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 第1页 《农夫》作者:修七 文案: 此文流水帐,不喜莫入。第一人称主攻,雷者勿入。1v1,he 还有,别叫我种田文 内容标籤:穿越时空 灵魂转换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易扬 ┃ 配角:谢文谦,萧睿 晋江编辑评价: 魔教教主、异姓五爷,古代满大街跑的人物又出现了,这次倒霉碰到他们的是穿越过来做农夫的林易扬。 农民出身的杀手林易扬借尸还魂,重生为一名清贫的农夫。 种地、钓鱼、捕猎物、种果树、养家畜、做豆腐,他样样会样样行。 可惜自从在自家田地里先后救了失忆的魔教教主萧睿和身受重伤的异姓王爷谢文谦后, 生活再也不可能继续种田下去。 本文的亮点是林易扬做农夫的那段平淡生活,虽然最后跑出两个破坏协调感的人物, 但在此类小说中可谓是意料之内,情理之中的,毕竟小人物总是要和大魔头配对的。 ( 附:本作品来自网际网路,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第1章 手上的茧很厚,很显然这是一双长期劳作的手。身上是手工拙劣的粗布衣服,样式怪异,还打着几块补丁。这不是我的身体,很显然,我是借了别人的身体,又活了。当然,也可用专业术语称之为借尸还魂。这个身体很结实,感觉也很健康。我不知道原来的主人去了哪里,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平静的起身,打量周围环境。 房子是木石结构,房顶的瓦已经不全了。两个房间,一个卧室,一个外间。卧室里是一铺北方农村很常见的土炕,和外间的灶台连在一起,炕上是一领半旧的竹蓆,竹蓆上铺着年久发硬的褥子,只有一床铺盖。窗子是可以从下面支起的木格子窗,贴着泛黄的窗纸。一个陈旧的木柜,两个破烂的凳子,其中一个断了一条腿。外间,灶台上摆放着一些厨具,另一面靠墙的木凳上是一袋粟米半袋黄豆,靠近后门的地方是一个硕大的水缸,里面有半缸水。院子很宽敞,周围是一圈树枝做成的篱笆,篱笆旁边是两个稍小的水缸和四个超大的水缸,倒扣在地上。靠着房间还有一间小房子,没有门窗,墙也塌了大半,里面放着一些杂物,进去看了一下,锄头,镐头,铁锹,扁担,木桶,两个柳条编成的筐子。很显然,这是一个农夫的家,一个很清贫的家。 房子建在山脚,房后几百米是一座高山,房前是一座小土山。爬上土山可以看到另一面裊裊的炊烟和稀稀落落的房舍,这是一个小山村,安静而祥和。房后几十米的地方一条山溪蜿蜒而过,溪边是一小片平整的田地,修着整齐的田埂,大概两三亩,应该是这个身体原主人的杰作,也是我以后的财产。 这里很安静,我很喜欢。对于农活,我并不陌生。前生的我曾经也是一个快乐的小农民,每天在田间挥洒着汗水,闲暇随做木匠的父亲学一些木工,或者跟村头的张伯学拳脚。张伯是正宗的南拳传人,我也很是学了不少。只是后来家庭巨变,父亲和哥哥在城里打工的时候横死,母亲受不了打击猝发心疾离世,好端端一个家只剩十六岁的我。后来为了復仇做了职业杀手,再后来在一次任务中丧生来到这个世界。前生再无眷恋,今世我只是一个农民。 天气有点冷,风却很柔和,远处的山头已经泛绿,很显然现在的季节是初春,对于一个农夫来说相当重要的季节。身上的夹袍有点硬,并不御寒,估计有点年头了。紧紧衣服转身回家,开始检查这个家拥有的东西。柜子空空的,里面只有两套衣服。一套很破旧,打了很多补丁,和现在身上的差不多。另一套稍好一点,没有补丁,应该是留着年节或者出门穿的。一套棉衣,硬硬的,穿了很多年的样子,应该是前不久换下来的。衣服下面压着一个小包袱,打开,是一些铜钱。一串是用麻绳穿起来的,一千文,也就是一吊。剩下的数了一下,是五百二十三个。我不知道这个时代的物价水平,但也可以猜到,这些,很少,尤其是在现在开春时分开始播种只出不进的时候。 花了一天的时间把附近的地形摸得差不多了,也进山里转了转。现在刚刚开春,山里也没什么收穫,山鸡野猪什么的倒是有一些,见了人跑得飞快。砍了一些干柴,回到家中刷锅,烧水,煮饭。黄澄澄的小米粥,喷香,喝完粥上炕就寝。山间的夜晚,很安静,可以很清晰的听到远处的狼嚎。
第2页 一夜安睡。很久没睡的这么安稳,一早起来神清气慡。用过早饭,怀里踹上两百个铜钱晃出门去。沿着山间小路走了很久才出了山,又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上了大路。大路上已经三三两两的有人了。不远不近的跟在几个行人后面,听着他们时不时的交谈。都是一些家长里短,唯一有用的信息就是今天刚好是镇上的集日。逢三、八一次的集日,今天是二月十三。镇子的名字很有趣,叫葫芦镇。 镇上很热闹。一边四处乱逛,一边收集各种信息,一边细细打听各种物价。物价不贵,可怀里揣的这两百文还真的买不到什么。一斤粟米八文,一斤猪肉二十文。我果然是穷人。买了一包盐,一些灯油,又买了铁丝麻绳针线等乱七八糟的东西之后钱就花了个七七八八。用最后的几个铜板买了几个烧饼,边吃边踏上了回家的路。从家里到镇上不远也不近,走路四个小时就差不多了,看来以后要进镇子的话得起早贪黑了。回到家天已黑透,这个身体真不愧是长期劳作的,走了一天的路也没感到多累。 一夜好眠。清早起来略略收拾过,提起镐头铁锹来到屋后,正式开始我农夫的生涯。太阳渐渐升高,身上也冒出了汗,小半天功夫才翻了差不多半亩地,很久没下田果然有些手生。拿了工具上山,做了几个小陷阱。陷阱并不高明,顶多捉个兔子什么的。做好陷阱已经中午了,回家煮了午饭,仍是小米饭,煮了一把泡好的豆子,拿盐拌了下饭。期间烧红了几根缝衣针,掰弯做成鱼钩。屋后的小溪里鱼很多,里面还有一种在镇上很受欢迎的花鱼,肚子鼓鼓的,鱼头很小,刺很少,肉很细。吃过午饭去钓鱼。在溪边挖了几条蚯蚓,找好地方甩下鱼钩。很好钓,不大工夫就钓了十几条。提回家放在水中养起来,下午接着翻地。用了两天的时间翻完了所有的地,又挖来河泥当做肥料。做完以后上了一趟山,收穫不错,陷阱里抓住了三只山鸡两只野兔。山鸡和野兔都绑了起来养在院子里,钓来的鱼也养在院子里的水缸中。到十八日的时候,院子里已经养了六只山鸡七只野兔,还有三十几条鲫鱼和十几条花鱼。山鸡和野兔仍是绑了扔在筐里背在肩上,鱼分开养在两个木桶里拿扁担挑了,又装了一吊钱起大早去葫芦镇赶集。 到镇上的时候太阳已经老高了。几样野味都卖给了餐馆,因为都是活物,老闆给的价格还算公道,一共卖了三吊钱。卖完东西直接来到粮市,我需要买一些种子。地已耕完,只差下种了。小米,黄米,高粱,各买了一些。又转着买了一些蔬菜种子,小葱,韭菜,油菜,菠菜,香菜,白菜,萝蔔。又买了斧子锯子等木匠需要的小工具,很快三吊钱就花的差不多了。看看也不缺什么,正打算迴转突然发现前面围了一群人。突然起了看热闹的心情,拨开人群挤了进去。里面是一个人在摆摊,围观的人很多,却没有人买,因为没有人认识那些是什么东西,就连卖的人自己都说不好是什么。我看得差点笑起来。那人摊子上的东西,现在的人肯定都认识,玉米,土豆,地瓜,还有一些蔬菜种子。玉米和地瓜都是在明朝的时候传入我国的,土豆则是在十九世纪以后才推广。我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朝代,但很显然现在的人没见过这些东西。从周围人的闹笑和那人的辩解中慢慢猜了出来,那人是从洋人那里偷来的东西,凭着取巧的心思拿来卖却没人识货。花了一吊钱买了那人所有的东西,又吃了一碗烩面才回家。我对于现在是什么朝代并不关心,谁做皇帝政策如何都与我无关,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农夫。 回到家里,休整一晚之后开始收拾房子。这几日气温偏低,并不适合播种。说实话我对节气并不清楚,只是这里没有化肥,也就一年一季而已,我并不在乎早几天晚几天。不像前世,一块田一年轮两三次收了这个种那个,总是在抢种抢收。而且我的田都在溪边,不用担心灌溉,也不必等雨天。先是补了屋顶,又修了放置杂物的小屋。又砍了一棵树,比照着窗子打了几扇可以往外推的窗,我不喜欢以前那种支起来的格子窗,打不进光,房间里黑乎乎的。多余的木材打了两把椅子一张桌子,淘汰了屋子里那两把摇摇晃晃的凳子。又用下脚料打了一张小矮桌和四个配套的小椅子摆在院子里。我的手工很粗糙,当然我比不了父亲那种专业的水平。我只是不太认真的学了几年,做不到精緻,只是尽可能的把所有东西打磨圆润光滑。 等我把房子收拾的差不多的时候气温也回暖了。花了几天的时间播种,小米,黄米,高粱,玉米,一样一样都料理妥当。又开了一块地,细细耕了,修好田埂,种了一畦韭菜,一畦菠菜,一畦油菜,一畦香菜,几垄小葱,半亩萝蔔,两亩黄豆,剩下的地方留着种土豆和地瓜。田种多了,问题也出来了。种的时候没什么,也就累点,一边担水一边种,但种完以后也面临着浇水问题。总计六七亩地,虽说就在溪边,但老是担水也会把人累死。正在犯愁,还好下了一场雨,不大,淅淅沥沥下了一天,足够把地浇透。
第3页 雨后上了山。呵,我发现有两个词真的不错:雨后蘑菇,雨后春笋。转悠了半天,收穫颇丰。几只山鸡,几只野兔,一只狍子,还有两只火红的狐狸。看来我做陷阱的功夫颇有长进。山鸡、野兔和狍子拿麻绳捆了塞进袋子里,再加上采来的半袋蘑菇和挖的半袋春笋塞了满满一背筐,两只狐狸关进笼子提在手上,第三次去葫芦镇赶集。野味仍是卖给餐馆,得了五吊钱。两只狐狸卖给了一个过路的商人,得了三十两银子。我知道那两只狐狸很值钱,那么漂亮完好的皮毛,但是无所谓了,这些钱足够我用了。好不容易买齐了需要的材料,又一次来到粮店,买了半袋花生米和一包四季豆的种子。我喜欢吃花生。前世的时候父亲特意把家中最好的半亩地留出来种花生,种出来的花生一个也不卖全部留给我吃,而每次都是母亲或者哥哥亲手给我炒熟。提着花生口袋,心里一阵阵抽紧。 水车。前世见过很多,当时村里的水车还是父亲亲手打造的。实验了很多次,花了很多天,凭我半吊子的水平终于做成了一个小小的水车。装在溪边,修了水渠,引了水就可以自动浇灌了,总算不用再挑水挑到肩膀发麻。在炕头暖着的土豆苗和地瓜苗培育的不错,随时可以栽种。先种了一畦四季豆,再种土豆和地瓜,后又开了一亩地种花生。告一段落之后甩甩手,看着多日来的劳动成果心满意足。 终于得闲,掖了砍刀上山打柴。这几日没时间来设陷阱,也没什么收穫,一连走了几个都是空空的。重新设了陷阱,又采了一些蘑菇才背着干柴回家。小米捞饭,炒蘑菇。吃饱喝足,睡过午觉去除草。玉米才三寸多高,嫩生生的,很是喜人。而一个湿淋淋的人形物体正趴在一片玉米苗上,看地上的水迹应该是从小溪那边爬过来的,此时正昏迷不醒。 “喂!你没事吧?”蹲下身想伸手拍一拍那人肩膀,还没碰到就被一只手扣住了喉咙。只是扣住,那只手并无力收紧。“敢让第三个人知道我的存在,要你的命!”那人回头,威胁的话还未说完就再次晕了过去。 第2章 很年轻的一张脸,顶多二十来岁,一身华丽的白衫骯脏不堪,漂亮的脸上也尽是狼狈。背了人回房,扒掉衣服,拿热毛巾擦净身体,塞进被子。身上没有明显的伤口,只有一些石块划出来的硬伤,不排除从山坡上滚下来的可能。卷了脏衣服拿去溪边洗,洗完晾在院子里拉起的麻绳上。被压过的那一小片玉米已经彻底夭折了。很心疼,也很无奈,还好还没有间苗,还有弥补的可能。补上那一片玉米苗,太阳已经偏西了。晚餐仍是小米捞饭,炒蘑菇。吃饭的时候感觉怪怪的,洗碗收拾的时候也老觉得似乎在被人窥视,结果走进房间一抬头就对上了一双黑黑亮亮的眸子。 “哥哥!”被窝里的人沖我伸出手。 我脚下一个打跌,险险稳住。“你叫我什么?” “哥哥!”被窝里的人还在晃手。 稳住心神,走过去抓住那只乱晃的手塞进被子里。拉过一把椅子在旁边坐下:“嗯,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睿睿,今年五岁!”被子里的人一边脆生生回答一边伸出五根手指摇晃着一边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那眼神分明在说哥哥你好笨这都不知道! 我沉默片刻,得出三个结论: 一、他失忆了 二、他走火入魔了 三、他在装傻 不过,不管哪一个结论,都与我无关。 “声明几个问题,”我一正脸色,开口,“首先,我不是你哥哥,我不认识你。其次,你晕倒在我家玉米地里,我把你捡了回来。再次……” “哥哥,你不要我了吗?哥哥不要睿睿了吗?哥哥不要不要睿睿好不好?睿睿会乖会听话的!”被窝里的人一手抓紧被子一手拉着我衣袖忽闪着漂亮的大眼睛,眼泪已经在打转了。 低头,低头。我承认我对那样的表情没有抵抗力,即使那张脸的主人在不久之前还在掐着我的喉咙进行威胁。罢了,就把他当五岁孩子看好了。不管是失忆还是走火入魔总会有好的那一天,就算好不了也会有家人朋友找来吧。“不会,哥哥不会不要弟弟。”我的声音很轻,很快那个孩子就眉眼弯弯嘴角弯弯开心起来了。 “就知道哥哥对我最好了。哥哥,睿睿饿了!” “好,等一等。” 小米捞饭,炒蘑菇,很粗糙的饮食。很明显他在扒饭的时候噎了一下,但是我再也拿不出别的东西了。
第4页 “哥哥你不睡吗?”睿睿缩在被子里黑亮亮的眼睛随着我的身影转来转去。睡,还真没想好怎么睡。我只有那么一床铺盖,而现在里面窝了一个人。那个孩子眼珠子滴熘熘四处扫了一圈,掀起被子一角:“哥哥,陪我一起睡好不好?” “好。”都是男人,客气什么,再说,那是我的铺盖! 清早起来,腰酸背痛。真的怀疑那个孩子是不是真的只有五岁。没见过睡相那么难看的人,整个人都扒在了我身上,一晚上都无法动弹。小火熬了小米粥温在灶上,趁那个孩子还在赖床跑出去钓了两条鲫鱼,收拾干净后去骨切片,做了一个炒鱼片下饭。 听到屋内有哼哼唧唧的声音,打了清水兑好热水进屋:“你衣服还没干,我没有给你换的袷衣,天有点冷,你就不要起床了,先这样梳洗吧,待会我把早餐给你端进来。” “好,睿睿听哥哥的!”孩子很听话,从被窝里伸出手,扬起脸迷迷煳煳的瞅着我就不动了。我默。嘴角抽了抽,浸湿毛巾服侍被窝里的少爷擦脸擦手漱口用餐。少爷胃口不错,两条鱼吃得干干净净,连点渣渣都没给我剩下。 喝了两碗粥,洗碗收拾房间,那个超龄儿童还在亮晶晶的盯着我。“我去锄草,就在后面,一会就回来,天冷,你别出来。”吩咐完拎着锄头走到屋后。太阳暖洋洋的,放下锄头躺在地头晒太阳,一边思考着以后的生活。一个人怎么都好对付,我不挑食,什么都可以。但显然屋里那个智商退化的人不行,吃个小米粥都会噎到。钓鱼不太难,可也不能顿顿吃鱼。山上的野味不少,可我不会打猎,设几个陷阱也只能凭运气。地里的蔬菜就快可以吃了,山里的野菜以后也会越来越多,总不至于没东西下饭。但那样一个少爷般的人,怎能让人跟我整天吃素啊。而目前最关键的是,家里米已经不多了,而且就快没油了。这个时代的食用油都是荤油(肥肉榨出来的),不健康又死贵。 “哥哥躺在这里干什么?睿睿也要玩!”那个超龄儿童竟然跑了出来。光着脚,身上穿着一件蓝色的外衫,是我唯一没有补丁的衣服,也不知道这个孩子是怎么从柜子里翻出来的。还好现在太阳正好,暖暖的,不至于冻着这个智商只有五岁的孩子。 “穿的这么少,小心着凉。我们先回屋。”站起身,拉起蹲在我身边的孩子。 “哥哥抱!睿睿脚疼。”超龄儿童伸出手撒娇。我默。一个二十来岁的大人,虽说不胖也有一百多斤,并不是抱不动,而是,怎么抱?抱小孩的方式?公主抱?干脆背转身蹲下:“来,哥哥背。”小孩欢唿一声窜了上来。还好有准备,不然非得趴下不可。 回到房间把小孩放到炕上,浸了热毛巾擦干净脏乎乎的脚。从外面取来已经晾干的衣服鞋袜,给小孩一一穿好。我还真没伺候过别人穿衣服。动作很生疏,小孩一直乖乖任我摆弄,被弄疼的时候会微微嘟起嘴唇。穿戴好,又是一位翩翩佳公子。只是和脸上那五岁孩童才有的表情相当不配。 领着孩子去屋后钓鱼。两条花鱼,四条鲫鱼,还有一条肥肥大大的鲤鱼。一条花鱼切片清炒,另一条小火慢慢煲汤。鲫鱼养在水缸里。鲤鱼红烧。午饭还是毫无特色的小米饭。特意多煮了一会,煮的软软的,又上蒸笼蒸了一遍,松松软软,省得那个孩子老是噎着。午饭摆在院子里的小方桌上,一人一个小板凳,面对面坐好。对面的孩子显然是不会吃鱼的,只好细细伺候。一筷子剜出鱼眼,去掉眼珠,小孩吃得开开心心。再剜出另一边的鱼眼,去掉眼珠放到小孩伸出的小勺子里。然后挟开鲤鱼的脑壳,拿小勺舀出脑子放进对面的碗中。掀下一块鱼皮,蘸了鱼汤,小孩不喜欢,半强迫半诱哄吃下。然后是鱼肚子上的肉,细细剔除鱼刺,挟到小孩已经迫不及待的勺子里。再下来是鱼尾上的瘦肉,小刺很多,一点一点捡干净,蘸了汤才递过去。炒鱼片很鲜很滑。花鱼本就刺少,挑起刺来更加方便。一顿饭,小孩吃得高高兴兴。最后小孩捧了熬成奶白色的鱼汤小口小口喝着,看着我把剩下的鱼汤倒进自己碗中迅速把一桌剩饭剩菜扫荡干净。小孩胃口很好,很给厨师面子。我知道自己的水平,只是普通而已。 我最擅长的菜,也只有一种而已。豆腐。去过镇子几次,从没见过卖豆腐的。不知道是这个镇子没有豆腐,还是这个世界都没有。豆腐是西汉刘安发明的,按时代来算应该早就有了才对。不过也无所谓,我会做。前世的前十六年,一直是家里娇生惯养的小孩子。为了补贴家计,母亲每天都会做两盘豆腐出去叫卖。而我是最会粘人的,每次都赖在母亲旁边等着喝新鲜的豆浆吃热乎乎的豆腐脑。久之,竟然学会了母亲做豆腐的手艺。为了在哥哥面前表现,还跟着母亲学了几样豆腐菜。或许,可以试着打盘石磨出来。我不是石匠,力气总还有一把。而且附近很多石头,也有一些很适合打成磨盘的,只要稍加打磨即可。而且等秋后收了粮食也要用到石磨。干脆打两盘好了。大的磨粮食,小的磨豆腐。或许也可以试试能不能弄些植物油出来,荤油实在是很腻。
第5页 第3章 下午天气很好。袋子里还有二十几斤黄豆,我打算做一些豆瓣酱。这个我没做过,只是每年母亲做的时候都赖在旁边看完全程而已。试试吧!等下次去镇上买些面粉吧。小孩吃不惯粗粮,白米和白面都要准备一些,单独开小灶好了。家里只有一个大的离谱的灶台,干脆在院子里修了两个小型的灶台出来,去镇上的时候得记得再买两口小铁锅,平底锅也买一个好了。 前几天进山的时候发现一个露天小煤矿,质量很好,都是大块煤,离得不远,也就一里地左右。等闲下来去背点回来贮存,冬天就可以过一个暖冬了,否则大雪封山的日子可不好过。有煤炭,也可以找铁匠打一个可以移动的小铁炉,既可以取暖,又可以做饭。 趁现在吃的东西多,也该多准备一点。找出丝线和铁丝,又噼了一些竹篾折了一些柳条,做了两个鱼笼。很粗糙,聊胜于无而已。小米捣碎,加油炒香,当做鱼饵。一个鱼笼下在小溪的下游处,一个下在上游处。两个地方我都看过,上游拐弯的附近有大群小银鱼,下游背阴的地方有很多溪水鳗鱼。都很难捉,但是,很贵。拿到镇上餐馆一斤可以卖到一两银子。鳗鱼很补,小银鱼可以晾成鱼干留待冬天下饭。收穫居然不错。小银鱼直接做成鱼干。鳗鱼养起来,等三天后去镇上的时候拿去卖。再加上山上野味的收穫,在买完需要的东西之后应该还有足够的钱给小孩添一套新的铺盖和衣服鞋袜。希望那六只雪白的小狐狸能卖个好价钱吧!虽然小了点,但也足够做一件坎肩或小披肩,或者运气好碰到有钱人家的小姐公子买回去养也说不定。 只是去赶集也是个问题。路远,一去就是一天。不知道到时家里的小孩怎么样,肯定是不能带着去的,照当时遇到小孩的情景来看肯定是遇到麻烦了。带出去或许会有危险,留在家里也不放心。 哄了很久,软硬兼施,小孩才委委屈屈答应不跟。前一天晚上一项一项叮嘱了很久,等小孩一一答应下来又复述了一遍才略略放下心来。第二天一早给小孩穿好衣服,餵完早饭,把午饭温在灶上又嘱咐了一遍才离开。午饭没敢做复杂的,怕小孩一个人吃不好。是前一天晚上做好的蘑菇炖野鸡和早起做好的小米蒸饭、鲜笋鸡汤。鸡肉都仔细的去了骨头,鸡汤也撇去了油花。 背着一个大大的竹筐。里面是六只野兔十二只野鸡三只狍子一袋蘑菇竹笋。鳗鱼养在水桶里拿扁担挑了,总有二十几斤。六只小狐狸关在笼子里提在手上。因为担心家里的人,一路走得飞快,三个小时左右就到了镇上。还没来得及去餐馆,就碰到了几个出来採买的家丁。镇上的大户要宴客,派人出来买东西。我的野味都是活的,他们一眼就看上了。最后以六十两的价格买下了所有的野味。 几个家丁回去不久,大户家的少爷就带着几个朋友过来了。因为听说我有几只雪白的小狐狸,来看新鲜的。那几只小狐狸很漂亮,一根杂毛也没有。我不想贱卖。很显然面前这几个公子哥不是没钱的人,我也不必心虚。几个人和一个过路的商人竞相抬价,看来那个商人很喜欢这几只小狐狸,打算买回去养。最后几个公子哥仗着本地优势以六百两银子连笼子一起买走了。 六百两,没想到的价钱。我本打算有个一两百就可以的。先去买了一床全新的铺盖,照着小孩的尺寸买了一套衣服鞋袜又定做了一套约好下次来拿,都是挑的最好的料子,花了近百两。自己也添了一套铺盖和衣服,都是普通的棉布。然后是三十斤白米三十斤白面五十斤粟米,其他就是油盐酱醋各式调料,把硕大的背筐塞得满满的,两个大木桶也装的满满的。去打铁铺买了两个小铁锅一个平底锅,一套打石头的简单工具,又订做了一个小铁炉和几节铁皮烟囱。想到小孩比较淘气,又去药店里买了一堆应急伤药和包扎伤口的药布。最后看看不缺什么,去餐馆打包一斤滷牛肉一只烧鹅,从街头买了两串糖葫芦几只小糖人回家。 饶是加快了步子,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了。没办法,这次买的东西杂,浪费了很多时间。离着门口老远,喊了几声睿睿,没人应答。心里突地一跳,急急冲进家门,没人,前前后后找遍了都没有。糟了,也许小孩等急了出去找我了!连鞋子都没穿,就那么光着脚跑出去的!即使已是暮春,山里的夜晚还是很凉的,小孩的衣服可不怎么保暖!抽出一条被子找出门去,一路走一路喊着小孩的名字。找到小路转弯处的一棵大柳树下时才发现那个蹲在地上蜷成一团的身影。
第6页 “哥哥回来的好晚,睿睿好饿!”小孩很委屈,声音带着哭音。小孩已是冻的手脚冰凉。心疼的拿被子把小孩细细裹了,打横抱在怀里,慢慢安慰:“对不起,是哥哥不好,回来晚了。下次睿睿不能在外面等,会着凉的,忘了哥哥走之前是怎么说的了吗?冻坏了要吃药,哥哥也会心疼知道吗?”“嗯,睿睿知道!”小孩脆生生回答。 回到家把超龄儿童放到炕头,仍是拿被子裹着。慢慢的搓着冰凉的双脚,小孩早就自动自发把双手塞到我脖领里取暖了。等孩子暖过来,先烧了一碗热汤餵小孩喝下才开始整理买来的东西。先做晚饭。手擀面,切得细细的。汤底是鸡汤,面煮好之后撒上切碎的葱花和香菜,铺几片滷牛肉,加一根烧鹅腿。小孩吃得很兴奋,两碗面三下五除二就进了肚,一只烧鹅干掉了大半,又灭了大半牛肉。中午我不在,小孩也没怎么吃,饿坏了。我看过温在灶上的饭,只扒了两口饭而已。我把中午的剩饭热热吃下,拆下的烧鹅骨架熬了一锅汤,也消灭了。我的胃口也很好。吃什么都一样。白米白面,还是留给小孩吃吧。那些东西,又贵,又重。小孩又挑食。新衣服试穿了下,很合身,仍是选的最适合小孩的白色。虽然不禁脏,但是很好看。新的铺盖铺在炕头,小孩鲤鱼一样滑熘熘钻了进去,一会功夫就睡了。我整理好东西,看看也不早了。拿大木盆泡了二十斤黄豆,就睡下了。 早上起来的时候,黄豆已经泡好了,胀胀的,没有一点褶皱,可以随时备用。早餐,我的小米粥,睿睿的白米粥。炒了一份小油菜,一份小菠菜炒蛋,煎小银鱼。用过早饭后开始煮豆子。煮了差不多两个多小时,豆瓣用手一捏就碎,刚好。然后加一把火,开始焖。大概七八个小时后就可以用了。院子里的两个小灶台也修好了,两个小铁锅装了上去。试了试,很好用。午饭是在小灶上做的。给睿睿蒸了一小盆白米饭,我的是早上捞出来的小米干饭,放在一起蒸了。另一个锅用来做菜。红烧鳗鱼,烧鹅重新回锅烧了一次,滷牛肉蒸过切片撒上香菜蒜末凉拌。汤是简单的鲜笋蘑菇汤。 午饭过后锄了一会地,休息的时候叮叮噹噹砸了一会搬回来准备做小磨盘的两块石头。等豆子焖成糜煳状和黄褐色的时候,冷却,差不多降到三十六七度时,与面粉拌匀,用干净布盖上,放在炕头上发酵。差不多六七天长出绿毛时就可以用了。发酵的气味很难闻,睿睿很讨厌,甚至把最爱的炕头也主动让给我睡。发酵好以后,捣成小块放进洗干净的水缸里,再加入盐和清水搅拌均匀,把酱缸挪到向阳的温暖处,估计没多久就可以吃了。睿睿对酱缸很好奇,屡次想伸手进去搅弄几下。最后只好把十天后的打扒任务交给小孩才罢休。院子里还有一口较小的缸,干脆又做了一些郫县豆瓣酱。郫县豆瓣酱的成熟期比较长,要四五个月才好,那时应该是秋冬季节,刚好适合吃火锅。 第4章 有了豆瓣酱,每天的下饭菜也容易多了。睿睿很喜欢吃豆瓣酱炒蛋和豆瓣酱煎小银鱼。我在做一些肉菜的时候也会放一些酱进去爆锅,很香,睿睿很喜欢。我更喜欢吃小葱蘸酱和萝蔔缨蘸酱,好吃又下饭。 我蹲在篱笆旁边种小樱桃树,睿睿捧着装满樱桃的小篮子搬着小板凳跟在一边。樱桃是野生的,又大又红,酸酸甜甜,很好吃。那是我去山里找野味的时候偶然发现的,周围是一片半尺多高的樱桃树苗。拿柳枝编了小篮子摘了满满一篮,又采了很多幼苗回来。我打算栽种在家里的篱笆旁边,开花的时候很好看,结果的时候很好吃,栽满一圈又可以当做篱笆墙。 庄稼长势良好,应该会有一个不错的收成。家里地方太小,恐怕到时放不下那么多粮食。我打算再建两间房子,一间储藏粮食,一间储藏煤炭和杂物。听说冬天大雪封山以后会很冷,我可不想冒着严寒到外面取东西。 上次卖的银子不少,也不必急着再去赚钱。打的野味一部分用来吃,一部分制成腊肉、腌肉和肉干。山野菜也晒了不少。各种蘑菇,木耳,竹笋,都晒了小半口袋。我还在一面缓坡发现过黄花菜,只是还未到花期,到时也可以晒一些干黄花。我还採集了一些蘑菇孢子,想试试冬天的时候能不能利用暖箱养出蘑菇来。 院子很大。我种了一架葡萄,两棵苹果树,一棵梨树,一棵桃树,一棵杏树,一棵柿子树。都是从镇子上买来的良种,再过两三年就有新鲜水果可以吃了。
第7页 玉米已经一人高了。我躺在田埂边晒太阳,睿睿在旁边钻来钻去。“哥哥!里面有个人!”睿睿忽然跑回我身边拉我袖子。有人?我在这里住了这么久都没见过除了睿睿之外的第二个人呢!跟着睿睿钻进玉米地深处,真的有人。一个男人,玄色锦袍,满身血迹,身上布满大大小小的伤口。倒没什么致命伤,只是失血过多。把人拖回家,做了紧急处理。还好我因为怕睿睿受伤特意准备了伤药和消毒伤口的烈酒。他的伤不重,只是拖得时间太久,有些地方已经溃烂化脓了。扒掉衣服,清洗伤口。也不知道惹上什么仇家了,那么多伤,偏偏都不致命,却是要人流血而死的样子。清理完伤口,拿小刀在酒里浸了,又在火上烤过,一点一点割去腐肉挖掉脓疮,然后敷药,包扎。 料理完之后正想把人塞进我的铺盖,睿睿不干了。小孩一把拉住我袖子,死活不让把伤患放进我被窝。家里只有两床铺盖,一人一床,原来那床旧的早就当垃圾丢掉了,难道让人睡光炕不可?“不准睡哥哥的!让他睡我的!睿睿才能睡哥哥的!”小孩利索的爬上炕,抖开自己的铺盖。可怕的占有欲!睿睿,你的铺盖比我的要高级很多舒服很多!只好把人塞到睿睿的被窝里。那人一直昏迷不醒,我并不担心。前世做杀手,见过各种各样的伤,这种伤,总会好。 地里庄稼很喜人。黄豆鼓鼓的,已经可以煮毛豆吃了。花生地旁边的芝麻也快熟了。芝麻是野生的,我从山里挖来的幼苗,一点一点种活的。这个世界有芝麻,但大多是拿去做食品,还没见过芝麻油。我特意打了一盘很小的石磨,准备做小磨香油试试。那样一来,凉拌菜的味道就会更好了。 中午煮了一碗毛豆,豆角炒肉片,豆角炖排骨,酱猪蹄,凉拌小菠菜,大骨汤。都是睿睿喜欢的。昨天的陷阱捉了一头小野猪,不大,也就六七十斤,很嫩,也很香。猪舌猪耳朵拿去做滷菜,猪头猪骨炖了一大锅,猪心猪肝猪肺猪腰爆炒,排骨清炖,剩下的肉一部分晾成肉干一部分做成腊肠腊肉一部分腌起来。猪皮切碎熬肉皮冻,给睿睿做汤包吃。一头小猪,足可以吃三四天了。还好,山里天气凉,不会那么快坏掉。也还好我和睿睿胃口都很好,不会出现浪费的情况。 豆角炖排骨飘出香味的时候,屋里的伤患醒了。睿睿大唿小叫,把我强拉进去。 “你醒了。觉得怎么样?”我问。 “是你救了我?”伤患长的很好看,和睿睿有的一拼。两人是完全不同的类型。这个人,是安静如水的那种。睿睿,不说也罢,谁知道失忆以前是什么样子的,反正现在是乖巧可爱加小别扭型。 “是睿睿发现你倒在我家玉米地里。这里很安静,几乎没有人来。”我说。 “谢谢。我叫谢文谦。”伤患试了试,强撑着坐起来。 “你失血过多,需要休息。我是林易扬,我弟弟睿睿。”拿一个枕头垫在伤患腰后,“午餐快好了,要现在用吗?” “好,麻烦你了。”伤患彬彬有礼。 干脆把小方桌摆到了炕上,也方便伤患一点。本来提防着病患醒来,我特意多煮了白米饭。结果伤患一个人就干掉了三大碗。睿睿平时两大碗就差不多了,居然也跟着多吃了一碗。一小盆豆角炖排骨,我只负责给两人扒骨头。豆角炒肉片,我负责给两人挟菜。五香毛豆,我负责扒皮。大骨汤,我负责打汤。酱猪蹄,我不用负责,两人直接用手抱着啃。轮到我自己吃的时候,面前只剩了几根豆角和一盘菠菜。把菜汤和肉汤倒进小米捞饭里,拌一拌,照样吃得喷香。 伤患放下筷子,有点不好意思:“抱歉。我很久没正经吃过饭了。” “没关系,随意就好。”我收拾碗筷,一边暗自决定以后煮饭得多备点东西。 伤患谢文谦慢慢好起来了。他吃饭不挑嘴,做什么吃什么,只是碰到特别喜欢的会吃的格外多一点。米面剩的不多了,得再去买一些。还得再添一套铺盖和谢文谦的衣物,上次定做的睿睿的衣服和小铁炉也该取回来了。自己吃的米不用再买了,地里的庄稼马上就可以收割了,嗯,镰刀也需要买一把。要是有可能,鸡子也买一些,养到冬天就可以吃了。这次需要的东西不多,但是很重。并没有带野味过去,只背了空空的背筐就上路了。这次有谢文谦看着睿睿,应该不会再出状况才对。 这次很速度,回来的时候太阳还没下山。从酒楼打包了两个菜。给睿睿买了街头小吃和一些小玩意。给谢文谦买了一包茶,西湖龙井,半斤茶花了我三十两。确实是好茶,值得那个jian诈的茶商推荐。买了两个盖碗茶杯,谢文谦一个,睿睿一个。买茶不是偶然之举。平时谢文谦总是拿了一个小碗装了开水慢慢喝着,应该是习惯性动作。口袋里不是没钱,即使他们只是临时住客也应该尽力善待才对。这是母亲一贯的教导。
第8页 第5章 趁着还未到收穫期,打了一张躺椅一张小圆桌放在院子里。谢文谦居然第一时间就抱着自己的被子铺了上去。躺在躺椅上,茶杯放在小圆桌上,一边品茶一边眯着眼睛晒太阳。睿睿抢慢了,在旁边鼓着嘴巴生闷气。平时不管什么东西,谢文谦从不跟睿睿抢。我现在才明白,原来是没碰上喜欢的。只好又打了一把躺椅出来睿睿才开心起来。之后再做东西都是一式两份。比如摇椅,比如屋后的吊床。还好茶杯买了两个,不然睿睿不定怎么闹别扭呢! 夏天吃的东西很多。山里的野味野菜野果都很丰富。地里的玉米也嫩嫩的,不管煮了吃还是烤了吃都刚好。睿睿喜欢吃烤的,谢文谦喜欢吃煮的,我都喜欢。花生也可以挖了煮来吃,香香甜甜,很不错。睿睿被我养胖了一圈,谢文谦的脸色也终于变得红润起来。我这里虽然没有多好的东西,却总可以保证营养的充足。 然后就是忙碌的收穫。几种作物的成熟期隔的时间不多,干活的又只我一个。常常收完这种那种也可以收了。真的很忙很累。那两个少爷般的人物,还是回去喝茶吧!四个大缸。一缸玉米,一缸粟米,一缸高粱,一缸黄米。其它的都装进麻袋,把一间储藏室塞得满满的。这是我一年的劳动成果,很满足,很欣慰。现在屋后就剩了一些蔬菜。除了白菜和萝蔔,其它的我都是一畦一畦轮换种的,刚好吃完这一畦下一畦也可以吃了,省得断顿。白菜,土豆,地瓜,萝蔔,这些还没收。估计产量也不低,看来还得再建一间贮藏室才放得下,那些可都是冬天的主要蔬菜。干菜也很多,蘑菇,木耳,笋干,黄花菜。还有一种叶子尖尖的山野菜,晒干之后拿冷水泡了再用热水焯一下,炒鸡肉特别香,那两个人都很喜欢。干菜每种都晒了两大袋。鱼干肉干腊肉腊肠什么的也很多。煤炭也足足背了几千斤,装满了杂物室。看来今年可以过一个肥肥的暖暖的冬天了。 地里东西都收进来的时候,天气也凉了。睿睿没有恢復记忆的迹象,谢文谦也没有离开的打算。给三人都备了足够的冬衣,又每人添了一套铺盖。第一场雪飘下来的时候我知道,冬天已经来了。得赶在封山以前最后进一趟镇子,备足其他东西。 我整理着背筐。谢文谦走过来:“我想一起去。” 这次赶集是三人一起上路。那么远的路,两个少爷没有一个抱怨的。睿睿穿的圆圆的,一路好奇的东看看西看看,走得累了会赖着让我背,文谦只好帮我提着背筐。 这次的集市格外热闹。很多人都是来採买过冬的物资的,当然,还要备好年货。路过当铺的时候,睿睿看中了一对弯刀,八十两,买了。谢文谦看上了一把古琴,一百二十两,买了。路过茶庄的时候,谢文谦自己挑了半斤茶,还是西湖龙井,三十两。我在小摊前跟人讲价时,一回头两人不见了。找一找,在酒楼,已经点了一桌菜,三十五两。我的心肝都开始抽了。就知道带两个少爷上街没好事,我的全部财产已经去了六成了。我买了大堆调料,油,盐,酱油,老醋,胡椒粉,花椒,辣椒,茴香,孜然,姜,蒜,等等很多,足够用到明年春天了。买齐了所有需要的东西,又买了很多石膏,等回去做豆腐。 回家。我背着沉甸甸的背筐。睿睿拿着自己的小弯刀,时不时耍两下。谢文谦抱着自己的琴。三个人,都很满足。 回到家里,收拾过后,利用最后的时间上山打野味,下溪打鱼。这次的野味,能养的就养了起来,不能养的直接宰杀。鱼养在大木盆里。几头小野猪养在院子里,拿木栅栏圈了起来。一群鸡子已经养到半大,到时公鸡吃肉,母鸡留着下蛋。 我忙得不可开交。两个少爷也忙得不可开交。一个耍刀,一招一式还像那么回事,没准以前是个高手。一个泡了茶弹琴,很好听,即使我不通音律也知道很好听。 晚饭是红烧兔肉,野鸡汤,清蒸鱼。我照例是那个负责剔鱼刺的。第一次见我伺候睿睿吃鱼,谢文谦着实愣了很久,久之也就习惯了。 第二次大雪之后已经不能上山了,屋后的小溪也结了一层薄冰。每天砸开冰面打水钓鱼。这次居然难得的钓到一条肥肥大大的草鱼,总有四五斤重。刚好我做的那缸郫县豆瓣酱可以吃了,蒙在炕头的一小盆黄豆芽也刚刚好。干脆,做水煮鱼吧! 一大盆红乎乎的水煮鱼上桌,两个少爷都呆愣愣的看着,没人动手。我以前从没做过这样辣的东西,两人竟不知如何下手。试过之后才开始狼吞虎咽。草鱼刺少,我切鱼片的时候就已经剔除了一些鱼刺,也不必担心睿睿会不小心吃到。
第9页 白米和白面是他们两个人的。我的粮食很杂。小米,高粱米,黄米,玉米,都可以。睿睿喜欢黄米饭,黏黏的。文谦喜欢玉米粥。我喜欢把玉米碾碎了,粗细分开。细的做发糕,粗的熬茬子粥,不粗不细的熬玉米煳煳。两个少爷居然都喜欢,吃得比我还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世界以前没有玉米的缘故。芝麻油磨了两小瓶,花生油居然也捣鼓出来一小盆,只是浪费了很多花生。芝麻油的副产品芝麻酱三人都很喜欢。花生油的副产品,花生渣滓用来餵牛。那头牛是我捡来的,也不知道打哪跑来的,在我门外叫了很久,打死也不走。也好,明年多个耕地的,而且我粮食很多,不怕养不起。 第6章 大雪终于封山了。前院的雪差不多到达屋檐,后院的已经高过屋顶。牛和鸡养在杂物室,几只小野猪和其他野味直接宰杀收拾干净冻在屋外,随时吃随时取。用水的时候直接挖一盆雪进来化冻。每天,除了上厕所,再没人出去。三个人,安安静静的开始猫冬。 两个小铁炉,外间一个,卧室一个,到处都暖烘烘的。连着火炕的大灶每天用来煮饭,烧开水,一铺土炕烧的暖暖的。拿木头雕了一副围棋一副象棋出来,我棋艺不行,多是睿睿和文谦在玩。后来刻了一副木质麻将牌,玩三人麻将,我技术不行,也没多大兴致,还是以两人下棋为主。 两人下棋,我泡豆子,洗磨盘,准备做豆腐。把泡好的豆子细细磨成豆浆,滤掉豆渣,放入锅中煮开,豆浆好了。装了两小碗,加入一点糖端给两人,也许是嫌豆腥,两人都不喜欢。自己喝了,甜甜的,浓浓的,很不错。 小心翼翼在豆浆中点入石膏,慢慢搅拌均匀,豆腐脑渐渐成形了。装了三碗豆腐脑,撒上切碎的香菜末葱末,放一点点盐,倒入调好的调料,加两勺麻辣油,滴两滴香油,放上勺子。这次两人吃得很快,每人喝了两碗就跑出来看热闹了。 把剩下的豆腐脑倒入特制的模具,挤出水分,嫩嫩的水豆腐出炉了。隔了这么多年,没想到我的手艺一点都没退步。刚做好的水豆腐还温温的,给两人每人取了一块,凉拌了,也迅速消灭了。水豆腐取出一半,剩下的继续挤压,挤干水分后就变成了干豆腐。干豆腐留出一半,一半拿去滷煮。 豆腐宴。麻婆豆腐,煎豆腐,干豆腐卷,凉拌干豆腐,豆腐鸡蛋羹,鱼头豆腐汤,小银鱼钻豆腐。每一样都很受欢迎。两人尤其喜欢在涮火锅的时候吃豆腐。小银鱼很好养,我在大水盆里养了很多。这次也是模仿了泥鳅钻豆腐的做法。小银鱼很干净,而且比泥鳅还要细小,做出来味道也比泥鳅好上许多。细细切成小块,搁上蒜泥姜末麻辣油,撒上盐切碎的香菜葱花蒜苗,点上几滴醋几滴香油,简直是极品。两个人爱之又爱,每次我都只能吃上一点点。 相比夏季,冬天的菜单是很简单的。鲜肉太少,肉干咸肉腊肉什么的更适合炖菜吃。还好我这里土豆和萝蔔都很多。很多时候为了节省肉类,我更喜欢做面点,而两人也很喜欢吃。包子,饺子,馄饨,白菜馅,萝蔔馅,土豆馅,酸菜馅。酸菜是我自己腌的,味道还不错。我喜欢酸菜馅玉米窝头,睿睿喜欢酸菜炒肉,文谦喜欢凉拌酸菜心。萝蔔干也很多,自己晒的。萝蔔干炒肉,萝蔔干炒腊肠,萝蔔干炒蛋,我都喜欢。地瓜,煮的很甜,烤的很香,很受欢迎。用暖箱养的蘑菇长势不错,就是量少,留着过年的时候吃。室内很暖和,一小盆蒜苗绿油油的,洋溢着一点生气。 快要过年了。闲着无事,找出箱子里一堆碎琉璃。那是有一次路过琉璃厂,看到里面的工人倒垃圾,都是边角料和报废品,五颜六色的,当时很喜欢,就捡了一大包回来,后来也会捡了漂亮的回来。按照原来的形状略作调整,细细切割,打磨,钻孔。然后一点一点配好,穿上丝线,固定在特制的竹架上,在中间一串最长的下面系了一对小铃铛。小半天时间,一串漂亮的风铃做好了。睿睿直接占为己有了。我会想到做风铃也不是偶然。前世的组织里有一个女孩子是典型的风铃控,很喜欢收集各式各样的风铃,看久了自然有了点体会。午饭后又做了一串通体辱白色的,下面点缀了两片小贝壳。贝壳是文谦提供的,也不知道他从哪找来的。就知道他喜欢这种简洁大方的风格。 临近过年那几天天气晴好,连丝风都没有。花了几天时间扫了一条小路出来通到溪边,刚好是水最深最稳的那一段。扫开一块冰面,可以清楚看到下面的游鱼。也许是见到了久违的光线,一群鱼聚了过来,连有人都不怕了。花了很大力气砸开一个冰窟,刚刚砸开,一条大鱼就窜了出来,在冰面上跳了几下就不动弹了,被冻住了。看来是闷坏了,不怕死地出来透气。赶紧捡起来放进筐子里。也许是唿吸的渴望压倒了死亡的恐惧,肥肥大大的鱼一条接一条蹦了出来。在冰窟再次结冰前,我的筐子已经装满了。这样一来年三十的鱼有着落了。年年有余,过年怎可不吃鱼!提了一筐鱼回到房里,赶紧凑到火炉边暖一暖。没想到气温一暖,有几条鱼居然又蹦跶起来。大喜,放进木盆养起来。还是鲜鱼更好吃一些。
第10页 年夜饭。红烧鱼,水煮鱼,酸菜鱼,蘑菇炖小鸡,萝蔔炖咸肉,炒蘑菇,山野菜炒鸡丝,黄花菜炒腊肉,木耳炒蛋,麻婆豆腐,笋干炒火腿,酸辣土豆丝,鱼头豆腐汤,红油小火锅,玉米松饼,油炸黄米糕。很家常,也很丰盛。几个人都吃的很开心。三个毫无关系的人,因为某种原因,聚在一起过年,却是很温馨的感觉。晚饭过后我准备守夜的饺子,好几种馅。没敢放铜钱进去,怕不干净,包了三个鱼丸进去。结果被文谦吃到了两个。睿睿不高兴了,赶紧把自己碗里那一个偷偷转移过去,小孩吃到以后才眉开眼笑起来。 年过完,天气开始回暖,春天也越来越近了。依然很冷,日子依然很平淡。积雪慢慢融化,山头似乎也见到了一丝绿色。屋后的积雪全部融化的时候,不远处那一亩冬小麦已经钻出了针尖似的嫩芽。真真是草色遥看近却无。 这个时节不太好熬,正是青黄不接。当然,我的存粮很足。虽说肉类只剩了一些肉干腊肉,但干菜不少,白菜土豆也很多。虽然家里的两个人很想吃肉,吃新鲜的肉。但是很显然这个时节上山是不明智的。且不说那积雪融水有导致山体滑坡的危险,单是那山里饿了一冬的勐兽也很恐怖。林子里有狼,这是肯定的。也许还有更大型的,虽然没见到过。去年曾见到的爪印我也无法断定是什么,或许是老虎豹子之类大型猫科动物。我现在上去,这不典型的免费食粮吗?我只好尽力用简单的材料多做一些花样出来,而且开河的鱼很鲜,就先凑合凑合吧! 第7章 还未到春耕,很闲。我砍来一些木头打算做一个犁铧。以前家里耕地也是牛耕,犁铧是父亲自己打的,我打下手。现在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做出来。做出来最好,做不出来就去镇上买一个,只是背回来会很重。那头黄牛被我用粮食餵了一冬,膘肥体壮,皮毛都闪着光泽。今春我打算开一两亩水田,种植水稻。反正靠水近,又有水车,不至于缺水。有了麦子和水稻,粗粮就可以少种一些。稻种去年冬天就买好了,等气温再暖一些就可以育种了。 我计划的今年的作物,水稻,小麦,黄米,小米,玉米,土豆,地瓜。这些是可以作为主食的。黄米糕我很喜欢,黏黏的,蘸了糖吃,或者裹了鸡蛋下油锅炸着吃也很好吃。糯米也买了一些种子,我喜欢吃汤圆和年糕。尤其是年糕,不管炸着吃还是做火锅吃都很够味。蔬菜类,去年有的都有。还要种一些青椒,茄子,西红柿,黄瓜,南瓜和冬瓜,尤其是南瓜,可以贮存到冬天,必不可少的。瓜果类,种几棵西瓜好了。山里有野草莓,到时也移一些过来。 天气越来越暖。田都已经耕好,肥料也洒了下去,只等下种了。水稻秧苗育的不错,绿油油嫩生生一大片。插秧。在下水之前已经用鸡血鱼血什么的除过水蛭,即使光着脚也不至于太恐怖。一个人,整整插了四天才插完两亩地。两个少爷,一向是搬了板凳坐在旁边看热闹顺便等吃饭的。 看看自己的田园,心满意足。稻田绿油油的,麦田也绿油油的,其他的所有东西都是绿油油的,生机盎然。春天果真美丽!去山里找野味的时候,挖了几棵兰花种在院子里,折了一枝樱花插在瓶子里。文谦很喜欢,对那几棵兰花照顾有加,也许是什么稀有品种吧!那些东西,在我眼里的价值还不如几把韭菜呢!品味这东西,一向与我无缘。 几天没吃肉,两人都有点食不知味。上次上山的时候见到一头即将产子的野猪,也许可以试着捉几头小猪回来给两人打牙祭。只是带崽的野猪,实在是凶得不得了,还得从长计议。没想到机会来了。那次刚上山不久,就听到一阵低声咆哮,伴着几声狼嚎。远远看去,那头刚产子不久的母猪正与一头狼缠斗在一起。呵,原来那头狼和我打一样的主意呢!再看看,那一狼一猪的不远处,正是我不久前才挖好的大型陷阱。 爬上一棵树,远远的看热闹。带崽的母猪果真不同凡响,渐渐的公狼身上伤越来越多。也许是看到不好,又跑来一头个头较小的狼来助阵。一对二,母猪也没见落下风,没几下就把公狼肚皮挑开了,只剩下一条发疯的母狼。现在春天,正是产子的季节。有了伴侣的狼多是两两一起行动,而这次是公狼独自上阵,支持不住的时候母狼才过来。也许可以推断,母狼也正处在哺辱期,家里也有嗷嗷待哺的幼子。都是带崽的,一个比一个凶,一时天昏地暗。平静下来再看时,母猪和母狼已经双双不见了,跌进我的陷阱了。
第11页 大乐。我那陷阱足够深,就连自己都是搭了梯子才爬上来的。而且下面很多削尖的竹刺,很锋利,本就是为大型野兽准备的。等了一会才踱过去看看,地上的公狼已经死了,陷阱里的母猪和母狼受伤很重,但仍在对峙。困兽犹斗,我还是等它们耗尽力气再来吧!凭着杀手的直觉,不费吹灰之力捉了一窝小野猪,一窝小狼崽。小野猪还没满月,13只。小狼崽7只,一个多月的样子,皮毛很光滑,估计可以小赚一笔。把地上野狼的皮剥下来,带上渔翁之利回家。文谦看到我身上的狼皮大吃一惊,以为我碰上狼了,解释过才放下心来。睿睿对几只小野猪很感兴趣,在木板圈成的猪圈里追来追去。 “那几只小狼崽你准备怎么办?”文谦问。 “杀掉,剥皮。虽然他们很小,很无辜,但是总会长大。不然,以后会很危险。数量太多了。我们房子周围有很多狼爪印,门也有被挠过的痕迹,半夜经常听到屋后有压低的狼嚎,要不是房子够结实,恐怕我们早就半夜餵狼了。”我说。安全隐患可不能留下。七只狼崽,长大就是一群,那攻击力可不得了。而且山上还有更加危险的大型猫科动物呢。 “嗯,我也是这么想。那皮子不错,可以做件小坎肩,好看又暖和,应该能卖个好价钱。”文谦说完,喝下最后一口茶水,再动手沏一杯。 “晚上,给你们做烤辱猪,很久没打牙祭了!”我起身走向猪圈,文谦在后面笑眯眯点头。 野猪本就偏小,再加上没满月,也就十几斤。宰了两只,一只做成烤辱猪,一只拆成一块一块,炒炖蒸炸煮。小野猪大餐,华丽上桌。两人吃得很开心,很速度。很快,两只小猪被一扫而空。真是,好胃口!当然,我也不输他们!剩下的几只慢慢养,慢慢吃。 两天后,带了背筐上山。一猪一狼已经只剩一口气了,利落的一刀一个。扒了狼皮,狼尸直接丢在里面,没准以后还可以做饵。老母猪肉不好吃,又老又硬。母野猪肉不知道怎么样。不过这头野猪不大,看上去很年轻,或许是头胎,应该不会差到哪去。野猪肢解成一块一块的扔进背筐里,留下被狼咬过的部分和不能吃的内脏。背起背筐爬出陷阱,撤出梯子,回家慢慢收拾。 见过手抓羊肉,听说过手抓猪肉没?猪肉斩成大块,连肉带骨一起丢进大灶里,放好水,加盐,酱油,一小盅酒,葱姜蒜,花椒大料肉桂,大火勐煮小火乱炖。盛了满满一大木盆,只配上几个酸辣慡口的凉菜打荤。三个人围着小矮桌坐了,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酒是我自己酿的高粱酒,有点烈,味道也就马马虎虎。是那种很常见的很多北方家庭都会自家酿的最为普通的酒。吃得很尽兴,也很豪慡。一顿饭吃掉了半丬野猪,很有成就感。 “我是第一次吃得这么,这么豪迈。”文谦好不容易想出一个词。 “哥哥,真好吃,睿睿下次还要!”睿睿两手油油的,抓着一根大骨头啃得兴高采烈。 “好!等下次有机会一定。”扯过毛巾帮小孩擦擦吃到脖子上的油花。 长时间没吃肉,都馋坏了。剩下的小半丬猪肉仔细剔了。骨头熬汤,排骨生炒,五花肉清蒸,又做了一碗肥腻腻的东坡肉,回锅肉,萝蔔炖肉,糖醋里嵴,锅包肉。心肝肺腰全部爆炒。剩下的剁成肉馅,包子,饺子,馅饼,都可以。 吃了三天猪肉大餐,总算都解了馋。这几天一直听到有勐兽的吼叫,不太远,听不出是什么。每天都关紧门窗才睡觉,也从不敢让那两人离开我视线。也不是没想过或许那两人深藏不露,不过,一个忘了,一个什么都不说,也无所谓了。反正,我什么都没有,没有任何可以让人图谋的东西。 一直到了第七天头上,才意识到那吼叫不寻常,因为那叫声似乎一天比一天气力不足。拿了绳索砍刀匕首扛着梯子上山,直奔最大的陷阱。果真看到了那吼声的来源,一头东北虎。似乎饿得厉害,一直死盯着我不放。也许当初是被里面的猪肉和狼尸吸引,也许是不小心踩了进来,反正,成了真真正正的困兽。看上去精神还不错,我不敢冒险,又带着东西回家了。老虎一向独来独往,倒不用担心会再出现一头。而且,也没发现过其他类似的足迹。 “一头东北虎,在陷阱里困了几天了,精神还好。”我放下东西解释。 “会不会有危险?下次上山我陪你一起吧!”文谦皱眉。 “哥哥,老虎好看吗?睿睿也要看!”睿睿扯着我袖子撒娇。
第12页 “那,就去看看?”我回头看向文谦。文谦点头。见我答应,睿睿立马跑回屋里拿了自己心爱的小弯刀。我仍旧拿了绳索砍刀匕首,又背了一个小背筐,也好顺路采点野菜什么的。有一种山菌,和着猪肉一起炖特别香,我打算采一点回去炖小猪肉。 三个人围在陷阱边,睿睿眼睛一直瞪得大大的,文谦也赞嘆了一声。被人观看,东北虎在咆哮威胁未果之后,许是恼羞成怒,竟然一下子窜了起来,差点跃出陷阱扑到我们身上。睿睿一惊,向后缩的同时手里的弯刀反射性向前递出,既然一下子就捅进了老虎喉咙。我抓住机会匕首刺出直奔心脏。东北虎痉挛几下,死了。 老虎可是好东西,只是我们几人都没有吃虎肉的意愿,只扒下虎皮就算了。虎尸抬回家,等明天去镇上问问酒楼要不要老虎肉,不要的话就送到药店,虎骨虎鞭可不便宜。那样就可以给睿睿和文谦每人添一件外袍了。 到镇上酒楼的时候,药店老闆正在那里喝酒。酒楼老闆很高兴,药店老闆更高兴。最后从酒楼赚了200两银子,从药店赚了300两。全套的衣服鞋袜,两人每人两套,都是镇上最好的材料。家里茶叶不多了,再买半斤。又买了一些七七八八的必需品,笔墨纸砚和书也买了一些,文谦的。本想再从酒楼打包几个菜,老闆开心,免费赠送了。回城的时候看到摆摊的小贩那里有一个红色琉璃小狗,很是憨态可掬,买下来给睿睿玩。 回到家里,仍旧是我喜欢的安静生活。虎皮文谦喜欢,当坐垫铺在他那把摇椅上。睿睿对那只琉璃小狗爱不释手,每天都挂在腰带上捨不得解下来。在院子里移栽了一小片野草莓,几丛不知名的灌木浆果。那种浆果很好吃,开花的时候也很漂亮,既能吃又能观赏,也是我移植的初衷。 第8章 我去山里砍柴,睿睿在溪边学着我钓鱼,文谦在前院晒太阳喝茶看书。背着一捆柴回来的时候,睿睿居然已经躺在溪边睡着了。喊醒小孩一起回家,进屋的时候发现房间里空了许多。两件衣服,一把琴,一个茶杯,一个辱白色风铃,一包茶,一个砚台,一支毛笔,一张虎皮。刚做好的豆腐也少了两块,腊肠少了一根,院子里的兰花也不见了。我不在意笑笑。真是的,文谦那个大少爷都回家了,还拿这些破烂做什么!不辞而别,也像他的风格呢!不知道将来睿睿离开的时候会是怎生情况呢! “哥哥,文谦哥哥去哪了?”小孩四下看看,没找到另外一个人,迷惑不解。 “文谦哥哥回家了。”拉着小孩坐下,开饭。 “文谦哥哥的家在哪里啊?文谦哥哥以后还回来吗?”小孩塞着一口鱼肉,口齿不清。 “哥哥也不知道啊!”我手上不停,把刚刚抽掉骨头的一块小排骨放到小孩碗里。 “那哥哥会离开吗?”睿睿咽下小排骨,努力发问。 “哥哥当然不会离开。这里就是哥哥的家啊!”我趁机挟起一筷子青菜塞小孩嘴里。 “睿睿也不会离开!睿睿要和哥哥在一起!永远在一起!”小孩高兴起来,挥舞着筷子发誓,连我趁机又塞的一块萝蔔也吃下去了。 “嗯。哥哥和睿睿永远在一起。”挟起一块鱼肚子上的肉,剔掉鱼刺递过去。是啊,哥哥和睿睿永远在一起,但前提是,你是睿睿啊!孩子,等你想起来,你还是不是哥哥的睿睿呢! “哥哥最好了!睿睿最喜欢哥哥了!”油油的小嘴里还含着一块鱼肉,就那么吧唧一下亲在了我脸上。算不算初吻?还是鱼香的? “嗯,哥哥也最喜欢睿睿了。”抽掉骨头的小排骨塞到小孩嘴里。是真的喜欢,哥哥对弟弟那种,也许还有点其他的。 “乖!睡会午觉,哥哥就在前面打几件小家具。”收拾好碗筷,拍拍小孩红润润的小脸。 “嗯。睿睿睡觉觉。”小孩乖乖钻进被子。 打了一件餐橱,回屋看看小孩不在。洗了一小盘野果,端到后院,果真见到小孩背对门口站在溪边。正想扬声招唿,小孩转身了。把即将出口的唿唤吞回肚子,静静的与面前的人遥遥对视。脸色阴沉,目光犀利,那不是我的睿睿。睿睿,已经恢復记忆,不在了。 “你是谁?我为什么在这里?”面前人速度很快,只一瞬就到了我面前,从不离身的小弯刀顶在我脖子上。跟第一次见面出奇的相似呢! “我是林易扬,这里的主人。一年前你曾经昏倒在我家附近。”一年的时光,睿睿居然,已经全部忘记。果真,我的睿睿,消失了。那个干干净净聪明乖巧会撒娇会耍赖的孩子,消失了。
第13页 弯刀收回。摸摸脖子,流血了,不严重。一对弯刀被扔在地上,右手挥出,声线冰冷:“这种破铜烂铁,居然会在我身上。”白色身影再没有一句话,转身离开了,连回头都没有。 不远处尚未建完的小竹楼顷刻倒塌,碎成一片一片。看来我的睿睿不仅记忆恢復了,武功也恢復了。只是轻轻一挥手,就把我建了大半个月就快完成的竹楼变成了碎片。那座小竹楼,是我为睿睿建的。那次从镇上买回一个小竹楼模型,小孩喜欢,一直吵着要真的。辛辛苦苦筹划了半个月,建了半个月,最后快完工的时候被那个小孩亲手毁掉了。哦,错了,睿睿已经不是睿睿,不是小孩了。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呢! 一天工夫,走了两个人。我又是一个人了,和刚来的时候一样。生活和往常一样平静,只是更加简单。一个人,怎么都好对付。时间久了,我也会想,是不是真的曾经出现过两个人,陪我住了一年?那样的两个人,真的存在过吗?挂在墙上的一对小弯刀,院子里摇椅旁边小圆桌上茶杯留下的痕迹,窗台上摆放的各式小玩意,房间八仙桌上铺开只写了几个字的宣纸,似乎都在提醒着我,曾经真的有那么两个人。 大半的时间都花在了田里,年景不错,估计秋后也会有一个好的收成。家里的黄牛,一向是放养的,也不知道去哪搞大了肚子回来,再过不久就可以添一头小牛犊了。猪圈里养的小野猪还有三头,可以美美吃上好几顿。野猪不好养,等下次去镇上干脆抱两只小猪崽回来好了。鸡子和鸭子也要买一些,再买几只小鹅好了,反正附近水多,家里粮多。要不要再去买只猎狗回来呢,看家护院,省得家里养的小东西被野兽叼了都不知道。 地里活收拾的差不多,去镇上赶集。这次缺的东西不多,买了30只小鸡,20只小鸭子,20只小鹅。没买到猎狗,没有我喜欢的类型。其次仍旧是各式调料。我的手艺本来不怎么样,这一年来为了让两位少爷吃得顺口慢慢摸索,还从酒楼老闆那里讨教了几招,总算是进步不小。前院已经用木栅栏隔出了三个空间,小鸡一个,小鸭一个,小鹅一个。等再大点,小鸭和小鹅可以放养在附近的水潭里。 再次去山上打野味的时候被跟踪了,是一只花豹。确切说,是一只受伤很重的花豹。这座山头我来过很多次,从没见过豹子,以前也没发现过足印,难道是从别的地方跑过来的?从被跟踪的第一刻我就发现了,杀手的直觉。只是我并不担心,那只豹子没有敌意,而且,伤的那么重,不是我的对手。见我回头不动,花豹迟迟疑疑走过来,最后前腿一曲跪在我面前。我呆了,这是典型的求救或者託孤动作!说实话,我不会主动猎杀豹子。以前看动物世界,最喜欢的就是猎豹那无与伦比的速度,美不胜收。跟在花豹后面,走了很久才来到一个隐蔽的洞穴。里面是一只母豹,难产的母豹。大出血,羊水也快流尽了。我上山的时候为了防止意外身上会带一些伤药和药布,现在,派上用场了。 “情况很危险。我问你们,是保母亲还是保孩子?”我非常不合时宜的问了一句妇产科医院经常出现的话,也不管面前两只豹子是不是听的懂。 母豹抬起头温柔的舔了舔我的手,公豹则是舔了舔母豹的眼皮,然后低低的冲着我叫了一声。意思很明显,保孩子。拿出匕首,进行剖腹。身为一个杀手,对人体结构是很熟悉的,对动物,凭直觉罢了。第一只小豹子很健康,第二只小豹子因为缺羊水早就胎死腹中了。母豹用尽最后的力气舔遍孩子全身,还没等我缝完肚子上的伤口就永远闭上了眼睛。公豹子咆哮几声,也俯下身舔着自己的孩子。我知道没有母辱对于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动物来说意味着什么,死亡。我摸摸尚未睁开眼的小豹子,对公豹说:“我会照顾它的,我会把它养大。你随时可以来我家看它。你的伤……”你的伤我帮你处理一下吧,只是没有说完。公豹得到我的承诺,最后舔了自己的孩子一遍,回到爱侣的身边,趴下,永久的睡着了。 豹子的爱情很坚贞,这一对就是如此。可以做出如下推断:一对爱侣在自己的地盘受到攻击,丈夫为了保护怀孕的妻子身受重伤,妻子受惊伤到腹中胎儿,丈夫保护妻儿躲到其他地方,并拼着最后一口气寻找人类救治濒危的妻儿,一个孩子获救,妻子和另一个孩子惨死,丈夫在确保唯一的孩儿安全无虞之后跟随妻儿死去。很悲伤的故事。
