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格街兇杀案》 第1页 [悬疑惊悚] 《莫格街兇杀案》作者:[美]埃德加·爱伦·坡【完结】 内容简介 《莫格街兇杀案》讲述了在巴黎莫格街上发生了一件神秘而残忍的兇杀案,死者是一对颇为富有的母女,两人被兇手以离奇又兇残的手法杀害,但屋内贵重的金币却没有丢失。更奇怪的是,很多证人听到除了受害者以外还有其他人在案发现场,但是没有人听懂他说什么语言,而且证人亦可以证明兇案发生后无人从兇案现场离开,使得此案存在似乎无法解开的死结。杜宾最终巧妙的找出兇手。 塞壬1唱的是什么歌?阿喀琉斯2藏身于脂粉队中时取了一个什么样的假名字?虽然这些问题颇难回答,但也并非绝对无法猜测的。 ——托马斯·布朗爵士3《骨灰塜》 1希腊神话中的海上女妖,常用美妙的歌声引诱航海者触礁。—译者注 2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其父为避免他死于战争,曾将其扮作少女,与女孩子们生活在一起。——译者注 3托马斯·布朗(1605—1682),英国医生和作家。——译者注 人们认为人的心理特徵可以分析,实际上这些特徵是很难分析的。我们只能在它们的功能和影响上领略到它们。我们因此而认识到,当一个人智力超常时,他往往会从中得到极大的快乐。正如壮汉以自己的体能为荣,喜欢运动自己的一身肌肉一样,善于用脑的人也爱在心智活动中一展自己的能力,因「解开难题」而洋洋得意。他从那些可以发挥自己天才的事情中获取快乐,哪怕这些事情颇小,颇不足道。他喜欢谜,喜欢难解的问题,喜欢神秘的符号,通过对它们的解答,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敏锐」,而在常人看来,解开这些问题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他解决问题的方法,从本质上讲,完全是凭直觉。他的分析能力很可能是裨益于数学,特别是数学中的尖端分支——解析学(只因此学具有逆算推理之性质)。然而,计算本身并非分析。比如说,一位棋师,做计算时不一定做分析,做分析时也不一定做计算。由此可见,下棋对心智个性究竟有何影响,人们对此是常常产生误解的。我并非在此写论文,而只是在把一些随心想到的观点写出来,作为一篇故事简短的开场白。我想索性藉此机会提出一种看法:思考能力较强的人,下普通的十五子棋要比下复杂的象棋更能发挥能力。象棋的每一个棋子都有其特定的步法和各自的价值多变性。由于它复杂了些,人们便认为非常深奥了(这是一种常见的谬误)。下这种棋需要极为专注。比如说,稍有疏忽,便会丢子儿,乃至满盘皆输。象棋的招势不仅五花八门,而且极为复杂,一不小心便会功亏一篑。得胜者十有八九是因为全神贯注,而不是因为思想敏锐。而十五子棋则恰恰相反,十五子棋的棋路单一无变,疏忽的可能性就变得微乎其微了,于是下十五子棋不必那么专注。双方孰胜孰负,则全仗思想敏锐了。说得具体些,假设在一盘十五子棋的残局中,只剩下了四个子,这时当然不会有疏忽发生。如果双方棋手能力相等,那么孰胜孰负只有靠一招「妙棋」来决定,而这招妙棋便是智能高度发挥的结果。在这种形势下,分析家是赤手空拳的,他完全投入到对方的心思中去,想其所想,常常是一眼即看出对手所擅长的一些方法(这些方法有时确实是简单得出奇),知己知彼,引诱对手犯错误,或做出草率的推算。 人们一向认为惠斯特牌对人的计算能力有影响,凡是智商极高的人都喜欢玩这种牌,而不屑玩象棋,认为象棋太简单。毫无疑问,再没有别的棋牌类游戏像惠斯特一样需要那么高的分析力。天下最好的象棋师也许只是一个象棋师,但是精通惠斯特牌的人则表明他有足够的能力,可以在一切更为重大的斗智活动中取得成功。我说精通,是指对该活动驾轻就熟,运用自如,因势利导地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取得优势。这种精通不仅是全方位的,而且是多层次的,潜伏于常人所不了解的头脑深处。用心观察的,就能够记忆清晰,因此,全神贯注的象棋棋师打惠斯特也能打得很好。而且霍伊尔1规则(仅仅基于牌类游戏的技巧)则算是很全面的了,并且基本上是易懂的。因此,只要记性好,并按照规则行事,就不难打一手好牌。但是分析家的技巧却不限于规则。他默默地观察、推理。也许他的同伴、对手也这样做。他们所获情报的多少主要是基于观察的细緻与否,而不是在于推理的正确与否。他必须懂得观察什么。我们的这位牌手绝不会先入为主,把自己的思想框起来,也不会因为一门心思打牌,而不对牌局以外的事情进行推论。他察看搭档的脸色,仔细地用它与每一个对手的脸色进行比较。他琢磨每个人手里握有什么牌,从握牌人看王牌和大牌时的目光来判断此人抓到了什么王牌和大牌。他边打牌边看大家的面孔,从每个人狐疑、自信、惊异、兴奋或懊悔的表情中来获取供自己思考的资料。他还从收牌者的态度上来揣测此人是否能收这副牌的下一墩。他从某人把牌摊在桌上时的神气,辨出其虚张声势的目的究竟何在。一句漫不经心或粗心大意的话;一张不小心掉下来或翻过来的牌;以及接下去掩饰这张暴露之牌时的焦虑,或任其暴露时的无所谓;按排列次序计算墩数的方式;不安、犹豫、急切或仓惶——他用直觉将它们捕捉,去伪存真,辨别出事情的真相。玩过两三圈之后,他就能洞悉谁手里有什么牌,然后便极有把握地出起牌来,仿佛其他所有人的牌都亮给他看过一样。
第2页 1埃德蒙·霍伊尔(1671—1769),牌戏技术书着者,着有《惠斯特牌戏浅说》并为十五子棋制订规则。——译者注 分析能力不应与单纯的机灵混为一谈,善分析的人必然是机灵的,可机灵的人往往未必善分析。能够体现机灵的那种善推定的能力,或善归纳的能力(颅相学家们将其错误地归于一个单独的官能,认为这是一种原始的官能)常常在一些近乎白痴的人身上出现,这一点引起了心理学家的普遍注意。其实,机灵与分析能力之间有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比幻想与想像之间的差异更大,只不过这两对矛盾体有许多特徵非常相似罢了。不难发现,事实上,机灵人必然充满幻想,而真正富于想像的人却绝不会不善分析。 下面的故事将会说明前面的论述,供读者参考。 18xx年春夏之间,我寓居巴黎,结识了一位名叫奥古斯特·杜邦的先生。这位青年绅士出身名门旧族,但是由于命运的阴错阳差,发生了种种变故,使他家业中衰,落得一贫如洗,于是他精神上也一蹶不振,不再奋发自立,也无意重整家业。多亏他的债权人对他还算客气,竟给他留下一点财产,他就靠着这一小笔财产的收入节俭度日。他量入为出,当然不会有盈余。他的唯一奢侈品是书籍,而书籍在巴黎是很容易弄到的。 我与他的首次邂逅是在蒙马特街的一家冷清的图书馆里。由于我俩都在查找同一本非常稀有的好书,我们就认识了。此后我俩常常来往,他以他那种法国人谈到自己时所特有的坦诚向我讲述了他家的歷史,我对此极感兴趣。他博览群书,对此我十分惊异。我尤其为他那生动的想像力所感染,我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被这种热烈新鲜的想像力点燃了。