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衣千金 上》 第一章 【第一章 捡到一个大麻烦】 金疙瘩村的宋冬生考上了秀才,被县里的学堂请去做夫子。 冬生背包袱离开村子那天,村子里的乡亲敲锣打鼓送他到村口。七十岁的老村长用他老枯枝般的手握住他,连连嘱咐,等他当了大官,一定不要忘了金疙瘩村的乡亲们。 冬生其实已经解释过好几次,他是去当夫子不是当官,可金疙瘩村的村民就是听不进去。 庄稼汉认死理,觉得只要不用插秧种田,又能跟笔墨打交道,就都是体面的,而体面的事就是当官。 冬生不想让期望过高的乡亲误会,还想再解释一遍,却被他娘一嗓子压住了—— 「我家冬生做了大官,一定不会忘记乡亲父老,到时给咱金疙瘩村修一架大水车,以後咱浇庄稼就不用一桶一桶提了。」 乡亲们听了,高兴地起哄欢呼,冬生他娘昂着头,别提多得意。 冬生无奈,只得呵呵笑了笑,抹了把汗,拎着包袱悄悄溜走了。 金疙瘩村离县里有些距离,早上出发晚上才能到。 行到官道时,冬生着实有些累了,便在路边坐下来小歇,拿出背着的葫芦喝水。只是嘴巴还没碰到葫芦口,便觉一阵劲风扫过,葫芦从手中飞出去,滚得老远。 他纳闷地抬头看向罪魁祸首,入眼的是坐在两匹骏马上的两个俊少年,其中留着两撇小胡子的少年手中正扬着马鞭,想必那股劲风就是出自他所为。 冬生还未开口,小胡子少年已经盛气凌人地先出了声,「喂!死书生,知不知道关外露城怎麽走?」 冬生总觉得这人哪里不对,但是又说不上来,见他这副凶神恶煞的模样,怕是哪里来的土匪,更是不敢多想,只愣愣地指了指朝南的方向,「沿着官道一直往南走就好。」 那少年哼了声,也不说谢,调转坐骑就走。 冬生忽然想起什麽,一拍脑袋,在两人身後大叫,「两位兄弟,那边盗匪猖獗,晚上赶路危险。」 那小胡子倒是回过头,对他粲然一笑,又无邪又恶劣,继而笑道:「谁敢抢爷爷我,那是活得不耐烦了。倒是你这个死书生,天色晚了,可别被人劫财劫色。哈哈哈……」 大概是笑得太厉害,那两撇胡子在风中抖得异样活跃,到最後竟然随风飘走了一边。 少年惊呼了一声,捂住嘴巴,骂了句娘,用力抽了下马鞭,那马便很快绝尘而去。 冬生恍然大悟地拍拍脑袋,难怪刚刚觉得那人不对劲,声音太细,皮肤太白,眼睛太亮,分明就是个女扮男装的姑娘家。 冬生摇摇头,嘴里喃喃道:「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那麽凶悍的姑娘,不知是谁家的丫头。 他拾起滚了好几丈远的葫芦,看了看,唉,好好的一个葫芦就这麽裂了。不过,冬生没舍得扔,用袖口擦了擦外面的灰,放进了包袱。 劈成两半,还能做两水瓢呢。 黄昏之下的官道,两匹骏马飞驰。 只听得一个女声问道:「小姐,咱是不是该听刚刚那书生的话,趁早找个地方休息,万一天黑遇到盗匪可就不好了。」 另一个娇俏的女声回,「不行,明日就是顾大哥的生辰,今晚我一定要赶到露城,给他一个惊喜。」 「顾将军要是见到小姐,一定高兴坏了!」 「那是当然。哎呀!谁他娘的在路上放了石头——」 秦珠玉,京城侯府千金。秦老侯爷一连生了四个儿子,年近五十终於抱得一个闺女,自然宠得不行。京城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布衣百姓,都知道定安侯府有个刁蛮任性的千金,今天打了谁家公子,明日砸了谁家店,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最离谱的一次,这位秦小姐竟然抓花了皇上小闺女的脸,只因为那位小公主觊觎恶千金青梅竹马的未婚夫顾将军顾轻舟,暗地里送了人家几件礼物。 这件事一度闹到了圣上面前,小公主也是个得宠的主,但是因为秦老侯爷和秦家四个各掌军权的兄长极力庇护,再加上顾轻舟的有力之词,这件事硬是不了了之,从此之後,秦珠玉更加有恃无恐,几乎成为京城一霸。 所谓蛟龙困浅滩,阴沟里翻船,秦珠玉作梦都想不到自己会折在两个鸳鸯盗匪手中。 当京城百姓得知侯府恶霸千金在边陲旮旯地遇盗匪丧命的消息,没有人不觉得大快人心。唯有定安侯府上下,从此笼罩在一片阴霾之中…… 冬生在县里当夫子的第三天,这边缘县郡发生了一件大事——京城定安侯府千金路过此地时,被绿林劫匪杀害,抛屍河中。 这里是边陲之地,盗匪颇为猖獗,县郊那河中三五日便会出现几具浮屍,因此县里还专门出现了捞屍这门行当,打捞一具屍体交给官府便能得五钱银子。 官府做这事当然也是为了赚钱,死者家属看了告示,领走一具屍体,便得交五两银子,无疑是暴利的行当。 无论是什麽样的穷乡僻壤,官府总归是不缺捞钱门路的。 不过这位侯府千金,并不是家属看到告示来认领的,而是由县老爷亲自发现。 现任县老爷从前是个京官,因为贪污受贿被贬到了这里。所以说,这县老爷昏庸归昏庸,但是还算是见过世面。当他见到从那两具屍体上清点上报来的财物时,一眼便认出了其中的一块定安侯府令牌,再仔细看了看从屍体身上搜下的各种首饰玉佩,吓得差点尿了裤子,京城侯府的人在他的管辖地出了事,这可是要命的,他於是赶紧通知不远处驻守露城边关的顾轻舟。 果不其然,顾轻舟赶来认屍後,确定两具面目模糊的屍体就是秦珠玉和她的贴身丫鬟。 这件事虽然是坊间传说,但并非谣言。 冬生早上出门吃早饭时,看见路上来了一行浩浩荡荡的士兵,拖着一口棺柩走过,打头的是一名玉面银甲少年将军,据说是驻守露城的顾将军,也是定远侯府千金的未婚夫。 眼下这将军面上一片悲戚之色,想必是伤心至极。 冬生感叹着世事无常,摇着头挤出人群,去了河边。 这是他每日的习惯。冬生是乡下人,还不太习惯城里的喧譁,每日早晨会去城外的河边散散步读读书。 清晨河边非常安静,只有河面几只水鸟扑棱扑棱飞过。 穷酸秀才冬生诗兴大发,昂头负手站在河边,自娱自乐,「天边晨曦美如画,水面白鹭啄……啄……一人……」 冬生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几丈开外,两只白鹭正围着一个人形模样的玩意打转。 冬生抓抓脑袋,想着,昨天不是才有人捞过屍麽?怎麽今天又有了? 哎!世风日下,世风日下,他这个夫子一个月还能休三天,这些盗匪难道全年无休麽? 冬生想了想,捞一个屍体五钱银子,抵得上他的半个月工钱,便捋起袖子走了过去。 见对方是个年轻姑娘,只穿着一身里衣,冬生摇着头感叹,伸手准备将屍体还泡在水里的下半身拉起来。不料,他刚碰到屍体就猛地弹出了半丈远。 拍了拍胸口,冬生小心翼翼地再走上前,用手指探了探屍体的鼻息,这一探,他就松了口气,这人还有气儿!虽然少了五钱银子,但到底是条人命,活的总比死的好。 「姑娘,你醒醒?」冬生拍了拍她的脸,但是对方没有反应。 冬生仔细看了下她的脸,半点血色都没有,怕是在水里泡了许久,心道不好,赶紧拉起她负在背上,朝医馆奔去。 