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大唐,奶奶是则天女帝》 第1章 倒霉的东阳公主 都说唐朝公主好命,但是吧……也看怎么看。 公主二嫁三嫁的很多, 寡妇不用守节是好事,但是感情很好被逼着妻离子散,天人永隔的也不是少数。 只能说,公主是珍惜资源,要安抚功臣,拉拢世家,提拔新贵,真的是不够用。哪怕三四十岁,还得二嫁三嫁 上次说道赵瑰那个倒霉的驸马,这次说个倒霉的公主——东阳公主(封号跟横店很有缘,所以好记啊。) 1 东阳公主很普通,按部就班长大,嫁给了高士廉的儿子,就是长孙皇后的舅舅的长子,也就是自己名义上的表舅。 老公人不错,日子应该还可以。弟弟当了皇帝发福利,升格为长公主,很快乐啊。 但坏就坏在,她老公也是长孙无忌表舅。 在李治嘎掉自己的舅舅长孙无忌后,作为舅舅的舅舅,高家受到了牵连。东阳公主老公第一次被降职,然后就嘎在任上了。 老公嘎了不要紧,还有儿子,但是她很快遇到第二件倒霉事。 妹妹新城公主嘎了。 新城公主是唐高宗李治的同母妹妹,也就是长孙皇后生的四个女儿中的一个。 这个时候最大的长乐公主和最小的晋阳公主都死了,李治就只剩下新城和城阳公主(太平公主的婆婆)两个亲妹妹。 新城公主的死在历史上很有名,简单总结就是,皇帝自己妹子身体不好嘎了(鉴于长乐和晋阳的死法,我觉得其实家族遗传病的概率很大),但皇帝不肯接受这个现实啊。 他非说是妹夫家暴死了妹妹,把妹夫嘎了,全族流放。嘎了之后发现嘎错了,于是允许妹夫合葬。 这事理论上跟东阳公主没啥关系,但坏就坏在,她跟新城公主的驸马韦家(就是韦皇后那个韦家,但不是同一支的)结了亲。 她的大儿媳妇姓韦(其实跟驸马不同支)。 李治因为妹妹死了,发疯把妹夫一家嘎了,顺便也牵扯到其他人,于是东阳公主被牵连,流放集州。 但她的倒霉还没结束…… 2 普通人倒霉两回就够了,但东阳公主的厄运才开始。 她到集州还保留着公主的食邑,但很快她再次牵扯到一件大事——章怀太子谋反案中。 这件事跟之前的一样,本质上跟她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高家之所以被牵扯中,是因为东阳公主老公的四弟的长子,也就是东阳公主的堂侄,一个叫高岐的年轻人,当时是东宫典膳丞。 当时太子谋逆的消息一出,但皇帝的人还没去抓人呢,高岐的亲爹,也就是东阳公主的小叔子a和小叔子b,直接自己把这个孩子给嘎了,弃尸路上。 他们应该也是被李治两口子给搞怕了,毕竟作为顶级富二代,爹活着的时候一直被表姐,表姐夫呵护,结果表侄一上台就把他们削了,贬到地方上去。 两个人花了二十多年,才爬到中央,眼看又要被儿子牵连,都五十多岁的人了,直接就把祸头子给嘎了。 但是这个事情,落到李治眼中,非常恶劣。 哪有父亲杀亲儿子的?(皇家除外) 两人品行有问题,直接贬了。 然后东阳公主作为宗妇,哪怕你老公都死了好多年,哪怕你都不在京城,仍然被牵连,公主食邑被夺。 但是,她的倒霉还没有结束。 3 她的第三次倒霉,就是因为原罪——长孙无忌的舅家。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长孙无忌是武则天当皇后路上的绊脚石,所以长孙无忌相关的一切都被武则天讨厌。 垂拱四年,也就是武则天已经把李显贬到了庐陵,让李旦当皇帝的时候了。 她忽然想起了这个让人讨厌的小姑子。 东阳虽然什么事都没有做,但是想想就很讨厌啊。 加上她又在清除李家的“余孽”们, 于是东阳公主和她的两个儿子再度被贬谪到了巴州。 有一个儿子死在了路上。 东阳公主最后也死在了巴州。 4 东阳公主的一生总结下来就是 明明是个小透明 但李唐王室的每一次重大变故都会有她的影子 永远是那个被莫名其妙扫到台风尾的人。 所以说身为公主,在那个时代,根本没有独善其身的命。大量的姻亲关系,和上位者的喜恶,都可以随便左右你的命运。 与其躲,任由摆布,还不如向千金公主那样,自己挣个活法。 第一章 天街踏尽公卿骨 大火烧了起来。 李裹儿坐在大明宫最高的屋檐上,撑着头看着那逐渐被火吞噬的华美宫殿,表情有些无聊。 大明宫始建于贞观八年,原本是曾祖为高祖老年休养所建,但是建到一半,高祖就驾崩了,于是工程就拖拖拉拉的停下来,只是被当做皇家离宫使用。 直到祖父在位,才重新修建,然后成为李家人最重要的居住场所,始称“东内”。 叔父就是在蓬莱宫里的含凉殿出生的。 那会儿父亲7岁,已经记事。他说祖父其实一直都很喜欢大明宫,只是他抠搜,不想花钱修房子,于是很长一段时间,大明宫只是养病之处。 龙朔二年,祖父患了风痹,祖母知道他早想换房子却没说,为省钱把自己弄出病来,气不打一出来,当下就要重新营造大明宫。 那个女人一出手,便是雷厉风行。谁能想到李家住了两百多年的房子,只花了十个半月就建成? 看看底下那些四处哀嚎逃窜的公卿和瑟瑟发抖的小皇帝,李裹儿撇撇嘴。 如今这副窝囊劲儿,也不知道随了谁。 呵呵,多半还是李旦的种不好。 如果换我当了皇帝。 李裹儿敲着膝盖的手指停了下来。 如果我当了皇帝……大约也不会好。 她只会吃喝玩乐,哪里懂什么治国。 她叹了口气,站起来最后再看一眼大明宫。 刚死的那些年,她是恨的。 虽然是个阿飘,但也天天跟在李隆基身后,恨不得将那老小子咒死。 然而就像是祖母说的那样,“我活人尚且不惧,何况鬼乎” 自己活着的时候斗不过李隆基,做鬼也拿他无可奈何。 李隆基活得很好。 杀韦氏族人,杀上官婉儿,杀太平公主。 逼父亲禅位,圈禁兄弟,一日杀三子。 一路鲜血染红了宝座,却也描亮了整个大唐。 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 可惜,有些人最大的错误就是活的太久。 李家的男人不长命。父亲活了五十五年,叔父五十五,祖父五十六,高祖五十二,偏偏这个祸害活了七十八年。 他被饿死的十三天后,他那个病弱的儿子就随着去了,想必那孩子在黄泉路上都走的愤愤不平。 熬了那么久,怎么就只长了十三天呢。 看过安史之乱,李裹儿对大唐的感情就从恨变成了忧。 她虽然被废为悖逆庶人,但她的存在是无法被抹杀的。 这是她的大唐,她的珍宝,她见它煌煌天朝,万国朝拜,哪里受得了它沉疴缠身,任人欺凌? 那些年,她没少在大内转悠,在那些或睿智或昏庸的后辈们耳边念叨,这是忠臣,当重用。这是奸佞,应远离…… 只可惜,就像她的诅咒无人理会一样,她的提醒也无人听到。 她终于明白了,存在太久是一种残酷的惩罚。 她看着大唐这驾破马车,一路向败亡中驶去。 所有的期待和热情,也在时局的一次次动荡中,被碾为灰烬。 最后只剩下麻木的旁观。 她离开过,但最后还是回来了。 天下之大, 只有这里是她的家。 她母亲死于此,她父亲死于此,兄弟姐妹死于此,丈夫孩子死于此, 连她自己,也葬身于此。 如果有一天,她将彻底消失,也该是在这里。 看着宫殿在火光中倒塌,李裹儿感觉到自己的意识逐渐模糊。 结束了。 她这一辈子罪有应得,却也没有什么遗憾的。 唯一的念想就是去奈何桥见一面父亲。 她想告诉父亲, 那块饼不是我做的。 ** 房陵道上,宛如长蛇般的行军队伍已经停了下来,最大的一辆车厢旁边已经用厚厚的毛毡和锦缎搭成了一间临时的毡房,不时有神色焦急的侍女们端着水盆等物进出。 “哇!”一声响亮的啼哭撕破了沉闷的空气。 “快,孩子出来了。剪刀准备好。布呢?包孩子的裹布?”一个年长女性的声音语速飞快的下令道。 “没,这里没有!”一个小姑娘带着哭腔的回复,“御医说娘娘还得两个月才生产,是以准备的物品并没有随身携带。” “那还不赶快去取!”老妇人愤怒的训斥道。 “已经派人去取了,但是这是在路上,咱们的辎重太多,一时半会儿也不一定找得到。” “你!”老妇人愤怒至极,但还没来得及骂,就听到一个男人打断了她们的谈话。“拿我的衣服去吧。” “殿下,你怎么来了!”老妇人的声音惊恐,“此地污浊,您赶紧离开。” “她们是我的妻儿,有什么不能来的!”男人一边说着,一边已经解开腰带,脱了外衣,将贴身的里衣脱下来递给产婆,“这里没有比我的衣服更合适的东西了,拿去用吧。” 产婆犹豫片刻,脸上的每一条皱纹都写满了抗拒,但最终还是低头,双手接过了男人递来的里衣,折叠好包裹住刚出生的婴儿。 若不是旅途中物资匮乏,这孩子又怎么会早产。 如今也只能将就。 ** 李裹儿在意识混沌中,感觉自己被“生”了出来。 小婴儿太虚弱了,她只感觉有什么东西包住了自己,原本不耐烦的挣扎,却被捆了个结实。 是丝绸的质感。 作为一个以“骄奢淫逸”出名的公主,她对各种高档布料可太熟悉了。 原本想要闹的,但感受到了这块丝绸来自于宋州。 这可是她最喜欢的布料之一。 她已经两百年没摸过了。 李裹儿蹬了蹬腿,砸巴砸巴小嘴,睡了过去。 等睡醒了再闹吧。 她太疲惫了。 ** “这孩子……” 李显在外面只听了两声孩子的啼哭,便听不到了,顿时有些慌。 原本就是早产,就是在山道中这种艰难的环境下,让人心忍不住就揪了起来。直到婢女出来禀报,道郡主是睡着了,这才松了口气。 “这真是,这真是……”李显念叨了两句,摇了摇头,原本苦着的脸上浮现出了笑意,“是个心大的。” “郡主吉人天相,必然能逢凶化吉,福祚绵长的。”旁边的太监机灵的宽慰道,可吉利话也没敢多说。 毕竟从长安到均州,再从均州到房州,这一路上,谁也不知道他们这条命能留多久。 话不宜说满。 但谁都知道,他们这三百多人的性命,都系于这男人一身。 他活着,大家伙儿还有希望重返长安。他若没了,他们这些人要么殉葬,要么就老死在房陵了。是以一路上,上至王妃,下到洒扫的宫女太监,无不温言软语,只盼着这位心情好些。 李显只笑了一会儿,又难过了起来,声音带着些哽咽,“这孩子命苦。不说重照出生时,父亲不仅大宴群臣,还大赦天下,更改年号,朝野为之庆贺,就是玉瑶仙蕙她们,也无一不是在宫殿里出声。就她,生于道边,连一块儿好的布都找不到……” 李显越说越悲凉,到最后竟然忍不住放声大哭了起来。 “殿下,殿下,”小太监见状赶紧劝着,但无奈李显这个人,一旦哭起来就自我沉浸的不能自拔,最后还是韦氏在车上听到了,派身边的宫女过来请他给孩子起个名字,才将这段岔过去。 于是,李裹儿在熟睡中,再次获得了自己原本的名字。 ** 做一个婴儿的日子是无聊的。目不能视,耳不能听,整天除了吃就是睡,唯一比做鬼好的就是,她能靠触觉感受各种东西,于是她碰到什么都想抓两把。 “小郡主可真奇怪。”负责照顾李裹儿的奶妈小声讨论,“竟然能分得清丝绸的品质。” 这是她们在伺候这个小主子时候的发现。 李裹儿总得来说是个好照顾的婴儿,该吃了吃,该睡了睡,除了饿了和拉了会啼哭两声,大部分时候就是静静的躺在奶妈的怀里望天。 是的,是怀里。 因为李裹儿出生之后,被意外早产耽误的迁徙队伍,又开始朝房州出发。 太后虽然没有规定到达的日期,也没说什么失期当斩的话,但谁也不会拿自己脖子上的人头玩儿,于是拼命的往房州赶路,生怕因为态度不虔诚被斩。 韦氏这个孕妇,和李裹儿这个新生儿,也不得不在马上度过绝大多数时光。 为了避免马车摇晃伤到孩子,只能由奶妈轮流抱着。 “要不说是天生的贵人呢。”另外一个奶妈小声嘀咕道。 她们是李显被贬到均州后,才因为韦氏怀孕待产送到身边的奶妈,所以在见识和规矩上就差了许多。 不提谨言慎行,恪尽职守这种道德层面的缺陷,在实际工作中,她们认不出贵人使用的各种布料,就是个大麻烦。 那些统称为丝绸的东西,细分起来,有几十种之多。锦、绫、罗、纱、绡、绮、缯、帛……,大类之下又有更多分支。 虽然郡主是婴儿,用不了太多工艺复杂的面料,但纯素色的布料,哪些是里衣,哪些是外衣,对于这些乡下人来说,更像是一场灾难。 前头服侍的人觉得,一个小婴儿,随便裹裹也就糊弄过去了,她又不会告状,还能怎么着。但没想到的是,她们的行为遭遇了婴儿的激烈反抗,素来不爱哭的小孩子几乎哭的惊厥过去。 这个错误惊动了庐陵王夫妻,所有太医会诊,百思不得其解,最后还是庐陵王本人发现孩子衣服次序穿错了,这才终止了郡主的哭闹。 结局就是,那两个奶妈被送回了均州,这两个备选奶妈趁机上位,获得了服侍小郡主的资格。 当然更直接的后果是……庐陵王李显,忽然变得热衷于亲自带孩子。 第二章 大唐第一纨绔 男人喜欢带孩子,不得不说,这是件有点奇怪的事情。 尤其是那位,还切切实实坐过55天皇帝。 废帝也是帝。 她们这些村夫愚妇不太懂贵人们脑子在想什么,但李显时不时就溜达过来看女儿,甚至还跟她们学如何抱孩子的行为,是让她们极其紧张的。 然而对于李显来说,这是个奇妙的开始。 “裹儿,你看,那是一只鸟。”住在驿站时,李显就喜欢抱着孩子,站在廊下跟她说话。 李裹儿这会儿已经有两个月大了,勉强能够分辨得出父亲的样貌和声音,所以就礼貌性的敷衍看了一眼,然后继续放空发呆。 这就让李显十分激动,他对出来透气的韦氏说,“裹儿能听懂我说的话。” 韦氏礼貌性笑笑,表示肯定,但转过身时,笑容已经散去。 她虽然生育了好几个孩子,但对育儿这件事来说,其实还是新手,所以新生儿应该是怎么样的,她并不清楚。 也不感兴趣。 当年贵为皇太子妃的她,孩子自有宫人接手。生产之后,无论是恢复身材美貌,还是应对达官显贵们的祝贺,还是参加皇室宴饮,哪样都比带孩子重要。 除了长子李重润因为特殊的身份让她多关注两眼外,其它的孩子,等她想起来都发现已经会跑会跳会喊母亲了。 她原本对这个出生的不合时宜的女儿是有些讨厌的,她的出生让她原本不堪的命运又多几分痛苦,但是丈夫对这个孩子的过多关注,让她不方便把自己的厌恶表现出来,只能礼貌性敷衍。 她知道李显其实并不关心自己的反应。 他的丈夫总是这样。 或者说,李家的男人总是这样。 他们高高在上了太久,以至于他们其实很少低下身来,看到周围人的脸色。 李显跟韦氏说完话,就自顾自的又低头去逗弄女儿了。 他对于自己说话是否能得到回应,是不在意的。 反正他的身份决定了在这个世界上,他需要在意反应的人不超过一掌之数。 自从父亲驾崩之后,他需要在意的,更只有洛阳那位了。 李裹儿看着年轻的父亲和母亲,发现他们跟自己记忆中的相差甚远。 幼年的记忆已经模糊不清,她能想起来的,只有在长安那座城市里,对自己予取予求的父亲,和纵情声色的母亲。 如今重活一生,她再次看到抱着自己的男人,看到他年轻的脸庞,才想起来,父亲今年不过28岁。 他的身体也没有臃肿,眼神也没有浑浊,跟自己记忆中唯一相同的,就是他仍然很爱哭。 “裹儿,你说,母亲在长安会想起我吗?”李显抱着李裹儿,一个人坐在宫阙的最北端高台上,遥望长安方向,声音里已带着哽咽。 贴身的侍从们已经被斥责走开,最近的都有十丈远,没有人能听清他和女儿的絮叨。 自从到了房州的离宫,韦氏就陷入了收拾别宫,整顿行李的庶务中去。作为男主人的李显自然不用管这种小事。 他两手一抄,就晃悠到孩子们居住的别室,抱着新出生的女儿,满宫殿的乱晃。 不过他最喜欢的,就是带李裹儿来此处登高望远。 “我怕她想起我,”李显抱着怀中的孩子喃喃自语,“但我更怕她不会想起我。” “我不想老死在这里。我常常想,要是在房州这乡下过一辈子,不如死了算了。” “但是,我又不敢死。” “我真没用。” “我知道他们都嫌我没用,可从来也没有人教过我如何有用啊!” “父皇说我只要做个好孩子就行了,宽厚仁慈,和睦兄弟就行了。我都做到了,可为什么到最后落得这样下场” “我唯一能做好的事情,也就是照顾你了。” “只有你不嫌弃我。” 李裹儿看着哭到鼻涕都蹭到自己襁褓上的父亲,有些嫌弃,但也有些无奈。 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父亲和自己是不同的。 她出生在房陵这种乡下,十四岁之前没有见过长安的繁华,所以不会心生不甘。 但父亲却是在千宠万爱中长大的。 这些天父亲的絮叨,她也拼凑出了他幸福的童年。 他是祖母的第三个儿子,也是她做了皇后之后第一个诞下的孩子。 在这之前,祖母和祖父为了与朝廷大臣扳手腕,孩子只是砝码。 更不要说两人之间还插着其它人。 祖母当上皇后,除掉了所有竞争对手,祖父也从朝臣中收回了权利,乾纲独断。如胶似漆的两人,又有了这个孩子,自然是喜不自胜。 叔父李旦,在六年后才诞生。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父亲享受了作为幼子的偏爱。 他不像一开始就被当做储君对待的李弘,需要学习繁多的礼仪和知识;也不必像想要证明自己的李贤那样处处表现出自己的优秀。 他出生前,祖母担心难产,便召唐玄奘进宫诵经、祈祷,请求佛祖保佑。后来他果然顺利出生,祖父母大喜,便在满月时封其为“佛光王”,并敕玄奘进宫为师,并为之剃度。 两岁封周王,十一岁封英王,二十四岁做太子,二十七岁登基。 他的生命顺遂到只需要健康活着,就能收获到兄弟们努力也无法获得的夸奖和表扬,所以难怪他自从被废后,整个人便时不时陷入崩溃中。 着实是之前受到的打击太少了。 他爱哭,是因为从小到大,哭能帮他解决大部分问题。 不想学习了,就哭一哭。 想要什么东西了,也哭一哭。 犯了错误,卖惨的哭一哭。 他就像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就这么稀里糊涂的长到二十多岁,莫名其妙的成为太子,再莫名其妙的丢掉皇位。 他虽然害怕,却也不知道错在何处。 只知道这一次眼泪不顶用了。 如果换了是别人,李裹儿肯定是要嫌弃的。 但没办法,这是自己的亲爹,还是一个宠自己宠到没命的爹, 于是她翻了翻白眼,然后努力的呀呀动了动手脚,吸引住他的目光,转移他的注意力。 彩衣娱亲,从婴儿做起。 在李裹儿的努力下,李显每次都能很快从悲伤中走出来。 他是个不长性的人。 连哭都很难持续很久。 李裹儿努力把父亲引导向正事上,例如比起无所事事的在宫殿里闲逛,她用笑声来表现出自己对于书房这类场所的喜爱,希望父亲多看看书。 父亲丢掉皇位,表面上看是因为一意孤行要立外祖韦玄贞为侍中造成的,实际上则是因为他不按规则提拔官员,侵犯了朝堂上所有官员利益造成的。 总结下来就是,“思路是对的,但是手段太糙。” 一朝天子一朝臣,没有哪个皇帝愿意自己的政令走不出含元殿。 但这手段粗糙到让人想扶额。 祖父那样的人,为了收拢大权,都装了五年的乖,他连屁股都没坐热,就想要换人。 他真当自己是天纵奇才啊。 唉,最绝的是,整个事情他甚至都没有跟母亲韦氏,或者是外家商量过。 韦家好歹也是京兆望族,有“去天五尺”之称,外祖母也出身博陵崔氏,作为老牌门阀世家,李裹儿不信父亲透露出要提拔韦家人的意思时,这两家会不提供帮助。 起码,贡献个谋士吧。 但遗憾的是,因为父亲的一时兴起,这诏令在崔韦两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到了祖母和中书令裴炎的眼皮底下。 结果就是,韦家人还没来得及从女儿当皇后的喜悦中清醒过来,就喜提全家流放。 李裹儿前几天看到母亲偷偷流泪,才知道外祖父刚到钦州就病故,祖母被当地头人所杀,四个兄弟全部遇难。 简而言之,族灭。 那段时间,饶是母亲一贯善于伪装,但看向父亲的眼神都有些阴恻恻的。 想想假如是自己,嫁了个男人,一声不吭把自己弄的家破人亡,自己还要陪他流放,心情如何? 不能想。 一想拳头都硬了。 看着笑的有些没心没肺的父亲,李裹儿叹了声气。 算了算了。谁叫他是自己的亲爹呢。 对于自己亲爹的不靠谱性,李裹儿有了心理准备,琢磨着人蠢就要多读书,也许父亲在流放的十几年里多读了点书,以后执政水平也会高点。 但是她很快就发现,自己老爹真的有点烂泥扶不上墙。 她不知道他是如何在汗牛充栋的书房里,精准的从角落里抠出一卷藏在角落里的画册。 还是打马球的画册。 “裹儿啊裹儿,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李显抱着她,兴致勃勃的翻着那些丝帛制成的精美卷轴,“到时候我带你去打马球。” “这本书是我让人偷偷编的,总结了打马球的三个要点和四个技巧。”李显美滋滋的摊开那些帛画,“到时候父亲着人给你演练。” “房州穷是穷了些,但地方宽敞,我们到时候在前面修个马球场不成问题。” “到时候找谁来打呢?” “我记得路上见过几个不错的侍从,或许可以一试。” 李显自言自语,很是认真的陷入了沉思。 给你人和钱,你就是这么用的? 李裹儿坐在他怀里,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她觉得自己这几个月翻得白眼,比之前一百年的都多。 编书是李家人的传统。 仅李裹儿知道的就有,大伯在当太子时,召集学士编纂了《瑶山玉彩》,二伯在做太子时,为后汉书做注。再往前数,魏王李泰编了《括地志》,祖父在做太子的时候没有编书,但继位之后令人编了《氏族志》,《新修本草》,《唐律疏议》,祖母编了《列女传》、《臣轨》、《百僚新戒》、《乐书》等等,曾祖母编纂了《女则》…… 在这样一个家庭里,你最后憋出了一本《马球攻略》? 李裹儿忽然觉得,祖母脾气挺好的。 这幸亏是自己的爹,要是是自己的儿子…… 啊,拳头又硬了。 第三章 要命的前岳母 但幸好,父亲的不靠谱没有持续太久。 因为外面来人了。 “禀殿下,我等奉越王之命前来送信。”使者恭恭敬敬的将一封书信呈上,李显抱着女儿坐在案后,却迟迟没有伸手。 越王李贞是太宗第八子,年纪比李显的父亲李治还要稍长,长于骑射,精通文史,在宗室里很有人望。 李治也十分尊重这个哥哥,临死前还将他任命为太子太傅,辅佐儿子李旦。 当然,在武则天面前,这些人都是渣渣。 李显看着那封信,仿佛在看一个烫手山芋。 他再蠢也知道,这个伯父给他写信,肯定不是嘘寒问暖。 李显下意识的张张嘴,并没有出声,但李裹儿还是从她的口型里看出来他在说,“母后呢?” 李裹儿无语,遇事叫妈这个习惯,什么时候才能改掉! 李显没出声,显然也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这话不该说。 他倒不是真的想要找妈问下这事怎么解决,而是纯粹的恐慌,母亲派来监视他的人都到哪儿去了?怎么把这漏网之鱼给放了进来! 这是李家的人主动联系他,可不是他主动联系的啊! 这事情母亲到底知不知道? 母亲是个什么态度! 他不拆信,是不是就能假装事情没有发生? 还是说,此时他已经被视作同谋了? 李显明显的打了寒颤,别说李裹儿,连对面的使者都察觉到了。 父亲这个样子,明显不是能自己解决这个问题的。而自己又是个小婴儿,口不能言,也无法出面,只能向外找救兵了。 在李显发呆的时候,李裹儿父亲怀里扭来扭曲,骨碌碌的滑到他大腿上,然后趁着他失魂落魄之际,悄悄从他大腿上趴下去,四肢并用的朝门外爬去。 没办法,她现在还走不稳,爬要迅速的多。 ** 韦氏本来在自己的卧房听女官们汇报近些来的一些事务。她们虽然是贬谪出京,但仍然保留了封号,所以很大一部分私产都保留了下来。 婆婆虽然是个厉害的,但是却没有在这种小事上计较。 出京的急,韦氏当时不知道前途如何,但仍然本能的将细软收拾带在身上,将不便搬动的贵重物品封存。 如今安顿了下来,均州、京中的资产,要不要搬来,搬多少过来,搬来摆放在哪里?京中新送过来的俸禄有多少,如何打赏,如何安排,都是问题…… 韦氏知道今日不同往时,说不定他们就要在房州终老,家里还有两个儿子,七个女儿,教养和婚嫁都是大头,所以在钱财方面要格外仔细。 看着那堆积如山的庶务,韦氏没有自怨自艾多久,就又打起精神来。 只要没死,那就要好好活! “这次还送来了十二盆牡丹花,”贴身的女官翻动着账簿,“您看是要留,还是要送走?” “牡丹?”韦氏喃喃自语,“我记得蓬莱宫外就有一片牡丹花,春天的时候,大家都喜欢在那儿宴饮。” 她摇了摇头,将大明宫的繁华摇去,“这娇气的玩意儿……算了,养着吧。有送花匠吗?” “京中没有送来,但是咱们自己带了八名,房州刺史和房陵县令都送了两名本地花匠,一共有十二名。”女官回答道,这些数字都已经烂熟于心。 李显被贬房州,身上还挂着庐陵王的头衔,地方官员虽不敢巴结,但也不敢怠慢,纷纷送来了各种礼物。 “嗯。”韦氏点了点头,沉吟片刻,“既然落了户,那花园就得张罗起来,没个宴饮的地方也不像样子,你把舆图拿来让我瞧瞧。” “是。”女官应了声,正要去拿宫殿的舆图,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惊呼,“小殿下,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 宫中如今的孩子不多,除了一岁多的李仙蕙之外,会四处爬的就只有不足岁李裹儿了。 韦氏听到呼喊,立刻坐直了身子。还不等她起身,就见到房门拉开,门口的小孩儿露出了“无齿”的微笑。 “你不是跟着父亲在书房玩嘛,怎么跑到这里来了。”韦氏上前,从宫女手中接过了李裹儿,嫌弃的看了看她脏兮兮的衣袖。 但她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儿,李裹儿扯着她的衣袖,朝着书房咿咿呀呀的指着。 “殿下在见人?”韦氏皱眉,询问身边身边人,“殿下在见谁?” 最近前来拜访的人不多,却也有一些。除了当地的官员勋贵,还有长安来垂问的使者等。 韦氏是妇人,不好干预,所以多由李显自己决定见不见,见多久。 她如今只知道外面有人,却不知道是谁。 “不清楚,只知道客从东南来。”宫人回禀道。 “东南?”韦氏抱着孩子,皱眉思索,若说是从北方来她还能想通,那是长安的方向。可是东南? 那蛮荒之地,比房州还像流放地呢,能是谁派人来? 流放? 想到这个,韦氏一激灵,忽然想到一个可能。 常乐公主不就被贬到了寿州! 韦氏不是个有政治嗅觉的女人,在她生命的前二十年,她都是作为一个普通贵族少女教养的。 她知道什么场合该穿什么衣服,布置什么鲜花,安排什么舞乐,做什么吃食,但对朝廷上的诸公职位、权责,一窍不通。更不明白什么是得了圣心,什么是被皇帝厌恶。 朝廷每年贬谪那么多人,她除了听一两句八卦外,很少放在心上。 但常乐公主不同。 她能第一时间想起来这件事,是因为这个女人跟她的命运息息相关! 常乐公主就是李显的前岳母! 常乐公主是高祖李渊最小的一个女儿,所以她实际上年纪被太宗李世民还要小不少,被哥哥做主嫁给了河东赵氏为妇。 赵家家风清正,常乐公主又享有尊崇,所以武则天当年给宝贝儿子挑亲事时,左看右看,最后选中了常乐公主的女儿。 这本来是件亲上加亲的好事,无奈常乐公主性子刚硬,且十分注重李家宗室的利益,于是与一心想要揽权的武则天相处的非常不愉快,几乎是针尖对麦芒。 上元二年,高宗的风痹日益加重,不能听政,就想着让皇后摄政。谁知道提出来,就受到了朝臣和宗室们的激烈反对。大臣们认为,皇位怎么能委任给皇后而不传给子孙,宗室也担心李家宗室权力被外企所夺,最终这次试探在双方的合谋下废止。 武则天当时心情就不好,常乐公主又从中作梗,暗示武则天要“谨守妇德”,更是气到了武则天。 阿武是个容不下人放肆的,常乐公主占着姑母的名义,她找不到由头发作,便直接将罪责扔到了儿媳赵氏身上,以赵氏无礼于婆母为由,把赵氏囚禁于宫中,活活饿死了。 常乐公主痛失爱女还不算,武则天又借此发难,说他们两口子教女无方,将安乐公主的驸马赵瑰从左千牛将军贬到括州做刺史,前两年又迁到寿州,还勒令公主必须随行,于是热爱挑事的常乐公主,不得不离开了京城。 寿州,就在房陵的东南方。 韦氏想到李显那个让人头疼的前岳母,当下抱着女儿就匆匆赶往偏殿。 那女人可是个疯子。 当初婆母安安分分当皇后时,她都能跟人起冲突,别说这会儿婆母已经做出了废帝之举,她简直不敢想象那个女人会掀起怎么的风浪。 想死她自己死去,别拉扯上自己一家人! 韦氏是在赵氏死后,武则天给李显选的第二任妻子。 因为是继室,再加上她与李唐皇室的矛盾也越积越深,不愿意再在皇族中选儿媳,所以就将目光放在了关中世族身上。 这一回,她不想要个让人心烦的刺头,于是在儿媳的品行,能力上都做了下调,以乖巧为首要。 韦家女这才雀屏选中,直接做了皇太子妃。 ** “陛下,妖后篡权,诸王有勤王之心,只等你一声令下,咱们就可以挥师西进,打下长安,重新匡复宇内。”使者声泪俱下,十分有感染力,“还请你不要再犹豫,以免错过时机。” 韦氏本身的能力很有限,但这一路的贬谪经历锻炼了她,所以当她赶到门外,听到使者的说出这番大逆不道的话时,反倒是冷静了下来。 她斥退左右,然后轻咳一声,提示在场诸人自己的到来。 李显在室内如坐针毡,见到来人,顿时松了口气,跟见着救星一样起身,“王妃来了。” 使者见到韦氏到来,下意识的皱起了眉。 他既自愿跋山涉水,替越王奔走,就因为他本身是个正义之士,最见不得那些个牝鸡司晨的女人。 如今庐陵王妃在这种女人不该出现的场合出现,让他心生不悦。 但碍于如今还要拉拢庐陵王,所以他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敷衍的行了个礼,继续逼迫李显。 她们如果来的再晚点,他差不多就已经能“说服”庐陵王在起事书上画押了。 韦氏看到了使者的表情,并没有在意,只是彬彬有礼的跪坐下来,然后笑问,“客从何处来?” “东南。” “为何人而来?” “越王。” “越王在北,为何客从东来?” “吾为越王说客,替王奔走于宗室之间。” “那您一定见过常乐大长公主了?” “是。” “不知大长公主意下如何?” “大长公主欣然同意,并让我传话,‘我闻杨氏篡周,尉迟迥乃周出,犹能连突厥,使天下响震,况诸王国懿亲,宗社所托,不舍生取义,尚何须邪?人臣同国患为忠,不同为逆,王等勉之。’” 李显夫妻听使者传达完常乐公主的话,脸色都有些难看。 第四章 这辈子张口的第一句话 常乐大长公主真的是个非常刚的人。 同患为忠,不同为逆这话一出,简直是横扫一大片。 但她刚的过头了。 压根儿没想到,不是每个人都有破釜沉舟的勇气。 使者还要说话,就被韦氏喝止住了。 “住口,今上乃承天受命,其容尔等议论。”韦氏黑着脸站起来,“你走吧,今日之事,我们就当没有听到。” 使者被韦氏一个女人打断了话,感觉十分羞辱。他愤怒的瞪了韦氏一眼,又将目光投向李显时,没想到李显却释重负,点头如捣米的说道,“王妃说的对,你,你赶紧走吧!我就当没见过你。” 这怎么行! 李裹儿在旁边一听,当下急了。 韦氏和李显不愿意牵扯到李唐诸王的叛乱中,这个是对的。 但这个处理的方法,是大大的不对。 现在才撇清关系,太晚了。 要处理这种事情,最好的就是压根儿不见。 我根本不知道你这人,自然不会与你掺和到一起去。 既见面,就已经落了下乘。 见面之后,又任人把话说完,又已经是下下之策。 如今,母亲竟然要把这个人放走,这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吗? 万一这人出去,声称他已经获得了庐陵王的授权要怎么办? 自古以来,矫诏的事情还少吗? 再说了,即便这个人庸碌无为,什么都不做,空手而归,那父亲也如何向祖母证明自己自己并无谋反之心? 已经失去了信任的他们一家,要如何自证? 祖母可不缺儿子,她手中还捏着李旦一家这张牌。 反正,李裹儿可不希望自己一家,用血帮李旦一家稳固位置。 李裹儿飞快的思考着,虽然她对这段生活的记忆已经变得模糊了,近乎两百年的宫廷内乱也让她明白,她们周围的任何一双眼睛,都有可能是祖母的探子。 今日发生的一切,不可能永远瞒住。被祖母知道是早晚的事。 到时候自己一家人的生死,也就取决于祖母看信的心情罢了。 人不能将自己的生死寄托在别人的仁慈上。 那人愤愤的看了李显夫妻一眼,正准备走时,李果儿攥紧了母亲的衣领,用九牛二虎之力吼出了一个字, “杀!” 她这声音一落,在场众人都呆住了。 婴儿的声音虽然稚嫩,但是却格外清晰。 韦氏还在震惊之中,李显却已经笑了起来。 他兴奋的从韦氏怀中举起女儿,高兴的呈给所有人看,“裹儿说话了,裹儿会说话了!我最近一直在教她说话,却没想到在这会儿出声。” “不过,这字不太吉利。” 李显还在絮叨着孩子会说话了,李裹儿却是已经急得脸都红了,在李显手中挣扎着,含糊不清的提醒道,“杀!” 韦氏没有笑,那个杀字提醒了她。 她意识到自己刚才做错了。 出于不想惹麻烦的心态,她想赶走此人,但却忘了此事落在婆婆眼中会又什么后果。 所以,她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厉声喊道,“来人,拿下此人。” 别宫的侍卫们离得并不远。韦氏凄厉的声音在安静的宫殿中传的很远,侍卫们还以为庐陵王夫妇俩遭遇了不测,当下立刻扑来。 那使者急智平平,遭遇这种变故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到侍卫的脚步逼近,他才意识到自己错过了最佳逃跑机会。 本能之下,他做出了今天第二个错误的决定,拔出腰间佩刀往前一扑,想要抓住同样没反应过来的李显当人质。 侍卫们赶到门口,恰好看到使者手持利刃扑向庐陵王,当下就急了。 他们是奉命看管李显的人,万一李显出事,一个都跑不掉。 当时中有一人便甩出了佩刀,直接一刀戳入此人背心。 这侍卫的武力值太过惊人,李裹儿见到使者狰狞的面孔几乎快要挨到自己的脚了,以为自己这辈子要提前命丧于此,就见那张脸轰然倒地,直接把他与李显之间的案几都压翻了。 这惊险的情景令韦氏本能的尖叫了起来,来人被这声音一刺激,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于是更加激动的一阵乒乒乓乓。 在李显反应过来用手捂住李裹儿的眼睛前,那画面已经相当少儿不宜了。 ** 使者的事件,以一种诡异而荒谬的方式落幕,但是他带来的麻烦还远远没有结束。 “这封信要怎么办?”李显抱着女儿,看着案上那封被他拆开的信,询问韦氏。 简单的一件“私下”勾连,因为意外变成了有匪徒意图“行刺”,最后还死了人,那肯定是要往上面报的。 按照李显的习惯做法,就是掩耳盗铃的缩起头来,假装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反正那些人会汇报,就让他们说去喽。 “唉”韦氏坐在那里,长长的叹了声气。 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刚才场面匆忙,侍卫们杀了“刺客”之后,就以场面太过血腥为由,让“受惊”的二人暂避。 李显这回难得聪明了一把,离开时偷偷的拿走了使者送来的信。 “那些侍卫我在路上时就已经试探过,是十分忠心的,没办法用贿赂让他们帮我们。”韦氏有些咬牙切齿的说道,“他们一定会把所有事情原原本本的汇报给太后的。而这个人并没有隐藏行踪,查明他的来意不难。” “那我们岂不是两头都得罪了?”李显十分烦恼。 他已经被贬谪了,他只想好好的当他的庐陵王。现在是李家的人要拉他造反,他答应了,得罪母亲,小命不保。他拒绝吧,又得罪了李唐皇室诸人。 在母亲已经不看好他的同时,在失去诸王的支持,他的处境会更加危险。 “没办法。殿下,不是我们心狠,而是诸位王叔实在是不顶用。”韦氏看了看信,心一横,准备烧掉,“这信只有我们两个看过,反正别人不知道,不如把它烧了,这样母后即便能查出王叔派人来联络我们,也不知道跟我们说了什么。到时候咱们只要咱们咬死不认,说不定也就过去了。” 糊涂! 小婴儿精力有限,李裹儿今天经历了这么一番冒险,困得随时可能睡过去,她这是在强打精神听壁角,没想到母亲竟然比父亲也强的有限。 上位者要杀人时,是从来不会听你辩解的。 如果毁了那封信,那李贞跟他们说的话,就会被不断放大,甚至说不定落到武则天眼里,都变成李显准备与越王勾结复辟了。 “呀呀!”她憋着一口气,在韦氏正要烧信时,忽然咿咿呀呀的叫了起来。 韦氏手一抖,停住了伸向火苗的手,有些哑然的看着李显怀中的李裹儿。 李显这也才回过神来,低头看女儿正目光炯炯的盯着那封即将被毁灭的信。 “不能烧?”李显试探的问道。 他想起了女儿今天的惊人之举。 “呀呀呀。”李裹儿挥舞着手臂,咿咿呀呀,显得很急切。 小婴儿太麻烦了,根本不会说话。刚才那个杀字已经是得天之幸了,如今冷静下来,她发现自己又恢复成不管想说什么,都只能咿咿呀呀的乱哼哼的状态了。 “她一个孩子,懂得什么。”韦氏松了口气,不以为意的说道。 女儿刚才的反应也吓到她了,但七八个月的孩子,偶尔蹦出一两个字来也不是没有的事,多半是在哪儿听到学到,刚才又恰逢其会的说出来了吧。 “裹儿刚才还说话了呢。”李显不这个觉得。他经常带孩子,总觉得女儿今天的反应不同寻常。 起码刚才那个字,就点醒了他们。 所以此刻他坚持道,“裹儿说不能烧,那就别烧了吧。这封信,这封信……要不然就寄往长安,我再修书一封,说明来龙去脉吧。” “殿下,”韦氏听完大惊失色,“这太危险了吧,万一母后认为我们是狡辩之词呢?我们并没有和越王合作的打算,这事你知我知,但外人怎么可能相信?” “就是因为外人不可能相信,所以才要写信说清楚。”李显任性起来,也是很可怕的,“事情总是要说清楚的,她是我的母亲,难道还真的能杀了我不成?” 韦氏跪坐在那里,没有敢说话。 她始终只是李家的媳妇。 上面两个大伯是怎么没的,外面人都传疯了,但这话别人说得,她说不得。 最后,韦氏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低声应到,“好吧,那我去准备纸笔。” ** 洛阳太初宫徽猷殿 忙碌了一天的武则天,接到了来自房州的汇报。 她对此并不意外。 相较于那个不成器的儿子,这个帝国还有太多的事务等待她处理,所以这封奏疏被压在了最下方,等她处理完今天的朝政之后,才无聊的打开。 她原本是想看看自己那个蠢儿子又作什么不着调的事情了,却没想到里面还夹着一封李显写给她的信。 “什么时候,胆子变得这么大了?”武则天挑了挑眉,饶有兴趣的打开。 自从李显离开长安后,便再没有任何书信,所有的消息都是她安插的人手传来的。 虽然她并不觉得有什么,反正她该知道的事情都知道,也没有多余情绪,但不得不承认,在接到这封信时,她的手还是微妙的停了一秒。 “又生了个孩子……嗯,还挺能生的……会说话了?这还不到十个月吧,挺早慧的,比他这个父亲强……谋反?” 看到关键的两个字眼,武则天下意识的坐直了身子。 第五章 不孝子 对于谋反,武则天并不陌生。 作为皇后执政的这些年,她处理过最多的事情就是平叛。 大唐的疆域太大了,突厥,吐蕃,吐谷浑,回鹘,高句丽,一年到头,哪儿不发生几起小火苗。 从显庆五年开始参政算起,她已经执政二十四年,对于奏章上的叛乱二字已经习以为常。起初几年还惶惶不安,到如今看到这二字,脑中浮现的便只有,是谁?在哪儿?派谁去平叛? 就在去年,她还刚处理了声势浩大的徐敬业叛乱。 说道这个叛乱,武则天就恨得牙痒痒。 她废帝之时,就已经做好了有人反对的打算,但她万万没想到,第一个捅自己一刀的,竟然是一向亲厚的英国公府。 因为英国公李积当年在自己立后一事上有出力,所以武则天一直将英国公府视为自己人,泰山封禅时将其作为封禅大使,生病时亲自前去慰问,坠马伤脚时亲自赐马,甚至连他寡居在家的姐姐,都封为东平郡君。 她万万没想到,李积一过世,他家那个小子只是因为仕途不顺,就蹦跶起来了,还要“勤王”,搅得东南三州不宁。 他死就死了,可惜了许多百姓被卷入战火,更折损了那个写了一手漂亮文章的小子。 有才遗于野,是宰相之过啊。 摇了摇头,将去年发生的不愉快的事情放下,看到手中这封信所说的谋反……嗯,李家那些废物们终于要行动起来了。 他们的密谋,原本就在她预计中,不算什么新鲜。 臣不密失其身,君不密失其国,这般大刺啦啦的串联,真当她是眼瞎的不成。 武则天沉吟片刻,然后问旁边的上官婉儿,“之前令各地准备建登闻鼓的事情,准备的怎么样了。” “已经在东都和两京设置了登闻鼓和肺石,周围不许士兵防守。有冤不能自伸者,立肺石之上,或敲登闻鼓皆可。立石者左监门卫奏闻,挝鼓者右监门卫奏闻。有司不得无视,不受者加罪一等。” “嗯。”武则天点点头,片刻后却又摇头。上官婉儿见状忙问,“可有不妥?” “挺好的。就是太少了。”武则天看着远方,微微一笑,“大唐疆域有多少?百姓有多少?其中有冤不得申的有多少?其中能来洛阳和两京告状的,又有多少?” “这……”上官婉儿见状,试探的问,“那在各州也设立?” “嗯。除此之外,再加上告密这一条。”武则天张口吩咐道,“若有告密者,当地官员不能问是什么秘密,他们只要按照五品官员的待遇,将这些人送入京城即可。” “告状者的身份有限制吗?” “不限。即便是农夫樵人也许一视同仁。” “是。”上官婉儿提笔拟招,旋即又面露为难之色。“如此厚待庶民,恐怕士人有所不满啊。” “无妨,再为这些人开一条通道即可。”武则天想了想吩咐道,“你再拟一道圣旨,允许内外九品以上官及百姓有才者自举。这样有精力的人自去研究自己的升迁,就无心管这些庶民告不告状,告不告密了。” “是。”上官婉儿应声,一边写诏书,一边嘀咕,“这样一来,中书省那些人又要抱怨干不完活了。” “无妨,我打算在门下省和中书省设谏议大夫和监察御史,一个汇总,一个处理这些信息。到时候需要不少人,那几个老大人不是一直想要提拔青年俊彦嘛,这就给他们机会。” “那他们可要高兴了。”想到那个场面,上官婉儿笑了笑,又继续草拟诏书。 她一挥而就,将几分诏书写好,呈给武则天审阅时,看到放在一边的信,忍不住提醒,“那庐陵王所提的谋反一事?” “乐城郡公刚过世,东突厥那边又闹了起来。安北都护府不太平,广州獠也蠢蠢欲动。”武则天按了按头,“哪里不需要人注意?相比这些国家大事,李家那几个跳梁小丑算什么?且放在一边,等他们真起事了再说吧。” 上官婉儿想起近些天来的奏报,叹了口气,不再多话。 “不过既然庐陵王来信,也不好没有表示。你等会儿去挑些小孩子用的东西,还有京中时兴的玩意儿,让人送去。”武则天的表情复杂,“毕竟,庐州偏远,生活不易。” “是。”上官婉儿点头称喏。 就在此时,外面有人禀报,“白马寺住持求见。” 武则天听到这个,露出了一个笑容,“宣。” 上官婉儿见状,忙收拾了自己草拟的诏书,低眉顺目的退下。 ** 长安的风云,李裹儿一无所知。 除却路途遥远的原因,更现实的问题是, 她病了。 婴儿的身体太孱弱了,弱到根本承担不起过度的脑力活动。所以在她目睹了父母打算把那封信送到长安之后,整个人松懈下来后,很快就人事不知了。 具体反应就是,当夜她发起了高烧。 李显夫妇还没从女儿早慧近乎妖的震撼中回过神来,就听到太医担忧的禀报,说孩子怕是活不成了。 孩子太小,汤药能用的有限,又是最可怕的风寒,十有八九要夭折。 就算是运气好熬过来,也可能变成傻子。 “怎么可能!我儿天命所佑,怎么可能活不了!”一向好脾气的李显,难得发了脾气,一脚踢翻了御医。 “殿下。”韦氏扯住了李显,让御医下去之后,才拉着李显,有些酸楚的说道,“这孩子……怕是为我们挡了灾吧。” 要不然如何解释昨夜那犹如神鬼附身的举动。 李显楞在了那里,没有说话。 韦氏搂着他,眼泪止不住落下。“这孩子命苦,生出来就比她的新兄弟姐妹坎坷,没想到小小年纪,却又遭逢此大难……为什么老天爷要如此” 李显站在那里,一时说不出话来。 人在极致的悲痛下,反而哭不出来。 他只是有些恍惚的想着,我的孩子,她怎么就不成了呢? 纵然早产一些,娇气一些,但自出生以来,都一直是个很乖巧的孩子,平素带她时也不让人操心,怎么就忽然要离他而去? 他不信。 李显木木的坐在小床边,看着烧的小脸红扑扑的孩子,有些说不出话来。 他机械的拿过旁边水盆里的帕子,浸水,拧干,然后给孩子擦拭。 “我听闻世间有神医,叫孙思邈,父皇先前曾请他入宫过一段时间,”李旦一边给孩子擦着,一边絮叨,“也不知道如今太医署有没有他的传人。” “想必是有的。” “小时候,听父亲提起过晋阳姑姑的事情,他每次提起来都泪流满面。那时候我心里暗暗想,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父亲每次如此,未免有些惺惺作态。” 李显抬头,看着韦氏时,眼中已经蓄满泪水,“而今我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 韦氏再也忍不住,抱着李显大哭了起来。 李显抱着韦氏,拍了拍她的背,语气哽咽,“起来吧,再换一盆水来。” “我不信。” ** 父母对孩子的执念总是可怕的。 李显这辈子没受过苦,哪怕是被贬的那天,他也是哭着哭着就睡着了。 可是这一天,他硬是睁眼到了天明。 他不知道天明后,等待的他的是什么。 或许是转好希望,又或许是一具小小的,冰凉的尸体。 但他想,不管是什么, 此生作为父亲的他,都想陪她最后一程。 天微蒙蒙亮的时候,李显给孩子擦身体,忽然摸到额头似乎不烫了。 他当时呆了一下,还以为是自己手被冻坏了,产生了幻觉。所以下意识的把手偎在肚子上暖热了,这才重新把手探到了孩子的额头上。 是冰的。 他凑近拿自己的脸试了下孩子的额头,确定温度正常,忽然想到另外一个可怕的可能,顿时一屁股坐下来了。 “殿下,”韦氏被他惊醒,看他吓得跌坐在地,脸色瞬间煞白。 李显没有理会她,而是将手凑近了孩子的鼻子,直到察觉到那微弱的鼻息,这才转头,脸上已经满是泪痕,“退了,烧退了!裹儿熬过去了!” “郡主已经度过危险了,”专精小儿方的太医检查过后,松了口气,但是想到他见过的许多侥幸活下来的孩子,最后痴傻的样子,欲言又止了半天,最后吞吞吐的说,“只是,只是怕伤了脑子,长大了会痴傻。” “傻就傻了,只要她能好起来,什么都不成问题。”李显摸着孩子柔嫩的笑脸,笑的前所未有的温柔,“只要我儿能长大就好。” ** 李裹儿感觉自己睡了很久。 这一觉久到,她感觉自己身体都舒展了许多,似乎胳膊腿儿都更舒展了一些。 她是被一道亮光,和几个叽叽喳喳的声音吵醒的。 “她就是我们的小妹妹,母亲说,我们以后要爱护她,照顾她。” “好的,我以后会好好照顾妹妹的。” “噫,好丑,我们能不能把她丢掉,换个漂亮的。我不喜欢丑妹妹。” “凭什么!我不想照顾妹妹,能不能让她当姐姐,我当妹妹,她照顾我?” “她如果把她的月钱都给我,我可以考虑罩着她。” 这都是谁啊? 李裹儿皱了皱眉毛,慢慢的睁开眼,然后发现自己的摇车旁边为了一圈小萝卜头。 哦豁,都是熟人呢。 第六章 李唐的公主们 李裹儿躺在一个摇车旁边,看着那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 没办法,将近两百年呢,重要的人都记得,不重要的人都忘记的差不多了。 而这群姐姐们,恰好处在两者其中。 忘了,但又没忘记彻底。 最后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呢? * “前天有人来向我求官,肯出这个数。”大姐笑眯眯的凑过来,“你帮我跟父亲说说好不好?” “行,那我要分一半。” “你这个小贪心鬼……行了行了,分你还不成嘛。” * “裴巽那个狗东西,又在偷瞄侍女了,下次再让我抓到,非把他眼珠子挖出来不可。 “不过一个男人罢了,能过过,不能过了离,再不济你养几个男人消遣,何至于总盯着他。” “你不懂,他……他其实人挺好的。” “那就不要再跟我抱怨,听着就烦。” * “裹儿,王郎不是坏人,他对父亲有拥立之功,你就帮我说说情,让父亲饶他一命吧。” “王同皎参与的可是谋反!当年太平姑母都救不下薛绍,你何德何能?” “那,那你帮我要回繇儿好不好?他还小,不能没有娘亲。” “你疯了,他可是琅琊王氏的嫡长孙,王家怎么会给你。你还是赶紧把这事忘了,母后已经在为你挑选新丈夫了。” “我不嫁!我,我要为王郎守节。” “说什么梦话。你可是公主!” “公主又怎么了?我只想跟自己的丈夫儿子相守到老,为什么你们连这么简单的梦想都不能遂我心愿。” “你不要无理取闹。” ** “裹儿,你说长安是什么样子的?” “等你病好了,亲自去看一看,不就知道了。” “咳,咳,真的会有那一天吗?” “会的,一定会的。等到了长安,她们都会被阿姐的美貌所震惊,都会知道你才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公主。” “咳,你又在逗我笑了。镜子……我好长时间都没有看到我的镜子了……等我死后,韦郎肯定会再去,秀秀,秀秀就只能靠你这个姨母了。” ** “喂,听说你的定昆池就要完工了?” “是啊,怎么,你这次还不服气?” “呵,不过一个破水池子罢了。我可是刚拿下了魏王宅,等建成之后,我的长宁公主府肯定比你的安乐公主更气派。” “以面积论英雄,你是哪里来的乡下土财主吗?” ** 李裹儿看着这些小豆丁们,如今她们还没有封号,甚至连字、号都不全,宫中人都以大娘子二娘子的排行叫着。 在旁边叮嘱其它人不要吵到小宝宝的是大姐李慧中,后来被封为新都公主。她是庶长女,母亲只不过是个宫人,所以虽然占了长,但身份并不高,平素很是喜欢做出温柔贤惠的模样,博得父母夸奖。 李裹儿原本是不喜欢这个姐姐的,但她实在是太会做人,又处处巴结自己,所以当时卖官时就顺便带着她。 她很喜欢钱,但赚钱却从来不花,自己和长宁卖官赚到的钱都用来享受,只有她攒下来,说是要给儿子娶大家妇。 她那儿子不错,有几分智谋,在她死后将公主府改为了道观,虽然自己做了道士,但却保住了血脉,也算是求仁得仁了。 * 旁边乖乖答应照顾自己的是三姐李仙姝,后来的封号是定安公主。她是个性格温顺的人,乖巧的都不像是李家的女儿。 三姐从小就喜欢小孩儿,最喜欢带小孩儿玩,胸无大志,人生梦想是当贤妻良母。只可惜日后婚姻中,她是最坎坷的,嫁了三任丈夫不说,最后还因为跟谁合葬而被闹上朝堂。 王同皎,韦濯,崔铣,三姐究竟爱哪个人,她也不知道。 她只知道,三姐跟其他姐妹不同,不爱金银,也不爱养男宠,喜欢自己缝些小东西。她给夫君封过荷包,给儿子做过小衣服,给父母纳过鞋子,还给自己送过裙子。 这个姐姐,就跟微尘一样,在那几年的喧闹中悄然无声。唯一上门一次,还是求自己帮忙救她的丈夫。自己当时只觉得她愚蠢可笑,让她不要无理取闹,她捂着嘴离开,等再在婚礼上见她时,她已经不会哭了。 做鬼的那些年,她去看过三姐。 在崔家的高楼上,她静静的梳妆着,像是已经流眼泪的木偶娃娃,日复一日的眺望。 她不知道她在看什么。 比自己幸运些,她死后是呆在父亲身边的。只是尴尬的是,王同皎和崔铣也陪葬定陵。 泉下相见,恐怕她又要陷入跟谁的困境中了。 * 不想当姐姐照顾人,只想做姐姐被照顾的,是二姐李明秀,封号是宜城。她是姐妹中唯一一个因为殴打驸马而被降为县主的人,虽然很快升回来了,但也真够没面子的。 但更没面子的,是她竟然还跟她的驸马裴巽纠缠了一辈子。 因为太过于儿女情长,她没有参与任何政事,所以后来反而幸运的逃脱了一劫。但悲哀的是,她守了一辈子的丈夫,在她死后又娶了她的表妹清阳公主。 幸好清阳最后葬在了桥陵,她葬在定陵,两人没住一起,否则万一她俩打起来,不知道父亲或者叔父拉不拉得动架。 * 不喜欢丑小孩儿的是四姐李珠玉,她是母亲的头一个孩子,嫡长女,所以在姐妹中身份很是贵重,也是跟自己感情最好的姐姐。 但可惜,她是姐妹中唯一一个没见过长安的人。 很多年后,当长安的人都夸赞自己的美貌,说自己是明艳动天下时,她想到的却是,“那是因为你们没见过我姐姐。” 她的女儿韦秀,很多年后成为了李隆基那个老匹夫的妃子,在宫里蹉跎了几年之后,便香消玉殒了。 她去看过那个孩子。 当时她真恨自己事先没有安排好,没有早早的为这孩子择一门贵婿,让姐姐唯一的骨血断绝。 ** 四姐旁边,想要抢走自己月例当保护费的,就是她最讨厌的五姐李玉娆了。 她是姐妹中最喜欢和自己争的人。 比男人,比府邸,比财富,比门客的数量…… 但她终究比自己略逊一筹。 所以,自己死了,她活了下来。 只不过后来看到她去捧武家那个小丫头的臭脚,还真是好笑。 哈哈哈,以她的个性,内心怕是憋屈坏了吧。 不过,就算做低伏小的让儿子娶了公主又如何? 多年以后,还不是死于谋反。 李家的这些血脉啊,不是在谋反,就是走在谋反的路上。 ** 自己这些姐妹,不管是心高气傲的,还是胆小怕事的,不管是习惯逢迎拍马的,还是与世无争的,下场都不算是太好。 这就是为什么她当初要争的原因。 站在这个位置,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如果自己放弃了往上,那就等于把刀放在了别人手上,任人鱼肉。 不过此刻,李裹儿自己满脸深沉,身边的这些小豆丁,却容不得她安静。 “我觉得这孩子,不大聪明的样子。”四姐这会儿年纪不大,却已经极其爱美了。她手上拿着一个镶着宝石的小镜子,照了照镜子,再看了看摇篮中的李裹儿,忍不住摇头,学着大人老气横秋的说,“长得半分都不随我。” 李裹儿只知道五姐玉娆可恶,却不知道四姐在自己不知事的时候,竟然说过自己坏话。 “小孩子就这样,奶妈们说养养就好了。”大姐站在摇篮上,防止其它人靠得太近,把摇篮挤垮了。 她用一种自以为很小声,但其实大声到门外人都听到的口气说,“四娘,你不要在背后说小妹的坏话了。母亲说了,就是因为妹妹是个傻子,我们才要更让着她些。” 谁不聪明了?李裹儿一愣,又愤怒了起来。 怎么睡了一觉,我就成傻子了? 这些小屁孩会不会说话! 别说自己一家了,就是整个宗室里,自己也是最聪明最漂亮的那个。 好吧,可能聪明,还要输给姑姑太平公主一点,但是她没有自己漂亮,所以自己一直是 漂亮的里面最聪明的,聪明的里面最漂亮的那个! 自己才是大唐第一公主。 “你看,妹妹笑了呢。”李慧中非常得意,“妹妹也觉得我说的好。” 她刚才那么大声,大家一定都知道她是个心里善良的好姐姐了吧。 李珠玉拿着镜子照了照自己,假装没听到大姐的话。 她虽然年纪还小,但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份不一般,于是才不愿意听李慧中这个大姐的话。 “她手上那个金钏好漂亮,”玉娆这会儿还是个吃手的小屁孩,但喜欢亮晶晶东西的本性已经一览无余。她伸出自己藕节似的胳膊,上面已经带着三个镶嵌不同宝石的玉钏了,“我觉得比我的这些好看。” “那你问父亲要呗。”二姐李明秀是个小胖墩,她靠在摇床边上,屁股一扭一扭的,带的整个小床都慌了起来。“小孩子好无聊啊,都不会说话,你们还要看多久啊。” “你不要压小床了,你快把小床压翻了。”李仙姝站在旁边,细声细气的说道,“奶妈们说,你这样会把小床摇倒,这样妹妹就要被压在下面了。” “才不会。” “就会。” “才不会。” “真的会的。” 两个小豆丁,说着说着就在旁边争执了起来,李裹儿不胜其烦,正想要用哭嚎大法引来保姆,却不料啪叽一声,在几个姐姐们的努力之下,她躺着的小床真的翻了。 她被罩在黑黢黢的笼子下面,呆的都没反应过来。 “死了吗?” “我们会挨打嘛?” “是谁打翻的啊?” “是你!” “是你才对!” “赶紧走!只要跑的够快,就没有人知道是我们。” 听着外面几个小萝卜头的窃窃私语,回过神来的李裹儿气的不得了,当下再也不管形象什么的,狂哇一声的哭了起来。 她的气势简直要把屋顶掀翻。 跑? 不让你们几个屁股开花,我就不姓李。 第七章 周岁 在李裹儿的努力下,成功的让这群小萝卜头在寝殿外站成了一排。 当然,她同时也收获了一对儿大哭特哭的夫妻。 当父母抱着她哭的泣不成声时,她才知道自从那晚过去之后,她已经“痴呆”了三个月了。 那天晚上她发了烧,第二天退烧之后,虽然活了过来,但却不哭也不笑,每日里只是吃了睡,睡了吃。 太医说这是之前所说的痴傻之症,奶妈说这孩子是不是被惊了魂? 李显夫妻摸不着头脑,便抱着有错过毋放过的态度,不仅请了大夫,江湖游医,和尚道士,在殿中做了好几趟法事,甚至都琢磨要不要去大慈恩寺请个佛像回来。 谁想到这会儿被几个姐妹一闹腾,竟然“好”了。 李显虽然把几个女儿都罚了一顿,让她们站在廊下面壁思过,但是看着摇车里哭的只蹬腿的小女儿,脸上的笑容还是遮掩不住。 好了,好了,这真是大好了。 ** 苦难在一定程度上会成为粘合剂。 就像是父母总会偏爱最弱小的孩子一样,对那些把自己折腾的狠的孩子,也会多一分关注。 韦氏有一子四女了,原本对最小的这个女儿只是寻常,但经过如今这一遭,再抱起这个孩子时,心中便满是怜惜,对她也比其它人好了些。 李裹儿却顾不上父母的柔情,她现在只想知道一件事——越王李贞的谋反,到底怎么样了?现在进展到哪个地步?到底会不会牵连到父母? 前世的她对这些事是没有记忆的,反正等她入了长安,李家这些亲戚早就成了一杯黄土,族谱上都找不见。 相比较而言,武家更像是亲戚。 但可惜她还是个婴儿,仍然不会说话,更不可能发问,只能忍着满肚子好奇心,被大人们摆弄着当个小猪仔养。 甚至李显夫妇都开始想,要不要再给她起个贱名压一压。 ** 房州的日子,过的普通而又温馨。 在物质上,虽然比不上长安,但是在精神上,却前所未有的富足。 她们一家人,第一次拥有了充裕的时间去了解彼此,甚至,还可以用来浪费。 “裹儿,你看那边的天,多好看。”李显抱着女儿,恢复了带女儿四处溜达的习惯。 只是这一次,打死都不去书房。 “去去~”李裹儿看了一会儿天,然后挺着小身子,指着高台下的县城。 她们居住的这座宫殿并没有名字,因为房州只有这一座宫殿,也不用担心人弄混,而流放至此的人多半都心神恍惚,惴惴不安,更没有心思操心这些,所以牌匾处一直是空白的。 但即便如此,它也有着一座宫殿应有的样子。 例如,很高。 这个时代的宫廷建筑,都是雄踞在高台上的。再加上宫殿原本修建时,又选了东北方最高的地势,这样使得李显抱着女儿溜达到高台的边上时,很容易看见这个房县的县城。 因为这个感觉,有点像是站在大明宫上俯瞰整个长安城,所以李显很喜欢抱李裹儿到这里玩。 上辈子李裹儿对这个场景并不陌生,但因为那个县城相较于她住的地方太小太破,而她又什么都有,所以她从来都没有产生走过去看看的好奇。 但这次不同,她不是个小孩子,在宫殿里有呆了太久,于是忽然就对那些“蚂蚁窝”产生了兴趣,拽着李显的衣襟,示意父亲带自己到那儿去。 “那可不行。”李显明白她的意思之后,笑了起来,“那是庶民住的地方,你还太小了,不能去。” “去去!”勉强能含糊说两个字的李裹儿,对着父亲啪啪亲了两下,然后将头埋在父亲的脖颈间,使出了百试不灵的撒娇大法。 “这个,这个真的不行。等你稍微大的,三岁,三岁就带你过去好不好?”李显被女儿撒娇的没有办法,只能求饶。 三岁?那得等多久。李裹儿无奈,她现在连周岁宴都没过。 “你又给孩子乱许什么承诺了。”韦氏见到父女俩在这里游玩,担心高台上让女儿受凉,拿了斗篷过来,就听到李显说什么三岁,出声询问。 “娘,抱抱!”李裹儿向母亲伸出了手,十分乖巧。 韦氏将孩子接了过来,拿小斗篷给她裹好,在她粉嫩的小脸上狠狠的亲了两口。 “裹儿想要去县城里看看,”李显笑着站在旁边解释,“一指指着那边叫。” “我们可以出去吗?”韦氏下意识的反问。 “也不是不能出去吧。”李显有些拿不准主意。他陪着韦氏,朝室内走去,边走边说道,“我们虽然是被押解到这里的,但是似乎诏令上也没有说……不可出门。” 韦氏沉吟良久,没有说话。 “出,出。”李裹儿见状,赶紧在旁边出声。 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之前的十四年,她们一家人守着这个大牢笼,当真一步都没有踏出去过。 她不知道是否有什么禁令,但她却知道,想要改变以后的命运,就必须踏出去。 父亲当年执政时,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无人可用。 正常的皇太子,会有东宫属臣,会有心腹幕僚,再怎么都不至于无人可用。 然而父亲第一次登基,是在章怀太子被废后仓促上马。 第二次等级,是在被囚禁十四年之后的仓促上马。 那会儿他年纪大了,已经懂得不要急躁,但最终也只能使出用武氏驱逐张柬之等人,再提拔李氏族人,三分权力。 但这么做的后患是无穷的。 暂时坐稳了位置,却又养大了别人的野心,再加上没有储君,最终才导致在他死后发生唐隆政变。 如果父亲当时手里有人可用,就不用兵行险着,慢慢的拿心腹臣子换掉旧人即可。 唉,人才这种事情,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她并没有指望父亲在这小小的庐陵县遇到什么大才,她只希望父亲能够走出去,性子豁达点,与人的交际再多一点,名声稍微好点,起码将来多几个有识之士投奔。 韦氏在外面没有说话,直到走进室内,只剩下自己一家三口,才小声说道,“但万一您出去了,会不会惹得那位生气,觉得您没有好好反省?” 李显想了片刻,然后摇头,“我只是去看看升斗小民如何生活,体验下市井热闹,又不是求贤渴才,办什么诗酒文会,不碍事的。” 说完这些,他回头看韦氏还愁眉不展,难得洒脱的一笑,自暴自弃的说道,“她要杀我,我什么都不做也会有杀身之祸。她若不杀我,那就是不想杀我,哪怕有人撺掇,也未必有性命之忧。” 李显不太聪明,是看跟谁比。 跟武则天和李治两口子比起来,他的确是个笨小孩儿。 但跟一般人相比,他怎么也生于皇家,长于皇家,还是有些见识的。 见李显这么说,韦氏只能点了点头,然后强颜欢笑道,“那裹儿的周岁宴呢?要不要办?怎么办?” “要办,要大办。”李显回答道,想了想,露出了一个笑容,“但我不出面。房县的头面人物过来,你只管索贿就是,要的越多越好。” “这是为何?”韦氏有点懂,又有点不懂。 说懂是因为,李显疼女儿,女儿这一周岁的确是过的坎坷,如今好不容易恢复,当然该举办一场宴会好好庆祝下,去去霉气。 况且,她们来房州快一年了,一直都是关起门来自成一体,纵然地方上有孝敬,也都是只送东西不见人。 如今有宴会,刚好也有个理由请人来宴饮。 万一她们要在房州过一辈子,总要对外交际。 但她不懂的是,为何李显不露面? 他这男主人不出现,她一介女流,总不能见男客吧? 那岂不是女儿的满月宴,只有女宾? 如果怕惹事,这样安排也不是不可以,但索贿又是何缘故? “反正我就是个疯子,又蠢又贪,易于摆布。”李显快乐的笑了起来,“你做精明的主妇,内外皆主,岂不美哉?” “殿下。”韦氏叫了一声,倒不知道这话该怎么接,过了片刻才说,“妾身不会。” “无妨。”李显回头看他,目光带了些温柔,“万事有我呢。” “时间还长,我们一起慢慢学。” 李裹儿在旁边看着,她惊讶的发现,原来从另一个角度去看年轻的父母,会有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她或许从来都没有了解过他。 ** 李显说到做到,接下来宴会的布置,就都由韦氏安排。 韦氏做过几年太子妃,但是太子府自有辅官料理,她是象征意义大过于实际用途,所以对于真正的如何举办一场宴会,着实缺乏些经验。 她想做出一点时兴的,能震撼全场的创意,但是却没有任何思路。 她不免有些丧气,跟李显抱怨道,“我在闺阁中就不是什么出色的人物,从没有独领风骚过。当时还觉得是别人压着我,如今才知道。不是长安人才太多,是我太过无能。” 李显笑着安慰她,“庸碌之人如何,庸碌之人难道就不活了么?庸者自有庸者的天地,你不要有顾虑,大胆的去做。这些土包子都没有去过长安,你说什么是时兴的,什么就是时兴的。” “再说,”他笑了笑,“为君上谄媚,是人之本能。上位者说指白为黑时,底下好多人会附和,世上本就不该有白天。” 第八章 天使 周岁宴很盛大。 盛大的有点超过了李裹儿的预料。 人在五六岁之前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所以她不确定,这场宴会是原本就有的,还是因为她的这次到来而产生的改变。 但这无疑是一件喜事。 所有人的精神都为之振奋。 作为皇后,韦氏或许平庸,但作为一个家庭主妇,她却是极其称职的。 来到房州之后,李显伤春悲秋,长吁短暂,她却忙着指挥人收拾房子。 这座宫殿,在她看来是寒酸的。 虽然房州作为离长安最重要也最近的一个流放地,流放过一些勋贵,先前更是梁王李忠在这里暂住,但总得来说,品级不高,审美一般。再兼之每一任住客都是来去匆匆,并没有人有心情修房子,所以整体呈现一种颓败衰落之感。 他们肯定没有带妻儿。 就算带了,他们的妻子也一定是个不称职。 当韦氏在人行走在宫殿中,检查哪里需要维修,哪里需要重建时,在心里暗暗腹诽。 对于她而言,最可怕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既然到了这里,她就要行使自己作为女主人的权利。 “正殿的雕漆掉了,需要补漆,你们看当地有没有好的工匠,如果没有,就写信去太府寺要。嗯,偏殿不够用,也过于狭小,孩子们大了,需要房间。你去问地方官员,需要征召民夫修补。” “陛下会同意吗?”随从小声询问。 “会的。”韦氏在这个上面非常有底气,她当了这么多年儿媳,知道自己的婆婆在权力上巴的有多紧,那在金银财帛上就有多手松。 她并不会在意自己装修房子,抚养孩子花了多少钱。 反正自己如果不要,底下的人知道太后不会过问这种小事,说不定就上下欺瞒,趁机克扣他们的份例。 她可不会便宜那帮小人。 修好房子,将来带的精美瓷器,铜器,金银玉器和漆器放在它们该有的位置,再加以大量的绫罗绸缎装饰,这房子差不多就有了点样子。 某天李显醒来,说自己以为还躺在长安的家中。可见韦氏的工作做的有多成功。 丈夫的夸奖固然让她高兴,但她是个浅薄而又喜欢炫耀的人,身边人的赞美已经不能让她满足,所以这次宴会就是一个很好的,对当地土包子展示自己品味和审美的机会。 ** 在李显的鼓励下,韦氏相当大胆的将自己所能想到的一切都杂糅了起来。 宴会是在正殿后的空地上举行的,这里被她放满了半人多高的缸,缸里种满了一人高的牡丹花。 长安人流行牡丹,那她在房州也要有。 房州没有,那就从长安运。 房州无法地栽,那就用缸养。 不知道花费了多少钱,但当她看到本地贵妇们那被震撼的表情时,一切都值得了。 乐工是府中原本就有的,虽然路上死了几个,但剩下的勉强能凑成一套班子。 歌舞的编排,李显贡献了一点力量,毕竟在音乐方面,韦氏明白自己差的有点远。 舞蹈是从长安的宴会上抄袭来的,她原本记得不太清了,不过不要紧,这里没有人比她更懂。 歌女一部分是原本府中的歌伎,一部分是当地新募的。在重赏之下,这些姑娘们几乎练断了腿,但所幸最后的效果不错。 最遗憾的是,没有文人士子唱和,没有诗赋记录,让她的宴会看上去格调不高,甚至有些“土气”。 但与士子的交游,是大忌,所以这些瑕疵也勉强忍了。 整个宴会的主角,理论上李裹儿,但实际上,她只在宴会最后被抱出来由大家轮流看了不到一刻钟,然后就又抱回宫殿中去了。 她和父亲一起,从窗外看向场中的热闹,砸吧着嘴有些遗憾。 她是个爱热闹的。 若是年纪再大上几岁,她也要去跳舞。 “你还真是爱凑热闹。”李显抱着女儿坐在窗边,发现她随着远处的音乐摇晃着身子,小嘴还砸吧砸吧的,忍不住笑着刮了下她的鼻子。 李裹儿不满的抓住了父亲作怪的手指,语焉不详的发出个“爹爹”的声音。 李显笑了,正要说话,这时候衣袖被人扯住了,他转过头,见到一个软萌的小萝莉正一脸严肃的看着自己,口齿不清的说道,“爹爹,不许欺负妹妹。” 说话的是李仙蕙,也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永泰公主,历史上唯一号墓为陵的公主。 她是李裹儿的同母姐,因为李裹儿早产的缘故,两人年纪只差一岁多,不到两岁,所以她如今也是处处要人跟随照顾的小豆丁。 今日宴会,韦氏将其它女儿都拿出去炫耀了,两个小的不放心,因此都留在了李显身边。 “爹爹没有欺负妹妹,爹爹是在逗妹妹玩。” 真的吗? 李仙蕙满脸迷惑的睁大了眼睛,仰头看着父亲,可爱的让人想忍不住亲rua一把。 我的姐姐竟然这么可爱!李裹儿忍不住伸手戳了戳李仙蕙的腮帮子,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更小号的萌娃。 永泰当年死的时候才十七岁,父母悲痛不已,却敢怒不敢言,直到父亲最后重新登基,才将她的坟墓从洛阳迁到了长安,陪葬在乾陵。 想来母亲后期对自己的偏爱,也是因为她生的五个孩子中,只剩下自己与长宁了。 李显看到李裹儿去戳李仙蕙脸的样子,还以为她要抓姐姐,赶忙把她抱远点,然后哄道,“裹儿不可以欺负姐姐。” “欺负?”李仙蕙现在处于鹦鹉学舌的阶段,当下趴着李显的手臂,好奇的看着父亲和妹妹。 谁欺负她了,我这是玩儿!是玩儿懂嘛! 李裹儿不悦的嘟起了嘴,直接头迈向另外一边,借此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小小年纪,脾气还挺大。”李显看自己哄着哄着,两个都生气起来,忙抱着小女儿站起来,“好了好了,别气了,耶耶带你们去看皮影戏。” 李显的宫中养了一个戏班子,除了正经的宴饮歌舞,也会表演些皮影戏之类的戏法。只是故事偏老套,都是佛教以及一些神话故事。 对大人来说有些幼稚了,对小孩儿却刚刚好。 果然,一听看皮影戏,两个小孩儿都不闹了,乖乖被牵着离开。 李显带着女儿们坐下,笑眯眯的看着宫人们放下幔帐,布置陈设。 原本以为这一天就这么平凡的过去了,没想到最傍晚的时候,异变突起。 “有天使从洛阳而来,还请庐陵王接旨。” ** 内侍来传话的时候,正坐在父亲腿上的李裹儿,明显感觉到靠在榻上的李显手一抖,整个人几乎栽倒下去。 她回头,看到了扶着几子的父亲脸上,有着明显的恐惧。 那种恐惧,是刻在骨子里,当听到某个人的名字时,会瞬时发作的那种。 “令出何人?是今上,还是……”他的嘴无意识的哆嗦着,没有问出下半句话。 他被废为庐陵王之后,弟弟李旦继承了皇位。说是母子同朝,母亲武则天垂帘听政,但实际上朝堂大权由母亲独揽,弟弟直接被软禁在了宫中,跟他一样变相坐牢。 甚至他还更惨点,因为直接在母亲眼皮子底下。 “是太后。”来人的答案,几乎是打破了李显的最后一丝幻想,他整个人都瘫了下去。 有恐惧,有不甘,有愤恨,但最终全部融成了害怕。 哪怕在脑子中早已演习过千百次应对,哪怕理智上告诉自己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哪怕在远离她的时候,他还能够冷静的计算得失,但当真正接触到她的消息时,他仍然紧张的大脑一片空白。 那场母子对峙,在他的灵魂深处永远留下烙印。 “母亲是派人来取我性命的吗?”他喃喃自语。 李显声音太小,侍者并没有听清,反倒是他身边的两个女儿听得一清二楚。 李仙蕙是真正的婴儿,她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正好奇而又茫然的看着自己的父亲。 李裹儿却是经过这些的,她当即一把抱住了李显,大叫了一声,“爹爹。” 女儿的呼叫,让李治从恐惧中清醒过来,他下意识的抱住了孩子,点了点头,梦游般的说道,“准备接驾吧,你们让奶妈抱进去……不,你们也得去接旨了,唤韦氏过来吧。” 京中忽然到来的使者,让欢乐的宴会匆匆结束。幸好原本就已经快到尾声了,所以客人们也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韦氏要比李显镇定的多。 但可能因为她并没有遭受到那种迫害。 匆匆而来的她充当了主心骨的角色,安排接旨的逐项事宜。 所幸结局不坏。 送旨来的太监,开篇例行公事的训斥,质问他是否在房州好好思过。然后是比较中性的表扬,说他知道不该跟那些悖逆之人厮混,不算太没有脑子。最后则是赐下《孝经》,让他在房州仔细研读。 跟着使者一同来的还有几车赏赐,金银布帛尚属正常,但特别的是竟然还有小女孩儿的衣物用品。 面对韦氏的震惊,太监解释了武则天的用意,“太后吩咐,郡主们乃天潢贵胄,虽然生在乡野,但也不可轻慢教养,以免失了皇家威严。” 这是正常奶奶会对孙女的爱护。 但是放在武则天身上,却因为正常,而显得诡异起来。 第九章 孩子静悄悄 不管正常与否,李显夫妇都没有拒绝的勇气。 跪下,感恩,叩首。 等送走朝廷的来人,韦氏搀扶着李显坐下,才发现汗水已经浸湿了他的衣背。 “何至于此。”韦氏扶着李显,小声的说了一句。 是感叹,也是安慰。 李显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只是过了很久,才示意她扶着自己的站起来,是室内更衣。 他不介意展示自己的狼狈,或许越狼狈,越软弱,才能活下去。 有的时候,他也分不清自己的软弱,到底是伪装,还是真实? 或许,本能已经替他做好了选择。 ** 洛阳的来人,让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都笼罩在一种不可言明的压抑气氛中。 就像是一个大病初愈的人,总需要一段时间来恢复生机。 过了三四个月,气氛总算好了些。 孩子们还小,是最先恢复起来的。她的追逐,跑跳,笑闹,是初春的麻雀们,叽叽喳喳,带来了活泼的气息。 牡丹花已经谢了,但是荷花却刚才开。 孩子们围绕在大缸旁边,用手捞着荷叶下的逃窜的锦鲤,身后则是跟着一堆宫女太监们,预防她们有人不小心掉下去。 韦氏坐在不远处的帷帐中做着针线,乞巧节快到了,虽然不打算大宴,但作为一年中最重要的女儿节,她还是要带女儿们祭祀的,因此正在赶制几样简单的绣品。她身边的竹席上,坐着年岁还小的李仙蕙和李裹儿。 “妹妹,拿着。”李仙蕙将一个红色的线团递给李裹儿,让她握住,然后自己有模有样的学着大人的样子劈线。 她还太小了,动不得针。韦氏给了她一团线玩,她刚才扯得差点把自己捆住,还是李裹儿帮忙解开的。但现在一转身,却又摆出一副姐姐的样子,教李裹儿劈线。 小孩子真烦。 已经试图偷跑两次,又被姐姐发现抓回来的李裹儿由衷的感叹,李仙蕙再这么缠她,她可就要讨厌她了。 今天天气很好,她原本打算偷偷溜进书房听书,却一早被韦氏以“她很少和姐姐们一起玩”为由,把她拎过来溜进了孩子堆里。 在一早上,她被迫斗花斗草,看鱼追狗,还被迫玩了一会儿蹴鞠和千秋戏,知道假装睡着,才从姐姐们的魔掌中挣脱出来。 天可怜见,她不是不爱玩,只是今天是李显上学的日子,她想要去蹭课。 上次祖母派人来赐书,当然不仅仅只是送了一本书,还送了教授这本书的博士来。 那人是个弘文学士,年纪不大,胡子不少,不是很出名,起码李裹儿就不认识他。 弘文馆原本是有些名声的,但自从乾封年间,祖母设置北门学士以后,弘文馆学士的重要性就逐渐被取代了。再后来就成了个冷衙门,只有那些没有门路,学识才华也一般的士子被扔到那里去。 李裹儿琢磨,多半是让父亲读孝经这件事,象征意义大过于实际意义,派太出色的人物过来浪费,所以就弄了个不得志的小人物过来,也算是废物利用了吧。 毕竟,又不是真要教父亲什么道理。 因为是太后派的人,所以在房州这里地位很超群,为了显示重视,李显还没旬专门抽出两天课来“听讲”。 只是这课程上的十分流于形式,老师一副并不想多讲的样子,进门就一言不发念书。李显这个学生也每次也带着香囊啊之类的东西,明目张胆的闻香料发呆。两人非常敷衍。 然而作为李显挂件的李裹儿,却听得非常认真。 虽然孝经是个没卵用的书籍,但是没关系啊,她李裹儿不学无术,什么都不懂啊。空空的脑袋里不管装点什么都是赚到。 上辈子,她觉得自己贵为公主,一声令下,连门阀公子都要跪舔她,什么文人士子招揽不来,何必要自己苦哈哈的学?所以压根儿就没有怎么听过课,只想着捞钱和养男宠。 但是就因为经历过,后来在她又目睹了多起宫廷倾轧之后,她才明白一个深刻的道理。 知识,只有学到自己脑子里的才有用。 为什么同样开府七公主,自己被李隆基一照面就给秒杀了,但太平姑姑却能跟李隆基打的有来有回呢? 自己和太平姑姑差在哪里呢? 是权势吗? 不,是脑子! 脑子决定眼光,眼光决定策略,而策略决定了最后的命运。 同样是养男人,自己有的只有武家那伙废物,而太平姑姑却有窦怀贞、肖至忠、岑羲、崔提这些宰相,左羽林大将军常元楷、知羽林军李慈这些武将。 