却显得格外的寂静安然。 从紫烟山的顶峰看去,山下那已经存在了数千年的明京古城,逐渐苏醒了过来,钢筋水泥构件起来的建筑物,鳞次栉比,有如数千年前,樊尘在此地看到的莽莽森林。各种车辆和行人,如同野兽一般,行走其间,而其中夹杂的古老建筑和宫殿群落,又表明这里是一个文明的群落。 天边,还有一轮残月未曾消去。当此时,天地日月,风云流转,山川浩大而无言。 下一个刹那,天地东方,吐露出一丝熹微晨光。将紫烟山间原本灰白流转的长云,映成清淡细微的紫色。如烟如雾,缥缈难测,又不真切。对于色彩的感觉稍微差一点的人,都分辨不出这天地昼夜交转时浩瀚晨光中的一丝紫色。而紫烟山却以此得名。 而这一丝东来紫意,明亮晨光,在刹那之间放大,只是一个呼吸之间,便照亮天地,染就云霞,而此时的云霞,却已经不是紫色,而是如同火焰飞腾一般的橙红。 这是樊尘沉睡二百余年,醒来后,第一次静下心来看天地日出。千百年来,他曾无数次的站在此处,遥看这天地日月的交转。曾经无数次的站在这山峦之巅,长风流云之下,遥看山下古城的人间烟火。 恍然间,便如那些诡秘传说中的仙灵。 在这漫长的岁月之中,也只有他一人历久如新,看不到生命的尽头,仿佛亘古长存。这让他很难不对自己的身份产生怀疑,和认知偏差。正如当年那场大瘟疫后,获得了种种异变的能力,自认为的同伴一般。 可就在他们自视甚高,就在他们掌御天地,就在他们恣意妄为,就在他们自称仙佛,就在他们留下无尽传说之后,却终究抵不住这岁月磨洗,重新成为尘埃。而这世间,能够与时间相对的,却也只有尘埃,以及那产生尘埃的烟火红尘,以及那山下众生,看似亦步亦趋,看似卑微的浩大文明。 他如果想要久存,就只能被裹挟在这文明的进程之中,随波逐流,而不是自认为可以脱离桎梏的鱼一般,一跃上岸,干涸而死。而这千百年后,在漫天都消散的凡尘俗世,这些生年不满百的凡人,对于时间与空间的认知,已经开始触及宇宙的本质,已经超过了当年那些所谓的。 而他也有了解开自身隐秘,甚至生命本初最大隐秘的机会…… 紫烟山的鬼见愁峰,在紫烟山的西侧,虽然是紫烟山中的最高峰,但地处偏僻。而明京大学这些新生的任务,则是从紫烟山的最北端开始,向南行进,并及时赶到集合地点。 所以,只要长点脑子的明京大学的新生,就绝对不会选择先西行到鬼见愁峰,然后再兜一圈向南行进的路线。这样的行进路线,不但要翻山越岭,走极为陡峭的山路,而且还要多走七八公里,基本上相当于比别人多走了一半的路。 对于体能方面相对孱弱的明京大学新生来说,要是选择这条路线还能及时赶到集合地点就见了鬼了。所以,即便听说鬼见愁峰的风景不错,也没人选择这条行进路线。樊尘下山后,一路行去,并没有遇到一个明京大学的学生。 他一路像东南行进,转过几条山路后,才远远看到一群走的比较快的明京大学的学生。竟是乔微微和几个生物系的同学。 乔微微和大多数明京大学的学生不同,她家住明京皇城根儿下,从小到大,乔微微到紫烟山玩儿的次数,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对于紫烟山的环境极为熟悉。不但知道一些旁人绝不知道的山路小径,还对紫烟山中的物产和景致极为熟悉。 不但知道紫烟山那片树林的红叶最漂亮,还知道紫烟山中,哪里的果树最多,结出的果子最好吃。乔微微和几个同学组队,朝着集合的目的地,行进而去。行进路线,几乎接近于直线。速度当然比其他人快许多。 樊尘遇到乔微微和同系其他几个女生的时候,乔微微正带着这几个女生摘酸枣呢…… 第三十九章 白眉蝮蛇 酸枣这种水果,属于原生于华夏的原始野生品种,长相和枣相似。果实酸甜开胃,果仁和叶片皆可入药。枣花的花期极长,是枣花蜜的来源。樊尘记得自己当年还是原始人的时候,就已经满世界的找酸枣吃了。 只不过,酸枣这种小乔木,虽然在许多树种之中,长的不算高,但别有防护手段,果实并不算易得。其枝条节间较短,托刺发达,除生长枝各节均有托刺以外,结酸枣的枝节叶片之间,也会有尖细的托刺。 所以,采集酸枣最原始的方式,不是爬到树上去采摘,而是拿一根长杆子在树下,对准结满果实的枝头,使劲敲打。正所谓,有枣没枣打三竿子,说的就是这个。 乔微微这姑娘,一看就知道是偷吃酸枣的惯犯,她和几个女生不知道从哪找来几根又粗又长的树枝,正对着几棵酸枣树结满果实的枝干使劲。 一些已经红透了的酸枣,如雨点一般,接二连三,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樊尘来的时候,乔微微和几个生物系的女生,瞥见樊尘,打了个招呼道:“樊尘,樊尘!过来一块儿吃酸枣!”笑容之中,满是一片呲牙咧嘴的欢乐。 对于这些女生来说,樊尘这种长相清秀,身高合格的学霸,并不算多见。她们虽然也考进了明京大学,但知道自己究竟有几斤几两。除了乔微微之外,这几个女生都是通过高考前,父母帮忙经营的加分项,加分之后,考进明京大学的。就算是乔微微,也占了明京本地户口的光。 而这一届生物系里,没有占地域优势,没有占自主招生的便宜,凭借个人努力以裸分考进明京大学的男生,一共只有三个。身高一米八以上的,只有樊尘这一个。 百度上能够查到名字的,新闻上过热搜的,代言过产品的,高考作文能写满分的,更是只有樊尘这一个! 就算是在明京大学这种天才云集的地方,如樊尘一般的人物,也是凤毛麟角。由不得这些女生不心动,而在晨光熹微的山间小路上,见男神一人踏着朝阳晨风而来,更是言情小说里才能看到的场景。 至于她们费了半天劲打下来的酸枣,又算什么。反正她们也不是很饿,这些酸枣本来就是可吃可不吃的东西。要不是为了好玩儿,她们才懒得动弹。 不过,事情总有意外。山野间的林木之上,可不仅仅只有酸枣。这些生长着果实的林木,不过是整个山野生态系统中,最底层的存在,是那些栖居于树木上的生灵,最基本的能量来源。 树木之上,还有各种生灵,比如说各种昆虫,各种以昆虫为食的鸟雀,以及以这些鸟雀为食的蛇。 就在这几个女生因为看到了樊尘,击打酸枣树击打的更加起劲之后,一条花色斑斓的蛇,终于受不了这几个女人对酸枣树的轮番击打和摇晃,从被浓密细小的枝叶遮掩的高处坠落下来。 这条蛇其实也算倒霉。紫烟山的管理部门为了让紫烟山的景致变得更好,除了种植了大量观叶树木之外,也种植了大量如酸枣之类的观果树木。而这些观果树木成熟时,其结在枝头的果实,会引来大量的昆虫。 而这些果实和昆虫,又会引来大量的鸟雀。这些鸟雀便成为这条蛇接连不断的美餐。这条蛇从紫烟山外溜进紫烟山,已经在这几棵酸枣树之间滞留了将近一个夏天。此地不但食物丰沛,而且也没有天敌。只要不被人类发现,日子舒服的简直如在天堂一般。 今天这几个人类到树下打枣,这条蛇也没敢现身,而是盘在枝头睡觉。却不料这几个人类越来越过分,连睡觉都不让蛇安生,不但把这酸枣树摇晃的够呛,还用树枝抽了这蛇好几下。 这蛇再不逃命,怕是会被这几个女人用树枝活活抽死…… 这条长约一米的蛇从枝头坠落到地上,正巧落在几个女人中间,这几个有兴趣报生物系的姑娘,对于自然界中一些常见的物种生灵,还有有一定了解的,见这条蛇蛇背面的鳞片呈红褐色,有两行深棕色圆斑,交错于蛇背之上,一条红棕色脊线直贯整个蛇身。 蛇吻如棱形,蛇眼后有一条黄白色的眉纹,和蛇尾颜色相同,而蛇的尾尖却又是黑色的。 便拼尽浑身力气往后退去,尖叫道:“快跑!这是白眉蝮蛇!有剧毒!” 蝮蛇是华夏野外常见的一种毒蛇,广泛的分布于华夏各个省份。其毒性剧烈。但行动速度却并不算快,性格也并不暴烈。算是一种生性懒散的毒蛇,一般来说,不会主动攻击人。 但就算这蛇的天性再懒散,也终究属于蛇虫一类。在被人打落枝头,不得不逃生的时候,也会爆发出天然的凶性。一落到地上,就盘起身子,朝着周围的人,呲牙咧嘴。 并挑了一个自认为安的路线逃生。可山路就这么狭窄,前后左右的路,就那么一点。所以,这条蛇逃生的路线,和这几个女生抱头鼠窜的路线,基本差不多。当然,落在这些女生的眼里,就是这条蛇追着她们不放。 当然,若是这几个女生跑的速度不快,挡了这条白眉蝮蛇逃跑的路线,让这条白眉蝮蛇误以为眼前这几个人类对其有威胁,起了凶性,咬眼前这几个人几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乔微微边跑边回头,发现这条白眉蝮蛇就跟在她身后,简直是寸步不离。 乔微微虽然生长在明京的皇城根儿,来紫烟山的次数,也不下百八十回了。可从小到大都生活在热闹都市的孩子,哪里经历过这个!乔微微从小到大,别说没被毒蛇追过,就连蛇都没见过几次。皇城根儿旁的胡同和院子,早就被清理过百八十遍了。 乔微微上一次看到活生生的蛇,还是乔微微小时候去动物园的时候。而此时此景,这条追在她身后的白眉蝮蛇,可比《狂蟒之灾》那些电影里的蛇真实吓人多了。 第四十章 男女搭配 乔微微第一次发现,在山地上这白眉蝮蛇的行进速度居然比她还要快!这简直不科学!人类自从掌握了火之后,就已经战胜了万物生灵,成为众生之上,实际的王者。而自从近代剧烈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始后,人类便聚集于城镇,放弃了田园生活,并将所居之处,但凡对人类有一定威胁和伤害的动物,都清理的干干净净。 于是,在自然力量对于人类生命的威胁越来越小的同时,人类对于自然的认知,也逐渐变得淡薄。时至如今,太多生长在城市中的人,对于野兽的力量一无所知。 乔微微虽然是学生物的,却也不知道白眉蝮蛇速前进的速度,居然这么快!将近一米多的蛇,在弹动前行之时,头颅昂起,半身离地,蛇行如飞! 距离近了,乔微微甚至能看清这条白眉蝮蛇口中毒涎闪亮的獠牙。 乔微微心里一慌,左脚拌右脚,差点没从山上滚落下去。好不容易扶住路旁的树木,找到平衡。心里一凉,觉得今天怕是躲不开被这白眉蝮蛇咬一口了。可闭上眼睛,等了半天,浑身上下却没一点痛感。 耳边却响起一个声音:“乔微微,你摆这个姿势是等着挨咬呢?” 乔微微惊叫一声,睁开眼睛,跳起身来。却见樊尘站在身旁,手里拎着那条花色斑斓的白眉蝮蛇。那条白眉蝮蛇在樊尘手中,如同一条皮带一般柔软的耷拉下来。而樊尘看着她的表情似笑非笑。 对于乔微微之类生长在城镇之中,看野生动物只有去动物园的人来说,看到白眉蝮蛇,就和看到一场狂蟒之灾差不多。可对于上古时代就生活在丛林荒野,靠山吃山,依靠狩猎活了几千年,而且身体异变过的樊尘来说,一条白眉蝮蛇的战斗力,和一根筷子差不了多少。 樊尘对于山中各种蛇虫猛兽的了解,也远不是乔微微之类,只能从书本上得到相关知识的学生能比的。虽然未必系统,但却切实本真。而这些来源于狩猎的知识,让樊尘学起生物学来,感觉顺畅至极。仿佛水到渠成,如鱼得水一般。特别是在进了实验室之后。 理工类科学,进行学习研究的最主要的方法,就是设计大量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验。并在实验室里,进行几百上千次,甚至是数以千次计、数以万次计、数以十万百万次计的实验,才能从无数次或者失败,或者成功的案例之中,发现那么一点自然世界中,恒定的、可以重复的变化。 并以此构建对这个世界的假设和理论总结。 而生物学的学生,进实验室的第一步,就是学习如何解剖各种动物。比如说鱼类,比如说青蛙,或者是兔子。 依照严谨的生物学学家,对于生物的系统研究方法,这些被解剖的动物,其体内器官的结构和大小,其皮肤毛发的颜色,血管的分布,骨骼的架构,以及致死方法等等数据,都非常的关键,都是理解这个生物生存的根本。 所以,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出现某种超出人类认知的存在,即便在样本稀缺的情况下,为了相关研究,也难保没有哪个严谨的生物学狂人,会动把样本解剖的心思。甚至,为了相关研究,还会尽量保证样本的的存活,以供再次解剖…… 为了严谨的研究,传说中切片之类的事情,也并非是不可能的。 如今这个时代,生物学分支无数,一个人如果想要避开类似的实验,选择某些分支学科,也不是没可能。但近现代那些为生物学做出了大量贡献的生物学家们,有一个算一个,基本上都是杀生无数之辈。 也只有如此,他们才会做出一些有益于整个人类的研究成果。当真是花开两生面,佛魔一念间。 而能够在人类科学发展史上留名的生物学家,其智商和心性,大多不是普通人能够企及的。这些人能够泰然自若的于尸体之中,于鲜血淋漓之间笑谈,于森森白骨之间沉默静思,得出各种惊才绝艳的硕果和假说,其他普通人可做不到。 特别是一些天生胆小晕血的女生,在实验室里,解剖鲜血淋漓的动物时,能忍住不吐不晕,已经是有莫大的定力了,哪里还有记录数据,研究比对、得出结论的心思。某一届明京大学生物系的学生,第一次进实验室解剖青蛙的时候,有两个女生,吐得昏天黑地,差点没把隔夜的苦胆给吐出来。更有不少因为晕血,差点当场晕倒的。 所以,一般来说,上实验课进生物实验室的时候,这些学生都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由选择一起进行实验的搭档。省得两个晕血的人,或者两个有呕吐习惯的人凑到一起,做起实验来,搭伙晕倒。 而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的铁则,在这种情况下,表现的特别明显。在生物实验室里,男生抗鲜血和恶心的能力会比女生强不少,而许多需要耐心和细致才能达成的实验步骤,女生却能占很多优势。 所以,许多实验室里的搭档,都是男女搭配。更有不少日久生情,成了夫妻搭档。就算在世界范围内,也有不少从实验室走出来的夫妻搭档,比如说著名的居里夫妇。 乔微微自然而然的选了樊尘当搭档。当然,乔微微绝对不会承认这是因为樊尘本身,的确有很多让她觉得奇怪的地方。而是因为同系的那帮八婆瞎起哄。谁让那天樊尘拎着那条白眉蝮蛇笑话她来着…… 而男女之间的这种奇特的感觉,基本上相当于与众不同,相当于青眼有加,相当于心中一动…… 而在和樊尘进行搭档之后,乔微微开始庆幸自己的选择正确。生物系的学生,要解剖一系列恶心的东西。河蚌和乌贼之类被当做食材的动物,都还算是正常,而那些大个的干瘪蚯蚓,如同面条一般的蛔虫,则让乔微微吐了又吐…… 一个多月没敢吃面条之类白色的、长条状面食。别说吃,连看着都觉得恶心。 第四十一章 兔子 倒是樊尘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连停顿都没有的完成所有的实验。乔微微只需要记录下樊尘报给她的各种数据,并在实验结束之后,把实验用具清理干净,打扫完卫生,写好实验报告即可。 在解剖完蚯蚓、蛔虫、河蚌、乌贼、蜻蜓、蝗虫、海星之类的简单的生物之后,这一天,明京大学这一批生物系新生的解剖任务,终于轮到了一种高级的哺乳类动物——兔子! 兔子这种动物,属于吃得少,繁殖快,适应力强,满世界都是的那种哺乳类动物。从十九世纪兔子这种动物到达大洋洲开始,短短几十年间,大洋洲兔子的数量,就达到了一百亿只。华夏人每年吃三亿多只兔子,也没把兔子吃绝种。 所以,兔子就成为哺乳类动物中仅次于老鼠的、生物实验室中,最常见的实验对象。刚开始学生物的学生,解剖各种动物植物,亲自观测那些已经被观测了无数遍的数据,书写那些已经成为定论和模板的实验报告,并不是在浪费时间。 在解剖的过程中,这些学生可以详尽而系统的观察到被解剖的动物,由内而外的身体结构层次。并以此对某一类生物,有一个最基本的印象和了解。 在解剖兔子的过程中,这些生物系的学生们,完可以借兔子的身体结构,了解到其他哺乳类动物的身体结构。当然,选择老鼠作为解剖对象,也不是不行。但老鼠这种动物的个头太小,对于新手来说,解剖的难度太大。还是兔子这种数量多,个头大,价格便宜的哺乳动物,才是最佳的练手对象。 而这些生物系新生,唯一要克服的,不过是心里的执念而已。兔子这种动物,天生胆小,攻击性不强,又是毛茸茸的一团,,触感极强。怎么看怎么像那些抓娃娃机里,软糯的娃娃。 有些女生,根本不忍下手。这种有血有肉,体表温热,毛皮柔软的生命,和海星乌贼之类的动物,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存在! 质感完不一样好嘛! 前两天那些已经勉强算是适应了实验室环境,敢揪着蚯蚓自称为女汉子的女生们,在按照老师的动作标准,一只手抓住兔子颈部的皮毛,另一只手托住兔子的臀部或者腹部,从笼子里把兔子抓出来,触及到兔子柔软皮毛和温热身体的一瞬间,基本上都怂了。就算是一些男生,也有不忍之意。 有几个女生还嘟囔着:“兔兔那么可爱,怎么可以解剖兔兔……” 讲台上的教授满头黑线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大家不要圣母心太严重!兔子虽然可爱,但为了人类的科学事业,解剖几只并不算残忍。人类本就是站在食物链顶端,别说是为了科学实验解剖几只兔子,就算是仅仅为了吃,人类又宰杀了多少猪马牛羊?” “兔子可怜,这些动物就不可怜?在座的同学哪一个从小到大一口肉都没吃过?就算是一口肉都没吃过,鸡蛋总吃过吧?小鸡还没被孵出来,就被你们吃了,难道不可怜?” 听了这教授的一番宏论后,众人的圣母心才算是收敛了一下。当然,实验做的还是花样百出,乱七八糟。 “哎,那边的那个同学!不要把兔子倒过来提!也不能提兔耳朵!否则会损伤兔子的肾脏、双耳,造成兔子皮下出血!影响实验结果!” “那边的几个女生!兔子要抓紧了!这是实验对象,不是你家宠物!那兔子都快被你们几个摸得秃噜毛了!” 就在教授到处强调实验规范的时候。实验室后方突然响起几个女生的尖叫:“啊!兔子跑了!兔子跑了!” 这几个女生从笼子里把兔子抓出来的姿势就不是那么规范,对于这种看起来毛绒绒的、一团团的、软软糯糯的动物,更是没什么抵抗力。手稍微一松,就让这兔子得了一丝空隙。 兔子这种动物,虽然胆小,虽然没什么强力的攻击手段,简直就是战五渣,但逃跑的本事,却是极为强悍。否则,这种战五渣类的动物,也不可能在满是天敌的自然界中,繁衍生息这么多年! 在得了这一丝空隙之后,这兔子逃生的技能,瞬间本电量,就那么原地一窜,便蹿出了这几个女生的掌控范围,然后,便蹿下实验台,从实验室的桌椅缝隙之中,一路逃了出去! 等这几个女生反应过来,开始尖叫的时候,这只逃往的兔子,已经蹿出好几米远了!并一路朝着实验室的门口逃去!也不知这兔子是怎么确定实验室门口方位的。 随着这几个女生的尖叫,实验室里顿时热闹起来,一群人高喊着:“抓兔子!抓兔子!”一边凭借自己的判断,堵在这兔子可能的逃跑路线上。 可这兔子的体量极小,完可以钻进人无法通过的缝隙之中。一时间,这兔子满地乱跑,又哪里抓得住!而此时,又有几个人一分神之下,手一松,让自己手中的兔子得了挣扎的机会,逃了出去! 这几个人也开始叫到:“抓兔子!抓兔子!” “哎!那兔子跑你那去了!从你凳子底下钻过去了!” “别让它给跑了!” “我抓住一只!这是谁的兔子?” 一时间,实验室里乱成一团,气的教授满头黑线,大吼道:“都回自己的位置上坐好!