当时我正在巴黎寻找素材,我觉得与他这样的人交往对于丰富我的素材是极为有用的。于是我将自己的想法直言不讳地告诉了他。我们最后决定在我逗留巴黎期间,同他住在一起。我手头比他宽裕些,于是他答应由我来租房子,买家具,把房子布置成我俩都喜欢的低调风格。我们租的是一幢风雨剥蚀但却别有风味的大房子,位于偏僻的圣日尔曼区。由于迷信的缘故,这幢房子久无人住。 如果有人知道我俩在此的日常起居,一定会以为我们是疯子,也许只是看成一对不伤害别人的疯子。我们不与外界来往,谢绝任何客人。实际上,我甚至没把这个地方告诉以前的任何一位熟人。而杜邦呢,他有好几年不同人来往了,巴黎没有什么了解他的人。我俩就这样孤独地生活在一起。 我的朋友有一种奇癖(我只能这样称他的这种癖好),那就是喜爱黑夜,无缘无故地喜爱黑夜。我也不知不觉地受他感染,喜欢上了黑夜,就像我染上了他的别的癖好一样。我开始和他一样地狂想。虽然长夜总有尽头,但我们可以假想它永远存在。天将破晓时,我们就关上房子里所有的大百叶窗,点上几枝香味极郁的小蜡烛,让蜡烛发出鬼火般的淡淡微光。在这种人为的黑夜中,我们沉缅于白日梦之中——看书,写作,聊天,直到钟声告诉我们:真正的黑夜已经降临。然后我们便跑到街上,手挽着手,继续聊白天所谈的话题,或者四处游逛,在这人口稠密之城市的灯光下,黑影中,以冷眼的观察来获得精神上的刺激。 就是在这样的时候,我发现杜邦有一种极为独特的分析能力,使我不禁颇为钦羡。当然了,从他那丰富的想像力上我早就料到他会有这样的分析能力。他显然也很喜欢运用他的这种分析能力,毫不掩饰自己分析正确时所产生的快乐,尽管这算不上是一种卖弄。他常小声咯咯笑着向我夸口说,在他看来,人们的胸口都有一个窗户,所思所想一望便知。接着他便举出一些惊人的例证,来说明自己的这种看法。每到这时,他就变得态度冷淡,神色茫然,面无表情,就连他那平时很圆润悦耳的男高音嗓音,也尖锐了起来,发出颤声。若不是他那深思熟虑而发音清楚的语言,单听他那嗓音的变化,还真会以为他在同人怄气呢。每当我看到他处于这种情绪中时,就会暗暗想起古人所言的「双重人格」,我也就不由想像着一个两面性的杜邦——既有创造性,又有分析力。这时我便感到非常有趣。 读了上述内容,请读者不要以为我在讲什么神秘的故事,或在写爱情小说。我所描写的这位法国人的种种行为,其实是受了刺激的结果,或者是心智变态的结果。不过我想最好还是举个实例,让读者来了解他这种时候的谈吐究竟是什么样的。 一天晚上,我俩在皇宫附近一条骯脏的长街散步,显然我俩都在沉思,所以至少15分钟两个人都未发一语,杜邦忽然打破沉默,说道:「他的个子很矮,没错,在杂技场演杂耍倒挺合适。」 「说得对,」我信口答道。由于我一直在沉思冥想,所以竟未意识到他所说的与我所想的完全不谋而合。过了一会儿我才清醒过来,不禁大为惊异。我严肃地说道:「杜邦,这我就不明白了。换句话说吧,我感到很惊讶,几乎不相信自己的判断力了。你怎么会知道我在想——?」我故意欲言又止,想看看他是否真的知道我在想什么。 「——你在想尚蒂利,」他说,「你何必停下来不往下说?你刚才想的是,他个子那么矮,不适合演悲剧。」
第3页 我刚才想的确实是这个。尚蒂利本是圣丹尼斯街的一个鞋匠,因为酷爱戏剧,便在克雷比永1的悲剧中客串了薛西斯的角色。他吃力不讨好,演出大遭嘲讽。 1克雷比永(1674—1762),法国剧作家。——译者注 「天哪,告诉我,」我高声叫道,「你究竟是怎么看穿我的心事的?」事实上,我心中所感到的惊异,远比我所表现出的大得多。 他答道:「是那个卖水果的使你觉得鞋匠个子太矮,演不了薛西斯。」 「卖水果的!你又让我吃了一惊,我才不认识什么卖水果的呢。」 「15分钟前,咱们刚走进这条街的时候,有个人迎面跑来,撞上了你。他就是卖水果的。」 我想起来了,我们从c街走到现在呆的这条街时,确实有个卖水果的,他头顶一大篓苹果,差点把我撞个跟头,可我不明白,他与尚蒂利有什么关系呢? 杜邦的脸上没有一丝煳弄人的样子,他说:「我一解释,你就明白了。咱们先顺着你刚才的思路谈吧。从我向你说话的时候,到咱们遇见那个卖水果的人,在这段时间,你思维之链中最重要的几环是尚蒂利、猎户星座、尼古拉斯博士1、伊壁鸠鲁2、切石块术、街石、卖水果的。」 1尼古拉斯(1745—1862),英国博物家。——译者注 2伊壁鸠鲁(公元前341—前270),古希腊的哲学家,原子理论创始人。——译者注 人们在有些时候,常喜欢追思那使自己达到某种心境的过程。这种遐想是很有意思的。人第一次尝试这种追思时,往往会对思维的起点与终点之间是何等遥远、何等不连贯而感到惊异。所以,当我听到杜邦的这番话时,便非常惊异。我不禁承认他所言句句是真。他继续说道: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咱们从c街走过来时说的是马。这也是咱俩说的最后一个话题。当咱们走进这条街时,一个卖水果的,头顶一个大篓子,匆匆走来,与咱们擦肩而过,把你挤到了一堆修马路用的铺地石上。你一脚踏在一块撂得不稳的石头上,滑了一下,轻轻地扭了一下脚腕子。你有些不高兴,嘟哝了一句,回头看了一眼石头,随后就默默地往前走了。我其实并不是有意注意你的举动,只不过近来我非常喜欢观察罢了。」 「你始终双目低垂,一脸的懊恼相,扫视着地上那些小小的坑洼和坎坷不平的地方,所以我知道,你仍在想那些石头。直到咱们走进那条叫作拉马丁的小巷,你的脸色才开朗起来。那条小巷的铺路石是用一种试验性的方法铺成的:石板相互重叠,固定在一起。我看见你的嘴唇动了动,知道你是在嘟哝『切石块术』几个字。这几个字用在这种铺路法上是很合适的。我知道,既然你自语『切石块术』,心里就肯定会想到原子,因此也就一定会想到伊壁鸠鲁的理论。因为不久前你我讨论这个话题时,我曾向你提到过,这位古希腊哲人当初所做的一些模煳猜想后来竟被星体宇宙学给证实了,这是多么奇特的事,然而大家对此又多么不注意。我说这番话时,你不禁仰望苍穹,目光投向猎户座大星云。我当然料到你这次也会那样做。你确实抬头看了,所以现在我可以肯定地说,我正确地跟上了你的思路。昨天《博物馆》杂志上有一篇关于尚蒂利的文章,刻薄地挖苦了那个鞋匠,说他穿了戏靴便改了名字,文中使用了一些不大高雅的比喻,还引用了一句咱们常谈到的拉丁诗,是这句:『第一个字母改了音。』」 「我曾告诉你,这句诗说的是猎户座,因为猎户星座的头一个字母改了音。这种解释很有几分辛辣的风味,所以我认为你是不会把它忘掉的。所以嘛,你肯定会把猎户座同尚蒂利联繫在一起的。当我看到你嘴角掠过一丝微笑时,我知道你确实把二者联繫在一起了。你想到了那个倒霉鞋匠的白受挤兑。那一会儿,你弯腰塌背,而现在你的身子又挺直了。于是我知道你肯定是想到了尚蒂利的矮个子。随后我打断了你的思索,向你说,他——尚蒂利——个子很矮,到杂技场演杂耍倒挺合适。」 过了不久,我们俩在看一张《论坛报》的晚刊时,报中的一条消息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离奇的兇杀案——今晨3时许,圣罗克区的居民们被一阵悽厉的尖叫声从睡梦中惊醒。尖叫声显然是从莫格街一幢房子的第四层发出的,这幢房子只有一家住户:莱斯帕纳耶太太和她的女儿卡米耶·莱斯帕纳耶小姐。大家叫门,却没人来开,所以耽误了一段时间。