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里藏爱》 第一章 那是一片无尽的黑暗,苏毅钧感觉自己变得很弱小,矮矮的身子,全身没有一点力气,怎么用力也跟不上前面的人。他跑著、跑著摔了好几跤,感觉身上都是泥土,在他前面的人还是冷著一张脸,丢下他走了。 手应该是磨破皮了,他几乎闻到一股血腥味,可是他还是舍不得停下来,趴著身子一边往前爬一边对著前面的人喊著,喉咙却被什么卡住,发不出一点声音。 没有人回头,前面的人越走越远,终于把他一个人留在那一片黑暗里。 “别丢下我,别……” 豁然从床上坐起,苏毅钧从恶梦中惊醒,一伸手满额头的冷汗。抬头看见熟悉的天花板、熟悉的桌子、熟悉的床,知道自己依然躺在自己的小公寓里,他放心地吁了一口气。 随手抽了一张面纸,将自己脸上的冷汗擦了干净,想要再躺下睡,可是闭上眼睛就莫名觉得忐忑不安,想著这夜是绝对不可能再安稳地入睡了。 看看床边的闹钟才凌晨四点多,又感觉一阵烦躁,起床,进浴室冲了个热水澡才觉得好了许多。 一个人坐在沙发却还是觉得冷,明明裹了厚厚一层的毛毯,电视被不停地切换频道,却怎么也没有找到让苏毅钧想看的节目,看著冷冷的房间,苏毅钧忽然想起昨天林叔说的话,“该找个人暖被窝了。” 苏毅钧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他确实发现男人一过三十岁就特别害怕寂寞,二十几岁的时候,晚上还有和朋友出去逍遥的心情,每个晚上一群人一起唱ktv,去酒吧喝酒也就觉得开心,可是人一旦过了三十岁,就觉得有个人陪自己待在家里也不错。 他的要求不高,只要找个能陪自己一辈子的女人,别中途忽然甩下他不管,外表、金钱什么都不重要,他也知道像他这种在公司当保全人员的孤儿,要学历没学历、要背景没背景的男人,能找个一起过日子的女人就不错了。 况且对孤儿来说,其实女人还是恐惧大于同情的,想著从小便是从不健全家庭出来的孩子,心理可能也不太健康,万一有心理问题,一辈子就完蛋了。 所以很多女人宁愿男人条件差一点,也不想嫁孤儿,所以苏毅钧觉得自己真的尽力了,可能是缘分还没到,也可能是他太无趣,才会到了这个年纪还是没找到合适的伴。 前阵子林叔给个自己介绍的女人,听说还不错,是名幼儿园老师,很有小孩子的缘,做人也和气,虽然结过婚,但是没有孩子。 “明天去看看吧。”苏毅钧看著冷冷的屋子想著,有个人和他一起待在屋子里,感觉应该会好很多。 不久,天开始蒙蒙亮了,苏毅钧从沙发站起来,进了厨房,冲一杯牛奶就算是吃过早餐。出门时,他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给林叔拨了电话:“林叔,你上次说的那个女的……” 林叔滔滔不绝地和他讲了一堆话,大部份是在夸那女人如何的好,好像迫不及待想把他们凑成一对,苏毅钧却很细心地听著,没有露出一点烦躁的样子,他知道林叔是关心他,希望他早些成家。 林叔唠叨了很久,才将电话挂了,他还要苏毅钧晚上八点准时到兴都大饭店去,苏毅钧听了后,心几乎凉了一半,心里想著会约在那种地方的女人,恐怕自己是养不起的,可是林叔的心意他怎么也不敢辜负。 ☆☆☆ 都市的夜景很漂亮,灯火阑珊,繁华而热闹。 苏毅钧是坐公车过去的,下班时间,车上的人很多,像一个塞满东西的箱子,没有缝隙。 下车那一瞬间,他几乎是被推下来的,出了公车的时候,由于是习惯,他一下公车马上直直地往前跑去,还差一点被一辆才要停下黑色宾士撞个满怀。 “对不起。”车上的人连忙打开车门下来,“你没怎么样吧?” 苏毅钧想著眼前这个遇到自己的还不错,明明是自己莽莽撞撞地冲过来,他却很客气,所以他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我没事。” “是你?”一个男人兴奋的声音:“……苏毅钧?” 闻言,苏毅钧抬头疑惑地看著眼前的男子,看起来像二十五六岁,大约一百八十五公分的身高,五官俊秀,就是那种很干净很帅气的脸孔,衣著是很有品味的笔挺西装,全身上下散发著吸引女性尖叫的魅力。 苏毅钧也不算矮,一百七十八公分的身高在朋友间还算中高的身材,可是在这个陌生的男人面前就像是矮了一个头。当然,他也没有这个男人的气质,否则他想自己应该能够早点结婚。 不过,他真的记不得这个男人是谁,能叫出自己名字的人,他应该是自己认识的人才对? 苏毅钧的记性不好,他的好友吴跃希就常开玩笑说他有选择性健忘症,只要是不常和他联络的人,他都能忘得一干二净,可是对于那些常混在一起的朋友的糗事,他却是朋友群里记得最清楚的。 苏毅钧有些尴尬地摸著头:“不好意思,我的记性不太好,请问我们以前见过吗?” 眼前的男子仔细地看著苏毅钧,眼睛里先是失望,后是气愤,再是无奈,最后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沈尉严,你记不得了?” 苏毅钧摇摇头。 “小严,记得吗?” 苏毅钧依然摇头,虽然脑子里一瞬间闪过些什么,但是只是闪过而已。 沈尉严似乎有些生气,虽然他没大吼大叫,但苏毅钧就是知道他生气了,也许是因为他看到对方的手抖得有些厉害。 “那个,先生,我还有个重要的约会,我先走了。”苏毅钧知道自己的记忆是不可能突然变好,也不想浪费时间去回忆,他指著身后的兴都大饭店示意自己要进去了。 沈尉严没有回应。 苏毅钧看沈尉严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也不好意思打扰,想著不管以前认不认识对方,现在应该也只能算是陌生人,总不能为了一个陌生人耽误了林叔为自己安排的约会吧。 这样想,他也不管沈尉严的失态,转身走进入兴都大饭店…… ☆☆☆ 苏毅钧自觉自己不是一个小气的人,他只是比较节俭,也许孤儿院出来的人真的会有些舍不得花钱的毛病,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无法理解奢侈消费的理由。 