关上教室门!不许再抓兔子!没有兔子的同学,这一次实验记零分!你们这些新生,把课堂纪律当成什么了?” 教室里的这些学生见教授真的发飙了,这才放弃了抓兔子的打算,乖乖的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一次实验被记零分,虽然对期末的总分有影响,但如果接着跟教授对着干,影响恐怕更大。可即便如此,这个学期的奖学金是不要想了。 而此时,樊尘拎着手里刚抓的几只兔子,问道:“这几只兔子都是谁的?赶快领走!” 实验室里那些丢了兔子的人,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放下心来。 第四十二章 解剖实验 樊尘能随手抓住乱窜的兔子,是因为他上古还是原始人的时候,就曾猎食过无数的兔子。早已经对兔子的种种习性,了然于胸,就算是兔子的逃跑路线,樊尘也能准确预知。 吃了这么多的兔子,樊尘对于兔子的身体结构,也早已经了如指掌。唯一陌生的,不过是现代人研究兔子的方式。包括兔子的处死和解剖。 在实验室中的喧闹平复之后,解剖课终于进入正轨。这教授一边在讲台上示范着如何解剖兔子,一边解说道:“想要处死家兔,有很多方法。无论是电击、水淹、重击、药物注射,还是空气栓塞等方法,都可以轻而易举的让兔子这种脆弱的生命致死。其中,对于兔子来说,痛苦最小,对于人类来说,最方便的就是空气栓塞法。” “大家跟着我的步骤进行操作,首先要剪去兔耳外缘,经脉远心端待进针处的兔毛。我们需要用七十五度的酒精棉球,涂抹剪去兔毛的位置,使得此处静脉扩张!” “然后,大家注意,要用左手食指和中指,夹住兔子耳缘的静脉近心端,使得兔子的回流血液受阻,并使得附近的血管充血膨胀!” “在做完这一步后,大家要用左手拇指和无名指夹住兔耳,使其固定,右手则将已经抽有二十毫升空气的注射器,以向心方向,沿着兔子的耳缘静脉,平行刺入!” “大家注意,这一步一定要小心注意,不要扎到自己的手!空气栓塞致死的原理,不仅可以用在兔子身上,对于人类等其他哺乳类动物,也同样适用!如果大家不小心扎到了自己的手,并注入了空气,那大家就有一定几率可以回家准备后事了!” “在针头进入兔子静脉之后,也请大家稳定住针头,然后用右手缓慢的推进针栓,向兔子的经脉内缓慢的注入空气!如果你们用针的方法正确,针头在兔子的经脉内,那么,随着空气的注入,同学们将观察到,兔子的静脉处的血管,由暗红色逐渐变白!” “如果没有观察到相关的现象,则说明操作失误!请同学们拔出针头,重新操作!为了让你们喜欢的兔子临死的时候少受些痛苦,请大家务必找准下针的位置!” “就像我手中的这个实验样本一样,在空气注入后,压住针孔一段时间后,兔子就会在短暂的挣扎后,瞳孔放大,身松弛而死。然后,请大家将死去的兔子用背位固定法固定到解剖台上……” 虽然许多人都觉得兔子很可爱,但是,要在某个可爱的动物和自己的成绩之间做一个选择,那么,这些明京大学的学生们,还是会百分之百的选择自己的成绩。这种理性和冷静,既是人类的优势,也是人类的残忍。 否则,在智人出现,发明了长矛等武器之后,就不会横扫地球各大洲,导致以属为单位的物种大灭绝了。这是沉淀在基因中的性格和选择,根本没法改变。 而在开始了第一步,将兔子处死之后,剩下的步骤,也就顺理成章了。 跟着教授的示范,那些原本认为兔子很可爱的女生们,用棉花蘸着清水,将兔子腹中线的毛浸湿,然后用剪刀,将剪下的毛浸入水中,省得满世界乱飞。然后沿着兔子的腹中线,将兔子的皮肤剪开,并将其外层的皮肤,剥离肌肉…… 教授做完这一步后,讲解道:“在剪开兔子的外层皮肤后,我们就可以初步的观察到兔子本身的身体结构了。当然,想要面观察兔子内部的身体结构,也不是这么简单就完成了。按照实验要求,为了观察兔子腹腔内脏的位置,需要沿兔子胸骨两侧,大约一点五厘米的地方,用骨钳间断肋骨,并用手术剪剪开肋间肌……” 如果说用空气栓塞法这种不见鲜血的方式处死兔子,还算是比较平和,可以被大多数人接受的话。那么,随后的解剖,就难免随着兔子身体结构的破坏,而鲜血横流。有一些女生,已经捂住了嘴。 乔微微也是脸色发白,强忍着晕过去的冲动,跟樊尘一起做着实验。记录着数据。而樊尘则一脸淡定的跟着教授示范的步骤,一丝不苟的将一只兔子,解剖成教科书上描述的样子。 当然,樊尘只是个特例而已。对于绝大多数连肉都没切过的明京大学的学生来说,解剖兔子的难度极高。虽然教授已经刻意的放慢了自己解剖兔子的速度,但能跟得上这教授速度的学生,也只有樊尘一个而已。 毕竟,不是人人都像樊尘一般,宰杀过无数只兔子,只需要看一眼,就明白该怎么做的。 教授在讲台上,把兔子解剖完后,便走下讲台,在实验室里转悠了一圈,指点着这些笨手笨脚的新生解剖兔子。在转到樊尘和乔微微所在的这张实验桌时,看见实验桌的解剖台上,被樊尘干净利落的解剖开的兔子,露出完整却没有丝毫损伤的脏腑器官,仿佛教科书一般规整和模范。 这教授看了一眼脸色苍白,明显是有些晕血,强撑着记录各种数据的乔微微,和一脸淡定,正在看着兔子的诸多脏腑器官出神,不知道在想着什么的樊尘,问樊尘道:“这兔子是你解剖的?” 樊尘点点头:“是!” “解剖的很完美,以前做过类似的实验?” “没有!只不过在家的时候,帮家里人处理过兔子,对兔子的身体结构,比较了解。” 教授点点头,说起来生物学研究者对于动物的解剖和屠夫杀猪,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生物学家的解剖更加精细一些而已。相关的经验,确实可以借用。眼前的这个学生,倒是个做研究的好苗子。倒是这些见了血就发晕的女生,看来只能做一些其他的研究了。 教授看了乔微微一眼,摇着头走了。嘴里还轻声嘟囔了两句,也只有樊尘这种耳力,才能听见这教授微不可查的嘟囔声:“见了血就晕,每个月的那几天可怎么过啊……” 第四十三章 基因媒介 樊尘听着这教授小声的抱怨,不由得一笑。仔细想想,却觉得非常有道理,每个月都流好几天血的人,居然会晕血?这真的很奇怪。不过,从古到今,女人好像都是这样。这教授也算是风趣之人。 这明京大学的教学质量,比樊尘预料的还要高一些。确实可以被称为华夏顶尖的学府。而明京大学图书馆中,储存的海量图书,也足以被称为知识的海洋。其中至少有七八成书籍,是樊尘从来不曾看过的。 这些书籍中,至少有一半的知识,是樊尘从未接触过的。而至少有两三成知识,是对樊尘研究生物学,理解包括人类在内的世间生灵,非常有用的。 不上课的时候,樊尘的第一选择,就是去往明京大学的图书馆,寻找各种能够增长学识,解答其心中疑问的书籍。在阅读之中,一种樊尘在这几个月来曾经设想过的,可能发生在生物身体上的基因变化,逐渐得到印证。 ——比如说,病毒性真核生物起源模型认为,正是由于是病毒感染原核生物,才使得拥有核膜的细胞核,与其他真核生物特征的产生。其证据是——真核生物和病毒在大分子结构上存在一定相似性,譬如,线性dna链、na的加帽,以及与蛋白质的紧密结合,等等。 按照这个模型,某一种病毒导致的基因变异,既然能够催生出一种生命形式,让生命从源头上分为真核生物和原核生物两类。而且,如今的世界,还是以真核生物为主体——人的细胞就是真核细胞。 那么,上古之时,导致那一场大瘟疫的病毒,让他的基因发生了细微的变化,也就不是不可理解的了。而基因的变化,会导致生物体本身的机能,发生重大的变化。在被上古那莫名的病毒感染后,他的身体机能重构,变得身强力壮,思维敏捷,寿命悠长,就成为可能。 这些书籍之中,还给樊尘提供了另一个观察世界的角度——如果把视角放到自然界的宏观位置上去看,那么,病毒客观存在的作用,绝对不是弄死一批人类,或者弄死其他某种生灵,而是一种跨越个体、跨越物种的自然界生灵交换基因的媒介! 这种媒介,可以使得病毒携带着基因,让基因实现跨物种的交流! 当然,病毒这种生命本身,也有其独立性。病毒以及病毒携带的基因,既可以作为一种生命,在生命体中,接受和传播基因,并进行繁衍和异变。也可以作为一堆生物大分子,在自然的条件下,与其他生物大分子发生一些化学反应。 从而导致其本身的异变!而这种异变,更是随机的、肆意的、不可控、却又极为奇妙的! 而这些化学反应,如此常见。甚至是地球生命起源的基础! 因此,在樊尘看来,这应该是一种超乎于物种之上的快速异变和进化的自然机制! 因此,即便自然界某种生物并没有进化出超越其他物种的某个基因片段,但不等于说病毒作为一堆生物大分子,在自然界中的异变,不会导致其携带的基因片段后来居上迅速的超越生物缓慢进化而得来的基因片段! 虽然这种基因的进化机制,只是樊尘根据他所阅读的书籍上的知识,构建的假设。 但在这个假设构建起来之后,樊尘发现,这个假设虽然目前没有科学实证,也没有实验检验,但却有极大的实现可能。从理论上来说,完行得通! 如果真有这么一个基因片段产生,那么这个已经超过了生物进化速度的基因片段,在病毒感染了其他生物之后,这些被感染的生物,还不知道会产生什么变化! 在这个基因进化和传播的基础上,即便是地球上原本没有什么超常生物,也可以不遵循现有的进化规则,凭空生出一些超常生物来! 比如说,樊尘自己,以及当年上古时的那些变异后,有诸多奇特能力的人类和种种奇异生灵。 只不过,目前无论是生物学界,还是医学界,都不认为生物的基因是可以随意改变的,一旦生物的基因改变,那么后果就会极为严重,轻则生病,重则死亡。比如说,在人感染了流感病毒之后,细胞内因为有流感病毒存在,所以细胞内的基因表达也因此改变,而感染者的种种身体机能,也随之改变。 感染了流感病毒的人,轻则被唤起免疫系统,感冒发烧。重则引起身体的其他并发症,导致脏腑器官机能的变化,就此死亡。 从这些案例来看,以病毒为媒介的基因交换,和基因改变,远比生物本身的生育和繁衍之中,代际的基因变化,要迅猛很多。对生命体本身的伤害,也要剧烈许多。 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外界基因突然介入导致的生命体的基因变化,结果只有两种,要么,就是生命本身的免疫系统,战胜了病变的那一部分,逐渐病愈。身体内的基因,不会真的发生变化。要么就是身体机能变化的太过剧烈,就此死亡。 两种结局之间,基本上不会有什么中间态。 樊尘却知道,或许,中间态的存在不无可能。 比如说,生命体被某种病毒感染,身体的某些机能因为基因的改变,发生变化。但是,这种身体机能的改变,却在人体承受的范围内。那么,虽然会引起身体免疫系统的反应,但或许在浑身的基因改变之后,免疫系统就终会平复下来。 而且,由于病毒的传染,浑身的细胞,都会被这一段基因改变,细胞内的遗传基因结构,或许,也因此改变了。也就是说,这个生命体的基因虽然变异了,但却并没有死! 这应该算是一种生物的进化!但却不是进化论中,惯有的生物代际之间,遗传机制导致的缓慢进化!而是一种偶然的、发生在生物个体之中的基因进化! 樊尘想这应该就是上古时,他身体变异,长生至今的根本原因所在! 第四十四章 疯狂看书 明京大学的图书馆,在华夏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其中的图书,浩如烟海。对于寻常人来说,根本就无法计量。这些图书,被堆砌在明京大学的图书馆中,于人可见与不可见处,散发着幽微的气息,一点一点的积聚起来,便成一股浩瀚的文华之气,和持久不散的墨香。 樊尘的看书速度极快,在身体变异之后,他不但能够以超乎常人的速度的阅读完一本书,而且还能过目不忘,并且能够迅速的找出重点,消化,理解,吸收书中的主要内容。在看书的时候,樊尘仿佛从这个世界中抽离出去,眼前尽是天地大道,圣贤言语。 可在面对这浩如烟海的书籍时,樊尘还是觉得力有未逮。一个书架的书,就够樊尘看好几天了。每天樊尘基本上都会看书看到深夜。回宿舍的时候,但见得纷纷坠叶飘香砌。夜寂静处,月华如练,照耀千里。 樊尘如此苦读,明京大学图书馆中,那些与生物学有关的,允许普通学生外借的书,很快便被樊尘读完。 这倒不是说樊尘把每一本书都看了一遍,众所周知,无论是哪个图书馆里的书,都不太可能每一种只进一本。一个书架上,经常有好几本一模一样的书。 就算是两本不同的书,在涉及同一个专业,同一个时代的时候,其内容上,也经常会有大量的重复。就算是一些专业性极强的生物学专著,因为会引用相同的论文和经典著作,表达相同或者相似的观点。也会有大量的内容重复。 所以,樊尘看书的速度,变得越来越快!很快,那些可以公开借阅的,和生物学人类学相关的书籍,就被樊尘看了个遍。再看下去,也很难吸收到什么新的观点和知识了。 而此时,樊尘对于基因和变异的思考,只不过是形成了一个模糊大略的轮廓而已。有太多的细节需要填充。樊尘非常想知道——人体中的那些基因片段,究竟代表了什么?该如何解读?又如何表现? 每一个身体机能的形成,在基因层面,究竟是如何构成的? 虽然目前人类基因组计划,已经测定了测定组成人类染色体的三十亿个碱基对组成的核苷酸序列,将人类基因组图谱绘制了出来。但是,这也只相当于将一部长达三十亿个字的鸿篇巨著的每一个字都辨别了出来。 但却根本不理解每一个由基因构成的、字的具体含义,更加不知道每一个由基因片段构成的词组,每一句话,每一个完整基因组的具体意思。也根本不理解,构成整个基因的语法是什么! 也根本不可能通过改变整个基因结构中的某几个基因,精确的改变某个生命,生命机体的变化。 更遑论用这些基因片段,直接组成一个生命了! 如今的人类,相当于只打开了一扇通往未来的大门,虽然瞥见了门后无限美好的风景,但却没能找到通往未来的每一级阶梯,究竟在哪。 而一旦踏上了这个阶梯,人类就算是对于基因和生命,有了本质的理解,就算是真的拥有了和生老病死对抗的本钱。 几乎所有最顶尖的生物学家,都在研究相关的课题,并试图解开这个形成了数十亿年的谜题。不过,到目前为止,人类显然无法在短短的时间内,理解这生物数十亿年演化历程中形成的至高奥义。 而所有与这个课题相关的实验成果,都是世各大顶尖的实验室顶尖的机密。为了得出相关的成果,怕是不知道花了多少钞票。而这样的成果,甚至能够决定一国之兴衰成败。其影响只巨大,完不亚于远古人类,掌握了火焰。 也只有一些世界级的科学杂志上发表的某些论文之中,才能找到一些与这个课题有关的蛛丝马迹。樊尘想要研究这个课题,只看一些基础的书籍,显然是没用的。他必须涉猎更多更前沿更尖端的生物学知识。 不过,明京大学和其他一些大图书馆一样,真正对外开放的,能够随意借阅的书籍和资料,只是所有资料和书籍中,很少的一部分。绝大多数的书籍,明京大学是不外借的。 别说外借,一般人甚至连有什么书不外借都看不到。根本进不去真正的书库。 而且,越不外借的书,越是珍贵典籍,越是好书!越是值得珍藏的东西!谁见过图书馆向普通人外借那些难得一见的线装本典籍?又或者一些难得的内部资料? 这些珍贵的资料和书籍,都必须要有一定的级别,或者经过相关的严格程序才能借阅。那些允许外借的书,基本上都是市面上常见的大路货色。在借阅的过程中,就算是有所损伤,也完不需要心疼。 通过一些渠道,完可以得到及时的补充。 而这些书和资料,以樊尘的身份,是绝对借不到的。就算樊尘获得了明京大学一些特殊的奖学金,并被许诺本硕博连读也没用。明京大学这种惊才绝艳的学生,数以千计。而且,源源不绝。 这要是人人都来借这些书,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些珍贵的资料和典籍,就会被翻烂了。所以,除非是教授以上级别,才能随意借阅这些珍贵的资料和书籍。其他人,除非是确定要看哪本书,然后再找教授出具相关的介绍信,才能经过严格的程序借到。 樊尘想要像在普通借阅区那样博览群书,恐怕不太可能。 樊尘想了不少办法,找了不少教授,都没法搞定。被拒绝了几次之后,一个人坐在图书馆里,有些郁闷。想着实在不行,就想办法避开那些监控摄像和巡逻保安,自己一个人溜进图书馆里,想怎么看怎么看。 想来,只要他小心一些,那些巡逻和保安也抓不住他。反正他也不把书带走,就是偷看一次,也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正胡思乱想间,一个娇小的身影,抱着半人高的一摞书,在樊尘的身边停了下来。 第四十五章 图书管理员 樊尘瞥了这个人一眼,有些惊讶:“乔微微,你怎么在这儿?” 乔微微把手头的书,往身边的桌子上一放,喘了几口气,擦了擦额角的汗,对樊尘道:“我在这打工。” 樊尘:“打工?” “就是在图书馆里,帮着整理图书,打扫卫生之类。” 樊尘:“哦?”明京大学图书馆内的藏书,浩如烟海,各类书籍资料,加起来有近千万册。这上千万册图书的存放,归类,保养,和其中一部分书籍的外借与入库都需要不少人工,工作量一点不小。 仅凭那些在编的工作人员,根本忙不完,就算是加上那些专门干活的合同工,也忙不过来。而且,招聘合同工本身也是一件费心费力,极为消耗人力成本的事情。 所以,明京大学图书馆,每年都会找一些明京大学本校的学生兼职。而使用这些兼职学生的人力成本极低,只需要发一些学分,和为数不多的兼职工资即可。当然,除了学分和兼职工资以外,这些来明京大学图书馆兼职的学生们,还会享受到一些普通学生享受不到的隐形福利。 比如说,可以有机会看到许多并不外借,不对外开放的资料。可以有机会接触到许多华夏顶尖的学者,并有机会和这些学者们拉上关系。一旦某个学生被某一个领域的大牛看中,被拉进某个课题的研究组中,那以后无论是考研究生,考博士,还是从事学术研究,就会是一片坦途。正所谓,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而且,明京大学图书馆这种地方,经常被认为是祥瑞所在之处。当年独立寒秋的二十八画生,在明京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就是由其师长举荐提点,在明京大学的图书馆中,当图书管理员。每天登记新到的报刊和阅览者的姓名,管理十五种中外报纸。月薪不过八元而已。当年明京大学教授的月薪,却有二百元之多。 虽然当年二十八画生在明京大学图书馆时,颇受冷遇,但却就此与明京大学中许多天资卓绝的人才相识,这些人才,都是当年的一时之选,名留后世。 也正因为看过了明京大学图书馆中的诸多书籍,遇到了这些堪称一时之选的人才,二十八画生才有后来的宏图伟业。图书管理员这个职位,也成为江湖传说。后世之人,但看在二十八画生的颜面上,也会对明京大学图书馆客气三分。 明京大学的这些学生,一个比一个聪明,对于从事这种传奇职业的机会,自然不会轻易放过。每年明京大学图书馆招的兼职学生的数量都非常有限,但是,报名的人却非常多。竞争非常激烈。 但凡能在明京大学图书馆里做兼职的学生,总有那么一些过人之处。或者是家世,或者是智商,或者是钱财,或者是学识。不一而足。 樊尘知道明京大学图书馆要招兼职的信息,但他最多算是个成绩不错的普通学生,在明京大学,一无根基,二无人脉,甚至连建一间小实验室的钱都没有,根本就没法其他人竞争。