最后只好用一根铁棍把门撬开,八九个邻居和两名巡警一同闯了进去。这时叫声已经停止。但是当他们跑上楼梯时,却又清楚地听到楼上传来两三个人激烈的争吵声。当大家到达第三层的楼梯平台处时,上面的声音消失了,一片沉寂。大家匆匆散开,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搜寻。搜到第四层的一间大卧室时,发现门反锁着。大家将门撬开,里面的场景触目惊心,每个人都感到心惊肉跳。 房间里的东西零乱不堪:被砸碎的家具扔得到处都是。房间里只有一张卧床,床屉也离开了床架子,扔到地板中央。有一把椅子上放着一柄剃刀,刀上满是鲜血。壁炉的炉架上有几撮长长的头髮,上面也是血迹斑斑,头髮看来是从头顶上生生揪下来的。在地板上找到4枚20法郎的金币、一只黄玉耳环、三柄银质的大调羹、三把阿尔及尔的小银勺,还有两个口袋,里面盛有4000来枚金法郎。墙角有一个小衣柜,抽屉全部拉开,显然有人在里面翻找过,不过里面还留有不少东西。大家抬起床屉,发现下面压着一个铁质的小保险柜,保险柜也是开着的,钥匙仍挂在柜门上。柜里除了几封旧信和一些不重要的文件外,空空如也。
第4页 此处没有一点莱斯帕纳耶太太的痕迹,但是壁炉里却有大量煤烟。大家检查烟囱,哎呀,说来极为可怕,从烟囱里拽出来的竟是这家的闺女——莱斯帕纳耶小姐——头朝下的尸体!这具尸体不知被谁顺着这个狭窄的烟道,硬塞进去好大一截子。尸体尚温。经过检查,发现皮肤上有多处擦痕,这肯定是被人用力往烟囱里塞时蹭的。 死者的脸上有擦伤,喉部有一大块黑黑的瘀痕,还有深深的指甲印,好像是被人活活掐死的。 大家仔细地在房子里搜查了一遍,没有进一步的发现。于是便到房后的一个石板铺地的小院子里去寻找。老太太的尸体就躺在这儿。她的喉咙被深深地切断,当人们想把她扶起来时,脑袋竟掉了下来。她的身体和头上都伤痕累累——身体上的伤尤为严重,几乎是肢离破碎。 我们认为,这桩可怕的谜案至今尚无丝毫线索。 第二天的报纸又对此案进行了补充报导。 莫格街兇杀案。许多与这桩可怕事件有关的人都已受到传讯。但是仍然没有找到任何破案线索。现将全部重要证词摘录于下。 洗衣妇波莉娜·迪布尔供称,她认识两位死者已有三年。三年中她一直为她们洗衣服。老太太和女儿相依为命,看来关系很和睦。她们付洗衣费时出手很大方。至于这对母女以什么为生吗,就不得而知了。莱斯帕纳耶太太八成是个算命的,据说有些积蓄。证人迪布尔去她们家取送衣服,从没在那儿遇到过外人,她们肯定没有雇用僕人。她们家,除了第四层有些家具外,别处的房间都是空的。 烟贩皮埃尔·莫罗供称,莱斯帕纳耶太太常到他的烟摊去买上一点菸叶和鼻烟,已经快四年了。证人莫罗生于斯,长于斯,他说死者母女在那幢房子中住了至少六年。这以前这幢房子中住的是一位珠宝商,他把楼上的房间转租给了几个其他的人。这幢房子是莱斯帕纳耶太太的产业。房客转租她的房产,她很不高兴,于是就将房子收回,自己搬了进去,不再出租任何部分。老太太很像个老小孩。在这六年当中,证人莫罗见过她的女儿五六次。母女俩过着一种深居简出的生活,大伙都说她们很有钱。证人莫罗也曾在邻里间听说过老太太是算命的,不过他不相信。除了老太太母女外,他没看见过什么人进入这幢房子。他倒是看到有个挑夫来过一两次,还有个医生来过八九次。 其他许多人和邻居,提供的证词大致相仿。没有一个人说自己常到这幢房子里去。大家都不知道莱斯帕纳耶母女在世上是否有什么亲戚。房子正面的百叶窗很少打开,而后面的百叶窗则永远是关着的。只有四层那间大卧室的窗户有时开开。房子的质量很好,也不太旧。 巡警伊西多尔·穆塞供称,他是在凌晨3点钟被人叫到那幢房子去的,他发现房子门口聚集着二三十个人,正在想法子进去。最后他将门撬开,用的是一把刺刀,不是铁棍。弄开门没费多大劲,这是因为那是双扇门,上边和下边都没有上栓。打开门后,里面的尖叫声戛然而止。那尖叫声似乎是由一个或几个遭受巨大痛苦的人发出的。声音很高,调子拉得很长,不是那种短促的。证人穆塞领着大家上了楼梯,到达第一个楼梯口时,听见两个人在愤怒地大声说话。其中一个人的声音粗哑,另一个人的声音很尖锐——听起来怪怪的。前者可以听出是法国人,肯定不是女人。他的话中有「天哪」和「魔鬼」两个词。尖嗓子的是个外国人。听不出是男是女。也听不出说的是什么,不过八成是西班牙语。证人穆塞对房间和尸体的供词与我们昨天所描述的一致。 邻居亨利·迪瓦尔,职业为银匠。他供称,他是首先入房者之一。他的证词基本上证实了穆塞的供词。大家一把门撬开,就立刻又把门关上,以免外面的大群人拥进来。因为尽管已夜深人静,可外面的人却越聚越多。证人迪瓦尔认为,那个尖嗓门儿的是义大利人,绝非法国人。听不出是男是女,可能是女的。也听不出说的是什么话,不过根据语音语调,像是义大利语。证人迪瓦尔认识莱斯帕纳耶母女,并常同她们俩说话。他坚信,那个尖嗓门儿的绝非两位死者中的一个。 饭馆老闆奥登海默主动作证。他不会说法语,所以通过翻译来提供证词。他是荷兰阿姆斯特丹人。房子里发出尖叫声时他恰好打那儿经过。尖叫声持续了好几分钟——大概有十分钟。尖叫声又长又响,非常悽厉可怕。他是进入房子者之一。他的证词与迪瓦尔的证词基本相仿,只不过他坚信那个尖嗓门儿的是男人,而且还是法国人。他听不出说的是什么话,声音又高又快,又快又乱。说话者显然又惊又怒。那声音很粗暴,它的特点与其说是尖锐,还不如说是粗暴。而那个粗嗓门儿的则不停地说「天哪」和「魔鬼」两个词,有一次还说了一句「我的上帝」。 银行家朱尔·米格诺是德洛赖纳街米格诺父子银行的老闆,是「父子」中的「父」。他说莱斯帕纳耶太太有些财产,曾于八年前的春天在他的银行中开了一个户头,并常去存些小额款子。她从未提过款,只是遇害前三天,亲自来银行提了4000法郎。银行支付的是金币,还派了一名工作人员把钱送到她家里。 阿道夫·勒邦是米格诺银行职员,他供称,那天中午他曾陪莱斯帕纳耶太太回家。他把分成两口袋装的4000法郎送到她府上。门刚一打开,莱斯帕纳耶小姐就迎出来接过一个口袋,老太太接过另一个口袋。于是他鞠了个躬,便告退了。他当时没看到街上有什么人,那是一条小街,很僻静。
第5页 裁缝威廉·伯德供称,他是撬门进屋者之一。他是英国人,已在巴黎居住两年。上楼梯时他也是走在前面的一个。他听见了争吵声。粗嗓门儿的是法国人。证人伯德听出来了几个字,但没全记住,他清楚地听见了「天哪」和「我的上帝」这两个词。当时还有一种声音,好像是几个人在扭打——是一种拳打脚踢的声音。尖嗓门儿的说话声音比粗嗓门儿的高,讲的肯定不是英语,像是德国人,也有可能是个女人。证人本人不懂德语。 以上四证人已被復讯,均供称,大家到达那间发现莱斯帕纳耶小姐尸体的卧室时,卧室是反锁着的。当时房间里静得很,没有呻吟声,没有任何声音。撬开门后,没发现一个人。里屋和外屋的窗户都是关着的,从里面闩死。两间屋之间的门也是关着的,不过却没锁。外屋通走廊的门是锁着的,钥匙还在房里面的锁孔上。第四层走廊口上有一间小屋,门敞开着。屋里堆放着旧床、旧箱之类的东西。警方将东西全部搬出,进行了仔细的搜查。实际上,警方对这幢房子的每一处都进行了搜查,就连烟囱都用长扫帚通了一遍。这幢房子共有四层,最上面还有一个小阁楼。层顶有一道活板门,早已用钉子钉死,看来已经多年未打开过。从听见争吵到撬开房门,这中间究竟有多长时间,证人们众说纷纭。