他觉得自己家公寓前的面摊煮的面比饭店里煮的好吃,也看不出那些打折买来穿的衣服跟那些标著天价的名牌衣服有什么区别。 坐在包厢里的唐小姐外表得比他想像中来的好看,皮肤白皙,身材没有变形,只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比少女多了些楚楚可怜。 而她看向苏毅钧的眼神充满了失望,苏毅钧其实长得并不差,五官端正,皮肤虽然黝黑,但以男性的标准来说并不是什么大缺点,只是差就差在品味这东西。 短到没有型的头发,一看就知道廉价的穿著,衣服和裤子胡乱搭配,有些细节可以反映一个人的性格,女人都这么相信著。 苏毅钧自然也知道今天没戏了,但是怎么说都是林叔介绍的人,大家在一起吃顿饭也无所谓,这点钱他还花的起。 只是,苏毅钧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喝酒,唐小姐可能也还没从失败的婚姻里完全走出来,一听说要喝酒,居然也附和。 菜还没吃几口,两个人就对饮了好几杯,也不管空腹是不是容易醉,两个人就继续大喝著。 唐小姐是先醉的那个,一边喝一边骂著:“那个男人是混蛋,那只狐狸精不得好死。”苏毅钧其实也东倒西歪了,不过看眼前的唐小姐一副发癫的样子,连忙打电话给林叔,让他来接唐小姐回去。 林叔到饭店的时候,唐小姐已经开始唱歌跳舞了。 苏毅钧只是傻傻地坐著,好像没什么事情,他还很清醒地对李叔说:“你扶唐小姐回去,我自己回去就好。” 林叔看了看他,而后居然真相信了,其实他早醉得有些晕了,还没有等林叔走多远,苏毅钧就觉得身体里的酒精开始沸腾,也不知道怎么去柜台付钱,走出饭店的时候,他已经很想四肢著地爬著走路。 感觉一阵恶心,苏毅钧立刻跌倒在地一阵狂吐,出入饭店的人全都用厌恶的眼光看他,偶尔有人骂一声晦气,直到兴都大饭店的保全人员走上前,恨不得将他塞进垃圾桶时,他被一只手拉进了一辆车子。 那只手修长洁白,很漂亮。 “苏毅钧、苏毅钧,你还好吗?”一个陌生而熟悉的声音好像从遥远的记忆深处传来。 苏毅钧摇摇头,想说自己没事,又是一阵恶心感涌了上来,肚子里的东西已经吐得差不多了,现在吐出来的都是酒水,散发一阵恶臭。 车窗放下来,夜晚的风带著一些寒气,苏毅钧觉得自己应该清醒了很多,可是头却开始发疼了。 为此,不管三七二十一,头痛得受不了的他索性在车子睡著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感觉自己被一个人抱著,是那种对于男人绝对是难以忍受的横抱,他拼命挣扎,可是抱著他的手力量很大,他怎么也挣脱不开。 “放我下来。” “没事的,乖。”一个声音传来,莫名让苏毅钧觉得很安心。 他被抱进一间屋子,模糊之间觉得这个屋子有著一股和抱著自己的男子身上一样的味道。 ☆☆☆ “苏毅钧,洗个澡。”依然是那个声音。 他的眼前依然朦胧一片,怎么努力睁开眼都看不清楚对方是谁,辛苦了好一会儿,他就放弃了。 被扔进装满热水的浴缸的时候,他舒服地呻吟了一声,水温很高,透过皮肤进入身体时,有一种全身慵懒的感觉。 那个人伸手想帮他脱衣服,苏毅钧虽然醉得厉害,但是他不想麻烦别人,阻止了那双接近自己的大手,自顾自地脱起衣服。 浴缸很大,让苏毅钧有了游泳的冲动,只是酒精让他的四肢发软,一阵哗啦声后依然没有游起来,只是身体和浴缸边缘的摩擦,让他感觉下身一阵发热,叹了一口气,想来这就是所谓的饭饱思淫欲吧。 苏毅钧很快忘记自己身边还有别人,抓著自己下身的灼热随意套弄起来,呻吟声不大,却完全不受压抑,一声接著一声,毕竟这么多年都是自己解决的,已经成了习惯,怎么让自己舒服就怎么弄,反正他的屋子很少有外人。 他把这里当作是自己的屋子,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 浴缸里的热水明显已经冷了许多,全身却因为欲望而燥热。 忽然,苏毅钧听到几声很重的喘气声,强迫自己睁开眼睛,却看到了陌生的天花板、陌生的地面、陌生的浴缸,他怎么会在这里?心里一阵疑惑的时候,他忽然感觉到一双陌生的大手包裹著他的手顺著他的频率,前后套弄起来。 那是一双有些冰凉的大手,却让苏毅钧感觉更加燥热,他的脑子失去了所有的思考能力,有一种强烈的欲望直冲脑顶的感觉。他听到自己呻吟得更大声了,不一会儿,欲望就在自己和那双冰凉的手中释放了。 苏毅钧感觉到一阵痛快淋漓,全身舒服得想唱歌,很久没有这么舒服了,瞌睡虫也跑了出来,闭上眼睛的一瞬间,他看到一张陌生而熟悉的脸,嘴巴好像不听自己使唤得吐出:“小严,别走……” 隐约之间感觉有人将他抱起来,拿浴巾擦干了身子,小心地放在床上,然后对他说著什么,只是苏毅钧实在太困,困得什么都听不见了…… ☆☆☆ 第二天,苏毅钧感觉脑袋像裂开了一样疼,宿醉毕竟是要付出代价的。 阳光透过窗子射进来,他强行睁开眼睛,才发现原来昨晚自己不是在作梦,他真的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屋子。 苏毅钧环视四周,他可以确定这是一间高级套房,就是那种即使他把自己卖了也买不到一间厕所的高级住宅区。 苏毅钧的视线在屋子环视一周之后,定格在大厅沙发旁边的那架小提琴上,黄褐色的琴面有些透亮,每一根弦都有一种晶莹剔透感,他虽然是完全的外行,依然知道这是一把很精美的小提琴。 苏毅钧明明觉得自己不可能见过这么高级的小提琴,却莫名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想著那个男人的模样、那个男人的手,忽然觉得这把小提琴真得很适合他。 苏毅钧的朋友与他一样都是小职员,他实在想不出了昨天那个男人是谁。模模糊糊之中,他还记得他冰凉的手碰到自己下身灼热的时候,那种心惊和舒服的感觉。 当然,苏毅钧并不认为那种动作有什么大问题,他当过兵在那个全是雄性的世界里,偶尔互相帮忙发泄欲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苏毅钧,你醒了?”男人的声音传来。 