如果当年不是她发动政变晚了一步,死的是谁都不知道呢。 以前没得选,这次重来,她李裹儿只有一个梦想。 读书,读很多很多的书。 不求成为大儒,起码能弄懂,哪些人忠于她,哪些人可以提拔。哪些人是佞幸,可以宠,那些人是大才,需要供起来。 但遗憾的是,她的雄心壮志在父母这里就遭遇了滑铁卢。 他们竟然阻止她看书。 她明明记得上辈子,母亲还千方百计叫她多读点书,结果这一世,只要她想往书房跑,就会被人逮住,然后用各种玩意儿分散她的注意力,仿佛那地方是什么洪水猛兽一样。 至于识字,更是压根儿没见到。 她抓周时还特别抓了一本书,结果母亲给夺了,换了一盒胭脂。 父亲也说,“我们这样的人家,不必要什么才女的虚名,裹儿只管吃喝玩乐,梳妆打扮就好了。” 李裹儿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成功道路上的两座拦路虎竟然是父亲和母亲。 之前那场大病,让她将原本不多的学识忘了个七七八八,再被这两人如此“溺爱”,前些天她悲哀的发现,自己认识的字,还不如姐姐李仙蕙多。 起码,她还被教过三字经。 为了避免自己在不学无术的道路上走太远,她费尽心思想要沾染点墨香,在努力学会说话后,第一个流利的词语就是——“读书” 但无奈父母不喜反忧,除了给她一本写了一个“书”的空白本子当玩具之外,压根儿没有帮她启蒙的意思,反而更勒令宫人们不许在她周围谈论书记有关的事情。。 在尝试过诸多方法后,李裹儿终于找到一条蹭课的道路。 只要父亲上课前,她大哭大闹,非要父亲抱不可,父亲最后都会屈服。 然后只要父亲抱了她,她就不撒手。等到上课时间到了,父亲不能旷课,就只能抱着她上课。 只要她安静的装睡,父亲就会放松警惕,任由她睡在那儿。 这样她就能听到弘文馆学士“精心”准备的大课。 她已经这样混了三次了,自觉地胸中多了许多墨水,正想再接再厉下去,却不料被人打断了,怎能不气恼。 看着专心拆线的李仙蕙,李裹儿眼珠子乱转,想着如何逃脱。 呃,既然你不仁,就不要怪我不义了。 李裹儿将手中的线团偷偷扯开一点,然后撑大,然后示意李仙蕙,“姐姐,你往左边扯。” “左边,左边,嗯,再左边。” “右边。对。” “嗯嗯,往上。” “往下,往下。” 两人玩了两刻钟之后,李仙蕙被裹成个蚕茧的坐在那里,呆呆的看着李裹儿,“妹妹,这些线怎么都到我身上了啊。” “对啊。好奇怪哦。”李裹儿将最后一点儿线塞在李仙蕙屁股底下,确定她不会挣脱,然后劝告她说道,“姐姐,这些线很贵的,你别乱动,小心挣坏了了。” “哦。”李仙蕙坐在那里,大眼睛眨巴眨眼,“可我出不来了,怎么办啊。” “你小声点,莫惊动娘亲了。”李裹儿做了个嘘的手势,然后pua李仙蕙,“娘亲好累的,又要照顾我们,又要纺纱织布,还要搭理宫务,还要做针线,好辛苦的,我们不要给她添乱是不是?” “是。” “那你乖乖在这里坐着,我去那边找人来给你解开。”李裹儿将周围能搜罗出来的枕头和垫子,全部堆在李仙蕙身边,确保韦氏万一抬头看她俩在玩什么,只能看到李仙蕙的背影和一堆软枕。 “妹妹,你为什么在玩枕头?”李仙蕙看着李裹儿忙来忙去,好奇的问。 “我走了,要是姐姐一个人在这里太累怎么办。”李裹儿甜甜的笑着,然后将枕头垫在李仙蕙身后,然后替她拉上了小被子,还塞了一个在她身边伪装自己,“我把枕头拉过来,你等我等的累了,就靠着休息一下。” “好。”李仙蕙乖乖任李裹儿将小被子拉到自己下巴下面,“那你要早点回来啊。” “一定一定。”李裹儿奸笑着,拍了拍李仙蕙的小被子,做了个嘘的手势,然后趁人不注意,偷偷的从帐幔后面钻出去,一溜烟的跑远了。 小孩子本身就觉多,李仙蕙玩了半天,刚才一直在打哈欠。这会儿软床高枕一拥,不出半刻钟就会睡着。 自己终于能清净了。 李裹儿离开不久之后,做针线的韦氏察觉到有一阵子没有听到孩子的嬉闹声了,转过去一看,发现隐隐约约的看到枕头山中有个小脑袋。 原来是玩睡着了啊。 她笑着摇摇头,见被子都盖好了,便没有在多管,继续低头忙活手里的活计。 第十章 这辈子第一次挨打 “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 朗朗读书声从室内传进来,李裹儿趴在门边,偷偷的往里看。 年轻的学士正在抑扬顿挫的念着课程内容,而坐在他对面的李显,一手撑头,一手玩弄着手中的香囊,压根儿没有掩饰他根本没在听的事实。 李裹儿酝酿好情绪,然后哇的一声,推开门哭了进来。 李显本来在打瞌睡,这些内容他七岁就听过,过了二十年再重听,只觉得呱噪的很,所以直接就趴在桌上打瞌睡,琢磨着等下去哪儿玩。 教书的学士看到庐陵王这样子,一肚子气说不出来,但又不能说,只能忍着气照本宣科,心想早知如此,还不如转迁到地方上去。 就在两人都心不在焉时,忽然听到室内响起了小孩儿的哭声,李显一个激灵的坐直了身子,就看到宝贝女儿一手拎着一个布虎,一手揉着眼睛,抽抽搭搭的朝自己走过来。 弘文学士正要训斥这种扰乱课堂纪律的行为,就见到李显瞪了他眼,面无表情的说道,“继续念。” 不知为何,他感觉到一阵心悸,忙低头,继续念书。 “裹儿,你怎么在这儿?”李显转向女儿时,表情已经变得温和无比。他侧开身子,朝女儿伸出了手。 “爹爹。”李裹儿走到李显身边,一屁股坐在他怀中,靠着他的胸口,用黏黏糊糊的童音,结结巴巴说道,“刚才有个大老虎要吃我,怕怕。” “大老虎,这里哪里来的老虎。”李显不理解。 “眼一闭,就出现了。”李裹儿半闭着眼睛,一副要睡又不敢睡的样子,“怕怕” “原来是做噩梦了。”李显这才明白,好笑的将她抱在怀里拍了拍,“怎么不找阿娘?” “不要。要爹爹。”李裹儿靠着李显,眼睛半眯起来,“靠着爹爹就不怕了” “好吧。”李显见状,只能无奈的抱住她,将她放平,拍着她的背,“有爹爹在这里,不要怕,睡吧,睡吧。” “嗯。”李裹儿应了一声,沉沉睡去。 李显调整了下位置,让女儿躺着舒服点,然后有一搭没一搭的拍着孩子,拿弘文学士的念书声当背景乐。 ** 单纯的闭眼假睡,很容易一不小心就变成真睡,所以李裹儿假借翻身动作,面朝着李显的肚子,偷偷睁开眼,认真的听着弘文学士的教授。 虽然这人年轻,到底还是有些学识的,又讲的是儒家经典,哪怕是照本宣科,也是言之有物。 反正李裹儿原本的脑子里都是空的,装什么都装的进去。 等到一节课结束后,李裹儿才真正开始装睡,睡着睡着,就真的睡过去了。 所以,等李显抱着她出去时,韦氏已经快急疯了。 她做完了针线,想着去看看孩子们,结果走进帐幔一看,才发现枕头堆里只有李仙蕙一个人,另外一个孩子不知所踪。 她原本还当李裹儿滑到了被子里面,结果把枕头堆掀翻都没有找到,反而是吵醒了李仙蕙,这才知道李裹儿去叫人去了。 她一个一岁多的孩子,能去哪里叫人?又为何去那么久没有回来? 是迷路了,还是被人拐走了?还是失足掉到水塘里溺死了? 各种可怕的念头一一闪过,韦氏被自己的想想吓坏了,当下就命人寻找李裹儿的踪迹,结果越找越害怕。 宫殿里不仅没有一点儿孩子的踪迹,甚至还没有人见过她。 就在韦氏命令人放干池塘捞人时,下课的李治伸着懒腰抱着孩子踱步走出,边走还边好奇的问,“又没有到秋天,怎么好端端的要开闸放水?那池塘里才移植的荷花不就都毁了。” “孩子不见了,我还要什么花!”韦氏语带哽咽的说道,她悲愤的转头,正想说孩子丢了,却看到李治怀中的李裹儿,顿时呆住。 李裹儿看到韦氏睁大了眼睛,表情一瞬间凝固,心知不妙,当下装作无知的样子,卖萌的伸出手,“阿娘,抱抱。” “给我过来!”在李显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韦氏就直接抓过了李裹儿,然后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啪”的一声打在了李裹儿的小屁股上。 在场所有人都呆住了。 韦氏一向十分注意自己温柔大方的形状,在孩子们面前别说发脾气了,连失态都少有。如今却是直接当着所有人面,一个大巴掌落在了李裹儿的屁股上。 李裹儿直到第二巴掌落下,小屁股火辣辣的疼的时候,她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我,被打了! 竟然被打了? 上辈子不管自己做什么,连自己要当皇太女都没有生气过的母亲,竟然,打自己? “哇”的一声,小孩子的哭声慢了一步响起,哭声委屈至极,响彻云霄。 你变了! 你以前明明很疼我的! “别,别,有话好好说,别打孩子啊。”李显一边阻止韦氏,却被韦氏一句话吼住,“闭嘴!我管教孩子的时候别说话!” 结婚数载,李显还是第一次看到韦氏这么凶,顿时不敢再劝韦氏,转而劝李裹儿,“裹儿乖啊,忍忍就过去了。你看,要怪也怪你自己不听话,你娘都急成什么样子了。” 如果不是哭的上气不接下气,李裹儿都想要他闭嘴了。 哪有你这么当爹的! 这是哪里跑出来的端水大师啊。 李裹儿哭,既有大庭广众被打屁股而感到羞愧,也有因为小孩子身体不受控制,受疼本能就会哭的影响。 她希望老爹能够阻止老娘,但是看他站在旁边,一副没有弄明白状况,想劝又不敢劝的样子,就知道已经没戏了。 这场打,注定是要挨了。 ** “唉,裹儿,今天天气真好,要不要出去玩啊?”李显坐在窗边,拿着个拨浪鼓笃笃笃的敲着,一副哄小孩儿的样子。 实际上他也是在哄小孩儿。 李裹儿自从上次被当众打屁股,自觉地十分丢脸之后,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愿意出去。 原本是最爱跑出去玩的人,现在每天都躲在房间里,躺在榻上,情绪低落的像个受伤的小狗狗。大家都看得出她兴致不高,连韦氏事后都后悔自己下手有些重了。但她也不明白,自己当时明明留了手,就是只拍了几下,连屁股都没打肿,这孩子怎么就这么情绪低落啊。 她哪里知道,李裹儿受伤的是屁股嘛?是脸面!是破碎的自尊心啊! 床榻上的小人儿面朝着墙壁,更往被子里缩了一截,然后就像个蚕蛹一样,直接往床里侧滚去。 李显看着只觉得她好玩,等她翻过去,拿手一拨,就见她又滚到了自己身边,连身上的褥子都散了。 李裹儿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也不知道哪儿戳中了他笑点,逗得李显疯狂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好了好了,裹儿你别生气了,爹爹不笑了,不笑你。” 李裹儿确定他不再笑了,才继续拿褥子将自己裹起来,面朝床里面cos毛毛虫。 “唉,裹儿,你也别生气,你娘那天着实是急了。”李显拍着女儿的背,有一下没一下的安慰着,“她打你,正是因为爱你。你没听过那句话嘛,打在儿身,疼在娘心。” 李裹儿瘫在那里没有任何反应。 “再说了,你要是想要什么东西,你跟爹爹说就是,爹爹有什么不能同意呢?何至于需要自己偷跑出来。” “真的什么都能答应?”小人儿幽幽的张口。 “当然。”李显发誓,“你是要小狗,还是小猫,还是小麻雀,小黄鹂,小乌龟,都可以……” 李仙蕙前几天刚索要小狗,被驳回需求,所以李显特别拿这些小玩意儿举例。 李裹儿很想说,我想要皇太女。但是想想老爹还没有当皇帝,这事情还早着呢,于是闷闷不乐的说道,“我想要读书。” “不行。”李显拒绝的非常干脆。 “为什么?”李裹儿十分生气,转头看向李显,只差把你“说话不算数”挂在脸上。 “呃,你还小,还小。等你长大点,爹爹再请你教你识字吧。”李显干笑的说到,心里却想,绝对不能让女儿接近书房。 李裹儿的那场大病,让李显夫妇对于她进书房的事情都生起了十二万分的警惕。那场莫名其妙的张口说话,和那个莫名其妙的“杀”,都让他们本能的觉得,李裹儿太聪明似乎未必是件好事。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皇家或许需要一个早慧的神童来彰显祥瑞,但作为一个普通的父亲,他只希望女儿能平安到老。 李裹儿看着李显,面露失望之色。 看着女儿如此消沉,李显不得不赔笑哄道,“要不你重新许一个愿望?爹爹你一定要做到。” “那我要出去!”李裹儿立刻张口,“就是去下面,去那些庶民住的地方!” “这……”李显有些犹豫。 你这可是给爹爹我出了个送命题啊。 第十一章 为人父母者 中国人性格总是喜欢调和的,如果你屋子太暗,需要开个窗,大家一定不会允许。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原意来调和开窗了。 李裹儿虽然没听过这句话,但是作为一个常年与父母斗智斗勇的熊孩子,她是知道如何让父亲妥协的。 所以,她再次提出了自己想出去看看的要求。 她原本以为,父亲是不会拒绝的。 没想到李显听了之后,若有所思,沉吟再三,最后……摇头。 李裹儿不敢置信的看着父亲,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小了,魅力尽失,以至于前有娘打,后有爹厌。 毁灭吧! 这日子没办法过了。 她直接一个翻身,自己把自己裹得紧紧的,表演自闭中。 李显看着她这样子,又好气,又好笑,伸手戳了戳女儿的后背,“你再想想别的东西?别的爹爹一定答应你。” “呵。”李裹儿冷笑一声,拒绝说话。 大人都是大猪蹄子! 要是说话算数,也不会不封她为皇太女了! ** 韦氏原本在外间坐着,一直瞅着室内动静。 见李显出来了,连忙低头,拿着小簸箕里的针线,假装一点儿都不在意的问,“出来了?又许诺了她什么才同意不生气?” “没有。”李显无奈的回答。 “没有什么?”韦氏抬头,不解的看着她。 “要读书,要出去,我们都不能答应。”李显无奈的摊手,“她就生气,连我也不理了。” “小小年纪,气性这么大怎么得了!”韦氏恼火的就要起来,被李显一把子按住,“行了行了,别演了,又没外人在。” 韦氏看看左右,发现没有人,这才怏怏的坐下来抱怨,“唉,这个小讨债鬼。我生了五个孩子,就没她这么难带的。也不知道随了谁。” 她那日打了女儿之后,自己也意识到有点过了。 但那又怎么样?她是当妈的,难道她还要去给女儿赔不是? 所以她就让孩子她爸去了。 原本以为李显能够哄好女儿,没想到却是白费功夫。 嗨,没用的男人!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脾气不像我们也是正常。”李显知道老婆在内涵自己,但也没接茬,非常不走心的劝了两句,然后若有所思的说道,“据说,母亲小时候的脾气也是极其执拗的。” 听外祖母说,当年她是舍不得女儿入宫的,但母亲自己做了决定,在辞别家人时,还非常有志向的说,“见天子焉知非福。” 他现在总莫名的觉得,女儿的架势跟母亲有点像。 母亲一直嫌弃自己不像她,那自己的女儿像她,会不会帮女儿在母亲面前多博得一点关注?这对女儿的将来有没有好处? 李显认真的思考这个件事,却不料韦氏嫌弃的张口说道,“那可不算好事。” 李显回头看着自己这个不大聪明的妻子。 “母亲这种人,身为女人的我,自然是佩服加仰慕的。”韦氏撇撇嘴说道,“有这样的朋友很好,但有这样的女儿,就让人头疼了。” “为何。”李显好奇的反问。 “性子太要强太倔强的人,总要比别人多吃许多苦头。”韦氏叹了口气,“作为母亲,我只希望我女儿可以一直天真无忧,被人宠溺着长大,万事不用操心。” “就像太平那样?”李显下意识的说道。 父亲死后,他与弟弟都危在旦夕,但这却丝毫没有影响到妹妹平静的生活。 “是啊。”说起自己那个备受宠爱的小姑子,韦氏也十分羡慕,“身为公主,既不需要侍奉公婆,也不用处理妯娌关系,又父母疼爱,丈夫又是青梅竹马的,婚后举案齐眉,又生了儿子……将来你们不管谁上台,都不会亏了她的。” “太平的功课就不太好,总喜欢玩。”想到妹妹,李显也不由得露出了笑容,“我以前不懂,为什么父亲迟迟舍不得为她选驸马,直到太平自己忍不住了才开始择婿。现在懂了……当父亲的,哪里舍得把宝贝女儿嫁人。” “是啊。我们虽然不如先皇,但我们疼爱女儿的心是一样的。”韦氏点头到,“要是太平当初持才傲物,哪里会有那么好的婚姻?裹儿7个月都能说出“杀”字,太可怕了,这性子得好好磨一磨,将来才不会被世家嫌弃。”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李显沉默了片刻,“我有意让她藏拙,又怕她这样子会不快乐。” “什么快不快乐,跟性命比起来,快乐不值一提。”韦氏斩钉截铁的说道,在这些事情上,她反而能很快下主意,“我们是当父母的,还能害她不成!” “嗯,也是。”李显被说服。 “反正这乡下地方,不识字不读书也不稀奇。”韦氏筹划起来,“其它几个,我也不欲让她们多读书。女儿家嘛,漂亮就够了,越聪明越惹祸。” 说道这里,她忍不住觑了一眼李显,“你看看常乐公主那样。” 提到前岳母,李显倒是停顿了一下,不过他想的却是另外一件事,“她们的起事,也不知道如今进行的怎么样了……只盼早日打消念头才好。” “呵,没有死就代表还没行动吧。”韦氏对这些人很没有好感,“倒也不是我们没有良心,你看看那些人,哪里是成事的样子。” 若真铁了心,直接起兵造反,打入长安,到时候再迎废帝,这才叫大丈夫。 “他们也是没办法。”李显叹了一声,“武承嗣劝母亲建武氏七庙,母亲同意,封了五代祖为王,立五代祀堂于文水。事情都已经做到这个地步了,若宗亲们再无反应,只怕以后也没有立足之地了。” 他与弟弟都是这个下场,更何况那些李氏宗亲们。 据他所知,母亲对那些人本身就有不满,如今不过是多了一个收拾人的办法罢了。 “呵,武承嗣那个小人,只怕一心想要做太子呢。”韦氏嘟囔了一句,看到李显闷闷不乐的样子,走上前去拥住了李显,为他宽心道,“殿下不要忧虑,那始终是你的母亲。侄子再亲,哪里亲的过儿子呢?迟早我们还能回到长安去。” “也许吧。”李显困惑的不是这个,他只是遥望着远方,“你说母亲到底想要做什么呢?她已经是皇太后了,大权独揽……还在希冀些什么?” “谁知道呢。”韦氏也好奇,自言自语道,“总不能是想自己当皇帝吧?” 李显打了个激灵,但并没有回答。 韦氏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脸色一窒,先是呆住,然后才干笑,岔开了话题,“裹儿一直想出去,你之前不是说无妨嘛?为什么又不同意。” “越王他们没造反,但是,”说起这个,李显浮出苦笑来,“有人打着我的名号造反了。” “是谁?”韦氏震惊。 “杨初成。”李显说起这个自己刚听到的名字,也十分无语。 “我好像没有听过。”韦氏琢磨着,“姓杨,难道是弘农杨氏的人?” “不是,”李显摇了摇头,解释道,“是虢州的一个庶民,叫杨初成,自称是郎将,在闹市中假称有我的诏命,要募集军队来房州迎我。” 韦氏听了大为震撼。 这都是什么脑子啊! 常乐公主和越王,尚且懂得秘密联络,他直接在闹市中说出自己的打算,当朝廷的军队是死的么。 “我倒不知道,殿下如此有人望。”韦氏忍不住吐槽道。 李显也笑,“不过是些想要从龙之功的傻子罢了,关键是他傻,还以为天下人与他一样傻。” “结果呢?”韦氏有些好奇。 “二十八日后覆灭。”李显无奈的说。 “果然如此。”韦氏叹息,“那我们接下来一段时间,最好就不要有任何出格的举动了。” “是啊。”李显叹息,“还是找些其它事,分散下裹儿的注意力吧。” 其实他没说的是,除了这个不着调的杨初成叛乱之外,如今朝中还有一个重磅的消息发生,那就是李孝逸被流放儋州。 李孝逸是李神通的儿子,李神通是高祖的族弟,并不是高祖这一支,只是因为李神通骁勇善战,当初在建国也立下了不少功劳,因此一直很得皇家看中。 李孝逸当初被封了梁郡公,父亲在时担任过给事中,益州大都督府长史等职位,母亲也一直很喜欢他,还封他做了左卫将军,徐敬业叛乱时,就是他带兵平叛的。 徐敬业叛乱之前,他是左玉钤卫大将军、扬州行军大总管。徐敬业兵败之后,他因为功劳被封为镇军大将军,转左豹韬卫大将军,改封吴国公。 按照道理来说,他应该是李家最安全的人了,已经用实际行动向母亲献上了忠心,可谁知道今年,有人举报说他跟人炫耀,他的名字“逸”中有兔。 兔乃月中之物,月近天,合有天分,这分明是在觊觎帝位。 这个理由简直荒唐到可笑,李显觉得哪怕是昏君都能听出这个罪名不靠谱,何况母亲那种人? 结果却是,母亲接受了这个举报。 虽然圣旨上说,李孝逸觊觎帝位,看在以前有大功劳的份上,将死刑改为流放,但流放的目的地可是儋州。 他一个花甲老人,去那里还能活几天? 这个荒唐的判决一出来,所有人都知道代表了什么。 举报李孝逸的人,是武承嗣指使的。 武承嗣背后站着的,是武则天。 这说明母亲连这种无心政治的宗亲都信不过,那其它的人,又有几个坐得住? 而自己在这旋涡中,又如何自处? 他看了下还没有察觉到危险的韦氏,想到家中尚且年幼的孩子,以及远在京城,不知道在哪里被囚禁的长子,一个荒唐的念头浮现在心底。 “此间乐,不思蜀。” “什么?”韦氏忽然听到李显说话,下意识的抬头。 “没什么。”李显笑了笑,站到了窗边,看着山雨欲来的天色轻轻说道,“当年读史书的时候,我看过蜀汉怀帝的故事,一直不理解,是什么样的人,才会说出此间乐,不思蜀的故事?” “殿下?” “现在,我好像有点明白了。” “嗯?”韦氏看着他,有些迷茫,有些惊讶。 “他可是活了六十五岁呢。比我祖父和父亲都命长呢。”李显微笑着说道,“真令人羡慕啊。” 第十二章 风起于青萍之末 洛阳·徽猷殿 李旦一个人坐在殿中,他的面前摆着一张琴,却并没有弹。 做皇帝已经一年有余,但他连正殿都没怎么去过,偶尔接见下人,也都在母亲的监视下。 名为帝王,实则连笼中雀也不如。 但他知道,他得忍。 就像是这琴,虽然弹了,有可能被人以“琴声幽怨,似有腹诽之意”上告,但若彻底不弹,又可能被人告状说“面有怨怼之色。” 所以他只能按照以前的习惯,歌照奏,舞照赏,美人照旧临幸…… 想了半天,他从大正乐中选了一段,心不在焉的弹奏着。 这是雅乐,谁也挑不出毛病。 只不过今天他弹得的确不太好。 他有点心烦。 虽然不被允许私下会见大臣,但是毕竟就在殿后住着,朝中的消息多少也能听到点。 刘祎之触怒了母亲,如今前面正在大发雷霆。 刘祎之是母亲的心腹之一。当年以文章闻名,入弘文馆没多久之后,就转迁到母亲的身边,成为“北门学士”中最重要的一员。 虽然因为个性耿直,口无遮拦,多次被贬谪,但是又因为极有才华,所以数度又被提拔升迁。后来不但成为母亲的智囊,更是直接参与了废帝那场政变。 当初就是他和裴炎,程务挺,张虔勖四人,将哥哥从皇位上拉下来的。 按道理来说,他有如此大功劳,是应该青云直上的,但这个人坏就坏在那张嘴上。 李旦不知道,他当初将哥哥拉下来时,是否存了将自己扶上去的心思。 因为刘祎之曾经做过自己的司马,教导过自己一段时间。虽无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谊。 他这次被问罪,就是因为私底下对凤阁舍人贾大隐吐槽说:“太后能废昏君立明君,为什么不能把权力给皇上,来安抚天下?” 贾大隐是个小人,向母后汇报了。母亲不悦,因为刘祎之是她所提拔的,居然有背主之心,所以就借“刘祎之接受了归诚州都督契丹人孙万荣贿赂的黄金,还和原宰相许敬宗的侍妾私通”的罪名,派王本立去审问他。 其实事情到这里尚且不算严重,以母亲对他的宠信,只要他痛哭流涕的自辩一番,多半也会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顶多是贬谪或者流放。但谁知道这个人此时的牛脾气又犯了,质问王本立:“没有经过中书省起草,门下省审核的文书能叫诏令吗?” 好家伙,这一下彻底的触怒了母亲。她本身就觉得刘祎之有不臣之心,如今藐视她的赦令,简直是明晃晃的造反,其心可诛! 李旦知道,自己如果聪明点,就假装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听到,让这事情过去。 自己都泥菩萨过江了,还管什么他人死活。 但是,刘祎之真的是个好人。 想到在相王府的那些日子,父亲要他好好教导自己,本是客气之语,自己的属臣中一大半都被叮嘱过这话,可只有他真的会执行。 他为官正直清廉,刚正不阿,自己都没有多少闲钱,还时常接济族中的亲属,名声极好。 更别说他文章精妙,与孟利贞、高智周、郭正一并称为刘、孟、高、郭,是难得的大才子。 这种人如果冤屈死去,对国家是一大损失。 救,还是不救? 自己原本已经做好了装聋作哑的打算,如今贸然张口,会不会暴露自己能够知道前庭消息的事情? 会不会把自己牵连进去? 就在李旦天人交战时,殿外忽然传来了咚咚咚的脚步声,李旦听到后,表情一松。 这个时间,还能胆大妄为的在皇宫里跑动的人,除了妹妹太平公主之外,别无他想。 有的时候,他都忍不住羡慕太平。 身在他们这种家庭中,虽然作为女儿,从诞生那天起就与权力绝缘,但也因此获得了免死金牌。 在他和哥哥都惶惶不安时,也只有被保护的很好的妹妹,能够继续天真烂漫,没心没肺。 “哥哥。”随着欢快的叫声,太平跑进了屋内,跟着的宫人各个面色惶恐,却只有她喜气洋洋。 “太平。”李旦就势停住了手,看着她,面色温和,“说过多少次了,你不要在宫里面乱跑,万一跌倒,母亲又要担心了。” “你还说我,你怎么又一个人闷在屋里。今天是上朝的日子,你怎么不出去啊。”太平公主在李旦面前坐下,她今年二十二岁,虽然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但因为被家人保护的很好,所以看起来还跟少女一样天真。 父亲的死亡固然带给了她很大的悲痛,哥哥们的皇帝位置换来换去也让人迷惑,但不管谁上位,她都是长公主,所以对她的生活并没有造成影响。 “不想去。”李旦平静的说道,把所有罪责归结于自己。 “不想上朝?”太平迷惑的皱了皱眉,然后看看左右,小声询问,“你就这么不想当皇帝吗?” 李旦无言以对。 “你不上朝,年初母亲说还政于你,你也不同意,让母亲代为摄政。”太平扳着手指算道,“你怎么这么偷懒啊,都不替母亲分忧。” “我才能不够,又没什么见识,哪里懂得治国。”即使面对最亲的妹妹,李旦说话也十分谨慎,“有母亲代劳,是我的福分。如果因为我的不懂事,造成国家的动荡,会让母亲更累的。” “好吧。”太平撑着头,有些怏怏,“我还想你快点亲政呢。” “怎么,又想要食邑了啊。”李旦四两拨千斤的岔开了话题。 “我又不缺钱,要那么多封地做什么。”太平公主不耐烦的摆摆手,然后凑近他耳语,“我是在想,你当了皇帝,是不是就能把显哥哥接回来了。” 李旦大为震撼,不敢置信的看着太平公主,“这话你没跟母亲说吧?” “没有。”太平公主坐了回去,玩着自己的衣带,有些心虚的解释道,“我又不傻,母亲在气头上,我怎么可能去跟她说这种事。” “嗯。也不要跟别人说。”李旦吸了口气,警惕的说道。 “知道了知道了。”太平公主不耐烦的抱怨道,“显哥哥不在,都没有人陪我打马球了。母亲忙于政事,你又所在屋子里不出门,我好无聊。” “不是还有薛绍陪你吗?”李旦笑了起来。 “我才不要他陪!”说起丈夫,太平公主立刻气鼓鼓的。 “怎么了?吵架了?”谈起无害的家庭琐事,李旦变得轻松许多,“依我说,你也该让让他。薛绍性子多好,从小就对你言听计从,要不然母亲也不会舍得把你嫁给他。” “我又怀孕了!”太平生气的举起手指头,“三个月了!” “那你还敢跑!”李旦震惊的坐直了身子,“薛家竟然放你出来。” “我不想要这个孩子!”太平看着自己还平整的肚子,满脸委屈,“六年生了三个,我都快成母猪了!烦死了。” “这也是你们夫妻俩感情好啊,这是别人羡慕都羡慕不来的福气。”李旦耐心的劝道,“还有,别再说不想要这个孩子的话了,要是被天上的神仙听到带走了,可有你哭的时候。” “我也不是不想要他,我就是想要做点事情。”太平摸着肚子,委委屈屈说道,“母亲下令征征召女史,入宫为官。我本来也想要应征的,可谁想到怀上了,现在大家都要我在家好好养胎,什么都做不了啦。” “你是公主,何必和跟那些女官一起掺和。”听到太平想要参政,李旦只觉得眼皮子直跳,赶紧劝道,“你先好好的把孩子生下来,等做官的事情,以后再说。” 她才怀三个月,安胎生产加养胎,怎么都要一年多。等那个时候,她参政的心思说不定就消了。 她最好永远也别卷入那个旋涡中去。 政治,只有远离的人才能获得安宁。 “我也是想帮母亲分忧啊。你们都不管事,母亲现在忙里忙外,比以前还累。”太平捧着肚子坐在那里吐槽,“我见她还不如薛怀义见得多。” 想到那个日益嚣张跋扈的男宠,李旦皱了皱眉,没有说话。 “我今天是来见隆基的,”太平公主左右张望,“听说他被封为了楚王?我们先前说好了,等他封王,我给他送一个木摇马当贺礼。我让匠人做好了,他人呢?” “他在窦氏那里。”李旦想了想,忽然问道,“你既然想为母亲分忧,那不如我们去看看母亲吧。” “嗯?”太平公主好奇的睁大了眼睛。 “我听人说,母亲在前面发火。”李旦斟酌着语气说道,“她这个年纪,生气太伤身子了。我想劝劝母亲,可我说话又不算数。她最喜欢你了,你刚好去把自己怀孕的消息跟母亲报个喜,她一高兴,说不定就不生气了。” “也是。”太平点点头,“我一进宫就直接来找你了,还没去看母亲呢。” “走吧,我陪你一起去”李旦站起身来,向太平伸出了手,“这次可不许再跑着走了。” “知道知道。”太平公主拉起了哥哥的手,笑着爬起来,“你最啰嗦了,从小就啰嗦,跟个老妈子一样。” “讨打。” 第十三章 房州岁月 兄妹俩来到正殿时,发现武则天正在发怒。 他们的这位母亲发怒时,并不会大吵大叫。因为她觉得只有无能者才会如此情绪失控,所以她永远是冷静而理智的。 室内非常安静,宫人们似乎连呼吸都屏住了,连招进来的那束光,都显得十分拘谨。 太平一踏进门,就觉得气氛有点不对劲,但此时缩脚回去,就已经来不及了。 “太平。”太后从宝座上张口,她的声音平静无波,听不出喜乐。 “母亲。”太平应声走上前去,乖乖巧巧,软软糯糯,脸上更是笑容灿烂,“我来宫里看您,听说您正在忙着,所以去别殿看了看哥哥。” “嗯。有事?”武则天漫不经心的应了一声,目光越过太平的肩膀,看到后方的李旦。 “也没有什么事。”太平摸着自己的肚子,“就是,我又怀上了,所以特意来跟母亲说一声。” 武则天的视线,顺着她的手看向了肚子,最后点头,“添丁进口,的确是喜事。婉儿,给公主府准备一份贺礼。” “是。”上官婉儿在旁边应道。 武则天又将目光放到了太平身后的李旦身上,“皇帝过来,是有什么事跟哀家说?” “儿子,”李旦艰难的张口,迎着武则天的目光,他觉得自己小腿肚子都在打颤,却还是停住了,“想起许久没有来请安,特意来向母亲问安。” “只有这件事?”武则天的声音冷冰冰的。 “儿子,儿子还为老师之事前来,”李旦见状,知道瞒不住了,索性直接上前,啪嗒一声跪下,“母亲,老师那人的人品你是知道的,正直迂腐,说话难听,但他没有坏心思啊。” “你是皇帝,不能跪我。来人,扶皇帝起来。”武则天不慌不忙的,先让人把李旦拉起来,然后才反问,“那皇帝认为,何为有坏心,何为没有坏心思?” “我,”李旦张口,不知如何说起。 “食君之禄,分君之忧,”武则天神色淡淡,“刘袆之的确是有忠君之心,只是,他忠的是哪位君?” 李旦坐在那里,汗流浃背,口不能言。 “陛下年轻,还人还停留在早先,却不知道这人心最异变。” “走过一次捷径的人,没准儿就想走第二次,第三次……这天下有哪种功劳,能比得上从龙之功呢?” “对于大臣来说,这宝座上最好是个泥胎木偶,可我们家的天下,又岂容这些人指手画脚?” “老师或许并没有这么想……他昔年受母亲拔擢,对母亲极是忠心。如今不过一次酒后失言,就落得如此下场,传出去,传出去”李旦终于鼓起勇气,与武则天对视,“母亲难道不怕天下人寒心?” “我不怕天下人寒心。”母子俩对峙片刻之后,武则天忽然笑了,“世人惧我,畏我,总好过欺我,瞒我。” “人心难测,那就不要测了。” “哀家以后只观其行,不问其心。” “能者上,庸者下。” “他要做忠臣良相,那我就成全他。婉儿,下旨,赐刘祎之死。” 李旦瘫坐在那里,面色惨白,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 洛阳的坏天气,并没有传染到房州去。 房州万里无云,天朗气清。 李显不知道为什么,母亲会让人将那些消息传递给他。 是考验,再给他一个机会,看他是否可堪大用, 还是试探,看他是否还有不臣服的野心,一旦发现迹象就掐灭? 起初,李显还惴惴不安,各种揣测,跟空气斗智斗勇。 但是现在,想通之后,他放下了。 换一种心态,再次看来,只觉得房州哪儿哪儿都好。 天高皇帝远,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 天好,地好,空气好,花花草草也好。 没有长安城那么繁华,却也没有那么喧嚣。 唯一不好的就是……他的女儿一心想要读书。 ** 李裹儿快要烦死了。 她看着自己的小手小脚,现在的她已经有两岁了,按照道理来说,应该开蒙了,但是家里完全没有人提起。 母亲整日里只知道打扮她,父亲更离谱,成天带着她招猫逗狗玩蛐蛐。 她脑中原本不多的学识,随着长大已经模糊了,最近她发现自己连字都不太记住了,除了比寻常小孩儿聪明点外,其它已经个两岁幼童无异。 再被他们这么教养下去,等她十四岁入京,她一定比上辈子更加丢人! 她大唐安乐公主,不能接受这种命运。 她要自救! 所以,这回她吨吨吨的藏在柱子后,躲避众人目光,打算等下偷偷跑到书房里自力更生。 但是她没想到的是,躲着躲着,她就在柱子后面睡着了。 等她醒来时,就发现自己旁边有个小脑袋,靠着自己也睡得正香。 “你怎么在这儿?”李裹儿豁的一下起身,看着旁边的李仙蕙。 “我在陪你一起躲猫猫啊。”李仙蕙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结果裹儿你睡着了,我在这儿等你醒来。” “你回去!”李裹儿起身,倔强的朝书房走去。 她简直恨透了小孩儿的身体,究竟哪天才能长大啊。 “阿娘说我是姐姐,我要照顾你。”李仙蕙亦步亦趋的跟着她。 “你不要跟着我,我不想跟小孩子玩!”李裹儿加快了速度,试图用跑走来摆脱烦人的姐姐。 “哎呀!”李仙蕙在后面惊呼了一声,李裹儿听到不对,再回头就看到她已经摔倒了地上。 “你,”李裹儿不得不停下来,怒气冲冲的对着地上的小肉团喊着,“我讨厌小屁孩!” “可你是妹妹,”李仙蕙很皮实,跌倒了也不哭,自己慢吞吞的爬起来,努力把小裙子上的褶子抚平,“你是比我更小的小屁孩啊。” “我,”李裹儿被堵得,顿时说不出话来,半响才说道,“对,所以我连我自己一起讨厌。” “哦。”李仙蕙应了一声,走过来,强行抓住了李裹儿,欢欢喜喜的说道,“没关系,我不讨厌你。妹妹,我们一起去玩躲猫猫吧。躲猫猫可好玩了。” “我不要。”李裹儿努力挣扎,但她还没有李仙蕙年纪大,根本摆不脱李仙蕙的“熊抱”,当被牵扯往庭中走起来时,她终于忍不住,使出了小孩子的终极大法 “我要读书。”李裹儿哽咽的说道。 “读书,”李仙蕙蹲在妹妹面前,脸上写满了困惑,“那是什么?” “就是书房里堆放的那种东西,书,竹简,帛书,纸张,都可以……我想读书,我想识字……呜呜,我不想死。”李裹儿越说越伤心,终于忍不住,一把抱住了李仙蕙,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我不想死。” “我不想阿爹阿娘死,不想哥哥姐姐们死,不想我们家最后连一丝血脉都没留下,任人编排,成为史书上的一段笑话。” 李仙蕙不太懂李裹儿的悲伤为何而来,那对于三岁的她是个太高深的命题,她只能理解:她妹妹想要书,如果得不到,就会很难过很难过,会哭。 就跟她得不到自己想要吃的糖一样。 “如果你想要书,很容易啊。姐姐们那里肯定有。”李仙蕙抱起了李裹儿,温柔的拿小手帕帮她擦眼泪,“我帮你去拿。” 李裹儿停止了哭泣,呆在那里,微微张大了嘴。 对哦,她怎么没有想到这个。 父亲不允许她读书,将书房看管的很严格,但不代表家里其它的地方没有书。 她和李仙蕙只有两三岁,自然没有多少自主权,但大姐二姐可都是八九岁的大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闺房和财产,其中有些书法字画也是正常。 她完全可以曲线救国呢。 看着李裹儿停止了哭泣,李仙蕙觉得自己哄好了妹妹,骄傲的挺起小胸脯,伸出肉乎乎的胖手抓住了她,“走,我带你去找书去。” ** 房州宫殿虽然不小,但因为正殿几乎没什么用处,仅做摆设,所以寝殿的面积就很大,东边一溜烟的宫室都是姐妹几个的寝殿。 除了李裹儿、李仙蕙,年纪还小,两人住在一处,由奶妈们照看外,其它几个郡主,都已经获得了自己做主的权利,分别独居一室,有自己的宫人、库房和管家娘子使唤。 这也是韦氏教育女儿们管家的方法之一。 李仙蕙先带李裹儿去的是大姐李慧中的住处,但是可惜她不在,据宫女说,是去王妃处侍奉去了,两小只只能铩羽而归,按顺序去了二姐李明秀那里。 二姐正在蹴鞠,很热情的邀请她们一起玩,只可惜两个小豆丁太矮,颠了几下她就觉得没意思,最后继续跟宫女们玩,让两个小的自便。 李仙蕙帮忙放风,李裹儿在二姐的房间里翻了一圈,最后发现自己的二姐真的彻底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她房间里塞满了各种玩具,从樗蒲、五木、猜枚的器具到鼓,锣,马具,马鞭——愣是没有任何和文字相关的东西。 想到她日后嫁的是河东薛氏,她都不知道姐夫和姐姐,谁更倒霉点。 第十四章 学习从讲笑话开始 在二姐这里一无所获之后,李裹儿就带着李仙蕙跑路了,顺便按照次序去三姐那里。 一进到三姐的小院,李仙蕙和李裹儿就感觉到了不一样。不同于大姐那里的简谱,二姐那里为了便于玩乐的空旷,三姐这里种了很多花木,不小的庭院塞得满满当当。 “花花。”李仙蕙进门看的一从开得极好的花,就走不动道了。 “是房州本地的。”李裹儿围绕着花圃转了两圈,点评道。 不是名种,不怎么值钱,但是开得却很好,看得出是被精心照顾的。 整个小院的风格跟这个花差不多,用花草和竹木分个了几个区域,有花园,有凉亭,有鱼缸,有秋千,东西不是顶好,但是却很精致,处处透露着主人的用心。 三姐从这么小就喜欢拾掇家里了? “不能摘。”李裹儿拉住了李仙蕙想要摘花的手,“三姐姐花了好大力气种的,你要摘秃了,她要伤心的。” 李仙蕙很乖巧,听李裹儿这么一说,立刻住了手,还把小手背到背后,以示自己没有偷摘。 两个人摸到前院,正要进门,就见花架之下有两个人说话,好像就是三姐和四姐,李裹儿犹豫要不要打招呼,李仙蕙就已经兴致勃勃的拉着她往那边跑了。她见状只能跟过去。 走的稍微近了些,就听到两个姐姐的谈话。 “我们才多大,你担心这些事情未免早了些吧。”说话的是三姐李仙姝。她性子平和,声音也十分温柔,劝人时声音很好听。 “哪里早了,要是搁在京中,十三四岁出嫁,嫁妆都要准备三四年,那不是得现在就相看起来?”李珠玉性子要泼辣些,说话噼里啪啦,大珠小珠落玉盘似的,“你和二姐都十岁了,大姐更是已经十一,大家都这样装聋做哑,是准备一个个在家里做老姑娘嘛!” “父亲母亲自有安排,他们已经很忙了,你就不要再在那里裹乱了。”李仙姝温温柔柔的劝道,只是这话没什么力度。 “就是因为他们忙,所以你才要提啊。你若不提,他们说不定就会忘了。”李珠玉焦虑的说道,“你忘了义阳姑姑和宣城姑姑的事情了?她们可是过了三十岁才嫁人呢。你要等三十岁嘛?你那会儿都得多老啊。” “我……”李仙姝沉默了片刻,最后赌气般的小声说道,“反正我不说。” “我真是被你气死了。一个个,大姐只想着巴结母亲,二姐只知道玩,你又是个木头,连自己终身大事都不操心。”李珠玉气呼呼的说道,然后蓦然起身离开。 李裹儿见状,赶紧拉着还没反应过来的李仙蕙藏花树后,等到李珠玉走过了,这才探出头来张望。 李仙姝一个人坐在庭中,手上拿着把纨扇,神情有些落寞的看着庭中,不知道在想什么。 李裹儿倒是理解她的为难。 李珠玉是韦氏的第一个孩子,虽然排行第四,但却是嫡长女,所以从小就很得父母喜爱。当初是因为她满岁,祖父给她册封时,才想起来没有给前面的几个孙女册封,所以才一并给前面三个孙女一起册封。 她的封号永寿,寄托了父母的祝愿,相比之下,新都、宜城、安定这些封号,就是非常常规的。 因此,四姐的个性和前面几个姐姐截然不同,要张扬的多,也口无遮拦的多。 三姐的生母是早先服侍父亲的宫人,早就过世了。她是被宫婢养大,行事十分小心,自然不会像四姐那样,想什么就说什么。 不过她倒是没有注意到,姐姐们竟然已经到了该出嫁的年纪。 “姐姐。”李裹儿带着李仙蕙走到了三姐面前,甜甜的出声,打断了三姐的发呆。 “是仙蕙和裹儿啊。”李仙姝回过神来,看到自己身边的两个小不点,顺手就把更小点的李裹儿抱了起来,“你们俩怎么跑到这儿了?伺候你么的宫人呢?” “我们想找姐姐要书。”李裹儿避重就轻的回答,掩盖住自己偷跑的事实。 她本来不想被李仙姝抱的,但是姐姐抱得太舒服了,她小小的抵抗了一下下,然后就顺从的窝在李仙姝怀里。 “书?”李仙姝有些好奇的反问。 “嗯。裹儿说想要,”李仙蕙本来是想说妹妹想要学识字,李裹儿飞快的打断了她的话,“想要听故事啊。” “哦,那我这里是有几本,不过不多。”李仙蕙想了想,抱起李裹儿朝宫殿内部走去。 李裹儿见状,心中松了口气。 她姐姐年纪差的都不大,以永寿郡主李珠玉作为分界线,上面的都是十岁左右的,算是大孩子了,有一些私人物品。再往下都是还需要人照顾的。 如果前面几个姐姐没有,那后面也很难找到了。 李仙蕙进了屋子之后,将李裹儿放在床边的榻上,又给李仙蕙拿了果子,安顿好两个小家伙之后,才去内室拿东西。 李裹儿看着长榻不远处的梳妆台,前面没摆多少胭脂水粉,倒是有一些珠花。她想到刚才偷听到的话,老气横秋的给李仙蕙感叹,“三姐长大了啊。” 上一世她没有注意,但这会儿想起来,却意识到父亲流放一事,对于姐姐们的婚姻的影响。 “长大?”李仙蕙好奇。 “嗯,长大了,我们就可以分开住,有自己的房间了。”李裹儿示意李仙蕙看向四周,“期不期待。” “不期待。”李仙蕙啪嗒一下丢下果子,两只手直接抱紧了李裹儿,“我要跟妹妹住一起,永远住一起。” “你,你松手!”看着那充满汁水的手在自己衣服上留下的印子,李裹儿再度尖叫。 这让人窒息的姐妹情,她可真是承受不来。 她要赶紧长大。 ** 李裹儿之前猜过李仙姝这里可能有的书,多半是佛经,道经,或者是女孩子春心萌动看的杂记什么的……但她万万没想到,三姐掏出来的竟然是一本《笑林》。 “这是什么书啊?”只能看懂封皮的李裹儿表示,这触碰到了她的知识盲区。 她感觉自己上辈子就没看到过这本书。 “说笑逗趣的。”李仙姝献宝一样的坐到中间,翻给姐妹们看,“这书是三国时期,一个叫邯郸淳的人写的。非常好看!” “好看?”李仙蕙哗啦啦的把书翻了几页,她还不识字,只看到一团团黑色墨点,觉得非常无聊,“一张画都没有了,哪里好看。” “这种书不是看画的,是认字的。我念给你听。”李仙蕙翻开一页,然后给两个妹妹念,“沈珩弟峻,字叔山,有名誉,而性俭吝。张温使蜀,与峻别,峻入内良久,出语温曰:“向择一端布,欲以送卿,而无粗者。”” “这是什么?”李仙蕙一脸呆滞,实在是听不懂这些话哪里好笑。 “这个是说,沈珩有个弟弟叫沈峻,字叔山。他虽然很有名,但非常吝啬。他有个叫张温的朋友,要出使蜀国,临行前跟沈峻告别,沈峻到里屋待了很久,出来后对张温说:“我想找一块布料送给你,但是没有找到质量差的粗布,所以两手空空”。” 李仙姝解释完,李仙蕙仍然是一脸茫然。,这让她十分尴尬,因为讲笑话最怕的就是讲完笑话没人笑。 就在她尴尬的想要收了书换一本时,忽然听到旁边发出了哈哈哈的笑声,扭头一看,就见李裹儿按着肚子,笑着在榻上打滚。“哈哈哈哈,真是好笑死了,怎么有这么吝啬的人。哈哈哈,简直是跟五姐一模一样。” 这个笑声,也太夸张了吧。李仙姝看着李裹儿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陷入另外一重尴尬中。 然而,还不等她反应过来,就听着旁边哈哈哈,李仙蕙也笑了起来。 难道六妹反应特别慢?李仙蕙有些摸不着头脑,忍不住李仙蕙,“现在你觉得这个笑话好笑了吗?” “我不觉得这个笑话好笑,”李仙蕙一边笑一边说,“但是我看到姐姐不知所措的样子,和裹儿因为一段不好笑的话而大笑的样子,就觉得非常好了。” 李仙蕙:…… 妹妹都是讨债鬼。 真是太不可爱了。 ** 不管怎么样,李仙姝的笑话书,最后还是得到了李裹儿的表扬,她认真的表示,以后要每天来跟姐姐学书。 “我只听人说过学四书五经,但没有听人说要学笑林的啊。”李仙姝有些摸不着头脑,顺便也有些紧张,“再说,我也不会给人讲书啊。” 讲书是博士们做的事情,她充其量只认识字。 “我跟姐姐学书,管旁人做什么。”李裹儿自从发现李仙姝识字,自己能看笑话书,且还能写的一手不错的飞白之后,就决定逮着这只肥羊薅了。 她同时也认识到,自己上辈子虽然受宠,但是在才学上,可能还真不如前面几个庶姐。 她们出生时,父亲是皇太子,所以她们也接受了最好的教育。无论是识字,文学,音乐,美术,书法上,都见识不俗。 起码,她们最初学画时,见识的都是阎立本这种大家的真迹。她还曾经跟过阎立本的学生学过画画,虽然因为她个人没什么兴趣,加之年纪太小,也没有学到太多,但相比较在房州长大的李裹儿,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反正,跟姐姐聊过之后的李裹儿额陷入震惊中,整个人深深反思,我当初在做什么? 我好像整天都在吃喝玩乐。 只顾着房子够不够大,衣服够不够华美,小郎君够不够俊俏,似乎就……没干其它事了? “姐姐,”李裹儿抓着姐姐的衣服,一脸认真的说道,“我想给爹爹和娘亲一个惊喜,所以我跟你学讲笑话的事情,你不要告诉别人哦。” “六姐也一样,要保密!”李裹儿一脸严肃的叮嘱李仙蕙。 “保密!”李仙蕙兴奋的举起了手,“我也要学。” 虽然不明白,妹妹怎么好端端要学起讲笑话,但是两个小家伙真的是太可爱了,没有人能拒绝这两双充满期待的眼睛,最后李仙姝只能同意,“行吧,我有三卷笑林,我,我起码能给你都念一遍。” 第十五章 靴子落地 经过之前学习各种被父亲阻挠的经验之后,李裹儿意识到,父亲可能并不希望她太有学识,所以这次跟三姐学文,她学会了掩饰。 每天早上,还是照常找父亲母亲,在他们面前厮混玩耍,各种要求“上学”,然后等烦够了她们,才会去骚扰姐姐们,然后顺利去三姐那里学书。 没有大孩子不想给小孩子当老师的,李仙姝虽然口头上推说自己不行,但实际行为却配合的很,不仅事先备课,对笑话中提及的人和事物做了不少了解,甚至还誊抄了一些比较常见的字来做示范。 这方便李裹儿将书法也学了。 也就是因为这,李裹儿才发现笑林也不简单,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些逗乐的故事,但有些跟诸子中的名家言行也差不多了。区别就是,这些说的道理会少,有些需要人悟。 在识字上,李仙姝自然是比李裹儿多的,但是人情世故上,自己的这个姐姐却是一张白纸,于是李裹儿时不时提问,引导姐姐去往那方面想。时间久了,两人还真可谓是“教学相长”。 因为李裹儿瞒天过海的法子使用的高妙,李旦压根儿没有察觉到女儿们的小动作。他只是发现三女儿对笑话书特别有兴趣,不仅看完了笑林,还拿了世语新说之类的杂书。 若是李仙姝看《论语》《孟子》之类的,他可能还会警惕下,但全是《笑林》和《世说新语》之类的杂书,他便以为是小孩子喜欢看故事,不但没阻止,还主动推荐了自己常翻的一些传奇之类的小说。 他当面读书时,也喜欢看这种杂书。只是那时自己若是沉溺,还要被来上课的大儒们训斥,但现在是在房州,别说是女儿,就算是他,把书翻烂了也没有人管。 是的,李旦发现,自己自从打算躺平之后,日子一下子轻松了很多。 不必思考政事,不必学习文章,甚至不用跟人勾心斗角,只要躺下来享乐就好。 庸者,竟然如此舒服。 他最近正在准备编一部舞乐。 李家人向来喜欢音乐,当年祖父在军中,都能做秦王破阵乐,父亲上位之后,也做了《上元乐》、《大定乐》、《光圣乐》等。 他小时候跟父亲在一起时,也目睹过父亲听风叶鸟声而做歌的事。 只不过当初他年纪小,又是仓促成为太子,连正课都学不完,哪里还有空做这种闲事,于是就搁浅下来了。 如今在房州,有大把的时间,韦氏上次调教的歌姬和乐师,在他看来只是勉强可以听,所以宴会罢了之后,就被他留下来教导。待声部凑齐,勉强可以歌时,他就想要写新歌了。 他没有想写雅乐,房州偏远,但民间音乐颇有所得之处,他当地方上敬献了一匹乐师,先是听他们演奏,然后再甄别筛选,然后改编。 若不是做乐府太惹眼,他都想要编乐府新曲了。 李显找到了打发时间的玩意儿,整个精神面貌都好了许多。 然而,就在他这里无事发生时,洛阳的正在掀起一场滔天巨浪。 ** “薛怀义简直是太嚣张跋扈了,上次在宫中,竟然要我对他行季父之礼!”太平公主躺在床上,喋喋不休的抱怨道,“他算是什么东西,不过是看在母亲的面上,给了他一个出身,他竟然真当自己是你季父。” “别说他是个假的,就算是真的,也配让本公主行礼吗!” “好了好了,不要说那些让你不开心的人,”驸马薛绍坐在床边,怀中正抱着刚生产下来不足月的小儿子,听到太平公主抱怨太后的宠臣,忙咳嗽一声打断了妻子的话,转移话题,“小四好像快要睡着了,我抱去给奶妈?” “你不许去,让她们过来就是,我要你陪着我。”太平公主刁蛮的说道,抓住了丈夫的手,张口就要喊人。 “要是把他吵醒,他哭着又该吵到你了。”薛绍阻止了太平公主的做法,想了想把孩子抱在怀里,“我抱着吧。就一会儿,也不打紧。” “嗯,也行。”太平公主原本就是不想让丈夫离开,如今他抱着孩子陪着自己也是一样,所以就往里里面让了点。 “好。”薛绍顺从的说道,然后坐在了床头,两人靠在一起。 “其实小四挺乖的。”太平公主靠着丈夫的肩膀,看着怀中熟睡的儿子,忍不住露出一个幸福的微笑,“生的快,生下来也不难带,比他的哥哥姐姐们好多了。” “是个孝顺孩子,知道你心烦,就不折腾娘亲。”薛绍亲了亲儿子额头,回头看太平,笑着说道,“将来要给他分一份丰厚的家产。” “嗯,谁叫他是小儿子呢,不能继承爵位,只能在财帛上多多补贴了。”虽然还是个婴儿,但太平公主已经操心起儿子的前程了,“我在想,周岁的时候要不要向母亲要个封爵啊。” “如今是多事之秋,算了吧。”薛绍摇摇头,“他还早着呢。” “也是。”太平想想洛阳如今的样子,忍不住叹气“自从母亲搞了那个铜匦之后,告密之风盛行,朝中不时有人因罪入狱,也不知道过几日又有谁遭殃。” 自从母亲重用酷吏之后,这洛阳城就变得动荡了起来,常有熟悉的勋贵重臣,抄家灭门,血流成河。 太平公主纵然是个天真烂漫的性子,见到这情形也有些怕了。 这一胎她怀的极其不安稳,九个月就生了,太医说是忧思过重,要好好养着。月子里薛绍就看得紧,哪儿都没去,日日在公主府守着他。 “你不要多想,你是公主,外面纵然有些风雨,也刮不到咱们身上。”薛绍安慰她,“你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养好身体。” “嗯,我知道。”太平公主捂着胸口,只觉得憋得慌。“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总是心神不宁的。” 太平公主抬头,看着薛绍英俊的侧脸,心中一片温柔。 成亲七年,她从未对他感觉到厌烦,爱意反而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愈发增长。 她与他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那场盛大到至今还在被人传颂的婚礼,只不过是他们爱情中最无足轻重的一道花边。 相比较那场让所有女人都羡慕的婚礼,夸张到连万年县衙都要拆掉才能进去婚车,几乎要烤焦树木的仪仗,逾制的赏赐和食邑,她更喜欢和丈夫共度的每一个日夜。 她知道母亲是爱她的,不然不会为她选择了薛绍。 但母亲的爱,又时常让她感觉到害怕。 就像当初,母亲觉得嫂嫂们的身份不够高贵,不配和自己做妯娌,所以想让大伯休妻另娶一样。 大多数时候,她给的不是你想要的,而是她觉得对你最好的东西。 ** 薛绍看着天真的太平公主,眉间有不易察觉的隐忧。 这些天外面发生了一件大事,李唐宗室反了。 事情发生的突然,但也不意外。 先前皇太后力排众议修建明堂,建武氏七庙,就让诸位宗室惊恐。 七月明堂修好后,太后以明堂建成,召宗室赴会,就直接让诸王怀疑她要借机尽诛宗室。于是李冲诈作皇帝玺书,言皇帝被幽禁,请诸王发兵救之,直接掀起了宗室造反大旗。 因为这事,皇帝李旦直接被软禁在了宫中,严密看管起来。太平公主又正值产期,薛绍担心她出事,所以将她瞒了下来。 如今孩子出生,他琢磨要不借坐月子理由,让太平不要乱跑,想着休养个一年半载,避开这个风头。 想到这里,薛绍拍了拍太平的背,跟她商量道,“要不然等月子过了,咱们去封地避暑吧。” “好啊。”太平欣然答应,“眼不见心不烦,咱们就多呆点时间吧,这洛阳城的乱象我是不想看了。” 她是长公主,人人都知道太后宠爱她,因此不少有请托说情的。 说见吧,她不欲掺和朝政。说不见吧,又是从小到大交好的亲朋故旧,看着这些人家破人亡也挺难受的。 她只是个公主罢了。 管不了,一走了之算了。 说到出去玩,太平忽然来了兴致,跟薛绍商量起去哪座行宫,带什么东西去。有哪些想吃的想玩的。两人正说说笑笑间,忽然只见砰的一声,门被人从外面推开,哗啦啦一队对带兵刃的甲士冲了进来。 “放肆!你们谁,想做什么!”正靠在薛绍怀里的太平被惊动,猛然坐起来对外面怒斥着,却见来人中走出一个小头领模样的人,朝太平公主行礼道,“奉太后之命,捉拿越王叛乱一案的从犯薛绍,有冒犯之处,还望公主海涵。” “叛乱?”太平公主大惊,当下分辩道,“驸马这半年都在公主府呆着,怎么可能参与越王的谋反,一定是弄错了!” “奉太后口谕。”来人不为所动,当下只是挥手,示意士兵们上前抓捕薛绍。 “公主,”薛绍在慌乱之下,只来得及将怀中幼子塞给太平公主,“公主莫慌,我没有参加叛乱,清者自清,不会有事的。” “驸马,”太平公主抱着孩子,已是慌乱的泪流满面,“怎么回事,到底怎了!” “别怕,我过几天就回来,”薛绍安慰的话还来不及说完,就被人塞住了口,直接拖了出去。 来的士兵朝太平公主拱拱手,然后关上门离开,迅速的像一阵风一样。 太平公主在床上呆愣了片刻,然后哭嚎着大喊了起来,“来人,来人,帮我更衣。” “我要去见母亲。” 第十六章 至暗时刻 外面的天色很暗。 等太平公主到宫里时,已经是瓢泼大雨了。 沿途一片央求声和下跪声,请她不要再往前走了,可她什么也听不到。 她一心只想跑到自己熟悉的母亲面前,替自己的丈夫求情。 只是等到她来到皇宫时,她才发现这里的变化已经那么大了。 这里,早已不是她熟悉的洛阳宫了。 父亲去世的贞观殿还在,但贞观殿前方作为主殿的乾元殿已经被推平,在原址上建起了高大的万象神宫。铁凤入云,金龙隐雾。巨大的建筑在这夏季的雨水中,更给人一种沉甸甸的压迫感。 她的心里莫名的升起了一种恐惧。 但她没有办法停下来。 她还在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她没有办法再前进的地方为止。 她仰望在陌生而宏大的殿门前,不明白这条往日随便由她奔跑嬉戏的大门,会变得如此固若金汤,难以跨越。 “太后有令,今日谁也不见。”守门的太监阻拦着她,但面带恳求之色,“公主,回去吧。” “谁也不见,那我是谁嘛?”太平公主崩溃的大吼道,“我不是那个谁,我是母后的女儿,我是大唐的公主!” 回应她的,只有死一样的沉默。 最终,她选择了跪下。 她跪在大殿门口,痛哭哀嚎,她第一次如此虔诚的行五体投地的大礼,就是想要撼动里面仿若神只的母亲。 “公主,公主你快起来啊。雨大,小心伤了身子。”门口的太监急的直跳脚,有人为她打着雨伞,却又被她挣脱。 年轻的她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如果你要他死,不如把我一并都带走了吧。 如果你不见我,我就死在这儿。 ** 最终,她的倔强赢得了胜利,当她看到那扇门打开时,不由得露出了虚弱却又得意的微笑。 母亲还是疼我的,她不会真的放任我去死。她昏沉沉的脑子里浮现出这个念头,连嘴唇都放松的微微弯起。 “母亲,母亲。”她被人搀扶着,虚弱的踏进了殿内,然后在看到那抹熟悉的身影时,一个踉跄跪下,抓住了武则天的衣袍,低声苦苦哀求,“母亲,求求你,求求你放过薛绍,他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你刚生产完,身子还虚弱,不能见水。”母亲的手抹上了她湿漉漉的头发,声音里带着无可奈何的温柔,“怎么这么不懂爱惜自己呢。” “母亲,薛绍是无辜的。”她抬起了头,看着母亲急切分辩,“自从我们婚后,他就很少回薛家。我怀孕以来,更是寸步不离的守着我,不可能参与什么谋反。” “这重要吗?”武则天看着她,叹了口气。 太平公主愣住了。 “他的母亲是谁?”武则天语气平和的问。 “城阳公主。”太平公主结结巴巴的说道。 “那城阳公主的身份?” “太,太宗幼女。”太平公主低下了头,掩盖住自己惊愕的表情。 此时此刻,她才想通中间的关键。 自己的婆婆城阳公主,是太宗幼女,也是太宗皇帝和长孙皇后,唯一一位活到成年,留下子嗣的公主。 长孙皇后诞下的四女中,长女长乐公主二十三岁薨,晋阳公主十二岁薨,新城公主三十岁薨,都没有留下子嗣。 所以自己婆婆在父亲心目中地位很高,高到沾之必死的巫蛊案,作为主谋的她也只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最终的惩罚只是将驸马贬谪到房州任刺史。 父亲为了她的声誉,甚至都不允许史官记录巫蛊案的细节,但显然婆婆并不领情,最终执意要配丈夫去任上,最后死于房州。 父亲对此十分哀痛,不仅缀朝五日,遣使者宫人去房州料理后事,扶公主灵柩回京,陪葬昭陵,还将薛绍接到身边抚养,时不时召见进宫。 也就是因为这个,自己才能与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 城阳公主的巫蛊案,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事情发生时她尚未出生,对此细节一无所知。她只知道父亲并不在意此事,甚至因此此事,觉得城阳公主受了委屈,所以才将自己嫁给薛绍,借以光耀薛家门楣,展示薛家从来都不曾失了圣心。 但母亲呢? 世人可能已经忘记了此事,但身为当事人的母亲呢? 她从来都不像她表现的那么宽容大度。 “城阳公主是李唐的公主,她的血脉自然也向着那些反贼。薛绍这次或许没有参与,但下次呢?下下次呢?谁能保证,他永远不会被李家人蛊惑?”武则天摸着女儿的头发,耐心的劝慰,“他不是你的良人,你与他和离,母亲会再为你择一门贵婿的。” “我们的儿子才一个月。”太平公主捂着嘴,小声呜咽,“他还不能没有父亲。” “他还会有新的父亲。”武则天看着哭泣的女儿,最终叹了口气,语重心长的说道,“你要懂事?” “什么叫懂事?” 太平不懂得。 她只是喃喃自语,“可我真的是爱他。” “只是一个男人而已,你以后见多了,就会明白,他不值得你这么伤心。”武则天淡淡的说道,“看在你的份上,我会给他一个体面的死法。但也仅限于此了。” 太平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从小的乖巧让她意识到,在母亲服软时,她是不能不知趣的继续放肆的。 于是,她只能咽下,只能把那些痛苦和哀嚎都咽下,把那些分辨和眼泪都咽下。 她想说,他不仅仅是一个男人,那是我的丈夫,我的爱人,我孩子的父亲,我的青春少女时光,我所有的梦幻以及美好…… 但她知道她不能说。 母亲安抚她的手,一如既往的温和细腻,带着她最喜欢的暖香。 但是这一次,当那双手落到自己背上时,她感觉到自己的牙齿在咯咯咯的打颤。 她在害怕,却又竭力的控制自己,不要表现出害怕。 ** 太平公主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回去的,她只知道。等她清醒过来,她已经坐在了自己的公主府里,充满污水的衣服被换下,凌乱的头发被重新梳洗,连满是涕泪的脸,都被擦的干干净净,重新薄施粉黛。 一切,都好像没有发生一样。 但她知道自己胸口破了一个大洞。 她想悲鸣,想嚎叫。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她不仅仅失去了自己的丈夫,她更在同一天,失去了自己的母亲。 ** 李旦知道这个消息时,已经是尘埃落定了。 武则天解除了对他的软禁,代表着对于李唐叛乱诸王的判决已经下来,甚至,已经执行了。 这次太平公主来见他时,没有跑。 她安安静静的走进来,依然是美丽的,却带着说不出的苍白与哀伤。 “母亲让我劝劝你,不要因为外人而伤及自身,让父母担心。”李旦看着这样的妹妹,感觉每句话说的都很吃力,“这是不孝。” “我知道。”太平公主坐在了李旦面前,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母亲还是很爱我的,为了补偿我,她给我增加了食邑,一千二百户,位比亲王,是其它公主的四倍……大唐哪儿有我这样的公主。” 她努力憋回了眼里的泪水,努力让自己微笑,“我有什么理由不开心?” 李旦看着妹妹,兄妹俩相互无言。 “我很好,我只是懂得了哥哥们……在过怎么样的生活。”太平公主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我跟自己说,我已经很幸运了。” “我宁愿你一辈子都不要明白。”李旦握紧了太平的手,千言万语,到最后说出口的却是,“你要坚强点。” “不要做傻事。”他最后一句话,声音很轻。 “我知道。”太平公主反握住了哥哥的手,“没什么,我没有很难过,我只是长大了,还不太适应……幸好还有你们。” ** 驸马死的消息,是很久之后,才传到房州的。 那天李显本来在逗女儿玩,听到消息之后,一言不发。 过了很久,他起身,扛着李裹儿到了宫殿的某一处,在那里慢慢踱步。 “爹爹不高兴了。”李裹儿伸手,摸了摸父亲的眼睛。 她已经识了些字,所以刚才在李显怀里时,偷看到了信的内容。 太平公主驸马的死亡,实在不是一件什么大事。她认识的太平姑姑,面首不说有三千也有三百,对男人的态度十分想得开,连张昌宗这种美人都舍得进献武皇。 驸马武攸暨常年独守空房,若不是有些家宴必须碰面,她都忘记还有这么一位驸马。 所以,她第一任丈夫什么样子,李裹儿压根儿没印象。 她没有想到,自己那个作风豪迈的姑姑,竟然也有为男人伤心的时候。 但旋即一想,也就不在意了。反正那些是外人,她只是没想到,父亲也会为此事感到难过。 李显原本在出神,听到这话,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蹭了蹭李裹儿的额头,感叹的说道,“爹爹没有很难过。爹爹只是……有件事,你知道它可能发生,你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等它发生时,你会发现,你还是一样的感觉到悲伤。” 李显抱着李裹儿,看着屋顶说道,“城阳姑姑,应该就是在这个房间里过世的。她在临死前,憎恨过母亲吗?” “或者,怀念过长安的亲人吗?” “裹儿听不懂。”李裹儿抱紧了父亲的脖子。 “听不懂不要紧。”李显拍着她的背,喃喃自语道,“我死过发妻,太平的丈夫也死了,下一个就轮到旦了吗?” “我以为,我们兄妹中,起码有一个人能逃脱这种悲惨的命运,但结果谁都逃不了吗?” “爹爹是想哭嘛?”李裹儿看着李显的表情,小心的询问。 “我以为我会哭”李显摸了摸自己的眼眶,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但有的时候,太难过了,眼泪反倒是没有了。” 李显抱着女儿,坐到了门槛上,遥望远方的云朵,“裹儿,你如果有了为难的事情,你会怎么办?” “找爹爹。”李裹儿下意识的说道。她上辈子遇到的麻烦,的确多半都是父亲帮她解决的。 “那爹爹呢?”李显回头问她。 “爹爹可以找自己的爹爹啊。或者找娘亲。” 李显愣了下。然后笑了 他抱住了李裹儿。 “他们,是父母,但更是君王。” “君臣父子。君臣在前,父子在后啊。” 李显想到这里,揉了揉女儿细软的头发,“我不会……不,我不能重蹈这种覆辙。” “裹儿啊,爹爹答应你,将来不管发生什么事,爹爹只会是你爹爹。” “我们是父女,然后才是君臣。” 第十七章 为什么是她 有太平公主驸马被饿死一事在前,等武则天登基的消息出来时,李显已经很平静了。 如果不是为了扫清障碍,也不会在一年之内杀了几十个李家的宗室王烨,连薛家这种旁支都会牵连在内。 经此一役,从高祖传下来的血脉,在世的已经不过十之一二了。 不过登基不是一件小事,双方自然要三辞三让做足架势。 李显不是舞台上的人,没有那么多戏份,但也规规矩矩的在使者面前叩首,上表,说武则天当皇帝是天命所归,他作为儿子和臣子都是举双手双脚赞成,请母后不要推辞。 这么一来,终于在第二年的九月九日,武则天宣布改唐为周,改元天授,作为傀儡皇帝的李旦成为了皇嗣,并且赐姓武。 使者也来了房州,对李显宣布了这一消息。李显也照例演了一出惊惧武则天使者的戏码,甚至这次尤为激烈,直接解了腰带要上吊,被韦氏拦下来后,在韦氏的痛哭和安抚之下,才勉强镇定起来接旨。 等到使者走了之后,李显应该是身心俱疲,整个人木木的。韦氏体贴的带走了孩子们离开,留他一个人在后殿发呆。 他常坐看天的地方,被韦氏安排人摆了一张榻,还放了酒水鲜果,极是舒服。 就在李显发呆时,他感觉一双小手摸上了自己的腿,低头一看是李裹儿,忍不住笑了,“就知道是你……你又一个人跑上来了。” “嗯。”李裹儿应了一声,手脚并用的爬上榻,坐在父亲身边。 “刚才……吓着你了。”想到自己刚才发疯时,女儿跑进来惊讶的眼神,李显有些尴尬,又有些心疼。 如果可以,哪个父亲不想在孩子心目中,永远都是高大威猛的。 “爹爹不管怎么样都是爹爹,我不害怕。”李裹儿抱住了父亲的手臂,安抚的说到。 她不知道父亲是真害怕还是假害怕,但那份疯狂劲儿,的确吓到了她。 但相比自己小小的震惊,她更担心自己的表现会伤到父亲的自尊,所以特别趁其它人都不在的时候,偷偷跑过来安慰父亲。 除此之外,她还想跟父亲聊聊,关于祖母登基为帝的事情。 武皇登基,对天下人而言是件大事,对她而言更是如此。 那是她努力奋斗的榜样和目标, 上一辈子,她懂事起,祖母就已经是皇帝,她们一家都在皇权的压迫下战战兢兢,甚至哥哥只是因为非议了下祖母的男宠,就直接被杖杀。 所以,她只顾仰望皇权的高不可及,所以从来都没有觉得女人当皇帝有什么奇怪的。 如今重新亲历一遍祖母登基为帝的事情,她从母亲和宫女们惊愕的表情中,才意识到“女人当皇帝”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多么石破天惊的一个消息。 那为何她能做到? 这天下层出不穷的叛乱,说明天下人也不是很柔顺的就接受了一个女人做皇帝的事实,但她却仍然成为了女皇。 为什么? 因为她生了皇帝? 可历朝历代,生下皇帝的女人何其多,善终的都少,何况是为帝的? 那难道是因为她的儿子特别昏庸无能? 她看父亲,也不是无能之辈。且生子无用的皇后太后多了去的,别的不说,哪怕是吕雉,也没有称帝。 所以,为何她能一步步走上宝座? 李裹儿百思不得其解,迫不及待的想问问父亲。 李裹儿找了个小点的软枕,和父亲肩并肩的躺在软榻上,看着北方的云朵,假装天真的问,“爹爹,祖母就要当皇帝了吗?” “嗯。是的。” “女人也能当皇帝吗?”李裹儿问出了自己两辈子不得其解的问题。 “女人,”李显先是一愣,然后笑着将杯中酒一饮而下,“那只是个位子罢了。” “嗯?”李裹儿直白的表示出自己的不解。 “那只是个位子,不属于女人,也不属于男人,只属于有些人。”李显看着杯中酒,表情自嘲,“有德者居之,德不配位者,失之。” “那祖母是有德者,父亲是德不配位者?”反正是小孩子,顶多被打一顿屁股,所以李裹儿勇敢发问,也不担心刺伤老父亲的心。 李显或许是喝到了半醉,或者是不与小孩子计较,也不反驳,嗯了一声。 “可我看祖母不像好人,父亲也不像坏人啊。”李裹儿继续勇敢发声,“我听母亲说,祖母杀了好多人,甚至还有自己的亲人。” 若天下真能靠“德行”获得,那这天下就不该落在李家人手里。 李裹儿可不觉得自己家族的长辈们是什么道德君子。 “帝王之德,和庶人之德怎么可能一样。”李显嗤笑,或许是醉了,他说话也显得狂放起来,“庶人之德,不过是亲善友爱,而君王之德则,” 他停住了嘴。 “则什么?”李裹儿适时的当一个捧哏。 “畏威怀德,莫敢勿从。”李显端着杯子,目光悠远,似乎又回到了那一天。 为什么败了呢? 他有多抗拒回忆那一天,就有多频繁的想起那一天。 想起那一天发生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人的表情。 是因为自己特别昏庸吗? 是。 也不是。 天下昏庸之主那么多,可不还是有许多坐稳了皇位。 昏庸,只会给人赶你下台的借口,却不是你被赶下来的原因。 无能才是。 宰相,将军,文武百官,宫女太监,都是母亲的人。 她可以在不上朝的日子,令百官齐聚朝堂,自己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她掌握了军队,当骁骑围住皇宫时,自己的政令根本出不了乾元殿。 从都到尾,她什么也没有做,她只是教训一个不成器的儿子罢了。 “君王之德是什么并不重要,”他摸着女儿的小脑袋,沉吟着说道,“重要的是,你有书自己书写德行规范的能力。” 李裹儿沉吟。 道理太大,她不懂。 “没有人反对吗?”李裹儿换了个问法,“三皇五帝,从来都没有女人。” “反对,是要有实力的。”李显慢慢回想自己所看到的一切,“有人反对,但所有反对的人都死了,她还活着。反对者被铲除,她身边只剩下畏惧她而不敢出声的,以及赞同她并且拥护她的,当这部分人的数量,超过了那些反对的,她就可以做皇帝,” 李裹儿想到自己当年所遇到的阻力。 只不过一个皇太女,别说天下,就是在皇宫之中,都有上官婉儿“直言上谏”,甚至不惜服毒自杀来抵制这件事。 用得着那样嘛? 大家都同为女人啊。 所以性别并不能让人和跟人成为利益共同体,那如何才能让站在自己这边的人多多的,站在对面的人少少的呢? 李裹儿问出了自己的疑问,酒醉的李显大声的笑了起来,“我若是知道如何做,就不会在这里了,” “三岁稚童,都知道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我连幼童都不如啊。”李显喝醉了,头埋在枕头里,呜呜的哭了起来。 哭的特别特别伤心。 像个两百斤的孩子。 ** 为何祖母能当皇帝,自己和姑姑都倒在了这条道路上,是李裹儿一直没有明白的事情。 身份,礼法,能解决一些问题,但绝对不是决定性因素。 若以李家的女儿始终会要外嫁,皇室下一任继承人必将掺入其它血统的理由来反驳的话,那祖母当政期间,可真是直接把武家抬了起来,直接将皇室换成了武家,不也没见大臣反对? 所以,还是实力不够。 但就像是父亲说的,如果所有的反对者都销声匿迹,你周围只有赞同者,那不管是谁,都可以坐上那个位子。 所以关键的是,如何才能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把对手弄的少少的? 道理简单,如何做到才是最难的。 招揽人才,收买人心,是每一个帝王的必修课。 做的好的,就是万世明君,开创各种盛世。 所信非人的,就是身死国灭,能像父亲这样被贬谪,保留性命的已经是幸运的,更多变成了一抔黄土。 自己要学的还多着呢。 ** 祖母称帝之后,天下就太平了许多。 至少之前层出不穷的叛乱,就平息了。 李裹儿忍不住在想,这到底是天下人终于认命了呢,还是所有有实力谋反的,都已经被消灭了? 她忽然意识到自己之前错在哪儿了。 那个宝座,是鲜血染成的。 当女皇不是请客吃饭,撒娇卖痴就能获得的。 大唐是她们李家的天下,却又不仅仅是李家的天下。 权臣,世家,皇族,官员,若上位者没有实力,那张椅子坐上去了,也不会安稳。 这不是就是父亲回到长安之后,却一直愁眉不展,并且重用姑姑和武家人的原因? 她们父女俩,始终没有自己权力,而若没有实力,那么就算是名义上“正统”,实际上也是个屁。 唐末那么多被扶持起来的傀儡皇帝不都是这样?连太监都敢摆弄他们。 得有兵权。她暗自琢磨道。 但她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就跟章怀太子被废一样。 拥有兵权才能自立,是她这么个小孩子都能想明白的道理,所以历任帝王都十分忌惮这个问题,除了皇帝,没有人能拥有军队的效忠。 她得想个办法。 第十八章 选亲 但在李裹儿还没有想到解决方法之前,李显一家就遇到了更现实的一个问题。 真的得嫁女儿了。 李家一家来房州已经有5年,连李裹儿都快过六岁生辰了,大她8岁的大姐都已经十三了,在这个年代,可已经是大龄到不能再大龄的年纪。 “这到底要人怎么办才好呢。”韦氏睡前给李显抱怨道,“大娘到底是怎么个章程?郎君一直说不急不急的,如今都十三了,再不相看,说出去都是我不贤。” 刚来房州,韦氏还没意识到嫁娶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但如今呆了四五年,她才猛然惊觉,自家的女儿们可是个大麻烦。 唐代婚姻多为老夫少妻,尤其是贵族中,男子要博取前途功名,留着正妻之位娶五姓女,所以往往都先纳妾,生下庶子庶女,等到合适机会,遇到合意的女子再结为夫妻,所以拖到二三十岁,甚至四十岁才成亲的都有。 但女子就不一样了。 因为贵族女子嫁妆丰厚,准备要许多年,所以一般都会提前三四年准备。而正常的婚期多在十二三岁,所以从八九岁就开始相看了。 毕竟成亲可是大事,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有相亲一两年也是正常情况。 “啊,孩子们都长这么大啊。”李显感慨了一句,然后说道,“其实再留两年也不是不行。” 但问题是,这件事她着急没有办法,李显一直不温不火的。 “不行!”韦氏斩钉截铁的打断了他的话,态度空前坚决,“就算不急着成亲,起码也要订好亲家啊。” 虽然如今她们居于房州,但家中女孩儿耽误了,传出去世人自然不会说是皇帝和李显的不是,肯定都是她这个嫡母苛待庶女,说不定还要编出什么虐待的谣言来。 她辛辛苦苦维持了这么多年的好名声,可不能赔在那几个死丫头身上。 “但我们在房州,不方便相看。”李显指出问题关键。 “这不是问题。婚姻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韦氏既然提出了这个问题,自然有解决的办法。她直接从床枕头下面翻出了《姓氏录》,“选几家吧。” 姓氏录脱胎于谱学,是魏晋以来贵族间最重要的一本书。 九品中正制的时候,是按照这个选官的。 现在虽然没有那么夸张,况且经过太宗皇帝让人编《氏族录》,高宗皇帝让人编《姓氏录》,设禁婚家,世家排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人们的观念却没有发生太大变化。 