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莉》 第1页 《植莉》作者:简梅 文案: 植莉是一位自尊、自强的姑娘,面对生活的考验,她百折不挠。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到一户富人家当家庭护理员。 男主人被她自信、自立的性格所吸引。 他们在相处中相知,互相欣赏,最终相爱。 就在这时候,植莉发现了主人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从而也了解到了恋人十年前一段骇人听闻的过去…… 本书以第一人称叙述,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在一种神秘气氛的笼罩下,结局大出人意料,使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享受到一种独特的艺术魅力。 【】 第一章 冬天的傍晚,我沿着阴冷的林荫道回家。晚冬的湿雾在遭周飘移,附近的绿地和街道已是冷冷清清,阒无一人。那些平日在道上闲情散步的行人只影无踪,只剩下一棵棵被冬雨濯湿的树木,在半橙半紫的街灯照射下,冒着一层层水气。 因为疲倦,我走得很慢。世界上有一种疲倦,比精疲力竭还叫人难受,我感受到的就是这种疲倦。这种感觉即使不是心灵的冬天,至少也是寒冷的。仅仅半个月前,我不得不从业经工作了两年的公司辞职了。那是一家纺织品出口公司,我是营销部的文职人员。我大学一毕业就找到了这份工作,是很运气的。尤其是恁时,生活正考验着我。因为车祸,我的父亲和继母,一夜之间双双亡故,我同父异母的弟弟植军,又刚刚考上大学。在那样一种家庭情境中,找到一份工作,就远远超过了工作的意义,它意味着生存,意味着希望,意味着春天总有一朝会到来。 彼时,我的上司是一位女性。在我看来,她是现代职业女性的典范。她青春已过,接近中年,看上去端庄、美丽、成熟。白天,她总是以自然得体的西式套裙出入在公司上层;夜晚,她又身着各式绰约多姿的长裙,闪耀在各种华宴晚会之上——在她身上时时透着一种令人敬服的独立与干练。在这两年当中,我所有的业务知识都是她传授的。因为我学的是档案管理,与商业文秘工作风马牛不相及。我从她那儿吸收了许多工作经验,甚至于她的见解,也占据了我的思想。大约一年前,她向总公司提交了一份报告,她希望能在公司推行一套新的销售方案。事实上,这套方案从根本上对现行的运行方式作了彻底的修改。我认为,在目前这种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她提出这样果断大胆的经营理念乃至改革措施,是值得嘉许的。然而,结果恰恰相反,她的报告未能说服公司上层,反而给几个素来对其职位虎视眈眈的人伺机利用。最后,她被革了职,离开了公司——而我,作为这一系列举措的热心拥护者,也受到了排挤。不过,他们对我很客气,给了我一个自动辞职的机会。 植军尚未毕业,在我需要工作的时候,我丢掉了这份工作。特别是现在,已经不像两年前。我所在的城市,是一个南方海滨城市。近些年来,它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浩繁似海的图腾景象,到处布满商机。来势汹汹的投资热潮,吸引了天南地北的人来,甚至一些十五、六岁的乡下小姑娘,也胆敢到这里来捞一捞世界,冒一冒险。正像其他城市一样,这样一来,求职人数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想像。昨天和今天,我四出奔走,徒劳往返。足足半月,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各种就业招聘会,我都去了,依然一无所获。我觉得,与两年前相比,求职更加困难了。我清楚地看到,这个困难不因别的,正是因为城市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带来了竞争。 我回至我所在的那个街区。寂静的街道上,也只有我一个人。一点水珠从树叶间滴下来,落在我的面颊上,我感到一丝冰凉。虽然还未到深夜,但因了寒冷,街上行人全无,有的只是孤灯冷雾,犬吠寒风。 周围是那么宓静,除了我踩在石板路上的脚步声,没有其他声息。哪怕是一根针掉在地上,此刻也能听得出来。路很潮湿,经过一天的寒霈沖洗,路面很干净。街路的两旁,是一个个被雨水润湿的花圃,以及一块块沾满水珠的草坪。我在这条冗长、幽寂的街道上,走了约莫十分钟。倏忽,听见背后响起一个清脆的踢哒声。我调转身,看见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沿着街路面上的彩色方格,时而单腿,时而双腿地朝我这个方向跳过来。她身材纤细,像一棵小树苗。姜黄色的头髮梳成两条小辫儿,每跳一格,辫儿就摇晃一下。她一脸专注地看着地面,没有注意我。她从我身边纵跳过去,我发现她有一双清清亮亮的大眼睛,嵌在睫毛底下扑闪着稚气的光芒。 她跳到我的前面去了。在离我两米远的地方,她改变游戏,从街道的右边跳到街道的左边,然后又从左边跳回来,动作像小鹿一样敏捷。 “很晚了,”我步近她时,问道。“你还不回家吗?” 听到有陌生人问她,她没有半点羞怯或惊异。她翘起脸儿瞧了我一眼,一跃而起,又跳了两格。 “我玩一会儿就回去了。”她应声说。 “这么晚了,爸爸妈妈会焦急的。”我说。 “他们还没回家呢!”她回答说。现在她不跳方格了,路旁有一级矮矮的石阶,她就在这级石阶上,伸展开两臂,如走平衡木一样,在上面行走。 我想她的家一定离这儿不远,或许就在附近,于是便问她: “你家在哪儿?” “喏,”她指指街的里巷——我所住的那片居民楼说。“就在那条巷子里,我家住在一楼。” “正好,”我说,“我也住那儿——我们一道走吧!” “好吧!”她大人似的说。 “你叫什么名字?” “海燕。”她继而问:“你呢?” “植莉。” “我们班里没有人姓植的。”她说。 我们结伴而行。准确一点说,我是走着的,海燕却是欢蹦乱跳。她虽然瘦小,但精力充沛,就像其他小孩一样。我问了她一两个问题,她就叽叽喳喳地讲了起来。她说,她父母是西郊开发区的一家皮革厂工人。我知道这家工厂,是台商投资建造的,而且有一些年头了。我学的专业在那儿有没有一席之地呢?也许明天我可以上那儿去问问?半道上,她又大谈特谈她们的学校——学校离我们这个街区不远,加之,父母工作都很忙,没时间顾及她,故而,她每天都是自己一个人上学和回家。 我们回到楼区,这时我发现我们原来同住在一栋楼房。她硬是要拉我到她的家里去玩乐。她说她已经做完功课,所以我答应陪她玩一会儿,但是抬腕看表,已过八时。我走了一天,飢肠辘辘。我问她吃了晚饭没有,她说没有。我邀请她到我的住所吃晚饭,她很高兴地跟来了。相交不到半小时,她已然把我当作她的玩伴了。我们爬上六楼,——她一迈进我的居室,就发出一声童稚的惊嘆。
