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心韧术》 第一章 大红灯笼高挂在蒲府的屋檐,长长的围墙从曲子胡同中段一路延伸到保安寺街口。 宅门开在东南方向的蒲府,是一座典型的四进四合院,由南至北依次为倒座、第一进院、垂花门、第二进院、过厅、第三进院、正房、第四进院、后罩房,四进加起来三十多间房,虽然比不上王府动辄两、三百间,也比不上“季府”和“闵府”一百多间房的规模,但总的来说,已经称得上是深宅大院。 悦耳的丝竹声从第二进院落传来,挑高屋顶的花厅,坐满了应邀前来观赏舞妓跳舞的宾客,每一位宾客莫不对舞妓曼妙的身段深深著迷。 只见她们眼波流转,玉指缠绕,嘴角带著诱人的笑意,在场宾客的魂全被勾走,纷纷忘情鼓掌叫好。 又见她们扭动著水蛇般的纤腰,卖弄风情地朝宾客们舞去,看似要扑倒在宾客身上的大胆举动让宾客惊呼,却只能忍住手痒,不敢造次真的将这些风骚的舞妓搂进怀中上下其手,著实磨人。 宴会的主人,即蒲青典蒲大人,眼见宾客们心痒痒的,挑这个时间点命舞妓们退下。 在场宾客纷纷发出叹息,真希望这些身段妖娆的舞妓再多待点儿时间,就是再扭个两下腰都好哪! “诸位大人,让你们见笑了。”蒲青典看准时机要舞妓退场,自然有他的道理。 “蒲大人,您打哪儿弄来这些舞妓?论姿色、论舞艺,比起教坊里的那些官妓毫不逊色哪!”受邀的宾客恋恋不舍地看著美艳的舞妓退下,心越来越痒。 “呵呵,陆大人。”蒲青典得意地笑道。“这是小弟在应天的同乡为了今儿个晚上,特地在一个月前从应天送来借给小弟的家妓,瞧诸位大人的反应,似乎颇为满意。” “满意,当然满意!”在场的宾客听了莫不眉开眼笑,既是自应天来的家妓,就没有误碰皇上女人的危险,自然也不会落得小命不保。 “既然诸位大人满意,等宴会结束,小弟自然会有所安排。”蒲大人本身非好色之辈,但他明白在座同僚几乎个个好色,亦充分利用这项弱点,适度给予甜头。 “有劳蒲大人了。”在座的宾客也不是省油的灯,知道他必有所求,怕是为了官位。 “好说、好说。”蒲青典笑著回道,大家心照不宣。 官场文化就是如此,私底下要干些什么狗屁倒灶的事请便,但场面话一定要讲得漂亮,毕竟他们是官嘛! “话说回来,蒲大人。”酒过三巡之后,一伙人终于谈到正事。“这回您想争取的位子,也有不少人觊觎,就拿国子监的张大人来说,他就盯这个位子盯得紧哪!” “此外,太常寺丞李大人,听说也在打探如何才能坐上这个位子。” 人人都想升官,无论是从四品的国子监祭酒,还是正六品的太常寺丞,只要上头一有空缺,无不挤破头往上爬,为的不是那相差几石的月俸,而是居高位背后连带的强大利益,那才是真正的诱因。 “正因为如此,小弟才需要诸位大人帮忙。”蒲大人当然也知道竞争者众多,所以平日才要组社结党,为的就是今天。 “忙当然得帮。”同侪允诺。“但是大理寺少卿这官位,可不是咱们想帮忙就能帮得上忙的,还得借助外力帮忙才行。” 这外力就是钱、就是人脉,有时甚至和周遭的环境有关。 “诸位大人不必担心,若论财力,小弟不会输给任何人,莫忘了小弟的出身背景。”不必同侪提醒,蒲青典也知道该用何种管道疏通,也有足够的银两。 “蒲大人说得是,咱们多虑了。”出身应天旺族的蒲青典,历代经商,家族实力雄厚,若不是为了避免太过招摇,大可建一座比现今蒲府大两倍的宅第,不必屈就于这只有三十多间房的四合院。 “蒲大人的家底深厚,这件事满朝文武皆知,加上蒲大人的学问又好,这就更难得了。”在座的同侪,虽然不乏官位比蒲青典高者,财力却远远不及蒲青典,因此个个忙著巴结说好话,避免得罪他。 “不敢、不敢。”蒲青典笑呵呵。“小弟还要靠诸位大人提携,倘若哪天真能登上高位,必定不忘诸位大人的人情。” 蒲青典的野心可不仅止于大理寺少卿,正四品的官位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大理寺少卿这位子不过是一块垫脚石,他还要往上爬,就算当不了一品官,也要谋个正二品,怎么说蒲家的未来都要靠他,他非得顺利当上大理寺少卿不可。 “就仰仗蒲大人提拔了。”在座也有不少和蒲青典有相同野心,实力却不及他一半的同侪,把希望全赌注在蒲青典身上,希冀未来靠他飞黄腾达。 “小弟自当尽力。”蒲青典当然也明白同侪尽力帮助他图的是什么,不就是荣华富贵? “呵呵!”大伙儿心照不宣,这就是官场文化。 “来,喝酒,小弟敬诸位大人一杯。”蒲青典志得意满地举杯邀酒,在座同侪纷纷拿起酒杯,准备敬酒。 哗……砰! 就在宾主尽欢的此时,后方的院落传来仆人喧哗和重物摔落在地上的声音,似乎发生了什么事。 “三少爷,您不要这样,三少爷……” “滚开!”砰! 原本还模糊的声音,因为仆人处理不当越变越大声,闹到最后连丝竹声也掩盖不住,在座诸位大人手持著酒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尴尬得不知所措。 又是卿儿…… 蒲青典用手揉揉太阳穴,拿他这个么儿一点办法也没有,他净会破坏他的好事。 “老爷,不好了!三少爷又开始胡闹了!” 仆人果然应付不了蒲砚卿的脾气,跑进花厅来向蒲青典诉苦,蒲青典的头顿时更痛了。 “老爷,三少爷此刻正在房里大吵大闹摔东西,还威胁说要来花厅,您说该怎么办才好?”仆人实在无法处理,只好斗胆打断晚宴向蒲青典禀报。 “什么,卿儿要来花厅?!”蒲青典闻言大惊,脸色没比仆人好多少,他也一样拿蒲砚卿没辙。 “三少爷是这么说的。”仆人答。 “快叫总管拦住他,千万别让他来花厅!”蒲青典急的。 “可总管怕会伤到三少爷,不敢用力……” “伤到他也没关系,就是不能让他来花厅胡闹。”都什么时候了,还顾虑这么多。 “是,少爷,小的这就去禀报总管。”仆人领命下去传达蒲青典的意思,不多久就传来更激烈的吵杂声,接著有更多的重物落地。 砰砰砰——摔落一地。 “让诸位大人见笑了。”不只宾客尴尬,蒲青典更尴尬,好不容易才邀齐同侪共商大事,却差点被他小儿子搞砸。 “没这回事,蒲大人别太在意。”在座同侪嘴里说客气话,其实一样尴尬,只是不好说出口。 “唉!”蒲青典摇摇头,这家丑恐怕是遮不住,谁都晓得他蒲青典有个体弱又任性的儿子,不时找全家麻烦。 在场宾客见蒲青典如此烦恼,不免也跟著担心,追究个中原因,实在是因为现在的时机过于敏感,一点儿错都出不得。 “蒲大人,恕咱们直言,尊公子再继续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您得出个主意才行。”到底大伙儿都坐在同一条船上,为了仕途也不必客套了,有话直说。 “杨大人可是在指小儿砚卿?” “没错。”杨大人答。“太常寺丞李大人的儿子,听说个个才高八斗,处事得宜。就我所知,当朝首辅相当赏识李大人的儿子,这对蒲大人来说,恐怕不是一件好消息。” 岂止不是好消息,是一件天大的坏消息!若是给当朝首辅留下坏印象,别说是大理寺少卿,恐怕连个翰林院学士都拿不到。 “虽然蒲大人的大公子和二公子也相当出色,但三公子就棘手了些,万一他胡乱发脾气的事传到当朝首辅的耳里,怕是对蒲大人不利。”按理说升官跟后生晚辈无关,但官场就是这么妙,一点儿鸡毛蒜皮的事都能被渲染为天大的事,然后以讹传讹,闹到最后不可收拾。 “尤其当朝首辅又最关心后生晚辈,在朝的官员现在哪一个不是盯紧儿子女儿就怕出错,蒲大人实在不能掉以轻心。” 皇帝老爷的心情要照顾,当朝首辅的喜恶也不得不顾虑,说起来这官当得还真是有些窝囊,可照常有人抢破头非当官不可。 “老夫不是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只是我拿我这个小儿子一点儿办法也没有。”蒲青典承认他就是宠儿子,今天蒲砚卿才会这么任性。 “蒲大人既然已经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就不能再拖下去。” “现在是非常时期,国子监张大人、太常寺丞李大人,都在强抢大理寺少卿这个位子,您可不能抢输人。” “您得下定决心,把三公子送走才行。”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都在帮蒲青典出点子,蒲青典听来听去只听到最后一句最重要的话。 “杨大人,您要老夫将卿儿送走?”蒲青典没想过还有这个解套方式,一时之间愣住。 “这是最好的办法。”杨大人点头。“这个月是关键时刻,小弟建议蒲大人先将三公子送往别处一段时间,等到您顺利取得大理寺少卿这个官位,再将三公子接回来。” 此话有理,大伙儿的意思也是这样,就看蒲青典舍不舍得将他最疼爱的小儿子送到别处去。 “杨大人的主意虽好,但小儿砚卿的脾气拗得很,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就强行把他送走,我怕他会把事情闹得更大。”蒲青典也赞成杨大人的意见,只是有所顾虑。 “蒲大人何不以养病做为借口,如此一来,就有正当理由将三公子送往他处。”杨大人再建议。 “这是个好借口。”蒲大人大喜,终于找到解决方法。“但是,要将卿儿送往何处才好?”送回应天老家必定有人照应,就怕砚卿不肯回应天…… “蒲大人可将三公子送往﹃回春堂﹄。”杨大人早想好了地点。 “回春堂?”这是什么地方? “是一座医馆。”杨大人解释。“回春堂位于距离京城八百里远的罗新镇,原本由三位女大夫主持,不过其中两位已经嫁来京城,现在只剩一位女大夫主持医馆。” “没想到大明国还有女大夫。”蒲青典惊叹。 “小弟乍闻时也觉得不可思议,不过听说这三位女大夫的医术相当高明,尤其是现今掌管医馆的女大夫,被称为女神医,一定能妥善照料三公子的身体。” 既可避免麻烦又可以养身子,一举两得,他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就这么办!”蒲青典决定。“就将卿儿送往罗新镇……不过,老夫需要先派人到罗新镇打点一切吗?”先租栋房子或是包下客栈…… “这倒不必。”杨大人摇头。“回春堂本来就有在收留病人,不过要先写拜帖自陈病情。” “什么,写拜帖?还要自陈病情?”天下竟有这么跩的医馆? “是的,蒲大人。”杨大人又点头。“对方会视拜帖的内容决定要不要收留该名病患,所以小弟建议蒲大人最好把三公子的病情描述得严重些,对方才可能答应收留三公子。” 其实也不必过于添油加醋,蒲砚卿本身的毛病已经是一大堆,不然蒲青典也不会这么头痛。 “这事儿简单,卿儿的身体本来就很糟,要详细描述不难。”就怕写得太过火对方吓到反而不敢收,到时就麻烦了。 “如果能将三公子的病医好自然是最好,如果不能,至少也达到拖延的目的,只要能拖过这一个月,便不会对蒲大人的仕途造成影响。”大家也可保平安。 “杨大人言之有理,就按照杨大人的意思。”蒲青典深深明白这次争夺官位对同侪的重要性,毕竟大伙儿都要靠他发达,可不是光他一个人的事,每个人都想出力。 “老夫今儿个就写拜帖。”蒲典青再不舍,都决定将蒲砚卿送走,以免妨碍仕途。 “蒲大人英明!”大伙儿忒狗腿,纷纷向蒲青典敬酒。 蒲青典拿起酒杯笑呵呵,仿佛看见自己穿上大理寺少卿的官服,威风八面。 “来,喝酒。” “干杯!” “干杯!” 锵! 升官的代价是送走他最疼爱的小儿子,但为了官位,一切的牺牲都值得。 马车的车轮在凹凸不平的地面嘎吱嘎吱地响,一如蒲砚卿低落的心情。随车的仆人不时地转头看向身后的车厢,深怕蒲砚卿一个想不开中途跳车,真变成如此,他们可就麻烦大了,他们接到的命令是安全把他送到罗新镇,交到花橙藜的手中。 马车持续往前走,蒲砚卿一个人独自坐在车厢里生闷气,怪他无情的爹娘。 卿儿啊!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你到底是个男人,以你现在的身子骨如何娶妻生子?怎么传宗接代?不如听爹的话,到外地好好养病,等把身体养好了再回来,爹和娘才放得下心。 是呀!你爹特地为你找了一位有名的大夫,他答应让你到他的医馆养病,你可得好好把握这次机会,把自己养得白白胖胖回来,啊? 五天前爹娘联手,用拐的用骗的用哄的,不管他的意愿硬是将他架上马车,就怕他待在家中破坏爹亲的好事,因为他想要升官。 他知道,他统统都知道! “可恶!”蒲砚卿狠狠地打了车厢内的木墙一拳,听得车厢外的仆人胆颤心惊,要马夫快点赶路。 他根本是被双亲流放的,还敢骗他是为了他的身体好,完全是一派谎言! 蒲砚卿越想越气,无法理解双亲为何如此狠心,只为了一个小小的官位,就把自己的儿子流放到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什么“罗新镇”,他根本听都没听过,遑论从京城出发还得两天才走得到,可见这座小镇有多偏远。 想他堂堂大理寺正蒲青典的三公子,竟被流放到这偏远的小镇,这口气叫他怎么咽得下去? 蒲砚卿整个胸口都是遭双亲流放的怨气,他甚至气到开始低鸣,车厢外的马夫拚了命地赶路,眼看著就要抵达罗新镇。 “快快快,千万要在三少爷开始发脾气前抵达回春堂,不然咱们可惨了。”仆人急得半死,马夫赶得要命,唯恐蒲砚卿半路发飙害他们达不成任务。 所幸回春堂黑底描金的招牌很好找,他们不必多加问路,远远就瞧见“回春堂”三个大字,马夫和仆人悬了一整路的心,方能放下。 “总算到了,呼!”仆人和马夫将车子停在回春堂门前,长长吐了一口气。 “呃,三少爷……”问题到了是到了,谁来请蒲砚卿下车?这可难为了马夫和仆人。 谁都没胆去请蒲砚卿下车,怕挨他一顿排头,有苦说不出呀! 马夫和仆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决定一起开口请蒲砚卿下车。 “三少爷,医馆已经到了,请您下车。”仆人已经做好挨骂的心理准备,料定蒲砚卿一定破口大骂,喝斥他们大胆。 “哼!”车厢内的蒲砚卿打定主意不让下人称心如意,既不吵也不闹也不下车,看他们怎么处理。 仆人和马夫面面相觑,一脸无奈。 “三少爷,求求您下车吧!”最后还是仆人先开口。“老爷吩咐小的,一定要将三少爷送进医馆,请您别为难小的,赶快下车吧!” “是啊,三少爷。”马夫一旁帮腔。“老爷也要小的帮忙让您进医馆,您这样小的无法向老爷交代,拜托您行行好,下车吧!” “我才不下车!”蒲砚卿和下人卯上了。“我管你们要怎么向我爹交代,反正我就是不下车。”谁也别想勉强他住在这座鸟不生蛋、狗不拉屎的小镇,他绝对不踏进回春堂一步! “三少爷,拜托您下车吧!” “是呀,三少爷,请您下车吧!” “不下!” “三少爷!” 主仆三人在回春堂门口上演一场求神拜佛的戏码,马夫和仆人差点没有跪下来拿香拜蒲砚卿,求他大少爷大发慈悲饶了他们这两个一个月挣不了几两银子的下人。 “外头发生了什么事这么吵?”回春堂内的花橙藜正在为病人把脉,听见门外有人吵吵闹闹,不禁攒起秀眉,问一旁的小六子和小七子。 “我去瞧瞧。”小六子自告奋勇到外头关照,只看见马夫和蒲家的家仆对著车厢求爷爷告奶奶,拜托他们的少爷下车,他们才能够回京城覆命。 “橙藜姊,外头停了一辆马车,车厢挂著的布幔上头写了两个大大的﹃蒲﹄字,你看是不是蒲家的少爷到了?”小六子看清楚后回医馆正厅回报,花橙藜写好药方子后要小七子照药方抓药,自个儿则是走到门口一探究竟。 马车确实为蒲家所有,只是蒲家的少爷似乎不怎么安分,坚决不肯下车。 “三少爷,小的求您了,拜托您快点下车吧!” 马夫和仆人死求活求,蒲砚卿不下车就是不下车,眼看著再拖下去就要拖过中午,花橙藜不由心生一计。 “橙藜姊,确实是蒲家的少爷没错吧?”小六子的脖子拉得长长的,试图从马车的小窗户看清楚蒲砚卿的面容,但他藏得很好,根本看不见。 “是蒲家的少爷没错。”脾气跟信上描述的一模一样。 “他好像不肯下车。”自从花橙蕾、花橙茜陆续嫁到京城以后,小六子和小七子两兄弟就到回春堂帮花橙藜的忙。难缠的病人他们见多了,还没见过脾气这么拗的,下人求了半天还不吭声,分明急死人。 “所以我想到一个方法请他下车,这就需要靠你帮忙了。”花橙藜见过的难缠病人比后院栽种的药草还要多,不认为对付蒲砚卿有什么困难,最重要的是要用对方法。 “橙藜姊,你又有什么好主意了?”要他说,花家三姊妹都不好对付,其中最厉害的又数花橙藜,她那颗脑袋什么主意都想得出来。 “也没什么好主意,只是觉得在把你捉到的那条蛇制成药酒之前,先让它活动活动,似乎也满好的。” 换句话说,就是要他拿蛇吓蒲砚卿,嗯,他懂,他会立刻去办。 “我马上进去拿蛇。”小六子二话不说,马上到内院去把装蛇的竹笼拿出来。 “橙藜姊,要直接把蛇丢进马车吗?”虽说小六子已经习惯花橙藜拐弯说话的方式,还是得先请示一下,免得会错意。 “你看著办吧!”她也不点头或摇头,只是微笑。 “好,我看著办。”这就代表她要他丢蛇,嗯,他懂,他会丢的。 “不要太粗鲁,吓著了人就不好。”她是想赶蒲砚卿下车,可不想他心绞痛,到时又得多开一方药剂。 “是,橙藜姊,我会很温柔。”结果小六子口中的温柔,是直接从竹笼中抓起蛇,对准马车的车厢布幔空隙就丢过去,花橙藜平白交代一场。 “小六子——唉!”就是这样,她才会把抓药、分药草等需要细心的工作都交给小七子,他可比他哥哥细心多了。 另一方面,还在车厢内抵死不肯下车的蒲砚卿,压根儿没想到会有人将蛇丢进车厢,只顾著生闷气。 蛇粗壮的身躯撞到车厢内的木墙,发出巨大的声响——砰! 这是什么声音? 蒲砚卿误以为声音是从外头传来的,于是偏过头由车厢的小窗户往外看,并没有看见任何东西坠地。 搞什么鬼…… 他悻悻然地坐直身体,心想这个鬼地方真令人讨厌,还没下车就开始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事,他坚决不下车是对的…… 脚边突然传来的骚动打断他的思绪,他皱眉低头打量,不期然看见一条褐色的蛇盘旋在他的脚下,红色的舌头朝他吐信。 蒲砚卿这辈子没见过活的蛇,只看过碗里躺著的蛇肉,那还是奶妈逼著他一定得吞进肚,说是可以帮他清肝解毒,好处多多。 “……”此刻蒲砚卿没看见蛇有什么好处,只瞧见它一脸凶恶,似乎想把他吞进肚。 “……哇啊,有蛇!有蛇啊!”他吓得扬起腿把蛇踢走,可怜的蛇没料到他会来这一招,被他踢到撞墙,差点昏死过去。 “什么,有蛇?!”马夫和仆人一听见车厢里有蛇,连忙赶过去查看究竟,刚好和急著下车的蒲砚卿撞满怀。 “哪里有蛇?”马夫和仆人东张西望。 “就在车子里面!”蒲砚卿指著车厢大叫,马夫和仆人一边吞口水一边探头,看得出来他们也很害怕。 “没瞧见蛇呀,少爷。”跑哪里去了…… “那里那里,蛇在你的脚下!”小六子受花橙藜指示,要把蒲砚卿引到回春堂去,只要他进了医馆,她就有办法结束这荒谬的戏码。 “在谁的脚下?”蒲砚卿慌乱地看著小六子,他指著蒲砚卿的脚下大叫。 “在你脚下!” “我脚下?”蒲砚卿直觉低头寻找蛇的踪影,小六子才不给他机会。 “糟糕,它快爬进你的长袍了!”小六子又喊又跳,喊得蒲砚卿心慌慌,跳得他眼花撩乱,压根儿搞不清楚蛇在何处。 “什么?”蒲砚卿胡乱移动脚步,以为蛇真的在他脚下。 “右边右边。” “右边……” “左边左边。” “左边……” “前面前面。” “前面……” “好,到了。” “好,到了——”蒲砚卿按照小六子指示,一路右边右边、左边左边蜿蜒行走,最后停住的地方竟是他发誓绝不踏进一步的回春堂,不禁都呆了。 “不用怕,那条蛇没毒,性子也很温和。” 让他呆愣的不只是他踏进回春堂这件事,还有迎面而来朝著他微笑的女子,这才是令他至今无法开口的主要原因。 “你还好吧?”花橙藜绽开一个柔美的笑容,目光和煦地看著蒲砚卿,让他原本已经呆滞的眼神更显茫然。 他该不会是到了西方极乐世界,遇见仙子了吧? 蒲砚卿痴痴的眼神和泛红的脸庞,表明他已经坠入如梦似幻的幻境中,一旁的小六子和小七子瞧见他的表情,便知道又有一个人著了花橙藜的道,不禁为他念起佛号。 就如小六子和小七子所言,蒲砚卿的确是著了花橙藜的道,事实上他以为自个儿在作梦,遇见害夫差丢了江山的西施,害商纣灭亡的妲己,害西周亡国的褒姒,这三个女人加起来恐怕还没有她来得美丽。 “蒲公子,你没事吧?”花橙藜虽然已经习惯男人夸张的反应,但仍免不了为他担心,怕他忘了回魂。 蒲砚卿确实还在神游太虚,不为别的,只为她细致的五官、吹弹可破的雪白肌肤,和整齐的贝齿。如果不是确定自己还在人间,他压根儿不会相信她是凡人,她就连声音也像黄莺出谷一样好听。 “蒲公子。”由于他实在脸红得太厉害,花橙藜不放心,伸手就要摸他的额头测他的体温,蒲砚卿这个时候及时回神。 “别碰我——好痛!”他往后退一步欲逃离她试探的手,没想到却因为脚软一时没站稳差点跌倒,最后还是靠小六子扶他一把,他才没在花橙藜面前出糗。 “你的脚有问题。”花橙藜看他屈膝的方式,判断他极可能得了脉管炎,现在就看严不严重。 “谁的脚有问题?”可恶的女人乱说话。“你的脚才有问题,我的脚好得很——”蒲砚卿的话还没说完,小腿便传来一阵疼痛,并且微微抽筋。 花橙藜见状,面露了然于心的表情,气得蒲砚卿脸又红起来,不客气地嚷嚷。 “叫大夫过来!”他大少爷把大夫当佣人使唤,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骄傲态度,让小六子和小七子不由得为他捏一把冷汗,橙藜姊最讨厌病人这种态度。 “这儿不是医馆吗?”蒲砚卿继续嚷嚷。“我脚痛,随便哪一个都好,快叫大夫过来为我诊治!” 他大少爷敢情叫上瘾了,无视于大夫就在他的面前,还四处找大夫。 这个不知死活的大少爷完了,阿弥陀佛! 别看花橙藜长得像仙子,说话像仙子,惹火她可以瞬间化身为女罗刹,整得对方生不如死,他们兄弟就曾经被整过,至今仍不敢回想。 小六子和小七子在心中大念佛号,怪的是花橙藜也不发脾气,反倒很好心地指著外头的马车,提醒蒲砚卿马车跑了。 “什么?!”只见蒲砚卿原本骄傲的神色,瞬间有如槁木死灰,撑著疼痛的脚一跛一跛的追出去,边追边喊。 “回来!”该死的奴仆。“别跑呀,不要把我丢在这个鬼地方!” 很好,先是大呼小叫不把大夫当一回事,现在又称橙藜姊最引以为傲的回春堂为鬼地方,他离死期不远了。 小六子和小七子以为这回花橙藜肯定发火,没想到她只是走到蒲砚卿面前,笑吟吟地问他。 “你还好吧?”笑容就和仙子一样美。 蒲砚卿没好气地望著她,心想这个女的怎么老是问他好不好,他看起来真的有这么弱不禁风吗? “不要你管!”少装出一副慈悲的样子。“快帮我把该死的大夫叫过来,我的脚痛死了。”可恶,原本只是痛,现在开始抽筋,再不想法子减缓疼痛,他今天晚上别想睡了。 “该死的大夫?”小六子和小七子同时张大眼睛,第一次瞧见这么不长眼的大少爷,到了别人的地盘还这么嚣张。 橙藜姊,教训他! 小六子和小七子都巴望花橙藜给蒲砚卿一点教训,不把他打成残废最低限度也要让他剩半条命回去,至于是要用药或是扎针他们都没有意见。 可是呢?花橙藜不会跟他一般见识,事实上她连一点火气都没有,心里有的只有兴奋。 “我就是大夫。”她很兴奋,因为又来了一个可以让她试药的对象,顺利的话,说不定还可以帮他治好心病。 “什么,你是大夫?”蒲砚卿闻言一脸错愕,明显把她当做女仆。 “对,我就是你的主治大夫,请多指教。” 第二章 这不可能。 蒲砚卿打量眼前的花橙藜,怎么都不相信她是名大夫,他不愿相信的原因有二—— 一、通常大夫都是男的,没听说过有女大夫,她一定是骗他。 二、通常大夫都又老又丑,可是她既年轻又漂亮,根本是美若天仙,所以她一定是在骗他。 蒲砚卿怎么看、怎么想都觉得她在骗他,但是他太惊讶了,一时这间说不出话,得再等等。 “你一定很惊讶,头一次来回春堂的病人都是这个表情。”花橙藜主动帮蒲砚卿解决尴尬的情况,可惜对方并不领情。 “谁、谁惊讶了?”她原是好意,听在蒲砚卿耳里却像在嘲笑他。“我又不是没见过女大夫!”他正是那种死鸭子嘴硬的脾气,就算吃惊也不肯承认。 “咦,你见过别的女大夫呀?”不管他是不是在吹牛,花橙藜倒很有兴趣。“改天一定要介绍给我认识。”她正感叹只有她们三姐妹行医,既然知道大明朝还有其它女大夫,当然得瞧瞧,说不定还能结成好友。 “呃,好……好啊,这有什么问题。”蒲砚卿压根儿就是乱扯,没想到她竟然相信,还一脸兴奋。 “那就麻烦你了。”花橙藜照例绽开天仙般美丽的笑容,看得蒲砚卿飘飘然,心头小鹿乱撞,不自觉地脸红。 无论如何,他总算平静下来,也顺利进到回春堂,那条蛇也算是丢得有代价。 说起来,那条可怜的蛇尚昏死在蒲家的马车内,比蒲砚卿还早一步回到京城,他要是知道一定很不甘心。 “让我瞧瞧你的脚好吗?” 但是他没有空和蛇生气,此刻他忙着收回心神都来不及了,她的笑容可真迷人。 “这……好吧!”他原本是想拒绝的,再怎么说也不能让女人医病,他身为男人的自尊要置于何处?问题是他的小腿此刻正在抽筋,根本由不得他任性,他只好暂时屈就。 “橙藜姐,我来就好。”小七子见花橙藜要亲自动手,连忙抢在她前面蹲下来帮蒲砚卿卷起裤管,蒲砚卿好奇地打量小七子,他看起来很年轻,顶多十六、七岁,身手却很敏捷,似乎很习惯做这类工作。 花橙藜光看蒲砚卿的小腿,就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他确实得了脉管炎没错。 她轻轻碰了一下蒲砚卿的小腿,他马上痛得倒抽一口气,额头冒出细细的汗珠。 “小七子,立刻去准备热水和干净的布巾,再去药房帮我把第三排左边算来第四罐的药膏拿过来。”花橙藜见苗头不对,连忙吩咐小七子。 “是,橙藜姐。”小七子显然比他哥哥更得花橙藜的信赖,这也没办法,谁要小六子只会靠蛮力。 “我要帮你的脚做热敷,你排了脉管炎。”她一边检在蒲砚卿的腿一边跟他解释,涌砚卿一脸疑惑,压根儿不晓排自个儿的脚有什么毛病。 “脉管炎?” “就是脉管炎。”花橙藜回道:“你的下肢是不是很伯冷?走一小段路小腿即胀痛,如果下肢一直保持同一种姿势,要不了多久便会麻木,猛然起来活动小腿会抽摘,严重一点儿共至还会抽筋?” 