苏毅钧抬头,看了看眼前高大的男子,虽然换了衣服,休闲的米色细针织衫代替了棕色西装,却依然体现著他那种浑然天成的高贵气质,他终于知道什么是“人穿衣服,而不是衣服穿人了”! “先生,请问你是?” 沈尉严皱了皱眉头,显然他不太喜欢这个称呼:“你叫我小严吧。” 苏毅钧连忙摇头,眼前这个男人一看就是那种指挥下属的老板人物,他何德何能叫他小严。 “苏毅钧,你真的一点也不记得我了吗?桃树、小提琴、围墙……虽然已经很久了,如果没遇到你,我也要忘记了。”沈尉严坐下来点了一支烟,“可是,你又让我遇上了……” 苏毅钧呵呵地笑:“真的不记得了,我这个人的记性很差,只要是不常跟我联络的人,我很快就会把他们忘掉,以前有个国中老师对我很好,我毕业的时候还觉得舍不得,才过一年,再遇到他我就叫不出名字了……” 苏毅钧尴尬地挠挠头,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说什么。 “没关系,忘记就忘记了,我们可以重新开始认识。”沈尉严伸出手,“我叫沈尉严,请多指教。” 苏毅钧看著那双修长白皙的手,忽然想起昨夜的场景,虽然神经被酒精麻醉得厉害,但是那种感觉却是真真切切的,压抑住自己的胡思乱想,苏毅钧伸出了手与那只大手相握。 “苏毅钧。”苏毅钧报了自己的名字。 “我知道。”沈尉严清冷的声音。 拿著一张“沈尉严”的名片,苏毅钧有些摸不著头脑,兴都集团的总经理?他怎么可能和这种人有交集。 可是看那个人的样子,自己应该认识他的,拍了拍脑袋依然没有什么奇迹发生。 苏毅钧也不是自找烦恼的人,既然没有想起来也就算了,他打电话给林叔想告知自己这次相亲估计没戏唱了,却听说唐小姐对他好像有点意思,这教他心里不禁开心了几分,三十岁的人了,总算有人看得上自己。 可是,他不知道原来“情场得意,职场失意”这句话是这么准确,还在他想著:“唐小姐既然已经有一次失败的婚姻了,如果结婚她一定会更珍惜自己,也许真的是能和自己过一辈子的人。”,就听到他被公司裁员的消息。 ☆☆☆ 那天苏毅钧去公司收拾私人物品,像一只斗败的公鸡从公司走回自己家的小公寓,他看到一辆被围观的黑色宾士,不意外地看到了朝他招手的沈尉严。 在人群之中,穿著黑色西装的他很耀眼,有一股生人勿近的贵气,苏毅钧忽然觉得这股气质很熟悉,好像自己在很久以前曾经遇过这样的人。 “可能我以前真的认识他也说不定。”苏毅钧这样想。 现在他们勉强也算认识,只是,苏毅钧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这个人要跟自己这种对他来说根本是一无是处的人交往。友情需要地位相当、爱好相近才比较好维持,一种人有一种人的领域,他一直这么认为的。 不过对方既然已经来找他了,苏毅钧也不好意思弄得自己好像和他完全不认识一样,小心翼翼地上了黑色宾士的副驾驶座,苏毅钧才开口:“你找我有什么事情?沈先生。” 沈尉严沉默著,只是看著前方自顾自地开车,苏毅钧这才发现沈尉严的睫毛很长,一刷一刷地在眼睛上留下阴影,很漂亮,以前看到那些将睫毛刷得又长又翘的女孩子,也没有这种感觉。 车是开到郊区才停下的,苏毅钧自然记得这个地方,这里是自己从小生活的地方。 虽然有些事情他以为自己忘记了,其实不过是把这记忆藏在自己找不到的地方,小小的一个触动就能让记忆波涛汹涌。 对于这个地方,他是又爱又恨的,一方面这里是他父母抛弃他的地方;另一方面这里却是他长大的地方。 苏毅钧其实很羡慕吴跃希那群朋友,虽然和自己一样是孤儿,至少他们没有被抛弃的记忆。 尚在嗷嗷待哺的时候,就进了孤儿院,心里便可以想著也许父母有什么苦衷,像电视里演的那样,父母的爱情不为世俗所容什么的;又或者安慰自己说父母没有能力养他们,来孤儿院也是为他们好,虽然这个可能性很小,但至少还有希望。 不是像自己,找不到任何安慰自己的理由,因为他记得他是真的被抛弃的,父母离婚,两边都有新的家庭,怎么看他都是累赘。他就被扔在孤儿院门口了。 醒来知道自己成了孤儿,他哭了很久,哭得嗓子都哑了,才清清楚楚地意识到自己真的被抛弃了。 有些东西得到了再失去比没有得到更让人心痛,连父母都可以抛弃他了,他实在没有信心其他人不会抛弃他。 所以只要是离开他的人,不管是朋友、老师、爱人甚至父母他都告诉自己要用最快的时间忘记,离开了什么人,他苏毅钧也能活下去,何必让自己太痛苦呢。 但是,这一刻,他记起了沈尉严!是的,他以为自己真的忘记了,现在才明白他不过是在自欺欺人。 第二章 他第一次见到沈尉严的时候,是在一座有著高高的围栏的城堡里。 在十二岁的苏毅钧眼里,孤儿院不远的别墅区就像城堡一样,那座城堡有著很高的围栏,让他想起了老师曾经跟他讲过的被巫婆关在城堡里的公主。 当然,他去爬那个围栏并不是为了拯救公主,只是为了围栏里有长满桃子的树,孤儿院的伙食有限,特别是水果,一个星期最多三次,每次都只有一点点的量。 他很想吃桃子,所以他就爬了围栏。 隐约的小提琴声响起,苏毅钧以为是屋子里发出的,因为声音很小。 苏毅钧唯一的特长便是运动,虽然瘦瘦的,动作却很灵活。围栏很高,但是对于苏毅钧来说倒也不困难。他高高兴兴地爬上围栏顶端,然后顺势上了桃树。随手摘了一个桃子,用袖子擦了擦,就开始吃了。 “谁?”一个小男孩的声音传来,小提琴声戛然而止。 苏毅钧看到了沈尉严,怎样形容那时候的沈尉严呢?一个完全的小绅士,白衬衫、西装裤,坐在院子里拉小提琴,苏毅钧是后来才知道那是小提琴,小小的,很精致,就如沈尉严给他的感觉。 如果自己是上帝打了个样品便从天堂扔下来的话,那么苏毅钧应该是经过精细勾勒的精品,每一个线条都很精美。 正在苏毅钧为自己第一次偷窃失败默哀,想著会不会被人乱棍打死的时候,沈尉严忽然放下手中的小提琴说:“带我出去玩,不然我就让管家来抓你。” 苏毅钧微微有些错愕,想著可能是被关怕了的少爷,为了自己的安全,苏毅钧乖乖地拉著沈尉严爬出了城堡。 苏毅钧其实很少和别人亲近,八岁来到孤儿院,想著如果自己对别人的感情太深了,他们又离开自己怎么办,不是又要尝到被抛弃的感觉?那太难受了,还是不要了! 