医馆就在学堂对面,坐堂的郎中人称许老头,是个吝啬抠门、脾气恶劣的家伙。 冬生气喘吁吁地跑来拍医馆的门时,许老头刚刚从床上爬起来,开了门看见冬生心急火燎的模样,又看了看他背上的人,口气不善地骂了句,「死秀才,一大早就给老子这里弄个半死不活的人,诊费要加倍,知不知道?」 冬生摸了摸额头的汗,喘着气道:「许郎中,您赶紧给她看看,我怕她快不行了。」 许老头哼了一声,认真地扒开了那姑娘的眼皮,又把了一会脉,才不疾不徐地道:「还好,死不了,我开两帖药,你喂给她喝,两天就好。」 冬生看了看榻上的人,那脸色分明就是奄奄一息的样子,有些不信,「真的?」 被质疑的许老头很不爽,胡子一吹眼一瞪,吼道:「不信?不信你带着这个东西给老子滚出去!」 冬生咕哝一句,什麽东西,人家明明是姑娘家!不过在许老头的淫威之下,他没敢出声,只嘿嘿一笑,「信,当然信,那您赶紧给她医治吧。」说完,准备脚底抹油退出门回学堂,哪知,还没动身,许老头已经一把揪住他的衣襟。 第二章 「怎麽?想把这个东西丢我这儿?老子这里不是菩萨庵,管你从哪里弄来的这个东西,拿了药把她给我弄出去,你管的闲事别想我给你擦屁股。还有,诊费二两,不赊帐。」 许老头是明眼人,自然看出这姑娘肯定是这死秀才从哪里救来的,想丢在他这医馆了事。呿!当自己跟他一样是傻子,自己可是打开门做生意的! 冬生知道自己这闲事必须得管到底,只得嘿嘿笑着,拿了药,扛起昏迷的姑娘,一边往外走一边道:「我这就回去给你拿银子。」 当然,他也就是说说而已,许老头方子上的药也就值二钱,方才那话是故意吓唬他罢了。 所谓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冬生把那姑娘扛回家,便赶忙去熬药,只希望这姑娘赶紧醒来,该回家就回家,该找妈就找妈,他也算是做了一桩善事。 等熬好了药,冬生端着冒着热气的碗,盯着躺在自己床上的姑娘,一时有点犯愁。这姑娘昏得跟没气儿似的,嘴巴闭得死紧。 冬生想了想,把她扶起来,半靠在床上,觉得姿势差不多了,放开手去端床边的药碗,只是手一松,这姑娘又朝一边偏过去,冬生只得再次扶好她,几次下来都是这般。 冬生只得坐在床沿上,单手揽住她的肩,但这个姿势对於一对男女来说,实在过於亲密,虽说那姑娘身体冰冷,但是该有的柔软还是有的,让冬生这个在室男着实有些心猿意马,只得念念有词说服自己,「虽说男女授受不亲,但小生乃为了救人,绝非故意冒犯。」 冬生一手抱着姑娘,一手拿着勺子,撬了半天姑娘的嘴巴,总算是喂了大半碗药。此时已经过了半个时辰,明明是件小事,冬生却折腾出一头汗。 不知是许老头的药效神奇,还是被冬生勺子撬久了,姑娘本来苍白的嘴唇有了一丝颜色,嵌在整张惨白的脸上,突然生动不已。 冬生定定看了半天,突然一个激灵,跳下床,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懊恼,「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到了晚上,冬生再如法炮制喂了一次药,那姑娘脸色也开始好转,喝完药後,躺在床上,竟然低低哼唧了两声。 冬生一喜,站在床边道:「姑娘,你醒了吗?」 那姑娘动了动脑袋,慢慢睁开眼睛,和冬生一双欣喜的黑眸对上,像是有些迷茫的样子,然後眨巴了两下眼睛。 「你醒了?」冬生雀跃。 那姑娘又眨了眨眼。 冬生准备再问,不料她却闭上眼睛,呼吸变沉,竟又是睡过去了。 那笑容就那样定在莫名其妙的冬生脸上。 第二天一早,冬生迷迷糊糊听见隔壁灶房里有窸窸窣窣的响动,还以为是遭了贼,一个激灵从椅子上跳下,随手摸起墙角的扫帚蹑手蹑脚地走进去。 入眼之处,是一个娇小的白色背影,趴在灶前,发出细微的声音。 冬生握紧扫帚,心道,好个毛头小贼,既然跑来我宋夫子家行窃!想着,便举起扫帚准备朝那人打去。 只是他手刚刚扬起来,那小贼彷佛感应到似的,忽然转过身,睁大着眼睛看向他,手里还捧着馒头狠狠塞在嘴里。 冬生吓了一跳,好在还能控制住手劲,连忙将扫帚撤下来。原来这小贼不是别人,正是他救起来,本应该躺在他床上的那位姑娘。 那姑娘用力吞下口中的馒头,开口问:「你是谁?」大概是被噎了一下,她的声音有些一顿一顿的。 冬生看了看她的模样,知道她大约是饿坏了,不由得有些好笑,负手道:「在下姓宋名冬生,乃学堂的夫子。」 「哦。」那姑娘了然般点点头,像是思考了片刻,忽又抬眼歪着头开口,指了指自己鼻尖,「那麽……我又是谁?」 冬生差点一个跟头栽倒,看着那姑娘一脸天真坦诚的样子,不可置信,结结巴巴道:「你……你不知道你是谁?」 那姑娘有些困扰地抓抓脑袋,语气开始有些不耐,「我刚刚醒了,觉得肚子饿,就来这里找了馒头吃,可是吃着吃着,才发觉脑子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谁?」 冬生张嘴准备开口,又被她挡回去,口气愈加凶恶,「呃!我想了想,觉得自己可能是人们口中说的傻子。不过我觉得自己对一般的事情好像还挺明白的,就是不知道自己是谁。既然我们身处一室,那你肯定知道我是谁,你说,你是我什麽人?」 冬生开口,「我……」 他还未说下去却又被这姑娘打断,她「啊」了一声,「难道你是我爹?!」 冬生泪流满面,我要能生出你这麽大的闺女,该是怪物了吧? 那姑娘歪着头,啧啧两声继续说:「应该不是,你看着也就二十出头,不可能有我这麽大的闺女。莫非……你是我哥哥?」 「姑娘……」冬生简直要被她的自说自话打败。 看冬生这副样子,那姑娘知道自己说错了,又转动着眼珠想了想,忽然一拍脑袋,跑上前挽住冬生的手臂,「我知道了,你一定是我相公。」 冬生差点跪倒,又被她拉住手臂摇得面红耳赤,好不容易挣开,喘着气道:「姑娘,你搞错了,我不是你相公。」 「啊?!」那姑娘退後两步,秀眉微蹙,恶声恶气地道:「你不是我爹,也不是我哥哥,还不是我相公,那你到底是谁?为什麽会在我家里?」 冬生第一次觉得遇到了人生最大的难题,比从前考试的八股文还难,他默默翻了个白眼,「姑娘,这是我家。」 那姑娘一听,惊叫一声,双手抱住胸前做防御状,「那我为什麽会在你家?难不成是你把我掳来的?你……你强抢民女!别以为我什麽都不记得了就会束手就擒,你要是敢过来,我就咬死你!我……我还要告官!」 「住嘴!」冬生终於忍不住大喝一声。 这一声怒吼总算让面前的人收声,只是她眼神里还闪着不屈和愤怒。 冬生深呼吸了一口气,放低声音,有些无奈道:「你可不可以听我把话说完?」 那姑娘似乎有点不情愿,不过还是点了点头。 冬生伸出手,「首先,我不是你爹、不是你哥,更不是你相公。其次,这里绝对是我的家。最後,你在这里,是因为我昨天去河边发现你昏倒在河里,所以将你救了回来。