所以,也就懒得去竞争了。 对于樊尘来说,汲取这个时代的诸多知识,探寻自身基因内的奥秘,才是最重要的。却不料,如今的华夏,也并不如网络时代许多人所宣扬的那样知识廉价,俯拾即是。真正能够决定一人生死,决定一国兴衰的知识,反而被限制的比以往更加严密。寻常人根本连这些知识的蛛丝马迹都触碰不到。 倒是乔微微这个家世极为普通的姑娘,能混进这些在明京大学图书馆勤工俭学的学生中,让樊尘非常意外。前朝时,有皇城根儿下无凡人之说。明京城内,那些看似平凡的普通百姓,说不定就有几个勾连着朝堂的亲戚朋友。却不想,如今还是如此。 樊尘想在不惊动旁人,遵循这个世道法度的前提下,看一看那明京大学图书馆内,并不外借的书,看来还要着落在这乔微微身上。 樊尘笑道:“没想到啊!我居然还认识个二代!能抱大腿么?” 乔微微脸色发红:“别胡说,我哪里是什么二代,就是张阿姨觉得我还行,才让我来兼职的!” “那你能帮我问问,图书馆里还缺人么?能不能算我一个?我觉得这活儿不错,既能看书,又能挣钱。” 若是旁人开口,乔微微肯定是不会搭理的。这个年头,最值钱的就是人情。她从小和张阿姨认识,张阿姨也待她不错,可这不等于说她可以随意和张阿姨提要求。 可樊尘不同,且不说在实验室里做实验的时候,帮了她不少,就是上一次在紫烟山,帮她捉住了那条白眉蝮蛇,也等于救了她半条命。英雄救美的段子,至今还流传在生物系那帮八婆的嘴里。按照那帮八婆说,这事儿放在一百年前,她乔微微就该以身相许。 不过,樊尘却并未曾恃恩挟报,平常遇见,也只是打个招呼,不咸不淡的聊两句而已。这还是樊尘头一回开口请她帮忙,乔微微无论如何,也不好意思开口拒绝。 乔微微脸色有些发红,对樊尘道:“那、那我帮你问问。”然后就抱着那一摞书跑了。樊尘见乔微微的神色,放下心来。这应该是个可以托付事情的姑娘,还没有染上这世间油滑的气息。 乔微微把那半人高的一摞书,按照图书馆的管理标准,一一归类放好后,就去了明京大学图书馆后面的办公室。敲了敲门之后,听见里面说了一声进来,便推门而入。一个五十多岁,气质温和的女人,看见乔微微进来,笑道:“微微来了?有什么事儿?” 乔微微道:“张馆长,我想问问,咱们图书馆还能招人进来吗?” “微微,我都说了多少次了,不用叫我张馆长,多生分啊!叫张阿姨!” “哦,张阿姨……” “你怎么问起兼职这事儿了?是有同学想来图书馆兼职?人情都托到你这儿来了?是什么人啊?” 第四十六章 张阿姨 乔微微的家世的确非常普通,不过,承蒙其祖上余荫,在明京的二环以内,有一套四合院,自打出生就住在胡同里。而这四合院的胡同,可是如今华夏房价最贵,达官显贵最多的地方。 虽然乔微微家里的亲戚们不争气,没一个有出息的主。可不代表周围胡同里的人,都没出息。乔微微认识的这个张阿姨,就是和乔微微住在同一个胡同里。两家的距离极近,关系也不错。乔微微算是张阿姨从小看着长起来的。 这张阿姨要远比乔微微的父母有出息。在当年华夏高考重新开始,连大学生都是凤毛麟角的时代,这张阿姨愣是凭借着自身苦学,先是考上了明京大学,然后又读了研究生。因为成绩不错,还曾公派出国学习过很长一段时间。 凭借着这些资历,这张阿姨留在明京大学,负责明京大学图书馆的一些管理工作。清闲安稳,舒舒服服的过了大半辈子。而乔微微这个小姑娘,在张阿姨看来,生性和那些整天游手好闲,四处胡侃的明京少年完不同。性情温和,且聪颖好学。是个人品贵重的姑娘。 这样的小姑娘怎么会不让人喜欢,十几年相处下来,张阿姨差点就把乔微微当自家的亲生闺女了,闲下来的时候,没少教导乔微微。乔微微能成为学霸,考上明京大学,乔微微父母的功劳,顶多占两成。倒有八成是因为这张阿姨平日里的教导。 至于在明京大学图书管理,给乔微微安排一个兼职,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这张阿姨熟知乔微微的秉性,今天见乔微微的神色,就知道乔微微有些不对头。不过几句话,就问到了点子上。 乔微微脸色发红道:“就是一个同学。” “哪一级?哪个系的?” “就是和我同级,生物系的……” “学习怎么样?” “比我好。” “身高多少?” “一米八多点。” “男生女生?” “男生……” 张阿姨恍然一笑:“哦……”她这一番提问的速度极快,根本就没给乔微微留下思考和编谎话的时间。所得到的答案,自然真实可信。而这应该是乔微微第一次因为男生的事情来找她。看来这个男生,在乔微微的心里有些分量。 乔微微被轻而易举的套出话来,脸色变得越发红润。 张阿姨把乔微微拉到的椅子上,问道:“来来来,跟张阿姨说说,想要到图书馆里兼职的是个什么样的男生,我家微微可不会为了一般的男生脸红……” 乔微微这个连早恋的经验都没有过的学霸,论社会经验简直就是一张白纸,被张阿姨敲开一个口子之后,又哪里守得住什么秘密。于是,乔微微从开学时候遇到樊尘开始,到帮樊尘送拍野山参,再到军训拉练的时候,樊尘徒手捉住白眉蝮蛇,救了她半条命,再到后来成为实验室里的搭档,事无巨细,娓娓道来。 细细说起来,乔微微心中也不由得生出一股奇特的感觉——原来,不知不觉之中,她和樊尘已经经历了这么多事情。 这个眉眼通挑的张阿姨,看到乔微微诉说中的神色,又哪里不知道乔微微是怎么想的。心中略微感叹。仿佛是看见了自己的当年。 听乔微微说完,张阿姨道:“听你说了这么多,这个男生应该还不错。你把那个男生叫过来吧,我面试一下,如果不错的话,我就让他做这个兼职!” “真的?” “当然是真的!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嘛!” “才不是呢,张阿姨……” 乔微微把樊尘叫到这个张阿姨的办公室,张阿姨看见樊尘,感觉有些熟悉,心中恍然——原来是他! 张阿姨与樊尘并不相识,不过,身为图书馆的高层管理人员之一,张阿姨也少不得在图书馆中出来进去。樊尘最近在图书馆里待得时间又长,这个张阿姨最近在图书馆里,常见樊尘捧着一本本生物学专著,翻的飞快。仿佛在查找着什么资料。 周围的嘈杂,完不能扰乱其翻书的节奏和速度。仿佛从这个世界中抽离出去,与身边的人和事,保持着一步之遥的距离。 腹有诗书气自华。长身而立,容颜俊秀,神情专注的翻着书的少年,自然便有一股与众不同的气质,更遑论樊尘还有无数岁月的经历和学识作为积累。 这样的少年,就算这个张阿姨,也要多看两眼。想着这是谁家少年,如此不凡。也无怪乎微微这个一向脸皮薄、胆子小、不愿意麻烦别人的姑娘,能看中眼前这个少年。居然为了这个少年,求到了她这里。 虽然知道这个少年不凡,可张阿姨还是想抻量一下,眼前这个少年的斤两,在樊尘向她问过好后,张阿姨道:“我听微微说你学习不错,见识不凡,想要到图书馆里兼职。可图书馆里,不收闲人。你想来兼职,就要有相应的能力或者资源,明白么?” 樊尘点点头:“自然如此。” 张阿姨道:“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有什么与众不同的特长,可以让你胜任这个职位?” 樊尘想了想道:“记忆力好算么?” “记忆力好……当然也算,不过,能考上明京大学的学生,即便是通过加分进来的,学习成绩也都很不错,记忆力也都很好。你的记忆力好,又能好到什么程度?” “好到什么程度?应该是过目不忘的程度吧!” “……过目不忘?怎么个过目不忘法?看过的每一个字都能记住么?” “这个倒是做不到,如果在短时间内看太多内容,也只能记住个大概而已。但如果只是看万八千字,记忆的精准程度,就会非常高。我觉得,这个技能对图书管理工作,应该有不小的帮助。” 张阿姨在明京大学这个华夏的顶尖学府,学习和工作了这么多年,见过无数惊才绝艳的天才。但这些天才中,真正能够做到过目不忘的,也不过只有一手之数而已。 第四十七章 卓尔不群 这些人,才算是真正的天纵之才!眼前这个少年,竟有如此才华? 张阿姨道:“那我出个题目,测验一下你的记忆力,可以么?” 樊尘道:“当然可以。” 张阿姨从身后的书架上抽出一本几年前流行过,她日常用来打发时间的小说。递给樊尘,问道:“这本书你看过么?” 樊尘摇摇头道:“没有。这本书好像比较有名,不过跟我的专业没有太多关系,我就没花心思去看。” 张阿姨道:“无论你看过没有,都不重要。就算你以前看过,能够背诵,也能证明你过目不忘的本事。你现在看一遍这本书前三十页。限时半个小时,然后我随机抽选其中的段落提问。” “如果你能复述其中百分之五十,就算你过关。” 看这本流行小说的排版印刷方式,前三十页大约有三万多字。一般人的阅读速度,也不过每小时五六万字而已。也就是说,换个智商普通的人来,半个小时的时间,甚至未必能将这三十万字通读一遍。 而在看一遍之后,能对其中一半以上的字句有相对清晰的记忆,就绝对是天才中的天才。普通人绝对望尘莫及。 樊尘接过书,说了声:“好!”然后翻开书,以一个固定的节奏和速度,将这三十页的书,一字一句的看过去,一页一页的翻过去。二十多分钟后,樊尘便对张阿姨说了一声:“我看完了。”便把书还了回去。 张阿姨问道:“你准备好了吗?我开始提问了?” “准备好了,问吧!” “那你先把第一页的第一段完整的复述一遍。” “序:柒种,1、这是一本以真实地点为背景的长篇小说。既是小说,说明它完来源于虚构。因为虚构,地点产生新的暗示。仿佛所写的此地,另有他方。它和真实的关系变得微妙。涉水而过,投奔岸的另一边……” 樊尘非常轻松的将第一页上的文字,一字一句的背诵出来。对于基因异变过的他来说,过目不忘真不是太难的事情。而且,他也不是这世间,唯一一个能够做到过目成诵的人。许多有奇遇的人,都可以轻易做到这一点。樊尘就曾见过一个被雷劈了以后,侥幸活下来的人,能够轻而易举的将《四库书》记得一字不差。 可樊尘的背诵,却让张阿姨听得心神震动——眼前这个少年,究竟是怎样的天才!居然真能做到这传说中才能做到的事情。 樊尘背到一半的时候,张阿姨喊了一声:“停!把第八页背诵一遍!” “第八页是空白!” “把第二十九页的前两段背诵一下!” “……已经是卓尔不群的少年,五官清秀,身上的蓝色卡其布长裤,白衬衣,球鞋,更显得干净妥帖。一双黑眼睛如有千言万语,低垂下来的时候,睫毛像阴影覆盖,不流露任何心绪。他的内心,有一处寂寥的小天地,只用来自我沉醉。课余骑着自行车去市立图书馆看书。每周都去借书,翻阅科学画报杂志,借厚厚的《欧洲文明史》。在那里可以一直坐到有人过来催促离开。” “记得每次在图书馆消磨时间,门外倏忽间天色已黑,空中星光闪耀。他带着书,骑上自行车离开,一段上坡路,骑得快而迅疾,仿佛拼了命一样。下坡的时候,两旁的香樟树被惊动,叶子纷纷坠落,清香扑鼻。他闭上眼睛,张开手臂,任车子带着身体飞速下滑。风在耳边呼呼生响。此时才觉得胸中酸楚,眼中似有泪意。额头上都是汗水。……” 樊尘入世不过几个月,注意力都在这二百年科学技术的发展上,并没有看过太多的小说。看过的几本小说,也并没有吸引樊尘的能力。倒是这一本樊尘从未看过的《莲花》,让樊尘觉得不落俗套。 而乔微微的这个张阿姨让他背诵的这一段,虽然与他的心境不同,但仿佛他近日生活起居的侧影写照。似乎别有深意。 这一段背完。张阿姨语气莫名的赞叹道:“樊尘,你的才能确实值得让人刮目相看。不过,我还有一个疑问——凭借你的才能,在哪都能找一个不错的兼职,获得一份不错的收入,为什么非要来图书馆做一个每月只有千八百块钱工资的兼职?” 樊尘道:“别的地方,没有这么多书!我要看书,而且是看那些图书馆里,并不外借,寻常学生借不到的书籍和资料。您也知道,想要借阅这些书籍和资料,需要很严格的手续和规定。除了内部工作人员之外,根本没有其他接触到这些书籍和资料的途径。没有办法,我只能来做兼职了。” 张阿姨恍然觉得看到了一条因为未逢风云,还在池中浮潜的龙。知道樊尘日后,必定不凡。这样的人物,与其等他成名后锦上添花,还不如在其未曾发迹之前,先结下一份人情和因果。 有了这一份人情和因果,以后的回报,怕是极为丰厚。正如当年提点二十八画生的前辈一般,即便生前未必有富贵荣华,死后却是名留后世,福荫子孙。 张阿姨道:“难得你有这份儿心。既然如此,看在微微的面子上,我也不好让你去做一些普通人都能做的事情。以后你就和微微负责帮着图书馆里的员工,整理一些内部资料和书籍吧!我给你进入这些资料室的权限。” “你的工作内容,就是根据这些书籍和资料的内容,将这些书籍和资料,按照图书馆书籍摆放的规则,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留待以后查阅。” “樊尘同学,你能做好么?” 樊尘知道这就等于拿到了进入明京大学图书馆内部,各种不对外开放的资料室的资格。从今以后,明京大学图书馆内的诸多旁人难以借到的图书和资料,都会对他尽数开放。他终于有了窥见如今这个时代,文明巅峰的机会。 这个人情,算是欠大了。 樊尘一躬身道:“谢谢张老师!” 第四十八章 拍卖会 明京此处,从明朝朱棣迁都于此之后,便成为天下一等一的繁华之处。时至如今,仍旧如此。根据樊尘的人生经历,其实这个时间,还可以再向前推百余年。元朝大都就在如今的明京。 可元朝上层在战败之后,不得已离开华夏北迁时,曾放了一把大火,把元朝近百年的积聚,烧了个一干二净。若是当年的那些街巷,那些宫阁楼台,典章文物留下来,如今的明京怕是还会繁华数倍。 在明京这种繁华之地,藏龙卧虎。富贵之人,不计其数。钱包拍卖行的生意,之所以能在这些年做的越来越好,规模做的越来越大,除了自身的经营理念得宜之外,最关键的就是坐拥这些聚集在明京的、有钱有势的客户。 这些客户,或低调无比,或名扬华夏,都不是凡人。这些人的需求,也和普通人不一样,对于普通人来说,比较珍贵的东西,在这些人眼中,大多只是寻常事物。根本不能引起这些人的兴趣来。 这些客户,虽然是钱包拍卖行的客户,可也是其他拍卖行的客户。钱包拍卖行,为了搜罗拍品,维系客户,暗中不知费了多少心思,花了多少钞票。像今日这般,不需要费心邀请,就有客户源源不断而来的拍卖会,钱包拍卖行的工作人员,还是第一次经历。 而钱包拍卖行包下的这处,作为拍卖场的明京知名的五星级酒店、能够容纳上千人的会客厅,如今竟是有些不够用。还是钱包拍卖行的经理,现场紧急撤掉了一些不太重要的装饰,又添加了几排椅子,才勉强够用。 和以往那种客户坐的稀稀落落的景象,完不同。 钱包拍卖行的经理,仔细的核对了一遍到场的客户名单后,发现那些被钱包拍卖行重点维护的重要客户,居然来了七成多!这个维持现场的经理,有些惊讶,心中猜测——这场拍卖会究竟是哪一件拍品,居然能引起这么多人的重视? 钱包拍卖行这一场秋季拍卖会,征集到的好东西不少。虽然都是杂项,可也是杂项中的精品。有几个鼻烟壶,是前朝宫中的旧物。而有一个香薰炉,竟是明末的东西。这几样东西,让现场在座的一些收藏的大大小小的富豪们兴奋了一下,但绝大多数人,却根本没有任何出价的意思。 直到最后压轴的拍品,那一棵不知道谁送拍的、有二百年年份的野山参出现,才让场骚动起来。 拍卖师介绍道:“二百年人参一棵,有枣核艼,枣核艼重量据估算不超过人参主体的百分之三十。人参主体呈黄白色,颜色纯正,有光泽。形状完整,腿分裆自然,整体疤痕较少。参须细长疏落,柔韧不脆。出土的时间不长。” “野山参一般生长在海拔一千米到两千米左右的原始高山森林中,华夏的白山黑水,以及周边的山脉,是其主要产地。” “如今,华夏每年采挖到的野山参,鲜参重量,不超过一公斤。三十年以上的野山参,就是难得一见的珍品!这棵人参的参龄,达到二百年以上,其净重达到六十六克,折合鲜重二百七十余克。仅次于八十年代,在白山黑水之间,发现的那棵鲜重达二百八十五克的野山参参王,价值不可估量!” “起拍价三百万!请出价!” 钱包拍卖行知道这一次能收到一棵二百年年份的野山参参王做压轴拍品,极为不易,所以,前期也做了不少工作,光是拍品的铜版纸宣传册,就印了将近十万本!除此之外,更是在华夏以及国际上一些富豪云集的大都市进行了多次拍品的巡回展览。 虽然这些一掷几百上千万华夏币的高端拍卖会,不是一般人能参加的,这些拍品巡展的消息,只在一些小圈子里流传,但还是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这一次来参加拍卖会的富豪中,有一些并不是那些大隐隐于明京的有钱人,而是从其他地方赶过来的富豪。 有道是,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这些能够随便一掷千百万的富豪们,手中的资源和钱财,又何止千金?这群人,算是最惜命,最怕死,最想活得久的。但凡听说有什么可以延缓衰老,保持健康的东西,绝对会一拥而上。 有不少富豪,为了延寿可以坐飞机去国外,花几十万打一针不知道究竟有用没用的针剂。又或者花高价买一些从实验室流出来的,还不能量产的药剂。在有拿下一棵可以延寿保命的二百年野山参的机会时,又怎会轻易放过? 在拍卖师喊出三百万的底价后,在座的富豪们纷纷举牌,这株野山参的价格,就如同坐了火箭一般一般,飞速上涨了起来。 “三百二十万!” “三百五十万!” “四百万!” “……” 加价的速度之快,让人瞠目结舌,出价的人,显然在拍卖会之前,就确定了要出手,并在心中给出了一个能够接受的价格。所以前期加价加的非常痛快随意。 在场的几个跟随长辈来的年轻人,见这野山参的价格,涨的如此之快,不由得瞠目结舌。相互之间,交头接耳道:“人参这东西真这么值钱?难道真是网文里写的那种修仙用的灵药?这价格,都赶得上我攒了好几年零花钱买的兰博基尼了!” 其中有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子,为了今日的拍卖会,找了不少资料,说道:“这个拍卖底价,其实不算高。钱包拍卖行还是格局小了一点,低估了这野山参的真正价值。五六年前,一棵三十克左右的百年野山参,就能拍出三百多万的价格!” “有一棵三百多年的野山参参王,体量将近七十克,在人参拍卖会上,更是拍出了一千万的价格!” “这还只是五六年前的价格,去年一棵重六十克左右,参龄估计有一百八十年左右的野山参,拍卖成交价便达九百万。钱包拍卖行这次搜罗来的这棵人参,比去年的那棵人参还要好一些。想来成交价,应该至少在千万以上。” 第四十九章 能修仙? “听说,那棵三百多年的野山参,在被买回去之后,便入药了。三百年的野山参,的确药效强劲,据说愣是让一位老人家多活了好几年!如今仍然在世。对于咱们来说,家里的老人在世一天,就能多享一天的福荫。生意也会好做不少。与这些好处相比,一千万又算什么!” 一群二代听得面面相觑,如今华夏传统医药行业式微,他们平日里,何曾对中医药有过兴趣,最多也就是知道人参是一种不错的保健品,老人家都很喜欢而已。 那个买了兰博基尼的年轻人惊叹了一声:“这草根这么值钱!” 几个年轻人旁边坐着的一位中年富豪,带着一位专精华夏医药的顾问,一同来参加拍卖会,听见这几个年轻人的惊叹,回过头来。