大家都以娶五姓女为荣,连皇家都一边说不要这样,一边自家的儿媳孙媳大多也出于名门。 所以韦氏一想到给女儿们说亲,就搬出了氏族录。 她出身于京兆韦氏,她的母亲出身于清河崔氏,家中妯娌姐妹,基本上嫁的也是高门大姓,所以要真挑个适龄结婚对象也不是难事。 至于她们现在被贬谪中? 嗨,对于世家来说,几百年间浮浮沉沉倒也是常态,只要没被贬为庶人,这都不是个事。 既然韦氏坚持,李显也就起来帮忙参谋,“太原王氏就不要选了。” “为什么?” “母亲不喜欢王家。” “好。”韦氏从善如流的跳过王家。 “李氏不能选。”李显继续排除。 同姓不婚是一个,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觉得母亲现在应该会很讨厌李家的人。 “好。” “兰陵萧氏,排除。” “好。” “关中郡望除外吧。” “那河东裴氏、柳氏、薛氏、弘农杨氏、京兆杜氏、韦氏不都不行了。”韦氏一下子急了,李显这一下就把她大半儿目标砍掉了。 关中原本就是贵族世家最多的地方,也是皇家的传统联姻对象。 “母亲称帝,关中世家支持的少,虽目前来看没有什么不好,但等后面,母亲应该会对付他们。”李显耐心的解释道,“所以我们与关中世家联姻,会让母亲误会。” “好吧。”韦氏刷啦啦的翻过好多页,内心充满沮丧,“那现在就只有山东和江南的了,这边我不是很熟,而且……太远了吧。” 此时的江南地区,还是没有开发好的“野地”,跟京洛的繁华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对于皇族的公主郡主们来说,一般也只有跟丈夫一起流放才会去那么远的地方。 韦氏有些心疼女儿。 “这倒也是。”李显犹豫沉思。 “要不然,我们也可以跟陛下的几位宠臣家联姻?”韦氏想到京中的那些“新贵”们,提议的问。 “不行,”李显一口否决,“根基未稳,将来很难说。还是找世家吧” 他知道自己母亲的脾气,宠臣在她这里的保鲜期很短,一般都是用谁提拔谁,用完即丢,不会太念旧情。 所以与其将女儿嫁给那些炙手可热的新贵,还不如将女儿嫁给落寞的老牌世家。 毕竟后者更安全,后辈也有概率出头。 “行吧。反正也没什么好挑的。”韦氏看着圈剩下的几家,颇有些头疼,“我明天就去写信,看看姊妹中有没有哪家有适龄的儿郎。” “嗯,睡吧睡吧。”李显对此十分想得开,“若是没有合适的,再等等也无妨。反正太平十六岁才嫁人,孩子们现在还小呢。” 那能一样嘛! 韦氏在心里翻了个白眼,闷闷的睡下。 ** “你再给我讲讲京城里的事情吧。” “好的,永寿郡主。” 李裹儿自己一个人在花园里溜溜达达的时候,忽然听到前面有说话的声音,不由得藏在花丛中探头去看,然后意外的看到四姐李珠玉正在跟一个青年说话。 李珠玉向来喜欢打扮的华丽,今天更是花枝招展,不过她没有带她不离手的镜子,而是说话间,表情似乎还带着一点“羞怯”。 那温柔的声音,如果不是看到脸,李裹儿还以为是三姐在跟人说话呢。 不过她再看看对面青年的脸,就明白了。 是个俊朗的小伙子。 大概就是那种,她十三四岁会喜欢,二十三四会喜欢,六十三四也会喜欢的小帅哥。 俗话说,男要俏一身皂,他今天就穿了一身黑色的锦袍,显得脸色格外白皙。腰间革带那么一勒,少年人的身材挺拔而又清秀。 最关键的是眼神清明,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干净,看着就很想收入囊中。 哦,我今年还不到六岁,有点早。 看着自己的小短腿,李裹儿内心自我唾弃下,看到帅哥就想要收面首的心。 李裹儿啊李裹儿,你这辈子可不能再沉迷男色了! 要奋发图强啊! 想到这里,李裹儿就再靠近了些,借着自己个子矮,偷偷挪到他们身后听他们说话。 唐朝风气开放,她们在房州更是没什么规矩,并不用特别在乎和年轻男性的规矩。 但问题是,房州这边的男性,要么是太监,要么就是看守他们的军士,哪里来这么水灵的小白菜? 李裹儿忍着四姐捏着嗓子的拿腔拿调,听了半天,终于弄明白这个人是谁了。 哦,这就是未来的四姐夫韦鐬啊。 韦鐬是京兆韦氏彭城公房的人,与母亲韦氏同姓不同房,算是族亲,所以之前并没有受到影响,甚至前不久还出了一个宰相,就是同凤阁鸾台三品的韦方质。 韦方质对律法很有研究,于垂拱年间参与编纂了垂拱格。 但是他这人太刚正不阿,且蔑视权贵。年初生病的时候,祖母派武承嗣和武三思两兄弟去他的宅邸表示慰问,这两人如今在京中炙手可热,巴结者众多,但韦方质却十分倨傲,坐在床上,不行礼,神色态度很从容。有人劝他,这样恐怕会招来灾祸。但韦方质却回答说,“生死吉凶是上天注定的,大丈夫怎么能够折节曲事近戚以求苟免?” 这话传到武承嗣兄弟俩耳中,自是不喜。所以在不久之后,他就被酷吏周兴、来子珣等人诬陷,流放儋州,并在不久前在旅途中遇害了。 韦鐬的父亲现在是工部尚书,在京中任职走不开,他又已成年,所以就被派出来帮忙族伯料理丧事,扶灵柩回京。 又因为与韦氏是亲戚,所以路过房州,就出于礼节前来拜访,被韦氏留下来吃饭。 然后,就遇到李珠玉了。 李珠玉在房州呆的无聊,难得见到京城来的小帅哥,立刻就心动了,饭后邀请韦鐬来赏花聊天,听他说京城的故事。 她离开京城时才六岁,记得不清,只记得京中繁华,如今听韦鐬说起来,心中充满了向往。 “京城真好。”李珠玉听韦鐬讲完跟京中的朋友去打马球的事情,充满了羡慕,“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到京城啊。” “京城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好,”韦鐬苦笑,“如今酷吏横行,诬陷栽赃成风。来俊臣得势之后,专以夷诛大臣为功。他在丽景门内新设诏狱,凡入丽景门者,百不余一,于是丽景门又被人称为例竟门,意思是进入这个门的人都会死。父亲每天上朝都是战战兢兢,不知道自己晚上还能不能回来。” “这么严重。”李珠玉掩口吃惊。 “是啊。”韦鐬笑了下,忧郁让少年更添几分殊色,“所以我反而觉得房州很好,与世无争。” “可就是太清净了些,我只能跟妹妹玩。”李珠玉失落的说道,又满怀希冀的看着韦鐬,“你能不能多留几天?” “这……”韦鐬转头看到李珠玉充满希冀的眼神,少男少女对视着,自有一股暧昧气氛产生。 就在氛围正好时,她俩背后忽然响起一个小孩的声音, “如果想打马球的话,在房州也行吧。” 第十九章 委屈的四姐 “你怎么在这里!”李珠玉一转头,就看到自家的小讨债鬼眨巴着眼睛在背后,又惊又怒,声音都提高了八度,完全忘记了自己的演示。 “郡主……”韦鐬呆愣愣的坐在原地,看着李珠玉和李裹儿姐妹俩斗法,目瞪口呆。 他家里也有姐妹,总体来说大家都是彬彬有礼的,少见有如此有……“活力”的。 “花园这么大,凭什么你来得我就来不得。”李裹儿仗着自己的小短腿灵活,拎着裙摆在花木之间上蹿下跳,欺负李珠玉今天打扮的太过华丽,环佩叮当一大堆,连裙子都选的是修身的窄幅,不方便跑来抓她。 她一边跑,还一边绕圈圈,绕到韦鐬面前还不忘释放一个大大的笑脸,“韦家哥哥,你教我打马球好不好?” “我不同意!”李珠玉在后面尖叫。 反正形象已经毁了,就毁得更彻底些吧。 她才不要这个小鬼头得意。 “略略略,韦家哥哥又不是你的,凭什么你不同意。”李裹儿笑嘻嘻的反驳道,跳到韦鐬身边,一边躲开李珠玉要抓她的手,一边藏在韦鐬身后,从另外一边蹿出来,然后笑嘻嘻地问呆愣的韦鐬,“韦家哥哥,你成亲了没?家中有无婚约?心中可有淑女?” “没……并没有。”韦鐬一下子脸红了,下意识的看了李珠玉一眼。 正在疯狂逮妹妹的李珠玉恰好也看了韦鐬一眼,四目相对之下,脸唰的也红了。 “没有嘛?那真的是太好了。”李裹儿发挥小孩子的天真无邪,一把抓住韦鐬的胳膊,“那你跟我当夫君好不好?等我长大了,我就嫁给你?” 韦鐬震惊,看着这小姑娘说不出话来。 “放屁!”李珠玉直接被气的骂了脏话,伸手快稳准狠的掐住了李裹儿的耳朵,一把把她抱起,“我要带你去见娘。” “见就见,我又没做错事,有什么好怕的。”李裹儿不屑的撇撇嘴,没有挣扎,任李珠玉将她抱起。 ** 韦氏正在房间里写信。 她有点烦恼。 找亲戚,托关系,这些都不麻烦,麻烦的是,她的文采实在是不怎么好。这封信要如何写的既雅致,不显得急迫,不粗鲁,不让人看轻,而又能把自己急着嫁女儿的事情说清楚,是一个大难题。 “早知道应该选个辞藻好的女官带出来。”韦氏自言自语。 贵族之间诗词唱和的场合颇多,也不是人人都做得好的,所以男人们常会养一些落魄士子做门客,以备不时之需。 其实女子之间的诗词唱和场合也不少,但女子因为在内宅不方便,多半都要靠自己的才学了。 韦氏在这方面没什么天份,虽然努力学过,但是诗词韵脚简直让她眼睛发黑,所以每次遇到这种场合都会硬着头皮应付,只求自己不要是场中最后一名。 只是那些争风头的事情她可以不做,但必要的人情往来,写书信拜帖,却是逃不过的。 她先前也一筹莫展,后来在宫中见到婆婆身边的一排女官,各个文采斐然,别说诗词这种小道,就是文章,政赦诏令都一挥而就,这才意识到女人也是可以养“门客”的。 只是她那会儿根基浅,又在婆婆眼皮子底下,所以没敢淘弄一个。 如今就很后悔,那会儿要是在掖庭宫找到一两个帮手,也不至于现在如此抓瞎了。 嗨,没办法,只能自己硬着头皮写了。 她估计这个得写一个月。 认命的蘸了墨水,刚写两个字,就听到外面传来声音,一抬头就看到李珠玉手里拎着李裹儿,风风火火的走了进来。 李裹儿还是个糯米团子,今天出门穿了一身小胡服,极其伶俐。但这会儿已经抹的脏兮兮的,头上还有树叶。 “四娘,不要那么提你妹妹。”韦氏无奈的放下笔,开口训斥道,“小心颠的她朝食吐出来。” 她觉得自己学问不好,多半是家里孩子太多的缘故。 几个孩子年纪差的都不大,多事半岁一两岁的,打起来那叫一个热闹,她时常被她们的气的眼睛发黑,哪里有空看书。 真是羡慕不用自己主持公道的时候。 “娘,你不知道她今天都做了什么!”李珠玉委屈的说道。她今天打扮的美美的跟心上人聊天,忽然就被这小泥猴搅得气氛全无。气冲冲来告状,结果没张口就被老母亲训斥一顿,简直是委屈死了。 “她是你妹妹,你就不知道多让着她一点。”韦氏习惯性的说道,主持公道多了,这话说的比脑子转的都快。 “她永远都是我妹妹,我还能让她一辈子不成!”说起这个,李珠玉更委屈了。 她在家中排行老四,又是嫡长女,母亲好名声,每次跟上面姐姐们吵架,就会被教训说“你是妹妹,要让着姐姐些”,“你是嫡女,跟她们庶女计较,赢了也显得你小家子气”。 跟下面妹妹吵架,又会被母亲说“你是姐姐,就不知道让着点妹妹们”。 她简直憋死了。 她要嫁人! 她要离开这个破家庭! “好好好。”韦氏不走心的应了一声,从桌案后面走出来,满是头疼的看着李珠玉手中的李裹儿,“今儿又怎么了?” 这孩子早产,周岁里又大病过,又是最小的一个孩子,烦人时是烦人,但嘴甜起来也是要人命,所以她的确是偏疼一些。 “姐姐在后花园跟人私会,被我逮到了,这会儿恼羞成怒呢。”被拎在手里的李裹儿并没有觉得什么不舒服的,她的腰带极宽,里面又有丝绸内衬,这样被拎着跟荡秋千一样,所以她让自己四肢舒服的自然垂落,甜甜的放出一个大雷。 说完,还冲母亲眨了眨眼,一副不用谢我的乖宝宝表情。 韦氏被炸了个外焦里嫩,站在原地一时说不出话来,只瞪大了眼睛看着李珠玉。 “我没有!”李珠玉心一慌,手一松,李裹儿直接掉了下来。 幸好我早有防备,李裹儿小手一抬,平稳落地。 “那你去做什么了?”韦氏压着声音问。 “我,我就是看韦家小郎君从京城来,就,就尽下地主之谊,陪他逛了逛花园,问了下京城的故事。”李珠玉干巴巴的说道,眼神发飘,不敢跟韦氏对视。 “你又为什么去呢?”韦氏努力让自己心平气和起来,转头看向另外一个祸头子。 “去看韦家哥哥啊。”李裹儿站在那里,漂亮的小脸上满是盈盈笑意,看上去可爱的不得了,但说出的话却是,“他长得可真好看。娘,你也给我找几个这样的小郎君好不好?不用太多,能组成一只马球队就好。” “哦,不,还是两只吧。两只热闹。” “你,你,”韦氏只觉得一股怒气冲上天灵盖,舌头都不利索了。 “王妃,王妃……”宫女扶住了韦氏,赶紧大叫,“太医呢,赶快叫太医来啊,王妃晕倒了。” 嗨,没想到母后现在的心理承受力这么弱。李裹儿在旁边看着,忍不住摇摇头。 才两支马球队。 ** “我怎么就这么命苦啊。我上辈子欠了什么债,这辈子落得她们姐妹俩。”韦氏坐在床上,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 李显觉得事不至此,但是韦氏这会儿正在气头上,他也不好多说啥,只能顺着她劝道,“唉,还是小孩子呢,就不必计较这些了。” 韦氏忽然就停止了哭泣,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他。 “呃,好好好,我知道错了,知道错了。”李显见状,赶紧投降,“我去跟她们说,行不行?” 韦氏回过头,没有说话,继续专心致志的哭起自己命苦来。 李显松了口气。 做了这么久的夫妻,他知道韦氏这多半就是同意的意思了。 ** 花园里,李显抱着李裹儿,跟女儿谈心。 “早上你为什么要捣乱呢?”李显耐心的问,没什么威慑力。 “我没有。”李裹儿矢口否认。 李显笑眯眯的看着她,不说话。 李裹儿在那种目光的注视下,终于慢慢的,慢慢的嘟起了嘴,最后才怏怏不快的张口,“我不想姐姐嫁人。” “嗯?”李显听到这话,有些意外,耐心的解释,“可女孩子长大了,都要嫁人啊。不仅姐姐会嫁人,连裹儿也会嫁人的。” “不嫁,我不嫁,我要陪着爹爹和阿娘在一起,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李裹儿一把抱住了李显,声音都带了哭腔。 “等你长大了就不这么说了。”李显笑着摸了摸女儿的头,心里却被这个答案熨的暖呼呼的。 这孩子如此依恋他们,也没白疼一场。 “我不管。我就是不要嫁人,也不要姐姐嫁。”李裹儿倔强的说道,然后放下狠话,“要是姐姐真的想要嫁给韦鐬,我就去闹!我去抢亲。” “你还没有马高呢,你拿什么跟人抢。”李显被她逗得笑的停不下来。 李裹儿怒视父亲,很不满意她小瞧自己。 以及,她说的话是真的。 上辈子姐姐嫁给韦鐬,就是在生产时,难产身亡的。 韦鐬的确是个好人,他的确也是爱着姐姐的,以至于后面都没有再娶。 但那有什么用! 自己的姐姐都死了。 李裹儿先前还不懂,后来在漂泊做鬼的那些年,她见到了许许多多女子,这才发现,但凡是贵族之家,婚嫁较早的,都容易在十几岁时因难产而死。反倒是那些意外导致二三十岁才嫁人的“老姑娘”们,却都顺顺岁岁活到了天命之年。 所以她决定这一次努力阻止姐姐们的婚姻。 结什么婚啊! 养一打面首不香嘛? 第二十章 求娶 “你愿意娶我女儿吗?”李显很是和善的问着面前的少年。 韦鐬却显得十分紧张,“这……” “我们如今正在为永寿挑选亲事,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会跟你父亲商量。”李显的态度非常温和,但温和中又有一种不容敷衍的严肃,“如果不愿意,我们会让永寿及时断了念想,为她另则夫婿。” 听到再犹豫就真的没戏了,还在害羞的韦鐬立刻张口,“我愿意。” 李显点了点头,然后笑着问道,“那你想娶我的女儿吗?” “这,这有什么不同?”韦鐬有些结结巴巴的反问。在他看来,这说的是同一件事。 “愿不愿意,是态度问题。而想不想,则要看你的心了。”李显浅笑着说道,“韦家家风清正,但我李家与你们结亲,也不算辱没了你们。所以,只要愿意即可。” “但是,我要嫁出去的是我的女儿。我不想她受苦,所以我想知道,你想不想与她结成夫妻?” “我,我,”韦鐬有些尴尬,窘迫的都不知道眼睛往哪儿放了,但还是勇敢的说出了那两个字,“我想。” “少年人,总把婚姻想的很容易,觉得只要两情相悦就可以了。”李显笑了笑,“但是生活却远比你们想象的要冷酷的多。” 韦鐬惊讶的抬起头,看着这个坐在黑暗中的男人。 他听说过他的愚蠢自负和庸碌无能,但直到亲自站在他面前时,却发现传言未必为真。 “你们赶上了最好的时候。我,我的哥哥,我的姐妹,我的姑姑们,不管受宠不受宠,地位尊崇不尊崇,在婚姻一事上却少有自由。”李显淡淡的说道,“皇家的婚姻,是交易的筹码,要拉拢值得拉拢的人,奖励应该奖励的人,个人幸福是放到最后一位的。” “但你们不同。” “因为我被贬谪到此,我的女儿们也受了连累,失去了作为公主的尊荣。但另一方面,她们也远离了旋涡,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己的爱情。” “所以,你们很幸运。” “我,我知道。”韦鐬看着李显洞悉一切的目光,低下了头。 他知道李显说的是对的。 如果李显还在长安城的宝座上,如果永泰是公主而不是郡主,那他一个寸功未立的小子,是没有资格娶她的。 “但所有的幸运,都需要付出代价。”李显轻轻的叹了口气,“我是个罪人,那我的女儿也是。” “不,您并非……”韦鐬内心一惊,急急的想要解释,却被李显摆摆手打断了,“这是事实,讨论没有意义,我们只要知道这个结果就行了。” “所以,你如果娶了我的女儿,那你的前途势必会受到影响。” “我或许会有起复的一天,也或许就要在这里终老。”李显苦笑了一下,“你是个少年人,正是大展宏图的时候,你有多少时间可以蹉跎?又怎么能保证,你将来不会将自己的失意怪罪到你的婚姻上?” 韦鐬惊讶的张大了嘴,没有说话。 李显静静的等着他思考。 如今贵族也好,世家也好,子弟出仕多半是靠荫封,入仕途之后的升迁高低,既看个人能力,也看上位者的喜好。 如今的皇帝,显然是厌恶他们这一支的。 李显已是罪人,那李显的女婿,肯定也不会有好下场。 韦鐬最好的结果,是在最初的官职蹉跎,一辈子未进步。 最坏的结果则是,甚至连一开始的荫封都被人卡住,当一辈子的白身。 韦家这一房的前途,原本就不怎么好,上一辈的驸马韦正矩受无妄之灾,莫名其妙被屈杀。最后虽然得到平反,陪葬昭陵,但一族都被杀了,再多的哀荣也无济于事。 另外一支,韦方质正在棺材里躺着呢。 如今在朝中当官的,并没有什么显贵之人,要想发迹,就得看他们这一辈子弟了。 韦鐬是少年人,少年人哪个没有出将入相,封妻荫子的梦想呢?又有几个能够经受得住仕途还没开始,就一片乌云的压力? 两个人静静地呆了一会儿,然后韦鐬红着眼睛张口,“我想好了。” “如何?” “我还是想。” “那好。”李显点点头,无奈的笑道,“我给过你机会了,以后想要反悔,可就来不及了。” ** 李裹儿趴在门边偷听,却发现什么都听不到。 这破门质量也太好了吧。 还是说父亲故意防她,说话声音特别小? 不至于吧,她还是个孩子呢。这就开始防起她来了? 也太没意思了吧。 她嘟囔着准备起来,却没想到蹲太久脚麻了,直接就趴在了门槛上。 就在这时,门忽然打开,韦鐬从里面走了出来。 “你怎么在这里?”韦鐬看到门口的小豆丁,有些意外。 “这是我家,我哪里不能呆?”李裹儿白了他一眼,准备爬起来。 韦鐬见她小小一只,跟肉圆子一样,在地上拱了半天还没站起来,可爱极了,忍不住伸手将她提起来放在地上,还帮她拍了拍身上的灰。 他人真好。李裹儿心里想。 我竟然还想拆散他命定的老婆,我真是个坏女人。李裹儿在心里又想。 她老气横秋的叹了口气,仰头对韦鐬说道,“你嫁给我当驸马好不好?” 韦鐬先是一愣,然后笑了起来。 他将她身上的灰尘扑干净,顺手帮她理了理弄乱的小裙子,然后才一本正经的回答道,“多谢郡主厚爱,只是鐬心里已经有意中人了。 “我可以给你很多钱,还可以让你当大官。”李裹儿信誓旦旦的许愿道,在心里头加了个限定词“将来”。 如果他好好表现,她甚至可以让他在她的男宠里头排第三。 仅次于武崇训和武延秀之后。 本来她是很难给武崇训和武延秀排名的啦,毕竟武崇训长得好点,但武延秀嘴巴更甜点,更会讨人开心点。 但武崇训肯为她去死,武延秀最后却自己跑了逃生,所以她决定重来一回,把武崇训排第一。 当然,这不排除她在遇到他们之前遇到其它的好男人。 韦鐬被李裹儿逗笑了,他摇摇头,蹲下来跟只有他膝盖高的李裹儿说话,“郡主很好,只是我并非你的良人。等郡主长大了,自会遇到自己的良人。” 韦鐬蹲下是好意,但是李裹儿却十分不满,踢他的小腿,“你蹲下来是什么意思?是在藐视本郡主的身高么?” “李裹儿!”随着咬牙切齿的疾呼,然后就是腾空而起。 四姐又来了,还伸手从她胳肢窝一抱,直接把她提起来了。 “粗鲁。”李裹儿点评道。 李珠玉却咬牙切齿,“等回去了我再收拾你。“ “永寿郡主,”韦鐬赶忙站起来阻拦,“小郡主没有恶意的。” “住嘴!谁让你替她说话!” “住嘴!谁准你替我说话!” 姐妹俩异口同声的训斥道,话音刚落就意识到彼此说了同样的话,对视一眼后,两人都嫌弃的偏过了头。 “你要走了。”李珠玉偏过头去,没有看韦鐬,只是盯着地上的小石头跟他说话。 “嗯,我要走了。”韦鐬点点头,似乎有千言万语,但是看了一眼李裹儿,却又什么话都没说。 “那你还不赶快走。”李裹儿催促道,“你家里人肯定都盼你回去呢!这么大人,也不知道让家里人省心点。” “那,那我走了。”韦鐬看了一眼仍然低头的李珠玉,看她没有跟自己说话的样子,只能依依不舍的离开。 他走了几步,却又回来,站在李珠玉面前认真的说,“我会再来的!” “嗯?”李珠玉迷茫的看着他,韦鐬却已经恢复了平时的冷静,带着几分浅笑的走了出去。 连步伐都比刚才欢快许多。 李珠玉抱着李裹儿,站在高台上看韦鐬离开的北京,又是迷茫,又是不舍。 她想了想,快走几步,又觉得李裹儿碍事,干脆一把抱起来,小跑着穿过重重建筑,最终站在了能看到宫殿大门的地方。 门外的大路上,已经有准备好的人马在等着韦鐬了。 他是刚才跟李显辞别耽误了点时间,才慢了点。 李珠玉姐妹俩站在高台上,看着那个小黑点逐渐和其它人汇合,然后整个队伍像是苏醒的长蛇,渐渐的动了起来,游向远方。 “喂喂,回魂啊,人已经走了!”李裹儿回过头,看不惯李珠玉那个样子,没好气的出声道。 “讨厌鬼!”李珠玉低头看了一眼怀中的她,低声嘟囔了一句。 她心情不好,连吵架的劲儿都没了。 原本今天穿了漂亮的衣服,画了美美的妆,是想来跟韦郎告别的。 这个时代的人,相聚和离散都很容易。 她已经不小了,知道有些离别,再见可能就是下辈子了,所以已经想好了要说什么话,要给对方留下怎样一个温柔高贵又美丽大方的回忆。 谁知道全让这个破小鬼搅合了。 他说他还会回来?什么意思? 就在李珠玉胡思乱想时,李裹儿啧啧的打断了她的伤感,“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你只跟人相处了短短几天,就想抛父弃母的跟人跑路?” “人和人的相处并不是需要拿时间来界定的,有人白头如新,有人倾盖如故。”李珠玉看着韦鐬远去的方向,觉得心口空空落落的。 “嘁,一见钟情多半是因为色相,要是韦鐬是个丑男,我就不信你能跟人倾盖如故。”李裹儿煞风景的嫌弃道。 “你个小屁孩懂个什么!”李珠玉一发火,又把李裹儿提了起来,“还有,我什么时候抛父弃母了,我又不是要跟人私奔,我就是看中一个少年郎,正正经经的跟人说两句话,在你口中都成什么样子了。” “那可不一定,戏文里跟穷书生跑的千金小姐可多了。”李裹儿看着李珠玉又“活力满满”的样子,顿时开心了。 她就说嘛,她四姐还是这个凶婆娘的样子最让人放心了。 第二十一章 不想嫁人的公主们 “我不嫁。” “嗯?” 韦氏看着一脸诚恳的庶长女,有些意外。 跟李珠玉相比,李慧中的年纪要更大些,如今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了,但没想到她来询问时,却得到了这个答案。 韦氏原本是没想就说亲一事来跟女儿们商量的,在她看来,这都是父母之命,乖乖遵循就是了,哪里容得女儿家们置喙。 但李珠玉这个事情出来后,李显提醒她,“还是跟女儿们说说吧。毕竟是关系她们一生的事,万一做了怨偶,咱们做父母的心里也不舒服。” 韦氏想了想,觉得反正也就是走个过场,于是同意了。 但她没想到在第一个这儿,就遭遇了失败。 “母亲,”李慧中非常乖巧,见韦氏只是疑惑,并没有动怒,便走上前来,跪坐在她身边,一脸诚恳的说道,“母亲一个人在家里太过辛苦了,女儿不想嫁人,只想留在家里为母亲分忧。” “你,”韦氏感情有些复杂,犹豫片刻才说,“这也不该是你一个孩子该操心的事情。” 跟其它几个让人操心的孩子不同,李慧中比其它女儿年纪都要大些,又从小懂事,一直在她身边帮忙处理庶务,的确是帮了不少忙。 所以这句为母亲分忧,并不是空话。 “我并无心仪的人,也对婚姻没有想法,”李慧中规规矩矩的说道,言辞极其诚恳,“所以母亲问我自己的想法,那我就是不想嫁人。当然,若母亲另有安排,需要我嫁人,那我也并无怨言。” “算了,我知道了。”韦氏点了点头,看向旁边两个,“那你们的意思呢?” “我,我还想在父母跟前留两年。”李仙姝羞羞答答的说道,“我舍不得妹妹们。” “但凭母亲做主。”李明秀倒是回答的很光棍。 “好吧。”韦氏叹了口气,只觉得头疼,“你们先下去吧,我再想想。” ** 姐妹三人一起出门,等到了无人处,李明秀才回过头,满脸不屑的看着大姐,“马屁精。” 李明秀一直看不惯比自己大两岁的姐姐,她喜欢装乖卖好,总往嫡母身边凑,还大刺啦啦的借着帮忙管家之名谋好处,真是市侩到了极点。。 “孝顺母亲是应该的,二妹你自己做不到,不向做得到的人学习,还要说酸话,真是太不懂事了。”李慧中笑眯眯的说道,一点都不怕自己这个咋咋呼呼的二妹。 “哼。”李明秀其实看不上这个总拿腔拿调,摆出长姐架势教育人的姐姐,但又嘴笨说不过她,只能转头过去问三妹李仙姝,“你怎么也不愿意?” “我,我也没有不愿意,只是舍不得离开父母。”李仙姝小声说道,不愿意卷进姐姐们的战火里。 “你是怕在这里嫁了,万一将来大家都回京城,把你一个人撇在乡下吧。”李慧中自觉地看穿了妹妹的盘算,“算你还有点脑子。在这乡下地方,能找到什么好亲事?万一嫁个不入流的人家,要伺候公婆,辛苦不说,吃穿用度也抠抠搜搜,将来见了姐妹也低一头,何必要去受这个苦。” 她常在韦氏身边伺候,也帮忙管家,极其会算账,不像其它几个不沾俗物的姐妹,自然知道钱的重要性。 父亲虽然被贬谪,但也是亲王例,实封一千多户,所以他的吃穿用度,自然不是一般人可比。 她住在王府,吃穿用度都是父亲花钱。郡主封地上的两百户食邑,虽然因为年纪小不由她支配,但收益和进项,却都是在她自己账上的。 她每年看着那增长的数字,别提心里有多美了。 额滴,额滴,都是额滴。 所以在看到李珠玉谈恋爱时,她只觉得愚蠢。 嫁人有什么好? 韦鐬长得不错,但家里就不是个有钱的。 万一嫁人,丈夫还没有自己钱多,那岂不是还要自己拿郡主的食邑补贴夫家? 一想要动用自己的私房钱,她就觉得肉疼。 得多好看的男人才值得她花钱? 算了算了。 她都想好了,将来要找,就要找个封地比自己多的。 开过县男食邑三百户,县子五百户,她的夫婿起码要在这个以上。 符合的人家不少,但在这些人家中,还要选年轻的,长得不丑的,有才华的,人品没有太大问题的……如果真要那种人,何必选她? 她出身又不是顶好,长相也不是顶好,跟堂姊妹亲姊妹中也不拔尖。 所以与其想着天上掉下个好男人,不如老老实实赖在家里。 如果将来祖母死了,不管是父亲还是叔父上位,她的品级都能往上提一提,食邑也能再涨些。 到时候找个有钱的老男人,找不到的话,也可以买个道馆,在家带发修行做女观。 嗯,建道馆的钱也不能自己出,起码得让官方把房子给她建了。 不知道洛阳城哪里的香火旺,她的道馆……能不能香火收钱啊? “你算盘珠子倒是拨的响亮,”李明秀讽刺的说道,“就不怕拖来拖去成了老姑娘。” “皇帝的孙女不愁嫁,”李慧中不以为然,高高的昂起头,像只骄傲的小公鸡,“我是不想嫁,又不是嫁不出去。有人四十岁才嫁,不也能生个皇后女儿。” 这说的就是曾外祖母杨氏的旧事了。 她当年也是四十四岁,才由皇帝做媒,嫁给了武士彟,后生下武则天这个女儿。 李明秀被她怼的无话可说,怒气冲冲的走了。 “我看二妹妹这脾气,将来可有苦头吃。”李慧中大获全胜,心情极好,忍不住跟李仙姝多说了两句。 她之前可是一向看不上这个唯唯诺诺,不懂得表现,这家里没什么存在感的三妹了。 “大姐过奖了。”李仙姝小声的应了一声,然后弱弱的辩解,“二姐,二姐其实也挺好的。” “呵呵。”李慧中笑了两声,扬长而去。 李仙姝站在原地,轻轻的呼了口气。 说真话总是没有人相信。 她的确是对嫁人一事没有什么太多的想法,嫁也可,不嫁也可。 对父母的依恋有一点点水分,主要是家里孩子多,她又不是喜欢往前凑的,所以对父母也没那么熟。 她主要是舍不得仙蕙和裹儿两个妹妹。 这两年,她在教两个妹妹识字上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一心都扑在这个面前,觉得跟教书比起来,似乎其它事都变得索然无味了起来。 我要是嫁人了,我妹妹的学业中断了可怎么办啊。 ** 成亲这种事,对有些人来说是幸福的憧憬,对于有些人来说,就是羞辱了。 “公主,这是魏王殿下送来的礼物。”宫女战战兢兢的向太平公主禀报,头压得低低的,不敢去看太平的脸。 太平公主原本在笑着逗弄摇床上的孩子,听到这话,顿时冷下脸来,直接吩咐道,“丢出去。” “殿下,”她身边的亲信见状,又是害怕,又是担忧,最终还是鼓起勇气说道,“魏王如今在陛下面前正受宠,您这样怠慢,万一他在陛下面前进你的谗言呢。” “疏不间亲,我还怕了他不成!”太平愤愤的说道,但是手却已经握紧了。 自从母亲登基之后,就一直希望李武一体,不仅给哥哥和哥哥的子嗣们都赐姓了“武”,还试图让自己和武家联姻。 母亲的意志,是不可违逆的。 想了想她最后一眼看到薛绍的样子,想到被打了一百仗后,又活活饿死的丈夫,她闭了闭眼睛。 再次睁开时,目光便是一片清明。 母亲没有阻止她去看薛绍的死状,也没有阻止她为薛绍敛尸。 一千二百户的封赏,是补偿,是恩赐,更是警告。 不是母亲需要女儿,而是女儿需要母亲。 她和哥哥们若是不愿意,那自有人会出现,填补他们的空缺。 “吩咐他去偏殿候着吧。”太平站起身子,示意宫女们为她梳妆打扮。 母亲希望她与武家联姻的消息一传出来,武承嗣就跑的十分殷勤,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武承嗣是母亲哥哥武元爽的儿子。 她没有见过那名舅父,只知道当年他因为无礼于祖母,所以在母亲当了皇后之后,就找了个理由将其流放到振州,死在寓所。 武承嗣是在岭南长大的,原本该客死那里。但谁叫武敏之那家伙不成器,母亲在他死后,发现娘家实在无人可用,只能将他从岭南召了回来,继承外祖的爵位。 他比自己大十几岁,学识浅薄,相貌平平,至于气质……当真诠释了什么叫沐猴而冠。 有些人,就是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想到这个表哥日常看自己的眼神,她就觉得恶心。 真要嫁给这人,只怕她婚礼之上就能吐出来。 但是此人虽然无能,却十分善于拍马屁,日常恭维讨好母亲,十分得母亲的宠爱。 听说,他最近还意劝母亲立他为太子。 要不是今日不同往昔,她绝对会笑话他癞蛤蟆想吃什么天鹅肉,皇位也是他一个岭南流民能奢望的? 然而, 想到朝堂上的那群牛鬼蛇神,她长叹一声,连打扮的兴致都没有了。 走吧,还是先解决掉自己身上的危机再说。 第二十二章 最好的选择 “太平,”武承嗣殷勤的凑了上来,脸上满是堆笑,“姑母说你一个人寡居,怕你心情不好,让我多来陪你散散心。” 太平公主面无表情的看着这男人,一时不知道他是真傻还是装傻。 说他真傻吧,他懂得拿母亲来压自己。 一句姑母吩咐我过来,就足以让她不敢把他赶出去。 但他又是怎么好意思说出寡居二字的? 他难道不知道自己寡居是谁害的吗? 许是太平沉默的太久,武承嗣紧张了起来,又弱弱的叫了一声,“太平?” “多谢魏王费心,”太平公主斟酌了片刻后,客气而又疏离地说道,“我近日身体不适,不方便待客,您还是请回吧。” “这怎么能行呢。”武承嗣急了,有些乡音都跑了出来,“陛下欲为我俩赐婚,我们要多走动走动,到时候才显得亲热。” “赐婚?”太平一愣,等回头看向武承嗣时,目光变得锐利了起来,嘴上的笑容微微带了点讥讽,“你确定母亲说的是直接为你我赐婚,而不是其它?” 太平公主知道母亲早晚会为自己赐婚,赐婚对象也必定是武家人,但她没想到来的这么快,也没想到人选竟然是武承嗣。 “这,这……”武承嗣哑口无言。 “我可不是什么单纯无知的小姑娘,”太平笑了笑,看着对面窘迫到有点可怜的男人,“想要糊弄住我,魏王还得多费点心思呢。” ** 话是那么说,但是等到武承嗣走了之后,太平公主立刻赶往皇宫。 她在武承嗣面前气势汹汹,实际上心里却慌得很。 武承嗣此人胆小懦弱,除了溜须拍马之外什么也不会,他没那个胆子假传圣旨占自己便宜。 所以他既然说了,那表示母亲真的有把自己嫁给他的打算。 这门婚事虽然荒唐,但仔细想想,却极有可能。 旦虽然被立为了皇嗣,但是谁都知道,母亲有意用武家人换掉他。 只是母亲如今还没有决定用谁换,所以才暂且留着他占位置。 母亲心中的太子人选是谁? 按照现在的形势,多半是武三思或者是武承嗣。 那自己在这其中又扮演什么角色? ** 太平公主来的时间正好,皇帝刚处理完政事,正在休息,所以她很快就得到了召见。 “武承嗣去见了你?”武则天听到这个消息,稍微有些意外,但却也没有放在心上,“他倒是乖觉,我刚透露出点意思,他就去你门上献殷勤了。” “魏王一向机灵。”太平公主不走心的夸奖道,她拿不准母亲现在对这人是什么态度,所以附和了一句中庸的评价。 “嗯,可惜天资太差了些,也过于愚钝。”武则天摇摇头,然后看向太平公主,“我想给你挑选一门好亲事,你意下如何?” 太平公主的一颗心直往下沉,她感觉自己肚子里仿佛被灌了铅,坠着她一直沉向那看不见的深渊中。。 但她的面容上还是保持了平静,低头十分谦卑的说道,“但凭母亲做主。” “我的女儿,当然得拥有最好的一切。”武则天看着太平公主,淡淡的微笑道,“只做公主,有些委屈了……你觉得皇后如何?” “母亲!”太平公主有些震惊的抬头,看着武则天,却发现她没有一丝说笑的意思。 “我想在武承嗣和武三思中则一人为太子,把你嫁给他们中的一人,这样等我百年之后,不管谁继位,你都是皇后。”武则天轻轻的拍着女儿的背,“你会成为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 武则天说的很慈祥,一字一句,似乎都充满了对女儿的爱。 太平公主却只觉得毛骨悚然。 这是一份礼物吗? 不, 这是索命符! 如果母亲真的百年,武家人窃取了皇权,那自己作为李唐的公主,他们会如何对待自己? 李家的宗室已经被屠戮殆尽,自己的哥哥们一死,自己难道还能独善其身? 她不确定母亲是老了,晕了头,还是说……她其实根本不在乎这些? 她要李武联姻,自己就是个最贵重的砝码。 她用自己安武家人的心,安李家的人,安天下诸臣的心,却独独不安自己的心。 太平公主无意识的咬紧了牙关,四周变得很安静,似乎只有她的心跳声在砰砰的激动。 她不能答应这桩婚事。 一旦自己嫁给那两人中的任何一个,一旦他们成为太子,那他们肯定会疯狂的想办法杀掉自己的哥哥,让母亲的这个决定没有反悔的余地。 武三思和武承嗣两个人争宠,才是对自己兄妹三人最好的选择。 “怎么,你不愿意?”或许是太平公主发呆的时间太长了,武则天看着她,目光逐渐变得锐利起来。 被那道目光锁定,太平本能的感觉到脊背发凉,但她知道自己不能低头,更不能躲闪。 不能被看出心虚,不能被看出不情愿,更不能被看出有怨怼之情。 她几乎是本能的,就嘟起了嘴,做出不悦的小儿女姿态。 “母亲说什么呢,李武联姻乃是国策,女儿哪里会那么不懂事。”太平公主靠过去,抱着母亲的手臂撒娇,“但我讨厌丑人。” “丑?”武则天微微一愣,回过神来,脸上带了几丝淡淡的笑意,神情也柔和了起来。 “武承嗣和武三思的长相,的确配不上我儿。”武则天叹了口气,抚摸着女儿的秀发,两人之间温情脉脉的就如同普通的母女俩,“那你想要个什么样的?” “我想要个好看的。”太平公主仰起头,看着武则天,露出一个跟以前一样的,甜甜的,软软的,带着些天真,带着些骄纵的微笑。“母亲不如就像当年那样,办一场宴会,把武氏子弟都叫过来,让女儿从中选个最俊的。” 她对着母亲撒娇,仿佛当年那个十六岁的天真少女。 “也行。”武则天犹豫片刻就同意了。 她也不想这么快就换太子……她还没那么老,还没到着急确立继承人的时候。 本就多疑的她,同意了太平公主的缓兵之计。 她还是爱女儿的,只要太平不违逆她的决定,那么她不介意在小事上纵容女儿一些。 她看着仍然年轻貌美的女儿,难得起了慈母心肠,“你年纪正好,别总闷在屋子里,多出去走走。有什么想吃的,想玩的,都去尝尝……人生苦短,花儿一样的年纪” “是。”太平公主应声,笑容一如往昔,“我不会让母亲担忧的。” ** 太平公主是个懂事的孩子,她能这么多年作为父母最宠爱的小棉袄,跟自己懂事是分不开的。 她极懂得父母的眼色,知道哪些是叮嘱,哪些是警告。 所以回到公主府后,她就找来家令,安排了一系列的宴饮玩乐活动去“散心”。 她仍然是最受宠的公主,只要她愿意开宴会,洛阳城里多的是想要打破头挤进来的人。 ** “公主这是何意?” 武承嗣怒气冲冲的质问声从背后传来。 “我不中意你。”太平公主饶有兴致看着马球场中厮杀的两对,似乎注意力都被这个吸引住了。 “那可是圣上的意思!”武承嗣气急败坏的说道,“圣上曾经许诺过,要把你许配给我。” “可母亲现在又不愿意了啊?”太平公主转过身来,笑吟吟的看着他,笑容骄傲而又肆意,带着不加掩饰的轻蔑,“要不,你去当着母亲的面,质问她为何出尔反尔?” “你,”武承嗣看着太平公主这样子,就知道这桩婚事已经回天乏术了,内心又气又急,却毫无办法。 他并不垂涎美人,也不在乎什么公主,他所在乎的是,这桩婚事背后的意义。 难道自己在这场太子争夺战中,输给了武三思? “那你要嫁给武三思吗?”武承嗣几乎是本能的问道。 “武家又不是只有你们两个男人,”太平公主像是听到什么笑话似的,笑了起来。 武承嗣震惊的看着她,却见太平公主靠近,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我没有我自己以为的那样重要,但你们更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重要。” 武承嗣吃惊的张大了嘴,像一只愚蠢的青蛙。 这不像他所知道的太平公主。 世人所知道的太平,是一个被溺爱到愚蠢的近乎天真的女孩子。 她怎么可能懂政治上的事情! “我们都是可以被随意替换的棋子,但是在稀缺性上,很显然我要胜过你。”太平公主已经转回去,重新观看激烈的马球比赛了,“所以识趣点,给自己安排个体面的结局吧。” “我觉得生病,就是个不错的借口,你觉得呢?” 身后没有人说话,过了一会儿,她听到马鞭掷地的声音,和逐渐远去的脚步声。 解决了。 太平公主松了口气。 她看着场中激烈的马球比赛,看着那些不断向自己抛来媚眼的男人们,只觉得这一切荒谬而可笑。 但这就是她的生活,她得学着适应。 ** 她的确挑了个漂亮的花瓶,在武家的男人们选妃似的任她挑选时,她无师自通的懂得了父亲、哥哥们挑选妃子的逻辑。 漂亮,柔弱,无害。 漂亮可以娱己。 柔弱,就必须时刻依附着自己,与自己利益绝对一致。 无害,没有反抗的能力。 世界真是奇妙,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当他们站在同样的位置,拥有同样的权利时,他们竟然会如此自然的做出同样的选择。 她选了一个叫武攸暨的男人。 他是母亲外祖父的哥哥的孙子,一个如果不是母亲为了给武家多添点人口,压根儿不可能来到洛阳的人。 他不懂政治,也不懂宫廷,当他站在宴会中向母亲敬酒时,惴惴不安的像只跑错了田野的兔子。 当他因为不合格的礼仪导致哄堂大笑时,太平听到心底的那个声音在说,“就是他了”。 这个选择对自己很完美,但对他来说,却未免有些太残忍了。 因为在很久之后,自己才知道,他还有个青梅竹马的发妻。 她不知道他们恩爱不恩爱,她只知道,母亲用一杯毒酒解决了这个问题。 她很抱歉。 但仅此而已。 这天下谁还不是个可怜人。 第二十三章 仙蕙六岁了,也该有个男人了 “这日子没办法过了。”韦氏例行感叹道。 “孩子们又怎么了?”李显闻弦歌而知雅意的接话问道。 “能做什么,还不是裹儿。”韦氏气呼呼的跟李显抱怨道,“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竟然要去学打球。打球,打个屁咧,她还没有马蹄子高,也不怕被踩了。” 韦氏这半年来一直在忙闺女们的亲事,就对下面几个小的疏于管教了,没想到一转眼,李裹儿就给了她一个“惊喜”。 事情的开端,是她发现家里的油不够了,然后就是李慧中来告状,说发现李裹儿带着李仙蕙在偷油。再接着追查下去,就发现李裹儿是要带人“建马球场”,要用油泼地,说这样可以让马球场不扬尘。 对此,韦氏只想说,有其父亲必有其女。 李显就酷爱马球。 果然,李显听着这话,哈哈大笑了起来,“这丫头,就是比别人脑子灵活。” “这是脑子灵活的事情吗?”韦氏吐槽,“这是胆大妄为,无法无天。” “唉,小孩子有活力点是好事,谁还没个淘气的时候呢。”李显对于女儿们,总是很宽容,“也是她哥哥们没在,要不然就可以带着她去玩了。” 说起哥哥,韦氏脸上的笑容顿时黯淡了不少,”殿下,重润……重润还不能回来吗?” 李显和韦氏的长子,原名李重照,在武则天改名武曌之后,避祖母讳改名为李重润。 他是开耀二年生的人,当时李显还是太子。李重润在东宫出生之后,祖父高宗非常高兴,在他满月之日时,不仅大赦天下,还改年号为永淳。两个月大的时候就被立为了皇太孙,高宗甚至还想给他开府,被大臣劝阻,思考再三之后才放弃。 然而永淳二年,高宗病逝,李显继位不久后被废,作为继承人的他也受到了严密的监管。当时武则天为了安全其间,将他和李显分开囚禁,李显被送往方州时,他则被和李旦的儿子们一样,囚禁在了皇宫中。 当时韦氏还庆幸,儿子不必跟自己一起遭受流放路上的颠沛流离,但如今在房州安居下来后,她却越发的思念起孩子来。 听到韦氏的问话,李显摇了摇头,“母亲是不可能把他送来跟我们团聚的。” 他和韦氏一直没有其它的嫡子,所以对于武则天来说,那也未尝不是一个人质。 “我们走时他才两岁,还那么小。”韦氏说着说着,眼泪都快流下来了,“现在还不知道记不得我们。” “别想那么多。”李显有些笨拙的安慰道,“只要活着,应该……应该就能有相见的希望。” 韦氏见状,靠在了他的肩上,把脸埋在他怀里,偷偷掩饰住自己的眼泪。 为了岔开话题,李显想了想说道,“要不然,我们给裹儿请个老师吧。有先生教些礼仪,起码像些样子。” “请老师?”说到这个,韦氏立刻不困了,“得请个厉害的。你不知道,那个丫头现在可不成样子了,唉,但凡见个俊朗的男子都要搭几句话……这到底随了谁啊。” ** “小哥哥,你是哪里人啊?家有几亩田,兄弟姐妹几人?可曾有婚配否?”李裹儿站在树荫下,仰着一张白玉般的小脸,笑眯眯的跟站着的守卫答话。 “郡主,我现在正在当值呢,不能跟你聊天。”卫兵额头上满是大汗,不敢不回这个小郡主的话,但王妃又下令不许他们招惹郡主,这让他好生为难。 郡主从小人小鬼大,喜欢四处乱跑,王爷和王妃都管不住,何况他们这些当兵的。所以向来都是谁不小心捡到了她,就把她送回去。 郡主长得好看,小嘴又甜,这么机灵的小孩子,有谁不喜欢呢。 可惜啊,就是问的多了点。 问的也奇怪,多问他们的籍贯,家庭状况,以及个人爱好,对于刀枪剑戟这种东西很是感兴趣。 要是个小王爷,他们肯定乐意露两手,但一个小姑娘家,着实有些古怪了。 “那要不然我找下统领,让他把你调去保护我?”李裹儿爬上石头,捏了捏他发达的肌肉,笑脸满是笑意,但莫名的让人觉得怪怪的。 “不,不了……您都要走八个了,统领不会同意的。”卫兵有点心动,但是想到上司的训话,又打断了这个念头。 “唉,才八个。”李裹儿老气横秋的叹了一声气,然后看着那健硕的身材,在心里头想,“这是多么好的一块当兵的料子啊。”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前世的记忆也逐渐在模糊,她似乎真的变成了小孩子,连情绪都不太能自控。但是有些东西,却深刻的烙在了骨子里。 例如,兵权。 当他看到换防的侍卫时,她脑子里本能的就浮现出了这个词。 她所经历的和目睹的好些次政变,叛乱,最后决定胜负的,不是谁的道德更高,而是谁手中有军队。 当然,掀桌子的时机和扳手腕的胳膊粗细都很重要,但是没有军队,就没有上桌的本钱。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李裹儿觉得这是个机会,练兵从娃娃抓起嘛。 反正她十四岁才回长安,那会儿再找人已经晚了,但如果她能从房州带一些人去,那就容易多了。 但问题是,等实践起来,她才发现,好难啊! 先不说她被困在这里,见不到什么人, 就算她在看守他们的侍卫中挖墙脚,也没有人会把她的话当回事的。 于是她只能利用年纪和身份优势,逼迫人家陪自己聊天,然后从中选取她看中的。 目前来说,家贫,身份低微,没怎么读过书的府兵,是最好拉拢的。 她挖走的第一个叫胡三的年轻人,就是这种状况。 他家是府兵,早些年日子过的还不错,但因为朝廷屡次征战,府兵需要自己备马和军械粮草,就给家庭造成了沉重的负担。等他父亲、兄长相继战死,家中生计更是一落千丈。 打仗是打钱的。对于朝廷来说是的,对于小民来说更是。 没有钱置办好的装备,就很难在战场上活下来,更不用说建功立业,博取前途了。 府兵的战斗力弱,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听说朝廷还有一支军队跟他们不一样,由朝廷发粮饷,各个都是精锐,胡三很是羡慕。 然而他们是府兵,不能逃役,也不能随便加入其它的队伍。就算不在服役期,有大人物嫌弃他们打不了仗,把他们当家丁使唤,让他们去做看门的活计,他们也不能反抗。 据说,他家的一些世交,也就是世代当府兵的那些人,都有人宁愿举家逃亡,也不想再服兵役了。 他胆子小,家中又有寡母和寡嫂,只能乖乖出来服役。 来看守庐陵王这种没有危险的活,还是家里使了钱求来的。 李裹儿听了之后,大为震撼。 这是她两辈子都没有见过的人群。 她有过抓尽一座山的飞鸟织成的裙子,却不知道世界上有跟她同样年纪的小女孩,连一件蔽体的粗布破衣都没有,以至于不能出门,只能早晚躲在屋里。 她是半夜睡不着出来溜达,碰到了在角落里偷偷哭泣的胡三。当时胡三害怕极了,磕头磕到头都破了,求她恕罪,说家里还有人要养,求她饶命,她才知道另外一个奇妙的世界。 出于同情,她给了胡三一颗珍珠,胡三吓得没有敢拿,于是她就去找母亲,说她觉得胡三长得好看,要把他调到自己身边伺候。 大人真是很奇怪的生物。 她说她觉得胡三功夫不错,想让他给自己牵马,大人们觉得她在瞎胡闹。 当她真的开始瞎胡闹,躺在地上打滚,大哭,说胡三长得好看,她就是要他,她们就同意让他给她牵马了。 当然,李裹儿现在没有马,她还太小了,只有一头驴子。上面放了精致的小马鞍,胡三就每日牵着那头驴子,带着她东游西逛。 因为活动范围的变大,她能接触到更多的人,同时也能挖掘更多的故事了。 她喜欢跟人聊天,听那些士兵讲他们家乡的事情。 遇到想要的人,就先抢过来。 怎么用这些人,她还没想好。 但是囤货总是对的。 “郡主,你赶紧走吧。”那个卫兵被她摸的心里发毛,忍不住出声哀求,“等会儿将军来了,我又该挨骂了。” “无妨无妨,我要了八个,但我姐姐还没有呢。”正在苦恼自己最近挖了太多人,导致有些风头太盛的李裹儿忽然想到一个好主意,仙蕙不还没有侍卫嘛。 她已经六岁了,也该有几个男人了呢。 决定了,就是你。 李裹儿满意的拍拍他的背,“来,跟本郡主说说,你有什么特长啊?舞枪还是弄棒,给我耍一段?” “郡主,真的不行……” 李显站在远处,看着这一幕目瞪口呆。 瞧瞧他都看到了什么? 韦氏跟他说裹儿好色,他还当韦氏大惊小怪。一个小女孩儿,能懂什么色不色的。 但是他就站在这儿听了会儿,目睹了自己女儿调戏一个男人不说,竟然还打算给姐姐送男人? 第二十四章 你就是嫌我丑! 等李裹儿美滋滋的确定新的挖掘对象,准备第二天劝李仙蕙去跟韦氏要人后,才满意的离开。 只是没想到她绕了弯,就看到了躲在树后的老父亲。 “爹爹!”李裹儿一个飞扑,准确把自己投到父亲怀里。 好久没有见到爹爹了,一定是他自己寂寞,跑来跟自己玩举高高了。 李显照例接住女儿,带着女儿玩了一会儿举高高,这才心事重重的张口道,“裹儿啊。你这样不行。” 虽然年纪还小,大家不会想歪,但是等她年纪再大点,还这么对男人动手动脚,那传出去像什么话。 “什么?”李裹儿一脸懵懂的看着李显,那叫一个无辜。 “就是刚才,跟卫兵们说话。不能那样。”李显语重心长的说,“圣人云,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 “圣人是谁?我见过嘛?为什么他说话的话我就要听呀?”李裹儿很乖巧的反问。 “这个是出自于礼记里说的”李显下意识的说道,然后反应过来,“哦,我忘了,你没学过礼记……” 当年这孩子因为早慧生了一场大病,他怕孩子慧极易伤,所以特意不教导她诗书礼乐。 现在看起来,倒是有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孩子没学过,怎么能懂呢。 而且他们这里自成一体,有没有亲戚往来,也没有适龄的小男儿拜访,他想给女儿讲注意事项都讲不了。 李显一脸痛苦。 孩子好难教。 “这个,裹儿啊,你不能像刚才那样去找男人。”李显斟酌着措辞,想如何不伤害孩子,又把事情说明白。 但张口,似乎歧义更深了。 “那我去找女人?”李裹儿从善如流的反问。 “这……” 看着女儿纯洁无垢的眼神,李显觉得但凡自己想多一个字都显得大人的思想龌龊了! 肮脏! 这日子没法过了……他忍不住想起了韦氏挂在嘴边的那句话。 “为父要给你找个师父。”李显摸着李裹儿的发顶,一脸沉痛的仰天长叹。 ** 要给李裹儿找个师父,不是个容易的事情。 按照惯例,应该是选个名门大家的夫人才对。 例如殷履直之妻颜氏,她出身琅琊颜氏一族,颜延之、颜之推、颜师古等名士大儒都是她的祖先,所以颜氏在闺阁中,就以良好的学识和出众的风仪出名,精究国史,博通礼经,问无不知。 如果她来教导裹儿,裹儿应该就不会如今天这样粗俗了。 但是,他现在在房州,请不到这种人,也请不起。 房州本地的妇女……算了算了。 李显想了下常来拜访的几位夫人,那几位水平跟韦氏差不多,甚至还差一点,管家将将可以,教孩子就有点弱了。 要不然,找个男的也行。 李显下了狠心,第一反应就是把之前给他讲课的“老师”拉了过来。 “请问学士仙乡何处?”两人相处了五年,李显第一次客气的问出这句话。 那位弘文馆学士,刚来的一两年还在努力,想着要么调回京城,要么就抓住庐陵王的小辫子,搞个大新闻,平步青云。 但遗憾的是,他在这儿呆了五年,李显滑不留手,抓不到小辫子。京城血雨腥风,自己走门路的上官坟头草都一把了,进退无门之下明白自己算是李显的陪葬品之一了,彻底摆烂,整个人是失去灵魂一样,和李显互相把对方当透明人,照本宣科的念书,下课就走人。 如今忽然在非上课时间被李显叫来,他还颇为意外。 不过意外归意外,他整个人还是散发着一种生无可恋的咸鱼气息,摆着一副死鱼眼回答,“赵郡。” “啊,原来先生也姓李啊。”李显干笑,“还是同姓。” “呵呵。”李士子没有灵魂的陪笑了两声,然后看向李显“庐陵王召在下来,有何吩咐?” 两个相处五年,谁都没有多看谁一眼。如今莫名其妙攀交情,肯定是非奸即盗。 “倒也不是吩咐,就是那个,这个,小女顽劣,呃,不读书无以知礼,所以想请先生为小女开蒙。”李显干笑着说道,心想或许晚了点,但万一死马能当活马医呢? 李显看着对面的人,听了这个要求,睁大了眼睛,迟迟没有回答,心想这怎么了?应不应一句话的事儿嘛?怎么要这么长时间。 就在他想,是不是跟这位李学士说,让他回去好好考虑,明天再给自己答复时,李学士忽然动了。 “开蒙!我!一个堂堂五品的弘文馆学士,去给一个幼童开蒙。”李学士啪的一手撑桌子,直接跪坐了起来,身体向前倾,唾沫星子都要溅在李显脸上了,“殿下若要羞辱我,一句话,我直接从这高台上跳下去便是,不必如此大费周折。” “不,不,不,”李显这人气的直接就要往外冲,顾不得其它,赶紧一把上前抱住了他,“先生莫气莫气,不同意就罢了,我不逼你,不逼你。” “放开我!啊啊啊,今天我非要血溅五步,以死明志不可!” “先生不要激动,不要激动!” 李学士虽然是个书生,瘦的跟麻杆似的,但如今气血上头,也挣扎的厉害。李显比他雄壮点,差点都没有按住他。 两个人一个扑腾,一个按住,不知不觉的就倒在了地上,发出很大的声响。 就在李显想着怎么按住这人,不要让这书房出人命时,忽然门口响起一个清脆的女童声音,“爹爹,你们在干什么啊?” 李显回过头,看到李裹儿拉着李仙蕙站在门口,她用小手蒙着眼睛,一副不敢看的样子,但是那手指缝大的,一点都遮不住她咕噜噜乱转的眼睛。 “爹爹,羞羞。”李仙蕙大声的说道。 “姐姐,你不要这么说。娘说了,好孩子要学会装傻。”李裹儿大声的说道,“爹爹,你们放心,我不会跟娘说的。” “昂!我们什么都没看到。”李仙蕙用妹妹同款偷窥姿势,元气满满的回答道。 “不是,我,”李显回头,这才发现自己和李学士两个人都挣扎的衣衫凌乱,尤其是李学士还被他压在身下,箍住了腰。 李显觉得心累。 这熊孩子,为什么在不该懂的事情上,懂得特别多呢。 “你们误会了,爹是在问李学士,能不能教你们两个识字。”李显松开了抱住李学士腰的手,无力的解释道,“李学士是弘文馆学士,秀才出身,非常有学识。” “识字的话,爹爹不就可以了。”李仙蕙看着场中的一切,表示迷惑,“为什么爹爹要用这个姿势问李学士呢?” 我要教你们识字读书,那我还怎么听曲看戏啊。李显感到心累,“不是姿势的问题。” “那也不要,”李裹儿看了下李学士姿色平平的脸,“他长得好丑,我不要他教。” “裹儿,不可以貌取人。”李显习惯性的训了女儿一句,但是下一刻,他就觉得自己被人抓住了手。 李显回头,看到李学士已经是泪流满面了,“你也觉得我丑?” “这不是丑不丑的问题。”李显觉得自己浑身是嘴都说不清了,“我很认可先生的才学。” “胡说!我给你讲了五年学,你连正眼都没看过我一下。”李学士情绪激动。 “我不看你不是因为你丑,就算你貌若潘安,我也不会看你。不是,这不是长相的问题……”李显无语,这是样貌的问题么,这是因为他讲的东西他十岁就学过了啊。 又没有考核压力,谁耐烦一遍遍读四书五经呢。 “你就是嫌我丑!”李学士放声大哭了起来,“你连敷衍都不愿意敷衍我一下。” “不是,这个,”李显无语,“男人需要那么在乎自己外貌嘛?” “谁愿意有左思之貌啊!”李学士抽抽噎噎的说道,他一个读书人,很是羡慕魏晋先贤,所以在仪态上非常注意,不仅衣服配饰无一不精,连熏香也时时更换,哪里想到会被一个小孩子会心一击。 他总算知道自己为什么仕途不畅了! 原来因为自己丑! “先生和爹爹慢慢说话吧,我和姐姐去别处玩了。”李裹儿扯了扯李仙蕙,给了父亲一个眼神,“放心,我会让周围人退下,也不会告诉母亲的。你和先生慢慢聊。” “慢慢聊。”李仙蕙完全不懂得发生了什么,但这不妨碍她跟着傻乐。 看着两个小孩儿一碰一跳的跑远,李显仿佛听到自己清誉嘎嘣脆碎掉的声音。 “不要乱来,我,我不喜欢男人啊!”李显对女儿远去的声音发出了哀嚎,他伸出手,“你们听我解释。” 他最终没有跟上去,因为这会儿换着李学士拉住了他的手。, “嘤嘤嘤,我哪里丑了!我才二十七,尚未娶亲,她怎么能说我丑!”李学士哭的鼻涕都出来了,“殿下,你说我哪里丑了! “先生不丑,不丑。”李显被缠的没办法,看着李裹儿已经跑远了,只能耐着性子安慰被扎了心的李学士,“在孤心中,先生甚美。甚美!” 第二十五章 我想要这个 “爹爹,这样真的没有问题吗?”当李裹儿被李显抱着走在熙熙攘攘的闹市时,她还有种不真切感。 她发现自己是有点叶公好龙了。 她一直闹着想要来民间看一一看,她也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准备,但等真的身临其境时,却感觉到害怕。 人太多了。 仔细想想,好像她两世都没有在民间行走过。 上一世,十四岁前幽禁在房州,十四岁之后去了长安,自有御道通行,所到之处无不俯首行礼,她甚至连那些普通老百姓的脸都没有见过几回。 如今走在与平民只隔了不到一丈远,她这感觉到害怕。 万一有人突起行刺,都没有挪腾的空间。 “没问题。”李显抱着她拍了拍背,只当她在怕生,笑着说道,“孙将军他们都在后面跟着呢。” 今天他带女儿出来,是去挑马的。 原因说来话长,大约就是被李学士给吓到了,所以躲一躲人。 正好李裹儿搜罗了一帮人,号称要“打马球”,他见状自然要替女儿谋划一番,呃,顺便也过过自己的瘾。 他之前做出“沉迷酒色”之态,多停留在歌舞上。 但刷了这么多年,这方面的经验差不多都刷满了,这会儿就想换个玩法了。 打猎,或者马球,都是不错的消遣。 房州附近有山,但是打猎的话,要侍卫,要弓箭,要猎狗,都是容易让母亲神经敏感的地方,所以综合考虑,他觉得还是以女儿的名义,把马球队建立起来的好。 要打马球,自然是需要马了。 先前房州令曾经让人送去过一批,但他不太满意,只挑了三匹。这次听说有新的马送过来,便迫不及待的想要自己去挑。 刚好出门时李裹儿抱大腿闹着要同去,他就索性把孩子抱着了。 如今看起来,这小家伙虽然天不怕地不怕,但毕竟是个孩子,到了陌生的地方,还是畏惧的。 ** 李显这次出门只是穿了便装,带着一群护卫,看上去跟普通的富户没什么区别。所以街上的人虽然看到这么一大队人马,有些好奇的窃窃私语,但也没有特别躲避。 跟他们往常出门,满街跪拜,无一人敢抬头的氛围截然不同。 很显然,她老爹自己也是喜欢逛街的。 李裹儿趴在父亲怀中,将脸埋在父亲肩头,一双大眼睛却在滴溜溜的打量着街上的人。 房州不是什么有名的城市,但街道并不凋敝,甚至还有些繁华。 街上百姓来来往往,神色悠闲,脸颊有肉,衣服也没有太多的补丁,与她安史之乱后见到的那些面色蜡黄,骨瘦如柴,衣不蔽体的百姓,截然不同。 “怎么,裹儿也想要?”李裹儿正在脑子里比较着两者的差别,心里大骂李三郎不当人子时,忽然听到耳边有人问话。 她这才发现,父亲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了脚步,站在一个卖小孩儿玩具的摊贩前,指着一个风车问她。 “刚才看你一直在盯着这个,是不是也想要了啊。”李显笑嘻嘻的说道,“想要了不用不好意思,跟爹爹说就是。” 李裹儿有些无语的看着李显饶有兴致的拨弄着摊贩上的东西,显然非常有兴趣。 民间的东西,多是竹、木、纸做的,像是风车,纸鸢什么都粗糙的很,她见惯了金银玉器的玩具,并不是很感兴趣,但是她爹明显不。 李显把女儿放下,自己趴在摊子上,把所有东西都玩了一遍,对弹弓小水车陀螺之类的东西都玩了一遍,然后让人打包。 站在旁边的李裹儿,满脸包容的看着自己的老爹玩耍,这时听到自己旁边传来一个小小的声音,“你爹爹对你真好。” 李裹儿抬头,发现是摊子旁边原本就站着的一个小女孩儿。 她年纪跟李裹儿差不多大,也是六七岁的样子,穿得虽然是打补丁的布衣,但是很干净,小脸也肉乎乎的,显然是小康之家的女孩儿。 她爹是个年轻的文弱书生,父女俩本来就在摊子旁边挑东西,李显忽然带人过来,他们走也来不及,又不敢跟李显一起站着,于是躲在了摊子旁边,跟摊主一样,可怜巴巴的被一群侍卫看着。 大人看得懂来人身份不简单,都知道不要多事,压根儿不敢开腔,小孩子却不懂这些。 那小姑娘看李裹儿跟家里的妹妹相仿,她性格又是个活泼的,当下就张口攀谈。 她自以为声音小小,实际上所有人都听到了。年轻的父亲吓得一下子捂住了她的嘴,紧张而又害怕的对李显等人欠身。 李显倒是无所谓,他蛮有兴趣的站在那里,看着女儿的反应。 李裹儿也在打量着小姑娘,她看小女儿长得挺可爱的,便点点头,然后摇摇头说道,“不,他对我不好。” “嗯?”小女孩儿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李显却是好奇,笑着问李裹儿,“爹爹对你怎么不好?” “我不要那些小玩意儿,”李裹儿脑中展开一个大胆的想法,她当下指着小姑娘,对李显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爹爹要是对我好,就把她买下来送给我。” 在场众人中,除了不懂事的小女孩儿,其它人脸色皆是一变。 小女孩儿的父亲,更是普通一声跪下叩首,“贵人饶命!” ** “裹儿啊,你想要小伙伴,不是这么要的。”坐在房县县令的衙内,李显语重心长的给女儿解释,同时更加深刻的感觉到孩子不好教。 他女儿在抢完男人之后,开启了当街强抢民女的模式。 这成长速度,真是让他害怕。 “哦。”李裹儿喝着蜜水,一副乖巧的样子。 反正目的已经达到,被念叨下也无妨。 她其实也是在刚才看到同龄人的时候,才想起一个困扰自己的大问题——人才! 她之前按照惯性思维,一直觉得以后等她掌权,没有人辅佐自己,就抓那些当世大才来,让他们做自己的幕僚。 至于他们如果不从怎么办? 杀呗。 看看她奶奶的做法。 天下有才学的人那么多,多杀几个,剩下的人怕了,也就能为自己用了。 所以,能不能为自己所用不重要,找到大才才重要。 但是,李学士的出现,颠覆了她的想法。 她发现文人的毛病很多,例如气节,就是个很让人头疼的东西。 在她看来,李学士不算什么大才,起码他就不像姚崇宋璟那样有名,也不如李杜王骆那样有才华,所以自己如果愿意用了他那种人,是给他脸。 但是李学士却觉得是耻辱,甚至是想要撞柱自尽。 ? 李裹儿不明白,但却又隐隐觉得,这事提前发生是个好事。 如今她父亲只是个被囚禁的王,这些人还敢说出自己真正的想法。 等他们回了长安,爹爹做了皇帝,自己做了公主之后,还有谁敢在自己面前这么做? 到时候那些人会不会拿着自己给的高官厚禄,背地里却看不起自己,认为侍奉自己是件耻辱的事情? 她想起来,她其实遇到过这种人的。 她遇到过很多很多向自己投谒的人,但那些人不管她怎么挽留,最后都流向了哥哥、父亲那里。 甚至,流向了李隆基那里。 因为他们是男人。 他们觉得,只有在男人那里才可以施展抱负。 在自己这里,只要忽悠敷衍一下就行。 反正她蠢笨,看不出来的。 最惨的是,她是真的蠢笨,真的看不出来。 所以当她发现这点时,她的心情很低落。她知道将来或许变聪明一点,会好一些,但好的有限。 人们的观念,总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发生转变,可她却没有那么多时间等待。 动作慢了,她会死,她全家人都会死。 那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快点找到忠于自己的人呢? 当那个小女孩儿找她搭话时,李裹儿忽然悟了——她并不是一个人。 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跟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同龄女孩子。 人是可以长大的。 人才是可以被培养出来的。 大才不行,小才也可以。 所以她当下就决定,这个女孩儿她要了。 不仅这一个,她还预备比照哥哥们挑选伴读的标准,求父亲帮她挑一些出身平民的良家女做伴读。 之所以选平民,而非贵族之家,只因为这些女孩子没有家族,没有依靠,原本也没有读书的机会的。所以一旦她们开智,将来有了权力,她们不会考虑家族立场,而只会依附自己。 就像是奶奶,母亲和自己当年都会选择上官婉儿一样。 比她有才学的女人不是没有,但她们都有家族、丈夫和儿子。 只有她是孤臣。 奶奶有一个上官婉儿。 她努努力,哪怕没有上官婉儿那种天才,那多几个脑子机灵的也行吧。 质量不够,数量来凑。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嘛。 她找一堆女孩子来陪读,让她们跟自己学一样的东西,读一样的书,这番播种,她就不信十年后选不出几个能用的人。 女人并不比男人笨。 因为现在上面那个坐着的,已经说明了女人和男人一样,也有头脑,有眼光,有谋略。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偷偷笑了起来。 男人瞧不起女人也有好处。 例如现在,李裹儿就发现,奶奶在防备着父亲和哥哥,但是却没有管自己。 她只是个五岁的小女孩儿,单纯又无辜,整天疯跑胡闹,她能掀起什么风浪呢? 上辈子的自己实在是太浅薄了,无比喜欢炫耀,特别想让人知道自己拥有什么,却不明白,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 第二十六章 乞丐 李裹儿最后还是带走了那个小女孩儿。 虽然她家里人极不情愿,但是县令发了话,又是去给贵人做伴读这种极其体面的事情,所以说清事情之后,拒绝也就不是很用力了。 只是他们压根儿没想到,李裹儿根本没打算把人送回来。 不过李裹儿自己的老师还没找到,学还没开始上,所以这个叫华英英的小女孩儿,目前还只是“陪玩”。 “县令家可真大。”华英英性格十分大大咧咧,只是最初害怕了一下下之后,就又变成小嘴叭叭叭的了。 李显被县令陪同去挑马了。 因为担心女儿再要什么天方夜谭的东西,所以特意没有带李裹儿,只把她放在县衙里,让几个丫鬟和新上任的“伴读”陪着玩。于是两个小姑娘现在就在县令家的后花园玩。 “我家更大。”李裹儿倒是没有嘲笑华英英。 毕竟没有见过市面的人多了去了,她挨个嘲笑累不累。 何况这个还是她未来的下属。 “啊,有多大?”华英英听完,立刻追问。 “你到时候去了就知道了。”李裹儿没有兴趣给小孩子描绘宫殿,再说她也不擅长,所以一句话敷衍过去,然后转为询问华英英,“你平常上街多吗?能不能给我讲讲街上的事情。” 她刚才害怕,没有多看。这会儿反正是哄孩子玩儿,也打发打发时间。 “多。我可喜欢上街了,经常让我丫鬟或者是我爹抱我出来。”说道这个,华英英眉飞色舞起来。 她六岁,比李裹儿稍微大点,但已经能够记得一些事情,尤其是她感兴趣的事情。她乐此不疲的给李裹儿讲述街上的热闹。 看来是比寒门还寒门的人家。李裹儿在心里下了判断。 因为稍微有点家世的人家,是不会随便把孩子抱出来玩的,“规矩”也更齐整点。 根据华英英的讲述,李裹儿也逐渐勾勒出她的家庭环境,比较富裕的农户,祖辈很是擅长种田,有佃农,但是不多。这一代还是为了她父亲求学方便,所以才搬到城里居住,祖父母和姑姑们都喜欢逛街,她作为最受宠的小女孩儿,也经常被抱出来,这才养成了爽朗的个性。 华英英是个话痨,很少有人会让她说话,所以她说的很起劲儿。 “乞丐?你说街上有乞丐?”李裹儿敏锐的抓住这个关键词。 “对啊。”华英英点点头,“每次丫鬟抱我出来玩,祖母都要叮嘱她们看好了,切莫让乞丐拍花子的拐了去。” 她不太懂得这些词的意思,但家里人说的多了,她也就鹦鹉学舌的学了出来。 李裹儿若有所思。 说起来可笑,上辈子她其实没有见过乞丐。 因为她是贵人,所到之处都提前有人净街,所以那些人根本到不了她跟前。 她还是后来鬼魂时,看到大街上的饿殍满地,这才知道什么叫乞丐。 怎么如此盛世,还有乞丐? 就在她思考时,华英英忽然拉了她一把,然后指着墙角说,“看,乞丐。” 两人正在府衙的后花园玩耍。 因为府衙后门是一条小巷,人家也不多,极是清净,又有卫兵守着,所以后门并没有关,她们从这里可以看到门外的景象。 华英英指的,就是门外不远处一个坐着晒太阳的老乞丐。 李裹儿还是第一次见到活的,很是好奇,两个人不由得走近了点,在守卫们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偷偷观察着“新奇”物件。 “他还活着吗?”李裹儿蹲了好久,发现那老乞丐靠着墙,一动也不动,忍不住发问。 “活着呢。”华英英很是确定的说道,“我之前在路上遇到过他,也是坐了好久好久,都一动不动的。” “那他是哪儿来的?” “不知道……难道乞丐不是乞丐的娘亲生的嘛?” “不是,乞丐……乞丐是因为当地官员不行,才会出现的吧。” 两个小家伙鸡同鸭讲,守着后门的守卫听到牵扯到自己上官,终于忍不住出声,“小娘子,你可不要信那些胡话。咱们府君很是勤勉,县城里不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也是各个丰衣足食。那乞丐根本不是我们房县人!” “哇,你也认得他?”李裹儿好奇的抬起了头。 那守卫原本被叮嘱不许乱说话,但这会儿看李裹儿挺好说话的,他开了这头也没察觉到什么不对,于是就接着说下去了,“对啊,咱们县乞丐少,这是个文疯子,还有两个武疯子,一个小疯子,都是外来的,没有户籍,这才做了乞丐。” “文疯子?”李裹儿看着那一动不动的乞丐,觉得这名字有意思。 “他识字。”守卫压低了声音,“之前有人看到他在城门口,帮人看告示换吃的,很显然是读过书的。因此有人劝他,说既然识得字,不如找点正经营生,帮人念信写信都是极好的……之前城西胡寡妇还想要招他入赘咧。只可惜不管旁人怎么说,他都不吭声,帮人念告示也只要食物不要钱,白天都就在城里四处晃悠……所以大家才叫他文疯子。” “竟然识字,那很了不得啊。”李裹儿感叹道。“这年头识字的人可不多,若是有心向上,不至于要做乞丐。” “可不是,他也不爱说话,大家伙儿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人,所以都猜测,多半是家里遭了难,没有了奔头吧。” 哀莫大于心死,一个人若自己不想活了,那谁也没办法让他站起来。 李裹儿点点头,她是第一次见到乞丐,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也许是错觉,也许是守卫的话,总让她觉得此人看上去气度不凡,的确跟一般的俗人不同。 他们一个正说着话,忽然听到门口有喧哗声,还有李显的笑声,李裹儿便知道是父亲相马回来了,忙停止了跟人闲话。 果然,李显很快出现她的视野中,只见他满脸带笑,显然对新的一批马很满意。 “爹爹。”李裹儿伸出手,乳燕投林的跑过去,李显弯腰一把抱住了她,然后将她抱在了怀里,“等急了吧。今天那几匹马真不错,改天爹爹教你骑马。” 李裹儿趴在李显肩头,刚到对准了后门口。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感觉一直没动作的老乞丐坐直了身子,往这里看了一眼。 李裹儿觉得很怪异,她伸手拍了拍李显,“爹爹。” “怎么了?”李显以为女儿要玩飞飞,正想要举起手,却被李裹儿制止了。她伸出小手指着外面对李显说,“爹爹,乞丐。” “哦,乞丐啊。”李显抬头看了一眼外面缩成一团的乞丐,没太在意,“城里都有这种人,裹儿下次见了要躲远点,免得被人偷了。” “可他好可怜。”李裹儿看到那乞丐飞快的低下头,蜷缩成一团,心中的狐疑更深。 她想了想,装着一副单纯的样子对李显说道,“爹爹你身上有没有钱,我想给他一点钱。” “你还真是个心善的。”李显笑了笑,倒也没有阻止,回头吩咐人,“去给那个乞丐一点儿钱,天冷了,让他买件冬衣。” 李显身上自然是没有钱,可他周围向来不缺付钱的人。 “卑职这就安排人去办。”旁边的县令点头应道,正准备吩咐人去,却被李裹儿打断,“不嘛不嘛,这是我要的,干嘛要他去送。” “我要亲自给!” 她把亲自两个字咬的很重。 “这,”李显有些犹豫,岔开话题,“乞丐有什么好看的,爹爹带你去看大马好不好?” 乞丐这种脏东西,显然不是他乐意让女儿看到的。 “不嘛不嘛。”李裹儿开始大闹。 李显被她缠的没有办法,只能点头同意,“好好好,那要爹爹抱着你才能去。” 反正他身边跟着一堆侍卫,就算是刺客也不怕。 “好。”这本来就是李裹儿的目的,她自然满口答应。 李裹儿拿了钱袋,李显抱着她,带着侍从出了后门,朝着乞丐走去。 那乞丐原本没意识到他们是奔着他去的,还坐在那里发呆,直到李显停在了他面前时,他才忽然身子一震。 他抬头看了李显一眼之后,迅速的低下去,身子团成了一团,一副被他们一群人吓坏了的样子。 “别怕,我不是坏人。”李显温和的说道,侧着身子,让李裹儿将一串钱扔在了他破碗里,“天冷了,买件冬衣御寒吧。” “谢,……多谢贵人……”乞丐结结巴巴的说道,手上收了钱,却并没有缩回去。。 他的声音呕哑嘈杂,仿佛受过伤,听不出年龄。 就在李裹儿全神贯注的观察着这个老乞丐,想看看他有没有什么异常反应时,她却听到父亲的呼吸忽然急促起来。 李裹儿抬头,虽然李显表现得很镇定,但是抱着她微微收紧的手,和忽然变得急促的呼吸,都在说明一件事。 父亲认识他! “爹爹。”李裹儿叫了一声父亲。 “嗯,那个,既然看过了乞丐,是不是该回家了。”李显有些魂不守舍的抱直了她,敷衍的拍了拍她,若无其事的笑着说道。 “嗯。”李裹儿看了一眼那个乞丐,知道这里面必然有问题。 但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 第二十七章 故人 “爹爹认识那个人?”等回到车上,只有父女俩在的时候,李裹儿才张口询问。 “哪个人?”李显显然还处于震惊中,并没有回过神来,反问了一句后才恍然大悟道,“哦,你说那个乞丐?” “对啊对啊。”李裹儿满眼期待的看着父亲,“刚才父亲看他的眼神,跟看别人不太一样。” “有那么明显吗?”李显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 “不明显,别人都看不出来,只有我跟爹爹最亲,才能发现。”李裹儿笑着说道,偷偷的捧了一把自己,“他们都不像我这样关心爹爹。” “呵呵,他们是外人,自然不一样。”李显摸了摸李裹儿的头,若有所思的说道,“我也不确定,或许是看错人了吧……我听说那人,很多年前就死在了交趾。” 交趾? 李裹儿自然是知道这个名字的,在大唐的最南边,就算是流放,也是顶顶糟糕的地方了。 但身为小孩子的她,自然是不该知道的。 所以听到这个名字后,她只是继续萌萌哒的看着父亲,期待父亲说下去。 “说起来,还是无妄之灾……我说在他死了很多年之后,才知道他死亡的消息的。当时觉得非常可惜,以及后悔。”李显抱着女儿,思绪仿佛飘到了很多年前的那个午后,“他是个真正的天才,六岁能文,九岁做注,十六岁科式及第,成为了六哥府里的文学。原本有着大好大前途,却因为我们兄弟的游戏,本连累贬谪,一降再降……听说他死时,才二十七岁。” 李显的声音,充满了唏嘘,李裹儿却听的一头雾水,“是谁?” “三尺微命,一介书生。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李显苦笑了一下,摸了摸女儿的额头,“一个叫王子安的读书人。” 李裹儿呆在了原地。 她认识的读书人不多,但这个……还真算一个。 “和骆宾王齐名的那个王勃?” “连你也知道他的名字啊。”李显笑了笑,然后看着远方回忆道,“是啊。那年我十岁,六哥十一,他十六,刚刚当上朝散郎,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他在沛王府做修撰,六哥很欣赏他的文采,走哪儿都把他带着。我很不服气,有天我们斗鸡玩,我就跟皇兄说,如果我赢了,就把王子安给我吧。” “他那样的人物,自然说人人都想要的。”李裹儿代入自己想了想,年少又才华横溢的少年天才,谁不想收入囊中。 “是啊。”想到那时天真无忧的岁月,李显也忍不住带了点微笑,“六哥一向大方,我要什么都肯给,但是这个却不愿意。最后就说,那让他做一篇文给我吧。” “本来王子安是想写诗词的,但我们都觉得没什么意思。况且诗词这种事,及其容易作弊……你不知道,有些人诗词做的普通,便在家里请了人,做了好多应制诗,等要用的时候,找出一篇差不离的改改便是,有些竟然还挺不错……大家起哄说,诗人人都做得,所以不算数,得做文才是,还得是偏门的,冷门的,寻常绝对不会做的。” “我当时在学文,机灵一动,边说要不然写一篇檄文吧。这个做的少,事先肯定没有准备,得临时落笔。况且得写斗鸡的檄文,我保准翻遍前人文章,都没有这种的。” “六哥一听,也觉得妙,于是就同意了。” “他本不愿意,但是毕竟年轻,架不住大家起哄,怀疑他的才学是假的,于是便写了……果然是落笔有神,满纸烟霞……我先前读书,听人说七步成诗,只觉得是夸张杜撰。等见了他写文,才晓得世间有人,真的是满腹锦绣。” “但可惜,那篇文章,却为他引来了灾难。” “六哥把文章呈给父亲时,只是为了展示王子安的才华。他向来喜爱文学,看到好文章,怎么能不分享呢。但我们谁都没有料到,父亲会生气。” “父亲是个好脾气的人,对我们兄弟,尤其是和蔼。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父亲生气,”李显闭上了眼睛,“我们都吓坏了,没有人敢辩驳。王子安就因为这个,被贬出了长安。” 李裹儿吃惊,她只知道王勃有名,也在后世看过他的文章,惋惜过这个天才的过早离世,却不知道他和自己的父亲还有这种渊源。 “那篇文章写了什么不好听的话吗?”李裹儿只能如此猜测。 “跟文章本身无关,跟文章的类型有关。”李显叹了口气说道,“檄文是用于批判,声讨的文章,所以在日常中极其少用。父亲认为,他身为博士,遇到我们兄弟二人相争,应该起到规劝的作用,而不是邀宠媚上,写檄文替六哥张目,挑拨我们兄弟感情。” “那时的我们,只觉得父亲是小题大作。而且这脾气发的莫名其妙。但是等我长大,才明白了父亲的苦心。” “父亲在害怕。” “他见过兄弟相残,知道这会有怎么样可怕的后果,所以对类似的事情,再谨慎都不为过。” “况且作为父亲,他见到教坏自己儿子的人,自然无法忍受。” “在这个时候,越有才华的人,危害越大。” “王子安就这样离开了朝廷。” “初时,六哥还记着他,还说等我们长大,可以找个理由再把他召回京城来。但可惜的是,后来谁都没有想到会发生那么多事。我们自己都自身难保了,何况他人。” “等我再听到他的名字时,才知道他已经死了。” ”他是在看望父亲回来的路上死的,有人说他是落水,惊惧而亡。有人说他是见到父亲落魄,羞愧难耐,自尽而亡。” “我不信他是个胆小,会惊悸而亡的人。”李显幽幽的说道,“但是,我又不愿意相信……他是自尽。” “他是个孝顺的人,与父亲的感情极好。他说过,他小时候被人称为王家宝树……结果长大后,却连累父亲被贬到交趾为县令……” “没有人知道他最后的下场,或许,他也不愿意别人记住他。” “他已经死了那么多年,父亲你还能认得他?”李裹儿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人的样貌会变,但眼睛不会变。”李显苦笑着说道,“他的贬谪,第一次让我见识到了帝王的威严,我才意识到我的父亲除了是慈父之外,还是一个可以轻易决定别人生死的皇帝。他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身份,明白了我随意的一个举动,都可以被人解读出无数的深意。他甚至让我有点害怕这个世界……所以我一直记得他。” “我永远记得最后一次见到他时,那双哀伤的眼睛。” “所以,刚才跟那个人打照面时,我下意识的以为当年的人活过来了。” “不过,”李显想了想,摇摇头说道,“不过我也不确定。毕竟已经过去了十几年,死去的人,又怎么会再出现在人间呢。” “但是,” “像,太像了……” 就在李显还在反复纠结的自言自语中,李裹儿却已经迫不及待的出声,吩咐外面的人,“回车,回车!我有东西忘记拿了。” “裹儿,你什么东西忘记了?”李显有些吃惊。 “爹爹,我想要他。”李裹儿抓着李显的手,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亮,“我想要这个人。” 第二十八章 抓人 一般人遇到贤人会怎么办? 三顾茅庐是基本操作。 就算是丐版的方式,也应该正衣冠,备礼物,上门拜访,相谈甚欢之后再请人做官。 但李裹儿不同啊。 她可是上辈子经历过人才荒的。 想她爹继位之后,开府七公主就不说了,除了李奴奴,其它六个都不是安分的。再加上新封的一堆亲王郡王,毫无根基缺乏家臣的爆发户不要太多。 毕竟有才华的士子,就跟府里的花瓶一样,那是可以多,但是绝对不能少的。 于是长安城附近,但凡有点名声的人,都被她们“骚扰”过。 是的了,是骚扰。 毕竟你好好的在家里读书,早上来一波人,中午来一波人,下午来一波人,全部要招揽你做官。招揽的东主,一个比一个不学无术,不是奸佞就是幸臣,却偏偏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利。你同意他们的要求去做官,可能将来连累全家。你要是敢拒绝,当下就连累全家。 所以既不能答应,又要拒绝的委婉,每天迎来送往疲于奔命,这不是骚扰是什么。 据说一时间不少人都跑到外地游学,或者是去寺庙“隐居”。 在这波不学无术的东主里,李裹儿差不多是最不学无术的那个。 她在名声,年纪,地位性别上面,都没有特别突出的,正经手段是招揽不到人才的。 许多人在她的家令拜访时,说什么“一心求学,无心仕途,只想逍遥田野”,然后三个月后就会出现在太平公主或者是李隆基的宴会上。 良禽择木而栖。 读书人精似鬼哟。 所以李裹儿后来就悟了。 有看中的,甭管是真是假,抢了再说。 反正在不讲理方面,她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先圈下来,再慢慢收服,读书人的身段是可硬可软的,反正只要功夫深,总能捞上几个。比什么都无的好。 她就是靠这种快稳狠准的手段,勉强给自己凑了一套可以拿出手的班底。 至于什么“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事情,她不在乎。 反正她只要这些人的身(写诗作赋),压根儿不在乎他们的心在哪处。 如今在房州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出现了疑似大才。父亲还在伤春悲秋的感怀中,李裹儿却已经是两眼冒光了。 管他是真是假,抓了再说啊。 那人只是个居无定所的乞丐,这一次遇到是运气好,下次再碰到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所以李裹儿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吩咐人掉头。 真不真,等抢到了再说。 李显十分意外加震惊,但是却并没有阻止。 或许是目睹了女儿在还没懂事时靠着“本能”的决断,所以现在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他都觉得是正常现象了。 况且, 小孩子嘛,总有些任性的资本的。 他笑了笑,像任何一个拿熊孩子没办法的父亲那样,吩咐周围人,“回车吧。” ** 李裹儿要一个乞丐的行为,震惊了众人。 但是更麻烦的是,他们回到原处,那乞丐已经不见了。 “您赐了钱,他应该拿去买衣服了吧。”县令恭敬的汇报着,满脸写着“敷衍”,“郡主要是想要乞丐,我可以再让人给你找一个。” 小郡主生平头一次见到乞丐,想要带回去玩,这令人匪夷所思,但是熊孩子行为千千万,再荒诞也可以理解。 他不能理解的是,庐陵王竟然要全城人陪她女儿玩。 简直是昏庸! 李裹儿看着县令敷衍的态度,知道他并不想帮自己找人。 这也算是她常遇到的困难之一了……因为不能让人信服,所以她的命令大多数都容易被敷衍,并不能真正的被执行。 面对这种自以为是的人,李裹儿有丰富的斗争经验。她当下就大哭了起来,“不嘛不嘛,我就要这个人!他偷了我的东西,你把他给我找出来,要不然我就让人砍了你的头!” 李裹儿知道,若是让这些人帮自己“请”人,他们多半有敷衍。 毕竟那么大个人,找不到就找不到,说出去只会显得自己无理取闹,也没有人会怪罪他们。 但是若说那人偷了自己的东西,在房县县令的地盘上,就是他工作不力,必须得有个人承担这个后果。他为了撇清干系,找人会积极的多。 虽然第二种也会显得她无理取闹,但起码能够达成自己的目的。 李裹儿一耍赖,众人都呆住了。 这说哭就哭,说闹就闹的本事,显然没有一个熊家长是惯不出来的。 她从今天一露面,就十分乖巧,全程礼仪十分到位。就在庐陵王去挑马时,一般小孩儿会因为被父亲抛下而哭闹时,她也非常听话的在院子里玩。 稍微出格的地方,就是被庐陵王亲自抱了一路以及买东西,但那也符合大家对于娇养的小郡主的想象。 这会儿撒泼打滚一副泼皮相时,着实震撼全场。 “殿下,这,”房县县令求救的看着李显,示意他要不要管一下。 “我不知道。”李显一摊手,连连摇头,“我一个大男人,哪里会管她穿什么,带什么的小事,所以这东西丢没丢,我也不清楚。” 那不就只靠着这小儿上下一张嘴了? 房县县令被哭的头疼,也不敢恼,只能一边哄着孩子,一边加派人手,全程搜人。 郡主一个小孩子,自然是不可能让人砍了他的头。 但武皇可以啊! 虽然庐陵王被流放到这里了,但人家毕竟是母子,谁知道人家一家人到底是怎么打算的。谁又知道,这小郡主会不会告状,而武皇又会不会怪自己怠慢呢?那这怠慢,又会不会被误读为藐视武皇呢? 自从武皇展开了匦检制度,就有不少人看到了其中“检举发家”的可能,于是告密之风盛行,酷吏为了立功,更是屈打成招…… 算了算了,赶紧帮郡主找到人,然后把这父女俩送走。 要不是他是本县县令,不得不跟庐陵王打交道,他真的想要离这俩贵(瘟)人(神)越远越好。 第二十九章 今天也是名声被败坏的一天 在关乎自身性命的前提下,房县县令超常发挥,在天黑之前终于找到了李裹儿要的老乞丐。 据说他正打算出城门,被守卫给逮住了。 李裹儿听说之后,心中大呼好险,要不是她当机立断回车,只怕就要让这鱼儿从指尖溜走了。 早上空手出门,晚上回去,不但带了好马,还多了两个人,真可谓是满载而归。 李显父女俩都很高兴。 但韦氏却很不高兴。 “就算是要选伴读,也要挑名门淑女,找个小门小户的农女算什么。”韦氏碎碎念,很是嫌弃华英英的身份。 在她看来,这女孩子简直是连当宫女都不够格,何况是做伴读。 “不过一个孩子,裹儿喜欢,就让她养着玩儿吧。”李显不甚在意的说道,他的全副心神都在“老乞丐”身上。 如果不是自矜于身份,他恨不得现在就去查探一番。 “反正你都定了。”韦氏气鼓鼓的嘟囔道,但还是指挥人将新到的来两个人安排梳洗。 华英英年纪小,又是女孩子,韦氏担心她怕生,就直接安排到李裹儿处,让宫婢们给她洗澡梳头,甚至连旧衣都给她烧了。 “这是我家的规矩,并不是针对你,你不要难过。”李裹儿原本还担心华英英会哭,没想到这小妮子的确胆子超大,开心的在浴桶里扑通去,听了李裹儿的话也是惊讶的反问,“为什么要难过?你不是说给我发新衣服嘛?” “嗯,是。”看她这么快乐,李裹儿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我在家里过年才有新衣服,在这里立刻就有新衣服了,怎么会难过呢。”华英英快乐的不得了,“那套衣服是我娘的旧裙子改的,我早就想烧了。” 好吧,果然小孩子对外界的适应要更强些。 相比较华英英这里的单纯,老乞丐那边就复杂了许多。 他被人架了过来,直接带回来,然后就是安排了几个太监力士帮他洗澡。毕竟他身上穿的衣服已经脏的看不出颜色了,胡子头发虬结的也宛如野人。 只是这老头却顽固的很,坚持不让人给他洗,更不让人给脱走他那发臭的外袄,几个人在浴室里展开了追逐大战,最后还是把他力气耗尽,这才将人摁进了浴盆里。 “这就是让郡主不惜翻了整个房县,也要找到的人?”就在几个太监正在忙活着把这老乞丐收拾的可以见人时,无所事事的李学士踱步走了过来。 宫里头八卦传的快,庐陵王带着郡主快到家门口又折返,是大家伙儿都看到的,因此对于这个特意绕过去的乞丐,都充满了好奇。 “凭啥呢?”李学士有些愤愤不平。 自从那日被郡主以“丑”拒绝之后,他就对郡主的行为有些过分在意了。 “大概,是因为他好看?”守卫显然平日也没被李裹儿骚扰,被李学士一问,下意识的就回答道。 “呵,一个乞丐,能有多好看。”李学士满脸不屑的嗤笑,那人抬进来时,他可是看了好几眼。脸色黢黑,身上馊味儿能让人掩鼻,估计郡主把他抓回来,也是猎奇吧。 就跟小孩子第一次见到屎壳郎,也总会戳两下,带回家珍藏一样。 他心里想着,整个人却情不自禁的往里头探,想要看看这乡野村夫有什么样子。 这个时候,刚被迫洗头修完胡须的老乞丐也在往外看,两人刚好打了个照面。 李学士愣住了。 守卫的见他行止异常,也忍不住往里头看了一眼。 这一看,顿时也呆住了。 “没想到郡主小小年纪,竟然如此独具慧眼。”回过来的守卫感叹道,但话才感叹完,就想到身边这位可是因为“貌丑”被郡主拒绝的人,当下赶紧找补的说道,“李学士,您别误会,我没有其他意思,这个,皮相乃外在,您腹有诗书气自华,当然是比他要强的。” “你不要说了,越描越黑。”李学士有气无力的举起了手,制止守卫再不着调的夸下去。 他不明白,自己穿着锦衣华服,身上每一样东西都是仔细搭配,连熏香也是亲自调制,为什么却没有烘托出那种高雅的格调。 那人有着一双既苍老又年轻的眼睛。 苍老,是因为他的面容并不俊秀,也不白皙,更不光滑。 他年轻时,或许是个俊朗的少年,但现在他已经苍老了。他经过了很多的事情,他的皮肤发黑,发皱,上面布满了皱纹,每一道仿佛都是风霜摧残之后留下的痕迹,无声的诉说着那不为人知的历史。 但他的眼睛却很年轻,极其的明亮,不染尘埃,带着一种被诗书浸润之后的通透,仿佛他已经吃过了很多苦,明白了很多道理,却仍然坚信着什么。 这样的人,无疑是好看的。 那种好看超越了区区皮相,更多的是一种,难以用语言描述的风采。 这让李学士一下子觉得自己庸俗了起来。 他觉得自己与这人的区别,就宛如柔媚纤弱的前朝诗风,与慷慨激昂的当代诗哥的区别。 没有说自己不好的意思,但却又明显觉得旁人比自己更好。 他觉得自己没有理由自卑,却又不由自主的自卑了起来。 这种复杂的情感让他冷哼一声,甩袖而去。 守卫在旁边看着,忍不住摇了摇头,李学士这么一去,感觉又要生出心魔来了。 ** 李学士的去留,并没有人在意。等王勃被洗刷干净,换上新的袍子,送到李显面前时,李显看着那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只觉得十几年的岁月,仿佛呼啦啦一下子,全都出现在了面前。 当年自己与皇兄还是总角少年,父母慈爱,日子无忧无虑,每天盼着长大了好去封地,自由自在的斗鸡走狗。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他到而立之年,父兄已成白骨,宗庙换了姓氏,生国不国,家不家,再见故人,怎能不潸然泪下。 李显起身,握住了来人的手臂,“先生,好久不见。” “殿下认错人了。”来人看了一眼他,垂下头看着地面,“我不是您要找的故人。” “您说不是就不是。”李显笑了笑,拍了拍他的手臂,“不管是不是,既然遇见了,就留下来吧。” “我有一幼女,有向学之心,还请先生教之。” 第三十章 王勃整个人都是懵逼的。 你整啥啊这呢? 我不是王勃啊! 不是,你怎么就能不管我是不是,就把你闺女塞到我身边来了呢? 你们皇家现在选老师,就是这么不讲究的吗? 时隔二十五年,王勃再度成为了皇家教师团中的一员……以一种他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的方式。 ** 王勃没有死。 但这个不代表他不想死。 当他沉入到大海里时,他是放弃了挣扎的。 在目睹了父亲的窘境之后,他意识到他这种人,或许压根儿就不该活在世上。 他的爷爷是隋末大儒,门生遍地。父亲材质平平,没有继承祖父的智慧,于是当他六岁就能作诗,且文辞巧妙,不输大人时,父亲就开心的将他抱在膝头,说将来光耀我们王家门楣,将儒家学说发扬光大的人就是你了。 他也很高兴能让家人骄傲,所以十岁饱览六经,十二岁学医,先后读了《周易》、《黄帝内经》、《难经》等,对“三才六甲之事,明堂玉匮之数”都有所知晓。十六岁被刘祥道赞赏为神童,科举及第,成为朝廷最年少命官,连皇帝都夸他为“大唐奇才”时,众人都纷纷惊叹,他却志得意满的觉得,这是自己灿烂的人生的开始。等他日后出将入相时,这少年神童便是他最不值得一提的头衔。 但他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为何在一个灿烂的开始之后,便是无穷无尽的落落落…… 罢官,好心收留人,却被嫉妒自己的同僚诬陷,最终犯下了杀官奴的罪过,最终连累父亲被贬。 人们都道,岭南瘴气丛生,蛮夷遍地,是流放中最苦的刑罚,可父亲却被派到了比岭南更难的交趾为县令,这让身为人子的他痛苦到无以复加。 他可以忍受自己的落魄不得志,却无法漠视家人的痛苦。 明明是自己的过错,为何却要父亲去承担恶果? 他不敢再做官,甚至是不敢见朝廷来人。他看着一张张亲切的笑脸,那些说着仰慕你,爱惜你才华的人,谁知道他们背后有着怎样恶毒的算计? 他最终鼓起勇气,一路南下,他本以为自己还是有着一腔抱负的,但是等到了岭南,看到强颜欢笑的父亲,原本竭力忘记的可怕回忆又山呼海啸的奔涌而来。 父亲劝他不要多想,但他却开始害怕,他觉得自己活着,仿佛都是一个错误。 万一活下去,他再给父兄们带来更大的厄运怎么办? “诚宜灰身碎骨,以谢君父。 “勃之罪,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所以,当他沉入海底,看着海水逐渐隔绝了一切时,他感到的是前所未有的轻松。 我再也不会给人添麻烦了。 然而没想到的是,他竟然被一名渔夫给救上来了。 起初,他不吃不喝不说话,固执的假装自己是个死人,直到船上的老和尚对他说,“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 “施主此生,当真无憾了吗?” 无憾? 怎么可能无憾? 他的一生满满都是遗憾。 “如果你对生命就此终结,那么,施主甘心吗?” 不甘心! 王勃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愤怒,但是他就感觉到一股冲天的怒气直冲天灵盖,让他吐出了那个“不”字。 怎么能甘心呢。 十多年的寒窗苦读,还没来得及一展所长。既没有报效君父,也没有抚慰黎民苍生。 若他的生命停止在此,那他就是个大大的笑话。 “若有不甘,又何必……”老和尚轻叹,话没有说完,王勃便开始吃饭。 他活了下来,只是却没了来路。 他不能回头,王勃死于南海,对王家来说是最好的。 他也不知道自己前方在哪里,他只能学着那个叫“智满”的老和尚的样子,开始用脚丈量这片土地。 他去了很多地方,看了很多人。 他以前只在书里读过什么是百姓,等他到了田间地头,街市巷尾,见识了最好的和最坏的人心,书上的道理才一句句的活了过来。 他想明白了很多事情,也读懂了很多书,知道了为政的得失,看懂了地方官员的把戏。他不知道自己学这些东西有什么用,但只有思考,只有学习,才让他能感觉到自己还活着。 他等待着自己都不知道在何方的希望,等到高宗驾崩,等到太子被流放,等到周王做了皇帝又被废,等到相王做了皇帝再被废…… 太子死的时候,他哭的很惨。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哭太子,还是在哭那个永远都回不去的地方。 他从南方流浪到北方,再从北方流浪到南方。他去了巴州,吊唁了太子,然后再北上到了房县。 他没想太多,就是想跟自己的过去告个别。 他想,自己多活的这二十多年,可能是没必要的。 王勃,真应该死在那片南海中。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只是仓促中的一眼,庐陵王竟然认出了他。 更匪夷所思的是,他被抢了回来,连一句辩驳的机会都没有,就莫名其妙的成为了郡主的老师? “我不是,我没有,我不愿……”王勃使尽全身力气拒绝着,但是对面似乎根本听不懂他的话,微笑着就让他下去了。 ** 隔天,偏殿里的学堂就建立起来了,除了庐陵王的八个女儿,一个儿子外,还有七八个宫女大半的女童。 这些人,大部分都不像是来听课的。 有人兴致勃勃,目光炯炯的看着他,像是在看猴子。 有的人两手一撑,双目无神,做好了随时睡去的打算。 有人拿着镜子,正在描眉画眼,有人面前摆着做了一半的绢花,有人拿着绣绷,有人拿着针线,有人甚至拿了一块木头…… 最小的女童和男童,还被奶妈抱着…… 王勃没有当过老师,没有给蒙童开过课,但是他好歹上过课,知道这个场面绝对不是正常的。 有一瞬间,他都想要拿出戒尺,先把那个打瞌睡的打醒,再把那几个东张西望的拎出去罚站。 但是,他想到自己说了自己不是王勃,自己不是什么大儒,自己也不是读书人,自己只是个略识得几个字的老乞丐…… 所以他平静的坐了下来,随手拿起桌面上放的第一本书,开念。 有没有人听,不重要。 要不要讲解,也不重要。 反正生活够荒谬了,不妨再更荒谬一点。 ** “岂有此理,真是岂有此理!”李学士在门口已经偷看很久了,越看越气,越看越气。 自从郡主把这个乞丐从街上抓来之后,他就对这个乞丐特别关注。 所有人都说他比自己更像个读书人,这更让李学士生气。 我是君子,我有气度,我忍! 我倒要看看,你肚子里有多少墨水! 怀着这种心思,最近他都没有心情给庐陵王上课了,每天捏着时间到小孩儿们这边来看老乞丐讲学。 学堂里学生的精神面貌,他是一点儿都不意外。 李显自己上课都那个德行,指望他孩子能好到哪里去? 他是来看老乞丐怎么收拾这一堆祖宗的。 你不是隐世高人么?拿出两把刷子来啊! 结果,他来的第一天,老乞丐在摆烂。 他来的第二天,老乞丐在摆烂。 他来的第三天,老乞丐还在摆烂! …… 你还有没有点当老师的责任心! 李学士发现老乞丐每天到课堂上,就是翻开书读书。 书倒是没有读错,但问题是他读书根本不看前后次序啊! 他偷偷试过,第一天给他放的是论语,他念了十页。 第二天换了易经,他还是念了十页。 第三天他换了庄子,给他翻开了十页,压着,结果老乞丐来了之后,就从第十一页开始念! 这么观察了五六天,不知道庐陵王忍不忍得住,李学士忍不住了。 这天,老乞丐又坐下来读书,李学士等他念了一页,发现他今天继续打算照本宣科,于是进去叫道,“住口,书不是这么教的!” 场中忽然一片寂静,所有人都看向了他。 “哦,阁下是来教我怎么教书的?”老乞丐一副死鱼眼的看着他,声音平板无波。 第三十一章 买一送二 书要怎么教的,李学士当然有发言权。 这是专业对口的好不好! 他的主职就是校理图书,讲经授书。不仅有着强大的理论知识,还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然而他对着那双眼睛,一时有些无语。 有些话,不知道怎么就是说不出来。 “也不是说教,就是那个……我有些小小的建议。”李学士笼着手站在那里,原本是想要表现的云淡风轻,漫不经心,但不知道为什么却带上了一些个点心虚。 “有意见,回去自己教去。”王勃不明白这人从哪儿来的,鬼鬼祟祟的在他的课堂外面呆了数日,忽然又冲进来指手画脚,真是让人心烦。 若庐陵王这边早就有先生,就应该放他去了才是。 王勃如今是无欲则刚,因为没什么想头,所以也没什么怕的,语气十分不逊,倒是把李学士冲了个正着。 这人好生无礼。这是他的第一感觉。 他以前遇到的读书人,哪怕心里头骂娘,面上也是笑嘻嘻的,哪有这种把“干卿何事”挂在脸上的。 但第二反应是,他还真拿此人没办法。 他的学堂,在庐陵王那里,而不在这边。 给不给建议是他的事,听不听可是人家的事。 李学士一时僵在原地,场面好不尴尬,而底下围观的小学生们则是一脸兴奋,只差没有喊“打起来,打起来”了。 毕竟,看老师上课,哪有看老师打架来的有趣。 李学士进来时,李裹儿正趴在桌上打瞌睡。 不是她不想学习,好不容易挖来的人才,她也是想要物尽其用的,但无奈王勃不做人,当老师之后,没有一天好好教课的。李裹儿最近又在筹划马球,本来睡的就少,他那念经式的讲述方法,实在是太助眠了。 所以当她被李学士吵醒后,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就看到眼前这状况。 李裹儿当下一愣。 李学士她是认识的,她还偷蹭过他的课。 但他是朝廷派来的“奸细”,所以李裹儿他们对这位先生的感官平平,日常都是井水不犯河水了。 他怎么好端端跑过来找茬? 别人家的野生动物,跟自己好不容易捕获,准备驯养的家禽,孰轻孰重是一眼就可以分辨出来的。 所以李裹儿当下就冲出去,直接挡在了王勃面前,不悦的抬头望着比自己还高许多的李学士,“你想做什么?这是我师,不容你侮辱!” 嗯……到底是谁侮辱谁啊! 李学士一看到李裹儿,那个深压在心底的委屈就忍不住泛起来了,当下指着王勃就怒吼道,“到底是谁侮辱谁!你看看他上课那个态度,简直是侮辱了至圣先师!我身为圣人门徒,教导他几句有错吗?有错吗!” “你行你上啊。”王勃在李裹儿身后凉凉的说了一句,深谙拱火之道。 “我上就我上!”李学士被激的上头,当下朝李裹儿一拱手,“郡主,请给我三个月,在下发誓,一定能比他教得好!” 这就上钩了? 李裹儿在旁边看的目瞪口呆。 她先前不是没打过这个免费劳动力的主意,但是据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庐陵王表示,李学士是个自尊心非常强,且看重身份的人,他觉得他给李显讲学已经很委屈了,如今还要给蒙童教课就是羞辱,坚决不答应,李裹儿才放弃了薅免费羊毛的想法。 现如今,这羊主动跑到羊圈里让人薅? 既然如此,那我就笑纳了。 老师嘛,多多益善。 李裹儿当下看了王勃一眼,勉强压抑住自己脸上的喜色,象征性的问王勃,“先生意下如何?” “我没有意见。”王勃还是一副死人脸。 “好,那就每旬的一三五七归王夫子,二四六八归李学士。”李裹儿非常愉快的宣布道,心情快乐的就像是以前解决小郎君们为自己争风吃醋打架的争端。 我这该死的魅力啊! “那九十呢?”李学士追问。 李裹儿听着也是震惊,好家伙,你是打算把本宫榨干啊,连个假都不放吗? 但她如今是对知识如饥似渴的年纪,既然老师主动加班,她也没有推辞的道理。 “九十武斗吧,”李裹儿想了个法子,“两位先生文武双全,自然不能只局限于教授文学。刚好,我新建了两只马球队,到时候先生们一人领一支操练,每旬第九日练习,第十日比赛。” 她从各处挖的好手也该安排训练起来了,虽然她年纪小,还不能亲自上场,但不妨碍她看啊。 何况马球队本身就是为了训练贴身护卫而准备的。 这马球原本就是军中游戏创造出来的,如今她不能光明正大的收拢护卫,也没办法培养心腹,那以“玩闹”的手段锻炼军士,就是个很好的法子。 反正失败了,也就是花一点父亲的钱嘛。 没问题。 但遗憾的是,李学士和王勃“争风吃醋”,导致她上学时间激增,那马球队的训练就成了个问题。 看看二位老师鸡血上头的样子,她机灵一动,不如让老师们辛苦辛苦。 安排的明明白白。 “好。”李学士觉得这安排不错,当下同意。 以马球定高低,既能彰显武德,又不会太过粗俗,非常有君子风度。 “谁说我会骑马了!”一直放空的王勃发现不知不觉的自己被多安排了一门功课,当下不依,出声反驳。 “行,如果先生不会骑马的话,那就骑驴吧。”李裹儿十分“体贴”的安排道。 大唐的马匹很多,所以马球这场运动应运而生。 但是马再多,不会骑马的人还是不会骑马。而且因为马球这项运动十分危险,不适合部分妇女和儿童,于是骑驴打马球这种折中之举应运而生。 李裹儿就有一匹挺漂亮的小驴子,全身毛发漆黑,四蹄如雪,所以她直接就给驴子起了个“乌云盖雪”的名字,才不管是不是马。 “谁说我不会骑马了!”王勃一听到自己被安排骑驴,当下不依了。 这个时候跟一个男人说你骑驴,就相当于吃席时对一个男人说,“你坐女人小孩儿”那桌。 哪怕是老头也是不依的。 啧啧,男人这该死的好胜心。 李裹儿在心里偷笑一声,面上却严肃的点头,“那先生便一同骑马吧。等会儿我就找父亲,给你安排一匹马。” “我,这……”王勃揪着胡子,一个大大的“烦”字也在了脸上。 御射本身就是君子六艺中的一项,王勃本身又是贵族出身,在整个大唐尚武的情况下,他这方面的基本功不可能差。 但问题是,哪怕马匹再便宜,也不是普通人家能养得起的。 尤其是打马球的马,本身就是良驹,不是一般驽马能凑合的。 所以会这项运动,几乎就已经是一种身份的证明。 他一直在伪装乞丐,如果同意,岂不是白坚持了半天? 王勃正在挣扎着要不要同意,一抬头就看到那个贸然打断自己课堂的愣头青,正挤眉弄眼的看着自己,脸上写满了一个“小人得志。” “郡主,你就不要为难一个老乞丐了,他连字都不识得几个,又怎么会打马球。”李学士自觉地“好心”的张口结尾,但他这个人的长相,以及说话的口气,始终让人联想起“贼眉鼠眼”四个字。 他被调离中央,多半不是因为学识的问题。 果然,他这话一出,原本还犹豫的王勃当即同意,“那就照郡主安排吧。” 无知小儿,当年我在马场驰骋时,你还不知道在哪儿骑竹马呢! 真是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 看着王勃从不情愿到立马加入的转变,李裹儿立刻开心了起来。 她总算知道“打起来打起来”的好处了。 她发誓,以后要是再看到两个在一起,她一定拼命拱火。 “就这样决定了。”李裹儿拍案,“我这就去告诉父亲,帮李学士再安排一个学堂。” “三月之后,胜负就看您二位的了。” ** 李学士的学堂开始了之后,王勃决定也去旁听一二。 结果一听,他就忍不下去了。 李学士的学问,在他的同僚中可能不错,但比王勃就差多了。 “讲的这是什么啊!”王勃在心里想,于是情不自禁的开始发力。 在学问上,王勃自诩不输给天下任何人。 不就是教授一二顽童吗? 不就是深入浅出吗? 这种事能难得到我? 王勃一发狠,直接结果就是……李仙姝受益。 李裹儿不是不想好好学习,但是学习这种东西,不是你想,它就能学到的。 太难了! 两位都是博士,要真是讲起课来,那是给李显做老师都足够的,李裹儿一个脑袋空空的坐在那里,两刻钟就开始发呆了。 但意外的是,李仙姝却听懂了。 她原本就有些功底,这些年为了教两个妹妹,又看了不少书,所以不知不觉之间,就涉猎颇广了。 但之前家中没有人能教,所以她都是囫囵吞枣的硬看。 如今家中忽然多了两个先生,且为了竞争,讲课都是使出浑身解数的,所以李仙姝忽然发现自己能听懂了。 课堂上就那几个学生,听得懂和听不懂的反应截然不同,先生们又不傻,因此格外关注,不仅是提问,还是布置作业,都很积极。 换做李家其他女儿,在这种高压之下,都会摆烂不学。 但李仙姝不同。 她听话啊。 中不溜的排名,让她在家里就是个任劳任怨的存在。往常家里人安排什么,她就做什么。针线活时,照顾妹妹是,读书也是。 当李裹儿发现李仙姝案头的读物,从话本变成了骈赋之后,她喜出望外。 我姐姐会的相当于我会。 这番折腾总算没白费。 第三十二章 我的女皇奶奶 世上最伟大,最聪明,最令人敬仰,最无所不能的皇帝陛下奶奶, 你好,我是你可爱的小孙女裹儿。虽然你可能没有听说过我,但我对你久仰已久了。 我起初并不知道你的存在,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你,直到有一天,我的【墨点】女【墨点】【墨点】给我说起她奶奶给她做布老虎,小鞋子的事情,我才知道世上有一种人叫奶奶。 她们是爹爹的娘亲,会格外偏疼孩子,有一个小荷包,里面有源源不断的铜板,绢花,糖块,以及各种各样的好吃的。 真是奇怪,我只有爹爹和娘亲,怎么没有奶奶? 我问爹爹,能不能给我买一个奶奶,我也想要人哄我睡觉,给我做小鞋子,然后爹爹哭了…… 大人真是好奇怪啊。 羞羞,我都不会动不动哭了呢。 我从别人那儿打听到您的存在,他们说你是如太阳一般无所不能的人,所以我决定给您写一封信,问问你能不能给我寄一双鞋子。 春天快要来了,我就要七岁了,他们说我是大姑娘了,可以去曲水畔参加三月三的上巳节了……曲水在哪里啊?我怎么没有听过? 算了,这不重要。我想要一双配得上我春天小裙子的花鞋子,你能给我做一双吗?【墨点】【墨点】说,奶奶做的鞋子比娘亲做的要舒服,但是我们不能告诉娘亲,因为娘亲会嫉妒的哦。 所以我只偷偷跟你说。 你没有来过房县,真是可惜啊。我们家很好的,有很宽敞的房子,我和姐姐仙【墨点】住一间,等稍微长大点,我也可以跟大姐二姐她们,有自己的房子了。 但我不是很想要,因为和姐姐在一起,晚上可以说悄悄话。我还可以把吃剩的点心塞在她枕头底下,这样万一被娘发现我晚上偷吃东西,就可以说是她吃的了。 如果我一个人住,就没有人可以帮我【墨点】【墨点】了。 还有,姐姐很怕黑,如果晚上只有她一个人,她肯定会害怕到不敢尿尿的。 奶奶,你在哪儿住?晚上有人陪你去【墨点】房吗? 她们说你住在长安,我听【墨点】【墨点】说,长安是个很贵的地方,住在那里要花好多好多钱,你的钱还够吗? 如果你一个人住的辛苦,可以来跟我们一起住。 我听说四姐快要嫁人了,等她嫁人,她的房子就可以空出来了。到时候我可以让给你,这样你就可以跟我们一起生活了。 【墨点】【墨点】说她奶奶就是这样的,原本是跟着四叔住的。但是四叔【墨点】【墨点】,奶奶整天哭,于是她爹爹就把奶奶接回自己家了。 虽然从此之后,她就要和她姐姐一起住,但她们都很开心。 她们早上都要去奶奶那里,大人们说话,小孩子就吃茶果子。爹娘会很快离开,只剩下她和姐妹们。 奶奶有时候会跟邻居的奶奶打双陆时,她会帮奶奶看牌。每当赢了时,奶奶一边说“运气”,都是运气,一边就会笑的很大声。 我不会打双陆,但是没关系,我在学了。我很聪明的,爹爹说我学什么都快,等我学会了,我也帮你看牌。 但侍卫们说你不会来的。因为长安是天底下最好的地方,长安的街道比房县都宽,朱雀大街上可以并排走十二辆马车,房子建在云端之上,房檐能挨上月亮…… 真的吗? 我不信。 除非你让我亲眼看看。 哦,算了。我不是很想看。 房县也很好啊,你没来过房县,我没去过长安,我们就扯平了呢。 而且,长安再好也没有爹娘,房县有爹爹娘亲,他们是世界上最好的爹娘,连带的我几个不讨人喜欢的姐姐们都变得顺眼了。 哦,对了,你可以让我姐姐们去。 姐姐们实在是太烦了,她们一会儿吵架,一会儿和好。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只有在训我的时候,她们才会一致。 所以如果你能把她们变走,让我成为爹爹和娘亲唯一的小宝贝,那你就是这世界上,我最最喜欢的奶奶了。 除了姐姐们,我还有一个心愿,就是想出去逛街。 我可喜欢逛街了,街上什么都有。 我和爹爹出了一次门,爹爹捡了八匹马,一个风车,三个泥娃娃,八串糖葫芦,十个香囊。我捡了一个乞丐,一个小女娃。 我捡的乞丐和小女娃很有用,乞丐变成了我的老师,教我识字。小女娃就是【墨点】【墨点】,她做了我的侍女,可以陪我玩。 但就是人有点少,我还想再捡几个,娘却不允许了。 我看娘常常烦恼,说银子不够用,我便跟她分享了我的小秘密,邀请她一起去街上捡垃圾,她却不愿意。 你不一样,你一定会相信我的,对不对。 奶奶,我想出去玩,但爹爹说我们没有经过允许,不能出去。 小孩子不可以出去,是因为怕被拍花子拐走,那爹爹已经是大人了,为什么不可以出门呢?难道你也怕他被拐走? 她们说,奶奶就是爹爹的娘亲,所以奶奶对爹爹,就像是娘亲对我一样,所以我倒也能明白。 所以我想跟你商量,你能不能只把你儿子关起来,不要把我关起来? 爹爹都是大人了,他一定见识了好多我没有见过的东西。但是我却什么都没见过,好不公平啊。 啊,我娘再喊我吃饭了,今天的信就只能写到这里了。再晚点我就要挨打了。 我拿了二姐的裙子给你写的,希望她不要生气。 所以,你到时候可以多给她一条裙子吗? 如果不能,请帮我保守这个【墨点】【墨点】。 最起码,在我能打过她之前,不要告诉她。 ** 李裹儿看着写满了歪歪扭扭大字的裙子,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 她是小孩子,手软,又没怎么练过字,所以裙子上的字自然是歪七扭八,甚至还布满了墨点,十分丑陋。 但就因为如此,才显得正常。 太干净点,会被怀疑是有人刻意教唆的。 “裹儿裹儿,好了吗?”李仙蕙在门边把风,紧张的小脸煞白。 虽然从小就跟李裹儿一起闯祸,但今天这种潜入暴躁二姐的闺房,偷了她最爱的素纱裙子做鬼画符的活动,还是显得有点太过刺激了。 她一直担心二姐忽然出现,逮住她俩就是一顿胖揍。 “快了快了。”李裹儿将裙子折好,尽量按瓷实,然后用偷来的油纸包包住。 她之所以去偷二姐的裙子,就是因为这条裙子是上好的素纱做成的,非常柔软,大到可以把她裹两圈的素纱叠完之后就只有一个小小的豆腐块大小。完全可以容下她的丑字和废话。 李显虽然是被贬谪状态,但是逢年过节,也都是要给武则天写折子问候,以及送上地方土特产作为年礼节礼的。 或者说,正素因为他是被贬谪状态,所以这些东西才不能缺少。 自从李裹儿发现有这么一个往京城送东西通道后,立刻想到了可以利用的地方。 她在房县搞得动静可不小,又是马球队,又是学堂,万一被人通报,让武则天觉得她爹有不臣之心,在暗搓搓的搞事就完蛋了。 最极端的,一杯毒酒,那么她们全家都没戏了。 虽然按照上辈子的痕迹,她父亲在房州遭过很多磨难,但最终都有惊无险的度过了,但她还是决定不要放过这次机会。 先下手为强,把自己捡了乞丐当蒙师这件事解释清楚。 武则天是个多疑的事情,解释就是掩饰,父亲写折子陈述,可能反而不妙,所以据她所知,父亲最近并没有往长安写信。 这个时候,就需要她这个顽童出马了。 她当下就决定给自己的“奶奶”写一封信。 一个小孩儿,好奇素未蒙面的奶奶,是很正常的吧。 虽然写信有点超过了,但是只要套在,“她刚刚学会写字,在宫殿到处乱画,甚至在茅房的墙壁上都写满了老爹的名字”这个大背景下,那么因为炫耀欲,给远方的亲戚写信,也就显得合理了。 为了铺垫这件事,她已经偷了不少纸,给父母,两个老师,六个姐姐,以及各种路人甲乙丙丁都写了信。 写到王勃和李学士后悔叫她认字,后悔讲起“鱼传尺素,雁寄鸿书”这种典故。 不客气的说,现在连宫里头的狗,都知道李裹儿的识字进度到了哪儿。 为了设立自己的“好写字”人设,她还随身揣了一把小刻刀,在宫殿的墙上,柱子上,马厩,甚至是狗棚外,都刻了字。 摸了摸自己还疼的小屁股,李裹儿祈祷这封信一定要送到女皇大人手里。 否则自己这顿打不就白挨了? 她模仿那些贡品的样子,把东西包扎好,然后想了想,又翻过包装纸,在底下写下了“给奶奶”三个字。 太府寺的官员,希望你们不要渎职,且有点脑子,能够发现这批土贡中有一小包不一样的东西,并且能够用聪明的小脑瓜子想到,给“奶奶”这种接地气的备注,是送给当今女皇大人的。 李裹儿看着眼前包好的小包裹,虔诚的拜了拜。 能不能破冰,就看你了! 如果不能…… 自己也没什么损失。倒是二姐,平白无故少了一条裙子,等发现时肯定又要跟大姐掐架了。 阿弥陀佛,反正她爱胡服胜过襦裙,应该不在意的吧。 应该。 第三十三章 房州的雨与长安的风 自从背着父亲送了一封信到洛阳之后,李裹儿就放下这块大石,该吃吃,该睡睡。 问路的石子已经抛出,落到哪里并不由她控制,所以就静候结果吧。 谄媚权利,并没有什么可耻的。 世人皆如此。 只不过有人吃相难看,而有些人姿态漂亮罢了。 他们这些孩子,对祖母的情感都很复杂。 可能是弱者对于强者的崇拜,也可能是因为他们的成长过程并没有感受到多少李唐皇室的荣耀,所以虽然身为李家人,但她也好,李隆基也好,他们对于祖母的畏惧,崇拜,远超于憎恶。 慕强是人之本性。 虽然在当权之后,将武、韦等家差不多连根拔起,但是李隆基早年最宠爱的,却仍然是那个有三分像祖母的武惠妃。 她也一样。 当初所有人反对她当皇太女时,她就愤怒的质问过,“阿武尚且能当皇帝,我身为皇帝的女儿,为何做不得?” 虽然言辞不大恭敬,但是她心里确实是把阿武当做榜样和目标的。 她和姑姑们都曾经得意于自己是皇帝的女儿,出身比阿武高贵,所以将来必定胜得过阿武。 但很多年后她才明白,这是阿武胜过他们的地方。 阿武只是阿武,没有任何人,她也能去到她想去地方。 但她们只是某人的女儿,某人的妹妹。失去了某人,她们什么也不是。 所以,这次写信,是一个小小的试探,也是一个深刻的渴望。 她渴望着得到长安的回信,更渴望来自于那个人的教导。 ** 房州的雨落不到长安,但长安的风,却自有一股凌冽寒意。 武承嗣坐在大厅中,他身上裹着大氅,手中正拿着一支羽箭,有一搭没一搭的把玩着。 面前放的投壶中只有两三支箭,四周倒是落了不少箭矢,可见极擅投壶的他,今天真的是没什么心情。 听说太平公主又怀孕了。 武承嗣一想到这个消息,心中就不由得恼怒不已,手中一个大力,直接就将箭给捏断了。 太平公主成亲时,他就“病”了三个月,直接避过了那场让他丢脸的婚礼。 如今刚过一年多,她竟然又怀孕了! 这个消息让武承嗣又气恼又丢脸,他忍不住搓着手中的木渣想,等有天我成了皇帝,我看你在我面前怎么哭着求我! 就在想的出神时,忽然有近侍进来,武承嗣见状,立刻精神一振,当下摈退左右,待来人跪坐在他旁边时,才迫不及待的问道,“事情办的如何。” “成了。”近侍也是满面喜色,在武承嗣身边耳语道,“张嘉福说他已经安排好了一个叫“王庆福”的洛阳人,明日带着一百名百姓去请愿,请陛下改立皇嗣,以安天下人心。” 武承嗣满意的点点头,脸上带出了满意之色,“若此事他办好了,将来莫说中书舍人了,就是宰相也做的。” “是。”近侍也连连点头,“殿下为陛下做了那么多事情,这天下都是咱们姓武的了,怎么还能立个李家人为皇嗣?神不欲歆类,氏不祀非族,这太子就应当是你才对。” “哈哈哈。”武承嗣十分满意这番奉承,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到,“若天下人都像你这样懂事就好了。” ** “公主,魏王欲做嗣子,已经纠集了百姓请愿。若他得逞,那太子危矣!李氏一族危矣啊!”一个老人趴在太平公主面前,哭的声泪俱下。 “我一个妇道人家,哪里懂得这些国家大事。”太平公主轻描淡写的修剪着案上的盆景,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再说李家的宗族延续,也不该靠我一个出嫁女来担心吧。” 跪在她身前的老者听着这话,脸色霎时变得一片灰白。 “这是我为母亲祝寿准备的小松,你觉得长得怎么样?”太平公主挑剔的端详着面前的盆景,脸上有着淡淡的笑意,“对于我来说,现在没什么比这更重要了。” 来人看太平公主打定了主意袖手旁观,最终只能叩首后,愤愤离开。 太平公主非常缓慢的挪动着盆,拿着鎏金的剪刀,细细的剪掉发黄的枝条。 等终于再无可修剪,她才松开手,任由侍女们拿走剪刀和盆景,另外一拨人端来温水与湿帕子,帮她擦手,涂上护手的香膏。 服侍她的,是个年轻的女官,相貌普通,但身上自有一股子宁静的书卷味,与其它宫女很不一般。 “我记得兰芷你在掖庭宫时,与上官舍人是同窗?”太平公主忽然发声。 “我与她同岁,虽同在掖庭念书,但上官舍人家学渊源,博士的教授只是锦上添花而已,她去学堂的时候并不多,所以说同窗是我高攀了。”兰芷一边安分的帮太平公主按摩手部,一边淡淡的说道,“只是认识而已。” “嗯。”太平公主点点头,仿佛没有听到她的回答一般问到,“那你可曾听上官舍人说过,如今朝中哪些正直之士受母亲倚重?” “文昌右相岑长倩,夏官侍郎李昭德,左金吾将军娄师德,地官侍郎狄仁杰。”兰芷又蘸了香膏,一边干活,一边闲话家常的说道。 武则天改唐为武之后,将六部的名字也改了,夏官就是兵部,地官是吏部,文昌右相则是尚书右仆射。 唐朝的官制很复杂,分为职官和使职。简单来说,就是职官是这个人的头衔,代表他是哪个级别,领什么俸禄,待遇是什么。使职则是他现在真正做的事情。 这种制度最初是为了方便皇帝用人。毕竟国家官职是有定例,不能随便增加删改,但是官员要处理的问题却是层出不穷的,尤其大部分都是随着当代社会发展新出现的问题,没办法向上溯源,找出一个应该负责这项事务的部门。 临时设置一个官职,太过儿戏,也太随意,时间上也不允许,于是皇帝们便想出了,派自己指定人去做某项工作,然后再给他找一个差不多工资的头衔挂上,完成发俸禄的这种用人模式。 这个政策在最初,用的还算克制,但等到了李治和武则天夫妇手里,就被玩出了花儿。 因为很多时候,官员对于皇帝来说,是一次性的工具,此时用你,但并不能确定以后还用不用你,如果一开始就把官职给的太高,上下挪腾出位置不方便不说,万一以后不用,要把人罢免下来,也容易伤害这些人的工作类型。 于是他们便习惯于以低驭高,给品级较低的官员以较大的权柄。这样一来,高级官员发现深受皇帝宠信的这些人,品级比自己要低上许多,心里比较平衡,对这些人的工作抵触心理要小一些。而低阶官员掌握国家权柄后,会对授予自己权柄的皇帝无比感激,提携玉龙为君死的这种心态是常有的。就算某些人思想境界比较低,还没有“士为知己者死”的情操,但为了能让这权柄停留的更久些,为了能让“代行”变成真正的执行,转副为正,他们也会比一般人更热情的工作。 于是这些年下来,皇帝的行政效率大幅度提高,但坏处就是,官员的职名变得乱七八糟。很有可能两个同为户部侍郎,但是工作内容却天差地别。 兰芷说的这四个人,除了岑长倩之外,其余三人官职都不高,四品上下,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同凤阁鸾台(中书门下)平章事,即他们都可以被视为宰相,有参与中枢权利的能力。 这也是李治和武则天两人的微创新了。原本唐初时宰相是中书门下三省的长官,也就是三品及以上的朝廷大员。后来皇帝为了扩大参与朝政机密的人数,于是非三省高官之外的人,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可以参与中枢会议。 随着时间的流逝,参与官员的品级逐渐增多,最初是“同三品”,高宗永淳年间,“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出现了四品的知政官。等武则天时期,这个范围已经被扩大了五品官员,且不受资历限制,十分方便皇帝从中级官吏中选拔亲信以分相权。 好处是,很难出现权相,皇帝权利得到极大增加。坏处就是……除了有些人,你很难在满朝廷的“同平章事”里弄清楚,谁才是现在最简在帝心的人。 这些人的名单,除了下命令的武则天本人,也就只有上官婉儿知道了。 毕竟,那些诏书都是她写的。 这四个人,太平公主都有所耳闻,如今既有所图,自然要好好琢磨一番。 她是母亲的好女儿,是一个对政事“毫无兴趣”,只关心吃喝玩乐带孩子的公主,所以她是绝对不可能冲到母亲面前,跟母亲说“您不能立武承嗣为太子”的。 但是对她个人利益而言,无论是与公与私,她都不能让与自己有仇的武承嗣上位。 所以,要怎么办才好呢? 李公好弄权,容不得有人分自己的权柄,且性格暴躁……岑公目下无尘,如今又封国公,权柄只在武承嗣之下。他能忍得了武承嗣在他之上? 太平公主静坐想了数刻之后,吩咐兰芷,“帮我往邓国公和李侍郎处偷偷送个信,就说武承嗣欲谋夺太子之位。” “然后呢?”兰芷记下,轻轻反问。 “然后就等吧。”太平公主扶了扶自己的腰,看看已经大起来的肚子,“朝廷的事,就交给那些男人们去负责吧。我只是个普通的孕妇而已。” 第三十四章 意外的狙击者 “房州送来的东西?”武则天看到那“一包”书信时,是有些意外的。 “是。”上官婉儿恭敬的回答道,“太府寺在房州送来的贡品里发现的,因为数目与账目上的不对,多了一样,他们在核对名单后发现了这个东西。不敢自专,特别呈上来请您发落。” 武则天将那包东西拿在手中慢慢打量,外形上酷似一包点心,但分量却极其轻。翻过来发现包装纸底部写着“给奶奶”三个字。 武则天一时有些恍惚。 有多久没有听到这么接地气的称呼了? “我来打开?”上官婉儿请示上官。 “不用了。”武则天笑了笑,她相信自己的儿子纵然不太聪明,却也不是十成的蠢货,应该不敢在这里面放什么危险的东西。 所以她自己接过上官婉儿呈上来的拆纸刀,轻轻挑断绳子之后,只见“嘭”的一下,手中的东西放大了许多倍。 “这是娟?”武则天捏着布料疑惑的说了一声,然后很快就发现娟上写满了字,“是信?” 她的第一反应是,这是谁上的密折? 但很快,看清字迹,她就有些哑然失笑,“应该是哪个孩子的恶作剧吧。” 上官婉儿也十分震惊,确切的说,她没见过这么丑的字。 她帮武则天将裙子展开,方便武则天读信,自己则是低眉顺目的敛了眼神,不去看近在咫尺的字。 这么多年她能活下来,还活的不错,就是因为她知道哪些自己该知道,哪些自己不该知道。 书信很多,武则天一目十行的看完,捏着那裙子,却是良久没有说话。 上官婉儿在一旁束手站立,过了一会儿才听到女皇轻轻叹息,“这有点让我想到了轮儿小时候。” “太子殿下?”上官婉儿适时的捧哏。 如今的皇太子李旦,是武则天和李治的最幼子。拜一对爱改名字的父母所赐,他最初起名李旭轮,后来被改名李轮,又被改名李旦,前不久又被改名武轮。 但不管怎么改,在武则天这个母亲口中,还是习惯称他为阿轮。 “嗯。那时候他才四岁不到,我与陛下巡幸地方,按照惯例让他留守洛阳。结果我们刚走到半路上,就接到人报信,说他在家里因为思念我们而大哭不止。我当时就慌了,陛下也很心疼,最后我们商量,半途折返,回洛阳接了他一同出行。他见我们回来,可开心了,小腿敦敦敦的跑来迎接我们,还非要坐在我和陛下中间,一手一个的抓着我们的衣襟,睡着了都不肯松开。” 武则天轻轻地说着,难得陷入了柔软的回忆中。 她也有过全心全意,只想做个慈母的时光。 上官婉儿站在那里,看着武皇发呆,没有插话。 她没有做过母亲,也无从体会那种舐犊之情,她只是再一次感慨,眼前这个女人竟然也会有着柔软的一面。 武则天在那里坐了很久,忽然出声问道,“武承嗣最近在做什么?” “魏王最近病了,在宅里养病中。”上官婉儿汇报道。 “养病。”武则天语带讥讽的轻笑了一下,有一下没一下的摸着手中的裙子,轻描淡写的问道,“王庆之一事如何了?” 前些天,洛阳一个叫王庆之的人忽然纠集了数百百姓,谒阙陈情,说如今的天下已经是武家天下,却还让一个李家人当太子,未免让天下人不安,所以请皇帝改立太子。 武则天觉得自己春秋正盛,还不需要一个太子碍事。但这是“民意”,不得不听,所以并没有阻止,只是吩咐有司面见了此人,记录了他的请求之后,将其劝回去。 但是这几天,他似乎又准备来了。 “正在外面串联,似乎想要鼓动更多的人来一起叩阙。”上官婉儿回禀道。 武则天并不是一个容易被民意裹挟的皇帝,她“顺应民意”去做一些事情,只是因为那本来就是她想做的事情。 例如登基,例如称帝。 但是她不想做的事情,若有人以为可以用民意让她就范,那就大大的错了。 所以当王庆之第一次叩阙之后,武则天已经着令人调查了此人的交际和行踪,将这次请愿的来龙去脉查的一清二楚。 自然也知道背后之人是谁。 但是她并没有下令抓捕王庆之,也没有令人问罪武承嗣,一方面是不想要自己好不容易创造出来的“广开言路”的形象受损,一方面却又是因为,她还没有下定主意。 她对于李家,情感上一直很复杂。 所以立武还是立李,如今也是摇摆不定。 “婉儿,你觉得他说的对吗?”武则天忽然开口询问道,似乎正陷入困境中,拿不定主意。 “婉儿不知道。”上官婉儿站直了身子,语气恭敬且刻板,“此事陛下自有处分,不容他人置喙。” “婉儿果然是纯臣,武承嗣送了那么多金银,也不能让你帮他说一句好话。”武则天笑了起来,语气轻快的说道。 上官婉儿听到这话,只觉得背后刷的一阵冷汗冒出,当下就跪下请罪,“魏王送的金银,婉儿不敢拒绝。但婉儿是陛下的臣子,做事当以陛下与国家为重,不敢徇私。” “你什么品行我不知道?起来吧。”武则天示意她起来,若有所思的说道,“最近我身边有不少人劝说我改立太子……我一向不介意孩子们使用手段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也是能力的一种。但是,太过低劣,就有些让人伤脑筋了。” “他这么上蹿下跳,是觉得我老了吗?”武则天淡淡的说道,脸上已经没有了笑意。 上官婉儿立刻回答道,“陛下前些天还生出了乌发,正是青春之兆。” 武则天点点头,没有说话,只是淡淡吩咐,“既然他想要闹出点事情来,那就如他所愿……你认为何人适合去处理王庆之一事?” “朝散大夫来俊臣。”上官婉儿低头说道。 “他?”武则天摇头,“他与奉先太过亲善,不可。” “鸾台侍郎傅游艺。”上官婉儿低头,看着地板说道。 “他?”武则天忍不住摇头,“才质平平也就罢了,关键是还看不清形势。让他去审理此事,只怕又被他视为一次下注的机会,搞不好就与那些人合流了。不行。” “夏官侍郎李昭德。”上官婉儿轻轻的说道,一口气却提到了胸口。 “嗯……”武则天沉默了片刻,点头说道,“我记得那是头倔驴。精明能干,有其父之风……他之前还做过御史和县尉?” “是。永昌元年,因事获罪,去陵水做了一年多县尉。在这之前,是御史中丞。”上官婉儿简单却清晰的背出了李昭德的简历。 “不错。”武则天点点头,觉得这个人选要比前两个靠谱的多。正经读书人出身,性格刚烈,又有才干,还做过相关工作(县尉是基层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负责具体的查案。御史台是审核部门,负责审核案件,也牵扯到相当的律法,查案工作。这儿的人一般都有一定的刑侦能力),势必能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当下便点头说道,“允了。写诏书吧。” “是”上官婉儿应了一声,旁边早有宫女磨好了墨,这种委任文书她是写惯了的,一挥而就,待女皇检查过没问题后,盖上印章,便可以发给有司走流程了。 “至于房州,”武则天终于想起险些被她忘记的小孙女,脸上的笑容带了些慈爱,“偏僻狭仄,物产贫瘠,你多挑些适合小姑娘的东西赏赐下去……多送些布帛裙衫。” 有道是远香近臭,相较于在身边蹦跶的武承嗣武三思,以及总像是想要篡位的李旦,远在房州,战战兢兢到她一派去使者就要寻死觅活的李显,忽然变得可怜可爱了起来。 “是。” “房县的人员往来还是要多加注意,至于房县内,”武则天犹豫了下,摆摆手,“就让他们自由进出吧。总拘在宫殿里,也有点太可怜了。” 反正是换个鸟笼子,不妨给他们挪个大点的。 那种偏僻地方,不像京中这般让人防不胜防。 “是。”上官婉儿一一应答。 “对了,顺便择一书法博士送去,”武则天嫌弃的捏了捏手中的襦裙,“这字也该好好练了。” 李家人书法都极好,太宗好书法,武则天本人就是书法大家,李裹儿的字丑到让她眼睛都疼了起来。 “是。” 听完武则天各种零零碎碎的吩咐,上官婉儿一一记下,然后又根据安排写了朝中不同人事变迁的文书,等到办公时间结束,这才退下。 她带着服侍自己的宫女出了大殿门,只剩下主仆二人时,心腹才忍不住小声询问,“舍人,你不是说咱们只要听女皇的吩咐吗?为何又要抬举李昭德。” 上官婉儿是掖庭宫出身,在宫中长大,等自己发迹后,也从掖庭中选了几名女子作为自己的近侍,培养成心腹。 “陛下登基,需要酷吏来消除不和谐的杂音,稳定统治。”上官婉儿看着在晚霞映衬之下,格外辉煌壮阔的宫殿,轻轻的说道,“但跟着那些虫豸一起,怎么能治理好天下呢?” “这天下,总归还是需要正常的官员。” 她是女子,但也有一颗治国安天下的心。 只要想要处理掉虫豸的人,都是她的朋友。 第三十五章 来的和去的 朝堂的事情,说难的确很难,说简单也简单。 大部分的问题,来源于消息的隐蔽。 所以有的时候,就像是千斤擂木下垫着的小石子,只要你轻轻揣一脚,说不定就能让巨石滚下,将不可一世的人砸个粉碎。 这一次,上官婉儿和太平公主,就充当了这个踢石头的人。 李昭德先知道了武承嗣想做太子,然后就接到了女皇命他去审理一个叫王庆之的人聚众闹事的案子。 王庆之的聚众,正是劝武则天改立太子。 呵,王庆之和武承嗣之间的关系,若李昭德看不出来,那是侮辱他的智商。 李昭德是个聪明人,聪明,且刚愎自用。 他出身于陇西李氏,父亲是刑部尚书,世家和高官的叠buff完全可以让他轻松入仕,但他却高傲的觉得,靠门荫做官,跟那些酒囊饭袋的蠹虫不就一样了。 他,李昭德,将来必定是出将入相,名留青史的人,所以必须有个漂亮的开局。 于是他靠明经入仕,一路上都是实干出成绩,在哪儿都是一副“我有今天不是靠我的尚书父亲,而是我自己牛逼”的嘴脸。 这种人的确不太讨同僚喜欢,但那又有什么要紧的呢,皇帝陛下喜欢他就行。 他素与武承嗣不合,理由很简单,武承嗣就是他鄙视的蠹虫。 身居高位不是问题,但无能就是很大的问题了。 他向来不惯着蠢材。 武承嗣起初对李昭德还是很客气的,甚至有点奉承。 那家伙对所有受女皇宠信的人都很巴结,似乎觉得这样会显得“礼贤下士”,但他忽略了一个关键点是,礼贤下士的前提是,士认为你是可以辅佐的君主。 如果你在他眼中就一坨臭狗屎,你的低姿态只会让他觉得你下贱。 武承嗣现在在李昭德眼中就是这份姿态。 李昭德是个野心勃勃的人,这种的特色就是,对于正统,名份什么的,并不太在乎,他只在乎对自己有没有用。 所以,女皇当皇帝,他是不反对的。 因为这个老板人不错,双商正常,在她手下办事很愉快。 但武承嗣……那是个什么玩意儿啊! 一想到将来自己有可能在这种傻逼老板手下工作,李昭德整个人都寒毛竖起来了。 他觉得自己起码会短寿三十年。 所以,必须立刻,马上,掐掉某些人不该有的想法。 ** “什么,死了?”在家里等待的武承嗣听到这个消息,唰的一下站起来,差点一口血吐出。 王庆之聚众表达了几次名义之后,就被抓了起来。 这是常有的事,当初武承嗣用这一招为女皇登基做舆论造势时,金吾卫们也假模假样的按照规定,会把“闹事”的官员抓起来,然后就是官府派人去跟闹事者交流,感受到百姓的“拳拳之情”,最后会饶恕他们的过激行为,并顺水推舟的接受他们的请愿。 所以武承嗣起初并不焦虑,他只是在等王庆之走完流程。 但他没想到的是,王庆之直接被人打死了。 “是谁这么干的!”武承嗣抓住了来人的手,目眦欲裂的问道。 “是,是夏官侍郎李昭德,他提审了王庆之后,话都没问,直接让人把王庆之打死了。顺便还让人抓了张嘉福。”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武承嗣气的直接骂了脏话,“竖子安敢如此欺我!来人啊,更衣,我要进宫!” ** 就在武承嗣恼怒的要进宫搞事时,李昭德已经在明堂应对武则天的诘问了。 “把人打死,这就是你的处理方式?”武则天语气很平静的反问,倒是 “国家大事,岂容这种小人在其中钻空子谋求富贵。”李昭德站在庭中,一副全天下老子最对的架势,对着女皇也没有丝毫阿谀之色,“这种案子臣已审清楚,是中书舍人张嘉福在背后教唆,王庆之欲借拥立太子之际谋取官爵。王庆之已经被诛杀,张嘉福也已入狱,这是口供。” “嗯。”武则天翻了翻面前的奏折,然后仿佛不在意的说道,“但这也说明,天下人对太子,仍然不放心啊。” “臣并不这么觉得。”李昭德直接怼回去,“什么时候都不缺乏这种想要博个前程的投机者,他们没事也会找出一些事来折腾,并不能代表天下人的意见。” “哦,那你觉得天下人,是如何看待现在的太子的?”武则天平静的抛出一个送命题。 “臣不知道天下人的看法,臣只知道,在臣眼中,殿下不是李家皇子,而是陛下亲子。”李昭德刚烈,却并不鲁莽。 武则天点点头,没有说话。 “魏王提什么李家武家,其心可诛。他只说殿下是李家血脉,但他继位后,当真会为陛下立庙吗?”李昭德一脸正直的说道,“臣听闻乡下小民,侄子继承姑母财产的,都会把父母搬进姑母的宅子里,雀占鸠巢。又安知魏王将来不会如此?” “自古以来,就没有侄子做天子,而为姑母立庙的。” “自古以来,也没有女人做皇帝的。”武则天坐在那里,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反而对“自古以来”这四个字嗤之以鼻。 她一直没有立武家人为嗣子,就是因为武承嗣也好,武三思也好,他们可都是有爹的。 自己当了皇帝,尚且会追封自己的父母,何况那些人。 但这也不是顶顶要紧的事情……亲儿子逼死老子的事也不是没有,在权利面前,亲情不值一提。 李昭德见状,立刻换了个角度,“陛下的天下来自于天皇,若立武承嗣为太子,恐怕以后天皇不能享受血食啊。” 武则天微微一愣,片刻之后点了点头,“你说的有道理。” ** 李昭德出门的时候,看到门口站着一个穿着六品官服的男人,微微一愣。 按照道理,这种品级的小官,是没有上殿资格的。 来人看到他的注视,显然十分紧张,对他挤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颇有礼貌的点头示意。 此时内廷刚好有人出来唤他进去,这人便匆匆的背着一个药箱进去了,李昭德这才恍然大悟。 这个年轻的男人,应该就是御医沈南璆了。 陛下的新宠。 提起皇帝的男宠们,李昭德就有点头疼。 女人当皇帝,有几个男宠,这没什么稀奇的。 但相较于女人在后院的安份,男人的权力欲会让他们搞出很多事来。 例如那个荒谬的清平道大总管。 沈南璆挺好的,起码是个文人。想起那个蛮不讲道理,动辄挥拳打人的冯小宝,李昭德就十分头痛。 这可比武承嗣难对付的多了。 至于武则天明明有了许多男宠,但对于亡夫李治还是情深义重,甚至因为李治可能享受不了祭祀,而迟迟不愿意改立武承嗣为太子的行为,李昭德倒是觉得很好理解。 自己的夫人去世多年,虽然自己宠妾无数,但在自己心中,妻子却永远只有她一位。 男宠和妾室不过都是些消遣的玩意儿,谁会认真呢。 ** “你要去房县?”韦项看着眼前的儿子,叹了口气,“你可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地方官向来没有京官金贵,这是众所周知的。 但是对他们这些靠门荫入仕的人来说,更可怕的还是远离了皇帝,从此白白损失了上进的机会。 至于在地方上做出成就,被皇帝所发现……他又不是不知道自家小子的能耐。若他有那种本事,也不用自己为他发愁了。 我知道。韦鐬抬起了头,笑容竟然十分的淳朴,“大人不用为我烦忧,我一直都知道自己是个才智普通的人,这辈子也只能过寻常日子……对别人来说,可能会觉得委屈,但我很喜欢。” “我在房县,可以过得很好的。” “知道自己的不足,正是你最大的优点。”韦项点头,“既然决定,那就去吧。” 去房县虽然远离了京城,没有被皇帝青眼有加,从而扶摇直上的机会,但这个时候被皇帝忘记,有时候也是一件好事。 起码安全。 韦项不能离京,于是托了身份相当的朋友去提亲。两家按步就班的走流程,然后又为儿子找了房县县尉的差事,这才与妻子携手,在长亭处目送韦鐬离开。 “该为他选个好媳妇的。”一送走儿子,韦项的夫人裴氏就忍不住开始抹眼泪。 她想儿子了。 辛辛苦苦养大了儿子,都是娶个媳妇儿入家门的,哪里有这样千里迢迢把人送去,活像入赘。 “陛下不喜欢世家,你总不想违抗圣命,在禁婚家里选妇吧。”韦项板着脸说,他是个踏实的人,虽然是世家出身,但并没有世家子的浮夸清谈习气,所以虽然平常并不显眼,但一步一步,还是走到了很不错的位置。 宦海沉浮,他还是有自己的脑子的。 韦家的门第,基本上媳妇都是世家女。 但问题是,皇帝虽然自己的媳妇女婿都是世家出身,但他们却非常不愿意手下的重臣们与世家相互联姻。 从太宗开始,经历三位皇帝的打击,五姓中担任高官的比例已经减少了许多,甚至于前些年,皇帝还直接规定了“七姓十户”为禁婚家,不允许私自婚配。 作为反抗,世家要么私底下私相授受,要么直接留了女儿不嫁。 双方都搞得很僵。 如今的陛下,是个铁血手腕的,韦项还要在她手底下讨饭吃,十分不想去触这个霉头。 但儿子又到了婚配年纪,也不能老拖着。 嫁给李家的女儿,算是个不错的折衷之举了。 “走吧。儿孙自有儿孙福。”韦项扶着妻子坐上马车,“明天还要上朝呢。” 第三十六章 送你一朵春天 王勃走进房间的时候,发现案头放着一朵花。 他探头望了望,发现窗外没人。 若他再年轻个二十来岁,他肯定就以为是哪家姑娘心悦自己了, 但他现在已经是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了,所以看到有人送花,他本能的觉得,是不是有人放错地方了。 就在王勃沉思时,李学士走了进来。 他看到王勃手上的花,脸上的表情立刻变得浮夸了起来。 先是撇撇嘴,然后出声嘲讽,“这世上竟然有男人喜欢花,真是娘娘腔。” 王勃看着对面涂朱敷粉,比自己要精致许多的李学士,十分想要建议他说自己之前先照照镜子。 但最后他还是忍住了。 我是一个厌世的老年人,对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所以随便旁人怎么说吧。 王勃将花放在一旁,然后开始看书。 读书这种习惯是很难改的。 王勃从小到大都手不释卷,却在流浪的那些年里,没办法接触到任何书籍,只能闲来无事默背自己之前看过的书解闷,所以来到李显这里之后,就很快的被书房吸引了过来。 李显原本就不甚喜欢看书,原来是因为李学士给他讲学没有办法,两人才在书房里互相敷衍。 如今李家的幼儿|小学建立了起来,有十几个孩子,教学环境再放在书房就不合适了,于是李显另外找了个空的宫殿作为教室,让王勃和李学士去轮流带孩子,书房则成为了两人共同的办公场所,而他自己则是快乐的解放,从此以马球场为家。 他都被废了,还那么辛苦的学习做什么,当然是痛痛快快的玩马球啦。 他之前还写了一本打马球的技巧书,如今他觉得自己又多了许多想法,打算把这本书好好改改。 李学士原本是不愿意和王勃共享一个办公室的,但是王勃不说话,只摆出一副“你要回房间办公我也不拦你,反正我自己独占这里定了”的态度,所以李学士最终也把自己的东西搬了过来,和王勃一人一半。 李学士看王勃坐在那里看书,不回答自己,在原地踱了几圈之后,悄悄的一步一步挨过来,凑到王勃身边,看他手上的书,“你在看什么?” “书。” “你能看得懂吗?”李学士瞄了几眼,又凑了过来。 王勃看的是易。 周易被称为六经之首,大道之源,难度可想而知。反正李学士不是治易经的。 王勃看了一眼李学士,将身子转了个方向,避开这烦人的苍蝇,生硬的说了一句,“看不懂。” “看不懂你还看。”李学士不疑有它,绕了个圈子,又走到了王勃面前,“这做学问啊,最重要的是踏实。你如果肯放下面子,承认是我的手下败将,那我就教你论语。” 自从上次两人比赛马球,王勃输了之后,李学士立刻跟打了鸡血般的,走到哪里都得意洋洋,一副自己“技高一筹”的样子。 他压根儿也不想想,王勃是一个乞丐老头,不论身体素质还是技巧娴熟度,肯定都比不上正直壮年的他。 就这样,他还跟人打的五五开,最后勉强略胜一筹,他有什么好骄傲的? 王勃就是从那之后,才觉得他脑子不好的。 听到李学士要给自己讲论语,王勃忍不住看了他一眼。 李学士是儒门学子,专治儒经。 他手上拿的那本书,是他爷爷做的注。 当然,这是外人所知道的。 实际上,当年爷爷年纪大了,察觉古籍做注,多有不便,他刚好在身边服侍,所以有不少地方由他代劳的。 后来这书刊印,更是他亲自盯着校对的。 李学士看到王勃复杂的眼神,当下骄傲了起来,将手中的书捧高给他看,“这可是雕版印刷的书,你没见过吧。嗯,是文中子当年亲笔做注的,首印只印了不到百本,已经绝版了,很珍贵的哦。” 天下读书人,哪有人能拒绝得了绝版书的诱惑呢。 李学士骄傲的想,这可是他压箱底的存货,当年在集贤馆时,就有不少同僚问他借抄。 “我好羡慕呢。”王勃干巴巴的说道,然后低头继续去看自己手中的书,“不过,谢谢了。” 他又不是疯了,干嘛要学自己注的东西。 他家虽然祖传的是儒学,但是他并非只治儒经,六经都有涉猎。 如果当初不是意外,按照他原本的计划,他是打算修的六艺皆精的。 “你这人怎么这么没有上进心!”李学士气恼。 “嗯,我没有!” “你简直不配为读书人。” “我本来就不是。” “你,你,我不跟你说了!”李学士没有吵赢架,又一次甩袖而出。 “老,老师好。”他走的太急了,险些撞到在门边的李裹儿姐妹俩。 两人目送着老师匆匆离去,然后就将目光对准了王勃。 王勃看到李裹儿,就觉得眉心一跳,似乎有大难发生。 “裹儿,这就是爱而不得的样子吗?”李仙蕙好奇的问站在旁边的李裹儿。 “你不要乱教她词语。”王勃按着眉头,默念不要生气不要生气不要生气…… 虽然他不是很想活了,但也不希望自己的死法是被人气死。 “嗯,姐姐,这个不是爱而不得,这个是打是亲骂是爱。”李裹儿笑眯眯的对姐姐解释,“老师很喜欢李学士呢。” “我没有。”王勃矢口否认,他说傻了才会去喜欢那个白痴。 “而且,我不是你的老师。”他接着否认第二件事。 “我知道啊。可昨天的老师不是我的老师,不代表今天的老师不是我的老师啊。”李裹儿笑眯眯的回答,“所以我今天还是来问您那件事的……老师愿意收我为弟子吗?” “不愿意。”王勃斩钉截铁。 自从他来到这个鬼地方的第二天起,这个小孩儿就跑过来,问自己愿不愿意当她的老师。 王勃当然拒绝了。 他一个不想活的人,干嘛找麻烦的要当一个小女孩儿的老师? 还是废帝的掌上明珠! 用膝盖想想都知道多麻烦了。 “好的,没关系,那我明天再来问问呀。”李裹儿快活的说道,没有半分被拒绝的伤心和难过,牵着姐姐的手说道,“姐姐,我们去看爹爹打马球吧。” “站住。”王勃在后面叫住了李裹儿,面色阴沉的问道,“如果我一直不答应你,你会一直来问吗?” “有志者事竟成。”李裹儿快活的说道,“姐姐给我讲过水滴石穿的故事,所以只要先生活着,我就每天来问。” “值得吗?”王勃忍不住反问。 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值得被再三延请的价值。 实际上,若不是李裹儿是个女孩子,只要她是个男孩儿,哪怕是庐陵王的庶子,他也会同意做她的老师的。 一个女孩子,学那些东西有什么用? 难不成还能继承他的衣钵,宣扬他的学说。 “值得啊。”李裹儿很快活的说道,“拜师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师父不想收我为徒,是师父的自由,我完全可以理解。我想要拜师,是我的自由,师父也不能阻止我来问。” “人活着,每天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想法也会有各种各样的变化。我三岁不想要的东西,可能六岁就是必不可少的了。所以先生现在不想收我,不代表未来不想收我。” “每天问一问,问到我不想问了为止。” “说不定哪天就梦想成真了。多好。” 李裹儿快快活活的说道,然后跟李仙蕙手拉手,蹦蹦跳跳的走了。 “裹儿,你真厉害。你怎么知道我三岁不喜欢簪子,现在可喜欢了。” “那当然啦。因为我也是这样的。” “我们去找娘亲吧。” “好。” 两个小孩子说说笑笑的走远了,王勃站在原地,沉思良久之后,目光却落在了案头的那支花上。 他刷的拿起那支花,就匆匆的往门口走去。 他想问问,是不是李裹儿送来的。 一个小孩子,都有如此炽烈的向学之心,都有如此百折不挠的勇气,他一个大男人还在顾虑什么? 生亦何欢,死又何惧? 在生死面前,麻烦又算什么?门户之见又算什么?性别又算什么? 自己总想着一身才学无处施展,就这么死去太过不甘心,但又瞻前顾后,不肯真正与人交心。 这样的他活的再长,也不过是行尸走肉罢了,跟之前又有什么区别? 他要勇敢的走出去! 王勃想到这些,脚步不由得越走越快,最终几乎是一路小跑的,在宫殿中四处寻找那个小小的身影。 最终,他在花园的角落里,看到了带着李仙蕙挂饰的李裹儿。 她正站在石凳上,仰头跟一个卫兵说话。 “李家哥哥,今天你还是不愿意当我的侍卫吗?” “郡主,你赶紧走吧!再让长官看到,我又要挨骂了。”侍卫一脸纠结。 “没有关系的呀,如果你不愿意做我的侍卫,当我姐姐的可以吗?”李裹儿指了指蹲在旁边玩蚂蚁的李仙蕙。 “不行。” “好叭,那我明天再来问问。”李裹儿叹了口气,拎起裙子正准备跳下来,就看到不远处站的王勃。 “你到底跟多少个人说过,明天再来问问?”王勃咬牙切齿的问道。 他只觉得自己刚才的那番感动都喂了狗。 “啊……老师你不要误会。”李裹儿看他转身就要走,忙跳下石凳,跑上去一把抱住了他的大腿,“老师,我是认真的的,我真的对你们每个人都是认真的。” 第三十七章 贪婪 走, 自然是不可能真走的。 王勃知道自己自从被抓来之后,就是上定了贼船。 除非他们不要他,否则他是离开不了的。 所以他开始才会在那里摆烂。 如今见到了好学生的“四处留情”的做法,他除了感慨自己“遇人不淑”,刚才那一大串心理活动是“抛媚眼给瞎子”看了之外,却也无法。 除了原谅她,他还能怎么样呢。 “若不是看在这支花的份上,今儿我就大方的原谅你一回。”王勃终于找到了个理由,没想到话还没说完,就对上李裹儿一双没被污染过的眼睛。 李裹儿:“花,什么花?” 王勃意外,“不是你送的?” “不是啊。”李裹儿理直气壮,“摘花花草草是不道德的,我可是个乖小孩儿。” 就你那损样…… ̄へ ̄ “素我。”旁边的李仙蕙弱弱举手,然后在王勃的逼视下,声音越来越小,“我给每个人都送了一朵,爹爹,阿娘,大姐,二姐……” “那为什么李学士没有?”王勃大为不解。 如果不是同事没有,他也不会以为这个是李裹儿用来打动自己的“拜师礼。” “因为我算数不好,少摘了一朵啊。”李仙蕙歪着头,似乎不明白这个问题有什么难以理解的,“我可是个小孩子啊……” …… 王勃:这破地方,他是一秒都不想多呆了。 ** 虽然王勃这个老师经常被李裹儿气,但气到直接罢课也是少见的。 碍于自己还想“收服”他,李裹儿决定自己礼贤下士一些,从厨房摸了点当季的瓜果,夜访王勃。 “老师,你气消了吗?”她找到在僻静处赏月的王勃,巴在假山石上往上喊。 “没有。”王勃的声音硬邦邦的从上面传来。 “哦,那我来了。”李裹儿应了一声,然后提着食盒,摸着小径爬了上去。 王勃就在假山最上面的亭子坐着赏月,面前的桌子上放着烛台,手上还拿了一卷翻了一半的书,有茶无酒,显然挺自得其乐的。 李裹儿爬上来,将他的书都推到一边去,然后把桌子中间腾开一块儿空地,将食盒往中间一放,非常快活的招呼道,“吃。” 说完,她自己就先拿起一块儿吃了起来。 “我还以为你会说,改天再来。”王勃冷冷的看着大吃大喝的小孩儿,张口就是嘲讽。 “这不是那招不好使了嘛。”李裹儿毫不见外,“山不就我,我就去就山,老师不是教我们,做人要懂得变通嘛。” “你这是变通嘛!你这是诡计多端!”王勃看她得意洋洋的样子,实在是没忍住,手一痒,书直接就敲在了她的脑门上。 “老师!”李裹儿大叫了一声,脖子一缩,眼中泪花都出来了,但是拿瓜的手却是稳稳的,“你怎么可以打我。” “怎么不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王勃原本还有些心虚,但是看她这样子,忍不住又气愤起来,“我们当年读书的时候,先生可是戒尺不离手。” “但人家是女孩子啊。”