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除了救了你这一点,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既然你好了,就赶紧回家,想必你家人现在也很担心。」 他说完,对面的人气焰似乎小了很多,只是眼中依然疑惑,过了许久,终於不情不愿地开口,「可是,我不知道我是谁,也不知道我家里在哪里。」 冬生再一次险些倒地,他怎麽忘了这最重要的一句! 冬生知道自己遇到了一个大麻烦。 在他将许老头强拉过来家中给这姑娘检查,并得到此女身体无碍只是失忆的结论之後,他和这位失忆的姑娘就各坐在桌子一端,大眼对小眼,相顾无言地叹息了半个时辰。 当然在这之前,许老头捋着胡子,幸灾乐祸地离开了。 冬生虽然不是滥好人,但是也不可能开口将一个不知道要去哪里的姑娘赶走——实际上,这姑娘也一点都没有要离开的意思。而冬生虽是个穷夫子,不过他生活简单,也不缺一个姑娘家的口粮。 只不过,他一个还未娶媳妇的大男人和一个姑娘家共处一室,着实不合情理。不知道的,怕是还以为他是什麽不正经的男人。 最怕是万一哪天这姑娘的家人找来,若是她已经嫁给人家,估摸着她那位丈夫会抄起菜刀剁了他;若是还没有夫家,人家爹娘大概也会怒骂他毁人清白。 「呃……那个……姑娘……你打算……」半晌,冬生终於开口。 还未说完,对面的人已经很不客气地打断,「我什麽都不记得,不知道能去哪里。」说着,又似乎怕他再说什麽,赶紧加了一句,「我不管,反正你救了我,救人救到底,我既然没地方去,就麻烦你先收留一下,等我想起了再说。而且,我现在也肯定自己不是傻子,只是失忆,所以不会很麻烦。」 当真是一点都不客气。 冬生为难地望着对面的人儿,苦恼道:大妹子,你能不能有一点被救之人的自觉啊?我是救了你,不是欠了你。我这哪是救了个人,根本就是救了个祖宗。 冬生腹诽归腹诽,不过看着对面人刁蛮任性下的慌张无措,也不好与她计较,她……其实现在也是害怕的吧! 就当好男不跟女斗,冬生想。 第三章 两人就这样僵持了半晌,已经到了冬生去隔壁学堂教书的时间。他看了看对面仍旧垮着一张脸的人,叹了口气道:「我要去讲学了,午饭的话等我回来做。」 「嗯。」某人瞪着眼睛,不情不愿地应了声。 冬生再次确定自己救了个祖宗回来。 在冬生离开後,这简陋的屋子就只剩下这个眉头快皱成一座小山的姑娘。她自然就是本来去看望未婚夫顾轻舟将军中途遭劫遇难的侯府千金秦珠玉。 就在京城的定安侯府收到顾轻舟飞鸽传书捎来的噩耗,全府上下陷入悲痛的时候,这厢大难不死的秦珠玉则已经将自己是天之骄女的事实忘得一乾二净。 虽然胆大嚣张这些特质早已经渗入秦珠玉的骨血,但此时脑袋空空的她,不得不说还是很害怕的。 而脑袋一空,就容易胡思乱想,於是此刻她脑中充斥着各种猜测,比如那书生说他是在河边发现她的,也就是说她不是被人迫害弃屍就是跳水自杀。如果是前者,说不定还会有家人来寻她,而如果是後者的话,想必自己就是个苦命丫头,走投无路才轻生,自然也不用指望有人来找她。 但是无论是哪种,在她恢复记忆之前,似乎都只能依靠宋冬生这个救命恩人。 就像雏鸟一样,秦珠玉本能地将自己醒来第一眼看到的冬生当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虽然她潜意识觉得自己对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是有些鄙夷的。 【第二章 养尊处优小祖宗】 冬生中午下学,看着一群小鬼头鱼贯着跑出学堂,摇了摇头,也跟着走出学堂。本来他想直接回去,但脑子里忽然想到家中那姑娘一身的装束。作为一个在室男,面色不由自主微赧,想了想,总不能让她一直那样穿着里衣,便折去了不远处的裁缝店。 冬生虽然才来这里当夫子三四天,不过刚到的那天,街坊邻居就来围观了他一番,一来是市井商贩对读书人都颇有些兴趣,何况冬生虽然是乡下人,有些木讷,却生得一表人才,倒也不比城里那些俊俏公子哥差,所以短短几天,邻近的街坊都认识了这个新来的夫子。 所以他刚刚踏进裁缝店,店里的裁缝马大姊就热情地迎了上来,「哎哟,宋先生是要做衣服?我就说嘛,先生您仪表堂堂,身上这套粗布衣服怎麽能衬出您的气质呢?来来来,让我给您挑块好布,我马大姊做出的衣服保准您满意。您是要丝缎还是绸布?」 「我……」 冬生刚开口,马大姊又插了话,「对了,我听说您还没娶媳妇是吧,我有个侄女尚未出阁,今年将将十七岁,长得可水灵了,性格也好……」 冬生看着她一边给自己挑选布匹,一边滔滔不绝,觉得有必要让她打住,「马大姊,我不用做衣服,你这儿不是有成衣麽?给我一套就可以。」 马大姊顿了一下,笑道:「原来宋先生要成衣啊,放心,我这里也多着呢。我跟你说啊,我那侄女能干得不行,她家中是做豆腐的,大家都叫她豆腐西施呢。这两年家中门槛都快被媒婆踏烂了,但姑娘说了,就喜欢读书的。」 「我要一套女式的成衣,年轻姑娘穿的。」冬生再次打断了她。 「啊?女式的?」马大姊这才反应过来,「宋先生不是没有媳妇麽?这买姑娘穿的衣服是为了……难道宋先生是要送给心上人的?」 冬生无奈,「马大姊,我求求你了,赶紧帮我挑一套衣服吧。」 马大姊哦了一声,刚刚挑选布匹的热情减了不少,随手递给他一套衣服。 冬生接过衣服,给了她钱,便匆匆出了裁缝店。 等他出门走了几步,马大姊方才反应过来般,追到门口大着嗓门问:「宋先生,你真的有心上人了?我侄女真的很好,你要不要再想想,你要想好了,我回头就给你说去。」 她的嗓门成功吸引了周围几个人的眼光,冬生大赧,摆摆手,抱着衣服,走出一段距离,才吐了口长气。这里街坊邻居的热情,简直比他们金疙瘩村的乡亲还要命。 冬生往回走时,路过胡屠夫的肉摊,见他吆喝得起劲,想到家中那丫头脸色惨白惨白的模样,煞是可怜,掂量了下口袋里的银子,咬咬牙买了半斤瘦肉。 其实冬生也算不上太穷酸,他爹是金疙瘩村的乡绅,过世时给他和他娘留了些财产,宋母又是生产的好手,家里日子不算紧迫。这次冬生来县里当夫子,宋母怕他在外面吃苦,还悄悄在他包袱里塞了一袋银子,足足有十余两,冬生在这边定下来了才看到。 不过冬生节约惯了,日日粗茶淡饭也无所谓,这不,来了几天,一顿肉都没吃过。现下要不是想到自己救的那位祖宗,也不会想到去买肉。 买了衣服和肉,花去了近一两银子,冬生多少有点心疼,匆匆回到家里,就见那姑娘还坐在桌前,双手托腮,一脸不耐的表情。 冬生还未开口,秦珠玉已经撇着嘴发话,「怎麽这麽慢?我都快饿死了。」 我是欠你的不成? 冬生默默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着实不应该和一个失忆的人计较,便将手中的衣服扔给她,「给你买了身衣服,你去里屋换上,不然让人看你穿成这样在我家待着不成体统。