他和这几个年轻人的长辈,都算是一个圈子里的,也算老相识。 这几个年轻人见这中年富豪回过头来,纷纷招呼道:“王叔好!” “王叔也对这人参感兴趣?” 这姓王的中年富豪笑了一声,对这几个年轻人教训道:“你们几个,别在这儿胡说八道,给家里丢人。”说话间,这中年富豪招呼了一下他带来的顾问道:“李先生,你给这几个小子讲讲人参的源流。别一直拿着宝贝当草根!” 这李先生应了一声,对这几个二代们低声说道:“其实,人参的药性和作用,在华夏诸多古典文籍之中,早有相应记载。” “《神农本草经上经》记载——人参,味甘微寒。主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久服,轻身延年。一名人衔,一名鬼盖。生山谷。” “《名医》曰:一名神草,一名人微,一名土精,一名血参,如人形者有神……” “《本草纲目-草部第十二卷-人参》记载——人薓,年深,浸渐长成者,根如人形,有神,故谓之人薓、神草。薓字,从浸,亦浸渐之义。薓,即浸字,后世因字文繁,遂以参星之字代之,从简便尔。然承误日久,亦不能变矣……” “《别录》一名人衔衔乃字之讹也。其成有阶级,故曰人衔。其草背阳向阴,故曰鬼盖。其在五参,色黄属土,而补脾胃,生阴血,故有黄参、血参之名。得地之精灵,故有土精、地精之名。” 虽然如今华夏的医药之血没落,但华夏的文明毕竟与西洋学术有些不一样的地方,其根脉传承,不算完断绝。这位李先生将华夏古医药典籍中,有关人参的经典段落信手拈来,满口之乎者也,听得这些平常只知道玩儿车玩儿表的二代们,满头雾水,不明觉厉。 那个买了兰博基尼的年轻人,听了半天,憋出一句来:“也就是说,这东西真能修仙?” 这一句话,有如惊雷闪电,让旁边那些年纪不同的富豪男女们,失声而笑。搅得这拍卖会的气氛,都变得欢快起来。 那个李先生憋着笑道:“古代的传说,和近现代的许多小说传奇之中,确实有一些相关的传说。人参这种药材,因为药效神异,经常被认为乃是天地灵气的积聚。与朝暮云霞有关,与漫天星辰有关,与日月往来有关。” “《礼斗威仪》云∶下有人参,上有紫气。《春秋运斗枢》云∶摇光星散而为人参。人君废山渎之利,则摇光不明,人参不生。观此,则神草之名,又可证矣。” “在一些传说之中,这些禀天地灵气而生的人参,甚至能化成人形,成为精怪。《范子计然》云——人参出上党,状类人者善。刘敬叔《异苑》云——人参一名土精,生上党者佳,人形皆具,能作儿啼。……” “《广五行记》中有一则传说记载的更是详细——隋文帝时,上党有人宅后每夜闻人呼声,求之不得。去宅一里许,见人参枝叶异常,掘之入地五尺,得人参,一如人体,四肢毕备,呼声遂绝。观此,则土精之名,尤可证也。” “时至如今,白山黑水之间,仍旧有人参娃娃的古老传说,绵延不绝。当然,这人参是真能延年益寿,在古人看来,或许这就算是修仙了。毕竟,神仙和凡人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长生!” 话说到此处,这株二百余年的野山参,已经加价上百次,被抬到了八百多万!虽然,在价格被抬到高位后,加价的速度,已经逐渐慢了下来,不再三五十万的往上抬价,加价的幅度,变成了三万或者五万。 虽然许多人心里都明白,这个价格根本没有到顶。但是,也没人愿意出个高价,被人当成冤大头。 而且,华夏的富豪数量,终究有限。根据去年的统计,华夏如今身家过亿的家庭,只有十二万户。如果资产核算到个人,这个数量,还要锐减!如今华夏,个人资产过亿的,恐怕还不到十万人。按照十几亿的华夏人口算,真的可以算是凤毛麟角,连万分之一都不到。 虽然在统计了房子、车子、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外汇资产、信托资产、存款、基金、偿付式保险、股权、现金、期权计划资产、收入、专利费用、经纪收益等等产业之后,华夏的千万级别以上的富翁,已经超过了二百万人,按照华夏的人口算,几百人中就有一个。 但这些所谓的富翁,其实不过是衣食无忧,财务自由而已。 这些人,根本不可能花副身家,去买一棵人参。哪怕这棵人参能够延年益寿。能掏得起这个钱,有上千万流动资金的,总资产至少要有数千万!等这棵人参的价格涨到八百万之后,在场的富豪们,有一些流动资金不那么富裕的,已经快要撑不住了。 拍卖厅的一个角落里,有一老一少,正在低声嘀咕着。 那个少年满脸灰白色,问身边留着长胡子的老者道:“师傅,真要加价拍下这棵人参么?咱们的流动资金,已经要见底了,真要拍下这棵人参,师兄弟们就要喝西北风了……” 第五十章 奇特气息! 这位留着长胡子的老者,一副仙风道骨的做派,气质出尘。远比许多武侠和仙侠电影中那些演员,更像是门派长老。这老者的神色,倒是比这少年镇定许多,一边用手梳理着自己的长胡子,一边对旁边的少年说道:“喝西北风倒是不至于,实在不行,我就把在明京的房子押出去,想来怎么也够了!” 他旁边少年:“啊?要押房子?师傅!不就是一株二百年参龄的野山参么?如果说珍贵,也确实少找,但对于咱们来说,也没那么贵重吧?我记得,门派里不是还有一棵一百七八十年参龄的野山参么?怎么也不至于为了这棵人参押房子吧?” 这老者轻拍了这少年一巴掌,道:“押房子又怎么了?我等修道中人,难道还要留恋这尘世中的金银财富不成?而且,一套房子又算得了什么?等为师突破了眼下的境界,还不能挣回来一套房子?” “这棵人参能帮师傅破境?不是说,至少要五百年以上年份的灵药,才能帮到师傅么?这株人参不才二百年参龄么?” 这老者叹息一声,对这少年道:“如今这个时代,森林面积越来越小,野生植被越来越少,人类的活动面积越来越大。原来人迹罕至的地方,如今早已经不知道被人类探索过多少遍了!就算是有什么上了年份的药材,也早被搜罗干净了!为师又上哪去找什么五百年年份的灵药!” “可是,这一株人参却不同!虽然看外表,与二百年参龄的人参几乎一模一样。可是,在钱包拍卖行的巡回预展时,为师却分明感应到,这一株人参中,内蕴一股与众不同的气息!而这株人参,很有可能不是那么简单的存在。” “而是已经有了些许灵性的存在!类似于上古传言的精怪,也就是传说中的人参娃娃!如果为师的感应没错,那这株人参必然是在二百余年中,得了什么机缘,其本身的药性,应该已经不次于上古时存在的那些千年人参!” 这少年的境界明显不够,听得一脸懵逼:“气息?什么气息?” 这老者道:“你还记得祖先堂里供奉的那件旧物么?” “记得,那件旧物据说是从上古封神时代流传下来的,据说是我派祖师留下的,年年都要上香贡奉的……” “等你境界高些,进祖先堂朝觐供奉那件旧物时,你就会感应到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了!这股气息极为玄奥灵动。我派历代祖师探索数千年,终于发现,这股奇特的气息,似乎应该是传说中的精怪之流,才有的气息!” “而这人参本身的气息,居然和祖先堂上,我派祖师留下的那件旧物的气息,极为相似!甚至说,根本相同!” 这少年心中一机灵,低声惊呼道:“啊?师傅,这世间难道真有可以修行幻化的精怪?” “废话!我等能够修行!动物为什么不行?这天地之间,又为何不能有精怪?” “……” 这老者见少年满脸不信的神色,叹息道:“我知道,如今这个时代,再说修行,已经是一件镜花水月之事。我派功法修行,固然可以强身健体,让人活得远比普通人长久自在。但包括我在内,却根本没有什么修行者该有的手段。” “我派如今的门人弟子,完没有传说中,仙人们呼风唤雨吞云吐雾的手段!所以,师傅当年虽然遵从你师祖教导,苦修不辍,但于修行一道,始终是半信半疑,便如同你今日一般。” “直到为师十几年前,突破了先天境界,才感应到这个世界的不同。而在为师继承了本门之后,更发现古籍之中,有关于上古的那些传说,并不都是无稽之谈。至少,上古祖师流传下的典籍是真的。修行也是真的。” “就在二百年前,本门还有一位至少活了三百多年的大能存在。这位大能,据说有通天彻地的手段,当年还曾襄助朱洪武建立大明一朝。直到二百年前,才遁入深山,飞升而去。” “传说中,本门的祖师更是一位长生不老,游戏世间,超脱于远古一众之上的存在!” “为师如今真的很想再进一步,看看自己能否挣脱这幅皮囊先天的束缚。印证那些传说中的事情,究竟是不是真的!若是这棵人参的真的如为师所料,有千年人参的药性,那么,别说押上明京的房子了,就算是把为师的身家性命都押上也值得!” “至于一千万左右的价格,简直就是在捡漏!” 这少年陡然之间,瞥见这宏阔的世界的一角,不由得心驰神摇。心中浮起对于华夏古仙人的无穷幻想——师傅所说,究竟是不是真的? 如果师傅说的是真的,那么“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也应该是真的? “青冥浩荡不见底,日月照耀金银台。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虎鼓瑟兮鸾回车,仙之人兮列如麻”也应该是真的? “朝游东海暮苍梧”也应该是真的? 这世间,难道真有破茧化蝶,挣脱束缚,超脱于众生之上的存在?他如今身在师门之中,也就是说,他也有机会成为那超脱于众生之上的存在?网络小说里的主角,可都是这么写的! 这少年遐思联翩之间,这棵二百余年的野山参的价格,已经被抬到了一千万以上!当此时,这少年的师傅陡然间出价——一千两百万! 一时间,场震动。这个价格,可是刷新了华夏拍卖史野山参的成交价!这个价格,实际上已经有些偏高。许多人都犹豫着要不要出价。而有不少人在看到出价的这个老者的年纪后,选择了果断放弃。 这个年纪的人,对于自身的寿命看的可不是一般的重。谁要是敢跟这个年纪的人抢这棵能延年益寿的人参,说不得就会被人当成生死仇敌。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第五十一章 一千万 樊尘在获得了进入图书馆内部仓库和资料室的权限后,便和乔微微每日泡在图书馆里。白天的时候,樊尘会和乔微微会一起整理图书馆内的书籍,在干活的时候,两个人相互磨合,彼此之间越来越默契。 到了晚上,乔微微回宿舍休息,樊尘却仍旧会留在图书馆里。如果论起读书来,樊尘要远比乔微微和那个张阿姨想的更加勤奋与疯狂。乔微微每天的作息,也不过是宿舍、教室、食堂、图书馆四点一线而已。 而樊尘就要简单许多,只要樊尘愿意,不眠不休,不吃不喝的坚持一两个星期,根本不算什么事儿。至于通宵看书,更是毫无压力。所以,樊尘每天的作息,差不多就是教室,图书馆,教室,图书馆。连食堂都不去,宿舍都不回。 樊尘也懒得解释,让宿舍里面其他几个人,纷纷猜测樊尘究竟是在校外找了兼职,还是贪玩儿去了网吧。 谁也想不到,樊尘竟在夜深人静之时,一个人留在图书馆的仓库和资料室,于世间沉寂静默之中,翻看着一本又一本他感兴趣的书。如同一块巨大而干燥的海绵一般,吸收着所有能够吸收的知识。一夜复一夜。 一直等到天光明亮时,许多刻苦用功,准备各种考试的学生,一大早来到图书馆里占座位,开始疯狂的背诵和苦读。图书馆里才逐渐热闹起来。一两个小时后,在明京大学图书馆上班的正式员工,就会来签到打卡,开始一天的工作。 而明京大学上课的时间,也就到了。樊尘不得不放下书本,按照课表,去上课。 乔微微并不知道樊尘会在图书馆里待一个通宵,只道樊尘会早起去图书馆看书,经常会非常贴心的给樊尘捎来早饭和饮料。樊尘则会回请乔微微一顿中午饭。 虽然两个人之间,迄今为止连一句暧昧一点的话都没说过,但乔微微哪有不愿意的道理,樊尘请她吃中午饭,即便只是在食堂,她也是必然会去的。然后,转过天来,更加用心的准备早餐和饮料。 这一天,樊尘和乔微微一同吃中午饭的时候,突然收到一条银行发来的短信,告知其有人向他卡里转了一千万多点。与此同时,又有几条信息进来,却是钱包拍卖行的经理。告诉樊尘那棵二百余年的野山参,以一千两百万的价格成交,去掉代缴的税费,和一定的手续费用,还剩下一千万多点。钱已经给樊尘转账过去了,请樊尘收到钱后,告诉他一声云云…… 而此时,一些新闻媒体,也对钱包拍卖行的这场拍卖会,进行了报道。关注的焦点,也大多在这棵有二百余年参龄的野山参上。《二百年野山参拍出一千两百万天价》之类的新闻标题,满世界乱飞。 樊尘轻舒了一口气,他从高考结束后开始,到处做代言,上网讲课当网红,想方设法的要奖学金,也不过挣了一百多万而已。这些钱在同龄人中,算是不少,但根本不够樊尘建实验室用。 有了这一千万的资金注入,樊尘估摸着,在明京建一处简单的实验室,应该够了。 至于那棵被他当做坟头草,用来纪年的野山参,对樊尘来说没什么用处。对其他人来说,却算是一场机缘。如果被一个对人参了解极深的人得了去,应该能分辨出,这棵只有二百年参龄的野山参,竟有千年人参才会有的药性。 无论是用来治病还是强身健体,都是最好的选择。普通人服用得法,可以延寿数十年,活个一百二三十岁,轻而易举。若是被一个懂得修行之法的人得了去,借这棵人参淬炼身体,说不得真能借这棵人参的药性,和这棵人参沾染的、属于他的些许气息,突破身体本身基因的桎梏。另有一番成就! 樊尘从上古而今,活了不知道多少年,培育出来的人参,自然不只送去钱包拍卖行拍卖的这一棵。自然知道自己培育出来的人参,有多么的与众不同。樊尘原先也不明白这是什么原因,可最近看了不少有关植物学和中医药的书,已经大略能明白由自己培育出来的人参,为何会有如此特质了。 他细胞内奇特的基因片段,不但可以影响人,影响动物,还可以影响植物。虽然这种影响并不鲜明,而且,有的时候结果趋向较好,有的时候结果趋向却极差,简直如同除草剂一般好用。 但人参这种植物,在受到其影响的时候,其表现却趋于稳定和向好。 根据现代科学分析,人参中对人有药用价值的活性成分,是人参皂苷和天然有机锗。而人参皂苷,又可以细分为人参皂苷rb1、rb2、rb3、rc、rd、rg3、rh2及糖苷基pd,人参皂苷re、rg1、rg2、rh1及糖苷基pt……许多不同的类型。 但因为人参皂苷本身难以分离,所以,一般总称为人参皂苷。各种类型的人参皂苷单体,各有不同的作用,有的可以影响中枢神经,有的可以影响心脏和血液循环,有的还能影响肝脏的代谢。 不过,这些都不是人参皂苷最重要的作用!从几十年前,人参皂苷就被发现有抑制癌细胞生长,甚至促进癌细胞死亡的作用。而癌细胞本就是人体正常的细胞,基因变异所产生。 人参皂苷能够影响癌细胞的生长和死亡,换言之,也就是可以影响人体细胞本身基因的表达。这种影响虽然难以涉及基因的根本层面,无法影响正常细胞,或者是癌细胞的基因结构,但却也有不小的作用。 所以,人参在古代才会被视为神草。 而人参皂苷这种物质,富集于人参之中,生长年份越久的人参,其体内人参皂苷的浓度越高。而那些被催育出来,有如白萝卜一般的园参,虽然个头大,但体内人参皂苷的含量却极少,药用价值不高。 也正因为如此,生长时间越长的人参价值也就越高。受樊尘基因的影响,被樊尘培育出来的人参,其体内的人参皂苷含量,要数倍于相同参龄的人参。 第五十二章 一起创业 所以,这棵二百年参龄的野山参,在樊尘的影响下,才会有不亚于千年人参的药性。运用得当,自有无穷神效。 而乔微微见樊尘看着手机上的几条信息,神色奇怪,心念电转。这个时代,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我发信息,你看见,并及时回复。看消息的速度,和回复的速度,基本上和人与人之间的交情是成正比的。 乔微微并不确定,这几条信息是谁给发过来的。虽然平日里没见樊尘和其他哪个女子亲近过,偶尔蹦出一句话来,还能把自认为是小仙女的女生噎的够呛,可她还是好奇。 乔微微问樊尘:“有什么事情么?有事儿的话,你先去处理……” 樊尘笑道:“没什么事,就是拍卖会结束,款项结清了。”说话间,将手机递给乔微微,乔微微看到钱包拍卖行转过来的数额,那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如同天文数字的八位数,让乔微微震惊不已,嘴都变成了o型…… 片刻之后才回过神来,惊讶道:“这么多?樊尘,你发财了!恭喜恭喜!” “没关系,同喜同喜,你想吃什么尽管点,我请客!” “那吃完饭以后,你再陪我去买个冰激凌!” “好!买两个,吃一个,扔一个……” 乔微微是出乎真心的高兴,毕竟是她带着樊尘去的钱包拍卖行。樊尘的野山参拍出了上千万的天价,当然也有她的几分功劳,乔微微也觉得面上有光。当然,让乔微微更高兴的是,给樊尘发信息的人不是女生…… 乔微微问樊尘道:“这么多钱,你打算怎么花?买房买车?如果买房的话,我倒是可以帮你找一找房源……” 在华夏能随时掏出一千万资金的人并不过,就算是在明京这个地方,只要不太奢靡,也足以维持很长一段时间的舒适生活。又或者,在不太偏远的地方,买一处面积不大不小的房子。毕竟,十万一平的房子也并不太多,明京的二手房,大多数也不过是六七万一平的价格。偏远一些的地方,又或者一些老房子,房价更低。 若房子买的不太大,手里还有一些资金,买一辆三五十万左右的车,也是极好的。对于普通人来说,有一个明京大学的学历,有一套明京的房子,在明京落下户口,并有一辆性能不错的中档车,再娶一个老婆,生两个孩子,找个清闲点的工作,这一辈子,也就圆满了。 乔微微私心里,还是希望樊尘能用这笔钱,在明京扎下根来。 樊尘对乔微微道:“这事儿还真要你帮着出主意。我想在明京买一处房产。” “真要买房子?” “对!” “想要什么样的?市中心的两居室?三室一厅?还是稍微远一些的大房子?” “我想买的不是住宅,而是商铺!” “商铺?呃……买商铺也好!无论是出租还是自己经营,都是租出去,都是不错的选择,虽然如今实体经济不景气,但应该不至于亏了。” 樊尘深深看了乔微微一眼,说道:“我买这处商铺,是要用来创业的。除了买商铺之外,还需要仔细经营。现在,我手头的资金应该够用,但却没有能用的人手。我想,请你和我一起创业,你愿意么?” 乔微微曾经无数次幻想过,她和樊尘之间的对话,在乔微微想来,樊尘或许会和她说几句暧昧的话,撩动心弦,或许,会邀请她一起看电影,一起逛街,一起吃饭,或许,哪一天,樊尘还会对她表白…… 当然,这个和正常人思维完不一样的男人,就算哪天脑子抽了,邀请她一起开房,乔微微也不是不能理解。 但乔微微却从未想到,樊尘会邀请她一起创业。创业这件事情,远比看电影,逛街,吃饭,甚至开房的投入,要大得多,也危险的多。有太多不甘心给别人打工,不甘心在一个月几千块钱的职位上消磨时间的人才或者天才,在自己创业之后,折戟沉沙,负债累累,不得不灰溜溜的回到原来的生活轨迹。找一个公司,继续打工。 如今和樊尘一起创业,或许不会有太多钱财上的损失。但明京大学的课业本来就紧,能考进明京大学的人,也大多资质才学极佳,成绩都不错,彼此之间,竞争极为激烈。她乔微微又不是什么天才,若是随着樊尘创业去了,难免会耽误平日功课。 奖学金什么的,就不要想了。到时候考研究生,恐怕也未必会有时间复习…… 这若是答应了樊尘,就相当于将自己的前途,就此赌上。