第2页 “啊,植莉姐姐,你的房间真漂亮啊!” “你自己玩一下,”我说。“我这就做晚饭。” 她一骨碌坐到椅子上。我的书桌很小——上面有两本杂志,她拿起其中的一本,翻开它,一本正经地读了起来。可是里面没有什么吸引人的插图,而是密密麻麻印满了铅字。她表情严肃地换了另一本——另一本同样如此,不过杂志漂亮的封面吸引了她,她捧着杂志,露出一副专心致志的懂事神情。扉页有一些小幅插图,她也认真地看了。 “植——莉?”她吃力地读着目录栏里的作者名字,突然喊起来:“植莉姐姐,这上面有一个名字和你的一模一样!” “因为那篇文章是我写的——所以有一个名字和我的一模一样。”我说。 她发出一声孩童的赞美——带着一种幼童的那种天真模样——她说,等她长大以后,也要写一篇文章,印在杂志上。接着她谈起她那天在学校里学的一篇课文,问我想不想听,没容我回答,她便背诵了起来。我发现,这篇课文我们小时候就念过,现在她们仍然在念。她背得很流利,咬字准确,吐音清晰。我一边听她背书,一边忙乎晚饭。我用微波炉煮了两碗面条——往里加了两个鸡蛋、一棵青菜、一些肉松——她刚背完课文,我就把晚饭做好了。她似乎也饿了,因为她吃得津津有味,而且吃完以后,露出一副还想吃的样子。她的胃口这么好,证明她一定很健康。我把余下的汤盛到她的碗里,她亦喝了,喝得干干净净。吃罢晚饭,我收拾餐具,清洗干净。是夜,窗外又淅淅沥沥下起雨来。我忖测她的父母可能归回,我不敢把她留得太久,就让她回家。临走时,她一再声明,只要有空,她就来找我。我表示应允,她便高高兴兴地走了。 海燕走后,我轻松惬意的情绪,也随她一块儿走了。有时候,童趣是可以驱散心灵中的压抑、缓解生活里的愁闷的——在刚刚过去的一顿饭工夫,我忘记了我这一天来的糟遇,心之深层萌生出一种未尽的快意,便似与一个情投意合的人,畅怀共度数小时之后,那种难以言表的欢悦与畅意一样。海燕一走,我又回到现实中来,我不得不接着思索,如何应付我目前遇到的处境。 也许许多人有过失业的经歷,可在我却是破天荒头一遭。这方面我毫无经验,现在却不得不独自一人面对它。这时候的我,经济拮据,没有朋友,唯一的亲人远在天边。我平生第一次感到心力交瘁。在我面前,生活好像除了严冬、风雨、困厄、疲惫,再没有别的涵意。想到这里,我心底禁不住打了个寒噤——一阵阴风从门缝灌进屋里,我把心谷的寒澈归咎于这股邪风。是的——这是我的一个弱点——尽管在我的脑子里面,理智占据了绝大一部份,但有的时候,我思维中的理性,硬是受到最细微的另一部份的力量的侵扰,这种力量虽说微乎其微,但也足以使人心烦意乱,我不能忽视它——可以直面它,但不能纵容它。 我站起来,踱步到窗口,凝目望去——我的住所,是一幢座落在一条巷弄深处的六层楼房,里面栖居着四十二户人家。窗外没有什么可看的景色,一带灰濛濛的屋顶。就是在这幢大楼里,我占据了一个小小的居室,一直住了两年。我空自一人,行李很少,因而没有显得很窒息。相反,它是温馨的。我素来爱整洁,我把它拾掇得很干净,现在看起来,它是那么安适。地板纤尘不染,窗子擦得雪亮,悬挂着黄底白花的窗帘,墙壁也挂上了粉蓝的帏幔,——这些都不需要花很多钱,但这样弄一下,斗室陈年、单调的痕迹就看不到了。我一向认为,生活里没有顺顺噹噹的事情,无论身逢何种困境,我们都要有美好的追求。我坚信,我们每一个人都具有独特的、绝不雷同的天赋,不断地创造,会把我们各自的想像力激发到极点。我环顾一下这个容身之处。外面是风雨肆虐的世界——而我,正安身在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我不能气馁!我自慰,我不必把找工作的事情看得太可怕,身处逆境生命才能激扬斗志,——我不能向命运低头!许多人感到自己被世界抛弃,不明白生活还有什么意义——我不想成为这种人,我这样说,并不是指我比他们更坚强、更能干、更有魄力,我只是指在性格上我比他们更乐观,在决择时我比他们更务实。 我喝了一杯水,靠在一把硬木椅子里,阅读一份晚报。我浏览一遍求职栏。其中有三份工作,我很想试一下。首先,一所新办的职业学校,招聘一位语文老师,正是我嚮往的职业;其次,恆达贸易有限公司,聘请一名中文秘书,根据我以前的工作能力,我觉得我能胜任这项工作;此外,郁金香旅馆僱请一名总务助理,如果能够的话,我也会去试一试。在我的内心深处,我自然不愿失去已学到的专业知识,但我的心态已调整过来,我接受了如下现实,我学的这个专业,是不大可能有单位接收我的。我又看了其他一些招聘广告,再找不到什么适合我的事情,不过能先试试这三份工作,我认为已经不错了。 第二章 翌晨,我起得很早。我撩起帷帘,眺望一下冬日拂晓的景色。远天,一片白茫茫的雨雾;近处,是湿漉漉的屋顶和高耸矗立的树梢。凛冽的寒风卷着雨点,从我的窗前唿啸而过。又是一个恶劣的天气。我放下帘子,仔细穿好衣服。我的衣服不多,为了寻找工作,我挑了一件白色西裙。在寒冬腊月的季节,穿成这样是够单薄的,但是我没有办法,现今用人单位在接见求职者的时候,很注重仪表,有时候,他们就是依凭这一点,决定是否留用你的。 我吃了一点早餐,吃得很少。到了平时上班的时候,我就出门了。我钻进飘飘涔涔的雨幔,走到潮湿的街上。寒风透骨,尽管我打着伞,衣服还是湿了一半。每一阵斜风吹来,冰冷的雨点就刮进我的衣领里面。我十只手指都冻僵了,牙齿也直打颤。我看见街上的行人也和我一样,冻得直哆嗦,外衣裹得严严实实的,生怕朔风吹走身上仅存的一点热量。 我走得很快。不到九点钟,我就赶到了报纸上的那所学校。学校并不大,教舍都是从林业局租来的。一个面容清癯的男人把我领到接待室。 “坐吧!”他指指靠窗的一张冷杉木椅子,我便坐下了。他坐在我对面的写字檯后面,把我的履歷表看了足足十分钟。 “你不是师范院校毕业的?”他额上显起一道富有表现力的蹙纹。 “不是。”我回答。 “有教师资格证书吗?” “没有。” 他精神不济地摇摇头。 “很遗憾,我想我们不能聘用你。我们需要师范类的毕业生,还要有两年以上的教学经验。” “你们广告上没有提到这一点。” “是我们工作疏忽,很对不起。不过,如果我是你,就不找教师这个职业,因为现在有明文规定,教师要持证上岗。”
第3页 “谢谢你。” 他的劝告里含有爱莫能助的意思,我切切实实感觉到了。出到外面,我并不沮丧,我想起郁金香旅馆,它就在此地附近,为了节省时间,我决定先去郁金香旅馆。我几乎不费什么周折就找到了它。这是一家半新半旧的旅馆,生意却很好,旅馆里人来人往。我在总务办公室外静立了老半天,因为门上了锁。两个衣冠楚楚的中年人擦肩而过,其中一个停下步子,眯着一双黑色的眼睛问我: “你找谁?” “我是来应聘的,”我回答说。“总务助理。” 他用探究的目光把我望了一眼。 “你对总务助理工作有什么经验吗?” “没有。” “以前在旅馆工作过吗?” “没有。” “呃,那你想在这儿工作就不大可能了——我们只招收有经验的人。” 这个人没有什么明显的特点,我不知道他的话算不算数,于是我说: “我想再等一等,等一等总务本人。” 他用一种奇特的微笑瞧着我。 “我就是总务。”这个人说。这时,他的同伴在背后拍拍他的肩头,指指腕上的手錶。“就这样吧!”他对我点了一下头,两个人一起走掉了。 步出旅馆,站在闹市的通衢上。连续两次失败的打击,一丝不安深深郁结在我心里。我打起精神,继续往恆达公司赶去。到了那里,我受到的是另一种接待。一个职员把我领到人事科,交给一个不苟言笑的男人。我立在旁边,等着他如何安排我。他正在审看我的简歷,一边看,还一边询问我一些基本技能。他问我英语几级,我回答四级;接着,他问我会不会熟练操作电脑,我回答说会;最后,他问及我的文字表达能力,我把自己发表的文章给他看。为数不多,他精精神神地读了起来。读毕,他挂了一个电话,进而拿上履歷表,让我跟他到经理办公室。 我们乘电梯到了四楼。走在通道里,两旁的办公室门都是敞开着的,里面一排排的办事员在埋头工作,还有一群神情紧张的人,拿着文件进进出出,忙来忙去,不是从这个办公室跑到那个办公室,就是从那个办公室跑到这个办公室。我们来至尽头的经理室,迎面出来两个人。我的嚮导便在道中央煞住脚步,与他们聊了起来。我靠边,静候着。他们聊了聊各自的妻子儿女,聊了聊最近的股市行情,还聊了聊昨夜的一场足球,系义大利甲级联赛,ac米兰队对那不勒斯队。聊散后,那俩人就走了。我的嚮导举起手,敲了敲门。 “进来!”里面有一个声音回答。 他让我等在门外面,自己进了屋。只半分多钟,他出来了。 “覃先生要见你,进去吧。” 他只撂下这么一句话,就走了。我迈进办公室。一个四十来岁、衣着入时、髮式整洁的男人,坐在高大的软垫靠椅上听电话。他指指办公桌前面的一张深棕色椅子,示意我落坐。我笔挺地坐下身来。他一边听电话,一边打量我,我感到很难堪。当我发现他的电话打了差不多十分钟,我简直窘极了。 “你是植小姐?”他放下电话后,问。 “是的。” “你以前干过秘书工作吗?” “具体没有——但我做过类似的工作。” “那好吧!”他很热情地说。“我现在急需一个秘书,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先试用一个月,你认为怎么样?” 我自然答应了。 “谢谢你,覃先生。我会努力工作的。” “很好。”他把身子往椅背一仰,如释重负地说。“既然这样,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秘书。——和别人接触的时候,你代表着我——所以,你的仪表要讲究。公司里有规定,你要穿套装;可以戴首饰,但不能太多;一定要化妆,但要化淡妆;要留长髮,不能剪短髮,——你现在这样就很好。——对于手下的人,你要和他们打成一片,但不能失去威信;只传达我的话,不要搭入你个人的意见,也不要承诺你办不到的事——呃,我说清楚了吗?” 我正要回答他的话,这时候,有两个人堂而皇之的破门而入。走在前面的是一个男人。他有一双寒光闪闪的眼睛,瓦刀型的脸像从一块石板切割下来似的,也是冷若冰霜。跟在他后面的是一位姑娘。她很俊俏,模样楚楚动人,苗条的身段着一套质地很好的西装套裙,近似樱桃成熟了的那种颜色,脸盘白白净净,仪态很高雅。 “什么事?”我的上司问这两个人。 “覃先生,”那个男人说着,长驱直入覃先生座旁,弯腰跟他附耳了几句。 “这不是让我为难吗?”覃先生说。 那个男人又耳语了句什么。敢情是句举足轻重的话,我看见覃先生先是面露难色,而后又现出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末了,他点点头,对那人挥了挥手:“好吧,你带她到人事科吧。” 两个来客趾高气扬地退了出去。覃先生把我的履歷翻了翻,又合起来,两只手指在上面轻轻敲着,好像想不出什么话来向我解释。他动了一下身子,开口了——正是我担心听到的那种话。 “植小姐,真对不起,真的——很抱歉,刚才那个姑娘,你看见了吧?” 我不但看见,而且看得很清楚。我点点头,心尖像被蝎子蛰了一下。 “她正好是学文秘的,去年刚毕业。其实,你干这份工作是很合适的。虽然你学的不是这门专业,但你有类似的工作经验。不过话又说回来,刚才那位小姐,毕竟是学文秘的,如果不录用她,别人议论起来,恐怕——呃,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凭着失业者的经验,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只是他的态度转变得那么快,是我始料未及的。就在几分钟前,此君还决定录用我,有人进来传达了几句话,他就改变了主意,取消了我们才先谈好的事情。我竟处在这样的境地里。 “是的,我明白。”我说。 “这样吧,”他说。“你把履歷留下来。回头我看看有什么空缺适合你——” “不用了——别麻烦了。” “一点也不麻烦。你也看到了,我们这里是大公司——” “真的,还是不要了。”赓续这种谈话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我一边岔断他说,一边辞谢而立。“谢谢你接待我,真的,很感谢。” 他继续挽留我,可是我已经绕到门边了。在这个唯亲是用、以关系来衡量成功与否的地方,我想离开它。我折入电梯,回到楼下,大踏步走出公司大楼,挫败感竟消除了几分。 已经快十一点了,雨还在不停地下着,气温比早上出门的时候更低了。我穿着裙子的腿,如同被刀子划过一样的生疼。我沿着大街的人行道走去。这是市中心的一条商业街,生意兴隆的大商店鳞次栉比。所有的商店都选用宽大、透明的玻璃门窗,从街边就可以看到里面熙熙攘攘,顾客如云。我从这些繁华热闹的商店旁边经过,一边思考着有什么权宜之计。如若我只是一个人,蛮可以像其他人一样,花上十个八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去寻找一份我喜欢的工作。但是我不能,我还有植军,我需要工作,我手中的积蓄不允许我耽搁太久。我的心怦然一动,也许我可以到商店谋求一个售货员的职位。站柜檯应该不是什么高难度的工种。可是,我在心里问,这些商店并没有张贴招聘的告示,我总不能贸贸然闯进去,叫人家给我一份工作吧?
第4页 我拖着沉重的步子,在漫天冷雨间,走过了几条街。每一条街都有数不清的饭店、酒楼、剧院、银行、公司写字楼,从这些楼厦我更不可能获得什么事情做。我且行且想到了河边。绵绵细雨飘到河里,河面升起一片白茫茫的寒雾。我步上桥面,过了河。河的南面和北面一样繁华。我孜孜不倦地走了一段又一段街道,还是没有看见哪家店铺贴出招人的广告。这些商店外观看起来都蔚为壮观,我想他们即使需要人手,也不会把告示贴在门口。这样一想,我决定壮胆碰碰运气。街角有一幢五层楼的大商场,透过玻璃门,我看见里面人头攒动,估计生意不错。我鼓足勇气,进到里头。我在柜檯之间转弯抹角,拐过一个又一个柜檯,左顾右盼,巴望找到一个能说话的人。 在一个卖鞋子的柜檯边,我看见一个店员正弯着腰,有板有眼地叠着几只盒子。我缓然收步。 “小姐,买鞋子吗?”他十分热情地问。 “不,我找你们的负责人。”我说。 “你找李先生有事吗?”他客气地回问。 “我想问问他,这里需不需要人手,我想找份工作。”我又加了一句——“什么样的都行。” “你等等,我去帮你问问。” 有三个男人,树桩般立在楼梯口处商谈。他小跑而前,对其中的一个瘦高个儿说了句什么。三个男人都扭头瞧我。瘦高个儿姿态凛然地对我摆了一下手—— “不需要!不需要!”他在十米以外的地方喊道。“你到别处去吧!” 他的嗓音真是大得可以,近旁的顾客都为之侧目。我只好退了出去。尽管失败了,但我觉得这个方法不妨多试一次。街对面有一家很大的超市,我越过街道,勇往直入,结果和商场的糟遇一样,没几分钟,我就退了出来。 我又回到街上。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曾经这样失败过。我回头望了一下铁灰色的天空,阴惨惨的不见一丝云影。我感到一阵彻骨的寒冷。正欲回还,就在这当口,我的目光触到路旁一家小饭店,玻璃门上贴着一张红纸,上面用黑色墨汁写着“招聘女服务员”几个字。我精神为之一振。我定睛瞅着那张纸,盯视了一分钟。这份工作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不过,”我自勉自励说,“不管什么工作,我要试试。” 我举步进去。饭店里面闹哄哄的,到处吵吵嚷嚷,人声鼎沸。我看见一个服务员,便问她老闆在什么地方。她未置一词,好像这话用不着回答,只是朝入门正对处的柜檯点了点头。我返身回顾,柜檯后面坐着一个相貌平平的胖子。他手里拿着一只计算器,正对着一本打开的大帐簿核帐。 “我找这里的老闆。”我走拢柜檯跟前,说。 “我就是,找我什么事?”他眼皮也不抬,鼻音很重地问。 “我看见外面贴着一张纸,这里招聘服务员吗?” “不错,——你是来找工作的?” “是的。” “你叫什么名字?” “植莉。” “年龄?” “二十四。” 他停下手中的活儿,把我全身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目光带有疑判性。 “年龄稍大了一点——你干过服务员这种工作吗?” “没有。” “从来没干过?” “从来没干过。” 他眼光一闪一闪地瞅着我,迟疑了几分钟,忽然说: “不过——行!月薪二百五十元,包吃包住,你要是愿意,今天就可以上班。” “食宿我自己解决。” “那就三百元。” 这是我听说过的最低的薪水了。我从他打量我的眼神里看出,他歧视我,他接下来说的这几句话,就明明白白尽露出这一点。 “按理说,干服务员这一行,是越年轻越好。要不是我眼下需要人手,你是不会得到这份工作的。你考虑一下吧。” “可是,你给的薪水,连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 “我给的就是这个数。