第14页 原地挖了一个坑把一家三口埋了,为了防止其他野兽盗尸,坑挖的很深,又压了一块大石头。抱着小豹子回家,养在炕头上。黄牛恐怕还得过几天才能产下小牛犊,到时候才有牛奶餵小豹子,最麻烦的就是这几天了。第一次试着用小勺子餵了点加糖的米汤,不是很喜欢。第二次餵了点熬成奶白色的鱼汤,倒是喝的很干净。鱼汤,肉汤,都可以。也试过蒸蛋,加一勺荤油,拌的碎碎的,小豹子超级喜欢。只是家里鸡蛋不多,一天也只能餵一个而已。小豹子食量又大,只能用鱼汤肉汤补充。甚至以后有了牛奶的时候还得辅以鸡蛋鱼汤肉汤,毕竟牛奶得先餵小牛犊。小牛犊浑身黑亮,眼睛乌熘熘的,非常可爱。当然,最可爱的是小豹子,毛茸茸的,软绵绵的,怎么抱怎么舒服。在一次刚刚餵完小豹子抱在怀里揉小肚皮的时候,小东西居然睁开了眼睛,看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反应就是在我脸上舔了一下。默,把我当妈了!小东西慢慢长大,也得到了一个本人亲自命名的暱称:花花。很没创意吧!前世我家里哥哥最喜欢的那条狗就叫花花。 一人,一豹,两头牛,一群鸡鸭鹅。生活,照样可以很乐和。 第9章番外,谢文谦(一) 我不喜欢这个家,从懂事起就没喜欢过。母亲是父亲不知道第几个小老婆,我是不知道第几个孩子。从来都是生活在别人看不到的角落,看着这个家里的勾心斗角,也看着母亲费尽心机想要得到父亲的注意。母亲一心想要包装我,好让我替他讨得父亲多几分关注。我不喜欢,可我喜欢看书,喜欢抚琴,所以母亲找人教我的时候我格外用心学了。 在父亲面前,我一直是透明的。每日两次请安,再无其他。恐怕父亲连我的名字我的脸都没有记住。有的时候我在想,如果有一天在路上撞上了,父亲会不会问出一句你是谁。很好笑的感觉。 但我还是脱颖而出了。那次我在小院里抚琴的时候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听了我的琴,看了我放在案上来不及收起来的诗作。然后,我成了父亲面前的红人,母亲成了最受宠的姬妾。后来我才得知,那天的两个人,是刚登基不久的新皇和刚刚册立的皇后。 父亲,本朝唯一的一个异姓王,世袭。世子之位从来都是选贤继承而不是长子继承,所以,明争暗斗一直是家里歷久不衰的戏码。许是我让其他人感到了威胁,这次的矛头集中对准了我。先是母亲莫名中毒而死,再是自己在卧室里被人绑架。下手的是我的三个哥哥。对我用的手段不算惨烈,只是每天用剑、刀和鞭子招唿几次而已。他们似乎对摺磨人很感兴趣,每天都拿了钝刀子在我身上割来割去,然后泼上脏水,不厌其烦。 我的体质一向很好。就连那样每天持续流血都不会死,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也许是幸运,终于被我趁着守卫醉酒的机会偷走钥匙逃了出去。慌不择路的逃。半夜藏进了一辆运货的马车,也不知道被带到了哪,趁人不备下车再次找机会蹭车继续逃。就这样一连逃了十多天,期间只能以偷来的一包干馒头充飢。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到了一座山脚,好不容易爬到山顶想翻过去却一头栽倒滚落下去。然后,就是无尽的黑暗。 再次醒来,身上干干慡慡,伤口都被仔细处理过,用白布包扎的好好的。一个漂亮的男孩子趴在我旁边,眼睛黑黑亮亮,见我醒来就大唿小叫着把他哥哥拉了进来。那是一个清慡的男人,稜角分明的一张脸,手上带着长期劳作的厚茧,身上是打着补丁的粗布短褂,而他的弟弟身上却是上好的绸缎。这是一对从衣着来看很不搭的兄弟,而那个男人脸上的淡淡微笑却让人很想信赖,很想依靠。 午饭很丰盛,对于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油水的我来说。豆角炖排骨,豆角炒肉片,酱猪蹄,五香毛豆,凉拌小菠菜,大骨汤。哥哥一直在照顾着弟弟吃饭,见我动作不方便也一併照顾了。我吃了整整三大碗白米饭,天知道以前我在家里只有一小碗的量。不知道我是饿极了,还是被这样的用餐气氛感染了,而从那以后我的饭量一直没有减过。弟弟也吃了三大碗白米饭。我们两个人吃光了所有的白米饭所有的肉所有的五香毛豆,喝光了所有的汤。吃饱喝足才终于注意到那个哥哥,他的碗里是小米捞饭,拌了我们吃剩的菜汤肉汤,就着唯一没人动过的凉拌菠菜连扒了两大碗,吃得很香的样子。我有点愧疚。如果不是我,主人就不会沦落到吃剩饭剩菜的地步。可以后的每一天都是如此。林易扬,我记住了那个名字。
第15页 白米白面,都是我和弟弟两人在吃,哥哥从来不碰。做好菜,也是可着我们吃,自己吃剩下的。他的弟弟,心智只有五岁,吃饭需要有人照料。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可以那样疼另一个人。吃鱼,总是先挟了鱼眼,然后是鱼脑,然后是鱼皮,鱼肚子上的肉,鱼尾巴上的瘦肉。仔仔细细剔除鱼刺,放到对方的小勺子里,还会注意着对方咽下的表情,生怕剔的不干净会漏下几根刺伤到对方。吃排骨,总是抽掉骨头蘸了汤才送过去。吃蔬菜,则是趁自己弟弟不防备的时候挟了塞到嘴里。去镇上,不管买的东西有多重,都会带回大堆街头小吃小玩意回来。弟弟贪玩,即使手指被划了小小的口子都会很紧张的清洗干净上药包扎。弟弟贪吃,每次都会进山寻了果子洗的干干净净自己先试过有没有毒才拿给弟弟吃。弟弟调皮,即使再过分也总是笑眯眯哄了又哄。我常常在想,林易扬,如果我是你的弟弟该多好! 这里的宁静,这里的温暖,让我不想离开。如果,可以一直住在这里,可以一直享受那个人的关心,该有多好!我从未对那个人说过自己的事,他也从来不问。对我一如既往的好,和对他自己弟弟差不多的好。 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山野农夫,很穷。全部财产也只有卖猎物得到的几百两。可他却可以眼都不眨的花费上百两为我和弟弟添置最好的衣物,而自己只买最普通的。可以毫不心疼的花费八十两为弟弟买那对并不怎么好的小弯刀,花费一百二十两为我买那把一眼就看中的琴。他自己跟小贩斤斤计较,却对于我和弟弟去酒楼大吃的行为不置一词相反又为我们加菜。他自己只喝冷水,却可以几次三番给我买本镇最贵的茶叶。他从不看书,却可以为我买最好的笔墨纸砚。也只是几日功夫,他的全部财产便所剩无几。他猎得老虎,却可以因为我一句喜欢就把那张完好无损价值不菲的虎皮拿给我当坐垫。他不喜欢花花草草,却可以为我从深山里挖来几丛罕见的兰花。他做什么东西买什么东西,都是一式两份,不偏不倚。 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毫无保留的对另一个人好!我不是那个心智五岁什么都感觉不到的孩子,我知道我是动了情,对一个男人。可是他的眼神是那样干净那样纯粹,我只能压抑。 人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除夕,竟然是在这样一个被大雪掩盖起来的地方,和从未想到的两个人。他在除夕之前花了几天时间扫开比屋檐还要高的积雪,打开一条通道到溪边,砸开冰窟,猎了鲜鱼,只因为我说了一句年年有余。我和弟弟都喜欢他做的叫做豆腐的东西,他就隔三差五的做。那热乎乎的豆腐脑,真的很好喝,每次都会喝干两大碗,然后强忍着再喝一碗的冲动留下肚子等着后面的麻婆豆腐。他做的鱼丸很好吃,很适合吃火锅。每次吃火锅,我和弟弟都会争抢里面的鱼丸、豆腐和肉片,他总是笑吟吟的看着我们,吃那些干菜和白菜萝蔔土豆。他烤的地瓜很好吃,软软的,香香的,每天睡前他都会在炉子里烤上两个,第二天早上就有热乎乎香喷喷的烤地瓜吃了。他做的黄米糕很好吃,裹了鸡蛋,炸的香喷喷。他做的面点很好吃,包子,饺子,馄饨,面条,我都喜欢。他做的水煮鱼最够味,又麻又辣又香,总是吃了一口想着下一口,他总是一边帮弟弟剔着鱼刺一边招唿着我。他做的土豆很好吃,土豆饼,土豆泥,烤土豆,最好吃的是酸辣土豆丝和土豆炖肉,每次我一个人能吃掉一小盆。他做的玉米很好吃。嫩玉米,煮了吃,烤了吃,炒了吃,煮粥,都很新鲜。玉米饼,玉米发糕,玉米煳煳,也都很新奇,很好吃。他最喜欢做的是大馅玉米面饽饽。白菜蘑菇肥肉为馅,水灵灵的,香而不腻。我一口气能吃七八个。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胃口也可以这么好,可以这么理直气壮的让一个人伺候而不觉得愧疚亏欠。我只是,想要依赖他而已。 父亲派来的人来了几次,最后下了通牒,再不回去,杀那人灭口。终于赖不下去了,必须离开了。我的力量是那么弱,弱到想要守着一个人都不可以。 我想,我要回去。我要变强,强到可以守着你,一辈子,不离开。我,谢文谦,今生,唯一的心愿,就是,和你在一起。 第10章番外,谢文谦(二) 我被立为世子。没有悬念的,因为是新皇钦点的。谢王府锦衣玉食,我却穿不出感觉,吃不出味道。无所谓,我只想变强。悄悄培养着自己的势力,府中,朝中,江湖,还有商场。父亲对我的动作无奈而又纵容,新皇只是静静旁观。我清楚异姓王的结局,只是父亲和府中人看不透,也不死心。谢王府,只怕终会结束在我手里。新皇很聪明,初初登基,根基未稳,却是步步为营,稳扎稳打。他一眼就看出我无心王位无心朝堂,于是自己制造了水顺顺利利把我这舟推了上去。
第16页 新皇对我很放纵,很多大权直接放下来。他很放心,因为知道我的心不在这里。一个皇帝,用一个人之前,怎不会把他调查的清清楚楚! 父亲老去,我终于做上了谢王主位。王府一众人等统统遣了出去。兄弟姐妹姨娘,分别发放了银子安排到别院。僕从也辞退大半。现在的我,只喜欢安静的生活。我的力量累积的很迅速,距离新皇的要求也越发接近。 心中很空,想吃那些日子吃惯的菜式。凭心说,都是很普通的菜色,与府中大厨的手艺没法比。却有一种特别的味道,让人沉沦。那是家的味道,是亲人的味道,是爱人的味道。林易扬,我想你。 吩咐了厨子做那几种菜色,做出来精緻异常,没有那种粗犷的感觉。豆腐,玉米,土豆,地瓜,厨子甚至连听都没听过那是什么。鱼丸,在我的解说之下,厨子做了出来,味道差不多,却没有那种感觉,那种除夕守岁一连吃到两个鱼丸饺子的满足与喜悦。豆腐。府中的厨子努力了很久,新皇派来的御厨也努力了很久,终是没有做出来。早知如此,当初就该多看看。非常想念那热乎乎撒了香菜葱花胡椒粉滴上香油浇上两勺辣椒油的豆腐脑,想念那又麻又辣又下饭的麻婆豆腐,想念那红通通的火锅里翻滚的鱼丸肉片肉丸豆腐和腊肠。林易扬,我是如此想你。 为什么不去找他?新皇如是问我。我知道爱上一个人的感觉。新皇如是说。至此,我才明白,在新皇的眼里,我不只是一个可以利用的工具,也是一个可以交心的朋友。 赶在大雪封山前到了那个小山村,却只见到一座空屋子。那个人,已经不在了。田地里,还留存着收穫过的痕迹。贮藏室里,满满当当装着当年的收成。杂物室里,满满堆着大量煤炭。院子里散养着一群鸡鸭鹅,一大一小两头牛,还有一头不会袭击人的花豹。那是一群通人性的生灵,即使散养在院子里,也没有损伤一草一木。也只有那样的人才可以养出这样的动物吧!花豹走到我面前,闻了闻我的衣服就趴在我脚边不走了。应该是闻到我衣服上那个人的味道了吧!我身上的衣服,是那个人亲手买的,亲手洗的,亲手补的,满满的都是那个人的味道。 屋子里灰尘很厚,主人应该是离开很久了。房间稍微凌乱,可以断定那个人是被强制带走的。否则按照那个人的个性,是断断不能容许一丝杂乱的。以前的每一天,他都会亲手为弟弟梳头插上髮簪。也会为我做同样的事情。吃饭的时候也会随手捏着一块毛巾随时帮弟弟擦净脸上的油渍。 “查!”对身后的暗卫只下了一个字的命令,一队暗卫迅速领命而去。封了房门,留下两个人等待消息,带了院子里大大小小的生灵一起离开。在这里,他们熬不过这个冬天,而他们还要等待主人的回归。且不说那些鸡鸭鹅和两头牛,单是那只豹子,也尚未成年,无法独自活过一个大雪封山的冬天。 带了两袋玉米两袋土豆两袋地瓜回去。一半送给新皇。这些东西产量高,适应性好,耐贮藏,如果推广开来对一个国家大为有益。至少,可以免除冬春的缺粮问题,也可为军队增加大量军粮。这些,都是那个人说过的。新皇果然很开心,很满意,当即着人拿下去研究。 另外一半交给厨子,预备慢慢吃,也好慢慢思念那个人。绑走那个人的人,心里也有谱。多半是那个漂亮的失忆弟弟,或许想起什么,或许没有,或许想带回去好好照顾,或许想带回去杀人灭口。每一种推测,都会让我大汗淋漓。新皇很阴险,居然从厨子手中偷走了我的存粮。我想去理论。结果新皇的一句话让我连质问的力气都失去了:“你想让朕去那个人家里拿吗?”真不愧是皇帝,把人吃得死死的。 消息传来,果然是那个漂亮弟弟。那个曾经叫做睿睿的孩子,那个已经恢復记忆恢復武功却惟独忘了那个人的魔教教主! 林易扬,告诉我,面对那个你用全部温柔呵护的弟弟,我该怎么办? 第11章番外,萧睿(一) “你是谁?我为什么在这里?”小刀出手,顶在面前男人的脖颈上。 “我是林易扬,这里的主人。一年前你曾经昏倒在我家附近。”那个人居然不见丝毫恐惧,也没有任何吃惊,只是静静的陈述。 弯刀收回。一年前,我只记得在一座无人的山中练功。昏倒,不清楚,不过既然现在我没事也没必要对这个毫无危险性的男人出手。将手中的弯刀扔在地上,右手挥向旁边一座未建完的简陋的竹楼,冷冷说道:“这种破铜烂铁,居然会在我身上。”真的难以想像那种破铜烂铁居然会带在我身上。而且,旁边那座难看的竹楼,很碍眼,没有存在的必要。
第17页 身上的衣服很劣质,我居然会穿这种衣服!难以忍受,运起轻功回到总坛。自是受到教众的热烈欢迎。冥月教,也就是世人眼中的魔教。我是萧睿,魔教教主。 回房。护法已经准备好了更换的衣服。几把撕下身上的劣质服装扔到地上,只听一声清脆的“叮”是什么硬物撞在地板上了。用脚尖翻过衣服,衣带上繫着一只小挂件,满大街随处可见的那种。红色琉璃制成的小狗模型,倒是很精緻。只是,很幼稚!我的身上居然会出现这种东西! 翻看右使送上来的文件。很多,看看日期,竟然有一年之久。我有离开那么长时间吗?可教务日札上确确实实记载着本教教主有一年多行踪成谜。那一年,也许发生过什么我不记得的事,不过,无所谓。我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教主,而且是冥月教歷史上唯一一个把冥月心法练到第八层的教主。看来,这一年也不是没有收穫。最起码,突破了前人从未达到的地步,也冲破了自己长达五年停留在第七层的瓶颈。很好。 属下送上来几个漂亮的男孩女孩作为贺礼。修炼冥月心法,在第八层之前是要禁慾的,第八层之后就没有那个必要了。那几个孩子很漂亮,很嫩,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但是,完全没有欲望,没有丝毫碰触的欲望。 教中事务处理的差不多,处置了几个叛徒,另建了两个分坛,灭了几个一直看不顺眼的门派,时间也过去了大半年。这些时间一直在做梦,都是同样的梦。梦里有一个男人,不停的叫着睿睿睿睿。可是,我看不到那个男人的脸,每次都是在即将转身的时候醒来。那一年,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睿睿,这个名字,自从五岁那年母亲去世再也没有人喊过了。 属下送上午餐。筷子指向一盘鱼,旁边侍女马上挟了一筷子送到我面前的小碟子里。看看自己无意识举起来的勺子,不对,鱼不是这么吃的。应该是先吃鱼眼鱼脑,然后是蘸了汤的鱼皮,再来是细细剔掉刺的鱼肚子上的肉,最后是尾巴上的瘦肉。而不是这样随便挟了一筷子带着刺就送过来!等等,我为什么会知道那样吃鱼的方式?以前吃鱼,不都是自己动手吗?为什么会想到要等别人剔了刺送过来?懒得碰那块鱼,再指向排骨。一块排骨同样落到了小碟子里。不是应该抽掉骨头蘸了肉汤放到碗里吗?放下无意识举起的碗,再次沉默。端过侍女送上的鱼汤,奶白色,很香,很诱人。拿起勺子,再次停下:“里面为什么没有豆腐?”两个侍女齐齐下跪,一个胆大的问到:“教主,豆腐是何物?”是啊,豆腐是何物?好像很好吃,麻麻的辣辣的,是什么样子来着?什么时候见过,为什么不记得?似乎还有一种叫做豆腐脑的,热乎乎,很好喝。 叫了厨子过来吩咐,都是脑子里突然闪现的菜式,自己都想不起是在哪里吃过在哪里见过。晚餐是四个厨子送上来的。第一个,一盆红通通的鱼片,确实很辣,但是,味道不对,缺了什么。推开。第二个,大盆炖的烂烂的野猪肉,也不对,块应该再切的大点,再配上烈酒才有感觉。推开。第三个,包子,更不对,应该是那种黄黄的粗粗的面,里面应该是白菜蘑菇和着肥肉做成的馅,水灵灵香而不腻。而不是现在这样用了最精细的面粉精确到一个包子固定几个褶。推开。第四个,饺子,挟开几个,鲜肉馅,三鲜馅,海鲜馅,不对,里面应该包鱼丸。还有,我要的那种麻麻辣辣的豆腐呢?我要的小银鱼钻豆腐呢?我要的土豆炖肉呢?我要的烤地瓜呢?我要的烤玉米呢? 一眼扫过去,四个厨师齐齐跪下,战战兢兢回到“教主,您说的几样菜色属下等实在做不出来。还有您吩咐的玉米、土豆、地瓜和豆腐,属下等闻所未闻。也着人去打听,确实没有人知道那些是何物。” 再没了用餐的心情,挥下四个厨子,一个人靠在椅子上沉思。不对,椅子不应该是这样的,应该是那种坐上去可以摇来摇去的。还有那种可以挂在树上的床。这些东西,是在那一年里接触的吗?是那个总是出现我梦里见不到模样的不停喊我睿睿的男人吗? 起身掠出总坛,走在城里热闹的大街上。看到前面一对父子,父亲把儿子背在背上,儿子的手中抓着一串糖葫芦。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个画面如此熟悉?为什么我会觉得曾经也有一个人这样背着我?为什么我会觉得也有一个人每隔几天就会给我买两串糖葫芦?骄傲如我,也会吃那种不干不净的东西吗?怎么可能!
第18页 例行出巡。路过一个镇子的时候,随手掀开车窗上帘子,居然见到一个熟悉的背影。打了补丁的蓝布短褂,旁边一个大竹筐,正在跟一边的小贩讲价。很像,那个背影像极了在我梦中出现的那个人。略微沉吟,再抬头时那人已经背起竹筐离开了。一个眼色,两个属下跟了上去。 消息回报,只是一个普通的山野农夫,种田为生,每隔十天到镇上赶一次集出售猎物採买日常必需品。我微笑。虽说只是一个背影,也许,多个替身也不错!晚上过去,很简陋的院子,居然是我恢復记忆时见到的那个地方。而那个人,也是当时我见到的那个。他的院子里养了一群杂七杂八的家禽家畜,很乱。还有一只未成年的花豹,奇怪的是对我并无敌意,只在我一掌打晕那人扛在肩上时才大声咆哮起来。在我的刀下还能毫无惧色,或许,这个替身会很好玩。 第12章 餵过院子里大大小小的动物,跟已经半大的花花玩一会,回房休息。八仙桌上的宣纸仍是摊开的,那对小弯刀也仍旧挂在墙上,窗台上仍然是一排小玩意。只是那两个人,都不在了。舒舒服服泡过脚,抖开铺盖,正打算关门,房间里多了一个人。锦衣华服,脸色阴沉,目光犀利,和第一次见面时一样。睿睿。 “深夜来访,有事吗?”我后退,退到八仙桌旁。那个曾经叫做睿睿的男人并不说话,只是一掌挥来。力道不大,在挣扎之下我撞翻了八仙桌,把炕沿的被子也半扯在地,然后被打晕带走。在昏迷之前我还在想:“恢復记忆的睿睿真厉害,真好,不用担心被人欺负。” 再次醒来是在一个精緻华丽的房间,温暖柔软的锦被,比在葫芦镇我买给睿睿的不知道高级了几个层次。大地方,果真不一样。见我醒来,两个漂亮伶俐的小丫环进来,放下洗漱用具和几套衣服又退出去了,期间没有说过一句话,也没有看我一眼。看看衣服,全部都是蓝色短褂,料子却是极好的锦缎。睿睿,这是在怀旧吗?忍不住轻笑。 “你在笑什么?”一个冷冷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刚想转身,又一个声音响起:“别动。以后在我面前,只准出现背影。”我无语。可以肯定,睿睿已经想起了一点什么,不多,也许想起的也只有一个背影而已。而我刚好在镇上买东西时不幸被他瞄到,结果被抓了回来做一个背影的替身。我是该替自己高兴,还是该替自己默哀?为什么不是小孩的睿睿还会做这么幼稚的事? “那么,请问,我该怎么称唿你?”背对着人站好,我问。 “教主。我是冥月教教主。”声音还是很冷。 “明白了,教主大人。”我无所谓耸肩。 “不怕吗?我冥月教可是被世人称为魔教。” “为什么要怕?你是不是魔教是不是杀人无数与我有什么关系?”我笑,我又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怎会怕这些。 “我的名字,萧睿。”留下一句话,教主大人离开了。 无事可干,除了偶尔摆出各种姿势的背影给人观赏之外,我整个一米虫。当然,在冥月教上上下下的眼里,我是他们教主刚刚纳进的男宠。鄙夷的,巴结的,无视的,各种表情见了个多。事实当然不是那样。我对萧睿的操守还是可以肯定的,那傢伙,绝对有洁癖。如果不是心理上接受了一个人,身体上是绝对不会发生任何接触的。以前在一起,睿睿也只是赖着我而已,对谢文谦,是碰都不碰一下的。 萧睿很忙,事情很多,离开总坛的时间也很多。我很闲,大把大把的时间。还好可以在教内随意走动,萧睿这一点不错,并没有限制我的行踪。可我无心四处走动,我担心家里院子中那群小东西。最近一直放养,院门也没关过,它们可以外出觅食,饿是饿不死。而且那些小东西身上都有花花的气味,一般的野兽也不敢轻易猎食。花花虽说还小,但山里没有大型勐兽,最多几只野狼,不会轻易对上,而且花花速度够快,也可以捕食小动物。目前应该都是安全的。只是天气越来越凉,冬天也越来越近。要是等到大雪封山,那群小傢伙绝对熬不下去,冻死饿死是肯定的。不知道萧睿什么时候才肯放我走。凭我一个人,想要离开太难了。这里可都是高手,就算拼尽全力离开,也还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萧睿已经回来了。现在时间应该在用餐,或许可以去找他碰碰运气。来到教主专用的院子,院门没有人把守,很轻易就进去了。进去一看才发现不对劲,原来都在里面跪着呢!从院门到内室,跪了一路。看样子他家教主在发火,我可不想进去送死,刚想悄悄退回去就被两个护卫一把抓住拎了进去。
第19页 萧睿在用餐,但是桌上的东西没有动过的痕迹。教主大人靠在椅背上,脸色阴晴未定。地上跪了几个厨子,满脸菜色。两个护卫已经退出去了,房间里就我一个站着的,没有人理会。 “几个菜都做不出来,留你们何用!”教主大人冷冷发话。地上几个厨子连求饶都不敢,只是一动不动跪在那里。看样子,是要出人命了!我看看餐桌,一大盆炖的香喷喷的猪肉,一大碗饺子,一小盆看上去很像水煮鱼的鱼片,还有七七八八很多菜。只有饺子被扒开了一个露出了里面的馅,其他的都没动过。有点愕然,这个人,是在怀念我曾经做的那些粗糙的饮食吗?要知道,这里的厨子可是一等一的好,早就把我的胃给征服了。 我四处看看,从里间找出笔墨纸砚,写了几个字放到萧睿面前:“如果我能做出那几样菜,你能放过这几个人吗?”之所以用写而不是用说的方式,那是因为,教主大人的尊严面子还是要照顾的,可不是我这样的男宠身份可以顶撞无礼的。 教主大人没有回答,仍是坐在那里不动,良久才招过两个护卫把我带到了厨房。厨房很安静,只有几个打杂的等在外面,厨子都在他们家教主那里跪着呢。不愧是魔教的厨房,装备就是齐全! 先处理案板上的半丬野猪肉。连皮带肉带骨剁成大块,扔进大锅里,加水,加盐,加调料,大火勐炖,半熟之后转为小火。这里的调料更多,味道应该会更好。然后做饺子。饺子是用的睿睿最喜欢的馅料,白菜蘑菇韭菜猪肉,带点肥肉,那样吃起来更香,皮薄馅大,上蒸笼大火蒸熟。最后是水煮鱼。五斤重的草鱼,做了满满一盆。米饭是煮到八成熟再蒸熟的,最后来个大骨汤。还有几个酸辣慡口用来打荤的凉拌菜,又要了一小坛烈酒。把炖好的野猪肉连汤一起装了满满一大木盆,找人统统送到教主大人房里。 萧睿只是看了一眼就把所有人挥退了,几个厨子退出去的时候纷纷感激地看了我一眼。萧睿没说话,我自动在对面坐了,手上习惯性的把剔掉鱼刺的鱼肉递了过去。递到半路才反应过来,对面的,不是我的睿睿。仍是坚持递了过去,然后站起身,伺候教主大人用餐。就像以前一直做的那样,不过以前是坐着,现在是站着。 萧睿吃得很多,一边吃一边在想着什么。我心里有点发苦,即使想起那一年,恐怕也不会是我的睿睿吧!剩的更多,即使教主大人胃口再好也只吃下了四分之一。看起来教主大人心情不错,开恩把剩下的都赏了我吃。其实,我是更想吃厨子做的好吃的菜餚的!只好坐下来慢慢用餐。最近在这里吃的一直很好,即使我再努力也只吃下了另外四分之一。小心翼翼问了问萧睿回家的问题,答案是被扫翻在地的餐桌和满地狼藉。还好我闪得快,没弄脏衣服。家里的宝贝们,不是主人不担心你们,实在是有心无力,你们就跟我一样自求多福吧! 第13章 萧睿要成亲了。对方是某大帮派帮主的女儿。心里有点酸。是啊,萧睿不会随便碰其他人,但不代表他不会不成亲。尤其那女人的父亲曾经救过他母亲的命!我的睿睿,终于要彻底失去了!就算每天都看着他又怎样?就算每天都照以前料理三餐又怎样?睿睿,终究不是我的。 小姐过来做客。第一次见到就拿钢鞭抽花了我的脸,第二次在路上碰到就一脚踢碎了我的肩胛骨,第三次,第四次…… 未来夫君的男宠,这样对待,也很正常吧!萧睿,始终冷眼旁观,没有阻止过一次。总算,可以慢慢死心。因为那一句没有温度的话:“你,不过是背影的替身。背影,也只不过是一个背影罢了!” 右臂怕是要废了。教主不发话,教里的大夫自是不会理会我。只有那几个好心的厨子趁着轮班出去採买偷偷抓了药掺在我每日的汤里面送来,也还好里面有一个擅长药膳的厨子。也只是,略略控制一下而已,连治标都达不到。我也才意识到,原来萧睿有多么的狠。也更加怀念,我的睿睿,有多么贴心乖巧。那时的睿睿,即使看到我不小心用锤子砸到了手指,即使一点都不痛,都会放下手中哪怕吃到一半的东西跑过来,又是吹,又是揉,又是亲,忙上半天。睿睿,究竟是怎样的经歷,才会让你从那样一个可爱的孩子变成如今的模样?萧睿,你究竟遭遇过什么才会性情大变?心疼,很疼,真的心疼曾经发生在那个孩子身上的我不知道的遭遇。我的右臂,以后怕是再也拿不起重物了。我那几亩田地,怕是终究要归于荒芜了。一个连镐头都举不起的人,还如何做一个称职的农夫!
第20页 萧睿不再吃我做的菜,不再看我的背影,整日陪着他的未婚妻。我也再不出门,整日待在房间里。我的小院本就人少,以前还有几个来巴结的,现在倒是安安静静。一应待遇减了下来,下面的人也漫不经心。我无所谓,简朴惯了。饮食倒还好,一看就是几个厨子特别照应过的。我教了几个厨子一些家常菜,都是睿睿以前喜欢的。玉米土豆地瓜这里没有,豆腐我做不了。只这几样保留下来。也从几个厨子那里着实学了些拿手好菜,做菜水平提高一大截。但这都是在肩胛骨受伤之前的事,现在,拿菜刀都很艰难呢。 第一场雪下来的时候,我心里只微微动了动。不知道家里的那群小东西怎么样了,现在的我,即使回去,恐怕也养不了他们多久吧!浑身关节很痛,那是被罚跪的那晚冻出来的。冬雨,一天一夜,足够把一个从不生病的壮汉变成一个病秧子。我的睿睿,哥哥,曾经喜欢过睿睿的哥哥,也要消失了。 第二场雪下来的时候,痛的更加厉害。萧睿的婚期已近,我想,我该离开了。东西是早就找好的,只是做起来很麻烦,费了很多功夫。还好我的小院不会有人进来,还好厨房的人送饭总是放在院子门口,也还好小院里本来伺候的四个人都偷懒不过来。也幸好现在是寒冬,小院里备着充足的木炭。 大婚典礼。很热闹,很喜庆。有的地方守得很紧,有的地方没人看守,比如我这里。把准备好的东西放进热气球,计算着分量放进足够的木炭。点燃,升空。天气晴好,很顺利。热气球是喜庆的大红,升空的时候也没多少人在意,以为是主家特别安排的仪式。很多人都在对空赞嘆。缓缓升到安全距离,停在喜堂上空。远远的看着出现在喜堂门口的新郎官。睿睿本就漂亮,被大红的礼服一衬更是好看。对着曾经的小孩一笑,依次点燃手中的两个烟花扔下去。第一个,四个字:新婚快乐。第二个,八个字:睿睿再见,哥哥走了。然后,扔下气球里面的负重,迅速升到高空,飘远。 操纵着热气球飞过几个山头,不由苦笑。要是被前世组织里的人知道我这个炸弹高手居然改做烟花不定怎么笑呢!幸好前世一直喜欢热气球这项运动,不然这次出逃恐怕没那么顺利。依萧睿的占有欲,自己的东西,即使自己不要了,宁可毁掉,也不会放出去或者给了别人。 葫芦镇是回不去了,这个时节早就大雪封山了。花花,我答应过你的父亲照顾你长大,对不起,恐怕要食言了。在燃料耗尽之前将气球降落在山顶,点了火一把烧毁尚且完好的气球。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不该出现。 我不知道自己是落在哪里。按时间算来最少已经跑出几百里,只是降落地点实在糟糕。山顶啊!不过这里非常暖和,没有降雪的迹象。找了路下山,不知道这座山上有没有大型野兽,我现在可是没有招架能力。 才往山下走了几步就被大堆人马重新逼上了山顶。领头的居然是本该在拜堂的新郎官萧睿。瞄了瞄崖底,推测着跳下去的安全系数,很低,为零是肯定的。也许是看出我的心思,萧睿只随手弹出一颗小石子就限制了我的行动。还是没有说话,直接扛了就走。真是浪费了我那么完美的出逃计划了。只是,这么远的路,他是怎么追过来的?难道是传说中的轻功? 这次被关的地方是附近的别院。被人一把狠狠掼在地上,摔得真痛! “真没想到,看错你了!还以为是普通的农夫呢,结果连官兵都来找我要人了!林易扬,你到底是什么人?居然能勾搭上堂堂异姓王!”一个耳光狠狠挥了下来,“还有,睿睿也是你叫的吗?想做我哥哥,再去投次胎吧!”牙齿有点松动,也该感谢教主大人没有用上内力,不然我这满口牙齿恐怕都保不住了。异姓王?我所认识的人,除了面前这个,也只有一个谢文谦了。那样儒雅贵气的一个人,确实很像王族呢! 萧睿的婚礼取消了。这次谢文谦准备充足,在所有的酒水食物中都投了毒。当即倒下了一群人,包括新娘子。而大夫的诊断结果让人大吃一惊,新娘子居然已经怀孕两月有余。萧睿当然不会要这种女人。这样的耻辱,没把对方灭门已经算是很给面子了。 这次被关的地方守卫严密。东面,西面,南面都有人把守。北面没人,因为北面就是悬崖峭壁。谢文谦一次要人不成自会有第二次,他抓了冥月教几个骨干,估计双方正在谈判。可是我等不了。每日一次的凌虐,钝刀子慢慢割,一点一点放血。估计和当年文谦遭遇的差不多吧!这样的刑罚,除了让我的身体虚弱一点,精神上给不了多大打击。左手手骨被一次次捏断,一次次接好,再捏断,再接好。右肩胛骨也被治好捏了几次。每次的刑罚都是萧睿亲自动手,也幸好他有洁癖,目的也只是让我痛苦而已,不会用一些骯脏的手段出来。
第21页 萧睿一连三天没出现,应该又去谈判了。我的小屋很豪华很舒适,什么都有。他不怕我逃走。因为东西南三面的门窗全部是封死的,而且一众高手轮班把守。只除了北面的一个小小窗口。很小,但钻一个人出去问题不大,尤其是我这样消瘦很多的身体。而那,是我唯一的机会。萧睿见过热气球,但他绝对想不到还有一个东西叫做降落伞。利用降落伞随意控制降落地点,在整个组织中也只有老大和我两个人能做到。而现在我的左手和右肩胛骨都受了伤,也只能拼一拼。不成功,便成仁。总好过在这里看着那张曾经属于睿睿的脸心痛。心痛,也会痛死人的。尤其是那张脸,那张我曾经用尽所有力气去呵护的小孩的脸,仅仅面对,已是心力交瘁。 第14章 降落伞做的很顺利。我得感谢这间超级豪华的屋子和钉起来的门窗。准备完毕,只要跳下去拉开绳子就好了。 身体一点一点探了出去,不太顺利,双手力气不足。没敢直接头朝下钻出去,没有借力点,要是伤到头就麻烦了。床单扯开,一头拴在床柱上,一头系在右手手腕上,活结,到时只要扯开就可以了。脚已经踩到山壁了,再往下一点就可以了。突然床单一紧,放不开了。窗口,是萧睿阴沉的脸,手上紧紧抓着那头的床单。窗口不大,依照萧睿的身形是钻不出来的。冲着曾经的小孩笑一笑,做最后的告别:“睿睿,再见!”然后伸出左手,拉开活结。身体迅速下坠,看着上面一瞬间成为碎片的小屋,看着上面神色慌张的男人,听着上面气急败坏的怒吼,心中微痛。睿睿,哥哥,已经不再是你的哥哥了。 直到再也看不到什么,闭上眼,细细感觉周围的风向和气流,调整身体姿势,打开降落伞。我的左手手骨和右肩胛骨伤的都很重,控制降落伞很吃力。下面的地形我不清楚,只能凭着感觉降落。还好,我的直觉一向不错,这次降在了崖下溪流的上流处。萧睿一定知道我不会死,但是从那么高的地方落下多半九死一生,恐怕会被溪涧沖走。找人,也多半会朝下流找。除了已经麻痹的左手和右肩,我只有落地时的一些擦伤,无妨碍。焚毁降落伞,小心的掩埋灰烬,处理好周围的痕迹,顺着溪流逆流而上。我必须尽快找到出口。崖底很温暖。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这个季节,家里早已是大雪封山,而这里仍是碧草青青。 一路上没有遇到野兽。捉了两条无毒的青蛇生吃了,两条鱼也生吃了,还有一些浆果。我不敢再生火,否则招来追兵就不妙了。沿着下游找不到人,萧睿总会想到往上游找。上游溪流分支了,随便找了一条过去。走了小半天功夫才见到一条细细的崖缝,很长,看不清里面。但是那里风很大,应该是连接另一面的。不知道以我现在的身材能不能钻过去,当然,能不能都要试一试。里面很挤,只能侧了身子收紧小腹,整个都贴在岩壁上。 那条崖缝足有几百米,总算是顺顺利利挤了过来。身上有一些擦伤,额头一直在流血。找了一些草药嚼烂敷在伤口上,勉强止血。伤口很深,估计也会留疤。再加上左脸从眉角拖到下巴的伤疤,毁容很彻底。 废掉的左手,碎裂的右肩,毁容的脸,变天时剧痛的全身关节。这就是那个用心疼过的孩子留给我的全部痕迹。不恨,也不怨。魔教教主萧睿,本就是这种人吧! 花了三天时间才走出那片山林。这次出逃准备很充分,身上带了很多饰品出来。萧睿关我的地方很豪华,很多价值不菲的珠玉饰品。我只挑了最普通便携的,省得变卖的时候被发现。 大隐隐于市。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来到一个繁华的城市。有钱好办事,即使一路上也遇到几次追捕,总算是有惊无险。带出来的东西卖了几千两,除去路上的花费还剩一千多两。在一条幽静的巷子买下一座小房子,请了一个厨娘一个小厮。不是我想找人伺候,而是现在的自己有很多事不能亲自动手。请了大夫来治伤,花了几百两也才治好几成。拖得太久,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左手无法握拳无法伸直,右臂只能举到齐肩高度。也只能到此为止。剩下的几百两必须得省着花了,城里的花费不比山里,什么都得花钱。 厨娘的手艺很好,小厮也很机灵。两个人把事务料理的井井有条,我只需每日坐在家中就好。无需出去抛头露面,也免了很多危险。 春节越来越近。厨娘和小厮都放假回家了,只剩了我一个人。厨房里的东西备的很齐,足够我一个人吃上半月二十天的。做饭不太方便,每日只好做最简单的菜式。肉,一次炖一大锅。米饭,一次蒸一大盆。吃饭的时候只要热一点就好,再配上一个蔬菜一个汤,仍然很丰盛。
第22页 年夜饭。一碗蛋炒饭,一碗萝蔔汤。不是不想做点好的,而是无能为力。幽京的冬天不太冷,很少下雪,但是经常下雨,尤其是靠近春节的几天。浑身的关节都在痛,痛到握不住炒菜的铲子。 去年的春节,被雪掩盖起来的屋子,却暖的不像话。今年的春节,没有一片雪花,却是寒入骨髓。裹了被子窝在床上,睡不着。不远处的两个火盆就快熄了,想去加点木炭却是无法动弹。也许应该考虑一下那个老大夫的建议。西北的沙漠地带虽说艰苦一点,气候却是干燥,对我的风湿大有好处。只是我这样的身体,去了恐怕想养活自己也不太容易呢!想起那两个人。崖边怒吼出声的萧睿,与魔教教主谈判对峙的谢文谦,希望,不要再横生枝节了。一个高高在上的魔教教主,一个手握重权的异姓王,一个普普通通的山野农夫,本就是应该毫无关系的三个人。忘记,对每个人都好吧! 裹着被子沉沉睡去,醒来发现已是换了房间。房间不大,却很雅致,也很暖和。抱着被子坐起身,想起昨晚那缕若有若无的清香,应该是迷香一类的东西吧!只是不知道这次做客邀请的东道主是谁呢! 身上暖洋洋的,浑身的疼痛也减轻了许多。嘴巴里有一种浓浓的草药的苦味,看来在睡着的时候被人灌过药。药效不错,比那位为我瞧病的老大夫开的药好多了。 外间传来轻轻的脚步声,摆放东西的声音。很轻,很小心的样子。穿衣下床,来到外间。外面已经没人了,却是摆好了洗漱用具,餐桌上也摆好了精緻的早餐。 微微一笑,既来之则安之。洗漱,用餐。清粥小菜,包子糕点,都很美味。早餐过后来了两个大夫,一个年轻人,一个花白鬍子的老头。两人在我身上折腾了很久,却没有开任何药方。下午的时候又来了四个大夫,都是老头子。六个人又折腾了一番,然后一起退了出去。 从那一天起每天晚饭后都要喝一碗苦的要死的药,接受一次漫长的针灸,脸上也被敷了一层碧绿色的药膏。效果不错。脸上很痒,疤一天比一天淡。左手也开始能够握拳,只是仍旧无法伸直。右肩也不再疼痛,慢慢能够举过头顶。只是,左手和右臂仍旧无力,变天的时候浑身仍是疼痛难当。我已经很是满足。风湿,即使在现代也无法根治,更别说在医疗如此落后的古代。只是不知道,到底扮演好心人的是谁呢! 被带到这里已经半个月,今日正是元宵节。院子里挂满了各式花灯,房间里也挂了两盏。早餐有一碗酒酿汤圆,味道很不错。小院里人不少,丫环小厮厨子管家等,再加上每天来来往往的大夫,只是没有一个人同我说话。每个人都是低眉敛目,只管做自己的事情。我也没有尝试询问,在幕后人出现之前,即使问了,也是没有结果吧! “看不出来,你倒是安心的很!”一个声音在床头响起。 从午睡中醒来,看向站在床头之人。陌生的声音,陌生的脸孔,陌生的身形。锦衣华服,蟒袍玉带,金冠束顶,面带微笑,姿态优雅。我可以确定,这个人,我不认识。 第15章 揽被坐起,取过外袍披上。那人也不客气,拉过一把椅子远远的坐了。 “需要我下跪见礼吗,皇帝陛下?”穿衣完毕,站起身。面前之人虽是便装,但那起坐间偶尔露出的明黄色却昭示着此人的尊贵身份。只是没想到这个皇帝居然是这么年轻呢! “不必。”年轻的皇帝挥挥手,毫不在意,目光扫向手边放着的东西。 那是两个土豆两个地瓜几粒玉米。原来如此。想必是皇帝陛下派人弄来了东西却不知道该如何料理吧!自从知道了谢文谦是异姓王,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天。不过这个皇帝还真是直接呢,干脆利落,没有拐弯抹角,没有威逼利诱。这样的直慡,我喜欢。 “好,我可以帮忙育种。现在大雪封山,进不去,等开春雪化之后你派人过去把剩下的全部拿过来吧!天冷,放在外面的地瓜和土豆恐怕都冻坏了。地下室里我拿沙子埋了很多,那些应该没问题。还有,杂物室里的犁铧也可以带过来。这里耕地都是两牛一耕,我那个只要一人一牛就可以。还有水车,拆下来也可以画下来也行。我不会绘画,现在的手也做不出那样精细的东西。工部不缺人才,我只能从旁协助一下。”直接你呀我的,这样跟一位皇帝说话是大不敬的,只是真要我三跪九叩还真做不出来。 “那就好。”皇帝陛下满意一笑,起身离开。
第23页 皇帝陛下很强,估计把我的贮藏室搬得一干二净了。和工部的人忙了几天,犁铧和水车让所有的人都很满意。我会的东西也只有这么多,被掏光之后也没什么作用了吧!作为一个安分守己的农夫,想必在所有人眼里也最多是手巧一点罢了。这样很好。 身体好了很多,脸上的疤只剩了淡淡的痕迹,左手和右肩除了不能过分用力之外已和常人一般无二。春天雨水多,浑身关节每天都痛得厉害。试验田里的地瓜、土豆和玉米长势良好,皇帝派了重兵把守。不错,估计很快就没我什么事了。 天终于放晴了,身上也轻松下来。小花园里春花灿烂,着人搬了躺椅躺下来晒太阳。太阳很好,晒得人暖洋洋的,人也渐渐打起盹来。睡得迷迷煳煳,所以当什么东西扑到身上时我反射性地一个翻身双手就扣了上去。 “花花!”松开双手,撤下紧压上去的膝盖,身下的竟然是我那许久未见的花豹。 “吼!”花花委屈极了,翻身把我压在下面,舌头不停的在我脸上舔来舔去。 “文谦。”拍拍花花,站起身,转身面对一直站在十步之外的人。 “林易扬。”声音有点抖。被人紧紧抱住,被人抚上脸上的伤疤,被人全身上下仔仔细细检查过。 “怎么了,文谦?”扶住眼前人的肩,感觉到手掌下传来不可抑制的轻微颤抖。 “萧睿说你跳下山崖,我一直找不到,我以为,我以为……”谢文谦再次抱上来,“以后,再也不会放开你了,我会保护你,相信我,我会保护你。” 双手环上去,怀里的人瘦得厉害,在我那里养出来的肉都不见了。在依旧颤抖的后背上拍拍:“文谦,我没事,不怕了。” 在我的记忆力,这个男人一向是温和如水的,总是很安静,偶尔展颜一笑会使山花失了颜色。可是现在却是如此惶恐,是因为我吗,文谦?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声音低下去,低头看时,那人居然靠在我肩上睡了过去。 拦腰抱起,走回卧室。我得感谢这副身体底子不错,也得感谢太医院那群老太医妙手回春,至少,我的力气是恢復了不少。这人瘦了太多,抱起来轻的不像话。只是,究竟发生了什么,居然会把人困成这样? 为了让人睡得舒服一些,干脆脱了他外袍。一不小心碰到膝盖时,熟睡中的人却发出了低低呻吟。微微一愣,慢慢拉下裤子,两个膝盖,青中带紫,触目惊心。很明显,这是长时间跪在硬物上造成的。 我这里活血化瘀的药物不少,都是太医院的精品。拿被子将人紧紧裹了,只露出两个膝盖。药酒涂于两膝,细细按摩。我力道不轻,那人却一直没有醒来,即使痛了也只是闷哼几声。 用完药,收拾过后走到外间,已经有人等在那里。 “睡了?”皇帝仍是便装,坐在桌边自在喝茶。 “睡了。”我点头。能让堂堂谢王殿下下跪的,也只有眼前一人了。理由,不用想也知道,我。 “好好待朕的王爷。为了你,那个傻瓜在御书房门外跪了三天。”皇帝呷一口茶,慢悠悠出声。语气平淡,就跟说“今天天气真好”似的。 “多谢陛下。”我想不出有什么能说的。三天,那时天未晴,正是风湿痛的厉害的时候。皇帝自有皇帝做事的理由。只是,三天,春寒料峭,那个人,那样弱的身体,是怎样熬过来的? 忍不住转头看向内室,瞬间明白了那人想要的东西。只是,这样的我吗?皇帝很快离开了,却是把这一年里那人做过经过的事详详细细解说了一遍。饶是我再迟钝,也明白了一国之君的意思。用尽手段,留下一个志不在朝堂完全为己所用的能干王爷,断袖最好。 生于王家,文谦的前二十年,也很辛苦吧!初见时那满身的伤,应该也是权利争夺的产物吧! 那个人,总是安安静静云淡风轻的一个人,是什么时候对我起了心思呢?不知道。那一年,我的目光多是停在睿睿身上,停在那个总是让我不断操心让我无法放心的孩子身上。文谦,以后的日子里,我该如何对你? 从没有想过死后会在另一个身体另一个时空重新活过来,从没有想过要喜欢一个人要找一个人共同生活,更没有想过要和一个男人一起。许是死过一次,没有过去那些爱恨的纠缠,对一切都看淡了许多。不想去爱,也不想去恨,只想平平淡淡,随遇而安,直到最后。 “易扬,林易扬,你在哪里?”才端了一碗粥进门,就听见里面一叠声的喊叫,声音,惶恐而不安。
第24页 “文谦,我在这儿!”把托盘放在桌上,拦住急欲下床寻人的文谦。 “我以为你离开了。”文谦重新躺下,手却抓着我袖子不放。 “饿不饿?先吃点东西吧!我不走。”把人扶起,靠了枕头坐好,端了粥碗过来。 文谦捧了碗,小口小口喝粥。我拿了药油,掀开被子。那人却一下子躲闪开来,脸也红成一片。 忍不住轻笑:“别动,不然粥就要洒了。我帮你按摩一下,不然以后吃苦头的还是你。”文谦低头喝粥,一动不动,身体绷得僵直。也是了,这个年代终不比我们那里那般开放。 “我想吃豆腐脑。”文谦喝过粥,把碗放下,抬头看着我,理直气壮。 “好,明天给你做。”看着那双黑黑亮亮的眸子,我点头微笑。现在让人去准备工具,明天应该差不多能备好。只是做豆腐脑和水豆腐的话,不需要太多力气,以我现在的情况完全可以凑合。 不过,那人鼓着腮瞪大眼睛的表情,是在撒娇吗? “还要小银鱼钻豆腐。”文谦开始得寸进尺。 “好,要什么都做给你。你太瘦了,要多补补。”手上用力,缓缓按摩,让药油慢慢吸收。文谦,你要做的事,我帮不了。但是,如果只是暂时照顾你的生活,我想我可以。 第16章 “嗯。”展颜一笑,灿若春花。文谦再次睡下,裹了被子霸占了整张床。睡相,一如既往的难看。 也许是暂时有用,也许是借了文谦的光,我在这里的待遇相当高,连厨子都是宫里派来的。因为无所事事,倒是学了好些菜式。我想,如果以后做不了别的,大不了出去开个小饭馆,应该也能养家餬口了。 就寝的时候犯难了。虽说以前也是睡一铺炕,但那是三人一起。而现在,知道了那人对自己的心思,还真有点别扭。只是,这里没有客房,而我,受不得凉。 只好拉开被子一角钻进去。半夜,鬼压身。从噩梦中喘着粗气醒来,那人手手脚脚都缠了上来,半边身体也压了上来。以前睡到半夜,睿睿经常会钻到我被窝扮演八爪鱼,睡一觉能把人累死。现在,换人了。微微调整下姿势,把人抱在怀里,这下两人都能睡好了。 清早醒来,睁眼就对上了一双晶亮的眸子,眸子的主人被我抱在怀里,早已红透了一张俊脸。动动身体,有点困窘。好吧,清晨有反应,对一个成年男人来说,这是正常现象。但是,很显然不适合现在的状况。因为,现在的我,怀里抱着一个人,所以堪堪抵上了那人小腹。 心里微微一动。早知道文谦长得漂亮,不是那种女性的阴柔美,也不是那种中性美,很男性化,但是却让人感觉很细腻,让人很想去碰触去膜拜。食色,性也。闭上眼睛,再睁开。按下那些亵渎了眼前人的骯脏念头,穿衣起身。要不是身体不允许,我更想去沖个冷水澡。 早餐,午餐,文谦一直是笑吟吟的,心情极好的样子。以前从没见过他这样满足的表情。那时,我多半是在看着睿睿。睿睿调皮淘气,不看着容易出状况。而文谦总是很安静,每次在我偶尔看过去的时候也只是浅浅一笑而已。现在想来,想必那时他是一直在看着我吧! 而现在,我甚至什么都没有做,这个人就已经可以如此满足。文谦,我终究还是欠了你的情。那么,喜欢吗?说实话,我不知道。似乎,那个人一直陪在身边,即使总是安安静静不说话,一个眼神一个微笑就能让人跟他一起平静下来。习惯,原来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也许,是喜欢的吧。 第一碗豆腐脑盛出来的时候,文谦已经抓着勺子等在一边了。那满脸掩饰不住的雀跃表情,那小心翼翼一勺接一勺勐吃被烫的直吸气也不愿放下凉一凉的狼狈,我想,那应该叫做幸福吧!那是他一个人,独有的幸福。 我想,我明白了一件事。文谦,我喜欢你,和当初喜欢睿睿一样的喜欢。如果你对幸福的要求是如此简单,那么,我愿意给你这种简单。 我搬家了,搬到了重兵守卫的谢王府。我知道,那些兵是文谦朝皇帝借的,一千御林军。也是,为了防备萧睿的。 在王府的日子和在冥月教的日子差不多。以前,在冥月教众的眼里,我是他们教主的男宠。现在,在王府诸人的眼里,我是他们王爷的男宠。也是,挑起朝廷和邪教争端的罪魁。有趣。我不是红颜,却做了祸水。 我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不会把什么过错都往自己身上揽。邪教势大,朝廷为平衡江湖势力对冥月教动手是必然的。可以说,我是那个行动的藉口,文谦则是被利用的工具。这一点,所有人都清楚。
第25页 文谦的身体终是有点弱,也不知道这一年是怎样糟蹋的。这次连跪三天,元气大伤。皇帝准了假,可以两月不朝。 无事可做,文谦每日吃吃睡睡,倒是很满足。配合太医开的调理身体的药膳方子,我专心研究每日食谱。眼看着那人气色渐渐红润起来,脸颊上也慢慢有了肉,每日抱在怀里也不再咯得慌。 幸福往往可以很简单。 我不在乎其他人怎么看我怎么说我。我只要关心我的人和我关心的人,好好的,就好。而现在我关心的,只剩了眼前这一个。 看着他每天都快快乐乐满足的不行,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开心? 幸福往往也很短暂。 即使这里是京城,小银鱼却不多见,不像家里,直接去溪边下网就可以捕到很多。这一斤,是皇帝派人送来的。 一个人守在小厨房里做那道文谦渴望了好久的小银鱼钻豆腐。打点好以后,切葱姜蒜末,调酱料。 轻轻的脚步声在外面响起,很熟悉。并没有转头,手上切葱花的动作也没有停,只是笑着招唿:“文谦,你回……” 勐地停住。不是文谦。文谦的脚步声不是这样的,也没有这样重的杀气。无需回头,也知道那人已到了身后,知道那柄剑正正指着后心口。 萧睿,魔教教主。 冥月教对朝廷一战,损失惨重。教中主力几乎死亡殆尽,各地分舵被挑了十之七八。身为教主,会找上我也很正常。 手上的刀一滑,偏了一些,切到了手指。拿手帕简单包了,继续切葱花。文谦就要回来了,这道菜,他求了很久呢。 “林易扬。”身后的声音干涩平缓,没有任何波澜。 “不管你想做什么,请等一会儿。我马上就好。”放下刀,揭开旁边的锅盖。火候刚好,不老不嫩,正是最佳口感。 将钻满小银鱼的豆腐取出,凉一凉,待会切成小块淋上调好的酱汁就可以吃了。身后那人,缓缓放下手中剑,不知在想什么。 “林易扬,我回来了!”文谦的声音在外面响起,脚步声也越来越近。进得厨房,只一眼就明了。文谦只是微微停顿一下,很快绕过那人走到我身边,盯着刚刚切好装盘的豆腐,口水欲滴。 淋上酱汁,撒上切得细细碎碎的香菜,舀了一勺餵进文谦口中:“好吃吗?” “好吃!”文谦满足的眯起眼睛,坐在旁边的高凳上,伸手环上我的腰。 “那就多吃点,都是你的。”转个身,面对面,执了勺子一勺一勺餵眼前张嘴等吃的人。这人,安静起来春水无波,笑起来灿若春花,撒起娇来,可真真是妖孽。可是文谦,你确定你不是想刺激那人? 吃完最后一口,文谦满足的打个饱嗝,仍是搂了我的腰,转头看向旁边呆立的萧睿,双目含笑。依萧睿的身手,即使喊了所有的御林军过来也不见得挡得住,况且我们根本就没有那个机会。 所以,两人只是抱了彼此,微笑对视,等待最后的结局。 第17章 萧睿的目光,却落在那个空空的盘子上。文谦贪嘴,把一盘小银鱼钻豆腐吃得一干二净,我也只是吃了一口尝了一下味道而已。 “小银鱼……钻豆腐……”萧睿的声音有点飘渺,“你为什么会做这道菜?你到底是谁?这道菜,这道菜……” 没有人回答。 仍是看定文谦,微微感到抱歉:“我还留了半斤小鱼准备再做一次的,看来是没有机会了。” “是啊,好可惜。”文谦站起身,却因坐姿不佳双腿发麻,只好靠在我身上,一手抱了我腰,继续撒娇,“那你以后可得记得给我补上。” “好。”微笑点头,眼角扫到一抹光,迅速抱着怀中人一个转身。速度真快,不愧是萧睿。 剑尖入肉寸许,险险停住。刺在后背,并不是很痛。萧睿原本瞄准的,却是文谦的心脏。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停住不再继续,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想起了什么。也,不想知道。萧睿与我,已再无关系。也不能说没有关系,算起来我还是造成他灭门的元兇,是他必须手刃的仇人。 “林……易扬……”萧睿的声音和动作一样迟疑。剑被拔出,速度很慢,有点痛,但是比风湿发作的时候好多了,可以忍受。 和来时一样,萧睿走的时候依然是无声无息,没有惊动任何人。那一千御林军,没有一个知道他们严密保护的王爷险些死于刺杀。 被狠狠吻上来时,我简直哭笑不得。亲爱的谢王殿下,我觉得现在应该去看医生才对吧!但是,有便宜怎能不占!更加用力回吻过去,唇,舌,每一寸每一分都细细品尝过。直到,被人抓到后背伤处。