她把他下肢的症状一口气全给说了出来,蒲砚卿直到此时总算承认她确实是名大夫,而不是只有美丽的外表。 “我的脚以得好吗?”他好怕自己变成残废,天晓排他已经够像废人。 “医得好。”她肯定的点头。“你的脉管炎并不严重,只要对症下药,好好调养身体,就没有问题。” “真的吗?”蒲砚卿闻言松一口气。“那得花多久时间才会痊愈?” “快则一年,慢则两年。”得视调养状况而定。 “什么,要这么久?!”蒲见卿急得跳起来。“我才不要在这个鬼地方待这么长的时间!” “鬼地方?”花橙藜似乎对他的川词很有意见,秀眉攒得紧紧的。“你说咱们这座镇是鬼地方?” “不错,鬼地方。”蒲砚卿搞不清楚状况猛点头。“我没见过比这儿更荒凉的小镇,简直是糟透了。”其实一路上他都在生闷气,马车帘子掀都没掀,不要说罗新镇,连治途的风景他都没看到,似为了面子他硬是瞎掰,嘴巴无沦如何都不肯认输。 哇,这小子惨了!居然一而再、再而三侮辱橙藜姐最爱的罗新镇,这下橙藜姐总该发脾气了吧? 小六子和小七子等着花橙藜大发雷霆,到底涌砚卿已经太过分,该是给他一点几颜色瞧瞧的时候,花橙藜也正有此意,只是用的方法不太一样。 “嗯……听你这么说,这儿还真是个鬼地方呢!”她故做沉思状,小六子和小七子在一旁听得眼珠子快掉下来。 “你说什么?”涌砚卿是为了逞强才胡说,没想到她竟然点头。 “我说罗新镇确实是个鬼地方。”她一脸正经。“咱们这座小镇,经常会有野兽出没,毒蛇、蜘蛛更是满地爬,咱们住惯了不觉得可怕,但看在外人眼里,怕足真的有几分吓人呢!” 小六户和小七子一听就知道花橙藜是故意捉弄蒲砚卿,但蒲砚卿听不出来,以为罗新镇真的是这么蛮荒的地方,吓得脸都白了。 “小七子,布巾和药膏。”花橙藜而不改色的跟小七子要治疗工具,一点几都看不出来是开玩笑,小六子和小七子.不禁佩服她装得真像。 “给饰,橙藜姊。”小七子忍住笑,特沾了热水的布条和药膏拿给花橙藜,她先用热布巾敷蒲砚卿小腿的患部,再涂上她特制的药育,最后再用热布巾敷一次同样的患部,他顿时觉得小腿舒服多了,也不再抽筋。 蒲砚卿第一个想法是真神奇,她的医术真高明,然而再进一步细想,他如果这么想岂不是认输了?他怎么可以输给这个年纪看起来跟他相差不了几岁的年轻姑娘,绝不可以! “我就说这儿是鬼地方……” “不过你不用害伯,我经常拿这些毒蛇、蜘蛛入药,还满有效的。”以毒攻毒。 花橙藜笑排甜美,蒲砚卿的脸色则是更加惨白,用毒蛇和蜘蛛入药?这个女人压根儿是个野蛮人,亏她还长得那么美。 “既然蒲公子无法在镇上久留,那么事不宜迟,咱们现在就开始治疗吧!”花橙藜多的是整人的方法,但是她不会像花橙蕾一样恶作剧,她比较讲究效果,最好是两方皆得利,这样才有意义。 “现在就开始治疗?”不是早就已经开始了吗,要不然她干嘛帮他热敷? “小六子、小七子,你们带蒲公子去他的厢房。”她要开始济世救人的大业。 “季玄棠公子住过的那一间吗?”小六子问。 “就是那一间。”花橙藜点头。 “季玄棠?”这个名字真耳熟……“等等!你说的季玄棠,可是京城季氏现今的掌门人?” “就是他,蒲公子,你认识季公子?”小六子很喜欢季玄棠,因为他很聪明,对于脑筋不太灵光的他来说有莫大的吸引力。 “呃、不、不认识。”蒲砚卿没想到连季玄棠都来回春堂以治过,季氏的产业遍及京城,在留都应天也有一定的影响力,他爹几次想借机和季玄棠碰头都被他巧妙躲过,想跟他攀亲带故可没有那么容易。 “真可惜,季公子是个好人呢!”小六子很想念季玄棠,只可惜他太忙无法经常回来,但时常提供药材供医馆举办义诊就是。 “是吗?”蒲砚卿有些不自在,本来以为自己高高在上,结果原来财力、外表、学识皆一等一的季玄棠,比他还旱一步来到罗新镇,他一直维持的高姿态,现在看起来就像个笑话。 “是啊!”小六子猛点头,不明白蒲砚卿的个性为什么那么别扭,那么爱质疑人。 “蒲公子,请跟我到你的房间。”相对于小六子的活泼外放,小七子显排沉默,也没什么聊天的兴致,一心想达成花橙藜交付给他的使命。 “走就走,催什么催?”知道大人物曾经来此寄宿过,蒲砚卿的气势似乎不再那么嚣张,想来这就是官家子弟现实的地方。 他虽然足不出户,耳濡目染多少也沾染了一些官场义化,而对位子比他高的人会自然而然的收敛。 “蒲公子就拜托你们了,我去拿一样东西。”花橙藜把这一切都看在眼底却没说什么,依她看来世上有许多事都是身不山己,他的现实任性恐怕也一样。 蒲砚卿几乎是被小六子和小七子架去厢房的,他虽然不服,但在没有马车、脚又疼痛的情况下,似乎也只能乖乖屈服。 太好了,泡了快一个月的药酒,终于找到人尝试,她原本还在担心找不到人喝呢! 趁着小六子、小七子押解蒲砚卿去厢厉的空档,花橙藜跑到药房把她二十三天前泡的丹参酒拿出来,边检查酒边点头。 丹参善于活血化淤、清热止痛,是治疗各种血瘀症的良药。酒能温经通络,活血行气,酒助药势,药借酒威,将活血通络、化瘀止痛的效用充分发挥,对于脉管炎的治疗最为有效。因为镇上的人大多习惯劳动,没什么机会得这种病,她正愁找不到试药的对象,他就主动送上门了,老天爷对她真好。 将装有丹参酒的陶罐紧紧抱在怀中,花橙藜兴奋的表情一览无遗,就连蒲砚卿都能感受到她高亢的情绪。 “来,喝喝看这个,保证有效。”她特陶罐递给坐在椅子上的蒲砚卿。小六子、小七子这两个大块头看着他,蒲砚卿根本无法动弹,现在她又拿来一个可疑的陶罐硬要他试,他会合作才有鬼。 “这是什么?”陶罐的瓶口密封着,因此肴不到罐子里面的内容,只隐约闻到一股呛鼻的味道。 “你放心,不是蜘蛛也不是毒蛇,是丹参。”看他的表情,似乎把她刚刚说的话当真。下次说话可得小心点儿,免僻他又当真。 “丹参?”这是什么鬼东西? “是一种专门用来活血化瘀的药材。”花橙藜解释。“你因为素体阳虚,湿寒侵袭你下肢的血脉,造成血液瘀滞才会引起脉管炎,所以你现在最需要活血通络,散寒祛瘀,丹参对此症最有疗效,我才会想拿来给你试试看。” 原来如此他还以为她真的拿蜘蛛或是毒蛇残害他,没思到她竟然如此为他着想。 “我喂你好了。”见他迟迟不肯动手,似乎还有疑虑,花橙藜索性拿走药酒自己亲自喂药,省得他又临时改变主意。 其实蒲砚卿并不是怀疑她,而是怀疑自己,似乎只要她对肴他微笑,他的脑子就开始变得迟钝,一颗心怦怦跳,他是不是又生病了? “这药真的很有效。你喝喝看。”她打开陶罐,舀了一小汤匙的药酒要蒲砚卿喝下,涌砚卿明明知道自己要是张嘴就输了,可他的嘴巴仿佛有自己的意志似地听话打开,他也无能为力。 怪了,她到底对他做了什么?为什么他会乖乖听话…… 突然间冲上他脑门的强烈酒气,打断他的思绪。 “咳咳!”瞬间他眼冒金星,天地开始旋转,好像这个世界即将崩落,什么东西都搅在一块儿……砰! “蒲公子!”蒲砚卿才喝了一口药酒便在朝小六子直直倒下,小六子眼捷手快地接住蒲砚卿,焦急地转头问花橙藜。 “橙藜姐,你到底给他喝了什么?”怎么才喝一口就倒下? “我还能给他喝什么?当然是丹参酒呀!”待她瞧瞧,莫紧张。 “丹参酒?”听起来很单纯嘛!那他倒什么倒? “你放心,他只是睡着而已,没有人碍。”花橙藜指示小六子将涌砚卿抱到床上去,小六子力大如牛,轻轻松松就把涌砚卿抱起来放到床铺。 “他还真是不胜酒力,才喝一口酒就醉倒。”比橙蒨姐还没用。 “而且身体轻得跟娘儿们一样,我怀疑他到底有没有好好吃饭。”小六子同情地看着蒲砚卿苍白的脸色,据说他从小身体就不好,每天都被家人关在家里足不出户,难怪没什么见识。 “显然是没有,只要瞧一眼他爹捎来的信,就知道了。”花橙藜一边回答小六子的话,一边将蒲砚卿父亲送来的拜帖,全拿出来念一次,信里头仔细交代他的病症以反生活习惯,洋洋洒洒,竟写了十多页。 “……他的眼睛不好,鼻子不好,胃不好,脚不好,全身都是病。”念到展后一页,花橙藜长长吐口气放下信,一脸兴奋地看着沉睡中的蒲砚卿。 “呃,橙藜姊……”知道人家全身都是病也不必这么兴奋吧?他有不好的预感…… “小六子。” “是。”不期然被点到名,小六子连忙站直身体,怕被花橙藜看出他的想法。 “小七子。” “是。”相较之下,他弟弟就沉稳多了,也没什么想法。 “咱们一定得尽全力,帮忙蒲公子让他的身体好起来。”她必须先拟妥对策,才知道怎么对症下药……啊,想起来就令人兴奋。 “是,橙藜姐。”小六子看着花橙藜自然泛红的粉颊,觉得她好美,也好可怕。 她八成又要发挥神农尝百草的精神,她是神农,蒲砚卿则是负责尝百草,想想真替他捏把冷汗。 “我还是头一次遇见全身都是病的年轻人,好令人兴奋。”花橙藜的好心情全写在脸上,看得小六子冷汗直流。 没错,她正打算书神农,至于负责尝百草的倒霉鬼……阿弥陀佛,蒲公子,你就自个几保重吧!谁也救不了你。 他的头是不是裂开了,为什么这么痛? 涌砚卿抱着发疼的头醒来,一睁开眼睛就瞧见花橙藜关心的脸,害他到口的呻吟硬是给吞了回去。 她真的长排好美,光是这么看着她就有如置身天堂,他爹曾从一个西方传教士手中拿到一幅名叫“天使”的画,画里头的人长得就和她一个模样,只不过人家是高鼻子金发,她虽然不是金发,但五官的精致度一点几也不比画中的女子差,甚至还要更加精致。[热{书#吧%独@家*制&作] 他一定是在作梦,到了西方传教士口中所谓的天堂,见到了他们口中的天使。 蒲砚卿就这么痴望着花橙藜,一直到他无意中瞥见摆在桌上的药酒,才猛然想起她对他做了什么事。 对,他不能被她的关色迷惑,一定要振作起来! 蒲砚卿决定拿出男子汉的气概,好好凶花橙藜一顿,让她见识一下官家子弟的派头。 “你刚刚到底给我喝了什么鬼东西,为什么我只尝一口就倒下?”她一定是给他喝了毒蛇浸泡的汤药,意在教训他,真是恶毒的女人。 “我只是给你喝了一小口丹参酒,你不必紧张。”花橙藜笑着安抚他,眼看着他又要被她甜美的笑容迷惑,所幸紧要关头及时回神。 “那你一定是配错药方,你这个庸医!”好险,差点又被她的笑容骗走,她恨本不是天使,而是西方传教士口中的女巫,专门诱惑人心。 “庸医?”小七子听见这两字脸色大变,之前他再怎么不礼貌,他都可以当他是发大少爷脾气,但当而指击橙藜姐是庸医,那就太过分了。 “别激动,小七子。”花橙藜注意到小七子的反应,要他稍安勿操,没什么大不了。 “蒲公子,你之所以喝了一口丹参酒便倒下,问题不在于药方,而是在酒。”不要搞错。 “啊,酒……酒?”蒲砚卿的反应仿佛头一次听到酒这种东西。 “嗯。”花橙藜点头。“看样子你是一滴酒都不能沾,以后只能用传统的煎药来帮你作治疗。”可惜他不能喝洒,不然药酒的效力比较强,可以缩短治愈时间。 花橙藜一边跟蒲砚卿解释,一边拿出毛笔和磨好的墨水,蘸墨在空白的纸上写下:不能喝酒四个大字,提醒自己下回得小心点儿,别在他的食物里头加酒。 “那是酒吗?”蒲砚卿看她写下这四个字很自然地发问,一旁的小六子和小七子大吃一惊,用疑惑的眼神看着蒲砚卿。 “你不知道你喝的是酒?”小六子不可思议地问蒲砚卿,直到此时蒲砚卿才发现自己无意中露了馅,活到这把年纪,没喝过酒的男人全天下大概找不到第二个。 “我当然知道我喝的是酒。”为了面子,他硬是扯谎。“我只是很久没喝酒,有些忘记味道而已。” “哦,原来如此!”小六子和小七子异口同声喊道,这位大少爷也真有趣,明明就没喝过酒还硬要逞强。 可能是他们促狭的表情过于明显,就算想藏也藏不住,蒲砚卿不禁脸红。 “罗唆,我干嘛要向你们解释啊?”他摆明恼羞成怒,小六子和小七子则是拚命点头说是,问题他们的表情一看就不是。 “哼!”他反正和他们有理讲不通,干脆掉地头不理会小六子和小七子,谁知道刚好看见花格黎正振笔疾书,不晓得在写些什么。 “你在干嘛?”一直写个不停。 “做记录。”花橙藜回道。“从现在开始,我要把你的一举一动记录下来详加观察,才知道如何使你的身体更好。” 这是第一次有人对他这么用心,过去他爹请的那些大夫,不是随便敷衍交差了事就是阳奉阴违,从来没有人真正关心他的死活。 蒲砚卿说不出有多感动,但他对花橙藜的感激一定全尽在眼底,因为她只消瞄一眼他带雾气的眼睛,就动笔写下:容易多愁善感,并且还念出声。 多愁善感,是啊!他的确很容易多愁善感,有时连他自己都受不了—— “谁容易多愁善感,你这个女人不要乱写!”察觉到她做了什么好事,蒲砚卿的脸迅速胀红,大声跟花橙藜抗议。 “那要用说的吗?”花橙藜假装不解。“你比较喜欢我说出来,不喜欢我用写的?” 她接若又在白纸写上:喜欢直来直住,不喜欢绕圈子,差点没把蒲砚卿气死。 “你这个女人在胡说些什么?”她不是已经念出来了吗?还假好心问他的意见。 花橙藜放下笔纸专注地看着他的脸,蒲砚卿被瞧得满脸通红,眼看着又要发飙。 “你的气色好多了呢,脸颊也比较红润。”看来她的激特法还挺有效的,他光生气就可以恢复血色。 “真、真的吗?”蒲砚卿没想到她竟会夸赞他的脸色红润,他一武都被说脸色苍白像个死人,只是大家只敢在背后讲,不敢当而取笑他。但是这些在仆人之间流转的耳语他统统知道,只是隐忍不发作,所以他的脾气才会这么差。 “当然是真的。”花橙藜笑得像仙子,蒲砚卿照例看排心脏怦怦跳,脸色更加红润。 “看你精神这么好,咱们可以开始问诊了。”比她预计还快呢! “问诊?” “我必须先了解你身体日前的情况.才能对症下药。”虽然他爹的拜帖写得洋洋洒洒,但总抓不到重点,还是得亲自问过才行。 “我没病,用不着医治。”他大少爷最讨厌被当成病人对待,虽然他其实全身都是病。 “对对对,你没病,是我鸡婆。”随他怎么说。“我想关心你的身子,你就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花橙藜这是在找台阶给蒲砚卿下,他也知道她是为他好,可身为男人的自尊总是……算了,他还是依她好了,他的小腿又开始疼了。 “哼,就给你一次机会好了。”反正他也走不了,要问什么随便她啦! “谢谢蒲公子。”花橙藜一脸正经地跟蒲砚卿道谢,小六子和小七子则是笑到快翻过去,生眼睛没见过脾气像他一样拗的人,明明需要人关心,还装出一副施恩的模样,是想要骗谁啊? 小六子和小七子开始对蒲砚卿产生好感,他虽然任性,却很单纯,比之前来暂住的那些富家公子哥儿好应付多了。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忍不住想笑,也不客气的笑出声。 “你要问什么就赶快问,不要拖拖拉拉。”蒲砚卿的脸更红了,这个小镇的人不晓得什么叫做礼貌吗?居然当着他的而取笑他。 “好,那我要开始问诊了。”花橙藜拿起毛笔重新蘸墨,将问诊结果写下来。 “首先,你会不会经常头痛?”她一问就问到重点,蒲砚卿顿了一下,略微迟疑地回答。 “会。”可恶,她也太会问了吧!他确实经常头痛。 “怎么个痛法?” 怎么个痛法? “唔,前、前额……” “好,前额痛。”她写下。 “你会不会常常丢三落四、忘东忘西?”前额痛是胃经的病,属于湿气过重引起的病,可能是他居住的地方太潮湿,才会引起这种病。 “丢三落四,忘东忘西?”可恶,怎么又被她猜对了。“我是偶尔会忘记东西放在哪里,但是每个人都有健忘的时候,难道你就不会?” “嗯嗯嗯,你说得对,你会健忘……”她一边点头一边写下:健忘,差点没把蒲砚卿气到吐血。 “我说,这是人伙儿都会有的小毛病,你这个女人到底有没有在听人家说话啊?”他都解释排这么清楚了,还写! “有啊,我这不是在听了吗?”健忘是阳气虚弱的病,阳气不能随膀眺经入脑,导致经常丢三落四,换句话说,他得多锻炼一下脚力,膀胱经才会顺畅。 “有听就好。”这种人家都会有的小毛病也赖在他身上,你说气不气人? 好,接下来—— “你吃东西喜欢重口味,还是喜欢吃清淡一点儿的?”胃和头都有毛病,此外膀眺经也不太灵光…… “我比较喜欢吃重口味的食物,尤其喜欢吃咸和吃辣。” “我知道了”果然。“你喜欢吃重口味的食物。”辛走气,咸走血。吃太多辣会耗气,吃太咸对血不好,元气藏肾,而肾入咸味,所以他的肾恐怕也不怎么健康。 “再来,你会作梦吗?”脑、胃、肾皆有毛病,他的问题还真不少。 “作梦?”怎么跳这么快?“呃,会作一些……” “我记下了,你很会作梦。”魂是肝的神明,魄足肺的神明,作梦是魂魄飞扬之兆,代表他的肝、肺功能都不佳,所以才会容易作梦。 嗯嗯嗯,先前的脑、胃、肾,加上肝和肺,如果再把脉管炎算进来,他还当真是从头到脚都有毛病。 太好了,好久没遇见身体状况这么糟的病人,她的手都痒起来。 “喂,你到底问完了没有?”被问到不耐烦,蒲砚卿生气的抗议,净问他一些无聊的问题。 “还没问完。”花橙藜俞快地收起笔和纸。“不过今天暂时就问到这里,改天等你精神更好一点儿,咱们再继续。” 大丰收,她得开始拟定一套计划好好帮他医病,想来就令人兴奋。 “我的身体是不是没有什么毛病?”他瞧她这么高兴,心想自己大概无大碍,没想到正好相反。 “不,你从头到脚都是病。”她很满意。 “什么?”他听得眼珠子快掉下来。“我从头到脚都是病,你还这么高兴?”她根本不是什么天使,而是女魔头。 “就是因为你全身都是病,我才会答应收留你啊!”太好了,她终于有机会拟定全套计划,就从明天开始实行! “你你你……”蒲砚卿已经气到不会说话,一根手指了指她半天还放不下来,可见他有多愤怒。 这个没良心的女人…… “蒲公子。” 就在他考虑该不该拿手指把她戳出几个洞之际,花橙藜突然用双手覆住他的手,吓了他一大跳。 “干、干什么?”不期然包覆他的温暖,引发他强烈的心跳,蒲砚卿的脸又红起来,口干舌操地看着花橙藜绝美的脸庞,朝他一寸寸接近。 “让咱们一起合作,打败纠缠你的病魔,你说好不好?”她诚恳的表情,任谁都抵挡不住,这一刻她又是天使。 “好……好,我会跟你合作,一起打败病魔。”她是他见过最美的女人,连西洋画里的天使都及不上她的一半,尤其是她的笑容,简直是美呆了…… “就这么说定。”得到满意的答案,花橙藜重重地点头,松开他的手收拾好笔墨走人,顺便还把小六子和小七子两位大汉一起带走。 从头到尾,蒲砚卿就像中邪一样,迷失在花橙藜绝美的容颜中,非得等到人去楼空才会清醒。 好,就这么说定…… 蒲砚卿在心中默默跟花橙藜约定,约着约着,突然想起来他之前才刚发誓,绝不会跟她合作,怎么她一对他笑他就忘了? 可恶! “谁要跟你合作?你给我回来!”他大少爷亡羊补牢,在空无一人的厢厉里大吵大闹,问题是没人理他,只有白白浪费力气。 “烦死人了,怎么会这样?”他懊恼到抓头发泄恨,可惜无济于事。 第三章 气到胃痛…… 想到自己竟然莫名其妙点头答应跟花橙藜合作,蒲砚卿就忍不住生气,骂自己没用。 莫非他犯花痴了不成?花橙藜那臭娘儿们只是随便对他笑了几下,他就不知道今夕是何夕,这不是着魔了还能有何种解释? 蒲砚卿一个人关在房里生闷气,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他心想一定是花橙藜,刚好他正想发脾气,算她倒霉。 “进来。”他磨刀霍霍向猪羊,打算痛宰花橙藜,结果敲门的人是小七子。 小七子手里拿着托盘,端着一碗东西进来。 “蒲公子,喝鸡汤了。”小七子将碗从托盘拿出来放到桌上,白色的瓷碗冒出阵阵白烟,应该是刚煮好的鸡汤。 “橙藜姊特别为你熬了丹参鸡汤,你快起来吃。”小七子边摆筷子边解释。“因为你不能喝补酒,她只好改用食补,橙藜姊真是用心良苦。” 小七子对花橙藜的仰慕都写在脸上,蒲砚卿看得出来他很崇拜花橙藜,只是不清楚原因。 “我在家一天到晚喝补汤,早就喝腻了。”无论是补脾健胃的鲫鱼汤,还是益气暖胃的肥羊汤,没有一样他没喝过。 “我把汤放在桌上,要不要喝随便你。”对于他的任性,小七子没说什么,只是尽力做好花橙藜交代的工作。 蒲砚卿好奇地打量小七子年轻的脸庞,发现他长得十分秀气俊美,跟小六子粗犷的长相完全不同,唯一相似的只有体格。 “你跟在那女人身边多久了?”他指指桌上的鸡汤。“我看你好像很熟悉这些事。”抓药、煎药、熬药,没有一样难得倒他。 “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小七子答。“在橙倩姊和橙蕾姊还没有远嫁京城之前,我和我哥哥就时常过来医馆帮忙,等到她们两位姊姊陆续出嫁以后,橙藜姊一个人忙不过来,干脆收我们两个当徒弟帮她的忙,顺便学习医术。”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难怪他做起来驾轻就熟。 “你在女人的手底下做事,不觉得窝囊吗?”蒲砚卿翻开棉被准备下床,不期然接触到小七子冰冷的眼神。 “有这种想法的人才是真的窝囊,橙藜姊是我见过最厉害的大夫,我不许任何人侮辱她!”小七子维护花橙藜的心意,连瞎子都看得出来,蒲砚卿的眼睛没瞎,当然一眼就能瞧出花橙藜在小七子心中的地位。 “那女人厉不厉害我是不知道啦!”可恶,竟敢瞪他,他是哪根葱?“不过你既然是医馆的奴仆,就不能用这种态度跟我说话,我好歹也是医馆的客人。”怎么能如此无礼? “别以为有钱就是大爷,我随时可以将你撵出回春堂。”小七子生气撂狠话。 “你敢!”不过是医馆的奴仆,嚣张什么。 “有什么不敢的?”小七子丢下这句话冷哼转身走人,从未遭受这种侮辱的蒲砚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只不过是一位不起眼的仆人也敢拿乔,真个是……气死他了! 蒲砚卿气得摔东西泄恨,花橙藜正要到蒲砚卿的房间查看情形,差点撞早迎面而来的小七子。 “怎么回事?”她蹙眉聆听从蒲砚卿房间传来的声响,里头乒乒乓乓砸得正厉害。 “呃,我……我刚刚和他吵架。”小七子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承认是他得罪了蒲砚卿,这会儿蒲砚卿正在房间里头发大少爷脾气。 “你干嘛跟他吵架?”她知道小七子的脾气好、耐性也够,一定是蒲砚卿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惹得他不快。 “谁要他说你的坏话,我一时忍不住就——”小七子又低下头,都怪他一时冲动,给她添麻烦。 “他说了我什么坏话?”她倒是很好奇蒲砚卿对她有什么批评指教,批评得有理的话她可以改进。 “他问我在女人的手底下做事窝不窝囊,摆明了就是在侮辱你!”他不能忍受。 “我当他说了什么更难听的话,还好嘛!比我预期的好多了。”她一点都不以为意。 “他这么说你不生气吗?”小七子不解,这还不够难听吗? “有什么好生气的?”花橙藜瞄了蒲砚卿的房间一眼,他还在摔东西。“蒲公子只是一直被关在屋里,没有机会出去见世面,看得少,知道得也少,当然会觉得你在女人的手下做事很不可思议,你就别同他计较了。” “橙藜姊,你人真好。”被人这般侮辱都能忍下来。 “咱们当大夫的,心地善良是首要条件。”花橙藜微笑。“小七子,橙藜姊一向都觉得你很有天分,又肯学习,要是你的心胸能够再宽大一点,就十全十美了。” “是,橙藜姊,我会努力学习。”受到她的鼓励,小七子的精神顿时全涌上来。“将来有一天我也要像橙藜姊一样,当个了不起的大夫。”悬壶济世。 “这才对,小七子。”她笑着点头。“我相信你将来一定能够成为一位很好的大夫。” 花橙藜对小七子的期望很深,他后来也真的成为一位名震大明朝的神医,这又是另一个故事,在此不谈。 “你辛苦了,接下来交给我,你去后院帮我分药草。”花橙藜交代好小七子工作,就要去应付蒲砚卿。 “橙藜姊,你最近有没有打算出门采药?”小七子叫住花橙藜问。 “算算时间是该出门了。”花橙藜沉吟。“虽然现在不愁没有药材为患者治病,但我还是喜欢自个儿采药,不过现在蒲公子既然住进医馆,我就有责任照顾他,恐怕暂时不能外出采药。” “哦,我还以为这回终于能够和你一起出门采药。”小七子的失望全写在脸上。 “总有机会的,你别着急。”花橙藜安慰小七子。 “我现在就去后院分药草。”小七子用力点头,随即转身往后院奔去。 花橙藜凝视小七子的背影摇摇头,他是个认真的孩子,将来必定有一番作为。 啪!砰! 她忘了,厢房里头也有一位任性的公子哥儿很认真地在摔东西,她再不赶快进房阻止,房间都要让他给拆了。 于是她推门进去,蒲砚卿以为是小七子,想也不想拿起枕头朝门口丢过去,被花橙藜灵活闪过。 蒲砚卿没想到来人是花橙藜,一时之间呆住,不晓得该怎么办才好。 花橙藜瞄了他一眼,弯腰捡起地上的木枕朝他走去。 “你很爱丢东西哦!”她将木枕交还到他手上,他面红耳赤地接下木枕,没好气地说。 “我以为是小七子。”谁晓得竟然是她。 “就算是小七子,你也不能随便乱丢东西呀!万一砸伤人怎么办?”花橙藜摇摇头,败给他的大少爷脾气,看来未来的日子还有得磨。 “谁叫他要惹我生气?”蒲砚卿气呼呼地反驳。 “可是在我看来,反倒是你惹他生气哦!”她笑吟吟地说道,提供给他不同的见解。 “我惹他生气?”蒲砚卿愣住,他向来以自己为中心,家里无论是双亲或是兄弟乃至于下人,因为怕加重他的病情,几乎事情都让他,也间接养成他“千错万错都是别人的错”这种观念,以为错永远不在自己。 “我——” “他都跟我说了。”花橙藜抢先一步说话。“你说他在女人手底下做事窝囊,他听了很生气呢!” “我才没有这么说。”该死的小七子,就会胡说八道。“我只是问他,在女人的手底下做事,会不会觉得窝囊?可没说他窝囊,他到底把话听到哪里去?” “可听在小七子的耳朵里,都是同样意思。”原来如此,他没把话讲清楚,小七子没把话听清楚,才会产生误会。 “你不生气吗?”这个女人也真奇怪,两个男人为了她吵架,她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还笑咪咪。 “你不喝汤我才生气,这是我特地为你炖的丹参鸡汤,对治疗你的脉管炎很有帮助,我以为你也想早日好起来。”她生气不为自己,而是为他的身体,任何一个男人听了都会感动,况且蒲砚卿本来就多愁善感。 “要我喂你吗?”花橙藜看他的表情就知道她的目的已经达到,这下他铁定会乖乖喝下鸡汤。 “我又不是没有手,我自个儿喝就行了。”蒲砚卿果然接过她递过去的碗,将鸡汤喝得一滴不剩,她又赢了一回。 直到把鸡汤喝得碗底朝天,蒲砚卿才发现自己又着了花橙藜的道,并且因此而懊恼不已。 