你觉得合算就干,觉得不合算也可以不干。” “这不是合算不合算的问题,我干活拿钱,你不能低于最低标准。” 他没想到我会这样回答,摆出一副满心不快的嘴脸说: “你不要紧吧?你问问我店里的这些靓女们,哪一个不是这个数?你爱干不干,随你的便,反正大把人干。” 我不知道他有什么权利说这种话,我回敬他说: “你这样做是违法的,她们完全可以去告你。” “我没听错吧?告我?——好啊,叫她们去告啊?——不是要最低标准吗?——行啊,叫她们到别处干啊!我的饭店可没有这种规定,在我这里,我说了算。”这位仁兄一面说,一面怪模怪样地望着我,我只能吃惊发愣地盯着他。 “我说,你不是第一次出来干吧?”他翻着眼珠子,用别人学不来的样子接着说。“别在我面前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架式了。我看我们这里用不起你,你还是另谋高就吧!” 就这样,下午渐逝,我又白跑了一天。寒冷的黄昏中,雨哩哩啦啦地下着,被雨浞湿的街面像融冰一样的冷。我的手和脚都麻木了,骇人的疲乏渗透我的四肢经脉,我腰酸腿疼,两肩像灼烧一般难受。夜归住处,方觉自己整个白天都没吃过东西,我感到更疲惫了。 漫漫寒夜,失业以来,我头一回失眠。失败的空虚拘囿着我的心头,就像一个黑夜里在森林中找路的人,感觉很彷徨。接下来的数日里,我求职的过程依然不尽人意。无论是大公司,还是小企业,需要的都是很专业的人,——摆在眼前的事实是,他们对我所学的专长不感兴趣。可我没有逃避,没有退却;相反,我坚持不懈,殚精竭虑。艰苦对人是一种锤鍊,失败的挫折对人是一种磨砺。我想,我的心正在受到锤鍊、磨砺,这是我在以前的生活中从未体会过的。 第三章 幸而生活往往不是这样无情,希翼的阳光,有时候也会照耀到那些命运多舛的人身上。我遇到的情况就是这样。正当我一筹莫展之际,命运的转机突然出现了。一周后,我接到职业介绍所来的消息,他们已经给我联繫到了一个工作的地方,是位于中山路的一家儿童服装用品小商店,我的工作是营业员。 星期一的早上,我按照约定的时刻,来到这家小商店。张太太在里间的一个小会客室里接待了我。她是这家店铺的店主,年纪三十岁左右。她个头不高,身躯娇小,穿一条浅茶色的呢子冬裙,秀丽的面庞,乌黑的眸子泛着悦人的光彩,有一种天然超俗的清雅,我首度见到如此素静娴淑的风韵,心间不禁暗暗赞嘆起来。见到她,我一直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我原来担心,迎接我的是冷淡和难堪,没想到,她如一盆暖烘烘的火,待我甚殷。她让我坐到她的旁边,并且亲自为我沏了一杯热茶。
第5页 “天很冷,是吧?”她亲热地问。“喝杯热茶吧,暖暖身子。这是我丈夫从福建买回来的铁观音,我很喜欢这种茶——你尝尝看。” 我谢了她,喝了一口。因为外面天寒地冻,我又适从经久不息的寒风中进来,很冷、也很渴。 “好喝吗?”她问。 “很好喝。”我说。“谢谢你,张太太。” “我叫佩如,你可以叫我的名字,不用这么客气。”她笑容可掬地说。“你在零售方面有什么经验吗?” “没有。”我直言。 “哦,——不过不要紧,这种工作很容易上手。我会教你的,放心吧!” “谢谢你,你真好。” “我看过你的资料——你是大学生,还是本科生?” “是的。” “其实,干营业员不用这么高的学歷。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申请这份工作。” 我如是说,我现在急需一份工作。她问我干营业员会不会感觉委屈?我说不会,我有兴趣试一试各种不同的工作,这也是我的心愿。 “你真特别。”她说。“换了别人,定感怀才不遇。你这样想,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她这样夸奖让我手足无措,我问:“我们现在开始工作吗?” “时间还早着呢!”她陶然笑道。“不用这么着急,一般十点以后才会有客人。你今日第一天上班,我先领你四处看看。我卖的商品,都是明码标价,你很快就能学会了,别紧张。” 我诚心诚意地谢过了她。头一天,我工作得挺顺利。如前所述,张太太的态度和她的气质一样,充满善意。她受过中专教育,知识丰富,在她身上,我看不到一丝半毫僱主持财傲人的神气。她的脾气也甚好,温婉、随和、虚怀若谷;她的微笑,我只要一听她说话,就可以感觉得到。我欣赏她的性格,透露出一种乐观的智慧、一种人生的幸福、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和一种工作上的快乐。她对我之好,叫人难以想像,自从参加工作以来,我没有受到过这样的礼遇。初时,我确实有点不习惯。可是,随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发现她对我的态度非但没有改变,反而比以前更加热情了。 她待我亲如姐妹,几乎无话不谈。她跟我谈过她的丈夫。她丈夫是做木材生意的,长年外出不在家。他们缔结良缘已三年,尚无孩子。有一次,她给我看了她丈夫的照片。张先生仪表堂堂,阔眉、魁伟,很英俊,但他的英俊并不缺乏内涵,而是叫人一眼就看出,他是一个精力旺盛、意志坚强的男人。无论从哪一方面看,他们都是很般配的一对儿。 应该说,这份工作对我来说非常重要,而且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我的工作并不累,工作时间也不长。我深信,在近期里,我再也找不到一个比这里更理想的工作环境了。再说,张太太对我情深意笃,像朋友一般的关心我。可她从事的毕竟是小本经营,她给我的薪水是每月八百元,说句实在话,这个报酬是很康慨的,我都有点儿过意不去了;但是,我的经济状况依然严峻。前些日子,我接到植军的来信。寒假将至,他打算整个假期都在学院度过。我明白,他是想减轻我的负担。植军很体谅我,近一年多来,他节衣缩食,我们已经连续两个假期未能团聚了。曩日,凭我的薪水,我也不敢保证能供植军完成学业,何况今之薪水足足减少了一半。我的生活越来越拮据,几近困窘。偏偏我又不能把我的困难告诉张太太,这令我十分苦恼。全没料到,忽一日,我的情况却有了变化。 这天,我一如往日来至店里,发现店门外停着一辆黑色的捷达轿车。这是很奇怪的,因为现在八点还未到,就有顾客光临了。我推开店门,看见张太太正与一位客人亲热地交谈着,跟她平日里接待顾客的神态稍有不同。我刚举步入门,她眼里便闪耀出更加欣悦的神采来。 “噢,她来啦!”她用一种愉快的语调同客人说。“林医生,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姑娘——” 来客半转过身,在此之前,他一直背对着我。这个客人已届中年,体型颀长,服饰典雅,礼貌周全的举止中,有一种平易近人的风度。他用略带惊讶的眼光,探询了我两秒钟,随后漾起一个十分和气的笑意来。 “你好!”他向我致意说,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 “你好!”我迎着他温和的目光微笑说。 “植莉,”张太太说。“林医生是我的朋友,我今天请他来,主要是给你推荐一份新的工作。” “新的工作?”听到这个意外的消息,我惊诧不已。 他俩微微含笑地望着我。 “她会同意吗?”林医生调过头去问张太太。 “会同意的,让我来跟她说。”张太太语气肯定地道。“植莉,有一件事,我没有告诉你。我打算结束这里的生意,不再干了。下个月,这里会有新的老闆,我不再续租了。” “为什么?”我更加惊诧了,她没跟我提过这件事儿。 “我丈夫在番禺开了一家木材加工厂。我跟你说过了,他喜欢做木材生意,现在得偿所愿,终于开了一家自己的工厂,他多年的心愿,也算达成了。所以,他希望我能结束这边的生意,到番禺去与他团聚。” “你打算什么时候走?”