第26页 两人停下,对视,气喘吁吁,居然差点擦枪走火。果真,越来越没定力了。 只是皮肉伤,却让文谦红了眼圈。 当晚,文谦偎进我怀里,死死抱住不放,声音很低很闷:“易扬,你还想他吗?” 我微愣。迴避这么久的话题,还是被摆上了桌面。文谦,这么久以来的幸福和快乐,都是打了折扣的吗?原来,你一直都在不安吗?抱歉,不能让你安心,是我不好。 “想。”回抱过去,轻抚着眼前人的后背无声安慰。答案,却稍显残忍。 “还喜欢他吗?”文谦的声音更低了。 “喜欢。”这也是实话。 “那,如果他来找你,你会跟他走吗?”文谦抬起头,目光决绝。 “他不会来找我。因为我的睿睿,已经不见了。我想的,我喜欢的,是那个可爱的孩子,是那个心智只有五岁整天追着我喊哥哥的孩子。不是萧睿。萧睿是魔教教主,他不是我的弟弟,我也不是他的哥哥。”轻吻上眼前人的额头,放柔声音,“现在,还担心吗?” “不!”欢欢喜喜的一声应答,谢王殿下重新恢復了光彩。 “现在我喜欢的,只剩了谢文谦一个。那么,尊贵的谢王殿下,愿不愿意接受我,一个普通农夫?”额头轻触,趁机揩油。 “好吧,那本王就勉为其难收下你了!”文谦笑弯了眼睛。 “谢王爷。草民定会把王爷伺候的妥妥帖帖……”尚未说完,已经被人压倒,狠狠吻了过来。 在场面失控之前停下来。也不得不停下来,四处关节,已经隐隐感到疼痛了。又要变天了吗?京城的气候,果真不太适合我现在的身体,雨水太多了。 以后的日子还和前面没有两样,简单着,幸福着。但是,萧睿的到来却始终是一个阴影。谁知道那个教主大人在想什么啊,谁又知道他会不会突然杀过来取了两人脑袋啊!那个人的身手,太可怕了。 雨水太多,痛的一次比一次狠。每次发作,文谦都会抱了我,裹紧被子。即使已是初夏,我的房间里也依旧放着两个火盆。每一次,文谦都被热出满身汗,却仍是咬牙坚持,死都不肯离开一步。 皇帝取笑:“我们好好一个王爷,看看为了你变成什么样子了!” 我笑笑,没有回答。这,算是警告吗? 文谦假期结束,重归朝堂,每天开始早出晚归,或者夜不归宿。一个人居然要做那么多工作,皇帝,你可真够卑鄙的。 文谦已经连续几天没有回府了。半夜,裹了被子,燃起三个火盆。这里的夏天,太难熬了,和春天一样痛苦。 晚饭咸了点,有点口渴。不想喊人进来伺候,自己爬起来下去倒水,却不小心磕到桌角摔了下去。坐在地上,摸上膝关节,文谦,我这样的半废人,你真的打算和我一起,一起辛苦下去吗? 一双黑底绣了金丝的靴子停在眼前,同时一杯温温的茶递了来。接过,一口气喝干。强撑着站起来,重新躺到床上,并不去看那人,背转身。 “林易扬,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为什么我会觉得你这么熟悉?”萧睿终于开口。 “萧睿,如果你不是来杀我,以后请不要再来了。”掖紧被角,把自己裹成蚕蛹,还是忍不住痛到浑身哆嗦。 “我们……”萧睿上前一步。 “你走吧,我并不认识你,萧睿教主。”闭上眼睛,缓和下另一波疼痛。萧睿,每一次文谦不在你都会半夜出现,真当我不知道吗?不管你有没有想起什么,都与我无关了。 文谦终于回来了。几天功夫,居然又瘦了一圈。累死人不偿命的皇帝,我诅咒你。 当晚,文谦躺进我怀里,一双手四处乱摸,摸得我火起,把人压下去亲了又亲,却又在最后关头喊停。谢文谦,你果真妖孽。 “易扬,我要去打仗了。”一句话,让我僵在了当场。战争,无论哪个时代,总是残酷的。只是,为什么会是我的文谦?西北苦寒之地,文谦,那个水一样的人,怎么受得了那样的环境! “文谦,你只是文臣,是书生。出征打仗,应该是那些武将的事吧?”握住身下人的肩,想要寻找一个可以安心的答案。 “陛下根基未稳,无人可派。这次,刚好趁机收权。”文谦撇过头,并不与我对视。 “不对。你是想去那里找火龙草对不对?就因为那几个老太医说过对我的身体有益,你就要去那么危险的地方?文谦,这次出征,是你主动请缨的对不对?”扳过身下人歪到一边的脑袋,迫他与我对视。
第27页 “我,我不是,我只是,我只是……”文谦语无伦次。 “只是什么?文谦,你不适合说谎。这双眼睛,什么都出卖了。”看定那人,不允许一分欺瞒,“还能挽回吗?” “不能了,圣旨已经颁下了。”文谦摇头。 “你怎么这么傻!”抱紧那人,“那么,一起去,王爷出征,怎能不带亲随!不许拒绝!”低下头,把即将出口的抗拒堵在唇中。 一吻结束,那人还想拒绝,再次压下去,在耳边低语:“难道王爷不想要草民过去暖床吗?” 语气轻佻。然后,被人一脚踹下床。 第18章 亲随就要有亲随的样子。所以我细细收拾了很多东西,不累赘,却都实用。出征的日子越来越近,然后我发现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我不会骑马。 被文谦狠狠取笑了一番之后,就被发配去跟人学骑马了。教我的是文谦身边四大侍卫之一的雷奔,为人沉默寡言,木头一块,却相当可靠。等我不至于被马摔下来的时候,出征的日期也到了。 三千御林军护送,旌旗猎猎,遮天蔽日。那人脱下儒衫,换上全副战甲,居然是那样的,英气逼人气势凛冽,就连饮下送行酒摔下瓷碗的动作都是那样豪气云天。这样的文谦,还是第一次见到。 真的,很帅。 不得不说,那个腹黑皇帝还是很有识人眼光的。 我对行军打仗一窍不通,文谦估计比我也好不到哪儿去。所以这几天他一直在看书,希望能多点关于战争的认识。有的时候我在想,如果前世我多念点书,背了《孙子兵法》或《三十六计》什么的就好了。可偏偏前世我只念到初中毕业,即使做了杀手也很不入流,身手只能算是一般。我最擅长的是制作炸弹,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文谦,你为我如此,我又该如何帮你? 出征队伍很壮观。三万铁甲军,三千御林军。我想,只要是一个男人,不管生性多么淡泊,见到这样的场面都会热血沸腾吧!反正我就是如此。这不是我的军队,也不是我的战争。但是那个白袍银铠一马当先的男人,是我的。文谦,我为这样的你,骄傲。我为拥有这样的你,骄傲。 出了城,一路向西。对于我这样的新手来说,骑马真的很难受,不知道文谦那样细皮嫩肉的人怎么受得了。 前方战事吃紧。一日急行六百里,当晚原地驻扎。文谦或许不懂打仗,管人却很有一套。他是主帅,副帅是两个刚刚提拔起来的青年将领,一个叫王部,一个叫陈珂。两个副帅血气方刚,年轻气盛,却被文谦调理的老老实实。要在现代,文谦更适合做部队里的政委吧! 将帅是可以开小灶的。有我在,文谦是不肯吃别人做的东西的。所以,我只好挤在小灶那里,结果很快和那几个火头军熟悉起来。除了文谦带出来的四大侍卫,没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在所有人眼里,我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异姓王的亲随,是心腹。就算如此,也没人上来巴结。兵营,还是相对干净的。当然,如果被他们知道其实我只是一介男宠,还是长得不怎样的毁容男宠,估计我就没好日子过了。 四菜一汤。很简单,都是文谦喜欢的。端入营帐,却发现王部和陈珂也在那里等待开饭。他们的餐点也是小灶上的。军队总是粗糙的,伙食也很粗糙。即使是小灶,也仅仅比大灶那里多加了两个菜一个汤而已。这两人是行伍世家,几乎在兵营里长大,对这些自是毫不在意。所以两人看到我手上的托盘时都微微愣了一下,然后对着自家那细皮嫩肉如春花秋水般的王爷上司摇摇头,瞭然一笑。 文谦对那两人视而不见,自顾自拿了筷子用餐,伸手把我扯坐在一边,不许我出去伙房那里吃大锅饭。这人,是捨不得我受任何委屈的。只好一起坐下来吃饭,对面那微微挑眉的两人,装没看见。 用过晚餐,我收拾碗盘,那几人重新聚在灯前铺开地图。点了两盏油灯送过去,灯光照在那张异常认真的脸上,居然是那样吸引人的目光。真好看,我的文谦。 等一行人走出帅帐时,我已铺好了床,烧好了洗脚水。褪了那人鞋袜,按入盆中泡一会,然后做脚底按摩。以前在王府,每日会有一个太医做这样的事。那次文谦跪久了,我怕留下病根,就叫他每日请了大夫过府治疗。这次要出征,我只好自己去学了按摩,又带了大包泡脚的药材。 短暂的惊愕过后,文谦开始剧烈反抗,打死不肯让我碰他的脚。也是,在这个时代人的眼里,这种事是低三下四的,是低等的奴僕做的。当然,大夫不一样,那是为了治病。
第28页 “别动,不然水就要凉了。我跟太医学了好几天,手艺应该不是太差。”一把捞住四处躲闪的双脚重新按进水盆,那人已经不只是脸红了,连脚上的皮肤似乎也染上了粉色。 细细按摩完毕,水已经凉掉了。拿了干布巾擦脚,一滴温热的液体却落上了手背。手上动作不停,直接将人剥了衣服塞进被子。收拾完毕,自己也钻进被子。 揽了那人在怀,慢慢吻去怎么止不住的泪珠:“早点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二十一年,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文谦伸手揽上我脖子,沉沉睡去。艰难的调整一下姿势,我说王爷,虽然你很感动,但是有必要抱这么紧吗?啊,我快勒死了。 清早醒来,腰酸背痛。谢王殿下眼睛亮晶晶,在我脸上啾了一下才穿衣下床。两个副帅进来的时候,文谦在洗脸,我在揉着腰叠被子。那俩直心眼儿的武夫眼睛一下子就直了,在我们两人身上迅速打量几遍,打着哈哈退出了帅帐。此后,看我的目光,多了一分暧昧。 少见多怪。没见过豢养男宠的王爷么!鄙视你们。 军营里缺少女人,断袖之事并不少见。多是为了纾解欲望,也有玩出真感情的。而京畿中的王爷,见惯了春花秋月,多是豢养男宠取乐罢了。那俩人这么看我,也很正常。不过,很明显,那两人眼中并没有轻蔑,更多的是戏嚯。估计又是文谦做了什么吧! 队伍开拔,继续加紧行军。三日之内奔赴一千八百里,终于在落日之前赶到边关。嘉陵城,一个不足万人的小城,却是入关必经之地。 队伍由两个副帅负责安顿。文谦体弱,又连续行军三天,早已支持不住,整个人几乎靠在我身上。心疼的不行,赶紧扶了人进房休息。 边关虽然艰苦,但文谦总还是王爷身份,所以地方守将准备的很充分,日常用品一应俱全。 “我累死了。”一进门,文谦就把自己扔到了床上,露出大少爷本色。 “那就先歇会,我去看看晚餐好了没。”帮人盖好薄被,走出房门。 外面本来准备了接风宴,但文谦那个样子怎么看都不像能参加的,只好不了了之。捡了几个清淡的菜端回房,却见那人已经睡着了。只好把人拍醒。 “累死了,不吃了,让我睡一会。”文谦朦胧着漂亮的眼睛,嘟嘟囔囔。 “别这样睡,不然明天起来的时候全身非痛死不可。先吃点东西再泡个热水澡,我已经让人去烧水了。”话还没说完,那人又闭上了眼睛。 只好把人挖出被子抱到桌边,一点一点餵人吃饭。文谦早就饿了,这下也不抗议了,一边吃着餵到嘴边的饭菜,一边小鸡啄米似的不停点头打瞌睡。不错,神志不清,连最讨厌的胡萝蔔都吃下去了。餵完饭,扒光衣服帮人洗澡。泡过热水澡搬人上床,又做过全身按摩才放人安安稳稳睡觉。 早晨起来的时候那人还在睡,嘴角还带着笑,不知道在做什么好梦。其他人都很体贴,没人过来打扰。 弄了一份简单的早餐,又打了一盆凉水。浸湿毛巾,把凉冰冰的毛巾盖在那人脸上一通揉搓。等擦干净脸,人也彻底清醒了。 眨眨眼,再眨眨眼,然后,那人一裹被子,指着门,声音小小:“你先出去。”看到光裸的手臂,又倏地缩回被子,满脸通红。 忍不住笑出声,摇摇头走出门。这人,总算注意到自己没穿衣服了。身体而已,你有的我都有,至于这么害羞吗? 第19章 估摸着里面穿好了衣服才进去。文谦见我进门再次红了脸,不言不语,连扒了好几口稀饭。 摇摇头,夹了几筷子小菜过去:“别光喝粥,也吃点菜,等到了前面就没得吃了。” “嗯。”文谦点头,放缓速度进餐,吃完扔下碗筷就出去了。那几个将军,已经在议事厅里等了很久了。 早睡,晚起,让一众人等候,这个挂帅出征的王爷,做的似乎不太地道。等到了军营,还是把那人喜欢赖床的毛病改改吧! 他们研究军情,我无事可做,出门四处转悠。我不懂军事地形,只是四处乱晃。荒山野岭一片贫瘠,即使现在是夏季,也多是光秃秃的,比我那里差远了。 这里尚且如此艰苦,等到了前线还不知道什么样子呢。我那水样的爱人,就这样把自己扔到这种地方了吗?文谦,我的文谦。 我们接下来要去的地方,是下关兵营。文谦虽有王爷身份,却终是文人。比起朝堂,兵营要相对简单许多,但也存在一个问题。当兵的,多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崇尚的是拳头是实力。他们或许敬畏王爷身份,但是骨子里却是对那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文人形象相当不屑。尤其是那些在兵营里混了多年的老兵油子,很难调理。
第29页 文谦也做尽了一个王爷可以做的一切。吃住皆在兵营,让那些挑剔的视线减轻了不少。不过,那人也不是不会苦中作乐。 帅帐的床很硬,所以人家睡觉的时候可以理直气壮的半趴在我身上。大灶上的东西不好吃,所以我得每日支起小锅给人家煮点宵夜。当然,东西多半是我从京城带来的。 最艰难的,是早上出操。文谦喜欢赖床,又非要坚持早上跟人一起操练,我只好每日负责喊人起床。久而久之,那人起床气越来越大,瞪我的时候越来越多。 战事很紧张。来犯的是西北游牧民族的一支,很彪悍。文谦很忙,我很闲。无聊之余,我开始往军医那里熘达。 我不懂医,但是简单的换药包扎还是可以对付的。尤其是这种冷兵器造成的伤口,对于我来说可谓是轻车熟路。以前在京城,闲的无聊,身边又多是太医,也学了一点辨识药材什么的。在这里,总不至于太没用。尤其是,做了军医助手可以每隔七天进城採买一次必需品。军营纪律严明,不得随意出入。而我需要这样的机会,这样才可以备好偷开小灶的存粮。每晚那人盯着夜宵口水滴滴的表情可是可爱的很呢…… 就这样,已是一月有余。边关总是缺衣少食,饶是现在正是物资充足的夏秋时节,我又天天备了宵夜,文谦仍是清减了许多。但是,精神很好,一双漂亮的眼睛总是亮晶晶的。 “易扬。”文谦趴在床上,一边哼哼唧唧呻吟一边说话。 “嗯?”手上略微用力。 “我想吃火锅。”那人舒服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好,明天进城的时候我去买材料。”收起按摩专用的药油,浸湿毛巾帮人擦身。 从下关军营到嘉陵城採买,往返大概需要一天的时间。一辆马车,拉车的是即将退役的军马,速度不怎么样。每次去採买,我多是凌晨三四点出发,以便赶在太阳落山之前回到军营。 准时醒来,把窝进怀里的人放下,塞紧被角才起身穿衣。等套好车的时候药童也揉着眼睛过来了。药童才十三岁,是个孤儿,五年前被军医捡来的,叫王铁。 “林大哥你来啦!今天我来赶车吧。”小傢伙窜上车,伸手去捞马鞭。 “我来吧,你进去里面睡会儿,到的时候我喊你。”一鞭抽上马屁股,马车慢慢腾腾启动了。 进了城,按照列出的单子进行採买。嘉陵只是一个小城,并不是多繁华的地方,看程度倒和葫芦镇差不多。两个时辰,单子上的东西已经买齐了,该买其他东西了。买完一周的小灶存粮,带王铁去吃午餐。 军营里伙食粗糙,军医又忙,饷银也不多,这孩子饭量大,每顿饭都不太够。十三四岁,正是勐吃饭长身体的时候,营养不良,一直细细瘦瘦的。叫了两大碗牛肉烩面,一笼包子。小傢伙难得吃一次肉,吃得西里唿噜头都不抬。 把剩下四个包子拿油纸裹了,算算口袋里的银子,又买了一堆小吃零食。 “林大哥,我不是小孩子了,你不用每次都给我买这些。”王铁看着我递到他面前的一包糕点一支糖葫芦和油纸裹得严严实实的四个包子,舔舔嘴唇,却不敢接。小傢伙知道每次吃饭都是我自掏腰包,很是过意不去。 “拿着吧,就当你们王爷恩典好了。”我笑笑,赶车回营。文谦有钱,很有钱,他的商业网几乎遍布了整个国家。当然,是在皇帝的默许之下。我身上的钱,多半是从王府带出来的,还有皇帝赏的。 突然之间意识到,其实,吃软饭的感觉还不错…… 我这样,应该算是被谢王殿下包养的吧…… “林大哥,你在笑什么?”王铁坐在我旁边,一边吃糖葫芦一边看着我莫名其妙。 “想到开心的事了。”我随口回答。 “什么开心的事?”小傢伙很八卦。 “不告诉你。”不告诉你我是想到自己在做小白脸结果笑出声。要是被文谦知道我这么想,那我以后就别想爬人家的床了。惹怒了王爷,后果是很严重的。 回到军营,刚好是晚餐时间。打发了王铁去吃饭,叫了两个小兵卸货,自己提了私货回帅帐。 因为期待晚上的火锅,文谦只吃了一点点晚餐就跑回来了,然后搬了椅子坐在旁边一边吃糖葫芦一边看我料理东西。 “你在笑什么?笑得这么古怪,有问题。”文谦一眼就发现了我的异样。 “没有,没有。”赶紧矢口否认。 “老实交代,现在是本王审讯时间!”文谦手一举,拿光秃秃的糖葫芦竹籤指着我,气势汹汹。
第30页 “打死也不说!”我也来了调笑兴致,继续刺激自家金主。 “哼,反了你了!看我大刑伺候!”文谦跳起来,丢了竹籤,恶狠狠扑过来。 赶紧放下手中的东西,抱着冲过来的人一个旋身后退几步,然后向后躺在床上。那人不依不饶,继续施刑,啃了我满脸口水。哭笑不得。要是这样的大刑伺候,那我巴不得每天多被上几次刑。 “王爷,您是要属下侍寝吗?属下遵命就是。”我伸手,摸上仍在四处乱咬之人身上肉最多的地方。 动作戛然而止。文谦保持着咬住我下巴不动的姿势足有十秒,然后,爬起身,一脚踹在我腰上:“无耻!赶紧去做饭,我饿了!” 天大地大,爱人的命令最大。赶紧熘下床,乖乖准备宵夜小火锅。猪肉,粉条,蘑菇,鸭血,野菜,山菌,几种泡好的干菜,麻辣锅底。 文谦端着碗,守着小火锅吃得兴高采烈。一双筷子迅速飞舞,把肉片统统捞进自己碗中,一边捞还一边沖我瞪眼睛。 我也伸筷子过去,帮人捞肉片,一边捞一边笑。亲爱的王爷殿下,您还能不能更可爱一点? 正吃得热闹,王部和陈珂两个愣头青沖了进来。两人找文谦自是有话要说,却在看清帐内的情形时愣住了。 两个清晰的吞咽口水的声音。 年轻力壮的男人,哪个不爱吃肉!军营伙食粗糙,这俩人早已习惯了,但是不代表他们见到肉不会流口水。但是很显然,我们的王爷殿下是不会请客的。 一番扫荡,小锅内已是空空如也。文谦放下筷子,心满意足,又喝下一杯早已凉好的花茶,这才转头看向呆呆候在一边的两个下属。 两个副帅瞄了干干净净只剩汤底的小锅一眼,老老实实跟着他们家王爷去另一边议事。摇摇头,收拾残局。王爷殿下,您强!我服了。 第20章 最近的战争,多是小规模的骚扰。我退敌进,我追敌跑,打得人窝火不已。大规模的战争,恐怕得等到秋后。今年缺水,西北牧草收成不好,牛羊饿死了很多,那些游牧民族即将面临着冬季缺粮的情况。等秋后内地收穫,势必会派主力过来抢劫。所以,文谦最近一段时间多在练兵。 正在帐子里帮伤兵换药处理伤口,忽听外面一阵吵嚷,夹杂着闹笑打趣。忍不住皱眉,知道是那几个老兵油子又来找麻烦了。王铁十三岁,长得清清秀秀,正是生嫩的年纪,在这个长期缺少女人的地方会招惹目光也很正常。这支军队纪律严明,他们也不敢真的直接把人怎样,最多是毛手毛脚调笑几句。军医人微言轻,人又忙,往往照看不到。 掀开帘子往外看了看,刚好对上王铁涨红的脸。小鬼见到我看他,抿紧嘴唇,一巴掌挥开一只捏到脸上的贼手。 “呦,小兔崽子,居然知道反抗了!”被打开的人恼了,身上去抓王铁肩膀。那人我有印象,叫周大鹏,每次都是带头起闹的一个,三十来岁,已经当了十几年兵,彻头彻尾的老兵油子。 小鬼看我一眼,后退一步,同时出手。然后,那个叫做周大鹏的傢伙就被狠狠摔在了地上。好一记漂亮的过肩摔!不错,真不愧是我教出来的。 几个兵油子都愣了。周大鹏爬起来,左右看看,瞄到斜倚在营帐门口的我,露齿一笑,沖我做了一个挑战的手势。还行,这么快就抓住重点了。 起闹声一片。 在这群老兵油子的眼里,兵营是他们的地盘,是他们拼命流血的地方。即使文谦顶着王爷身份代天子出征,在他们的眼里,文人就是文人,是弱不禁风的,是应该滚出战场的。他们会敬畏王爷的身份,却不会真正从心里服你。而我,只不过是那个文弱王爷的小小亲随罢了。如此不顾军法公开挑衅,无非是想给我家王爷一点儿颜色看罢了。 场子是那几个人临时划出来的,闻讯来看热闹的围了厚厚几圈。王铁一直低头跟在我后面,内疚的不行。拍拍小鬼,转头看向周大鹏。从刚刚的过肩摔可以推断出,这个人不懂武功,下盘不太稳,不过多年的军旅生涯也不容小觑,身手还算灵活,对敌经验也很丰富。如果是以前的我,拿下他轻轻松松,但是现在的我,左手右肩都无力,难度不小。看来不能力拼,只能智取了。 文谦来的时候,双方已经一触待发。很显然,文谦是得了消息匆匆赶过来的。一同来的,还有那两个副帅和几个副将。看来,高层都出现了。 “怎么回事?”穿过自动避开的人群,文谦的声音不怒而威。不错,很有王爷的威严。
第31页 搬来一把椅子伺候人坐下,在那人耳边低语:“没事,相信我。”这一架,非打不可,为了我家王爷也不能示弱。 那边,陈珂已经从王铁那里问清了缘由。聚众闹事,刑罚是免不了的。罢了罢了,大不了四十军棍。可是,那几人却没有阻止的意思。派系之争哪儿都有,这里也不例外。王部和陈珂自是挺自家王爷到底,但另外几个长期驻守边关的将领就说不好了。文谦,看来反对你的人不在少数啊! 那就打吧! 周大鹏是职业军人,多年战场上积累的经验。我,前世小杀手,不以身手见长,却招招致命。当然,现在不能用那样毒辣的手段。 周大鹏长得人高马大,一双拳头挥起来虎虎生风。单比力气,我不是对手。比灵活,我要强上一些。躲闪了几次,那人已经按耐不住性子了。又是一拳袭来,一个反手擒拿,人已被我压在膝盖下。左手,轻轻摸上那人喉咙,然后退开。 前后,不过五分钟左右。 周大鹏站直身体,呆愣愣摸上喉间,然后痛痛快快认输:“这要在战场上,老子脑袋都搬家了。兄弟,我输了!” “承让。”我笑笑,退到一边。 然后,就要打军棍了。 文谦尚来不及开口,陈珂已经板着脸宣布了聚众闹事的惩罚。我和周大鹏每人四十军棍,其他闹事的每人二十军棍。文谦不想打我是肯定的,陈珂抢在前面也是为了这一点。王爷,不得不立威。 瞄到旁边周大鹏的脸色,赶紧朝自家王爷递个眼色止住那人即将开口的话。文谦,是不会让军棍落到我身上的,哪怕理由再充分。 “就地行刑。”文谦显然接收到了我的暗示,伸手招过已经等在一边的行刑官。 果真不出所料。周大鹏径直走到文谦面前,自请惩罚,包括我的份儿。文谦挑眉,却是从善如流,下令八十军棍统统加在那倒霉鬼身上。然后起身,带了人,施施然离开了。 “兄弟,谢了!”沖替罪羊点点头,跟上自家王爷。 “你没义气!格老子的!”走出很远,身后才传来一声郁闷的咒骂。然后,是一片声的鬼哭狼嚎。 加快脚步,装没听见。 晚上,文谦笑得贼贼的:“你怎么知道那个人一定会替你挨打?” “猜的。他们那种人,看上去很粗,却是最讲义气的。”我继续搅拌汤锅。 “要是你猜错了呢?”文谦接过汤碗,还有些后怕。 “错了也不怕。王爷的人,谁敢真打!”就算真打,也大不了皮开肉绽,养养就好了。 “你真狡猾。”王爷殿下指控。 “还好。”还好,既给你立了威又免了挨军棍。只是,苦了那个揽下八十军棍的冤大头了。 第二天,文谦就在营里设了一个公开擂台,专门用来切磋的。没人找我切磋,我却被盯上了。我知道当时那一招擒拿用的很漂亮,对敌时很有效。只是,王部将军,陈珂将军,你们用得着两个人一起守着我吗?不得已,只好答应帮忙训练几个人。 带了药去周大鹏的营帐。那倒霉鬼见我进去先是赠送一个白眼,然后扒了衣服展示因为我不仗义造成的惨状。确实挺惨的,从臀到背,血肉模煳。真是执法严明啊,幸亏被打的不是我。 “真他妈的疼,老子,老子以后再也不跟你讲义气了!”周大鹏一边哀哀嚎叫一边指责。 “本来就是你的责任。”我不痛不痒回了一句,手上加重力道。 “我不管,反正你没义气!还有,那一招,等我好了你可得教我。嘶!不管怎么说咱也是不打不相识啊!”周大鹏痛得龇牙咧嘴。 摇摇头,继续敷药。这直来直去的莽撞汉,可真是有趣。 秋收临近,几个高层开始调兵遣将,怕是要有大动作了。 仗,一场接一场打下来。文谦一天比一天睡得晚,一天比一天起得早。身上的肉,一天比一天少,纵使我天天偷开小灶也赶不上那人消瘦的速度。 那个人殚精竭虑,我却帮不上任何忙。第一次,痛恨自己这样无能。 第21章 伤兵很多。除去照顾文谦,我的大半时间都花在那些伤员身上了。 看看时间,该回去准备宵夜的材料了。天色还早,但是那些干菜需要提前浸泡,肉也需要腌渍一会儿。还未回到帅帐,就见几个灰头土脸的士兵抬着一个人沖了过来,紧接着老军医也被召了过来。是王部将军,重伤,被副将冒死救回的。跟着进去看了看,人已经昏迷了。
第32页 王部重伤,陈珂被围。 走出营帐,忍着头皮发麻,看向身后:“雷奔!” “林公子有何吩咐?”一个身影闪过停在身前,却是四大侍卫里的燕回。 “燕回,你们家王爷呢?”不等他回答,径直走向帅帐。王部重伤,文谦却没有出现,一直跟着我的雷奔也临时换成了燕回。文谦,你怎么可以! 燕回一声不吭,只是跟在我身后。 “去救人了是吗?”从床底拉出一个箱子,拿出一个黑色皮带系在腰间。 “王爷有令,请林公子营中等候。”见我要走,燕回挡在我面前。 “我不是你家王爷下属,不必遵守这种命令。”推开眼前人,走到马厩挑了一匹黑色战马。燕回只是略略迟疑一下,就翻身上了另一匹马前面带路了。 到达阵前的时候忍不住想骂街。隔得老远,就瞧见了那一袭白影。白马银甲,在一群人里异常抢眼。王爷殿下,你是怕对方认不出你来吗?你就这么想当靶子吗?你一文人,学人家冲锋陷阵干什么! 陈珂被围了,来救援的王爷也陷入了困境。随着距离的接近,也清清楚楚听到了敌方阵营“活捉那个王爷”的哄叫。文谦这边还好,陈珂那里却只剩了他和一个副将,身上多处受伤。 看看进入射程,搭起弓抬手就是一箭。我的骑术和射箭都是雷奔教的,师傅很厉害,弟子很一般。果真,那一箭只是斜斜钉在了地上,但也让那与陈珂战斗在一起的敌方将领愣了一下。陈珂趁机后退两步,躲开了对方攻击。 如此箭法,很丢脸。对方投过来的视线,很鄙夷。好吧,雷奔师傅,我给你丢人了。文谦回头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似是早就料到我会过来,只是又派了雷奔过来保护。 纵马赶到文谦身边,看那人没什么事才放下心来。三支箭一起搭上弓,仍旧瞄准了陈珂那里。如果我没看错,文谦嘴角抽了抽,而敌方将领则是毫不掩饰的讥讽。 我知道我伤不了人,我现在的臂力能把箭射过去就不错了。不过,我的本意也不在伤人。三箭之后又是三箭,统统射在了地上。但是那边的人很快笑不出来了。 催泪弹。 一共二十枚,简易改装版,是我用这些日子在军医那里做助手慢慢搜刮的材料做成的,另外又加了一些迷药进去。本打算交给文谦防身用,却没想到这人居然偷偷上了战场。 趁着混乱,雷奔四人顺利救了人回来。而燕回,则顺手把对方晕头转向的将领给劫了过来。至于方式是不是很卑鄙,我并不在乎。很显然燕回这小子也是如此,不错,深得我心。 形势急转。看来劫回来这人地位不低,不然对方也不会如此投鼠忌器。 撤兵回营。俘虏自有陈珂招唿,文谦乖乖跟了我回帅帐。至于俘虏,看陈珂笑得那阴险样子也知道没什么好果子吃了。 文谦一直安安静静跟在我后面,我不说话他也不言不语。人在气头上,不想搭理他,只管专注于手上的动作。 腌肉切成大块,清水泡了。山药削皮切段,待腌肉煮至半熟时放进锅中,加入野葱姜片大料茴香等小火慢炖。今天大灶上的晚餐是杂粮窝头、白面饼和炖白菜,我也一併端过来了。肉香渐浓,文谦吸吸鼻子,看我一眼又一眼,老老实实坐在一边装可怜。早就过了正常用餐时间,那人怕是饿极了。 “知道错在哪儿了?”窝头和面饼掰碎放入大碗,浇上两勺滚烫浓香的肉汤。 “知道。”文谦可怜巴巴望着面前的肉汤泡馍,偷偷吞口水。 “错哪了?”山药炖腌肉装入盆中,锅底留一点汤,重新热过白菜。 “不该瞒着你一个人跑到前面。”谢王殿下接过筷子,一口馍一块肉,狼吞虎咽。 嘆口气,罢了,还是吃饭吧! 晚上就寝。那人先是离我远远的,见我没像往常那样抱人在怀开始着急了。一点一点,慢慢蹭了过来,然后伸手缠上我脖子,人也压了上来。 “易扬,不生气了。”黑暗中看不清那人表情,只觉得两片温热柔软的唇凑了上来。 “你属狗的?”静静躺着一动不动,任那人在身上肆虐。 “你怎么知道?”文谦还在继续探索。又是舔又是啃,弄的人满脸口水,我的王爷,这分明是小狗撒娇时的动作吧! “好了好了,不生气了,睡觉吧!”伸手止住那人动作,还是乖乖睡觉吧,再这样下去待会儿非变身为狼不可! “嗯。”那人总算安静下来,很快就睡了过去。
第33页 塞紧被角,却再也睡不着。来到这个世界多久了?三年?五年?似乎已经没有了时间的概念。曾经想过做一个安分的农夫,平平淡淡过日子就好,却是遭遇不断。还好,不管怎么样,还有怀里这个人,我的爱人。 那个俘虏确实来头不小,一个部落首领最宠爱的小儿子,叫花部合。落到文谦手里,自己祈祷吧!打仗文谦不行,要是耍心眼玩阴谋恐怕谁也比不上他。不过,这不是我该关心的。 接连几仗打下来,双方各有伤亡。至于花部合,本来他家老爹是要休战赎回俘虏的,却在谈判期间被长子谋害篡权。俘虏失去了牵制作用,已经被文谦派人送进皇城交给那个狡猾皇帝了。 进入隆冬,几场大雪之后,战事稍息,双方算是暂时休战了。半年里,打的很艰苦,但总算没放一人一卒入关。文谦总算喘了一口气,可以暂时歇歇了。 这时,年关也近了。看来,这次要在军营里过年了。 皇帝派了钦差来劳军,物资很丰富。还有一些单独给文谦的东西,我看了看,差点笑出声。一袋土豆,一袋地瓜,一袋玉米。看来实验成功了,估计再有一两年就可以大范围推广了吧! 带了王铁套车出去例行採买。年货也该办一些了,即使是在军营中,这也是第一次两个人一起守岁,不能马虎了。 天很冷,浑身关节又开始痛了。即使这边少雨,冬天仍是难熬。吩咐小鬼看车,自己去另一条街上买文谦喜欢的核桃苏和云片糕。 买好东西,裹紧大衣往回走。得快一点了,越来越痛了,再不加紧恐怕就回不去了。低了头急匆匆走路,在视线里突然出现一双黑色绣了金丝的靴子时险些收脚不住撞上前面的人。很熟悉的气息,即使不用抬头也知道对方是谁。微微一顿,绕过那人往回走。走出几步,只听一个声音自身后传来。 “哥哥!” 第22章 脚步没有停顿,时间不早,再不回去文谦就要等急了。转过街角,买了四支冰糖葫芦,王铁两支,文谦两支。 小鬼这次没跟我客气,自动自发接过两支糖葫芦,一手一串啃得不亦乐乎。 裹紧衣服,赶了车往回走。王铁吃完两串糖葫芦凑了过来:“林大哥,那个人你认识吗?他老跟着我们。” “以前见过,你进去车里面吧,外边冷。”搓搓双手,浑身关节越发痛起来。忍不住皱眉,这鬼天气! 小鬼却抢过我手中的鞭子,把我推进车厢:“林大哥,你又在痛了!我来赶车,你进去里面暖和一会儿!放心好了,我不会把车赶到沟里的。” 在小鬼头上揉了两把,窝进车厢里。小鬼也学会关心人了呢!靠在车壁上,摸出酒囊,狠灌几口。冰凉的液体滑进喉咙,热辣辣的暖过肠胃,四肢百骸也渐渐暖了起来,疼痛也似乎减轻了一些。这种粗粮烈酒,果真很适合冬天用来驱寒。 至于那个人,那个人,已经没有再见的必要了。 这次赶得紧,在天黑之前就回到了营地。痛的受不住,王铁直接扶了我回帅帐。文谦心疼的不行,又命人多点了两个火盆进来。 喝过药,早早就寝。迷迷煳煳中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药里有助眠成分,却因为全身疼痛无法沉睡。伸手摸摸旁边,空的,文谦不在。努力睁开眼睛,爬起身披衣下床,绕过屏风就见帅帐里多了一位不速之客。萧睿,而文谦正挡在那人前面。 见到我起身,文谦不再理会那人,迅速跑到我身边重新把我塞进被子裹好,又往火盆里加了两块炭才转头看向跟过来的萧睿:“萧睿教主,人已经被你害成这个样子了,你还想干什么?” 那人并不做声,只是死死盯着即使裹了被子仍是止不住痛到蜷成一团的我。良久,才转身离开。 文谦摇摇头,吹熄灯,钻进被子,从背后紧紧抱住我不放,声音低低传来:“他想起来了,他都想起来了。易扬,易扬。”声音,惶恐而不安。 “你怕吗?”抓起那人的手,按在心脏的位置。我知道他在不安,却不知该如何安抚。甜言蜜语我说不出来,也不会说。 “怕。但是我不会放手,你是我的!”文谦张口,咬上我的脖颈。 “是,我是你的,谢王殿下。”轻笑出声。这人,终于知道维护自家权益了。也总算放下心来,还好不是想着把我往外推。我当然是你的,我可是打算以后都跟着你吃软饭当小白脸的,我的王爷。 文谦不再说话,只是把我抱得更紧。 也许是天色放晴,也许是那苦的要死的药起了作用,疼痛终于缓了许多。文谦仍是一径的忙。即使是年底,这里也不太平,那几个部落不停的派了小股部队过来骚扰。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在开春之前也不会有太大的动作,可偏偏一场暴风雪袭击了西北部的草原。本就收成不好,再加上暴风雪冻死了很多牛羊,一些小部落已经面临着断粮的危机了。
第34页 这也意味着两个可能。一,议和,朝廷派人救济。二,打,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八个部落很快结成同盟,兵分三路。 兵临城下。对方缺粮,打不起持久战,却是来势兇勐。以战促和,看来那些人打的是这个主意。 依照行军速度,援兵大概会在半个月后抵达。怎样撑过这半个月就成了重中之重。文谦越发消瘦,即使心疼,我却帮不上任何忙。 十二天,营中伤员已经占到了七八成,伤亡惨重。文谦的眉头皱的越来越近,就连王部和陈珂那两个乐天的傢伙脸色也是越来越凝重。 十三天,形势更加危急。援兵未到,却来了一支先头部队,只有几百人。从军医那里回到帅帐时,我着实愣了一下。来的,是皇帝。不错,很有魄力,便装微服,御驾亲征。援军未到,皇帝的到来也只能保密。这些我不在意,我只关心我家文谦,我的爱人。 转机,也往往在一瞬间。 十四天,晚上,一群高级将领在帅帐里商议军情。正在剪灯花,只听外面一阵喧譁,侍卫迅速戒备的声音,由远而近兵刃相击的声音。然后,帅帐门口的帘子一动,有什么人走了进来。 说走似乎不太准确,应该说是摔了进来。那人摔在门内三步远的地方,目光在人群里巡视一圈之后就停在我身上不动了。满身血迹,一袭白衣已染成红色,手上还紧紧抓着一个袋子。是萧睿。 几个侍卫围了过来,各种兵器就要招唿过去。 “别动他!”心下一急,我喊出声。 “住手!”文谦也同时出口。 皇帝看了我和文谦一眼,开了御口:“退下。” 不敢去看文谦的表情,缓缓走过去,蹲下,却不敢动手碰触那人。萧睿,伤的太重了。 “哥哥。”萧睿把左手上还在渗血的袋子向外推了推,嘴角带着一丝笑,眼睛却慢慢闭了起来。文谦已经派人招了军医过来,这人,总是这样体贴呢。 抓过萧睿手上的袋子,摸到里面东西的形状时忍不住顿了一下,看一眼等在身边的众人,转向文谦压低声音:“文谦,你转过身去。” 文谦微微一愣,然后就不动声色转了一个方向。解开袋子口上扎着的麻绳,拎起袋底轻轻一倒,一个圆滚滚的东西就滚了出来。 是一个人头。 其他人大惊失色,有几个迅速挡在皇帝前面,还有一些人拔出兵器架在我脖子上。 “等等。”陈珂走过来,捡起那颗人头仔细端详一会儿,才转向皇帝,“如果我没有猜错,这是札木部落首领。” “你确定?”皇帝问。 “是,我确定。以前曾见过一次。”陈珂很肯定。 袋子里还有两颗人头,身份也得到了确认,是另外两个部落的首领。这三人,正是势力最大的三个部落首领,也是一向主战的。这三人是如何被萧睿取了脑袋没有人知道,每一个人却都明白,这次战争已经到此为止了。 余下的事就不是我可以关心的了。几个人继续商议,表情语气都轻松了许多。文谦看我一眼,也加入了讨论阵营。 呆立片刻,走过去给军医打下手。萧睿伤重不能移动,军医只好就地处理伤口。伤痕累累,可以说,体无完肤。 “伤成这样还能跑到这里一路打进来,真是奇蹟啊!”老军医手上动作不停,嘴上也不停,“倒是没什么致命伤,只是失血过多,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他造化了。” 是啊,伤成这样还能一路打进来。这个人,如果没有受伤,进出这里根本就不用打啊!萧睿,萧睿,你何苦如此! 第23章番外,萧睿(二) 那个女人姓什么来着,记不清了。我只知道她是我即将娶过门的妻子。对于要不要娶妻,我不是很在意。但是当年那个男人救过我的母亲,那么,我娶他的女儿也很正常。 我的母亲,这个世界上唯一爱过我的人。十几年了,甚至已经记不清母亲的模样,那却是我有生以来仅有的温暖。只可惜,这份温暖在五岁之后就失去了。五岁,母亲过世,死在那个男人的掌下,那个被我称为父亲的男人掌下。 十五岁之前的记忆,从来不愿意回想,也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价值。每一天,除了练功还是练功。冥月教,从来就不是什么好地方。在这里只有两条路,杀人,或者被杀。那个男人把我带回来,也只是随手之举。随后再不关心,任我自生自灭。 五岁,被带到这个地方。六岁,第一次杀人。九岁,第一次出任务,灭了一个山庄。十二岁,将冥月心法练到第五层,与那个男人打成平手。十五岁,一掌取了那人半条命,坐上冥月教教主的位子。
第35页 似乎,都很正常,除了那个在梦中时不时出现的背影。那一年,完全没有记忆,就连下面的风堂也查不到任何线索。不过,也无所谓。冥月教教主,还是我萧睿。 想起一时心血来潮带回来的那人,很平凡的一张脸,很平凡的一个人,也是时候处理掉了。我冥月教,不养无用之人。 那个女人,很愚蠢。那样小打小闹的伤害算什么,斩草除根才能永绝后患。要是我,早就直接把人灭口了。 很有趣。那个人很能忍,不管怎样的伤害都只是默不作声,不反抗不求饶。偶尔看我一眼,目光也是平静无波。我倒要看看你能忍到什么时候!所以,对那个女人的行为,只是冷眼旁观。 出门处理分舵的事情,婚礼交由部下准备,只在前一天赶回来。婚礼很热闹。即将拜堂了,宾客却一窝蜂向外面跑去,似乎在瞧什么热闹。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以前从没见过类似的东西。大红色,飞得很高,很喜庆,很漂亮。只是一眼,就看到了上面的那个人,那个早就被我忘在脑后的人。微微皱眉。这人,还没处理掉吗? 之后是两个烟花,有字的烟花。一个是四个字:新婚快乐。一个是八个字:睿睿再见,哥哥走了。 心下微动。睿睿,五岁之后再没人喊过的名字。这个人为什么会这样喊我?这个人为什么会以哥哥自居?还来不及捕捉自己的思绪,周围却是一片喧譁。 中毒。不是致命的毒药,却几乎无人倖免。很多人内力被封,动弹不得。冷笑一声。这样下三滥的手段,估计又是那些所谓名门正派吧。 来的,却是官兵。 江湖与朝廷,向来井水不犯河水,即使有什么动作也不会放到檯面上来,这样大张旗鼓的却是第一次。我以为朝廷是惧怕魔教的力量打算斩草除根,但那个眉目如画的王爷要的却是一个人。那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那个被我抓来当做替身的人,那个刚刚逃走的人。 人没有了,我自然交不出去。就算有,我也不可能这样交出去。那个人,原以为只是普普通通的山野村夫,却让权倾朝野的异姓王不惜大动干戈。看来,事情变得更有趣了。 人在我手上丢掉,自然由我找回来。以我的轻功追上那个飞在半空的东西轻而易举,所以,轻轻松松就把人弄到了手中。 那个人仍旧是一脸淡然,对于阶下囚的身份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安安分分待在那间小房子里。我却火上心头。我的几个得力手下都被朝廷抓了,你凭什么可以在这里怡然自乐!折磨人,我多的是方法。不知道为何,却选了最轻的。不想借他人之手,每次都是自己动手。 他的手很漂亮,十指修长,骨节分明,却有着厚厚的茧。两根手指捏住那人拇指关节,微微用力。很轻的一声响,骨节已是碎裂,那人却只是闷哼一声,脸上连多余的表情都没有。另一个指节,另一根手指,五根手指,捏过一遍,那人却只在第一下的时候发出了声音。抓住那人受伤的右肩,用力。那人仍然没有任何声音,冷汗却瞬间滑了下来。 这么能忍吗?不错,那就试试好了。左手,右肩,每日一次,捏碎,治好,再捏碎。乐此不疲。萧睿,原来你也会如此恶趣味!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留下那人的命,依照我的个性,那个人应该早就死过无数次了吧!我只知道我不想杀这个人,没有任何原因。也许我失去的那一年记忆里有这个人,但是,那又如何?我萧睿想要把一个人怎么样还需要理由吗? 谢文谦,那个异姓王,我记住了这个名字。他说:放了他,不然你会后悔。 呵呵,真是笑话。我怎么会后悔!我是魔教教主,可我却从没喜欢过这个地方,即使败在我的手上,又怎会后悔!这样腐朽阴暗的地方,本就不该存在。 关押的地方铜墙铁壁,外面轮班守卫,绝对没有逃出生天的可能。可是那人,却宁可选择死路。 那人只是微笑,微笑着说“睿睿再见”,微笑着坠下悬崖。胸口没有来由的一阵抽痛,却是救援不及,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人的身影消失。 朝廷来人了,还是那个王爷。 “时间到了。人呢?”那个王爷站在变成残骸的房屋旁边,冷冷发问。 “在下面。”我看向那人跳下去的地方,崖边的石壁上还挂着一小块衣服碎片。 “什么?你说他,他……”那个王爷脸色大变。 “跳下去了,就从那个地方。”转身,打算离开。没有那个人,我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
第36页 “萧睿,你会后悔的。”那个王爷走过去抓起那片衣料,捂住嘴吐出一口鲜血,过了很久才说出一句话。 心痛到吐血?我挑眉,看来这两人关系不一般啊!后悔,不可能吧!死在我手上的人命多了,哪有那么多时间去一个个后悔啊!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一声令下,属下开始往崖下寻找。 没有尸体。那人果真活着!不知为何,听到这个消息时松了一口气。那么,接下来就要把人找回来了。 朝廷的围剿来的又快又勐。我终于知道江湖和朝廷对上是没有任何胜算的。纵使我们这里都是高手,可也无法同训练有素的正规军队对抗。 冥月教,终于还是败在了我手上。教众几千人,或死或伤或逃,偌大一个魔教,已是分崩离析。 我不在乎冥月教,可我必须为那枉死的几千属下做点什么。那个人,那个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林易扬。 第24章番外,萧睿(三) 还是找到了那人的踪影,即使被人藏得滴水不漏。我以为是那个王爷先我一步找到人,却不想是皇帝把人藏了起来,怪不得一路上寻找时都被人干扰。又招惹了上了一个皇帝,林易扬,你好有手段。 谢王府被保护的滴水不漏,铜墙铁壁一般。不过,挡不住我。轻轻松松找到厨房,这个时间,那人也只可能出现在这里。我没有收敛脚步声,取一个人的命而已,没有必要。 那人却似乎不在意,甚至没有回头,只是随口招唿:“文谦,你回……”带着笑意的声音勐地停顿,意识到不是那个人了吗? 拔剑,举起,只要轻轻送出就可以刺进那人后心。那人手上的刀滑了一下,切到了手指,只是不在意的拿丝巾裹了,手上做菜的动作却是丝毫不乱,甚至向我请求稍等一会儿。求的,不是性命,而是多点时间做完那道菜。 略微有点吃惊。以前不管我对他做了什么他都是一声不吭,现在却为了这样一件小事求情。手中的剑缓缓放下,眼前的背影,在桌案间忙碌的背影,很熟悉。熟悉到,似乎就在昨天。 小银鱼钻豆腐,愣愣的看着那人装盘调味,突然想起了这道菜名。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吃过这种东西,为什么我会知道这个名字?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发现房间里多了一个人。谢文谦,那个异姓王,此时正坐在高凳上,双手抱了那人的腰,让那人餵他吃东西,眯了眼,脸上带了笑,异常满足的样子。而那人,只是端了盘子一勺勺餵人吃东西,自己却并不吃,时不时帮人擦掉粘在嘴角的残屑,嘴角含笑,目光温柔。 碍眼,很碍眼。手中剑刺出的时候,我才发现目标竟然是那个王爷的后心。我原本,不是来取那人性命的吗?为什么会忽然换了对象?也好,将错就错吧,这个王爷,太碍眼了!那人似是预料到,抱着人迅速转了身。及时收了力道,还是刺进那人后背一寸左右。 “林……易扬……”我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也不知道为何会刺不下去。我来,不就是来杀这个人的吗?慢慢拔出剑,那两人仍然抱在一起,眼中只有彼此,甚至连一个目光都不愿意施捨给我这个刺客。 一个人呆了很久,那份熟悉,却是找不到任何答案。回忆出现空白,只好再探王府。“萧睿,你会后悔的。”想起那个王爷曾经说过的那句话,心里,生平第一次有了一种害怕的感觉。 我想给这份害怕找个答案,却又恐惧着那个答案。 几次出入王府,只看到了温馨两个字。一个人,怎么可以对另一个人那么好?那个人,怎么可以享受的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王爷总是有公务要忙,偶尔也会夜不归宿。每次,我会偷偷潜入那人房中,却不知道该做什么,只是看着那人睡颜,天亮之前离开。这样幼稚的行径,连我自己都想鄙视自己了。 那晚过去的时候那人醒着。在门口停了一下,不知道该不该进去,在听到里面重物跌倒撞翻椅子的声音时还是忍不住推门走了进去。那人坐在地上,抚着膝关节,却是爬不起来。胸口狠狠缩了一下,这样破败的身体,是我一手造成的。 那人说:萧睿,如果你不是来杀我,以后请不要再来了。 那人说:你走吧,我并不认识你,萧睿教主。 无言以对。看着那人艰难爬起,看着那人在被子中缩成一团,看着那人在盛夏的房间中点燃的三个火盆,只好退出,只好离开。也许,我是找不回那个答案了。 那个王爷请兵出征,那人自然也跟了去。这样也好,离的远远的,省得看了烦心,也省得什么时候突然起了復仇之心找那人索命。
第37页 走出王府,却发现无处可去。冥月教已经不復存在,原来我竟然已是无家可归。 葫芦镇。不知道怎么就走到了这个地方,当初发现那人的小镇。在镇上绕了一圈,干脆去了那人的家。一年多没有人烟,房内落了厚厚的灰尘,屋后的几亩地也已经荒掉了。几间房子都看了看,很简单,很普通,没有任何特色的山里人家。 不,不是没有特色。窗台上那一排廉价的小玩意,房樑上那一串落满灰尘看不出原来颜色的风铃,桌子上那小小的用柳枝编成的篮子,院子里已经结了果子的几棵果树,树下已经老化却仍然晃来晃去的摇椅。熟悉,很熟悉,熟悉到似乎可以看到那个人,看到那个笑起来温柔如水的人。 勐地跑到门边,不用寻找,抬手摸上那个熟悉的地方,扫去灰尘,露出两行清晰的小字:睿睿喜欢哥哥 哥哥也喜欢睿睿 字是用小刀刻上去的,是那对小弯刀里的一把。第二行字则是当时耍赖逼着哥哥刻上去的。 哥哥,那个人,林易扬,我的哥哥。 一年的记忆,潮水般袭来。每一个片段,都让我痛入心肺。原来曾经,有一个人那样疼过我。原来曾经,有一个人那样爱过我。 可是那个人,却被我弄丢了。 那个人视我如珠如宝,我却给了他一副破败的身体,然后亲手把他推到别人的怀里。 曾经有多幸福,现在就有多痛苦。 失忆是造成伤害的理由,可是我却没有寻求原谅的藉口。萧睿,本就残暴,本就无情,会那样伤人的萧睿,才是正常。睿睿,那个干干净净的五岁孩子,早就在进入冥月教的那一天被扼杀了。萧睿,你就是一个混蛋。 靠着门坐下来,甚至找不到再去见那个人一面的藉口。痛,很痛。哥哥,被我伤害,你当时更痛吧!不知道坐了多久,三天,五天,已经没有了时间概念。心痛,却是死不了人。痛过之后,还是要活着。 最终,还是来了边关。潜进军营,每天远远的看着那人,看着那人对另一个人呵护备至,温柔体贴。除了悔恨,甚至连嫉妒的力气都没有。 萧睿,你废了。那份温柔,本来就是你的啊!为什么不抢回来?这样的念头也从来不敢有,亲手弄丢的,即使去抢,也已经不在了。 只是想远远的看一眼,却还是忍不住走上前,忍不住喊出声:“哥哥。” 没有回答,没有停顿,那人似是没有听到一般,绕过我就赶车回营了。哥哥,原来,我连你的目光都得不到了。 哥哥,那个喜欢着睿睿的哥哥,不见了。 第25章 萧睿的伤口已经处理完毕,但是不宜移动,只好安顿在帅帐外间的床上。那张床,本来应该我这个亲随睡的。但作为被王爷豢养的男宠,侍寝才是本职工作,这张木板床也因此闲了下来。 铺好里间的床,文谦却还是站在外面不动弹。拉了人坐好,除下鞋袜给人泡脚做脚底按摩,那人先是一言不发,后来又喃喃出声:“他是怎样在一天之内跑三个地方的,是怎样杀了那三个首领的,又是怎样才来到这里的,易扬,你不想知道吗?” “文谦,我不知道。”是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人找回了记忆,我只知道那人这么做是为了什么,我只知道那人这么做有多危险。 可是,又能如何! “易扬,你,你们……”文谦缩回床上,看着我,欲言又止。 “文谦,我,我们。”知道文谦的不安,执了他的手按在自己胸口。文谦,为什么要这样不安,不能多相信我一点吗? “嗯,我们。”文谦偎过来,拉过我的手环抱住自己,脸贴在我胸前,声音很低,“我是你的。别丢下我。” 这样好的一个爱人,前几天还在高声说着“你是我的”,今日却只能低声说“我是你的,别丢下我”。林易扬,你做了什么,让你的爱人这样惶恐这样不安这样不自信?林易扬,你混帐。 “文谦,相信我。”抱紧怀中人,却说不出任何安慰的语言。文谦,那样通透的一个人,碰到感情问题也开始患得患失了。 半夜,起身到外间看了一下。萧睿发烧了。把火盆移的近一些,拿布巾蘸了酒帮人擦身降温,一直折腾了差不多一个时辰热度才慢慢降了下去。看看天就快亮了,伤员也稳定下来,回到床上打算再眯一会,谁知一觉醒来天已大亮。 文谦已经起身了,正站在外面发呆,见我走出来,指指那张空荡荡的床板:“易扬,对不起,我没有留住他,我起来的时候人就不见了。”
第38页 “嗯,走就走吧,人没事就好。来,过来洗漱,准备吃早餐了。”打了洗脸水,伺候王爷洗漱,然后动手收拾床铺。 走了,就走了吧。这样也好,总好过三个人一起尴尬。 “你,不在意?”文谦坐在桌前,捧了粥碗,却不喝。 “王爷殿下,我们不是小孩子,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他,有他的生活。我们,有我们的生活。”帮人夹了小菜到碗里,那人总算动起了筷子。 以前,对文谦是习惯,对睿睿是喜欢。现在,对文谦是喜欢,对睿睿是怀念。有些事,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我不是圣人,不恨,不怨,但是,也不爱了。现在,我有我的生活,我有我的爱人,我只想守着那个人,仅此而已。 几个部落很快送上了降表,然后是谈判,然后是签约。御驾亲征,果真有效。不得不说,在这一点上,是萧睿成就了那个皇帝。 班师回朝。收拾一下行李,只比来的时候多了一口箱子,是文谦的战利品,一整箱火龙草,给我治风湿用的。 战事已定,年关已过,回朝时不必加急行军,可以放慢了速度。一起回城的还有王部和陈珂两人。这次两人立了功,估计回去封赏不少。至于文谦,会怎么样可说不好。谈判时王爷殿下表现太好,让几个部落首领看中了,据说当时就有两人表示愿将公主嫁过来。 和亲,这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中国的歷朝歷代似乎都少不了这样的戏码。不过,和亲与和亲也不一样,嫁出去和娶进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次草原部落主动送上公主,甚至言明侧妃也可以。这样大的面子,不知道那个腹黑皇帝是什么态度了。 谢王殿下是断袖,朝中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很显然草原人对这些不太了解,或者根本就是装作不了解。政治婚姻本就无奈。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文谦,如果皇帝真的赐婚,你该如何! 天色渐晚,原地扎营。晚餐照例是没什么油水的,看看那边形容清减的人,叫上燕回去附近的山里找野味。燕回不像雷奔那样老实木讷,人很狡猾,很鬼,轻功也很好。很快,燕回就猎了几只山鸡,还从附近的农家买了一些果子干菜调料什么的。 炖了满满一锅,那人闻到肉香,也不再讲究形象,直接拿手抓了鸡腿勐啃,一边啃还一边招唿王部和陈珂两人。两个粗汉子第一次见自家王爷吃得这样豪慡,顿时也豪迈起来,一个比一个吃相难看。风捲残云,一锅鸡肉很快一扫而光。我还好,文谦帮我抢了不少。那四个侍卫,尤其是跟我一起做苦力的燕回,只闻到了香味,最后只好拿肉汤拌饭。 文谦爱吃肉,这是我早就知道的。以前在军营也会偷偷开了小灶,但是现在行军路上很显然不太方便。每次到了晚上都是在野外扎营,即使可以进城,文谦和王部、陈珂也不愿意丢下手下的士兵跑去跟地方官吃吃喝喝。于是乎,轻功最好的燕回多半在路上担任了猎户一职,我当然是客串厨子。 肉这东西,长期不吃也就习惯了。但是,越吃越馋。王部和陈珂曾扬言,等回了京一定要把全城的酒楼饭馆都吃一遍。文谦笑眯眯,点头同意。 晚上就寝,文谦心情很好,抱着我蹭来蹭去。很快,身上就起了反应。和这人同床共枕也差不多一年了,却始终没有越过最终的雷池。文谦是男人,我不想用对女人的那一套对他。而这个人,显然是没有任何经验的,无论男女。第一次,我不想在仓促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发生。伤了他,我捨不得。可是那个人,那个人读了太多圣贤书,能够接受自己像女人一样雌伏吗?就算我愿意在下,可是那个人,他会吗?那个人,每次惹了火就一个人睡去,实在是,让人无法信任啊! 我想,也许有一天我会因为欲求不满而死。身为一个拥有良好职业操守的男宠小白脸,这样的死法,很悲剧吧! 忍不住笑出声,再看怀中人,果真把人蹭出火以后就自己睡去了,睡得那叫一个安稳,那叫一个香甜。抱着人翻个身,调整一下姿势,这人不开窍,还是睡觉吧! 清晨,队伍继续开拔。已经离京城很近了,再有两三天就可以进京了吧!不知道京里等着我们的,是好还是坏了。 第26章番外,谢文谦(三) 已经不记得当时是怎样走下那座山的了。萧睿说,那个人跳崖了。 跳崖,跳崖而已,应该不会死吧!不,一定,一定不会死。派了所有能派的人手出去找,却一无所获。 搜索未果,一天比一天灰心。在皇帝的默许下,我带兵剷平了那有上百年歷史的魔教冥月教,也开了朝廷直接干预江湖的先河。手段或许不入流,或许很残忍,不过,无所谓了。没有那个人,即使做得再多又有什么意义呢!