有的说只有三分钟,有的说五分钟。反正撬门很费了一番工夫。 阿尔方索·卡尔奇奥是个小业主,西班牙人,也住在莫格街。他也是进房者之一。他供称,他没上楼,因为他神经质,害怕受刺激。他听见了吵架,粗嗓门儿的是法国人。他听不清那人说的是什么。而尖嗓门儿的则肯定说的是英语。他本人虽然不懂英语,可从语音语调上能听出说的是英语。 糖果商阿尔贝托·蒙塔尼供称,他是领头上楼者之一。他也听到了争吵的声音。粗嗓门儿的是法国人。他听清了几个字。说话者好像是在训斥什么人。他听不出尖嗓门儿的说的是什么。那人说话又快又无节奏可能是个俄国人。他的其它证词和别人差不多。蒙塔尼本人是义大利人。从未同真正的俄国人交谈过。 被復讯的几位证人作证说,第四层所有房间的烟道都很窄,进不去人。他们说的「用扫帚通烟囱」,是指用打扫烟囱的人用的那种圆形烟囱刷去捅。这幢房子的全部烟道都已用这种刷子捅过了一遍。这幢房子没有后梯楼,大家上楼梯的时候,里面的人不可能从其它地方下楼。莱斯帕纳耶小姐的尸体紧紧地塞在烟囱里,四五个人合力才把她弄出来。 内科医生保罗·杜马供称,破晓时分他被叫去验尸。两15具尸体都放在发现莱斯帕纳耶小姐的那间卧室里,摆在床屉的粗麻布垫上。姑娘的尸体遍体擦伤,这显然是从烟囱里往外拽时蹭的。她的喉咙上有一大块瘀痕,下巴底下有几处深深的抓痕,还有许多青紫色的斑点,显然是手指留下的印记。死者的脸变了颜色,十分可怕,眼珠子也往外突凸,舌头咬烂了。腹部有一块青紫,显然是膝盖压出来的。杜马医生认为,莱斯帕纳耶小姐是被一个人或几个人掐死的。老夫人的尸体则伤得不成样子。右腿和右臂的骨头都粉碎性骨折。左胫骨和左边的肋骨也都成了碎片。尸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全都变了颜色。很难说出她是被怎样弄成这等模样的。大木棒、粗铁棍、一把椅子,凡是有一把子力气的男人,用笨重粗钝的武器进行殴打,都可以造成这种效果。而女人用什么武器,则都不会打成这样。医生见到,死者的头已和身体分了家,头上也是伤痕累累,喉咙显然是被利器所割——可能是柄剃刀。 外科医生亚歷山大·埃廷内也被召去与杜马医生一起验尸。他的看法与杜马医生的证词一致。 虽然还传讯了其他几位证人,但并没有问出什么重要的线索。如果此案真是一桩谋杀案,那么它就是巴黎有史以来最神秘、最扑朔迷离的谋杀案了。警方现在束手无策——他们以前办这种案子时从未这样一筹莫展过。案子没有一点线索。 当天晚上,这家报纸的晚刊说,圣罗克区仍然人心惶惶。警方再次仔细搜查了一遍案发的房子,重新讯问了证人,但毫无结果。然而报导在附註中说,阿道夫·勒邦已被捕入狱,但是除了前述事实外,没有能证明他有罪的证据。 杜邦似乎对此案的进展特感兴趣——至少从他的表现上看是如此,他对案子未做任何评论。直到勒邦被捕后,他才问我对这桩谋杀案是怎么看的。 我只能附和全巴黎的看法,认为此案是一桩破不了的谜案。我觉得没有法子把兇手找出来。 杜邦说:「不能只凭这么一点点讯问口供,就断定没法破案了。巴黎的警察一向以敏锐着称。其实他们除了狡黠一些,就再也没有别的本事了。在办案方面,他们除了现在使用的这套法子,就没有新招儿了。他们总是炫耀自己有许多法子,可是这些法子在实践中却常常行不通。这不由不使人想起汝尔丹先生1的故事,他之所以要睡衣,是为了更舒服地听音乐。巴黎的警察们也常办成一些令人拍案叫绝的漂亮案子,不过这主要是靠勤快和积极行动而办成的。当单靠勤快和积极主动不足以破案的时候,他们也就一筹莫展了。比如说,维多克2是一个极善猜想、极有毅力的人,但是因为他的思想未经训练,便反而因为勤于调查而常犯错误。他把目标盯得太死,这样反而限制了自己的视野。他也许能把一两点看得特别清楚,但是正因为如此,他对宏观上的把握就反而差了。所以嘛,有些事情是存在于范围很广的面上的。真相併不永远是埋藏在井底。至于更为重要的知识,我则坚信它们总是很浅的。我们在山谷中寻找深谷,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脚下,而不是在山顶,不过只有我们站在山顶上时,才看到深谷有多深。这类错误的形式和缘由恰恰像是世人揣摸天体。看一眼星星,也就是说,用余光瞟一眼,让瞳仁的外部接受光线,你就可以清楚地看到那颗星星,充分地感受到它的亮度,因为瞳仁的外部比内部更容易接受微光。而如果你把视线完全集中在星星上,那么亮度就会相对减弱,目光越集中,亮度越弱。不错,目光集中时落在眼睛上的光线更多,可是目光不集中时,眼睛具有更为细緻的接受能力。过分集中只会导致思想混乱,思维能力减弱。即使是最明亮的太白星,你若是直勾勾地盯着它看,最后也会弄得看不见它了。
第6页 1法国剧作家莫里哀所作喜剧《贵人迷》(1670)中的主人公,是一个醉心贵族的资产者,贵族的一切举止便是他的行动标准。——译者注 2维多克(1775—1857),法国着名侦探,曾帮助建立法国的「保安警察」。——译者注 「至于这桩兇杀案,咱们不妨自己先来分析分析,再做结论。进行一番调查也是趣事一桩嘛。」(我觉得他的「趣事」二字用在这件事上很不合适,不过我没说什么)「此外,勒邦过去也帮助过我,我不能那么忘恩负义,见他冤沉海底,袖手旁观。咱俩亲自去那幢房子走一遭。我认识警察局长,得到许可证是不会很难的。」 我们果然得到了许可证,我俩立刻前往莫格街。留塞黎街与圣罗克街之间有几条破烂的街道,莫格街就是其中之一。由于莫格街离我们的住处很远,我们到达时已将近傍晚。我们一下子就找到了那幢房子。因为那里仍聚着许多人,站在马路对过,好奇地张望房子那紧闭的百叶窗。这是一幢普通的巴黎住房,有个大门,门旁是个镶着玻璃的小门房,门房的窗户有块可移动的玻璃,上书「门房」两字。我们决定先转上一圈再进去。我俩沿街走去,拐入一个小巷,然后拐弯,从房子的后门门口经过——杜邦不仅观察房子本身,还仔细观察整个邻里地区的情况。他观察得极为仔细,我真不懂他何必要这样。 我俩顺原路返回,来到大门口,摁响门铃,向警察出示了证件。警察放我们进去了。我俩上了楼,来到发现莱斯帕纳耶小姐尸体的那间卧室,两名死者的尸体现在仍陈放在这里。根据保护现场的惯例,房间里的凌乱场面仍然保持原状。我所看到的都是《论坛报》中描述过的,没有什么新情况。杜邦把所有的东西都仔细看了一遍,连被害者的尸体也不放过。然后我俩又到其它房间去,随后回到了院子里。一名警官始终陪伴着我们。我们一直查看到天黑,才告辞离去。回去的路上杜邦去了一趟《世界报》报社。 我在前面说过,我这位朋友有各种各样的怪念头。直到第二天中午,他才第一次和我谈有关这件谋杀案的事。他忽然问我,我是否在现场看到什么特别的东西。 他加重了「特别」二字,语气意味深长,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听了他这话竟然哆嗦了一下。 「没什么特别的,」我说,「和报上说的差不多嘛。」 他说道:「我看《论坛报》并没有揭示出此案的出奇恐怖之处。不过咱们且不去读报上的蠢言浅见。大家认为此案是个难解难破的离奇之案,而我觉得,它的难解难破之处也正是它的易解易破之处,也就是说,它有许多非常离奇的特点。警方之所以弄昏了头,是因为找不到明显的动机——不是说找不到明显的杀人动机,而是说找不到採用那么兇残手段的动机。