林医生问。 “下个月底,——也许更早。”她又对我说:“其实,置办厂子,老早在我们的计划之中。前段时间,办厂的事情一直没有进展,我又急需人手,所以请你来帮忙。你在我这里还干不到几天呢,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帮你寻找另一份工作。” 她言重了,其实她没有这种责任,也没有这种义务。她的热心充盈着一种母爱的温情,使她不仅宛如一个幻像那样光彩照人,而且富有亲和力。我还记得那天,她穿着一套珠灰色的毛料衣裙,淡眉娟秀,笑意荡漾,如云的黑髮暗香袭人,闪耀着黑珍珠般的光泽。 尔后,她拉着我的手解释说,林医生是她相交已久的故旧,她向我保证,他绝对是个信得过的人,在市郊开了一家私人诊所。现在林医生正需要找一个人帮忙,他今天就是为此事而来的。 “林医生想要一个护士?”我问。 “不是护士。”张太太说。“是护理员——家庭护理员。” “家庭护理员?” “不错。”林医生说。“其实,我也是受人之託。有一位老太太,二十年前罹患中风,全身瘫痪。不能说话,也不能动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吃饭、喝水、吃药、擦身都需要别人的帮助。——你以前照料过病人吗?” 我恰巧照料过一个中风病人,她是我的外婆。我母亲病故后,她老人家还一直住在离我们不远的一个小镇上。后来,我父亲和继母曾经多次前往小镇,想把她接回家中,都被她婉言谢绝了。我父亲只好请了一个小保姆,照顾她的生活。我和植军一有空就去探望她,我父亲差不多每个月都去。大二暑期,外婆中风,瘫痪在床。整整一个假期,都是我伺候在她的病榻前。我感到异讶的是,林医生所说的这位老太太,中风之后仍然健在廿年,而我的外婆,患病之后三个月,就离开了我们。
第6页 我本来可以告诉林医生,我照料过中风病人。可是,我自知并未精通此道,因而没有直白说。不想,张太太却替我解决了这个问题。 “看护这样危重的病人,要不要很专业?”她顺口问林医生。 “不一定。说实在的,很多病人都是由家属服侍。”林医生说。“以老太太目前的状况,再专业的护士,也没多大用处了。我现在只要一个尽心尽责、克尽职守的人。” “以前是谁照顾老太太?”她进一步问。 “多年来由一个老婆婆照顾。年初,她老人家辞世。继后请了几个小保姆,没干多久都走了。其实,侍候病人是很辛苦、也是很寂寞的。特别是这个病人,既不能说话,又听不见——中风之前,她的耳朵就失聪了。此次,我想请一个能做得比较长的陪护,薪水高一点也没有问题。”临了,他着重提出说。“月薪三千元吧!郑先生允诺给这个数,条件是起码干满一年。” “你的意见怎么样?”张太太催促我说。“考虑考虑吧!”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以至过了一两分钟,才恢復过来。林医生通情达理地等着我的答覆。他越是诚恳,我越是举棋不定,我需要把这件事好好思量一下。 “怎么样?”张太太又问。 “我不知道——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我怕自己应付不来。” “这个你不用担心。”林医生说。“只要你按我说的去做,就能把工作做好。” 既然他都把话说到这一步了,我又斟酌了一下。张太太认为这份工作我完全可以干得很好,她非常看好我,非常坚持这一点。我尊重她的意见,也感激她为我所做的一切。于是我拿定主意,同意接受这份工作。林医生很满意。最后我们商定,明天我就去担任老太太的陪护,林医生到我的住所去接我。 此日下午,张太太不用我回商店。我在家里忙着各种准备工作。林医生说,我将要照看的病人住在远郊,不在城里。我只有两三件行李,因而,用不到半日时间,就打点好了。我退了房子。我把我的微波炉,送给隔壁新搬来的一对打工姐妹,我想在新的环境里,它已经用不上了。床、桌子、椅子都是连带房子出租的,这些都毋用我愁心。我把两本书放进手提箱之时,海燕走了进来。 我们有几日光阴没见面了。那阵子小学刚考完模拟试,准备迎接即将来临的期末考试。区区数日,我发现她比以前更纤瘦了,苍白的脸蛋上,原来就大得乌亮的眼睛,现在显得更加大了。她像羚羊那样安静。 “海燕,怎么了?”我问。 “植莉姐姐,我是来和你道别的。”她说。 “道别?” “我明早要回乡下老家——下学期都不能回来了。” “为什么?——你不用上学吗?” “妈妈说,我回爷爷奶奶家上学。” “那你爸爸妈妈呢?” “他们要到深圳打工去了。” 是吗?我在心里想,这么说,我们都要离开这儿了? 冬夜,我伫立窗前,再一次鸟瞰这个氤氲拥挤的城市。我看着楼下的街巷,几处亮着灯火的窗户,在霪雨中闪着微弱的光。在海滨的冬季,连空气也是又湿又冷。可是,不管冬天多么寒冷,它的后面是春天——或许,它所蕴含的意义,还远不止如此。我想起明日自己就要上路,是我自己选择的道路,我在前方会遇到困难吗?我在这个问题上想了很久,谁也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遇上危险和困难,我这样做草率吗?我犹豫来,犹豫去,犹豫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我也说不上。歷来,不论大事小事,我都是自己拿主意的,我对一切不寻常的事物有着天生的敏感。可是,经歷了这么多波折,我不认为明天的变化是一种冒险。人活着一定会遇上许多事情,生活中总要做一些适当的决择,不管生命丰收或是命途不济,我祈愿能从自己所有人生遭际中获得力量,以丰富我的阅歷,充实我的身心。 第四章 今天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日子呢?冬晨醒来的时候,我在心里问自己——我将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从事一项陌生的工作——这对我来说,将意味着什么呢? 我起床做好了所有出发前的准备,就坐在椅子里,等着林医生来接我。海燕一家也是清早离开,他们天蒙蒙亮就启程了。我坐了几分钟,激动而焦急地等着那个重要的时刻到来。我和林医生约好的时间是九点,这个时间越来越近了,我的心腾腾跳个不停,唿之欲出。我站立起来,在屋子里走了一圈,以便缓和一下自己急遽跳颤的心。 “笃!笃!笃!”一个叩门声响起来。 我急步而前,拉开门。林医生依约而至。他身穿一件黑呢大衣,脸却像夏天的早晨一样明朗。 “准备好了吗?”他问我。 “准备好了。”我说。 “你很准时。”他带着赞许的微笑望着我。“行李呢,让我来拎。” 他提起我放在门口的两个箱子,我们一起来到楼下。林医生的车就停在那里。我们上了车。 “没落下什么东西吧?”他问。 “没有。”我说。 “那我们出发了。”他说。 我们系好安全带,汽车就开动了。 我们是九点钟开始动身的,驱车半个小时,就驶出了市区。我正襟端坐在装有空调的汽车里,极目远眺车窗外的远景。目下,我们已经穿过成片成片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到了城市与村庄之间的广阔的沃野。这是南方海边常见的那种丘陵地带。原野的地平线连绵起伏,线条如波浪般柔和。远处可见丛丛簇簇的竹林。没有山。肥沃的草甸宛若一块绿色的绒毯,平展在田畴上。虽然是冬天,但郊野到处是树、草地、荆棘、剑麻和富饶的菜地,满目葱绿。 汽车开得很慢、很稳。我料想,林医生准是个非常细心的人,他的谈吐中就带着一种沉着和稳重。汽车拐过一个弯道后,车窗外的景色陡然发生了变化。沿途展现出一片茂密深广的树林,苍劲的树儿层出不穷,松树、柏树、楠树、樟树、杉树、榧树、檀香树、有加利树,郁郁葱葱,纠缠错杂。道路两旁栽植两行台湾相思,千姿百态、低垂摇曳,密密匝匝的枝条在车顶上展开一片浓密的树叶,交织成一条幽暗的林荫隧道。 我再骋目瞭望,暗绿的树荫深处,隐露出一些粉红色和琥珀色的楼壁——那是富人闲置的别墅,他们耗资几十万、甚而上百万,在郊外购置一幢大房子,一年只住几天。我又想起我即将要去担任的那个职务。毫无疑问,我的新僱主也是一富户。这一点可以从林医生安排整件事情的前前后后推断出来。林医生有自己的私人诊所,但是,他抛开自己的事务,亲自襄理这一摊子事。在办这一摊子事情上,他又是那样热心、负责,倘若他和僱主的私交不是十分密切,那他得到的酬劳肯定不菲。