我现在就去做饭,很快就能吃了。」 冬生在灶房生了火,淘米煮好饭,又将买来的肉洗好切上。别看他一介书生,这些厨房的活也做得有模有样,没爹的孩子早当家,说的就是冬生这样的。 等他准备好,不经意一转头,便见秦珠玉穿着新衣裳,靠在门边。他笑了笑,「这衣服你穿着挺合身的,我还怕你穿不了呢。」 不知为何,见她穿着自己买的衣服,不说话时竟然有点窈窕淑女的模样,冬生颇有些欣然。 不料,秦珠玉却撇撇嘴,双手拽了拽衣襟,别扭道:「这麽丑的衣服,也只有你这种书呆才会买。」说罢,又像是一副﹁不与你计较﹂的样子,挥挥手,瞅了眼冬生手头的工作道:「算了,先凑合着穿了。不管怎样,还是要谢谢你。这样吧,我来做饭,就当对你的答谢。」 冬生觉得这个答谢对自己太不划算,毕竟是自己买的菜、自己的厨房和自己的柴火。但是今早被她一折腾,上午又讲了一个多时辰的课,着实有些累,便从善如流地点点头,将手中的活交给了她。 冬生出了灶房,靠在椅子上不知不觉就打起了盹,只是才将将要进入黑甜乡,就被一阵尖叫声惊醒。 他浑身一抖,从椅子上腾地站起来,却见屋子里不知何时已经充满了烟雾,转头一看,灶房里更是浓黑一片,而那声音便是从里面传来的。 他心道不好,飞快冲进去,大声叫唤,「姑娘,发生什麽事了?」 朦胧中见秦珠玉一边咳嗽一边呐呐地站在灶前,他赶紧一手扯过她,将她拉出了灶房,自己再跑回去,将冒着火苗和浓烟的锅一瓢水浇灭。 待烟雾稍散,他瞅了眼锅里黑乎乎的东西,从形状隐约可辨别是自己切好的肉丝,只不过为什麽会成为那副惨状,他实在是想不明白,他也不过才眯了一下下啊! 摇了摇头,冬生走回房,见脸上黑一块白一块的秦珠玉面带惊恐地站在房中间,看到他出来,赶紧道:「我不知道为什麽会这样,我真的什麽都没做。」 冬生点点头,想了想问:「你刚刚那菜是怎麽炒的?」 「就是丢进锅里,然後想着快点熟了,就把旁边的柴火都加灶内了。」 冬生不得不想到一种可能,「你的意思是没有放油,直接就把菜放进锅内?还把火烧得很旺?」 「放油?」秦珠玉显然有些听不懂这句话。 冬生见她这副模样,算是明白了,叹了口气问:「你到底会不会烧菜?」 秦珠玉有些心虚地将脑袋一昂,「我肯定会做,不过……不过我现在失忆了才忘了怎麽做的。对,一定是这样的。」 你怎麽不忘了吃?冬生很想这样回她。 因为半斤肉被秦珠玉烧成了黑炭,还差点烧了整个灶房,冬生不爽地将自己的同情心收了起来,随便烧了碗大白菜,将就着喂了这位祸害和自己。 秦珠玉对此非常不满,但碍於自己确实做了坏事,只得默默地将自己的抗议压下,再加上着实饿了,便就着味道还不错的白菜吞了两碗米饭。 严格来说,不止两碗。她盛第二碗米饭时,见锅内米饭所剩不多,怕自己不够吃再盛时被书呆抢先,便偷偷摸摸瞅了瞅慢条斯理吃饭的冬生,手上不着痕迹地使劲压,直到碗里实实在在填满了一大碗饭,再也装不下,才作出一脸淡定的模样回到桌边。 第四章 冬生自然是看到了她的小动作,也看到了她贼兮兮的表情,本来想没好气地提醒她给自己多留点,但是话到嘴边,见她一张花猫般的脸,还没说出口,倒是噗嗤先笑出声。 秦珠玉在位子上坐定,对冬生的笑不明所以,又直觉和自己有关,没好气地问:「你鬼笑什麽?」 「没有,没有。」冬生定了定神色,「就是想起今天学堂里几个小孩还满好笑的。」 「哦。」秦珠玉点点头,虽然对他的回答强烈怀疑,但这死书生一脸正经的样子,不像是说谎,便继续和白菜米饭战斗。 冬生正色後,放下筷子,状似不经意道:「那个……你看你现在也不记得自己叫什麽,我也不能一直叫你姑娘吧?」 秦珠玉一想也是,可半天也没想出自己该取个什麽新名字出来,想着书生虽然呆了点,但好歹是文人,取个名字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便道:「那你看叫我什麽吧?」 冬生作出正经思考的样子,「我不知道你姓什麽,当然不能为你起个什麽大名,反正就是为了方便,不如就起个好记的小名?」 秦珠玉觉得他说得有道理,点了点头。 「不如我就叫你小花。」其实冬生想的是,她现在这副样子根本就是花猫,不过如果叫她花猫的话,恐怕她会跟猫一样炸毛。 秦珠玉很嫌弃地撇撇嘴,「这麽难听的小名我才不要,一听就是乡下丫头。虽然我失忆了,但我的直觉告诉我,我肯定不是乡下丫头。」 冬生听了她自以为是的话,本来不以为然,但是忽然瞥见她拿着碗筷的双手,肤如凝脂,嫩指如葱,这样的双手的确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姑娘,绝非乡野丫头能有的。这样想着,冬生不得不怀疑,莫非这丫头真是哪户大户人家的闺女,何况还是这样的坏脾气,定然是被惯坏了的。 意识到这点,冬生忽然没有了戏弄她的兴致,不过嘴上还是说:「怎麽会难听呢?我听说这街上最漂亮的姑娘就叫沈春花。」 他当然也没指望秦珠玉会答应让他叫她小花。 不料,秦珠玉沉默了片刻,居然不情不愿地开口,「那行吧,你就叫我小花。」临了,又很不爽地补了一句,「没想到你一介书生,起个名字还这麽没有水准。」 冬生讪笑了两声,没再说话。 於是,从这一天开始,侯府的秦珠玉便成了穷酸书生宋冬生的小花,算是正式被冬生收留了。 冬生的房子就在学堂後面,是学堂老板张员外提供的,也就一厅一房外加一个灶房,间间都小得可怜。他一个单身大男人收留一个姑娘,说有多不方便就有多不方便。 因为他的床让给了秦珠玉,自己就不得不在小小的外厅打地铺。好在冬生是乡下人,每日起来也就是脖子肩膀酸疼一阵,不至於有太大的影响。 而他因为秦珠玉在此,之前晨间散步习惯也随之戒掉了。 一来是因为秦珠玉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要找吃的,这一任务必然就落到了冬生头上,不是给她煮粥就是出门买回几个热气腾腾的包子。这倒不打紧,偏偏她每次吃的时候,都是一脸不悦的样子,彷佛吃得极为嫌弃、极为勉强。冬生越来越怀疑自己是不是前世欠了这位祖宗,她这辈子来寻仇了。他救了她收留她,还得受她脸色,真是太没有天理了。 他不去晨间散步的第二个原因就是,有了这次教训,冬生想,万一再遇到个昏迷女子怎麽办,不救吧,良心不安;救了吧,万一是第二个祸害,那他还不如买块豆腐撞了自杀算了。 冬生白天去课堂,秦珠玉没事干,便按着他的指点去城门处贴布告的地方溜达,想着会不会有人来找自己。 城门处每天都有新布告,秦珠玉也庆幸自己失忆之後没忘了认得的字,布告上写的东西她全看得懂。 只是,每天她却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连着五天,不是绿林悍匪的通缉令,就是谁家走失了老人小孩盼速归。第五天,她甚至看到了其中一张告示,是某员外家寻找失踪家犬赏银百两。 