此外,大伙都听见楼上有争执的声音,可上去一看,除了被杀的莱斯帕纳耶小姐外,什么人也没有,真是不可思议,而且兇手若是下楼,不可能不被大伙看见,这两点也颇使警察局摸不着头脑。房间里极为凌乱的场面、尸体被倒栽葱塞进烟囱里、老太太尸身上的可怕伤痕,这一切,再加上我刚才说过,现在不必再重复的情况,足以使警察们一向自认为具有的『敏锐』失效,使他们无用武之地。他们犯了一个极为常见的大错误,即:把特殊性与难解性混在了一起。然而,理智的人正是在平凡的现象中进行推理,找出事情的真相。而咱们进行调查的时候,则不该总考虑『发生的是什么』而是要考虑『什么是以前没发生过的』。其实,我是可以查出这个案子的,而且已经查出了。警察局越觉得它难破,我就越觉得破起来全不费工夫。」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只是直勾勾地瞪着他。 「我在等待,」他朝我们寓所的房门看了一眼,继续说,「我在等待一个人,这人虽然也许不是此案中的兇手,但多少同兇杀案有些关系。这起兇杀如此残酷,可能责任根本不在他。我希望我在这一点上的推测是正确的,因为我把解谜的希望全压在这个推测上了。我随时随刻地在此——在这个房间中——等待此君。他当然有可能不来,但也有可能会来。如果他果真来了,咱们就必须把他扣住。给你手枪,在必要的时候你我都是知道如何放枪的。」 我接过手枪,头都大了,几乎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简直无法相信这些自己亲耳听到的话。而杜邦还在说着,就像是在自言自语。我前面说过,他一到这种时候就变得心不在焉。他的话是对着自己说的,可他的声音呢,虽然一点也不高,从声调上听,却像是在对很远很远之处的人讲话。他的眼睛盯着墙壁,漫无表情。 他说:「根据顺楼梯上楼的那伙人的描述,吵架的声音不是那两个女被害者的,现在证据也已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嘛,咱们就大可不必考虑这样的可能性:老太太先杀死了女儿,尔后又自杀。我谈起这一点,主要是想弄清楚兇杀的方法。就凭莱斯帕纳耶太太的那点力气,她是无法把女儿的尸体塞进烟囱里的。再者,她本人身上的那些伤痕,也完全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因此,兇手肯定是另外一个人,大家听到的争吵声就是他的声音。现在咱们再来看看证人们的证词——不是关于争吵声的全部证词——而是证词中的特别之处。你注意到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了吗?」
第7页 我说,证人们一致认为那个粗嗓门儿的是法国人,而那个尖嗓门儿的,人们的说法就不一致了。 杜邦说:「这本身就是一个证据,不过这还算不上具有特殊性的证据。你没注意到特殊的地方,然而确实存在需要注意的特殊之处。你说,证人们对粗嗓门儿的看法是一致的。但是那个尖嗓门儿的,就众说纷纭了,这就是特殊之处。一个义大利人、一个英国人、一个西班牙人、一个荷兰人,还有一个法国人,都试图对它做出解释,他们每一个人都认为那声音是一个外国人的。每一个人也都确凿地认为那人不是自己国家的人。每个人都说那人说的不是他们国家的语言,而是一种外国语。法国人认为那人说的是西班牙语,『如果他懂西班牙语,也许就会听清一两个字了。』荷兰人坚持认为那人讲的是法语,不过报上也说了,『他不懂法语,所以通过翻译来提供证词。』英国人则认为那人说的是德语,而他本人却『不懂德语』。西班牙人则说那『肯定』是英语。可他本人不懂英语,只是从语音语调上听出是英语的。义大利人相信那人讲的是俄语,可他『从未同真正的俄国人交谈过』。而第二个法国人的看法却与第一个大相迳庭,他坚信那人讲的是义大利语,他和那个西班牙人一样,是根据语音语调做出的判断。你瞧,这人的声音简直太神了,咱们不妨做出这样的结论:这种声调,欧洲五大语种的人听起来都不熟悉!你也许会说,说不定是亚洲人或非洲人呢。然而巴黎的亚洲人和非洲人毕竟不多。我暂且不否认这种推论,我现在只想提醒你三点:有一个证人说这个声音『与其说是尖锐的,不如说是粗暴的』;有两个证人说它『又快又乱』。没有一个证人说它是清晰易懂的。」 杜邦接着说道:「我不知道到目前为止你对我的见解做何看法。不过我却完全可以说,即使仅仅从证词的这一部分——关于粗嗓门儿与尖嗓门儿的这一部分——咱们就已经可以得出一个合理的推论,从而产生出一种疑问,这疑问本身便为破案的进展方向指明了道路。我刚才说『合理的推论』,不过这几个字还没有充分表达出我的意思。我是想说,这个推论是唯一合理的,这个推论导致的唯一结果,就是必然产生出那个疑问来。然而,那个疑问究竟是什么,我现在还不准备说。我只是希望你记住,对我本人来说,这已足以告诉我要採取什么方式。这个结论给我指明了方向,于是我去那个房间进行调查。」 「现在咱们再回想一下那间卧室。咱们在卧室中首先调查的是什么?是杀人兇手所使用的脱身手段。我完全可以这样说,咱俩都不相信超自然的怪事。莱斯帕纳耶母女当然不会是妖怪杀死的。兇手是有血肉之躯的,而逃走的时候也并没有化作一道白光。那么,他究竟是怎么逃走的呢?幸好,关于这一点只有一种推理,这种推理势必使咱们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咱们来把有可能採用的逃遁方式一一过一遍。大家上楼时,兇手是在那间发现莱斯帕纳耶小姐的屋子里,或者至少是在那间相连接的屋子里的。所以,咱们只有在这两个房间中寻找出口。警察已经揭开了地板、天花板和墙皮。如果有什么秘密出口,他们肯定是会发现的。不过,我信不过他们的眼睛,我要用自己的眼睛看一看。我一看,确实没有秘密出口。两个房间通走廊的房门都从里面反锁着。咱们再来看看烟囱。内外两间房的烟囱虽然和一般的烟囱一样宽,离壁炉顶两三米高,但是不论是烟囱的哪一部分,都是连只大猫都钻不进去的。兇手绝无可能从烟道中逃走。现在只剩下窗户了。兇手若是从临街房间的窗户逃走,肯定会被聚在街上的人看到,所以嘛,他肯定是从后屋的窗户逃走的。既然咱们已经毫不含煳地得出了这一结论,那么你我这两位推论者,就不应该因为这一点看上去不太可能而轻易否定掉它。咱们现在只有努力去证实这所谓的不可能未必就真是不可能。」 「卧室里有两个窗户。一个窗户不为家具所挡,一览无遗。另一个窗户的下半部分则被一个笨重的床架紧紧地顶住,所以看不见。第一个窗户是从里面紧闩着的,即使使出吃奶的劲儿,也难把它拉起来。窗户的左边被一根大钉子钉死,钉子钉得很深,只露着钉帽。检查另一个窗户时,警察也发现了一枚同样的钉子,他们试着往上拉窗户,结果拉不动,于是他们相信兇手绝不会从窗户逃遁。他们也认为没必要拔起两枚钉子,打开两个窗户,进行进一步的检查。」 「我自己的检查则多少更为仔细一些。我刚才也说过了,因为我认为表面上看起来不可能的事情,实际上却未必不可能。「进行了一番归纳后我就开始想,兇手肯定是从这两个窗户中的一个逃出去的。但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兇手也就无法从里面闩上窗户了,而窗户却是闩得死死的。这是一个明显的事实,足以使人不再做进一步推想,检查现场的警察就是因此而不再生疑了的。然而窗户确实是闩着的,那么窗户肯定有一种自动闩上的能力。这是一个必然的结论。我走到那个没被家具挡住的窗户跟前,使劲拔起那根钉子,然后试图将窗户拉起,不出我所料,根本拉不动。现在我知道了,里面一定有一个暗藏的弹簧机关。第一次判断的正确增强了我的信心,我觉得,不管钉子周围的东西有多神秘,可我的假定显然是对的。我再次仔细搜查,果然很快便找到了暗藏的弹簧。我按了按它,对自己的发现颇为满意,就暂且先不去把窗户拉起来。」