第7页 我正揣测着这件事,林医生又问了我一些问题。他问了一下我的家庭和学业,又问我以前都在哪些地方供过职。我都一一照直说了,既不添加也不减少。现在公路上一辆过往的车辆也没有,行人更是寥无踪影。林医生在车座上转过脸来,沖我和善地一笑。 “看来张太太说得一点没错。我一见到你,就知道你是个非常特别的姑娘。我想,由你来照顾老太太,最合适不过了。”他说。 这倒是一个让我了解新僱主的时机,我好奇地问道: “老太太有什么亲人吗?” “只有一个远亲——就是郑先生——你受僱于他。我们将要去的地方,是郑先生的一幢别墅。老太太是位孀妇,无儿无女,今年九十高龄——你放心,她没有什么老人脾气。” “别墅里除了郑先生和老太太,还有其他人吗?” “还有老王,他是看门的。郑先生很少在别墅,通常只有老太太和老王两个人。”他接着问:“环境太清静,你会觉得乏味吗?” 这正中我意。我并不厌烦城市生活,也不是不渴望有生气的、活跃的东西。不过,能暂而远离喧嚣,于一处恬静的清野遐思或默想,这样更好。我好动也好静,我爱幻想,我会自己和自己交流,也许在这件事情上,我的优势并不在于我有多大能耐上,只是我有自己的一套方法排遣寂寞而已。 “我喜欢清静的地方。”我回答说。 “那就太好了。” “你刚才说,郑先生很少在别墅?” “是的,极少。” “现在呢?” “现在也不在——现在他在珠海。” “在珠海?” “除了这幢别墅,郑先生在桂林、广州、珠海都有房产。他是个喜欢独处的人,总是这里住住,那里住住,绝少回来。即使回来,也只是小住几天。” “你觉得郑先生为人怎么样?” “他人很好,是个正直的人,从不歧视家里的服务人员。” 他粗略地概括,语焉不详,我还想进一步了解,于是我问: “他只有老太太一个亲戚,没有父母或者兄弟姐妹吗?” 林医生的脸上显现出一种我觉得难以解说的神情。我注意到,他那双善于体恤人的眼睛,涌进了一些深不可测的东西。 “郑先生幼时丧母,”足足迟延了十秒钟,他才称述。“十年前,他的家庭遭逢祸难,父亲和哥哥也相继去逝了。” “太不幸了!”我说。 “是啊,那起罹难改变了他的一生。任何人处在他那样的祸殃里,脾气都会变得有点怪。不过,你别往心里去。”他神情一转,用平和得使人感到安全的语气道:“他虽然不易相处,但他是个杰出的人。” “他真的那么杰出吗?”我在心里问。 言谈之间,我不时瞧瞧车窗外的图景。我们此刻行驶的车道,已经不像开初看到的模样。我们驶进了一片黑森森、落满松针的松树林。与前面的杂树林比起来,视觉上显得更加幽暗、更加苍郁。道旁仍是千奇百怪的相思树,枝桠依然在头顶上方攀缘缠结。我们顺着这条路径驰行,四野鸦雀无声,静得令人生畏。这个季候,天气晦黯而微湿,我们就置身在密林深处的那种阴晦之中。路旁的别墅越来越稀疏了,它们静悄悄地遮蔽在树干、枝丫、叶丛混成一片的黛绿色后面,只有根据一点模煳的建筑轮廓,才能判断出周边是否有人居住。 我们继续深入松林腹地,道路迂迴盘桓,逶迤延展。终于,汽车驶上了一段长满地衣的石板路,我看见前面现出绿树掩映的一段白如云石的围墙。我们沿着深灰色的石板路驶去。继之,前方一个气势不凡的大门赫然入目。门大开,我们驶了进去,驰入一个不小的庭院。庭院里景象开阔,铺道铺的全是大理石。车道两旁的灯柱精巧别致,草坪上还有尽显情调的地灯。林医生把车停在车库外面的停车坪上。 我们从汽车里出来,步行到一幢白色别墅的正面。它博大恢宏,雪花石膏般的乳白,古典而壮丽。我举目四望,这幢别墅所处的位置,在方园这一带,大概是最独特的了。它建在树林之中,独处一隅。白色的围墙里,郁郁菁菁的灌木树篱围掩着它。院子里有一棵树液充沛的大榕树,枝繁叶茂,像一朵墨绿色的云,是夏天乘凉的好地方。即便现在看起来,感觉也分外暖和,没那么寒冷。树篱底部用漆成雪白色的围栏框围,外旁修筑一长熘的花坛。四周是如此肃穆静谧,如果别墅的楼门不是开着的,我会以为这里无人居住呢。 一个老人从楼里出来,他走下宽大的石阶,前来迎迓我们。 “植小姐,”林医生说。“你们认识一下——这是老王。” 老王年逾六旬,头髮剪得短短的,皤然变白。他个儿适中,身板硬朗,一望而知,是个温和敦厚的老人。林医生一边询问他别墅里的情况,一边走进门去。我跟从他们后面,穿过一个富丽堂皇的大厅,登上宽阔的楼梯,上到二楼。我们沿着长长的过道,来到一扇关着的门前。林医生停下来,叮嘱老王几句,便让他下楼。我鹄立在林医生身边,这时,他掉头对我说—— “我们先看看老太太。” “好的。”我说。 他握住门柄,旋转暗锁,推开门。那是一间大房子,室内很温静,铺着蘑菇色的纯羊毛地毯,墙壁也是同样的颜色。一个棕褐色的旧式橡木壁柜,整整占了一面墙,几乎高到了天花板。柜子正面设制有十二扇门,上面雕刻着古老怪诞的十二生肖图案。枣红色的绣花窗帘垂下来,半掩着窗扉。房间里的那张大床,被褥和枕头全是鸽毛似的浅灰色,绣着蕨草一样的花边。此刻,壁灯发着淡雅的光晕,给这开了空调的房间,增添了一层柔和的温意。凭藉着这灯光,我看见床前一把老式的椅子上,坐着一位中年妇女。她衣着朴素,正低垂着头,含神儿编织一条围巾。我们来至床前,她感到有人走近她,便抬起头。 “田嫂,”林医生问。“怎么样?” “半小时前服了药,刚睡着。”田嫂说。 “这是新来的植小姐。这里交给她,你去准备午饭——对了,还有,植小姐的行李在楼下,你送到她的房里去。” 田嫂出去后,只剩下我和林医生两个人,静守在病人的床前。病人是一个小个子耄耋老人。尽管她盖着被子,但根据她放在被子外面的一只手臂来看,还是可以得出这个印象。积久难治的痼疾,把她的身体折磨得枯藁、干瘪。她面容垩白,脸上皱纹累累,纵横交错。银髮灰白苍然,从鬓角往后梳平,一丝也不凌乱。此时,她闭目僵卧,一动不动,仅仅从她胸口微弱的一起一伏,知道她一息尚存,不是个死人。 “瞧,你要照顾的,就是这位老太太。”林医生说。
第8页 “真的什么声音,都惊动不到她吗?”我问。 林医生点点头。“她失聪多年,她的生命,有如耗尽了油的灯芯,行将熄灭,她的一切都得依靠别人照拂,直至生命的结束。” 真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想到我们终将都得走过这一段,真叫人心寒。但是依照自然规律,人生在世,生老病死,在所难免。我们本是依赖思想和感觉生活的,一旦病体带给我们的是復元无望的痛楚,而不是求知和付出的快乐,我认为,这个时候,往往比死亡更加难受。 “我应该怎么做?”我问。 “我给你拟了一份时间表,你就按照上面写的去做。按时餵她吃药,隔两小时给她翻一次身——药都在这里,”他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拿了一瓶给我。“我在上面贴了用药剂量和相隔时间。一般我两天来一次,有什么事情你给我打电话——这是我的电话号码。” 我接过他的卡片,上面有他的住宅和诊所地址,电话号码有三个:手机号码、住宅电话号码、诊所电话号码。他检查了一下抽屉里的药,看看表,说: “这里暂时不需要人,我们走吧!——我带你去熟悉熟悉这里的环境。” 我跟他转了一遭,笼笼统统泛览了一下这幢楼宅。这座府宅占地大约八百平米,有三层楼。楼上共有二十四个房间,除了一间书房和一间收藏室,其余都是卧房。每一套卧房都有卫生间和盥洗室,现代生活设备一应俱全。我们步下楼梯,在厅里说了一会儿话。我环视一下四周。大厅很宽敞,布置得瑰丽豪华,金碧辉煌。地板由榉木拼镶而成,铺着深红色的新疆地毯。天花板镂刻着奇丽繁复的荷叶花饰。一盏葡萄牙风格的珠帘大吊灯,晶莹剔透,独具匠心。