他喜欢独来独往,有父母来领养孩子,也不见他多用心,对离开的孩子他总说著:“你真的要走吗?他们以后如果不要你了怎么办?那个时候再回来只会更痛苦。” 这些话经常让那些被领养的孩子眼泪汪汪,甚至不愿意离开,孤儿院的阿姨没办法,以后有父母来,就不让苏毅钧参加,说他破坏气氛。 其实,这些事情还不少,本来很热心地领养了一个孩子,后来又说不是自己生的感觉不对,又把人送回来了,自私自利的,从不顾及那些孩子有多伤心。 但是,对于这个皮肤细白,五官清秀,身上还有一阵奶香的“小严”,他放入了全部的心。 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这个男孩是很重要的人,孤儿院里有什么好玩的东西他一定抢过来让小严玩;自己舍不得吃的水果一定让这个被巫婆关在城堡里的王子吃;自己发现的秘密基地,那片树林中央的草坪,他也只与小严一个人分享。 坐在那些桃树枝头听沈尉严拉小提琴,吃桃子是他最快乐的时光,等沈尉严拉完一曲,他就会小声地鼓掌,看著他开心的笑,他便觉得全身轻飘飘的,像要飞到天上去。 苏毅钧真的不是个敢轻易放下感情的人,可是他还是把全面感情放在沈尉严的身上,身后有个男孩跟著他,喊他小钧哥哥、小钧哥哥……的感觉真的很幸福。 只是,有些事情总是要发生的。 “小钧哥哥,我要去美国了!”沈尉严是含著眼泪说:“我妈要去美国,不去我就没有亲人了。” 那一天,天气很好,阳光灿烂,春风和煦,怎么也不像是一个分离的时候,可是现实就是这么惨酷,让人防不甚防。 “嗯,你去吧,美国很好的。”苏毅钧笑著,笑容很灿烂,却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沈尉严犹豫了很久,然后一把将苏毅钧抱住:“小钧哥哥,你要记得我,一定要记得我,我很快会回来的,真的。”挂著眼泪的脸很真诚。 “可能吧。”苏毅钧模棱两可地回答。 后来,苏毅钧是一直沉默著将沈尉严护送入那个城堡,带著他爬了围栏、爬了桃树,安全进入院子。 “再见,小钧哥哥。”沈尉严哭著挥手。 “再见,小严。”苏毅钧笑著挥手,然后用很低的声音说了声:“再也不相见了。” 出了院子,苏毅钧就开始不停地哭,哭著喊:“我会马上忘记你的,抛弃我了,我为什么要记得你,混蛋,我会立刻忘记你……” 那天他哭得很厉害,和知道父母抛弃他的时候一样厉害。嗓子火辣辣一片,整整过了一个星期才能发出正常的声音。 后来,那城堡就换了主人,桃树被砍了,院子里建了一个游泳池,正如他想的那样,他很快忘记沈尉严,快得令他自己都惊讶,只是隐约更坚定了自己不可以对人付出太多感情的态度。 ☆☆☆ “毅钧,记起来了吗?”沈尉严的声音将苏毅钧从记忆里唤醒。 苏毅钧本想装傻,又觉得这样不好,沉默了一会儿,还是点了下头:“想起来了,沈先生小的时候矮矮的,没想到长大了会变这么高。”然后,傻傻地笑。 沈尉严显然不满意这个答案,因为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我应该不会再回美国了。”沈尉严说,十几年的美国生活,他已经将美国当成真正的家了,否则怎么会用“回”字,而不是用“去”字。 不过,苏毅钧也没有揭穿这一点,不管怎么样,虽然记忆找回来一些,感情却不是说找回来就找回来的,现在想起他离开时候自己的痛苦,竟然觉得很可笑。 “嗯,这里很不错。”苏毅钧随便应付著,然后对沈尉严说:“如果没什么事,我们回去吧。” 沈尉严看著远方,好像也在回忆著什么,直到苏毅钧有些不耐烦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才打开车门。 苏毅钧想著不知道他的回忆里,有没有那种被离弃的疼痛,应该没有,主动离开的人,比自己忘记的还要早吧。 正如沈尉严说的,如果他们没有再相遇,就不会记起那个时候,只是他们还是又遇到了。 那天之后,苏毅钧后来没有再和沈尉严联络,他打的电话苏毅钧也不接。本来就不是同个世界的人,生命之中的一个过客罢了,何必太放在心上。 ☆☆☆ 苏毅钧相信自己很快又能忘记沈尉严,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又不是能陪自己一辈子的人,能忘记就忘记吧。 他现在忙得焦头烂额,现在这个年代,“待业”是一件恐怖的事情,虽然他现在属于那种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但是没有收入,不停支出的日子让他的银行帐户的存款急速下降。 后来好不容易参加了一家公司的应征,竟然莫名其妙地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等他反应过来,才知道这间公司叫兴都集团,算是沈尉严的总部。 他是守门的保全人员,不管怎么样好像都会碰到沈尉严,本来想回避,后来又觉得可笑,只是小时候的玩伴,也没什么好尴尬的,这样想的时候他自动忽略了那双冰凉的手碰到自己下身欲望的销魂感。 因为工作顺利,好运也来了,苏毅钧连爱情都走得顺利。 唐小姐姓唐,单名一个琳字,虽然有些虚荣,人确实不错。 第一次去她家作客的时候,她还给自己煮了一碗面,加了肉丝、鸡蛋,很香。如果苏毅钧再矫情一点,他可能会说“有家的感觉”,只是那个时候他只是不停地说好吃,很香,其实面煮得并不很好吃,甚至没有苏毅钧自己煮得香,不过有个人给自己下面的感觉,让苏毅钧几乎流泪了。 苏毅钧走的时候,唐琳对他说:“有空就来找我。” 苏毅钧连忙点头,忽然觉得很安心,有个女人肯陪他过生活了,真的很不错,只是有些事情,并不是想的那样的。 ☆☆☆ 苏毅钧来兴都公司的第二天就见到了沈尉严,在众多下属面前他显得更加强势,黑色的西装、米色领带,精致的五官、飞扬的眉。 所有跟在他后面的人都是低著头的,苏毅钧却觉得没什么不对,好像本来就是应该这样子。 和旁边的保全人员一样鞠躬低头,苏毅钧以为沈尉严应该认不出他,可是,很显然,他的判断是完全错误的。 “苏毅钧?”沈尉严的声音传来。 苏毅钧呵呵地笑:“沈总经理好。” 沈尉严站了好一会儿,然后说了声:“见到你真好。”