风险也实在太大了些,乔微微稍微有些犹豫。 不过,看到桌子对面,看着她的樊尘,心中一动,却是答应了下来:“当然愿意!” 这一言既出,乔微微但觉得比答应了樊尘的求婚还要郑重。这个时代,女生讲究的是要房要车要当小仙女,早就不讲究什么风雨同舟,一起创业了。 却不知,在男人心里,能和他背靠背与这个世界争斗的战友,甚至要比老婆还重要。如果这个战友还是他老婆,那么这个人的位置,怕是无论如何,都没人能够取代的。 樊尘知道人习惯于避重就轻,大多数人一起吃喝玩乐,或许还行。可要是一起创业,同甘共苦,恐怕会避之不及。他也不确定乔微微会不会答应他一同创业的请求,如今看来,虽然这小姑娘文文弱弱,却也是个能托付事情的。 樊尘笑道:“谢谢!既然是一同创业,我是不会少你股份的……” 乔微微道:“不过,既然要创业,要买门店,总要确定一个创业方向,咱们要做什么?” 樊尘道:“既然咱们是生物系,当然要做和生物系有关的行业,才能将资源积聚一处。我想了一下,做宠物行业,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但具体怎么做,经营什么项目,我还没想好。你也回去想想,咱们过两天再聊。” “商铺的事情,就麻烦你这个老明京了……” 第五十三章 一、千、万! 乔微微点头答应下来,一直到回宿舍的时候,还是晕晕乎乎的。一顿中午饭吃过,她原先既定的人生计划,便悄然偏转了方向。所谓的创业的冲动,历史车轮转动的感觉,完没有。有的只是一种不知道该从何开始的,迷迷糊糊的状态。 乔微微从来没创业过,也从来没有打算过创业。她的那些亲戚们,一个比一个没本事,能找个相对稳定的工作,挣一份死工资,就已经谢天谢地了。更没有过创业的经历。乔微微连个借鉴创业经验的人都没有。 乔微微哪知道自己怎么就稀里糊涂的答应了樊尘的请求。 回到宿舍后,乔微微抱着笔记本开始搜索各种关键词。比如说创业,比如说宠物行业,比如说明京商铺等等。纵然乔微微本身算得上聪明,可是网上各种纷繁杂乱的信息,仍旧如同洪水一般,直接将她冲垮淹没。 一时间,乔微微脑子里各种想法和信息满天乱飞,乱成一团。表情更是呆滞懵圈。 和乔微微同宿舍的生物系女生王娜,看出乔微微今天的状态有些不太对头,问了一句:“微微,你今天怎么了?你家亲戚提前来了?还是这个月没来?” 若是平常,乔微微一定会施展挠痒痒神功反击回去,并笑骂一声,你家亲戚才没来呢…… 可如今大脑当机的乔微微,只是反应迟钝的抬起头来,说了一声:“啊?” 过了片刻才反应过来,这是王娜在和她开玩笑。乔微微皱着眉道:“娜娜别闹,正忙着呢!” 王娜把脑袋往乔微微身前一探,咕哝道:“你在度娘上搜什么呢?搜的这么起劲?你要是想找无痛人流,我帮你找……” 乔微微气的轻轻拧了王娜一下:“胡说八道!” 王娜却已经看到了乔微微笔记本电脑上,诸多搜索页面中的一个,王娜惊呼了一声:“微微,你搜这些明京黄金地角的商铺干嘛?你发财了?要买商铺?” 乔微微住的宿舍,是明京大学如今标配的私人宿舍,宿舍里面,只有王娜是和乔微微同系,其他两个女生则是其他系的。与乔微微和王娜之间的课表,完不同。王娜和乔微微一同起居上课,互相帮忙占座位,关系很快热络起来。 如今,早已经是无话不谈的闺蜜。 此时,宿舍里只有乔微微和王娜两个人,乔微微看了王娜一眼,稍微迟疑了一下,还是决定和王娜说实话。毕竟,若是真要随着樊尘创业,以后学校里的各种事情,比如说上课点名之类,也少不得要请王娜帮忙,根本就瞒不住。与其现在编个瞎话,到时候再说实情,不如坦诚相待。 而且,王娜好像平常经常看一些和创业有关的书,虽然没有实际的创业经验,但一些理论知识,总是有的。也可以请教一二。 乔微微对王娜道:“不是我发财了,是樊尘发财了。要买商铺。” 王娜对这件事的兴趣,突然高涨了起来,问乔微微:“究竟怎么回事?” 乔微微简略的说了一下樊尘用一棵二百余年的野山参,换了一千多万,要和她一起创业的事情。然后对王娜道:“我现在脑子里一团乱麻,完没有什么所谓的经营思路和创业思路,想这先找好门面再说。你有什么好的地角推荐?” 乔微微也就是跟王娜这么一说,既不是炫耀,也没有其他什么意思。却不料,这王娜的心中,却掀起滔天波澜! ——那个平常看起来并没有什么显眼之处的樊尘,居然凭一棵人参,挣了一千万!一千万!一、千、万! 现在这个时代,一千万是什么概念? 按照华夏各大权威的统计机构统计出的数据,华夏每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大约是两万多,而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则是三万多。华夏收入最高的百分之二十的人口,其每年的可支配收入,还不到六万。 而且,华夏本身的收入水平是偏态分布,极少数的高收入者的收入,会拉高平均水平,也就是说,华夏每年能挣六万块钱的人,不到华夏总人口的百分之十! 换言之,一个人想要攒一千万,在不吃不喝的情况下,按照每年的可支配收入有五万元计算,大概需要二百年!如果在吃喝拉撒样样不缺,维持人基本需求的情况下,想要攒够一千万,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先定个小目标,活个二百年,然后再向天借五百年…… 在华夏一千万需要一个人挣几辈子,或者需要一个家庭几代人、数十年的辛苦积攒。就算是一些统计中的千万富翁,在去除动产之后,恐怕手头也不过只有百十万的流动资金而已。就是这百十万的流动资金,就可以让他们过上极为优渥的生活。 这个世界,完不像是网络上满世界千万富豪的样子。 绝大多数在网上装十三问自己年入百万属于什么水平的人,大都是喝了一瓶二锅头的水平,要是再给他一瓶二锅头,别说明京是他的,就连地球也是他的…… 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去看,一千万极多。王娜虽然也算是家境小康,但就算是卖了房子,也拿不出一千万来。但从做事业的角度来看,却又极少,现代这个资本横行的时代,想要创立一家小公司很容易,但想要将一家公司从无到有的做大,一千万只是第一轮融资的基本额度。 没有千万量级以上的资本注入,纵使创业者有万般能耐,也根本玩儿不转。 当然,伴随着高风险的,自然是高回报和高收入。一旦创业成功,不但金钱和荣誉会纷至沓来,生活质量也会截然不同。正如电视剧里所说的那样,人挣钱很难,但钱挣钱很容易。 王娜并不甘心只是混个小康,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为了这几分不甘,王娜几乎把所有和创业有关的书,都翻烂了。可要是翻书能翻成富豪的话,世界上就没有穷人了。 第五十四章 钱财动心 王娜越翻书,对于创业这件事情本身了解的越多,越翻书心里也就越绝望。这个世界真正白手起家的人,从古到今,都是屈指可数,是例外中的例外,简直比买彩票中大奖还要困难! 绝大多数人所谓的创业,创业成功的先决条件,都是有资金注入!有资本支持!如果没有资本支持,想要度过前期的艰难时光,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绝大多数普通人,都是不可能创业成功的。 即便非常有胆识和智慧,能够借到一些资金,但只要做错了一个决定,资金链就会断裂,就会破产,然后陪得倾家荡产,牵连父母子女。但如果有这么一笔资金在,其创业初期的容错率,就会大幅度提高。生存下来,也就更加容易。 而这些普通人中的失败者,就会成为后来人的前车之鉴,绝大多数人终究还是会回到给人打工挣钱,或者做一点小生意挣钱的境地。王娜按照如今市场上的薪酬算了一下,发现即便她是明京大学的学生,想要单凭给人打工,挣到一千万,也至少要十几二十年,把自己的青春都赔进去。 她不甘心!绝不甘心! 可想要凭空得到一笔千万量级的资金,支撑她创业,那更是天方夜谭的事情!不会有哪个有钱人,傻到这个地步的…… 可就在王娜心中百转千回,为了资金的事情朝思暮想求之不得的时候,却猛然间听乔微微告诉她,樊尘手中,居然有一千多万的资金,想要创业! 几乎是在一瞬间,王娜就对这笔钱动了心思! 王娜故意装作满脸八卦的样子,问乔微微:“老实交代,你现在跟樊尘樊大土豪,究竟是什么关系!” 乔微微当然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她如今和樊尘之间的感觉,就是同学之上,恋人未满。总感觉中间差了点什么东西。而樊尘这个人,她也越发觉得难以看透。她根本猜不透樊尘心里在想什么。 可樊尘越是难以看透,乔微微越是想要看的清楚,越是想要接近。便如同身在浓雾中的人,越是想看得清楚,越是会渐行渐远,终究身陷其中,无法自拔。 乔微微万般思量,脸色微红,平静道:“你可别乱猜,就是普通同学的关系……” “那你脸红什么?” “哪里有脸红嘛……” “哎呀,微微,你这个樊帅哥有这么多钱,你就不怕他被人拐跑了?又或者,他拐带几个小姑娘上床?这个年头,年少多金的小鲜肉可远比唐僧肉受欢迎,各路妖精可都想吃啊……” 乔微微显然也有同样的担心,但死鸭子难免嘴硬:“那就随他好了,反正他也不是我什么人……” 王娜这些话,当然不是替乔微微担心,而是替自己操心。既然乔微微和樊尘之间,并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那么她要是和樊尘有点什么,也不算对不起闺蜜。当然,就算真的对不起闺蜜,也不算是什么大事儿。只是还要在学校里混,名声太难听了总不好。 王娜可不认为她比乔微微差在哪里,她的身材曲线,弧度远比乔微微圆润夸张。五官也比乔微微精致,心思远比乔微微细腻深沉,也更能豁的出去,就连化妆技术和穿衣打扮,也比乔微微强了不只一个层次。乔微微瘦瘦小小的样子,怎么看也不会是男生喜欢的那种。 在公平竞争的情况下,男生会对哪一个产生荷尔蒙,会选择哪一个,不言而喻。 在王娜看来,只要她能舍得这一身皮囊,和樊尘这个荷尔蒙分泌最旺盛年纪的男生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应该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到时候,自然可以想办法找借口,撬动这一千万资金。比如说,接着帮樊尘创业的借口,行自己创业之实…… 当然,前提是先接触到樊尘,并跟樊尘建立一个不错的关系。如果通过普通的方式去接触和建立关系,显然显得太过刻意,而且效率也低得多。算是出力不讨好,事倍功半。 倒是眼前这个闺蜜乔微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这些心思,在王娜心中一转,王娜便对乔微微道:“你就别嘴硬了,等你家樊帅哥被人勾搭走的时候,你可别后悔!还有,看看你找的这些商铺,都是些什么地方啊?创业是不能选在这些人流量不够,地价还高的地方的……” “特别是宠物行业,你总不能让客户抱着自家的狗去金融中心吧?宠物医院和宠物店最佳的选址,应该是居民区旁边,平常遛狗的路程,就能遛到的地方。” 王娜对于创业极为关注,对于眼下一些热门的行业,自然关注极多。眼下的热门行业,并不仅仅是人们通常意义上了解到的金融业,it业,房地产业之类。除了这些极为热门的行业之外,医药行业,餐饮行业,宠物行业,也都是利润丰厚,极为热门的行业。 目前华夏仅仅是各种犬只的数量,就达到了一亿三千多万!比东瀛人口都多!这个数量,还不包括一些不在统计的宠物狗和流浪狗。而猫的数量,以及其他动物的数量,应该并不次于犬只的数量。就算少点也有限。 也就是说,华夏至少有数以亿计的各种宠物。这些宠物平常的吃喝拉撒,以及看病吃药,都要花不少钱……其中蕴含着一个庞大到让人难以想象的市场!随着人类社会财富的增加,以及对于动物和自然的重视,宠物行业的利润也必然越来越丰厚。 王娜曾经对这个行业做过不少研究,看过不少资料。她选择生物系,也有一多半原因,是因为生物系的毕业生,虽然看起来就业前景不佳,但实际上钱途无限。 她甚至曾经写过一份经营宠物店的企划书。只是无力实施罢了。 如今认真起来,一些曾经的思考,自然脱口而出。让乔微微惊叹不已。主动邀请:“娜娜,你好厉害!你来帮我吧?” “当然没问题!我不帮你帮谁啊!” 第五十五章 明京房产 华夏人买房置地的观念,历经几千年的时间,早已经深入人心。以至于适龄男性如果名下没有房产,哪怕是贷款买的房产,很多时候,连相亲的资格都没有。更不用说结婚了。有房无贷,才是如今相亲市场上抢手的中高端配置。 所谓的有房有车中,汽车却根本不是硬性条件,毕竟车一旦买到手,价值就开始狂跌。九十年代初,价值一两套房产、在华夏已经算是顶尖豪车的桑塔纳,如今已经成了一堆一文不值的废铁。 而明京的房产,在接连几十年的猛涨之后,价格却已经涨到了一个普通家庭用一辈子的积蓄,都买不起的水平。增值的部分,都够一个人一辈子衣食无忧了。如今,普通的家用汽车,价格更是低到用几万块钱年终奖就可以提一辆的程度。这几万块钱在明京恐怕连个厕所都买不到。 而普通人所谓的房产,还只是普通的商品住宅而已。并不是盈利能力极高的商业地产,明京发展这几十年,商业地产的盈利能力更是夸张!一些黄金地角的商铺和门头,每年的租金,就要以百万计! 所谓的一铺养三代,绝非戏言。而随着明京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房地产中介也越来越多。即便是网络上的二手房信息,也绝大部分被房产中介垄断了。 乔微微和王娜帮樊尘在网上选择的几处看起来性价比还不错的商铺,就是明京几个大地产中介代理的。在樊尘打了几个电话,实地考察了几个地方,排除了几处号称已经租出去或者房东撤租要自己经营的商铺之后,终于选中了一处各方面看起来都还不错的商铺。 看了几次房之后,终于进入讨价还价的环节。 这一天中午,樊尘带着乔微微和王娜,约好了房产中介和那处商铺的房主,坐地铁到了明京的年代广场。此处,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大型的综合购物广场就有好几个。 根据一些统计机构的数据统计,明京的主要商圈,大概有三十个左右。其中有八个主要的核心商圈,这些商圈基本分布在明京四环以内。是明京最繁华的所在。而除了这八个主要的核心商圈以外,还有十几个繁华程度稍微差一些的次级商圈。以及几个未来可期的潜力商圈。 年代广场,正是八个明京最核心最繁华的商圈之一。从明京大学坐地铁到年代广场,用不了十几分钟。樊尘和王娜虽然不熟,也没想着邀请王娜,看王娜那热情的态度,樊尘就知道,八成是乔微微把自己得了一笔资金的事情,露给了这个王娜。要不然,这王娜也不会这么热情。 不过,这个王娜对于现代的商业地产了解颇多,在前期筛选房源的时候,提了不少有价值的建议,樊尘完不介意王娜免费帮他做事。 樊尘带着乔微微和王娜到年代广场的时候,房产中介的经理小邱,已经在年代广场,满面堆笑的等着了。这一次看房子的,虽然只是三个普通的大学生。但听那口气,却是不小,居然想款拿下一处年代广场,一百二十平米的地产。 如果做成了,这一单的额度就是上千万!即便在明京,也是少见的大单。做完这一单,拿到的提成和奖金,就能抵好几个月工资,今年的业绩也就不成问题了。 也不知是哪家的富二代,一时兴起,想要创业。可要真是富二代的话,这几个大学生,又怎么会坐地铁来?难道是外地来的土豹子?不过想想也对,年初的时候,就有风放出来,说明京的商业类房产也要限购,如果计划以后在明京发展,提前购买,当然是最好的选择…… 胡思乱想间,等在地铁口的小邱就看到一男两女三个学生,踩着地铁口的电梯,出现在他眼前。小邱快步迎上前去,对着樊尘三个人一躬道:“樊先生您好!乔小姐好!王小姐好!” “三位中午吃饭了么?” “吃过了,咱们直奔主题吧!” 中介小邱满脸堆笑道:“好啊!好啊!赵先生已经在店里等着了,咱们这就过去吧!” 这位赵先生也是老明京,可赵先生的祖上,没有乔微微祖上那么阔气,没有在皇城根儿底下的四合院。只有几间在三环旁边的小破房子。这些小破房子原来不值钱,但在这几十年明京的飞速发展中,这几间小破房子拆迁之后,赵先生不但得了一套房子,还用一部分拆迁款,在原来这几间小破房子旁边的新广场上,买了一处面积不小的商铺。也就是年代广场的这家商铺。 然后,赵先生就在这家商铺里,经营起宠物生意,卖花鸟鱼虫,猫猫狗狗。 只不过,赵先生虽然运气不错,赶上了明京的拆迁潮。但经营手段不佳。即便他这家宠物店在明京的核心商圈,也没挣到钱。原本以为坚持个几年,培养一下客户,生意就能好起来。却不想,将近十年的时间经营下来,不但没挣到钱,还赔了一些。 这让赵先生觉得心灰意冷,加之年纪渐长,便起了把店铺盘出去,回家养老的心思。只不过以明京的商业圈的地价,他这处商铺的总价太高,一时之间,暂时找不到出价合适的买主。 前一段时间,听房产中介的小邱说有个富二代,好像看上了他的商铺。而且,出价不是很离谱的样子,应该可以谈。 赵先生等在商铺里,正胡思乱想之间,听见身后门响,转过身来,就见房产中介小邱带着三个年轻人推门而入。这三个年轻人,一看就是学生模样,房产中介小邱,满脸堆笑的介绍道:“赵先生,这位是樊先生,是出资人。这位是乔小姐,这位是王小姐。” 赵先生站起身来,和樊尘握了握手,感叹一句:“三位真是年少有为啊!” 他这么年轻的时候,可没有这么风流潇洒,这小年轻居然带了两个女生来,也不知哪个才是他正牌女友。又或者,两个都是? 第五十六章 唇枪舌剑 简单的寒暄之后,房产中介的小邱把准备好的资料,递给樊尘,说道:“这套商铺,上下两层,去掉零头,面积一百二十平米,归年代广场管理。地理位置优越,既衔接年代广场购物中心的内街,又面向外街。一共四十年的产权,距离产权期满,还有二十多年。算是明京少见的优质商铺。” “赵先生的报价是一千零八十万,当然,这是挂牌价,具体的价格,还要几位自己谈。” 赵先生笑道:“几位年纪轻轻,便有如此作为。想来这些小钱不算什么。我经营了这家店将近十年,虽然经营状况不算太好,但人气还是不错的。和其他商铺完不同。而其他商铺的价格,应该也不会比我出的价格低。” 樊尘感叹了一声:“这样的商铺,我原本还以为六百万就能拿下。看来,我需要再加一百万才行。” 赵先生:“……” 房产中介小邱:“……” 他们从来就没见过这么讲价的。 赵先生道:“这可不行!年代广场这边的商铺,最差的地角,也没有每平米六万块钱以下的!” 樊尘却对赵先生一笑:“但我们并不一定非要在时代广场买商铺啊!” “嗯?什么意思?” 王娜把这两天她找到的资料,递给赵先生一份。说道:“虽然明京是华夏四个超一线城市之一,人口极多。但是,经过三十多年的疯狂建设和扩张积累之后,明京的商业地产供给,早已经远大于需求!”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机构统计,截止去年年底,明京的商业地产存量,达到一千六百多万平米!