秦珠玉郁闷得牙痒痒,心想,要是让她发现那条离家出走的狗,一定炖了给自己和死书呆吃掉。 不过,秦珠玉没有这个机会,她没有遇到那条值百两银子的昂贵家犬,也始终没有看到有人贴告示寻找一个与自己相似的姑娘。 秦珠玉由此推论,自己恐怕真的是个苦命丫头,娘不亲爹不爱,如今失踪怕是求之不得。想罢,瞬间觉得凄凉无比,回到家里时,一张脸已经是泫然欲泣。 冬生此时也刚刚下学,买了一只鸡准备给吃了五天素的秦珠玉加菜,一进门便见到她这副模样,不由得一怔。 几天下来,冬生对这姑娘已经有了大致了解,脾气坏,动不动就对他恶声恶气;傲慢无礼,这条街的街坊跟她打招呼,她向来都是昂着头,鼻子一哼爱理不理。 隔壁的三婶曾悄悄拉住冬生问:「宋先生,你干麽救个祸害给自己添堵,我看啊,你还是赶紧找个由头让她走,虽说这个小花是长得挺水灵的,可那个性实在太差,日子久了别说是你,就是我们这些街坊看着也难受。」 其实冬生也不知道为什麽自己对这个祸害如此仁慈,就算是每次气得牙痒痒,也没对她说过重话。莫非真是如三婶说的,是因为她长得水灵? 冬生向来不认为自己是好色之徒,他洁身自好二十余年,没娶亲倒也罢了。早些年的时候,村里的几个同龄小夥子半哄半骗拉他到城里的花楼开荤,他硬生生在最後关头打住。为这事,还被那群野小子嘲笑了好久,说他胆小迂腐什麽的。 其实也不是害怕,他只是不希望把自己交代在那种烟花地,他不过是憧憬正正当当娶一个妻子,不需要多漂亮多贤慧,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便好,然後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过一生。这是书上教给他的,圣贤书读多了,这方面的杂念自然少了。 所以说,他也绝对不会因为小花有几分姿色,便有了其他念头。 事实上,冬生对秦珠玉,至少目前来说,是真的一点想法都没有。不,也是有的,比如说,他希望有人来找她,把她带走,或者她恢复记忆,拍拍屁股回家去。 希望都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秦珠玉没有恢复记忆,她的家人也没有来找她,而现在,她这副模样还让冬生吓得不轻。 他急忙放好手中的鸡,走上前问:「小花,你这是怎麽了?」 不问还好,本来秦珠玉的眼泪珠子只在眼眶里打转,他这话一出,那泪水立刻跟决堤似的扑簌簌往下掉,一边掉,她还随手拽起冬生的衣袖,抹了把鼻涕,「怎麽办?我家里人一定是不要我了。」 冬生看着自己的袖子,嘴角抽了几下,讪讪回她,「没有人贴寻人告示,不代表你家人不要你了。也许再等几天就有消息了。」 秦珠玉呜呜地哭,「不会的,都过了这麽多天,要是他们有心找我早有消息了。他们一定是不要我了,难道我真的这麽讨人厌麽?」 冬生看着自己的袖子继续被她的眼泪和鼻水蹂躏,特别想点头说﹁是﹂。 不过他的善良以及智慧告诉他,如果他当真这麽说,这丫头的泪水估计会直接像黄河泛滥,到时别说他这袖子,估摸着这间小房子都会被淹掉。 他想了想,不着痕迹地抽出袖子,伸手在她头上摸了摸,顺便把袖子也蹭了蹭,轻声道:「没关系,如果……我是说如果,你家人真的不来找你,你也想不起来什麽,不是还有我麽?我不会不管你的。」 秦珠玉打了个嗝,抽泣着抬头,「真的?」 冬生看着她红得像兔子的大眼,里面波光潋灩,咬咬牙含恨点头。 得到他的保证,秦珠玉像个小孩一样破涕为笑。 虽然冬生自诩不是好色之徒,但不得不承认,这个死丫头笑起来真是好看,那叫什麽来着,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那个……」秦珠玉难得地露出一丝不好意思的神情,「我饿了。」 冬生一个趔趄差点跌倒。 片刻,她又继续加了一句,「我刚刚看到你手里提了鸡,我想吃香酥鸡,你会做吗?」 冬生已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丫头忘了爹妈忘了自己,唯独没有忘了吃,这几天老是提出一些他都没听说过的菜式,他又不是厨子,哪会做什麽香酥鸡? 第五章 在厨房一番忙碌之後,冬生愤愤地炖了一锅鸡肉端出来,哭过之後的秦珠玉倒是吃得挺香,也没发觉冬生脸色比平日黑了几分。 大致是已经接受了自己被遗弃的事实,秦珠玉不再如前几天吃完早饭就兴冲冲跑去看布告,看完布告又垂头丧气地回来等着吃饭,反倒是特别有劲头地捣鼓房间摆设,一副本小姐今後就是这家主人的架势。 冬生每每回来看到这副情景,都会不由自主地打个寒颤。他有种预感,这个女人会在他的生活中存在很长、很长……可是他还没娶媳妇,怎麽先多了个拖油瓶啊! 当然,秦珠玉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一个拖油瓶的事实。自从冬生说不会不管她後,她就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这样一过,便是一个月,就连冬生都彻彻底底接受这个理所当然,彷佛这失忆的丫头已经是他的责任。 这天中午,冬生下学,听到隔壁三婶家热热闹闹的,不似平常,还未想好要不要凑热闹,人已经被拉进了屋子。 「宋先生,我们家春花今天刚刚回来,这不还念叨着你呢,说是给宋先生带了礼物。」三婶拉着冬生咧着嘴笑开。 「宋先生,许……许久不见了。」 冬生刚进屋,对面便迎来一个娇俏的姑娘,双颊带着点红晕,对他嫣然一笑。 冬生想了半天,方才想起她是三婶的闺女沈春花。他和这位沈姑娘只打了一回照面,便是他刚来当夫子的第一天,两人寒暄了几句。不过第二天,这姑娘便被省城的哥哥嫂子接去住了,一住就是一个月。 冬生想清楚,对她颔首,「沈姑娘,是许久不见了。」 沈春花走近他,将手中的盒子递给他,「先生是读书人,春花在省城见着有很好的笔,便给先生捎了一支。」 冬生接过那盒子打开一看,眼睛也不由得一亮,连连朝沈春花道:「这确实是好笔,真是麻烦沈姑娘了,统共多少钱,我这就去给你拿钱来。」 沈春花毕竟是不谙世事的少女,他这样一说,便不知如何应付,这书呆显然是没意识到她的情意。想她第一次见他便上了心思,可惜第二天就去了省城,两人平白隔了这麽些日子。 三婶见状,连忙上前拉住冬生的手,「先生说的是什麽话呢!这是我家闺女专程给先生捎的礼物,怎麽能收先生的钱呢!」 「可是……」虽然这笔很好,但是无功不受禄,冬生实在不想平白无故接受别人的东西,却又不好拒绝,怕拂了人家姑娘的一番心意。何况三婶平日对他照顾有加,弄僵了气氛实在不好。 沈春花是个蕙质兰心的姑娘,过了刚刚那一阵无措,又恢复从容,笑着道:「春花知道先生字写得好,其实一早就想向先生讨一幅字挂在房中,可先生刚来,春花就去了省城。现下一回来就向先生讨字,着实说不过去,这才送上这枝笔,免得先生以为春花太唐突。」 