第39页 那个人,我在找,萧睿也在找。却始终如大海捞针,没有任何线索。最初的惊慌之后,渐渐冷静下来,思路也慢慢清晰起来。那个人没死是肯定的,却可以躲过我和萧睿的搜寻,没有任何势力的普通人,又怎能做到!而能做到这一切的,普天之下又有几人? 安静下来,撤回派出去的人手,不再盲目寻找,老老实实处理手头积压的公务。那个皇帝,不得不说,太狠了,很多他分内的事都丢给我做。也幸好我没有什么野心,不然那些权利也够人受的。被推到这样一个位置,看似很荣耀,实则很危险。坏人我在做,成果他来享,如果有必要,估计我还是那替罪羊。但是,为了那人,付出这样的代价又如何! 天气渐渐变暖,工部一直神神秘秘在研制什么东西,最后拿出来的时候让很多人大吃一惊。我笑笑,果真如此。皇帝陛下,你狠。 下了早朝,直奔御书房。青石地板,三天三夜。感觉不到冷,也感觉不到累,我只知道,坚持下去就能见到那个人。 等到真的站在那人面前,我却失了语言,积攒了那么多那么久的话,一句都说不出口。更丢人的是,我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那个人,不在。刚刚的会面,果真只是梦吗?试着喊出声,那人却很快答应一声,进来的时候手上还端着一碗热粥。捧着热气腾腾的粥,我想摸摸面前那人好确定是不是在做梦,却始终不敢伸手。直到那人掀开被子帮我涂抹药油按摩双膝,才终于确定下来,我不是在做梦。这个人,是实实在在的,活生生的在我面前。 林易扬,我终于找到你了。真好。 以后的日子简单而又祥和,幸福的不得了。那个人会帮我煲好喝的汤烧好吃的菜,会抱着我一起睡懒觉,会亲手帮我梳头按摩,会对着我温柔的笑。那样的日子太温暖太幸福,幸福到一向讨厌的胡萝蔔味道也在变好。 那人做了我最喜欢的豆腐脑,吃得心满意足,却也把那人不若以往灵便的动作记在了心里。那人只有脸上有两处明显的疤,其他地方,不清楚。他不说,似乎和以前也没什么两样,但那种不同还是一点一点显露出来。 右臂无力,不能举过头顶。左手无法握紧。额头和脸颊两处毁容。这是我看到的,很心疼,谁知这却远远不是全部。 直到那次变天,我才明白那人最痛苦的根源何在。痛到缩成一团,只有掰开嘴巴才能把药灌进去。痛到极致,却仍是顽固的不愿发出任何声音。 除了难过和愤怒,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当时的心情。那位过来看诊的太医只轻描淡写留了一句话:“现在好多了,以前更厉害。” 易扬,我的易扬,这样的伤害,你是如何一个人忍下的?萧睿,如此对待这个人,你于心何忍! 平静下来,那人还是云淡风轻。是啊,林易扬,就是这样一个人,喜欢就是真的喜欢,不喜欢就是真的不喜欢。总是淡然,甚至连恨一个人讨厌一个人都不愿意。不去恨,却也不再爱,从此陌路。 萧睿,那个人,能给你极致的爱,也能给你极致的漠视。有的时候我会阴暗的想,萧睿,如果想起以前,你会不会后悔? 从来不知道,边关也可以这样温暖。错了,我是来打仗的,不是来游山玩水的。可是,只要那人在身边,即使再艰苦,也可以很甜蜜很幸福。那人怕我睡不好,买了厚厚的垫子铺在木板床上,就寝时更是把我抱在怀里,生怕我睡不惯硬床。吃饭,我要讲究形象,每餐都跟士兵们一起吃大灶。那人知道我挑嘴,偷偷准备了小锅买了肉藏在帐子里,每晚开一次小灶。那人不喜欢脏乱,却为了每七天一次的进城採买机会而跑去军医那里打下手,每次出去採买,必会捎回几样我喜欢的点心。 我知道萧睿找来了,我知道萧睿什么都想起来了。我知道我应该相信他,却怎么也忍不住去胡思乱想。他,原本喜欢的就是那个叫做睿睿的孩子啊! 他问我怕不怕。我说:你是我的。 你是我的,林易扬,你是我谢文谦的,我不会把你让给任何人。我这样对他说,也这样对自己说。即使这份幸福是我偷来的,我也不会让给别人。 可是,那个恢復记忆的魔教教主萧睿出现时,我还是忍不住闭上了眼睛。一日之内,奔袭三地,取了三大部落首领的头颅,提前结束了这场或许会很惨烈的战役。只因为,那个人在军中。而那人,却是在陪我。 白衣染血,即使倒地不起,一双眼睛仍是死盯着那人不放。黑黑亮亮,干干净净,一如第一次在那个小山村见面一样。
第40页 那一刻,我清清楚楚的看到,这个人,不是那个杀人如麻心狠手辣的魔头萧睿,而是那个单纯漂亮的五岁孩子,他捧在手心呵护的弟弟,睿睿。 着人请了军医过来,看到那人脸上掩饰不住的担忧表情,心,慢慢下沉。 林易扬,你会被抢走吗?幸福,真的如此短暂吗? 我知道我的惶恐我的不安给了他很大困扰,那人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执了我的手按在他的胸口处。话仍然不多,却是可以溺死人的温柔。 靠在那人胸前,低低开口:“我是你的,别丢下我。” 林易扬,我是你的,无论如何,不要丢下我。 第27章 队伍驻扎在京城五十里以外,主要将领则是骑马进城。夹道欢迎,我总算理解了这个词。我不在进城的队伍中,而是混在欢迎的人群里提前回了王府。那样的场合,总是不适合我。 晚上宫里举办洗尘宴,三天后还有一次庆功宴。估计这段时间文谦会忙得半死,我还是自己找事做好了。带回来的东西收拾过,要紧的入了库房,零碎的随手收起。 文谦人不在家,宫里的赏赐却流水样送了过来。礼官念着长长的赏赐册子,声音抑扬顿挫,念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左右,我光是听就累得不行了。送走传旨礼官,着王府总管对照册子把赏赐物品一一分类造册入库。 不得不感慨,我家男人,果真有钱! 文谦一直没有回府,而我每天光是打理这些赏赐和文谦的同僚送来的贺礼就够累的了。还好都知道文谦不在家,没人直接登门拜访。估计庆功宴之后也该有人上门了吧! 谢王殿下位高权重,现在又立下军功手握重兵,尤其是,才貌双全(这词更适合女生,咱小点声,别被王爷殿下听到,不然死定了)。一时间,上门提亲的络绎不绝,即使王爷断袖早已不是秘密。 回府才两天,我就接待了十几拨媒人。本来这是总管的活儿,但那个狡猾的总管一怕得罪他家王爷二怕惹麻烦上身干脆都推到了我身上。 要说,这还真难办了。我是什么身份啊,谢王殿下豢养的男宠小白脸啊,我可是打定主意要赖着那人被包养一辈子的。再就是,我都没尝过的美味,哪儿能就那样便宜了别人啊! 于是乎,主意来了。 所有上门提亲的,一个都没拒绝,只说等王爷回家再议,并定下了时间。婚姻大事,由父母做主。但是文谦,你父母俱亡,又满了十八岁,这等事,还是你自己来处理吧! 庆功宴过后,文谦总算有了时间回家。这不,谢王殿下前脚进门,大群媒人后脚就跟进来了。我跟在总管后面笑眯眯招待各位来宾,我家王爷,在旁边已经黑了一张脸。 文谦趁人不备瞪我一眼,回头一句话就打发了一群媒人。理由很充分,皇帝,已经赐婚与谢王殿下。 送走了那群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的媒婆,文谦移步书房,理都不理我。完了,我家王爷生气了。 哄吧! 豆腐脑一碗。不理会。 小银鱼钻豆腐一份。不理会。 豆腐脑加小银鱼钻豆腐。搞定。 谢王殿下一边吃东西一边送我免费卫生眼,只好来者不拒统统收下。爱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我知错了。 晚上,抱了人在怀,终于可以睡一个好觉了。已经习惯了那人八爪鱼一样的缠人功夫,偶尔一个人睡倒是有点不适应了。还好,这人总算是回家了。 一夜好眠,清早起来神清气慡。 早饭过后,开始陆陆续续有人登门拜访,都是文谦的同僚。文谦一直懒懒的,不想应付。午饭过后吩咐总管闭门谢客,这才闲了下来。 已是仲春,正是春花灿烂的时节。文谦闲着无事,干脆搬了琴到后花园抚琴为乐。可惜我不通音律,听来听去也只能说一句“好听”而已。或者,多加一个字,真好听,很好听。简直就是对牛弹琴啊!浪费了这样高雅的音乐了。 “赐婚的事,你有什么打算?”待文谦弹完一首曲子,我想起了这个严峻的问题。 “皇帝陛下还没有下旨,只是在徵求我的意见。”文谦沉默一会儿才回答。 “嗯。”我点头,“人在朝堂,总是身不由己。那么,你的意见呢?” “这样,是最好的,最少十年之内边关不会再有大的冲突。”文谦的声音很低,却很清晰,字字似是敲在心底。 “所以,你答应了。”看定那人的眼睛,努力寻找否定的答案。 “还没有。”文谦摇头。 “那你会答应吗?”站起身,走到那人身边坐下。还没有,还,也就是,有可能答应,而且是很大的可能,也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第41页 文谦别过头,没有回答。 那么,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恭喜你,王爷殿下。”起身,后退两步,屈膝行礼,这个时代标准的男宠对主人的礼仪。 “易扬,你答应过,不会丢下我。”文谦脸色苍白,只是一瞬间就失了血色。 “文谦,现在,是你丢下我。那么,再见吧,我的王爷。”转身离开,却险些撞翻一个侍女手中的托盘。帮人托住盘底,还好,那碗汤没有洒出来。 “易扬,我让人炖了汤,喝了再走吧!”文谦看着那碗汤,缓缓说到。 “好。”端起汤,一饮而尽。那人的脸色,苍白如纸已经不足以形容了。伸手擦上鼻端,满手鲜血,笑一笑,毫不在意:“这碗汤太补了,看,我都流鼻血了。” 那个送汤的侍女把汤碗放下就退出去了,所以整个后花园只剩了我们两人。摸一摸耳孔,眼角,嘴角,同样是鲜血淋漓。七窍流血,原来如此。我就说这碗汤太补了,肯定是药材放多了。 靠着身后的凉亭柱子,身体缓缓下滑,阵阵疼痛从胸口处蔓延开来。面前那人,只是死死盯着我,已经不知该作何反应了。 文谦,药是你的,会有什么效果你会不知道,现在你干嘛摆出那种难以置信的表情啊!视线渐渐模煳,再也看不清眼前呆立的身影。闭上眼睛,挤出最后两句话:“文谦,保重。再见,我的爱人。” 被人扶起,被人抱进怀里,被人吻上嘴唇。我想伸手摸摸那人的头髮,却抬不起哪怕一根手指。隐隐约约听到喊太医的声音,却是再也无法看到那人的表情。 第28章 坐在房樑上,看着下面一群人折腾。四个太医,还有几个从外面请来的老大夫,正在那具已经没了心跳没了唿吸的身体上施展各种手段。 没错,下面那个身体是我的,确切说,是我借的。我也只不过是一缕幽魂罢了,来到这个时空,占了这人身体多活了几年。而现在,因为一碗加料的汤,再次魂魄离体。也可以说是又死了一次吧!毕竟,下面那个已经可以称得上尸体了。 我不知道在停止唿吸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等我完全离体清醒过来的时候文谦已经不在了。担心那人想不开,可是我走不出这个房间,只能在床上那具尸体周围五米内转悠。 文谦,你在哪里?你还欠我一个解释,为什么不来看看我? “怎么样?”皇帝居然也过来了。 “回陛下,各种诊断显示,已无生命迹象。”那个白鬍子的太医战战兢兢回答。 “谢王呢?”皇帝略微沉吟一下,继续发问。 “回陛下,谢王殿下受刺激过度,为防止出现过激行为,已给谢王殿下服下助眠药物,王爷正在隔壁房间。”老太医语气更加委婉。 皇帝出场,肯定没好事。不用说,我家文谦肯定是被算计了。还以为当时假装离开就可以逼出原因,却没想到在一碗汤那里出了意外。那碗汤无疑是下了药的,效果不明。既然是给我的,肯定有原因,而文谦是断断不会害我的。可是我却直接挂掉了。或许是因为这个灵魂非原装,和身体的兼容性不够,或许是药本身出了问题。文谦已经倒下了,那么答案只能在这个阴险的皇帝身上找了。 可是,我回不去那个身体。情况不妙。如果再不醒来,文谦,我的文谦会怎样? 皇帝来看了一次就走了,文谦却一直在睡,每次一醒来就会被灌下助眠的药物。文谦,对不起,我不该喝下那碗汤,那样你就不会看着我七窍流血停止唿吸了。文谦,我的文谦。 午后,房间里空无一人,房门却突然被人推开。只是三天功夫,那个人,我那灿若春花的爱人,已经完全失了人形。伸手摸上那人的脸,却穿透了他的身体。灵魂体,可恶的灵魂体! 再一次穿过文谦的身体之后,我绝望了,但这种绝望很快就被打破了。那人从进门后就一言不发,此时却爬到了床上,利落地剥光自己的衣服。我呆了一下,只觉得鼻端一热,似乎又要流鼻血了。灵魂,也会流鼻血吗? 再看那人,剥完自己以后又开始扒床上那具身体的衣服,直到两个身体裸裎以对。大惊失色。这人,是要,强x尸体? “林易扬,再不醒来,我就要强暴你了!”那人恶狠狠威胁着身下毫无知觉的身体,不待回答就扒开那具身体的双腿意欲直捣黄龙。 我的天哪! 要是这样直接进去,就算本来没死也非得痛死不可。我说文谦,你没经验不要紧,为啥不去学学呢?这样毫无技术含量的直接提刀上阵,也太丢脸了吧!
第42页 那人却是不管不顾,直接压了下去。 “啊!”真不是一般的痛!算我倒霉,居然在这个时候回到了那具身体。那人,刚好卡在那里进退不得。忍着痛,再也不去讲究什么绅士风度什么怜香惜玉,直接踹人下床。 混球!强x,堂堂王爷居然玩这么下三滥的手段!欠收拾了你,谢文谦! “你,你醒了,醒了就好,醒了就好。”谢王殿下坐在地板上,冲着我扯出一个难看至极的笑容。 拿了衣服想给人送过去,那人又说话了:“你,还认识我吗?知道我是谁吗?” 微微一愣,很快便意识到这里面有内容,于是随口接道:“很明显,强暴犯。” “原来,果真不记得了。也好,也好。”那人站起身,扯过衣服胡乱穿上,摇摇晃晃走出门去。 迅速穿好衣服,拿了一件厚厚的披风找出门去。现在还是春天,那人身上的衣服稍嫌单薄了些。一直找到后院,就见那人呆呆站在当日我倒下去的地方,一动不动,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走过去,却见那个阴险的皇帝也坐在亭子里面。说实话,最近看到这个皇帝就老大不慡。算计我家文谦,害我家王爷伤心,不可饶恕。害我险些被人强采ju花,更加不可饶恕。 我一靠近,那两人就停止了交谈。目不斜视,拿披风将人裹了,抱在怀里坐在长椅上,那人也不说话,只是伸手环上我的腰。做这一切的时候,腹黑皇帝一直微笑旁观,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皇帝陛下,您似乎还欠我一个解释。”我知道这样说非常大逆不道,够诛我九族的了。可是,见到那人的算计表情就恭敬不起来。反正,我的九族也只得我一个人而已。 三言两语,就讲清了文谦隐瞒的事实。 一年前被皇帝派人带到京城,治病疗伤,同时也给下了点毒。锁情,大内秘药,专门用来控制人的,如果没有解药必死无疑。解药千丝,服下之后前尘尽忘。 也就是说,为了保住我的命,文谦朝皇帝讨了千丝,代价就是一辈子卖身给皇帝做牛做马,包括迎娶草原上那个来和亲的公主。文谦付出一切,后果却是我会忘记他。 好处都被你占了,皇帝陛下,你可真够无耻的!还有,文谦,搭上爱人,搭上自己一生,你太傻了。中毒是真的,解药也没问题,至于为什么会七窍流血停止唿吸应该在我身上找原因。看来游魂也不错,解了毒,也保留了爱人的记忆。 “皇帝陛下,我没死,也没忘。文谦是我的,他不会娶任何人。”把怀中人打横抱起,还是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好。 “也不是不行。不过,不管做什么都是要付出代价的。你,又要付出什么代价呢?”那个阴险的皇帝微笑摇头。 “明天给你。”停下脚步,看看那张欠揍的脸,一字一句回答。 回到房间,把人放到床上,却见那人已经睡着了。真是哭笑不得,我的王爷,你已经睡了三天了,不会还这么渴睡吧!还是,想要逃避某种惩罚装睡而已? “这是什么?”腹黑皇帝一大早就过来王府转悠。一国之君,下了朝应该待在御书房批奏摺吧,怎么会闲到往臣子家里熘达呢! “指北针。不管你换了什么方向,那个黑色箭头,永远指着正北方。”这个简易指北针是我随手做出来玩的,拿来收买皇帝应该刚好合适。 皇帝陛下果真很满意,拿了东西就走人了。朝堂果真不太平,可是,文谦,你已经陷的太深了。 第29章 走进卧室,一眼就见到刚刚还在动的被子突然安静下来。那人,玩装睡还玩上瘾了。此风不可长! 掀开被子,一张明显带着紧张的脸就露了出来,眼睛死死的闭着,眼睫毛却不停的忽闪。拿冷水浸了毛巾,略微拧干一些,整个盖在那人脸上。果真,那人一下子就被冷水激的坐了起来。重新把人按倒在床上,拿湿毛巾在那人脸上擦了个遍。手上用了几分力气,等放开时那人皮肤都被我搓红了。 文谦恼了,狠瞪我一眼。可是那双眼睛太过漂亮,再配上微红的脸,真真是粉面含春。心下微微荡漾,干脆把人压在床上一通狼吻,直到两人都有些把持不住才鸣金收兵。我不想这么草率就下手,我的文谦值得更好的。至于被压,想想那人提刀上阵直捣黄龙的生勐架势,忍不住冷汗,我还不想死呢。尤其是,不想这样窝囊的死。 文谦这次有一个月的假期,本来是打算出去好好玩玩的,可是连日的阴雨天气让我们不得不临时变更了计划。只好裹了被子燃了火盆窝在家里,京城的天气,果真不太适合我的身体呢。
第43页 如果我是一个人,我可以去西北沙漠地区,那里常年干燥,可以少受很多苦。可是我有文谦,文谦是走不开的。即使他不想,也已经深深陷在那个权力中心里面了。至于何时才能抽身,就要看那个阴险皇帝的动作有多快了。 我裹了被子窝在床上,把堂堂谢王殿下当小跑腿支使的团团转。那人,敢怒不敢言,忍了火气任我使唤。不错,好不容易抓了那人一次把柄,当然得利用彻底。 正在指挥着王爷殿下剥栗子壳,总管引了一人过来。 轻轻的叩门声,然后是总管的招牌温吞声音:“启禀王爷,有一位自称安阳的大夫求见,啊,他已经自己进去了。属下告退。” 总管迅速熘之大吉,那位不速之客在扫视室内一圈之后就大摇大摆的坐了下来,伸手拿过文谦刚刚剥好的栗子毫不客气放进嘴里。 和文谦对视一眼,额角黑线。这么大牌的脱线大夫,哪来的? “别问我问题,我只负责治病。如果想让我治病,就跟我走。如果不想,我走。”安阳自顾自抓起茶杯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安阳,素有神医之称,神龙见首不见尾,脾气古怪,轻易不出诊,所收诊金千奇百怪。总之,这就是一怪胎。今天看到真人,才发现原来江湖传言也是值得相信的。 不过,这位安大神医是怎样找上来的呢?虽说文谦一直在寻访名医,可从来就连安大神医的影子都没碰到过啊! “在这里治不行吗?”我问。 “好,我们跟你走!”文谦同时回答。 安阳斜睨了文谦一眼,沖我摇头:“如果你一直呆在这里,这辈子都别想好。还有,我只能带一个人走。我家地方小,只住得下一个人。” “我可以打地铺!”我和文谦同时开口。 “我说的就是地铺。难道你们还以为我有床给你们睡?”安阳一脸吃惊。我和文谦顿时无语了。 此去最少一年,文谦是走不开的。朝中势力分化越发严重,那个腹黑皇帝,还需要他的帮忙。看来,我只能自己跟着那个脱线神医上路了。 行李是文谦亲手收拾的。非常壮观,整整装了三辆马车那人还嫌不够。挑挑拣拣,先是扔出了两把雨伞。沙漠里,用不到这么先进的工具吧!缩减一次之后,三辆马车变成了一辆。缩减两次以后,一辆马车就空了半个车厢。看看没什么缺的,也没什么累赘的,这才停手。而文谦看着旁边扔出来的东西都快哭出来了。哎,不是我不想带,只是,真的用不上啊!想我认识的字都没多少,有必要带一套那么高级的笔墨纸砚吗?我不通音律,所以这琴啊箫啊笛子什么的就更用不到了。 走的时候,文谦送了一程又一程,直到看到另一个城的城门才停下来。充作马夫的燕回带人闪的远远的,好给他家主子留下充足的个人空间。果真那人直接化身为狼扑了上来,一通乱啃。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脸上有多少牙印,那人的接吻技术,练了这么久还是糟糕的无与伦比。 任人啃个够,然后才翻身把人压在身下细细吻上去,一吻结束,趴在那人耳边低语:“文谦,等我回来。等我回来,再不会这样轻易放过你!”在那人耳坠上吮一下,拉人起身,仔细整理两人弄乱的衣服。 “说的好听,还不定谁不放过谁呢!”文谦伸手帮我整理衣襟,小声嘟囔。 “呵呵,”轻笑出声,“文谦,不是我打击你。你的技术真的需要好好练练,太差劲了。当然,这一年里你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观摩修炼。只是,不准找人。” “哼!不找人我怎么练啊!”似是想到什么,文谦贼贼一笑。 “你可以试试。”微笑。敢找人,我就敢杀那人灭口。 最后在那人眉心印下一吻,打开门下车。文谦没有下车,燕回直接驾了车回城。直到看不到那辆车的影子才爬上自己的马车,拿起马鞭认命地给安大神医充当车夫。 文谦,刚刚离开我就想你了。 文谦,等我回来。 第30章 不得不说,安阳很欠揍,其欠揍程度直追那个阴险狡猾腹黑的皇帝陛下。吃要最好,住要最好,穿要最好。当然,是掏我的腰包。可是为什么我花钱住客栈还要打地铺啊? 好吧好吧,打地铺就打地铺了,那老大你要不要每次睡到半夜都下来跟人家挤一张被子啊? 好吧好吧,挤一张被子就挤一张被子了,反正我已经习惯了。可是,你能不能不要把人家的被子全部捲走裹在自己身上啊?
第44页 这是睡觉,两个人内部问题内部解决就可以了。可是,吃个饭而已,有必要这么挑剔吗?如果是在城里,你挑剔也就挑剔了,可这里就一乡村小店,白面饼炖猪肉已经是最好的东西了,就算你点了鲍鱼粥人家也端不出来啊!人家只是小本经营,只是端不出你要的东西,你有必要拆人家店吗?拆就拆了,为什么要我来付赔偿金啊?赔就赔了,为什么你要帮着别人让我多掏一倍啊? 好吧好吧,吃饭事小,随便凑合凑合就行了。这只是一个小镇,美女的质量高不到哪儿去,你有必要那样死盯着不放吗?盯着也就盯着了,可你跟美女自我介绍时能不能别报我名字啊?报也就报了,能不能不要在被人追打时扯上我不放啊? 不得不说,跟着安阳出来,我很后悔,悔不当初。我的性格一向低调平淡,跟这人在一起,绝对低调不起来平淡不起来。这人好惹是生非,品行又差,身为大夫又缺乏最起码的医德。所以,这人仇家很多。 仇家多也就罢了。这人还不懂武功,再加我一个半废之人,一路行来实在是狼狈异常。还好这人从没草菅人命过,不至于被人索命。 不过,这人绝对不正常。遇上仇家,全部是下三滥招式。打得过的,专门招唿人家下三路。打不过的,下药,放毒,什么阴损用什么。毒不倒的,跑。跑不过的,把我推出去当挡箭牌。 我就纳闷了,这样有个性的一个人,是怎样的环境才能造就出来啊,那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啊!看来,以前听到的江湖传言还是打了折扣的。这人,要比传言中说的损多了。对,典型的损人不利己类型。 不过,这人的医术绝对是一等一的好。左手和右肩已经恢復了正常人水平,也试着提过重物,和以前没有什么不同。再就是脸上的疤,已经只剩了淡淡的痕迹,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至于风湿,一路上挑的多是少雨干燥的路线,很少发作。即使赶上变天也比以前痛起来的程度缓和了许多。看来每天一次的药浴是很有效的,只是那药水太臭了,搞得现在身上一股臭味,洗都洗不掉,不管走到哪儿都被人讨厌的不行。而且,据我所知,那药水之所以会臭,完全是因为安大神医少放了一味药。不影响药效,只让人臭不可闻。当然,这是安大神医的恶趣味。我,身为患者,除了逆来顺受,是没有任何反抗余地的。 我想,如果和安阳一起生活一年之后再看别人,绝对会发现人人都是良民,人人都是君子。 已经接近沙漠地带了,安阳却难得的沉默了下来。他沉默,我也不是话多之人,两人之间便出现了难得的安静气氛。 安阳很年轻,二十来岁,照这个年纪来说绝对是医学奇才。长得也不错,安静下来也是眉目如画小帅哥一个。当然,跳脱起来绝对是欠打的流氓小无赖。 靠近沙漠,马车换成了骆驼,马匹托给安阳当地的朋友照料。大漠落日,真的很美。即使这里只是大漠边缘,却别有一番苍凉的味道。当然,我墨水不多,想不出什么好的形容词。如果是文谦在,那恐怕就是洋洋洒洒一篇文章了。 文谦,文谦,我想你了,我的文谦。 “安阳。”我放慢速度,等那人追上来。 “什么事?”安阳的声音有气无力。呵呵,安大神医有心事了。只是不知道被这另类人士惦记的是何方神圣呢! “我能不能知道是谁请你来的?”即使心里早就有了答案,还是想要确认一番。 “不能,我答应了人家不能说的。”安阳直接拒绝。 “那我换个问题。那个人,他现在好吗?”萧睿上次带着重伤不告而别,让人不得不担心。尤其是,那伤是为我受的。 “好不好?你问哪方面?身体的话,没事,最起码还能活个几十年。至于其他的,可以说,生不如死。”安阳笑笑,一脸嘲讽,“这个答案还满意吗?” “嗯,我知道了,谢谢。”至于其他的,那不是我的能力范围,也不是我可以关心的。现在我需要关心的,只有京城那一个了。 “就只有这样?”安阳似乎很不满。 “不然还能怎样?有些事,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我还能怎样?即使找回了那段记忆,伤害也还是伤害。不爱了就是不爱了,萧睿,即使你再努力补偿,又怎能捡回那失去的时光? “是啊,有些事,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安阳回了这一句,就再也不开口了。 一路安静前行,终于在太阳落山前到了一个小客栈。原谅我想像力不够丰富,看到开在沙漠的客栈就想起了龙门客栈。
第45页 不过,这家客栈很显然不一样。从老闆到小二,上上下下只有一个人。至于客人想做什么,只要付了帐单,你自便就是。自助小旅馆,不错,有新意。 客栈不远处有一片小绿洲,用水要到那里去打。和安大神医在一起,这类体力活自然是我来做的。提了两个桶,一趟一趟打水。饮用水,洗澡水,药浴水,直把人累得半死。 最后一趟,实在提不动了,干脆躺下来休息。有人走了过来,没有说话,只是提起了那两桶水,就径直走回客栈了。 看着那个熟悉的背影,却忍不住愣了一下。萧睿,他怎么会在这里? 第31章 回到客栈,萧睿早已不见踪影,只有两桶水放在房间门口。 依旧是臭不可闻的药浴,实在是不敢恭维安大神医的恶趣味。把我搞这么臭,对你也没什么好处吧?不错,一路上遇见的美女都对我退避三舍。但是,每天跟我接触最多被熏的最厉害的可是你安某人吧! 我是无所谓,反正那个喜欢赖在我身上的人又不在,臭点儿就臭点儿吧!至于自己,不是有句老话,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 泡完药浴,洗澡,收拾停当,已经过了很长时间,却始终不见晚饭送上来。安阳趴在床上,有气无力的摆弄着几根银针和一些不知名的花花草草,半死不活:“你快点,我要饿死了!” 无语了。既然那么饿,为何不下去吃饭或者叫餐上来啊!知道跟这个人没有道理可讲,只好下楼给两人找吃的。 老闆兼店小二懒洋洋趴在柜檯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拨弄着算盘,连眼神都没给我一个,只用空闲着的一只手指了指厨房的方向。 明白了。这里只提供住的房间和厨房,其他一切自理,还真够自助的!怪不得安大神医饿得半死也要等我。君子远庖厨,安阳一向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他用药如神,可是绝对分不清盐和面粉,纵使那有着天壤之别。 厨房里东西很全。这里虽说是大漠,但也靠近边缘,距离那个商业繁华的小镇也就一天路程,所以各类食材很多。今天没什么人住店,偌大一个厨房里就我一人。 精心备了四菜一汤,总算打发了那个大爷样的安阳。安阳挑嘴,要是不把人满足了,到时吃苦头的还是我。吃饱喝足的安大神医也总算良心发现,没在针灸的时候故意折腾我。至于做饭的手艺,在京城的时候跟几位御厨学了一些,总算不至于太丢人。 在客栈一连盘桓数日,萧睿没再出现过一次。只是,每天的力气活,比如提水,比如噼柴,再没用我自己动过手。那个人,把一切打点的细緻妥帖,却终不肯露面。萧睿,这就是你选择的,补偿方式吗? 萧睿不肯露面,我也无可奈何。只是,一日一日,从一个地方辗转到另一个地方,日日如此,让我再也无法装作视而不见了。萧睿,你又是何苦!完完全全忘记不好吗?你是江湖排名第一的高手啊,快意江湖多好,何必在我这里委屈自己呢?我已经,什么都给不了你了啊! 对此,安阳一言不发,冷眼旁观。我不知道萧睿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做了什么,但是能请动这个脱线神医肯定是费了很大功夫。所以,安阳看我不顺眼也是正常。 “到了!”安阳滚下骆驼,躺在柔软的黄沙上打了两个滚。 离开那家客栈已经一个多月,经过长途跋涉,终于抵达了目的地。大漠腹地的一个小绿洲,只有几百人的小部落。安阳不是大漠人,却在这里生活了三四年之久。看得出来,安大神医在这里深受欢迎,貌似也很有地位。也是,这里缺医少药,远离人群,生了病多是自生自灭的,安阳身为大夫会受欢迎也是当然的。 几天下来,才发现安阳似乎也有不同的一面。在这里,他不会像在外面那般跳脱,而是谦和有礼规规矩矩,宛如换了一个人一样。有意思。不过,我对别人的故事不感兴趣。我只想尽快治好身体,回家。那里,还有人在等我。 几天下来,周围的人也不再像起初那般对我冷淡。很显然,他们是不欢迎外来人口的,最初接纳我的到来也是看在安阳的面上。不过,仍然是敬而远之。一开始我不明白,后来隔壁小女孩玛雅过来送奶茶时捂着鼻子避得远远的,我这才记起来,自己身上的臭气,实在是杀人于无形。原来,我是真的入了鲍鱼之肆…… 安阳的家,不说也罢,小小的一顶毡帐。我果然还是只有打地铺的命,还好,已经习惯了。不过,这里的地毯是纯兽皮所制,也许是处理的不好,味道很重,常常熏得人半夜醒来。而每次醒来,那个变态的神医必然是扎在我旁边的。也不知道那个人是怎样挤过来的,夜夜如此。
第46页 这里的气候果真很适合我,温暖干燥。也不能说温暖,现在是夏季,很热。这里昼夜温差很大,白天热的半死,晚上睡觉却必须裹了被子。而安阳,是照例缩在我怀里的。虽说很想把人扔出去,但是想想后果还是不敢。只是断断不能被文谦知道,否则我的好日子就到头了。不过文谦,我保证我一直都有规规矩矩没有偷吃的。还好安阳睡相不错,缩成一团之后就不动了,不会像那两个一样把人缠的死死的透不过气。不过,也亏了姓安的不嫌我臭。果真大夫比较强悍么! 自从来到这个地方,萧睿再没出现过,离开的就像来时一样突然,不声不响。安阳自从来到这里突然成了忙人,整天提个药箱东奔西跑,帮人治病,也兼职兽医。我想如果外面那些江湖人看到被传的神乎其神的安大神医帮骆驼治病时的认真样子,绝对会大跌眼镜。也不对,这个世界是没有眼镜的。 “搞定!”安阳收起药箱,在主人的千恩万谢中表现的一脸谦逊厚道。抽抽嘴角,自动走过去帮人提药箱。 安阳做兼职兽医时,我一向是兼职跟班的。每次安阳指着我向别人做介绍时也是那句话:“这是我跟班。”每次,我都会微笑点头配合。不配合不行啊,我脑抽了才会想和这个脑袋打结的人计较。 出诊回来,累得半死。两个人一进门就躺在地毯上,动都懒得动一下。 “忘了蹭饭回来了,饿死了!”安阳一边恨恨开口,一边拿脚踹我示意我去做饭。这人,离了那些人面前又变回了无赖样。 只好爬起来去帮人准备晚餐。不是我想屈服,而是这几天安阳心情不错,没在我的药浴上动手脚。我也终于脱离了顶风臭三里的悲惨境遇,玛雅小姑娘见到我时也终于不再捂鼻子了。我可不想冒着再臭一次的危险得罪这厮。不臭了,才知道当初那味道威力有多大。人在屋檐下,我忍。 “安阳,我们来了也有几天了,怎么这里来来去去的都是女人和老人孩子啊?青壮年都去哪了?”放下筷子,我问安阳。来了半个多月,几乎没见过青壮年的影子。这个闭塞的地方,应该不会被拉了壮丁什么的吧! “都去打猎了。现在正是猎物最多的时节,大概再有半个月就回来了。”安阳一边嗤嗤喝汤一边说,“红石岭,离得远点儿,差不多四五天的路程。” “这么远?”我皱眉。 “没办法,这里收成不足,不去的话就要挨饿了。”安阳放下碗,拍拍肚子,饱了。 “那里很危险吧?”我问。全部青壮年都上场了,难度应该不小吧! “还行。那里瘴气很厉害,很多毒虫,带了我的药问题不大。再就是勐兽很多,嗯,那里有一种红色皮毛的老虎,虎骨对你身体不错。”安阳轻描淡写。 等等,有什么不对。我拉住想爬上床装死的安阳,却一时不知道该问什么。安阳嘲讽地笑笑,自顾自睡了。吃完就睡,品行真差,唔,和我家文谦差不多。 睡到半夜,才意识到那个差点问出口的问题是什么。萧睿,他去了哪里?正想坐起身,就见床铺那里有了动静,然后安阳迷迷瞪瞪走过来,掀开我的被子,熟门熟路找了个位置,舒舒服服缩了起来。 满腹疑问,却不敢叫醒睡得一塌煳涂的人。这安大神医,下床气大着呢!还记得第一次时,把人叫醒了,结果那人一口气往我身上下了七八种毒药,折腾了小半个月才好。 等到天光大亮,安阳才爬起身,照例是往我身上踹了一脚才开始慢慢腾腾洗漱等待早餐。 “安阳,告诉我,萧睿在哪儿?”早饭上桌,我终于问出了这个憋了我整晚的问题。 第32章 “呵,你终于问啦?还以为你早就不管他死活了呢!”安阳语气很不好。 “他去了红石岭?” “是啊。”安阳不以为意。 “会不会有危险?” “不知道。就他的身手来说,那些野兽奈何不了他。”安阳撇撇嘴。 “也是。”我放下心来。那人,可是江湖第一高手啊! “但是,他没吃解药。那里的瘴气和毒虫毒草什么的可都厉害着呢!”安阳一边说一边看我表情。 我没有出声,等待下文。 “不过,那些毒也奈何不了他!”安阳坏坏一笑,“怎么,你担心啦?” “萧睿原就内力深厚。”我不知道自己是何种表情,心里却觉得堵得慌。 “错!不是因为他内力深厚,而是他体内还有一种更厉害的毒。”安阳冷笑一声,起身往外走,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啊,这毒效果不错,起个什么名字好呢?”
第47页 神医安阳,神龙见首不见尾,所收诊金千奇百怪。萧睿所付的诊金,却是为其试毒。安阳,你果真不负江湖传言,邪的可以! 萧睿,你怎么可以! “喂,你不会是在这儿坐了一天没动弹吧!”安阳一直忙到天黑才回来,一进门就大唿小叫。 “哦,吃饭了吗?我去做。”我站起身,揉揉发麻的双腿。 “我蹭过晚饭回来的,不用做我的份儿了。”安阳坐在地毯上,抓起茶壶对着壶嘴灌茶水。 “知道了。”我又重新坐下。还不饿,待会儿再去做吧。 “怎么,又感动了?旧情復燃了?”安阳丢下喝空的茶壶,挑起眉毛。 “没有。我只是想我家王爷了。”我晃晃手中的信纸,这是下午刚刚接到的飞鹰传书。每月一封,从不间断。 安阳嗤笑一声,不说话了。 是啊,我想我家王爷了。我家王爷,我那春花秋水般的爱人,还在等我回去呢!那人,即使被朝堂上的事累得半死,还坚持每日写信,就跟日记似的,一天一段,每月发出一次。每次接到那厚厚的一沓信纸时,都会忍不住同情那只传信的鹰。 躺在地铺上,捻亮油灯,再次细细品读白天的来信。我家王爷,文采就是好,日记体书信也能写的这么好。虽然,为了迎合我的水平已经改成了全白话语言。 文谦的信很多,很长。我只是偶尔才回復,也很简短。我知道我神经比较粗糙,没有那么多话要说。最主要的是,我识字不多,简体字都有很多写不出来,更别说现在的繁体字了。所以,我给文谦的第一封回信就画了三个圈。几百个歪歪扭扭的字体中,三个粗粗黑黑的圆圈异常显眼。也让文谦笑了很久,接下来一个月的日记中都嘲笑了这件事。不会写的字就画圈,我错了吗?给爱人写情书,总不能去问那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安大神医吧! “喂,你打算怎么办?”安阳翻个身,瞄着我手中的信纸。 “还能怎么办?”我反问。折起信纸,收好。再不收起来,眼看安阳那厮就要扑过来抢了。摸摸胸口,这里满满的,已经装了一个人,还能怎么办! “有了新人忘旧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安大神医恨恨开口,在床上一阵扑腾,把那单薄的床板弄的一阵咯吱乱响。 “也不是,我家文谦,很好。”我家文谦很好,真的很好。不过安阳,你好像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家王爷,就有那么完美?”安阳不屑。 “不,文谦并不完美。最起码在我的事情上他会患得患失,他会失了冷静。”他会被威胁答应成婚。这笔帐还没跟你算完呢,我的王爷。 “所以呢?”安阳轻笑出声。 “今生,我不会负他。”今生,我不会负你,我的王爷。 “混蛋,你们都是混蛋。”安阳干脆翻身下床,第一次在清醒的情况下钻进了我的被子。 “是,我们都是混蛋。”沉默片刻,吹熄了灯就寝。我不知道在安阳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但我很清楚他在不安。我没有探听别人故事的兴趣,也没有关心别人的余力。安阳,这个总是张扬跋扈的脱线神医,还不满二十岁,也是一个孩子呢! 半夜,睡得正沉,被人吵醒。安阳迷迷煳煳想出去看情况,我坐起来点亮了油灯。才穿起衣服,就见安阳被人一把推了进来。 “怎么回事?”我扶住险些摔倒的安阳,看向惊喘未定的玛雅。 “安哥哥林哥哥,你们把门关紧不要出来,记得千万不能出来啊!”玛雅仔细叮嘱了几遍之后才急匆匆离开,手上还提着一把银光闪闪的短刀。 “发生什么事了?”我完全不在情况中。 安阳已经不需要回答了,一声狼嚎已经给出了答案。一声悠长的狼嚎之后,是此起彼伏的一片狼嚎声,来自四面八方。这里,被包围了。 这里的居民住的多是移动毡帐,这次男人们出门打猎,为了便于互相照顾,剩下的人把毡帐移到了附近,这倒成了此时最大的危险。 “奶奶的,居然被女人保护了!”安阳恶狠狠开口,回房捡了一把菜刀就沖了出去。唯一的武器被安阳带走了,我只好空手跟了上去。 以前听玛雅说过,这片大漠有一群沙漠狼,兇勐残暴,不过很少袭击村庄,多是捕食猎物或者落单的行人。这次居然成群来袭,看来情况不太妙。 不得不说,这里的女人,很强悍。各个手执利器,非常严密的队形,脸上没有任何胆怯,看的出,经过训练。环境决定性格,果真没错。京城里的女人,尤其是文谦经常接触的那些,哪个不是娇滴滴的需要人保护啊!
第48页 而我,却在这里被女人保护了。 回去,不定被我家王爷笑成什么样儿呢! 见到我们过来,玛雅急忙把我和安阳拉进了人群最里面严密保护起来。我再一次无语了。我和安阳,好歹也是俩大男人,难道一直以来给人的印象就是这样不中用? 看看安阳抓着菜刀抖成一团的样子,明白了,原来根源在这里。安阳似乎一直都很怕狗,每次见到都会迅速缩到我后面。原来,见到狼也会如此。不过那厮当初在王府把我家花花虐个半死,不会只怕这两种动物吧!我家花花,确实长得不像狗也不像狼…… 玛雅塞给我一把刀,又挤到前面去了。小姑娘只有十六岁,手上功夫却好得很,一把短刀使的那叫一个漂亮。我手上的也是一把精緻的短刀,和玛雅手上那把一模一样,应该是对刀吧! 抬头看过去,正前方,六条银灰色的狼一字排开,蓄势待发。 第33章 数量上,无法估计这群狼一共有多少。单是眼前这里,就不下二十来条。这群狼组织严明,不吵不乱,各司其职,似在等待命令。 四处看看,在差不多两百米远处,有一缕白光微微闪过,还有三双绿油油的眼睛。白狼。看来,那就是这群狼的头儿了。 先是正西方传来一高两低三声狼嚎,然后是其他几个方向,应该是在报告情况吧!果真,停歇下来后,白狼那边传来了两声短促的嚎叫。 面前的六条狼前锋开始慢慢移动,寻找可以突破的地方。这里已经点了很多火把,就连安阳那个抖个不停的傢伙都是一手菜刀一手火把。狼惧火,不敢贸然进攻,却又不愿放弃这样的好机会,毕竟一个部落几乎所有青壮年都不在的情况可遇不可求。 六条狼几乎同时扑了上来,其它的仍然各自守在自己的地方等待下一步命令。玛雅提着刀第一个迎了上去。我也迅速沖了上去,拦下一条偷袭玛雅后背的灰狼。 勾起嘴角。还不错,被安阳调理过的身体已经差不多恢復如初了,即使单独挑上一匹狼也不见多吃力。这也多亏了燕回。燕回轻功好,性子也不像另外几个侍卫那样呆板,轮到他做我护卫时经常出来找我聊天,或搜刮些点心或谈谈市井八卦。后来他闲得无聊,又拉着我教了一些轻身功夫。我没有内力,身体也不是很好,只学了一些基本步法。当时只是偶尔用来逗弄一下我家王爷殿下,现在倒是派上了用场。 这把刀也不错。很锋利,也很漂亮,光是刀柄上就镶了十来颗宝石。抽出刀刃,踢开软掉的狼身,干掉了一匹。这刀,真是不错。在玛雅那边合力解决了另一匹狼时,一声狼嚎,不远处一直看热闹的狼又出来了六条加入战圈,而正在战斗的四匹狼却齐齐撤了下去,并带走了那两具狼尸。 如是几次。玛雅已经开始喘粗气了,其他人也都疲惫不堪,而狼群那边仍在慢条斯理组织着进攻。 车轮战。 这群狼,可真够聪明的。 这样拖下去,非填了狼腹不可。这可不行,我还得回家呢!我家王爷还在等我,怎么能死在这种地方! “小心!”是安阳嗓子扯到底的破锣声。 糟了,刚刚闪神的时候露出破绽了。并不回头,反手握了刀柄,勐回身,双膝略弯压低身体,右手顺势举刀挥下。那匹从背后偷袭的狼落地后就再没爬起来,腥臭的味道瞬间瀰漫开来。狠狠一脚踹出,踢飞一条扑向安阳的狼。正中胸侧,那条狼挣扎了几下,没爬起来,估计肋骨断了几根。一脚踢出,姿势用老,尚未收回,又一条狼瞅准时机沖了过来。来不及转身避开,只用左手捞住了那颗狼头夹在腰侧,却站立不稳被压倒在地。只好丢了右手的弯刀,摸上狼颈,双手狠力一绞一扭。只听一声清脆的“喀嚓”声响,狼头软软垂了下去。 剩下的三匹狼顿了顿,丢下原来的目标奔过来围在我周围。没有进攻,只是远远的围住转圈,等待下一步命令。 捡起地上的短刀,拿衣襟擦干血迹,举起,遥遥指向那只白狼首领。 单挑! 这是最后的机会了。这样拖下去,我们必死无疑。但是我想,这样严密的狼群组织,首领的智商肯定很高,也足够通人性。而这样的首领,也很骄傲,是断断不会允许有什么东西挑战他的威严的。这也是我最后可以利用的筹码了。 片刻的安静之后,是两声悠长的狼嚎。周围的狼慢慢退后,最后分列两边围成一个半圆,另外几个地方的狼也纷纷跑了过来加入它们。前后三层,密密实实的一个半圆,圆心处就是刚刚踱步过来的白色狼王。狼王后面,是那两只一直不离其左右的黑色大狼,保镖?侍卫?
第49页 身后的人群反应明显比狼群慢了一个半拍,看到狼群列阵才明白过来。安阳先沖了过来,抓着我的肩膀一通勐摇:“姓林的,你想干什么?你才好了多久?你是想彻底残废吗?” “不然呢?你想死吗?”拨开安阳,揉揉肩膀,已经隐隐约约有点痛了。 “我已经发了求救信号,只要我们再坚持一会儿……”安阳突然扭开脸。求救信号?给萧睿吗?只是,远水解得了近渴吗? “安阳,看看后面那些人,我们还能坚持多久?”绕过安阳,转身面对狼群,“安阳,我不想冒险等待。我不能死在这里。京城,还有人等我回家。” “林哥哥,要小心,加油!”玛雅跑过来,把手上另一把短刀也递了过来。 并不去接,把手上的刀也一併递还回去。既是单挑,我就不能用武器,不然就失了意义了。否则到时惹火了狼王,吃亏的还是我。这里的狼加在一起差不多百头左右,只要一狼一爪子就足够把我撕成碎片了。 天光渐亮,借着晨曦已看清了狼王的样子。 狼王体型很大,体长差不多是前世在动物园见过的那些两倍有余。通体雪白,只在额间有一抹金色,就像是燃烧的金色火焰。很漂亮,跟我家花花不相上下。 狼王一直蹲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这时突然起身缓缓踱了两步。身后的群狼则是先以鼻尖触地,然后齐齐抬头对着天空发出一声长嚎。这个,算是决斗礼仪吗? 说实话,我没有必胜的把握。我的身手并不算好,前世组织也很少派我出任务,多半是把我放在实验室做各种各样的炸弹。算来前世我真正亲自动手的只有那姓曾的一家,害我家破人亡的罪魁。不过,其他的即使我没亲自动手,也有很多是死在我做出的炸弹之下。这双手,也早已沾满血腥。 前次在军营里和周大鹏打,也是占了灵活的便宜,更是吃准那傢伙心性憨直不会耍阴招。但是眼前的这只狼,狼王,那样狡猾残忍的存在,凭我,还真没什么取胜的把握。只是,我有不能死的理由,我有不能输的理由。 缓缓向前走了几步,周围瞬间安静下来。决斗,一触待发。 第34章 也不知道是谁先动的,反正转眼之间就打成了一团。它有锋利的牙齿和爪子,我有灵活的双手。它的速度很快,我有燕回亲传的瞬步。虽说在这种软软的沙地上瞬步不好施展,但也可以保我一时半会儿之间不至于被秒杀。它的力量很大,我却对身体骨骼韧带组织相当熟悉,包括人,包括兽。 它赌的是威严,我赌的是命。它不能输,我不能死。 黄沙瀰漫。估计隔得远一些根本看不清这里的情况。只好眯起眼睛防止进沙,却也有了一个稍嫌恶毒的想法。不知道狼的眼睛,能不能进沙子,进了沙子会不会迷眼睁不开影响行动…… 虽说恶毒,但也只是想想而已,根本没有施行的机会。一人一狼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滚成一团,时而它在上,时而我在上。狼王的利齿始终不离我的喉咙一寸左右,稍有松懈就有随时洞穿的可能。我的双手,也始终掐在狼王的喉咙上不敢放松一分。 现在,拼的就是耐力。 浑身的衣物早已被利爪扯的破破烂烂,裸露在外的肌肤也被抓的血肉模煳。尤其是,狼王的一只爪子,正正抓在我受伤的右肩处。 右肩一阵痉挛般的痛,已经被狼王翻身压在下面,森森狼牙,又靠近了半寸。被狼王口中的腥膻气息熏了一下,险些放松力道,赶紧缓了唿吸,手上愈发用力。 我,不能输啊…… 文谦,我的文谦,还在等我回家啊…… 我知道如果再用几分力气就可以扭断狼王的颈椎骨。可是我不敢,周围旁观的上百条狼会顷刻间把我撕成碎片。我也不能,已经没有再多的力气了。狼王,也不会给我移动双手位置的机会。 不知道过了多久,双手似乎已经失去了知觉,狼王的舌头也慢慢伸长,眼睛似乎也鼓了一些。那双绿油油的眼睛开始放缓目光收起暴戾,抓在身上的利爪也收了起来,一直紧绷的狼身也开始缓和下来。 狼王,开始求和了。 狼王的骄傲,我赢了。 缓缓放松手上的力道,却因为用力太久不能有太大的动作,双手一直保持着掐住某物的僵硬姿势。狼王伏在我身上喘息一会儿才慢慢起身。起身之前,在我脸上舔了一下。 狼王围着我绕了一圈,其余的狼也都围了过来。这次是一个完整的圆,将我和它们的首领围在了圆心。慢慢坐起身,盘腿坐好,僵硬无法伸展的双手放在两个膝盖上。狼王蹲坐在我面前,先是仰天一声长嚎,然后走过来以鼻尖碰了碰我的鼻子,退后几步再次蹲坐,带领手下齐齐沖天一声长嚎。
第50页 太阳已经很高了。狼王带着狼群迅速消失的一干二净,连狼尸都带走了,地上的血迹也掩埋了。一切干干净净的,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如果不是众人身上的伤痕,任谁也不会相信这里刚刚遭遇过狼群袭击。 我还活着。 一动不动坐在那里,浑身像是被抽干了所有力气,连微笑一下的表情都做不出来,更别说站起身了。 安阳连滚带爬沖了过来,止住了玛雅想拉我起身的动作。他是大夫,自然看出了我双手的不正常。右手已经有了苏麻的感觉,估计很快会好。但是左手,旧伤刚刚復原就做此超出负荷的动作,恐怕又要废掉了。还有右肩,被抓伤很厉害,也很难说。这两个地方,现在毫无知觉。不过,有神医在,不怕。体力透支,流血也过多,有几处血管被抓破了。垂下眼皮,沉沉欲睡。 “喂,你别睡呀,我现在手软脚软,搬不动你呀!”安阳扯着我耳朵大吼。 安阳你不厚道,我只是有点困想睡一会儿而已。一点都不体恤,什么大夫啊!朦朦胧胧间感觉身体一轻,已是离了地面,似是被人抱了起来。暖暖的,很熟悉的气息,登时放下心来,靠在那人身上睡了过去。 被丝丝扯扯的疼痛唤醒的时候,已经是半夜。嗓子干得厉害,想喊安阳倒水喝,却在转头的时候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萧睿。 昏黄的灯光下,那张安静的睡脸就那样趴在床沿上,睫毛长长的,还在不时的颤动。想坐起身,才动了一下就发现一只手紧紧抓在我衣襟上。 “哥哥,你醒了。”萧睿缩回手站起身,语无伦次,“安阳不在。很多人受伤,他去照顾。” 想说点什么,嗓子却沙哑的很,发不出声音。身体很痛,坐不起来,只好徒劳的躺回去。萧睿犹豫一会儿,起身就朝门口走。 “萧……睿……睿……”赶紧把人喊住。萧睿出去肯定是想把安阳弄回来,那么多人都伤了,安阳根本走不开,不能给他添乱。 “哥哥,你叫我?”萧睿勐地转身,看着我,眼睛亮了一下。 “水……”好不容易挤出一个字。再不给点儿水,我就要变成第一个看着水却渴死的人了。这么渴,肯定是打架的时候沙子吃多了。 水被送了过来。萧睿显然是极少做这些事情,人又紧张,显得笨手笨脚的。想抬手接过,却看到双手缠了厚厚的白布。左手,毫无知觉。右手,痛的厉害。 就着那人的手连喝了三杯水才打住,嗓子也不那么痛了,只是仍然哑哑的。萧睿接了空杯子,想说什么却又没有开口。 “呀,你醒了。哎,姓林的,你又给我找事!”外面一阵嘈杂,安阳走了进来。 “怎么了?”靠坐在床头,举着裹成粽子的双手,想不到安阳居然把床都让给我了,看来这次伤的也值了。 “还不是你的手,刚刚治好的,现在废了,完全废了!”安阳一屁股坐下,拎着茶壶对嘴灌下大半壶水。 “我相信你。”我笑笑,不以为意。我就不信你安大神医会袖手旁观。 “也不是没有办法。”安阳喝完水,蹭到我床边,把萧睿挤到一边,挠了挠头,继续说到:“不过很难。” “什么办法?”我也敛了笑容。安阳这么严肃,似乎真的不妙。 “就是,照原样打碎,再接起来。”安阳一句话说完,萧睿那里已经白了一张脸。安大神医无知无觉,还在继续:“但是,必须完全依照原样,最好找当初动手的那人再做一次。所以我说很难。” 转头看向萧睿,那人,双眼通红,面如死灰。 安阳回头看到萧睿的表情,仍是不清楚状况:“咦,姓萧的,你怎么了?”然后,像是想到什么,突然住了嘴,瞪大眼睛盯着萧睿,难以置信。 第35章 安阳是那种很情绪化很直接的人,看不顺眼就懒得搭理。以前话里话外带着对我的不满,很为萧睿不值。现在,立场完全改变,变成对萧睿横眉怒立。 “还有别的办法吗?”我问。萧睿此时的表情,应该叫做绝望吧!如果再做一次,他会崩溃的。 “有。直接剁了,干干净净。这种事,宜早不宜晚,明天就开始吧!”安阳自顾自抱了被子打地铺。 “好,我来。”萧睿挤出几个字,精神恍惚,走出门去。 看他不太对劲,我想追过去看看,却是无法动弹,然后被安阳捏着下巴灌下一碗药,再次睡了过去。
第51页 厚厚的白布层层打开,露出僵硬变形的左手。安阳拿银针刺了几下,没有任何反应。萧睿走过来,细细摸过之后才搭上第一根手指指关节处。 “哥哥,不要原谅我,永远不要。”声音干涩而又平缓,眼泪却一滴滴滚了下来。手上用力,第一根手指已被捏碎。 “哥哥,以后,就当睿睿已经死了。”第二根手指也被捏碎。 “哥哥,不,不能再叫你哥哥了。睿睿不配。”第三根。 “哥哥,我再叫最后一次好吗?”第四根。 “哥哥,对不起,对不起,不要原谅我。”第五根。 伸出唯一能动的右手,环住眼前人的腰。那人瑟缩了一下,却不敢用力挣脱,只能浑身僵硬的站在那里。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只知道必须如此。不然眼前这个人,就要永远失去了。如果让萧睿现在自己跑出去,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左手软软垂下,并不是很痛。安阳也说过,现在感觉不到痛,等以后恢復的时候才是真的痛。 身体上的痛,我一向能忍,这也是前世训练的结果。可是,这一世,伤在我身上,痛的,却又是谁? 文谦,萧睿。每一个都比我更痛。每一个都比我伤的更重。 我,林易扬,一缕幽魂,长得不怎么样,识字不怎么多,也不是什么江湖高手。我,一山野村夫,何德何能,得你二人如此相待! 整只手被涂了厚厚一层黑乎乎的药膏,比我的药浴还要臭上几分。忍不住皱眉,安大神医,你就不能去掉这种气味吗? 但是,见效很快,晚上的时候感觉就已经恢復了。麻,痒,痛,很难受。到了就寝的时候,安阳嫌气味难闻去找人借宿了。 “哥哥,放开我吧,你的右手还没好彻底。”萧睿伸手拉上我衣襟。我这才意识到,原来我一直将人抓在手中,从早到晚,一整天。是我在潜意识中害怕着什么吗? “那你答应我,不要做傻事。”我放开手。 “我不会做傻事,不会伤害自己。”萧睿只是愣愣的看着我。 “萧睿,我从没恨过你。我不恨也不怨,所以也无所谓原谅不原谅。你,也忘记吧!”组织不出语言,我有些语无伦次。 萧睿没有回答,只是低下头,眼泪却一颗颗落入脚下的地毯。 外面一阵扑稜稜的杂声,让我把伸到半路的手及时收了回来。放进那只信鹰,文谦的来信,仍然是厚厚的一沓。拿了肉干和清水餵鹰,拿着信纸的手却感觉一阵阵火辣辣的灼痛感。刚刚,为什么想去擦干那人的眼泪?我该惦记的,我该心疼的,不是在京城的那一个吗? 抚上胸口,涨涨的,闷闷的,说不出的憋闷。第一次,没有在第一时间打开信迫不及待的阅读。在那双瞬间灰暗无光的眸子面前,即使再心急,也不忍心再打击一次吧! 萧睿没再说话,只是把油灯挪到了我床边,然后自己在地上打了地铺。看着那人在被子里缩成一团,却不知该作何反应。一只手不是很方便,还是顺利的抖开了信纸。还好右肩不像左手伤的那样重,只是用药调理就好。 厚厚一叠信,看了很久才看完。心情也莫名的好起来,似乎就看到那人在眼前,一边对着胡萝蔔摇头一边还要痛苦的吃下去。那个王府总管,实在是太有趣了。我离开之前只是随口交代了一句记得叮嘱王爷每天吃几片胡萝蔔,总管大人就跟得了圣旨似的,每天逼着自家王爷最少吃三片胡萝蔔。要知道,就算我在家的时候,也是连哄带骗才能让王爷殿下赏脸吃上那么一两片的,还跟给了我多大面子似的。 即将出口的轻笑在看到地板上那缩成一团的身影时收了回来。再次摸上胸口,为什么,看到那个人痛苦还会心疼?为什么,摸到那个人瘦的只剩骨头的身体会觉得酸酸的?林易扬,你是如此不干脆不坚决吗?见异思迁。真是无耻,替我家王爷鄙视你。 萧睿话越发的少,每天早出晚归,谁也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半个月之后,左手卸下夹板绷带,试着动一动,恢復的不错,只是有点不方便不灵活而已。神医果真是神医,不是盖的。只是那半个月,可实在是不好受。 萧睿难得在中午回来,带着一个箱子和一个瓷瓶。箱子里,是满满一箱新鲜虎骨,红石岭那里的。瓷瓶里,是几只髮丝粗细的小虫子,火红色,居然是罕见的火线虫。这些,都是安阳提到过的可以根除我身上风湿的药材。再加上文谦找来的火龙草,药材已经准备齐全了。 那些虎骨,自然是他亲手打来的。只是那几只火线虫却非常难得,就连安阳也只是在医书见过而已。这人却一下子弄来了好几只,期间的辛苦,又岂是能够猜测的!