今明两年,明京商业地产的预计增量,达到两百万平米!市商业项目数量将近两百个!” “而且,如今的实体经济,早已经开始衰落。方便快捷,价格便宜的电商,已经成为年轻一代消费的主流。所以,以后考验实体店的,并不再是面积、地角和商圈,而是运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赵先生的眼光也不要仅仅局限于年代广场这一亩三分地,而是整个明京。赵先生商铺的竞价对手,也不是年代广场其他的待售商铺,而是整个明京空闲出来的商铺。” “如果不是因为宠物行业的实体店,注重于线下的体验和服务。我们宁可选一个稍微偏远一点的、价格便宜的地方,也不会考虑赵先生的这处商铺的!” 赵先生不禁哑然,他在年代广场经营了这么多年,自然知道这年代广场如今看似繁华如火,但其实已经式微,房租根本提不上去。房东敢提房租,房客真敢退租!距离年代广场两站路以外的一些地方,门头房的空置率,高的惊人。 那些大型的百货商厦,已经倒闭了好几个…… 王娜道:“所以,我觉得樊先生提的七百万的金额,非常合适。” 赵先生哑然:“七百万这个价,是不可能的……距离我的心理价位差的太大。” 房产中介小邱也帮腔道:“王小姐说的这些都对,可赵先生这个商铺,无论是交通,地段,配套,商铺面积,都很合适。产权更没有问题,既没有过抵押,也没有过查封。就算报价高一点点,也是很正常的。七百万这个报价,确实有些偏低……” 房产中介这一行,跟其他行业稍有不同。其他行业,出钱的人才是上帝,那都是要好吃好喝当祖宗供着的。可房产中介这一行,却不会偏向买主,而会偏向卖家。因为卖家才是房产中介的收入来源。 只有卖家的房子卖价高,在相同的抽成比例下,房产中介获得的中介费越高。 所以,房产中介才会帮着卖家哄抬房价。当然,有时候房产中介也会吃卖家,在资金充裕的时候,砸钱收下卖家的房产,然后再高价转给买家。有时候,能吃几十上百万的差价。大赚一笔。 当然,在买主和卖主能见面谈价的情况下,这个吃差价的机会,就不存在了。 王娜毫不留情的怼回去:“即便七百万这个价格有些偏低,我们也不可能加太多了。毕竟,做生意是要考虑到回报率的。如今明京的地产租金回报率极低,普通住房只有大约百分之一,商业地产的租金回报率稍微高一点,也高不了太多。” “像赵先生的这处商铺,如果我们长租的话,每年的租金最多也就是四十多万!按照二十年的期限算,也就是八百多万而已!” “赵先生要一千多万,可是把这二十多年的价格,一口要尽了!那么,我们买这处地产的意义又何在?我们舍弃了这八百多万的流动资金,为的就是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节省房租成本!” 赵先生刚想说些什么,王娜却根本不给赵先生机会:“赵先生可不要说以后房价还会飞涨,如今的房价,已经开始横盘。在华夏严格调控,实体店不景气已成历史趋势的情况下,赵先生真的认为房价会飞涨么?如果真的这么认为,有为何要将这处商铺出手呢?” 赵先生:“……”他这才发现王娜基本上把所有讲价的角度,都给堵死了。 房产中介小邱:“……厉害,厉害!这位小姐是哪个中介公司?在哪个门店上班?这业务的熟练程度,可比我强多了!留个电话号码吧?” 王娜一笑:“这就不用了!我还在上学。是明京大学大一的学生。” 房产中介小邱:“……” 赵先生感叹一句:“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那樊先生的底价,究竟是多少呢?如果和我的心理价位差不多的话,我也不会坚持我的报价!” “八百万吧!我打听过,按照挂牌价的八成成交,卖家不算是吃亏。毕竟,我手头的资金,不可能都投到这商铺里面去。” 房产中介小邱:“樊先生,如果您手头资金紧张的话,其实可以考虑抵押贷款的!八百万这个价格实在有些低!” 樊尘笑着摇头道:“抵押贷款?这个就不考虑了!” 第五十七章 阴谋挫败 樊尘看了小邱一眼:“如果这个价格不行,那就算了!我们另寻他处。” 于是,这处商铺,顺利成交。樊尘所谓另寻他处,寻找到的商铺,可未必就是小邱手头的房源了。甚至未必是小邱所在的这个中介公司。眼见得这张大单和即将到手的提成就要黄了,跑了客户,小邱甚至还会受罚。 小邱自然不会再坚持讲价。迅速的签完了合同。 这一次讲价,王娜算是立下了汗马功劳。虽然讲价的时候,不过讲了两三个点,但是为了这两三个讲价的重点,王娜这几天可查了一堆资料,加起来怎么也有十几万字。至于乔微微,则完被这场面给镇住了。 乔微微做过的最大的生意,无非是上中学的时候,把班里同学们捡到的饮料瓶子,卖给收废品的老头。挣了十几块钱。哪里做过这么大的生意? 王娜虽然也紧张,但更多的是兴奋。合同签完,乔微微长舒了一口气,而王娜脸颊酡红,兴奋劲儿还没过去,对樊尘娇声道:“樊大老板,我和微微帮你省了二百多万,你该怎么感谢我?” 樊尘道:“我请两位吃大餐!” “吃什么?” “随便选!” 王娜兴奋起来:“那我去顶楼的西餐厅吃正宗的牛排和意面!” 乔微微有些迟疑:“哎,不用去那么贵的地方!我听说年代购物广场顶楼的西餐厅是意大利人开的,喝一杯手磨咖啡,要好几百,吃一块牛排要上千……” 王娜则对樊尘笑道:“樊大老板,光请我们吃饭啊?也太单调了。” 樊尘道:“那怎么才能有意思呢?” “要不我们去看电影吧?一个男生带两个女生看电影,你很有面子啊,樊老板!” “你们要喜欢,我就请你们去。” 樊尘苏醒后,入世几个月,虽然知道如今华夏许多人喜欢吃西餐,却也没刻意尝试过。吃过的唯一可以算是能跟西餐沾上边的东西,就是金拱门的炸鸡了。当然,樊尘这个从上古开始,就见证了华夏文明起源的人,也不太能看得起用刀叉吃牛排的西餐。虽然那牛排煎得还算不错。 倒是乔微微和王娜吃牛排和意面吃的兴奋不已,饭量之大,和在学校食堂里完不同。简直就是判若两人。无论是乔微微还是王娜,都不曾吃过上千块钱的一餐。 席间,王娜问樊尘:“其实,刚才那个房产中介小邱说的不错,如果咱们手头的资金不足,用抵押贷款获得流动资金,进行经营和扩张,完可行!如果有了这笔资金,我们完可以将广告铺开,吸引更多客户,把宠物店经营的更好啊!樊尘,这种经营方式你应该也知道,为什么要拒绝呢?” 樊尘吃了一块儿牛排,反问道:“可你怎么知道,花了这笔钱以后,宠物店会经营的更好,而不是赔的底朝天呢?” 王娜:“……这不是最基本的资本运作方式么?” 樊尘:“当然不是。” “那资本运作最基本的方式是什么?” “是自己花自己的钱。” “怎么可能?”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把负债经营,当做资本运作最基本的方式。但是,根据我最近看的这些与金融有关的书籍,发现这种经营方式的漏洞,实在太多。” “所以,无论是华夏还是国外,真正挣钱的公司,没有一个愿意被负债掣肘的!甚至,连上市都不会考虑,免得被别人分去利润。同时,也避免给别人插手公司的机会。一旦借债或者上市,分去股份,不但自家锅里的菜会被分润出去,甚至连做菜的锅,都会被人端走!” “借债会让咱们手头的资金充裕一些,但也等于冒了极大的风险。且不说以后的盈利,未必会如我们所愿。就算是如我们所愿,利润丰厚,也等于自己的事业,在未来,被其他人影响和掌控。” “很多人辛苦一场,好不容易建立了一个挣钱的公司,结果转手被人弄走的案例,数不胜数!” 说话间,樊尘看了王娜一眼,王娜但觉得自己的一些心思,似乎被樊尘看透。不由得心头一紧。她原来真打算趁着樊尘手头不那么宽裕,找一点资金投入,换一部分股份,然后逐步鸠占鹊巢。如今看来,却是没了这个机会。 阴谋被挫败的感觉,让王娜觉得很不爽。 乔微微惊讶:“有这么严重?” 樊尘道:“当然,债务这种东西。无论是对于公司,还是对于个人,都不见得是好事儿。债务落于个人,即便是正常的借贷,也便难免会成为卡奴、房奴。一旦债务即将到期,就只有努力挣钱还贷,再也没有能力投资,也就此没有了挣扎和离开如今职位的勇气和余地。一辈子的轨迹,基本上就确定了。” “如果不是正常借贷,比如说高利贷,或者不穿衣服贷,那更会被人拿住把柄,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到头来怕是会人财两空。赔上的东西,远多于所获得的那点钱财。如果不愿意被人控制掣肘,还是自控一些,量入为出,有所储蓄的好。” “量入为出和有计划的储蓄,才是最基本的理财和投资。当然,如今这个时代,储蓄的未必是会迅速贬值的钞票。也可以储蓄房子、地产、金银、珠宝、原始股等其他类型的资产。” 王娜第一次见同龄人的理财观念,如此保守,有些疑惑:“这样理财,真的能够发财么?” 樊尘道:“我最近看了一个段子,说有一个明京人,八十年代年为了圆出国梦,卖了二环的一个四合院的房子,凑了三十万华夏币,背井离乡到五月花联邦淘金。这几十年辛苦节俭,风餐雨宿,大雨送外卖,夜半学外语,在贫民区被抢七次被打三次。” “三十年过去,如今此人已经两鬓苍苍,终于挣下一千万华夏币,打算回国养老享受荣华。可回到明京时却发现当年卖掉的四合院,如今中介挂牌价达到了八千万!一时间,百感交集……” 第五十八章 电影院 乔微微和王娜都是这个房价飞涨时代的年轻人,自然能够理解段子中的笑点,一时间也是百感交集。 樊尘道:“当然,相同的段子,还有翡翠版本,和田玉版本,纪念币版本,古董版本,原始股版本等等……有很多人将这个段子理解为选择比努力更重要,但如果从金融和理财的角度,或许可以理解为有的时候,储蓄比投资更重要。” 王娜和乔微微头一次听说这么奇葩的观点,恐怕也只有樊尘这种没有被这个时代的经济观念所决定的人,才会有这么奇葩的观点。 当然,在感觉奇葩的同时,也感觉到一股思维上完不从众的惊艳!无论哪个时代,都是人云亦云者多,卓尔不群者少。王娜这一次是真的想让樊尘当他的男朋友了,而不仅仅是为了资金和钱!正所谓,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既好看,又有钱,还有趣的男生,简直就和唐僧肉一样稀少…… 想要吃到唐僧肉,妖精们自然要花一些心思。 吃完饭后,樊尘就带着王娜和乔微微,买票进了电影院。电影院内,黑灯瞎火,光线暗淡,王娜看似随意的将外套脱掉,有意无意间,动作慢了几分,等樊尘和乔微微坐下后,王娜才坐到了樊尘的身旁。樊尘坐在她的右侧,而乔微微,坐在樊尘的右侧。 电影开场前,放映厅内的灯光亮了几分钟,片刻后,便熄灭掉了。放映厅里,变成一片黑暗,只有荧屏上的光,濛濛微亮,大略的映出每一个观众的面孔。 樊尘但觉得身边的王娜,微微调整了一下坐姿,和他之间的距离近了很多。小半边身体,若即若离贴到了他的身上。让樊尘感受到一股温软的触觉。 王娜的身材的确很不错。如果说乔微微的身材,只能算是一条瘦瘦小小,柔柔弱弱的豆芽菜。王娜的身材,弧度之圆润,曲线之惊艳,则有如人手中经常被把玩的葫芦。 刚才王娜帮着樊尘谈商铺价格的时候,披了一件外套,还看不出什么来。可如今外套一脱,里面却是穿着一件极为勾勒身材、布料极有弹性的衣服。衣服的领子也不高,衣领的弧度所至,恰好能见丘壑所在事业线。诱惑而不夸张。 而在王娜若即若离的贴过来时,樊尘甚至能感受到柔软的弧度。一股轻柔缠绵的香气,也从王娜的身上传来。一时间暗香浮动,当此际便是百炼钢也能化作绕指柔。 樊尘并不认得这个时代,女性用的各种香水。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一股轻柔缠绵的香气,调和的极为巧妙高明。便如同一个妆容恰到好处的女子,减一分则瘦,多一分则胖。其间,应该有依兰、乳香、广藿香……大约几十种天然的香料。 不用说,无论是衣服,还是香水,以至于看电影,和看电影时候,一连串有意无意之间的动作,都是王娜故意为之。 樊尘虽然对这个时代男女之间的关系不太熟悉,但樊尘还是能大体明白王娜的意思。在漫长的生命经历中,樊尘曾无数次的经历过这一类的场景,虽然细节不同,但究其的本质,无数年来,却没有什么变化。哪怕是女人们用的手段,也是大体相似的…… 事到如今,如果樊尘有意,只需要一伸手即可。无论手放到哪里,王娜都不会拒绝。如果樊尘真是个普通的年轻人,哪怕是个活了四十多岁的中年油腻男,或者年纪更大的广场舞大爷,怕是也抵不住这种诱惑。 但是樊尘,这个名副其实的阅尽万千女子的人,却真的可以将这种诱惑无视掉。倒不是王娜不吸引他,而是他这一生之中,曾经见过太多这种懂得抓住机会的女子。久而久之,便心生厌倦。 人活一世,与人争斗,勾心斗角是少不了的。但是,这个勾心斗角的人,绝不能是身边人枕边人。否则,连睡觉的时候,都不会安心。谁知道这个枕边人会不会在睡着的时候捅你一刀,或者,暗中算计着其他的事情。 当然,既然是王娜主动,樊尘也懒得推开。他一边任由温香软玉贴在身侧,一边和对眼前情形懵然无知被大荧幕上的恐龙吸引了的乔微微胡说八道。 他们这三个生物系的学生,无论有什么心思,对于各种奇特的生物,都有浓厚的兴趣。选看的电影,都是跟生物和科幻有关的。再说,好莱坞几家电影公司投资拍摄的《侏罗纪》,本来难得一见的、制作精良的大片! 上映了不过三天,就创造了数以亿计的票房! 电影从人类利用现代的生物学技术,提取出上古时代被封印在琥珀里的蚊子,腹内吸取的恐龙血液中恐龙的基因片段,重新培养出恐龙开始。 如果是一般的观众,看这个片段,也不过是看个新鲜而已。注意力还是在恐龙大逃亡,以及人类大战恐龙的激烈情节上。 但如果是樊尘和乔微微之类的学霸观众,注意力就完变了。乔微微吃着爆米花问樊尘:“这种生物技术有可能实现么?” “现在的科学水平,暂时还不行。以后应该能够达到,只是时间长短而已。人类一旦掌握了基因技术的根本,破译了如同天书一般的基因语言。如果能够提取到远古生物化石内的基因,想要利用现代的生物机体,复活上古各种已经灭绝了的生灵,绝对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乔微微担忧道:“那以后会不会穿生物技术失控,地球上突然多出许多恐龙的事情?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 樊尘想了想:“应该不会吧!就算地球上真的多出许多恐龙,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福非祸。” 乔微微道:“怎么可能?恐龙这种生物的智商虽然没有人类高,但是在几亿年的进化当中,那些大型的恐龙,比如说霸王之类的搏斗技巧,已经登峰造极了。人类恐怕不会是对手。即便是面对一些体型远小于人类的、攻击性较强的恐龙,人类恐怕也没有获胜的把握。” 第五十九章 霸王龙的味道 樊尘笑道:“但人类完没有必要真的和恐龙肉搏。远古时代,地球的气候与现在完不同。不但年均气温很高,气候极为湿热。而且,大气中的含氧量,也远比现代地球大气的含氧量要高!” “大气中有了如此充沛的氧气,当年的地球,才会诞生出如霸王龙、梁龙、腕龙之类,体型巨大的恐龙!而如今地球大气中的含氧量,却根本不足以支撑这些体型巨大的恐龙生存。” “如果地球上突然多出大量的恐龙,那么就算是这些恐龙非常强大,在缺乏氧气的情况下,也绝对会直接趴窝。就像是一个普通人来到含氧量只有地表一半的高原上一样。会产生剧烈的高原反应,也就是缺氧反应。” “战斗力十成之中,恐怕剩不下一成。一些体型太大的恐龙,恐怕直接会窒息而死。变成一堆可以任意分割的肉。到时候,人类面临的可能就不是恐龙的进攻,而是如何处理这些恐龙的血肉或者尸体。” “当然,以如今人类的工业水平,完可以轻而易举的的处理这些个头不同的恐龙。到时候,恐怕会多出大量用恐龙肉做的菜肴。龙肉将成为继牛羊鸡鸭等传统肉食之外,另一种主流的肉类。” “与此同时,人类还可以对恐龙的尸体,进行各种深加工。一些人不愿意吃的部位,将会被加工成饲料或者肥料。恐龙的血液以及其他部位,可能被用来制药。恐龙皮应该可以取代鳄鱼皮成为新的高档皮革来源。就连恐龙牙也会被华夏人拔下来做成工艺品和文玩……” “就算某些恐龙侥幸的适应了如今地球寒冷的气候和较低的含氧量,并对人类产生敌意。他们的尖牙利齿能够啃得动钢筋混凝土么?能啃得动防盗门上的钢板么?恐龙进化出来的皮肤,应该与鸟类相似,恐怕连原始人的石矛都挡不住。更不可能挡得住现代枪械射出的子弹。” 樊尘从上古而来,那个史前时代,与人类共同生活在地球上的生灵,可不像如今地球上这般匮乏。万年之前的地球上,可是生存着诸如猛犸巨象,巨蜥,剑齿虎,湾鳄、森蚺之类体型巨大的生灵。 可是这些体型巨大的生灵,没有一个生存到自然淘汰的。无论体积多么大,性格多么凶悍的生灵,基本上都倒在了人类的弓箭、长矛,以及一些如今看起来非常粗陋的石器之下。 乔微微看着屏幕上那些洗牙咧嘴、张牙舞爪追击人类的巨大恐龙,听着樊尘在耳边胡说八道,脑海中莫名的将那屏幕上的恐龙,解剖成各种部位和器官,以及这些器官和恐龙肉被加工成熟食的样子。突然有一种莫名的喜感,忍不住扑哧一笑。 甚至还有点儿馋了,乔微微道:“按照如今古生物学家对于生物化石的考证,已经可以确定,现代的鸟类,就是恐龙的后裔。也就是说,如果真的能把霸王龙做成红烧霸王龙,那么这红烧霸王龙的味道,应该和红烧鸡腿的味道差不多。而烤恐龙的味道,很可能和烤鸭差不多……” 王娜贴在樊尘的另一边,听着乔微微和樊尘之间的胡说八道,但觉得满头黑线,按理说,她能考上明京大学,也算是学霸一枚,以前却没发现自己和这两位的思维方式,居然如此不同。 这二位居然能从电影里面蛛丝马迹的生物技术细节,讨论到霸王龙究竟是什么味道…… 思维奇葩的突破天际。 也不知道樊尘这个不开窍的榆木疙瘩,究竟有没有体会到她的一番苦心,她精心准备和设计的一切,居然一点都没用上。樊尘居然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就好比是攒着劲儿的一拳,打进了棉花里。力道用错的感觉,让王娜郁闷的想要吐血。 只是,即便计划出现了失误,她也不能就此放弃,被这两个人抛离在话题之外。 王娜轻笑一声:“微微,你不会真打算把霸王龙加入豪华午餐吧?” 乔微微也笑道:“如果有活的霸王龙,当然要加入豪华午餐。” 樊尘道:“这个可要等一段时间了。”樊尘这话说的非常随意,但语气却似乎非常笃定。仿佛是在诉说即将发生的事情一般。王娜察觉到樊尘话语中,一些令人震撼的期许:“樊老板,你不会是想跟电影里面学,转型研究基因技术,复活恐龙吧?” 樊尘道:“基因技术当然是要研究的。至于复活恐龙,那是以后的事情,我打算进一些实验仪器,把商铺第二层改成一间实验室。估计六十平米大小的地方,应该勉强够用。” 王娜和乔微微:“……” 她们从来都没想过,开宠物店的樊尘,还有这样的宏图壮志。居然想要凭自己的一己之力,研究基因技术。乔微微对于樊尘跟别人完不同的思维方式,已经有了相当的承受能力,至于王娜,脑子直接当机了…… 等到电影演完,王娜才明白过来:“樊尘,其实你一开始就是想建一间实验室对吧?