第8页 「我把钉子重新安上,仔细地观察它。假如一个人打窗户逃出去,虽然藉助弹簧的力量,窗户可以自动关上,可是钉子却不可能回到原来的孔洞。结论是明显的,我的调查范围进一步缩小了。兇手一定是从另一个窗户逃出去的。假如两个窗户的弹簧都是一样的——这是很可能的——那么两个钉子就可能不一样了,至少钉法上不一样。我爬到床架上的麻布垫上,仔细察看床头上方的窗户。我把手伸到床头后面,一下子就摸到了弹簧。如同我估计的那样,这个弹簧和第一个窗户的弹簧一模一样。我又研究钉子。钉子也和那个钉子一样,又粗又结实,钉法也是相同的,一直钉到头。」 「你准会说我迷惑不解了,但是如果你这样想的话,你就误解了这一推理的实质。用一句体育上的话来形容,我以前从没『失手』过。我不曾有片刻失去过线索。事情一环套一环,没有一环是断开的。我已将这个谜追踪到了它的最终结果。这一结果便是那钉子。虽然这钉子从外表上看与另外一个窗户的钉子没什么两样,不过外表的相似绝不会使『线索到此为止』。我对自己说:『这里一定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我用手去摸钉帽,一摸不要紧,大约6毫米的一截被我的手指头给掰掉下来。剩余的半截钉子仍留在钉孔里。断痕是旧的,上面生满锈,当初一定是重锤的一击,将其敲断的。这一击也使钉头深陷入窗框。我把钉头小心地放回到原来的断痕上,果然又成了一个完整的钉子,连一点裂缝都看不出来。我按下弹簧,把窗户抬起几寸,钉头果然跟着窗框一同起来。我又把窗户关上,钉子又恢復了完整的样子。」 「现在这个谜终算是解开了。兇手是从床头的这个窗户逃走的。他一出去,窗户就自动关上了,弹簧又将窗框闩牢。警察错就错在把弹簧的力量当成了钉子的力量,于是认为不必再深究了。」 「第二个问题是兇手究竟是怎么下楼去的,关于这一点,幸好咱俩曾绕楼走了一周。距离窗户1.8米高的地方有一根避雷针。没有谁能从这根避雷针上够到窗户,更别说顺着避雷针爬进窗户了。不过,我注意到第四层的百叶窗很特别,巴黎的木匠管这种百叶窗叫『铁窗』。现在这种百叶窗不多见了,但是里昂、波尔多等地的旧宅子却仍常有这种窗子。这种窗子状似普通的房门,只不过上半部分镶着小玻璃格子,或做成镂空的花格——这恰恰提供了抓手的地方。这个窗户的百叶窗宽1.1米。咱们从房后看窗户时,两个窗户都是半开着的——也就是说,开得角度恰与墙面成直角。警察可能也和我一样,去房后看过。不过,如果他们果真看过,那么他们是顺着宽度的方向去看『铁窗』,没有留意到宽度本身,即使留意到了,也没有加以考虑。事实上,他们已经确信兇手绝不会从这儿逃掉,所以他们对这儿的检查也就不那么仔细了。然而,我却清楚地知道,挨床那个窗户的百叶窗,如果全打开来,贴着墙,那它便可达到离避雷针60公分的地方。不难看出,一个动作灵敏、勇气十足的人,是可以顺着避雷针进入窗户的。咱们姑且认为百叶窗是全打开的,那么一个盗贼的手如果可以够到80公分的长度的话,他就有可能稳稳地抓住窗格子。然后,他双脚抵墙,松开避雷针,大胆一跃,便可以借盪势将百叶窗关上。如果这时窗户是敞开着的,他就可以盪进屋去。」 「请你特别记住,我所说的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灵敏,只有具有这种不同寻常的灵敏,才有可能做出如此危险、如此高难度的动作。我想向你说明两点:第一,这种动作是可以做到的;第二,这一点更为重要,我希望你能明白这一动作有多么『不同寻常』,几乎需要异乎常人的敏捷身手,才能完成它。」 「你一定会用法律上的语言对我说,『要想使你的立论站住脚,你就不应对事物做出过高的估计,而是应该留有一定的余地。』这种观点在法律上是有道理的,但在推理上却不一定有必要。我的最终目的是查出事情的真相。而我首先要做的是引导你把我刚才所说的『不同寻常的』动作和那个『特别』尖锐、粗暴,『又快又乱』声音联繫在一起加以考虑。证人们对那个声音的国籍众说纷纭,而且没有谁听出他说的是什么。」 听到这里,我对杜邦的想法略有所悟。我似乎就处在理解的边缘了,可我却没有这种理解的力量——就像人有的时候就要记起什么,但却怎么也记不起来一样。我的朋友继续解释。 「你明白吗?」他说,「我把问题从逃脱的方式转移到了进入的方式。我是想说明,这种方式,在这个地点用于出入其实是同样有效的。现在咱们转来谈一下室内的情况,看看现场。小衣柜的抽屉被人翻过,可是里面仍然剩有许多衣物。这结论是荒唐的。我仅仅是猜想,非常初步的猜想。咱们怎么不可以认为衣柜里原本就只有这些东西呢?莱斯帕纳耶母女深居简出,很少出门,也很少与人来往,所以她们没有必要常换衣服。衣柜里剩下的衣服都是上等质量的,对于这样的母女俩来说,这些衣服可能应算是最好的了。如果贼偷衣服,他为什么不拣最好的偷?他为什么不把衣服全偷走?简言之,他为什么放着那4000金法郎不拿,却去背一捆不值钱的衣服?金子扔在了这里。银行家米格诺提到的那笔钱一个子儿也没动,全在地板上的袋子里。一位证人提到曾在大门口交割过一笔款子,于是警察便认为这笔款子就是杀人动机。我希望你不要有这样的成见。某人给了某人一笔钱,收款人三天之内遭杀身之祸,比这明显十倍的巧合时刻都在发生,却引不起我们的片刻注意。人文研究离不开或然性,一个人如果不懂得或然性,巧合的事往往会成为他分析问题时的障碍。比如说此案,如果三天前送来的金子不见了,那么事情就不仅仅是巧合了。实际情况也就与大家所认为的动机相符合了。可是,此案的实际情况却是,如果假定作案动机是盗金,那么咱们只能认为兇手是个优柔寡断的白痴,他不仅丢下了金子,而且也放弃了自己原来的动机。」