花橙藜走到窗前将窗子打开,一阵清风迎面吹来,心情敢跟着变得清爽起来。 “今儿个的天气真好,咱们一起出去走走吧!”她回头看蒲砚卿。 “咦,出去走走?”蒲砚卿愣住。 “我带你到街上逛逛。”花橙藜点头,很乐意善尽地主之谊。 “可是我很少逛街。”他没想到她会邀他出去,在京城的时候大家都想尽办法将他关在家中,就怕他出门惹事,或是当众昏倒害蒲家没面子,毕竟他父亲也官拜六品,丢不起这个脸。 “就是很少逛,才要出去逛呀!老是做同一件事情有什么意思?”她笑得好甜。 她的话听起来有理又毫无道理,她还不是每天做同样的事,却做得那么快乐。 “好吧!”他帮做勉强状。“反正无聊,去看看这个鬼地方到底有多糟也好。” 蒲砚卿以为他装得很像,但其实他想什么花橙藜全都知道,他明明就想逛街,还非要说些不中听的话,个性真是别扭。 “你笑什么?”察觉到她嘴角的笑意,蒲砚卿不禁脸红,她似乎能看透他。 “我没有笑啊!”她一脸正经地回答他的质疑,他真是单纯得可爱,看来往后的日子会相当有趣。 “你明明就在笑。”他发誓他有看到她的嘴角上扬,还死不承认。 “不同你争了。”她笑笑。“我要到巷子口豆腐店去吃豆腐脑,再晚人家可是要关门了。” “咦?”她也爱吃豆腐脑,这么巧? “我走喽!”她转身走出房间,不理蒲砚卿了。 “等一下,你不是要带我去街上逛逛?”怎么一个人跑了? “好忙,我第一件事就是要去吃好吃的豆腐脑。”她假装没听见蒲砚卿的话,自己走自己的。 “可恶!”蒲砚卿愣了一会儿才想到追上去。 “等等我,我也要去吃豆腐脑,你别想一个人独享!”蒲砚卿跟在花橙藜的屁股后面踏出医馆。 天上飞来一只燕子,在天空盘旋几下而后停在回春堂黑底金字的招牌上,好奇地注视往巷子口迈去的两人。 位于巷子口的豆腐店,可以说是罗新镇的镇镇之宝,凡是罗新镇的居民,没有不上门吃豆腐脑的,就连往来驿站的官员都免不了闻香下马,在方圆百里内可说是小有名气,还有不少外地客,就为了这么一碗小小的豆腐脑特地绕路来罗新镇,可见它的味道有多棒。 “大婶,给我一碗豆腐脑,葱花加多一点儿。”花橙藜一到店里立刻自己找位子坐下,反倒是跟在后头的蒲砚卿不知所措,不晓得怎么跟店家打招呼。 “我、我也要一碗豆腐脑,辣油——辣油不要放太多。”他想起来她曾说过他的口味吃得很重,他虽然不知道其中有什么关联,但直觉不好,于是自动减轻辣油的分量。 花橙藜听见他对店家这么说,惊讶地抬了一下秀眉,原来他大少爷也不是不怕死嘛!还是说他有把她的话听进去?如果是后者,那会令人非常感动。 蒲砚卿一脸不自在地在她的对面坐下,逃避她打趣的眼神,他也不晓得自己干嘛这么做,但她就是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教人乖乖听话,他也控制不了自己。 “豆腐脑两碗。”店家的动作很快,转眼就把豆腐脑端上桌,免去蒲砚卿尴尬。 他们津津有味地吃着豆腐脑,加入辣油、葱花和麻酱的豆腐脑虽然简单,却非常美味,尤其是豆腐脑本身细致滑润的口感,更是让所有上门的客人忍不住大喊: “再来一碗!” 蒲砚卿也是手伸得长长要把空碗再填满的其中一份子,花橙藜瞧他一脸满足的表情,也跟着眉开眼笑。 “没想到你这么喜欢吃豆腐脑。”她以为他会嫌弃这里庶民食物,配不上他这位官家子弟。 “我很喜欢吃豆腐脑,在京城的时候,每隔两、三天就要吃上一回。”蒲砚卿承认他就是抵挡不了豆腐脑的诱惑,不然也不会跟在她的屁股后面。 “哇,你吃得比我还勤。”她也喜欢吃豆腐脑,但没他这么疯狂。 “没办法。”他耸肩。“在这个世上,我喜欢的东西不多,但是一旦被我喜欢上了,我就会一直喜欢下去,算是比较死心眼吧!” 这是他第一次坦露自己的想法,花橙藜很喜欢他如此无拘无束的谈论自己,那会使他们两人更接近,她才能医治他的心病。 “死心眼是件好事,没有什么不好。”她对他笑一笑,笑容如往常一样柔美,他必须低下头猛舀豆腐脑,才不会一直脸红,但心脏一样怦怦跳就是。 “对了,既然你这么喜欢吃豆腐脑,那你一定知道京城二条胡同附近有家豆腐脑,又滑又嫩,堪称人间极品。” 没错,她做的豆腐脑就是这么好吃,只要吃过一次就会上瘾。 “你怎么会对京城这么熟悉?”这儿离京城有八百里远,可她竟连程大娘的豆腐店都晓得。 “我不是对京城熟悉,而是对程大娘熟悉。”他误会了。“程大娘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镇上一趟,待多久不一定,视情况而定。” “你认识程大娘?”蒲砚卿吃了程大娘十多年豆腐脑,还没有机会见程大娘,没想到他竟然在这座偏远的小镇听见她的大名,花橙藜还认识她。 “因为我妹妹橙蕾的关系,程大娘对我十分照顾,橙蕾拜托程大娘,若是有空就到镇上走走,看我好不好。”她的两个姊妹虽然远嫁京城,对罗新镇还是十分有感情。尤其是妹妹花橙蕾,认识许多江湖中人,怕她一个人独自待在镇上危险,一直要这些江湖大叔大婶有空就来瞧瞧,她很感激妹妹的好意,但她其实没那么脆弱,总觉得她瞎操心。 “我听说你还有两上姊妹,但都嫁人了。”只有她一个人还小姑独处。 “是呀!”花橙藜微笑。“她们都嫁到京城去了。” “所以你妹妹才会认识程大娘。”因为嫁到京城。 “事情才没有这么简单。”她摇头。“是因为两年前橙蕾和程大娘一起去十王爷府搭救岚儿她们才认识的,可不是买个豆腐脑,就能随便开口拜托人家帮忙。” 想法真单纯。 “十王爷?”蒲砚卿愣住。“他不是因为有谋篡皇位之嫌,已经被皇上下令处决了吗?”怎么会和那件事扯上边? “听说是如此。”只是根据江湖中流传的内幕消息,这件事似乎还另有隐情。 “不可思议。”他听得头都晕了,没想到一碗小小的豆腐脑,竟能衍生出这么多故事,对他来说无异是大开眼界。 “等程大娘来了你再亲自问她,算算时间她也该来了,说不定再过些时候,你就能吃到她亲手做的豆腐脑。”她店里的生意好到必须请三名长工帮忙,他在京城吃到的豆腐脑,未必都是出自她的手,但换到罗新镇可不一样,保证每一口都由她亲自制作。 “真的吗?”蒲砚卿闻言喜出望外。“谢谢你,我好想念她做的豆腐脑。”已经好多天没吃到了,真的有些想念。 花橙藜打量他兴奋却也落寞的脸,心想他想念的恐怕不只是程大娘的豆腐脑,而是京城的一切,他根本是被家人流放到罗新镇的。 “不客气,我们再去别的地方走走吧!”花橙藜之所以收留他,除了他是一个很好的试药对象以外,她也想医治他的心病,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出自内心关心他,就算他一时被父母放弃,也不需要灰心丧志,只要坚持下去,一定能得到回报。 “好。”蒲砚卿看看天色,快黄昏了,他来这座小镇闹着闹着也过了半天,令人不得不感慨时间的流逝。 回春堂离罗新镇的主要街道并不远,只要走到底再转个弯就到了罗新镇最热闹的地方,只是蒲砚卿所乘坐的马车是从另一条路过来,再加上他那时在和家仆呕气,并没有掀开帘子看窗外,否则他一定会被罗新镇的繁荣吓到。 “这儿就是镇上最热闹的地方,咱们都戏称这条街是正阳门大街。” 正阳门大街正是顺天府,也就是京城要进正阳门前那条道路,许多胡同都和正阳门大街有交接,猪市也在附近。 蒲砚卿其实没去过几次正阳门大街,但他对那附近颇有印象,确实非常热闹。 他万万没想到,被他称为“鬼地方”的罗新镇,竟然有如此风景,客栈、布庄样样不缺,甚至还有票号和青楼,此外还可以看见驿站的旗帜在空中飞阳,隐约看见朝廷官员在驿站内进进出出。 这瞬间,蒲砚卿觉得自己真是井底之蛙,以为罗新镇离京城八百里必定很荒凉,结果完全不是如此。 “说起来,你好像也没有带多少东西。”连个包袱都没有。 “我爹说会托驿站的信差送来,最慢明儿个就会到。”他苦涩地回道,由此就可以知道他此行有多匆忙,说是被撵出来的也不为过。 花橙藜非常同情他的遭遇,被家人排斥的滋味一定很不好受,难怪他的脾气会如此乖戾,毕竟亲情胜过一切。 “卖布的店家一定会很失望,因为这次我没办法帮他拉到生意。”她语调刻意轻快,她的责任是使病人的心情变好,得想法子转移他的注意力才行。 “怎么说?”她促狭的表情引起他的好奇,自从他来此,还是第一次看见她这么顽皮。 “因为来咱们镇上的公子哥儿,都不爱自个儿带衣服,总喜欢在镇上找裁缝做衣服,就当做是……买纪念品。”有趣吧! “呃,那我也得去找裁缝做一件吗?”蒲砚卿听不出来她是在跟他说笑,很认真的问她该不该入境随俗。 花橙藜虽然知道这么做很不礼貌,仍然忍不住噗哧一笑,蒲砚卿的脸又红起来。 “我说错什么话了吗,你干嘛笑成那个样子?”他困窘地看着她的脸,发现她放开大笑的时候更漂亮,当然微笑也很美就是。 “因为我很开心。”她承认此刻她的心情很轻松,虽然她本来就爱笑,但如此发自内心开怀大笑,仍属少数,原来这位大少爷还有逗人开心的本事。 “你很开心?”他愣住,不晓得自己做了什么令她开心的事,但只要她能够一直这么开心下去,他也很快乐……不对不对,她开不开心关他什么事,他干嘛还要负责逗她开心? 蒲砚卿总是搞到让自己变成傻子,才发觉自己不能再傻下去,好歹他也是官家子弟,怎么可以老是被一个小镇姑娘逗着玩。 “喂,我说你——” “花二小姐,又有新的病患住进医馆啊?” 他正想警告她,他不是逗她开心的玩具,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翁迎面走来,还没走到他们面前,远远就跟花橙藜打招呼。 “是呀!这位是蒲公子,今儿个刚打从京城来,我带他出来逛逛,也好认识一下咱们这座小镇。”她在老翁的面前站定,很有礼貌地跟老翁打招呼,蒲砚卿迫于礼貌,也点头跟老翁问好,老翁点点头,笑嘻嘻地说道。 “又是一个打京城来的公子哥儿,你们姊妹跟京城的人还真是有缘。”老翁明显是在跟花橙藜开玩笑,她也不以为意。 “可不是,我也是这么想。”说这话时,她瞄了蒲观卿一眼,他一脸莫名其妙。 “我先走了,你们慢慢逛。”老翁打完招呼以后,继续朝前方走去,花橙藜则是带蒲砚卿转弯到下一个街口,那儿也有不少商家。 “刚刚那位老先生说什么?他为什么说你们姊妹跟京城的人很有缘?”蒲砚卿跟在花橙藜旁边要答案,只见她大小姐转动一双美眸,似乎不乐意讲。 “没什么,你想去逛布庄吗?”她顾左右而言他,一般人不会上当,可单纯如蒲砚卿就会。 “逛布庄?”他干嘛去逛布庄? “你不是想做件衣服当做到此一游的纪念品?”花橙藜巧笑倩兮的反问他。“既然如此,就必须先去挑布,不然裁缝怎么有办法替你做衣服呢?” 听起来合情合理,确实也是他自己提议要做衣服,但此刻他更想知道老翁话中的意思。 “可是……” “布庄在咱们方才走过的那条街,咱们得往后走!” 蒲砚卿还搞不清状况,就被花橙藜往回拉,害他得像螃蟹走路一样横着走,连续踉跄了好几步身体才转正。 这女人,根本忘了他是病人…… 蒲砚卿本想提醒花橙藜,莫忘了他还有脉管炎,但男性的自尊这个时候抬头,让他怎么都说不出口,只好忍着痛。 “廖掌柜,我又带客人来了。”花橙藜显然已是识途老马,而从店掌柜的反应来看,她也大受欢迎。 “好久不见你了,花二小姐。”店掌柜连忙跟她打招呼。“我还以为你又出门采药去了,正愁见不着你呢!” “没的事儿。”花橙藜笑得香甜。“我要过一阵子才会再去采药,目前会留在镇上全心照料这位公子。” “原来如此。”店掌柜点点头,一边转向蒲砚卿。 “这位公子,您打哪儿来?”他顺手把店里最好的几疋布统统拿出来让蒲砚卿挑选,一边探他的底细。 “顺天府。”蒲砚卿自幼就是由家料理一切,不要说他没挑过布,就是连杯茶都是仆人泡好端给他喝,现在要他自个儿做选择,一时之间还真挑不出来呢! “又是京城人氏!”店掌柜一双眼睛意有所指地看着花橙藜,引发蒲砚卿好奇。 “掌柜,我是京城人氏有什么不对?”为什么大伙儿都这么看他? “没有不对,只是觉得花家姊妹跟京城的人特别有缘,感觉有趣而已。” 这是他第二次听见镇上的人这么说,蒲砚卿转头无声问花橙藜,但端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不打算解释,他只能自个儿猜了。 “你懂得怎么挑布吗?”花橙藜有种预感,店掌柜接下来会问蒲砚卿有什么毛病,果然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回答,店掌柜的就问了。 “这位公子,您有什么毛病?病情严重吗?” 这几乎已经成了罗新镇的惯例,只要回春堂一住进新病患,就会勾起大伙儿的兴趣,接下来问个不停。 “呃,我——”蒲砚卿生平头一遭被人当面询问身体状况,只能无助地看着花橙藜不知所措。 “他全身上下都是毛病。”花橙藜据实以告,结果引来店掌柜大笑,以为她在开玩笑。 “哈哈哈……”真爱说笑。“花二小姐,你说话永远这么有趣,难怪镇上的人都爱跟你聊天。” 店掌柜压根儿不信蒲砚卿的身体有这么糟,他们接下来遇见的小镇居民也都不相信,反应和布庄的廖掌柜一模一样,搞到最后,蒲砚卿也开始认为自己的身体不错,但其实他现在小腿就痛得半死,却还得在镇民面前佯装坚强。 累毙…… “恭喜你,竟然没有人肯相信你全身都是病。”好不容易应付完所有好奇的镇民,他们两人终于能喘口气,到茶棚喝口凉茶。 “还说呢!”他都快丢脸死了。“你们这个镇上的居民真奇怪,说话一个比一个直接,我都快招架不住。” “我看你应付得很好呀,大伙儿都很喜欢你呢!”只要一直脸红和结巴,就能引起婆婆妈妈的疼爱与不舍,厉害。 “才没有这回事。”蒲砚卿咕哝。“那是因为大家都太单纯了,我根本不需要刻意应付,大家就很亲切……” “所以我才会这么喜爱罗新镇呀!”不必他多加解释,花橙藜也知道罗新镇的镇民有多可爱,天底下再找不到第二座可以跟它媲美的小镇。 花橙藜对故乡的感情全写在脸上,这对蒲砚卿来说是一种全新的感受,毕竟他对京城的印象只有华屋与高墙,京城是很热闹、很繁荣没有错,但就是缺少一种能打动人心的感觉,至少就打动不了他的心。 “我猜你这一辈子都不会离开罗新镇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不晓得怎么搞的产生一股失落感,好似他心底的某种希望注定要落空。 “对,我不会离开。”她肯定答道。“我要一辈子留在回春堂,钻研医术。” 果然。 “真羡慕你有人生目标。”她对医学的热爱,连瞎子都看得出来,任何喜欢她的男人,第一关就会被她对医学的热情打败。 “你也可以订定人生目标啊!”她鼓励他。 “我?”蒲砚卿愣住。“就像你说的,我全身上下都是病,什么时候要离开人世都说不一定,还订什么人生目标?”还是算了吧…… “你可以一步一步慢慢来,第一个目标就是把身体养好,等这个目标达成以后,再换下一个目标。”她不认为他的身体有那么糟,虽然毛病多多,但还不至于死人,不需要过于悲观。 “花、花橙……” “叫我橙藜就好了。”她笑得好美。“我会在你身边陪你,帮忙你调养身体,你真的不必担心。” 蒲砚卿在她说这些话的时候,仿佛看见她的头上浮现一个金色的光圈——俨然就是天使。 他很感动,真的很感动,从来就没有人如此鼓励他,带给他人生希望…… “所以,答应我,咱们一起努力好吗?” 天使不仅笑容美,猛然包覆住他大手的柔荑更是令人脸红心跳,他只能点头再点头,数不清第几次失了魂。 “太好了!我已经帮你拟妥一套调养身体的计划,明儿个就开始实施。”花橙藜照例一得到满意答案就立刻放开他的手,蒲砚卿倏然回神,才发现自己又上当。 这个女人……对她真的一点儿都大意不得,他要被骗几次才学得会教训? 第四章 天才刚亮,窗外仍是灰蒙一片,就连公鸡都还没有拉开嗓门大声啼叫,就听见花橙藜轻柔的嗓音。 “蒲公子,起床了,咱们该出发了。” 蒲砚卿还在梦周公,门外不期然传来花橙藜的呼唤声,以为自己在作梦,抱紧棉被往床铺内侧一滚,继续睡他的大头觉。[热@书x吧#独%家&制* 作] “蒲公子,别睡了,该起床了。”叩叩叩! 这下子连敲门声都有,这个梦越作越真实,这也太扯了。 白天一整天想她,以为闭上眼睛以后自己就会正常点儿,没想到她竟然连他的梦境也不放过,难不成她是鬼吗?一直纠缠着他的思绪。 “蒲公子。”叩叩叩! 拜托,放过他吧!他昨儿个被她耍了一整天,已经够羞愧了,她还要怎么样—— 蒲砚卿气愤地睁开眼睛,本以为这么做敲门声就会消失,谁料到会越敲越大声。 叩叩叩! “蒲公子。” …… 他不是在作梦,花橙藜真的在敲门,在这天还灰蒙蒙一片的卯时,他真是败给她了。 “来了!”蒲砚卿翻开棉被下床,随便披了一件袍子前去开门,他压根儿还没醒,仍是睡眼惺忪。 “早啊!蒲公子,昨儿个晚上睡得好吗?”花橙藜一大早就笑容可掬,纵使他有天大的脾气都不晓得怎么发,况且他根本一点也不生气。 “早。”他边打哈欠边跟她打招呼,瞧见她嘴角浓浓的笑意,才发现自己太失礼了,他至少该把外表打理好再来开门。 “咳咳!”他用干咳掩饰他的失态,“你这么早起床做什么,干么不多睡一会儿?”就连仆人也不会这么早起床,可她看起来却已经下床忙碌了一阵子。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呀!”她露齿一笑。“早点起床,才能够呼吸到新鲜空气。” “这儿的空气很新鲜啊!”他早就注意到了。“无论是什么时候,空气中都有一股淡淡的香味。”不像京城人多空气也脏,有时候出门还会被马匹踢起的灰尘呛到。 “那是因为罗新镇四面都是山的缘故。”花橙藜解释。“但是后山那边的空气更清新,咱们得趁山岚还没散掉前,上山练习深呼吸,这对锻炼你的肺很有帮助。” “锻炼我的肺?”肺就是肺,还可以锻炼的? “你不是常常会作梦?” 蒲砚卿点头。 “那就是虚火扰头,魂是肝的神明,魄是肺的神明,肝魂和理智有关,肺魄和本能相关,多梦是魂魄飞扬之兆,所以你必须锻炼你的肺,改善多梦的状况。” 她说了一大串和医学相关的行话,在这有如绕口令一连串的魂啊魄啊肝啊肺啊的,他只听懂一句话,那就是他的肺不够坚强,得锻炼。 “现在去吗?”他瞧瞧窗外的天色,有种说不出的挫折感,在京城的家中,他非到已时不会起床,甚至有时还会拖到午时,全看他的心情。 “现在就得去。”花橙藜点头。“我还怕山岚已经所剩无几,不过后山有座湖,有足够的水气,应该还不会这么快散掉。” 她连湖对山岚的影响都算进去,看来他是在劫难逃,非去不可。 半个时辰后,他们已经在后山的湖力,练习深呼吸。 “闭上眼睛,用鼻子吸气,尽量把腹部吸到饱满,然后憋住气,从牙齿间发出嘶的声音,再慢慢吐气。” 花橙藜把深呼吸的秘诀传授给蒲砚卿,他照着做,还没吸到气就先呛到,差点没有咳到流泪。 “咳咳,你是故意整我的吧?”他昨儿个就发觉她不怀好意,他全身都是病,她却高兴得像个孩子,然后今天就下手了。 “我干么整你?”她不解。“深呼吸对身体很有益处,不仅可以锻炼肺,对调整心情也很有帮助,身体如果出现疼痛不适,也可以借着调节呼吸的长短让身体好过一点儿,我自己就时常做呢!” 话毕,花橙藜果然面对着湖开始做起深呼吸,只不过她做得很顺畅,不像他那么笨拙。 “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会!”他输人不输阵,也面对着湖做深呼吸。第一次不习惯,第二次还是不习惯,第三次、第四次……他多做几个,慢慢抓到窍门,开始觉得这种治疗法也满好的。 “你做得不错。”花橙藜赞美他。“现在咱们来练习看看双人呼吸。” “啊?”这是什么玩意儿? “两个人一起做效果加倍,做完了以后你会觉得神清气爽。”她话说得很暧昧,他听得脸很红。 他猜想她应该不是他想像中的那个意思,应该纯粹指做深呼吸,但她的用词就不能含蓄一点儿或是说得更明白一些,别害他胡思乱想?他要喷鼻血了…… “怎么了?”干么突然脸红? “没、没事”该死,竟然在她面前想如此污秽下流的事,“要做就来做,动作快一点儿。”他毁了,他怎么会说出这种话,她会怎么看他? “放心,我会很快。” 这是什么对话? 光听花橙藜的回答,蒲砚卿就知道她根本没把他的无礼放在心底,说不定她根本没听懂。 这样也好,蒲砚卿在心里大念佛号。他才刚到这座小镇第二天,就对大夫产生非分之想,跟禽兽有什么两样? 蒲砚卿自认自己好歹也是个读书人,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这是文天祥写的,他向来以文天祥为榜样,学习他高尚的情操,绝不能用污秽的思想诬蔑伟大先贤。 “蒲公子,请你与我面对面坐下来,咱们开始练习双人呼吸。” 问题是他有意做圣人,花橙藜还不让他做,硬是要他与她绝美的容颜来个第一时间接触,看他死不死。 没办法,他只好按照她的指示,和她面对面在湖边坐下。 “为什么要挑这个地方?”他不太放心地看着自己的右手边,只要稍没坐稳就会掉下湖中,她真的要在这里练习深呼吸? “因为这个地方的气场最好,对于调节体内的气最有帮助。”花橙藜答道。 “原来如此。”他还是不放心,一双眼睛有意无意地瞥向冰冷的湖水,好怕掉下去。 花橙藜看出他是只旱鸭子,只是旱鸭子才会这么敏感,眼神老往水面飘。 “现在请你握住我的手,直视我的眼睛。”她并且伸出手,要他握住她的柔荑,蒲砚卿因这突来邀请险些失了魂,她居然让他碰他,真的还是假的? “赶快握住我的手,蒲公子。” 是真的,她真给他额外的福利,他赚到了。 “呃,好吧!”他一脸不情愿地握住她的双手,心脏其实正怦怦地跳。 “那我就失礼了。”他是读书人,对莫忘了他是读书人,不可造次,也不可以太兴奋。 他尽量平静,控制自己的手不发抖,但很难完全做到。 “很好。”她轻轻握住他的手,赞许点头。“接下来看着我的眼睛,开始吸气、吐气,再吸气、再吐气,反复做八遍。” 被她牵手已经是太幸福的事,还要他盯着她的眼睛,存心是要他陷入一潭湖水之中,她的眼睛覆着一层水气,笑的时候那层水气还会动,教人不醉也难。 振作一点儿,蒲砚卿,别又着她的道。 他命令自己一定要拿出男子汉的气魄,怎么知道呼吸会越来越急,搞到最后已经变成气喘。 “蒲公子,你还好吗?”花橙藜见他气喘如牛,以为他引发了哮喘或是什么她还没有空仔细检查的毛病,于是急急忙忙放下他的手,身体往他的方向靠过去,欲伸手摸他的额头。 蒲砚卿的脸顿时红得像关公,说话结结巴巴。 “我没事,真的,我很好。”和她面对面坐着,他的心跳就已经快停止,现在她又靠过来,分明是在逼他原形毕露,他才不要在她的面前丢脸。 “蒲公子,你的脸好红,不可能没事的,请你靠过来一点让我瞧瞧。”花橙藜担心他染上风寒,一直想用手测他的体温,他慌慌张张的躲开,就怕一时兽性大发坏了他官家子弟的形象。 “我可是个读书人!”他没头没脑来上这么一句,花橙藜愣住。 “喜欢读书很好。”很上进,“但是这跟你脸红似乎扯不上关系。” 她说着说着又要摸他的额头,急坏蒲砚卿。 “别碰我!”他胡乱挥手不让她靠近,就怕自己真的变成禽兽。“我已经跟你说了没有关系—哇啊——” 砰!落入湖中。 蒲砚卿原本就在担心太靠近湖危险,结果他真的掉进湖里面,成了落水狗。 “救命,我不会游泳。”他双手胡乱拍打水面,不时还在空中乱挥,事态看起来颇为紧急。 怪的是花橙藜并不急着救人,因为没必要。 “蒲公子,你镇静点儿,湖边的水深顶多到你的腰部,你淹不死的。”怕他可能会吓死,但绝不会灭顶。 “救命,我快淹死——啊,你说什么?”蒲砚卿好像到这一刻才发现自己的脚安然踩在湖边的烂泥堆上,只有腰部以下浸水。 “我说,你赶快上来。”花橙藜必须费尽全身力气才能忍住不笑,维持正经表情,她不想伤害他的自尊,虽然真的很好笑。 “哦……哦!”蒲砚卿尴尬地搔搔头,又一次在她的面前出糗,再这么继续下去,迟早有一天他得缩着头走路。 “来,我拉你。”她伸出手拉他一把。 “不用了。”他可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我能够自己上去……”该死,这湖里的泥土敢情都加了浆糊,难走得要命。 “还是让我帮你吧!”花橙藜不顾他反对,伸出手硬是将他拉到岸上,他这才发现,原来她的力气还满大,和她娇弱的外表不符。 “你在这边坐着,我去车上拿毯子,等等就来。”怕他真的染上风寒,花橙藜连忙跑向马车。 “不用了——哈、哈啾!”他原本想做男子汉,但他的身体不允许,让他就算想逞强也没有本钱。 花橙藜跑到马车后方,掀开车帘,从车厢拿出干净的毯子,再从药箱中拿出袪寒的药,和装水的皮袋,回到蒲砚卿身边。 “把这条毯子盖上,再把这包药服下,你就会觉得温暖多了。”她将毯子,药粉和水袋交给蒲砚卿,他一一接到手上,又开始脸红。 “你的马车里头藏了真多东西。”竟然还有毯子跟药粉,连水袋都有。 “因为我经常出门采药,在外面过夜的机会很多,车上必须准备这些东西。”有备无患嘛! “出门采药?”药草不是用买的就行了吗?京城就有专门交易药草的市场,还形成一条胡同。 “嗯。”她点头。“我最喜欢到山上采药了,采药是我的兴趣,时常会有意外惊喜。” “是吗?”真是怪人,上山采药不危险吗?她还那么高兴。 蒲砚卿一面纳闷,一面打开牛皮水袋,把手中的药粉和水吞下去,接着再裹上毯子,身体果然温暖许多。 “是啊!”提到她最喜欢的药草,她可以说上一整天都不嫌累。“我常常在野外发现一些药草书上没有提到的药草,这些不知名的药草往往都有奇效,我就用这些不知名的药草制成药剂或配方,用在好几个人的身上,结果还真的有用。” 比如周继伦服下抑制欲火的“牛尾”,和滴入季玄棠脑中的“仁刺”,原本都是山上的野草,经过她慢慢研究,找出最适合它们的制作方式,才化身为奇药。不过,她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运气好,这些未经过证实的药草在使用过程没出什么问题,也算是老天厚爱她。 “那很好呀!”他有一下没一下地点头附和,其实内心非常同情那些被迫试药的人,他们一定不知道他们服下的竟是来路不明的药草。 “像你刚刚吞下肚的药粉,也是我在路边发现的野草,对于袪寒非常有用。”提到她最新的战利品,花橙藜又是满嘴笑意,蒲砚卿差点没翻白眼。 “你给我吃路边的野草?”天啊,赶快吐掉或许还来得及。 “呕!” “你怎么了,胃不舒服吗?”干么一直压着肚子呕吐。 “和胃没有关系,我不舒服的地方是我的自尊心。”他堂堂一个官家子弟,平时吃的是山珍海味,可从来没受过这种委屈。 “我懂了,你是因为自己不谙水性,所以觉得自尊受损。”她不知道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竟然扯到方才落水的事上面去。 “你——”这个女人,净踩他的痛处。“这也是原因之一啦!但是我最生气的还是你给我吃杂草。” “是杂草制成的药粉。”她纠正他的话。 “你——”再扯下去他会气死。“反正总而言之就是那样。”天啊,他到底在讲什么?头接不到尾,完全没有道理。 “其实你不必怕淹死,因为我会游泳,可以跳下湖救你。”身为大夫,花橙藜可以说十八般武艺样样皆通,她甚至还想学习武功,可惜没有时间。 “我知道你可以救我。”想到连她都谙水性,蒲砚卿就泄气。“但是我不希望你救,我希望有一天能反过来救你……” 他一直强调男性自尊,但总沦于嘴上说说,这是他第一次发自内心想要变强,但一想到自己的实力,一连串的话语只能化为嘴里的咕哝,混乱到连坐在他身边的花橙都听不清楚。 “你说什么?”字与字之间没有断句,而且好小声。 “没说什么。”他只是说给自己听,希望有一天真的能够变坚强。 花橙藜淡淡地瞄了他一眼,嘴角勾起一个若无似有的笑容,俏皮地说:“刚刚要是你真的溺水昏迷不醒,我还有一个方法可以救你哦!” “什么方法?”一想到他只能担任被救的角色,他就不带劲儿。 “用嘴巴。”她说。 “啊?”一听见嘴巴两个字,他的劲儿全涌上来了。 “其实不只溺水,当一个人失去心跳和呼吸的时候,都可以用这个办法。”她大约说了一下急救的方法,无非就是把患者的下巴抬高,用拇指与食指捏住患者的鼻子,然后嘴巴贴住嘴巴,将空气送进患者的肺部。 “没想到还可以这样子救人。”他真的好佩服她的学识渊博,她一定下过一番苦功在这上面,几乎什么都懂。 “救人的方法很多。”她笑吟吟。“只要能够救人,什么方法我都不排斥,都愿意尝试。” 果然如此,她不愧是人人尊敬的女神医,相形之下,他好像一个只会胡闹的破病公子哥儿,她的年纪甚至比他还小。 “蒲公子,你最擅长做什么事?”她是行医救人,他呢? “我?”蒲砚卿手指向自己愣住。 花橙藜点头。 “你一定也有做得好的事,静下心想想。”她觉得他的心情一直很浮躁,无法冷却下来,这对于他的健康或心灵都不好。 “我做得好的事……”蒲砚卿静下心思考,总觉得自己一事无成,唯一称得上好的只有—— “我的八股文写得不错。”他不好意思地承认,“有夫子看过我的文章,认为我若有机会参加会试,得个会元应该不成问题。” “哇,那你不是很厉害吗?”会元是会试的第一名,接下来就是殿试。 “其实,其实我很早就中举,只是近年来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差,所以……” 所以他索性放弃读书,放弃人生。 “我要是能够像你写得一手好文章,说什么都会赴京赶考,求取功名。”她突然如此说道,表面上是在感慨,实际上是在鼓励他。 “不可能。”蒲砚卿笑着摇头,“女子不能参加考试工,任何一种考试都不被允许。” “我知道。”她回道。“就是清楚才觉得可惜,蒲公子是男儿身,又写得一手好文章,却要因为身体不好,就放弃原本的梦想,不会觉得可惜吗?”她看得出来他是真心喜欢读书,每当他提起有关的话题,眼神就闪闪发亮。 “可是我……” “蒲公子,你知道我这一生最大的心愿是什么吗?”她打断蒲砚卿的话问他。 “济世救人。”他认识她不过两天,她对医学的热爱却已经超过二十年。 “对,济世救人。”花橙藜点头。“可惜的是,我的医术再怎么厉害,能够救治的人终究是少数,可是蒲公子你不一样,若是哪天你考取了功名,当一名好官,能够拯救的人何止千万,跟我这小镇大夫比起来,你能做的事情太多了。” 她说的是未来的梦想,她已经帮他指引了一条他该走的路,现在就看他肯不肯下定决心。 “我也可以考取功名?”这个梦想离他太远,远到他以为永远也不可能实现,可她竟给他实现的勇气。 “身子骨弱可以养好,但心病若治不好,就算养好了身体也没有用,我倒是觉得蒲公子得空的时候,可以想想我的话呢!”花橙藜一向就是提供意见,不帮人做决定,因为她认为自己的能力自已最清楚,旁人没有权利划下界线。 “我——我会好好考虑。”再重拾书本,再重新点燃对生命的热情。 “山岚快散了,你还想练习深呼吸吗?”她朝他甜甜微笑,金色的阳光在她四周形成一个光圈,璀璨得教人无法直观。 “再多练习几次也无妨。”如果他想再重拾书本,第一步就得把身体养好。 “你要自己练习,还是要我帮你?” “你帮我。”想到又要和她面对面而坐,他就忍不住脸红。 “这次小心别再掉下水。”她很正常的警告他,蒲砚卿点点头,表示不会再掉进湖里。 在接下来练习双人呼吸的过程中,蒲砚卿一直很小心,不让自己太靠近湖边,免得又落水出糗。 花橙藜在练习的过程中,亦很努力的憋住笑,就怕伤了蒲砚卿这位公子哥儿的自尊心。 夏季的风拂过湖面,既燠热又凉爽,一如他们的心情。 第五章 一旦收服蒲砚卿的心,接下来就容易多了。 他乖乖按照花橙藜拟定的计划表,按时吃药,每天做不同的活动,身体果真渐渐有起色,也不再动不动喊哪里疼。 “小六子,你匆匆忙忙要上哪儿去?”另一样令他意想不到的收获是他跟小六子结为好友,闲来无事都会找他作伴。 “我要去邻村搜证。”小六子回道。 “搜什么证?”又不是在办案。 “是这样的,最近邻村有个叫张大吉的男人,时常上门看诊,每次要他付钱就哭穷欠债,我正要去邻村打听他是不是真的穷到付不出药钱来。”小六子说着说着就要动身去邻村,蒲砚卿反正也没事,干脆自告奋勇。 “我和你一起去!”他也想到别的地方看看。 “你跟我去?”小六子怀疑地打量他,心想他是不是发烧了,竟然要求跟他一道去邻村。 “怎么样,不行吗?”看他一副不乐间的模样,该不会是嫌弃他吧! “带你去是没有问题,不过要走路哦!你的腿受得了吗?”不要走到一半喊脚痛,他可没办法背着他走到邻村。 “我的脚好多了,不信你问橙藜。”她不晓得给他吃了什么仙丹妙药,困扰他多年的脚痛,竟然就这么好了,连他自己都很难相信。 “我有没有听错?”小六子吹口哨。“你叫她橙藜,不再叫那个女人?” “你找死!”竟敢取笑他。“时间已经很晚了,到底走不走?” “走。”小六子哈哈大笑,不认为他有能力杀死自己。“你比刚来的时候开朗许多,我看了都替你开心。” “呃,是这个样子吗?”蒲砚卿用手搔搔头,感谢小六子的好意,小六子虽然和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却比自己的亲人还要照顾他。 “这一切都是橙藜姐的功劳。”她不晓得跟他说什么话,让他卸下心防,并且积极向上,听说还跟书肆的店家打了一套四书五经,打算奋发图强,准备好好读书。 “没的事儿,你也有功劳……还有小七子。”虽然和小七子有过一些龃龉,但他不得不承认小七子将他照顾得很好,他的健康状况才能这么快得到改善。 “小七子比我优秀得多了。”小六子很以他这个相差不到一岁的弟弟为荣。“橙藜姐也说他将来大有可为,打算把一身的绝学都传给他呢!”他将来一定能成为优秀的大夫。 “你呢?”为自己的弟弟高兴是很好啦,可也得管管自己。“她把一身功夫都传给小七子,你做什么?” “帮忙做杂事啊!”小六子笑嘻嘻,一点儿都不以为忤。“谁有天分,谁就多学一点儿,我不会在意的啦!” 小六子天生乐观又爱帮助人,也是他最吸引蒲砚卿的地方,他似乎永远都不会沮丧。 “你有肚量真大。”他周遭都是一些清于算计的人,搞得他也变得小鼻子小眼睛,做什么事都锱铢必较。 “说到肚量,商人比得上橙藜姐,她是我见过最为别人着想的人。”小六子对花橙藜可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虽说医者父母心,但没有几个大夫能够真正做到,她却奉行不悖,真正做到医人医心。 “确实如此。”就连他的无理取闹也能忍受,并且很有耐心地帮他打开心结。 “不过你不要看橙藜姐好像一副什么事情都没关系的样子,她可也有精明的一面。”比橙蒨姐能干多了。 “这话怎么说?”他怎么看她都像个仙子。 “就拿等一下咱们要去调查的事来说啊,就是橙藜姐发觉这个张大吉不对劲,不像是付不出钱的样子,怀疑他故意赊帐不付钱,才要我偷偷去邻村调查。” 蒲砚卿到回春堂也有一段时间了,多少看得出回春堂时常做些赔本的生意,免费帮穷人看病。怪和是医馆的药材仿佛永远用不完似的随时都有存货,一般医馆要是这样的耗法,仓库早该空了。 “我还以为她一直都是免费替穷人治病。”事实显然不是如此。 “她是啊!”小六子回道。“花家三姐妹在这方面都采取同样的做法,不同的是橙藜姐聪明多了,一旦她发现可疑的病人,会先不动场色替对方看诊,然后要我或是小七子暗中调查对方是不是真穷,下次再决定要不要替对方治病。对方若是再要耍赖,她就会不客气当众掀他的底,所以医馆就能转亏为盈,到时候橙藜姐也会轻松许多。” 所以说,回春堂交给橙藜姐经营是对的,她的脑筋不像橙蒨那么死板、比较懂得变通。 “看来想追上她真的很困难。”蒲砚卿喃喃自语,总觉得距离花橙藜好遥远,越是知道更多有关她的事,越能感受到难度。 “你干嘛追上她?”不懂。“身为男人,就应该保护她,只是想追上橙藜姐,太没志气。” 他看得出来蒲砚卿喜欢花橙藜,这不稀奇,人人都喜欢花橙藜,至于追得上追不上,就要看个人本事。 “是呀!我也想保护她,但是……”说到这个蒲砚卿就泄气,像他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唯一上手的只有写文章,难不成要写情诗给她? “她不需要男人保护,因为她太坚强了。”小六子点点头,能够理解他的痛苦。花橙藜外表看似柔弱,其实内心比谁都还要刚硬,一般男人根本比不上她。 “这也是个问题。”情路多舛,他的苦恼没完没了。 “安啦!般到桥头自然直。”小六子是天生的乐天派,任何事情都说没关系。 “想当初季玄棠大哥也是苦恼不知道怎么追橙蒨姐,最后还不是让他追上了。”至少他还可以用病弱的身体得到橙藜姐的注意力,先天条件就比季大哥强,有什么好紧张的? “季玄棠?”这是他第二次听见他的大名,但是头一次听见跟花家的大姐有关系。 “他是橙藜姐的姐夫啊,橙藜姐没跟你说吗?” “没有,她什么都没说。”他一点都不知道鼎鼎大名的季玄棠是她姐夫,保密功夫做到家,一丝口风都不露。 “还有橙蕾姐也嫁给周继伦,你晓得这个人吗?”他没去过京城,但听说京城很大,蒲砚卿有可能没听过周继伦。 “他也是赫赫有名,只是出名的原因……有些奇怪。”他不好意思说出口。 “就是房事行嘛!”小六子用力拍他的背,一边哈哈大笑。“想当初他把罗新镇闹得天翻地覆,差点弄到官俯都要出面关切,整件事太好笑了,现在回想起来还忍不住想笑,哈哈哈……” 说到最后,小六子索性放声大笑,他都不知道他在乐什么。 “原本镇上的人是在指这件事。”蒲砚卿豁然开朗。 “哪一件事?”小六子用手揉眼角,都笑出泪来了。 “镇一有的人说花家姐妹跟京城的人特别有缘。”花家老大和老三都嫁给京城人氏。 “这倒是没错。”小六子点头。“所以你也要加把劲儿,千万别输给他们了。”如果连周继伦那匹种马都能追得上橙蕾姐,他当然也可以。 蒲砚卿闻言不自在地扭动脖子,不认为自己能够和花家两位女婿相比,周继伦再不济,还是周氏的当家,周氏虽然不若季氏的规模,在京城却也叫得出名号,反观他自己,不过是一个六品官的么儿,上头还有两个哥哥压着,要怎么跟人家比? “好了好了,别再想了,咱们快赶路吧!”看穿蒲砚卿的心事,小六子决定换个话题,不教蒲砚卿为难。 “嗯,咱们快赶路。”唯今之计,只有努力向上求取功名,才能和两位花家女婿一较长短。 邻村离罗新镇有一段不算短的距离,他们足足走了快一个时辰,才到达邻村。 蒲砚卿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这是他第一次当探子,小六子倒是驾轻就熟。 他们一进入村庄,小六子就先跟农家要水喝,假装闲聊借机向农家认不认识张大吉这个人,家里的经济状况如何? 哪知不探听还好,一探听之下才知道张大吉乃村里的有钱人,只是为人非常小气又喜欢占便宜,根本不是什么穷苦人家。 蒲砚卿和小六子互看一眼,跟农空道了声谢,留一几个铜板当做喝水钱,随即赶回罗新镇。 “橙藜姐真厉害,马上就察觉到不对劲。”要是换做橙蒨姐一定不疑有他,照样免费看病。 “很难察觉吗?”蒲砚卿好奇地问小六子。 “因为那个张大吉,每次都穿得破破烂烂,脸弄得脏兮兮才来,我和小七子都以为他真的是穷人。”没想到是个有钱人。 “就跟官场的道理一样。”有钱还不能嚣张,必须假装谦卑避免麻烦,所以他才被家人送到罗新镇。 “怎么,官场也时兴这种骗人的手段?”小六子不解。 “有时候。”蒲砚卿苦笑,怀疑自己有没有办法当官,以他的个性,可能永远无法适应官场文化。 “橙藜姐常说,身处于什么样的环境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心态,只要心态对了,什么事都对了。你说,橙藜姐是不是很有智慧?”小六子不是很懂花橙藜说的话,她说的有些话对他来说太深澳,不容易理解,但他觉得她聪明和程度不输给季玄棠。 “她真的很有智慧。”蒲砚卿点点头,他烦恼了一辈子的事,她只用一句话化解,谁能比她更聪明? “所以你更需要努力。”这么聪明贤慧又漂亮的女人,可不是天天碰得到,老天既然安排他们相遇,他当然要好好把握,别错失机会。 “你真的认为……我能够做得到吗?”蒲砚卿一点都没有把握。 “烈女怕缠郎,放大胆去追求橙藜姐就对了。”否则光是自己偷偷躲在棉被里想,橙藜姐一辈子也不会是他的。 受到小六子的鼓励,蒲砚卿也开始觉得自己和花橙藜有可能,只是苦于不晓得怎么开始。 日子在无尽的烦恼中度过,这天,张大吉又上门求诊,一样把脸抹得脏兮兮,一样衣服穿得破破烂烂,但对早已经摸清他底细的花橙藜来说,激不起她半点同情心。 “张大叔,请回吧!小女子今日不看诊。”花橙藜淡淡地下逐客令,张大吉没想到她会如此对他,前几次她都很亲切。 “可是……医馆里头明明全都是病人。”有的在敷药,有的在抓药,热闹得很。 “对不起,小女子说错了,应该是不看张大叔的诊。”她淡淡的纠正方才的话,却引起张大吉更大的怒气。 “为什么不看我的诊?”岂有此理。 “除非张大叔肯付钱。”如果愿意掏银子的话自然另当别论。 “我……”可恶,怎么会这样?“花姑娘,你明明知道老朽没有钱……” “所以我才不看张大叔的诊。”花橙藜的口气极其冷淡。“张大叔身为玉河村数一数二的有钱人,却总喜欢看免费的诊,拿免费的药,你不觉得太过分了吗?” “花姑娘这话从何说起,老朽怎么可能是有钱人?”张大吉死不认帐。 “您不承认也没关系。”她心意已决。“我都派人到您的村子把事情探听清楚了,证实您确实是有钱人,所以除非您付钱,否则我拒绝为您看诊。”别把她当傻瓜。 “你这是什么态度?”张大吉恼羞成怒。“不过是个略懂医术的女人,也敢用这种口气跟老子说话?” 老朽变老子,看来她还真没有看错人。 “小六子,小七子,送客。”别看花橙藜平日娇弱,却也有强硬的一面,此时就是她强硬的时候。 “是橙藜姐。”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了,当场就把张大吉给架到回春堂外面,气坏了张大吉。 “臭娘儿们,你竟然敢让老子当众下不了台,你给我等着,老子一定会让你好看!”张大吉又叫又吼,花橙藜压根儿不管他,照样看她的诊。 “又来一个装穷的……” “幸亏花二小姐精明,不然又要给骗去……” 在场的病患议论纷纷,多少习惯这类场面,只因为回春堂的名声太响亮,总有许多人想敲竹杠,看免费的诊、拿免费的药。 “下一位。” 只不过想骗花二小姐可不容易,过去她不管事,全由花大小姐作主,如今由她接手回春堂,作风明显与花大小姐不同,一样免费帮穷人看病,但想装穷要没以前那么简单,好多以前装穷的病人,都被她一一揪出狐狸尾巴,当众闹了笑话。 因为不是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所以花橙藜并没有太注意,谁也没想到张大吉过几天真的带了一大票人来寻仇。 “臭娘儿们,今天老子没拆了你的招牌,名字就倒过来写!”张大吉什么都小气,花钱请打手倒毫不手软,一口气就带了五名大汉前来踢馆。 “发生了什么事?”蒲砚卿原本在房间发愤读书,听见正厅吵吵闹闹,不免放下书本出来一探究竟,却瞧见一个老头带着五名大汉,一脸凶神恶煞。 “那个张大吉带人来闹事。”小六子和小七子也很紧张,虽说他们人高马大,但毕竟没练过武功,真要打起架来,怕不是对手。 蒲砚卿看这场面,不免也为花橙藜紧张,她倒一脸镇定。 她考虑吹竹哨呼叫亲卫队,只要哨声一响,全镇不分男女都会放下手边的工作赶过来,就连官府了会出动。只是这么大的阵仗,往后人情不好还,她能不用则不用,避免造成大家的麻烦。 “你们还愣在那边干什么?给我动手!” 张大吉带来的五名大汉,不晓得是被花橙藜的美貌吓到了,还是无法对一个娇弱的弱女子下毒手,就一直愣在原地半天不动。 蒲砚卿见状好想帮忙,但他身体虚弱又不懂武功,根本帮不上忙。这个时候,他好痛恨自己无能,难怪人家会说“百无一用是书生”,他就是那无用的书生。 “给我打!”张大吉推了带头的大汉一把,大汉一副突然间清醒的模样,一脸抱歉地看着花橙藜。 要他们打女人办不到,顶多只能拆招牌,然而回春堂的招牌对花家三姐妹而言是最神圣的宝物,她们可以为了这块传承了五代的招牌牺牲一切。 花橙藜从袖子中取出竹哨,打算动用全镇的力量赶走这些欺负人的恶徒,这个时候,不晓得哪里飞来的暗哭分别射中五名大汉,一个一个应声而倒。 咻——砰! 连最后一个恶霸张大吉,也被暗器恶意射中胯下,差点没有痛得昏死过去。 “是哪个混帐……”哎哟,疼死了,谁来救救他? “再吵就让你绝子绝孙。”程踏雪手拿暗器,站在对街某户人家的围墙上,对着痛到脸部扭曲的张大吉撂狠话。 “程大娘!”程踏雪的及时出现,让花橙藜松了一口气,总算可以不必动用到亲卫队。 “橙藜,许久不见,大娘来看你了。” 专使暗器的“佛手”重出江湖,碰见的第一个倒霉鬼,就是那爱贪小便宜又爱报复的张大吉,此刻他正面临绝子绝孙的危险! “你、你是谁?”张大吉痛到腰都直不起来,用颤抖的手指,指向正在收暗器的程踏雪。 “卖豆腐的臭婆娘。”程踏雪轻轻松松地从对街的围墙跳下来,转眼间就来到回春堂门口,轻功之好可见一班。 “罗新镇只有一家卖豆腐的,你到底是打哪儿来的?”张大吉一边怒斥程踏雪,一边哀嚎。 “你对这座小镇还真清楚,敢情你是这儿的居民?”不会吧!这小镇她来过好几趟,还没见过这么刁钻的。 “我不是镇上的居民。”张大吉气焰嚣张。“但是我跟此地的官府很熟。” “哟,我好怕啊!你赶紧去报官吧,老娘在这里等着。”程踏雪是何等人物,哪会怕张大吉这小小威胁,就怕他不去报官呢! “可恶!”张大吉是真的不敢报官,他跟此地的官差有点交情是事实,但他带人闹事在先,若理论起来,怕是占不到便宜。 “不敢报官就给我滚出镇上,还是你想再挨几下?我倒是很乐意免费奉送。”程踏雪说着说着又要拿出暗器来,吓得张大吉屁滚尿流,大气不敢喘一个。 “你、你给我走着瞧!”张大吉丢下这句话,带着五个大汉飞也似地逃出镇,就怕再遭到程踏雪暗算。 “孬种。”程踏雪冷哼,生平最看不起张大吉这种只会欺负弱小的人,只要被她遇到,定要好好修理一番。 “橙藜,你不定期好吧?”不过检藜也不能算是弱女子,虽然她外表娇弱,内心实则非常坚强。 “我没事。”花橙藜微笑,脸上看不出丝毫惊慌。 “不过还真是千钧一发。”她再晚上半步,后果不堪设想。 “可不是。”花橙藜笑笑,也觉得好险,幸亏程大娘及时赶到。 “看这情形,这回我不多住上一些日子是不行了。”程踏雪搂住花橙藜的肩膀,跟她有说有笑,感觉就像母女一般自然。 “你想住一辈子都没有关系,就怕您住不惯呢!” “怎么会住不惯……” 两人女人边说边笑,往回春堂内院走去,小六子和小七子跟在后面长长吐一口气,总算赶走张大吉那个恶霸。 “那就是程大娘吗?”好厉害,手中随便丢出个东西,就能把人吓跑。 “是啊,她的武功可厉害了。”小六子兴奋地答道。“你没瞧见她刚刚使暗器有多神气,咻咻两下就把五个大男人撂倒,还差点打断张大吉的命根子,真个是大快人心。” 小六子就想跟程踏雪学武功,可惜她每次都来去匆匆,没有空教他。 “她那是在使暗器?”他从来不知道还有这种玩意儿,好新奇。 “对你来说,武林是另一个世界,你就别太认真研究。”小六子晓得蒲砚卿是读书人,跟他们这些山林野夫不一样,说了也是白说。 “武林?”莫非程踏雪就是所谓的武林中人,难怪那么厉害。 “我想请程大娘教我武功,不知道她肯不肯?”就算是随便挥个两下都好,至少可以拿来吓唬人。 有这种想法的,不单只有小六子,蒲砚卿也想请程踏雪教他武功,他想保护花橙藜,不想自己永远只能跟今天一样呆立在一旁穷紧张,他想像个大男人一样出面应战。 只是蒲砚卿并未将心中的想法说出口,一来他怕小六子笑他不自量力,二来他也怕打草惊蛇,被花橙藜知道了会反对,于是保持沉默,等待适当机会再跟程踏雪提起此事。 程踏雪和花橙藜足足聊了将近两个时辰,才起身告别。 “大娘,您就在医馆住下嘛!不要老是住客栈。”花橙藜不明白程踏雪为什么坚持住客栈,感觉好见外。 “我这个人粗手粗脚,怕是会打翻你那些宝贝药罐子,还是住客栈比较合适。”程踏雪就是不爱打扰别人,倒是喜欢帮助别人。 “大娘您真是爱说笑,您这还叫粗手粗脚,那我这叫什么……” “细皮嫩肉!”程大娘大笑替花检藜接话,花橙藜被程踏雪这么一取笑,都不晓得该说什么了。 “既然大娘您坚持要住客栈,那橙藜也不留您了。”花橙藜是聪明人,知道许多习惯一时半刻改不了,况且她也没有权力要她改。 “我走喽,等我睡饱了再来!”程踏雪潇洒地挥挥手,在花橙藜的目送之下走出回春堂。 她朝客栈的方向走去,由眼睑下方瞄到一路跟随她的人影,忍不住勾起嘴角。 “小哥,别再鬼鬼祟祟跟着我,有什么话想跟我说,就大方站出来吧!”她刻意停下脚步等对方自己现身,不消说,这个连跟踪都会被发现的笨蛋,就是蒲砚卿。 “程大娘。”他从她的身后走到她面前,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很抱歉跟踪她。 程踏雪打量蒲砚卿,心想这小子长得可秀气漂亮,细皮嫩肉的,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有机会真该好好磨练磨练。 “蒲公子,你有什么事情找我?”她开门见山就问他的目的,蒲砚卿愣了一下。 “大娘,您知道我是谁?”他正想报上姓名。 “刚刚和橙藜在医馆聊你聊了一下午,就算原本不认识,也都熟透了。”程大娘爽朗地笑笑,发现蒲砚卿是个好看的小伙子,可惜缺乏一点男子气概。 “橙藜向您提起我?”蒲砚卿有些意外,他还以为她们聊的都是些女人家的话题。 “是呀!”程踏雪点头。“她跟我说你从头到脚都是病,脾气不好,刚来的时候很任性,不过现在已经改善许多了。”样子也开朗许多。 “哦,她是这么说的吗?”蒲砚卿听了垂头丧气,原来她还没有原谅他,还是很介意他刚到回春堂时的态度。 “但她同时说你很可爱,很单纯,是个人见人爱的男孩。” “真的吗?”蒲砚卿闻言喜出望外。“她真的这么说?” “假的。”程踏雪大笑。“她只说你很喜欢吃我做的豆腐脑,每隔两、三天就要吃上一回。” 蒲砚卿的表情因为程踏雪开的玩笑显得有些尴尬,程踏雪收敛起笑意,拍拍他的肩膀,要他别放在心上。 “好了,你想跟我说什么?”她并不是在跟他开玩笑,她是真的认为他很单纯可爱,从他直接的反应就可以瞧出端倪。 “我、我想请您教我武功。”蒲砚卿急切地回道。 “你为什么想学武功?”她若没记错,他应该是个读书人,没必要习武。 “因为!因为我想保护橙藜……”他本来是很有自信的,可不晓得怎么搞的,真正开口以后突然变得很没有信心…… “凭你也想保护橙藜?”程踏雪打量他瘦弱的身躯,怎么看都不像能够同人打架,恐怕挨不了一拳便会倒下。 “我知道自己不自量力。”谁要他只会读书。“但是我不想只能眼睁睁看着恶霸逞凶斗狠欺负橙藜,自己却什么事也做不了,我也想成为一个可以让橙藜依靠的男人。” 说这话时,他眼神之中透露着决心,程踏雪看了很感动,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但是他这个文弱的书生,竟然也懂得为心爱的人习武,可见他不是真的那么没用。 “教你武功是可以,就怕你禁不起磨。”不到三天就挂点。 “我没问题的,程大娘。”蒲砚卿保证。“我都被病魔折腾二十多年了,这么一点点苦,我能够承受。” 蒲砚卿不经意流露出来的痛苦,是健康如程踏雪无法体会的,她因此而为他感到心疼。据说他打从出生开始身体就没好过,中间虽然断断续续有几年身体比较舒坦点儿,但随后又恶化,最后终于被送到这座小镇来。 “刚好小六子也想习武,你就跟他一起学吧!省得我还得个别指导你们,麻烦。”程踏雪决定拉他一把,至于能不能学成,就看他个人的造化,说不定他看似文弱,却是练武的奇才,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没个准儿。 “是,程大娘。”蒲砚卿没想到事情会这么顺利,高兴到快跳起来。“呃,还有一件事,我想请程大娘一并帮忙……” “什么事?”程踏雪好奇打量他,蒲砚卿的耳根子都红起来。 “我向您习武的事,能不能暂时先别告诉橙藜……” “你怕万一没学成,会被她取笑?” “嗯。”他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就怕被花橙藜瞧不起。 程踏雪见状失笑,这小子可真纯情,看来橙藜这回想逃过情爱,很难喽! “好吧,我不说就是。”