李裹儿委委屈屈的说道。 “这个时候,你就知道你是女孩子了?你打你哥哥弟弟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你是女孩子呢!”王勃的嘴反驳的比自己脑子还快。 他是不知道李裹儿小时候怎么样,就庐陵王夫妻说是“娇弱”的,但实际上就他目睹,她长得高还结实,腿脚灵活,追着庶兄庶弟打的时候一个顶俩。 “可人家就是嘛。”李裹儿捏着嗓子说道,冲着王勃眨眼,简直是个“小娇娇。” “呵呵。”王勃没眼看,又没有她脸皮厚,只能转过头去,拿了一瓣瓜吃。 ** 师徒俩相坐无言,埋头吃瓜,等王勃往盘里伸手,碰到冰凉的磁盘时,才意识到瓜吃完了。 两人大眼瞪大眼半天,最后还是李裹儿虚心求教,“先生真就那么不愿意收我为徒?” “不是不愿意,是我们俩道不同,不相为谋。”王勃揣着手坐在那里,满脑子想的却是……这瓜太甜了,汁水又多,刚才不小心沾在手上了好难受,要赶快结束谈话去洗手。 “先生不试着教教,怎么知道不同呢。”李裹儿不服,“还是说你觉得我哪里不好?我改。” “郡主没有哪里不好。”王勃斟酌了片刻,然后摇摇头说道,“就是太贪了。” 明明是个养尊处优的小郡主,什么都不缺,却不知道为什么有如此强的占有欲。 见到出色的文人士子想要,见到猿臂蜂腰的武将想要,见到风姿绰约的小娘子也想要! 怎么好端端一个小姑娘,却似恶鬼投胎? 王勃总觉得她天真无邪的外表下,是填不满的欲望。 “贪不好吗?”李裹儿反问。 “贪婪当然不是美德,”或许是李裹儿问的太自然,王勃都不知道该用何种表情来活着。 “可人活着,本来就是与天争命啊?”李裹儿坐在那里,晃动着两只小短腿,“小鸟要不是贪外界的谷物虫子,干嘛要拼尽全力的破壳而出?花草若不是贪图外面的阳光雨露,干嘛要从地上钻出来?至于人,穷人想要变富,富人想要变贵。贵者想要更贵……若不贪心,任由命运摆布,那等落入尘埃了怎么办?” “哀叹命运的不公,哀叹自己的可怜吗?”她抬起眼,对上了王勃的眼。 小女孩儿的眼睛太过澄澈,像一个面镜子,倒映出一个仓皇的灵魂。 “我不想哭,也不想求。”李裹儿嘟了嘟嘴,像是小孩子的任性,“我想要尽力的往上走,去把控自己的命运——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也是我自己决定自己何时,何地,如何去死,而不是被人安排去。。” “你这可真不像个小孩儿。”王勃嘟囔。 “老师对小孩儿的看法太片面了……大人都是从小孩儿变成的,可是大人一旦变成了大人,就迅速忘记了自己当小孩儿时的样子,仿佛自己生下来就是大人一样。” 李裹儿摇摇头,“我可不想变成这样,所以我每天都要跟自己说一遍,不要忘记自己。” 她说的不是假话。 人活了太久,记忆是会模糊的,更何况只是看着,并没有亲身参与。 所以当她有了真实的身体之后,之前做鬼时的那些漫长记忆也逐渐变得模糊,她记得一些大事,例如李三郎抢夺儿媳,弄出了安史之乱。例如大唐后期,藩镇割据……但她并不能记得所有的细节。 知道一件事会发生,和知道它如何发生,是两码事。 重来一次,并不是解决麻烦的万能良药。 她还是那个贪花好色,笨拙贪婪的李裹儿。 但她可以努力。 努力不要忘记自己是谁,自己想做什么,然后朝着自己想去的方向踮起脚尖。 所以面对王勃说她“贪”的指责,她坦率承认,然后看着王勃,“老师,这天下真的有不贪的人吗?” “所谓不贪,不正是……贪图声誉吗?” 王勃看着女孩儿,仿佛在看一团燃烧着欲望和野心的烈焰。 “你说的是,世人要么贪名,要么贪利……那你贪什么?”王勃最终颓然承认,她说的对。 “我只是不想一觉醒来,有人用剑尖指着我说,你有罪,你该死,你去死吧。”李裹儿冷静的说道,“我知道世间有清正廉明之人可以主持公道,但我不想把自己的命运放在别人手里,等候被主持公道。” “我希望,我可以做那个裁决的人。” 王勃看了很久,才叹了口气,点点头,“如你所愿。” “先生这是愿意教我了?”李裹儿喜出望外。 “我自己都没有见过自由,除了那些陈腐的知识,又能教你什么呢。”王勃笑了,笑容中有一点自嘲,却又有一些自得,“我可以教你学习的方法。” “你想要去的地方,只能依靠你自己走到。” “但我愿意送你去更高一层。” “先生不愿意与我同去?”李裹儿眨巴眨巴了眼睛,语气说不清是怂恿还是诱惑,“越高的地方,风景越好。” “我老了,走不了太远的路了。”王勃轻叹了一声,“再说,我本就不喜欢太高的地方。” “我对于权位的向往,可能自始至终都是叶公好龙。” ** 王勃以为这趟师徒谈心之后,他与李裹儿的感情会更亲近点。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会以这种方式“亲近”。 他看着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年轻寡妇,三十余岁,徐娘半老,是有一番风韵。就是束手站立在那儿时,那眼睛就跟长了小钩子似得,还时不时往自己这儿撩一下呢。 不对,这不是风不风韵的问题! 徒弟怎么能给老师送女人呢! 她才多大! 她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这是哪儿来的怪胎! 王勃对李裹儿吹胡子瞪眼,李裹儿却还笑嘻嘻的站在那里,与他毫无默契的挤眉弄眼。 “不是裹儿提醒,我还没有想到先生一人,身边也没有个伺候的。”李显笑眯眯的说道,浑身洋溢着“哎呀我真是个周到人”的欢快气息,“意娘虽然是个寡妇,但却极其懂得照顾人,把先生交给她,我真是再放心不过呢。” 第三十八章 真诚才是必杀技 “多谢殿下,不过我不需要。”王勃十分感动,然后选择了拒绝。 “要的要的。”李显热情洋溢,“且不说先生年纪大了,身边需要个人服侍,就是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先生也需要一房妻妾为其绵延子嗣的。” 王勃死鱼眼的看着李显,你要是不会说话可以不说。 这种句句戳人刀子的话,真的是劝人可以说的嘛。 但他是东主,没办法,你要忍。 “要的要的。”李裹儿也在旁边帮腔,小脸上满是天真无邪的笑容,“别人都成双成对,就老师孤苦伶仃,太可怜了。” 王勃转头看向李裹儿。 李裹儿笑容满面。 王勃叹了口气。 “我不需要。”再重申一遍。 这是他最后的倔强。 “先生成家后,住哪儿好呢?目前的住所的确是有些狭小了,我吩咐人给你腾几间比较大的宫室。”李显已经开始在安排后面的事情了。 “最好有个光线好的房间给先生做书房。”李裹儿兴致勃勃的谋划,“先生爱看书。” “这个。”李显一口答应。 “书房要离卧房远点,最好再要一张榻。”王勃出声补充,为婚后常住书房奠定下物质基础。 “好的好的。”父女异口同声。 ** 李显和李裹儿父女出来时,两人都毫无愧疚之心。 唐人男子的婚姻,是个弹性很大的事情。 虽然李显和兄弟们,都属于正常年纪成亲,但实际上对这个时代大部分的贵族男子而言,娶妻的年纪都是偏晚的。 无他,因为正妻这个位置,原本就是可“待价而沽”的。 一般男子成年后,开始积极的努力获取前程。除了少数即安的人外,大部分人都会觉得,自己二十多岁,三十多岁,甚至四十多岁时的成就和地位,是比刚成年的时候高的。 所以那会儿婚配,可以娶到身份地位更高的女性。 婚姻其实很多时候,只是一件拿来利益交换的工具,和诗人们歌颂的爱情毫不沾边。 你早早的就成亲了,这让之后赏识你的老师,提拔你的上司,有意联姻的世家如何做媒呢? 大家又不是某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皇,动不动可以弄死别人的老婆来给自己女儿让路。 男人们的实用主义,让老夫少妻成为中上层的标配。 至于子嗣,倒不用为他们担心。 反正没有人在规定在娶妻之前不能娶妾,不管是妖娆的“美妾”,还是贤惠的“良妾”,只要有钱有闲,总有一款适合。 综上所述,所以王勃在上元三年以前并无妻子,所以这会儿李显父女俩人给人安排家眷也不用担心王勃“抛妻弃子”。 “裹儿为什么会想着给老师送一个师母呢?”抱着李裹儿离开的李显,走在路上时若有所思的问到。 给王勃找个妻子的建议是李裹儿提出来的,她说的时候,李显只觉得“啊,终于想起忘记什么了”。 但等事情办完之后,他才意识到这这不是一个正常的小孩儿能想的出来的事。 “因为父亲有母亲啊,李学士也有娘子,所以老师当然也需要一个娘子啊。”李裹儿天真无邪的看着李显,试图“萌混过关”。 李显叹了口气,在她的小屁股上不重不轻的拍了一下,然后带着警告意味的说道,“说真话。” “他与我们离心,需要家眷绑住。”李裹儿无奈,只能说出真实想法,“只要给他安排了家眷,也许起初并不是情愿的,呆的久了,就会生出几分羁绊来,到时候想抽身就走就不容易了。” “无根的人甚是可怕,我不敢信。” 看着嘟嘟囔囔的小孩儿,李显有些无语。 到底是来历不明的教书先生可怕,还是“居心叵测”的学生更可怕? “你就不怕先生是个心狠的,万一有事,拔腿就跑?”李显想了想反问,“到时候你可就鸡飞蛋打了。” “先生就不是个狠心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落到如今的下场。”说起这个,李裹儿就自信多了,也洒脱多了,“再说了,不过一个女人而已,这个投入我还是损失的起的。” “那你不觉得这么算计他不对?”李显有点儿不知道如何纠正这个长“歪”了的女儿。 “可我又没有坏心?”李裹儿见“萌”不过去,反倒是认真了起来。 “这个不是你有没有坏心的问题。”李显有些头疼。 “那父亲觉得我应该怎么做?”李裹儿反问。 她知道自己与姐姐们不一样,她永远无法完全的去相信别人。 小孩子的世界简单,相信你对我好,我对你好,但只有大人才知道,人心叵测,有时候真诚并不能代表可以收获真诚。 她羡慕那些经历了许多,还能毫无保留的将信任寄托他人的人。 但她明显不是这样一个人。 有些问题早晚都会被发现,早解决比晚解决的好。 虽然在心里这么跟自己说,也抱着破釜沉舟的心,但她还是担心在父亲眼中看到厌恶、不喜、失望的情绪。 “我,”李显表情有些复杂,不知道一个小女孩儿,为什么就对人有如此深的不信任感。 面对着父亲复杂的表情,李裹儿最后还是选择了低头,她有些委屈的靠近父亲肩头,搂住了他的脖子,“爹爹,我是不是不正常?” 她羡慕姐姐们简单澄澈的美好,她深知这才是一个小姑娘“应该”有的样子。 原本她也是想要装成那样的,但是当她看到父亲时,却忽然生出一股委屈。 如果一个人,在自己最信任的人面前还要演戏,那重活一世就又有什么意思? 所以张口前是三分委屈,张口之后,三分就变成了七分。 她靠在父亲胸口,抽抽嗒嗒的说道,“我真是个坏孩子”。 她对所有人都怀着三分戒心,就连世上最爱自己的父母,也要反复试探后才敢放心。 这听起来像个变态。 李显安慰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张口说道,“裹儿的确不是正常的小孩子,” 就在李裹儿一颗心不断的往下沉,想着以后要不要调整自己的行为,让自己看起来更加“正常”时,就听到父亲不紧不慢的说道,“可那又有什么关系?” “嗯?”李裹儿睁大了眼睛。 “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都还是我的女儿啊。” “我从小就是个好孩子,”李显想着自己的童年,露出一种复杂的微笑,“有人告诉我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可那又怎么样?” “哪怕我一直都是我,但在别人口中,我可以是好孩子,是天赋绝伦,是才智平庸,是无无能可笑……”李显看着女儿,“是非对错,不过都是由人评价罢了。” “说的人多了,真的也成了假的,假的也成为了真的。” “所以那会儿我就在想,万一有了一天,我有了孩子,我不会强求他们做世人眼中的好人,完人。” 李裹儿震惊的看着父亲。 这是她上辈子没有听过的话。 “你做你自己就行了。” “不要害怕,爹爹永远在你身后呢。” 李裹儿感觉到父亲拍在自己背后的手,过了好一会儿,才将眼里的泪水憋回去,佯装不在意的说道,“爹爹胡说,我哪里害怕了。” “哈哈。”李显笑了笑,“没有最好。” “不过,下次害怕了,跟爹爹说就是,不要再做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了。” ** “姐姐,你有没有发现,我最近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跟父亲分别之后,李裹儿立刻找到了李仙蕙。 正拿着一块布,专心致志的绣着看不出原本是个什么样子东西的李仙蕙听了这话,立刻停下手,给李裹儿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裹儿每天都好特别啊。” 跟整天乱跑的李裹儿不同,李仙蕙最近被韦氏安排了女工课,开始学着简单的缝缝补补。 为此,李裹儿收到了好几条特别丑的袜子。 没有人喜欢刺绣,李仙蕙也不例外,所以能摸鱼就摸鱼,绣的东西越来越不成样子。 嗯,作为一个妹吹,似乎很难在姐姐这里得到什么不好的评价啊。 看着那个比自己真诚一百倍的甜甜笑容,李裹儿觉得自己仿佛找错了验证对象。 就在她叹了口气,准备转身离开时,就听到李仙蕙张口,“如果说有什么特别不一样的话,那就是裹儿最近很不安吧。” “不安?”李裹儿惊觉的回头,心道自己的演技竟然差到连李仙蕙都瞒不过了吗? “嗯,裹儿一旦感觉到不安,就会让自己跑来跑去,忙活很多事情呢。”李仙蕙坐在太阳下伸了个懒腰,露出可爱的小酒窝,“平常没有感觉到不安的时候,就会很安静,跟盘在窝里的小猫一样,戳你都不带动的。” 李裹儿站在原地有些僵硬,她原本以为自己掩饰的很好,但没想到自己的焦灼和不安,别说骗过爹爹了,就连傻白甜的李仙蕙都骗不过。 “别害怕。”像是看透了李裹儿的不安,李仙蕙走了上来,小小软软的身子在后面给了她一个熊抱,“裹儿做的很好,没有人发现呢。” “可你发现了。”李裹儿有些干巴巴的说道。 “我发现是因为你是我妹妹,我的眼里只有你啊。”李仙蕙笑着在李裹儿脸上啵了一口,“我们是家人。” “家人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第三十九章 要读书 李仙蕙的安慰,让李裹儿气恼于自己养气功夫不到位的同时,也放下了心底的大结。 有家人的支持,或者说纵容,她就更加的“放飞自我”,甚至不在于遮掩自己的古怪。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让她“美丽”的心情不太美丽的,是她自己求来的东西——拜师成功。 “咳,下课后到我书房来一下。”这天下课,她正准备带小姐妹们去看自己的“马球勇士”,就被王勃叫住了。 李裹儿先是一愣,然后是狂喜,这个,是同意她拜师了? 看来还是送师母管用啊! 王勃仿佛看到了李裹儿那个笑容的深意,尴尬的咳嗽了一声,然后转身走掉了。 老师是个脸皮薄的人,李裹儿自然不会让他难做。于是她在兄弟姐妹们好奇目光中,大声的宣布道,“老师要收我做入室弟子了,以后见着我要尊重些。” “他不是不喜欢你吗?怎么同意收你了?”李明秀很是好奇。 “因为我送了一个师母给他。”李裹儿笑嘻嘻的扔下了这个重磅炸弹,然后转身溜走,徒留后面一群人叽叽喳喳。 她甚至还听到弟弟在跟旁边人议论,“师母是什么?我再送老师一个,是不是就能不交功课了。” 呵呵呵呵……你要真敢送,功课会不会少我不知道,但老爹多半会打断你的腿。 ** 坑完兄弟的李裹儿还没得意多少,来到书房就遭遇了一阵暴击。 “这些,这些,这些,都是你要看的。”小书房里,王勃将一卷卷书放在了李裹儿面前,其中有些甚至是墨迹未干。 “要看这些!”李裹儿整个人都呆住了,两眼麻木。 “你不是一直嚷嚷着要拜我为师吗?”王勃面容严肃,“难道只是说说而已。” “我要拜师,自然不是说而已,只是,只是我以为先生会教我写诗。”李裹儿有些尴尬。 她对于学问的认知,就是“能充面子”即可,谁要这么费劲吧啦的从头学? 而且她看了下那些书的高度……真是往死里学的架势。 “写诗?”王勃微微一怔,然后摇头,“我以后都不会写诗了。” 他这辈子的遭遇,都是自恃才名,诗词取祸,所以王勃早就下定决心封笔。 “什么?不写了?”李裹儿如丧考妣。 她都已经脑补了一百多场,自己靠诗词技惊四座,被众人羡慕嫉妒,然后她才谦虚的表示不过尔耳,然后再雇一帮文人吹捧自己,甚至都开始认真思考要印多少册诗集……结果老师不教? “诗词本是消遣的玩意儿,不需要专门去学。”作为六岁能文的神童,王勃对学写诗的概念就是——那玩意儿还用学? 好好读书才是正经事! “我又不需要当憨书生。”才女梦碎,李裹儿的心情也不大好,看着那一堆书,兴趣缺缺的说道,“我要当君主,会用人就可以了,不必事事躬亲。” “那如何用人?”王勃一旦准备当老师了,就脾气非常好。并不为李裹儿的话气恼,只是顺着她的话头询问。 说道这个问题,李裹儿可得意了。这是她想了许久的答案,几乎是脱口而出。“简能而任之,择善而从之,则智者尽其谋,勇者竭其力,仁者播其惠,信者效其忠。文武并用,垂拱而治。” 王勃被镇住,过了片刻之后才点点头,沉着脸反问,“这话是谁说的?” “怎么不兴是我说的啊。”李裹儿有点不服气的反问,一副老师你瞧不起人的样子。 “呵呵。”王勃打量了下她的身形,藐视之情溢于言表。 见瞒不过去,李裹儿只能怏怏的回答,“是魏征说的。他写给太宗的劝谏奏疏里说的这段话,我觉得很好,就背下来了。” 这段话出自魏征的“谏太宗十思疏”,是魏征当年给太宗写的一封奏折,后来保留下来,许多年后,天宝年间有个叫吴兢的史官,在整理史料中发现,跟很多其它的文章一起编成了一本叫“贞观政要”的书。 这书在初期,还并不受人重视。起码李隆基就没怎么看。 直到后来晚唐时才流行开,几任皇帝都有认真研读,李裹儿也是当鬼的时候,才蹭看了几页。 别的话还两说,关键是那句“垂拱而治”,简直是太合她心意了。 当皇帝有多忙,她又不是没见过。别说祖母和后面的李小三了,但是已经出了名的“不管事”的父亲,也是连篇累牍的处理朝政文书奏折,所以她太希望有一种“皇帝不做事就可以治理好天下”的方法。 “怪不得。”王勃点点头,有些神往的说道,“听说皇家一直在有意识的编纂一些阐述为政观点的书。太宗皇帝时,魏文正,虞秘监、褚河南三人率众臣编纂了一部名为“群书治要”的书。这书是从一万四千多部、八万九千多卷古籍中“采摭群书,剪截淫放”,呕心沥血数年编成的,共计六十五部约五十余万言。” “啊。”对此李裹儿发出了一声意义不明的长叹。 有这种事? 她怎么不知道? 看到王勃两眼放光,满面期待的看着自己,李裹儿羞愧的低下了头,“我不知道。” “此后,太宗又亲自编纂了帝范给先帝,”王勃看了一眼李裹儿,有些感慨,“庐陵王应该也是读过的。” 群书治要和帝范这种东西,算是皇帝们的教科书,太子专享,不是可以流通的大路货,所以只在东宫和皇宫的书库里存着放。 王勃是个书虫,当年就对这套书仰慕已久,只可惜他在李贤身边没呆一年就被赶走了,还没有混上可以看书的地位。 如今听到李裹儿说起魏征与太宗皇帝的奏疏,就下意识的觉得应该也是皇家类似于“帝范”之类的教材读物吧。 “这段话说的很好,”王勃先是从文学方面给予了肯定,然后就直接下了论断,“但做君主的不能信。” “啊,为什么?”李裹儿迷惑? “做臣子的,自然希望上面什么都不管,但做君主的当真敢什么都不管,必然会滋生邪佞。这就跟你在地里种庄稼一样,要庄稼长得好,自然是需要顺应天时,但如果只顺应天时,就会草盛苗稀。”王勃一边给李裹儿讲道理,一边将话绕回了原处,“所以你要读书。” “嗯?”李裹儿懵逼。 “郡主要读书,而且要读很多书。”王勃拍了拍桌面,“只有读了书,自己会了那些道理,才不会被人糊弄。” “别人脑子里的东西,永远变不成你的。”王勃拍了拍自己手边的课本,露出一个不太善良的笑容,“姐妹会嫁人,兄弟会高飞,父母老师会死去,这世上唯一能依靠的就是你自己。” “所以,为了完成你的梦想,从今天开始往死里学吧。” 第四十章 父女,师生 “我不想学。” “啪” “我学不会” “啪” “我不要拜你当老师了” “啪!啪” 学习是痛苦的,一直说读书很快乐的人,可能没有意识到,不抱目的的消遣与有明确目标的学习是有本质不同的。 前人为了传递知识,将大量的信息凝练,后来人为了接收这些知识,不得不经过一系列的程序,才能将起还原,理解,接收,最后变成自己的东西。 好学如王勃者,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在幼年时期也曾有过厌学期。 只不过他后来找到了更适合自己的方向,用现实中活的的正向反馈来激励自己在学海中比别人游得更快。 说句难听话就是……装逼使人进步。 然而到了李裹儿这里,这个动力显然不足。 她不需要人前显圣。 所以这导致她两辈子对于学习一直都浅尝辄止,每次在知识的宝库门口跳来跳去,稍微吃点苦就往后退。 这让王勃看她很不顺眼,所以他决定把她一脚踢进去。 “我不学了。”李裹儿哭的超大声。 如果知道拜了师会是这个下场,她返回来不来得及? 看着李裹儿哭爹喊娘的样子,王勃只觉得大快人心,脸上的笑容越发“阴险”。 他拿着戒尺,慢悠悠的说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你既然喊了我师父,那这段师徒之谊就容不得你说停止。” “呸,你哪里来的资格当我爹,”李裹儿哭的满脸鼻涕眼泪,早就把风度算计忘到了九霄云外,口不择言的骂道。骂完还委屈,“我爹都没这么打过我。” 她是想上进 可她不知道上进的路这么苦啊。 “殿下真是太仁慈了。”王勃点点头,然后抚摸着手中的戒尺,“孩子啊不打不成才,他对我有大恩,今后我会代殿下好好管教你的。” “哇!” 李裹儿哭的更大声了。 ** “爹爹,我们把那个臭老头赶出去吧。”当李显来看她时,李裹儿握着李显的手,那叫个楚楚可怜。 “先生下手也实在是太重了些。”韦氏有些心疼。 她虽然平日骂女儿最多,说她吵吵嚷嚷没个正形,早晚要好好给她上上规矩。可她也是最疼女儿的,没想到只是因为“让姐姐代写作业”就被打的卧床不起,她顿时就生出了“要不然把这个死老头子赶出去”的想法。 住她家的,吃她家的,还打她女儿! 天底下有这样的先生吗! 李显坐在床头,看着李裹儿榻边厚厚一沓作业。 王勃真的很绝,李裹儿说自己屁股肿了,坐不得,他说那你卧床休息吧,记得这些书该抄的还是抄了。 如果有偷懒没做的功课,惩罚少不了。 他可以大方的等她屁股好了再打。 李裹儿原本是不服的,但那死老头子他是真的会下手啊。 依照他的算法,李裹儿觉得自己得被打到十六岁。 所以她最终委委屈屈,抽抽搭搭,一边哭着一边卖惨,还一边锲而不舍的垫着枕头,趴在床上“写作业”。 “字的确是变好了。”李显从李裹儿最初的功课,翻到了最近的一份,看完之后放下,语气中听不起喜怒。 “裹儿啊,”李显轻轻的抚摸着女儿的后颈,看着只能跟个乌龟一样趴在床上的李裹儿,非常慈爱的问,“那这些书,你懂了吗?” “懂了。”李裹儿吸鼻子,“我都抄了一遍,要是抄过之后还不懂,又得挨打,那我不是白抄了。” “你辛苦了。”李显心疼的不得了,“明天爹爹让膳房给你做好吃的,再拨一个人来帮你念书,一个人帮你揉手,背你上学,好不好?” “好。”有好处李裹儿自然是占了,但占完之后她才反应过来,“那先生呢?” 她的诉求是赶走老师,不是要补偿。 “这个,爹爹也没办法啊。”李显叹气,一副我也很为难的样子。 “为什么!”李裹儿开始生气了。她觉得自己被敷衍了。 “这人是你找的,老师也是你要拜的。你当初那么认真,大家都看在眼里了,若是如今半路废驰,那么今后你要说什么话,做什么事,还会有人信你吗?”李显温和而又认真的反问道。 “真的吗?”李裹儿有些不知所措,下意识的看向了旁边的姐姐。 李显的目光也移了过去,他看着李仙蕙问道,“仙蕙,你知道裹儿要拜王先生为老师的事吗?” “知道。”李仙蕙点头。 “那如果裹儿现在就要赶走老师,以后她再以同样的认真去邀请你做他的老师,并且承诺绝对不会反悔时,你会同意吗?”李显又问。 “应该是不会了。”李仙蕙想了想,摇头。 地方不大的好处就是,李裹儿当初为了拜师搞出的事情,所有人都亲眼目睹了。 所以这个结果,自然也要众人见证。 “如果你愿意承担以后再也没有人相信你的话的后果,那爹爹立马就送王先生一笔钱,让他离开。”李显笑眯眯的说道,“你愿意吗?” 李裹儿迟疑了。 除了挖文人,她还在挖武将,挖她看得上的府兵。 所以,如果放弃的话,不是放弃一个王勃的问题,而是放弃她所有计划,所有梦想的事情。 那会让一切都回到原点。 “只能这样了吗?”虽然想通了,但屁股火辣辣的疼,实在是很委屈啊。 “人无信不立,”李显拍了拍李裹儿的肩膀,“要不然为什么有千金买马骨的事情啊。不就是为了证明自己说话算数,一诺千金嘛。” “那爹爹为什么当初不阻止我。”想到以后还要被王勃教育,李裹儿要多委屈,有多委屈。 “如果不这么做,”李显难得的笑的有些狡黠,“你又怎么知道什么叫三思而后行呢?” 李裹儿震惊。 一向宠爱自己的父亲,竟然也会坑自己。 “不是每件事都是可以反悔的。”李显语重心长的说道,话语中带有常人难以察觉的苦涩。 谨言、慎行 臣子需要,君主其实更需要。 ** “当真让那个儒生继续教孩子们?”夫妻两个人出门后,韦氏忍不住重提旧事。 “让裹儿学个乖就行了,你也去跟那个先生说说,让他以后别那么严了。”韦氏出主意。 “不必了,就这样吧。”李显笑着说道,打断了韦氏的建议。 他的确觉得女儿不需要多有才华。 但这也不代表,他就不喜欢女儿有才华啊。 不愧是大师,诗词了得,文章了得,这书法也很拿得出手。 李显在心里算了下,按照这种学习程度,等女儿成年后可以在李家的孩子中排名第几,就愉快的决定给先生送点礼。 他记得王勃好像还挺喜欢虞世南的字? 褚遂良的好像也行。 啊,再不行二王的帖子,他私库里也还是有点的。 送去送去。 第四十一章 家访 月下,王勃一个人坐在院中饮酒。 新纳的妾室十分乖巧的在旁边为他斟酒,话并不十分多。 王勃看了她一眼,忍不住怀念起李裹儿的好来。 那个小魔头,混账时是真混账,贴心时却也是真贴心。 “郎君可在等人。”妾室意娘见酒壶已经差不多空了,倒酒的手微微一顿,低声询问道,“可再要换酒来。” “不用了。”王勃看了眼月亮,有些微醺的摇了摇头,自嘲的说道,“我等的人大约不回来了。你把这里的案子撤下吧。” “是。”意娘应了一声,正要动身,就听到外面传来了笑声,“先生也太没有耐性了吧。还是说,不愿意分孤一杯酒。” 意娘听到笑声一愣,抬头就看到李显从门外走了进来。 “我的一切都是殿下的,又怎么会吝啬区区酒水。”王勃笑了起来,然后对意娘点了点头,“再拿一壶来吧。” “要里间那瓶好的。” “是。” 意娘手脚伶俐,很快就将酒重新添上,菜也置换完了,然后悄无声息的退下。 李显并不客气,直接在王勃对面的空位上坐下,看着这边放置的并未动过的碗筷与酒盏,心中当下了然,“先生算准了我要来?” “我又不是诸葛孔明,哪里算得准这些。”王勃自嘲的摇摇头,给李显和自己斟酒,“我只是跟自己打了个赌罢了。” “若孤今晚不来,先生以后打算如何?”李显好奇的问。 “当先生。”王勃面色平静。 “若孤来了呢?”李显颇有兴致的打量着王勃。 “当先生。”王勃抬头,看了一眼李显,也笑了。 两人相视而笑,李显连连摇头,“您就对我的女儿这么满意?” “谈不上十分满意。”王勃颇有点拿捏姿态的说道,“也就八九分吧。” “哈哈哈。”李显大笑。 王勃看了他一眼,也笑了起来。 ** “我来的晚,是因为去安抚了下那丫头。”李显解释完自己晚到的原因,然后表明自己作为家长的态度,“至于教学方面,这不是我的专长,以后都仰仗先生了。” “我既然做了她的先生,便是要为她负责的。”王勃颔首,“行事或许有不如你们意的地方,你可以说,可以提意见,但我不会改的。” “哈哈哈。”李显又笑了起来,等笑完之后,半是好奇,半是得意的凑近问道,“我儿的资质是不是特别出众啊?” 要不然他想不通,王勃对当老师一事怎么这么认真。 “殿下在说什么梦话。”王勃白了他一眼,一副你的崽你还不了解的样子。 “也是,我自己都不是什么聪明的。”李显干笑了两声,然后小声嘟囔,“我这不是指望自己眼神不好,没有看出我儿是天纵奇才,所以才问先生您嘛。” “呵呵。”王勃回他一个你自己体会的眼神。 “那么,先生为何要教她?”李显不理解。 当先生和当先生之间,是天差地别的。 有的先生,就是来东主这里混口饭吃的。他讲他的,学生闹学生的,哪怕自身才学犹如仲尼重生,但也有可能一年下来,学生大字不识几个。 但也有的先生,认了师徒之名后,终生就捆绑在一起,不仅传道受业解惑,还福祸相依,患难与共,真如亚父一般。 李裹儿一直闹着拜师,李显并不在意,是因为觉得王勃不会同意。 但没想到李裹儿真的是缠到他答应了,因此当然是要探个究竟。 毕竟,那是关乎到孩子未来的事情。 “这天下哪有那么多天才。”王勃喝了口酒,淡淡的说道,“以及,就算是天才又如何?” “我的人生,还缺教一个天才吗?” “反正都没有我当年天才,所以太在乎资质的话,未免着相了。” 李显被王勃云淡风轻的话给装到了…… “那你觉得,我儿可教吗?”李显换了个角度问。 “你是觉得我罚她有些重了?”王勃停下酒杯,斜觑他一眼。 “没有,没有。”李显干笑了两声,然后转着酒杯说道,“先生罚她,自然是有先生的道理。只是我女儿从小就身体较弱,我只是想问问,有没有更好的方式?那个,小孩子家家,总是挨打不太好吧。” “郡主虽然不是天才,但起码也有中人之资,但是她的学问却一塌糊涂。字写的一塌糊涂,书读的一塌糊涂,甚至还不如给她伴读的那个书生的女儿!”说起这个,王勃就气的七窍生烟,“若真是不会倒也罢了,我不是那不同情理的人,可她就是懒!不会背的书,写到变形的字,只要两戒尺下去,就立刻会背会写了。” 王勃严肃的看着李显,“殿下莫以为小孩子就没有心眼,小孩子其实才是世界上最懂得趋利避害的人。只要你们有一人心疼她,她就敢恃宠生娇,弄虚作假。” “小的时候或许是可爱,但大了呢?” “殿下能护着她一时,能护得了她一世吗?” “就是因为可教,我才下了重手。玉不琢不成器,自古慈母多败儿。” “以后郡主的学习,殿下还是不要过问了好。” “我……道理我都懂,只是下不去手。而且我可不是慈母,韦氏才是。”李显小声嘟囔,转移了话题,“我只是给先生提个建议,不答应就不答应么,你那么大声做什么!” “我有很大声吗?”王勃一拍脖子。 “没有没有。”李显从善如流的缩了脖子。 解决完家长和老师之间的信任问题,两人又喝了几杯酒,李显变主动告辞了。 王勃起身相送,两人走到门口时,李显想到今天的最后一个问题,“先生白天打人时,就不怕我赶你走?” 他在外面的名声可不大好,不是个能礼贤下士的。 “我这种死过一次的人,还有什么可怕。”王勃淡淡的笑着说道,就在李显准备夸“先生真是胸怀阔达之人”时,他露出一个“邪恶”的笑容。 “你要真敢赶我走,一出门我就挂死在你家门口” 李显大为震惊, 王勃得意的放声大笑,啪的一声关上了门。 还是那句话。 他一个死过一次的人,有什么好怕的。 他教李裹儿,只是想知道这个奇奇怪怪的孩子,加上已死之人的他,以及李显这个奇奇怪怪的落魄王孙,会长成什么样子。 第四十二章 白龙鱼服 因为有李显的支持,王勃教导李裹儿时的最后一点顾虑也消除了。 “我们这是要做什么?”李裹儿一边问,一边扯扯自己身上的布衣和头上的斗笠,感觉十分不自然。 她还没穿过这种衣服呢。 有点糙,虽然因为旧的原因,没有十分的扎人,但因为布料本身的缘故,倒也有七分的扎人了。 王勃坐在台阶上,他穿着一件粗麻衣服,正在慢悠悠的裹着绑腿。等李裹儿问起,才不紧不慢的回答道,“你不是问我庶民穿什么衣服吗?我就带你去看看。” “哦。”李裹儿原本想说你讲给我听不就行了,俗话不是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她只想在最短时间读最多的书。 但是想想她长这么大,除了捡王勃那次,还没怎么出门玩过,所以顿时又有点心动,于是便闭嘴不说话了。 此次出游,除了他俩一老一小,还跟了两个人,便是心大的华英英,以及李裹儿第一个挖过来的护卫胡三。 此时两人也身穿麻衣,不过华英英的衣服是从家里带来的,胡三是自己包裹里的常服,补丁数量小于五处,算是二手八成新的衣服。 民间的衣服珍贵,都是大孩子穿了小孩子穿,能穿到几手的,取决于你在家中排行第几。 华英英和胡三能有品相还不错的,是因为他俩在各自的家庭中都处于受重视的,又是要“出门”的人,这才拥有这种好东西。 但对于李裹儿来说,她生平从来都没有穿过丝绸以外的东西,甚至连装东西的口袋都是丝绸的,所以当她第一次见识到华英英压在包裹底的衣服时,她在想这是什么鬼东西?能上身吗? “这是麻布,我们在家里都穿这个。”华英英脸上稍微有点窘迫,但她本来也是个心大的,不是很在乎脸面,于是很快就跟李裹儿分享起来,“我这件是我娘特别给我做的里衣,很是柔软。郡主你摸摸。” “啊?”李裹儿看着那还有两个补丁的衣服,用手捻了捻,前所未有的粗糙触感让她茫然,“里衣……为什么不用丝绸?” 这话说出来之后,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像极了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 但在她生活中,这的确是个常识。 “因为丝绸可以抵税啊。”华英英好奇的看着李裹儿,她年纪小,还不懂得眼前这位,是不用交税的。 李裹儿有万般缺点,但有一样好处,就是脸皮厚。 交税这件事情,她两辈子都没有弄明白过。 她只知道,作为公主,她食邑中的赋税都是供给她吃喝的,所以她只用管自己想要什么就行了。至于那些缴税的百姓如何生活,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但是这一次,她却因为自己的小婢女,对这些事产生了好奇。 所以她就找了自己的先生王勃来询问。 反正她整天挨打,总要收点利息不是。 “百姓们怎么生活?”王勃只是略一思忖,便对她吩咐道,“你先回去,过几天我告诉你。” 如今便是过几天,他直接让人送了一套衣服过来,然后便有了今日之行。 “”” “出去玩要穿成这样子?”李裹儿站在那里,总觉得浑身不自在,在扭来扭去。 “如果按照你平常的样子出去,被人前呼后拥的,你能看到什么?”王勃有点嘲讽的反问道。 这让他想起来自己被撸来的那天的遭遇。 其实也能看到不少东西。李裹儿有些讪讪的想,但聪明的没有说。 王勃打完绑腿,看着在华英英的帮助下,已经成功融入三人中的李裹儿,叹了口气。 同样的年纪,小郡主连自己穿衣都做不到,而华英英却已经懂得如何照顾同龄的妹妹们了。 而这样的她,已经算是李显众多子女中,最不娇生惯养的了。 皇家的这些天潢贵胄们,真的有人能“哀民生之多艰”吗? 如果这是个男孩儿就好了,他在心里叹息了一声,旋即又哑然失笑。 如果是男孩儿,先不说怎么可能会放任让自己这样胡乱教导,就是女皇陛下,也会严格把控他们能接触到的人。 陛下对她的子孙们都颇为忌惮,若不是她之前下了圣旨,怜惜郡主出生荒野,允许她在周围游玩,他也不敢带她离开那座精致的牢笼。 至于诸位皇子皇孙们,就是多与士人交谈两句,都会引来杀人之祸。 听说神都的宫殿里,有小皇孙自从出世之后,还没走出过宫殿一步呢。 罢了罢了,不要想那么多,竭力去做吧。纵然无用,这世间多一个同行者也是好的。 ** 四人出了宫殿,一路南行,却没有进入城郭。 李裹儿好奇,忍不住发问,“先生,不是说看庶民吗?为什么不进城。” “城里看不到你要看的那些东西,我们去乡间。”王勃笑了笑,然后对一旁的胡三产生了兴趣,“你知道为什么吗?” 胡三挠头,憨笑,“不知。” 王勃有些失望,他知道此人是乡间长大,还指望他能告诉李裹儿一些稼穑之事。 “因为城里住的都是乡间有钱的人。”华英英脆生生的说道,引起了两人的注意。 “有钱?”李裹儿想起华英英带着补丁的里衣,感觉有些好笑。 这也叫有钱。 华英英这么一说,胡三也想起来了,立马附和道,“对啊。我们村子里,只有地主才会搬去城里住,他们在乡下有好多田,村里的人都佃他们的,这样他们一家就不用去种地了,会全家搬到城里住,只有收租的时候才回来。” “就算这样,也不是每个村的地主都能去城里,往往只有十里八乡最富的地主才能去城里。所以但凡在城里住的,都是顶顶了不起的大人物,偶尔我们去一次城里,也可以吹嘘一年呢。” 李裹儿皱了皱眉,似懂非懂的看着王勃。 “郡主知道如今的田口,是怎么分的吗?”王勃理了理思路问道。 李裹儿皱了皱眉,努力思考半天,才说不悦的说道,“家令知道。” 李裹儿说的家令,是指公主家令,官方的称呼是公主邑司长官。 唐代公主可以跟亲王一样开府,自然也能设置官员。公主邑司长官隶属宗正寺管理,属于国家官员,在李裹儿的时代是正八品官员,等她叔叔李旦继位之后,改成了从七品下。 李裹儿记得自己府上的,是个挺精通财货的人,那么多年帮她收税,供应她吃喝玩乐,从来没有不尽心的。当初也就是他建议自己在挑选食邑时,择七口之家以上的人家选。 她也是在那时才知道,朝廷收税是按照人头收的,再多就是知识盲区了。 第四十三章 村庄 王勃听到李裹儿的话,也没生气,只是笑笑说道,“走吧。” 有些事情,说没有用,得去看,去亲身感受。 否则,好多人的命运,就成了纸上的寥寥数笔。 翻过去的人不会在意。 ** 王勃并没有当下给李裹儿讲太过复杂的东西,只是带着她到了离房县不远的一个村庄,然后拜见了里正。 “老丈好。”里正是个比王勃年纪略大的老头。 乡下人辛苦,他的牙都掉的差不多了,身子也略显佝偻,但人却很精神。耷拉下的眼皮,颇为机警的盯着王勃,打量完王勃手的老茧和身上的麻衣时,才不紧不慢的询问,“不知找小老儿有何事?” “我是琼州人,带着儿子孙女来此地投亲,刚在县上入籍,想在乡间买几亩土地生活。”王勃拱了拱手,从怀中掏出文牒,“村中可有人识字?” “我认识几个字。”里正点点头,从王勃手中接过入籍的户册,以及一些证明他身份的文书,认真查看。 李裹儿在旁边看的叹为观止。 她原本还以为只是在乡间走访一二便是,却没想到王勃准备的如此周祥,连假身份都弄出来了。 里正看完之后,将东西交还给王勃,面露不解之色,“先生既然是读书人,又为何要在我们村子落户?在城中不是更有前途?” “我祖上是这里的。年纪大了,漂泊半生,只希望能落叶归根。”王勃露出了个无懈可击的笑容。 “卖地一事,需与村中父老商量。”里正思考后,严谨的回答道。 “理应如此。理应如此。”王勃笑了笑,示意胡三将买地所需的凭证交给里正之后,跟里正拱手,“那我三日后再来看结果。” “那就三日后见。”里正颇为恭敬的回了个礼,然后将王勃一行人送往村口,目送他们远去后,这才回去。 ** 四人离开村庄后,走到荒芜一人的旷野中,王勃看着已经走不动路,被胡三背在背上的李裹儿,示意她有问题就问 “为什么是这个村子?”这是李裹儿的第一个问题。 这并不是她们走过来的唯一一个村子。 房县周围有大大小小四五个村子,他们一路走过来,有的十里,有的二十里,最远的一个甚至到了三十里,是以走到目的地时,天都已经黑了。 “你对村庄知道的多少?”王勃不答发问。 “产鸡产鸭,喂猪喂牛的地方?”李裹儿认真的想了想,补充,“还有耕作,产粮,交税。” “嗯。差不多。”王勃点头,然后一边走一边说道,“但更重要的是,它是皇帝陛下统治天下的基础。” “郡主应该听过“民为重,君为轻”的话吧?” “听过。”李裹儿点头。 “那这个民,就是黎民百姓。天底下有那么多百姓,皇帝要怎么管理他们呢?当然不可能一个人一个人的去说,于是便让一些住的近的百姓聚集在一起,这样就有了村落。” “村落多了,便形成了城镇,城镇多了,才有了州府。天下的州府聚在一起,便是整个大唐。” “郡主还小,要看到整个大唐太难了,所以我们就窥一斑而见全豹,从最小的地方来看国家。” “这个最小的地方,就是村落。” “村落里的百姓会生产各种东西,作为赋税,交到中央去,这也就是郡主所说的,养鸡养鸭,耕地种蚕,供给皇室享用。”,王勃顿了顿,然后强调说,“但这些东西,不会凭空产生,也不是源源不断的,盘剥太甚会损耗民力,更恶劣的甚至会激起民变,最终让富饶的村庄沦为荒地。这就是荀子说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哦。”李裹儿点点头,想到自己看到的村庄,皱了皱眉,“但我看这些村子,也不是十分富裕啊。” “那是因为他们太小了。”王勃解释道,“这也是我要带郡主看的。” “诸户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四家为邻,五家为保。每里置里正一人,掌按笔户口,课植农桑,检查非违,催驱赋役。村满百家,增置一人。其村居如满十家者,隶入大村,不需别置村正。”王勃慢悠悠的念着书上的规则,然后给李裹儿解释,“这就是说,每满一百户就可以设里,五里为乡。里有大小之分,每里一个村正,也叫里正。满百户者,再增加一个里。” “你看看我们今天经历的,和书上的有什么区别?”王勃浅笑着问。 李裹儿认真思考了后回答,“我记得我们见过一个村子,不足十户,但似乎也有人主持村务,并未并入其他大村。” “是。” “我们刚才去的村子,似乎是最近最大的了……但似乎也没有超过百户。”李裹儿若有所思,“所以,其实现实中,超过百户的村庄并不多。” “是。”王勃点头,“村子也跟庄稼一样,需要悉心照顾才能长大。我走过很多地方,就发现凡是富庶之地,村庄就大,甚至有两三百户的大村落。然而当贫瘠之地时,就会只有数十户,甚至山中还有只有两三户猎户的村落。” 李裹儿若有所思,“那大村庄和小村庄有什么区别?我刚才见着,似乎大村庄都会比小村庄富庶。” “是这样的。” “首先,人是很重要的东西,先不说别的,单是户数的增长,就是一个皇帝最重要的功绩之一。”王勃捻了捻胡子,“高祖武德元年,天下只有180万户,贞观年间有300万户,永徽三年有380万户,如今虽然不清楚,但想必陛下很快也会清查人口,理论上应该会有500万户以上了吧。” “人多了的好处很多,最明显的就是税收增多。钱可是好东西,等你长大就知道,治理国家花的钱,可比做裙子多的多了。加筑城墙,扩宽道路,修建水库,豢养军队……都要花钱。” “有了更多的人,就有了更多的钱,更宽的道路,更坚固的城墙,更多的官吏,更强大的军队,宝座之上的皇帝也能睡得更安稳些。” 因为是旷野,身边又没有其它人,所以王勃的话就显得狂野的很多。 “至于对庶民来说,人多了,就等于一起做事情的人更多,这样比一个独居要安全的多。例如,你种了十亩田的稻子,在要收割时忽然天降暴雨。如果你是一户人家,那只能全家老小出动,能抢多少是多少。但如果你是百户人家的大庄,有三五百人,那就可以由村老指挥,集体抢收。两方比较之下,你觉得哪里的损失会更少些?” “大庄。”这个答案太明显,几乎不需要思索。 “是的。抢收只是最简单的一个例子,还有其它很多事情,小庄子都不方便。”王勃再举例,“村子小了,彼此之间完成基本的耕作都很费事,更没有多余的人力去纺织,去交换。他们的物资都靠乡间的货郎。而又因为他们人少,需求少,货郎跑一圈都赚不到几个钱,所以一般货郎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更喜欢往人多的村子跑,所以他们连体面的衣服都换不到,会看上去格外落魄。” “除了本身的物资匮乏,一旦遇到灾祸,丁口死掉之后,小村庄的小孩儿也很难活下来。但大村一般都会有抚育这些的村社,就算孩子没有父母,村中多半也会有一些有血缘的亲戚。等这些孩子长大了,又会嫁娶生子,成为新的户。因此越是大村庄,人口繁衍的速度也会比小村庄快。” “一两年看不清楚,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两者的区别就是,大村庄可能已经成为一个热闹的乡,而三五户人家的小村庄可能已经死绝,只留下一些断壁残垣了。” “就跟种菜一样。”李裹儿恍然大悟的点头,“当皇帝,就要让这些村庄越变越大,最好全天下所有的村庄,都是百户以上的大庄。” “是。”王勃笑着点点头,“但也跟种菜一样,庄子在长大后,也会面临暴雨霜冻,蝗灾虫害,不是你先让它变大就变大的。上位者要悉心照顾,时时关心,才能有所收获。” 第四十四章 奴婢 王勃这话一说,李裹儿对照了下自己所作所为,不由得就尴尬了起来。 好像这么多年,她都只把庶民当作韭菜割,却从来没有想过去养大韭菜。 更别说种了。 王勃似乎看出了她的尴尬,笑了笑提点道,”郡主受万民供养,若万民富裕,那么郡主得到的便多。若万民穷困潦倒,自己又食不果腹,纵然把他们敲骨吸髓,又能得几何?” 他觉得跟上位者讲什么爱民的大道理没有用,还是要动之以利。 “我知道了。”李裹儿郑重的点头,然后立马问道,“那如何才能让民富起来?” “这就是满朝文武,古往今来的良臣贤君孜孜不倦研究的东西,”王勃露出一个让李裹儿觉得不妙的微笑,“先前的很多书里面都有写,但具体效果如何,得亲身实践才知道。” “郡主若想知道富民之策,就好好的看书吧。”王勃立刻给李裹儿布置了作业,“你可以先把儒家的富民之术学完,再看看法家,墨家,黄老,农家……” “然后就知道了?”李裹儿心里头估量了下那些书的数量,倒吸了口凉气。 “然后就打了个底儿,可以接着学习下一步的。”王勃笑眯眯的说道,“那只是先秦的学说,接下来还有各朝各代的得失成败,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 李裹儿忽然觉得自己背上的担子好重,哪怕她现在被人背着,都觉得自己疲惫的抬不动脚了,“那等这些读完了,就知道了?” “到时候就略知一二,然后就可以实践了。”王勃像是所有面对学渣的老师那样,露出了个微笑,“尽信书不如无书。书里面都是前代的事情,当代人要如何走,还得看当代人自己。” “砰。”李裹儿直接让自己摔在了胡三点背上。 “郡主,”胡三吓得大惊小怪了起来。 “我没事。”李裹儿气若游丝的回了一句,然后抓紧时间放空。 她还没有学呢,光听听就好累啊。 总算知道上一辈子为什么当不了皇太女了。 她输的不冤。 唉,想想要学那么多东西,忽然就觉得女皇的宝座也没那么香了呢。 ** 四人回到宫里时,天已经大黑了。 按照规矩,宫门肯定是早就关了的。但因为李显提前打了招呼,同行的又有李裹儿,自然没有人跳出来装什么刚正不阿的强项令,所以他们安安稳稳的回到了各自的宫殿。 “这要是在长安,早就过了宵禁时间。”韦氏听到女儿回来,才松了口气,然后对王勃十分不满,觉得他太不像话。 “这不是没在长安嘛。”李显在灯下翻着书,不怎么在意的说道, 韦氏有些气,却又无处发作,最后只能找由头,“你起初不是说,不必令裹儿聪慧嘛?怎么最近又让那疯老头教她。” 她是看得出王勃有才华的,但这并不代表她愿意把她的女儿交给那种人。 总觉得离心目中软软糯糯,乖乖巧巧的女儿形象越来越远。 虽然她女儿也从来都不是那个样子。 说道这个,李显脸上的表情淡了。他将手中的书卷了卷,犹豫片刻才说道,“太平再嫁了。” “啊……”韦氏发出了小声的惊呼。 “听说已经怀二胎了。”李显的目光在灯下显得有些浑沌难辨。 韦氏下意识抓紧了手中的绢帛,却又没有说话。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李显苦笑,仿佛是在笑自己之前的天真,“我们的出身决定了我们不可能独善其身,所以,希望现在还补救来得及。” 韦氏沉默了半响,将手中的绢帛抹平,然后看着上面的字。 这是安定的嫁妆单子。 唐人习惯厚嫁,只是他们如今的处境,能拿得出来的东西有限,所以女儿的嫁妆单子,她已经斟酌好多天了。 现在却忽然觉得索然无味。 她有些茫然的想,人果真就争不过命吗? 就在她发呆时,李显探身过来,握住了她的手,拍了拍,“不用想太多,顺其自然吧。” “殿下这样放任,京中那位没有意见?”韦氏只觉得喉头一酸,努力的将心中的涩意与眼泪一起憋回去,“这会儿不正应该乖乖的龟缩不出嘛?” “母亲不喜欢太跳脱的人,但也不喜欢太木讷的人。警惕有野心的人,但也瞧不起那些懦弱无能的人。”李显缓缓的说着自己这么多年跟母亲斗争的心得,“龟缩的事,我们两个来做就行了,孩子们还小,我们反正也给不了她们什么,就不如给她们自由吧。” “我写信给京中,说三娘到了婚配年纪,就是试探。若母亲不许,我们就什么都不做。可她许了,还顺便给了孩子们册封……哪怕没有典礼,但只要有了诏书,就名正言顺。”李显拍了拍韦氏的肩膀,“放心吧,她暂时不会杀掉我们一家的。” “若咱们死了,她又拿什么来制衡武家?” “母亲,从来不信任任何人。” 韦氏被李显安慰着,心情逐渐平复了下来。 想到前途未卜的命运,她自我的安慰的说道,“算了,就让她们疯跑吧。想当年我这个年纪,整日都被拘在家里学规矩,那会儿就觉得,就算做个乡野丫头,也比当个名门千金要快活呢。” *** 乡野丫头真的比名门千金快活? 李裹儿不信。 她现在就在跟村里头的小丫头们说话。 王勃的教学非常大手笔,为了让李裹儿真正的了解百姓是怎么过的,直接伪造了个假身份。 因为有县令的帮忙,直接从户籍那里捏的,各项凭证齐全,比真的还真,所以很快就在乡下买了一百二十亩地,高价买了村中最好的房子,在这里安置下来。 反正她们现在对外的身份,就是一个在房县当教书先生的老头,带着儿子孙女“荣归故里”。因为老头还在县中教书,儿子在给人帮佣,所以每在乡下住两三天之后,就会回城里数日,等东家放假再回来。 实际上的行程,则是李裹儿在宫里被疯狂逼着学习以及写作业,到乡间这几天则是放松,观察。 李裹儿觉得自己脑子肯定坏掉了,因为学习太过痛苦,到乡下可以“玩”,所以她在度过最初的不适应之后,开始有点爱上了在乡下乱窜的日子。 但也就是这些乱窜,让她发现了乡下很多不对劲儿的地方。 最明显以及最重要的,就是田地。 李裹儿最近被恶补,知道唐律上规定,诸丁男给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其中男年十八以上,亦依丁男给。老男、疾笃、废疾、寡妻妾各给口分田三十亩。先有永业者通充口分之数。诸黄、小、中男女及老男、疾笃、寡妻妾当户者,各给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 按照律法,永业田和口分田都是不能买卖的。永业田是农民的私产,可以继承,但不能买卖。口分田则是在农民过世后,收回国家,重新分配。 李裹儿起初是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麻烦,这块儿让那家人一直继承了不就可以了?为什么收来收去,分来分去,但是在王勃的解释后才明白,此举是为了让国家来控制田地,尽可能的保证在人口变化的情况下,人人有田种。 然而实际情况,却完全不像是书上写的那样,或者说,简直是背道而驰。 例如现在跟她说话的这个女孩儿,就是她们买地的那家的小女儿。 她家因为贫苦,欠了官府好几年的赋税。之前都是由里长垫付,但因为拖欠但实在太多,这会儿又遇到王勃这种“富户”来买地,于是干脆就把地卖了,拿了钱还债,然后一家非常光棍的投到了王勃门下,成为了“家奴”。 李裹儿原本不觉得这个有什么,她生来就是有奴婢伺候的,想做她奴婢的人多的是,这家巴结她,只能说明他们眼光不错。 但等王勃给她补习了相关律法之后,她就觉得整个抓狂了起来。 因为她们落户的这件事,每一条都写着违法! 首先,他们落户,村里就应该给他们分地,而不是让她们自己买地。 其次,她们买地是别人家的永业田和口分田,永业田也就罢了,口分田是要上交给国家的,怎么能私自买卖? 最后,这家人原本是需要缴税的,但是在卖地时做了户口移出,那么从大唐的户籍上来看,他们就是集体死亡了。 对于王勃这种富户来说,家里多了一群性价比很高的奴婢,而对大唐来说,却少了一户缴税的人家。 这无疑是从国库里偷钱! 相比之下,这家的田亩跟丁户数对不上,就根本不是个问题了。 自由民变奴婢,在李裹儿看来是不可理喻的,所以她这会儿正在跟陪她玩的小女孩儿科普这件事,“你知不知道这样,你们家以后再也不能科举做官了?身份会受受到歧视。” “做官?”小女孩儿不知道科举是什么东西,做官却是懂得的。她的一双眼睛睁的大大的,一副你疯了的样子。 华英英在旁边听到这话,也忍不住噗嗤笑了起来,她迎着李裹儿羞恼的目光解释道,“小娘子,她们家祖孙三代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怎么可能做官啊。” “是啊是啊。”小女孩儿点头。 “你没有觉得,给人做奴婢不好嘛?”李裹儿感觉到头痛,“主家想打你就打你,想骂你就骂你,没有半点自由。” “可我们不做奴婢,人家也是想打我们就打我们,想骂我们就骂我们。”小女孩儿很真诚的看着李裹儿,“做不做奴婢都一样,但做奴婢能吃饱饭,这么看做奴婢当然好啦。” 第四十五章 破局 “为什么有人会愿意做奴婢,而不愿意做个良家子?” 李裹儿不明白。 但既然有师父,那不懂就问。 “仓禀足而知礼节。”这问题在王勃这儿就不是个问题,他很快给出了答案,并还给了个比方,“就像是路边有人施粥,态度很不客气,对着路人说,嗟,来食。此时有一个人快要饿死了,你告诉他不要吃那碗粥。你说他的儿子未来会成为状元,他家会飞黄腾达,贵不可言,而吃了这碗粥,什么都会没了……你说这个人会不会吃那碗粥?” 李裹儿抬起头,露出了明显的迷惑。 “他会吃的。”王勃很是肯定的告诉弟子,“哪怕你告诉他,忍下去,明年你会成为人上人,此刻他还会吃下那碗粥。” “因为他快要饿死了。” “可君子不食嗟来之食啊。”李裹儿弱弱的反驳。 她刚学完这一课,记得老师说过,“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气节比饭重要。” “他又不是君子。”王勃笑了,然后摇摇头,“而且就算君子,谁也不知道在死亡面前,会做出什么选择。 “明天再美好,那也是明天。” “如果不吃那碗粥,他立刻死亡,就什么也没了。” “所以是个人,就会吃那碗粥。” “这也是为什么朝廷禁田亩买卖,却屡禁不止的原因。” “朝廷说,百姓只有活不下去了,才能卖掉永业田。” “可百姓活不下去的时候,何其多啊!” 王勃说这些话时,是感慨万千的。 他原来也是不懂得这些。 悯农是写诗的题材,是风雅的装饰,他写过农人,但也写的是优美惬意的乡下生活。 直到流浪时,他才知道农民的生活有多艰苦。 一阵风,一阵雨都可能让他们活不下去。 天气太热会导致庄稼绝收,天气太冷也会导致庄稼绝收。不好的时候颗粒无收,会让农民破产。千载难逢的大丰年,谷贱伤农,百姓也有可能活不下去。 王勃是个文人,还是个多愁善感的诗人,提起这些,就情不自禁的陷入到那种无能无力的情绪中,但李裹儿却不是。 “如果百姓是因为没有钱才不得不卖掉自己的土地。那就让他们有钱好了啊。”李裹儿理所当然的说道。 “这,这怎么可能呢?”王勃被打断了情绪,有些不悦,“钱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钱的确不可以从天上掉下来,但可以从我的口袋里长出来啊。”李裹儿将玉佩放在了桌上,大大咧咧的说道,“谁没钱,我可以给他。” “郡主心软,这固然很好,但钱粮的事情没那么简单。”王勃先是一愣,然后感觉到暖心。这个小魔星竟然懂得体恤底层百姓,这多善良啊。 只是太过孩子气了,钱粮的事情,哪有那么容易。 “能有多麻烦?”李裹儿好奇的反问,“一个人缺钱,一个人有钱,有钱的人把钱借给缺钱的人,问题不就解决了?” “如果只有一两个,或者说一两百人,的确是可以这么解决的。”王勃耐心的解释,“但数量加上去,变成全天下的,那就是个大事件了。” “我们现在先看到了一两个,就解决一两个问题,等真的需要我解决天下人问题时,再想解决天下人问题的办法。”李裹儿直来直去的说道,然后还学着王勃的口吻教育他,“先生总说着做人不要好高骛远,饭要一口口吃,可瞧瞧您这想问题的方式,不是千千万,就是天下,也忒好高骛远了。” “咱俩又不是宰相!”李裹儿撇撇嘴,“天下的问题,自有宰相去管,咱们操什么宰相的心。” “你,”王勃被李裹儿这么一怼,面上有点挂不住了。 什么叫你又不是宰相,操什么宰相的心。 这天下的读书人,有几个谈论问题时,不是张口黎民,闭口苍生的? 他这不是说习惯了。 王勃心里头有气,索性就按照李裹儿的思维方式来反驳她,“好,你说要借钱给百姓,你能有多少钱,能发给多少百姓?况且这天底下也没有白白给人发钱的道理啊。” “钱不是问题。”李裹儿虽然兜里没几两银子,但小手一挥,颇有些江山在手的感觉,“关键是你说白白发钱……为什么不能白白给人发钱啊。” “做任何事都有代价,您要给人发钱,那您让谁发?您发?还是我亲自发?就算是你我,加上胡三和华莹莹,这四个人发钱,能干的完这么多活?工钱怎么算?”王勃开始阴阳怪气。 “您还问我要钱?”李裹儿大惊失色,“爹爹不是给你了嘛?胡三和华英英的俸禄和月钱,爹爹都出了,我为什么还要出第二次。” “这是两份工啊!”王勃气愤的伸出两根手指头,“我说好了来当教书先生,可没说还要兼职账房先生。” “差不多差不多啦。”李裹儿露出一个可爱的笑脸,“不都是先生吗?” “放……”王勃原本想要骂放屁,但想着不能在小孩儿面前说脏话,忍了下去,然后拼命呼吸,等呼吸平顺了,才继续给她算,“好,就算我们不要工钱,那出去办事,总要吃饭吧?这吃饭总要花钱吧?” “可以从膳房拿几个饭团。”李裹儿挤眼,表示这无本的买卖她都算计好了。 “呵,那你到时候让其他人去干活,也从膳房拿饭团么!”王勃深吸一口气,然后开喷,“我们给人发钱,总该有账簿吧?有笔墨纸砚算筹等物吧?有一个地方来放这些东西吧?那总该有官房吧?再不济你装银子总该有个箱子吧?箱子上该有个锁吧!这些东西你都从宫中拿吗?那你怎么不把整个宫殿搬走啊!” “这……” 还不等李裹儿回话,王勃又继续喷,“你如果不请更多的人,一个两个,好,我们四个人发?那一个村的,一个县,一个州的呢?还让我们一个个发?那等借到你的钱,百姓早就饿死了!” “所以,为了发钱,我还要雇一帮发钱的人,这些人的吃喝拉撒以及办公的地方,就是成本?”李裹儿若有所思。 除了跟王勃杠,她还是听了一些话进去的。 “是。”王勃松了口气,以为打消她的念头了,没想到李裹儿一捶手,脸上满是笑容,“既然如此的话,那就好办了。我不白白发钱。我收利钱好了。” 王勃愣住。 “比如说别人收两成,我就只收一成。别人收一成,我收五分,这样百姓总该比以前有钱了吧。”李裹儿小脑瓜子转的飞快,“这些钱,用来维持成本应该还有剩余……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借给农民了。等我有了钱,剩余的利钱加入到本金,再继续借出去,这样一借十,十借百,借的越多赚的越多。我和百姓都富起来了!” 李裹儿越说越兴奋,她觉得这可比上辈子抢占百姓的田亩,圈起山林不许百姓进去渔猎赚钱多了。 “这得得罪多少人,”这是王勃的第一反应。 “但这又的确能帮助多少人?”这是让他怦然心动的第二个想法。 “这个,”面对李裹儿渴望得到肯定的眼睛,他犹豫片刻之后,咽下了那句“不可能”,改口说道,“这很难。” “没关系,我们可以一起想办法。”李裹儿笑的一脸灿烂。 第四十六章 行动力 想办法,想什么办法? 王勃感觉到绝望。 连李裹儿一个小孩儿都能想明白,借钱给农民是能赚得到钱的,何况那些世家大族? 这些年,在皇帝不断的打压之下,门阀世家比以前削弱了很多,不再存在之前那种,只知王谢,不知天子的大门阀世家,也不存在一州半府都是某一家田产的状况。 但削弱,不是消除。 因为李家本身自己就是门阀中的一员,这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将所有的门阀都赶尽杀绝。所以在种种限制措施之后,世家仍然享受着特权,以及占有了诸多的土地和人口。 要知道,均田制实施的可是在无主的荒地上,那些能在战乱中保持传承的世家们,还有很多正占有着这个国家最肥沃的土地。 除了门阀世家之外,还有豪强地主。 在这个时代,中央对于地方的控制力,随着距离中枢权力的衰弱而减退。 简单的说就是,皇权不下乡。 所以到了县以下的行政区域,管理主要是靠地方豪强地主来维持运行。 历朝历代针对这种情况,都有想办法克制,例如地方上扶持三老,让他们来自治,借此对抗地主。 但实际上,一旦权利分发到这些人手中,又会增加出一群新的权利阶级,一两代人之后,这些人基本就变成新的食利阶级。 你再指望他们对抗既得利益者,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那就是个笑话。 很多百姓,为什么大家都均田,别人一年比一年富裕,他们家却年年欠债,每年都是还了旧债又添新债? 是他们不努力吗? 不,是因为他们先天性就比别人弱。 同样的分地,豪强地主家有人脉,有关系,可以分到足额的,肥沃的,他们就只能分到边角的,不足额的。 这样即便他再努力,也比别人收成少。 而为了活下来,又要去借。 这么一年一年下来,最终别人变成地主,有更多的钱和更好的地位去走关系,他们却只能现在这个泥沼中,越沉越低。 除了原本就的门阀、豪强,皇帝为了打击这些门阀豪强时提拔出来的新贵们,也在侵占百姓的生存空间。 就像是关中地区,皇帝们为了打击世家利益,大肆分封皇室宗亲和亲信的臣子来对抗。然而经历高祖、太宗,高宗三朝,如今这些人也繁衍成了庞然大物,形成新的阶层。 王勃是个对政治不敏感的人,要不然也不会混成那样。但依照他的目光,和他走了不少地方之后的感触,他觉得再这么下去是要出问题的。 感觉总有一天,皇帝会控制不住地方。 如果李裹儿知道他在担心什么,就会告诉他,不用担心,因为你担心的事情一定会发生。 几十年后,地方的节度使的权利就会因为平乱而膨胀起来,藩镇割据成为唐朝中后期的顽疾,最后直至大唐病入膏肓,轰然倒地。 而这一切的根源,就是土地,或者说,如何农民们该如何活着。 大唐在早期是没有职业军人的,它的军人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农民。他们和农民一样,获得官府授予的土地,农闲时便参加军事训练,发生战争时就从军打仗,参战的武器和战马自备,折冲府负责府兵的选拔训练。这套制度,既保证了兵源,又减轻了朝廷的军费开支。 早期大唐的战斗都是速战速决的,百姓服兵役的时间也不长,并不会影响生产,所以皇帝和百姓都很高兴。 然而随着高宗和如今的战争频繁,且许多战争旷日持久之后,府兵们的生活状况遭到了严重的摧毁。 首先是,作为壮劳力的他们,因为打仗而错过了种地的时节,导致家庭收入下降。 战争就是打钱的,经济状况下滑,直接反应在装备破损和老旧上。 而装备,则代表了战力。 战力又决定了这些人在军中的话语权。 话语权的缺失,再导致府兵直接变成了一群可以随便任人摆布的仆役。 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双重下降,让府兵逃逸事件纷纷发生,一方面国家缺少了兵员,另外一部分,这种府兵出逃后变成了大量的无业游民,他们的流向也成了麻烦。 要知道,府兵可是半职业军人,且都是世袭的,所以他们出逃,往往是父子兄弟,亲朋好友,同村同伍,成群结队。 这些人无疑会形成巨大的治安隐患。 若是换了更富庶的宋代,朝廷出钱募兵就行。 然而在大唐,兵部的预算都是针对府兵这种不太需要朝廷额外花钱的状况建立的,所以当有一天,国家发现自己解决问题需要大量钱财时,根本无法拿出来这么多钱,于是只能将这个皮球踢给了节度使,让他们自行募兵,自己解决费用。 这样一来,表面上看是国家踢掉了府兵这个麻烦,实际上则是将自己兵权和地方的税收财政权利让出。 这一让出,就再也不可能收回来。 节度使们,成了比世家和豪强们更可怕的小偷。 如果说原本的人,想要通过土地兼并,从朝廷手中偷一点人口和税收,那么节度使们就是直接在大河边上挖一条支流,直接将水引到了自己田里,不给下面流一滴。 王勃还不知道以后的节度使们挖墙角有多可怕,但就现在豪强地主们的爱都,他都不敢想象郡主从中间掺和一脚,会受到多少阻力? 别说是她,就算是庐陵王,就算是陛下亲自去做,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所以,面对李裹儿希冀的目光,王勃挣扎半天,然后还是摇头说,“我没有办法。” 他可以硬着头皮出一些法子,但他怕牵动的利益太大,让这孩子活不到长大。 “你是个孩子,有这份为国为民的心就可以了,百姓会念着你的好的。”王勃到这会儿倒是开始苦口婆心了,“这些事情,等你长大了再说吧。” “对啊,我是孩子,所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就算不对了,谁能跟个孩子计较呢!”李裹儿充分发挥她听话只听自己想听的那部分的习惯,很快乐的说道,“先生我懂了,你先回去休息吧,咱们明天再说这事!” ** 李裹儿的办法,就是化缘。 “爹爹,我听英英说,她们有亲戚生活在乡下的好可怜,都没有钱买种子农具,只能把地抵给人家。爹爹,你借我一点钱,让我去借给她们这样的人好不好?”李裹儿在李显刚睡完午觉醒来时出现,捧着一张小脸卖萌。 “啊,英英,哦,就是你那个小婢女。”李显刚睡醒,脑筋还不大清楚,过了一会儿就想到了英英是谁,不以为意的点点头,“行吧,那我给你写个条子,你去支点银子吧。” 从李显这里化缘成功,李裹儿又去了韦氏那里,用华英英奶奶病重花钱到家里几乎破产为由,化缘到了一笔银子。 接下来,就是几个姐姐妹妹们,从到华英英二娘难产,到华英英三姐买不起绢花,甚至连华英英家狗子没吃过为由,还从小弟弟那里“骗”了个小金马。 “师父不是说,做事需要本钱吗。”李裹儿带着放钱的小箱子和账簿去找了王勃,“这就是咱们的本钱。” “谁跟你咱们了!”王勃气的直跳脚。他只是回家睡了一觉,还在想着此事怎么办呢,李裹儿就骗了这么多钱来? “您别担心,我知道这点钱不够,我还在想办法。”李裹儿自顾自的将王勃的态度理解为“无功受禄”,大方的拍着他的肩膀,“我已经写信去向长安借钱了,相信我,这事咱们肯定能干的成!” 什么?这事情陛下已经知道了? 虽然很多年没见过,但想到那个连自己喝彩都觉得带坏了她儿子,二话不说撺掇老公把自己贬到乡下的女人,王勃打了个寒颤。 带坏她孙女会有什么下场? 自己现在去死一死,还来不来得及? 第四十七章 独怆然而涕下 很显然,来不及了。 就在王勃捶胸顿足时,李裹儿写给武则天的信,已经离开了房州,正在被送往长安。 说到这写信,还要从她上次偷偷在贡品里夹带说起。 李显夫妇是等武则天送的书法博士到了房州,才知道李裹儿竟然偷偷的给武则天写了一封信。 他们俩自然是震惊的。 更震惊的是,除了嫌弃李裹儿的字丑之外,武则天让人传话,说李裹儿下次给她写信,直接交给驿者就行。 她专门让驿站拨出了一队人马,负责祖孙的通信。 所以现在只要李裹儿想,随时能往长安写信。 李显不知道母亲此举有何用意,因为武则天虽然与孙女通信,还送了一些小玩意儿,但那是每个孩子都有的,也看不出对裹儿的特别。 但要说武则天不特别吧,又给了她“密折奏事”的权利,还不允许旁人窥视。 若李裹儿是男孩子,或者是男人,这种机会无疑可以成为政治资本的一部分。 可她只是个小女孩儿。 与其给她随便与皇帝沟通的权利,还不如直接把她接回京城。毕竟后者起码能让李裹儿的物质生活更诱惑些。 除此之外,女儿那种出人意料的做事和说话方式,李显真的很担心她在信中写了什么不能说的事。 他甚至都怀疑,这是不是母亲另外一种监视自己的方式? 然而,相较于大人们的惴惴不安,李裹儿自己倒是觉得能摸清武则天的心思。 她只是觉得有趣而已。 自己这个奶奶,是个百无禁忌的人。 活到她这份上,这世上的大部分事情,已经不需要再考虑,合不合适,有没有先例。 只要她想,她能把自己的儿孙关到老死,也能给贬谪在房州的孙女一个直达天听的机会。 她做事情,向来随心而行,不用去管其他人怎么想。 真是让自己羡慕的状态啊。 不愧是自己想要成为的女人。 面对这种机会,李裹儿并没有什么刻意装乖讨好的心思。 自己与祖母段数相隔太远,太过刻意的卖弄只会引起她的怀疑和猜忌,甚至是厌烦。 而那位的厌恶,可是有雷霆万钧之势,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住的。 所以她就做个普通的孩子就行了。 她最初只是想把老师的身份过个明路。 如今目的已经达到,与奶奶的亲近是意外收获,那获利多少都是纯赚,赚不到就赚不到,不需要为这件事打乱自己原有的步调。 于是李裹儿直接将那个通信渠道当做了树洞,想起什么就写点什么。换牙了能写,做新衣服了能写。姐姐妹妹们打架扯头花了能写,吐槽父母对自己管制太多了也能写。 做小孩子,就要有个小孩子的样子。 小孩子原本就是说话没有重点且注意力容易被转移的啊。 但她偶尔在书信里,也会写些正事。 例如这次。 她说的借钱之举,并不是一时兴起,而是认真思考了之后,觉得可做,想做,然后再做的。 按照她的习惯,自然先要汇报给奶奶一通,把自己如何想到做这件事,为何要做这件事,打算如何做这件事讲清楚,然后,伸手,要钱要人。 王勃以为她只打算放贷,是小看了她,她是打算做个钱庄的。 唐代公主做生意的并不少,李裹儿自己原本也是开过钱庄放利钱的,姑姑太平公主的生意做到了蜀地,后辈中的和政公主,更是做生意赚钱赚到能帮哥哥养军队,帮父亲修陵墓的地步。 所以流程李裹儿并不陌生,她知道这第一需要本钱,第二就是需要人手了。 钱的事情好办,她认识的这些人都是不缺钱的,但关键是人手难得。 与以往纯粹仗着公主身份谋利的产业不同,这种非盈利的钱庄,在放贷和收款上会更加的复杂,需要审核贷款人的资质,以及制定相应合理的收款方式,还需要对民生有一定了解。 她想做好事,但不想被人当冤大头。 这样一来,她需要的人手不但多,还要求高,一般人很难满足。 但没关系啊,她有奶奶啊! 所以半夜,李裹儿筹划得当之后,就例行公事的铺开笔,给自己最亲爱的奶奶写了一封长信,希望她能支持自己的事业。 ** “房州又来信了?”武则天在接到李裹儿的信时,并没有太惊讶。 她这个孙女太絮叨了,自从可以写信以来,隔三差五就来信,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说。 武则天又不闲,自然不可能回信,只在闲暇之余,把这些当日常消遣看。 毕竟在李裹儿的笔下,房州的生活心酸到搞笑,但却又热热闹闹,充满烟火气。 “这回是什么?是她姐姐们又因为小郎君打架了,还是她的马球队又第十四次输给了她爹的?”武则天笑着揶揄了两句,然后打开了信件,但是在看了几行字之后,脸上的笑容消失了,神情也变得严肃起来。 “我最英明神武的奶奶,我是你最最可爱的孙女裹儿,我最近又有一个大计划。” “你还记得我的婢女华英英嘛?她真是个很可怜的小孩子。她没有我这么多漂亮的衣服,也没有我这么大的家,最惨的是,她家竟然也没什么钱。” “她奶奶前些天病了,因为要花好多钱,所以她把我给她的东西都卖了。我开始很生气,后来知道原因,就一点儿也不气了。” “毕竟谁没有奶奶呢?如果是我奶奶病了,我一定也会把我的小金马卖掉,给您买药。” “但我发现天底下,竟然有很多人跟她一样。” “我上次说过,先生带我们去乡野玩,我发现那里的人什么都没有,所以我也想借钱给他们。但先生说这种事情牵扯的太多,我负责不来……所以我就想问您,能借点钱和人给我吗?” “我听人说,您是天下最富有的人,有许许多多的钱和人。所以我想,别人解决不了的问题,您一定可以的。” “这是我想借给钱的人,和借钱给他们的原因。” ** 李裹儿的信很长,看起来那几个书法博士很卖力,她的字好多了,错别字和墨点也少多了。 虽然有用的东西不多,但基本上该说清的地方都说清了。 例如,她在乡下见到了农人因为穷困,出售永业田,最后甚至举家投到豪强家中为仆的事情。 李裹儿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武则天明白得很。 实际上,这也是她目前最头疼的事情之一。 自从她登基以来,她也准备有计划的展开户籍清查。 从目前京畿的状况来看,人口比上次增长了一倍。 底下人歌功颂德的文章已经在写了,但她对这个数目仍然不满意。 她不像那些只长在深宫里的妇人,她是在民间生活过,当了皇后之后,又多次与皇帝巡幸地方,接见过地方的上的百姓的。 所以她深知如今调查到的人口,比实际上的要少了许多。 这些本应该增长却又消失的人口,到哪里去了呢? 门阀世家,土豪地主,官员勋贵的庄园里,以及山林大泽中。 其实不仅仅是她,朝廷上的有识之士也发现了。宰相就曾上疏过“今天下户口,亡逃过半,租调既减,国用不足。” 宰相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地方吏治对百姓侵害太深,导致百姓活不下去了,建议整顿吏治+轻徭薄赋。 但这也是老生常谈,朝廷做过,但见效不大。 至于有些人之前提出的严刑峻法,禁止逃户流窜,只会导致更多的人隐藏起来。 武则天之前也曾经实行过,不问罪责,不管逃亡在哪里,只要你对无主的皇帝深耕细作数年,就可以去官府报备注册,重新入籍,获得身份——但这一招只适合 要向占地最多的贵族以及官僚们征税——那她真是自掘坟墓了。 所以骑虎难下之下,也只能得过且过了。 如今看到孙女那张薄薄的,只记录了十来户人家的纸张,武则天觉得颇有意思。 虽然那个地方偏僻到她从未听说过,却也是她治下的土地。 钱? 这倒是个从地主豪强手中抢人的法子。 但如何实行? 无妨,反正是小孩子的玩闹。 武则天只是略微思索,便下了定论。 她折起纸张,询问上官婉儿,“郡主想要个文学先生,你可有人选推荐?” 上官婉儿飞快思索,但还没回答,就听到武则天又补充,“最好是精通庶务,懂得民生的。” 这两个要求有些冲突。 送去房州的人,基本上就等于仕途断绝。而精通庶务,懂得民生,显然又是一个合格朝廷官员的素质。 所以,到底要选个能干的,还是个只通文墨的样子货? 上官婉儿思索着,忽然,一个人选浮现在她脑海。 请托的人知道她喜好诗文,所以在开篇便附上了一句诗。 “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诗是好诗,人也是大才,只可惜得罪了武三思,她也不敢为其说项。 但如今,似乎送去房州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虽然没了仕途,但却起码有一条命。 想到这里,上官婉儿低身行礼,“倒是有个人合适。” “谁?” “陈子昂。字伯玉,梓州射洪人。文明年间进士,曾在麟台任职,后又两度随军北上,在文学和庶务上都颇有见识。”上官婉儿语气平淡的说道,不含任何个人情感。 “我记得,是个正直的小伙子,就是说话有点太冲。”武则天点点头,“还骂过我。” “陛下说的是那次您打算凿蜀山攻打羌族那次?”上官婉儿有点尴尬,她只知道陈子昂曾经上书,言辞激烈的反对,倒还不知道有这些。 “嗯。”武则天点点头,回忆道,“我记得他还能上马打仗?” “是。”上官婉儿不敢多言。 “那他现在在哪里?任何职?”