至于宠物店,应该只是个名头,毕竟申请建立一处科学实验室的手续,比开一家宠物店的手续繁琐多了!” “而且,宠物店里卖的那些宠物,则是你的实验样品!当然,这些宠物,应该同时也是维持实验室运营下去的财源!” 樊尘点点头道:“没错!你说的很对!” 说话间,樊尘给乔微微和王娜发了一份实验室需要采购的设备的清单。对王娜道:“赵先生给我留了几条进货渠道,这两天我要去进货。你和微微一起,按照这份设备清单,把实验室所需的设备都买回来。” “这些设备都不是什么偏门的设备,一般来说,研究微生物和细胞的实验室,都会采购。你们两个也是学生物的,知道生物实验室里,都需要什么设备。如果觉得有什么设备需要买,就直接买来就行。” “我手头剩下的资金,都留给你们用来采购实验设备。” 第六十章 实验设备 “那进货的钱从哪来?” “这个你们俩不用担心,我刚才发现手机里的支付软件,在一千万到账后,就已经把我的借贷额度提升到了五万。这些钱,足够进货用了……” 王娜和乔微微:“……” 她们两个翻了一下樊尘罗列出的长长的实验室设备清单—— 1、低温冰箱,用于微生物室内菌株的长期存放。 2、水浴锅,用于维持培养基温度,防止过早凝固。 3、恒温摇床,为液体培养基微生物培养提供恒温振荡环境。 4、超速离心机,分离纯化医疗微生物实验室检测样本。 5、微生物限度检测仪,用于药品微生物检测时样本过滤,可截留微生物。 6、制冰机,用于制造大多数核酸、蛋白质的实验操作所需的低温环境,以减少核酸酶或蛋白质酶的水解。 7、真空干燥箱,将核酸在硝酸纤维素膜和尼龙膜上固定,用于杂交实验。 8、磁力搅拌器,用于加速溶解固体内容物。 9、组织匀浆机,用于样品的分离提纯实验。 10、电泳仪,用于检测、鉴定各种生物大分子的纯度、含量并描述它们的特征,还可以对样品进行分离、纯化、回收和浓缩。 11、…… 这些仪器加起来,有数十件之多,虽然绝大多数的仪器体积不大,占地面积不大,但也足够将整个二楼占满。有一些,还需要摆放在一楼。 而这几十件不同的仪器,如果买稍微高端一点的品牌配置,怎么也要数百万之多!樊尘给她们的钱,也仅仅是够用而已。王娜和乔微微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乔微微更从这份清单上,看出一些与众不同之处来:“清单上的仪器和设备,有一部分我根本就没听说过。有些仪器听说过,但和这些仪器有关的实验,也是在大三或者大四,整体课程学完,开始准备毕业论文的时候,才能涉及到的。” “有一些实验所用到的仪器,恐怕要等到研究生,或者博士生的时候,才能用到!樊尘现在让咱们去购买这些仪器,并且对这些仪器的用处,了如指掌,难道是已经自学到了博士生的内容?这才入学几个月的时间啊!” 王娜感叹了一句:“所以,樊尘的根本目的,是打算用自己的学识,研究出某项技术,然后再进一步么?这真是个宏大的计划……” 和樊尘的凭借与计划相比,王娜但觉得自己那些融资和投资的经营计划,竟是如此的脆弱不堪。虽然樊尘的计划看起来,更加的疯狂大胆,不可一世。 可细心想想,如果樊尘的计划失败,又会损失什么?无非就是一些实验耗材,以及水电费物业费而已……无论是实验器材,还是商业地产,仍旧在樊尘名下。可樊尘要是一旦成功。任何一个与基因技术有关的学术成果,其价值都不只一千万! 但如果选了王娜计划的那一套融资投资的经营手段,短期内或许樊尘能开两三个分店,迅速扩张。获利几百上千万,可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恐怕就会血本无归。不但一分钱都没得剩,还会欠一屁股债。 如此一来,高下立现。王娜但觉得一股大势,如煌煌正道一般,迎面而来。 如今这个时代,虽然看起来金融业如火如荼,从业人员的收入,也大多不菲。但这个时代的进步根本,仍旧是实打实的科技创新与实业生产。有了实业和科技的根本,金融才有腾挪的余地。 而在智慧和学识足够的情况下,从实业和科技取得的财富,其实远比金融业容易。风险也小得多。只是如今这个时代的人心逐利,低端实业的利润微薄,而科技创新又太过艰难,没有如老僧入定一般的定力,绝少有人能够耐得住其中的枯寂。 大量原本从事实业与科研的人才,不得已进入金融行业,前几天还曾传出与明京大学齐名的水木大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的美女硕士,转行金融业之后,于酒局之间放浪形骸的视频。 如果没有樊尘在,王娜觉得自己以后,应该也会是这个样子。 不过如今,手握数百万资金的王娜已经成了明京一些实验仪器设备厂家的大客户。在采购之中,占尽了优势。短暂的交锋后,便用一个接近成本的价格,拿下了订单。不但在樊尘给她们的预算之内,完成了任务。居然还剩下几十万。 乔微微看的目瞪口呆:“娜娜,我原本以为,我就够会讲价了。某宝上一百块钱的衣服,我都能讲到八十!没想到你这一出马,就能省下几十万!几十万啊!” 王娜笑道:“这算什么,咱花了几百万,便宜了不过几十万,和一百块钱的衣服降价几十块钱,其实没有什么本质区别。虽然咱们买这些仪器和设备的价格,基本上是成本价,甚至更低。但是,这些厂家才不会做赔本生意。” “他们看的可不仅仅是这一单的利润,而是以后无数单的利润。毕竟,实验室最大的耗费,并不是实验室里的各种仪器。而是各种实验耗材。仪器虽然贵,但总有一个确定的价格。” “可咱们学生物,干这一行的却都知道。想要通过做实验,得出某个结论和数据。有时候一场实验,就会消耗几百上千份的实验耗材。这一场实验的花费,有可能就比一些高端的仪器价格,还要高不少!” “而科学,就是在无数国家,无数实验室的无数场实验,以及无数次实验失败后,所获得的那么一点点成功。得出那么一点点的、从某些角度来说,在某些条件下,算是正确的结论!” 当然,尺有所长,寸有所短。王娜讲价是本色当行,但是收拾布置商铺之类细致的事情,就觉得繁琐不耐。这些事情,自然有乔微微打理。 乔微微只用了一些架子,就把几十台不同的仪器设备,妥当的安排在六十平米的空间内。甚至还留了一张上下两层床的位置。 第六十一章 进货渠道 乔微微和王娜之类学生物的人都知道,有时候为了做一场实验,做实验的人在实验室里需要待好几天。甚至一两个星期。当然,有一些科研狂魔,可以在实验室里,一待就是一两个月!所以,实验室里必须准备一些休息的地方,以及一些饮食。泡面和面包等食品,绝对是标配。 当然,能在实验室里一待几个月的人,毕竟很少。这些人即便在明京大学,那都是传说级别的存在。 乔微微看樊尘这个架势,估计樊尘待在实验室里的时间,绝对不会太短。在准备了上下两层的简易木床的同时,还给樊尘置办了一整套干净软和的被褥。 也只有王娜有些不开眼,捏着床上那柔软的被褥,问乔微微:“微微,你这是连自己的洞房都准备好了?滚床单的地方弄的这么柔软舒服,是图谋已久了吧?” 气的乔微微完忘了自己的体格然不及王娜健壮,满脸通红的去挠王娜的痒痒。几个回合之后,便被反杀。 自华夏经济复苏开始,这几十年中,华夏的发展速度,实在太快。而作为华夏都城的明京,其发展和扩张的速度,更是快到让人瞠目结舌。在这几十年中,华夏各地各行各业的精英,如同潮水一般,蜂拥而至,涌入明京。 而在明京发展的初期,对于这些人才和行业,自然是来者不拒。无论是高端产业还是低端产业,在明京飞速发展和扩张的时代,都能够在明京找到立足之地。那个时代的明京,简直就是华夏整体的缩影。 不过,随着这个时代的变化,聚集在明京的人口越来越多,聚集在明京的人才,也越来越多。后来者,以及一些从事低端产业的人,想要在明京立足,已经越来越难。一些从事低端产业的从业者,想要在明京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得一份丰厚的收入,越来越难。 而物价却开始飞涨,这些从事低端产业从业者的收入,也只能勉强维持生活。 别的不说,光是那昂贵的房租,就让人支付不起。于是,这些从事低端产业的从业者,只能从原来的租住一间屋子,变成了租住一张床。从原先居住的正常楼层,搬入地下室或者阁楼。 而凭借房租过日子的房东,则会非常贴心的在阁楼或者地下室里,加装各种双层床铺。或者隔出更多单间,容纳更多人口,招揽更多房客。有的时候,一些出租屋内,租住的人口加起来总共有几十人之多。室外的空调外机更有几十台之多。人口密度极大。 而治安和消防的隐患也极大。于是原本就有产业的住户,和这些租房子的租户之间,闹了不少矛盾。到了这一步,明京的发展和扩张,终于到了一个相对饱和的程度。明京上层,开始有计划的将一些低端产业迁移出去。 其中就包括了服装批发行业,小商品批发行业,宠物养殖之类的行业,甚至连快递行业的收发点都受到了影响。如今,明京的宠物养殖行业的从业者,已经迁离了明京市区。一直迁到了明京远郊的潼州。 如今,在明京经营的宠物店的店主,有九cd是从潼州郊区的一些宠物批发市场,又或者宠物养殖专业户那里进货。 被樊尘买去商铺的赵先生,虽然宠物店经营的乏善可陈。但因为是个老明京,入行又早,在这十年下来,在这个圈子里经营的人脉却足够多。手里掌握了不少优质的进货渠道。 樊尘虽然买商铺的时候,压价压的厉害,但是在议定价格之后,办手续给钱,却是非常痛快。并没有横生枝节。所以,在樊尘打电话请教赵先生进货渠道的时候,赵先生也非常痛快的将自己手头的几条进货渠道给了樊尘。 虽然赵先生手中的进货渠道和樊尘的经营计划有些出入,但樊尘终究不算是两眼一抹黑了。樊尘把赵先生留下的这几条进货渠道挑挑拣拣一番,终究选了一个电话号码打了过去。 接电话的人,是一位和赵先生年纪相仿的中年男子。口气极大,似乎颇为豪爽。 听说樊尘是赵先生介绍来的,盘下了赵先生的宠物店,想要从他这儿进货,和他认识一下,便满口答应下来:“老弟尽管来潼州找我就是!一回生二回熟,老哥我扫榻相迎!” 这一位是潼州的几个大的宠物批发商里,生意做得最大的一位。名字叫做王富贵。在潼州有一处养殖场,在明京和潼州开了好几家宠物店。算是赵先生所留的几条渠道之中,最优质的一条。 而王富贵做人,果然是眉眼通挑的那一种,虽然从来都没和樊尘照过面,而且,樊尘的年龄只比他儿子大几岁而已,在这一行里,只能算是晚辈,可王富贵在与樊尘联系后,仍旧非常细心的和樊尘约定了在潼州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并亲自开着自己的宝马来接。 并亲自当司机,把樊尘拉到了他的养殖场。一路上,王富贵谈笑风生的对樊尘道:“樊小兄弟年轻有为啊!这么点点年纪就已经当老板了,想当年,我和小樊一个年纪的时候,还是无业游民,在家啃老呢!” 樊尘笑道:“老哥实在是过奖了。”王富贵一开始以为樊尘应该是哪个富家的二代,家里给了一笔资金,出来历练。可套了半天话,却什么都没套出来。这才发现,樊尘绝不是普通的二代,江湖经验,并不比他少。 这大半天,竟是滴水不漏。 等到了王富贵的养殖场,樊尘但听得猫叫狗吠,一股独属于猫狗身上的奇特味道,冲天而起。王富贵一指他的养殖场,对樊尘道:“我这养殖场,左边养狗,右边养猫。绝大多数主流的品种,都能在我这儿找到。其他一些空着的地方,还养一些羊驼、狐狸、貂和兔子之类的偏门宠物。” “樊老弟打算主要经营哪些宠物门类?有什么计划没有?老弟放心,只要你从老哥这进货,老哥保准给你个市场最低价!” 第六十二章 养鱼的利润 樊尘却摇了摇头,对王富贵道:“猫狗之类的动物,我也喜欢。不过,做生意可不能仅凭自己的喜好来。根据我的观察,如今华夏,经营猫狗与相关用品的市场,已经快要到一个极限了。” “如今的华夏,各类犬只的数量,已经达到了一亿三千万只!比东瀛的人口都多。猫的数量比狗少一些,但也有数千万只!而猫狗的数量,增长到如今,就基本上已经算是到顶了。” “华夏人如今的生存不易,竞争激烈,养一两只猫狗算是调节心情,陶冶情操。但再多养就闹心了。换言之,如今猫狗之类的市场,已经饱和了。而那些知名的宠物店和宠物品牌,也已经将市场瓜分完了。再想出头,恐怕很难。” 王富贵不由得点点头,他发家的时间,是过去的十年。过去的十年中,各品种的猫狗销量,都在疯狂的增长。有的年份,销售额甚至能够比往年同期增长百分之好几百!利润更是只见增多,不见减少。 只不过,这种增长,从去年开始,就缓慢了许多。利润更是开始逐渐减少。如今的明京,甚至作为宠物店主要市场的二三四线城市,但凡是想养猫猫狗狗的,基本上都已经养了。等这一批猫猫狗狗自然死亡,至少要十几二十年的时间。 而这些卖出去的猫猫狗狗也会繁殖生养。再过几年,华夏的猫猫狗狗,怕是会更多。换言之,宠物市场经营猫狗最黄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王富贵感叹一声:“小兄弟见识不凡啊!以后的猫狗宠物市场,主要拼的就是服务了。利润大多在服务、医疗和销售配套的宠物用品那里。可这些东西的成本也不低,如果眼光失误,也难免压货,资金流转也会变得慢下来。利润也会降低……” “总之,老哥我这生意,是越来越难做了。” 樊尘接道:“所以,像我这种小本经营的,还是选一些成本低,未来利润高的宠物,作为主要的经营项目比较好。” “成本低利润高的宠物?什么宠物?” “鱼!我觉得宠物鱼的市场前景就非常不错!养殖成本极低,而观赏性极强!一些比较名贵的鱼,比如锦鲤和龙鱼中的名贵品种,更是前途远大!” 王富贵非常无语:“……” 但凡是经营宠物店的人自然知道,只要掌握了相应的养殖技术,经营成本最低,但利润绝对丰厚的宠物品种,就是宠物鱼。 对于会养鱼的人来说,只需要买一个或者几个大一些的鱼缸,配合一些工具。再花几块钱买些鱼苗。经过一段时间的繁殖之后,这些鱼缸里的鱼苗,就会繁殖到几百上千条,甚至成千上万条!中间也不过需要投入一些鱼食、药物和一些让增氧机之类机器转起来的电费而已。 而这一段时间,说短不短,可说长也不长。有的时候需要一年左右,有的时候,则只需要几个月。如果按照鱼苗的价值来算。原本一元一条的鱼苗,只需要十块钱,在繁衍出一万条鱼后,就可以增值到一万元! 如果继续繁衍下去,再经过一轮繁殖,那么这一万条鱼苗,就能繁殖出百万甚至千万条鱼苗!其价值就能从原本的一万元,增值成一千万! 换言之,从十块钱,变成一千万,理论上不过需要一两年的时间而已! 这个世界上,再牛的投资人,再牛的理财顾问,哪怕是整天骗人圈钱的骗子,也不敢跟人打包票说投入十块钱,两年变千万!但养鱼,真的有可能实现! 而且,这种增值,还只是简单的计算了鱼苗的价值,并没有计算不同鱼苗之间,不同的观赏价值。如今的宠物市场上,一条稍有变异,观赏性极强的宠物鱼,比如说锦鲤,孔雀鱼,锦鲤,斗鱼之类,卖家就敢因为其与众不同的观赏性,要价几百甚至上千! 一些年份长,个头大,花色漂亮的大鱼,在养几年之后,更能卖到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但是获利也极为丰厚。 前几年,在东瀛召开的一场国际级别的综合锦鲤品评会上,一条长约八十五厘米的七年龄三色锦鲤,因为体型壮硕,色泽鲜艳,纹理分明,在拍卖会上,以二百万华夏币的高价成交。并被运回华夏。 至于龙鱼,价格虽然差一点。但是在东南亚李家坡举行的世界龙鱼锦标赛中,一个组别的冠军,光奖金就有十万华夏币之多。若是上拍,无论哪个组别的冠军,拍卖价都不会少于二三百万华夏币!也就是说,那原本计价为一千万的鱼苗,其真实的价值,很可能因为自然产生的基因变异,而价值数亿! 樊尘只要花几年的时间,养成那么七八条名贵的大鱼,就算是这几年一单生意都没有。也能赚的盆满钵肥。 而这一切的开始,可能只需要十块钱。所以,若论利润空间之巨大,利润之丰厚,来钱的速度之快,宠物行业中,恐怕少有能和养宠物鱼相提并论的。这一切,从理论上来说,真的是有可能发生的!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养鱼的人掌握了极为精湛和强悍的养鱼技术!否则,十块钱的鱼,还不够养一个星期的。换水的速度,恐怕还没换鱼的速度快…… 樊尘觉得,自己如今的养鱼技术,应该还算可以。更何况,他还有用基因影响鱼类的金手指。 倒是王富贵感叹道:“养鱼的利润虽然不低。但风险也大。一般来说,自然界里,体型越小的动物,越难养。体型越大,生理特征越接近人类,越高级的东西越好养。猫狗之类的生病,表现的比较明显,救助也容易。一般养起来,挣得虽然不算太多,可也不至于赔本。” “可是养鱼,注意的事情可就多了。水的温度、酸碱度,水里的菌落平衡,甚至鱼食有没有发霉,是不是干净……种种因素,都需要注意。稍有差池,鱼就翻了肚皮了……” 第六十三章 狗场 “玩儿宠物的,谁不知道养鱼的利润。当年老哥也动过这个心思,可这鱼的生理特征,和人类的生理特征差别太大。老哥我在赔了好几十缸名贵鱼苗之后,就直接放弃了。老弟要是打定了主意要养鱼,那我也不拦着,过会儿带老弟去找我相熟的门路就是……但我还是要劝老弟谨慎啊!” 樊尘知道王富贵其实是想劝自己经营猫狗之类的宠物,如此一来,王富贵养殖场里供提供的货源,就会和他宠物店的经营范围对口。王富贵也就等于多了一个需要长期供货的大客户。就像是王富贵原来和赵先生的合作一样。 樊尘自然不能跟随王富贵的步伐,亦步亦趋,也不愿意和王富贵闹僵,于是笑道:“我是这一行的新手,既没什么经验,也没雄厚的资金。养鱼也只是想着前期的成本比较低。周转的也比较快。” “等以后生意做起来,还是要经营一些猫狗之类,正经宠物生意的。毕竟,华夏人对于猫猫狗狗的认知度也高。可前期,这摊子是真铺不开啊……” “当然,今天来王哥这儿,我也不能空手而归。总要挑一条看起来对眼的狗,带回去看家护院才行。还要王哥费心才行。” 王富贵这才高兴起来,觉得樊尘会做人。虽然王富贵嘴上说这两年的利润低,成本高,生意不好做。但那也分对谁而言。对于王富贵这种养猫养狗的老手来说,成本真的不高。 以养狗来说,王富贵的养殖场里。这些年来积攒下的各种赛级种犬,就有百十只之多。这百十只赛级种犬,每年都能生两窝小狗,每窝小狗,少则四五只,多则七八只。绝大多数品相不错。如此繁衍下去,王富贵手头的狗越来越多,平均下来,培育出一只品相不错的小狗的成本,也不过百十块钱而已。 可市场上的卖价,却能达到数千!也就是说,一窝小狗的毛利润,就至少有好几万。他做樊尘这一单生意,就能挣好几千块钱,这还不包括随后带着樊尘去买鱼苗所得的抽成。正是何乐而不为。 樊尘大体知道这些门道。当然会许之以利。王富贵自然心领神会,大笑道:“老弟放心,老哥这里的狗,你看上哪条随便挑!绝对是最低价!” 王富贵也不愧是在宠物圈里摸爬滚打十几年的,养殖场内,如今市场上最受欢迎的主流狗种,一应俱。如泰迪、金毛、柯基、雪橇三傻之类。 虽然王富贵没有具体统计过,但根据自己平常逛公园的时候,看到公园里遛狗的人群所遛的狗种来判断,如今市面上卖的最好的狗,首推泰迪。