第9页 「现在请记住我向你着重提到的这几点:特殊的声音、不同寻常的敏捷身手、极其残酷但却缺少动机的兇杀。对于这一点,咱们不妨来看看屠杀的情形:一个女人被人活活地扼死,头朝下塞进烟囱。一般的兇手绝不会这样杀人,更不会这样处置尸体。根据这种将尸身塞入烟囱的情形进行推测,你必须承认,这里面有某种『极为异常的』成分——普通的人是干不出这种事的,哪怕是一个最丧失人性者。再想想看,把尸体塞进那么窄小的烟道,这需要多大的力气。要知道,好几条大汉一起往外拖,才好不容易把她拖出来!」 「咱们再来看看兇手具有惊人神力的其它证据。壁炉炉台上有一大撮,很大的一大撮灰色头髮。头髮是生生连根拔出来的。你应该知道,把二三十根头髮一起拔出来就需要很大的力气了。你我都亲眼看见这些头髮了。真是太可怕了,髮根上还沾着皮肉呢!这说明拔头髮用的力气非常大,简直足以一把拔下50万根来。老太太不仅被切断喉咙,而且整个脑袋都几乎与身体分了家。而兇器只不过是一柄小小的剃刀。你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杀人者的手段是多么残忍兇勐。莱斯帕纳耶太太身上的累累伤痕我就不必说了。杜马医生和他的同行埃廷内医生都说这是某种钝器毒打所致。这两位先生说得非常对。那钝器显然就是院子里的铺路石,被害人从挨着床头的那个窗子掉下去,摔在了铺路石上,摔得肢离骨碎。现在说起来这一道理是如此简单,但警察却没注意到,就像他们没注意到百叶窗的情况一样。因为,那两枚钉子把他们煳弄住了,他们绝没想到那两个窗户可能根本就是开着的。」 「除了以上这些,如果你再回想一下卧室中那极为混乱的场景,咱们不妨把这些线索都合在一起:惊人的敏捷、超人的力量、极端的残忍、非人的怪异恐怖、谁都听着像外语却无人听懂的发音,那么,咱们会得出什么结论来呢?听了这番话你会产生什么样的联想?」 当杜邦问我这些问题时,我觉得身上直起鸡皮疙瘩,我说道:「是一个疯子干的。一个从疯人院逃出来的疯子。」 他答道:「你的看法不能说完全不对。但即使疯性大发的疯子,他说话再语无伦次,也和人们在楼梯上听到的声音不一样。疯子总有个国籍吧,疯子说的话再不连贯,可语言总是一致的。此外,疯子的头髮和我手里的这些头髮也不一样。这是莱斯帕纳耶太太紧握的手里取出的一小撮。你看看这是什么头髮?」 「杜邦!」我说,心里怕得要命。「这头髮太不同寻常了——这根本不是人发!」 「我早就知道它不是人发,」他说道,「不过咱们待会儿再来研究它是什么,你先来看看我临的两张图。这张是一些证词中所说的,莱斯帕纳耶小姐喉咙上『黑色的瘀痕和深深的指甲印』。另一张是杜马和埃廷内医生所说的莱斯帕纳耶太太身上的『许多青紫斑痕。显然是指头的印子』。」 杜邦把图纸在我们前面的桌子上摊开,继续说道:「你可以看到,这张图表明了兇手的手劲儿有多大,他掐人掐得有多紧,看不出丝毫『移动』的迹象。每根手指都没动过一下,可能一直到把人掐死为止,始终保持着一开始的那种巨大力量。现在你来试试,把你的手指头分别按在图上这些指印上。」 我试了试,但我的手指绝对无法与图上的指印吻合在一起。 「这样试可能不太对,」他说,「纸是平摊开来的,而人的脖子却是圆柱形的。给你一根圆木,它和脖子粗细差不多。把纸包在圆木上,你再来试试。」 我照着做了,但是这回我的手指和纸上的指印差距更大了。 我说道:「这不是人手留下来的痕迹。」 杜邦答道:「现在来读读居维叶1着作里的这一段。」 1居维叶(1769—1832),法国动物学家。——译者注 这段书讲的是东印度群岛上的大猩猩,既有详细的解剖论述又有一般性的总体概述。这种哺乳类大猩猩以体格魁伟、力量巨大、跳跃敏捷、性情兇残和善于模仿而着称于世。于是我茅塞顿开。 我读完之后说道:「书中关于大猩猩指头的描述,和你图上所绘如出一辙。除了书中所讲的这种大猩猩之外,没有哪种动物能够留下你所临的这种指痕,这撮褐色毛髮,也同居维叶所言大猩猩的毛髮相吻合。可是我仍然弄不懂这可怕谜案的详情究竟是怎么回事。此外,人们曾听到两个人争吵,并认定其中一个人是法人。」 「一点不错。你总记得吧,几乎所有的证人都提到了那个法国人说的一句话:『我的上帝!』其中一个证人——糖果商蒙塔尼—还听出这句话是训斥性或告诫性的。这句话是一枚钥匙,凭着它我有希望解开这个谜。有一个法国人知道这桩兇杀。他可能——非常可能——是无罪的。也许大猩猩是从他那里逃出来的,他追赶猩猩,一直追到那间卧室。不过后来事情乱了套,在那血腥的关头,他无法将猩猩擒住。猩猩目前仍然跑在外边。我所说的这些只不过是猜测。我不打算再往下猜了,因为有些事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也无法一下子让别人完全听明白。咱们姑且认为那个法国人真像我说的是无罪的,那么昨晚咱们回来的路上我留给《世界报》(一家经常报导海运、极受水手青睐的报纸)报社的这则广告,便会使他主动来咱们寓所。」
第10页 他把报纸递给我,我看到这样的广告: 招领——本月x日(兇杀案发之日)清晨,在布洛涅树林捕得博尔涅什种身材巨大的棕褐色大猩猩一只。得悉猩猩的主人是马尔他轮船上的水手。若失主确认无误,并肯偿付捕捉及收养费用,则可将此兽领回。请到圣日耳曼区xx街x号接洽。 我问道:「简直神了。你怎么知道那人是马尔他轮船上的水手?」 「我并不知道,」杜邦说。「我是猜的。你看这根小缎带,从它的形状和上面的油渍来看,一定是那些喜欢留长髮的水手们扎辫子用的。此外,这种结只有水手才能打,特别是马尔他水手。我是在避雷针底下拾到这根缎带的,它不可能是死者的。话说回来,即使我对这根缎带的推论是错误的,即使那个法国人并不是马尔他轮船上的水手,那么我在广告中这样说也不会有什么坏处。如果我弄错了,他也只会以为我是被某种情况误导,至于是什么情况,他是不屑去问的。但是如果我弄对了,那我可就收穫大大的了。虽说那个无罪的法国人不敢贸然来招领猩猩,可是看过广告后他却会想:『我是无罪的。我很穷。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我的猩猩值一笔钱。我干吗因为无端的胆小怕事,而白白丢掉它呢?它就在这里,唾手可得。人们是在布洛涅树林逮到它的,那儿离兇杀现场相当远。人们怎么会想到是一只畜牲杀的人呢?警察现在也束手无策,他们一点线索都没找到。即使他们查出是这只猩猩干的,他们也无法证明我知晓兇杀之事,更不能控我知情不举。尤为重要的是,已经有人知道我是猩猩的主人了。广告中明明白白地说出了这一情况。我不知道他们究竟掌握多少情况。既然他们已经知道我是猩猩的主人,而我又不去认领这只值很多钱的畜牲,那么人们不就反而更会对这畜牲生疑了吗?我不应该使我自己和猩猩招致人们的注意。我要去认领猩猩,把它好好看管起来,直到事态平息。』」 说话间楼梯处传来脚步声。 杜邦说道:「准备好手枪,不过我不发信号不要开枪,也先别把枪亮出来。」 房子的大门本来就没关,来客没摁门铃便径直进了大门,上了楼梯。但是走了几步他便停了下来,似乎在犹豫。我们听见下楼的声音。杜邦赶紧跑到门口,这时楼梯处又传来上楼的脚步声。这一回他没有打退堂鼓,他脚步坚定地往上走,敲了敲我们房间的门。 杜邦快活而热情地说:「请进!」 一个人走了进来。他又高又壮,肌肉发达,脸上一副颇为可爱的蛮勇神气,一看便知是个水手。他那晒得黝黑的脸上密密地生满了络腮鬍子,手里拎着一根短短的木棍,不过看来他并没有带什么武器。他笨拙地鞠了个躬,用法语说了声「早上好」。虽然他的口音很有些讷沙泰勒地区的味道,但却还听得出来是个巴黎人。 「请坐,朋友,」杜邦说道,「你是来认领大猩猩的吧?说真的,我真羡慕你有这么好的一只猩猩。它肯定非常值钱。它有几岁了?」 水手如释重负似地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用自信的口气答道:「这我也说不好。不过它不会超过五岁。它现在在你这儿吗?」 「不在。我们这儿没有养它的地方。我们把它关在杜布尔格街的一个马厩里了,就在附近,过会儿就可以给你。你当然是准备认领它喽?」 「那还用说,先生。」 「我真捨不得放它走。」杜邦说道。 「我当然不能让你白麻烦这么一场,先生。」水手说。「我真没想到能把它给找回来。我愿意付一笔找寻费。开个价吧,只要合理就行。」 杜邦答道:「啊,这样做当然很公平。我来想想。