她这样说,冬生才松了口气,点头道:「好的,我今天就替沈姑娘写。」 沈春花欣然笑开,似是不经意道:「春花读的书不多,印象最深的便是诗经的那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很是喜欢,先生就替我写这句吧。」 冬生愣了一下,总觉着似乎有些不对劲,却又想不出哪里不对劲,只得点头应承。 这样一耽搁,回到家,已经远远过了平日的做饭时间。 果不其然,他一进屋,秦珠玉就恶声恶气道:「你怎麽才回来?我都快饿死了,还以为你下学晚,去学堂找你也没见人影。」 冬生放下手中的笔盒,捋起袖子,一边往灶房走一边回她,「三婶闺女从省城回来,被拉去她家说了一会话。」 秦珠玉气呼呼地跟在他後面走进灶房,继续抱怨,「说话归说话,也不能忘了做饭,你别忘了我早上才吃了半碗白粥。」 「是半碗白粥,不过还有两个包子,其中一个还是抢我的。」 「我……」秦珠玉气结,「反正我饿了。」 冬生摇摇头,不和她计较,只道:「你整天好像也没做什麽事,怎麽老喊饿。」 秦珠玉被噎住,好像……她吃的似乎比他还多呢,可是她为什麽老想着吃呢?好像是因为……因为到了吃饭的时候,死书生就会回家,她就不是一个人了。 当然,这样不确定又丢人的想法,她是绝对不会说的。 想想又不甘心,她仰着头道:「也许……也许我是在长身体呢。」 冬生噗嗤一笑,转过头,睨眼上下打量了她一番,然後很不客气地白了她一眼,「大妹子,虽然我不知道你今年年方几何,可拜托你照照镜子,如果没错的话,你应该是已经过了长身体的年纪。」说罢,又低声哼了句,「我看你就是猪八戒投胎才是真的。」 「你……」秦珠玉被这话气得小脸通红,跳着反驳,「你才是猪八戒投胎,不,你就是猪八戒。」说完,还觉得不够,狠狠在冬生背上揪了两把,才气呼呼地跑出了灶房。 冬生失笑着摇头,反手揉了揉被她揪过的地方,其实一点都不痛,但是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彷佛从背後一直蔓延,甚至……蔓延到了心脏。 【第三章 互别苗头暗较劲】 两人吃完饭,冬生支使秦珠玉去洗碗,秦珠玉倒是显得很高兴,乐颠颠抱着几个碗去了灶房。 不知为何,秦珠玉一直对做家务抱着莫大的兴趣,每次都跃跃欲试。但自从第一次差点烧了厨房後,冬生坚决拒绝了她再次尝试做饭的要求。至於洗碗,本来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可冬生只要想到她那双白嫩如葱的手,便觉着让她去做这种事似乎是一种残忍。 当然,他给她的说词是,怕她打破他家里为数不多的几个碗,她自然是愤愤然。 而今日,因为他说好了要给沈春花写字,自然是想早些写完。 秦珠玉洗完碗,欢欢乐乐地跑出来,冬生正在磨墨,瞥了她一眼。 她举着双手,仰着头得意道:「我可没有磕破碗,还洗得特别乾净,都可以当镜子照了。就你喜欢小瞧我,哼!」 冬生默默翻了个白眼,「那以後的碗都归你洗,行吧?」 秦珠玉得意地点点头,「不仅要洗碗,我还做饭。」顿了顿,彷佛想起什麽的道:「虽然我忘了怎麽做饭,不过我这麽聪明,你教教我,很快就学会的。」 冬生不知该如何说她。觉得干活是一件得意的事情,恐怕也只有她了吧。他不着痕迹地瞥了眼她犹自得意的神情,觉得她真是傻……却傻得有些可爱。 而对於秦珠玉来说,是觉得只有自己实实在在做了事情,才不是那麽废材,才能够更加理所当然地赖着死书生。 得意了片刻,秦珠玉才发现冬生在磨墨,便跑上前,自告奋勇要帮他。 冬生对她自然不放心,不过见她兴致盎然的模样,不忍拂了她的好意,便点点头,将砚台和墨条交给她,自己摊开纸张,比划距离。 秦珠玉见他认真的样子,问:「书呆,怎麽突然想到写字?」 她生气时会叫他死书生,正常时便选了个稍微人性化的称呼——虽然这个称呼也着实好不到哪里去。 好在冬生也懒得和她计较,便随了她去。 冬生摆弄着纸张,不以为意,随口回她,「三婶的闺女给我从省城捎了一枝好笔,我给她写幅字算作答谢。」 她听罢,磨着墨吃吃笑道:「我还以为这条街上除了你这个书呆,都是些贩夫走卒,市井庸俗得很,没想还有人附庸风雅。」 冬生不太爱听她这种瞧不起人的语调,可是见她似乎心情不错,想了想,责备的话还是吞了下去。 而当他稍稍转头,看她小心翼翼磨墨的样子,心中不知为何,忽然有种佳人相伴,红袖添香的错觉。 打了个冷颤,摇了摇头,冬生让自己回归现实,她哪里是什麽佳人,根本就是祸害。 磨好墨,冬生拿出那枝新笔,握在手中果然不太一样,便蘸了墨,在白色宣纸上落笔挥毫,一个一个洒脱俊逸的字便跃然纸上。 秦珠玉站在一边默默看着那几个字慢慢成型。她认得那些字,不知为何,脑袋忽然有些空白起来,片刻之後,一些念头又依稀在脑子里形成。 「喂!」当冬生写完,小心翼翼吹着墨迹时,秦珠玉闷声开口,语气是少见的犹疑,「你……为什麽要写这几个字?」 第六章 冬生瞅了她一眼,不明所以,「这几个字怎麽了?」 秦珠玉撇着嘴,不回答只继续问:「你是写给三婶闺女的?」 冬生点点头。 「那你知不知道这几个字的意思?」 冬生白了她一眼,再点头,「当然知道,我好歹是个秀才好不好。」 「那你还写?」 冬生被她问得莫名其妙,「为什麽不能写?人家让我写这个,难道我要写别的?」 秦珠玉愣了下,「你说这是三婶闺女让你写的?」 「嗯。」冬生一边裱着字画,一边回,「三婶闺女说她喜欢这句话,让我替她写,我总不能拒绝吧?」 「原来是这样啊!」秦珠玉不由自主地舒了口气。 这句话才说完,门口就传来敲门声。冬生开了门,门外正好是沈春花。 沈春花端着一个小盘子,巧笑嫣然地站在门口,「我娘炸了圆子,让我给先生送来一盘。」 冬生忙请她进屋,「真是太麻烦三婶了。」 「只是多炸几个而已,不麻烦的。」沈春花进了屋,看到还站在桌子旁的秦珠玉,愣了一下,朝冬生道:「这位姑娘就是先生救回的那位吧,先生真是好心肠。」 冬生见状,笑了笑,朝秦珠玉招招手,「小花,这就是三婶的闺女。」 秦珠玉不为所动,反倒是头一偏,哼了一声。 冬生有些尴尬,不料沈春花却是抿嘴轻笑,头稍微凑到他耳边,轻声道:「先生不必在意,我听我娘说过你的事情了,真是难为先生了。」 这般亲密模样看在秦珠玉眼里,真是无比刺眼,她哼了一声,便跑进了卧房。 冬生的尴尬稍稍缓解,但是心中咯噔了一下。虽然知道秦珠玉的人品、人缘差得人神共愤,但是被别人当面带着略微嘲弄的语气这样说,他还是有些不高兴的,连带着对沈春花的印象也打了几分折扣。 不过他面上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淡淡的笑了笑,像是想起什麽的道:「对了,沈姑娘要的字,我已经写好了,你看看满意与否?」说罢,接过沈春花手中的炸圆子,走到桌前放下,将那幅字拿起来呈在沈春花面前。 