武则天对这个人选还是满意的,在她看来,李裹儿如果真的想做那些事,那几年之后,与地方豪强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配个能当武将使的文臣,还是很有必要的。 “牢里。”上官婉儿淡淡的说道。 武则天先是一愣,然后笑了起来,“哈哈哈,如果还没死,就让他去房州吧。” “果然是个好人选。” 第四十九章 祸国殃民华英英 除了给李裹儿派去人选之外,武则天还给上官婉儿安排了个新任务,那就是——调查华英英。 “这个小女孩儿?”上官婉儿一直很少提问,因为她明白自己的职责,只是完成武皇吩咐下来的任务就行了,但这次的任务太匪夷所思让她忍不住发问。 “对。”武则天点了点头,想起孙女来的信中,屡次提到的人名,觉得很有必要排查一番。 孙女身边,生面孔就两张,一个是捡回来的小孩儿,一个是捡回来的老头。 老头已经查过,确定是个有点才学的流民罢了,人也很是恭谨,经常被孙女气的人仰马翻,不是个会闹幺蛾子的。 但是那个小女孩儿就不一样。 孙女搞出的许多事情,都是为了她。 第一次夹带私货送信,就是因为听她说她奶奶的事情才做的。 这一次想要借钱,起因也是借钱给她引起的。 她并不介意孙女通过身边人,看一下民生疾苦,了解下世界。但她很介意有这种能对主子有如此大的“奴婢”。 小小年纪,就把自家孙女弄的五迷三道,若是背后没有有心人教导,那就怕是天生有些狐媚的手段在的。 武则天毫不遮掩的跟上官婉儿说了自己的担心,并分享了自己在养女儿时,从小到大都对女儿身边的仆役仔仔细细的调查了祖宗五代,这才导致没有人敢把女儿带歪。 不过是个女孩儿,又不是男人,哪里就被女人迷惑住呢。上官婉儿在心里吐槽,同时也对女皇的独占欲有了充分的了解。但是她聪明的什么也没敢说,只听命下去,打算把华英英家的祖祖辈辈都扒个清清楚楚。 *** 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女皇重点关注的华英英,正眯着眼,一脸享受的接受着投喂。 “阿嚏。”她刚咽了一口酥山,就忽然打了个喷嚏。 正在投喂的李裹儿立刻停住了手,有些担心的问,“怎么了,是不是吃太多了冰了?要不然就算了吧。” 李裹儿最近拿着华英英的名头做了好多事情,如今略微有些心虚,便打算好好的补偿她一下。 两个人都是小孩儿,就算有了金银也不能用,所以李裹儿也不搞虚的,直接从厨房叫了一份酥山过来,两人躲在卧室里,你一口我一口的分完。 华英英从来没在除了冬天之外的其它季节里吃过冰,就算是冬天,也是在房檐下添冰溜子,以及冻在外面的水缸里的冰块。像是酥山这种高级货,她第一次见了,惊讶的几乎眼珠子都要掉出来,立刻升级为她魂牵梦萦的梦中情吃。 华英英不知道郡主最近为什么老拿那种奇怪的眼神看她,还忽然对她好。但是有便宜不占是傻子,遇到美食别问为什么,先吃为敬,这样到时候就算郡主反悔也晚了。 “不,我还能吃。”华英英回过神来,见李裹儿拿着勺子的手有些犹豫,当下乖巧的长大了嘴,“啊。” 看着杯子里不多的酥山,李裹儿想着反正吃都吃了,要拉肚子,就算现在叫停也会拉,不如吃完再说。 于是爽快的继续一勺一勺,都给华英英喂了下去。 主仆两人完成投喂之后,就愉快的并排躺在榻上,晃动着小脚丫,好不惬意。 “郡主,”华英英看着外面的白云,有些昏昏欲睡,“我们明天还回到村里嘛?” “对。” “为什么要去村里啊。那里的床没这里的软,帐子也没有这么细,你胳膊上被咬了好多小包,晚上也睡不好。”华英英小声嘟囔。 “因为……我想让更多的人可以睡到一张软床。” “听不懂。不过没关系,我是郡主的人,按照郡主的吩咐做事就好啦。” “嗯,那明天回村里,你记得去跟小孩子们说,让她们知道,我们家可以借钱给他们。” “好。” “你还记得去打听,谁家的地种的好……你打听出来种的好的三户人家,我让人给你做糖葫芦” “好耶!” ** 李裹儿的放贷大计,自然不会等到要到人了再实施。 她知道任何一个政策,从萌芽到落地,是需要漫长的试错过程的。 她见过后世的很多法令,目的是好的,但是因为实行的过程太仓促,以至于在后面变成了害民的政策。 所以她也没有打算一口吃个胖子,两三年内把此事做成。 她打算在自己所在的村子先试试,看看具体实行起来,到底有多少问题是需要注意的。 ** “爹,没有粮了。”钱二狗在房檐下抽烟叶子时,身后响起一个怯生生的声音。 他不用看就知道是做饭的大女儿。 “掺点麦麸。”钱二狗抽了一声,没有回头。 “麦麸也没有了。”女儿小声说。 钱二狗吸了口烟,没有说话。 他是安乐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家有八十多亩田地,永业田却只有十亩。 原本是足数的,但父亲过世的时候,买不起棺材,卖了些。 给他娶妻时,又卖了些。 大哥生病时,看病抓药又卖了几亩。 如今家里的田没剩下多少,但花了钱看病的父亲和兄长又都没留住。 大嫂跑了,丢下三个没有成丁的孩子,他自己又有四个孩子,七个孩子,就靠他和媳妇儿两个人在地里刨食养活。 累,太累了。 人连畜生都不如,整天头埋地的在地里干活,肚子却永远填不满。 他每天放松时,就下工回来,揉了门前种的叶子抽两口。 他知道家里快断粮了,但是要怎么办呢? 再去借? 左邻右舍的境况都差不多,丁少的没粮,丁多的吃的更多,唯一能有余力借给他们的就是地主。 但小斗借,大斗还,他虽然不甚聪明,但也借怕了。 “今年地里收成后,”钱二狗猛抽了两口,吐了个烟圈,“咱们多忍忍,这会儿少吃一口,等秋收了,就能多吃两口。” 大丫没有说话。 二狗还当孩子不乐意,回头正要再跟她说道几句,一转头就见女儿扶着门框滑了下来。 二狗吓得手上烟斗都掉了,赶紧上来扶。 一向爱跟着大女儿的小女儿见状,已经叫了起来。 “爹爹,爹爹,大姐这是饿的……她已经两天没吃饭了。这些天没有吃的,大姐都是把自己吃的分给了我们……我,我不该贪吃,我不该吃了大家的那口糊糊” 小女儿哭的泣不成声,二狗扶着女儿的手臂,只觉得手中空空荡荡的。 这孩子,已经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那么瘦。 “没事,你照顾下你姐。”二狗低头抹了把掉下来的眼泪,再抬头已经是那副了无生气的样子,“爹爹去借粮。” 虽然知道这会儿去借粮是吃亏的,但他已经别无他法。 “爹,去那户新来的人家借。”小女儿听到他说要去借粮,小声说道,“我看到他们家在吃肉包子呢!” 钱二狗听到这话,只是苦笑。 傻孩子。 借的起的,不代表人家愿意借给他们。 更不要说,有钱人又不一定是好人。 第四十八章 来生意了 “唉哟,今儿什么风把你吹来了?”钱二狗去村里的富户赵家借粮时,赵家刚吃完饭,赵多福正蹲在门口剔牙。 “多福兄弟,”钱二狗耷拉着肩膀,两只手无处安放,惴惴不安的说道,“我有点事想求你。” “你瞧这乡里乡亲的,那么见外做什么。有话你直说。”赵多福站起了身子,看上去很是和蔼的靠近。 这个姿态,给了钱二狗一些勇气,他舔了舔门牙,狠下心来,脸颊涨得通红的说道,“我想问你借点粮食。” “哦。”赵多福应了一声,没有说同意,也没说不行,只拉长了语调问道,“要多少?” “两……不,三斗。”钱二狗的手指在怀里揣了半天,最终狠下心来多,多伸了出了一根指头。 原本想着借两斗,多掺点水。但是想到女儿那饿到皮包骨头的脸,最终狠心多伸了根指头。 “这可不好办。”赵多福笑了笑,一手搭着他的肩膀,一手指指远处的地,“你瞧瞧这时节,陈粮都吃完了,新粮还没出来,家家户户都缺这么几口吧。” “我知道您会活过,家里肯定不缺这两口。”钱二狗期期艾艾的恳求着,姿态放的极低,“我知道规矩的,平斗借,尖斗还,等新粮打下来,一准儿按照最好的粮给您还。” “你说的这可是老皇历了。”赵多福搭着他的手放了下来,明明肩上的负重减轻了,可钱二狗却随着这话,心底越发的沉了,“今年是个丰年,等秋收过后,家家户户都不缺粮了,那时候的一斗,能跟这时候的一斗比吗?” “那您说怎么办?”钱二狗仿佛个游魂似得,有些晕乎乎的问。 “我也不说什么一斗出,二斗进的事情了。都是乡里乡亲的,这么做不厚道。”赵多福笑了笑,重新将手搭回了他的肩膀,亲亲热热,“我给你指条明路,让你拿了粮,还不用还。” “什么路?”钱二狗舔了舔干涩的嘴唇,觉得整个身子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前些天有个贵人路过咱们村,歇脚的时候,看上了你们家大丫。”赵多福笑的十分温和,“我给你十斗米,你把大丫卖给我。你家有了粮,几个孩子能活下去,大丫也能有个好前程,岂不是比跟着你们一家挨冻受饿的强?” “贵人是哪儿的?大丫跟着去了,我,我们啥时候能见到?”钱二狗几乎喘不过气来,但还是努力从嗓子眼挤出这些话来。 “二狗兄弟,你这话就问的不懂事了。贵人住哪儿,岂是你个泥腿子能打听的?”赵多福的笑容里又多了几分严厉,“你好好想想,你把女儿卖给我,孩子有条生路,你们家也有条生路。你要是硬把那丫头留着,你能养得活?说不定过几天就多个坟包!” 钱二狗僵直在原地,说不出话来,浑浊的脸里布满了泪水,却不敢落,只是小声说,“大丫,大丫是个好孩子。” “我知道。可她命不好,托生在你家,连口饱饭都吃不上。”赵多福又慈眉善目了起来,甚至有些推心置腹的说道,“就算你侥幸把她养大了,那又怎么样?你攒得出嫁妆,能给她说个好人家么?” “还是早点放手吧。” 赵多福温和的话一直在耳边回响,钱二狗始终没有同意,最后硬憋出一句“我再想想”,然后落荒而逃。 ** 离开赵家,钱二狗不知道自己要往哪儿去,不敢回家面对嗷嗷待哺的孩子们,只能转头往山上去,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可吃的。 他一边走,一边想着赵多福的话。 赵多福原本是村里的一个富农,比他们强些,但强的有限。可自从前几天,据说在城里认识了大人物,于是就发达了起来。 不仅比他们聪明,有门路把粮卖高价,还能弄些新鲜瓜果来种,农闲时补贴家用。 他家大丫不是第一个被赵多福瞄上的女孩儿,之前也有几个,十三四岁的年纪,被他买去送了人。 有人说是送给贵人做丫头了,有人说是被送到了不干净的地方。钱二狗不知道那些女孩子落到了什么地方,他只知道,那些女孩儿再也没有回来过,她们的家人,也再也没见过。 村口有个老婆子,就是因为日日思念被送走的孙女,最终哭瞎了眼睛。 他也不是个多爱孩子的人,生起气来,也会打女儿,骂女儿,大丫在家也是又要干活,又要照顾弟弟妹妹们,算不得享福。 但他知道,即便是这样,也是跟被送去给人做奴婢是不一样的。 那是他的女儿,有他一口吃的,就有她一口。 家里人打骂孩子,也不会往死里去。 但他去城里做工时,见过那些从大宅门后门里,卷着草席扔到乱葬岗上的男男女女们。 都是极小的年纪,极好的样貌。 有些事犯了错被主人打死的,有些是病人死的,有些是被主人亵玩致死的……活着的时候跟牛马一样,死了一卷破席,父母家人谁都不知,连个香火都没有。 他舍不得他的大丫到那种地方去。 钱二狗边想边哭,等走到山里头,没有人看到的地方,才痛痛快快的大哭了一场。 等哭完之后,拿袖子擦干了眼泪,又用溪水把脸拍干净,这才往家去。 村口到山上一路上能吃的草茎树皮都被人扒光了,再往上走,是官府的田地和贵人的池苑,未经允许,捡根柴都是犯法,好在他早有心理准备,所以也并不意外。 只是,当他越往村里走,心情就越沉重。 如果不答应赵多福,那又要怎么办呢? 还能往哪里借粮? 就在这个时候,几个在村头玩的小孩儿引起了他的注意。 尤其是小孩子中间,那个扎着小辫儿的胖丫头格外引人注目。 在乡下,又白又胖的小孩儿极其少见,更别提还衣服整齐的。 他一看就知道是新搬来那家的胖丫头,想起女儿说她家有肉包吃,脚步不由得变得慢了些。 果然,等他经过孩子们时,就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他仔细辨认了下,就发现那胖丫头正在吃肉包。 他下意识的就咽了口口水,停住了脚步。 “英英,你为什么每天都有肉包子吃啊。”和华英英一起玩耍的小孩儿,正在羡慕的问话。 华英英今天带了包子出来玩,大方的分给了她们一个,自己独享一个。 如今几个小孩儿,每人都分了两口包子吃,只觉得这是世间无上的美味,于是更加羡慕。 “我们家大娘子不爱吃肉包子,她说怕长胖,所以肉包都给我了。”华英英吃的满口流油。 她说的大娘子就是李裹儿。她在家中排行第七,常被人喊七娘,很是不悦,所以如今出来了,哪怕年纪比华英英小,也要华英英喊她大姐。 华英英向来是,只要你给够,喊什么都无所谓,所以非常痛快的答应。哪怕李裹儿不在,跟外人说起时,也说我们家大娘子。 听到华英英的解释,小孩子们发出了没有见识的感叹。 “怎么会有人不喜欢吃肉包呢?” “就是,胖胖的多好看啊。” “你们家大娘子什么都好,就是太瘦了。” “我们家大娘子跟别人不同,她说的一定是对的。”华英英很是无脑维护,然后叮嘱小孩子,“下次不许说我们家大娘子不好了,要不然不给你们吃包子了。” “知道知道。那个,你说只要我们在村中宣扬去你家借钱的事,真的会给我们包子吗?” “那是当然。不仅有包子,还有糖块。”华英英许诺。 “什么是糖?”小孩儿们都没见过糖,忍不住反问,“比包子还好吃吗?” “那当然。糖可贵可贵了。”吃完包子的华英英想了想,肉痛的打开自己的小荷包,从中掏出了个小小的油纸包,打开之后,是个黄色的小东西。 “哇。”凑在一起的小萝卜头们集体发出了惊叹。 “我可以先给你们舔舔。”华英英指挥小孩儿排成一排,然后腆着肚子,拿着糖挨个儿让他们舔,还不忘记叮嘱,“可不许嚼了” 一堆小孩儿快乐的在那里舔糖,钱二狗晕乎乎的想,既然有钱,那么是不是也能借点粮? ** “你要借粮?”李裹儿没想到,自己准备了半天,第一个上门的人竟然借的不是钱,而是粮。 “我只借二斗。秋收后就还。”钱二狗低着头,不敢看面前的女孩儿。 他没想到这家出面的竟然是个小娘子。 但这事儿又给了他一丝希望。 小孩儿总比大人好说话。 “可我们家没有粮啊。”华英英捧着肉包子在旁边说,“我们家只有钱。” 华英英还记得她之前辛勤的帮李裹儿记得那些账。 “有粮,我们家有粮。”正在沉思的李裹儿反应过来,怕被华英英吓跑了自己的客户,当下立刻大声说道,“你且等一等。” 说完,李裹儿就抓着华英英跑到了屋后。 “大娘子,我们没准备粮食啊。”华英英跟她到了厨房,还在嘟囔,就看到李裹儿已经推开了厨房的米缸盖子,示意华英英装米。 “这可是我们吃的。”华英英不依了。 这都借给了别人,她吃什么? “先紧着外面的人。”李裹儿压低了声音,“这可是第一个,只有他借到了东西,才能帮我们打开名声,引更多的人来。” “粮食的话,让人再送就好了。” “好吧。”华英英被说服,当下就挤开李裹儿,自己搭了小板凳,趴在米缸口,吭哧吭哧的装起米来。 第五十章 人不如马 华英英腆着小肚子,好不容易把有半个自己高的米袋子背到了堂屋中,却没想到钱二狗打开袋子看了一眼,就打了个哆嗦,声音带了些恳求,“李娘子,我,我们家用不着这些米。” “用不着?”李裹儿疑惑,心想这人莫非是消遣她一个小孩子,说是借粮,拿出来了又不要。 “你们家九口人,这些粮食不多啊?”华英英在旁边帮腔。 她这些天可不是傻玩,村中有多少户人家,每家有几口几丁,她都打听清楚了的。 “莫非是不够?”李裹儿也觉得自己想岔了。 “用不着这上好的米。”钱二狗声音小小,似乎怕惹了她不悦,哀求的说道,“糙米就行,米糠,麦麸也行。” 李裹儿先是一愣,然后恍然大悟。 她们这里吃的米,是胡三从宫中带来的。 虽然为了“掩人耳目”,用的也是下等的米,可再下等……也是贡米啊。 怪不得小丫盛米时,手都在哆嗦。煮粥时也几乎是一颗颗的放米,李裹儿让华英英说了好几次都没有改正,最后干脆每顿饭让华英英来下米。 只有华英英,不知道是在家和李裹儿一样,五指不沾阳春水,不认得米面,还是心大。反正她从来不在乎什么贡米还是仓米,在她的世界里只有一半好吃和特别好吃两种。 钱二狗是农人,哪怕没见过这种品种的米,但是抓一把就知道是好粮食了。 糙米,这可真是难住她了。 李裹儿有些踌躇,钱二狗就算是借金子银子,她也能弄来,可偏偏是糙米。 她生命中还没有出现过那么廉价的玩意儿。 要怎么办? 就在李裹儿脑子飞快的转动着,想办法时,华英英忽然拉了拉她衣角。 李裹儿回头,就看到她在对她挤眉弄眼。 “说人话。”李裹儿没好气的打断她。 自从华英英从老师那儿听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志怪小说之后,就沉迷于各种跟她打暗号。 但拜两人的默契值所赐,她们到现在是一条都没对上过。 所以李裹儿现在已经放弃了“你使个眼色身边人就知道你想要什么”的天真想法,改为口述。 “追风。”华英英只能出声提示。 李裹儿却是恍然大悟。 追风是李裹儿的马,当初她对马球感兴趣,但因为没有适合的马匹,所以一直在用驴子代替。 谁知道奶奶上回让人送书法博士时,还送了一批物资,其中就有专供幼童的果下马。 据说这种马源自新罗,专供妇女儿童骑。 李裹儿上辈子见到果下马时,自己已经是成人了,自然不懂小马的好。 如今是个幼童,再骑上小马时,就发现骑马果然比骑驴快乐多了。她很是神气了一阵子,一度在宫里去茅房都要骑马代步。 最近虽然热度消了,但还是舍不得与马分开,所以这回便一同将小马带过来,正养在房后。 “赶紧去把追风的口粮拿来。”李裹儿吩咐道,同时安慰钱二狗,“我这就让人给你去换。” 钱二狗站在原地,尴尬的不得了。他有心不给人添麻烦,但是又真的需要粮食,只能把肩膀耷拉的更低些,整个人佝偻在那里等华英英回来。 因为是临时居住,所以追风的口粮并不多,而且也混杂的厉害,有粟有卖,还有豆类和草料,李裹儿递出去时非常不好意思,钱二狗接过却欣喜的不得了,重重的行了礼,然后又问道,“敢问小娘子,这粮要如何还?” 他问的却是还多少的事了。 乡下有两种斗,一种底部平平的斗,一种底部锥子般的斗。借粮时一般是平底的出,尖顶的还。多的部分就是借粮的利息。 李裹儿这里估计不足,没有斗。她也不想在这上面歪缠,当下看了下钱二狗怀里的袋子,就说道,“你还的时候,把这个袋子装满就行了。” 她借出去的袋子有七八满,还时塞满的话,差不多是乡下借粮的普遍规矩了。 “好,好。”这比钱二狗料想的要轻省多了,他连连点头,道完谢正要走,却不料被华英英叫住,“你等等。” 钱二狗驻足,内心颇为惴惴不安,却只见华英英从自己的荷包里,取出在村口被小孩儿们集体舔过,小了一块儿的糖。 “这个,泡到水里化开,灌给昏迷的人,很有效的。”华英英把糖给了钱二狗,钱二狗先是一愣,然后泪如雨下。 他当下双腿一跪,直接给小孩儿磕了两个响头,这才双手颤抖的捧着那糖块,跌跌撞撞往外走去。 他先前还走的不稳当,腿脚跟打摆子一样,后来却就又走的稳当了起来,越走越快,最后几乎是跑了出去。 “他们家有人晕倒?”李裹儿看着钱二狗的背影问道。 “嗯,我在村里听说他家大丫晕倒了,就估摸着他要借粮,特别去村口守人的。”华英英很肯定的点点头,然后期待的看着李裹儿,“郡主,我们这是不是开张了啊。” “开张了!”想到那借出去的第一批马料,李裹儿也很高兴,拍了拍华英英的肩膀,“这次反应不错,以后也要这样随机应变。” “随鸡?”华英英眼睛一亮。“那是什么鸡?好吃吗?” “那是,”李裹儿本来还想要解释,后来想想这事儿归王勃管,她又不拿钱,教什么钱,当下改口说,“没什么,我是说今晚吃鸡。” “好耶!”华英英兴奋的故障,这个兴奋看得出是不掺半点水分的。 ** 这天晚上,华英英得偿所愿的吃上了鸡。 他们在乡下,厨娘是原本买房子和地给他们的赵家的媳妇儿,手艺非常堪忧,以至于王勃不得不自己动手。 他虽然口口声声说着“君子远庖厨”,实际上却又一手不错的厨艺,又兼之走南闯北,在调味上也很有独到之处。 虽比不上宫中御膳,但怎么都比村妇好。 早上的时候,他带胡三和新买的家人去附近看地了,没在家,如今正听着李裹儿复盘今天遇到的乡人借粮事。 这也是他们师徒俩的教学方式了。 不管遇到什么事,都是李裹儿先自己做决断,然后再复盘,再师徒俩分析。 “嗯。对这件事你有什么想法?”王勃一边喝着自己的劳动成果,一边询问。 “我发现他们并不需要钱,反而是需要粮食。”李裹儿点头说,“所以我想要把钱换成粮,而是数量为先,只要没有坏,同样的钱下尽可能的囤多点粮。” “你有这种结论就很不错了,”王勃点点头,然后反问,“那你觉得在乡下,钱就没有用处了吗?” “看上去像是。”李裹儿点点头,但看到王勃脸上的表情,当下又微微一怔,“先生是有别的看法。” “嗯,我今天巡查田地,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所以你明天和我一起外出一趟吧。” 第五十一章 课外实践 第二日,王勃带着李裹儿走了很远的路。 一直走到村庄的尽头,那儿是河流的支流,上面架着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这是什么?”李裹儿好奇的打量了片刻,不懂就问。 “是磨坊。”王勃背着手,看着李裹儿走前走后的打量。 “好大啊。”李裹儿看着被水力带动的石磨,十分感叹,“我们村子好像没有。” “是的,我走访了三五个村子,这是唯一一个有水磨坊的地方。”王勃点头,然后反问,“你从中看到什么?” “建造这样一个水磨,需要很多钱吧。”李裹儿想到昨天自己跟王勃感叹钱在这里没什么用时,王勃说带她来看一个东西,所以她本能的想到这物的造价。 但实际上,就算没有昨晚那一出,就眼前的景象,也会让人意识到磨坊是一个很花钱的工程。 除了磨盘,以及带动磨盘的机械之外,还需要筑堤,还要挖渠,那沟沟壑壑的,看着就知道是个大工程。 因为大唐的力役是可以折钱的,所以几乎就等于钱了。 “嗯,是。”等两人走近了,李裹儿这才发现,她以为的磨坊建造在溪水上,实际上是个视觉错觉。 磨坊是建在一条人工的渠上。 “磨坊建造,首先是在水渠经过的地方找一处合适的“水磨凼”,“水磨凼”选定后,要在作为水源的溪坑上游修筑一道拦水坝,用来抬高水位,蓄水增量,然后再修建引水沟渠至“水磨凼”,让它落下。” 王勃指着磨坊所在地区,给她简单的解释了下之后,带着她走进了石质的磨坊中。 “这是水碓和水磨。”王维走进一个立着的,状似水车的东西旁边。李裹儿张望,只见水哗哗冲击着齿轮,王勃要提高很大声音才能让她听到说话,“水碓是用来加工谷物的。这个立式的水车这个部分是水碓轮,它上面这些木质的叶轮上装着板叶,转轴上装着的这些是拨板,拨板是用来拨动碓杆的。每组水碓用支柱架起一根木碓杆,杆的一端安装一块圆锥形的石制“捣杵头”,“捣杵头”下面放置石臼,石臼用来存放加工的东西。流水冲击水碓轮并使其转动,带动转轴上的拨板,拨动碓杆一端的梢头,使“捣杵头”一起一落地运动,从而进行加工。” “这个是水磨,水磨是用来加工米麦面粉的工具。它的水轮是卧式的,轮形如牛车轮,常用比较坚硬柔韧且浸入水中不易腐烂的老松木、柳木制作而成。磨轮的圆心装有一根圆木轴,并连接到磨坊里的磨盘。水磨轮圆木轴下安有一铸铁圆窝,置于用铸铁做成的“鹿角”之中,并固定在一个圆木墩上,埋置于水中。磨坊内安置的磨盘分为上下两扇,直径大小不等,上扇磨盘比下扇磨盘要厚许多,磨盘以质地坚硬耐磨韧性好且不易发热的优质石料由石匠雕凿而成。上扇磨盘中间凿一圆孔,供需加工的粮食由此加注流入两扇磨盘之间。水磨轮在水流的冲击下旋转,圆木轴带动其中一扇磨盘转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成上扇转动、下扇固定,或者是下扇转动、上扇固定。” 参观磨坊之后,王勃又带她来到磨坊外的沟渠口,只见水碓磨坊的沟渠口斜置一具水槽,上端与渠口相接,下口安置于磨轮之上,以渠水冲击之力推动水磨轮转动。 等走到了上方渠口,才发现水磨槽的上水口还有一个闸板。李裹儿好奇的想动,被王勃拦住,“使不得!” “为什么?”李裹儿好奇的问。 “这是用来调整水流量大小的,也可在维修水碓磨坊或需暂停时用来关闭水流。”王勃解释,“来磨米磨面的人总有多又少,要是一直同样的速度,那多浪费。” “况且,”他意味深长的说道,“也总要给下游的人留点水。” 李裹儿恍然大悟,想起一些旧事来。 水磨虽然不起眼,投资又大,但的确是个好生意。 自己第一次知道,还是太平姑姑纵奴侵占寺院磨坊,被人告了的事情。 那时候她已经死了,做阿飘时听到过这个故事。大约就是,太平姑姑当时与李隆基争权,两人当时已经激烈到白热化,引起皇位上的皇帝猜忌。为了给李隆基上眼药,显示自己并无权利之心,只想富贵,于是太平公主决定后退一步,做点小打小闹违法的事情来自污一下,就让家奴抢了一座寺庙的磨坊。 这告官事情本身就是彼此做个样子看看,但谁知道一个叫李元纮的愣头青接了案子。他一个小小的司户参军,不顾上司窦怀贞的压力,坚定的把水磨坊判给了寺庙,还留下了“南山或可改移,此判终无摇动”的话。 当然,若只是仅仅如此,也不会让李裹儿印象深刻。 关键这个李元纮似乎跟水磨杠上了,开元初年他升任京兆尹后,更是将京师河渠两边的磨坊都给拆了。堪称大唐第一水磨杀手。 王勃带着李裹儿在磨坊中走了一圈,看了许多奇奇怪怪的设备之后,才带她又绕到磨坊正门水渠上的青石条上,“你还看到了什么?” “磨坊虽然花钱,但也赚钱。”李裹儿看着络绎不绝的人群,心想如果不赚钱,就不会前有太平公主,后有高力士,连宰相李林甫也自家修水磨了。 “嗯,是。但公主是贵人,不求银钱,可以暂且不考虑赚钱这种事。”王勃敦敦善诱的说道,“所以除了赚钱之外,你还能想到什么?” “害民。”李裹儿想到李元纮这个见到水磨不拆不舒服的县令,回答说道,“水磨要截水筑堤,若一路上全是磨坊,那下游的百姓都没有谁浇地了,实属害民之举。” “害民,”王勃被噎住了,片刻之后才有些尴尬的找补,“但也着实利民。” “凡事过犹不及,但也不可一概而论,”王勃含含糊糊的扯了几句闲话,然后指着磨坊说道,“你不觉得,有了磨坊,就能让农民们就不用再花大量时间磨米磨面,极大的节省农民的时间,给他们喘息的时间,让他们有精力去做更重要的事情,例如,研究如何丰产。” “除此之外,它最重要的作用还是——富民。” 第五十二章 我们有关系 要说富民,这真是个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的话题。 对于大多数想要出将入相的书生而言,这是他们牧民的第一步,也是整个事业最终的目标。 在王勃没有四处流浪之前,他与大部分文人的想法都一样,对于农事就只有刻板的四个字,“劝课农桑”。 似乎作为一地长官,只要敦敦善诱的让治下百姓好好种田搞粮,好好种桑树搞钱,百姓的日子就能蒸蒸日上了。 这个就跟之前的宰相觉得,我大唐已经轻徭薄赋了,为何逃民还屡禁不止?肯定是地方小吏没有好好执行政策的缘故! 他们就没有想过,劝课农桑,那种子和桑树怎么来的?种地的农具肥料如何来? 以及,土地里农作物的生长,可不是靠父母官的德行来生长的。 农业,跟很多行业一样,是个很现实,很冷酷,很里无理取闹的行业——它靠你投入决定收成。 有好的农具的农民,耕种收割,就是比赤手空拳的流民们效率高。 有钱买良种,有钱买粪肥的田,就是比什么都没有,只有一腔“爱”意的庄稼地生长的好。 同样的,有沟渠水车的田地,也比靠天吃饭,指望老天爷风调雨顺的田地收成多。 地方官员要想要任下百姓生活好,只会发公文“劝课农桑”是不行的,你得拨钱,你得买牛买犁,挖渠修路,你得让老百姓有粮种桑苗蚕种,百姓才能真正富裕起来。 上层的大人物们想不到这些,不是因为蠢,而是因为他们站的太高了。 他们所处的阶层,最寒酸的读书人,起码都是个小地主,或者是落魄的小官僚。 毕竟要吃得饱饭,买得起书,才能考读书中科举,改变命运。 他们压根儿没怎么种过地,在他们看来一天三餐吃粥和咸菜已经是极其困窘的了,所以他们压根儿意识不到,这世界上还有人买不起最基础的种子。 至于大部分上层官僚,都是世家贵族,自有管家、奴仆去管理庄户,他们压根儿就跟泥巴腿子没有交集,所以为任一方后,即便是有悯农之心,也是写写诗,发发文的。 他们所认知的贫困,和实际上乡村的贫困,是根本不同的。 不缺钱的人,是很难体会到金钱的妙用。 王勃游历四方,做了最下贱的乞丐,这才看到了农人真正的困窘,才觉得想要救这些人,借钱是不够的。 得想办法让他们挣钱! 想要搞事,就先要搞钱。 虽然他对于李裹儿的打算,张口就是“不可能”,“不要做梦”,但当人家老师的,看着徒弟往死路里走时,也要帮忙扶稳车辙。 死是最后的事情,死之前总要风光一场。 “磨坊不仅能舂米,磨面,还能造纸,沤麻,榨油……”王勃历数磨坊的作用,眉飞色舞,“这都是钱。” 怪不得连宰相也眼馋这份收益。 李裹儿在心里点头,按照王勃的说法,水磨虽然投资巨大,但一年能赚六到七成的利,差不多两年就能收回成本,然后接下来每年都是巨赚。 “可这些钱有什么用?”李裹儿点头,却仍然困惑,“这钱最后落到了我的腰包,肥了我一人而已。” “既然要做大事,那就要从大处着眼。”王勃被噎了一口,但很快的就摆起架子,指点李裹儿,“你又不是陶朱公,总看着几个铜板做什么。你想想,要是那个磨坊不是你的,而是国家的呢?” “磨坊立起来,可以节省劳力。需要五个壮汉工作五天才能磨完的粮食,一个简单的水磨四天就能完工,且维护水磨运转的人还少于五人。把省下来的人用于种地,可以多种多少地?” “地又不是无限的。”李裹儿嘟囔,“本地穷困,不就是地少人多,百姓分不到足够的地,所以才穷吗?” “如果没有足够的地,那只要同样的地里出产更多的作物就好了啊。”王勃又举例,“同样的同样的土地,水稻能比麦子养活更多的人,但因为水稻种植需要的人力是麦子的数倍,所以如今种水稻的人远没有麦子多。” “这只是个举例,并不是说真的要种稻子,我们有了多余的人手就可以在这片土地上试验,哪些作物可以养活更多的人。” “只要有时间和钱。就能试验出更多的可能” “除了种地,磨坊的其它东西也是能养活人,养活牲畜,例如牛马,鸡鸭。磨坊的生产的东西,工人们赚了钱之后,可以再买去用,作为磨坊主的国家可以赚钱……” “而磨坊本身又很赚钱,你可以把这些钱用在农业上,修建道路,修建水渠,这样以备旱灾,洪涝……” “空闲的人多了,也不一定要种麦子和稻子,他们可以去研究种其它的东西,也可以养鸡养鸭,或者说研究如何让水磨更快,让犁更好用……” 王勃说道最后,自己都兴奋了起来,两人站在田坎边悠然神往,仿佛这一切都已经实践。 李裹儿也意识到了,王勃说的“打开格局”之后,天地变得多么宽广。 她一直觉得弄钱没什么意思,是因为她一直以来,都把自己当个财主,赚钱只为自己的吃喝享用。 但是她本身作为公主,能享用的东西是有限的。 就算抢下一个坊做府邸,占了昆明湖当别苑,拔了一座山的鸟毛做裙子,但不是也只有一城一池之地吗? 哪有布局天下好玩? 一村、一县都如此,何况一府一州一天下? 怪不得祖母从来不太在意尚衣局送的裙子,却那么喜欢看舆图。 看着一个个破败的村庄在自己手下焕发新生,那多有意思。 李裹儿当下决定,“行,我们干了!” 她看着河流的下游,悠然神往,“我要在那里建一个全房州最大的磨坊!” 这样她下次借给人麸子,就不用从马槽里舀了。 她可以自己产。 “嗯。”王勃点头,心中也是一松。 他知道李裹儿手中握着不少钱,就怕她随便散了。 借给百姓钱,就跟往干旱的水里倒一瓢水一样。 解渴,但不救命。 建个磨坊,别的不说,起码附近的百姓吃粮会省力许多。 “只是这磨坊怕是不好开。”李裹儿沉吟片刻后说道,“既然这么赚钱,但附近一直没有人开,肯定有问题。” 王勃听了,露出一个标准的反派微笑。 “无妨,我们有关系。” “谁?” “你呀。” 第五十三章 撒娇 “爹爹,我想要个磨坊。” 李显正在看书,一转头就看到李裹儿趴在岸边跟自己说话,顿时笑了。 “明天我让工匠们给你做个小磨坊。”李显还以为是小孩儿的那种玩具磨坊,满口答应,打算明天就让工匠给女儿做一个。 她伸手将女儿抄过来到怀中撸了两把,然后感慨的说道,“爹爹怎么感觉好久都没有看到你了。” “那是因为你们在忙三姐的婚事啊。”李裹儿嘟囔着嘴说道。 李珠玉和韦鐬的婚事,在她的极力反对下,还是如期举行了。 一个原因是她是个小孩子,她反对的再凶猛,家里人也只当她是孩子气舍不得姐姐,并不会放在心上。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韦鐬太有诚意了。 毕竟,他是直接放弃京城的高官厚禄,跑到房县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当一个小小的户曹。 对此,李显大为震撼,大受感动,当下就同意把女儿嫁给他了。 要知道此时唐朝的官职,还有很重魏晋遗风,也就是说,虽然有科举制度在,但当官的主要途径还是举荐和荫封,同时官员也有清浊之分。流内官为“清官”,流外官为“浊官”。 韦鐬出身世家,按照他这类型子弟的升迁途径,多半是在中枢做一个职位低,但升迁潜力大的清官。但他跑出来了,离开中枢,到地方上,可以选择的职位就少了许多,而他也不是只想混日子的人,所以最终做了从七品的司户参军。 这个职位,主官民户,在地方上很有些实权,收入也不错,然而比较被人诟病的是,算是浊官,被五陵少年们鄙视。 对此,韦鐬很有志气。他雄心勃勃的表示,在王绩担任太乐丞以前,所有人都觉得太乐丞司伶妓之事,是不折不扣的浊官,但在王绩之后,太乐丞就变成了“清官”,可见官职根本无清浊之分。既然王绩能以个人的品行让官职由浊转清,说不定他韦鐬将来也有一天,能让司户参军这个职位变成清流。 对于少年人这个想法,王勃当场表示,“呵呵”。 李显听着面露尴尬,但当着韦鐬的面,还是干笑着将话题转了过去,“孤不在乎你做什么官,只要你对我女儿好,以后就是我的好半子。哈哈哈,来来来,跟我说说你父亲的事情吧……” 事后,李裹儿问王勃笑什么,王勃也不说。李裹儿问了父亲之后才知道,韦鐬崇拜的那个王绩,正是王勃的叔爷爷,也就是王勃爷爷王通的亲弟弟。 王勃虽然没有见过那位叔爷爷,但他向来不喜欢狂放不羁的人,何况叔爷爷还是饮酒而亡。 这个死法,非常魏晋,但非常不儒家 所以虽然世人尊崇,但王勃自己就不太喜欢。 抛却掉韦鐬这个不知道是真是假的宏愿,这桩婚事的许多细节都是另人满意的。 韦氏原本就不想女儿远嫁,如今女婿跑到了家门口,她嘴上说着年轻人怎么可以这么胡来,让你父母担心了,但她见韦鐬时,嘴边的笑容就没停下。 李显给母亲上了奏疏,孩子年纪大了,再留到家里也是要让人说闲话的。武则天不知道是真的不想管,还是在考验李显,给孙女们送来了嫁妆,同时吩咐李显自行婚配。 双方交换了庚帖之后,婚礼就这么筹办了起来。 李裹儿见反对无效,最终眼不见心不烦,她原本就要与老师去农村体验生活,回来也是关在自己的小屋子里,除了同住的李仙蕙之外,其它人都没怎么见过她。 李显将女儿抱在怀里,觉得重了一截,这才想到妻子念叨的话,这个年纪的孩子跟小竹苗一样,迎风就长,这才多久没注意,似乎就长高了。 “爹爹没去看你,你就不知道来看爹爹啊。小坏蛋,只有要东西时才想到爹爹。”李显半真半假的抱怨了一番,他只是开玩笑,说者无意,但李裹儿听着,心里头却不由得一动。 好像被说中了。 人总是会忽略掉那些一直站在你身后的人。 因为你觉得他们会一直等着你回头,所以你就拼命的往前跑,只到有需要时,才会回头对他们说一句, “爹\/妈,打钱。” “对不起,爹爹。”李裹儿有些愧疚的低下头,对着李显说道,“是裹儿不对,最近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忘记爹爹了。” “没事。你长大了,自然有你的事情要忙。”李显只是开个玩笑,没想到女儿真的难过起来,赶忙哄到,“好了好了,那跟爹爹说说,你最近看到了什么?” “好。”李裹儿这次本来就是要外援的,正准备给父亲说明自己所做的“大事”,于是便从村子所在的失地百姓讲起,讲到她准备给百姓放利钱,以及准备修磨坊。 李显听得嘴巴都不由得张大了,他原本以为李裹儿在玩儿,却没想到她能玩出这么多深意来,顿时哑然。 “所以,你想要的是一座真正的磨坊?”李显敲着桌面,若有所思的问。 他是不知道磨坊能挣钱这件事。 他当闲散王爷时,忙着玩。 当太子时,天下都是他的,用不着敛财。 被软禁时,连门都出不去,哪用想着挣钱。 所以,李裹儿说的话,让他模模糊糊的察觉到了什么。 有趣,十分有趣。 “对啊。”李裹儿摇着他的手臂撒娇,声音甜的像是掺了蜜,“求求你了,爹爹,我真的很想要一个磨坊。我特别想看水哗啦啦的从上面流下来,带动房子那么大的机器舂米,可好玩了。” 对于磨坊的使用,李裹儿当然有一套完整的计划,但那听起来太骇然听闻了,还不如以“她就是想要一个没有的东西”为由任性,来的让人好接受一些。 “工艺上应该没问题,宫里有不少工匠是从长安来了匠户,除了修房子之外,应该也会一些工程的问题。如果不会,让他们去学也来得及。”李显思考了下,他有些隐隐约约的念头,虽然没想明白,但让年幼的女儿去做,是个不坏的主意。 他可以慢慢想。 或者事情做完了,答案就会自动送他面前。 现在当务之急是,“我们好像没有在河上随便架水车的权利。” “这个得县衙批准。” 第五十四章 姐夫 “郡主,你要过去吗?” “哼,凭什么是我过去,而不是他过来?” “那当然是因为躲在这儿,没有人能看到你啊。” 华英英蹲在李裹儿旁边,小声指出两人如今的处境。 今天郡主说带她来和韦鐬谈判,结果两人就在路边的草丛里蹲了一天,如果不是她有先见之明带了小零食,就要无聊死了。 “小嘴叭叭,就你会说话。”李裹儿不满的嘟囔了一句,但手上却是很诚实的接过了华英英递过来的肉干 唉,好烦。 她没想到自己办事,有天还会求到韦鐬。 父亲说,可以给她钱,但是做磨坊的用地得她自己想办法。 这个得衙门批准。 李裹儿原本想要父亲直接跟县令说,但父亲却说自己出面只会更麻烦,她直接找韦鐬就好。 李裹儿转念一想,也是这个道理。 父亲还在被软禁阶段,在地方上做任何事,都有可能被过度解读。倒不是她一个小孩子随心所欲。 但是,她还是在怀疑此举是故意整自己。 没办法,衙门里管这个事的人,正是韦鐬。 她对韦鐬的臭脸,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父亲可能认为这是两人修补关系的机会。 但问题是,她压根儿不想和韦鐬修补什么关系啊。 在她的设想中,她应该高傲的走到韦鐬身边,吩咐韦鐬听命。 但不知道为什么,等人走到跟前了,就怂了,蹲在门口不想出去。 “七娘,你怎么在这里?”一个温和中带着点惊讶的声音响起,李裹儿像只炸毛猫一样,被吓得往后一跳,多亏那人眼疾手快的把她抓住,要不然她就要坐个屁股蹲了。 李裹儿抬头,一双杏眼睁的大大的看着韦鐬,写满了慌张。 韦鐬只觉得好笑,伸手将小姨子给拎了出来,帮她拍拍身上的草茎,“你怎么躲在这儿玩,万一被小虫子什么的咬到可怎么办。” “我们没有在玩,我们在办大事。”华英英从旁边爬出来,吸了口气,让自己的小肚子瘪一点儿,看上去威严一些,“韦参军,郡主有正事找你。” 华英英特别把“正事”两个字咬重了些。 “对。”李裹儿回过神来,往后跳了一步,让自己和韦鐬拉开距离,避免仰头看着他,失了气势。 “七娘请说。”韦鐬双眼含笑的听着。 “我欲在安乐村外的河堤上修建一座水磨坊,需要跟官府报备。”李裹儿盯着韦鐬的胸口,一板一眼的说道。 没办法,她就这么高的个子,又没带板凳,又不想坠了自己威风,只能如此。 “哦。可有相关文书?”韦鐬去衙门上班也有些天日子了,当下习惯性的问道。 “有。”李裹儿抬手,华英英立刻上来,从自己随身的小包包里递出了一个信封。 虽然一句话就能解决的问题,但王勃觉得这是个很好的教学机会,所以教了李裹儿如何向官府申请审批,以及给相关的文书写作。 李裹儿和华英英两个人,点了好几晚的油灯,才把这东西写出来。 韦鐬接过文书看了下,点头手下,“好。我会带回衙门,交给县令大人复审的。” “你不反对?”事情进展的太过顺利,让李裹儿有种积蓄了全身力量,却一拳砸在棉花上的感觉。 “为何要反对?”韦鐬笑眯眯的反问。 “不觉得我是个孩子,是在瞎胡闹?”李裹儿看着韦鐬的态度,很憋闷。 他对她的态度很平等,让她越发显得像个无理取闹的熊孩子。 “事情就是事情,不会因为办事人年长或者年幼有什么变化。”韦鐬思考了下说道,“再说,七娘是个聪明的孩子,办事自有自己的章程。你既然合规,我就没有拒收的道理。” 讨厌! 看起来更像个好人了呢。 “哼,我是不会同意你娶我姐姐的!”李裹儿闷闷的丢下这句话,然后转身跑掉。 “韦参军,我们先走了。”华英英行了个礼,然后才敦敦敦的跟着李裹儿的背影跑了过去。 两人一路小跑,等跑过好几重宫殿,李裹儿步伐慢了下来,华英英才又走在她身后嘀咕,“郡主,你可没有资格不同意。” “等我哪天当了女皇,我就让她们合离!”李裹儿哼哼。 “好。”华英英海豹鼓掌,“到时候能不能封我当宰相?” “我像是昏君嘛!”李裹儿瞥了她一眼。 “呵,不要瞧不起人嘛,也许我长大了,就能变成魏郑公那的人呢。” “你除了戳人肺管子,还有哪点儿像他。”李裹儿摇摇头,“再说停婚仆碑,不是个好结局,换个人像吧。” “那你说我像谁好?”华英英从善如流。 “我看你像头猪。”李裹儿嫌弃的啧了一声,“别做白日梦了,赶快回去,今天的作业还没做完呢,记得帮我也写一份……” ** 李裹儿因为不好意思,一激动跑的有点远。她体力本身就一般,休息了好一会儿,又吃了点华英英随身带的小肉干,这才溜溜达达的回了住处。 等她走到殿门口,就看到李珠玉怒气冲冲的从里面走进来,看到她之后就大喊了一声,“李裹儿,你跑到哪里去了!我找了你半天!” “你找我做甚!”李裹儿没好气但是说到,她一看这个姐姐就烦。 都说了成亲是火坑,还要眼巴巴的往里面跳,真是拉都拉不住。 “你是不是又去找韦郎了!”李珠玉劈头盖脸的就问。 “是。”李裹儿耷拉着脸,一副不欲多言的样子。 “你干嘛要去找他!你怎么能又去找他了!你就不能让我省心点吗!你就巴不得看我好啊!”李珠玉连珠炮似的输出,脸上满是气恼和焦虑,“你怎么就那么不懂事!” “四娘,四娘,够了,不要再说了。”李仙姝是陪着李珠玉一起过来的,就慢了她一步,见她越说越过分,赶紧拉她,要她住口。 可李裹儿脸已经黑了下来。 “够了!”李裹儿冷冷的张口,打断了李珠玉的话。 她向来是笑模样,就算是生气,也是可可爱爱的,还是第一次这么阴沉脸,李珠玉当下就住了口,有些惊讶的看着她。 “谁耐烦管你的闲事!”李裹儿平静的张口,脸上没有一丝笑意的看着李珠玉,“不要把自己太当回事了。” 然后,把手往大门口一指,“滚!” 李珠玉不敢置信的看着李裹儿,脸上表情变幻。 李仙姝生怕她会跳起来暴打妹妹,下意识的就想伸手去抓她胳膊,却没想到李珠玉将她的手甩开,然后哇的一声,就哭着跑远了! 啊,这……李仙姝有点不知所措的看着四妹跑远的方向,然后回头看向李裹儿,却看到李裹儿已经迈着小短腿走进了屋里,嘭的一声关上了大门。 那么厚的大门,也亏得她的细胳膊能推得动。 “这……”李仙姝茫然的张张嘴,觉得自己应该说句话,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低头看了一眼和自己同为局外人的华英英,却看到华英英正从小包里掏东西。 她专注的掏啊掏,最后掏出了根肉干,举起来,一脸舍不得的看着李仙姝,“吃吗?” 第五十五章 小姨子们 虽然不愿意,但似乎除了吃东西也没有其他选项了。 两个人在外面吃了半天的小零食,等华英英的荷包都空了,还没有等到李裹儿开门。 偏偏这会儿韦氏又派人来喊她。 李珠玉婚礼在即,几个年纪稍长点的女儿都被安排了活计,要比李裹儿她们这些小不点忙得多。 看出李仙姝的为难,华英英大气的拍着胸脯保证,“新宁郡主,你放心好了,我们家郡主包在我身上了,我一定能把她哄出来。” “那就有劳英英了。”李仙姝摸了摸华英英的头,笑眯眯的许诺,“这些天忙,你帮我们好好照顾下裹儿,改天我专门烧菜请你。” 想到李仙姝的好手艺,华英英明显的咽了口口水,精气神都比刚才高上一截的回答说,“好!” *** 华英英等着李仙姝带人走了,殿前再无一人,这才悄悄的推开了殿门。 这些人真是奇怪。 门关着,推开不就好了? 殿门那么高大,平常都要好几个太监合力才能锁上,郡主一个小孩儿,能有多大力气。 ** 李裹儿一个人靠床坐在地上。 室内光线昏暗,只有些许阳光透过窗上的花棱影影绰绰的照进来,像极了那些年她做鬼时常见的景致。 她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只留下了那些关于死亡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惶恐,自责,悔恨,害怕…… 时间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它会将你记忆中的许多东西美化。 例如你有个姐姐过世了,二十余年后,你能想到的只是她对你的好,她英年早逝的可怜,于是你爱她怜她,想着若再有机会,一定要与她好好相处,再续这段姐妹情谊。 但实际上,你真的重生了,与她朝夕相处,你才会发现她这人有那么多让你讨厌的小毛病。 头脑简单,冲动好怒,说话太大声,笑起来总爱嘲讽人。以及不止一次嘲笑你豆芽菜,小短腿,还甚至总怀疑你嫉妒她。 死了算逑! 但真要让她去死,却胸口又腾的痛了起来。 就在烦闷的时候,空气中忽然传来一阵隐隐的肉干香气。 李裹儿脑壳一痛,下意识的把头扭向了一边。 如果说三姐是前生造下的孽,那这个就是今生招来的业。 身上不是花香,而是肉香的人,除了随身带零食的华英英还有谁。 果然,华英英看李裹儿转过头去不看自己,也不害怕,狗狗祟祟的摸到她身边,学着她的样子,与她并排坐下。 两人坐了很久,久到李裹儿察觉华英英已经睡着了。 因为她现在就枕着自己的肩膀在流口水。 “你真不打算说点什么?”李裹儿终于忍不住出声。 她年纪比她大,体格比她大,很重的啊! “啊?吃饭了?”迷迷糊糊的华英英被惊醒,撑着手坐直了身子,然后下意识出声。 左右张望,发现不在膳堂,这才回过神。一扭头就看到李裹儿冷飕飕的眼神。 “郡主。哈哈,哈哈,”华英英干笑两声,收了收肚子,努力坐直一些。 “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脾气很差?”李裹儿冷不丁张口问 她知道自己的毛病,固执,自以为是,骄纵,我行我素…… 她从来都不是什么讨人喜欢的人。 连自己亲姐妹都没少在背后骂她。 只不过大家看在她父亲的面上,处处讨好她而已。 “不会啊。”华英英坐在她身边,悄悄松了口气,放任小肚子恢复原状,伸直了小胖腿。 果然还是这样舒服。 “我嫉妒四姐嫁了如意郎君,处处作梗,想要搅黄婚事。”李裹儿干巴巴的说道。 “哈哈哈,”华英英大笑了起来,“你只不过是舍不得姐姐出嫁,做了每个女孩子都会做的事情啦。” 李裹儿愣住。 她再一次吃惊于华英英竟然看懂了她内心别扭的真正想法。 “你只不过对韦郎君态度差了点,说话大声了点而已,想我阿姐出嫁时,我因为太难过了,不想她离家,直接在姐夫的茶碗里下了泻药……他误了吉时不说,还差点噶了……” 华英英带着天真无邪的笑,说着让人毛骨悚然的话。 李裹儿震惊的看着她,“后来呢?” “婚礼差点取消了,我阿娘还以为姐夫身子骨差,抱着我姐哭的好大声,说不要女儿守活寡。我爹和我姐的公公当场大打出手,说他们骗婚。明明讲的是结两姓之好,却想要骗婚冲喜。姐夫想要解释自己没毛病,但说两句话就要往茅房跑,更坐实了他不行。” 华英英开始还很快乐,但说着说着,声音就变得虚弱了起来,“可惜后来大夫查出是被人下了药,而那天只有我给姐夫端过粥,下药的纸包还在我随身带荷包里……我生平第一次被爹爹打了一顿,屁股肿了老高。” “婚礼最后还是成了?”李裹儿很是唏嘘,顿时觉得自己其实是个还不错的小姨子。 至少她没有想要韦鐬的命。 “嗯。是啊。最后姐夫是坐在轿子里,和姐姐被一起抬过去的。再后来,我才知道就算那天成不了亲,就算那个人不做我姐夫,她们也会给姐姐找其他人家的。” “姐姐嫁人前,说以后都不会变,她还是我姐姐,还是最疼我。可实际上,姐姐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她也越来越忙。要侍奉公婆,伺候丈夫,等生了小宝宝之后,更是忙的脚不沾地,连我的生辰都会忘记。” “她还是姐姐,却又不止是我的姐姐了。” 李裹儿感同身受的拍了拍华英英的肩膀,但转头一想自己的姐姐们…… 嗯,算了。 她们在家算不上什么好女儿,出嫁更是做不了贤妻。 不欺压夫家都是品德高尚了,更别提什么侍奉公婆了。 “姐姐一旦出嫁,从家里离开,就是别人家的了,郡主你有点小脾气也是应该的。”华英英抬起头,认真的看着李裹儿安慰道,“只是你不要生太久的气,因为姐姐呆在家里的时间不多了……要是以后回想起来这段时间,发现你们把最宝贵的时间用在生气上了,那多可惜啊。” “谁说我是舍不得她,就不许我看上了韦鐬,想要横刀夺爱?”李裹儿看她小大人的模样,忍不住逗她。 “那怎么可能,哈哈哈哈……”华英英习惯的大笑了起来,不过她的笑声在李裹儿的注视下,越来越小,越来越虚弱,最后换成了不可思议的震惊,“您,您说的是真的?” “你该治治眼睛了。”李裹儿又恢复到之前的姿势,靠在榻边,看着远处的虚空,眼中满是不屑,“就韦鐬那种姿色还值得我们姐妹抢?起码也得张昌宗那样的绝色吧。” 她见过不少男人,不得不说,在容貌气质上最出色的,还是张氏兄弟。 要不然祖母也不会那么宠幸他们。 只可惜,男人总是有种错觉,觉得自己在政治上有非同一般的才能,却忘记有时候花瓶是不分男女的。 她没有目睹二张的处刑,当时既觉得好可惜,但心中又觉得解气。 他们害死了太多人,落得那种结局也是活该。 “张昌宗是谁?”华英英好奇的问道。 “一个美男子,潘安的那样。”李裹儿含含糊糊的说道,心想现在的时间,张昌宗不知道有没有去长安,有没有成为姑姑太平公主的入幕之宾。 嗯。现在的姑姑,不知道是还在做贤妻呢,还是已经演够了乖女儿,开始悄悄伸出她的触角了? ** “你说,你想侍奉本宫?”太平公主坐在榻上,怀中抱着刚出生的女儿,满是不可思议的看着堂前的年轻男子。 她,一个刚生完孩子的已婚妇女,竟然有男人自荐枕席? 第五十六章 是忠是奸 “我只是个女人。” 短暂的好笑过后,太平公主清楚此人想从自己这里获得什么,淡淡的拒绝道。 洛阳城里暗流涌动。 武承嗣的太子梦破灭,但事情的余波却没有结束。 张嘉福等请立武承嗣为皇太子的行为,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太平公主这里递了消息,上官婉儿悄悄推动了李昭德处理这件事。李昭德虽然完全不知道背后这两位女人的手笔,但因为自身利益,他直接站在了武承嗣的对立面,将这件事给拍了回去,还在女皇面前给武承嗣上了道眼药。 但不是每个坚决反对的大臣,都有他这份手腕。例如岑长倩和欧阳通。 老实说,岑长倩在这件事上的态度,着实出乎太平公主的意外。 因为在这个之前,她从来都没有想到,此人会站在哥哥这边。 无他,岑长倩是个靠拍马屁上位的人。 岑长倩出身名门,叔父是太宗朝的宰相岑文本。 跟岑张倩不同,岑文本在朝堂上名声极好,既有胆识,又有才干,十四岁时为父伸冤出名,二十六岁在荆州做官时,面对来攻城的李唐,既能识时务的劝主君投降,又能在李孝恭放纵士兵劫掠庆祝时站出来阻止,保住了一城百姓,并直接导致南方数县投诚,因此在李渊那里挂了号,从荆州别驾起,开始了自己的仕途。 除了有勇有谋,他还为人十分正直。魏王李泰受宠时,他能直言劝谏太宗不要太过于溺爱儿子。晋王李治成为太子后,他又能推辞去东宫挂职的任命,不沾储君老师的光。做宰相数十载,权势煊赫,却不买田不置产,除了过于溺爱不成器的弟弟之外,几乎没有缺点。 再加上文辞出众,博通经史,因此被人评价为,“文倾江海,忠贯雪霜”也不例外了。 岑长倩是岑文本的侄子,他因为父母双亡,所以由岑文本养大。岑文本对他视若亲子,但可惜岑相到底是溺爱孩子了些,岑长倩长大之后,他无论人品和才学,都只能算中人之资,至于风骨,跟叔叔更是天差地别。 同样做宰相,叔叔靠才学风骨,制诏安民,却还自谦的说是“因文墨至中书,不胜惶恐”。而侄子岑长倩是怎么做到宰相呢? 垂拱四年,任后军大总管,征讨越王李贞,得胜,被封邓国公。 天授元年,也就是去年,武母亲改唐为周,他领略到母亲的意思,不顾体面的上疏言符瑞,并请改皇嗣为武姓,为周朝继承人,成为母亲称帝的急先锋。 母亲继位后,论功行赏,他也被赐特进、加辅国大将军。 不客气的说,岑长倩是踩在李唐王室头上上位的。 所以太平公主对他感觉很一般,甚至还有些鄙薄。 虽然他提议让哥哥改名武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保全了哥哥的皇嗣之位,但明显也是为了缓和母亲杀了太多李氏皇族的不良影响,替母亲搭个台阶下。 毕竟,新皇杀人,是为了登基。但登基后,总得有些怀柔政策。 这么一个靠揣摩上意上位的人,如今风头正盛,按照他滑头的作风,武承嗣要做皇太子一事,即便不会特别支持,但也不会特别反对。 但让太平公主没有想到的是,岑长倩这次骨头竟然硬了。 凤阁舍人张嘉福串联诸位大臣上表请奏时,许多人慑于武家的恶名,都不得不署名。唯有岑长倩与地官尚书格辅元以皇嗣在东宫,不宜更立为由,拒绝署名。 而后,母亲下诏书,说释教开革命之阶,宜升道教之上,令僧尼处道士女冠之前,并命令各州置大云寺,供《大云经》。 大云经是从西域传来的一部经书。原本谁也没在意,但母亲的男宠薛怀义在当上白马寺主持后,不满足自己的身份,总想搞点动作来争宠,于是翻到了这本书,根据里面一段“女主统治国家,最后成佛”的故事,便找人编写了《大云经疏》,说母亲便是弥勒佛转世的故事,为母亲登基做舆论准备。 如今母亲抬举佛教,又让各地建大云寺,明显是想要将佛教抬举到国教的地位,来代替道教,其用意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消除李家的影响。岑长倩若是聪明,装聋作哑就行了,但是谁都没想到,他会站出来反对。 无它,寺庙太劳民伤财了。不仅建造时会耗费巨资,建好之后,僧尼更是会抢夺地方的田产,赋税,人口,让百姓更加困苦。 从宰相的职责和儒生的身份来说,他的反对无可厚非,但他作为母亲的心腹,这次却是站到了母亲的对立面。 再加上他之前表现出的对东宫的拥护,母亲自然而然的发怒了,直接将其贬为了武威道行军大总管,令其远征吐蕃。 武家人自然不会等岑长倩到达战场,万一他真的打吐蕃立功,回来又做宰相了怎么办? 于是很快,岑长倩还没到前线就又被召回来,直接下狱被诛杀了。 然而,事情还没有完。 处理这件案子的人,是来俊臣。 这是个小人。 越是小人,就越迫切的想要做出一些事情来证明自己的重要性。 岑长倩在他眼中可是一块上好的材料,怎么能如此善罢甘休。 岑长倩虽然死了,但他还有儿子! 来俊臣将岑长倩的长子岑灵源调出来,严刑拷打,并拿他四个弟弟的性命要挟,最终岑灵源受不住,承认父亲与地官尚书路辅元、纳言欧阳通等人谋反。 路辅员、欧阳通皆是宰相级别的高官,尤其是欧阳通,他不仅是宰相,还是当朝最有名的书法家,因此他的冤死在朝中引起了很大的动荡。 欧阳通和岑长倩差不多,都是名门之后,且父亲早亡。岑长倩好点的是,有个厉害的叔叔把他抚养长大,而欧阳通则是因为寡母独立支撑门户,因此童年颇为苦寒。 然而或许是因为成长中吃苦太多,所以此人又倔又直,在阻止武承嗣立太子一事上,直接是泣谏。 在被来俊臣诬陷入狱后,也是不管来俊臣使用什么刑讯逼供的招数,他哪怕只有一口气,都大喊“我无罪”。 欧阳通的铁骨铮铮,自然是激怒了来俊臣,最终他通过岑灵源的供词,将欧阳通、路辅员等人皆以谋反罪诛杀。岑灵源等人,也一同被处死。 这个结局,让人害怕,更让人唏嘘。 太平公主不明白岑长倩的反复,为何明明已经屈服,却又在最后忽然记起自己是一个“宰相”? 还是说他一退再退,怕最后再退下去,就要在青史上留下骂名了,这才奋力一击? 还是说他从来都没有真心诚意的臣服? 他和他所代表的臣子们,对一个女人称帝,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态度? 太平感觉到了武则天的恐惧,她意识到母亲对这些人的严惩,只是为了保重自己的地位,震慑那些蠢蠢欲动的人。 但这样真的有用吗? 她迷惑着,同时也感到了宝座之上的母亲,那雷霆万钧的手腕下的虚弱。 ** 不管怎么说,混乱的局势,纵然危险,但对有些人来说是个乘势而起的好机会。 有人想要明哲保身,远离风波,就有人想要浑水摸鱼,扶摇直上。 薛怀义这个榜样可太具有诱惑力了。 在一步登天面前,男人的尊严值几钱? 如今这神都中充满了来这样找门路的人,只不过找到自己的,这还是第一个。 太平公主打量着他的脸,想着拜帖上的姓氏,委婉的拒绝道,“我只是个女人。” “但您是武周的公主。”男人看着她微笑,虽然是讨好,却也因为姿容的出色,而让人生不起厌恶。 他看着她,目光缱绻多情,“武周唯一的公主。” 太平公主无动于衷。 她一直都是唯一的公主。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 在咸亨二年之前,她不知道掖庭宫中有两位庶姐。咸亨二年之后,她有了两位庶姐,但再不长眼的人,也不会拿她们和她相提并论。 不管谁做了皇帝,她都稳如泰山。 想要在她这里有门路 不稀奇。 但她为何要平白庇护别人? 就凭他是个男人? “你找错人了。”太平公主对男人没有太多的兴趣,所以话说的非常直接,“想要攀裙带,千金公主那里更有前途。” 太平公主口中的千金公主可是位神人,她是高祖皇帝晚年生的女儿之一,虽然年纪比李治还要小点,但论起辈分,武则天还得喊她一声姑母。 但她却能低下身段巴结武则天,不仅给武则天送去了男宠薛怀义,甚至还要拜武则天为义母。 她出身低微,母亲只是一介宫人,却能凭借见风使舵的本事,讨好三任皇帝。 所以如今虽然李唐的公主已经被杀的七七八八了,她却顺利的改了武姓,最近又在求着武则天给她改封号。 太平公主自忖,若是易地而处,自己恐怕是做不到她这样笑脸迎人的。 “在下想要侍奉公主,并不仅仅是因为您的身份,还因为我是真正的心悦您。”男人听到太平公主建议他去找千金公主,当下打了个寒颤,赶紧加重“心悦”两个字,满脸真诚。 “呵呵。”太平公主凝视了他片刻,忽然笑了。 她知道他为何来找她了。 这人姓崔,出身名门,又是英俊潇洒,找自己自荐,还算得上一桩风流韵事。找千金公主,那就是自降身价,与薛怀义那等俗物为伍了。 这就是男人。 即便是出来卖,也怕卖贱了。 “我二嫁,且生过孩子,又不能给你名份。”太平笑了起来,脸上浮现出一抹恶作剧般的狡黠,“你不介意?” “能侍奉公主,是吾之幸。”男人微微一笑,低下头去,一副恭敬至极的样子。 “哈哈哈,”太平公主愉快的笑了起来,然后轻蔑的说道,“但可惜我介意呢。” “你虽然有几分颜色,但比之驸马,却还逊色几分。”太平公主调侃的说道,看着男人的脸色逐渐变得难看,十分享受他屈辱的神情,“我从小就饮灌了琼浆玉液,也不是什么东西都吃的。” 男人抬头看着太平公主,愤怒过后,却迅速平静了下来,脸上甚至还带了几分笑意。 “公主最大的优势是身为女子,但最大的遗憾也是身为女子。”男人柔顺的看着太平公主,说出的每个字却都像是淬着毒,“都是女皇的孩子,为何有人能如同紫宸般为斗数之主,被群星环绕,有人却只能做围绕别人的星星呢?” “你在教唆我?”太平公主收敛了笑容,神情变得阴沉,却没有喊人把他打出去。 “不敢。我只是说了些实话而已。”男人看着太平公主,笑的十分得意,“公主总要长大,总要走出去,总要……需要一些耳目和爪牙。” “我甘为公主之耳目爪牙。” 第五十七章 想通了 “在想什么呢?” 身后的扇子拍到了肩上,太平公主才回过神来,看着站在身边的千金公主,露出了一个歉意的笑容。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太平公主摇了摇扇子,看着高台下的人群,“这洛阳城似乎又热闹了些。” “可不是。”千金公主走到她身边,顺着栏杆往下望,“听说陛下刚下令,让关中迁徙了十万富户来洛阳。” “哦。”太平公主应了一声,看着门口一户带着数十辆辎重车的人家,脸上不显,心中却掀起了惊涛骇浪。 她竟然不知此事。 “我也是进宫去给母后请安时,无意中听她们说的。”千金公主满脸堆笑,看起来若无其事,但却不动声色的找补,“本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你要带孩子,没留意这些也属于正常。” “嗯,时常呆在家里,人都呆木头了呢。”太平公主承她的情,虚虚的应了一声,然后看着熙熙攘攘的街头,露出一个若有所思的笑容,“看来以后要多出来走走了。” “那感情好啊。”千金公主笑眯眯的接下去,“陛下知道了一定很高兴。她一直担心你在家闷着,这次还特意叮嘱我喊你出来同游。” 太平公主这才明白,为什么不年不节,又不是特别亲近的关系,千金公主却特意邀请自己来坊市看胡旋舞。 “有劳姐姐费心了。”太平公主顺势感谢。 她与千金公主并不亲近,可以说是素无交集。只是那天有男人去她府上自荐后,她虽然斥退了人,但却又被留了些念想,于是见到对养男宠经验丰富的千金公主上门时,便答应了出来。 经过这半天的相处,她有几分明白,母亲到底喜欢这人什么了。 不管她内里如何,这种活泼爽朗,知情识趣,处处给人台阶下的处事方式,着实让人舒服。 “哪里哪里。”听到太平公主终于愿意称她为姐姐,千金公主笑的皱纹都舒展成一朵大菊花,“唉,要不是你不好美男,我高低都得送你几个。” 说到男人,正切中太平公主的要害,她并没有立刻拒绝,犹豫片刻后询问道,“我想问问姐姐,当初,是怎么样想起养男宠的呢?” 虽然千金公主如今以送男宠给武则天闻名,但没有人生来就会这种事,总有第一次。 听到这话,千金公主脸色微微一变,而后却是下意识的笑了起来,只是笑容却冷得多,“若不是那几个老家伙作死,我何至于与驸马如此?既然他们想用男人孩子拿捏我,敢做初一,就别怪我做十五了。” 太平公主微微一愣,然后轻轻蹙眉,却是一副茫然的样子。 千金公主见状,知道她是没听懂,又是羡慕,又是惋惜,挽着她的手说道,“我与你不同。陛下是爱你的,所以不管哪次婚姻,都是为你细细挑选,没有公婆之忧,可天底下除了你之外,有几个女人能够逃脱的了公婆磋磨。” “我初嫁温家,只不过是父亲觉得温相清廉高洁,将我视作奖励送给了温家罢了,丝毫不考虑温家贫寒,我却锦衣玉食,嫁过去与婆家格格不入。更不在乎温挺身子不好,会让我守活寡。”千金公主说起自己的第一段婚姻,充满了嘲讽。“但即便是那样,也好过第二次嫁给郑家。” “温挺死了,我以为我解脱了,可谁知道却遇到了郑家这糟心玩意儿。” “郑家是什么?不就是个破世家!凭什么看不起本公主?不懂得时随事易,又蠢又贪,被陛下针对,自己没胆子和皇帝争辩,就将气都撒到了我一个公主身上!” “那个老虔婆,自己女儿嫁不出去,不好好反省下自身的错误,反而处处磋磨媳妇儿。她以为她把住自己的儿子,不许郑敬玄来见我,我就要对她做小伏低吗?” “做梦!” “所以你就开始养男宠了?”太平公主觉得有点匪夷所思,仔细一想,却又觉得理所当然。 “对啊。我当下就找了两个面嫩的小白脸来府里陪我宴饮。”千金公主摇着扇子说,“公主养个男宠算什么,凭什么王爷们娇妻美妾宠姬无数,公主们就养不得?我是缺那几个钱嘛?” “反正儿子都生了,那个男人要不要也罢。” “倒不是钱不钱的事情。”太平公主吞吞吐吐,却还是觉得有点做不来。 她与武攸暨虽然相敬如冰,但仔细算来,却也不是武攸暨的错。 他与她,各有杀妻杀夫之恨,但共通点都是不敢记,不敢恨……但却又无法真正的释怀。 生孩子,不过是为了证明并无怨怼之心,再多的,谁也做不了。 “他要守着个牌位过日子是他的事,凭什么要你下半辈子也如此?”千金公主靠近了些,颇有些推心置腹的意思,“你们的婚事,既不是你的错,也不是他的错,更不可能是陛下的错,今后的日子总得过,您得学会找乐子才行啊。” 太平公主愣住。 “别像我,”千金公主感慨道,“我是40岁后才想明白这个道理,白白浪费了那么多年。错过了那么多好少年!” “你才20多岁,”千金公主看着太平公主,眼睛里充满了羡慕,“没了个薛绍,难道天底下再没有个郑绍、崔绍?” “青春正好,可要好好享受啊!” “享受?”太平公主轻轻重复着这两个字,眼泪却无意识的流了下来。 她终于意识到,有些伤疤是永远无法愈合的。 你以为忘了,只不过是没有碰到而已。 “天下之大,总还能遇到让你快活的人。”千金公主帮她擦掉了眼泪,唏嘘的说道,“我们可是公主啊。” “这天底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 “就算是万圣至尊也不见得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你要不自己跟自己较劲儿,这日子就能舒坦了。” “我明白。”太平最终点了点头,“姐姐想送我的那几个人,明天就送到我府上吧。” 第五十八章 告别 当太平公主决定开始“随波逐流”,在神都洛阳的风云诡谲中伸出一只脚时,李裹儿正对着自己床上的一坨“阿堵物”发呆。 这是什么? 她和华英英呆累了,爬到床上准备休息时,却发现被子下藏着一个小锦囊。 李裹儿打开锦囊上的系带,倒出来一堆金稞子。 有小金元宝,金花生,金豆子,金葫芦也有各种金子做的小动物,金铜钱等。 这是历年宫中节庆时做的吉祥钱。 重金辟邪,所以宫中历来喜欢给小孩儿做类似的配饰。大体分为常见的吉祥物件,各自的生肖,以及带着不同年号,专供宫中使用的金钱。 李裹儿也有一把,种类却没有这么多。 李裹儿拿出其中的某个大钱,在烛光下,看到上面印着弘道通宝的字样。 这是祖父在世时所用的最后一个年号。 其实严格意义上讲,这个年号根本没来得及实行。 永淳二年,祖父病重,为了祈福,于十二月四日改元弘道。 然而也是这一天,祖父驾崩于贞观殿,二十多天后,父亲继位,改元嗣圣,这个年号就算正式废除了。 相比只持续了一个多月的“嗣胜”年号,弘道虽然时间短,但可能是为了给祖父祈福,相应的准备工作还是很做了一些的,这枚金钱可能就是当时的产物。 这个,应该挺稀罕的吧? 李裹儿拿着金钱,若有所思,而华英英被满床的金子给耀花了眼,“好多钱,这是谁放在这里的啊?” “刚才有谁来过这里?”李裹儿只是思考片刻,便招来了宫女询问。 想不通直接开口就行,反正宫殿内外这么多人围着。 “永寿郡主和新宁郡主来过。”负责照看寝宫的婢女们诚惶诚恐的回答。 三姐和四姐? 想到刚才门口相逢时的情形,李裹儿略显有些尴尬,不过很快她就将注意力放到了这袋子东西是谁送来上。 如果嫌疑人是三姐和四姐的话,那必然就是四姐送来的了。 原因很简单,三姐的母亲早逝,她在宫中一直是小透明般的存在,所以在皇位更迭,大人们忙的兵荒马乱之际,是不会有人记得给她的荷包里放上一枚压祟的新钱的。 只有作为母亲的第一个孩子,时时享受着各种特权的四姐才有这种待遇。 只是这些东西,对于四姐来说,也不轻松。 李裹儿似乎明白了,为什么今天李珠玉会无缘无故的出现在自己寝宫门口。 她是专程来送钱,只是后来知道她去找韦鐬,才会发生误会。 想到这里,李裹儿二话不说,直接就抓着钱袋下了床。 “您要到哪儿去?”华英英正在数钱,还没数明白,就被李裹儿一把拨拉了过去,见她翻身下床,连忙趿拉着鞋跟了上去。 “找人!”李裹儿回了一句,声音在夜风中隐隐约约。 华英英叹了口气,认命的跟了上去。 ** “郡主,这条璎珞要不要留?”宫女拿着一托盘的首饰,让李珠玉挑选。 临近大婚,到处都忙忙碌碌,身为主角的李珠玉自然也不意外。 她虽然不用收拾嫁妆,可日常自己用的物什也是要收拾的。 看四处打开的箱笼,李珠玉就觉得头疼。 虽然当初离开长安时匆匆,并没有带太多东西,一路上又遗失逸散不少,但如今在房州也安家了六年,东西不知不觉的攒了不少。 “都没什么值钱的,净是些留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李珠玉意兴阑珊的盘弄着手里的珍珠链子,看着那色泽有些黯淡的珠子,忍不住为自己心酸。 要搁早先,这东西可上不了她的身。 “既然都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为什么还把这四处乱扔。”屋外响起了讨人嫌的声音,还不等她回过神,李裹儿便一阵风一样的冲了进来。 李珠玉看到她手中拿着的锦囊,知道是自己藏着的东西被发现了,当下转过头去,假装在看墙上的画。 李裹儿走到了榻旁,坐下,将手中的锦囊往李珠玉前面一搁,“给。” “我不要!”李珠玉将东西推了过去。 “为什么不要。”李裹儿再次将锦囊推过去,觉得李珠玉简直是不懂事,“你要嫁人了,等到了韦家,吃穿用度哪一样不花钱。你还以为跟在家里一样,什么都能伸手。” 郡主和郡主,公主和公主,也许称呼差不多,但待遇却是天差地别的。 虽然享有食邑,但是食邑的多寡,收成,都会根据封地的位置不同和田地的质量有差别的。 她们几个姐妹更尴尬的是,虽然获得了祖母的册封,有了封号,但食邑却迟迟未拨下来。 也就是说,除了父母准备的一份嫁妆之外,李珠玉嫁人后,再也没什么其他收入。 这也是大姐为什么赖在家里,迟迟不愿意嫁人的原因。 李裹儿估计她是看到自己最近在筹钱,所以就给自己送来的金子。 但是相较于自己,明明是姐姐更需要钱。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等我嫁给韦鐬,养我就是韦家的责任了,我就不信他养不起我!”李珠玉一脸骄纵的说道,然后锦囊推过去,“再说这些俗气的金子,哪里配得上我的美貌。 她高高的仰起头,像只骄傲的小公鸡。 李裹儿听后,不假思索的伸手,就要解开自己脖子上带的玉佩。 原本斜倚在软枕上的李珠玉倏的坐直身子,一把按在了李裹儿的手上,“你到底要怎么样!” “这是阿姐好多年攒下的东西,”李裹儿松了手,心中却是感觉难过,“你要嫁人了,本来就不丰厚,还要破费,我,我……我不能要。” 作为姐妹,她原本应该给姐姐添妆的,但反过来倒是要叫姐姐补贴。 “我给人的东西,万没有再收回来的道理。”李珠玉看着她,眼眶有点泛红,“你求了所有人,就是没有找我,你是不是瞧不起我?” “不,不是。”李裹儿语塞。 “你是不是还在恼我之前揍你?”李珠玉却越发狐疑,说着说着,自己都有点难过,“等我嫁人了,就再也没有人打你了。” 李裹儿是家里一霸,除了自己,也没有人敢打她。 想到小时候的糗事,李裹儿下意识的就反驳,“我现在跑的可快了,你也追不上我。” “你,”李珠玉恼怒的瞪着她,姐妹俩怒视片刻,看着看着,最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出来。 “我舍不得你走。”李裹儿抱住了李珠玉,声音难得的软了下来,闷闷的问道,“四姐,不要嫁人可不可以?” “当然不可以。”李珠玉哭笑不得的揽着她小小软软的身子,才意识到妹妹不知不觉已经长大了很多。“傻瓜,我还没出阁呢,你哭早了。” 以前只到她大腿,可以被她一只手提起来的臭妹妹,现在已经长到她腰那么高了。 沉的她都快抱不动了。 “我知道。”李裹儿抽抽搭搭,并不十分伤心。 知道一切都不可能改变,四姐出嫁是必然,但不代表不可以哭。 她的眼泪,更像是对自己无能为力的发泄。 李珠玉拥着她,眼睛有些湿润,难得的没有破坏气氛。 等哭够了,她才站起身来,擦干眼泪说道,“就是因为知道不是你的出阁宴,我才会哭。” “现在哭够了,等那天才不会丢脸。” “哼,我才不要让人以为,我有多舍不得你。” 看着又趾高气扬的小鬼,李珠玉觉得自己的拳头又硬了。 要不要趁自己现在还能武力压制她,把她再揍一顿? 要不打的话,将来恐怕真的打不动了呀。 第五十九章 这一晚上,李裹儿睡到了李珠玉旁边,姐妹俩头一次这么亲近。 李裹儿这才知道,李珠玉看着她四处“搜刮”钱财,这才主动留下了她攒的那袋金子。 “都是好东西呢。”李珠玉看着房梁,十分感慨且怀念的说道,“那可是从长安带出来的。” 她离开长安时,也就跟李裹儿差不多大的年纪,不知不觉却到了要结婚的年龄。 “阿姐,你放心,”李裹儿在黑暗中握住了她的手,“我一定带你回长安。” 这一次,她们一定能一起回去。 “呵呵。”李珠玉对此冷笑,然后撸了一把李裹儿的头,“早点睡吧,梦里什么都有。” ** 面对李珠玉的嘲讽,李裹儿毫不在意。 美美的睡了一觉之后,第二天她就背着自己的小包裹,和师父一起重回了村里。 “我又拉到了一笔钱。”李裹儿在小木屋里,将小包裹打开,哗啦啦倒了一地,金光闪闪的要亮瞎王勃的眼睛。 “唉。”虽然已经不意外了,但是每次看到增多的钱,王勃还是觉得自己头上的头发又少了几根。 “钱多是好事啊,这不意味着我们的工程能更快的开始?”李裹儿笑嘻嘻问道,她向来都是大力出奇迹那一派的。 “这钱,并不是越多越好。不,是越多越多,但是如何花钱,是一门技术。”王勃摸着胡子,觉得这是个教孩子的好时候,于是说道,“你还记得韩信点兵的故事吗?高祖带兵,不能超过十万,韩信带兵,却是多多益善。为什么呢?总不能是为了膈应上官,来彰显自己的厉害吧?” “那可说不定。”华英英在旁边插话,被王勃白了一眼。 “是因为人越多,要负责管理的事情就越多,是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能力上限。超过这个上限,再增加人数就有害无益。”王勃内心的解释,然后告诫在座众人,“所以人最重要的就是心里有数,知道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退。” “师父,你连一个磨坊都搞不定吗?”李裹儿睁大了眼睛,欠扁的说道,“不会吧不会吧,有人读了那么多年书,连个农夫都不如?农夫都能修磨坊呢。” “你现在的钱,是一个农夫能拿得出来的嘛!”王勃终于忍不住一个暴栗敲在了李裹儿头上,“多出来的钱,难道要让我跟个老农一样,将它放在瓦罐里,埋在地下传儿孙嘛!” “哦,是啊。”李裹儿捂着头,这才意识到事情的重要性。 她将来要做事情有很多,所以她需要很多很多的钱,如今的这些初始资金,一文都不能浪费,得让它们钱生钱才对。 可是,她一向对搜刮钱财得心应手,如何让钱生钱可是难倒她了。 “奶奶送的人手,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到房州啊。”李裹儿哀叹了一声,然后在心里头祈求,希望这人是个得用的,而不是和李士子一样的腐儒。 ** 武则天派来的士子,是和李珠玉的嫁妆一起到达房州的。 虽然没有封地,但毕竟是皇帝的孙女出嫁。武则天没有额外打招呼,所以宗正寺的人在问过上官婉儿之后,就按律给李珠玉送来了符合她郡主身份的嫁妆。 这份嫁妆平平无奇,甚至还有些寒酸,因此被顺便一道捎来的,给李裹儿的“礼物”,就很让人侧目了。 一匣子金饼,一个小吏,数名工匠。 这不太符合规制,也有些没头没脑,但看着女儿眉开眼笑的样子,李显猜测多半是那祖孙俩打的眉眼官司。 不敢问,也不想问。 他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诚惶诚恐,甚至是有些失态的迎接了来颁旨的人,等接收完毕,送走天使,又拉了身边得用的人作陪,一起为新到这里的小吏办接风宴。 按照道理来说,这个品级的人是没有资格与他同桌的。 但如今,一来是李显自己还是戴罪之身,二来因为这人也是世家子弟,于是这宴会就稀里糊涂的举办了起来。 “郎君出身裴氏,与我也是亲戚,不必拘礼。”李显打量着面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能送到这里,自然也是被家族牵连的。 李显的大哥,已经故去的先太子李弘的妻子,就是宰相裴居道的女儿,所以李显才说跟裴家也是亲戚。 不过裴家因为裴炎先是参与罢黜李显,后又反对武则天临朝称制,甚至还打算跟徐敬业里应外合绑架武则天的一系列骚操作,遭到了巨大毁灭性打击,所以这几年过得也不是很好。 “我家这支与洗马房并不是同一支,也不是亲戚,不敢乱攀关系。”名叫裴放的男人低着头看着酒杯,小声的说着话,看上去非常内向。 李显微笑,并不在意,继续活跃气氛,“那也是名门之后。哈哈哈,不知令尊是哪位啊?” “家父裴匪舒,曾任少府监。”裴放继续低头,一副恨不得钻到酒杯里的自闭模样。 裴匪舒?这人名字倒是耳生。就在李显纳闷时,却听到席上忽然出现一声明显的嗤笑声。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李学士坐在那里,满脸憋得通红,一副不小心笑出来,然后又怕被人发现憋笑,但是又实在是憋不住的样子。 “有话直说,别这样,”一向看不惯李学士的王勃勉强将那句“忸怩作态”给咽了下去。 在新人面前,总要给老同事留点面子。 李学士见状,不好说,也不好不说,张张合合,憋着做出一个嘴型。 “马分?”李显下意识的学着念了出来。 “马粪。”王勃想到一个人,下意识出声纠正。 坐在场中的裴放听到这话,身子一僵,气势可见的萎靡了下来,恨不得当下钻到桌子底下去。 名为正主,实则陪衬的李裹儿正坐在小孩儿桌上专注吃席,忽然闻到了八卦的味道,立刻停下筷子,目光灼灼的看着眼前人,“马粪是什么意思?” “这个,”李治也才意识到不对,看了看在场众人,有些尴尬的结束话题,“没什么没什么,一些闲话而已。既然裴小郎君到了房州,就大方的住下,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就好了。裹儿这孩子调皮,以后也就拜托你了。” 第六十章 体面人的八卦 李学士是个体面人。 体面的意思就是,他失态的让裴小郎君尴尬之后,便立刻采取了补救措施。 包括并不限于在酒宴上对对裴小郎君关怀备至,屡屡举杯并且试图将话题引向一些奇怪的方向,在酒宴后抓住想要逃走的裴小郎君,邀他抵足而眠并烛夜谈等等。 至于这样的热情对一个社恐的人来说是是不是好事,就是见仁见智了? 只能说,被排挤到这种乡下地方,李学士是有些真本事在身上的。 相比之下,王勃就懂人情世故多了,他压根儿就没往裴小郎君那边儿瞧一眼,只是自顾自的喝酒。 不过李裹儿也不确定,老师这是体谅人,不欲使裴小郎君难堪,还是因为情商低,压根儿不管他人死活。 宴上不好多问,宴席一结束,李裹儿就找到李学士询问,“李学士,马粪是怎么回事?” 李学士原本被裴小郎君拒绝,心中十分失落。见到李裹儿问话,也不耐烦,只是说道,“郡主一个女孩子家家的,还是以贞静柔顺为要,不要整天咋咋呼呼打听八卦。” 呵,好好一个人,为什么长了张嘴。 李裹儿见状,也不多言,直接转身就走,“不知道就说不知道呗。唉,我就知道,你一个闲人,能知道什么。” “谁说我不知道!”李学士见状,当下火了,借着三分酒意说,“小孩儿,你过来。我跟你讲。” ** “这事说来话长,还是陛下在世的事情。”李学士捧着醒酒汤,一边喝着,一边讲述,“裴小郎君的父亲叫裴匪舒,在太宗朝时为少府监。此人善谋利,任职少府监后,发现禁苑中的马粪是个老大难,便奏请宫中允许他卖马粪,并预算每年可收入二十万缗钱。” “哇!”李裹儿听了之后,立刻心动。 这是人才啊! “结果呢?”她催促道。 按道理来说,这是件好事。但看到裴小郎君一提马粪就变色,便知道应该结果应该不太好。 “陛下十分心动,于是召来大臣商议,却被宰相刘仁轨劝阻。他问皇帝,“万一陛下被称为马粪天子,好听吗?”于是陛下思考良久,还是决定算了。” “真是迂腐。”李裹儿听着就是生气,“要搁我,只要能赚钱,别说马粪了,就是牛粪、驴粪也使得。” 李学士瞥了她一眼,“见利忘义,是小人行径。这就是圣明天子和尔等凡人区别了。” “沽名钓誉也是圣人所教导提倡的吗?”李裹儿不服气的反问,“马粪在禁中,既要雇人铲除,清扫,又要雇人运出掩埋,所花人力物力皆是百姓供奉。你们要名声时,就没想过那是民脂民膏嘛!” “你,算了!哼,我不跟小儿一般计较。”李学士本来要说,此计若是施行,中间必然有人会见利忘义,做出有害朝廷的事情。毕竟财帛动人心,官员的节操向来是经不起考验的。老宰相也许是为了这个,才找了个最能让皇帝放弃的理由劝谏。但是看着理直气壮的李裹儿,他知道她歪理一向多,不欲与她歪缠,于是哼了一声,“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你这就玩不起了!”李裹儿不依不饶,“说的赢就是说的赢,说不赢就是说不赢,你要是觉得我说的不对,你得教我啊!只有你教了我什么是对,什么是不对,这样下次我才不会犯同样的错误。否则你老这样,小人小人,我永远比你小,那你这辈子永远不跟我讲道理了?” 李学士见他说的有理,于是思考片刻后认错,“你说的对。那我跟你好好说说吧。为君上者,切忌谋小利,失大利。皇帝如果贪财,会给下面的人带来很大的害处。” “爱名就没有害处了吗!”李裹儿不服。 “爱财与爱名,皆有害处,但对于臣属来说,爱名之害,小于爱财。”李学士耐心的解释。 毕竟,皇帝爱名,你还有个束缚它的笼子。 为了名声,他还有些忌惮。 但皇帝一旦不在乎名声,只爱财货美人,一旦没下限起来,那可是超越想象的。 对官员百姓来说都是灾难。 因为李裹儿本身就是皇室中人,皇帝又都是她爷爷奶奶,父亲叔伯,李学士不能把话说的太白,只能给她拿前朝旧事做例子,“你看裴匪舒这事情,要是陛下同意了,会造成什么后果呢?其一,此计有利于天子,天子若采纳,必然得赏赐。落在小人眼中,便是天子重赏佞臣,那么无数小人会蜂拥而至,他们也不用管好坏,只围着皇帝提出,这样真正干实事的大臣就会被排挤在外,最后天子身边只剩小人。这样造成的损害,又岂是区区二十万缗,二百万缗能弥补的?其二就是给天子开了坏头,他意识到禁苑中的马粪能卖钱,那其它呢?他是天子,四海皆其所有,万一哪天他缺钱不够用了,要把山川池沼划入禁中,再将渔猎捕捞,伐树择柴之权卖给百姓呢?或者更可怕的,连官员爵位,都卖呢?” 说道后面,李学士已经是非常严肃了,“君不见汉灵帝之旧事。” 李裹儿脑袋一低,彻底哑火。 汉灵帝的旧事,便是指汉灵帝卖官鬻爵了。 作为这个皇帝,这位荒唐到不仅把关内侯和虎贲、羽林这些郎官拿出来卖,还把三公九卿也拿出来卖。 为了敛财,所有的官员上任之后都要交钱,正直能干的可以打折。但问题是,正直清廉的大臣他压根儿就家无余财啊。例如“悬鱼太守”羊续,他因为没钱,当不了三公,郡守司马直更是因为接到任命诏书后,不愿意搜刮民脂民膏还款,所以自杀死谏。 李裹儿心虚的是,卖官这事,她也做过。 斜封官嘛,不仅她做,姐姐们也做,姑姑也做,她们这堆女人卖出的官,多到门下中书都安插不过来。 但后来仔细想想,其实是自己蠢了。 都是卖官,姑姑是为了偷偷安插她自己的人手,父亲是悄悄给世家中间掺沙子,只有自己一心一意的捞钱,背了最大的恶名。 但也多亏这样,所以吏治没有受到太大影响,重要岗位上的官员,都还在正常运行。 想到这里,李裹儿又抖了起来。 上辈子的安乐公主卖官鬻爵,跟我这辈子的李裹儿有什么关系! 我还没有去长安呢。 未来的错误就假装么有发生,反正将来不会发生这些事了,如今的我还是个乖巧可爱的小娃娃呢。 想到这里,她理不直气也壮了起来,“那人也不能因噎废食啊。就是一波马粪而已,想想法子,我就不信没有万全之策。” “是。”李学士点头,“如果真的要做这马粪营生,那上奏给天子的,也就不该是马粪值多少钱,而是全国有多少马场,多少马粪,如何卖,卖到哪里?如果不让人通过马粪的数量在猜测朝廷军备?如何预防经手官员为了钱而扰民,扰马……” “考虑到全盘实行的利弊,提供解决方案。这才是能臣和佞臣的区别。” 李裹儿捧着脑袋,只觉得嗡嗡嗡,“所以裴小郎君的父亲,就是因为这样被打入了佞臣的圈子?” “这倒也不是。他提马粪赚钱,可能是因为短视,也可能是因为蠢,并没有想太多。”李学士不客气的评价道,“但被宰相驳回后,他很惶恐,生怕被陛下不喜,所以又奉上了一座用镜子做成的宫殿。陛下非常高兴,邀宰相同赏,宰相去了后,惊恐的跑下宫殿。陛下问他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天上无二日,地上无二主,刚才看见四周墙上有几位天子,还有什么比这更不祥的呢!”陛下便命令立即将镜剔去,作为监工的裴匪舒,也彻底的失去了圣心。” “哦豁,这还彻底成了佞臣啊。”李裹儿拍头,这位没有把自己作死,可能还是因为他姓裴。 先前卖马粪,还能说是于国有益,但这个建造镜殿,可就纯粹是皇帝个人享受,讨皇帝本人喜欢了。 这是在那些贤臣们的雷区上蹦跶啊。 你献个镜殿是啥意思?是不是下一步就教唆陛下建鹿台啊! 我就知道你们这些搞工程的没安好心,打压,必须严厉打压! 作为一个灭高丽,平百济,征战吐蕃的老将,李裹儿不相信他会被区区一个镜子吓到。 无非是演呗。 果然朝堂上的老狐狸们,一个个都是影帝了。 第六十一章 拔出萝卜带出泥 有了李学士的科普,李裹儿对于裴小郎君那可是“饥渴难耐”了。 她既是“女人”,又是“小人”,自然不用在乎名声,只管好用就行。 裴小郎君被李学士纠缠了一晚上,心有余悸,第二天一早上,天不亮就从墙根下一路小跑,找到了王勃。 他虽然是被安排成了李裹儿的属臣,但男女有别,况且郡主还年幼,下意识的就来找传说中的郡主(划掉)老师(划掉)保姆来询问自己的差事安排。 难不成还真要等个稚童来给他安排差事? 谁知道,他真就被王勃打包上路,和李裹儿等人一起去了村子里。 少府是负责掌管百工技巧诸物,裴小郎君父子两代都在少府为官,父亲又是曾经搞出“镜殿”这种奇淫巧技的官员,李裹儿觉得他应该不至于对工程一窍不通。所以在路上就忍不住示意,让他上了自己的车。 裴小郎君一上车,就十分拘谨,眼睛盯着脚尖,比未出阁的大姑娘还羞涩。 李裹儿人矮,这个角度却能看清他的脸。于是先对那张平平无奇,勉强只能算有点清秀的脸略表示了下遗憾,然后安慰自己,也许是个内秀的,接着就直奔主题,“你可认识做水磨的工匠? 裴小郎君提前打了腹稿,还做了许多预设,却没想到跟主官第一次碰面会是这么个状况,迟疑片刻,犹犹豫豫的说,“认识。” “能不能找些来。”李裹儿开门见山,“我想要人为我打造一些石磨。” “郡主要这些做什么?”裴小郎君大惊失色。 他知道自己要服侍的是个小姑娘,还特别带了几件做的精细的小玩意儿,却没想到李裹儿要的是这种大家伙。 “我想要建个磨坊。”李裹儿解释道,“位置初略的选了选,但因为和老师并不内行,所以可能有些不太对。你既然是少府出来的,理应比我们多些本事,所以我们等下就直接去选址的地方看看,有什么不对你的你提。” “好。”裴小郎君下意识的答应了,然后忽然回过神来。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做什么? 我记得我是被发配到房州陪小女孩儿玩了吧…… “既然这个没问题,但接下来水磨的修建就由你负责了。”李裹儿点头,一副我们已经说好了的样子,“接下来我跟你说下工程的具体要求,我也没有什么别的想法,首先就是要大,尽可能的大,最低限度是房州最大,最高限度就是,你可以争取下山南东道最大。” 全国最大估计没戏,毕竟客观条件唉。 “磨坊规模的大小不是想多大就多大的,得看河流的水量。”裴小郎君下意识的争辩了一句,然后赶紧摇摇头,警醒自己。 你怎么又跟上官犟嘴了呢!你忘记你是怎么入狱了的嘛! “可以。”就在他自我怀疑的时候,李裹儿爽快的答应了,“我只是希望,具体如何,还得你来把握。” 那瞬间,裴小郎君忽然觉得很感动,心里暖暖的,眼睛里有什么热热的东西要流出来一样。 这是第一个没有让他闭嘴的人。 “我想要建造的大些,除了舂米磨面,旁边还需要一个水池给妇人用来浆洗衣服。”李裹儿说道,“我不知道百姓浆洗衣服需要什么,只是我们造磨坊要建坝截水,会影响周围村子的生活,所以要建一个洗衣坊。” “安全是第一,我不要人在我的洗衣坊里出事。”李裹儿皱了皱眉说道,“想想就觉得恶心。” “这个容易。”裴小郎君点头,“宫中有浣衣局,那里的洗晒设备就是我们少府监设计的。” “嗯,很好。”李裹儿看着他,“你勘查完之后,写一份奏疏来。对了,工匠画图也得你找人做。这里的工人可不如长安的好用。” 自她打算造水磨起,就在附近搜刮人才,到现在也没有几个得力的。 “这个,”裴小郎君挣扎片刻之后,轻声说,“我,我应该可以设计。” 李裹儿眼睛一亮,炯炯有神的盯着裴小郎君,裴小郎君却盯着自己的鞋尖,小声解释,“我先前在少府寺,就是专门画工程图纸的。” “我还想要个纸坊。”李裹儿兴奋了,“这个你会不会?” 梦想嘛,先要敢想。 “造纸可不是个简单的事情,”裴小郎君的声音有点点抖,很慢,但只要你耐心听,还是能听清楚,“得有熟练的工人,还得看当地有什么材料,竹麻苇芦的成色……” “就问你,会不会?”李裹儿打断他的话。 裴小郎君的脸涨的红了又白,白了又红,最后还是在李裹儿炯炯有神的目光中声如蚊讷,“会是会,但不精。我在京中有一友人是负责为皇家造纸的,我只帮他在改进流程时画过图,但具体的操作没弄过。” 友人? 李裹儿眼睛一亮,“他姓谁名谁,家住何处,官居几品。” “关中人士,先前得罪了人,下,下狱了,如今也不知道活没活下来。”裴小郎君抬起头,有些希冀的看着李裹儿,“郡主若是能救他,他一定愿意为郡主效劳的。” “嗯。你先把名字写下来,还有,你记得能用的人,都写一写。”李裹儿摸着自己的下巴,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裴小郎君的眼中燃起了微弱的光芒。他点了点头,“我今晚就去写。” “车里有纸笔,这儿就行。”李裹儿示意华英英把随身包包里的纸笔拿给他。 裴小郎君没想到李裹儿这么雷厉风行,接过笔之后,非常难受的将小薄本子瘫在膝盖,拿着小笔,欲写还休,欲写还休,一副便秘样。 李裹儿见他迟迟不肯动笔,忍不住开口,“怎么了?为什么不写?” “这样晃动之下,字不好看。”裴小郎君的表情很痛苦。 “嗨,字这种事情,能认就行。”字写的全家最丑的李裹儿丝毫不在意这种事情,小手一挥,“写。” 作为自我要求很高的裴小郎君,只能憋屈的,努力维持平衡的在车中把字写漂亮。 李裹儿看着他缩在角落里,又是倔强又是无助的样子,忍不住好奇,“你是怎么入狱的?” “薛主持督建通天浮屠,令少府监设计。我看了图纸后说了一句话,就被他嫉恨,后来来俊臣为了巴结他,罗织罪名,令我入狱。”裴小郎君一边写,一边淡淡的说道,看起来并不在意。 “你说了什么话?”李裹儿八卦的问。 “你这样建佛像,是会塌的。”裴小郎君停下笔,抬头,看着李裹儿,面无表情的说道。 好勇! 对着女皇最宠爱的小宝贝说武皇最大的面子工程要塌方。 你不死谁死啊。 第六十二章 我再也不写诗了 忽悠完老实人裴小郎君开始干活之后,李裹儿就开始琢磨第二件事。 捞人。 王勃原本在原处站着,她溜溜达达走过去,刚自以为不引人注意的站在了王勃身边,就察觉到王勃脚一动,往旁边走了一步。 “师父?”李裹儿抬头,委屈的看着王勃,王勃则是目视前方,一脸冷漠,“莫挨老子。” 两人相处久了,他也知道自己这个徒弟准备坑人之前的一些小习惯了。 他躲。 “师父,你这样就薄情了啊。”李裹儿可怜巴巴的凑上去,企图以自己水汪汪的眼睛打动王勃,“咱俩谁跟谁啊。” “别,我们只是单纯的师徒关系,”王勃断然拒绝,“出了课堂就不熟。” “算了,我小人不计大人过,不跟你一般见识。”接连被拒绝的李裹儿发现王勃始终不给自己眼神,于是找到一块儿石头,示意胡三搬过来放在王勃身边,然后自己站了上去,跟王勃并排一起看不远处的水渠。 那是他们原本的选址地。 王勃翻书边学边找的。 裴小郎君来了之后,立刻老老实实的去勘探,这师徒俩的工作就变成了看他工作。 “师父,见到此情此景,你就不想说点什么啊?”两人静静的看了一会儿,李裹儿忽然出声。 “说什么?”王勃不解,“我是外行。” “吟诗一首哇。”李裹儿看着他,眼睛亮晶晶的,“文人骚客,不是最容易触景生情,然后出口成章吗?” 王勃沉默。 李裹儿见状,趁热打铁。 “吟诗不成,那做赋也行哇。” 自家老师写诗做赋的水平,李裹儿可真是太知道了,所以她万分期待。 但可惜的是自从她捡到王勃之后,她就没有看见过师父舞文弄墨。 “那是文人骚客的习惯,”王勃淡淡的说道,伸出了手,自嘲的说道,“可我只是个老叫花子,没那么多感受。” 李裹儿一愣。 王勃的手很粗糙,虽然来了这里,不用再做重活,但是积年的劳作和苦难带来的风霜,那些畸形,变大的关节,是不会恢复的。 “我已经很久不写诗了。”王勃轻叹道,“那仿佛已经是遥远的上辈子的事情了。” 李裹儿看着王勃的眼睛,这才意识到一件残忍的事情。 她的老师,老了。 那些意气风发的少年时光,那个写着那个“气凌云汉,字挟风霜”的少年,终究是死在了南海中。 “我这一生,因善文而恃才傲物,因傲物而走向末途。”王勃看着李裹儿,轻轻的说道,“所以,当我被人救起时,我就在想,我曾以为的上天馈赠,或许是最大的诅咒。” “我不想再写诗了。” “于国于民,于家于身,皆无益。” 他的声音很平静,却充满了萧索。 不是的。 李裹儿本来想说,你不知道你的伟大,你不知道文字的力量,你不知道有一天,即便是大唐都不在了,但仍然有人能够通过你的诗文窥见那个盛世的风华。 但是,最后她什么都没说。 太沉重了。 将所有的责任都压在一个人身上,对他未免太残忍。 不写就不写吧。 “没关系。”李裹儿伸出手,努力的伸出两只胳膊,给他了一个抱抱,“不管你会不会写文,有没有用,你都是我最好的老师。” “我又不是图你写才要你的。” 正在伤怀的王勃,感受到小孩儿努力传达出来的安慰,只觉得整个人都熨帖了不少。 只是,看着那只到自己腰间的小孩儿,他忍不住调侃。 “真的?” “哎呀!老师你怎么这么讨厌!你难道不懂,人要适当的糊涂才会变得快乐吗。” 王勃快乐的笑了起来。 不管他们相遇的初衷是什么,但在此时此刻,他真的有了那种“纵然一无是处,也不用担心被抛弃”的安全感。 ** 王勃既然不愿意写诗文,那李裹儿自然要找别处。 她都想好了,磨坊规模如此之大,为了方便要到足够多的工匠,也避免有心人伸手,她要将这个磨坊献给“我最亲爱的奶奶”。 字面上意义的“献”。 找几个文人,写几首小诗小赋啥的,说是自己感念奶奶,为了让这偏僻的乡下村民感受到吾皇的恩泽,特做此物。 反正人家给了那么多钱,自己分润点名声也应该啦。 听到李裹儿的打算,王勃没有反对,只是冷哼一声,“你倒是懂得扯虎皮拉大旗。” “师父你想夸我聪明就直说啦,不必这么委婉。”李裹儿脸皮极厚,笑嘻嘻的说道,“对了,既然你不肯写诗文,那你知不知道咱们这里,还有谁的诗作拿得出手?” 她的计划很完美,唯一尴尬的地方就是,这里真没有几个能看的文人。 “李学士吧。”王勃想了会儿推荐道。 “他?”李裹儿很是怀疑。 她没有瞧不起李学士的意思,但问题是这人始终一副脑袋不大聪明的样子,有时候甚至还会被她一个小孩儿忽悠,她很难相信他能写出什么好东西。 “虽然有些匠气,还喜欢掉书袋,”说到李学士的诗文水平,王勃痛苦面具,“但矮个子里拔将军,咱们也没有别的选择。” 也是,房州毕竟一个乡下地方。 “那你觉得,他在当今文坛,能排名第几?”李裹儿小心地问道,觉得哪怕不是数一数二,甚至连数十数二十都排不上,但百名内是不是可以展望一下? 王勃思考了下,“我觉得当今文坛应该不会邀请他进入。” 懂了,路人甲水平。 那种自费印一千册分发好友,最后也进不了全唐诗的水平。 “那我想办法,让他写出他自己的最高水平吧。”李裹儿叹口气,“多写几首。质量不够,数量来凑。” **** 李裹儿在教室门口等李学士下课,他本来正一脸笑意的往外走的,一见到在门口等着的李裹儿,立刻哼了一声,臭着脸扭过头,视若无睹的经过她。 嗨,作为李家如今唯二的家庭教师,李学士一看到李裹儿这个不由自己教的学生就生气。 通过她,联想到自己那个叫花子同事,就更生气了。 “李学士,李学士。”求人的时候,李裹儿还是很能低得下身段的。当时一路小跑的追上去,笑的比花儿还灿烂,“今天我是有事找您帮忙的。” “在下才疏学浅,您还是另请高明吧。”李学士淡淡的说道。 “我不介意。”李裹儿笑嘻嘻的承受了,然后看着快到自己有点追不上的李学士,只能扯起嗓门放大招,“我欲在水磨奠基仪式开始后,写一篇诗赋呈给奶奶,以感激她对房州百姓的恩德。不知道李学士愿不愿意写啊?” 李学士听到这话,陡然就停下了脚。 写诗给陛下看? 李学士激动浑身发抖,人都快站不稳了。 虽然翰林学士,有一部分被称为词臣,但也不是说谁都能当的。 他在宫中时,奉诏宴饮题诗的机会虽然多,但不好意思,大部分情况下,都送不到御前去。 毕竟那么多人,皇帝又不是判试卷的老师,还能挨个看完打个分啊? 一般都是宰相尚书们等大官的放在最上面必看,然后就是在辞臣中选最出色的几篇放进去。 像他这种扫车尾的,一般就是第一轮就被落下了。 想他从参加前就开始琢磨,翻书苦读。参加时无心宴饮,搜肠刮肚的填词。宴饮罢了,大家说来看看诗吧,他眼巴巴的瞅着自己那张纸,第一批被人抽出来摆在一边,说“这种就不必呈上”了时,有多委屈。 他有些同事知道自己诗写的不好,也就摆烂,宴席上专心吃吃喝喝,随便做一首应付。但他不同,他是有追求的。 他觉得自己写的不错,要是被陛下看到,说不定也是当场表扬的,就是挑选的人“有眼无珠”,识不得他诗句的高妙! 李裹儿站在那里,看着这人脸红一阵,白一阵,一会微笑妆,一会儿哭泣妆,忍不住稍微往后退了一步,小声说道,“对啊。” “是所有人都写,还是单单我一个人?”李学士目光炯炯的看着他。 “呃,就,就你一个人的。”李裹儿弱弱的说道,“这是我和奶奶的信,就只有我和我递上去的东西。” “我写!我写!”李学士斩钉截铁的说道,握紧了拳头。 这次就他一个,他不信还落选。 这哪里是诗文! 这就是通往神都城的通天梯啊! 写! 哪怕是呕出三斤血,堵上李家的声望,他也要写出一篇震铄古今,让女皇侧目的文章来! 第六十三章 又忽悠一个 拜李裹儿所赐,接下来很多天,李学士都顶着个黑眼圈进进出出,一副油尽灯枯的样子。 别人问他什么,他也只道没事。 这倒是便宜了李家学堂的那些孩子们,原本最近家里事多,如今老师又心不在焉,课堂上就更加肆无忌惮了起来。 最后还是李仙姝靠谱,一边约束弟弟妹妹们课堂上不要胡闹的太厉害,一边帮先生讲课,最后还跟父亲沟通,既然大家都无心上课,不如就暂时停几天,等李珠玉结完婚后再说吧。 李显本身就不是多么苛责孩子的性格,看李学士的状态也当真是“再上课就要猝死”,所以干脆同意放假,大家一起乐呵乐呵。 相较于兄弟姐妹们的疯玩,李裹儿可就充实多了。 她逮着好不容易到手的裴小郎君,从工程规划开始,图纸确定之后,就直接冲到了衙门。 一来是要她办的手续,二来是要人手。 毕竟,那么大的工作量,就靠着村子里的那点儿人,得干到猴年马月去。 还得要民夫。 ** 面对李裹儿的要求,县令不仅心里苦,嘴里也苦。 没办法,被李家父女接连骚扰,他都有点想挂印跑路了。 这些天急的直冒火,不得不喝了好几副带黄莲的药清火。 先是李显为了女儿的婚礼找他。 要说永寿郡主的婚事,这是好事。 毕竟新郎官是世家,又屈尊降贵的在他这小地方当值,以后大家也是同僚,这不就是个很好的抱大腿的时机嘛。 原本他还有些顾虑,想着万一太热情,会不会被女皇记恨? 但后来一看,女皇送了嫁妆过来,封号也给了,除了没有食邑,郡主也不差什么了。 虽然比不上太平公主的两个女儿,尚在襁褓中就被封了县主,但仔细想想,女皇也就只剩下两个儿子了,剩下的这些郡主们,说不定哪天就变成公主了。 结个善缘准没错。 于是这份子钱他不但送了,还让夫人准备了重礼去添妆。 毕竟,要不是庐陵王被贬,这种级别的婚礼,他也蹭不上不是? 但让他痛苦的是,庐陵王为什么要来问他借场地? 唉,都是当今陛下开得坏头,要不是她当年借万年县衙办婚礼,庐陵王也不会想着借他的县衙不是? 但他委屈,他不敢说。 他不敢说武皇开的头不好,也不敢同意庐陵王的借场地要求。 这两条无论哪条有人拿此做文章参他,说不定他稀里糊涂就进大牢了。 京中的朋友告诉他,如今京中酷吏横行,血雨腥风,连狄公这种人都被诬陷入狱了,他一个芝麻官实在是不敢跟这些皇嗣们靠得太近。 于是他只能一拖二躲。 拖着不说答应,也不说不答应,只说自己身体不好,抱恙见不了客人云云,指望着庐陵王被自己拖烦了,又不敢耽误好日子,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婚礼场地。 但是他没想到,好不容易糊弄走了大的,却来了个小的。 跟派人来召见的庐陵王不同,郡主直接带药材上门,说是“探病”,并且还带来了一份女皇的手令。 县令不敢不接,只能打开了中门,将其迎进来。 为了让自己“生病”合理点,他不得借用了夫人的香粉,让自己显得“虚弱”点。 “多谢郡主的关心,老朽只是受了点风寒,实在是怕给人过了病气,这才不见人的。”县令装病的咳嗽,等寒暄几句之后才道,“郡主所需要的文书,我已经着令人办好了,您带过去就行。” 他不知道郡主要建磨坊做什么,也不想关心。 瞧瞧,她原本可以不理他直接动工的,但她还让人给他送来了手续,多礼貌。 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不同意。 “那我要的民夫,你什么时候能派来?”李裹儿催促道,“我要赶在秋收前建好投入使用,又不想耽误农人的农时,所以越早越好。” 瞧瞧,她还知道不误农时。 县令在心中嘲讽的想到,那她怎么就不知道,作为一个郡主,她是没有资格随便调用农夫去给自己干私活的。 但是…… 唉,她是个小孩子。 还是个身份尊贵的小孩子! 她可以不懂道理,但是他不能不懂啊。 县令觉得自己嘴里的黄莲味儿更苦了。 “郡主啊,这个民夫,没有理由是不能随便征召的。”县令弯下腰去,努力笑的和蔼可亲,“你要是缺人手的话,不如,不如我让家丁去帮你干?” 大不了,再送上衙役们做添头。 “不行嘛?”李裹儿皱眉,“我需要的人可是很多的哦。” 她说着,示意旁边的裴小郎君上前,把他新整理出来的用工需求给县令看。 县令拿过那册子,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看到漫长的工期和巨大的人数,还是倒吸了口凉气,情不自禁的说,“挖渠也用不了这么多人啊!” 他以为一个小磨坊,顶多二三十人就行了。 “对,我们是准备挖渠。”李裹儿看着县令,侃侃而谈,“我们走访了马栏河区域,薛匠认为此地的渠道有不少年久失修,又有些支流又没有规划,所以建议顺便一起修一修。这样既避免干旱时水源浪费,又能避免汛期时冲毁河流房屋,造成损失。” 李裹儿说的理直气壮,压根儿没有说,这个计划完全是她磨坊修的太大造成的附加后果。 在获得薛工具人后,她就把自己所有想弄的要求都提了。 裴小郎君虽然社恐,却是个能干大事的人! 李裹儿敢想,他就敢画。 两人一合计,最后图纸铺了一屋子,多到王勃看到了眼皮子直跳,“你这是想造反啊!” 最后,在衡量现实,各种消减之后,留下的工程也十分可观。 就在王勃纠结再如何押着裴小郎君改图纸时,李裹儿小手一挥,“要不然干脆就把这个变成房县的工程吧。” 磨坊是用水做动力的,对水流水速水的高度都有要求,所以工程量很大的一部分在于挖河堤筑坝。 如果能让县令在这个时候疏浚河道,在经流磨坊时,让河流河坝按照她的希望修,那工程量就要小很多了,也不引人瞩目了。 “这,这可得花不少钱啊。”县令舔了舔嘴唇,觉得心跳加速,嗓子也有些干。 豪强显贵们要在河上修磨坊,他是不感兴趣的。 毕竟那是肥了那些人的荷包,和他有什么关系。 但是你要说修河筑堤,那他可就不困了啊! 这本来就是父母官该做的事! 尤其是挖渠修堤这种事,做好了不但是政绩,还能青史留名啊! 道理他都懂,但他这些年为什么没做啊? 是他不想吗? 是没钱啊! 虽然说征调民夫,人工不用花钱,甚至让他们自带干粮也行,但搞工程,建筑材料本身是要花钱的! 基建的好处大家都懂,但自古以来基建都是吞金兽啊! 工程,尤其是大工程,那钱是哗哗往外流的。 房县又不是什么富裕繁华的地方,地方自给自足都很难了,哪里还有钱搞这个。 所以这些年来,也就是东修修,西补补,力求不出大问题。 如今李裹儿想修渠,他顿时疯狂心动。 “我出钱。”李裹儿笑眯眯的看着县令,像个单纯小天使,“只要您答应我一个小小的条件就行。” 第六十四章 谈妥 “小小的要求?”县令陷入天人交战。 李裹儿这边的状况,一看就知道有坑,但问题是,功劳这种事,谁不动心呢。 挣扎再三,心里自我安慰她一个小孩子也翻不了天,然后才故作矜持的开口,“那你想要什么?” “此次工程,我可以和官府合作,官府出人,我出钱,但修好之后,这条河上所产生的利益,我要分润。”李裹儿笑嘻嘻的说道。 “要多少?”县令有些犹豫。 “四六,我四,官府六。”李裹儿看着县令,“不要口头承诺,要文书约定。” “成交。”县令原本还以为李裹儿会提多么难以满足的要求,却没想到是这样明显有利于官府的,立刻同意。 每年的劳役,扫街修城墙是用,挖渠修河也是用。反正用少了衙门也不会多出钱来,那同样的劳力,让他们去干后者,明显要划得来的多。 至于文书,那更好办了。 李裹儿怕他回头就不认,他还担心李裹儿将来仗势欺人呢。 文书好,文书好,有证可查,等这事做好了,就是妥妥的功劳。 ** 等一行人离开衙门时,已经对钱有所认知的华英英忍不住问,“多好的机会啊,郡主怎么就把到手的钱白白送人了呢。” “那条河是全县人共有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好么。”李裹儿笑了笑,她们出城,又看到那成片的农田和农田中若隐若现的河流,笑容不由得开心了许多,“你们之前烦恼的钱究竟怎么花,这下子也有了个好去处啊。” 她太过努力,四处弄钱,导致家人看的心疼,纷纷给她塞钱。 四姐只是其中之一,三姐是最疼自己的,六姐是跟自己最亲的,两个人几乎也把私房钱都给了她。二姐大大咧咧,觉得要钱无用,也送了一份过来。大姐机灵,原本是不想给,但知道别人给了之后,不愿意自己单蹦,怕在母亲面前显得吝啬,所以也送了份给她。最后只剩下老五一人,她虽然与李裹儿一向不对付,但她是个要脸的,也不愿意成为唯一一个没有借钱给李裹儿的人,所以最后也送来了银子。 集齐姐妹们的银子,母亲的私房和父亲的补贴,这笔钱已经远超所需了,但谁知道最后武皇又给了恩典,所以最后数目已经大到让王勃麻木的地步。 他直接选择罢工。 李裹儿也很头秃,她看百姓穷苦,之前想过发钱,后来又试图借贷,但实行下来发现,真的是太慢了。 也许是被无良的商人和财主们坑怕了,老百姓不是活不下去,是不会借钱的。而就算活不下去,他们也只借满足最低所需的银子,这么折腾下来,借贷的事情只需要华英英一个人就能解决了。 只是极大地浪费啊! 有钱不花,李裹儿着实难受。 但如何花钱,却是个巨大的难题。 在裴小郎君到来之后,李裹儿带着自己可怜的几个下属,开了一次会。 凭心而论,这点钱放在别人眼中是巨额财富,但是放在她眼前却是不值一提。 毕竟作为以穷奢极欲出名的公主,她上辈子花钱的招可是层出不穷的。 做首饰,织裙子,盖府邸,养倡优…… 但那都是个人享受,而且是自己搜刮来的钱,花出去也没什么真实感。 这次每分钱都是自己筹来的,一想到要拿这些钱去打水漂,王勃肯,她都不肯。 所以,在数日守着金子睡不好觉之后,负责工程的裴小郎君一来,他们就准备把这个难题留给他。 “花钱?”裴小郎君一听到这个就激动了。 干工程的,哪个不喜欢花钱啊。 “想要发钱给人?那当然不行啊!”裴小郎君还是很有些经济头脑的,毕竟有个什么都想要卖钱的老爹,耳濡目染之下,他对钱财事情十分活络,“你让他们来做工啊,然后给他们发卡,这样等我们碾硙修成了,他们就有钱来租我们的水碾了。” 裴小郎君想到那个前景,唾沫横飞,“我们的碾硙大,附带的产品又多,他们有钱消费了,这样我们就挣到了钱,可以再建工程,再请人来做工……” “然后子子孙孙无穷匮也?”王勃忍不住吐槽。 裴小郎君摸了摸鼻子不说话。 “是个好主意。”李裹儿点头,她也觉得这是她目前听到的最好的“发钱”办法了。 “既然如此,就把目光放长远点,一个碾硙哪里够我们造。我的钱够修多长的水渠,我就要修到那里!” “那利润该如何分成?”王勃冷漠的打断了众人的兴奋。 “利润?”李裹儿回过神来,却只感觉到意外。 “难道不应该都是郡主所得?”裴小郎君迷惑。 按道理来说,修建的碾硙是李裹儿的钱,他们都是她的属官,由她发放俸禄,那之后的利益必然是她一人所有,她想要怎么用就怎么分啊,为什么还要讨论? “如果是建一座房子,一个马场,那我不会问这种话。因为那是郡主的私产,理应由郡主独占。但修的是碾硙,此物之所以得利,是由水流带来的,可这水,却不是由郡主独有。” “我们可以修个园子,将水圈起来啊?”华英英异想天开。 “你能圈住一段河流,你能截断水的上下游,使它为一人独有吗?”王勃严厉的问道,华英英被吓得哆嗦了一下,不再说话。 “我明白了。”李裹儿思忖片刻后点头,“此水由百姓共有,我在上面建碾硙,是窃百姓之利,所以得利后,当与百姓分享。” “是这个道理。”王勃满意的点点头,看着李裹儿,又有些歉疚,“我本是不该说这些的,因为如今的王孙公子,豪强富商,在河流上兴建碾硙获利的比比皆是,但郡主身份不同于其它。” “您若想要做个富家翁,尽可以按此去。”他看着李裹儿,“天下如此这般的人,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但若郡主另有抱负,就想要学会以身作则。” “上行下效,您可能为那些想要牟私利的人做了一个榜样,但也可以成为一个约束豪强侵占百姓利益的案例。”王勃语重心长的说道。 “我懂了。”李裹儿点点头,沉吟片刻说道,“那等获利之后,我与官府四六分吧。” “善。”王勃很满意。 看着巨大的利益从指尖流走,李裹儿感觉到痛苦的同时,却又感觉到一阵解脱。 她没有想到此生学会的第一课,竟然是克制。 贪婪是人之本能。小孩子看到好玩的玩具,可心的零食,都会情不自禁的想要占有全部,所以大人见到财富,也恨不得此为自己一人所有。 但大人与小孩儿的区别,就是能够克制自己膨胀的欲望,不让本能支配自己。 李裹儿反思了许久,忽然张口问道,“老师,你说这个碾硙建好了,我直接把它捐给地方好不好?” “不可。”王勃大惊失色。 “为何?”李裹儿迷惑,“您不是说让我有利于百姓?” “郡主可以大方的捐出碾硙,是因为您不以此为生。”王勃摇头,“但那些谋利的人们又该怎么办?” “靠郡主一人,能救得了天下万民?”王勃笑着摇了摇头,然后看向远方,“天下人需要天下人去救。” “建造碾硙有利,郡主一个人建造一个起不了什么作用,但若是您作为榜样,那么必然有许多人效法,就可以帮助到更多的百姓。” “但若您捐出了碾硙,您是落得了美名,可那些逐利而来的人又该如何自处?” “若他们的最后归宿,是捐出碾硙归官府所有?那天下还有人愿意做这些事?” “若没有人做这些事,那百姓又该如何?” “过犹不及啊。” 李裹儿点了点头,算是彻底明白了这个道理。 “先生,你不是说被利益所驱动的是小人嘛,那我们为什么还要管那些小人的死活?”在旁边旁听的华英英忍不住发问。 “对你我而言,我们可以根据个人好恶,讨厌或者喜欢某类人。但对郡主而言,小人与君子,都是她的臣民,所以她得一视同仁。” “只有一种人能生存的好的国家是危险的,只有所有人都生活的好了,那国家才能长久。” 李裹儿看着他忧心忡忡的眼,认真点头说道,“我明白了。” 第六十五章 洗手作羹汤 “小心。” 李家的厨房里挤满了人,韦氏带着李裹儿等女儿们围在桌旁,等灶前的李珠玉小心翼翼的掀开蒸笼时,忍不住叫出了声。 “我没事。”李珠玉被蒸笼的热气喷了一脸,下意识避开头,等热气散尽,这才将盘子里的东西取出来,然后端到了桌上,期待的看着众人,“你们尝尝。” “庖厨之事,你懂得指挥婢女们做就行了,又哪里用得到自己真的出手。”韦氏半是心疼半是吃醋的说道。 自己心疼大的女儿,自己都舍不得让她进厨房,这会儿却为了别人练习下厨,她怎么看都觉得心里酸酸的。 之前一直被终于把女儿嫁出去的喜悦冲昏了头脑,如今婚期临近,她经常大半夜的忽然醒来,然后推身边的丈夫,“你说要是四娘嫁过去不适应怎么办?” 在梦中忽然被老婆推醒的李显满脸茫然。 她在说什么? 不过本能还是让他习惯的接道,“那就回来呗。” “也是。”韦氏答了一声,然后自己却是靠在床头有些睡不着了。 她没说的是,万一女儿嫁过去很高兴,很适应怎么办? 万一难过的只有她一个人怎么办? 韦氏想啊想,忍不住眼眶泛酸。这一个个没良心的,肯定可高兴了。你瞧瞧自从婚约定了,四娘那弯起就没垂下的唇角,就知道她有多满意了。 哼,矜持呢! 一点儿都不像自己当年。 心里有事,白天还得打强精神,装作欢欢喜喜的筹备婚事,所以现在见到女儿还要洗手作羹汤,那股子不悦就浮到了面上。 “没事,我也就图个新鲜做几次。”李珠玉不管在外人面前多趾高气扬,在母亲面前却是个贴心的,直接拿了调羹到韦氏旁边,“我喂母亲吃。这可是我第一次做东西,您得赏脸。” 韦氏又好气又好笑,心里却被这撒娇弄的熨熨贴贴,于是顺从张口。 李裹儿旁边的大姐和二姐,也迫不及待的拿了调羹去,想要被她“侍奉”一回。 等她出嫁后,这样的机会可不能再得了。 厨艺作为女工之一,她们都有上过课,但自然是没有人真的去教这些金枝玉叶们煎炸烹煮,多数都在菜色搭配和宴会举办上,粗活自有宫人去做,这还是第一次有人亲自下厨。 不过这个亲自,也是有一堆宫人围在旁边,把洗菜切菜这种“危险”的活都干了。 大家都往前探身子,李裹儿却是往后躲了一步。 果然,虽然是最简单的甜羹,但众人吃下第一个口之后,都露出了痛苦面具。 “很难吃?”李珠玉见状,有些失望,不信邪的自己舀了一口,然后眉毛眼睛都挤到了一起。 她第一次知道,一碗粥可以难吃成这样。 “只能说,你明显没有什么厨艺天份。”李裹儿凉凉的说道,收获一个白眼。 韦氏漱了口,这才安慰女儿,“无妨,第一次做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如果你和妹夫一家没仇,还是别献这个给舅姑了。”大姐李慧中难得的张口。 “你端的东西,她们可不敢不吃完。”李明秀连喝了两口蜜水,才把这个恐怖的味道压下去,“我都有点同情韦鐬。” “闭嘴!”李珠玉恼羞成怒的将调羹扔下,“不做了,以后都不做了。” “我多给你调两个厨娘。”韦氏拍拍女儿,安抚道,“你有这个心,已经是韦家的福气了,他们不会在这个上面计较的。” “是啊。”李裹儿点头。 婆媳问题是让所有女人头疼的问题,但大唐是公主郡主县主们除外。 原因很简单,首先从居所来说,她们有自己的府邸,并不需要在婆家从夫而居,这样无形中就减少了很多矛盾纠纷。 其次就是,诸王下嫁,以帝女贵,未尝行见舅姑之礼。 因为从来没有公主对婆婆行过妇见礼,所以大家已经习惯了公主郡主们对婆母的不恭敬了。虽然皇帝们一直竭力找出一个正面的例子,但据李裹儿所知,整个唐代都没有正面例子,反面例子倒是不少。 例如太宗的女儿曾经建议父亲不要给自己修公主府,觉得这样晨昏定省不方便。太宗听了之后,为自己女儿如此乖巧懂事可爱贴心而感到骄傲,然后,继续给女儿修建了公主府。 他们的心态大概是跟韦氏差不多,我女儿我都没舍得让她早起给我请安,你多大的脸敢受我女儿的礼? 高宗觉得不太对,于是发了圣旨,修正说“父母之尊,人伦以极”,将公主们拜见舅姑当一个重要工程来抓,要求公主出降,需要给婆母行个礼……说的很好,但是他是怎么做的呢? 他给自己女儿找了个父母双亡的。 这样太平公主就不需要给婆母行礼了,连面子工程都不需要做了。 真真的严于律人,宽以待己。 由于皇帝本人都这样,所以他“提倡”公主们对公婆“礼貌”,也就是提倡而已,反正李裹儿没见到周围人有因为不敬公婆而被斥责。 公主们对于谁行公婆礼,全看个人喜好。 有不喜欢公婆,连公婆来给自己行礼都要转身走掉的人,却也有如襄阳公主者,因为喜欢自己的男宠薛浑,而跑去薛浑家对薛母行姑礼的。 至于薛母是不是被吓得魂飞魄散,那就不是她考虑的事情了。 李裹儿当初作为鬼魂时,曾经围观过那个场景,当时她还不理解襄阳公主为何要如此自降身份。但如今看到李珠玉,才总算明白恋爱中的女人是什么都豁得出去的。 “给韦鐬留条活路吧,”李裹儿由衷的感叹,“我觉得你不要对她那么好,可能对他反倒是最好的。” “小屁孩懂什么。”李珠玉白了她一眼,又开始去跟韦氏磨着要几个厨艺好的厨子了,免得韦鐬在这里吃不惯。 看着胳膊肘往外拐的四姐,再看看韦氏不大好看的脸色,李裹儿在心里头为未来的四姐夫默了个哀。 母亲有时候也是个心眼儿很小的人呢。 第六十六章 看嫁妆 李珠玉的婚事很热闹。 不是那种皇家的热闹,是民间的热闹。 唐朝流行奢婚,而李家的男人们,又是出了名的疼爱女儿。 连提倡节俭的太宗,都有过为了女儿逾制嫁妆跟朝臣掰扯的先例,高宗觉得老婆裙子太过奢侈,却不在乎女儿婚礼上的蜡烛将长安路边的树都烧焦了,所以到李显这种没什么原则,也不需要什么原则的人身上,那女儿的婚事,当然是越热闹越好了。 他只是遗憾,自己比较穷。 也就是这会儿,他才有些扼腕,“当初应该多带些钱财走的。” 一辈子没有缺过钱的人,如今才认识到钱的重要性。 韦氏一句话就打消了他想要卖惨问老娘要钱的打算,“还有七个呢。” “是哦。”李显倒吸了口凉气,顿时安静如鸡。 要是我是皇帝就好了。 他不着调的幻想着。 让老丈人做宰相会被群臣干翻,但是从国库里淘点东西给女儿做嫁妆应该没事吧? 应该…… 没事吧…… ** 相较于见过世面的李显和韦氏觉得婚礼太过寒酸,没有见过世面的李家闺女们,可觉得这婚礼这是太太太豪华了。 “结婚,会有这么多钱吗?”李慧中看着红漆木桶里放着的金元宝,只觉得自己的心怦怦乱跳。 你说,这金元宝怎么这么可爱! 想到自己平时辛辛苦苦攒钱,才攒了那么点金子,这里随便一个都比自己的私房钱大啊。 而这只是嫁妆中最平平无奇的一样。 “嫁妆而已。”李裹儿忍不住吐槽,“是不是只要给你足够多的钱,你就能把自己卖了?” “这钱要是交到我手里,”李慧中点点头,莞尔一笑“又有何不可呢?” 李裹儿无语。 她总算知道,后来大姐的婚礼为何会那么“平平无奇”了。 说不定她把东西都折合成金银压箱底了呢。 李裹儿是见过几个姐妹回到长安的婚礼的,一个赛一个的奢华。 当然,以她的为最。 上辈子她第一次嫁人时,虽然父亲还是太子,但祖母仍然赏赐了超规格的土地、金帛、车马,令满朝文武前去祝贺,宰相作诗,轰动长安。第二次婚姻更是豪华,母亲让出了皇后的鸾车作为座驾,父亲的禁军作为仪仗,宰相为礼会使,弘文学士为傧,相王障车。婚礼后甚至还大赦天下。 所以相比而言,这种乡下婚礼,对她而言算得上寒酸。 但一想今天是四姐在家的最后一天了,她也就没有拒绝姐妹几个来陪四姐最后一晚的建议的。 几人原本李珠玉房间里陪她闲聊,也不知道是谁出的主意,说第一次见到婚礼,好奇嫁妆是什么样子,于是姐妹几个就偷偷打着灯笼溜过来了。 琳琅满目的珠宝,超过了她们日常的了解,因此几个人都隐隐有些动心了。 尤其以贪财的大姐最心动。 她原本打算不嫁,在家里赖一辈子的,这会儿见到嫁妆,又开始盘算,嫁人似乎也不错。 最好嫁过去,老公就死了,一个人霸占所有财产,那才是快乐又逍遥。 李裹儿一抬头就看到大姐的笑容,忍不住摸了摸自己手臂上的鸡皮疙瘩,离她远了几步,才催促众人,“看看就得了,明天还要忙活一天呢。” “晚上才开始。”李慧中翻着妹妹的嫁妆,一边在心里计算自己以后要怎么安排,一边提醒李裹儿,“你明天不要起太早,中午多眯一会儿,这样晚上才有精神。” “有精神做什么?”李裹儿不解,她又不是主角。 “弄新郎啊。”二姐李明秀心直口快的说道,看着李裹儿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我给你准备了惊喜。” “惊喜?” ** 第二天一早,李裹儿就知道二姐给自己的惊喜是什么了。 一根有她小臂粗细,有半个她高的棒子。 “二娘子让人送来的,她说是她亲手打磨的。”华英英抱着那根长木棒,倒是有些爱不释手,“你瞧,这个手柄都磨得滑溜溜的,还上了漆,这里绑了红绸带……打起人来一定很痛。” 李裹儿试着抡了抡,发出灵魂质问,“为什么有人会在别人的婚礼上做出这种东西?” “二娘子说她做了七个,你们一人一个,站出去就知道是亲姐妹。”华英英显然对这种姐妹情很是认同,“要不然你不喜欢就可以送给我了。” 唉。李裹儿叹了口气。 她确定上辈子的二姐没有这么离谱。 当然,那也是因为她们一直没有什么感情。 这一次,大家感情好了,烦恼也多了呢。 * 容不得李裹儿伤春悲秋许多,她一早上醒来,就被人抓起来梳妆打扮,穿得跟个红包一样。 等到太阳日落,宫中点起了一根根巨大的红色蜡烛时,她和华英英穿过一堆大长腿们,挤到前殿,便看到了自己的姐姐们正拿着大小不一的棒子等在门口。 李明秀的手作真心不错,每一个姐姐的棒子既统一又各有特色,在手柄处刻了不同的花纹,很是巧思。 不过看着韦氏的眉头,李裹儿就感觉母亲可能宁愿她没有这份巧思。 “这木料不错。”大姐李慧中本能的用指甲在木棒上掐了下,背着韦氏,偷偷小声问,“花了不少钱吧。” “心意最重要。”李明秀得意的翘起了唇角,看着姐妹们,小声嘀咕,“做的结实点,起码还能再用六次。” “不是七次嘛?”比李裹儿还小点的李仙蕙特意扳指头算了下,确定自己没有错,不解的问。 “她是没算她自己。”五姐李玉娆在旁边嘲讽说道,然后她想到了什么似的,露出一个微笑,“放心,到时候我一定告诉四姐,你是如何热情对待韦郎的,等你婚礼上她一定会好好回报你的。” “反正打的又不是我。”李明秀非常光棍,挥了挥手中的棒子,试了下手感,给李裹儿使了个眼色,“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名正言顺打人的机会可就这么一次,错过了就没了。” “我跟他才没有什么冤仇。”李裹儿不爽的嘟囔了一句,但她的辩白很快就淹没在了大家欢快的呼喊中,“来了来了,新郎来了。” 第六十七章 婚礼 婚礼的第一个步骤,是奠雁。 李珠玉坐在一个马鞍上,四周都用坐障隔了,李裹儿看不到姐姐的身影,便跟其它姐姐一起躲在柱子后面,看着穿着红彤彤的韦鐬抱着一只肥的有点出奇的雁,一步步走上台阶。 “这雁真肥,”李裹儿忍不住感慨,“像只呆头鹅。” “我姐姐结婚时,用的就是鹅。”华英英咽了口口水附和道。 “为什么?”李裹儿不解,转头看向三姐,“因为有什么忌讳?” 她所知道的婚俗中,雁可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因为贵。”自从书读得多了,逐渐变成百事通的李仙姝笑着给她解释,“就跟打马球,我们用马,民间买不起马的人会买驴一样,大差不差就行了。” “不管使用的物品是什么,大家获得的快乐是一样的就行了。” 李裹儿若有所思,觉得自己仿佛懂得了一些什么。 几人说话间,韦鐬已经走到了坐障边上,然后他举了手,直接将雁扔了进去。 坐障之内,除了李珠玉,还有韦氏请来的其它年长的女性长辈。只见那雁叫了一声,就安静了下来。李明秀顿时好奇,“怎么没声了?窦姑姑那么厉害,可以徒手杀雁?” “瞎说什么呢。”李慧中敲了她一下头,难得正色的说道,“婚礼上怎么可能见血。” “这雁是要放生的。”李仙姝也点头,“这是把雁口给堵住了。里面的人接了雁,要用红罗囊五色锦帮助雁的嘴,让它不要叫。等奠雁结束了,男方家要将雁赎取放生。” “为什么要堵住雁嘴呢?”在场唯一的小孩子李季姜好奇的问,她是李显来房州后才生的庶女,比李裹儿还小两岁,“意思是让新嫁娘不要说话吗?” 因着姐姐的婚事,她被借机教导了许多女儿家的“品格”。 例如,雁是一种性情随顺的飞禽,男方用它向女方提亲,表明男方对女子贞操以及性情柔顺的重视。所以好女儿家要拥有这两项美德。 “你想多了,纯粹是因为她吵。”李裹儿瞥了一眼幼妹,“就跟你一样。” 李季姜条件反射的捂住了自己的嘴,一副“我乖巧”的模样。 “好了,别吓她了。”李仙蕙拍了一下李裹儿,然后笑着跟季姜说,“八娘,七姐说的话你不必理会,她逗你玩的。” 李季姜点点头,缩在角落里没说话。 李玉娆没有理会这些小不点,她一直全神贯注的竖着耳朵听障内的声音,听到里面的唱词快要结束了,当下兴奋的拎起了自己的手中的棒子催促众人“快快快,马上到下婿了。” “只有我们几个吗?”李裹儿紧张起来,左右张望。 “当然不止,她们都藏起来了。”李慧中看了下左右,“也不知道藏哪儿了,你等下只管往前冲就是,小心不要绊倒。” “好。”李裹儿握紧了自己的大棒子。 “听我口令:” “一、” “二、” “三、” “冲!!!!” ** 韦鐬今天很高兴。 因为他要成亲了。 虽然远离长安,虽然婚后要住到郡主府去,但身边能来的亲朋好友都来了,他又能如愿以偿的娶到心上人,所以怎么能不开心呢。 只是,他没想到在迎亲出发前,父亲丢了一副软甲到他面前,“穿上吧。” “这是什么?”今天已经照了十几回镜子的韦鐬有点嫌弃的看着那丑东西。 “软甲。”韦项哼了一声,然上下打量儿子,“你穿得也太薄了。” “我是去成亲,又不是去打仗,要这个做什么。”韦鐬脑补了一下自己在锦袍底下穿个软甲的样子,当下摇头拒绝。 那多丑啊! 谁说少年郎就不能爱俊了。 他今儿这婚服可是做了大半年,改了好几次的,务必凸显他的英俊飘逸。 这日子要是丑了,那可是丑一辈子的。 “呵,你们这些年轻人。”韦项见说不动,最后只能放弃,外加附赠一条带着冷笑的感叹,“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他当年去迎亲的时候,也是不愿意在婚服里藏棉袄的。 后来, 呵呵。 要不是岳母垂怜,他还真不知道能不能从那堆泼妇们手中完整的把新娘子娶到。 ** 如今,韦鐬听着里面奠雁的程序快要结束了,赶紧在心里头默背着事先做好的诗,免得等会儿催妆时忘了。 他虽然还请了三个好友帮忙,但是这诗,自然还是能从自己嘴里说出来的更让新娘子心动点。 然而就在他低头温习时,忽然感觉到有风声袭来。 他本能的低头,避过了朝背上袭来的棍子,却不料“砰”的一下,小腿被人结结实实的来了一下。 这…… 他看着下方正对自己灿烂微笑的李裹儿,心中正纳闷,就见她说,“赶紧抱头!” 为什么? 疑问未问出,就听到脚步声纷杳而至,然后有棒子砰的打在背上。 他赶紧抱头护住要害,然后就感觉到大大小小的棍子棒子落在身上。 虽然有轻有重,但是架不住多啊。 那攻击如雨点般落下,他既不能跑又不能还手,只能低头护住要害,默默承受。 “切莫伤了脸面。”混乱中,他听到有人在叫。 是岳母的声音。 果然还是岳母疼我。韦鐬眼泪汪汪的想。 大姨子小姨子们太可怕了! 别以为他没瞧见,她们的棍子都是特制的。 *** 等韦鐬念催妆诗的时候,整个人已经萎靡的像是刚经过风雨的小白杨。 但所幸的是,脸还是好的。 李珠玉在里面听的别提多急了,所以才作了三首诗,一听韦鐬开始结巴,就蹦跳着要人撤帐。 因为刚才下婿时表现得好,这会儿李家这边也没有太为难,意思意思就让韦鐬迎人上车。 此时天已经黑了,韦鐬和李珠玉被人服侍着整理好衣服之后,李珠玉回望了这座已经不知不觉被当做家的宫殿,只见从最高处到最低处,都被蜡烛照的恍如白昼。 “我第一次晓得……这里是这么的好看。”李珠玉小声的说了一句。 她的话音极轻,只有离得最近的韦鐬听到了。 韦鐬知道她是害怕了,轻轻的握了下她的手,“别怕,有我呢。” 李珠玉回握了韦鐬的手,两人掌心湿漉漉的。 李珠玉被扶上了车,韦家男傧从门内抱了一包蜡烛出来,接着从最高处开始,灯一盏盏的被灭掉。 李珠玉坐在那里,看着家一点点变得黯淡,直到大殿前送行的娘家人,都灭掉了举着的灯,才放下了车帘。 韦鐬在迎亲队伍的火把中跨上了马,绕着车架,一圈,两圈,三圈。 三圈转毕,他驾马与婚车并驾齐驱,司仪大喊着“启”,等候的车队开始缓缓启动。 车子动了,原本已经不打算再回头的李珠玉下意识的再次掀开珠帘张望,却只看到熟悉的宫殿处只有一片黑糊糊的影子。 她这才前所未有的清晰意识到…… 我,真的离开家了。 第六十八章 亲戚 两刻钟之后,李珠玉就知道自己伤感的太早了。 因为马车又停了。 “这是怎么回事?”李珠玉还要伸头,就被旁边的宫人拦住了。 年长的女官往外探了探头,回来笑眯眯的说,“是障车,估计还有一会儿闹的,郡主可以先休息会儿。” 李珠玉一愣,侧耳倾听,便听到了外面传来的隐隐歌声,顿时有些遗憾,“听起来好热闹啊……可惜明明是我的热闹,我却参与不得。” 陪嫁的女官是李珠玉身边的近侍,从小服侍她长大,像半个母亲一样,如今听到她这样抱怨却忍不住笑了,安抚说道,“自古以来都是这样的。郡主您要热闹,等下回妹妹们出嫁便是。到时候您要乐意,自己领一队人去拦车都行。” “还能这样?”李珠玉惊喜。 “据说今日拦车的人中,有一部分都是七娘子的人呢。”女官忍笑,“就不知道她那样的人儿,有没有混在其中了。” ** 李裹儿是想混的,但是没有成功。 “凭什么就不可以!”特意穿了一身胡服过来的李裹儿很委屈,“你们都还是我的人呢。” “您的马太小了。”裴小郎君一脸为难,“等会儿跑起来,我怕伤着您。” “可他们瞧着也不大啊。”李裹儿指着那堆锦绣少年,无限委屈。 障车是唐代婚俗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郎迎妇归家,儿郎们沿途拦车,索要酒食钱财,以为戏乐。 障车儿郎选拔标准非常简单粗暴,出身、长相、才情。 出身可以掺杂水分,才情可以作弊,但是为由长相,是大家一眼就能看得出来的,所以每次皇室的障车队伍都是一次视觉盛宴。 这次因为在房州,地方偏僻,也没有足够多的高门大户供人挑选,所以李显就对障车郎的出身要求降低了很多。 只要一点,好看! 他还亲自张罗,因此李裹儿觉得今晚是她看到美少年们最多的一次。 她很扼腕。 之前自己结了两次婚,都是坐在车里的,哪里知道拦车的人这么好看。 真真是热闹都给别人瞧了。 这一次,她不仅要瞧个够,而且她还要混在其中! 只可惜,她刚起马试图混进去,就被带队的裴小郎君给拦住了。 嗯,因为人手不够,所以李显把宫中的郎君们也都塞进去了。裴小郎君因为样貌和家世,成功当选为小头目。 即便他内心十分拒绝,但是正因为内向,他压根儿不敢跟李显说我不干,于是就僵硬的成为了这一波的领队。 他原本打算沉默的混完全程,却没想到李裹儿会过来,只能硬着头皮出来。 其实他不让李裹儿混迹其中的原因是,障车这个习俗,传自上古的“抢亲”,从来就没有女郎混在其中的。 但是就因为没有女郎在其中,所以也就是说,没有人能规定不能有女郎。 再加之如今圣人就是女子,也没有人敢说女人不能做男人做的事情。 于是如今对李裹儿这个行为,他非常头秃,只能绞尽脑汁找借口 “他们人不大,但是马大。”裴小郎君硬着头皮找理由,“您的马太小了,等您能骑大马再来吧。” 李裹儿抬头,有些怨念的看着那些骑着马的少年郎们。 时人说的少年,年纪相差极大。 有十六七岁,可以成亲的,也有十一二岁,刚刚留头的。 但无一例外,选的这些人,都是同龄人中身高长的。 就算脸有些稚气,起码也是能骑正常马的。 她看了看自己胯下的小马,还没有人家马腿高,顿时自尊心被挫伤了,一扯马缰。 “哼,我们走!” 看着那小祖宗总算离开,裴小郎君这才松了口气,重新走回队伍中去,“出发!” ** “无怠无荒,四夷来王。是何徒众,夜入村坊。鸡飞鸟宿?风尘荒荒。君是何人,辄事夜行?君且停住,吾欲论平。 吾乃大唐儒士,极好芬芳。明闲经史,出口成章。未审使君,有何只当? 儿郎伟!无偏无当,王道荡荡。春符分明,凭何辄障? 儿郎伟!我是诸州小子,寄旅他乡。形容窈窕,妩媚诸郎。含珠吐玉,束带矜庄。故来障车,须得牛羊。” 李裹儿和华英英两个人,骑着两匹珍珠马,溜溜达达的跟在大部队旁边看热闹。 虽然不能混进去,但旁观的话,其实也是挺有意思的。 因为是成亲,所以男女双方的父亲自然是不能出面的,迎亲队伍的双方领队,就由两边德高望重的长辈代行。 韦鐬那边,是韦鐬的叔叔,而李珠玉这边,则是个让李显都没有想到的人。 李粹。 其实在婚礼之前,李显就很发愁自己这边的亲朋如何安排。 众所周知,李家诸王都被杀的差不多了,剩下活着的,李显也不敢请,他们也不敢出来啊。 至于武家的……说是亲戚,也不太像亲戚。说不是亲戚,也不敢说不是。 总归,是不敢请,也不想请。 就在他咬咬牙,想着要不然让地方父母官,县令大人来充当一回宾客时,武则天派来了一个人,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难题。 宗正少卿李漼。 这是个平平无奇的少年人,有着不大不小的官职,且毫无爵位。 但是,他却是个最名正言顺的李家人。 因为他的曾祖父,就是大名鼎鼎的承乾太子,太宗皇帝和文德皇后的嫡长子。 李承乾虽然被废时贬为了庶民,流放黔州,但始终是太宗爱子,死后也以国公之礼下葬的。高宗又是个宽厚的性子,所以李承乾的儿子们仍算在宗室之列,嫡长子李厥还做了宗正卿。 李漼的爷爷是李承乾的庶长子,高宗时为蕲春郡守,后来年纪大了,获得皇帝的批准回了京城,就在京中养老。 他们这一支一直很安分,所以并没有受到武则天的清洗。 李显禀报女儿结婚,并请武则天指人时,武则天本身也是有点犯难的。 她还没有想好如何处置李显。 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孙女,他们太丢脸也不是什么好事。 但也不可能给他们任何重视,毕竟她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天下人解读。 派李氏族人去,怕他们串联。 派武家人去……那不是让耗子给猫拜年嘛。 她怕武家人去过之后,儿子说不定就“病逝”了。 思忖之下,就想到了李象这步废棋。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李象的孙子正好在宗正寺为官,就让他跑一趟好了。 第六十九章 回村 障车是大唐婚俗中最热闹的一部分了,不仅女方的亲朋好友,甚至是邻居,同村,都可以来凑热闹。大家一方出难题,一方解答。在欢笑声中,路障被挪开,婚车一步步的,从新娘家驶向新郎家。 李珠玉开始还有些离愁别绪,但是她的郡主府离父母家并不远,而路上又走的太慢,所以她最后真的睡着了。等醒来时,已经到了府门前,又困又累,却被告知还有一大半的程序要走,顿时什么伤感都没了,只想赶紧走完流程。 可这一夜注定是不平静的,等到东方泛白时,她的所有流程时,她直接就靠着韦鐬的肩膀睡着了。 这婚礼,真是跟想象的不一样。 *** 障车之后的礼仪,多在男方家里举行,李裹儿就没有参与了。 她和华英英回去的时候,灯已经亮了。 “我还以为要黑一夜呢。”李裹儿有些意犹未尽。 “仪式到位就行,日子还得继续过呢。”李治笑眯眯的摸了摸她的头,“况且还有宾客在……你是留下来继续玩儿,还是去睡了。” “我先回去睡了,小孩子不睡觉可长不高。”李裹儿对与那些不熟的亲朋好友们见面没有半点兴趣,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对李显说道,“明早我还得回村子里。” “哦,为了你的磨坊?”李显对她要做的事情还是心里有数的。 “嗯,是。”李裹儿点点头,原本早就要动工,但因为姐姐的婚事,耽误了不少时间。 “去吧。”李显笑了笑,“等建成了之后,我……我是去不了,但可以邀你姐妹们一起去看看。” “嗯,知道了。” *** 第二日,天还没亮好,李裹儿便已经起来洗漱了。 昨日姐姐大婚,宫婢都忙了半夜,所以她也没喊人,自己就穿好了衣服,顺便还帮华英英换好了衣服。 “您真厉害,连胡服都会穿。”华英英看着铜镜中两个人的样子,有些好奇,又有些不好意思,“该我伺候您的。” 此时京中的贵女门一直是流行男装和胡服的,但这种风气并没有流传到民间。原因很简单,对于普通人家的女孩儿而言,有一条没有补过补丁的裙子都已经算是好日子了,哪里还有闲功夫去追求“异服”。 “不必讲究这些虚礼,早点出发吧。”李裹儿帮她整理好了腰带,心想自己又不是真的小孩儿,怎么可能连个衣服都不会穿。 她刚出门那会儿就觉得裙子不方便,让人做了胡服和圆领袍。只是针线上的女工们前些天都在赶工姐姐婚礼上大家的新衣服,所以慢了些,昨日才跟婚礼上的新衣一同送了过来。 两个人穿戴完毕,李裹儿束了袖口,看着铜镜中两个利落的小人儿,颇感满意。 偷溜出了门,王勃和胡三已经在外间等他们了,他俩一个年纪老,觉少,一个是武夫,精力充沛,所以早起都没问题,就是裴小郎君还不见踪影。 “许是昨天被灌酒了。”王勃中肯的说道。 他年轻时也是做过傩童的人,知道所有庆祝场合里,长相俊俏的男孩子要“承受”多少。 “行吧,留一封信给他,让他醒了去追我们。”李裹儿还记着昨天裴小郎君以骑马之事阻拦她呢。 哼,他不是骑大马吗? 那来追啊。 *** “王翁这是回来了啊?”四个人一进村,就遇到了在村口的钱二狗。他正背着筐扛着个耙子,见王勃等人进村,忙笑着来打招呼。 李裹儿和华英英曾借过粮食给他,免去了他把女儿卖给地主的命运,所以他十分感激王勃一家,走哪儿遇到都很恭敬的行礼。 “东主要嫁女,放我们几天假,所以我就带孩子们回村里来了。”王勃一向喜欢跟村人聊天,所以就停在路边跟他搭话,“您这么早是去哪儿?” “昨夜不是那边的贵人嫁女,火光把半边天都照的通亮,我就琢磨着他们那么有钱,肯定不会要地上的马粪,所以我打算去捡一些。”钱二狗笑的十分开心。 李裹儿面色古怪,她着实被钱二狗这刁钻的角度给震惊住了。 “哦,这果然是个好路子。”王勃笑着点了点头,然后反问,“但你昨天晚上怎么没去看热闹?郡主出降,沿途会撒钱掷果,拦车也会有酒肉相赠的,你要是昨晚去,能捡的更多。” 钱二狗震惊的睁大了眼,咽了下唾沫,“还有酒肉?” “嗯,顶顶好的肉,”华英英点头,“我不能喝酒,但听人说,有些酒还是从京城运过来呢的。” “乖乖,去不了,去不了。”钱二狗先是感慨,然后是摇头,“贵人嫁女,虽然说的是欢迎大家伙儿凑热闹,但你也不能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就没皮没脸的往前凑不是?你瞧瞧我们连件干净的衣服都没有,要去人家的喜宴上,那不是给人家道贺,是让人家扫兴了。我还是去捡马粪的好。” “你倒是有大智慧。”王勃点头称是,“不好好高骛远。” “我听不懂您说的意思,但姑且就当老丈在夸我了。”钱二狗挠挠头,笑着摇了摇头,“不是我聪明,是我邻居经历过的……先前城里有富户家的老太君过寿,说是去道贺的就送大肉包。我邻居贪人家的肉包子,就去排队,结果被人嫌弃又臭又脏,直接给了几鞭子赶出来。没领到肉包不算,自己还挨鞭子受了伤,冬天没熬过去,死了。” 李裹儿等人没想到还有过这样的故事,霎时都震惊的睁大眼了,只有钱二狗还语气平常,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说道,“我可不能死,我还得给我的大丫攒嫁妆呢。” “马粪好。这大喜的日子,我就是去偷点马粪,料想贵人也不会跟我计较的。”钱二狗嘿嘿的说着,老实的脸上难得有些狡黠,“到时候不管去卖,还是自用,都是极好的。” “落在地上的,自然就是无主之物,你随便去拿,没有人会怪你的。”李裹儿淡淡的说道,听到她这么说,钱二狗开心的给她举了个大拇指,“还是小娘子机灵,我都没想到还有这招。我背下来,等他们打我时,我就这么跟他们说。” “嗯,您快去吧。”李裹儿说道。 钱二狗跟她们道了别,然后背着耙子,步履匆匆的跑向昨天李珠玉婚礼行进的方向。 等他走远了,李裹儿才闷闷不乐的问王勃,“为什么百姓要这么怕我们?” “你们与百姓,犹如大象对蝼蚁。千百年来,贵族和世家们可以随意决定百姓的生死,那百姓自然会畏惧你们如同畏惧猛兽。”王勃笑了笑,“您无法改变其它人,但您可以先让百姓不要怕你。” 第七十章 开工以及新问题 看着给小孩儿发糖的李裹儿,王勃深深的陷入了沉思。 开始怀疑自己的教学能力。 糖在这个时代是很珍贵的物品,但对于最上层的那一小撮人来说,算不上什么珍品。 李裹儿并不十分喜欢吃糖,但看到身边人从华英英这样的小丫头,到年过半百的老厨娘都喜欢吃,她便知道了此物的好用,于是这会儿一安顿下来,立刻就去给人发糖。 不是叫人不害怕她嘛。 从发糖做起。 这样一来,她身边自然围了一堆小孩子,不管是认识不认识的,各个都对她很是亲切。 “这是小道。”王勃很痛心,“你这是贿赂。” “不管是大道小道,能达到目的的就是合适的道。”李裹儿笑嘻嘻的劝道,然后告诉王勃一个好消息,“我都告诉了他们要修磨坊的事情,到时候去观礼的人,可以得一捧豆。” “为什么?”王勃不理解,要说人手的话,之前他们已经解决了。 “咱们这磨坊修起来,还不是要各处的人来用,”李裹儿得意的说道,“先把风声放出去,这叫未雨绸缪。” “你……”王勃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行吧。” ** 利益总是最好的诱导剂。 李裹儿的磨坊破土那天,工地周围围满了村民,不仅本村的,还有邻村的。 既然来都来了,那不免还打听下工地上收不收人,工钱几何。 这么一来,就发现这工地上的工钱不错,关键是空缺多,想来的都能去“账房先生”那边报名,于是这一日因为年纪大被请到凳子上坐的王勃就被误当成了账房先生,然后又因为他是唯一带着纸笔的人,于是接下来就写名字写到手软。 有不少人的名字还是现编的。 毕竟村民鄙陋,平日也没有需要名字的地方,张大王二的叫着,结果几个村子出现了十来个王大,那自然就要起个名字了。 华英英机灵,见王勃那儿人多,怕自己发豆子的时候发错了,便站在王勃旁边,记一个名字就发一捧豆,不怕多领,也不怕误领。 李裹儿很满意她这个状态,比刚来时只会吃可机灵多了。 但随着摊子铺开,李裹儿很快就发现一个新的问题——人手不够。 缺人,真是个永恒的问题啊。 她原先因为人手不够,所以就向奶奶写了信求助,于是奶奶派了裴小郎君和几个文书过来帮忙,她又因为人手充足,便想着搞就搞大点,于是扩大工程,顺便准备修渠。如今打算修渠了,就发现人手继续不够了…… “您这可真像笑林里的那个愚人烙饼,”华英英听她诉说自己的哭闹,忍不住感慨,“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面又加水,水又加面,几时才能烙好这个饼啊。” 因为李裹儿识字就是从笑林开始,所以作为她伴读的华英英,最熟悉的书也就变成了笑林。 而且和李裹儿不同,她是真上头,听说回家还让她爹找类似的书呢。 “就你长了个嘴。”李裹儿敲了下华英英的头,然后看了看田坎上干的热火朝天的人,叉腰说道,“人不够了就再招,我就不信还有出了银子招不到人的事。” * 实践证明,真没有。 虽然她修的渠,在大唐每年的工程中,不算一个大工程,但是在这小地方,可是个史无前例的大项目了,是以有点超出了当地人才的承载能力。 她不缺干活的民夫,毕竟朝廷可以随便拉一批农夫出来,但是懂得管理和工程的人才,却寥寥无几。 甚至是连识字的人都不多。 修渠涉及的材料支出,人员安排,以及日常消耗,都是巨大且易变的,如果没有专业的管理,就是一群乱麻。 至少在开工的第十日,就发生了人员到位,但是材料没有运到,于是一堆人只能在堤坝上干等的状况。 更有农人领了钱,看没有活干,偷偷跑回家种田的。 更不要说冒领钱粮的,混吃不干活的…… 整个县中,识字,懂算账的人都寥寥,这些人不管是情愿不情愿来干活的,都被李裹儿拉了壮丁,就连华英英的书生老爹都不例外。 现在就是他在给李裹儿汇报支出问题,“小娘子,再这样下去真的不行啊,这帐都一团乱麻的,再不想想办法,我,我就要从这儿跳下去啦。” 华书生说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倒是华英英情绪稳定,给她爹递了块手绢,“爹,您说事就好好说事,又不是小孩子了,怎么这般哭哭啼啼的。” “我没哭!”华书生反驳了一句,但还是从心的接过了女儿的帕子,同时不忘给李裹儿强调,“这事儿真的不能拖下去了。这河堤不比其它,一旦开工,就不能做个半拉子不管。” 他是本地人,虽然无能,但倒也有几分良心。 “怎么说?”李裹儿看向裴小郎君。 施工计划是裴小郎君做的,看上去很是有那么回事,数字也是好多老账房算过没问题的,怎么一旦实行起来,完全没有计划中的那个样子。 “不该啊,这不该啊……”裴小郎君满头冷汗,他面前摆满了纸张,他翻着这些,肉眼可见的慌乱,“计划明明没问题的。” “应该是执行的人。”一直在角落里没有出声,静静思考的王勃,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裴郎君之前只负责计划,实施有工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各种小吏,人数何止成百上千,自然能保证计划实施无虞。我们……我们自然是没有那么多人手的。” 王勃看了一眼华书生,忍不住叹了口气。 倒不是他们任人唯亲,只是着实无人可用,才把华书生这种只会读书的书呆子强拉了出来。 起码他还能登记个名字,好多人都是只会画圈圈叉叉的。 “那现在怎么办?”裴小郎君仓惶又茫然,“再要人?” “要不到人了。”李裹儿摇头。 她明白祖母也好,父亲也好,让自己做这事儿,其实也就是让小孩子折腾。 若折腾出成果了,自然可喜可贺。 若折腾不出来,那就收手。 绝没有为了自己这丁点儿小事,干扰国家正常运转的。 工部的人的确好用,但一个萝卜一个坑。 她做的这点工程,跟国家比可就太小了。 再说,连这点儿小事也处理不好,那她将来怎么做更大的工程。 难道就要跟上辈子一样,退回深宫大院里去吃喝玩乐么。 李裹儿抿着唇在那里,一语不发,就在众人担心她孩子心性发作,说我们不做了时,就看到李裹儿忽然张口道,“我记得奶奶做过一件事,好像是,考试?” “您说的可是去年,陛下策问贡士于洛城殿?”裴小郎君从京城来,一下子想到了这个。 第七十一章 来考试吧 在武则天之前,虽然有科举考试,但科举始终只是皇帝笼络人才的一个补充手段。 隋文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开始了考试选官,但问题是因为教育的普及程度问题,考中的也多是士族,世家不可避免的占据大头。 况且因为五品以及以上的官员都有恩荫的资格,所以恩荫官也是官员的一大来源。 这样算下来,虽然科举取士,但这个“士”在整个官僚体系中,所占的比例就相当的小了。 主流的还是举荐制度。 等李治上台后,为了急于摆脱世家的控制,他大量提拔寒门士子,作为他副手的武则天,从中尝到了提拔这些出身不高的官员的好处——他们在朝堂上没有势力,想要往上,就只能抱住皇帝的大腿,为此不惜与豪门为敌,对皇帝来说十分好用。 所以等武则天登基后,一边打压皇族世家,一边就大肆提拔人才,甚至到了“不管你是不是人才,只要你敢自荐,我就敢用”的程度。 这种状况下,虽然有些小人混入其中,酷吏横行,但无疑是打开了晋升渠道,让广大庶民们看到一条通天梯。 这也是为何她的皇位还算稳固的原因,除了某些人觉得“她已经那么老了,总有一天要把皇位传给儿子”之外,还有很多人压根儿是她提拔的,若她倒了,那么自己又该如何自处? 他们这些寒门士子,可不像世家们,没有“铁打的世家,流水的皇帝”这种淡定,“一朝天子一朝臣”,既然想要显贵,那自然希望提拔自己起来的人“万岁万岁万万岁”了。 这万岁的哪里是皇帝的命,是他们的富贵啊。 武则天爱用寒门,不仅用,还一直抬举这些人,这回将科举的最后一场放在了洛城殿,就是提高这些人的身份的举措之一。 其实殿试,并不是由她首创,早在显庆四年,永隆元年,高宗就曾经举办过殿试。 但之前的皇帝殿试,多半都是一时兴起,或者是为了特殊的需要,并不是常态。武则天则是直接将其制度化和规模化,在频率和范围上,都比之前的更大,所以影响也就更大。 听到裴小郎君说起殿试,李裹儿点点头,询问王勃,“要不我们也抄一下这个吧。” “抄?如何抄?”王勃一脸懵逼。 他们这里识字的人都不多,还想办科举? “大才有大才的考法,小才有小才的考法。”李裹儿思索着,“我们只是需要一些修渠的管理人才,我们又不是哪些人合适,哪些人不合适,访才太慢,干脆在已有的人里面筛选一遍。裴郎君,你先列出我们需要哪些人做什么事,然后把事件拆分,再派人去工地上宣讲,让他们来参加。” “这这些人连字都不识?”裴小郎君茫然。 “不识字,可以学。我们又不要他们考进士,能记录名字就行了。”李裹儿想了想,吩咐胡三,“按军中编制,把人编成小队,到时候发口粮分活计也按照这个分。” “选中了火长,先教火长如何写人名,记账。中层的……中层的从识字里面选。先试行一旬,火长中有做得好的,就提拔他上来管两个火,三个火……”李裹儿盘算到,“我就不信这么多人,连个一个能人都没有。” 她说完,转头看向老师,“这个可行。” “虽然粗糙,但也可行。”王勃点头,目光露出欣赏,“边做边完善吧。” ** 李裹儿的考试计划,就这么风风火火的开始实行了。 派了一些人去工地上,敲锣将人聚集起来,讲解完政策,然后下午收工就开始分队伍,考试。 她先前训练的马球队,这会儿刚好用来居中联络。 至于干活的人,五人为一伙,设火长,领粮和收发工具也都是这些人去做。顺便还制定了每五日的考核,每片工地做活最多最快最好的那个,每人加一斗米,半斤肉。 奖励是王勃补充的,“总要给驴子前面绑个萝卜,才好让驴往前跑。再说了,做的又快又好的人,本来就是替您省了钱,怎么能不奖励?” “行。”李裹儿同意,然后再看向其它人,“还有什么补充的吗?” “我可以把工程拆分,拆分成最简单的,然后让火长们轮番来受训,等学会之后,再去教给手下们。”裴小郎君弱弱的张口补充。 “好主意,但这会影响火长上工,”李裹儿思索片刻之后,就下了结论,“那每火就选六人吧,第一批火长或随机,或让他们自己推选,共同参加劳作。5日后,每个小组成绩最好的自动升任火长,到你这儿来受训。” “嗯,那先前那帮书生得召回来。”王勃捻着胡须说道,“干活不行,教人总是老本行了吧。” 李裹儿先前缺人手,自然没有放过读书人们。只是她把读书人抓来后发现,当真是不好用! 但凡身强体壮,学问高深的,不是游历四方,就是去拜谒名家了。 留在村中乡中的都是末流不说了,偏生身体还不大好,干不了重活。所以她用了一天,觉得不好使,就把人放回去了。 “那村中的村塾先生们?”李裹儿蠢蠢欲动,“是不是也可以掳来?” 除了书生,还有村中小童开蒙的老先生们,也是紧缺的识字“人才”啊。 “我觉得可以。”王勃原本想着还是不要打搅人家教书好,但是想想自己所见的那些村塾的水平,就觉得他们即便耽搁几个月,也完全没有影响。 “那我这就吩咐人去干!”李裹儿抚掌,只觉得心里美滋滋,仿佛一条大河已经在自己面前徐徐铺开了。 不行,这么伟大的事业,怎么能没有一篇雄文来(划掉)吹捧(划掉)记录自己呢。 悄悄觑了一眼旁边的王勃,知道这位是不肯为自己写文的,心中小小遗憾了一番,然后决定去找李学士。 这么多天了,他的雄文应该写完了吧。 第七十二章 帮手 “李学士,文写的怎么样了啊?”李裹儿冲着李学士的背影喊道,只见正鬼鬼祟祟准备溜走的人,听到这话顿时僵直了身子。 “哈哈,你怎么回来了。哈哈哈。”李学士缓缓地转过头,笑的十分虚弱。