我应该开个什么价呢?啊,有了!我的报酬条件是这样的:你把你所了解的莫格街兇杀案的全部情况都告诉我。」 杜邦说最后这句话时声音非常低,非常平静。他不动声色地走到门口,锁上门,把钥匙装进口袋,然后从怀里掏出手枪,不慌不忙地把枪放在桌子上。 水手的脸涨得通红,好像被人卡住脖子,喘不上气来似的。他忽地站起身,握紧短棍,但是马上又一屁股坐下,浑身发抖,脸色灰白得如同死人一样。他一言不发。我打心眼儿里可怜他。 杜邦和气地说:「朋友,你实在没必要这么害怕。我们根本不想把你怎么样。我以绅士和法国人的荣誉向你保证,我们绝对不想伤害你。我十分清楚,莫格街兇案非你所为。不过你也无法否认,你在此案中多少还是有一点关系的。从我刚才所说的,你应该知道,我有法子得到情报,我得到情报的方法是你做梦也想不到的。现在的形势是这样的:你没做什么犯法的事,所以你没必要藏着掖着。你甚至没拿人家家里的东西,当时你是完全有条件趁火打劫一下的。所以你不必隐瞒什么,你也不应该隐瞒什么。从另一方面讲,作为一个正直的男子汉,你应该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讲出来。一个无辜的人现在被捕入狱,被当作那起兇杀案的兇手,而真正的兇手你却是可以指出来的。」 听完了杜邦的一席话,水手不那么紧张了,不过他一开始的那种蛮勇神气却没恢復过来。 沉默了一会儿,水手说:「保佑我吧,老天爷。我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你,不过我说的话你们恐怕连一半都不会相信,肯定不会相信。然而无论如何,我确实是无罪的。我要把事情原原本本讲出来,哪怕我因此而送命。」
第11页 他的讲述大致是这样的:他前不久曾航往印度洋群岛。他们一行人在婆罗洲登陆,进入内陆做游乐远足。他和他的一个同伴捉住了这只大猩猩。后来他的同伴死了,于是大猩猩就归他一人所有。返航途中,这只凶暴难驯的猩猩惹了不少祸,但他终于还是把它带回了巴黎,关进了自己的住所。为了避免邻居对它好奇,他小心地看管着它,不让它抛头露面。他想先藏着它,直到它脚上的伤口完全復原(伤口是被船上的一块碎木屑扎的),然后把它卖掉。 兇案发生那天深夜,更确切说是凌晨,他与水手同伴们乐过一番之后回到家里,发现猩猩已经盘踞了他的卧室。猩猩原本是关在隔壁一间斗室中的,他还以为挺保险,没想到这畜牲竟破门而出。猩猩手握剃刀,满脸肥皂沫,坐在梳妆檯前,正准备自己给自己刮脸呢。毫无疑问,这畜牲准是从锁孔中看主人,跟主人学的。他一看到这样兇勐的畜牲拿着一件这么危险的武器,使用得又如此得心应手,不禁吓毛了,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不过,他已经习惯用鞭子制服这畜牲了,哪怕是在它兽性大发的时候。于是他故技重演。猩猩一看他抄起鞭子,便一下子窜出卧室房门,跑下了楼梯。不巧楼下恰好有个窗户敞开着,猩猩纵身一跃,从窗口跃到了街上。 水手赶忙追赶。猩猩手握剃刀,边跑边停下来回头张望,朝追赶它的主人做怪相。待到主人快追上来的时候,它又撒腿往前跑。水手就这样追了很长时间。这时已是凌晨3点钟了,大街小巷一片寂静。猩猩逃到莫格街后面的一条小巷中时,发现四楼莱斯帕纳耶太太卧室敞开的窗户亮着灯。猩猩跑到房子跟前,看见了那根避雷针,于是便以异乎寻常的敏捷爬了上去,一把抓住那完全敞开、敞开得贴着墙的百叶窗,就势一盪,盪到了屋里的床头上。这一连串特技动作充其量不到一分钟。猩猩一盪进房子,顺势一脚又把百叶窗重新踢开。 外面的水手目睹此状,不禁又惊又喜。喜的是,他认为这下子这头畜牲可又落入自己的手心了,因为它进入了一个除了靠避雷针便无法出来的「陷阱」,而只要它一下来,他就可以把它擒住。惊的是这畜牲进了屋,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一想到这儿,他着了急,赶紧继续跟踪追击,欲将其迅速捉拿。他是一个惯于攀桅的水手,所以毫不费力就爬上了避雷针铁桿。当他爬到窗户的高度时,窗口却位于他的左面,距他很远,够也够不着,他只好停在这里,探头向屋里张望。他一望可不要紧,差点吓得松手掉下来。半夜里那阵把莫格街居民惊醒的悽厉尖叫就是这时候开始发出的。屋子里,身穿睡衣的莱斯帕纳耶母女刚才显然是在整理保险柜里的文件,保险柜已被推到屋子中央,敞着柜门,里边的东西都摊在柜边的地板上。母女俩刚才肯定是背朝窗户坐着,所以,猩猩进屋后过了好一会儿她们才尖叫,她们一开始显然是没看见猩猩,而以为百叶窗发出啪的一声响是风吹所致。 水手往里窥视时,正赶上大猩猩抓住莱斯帕纳耶太太的头髮(她刚才梳头来着,所以头髮是披散着的)。它学理髮师的样子,用剃刀在她脸上刮来刮去。而女儿则吓得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她已经昏过去了。老太太拼命尖叫,奋力挣扎,结果头髮连根带皮被扯了下来。原本还心平气和的猩猩被这番折腾拱火了,它那孔武有力的胳膊一挥,手中的剃刀斩断老太太的喉咙,几乎把脑袋齐齐切掉。猩猩一见血,便愈发狂暴起来。它龇牙咧嘴,眼冒怒火,扑到姑娘身上,用爪子紧紧地掐住她的喉咙,直到她气绝身亡。这时候它那四处乱望的疯狂目光落在了床头上,床头上方的窗口正好是它主人那惊呆了的面孔。这畜牲无疑仍记得主人那可怕的鞭子,于是它的愤怒一下子变成了恐惧。它知道自己会受到惩罚,于是便设法掩盖证据。它惊恐恼怒地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推倒家具,再把家具砸碎,把床展从床头上拽下。最后它发现了烟囱,于是先抓起姑娘的尸体,塞进烟道,随后又抓起老太太的尸体,就势一抛,将尸体头朝下、打着转抛出了窗外。 当猩猩拖着伤痕累累的尸体走向窗口时,水手吓得赶紧出熘下避雷针,径直逃回家去。这场屠杀将造成重大后果,这使他魂飞魄散,他早已将猩猩的命运抛诸脑后。大家在楼梯上听见的那几句话,就是这个法国人恐惧的叫喊,中间还夹杂着大猩猩那野性的吱喳。 我几乎没有什么可以补充的了。大猩猩想必是在大伙撬开门时顺着避雷针逃出的卧室。它钻出窗户时一定是顺手把窗户给带上了。后来,这只猩猩终于又被它的主人亲手捉住,卖给了巴黎植物园,得了好大一笔钱。我们把真相(加上杜邦的一些评论)报告给了巴黎警察局,于是勒邦立即获释。警察局长尽管很欣赏我们的才干,但见事情真相竟然是如此出乎自己的预料,不禁有几分懊恼,不免也说了几句泼冷水的话,说什么该各扫自家门前雪之类的。 「随他们说去好了,」杜邦说道,他觉得根本没必要还嘴。「他们爱怎么讲就怎么讲,这样他们心里会好受一些。我毕竟是在他的本行里胜过了他。不过,他没能侦破这桩谜案,并不是因为这桩案子像他估计得那样非常复杂,而是因为这位局长大人聪明得过了头,反而不从大面上进行考虑。他有智无慧。他就像拉维尔娜女神的画像一样,有头无身。或者充其量像一条大头鱼,只有头和肩。不过话说回来了,他到底也算个人物,我喜欢他。特别是他极有口才,靠着三寸不烂之舌赢来了足智多谋的名声。他有本事把白的说成黑的,把黑的说成白的。这也是很不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