沈春花夸张地哇了一声,娇叹道「先生的字果真是妙,有柳骨颜筋之风范,只怕连当今状元郎都比不上。」 太夸张了吧!冬生默默抹了把汗,「沈姑娘过誉了。」 「哪里过誉,明明就是名副其实。」沈春花爱不释手地欣赏着手中的字,继续啧啧道:「一枝笔换先生的一幅字,春花真是太划算了。」 冬生被称赞得有些尴尬,只得和她虚与委蛇,「沈姑娘看得上宋某的字,是宋某的荣幸。人生最难觅是知音……」 他这话说完,卧房的门忽然被打开,秦珠玉双眉倒竖,恶声恶气道:「我要午睡了!」说完,又大力将门关上。 冬生和沈春花面面相觑,都有些尴尬。 片刻,回过神的冬生讪讪笑了笑,「不好意思,沈姑娘。」 不等他说下去,沈春花已经善解人意开口道别,「那春花就先告辞了。」 等沈春花离开,冬生咬牙切齿,大步迈到房门口叩门,「小花,你给我开门!」 「我睡着了。」 「你……你开不开?!」 「我就不开!」 「你信不信我踹门?」 「不信!」 冬生提起脚,半晌,最终还是叹着气放了下来,他到底是个书生,做不出这种事情。 秦珠玉和沈春花杠上了。 两个女人之间的战争,开始於沈春花回来的第二天。 早上,冬生去了学堂,秦珠玉吃饱喝足,无所事事,出门溜达,走出门几步,便见几个街坊围成一团,嗑着瓜子叽叽喳喳。 虽然记忆全失,但秦珠玉骨子里的大家风范还在,对这种七大姑八大姨的热闹着实鄙夷,所以她对这条街上的市井小贩都很有些看不上眼。 但是,这群人言谈间一口一个的「春花」让她停下了脚步。当她有些疑惑地朝人堆里看去时,就看到被人群围着的不是别人,正是沈春花,也不知她们说了什麽,只见沈春花笑得花枝乱颤。 而让秦珠玉如遭雷击的是,结合前几日死书生给她取名字的情形,春花,那不就是当时他给她说过,这街上最漂亮的姑娘麽! 秦珠玉觉得这是一个让自己很不爽的发现,得到这个结论後,她的双腿已经先於脑子的指令走上前了。 那群三姑六婆见了秦珠玉,先是有些诧异,又个个面露嫌恶之色,无视於她,继续嗑着瓜子和沈春花闲聊。 「春花啊,你看看你去了省城一个月,越发好看了,省城就是养人。」 「春花啊,你身上这衣裳看着真贵气,你看看你,怕是比京城那些世家小姐还俊。」 「是啊是啊!这头发也梳得好看,是从省城学来的新发式吧?」 「头上那发钗是纯银的吧?」 沈春花在这些夸赞声中,笑得愈加灿烂。而人群外的秦珠玉盯着她,脸色比抹了炭灰还黑。 半晌,秦珠玉终於冷不丁,阴阳怪气地冒出了一句,「有什麽了不起!」说完鼻子哼了一声,便昂着头转身走开。 众人被她这反应弄得一愣,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感到莫名其妙,片刻後才有人挥手啐了一声,继续唠嗑。 秦珠玉气哼哼地跑回家,忽然想起前天冬生刚刚结了月钱,似乎是随手放在桌子下的抽屉里,她三步并作两步走上前,拉开抽屉一看,果然见五两碎银子摆在里面。 秦珠玉一把抓起那些碎银,嘴角翘得老高,颠颠地跑了出去。 不就是衣服漂亮,发钗好看了点麽?都怪死书生给她买的衣服又土又丑,她要是穿上自己选的衣服,肯定比那个什麽沈春花好看十倍,不,一百倍。 这样想着,秦珠玉攥着冬生一个月的血汗钱,到街上的衣服店、首饰店、胭脂店扫了一身的货,手里的五两碎银,不到一个时辰就全部散尽。 其实这种偏远小城,哪里有什麽高档玩意,秦珠玉买的那些衣服发钗和胭脂本来都是些便宜货,哪用得了那麽多银子。怪只怪秦珠玉一个月以来在这街坊间名声太差,商贩见是她,便故意开高价,偏偏秦珠玉失忆,脑袋少了根弦,加上大小姐的那点奢侈病已经根深蒂固,根本就不知道市价,人家说什麽她就以为是什麽,昂着头很潇洒地就把钱掷了出去。 抱着一堆东西回到家,冬生还没下学,秦珠玉赶紧换上衣服,绾好头发,又对着镜子抹了些胭脂,左右摆弄一番,觉得满意极了。 等到冬生中午提着菜回来时,就见她靠在门边,笑得意味不明。他瞥了她一眼,不知为何总有些不好的预感,连头皮都有些发麻,一时想不出所以然,只继续迈步朝里走。 秦珠玉见冬生已经跨过门槛,径直走进屋,赶忙跟上拉住他,「喂,书呆,我有话问你。」 冬生停下脚步,蹙眉看她,「说!」 秦珠玉抿了抿嘴,有些不好意思,支支吾吾问:「你说,这条街最好看的姑娘真的是……沈春花?」 冬生不知道她为何突然问这个,但还是老实地点了点头,「街坊都是这麽说的,那当然就是了。」 秦珠玉哼了一声,片刻,又问:「那你呢?你觉得呢?」 冬生想了想,「这街上统共就几个年轻姑娘,胡屠夫的闺女怕是有两百斤,卖胭脂那姓张的姑娘是斜眼儿,街头李家那对姊妹一个有雀斑一个有麻子,剩下几个我还真想不起来长什麽样子。照这样看的话,还真是三婶闺女最好看。」 秦珠玉听他这样一本正经的说,有些高兴又有些郁卒。高兴是因为那沈春花不过是矮子里面拔将军,有什麽好得意?郁卒是因为,现在她亭亭玉立地站在他面前,他竟然还说沈春花最好看,难道眼睛瞎了麽? 这样想着,她很不爽的咬咬牙,在冬生正对面站定,又左右晃着头道:「你再想想,真的是沈春花最好看麽?」 冬生不明白她为什麽要揪着这麽无聊的问题问他,不过还是配合的想了想,然後像是想起什麽似的,双目灼灼地盯着她,似乎是有些纠结,纠结到整张脸都变得通红。 秦珠玉以为他看出自己的变化,要说出自己的心声,心里的得意油然升起。不料冬生却忽然红着脸支支吾吾开口—— 「其实我觉得棺材店李叔家的儿媳妇挺好看,我刚来这里时,还以为她是未出阁的小姑娘,後来才知道,原来她的两个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第七章 冬生没说谎,刚来这里时,他第一次见那位李家媳妇,真是出水芙蓉,都没好意思盯着人多看,生怕别人以为他这个夫子是登徒子,後来知道是两孩子的娘後,才舒了口气。 而秦珠玉没听到她想听的话,又见他跑题跑到了棺材店老板家,气得快要跳脚炸毛,龇牙咧嘴将一张脸凑到冬生脸前三寸处,咬牙切齿,一字一顿道:「死书生,你眼睛睁大点,看我今天有什麽不同?」 冬生这才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上下打量她一番,忽然睁大眼睛,直觉不好,三步做两步跑到桌前,拉开抽屉。 果不其然,里面放的银子没了踪影。 他脑子轰的一声,差点懵住,好不容易压下心中的火焰,深呼吸了口气,慢慢走到秦珠玉面前,伸出手,「剩下的呢?」 秦珠玉不明所以,「什麽?」 冬生吸了口气,「你买你这身乱七八糟的行头,剩下的银子呢?」 秦珠玉只在意他前半句,怒道:「什麽乱七八糟的行头?我这是用心挑的。」 冬生懒得与她多说,只继续道:「把剩下的银子给我,你要用钱,我给你一点零花就行。」 秦珠玉愣了愣,道:「没有剩的,都用完了。」 冬生沉默着看她的表情,确定她没有说谎,一口气差点噎住。