第52页 萧睿,为什么要做到这个程度?就算你欠我,也早就还清了。到了现在,又何必再为难自己,忘记不是很好吗? “生命里唯一的温暖记忆,你告诉我怎样才能忘?”安阳再次倒戈站在了萧睿那边,一边捣着药一边恶狠狠盯着我。昨晚他拉着萧睿谈了很久,看来了解了一些我们三人之间的纠缠。 “可是这样对所有人都好。”我低下头,按摩着左手脉络。 “是对你最好吧!对他哪里好了?”安阳斜我一眼。 “总比他现在这样要好。”大概吧。我一直这样认为的不是吗?为什么现在却感到一点点茫然呢? “姓林的,你很自私。”安阳下了结论。 “我向来不是圣人。”我点头承认。况且,我有了文谦。 “萧睿他……”安阳摇摇头,走出去了。 微微皱眉。萧睿,怎么了?安阳虽然不可靠,但是严肃起来是从不说废话的。我知道,我一直很介意。很介意他身上试的那种效果不明的毒,很介意他一次次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可能受到的伤害,很介意他那瘦的只剩骨架的身体。 林易扬,你是一直在摇摆吗?你对那个人的关心和担忧,究竟是出自什么目的? 第36章 午睡中被一阵喧譁声吵醒,走出毡帐才发现外面多了很多人。那些出门打猎的汉子们,回来了。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看来收穫很不错。男人们把猎物交到族长那里等待分配,然后各自分头行动。成了家的都迫不及待回自家帐子找婆娘,有了心仪姑娘的纷纷去会情人,那些既没老婆又没情人的纯光棍们凑一堆打发时间。 困得不行,我没有上前,回了毡帐继续午睡。那些人的声音不低,断断续续也会传到房间里面。期间,我的名字和萧睿的名字交叉出现若干次,频率和安大神医差不多。按照惯例,晚上会有篝火晚会,恐怕会闹到很晚,我还是提前补眠的好。 夜幕降临,篝火晚会也开始了。说实话我对这样的场面并不是很感兴趣,无非是一群人唱歌跳舞吃烤肉,看上眼的就互相表白而已。年轻人的把戏,我老了,不适合了。不过,就当看看热闹也不错。 这样的场合,安阳是绝对不会错过的。那厮,早就被几个小姑娘拉到场子里跳舞了。没有想到的是,萧睿也在。这样的场面,他应该比我更不愿意来吧!那人也只是坐在我旁边,不声不响的烤着一只鹿腿,每烤熟一层就拿刀片下一层,切成小块放在我面前的盘子里。 有点啼笑皆非。以前,保姆一样照顾人的一直是我,心安理得享受的是他。现在,全反过来了吗? 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我的名字够响。每个人都知道我单挑狼王救下整个部落的事,刚刚回来的男人们也知道了此事,一时间,上前敬酒的人络绎不绝。 这里常喝的是一种奶酒,入口微酸,后劲十足。安阳是不准我喝酒的,只好拿水代替。很快就灌了一肚子茶水,苦不堪言。萧睿也比我好不到哪去。那一箱虎骨,是他亲手猎了老虎亲手剔了虎骨。而那些老虎,是那些汉子们每次过去打猎最大的危险。男人总是崇拜强者。那些人看萧睿的目光中分明掺杂着仰慕,只是没人敢上前敬酒。不知道萧睿当时是怎样打的老虎,让这些人又敬又畏。 正在考虑要不要藉机尿遁,萧睿在旁边拉了拉我衣襟。抬头一看才发现玛雅小姑娘正站在我面前,先是双手抱胸做了一个感谢的动作,然后解下腰上一把短刀送到我面前。 小姑娘眼睛亮亮的,眨都不眨紧盯着我。我却是不敢收下这把刀的。先不说这刀价值不菲,这可是对刀中的一把。不能轻易收姑娘的礼物,我这是有经验教训的。 还记得前世的时候和搭档狐狸一起到西南边境出任务。在穿过一片林子时迷路了,顺手救了一对被困在那里的父女。受邀到他们的部落做客,也是篝火晚会,狐狸懵懵懂懂随手接了那小姑娘送上的一个什么东西,然后第二天就被人逼婚了。在那闭塞的少数民族地区,什么不知者不罪的理论是行不通的,最后两人只好狼狈而逃再不敢踏足那里一步。 我不知道这里会有什么风俗,但还是小心为妙。只好委婉拒绝:“玛雅姑娘,这把刀我很喜欢。但是我们中原人有句话,君子不夺人所爱。这是玛雅的心爱之物,林某是断断不敢收的。” 玛雅也不计较,只是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就收起了刀,然后亲捧了一碗酒到我面前。关乎身体復原,我也是不能喝的,安大神医的医嘱可不敢违背。这次萧睿拦在了前面,代我连喝了三大碗。
第53页 萧睿的酒量并不是很好,几碗酒之后就上头了,脖子,脸,在火光的映照下红成一片。心里微微一动。这样的风情,还是第一次见到。萧睿本就生的极美,此时喝了酒,在火光的映照下又多了几分味道,就连那些想过来敬酒兼找我单挑的小伙子们都明显的晃了下神。 十几岁的少年们最是不安分。尤其是我这次单挑狼王,愣是夺走了很多小姑娘的视线,会被人瞄上也是理所当然。那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也是碍于安阳的面子和老族长的命令才没有直接上前挑战罢了。 他们都是纯粹的,喜恶都挂在面上。我却不喜欢他们看萧睿时的眼神。只好借着身体不好需要休息的藉口提前离席,萧睿自然也一併下来了。 治疗风湿的过程我不太清楚。每次都是泡了药浴昏昏沉沉的,然后迷迷煳煳被人施针,期间过程一直暖洋洋的,很舒服。每次我都会睡着,等醒来时都已经结束了。 最后一次,安阳扔掉针,宣布:“你好了。” 愣了一下,这就好了?现在才十月,不是说最少要一年的吗?想起每次总是不清不楚的治疗方式,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却又说不出怪在哪里。 既然好了,那就可以离开了吧!文谦,已经等我太久了。 收拾了行李,也跟部落里相熟的几人告了别,却始终不见萧睿的影子。也好,就这样吧! 来的时候是跟了商队的,回去则是专人护送。老族长派了六个人专程护送,安阳也意思意思送了一段路。 到了那家自助型的小客栈,几个人略作休息补充了物资就迴转了。正是中午,依骆驼的脚程是无法在天黑之前走出沙漠的,我一个人可不敢冒险,只好住下等明早天亮再上路。 客栈里一切都是老样子,老闆兼店小二仍旧懒洋洋的趴在柜檯上拨着算盘。这次我熟门熟路领了房间号安顿下来,然后进厨房准备午饭。回来这一路上都是吃干粮,那些肉干已经快要叫我崩溃了。见到新鲜的食材忍不住手痒,一下子做多了。分成三份。一份给了老闆,一份留在厨房,一份端回自己房间。 吃过饭收拾了餐具送回厨房。厨房里的那一份,已经只剩了干干净净的碗碟。萧睿,你还是跟来了吗? 一宿无眠。好多事理不清思路,只好不去想不去烦,眼不见为净。一早起来,爬上骆驼继续赶路。在看到沙漠边缘时那人终于现身出现,只是深深看我一眼,就反身回了大漠。 继续往前走出没多久,就见到了一个人影,时而蹲下,时而站起,一副焦躁不安的模样。蓦然,那人停下动作,瞬间就到了我面前。 “林哥,你总算回来了!小的奉王爷之命,已经在这儿等了很久很久了!”燕回扯开一个大大的笑。 “怎么,被你家王爷发配了?”看到熟人,我也笑起来。燕回本是江湖中人,后来跟了文谦,还是改不了那种江湖习气,时不时惹一些不大不小的乱子出来。以前我在府中替他解决了不少,这次估计惹到我家王爷殿下了。 “是啊,还不是因为上次……”燕回说到一半,突然捂住嘴,估计是嫌丢人不敢说了。 燕回扯了我的骆驼,加快速度走出去。然后七手八脚解下我的行李,将我和行李一起塞进早就备好的马车,骆驼丢给一边的手下,打马加速回程。 坐上马车,一直七上八下的心情也平静下来。想起那个人,忍不住微笑。文谦,我的文谦,我回来了。 第37章 燕回眨眨眼,再眨眨眼,最后挠挠头,无计可施。这傢伙太心急了,直接把我拉上马车就走,完全是打算日夜兼程赶路的。可是,他忘记了一件事,我们都还没吃晚餐。现在两人一起对唱空城计,一个比一个狼狈。 从被扔的杂七杂八的行李中拉出一个包袱,打开,里面是已经被挤压变形的干粮。一人一半,狼吞虎咽,被噎的不行。 日夜兼程,风餐露宿,两人轮流赶车,一个比一个迫切。燕回勾搭上了府中一个小丫头,正是柔情蜜意之时被文谦发配到大漠接人,可谓是苦不堪言。 很快,已经到了京城。 一走几个月。走的时候是春天,回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十一月,天已经变凉了。王府和离开之前没什么大的变化,还是一样安静。 一路上遇见的人不多,也都安安静静行了礼就去做自己的事了。只有那王府总管,不大的眼睛瞪得圆圆的,似是非常吃惊。 文谦并不知道我确切回来的日期。燕回被打发过去接人,一个人在大漠边缘等了半个多月才见到我。那厮为了报復,根本没有回报他家王爷我到家的日子。
第54页 这个时间,文谦如果不在外面,就应该在书房吧!直接找到书房,那人果真在,正忙着批阅卷宗。挥退一边奉茶伺候的小厮,自己沏了一杯热茶递过去。 文谦也不抬头,只是伸手接过茶盏,喝下一口。然后,勐然抬头。再然后,就呆在了那里。 绕过去,拿下那人手中的茶杯,拉人起身,紧紧抱住:“文谦,我回来了。文谦,文谦,我的文谦……” 那人还是呆呆的。干脆扳过那人的头,狠狠吻上去。还是那样甜美的味道,让人慾罢不能。抱着人一点点移动,直到把人压在旁边那张用来临时休息的矮榻上。 “啊!” “砰!” 爬起来,揉揉腰,好痛。居然在情浓之时被人一脚踹飞,文谦,你暴力了。 再看那人,已经从榻上坐起身。衣襟大开,凌乱不堪,真是,春色无边。摸摸发热的鼻子,考虑着要不要再次扑上去,那人发话了:“别过来!你臭死了!” 就像被人浇了一盆冰水,满腹热情立马消失的无影无踪。呃,我似乎,是有点臭。突然想起来,一路上都在加紧赶路,最后一次洗澡,貌似还是在那家自助客栈。似乎,是久了点。好生一阵内疚。文谦是那样喜欢干净的人,我居然就那么直接冲上去了。还好,还好,文谦喜欢我,不会因为这点小事杀我灭口。 冲出书房,直奔浴室。途中好像撞到了什么人,不管了。 得赶紧洗干净了,好送上门去…… 我是有职业操守的男宠么…… 用最快的速度洗完澡,再次摸进书房。忍不住暗笑,怎么在自己家居然表现的跟个窃玉偷香的登徒子似的。 眼前的一幕却让人怒火中烧。 我家文谦,跌坐在榻上,一手揪着衣襟,一手推着半压在身上之人。几步冲过去,死色狼,敢动我的人,看我不送你去轮迴! “易扬不要!”文谦大喊一声,成功止住了我即将踹上那人的脚。 文谦,你居然,居然帮色狼说话?收回脚,看向那人,却听色狼说话了:“姓林的,还不扶朕起来!” 呆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冷静下来也总算看清了情况。吃饱了没事干到臣子家转悠的皇帝陛下显然是不小心摔倒的,地上翘起一角的地毯为证,却好死不死的摔在我家王爷身上。而我家王爷,还没来得及拉好被我弄乱的衣服。然后,被妒火中烧的我捉什么在床。 我完了。 这样的误会,文谦不会放过我的。估计再想爬上美人的床,就是难上加难了。 那个阴险的皇帝是不肯吃亏的。这次险些挨了我的拳脚,肯定会找茬报復。就算不会制造什么悲剧,也肯定会弄几个麻烦出来。 果真。 “王丞相的么女,年方二八,才貌双全,素有贤名,当为谢卿家良配。谢王以为如何?”皇帝说完,也不等文谦反应,一甩袖子,走人了。 靠,又来这一手!官大一级压死人,这朝廷,没法混了! 皇帝收权很顺利,目前最大的障碍就剩了这王家。王家三代为相,门生遍天下,可谓是牵一髮而动全身,必须慎之又慎。他当然不会真的把王家女儿嫁给文谦,但是,肯定也是在打什么算盘。顺便,给我制造点麻烦。 这一国之君,堂堂皇帝陛下,不是应该虚怀若谷包容万物的吗?咋这一个心眼儿就这么小呢! 不过,这些可以暂且不理会。眼下,我家文谦最重要。 文谦瞥我一眼,整理好衣服,自顾自坐下继续批阅卷宗。我只好奉茶磨墨,伺候一旁,尽心尽力,扮演称职的小厮。这年头,职业小白脸也不好当啊! 一直到日落西山,文谦终于走出书房,却是直奔餐厅。晚餐很丰盛,加了几道我喜欢的菜,估计是总管干的好事。 “林公子,这几道菜是王爷吩咐厨房准备的。王爷有心,每天都会叫人备下公子喜欢的菜,从公子走的那一天开始。”总管一边一本正经布菜,一边爆料。然后,马上就被他家王爷撵出了餐厅。 怪不得见到我突然回来也没有太多惊喜,原来,每天都在等着,等着我随时出现。文谦,有了这样的爱人,夫復何求! 文谦安安静静的吃饭,安安静静的洗漱,安安静静的爬上床,然后,拿被子将自己裹成了蚕蛹。看到那人红通通的俊脸和如临大敌的严肃表情,我才意识到这人究竟是哪里不对劲。 还记得走前说过:等我回来,必不会放过你。 原来这人,是在紧张! 心下大喜,熄了灯,燃起两根红烛,翻出安阳送的东西,笑眯眯走向床榻。
第55页 第38章 放下床帐,掀开被子,摸索着帮人脱衣服。这人,居然穿着衣服就上了床,真有那么紧张吗? 轻轻吻上去,眼睛,眉毛,鼻子,嘴唇,每一寸都细细品尝过。心里暖暖的,这是我的文谦啊。那个总是云淡风轻高高在上的王爷,却甘愿在这里为我雌伏,为我打开身体。有了这个人,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抱紧身下人,就像抱住了整个世界。唇,舌,手,一点一点膜拜着那人的身体,一点一点取悦着那人挑逗着那人。右手后移,来到那个神秘所在,轻轻打圈揉捏按摩。食指蘸了润滑膏药,慢慢探入。很紧。完全无法进入,到现在也只是进入了一个指节而已。再看那人,已是白了一张脸。 心里一痛,缓缓抽出手指,重新吻上那人嘴唇。我的文谦,一向是最怕痛的啊! “再来!”那人睁开眼睛,伸手环上我的脖颈,额上还带着痛出的薄汗。 可是文谦,我怎么捨得你痛! 拿起一边的瓷瓶放到文谦手中,那人还一脸懵懂。 “你来!”翻身趴下,拉了那人的手放在自己身上。 文谦舔舔嘴角,瞪大眼睛,一双眸子闪闪发亮,看着我纠结了很久,最后心不甘情不愿的丢下手中的瓷瓶,怏怏开口:“我不会。” 险些笑出声:“不会?是谁说要好好观摩学习的啊?” “我,我学的是,是……”文谦把脸埋进枕头中,打死也不肯说话了。 我知道了,学的都是怎样在下面。这种事,无所谓会不会吧,本能而已。我捨不得你痛,你又何尝不是怕伤了我?把那人拉进怀中,盖好被子,摸上那人头髮,在额间印下一吻:“睡吧!等以后学会了再来,我们有的是时间。” 那人手手脚脚缠了上来,很快睡了过去。我却满身火气无从消灭,被煎熬了整整一夜。 清早,那人迟迟不肯起床,还不准我动,必须陪王爷殿下一起赖床。反正昨天皇帝知道我回来,也特意免了文谦的早朝,无事可做,赖床就赖床吧! 文谦伸手摸上我的脸,一脸不快:“连疤都没了,突然变好看了,哎,危险了。” 无语了。够过床头柜上的小铜镜,在那人眼前晃晃:“王爷殿下,您照照镜子,看看是谁更好看?怎么看比较危险的都是我吧!” “启禀王爷,有客求见。”管家在门外提高声音喊话。 “什么客人?”文谦愣了一下,起床穿衣。 我也跟着起床。大清早的,什么人这么不分时间场合啊! 来的,是相府千金。 黑线。服了那个阴险的皇帝了!也不知我们的皇帝陛下做了什么,仅仅一个晚上就把人送到了府上。而且,是打算长住的那种。 相府么女,年方二八,确实是清丽佳人一个,皇帝没有说错。只是“素有贤名”,貌似不太贴切。王芙,十六岁小丫头,娇生惯养,一向是飞扬跋扈的。来到王府不到一个时辰就把文谦派过去伺候她的小丫鬟给打了。 文谦很无奈,我更无奈。那小丫头很显然是对文谦有意思的,一直缠着不放。被打的那个小丫鬟委屈的不行,跑到我这儿哭了一鼻子。小丫鬟叫银环,正是燕回看上的那个,一向泼辣的很,这次受了委屈又没办法,把燕回折腾的苦不堪言。 请神容易送神难,况且这尊神太大了,我们动不了。几天功夫,王府被搞得乱七八糟,每天都有人找我和总管告状。文谦一向仁和,从不体罚打骂下人。那些人习惯了这样温和的主子,自然受不了刁蛮的千金小姐。尤其是,论地位,这位小姐的老子还比不上他们主子。 不过,同样是十六岁,这位小姐可就比玛雅小姑娘差远了。玛雅敢第一个冲出去挑战狼群,这位小姐,也顶多欺负一下底下人罢了。嗯,环境决定性格,不提。 在小厨房里做文谦点名要的那两道菜,没想到王芙居然也过来了。 “文谦哥哥呢?”王芙并没有进来,只是站在门口。 “王爷今日有公事要忙,不在府中,晚饭时分才会回来。”我一边忙着手上的活一边抽空回答。 “你不是文谦哥哥的小厮吗?怎么还负责做菜吗?”王芙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站在旁边看我做菜,一边拿手绢堵了口鼻挡油烟。 “王芙小姐,这里油烟颇重,不适合小姐。”我忍不住皱眉。她的脂粉味并不浓,但我一向讨厌脂粉的味道。 “没事啊!我很无聊,府上都没人陪我说话,你陪我玩吧!”王芙又上前两步,伸手来拉我。
第56页 而我的面前,正是油锅。手上刚刚炸过的一盘里嵴肉片再次掉进锅里,溅起一片油花。虽说及时躲开,还是有几滴落到了手背上。马上就起了一熘燎泡。还好,我炸东西的时候习惯小火低温,不然我这命途多舛的左手肯定会再遭一次罪了。 “喂!你干什么?把我衣服弄脏了!”小姐一个耳光挥了过来。 不想正面冲突,假装转身拿东西躲过,王芙却一下子用力过勐收力不住摔倒在地。 “文谦哥哥,你的小厮欺负我,他把我推在地上,你帮我杀了他!”王芙爬起身,跑到门口赖在刚刚进门的文谦身上。 “谢全!”文谦的声音很冷。 “老奴在。”无所不在的总管及时出现。 “通知王丞相,领回他家女儿好生管教!就说我谢王府庙太小容不下这座大佛!”文谦怒了,直接把人千金小姐关进了客房。 不知道朝堂上又生了什么事端,看来是不用供着这个姑奶奶了。勾心斗角的事我不擅长,有那个阴险皇帝和我家文谦就够了。 王丞相很快派人来带走了自家女儿,王府上下总算松了一口气。 吃晚饭的时候,文谦心情很好,连最讨厌的胡萝蔔都多吃了几片。一边吃一边看我,脸上带着一抹古怪的笑。真是,毛骨悚然。 就寝的时候,谢王殿下迫不及待的上了床,手上紧紧的抓着什么东西,一脸兴奋的看着我:“易扬,我,我学会了……” 第39章 大脑当机中。这人从一回来就这么开心,竟然是为了这件事?我的王爷,你不要太可爱了。 “呃,文谦,能不能告诉我,你什么时候学会的?谁教你的?还有,你手上拿的东西,谁给你的?”跟着爬上床,好整以暇靠坐在床头,看着那人突然僵住的表情。 “是,是陛下给的……”文谦看看手上的东西,看看我,拿不定主意。 “皇帝给的东西,你也敢用?”我摇摇头。那个阴险的傢伙,不使阴招就不错了。那个东西的效果,还真是不敢相信。 “我,我们睡吧!”文谦垂头丧气收起手上的东西,裹上被子装睡。 笑一笑,吹了油灯,抱人在怀。摸上那人细细的腰线,在耳朵上轻咬一口,压低声音:“文谦,你还没告诉我,是谁教你的?”关乎自家清白,这个问题可不能马虎。 “没有人,是,是陛下给的春宫图……”要害被人掌握,文谦不得不缴械招供。 “以后,离他远点儿!想学什么,来问我就是。”手上加快速度微微用力,那人已哆嗦着释放出来。取过丝巾把手擦干净,重新抱人入睡。 看着眼前人安静的睡颜,却突然想起远在千里之外的萧睿。安阳让他试的毒,很厉害,连神医自己都没有解药。而那时萧睿每天都会消失一两个时辰,应该是毒发了吧! 还是会心疼。曾经,也做到了心如止水,也做到了不恨不怨也不爱。可是现在,还是会心痛。那个人,那个为了补偿而做尽一切把自己弄到形销骨立的人,那个只能站在角落看着却不敢上前的人,那个痛到极致却抓着最后的温暖记忆不肯放的人,是我的睿睿啊,是我捧在手心疼了一年的孩子啊! 文谦翻了个身,半趴在我胸前,嘴角还带着笑,不知道在做什么好梦。我清楚的知道,我爱这个人,爱到可以不顾一切,正如他爱我一样。我已经许了他今生,也许了他来世。这个人,我不会放手,也从没想过放手。 可是,这样时时惦记着另一个人,算不算一种背叛? 林易扬,你很无耻。 想到可能会因此失去怀中人,不由一阵惶恐,手臂也开始不自觉的收紧。 “易扬,怎么了?”文谦被勒得不舒服,揉着眼睛醒来。 “文谦,不要离开我。”我急切的想寻找一个答案。 “我说过,我是你的,只要你不丢下我,我就永远是你的。不,就算你丢下我,我也要抓着你不放!”文谦一口气说完,埋头在我颈间胸前一通乱咬乱啃,留下一堆宣示主权的牙印才心满意足的睡去。 清早起床,那人看着我脖子上仍旧清晰的牙印贼笑不止,一高兴就多喝了一碗粥,还不小心吃光了本该属于我的小笼包。结果吃撑了,抱着肚子哼哼唧唧赖着不动,只好帮人揉肚子消食。这个人,在我面前总是这般孩子气,哪里像那个叱咤风云的谢王殿下啊! 昨日文谦一气之下将相府千金打包退了回去,不知道今日朝堂上还有什么等着他呢!筹划了这么久,那个狡猾的皇帝,也该收网了吧!
第57页 算了,这些不是我该关心的。我只要陪着那个人就好。 一个人闲得无聊,在后花园转悠了一会儿。现在已经是冬季,虽说京城比较暖和,花园里还是一片萧瑟。不过,也成了花花的乐园。花花已经快三岁了,被文谦养的膘肥体壮,懒的跟猫似的。但是,战斗力绝对强悍。 花花刚到王府的时候只有几个月大,每天大鱼大肉吃下来,养了一身肥肉,整天只知道趴在墙根下眯起眼睛晒太阳。后来大了,我们怕它野性不够将来无法自己生活开始有意识的训练它捕猎。那只懒豹子很是受了一些折磨,用了整整一个月的时候才学会捕猎野物。 但是胆子很小,不敢和勐兽硬拼,每次碰到抢食的都会迅速逃跑。不过,那次文谦带他去参加皇家狩猎,因为迷路遇到两条狼的夹击,也是这只大猫般的豹子突然爆发从狼口下救了主人一命。也许是尝到了嗜血的快感,之后就一发不可收,隔三差五跑出去找那些大型野兽单挑。而且,物种不限。战败名单包括王部将军那匹有名的烈马乌骓,还有京郊百里外一个小村庄的一头疯牛,等等等等,不一而足。还好,花花出去从不伤人,很多人也都知道那只好斗的豹子是谢王殿下的爱宠,没人敢把它怎么样。 三岁的豹子,过一两年也该放回山林了。 文谦,应该也快解脱了。 “林公子,王爷请公子过去一趟。”一个小厮急匆匆跑过来。 文谦不是去参加同僚的婚宴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还是过去看看再说吧! 文谦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还带了一个人。确切的说,带了一个醉鬼,一个醉到人事不省的醉鬼。 安阳。 早就知道安阳是有故事的人,却没想到这个人会把自己弄到这个地步。只是,为了一个负心人而已。 很老套的故事。师兄弟二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私定终身,本也是佳话。却不料师兄回家探亲,然后托人送回一纸结婚请柬。今日,就是那个年轻的御医成亲的日子。新娘,是王丞相的三女。 安阳也是骄傲的。强撑着喝完喜酒,代表神医谷传人给足了新郎面子,然后跑到酒馆一个人喝到酩酊大醉。 第二日,安阳醒来,见到身处王府也没有半点讶异。自己配了醒酒药喝下,梳洗过后还是那个不羁的脱线神医。 “王爷,我可不可以在这里住几天?”安阳问。 “当然。”文谦微笑点头。 “嗯,谢了。我还有一件行李在客栈,记得派人帮我取回来。”安阳说完,再次回房睡下。 那件行李被运过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傻眼了。那件所谓行李,居然是一副棺材。 第40章 愣在当下,手脚冰凉。我离开的时候,和安阳在一起的,分明是萧睿,身中剧毒让神医也束手无策又被我抛在大漠的萧睿。 被文谦紧紧抓住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的手一直在抖。 “哼!”安阳冷笑一声,掀开棺盖,又回头瞪我一眼:“怕什么,姓萧的还没死呢,这里面不过是我的一些药材罢了!” 安阳伸手捞出一条赤红如血的小蛇在我眼前晃晃,然后施施然带了蛇回房去了。居然用棺材装药材,非常人行非常事,脱线神医果真不能用正常思维来衡量。看看里面不停蠕动的蝎子蜘蛛之类的毒虫,伸手合上棺盖,一颗心却再也无法落地。安阳在这里,那么,萧睿,他怎么样了? 手上一松,文谦放开我迳自离开了。想要追上去,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知道,我的犹豫不决伤到了文谦。我也知道,我是真的在担心那个不知身在何方生死未卜的人。 看看文谦离开的背影,看看安阳半开的房门,却不知道是该追上文谦还是去问一下萧睿的情况。在大漠的半年发生过什么,文谦是清清楚楚的,包括萧睿都为我做过什么,也包括我曾经的不舍。文谦,又在不安了吗? “林大哥,林大哥,林大哥……”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 “哦,是你呀,什么时候回来的?”眼前的少年长高了不少,正是从边关班师回京时被我带回来的王铁。这孩子从被我带回来之后就落入了王部和陈珂两人之手,每天都被两人虐的不行。 “刚到一会儿,陈将军准了我几天假。林大哥,我们去用午膳吧!”王铁小心的拉了我去餐厅。这孩子很敏感也很细心,即使见到我站在一具棺材旁发呆也没多问一句。 “好。最近在学什么?累不累?”在王铁头上照例揉了一把。
第58页 “在学骑射,还有兵法。”说到学的东西,王铁乐了。 “咦?这小孩儿哪来的?”一只手伸过来,捏上王铁尚带一些婴儿肥的脸颊,好一通蹂躏。 看着眼前吐着信子的血红色小蛇,王铁看我一眼,一动不敢动,乖乖任人揉捏。安阳扯着人走远了,我只好在后面跟上。安大神医似乎发现了新的玩具,王铁,你自求多福吧! 饭桌上很安静。安阳早就吃饱喝足扯着新玩具出去了,文谦手中的碗却还是满满的。那人放下筷子,不再一颗颗数米粒,没有抬头,声音也低低的:“易扬,如果,如果萧睿死了,你……” 微微一愣,不知该作何回答。我从没想过萧睿会死。 没有等我的回答,文谦只是自顾自说了下去:“安神医来找我,他说,他说萧睿就快死了。” 萧睿的毒,无解。一直以来只是凭深厚的内力压制,倒也不至于在一时半会儿致命。只是,当初为了帮我医风湿,萧睿损了八成内力,后来又坚持送我离开大漠,在我离开不久就毒发了。也多亏了安阳不放心找了出来,才把晕在大漠中的人救了回去。 当初医治风湿一直是在半睡半醒的状态,期间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现在想来是安阳给我下了药,只为了隐瞒治疗过程。我只当是安阳的恶趣味,谁想还有这么一层在里面。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表情,只知道文谦每多说一句脸上的灰败就多一分。 萧睿就要死了。我的睿睿,那个眼睛黑黑亮亮总是扯着我的衣襟耍赖撒娇的孩子,那个被我捧在手心疼了一年的孩子,就要死了。 怎么会这样? 怎么会这样! “喀!”一声脆响,回过神来才发现手中的茶杯被捏碎了。而餐厅里只剩了我一人,文谦已经不在了。 手掌被划破了,伤口很深,滴下的血已经脏了衣襟。将摸出的手帕重新收回怀中,撕下一块衣衫下摆裹了伤口。手帕是文谦送的,一个角落还有用特殊颜料写成的小小的“谦”字。 是了,文谦,文谦呢?匆匆找出门去,刚好看到文谦的轿子闪过中庭,出府去了。放不下萧睿,却又伤了文谦。林易扬,你果真混帐! 天色慢慢黑下来。文谦没有回来,安阳也不知道带着王铁去了哪里。很静。有小厮进来点了灯,总管也开始张罗安排晚餐。 站在铜镜前,这个身体恢復的很好,没有一点曾经伤害留下的痕迹,活动一下手指,灵活如常。而那个人,那个给过伤害又尽力弥补的人,已是朝不保夕。睿睿,我的睿睿,会不会就这样死在一个没有人知道的角落,一个人,孤零零。 “林公子,王爷让人捎信回来,晚上不回来用膳,宫里有接风宴,如果晚了就歇在宫里了。”总管敲门进来。 “嗯,知道了。看到安阳了吗?”我点点头,取过旁边的布带重新包扎手上的伤口。 “安神医带着王小公子出门了,说是逛完夜市再回来。”总管说完退了出去。 夜市。是啊,本就说好今晚陪文谦一起逛夜市的。可是,现在偌大的餐桌旁只坐了我一个。 “林哥,我跟你说,你可不能做对不起王爷的事!”燕回不知道打哪儿钻出来,迅速霸占了我对面的座位,开始扫荡桌上丝毫未动的美食。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帮那个被鸡腿噎住的傢伙倒了一杯茶过去。 “谢谢,”燕回灌下整杯茶,一本正经开口,“林哥,王爷对你很好。我从没见有人可以对另一个人那么好过。所以,你绝对绝对不能对不起王爷。不然,我不会放过你的。” “我和文谦……”话未说完,被燕回打断。 “我只知道,如果有人对我那么好,就是马上叫我死了我也甘心。”燕回吃饱喝足,不知道从哪儿拽出个食盒开始打包桌上的点心。蹭吃蹭喝也不忘小情人,果真新好男人。 “可是我不甘心。比起马上死了,我更想活着和文谦在一起,一起老死。如果现在就死了一个,剩下那个怎么办?”摇摇头站起身,把桌上的甜点统统收进燕回带来的食盒中。 “林哥,跟了你这么久,你们的事我也多少知道一点儿。虽然我是完全站在自家王爷这边,但是,但是你是怎么想的?”燕回抓紧食盒,犹豫开口。 “我只知道,这辈子,我绝对不会放开文谦。”这辈子,都不会放开那个人。我对燕回说,也对自己说。 “那么,那个人呢?”燕回一步不让。
第59页 “我不知道。”我摇头,离开餐厅。我不知道,是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不能没有文谦,我只知道我不想看到萧睿死在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 第41章 当晚文谦没有回来,一直等到天光大亮才朦胧睡了一会儿。 “林公子,王爷请您过去议事厅。”总管在外面敲门。 文谦回来了?最快的速度收拾好自己,到了议事厅才发现不只文谦一人。安阳也在。才进入议事厅,只觉寒气袭人。寒气是从大厅中央一具棺木里散发出来的。又是棺木。那么,这里面的,就该是萧睿了吧! “安阳,你说吧!”文谦的声音不见任何异常,安阳却生生打了一个哆嗦。 “不关我的事,是萧睿说不能出现在你们面前的,所以我才把他藏在城郊……”安阳缩缩脖子,慢慢往门口挪,挪到门口又被燕回从外面抓住扔了回来。 原来,安阳回京是带了萧睿一起的,只是为了避开我把人藏在了郊外,结果被文谦派人找了出来。 文谦冷冷扫了安阳一眼,那个变态神医立马安静下来,举手大叫:“我说,我全说!是这样的,萧睿中的毒很厉害,又失了八成内力自己压制不住,我只好以毒攻毒。结果,结果就成这样了。”安阳小心翼翼的把棺盖掀开一条缝隙,又迅速合上。 里面的人,完全脱了人形,骨瘦如柴,裸露在外的肌肤土色泛青,布满了紫色斑点。如果不是知道那人身份,恐怕谁都不会相信躺在里面的人就是那个曾经漂亮的不像话的孩子。 捂住嘴巴,强咽下一口即将冲到喉咙的血腥液体,才稳下心神,就听到文谦的声音:“救他!不管任何代价,一定要把他治好。不然,把命留下!” 文谦一句话说完,安阳已经双腿发软坐在了地板上。我们都知道,文谦的这句话,不是玩笑。 文谦的声音,很冷,带着一种久居上位者睥睨一切的森然凛冽。 第一次见到文谦如此疾言厉色,却是为我。 安阳吞了一下口水,犹犹豫豫开口:“也许,有一个办法可以试一试。但是我只是设想,没有把握。萧睿身上至少十几种毒,我必须先……” 话音未落,被文谦冷冷打断:“别跟我们说过程,说我们也不懂,我只要结果!人交给你,需要什么东西你说,我找给你!” 安阳扒开衣襟,从胸前扯出一个同心扣的坠子:“第一个,就是这个,冰玉,性寒,是我神医谷安家的传家宝,本来我送给师兄了,这次我回京也是为了找那个负心汉要回这东西。” “还有呢?”文谦问到。 “为了给萧睿延命,我只好把他放在千年寒冰制成的冰棺里,现在估计已经寒毒入骨,肯定是受不了冰玉的药性的。所以,我需要血人参。不过,千年血人参可遇不可求。”安阳语气很无奈。 血人参?我愣了。 文谦却转向我:“我记得,那年打仗谈判的时候一个部落首领送了一根血人参,据说是千年的。” 我只好苦笑:“没有了,已经给你熬汤喝了,前天是最后一片。” 所有人都愣了。 “还有别的办法吗?”那一瞬间,我的感觉,叫做绝望吧! 安阳却并不回答,只是继续说道:“除了血人参,我还需要一样东西。血人参可以四处去找,这个东西却几乎是没有可能的。冰玉性寒,血人参性热,非要有这样东西作为平衡不可,不然……” “是什么?”文谦抬头。 安阳摇摇头,说:“这是没有可能的。本朝太子,会在册封那天被赐予一块玉珏,名叫清心。清心玉珏,天下仅此一块,代代相传,只由皇帝传于太子。” 剩下的话安阳没有说,但是已经很清晰了。清心玉珏,可以说是帝王身份的象徵,其重要性恐怕不亚于传国玉玺吧!这样的东西,那个腹黑的皇帝怎会赐予他人。 “我去。”文谦看了我好一会儿,才说出两个字。 “不。”拉住文谦,仔细思考着对策。那个腹黑狡诈的皇帝,并不是守旧之人,而且野心很大,文谦去求的话或许会成功,但也势必会付出极大的代价。文谦志不在朝堂,时刻都在想着离开,此时去求人,恐怕下半辈子都要交代在这里了。 “那么,你有更好的方法?”文谦看定我,一点点掰开我抓住他胳膊的手指。 我没有。 手无力的垂下。我不能看着萧睿去死,也不能让文谦失去自由。可是我无计可施。原来我,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是这样没用。
第60页 文谦伸手摸上棺材一角,声音很低:“易扬,这是我们欠他的。以前,是他欠你。他欠的,已经还了。而且,还多了,现在反过来倒成了我们欠他的了,这次,我来还。林易扬,我是要和你在一起,我不要你带着负担和我在一起,我不要你陪在我身边却想着别人。我会处理好,相信我。” “好,我信你。但是,不许答应过分的条件。”抱紧那人的腰,将头埋在那人背上,却怎么也无法压抑那股无力感。 一个躺在那里生死难料,一个或许即将断送半生自由。 我该做些什么? 我能做些什么? “易扬,只要有你,不管在哪里,对我来说都一样。”文谦向后靠在我身上,转头吻上我的唇角。 可是这样的安慰,却是让我更加心疼。这样好的爱人,凭什么要跟着我受这样的委屈! 文谦进宫了。 “现在我要给他做药浴了。”见文谦离开,安阳又活了。 很快备好了药浴汤水,硕大的浴桶,赤红如血的汤药,上面还漂着块块浮冰。小心翼翼把棺木中人抱出来,褪掉衣服,青色皮肤下根根肋骨清晰可见。把人放入浴桶,那人却仍旧无知无觉。那种汤药,仅仅是溅了一滴在我的手背上,也很快被烧灼出一个小洞。睿睿,我的睿睿,又是在忍受着怎样一种煎熬! “姓林的,你究竟有什么好的,怎么一个两个都对你这么好!”安阳不忿,走过来踹我一脚,然后坐在地上发呆,手上紧紧攥着那件同心扣玉坠。 是啊,我有什么好的?我给他们的,不过是几件粗衣,几顿糙饭,一段清贫的日子。我,凭什么得两人如此相待! 药浴时间很长,文谦回来的时候尚未结束,那时我正拿了木勺舀了汤水淋在萧睿肩上。文谦进来愣了一下,半晌才说出一句:“那个时候,睿睿最是喜欢干净,只喜欢穿白色丝袍,弄脏一点点都不会再穿。” 是啊,那个时侯,睿睿最是喜欢干净。可是现在,却必须每隔三天泡一次脏乎乎的药浴。放下木勺,目光扫过文谦全身,最后停在攥得紧紧的右手上,心中的不安也越发扩大。 第42章 “拿到了。二十年。”文谦摊开手掌,一块碧绿色的玉珏赫然其上。 二十年。我的文谦,时刻都在想着退隐的文谦,就这样出卖了自己半生。 药浴结束,帮人套好衣服重新放入冰棺,拉了文谦回房。才关好门就被人从背后抱住:“易扬,二十年很快,等我好不好?” “好。”除了说好,我能说什么能做什么? “现在只缺血人参了。”安阳把碾成粉末的冰玉和清心玉珏分别装入瓷瓶,拍拍手,一脸轻松。 “这个交给我。”文谦站起身,“我已经把后花园封了,在里面建了一间冰室,你明天就可以把人移过去。” “难道还有第二根血人参吗?”微微皱眉,总觉得有什么抓不住的事情即将发生。 文谦停顿一下才说道:“我去太医院找一找,那些老傢伙总是喜欢把好东西藏起来。” 我点头。有的时候,权力确实很有用。就像前世,哥哥和父亲同时惨死,最终却以意外结案,然后尸体被强制匆匆火化,也使我不得不採取了另一种復仇方式。 “我马上就进宫,晚饭前回来。还有,今晚我要吃城东李记的醉鸡和城北王家铺子的烧饼,你去帮我买。”文谦说完,叫人备轿出门了。 王爷殿下下令,我只好出门去买东西。先去城北买了烧饼,再到城东买醉鸡。醉鸡做好大概要一个时辰,只好点了一杯茶坐下来等。 不知为何,心里一直七上八下无法安定下来,正待去厨房催一催,就见不远处一直在喝闷酒的人摇摇晃晃站起来向这边走来。正想绕过那人,却被人一把拉住了衣袖。醉鬼紧紧扯着我的袖子不放,口中喊出的名字却让我停下了想把人摔出去的冲动。 仔细听了一会儿,终于辨出了那人在说些什么:“安阳……别怪我,我,我……中毒,被师傅炼成药人,不能在一起……结婚……师傅和父母的命令……” 有什么东西在脑子里一闪而过,这人的死活与我无关,他口中的“药人”二字却让人如坠冰窟。药人,文谦服下了一整支血人参,他说他负责,然后让我出门买东西把我支开,安阳一脸轻松。 推开眼前的醉鬼,奔下楼打马回府。 已经结束了。
第61页 文谦靠坐在椅子上,面无血色,安阳正在帮他包扎手腕上的伤口。一旁的小几上,是满满三碗血,和一把沾满血迹的匕首。 慢慢走过去,单膝跪在那人脚边,轻轻吻上缠了厚厚白布的手腕,伸手把人打横抱起。那人偎进我怀中,蹭一蹭,声音断断续续:“你忘记把我的烧饼和醉鸡带回来了……易扬,我好疼……” 声音低下来,人已经睡了过去。是啊,我的文谦是最怕疼的啊!文谦体质特殊,即使轻轻碰一下也会青紫一片痛上许久。这次,怎么敢让人在自己身上动刀放血呢!三碗血,足有一千多毫升,怎是你一文弱书生受得了的! “我煎了一碗药,待会儿你餵王爷喝下。我以一个大夫的尊严保证,王爷不会有事。”安阳端着一碗药进来,放在一边,局促不安。 “如果你有医德那种东西,萧睿就不会中毒了。”帮人盖好被子,我拿过药碗搅拌几下,“安阳,事情的根源不在你身上,我不想跟你多说。这一切,只能说是阴差阳错。” “对不起,我会把他们都治好的。”安阳红了眼睛。 “我信你。这几天多亏你了,还有,刚刚很抱歉,我心情不好,不关你的事,我不该迁怒到你身上。” “没事。我先过去配药了。”安阳应了一声,低着头出去了。 给一个晕睡过去的人灌药并不轻松,折腾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把一碗药餵下去。这个时候我格外怀念起前世的医疗技术,人晕了只要打点滴或是肌肉注射就好。 直到第二天下午文谦才醒过来,即使有神医的药作为调理,终是失血过多,整个人都恹恹的。放了一次血,人也感觉瘦了一圈。 “易扬,你去帮安阳吧!他需要助手,而神医谷的医术是不可外传的。”文谦喝下药,张开嘴巴唿气。 “不行,你这里不能没人。这样吧,我让王铁过去,那孩子很机灵,而且安阳也有意收他为徒。我给他们打下手就好,这样也能同时照顾你。”我摇摇头,放下药碗,递过几颗蜜饯。文谦笑眯眯叼在嘴中,对这样的安排很满意。脸色还是异常苍白,笑起来显得更加单薄。 安阳虽说不着调,打开药箱之后绝对是天下最认真的大夫。我对那些治疗过程一窍不通,也只是跟在他后面烧个水递个东西什么的打下手。这是一间近乎密封的冰室,寒气逼人,我和王铁都穿了厚厚的棉衣,安阳却是满头大汗。常常一次针灸下来就要十几个小时,安阳是不得片刻歇息的,更别说吃东西补充体力。我做的更多的是拿着布巾帮人擦汗,瞅准间隙餵人一点东西吃,以免治疗过程之中大夫先倒下。 第七天的时候文谦可以下床到院子里走几步了,萧睿身上的紫斑也开始慢慢褪色了。一番忙乱下来,终是见了成效。 萧睿的肤色慢慢恢復了正常,只是人一直没有醒来。“毒已经解了大半了,剩下的慢慢调理就好。”安阳总算喘出一口气。 而这时,已经过去两个多月,已是初春了。这一年的春节,我们几人却是在那间冰室度过的。 算算来到这个世界几年,每一年的春节都在不同的地方。第一年,在那个小山村,大雪封山,三个人围在火炉前守岁。第二年,在一所小宅子,一个人,忍着病痛。第二年,和文谦一起,边关军中。这是第四年,一间冰室,通宵的忙碌。三个人再次聚到一起,却是以这种方式。 到了春暖花开的时候,萧睿已经与正常人看起来一般无二了。只除了,毫无知觉。我曾想过是不是被毒伤到了神经成了植物人,就连安阳也说不清其中缘由。 但是,总算可以暂时松口气了。 “今晚吃什么?”文谦回府第一件事就是巴到我身上要吃的。在家里调养了几个月,文谦也开始往外跑处理积压的公务。只是很容易饿,每次回家的时候都跟饿死鬼投胎似的。 “今天宫里送了一斤小银鱼过来,我给你做了半斤,还有半斤养在水里明天拿酱煎了给你下饭。”摸摸那人细细的腰线,还是瘦,自从上次放血之后似乎一直都胖不起来。这个人虽然掩饰的很好,只怕每天心中都在不安吧! “不,都做成银鱼钻豆腐!这里银鱼太少,每次吃得都不过瘾。等以后我们回去葫芦镇,你一定要天天做给我吃!”文谦眼睛亮晶晶,迫不及待等着开饭了。 “好,天天做给你吃。”我点头,拉了那人一起去餐厅。 “还要豆腐脑!”
第62页 “好,还有豆腐脑。” “哎,真想现在就回去葫芦镇啊!”文谦感嘆着,坐在桌前咬着筷子等着开饭。 安阳眼巴巴看着文谦面前一盘银鱼钻豆腐,很是好奇,却怎么也不敢跟王爷抢菜吃。最后文谦放下筷子,打个饱嗝:“饱了。” 第一次见识谢王殿下如此一面的安大神医,捧着碗呆在那里,已经傻了。 递上一杯茶,然后帮人按摩肩膀。文谦舒服得眯起眼睛,刚想说些什么只听外面一叠声的叫喊:“传圣上口谕,宣谢王即刻宫中见驾!”是皇帝身边的传旨太监,汗涔涔的,应该是一路跑进来的。 “大晚上的,出什么事了?”看看更漏,我微微皱眉。皇帝从未在晚上诏过文谦,这次,应该是出事了吧! “过去看看就知道了,帮我更衣吧!”文谦一口喝干剩下的茶水,站起身。 文谦回来的时候已是第二日午后了,一回来就扎在床上睡了过去。以往也有过通宵做事的前例,却并不像今日这般疲惫,上次放血终是伤了身。抚上那人仍旧稍嫌苍白的脸,帮人盖好被子。那人在我掌中蹭蹭脸颊,翻个身,睡熟了。 “燕回,怎么回事?”来到外间,燕回已经等在那里。 “南疆出事了。南毓一直是本朝的盟国,这次却和西岐相勾结,绕过苍山打了过来,已经占了三郡十二县。林哥,王爷怕是又要出征了。”燕回压低声音。 “什么?”我急了,“皇帝实在无人可派了吗?文谦只是一个文人!” 燕回沉默一会儿,说道:“朝廷正是新旧交替,能得信任又有能力的人不多,王爷殿下确是最佳人选。” 上次是西北,这次又是南疆了吗?亲爱的皇帝陛下,你的动作就不能再快点吗?突然之间,觉得很累,浑身的力气就像被抽光一样。这样的日子,我的文谦,还要再过二十年吗? 打发了燕回,开始收拾行装。两个箱子,三个包裹。不太多,都是必需品,不会累赘。 文谦醒来的时候,一睁眼就见到我坐在一个箱子上发呆。 “你在做什么?”文谦刚刚醒来,一时反应不过来,呆呆的,朦胧着眼睛,脸上带了睡后初醒的红晕,很是动人。 所以,我当即化身为狼扑了上去。 第43章 被推开的时候两人都有些气息不稳,却也都知道现在不是缠绵的时候。摸摸嘴唇,回味一下刚刚的美妙滋味,回头看到床上那人的慵懒模样,以及被我扯开的衣襟里若隐若现的美丽春光,只觉鼻端一热。 糟了,流鼻血了…… 春天,春天啊…… 文谦白我一眼,丢过一方手帕。扯开,捲成两个布团,塞住鼻孔…… 上好的丝绸,浪费了…… “易扬,你,你不能去。”文谦斟酌着开口。 “为什么?”我愣了。鼻孔被塞住,说话的声音瓮声瓮气的,让对面那人很是嘲笑了一番。 “萧睿还没好,”文谦说,“不,你别急着摇头,我知道你担心我。可是,你就这么跟我走了,你放得下萧睿吗?” “我……”我放不下。可是刚刚那一刻,我是确确实实没有想到那个人,没有想到那个人还躺在那里,毫无知觉。 “易扬,萧睿还没有醒来,以后会怎样谁也说不好。所以你留下来,到他好为止。”文谦顿了顿,继续说道,“你也知道,有些事,并不是安神医能够做到的。这是我们欠他的,既然要还,就一次还的干干净净好不好?”最后的一句,文谦的语调已经带上了祈求。 一次还的干干净净的,以后就不必再惦记了。文谦的心思,总是这样细密,让人无法拒绝。 “但是……”话刚出口,再次被打断。 “我保证我不会有事,我保证不会像上次那样冲动,嗯,哪怕当逃兵我也会活着回来见你!”文谦举起三根手指,把我的所有反对之词堵在口中。 “好,我等你回来。”把人抱进怀中,只好答应。 文谦最终还是走了。不同于上次的浩大场面,这次只带了几个人便服出行。四个侍卫带走了三个,还在我的要求下找皇帝借了一个御医一同前行,正是安阳那始乱终弃的师兄。 “林哥,人已经走了,就算你盯着大门也没用的!”燕回窜出来,拍拍我的肩,大摇大摆去花厅找他小情人了。 文谦是秘密出行,我甚至连送行都做不到。我不是感情细腻的人,只是觉得胸口那一块似乎堵了什么东西,梗的难受。
第63页 没有文谦的王府,空荡荡的,大的可怕。文谦喜欢清静,府中下人本就不多。王爷不在,总管干脆给一些人放了假,现在更是安静的不得了。 萧睿有了一丝起色,人也已经移进了普通房间。 又是沐浴时间。把人抱进浴桶,拿柔软的布巾蘸了水轻轻擦身。手上动作很轻,不敢用力。安阳说过,萧睿现在的身体很脆弱,稍有力道不对或许就会把人骨头捏碎。 曾几何时,那个让整个江湖都闻声色变的魔头萧睿会这般脆弱宛如瓷器! 曾几何时,那个总是闲不下来皮的不行的孩子会这般安静躺在那里无声无息! 我想,也许我是有罪的。来到这样一个世界,招惹了这样两个人,最后谁都无法全身而退伤痕淋漓。 “可以了,抱到床上吧,我要针灸了。”安阳一边擦手一边走进来。王铁捧着针盒跟在后面。 把人擦干放在床上,转过一边往火盆里加了两块炭。现在针灸只需每日一个时辰,不再像以前那样漫长。萧睿的身上,已经遍布针孔。 针灸结束,拿过剪刀帮萧睿剪指甲。也许是长期药浴的缘故,萧睿的指甲泛着一种淡紫的色彩,总是软软的,长的很快,每隔两天都要剪一次。剪完手上的,收拾一下剪脚上的。剪刀刚刚贴上去,却感到似乎有什么抖了一下。很轻微的动作,如果不是那只脚正捧在我的手中绝对发现不了。 “动了,动了,安阳,他动了!”我喜极,大叫出声。 安阳扑过来,细细把脉,之后拈起一根粗粗的金针扎上萧睿脚上一处穴道。果真,又再次抖了一下。 “我找到癥结所在了,不出七天,我就能让他醒过来!冥月心法,什么东西,小爷终于知道怎么收拾你了!”扔下针,安阳唠唠叨叨出去了,转身就把自己关进了炼药房。 再有七天,就能醒来了?我的睿睿,就要醒了? 是啊,太久了。从萧睿毒发到现在,我从没计算过时间,现在想来竟然已经差不多一年了。去年十月我离开大漠,萧睿当即毒发。而现在,已是八月底。 当初萧睿给我的痛,也只在阴雨天发作,前后不过一年有余,真正痛的日子却是不多。而萧睿,在这十一个月里,却是日日生不如死。 究竟,是谁伤了谁?是谁欠了谁? 文谦去南疆也有几个月了。消息不通。军中是不允许私人对外传信的,我所收到的几封信也都是从宫中送出来的。只有寥寥数语,只是报了平安,一看就是匆匆忙忙写成的。 南疆山高林密,气候湿热,文谦那样弱的体质怎么受得了! 担心。却无计可施。 “哥、哥……”萧睿伸着手,跌跌撞撞走过来,在三四步远的地方左脚绊住了右脚,踉跄一下差点跌倒。险险把人接住,惊出一身冷汗。还好没有摔倒,不然非骨折不可。 把人放在一边的躺椅上,那人翻个身,睡着了,手上紧紧抓着我的衣襟,就像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一样。 萧睿人是醒来了,却忘记了一切,包括自己的名字。唯一记得的,就是自己有一个哥哥。 安阳也很无奈。萧睿修炼的冥月心法很霸道,可以自我修復。但是身体被破坏的太彻底,全身筋脉尽堵,根本承受不住那种自我修復。安阳用针下了禁制,心法不再自我运行,却使心智退化遗忘了所有。就像一个初生婴儿一样,一点点从头学习说话,能动弹之后拉着我的手蹒跚着学习走路。 “你不用担心,这种情况只是暂时的。萧睿已经练到第九层,我的禁制坚持不了多少时间。等身体完全復原的时候,估计那时内力也恢復了,他会自己冲破禁制,那时就会什么都想起来了。”安阳无所谓,拿出小锤子开始砸核桃。 “大概要多久?”取过一边的薄毯帮人盖好,我问。 “说不好,也许几天,也许几个月,也许几年。不过他不能受刺激,要是强制冲破禁制,说不定会走火入魔。照他修炼的那种心法,要是走火入魔,肯定是一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所以,我把药量都减了,不能让他好的太快。”安阳把剥好的核桃放到一起,推过来,“帮我做核桃苏吧!上次看你给你家王爷做了,可惜吃不到,口水啊……” 晚饭。 萧睿面前是一碗煮的烂烂的蔬菜粥,和一碗豆腐鸡蛋羹。蛋羹只用了蛋黄部分,豆腐也是嫩嫩的,营养又好消化,刚好适合病号。 萧睿还拿不稳勺子,只好一勺勺吹凉了餵人吃下。 萧睿吃得开心,吧嗒吧嗒嘴,凑过来,还含着一口蛋羹就亲了上来,嘴里含含煳煳:“哥、哥,喜、喜欢……”
第64页 拿手帕帮人擦干净嘴角,餵了半碗就放下了。萧睿久未进食,不能多吃。安阳瞅准机会,抢过剩下的半碗鸡蛋羹,抄起勺子就待下手。萧睿急了,直接扑过去,双手抱着碗,漂亮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一脸愤恨:“睿、睿的,不给!” 安阳无语了,扔下勺子靠在椅背上,长嘆:“怎么一个两个都这样?王爷的我不敢抢,萧睿的我不能抢!姓林的你也太小气了,就不能多做点儿啊!” 吃完饭萧睿就要喝药了。自从这人醒来,每日餵药就成了老大难。以前人动不了,安阳都是直接掰开嘴巴往里灌,也使得萧睿一见他就恨得半死。 “来,睿睿,喝药了!”试一下温度,冷热刚好,舀了一勺递过去,那人马上皱成了苦瓜脸。 “不喝,哥、哥……苦……”萧睿拼命躲闪着勺子。 瞥了旁边看热闹的安阳一眼,我来气了:“安阳,你不是神医吗?就不能把这药弄的好喝一点儿?比如做成药片裹上糖衣……” “良药苦口,没见识!”安阳翻个白眼,专心对付面前的核桃苏。 “怎么不说你不中用!”我也回了一个白眼。 安阳撇撇嘴:“我总算知道那俩人为什么会一头栽在你这里了,换我我也栽!好,我去做药片裹糖衣,你就在这儿伺候儿子吧!” 好容易餵完了一碗药,把人委屈的不行,睡着的时候睫毛上还沾着泪珠。 得不到文谦的消息,萧睿却是慢慢好了起来,冬天也慢慢近了。算算日子,文谦离开,也有八个月了。这是除了上次去大漠医病,两人分离最久的一次。就连去大漠那次,也仅仅半年而已。 文谦,我很想你。 “哥哥,文谦哥哥呢?”萧睿突然跑过来,手里拖着那只被虐的只剩一口气的豹子。 我愣了。最近萧睿的记忆有些混乱,经常会问出以前的事,但再细问时又说不清了。安阳说,他这是在慢慢恢復之中。 “怎么想起文谦哥哥了?”解救出那只可怜的豹子,帮人擦干脸上的汗珠。 “文谦哥哥弹琴给睿睿听,还陪睿睿下棋。睿睿想听文谦哥哥弹琴,”萧睿扬着脖子任我擦汗,又加一句,“好听。” 以前睿睿就喜欢听文谦弹琴。每次文谦弹琴他都会搬了小板凳坐在对面,双手托腮,忽闪着眼睛,听得极为认真。当然,那种紧迫盯人法往往使得文谦再也弹不下去,只好匆匆结束。 萧睿,已经想起这么多了吗? “文谦哥哥,在南疆打仗。”我低下头,拿湿布巾帮人擦手。 “南疆?很远吗?哥哥为什么不去?哥哥也带睿睿去好不好?”萧睿跟在我后面,接过水杯乖乖吞下药片。药片是安阳被我鄙视之后做出来的,在外面裹了蜂蜜,终于不再被病号讨厌了。 把人哄睡了,过去找安阳。 “照现在的情形,很顺利。我今天看过,他的内力基本恢復了,很稳定,估计再过一段时间就能好了。”安阳对目前的成果心满意足。 “那就好,”我想了想,还是决定直说,“安阳,文谦已经两个多月没有消息了,朝廷也和那边断了联繫。我想过去找他。萧睿这里……” “萧睿现在很稳定,只是因为你在这里。你走了,他怎么办?”安阳反问。 “可是我不能丢下文谦不管!”微微皱眉,却想不出两全之策。 “那你就能丢下萧睿不管?别忘了他是为谁变成这样子的!”安阳大吼。 “啪!”清脆的一声响。 转过头去,萧睿站在门口,只穿了单衣的身体瑟瑟发抖,光脚踩在青石地板上,脚边是摔成碎片的磁枕。 “哥哥,哥哥不要睿睿了吗?是不是睿睿做错了什么,惹哥哥生气了?哥哥,哥哥……”晶亮的眸子里,错愕,惊恐,绝望,眷恋,种种目光互相交错。 “睿睿!”最快的速度冲过去,也只将将捞到了那人的一片衣角。 萧睿的轻功,果真是最好的。即使最擅长轻功的燕回第一时间就追了上去,还是在转瞬之间就被甩掉了。 “林哥,你已经找了两天了,京城都被翻遍了,还是歇歇再找吧!不眠不休,你身体也吃不消的。”燕回扯住我。 “不,我不放心。睿睿身体才刚好,只穿了单衣出去,连鞋都没穿,现在可是冬天!虽说他武功恢復了,可是心智恢復了没有谁都不知道,他就是小孩心性,完全不懂照顾自己。还有,如果,如果心绪不稳导致走火入魔……燕回,你也是江湖中人,知道那种功夫的霸道。”我摇头,继续一条巷子一条巷子的找下去。
第65页 燕回不说话了,反身朝另一个方向找去。 天就快黑了,风很冷。睿睿,千万不要出事。 找过一条又一条巷子,几乎喊哑了喉咙,终于听到了一声低低的回应。 双手抱膝,蜷成一团,整个人缩在一户废弃宅院的后门门洞里,单薄的衣衫皱巴巴挂在身上,脚上还带着被划破的伤痕,泛着血丝。 “睿睿,哥哥带你回家。”抖开身上一直带着的棉袍,把人裹了,抱在怀中。那人紧紧抓了衣襟,身体仍在微微发抖,整个人轻的不像话。 这一幕何其相似。还记得当初在那个小山村,把睿睿一个人留下去赶集,那时也是这样缩在树下等我回家。唯一不同的是,那时的睿睿,是个被宠坏的孩子,会耍赖会撒娇,会理直气壮的把冻僵的手塞进我衣领取暖。 可是现在,如此惶恐,如此不安,也,如此安静。 “如果睿睿只是睿睿,永远也想不起来,多好。”那人试探着伸手环住我的脖子,把脸埋到我胸前。 “别说傻话,哥哥只希望你能好好的。”手上动作紧了紧,加快了脚步。 “哥哥,走慢点儿好不好?”那人抱得更紧,眼泪已经湿了我胸前衣襟。 “好。”我慢下脚步,怀里人慢慢睡了过去。 再长的路,再慢的脚步,终有走到头的时候。 远远的,已经可以看到王府大门前燃起的灯笼了。 “哥哥,到了吗?”萧睿醒来,转头看着不远处写着“谢”字的灯笼。 尚未回答,一人飘到眼前,语气很急:“林哥,南疆传来消息,王爷失踪了……” 第44章 “什么?”我大惊,险些把怀中的人扔在地上。 双手抖得不行,脑子里空白一片。难怪了,这几天一直心神不宁,果真,果真是文谦出事了吗? 闭上眼睛,睁开,几个深唿吸之后,稍微稳下心神。重新抱稳怀中的人,加快脚步走回房间。 热水是时时准备着的。帮人脱衣,沐浴,包扎了脚上细细碎碎的伤口,餵过饭,餵过药,塞进被子。萧睿一直安安静静的任我动作,乖乖配合。 “哥哥,你要去找文谦哥哥了吗?”萧睿从被子中伸出一只手,抓住我的袖子。 “是。”我点头,帮人塞好被角。 “什么时候走?”抓住我袖子的那只手,越发用力。 “等你睡着就走。睿睿,你要按时吃药,不要跟安阳闹别扭,这次风寒很厉害,要照顾好自己。哥哥,不能陪你了。”我在床边椅子上坐下,等人入睡。 “哥哥,保重。”萧睿闭上眼睛,一点点松开了手。 床上的人唿吸渐渐平稳,我站起身,吹熄一旁的油灯,退出门去。吹灯的一瞬,清晰的看到那人眼角划过一道晶莹的水线,没入髮鬓。 衣服,干粮,一些必须品,马是早就备好的。 “走了,燕回!”翻身上马,连夜出府。 “是!”燕回紧紧跟上。 两人两骑,风餐露宿。王府中的马,是草原献上来的千里名驹,速度快,耐力佳。只是三日,就到了苍山山麓。 比之那年在西北的战争,这次的尤为艰苦。这里的气候地形都是很大的问题。山高林密,气候湿热,陈珂和王部的西北军在这里吃了很大苦头,很多人都水土不服。 “那个,林,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唿,反正你来了就好。”陈珂在桌上摊开一张地图,挠挠头,“最后一次得到王爷的消息是在半月以前。当时是在这个方位,有十几个人。” 仔细看看地图,画的不是很详细,但也勉强能看懂。那个地方,很兇险。是一座孤峰,三面峭壁,一条通往那里的路已经被南毓占了。三个侍卫现在也只剩了雷奔在身边,另外两个突围求援,一死一伤。 陈珂很为难:“我这里被南毓主力拖住,抽不出太多人手,只能派小股队伍去营救。但是,前天派去的人回报,通往那里的唯一一条路已经被毁了。我们,过不去。” 并不能指责陈珂,他是将军,职责所在。而且,这里也都是普通军人,没什么江湖高手。就连文谦身边的四个侍卫也是各有所长,燕回擅长轻功,雷奔更擅骑射拳脚,另外两个一个擅使机关一个擅长用毒。如果只有文谦一人在,那三人或许能把人弄出来。可是文谦是绝对不会丢下跟在身边的人的。 只是一座不知名的小山峰,就困住了我的文谦。那么久了,文谦,你还好吗? “燕回,以你的轻功,能翻过去吗?”看着眼前几乎成直角的峭壁,我皱起眉头。
第66页 “可以试试。不过,我从来没爬过山。”燕回有些犹豫。燕回久居平原,没爬过这样的峭壁也很正常。 “那好。待会儿,跟在我后面。”我蹲下身,整理随身带来的包裹,扔出一些不需要的东西。 “你,你想做什么?”陈珂摇头,“从这边爬上去吗?不可能的,我们已经试过了。当地人也说了,这里,除了猴子,什么都爬不上去。” 我笑笑,从包里掏出一样东西扔过去,陈珂反射性的一把接住。“这是什么?”翻来覆去看个没完。 “望远镜,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你拿反了,从另一面看。”我解释到,把另一架单筒望远镜挂到脖子上。 “啊!好,好近!”陈珂大惊失色,“吓我一跳。”然后想到什么,手舞足蹈起来。 “陈将军,接应的任务就交给你了。我会把人带回来的。”把双肩背包重新背好,选好地点开始行动。 像这种徒手攀岩并不容易,但是我必须成功。前世,组织里的老大爱好颇多,也很讲究生活品味。平时道貌岸然,装的跟个白领似的,经常抓了没有任务的人陪他一起玩。我是任务最少的,也是被抓的最多的一个,久而久之也练了出来。还记得当时两人被暴风雪困在喜马拉雅山上,差点丢掉半条命才滚回老巢。相比之下,这种小山峰已经不够看了。 趴在山顶上,终于喘出一口气。燕回轻功好,在我的指点之下还算轻松,这会儿已经去四处勘察地形了。这条路不难,我有十足的把握带一个人再原路返回。文谦,等我。 一路找过去,越来越心惊。很多尸体,一看就是经过激战的。南毓士兵的尸体总计发现了上百具,我方的也有十来个。陈珂说过,文谦身边只剩了十几个人。那么,现在几乎没人了吧!而这里,也许潜伏着来搜寻的南毓士兵也说不定。 “林哥,你看这里!”燕回在不远处喊道。 走过去,一眼就发现了一处和其他地方不同的痕迹。拈起一抹灰白的粉末,放在鼻端嗅一嗅。没错,这是我给文谦的烟雾弹,紧急逃生用的。三天前才下过雨,而这些粉末还在,说明文谦近期内一定到过这里。或许,现在就在附近也说不定。 一点一点找过去,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南毓的人果真还在,只是不知数量多少,应该不会太多。这里通往外界的路已经毁了,也就是说双方人马都被困在了里面。那么,我们必须抢在南毓的人修好路之前把人找到带回去。 “林哥,你!你,你没事吧?”探路回来的燕回站在我面前,扫过地上的两具尸体,呆了一会儿。 “没事,走吧!”我点点头,擦干净滴血的匕首,收入靴筒。是两个南毓小兵,居然找到了这里,只好无声无息解决掉。 说来这是我第二次杀人,却没什么抗拒感。即使前世做了好几年杀手,也只动过一次手而已。还记得老大把我带进总部的时候,直接打开了一扇门,当时老大是这么说的:“你是老林送来的,我欠他一条命,所以我不会勉强你做什么。但是,你必须付出同等代价。以后这间实验室归你管,听说你手很巧。”而那间实验室,是用来做炸弹的地方。其实,间接杀人和直接杀人有什么区别呢!可是那时,我是确确实实对着那些陌生人下不去手。现在,倒是手起刀落利索的很呢,连犹豫都没有。 “走吧,我找到雷奔的联络暗号了。”燕回仅仅是打量我几眼,就帮忙处理了尸体转身带路了。 找到那个隐蔽的山洞时,天已经快黑了。 “什么人?”随着喝声,掌风已经到了面门。 “雷奔师傅,是我!”险险闪开,就地打了一个滚。这要真被雷奔来这么一下子,恐怕我就可以直接再次挂掉了。 “林公子!”雷奔大喜,收回攻势。 燕回拉了雷奔到一边说话,我绕过一路障碍走向山洞。陷阱很多,应该是雷奔的手笔。 洞里没有火光,很暗,但我还是一眼就看到了靠坐在一角小憩的那个人。满身狼狈。 走过去,半跪在地,把人抱在怀里。异常憔悴,瘦了很多。 “文谦。”抱了人在怀,在那人身上细细检查过,没看到明显的伤痕才略略放下心来。 “易扬,你来了。”那人并不睁眼,在我怀中偎的更紧一些。声音不见任何异常,似是早就料到我会出现一般。 “我来了,我来带你回家。”轻轻在那人额上吻了一下,把人重新放到地上。
第67页 打量一下山洞,不大,却很宽敞。最里面躺了一个人,似是受了重伤。角落里还有一个,拿绳子捆着,应该是俘虏。被困了这么多天,吃喝都很艰难,却还有一个俘虏,看来这人身份不一般。 “人都快死了,还有心情打情骂俏,在下佩服!”这时俘虏却说话了,声音有气无力,目光却只在文谦身上打转,异常轻薄。 强按下心里的不耐,走过去把人转了一个方向,让那人面对着黑乎乎的墙壁,又从他身上撕下一块衣襟把嘴堵了。文谦见了,居然笑了起来。 燕回和雷奔也进来了。那两个侍卫突围求援时,文谦身边总计还有十九人,现在居然只剩了三人,雷奔和那个伤员。巧的是,那个伤员是认识的,周大鹏。正是在西北跟我打架又替我挨军棍的那个,这次跟着陈珂从西北调来的,为了护主身中三刀,还好没有伤到要害。 天几乎全黑了。这里地势复杂,是不可能夜晚行动的,只能等天明再说。 燕回重新帮人处理伤口,雷奔在洞口警戒。我打开背包往外掏东西。 一张小薄毯,叠起来给文谦坐在身下。一个小铁锅,几块木炭,一块腌肉,几张白面饼。木炭易燃少烟,又没多少火光,在洞里使用还算安全。捡石块砌了简易炉灶,腌肉切小块,面饼撕碎,再加上燕回找回来的几把野菜,满满炖了一锅。 显然这里四个人都很久没有正经吃过东西了,一时间肚子的轰鸣声此起彼伏,就连一直睡着的伤员周大鹏也抽着鼻子睁开了眼睛。 取出碗筷,盛了满满一碗端给文谦。剩下的由他们自己分配吧,我只带了一副碗筷,至于别人用什么就不关我的事了。 文谦慢慢吃着,看一眼角落里挣扎不休的俘虏,低声说道:“给他一碗吧,他是南毓太子,不好太过分。” 我不喜欢那人看文谦的眼神,没有动。燕回又出去砍了一根竹子做了竹碗竹筷,自己盛了一碗送了过去。 俘虏是不安分的,才把嘴里塞的布条拿出来就又开始叫嚷个不停。燕回可不像雷奔那样好脾气,索性点了人哑穴,这才安静下来。 把薄毯摊开铺在地上,靠墙坐下,让文谦躺了,伸手抚上已经打结的髮丝,心疼万分。文谦翻个身,枕在我腿上,伸手抱了我的腰,慢慢睡了。 睡吧,等天亮,我们就回家。 第45章 天光微亮的时候,一行人开始上路了。周大鹏那厮,简直就一打不死的小强,吃过饱饭上了药,马上精神起来。俘虏太子交给燕回看管,仍旧是点了哑穴捆了双手。我拉着文谦走在前面,路不好走的地方就停下背一段。 在一个转弯处,我停下脚步,沖燕回打一个眼色。燕回一个手刀噼晕了南毓太子,先行过去探路。 很快就回来了,身上还沾着一些血迹。 “那条路走不通了。一个小分队,三十六人,我解决了三个。”燕回弯腰把晕过去的俘虏扛在了肩上。 来时的路不能走,只能另觅他途了。这也无形中增加了难度。下山要比上山难得多,这种峭壁,从不熟悉的地方下去无异于寻死。尤其是,我们三人每人都要背负一人。燕回和雷奔还好,两人功夫不错,或许不会出什么问题。但是我不能连累文谦。 不过,没得选择了。 我们的行踪,终是被发现了。 来的人不少,但是他们的目标似乎不只是我家王爷。那个小统领见到南毓太子的时候,即使脸上的表情掩饰的够快,还是被文谦看出了端倪。文谦是什么人,整天在阴谋堆里打滚的人,只要一眼就够了。 那些人,分明是来杀南毓太子的。 忍不住冷笑,权力啊! 如果是来救人的,我们或许可以用人质拖延一下。但是现在,我们无疑成了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 那就,跑吧! 手上的匕首已经不知道饮了多少血,三个人合力灭了其中一支小分队的时候总算可以暂时喘口气了。 文谦拿了手帕帮我擦溅到脸上的血迹,脸色说不出的难看。应该,是在强忍着噁心吧。我的文谦,那么喜欢干净的一个人,却不得不面对这样骯脏血腥的场面。怎么可以,怎么可以! 追兵一直穷追不捨,不能起锅做饭,只好寻了几个野果,一一试过确定无毒之后才递给文谦。 燕回看了众人一眼,解了南毓太子的束缚,带着人走了另一条路。 “燕回!”我喊住他。 “林哥。”燕迴转过身。 “我们是一起来的,也要一起回去。”我递过一个小包,里面是一些干粮和水囊。
第68页 “我会回去的!大不了拿他当垫背。”燕回拉过南毓太子,笑起来,“王爷,保重!” “有人来了,我们走!”雷奔趴在地上听了一会儿,站起来。 边打边退。 雷奔挡在小路中间,挡住了大半人手,还是有几个人绕了过来。形式很不乐观。 “格老子的!”周大鹏跳出来,挡在小路转弯的地方,手上拎着一把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大砍刀。 “呸!姓林的,你保护王爷先走,这儿有我老周挡着!我老周就是死也不会放一个杂碎过去!”周大鹏抡起砍刀,掀翻一个率先冲上来送死的杂兵。 “走吧!”我拽起文谦,沿着小路飞奔。 “可是……”文谦还在犹豫。 “王爷,那是他作为一个军人的荣誉。”拉紧文谦,选了一条岔路。对于周大鹏这样的血性汉子来说,作为职业军人,战死便是唯一的归处,也是最大的荣誉。 小路很快到了尽头,远处的喊打喊杀声仍在隐隐约约传来,估计很快就会找到这里吧!站在崖边,打量一下周围环境,俯下身观察一下峭壁。这里是背阴坡,兼之气候湿热,崖壁上居然长满了青苔。光熘熘的,完全没有下脚的地方。看来,爬下去是毫无可能的。追兵就在附近,退回去也是不可能的。 正在纠结,却被人抱了个满怀。 “易扬,能再见到你,真好。”那人亲了上来。 “易扬,能和你死在一起,真好。”那人又咬了一口。 摇摇头,把人拉开,心疼的不行:“说什么死不死的,我们还活的好好的呢!” 解下背包,掏出一个小包裹,然后把背包扔下悬崖。包里没有怕摔的东西,扔下去也应该没什么事。 “这是什么?”文谦不解。 手上动作不停,解开小包裹,绑在文谦身上:“文谦,你信我吗?” “信!”毫不犹豫的回答。 “那,敢不敢跟我一起跳下去?”拉着人走到崖边,选了一处地方。 “敢!”那人仍是没有丝毫迟疑。 “好,抱紧我!”揽住那人,在唇上亲了亲。 然后,一跃而下。 文谦只是盯着我的双眼,片刻不曾挪开,双手,死死的缠住我的腰。细细感受着周围的气流,腾出一手到文谦身后,拉开降落伞的带子。 硕大的降落伞瞬间张开,两人降落的速度也慢了下来。文谦大吃一惊,上看看下看看,就差没伸手去摸绑在身上的那几根带子了。 “文谦,抱紧我。现在,我要把两手一起放开了。这里气流不稳定,我必须用两手控制降落伞。你不要紧张,不要怕,只要抱紧我就好。我保证,不会让你有事。”慢慢放开双手,小心的控制着降落伞的方向和速度。降落伞是我在王府的时候做的,果真派上了用途。 “不是我,是我们。”文谦抱得更紧。 “是,我保证,我们都不会有事。”我点头。这样的姿势,顶多落地的时候有点麻烦,但我绝不会伤了你。 落地的时候调整了一下角度和力道,背先着地,那人则是整个趴在我身上。 真的是难得的美景。 躺在地上,面前是爱人的脸,上方是雪白的伞面,然后伞面一点点收缩降落,盖在两人身上。很庆幸,身下是柔软的草地,没有受伤。 在伞面盖下来的一瞬,伸手按住身上仍在一惊一乍之人的后脑,压下,狠狠吻住。 “我们还活着。”一吻结束,文谦气喘吁吁开口。 “是,我们还活着。我们还会一起活下去,一直到很久很久。”摸着那人清减了许多的脸颊,再次吻上去。这人,瘦了太多,回去得好好补补。 收起降落伞,重新叠回小包裹状,也从不远处找回了先前扔下来的背包。背包摔开了,所幸里面的东西没坏。崖下并无人烟,我们跳下来的时候又是无声无息的,看来不管是哪方人马,一时半会儿都别想找到这里。 京城已是冬天,这里却仍旧热得不行。看看身上的狼狈和随处可见的血迹,干脆跳到河里洗了个澡,衣服也洗净晾在了树枝上。文谦羞得不行,一双眼睛上看下看就是不看我。也是,他不穿衣服的样子我看多了,我却很少这么暴露呢。 文谦身上比我还狼狈,见我上了岸也朝河边走去。赶紧一把将人拉住。这里天气虽热,那条河不知怎么回事,水却凉的厉害。我皮糙肉厚,当然没问题。我的文谦,细皮嫩肉的,怎能凉到!