程踏雪毕竟也上了年纪,难逃蒲砚卿的魔力,光是他脸红结巴的困窘模样,就可以撂倒一群婆婆妈妈。 “谢谢程大娘。”得到她肯定的答复,蒲砚卿松了口气,露出天真的微笑。 唉,真没劲儿,她这辈子最舍不得的就是这种既天真、又纯情的孩子。看来,她暂时是得待在这座小镇了。 程踏雪回客栈后,立刻捎了一封信给远在京城的燕千寻,请她有空帮忙照顾她那间小小的豆腐店,别让它给倒了。 第六章 因为必须保密,程踏雪只得配合蒲砚卿的作息,趁着他睡午觉的时间教他武功。 蒲砚卿说是要睡午觉,其实只是用来瞒过花橙藜眼睛的借口,实际上他都趁着午休时间溜到后山去和程踏雪学习武功——哎~相比之下,小六子就幸运多了,不必编借口,大大方方跟花橙藜说要习武,花橙藜自然就会点头答应。 “咳咳!”好不容易等到两个徒弟到齐,程踏雪开始教两人武功。这可不容易,两个都是门外汉,其中一个还是破病公子哥儿,想要教会他们基本武功,怕是有些困难。 “首先,让我看看你们的体格。”原则上每个人都可以练武,但体格好不好是关键,适合练武的人不一定体格粗壮,要天生的骨骼适合行血运气,这得要专家才看得出来,不巧她正是这方面的专家,只要随便摸几下骨头,便可瞧出端倪。 她约略摸了一下两人的骨架,得出以下结论。 小六子骨骼好,天生适合习武,若肯定下心好好学习,将来说不定可以混武林,或许比留在医馆帮忙还要适合他。 至于蒲砚卿嘛!态势就有点浑沌不明,需要详加研究了。 程踏雪再仔细摸蒲砚卿的骨头,发现他的身材其实还满挺拔的,骨架也没有想象中纤细。 “大娘,我能飞武吧!”蒲砚卿见她摸了半天不吭声,不禁紧张起来。 程踏雪未答话,手顺着他的脊椎往腰臀摸去,发现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这小子不但适合练武,还能练比较轻柔的套路,现在就看他的经络通不通、有没有阻塞。 “大娘,你还没有回答晚辈,晚辈到底适不适合习武?”该不会他不适合习武,只是大娘不好意思说出来? “别动,我正在看。”她摸他的督脉,塞得厉害,任脉应该也差不多。 督脉被称为阳脉之海,任脉被称为阴脉之海,打通了任督二脉,体内的阴阳之气才会调和,练起武来才能事半功倍。 “行了,我看完了。”只是要打通任督二脉,可不是随便点个穴就能打通,得靠平日勤加练习。 “大娘,晚辈能习武吧?”他不厌其烦再问一次,这次获得肯定的答案。 “没问题,你能习武。”只是要教他哪些武功得再琢磨,但绝对和小六子不同。 “太好了。”蒲砚卿闻言大大松了一口气,他不惜对花橙藜说谎,就是为了习武保护她,倘若无法习武,这个谎就说得没有意义了。 “小六子,你学硬拳。”她决定好了。“至于你,就跟我学使暗器。” “为什么他可以学使暗器,我就必须学打拳?”听见程踏雪的决定,小六子第一个跳出来抗议。 “因为你适合打拳,就这么简单。”不学拉倒。 “那这臭小子呢?”他不服啦!他就想学怎么使暗器,怎么会让蒲砚卿拔得头筹? “他的腰臀协调度佳,手指的骨头也够长够软,比你更适合使暗器。”要怪就怪他的爹娘给他生了一副粗壮的体格,别净找她麻烦。 经程踏雪这么一解释,小六子再也提不出任何反对意见,只得悻悻然的点头。 “好嘛!打拳就打拳。”谁要他没纤细柔软的十指?“臭小子,小心我打死你。”竟然抢他的暗器! 当然他只是做做样子,不会真的对蒲砚卿下手,谁要他们已经结为好友? 不过,虽然学的武功不同,套路不同,但刚开始的基本武功倒是相同,那就是蹲马步。 “嘿、喝!” 无论是哪一种武功,这都是入门必学。就瞧见小六子和蒲砚卿肩并肩在程踏雪的监督下,一边蹲马步一边用力出拳,不到一刻钟,两人已是满身大汗,气喘如牛。 “没用的家伙,再练!”程踏雪赏他们一人一粒小石子,精准打痛他们的手臂,两个大男人惨叫一声,继续出拳。 “嘿、喝!” 半个时辰后,蒲砚卿和小六子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医馆,小六子还可以光明正大从前门大厅回去,蒲砚卿只能偷偷由后院的围墙翻墙回到暂住的房间,就怕被花橙藜发现。 回到房间以后,他第一件事就是躺在床上喘息。 “呼呼!”没想到练功这么累,他们才蹲了不到一个时辰的马步,就已经全身酸痛,连呼吸都觉得困难。 直到亲身体验,蒲砚卿才知道习武有多困难,要练到程踏雪那种程度,不花个三、五年恐怕练不起来吧! 他不知道的是外号“佛手”的程踏雪,那一身功夫三、五年是练不起来的,就算练十年都不及她的一半功力。 腰酸背痛…… 蒲砚卿不想承认自己是没用的公子哥儿,不过事实摆在眼前,他是真的没有什么用处,连蹲个马步都忍不住唉唉叫。 “蒲公子,喝莲子汤了。” 他才躺下,花橙藜紧接着敲门,害他不得不回应。 “来了。”他和折腾人的酸痛奋战了一会儿,才有办法爬起来去开门,一边还得注意不露出痛苦的表情。 “又到了吃点心的时间吗?”为了不使花橙藜起疑心,他笑得很开心,殊不知这样看起来更可疑,他从来不这么笑的。 “是呀!”奇怪,他干么笑得像个傻子,一点儿都不适合他。 “既然如此,咱们赶紧走吧!”老天,别让她瞧出端倪,今天不过是第一天,往后他还要一直练下去,直到足以保护她为止。 “好。”花橙藜点点头,越看他越奇怪,睡个午觉也能睡到满身大汗,今儿个真的有这么热吗? “小六子呢?”他顾左右而言他逃避花橙藜疑问的眼神,花橙藜隐约感到不对劲,却不便说什么。 “在正厅等你一起喝莲子汤。” “是吗?哈哈!”他摸摸头,也觉得自己突然提起小六子很奇怪,有不打自招的嫌疑。 “好渴,我要赶紧去喝莲子汤!”他一马当先冲去正厅,这下子花橙藜更加确定他有事瞒着她,可能还和小六子有关。 花橙藜不确定自己喜欢听见这消息,大夫和病患之间应该合作无间,不该有任何隐瞒,可他却瞒着她暗中进行某些事。 他们到底隐瞒了她什么事情? 在大家一起喝莲子汤的时候,她的眼睛不断轮流往小六子和蒲砚卿身上瞄,两个大男人被她瞄得胆颤心惊,尤其是蒲砚卿更是快吓破胆,以为自己哪里露馅。 “你们两个人好像很累。”她说。 蒲砚卿差点被莲子噎到,小六子则是被莲子汤呛到,卯起来咳个不停。 “咳咳!”要命…… “我、我今儿个学蹲马步,蹲得满头大汗。”小六子反正是光明正大的习武,没必要说谎,倒是蒲砚卿就比较麻烦了,还没编借口。 “我、我今儿个下午没睡好,有些失枕。”他紧急找借口,虽然这借口找得有些不光彩,但勉强合理。 “原来如此。”花橙藜优雅地舀起莲子汤放进口里细细品尝,秋水般的眸子映照出两人困窘的表情,小六子正对着蒲砚卿挤眉弄眼,暗地里传递讯息。 都是你,没事保什么鬼密?害我还得陪着你一起隐瞒橙藜姊。 小六子一边扬手做状要打蒲砚卿,一边和他嘻嘻哈哈,直到花橙藜的眼睛再度和他对上,他才赶紧低头猛舀莲子汤。 这两个人绝对有事情瞒她! 花橙藜不动声色,表面上像是被他们唬咔过去,实际上她自有盘算,只是耿直如小六子和蒲砚卿两人都没发现。 次日未时,蒲砚卿和昨日一样,一到这个时间就关门午休。 小六子朝他紧闭的房门丢了颗小石子,打暗号让他赶紧想办法溜出来,程踏雪正在后山等待他们。 蒲砚卿拿起案上的文镇,朝地上敲两下,表示知道了,等会儿他就会赶去会合,要小六子先到后院的围墙边等着。 待小六子一走,内院立刻恢复平日的安静,只有花橙藜跟病患亲切的问诊声,隐约从正厅传来。 太好了,就是现在。 蒲砚卿把握这难得的机会,打开门一口气冲到后院跟小六子会合。 花橙藜正要起身拿针包,不期然看见蒲砚卿的身影快速消失在内院走廊的尽头,不禁小愣了一下。 那是? 她不确定自个儿有没有看走眼,那身影极像蒲砚卿,但他现在应该在房内午休,不该到处乱跑。 “花大夫。” “啊?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 病患呼唤花橙藜回神,花橙藜只得暂时把蒲砚卿抛在脑后,专心看诊。 “大叔,您只是染上些微风寒,抓一帖药回去和水煎了就行……” “我来了!” 就在花橙藜忙着照料病患的同时,蒲砚卿也没闲着,正翻过墙与等在墙角下的小六子会合。 “真慢。”小六子抱怨。“下回你要是再这么慢,我可要自己先去后山了。”不等他。 “抱歉。”他也不是故意的。“我怕橙藜发现,只好小心一点儿。” “你也真辛苦。”练个武还要躲躲藏藏。 “呃……”蒲砚卿搔搔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当然也可以跟花橙藜说他正在习武,但总是…… “不用说了,我能够了解。”小六子拍拍他的肩膀,为他掬把同情泪,恋爱中的男人想得总是特别多,想法也跟常人不同。 “说什么废话!”蒲砚卿听出小六子话中有话,脸都红了起来,小六子见状哈哈大笑。 “我是纯情的男儿郎……”他甚至唱起自个儿编的山歌,气坏蒲砚卿。 两人打打闹闹来到后山,程踏雪早已皱眉等在那儿,仰头看天色。 “太慢了!”一人先赏一颗小石子先。 咻!咻! “哎哟!” “疼呀!” 小六子和蒲砚卿几乎同时中镖,同时发出哀嚎。 “哼,看你们还敢不敢偷懒!”程踏雪说着说着又要赏赐他们小石头。 “大娘,请饶命,咱们下次不敢了。”两人同时求饶,程踏雪这才放过他们一马。 “今儿个还是蹲马步,马步一日没蹲好,我就不会教你们下一招,你们自个儿看着办。”程踏雪撂狠话,两人吓得急忙练习蹲马步,就怕程踏雪生气。 虽然仍旧腰酸背痛,蒲砚卿却已渐渐习惯双腿传来的酥麻感,挥拳也更为流畅。 “嘿!喝!” 程踏雪满意地看着小六子和蒲砚卿,小六子当然是没有话说,他天生适合练拳,倒是蒲砚卿的表现令她惊艳,他不但没有退缩,反而越挫越勇。 “今儿个就练到这里,你们可以休息了。”程踏雪丢给他们一人一个牛皮水袋,两人利落地接下水袋拔开塞子,各自仰头喝了起来。 咕噜噜……这水就像一场及时雨,滋润他们干渴到不行的喉咙。 “哇,真好喝!”小六子最怕渴,一下子就把水袋内的水喝光。 蒲砚卿也是拚命喝水,他也渴得半死。 “可惜这不是酒,不然就更好了。”小六子和花橙蕾一样,都是好酒之徒,哪边有好酒就往哪边跑,他甚至还喝过斜雨酿呢! “这倒是。”程踏雪也是品酒的好手,所以才会跟艾岚的双亲结为好友。 “大娘,你相信吗?这小子居然不会喝酒!”小六子哪壶不开提哪壶,害蒲砚卿满口的水都喷出来。 “小六子!”干么在大娘面前提起这件事?多嘴。 “什么,不会喝酒?”程踏雪闻言大吃一惊。“居然有这么荒唐的年轻人?” 咦,不会喝酒很荒唐吗?不是说会喝酒的人才叫荒唐,怎么他们这些人的想法都与世人不同? “不行,当我的徒弟,酒量一定要好。”他得做特训。 “啊?”蒲砚卿听了下巴都快掉下来。 “你得学会喝酒,否则我将你逐出师门。”凡是她程踏雪的徒弟,没有海量起码也得是半个酒鬼,不然教她的脸往哪儿摆? “可是——” “别可是了,你就认命喝酒了吧!”小六子一把搂过蒲砚卿的肩大笑。 于是蒲砚卿除了习武之外,还多了一项特训,那就是喝酒。 头晕眼花…… 蒲砚卿每每喝到眼冒金星,被小六子背下山,但为了不被程踏雪逐出师门,他只好拚了。 光阴似箭,转眼间蒲砚卿已经来回春堂快两个月,这两个月之中,他不但重拾书本发愤读书,并在程踏雪的严格训练下,学得一些武功。 虽然只有两个月,蒲砚卿却深深觉得,这两个月过得比过去二十几年还要充实,尤其是他的健康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不仅不再时常觉得哪里不舒服,一天走上几个时辰的路也不会喊累,气色经常保持红润,说他过去从头到脚都是病,恐怕没有人愿意相信,他的气色看起来甚至比平常人还好。 这天,花橙藜一早就带着小六子和蒲砚卿到后山的湖边练习深呼吸。三个人面向湖面又吸气又吐气的,充分吸收山林之气,对健康很有帮助。 “蒲公子,小心别又掉进湖里。”花橙藜总爱提起蒲砚卿这件糗事,让他好生尴尬。 “什么,你曾经掉进湖里?”上回小六子没跟着来,这回跟来一听见蒲砚卿竟然落水过,惊讶到嘴巴都合不拢。 “那是意外。”蒲砚卿脸红辩解,但小六子显然并不相信他的话,卯起来哈哈大笑。 “你也太扯了吧!”他一边笑一边用力拍蒲砚卿的肩膀,看得一旁的花橙藜非常替蒲砚卿担心。 “小六子,轻一点儿,别把蒲公子给推下湖了。”花橙藜怕小六子粗手粗脚会惹出祸端,小六子可一点儿都不怕。 “安啦,橙藜姊。”他越拍越用力。“这小子现在很强壮,哪可能这么轻易落水?” “可是……” “小六子——” 砰! 花橙藜担心的不是没有道理,蒲砚卿才刚要小六子别玩得太过分,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他的铁沙掌给拍进湖中。 扑通! “咦?”小六子呆呆看着自己的手,心想怎么会这样? “果然落水了。”花橙藜同情地看着在水中挣扎的蒲砚卿,他的运气真不好,碰上小六子这个冒失鬼,注定要倒霉。 “救命,我不会游泳!”蒲砚卿老是忘了湖边的不深,就爱挣扎。 …… 小六子和花橙藜站在湖边看着他夸张的动作,不晓得他在紧张什么,明明就没有溺死的危险。 蒲砚卿挥舞了半天的手臂,才想起水深只及他的腰,他只要站稳脚步就没事。 “喂,你不要紧吧?”小六子站在湖边扯开嗓门大叫。 蒲砚卿原本想大声响应他没事,却在无意间瞥见花橙藜关心的表情,耳边倏然响起两人那天的对话。 要是你真的溺水昏迷不醒,我还有一个方法可以救你。 什么方法? 用嘴巴。 啊? 其实不只溺水,当一个人失去心跳和呼吸的时候,都可以用这个办法。 她说的那个方法,无非就是反患者的下巴抬高,然后嘴巴贴住嘴巴,将空气送进患者的肺部。 想象她的芳唇紧贴着自己嘴巴的画面,蒲砚卿顿时脸红心跳,站都站不稳。 如果……如果…… 他用力吞吞口水,考虑自己假装溺水的可能性,如果他溺水的话,花橙藜应该会用她说的那个方法救他,那他就可以、就可以跟她接、接吻了…… 不行,太卑鄙了! 想到自己竟然为了能和她嘴对嘴接触而使出这种小人招数,蒲砚卿就觉得羞愧,不配称做读书人。 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对,他不能够对不起文天祥,但是他真的很想一亲芳泽…… “蒲砚卿!!” 他已经够挣扎,小六子这时偏偏突然发出一声巨吼,害蒲砚卿吓到脚打滑,整个人当场没入水中。 咕噜噜…… 怎么会这样,水深明明只到他的腰,他却喝了一肚子水。 “小六子,你快下去救人!” 就在蒲砚卿纳闷自己怎么会这么荒唐的同时,小六子接获花橙藜的命令,要他跳下湖,他理所当然照办。 小六子粗手粗脚兼长手长脚,不需要太费力气就将蒲砚卿捞上岸,将他放在湖边的草地上准备急救。 “我来。”花橙藜果真像蒲砚卿想象中那样,要用嘴对嘴将空气送入他嘴里那一套,帮助他清醒。 蒲砚卿明知道不应该,他既然没有昏迷,也只喝了几口水,就不该装死。他若还自认是个君子,理所当然应当睁开眼睛阻止花橙藜,毕竟男女授受不亲。问题是美色当前,他又没色胆,如果错过了这次机会,他可能永远都没有机会一亲芳泽…… 蒲砚卿一直在读书人的风骨与碰触花橙藜的欲望中挣扎,他可以感觉到她温热的气息吹在他脸上,柔软的嘴唇即将落下。 他的心怦怦跳,眼睛偷偷开了一条缝窥视花橙藜,没想到却看见小六子厚厚的嘴唇朝他压来。 天啊,这是什么情形? “来,蒲大哥,让我帮你急救。”亲亲,啾…… 小六子腮帮子鼓得跟河豚一样,眼看着就要压到他的嘴唇,蒲砚卿连忙睁开眼睛把小六子推开。 “我醒了!”他仿佛有神功附体似地瞬间清醒,小六子人没救成,反而跌了狗吃屎,真个是很倒霉。 “哎哟!”跌得可真痛。 “你还好吧?”花橙藜在一旁忍住笑,她虽然什么都没说,表情却已一目了然。 “还、好好。”他心虚地微笑,总觉得自己的诡计早就被她看穿,他再一次在她的眼前闹了大笑话。 “既然你都没事了,干么还闭眼睛啊?”可恶,这小子越来越有力气,推得他好痛。 “你……你还敢凶我。”都是小六子这臭小子害的,勒死他—— “你怎么会这一套急救方法?说!”蒲砚卿使出勒颈绝技,勒得小六子差点没断气。 “当然是橙藜姊教的。”啊啊,再勒他就要没气啦!“我一直没机会用,还以为今儿个终于有机会练习了呢!”没想到他会突然醒来。 “都是你害的!”勒死他—— “这关我什么事?”小六子不明就里,蒲砚卿照勒他的,管他冤不冤枉。 两个大孩子互相勒来勒去玩得好不愉快,花橙藜在一旁默默看着他们两人打闹,表情若有所思。 “橙藜姊?”在想什么,想得这么入神? “小六子,你去车上帮我把毯子和祛寒药拿来好吗?”花橙藜回神微笑嘱咐小六子。 “我马上去拿。”小六子一溜烟不见人影,花橙藜对蒲砚卿露齿一笑,他的心立刻又狂跳起来。 “你的身子骨好多了,浑身湿透既不会打喷嚏,也不会咳嗽,也不会喊冷。”和他头一次栽进湖里的反应截然不同。 “好像是呢!”经她这么一提,他也觉得自己大有进步。“你不是,我还没发现,我好像真的不再那么怕怜。” “而且你的脉管炎也痊愈了。”她打量他的脚,一些征状都没有了。 “这都是你的功劳。”蒲砚卿笑道。“你不晓得用了什么仙丹妙药给我吃,我才能这么快摆脱病痛。” 他说的话当然不无道理,但是花橙藜可不会将功劳揽在自己的身上,他之所以进步神速,恐怕跟他每天午休时间的神秘活动有关。 “小六子好慢。”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花橙藜纳闷。 “可能在忙别的事吧!”他最好别回来,让他们独处。 “他还有什么事情可忙的?”不过拿个东西。 当然有,忙着蹲马步,忙着打拳,忙着帮哥儿们谈恋爱。 蒲砚卿明白小六子是为了帮自己,才会故意磨蹭不立刻回来,他得好好把握机会才是。 “那个……”他搔搔头,不晓得如何开口。 “哪个?”花橙藜对任何事都心思细腻,偏偏只对爱情没感觉,连蒲砚卿这么明显喜欢她都看不出来。 “我……我想问你——” “嗯?” 他想问她,有没有可能会喜欢上一个破病公子哥儿?这个破病公子哥儿正很努力地锻炼体魄、学习武功,期待哪天万一她若是再遭遇到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站出来保护她。 “我……”他想问她,如果真到了那个时候,他会不会看到她欣喜的表情,抑或是会嫌他麻烦,因为她一点儿都不想被他保护? “你到底要问我什么事?”花橙藜看他困窘的表情,猜想他大概想和她聊心事,遂微笑鼓励他。 她猜得相去不远,他确实有满肚子心事想对她说,只是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 “我想问你,明年我就去应考好吗?”他明明是想问她感情的事,结果却扯到科举上头,真个是……很无力。[熱%書?吧&獨#家*制^作] “会试吗?”她记得他已经是举人,若要再应考,也只能是会试。 “嗯。”他点头。“会试三年才一次,今年已经才过乡试,明年春天就要举行会试,我想去试试看。” 乡试次年,礼部按例会在京城举行会试,又称“礼闱”或“春闱”,共考三场,每场三日,取中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若失去明年的机会,又要等三年,你当然应该去试试看。”花橙藜一般只提供意见,很少帮人下决定,然而她这次却打破惯例。 “你也这么觉得?”老实说,他没有把握,但既然她都这么说了,他一定会努力求取功名回来。 “是呀,我是这么觉得。”花橙藜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意见有这么重要,但他的眼神好像她的答复给了他全世界,开始也觉得自己必须谨慎回答。 “好,我明年参加会试。”他兴致勃勃地点头,立志要更加发愤读书,不教她失望。 花橙藜个性虽然温和善良,但其实鲜少为任何事情感动,这回她却被打动。 他似乎可以为了她一句话彻夜努力,可以为了她一个无心的建议,设下长远的目标,这对她来说是压力也是全新的体验,她不确定自己是否承受得起他纯真如孩童的热情。 怎么办?她好像有点想逃走…… 闪电般的悸动来得太快,打在花橙藜一向坚定的心房上,她有如堡垒般密不透风的心墙竟然也开始出现一丝裂缝,激起她前所未有的不安。 花橙藜一直以为都是沉稳、恬静、如春风般轻柔,可她的心中此刻正刮起一股小小的旋风,实在是始料未及。 她对蒲砚卿微笑,表面上看不出异状,只有她自己清楚内心起了什么变化。 一股不同以往珠亲密气息,在他们之间悄悄蔓延开来,即使天真如蒲砚卿,都可以感受到他们之间那股张力。 他们好像被一条无形的绳索牵制住,不由自主地看向彼此,脸越靠越近…… “橙藜姊,我回来了!刚刚我在树下捡到一只受伤的小鸟,帮他敷了大半天的药——” 就在最关键的时刻,小六子突然间现身,气得蒲砚卿只想拿刀杀他。 “呃,怎么了?”干么用那种可怕的眼神看他…… 原来小六子不是为了帮他,而是害他,亏他还把他当成好兄弟! “没事。”看见蒲砚卿的反应,花橙藜忍不住噗哧一笑,总觉得好妙。 “你,给我过来。”他要宰了他! 一声惨叫,小六子惨遭蒲砚卿一阵修理,看得出来他的身体真的好了很多。 不过到了下午练功时间,小六子马上报复回来。 “什么,你都长这么大了,居然还不会游泳?!”听完小六子的话,程踏雪震怒,罪魁祸首直指蒲砚卿。 “我……我本来就不谙水性……”可恶的小六子,居然当起报马仔,大家走着瞧…… “不用说了,你现在马上给我跳下湖学游泳,学不会游泳不准起来。” “咦?” “小六子,你负责教他。”程踏雪再下一道命令。 “什么?!” “他要是学不会游泳,你也不准起来。” 害人反害己,结果小六子也被拖下水,两上大男人这回真的成了“苦命鸳鸯”,谁也占不到便宜。 阿弥陀佛,冤冤相报何时了?觉悟吧! 第七章 回春堂今儿个不看诊,改为招待镇民吃免费的豆腐脑。 因为程踏雪决定要回京城,在回去之前,决心好好施展她的手艺,做豆腐脑给热情款待她的罗新镇乡亲们吃,算是感谢大家对她的照顾。 罗新镇的镇民不少,算一算几百个人跑不掉,如果每个人都上门吃一到两碗的豆腐脑,数目会相当惊人,所以几天前他们便开始分配工作。 负责采买的是小七子和小六子,因为小七子做事比较仔细,适合管帐。小六子天生力气大,又跟程踏雪学了四个月的武功,用来扛货最好用。至于蒲砚卿也有事做,他字写得漂亮,又画得一手好画,程踏雪派他写传单,还规定他必须在传单上画上豆腐脑,以防不识字的乡亲不晓得回春堂有免费的豆腐脑可吃。 总而言之,凡是住在回春堂,无论是伙计或是暂时寄宿的客人统统都有事情做,一个也跑不掉。 “大娘,你真的要回去了?”其中花橙藜算是最忙碌的一个,她不但要掌管一切,还得帮忙程踏雪做豆腐脑。 “我来这儿都四个月了,再不快点回去,店都快倒了。”程踏雪笑着回道,这还是她头一次在罗新镇久留,都是小六子和蒲砚卿那两个臭小子害的,没事干么收他们为徒。 “大娘,您真爱说笑。”花橙藜也是满脸笑意。“您的店生意那么好,怎么可能会倒?” “回春堂每天都来一堆病患,不是也差点倒了?”若不是她接手回春堂改变经营方式,医馆哪还能撑到现在? “听您这么说,还真是颇有几分道理。”花橙藜知道就这一点说理说不过程踏雪,干脆避过这个话题。 程踏雪一向就认为花橙藜是花家三姊妹中最聪明,处事也是最圆滑的。她比谁都懂得趋吉避凶,但有时候却也容易聪明反被聪明误,把不该逃避的事物都给错过了。 “小六子都跟你说了吧!”她活到这把年纪,看尽人生百态,有些事情能不说就不说,有些事情却不得不讲。 “您是指他跟你习武的事吗?”花橙藜猜。 程踏雪点头。 “他一开始就跟我提了,经过我的同意,他才敢跟您习武的。”小六子虽然粗鲁,但做事很懂分寸,就这件事情的处理,倒是无可挑剔。 “砚卿也跟你提过吗?”程踏雪又问。 “这件事他倒是隐瞒得很好。”花橙藜的回答,间接证实她从头到尾都清楚蒲砚卿搞什么鬼,只是不揭穿他而已。 “你知道他跟我习武多久了?”程踏雪早有预感精明如花橙藜,不可能没发现蒲砚卿异常的举动,只是不晓得他什么时候露馅。 “四个月。” 也就是说打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蒲砚卿背着她偷偷习武,她还真沉得住气,一句话都不吭。 “你是怎么发现的?”据他自己的说法,他掩饰得很好,结果显然不是如此。 “他每天未时都会爬墙从后院溜走,小六子也是那个时间习武,天下没有这么凑巧的事情,很容易便猜到了。” 哈哈!还说他掩饰得好,结果早就行迹败露。 “而且我发现后来他的身体越变越好,奇经八脉都通了,光凭用药是无法达成这个效果的,非得靠外力帮忙才行,加上您又在镇上,很容易就想通了。 听她说来任何事情都容易,但那恐怕也要有足够细腻的心思,才能将所有事连到一块儿。 “你到底是用了什么方法,打通他的奇经八脉?”她一直想做都做不到,大娘仅仅花了四个月,就做到她一辈子做不到的事情。 “很简单,就是要他多练些基本功。”程踏雪大约说明一下练功过程。“只要每天不厌其烦重复做这些动作,就能打通督脉、任脉,最后连奇经八脉都能全部打通。” 武功是很奇妙的,不但能够防身,还能健身治病,每个人都该习武。 “原来督脉和任脉是要这样打通的。”听了程踏雪的解说之后,花橙藜恍然大悟,赶紧冲去房里拿出纸和笔,蘸墨把程踏雪说的练功步骤,一个一个记录下来。 “先这个样子……”原来如此。“接下来还要这么做……”嗯嗯嗯,这么做的确可以达到活血行气的目的,看来她也该抽空练武,下回才知道怎么医治病人。 程踏雪默默打量花橙藜认真专注的侧脸,突然觉得蒲砚卿很辛苦,喜欢上这么一个全心全意爱着自己工作的女子。 她的脑中顿时闪过一个形象,那是多年前的自己,因为一心想在江湖上闯出名号,因而忽略身边的爱情。 踏雪,你偶尔也停下脚步看看我,或多关心一下身边的事物。 司徒清,你身为剑隐山庄的少庄主,应该多加关注如何壮大山庄,不要老是儿女情长,看了就烦! 当时她是那么不把感情当一回事,以为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等到她回头,身后的人早已离她远去,她才恍然意识到,原来那就是爱情。 往事一幕幕,在她的眼前晃动,濡湿她的眼眶。 “只要一直这么做就可以打通奇经八脉,我懂了!” 她以为自己不需要爱情,但她错了,她在江湖上再有名气,最终只是过往云烟,只有身边的人才是最真实的。 “大娘,这个地方——”花橙藜原本兴致勃勃想请教程踏雪某个不懂的地方,不期然瞥见她眼眶上的泪珠,乍然止声。 “你有什么不懂的地方?”程踏雪把眼泪摘掉,主动问花橙藜,并且详加解释。 “我全明白了,谢谢大娘。”把练功的方法全弄通了以后,花橙藜兴奋地收起笔墨,将写好的练功内容,一张一张摊在桌子上晾干。 程踏雪注视她兴奋的表情,总觉得花橙藜跟自己年轻时很像,只不过她的心思要再细腻些,不像自己这般粗枝大叶。 “橙藜,你一点都不好奇,砚卿为什么会突然想要习武吗?”但也因为太像,程踏雪怕她最终会走上和自己相同的道路,只得想办法提点她。 “不就是好奇吗?”他和小六子已结为好友,好朋友呼朋引伴做有趣的事,这在男人之间很常见呀,算不了什么。 “你错了,他是为了你才习武的。”程踏雪摇摇头,事情可没有那么单纯。 “为了我?”这个答案太出人意表,花橙藜不禁愣住。 “那天那个张大吉不是带人来闹事吗?” “是啊,但那跟他习武有什么关系?”花橙藜不解。 “怎么会没有关系?”受不了。“那天他见你被人欺侮,自己却无法挺身而出,你就不知道他有多沮丧。” 因为在乎,所以才会觉得痛苦,才要习武。 “他没必要沮丧呀!”花橙藜还是不解。“我自己能够处理,不需要他费心。” “橙藜,喜欢一个人,想要为对方分忧解劳,这是很自然的事,这无关你能不能处理、够不够坚强。”真是,说她脑筋灵活,有时却又那么迟钝,真不知道她是真聪明,还是假聪明?连最简单的道理都分不清。 “可是……”可是他竟然因为一个偶发的事件专程习武,这不是很奇怪吗? “砚卿希望能够保护你,不希望在你面前,永远都是一副病弱的模样,所以狠下心习武。我得说,他比我想象中好太多,我还以为他支撑不到一天就会放弃,没想到他一路撑了下来,现在学得比小六子还要好呢!”他虽称不上学武的奇才,却也是中上资质,比只靠蛮力的小六子受教多了。 “大娘,我——”花橙藜不知道该怎么说,有时候她觉得蒲砚卿做得太多,多到她无法负荷。 “你可别告诉我,你没感受到他的心意。”这是不可能的事,连他们这些外人都看得出来,聪明如她,应该不至于毫无知觉。 “大娘……”就是因为感受到他的心意,所以才会惊慌,毕竟这还是头一次有人为了她如此卖命,她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橙藜,大娘至今还未婚嫁,这事你知道吧?”程踏雪是过来人,非常明白她心底的挣扎,因为她也曾经挣扎过。 “听燕大娘提过。”燕千寻偶尔也会来罗新镇探望她,和她谈心。 “当我还年轻的时候,就和你一样,一心想着怎么把功夫练得更好,因而忽略了身边的人。”这是属于过往的感慨,她不希望传承到未来,不希望憾事再一次发生。 “大娘……” “等到我回头,才发现原来我喜欢的人就在身后,可惜为时已晚。”程踏雪僵硬地微笑,遗憾全写在脸上。 “他在我不注意的时候爱上别人,另行娶妻生子,我没有办法抱怨,因为是我先放弃他的。”没有资格拆苦。 “可是,如果他真的爱你,应该会等你。”花橙藜对世间的情爱认识有限,但她猜想应该跟医学研究差不多,只要耐心等待,就会有结果。 “你把世间的感情看得过于简单。”程踏雪苦笑。“一个人的心再坚强,都有被攻陷的时候,他也不过是个凡人。” 因为平凡,所以不懂她如神般坚强的意志,她以无比的意志力练成了“佛手”,结果又如何,还不是一生孤独? 程踏雪内心的痛,若是没有相同经历,是不可能懂的。花橙藜不是武林中人,不明白武林中的是是非非、分分合合,但她清楚地知道,程踏雪之所以肯将她心口的痛揪出来给她看,是为了提醒她,不要重蹈覆辙,搞到最后和她一样遗憾。 “橙藜,你对砚卿有什么感觉?说出来给大娘听听。”程踏雪见她一脸犹豫,怕是她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的想法,否则她的眼神不会那么彷徨。 “我对他的感觉?”花橙藜用手摸摸自己的胸口,每次想到他的时候,她的胸口总会自然地发热抽紧,如果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征兆未免也太奇怪了,她不是很能接受。 “你到底喜不喜欢砚卿?”程踏雪到底是江湖中人,说话喜欢爽快,不喜欢拖拖拉拉。 “老实说,我不知道。”花橙藜很迷惘。“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很重要吗?” 很重要,只是答案得靠她自己挖掘,就算她现在说她喜欢观卿,她也不会相信,还是别白费力气了吧! “扯了半天,我话是白讲了,还是专心做豆腐脑吧!”亏她连年轻的往事都搬出来,结果也是对牛弹琴,没半点儿用。 “好。”程踏雪的话其实也不是完全没用,多少还是对花橙藜造成影响,让她接下来的时间一直心不在焉。 几百人份的豆腐脑,做起来可真会要人命。因为忙不过来,巷子口那家卖豆腐脑的老板,索性生意不做,也一起过来帮忙做豆腐脑。 于是原本悬壶济世的回春堂,瞬间变成吵闹的豆腐店,每个人都举起手大喊再来一碗,累坏了担任跑堂的一票杂鱼。 这一票杂鱼,不消说就是小六子、小七子和蒲砚卿,别看他们武功练得不怎么样,跑堂倒是跑得不差,把客人伺候得舒舒服服,每个上门的客人都满足的拍拍肚子,眉开眼笑的回家。 “呼!累死了!”好不容易走掉一批客人,三个小伙子在下一批客人到达之前,一起靠在柜台前喘气,顺便互相打气。 小六子不知道说了什么笑话,逗得蒲砚卿很开心,他高兴得仰头大笑,想不引人注目也难。 “你瞧,他是不是变得越来越开朗?”程踏雪注意到花橙藜的目光也被他吸引过去,遂在一旁煽风点火。 爱上他……爱上他……快…… 花橙藜只是微笑,没多说什么,但她的胸口似乎被什么东西压着,闷得她好难受。 程踏雪回京城了。小六子和蒲砚卿顿时成了没有师父的徒弟,只能靠自己练习。 她临走之前各丢下一套秘籍给两人,言明只要照着秘籍按时练功,就算成不了武林高手,打跑坏人不成问题,是以蒲砚卿拼命练,倒是小六子比较怠惰,整个人都没劲儿。 咻——砰! 蒲砚卿每天勤练功的结果是命中率高达八成,小六子则只会对着秘籍唉声叹气,因为他书念得少,好些字都看不懂。 “我说,你的身子好多了吧!”小六子不晓得是太无聊还是怎样,竟然跟蒲砚卿提这再清楚不过的事。 “看就知道了,怎么着?”可恶,为什么不能百发百中?再练。 “是的话,就糟了。”小六子无力回道。“这么一来,你就不能留在回春堂,我看再过几天,橙藜姊就会要你拎着包袱走人。” “为什么我不能再留在回春堂?”这是什么道理,他的身体虽然强壮了不少,但是他还不想走啊! “因为老祖宗定下的规矩就是如此,治愈的病患必须离开回春堂。你不服气的话,找花家的祖先理论去。”想当初周继伦也是因为没必要再留在医馆,才被橙藜姊撵回去,说起来他那个时候还是个病人呢!只是犯的毛病有些难以启齿就是。 “还有这样的规矩?”既然收留病人就要收留到底,怎么可以病人还不想离开就贸然赶人…… “你不信的话,自个儿去问橙藜姊。”小六子扁嘴,“但我可要事先警告你,经你这么一问,很可能得立刻打包回京城,你最好想清楚了再问。” 橙藜姊对这小子态度硬是特别不一样,他能留到现在,已经是奇迹,就是不知道这奇迹能够持续到何时就是。 “不可能有这种事,我不相信……”蒲砚卿嘴巴说是不相信,但他知道小六子不可能说谎,花家恐怕真的立下这样的规矩。 接下来几天,他能在忐忑不安的心情中度过,深怕花橙藜会突然翻脸赶他回京城。 “蒲公子。” “啊?” 花橙藜正在帮他把脉,才喊了他一声,他马上就像被雷打中一样跳起来,诡异的举动,让花橙藜不由得挑眉。 “我只是想说,你的脉像很好。”平稳到不能再平稳。 “不,一点儿都不好。”蒲砚卿拼命摇头,摇得她莫名其妙,说他健康还不高兴,到底怎么回事? “你的身体明明就很健康。”她不晓得他今儿个是怎么了,但她可不容许他质疑她专业的判断能力。 蒲砚卿的耳边倏然响起小六子说过的话——治愈的病患必须离开回春堂,心里不由得着急起来。 你不信的话,自个儿去问橙藜姊,但我可要事先警告你,经你这么一问,很可能得立刻打包回京城,你最好想清楚了再问。 小六子当日的警告,教蒲砚卿犹豫不决,不知道该问还不该问,急得额头频频冒汗。 “没事的话,我先走了……” “等一下!”事态紧急,蒲砚卿未多想就抓住花橙藜的柔荑,阻止她离开厢房。 花橙藜没想到他会突然出手拦住她,秋水般的明眸看着他的大手,他才发现自己干了什么好事。 “对不起,我失态了。”他立刻松开包覆她的大手,频频道歉。 花橙藜收回柔荑,手心上头还留着他温暖的体温,让她不禁纳闷,他的手有这么大吗?为什么过去她从来没有发现? “橙、橙藜。”他决定豁出去问个清楚,省得一天到晚瞎操心。 “什么事?”她抬头看他,意外在他的眉宇之间看见一股决心。 “我听小六子说……”该死,怎么说才好?“小六子说……只要是治愈的病患就必须离开回春堂,这件事是不真的?” 原来如此,这就是让他焦躁不安的原因,他怕被她赶走,所以明明健康,也要硬说自己不好。 “是有这个规矩。”只是认定的范围很宽松,全凭她们姊妹的个人判断,而这判断的责任通常落在当家身上,以前是橙蒨姊,现在则换成她。 “那——那我还能留在回春堂吗?”他不想走,不想回到没有她的京城,一想到那空虚的景象,他就快要发疯。 “依照你目前的身体状况,是该离开了。”他的脉象平稳气色又佳,就连她自己的脸色,都比不上他健康红润,若是让他再继续留在医馆,那才是真的奇怪。 “我、我从头到脚都是病,这你是知道的!”他不要离开回春堂,说什么都不要。 “你刚来医馆的时候,的确从头到脚都是病。”她不否认。“不过经由我的诊治,你已经变得非常健康,我已经无法从你身上找出任何毛病。” 这原本是件可喜可贺的事,听在蒲砚卿耳里却有如晴天霹雳,他……他就快要不能……不,是他已经不能待在回春堂。 “那、那你是要赶我回京城了?”蒲砚卿的脸上写满千百个不愿意,花橙藜眼睛没瞎,当然看得出来。 “是有这个想法。”她跟他开玩笑,看他怎么反应。 他的反应是脸色惨白,整个人呆若木鸡,感觉上比刚到回春堂的时候还要惨。 唉呀,玩笑好像开过炎了,怎么收拾? “我先回正厅看诊了,你好好休息。”她离开他的房间,临走时顺手将门带上,从门缝瞥见他还在发呆,忍不住笑了出来。 活该,谁教他要瞒着她练武的事,她这就叫做一报还一报,谁也不欠谁…… 猛然察觉自己竟然变得如此小心眼,花橙藜不由得心头一震,发现自己真的变了。她一向就尊重个人隐私,认为谁若要隐瞒谁什么事,那是他个人的决定,旁人没有权利质疑,可如今她却为了他不肯告诉她练武的事生气。 玉手无意识地压住胸口,花橙藜可以感到自己正悄悄改变。就拿他问的事来说吧!他的病明明已经痊愈,再也没有留在医馆的必要,可她就是宁可违背祖宗留下来的规定,也不愿开口要他走。 不对劲,她真的很不对劲。 尽管花橙藜对爱情懵懂无所知,却下意识知道自己恐怕已经陷入一个麻烦的状况,她若是不想面对就得选择逃避。 花橙藜可以逃避,蒲砚卿却逃不了,他必须想办法留在医馆,即使那表示他必须让自己生病,他也照做不误。 “怎么做才可以让自己生病?”他急得问小六子。 “你疯啦!”呿。“好端端的,干么自己找病痛上身?” “你别管,只要告诉我可以生病的方法。”过去他想不生病都不行,现在他想生病还找不到门路,想想也真是讽刺。 “我知道有一个方法可以让自己发烧,但不知道是真是假。”他没试过。 “什么方法?”管他是真是假,说出来参考就对了。 “我曾听燕大娘提起,她女儿当初为了逃避她现在的相公,一会儿浇热水,一会儿浸冷水,如此就能染上风寒。”这算是偏方,不晓得管不管用就是。 “又浇热水,又浸冷水?”这方法不错。 “不过那是用在弱女子身上才有效,像咱们这种壮汉,效果可能要大打折扣。”小六子竟然也把蒲砚卿归在壮汉这一派,可见他改变了多少。 “不管如何,我都要试试看。”只要能留在医馆,就算会因此染上风寒而死,他也甘之如饴。 “祝你好运。”他已经事先警告要他开口之前先想清楚,瞧他现在把自个儿弄得不上不下,这又是何苦呢? 然而蒲砚卿现在没有空后悔,比起责备自已他有更要紧的事必须做,那就是想办法让自己生病。 他依照小六子教他的方法,一会儿浇热水,一会儿泡冷水,还不让自己立刻着衣,但他生不了病就是生不了病,练武使他对病菌的抵抗力变得异常顽强,连风寒都奈何不了他。 “该死!”他沮丧到摔东西泄愤,当初那个动不动就发脾气的大少爷仿佛又回来了,但实际上又不是那么一回事。 “为什么?”他靠在墙壁上捶墙壁出气。“我都已经这么努力了,为什么还是生不了病?”他需要留下来的借口,拜托老天爷不要剥夺他爱人的权利,他必须留在花橙藜的身边。 蒲砚卿以为花橙藜不明白他的心意,但她其实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内心和他一样迷惘。 她靠在他房间外面的墙壁上,聆听他痛苦的呢喃,感觉心抽紧无法呼吸。 “可恶!” 砰砰! 他捶打墙壁的拳头,隔着一道墙一拳一拳打在她心上,再这么下去,她的心墙就要崩落了。 悄悄做了个深呼吸,花橙藜当下做了一个决定,她需要暂时离开回春堂,到外地把事情想清楚。 隔日,她立刻召集小六子、小七子以及蒲砚卿到回春堂的正厅,说是有事情宣布。 蒲砚卿以为她是要宣布他的病已经完全好了,再也没有留在回春堂的必要,脚步踏得比任何时刻都要沉重。 他和小六子、小七子并列站立,等待花橙藜宣判他死刑。没想到花橙藜并没有要赶他回去,而是她自己想走。 “我要去采药。”她短短一句话引起在场男人天大的反应,一时之间大家都争着做护花使者。 “我陪你去!” “我也要去!” “我陪你去!” 小七子和蒲砚卿有志一同,都想陪伴佳人,只有小六子大胆表明想做跟屁虫。 花橙藜被他们激烈的反应吓到,她出门采药过无数次,从来没有一次有这么多人关心她的行程。 “不用了,我一个人去就行了。”谢谢他们的好意,但她喜欢独来独往,不喜欢身边有人碍事。 “但是橙藜姊,你曾说过要带我一起去采药,你不能说话不算话。”小七子等了好久,才盼到这次机会,说什么也不愿放弃。 “我说总有机会,没答应这次会带你一起去。”她记得自己说过什么,别想添油加醋。 “但是——”小七子很不甘心,却又提不出证据驳斥,只得哑巴吃黄莲,有苦自己吞。 “况且这次我有个非常秉的任务要交代给你,更不能带你一起去有药。”花橙藜补充。 “什么任务?”小七子不解,自从橙蒨姊和橙蕾姊出嫁,凡是遇到她出门采药,回春堂便会休诊,还能有什么重要的任务交代给他? “我想让你看诊。”花橙藜淡淡的一句话,效果却有如天崩地裂,震得小七子和小六子同时大叫。 “橙藜姊,你要让我看诊?” “你要让小七看诊?”不会吧! “你跟在我身边学习医术也有一段时间了,我想试试你的能力,才知道你还欠缺什么。” 这是个非常大胆的决定,毕竟除了义诊以外,她还没有让外人以回春堂的名义看过诊,更何况小七子学医的资历其实尚浅。 “橙藜姊……”小七子万万没想到花橙藜会做此决定,这等于拿回春堂的名声做赌注。 “我对你有信心,小七子。”她鼓励他。“我知道你做得到,所以你也要对自己有信心,知道吗?” “是,橙藜姊。”小七子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帮人看诊是他的梦想,他以为还要过好几年这个梦想才会实现,花橙藜竟然提早为他实现梦想。 “不过我还是得嘱咐你,万一碰到你解决不了的病,不能强行用药,一定得等到我回来,或是请对方找别的大夫。”她愿意赌,但不能胡乱下注,有些事必须先说清楚。 “我明白,橙藜姊,我不会乱来的。”他对回春堂这块招牌也有一定感情,不会让人随便将它拆下来。 “至于你,小六子,得留下来帮小七子,也不能跟我一起去采药。”解决完第一个男人,再来解决第二个。 “为什么我得留下来帮小七子?”不公平。 “因为他是你弟弟。”就这么简单。 “我——好嘛,留下就留下。”小六子够豪气,没再烦花橙藜。 第二个解决了,至于第三个…… 花橙藜和蒲砚卿对看,不知道该用何种借口的发他。 “小六子和小七子都不能去,所以你更需要我保护。”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蒲砚卿就已经先把话说在前头,害她差点乱了阵脚。 “我都不晓得出门采过几回药了,不需要人保护。”况且她出门就是为了逃避他,有他跟着,那跟在回春堂有什么两样?说什么都不行。 “现在的我已经跟以前不一样,有能力保护你。”他本来是打算以后才要给她惊喜,但眼下的情势由不得他犹豫,只得豁出去。 “蒲公子——” “我一直没告诉你,我背着你偷偷跟程大娘学了些武功,虽然只学到一招半式,但是我相信用来保护你仍是绰绰有余。” 他总算肯告诉她,过去那四个月,他都会神秘消失一段时间是为了什么原因,不过好像有些嫌晚,因为程踏雪早已知会过她。 “我相信你有能力保护我。”她仍旧拒绝他的好意。“但是我还是决定要一个人出门采药。” “橙藜——” “至于你,就随你自己处理了,反正你现在非常健康。” 换句话说,她还是要把他赶走,只是话没明讲。 “好,我会自己处理。”狠心的女人,居然没有半点留意,也不肯给他机会,但他兴地轻易打退堂鼓,大家走着瞧好了。 花橙藜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好打发,心里不免有些失望。 “我明儿个就出发。”她勉强微笑说道。 女人心,海底针,尤其花橙藜的心眼细到几乎看不见,想追上她,得发挥打死不退的精神,否则是很难喽! 第八章 花橙藜以为涌砚卿真的死心回京城,结果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他不似没回京城,反而跟在她屁股后头。 “你……干么跟着我?”她因为怕小七子用到车,特地将马车留在医馆供他使用,自己则是步行到邻镇,没想到才走不到几步,就发现蒲砚卿拎着包袱跟在她后面。 “我刚好跟你同路。”他不承认自己跟踪,只承认自己跟她同一个方向,气环了花橙藜。 “随便你。”她表面上生气,其实心头暖烘烘的,至于为了什么而高兴,只有她自己清楚,只差愿不愿意承认。 “好,随便我。”他就等她这一句话,反正就算她赶他回去,他也不会乖乖听话,他已经决定这次非保护她不可,任何人都休想动摇他的决心。 照理说秋天不是出门采药的好季节,深秋的风透着寒气,天气太冷,有些药草也已经枯萎,可她为了寻求心灵上的宁静,不惜冒险出门……实话说是有些乱来。聪明冷静如花橙藜,通常不会干这种事,特别是她若知道蒲砚卿会死皮赖脸跟来,一定会重新评估情势。 咻—— 吹过她耳际的寒风,再次证明她的决定有多愚蠢,平地就已这般寒冷,怕是到了山上还要再冷上一倍,若是没有万全准备,一定会冻死。 花橙藜有些后梅自己为什么要把马车留给小七子,她若是驱车,不仅可以摆脱蒲砚卿,还可以在车内睡觉休息,也没有找不到客栈过夜的烦恼。 不过,她既然已经做出错误的决定,就没有后悔的余地,明知此行可能不像以住那般容易,花橙藜还是毅然决然往弥新镇走去。 弥新镇位于罗新镇的正下方,和罗新镇相隔大约五十里,因为两座镇的名字只差一个字,时常了有人将两座镇搞混,其实这两座镇相差很多。 罗新镇无论是规模或是热闹的程度都足弥新镇赶不上的,弥新镇唯一底过罗新镇的地方,只有那座天然药草丰富的山脉,这还提像花橙藜一样识货的人才会把它们当宝,一般人只会把它们当成杂草,没有人会想要上山把杂草扛回家。 花橙藜在两年前就来过弥新镇,当时她只探索了半座山,剩下的另外半座,她一直想找机会把它探勘完,却因为接掌回春堂而抽不出空,如今总算可以如愿以偿。 花橙藜因为时常出门采药,脚程比一般女子快,耐力也更为持久,如果不是经常劳动,是很难追得上她的。她以为蒲砚卿一定迫不上她,谁知道他一路保持一定距离跟在她后头,她想甩都甩不掉。 “店家,麻烦给我一碗凉茶。”走了约莫十里路,好不容易瞧见有人在路边卖茶,花橙藜几话不说进到茶棚,跟店家买茶喝。 “好的,凉茶一碗。”店家手脚刊落地舀了碗凉茶端给花橙黎,她才要喝第一口呢!就瞧见蒲砚卿也进茶棚,隔着矮小的桌子,和她面对面坐下。 “我也来一碗凉茶。”他一副偶然相遇的痞子样,气得花橙藜把目光转往别处,就是不看他。 “一碗凉茶。”店家把凉茶放到蒲砚卿面前,蒲砚卿一口气付了两个人的钱,逼得花橙藜不得不回头跟他抗议。 “我不需要你替我付钱。”她自己有钱。 “你不要的东西可真多,不要人付钱,不要人关心,不要人保护,你干脆直接说你要什么好了。”蒲砚卿话说得尖锐,充分显示出他的不满,看来他是真的很不爽。 “我不要你跟着我。”花橙藜的心情没有比他好多少,她一个人出门采药就是想静下心思考一些事情,他却死皮赖脸跟着,教她心情怎么好得起来。 “你能不能想一些肯定的东西,不要老是摇头拒绝?”经过这几个月的观察,他发现她表面上像仙子,对人处处付出关心且极有耐心,内心其实封塞自闭,不允许任何人靠近。 “我才没有——” “没有才怪!”他冷哼打断她的话。“你现在就在拒绝我,就为了一碗该死的凉茶。”一碗凉茶才几个铜钱,就算朋友间互相请客都不为过,他在回存堂住了四个月,打扰了她四个月。她却连一碗凉茶都不让他请,这是什么道理? 经他这么一说,花橙藜才发现自己好像真的有他说的那些毛病,因为周遭想关心她的人太多了,她只好一直摇头拒绝,怕给别人添麻烦。 “我没说错吧?”她难得的沉默,证实他射中红心。 一般来说她只有在面对自己错误的时候,才会保持沉默,其余的时间,她可是非常伶牙俐齿,只是长排太像仙子,说话的语气太像仙子,让人很容易忘记她其实是个女霸王。 “我喝完茶了。”她也不回答对或是不对,拿起包袱继续赶路。 她突然起身离开蒲砚卿愣了一下,一边诅咒一边把剩下的茶统统倒进嘴里,咕噜噜喝完后慌张地拿起包袱继续跟在她后面。 两人一前一后就算不是并肩而行,看起来也像结伴同行。 你能不能想一些肯定的东西,不要老是摇头拒绝? 花橙藜一边往前走,一边回头想他刚刚说过的话。难道在外人眼里,她真如此冷漠?她一直以为自己善良亲切,似事实似乎并不是如此。 这是花橙藜头一次思考医药以外的东西,过去她一直以为自己做得很好!直到被他一语道破,她才恍然发现,自己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 花橙藜并不足那种喜欢炫耀的人,更多时候她喜欢躲在姐妹的后面,让她们代替她接受荣耀。对花橙藜来说,没有什么比解决问题更令她快乐,可蒲砚卿的说法,仿佛她才是制造问题的人,令她很不能接受。 她越想越不舒服,脚步越走越快,后头的蒲砚卿跟得越辛苦。 花橙藜想回头骂他活该,谁要他乱说话?似如果这么做,就代表她承认他说得有理,所以她坚决不回头,要他自己知难而退。 正巧他就是打死不退,决心这玩意儿人人有,她没有比较特别,大家就来比谁比较有耐心好了。 经过这四个月的特训,蒲砚卿不但学会武功,学会喝酒,学会游泳,还学会厚脸皮。他明白有些事是不能退缩的,比如感情。过去他什么事都靠别人,未来任何事他都将靠自己,他要成为一个掌握未来的男人,这意味着他必须先掌握自己的感情,他的人生才能够再往前跨跃一大步。 两个人就这么对上了,谁也不让谁。 走了近一天的路,他们终于赶在天黑之前到达弥新镇,接下来就是住宿问题。整座弥新镇只有一家客栈,而且规模非常小,只有六个房间,想要不开门就看见彼此都很困难。 “哼!” 蒲砚卿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她,他只是说实话,她不爱听他也没办法。 整个晚上,蒲砚卿一直处于半打盹的状态,怕自个儿万一睡着,明天早上会来不及起床被花橙藜甩掉,他不能冒险。 相对于蒲砚卿的不敢人睡,花橙藜倒是一夜好眠。 睡饱饱才有精神采药,她可不想因为睡眠不足,错把有毒的杂草当成药草采回家,这可是会出人命的。[熱m書&吧p獨@家*制#作]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她向来奉行不悖,今几个也是早早起床。 “早啊!” 不巧对房也有只早起的小鸟,等着抓她这只小虫。 “哼!”她根本懒得跟蒲砚卿打招呼,摆明了还在记恨。 “看得出来你今天心情很不好。”他一边打呵欠一边消遣她,若不是那张俊秀的脸没变,实在很难令人相信,他就是四个月前那个任性但直率的公子哥儿,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狡猾? “不要你管。”花橙藜难得动怒一一不,是根本不会动怒,因为她认为世界没有什么真正值得生气的事,然而此刻她却气得半死。 “不管就不管。”说蒲砚卿灵敏也迟钝,他看穿她的真实个性,却看不出来她正在生气,还一个劲儿地耸肩。 气死她了! 花橙藜当着他的面甩上门,这很稀奇,通常都是他甩门,莫非她转性了? 蒲砚卿直到此刻才察觉到花橙藜不对劲,他把这视为两人感情的一大进步,因为在乎才会生气,不是吗? 花橙藜的表现给了他信心,他有预感这回他说不定真的有机会赢得佳人芳心,就看接下来的发展。 因为花橙藜很早就要上山,除了卖烧饼的铺子有营业以外,其余的店铺没有一家开门。花橙藜跟烧饼铺买了铺里所有烧饼,准备带上山去大啃特啃,随后赶到的蒲砚卿一个烧饼都没买到,只能望着她的背影干瞪眼。 没良心的女人,留几个烧饼给他会怎样,有必要做得这么绝吗? 活该! 花橙藜背对着他顽皮地吐舌,头一次发现整人其实也满有趣的,谁要他喜欢当跟屁虫。 蒲砚卿一路挨饿跟着她上山。不同于罗新镇平整的山丘,弥新镇这座山要难爬多了,并且道路崎岖、杂草丛生,若没有工具开道,根本无法前进,逞论是采药。 摘糕,忘了带刀子上山。 花橙藜一向就崇尚有备无患这个铁则,临行前一定带齐工具,但她这回仓促成行,整理包袱的时候又心不在焉,好多该带的东西都没带。 