转身就离开了,他倒走的容易,可害得苏毅钧被一群人逮到,旁敲侧击,问东问西,想套出苏毅钧和沈总经理的关系。 可惜无论他们怎么问,苏毅钧都是呵呵地回答:“不怎么熟,见过几次……”就没有下文了。 不过这些话那些人根本不相信,因为苏毅钧第二天就被调到总经理办公室,做了总经理助理。 这可是一个热得发烫的职位,公司里不知道有多少美女挤破了头往这个位置上钻。结果白白便宜了来公司还没几天的保全人员?听著就让人生气。 苏毅钧的工作比当保全人员闲了很多,每天除了找文件,影印一些资料,剩下时间就是看报纸喝茶,不是他想偷懒,那些经济类的文件,他真的是完全看不懂。 上去凑热闹也只是给沈尉严帮倒忙,虽然帮不上忙让他觉得愧对这份工作,但变成累赘那就更恐怖了。 “苏毅钧,给我泡杯茶。” “苏毅钧,把这文件拿去影印一下。” “苏毅钧,把这文件校对一下。” 他的工作大概就是这种类型,毫无技术可言,却能和沈尉严待在同一个办公室。 不过坐在沈尉严旁边久了,他才发现认真工作的男人真的很有魅力,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某些时候,他经常抓到沈尉严朝他投来的视线有一种暧昧的感,不过苏毅钧当然认为自己是想多了。 无聊的时候,苏毅钧就压抑不了自己的瞌睡虫,经常趴在那种属于自己的小办公桌上睡著。沈尉严也不骂他,只是偶尔苏毅钧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身上多了件西装。 后来几乎越演越烈,苏毅钧已经到了没事就睡觉的地步。 ☆☆☆ 这一天,苏毅钧正在和梦里的人下棋,却被一阵吵杂的声音吵醒,睁开眼睛,看到了一脸火气的沈尉严。 “这就是你花了一个星期做的成果?你不是什么都不懂得新人,竟然还犯下这种错误……”沈尉严的语气相当不悦,虽然对著他的是一个娇滴滴的女人。 苏毅钧有些害怕,莫名其妙地与沈尉严重逢以来,还不曾见过这样的他,好像一头发飙的老虎,很是恐怖。 苏毅钧忽然觉得有些沮丧,那种与沈尉严的距离感更加真切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叹气,可能忽然觉得有些失落。 沈尉严听到他的声音,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大口地喘了气才让自己镇定下来,对那个女职员说了句:“你先出去。”便向苏毅钧走来。 苏毅钧有些不自然地退后了几步,沈尉严的脸色又黑了一层,他伸手抓住后退的苏毅钧的手,用力地拉向自己,苏毅钧一个踉跄,撞上了沈尉严的身体。 身体与身体接触的时候,苏毅钧感觉到一股不属于自己的热量朝自己袭来。 一瞬间,沈尉严的脸色变得很差,非常差,好像别人欠他钱,他用一种苏毅钧陌生的眼光看他,然后慢慢地放开苏毅钧,重重地呼吸空气:“别躲,我没什么好怕的。” “我没有怕你。”苏毅钧呵呵地笑,只是说这话的时候他有些中气不足,毕竟气氛实在太怪异了。 “你是我第一个朋友。”沈尉严忽然说。 苏毅钧有些不知所措,他不知道沈尉严这个时候说这个干什么,沈尉严也没有给苏毅钧继续追问的机会,自顾自地回到他自己的办公桌前,坐下来。 接下来,苏毅钧开始感觉头痛,与沈尉严一起待在办公室里的日子越来越难熬,总觉得沈尉严看他的眼神和他说话的语气……什么都不对,他们除了上下属的工作关系,还有就是儿时玩伴吧,可是沈尉严对他好像好过头了,这样的米虫工作,他从来没奢望过。 思考了很久,这一天,苏毅钧鼓起勇气对沈尉严说:“总经理,你不觉得我做这个工作不太适合吗?” “保镖兼秘书,很合适。”沈尉严说。 苏毅钧唉声叹气了几天,也知道改变不了什么,索性开始在总经理办公室里混吃混喝。 这个时候他才知道沈尉严的女人缘不是普通好,每天都会有不同的女人藉著不同的理由来接近他,哪怕只是和他说上一句话。 两人虽然不是很常交谈,但是在一个办公室里待久了,苏毅钧也不再客气,为了打发办公室的无聊时间,他会问沈尉严一些无聊的问题:“总经理,你怎么还没结婚?” “不知道。” “那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沈尉严沉默。 苏毅钧在屡战屡败的情况下,发挥不出屡败屡战的精神,虽然好奇也没有继续再打听。 看著他认真工作的样子,忽然觉得这个人确实有吸引女人的本钱,苏毅钧这样想。 ☆☆☆ 这些日子苏毅钧很春风得意,唐琳已经给他自己家的钥匙,到这一步意味著什么,他三十来岁的人,多少清楚。 苏毅钧犹豫著自己该不该和唐琳发生婚前性行为的时候,这回换沈尉严的好奇因子也爆发出来了:“你怎么还没结婚?” “快了。”苏毅钧说这两个字的时候,听到一阵文件掉到地上的声音,看著混乱的文件,苏毅钧皱了眉头,走上前想把这些整理好,看来今天的婚前性行为是没有希望了。 他真的很开心,虽然心里仍旧有些忐忑不安,但是又觉得很满足。 “快了是什么意思?”沈尉严继续问。 “就是人已经找到了,只差点时间问题。”苏毅钧乐呵呵地回答,只是这时候,他看到沈尉严的脸色有些不好,本来洁白的皮肤有些发青,牙齿咬著下唇的动作很自虐。 过了很久,沈尉严忽然问苏毅钧:“苏毅钧,你说如果喜欢一样东西是不是就应该紧捉著不放?” “应该是吧!”苏毅钧的脑子一瞬间闪过面目模糊的父母、闪过小时候的沈尉严、闪过许多他喜欢过又离开他的人。 如果喜欢一样东西,就应该紧捉著不放,要不然就会被他们偷偷溜走。 等苏毅钧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而回神的时候,却看到沈尉严用一种让他心颤的眼神看著他,那么炽热、那么吓人,好像要将他吸走一样。 “下班了,我先走了……”苏毅钧一阵心慌。 “苏毅钧,我送你。”沈尉严的声音很轻很温柔,只是让苏毅钧有种寒毛竖起的感觉。 “不用了……”苏毅钧几乎是用跑著离开总经理办公室的,那些话真的没什么,可是那种语气,真的让他很难接受。 这和自己偶尔对唐琳的温柔体贴很相似,可是他应该是男人吧!