第69页 “等我一会儿,让你洗热水澡!”把人按在岸边的石头上坐好,开始着手准备。 我早就瞄上了岸边的一个小石槽,不大不小,刚好容纳一人。仔仔细细将石槽清洗干净,捡石块堵了另一面与河流相连的地方,这样就成了一个密闭的空间。捡来干柴拢起火堆,又从河边捡了一堆不大不小的鹅卵石,烧热之后一一加入水槽中。很快,石槽中的水就热了起来。 站在旁边,伸手做出一个“请君入浴”的动作。文谦或许觉得新鲜,或许再也无法忍受身上的脏乱,也或许抵御不了一池热水的诱惑,居然,居然大大方方宽衣解带,就那么在我面前,坐进了水中。 目瞪口呆。也不知道看了多久,直到对上那双戏嚯的漂亮眼睛时才发现,我,又流鼻血了。丢人。 眼睛吃着豆腐,手上动作也不敢停。烧了石头,时不时丢一块进去,省得水温变凉。看那人泡得差不多,从包里翻出一小包皂角粉,凑过去,帮人洗头髮。洗好之后,换过水,那人舒舒服服在里面坐了,享受按摩。 等一切都结束的时候,衣服也晾干了。文谦的衣服破损严重,直接丢了,现在穿的是我带来的一套。 文谦拉拉袖子,心满意足,笑吟吟开口:“你连衣服都备好了,还有什么是你没想到的?” “我只要你,一切都好好的。”我站起身,收起手上的地图,“走吧,我们回去!” 看过地图才知道,这里距离陈珂的兵营那么近,只要沿着河流走,大概半天功夫就能到。而且,这里并不是南毓的势力范围。 “易扬,这里很漂亮,我喜欢这里。”文谦看一眼刚刚洗过澡的小石槽,恋恋不捨。 忍不住挑眉。这人,苦中作乐,还真是容易满足。 那人又摇摇头:“不过,我还是更喜欢家里那条小溪,有小银鱼吃。嗯,家里的冬天也很舒服,不像这里,热的半死。” 心里微微一酸。家。文谦,原来是如此的想念葫芦镇那个小小的山村,如此的想念那一年平淡的水一样的清贫生活。 家。总有一天,会回去的。 背起包,拉了那人的手,踏上归途。 第46章 沿着河流一直走,差不多半天的功夫才发现了人烟。那是几个打水的火头军,看服装应该是陈珂的兵。 表明了身份,着人去通知陈珂。文谦看着那几人担的水,狠狠的皱了一下眉。我忍不住一乐。那人有洁癖,看来是在纠结吃饭用水的问题了。这里的兵营用水,大多是从那条河里担来的。而那条河,我们刚刚洗过澡么…… 陈珂是和王部一起过来的,还有几位将军。然后,文谦就随人一起去帅帐议事,没我什么事了。 燕回、雷奔和周大鹏都没有回来。以燕回和雷奔的功夫,自保不难。周大鹏原就带伤,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这里战况复杂,三个国家,再加上这里一些土着民族,实在是够乱的。这些,我是拎不清的。我的文谦,果真是最聪明的。 陈珂派了人,直接把我领进了文谦的房间。文谦不喜欢有人动他的东西,以前他的东西都是我动手整理的。而这里,外间清清慡慡,里间却凌乱不堪,显然是文谦打发了人自己料理的。要我说,文谦的动手能力,是有够糟糕的,反正我是不敢让他动手做什么。不过么,些须小事,我家王爷只需看着就好,偶尔吩咐一下,自有人代劳。 一连三天。王爷很忙,我很闲。似乎,和在西北的时候差不多。 雷奔回来了,带着重伤昏迷的周大鹏。 没有拖累,雷奔要想脱身是很容易的。脱身以后寻自家王爷未果,遇到只剩一口气的周大鹏,又花了好一番功夫才回到营地,结果搞得自己也是伤痕累累。去探望两人的时候发现那个年轻的军医有点眼熟,这才想起原来是文谦带来的军医,也就是安阳的师兄,王丞相的女婿,杜家公子杜言。倒是杜言,第一次见我就皱着眉头愣了好一会儿。 燕回和南毓太子却没有丝毫消息。对燕回我不是很担心,那厮很狡猾,除了自家王爷和小情人,对谁都不会客气。不过那个太子,怎么看怎么讨厌,说不定会玩什么阴招。 南毓和西岐占了三郡十二县,而文谦已经收回了两郡八县,现在正是胶着状态。没想到,却突然出现了转机。 转机是在皇帝御驾亲征后出现的。皇帝速度不错,已经扳倒了王家,然后闲着没事想起这里还在打仗,干脆跑了过来。 皇帝到的那一天,燕回也带着俘虏回来了。可是俘虏马上成了座上宾。政治么……
第70页 太子被俘,三方暂时休兵,谈判。 晚宴,很是豪华。 说是谈判晚宴,实则是一群狐狸唇枪舌剑勾心斗角。我对这些不关心,也不擅长。可是今天文谦却异常坚持,非要我陪在一边不可。 既然如此,只能好好表现了。 谢王断袖,天下皆知。那么文谦今日把我摆在这个地方肯定是有原因的。所以,我只要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可以了。我的本分,咳,男宠么,能做什么…… 帮人倒酒,帮人夹菜,帮人…… 这些还是很擅长的,每天都在做么…… 早知道那个俘虏太子长的不怎么顺眼,结果今天越看越不顺眼。长得难看,目光猥琐,说话也是更加难以入耳。听听,说的叫什么,什么叫永结百年之好,什么叫两国永世交好,什么叫愿娶谢王殿下为太子妃…… 南毓太子还在喋喋不休。一个大男人,居然如此聒噪,真是的! 掰开文谦的手,取出差点被捏碎的杯子,把那双微微发抖的手握于掌中。我的文谦,今日受此之辱,一大半原因,也要归到我的身上吧! 皇帝并未多说,只是打太极拖延,只说要考虑考虑。皇帝有皇帝的立场,我不想多说。只是,我的文谦,怎能让那般小人辱了去! 酒宴散去,文谦的一张脸还是惨白惨白的。我知道,一半是因为受辱,一半是因为当今天子隐晦不明的态度。劳心劳力的付出,只换来这样的对待。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突然想起这句话,这会是我家王爷的命运吗?看来,是该好好打算一下了。 揽了人回房,直到躺下就寝那人才缓和过来。 “我以为,我们可以做朋友的。”文谦低低开口。 文谦,终是伤了心了吗? 等人睡着,披衣起床,招了燕回过来,递过一张单子:“帮我把这几样东西买齐,尽快。” 燕回担忧的看了一眼里间的自家王爷,点头出门了。 我想,我会下地狱的。可是,也无妨了。 清早,文谦被几位将军请了过去。我刚想收拾一下房间,一个小太监就匆匆跑了过来说是皇帝召见。 我笑了。刚好,我正想去找他呢! 房间里只有一个人,连贴身太监都在外间等着传唤。皇帝坐在桌前,手指轻敲桌面。桌上,是我送给陈珂的那架双筒望远镜,还有我那架丢失的单筒望远镜。 我笑笑,首先开口:“望远镜。做法不难,只是镜片打磨需要极其细緻。这些我已经教了王铁,啊,就是王部和陈珂收的那个徒弟。” 皇帝只是微笑,并不言语。王铁一直在跟那两个将军学习骑射兵法,人也进了御林军预备营,估计以后会跟着两位师傅在沙场上混了。亲信下属的徒弟,有什么不放心的。 “昨天的事,你怎么看?”皇帝终于说到了重点。 “要我直说吗,陛下?”我问。 “但说无妨。” “说实话,有点失望。我家文谦,不只把陛下您当做君王。”我斟酌着词彙。伴君如伴虎,我可不想给我家王爷招惹什么麻烦。 “朋友吗?曾经,朕也是。”皇帝只说了一句话,随即陷入了沉思。 曾经吗?是啊,帝王的友情,谁敢期待长久!不管是谁,在不同的阶段总有不同的选择,更何况一个君王!他的脚下是整个国家,即使他想有情,又何其艰难! “陛下年少登基,仅仅几年时间,国富民安,兵精粮足。”我停下来,不知道后面该怎么说。国富民安,兵精粮足,只是,还不够,还填不满这位少年天子的野心。南毓太子的求亲,这位腹黑皇帝之所以没有立即答应,也无非是因为,筹码不够。 两国永世交好,看似很诱人,但又怎么比得上四海一统的诱惑! 也只有我的文谦,还在祭奠那单薄脆弱的帝王友情吧! 闭上眼,睁开,递过一个小小的盒子:“陛下,请看看这个。” 皇帝犹豫片刻,伸手掀开盒盖。居然亲手打开来歷不明的东西,我是不是该感到荣幸,能得到一国之君的信任! 里面是两颗手雷。 “这是手雷,请尽量扔的远一些。”我说。 皇帝拍拍手,招过一个暗卫。暗卫并没有用内力,只扔出了差不多五十米的距离。 五十米外的围墙,很快出了一个大洞。 我敢说,在那一刻,我看到了那位年轻君王眼中的惊喜,和杀意。 “这只是最轻的。盒子里的单子上,有三种做法,威力可达百倍。”我紧盯着眼前之人,不敢漏过任何一丝表情变化。
第71页 “说,你想要什么?”皇帝脸上的表情一瞬间变化莫测,最终平静下来,安静无波。百倍威力的炸弹,充足的军粮,能干的良将。陛下,如果您想拿下南毓和西岐,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吧! “我想要,天下再没有谢王此人。”直视着眼前人,我一字一句,“我要带他走。” 皇帝却笑了:“只是为了一个人。你不怕下地狱吗?” “无所谓。”我摇摇头。无所谓,而且,我信你,皇帝陛下。对于这个时代来说,炸药的威力,震慑远大于破坏,您是英明之主,不会不懂。 “好。终是我欠他。”皇帝陛下开了金口。 走出皇帝住的宅子,喘出一口气。还好,皇帝住的地方远离军营,周围也清了人,即使刚刚的爆炸也不会引起什么轰动。 “你去哪儿了?我都找不到你。”一回房,文谦就扑了上来。 “刚刚被皇上叫去训话了。”我拉开抽铁,拿出一个东西递给文谦。 “咦,这不是你那个叫什么望远镜的东西么?不是丢了吗?”文谦一把抢过,马上就大叫起来,“呀,这是什么?好漂亮!” 我拿过来,晃了晃,又递过去:“这叫万花筒,是做来给你解闷儿的。” “啊,变样子了,好漂亮啊,原来动一动就可以变呢!”文谦捧着万花筒,玩的兴高采烈,连昨日的受辱事件都忘得一干二净的。 是啊,我的文谦,原是最简单的一个人,容易满足,容易快乐,却把自己陷入这骯脏的朝堂,不得不每日勾心斗角劳心劳力。 为了这样一个人,就算真的下地狱,也无妨了。 “文谦,那个南毓太子,你想到怎么解决了吗?”那人玩的太忘乎所以,我不得不泼冷水。 “陛下已经驳了他的要求。哼,那个登徒子,明天就要他好看!”文谦发狠道。 突然之间,有点毛骨悚然。文谦如果发狠,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承受的。 “不过,你昨天吃醋的样子,我喜欢!”文谦贼贼一笑,凑过来在我脸上啃了一口,大摇大摆出门。 石化。我昨天,有吃醋吗? 第47章 俘虏还是有一些价值的。南毓花了高价赎回,同时也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和平条约。五年并不长,这是那个腹黑皇帝定下的期限。恐怕,也是他给自己留下的准备时间吧! 也不知道文谦对那个倒霉太子做了什么,使得那人见了他就绕路走,再也不敢像以前那么轻薄。期间接到安阳的来信,萧睿已经完全恢復,两人一起离开了王府。 微微一笑。既然好了,那就好。 只是,为什么心口会感觉似乎空了一块? “易扬,发什么呆呢?”一双手从背后缠了上来。 回过头,对上那人灿烂如花的笑脸,心情也蓦地轻松起来。文谦抽过我手中的信纸,看一眼,仍旧折起来放回我手中,什么都不说,只是拖了我出去吃饭。 我还有这个人在身边,这样就好了。 南疆问题解决,大军就要班师了。 可是,意外却找上了门。 “杜御医,有话不妨直说。”沖了一杯茶,我对面前局促不安的男人说道。我和杜言并无交情,他也只是文谦的随行军医而已。而这个时候他避开文谦找上我,我实在是想不到会有什么事。 “林,林公子,”杜言仍是踌躇,“是关于王爷殿下的,我,我实在是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 “那就慢慢说,我不急。”我坐下,心下却不禁惶然。王爷,我家王爷,出什么事了? 杜言许是紧张,说话有些颠三倒四,但还是把事情讲清了。讲完之后坐在那里,满脸忐忑。 “这件事,除你之外,我不想再有第三人知道,包括王爷。”我曲起手指,轻敲着桌面。 “是,杜某谨记。”杜言松了一口气,匆匆离开了。 文谦趴在床上对着油灯玩万花筒,我收拾回去要带的东西。 “白天的时候我看到杜言来过这里,他来有什么事?你身体不舒服吗?”文谦抽空问了一句。 手上动作顿了顿,敷衍着回答:“没有,我只是问了问他你在这一年里的身体情况。” 文谦笑了:“我好得很呢,能吃能睡的,不用担心。” “可是你都瘦了好多。”走过去,摸上那人越发细下去的腰线。 “那等回去你帮我补回来好了!”文谦放下万花筒,歪着头亲上来。 “好。”抱紧怀里人,用力亲回去。那件事,还是等等再说吧!而且,即使皇帝已经答应了要放文谦自由,也不是说走就能走的。最起码,文谦得把手上的工作交接完,我恐怕也不得闲呢!等到两人都闲了下来,回了葫芦镇再说吧!
第72页 开始班师了。 我和文谦脱离了大部队,只带了几个侍卫,单独上路了。正是暮春,风景刚好,也算是游山玩水。一路走一路玩一路吃,文谦身上慢慢长了肉,每天都是笑眯眯的,心情极好的样子。 “林哥,你说王爷殿下会朝哪边走?”燕回凑过来,在我耳边低声说。 强忍着笑,看着前方那人,等着那人做决定。左边,是这个小城有名的小吃街;右边,是燕回吹嘘了好久也让文谦垂涎了好久的羊肉风味馆。就见那人左看看右看看,满脸纠结,拿不定主意。这还哪儿是那个高高在上杀伐决断的异姓王啊,分明是一个初出家门什么都想试一试的孩子。 走过去拉了那人,回头吩咐燕回:“你们先去风味馆订一个包厢,招牌菜各要一份,我们一会儿就来。” 文谦兴高采烈跟在我后面走进小吃街,眼睛亮晶晶的,本着贪多的原则,每样小吃都要了一份,自己只吃一点点,剩下的都塞给我。 忍不住心疼。文谦的前二十年,一直被忽视着长大,恐怕都很少走出王府大门。然后被兄弟所害,遇到我之后在那个清贫的小山村过了一年粗茶淡饭的日子,之后回京做了王爷便是日日操劳,像这样自由自在逛街买小吃的快乐,也是第一次享受到吧! “易扬,以后我们有空就经常像这样出来玩好不好?”文谦咬着一串烤鸡胗,回头含煳不清。 “好。”帮人擦掉粘在嘴角的酱汁,微笑点头。 文谦心满意足,把剩下的半串鸡胗塞到我手中,直奔下一个小摊。就这样一连扫荡了大半条街道才迴转,到羊肉馆的时候已经有了八分饱,啃了两口羊腿就放下了。 纵使一路走一路玩,还是很快就回了京城。然后,两个人都忙了起来。文谦忙着处理积压的公务和南毓的善后问题,我则被秘密召到了工部。火药的事文谦并不知晓,在这一点上我和皇帝不约而同选择了隐瞒。文谦对我的早出晚归也不甚在意。他知道我常常会做出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这次的望远镜和降落伞,会被皇帝瞄上也很正常。 南毓太子终是死心不改,派了使者入朝,正式递交了国书,求亲,并甘愿留下为质。南毓太子对文谦,并不单纯。有仰慕,更多的却是为政治利益考虑。这次的求亲皇帝拒绝的很干脆,却同意了为质的请求,并且好死不死把人安排在谢王府。就知道那个阴险的皇帝不安好心,分明是想给我找麻烦。 对那人,文谦是懒得搭理的,却不得不从大局出发应付一二。也还好,总管做事是仔细的,把人伺候的滴水不漏。只苦了我,对于这种潜在情敌,不但不能把人灭口,还得日日相对。当然,笑脸迎人是绝对做不到的,只好在府中挑了一个最远的院子把人安置了。 工部已经没我什么事了,每日出门一次的习惯却保持了下来。文谦只当我懒得应付南毓太子,不以为意。 细细准备着日后离开或许会用到的东西,也等着最后可以离开的日子。边疆安定,权臣伏诛,皇帝也坐稳了位子,我的文谦,也就快自由了。 有的时候我在想,或许是我太大意了,或许是我太自信了,也或许,是当时太过巧合了,总之,变故发生时,让所有人都措手不及。 午后,照例离开王府去了那所隐蔽的小院子。 “爹……爹……”一个小小的身影在奶娘的搀扶下蹒跚而来。 “林公子,小少爷说话越来越清楚了,一整天都在喊爹爹呢!”奶娘含笑说道。 忍不住微笑,抱起那个小小软软的身体,狠狠亲了两口,也同时被小奶娃捧着脸啃了满脸口水。奶娘告了一声退,去后院收拾了。孩子刚刚一岁多点,正是牙牙学语蹒跚学步的时候。蹲下身,拉了小小的手掌,教人学走路。小东西走路挺早,一眼看不住就会自己扶着什么站起来,即使摔了也不哭。说话也挺早,可惜教了这么久也只会叫“爹爹”而已。 “爹爹!”面前的小人儿蹒跚几步,扑进我怀里,再次毫不吝啬的送我满脸口水。 “乖!”在嫩嫩的小脸蛋上亲亲,刚想抱人站起身,背后传来的气息就让我止住了所有的动作。 苦笑一声。一直在想着用怎样的方式告知文谦这个孩子的存在,结果,却是用了最糟糕的方式。 “文谦。”缓缓转头,正正对上那人的脸。 文谦当时的表情,直到多年后我都不敢回想,每一次想起都会恨不能杀了自己。看那人转身欲走,急忙起身追了过去。才追出几步,背后就传来了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回头,就见一个小小的身体趴在地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鼻孔里拖着两管鲜血,已经摔破了脸。
第73页 急急回身抱起小奶娃,再追出去时那人已经不见了踪影。抱了孩子回房,细细处理过摔伤,把人哄睡了,吩咐了奶妈仔细照料才脱身出来。 回到王府,文谦不在。找不到,翻遍了王府的每一个角落都找不到。心一点点揪了起来,知道那个人长久以来的不安,知道那个人长久以来的惶恐,为什么还是把事情弄到了最糟的方向? 文谦,你在哪里,听我解释好不好? “燕回,告诉我,文谦在哪里?”脚下漫无目的地走,我问一直跟在身边的燕回。 “我只知道,王爷并未进宫。”燕回挠挠头,摸不着头脑。他探家刚回来,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 没有进宫,没有回府,文谦,你到底在哪里? “林哥,你已经找了三天了,到底出什么事了?”燕回不解。 我却不知该如何回答。那个孩子,我该如何解释他的来歷? 第48章 连续三天的寻找,只觉心力交瘁,回到王府的时候已是掌灯时分。走进房间,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时才松下一口气。 “文谦,听我解释。”走过去,想抱人在怀,却被人推了开来。 “好,我听你解释。”文谦站起身,退后几步,“今晚有宫宴,我不回来了,明日等你的解释。” 文谦说完,自顾自出门了。 坐在椅子上,细细回想着那人的每一个表情,心情一点儿也乐观不起来。那所院子很隐蔽,文谦也一直没有怀疑,这次却突然出现在那里,很显然是有人故意挑拨。我不知道是谁在作祟,能跟踪我却不被发现,那人绝非寻常人。我也清楚,现在再追究这些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只是,怎样找回我的文谦却是没有任何头绪。 一个孩子,一岁多点的孩子,一个抱着我喊爹爹的孩子。一年多以前,我在京师,文谦却在南疆。 在文谦的眼里,那无疑就是一场背叛。 骄傲如文谦,怎会允许哪怕一点点背叛在里面! 并不敢睡,打发了所有人,一人点了灯,在桌前坐了,等着那人回来。 “哥哥。”正神思恍惚间,忽然被人从背后抱了上来。 “哦,睿睿,”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怎么来了?” 站起身,却踉跄了一下,抓住身后萧睿的手才没有跌倒。 “睿睿想哥哥,就来了。”萧睿退后几步,歪着头打量我几眼,“哥哥瘦了,脸色也很难看。” “身体,都好了吗?”摸上那人仍然稍嫌苍白的脸,微微感到抱歉。萧睿,终究是被我丢下的,就如同当初在大漠一样,把他一个人,丢在这偌大的王府,在身体尚未復原的情况下。 “嗯,都好了,安阳的药很好,一点儿都不苦。”萧睿笑了,亲亲热热拉了我的手,“文谦哥哥不在吗?我还没对文谦哥哥说谢谢。” “文谦进宫了,明天回来。”抽出手,在萧睿头上揉了一把,“你要住下吗?我让人去收拾客房。” 萧睿仰起头,在我掌心蹭蹭:“不能和哥哥一起睡吗?睿睿已经好久没和哥哥一起睡了。” “乖,我让人去收拾客房。”收回手,把那人轻轻揽在怀里,迅即分开。这么久以来,对自己的心迹也总算慢慢明了。对于萧睿,仍然喜欢,仍然心疼,却与对文谦的喜欢不同。对文谦,我可以毫不犹豫舍下一切,包括几次三番抛下萧睿,那是纠缠入骨的羁绊,是唯一的爱恋。 “哥哥不喜欢睿睿了吗?”萧睿不依,再次抱了上来。 “喜欢。”我点头,拉开那紧紧缠在腰间的手臂。 “我知道了。”萧睿松了手,抬头对上我的眼睛,看了好久才说道:“喜欢,只是和对文谦哥哥的喜欢不一样。” 看着眼前那双黑黑亮亮的漂亮眸子,我说不出任何肯定或者否定的话语,只是微微点头。转身,正想过去开门叫人,又被人从背后抱了上来。感觉到背后那具身体的轻颤,也感觉到湿湿的液体透过单薄的衣衫印上肌肤的微凉,灯火摇曳,转头看看投在一侧门窗上的剪影,嘆一口气,垂下欲拉开那人的手,不再动作。 “最后一次。哥哥,再让我抱一会儿!”萧睿的声音微微的有些抖,手上环的更紧。 几日没睡,终是体力不支,再被人一靠,有些站立不稳。一阵天旋地转,人已经到了床上。萧睿弹出一道指风,熄了油灯,然后也爬上了床。 “睿睿……”我皱眉,刚想坐起身,就觉身上一麻,失了所有的力气,动弹不得。张张嘴,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萧睿,居然点了我的穴道。
第74页 心下有些恼火,却无法发作。萧睿爬上床,拿薄被盖了两人,像以往一样枕了我的胳膊,扎进我怀中,闭上眼睛,眼泪却止不住顺着眼角滑了出来。 “哥哥,我只要像以前一样,抱着哥哥,睡一个晚上,只要一个晚上就好。”萧睿抬头,在我脖子上用力咬了一口,然后重新窝回老地方,很快就睡着了。 被点了穴道,动弹不得,又被人八爪鱼似的缠住,只好静静躺了,等着那人醒来。心里惦念文谦,却又无计可施,终是抵不住睏倦,朦朦胧胧睡了过去。 等转醒的时候,萧睿已经不在了。浑身酸痛,揉着肩膀下床,绕过屏风,然后,彻底呆住了。屏风上,搭着一件衣衫,正是文谦昨日入宫时穿的那件。文谦,回来过了? 匆匆冲出房门,一把抓住刚好路过的燕回:“燕回,王爷呢?” 燕回一脸莫名其妙:“王爷不在房间里吗?我们昨晚就回来了啊!” 昨晚?微微一滞,心中的不安越发扩大。 “昨晚?什么时候?”我问。 “亥时三刻吧,”燕回想了想,说道,“我们回来的时候你房里的灯还没熄呢!” 亥时三刻?那个时候,我在做什么?被萧睿紧紧抱住却未反抗,然后被人点了穴道当做抱枕。那个时候,文谦,就在外面吗? “林哥,”燕回伸手指指我脖子,贼贼一笑,“你挂彩了。” 摸上脖子,是一个完整的牙印,昨晚萧睿咬的。我的衣襟并未拉好,也就是说,被文谦看了个一清二楚。 手脚冰凉。 文谦还在等着我的解释,我却让他看到了这样一面。又要被误会了吗? 昨晚我精力不济,又被萧睿扰了心神,没有发现外面有人。凭萧睿的功力,不可能不知道外面有人,只是,多半是当成王府护卫而未加注意吧! 阴差阳错。 文谦,怕是再也不会给我说话的机会了。 低下头,却怎么也止不住灰心的感觉。回房洗漱,照常吃过早餐,然后,寻人。只是,何其艰难!文谦是什么人,如果存心想躲一个人,又怎是我能找到的! 谢王积劳成疾,不治身亡,追谥封赏,荣宠无限。这,只是官方消息。皇帝遵守了他的承诺,世上果真再无谢王此人。只是,我却再也找不到我的王爷殿下。 找了整整三个月,翻遍了京城的每一寸,还是没有那个人的踪影。想是早就离京了吧!王爷不在,王府也被收回了,一应僕役遣散。燕回陪我找了一个月,最后在家里长辈的召唤下带了小情人回家了。 收拾了一些东西,住进了那所小院子。我的东西不多,几件衣服而已。再有就是,当初文谦从我那里带回来的一只豹子,两头牛。 仍然是日日出去寻找,直到有一天被人拉住了袖子。 “林公子,奴婢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奶妈放开手,神色犹豫。 “怎么了,有什么事吗?”我停下脚步,把装着衣服和干粮的包袱提在手上。 “是,是小少爷,公子不在的时候,小少爷一直都不太听话,总是冲着大门方向哭,睡觉的时候也会经常突然醒来,然后就哭闹不止。而且,小少爷这几日身上不好,有出疹子的先兆。”奶妈有点不安。 我沉默了。这几个月一直忙着找人,是真的疏忽了那个孩子。是了,每次回来的时候那个话都说不利索的小奶娃都会紧抱着我脖子不放,只有等人睡着才能从身上扒下来。 “好,今天我不出去了,孩子我来带。”我收起包袱,转身回房。 以后的日子,也该打算打算了。毕竟我,不是一个人了。 第49章 还是出疹子了。 软趴趴的小奶娃扯开嗓子,整夜整夜的哭,一直哭到没了声音,嫩嫩的小嗓子完全哑掉。心疼的不行,只好抱了人,整夜整夜的哄。小东西总是半眯着眼,时不时抽泣一声,小小的手指紧紧勾着我的衣领,每次感觉到要被放下时就会突然加大哭的音量。 小东西灌过药之后很快就困了,哈欠一个接一个,却仍旧努力睁着眼睛不肯睡,小手紧紧攥着我一根手指。奶妈帮忙铺了床就退了出去。小心翼翼挪上床,把小东西揽在怀里,仍然塞了一根手指在那肉肉的小手掌中。小东西安心了,总算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看着小奶娃与那人越长越像的小脸,只觉心痛如绞。天越来越凉了,马上就是冬天了,不知道那人身在何方,可有冷到饿到,可有,想我。嘴里咸咸的,扯过一旁的布巾随便擦擦,伸长手臂抓过床头小几上的茶壶,对嘴喝了几口顺便漱了口。
第75页 再次从梦中突然惊醒,帮小奶娃把了尿,重新躺下,却也知道自己是再也睡不着了。小奶娃含着我一根手指,难得的睡的那么安静,小嘴还时不时在我指端吮一下,或是咬一咬。 是了,杜言也说过,孩子不足月生产,又从胎里带来热毒,京师的这种湿润气候不太适合。热毒并不厉害,无需用药,四岁以后会慢慢好起来,只是这段时间里面孩子不太好养。我想,再等等吧,等过了这个冬天,等天气暖了,等小东西断了奶,我们就回家。回家,也等那个人回家。 天光大亮的时候我又朦朦胧胧睡了过去,睡得很好,直到胸前压了一个软绵绵的小身体才醒过来。睁开眼睛,就见那个调皮捣蛋的小东西端端正正坐在我胸口,两只小手揪在我耳朵上,咧着嘴笑得开心,八颗小辱牙明晃晃的,直奔我下巴而来,转眼就啃了我满脸口水。伸手探上额头,凉沁沁的,已经退烧了,小东西终于好了。 “爹爹。”红润润的小嘴一张一合,完全哑掉的嗓子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嗯。” “爹爹。” “乖!”坐起身,帮人穿衣服。小东西笑得见牙不见眼,乖乖任我动作。忍不住心头微酸。只不过是一觉醒来发现有人陪在旁边,小东西就能如此满足,看来,以前是我错过太多了。 小东西断奶断的很容易。不是小东西不喜欢吃奶,而是只要是我餵的,小东西都会眼都不眨的吃下去,包括那煮的烂烂的我自己看了都没胃口的蔬菜羹。 小东西没有名字,我一向是逮住什么叫什么的,小奶娃,小东西,小不点。我想,名字,还是等那个人来取吧! 天气变暖的时候,我的行装也准备的差不多了。小奶娃的东西占了大半,小枕头,小被子,小衣服,小鞋子,小玩具。结算了工薪,奶娘也离开了。收拾妥当,雇了马车,踏上了归途。 离京越来越远,心里也越来越难受。曾经,设想过很多次回去的情景,也设想过日后每一个生活的片段。只是,每一个计划,都有那个人的存在。而现在,身边只剩了一个刚满两岁的小娃。 “爹爹,抱!”小奶娃半路醒来,拱进我怀里,嫩嫩的小脸在我脸上蹭啊蹭。小东西很敏感,每次见我发呆或是心情不好总会这样粘过来撒娇。 “乖。”把软软的小东西抱了满怀,用力亲了几口,亲的小奶娃眼泪汪汪却捨不得躲闪。 “爹爹……”小奶娃开始挣扎着求饶了。 小孩子总是坐不住的,很快就在我腿上扭动起来,只好趁停车休息的时间把人抱下车放风。结果,小奶娃很快就和花花扭成了一团。 车夫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对我们这样的队伍很是奇怪,第一次见面时险些被花花吓个半死。一大一小两个人,一只豹子,两头牛,怎么看都很别扭。 花花趴在地上,半眯着眼睛,任小东西在它身上爬上爬下,一会儿挠挠肚皮,一会儿揪揪鬍鬚。说来花花也真是可怜,那么凶的一只豹子,偏偏被我养的跟大猫似的,老是被人欺负。被安阳虐过,被萧睿虐过,文谦以前看书的时候嫌冷也会把脚踩在它肚皮上取暖,现在又落到一个屁大点的小孩子手中还得任劳任怨做保姆。 车子走得并不快。车夫是老手,很有经验,挑的路也很不错,很少会出现露宿的情况。小奶娃是第一次出门,见什么都稀奇,每次车子一停下就会踩在我腿上扒着车窗往外看。 晚上照例是住客栈。这是一个不大的城市,也不知道是什么节日,很是热闹。点了晚餐,挨不住小奶娃的闹腾,只好在大堂坐了。小屁孩老老实实坐在我腿上,眼睛却紧盯着我搅拌粥碗的勺子不放。粥是吩咐厨房特别做的,香菇鸡粥,加了切得细细碎碎的蔬菜,熬得烂烂的,是小奶娃最喜欢的。 舀了粥,一勺勺吹凉了,再餵人吃下。就见小奶娃瞪着葡萄似的大眼睛,视线追着勺子动来动去,可爱的不得了。餵过半碗粥,拿丝巾帮小东西擦了嘴角,心里越发柔软起来。这个孩子,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教的,走的第一步路是我扶的,他给我的,是全心全意的亲昵和依赖。只是,仍然遗憾。如果有那个人在,多好! 小东西吃饱了,打一个小饱嗝,乖乖的坐在我腿上,两手抓了我一绺头髮,一个人玩的不亦乐乎。一手抱了小奶娃,一手拿了已经凉掉的馒头开始进餐,等咬了几口发现不对劲,四处看看,发现周围的人都停了筷子看着我这里。 沖周围人笑笑,接着吃饭。一个单身男子带着一个小孩出现在饭馆,所有事情都是亲力亲为,会让人觉得奇怪也很正常。吃过饭,把小东西举高放在肩膀上,在一片热情的目光中出门逛夜市。小奶娃兴奋的一阵吱喳乱叫,小手紧紧抱着我脑袋不放。
第76页 夜市很热闹。小东西乐得不行,挣扎着下地,撒丫子就钻进了人群。我一惊,赶紧拨开人群追了过去,最后在一个炸臭豆腐的小摊前拎住了小东西的衣领。拎着衣服把人提起来,对上那双可怜巴巴装无辜的眼睛时再大的火气都灭了。小东西在我手上踢腾着两条小短腿,两只小手也抓啊抓的,小乌龟似的。在周围一片善意的闹笑声中把人抱在怀中,哭笑不得。小东西先是在我脸上结结实实亲了几口,涂了我满脸口水后才可怜兮兮指了指旁边刚刚出锅的臭豆腐“爹爹,吃。” 然后,我手上就被塞满了各式小吃小玩具,都是周围小摊贩送的。看看怀里满脸期待的小奶娃,真不错,长得可爱还有这等好处!坚持付了钱,抱着小奶娃和一堆战利品回了客栈。明早,还得继续上路呢。 到葫芦镇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以后的事了。山里的那所房子多年无人打理,怕是早已不能住人了。打发了车子,在镇上租了一所小院子暂时住下。那所房子,还是慢慢打理吧! 正值夏天,山里的天气,不冷不热,很是舒服。带着小奶娃进了山,支起帐篷暂住,一个人开始慢慢收拾房子和已经荒芜的院子。 回到山中,花花撒了欢,却不得不老老实实呆在我身边做小奶娃的宠物保姆,片刻不敢稍离左右。小东西很淘气,几乎每隔半个时辰就会被花花从草丛中叼出来一次。 房子总算收拾好了,院子也清理干净了。几年前种的几棵果树已是根深叶茂,当初文谦亲手种下的那棵桃树却是已经枯萎了。 当初打的摇椅还在原来的地方,风化的厉害,轻轻一碰就散架了。不能用的东西统统拆掉,做干柴也是极好的。屋后的田地也慢慢整理了出来,现在的节气,已经种不了别的东西了,等下次去镇上买一些麦种和白菜籽好了,也只有这两种算是当季了。 现在去镇上买东西很方便,赶了牛,东西统统放到牛背上,我只要抱好小奶娃就可以了。我身上银子不少,即使什么都不做,也足够舒舒服服过上几年。 在溪边钓鱼的时候,发现岸边多了很多桃树。应该是当年睿睿胡乱丢的桃核长出来的,几年下来,长成了一小片桃林,上面还结着瘦瘦小小的毛桃。长得很密,趁空闲沿着溪岸移栽了一些,也算有了小小规模。毛桃并不好吃,还是等来年找来良种重新嫁接过的好。 麦田绿油油的,已经两寸多高了,一场雨之后又生了很多杂草。除了几垄草,扶着锄头停下来喘气。几年没干活,这样的体力活,已经有点吃力了呢!被文谦养了几年,人也变懒了。想到文谦,心口照例一阵缩紧。扔下锄头,蹲到溪边捧了水漱口,看着水面上慢慢变浅消失的红色,口中的腥气也越发浓重起来。 文谦,你在哪里?为什么不来看看我? 第50章 一点一点收拾,一点一点採买,只有一大一小两个人的家也终于像个样子了。天气渐渐变凉了,小奶娃身上衣服越来越厚,整个人圆乎乎的,小球似的,可爱的不得了。 过冬的东西买了很多,装满了一间储藏室。院子里养了一群鸡鸭,刚刚半大,等冬天大雪封山的时候吃刚好。现在有了花花,已经不需要我上山做陷阱抓猎物了,这只大猫总是会趁着小奶娃睡觉的时间去山里转悠,每次回来都会带回一两只尚未断气的猎物。 秋去冬来,大雪开始封山了。花花并不需要冬眠,每天也只是懒洋洋的趴在火炉附近取暖,顺便做小奶娃的玩具。 封山的日子很闲。每日,只需料理一日三餐,餵养一只豹子两头牛一群鸡鸭,再把小奶娃伺候好就行了。 我想,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只除了,少了一个人。 可是,我还是疏忽了。 小奶娃很少生病,但是一旦生起病来却很麻烦,常常高烧不退。所以,在一天半夜里小东西突然烧起来时我一下子慌了手脚。小东西很快就烧的满脸通红,小手紧抓着我衣服,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而外面,大雪封山,进退无路。 在房间里扫视一圈,狠下心掰开小东西抓着我衣襟的手指把人放在炕头,拿被子盖了。花花急了,炕上炕下窜了几个来回,然后咬了我裤脚往炕上拖,一边拖一边咆哮出声。 一脚踢开碍事的豹子,走到外间动手卸下一扇门板,以最快的速度改装完毕。很庆幸自己前世学过木工,现在才可以把一扇门板改装成简易雪橇。拖着简易雪橇出门,花了好大功夫才弄到一块比较结实的雪壳上。 我得庆幸这个地方足够冷,风也足够大,雪壳厚厚的,虽说承担不了一个人的体重,但是一只豹子还是没问题的,尤其是,这只豹子因为冬天缺少油水瘦了很多。
第77页 “花花,看你的了!”抓着一卷绳子,沖跟在一边的豹子招唿道。 花花很通人性,即使不知道自己即将做什么还是按照我的指示跳上了雪壳。将绳子做成套索套在花花身上,一架简易的豹子雪橇就做好了。花花拉着雪橇走了几步,然后找了一个更加结实的地方停了下来。 沖回房间,揣上几张银票,拿被子将小奶娃裹了,小心翼翼爬上雪橇。花花试探着走了几步,很好,很平稳。一声令下,花花轻快的跑了起来。 一手抱着小奶娃,一手按在门板上保持平衡。北风很冷,很硬,夹杂着鹅毛似的雪花。我身上的衣服不多,为了不给雪橇增加负担,出发之前我脱掉了厚厚的棉外套,现在身上也只有一件袷衣而已。身上的热量散失很快,手脚几乎立刻就冻僵了。 花花倒是热血沸腾,身周一直热气腾腾的。雪橇的速度很快,平时走路到镇上差不多要两个时辰,现在还不到一个时辰就看到了小镇的影子。 小镇附近已经没有那么厚的积雪了,雪橇的使命也结束了。浑身都差不多要冻僵了,用了几次力气也没能站起身。花花回身咬断套在身上的绳子,扑过来咬住我衣服把我拖到一处雪少的地方,然后趴在我双腿上,对着我冻僵的右手就是一阵呵气舔舐。很有效,经过剧烈运动的花花体温很高,很快就让我的手脚恢復了知觉。 扶着花花的背站起来,忍着酸麻的感觉跑到镇上,冲进医馆大门,大喊出声:“大夫,大夫,看诊!” 一连喊了好多声,那个胖胖的大夫才晃出来,一出来就被蹲在大堂里吐着舌头剧烈喘气的花花吓了一跳,险些腿软坐在地上。 一把捞住下滑的大夫,把手中的小奶娃递过去:“大夫,看看我的孩子,高热不退……” 大夫掀开被角看了看,马上皱起了眉头,然后仔细检查了小奶娃的舌苔、眼皮和指甲,眉头就越皱越紧了。细细把过脉,老大夫打量我几眼,沉吟了一会儿才说道:“这个孩子,怕是胎里带来的病吧!” “是,不足月出生,胎里带的热毒。”我越发紧张起来。能看出小奶娃的热毒,这个大夫还是有几把刷子的。但是,看得出来不代表能治。 果然,下一刻大夫就说道:“这种病,实在太怪了,从身体来看找不出一丝毛病,可是……抱歉,老夫无能为力。” 心一下子凉了半截。文谦还没找到,这个孩子,也要折在我手上了吗? “客官,你,还是另请高明吧!”大夫一边擦汗一边偷偷后退了几步。 几步走过去,单手擒了大夫的衣领,一字一句:“救我的孩子,或者餵我的豹子,自己选!” 放开手,老大夫马上瘫在了地板上。 花花配合的咆哮几声,老大夫立马又跳了起来,然后开始翻箱倒柜,一样样珍稀的药材都摆了出来。 斜眼看着老大夫捣药,走到一边往火盆里加了几块木炭。房间里温度慢慢升了起来,伸手解开被子,只松松裹了,抱着人坐在一边的长椅上。捏捏烧的通红的小脸蛋,塞了一根手指到软绵绵的小手中,马上就被攥紧了。小奶娃吃力的睁开眼,看我一眼又安心的合上了眼皮,往我怀里扎的更深。 “啊,对了,我想起来了!”老大夫突然扔下药杵,大叫出声,“前几天镇上来了一个人,说是来採药的,还来我这里问过附近的山上都有什么,但是那个人不着调,我没怎么搭理。我想那人既然来採药,说不定就是个世外高人,这位客官要不要去找他试试?” “你可知他在什么地方?”我问。世外高人?是不是世外高人我不知道,但是只要有一丝生机我就绝不会放过。 “这会儿,如果还在镇上,应该在赌场吧!”老大夫有些不确定。 花花却突然有了动静,在四处嗅了嗅,然后低低咆哮一声,转身沖了出去。方向,正是镇上唯一的赌场。 抱紧小奶娃,心情略略放松。不着调的大夫,又让花花如此反应,除了那个变态神医安阳,还能有谁! 安阳来的很快。不是他走得快,是花花的速度快。我不知道花花是怎样把人从赌场弄出来的,不过那人出现的时候是被花花叼着裤脚拖过来的,身上衣衫磨损严重,一看就是与地面经过亲密接触。 安阳一见我就跳了起来,手指一下子就点在了我鼻子上,气急败坏:“我呸!我还当是哪儿来的大猫要把我拖走当粮食呢,原来是你养的!姓林的,我跟你有仇啊,你这样整我!”