她正烦恼怎么开路,完全没有采药经验的蒲砚卿,这时不晓得从哪里变出一把刀子,喇喇喇几声,就帮她开好路。 “我刚好也要走这条路。”他悠闲地把短刀插回腰际的皮袋,在心中大大感谢小七子,幸亏他出发之前,记得问小七子上山该带些什么东西。他也不吝指教,给了他一堆有用的建议。 …… “我走另一条路。”好笑的是,一向理性自制的花橙藜突然拗起来,硬是不接受他的好意。 “好吧,那我也走另一条路。”他抽出刀唰唰两声,又帮她开辟另一条路,这回她不走都不行,因为再也没有第三条路。 “你哪来的刀子?”其实她最恨的是她忘了带刀这件事,这在平时无所谓,但今天她就是特别在意。 “小七子给的。”这刀好像叫开山刀,听说是镇上的一个女打铁匠打的,锋利得要命。 “小七子借你刀子?”可恶的小七子,不提醒她带刀就算了,还将刀子借给她的仇家,回去以后一定要好好跟他算帐。 “是啊!”蒲砚卿不明白自己做错什么,好心帮她开路也有错吗?女人心海底针,他永远也摸不透。 他除了摸不透花橙藜的心以外,还莫名其妙成了她的仇家,只因为他把她隐藏的事实说出来,就被她记恨到现在。 两年没来这座山采药,除了杂草长得更茂盛以外,同时还增加了不少两年前没见过的药草,只瞧见花橙藜这边跑跑喊:“这是什么?”那边跳跳,自问自答: “这树的果子长得好奇怪,到底能不能吃啊?”开心的模样,恍若一个找到宝藏的小孩,看得蒲砚卿既为她高兴,又为她担心。 根据小七子的说法,她每次只要一发现新药草,所有注意力都会集中在新药草上,根本无暇管别的事。 他才在担心花橙藜太过兴奋无法顾及自身安全,一条毒蛇就这么无声无息爬到她的脚边,张开血盆大口,准备朝她的脚跟狠狠咬下去。 蒲砚卿二话不说,拿出程踏雪送给他的暗器,咻咻两声朝毒蛇的头部射去,原本还在吐们的毒蛇,瞬间被钉死。 “啊——”直到毒蛇的尾巴打中她的裙摆,花橙藜才发现自己差点被毒蛇咬了,蒲砚卿使暗器救了她一命。 “你不要紧吧?”蒲砚卿赶到她身边,脸色甚至比她还苍白。 “不要紧……”她摇摇头,还来不及说没事,就被蒲砚卿紧紧搂入怀中。 “我吓死了。”他说话的语调有些硬咽,整个人都在发抖。“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他激动到不知所云,只能不断呢喃。 “蒲……砚卿。”同样地,花橙藜也一样不知该说什么。 她没想到他会这么激动,这么为她牵挂。他甚至不给她拒绝的时间,就将她抱进怀中动摇她的心,如果她的心因此而迸裂,那该如何是好?他会不会负责修补? 真糟糕,她是来逃避他的,不是来亲近他的,他到底懂不懂啊? 花橙藜向来就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可他天真纯情的举动,每每打破她心中要与不要的界线,害她也跟着迷惘起来。 “你真的……你刚刚叫我什么?”他注意到她的用词有些不一样,于是紧张的问花橙藜。 “蒲砚卿。”她答。 “不,你叫我砚卿。”虽然很模糊,但他的确听见了。 “我没有这么叫你……” “你叫我砚卿……”不是蒲公子,也不是蒲砚卿。“你叫我砚卿!”哈哈哈…… 她怎么叫他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还抱着她,这才是问题。 “蒲……砚卿。”这个时候叫蒲公子好像怪怪的,就随便他了。 “嗯?”他好喜欢此刻的感觉,四周一片宁静,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下他们两人。 “你可以……”她想要请他放开她,突然间又说不出口。 “我可以怎么样?”他二愣子一个,呆得可以。 “算了。”被他这么抱着也不错,比较安心。 深秋的寒风飒飒地吹,互相依偎的两人,是这片萧瑟的景象中最美的颜色。 继续住山里走,四周的景色越凄凉。 花橙藜此行名义上是采药,实际上更像探勘。 她把发现到的新药草,每一样都拔一些放进包袱里,蒲砚卿怕她带来的衣服上药草味,很贴心地贡献出自己的包袱让她放衣服。她起初摇头,后来想起他说过她老是拒绝别人帮助,想想自己也许真的该改掉这个坏习惯,有时候接受别人的好意,并不是一件坏事。 她的决定让蒲砚卿欣喜若狂,这代表她有把他的话听进耳里。本来嘛!她只会付出,不求回报,长此以往这怎么行?以前他没有能力付出,现在他有能力,就该是他回报的时候,他一定会在她的身边保护她,直到他们安全下山。 其实,他之所以慷慨借出包袱,还有一个自私的目的。 “你干么突然深呼吸?”花橙藜觉得他的举动很奇怪,经常有事没事就深吸一口气,吸完后表情幸福得跟什么一样。 “深呼吸有益健康哈!你自个儿说的。”他笑嘻嘻用她说过的话搪塞花橙藜。 花橙藜仔细想想他这么说倒也没错,难得来到深山,不多吸收点山林之气怎么对得起自己?只是希望他别又掉进湖中。 “幸亏这儿没有湖。”想到他接连两次落水的糗样,花橙藜忍不住偷笑,服了蒲砚卿。 “你这话什么意思,你在取笑我吗?”闻言他的双颊迅速染红,大少爷脾气又回来了。 “没的事儿,我怎么敢取笑你?”她对他甜甜一笑,他的心照例怦怦跳,一切都没有改变,只除了他们两人的关系。 他们两个人现在的关系,非常奇妙。自从昨天他解救她免于遭到蛇吻之后,她就不再一味拒绝他,算是大有进步。 再这么下去,小六子的预言可能会成真哦! 偷偷从背后拿出包袱低头闻其中的芳香,他之所以借她包袱,就为了能随时闻花橙藜沾附在衣服上的体香。 “?”花橙黎隐约感到不对劲,连忙转过头看他。 他迅速将包袱藏到背后,假装在看风景。 空气真新鲜,人生真美好,上山采药真好。 “天色好像突然间变暗了。”花橙藜抬头看天空的变化,一脸忧心。 “可能会下雨。”他和小六子一起在后山练功的时候,雨也是说来就来,那时天色的变化,就和现在一模一样。 “怎么办?我没有做避南的准备。”她没准备的事情太多了,包括和他一起上山,对他诉说烦恼。 “糟糕的是,我也没有。”秋天很少卜雨,谁也想不到今儿个例外。 “我看,咱们还是下山好了。”省得被困在山上。 “来不及了。”下山至少得花半天的时间,雨转眼在间就会落下。 “你知不知道这座山有什么地方可以躲雨?”唯今之计,只有找地方避雨,说不定还得被迫留在山上过夜。 “我听山脚下的镇民说过,离这儿不远处有个山洞可以躲雨,但我不确定到底有没有这个山洞。”说不定只是传言。 “不管有没有,咱们都必须找找看,留下来只会淋雨。”说这话时,蒲砚卿的眼神流露出一股属于男人的坚决,花橙藜这才惊觉,她正在跟一个坚强的男人说话,他再也不是昔日那个弱不禁风的破病公子哥儿。 “嗯。”她不确定,她是否喜欢蜕变后的蒲砚卿,带给她很强的压迫感。 “把你手里的包袱给我,我来拿。” 他甚至已经强壮到可以扛起全部责任,让人很难跟当初那个还得靠她施计才肯下车的官家大少爷联想在一起。 说实话,她有些怀念那个动不动就端出官家子弟派头的蒲砚卿,比较可爱,也比较无害。 “还有你的手,也一起给我。” 说他有所改变,又好像变得不多。他在握住她的手时仍会脸红心跳,声音仍是会微微颤抖,纯情依旧。 “噗!”她噗哧一笑,完全沉溺于这四个月来的回忆之中。 “什么事这么好笑,也说来听听。”他有预感,她一定是在取笑他,搞不好在笑他是个傻瓜? 一路走来,他一直很纯情,这点她是知道的,只是一直假装没看见。 “橙藜!” 没看见就不必响应,就不必问自己的心:“他喜欢称,你也喜欢他吗?”毕竟任何事都阻挡不了她对医学的喜爱,她爱钻研医术,胜过世的一切。 然而,果真如此吗? 蒲砚卿困窘的表情,供给她最好的答案,恐怕她并未如自己想象中坚强,遇见不了解的爱情还是会想逃避。 “真是的,怎么问你都不说,这个习惯真的很不好,拜托你也改一改。”他拿她没辙,只好转而拜托她,很快就投降。 “我尽量。”她曾想过,如果他像她姊夫一样强势,或是像她妹婿一样毫无作为,她可能就不会对他心动。 “啊,真的吗?” 但是他偏偏有男孩的傻劲,男人的干劲,她对他毫无办法。 花橙藜抬起头对他灿烂的微笑,直到此刻她才明白自己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响应他的心,说来讽刺,她这趟出门是为了逃避,却意外看清自己的感情。 “橙藜!”他好高兴,真的好高兴。她今天的笑容比任何时刻还要美,还要灿烂。 轰隆! 来自天际的打雷声,提醒他们没有高兴的时间,他们若不想变成落汤鸡,最好赶快找到避雨的地方。 镇民说的那个山洞,离这儿不远,也真的有这个山洞,他们只摸索了一阵子便找到了。 “你先到洞里等我,趁着雨没落下之前,我去俭一些干木枝生火。”他一边交代花橙藜,一边开始捡干柴,非常忙碌。 “我也来帮忙。”她也想尽一分力量,却遭到拒绝。 “不必了。”蒲砚卿严肃地摇头。“这是男人的事,你只要安心休息就行。”连采了两天的药,她一定累了,他不想连生火这种小事都惊动她,他自己能处理。 多可靠。 花橙藜作梦也没想到,蒲砚卿竟然会成长为一个可靠的男人,想当初他是多么任性。 她坐在山洞里面,两腿用膝双手放在膝盖上,仰头看天边不断压近的黑云,心想所谓的“风云变色”不过如此,她和蒲砚卿的角色好像调换过来,她竟然在不知不觉中,成了被保护者。 事实证明蒲砚卿的改变很彻底,现在的他,连生火都上手,这得归功于程踏雪的训练。 “你好会生火。”就连时常在生火的花橙藜都不免佩服他的手脚利落。 “没办法,训练有素。”蒲砚卿微笑解释。“大娘要求我和小六子必须在她喊停之前把火生起来,而你知道大娘是很急性子的。” 花橙藜可以想象他们在程踏雪严密的监督下手忙脚乱的模样,依大娘的个性,恐伯等不了半刻钟就会喊停吧! “我好想念大娘。”想她爽朗的笑声和智慧的话语。 “我也好想她。”蒲砚卿想念的不只是程踏雪的人,还有她做的豆腐脑。 他们相视一笑,火的温度使两个人靠得更近,心与心之间更没有距离。 “我忘了,你还是她的徒弟。”她正式收的入门弟子。 “是呀!”蒲砚卿搔搔头。“只不过我学得不好,只学到一招半式。” 一招半式就足以闯江湖了,不过她不会告诉他,免得他真的靠那一招半式闯荡江湖。 “对不起,我一直没告诉称我跟大娘习武的事。”他到现在才跟花橙藜道歉,幸好为时不晚。 “我早就知道了。”她嫣然一笑。“大娘全告诉我了。” 难怪那天他跟她坦白的时候,她一点都不惊讶,原来早就心里有数。 “那她有没有告诉你,我为什么要习武?”他希望她能感受他的心意,即使一点点都好。 “说了。”她点头,再也不想逃避。 “我想保护你。”虽然她已经知道原因,他还是想再重申一次。 “你已经保护我了。”保护她免于遭到蛇吻,还帮她找到这个避雨的山洞。 “但是你不高兴。”她不想被保护,希望他离得远远的,她已经表达得很清楚,是他自己死缠着她。 “我并没有不高兴。”花橙藜不否认她不习惯被人保护,但总有几个人例外。 “啊?”他原本在添柴火,听见她这么回答,整个人愣住。 “我突然间发现,其实被人保护的感觉也满好的。”不必自己动手,又有人关心,没有什么坏处。 “橙藜……”蒲砚卿惊讶到说不出话,作梦也没有想到她这么干脆。 轰隆! “开始下雨了。”既然说不出话,干脆就别说了,一同欣赏雨景吧! 雨哗啦啦的下,洞口瞬间化身为瀑布,他们就在山洞里一边烤火,一边听雨声,好不惬意。 大量的雨水带来寒气,他们即使拿出所有衣物御寒,仍旧抵挡不了透骨的寒意。 “这场雨恐伯会持续到天亮,咱们必须在天亮之前,想办法暖和身子。” 蒲砚卿眼看着雨下不停,当机立断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花橙藜不用多想也知道他会怎么做,他们必须抱在一起取暖。 她以为他会像以前一样,满脸通红地跟她说失礼了,然后要抱不抱的拼命发抖,这也是他最可爱的地方。 然而,她错了!现在的蒲砚卿可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发抖,虽然还是会脸红心跳,但该抱时则抱,一点都不手软。 “这样就不怕冻死了。” 他甚至没问她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取暖,就强行拥抱她,怎么说他们也是孤男寡女,传出去不能听。 但是,谁在乎? 安安稳稳地躺在他的臂弯之中,花橙藜就和花家所有的姐妹一样,不在乎世俗的眼光。 因为她们是花家的女人,继承了回春堂的招牌与意志,任何批评和非议都动摇不了她们的决心。 但,如果是爱情呢? 耳边传来蒲砚卿紊乱的心跳和急促的呼吸声,花橙藜可以感受到隐藏于其中的欲望和爱意,因为她也同样情生意动。 我想保护你。 他的臂弯的确已经强壮到足以把她紧紧搂住不放开。 你能不能想一些肯定的东西,不要老是摇头拒绝? 弥能不能想一些肯定的东西,不要老是摇头拒绝? 她确实想摇头拒绝他,但他好像不许她拒绝。 不只他不允许,她的心也不允许,缠斗到这一刻,她终于明白了。 她不要今生留下遗憾,她会抓住爱情,停留在他温暖的臂弯。 第九章 感谢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接下的日子,他们两个人相处得非常好,关系突飞猛进。 算一算他们出门采药也有十天了,花橙藜此行的收获并没有两年前那么丰盛,不过还是采集到一些珍贵的药草。 “这是川桐皮吧?”蒲砚卿的收获反而比她多,不似收服她的心,还认识了许多药草。 “你怎么知道?”他们正要下山,沿着山路边走边聊天,顺便看看还有什么药草是他们遗漏没有采集到的。 “我看过你的药书。”他回道。“上头就有写到,还画了图。”所以他才能辨识。 “原来,你还偷看我的书啊!”难怪有些医书都有被翻过的痕迹,她还纳闷小七子何时对读书这么有兴趣,怎知他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我好奇嘛!”他搔搔头承认他错了,求她大人有大最原谅他。“我想知道那些书吸引你的原因,所以我就偷偷翻了几本,你不要生气。” 她才不生气,事实上她很感动,他为了她翻医书,还把内容记起来,这代表他非常用心在了解她。 “今儿个天气真好。”只是呢?她是个很会说服别人,却不善于表达自身情感的人,爱上她注定要一辈子捉迷藏。 “什么?”怎么又突然改变话题,她的脑筋动补也真快,他都快跟不上。 花橙藜抿嘴偷笑。她脑筋之灵活,哪是他这个只会写八股文的读书人比得上的?没被她骗排团团转就已经不错了。 “咱们下山吧!”她突然发现有个人陪在身边真好,比较不会无聊,必要时还可以拿来做驮货的牲口,一举两得。 “咱们本来就在下山了啊!”他觉得她今天怪怪的,心情似乎特别好。不过仔细回想,除了上山第一天她给他脸色看以外,之后她每天的心情都是这么好,好得他都不想下山了。 然而两人世界再美好,终归必须回到现实。 在出门近半个月后,他们回到罗新镇,小六子和小七子见到他们两人同时松一口气,尤其是小七子更是高兴。 “橙藜姐,你总算回来了。” “怎么了,小七子?”一副如释重负的模样。“我不在的期间,医馆还好吗?有没有发生什么你无法解决的事?” “没有,医馆很好。”小七子答道。“只是我深深觉得自己尚有很多不足的地方,还无法一肩挑起掌管回春堂的重任。” 看来这一趟采药之行大家都有收获,也不枉费她出这趟远门。 “小六子,你呢?”跟人在叹什么气? “我快累死了。”小六子捶捶酸痛的肩膀抱怨道:“小七子把我当杂役使唤,一会儿要我扶病患,一会儿要我去仓库拿药材,我可是他哥哥呢!” 原来让小六子不舒服的地方,竟然只是因为长幼有序,亏他还自认为心胸宽大。 “别理他,他最爱抱怨。”小七子压根儿不觉得自己有错,是他哥哥自己太小心眼。 “臭小子,我不修理你,都快被你爬到头上了。”小六子作势要揍小七子,但大伙儿都知道他只是开玩笑,小六子可是非常疼小七子,这个唯一的弟弟,哪可能真的对他动手。 “还没问你呢,橙藜姐,一切都好吗?”小六子打量花橙藜和蒲砚卿,发现两人的关系似乎产生微妙的变化,和出门采药前明显不同。 “还不错。”她微笑回道:“收获虽然没有两年前多,但发现了一些两年前没注意到的药草,我各自采集了一些回来。” 花橙藜拍拍手中的包袱,证实她此行的成果丰硕,但明眼人看得出来此行最大的赢家恐怕是蒲砚卿,他明显已经赢得花橙藜的芳心。 “臭小子,你到底用了什么方法,让橙藜姐改变心意?”小六子看不过去,一把拉住蒲砚卿的手臂将他拉到角落拷问,问得蒲砚卿如坠五里雾之中,一愣一愣。 “你说什么?”谁改变心意? “少给我装傻。”没用的啦!“橙藜姐出门采药前,明明就下定决心不理你,还要赶你回去,怎么你们才采个药回来,一切全变了?你一定是使了什么招数,给我从实招来!” “等一下,小六子!”别勒他脖子。“我真的没有使什么招数——等等,你刚刚说什么?” “说你使了什么招数——” “再往前。” “少给我装傻。” “不是这句,还要往前。” “你到底用了什么方法,让橙藜姐改变心意。” “对,就是这一句!”这句才是重点。 “所以我才要问你用了什么招数。”真受不了他们这些读书人,每一个字都要计较。 “你真的认为,橙藜有改变心意?”喝然他多少也感觉到她有一些变化,似迟迟不敢肯定。 “拜托,她的改变这么明显,只有瞎子才看不出来。”整个人如沐春风,他从来不曾看过她露出如此幸福的表情。 “原来是真的。”不是出于他自己的幻想,太好了。 “我说兄弟,你该不会是怕了吧!”小六子手搭上蒲砚卿的肩,对着他挤眉弄眼。 “怕什么?”蒲砚卿不解。 “怕表白。”小六子挑眉。“我听说很多男人都有这个毛病,追的时候死缠烂打轰轰烈烈,等到表白的时候,又害羞得跟只小老鼠一样,你该不会就是那只小老鼠吧?” 小六子把蒲砚卿的后路切排一乾二净,除非他肯承认自己胆小如鼠,否则是表白定了。 “我才不怕表白。”表白好啊,有什么好怕的? “不怕最好。”小六子笑得贼兮兮,就是看不惯蒲砚卿太会拖,等到他有勇气表白,橙藜姐都变成老姑娘了,他得为她的福祉着想。 “我立刻就去表白。”蒲砚卿话说得强硬,实际作为又是另一回事,不是他不想表白,而是找不到机会表白。 这天,表白的机会终于到来。 花橙藜想拿她刚从弥新镇摘到的药草来泡酒,需要用到斜雨酿,于是动身前往艾家酒坊。 “我跟的你去。”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哪还有比这更好的表白机会,当然得好好把握。 蒲砚卿想也不想自告奋勇。 “我是要去酒坊,不是去采药,你去了也没用。”帮不上忙。 “我可以帮忙扛酒或什么的,总之,还是要有个人陪你一起去,你也会比较安心吧!”他用各种借口说服她,花橙藜虽然怀疑他的动机不单纯,但他的话也不无道理。 “艾家酒功算是半荒废,单独前住的确是怪可伯的……好,就请你陪我一起去。”考虑到安全问题,花橙藜只得点头答应,只希望他不要给她添麻烦。 “嗯。”他暗自松一口气,总算过第一关。 “丑话先说在前头,到时候你万一被酒窖的酒气呛昏,我可不会帮你急救哦!”别想又用假昏倒那一招妄想和她嘴对嘴,她可不会轻易上当。 “你把我当什么人了?”他闻言跳脚。“我才不会做这么卑鄙的事!”他可是读书人…… “不会吗?”她淡淡地瞟他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他再怎么否认也没用。 蒲砚卿的脸立刻红起来,说到底,都是他不擅说谎害了他,只要她随便一个不屑的眼神就可以让他露馅。 “听说艾家酒坊离这儿了有一段路程,咱们马上出发!”他也学她顾左右而言他,却不怎么管用。 “嗯,就在后山那儿,距离你们练功的地方不远。”只要多走几步路就到了,哪有多远? 蒲砚卿的脸更红了,想不透自己怎么留那么多把柄让她抓不完,他干脆去撞墙算了。 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顺利搬运酒,他们这回驾马车前往艾家酒坊。 “喝!”花家的女人个个能干,驾驭马车的能力跟驾驭男人一样强,就看见花橙藜手执缰绳驾着马车一路往后山奔去,坐在她身边的蒲砚卿只能瞪大眼睛赞叹她纯熟的驾车技巧,听说花橙蒨更善于驾车。 艾家酒坊,离他们练功的地方不远,但因为入口很难找,如果不是熟门熟路,根本没有人想得到,隐密的树林之间还藏着一座酒坊。 他们在酒坊前停下马车,马儿的嘶叫声响遍云霄,惊扰了在枝头休息的鸟儿,纷纷振翅飞出树林。 啪啪啪…… “这座酒坊应该已经废弃了吧?”蒲砚卿打最酒坊破落的外表,纳闷猜道。 “差不多。”花橙藜点头,一边在蒲砚卿的搀扶下跳下马车。“岚儿偶尔才会回来,除了斜雨酿以外,她几乎已经不酿其它酒类,酒坊荒废的程度一年比一年还要厉害,再这么下去,迟早有一天会完全废弃。” “反正她都已经搬到京城,干么不在那儿酿酒就好了?”还要麻烦特地回来。 “因为斜雨酿只有用这里的水才酿排出来。”况且罗新镇是岚儿的故乡,她总得回来走走,看看这些如同家人一样可爱的镇民,这是人之常情。 “原来如此。”他是听说过酒好不好喝跟水质有绝对关系,只是没想到竟有这么人的关联。 “你不喝酒,所以无法明白其中的差别。”她也不喜欢喝酒,但为了入药,她对酒了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不像他什么也不懂。 蒲砚卿不好意思告诉她,他现在很会喝酒,程踏雪的鞭笞和小六子的情义相挺下,他每天都喝得醉醺醺才下山。 一开始的确生不如死,痛苦得不得了,习惯了以后,倒也不觉得酒那么难喝,现在他甚至可以区分不同酒类之间的差别,也算是另一种变相的“大有进步”。 “听说这儿还有座地下酒窖,但是我没看见。”他在罗新镇已经快住满五个月,镇上发生的大小事,早已经倒背如流,就连艾家酒坊的秘密,他都一清几楚。 “如果这么容易被发现,艾家的酒早就被搬光了,哪还轮到咱们?”传说归传说,内幕归内幕。知道酒窖是一回事,要能进入酒窖才是真本事。 “说得也是。”就连小六子也不知道酒窖的入口,他可是土生土长的罗新镇民。 “跟我来。”但花家姊妹知道入口在哪里,因为艾岚把酒坊托付给她们,也给她们使用的权力。 蒲砚卿跟在花橙藜身后,看着她在一堆杂物前停下来,不禁纳闷。 “门就在这些杂物的后头吗?”他来动手搬…… “这不是杂物,是一道门。”花橙藜用手摸那些杂物,看起来东西好像快掉下来了,实际上她摸到的是门板,只是外表做得很像杂物堆。 “藏得真好。”很完美的障眼法,一般人都会被蒙骗过去。 “可不是。”她用力推开门,酒香瞬间扑鼻而来。 他们手牵手一起下酒窖,酒窖的楼梯长又长,他们连下了好几十阶阶梯,才到达储酒的地方。 只见原本藏酒丰富的酒窖空掉了一大半,只剩少数几个酒缸还留在原位,其中有两个酒缸的颜色最特别,想来那就是斜雨酿。 “找到了。” 他没猜错,那两个酒缸里面确实装的是斜雨酿,闻名天下的艾家秘酒。 “还没开封。”花橙藜用手指敲敲酒缸的封泥兴奋地说道,蒲砚卿怀疑她前世是猫,对什么事都好奇。 “要我帮你敲掉这些封泥吗?”他顺手拿包酒缸旁边的工具,眼看着就要敲下去。 “我自个儿开封。”她拿走他手上的工具,怕他不懂方法会坏了酒的风味,蒲砚卿真想告诉她,他已经敲掉几十瓮封泥,搞不好比她还要上手。 花橙藜仔细敲掉酒缸上的封泥,尘封多时的酒香融入空气窜入他们的眼鼻,花橙藜紧急警告蒲砚卿。 “别闻,不然你会醉的。”她似乎只记得他没用的模样,忘了他跟程踏雪学习过武功,还以为他仍是当初那个破病公子哥儿。 “不用担心,我很好,没事。”他不晓得自己还要花多长的时间,才能扭转她对他的印象,殊不知她早已肯定他现在的能力。 “那就好。”花橙藜点头。“我怕你若是像上回一样昏倒,我没有力气把你抬到地面,又得回去叫小六子和小七子来帮忙。” 是了,她一直以为他还是五个月前那个一滴酒都沽不得的破病公子,这让他哭笑不得。 “咳咳!”他是不是该提醒她,他己经不一样了,别老是掀他的底。 “你该不会又着凉了吧?”她伸手摸他的额头,蒲砚卿顿时无言以对,下定决心让她知道“他是个男人”,她不能再这样对他。 “橙藜!”他连声招呼都不打,就去握住她的手,表情异常认真。 “什么事?”她吓了一跳,干么一脸严肃的表情? “我!”惨了,又开始结巴。不行,这次说什么一定要表白,不要又扯到别的地方去。 “我……你不要一直提起我以前的糗事,我已经不一样了,现在我是个雄纠纠、气昂昂的男人!”像这样把内心的话说出来就对了,她能理解的。 “我知道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她噗哧一声笑开怀,虽然他一再强调自己和从前不同,但就她看来,没有什么不一样。 “我很认真在对你表自,你不要一直取笑我。”可恶,他真的有长得那么好笑吗,她为什么一直笑个不停? “呃,表白?”不期然听见这两个字,花橙藜呆呆地看着他,不是很清楚他的意思。 很好,他们一个傻,一个呆,这出表白大戏还能演得下去吗?都怪小六子多事,没事给什么建议。 “对,表白。”不过既然都已经来了,也只能豁出去了。 “蒲……” “砚卿啦!”蒲蒲蒲……蒲个什么劲儿?都说要跟她表白了,她还连名带姓,烦不烦啊? “蒲砚卿,你今几个是怎么啦,吃错药了?”哪有人表白火气这么大,不想表白就不要表白,没人勉强他。 “我没有吃错药,是你讲错话,到现在还不肯叫我的名字。”换做圣人都会生气,他只是普通小老百姓,不是圣人。 “我不是正在叫了吗?”蒲砚卿。 “可恶!”她拗起来真的会拿她没辙,事到如今只好向酒借胆了。 “你等一下。”他二话不说,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斜雨酿放进嘴里,咭噜噜喝下肚,藉酒壮胆。 “你疯了。”花橙藜瞪人眼睛看他疯狂的举动,他这不是在找死吗?他一滴酒都不能喝的。 “对,我疯了,为你而疯狂。”他丢掉勺子,双手抓住她的肩膀,浑身都是力气。 “橙藜,我要告诉你,我喜欢你。”他终于把话说出口。 “然后呢?”她晓得他喜欢他,所以才逃避,只是没逃成功。 “然后……” 然后他忽然低头吻她,浓烈的酒香充满她的芳腔,沁入她的脑门,她无法思考。 