脑子里又闪过那个醉酒的晚上,那种销魂的欲望。 苏毅钧强行要求自己冷静下来,是他想多了,一定是他想多了! ☆☆☆ 苏毅钧的避风港在唐琳那里,拿钥匙开了唐琳家的门,看到一脸笑呵呵的唐琳他才觉得安心许多:“唐琳,我们应该能相处一辈子吧。” 这就是苏毅钧的愿望,有一个人可以陪他过一辈子。贫穷富裕都没关系,就是不要中途喊停,把他甩了。 他的愿望应该不算太大,可是他活到三十岁了还没找到,他希望唐琳是那个人,希望的心都痛了。 “会的,我会陪你过一辈子的。”唐琳的眼睛里满是真诚,苏毅钧看著她的眼睛,他相信了,被自己重重包围的心,又一次放进了一个人。 而自那天的谈话后,苏毅钧就刻意和沈尉严保持距离,过了一段时间,又觉得自己不该胡思乱想。 也许沈尉严只是很怀念小时候吧,那个被巫婆关在城堡里的王子,第一次与外面的人玩,他也说了自己是他的第一个朋友,人们对“第一次”总是充满了感情。 这样想著,苏毅钧又将沈尉严当成普通朋友,很普通的那种,走了也不会觉得舍不得的那种。 苏毅钧对自己说这就是极限了,他不能将沈尉严当成好朋友,因为他迟早会离开,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不是吗? 第三章 唐琳接受苏毅钧求婚的时候,朋友们说一定要跟他好好庆祝一番。 苏毅钧想著对他这种中等收入的人来说,隆重的婚礼可能会花掉他大部份的存款,但是他还是很高兴,想著以后的日子总算有一个人和自己待在一个空间一辈子,就觉得心里暖暖的。 一间酒吧,音乐很舒服,那种很温柔的感觉。 苏毅钧开心地接受著一群朋友的祝福,沈尉严也来了,送的礼物是一件套名贵的西装,这让苏毅钧觉得有些怪异。 看著别的朋友送一堆成对的娃娃,成对的手环,情侣表什么的,忽然看到一套纯男性的西装,当然会觉得很特别。 不过那套西装的质感真的很不错,应该适合婚礼上穿,只是没想到沈尉严这样事业有成的大人物,居然会奉行是实用至上的原则。 “应该会很好看,苏毅钧。”沈尉严说。 苏毅钧只能自顾自地傻笑。 酒吧里很热闹,苏毅钧却坚决不喝酒,实在是上次宿醉的感觉太不好了。谎称自己的胃不好,别人怎么劝也不喝,连吴跃希也不例外。 “我来!”沈尉严倒是豪气,勇敢地替沈尉严挡了酒,不管是谁,碰了杯就喝,好像自己千杯不醉一样。 喝得两颊通红的时候,沈尉严更是冲上酒吧的舞台,抢了那个正在演奏的少年的小提琴,激动地拉起来。 沈尉严的身体明明已经摇晃的厉害了,拉著小提琴的手却很平稳,美丽的声音从他的手间流泄而出,让苏毅钧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小提琴的声音真的很美,那种悠扬和华丽的琴音,几乎夺取了酒吧里所有人的视线,沈尉严却完全没有感觉,独自一个人沉浸在自己营造的音乐里。 在琴声停止的一瞬间,苏毅钧开始鼓掌,先轻后重,就如遥远的记忆里自己做的那样。在他的带领下,沈尉严获得了许多掌声,只是沈尉严已经开始全身发软,幸亏苏毅钧扑过去得及时,否则这个大帅哥可能要摔得很狼狈。 “我先送他回去,你们继续喝,所有的帐全算我的。”苏毅钧对著朋友说,手被沈尉严的身体压得有些生疼。 路灯很亮,无尽的夜灯将这个城市点缀得明亮如白昼,苏毅钧扶著沈尉严的身体显得有些吃力,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将他扶到自己家里,因为距离近。 “我还要喝……” “我没有醉……” 苏毅钧发现即使是俊美的沈尉严,醉酒的样子依然很难看,脸上红红的一片,眼睛里一片迷茫,全身散发著酒精的味道。 “是,你没有醉。”苏毅钧应著他的话,他将沈尉严拖回家,自己的小公寓当然不能和沈尉严的高级套房相比较,但是苏毅钧想著上次自己喝醉酒,沈尉严这么照顾他,现在他醉了,自己也应该好好回报。 这里没有浴缸,淋浴的时候,沈尉严就开始唱歌。苏毅钧这时候才知道原来拉著一手好小提琴的沈尉严居然五音不全,这个发现让他大为惊讶之余,又觉得有些好玩。 只是,苏毅钧不知道沈尉严的酒品差到这种程度,帮他脱衣服淋浴,他却一会儿也不肯安静,酒疯发的厉害,先是唱歌,再开始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往他身上靠,还不时地用他的唇擦过苏毅钧的脸颊。 一八五公分的身高,醉酒后更重,苏毅钧虽然当过兵,力气够大,可是却怎么也无法将沈尉严稳住,一个踉跄苏毅钧被沈尉严压在浴室的地板上。 虽然因为反应灵敏用手支持住,没有摔个后脑勺著地,但是全身还是摔得很痛,有一种眼冒金星的感觉。 只是更让苏毅钧惊讶的是,那张英俊的脸忽然在他的面前放大,一张冰凉的嘴唇将他的双唇含住。 苏毅钧太惊讶了,惊讶地甚至忘记了将眼前的人推开,当沈尉严火热的舌头伸进他的嘴巴的时候,苏毅钧感觉全身瞬间麻痹,什么该有的反应都忘记了,脑子里一片模糊,身子愣愣地一动不动。 沈尉严的舌头温度很高,可能是酒精散发的热量,纠缠著苏毅钧的舌头的时候,让他产生了一种被灼伤的错觉。全身开始燃烧的感觉,淋浴的水温不高,苏毅钧却觉得很热,忽然牙齿相撞发出的疼痛,终于让苏毅钧从呆滞中恢复神智,这应该算很缠绵的吻,如果他们不都是男人的话。 “我不是女人!”苏毅钧重重地给了沈尉严腹部一击,对一个醉鬼讲道理是没有意义的,苏毅钧这样认为,那么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使用暴力。 只是他忽视了刚才那一刻自己的沉迷与陶醉,忘记了当四唇相接的时候,那种全身燥热的感觉。 沈尉严感觉到了疼痛,身体蜷缩成一团,躺在了浴室的地面,苏毅钧松了一口气,但看到沈尉严痛苦的样子又有些不忍,他站起身来,拿著毛巾轻擦著沈尉严湿漉漉的身体,动作并不温柔,甚至有些敷衍。 可是,当苏毅钧的毛巾到达腰部以下的时候,他感觉到沈尉严身下的欲望忽然弹了起来,直直地向上翘。 “混蛋!”苏毅钧情不自禁地骂著,但是想著上次醉酒的时候,沈尉严的热情招待,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隔著毛巾用自己的双手将沈尉严的灼热包围,机械地套弄起来。 