虽然泰迪有和拖鞋发生跨越种族和有机无机两界恋情的取向。 但是,泰迪的体型足够小,在小型犬里,也算是聪明的。非常适合家庭饲养。就算发起疯来,最多把人咬伤,而没能力把人咬死。只要是牵着绳,就算是七八岁的小孩子,也能一只手把泰迪拉住。所以深受一些身体力量不强的中老年妇女的喜爱。 除了泰迪之外,最常见的狗种,应该就是以脾气和性格温柔著称的金毛。金毛这个犬种的智商极高,在狗类中,排名绝对靠前。性格几乎没有什么缺陷。所以,虽然体型大,但却非常受欢迎。 除了金毛之外,比较常见的狗种,就是拆迁队组合,人称雪橇三傻的萨摩耶,哈士奇和阿拉斯加。以及柯基和中华田园犬之类。 王富贵的这个养殖场里,除了没有中华田园犬之外,这些常见的犬种之中,每一种基本上都养了几十条之多。大小分开,关在不同的笼子里。一些笼子里的小狗,见王富贵和樊尘走过来。 嘤嘤叫着跑到笼子旁边,胖胖乎乎的,仿佛一个毛球一般,扶着笼子,摇着尾巴,等待王富贵和樊尘的抚摸。萌态天然。 而一些成年的犬只,就很淡定了,有的趴着,有的蹲着,有的躺着,有的睡觉。虽然并没有摆出一副攻击的姿态,大都脾气良好,但在判断出王富贵和樊尘不是来陪它们玩儿,或者给它们喂食之后,大部分都懒得搭理王富贵和樊尘。 见王富贵和樊尘走过来,最多也就是摇摇尾巴而已。 能被王富贵从众多小狗中拣选出来,花费不少成本培养至今的成年犬只,大都品相极好,完可以达到赛级。而这些赛级犬所生育出的后代,那些到处跑着卖萌,不时的撕咬打闹的小狗中,也有一些品相极好,完可以达到赛级。 这样的赛级小狗和成犬,其价格就完不是普通犬只能够比拟的了。 比如说,一只普通的萨摩耶幼犬,就算是血统不错,一千块钱左右就能买到。而一只赛级萨摩耶的幼犬,市场价就能卖到万八千。至于一只能够参赛的萨摩耶成犬,市场价经常能达到数万,甚至十几万! 所以,虽然想要将一只幼犬养成成犬,需要花费大量的工夫和成本打理与喂养,但王富贵仍旧不舍得将一些品相极好的赛级犬轻易卖掉。要卖也只卖能出得起价钱的土豪。 王富贵指着这些品相极好的赛级犬,对樊尘道:“樊老弟看中了哪一条狗,尽管说!” 樊尘心中一笑,原来这才是图穷匕首见的时候。虽然樊尘已经和王富贵达成了王富贵可以赚一笔的默契,也说让王富贵帮忙选一条好狗,但王富贵非常明显的将樊尘所说的性价比最高的“好”,故意扭曲成了品相极致、价格高昂的“好”! 这一笔买卖,王富贵想要从樊尘这里赚到的,绝不仅仅是几千块钱,而是好几万! 樊尘有些感慨,这个王富贵,居然还真有些笑面虎的意思。在过往的经历之中,樊尘见过不少这一类的人,若是生逢乱世,这一类人就是枭雄一类的人物。若是经营的好,不难成为一方大豪,或者出将拜相。纵然世道安稳,这个王富贵也绝不是什么普通人物。 第六十四章 选狗 也难怪这他能白手起家,区区十几年间,混成身家数千万的土豪。而先天资本雄厚的赵先生,却只能在宠物行业的黄金时代里勉强经营。恐怕赵先生也没少从王富贵这里吃亏。 若是普通的人,被王富贵一步一步的架在这里,为了和王富贵维持好关系,怕是怎么也会掏几万块钱,买一条品相上佳的赛级犬。反正,按照市场价来说,也不能算亏。不过樊尘并没有让王富贵得逞的打算。 究其根本,他看待生灵的方式,评价生灵的角度,原本就和普通人不一样。太多的人恐惧新奇,畏惧改变。如果出现一些不符合他们惯性认知和刻板印象的存在,便被视为妖异和低端,便被视为无价值。 比如说,一些失格的犬只。可若以生命的角度论,这世间的狗究竟哪一条比哪一条更高贵?太多养狗的人,包括王富贵这种以贩卖和饲养宠物的商贩在内,养的不过是个趣味或者面子而已。距离真正的尊重生命,还差的很远。 在他们的预设中,已经把同一种生命,根据皮毛骨骼等特征,划分成了三六九等。把不同的生命,根据自己的喜好,划分出了三六九等。吃牛排时,一边大快朵颐,一边痛骂吃狗肉的人。想要这些人真切的尊重生命,尊重与他们认知和偏好不同的基因异变,难如登天…… 樊尘转了大半圈之后,并没有从一些身材体量,品相都很不错的赛级犬中,找到他想要的狗。虽然这些狗虽然按照通俗的标准和意义来说,都是好狗,但樊尘而言,完全没有什么吸引力。樊尘不打算为这些狗掏一分钱。 等到这狗场快要转完的时候,樊尘才在一个偏僻的角落的一个小笼子里,发现了一条长相非常奇怪的小狗,对王富贵道:“这应该是萨摩耶和哈士奇的串儿吧?” 王富贵坚决否认:“这可不是什么萨摩耶和哈士奇的串儿!就是纯种的萨摩耶!” “你确定纯种的萨摩耶的眼睛,会是蓝色的?” “……” 有道是,人活一张脸,狗活一身毛。满身长着柔软白毛的萨摩耶,性格温和,笑容甜美,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所以,非常受女生的欢迎。正常的萨摩耶,无论眼睛和鼻头,都是黑色的。可这只小狗的眼睛,却是蓝色的。有点儿像哈士奇。 可全身的毛,却仍旧是雪白的颜色,咧开嘴吐着舌头的时候,倒是笑的很傻。和萨摩耶本身微笑天使的名头,非常契合。 只不过,这只小狗本身的缺点,绝不止这一点点。体型正常的萨摩耶,体量比较大,三个月大的萨摩耶,如果喂养的得当,体重已经有十公斤左右了。可这只萨摩耶的体型,直接比正常的萨摩耶小了一圈。而且,其脚步和肩部的关节,形状也有些畸形。与普通的萨摩耶不同。有可能会影响以后的身体活动。 一般来说,如果是平常人遇到这么一只小狗,八成会以为这是一只萨摩耶和哈士奇的串串。又或者,是白色博美,或者银狐之类白色的狗,和哈士奇之间的串。 只有王富贵知道底细:“老弟,要不是如果这条小狗是和其他萨摩耶一窝生出来的,老哥我也怀疑这条小狗是串儿。可这条小狗,它真就是萨摩耶!和它一窝出来的兄弟姐妹里,还有一条品相极好的赛级犬。” “刚才在那边那个笼子里,你也见过。所以,如果按照品种论,这只小狗应该算是萨摩耶,但按照国际萨摩耶犬比赛时执行的标准算,只是失格的有些厉害而已。” 樊尘在看过了大量品相优秀的萨摩耶之后,通过这条小狗的骨骼架构,和身体特征,可以非常轻而易举的判定,这条小狗是纯种的萨摩耶,只是在传承的过程中,基因发生了奇特的变异而已。 质疑这小狗是串串,只不过是一种压价的方式而已。 樊尘对王富贵道:“就是这只小萨摩耶吧!” 王富贵:“呃……”心里明白,自己的这些算计,怕是被樊尘看透了。这樊尘绝对是故意选这么条失格小狗的,这个角落的笼子里关的,可都是些品相不好,需要便宜处理的小狗。一般最多卖几百块钱一只。和他预期的几万块钱,差了不少。 当然,王富贵嘴上却不会这么说,只是打了个磕巴,王富贵便对樊尘道:“小老弟,你真的太会选了!这只小狗,可是我这个狗场的非卖品!世界上,蓝眼睛的萨摩耶可仅此一条!老哥我还打算留着这只小狗当种犬,专门培育出一系蓝眼睛的萨摩耶呢!” 樊尘翻了翻白眼:“这个……王大哥志向远大!但是,仅凭这只小狗就培育出一系萨摩耶,好像比较难吧?” “王大哥可别忘了,我是学生物的,你可别忽悠我。在生物体的基因中,有的基因是显性基因,有的基因可是隐性基因,虽然会代代传承,但不会代代显现,很有可能是隔两代三代,甚至六七八代才会再次显现。” “根据目前的实验结果,有的隐性基因,甚至可能隔一二十代才会再次在生物体上显现出特征。要是这条萨摩耶蓝眼睛的基因特征是隐性的,王哥你还能养这一系的狗几十代么?如果这几十代的狗全养了,那狗的数量和花费可是个天文数字!” “王大哥负担的起么?” 王富贵干笑两声,他自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人类每培育一个新的狗种,都需要经过至少几百年的时间,根据某种需要挑选的特性,选择种犬,并逐代培养。最终,才能培育出某个狗种。 别的不说,华夏先民培养出京巴狗这种短腿狗,可是花费了数千年的时间。那花费可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够负担得起的! 王富贵感叹道:“知识就是力量啊!老弟真是个行家。不过,这条萨摩耶虽然失格了。但眼睛长得还算好看。” 第六十五章 挑鱼 “即便不能通过这条萨摩耶单独培养出一系来,但也不能按照普通的失格萨摩耶幼犬卖给老弟。” “那王大哥出个价吧?” “三千块钱怎样?你放心,这条狗虽然失格了,但是疫苗什么的我一个不落,全都打了,平常在吃喝上也没有亏待。绝对保证买回去健健康康的。” “行!” 王富贵听樊尘答应的爽利,也觉得痛快起来:“那我现在带着老弟去看鱼?” “这才入正题,等看鱼回来,我再带这条狗走。” 笼子里,那条蓝眼睛的失格萨摩耶,歪着白色的脑袋,吐着舌头,呲牙咧嘴的目送王富贵开车带着樊尘去看鱼。对于自己命运的变化,懵然无知…… 混宠物圈的店主们,遵从的生意规则,和华夏其他行业遵从的生意规则,没什么两样。如果樊尘不通过赵先生找王富贵,不通过王富贵这条路,去买鱼苗。九成九是找不到合适卖家,拿不到低价货的。 就算是找对了卖家,第一次买鱼苗的价格,也肯定是谈不下来的。对于面生的人,几乎所有处于行业上游的经营者都会有提防,谁知道这货是不是借着买鱼,探听他们的成本和底价?谁知道这货是不是同行?是不是来挖新闻热点的记者?是不是有什么其他的企图? 如果樊尘这种以前从来没有在圈子里出现过的人,想要凭借一己之力挤进这个圈子,那么非要砸钱买上几次货,打过几次交道。和卖家之间,把彼此的大体情况摸熟了。这些卖鱼的人,才会为了留住樊尘这个下游的出货渠道,给出一个面向行业内部人员的,相对合理的低价。 而有王富贵带路就不一样了,王富贵在这行里面摸爬滚打已久。即便经营的项目不同,但这个圈子里的人,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都算认识。知道不是外人,不是来捣乱或者有其他目的的。自然会被默认为行业内部人员。给出的价格,绝对是公平合理的行业内部批发价。如果要价偏高,反倒是不给王富贵面子。容易结仇。 按照这个规矩算,樊尘花三千块钱买了条失格的小狗,也不算太亏。 王富贵带着樊尘,驱车十几公里,找到一处专门养宠物鱼的渔场。经营这处渔场的渔场主,也是个四十余岁的男子。见王富贵带人来进货,便热情的招呼起来,三言两语间便许诺,一定会给樊尘最低价。而且,会送货上门,不收任何人工和运输费用。 说话间,这渔场主将樊尘和王富贵请到他的渔场旁边。专门养宠物鱼的渔场,和寻常的渔场完全不同。整个渔场,是由好几个大鱼池组成的。这些鱼池的底部,都贴着瓷砖。而鱼池周围,有各种各样的仪器,比如氧气泵,过滤箱,恒温棒之类,正在发出轰鸣。池水清澈,密密麻麻的,有无数宠物鱼在鱼池中游动。 渔场主对樊尘道:“老弟,你看看这些鱼池,这边是孔雀鱼鱼池,那边是龙鱼鱼池,再往那边,是锦鲤的鱼池。斗鱼的鱼池,在另一边……老弟看中那条鱼,可以自己捞!价格一律便宜!不知道老弟主要打算经营哪些品种?” 樊尘道:“我打算以经营龙鱼和锦鲤为主。” 渔场主夸赞一声:“老弟果然精明!这两种鱼可是市场上,卖价最高,利润最丰厚的两种!销路也还不错,许多富豪都喜欢养锦鲤和龙鱼,据说这东西可以改善风水,带来财运。” 樊尘看着那鱼池中,还未曾发色,长相都差不多的锦鲤苗,成群结队的在水中游来游去,觉得这些鱼苗的质量还算是不错,问道:“这些鱼苗什么价?” 渔场主对樊尘报了个价,道:“我报的这个价格,是不挑品种的批发价。这些鱼池里面,养的都是小鱼苗。在没有长成之前,根本不知道这些鱼苗究竟是什么花色。至于批发回去,能养出什么来,我是不管的。” “说不定,老弟就能从龙鱼池子里养出两条过背金龙,从锦鲤池子里,挑出两条青花瓷。当然,如果老弟挑的龙鱼幼苗,养出来都是银龙,锦鲤幼苗养出普通的鲤鱼来,也不能埋怨老哥我……” 樊尘笑道:“明白!挑鱼苗全凭运气,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发财的事情,可是谁也说不准。” 渔场主笑道:“就是这么个道理!” 但凡对宠物鱼有一些了解的人都知道,锦鲤其实不过是鲤鱼的一种。只不过鱼鳞的花色远比普通鲤鱼漂亮。正因如此,在锦鲤刚出生的时候,其实跟鲤鱼没有太多区别。如果只看鱼苗,根本看不出什么区别来。基本上都是普通的橘黄或者金黄色。 必须要等锦鲤,长到一定个头,差不多在出生后三四个月之后。其鱼鳞的颜色,才能变得花色分明。这个过程,被称为发色。而发出颜色来的锦鲤,才有了与众不同的价值。价格才会和同类截然不同。 所以,养鱼的人如果不想花太高的价钱,获得一些日后可能卖出较高价格的锦鲤,就要在锦鲤苗还没有发色的时候购买。 当然买鱼苗也有一定的风险。幼鱼对于水体的要求极高,只要酸碱度、溶解气体、有机化合物、矿物质、细菌、藻类、温度等等,任何一个因素发生太大的变化,这些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还没有那么强的鱼苗,就会成批的死亡。血本无归。 而龙鱼也是如此。无论长成以后的颜色如何,刚孵化出来不久,五六厘米大小的龙鱼,体表鳞片的颜色都差不多。而且,很有迷惑性。有的时候,刚出生的龙鱼,看着鳞片上金光灿然,但养成以后,却是一条普通的银龙,最多鳞片上挂一点金边。 有的龙鱼,刚出生的时候,看起来极为寻常。但长成后,却是过背金龙。有不少人将普通银龙的幼鱼和价格昂贵的金龙幼鱼混在一起,通通按照过背金龙的幼苗价格卖。非常轻易的就可以把银龙鱼的鱼苗,卖出一个极高的价格。 第六十六章 实验开始 这个渔场主,基本上就是这么操作的,如此一来,渔场主的利润,会比原先高出不少。 当然,这点小心思,对于樊尘来说,根本没有什么作用。樊尘完全可以在看到这条鱼的时候,就初步判断出这条鱼大体的基因异变水平。以及有没有捞起来,买回去的价值。毕竟,他本身就是基因异变最厉害的那一个。 樊尘捞鱼捞了半个小时,一直捞到鱼池里面没有什么基因有些许异变的锦鲤和龙鱼为止。樊尘基本上可以确定,几个月后,等这些锦鲤和龙鱼体型稍微长大一些,鳞片发出颜色来,这个渔场主一定会惊讶的发现,锦鲤的池子中剩下的鱼苗,鱼鳞的颜色,基本上和能做红烧鲤鱼的鲤鱼,没有什么差别了。 而龙鱼的池子里,剩下的也只有颜色完全一致的银龙鱼。 等樊尘挑完了,渔场主数了数,樊尘挑的锦鲤和龙鱼,加起来也没有一千条。拢共算起来,也不过是千数块钱的小生意,实在让人提不起兴趣。直到樊尘从渔场主这里买了一堆养鱼用的器具,又定了百十个鱼缸,这渔场主才变得殷勤了起来。 当然,樊尘也会尽量把这些东西的价格压低。按他的话来说,要是价格够低的话,以后自然会从渔场主这里,源源不断的购买鱼苗。生意有的是。渔场主为了留住樊尘这个大客户,也没要高价。只收了樊尘一个成本价。 却根本不知道,再也没有所谓的下一次生意了。 在樊尘跟着渔场主安排的车,载着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抱着一条雪白的萨摩耶回到明京的时候,乔微微已经和王娜把店铺里的各种机器收拾好了。只等再过几日,各种手续办下来,改换一下门头和装修,就可以开门营业。 这两天的时间,乔微微和王娜争分夺秒的和设备生产厂家勾心斗角,并布置店铺。实在是心力交瘁,累的够呛。虽然是借了周末两天休息的时间,没有耽误上课,可是转过天来,就是周一。 这两个从小就是学霸的女生,虽然各有各的心思,可要是让她们逃课,还真有些心理障碍。所以,在帮樊尘忙活完了店里的事情之后,乔微微和王娜还是决定回学校上课。原本她们还想拉着樊尘一起,可樊尘根本没打算回学校。 对于他来说,在学校听课的学习效率,真心没有自己看书来的快。而且,樊尘还有自己的计划要完成。 樊尘给辅导员打了个电话,请了两天假,拜托乔微微和王娜按时侯把上课的课件和笔记捎过来之后,就一头钻进了实验室。开始调试实验室里,各种机器设备。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樊尘这几天会在实验室里度过。 这是樊尘早已经计划好的事情,相关的实验步骤,不用写出来,早已经在他心里推演过无数次,绝对不会有什么纰漏存在。而实验的对象,就是那条从王富贵狗场买来的失格的萨摩耶。 樊尘非常明确,虽然上古那场大瘟疫没有要了他的命,并让他有了远比普通生灵和人类悠长的生命。但在机缘巧合下,他的基因和病毒结合,其本身却有了瘟疫的特征。虽然樊尘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控制其传染,但却没有办法控制被传染者,受传染后身体机能变化的烈度! 一般生灵接触到樊尘的基因后,就如同染上极为严重的瘟疫一般,身体机能,会迅速的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一般会导致生灵迅速的衰竭死亡。就如同荒山之中,那些围攻樊尘的大老鼠一般。 当然,如果有的生灵能挨过这剧烈的身体变异,基因在重构之后变得稳定。那其本身则会发生奇特的蜕变。便如同深山之中的那只黄鼠狼一般。不但身体会变得强健灵敏,而且灵智也会大幅增长!甚至出现诸如操控鼠群之类的奇特能力。 虽然生灵能够扛过身体异变存活下来,获得蜕变的几率万中无一,小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但是,却真实存在。 在樊尘漫长的生命经历之中,他的基因,曾有意无意之间,影响过不少生灵。其中有无数的生灵因为樊尘这一段如同瘟疫一般的基因而死亡。 可终究是有一些生灵,因此获得了变异。摆脱了先天基因的桎梏。 这些有意无意之间,被樊尘制造出来的变异生灵。有一些愿意跟在樊尘身边,而有一些则不想被樊尘拘束住。甚至还有一些,根本不知道的自身的异变,究竟从何而来。只以为是自身气运所至,禀天地灵气而成。 这些生灵,或遁入世间,或潜入深山。樊尘根本懒得管束。也没觉得有管束的必要。这些生灵,被世人所见,便被称为妖。 当然,这世间亿兆生灵的基因变异,并不只出于樊尘的影响。有一些是自身的变化,有一些则是上古的传承,不一而足。 在樊尘过往的生命之中,樊尘能不能培养出妖精,从来都是随机的。从来都不由樊尘掌控。最多就是总结出那么一点点生灵异变的规律。比如说,在上古樊尘曾经有意为之的实验中,他发现一些先天基因结构就发生了些许异变的生灵,因为自身的基因结构,不是那么稳定,所以,变异起来更加容易,就如同这只失格的萨摩耶。 樊尘在王富贵狗场挑狗的时候,看重的根本就不是这些狗的皮相,而是其皮相所代表的体内基因的变化和表达。王富贵以为品相完好的狗,就是好狗。就能卖上价去。这个认知固然不能说不对,毕竟世间众人,都是这么认知的。 但若论基因结构的稀缺唯一,这只蓝眼睛的失格萨摩耶,却比那些品相看起来完好的萨摩耶珍贵多了!简直就是万中无一的存在!物以稀为贵,这失格的狗和没有失格的狗之间,价值究竟谁高谁低,还真不好说! 而在樊尘接触了现代生物学的理论,有了诸多设备仪器的支撑后,樊尘终于发现了了那么一点掌控他自己基因影响烈度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