抬手指着她半晌,终於还是狠狠甩下来,喘着恶气道:「你行啊,一个月的月钱都被你败光了,这个月就等着天天喝粥吧。」 本想骂她一顿,但是想到她被街坊坑成这样还不自知,到嘴边的狠话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倘若告诉她,她被坑了,怕她会闹得整条街都鸡犬不宁,街坊邻里总归还是要和睦相处的。 幸好……幸好,他娘给他的钱还在,不然恐怕就不是喝粥,而是喝西北风了。 秦珠玉见冬生脸色发白,真的生气的样子,终於知道自己闯了什麽祸。此时,也再顾不得要冬生回答自己美不美的问题,而是识趣的、灰溜溜的退回了房间。 冬生说到做到,此後一天三顿都用清汤寡水的白粥喂自己和秦珠玉。 秦珠玉因为知道自己做错了事,算是这麽久以来,第一次没了底气——虽然之前的底气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喝了两天粥,她已经两眼快冒绿光,每次和冬生一起吃饭时,频频向他释放幽怨的眼神。不料冬生却彻底发挥了读书人的淡定,依然不以为意的模样,慢条斯理地用餐,彷佛一直这样喝粥也没什麽问题。 秦珠玉简直怀疑他是和尚投胎的,不,人家和尚还会吃点小菜呢。 不过,冬生在她瞪着自己恨不得揭竿而起时,便会幽幽地咳声叹气,像是自言自语,「五两银子啊,都能买好多肉了,下个月结月钱还差二十几天呢,家里米也不多了,只怕过几天,还得向三婶借点米。」 其实冬生也受不了天天喝清水白粥,虽然他可以好多天不吃肉,但是油味总是要沾的,他又不是真的和尚。不过为了给秦珠玉一点警戒,他必须再坚持几天。 这样持续到了第三天,冬生中午下学时,肚子着实抗议得厉害。走出学堂,他偷偷瞅了瞅家中的方向,没见着秦珠玉的影子,赶紧一拐身,去了街上的包子铺,买了两个肉包子,草草塞进嘴里,大快朵颐解决掉。吃完之後,又赶紧抹嘴巴,才朝自己家中走去。 冬生知道这两天秦珠玉悄悄翻过家里所有柜子抽屉,还有他藏在床下的包袱,不过吃一堑长一智,他可不能让那个败家娘们把他的这点家当败光,全部的银子自然都时时揣在身上。那死丫头估计真以为他是半分钱都没有,所以才没敢要求吃这个吃那个。 回到家中,果不其然,秦珠玉跟个饿死鬼一样瘫在椅子上,等着她的口粮。据冬生所知,她这两日大概是因为光喝粥没力气,也没见她出门,就光待在家里,两眼冒绿光。 见冬生回来,秦珠玉好不容易使足力气跳起来,跑到他面前巴巴道:「我饿死了,你快去生火煮饭吧!」只是说完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眉头一蹙,靠上前来,吸了吸鼻子,忽然道:「你吃了肉包子?」 冬生一怔,心道她是狗鼻子来着麽,不过还是很淡定地否认,「你是想吃肉想疯了吧?我一个月的工钱都被你败光了,哪里有钱买包子。」 秦珠玉蹙眉抿嘴,慢慢退开,却仍旧是有些怀疑的模样。 冬生以为她相信自己的说词,正要舒一口气,不料,面前的人却忽然猛凑过来,整张脸几乎贴在他脸上,然後用力地嗅着鼻子。 冬生猝不及防,一动不动地看着离自己仅仅半寸的脸,那双微微眯着的眼睛就在自己眼前,长长的眼睫根根分明,下面是璀璨如星辰的黑色眸子……再往下便是粉色的薄唇,轻轻翕张。 刹那间冬生只觉由下至上窜上一股热气,他不敢再看她的脸,只得将眼睛往下移动。不料,因为是居高临下,他的目光不偏不倚地落在她脖子以下的起伏上。 除了那次心无杂念的喂药,冬生从未和女人如此接近过。可他是个男人,还是个长期﹁吃素﹂的男人,此时浑身燥热难抑,平日装圣贤书的脑子此时终於旖旎一片。 秦珠玉嗅了片刻,终於发现冬生异状,她稍稍後退,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又戳了戳他又僵又红的脸,呿了一声,「你怎麽了?被我发现悄悄吃了肉包子,也不用这麽紧张吧?」 冬生打了个激灵,从云端跌下,回归现实,为自己刚刚的反应恼羞成怒,却不知该如何回她。 这时,未关闭的门口响起一个娇俏的声音,「宋先生!」 这让冬生松了口气,他少见地热情回应已经自己走进来的沈春花,「沈姑娘,有什麽事吗?」 沈春花摇动着曼妙腰肢进屋,手中端着一个盘子,笑道:「我娘今天做了春卷,让我给宋先生送些过来。」 「这怎麽好意思,前些天才送了圆子,今天又送春卷,我都不知道该怎麽谢谢三婶了。」 「这些都是简单的吃食。我娘说宋先生一个读书人孤身在外,既然做了邻里,自然要多多照应。」沈春花说得自然而然,对一旁的秦珠玉完全视而不见。 秦珠玉听她这样说,自然心里不快,毫不掩饰的哼了一声。实际上,她对这个沈春花是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看不顺眼。死书生那个呆头鹅看不出来,她可是看得出来,这位大妹子见着他,根本是饿狼见到羊一样,恨不得马上拆吃入腹。 不过……秦珠玉想着,忽然将视线移到冬生脸上,看他那如沐春风的笑,那柔情似水的眼。她忽然抖了一抖,难道说这个死书生对沈春花也有意思? 这个想法刚刚冒出,就被她强行压下。死书生和沈春花,怎麽都像是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人,至少在她眼里,一定是这样。至於为什麽,其实都是秦珠玉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反正她不喜欢沈春花,自然就不允许死书生喜欢她。 沈春花和冬生寒暄了几句,不知是不是无法忍受秦珠玉顽固持续的眼刀而又碍於冬生在场不能还击,只得暂时败退。 秦珠玉见沈春花离开,脸色浮起一丝得意。 冬生倒是没注意到她的表情,更是没发觉两个女人间丛生的暗潮汹涌,只是端着春卷走到她面前,自己抓了一个吃进嘴里嚼得津津有味,「不是受不了白粥吗?正好用这个改善下伙食。」 春卷的香味滋溜溜往秦珠玉鼻尖冒,但是她一想到这个是沈春花送来的,就鄙夷地撇撇嘴,很有骨气地道:「君子不食嗟来之食。」 冬生并不理她,依旧吃得极香,「这是三婶送的,是邻里往来,如果这是嗟来之食,那你天天吃我的又算什麽?」 「你……」秦珠玉气得直跺脚,哼了一声,「你放心,等我有钱了,一定加倍还给你。」 冬生心里嗤了一声,故意抓起一个春卷丢进嘴中,又扬了扬手中的盘子,「真不吃?不吃我就吃光了,待会还得继续喝白粥。」 恰好这时秦珠玉的肚子不听使唤地叫了两声,她着实又饿又馋,眼见盘子里的春卷只剩了两三个,赶紧抢过来护住,脑袋一昂,「谁说我不吃,不吃是傻子。」 冬生心道,你啥都不记得,不就是个傻子?不过他很识相地没有说出来。 而秦珠玉一边狼吞虎咽,一边想的是,这春卷是三婶做的,又不算是沈春花给的,吃了也不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