耳边响著沈尉严压抑的呻吟声,苏毅钧觉得自己的眉头越皱越紧了,看著自己的跨下,苏毅钧真的很尴尬,实在不明白是不是男人到了三十岁便是虎狼之年了。 在苏毅钧的一阵捏弄之下,沈尉严终于将那股灼热射出体外,全身顿时软了下来。 要苏毅钧抱沈尉严到床上,那是完全不可能的,所以苏毅钧不停地呼唤著沈尉严,然后将迷迷糊糊的沈尉严扶到床上。 沈尉严躺到床上的时候,口中隐约叫著苏毅钧的名字。苏毅钧坐在床沿,看著沈尉严忽然觉得有一种怪异的感觉从身体中腾升起来。 如果没有再见到沈尉严,苏毅钧可以确定自己真的一辈子都想不起这个自己第一次放开心扉交的朋友。 但是十八年后,他们又见面了,现在甚至天天见面,那些他以为已经消失的感情,其实原来只是被时间压抑了,当他们再相处的时候,一切感情就慢慢恢复了,今天看著沈尉严拉小提琴的时候,眼泪几乎夺眶而出。 苏毅钧叹了一口气,他真的很讨厌这种感觉,因为他忽然觉得如果沈尉严现在离开他,他可能依然会难过,甚至会比小的时候更难过。 自己是沈尉严的第一个朋友,沈尉严何尝不是自己的第一个朋友呢?那个跟在自己后面叫著「小钧哥哥”的男孩,那时候不知道有没有想过如果这个男孩能叫自己一辈子,是不是就不会害怕晚上,不会再作莫名其妙的恶梦了。 这样想著苏毅钧忽然感觉很累,公寓很小,苏毅钧还没大方到自己跑去睡沙发。将沈尉严往床里面推了推,苏毅钧躺在了床的外侧。 单人床对于两个大男人当然是拥挤的,幸亏不是夏天,虽然拥挤一些,却也算是互相取暖的。 就这样,劳累的苏毅钧沉沉地睡去了,这一夜他睡得很好,没有作恶梦。 苏毅钧是痒醒的,感觉柔软的毛发轻轻地擦过他脸上的皮肤,痒痒的,有些不舒服。 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吓了一跳,沈尉严的脸那么接近,苏毅钧几乎感受到他因为鼻子呼吸而产生的温度,他的酒还没醒?他还想吻他? “你干什么?”苏毅钧连忙推开沈尉严。 沈尉严乖乖地后退,穿著苏毅钧的衣服,衣服太小有些怪异,但是依然比苏毅钧这个主人穿的好看:“我发现你有白头发了,虽然只有几根。” “我都三十岁了,有白头发很正常。”苏毅钧边穿衣服边说。 沈尉严穿完衣服,静静地站在一边,细细地打量著沈尉严,他看了很久,让苏毅钧觉得很不自在,连穿衣服的动作变得有些笨拙。 “苏毅钧,希望你和唐小姐幸福。”沈尉严忽然这么说,语气非常真诚,只是苏毅钧觉得这话隐藏著一股落寞。 不等苏毅钧回应,沈尉严就开了门离开了,苏毅钧总觉得心里很慌张,想要叫沈尉严的名字,又觉得没有立场和原因。 他酒醒了,要回去工作再自然不过了,自己只是他第一个朋友,虽然可能比较重要,但总不好管这管那的。 “再见,苏毅钧。”沈尉严的声音隔著劣质的木门传来。 苏毅钧没有多想,他以为这一声“再见”,就是普通的道别,可是现在想来居然是“再也不见”的意思。 和多年前自己的想法不谋而合,其实和沈尉严相处的日子,他很忐忑,一直觉得沈尉严有一天会离开就像很久之前一样,这一次才知道,原来抛弃不一定要离开的。 苏毅钧回到公司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被调到保全部,做了副部长,这个位置不需要什么能力也很悠闲,不比总经理办公室助理差,只是以后想要再见到沈尉严应该没那么容易了。 苏毅钧一直不知道喝酒那天自己做错了什么,后来又想著自己和沈尉严本来就不可能做长久的朋友,身份也不配,迟早是应该这样的,可是无论自己如何安慰自己,也无法让低落的情绪好起来。 保全部的人对他真的不错,可能以为自己和沈尉严有什么亲戚关系,复杂的事情都不让他做,生活依然悠闲。 只是觉得就这样和沈尉严慢慢变得陌生,真的是一件很难受的事情,偶尔打电话给沈尉严,想请他吃饭,他也总是推说自己很忙,现在的他想要进总经理办公室并不容易,新助理问他见总经理有什么事情的时候,他也说不出来。 这时候,苏毅钧才知道沈尉严想要抛弃他真的很简单,甚至连地方都不用换,只要不理他,自己就算失去沈尉严了。 “沈尉严,混蛋!”苏毅钧这样骂著,却渐渐死心,他们真的不适合做朋友,怪不得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觉得忐忑不安,原来他确实是那种一定会离开自己的人。 苏毅钧拍拍自己的脑袋,暗骂自己傻,明明对这个人已经有一次被抛弃的经验了,怎么依然会这么难过呢?从重逢到现在也才五个月,感情也没有深到需要难过的地步吧? “我要忘记他,很快就忘记他。”苏毅钧每天睡前都对自己这样说,可是夜里却不停地作著关于沈尉严的梦,小时候那个拉小提琴的漂亮男孩,长大后认真工作的魅力男人,还有自己的手隔著毛巾感受他下身的欲望的感觉……一切一切在梦里那么清晰。 ☆☆☆ 苏毅钧用五个月回忆沈尉严,然后花了五个星期去忘记他,他很努力,现在他的梦里已经不会再出现沈尉严了,而是唐琳。 准备结婚用品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唐琳的父亲对苏毅钧并不是很满意。但是女儿也算再婚,有些条件比标准低也是很正常的。 苏毅钧考虑了很久,最后决定把自己的小公寓卖了,搬来和唐琳一起住,卖公寓的钱以及自己这么多年的存款,可以办一场不错的婚礼,再留下一些将来当孩子的教育基金,这就是他的计划。 和许多孤儿一样,苏毅钧对“家”的期盼已经到了一种变态的地步,与一个永远不会离弃自己的人,一起生活到满头白发牙齿掉光,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想法,这个人他找了三十年,现在他觉得唐琳真的很合适。 当夜晚来临,他与唐琳一起坐在沙发看电视的时候,身边这个女人的体温让他很安心,他觉得自从他知道自己被父母抛弃开始,自己的心就被一根细线悬挂著、忐忑著,找不到安全感,只有另一个人用手将自己的心捧著,才能感觉到安全。 