深栗色的义大利沙发,宽大松软,手感舒适。所有的茶几都配有紫砂茶具,墙隅搁置供人观赏的桔树和凤眼果树。六扇精心设计的落地玻璃窗,近处,安放一架德国原装钢琴。一套设备齐全的家庭影院,其中配组的一台液晶电视,大得令人瞠目。楼梯底下有一扇荷兰式房门,通向楼后的一个果园。整个大厅到处可见赏心悦目的立柱、拱门、雕刻、装饰、镶嵌,没有哪一样不是巧夺天工,纵经精雕细琢,却如浑自天成。 我静静地立于中央,目不暇接地张望着这极尽奢华的一切。大厅里还连有一间小客厅,其左侧与一段迴廊相通。我走过去看了看,发现里边也别有洞天——或者不如说,虽然没有大厅气派,但更加可爱。淡蓝色的布艺沙发,一张椭圆形的小茶几,是奶白色的。窗帘、地毯、也同样採用淡蓝和奶白的色调。一株高逾六尺的长青树,苍苍茁茁,植在一只日本瓷盆里。墙上有三幅油画,两幅水彩画。一个丹麦小酒柜,存放着各种中外名酒,更有一个法式仿真壁炉,蕴散着怀旧復古的气息。如果让我选择,我宁可待在这间小客厅,好不愿待在那个金镶玉嵌、璀璨炜丽的大厅里。 我退了出来。田嫂刚巧从厨房而出,林医生唤住了她。 “田嫂,午饭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好。从今天开始,植小姐就在这儿住下了。你下午就可以恢復以前的工作。——这个月的生活费还够用吗?” “够用了。” “看看植小姐还需要什么,下午你回市区,顺便帮她买回来。” “行。” “植小姐,”他转过身子对我说。“你需要什么尽管告诉田嫂,千万别客气。你在别墅的生活费用,全部由郑先生支付。别墅里的东西,你都可以使用。如果有什么事情不清楚,就问老王和田嫂。” “好的。”我说。 “我过两天会再来。一般是上午八点钟左右,其他时间我很难抽身。好了,就这样吧!——快十二点了,我回诊所看看。田嫂,你带植小姐去吃午饭吧!——我先走了。” 林医生虽然不是这所宅子的主人,但是他有权利这样安排。我们听从了他的安排。田嫂领我来到饭厅。这是一间雅洁漂亮的饭厅。镀金的天花板,橙色的地毯,餐桌和椅子全是柚木做的,墙上的桃花心木嵌板,碧玉一般熠熠生辉。一扇宽阔透明的大窗子,配上同样洁白透明的窗帷。在这样珠壁金顶的饭厅里吃饭,胃口也会随之矜持起来。我在餐桌旁坐定之后,田嫂把我的中饭端来,佐餐的是鱼、草茹、洋葱、鸡汤、玫瑰露果酱。 “老王不来一块儿吃吗?”我发现餐桌上只有我一个人,就问。 “我把饭给他送去了,他习惯一个人自己在房间里吃。”田嫂说,她隔桌与我相对而坐,继续编织围巾。 “那你呢?——你不吃吗?” “我很少在这儿吃饭,除非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我留下来。” “你是这里的——” “我是这里的钟点工。”据她说,她每天只来两次,主要负责买菜、做饭、打扫房间,晚上不住这儿。“不过你放心,老王全天都在这里。”她说。“他就住在厨房隔壁的房间,夜里如有什么事,你就喊他——不过不会有什么事的,这里很安全,从来没发生过什么事。” “最近都是你在照顾老太太吗?” “唔。” “我听林医生说,已经换过多位陪护了,是吗?” “唔。” “你知道为什么吗?” “咳,”她说。“人哪,有时候就是鬼迷心窍呗。郑先生出手阔绰、豪气大方,他给的薪水,是这带地方最高的。年底我们还有红包,红包比我们一年的工资还要多呢!按说,这样的待遇,大家也该心满意足了。可那些孩子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小姑娘,一看主人家这样富有,——你想呀,这里的家具、绘画、古玩、地毯、摆设,哪一样不是价值贵重的物品?——她们就动心了。她们从别墅偷过几次东西,被老王发觉了。后来郑先生知道了这事,就让林医生再找人来。” “听起来,郑先生是个宽和的人,他没有深究这些事。” “那些还都是孩子,不过是一时煳涂罢了。郑先生心肠可好呢。别的不说,就拿我住在市区这件事来说吧,每天来回两趟,坐的都是计程车。外面那段路,根本不通公交车。但我每月的车费,都是郑先生出的,我的工资并没有缩水。” “其他方面他也这么好吗?” “我不觉得他哪里不好。就是脾气有点儿暴躁,还爱发火——他总是动不动就发火,叫人摸不着头脑。” “怎么!他是个反覆无常的人吗?” “有一点吧。不过,他是在生自己的气,我们大家都习惯了他这种火性脾气。” “生自己的气?——为什么?” “因为他的眼睛看不见——也许,心里难受吧!”
第9页 “哦。”这一层,我半点不知晓。这个家里的每个成员,都是这么多灾多难,就我迄今的阅歷来说,已是最大的不幸了。 “听说十前年,他出了一次车祸——在那次车祸中,他的眼睛瞎了。” “啊,是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这户人家做钟点工,我还是挺放心的。早前,我也在许多人家做过保姆,不过拿我的亲身体会来说,我认为郑先生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僱主了。我们这些打工的,主人为人正派,比什么都重要。” 这会儿我已经吃好了。田嫂收起毛线,匆忙收拾桌子。我主动请缨,但被她拒绝了。她手脚麻利地洗干净餐具,随后查看冰箱里的食物。她说她现在就要回市区,问我是否还需要什么东西。我说不需要了。她又去敲老王的房门,问他需要什么,回答是一瓶二锅头。她给汽车出租公司挂了一个电话,对方回覆说半小时就到。 她又坐到椅子里,从挎包拿出毛线,趁着等车的空儿,接着编织。我们又多聊了片时。她自我介绍说,她是纺织厂的下岗工人,丈夫是罐头厂的维修工,他们有一个儿子,正在上初中。我问她知不知道郑先生是干什么的。她娓娓道来:郑先生的交亲,昔时是做地产生意的;郑先生的哥哥,又娶了一位富商的女儿为妻。郑家名声显赫,富甲一方。其它不说,单说遭周这片林木森森的树林,早年,郑老先生就花六千万买了下来,现在,风闻价值已超亿元。自父亲和哥哥故去后,郑先生继承了这一大笔遗产。郑先生对生意无甚兴趣,除了这片树林,他把所有的股票、证券、存款都委託银行理财打理。由是,这些年来,虽然他不事产业,但他的财产却成倍增长,财雄一省。我托腮听着,半小时后,计程车准时到来,她不得不停止了散谈。我们就在饭厅分了手,道了别。不多一会,外面传来马达启动的声音,汽车开走了。 我再一次穿过大厅,跨上楼梯,回至楼上。在一个房门开着的房间前,我收住步子,探身朝里瞅瞅。原来是书房。我踏足进去。足下是西班牙软木地板,人在上面行走安静至极。书房里的书很多,四个樟木大书橱都藏满了,上了锁。因为主人已经不需要它们了。里面收藏的大多是企业管理类的书籍,包括若干股票投资和期货交易理论丛书,有几本科幻小说,还有少许关于动植物的科学读物。 房间里瀰漫着樟木特有的香气,是从那些终年锁着的书橱散发出来的,年復一年,日积月累,慢慢幽困成了这种浓郁的静香。这种郁香叫人一下就想起了,这是一个多么雅谧的地方。书桌上有一个寿山石笔筒,里面插着几支笔;旁边,是一座鸢鹰黄杨木雕;还有一台电脑。不消说,这个,主人也同样用不上了。墙上挂着两幅洛阳根书。显然,这是一个实干家的书房,不是平庸者附庸风雅的地方。对我来说,是一个不错的信号。它表明,别墅的主人有着与我截然不同的知识结构,涉猎的领域很睿智——正是我想结识的那种智慧。既然我的工作要求我必须接触陌生人,我期盼是与另一种智慧、另一种心灵的人接触。 接下来的整个下午,我都陪伴在病人旁侧。她醒来时,一睁开眼睛,就看见了我。对于我的到来,她没有显出什么大的反应。她静静地呆望我,目光有点儿迟滞,与其说与她的年纪有关,不如说与她的疾病有关。尽管这样,我还是向她自报了家门。我告诉她,我是新来的护理员,还告诉她,我叫什么名字,什么时候到的,谁带我来的。她面无表情地听着,没有任何表示。或许在她眼里,我便如往日那些不断更迭的保姆,不足为怪。到了吃药的时间,我餵她吃了药。