接下来两个人一起醉了,倒卧在爱情的世界里,从此再也无法醒来。 “吸气、吐气,吸气、吐气……” 山岚还没完全退去的早晨,花橙藜和蒲砚卿来到后山湖边练习深呼吸,因为已经练习过几百次,两人做起深呼吸来特别顺畅。[热!书%吧&独#家* 制^作] “呼!”他们做最后一次练习,做完了以后相视一笑,共同眺望远处的美景。 湖而宁静,山岚缥缈,说多美就有多美。 “难怪你会喜欢到这里练习深呼吸,这儿的景色真的很捧。”仿佛是人间仙境。 “故乡的景色总是特别美丽,京城一定也有令你怀念的地方。”虽然他一直表现出很享受小镇生活的样子,但他毕竟来自大城市,一定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 “或许吧!”他想念京城的读书气氛是事实,现在京里一定挤满了进京赶考的人潮,毕竟明年春天就要举行会试。 “据我所知,京城来了好几封信催你回去,你好像都没回信。”她进一步把话说开,不希望他逃避。 “我爹己经顺利取得官位。”所以他可以结束流放生活,光荣回京。 “那很好呀!”她没见过他爹,但从他老人家频频来信催他回去,证明他的家人还是很关心他的。 “一点儿都不好。”他爹虽然不是贪官,却也不是什么好官,他不想成为和他爹一样的人。 “砚卿……”她不明白他的想法,他和他的家人之间显然有许多误会有待化解,真希望自己能够帮他。 “你终于肯叫我的名字。”然而对他来说,她的温柔就是最好的良药,除了她以外,他不需要任何帮助。 他们手牵手,感觉上发于情、止于礼,但事实好像又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你有没有听过无三不成礼?”她秋水似的凝眸,写满了恶意的捉弄,但蒲砚卿看不出来,还把她当成仙子。 “什么无三不成礼?”她好美,她怎么能够每一天都这么美?他明明就已经看了这张脸五个月,为什么就是看不厌…… “你下水去吧!” 他正感叹她父母怎么会把她生得这么完美之际,花橙藜突然把他推入湖中,一把浇醒他的美梦。 “你干什么?!”可恶,竟然推他落水。 “帮你冷静。”她笑呵呵,越来越喜欢这类偶发的恶作剧,当然这只针对他,对其他人她是不敢的。 “你这家伙……”不对,等一下哦!她可以恶作剧,那么他当然也可以。 好,总不能老是吃亏,总要想办法扳回一城。 蒲砚卿决定顺着她的游戏玩,先是假装生气,后来假装脚打滑,最后用水母漂的方式,技巧地往湖心漂去。 救命!他溺水了…… 花橙藜原本还站在湖边抿嘴偷笑,恭贺自己偷袭成功,不期然看见他整个人往湖心漂走,吓得脸都白了。 “砚卿?”怎么会这样,照理说湖边的水很浅,又有烂泥阻扰,他不该溺水的。 “砚卿!”她急得拔掉绣花鞋跳下水,游到他身边,他已经漂得很远。 “砚卿……” “抓到你了!” 她才碰到蒲砚卿的身体,肩膀冷不防被他环住,花橙藜眨眨眼,不敢相信她又再一次上当。 “你什么时候学会游泳?”可恶,不告诉她真相就算了,竟然还骗她,她绝对饶不了他。 “很早以前,早到我都忘了到底什么时候。”他得意地回道,花橙藜这下更加确定自己不会原场他,这个爱欺骗人的坏蛋。 “有比你学会喝酒更早吗?”上回在艾家酒窖时他就吓过她一次,这是第二次,一次比一次可恶。 “差不多时间。”他咧嘴一笑,得意全写在脸上。“喝酒还要更早一点,但是游泳比较容易学,喝酒就比较痛苦了。” 毕竟他天生跟酒八字不合,需要长时间才能适应,但无论如何他两样都学起来了,并且运用自如。 “你……”她气得捶打他的肩膀,这是她头一次这么生气,充满了小女人的娇羞。 “哈哈,尽量打。”他一点都不怕她生气,反而很喜欢她发脾气,这代表她在乎他,只有他能激起她的怒气,所以他很骄傲。 “你还笑!”越来越皮了。 “好,我不笑。”他收敛起笑意。“那改成吻你好吗?” 要她说,他真大胆,这么肉麻的话也说排出口。 “我要回岸上去了。”她才不陪他玩这种下流游戏,要玩他自己玩。 “等一下,橙藜。”他尝试阻止她,却在起脚时不小心扭到筋,变成真的不能游泳。 “橙藜,救我!”咕噜噜……他又喝水。 “少来这一套。”就会装死。 “我的脚抽筋了!”咕噜噜…… “骗人,我才不信……” 在她眼前不断冒出的泡泡,证明他没有说谎,他是真的溺水了。 “砚卿!”怎么会突然抽筋? 不得已,花橙藜只好潜人水里找人,把蒲砚卿从湖里捞! “呼呼!”糟糕,他好像失去意识,得快想办法。 接下来,她做了蒲砚卿梦寐以求的事情——用嘴帮他急救。 蒲砚卿虽然念识不清,但她嘴唇的温度他可不会弄错。 …… 原来嘴对嘴的急救方法是这么做的啊! ……呵,真幸福,他喜欢。 第十章 树梢上的最后一片叶子落入地面,时序由深秋转为初冬,转眼间蒲砚卿已经来罗新镇半年了。 这半年以后为,他日子过得很充实。除了持续练武和发愤读书以外,他也很用心谈恋爱,而他的用心亦得到回报,花橙藜也回报给他同样的热情,只不过她的热情表面上看不出来,必须用心体会,和一般女子的表现大不相同。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世间的爱情,大多如此。蒲砚卿对此没有怨言,反倒很快乐地和她玩捉迷藏游戏,他以为这样的快乐会持续到天长地久,直到张大吉又带人来罗新镇闹事,他才知道自己的想法太过天真了。 “臭娘儿们,这回再也没有那个使暗器的女人帮你,我看你这回怎么脱身?” 大家都忘了张大吉这个人,可他偏偏不甘寂寞,挑最后一刻出场,令人哭笑不得。 花橙藜数一数他带来闹事的大汉,足足有三十个人,是上回的六倍,看来他真的是累积了相当深的怨恨,只怪大娘那一镖射得太准了,让他记恨到现在。 “我劝你还是快走吧!省得待会儿走不了。”只不过大娘也真是的,既然都下手了,干脆再准一点儿,变成女人他的戾气就不会这么重,成天带人来闹事。 “你这臭娘儿们倒会说大话。”张大吉冷哼。“我都已经探听清楚了,那个叫程踏雪的女人已经回到京城,不会再回来了。” 就是怕她再回头,他才忍到现在,加上找齐人手也需要花一点时间。方圆百里之内,根本找不到打手,一听说是要对付花家的女人,都推说不愿干这种缺德事,害得他必须到更远的城镇找打手,花费更多银两。 总之,新仇加旧恨,这回他踢馆踢定了,谁也别想阻止他! “你还真是不死心哪!”花橙藜摇摇头,想不透他怎么这么固执,天天想着报仇,脑子总有一天要出问题。 “橙藜,你退下,这里交给我和小六子。”一旁的蒲砚卿看不下去站出来,这个时候是男人就该挺身而出,况且他说过要保护她,怎么也不能让她一个人应付这种场面。 “是啊,橙藜姊。”小六子也跃跃欲试。“怎么说咱们都是大娘的入门弟子,遇到这种情况不表现表现怎么对得起大娘?你就躲在咱们后面,由咱们保护你。” 他刚想试试他的硬拳练得怎么样,张大吉就主动送上门,也好啦!省得他还要烦恼该上哪儿找出气筒,现场就有三十个。 “我知道你们都想保护我,但是现在不是逞强的时候。”对方一口气来了三十个人,而且个个身材魁梧,面露凶光,恐怕都是职业打手,他们两人只练了不到半年的武,恐怕是打不过人家。 “橙藜!”蒲砚卿不懂到了这个时候她为什么还是拒绝人家的好意。 “那你说怎么办嘛,橙藜姊。”小六子也不懂她的想法。“你不让咱们动手,他们又不会主动撤退,难道就这么僵住吗?”也不可能呀! “别急,小六子,我已经知道该怎么做。”过去她不愿运用这个力量,但如今她已经毫无顾虑,她会用的。 “橙藜姊,你终于肯运用亲卫队啦?”小六子看花橙藜的表情,就知道她想做什么,高兴得快要跳起来。 “终于。”小七子知道后也松一口气,只有蒲砚卿一个人还是二愣子。 “亲卫队?”没听说过镇上有这组织呀! “花家姊妹才能动用,你等等就明白了。”对哦,说起来他和小七子也是亲卫队的一员,得准备干架了。 “臭娘儿们,你又想使什么花招?”什么亲卫队,就没听说过罗新镇上还有这种玩意儿,一定是在骗他的。 蒲砚卿也很纳闷,什么样的亲卫队只有花家姊妹能叫得动…… “哔哔——”花橙藜在众目睽睽之下拿出竹哨,用力吹哨子。哨子尖锐的声响,透过风的传送,传进罗新镇每户人家。 这是? 所有镇民都放下手边的工作,仔细聆听哨音。确认吹哨的人是花橙藜后,纷纷丢下工作,抄起家伙赶往回春堂的方向。 “花二小姐,是花二小姐的哨音!” 花家三姊妹身上的竹哨,是由一位已过世的老师傅在世时特地为她们做的,花橙茜每次使用吹一声,花橙藜吹两声,花橙蕾吹三声。 她们三姊妹身上竹哨的共同特点是非常响亮,而且单色特别,镇民只要一听见哨声就知道花家哪位小姐遭遇到危险。只是罗新镇是座纯朴的小镇,加上花家三姊妹又不爱麻烦镇民,所以哨音至今还没响过,这是他们第一次受到花橙藜的召唤。 “笑死人了,吹个哨子就想保平安。”张大吉不明就里,见花橙藜吹竹哨差点笑破肚皮。 “我看,老子就连同你身上那个破哨子一起打飞好了……” 砰砰砰! 轰隆隆! 张大吉的狠话还没撂完,地面就传来一阵轰隆声,感觉上像是千军万马,实际上只看见一片扬起的灰尘。 “小七子,抄家伙了。”小六子将搁在角落上的扁担用脚踢向小七子,小七子接下扁担,小六子自己则是拿一根长棍,准备加入亲卫队。 “发生了什么事?我好像听见花二小姐的哨音!”就连他们住在隔壁的娘亲,这会儿饭也不煮了,拿起菜刀冲到回春堂,和两个儿子一起教训胆敢欺侮花橙藜的坏东西。 “花二小姐!” “花二小姐!” “花二小姐!” 镇民随后赶到。有拿镰刀的,有拿锄头的,有拿铁锤的,最可怕的要算是卖油条的大婶,她居然把整锅炸油条的油都搬来。 “是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欺负花二小姐?!”卖油条的大婶怒气挡都挡不住,小六子和小七子赶紧把手指向张大吉,省得被波及。 “呃,我——” “就是你这个混帐吗?” 唰一声。 张大吉浑身被泼满脏油,幸亏油不烫,否则他真的要痛到在地上打滚了。 “你这个疯女人在做什么?!”张大吉没想到中途会杀出这么多镇民来,算一算至少二、三十个。 “你敢欺负花二小姐,就是跟全罗新镇的镇民作对!” 还有呢!岂止二、三十个。在张大吉忙着和卖油条大婶理论的同时,罗新镇的镇民正从四面八方赶过来,开始时只有二、三十个,接着五、六十个,接着上百个,以为没有了,人又陆续赶到回春堂,直到所有镇民将回春堂团团围住,而这些平日温和善良的镇民,此刻手里都拿着致命的武器,随时都准备为了保护花橙藜而战。 张大吉和他的手下被这个场面吓傻了眼,作梦也没想到一间小小的回春堂,竟是罗新镇不可侵犯的神圣区域,谁要敢欺侮回春堂,他们就跟谁拚命。 “张大吉你的眼睛看清楚,这就是我最值得骄傲的亲卫队。”他们或许没有强壮的体格和功夫,但万众一心谁也打不倒,任何想要挑战他们的人最好考虑再三。 “你你……”张大吉看着将他们团团围住的人潮,忍不住猛吞口水。“我我我……”他已经吓到不会说话。 “快走!”他最后只留下这句话,从今以后不敢踏进罗新镇半步,因为他怕了这些镇民。 “谢谢大家。”花橙藜跟所有镇民道谢,眼里满满都是感动。 “说什么傻话,回春堂是咱们这座镇的骄傲,谁也别想欺负到咱头上。” 罗新镇民就是这么可爱,平日心直口快,没什么心眼,真正到了危急的时候又能团结一致抵抗外侮,天下还有什么地方比这个镇更可靠? “我终于知道,你口中的亲卫队有多了不起。”蒲砚卿将这一切看在眼底,也和她同样感动。 “砚卿。”她很高兴他认同罗新镇民,虽然他们本来就相处得很好。 “不过我也同时了解,我不能再继续这么无作为。”他舍不得离开她,所以一再延迟回京的时间,但今天发生的事教会他,有许多事是不能逃避的,他必须勇敢面对他的命运。 “各位乡亲,我在此将橙藜交给你们,我请求大家保护橙藜、保护回春堂,直到我有一番作为,再次回到大家面前。”蒲砚卿当着所有镇民的面宣誓他将再回来,大家纷纷鼓掌叫好,只是不晓得他为什么要离开就是。 “砚卿,你要回京城了吗?”花橙藜心里有数,他恐怕是要回京城参加会试,因为他说过他不想放弃这次机会。 “我要参加会试。” 果然。 “然后我要拔得头筹,参加殿试,得个状元回来。” 他最后这一句宣誓,引来镇民欢呼和一声接一声的口哨,不管能不能成功,他们都祝福他。 “你终于下定决心。”她一直提醒他时间所剩无几,他迟迟没有动作,她还以为他不参加科举了,没想到他并未放弃。 “今天的事,让我明白到我必须当个你口中的好官,才能铲除恶霸。”光靠亲卫队不是长久之计,大家都有自己的事要做,不能每次帮忙,要从制度面改善才是正道。 “我以为你这一辈子都想不通。”没想到最后还是张大吉帮他想通,感谢他哦! “因为我不想和我爹一样,满脑子只想着怎么升官,所以一直很犹豫。”让她操心了,对不起。 “身处于什么样的环境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心态,只要心态对了——” “就什么都对了,我知道,小六子跟我说过。”他微笑打断她的话,花橙藜也微笑,好高兴他能想通。 “我不在的期间,你要自己小心安全,千万不要逞强。”他最怕这一点。 “才不会。”她顽皮回道。“如果再有人敢欺负我,我会动用全天下最厉害的亲卫队,让对方知难而退。” “他们真的很厉害。”也很可爱。 “如果不是你,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呼叫他们。”然后继续逞强。“是你让我知道,适度的依赖人并不是一件坏事,更多时候,可以促进心灵的交流。” 在她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们两人的眼睛同时浮现出大半年来相处的影像,从她要小六子丢蛇,到她问诊,教他深呼吸,然后他三度落水,每一幕都在他们的眼眸之中流转,让他们感到无比幸福。 “所以,你和我都有所成长,对吗?”他很高兴听见这些话,原来他对她也是有帮助的。 “对,你和我都有所成长。”她点头,脸上的笑容比任何时刻都美。 “橙藜!”他激动地抱住她,四周传来不绝于耳的口哨声和欢笑声,每个人都为他俩祝福。 “我一定会功成名就回来见你,你等我。”他允诺,而花橙藜一点都不怀疑他能做到。 毕竟,他有男孩的傻劲、男人的干劲,谁能比他强? 蒲砚卿回到京城的第一件事,就是跟他的爹娘宣布他将参加明年春天的会试,他爹听了激动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他娘则是感动得频频拭泪。 他的两位哥哥,跟他一样是举人。但因为科举太难熬了,早在几年前就由他们的父亲使银子捐了两个不大不小的官位,在京城当官。 蒲青典原本以为蒲家这辈子没指望了,所以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往上爬,不料一向最让他操心的小儿子,流放了半年回来以后突然发愤图强,说要参加会试。 两位哥哥当场愣住不知所措,他们在会试中屡屡挫败,早已不敢再妄想参加会试,蒲砚卿虽然是家中书念得最好的,身体却是最差的,会试一考就是三场,每场都要费上三天,他的身体受得了吗? 蒲砚卿的两个哥哥从来不去关心蒲砚卿,只知道他仗着排行老么,身子骨又差,取得父母所有关注。 就比如他这次从罗新镇回来,脸色明显红润,身体强壮不少,但他们就是不去关注他的转变,只知道,他要参加明年的春闱,并暗地里希望他不要取中。 这在过去,蒲砚卿会伤心难过,会悲叹命运,但他现在觉得这些都是小事,他有更长远的目标。 他要成为巡按,明察暗访为民申冤。为了这个目的,他必须参加殿试,赢得状元,才有希望成为巡按。 就如同花橙藜说的,他有男孩的傻劲、男人的干劲,两者结合起来,就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支撑他度过见不到花橙藜的日子。 时光飞逝,冬去春来。 他苦读了一年,终于等到春闱。他在父母的引颈期盼下走进考场,和来自全大明的数千位举人一起入闱参加考试。 经过三声为期九天的大考,蒲砚卿终于在最后一刻走出考场,回家以后蒙头大睡一天一夜,期间没人敢吵醒他。 次月十五,是发榜的日子,榜单高挂礼部,蒲家除了蒲夫人以外几乎是全员出动,大伙儿都想知道结果。 “……卿儿,你是会元,会元哪!”蒲青典高兴到老泪纵横,蒲砚卿的两位哥哥则是脸色刷白,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是会元。”他做到了,他做到他答应花橙藜的事,这才是最要紧的,剩下的统统不重要。 “天啊!我家卿儿中会元……”蒲青典其实就和天下父母一样,望子成龙,只是过去他太不长进,一直伤他老人家的心。 “爹,过去辛苦您了。”他好像能够稍稍体会他父亲的心情,因为将来有一天他也要成为小孩的父亲。 “卿儿!呜……”蒲青典也是承受着上一代的压力,一心想光宗耀祖,只是用错了方法。 身处于什么样的环境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心态,只要心态对了,就什么都对了。 他会一直记住这句话,就算当官,也要选择和父亲不一样的道路,因为他答应过花橙藜,一定要当一名好官。 会试之后的殿试,是整场科举考试的重头戏,由皇帝老爷亲自主持,亲自钦点。 蒲砚卿不得不承认,到了这个阶段,良好的出身及长相往往占尽便宜,他自己就是最大的受益者。 他因为是大理寺少卿的儿子,长相俊美,会试又被取为会元,所以被赐“状元及第”,为进士的一甲。 同为一甲的有三人,这三个人之中必有一个是状元,剩下的是探花及榜眼,受到的荣誉及待遇截然不同。 在等待发榜的期间,蒲砚卿随时做好远行的准备。他的包袱早已收拾好,一颗心早已飞向罗新镇,只要金榜一到,他立刻动身,跟佳人报告这个好消息。 全天下的人都在等待金榜,只因为“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只要他中状元,全大明的人都会知道他蒲砚卿,他才有脸回罗新镇见花橙藜。 “恭喜老爷,贺喜老爷!” 等候多日,报喜的人终于敲锣打鼓,一路来到蒲府报喜。 “蒲砚卿蒲公子高中状元,恭喜恭喜!” “立刻打赏!” 蒲青典乐得给报喜的人每人五两银子,蒲家上上下下一片喜气,蒲府鞭炮放个不停,唯独不见蒲砚卿。 “卿儿呢?”奇怪,他才是主角儿,怎么人不见了,到底跑到哪里去? “启禀老爷、夫人,三少爷说他忙着去报喜,不陪你们了。”来不及拦人的丫鬟回道,蒲氏夫妇一脸莫名其妙。 “跟谁报喜?”全家人都在呀,他还能去跟谁报喜? “回老爷、夫人。”丫鬟又答。“三少爷没说要跟谁报喜,只说他赶着去罗新镇。” “罗新镇?”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 虽然已是春天,但空气中仍透着寒气,就连一向自称天下第一勇的小六子都受不了这偏低的气温。 “哈……哈啾!”明明都快夏天,怎么这天气变来变去,教人不想生病都难。 小六子一面挪,一面打喷嚏,打得站在柜台后头的花橙藜都忍不住拿出手绢捂住鼻子,怕被他传染风寒。 “小六子,你别扫了。”再扫下去连她都要生病了。“你去药房跟小七子拿些祛寒的药,再回房间躺着,记得别回家,省得传染给大婶。” 小六子和小七子是隔壁饼铺“平家”的儿子,平日大伙儿都是小六子、小七子的叫,每个人都忘了他们两人其实各有一个好听的名字,还是花橙藜的父亲帮忙取的,颇有诗意。 “知道了,哈……哈啾!” “你快下去休息吧!”花橙藜摇摇头,受不了他受逞强,却忘了自己也一样好强。 应该已经发榜了吧! 望着门外的灰蒙的天空,花橙藜想起去年冬季那场离别,好快,已经过了半年。 这半年之中,蒲砚卿捎了许多封信来,但她一封都没回,就是想要他专心读书,暂时把她忘掉,可如今眼见花开,花橙藜不免怀疑自己的决定对不对,说不定他真的把她忘掉。 花橙藜一向对自己很有信心,但再强的信心,都会被时间瓦解。尤其蒲砚卿又身在京城,一旦真的高中,恐怕会有无数的女子主动投怀送抱。毕竟他长得不差,在她细心调养和程大娘用心调教下,体格又变得非常诱人。 再说,京城女子听说个个大胆妖艳,光从那两个一路尾随周继伦来罗新镇的女子就可瞧出端倪,万一,她是说万一,要是有女子主动送上门,难保他不会心动。如果,她是说如果,他真的敢如此做,她绝对不会饶过他! 爱情真伟大,一向不把这些红尘俗事放在眼里的花橙藜,竟然也开始烦恼起这个无聊问题来,可喜可贺。 唉,到底发榜了没有?急死人了。 花橙藜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巴望着金榜,其实蒲砚卿有没有考上都没关系,重要的是那份心意,只不过他斩钉截铁的说中了状元以后才要回来,害她不得不也跟着巴望金榜。 ……不行,她再也等不下去! “小七子,你到驿站那儿去替我打听朝廷发榜了没有?”她决定主动出击,不要再空等。 “我马上去打听!”小七子放下药罐就要去驿站当探子,都怪小六子,什么时候不好生病,偏挑这个时候生病。 “麻烦你了。”花橙藜跟在小七子后头送他出门,焦急可见一斑。 蒲砚卿,你最好金榜题名,不然我可要揍你了,害橙藜姊等得这么辛苦。 排除等着揍蒲砚卿的人一大堆,小六子也想揍他,因为他痛失玩伴。花橙藜也想揍他,如果他敢移情别恋爱上别的女人。 总之,大家都在等他的好消息,真个是急死人。 小七子正要去驿站,远远就看见一大队人马敲锣打鼓边吹唢呐朝他们走来,一时之间没搞清楚,还以为是哪家闺女要出嫁,摆这么大阵仗。 “小七子,你快出门呀!还在这儿蘑菇什么?”花橙藜见他站在门外动也不动,只得走到小七子身边催促他。 “你看,橙藜姊。”小七子指着前面的大队人马,困惑地问道:“这些人冲着咱们回春堂来,你说,他们是不是来报喜的?” “报喜?”她愣住。“报谁的喜?” “报蒲公子的喜呀!”还有谁的喜可报?“一定是蒲公子金榜题名,特地要这些人来报喜的。”真有心。 “你别乱猜。”异想天开。“要报喜也是跟蒲家报喜,什么时候轮到跟我报喜?”她又不是蒲砚卿的谁,至少暂时还不是。 “别太肯定,你瞧马背上那个雄纠纠、气昂昂的男人是谁呀?”小六子指着马背上的蒲砚卿,反驳花橙藜的话。 花橙藜睁大眼睛,看着马背上的蒲砚卿,绝美的脸庞上写满了不敢置信。 “是他!”他自个人来报喜了。 “我就说他们是来报喜的。”小七子咧嘴一笑,好高兴他们两人有美好结局。 “高中状元!高中状元!蒲砚卿公子高中状元!” 锵锵锵! 报喜的队伍沿路敲锣打鼓,感觉有点俗气,但结果却很爽。 花橙藜就这样呆呆站在回春堂门口,等待必然来临的荣耀。 蒲砚卿骑着白马来到她面前,居高临下地对着她微笑。 “花橙藜姑娘,我依照约定高中状元了,你愿意嫁给我为妻吗?”新科状元跳下马,以最谦卑的姿态向他深爱的女子求亲,答案就写在花橙藜眼中。 “可是我不会离开回春堂,这样你也愿意娶我吗?”他可是新科状元,说不定会被皇上指定留在京里当官,她没办法随侍在侧,这样也无所谓吗? “果真如此,我只好想办法把自己贬到这里当官。”他只想留在她身边,当个有良心的清官,替百姓做点事。 “你真没用,还没上任,就在想怎么被贬。”她已经感动得快掉眼泪,但是还没有,因为她还没有听见那句话,那句全世界最动听的话语。 “我爱你,橙藜。”不必她交代,他主动走过去抱住她,倾诉爱意。“只要能在一起,什么地方都无所谓。” 罗新镇也好,京城也罢。他的人生因为她而改变,未来也希望对她负责。 “我——我也爱你。”不可思议地,她竟当众吐露对他的爱意。“就像你说,只要能在一起就好。” 是呀!只要能在一起,就算前方道路布满荆棘,他们也能够携手度过一切难关。 “如果你们要当着咱们的面示范怎么嘴对嘴急救,咱们也不反对,尽管示范。”小六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房间溜出来跟人家凑热闹,他们都没发现。 “是呀,咱们不怕看的。”一向安分的小七子这时竟然也跟人敲边鼓,和他哥哥一起胡闹。 这两个坏小子…… “橙藜。”蒲砚卿大胆搂住她的肩,用眼神询问她的意愿,决心给小六子和小七子好看。 她微微挑起秀眉,无声回道:有何不可? 示范就示范,怕你啊? 结果每个人都不敢看,因为太精彩了,远远超过他们心脏能够负荷的范围。 【全书完】 编注: (一)回春堂大姊花橙茜和季玄棠的爱情故事,请看花蝶1244《妙手回蠢》。 (二)回春堂小妹花橙蕾和周继伦的爱情故事,请看花蝶1234《药到欲除》。 后记 又写完一个系列,虽然是短系列,但是我的“故事泡沫”又破掉一个,真的是很舍不得。 不过呢?泡沫这玩意儿没别的好处,就是永远都会再产生,一个接一个,只要有梦,故事是永远写不完的。 把回春堂三姊妹都嫁掉了,嫁得不好可不要怪我,我也是用心良苦,尤其最后一个女主角花橙藜,想找到一个能够跟她匹配的如意郎君,粉难呀!她那种不愠不火、天下本无事,何处惹尘埃的个性,基本上就不是很好写,还要再找一个能够带动她的男主角,可花了我一些功夫。所以我找上蒲砚卿这位任性的官家子弟,她的表现也没让我失望,最后他终于成长为一个不错的男人。(欣慰ing) 此外,这个系列值得一提的连结点,那就是“斜雨酿”。回春堂这个系列,是从《斜雨酿》延伸过来的,所以我安排斜雨酿成为三本书共同的“对象”,艾家的地下酒窖成为共同的“感情转折地点”,我想眼尖的读者一定发现到这一点,也算是我的巧思(自吹自擂中,不要理我……) 而下一个登场的系列,则是从《药到欲除》延伸出来的【嗜血剑】。【嗜血剑】有三本,分别是第一本《断梦剑》、第二本《续魂剑》、第三本《斩情剑》,这三本都是风格比较强烈的作品,希望大家会喜欢。 另,我视这本《仁心韧术》为古代小品,小品一向就是写作中最难的类型,因为必须用笔清淡,淡而有味,还要有主题,并不是把写作范围缩小就叫小品,我个人对“小品”的定义是很严格的,如果没有适当的故事,不会轻易尝试。 哇,这篇后记花了我不少字耶,小编一定会很感动c~~ 咱们下次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