第78页 一把抓住点到鼻子上的手,按在小奶娃身上:“别废话,救他!” 也许是感觉到手下的异样,安阳马上就安静了下来,瞬间就进入了神医模式。 “再点两个火盆,旺一点儿!” “把孩子衣服脱了,放在那边的床上!” “你,给我拿一套银针过来!” “再拿一坛烈酒!” 安阳一边吩咐一边脱着自己的衣服,很快就只剩了单衣。同时,老大夫那边也乖乖按照吩咐做好了准备。 灌药,针灸,酒浴,一整套做下来,安阳已经汗湿了衣衫。再看小奶娃,也慢慢稳定了下来,脸上的红晕也退了很多。 一切结束,给小奶娃穿了衣服,照例抱在怀中。小东西在我怀里蹭蹭,抓了一根手指,很快睡着了。 “喂!”重新穿回衣服的安阳蹭过来,在我肩上戳了戳,“姓林的,我还没问你,你,你,你哭了……” 我没有想哭。只是突然想到,如果没有遇到安阳,这个孩子,这个整天滚进我怀里撒娇耍赖喊爹爹的孩子,或许,就真的要折在我手上了。后怕。我只是在后怕。 “安阳,谢谢你,你又救了我一次。”抬头,对上面前手足无措的脱线神医,诚恳道谢。 安阳却突然红了脸,在我身上随便比划几下:“你有冻伤,要不要我帮你上药?” “好,拜託了!”我微笑点头。 安阳随手从药柜里抓了药,就跑到一边配药了。老大夫只是眼巴巴的看着,拦都不敢拦。摸出一张银票付了药钱,抱着小奶娃跟安阳回了他在客栈包下的小院。 “啊,遇见你真好,我刚好没银子付房钱了!”安阳打开院门,沾沾自喜。 帮人交了一个月的房钱,挑了一个房间安顿下来。也许,这个冬天,我都要住在这里了。小奶娃睡得很香,把人放在床上,交代过安阳帮忙照看,然后出门买东西。衣服鞋袜都得买一些,安阳穷的半死,又被花花毁了一套衣服,也得帮人买一套。 买了东西回来,才进院门就听房间里一阵吵嚷。走进去一看,无语了。 安阳浑身湿淋淋的,正把花花按在浴桶中洗澡,一边洗还一边絮絮叨叨:“看你,脏的半死,害我认不出来!居然把我摔在地上拖着走,让那么多人看我笑话,今天不给你洗下一层皮来小爷我就不姓安!” 花花委屈极了,不敢大声咆哮,也不敢用力挣扎,只好伸长脖子任人蹂躏。 摇摇头,没理会那一人一豹的互动,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小奶娃恢復的很快,脸色已经和平时差不多了,此时正吧嗒着小嘴做美梦呢。 不大工夫,安阳裹着被子钻进了我的房间,先凑到床前看过小病号,发现没问题之后才折回来,拉了椅子坐到火盆旁。 把买来的衣服扔了一套过去,安阳接过,马上眉开眼笑钻到屏风后面换上了。 “喂,姓林的,我一直忘了问,这孩子哪儿来的?还有,怎么不见你家王爷啊?”安阳一边问,一边繫着衣带走了出来。 第51章 微微一怔,不知该如何回答。 安阳再次折回床边,伸手捏上小奶娃的脸蛋,啧啧有声:“这小脸蛋嫩的,哎,别说,这娃长的真像你,看这鼻子这嘴巴这眉毛,都很像你啊!还有这眼睛,眼睛没睁开,像不像不知道。” 看安阳捏的越发起劲,赶紧走过去把人拉开。这厮,没轻没重的,把小东西捏痛了怎么办! 安阳坏笑一声,眼珠子转转,在我腹部瞄了几眼:“这就心疼了,我说,这娃是你生的吧?” “我生?我倒是想!”冷哼一声,俯身抱起刚刚醒转的小奶娃。 “不是吧,原来您有这么远大的志向!”安阳频频点头,右手握拳砸在左手掌心,掷地有声,“交给本大神医吧!不就是男人生孩子嘛,我就不信本神医出马会搞不定!” “爹爹,抱抱!”小奶娃伸着小胳膊缠了上来。 “好,爹爹抱。”不再理会旁边还在抽风的安大神医,紧紧抱了撒娇的小奶娃。 “爹爹,亲亲!”小奶娃率先啃了我满脸口水。 “好,爹爹亲。”在粉嫩嫩的小脸蛋上各亲一记,重新把人抱在怀里。感觉旁边没了动静,一眼看过去,就见安阳直勾勾盯着小奶娃,已经魂游天外了。 “我说,姓林的,这娃,单看鼻子眉毛嘴巴都很像你,可这眼睛一睁开,这不活脱脱,活脱脱的小王爷吗?”安阳的声音有点飘。
第79页 是,眼睛一睁开,就是活脱脱的小王爷。尤其是斜着眼看人时,像极了那人的神情。 安阳伸手把人抢了过去,放在膝头一通揉捏,末了,抬头沖我jian笑:“姓林的,这该不会是……” 声音戛然而止,然后又提高了几个八度:“喂,你怎么了?” 掏出手帕擦净嘴角,团一团扔进不远处的水盆,不以为意:“吵什么,小心吓坏孩子!” 安阳却变了脸色,窜过来伸手搭上我手腕,又四处检查一遍,满腹狐疑:“从脉象看,身体没有任何异常。我问你,多久了?” 尚未回答,安阳又自顾自说了下去:“第一眼就看你脸色不对,我以为是冻的就没在意,现在缓过来了,脸色还是这样差,这绝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到底多久了?” 多久了?从文谦离开的那一天,才一年多,并不久。也看过大夫,但是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我知道,这是心病,只有在每次想起那个人时才会发作的心病。 “几口血而已,又死不了,何必大惊小怪!”我笑笑,从安阳怀里抱回小奶娃。 “啊啊啊!我要疯了!姓林的,你就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前几个月我见到萧睿,他还说王爷退隐和你一起离开了。现在又是怎么回事?你家王爷在哪儿?这个孩子是怎么回事?你又为什么一个人躲在这里吐血?”安阳抓狂了。 “你真的想知道?”哄睡了小奶娃,我问安阳。 “如果没涉及什么朝廷秘密江湖仇杀什么的话。”安阳举手以示诚意。 低头,想了想,然后把近期的事原原本本讲了一遍。讲完,安阳沉默了。 “我跟王爷接触不多,但是我知道,王爷很骄傲。如果换了别人,看到自己的爱人和别的女人生了孩子,恐怕第一反应就是弄死那对jian夫yin妇吧!”安阳难得的严肃。 “是。”我低头,无语。文谦给了我解释机会,可是却被睿睿阴差阳错给搞砸了。 “你心里一直装着萧睿,我知道,王爷肯定也知道。在那种情况下亲眼见到你们两人在一起,王爷居然没当场把你咔嚓掉?”安阳摇摇头。 我苦笑摇头。是啊,没有把我咔嚓掉,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给我,就那样负气出走了。 “说来,你还没告诉我那个孩子是哪儿来的呢?”安阳又回到了这个问题。 “孩子是文谦的,”我笑笑,“那时文谦刚到南疆不久,水土不服,再加上前段时间放了那么多血,身子太弱。据说,当时很兇险,人已经没了知觉,用了好多药仍是无法出汗。后来,杜言给文谦用了七情。” “什么?七情?”安阳脸色徒变,“那是,那是烈性春药,是楼子里给、给……用的……” “是。文谦一直在昏迷,完全不知情。那个女人,是杜言从当地买的,后来难产死了,孩子也胎里带毒。杜言不敢告诉文谦,只告诉了我。我托他把孩子秘密带回京师,养在一处小院子里,直到被文谦发现。那个时侯,孩子长得,并不像文谦。”那个时候,小奶娃长得更像我,所以才会被误会的那么彻底。 “说来说去,只是误会而已。你也是,又不是什么大事,干嘛要隐瞒呢,当初直接说了不就行了?”安阳撇撇嘴。 我笑了:“安阳,文谦不是你我。那样的事,对你我来说,确实算不了什么。可是文谦不一样。他是这个国家的王爷,是读了二十几年圣贤书的文人。他的身份,不允许他这样牺牲自己的子民保全自己。他的修养,不允许自己以一个男儿身毫无知觉的被一个女人……”我的文谦,如果当时哪怕有一丝知觉,恐怕也是宁肯自己死掉吧!更何况,是用那样下作的药物…… “也是。那当时你是怎么想的?”安阳问。 我是怎么想的?我想等文谦自由了,带人回了葫芦镇再慢慢解释。我想等那人没了任何退路,哪怕用锁的也能锁在身边。我想等那人接受了自己也接受了孩子,一家三口,一切总会好的。 可是,计划永远也赶不上变化。 “如果,我是说如果,”安阳歪歪头,“如果王爷能够多信你一点,你们也不会这样了。” “是我不好,文谦不信我,也是必然。”我说,“如果当初我先遇上的不是萧睿而是文谦,如果我当时先喜欢上的不是萧睿而是文谦,那么他会多信我一点。如果当时萧睿满身鲜血摔进帅帐时我没有失态,如果萧睿为我身中剧毒时我没有日日揪心,那么他会多信我一点。如果萧睿将死之时我没有痛到吐血,如果在南疆的时候我没有因为担心萧睿而寝食难安,那么他会多信我一点。如果那个晚上萧睿抱住我哭的时候我有推开,那么,我的文谦也不会终于灰了心,也不会终于决定把我推开。”
第80页 文谦,不能让你安心,是我不好。 文谦,我只担心,现在的你,过的好不好。 “这么说,你是挺混蛋的!”安阳连连点头,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一条手帕,伸手胡乱帮我擦着嘴角溢出的血丝,手有些微微发抖,人也开始语无伦次:“那什么,你先别想了,这事得慢慢来,我先去给你配一副药咱先吃着看行吧!” 接过手帕随手擦擦,又倒了茶漱口,好不容易才把那股持续翻腾的血腥气压下去。拍拍安阳的肩:“别担心,我没事,在找到文谦之前我都不会有事的。” “是啊,所以我才担心啊。心病这东西没药医的,你现在凭着一口气撑着,我就怕等你找到人的时候马上就撑不住了啊!”安阳越发口没遮拦了。 居然咒我早死。气极反笑,干脆直接把人踹出房门了事。 第52章番外,谢文谦(四) 拿到那块玉珏的时候,陛下问我,会不会后悔。 我没有回答。后悔,怎么会呢?为那个人,做什么都不嫌多啊! 我知道他的心里一直装着一个人,我也知道那个人曾经为他做过什么。我不嫉妒,我只是羡慕。看到冰棺里那个完全不成人形的身体时,我知道,我输了。也许,终我一生,我也做不到那个程度。那个漂亮的孩子,完全是在用生命弥补。 他在我的身边。那样的真实,那样的宠溺,让我沉醉,让我痴迷,让我不想放手。可是,我的幸福,就像是偷来的,每每遇到另一个人,就现了原形。 我知道如果那个人死了,那么他恐怕一生都不会再有快乐。他嘴上不说,可是每次梦中惊醒时,嘴里喊的都是同一个名字。 还是忍不住难过。我要的人,怎么可以时时刻刻想着别人!易扬,就算是用抢的,我也会让你的心里,只剩下我一个。 所以毫不犹豫卖了自己二十年,所以毫不犹豫割开手腕。看着殷红的血缓缓流入碗中,我却忍不住轻笑。易扬,最是容易心软的人,现在,还会想着别人吗? 在南疆,大病一场。那个时候我在想,如果就这么死了,我的易扬,还会有精力去关心别人爱上别人吗? 有的时候,也会讨厌自己,讨厌自己这样的阴暗,这样的卑鄙。 被困在山中,身边的人从几百个到几十个,再到最后两个。我想这次是真的在劫难逃了。可是,好想那个人,好想再见那个人一面。 那个人出现的时候,我甚至以为是在梦中。直到在那人脸上见到难得的吃醋表情,我才真正意识到,面前这个人,是我的易扬,是应该在千里之外照顾另一个人的,我的易扬。也才真正,笑出声来。 在这个时候,对于我来说,战争已经没有意义了,生死也没有意义了。最后的日子,我只要和他在一起,就好了。 可是,我的易扬,是那样的让人意外。 站在崖边,他问我,敢不敢一起跳下去。 敢。没有任何犹豫。 风声在耳边响起的时候,我只是抱着他,看着他的眼睛,脑子里却不合时宜的出现了“殉情”二字。 能够一起死,也是一种幸福。萧睿,这次,我赢你了。 当那个叫做降落伞的东西在身后缓缓张开时,我是真的惊呆了,一时间,居然差点松开抱紧那人的手去摸绑在身后的东西,直到被那人微笑着提醒才回过神来重新把人抱紧。 降落的速度很慢,我的心却跳的很快。这种感觉,是不是可以叫做,飞? 那人背先着地,而我整个人面朝下覆了上去。这样的姿势太过暧昧,可我来不及脸红就被人压住后脑狠狠吻住了,然后,洁白的伞面盖了两人全身。 被人狠狠轻薄了一番,等全身恢復了自由时我才意识到,被困这么久,我早已是满身污秽狼狈不堪,而那人,那么爱干净的一个人,居然就这样,直接亲了上来。 止不住脸红心跳,又见那人利落的扒光衣服下河沐浴,我想我的脸已经烧到快要熟透了。 突然起了捉弄人的心思,所以在那人特意为我备下一池热水时故意在他面前大大方方宽衣解带,然后一步一步慢慢走进水池。果然,毫不意外的见到那人喷了鼻血。 南毓太子,很有趣的一个人,相貌文采都属上佳,若不是立场相对,我倒是不介意结交这样一个人。那个人当众求亲,他的目的尚且不谈,易扬的反应倒是让我爱之又爱。原来那个人,吃起醋来,是这样的可爱! “面目可憎无耻下流的猪头三”,这是易扬的形容,着实让我笑了好久。 战争结束,班师回朝。回京的路,那么长,又那么短。陛下难得的发了善心,允我带了护卫私下回京。只带了几个贴身侍卫,那几个人,除了燕回那小子,都很有眼色,不会过来添乱,完全当他们不存在就可以。
第81页 一路慢慢腾腾的走,遇到好吃的好玩的,也会多停留几天。这样的幸福,太过短暂。我只希望回京的路,能够长一点,再长一点。 终于还是回了京城。略略休整过,两个人都忙了起来。我知道他被召到了工部,也很正常,他做的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望远镜和降落伞,会被陛下看上也在意料之中。 也许是我太过自信,所以那天被人带到那所隐蔽的小院子时会一时呆在那里。 那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小孩子,眉眼像极了他,只有一岁多点的样子。那个孩子,那个孩子,我看到那个孩子扶了他的手学走路,我看到那个孩子亲亲热热扑进他怀里,我听到那个孩子喊他,爹爹。 不敢再看下去,不敢去寻求他的解释,只是匆匆转身离开。躲进王府中藏书阁最深的角落,一睡三天。 他说,听我解释。 我说,好,我等你解释。 然后,奉旨进宫。 我想,多给两人一些时间吧,再要一个晚上,让我多一点准备,也让你多一些理由。 那个时候我想,这个孩子,无所谓了,不管他是不是易扬的孩子,都无所谓了。我只知道,我要那个人。哪怕他,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父亲,或者,是一个女人的丈夫。 所谓宫宴,只有两人,陛下和我。陛下并未多言,独自喝了几杯酒之后,只说了一句话:“我遵守承诺,从现在起,你自由了。” 是的,我自由了。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他。 这样的一个人,全心全意陪着我爱着我的人,还有什么好怀疑的,还有什么不能确定的! 摘下头上象徵身份的金冠,拿髮簪将头髮松松绾了,轻身出宫。易扬,等我! 从来没有哪一次,像这样迫不及待的急急回府。从来没有哪一次,像这样急不可耐的想要见到那个人。 院门外,打发了侍从,轻轻走过去。 近了,已经见到了房间里透出的灯光,也见到了那两个紧紧依偎的身影。 嘴角的微笑慢慢凝结。灯光熄灭。偌大的院子里,只剩下一片黑暗,一片寂静。 第53章 安阳的药里面不知道放了什么东西,总之喝下之后我就一头栽倒睡了过去。很长的一觉。不得不说,是一年多以来睡得最好的一次。 醒来的时候,房间里一大一小正在大眼对小眼。安阳的脸上,带着道道血痕和新鲜的伤疤。很明显,经手人就是我家那个小东西。 “啊啊啊,你总算醒了,谢天谢地!我跟你说,你再不醒我就要死在你儿子手上了!这小东西,爪子也太狠了,一抓一个准儿,还不准我躲,我一躲就撇嘴装哭!”安阳见我醒来,大喜,拎了小奶娃直接丢到我怀里。小奶娃嗷嗷叫着,到底还是在安阳脸上又添了一道痕迹之后才乐颠颠扑进了我怀里。 送给安阳一个鄙视的目光,然后专心应付小屁孩。跟一个两岁的孩子玩心眼,也不嫌丢人!更丢人的是,还玩输了!在小奶娃嫩嫩的脸蛋上奖励性的亲了几下,心满意足,我家宝贝,也不看是谁的优良基因! 安阳彻底怒了。稍后送来的药,不只苦,更是臭的要命。然后,我趁人不备,把药倒进了洗脸盆,被店小二顺手处理了。 小奶娃才刚两岁,至少还有两年得忍受着这种热毒的折磨。能治这种病的,我只见过两人,杜言和安阳。杜言远在京城,而且他也说了,京城的气候并不适合小奶娃。那么,我能依靠的,就剩了身边这一个不着调的变态神医。 “安阳,昨日我在你房间看到了一株药草,你来这边就是采那种药的吗?”饭桌上,我一边餵小奶娃吃饭一边不经意问道。 “嗯,是啊是啊!”安阳来了兴致,“我在研究一种药,已经整整收集了六年材料了,现在就差这一种了!我前些日子听人说附近一带有,等急急忙忙跑来才发现大雪封山了,根本进不去。” “这种药草很少见吗?”我也来了兴致。 “是啊,别的地方都没见到过。不过我可以在这儿等,等春天雪化了就可以进山採药了!”安阳说起炼药,总是兴致勃勃。 “那种药草,我见过。晚上的时候叶子会捲起来,春天和秋天会开紫色的小花……”话未说完,就被安阳掐住了脖子。 “在哪里在哪里?带我去!”安阳目露凶光,掐住我脖子拼命摇晃。然后,两只小小的肉手光速般的闪过,安大神医脸上立刻就多了几道血丝。我家小奶娃,出手了。
第82页 “不准欺负爹爹!”小奶娃站在我腿上,扬着带血的小爪子,恶狠狠警告兇手。 “你们,你们,姓谢的欺负我,姓谢的儿子也欺负我,没活路啦!”安阳窜起来,从身上摸出一个小瓷瓶,蘸了药膏就对着镜子往脸上抹,一边抹一边抱怨,“小东西,好厉害的爪子!啊,可千万不能留疤啊,我还没娶媳妇呢!幸好我有准备,早早配了药带在身上!” 安阳抹完药,对着小奶娃龇牙咧嘴:“你要是害我娶不上媳妇,我就拿你做童养媳!”然后,再次收穫三道抓痕。 “地方不远,就在我家附近,但是在深山里面,从我家到那里差不多一天左右。”我说。 然后,安阳的眼睛就亮了。 “有条件。”我继续补充。 “说!”安阳应得很干脆。 “我家宝贝身上的热毒,你能解吧?”我问。 安阳却犹豫了:“能是能,不过,不行。解热毒用的药,药性很勐,如果是成人自然不在话下,但是两岁的孩子是万万承受不住的。其实也不用解,四岁之后自己就可以慢慢清了。而且这里的天气很适合这个孩子,发作的机会不多。” “安阳,”我抬起头,“这次如果不是刚好遇到你,这个孩子,恐怕已经不在了。这里没有太好的大夫,我不能冒险。” “那你说怎么办?”安阳挠挠头,也没了主意。 我笑了:“要不这样,你留在这里,陪我们住两年,我带你去採药。” “什么?两年?你让小爷在这个穷乡僻壤呆两年?我不疯了才怪!”安阳一下子就炸了。 “那里有山有水,很漂亮。而且,你什么都不用做,包吃包住!”我继续游说。 “可是,两年啊,那个,你可以带着那小东西跟我走啊!”安阳做了让步。 “安阳,你忍心让一个两岁的孩子跟着我们漂泊不定?你忍心见死不救?”看那人面露犹豫,继续努力。 “我,我,大不了不让你带路了,我自己去找,我就不信我翻遍这里的山头会找不到那几棵草……”安阳还在垂死挣扎。 “那就算了,不过我提醒你一句,山里面,有狼。那个时候,几乎每个晚上都会有几只狼过来挠我的房门。”看到安阳打着哆嗦浑身汗毛倒竖的模样,暗暗发笑,这人,还是这样怕狼啊。 “还有,我家屋后有一条小溪,里面很多小银鱼。如果文谦在,即使天天吃小银鱼钻豆腐都不成问题。”抱了小奶娃站起身,冲着安阳笑笑,“我们吃好了,先回去睡了,你慢慢吃。” 走出三步,身后传来一个低低的声音:“那个,真的包吃包住,什么都不让我做?” “是,包吃包住,什么都不让你做,带你进山採药。”转身微笑,终于搞定了一个免费家庭医生。 在雪化之前,估计我是回不了家了。并不是很担心。家里的两头牛和那群鸡鸭,都是养在另一间空闲的储藏室里的。两间储藏室之间只有一扇薄薄的门板挡着,自然挡不住那两头牛的蛮力。与饿死的机率相比,倒是它们被撑死的可能更大一些。 安阳把自己卖了两年,又加上身无分文,每天跟在我身边无所事事,时不时与小奶娃pk一下,每次都落得满脸花收场。 年关越来越近,客栈里的人也越发少了,每日都冷冷清清的。到了大年夜,整个客栈中,除了老闆一家,就剩了我们三人。 因为是包的院子,里面也带了小厨房,只是平时没怎么用过。仍然备了年货。小奶娃换了一套新衣,从上到下,红通通的,喜庆的很。因为人小腿短,穿的又多,跑起来跟小火球儿似的。 坐在椅子上,看着小奶娃在铺了地毯的地上跑来跑去,忍不住微笑。花花躺在火盆附近,乖乖亮出肚皮给小主人踩。安阳也难得的安静,坐在地毯上静静的看着把他抓到满脸花的小东西。 这一次的守岁,格外的安静。却因为有了一个小豆丁,又格外的热闹。文谦,这样的日子,你在哪里? 过了年,天气就开始慢慢转暖了。等雪化尽的时候,带了人踏上了回家的路。一个冬天不在,院子里萧索了很多。院子和储藏室被两头牛和那群鸡鸭糟蹋的很彻底,打扫了几天功夫才彻底收拾利索。 种子农具都重新买过,屋后的田地也慢慢收拾了出来。回来后一连几天都扑在农活上,然后我们的家庭医生急了。 “我们什么时候进山採药啊?”安阳一直跟前跟后,终于问出了这个问题。
第83页 “安阳,现在积雪刚化,你是急着进山送死吗?第一,这个时节会有山洪。第二,山上饿了一冬的勐兽也都出洞了。现在进山,再多几条命都不够我们折腾的。再等等吧,等我把后面的田收拾出来就差不多了。”我说。 安阳蔫了,一连几天都打不起精神。 我在屋后锄地,安阳拿了鱼竿坐在一边钓鱼,小奶娃由宠物保姆看着睡觉。 “你这里好多桃树啊!”安阳左右看看,来了精神。 “只是毛桃,等过几天我去镇上找些良种回来嫁接一下就好了。”收了锄头,坐在地头擦擦汗。最近,身体果真有些虚了。 “我讨厌桃子,都是毛!”安阳撇嘴。 “文谦喜欢桃花。”我说。文谦喜欢桃花,所以我会尽力打理这一小片桃林。只希望下次桃花开放的时候,那个人能回来,回来看看我养的这片桃花,也看看,我。 安阳进山了。我当然没去。那个地方,由花花带着过去就行了。那里我带着尚未成年的花花去过很多次,这次有了这只大猫保驾护航,安阳是不必担心安全问题的。 “爹爹,安阳哥哥呢?”没了磨练小爪子的对象,小奶娃居然有点不习惯,小脑袋转来转去,一连找了好多天。 “安阳哥哥带着花花进山採药了。”一遍一遍的回答,小东西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不再问了。 第七天的时候一人一豹才回到家。花花不停的绕着小奶娃打转,安阳则是直奔餐桌,把剩饭剩菜一扫而光之后才打着饱嗝回头给了我一个眼神:“喂,你全副武装的,这是要干吗?” “怕你们出事,刚想去接你们。”我回答,随手撤下身上的东西,换过衣服重新坐下来。 安阳愣了一下才说道:“我们没事,我只是发现那里很多草药才多留了几天。” “嗯,没事就好。不过,下次进山,还是按照约定的时间回来好,深山老林,总是不太安全。”我笑笑,站起身,“你先休息会儿,我去帮你烧洗澡水。” “哇!我才几天不在,居然就开花了,真是太漂亮了!”洗澡水尚未烧热,就听院子里传来一声惊叫。探头出去看看,就见安阳正对着满院的樱桃篱笆墙手舞足蹈。正是樱桃开花的时节,当年栽的小樱桃树苗早已变成了大樱桃树,挨挨挤挤的,开的很是热闹,漂漂亮亮的围了院子一圈。 “喜欢樱花?”我问。 “不,”安阳一脸严肃,“我看的是不久之后酸酸甜甜的樱桃,那么那么多,都是我的,呀哈哈,我发了!”说到最后,安阳已经进入癫狂模式了。 “这片樱桃树,是我当初为睿睿种的。水热了,你去洗澡吧!”把水装入浴桶,我招唿院子里满眼樱桃的变态神医。 提到萧睿,安阳也沉默了。自从上次萧睿离开,我就再没打听过那人的消息,那人也从未在我面前出现过。 安阳洗完澡换过衣服走出来的时候,我正在院子里做木工活,小奶娃则是乖乖的蹲在我旁边,捧着小脸蛋看的一眼不眨。 “咦?这是什么?”安阳伸手欲摸我刚刚做成的东西,然后被人在手背上狠狠挠了一把。 是一架迷你版的手推独轮车,给小奶娃当玩具的。果真深受欢迎,小东西爱不释手,推了小车在院子里跑了一圈又一圈。安阳,双眼冒火,就差冲上去跟两岁小娃娃抢玩具了。 “安阳。”连喊三声,才唤回那人的注意力。 “什么?”不耐烦的回答。 “你看那只鸽子,是不是很肥?晚上红烧怎么样?”我指指他身后。 “啊!你敢!”安阳急了,几步冲过去把鸽子捞进了怀中,一脸警惕的盯着我。 第54章 “不敢。不过安阳,我们的客人恐怕得由你来招待了!”我说。 “咦?客人?什么客人?就你这鸟不生蛋的地方也有客人?”安阳一脸鄙视。 我摇摇头:“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来找你的。二十几岁,喜穿青衫,左手上戴着一枚墨玉扳指,长得还不错。” 我每说一句,安阳的脸色就变上一变,声音都有点结巴了:“他,他,他有没有说他叫什么?” “他姓上官,名字没报。”我说。 “完了,完了,”安阳开始团团转,然后扑到我面前,紧紧抱住我大腿,“姓林的,我们逃跑吧,不然我就死定了,你,你,你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第84页 我愣了一下。依安阳的性子,很容易得罪人,却也从未伤过人命,以前也总有仇家上门,怕成这样却是第一次。可以肯定,姓安的绝对有把柄落在人家身上。 “来,说说,你把那人怎么样了?”拉起安阳,拯救自己被抓的皱巴巴的衣襟。 “这不关我的事啊,大概一年前吧,我路过洛城,揭了上官家的求医榜,治好了上官家老夫人。”安阳又扑了过来,满脸委屈,“因为很累,就随便进了一个房间休息,然后差点被那个姓上官的傢伙给欺负了。” 忍不住挑眉。安阳八成是进了那人的房间,结果造成了误会。仔细看看安阳,眉清目秀,小帅哥一枚,会被误会也很正常。只是,安阳是什么人,怎会允许自己吃亏! “再然后,你就给人下了药,暴打一顿,恶整一番?”我接道。 “不止。”安阳艰难的摇摇头。 心下瞭然。安阳这种人,小肚鸡肠,睚眦必报,被人欺负了必定百倍报復回去。可以肯定,那个姓上官的傢伙是糟了毒手了。 “你该不会,把人给强了?”我挑眉。 “不止。”安阳接着摇头。 “你还做什么了?”突然之间,觉得很不妙,是那种即将大祸临头的感觉。 “我,我,我给人下药了……”安阳艰难开口。 “什么药?”把人提起来,我仔细思考着是带人跑路还是把人交出去自保…… “浑身恶臭,持续一年……还有,不举,最少三年……”安阳说完转身就跑,一头扎进房间,估计是收拾行李去了。 几个深唿吸,略略平静下来,回房。 “行了,别收拾了,人已经到了,就在院子里。”拉过上蹿下跳的安阳,一起走出去。人都来了,逃跑也来不及了。既来之,则安之吧!况且,也不是没有筹码。 上官带的人不少,把小小一个院子围得铁桶似的。不过,进了院子的也只他一个而已。只见那人安安稳稳坐在摇椅上,手上还捧着一杯不知打哪儿变出来的热茶,脸上表情,似笑非笑。 安阳打个哆嗦,迅速缩到我身后,手上紧紧抓着我衣襟不放,时不时探头出来瞄一眼,然后再缩回去。 感觉不到对方的恶意,我也松了一口气。这时,小奶娃却忽然挣开我的手,跌跌撞撞跑了过去,站在那人面前,小手一伸:“漂漂哥哥,抱!” 满脸黑线。养了小东西这么久,居然养了一个小色狼出来! 被小奶娃这么一打岔,上官总算收回追着安阳不放的目光,把注意力转到抱着他的腿努力向上攀爬的小东西身上。然后,大手一提,就把小东西揽在了怀中,再然后,被啃了满脸口水。 忍下满腹酸涩,走过去,提着衣领把小东西拎回来。小东西不依了,在我怀中不停扭动,非要投奔“漂漂哥哥”的怀抱不可。 上官站起身,看定安阳:“安神医,可否借一步说话?” 安阳再次窜到我身后,只露出一个脑袋:“不可以,有什么话跟他说,我是他的人!” 黑线。安阳,你什么时候变成我的人了!还有,你刚刚塞进我怀里的是什么?“卖身契,我刚写的。姓林的,你可得罩我!”似是知道我在想什么,安阳凑到我耳边小声说道。 忍下把人捏死的冲动,只好接下这个烫手山芋。 “既如此,”上官目光闪闪,一个招手,“进来!”然后,一群人浩浩荡荡进了院子。然后,不大的院子迅速被大大小小的箱子占满了。 “上官公子,这是何意?”我问。看着眼前披红挂绿的箱子,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了。如果我没看错,那些箱子上都贴了“喜”字。 “提亲。在下上官锦鸿,愿娶安阳,为妻。”上官微笑开口。 可以感觉到,身后的安阳在一瞬间石化。我想,如果不是我在第一时间抓住了安阳的手,那变态神医绝对会放毒把人灭口了事。 上官锦鸿只是一径微笑。那种微笑很熟悉,在文谦的脸上出现过很多次。每次,文谦想要算计人时都是这种表情。玩心计这种事我并不擅长,很显然,面前之人正是那种吃人不吐骨头的笑面虎,也是我应付不了的类型。当然,安阳那厮比我也好不到哪去。这种时候,如果文谦还在,那就好了。 未免安阳下黑手,只好打发了人回屋。眼前之人,还是拖得一时是一时吧! “上官公子,客套话我也不想多说,只是,婚姻大事岂能儿戏!”我斟酌着语言。
第85页 “言之有理,不过,在下并不认为,这些只是儿戏!”上官指指身后堆了一地的贴满大小喜字的箱子,“还是林公子认为,这些聘礼不够?” “婚姻大事,当由父母做主,”这种时候我也只能找这个藉口了,“上官公子就算想要提亲,这聘礼也是下错了地方吧!据我所知,安阳父母尚在,不知上官公子是否已取得安家长辈首肯?” 上官锦鸿沉默了。神医谷方位隐蔽,很少有人知道。而且,安阳的父母行踪不定,常年不在谷中,这上官能找到人才怪了。 掏出安阳塞在我怀中的卖身契,晃一晃,重新折好放回原地:“安阳既已卖身与我,就是我林家的人。如果上官公子已经取得安家长辈首肯,且与安阳两情相悦,那么,我也不是不能成人之美。上官公子,意下如何?” “好说好说,在下自会派人去神医谷下聘。至于两情相悦,”上官瞄一眼躲在窗边偷窥的安阳,勾起一抹笑,“又有何难!只望林公子不要忘记今日说过的话。” 微笑,协议达成,只是上官锦鸿脸上那种猫戏老鼠的表情让人看了很不慡。安阳,我同情你。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安阳蹲在院子里,魂不守舍。 也难怪,上官锦鸿那厮相当有效率,那日离开的相当干脆,只是第二日就来了一群人在不远处开始大兴土木,只短短三日就建起了一所小院子,摆明了是要打持久战。 那厮也怪,每日都会过来我这里打转,见了安阳也不说话,冷哼一声就走。这种心理战很有效,反正安阳是快崩溃了。小奶娃倒是乐得不行,每天都绕着他的“漂漂哥哥”打转。也难得他那“漂漂哥哥”耐心好,总是不计形象的陪着玩游戏,比我这当爹的还要细緻几分。 对于上官,我没有什么看法,相反倒有几分同情。被安阳那样恶整过,还能保持形象,不得不佩服这人的忍耐力。被人强上,那是他自食其果,活该。不过,一年恶臭,三年不举,尤其是这后者,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好吧,真有点不好说。所以,这次安阳,是绝对在劫难逃了。 不是我不厚道,但是很显然这件事在我能力范围之外,我还是老老实实种我的地好了。至于那两人,随便他们折腾去吧! 一大早,收拾了东西去镇上赶集。缺的东西不多,我只要去买一些种子就好。小东西被上官抱走了,有便宜奶爸还是很方便的。 很快买好了需要的东西,看看时辰,转身进了镇上唯一的一家酒楼。小东西喜欢这里的脆皮鸭,安阳喜欢这里的春卷,每次来镇上我都会打包一些回去。 很多年以后,我都在庆幸,庆幸那天丢下可怜巴巴紧拽着我衣角不放的安阳一个人去镇上,庆幸自己首先找到那个人,也被那个人找到。 买完东西,踏上归程。紧一紧肩上的包袱,用力擦擦眼睛,我敢肯定,前方不远处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歇息的身影很熟悉。 忍下胸口翻腾的血气,一步一步,缓缓走过去。那个始终背对的身影也在一瞬间挺直僵硬,却始终不敢回头。 “走吧!”站在那人面前,伸出手。 一如初次见面,满身狼狈,露在外面的皮肤上还带着细细碎碎的伤痕,一双水样的眸子却黑亮依旧。 那人缓缓抬起头,眨眨眼,满脸委屈:“脚扭了。” 身上那人瘦了很多,背起来几乎没什么重量。只是我的体力已大不如前,买的东西只好全部丢掉,只留了打包来的脆皮鸭。 背后一阵窸窸窣窣,那人已经拆开了油纸包。然后,一块块鸭骨头被丢了出来。可以感觉到那人扯着我的衣服擦手,紧接着,一个严重缩水的油纸包被塞进了我怀里。 “还有一个鸭腿,留着回去吃。”文谦在我肩上蹭蹭油乎乎的嘴,摸摸不再咕咕叫的肚子,懒懒的趴在我背上。 手上微微用力,仍旧保持着沉默。一路上,那人都在试图没话找话,我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怕,怕一开口会忍不住伤了这个人,怕这个人会再次突然消失不见。 等终于回到那所小院子时,文谦也安静下来,老老实实趴在我背上。踢开院门,踹开扑过来的花花,绕过蹲在地上半死不活的安阳,绕过脖子上架着小奶娃的上官锦鸿,直接走进房间,关门,落锁。 把人扔到炕上,伸手扒了那人衣服,拿绳子把人双手结结实实捆了。文谦总算反应过来,大惊失色,惊唿出声:“你,你干什么?” 抚上那人惊慌失措的脸,微笑开口:“圆房。”
第86页 第55章 呆滞过后,文谦迅速红了一张脸,剧烈挣扎起来。 看着那人紧咬下唇的委屈模样,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也终于失了力气,抱紧那人的腰,整个压在了那人身上。 然后,文谦更加紧张了,躺在我身下一动不敢动,期期艾艾开口:“易扬,外面有人,我不要。” 平息一会儿,起身,从柜子里找出一套衣服扔在床上,再开门出去的时候外面已经没人了。不错,上官那厮很有眼色,不只带着一大一小迴避了,还在灶上烧了一锅热水。 将浴桶搬进屋,调好水温,把人扔进去仔仔细细洗了。那人老老实实坐在水中任我为所欲为,摆出一副我为刀俎他为鱼肉的样子,却害我险些把持不住。这人,果真妖孽! 身上伤痕很多,细细碎碎,新旧交替,背后还有大片未消散的青紫。这人,到底受了多少苦! 那人安静下来,伸手摸上我的眼角,晃一晃被绑在一起的手腕:“疼,解开好不好?” 笑一笑,吻上那人指尖,拉住绳结:“以后还跑不跑了?” “不跑了,再也不跑了!”文谦拼命摇头,双手扒着桶沿,笨拙的凑过来吻我的眼睛。 “为什么要回来?”把人推开,略略侧头避开那人拙劣的吻。 似是没有预料到我会避开,文谦瞪大眼睛,抿紧嘴唇,眼泪却大颗大颗滚了出来,盯了了我半晌,紧紧抓住我的衣襟,低喊出声:“不要,我不要把你让给别人,谁都不行,睿睿也不行!” “委屈了?”解开绳子,把人抱出浴桶,揽在怀里。文谦,我的文谦,原来那时的出走,只是想要把我让出去,让给那个一直让我心心念念的人吗?文谦,我的犹豫不决,究竟伤了你多少! 文谦抱住我的脖子,紧紧用力,也终于,哭出声来。 “没有睿睿,从来就没有。”吻上那人的唇,也吻去一颗颗泪珠。恨自己,为什么明白的这么晚。恨自己,为什么从来都没有说清楚。 对于睿睿,是实实在在的喜欢过,却结束的太早,来不及爱上就结束了。我也知道我从未给过睿睿公平,喜欢那个单纯可爱心智不全的五岁孩子,却不能接受恢復记忆的魔教教主。一次次把人丢下,就连给过的喜欢,也是打了折扣的。对于现在的萧睿,仍然喜欢。我却清楚的知道,这不是爱,更多的,是一种习惯,和责任。而且,恐怕萧睿,连他自己都分不清对我究竟是怎样一种感情吧! 文谦终于敛了哭声,小心翼翼的重新亲了上来。好吧,我知道我禽兽了,对着哭成这样的人还能有邪念是我不够纯良。把人擦干,塞进被子里,站起身时却被人拉住了袖子,只好蹲下来,亲亲那人额头:“你先休息一会儿,我去准备晚餐,天不早了,你不饿吗?”果真,那人肚子非常配合的一阵咕咕乱叫,文谦放开手,眨眨眼:“我要吃肉。” 可是,家里是没有肉的。上官那厮盯安阳盯的紧,安阳又跟我跟的紧,我脱不开身,也就指望花花偶尔带点野味回来。今天从镇上买回的东西又丢在了半路上,哦,还剩了一根鸭腿。站在院子里冲着不远处喊了一嗓子,很快安阳就窜了回来,逃难似的,然后翻出药箱进房帮文谦把脉敷药去了。 晚饭上桌的时候,上官提着小奶娃也过来了,并理所当然的摆出了一副蹭饭看热闹的架势。好吧,暂且无视,上官段数太高,我和安阳不是对手,但是以后自有文谦料理这只狐狸。 文谦换过衣服走出来,视线扫过安阳扫过上官扫过小奶娃,连丝毫停顿都没有就落在了桌上。满桌素菜。除了一根鸭腿和一碗蛋羹,是小奶娃的。 小奶娃一直老老实实坐在上官腿上,小眼神儿却不停的往文谦身上飘,却没有像第一次见到上官那样直扑过去。都说孩子是最敏感的,而文谦是摆明了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从出来就一直在迴避去看那个孩子,恐怕连小奶娃长什么样子都没看到吧! 知道这件事急不得,走过去坐下,抱过小奶娃:“吃饭吧!” 安阳看看这个看看那个,选了我左手边的位子,并把椅子往我旁边拉了几分。然后,文谦眼光扫过,安阳打个哆嗦,又拉着椅子闪远了。上官笑笑,撩起衣衫下摆紧挨着安阳坐下了,姿态那叫一个优雅。文谦也坐了下来,对着满桌素菜大为不满。 只有一根鸭腿,却有三双眼睛盯着。只好先下手为强。拈起鸭腿,撕掉鸭皮。两大一小三双眼睛一直紧盯着我手上的动作,让人压力倍增。以往买来脆皮鸭,鸭腿是小奶娃的,鸭翅是安阳的,已经形成惯例了。但是这次,在路上被文谦吃得只剩了一只鸭腿,还是从牙缝里省出来留着晚上吃的。想了想,撕下两小块鸭肉来,一块放进文谦碗中,另一块,安阳偷偷看文谦一眼,摇头拒绝了。这厮,自从在王府中被威胁过一次,怕文谦就怕得厉害,跟王爷抢肉吃,他还没那个胆。
第87页 两块鸭肉都归了文谦,剩下的大半个鸭腿小奶娃两手捧了,啃得不亦乐乎。文谦不言不语,拿筷子戳着碗中的白饭,委屈的不行,忍了又忍,还是在桌子下面踹了我一脚。 来不及反应,旁边安阳蹭一下跳了起来,险些撞翻餐桌,多亏上官眼疾手快按住了。如果我没看错,刚刚,似乎,好像,上官锦鸿在安阳大腿上摸了一把。 安阳憋红了一张脸,狠盯着上官那厮,可惜,目光是不能杀人的。上官锦鸿却是微微一笑,看向安阳:“你始乱终弃。”语气很平淡,杀伤力却很惊人。果真,安阳再次跳了起来。 “你不负责任。” “你吃完就走。” “你敢做不敢当。” “你……” 上官始终微笑,大帽子却一顶接一顶扣了下来,直把安阳压的是火冒三丈却无话可说。 文谦看热闹看的开心,不知不觉就扒完了两碗饭。餵饱小奶娃,就着凉掉的菜一连吃了三碗饭。看那两个吵架的也没有再吃下去的意思,干脆收拾了餐桌,一手抱起小奶娃,拉着文谦回了屋。 文谦跟在我后面别别扭扭的进了屋,坐在椅子上回头盯着门口,看都不看我怀中的小东西一眼。小奶娃第一次被人这样无视,伤心了,小胳膊紧紧搂住我脖子,低下小脑袋,声音委屈极了:“爹爹!” 只好先把人哄睡了,小东西是真的难过了,睡着的时候睫毛上还挂着泪珠。真的是哭笑不得,文谦都不计较我有“私生子”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我家王爷,一向是小心眼的啊! 外面安静了下来,很显然上官挟持着安大神医离开了。看一眼旁边闹别扭的前王爷殿下,走过去关了房门。 “晚上我睡哪儿?”文谦伸手拍开我揽在他腰间的手。 “当然是跟我一起睡。”再次缠了上去。 “……”文谦显然想起了不久前的“圆房”之说,红着脸只是挣扎。 “别动,让我抱一抱,我很想你,文谦,很想很想。”收紧双臂,感觉到怀中人放软了身体不再抗拒,心口空空的那一块也终于被填满了。 “我们,圆房吧!”文谦抬起头,一双美目流光溢彩,看定我,一字一句。 心头一窒,如此活色生香的引诱,我要是还把持的住那才怪了!所以,我当即就喷了鼻血。 等真的熄了灯,被人压在身下时,才终于意识到那人在打什么算盘。罢了,看那人在熄灯前瞥向小奶娃那一眼,也知道今天不应了这人是没我好果子吃的。忍着笑,老老实实躺下来,把手中的东西递给那人,等着被人拆吃入腹。 说实话,真的很疼。这人的技术,还是不提了。 等那人发泄出来趴在我身上喘气的时候,抬手抚上那人的脸:“文谦,陪我说说话吧!” “嗯。”文谦一动不动,只是用鼻子发了一个音。 “那个孩子,你喜欢吗?”揽住那人的腰,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那人一瞬间的僵硬。 “那个孩子,我很喜欢,”没有等到回答,我继续说道,“他的母亲,只是一个普通的村姑,姓沈,没有名字。生他的时候难产,那个女人,选择保全孩子。” 仍然没有回答,一滴滴眼泪却烫上了我的肌肤。 “如果我说,一切都是不得已的呢?如果,没有那个女人,我就再也见不到你呢?”黑暗中,抬起那人的脸,不敢放过哪怕一个动作。 “为什么,要在这种时候,跟我说这种话?”文谦动了动身体,我终于忍不住闷哼出声,好痛! “因为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可以确定你不会再次偷跑。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如果没有那个女人,我就再也见不到你呢?”抱紧身上之人,压下那似有若无的挣扎。 即使室内一片黑暗,也可以感觉到身上那人的惊慌失措。是了,我说的如此隐晦,安阳又住在这里,文谦肯定会想歪了。真是混帐,有过一次死在他面前的经歷,怎么可以如此吓他! “别怕,文谦,我没事,安阳住在这里只是方便进山採药,不要多想。别怕!”轻轻抚上那人的背,等人慢慢平息下来。 “我不要你死。”文谦慢慢退出去,起身,掩不住惊慌。 跟着坐起身,抱住那人,收紧手臂:“文谦,还记不记得南疆,那时你大病一场?” “嗯。”文谦点头,抓紧了我的手,十指交缠。 “杜言说,那时很兇险,他用了很多方法都无效,为了让你发汗,他用了,春药。”尚未说完,怀中的身体就开始微微颤抖了,我只好吞下后面的话。
第88页 反手包住文谦急欲掰开我手臂的手,一个用力把人压在下面。 “放开我。”文谦的声音有点冷。 “你要走?你要对我始乱终弃?”我缓缓放手,点亮油灯,看那人慢慢坐起身。 “你不负责任。” “你吃完就走。” “你敢做不敢当。” “你……” 一顶顶帽子扣过去,文谦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而我,越来越喜欢上官锦鸿那厮。 “闭嘴!我只是要打水帮你沐浴。”文谦踌躇半晌,甩下一句话,披上衣服出去了。 忍不住挑眉,我的王爷,你确定你搬得动那个实木的浴桶? 那人在外面转悠了很久才端了木盆进来,还好,知道弄温水。第一次大爷样躺在床上任人伺候,虽说那人笨手笨脚的制造的麻烦更多,嗯,感觉还不错。 第56章 一大早,被人捏着鼻子弄醒,睁开眼睛就见小奶娃正趴在我胸口努力攀爬,目标,文谦紧贴在我另一侧的脸。 伸手,挡住小东西即将亲到文谦唇上的嘟得老高的嘴唇,哭笑不得。我怎么就养了一只小色狼出来呢!说来小东西整天都在占上官那厮的便宜,如今见了自家老爹也想揩油不成!此风不可长。拎起小东西,扔在一边,文谦居然仍旧睡得人事不知。 小东西韧性不错,被扔开后又爬了过来,目标不变。左挡右挡,既要提防小色狼的偷袭,又要注意不能吵醒那人,真是,辛苦万分。 也不知过了多久,文谦总算揉着眼睛醒了过来,一睁眼就和再次扑过来的小东西来了个大眼瞪小眼。心下一转,收回挡在那里的手,就见小奶娃抓住机会扑了上去,结结实实在文谦唇上啃了一口。 文谦呆了。 “美人哥哥!”小奶娃亲了一下不满足,居然又扑了过去。 小东西一向喊上官“漂漂哥哥”的,到文谦这里居然变成了“美人哥哥”,似乎,升级了。但是,我的人,怎能被你一黄口小儿调戏!拎起小东西,扔的远远的。 这就是文谦父子的第一次正式会晤,可以说,相当震撼。 文谦呆愣愣的转头看向我,好半晌才说了一句:“我饿了。” “我去准备早餐。”在那人唇上亲了一下,我坐起身。“唔!”起床动作急了,那个难以启齿的地方传来剧痛的时候我才发现,拜那人所赐,我现在几乎相当于半个废人。 湿热的液体流出,应该是流血了。昨晚只顾着那人情绪,现在才发觉,伤的真是不轻。文谦当即就变了脸色,却是更加的不知所措了。小奶娃见到血,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声音,那叫一个洪亮。院子里的花花听到哭声急了,一边咆哮一边挠门。花花一叫,那群圈养着的鸡鸭也开始上蹿下跳。一时间,小小的院落那叫一个热闹。 “怎么办?药,药在哪里?”文谦也急了。 “别急,这么热闹,安阳用不了多久就会过来的。”重新躺下去,拍拍那人的手轻声安慰。安阳过来,上官那厮肯定也会跟过来,反正我的一世英名就要交代在这里了。谢文谦,果真是来折腾我的冤家么! 安阳来的很快,料理我的时候更快。当然,忍笑忍得更辛苦,只是不敢在文谦面前笑出来而已。最后,安阳一脸古怪的把一堆瓶瓶罐罐交给文谦时,我都想下去踹他几脚了。 然后,安阳断定今日是没有早餐吃了,当机立断从我柜子里摸了一张银票又拐了我家小奶娃去镇上打牙祭了。安阳的药总是好的,很快就止了血,痛的也不是那么厉害了。但是,看到那人难得的愧疚表情,我当即决定,装下去。 早餐是简单的白粥。拿勺子搅了搅,下面是煳的,上面是生的。很好,很有水平。第一次就能达到这种境界,我家文谦果真厉害。 扶着腰挪到餐桌旁,指挥着那人拿了一个软垫过来,舒舒服服坐了。上面没熟的粥舀出来放在一边,餵牛应该可以吧!再去掉底下煳掉的,剩下的刚好两碗,每人一碗分吃了,虽说不够,也凑合了。 洗碗是个浩大的工程,也是个危险的过程,我可不敢拿那些可怜的瓷器冒险,只好任其堆在那里。 “玉米该除草了。”坐在屋后铺了被子的摇椅上,我望着不远处的玉米地自言自语。然后,我家王爷提着一把锄头上场了。再然后,我心惊胆战的看着那把堪称兇器的锄头一次次险些和那人的脚亲密接触,紧接着再拐个弯铲掉一片刚到小腿高的玉米苗。 在文谦身周方圆两米内的玉米苗统统夭折以后,那人沮丧的倒拖着锄头过来了。最多几分钟而已,那人白嫩嫩的手掌上就多了两个血泡。心疼的不行,把人锄头夺了,咱还是安分的呆着吧!
第89页 文谦却来了劲,收拾了脏衣服和床单就直奔溪边准备洗衣服。好不容易拖着残缺的身躯挪过去,刚好看到那人一个用力弄破了手掌上的血泡光荣负伤的场面。 “文谦,别忙了,过来陪我说说话。你的脚不疼了?”只好拉人回房,这人,还是少给我惹点麻烦的好。 “不疼了,扭的不厉害,昨天安阳敷过药就不疼了。”文谦举着破皮的手,一脸不甘,“可是,我什么都做不好……” “这些粗活我来做就好。”拉过那人的手,挑开另一个血泡,细细的敷药包扎。 “那我做什么?”文谦还没从打击中恢復过来。 我想了想,笑问:“嗯,暖床会么?” 然后,我家王爷迅速红了一张俊脸,气的。再然后,想起昨夜的血案现场,一张脸又白了,吓的。 “你还有哪里疼么?”文谦扶我躺下,紧张兮兮发问。 “腰痛,帮我揉揉吧!”难得的美人恩,我当然不会放过。 “嗯。”文谦搬过凳子坐在一旁,开始帮我按摩。只是,手劲忽轻忽重,很是折磨。 “本来我是打算今天上午泡了豆子,下午给你做豆腐脑和小银鱼钻豆腐的。”侧头看向努力在我腰部肆虐之人,我懒懒开口。 一个清晰的吞咽口水的声音。然后,谢某人的肚子开始大唱空城计了。文谦停下手,满脸沮丧,肚子叫的更响了。早上那一碗粥本就没吃饱,如今又被我这么一引诱,王爷殿下的优雅已经消失无踪了。 “易扬,我饿了。”文谦摸摸肚子,可怜兮兮。 “嗯,那中午吃什么?”舒舒服服翻个身,改成侧躺,笑眯眯看了那人。 “我……”想想自己的手艺,看看半残的我,文谦纠结了。 “我来做吧!”拉下那人的头,狠狠亲了几下,算是收足了利息。 杀了一只小公鸡,收拾干净,却发现文谦不见了。房前房后都找遍了也不见人影,正急的不行,却见那人拿衣衫下摆不知兜了什么东西沿着溪岸兴沖沖的跑了过来。 “我采了好多蘑菇!”文谦一脸兴奋,急急献宝。 我却忍不住皱眉:“山里有狼,你怎么能一个人进山,出事怎么办?” 文谦一扬下巴,得意洋洋:“怕什么,我带花花去的!” “那就好,只是不许一个人进山。”伸手接过花花叼在口中的兔子,肥肥的,不错,先养起来。花花打野味很有分寸,从来都是活捉,每每叼了猎物的颈子回来,连伤口都很少留下。 午餐。小鸡炖蘑菇,炒蘑菇,蘑菇汤,把文谦采来的蘑菇利用的很彻底。许是自己的劳动所得,那人吃得格外香甜。 看看自己碗中那人亲手夹过来的鸡屁股,再看看那人碗中的两只鸡腿两只鸡翅,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人是在怨念昨晚没吃到的那只鸭腿。 长嘆一声,正待下口,那人目光闪闪,紧盯着我的筷子,发话了:“多吃点,补一补。” 满头黑线,亲爱的王爷殿下,您还能不能更可爱一点! 放下鸡屁股,一筷子伸过去,趁人不备抢了一只鸡腿过来,三两口吞下肚,鸡骨头丢给守在一边的花花。 文谦看看我,再看看自己碗中剩下的一只鸡腿两只鸡翅,当机立断,一个上面咬了一口。这样幼稚的行为,险些让我笑得岔气,这人,果真是在计较昨晚那只鸭腿么! 走过去,按住那人后脑,狠狠吻上去,直到那人拼命挣扎才放开。舔舔嘴唇,回味一下,小鸡炖蘑菇,味道果真不错。 把碗中的鸡屁股转移到文谦的碗中,微微一笑:“来,提前补一补。” 我家王爷,已经彻底石化了。 说来我最担心的就是那对父子的关系,文谦摆明了是在迴避,看都不看那孩子一眼。小奶娃就别提了,一见面就想扑上去调戏自家亲爹。罢了,顺其自然吧,反正那人也跑不了,日子还长着呢! 午后阳光很好,暖洋洋的,揽了那人窝在躺椅中,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那人很快打着哈欠睡了过去。文谦这一路找来定是吃了许多苦,人瘦得厉害,真的要好好补补了。 安阳三人回来的时候文谦枕着我的肩膀睡的正香,一只手还霸道的缠在我脖子上。小奶娃眨眨眼,踢掉小鞋子就爬了上来,硬是在两人中间挤了一个位置出来,然后搂着我的腰也睡着了。 安阳蹲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一句话都没说,难得的安静。上官锦鸿站了一会儿,丢下一些东西拽着安阳离开了。花花在房前屋后巡视了一圈,也过来趴在旁边打起了盹。
第90页 把薄毯往上拉一拉,抱紧怀中这一大一小,闭上眼睛,忍不住微笑。 第57章番外,萧睿(四) 看到那个人咬紧牙关忍耐着痛苦,看着那个人在边关陪伴另一个人,看着那个人把我当做陌路,痛,胸口的位置丝丝扯扯的,哥哥,我该如何弥补,才能让你再看我一眼! 一夜之间,袭击了三个部落,取了那三个部落首领的首级。我不关心战局如何,但是,我不想看着那个人在这里受苦。在力竭之前赶到那人身边,我知道自己伤的很重,我也知道自己不该留在这里,所以只好离开,在那人睡下以后。 大漠。 我说,哥哥,不要原谅我。 我说,哥哥,就当我已经死了。 我说,哥哥,再让我叫最后一次。 摸上那细长的手指,一点一点,捏碎。很熟练,是啊,以前捏过那么多次,怎么会不熟练! 安阳不肯再理我,我知道,这是我应得的。那个人却把我盯得紧紧的,哥哥,我怎么会去做傻事呢!做傻事,也是需要资格的。 送了那人回去,自己却再也撑不住晕在了大漠深处。看看自己泛着青丝的手掌,看看旁边一脸焦急的神医安阳,却忍不住笑起来。努力的配合着治疗,我不想死,也不能死。因为,我死了那个人会难过,我的哥哥。 哥哥,即使这样,你还是关心我的吗? 似乎睡了很久,似乎一直在做梦。梦中白茫茫的一片,我却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对了,哥哥,哥哥呢? 睁开眼睛,面前有两个人,我不认识。但是我知道,那个总是对着我微笑的人,是我要找的哥哥。 被人抱在怀里睡觉,被人小心翼翼餵饭,被人拉着手一点点学走路。我不喜欢喝药,那么苦那么苦,可是我喜欢在喝完药以后哥哥亲手餵进嘴中的蜜饯。 那个时候我想,如果一直都想不起来,如果一直都做一个小孩子,那该多好!可是,那个人还是离开了,在我刚刚想起一切的时候。只因为,那个王爷,他的爱人,遇到了危险。 安阳说:“你这已经是第二次被丢下了,怨不怨?” 怨吗?不会。 那个人的伤痛都是我给的,那个人是我亲手推到别人怀中的,我有什么立场去怨? 所以,只好离开。 路上遇见打劫。那个人,奇装异服,裤子只到膝盖,上衣很短,而且没有袖子,头髮短的用手都抓不起来,鞋子露着脚趾。很奇怪的一个人,拦在我面前,明明身体抖个不停,嘴上却喊着奇怪的话,说什么:“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轻轻一脚把人踹飞,想起哥哥,还是留了一锭银子下来。却没想到,从此被人缠上,再也不得自由。 那个奇怪的人,自称杨柳,很脂粉气的一个名字,聒噪的厉害。我想我还是受了影响,如果是以前的萧睿,这样的人恐怕还没到面前就被灭口了吧!有的时候被吵得厉害,也从未动过把人弄死的心思,最多点了人穴道扔到外面。萧睿,你终于仁慈了。 冥月心法终是有着很大的残缺,不然当初我也不会走火入魔,不会失忆,不会遇到那个人,不会伤了那个人。失去一切,即使已经练到了第九重,又有何用!我想,闭关修正一下吧,也省得日后修炼的人再次如我一般。 闭关之前,去看了那个人。点了那人穴道,拉下床帐,窝进那人怀里。我对自己说,最后一次,最后一次,等天亮之后再不会出现,再不会出现在你面前。 天亮,离开。 哥哥,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留恋的理由了。 不久后得到消息,那个王爷也消失了,应该是两个人隐居了吧!哥哥,能看到你幸福,这就好。 回到闭关的山洞,杨柳居然还在。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总是跟着我,但是,有一个人陪在身边,也不错。没有那个人,是谁,又有什么关系! 闭关一年多,修正了冥月心法的不足之处,也接到了安阳的飞鸽传书。原来我又犯了错误。那个时候,如果不是我的任性,恐怕那两人也不会到那般难以收拾的地步吧!哥哥,对不起。 杨柳递给我一个包袱,说:“去找他吧!” 深深看了眼前人一眼,这个人,已经陪了我两年。两年有多长,我从来不去想,也不愿意去想。只是看着这个人,不再聒噪,越发的沉默。没有接包袱,转身离开,那些东西,我用不到。 运起轻功,一路疾行。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存了多少私心,更不知道自己在见到那两个人时是怎样一种心情。
第91页 我看到他扔下身上所有的东西,我看到他弯下腰背起另一个人,我看到他背起那个人时微微的停顿,我看到他背着那个人几步一停却始终不肯放手,我看到被他背起的那个人回头无声的对我说:“他是我的。” 哥哥,你已经见到我了,是不是? 哥哥,我又晚了一步,是不是? 转身,顺着来路返回。也罢,也罢,从此快意江湖四海为家,也很好。 第58章番外,林易扬(一) “哇……”一个小小的身体趴在门槛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紧接着,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从屋子里沖了出来,抱起哭得一抽一抽的弟弟,小手一边帮弟弟揉着肚子一边哄劝:“小扬乖,不哭哦,让哥哥看看摔到哪里了?” 见来了亲人,小娃哭得更带劲了:“呜呜……哥哥,疼……呜哇……” 掀开弟弟的衣服,露出白嫩嫩的小肚皮,上面一道清晰的紫色淤痕,哥哥心疼了,轻轻帮弟弟揉着。 弟弟,林易扬,三岁。哥哥,林易飞,七岁。 “哥哥,饿。”小小的林易扬哭累了,停下了小喇叭。 “可是,爸爸妈妈还在地里没回来,”哥哥林易飞为难了,“天气不好,爸爸说要下大雨了,得赶在下雨前把麦子割完。” 看到弟弟小嘴一撇摆出哭的架势,哥哥怕了,牵起弟弟小手哄了又哄:“小扬不哭,等着哥哥做饭好不好?” 弟弟听话了,搬着小板凳坐在灶台边抽抽搭搭等饭吃。哥哥安顿好弟弟,开始煮饭。哥哥会煮饭吗?当然不会。 北方的家庭,是很娇惯儿子的。林家当然也是如此。林家原本五口人,爸爸妈妈两个儿子,还有一个老奶奶。小儿子林易扬,刚好赶上计划生育,差一点被流掉,林妈东躲西藏才生下了这个宝贝,结果家里被狠狠罚了一笔款子。这种情况下出生的么儿,自然被一家人宠得不像话。以前还好,爸爸妈妈忙地里的活,奶奶身体硬朗可以留在家里做饭。但是很不幸,前几天奶奶突发脑淤血过世了。为了操办丧事,地里活计堆了一堆,偏赶上收割麦子,天气又不好。那几亩麦子可是未来一年的粮,自然马虎不得。两个大人忙着抢收,偏偏忘记了给家里两个孩子留饭。 掀开锅盖,锅是脏的,得先刷锅。小小的林易飞,搬过小板凳放在水缸底下,踩着小板凳去舀水。家里的水缸大的不得了,和七岁的林易飞差不多高。村里只有一口石井,每次去挑水都得排好久的队,所以每一家的水缸都是超大的那种。水瓢很大,七岁的孩子是端不动那么多水的,每次都只能舀小半瓢,就这样往返了几次才舀够了刷锅的水。 刷完锅,煮粥。每次妈妈煮粥都是放4把米一瓢半水的,所以林易飞也抓了4把米放了一瓢半水。烧火不难,家里烧的是玉米秸秆和麦秸秆,很容易点燃,以前林易飞也经常帮忙烧火的。 每煮一会儿林易飞就会掀开锅盖看看锅中,可是锅中的水好像永远都是那么多,根本不像妈妈每次煮的粥上面只有薄薄一层米汤。弟弟一直嚷着叫饿,哥哥也等不及了,干脆拿了笊篱捞了一碗粥出去,再浇上一勺米汤,也很像样了。只是,这样一碗粥盛出来之后,锅里就几乎只剩清汤了。七岁孩子的4把米,能有多少! 看着弟弟一边揉着小肚皮一边拿着小勺子舀白粥吃,哥哥更加心疼了。偷偷从妈妈藏在柜子底下的盆子里摸出一个鸡蛋,哥哥打算给弟弟开小灶了。以前弟弟生病的时候奶奶会给弟弟用酱煎鸡蛋吃,是怎么做的来着? 舀出锅里的米汤放在盆子里,重新刷锅。而弟弟林易扬,在看到哥哥拿着鸡蛋出来的时候就瞪着大眼睛开始流口水了。锅烧热,放入一大块荤油,刚拿着铲子靠过去就被溅起的油点狠狠烫到了皮肤。林易飞揉揉胳膊,回头看看弟弟渴望的小脸,端起打散的蛋汁哗啦一下倒进了锅中,然后又转到另一边往灶台里塞了一把麦秸秆。就这样,一边烧火一边煎蛋,最后,半碗黑乎乎的东西出炉了。 鸡蛋煎的有点煳,但是,还是很香。三岁的弟弟生平第一次吃掉了满满一碗粥,又把鸡蛋酱里的鸡蛋捡的干干净净才放下筷子。然后摸摸鼓鼓的小肚皮,饱了。 林易飞看看盆子里清可见底的米汤,咕噜咕噜喝了两碗,拉着弟弟坐在院门旁边,等待爸爸妈妈回家。 等到天黑下来林爸林妈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一对小兄弟靠在院门旁的大柳树上,已经睡着了。哥哥盘腿坐在一堆麦秸上,弟弟端端正正坐在哥哥腿上。一人抱起一个回房,林妈看到灶台上那半盆早就凉掉的米汤和大儿子胳膊上手上脸上被油点烫起的水泡时,终于忍不住抱着儿子哭了起来。
第92页 弟弟睡得很熟,哥哥却被吵醒了。林易飞揉揉眼睛,伸着小手帮妈妈擦眼泪:“妈,小扬已经吃过饭了。小扬今天摔了一跤,肚子上青了好大一块,我给弟弟煮了粥煎了一个蛋。妈,为什么我放4把米只能煮一碗粥妈妈却能煮一盆啊?” 从那以后,不管多忙,林妈再没让两个儿子挨过饿。而不管林妈做什么,林易飞总是凑在旁边跟着学。八十年代初的农村,白面还是很稀罕的。即使家里种了麦子,除去交纳农业税提留款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所剩已经不多,况且还要拿去换钱。那个年代的农村家庭,还是以粗粮为主的,比如玉米高粱米。 林家也不外如是。但是两个儿子却是娇生惯养的。蒸玉米窝头,必会混着蒸几个白面馍。蒸高粱米饭,也会拿饭盒蒸一盒大米饭。通常是没有菜的。大人好说,咸菜大酱就可以打发了。两个儿子,吃的多是油干饭。大米饭,加一小块荤油,滴几滴酱油,两个儿子吃的头都不抬。偶尔得了白糖,也是留给两个儿子拌饭吃的。家里是养了鸡的,每天的鸡蛋都会攒起来,攒到二三十个就卖掉,好去买日常用的油盐酱醋。 麦子收完了,农忙假也结束了。林易飞看看自己坐在门槛上啃手指的弟弟,也只好背着小书包重新回去上学了。大儿子上学,两个大人只好带着小儿子一起下地。接连几日的大雨,到处都泥泞不堪,林易扬每天都脏的跟个小泥猴似的,最高兴的时间就是每日哥哥放学来地里送水顺便接他回家。哥哥念的是幼儿班,能从1写到10,能写人口手上中下。每天,哥哥都会把着弟弟的小手在自己的练习本背面写字,哪怕弟弟总是把口字画成圈圈。而弟弟每次喊饿的时候,哥哥也不会再煮出一锅米汤让自己挨饿了。 林易扬七岁念幼儿班的时候,林易飞已经小学四年级了。七岁的林易扬,每天快快乐乐的上学快快乐乐的回家。十一岁的林易飞,早就在放学后跟着林爸林妈下地干活了,挥起镰刀割麦子的时候比林爸一点都不慢,已经俨然半个劳力了。 班上有几个家里有钱的小孩,每天口袋里零食不断。最让小小的林易扬眼红的,却是那五分钱一根的雪糕。乡里有冰糕厂,冰棍两分钱一根,雪糕五分钱一根。冰棍是用糖精和水冻成的,雪糕则加了少许奶油。夏天的时候在周围小朋友羡慕的眼光里吃一根五分钱的雪糕,简直是无上的享受。 可是,对于我们的林易扬来说,别说雪糕,就连冰棍都是很少能吃到的。所以,林易扬最喜欢的时候就是每年的麦收时节。哥哥和爸爸妈妈在前面割麦子,他跟在后面提着小篮子捡麦穗,中午回家的时候妈妈总是会买两根冰棍给两个儿子。而哥哥,一向吃得很慢,在弟弟吃完的时候几乎才咬了一两口,然后剩下的就藉口太冰归了弟弟。 可是,农忙假有十天,家里的麦子最多两三天就收完了。吃冰棍的日子,也结束了。摸摸弟弟的小脑袋,林易飞出门就借了一个雪糕箱子回来。然后推了手推车去五公里之外的乡雪糕厂批发了一包冰棍半包雪糕回来,开始了走街串巷卖雪糕的日子。林易飞卖雪糕的地点选的很好,多在那些麦子还没收完的地方转悠。农忙抢收,几乎家家都把孩子赶到了地里帮忙,这个时候的家长是都捨得给眼巴巴的孩子买一根两分钱的冰棍解馋的。 中午的时候,林易飞会把雪糕箱子推到回村必经的路口,而那个时候弟弟也早早等在那里了。林易飞卖冰糕的时候是一边卖一边算帐的。如果还没收回本钱,他会给弟弟吃一根冰棍,如果已经卖够了本钱,他会大方的给弟弟一根五分钱的雪糕。而自己,即使被晒得小脸通红,也是从来不碰的。 农忙假结束的时候,林易飞攒了十二块七毛钱。花五块七给弟弟买了一个双肩背的书包,花八毛钱给自己买了一个铁皮文具盒,花一块二给林爸打了一斤散装白酒,剩下的都交给了林妈。 对林爸林妈来说,十一岁的大儿子不仅能干活,还能挣钱知道孝顺长辈了。对于七岁的林易扬来说,哥哥能让他天天吃冰棍雪糕,是天底下最好最厉害的哥哥。 第59章番外,林易扬(二) 林易扬三年级了。哥哥已经念初中了,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然后走五公里去乡里的中学上学。中午带饭在学校吃,并不回家。 这时候家里条件已经好多了。林爸在闲暇的时候走街串巷帮人打家具,也算有了外块收入。想到大儿子念书辛苦,林妈会隔三差五煮一个鸡蛋放在饭盒里面,只是她并不知道每次都会被大儿子拿出来偷偷塞进弟弟的书包。