这一天,下班有些早,他的工作其实并不难,但是为了能安心拿工资,即使没有工作他也会坐到大部分人走了之后再走,兴都集团的下班时间应该算早,但是在沈尉严的带领下,加班是常有的事情。 在公司的门口遇到沈尉严时,他有些意外,想了很久他对沈尉严打招呼:“沈总好。”如许多公司里的员工一样,沈尉严没有停下来,可是当苏毅钧走出门口的时候,他却忽然追了上来说:“苏毅钧,你结婚的时候,我可能不去了。” 苏毅钧想起了早上送出的请帖,有些尴尬,他不应该将请帖送个沈尉严的,如果每个员工的婚礼他都参加,他这个总经理早要忙昏了吧。 “呵呵,没关系,沈总你的工作忙,不用来没关系。”苏毅钧说这话的时候有些难过,只是一点点。 沈尉严低著头不说话,但苏毅钧觉得他好像瘦了些,可能是这些日子工作太忙了,苏毅钧本来是不想管的,嘴巴却不听神经的指挥:“请你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 沈尉严抬起头的时候,眼睛有些发红,然后看著苏毅钧重重地点著头:“我会的。” 苏毅钧坐著公车回家,因为还没到下班时间,公车并不是特别拥挤,他的心情不错,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想著有一个人在家等自己,这种感觉真的很美妙。 他是哼著小调到达唐琳的公寓门口,打开门的时候,全身还轻飘飘的。 只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看到的会是这样场景,那个即将成为自己妻子的人正被一个男人压在沙发上,乳白色的胸袒露在外,裙子、袜子、衣服胡乱地丢在地上,男人的性器在唐琳的体内不断抽插,甚至发出肉体碰撞的声音;唐琳的呻吟声那么陌生,被欲望控制的脸陌生得让苏毅钧以为这个女人完全是另一个人。 可苏毅钧不能自欺欺人,这就是唐琳,跟他准备结婚生孩子过一辈子的女人。苏毅钧忽然觉得眼睛很痛,偷偷地关上门的一瞬间,他觉得心像被刀割了一下。 他的家,又这样轻易被毁了! 那个他希望能陪伴自己一辈子的女人,已经躺在了别的男人的身下,找一个人陪自己活到头发发白,牙齿掉光原来并不容易。 不对!原来是非常困难的,太痴心妄想了吧,苏毅钧对自己说,这个世界上谁都要抛弃他,就是因为他太痴心妄想的结果! 天空开始布满乌云,雷声响起,然后是倾盆大雨,街道上的人群开始逃窜,车子开过溅起带著泥土的水,整个城市都是那么狼狈。 苏毅钧只是傻傻地走,没有目的地走,连自己最后的小公寓都卖掉了,他真的什么都没有了,由于这区是工业区,所以雨水并不干净,渗进苏毅钧的眼睛里有一种刺刺的痛。 他应该是哭了,只是并不是因为伤心,只是眼睛太痛了,真的。 小心翼翼规划的未来却经不起现实轻轻一推,他蹲坐在一个屋檐下,用双手抱著头,将身体蜷缩成一个弧形。 ☆☆☆ “苏毅钧,是你吗?” 苏毅钧抬起头,意外的看见了沈尉严,回头才知道自己不知不觉来到了沈尉严的住所之前。 自己怎么会来到这里?苏毅钧很惊讶,他从来没想过来找沈尉严,怎么糊里糊涂就来这里了。 “苏毅钧,你怎么了?进来避雨吧,雨很大。”沈尉严的声音很温柔,和这些日子里对他的冷漠完全不同。 这个善变的混蛋,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苏毅钧用著最后的力气挣扎著要离开,发现双腿发软,身体摇摇晃晃。 沈尉严用自己修长有力的手将他扶住,苏毅钧却没有放弃挣扎,沈尉严将苏毅钧抱进屋子的时候,沈尉严的衣服也让苏毅钧磨得湿透,两个人都湿答答的,说不出的狼狈。 屋外的雨声更大了,苏毅钧忽然觉得全身发冷,发抖地靠著沈尉严的胸口才觉得暖了很多。 沈尉严的心跳很快,怦怦的声音传到苏毅钧耳朵里,让他觉得很舒服。 沈尉严将苏毅钧放到床上的时候,苏毅钧拉住了他要离开的手:“别走,陪我一下。” “让我去开个空调,马上就回来,屋里太冷了。”沈尉严的声音很温柔,像小时候那些孤儿院的阿姨们安慰刚来的孩子一样。 苏毅钧犹豫了一会儿,才将沈尉严放开,然而空荡荡的手又让他觉得很不安,好像又一次被全世界抛弃了一样…… 在沈尉严回来时,苏毅钧狠狠地将他抱住。 用自己的牙齿嘶咬著他的脖子,苏毅钧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只是觉得害怕,只是觉得这些动作才能让他产生安全感,他咬得很用力,只是感觉到嘴巴里的肉香之后,嘶咬渐渐成了亲吻,从沈尉严的脖子一直往下…… 雨声渐小,窗外渐黑的天空犹如被水洗过一般,暗得清透,激烈欢爱过后的两个人谁也不说话,都慵懒地沉默著,连动一根手指的意愿都没有。 夜风从没关紧的窗户里吹进来,渐渐让他们恢复了理智。 本来湿漉漉的身体因为欢爱而变得有些躁热,苏毅钧感觉自己后面肿得厉害,却知道绝对没有流血,抱著自己的手温度不高,冰凉凉的很舒服,虽然疲倦不堪,苏毅钧也乐于享受这样宁静温暖的拥抱。 他们从来没有往这方面去想过,可是欲望却那么自然,无论是苏毅钧还是沈尉严,他们都觉得很舒服,绝对没有恶心和厌恶的感觉。 苏毅钧忽然觉得未来更加迷惑了,失去了唐琳之后,他莫名其妙地失去了寻找下一个女人的权利。 沈尉严的嘴离苏毅钧的耳朵很近,轻轻地吮咬让苏毅钧有一种瘙痒的感觉,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耳朵是那么敏感的,这却被沈尉严轻易发觉了。 “苏毅钧,我们在一起吧。”沈尉严忽然凑到他耳边对他这样说。 “在一起?”苏毅钧闭上了眼睛。 他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冒险的勇气,花了三十年还找不到一个“在一起”的女人,他可以相信一个男人“在一起的”诺言吗?苏毅钧觉得很不安。昨夜只是太寂寞了,这并不能算什么吧?如今的时代,有了孩子都不一定要一起,两个男人上一次床就在一起了?这是不是有些可笑。 全身的疲惫袭来,先睡吧,一切就等明天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