李裹儿看着他的样子,顿时吃了一惊。 只见这人是神色憔悴,面容枯槁。说不上形销骨立,但也相差不远了。 “您这是?”李裹儿这才意识到,婚礼前后,这么热闹的时候也没有怎么见到他,忍不住关心的问,“生病了?” “没有。”李学士沮丧的摇摇头,然后叹了口气,“我写不出来。” 说出这句话时,他又是愧疚,又是失落。 他原本觉得自己是有几分才华的,没想到铺纸提笔之后,却是艰涩无比,始终难以落笔。后来勉勉强强写出来了几篇,自己读着都干巴巴的,更别说呈给上面了,于是更加挫败,将那些个诗文都给撕了。 压根儿就不是压力型人才,患得患失之下,吃不好是睡不好,脸上的黑眼圈都比熊猫还重了。 “这……”李裹儿有点尴尬,这都是自己造的孽啊。 “写不出不是学士的问题,应该是其它的问题。”李裹儿开解道。 “那你觉得是什么问题?”李学士满怀期待的看着她,有点可怜巴巴的意思。 “这,”李裹儿眼珠子一转,笑眯眯的说道,“闭门造车,当然难以写出雄文来,所以我觉得您应该出去看看。” 李裹儿这次过来就是拐人的,她笑眯眯的说道,“不如学士跟我一起去河堤上看看,说不定去了那里就有灵感了。” “这。”李学士沉吟不语。 他是个死宅,这么多年来了房州之后,就一直在书斋关着,平时除了教学生,也不大出门,比李显还像个被软禁的人。 况且,此时的条件,出行多有不便,不舒服也是常有的事。 “有道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学士满腹学问,欠的就是点历练。不如与我同去见识下乡野村景,说不定等回神都,就能出一本文集了呢?”李裹儿继续画饼。 “文集?”李学士眼睛一亮。 出书啊……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 “对啊,我们这次的碾硙附带的有纸坊。既然有纸了,将来当然也是会做书坊的。时人写文,多注重风花雪月,您想要在其中很难吸引人耳目,不如转而向乡间风物,说不定能自成一派呢?”李裹儿继续画饼。 “我去!”李学士怦然心动,当下就做了决定,“等休沐了,我同你去那个村子。” “择日不如撞日,既然今日课程已毕,不如您就跟我走一趟。”李裹儿笑嘻嘻的说道,“明天一早我派人把你送过来,不会误了你的课。” “怎么送?”李学士好奇,但还没有想明白,就被李裹儿带来的人裹挟着走了。 如果他知道李裹儿所谓的送,是让胡三用八百里加急的方式把他打包回来,那他是死都不去了。 ** 但让李裹儿没想到的事,就在她忽悠李学士去工地时,另外一个不速之客也到了。 这就是永寿郡主李珠玉。 “四姐,你怎么在这儿?你不该在郡主府嘛?”一进门,李裹儿看到四姐的身影,着实吃了一惊。 “我总要看看我的钱花到哪儿了。”李珠玉懒洋洋的说道,刚刚成亲的她穿着一袭绯色的圆领袍,衬得气色极好,像极了风流多情的少年郎君。 “姐夫呢?他没有陪你?”李裹儿四下里张望,没看到韦鐬的身影。 “他当值去了,我一个人在郡主府无聊死了,又没有什么有趣的事情,所以就过来看你啦。”李珠玉坐直了身子,两眼放光的看着李裹儿,“你这里缺人是不是?” “你什么意思?”李裹儿警惕的看着她。 “我想来帮忙啊”李珠玉兴奋的说,只差没有把“我要搅合”四个字顶在头顶。 她虽是新嫁娘,但住在公主府,上面没有公公婆婆,下面没有妯娌小姑子,刚开始几天还觉得兴奋,但那个劲儿过了之后,只觉得无聊。 虽然是可以回娘家,但那地方自己住了十几年,早就没有新鲜感了,于是她就想要自己找乐子。 只是她还没来得及走上李家女孩子们传统的“骄奢淫逸”路线时,就没小妹的那个工程给吸引住了。 她原以为小萝卜头就是建了一个磨坊而已,但瞧着似乎把全县都给牵动了,于是便带了人骑马过来看热闹。 “我这是干正事,你别乱掺和。”李裹儿无语。 自家的姐姐她还不清楚什么德行,她能吃得了这个苦。 “你个小不点儿,你能做的的事,我怎么就不能做了。”李珠玉伸手去揪她头上的小揪揪,“快,答应我,不然我就去告诉父亲。” “你个告状精。”李裹儿护住了自己的头,恨自己还是小孩子,长得不够高,“行了行了,你到底会什么?” “本郡主文韬武略,无一不精。”李珠玉松了手,得意的叉腰,“要不然,我就勉为其难,给你当个大总管吧。” “文韬武略,呵呵,你大概只会写这四个字吧。”李裹儿嘲笑,当下出题,“磨坊上游和下游的河道有什么区别?” “……” “假设一千人修五段河堤,第一段最少需要人100,第二段最少需要人200,第三段最少需要人300,第四段只需要100人,第五段最多不超过100,你如何分配这一千名人手保证这五段河堤同时完工?” “……” “假设这一千名中有100石匠,100木匠,50篾匠,200有经验者,其余人为第一次参加修堤的普通民夫,你要如何安排让他们效率最快?” “够了!”李珠玉一把拎起了李裹儿,“我命令你立马给我找个差事!要不然我就要去跟爹爹说你瞎胡闹,让他委任我当大总管。” “告状精。”李裹儿翻了个白眼,在空中挥舞着四肢,“行了行了,放我下来,我安排你去裴小郎君的学堂当个副手如何?等学个七八成,再让你当火长。” “火长?”李珠玉皱皱鼻子,有些好奇,“那能管几个人啊?” “五个人。” “这么少!”李珠玉不满。 “假设有一千人……”李裹儿开始碎碎念。 “停!”李珠玉头疼,放下李裹儿,“裴小郎君在哪儿?带我去见他。” 第七十三章 犹恐春阴咽管弦 李裹儿原本以为她的磨坊,只需要修一个月就好,却没想到从春忙到夏。 一个是工程量大,一个则是因为天气不好。 从立春之后,便时不时有雨。 有道是春雨贵如油,开始下雨的时候,大家还乐着,但是等到立夏之后,雨还不停,农人们便开始焦急了,恐这一场场的雨,弄坏了果子。 对于工程来说,下雨导致施工难度变大是不争的问题,可是开始裴小郎君还让大家停工,但后来就已经是让众人披着蓑衣施工了,为此甚至还停了磨坊的工作。 李裹儿不解,裴小郎君低声跟她解释,“我观星象,恐夏季有大水。” 行吧。 李裹儿想到最近的天气,只是天天阴天,偶尔飘雨星,并没有特别大的暴雨。 要是像裴小郎君说的,夏季有大雨的话,那还是现在疏浚河道,加固堤坝的好。 在河堤上转悠了半天,看够了民夫们披着蓑笠搬运土方的样子,李裹儿回家之后,看着雕栏玉砌的宫殿,还有点不适应。 她这时才明白,为什么村里的小孩儿,会说这里的人住在天上。 狂风也好,大雨也罢,都惊扰不到这里的人。 李裹儿回去时,大家正在弹琴。 这算是李家的一个小小传统,李显喜欢音乐,刚好孩子们又是学乐器的年纪,于是一家人便有时候便择一空闲时间,在律室奏乐。 律室是宫殿中的一处静室,墙上挂满了厚厚的毯子和帐幔,地上有舒适的地毯,软垫,有小几,靠枕,室内燃着熏香,白玉般的蜡烛将室内照的通明。 李显和韦氏坐在其中,孩子们三三两两坐在周围,他们似乎正在练习着什么音乐,所以断断续续的,并不成调。 “七娘回来啦。”韦氏是最先看到李裹儿的,先是一喜,然后脸上的表情就由喜转为了嗔怒,“瞧瞧你这样子,跟假小子似的。” 李裹儿回来已经换过衣服了,但因为最近出去跑的多,习惯了好活动的胡服,所以今天也穿得是袍子。 完全不似姐妹们,一个个宽衣博带,衣袂飘飘。 “这样也蛮好看的。”李显正抱着一把琵琶在弹,听到韦氏的话,抬起头笑嘻嘻的招呼李裹儿,“裹儿过来,到我身边来。” “这样方便。”李裹儿跑到父亲身边坐下,听到父亲说,“我最近刚作了一首曲子,你听听?” “好。” 李显开始弹,其它人也逐渐加入,有笛有笙,有箫有鼓,姐妹们各执自己喜欢的乐器,连韦氏手中都有一面小鼓。 一曲弹罢,李显问李裹儿,“怎么样?” “挺好听的。”李裹儿点头,环视四周,却是第一次发现这间屋子的神奇,“在这里怎么听不到外面的雨声?” “这就是律室的奇妙之处,”李显拿手在地毯上给李裹儿画了下律室的形状,“北齐的时候有个叫信都方的人发明的,嗯,或许在他之前已经有人发明了的吧,但他写了出来,就姑且算作他发明的好了。这种房间很是隔音,适合做乐室。” “最近总是下雨,雨声烦死了,所以我们多在这里玩。”在旁边的五姐抱怨道。 “就是,好讨厌下雨,四处湿漉漉的,花都谢了。” “嗯,我的琴受了潮,琴声都不好听了。” “那是木头做的,受潮在所难免。总比我这个牛皮的好,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只鼓呢。” “希望衣服不要发霉吧。” “……” 听着姐妹们抱怨下雨的诸多坏处,李裹儿脑袋里莫名的就浮出了一句诗。 “朱门几处看歌舞,犹恐春阴咽管弦。” ** “黑了,也瘦了。”晚上在书房时,李显有些感慨的看着女儿。 “也高了壮了啊。”李裹儿笑着补充道,“我现在能吃好多。” 她比李仙蕙小一岁,原先一直比姐姐矮的,如今两人站起来,却是比姐姐也高一头。 “嗯,也是。”李显笑嘻嘻的摸了摸她的头,“有得必有失。只是,我没想到你会如此亲力亲为。” 如果说在李珠玉婚礼之前,李显还没有太多精力去关注女儿做什么,那李珠玉婚礼之后,他就能好好的看下李裹儿捣鼓的东西了。 不看不知道,一看……便十分震惊。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女儿很大胆,也很有办法。 她做的事情,超出了他的想象。 但也让他十分不解。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李显语重心长的对女儿说,“若所有事都要你亲力亲为,那养那么多属下做什么。” 在他看来,上位者只要治人就行了。 “爹爹,不一样的,”李裹儿任父亲把自己抱起,跟他一起在窗口看窗外朦胧的雨景。 虽然看不到施工的地方,但她朝着那个方位,就能想象得到下面人劳作的样子。 “之前读书,听人说山河万里,在我心中,那只是四个字罢了。”李裹儿指着远处,“但如今我发现,只有亲身走过了,经历过了,那每一座山,每一条河,在我的心中才有了具体的形状和颜色。我才知道每一道河湾,每一座山峦,都是那样的与众不同。此时的山河万里,才是真的山河万里。” “爹爹,这种经历,别人没办法给我,也没办法代为感受,所以我想亲自去看看。”李裹儿笑着搂住了父亲的脖颈,“我不懂什么劳心劳力,我只觉得这样很有意思。” “那你感觉快乐吗?”李显想了想问道。 “快乐。”李裹儿果断的回答。 “行了,那就去吧。”李显笑了笑,看着窗外,有些感叹,又有些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羡慕,“只要快乐就行了。” 那是连他都没有体会过的一种幸福。 李裹儿看着父亲,忽然觉得他很像自己在花鸟房看到过的那些鸟儿。 住在纤巧华贵的金色大笼子里,什么也不缺,却也什么都没有。 她抱住了父亲,趴在肩膀上,“我到时候去看了,回来说给父亲听。” “嗯,好。” 第七十四章 新的同伴们 短暂的在宫里小住几天,李裹儿就又回到了堤上。 没办法,淫雨连连,律室隔得断风声雨声,却隔不断她的牵挂。 她觉得,不是堤上的活计需要她,而是她需要这么一件事来填充自己空荡荡的内心。 这是她有生以来做的第一件“正事”,她焦急而又忐忑的在等待这件事的最终结果。 ** “今年这雨下的可真久。”同乡在身边嘀咕。 “嗯。”钱二狗默不作声,只专心的在刨土。 “我先前还可惜,觉得我们来修渠是耽误了种地,如今看起来,今年这雨水,就算不来做工,专心捯饬那几亩地,收入说不定还比不上来做工呢。”同乡一边心不在焉的挖着土,一边嘀嘀咕咕。 都是农人,有几个不在乎天时的。 如今随着连日降雨,大家士气普遍都有些低落。 “郡主是好人。”钱二狗说了一句,不愿意跟这人闲聊,转了个向,继续吭哧吭哧的去挖土。 他不认识郡主,听说这工程是某位郡主想修,所以才有的。 他很感念那位大人物,在青黄不接的时候,能弄出这个事,给他发钱发粮,让他的孩子不至于饿死。 所以他干活也很卖力气。 不过队伍中并非都是他这样的人。 有些人是自愿被雇,有的是被官府强行征召的,虽然郡主给的钱粮都很大方,可活计也不少,从背不完的石头到挖不完的土方,来干活的很多人觉得比在家辛苦,但又不敢跑,于是只能磨洋工。 但谁知道郡主又改革了考核方法,大家都卷起来的情况下,连偷懒都不能得,只能闷头干活,于是牢骚声就多了起来。 然而等到五月,随着雨水越来越多,施工的方向已经从筑堤改为了疏浚河流沟渠,有些人看地里的收成无望,于是又庆幸起来,觉得有这一份钱粮,倒是好过种地颗粒无收了。 但钱二狗却一直都觉得,人家既然给自己一口饭,救活了自己全家,就要感恩。 他这种贱民,全家都凑不出几枚铜板来,要感激人,就没别的话好说,好好干活便是。 ** “粮食准备的如何?”李裹儿问。 小小的帐篷里,陆续站了十多个分管不同部门的人,分别回答她的问题。 “粮食已经准备妥当,运往高处,决计是不会被水淹的。”回话的人是房县一富商之子,也是李裹儿的班底中,唯一一个毛遂自荐进来的人。 士农工商,这个年代的商人地位很是低贱,不能科举,他家却能花钱送他去读书,可见是有一定野望和眼界的。 他的学问,根据王勃的判断,也就是与华书生不相上下,参加科举十年都考不中明经的那种人。然而此人性格却十分豁达,并不自卑,也不自傲,出手又大方,日常请同窗们吃吃喝,家中有事也急公好义,因此名声不错。 他知道有京中贵人想要修渠,主动找到华书生,请他为其引荐。华书生是个胆小的,但却又重义气,犹豫了三晚上,最后还是在李裹儿面前说了一句。 这种削尖脑袋往上钻的人,是李裹儿上辈子最熟悉的类型。她并不在乎这些人靠近自己的出发点是什么,好用就行。此人又识字,又会算账,做事勤快,人脉还广,因此哪怕开始有些看不起其为人的李学士,在数日长处之后,都愿意亲热的喊他一声“王兄”。 “帐篷已经准备充足,土料、石料、砂料也准备妥当,如今我已经抽出人手,尽可能在囤积这些。”回答的是一个农夫,他是李裹儿学堂里最出色的学员之一。 说也奇怪,原本只是个佃农,靠给人打零工为生,并不识字,但来工地上干活之后,却是最快学会裴小郎君课程的人之一。后面当伙长又极其出色,不识字的情况下,记住了所有人的名字和特长,并天才的运用分组方式,让自己整火人的成绩翻倍。后来又称为最快学会识字的人,管理的人从五个变成五十个,如今已经管着整一条河段300余名力工,被李裹儿暗搓搓的内定为将来的磨坊管事。 “人手我们是最不缺的,都是青壮,到时候哪儿需要人就填上去。如今这些日子做工,倒也训练出了一些纪律,不比军中的新兵差了。”说话的人是苏诜,他是武则天从京中派来教导李裹儿的书法先生,擅长八分书。 李裹儿对他不大熟悉,但对他家的家人却极其熟悉。 没办法,他的姑姑,就是李承乾的太子妃苏雁。 李承乾虽然作死,但苏雁在他死后并没有被追究。李世民和李治活着的时候,对这个不幸的女人都很尊重,她和她的儿子李厥,也仍然算在大唐宗室的一员。后来武则天将她的儿子流放到了岭南,但老妇人却仍然在长安荣养。 李裹儿是没有见过苏雁的,但是她却对苏诜的父亲苏瑰印象深刻。 没办法,那老头子首先就是反对自己提议的,在父亲祭天时,由母亲亚献,自己终献提议的人。 虽然他没有得逞,但自己却记恨上了他。 后来在父亲死后,姑姑太平大长公主与昭仪上官婉儿拟招,说父亲留下遗言,让母亲临朝称制,却又命令叔父相王李旦担任太尉之职辅政。当时的宰相宗楚客是自己这边的人,想要把叔父踢出局,便以“叔嫂不通问”为由拒绝叔父担任太尉。而苏瑰却坚持“遗照乃先帝旨意,岂可更改”,明显是站在叔父那边。 当然,虽然那次自己等人将叔父踢出局了,但是接下来的唐隆政变,自己这边输的一败涂地。 李裹儿不知道苏瑰对这个结局满意不,她只是看到,这老头在那年十一月就死了。 那么刚硬的一个老头,怎么就一口气没上来的走了呢? 以至于很多年后,李裹儿都在想,苏瑰到底是忠还是奸?他到底是忠于父亲,还是忠于叔父?他最后配享的是叔父的庙廷,若人死后有灵,他是更愿意去叔父那里,还是回到父亲身边? 至于苏诜的大哥苏颋,更是光照一时的人物。 玄宗朝,众所周知的名相是姚崇宋璟,但其实不那么着名但仍然十分厉害的宰相中,苏颋绝对是首屈一指的人物。 少年天才,二十出头就考中进士,有过目不忘之能。且才华横溢,谦和低调,为官时从不与人争锋,反倒是常帮人查漏补缺,很得同僚敬重。为人又刚正不阿,不管是得志时,还是失势时,都不畏强权,爱民如子。文能安民,死后洛阳百姓怀念他,凑钱为其在龙门刻了观音像;武能止寇,一封书信便让巂州蛮酋苴院放弃勾结吐蕃入侵大唐的打算。还擅长经济,在开元整治恶钱时出力不小。 这么完美的人,是每个皇帝都想要的那种大臣。 所以李裹儿看到苏诜时,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来不得不是苏颋! 好可惜。 因为跟苏颋比起来,苏诜就像是买东西的赠品,压根儿不像是一个爹生的。 论才华,苏诜诗词歌赋都一般,琴棋书画也就只有书法拿得出手,可苏珽却与燕国公张说齐名,并称“燕许大手笔”,是“思如泉涌”这个典故的来源。 论能力,苏珽在整个大唐的宰相中排名都很可以,称得上是贤相。而苏诜,哦,他是走后门,靠“举荐”入仕途的。 论人品……嗯。苏诜人品还成,他虽然以纨绔出名,但家教甚严,好像也没做过什么欺男霸女的事情。 所以,李裹儿虽然不满意,但也是勉勉强强的收下了他。 但被嫌弃的苏诜自己倒是毫无察觉,他是家中幼子,没有继承家业的压力,不需要光耀门楣,从小精于吃喝玩乐。走关系入职后,也只是挂个职,随大流的出来公干,所以一发现这里还有专业的马球队,顿时快活的加入,在李裹儿发现时,已经混成了马球队的一员。 因此工程最初,他就和马球队的人一起跑跑腿,传送个命令什么的。 但也许是苏相的血脉力量发挥了作用吧,他做着做着,就比旁人做的好了些,以至于后来不知不觉的成了头领,直接对李裹儿汇报。 但是李裹儿很不喜欢这人吊儿郎当的样子。例如现在,他汇报着汇报着,就伸手薅了一把李裹儿的头发,笑嘻嘻的对她说,“小郡主放心,万一发大水了,我第一个就拎起你往外跑。” “严肃点,动手动脚像什么样子。”李裹儿一把打掉了苏诜的手,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扎起头发。 第七十五章 小满 第75章 小满 “除了这些,我们还要尽可能多的准备些药材。”王勃最后补充道,“大灾之后必有大疫。” 这算是个常识了。不过在座的都是小年轻,应该都不太知道。 “会有大灾出现吗?”李裹儿有些忧心忡忡的问道。 “按最坏的打算去做,总没错的。”王勃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顶多是浪费点钱,我们又是不缺的。” “也对。”李裹儿想了想,她可是最不怕浪费钱的。 ** 就在众人紧锣密鼓的忙碌下。小满之后,雨越发的大了。 “小满小满,江河渐满。这就是说,小满之后,就会迎来雨期,”王勃带着李裹儿在河边看水,此时的河流已经不复冬天的干涸,水位线上升了不少不说,连水流也变的狂暴了很多,湍急的河流凶狠的拍打着堤岸,像一条急于挣脱束缚的恶龙。 “这也要学?”李裹儿一边听王勃讲节气的由来,一边好奇。 “那当然,上位者不识节气,贸然在不该征调民夫的时候征调民夫,国家就离亡国不远了。”王勃抱起了她,“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 李裹儿点头。 书是早就读过的,但道理却是要见过才懂。 农时,在这之前只是个朦胧的词,在这里却是一群人的生活。 她看向不远处正在冒雨祭龙神的农民,他们正在祈求雨停。 “满招损、谦受益。所以起小满这个名字,寄托着人们的希望——满而不损,满而不盈,满而不溢。”王勃示意李裹儿看供品中的那一截麦穗,“小满的时候,田地里还需要雨水,所以祈玉。但是却又祈求雨不要太多。 “那要是雨还不停,会怎么样?”李裹儿好奇的问。 “麦就会坏掉。”王勃的语气很沉重,“颗粒无收。” 李裹儿看着那涛涛水势,烦恼的皱起了眉头。 王勃却犹嫌不够,叹息的说道,“颗粒无收也就罢了,最怕的是大水决堤,冲毁房屋农田。” “这种事经常发生吗?”李裹儿觉得自己似乎从未听说过这种事情。 “不经常发生,又经常发生。”王勃苦笑。 “为什么?” “因为大唐太大了。”王勃解释道,“说不经常发生,是因为大唐太大了,只有发生一道一州的灾难,大到前所未有,才会让满京城的贵人们讨论。” “如果没有人讨论,京中没有人知晓,那就意味着今年并没有灾害发生。 “但那种规模的灾害,史书上也没有几起,所以才说不经常发生。” “然而你要把范围圈定在一村一县,那么这种事情,几乎每年都在发生。” “大唐有那么大的疆域,数千河流,每条河流旁边的村庄,都有可能被洪水冲毁,然后家破人亡。” “大唐太大了,一地百姓的疾苦又太小,” “那奶奶知道吗?”李裹儿好奇的问。 在她心目中,自己的祖母当真是个无所不能的巨人。 “圣人自然是知道的,要不然怎么叫圣人呢。”王勃笑了笑,指向看不见的方向,“每县每道都有驿站,无数的消息就从这里汇聚,然后送往神都。” “但她并不一定会管,对吗?”李裹儿轻轻的叹了口气,“就像是蜉蝣之于池塘,它太渺小,便不会有人注意它的生死。” “是啊,陛下当然需要从大局出发。”王勃摇头苦笑,“又不是真救苦救难的菩萨,也没有千只眼,千只手,怎么可能去帮助到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呢。” “那我来管!”李裹儿看着那几个可怜巴巴的农民,顿时生起了一股子豪情。 “我这么小,管不了太大的地方,但是这个村子,我可以!” “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王勃微笑,“郡主可以放手试试。” ** “在下拜见郡主殿下。”李裹儿正要离开时,遇到了匆匆赶来的县令一行人。 “这会儿就不必多礼了。”李裹儿叫他起来,然后关心的询问,“如今全县状况如何?” 她这话一说,县令的脸就更苦了。 “不大好。谁都没有想到今年的雨会这么大,幸好您之前雇了人修堤,要不然还不知道如今的状况会坏到哪儿去呢。”县令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小小的拍了个马屁。 他这几天都在河堤上忙的食不下咽,整个人灰头土脸,跟之前的精致模样判若两人。 但就算这样,也没有改掉抓紧时间拍马屁的习惯。 说实话,他越是巡查,就越是庆幸这个小娃娃的折腾。 一般来说,往前修堤都是在冬天。 因为大家冬天闲,农人也没什么活,在家里猫着也是猫着,不如出来服劳役,修修桥整整路,应付过去。 但实际上,冬天不是修路修堤的好时候。 太冷了,土也硬,挖土筑堤难度很大,所以他们主要是疏浚一些淤堵的河段,把淤泥担出去肥田。 反正几十年都没有发生过大水,也不用担心决堤这种事。 修堤最好的是在三月,跟冬天一样还属于枯水期,水位浅,好施工。且万物萌动,最怕的白蚁之类的小虫子也爬了出来,消杀之后再筑堤,河堤也更坚固。 然而三荒五月的,哪里的粮食都没有富裕,筑堤又是重体力活,不能不吃饭,官府拿不出粮食,又不能真把庶民往死路上逼,只能消停。 除非是上面拨粮下来做工程,否则都是让百姓闲着,节省点粮食。 这次是李裹儿出钱,他为了蹭点功绩,也给底下的百姓一口饭吃,所以把能征召的人都给她塞去了,是以才有了这项大工程。 他本以为是小孩子过家家,但随着这五十年不遇的降雨,他越巡查越心惊,心道河口幸好检修过,否则此时已经有不少河段都决堤了。 幸好,幸好。 但越是这样,他也越是害怕。听说小郡主还成天在河堤上转悠,他忙带人来劝阻,“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如今这水流甚急,此处又险,您还是回宫里去吧。” 此时的宫殿都是台阁建筑,有数丈的基座,就算全县淹了,也淹不到她们。 “我不,”李裹儿话还没说完,就被王勃打断了,“明天我就带郡主回去。” 县令见状松了一大口气。 如今这雨势,他能守到现在已算不错,今年考评即便不能得上上,也能拿个上中,万不可在此时让这个小祖宗出差错。 否则别说考评了,不掉脑袋都是万幸。 “事不宜迟,万一今天的雨不行,明天再走,说不定路上会更难走。”县令着人拿过蓑衣,然后恭敬的对王勃说道,“老先生以为如何?” “我可不想临阵脱逃。”李裹儿嘟嘴,刚才立下豪言壮志,现在就不能与百姓一起同甘共苦,哪有这种事。 “我对此地的了解不如府君,既然府君说今日走就好,那就今日回。”王勃是教学生,但并不想学生真的拿命学,于是当机立断,“那您帮郡主往各处传传口信,以及,挑几个人护送我们。” “好。”县令满口答应,当即开始点人。 我也没想到最近会断更这么久。 要问的话,就是累,非常累。 因为装修的部分比较少,找不到合适的施工队,我爸又很着急,刷刷刷自己就拆了, 然后拆着拆着,他就把墙拆破了(之前的墙是开发商砌的) 于是我要拆的墙,从2米,变成了……13米!!!! 你们能想象么! o(╥﹏╥)o 而且因为太临时,所以也找不到小工(中间找到了一个,干了一天,跑了。找到了第二个,也是干了一天没了。) 于是最后结果就是,我和我爸,当小工,陪着那个泥瓦匠,把这个活给干了。 人家砌砖,我爸和砂浆,我当小工,帮忙递工具,搬泥浆,在工程结束后打扫卫生等等。 因为理念不同,我得一直在工地上盯着(师傅原来砌墙不打钢筋,我在旁边盯着。大雨天我去建材市场买植筋胶。晚上偷偷跑到工地上浇水……) o(╥﹏╥)o 我现在啥都佛系了。 我只求赶紧装完吧。 ----------- 有人问太监不 实不相瞒,我朋友都说,你太监吧,重新开新书,这本没有意义。 但真的是自己第一次写书,准备了好多资料,以及一路来收到了非常多书友的鼓励(投票点击留言啥的) 我觉得做人不能这样。 所以不管怎么样,都会好好写下去的。 会慢,但是不会太监。 第七十六章 大雨 第76章 大雨 “前面怎么样?” “前面也被冲毁了。” “绕路。顺着高处走!” 李裹儿趴在胡三的背上,紧紧的抿着嘴,一语不发的听着大人们焦急的议论。 事实证明,县令的建议是对的。 王勃答应不久之后,雨势就更大了,天像是被捅了个窟窿般的往外泼着水,四目所及之处,全是白茫茫的水雾,伞根本就不能用。幸好给她准备的雨具都是最上好的,蓑衣是少见的白玉草编织的“玉针蓑”,蓑衣里面又有一层涂了桐油的丝绸制成的油衣,所以这会儿并不怎么湿。 但其它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全部被水浇了个透心凉,跟她一样被人背着的华英英就像只湿透的大胖鹌鹑,静悄悄的趴在另外一个人的背上。 她们原本是坐车的,但是了没多久就发现不行,大雨让道路泥泞不堪,马蹄容易陷在泥里不说,马儿也容易受惊发狂,最后还是李裹儿做主,大家弃了马车,她们两个小孩儿被大人背着,其他人抛弃辎重,一路疾行。 这段路程往常并不远,但恶劣的天气却让路程进行的十分艰难,尤其是道路上有些河段已经发了大水,冲毁了桥梁,所以她们不得不绕了路。 幸好随行的向导能力不俗,要不然只凭他们几个人,早就迷失在这片雨幕中。 不过说起这向导,也是熟人。 “这边是周家庄,他们地势高,平时取水难点儿,但这会儿倒是安全,听说从我爷爷那辈起,这里就没有淹过。”钱二狗擦了一把脸,他的蓑衣早就被雨掀翻,脸被雨水打的快睁不开眼,但人却是前所未有的精神,没有平时那副畏畏缩缩的样子。 “嗯,好。”王勃被另外一名护卫搀扶着,几乎是爬上了土坡。 “今天要是没有你,我们可就摸瞎了。”苏诜忍不住由衷的佩服道。 马球队的人原本是要护送李裹儿一起回来的,但是他们都是年轻的壮士,又擅长骑射,留下的话救灾大有用处,李裹儿不愿意他们困在宫里虚度时光,所以问清众人意愿之后,将想留下的留下了。 苏诜原本是想留下的,但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临出发又改了主意,要跟李裹儿一同回去。 他是个性格活泼的人,哪怕在这会种状况下,也叽叽喳喳的与人交流。 “我从小就在野地里跑着找吃的,这四周的地形是闭着眼都能走,”钱二狗露出了个丑丑的微笑,然后加进了脚下的步伐,“我们从这儿虽然绕点,但这一带地势高,咱们有老人小孩儿,安全些。” “嗯,加把劲儿。”苏诜鼓劲儿道,“等回去了,我好酒好肉招待你。” “那可不行。”钱二狗看了眼天色,忧心忡忡,“我家大妞还在家里等着我呢。今天雨大,她领着几个小的肯定害怕,我得赶紧回去。” “那你怎么出来了。”苏诜一愣,然后不解,“这么大的雨,家中又有孩子,应当家去才对。”。 他与钱二狗素昧平生,只是看这个农夫丑归丑,但被县令指出来领路后,一路上任劳任怨,安静而又勤勉,因此不由得多了几分好感。 在他看来,一个有责任的父亲,这会儿是不该离开孩子的。 “你们给的钱多。”钱二狗笑了起来,有几分自得,“我家大丫年纪大了,我得给她攒一份体面的嫁妆。” 大唐盛行厚嫁,从贵族到贫民,女儿出嫁,嫁妆都是大问题。 钱二狗以前吃饱都难,自然顾不上这个。 但如今日子好过了,他便有了新的“野心”。 他想要通过努力,给女儿一副体面的嫁妆,这样大丫就可以找个好点儿的人家,出嫁后不用再跟在家时一样过好日子。 苏冼微微张口,有些不理解,不过是个嫁妆而已,怎么就至于豁出命来。 他正要再问,趴在胡三背上的李裹儿已经出口了,“等过了这次难关,大丫成亲时,我送她一份厚礼。” 钱二狗听着这话,又惊又喜,抬头看了她一眼,却是不敢多看,只低着头闷闷的说,“谢贵人赏。” 全然没有了当初在村口时看她的热络与亲近。 李裹儿心中叹口气,却已经琢磨起,等这次暴雨之后,要不要想办法帮钱二狗谋个差事,让他带孩子们去外地生活。 因为事发突然,县令这次点人也是仓促,事先并未与李裹儿商议,于是出发时,李裹儿看到被派来做向导的钱二狗,这才意识到自己隐藏的身份要暴露了。 震惊,迷惑,惶恐,钱二狗在发现自己要伺候的贵人是李裹儿后,几乎是立刻埋下了头,像是什么都不曾发现一样在前方引路。 他只是木一点,但却并不傻。 虽难以理解她们究竟想做什么,但小人物的自觉,让他乖觉的装聋作哑。 李裹儿付出了这么多,自己的工程还未看到结果,也没有看到这个穷到不行的村子富起来,就像是一个看故事都没有看到结局的人,怎么愿意这样半途而废。 她不想赌,赌钱二狗不会给别人泄露这个秘密,也不想看到原本淳朴的村民跟那些想要从自己这里捞好处的人一样围着自己巴结,所以便觉得将钱二狗支开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他缺钱的紧,又重视孩子,想必不难打发。 ** 回家的路,与设想中的要艰难许多。 虽然绕了远路,地势高一些,也安全一些,但雨却是更大了。 “早知道就不该出门。”队伍中不知道是谁最开始嘀咕的,然后声音就渐响了起来。 “就是啊,就算在坝上,也不一定淹的到。” “村里也不一定发大水。” “那里出事也好歹人多,不像现在,只有我们几个人。” “当初车坏了的时候,就应该返回。” “要我说,就算驾车也不一定会出事,起码还有个屋檐遮雨。” “对啊,马可比人走的快多了。” …… 这声音最初很小,后来发声的人多了,也就逐渐大了起来,越发的肆无忌惮。 大家又冷又饿,自然都怀念起之前的好来。 李裹儿看了看王勃,甚至连老师的脸上都浮出挣扎之色,说不定内心还在后悔。 “够了!”就在众人议论纷纷时,李裹儿忽然出声打断了众人的抱怨。 “如果不出屋子,便不会遇到任何危险,所以你们就要一辈子都缩在屋里吗!”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就该遨游四海,经历风雨。” “既然选了,就好好的走下去。” “这世间有千种道理,万般可能,” “但我只认我走的这条道!” “若死了,那就是老天爷不容我,怪不得别人!” “若我不死,那我就会一直走下去!” “此生,有进,无退!” 昨天做完水电,接着等下波师傅到了。 趁机写几行 我感觉胜利在望了! (希望吧) ** 关于雨衣,古代自然是没有雨衣的。 但是我查了下,发现有趣的东西。 除了大家都知道的蓑衣,古代还有种叫油衣的东西,就是拿桐油抹了丝绸或者绢,做成的雨衣。 这东西一听,就知道贵族专享。 《隋书》上有隋炀帝观猎遇雨的记载:“尝观猎遇雨,左右进油衣。” 《唐语林》也提过一个故事:永徽中,谷那律尝从猎,途中遇雨,高宗问:“油衣若为得不漏?”对曰:“能以瓦为之,不漏也。”意不为畋猎,高宗深赏焉,赐帛二百匹。 书里当然是表扬谷那律这种劝谏皇帝的行为啦。不过这个除了证明有“油衣”这种东西外,其实侧面也反应了——初唐皇帝们真的很热爱体育运动啊。李治那几个好游猎的兄弟就不说了,连电视剧里总是病秧子的他,也能大雨天跑去打猎。所以难怪整个朝代都欣赏刚健之美。 ** 最后,其实写到选择, 我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两全的选择 你选择了这样,必然就要放弃那样。 事后诸葛亮们,可以回望过去,发现有一条最优解, 但当大家站在命运的分岔路口时,谁也不知道前面等着自己的是什么。 第七十七章 洪水 第77章 洪水 李裹儿虽然年纪小,但她毕竟是众人的主心骨。 在她说话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窃窃私语了,队伍虽然沉默了许多,但行进速度却快了许多。 只是越接近目的地,就越发现这次灾情不同寻常。 在越过了不知道新出现的第几条河沟之后,看着已经看得清轮廓的高台,李裹儿心情越发沉重。 “这个沟渠,有不少都是已经废弃了几十年的。”钱二狗一边擦着脸上的雨,一边给李裹儿解释,“往常干旱的紧,都长满了杂草,不是爱四处乱窜的小孩子,没几个人知道。如今水涨起来,就溢到了这里。” 她们先前也派人疏浚过一些沟渠,但都是常用的,像是这些废弃超过二十多年的,根本没人管。 也正是没人管,导致沟渠年久失修,极易泛滥,水流忽深忽浅,在这种天气都是巨大的隐患。 她们刚才绕路时,都已经看到了好几具浮尸。 也不知道是失足落水的,还是在别处淹死,被冲过来的。 等水患过去之后,得去敦促县令,着人手收集尸体。 李裹儿在心里想着,然而才想到一半,就觉得身下一晃,险些被人摔了下来。 “怎么了。”李裹儿按住了胡三的背,其它人也是纷纷拱了上来。 “我没事。”李裹儿先高声叫了一声,然后才按着胡三的肩膀,示意半跪着的他松手,“你怎么样。” “属下无能。”胡三满脸羞愧,他刚才不慎被跘了一跤,快摔倒时整个心神都想着保护背上的李裹儿,下意识的半条腿先跪下来做了支撑,如今那条腿的裤子都磨破了,血水从雨水中渗出来。 “先不要说这个。”李裹儿从他背上跳下来,伸手要去拉他,“还能不能走?” 这时围上来的人也扶起了胡三,胡三疼的整个人都在扭曲,脸色一片惨白,但声音还很平稳,“无妨,还可以走。” “我来背你吧。”苏诜在李裹儿面前蹲下,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胡三自己走路都已经是勉强,再想背个孩子上路是不可能的。 “不用,我自己走。”李裹儿看着苏诜单薄的肩膀,摇头拒绝。 胡三是一行人中体力最好的,他都因为疲惫而身形恍惚,其他人的体力可想而知。 算起来,整个队伍中,体力最好的应当是李裹儿和华英英两个一直被人背着的小孩儿。 “你瞧不起我!”苏诜少有被人拒绝,脸色有些不大好看,李裹儿却是不愿意惯他,只冷冰冰的说了两个字,“听命。” 苏冼抿了抿唇,接着便是一言不发的走回了自己的位置。 队伍再度出发,只是这一次,再也没有谁是特权阶级。 华英英和李裹儿两个小孩儿走到了队伍中,其它人拱卫着她们,安静而又无声的前行。 ** “小心!” 当大浪打来时,李裹儿内心一片平静。 一路上小心翼翼,谁也没想到,在穿过最后一座浮桥时,半途中忽然有大浪袭来,直接将队伍中间的人给冲走了。 这些人中,就包括一直被保护在队伍中间的她。 事情发生的很忽然,一直守在他身边的胡三几乎是本能的抓住了她,用身体替她挡了一波,这才没让她被冲断的浮木砸中,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本受伤的胡三直接被砸的头部出血,在将李裹儿架上浮木之后,就滑到了水里。 李裹儿再也没见到过他。 她咬住了嘴唇,努力睁大眼睛,不让自己哭出来。 眼泪是最没有用的东西。 水雾已经大到不分东西了,眼前的人可能是此生最后一次相见,所以她死死的盯着那一片水面,努力将着胡三的样子记住。 水浪很大,一波接着一波,她一个小孩子,本身力气就小,抱着浮木一路往下冲,当真如浮萍般,半点儿由不得人。 她整个人十分害怕,抠着木头的手都有些痉挛,但内心却竟然出奇的冷静——今天如此恶劣的天气,父亲不可能不派人来接自己,况且自己的从人中也有一半已经上岸,两厢汇合之下,寻找的人手是绰绰有余的。 再者,这条河是支流,就是侥幸这次暴雨大,才有了这样的声势,并不是真的大江大河。只要坚持住,待雨停了,就不成问题。 不怕不怕…… 李裹儿在心里面拼命的想东想西,想自己安全的可能性有多大,来对抗着这稍有不慎,就会覆灭的境地。 她想着夏日与伴驾去温泉宫的事情,想着夏日与兄弟姐妹们在溪边一同跳水,凫水的事情,想着自己调皮,跳入水中憋气的事情,想着乱七八糟的,那些关于水的美好回忆,来对抗眼前这狂暴可怕的水势。 就在这个时候,她遇到了钱二狗。 这也不意外,她们那么多人落水,有人如同胡三一样,就沉在不远处,也有人与她一般,都在这条河里浮浮沉沉。 “小东家。”钱二狗看到李裹儿,很是惊喜的叫了一声。 他卡在河边的一颗大树上,似乎受了很重的伤,但仍然挣扎着,把李裹儿扯了过来,架在了大树上。 “二狗叔。”李裹儿听到自己的牙齿在打颤,她明明觉得自己没事,但身上却抖得跟个糠筛一样。 “不怕。不怕。”钱二狗粗糙的大手摸了摸她的额头,然后肯定的说,“你发烧了。” “哦,怪不得我觉得浑身热乎乎的。”李裹儿勉强笑了笑,然后安慰他,“没事,我们在这儿等着,等等他们就会来救我了。” “你……”她听到钱二狗声音迟疑了下,然后问道,“你就是那个郡主吧。” 虽然没有明说过,但这一路走来,众人的态度都已经说明了。 “嗯。”李裹儿应了一声。 “唉,你真是……”钱二狗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最后憋了半响叹息道,“你这样出来乱跑,你阿耶知道吗?” “知道。”李裹儿应了一声,忽然被勾起了难过。 在这个时候,她忽然很想父亲。 他要是知道自己落水了,得多着急。 “莫哭,”钱二狗见她哭了,当下有些着急,忙安慰道,“你是贵人,肯定吉人自有天相的。” “不管是谁,死了就都是死人。”李裹儿吸了吸鼻子,“我不害怕死,我只是怕我耶耶看到我的尸体会难过。” 钱二狗沉默了片刻,忽然动了起来。 与之伴随的,还有树咔嚓咔嚓的声音。 这颗树,比刚才更倾斜了一些。 “二狗叔,你在做什么!”李裹儿吓的惊叫了起来。 “这个树不成了,”钱二狗一边推着她,一边气喘吁吁的说道,“水把树根都泡软了,再这么冲下去,等会儿它就要和我们一起被冲到河里去了。” “但你这样动,会冲的更快。” “不怕。”钱二狗轻描淡写的说道,“我把你推到岸边就行了。” 李裹儿一愣。 她脚边感觉到了什么松软的东西。 是河岸。 “二狗叔。”她低低的叫了一声。 “嗯。”钱二狗拖着毫无知觉的下半身,努力伸着手,把孩子更往岸上推。 “为什么要救我?”李裹儿气喘吁吁的问道。 她很不理解。 她只知道,生死之间,天家连骨肉亲情都可以抛却,何况路人。 钱二狗张了张嘴,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你爷娘也在盼你回去吧。” “我是当阿爷的人,怎么可能看着一个孩子在自己里面,而……而不去救她呢。” “我家大丫是大人了。” “你……” “你还是个娃娃呢。” 钱二狗憋着最后一口气,把李裹儿大半个身体推到了岸上。 虽然她的上半身还泡在水里,但比刚才安全多了。 “大丫也在等你回去呢。”李裹儿努力忍住眼泪,“你还没给她攒够嫁妆呢。” “我不成啦。”钱二狗笑了笑,丑脸上竟然露出几分豁达,“我刚才直接撞到了树上,下半身都感觉不到了。” “活着还要她伺候。” “是个累赘。” 钱二狗趴在那里,看着李裹儿,笑了笑,仿佛在看自家的大丫。 “小东家,你记得把说好的银子给我家大丫就好。” “帮我转告她,要挑个好人家,贫穷贵贱不要紧,要不打老婆的,待她好的……” 钱二狗话还没说完,李裹儿就只听到一阵轰隆声,感觉到手边的土地一松,然后那棵跟河边只有一丝皮儿连着的大树,被直接冲到了水里。 连着它树上带的一切,都消失不见。 摸个空来更新。 水电完工时,我还很乐观,以为我很快就能做完防水、暖气、然后铺地砖量柜子上木工做油漆…… 但我没想到 一个礼拜过去了…… 我的防水还没做…… 第七十八章 表功 第78章 表功 李裹儿醒来,是在熟悉的锦缎堆中。 光滑,柔软,暖和,仿佛置身云端。 只是她整个身子仿佛在泥浆里泡过,重的连睁开眼,都要使尽全身力气。 “醒了,醒了……” 随着一声惊喜的低喊,然后便是感觉到有一双熟悉的手摸上了自己的脸。 “娘……”李裹儿恍恍惚惚的叫了一声,不知道是在梦里,还是真的得救了。 “你这小讨债鬼!”韦氏骂了一句,却是眼泪先流了出来。 “怎样?”抱着女儿的李显焦急的询问太医,李裹儿这才意识到身后的暖源来自于父亲。 “郡主既已经醒了,便无大碍了。”太医赶紧上来把脉,完了也是长长的松了口气,“郡主身子强健,只是略有些风寒,服上两剂药就好。” “那还不赶快去熬。” “是!” 太医下去之后,便是一堆姐妹们涌了上来,当然要以与她最亲近的三姐六姐最为焦急,李仙蕙眼睛都直接哭肿了。 李裹儿脑子里乱糟糟的,在人群中张开了嘴,自以为声音很大,实际上声如蚊讷。 李显没有听清,吩咐众人安静下来,自己靠近了女儿的唇边。 他听到了“属下”两个字。 ** 李裹儿的属下,死伤不算特别惨重。 当时渡河时,已经有一拨人上岸,一拨人还未上桥,因此河水冲来之时,只有最中心的一拨人被冲走。 河水虽然汹涌,但所幸并不是主道,被冲走的人,又有半数如同李裹儿这般,因为各种原因被冲到了岸边。 因雨势转大之后,李显就先一步的派出了人来接女儿,只是因为不熟悉道路走错了地方,但听到呼喊后,也很快汇合,并很快找到了李裹儿,因此只要留在岸边的人,都救了回来。 最后算下来,只有不到十人死亡。 但是……李显看着问过之后,就昏睡过去的女儿,心中不知道是否要告诉她真正的答案。 作为成年人,这种“损失”在他看来是微乎其微的。 但女儿只是个孩子,她真的做好了面对死亡的准备吗? ** 李裹儿昏昏沉沉了好几天,等她完全清醒的时候,就赶到华英英头上缠着白布,裹得跟个小熊一样,缩在她床一角,肩膀一抽一抽的无声哭泣。 “英英。”李裹儿撑着手,让自己坐起来,发现身上已经有了几分力气。 “郡主。”华英英正在专心致志的哭,忽然听到有人喊自己,回头看是李裹儿,立刻手脚并用的爬到了她身边,满脸欢喜,但脸上的眼泪还没干。 “怎么了?”李裹儿伸手,拿衣袖帮她擦了擦眼泪。 华英英看着李裹儿,咬紧了嘴唇,努力的摇摇头,“没事,没什么。” “说实话。”李裹儿沉下了脸,咳嗽几声,嗓子有些嘶哑,“水患怎么样了?” “我娘死了。”华英英抱着李裹儿,嚎啕大哭,“我娘没了,奶奶没了,姨娘也没了,姑姑瘸了……” 在华英英的哭诉中,李裹儿慢慢听懂了自己昏迷这些天发生的事情。 暴雨是在她被找回来了的这些天里,重新变大的。 大雨连绵了十日,境内所有的水域都水流暴涨,护城河的河水一度比城墙还高,有一小段儿直接冲毁了城墙,冲塌了民居。 华英英的家,就在被冲毁的民居之中。 她的母亲和奶奶为救家中的孩子,死于这场水患,但幸运的是,父亲当时正跟着县令一行人救灾,反倒活了下来。 而后一个弟弟,也因为发烧,死在了昨日。 李裹儿听的,只觉得手脚冰凉。 “死了多少人呢?”李裹儿艰涩的问。 “很多,很多。”华英英抱着她,仿佛是想从她身上汲取一些力量。 她一边摇头,一边忍不住小声的啜泣,“但我听他们说,比以往已经少很多了。” 她只是个孩子,所以大人说话并不会避讳着她。 她看到了周围人的死亡,以为这是世间最可怕的事情了,却后面又看到父亲穿着孝服时, “他们说,原本发生这种事,下游的百姓是十不存一的,但如今竟然有七成还活着,”华英英复述着偷听来的话,“已是惊天之功。” 李裹儿的身子忍不住颤抖起来。 “郡主,你冷吗?”抱着她的华英英感觉到了她的异常,赶紧想拿小被子给她盖上,却被李裹儿摇头制止了。 “他们说是惊天之功,然后呢?” “要写,写……”华英英想了半天,忘记了后续。 她那会儿正在难过,听的也是有一搭没一搭。 “要上奏表功。”李裹儿咬牙切齿的说道。 “嗯,对。”华英英点头。 李裹儿握紧了拳头,然后又放下。 县令是个官僚,又极有“上进心”,他这样做并不意外。 好歹……他也是真的做了些事的。 李裹儿思考了下吩咐道,“拿笔墨纸砚来。” “您要做什么?”华英英有些吃惊。 “我要写信。”李裹儿翻身,准备下床。 “你才刚醒来!”华英英大惊失色,直接用体重压制,把她按在了床上,“您要静养。” “我没事了!”李裹儿看着床顶的帐幔,翻了个白眼,“你再不起来,我要被你压死了。” ** 李裹儿的那封信,最终还是没有写成。 她虽然病好了,但并没有大好。 太医在她的药里加了安神的成分,所以她才在没有太严重的情况下,昏迷了多日。 如今醒来,虽然头脑清醒了些,但被吓坏的家人仍然把她当个瓷娃娃,什么劳神的东西都不许她碰,只送了各种吃喝玩乐的东西过来,要她“静养”。 “所以父亲才把英英送过来?”李裹儿无奈的陪着父亲打牌,看着父亲专心致志的算牌,有些无奈。 全州上下都忙得脚下生烟,也就自己一家子是闲人了。 “你母亲是想把她送走的,但我想着你醒来,若身边没个熟悉的人,怕是要多想。”李显算了半天,郑重的打出一张牌,“况且这孩子运气不错。” “我身边也没剩几个人了。”李裹儿随便丢了张牌出去。 胡三死了,王勃重伤,身边当日护着她的侍卫是死伤最惨重的一批,但站在她旁边的华英英竟然只擦破了一点皮,被人找到的时候连昏迷都没有,正哇哇哭的起劲儿,据说三里外都能听到。 李显觉得她是个福星,可以放在女儿身边当个吉祥物了。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李显抓住机会,丢了张自己想要的废牌,然后看着女儿怏怏的神情,想了想安慰道,“我们身边的人,就跟天上的云彩一样,总是聚了又散,聚了又散的。” 李裹儿讶然。 “母亲不喜我们与乳母奴婢太过亲近,童年时我已经记清换过多少人了。至于成年后的侍读、讲学……王子安只是个缩影,像他这样的还有很多。”李显整理着自己的牌,仿佛全部心神都被牌局吸引了,“我们只能拥有下属,不会拥有朋友。” “我……”李裹儿咬了咬唇,努力平复情绪,让自己听起来平静,“我不难过。” “父亲不要担心……”” 李显似乎终于整理好了牌,他深呼吸一口气,露出了个笑容,朝李裹儿眨眨眼睛,“你与我不一样。” “你母亲换不了你身边的人。” “你可以拥有朋友,玩伴,下属……” “在你厌倦之前,你都可以拥有他们。” “所以,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真的什么都可以?”李裹儿眼睛一亮。 “不能去河边。”李显立刻警觉的补充。 下游不说尸横遍野,却也差不了多少。如今官府正在派人打捞浮尸,火化遗体,治疗时疫,连他派去的人,都觉得是一片人间炼狱的场景,他哪里敢让自己的女儿涉足。 “我不去。”李裹儿摇了摇头,然后看向李显,“爹爹,我想见见我救命恩人的女儿。” 偷偷的来更新。 感谢大家投的月票和打赏。 每次看到提示信息,都很愧疚。 (划掉)恨不得一天十更(划掉) 咳,从今天开始努力日更。 ***** 最近被装修折磨的不要不要的,我原本一个月能干完,如今一个半月了,我还在被防水折腾。 阿西巴! 附赠一个完全不重要的小常识:以后装修一定一定要等厕所干好了再刷防水。 我做梦都想不到自己等了半个月晾干。 第七十九章 选择 第79章 选择 大丫被带上来时,李裹儿吃了一惊。 虽然日子穷苦,但大丫仍然是村里出了名的长相出挑的姑娘。 要不然赵多福也不会想把她买走。 地主家虽然有余粮,但也不养闲人。 可如今再见到,少女却像是一个蒙了人皮的骷髅架子,瘦的可怕。 “有人虐待你?”这是李裹儿的第一反应。 李裹儿之前物资准备的充分,雨停之后又有大户捐献钱粮,因此听说并不缺少粮食。 “没有。”大丫还是第一次来如此富丽堂皇的地方,眼睛根本不敢乱瞄,跪在那里时,也是头压的低低的,怯懦的解释道,“近几日,民女,民女只是想要找到父亲的尸首,因此无心饮食。” 大丫没有抬头,李裹儿只能从她颤抖的背部,看到她极力压抑的痛苦。 钱二狗救了李裹儿之后,便被冲走了。 在李裹儿清醒之前,都没有人想过去找他的下落。 等李裹儿清醒后,已经过了数十日,他早与下游的浮尸们混到了一处,根本分不清谁是谁。 大丫找了父亲多日,抱着一口“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气,一个小女孩儿跑了许多路,见了很多尸体。 可她始终没有找到父亲。 李裹儿见状,愧疚的不知道如何是好。 她已经听父亲解释过,那几日她高烧不退,所有人的心神都在她身上,有谁会想到去找一个向导的尸体。 能想着多给家属一点儿钱,都是仁慈了。 等她醒来,时间已经过了太久。 她实在是无法,狠下心肠,对一个女孩子说,“不要再去找你父亲的尸体了,这是场无用功。” “我听说你家里还有几个兄弟姐妹,”李裹儿平复了心情,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冷漠无情。 “是。”大丫本能的反驳道,下意识的弓起了身子,像只处于防御状态的母猫,“我能照顾好他们。” “就凭你这一吹就倒的身体?”李裹儿出言讽刺。 大丫讶然,她看着台上的女童,发现她比自己预想的要小得多。 “你要好好吃饭,长得壮壮的,这样才能把你的弟弟妹妹养大。”李裹儿看着她,眼神冰冷,“你要是倒了,他们就彻底没了依靠,运气好点的,能遇到个有良心的人牙子,卖为奴婢。运气差点的,可能还没有被人捡走,就已经死了。” 大丫被李裹儿吓住了,她与李裹儿对视,片刻之后,忽然五体投地的跪下。 她哀嚎,没有恳求,她只是趴在那里,把自己的头贴着地板,无声的嚎啕大哭,那一抽一抽的身体,让李裹儿想起了暴雨中被吹来吹去的树枝。 脆弱的仿佛一折就断。 “你父亲对我有恩,所以我现在跟你两个选择。”李裹儿坐在那里,手在袖中紧紧的握成了拳头,“第一个是,帮你找个好人家。” “你父亲在临死前,最担心的就是你不能风光大嫁。所以你若是有心上人,我给你一笔丰厚的嫁妆,让你体面出嫁,这辈子不再愁吃喝。” “若你没有想要嫁的人,”李裹儿看着在地上兀自哭泣的少女,“我可以让官媒给你挑选一些家世好的男人,只要你喜欢,选谁都可以。” “我保证没有人敢轻慢你。” ** 大丫没有回答,她趴在那里,只是哭,哭到整个人都几乎昏厥过去。 但她并没有真的昏厥过去。 她只是听到父亲在临死之前还挂念自己,情绪无法自控而已。 她知道父亲是为救李裹儿而死,但她不能恨,不能怨,她被无数人教导,她应该感恩,感恩贵人们还会记得她的父亲,感恩他们给了她赏赐。 毕竟,那是她父亲辛苦一辈子都无法获得的巨额财富。 一场大水,那么多泥腿子悄无声息的死了,她父亲用一条贱命换了一场富贵,她该知足了。 也谁能懂得,她什么都不想要,她只希望父亲能够回来。 她多希望,这只是一场噩梦。 等她醒来,父亲还在在家的茅草屋里,爱不释手的擦着新挣回来的几枚铜钱,说再修两个月的河堤,就能为她买上一件嫁衣。 她不能恨别人,只能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那会儿不说我不要嫁衣,我不嫁人,你不要出去做工,下大雨了,你留在家里,咱们一起等雨停。 她那会儿说了什么? 她只是递了蓑衣给他,跟他说,要戴好斗笠,不要着凉了。 大丫咬紧了嘴唇,将眼泪憋了回去。 她忘记了进来时旁人教她的规矩,她抬起头,透过朦胧的泪水,看着宝座上的女童。 “第二个呢?” ** “你想要第二个选择?”李裹儿看着大丫,犹豫了片刻后,叹息的说道,“这个可没有第一个划算。” “但我想知道。” “行吧。”李裹儿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冒出那个念头的,她原本是想要照钱二狗的心愿,好好的安排她的女儿,但是在看到那个少女时,她忽然想到,或许应该让她自己来决定她自己的命运。 “第二个选择,是可以到我身边来。”李裹儿看着瘦削的她,“我可以找人来教你写字,算数,把你留在我身边做女官,或者是婢女,或者是其它的什么。能学到什么,看你自己。能做到什么地步,也看你自己。” 大丫呆呆的跪在那里,似乎在思索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第一个选择,我可以给你给多钱,多的应该超出你的想象。你会成为别人眼中的幸运儿。”李裹儿解释道,“第二种就要辛苦的多,你能获得什么,取决于你自己付出多少努力。” “但是第二种的好处,就是也许有一天,你不需要任何人,就能在这个世上活下去。”李裹儿淡淡的说道,“不怕钱财丢失,不怕被人抛弃,不怕任何灾难困苦,都可以活下去。” “你就是他们说的那种,手眼通天的贵人吗?”大丫像是想了很久,缓缓的问道。 “对有些人来说算不上。”李裹儿苦笑了一下,然后点点头,“但对你来说,可能够了。” “那好。”大丫郑重的点了点头,然后叩首,“我选第二种。” “为什么?”李裹儿好奇。 这次牺牲的人,不止钱二狗一个,她见了不少家属,大多也给了两个选择,第一种给钱,第二种给机会。 大部分选了钱。 机会太过缥缈了,谁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好处。 还是眼前的财帛实惠。 但大丫一个没有见识的村姑,却选择了第二条更难走的路。 “我去找阿大的尸体,我见到了很多人,他们也跟我一样,是去找亲人的。”大丫干巴巴的,如同一个木偶般的讲述自己最近的经历。 “寺庙里讲变文的时候,我去听过……菩萨说,人死了都是一样的,众生皆平等——可我发现,不是这样的。” 大丫抬头,直戳戳的看着李裹儿,“有人的死了,就跟我爹爹一样,哪怕被家里人找到,也只是哭一场,用破席子一裹,就埋了。” “有些好点的,打上一口薄棺……可我偷听到卖棺材的人说,棺材薄厚都是骗人的,百年一过,都朽在了泥里。” “百年好短啊,我想,等我死了,我儿子死了,那还有人会记得我爹吗?” “没有人能不朽。”李裹儿有些听不懂她想讲的是什么。 “有的。”大丫眼睛亮了起来,她用一种憧憬的语气说道,“我看到有人在刻碑。” “有读书人,有当官的。” “他们都是贵人。” “他们死后,有人为他们写文章,刻碑,记录他们的事迹。” “这样等百年,千年,哪怕这个村庄都不在了,只要他的墓碑在,文章在,有人识字,就会知道他是谁。” “你有钱,也可以请人为你爹立碑。”李裹儿叹息道,甚至都想要自己让李学士帮忙给写个碑文了。 “那不一样。”大丫摇摇头,脸上满是苦笑,“我问过了,写碑文不仅仅是钱的事……我父身份卑微,没有人愿意为他写文……那些士子将我此举视为侮辱,而愿意接了这金银写文的,都是写的不好的。” “他们说,贵人旁边的婢女,都是能识文断字的。” “我不要钱,我只想侍奉在你身边,学写文章。” “总有一天,我能亲自为父亲写一篇碑文,记录我父亲的事迹。” “我不想让他被人遗忘。” 墓志铭是个很神奇的东西。 “千年万岁,椒花颂声。” 有人觉得自己生死无所谓,但也有人会希望,哪怕我们都不在了,也会有人记得你。 原本写大丫的时候,就想写给她一场风光的婚礼,但是写着写着,觉得还是要问问本人意见吧。 也许有人想要走那条更难的路呢。 第八十章 也太有真才实学了些 第80章 也太有真才实学了些 大丫让李裹儿起个名字。 “你没有名字吗?”李裹儿好奇。 “我们这种贱民,是不配有自己的名字的。”大丫说的很坦然,她虽然是个村姑,但有些经历,比李裹儿这个贵女懂得更多。“我们不识字,在乡下请人起名字,需要拿礼物去找读书人。乡下人家穷,签字画押,连卖身也都是按手印,所以一般都没有名字,只是大丫小花的叫着。” “村里头喊一声大丫,能有一半女孩子回头。” “如今我既然跟了郡主,自然要请郡主赐个名字。”大丫看着李裹儿,目光很是诚恳。 这样淳朴的样子,倒让李裹儿一时猜不透,她到底是得人指点,还是自己聪慧,有了这个念头。 但转眼一想,也不是什么大事,于是问她,“那你想要个什么样的名字?” “水。”大丫不假思索的说道,“我想要一个,包含了很多很多水的名字。” “你不怕吗?”李裹儿意外。 钱二狗因洪水而死,大丫本人也在洪水中遭了大难,她竟然还想要这样一个名字。 “怕。”大丫跪在那里,“就是怕,所以才想要记住。” “好吧。”李裹儿点头,“那你就叫淼吧。” “我希望你忘记,毕竟这记忆太痛苦了。”李裹儿想到自己看到钱二狗的最后一眼,轻轻叹了口气,“但……若你想记住,那就记住吧。” “毕竟这是你选择的未来。” ** 收下已经改名为“钱淼”的钱大丫,李裹儿把她交给了宫中负责调教宫女的掌事姑姑。 宫中本来就有教导宫女太监的机构,她们这里虽然不如掖庭宫专业,但给一个村姑开蒙就绰绰有余了。 至于未来,就看钱淼自身的努力和资质能走到哪步。 生活上的,李裹儿只给了宫女的月俸。 这个自然没有先前预备给她的嫁妆多,但也够她们姐弟几个日常生活了。 在李裹儿看来,这样细水长流的俸禄更好,毕竟如今她一个孤女坐拥一大笔嫁妆,无异于稚童抱重金过闹市,自己又没有功夫时时刻刻关注着她,将来这财富落到谁手里都不好说。 收留钱淼,只是她养病期间最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而已。 她最终还是给祖母写了信。 并着之前让李学士写的歌功颂德的文章,以及自己修磨坊变成修堤坝的一系列事情,和当时工地上的各种工作,都打包送到了武则天那里去。 在送信之前,她也是犹豫的,想着这堆材料太多太杂,要不要自己这边整理下? 后来想一想还是作罢。 第一是因为,她本身就是个小孩子,有一二惊人之举,还可以理解为小孩子家天马行空的主意,但若这种东西都能条理清楚的讲清,要么她是妖怪,要么就是她身边有人指使。 无论哪种,对她现在的身份都是危险的。 第二种当然是因为……她没有能力做到。 能把一件事情,清晰有条理的记录下来,整理脉络,分析利弊得失,并且旁征博引,写成陈条,都足以为一地父母官了。 只擅长吃喝玩乐的她做不到,她身边这些只会纸上谈兵的幕僚也做不到。 所以就这样吧。 想来祖母那里卧虎藏龙,肯定能自己看明白的。 ** 李裹儿虽然耽误了不少时间才写信,但仍然比官方的奏报去的要快一些。 书信到达紫太初宫时,武则天刚被太医伺候完,身心皆十分放松,便召着上官婉儿把那堆东西搬到了卧榻侧,两人一同挑挑拣拣。 “郡主送了书信,还让人带了口信,让您先看信,再看其它。”上官婉儿早就检查过箱子里的东西,并将其分类,按照李裹儿的交代,将她写的信呈上。 李裹儿虽然主要是告状地方官员,丧事喜办,跟自己脸上贴金的,但也不会一上来就告状。开篇还是乖巧可爱的表达自己收了祖母赐下的东西,有多么多么高兴,地方百姓因为祖母的仁慈,而享受到了皇恩的沐浴。为此她还专门让人写了一首赋,歌颂祖母的功劳…… 武则天常被人拍马屁,但却没有被自己的孙女拍过,觉得有趣,于是便问上官婉儿,“她说身边的文士还写了文章……写的如何?” 上官婉儿表情微微一滞。 身为武则天的贴身秘书,李裹儿送来的东西,除了祖孙俩的信她不能私自查阅之外,其它的肯定要检查分类。 李学士那篇文章太明显了,她一眼就看到,当然翻阅了下。 不得不说,那是一篇能让她倒吸口凉气的文章。 “很差?”武则天看到她的脸色,顿时好奇。 “这……奴婢不知该如何说。”上官婉儿叹了口气,她是个和善的人,喜好文章,欣赏有才华的士子,但也不会对没有才华的人刻薄讽刺,所以一时拿着这种压根儿不应该送到武则天面前的“漏网之鱼”,都不知道如何点评。 任何公正的评价,放在这人身上都像是嘲讽。 “让我瞧瞧。”武则天倒是被她的反应勾起了好奇,示意她呈上来。 “您就当个乐子看了吧。”上官婉儿委婉的提示,“其实这个李学士……治学还是勤勉的,只是大约在诗文上不太擅长罢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其实他还是有真才实学的。” “嗯,”武则天一边应着,一边看下去。 或许是心情不太差的缘故,她看着看着都笑了起来,“也太有真才实学了些。” 满篇都在引经据典,佶屈聱牙的作者仿佛偷了一百个书袋在疯狂的砸人。 “好久没有看到写的这么差的诗了。”武则天放下信,由衷的感慨,“起初看到他的字,我还觉得这人虽然勤勉,但没有灵气,书法只得齐形,不得其神……看过文章,我就觉得他书法上还是有几分天赋的。” 上官婉儿也被逗笑了,小小的抿了抿嘴,然后赶紧低下头。 武则天本人书法就极有造诣,又好文,所以无论是上官婉儿这些近侍,还是大臣们,文书往来都很在乎书法,连馆阁体都能写的潇洒俊逸,写诗文更是百花齐放。 看惯了好的,再看这些,的确是辣眼睛。 “乡野小城,”武则天第一次有些心疼的感慨,“果然是苦了孩子们了。” 李学士:我有多努力你们知道吗!!! 李裹儿:知道了知道了,现在连你最大的boss都知道了。 感谢李学士的牺牲,让大boss知道孙女生活在怎样的一片(划掉)文化(划掉)荒漠中。 只有李学士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 其实我对上官婉儿没什么滤镜,但是我还是觉得她是个好人。 没办法,其实从武则天到中宗时期,她的地位都很敏感,作恶太容易了。 可她没什么特别的恶行。(斜封官这个比较复杂,毕竟她是韦皇后和安乐公主这边的,领导搞贪污你清高,这职场还怎么混) 在离权利最近的地方,能够做到这种程度,心性已经能算善良了。 第八十一章 失宠 第81章 失宠 李裹儿的信写的再婉转,但告状就是告状。 她状似无意的写了前前后后,县令的所作所为,就是为了凸显这人的懒政。 李裹儿很气,在她看来,若县令前几年,能够不较得失,铆足劲儿来疏浚河道,不要整天跟个补锅匠一样,这里修修,那里补补,也不至于这次发大水会死那么多人。 但女皇看完信件之后,却是别有计较。 “郡主这是来告状了?”上官婉儿在武则天的示意下,读了信件后,忍不住微微蹙眉。 她们前些天得了通报,知道房州发大水,虽然具体的灾情要等地方官员上报才知道,但总归是知道有这回事的。 只是不知道,李裹儿竟然也裹了进去。 “懂得民生之艰,是好事。”武则天中肯的说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但到底还是小孩子心性了些,太过柔善不是好事。” 这让她想起自己早逝的大儿子。 “算了,她一个女孩子,”武则天想起这是个孙女,说不出是松了口气,还是失望。 女孩子善良,是一种美德。但对于继承人来说,不分敌我的善良是一种愚蠢。 “房州县令,是赏是罚?”上官婉儿请示道。 “赏。”武则天合上信。 作为一地父母官,虽然他因为顾忌自己的考评,不敢大刀阔斧的搞改革,但却也基本履行了护民守土的职责,那当然该奖励。 朝廷给官员设定各种考核标准,不就是为了有过必惩,有功必赏。 她不求底下人各个都是忠臣良相,只要他们基本合格,政令能够畅通无阻,就够了。 “那郡主呢?”上官婉儿在心里记住。 “也赏。”武则天翻到李裹儿送来的关于河道的一些信件,唇角微微的勾起了笑容。 “两人皆赏?”上官婉儿捧着匣子,看似跟武则天确定命令,实则提醒。 “这世上的事,又不都是你对我错的。”武则天笑了笑,看着手中的东西,“县令没错,郡主也没错,朕只是盼他们今后,也如此为朕效力。” 上官婉儿不再多言,奋笔疾书,写下诏书。 难得小郡主一片赤诚之心,但对陛下而言,明显是收拢官员们的心更重要。 ** “你又要走!” 当李裹儿和华英英绕过正殿,偷偷准备出门时,一道小小的身影就挡在了她面前。 “六姐。”看到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李仙蕙,李裹儿尴尬的笑了笑,旋即又站直了身子。 她只是出个门,又不是做贼,心虚什么。 只是她上次被水冲走的经历,吓到了大家,所以伤愈之后便一直被按着休养,错过了后期的一系列事情。 如今连磨坊的落成都快要错过了,她当然忍不了,所以决定不管怎么样都要去看一眼。 可没想到会在门口会遇到李仙蕙堵门。 “你还知道我是你六姐,”李仙蕙愤愤的说道,“你整天往外跑,待外面的人都比待我们亲,真不知道在你心里,谁才是你的姐妹。” 李裹儿感觉到华英英脚步动了下,试图躲到她身后,借着她瘦小的身影挡住自己的身躯。 “姐姐。”李裹儿笑着走上前去,使出撒娇大法,拉着她的手,用甜度超标的声音安抚道,“我们才是一家人,怎么可能有人越过你去。” “那你答应我,不要往外跑,不要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见面,”李仙蕙没有那么好忽悠,紧紧的盯住她,“我们就跟以前那样,一起读书,画画,弹琴,玩耍,不好吗?” 李裹儿看着姐姐的目光,一时语塞。 “这很难吗?”李仙蕙急了,又是委屈又是愤怒的问道,“我们一直都是这样过来的啊。” “是,我们一直都是这样过来的,”李裹儿下意识的想要松开手,却被李仙蕙拉住。 李仙蕙说的,是一个公主正常的成长轨迹。 她们在宫殿里出生,在锦缎堆里长大,如同最珍贵的花朵一般,被根植在雕栏玉砌的宫殿中,无所事事的在绮丽的宫闱间游乐嬉戏,通宵达旦的欢歌纵饮。 她们无需去担心什么国计民生,也不用经历风霜雨雪,她们跟那些珍稀的珠翠玉器,罕见的珍禽异兽一样,是帝国强大的象征,是盛世的点缀。 珍贵,但无用。 暴风骤雨来袭时,瞬间凋零,还不如杂草有生命力。 如果不曾睁眼,她也许会跟姐妹们一样,甘于做一颗掌上明珠。 但现在,她踏出了第一步,就很难再退回去。 她想做人。 “你不愿意?”李仙蕙看着妹妹挣脱的手,先是吃惊,然后恼怒,“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以为你这样整天乱跑,母亲不会生气吗?难道你就不怕,有一天有人会取代你在他们心里的位置的!” “你就不怕,你不再是父母最宠爱的孩子吗!” 李仙蕙低吼出了这句话,气的满脸通红。 李裹儿挣扎的手,停在了原地。 李仙蕙看着妹妹有些茫然的表情,由衷的替妹妹感觉到焦虑。 自她记事起,妹妹就是所有人目光的焦点,父母最偏心的小女儿。 她们的特权,来源于父母的偏爱。 父母最喜欢的那个孩子,会享有最多的财富,最大的自由,甚至是姐妹间起冲突,也是被偏袒和保护的一个。 所以每个人都在拼命的追逐着那份爱。 妹妹原本是这场争斗的胜利者,不出意外,她的优势会一直持续到成年, 可她为什么就这样半途退出了。 “你没有发现,母亲待你如以往上心了吗!”李仙蕙低低的说道,“玉娆每天都在母亲身边,她长得好看,又机灵,嘴又会说。你天天让母亲生气,她却知道时时讨母亲开心。这样长此以往,在母亲心里,你定然不如她。” 李仙蕙碎碎念着,李裹儿却只觉得耳朵里嗡嗡嗡。 她这是才想起,父母亲缘,也不全是天生注定的。 她是母亲最宠爱的女儿,可母亲有四个女儿,为何独偏心她? 无外乎是她最懂母亲的心而已。 她似乎有一种天赋,知道父母的底线在哪里,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哪些是父母的雷区,哪些事情哪怕万夫所指,但在父母眼中也不过是小孩子玩闹。 她与母亲的利益一致,又处处替母亲说出那些她想说又不方便说的话,所以时间久了,母亲便觉得所有儿女中,自己是最好的,哪怕后来她成婚,母亲让出皇后的车驾给她做婚车,也不觉得她僭越。 那如果一开始,自己没有那么贴心,自己与母亲利益不一致,母亲还会像前世那样爱自己吗? 没有哪种偏心是天生的。 “回来吧。”李仙蕙拉着妹妹的手,苦口婆心的用上了新学的成语,“你得迷途知返。” “那不是迷途,那是我要走的路。”李裹儿抽回了手,安慰的抱抱姐姐的肩膀,“很高兴姐姐能告诉我这一切。不管怎么样,你都是我心里最重要的姐姐。” “你为什么非要往外跑。”李仙蕙有些生气,“那些事很重要吗?比我们更重要!” “你们是不一样的重要。”李裹儿松开了手,“家人是家人,事业是事业。” “父母的宠爱很重要。” “但我仍然希望有一天,我可以不靠任何人的宠爱生活。” 之前有人说是团宠文, 我说其实不是团宠,就是因为,宠爱这种事情,只会发生在主人和宠物之间 一旦你是人了,你有自己的主张,你有自己的想法,必然会跟“主人”起冲突。 时间久了,冲突会磨掉人和人之间的感情的。 不管这个主人,是父母,是丈夫,是朋友,是任何人,都一样。 所以越往上走,就越是独夫。 ** 家里有两个以上孩子的,应该体会更深。 假设最初父母对两个孩子都差不多,但如果一个孩子在父母跟前承欢膝下,另外一个上寄宿学校,寒暑假见一面,那时间久了,父母必然更喜欢眼前的这个孩子。 所以姐姐也是好心,她毕竟是个小姑娘,在她的世界里,能有什么比获得父母的喜爱更重要呢? 只不过尝过自由味道的人,很难再回到金丝笼中。 第八十二章 庆祝 尽管有阻拦,但李裹儿还是离开了。 磨坊的落成礼,很简陋,但却很盛大。 简陋的是场地,因为才发生过灾害的缘故,李裹儿让底下人不要大张旗鼓,所以只有简陋的木桌和土台。 但盛大却是因为——人多。 除了她和刚病愈的一行随从,管衙里终于闲下来的县令一行人外,附近几个村的村民都来了。 仿佛是为了抵消掉水患所带来的不幸,或者纯属是为了凑热闹,当开闸之前,祭祀水神河伯时,起初只有李裹儿借来的仪仗队在跳,后来就有不少村民纷纷跟着跳起了傩舞,再等到火把点燃之后,就变成了所有人载歌载舞的海洋。 酒食在祭祀之后,就分给了来观礼的人,酒食不够了,便是热水就干粮。反正磨坊附近米面都有,最初舂出来的米麦,除了被李裹儿留了一捧,打算献给武则天,其它的都让村中的妇人就地煮了分食。 看着人们面带惊喜的喝着熬好的热粥,李裹儿心满意足的收回视线,却发现身边的王勃竟然在默默流泪。 “老师?” 李裹儿很不理解的叫了一声。 王勃胡乱的拿衣袖擦了擦脸,有些不好意思,却又说不出高兴,“我写了那么多首诗,却是第一次让诗里的画面落实了。” 李裹儿没有说话,她看着老师兴奋的面孔,想到了几十年后那群意气风发的少年们。 大唐的诗人们,有几个没做过“白衣卿相”的美梦,没发出“致君饶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宏愿? 到底是诗人不行?还是皇帝不行?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 李裹儿抿了抿嘴巴,努力让自己笑起来,“老师,这只是个开始。” “以后还会有更多的。” ** “这比我成亲那天还热闹。”李珠玉拽着韦鐬从跳舞的人群中挤出来,然后蹲到李裹儿身边,直接就拿了她手中端着的稀粥,慢慢的喝着。 “我们成亲那天比这个热闹的。”韦鐬不服气。 “哦,是嘛?可我坐在轿子里,什么都没有看到。” “新娘就是这样。下回妹妹们结婚,我带你去拦障。” 虽然唐朝女子也可以穿裙子外出,但毕竟没有穿袍方便,所以李珠玉这回就穿着一身男装站在韦鐬身边,不仔细看还以为是对俊俏的兄弟。 李裹儿对他们俩恩恩爱爱说小话的样子没眼看,只能从华英英手中顺势端了一碗粥,细细的品尝。 “有点糙,”李珠玉十分嫌弃。 她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难吃的东西。 “因为是庶民吃的米,品质原本就不及御用的。”李裹儿慢慢的喝着有些刮嗓子的粥,“碾磨的时候又特意放粗了些,就是为了多产粮。” “对他们来说,能吃饱就很幸福了。”韦鐬在旁边小声感慨的说道。 他们远处的百姓,正为了蹭到免费的热水喝粥而快乐。 “这里面也有我的一份钱。”李珠玉想到这些,立刻快乐了起来,将自己吃不下的碗塞给韦鐬,然后兴致勃勃的问李裹儿,“接下来你打算做什么?我们再修一座磨坊?” 她觉得这事还怪好玩的。 “不可。一座河流能承载的磨坊数量有限,如果毫无节制的滥建,就会影响到两岸百姓灌溉。”李裹儿摇了摇头,然后说道,“我打算和老师一起走访房县境内的河流,观察两岸百姓的生活情况,记录一下磨坊出现后,对百姓生活的影响,顺便练练自己的诗文。” 上次送信的时候,因为王勃也重伤中,所以并没有给他过目。但等王勃康健后,看了李学士兴致勃勃呈上来的“赋”,沉默了良久。 沉默到李学士都害怕了。 王勃最终还是没说什么,只是建议李学士可以换个方向攻克,“我观你上次在河堤上帮百姓断案时,判词就写的不错……要不然你朝这边发展发展?” 李学士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很可怕。 写判词是大唐官员必备技能。 朝廷选官,六品以下,考试时观其书、判;已试而铨,察其身、言,所以“书、判”是笔试,身言是面试。“四事”之中,主要考察就是判词的写作;而判词之中,又以“狱事”为最,故最初的试判都是“疑狱”。 虽然考察判时,也注重“文理优长”,但那跟诗赋的文采是无法比拟的。 要是他喜欢写判词,他就不会让家里找关系,从县尉改成校书郎了。 李学士得了王勃的“表扬”,自闭到现在。 王勃却是不太在乎同僚的心理健康,他只是跟李裹儿说,“你得好好学学诗文了。” “我不是那块儿料。”李裹儿有些心虚。 她知道一些后世的名篇,但因为知道,所以才不敢提前写出来。 你以为你偷一首李白的诗,你就能成李白吗? 才华这种东西,没有就没有,好好夹起尾巴做人才不会贻笑大方。 “不是让你写,郡主这等身份,自是有词臣效劳。”王勃语重心长的说,“所以你只要学会如何甄别、鉴赏就行了。” “总不能宴请宾客时,发错奖励吧。” 王勃最后一句话,实在扎了李裹儿的心。 上辈子她就是办文会,遇到了一个老头献诗。 她嘲笑人家太丑,不仅让人把老头子赶了出去,还嘲笑他写的差,将自己的幸臣点为第一。 后来,她办文会就没有人来了。 过了很久很久,她才知道,那个老头子叫杜审言。 他有一个孙子,叫杜甫。 哪怕做了鬼,只要听到有人夸杜甫诗写的好,她都会下意识的左右张望,看是不是有人在嘲笑自己。 “好,我学!”李裹儿重重的点头,觉得不管花多少力气,都要把老师的水准学个五成。 不会写,总会看吧! 这一次,我一定要洗刷耻辱,痛改前非,把李范那个小色鬼比下去,做我们这一代最有文化的人。 听完李裹儿说完计划,李珠玉有些郁闷,“那多无聊啊。” 她还有好多嫁妆没花完呢。 “你要是想花钱,也容易,”李裹儿指着磨坊旁的空地说道,“我们当初建的水磨多,舂米磨面榨油也用不着那么多组,你不如在旁边凿个池子,让人研究造纸。” “纸有什么好造的。”李珠玉还是觉得无聊,“想要的话,让人买些不就是。” “那些纸都千篇一律,用着也太配不上我们身份了。”李裹儿笑嘻嘻的撺掇道,“反正你有钱,不如试着做一些洒金洒银,飘花带香的纸张来,不仅姐妹用着畅快,送到长安,为祖母祝寿也体面啊。” 她这是想到后世的薛涛笺了。 蜀中纸商可没为此少赚。 “还能这样!”一听到这话,李珠玉瞬间来了精神。 她向来喜欢撒币的事情,如今听着李裹儿描绘着那些“富丽堂皇”的纸张,顿时来了精神,当下应承下来,“等明天你姐夫去了衙里,我就派人来量地。” 韦鐬在旁边,露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