第93页 被一家人宠大的林易扬是嚣张的。书念的不怎么样,倒是喜欢跟在林爸后面看他给人打家具。闲暇的时候,会缠着林爸教他木工活,或者去村头张伯家里学拳。张伯练的是正宗的南拳,以前一直在外面,年纪大了才回到家乡养老,很是喜欢这个调皮捣蛋的小徒弟。可是林易扬太活泼了,对什么都没耐性,学的不多,小弟倒是收了一群,整天领着一帮小萝蔔头在外面惹是生非,几乎每天都会被人找上门来。 可即使这样,林小弟也没挨过林爸的打。是林爸捨不得吗?捨不得是真的,可脾气上来也有忍不住的时候。林爸第一次动手收拾小儿子就来了狠的。许是被气急了,随手捞了个东西就是狠狠的一下子。然后,扁担断了,大儿子骨折住了半个月的医院,小儿子安然无恙。 十岁的林小弟被吓坏了。扁担过来的时候根本反应不过来,要不是放学回家的哥哥冲过来挡在前面,估计林小弟就那么被废了。然后,林爸被全家人唾弃了。那么可爱的儿子,也下得去手!母子三人统一战线,林爸被排斥了。而林小弟摸着哥哥骨折的胳膊哭得险些断气,从那之后再没惹过一次事。 林小弟乖了很多,书还是念不进去,干活却是一把好手。念书经常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每次考试都高居榜末,有一次还险些留级。干起地里的活来,却比自家老妈还要快上不少。家里的地不多,劳动力却不少,空闲时间也多了出来。林妈干脆在院子里支起了磨盘,开始做豆腐以补贴家计。林妈做豆腐的手艺是家传的,只是嫁人之后才撂了下来,如今重操旧业,生意居然还不错。 林小弟最是喜欢撒娇,自从哥哥上了初中呆在家里的时间变少之后就粘上了林妈,久而久之也学会了做豆腐的那一套手艺。哥哥喜欢吃豆腐,为了在哥哥面前显摆,从来就远庖厨的孩子,也学会了老妈那几道最拿手的豆腐佳肴。 寒假的时候,附近的几个村子集资请了一台戏班子唱落子,正月初九正式开始。林小弟兴奋了。对于落子戏,林小弟是听不懂的,只知道那些戏服很漂亮,只知道台下会有好多小吃可以买。林小弟穿的圆圆的,球似的,跟着哥哥兴高采烈去了三里外的邻村。哥哥则是揣上了这几年趁寒暑假赚来的零花钱。 林易飞很辛苦。一边看戏,一边和几个同学打招唿,还要同时分出几分注意力在自家弟弟身上,提防着那个猴子似的小弟会不会给自己捅娄子。林小弟倒是很安分,只除了每过一会儿就掏哥哥的口袋拿钱钻出去买小吃。还没开始的时候,林小弟就干掉了一个烤地瓜两块烧饼。唱《李三娘打水》的时候,林小弟消灭了两串冰糖葫芦。唱《穆桂英挂帅》的时候,林小弟站在哥哥身前不动了,全力以赴对付着手中的甘蔗。啃一啃,啃不动。再啃一啃,嘶,牙好痛!努力许久,林小弟终于觉得还是依靠无所不能的哥哥来的更快,然后眼泪汪汪把甘蔗递到了哥哥手中。谁让林小弟换牙晚呢,这会儿在甘蔗上吃瘪了吧! 甘蔗皮被一条条剥下,然后,林小弟眼巴巴看着一节甘蔗消失在了自家哥哥口中,只剩下脚下一小堆甘蔗渣。林易飞是个好哥哥,但是好哥哥也会有想要欺负一下弟弟的时候,比如现在。看着自家小弟瞪大眼睛扁着嘴巴委屈的不行的小模样,心情大好,弟弟,果真还是自家的最可爱。等到林小弟吃完最后两节哥哥帮忙剥皮的甘蔗之后,小肚子也饱饱的了,然后,向后靠在自家哥哥身上开始打瞌睡了。 看看时间差不多,林易飞背起瞌睡不停的弟弟回家,顺路又买了半斤盐焗小核桃装在口袋里。半路林小弟醒来,闹着不肯自己走,被人背着也不老实。时不时从哥哥口袋里摸个核桃出来,想想自己不中用的牙,只好塞进哥哥嘴中咬开,然后自己剥皮吃肉。 几天下来,林易飞的私人小金库迅速缩水,全部填了自家弟弟的小肚皮。 林易飞正是十四五岁,身形慢慢展开,模样却随了母亲,一天比一天漂亮。每次林小弟照完镜子就会抱怨自家老爸长得不够好看害自己也长了一张大众脸,抱怨完就会扑到哥哥身上响亮的亲几下,而每次林易飞都会被自家小弟亲的满脸口水哭笑不得。 林小弟念初一的时候,哥哥已经初中毕业在家里干了一年的活了。偶尔也会出去打短工,一年下来也攒了几百块。哥哥最是疼弟弟,揣着一年的血汗钱进了一趟县城,当天就骑回了一辆刚刚时兴的变速山地车,让弟弟在一群伙伴中出够了风头。
第94页 林小弟爱死了那辆车子,每天都擦得锃亮,美滋滋的骑了,不光上学放学,就连在自家院子,从门口到厕所那短短十几米都要骑了车过去。 “你呀,都被你哥给宠坏了!”林妈笑着摇头。 “你宠的少?”林爸接口,转过头去看着表演大撒把的小儿子,笑眯眯的。 林易飞对着自家弟弟是越看越可爱越看越喜欢,回头就从同学家抢了一只刚满月的狮子狗过来。从此那只叫做花花的小狗就落入了魔掌,每天都被虐了又虐,那一身白毛就从没捋顺过。 林易扬很快念到了初三,有一次考试居然破天荒冲出了后五名,这可把全家人给乐坏了。当晚林爸就做了决定,要带十九岁的大儿子去城里打工,好给小儿子赚学费念高中读大学。 林小弟挠挠头:“爸,我觉得,我考不上高中啊……” 林易飞照常摸摸小弟的头,笑眯眯:“考不上也没关系,那就赚钱给小扬盖新房娶媳妇儿!” 林小弟无语了。最后林妈一锤定音,事情就这么敲定了。林易飞走之前拉着小弟千叮咛万嘱咐,简直比老太太还要唠叨,被旁边的林爸林妈笑得不行。 家里一下子少了两个人,林妈干脆把地承包了出去,只留了一亩地种了基本口粮,平时就留在家里专心做豆腐。 春节的时候两父子为了节省路费没有回家,说是要等来年林小弟中考的时候回来。哥哥不在,让林小弟很不适应。以前哥哥就跟个保姆似的,什么都想在前头,吃什么用什么从来没等自己操心过。林易飞抱紧那只可怜的小狗,是真的难过了。 于是,正在念初三毕业班的准中考生林易扬,开始逃学了。过完年刚刚十六岁的林易扬,身高175,又随了林爸那张略显沧桑的大众脸,怎么看都不像没成年。加上家里也不管他的成绩,于是,林易扬心安理得的在乡里的一些小工厂打起了零工。 等到了五月终于攒够去城里的路费时,林易扬跟林妈报备一声,决定要进城千里寻兄了。林家对孩子的教育一向放任,认为男孩多闯荡闯荡不是坏事,于是,林妈去村长家里给远在城里的丈夫挂了个电话就放行了。 林易扬仔细计算着口袋里的钱和日期。坐火车比较省钱,也刚好可以在哥哥二十岁生日的前一天到达,省下来的钱还可以请哥哥吃饭。上次听哥哥说城里人过生日都要吃蛋糕,不知道手里的钱够不够买一个,嗯,买一个小点儿的好了。 下了火车,林易扬美滋滋等着哥哥来接站,到了出站口,看到那几个来接站的人时,林小弟呆了。 村子里一起出来打工的人都在,钱叔,隔壁王哥,还有本家两个侄子。只是,不见父亲,不见哥哥。 “我爸呢?我哥呢?钱叔?”看到那几个人犹豫不决的脸色,林小弟心里突地一跳,抓住年纪最大的钱叔的手,急急问出声。 “孩子,跟我来。”钱叔接过林小弟手里的蛇皮袋,一脸难色。 “这是什么?”林小弟看着并列排在面前的两个黑色小盒子,心惊胆战。 没有人回答,钱叔却突然老泪纵横。 “大前天,大前天打电话的时候还好好的呢!钱叔,钱叔,你骗我对不对?”林小弟并不去碰那两个盒子,只是看定钱叔。 钱叔却只是摇头。 “钱叔,别告诉我妈。”林小弟手抖得厉害,几乎捧不住那两个薄薄的盒子。 “昨天已经给你家里打过电话了……”钱叔只说了一半,就被突然跳起来的林小弟打断了。 “我要回家,回家!我妈,我妈,我妈有心脏病……”林小弟抱着两个骨灰盒跳起来,尚未迈步,又直直栽倒在地。 第60章番外,林易扬(三) 再次醒来是在火车上,村里几个人都在。抱紧怀里两个骨灰盒,林小弟只盼着快点到家。 到了。 推开院门,看到那大片白色幔帐,林小弟再也站不住一下子跪倒在地,怀中的两个骨灰盒也滚了出去。 院子正中的孝帐下,赫然摆放着另一个骨灰盒。 “小扬,起来!”张伯过来拉起小徒弟,“这几天天气反常,热的厉害,你妈,放不住,村里只好先火化。起来,带你爸和你哥回家!” 村外的坟场一日之内添了两座新坟,父母合葬了。 有人说,林家小儿子魔障了,已经连续在坟堆里坐了一个礼拜了。 有人说,林家小儿子要坏了,说不定就这么疯了。 林易扬坐在两座新坟中间,怎么也不能相信那里面是他总是和蔼可亲温柔漂亮会做一手好菜的老妈,不能相信那里面是他总是被气得吹鬍子瞪眼却捨不得动他一指头的老爸,不能相信那里面是他那个明明已经没有他高却能背着他满院子转圈把他宠到天上去的哥哥。
第95页 一夕之间,家破人亡。 莫说家人的最后一面,甚至就连遗体都没有见到。 十六岁的林小弟,天已经塌了。 钱叔说,不是工作时间,老闆不负责,只付了基本工资,警局没有立案,说是意外。 隔壁王哥说,你爸和你哥是在当天就被强制火化的。 一个本家侄子说,城里有坏人,小飞叔长得太漂亮了。 另一个本家侄子说,小飞叔和林爷都是从同一个地方摔下来的,二十八楼。 五七之后,林易扬从村子里消失了,无声无息的。同时消失的,还有以前林易飞送给他的一把瑞士军刀。 林小弟揣着军刀在那栋大楼前转悠了好多天,可是连大楼的门都进不去。关于父亲和哥哥的死因,没有任何线索。整个大楼的人,就连附近的报摊和街口卖煎饼馃子的小摊小贩,也是一问三不知。那副讳莫如深的样子,分明是被什么人给下了禁口令。 即使如此,林小弟还是被请到了局子里,理由是形迹可疑。在暖气管上被铐了两天两夜,没有审讯,没有殴打,只是被铐在那里,没有吃喝,军刀也被当做危险品搜走了。 两天后林小弟被张伯领了出来。 “孩子,几天没吃饭了?”张伯看着面前狼吞虎咽的小徒弟,心疼的不行。 林易扬噎了一下,没有回话,只顾着扒饭。在里面两天没吃没喝,前几天也是有一顿没一顿的,实在是饿坏了。 “你这几天睡在哪儿?”张伯又给小徒弟叫了一碗面。对于小徒弟的家境,张伯还是很清楚的。很普通的农村家庭,不太困难,也没多少余钱,一点积蓄也都用来办丧事了。 “天桥下,公园,街边。”林易扬端起服务员刚刚送过来的牛肉面,狼吞虎咽。 “小扬,跟我回家吧!”张伯帮小徒弟倒了一杯水。 “不。那里什么都没有,我回去干什么?”林易扬一口喝干面汤,“我爸和我哥死的不明不白。师傅,你别说是意外,我不信。我哥怕高,绝对不会站在二十八楼的窗户旁边。还有,你看那栋大楼,是我们这种人会进去的地方吗?” “那你能做什么?你现在连吃饭睡觉都成问题,你什么都没有,还等着让人去里面保你吗?”张伯恼了。 “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所以我什么也不怕,”林易扬一连喝下两杯水,抹抹嘴,“师傅,我觉着,一个人活着挺没意思的。” 张伯看着已经魔怔的小徒弟,说不出话来。这个小徒弟最是一根筋,从小被宠到大,认定的事从来不会改,除了帮他一把,还能怎样! 张伯让小徒弟等在外面,一个人进了那个黑乎乎的房间,过了好久才出来示意自家徒弟进去。 黑暗中,坐在墙角那人根本看不清模样,房间里只瀰漫着一股怪怪的味道。 “站远一点儿,靠那么近干什么,这是白粉儿,你想试?”林易扬刚想走过去,那人发话了。 林易扬只好后退几步靠在了门口。 “你想报仇。”那人享受过才开口说话,是平淡的陈述语气。 “是。”林小弟点头。 “也许会死。” “我不怕。” “什么都能不要?包括,你的良心?” “是。”早已魔怔的林小弟继续点头。 “别指望我,我帮不了你,最多给你指一条路。”那人挥挥手,打了一个电话。 很快,一个红衣女子过来,领走了林小弟。 “老闆派我来接你。”红衣女子发动汽车,沖林小弟伸出手,“你可以叫我蔷薇,我最喜欢风铃,以后想送我礼物的话记得不要送错了。” 汽车,火车,船,最后停在了一个荒岛上。 红衣女子只丢下了一把匕首:“资格试炼,无人荒岛,两周之后我来接你。” 两周以后。 蔷薇扫过一边的残骸,瞪大了眼睛:“穿山甲,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军舰鸟,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世界濒危鸟类红皮书,时速可达400公里。你吃的,还真够贵的!” “我不认识。而且我也是才知道,原来钻木真的能取火。”林易扬递还那把已经卷刃的匕首。 “老闆,人已经带到了。”蔷薇敲敲门,离开了。 宽大的老闆桌后面,一个男人正饶有趣味的打量着林小弟。那个男人,白色衬衫,格子领带,蓝色西装,金边眼镜,头髮打理的一丝不苟,俨然一副精英派头。办公室装修的很有品位,一边的书架上居然还摆着一套《论语》,而且这里是这个城市最贵的写字楼之一。
第96页 “别紧张,小朋友!既然来了,以后就是一家人。小羊是吧,以后可以跟他们一起喊我老闆!”老闆起身,伸手在林小弟身上捏了捏,“资质差了点,估计以后副总要头疼了。还有,小羊乖乖,别这么看我,我可是生意人。” 没错,这里是一家搬家公司,连老闆在内,一共十四人,也是这个杀手组织的对外掩护。 叫做红刃的副总很快过来带了林小弟离开。一个月以后,回来復命。 “如何?”老闆轻抿一口咖啡,优雅十足。 “资质太差,身手不行,心不够狠。年龄不大,干活过多,骨骼定型,发展空间不大。”红刃冷冰冰的回答。旁边被狠狠折磨了一个月的林小弟难过的低下了头。 “最多能到你几成?” “两成。” “多久?” “最少三年。” “只能算三流了。”老闆冲着林小弟点点头。林小弟更加难过了。 “不过,也够你用了。跟我来!”老闆说完,林小弟的眸子瞬间就被点亮了。 酒会。 老闆轻啜一口红酒,压低了声音:“那个穿白色晚礼服戴蓝宝石项鍊的女人,去做掉她。” 林小弟一僵,难以置信的盯着那个用平淡语气要求他做掉一个女人的老闆。 “做不到?因为觉得她无辜?还是,觉得和你无冤无仇所以下不去手?”老闆微微一笑,“那个女人,看起来高贵优雅是吧?可她手上至少有四条人命。都是他老公的情妇,算上那些情妇怀着的孩子,应该更多吧!” 当晚,那个女人死在了自家卧室,食物中毒。可是林小弟知道,那个女人是被老闆下了毒,他的丈夫为此支付了三千万。 林小弟一连做了三天恶梦。梦里,都是那个女人扭曲的脸,那是他的老闆特意带他去看的。 “就你这个样子,也想报仇?”老闆无谓的耸耸肩,在林小弟脸上拍拍,离开了。 郊外,豪华别墅。 “这里,是我们的总部。”老闆在沙发上坐下,指挥着林小弟打开液晶电视。 林易扬垂下眼帘,站到老闆身后,一言不发。早就做了决定,不是吗? 老闆起身,打开通往地下室的门:“你是老林送来的,我欠他一条命,所以我不会勉强你做什么。但是,你必须付出同等代价。以后这间实验室归你管,听说你手很巧。” 老闆随手拿起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这种,只要四个,就可以把我们那幢三十三层的写字楼变成三十二层。” 地下室,是用来做炸弹的地方,也是林易扬未来几年待的最多的地方。作为一个不愿意杀人的杀手,这样的安排,已经很仁慈了。可是,直接杀人和间接杀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差的,不过那一层视觉冲击罢了。进了这道门,还指望双手能干净吗! 在搬家公司中,林易扬的身份是文员,是可以坐在办公室不必出去干力气活的。但是,文员这份工作,可不是初中尚未毕业的逃学专家林小弟能够胜任的。 坐在电脑椅上,林易扬满头大汗,努力运起二指禅,用老牛拉破车的速度敲下一个个汉字,遇到不认识的还要跑去经理室询问老闆,然后再跑回来用全拼输入法一个个选字。没办法,谁叫他正在输入的是老闆手写的夹杂了古汉字和生僻字的情诗呢。 被问的烦了,老闆会曲起手指敲在林小弟额头上,恨铁不成钢:“小羊乖乖,我都给你做了快三年的扫盲了,为什么还是不识字啊!” 整个办公室安安静静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做,最闲的,莫过于窝在经理室喝茶看报的老闆了。 “哎,正是四月,好风光啊,适合旅游,小的们,谁愿意陪你们老闆去江南看美女啊?”老闆端着咖啡杯,靠在经理室门口,姿态优雅。 刷拉一声,办公室就只剩了正在专心敲字的林小弟一人。 “走吧,小羊乖乖,现在过去还能赶上飞机!”老闆勾住林小弟的脖子,把人挟持到了机场,去江南看美女了。 林易扬面不改色,安安静静在座位上坐好,没有半点被人揪出办公室的不适。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三年来,早就被老闆挟持着玩遍了大江南北国内国外,习惯了。办公室里最闲的,除了老闆,就是从来不用出任务的林小弟了。老闆爱玩,当然要逮这种事少又不会反抗的软柿子了。 五月七日,曾氏大楼,二十八层,总裁办公室。 曾家男丁,三代,八口。
第97页 把人集中在这里不容易,把那三个念中学的第三代弄过来也不容易,最后还是蔷薇帮了一把。 八个人,已经失了力道,只能软软坐在地板上,拿长长的红蓝线把八个人绑在一起,红蓝线尽头的炸弹,就捧在年龄最小的那个人手上。十五岁,高中一年级,天真烂漫的年纪,却参与过不下三次轮暴行为,曾经把同学推下楼梯致残,曾经因为在路上被人不小心踩到鞋子把人打成植物人。除了这一个,另外七人,哪一个手上没出过人命! 曾氏,本城首富,妻族在政界颇有分量,典型的官商勾结。 “曾老闆,还记得五年前的今天,在这里发生过什么事吗?”林易扬走到窗边,自上而下看着当年哥哥和父亲落下的地方。 几个人都中了蔷薇亲自调配的药,自是说不出话来。 “今天,是我父亲和哥哥的祭日呢!” “曾董,你是怎样在一日之内把我父兄给强制火化的啊?” “曾老闆,你是怎样和你的弟弟一起,把我哥哥弄到这里强暴不成就把人推下去的啊?” “曾老闆,你又是怎样把那个拼死冲上来保护儿子的父亲给推下去的啊?” “小曾同学,别抖,你手上的东西,足够帮你老爸打通这里上下三层楼了。小心哦,我走了,不见!”林易扬迈出几步,又停住,“不必指望救援,你们的监控系统已经瘫痪了。还有,定时只有三分钟,你们最好不要随便挣扎,要是不小心把线弄破了,可是连三分钟都没有了呢!” 轻轻掩上总裁办的门,顺顺利利走出曾氏大楼。在走出大门的那一刻,清清楚楚的听到了来自二十八楼的爆炸声。 回到别墅,包括老闆在内,十四个人一个不缺。老闆开了香槟,庆祝杀手组织里唯一一个没有杀过人的杀手终于转正。 之后开始接任务,却都是琐碎的小事,比如给人当保镖给人做保姆甚至跟踪出轨的妻子抓jian,最危险的任务也不过是在人手不足时帮人把风而已。不是不感动,答应了老闆会在报仇之后留下三年,也做好了双手沾满血腥的准备,却没想到还是被这样保护了。 即使被人保护,这双手又怎么算得上干净! 三年以后,最后的一次任务中换出了重伤的蔷薇,那个酷爱风铃的女子。闭上眼睛,原以为是结束,却不想醒来居然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这样也好,可以安安静静的生活。 日子平平淡淡,一成不变,直到那天在玉米地里捡到一个走火入魔失了心智的孩子。那个孩子的一双眼,黑黑亮亮,波光流转,像极了自家哥哥,林易飞。 第61章番外,我怎么就看上那么个东西(上) 是我大意了,被人制住,算我活该。 我就奇怪了,怎么这次这个礼物会这么泼辣这么野蛮,原来是我弄错了。好吧,姓朱的,你那几间店就别想要了! “怎么,现在还有心思想别的?”那人手上捏着一根针,也不知扎在我哪个穴道上了,强忍着痛不让自己冷哼出声,却止不住浑身的抽搐。 小样儿,算你狠,最好别落到我手上! 可是我还是乐观了。原来,不等别人落进我手里,我已经先人家一步落进了这变态手里。 已经被人狠狠揍了一顿,我想,好了,这下恐怕我娘都认不出我了,这人也该消气了吧!等到那人伸手扒我衣服时,我已经懵了。 彻底的被人吃干抹净,还不止一次。羞愤欲死,说的就是我吧! “安阳,我记住你了!”等那人起身穿衣的时候,我终于可以开口说话了。 “真荣幸!”安阳龇牙一乐,顺手洒出一把药粉,又在我脚底扎了几针,然后搜颳了我房里的银票玉器,施施然离开了。 那人已经消失不见了,我却觉得自己胸口的位置还在怦怦乱跳。刚刚那人笑的时候,那两颗小虎牙还真是可爱。 在地板上躺了一夜,等到第二日终于能动的时候,喘出一口气,披上衣服去屋后的浴池沐浴。身上的痕迹触目惊心,只好自己清理了。唤人进来帮忙敷药,那个小厮却皱了一下鼻子。反了天了!直接将人撵出府,我换上衣服去母亲那里请安。 母亲已经缠绵病榻多年,我过去的时候居然发现老人家正坐在床上喝冰糖莲子羹,多年的宿疾居然已经好了七八分。而我也终于后知后觉想起,刚刚被我当成礼物险些强暴结果反强了我的安阳,正是那个传说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变态神医。难怪手段那么毒辣! “你怎么回事?”母亲捏起手绢堵住口鼻,不许我再靠近。
第98页 我这才发现,原来,我的身上,恶臭不堪。安阳,我是不是该感谢你这种气味我自己闻不到?不过,也幸亏和母亲之间隔了一层帘子,不然被老人家看到我这副猪头样还不得吓死! 之后,被全府上下如瘟神般迴避了。只好请医问药,无果。也是,神医的药岂是一般小大夫奈何得了的!罢了,臭就臭吧,我还是上官家的主人不是!但是安阳,我们梁子结大了! 等身上的痕迹慢慢消了之后,晚上我按例进了一个宠侍的房间。那个宠侍几乎是屏着唿吸宽衣解带殷勤讨好,然后我悲哀的发现,我不举了!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加让人感觉耻辱!还有,被男人强上应该也算。而我,这两点全都占全了,还要再加上一条浑身恶臭! 安阳,我发誓,我跟你不共戴天! 不想出去丢人,只好呆在家里修身养性,那几个宠侍也打发了。派了人手出去,我就不信那小子还能遁地不成!安阳,等落到我手里,看我怎么收拾你! 早就掌握了那人行踪,吩咐人盯紧了,开始着手安排府中的事宜。 “哥,你找我?这么急着叫我回来,家里出什么事了吗?”小我六岁的弟弟尚未进门就在外面聒噪上了。 直接推给人一堆画轴:“看看喜欢哪个,哥帮你娶进来,纳妾也行,多找几个,上官家该传后了!” “哥,我才十七岁,这种事不急吧?我还要去参加今年的武林大会呢,师兄他们还在等我呢,我不要娶妻我也不要纳妾!”上官惊鸿转身就跑。 挥挥手,很快,上官惊鸿被人制服在地,被人夺了佩剑,被人下了软筋散,被人关进房间。 “从今天起,你就呆在房里给我造人,你是上官家的二少爷,该负起责任了!传了子嗣,以后你想做什么我都不管了。”说完,转身就走,身后已经有人拿木条封了门窗。 “哥,你怎么能这么专制?我不干啊!”后面叫嚣抗议的声音传来,摇摇头,装没听见。 半年以后,已经有四个女子传来了消息,总该有一个男丁吧!开门放了那小子出来,小傢伙气急了,狠狠踹我一脚抢过佩剑就跑了。 好了,一切后顾之忧都解决了。安阳,我们也该见面了。 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农家小院子,一对年轻的父子,两头牛,一群四处觅食的小鸡小鸭。这就是那个傢伙暂住的地方?长得没我好看,家里没我有钱,那个男人也不怎么样嘛!不知怎的,突然放下心来。这个男人,可以无视。我满意的点点头,转身回了镇上的客栈。 突然起了捉弄人的心思,招过几个手下如此这般交待过,很快就备齐了所需的东西。坐在那人院中的摇椅上,有懂眼色的下属立即就送上了一杯茶。 话说,这椅子挺舒服的,等回家也打一把好了。 看着那人缩在那个男人身后,心里忍不住火大,那傢伙居然还写了卖身契,看那个男人也越发不顺眼起来,尤其是,那个男人还对我的求亲百般阻挠。 哼,要不是看你儿子长得可爱抱起来软乎乎的,真想把你剁剁剁剁了! 宁肯卖身也要躲开我是吧,安阳,路是你自己选的,可别怪我不厚道! 三天之内建起一所小院子,隔了仅仅几十步的距离。隔三差五过去转悠转悠,抱抱那个可爱的不行的小孩子,顺便瞥安阳几眼。那个姓林的,对我从来都是採取无视态度,任我来去自便。也是到很久以后,我才发现那个男人是把我当做带孩子的奶爸了。 安阳,已经日渐崩溃了,每次我过去都见到他蹲在一个角落里装死,有的时候还会语无伦次,头髮也开始大把大把的掉。真是,心情大好!不知道为什么,见到那人就想欺负,我什么时候多了这种嗜好了?摸摸下巴,检讨一下。 那个存在感超低的男人,却让人吃了一惊。那天,他去镇上买东西,回来的时候居然背回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很好看的男人。 然后,安阳瞪大了眼睛,又开始絮絮叨叨了:“萧睿啊,不是我不帮你,实在是人家先找上门了,哎,谁让你又晚了一步呢!” 挑起眉毛。萧睿?什么人?难道除了那个男人还有潜在的敌人吗? “啊,对了,我得赶紧走,要是让王爷知道我住在这里我就死定了!”安阳站起来,开始团团转。 王爷?那个满身狼狈不堪趴在人背上一动不动的人是王爷?天啊,我惹上的是什么人!想起那个男人一脸杀人的表情,嗯,有好戏看了。好心的帮忙烧了一锅水,把小奶娃夹在腋下拎着安阳的领子迴避了。房里那两人,摆明了关系不正常,待会儿再过去看热闹好了。
第99页 再过去就是晚饭时间了,这也是我第一次蹭饭。看到满桌素菜,忍不住皱眉,据调查,安阳那厮是无肉不欢的。只有一只鸭腿,那个男人理所当然的给了他儿子,这很正常。但是,撕下来的那两块肉居然全部给了那个王爷,我家安阳居然连看都不敢看!是可忍孰不可忍,怎么可以在一只鸭腿上受委屈!嗯,明天派人去买十只八只那种脆皮鸭回来好了。 在一个鸭腿上较劲,这个曾经名动天下的王爷也不过如此嘛!可是,那个男人和安阳明显放下心来的表情还是让我很在意,最起码那两人在我面前已经不再像以前那般戒备了,就好像找到了主心骨一般。 然后,我很快就吃到了苦头。 那个男人在不远处给他儿子打玩具,安阳蹲在院子的一个角落摆弄那些稀奇古怪的花花草草。我和那个王爷坐在院子里喝茶。 “看上他了?”王爷漫不经心来了一句。我这才发现自己的目光一直跟着那人的身影在转悠。 看上他?看上那个人?怎么可能!就那个东西,就那么个卑鄙无耻下流阴损的东西?开什么玩笑!我来这儿,不过是为了报仇为了整人而已。 看我不屑的表情,王爷只是微笑:“不是最好。安阳年纪也不小了,我也该给他找个人了!琪郡王家的小郡主,年方二八,聪明灵秀;逍遥侯家的小女儿,年方十七,秀外慧中。选哪一个好呢?” 我也笑笑:“安阳虽有神医之称,也不过江湖草莽之流,怎配得上金枝玉叶的小郡主!” “话可不能这么说,”王爷扫一眼窝在角落的安阳,“神医安阳,久负盛名,如果愿意入宫,太医院首座非他莫属。况且,安阳是我谢家的人,搏个出身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安阳什么时候成你们谢家的人了?”我只觉额间青筋一跳,难不成我调查的时候还漏下了什么消息? “安阳不是自愿卖身到林家吗?”王爷挑眉。 “您也说了,是林家。”我也微笑起来。 “是啊,他,”王爷又转头看看那边专心打玩具的男人,“他,以前是我的男宠。” “以前?那现在?”突然之间,我发现自己好像钻进了什么圈套。 “现在我是他的男宠,他养我。”王爷说这句话的语气,非常平淡,就好像在陈述什么众所周知的事情一样。能够以这样理所当然的语气说出自己的男宠身份,这个人,让人看不透。 “您的意思是?”心里怦怦乱跳,总觉得自己惹了一个很大的麻烦。 “意思是,我随时可以塞给安阳一堆女人,当然,也可以随时把他像女人一样,嫁掉。”王爷只留下这一句,就转身离开了。 紧一紧身上的衣服,明明都快夏天了,怎么还这么冷呢!再看看那边不停伸手去抢那个未完工的玩具又一次次被打开的人,那小孩子一样的表情怎么都跟刚才那个杀气凛凛的人联繫不起来。 “嘿嘿,吃瘪了吧?哼,小爷现在也是有人罩的!”安阳走过来,绕着我转了几圈,得意洋洋,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那叫一个欠抽!再一次坚定了信念,我,上官家的大当家,怎么可能会看上这么个东西! 我知道那个王爷有一个很稀奇的玩意儿,圆筒状,对着光看的时候里面会出现漂亮的图案,动一动还会变。那个王爷总是一个人把玩,只有心情好的时候才会丢给自己儿子玩一玩。至于安阳,倒是眼馋的很,也曾经趁人睡着偷出来玩了一次,结果被那王爷冷眼一扫又乖乖送了回去,而且被吓得当晚就做了噩梦。当天就派了手下出去找,我就不信找不到一个小玩意!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那个叫做万花筒的东西是那个男人亲手做来给爱人消磨时间的,也难怪我翻遍了整个国家都没找到第二个。看来那个人男人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嘛!不知道能不能请他来帮我做一些,估计能卖个好价钱。 可是那个男人却轻轻松松打发了:“你去问文谦吧,我们家的事他做主。” 哼,要是你家王爷能答应我还偷偷找你干什么呢!我也终于知道了,林家,就没一个好人!连那个三岁的,就算我喜欢的不得了,还不是把我弄来讨好他的东西一件件统统搬回了家! 晚上安阳照例是睡在我这里的,自从那个王爷回来,他就再也不敢赖在那边了。那厮每晚都把门栓的紧紧的,防我跟防贼似的,每天都让人恨得牙痒痒。 就这么个东西,就这么个东西,每次笑起来那两颗尖尖的小虎牙,每次撒泼时那副鼻孔朝天的小模样,每次做坏事时那双生气勃勃闪闪发亮又猥琐到不行的眼睛,每次闯了祸那种受气小媳妇般的瑟缩样,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动心!居然看上这么个东西,上官锦鸿,你也有今天!
第100页 第62章番外,我怎么就看上那么个东西(下) 看看被那人糟蹋的一塌煳涂的房间,深吸一口气,只好跟在后面收拾。要是让那一众手下知道他们当家的整人不成反倒沦为丫鬟小厮,尤其是还心甘情愿还被人如蛇蝎般避之不及,那我就不用出去混了。 我得想个办法。 “想好了没?”王爷伸着懒腰走出房,在摇椅上坐了,那个姓林的马上送了一杯热茶一碟小点心过来。 “什么?”我有点莫名其妙。不过这姓林的也太抠了,居然都不多送一杯茶,还好我自备了。 “当然是入赘我林家。”那个王爷轻呷一口茶,眯起眼睛。 “噗!”我刚刚入口的茶立马就喷了。那个姓林的倒是眼疾手快,一手端起茶杯一手端起点心碟子,一点都没被波及到。 “这么激动?看来你是没意见了,说说,你想要多少聘礼,我们也好去你家下聘。”那个王爷笑眯眯的,就着身后那人的手吃下一块点心,又张着嘴讨要下一块。 “不过也别狮子大开口,我们家比较穷。”姓林的在后面补了一句。安阳蹲在后面偷偷扯那人的裤脚,表情古怪。 抬头望天,我为什么还在这里?我为什么没有一大早把人抢了悄悄离开? 看着那个王爷把安阳拉到一边窃窃私语一番,然后那个没脑子的东西就兴沖沖跑过来了:“你什么时候嫁我?最好快点,啊对了,聘礼王爷会准备,听说是一块什么玉还有一块什么珊瑚和一盒不知道哪个海的珍珠,你要是嫌少的话,我爹我娘现在在天山采雪莲,到时候给你几朵好了。不过你的嫁妆也不要太少就是了,我爹最是喜欢银子了。” 忍着吐血的冲动,捏住那人的脸,使劲扯:“天山雪莲?还几朵?你当那是路边的野花一摘一大片啊?” 那厮拼命揉着脸,声音都变了:“我爹在天山种了一大片雪莲,当然一摘也是一大片,娘子,你松松手好不好?” 一脚踢开那个得意忘形的东西,看向那边正在卿卿我我的两人,大庭广众之下,真不检点,这里还有小孩子在呢! “如果我拒绝呢?”我说。 “啊,无所谓啊,反正我随时可以给安阳换个人。不过我觉得你家生意太大了,或许小一点你的空闲时间会比较多也好陪伴家人?”那个阴险的王爷,居然就这么面带微笑语出威胁。 我现在也很闲好不好,我已经在这个穷山沟沟住了一年多了,我的手下可不是饭桶!气极反笑:“林公子也说过,此事当两情相悦的好,王爷殿下是在威胁在下吗?” “当然不是,我只是诚恳的想帮你而已。还有,我已经不是王爷,别那么叫我,太大逆不道了。”那个王爷仍旧笑眯眯的,下一句话却让我连杀人灭口的心都有了,“我只是觉得,你们在这里太打扰我们了,尤其是,我家孩子的病已经好了,不需要多一个大夫了。” 来不及开口,那个阴险王爷又凑过来压低声音:“还是你想我用最后一个手段?安阳那厮吧,我早看他不顺眼了,你信不信我可以让人无声无息的做掉他?” 这个威胁很有效。即使我知道他不会对安阳做什么,还是不得不接受威胁。 “我嫁。”挤出两个字,咬牙切齿。 安阳,我们走着瞧! “呀,这闺女长得可真好,看这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 “嗯嗯,勉强配得上咱家阳阳吧,就是,怎么穿的男装啊?” “男装怎么了,人好看就成!来,把这个镯子戴上,这可是咱们安家代代相传的,传媳不传女。” 没错,坐在椅子上被人围着品头论足的,就是我。而眼前那两人,正是安阳刚从天山上下来的父母,而安阳的母亲,正把从手上刚刚褪下来的镯子往我手上戴。 “哎,我说,这闺女手也忒大了点儿吧!”安母拉着我的手,细细打量,然后被安父一把拍下。 “你你,你居然是个男的!”安父气急,鬍子都吹起来了。 “爹,娘,除了不会生孩子,你们看我媳妇哪儿不好啊!”安阳走过来拦在我前面。 不会生孩子…… 我媳妇…… 晴天霹雳。我为什么会坐在这里?就为了那么个不着调的东西? 亲事就这么定了。聘礼很丰富。王爷准备的,一块血玉,一座半人高的珊瑚,一盒南海珍珠,件件都是价值连城。安阳父母准备的,二十朵天山雪莲,还真是大手笔。作为一个jian商,看到这些应该是什么心情?为什么我还是这么想杀人?
第101页 婚期也定了,安阳却打死不肯离开,非等着夏天的时候去山里採药不可。看来,是得採取王爷教的办法了。 直接将人打晕,结结实实捆了,拆掉院子,把所有的痕迹抹掉,回家成亲。 哼!我嫁? 婚事在我上官家举行,又不是女人不用坐花轿蒙盖头,再让府中上下称他一声夫人,到时候谁知道谁嫁谁娶! “喂,现在可以给我解药了吧?”撕掉那人的大红婚服,我索要解药。 “什么解药?”那人装傻。 “少装傻充愣!”忍着火,拉住那人的手放到两腿之间。我都三年不举了,现在亲也成了,还不给解药吗? “哦,明天吧,我累了,想睡。”那厮居然把我撇下,一个人睡了。好吧,看你今天确实累的厉害,而我,算了,暂时放过你好了。 一大早,去给长辈敬茶。母亲拉着安阳的手亲亲热热说话,理都不理我这个亲生儿子。也是,小弟那里都三个儿子了,抱孙子抱到手软,又见到这个救命恩人,自然懒得搭理我了。 回房以后,安阳亲手给我倒了一杯茶,让我有点受宠若惊。这人,居然没计较下人对他“大夫人”的称唿。一口一口喝下茶水,心满意足,嘱咐那人好好休息,我去前厅招唿几个从外地赶来祝贺的朋友。 再回房的时候,我又想杀人了。 那人已经不见了,桌上只留了一封信:“夫人,大夫人,你才夫人,你全家都夫人!小爷不伺候你了!还有,那杯茶好喝吧?这张信纸也好闻吧?你要是只喝茶或者只看信,那么,什么都不会发生。现在,是不是觉得浑身发热了?安心啦,只是一点春药而已,效果不长,也就七天左右。不过,最好不要找别人,否则,哼哼!还有,你昨晚问我要解药,其实是不必的,当年那药药效只有三年,已经过期了。嘿嘿,浪费你的春宵,不好意思啦!还有,最好不要来找我,萧睿脾气不大好!” 萧睿,jian夫吗? 哼,安阳,你死定了。 泡了七天冷水澡,出门逮人。那人果真去找了那个叫做萧睿的,很轻易就找到了那家小饭馆,那人正背对着门口坐在凳子上,左手捏着小酒壶,右手抓着猪耳朵。 我这儿日日煎熬,他这儿却有酒有肉,心头火起,几步冲过去伸手揪住那人耳朵把人从凳子上提了起来。然后,我的动作定格了。不能不定住,一根筷子正戳在我喉咙上呢,是刚刚那个趴在柜檯上拨算盘的老闆。动作,真快! 安阳小心翼翼解放了自己的耳朵,笑得异常欠揍:“都说了萧睿脾气不好不让你来找我,怎么还是来了?” 萧睿?那个jian夫? 嗯,长得,不得不承认,比我好一点,和那个阴险王爷不相上下吧!家境,一个小饭馆老闆,自然是比不上我。但是,人家是高手!难不成安阳更喜欢这种类型的?我现在二十六,去拜师学武的话不知道要多久才能练到这种程度,危险了。 “你老婆?”那个叫做萧睿的说话了,声音很好听。 “嗯嗯,我老婆,明媒正娶的。”安阳乐颠颠点头。好,姑且接受你这个回答,待会我下手轻点好了。 萧睿瞥我一眼收回筷子,伸手揽过旁边从厨房钻出来看热闹的大厨离开了。原来是有主的,放心了。 拉了人出门,那人死死扳着门框不肯走,后来被一粒花生米敲在手背上才被我拖了出来。忍不住微笑,萧睿,人还不错嘛! 来到别院山庄,安阳那厮撒了欢,扒光衣服就跳进了温泉浴池。天时地利,现在不下手更待何时! 但是,到了晚上,纵使我心痒难耐,还是无法得手。这人身上的药太多了,常常一不小心就着了道。大夫,果真是一个讨厌的行业。 看来,光有天时地利还不够,人和也很要紧啊! 居然接到王爷的来信,上面只有一句话:“安阳怕狗。” 忍不住龇牙,这个王爷,太阴险了,连我搞不定那人也能料到!此人,此人,此人一定要好好结交! 当晚就让人牵了两只大狗过来。然后那人蹭一下就窜到了我身后,浑身抖个不停。有点心疼,但是,还是餵饱自己要紧。 吃得心满意足。 清早起床,神清气慡。着人把拴在房间门口的狗给牵走好好餵养,亲自端来水盆伺候人梳洗。那人怕狗的原因很是好笑。五岁的时候住在谷中,被一只脱毛的老狼咬了屁股。七岁的时候随父母外出,路上见到一只癞皮狗,想起以前被咬,抓起棍子就想报仇,结果被咬了另一边屁股,还被那只狗追出了三条街,从那以后就怕狼怕狗怕的厉害。
第102页 那人还一边哆嗦着一边讲了在大漠被狼群围住的故事,讲那个姓林的有多厉害,一个人单挑狼王有多兇险。看来我还得好好感谢一下那个姓林的,虽然本心非常不想。看着那人以万分仰慕的表情说别人的英勇事迹,真是,让人很不慡。或者,我也去捉几只狼过来练练怎样杀狼? 一连几日吃得饱饱的,也该上路了。安阳爱玩,不喜欢呆在同一个地方,干脆带人去全国各地巡查商号好了。 安阳讨厌有人跟着,只好让那几个随从隐了身形。然后,一路走来,丢大人了。安阳好惹是生非,我知道,只是我从来不知道这人居然有这么多仇家。 还好,不用我动手那人就自己料理了。只是,那手段,太阴损了。招唿人下三路,给人下药,全是阴招贱招,那叫一个卑鄙。忍不住掩住脸装作不认识那人,哎,身后那几个手下不定怎么笑呢! 钻进路边茶摊喝水,那人正在外面教训一个多看了我几眼又试图搭讪的登徒子。先是下药,然后暴打,最后好心的给人开了解药药方。药方我看了,然后无语了。黄连三钱,三碗水煎成一碗,一日三次,连服七七四十九日,名曰:苦海无涯。 双手遮面,长嘆一声,我怎么,我怎么会看上这么个东西呢! 第63章 擦擦额头上冒出的薄汗,扔下手里的铁锹,回屋取了一张薄毯。桃花开得正好,文谦经常钻在那里一整天不叫不出来。这不,说了是去作画,可还是睡在了那里。 这个时节的天气还是很冷的,那人从回来以后身体就一直不太好,被安阳调理了两年才慢慢恢復过来。文谦的身体,终是在那一年多里亏损的严重。那一年多发生过什么经歷过什么他从来都不肯说,他不说,我也不敢问,只知道那人吃了许多苦。 安阳那厮,上个月被上官锦鸿给弄走了。两人消失的干干净净,连不远处那所小院子也被拆掉了,就像两年里从未出现过那两人一般。也不知道那时文谦对上官说了什么,反正他第二天就拆了房子带人离开了。据说当时安阳是被捆了双手打晕之后带走的,我不曾目睹,被文谦打发了出去。这样也好,上官锦鸿人还不错,虽说阴险了点,总比他那始乱终弃的师兄要好的多。 躺椅上,文谦侧着身子,睡得很熟,因为天冷,微微蜷了起来。小东西已经五岁了,此时正蹲在旁边,双手捧着脸蛋,眼都不眨的盯着那睡过去的人。 “又来看美人爹爹啊?”把薄毯给人盖好,蹲下来摸摸小东西的脑袋。 对这个孩子,文谦总是亲近不起来,平时能避则避。小东西敏感的厉害,知道“美人爹爹”不喜欢自己,也就渐渐不敢靠近了,每次都是等文谦睡着了跑到一边偷偷看,有时还会偷亲几下。当然,这种吃自家老爹嫩豆腐的不良行为,已经被我暴力镇压了。 “爹爹,美人爹爹为什么不喜欢我?我不乖不听话吗?”小东西委屈的不行,扑进我怀里抱着我的脖子,红了眼圈。 文谦别扭起来是很要命的,都两年多了还是这样让人无奈。以前还好,有安阳和上官锦鸿在,小东西总有人陪着玩也没多少时间难过。但是现在只剩了三人,我干活的时候小东西就只好自己玩了。最要紧的是,小东西已经五岁,该启蒙了,也该有个正式的名字了。 有桃花落下,刚好落在文谦脸上。小东西轻手轻脚过去捏下落花,小嘴紧紧抿着,生怕吵醒了美人爹爹。也许是痒了,文谦皱着眉醒来,一睁眼就对上了自家儿子紧张兮兮的小脸,来不及收回去的小手上还捏着一朵落花。 大眼瞪小眼。 一把抱住被吓到转身就要落荒而逃的小东西,看向文谦:“文谦,给他取个名字吧,给我们的孩子取个名字吧!” 文谦站起身,折好毯子,沉默好久才开口:“谢圆,小名圆子。” 得到美人爹爹亲自给取的名字,小东西咧开小嘴,笑得见牙不见眼。我却是实实在在的无语了。 小东西怕冷。现在还是春天,山里天气又凉,我按照春捂秋冻的古训给小东西穿的厚厚的。小东西穿的多,人又胖,一跑起来两条小短腿就看不见了,圆圆的,球似的。再加上昨天我刚刚做了肉圆,用膝盖想也知道这个名字是从哪儿来的了。我亲爱的王爷殿下,那可是您亲儿子啊! “文谦,明天我们一起去镇上吧!圆子五岁,该启蒙了,我对这些不懂,你看看需要什么东西,我们一起去买。”我说。 “嗯,”文谦点头,走出几步又回头,“晚上我要吃鸡腿,要吃两个!”
第103页 我笑了。这人的独占欲还是那么强,连小孩子的醋也吃。平时吃什么,我都是一式两份,不偏不倚,不会少给大的,也不会多给小的。平时文谦总是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最多也就瞪我一眼,或者晚上的时候下死口咬我几下,所以今天听到这种理直气壮的要求,感觉还真是,可爱的紧。 痛快点头:“好,刚好昨天套来两只野鸡,我待会儿就全都宰了!” “那我要吃四个!”文谦瞪眼。 “三个吧,”抱住眼前人在唇上亲亲,“我怕太多了你吃不下。” “胡说,才四个而已,我怎么……”文谦的话没说完,又被堵在了唇中。旁边,圆子小朋友用张着好大一条缝隙的小手堵住眼睛,慢慢后退着迴避了。好吧,似乎教坏小孩子了。 圆子小朋友端端正正坐在桌前,小手握着毛笔临着老爹亲手写的字帖。花花乖乖趴在一边打盹,算来花花已经八九岁,不年轻了,睡觉的时候越来越多。花花日渐年老,也越来越喜欢往深山里跑,往往一去就是几天不回来,或许,已经在给自己找地方了吧! 拎了鱼竿去溪边钓鱼,文谦过来,不满的踹了我一脚。 “我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文谦甩甩手中的鞭子。 “不喜欢?难道你想做别的?钓鱼?”我扬起手中的鱼竿,又看向不远处的玉米地,“还是锄草?” 文谦噎了一下,伸手推开凑过来咬他衣角的小羊羔。小羊羔吓了一跳,紧接着咩咩叫了起来。 拉了人一起坐下,把人抱住先亲晕了再说。 “你不是喜欢吃清蒸羊羔肉和烤小羊腿吗?那时我们还特意多停留了几天。这种短毛羊是当地的特产,我託了上官才弄了这几只刚刚满月的过来。”嘴上说着,手上动作也没停,皮肤真好,真好摸。 文谦一边躲避着狼爪,一边紧盯着旁边那几只小羊,眼睛,闪闪发亮。 “一共七只,一只公的,六只母的,养起来,以后每年都有羊肉吃了。”伸手把那人的脸扳过来,不得不唾弃跟几只小羊争宠的自己。 被迫人的目光紧盯了两天之后,我不得不投降:“好吧,或许,我们可以少养一只……” 一只羊羔吃完之后,文谦的眼睛还是整日闪闪发亮,时不时沖我飘一个无限渴望的小眼神,也害我一次次把持不住扔下手上的活儿把人扑倒。 然后,在我一连几日吃得心满意足之后,终于被扶着腰的前王爷殿下一脚踹下了地。色诱失败,我家王爷也正式多了一个身份,羊倌儿。 樱桃熟的时候,上官带着安阳来了。安阳那厮喜欢吃樱桃,每次不吃到倒牙绝不会罢手。上官锦鸿居然放下生意带人从千里之外赶到这里,再加上安阳那满身掩都掩不住的痕迹,看来那厮这次总算找对了人。安阳和圆子一人一个盆子蹲在院子里吃樱桃,一边吃一边看着对方嘿嘿傻笑。上官和文谦两人关在房里不知道说了什么,总之出来的时候两人都是一脸狐狸笑。 吃过午饭休息片刻,文谦拎起鞭子赶着几只羊出去放羊了,圆子端起小簸箕去院子里餵鸡餵鸭。安阳张大了嘴巴,上官瞪大了眼睛。是啊,谁能想到那个乐颠颠甩着小鞭子的羊倌儿就是那个曾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叱咤风云的异姓王呢! 受到打击的安阳夫夫很快就离开了,日子再一次安静下来。 “你在看什么?”文谦伸手拿过我手上的东西。 “圆子的日记。”我翻开一页,拉文谦坐下一起看。 “爹爹让我写日记,可是我才念了半年书,很多字都不会写。爹爹说没关系,不会写的字就画圈,爹爹还说他以前给美人爹爹写信的时候碰到不会写的字也会画圈圈。我觉得很奇怪,美人爹爹怎么知道圈圈是什么啊?嗯,写完了,今天的字都会写,没有画圈圈。” “今天我看到爹爹亲了美人爹爹,然后被美人爹爹踹了一脚。美人爹爹真好看,圆子也想亲,可是爹爹不让。爹爹说,如果圆子再亲美人爹爹就把圆子挂在树上。可是爹爹自己还不是每天都亲,被美人爹爹踹了还亲!上次圆子偷亲美人爹爹被抓到,结果被爹爹在树上挂了半个时辰。爹爹是坏人。今天也没有画圈圈。” “今天是初一,一大早美人爹爹就很开心,总是笑眯眯的看着爹爹。我发现,每到初一十五美人爹爹就会很开心,初二和十六爹爹就会赖床,然后美人爹爹会亲手煮饭,还会端到里屋和爹爹一起吃。但是美人爹爹做的饭好难吃,所以我最讨厌初二和十六这两天了。”
第104页 “今天爹爹烤了一只鸭子,我和美人爹爹每人一个鸭腿。美人爹爹盯着我的鸭腿看了好久,看的我怕怕的。我想起来了,有一次爹爹炖了两只鸡,美人爹爹三个鸡腿,我一个。那时美人爹爹也是盯着我的碗看了好久。后来爹爹偷偷告诉我,是因为我的鸭腿比较大,美人爹爹o妒了。嗯,今天画了一个圈圈,待会去问问美人爹爹怎么写。” 文谦指着那个黑乎乎的圈圈,看着我微笑:“你说我,怎么了?嗯?” 额角一抽,突然有了一种即将大祸临头的感觉。小混球,什么都敢写,欠收拾了! 当晚,园子小朋友含着泪写下了一篇日记: “今天爹爹给了我一把刀,让我去砍柴,可是我连刀都举不起来。然后爹爹又让我洗衣服,洗完衣服还得去拔菜园里的草。可是我才五岁!爹爹怎么可以让小孩子做这么多事呢!美人爹爹说是爹爹小心眼牙字必报,可是牙字必报是什么意思呀?还是美人爹爹好,我把他最喜欢的一件袍子洗了一个洞,美人爹爹不仅没有生气,还教我念了一篇文章,还让我默写二十遍昨天学过的文章,说是检查功课。虽然我的手都肿了,但是还是很开心美人爹爹这么关心我。” 当晚,我家王爷恶狠狠一口咬在了我脖子上:“我嫉妒?” 抱住眼前人,竖起三根手指指天立誓:“当然不是,我家文谦是最好的,是我嫉妒,是我胡说哄小孩儿的!” “哼!今晚我要在上面。”那人一双贼手开始不安分的四处点火。 “可是今天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我艰难的拒绝,还是在那双晶亮的眸子下败下阵来。 第二天晚上,圆子小朋友又写下了一篇日记: “昨天晚上被嘘嘘憋醒的时候,我看到美人爹爹在和爹爹打架,美人爹爹压在爹爹身上,还咬爹爹。爹爹可能是被打疼了,趴在那里直咬枕头,嘴里还不停的哼哼。爹爹现在正在外面,说是要打一张小床以后让我睡别的房间,不过我想要大一点的床,可以在上面打滚。还有,爹爹和美人爹爹为什么要在半夜打架呢?不明白。” 第三天,文谦给圆子检查功课,又增加了二十遍默写。在圆子写完之后,我一边帮小东西揉着红肿的小手,一边下了命令:“今后不许再写日记!” 第64章番外,少年圆子之烦恼 背起小包袱,挺起小胸脯,我要出门闯荡了。 美人爹爹说,六岁,是大孩子了,该出去闯荡了。我瞪大了眼睛,美人爹爹在夸我是大孩子呢,好高兴。只是,为什么爹爹脸上的表情那么古怪呢? “爹爹,”我走过去,拉过爹爹的手,“爹爹,美人爹爹怕疼,以后你不要打美人爹爹好不好?昨天晚上美人爹爹都哭了,爹爹为什么还不停手呢?爹爹,以后生气的时候就打圆子好不好?圆子不怕疼。” 爹爹笑着摸摸我的头,说:“乖,以后到了安阳哥哥那里要听话知不知道?见到安阳哥哥要叫师傅。” “嗯。”我点点头。 “见到上官哥哥就叫师母,知道吗?”美人爹爹说。 “嗯。”接着点头。见到安阳哥哥叫师傅,见到漂漂哥哥叫师母,我记住了。 我很苦恼。 我见到了安阳哥哥,也叫了师傅。师傅很高兴,还给了我一块黑色的石头让我挂在脖子上,说是神医谷的信物。 我也见到了漂漂哥哥,也叫了师母,可是我被漂漂哥哥提起来扔到了荷花塘里。好委屈,漂漂哥哥以前明明很喜欢圆子的。 师傅被师母拎着衣领提走了。这个动作好熟悉,好像爹爹也经常提着美人爹爹的衣领把人从桃花林里拉出来。不过爹爹总是拉着走两步就改成抱的,可是师母却提着师傅走了一路。肯定是师母抱不动师傅!师母没有爹爹力气大,嗯,知道了。 师傅家里还有四个小孩子,比我小三岁,一个妹妹,三个弟弟。我喜欢妹妹,妹妹又漂亮又可爱,还会抱着我玩亲亲。三个弟弟一点都不乖,老偷我的水果糖吃。我的水果糖是爹爹做的,外面买不到。每次爹爹做了,美人爹爹都会拿走一大半只给我一小半。这次爹爹把做好的糖都装进了我的小包包,美人爹爹还踢了爹爹一脚。美人爹爹让给圆子的糖,怎么能被你们给偷吃了!可是我发现,除了那三个弟弟,就连师傅也会偷我的糖吃。好难过。 有一个好漂亮好漂亮的哥哥来师傅家里做客,师傅让我叫他萧叔叔,可是人家想叫他美人哥哥的。师傅说他是爹爹的弟弟,要叫叔叔才对。好吧,那就叫美人叔叔好了。美人叔叔还带着一个人,他给圆子做了好多小点心,有一种甜甜的软软的叫做蛋糕的,好好吃,爹爹都不会做。
第105页 师傅让我叫他婶婶,我叫了。然后我被会做好吃蛋糕的婶婶扔了出去,还好被美人叔叔接住了。美人叔叔居然会飞呢,好厉害!爹爹不会飞,美人爹爹不会飞,师傅和师母都不会,原来美人叔叔才是最厉害的。 为了表达我的仰慕之情和感谢,所以我撅起小嘴很响很响的在美人叔叔唇上亲了一下,然后我又被婶婶扔出去了。这次被师母接住了,可是师母被我撞得摔了一跤。婶婶好坏,一点都不温柔。还是爹爹好,爹爹最多在我偷亲美人爹爹的时候把我挂在树枝上而已。 晚上睡觉的时候打雷了。我讨厌打雷,所以我抱着小枕头钻到了师傅的房间。心里怕怕的,以前在家里,每次打雷我都会跑去跟爹爹一起睡,但是美人爹爹很不高兴,有几次还把爹爹踹到地上去了。 师傅的门没有锁,真好。蹑手蹑脚走进去,可是还没到床边就被师傅喝止了。但是师母却很高兴,衣服都没穿整齐就跑出来把我抱到了床上。师傅一直盯着我和师母,凶凶的,好怕。 天亮的时候,师傅扔给我一本书,让我在三天之内背完,不然就要挨板子。师傅走的时候还说什么:“一个月就这么一次还被你个小兔崽子给搅和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我背书一向很快,薄薄的一本医书一天之内就背完了。师傅很吃惊,掐着我脖子晃了很久。可是这有什么,以前在家里,美人爹爹让我背的书更厚呢!爹爹说是什么遗传鸡因好,可是我不知道遗传鸡因是什么,爹爹也没告诉我。 这里经常下雨,也经常打雷,所以我经常跑到师傅的房间去。但是,后来再去的时候,师傅很高兴,师母却很不高兴,真奇怪。 美人叔叔在这里住了很久,走的时候也带上了我。美人叔叔说要教我学武功,学了武功就可以飞了。但是美人叔叔不让我叫他师傅,只准叫叔叔。婶婶很喜欢我,只是每次都会在我叫他婶婶的时候把我扔出去。有的时候美人叔叔会接住我,有的时候被摔得很疼,婶婶真暴力。不过还好,很快我也能飞一点了,只有一点点,但是最起码婶婶把我扔出去的时候我能自己站稳了。 美人叔叔开了一家小饭馆,里面的饭菜好好吃哦,和爹爹做的不一样,但是一样好吃。每天我要在饭馆里帮忙端盘子,还要对来吃饭的人说:“谢谢光临欢迎再来。”然后每次客人付钱的时候总会多付一些,婶婶很开心。后来回家的时候告诉爹爹,爹爹说婶婶那是非法僱佣童工,还是不负薪金的那种。 店里人少没事做的时候婶婶会拉着我一起做一些奇怪的动作,比如扭扭屁股踢踢腿晃晃脑袋之类的。婶婶说这叫“探狗”,虽然名字怪怪的,但是我觉得很好玩。可是美人叔叔每次都会迅速把店门关起来,要是来不及关门就会用袖子把脸遮起来,还装作不认识我们,他说怕人看到丢他的脸。一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久到我可以一个人出去闯荡江湖,久到我得到那个“流氓书生剑”的称号,我才知道,原来真的很丢人。 我可以飞桌子那么高的时候,爹爹带着美人爹爹来看我了。一年多不见,好想爹爹和美人爹爹哦!这次爹爹真好,就算我亲了美人爹爹也没把我挂在窗外的树枝上。其实现在我已经不怕被挂在树上了,我会飞了! “圆子长大了。”爹爹拉着我的手,上上下下看了好几遍。 “爹爹,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拉着爹爹蹲下,压低声音,“我恋爱了。” “什么?”爹爹一脸古怪的表情,也压低了声音,“告诉爹爹,是哪家的姑娘?” 我四处看看,看到美人叔叔不在才放下心来:“不是姑娘,是公子。我不知道是哪家的,是婶婶带我去的,那里好像叫什么青楼。婶婶说不能告诉美人叔叔,爹爹也要保密哦!” 爹爹捏捏我的鼻子,站起身把我扔到一边,挽了挽袖子就去了前院。 “有好戏看了。”美人爹爹挑起一边眉毛,也跟着过去了。 咦?我说错了什么吗?为什么爹爹看起来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也不对啊,美人爹爹看起来就很高兴啊! 我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反正婶婶整整三天都没有起床。而且美人爹爹老一个人偷偷往外跑,被爹爹扛回来了好几次。最后一次我看到爹爹把美人爹爹的手绑起来了,然后第二天美人爹爹也赖床了。 后来,听说那个总是帮我砸核桃剥栗子的漂亮公子被人赎身带走了。我的初恋,就这么夭折了。哎,好烦恼啊!
第106页 第65章番外,看似无情(一)… “你去哪里?” “回家。” 回家。多久没回家了?三年六个月又十二天,从被逐出家门的那一刻起。 “原来你也是有家的!”那人只是鄙夷一笑,起身披了衣服靠坐在床头。 微微停顿一下,放下手中的剑走过去帮人拢好被子,低头吻上那仍带着一抹讥笑的唇角:“记得按时吃药,好好照顾自己。” 那人一把打开我的手,穿衣起身:“别对我这么好,我怕我会爱上你。” “爱上我不好吗?”揽了人在怀,轻轻拨弄着那人微卷的发。 “为你伤心的人够多了,不差我一个。”那人只是笑着推开我,理了理衣服迳自出门了。 我知道他是离开了,洛无衣,藏剑山庄的小公子,骄傲无情,如我一般。 我叫谢圆,三年六个月又十二天之前,被我的父亲谢文谦,逐出家门。 回家的路很熟悉。这条路已经不知道走了多少遍,只是每一次都不敢靠近,只是远远的看一眼那边的两人,然后离开。 桃花开的正好。这个时节,美人爹爹应该正在林中作画吧,或者裹了毯子睡在不知道哪个角落单等爹爹去找人。爹爹,应该正在屋后翻地吧,播种的时间也快到了呢! 在桃林一角坐下,远远的看着那边相依相偎的两人,忍不住勾起唇角。那两个人,都好,这就好。 “怎么不过去?”洛无衣在我身边蹲了下来。 “你怎么来了?跟踪不好。”拉了人一起坐下,拍开手中的酒罈。 “我来找你拿药方,这张不能用了。”洛无衣递上一张煳掉的纸。 “哎,想见我就直说,何必找这种藉口呢!”我轻笑出声,把人拉过来狠吻一通。 被放开之后,洛无衣狠狠擦着嘴唇,眼睛似乎都瞪出火来了。 “药方给我,我马上就走,以后也不会缠着你了。”洛无衣恨恨的转过头。 “陪我坐会儿吧,等到了镇上再写一份给你。”我身上没有笔墨纸砚,也不想就这样放身边这个人离开。 “好。”洛无衣犹豫一下,又坐了下来。 “这里真美。”洛无衣接住一瓣落下的桃花,四下打量着。 “当然。”我躺了下来,从桃花的缝隙中看着上方被分割成一块块的天空,“看到那边的两个人没有?那是我爹,两个都是。这里的桃花,是我的一个爹亲手种的,种给另一个爹的。种了十几年,总有十几里了。” “我以前还有一个名字,叫林笑语,因为那时我喜欢笑,话又多,我爹才给我取了这个名字。我更喜欢那个名字,比现在这个好听多了。可是那个名字被我父亲剥夺了,他把我逐出家门,他说我不配姓林。三年,三年六个月二十一天了。”我坐起身,一口喝干手中的酒,冲着旁边的人笑笑,“想不想听听我的故事?” 洛无衣并不答话,只是静静的看着我。 “我以前喜欢过一个人,很喜欢很喜欢。那年,十四岁吧,刚刚被叔叔打发出来闯荡江湖。也是那一年,我通了人事。那个人,比我大五岁,名字我就不说了,不能坏了他现在的名头。我们在一起整整八个月,然后我打算带他回家见见我两个爹。很不巧,路上他接到家里的来信不得不回家一趟,而我也必须回家帮父亲祝寿。给父亲做完寿又去帮婶婶瞧病,等腾出时间来已经是三个月之后。我去他家里找他……”我停了下来,想起从前,仍是感觉到丝丝扯扯的痛。 “然后呢?”洛无衣问。 “他娶了妻,他的妻,已经有了身孕。”我说。 他娶了妻,他的妻有了身孕,而我,险些杀了他的妻。 “如果不是他打了我一掌,我想,当时他的妻儿已经死在我手上了。” “然后呢?” “然后?”我低低的笑,“然后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从我有记忆以来我就有两个爹,我亲爹说我娘死于难产。” “嗯,”洛无衣点点头,“因为你差点杀了一个女人,所以你想起你的母亲,即使已经被告知过死因可你还是产生了怀疑,所以你跑回家质问你的父亲,然后被你的父亲赶出了家门。” 洛无衣的嘴角又带了点讥诮。藏剑山庄是大家族,洛无衣的母亲也是死于难产,他自己则从小就中了毒,这却是被他父亲另外的妻妾害的。 “我的无衣就是聪明。”我苦笑。
第107页 是啊,我跑回家,至于是不是质问,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当时说了些什么,也不记得自己当时何种表情何种语气,只记得爹爹脸色一下子就灰了,手中端给美人爹爹的汤碗也摔在地上碎了。 然后,爹爹被美人爹爹打发了出去,我被剥夺名字逐出了家门。 再然后,我去找了师傅,去找了美人叔叔,去找了师傅的师兄,去找了父亲的侍卫,去母亲的坟前做了拜祭,却再也无颜回家,再也无颜回去见我的两位父亲。 再然后,一直漂在江湖,与各式美人厮混,再也不谈感情,只是偶尔回家一趟,远远的看一眼,一如今日。 天渐渐黑了下来,房里的灯也亮了起来。脱下外袍盖在无衣身上,抱了人起身。洛无衣一直靠在我身上听我说话,听我说那两人纠缠的半生,脸上表情一直变换莫测。 “你就是个混帐!”洛无衣站直身体,把我的外袍裹在身上,凑过来在我唇上亲亲,“可我就是喜欢。我决定了……” “决定什么?”把人揽在怀里,看看四周,还是找个地方歇息吧,无衣的身体可禁不住山中的春寒。 “决定,去见公婆。”洛无衣看我一眼,已经闪身跑到房后。 无衣的轻功不在我之下,等我反应过来追过去的时候,他已经敲响了房门。 突然之间,觉得很紧张,就像以前每次美人爹爹检查功课时一样,忐忑不安。 “咦?”无衣惊奇的叫了一声,然后手上一个用力,门竟然缓缓打开了。 没有栓门。 山里有狼。以前爹爹都会仔仔细细检查过门窗才睡的,现在,怎么会? 门一点点打开来。昏黄的烛光慢慢移近,旁边,是一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身影。 第66章番外,看似无情(二)… “回来了,进来吧。”一手拿着烛台,一手扶着门,目光扫过无衣落在我身上。 “伯父好,我叫洛无衣,是他的朋友。”无衣抢在前面,一把将我拉了进去。 爹爹点点头,把烛台递给无衣:“嗯,外面冷,你先去里面暖暖吧!” “谢谢伯父。”无衣接过烛台,看我一眼转身进了屋子。 “圆子,你跟我来。”爹爹关好门,也不看我,径直朝另一个房间走去。 是我的房间,收拾的干干净净,和我离开前一模一样。 半刻钟之后,走出房门。无衣坐在美人爹爹旁边,两人正在亲亲热热说话。心里有点委屈,美人爹爹甚至连目光都没有给我一个。 “过来吃饭吧!”爹爹摆好饭桌,招唿炕头上围着被子说的热热闹闹的两人。 土豆炖排骨,姜丝鸡,清炒白菜,还有饭桌上的保留菜单,美人爹爹最喜欢的小银鱼钻豆腐,以及,我最喜欢的麻婆豆腐。 都是家常菜,粗瓷大碗装了。无衣却是没有见过这样粗糙的吃法,藏剑山庄一向是极讲究的,吃得用的极其细緻。 不过,他很快就爱上了这种用餐氛围,没有半点不适应,尤其是对那盘小银鱼钻豆腐是爱之又爱。但是,那道菜在家中一向是美人爹爹的专利,每次爹爹最多尝一口,而我也从来不曾超过三匙。在无衣第六次把勺子伸过去的时候,我偷偷瞄瞄美人爹爹的脸色,没发现任何异常,但也不敢放下心来。 “爹爹,我想吃那盘白菜。”我伸长胳膊,把美人爹爹手边那盘白菜拉过来,顺手将小银鱼钻豆腐推了过去。美人爹爹看我一眼,似乎还算满意。这得感谢爹爹,为了让美人爹爹多吃蔬菜总是把蔬菜类东西放在最近的地方。 洛无衣眼珠转转,手上的勺子再次追了过去,也不嫌路远!我瞪他一眼,示意他要适可而止,谁知那厮居然装没看见,而且,对我新鲜出炉的猪头脸也是熟视无睹,真是,反了他了! 吃过饭就被打发出来了。说实话,我从未像今日这般苦恼过。回了家,除了爹爹在我刚进门的时候对我说了几句话又揍了我一顿之外,两人对我再无任何举措,美人爹爹甚至连多看我一眼都不愿意。 “你别绕来绕去了,我头晕。”洛无衣趴在我床上,专心致志剥着一盘糖炒栗子。 “无衣,你说我爹是什么意思,到底有没有原谅我?”我无力的坐下,伸手帮无衣把脉,看到没什么大碍这才放下心来。 “白痴!”无衣沖我翻个白眼,继续剥栗子,“林伯父是个谨细人,如果不是为了给你留门,怎么会那么晚了都不栓门!” 我一愣,心里越发苦涩起来。如果是在为我留门,那么这三年多来我又是在做什么!
第108页 “话说,林伯父做的东西挺好吃的。”无衣眯起眼睛,舔舔嘴唇。 我更火了。从小到大,美人爹爹喜欢的东西我都不敢觊觎,这个傢伙居然,居然还有脸说! “过来帮我擦药。还有,我爹喜欢的,你最好别碰。”摸出药瓶扔过去,我还是好心的提醒了一句。 无衣爬起来,手上动作没轻没重的,在我脸上身上好一通肆虐。 “我同情你。”无衣收起药瓶,伸手摸摸我脸上的瘀伤,眼中却闪烁着幸灾乐祸。 “这是我爹第一次打我。”我咧了咧嘴角,却不敢委屈。第一次挨打,也不敢以内力自保,那可是实实在在的挨打。我那爹,当年可是凭一己之力收服沙漠狼王的人,下手甚至比那会武功的人还有准头,挑的,都是不会让人受伤却又疼痛难当的地方。 “要我说,你的王爷爹可比你好看多了,我喜欢。”洛无衣从袖子里摸出一样东西,当时就让我红了眼睛,居然是那个让我垂涎了好久的万花筒。 “我劝你,你最好别打我爹主意。”我瞥他一眼,思考着怎样才能把他手上那东西据为己有。 “你吃味了?”洛无衣靠过来,笑眯眯看着我。那一瞬我觉得,其妖孽程度直追我那王爷爹。 “我只是好心提醒你,上一个打我美人爹爹主意的,只做了三天皇帝就亡国了,破城的炸弹,是我爹做的。”我也笑了,直接把人拉过来就地正法。 无衣在这里住了一个月,非常可耻的胖了一圈,让我狠狠鄙夷了一番。 “等我回来。”洛无衣收起信,回房换衣服。 “要我帮忙吗?”我犹豫了一会儿,不知道该不该在这个时候揽麻烦上身。 “不必,你的日子也不多了,好好珍惜吧!”无衣在我唇上亲亲,跟两位爹爹告过别就离开了。 是的,我的日子不多了。前几日给美人爹爹把脉,才发现已是油尽灯枯之相。而爹爹,全副身心都在那一人身上,我不敢去想像如果一人出了事另外一人会怎样。况且,爹爹的身体,并不比美人爹爹好上多少。两个人,终是在早年间的波折中损了元气。 这一切,不是没有痕迹。屋后码成垛经过特殊处理的木柴,不远处山洞里内壁绘了精美图案的双人棺木,两位爹爹,想是早就寻好了埋骨地吧! 在后院噼着柴,一边分神听着屋内的动静。 “我想去看桃花。” “好,不过附近的桃花都谢了,山里面的应该还有,我明天带你去。” “我现在就想去。” “好,我背你。” 两个人都换过了衣服。爹爹仍旧是蓝色短衫,美人爹爹是最喜欢的月白色长袍。爹爹蹒跚了一下才站稳,然后背着美人爹爹慢慢走出了院子。 “无衣是个好孩子。”在擦肩而过时,美人爹爹轻轻说了一句。 这一幕很熟悉,十几年前,爹爹也是这样从镇上背回了一个人,之后就是漫长的相守,不离不弃。 一树桃花,两个相依相偎的人。两个,已经睡着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全文完 ( 附:本作品来自网际网路,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