她看我一个钟点一个钟点地相伴左右,似乎很奇怪,枯陷的眼睛里闪出一丝怯弱的亮光。这就是这张肌肉麻痹的脸上所能表达出来的全部东西。那个白昼,我们就这么安然相处。直至傍晚时分,田嫂赶回来给我们做了晚饭,我方离开她半个小时,去吃晚饭。饭罢,我立刻復陟楼上,并端去田嫂专门为她熬好的鲍鱼粥。晚上,仍然是我们两人一起度过。十点钟过后,我的病人睡着了,我才悄悄退出去,回到我自己的房间。 我的房间离老太太的很近,我的行李业已送到屋里了。我打开衣箱,把箱子里的衣服挂到壁橱里。壁橱并不大,我的衣物也不多,显得绰绰有余。我释然坐下来,把住室大体看了一遍,觉得它真是一个舒适安逸的小卧房。整个房间略显暖色调。床和梳妆檯颜色淡雅,很洁净。有三扇朝南的窗户,可以看到绿叶葱葱的果园。一张秀巧的写字檯,我坐到与它配套的椅子上试了试,高度非常合适。其他的陈设也很素雅,并不华贵。我觉得这里样样都甚合我意,我都不指望还有比这儿更好的地方了。 深夜到来,我却难以成眠。许是过于兴奋和忙碌,我忘却了疲顿。我终于踏上了新的征途。我有生第一次住在如此偏僻的别墅里,我躺在陌生的床上,这种离群索居的感觉,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我回想了一下白日一天的经歷。初来乍到,开端是良好的,没有发生什么叫我烦心的事情或者可怕的遭遇。从初步接触的几个人来看,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林医生谦和,田嫂善良,老王忠实可靠,同他们一块共事,我一定会一帆风顺的。再者,我的工作并不是太难。我曾暗自担忧,我不具备护理条件,没有资格,做不来此类工作。现在,这种担忧业经消除,我只考虑怎样才能履行好这个角色。倘若无甚意外,我肯定会在这里工作一段较长的时间了。我拥衾翻了个身,安静的房间里传来一阵阵树叶碰擦窗纱的嗦嗦声,我挡不住睡意,徐徐进入梦乡。 第五章 初到别墅的头两周,天气还是阴霾沉沉、霖雨霏霏的。未几,遂冬阳明媚、风和日丽起来。逢上朗朗晴日,我就可以出去散步了。 这些天来,我被一种全新的生活激励着,工作渐入佳境。一如林医生所说,我的病人没有给我带来太多的麻烦。我克尽己责,热情忘我地工作。我确信,我们相处得不错。由于老人自身的特殊原因,我不得不採取一种特殊的办法。每天,除了无微不致的照料,我对她是爱讲什么就讲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指望听到什么回答。老人的目光追随着我,我走到哪里,她的目光就跟到哪里。我觉得她不希望我离开她,用此,只要她醒着,我旦暮不离她的视线。只在她休憩的时候,我才干自己的事情。我知道,我的工作主要负责对病体进行护理。但是,我也清楚,情感上的陪护有时候也很重要。只要我把握好尺度,不将事情弄得本末倒置,我认为自己这样做是对的。 一天当中,有两个时间段,午休以及晚上九点以后,我可以拥有较长的闲暇时间。而午饭后作一次不远的林中漫步,又是我最钟爱的。 冬日午后的树林里,没有风,林间寂然无声,一片宁静。我在白石铺筑的小道上漫步,常常被四周毓秀醉人的美景所包围。林中古木参天,根深叶茂。在我们的意想里,冬季,总是绿草萎谢,树叶凋残,视野变得宽广开阔。这里则不然。这里草木怒生,深深密密,树种多得叫不出名字。亚热带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阳光、雨水、乃至海洋中吹来的大量水气,滋养着这块富饶的林地,使它一年四季都那么蓊郁芊绵、苍绿茂盛。在这样宁谧幽深的林子里徜徉,我的心境变得恬淡如水。我常常一个人在大自然中探幽揽胜,游目骋怀,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树林纵深蔓延,我期望深入林子的中心,到难以穷尽的境界中去,然而我不能冒迷路的危险,只有沿着铺道迤逦而行。
第10页 有几回,我闲步到了邻近别墅的领地。我从它们的远处经过,这些建筑物独门独户,楼体外观时髦华丽,不需要什么智慧也可以知道,花了相当可观的钱。可惜空无一人,大门看起来经年未开,门窗紧闭。院墙攀附着一绞绞蔓叶潮湿的野生藤蔓,阴湿的宅院里布满苍苔的石板地面,空寂荒芜,寒气森然。 我每逢回至我主人的别墅,心里都特别高兴,仿似又回到了久别重逢的老朋友身边。它不像它的那些邻居们,死气沉沉,了无生气。它洁白、秀拔、雄伟腾飞。前庭后院满园春色,花木繁盛。果园里更是别有一番情趣:荔枝、龙眼、柠檬、菠萝蜜、芒果、枇杷,一株挨着一株,枝叶纷披。逮至夏令时节,一定果实纍纍、馥郁飘香。然而,它最吸引人的,却不是这些。它有人居住。在我看来,这是它最大的魅力所在。 这户人家现在总共不过四个人,包括我在内,相互之间,又没有任何血缘嫡亲关系,但我们怡然相处,比一些有血亲之缘的人家还要融洽,更像和睦之家。田嫂依然是每天来两次,准时准点。她心性勤劳、朴实无华,像普通劳动者一样任劳任怨,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故事。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女性,干着平凡的工作。我很快赢得了她的友谊。老王是个鳏夫,没有子女。他是别墅的保护人。楼里能有一位男性住着,总是一件教人放心的事情。他不大出庭院,果园、草坪、花坛、绿篱都归他照管。每天清晨,我都能看见他在庭院里侍弄,不是修刈草坪,就是锄整花坛;而黄昏日暮,他又给果树剪枝,浇花淋草。除此以外,他总是把自己关在房里。但是隔着玻璃窗和软百叶帘,他总能发现任何一个闯入者。老王的消遣也很简单:一瓶白酒、一碟花生米、一台小彩电、一架子dvd光碟。我每回从他门前经过,都听见里面传出粤曲敲锣打鼓的声音。他平日沉默寡言,我们也没怎么谈过什么事情。在我的印象里,他没有一句话是多余的。不过,他很关照我,是一个可敬的好人。我心知,他只是不善表达自己的情感,我不会因此而与他生分。 别墅唯一的客人,就是林医生了。他经常造访,主要是观察老太太的病势。他每次来,待我都很好,对于我工作的主动性,他一次比一次赞赏。对我而言,盛赞我工作勤快,是极重要的。须知,他给我的薪水,真的高达三千元,差不多到了一位大学讲师的水平。我切盼能维持这份工作,勉力越做越好,无愧于我所得到的报酬。 在十二月和一月,最初的这两个月里,我还可以时常和张太太通电话。我并没有忘却她给予我的帮助,她的思惠、她无私的扶持,都促使我对她怀有一种无法描摹的感念之情。那些日子里,她是忙碌的。她顺利地将店铺转让了出去,价钱双方都感到满意。她在市区的房子也卖了,作好了搬迁的最后准备。我们隔三岔五就通一次电话,据此,我虽然不能亲临其境,但是我熟悉这个计划的每一个步骤。她对我的新生活寄予厚望,殷切地打听我的一切。我告诉她,我过得很好,感谢她为我作了此般安排,我会谨记她的恩情。她勉励我安心工作,林医生曾经给她去过电话,对我的乐业精神评价很高。提起这件事儿,她分外高兴,她觉得,是她把我推荐给她的朋友的,我干得优秀,对她是一种赞誉。我则认为,能给我所喜爱的人带来欢乐,我自己也感到由衷的快乐。可是,二月下旬的一天,是她移居的日子。从那一天起,我们再也没有联繫了。 三月,寒冬渐逝,春回大地。别墅成了一个更加可心的僻静之处。周遭的森林送来一阵阵春天的芳馥。葱翠的树木愈发扬眉吐气了,树枝上又绽出了许多嫩芽,新添了许多叶片,稠密的叶腋间,还可以看见星星点点浅浅淡淡的花铃。苍劲的树根被种类繁多的草本植物、藤本植物、隐花植物、蕈类植物密实地覆盖,潮湿的苔藓和藤萝中间,埋藏着许许多多含幽凝香的花儿。林间碧草如茵,也开满了一丛丛妩艷的花朵,淡蓝的、淡紫的、纯白的、朱红的、橘黄的,五彩焕然,煞是好看。还有一片片花芯殷红花辨粉白的娇嫣小花,宛如一幅绮丽多彩的织锦,一直延伸至深远的树林。跟随着早春的脚步,林地里还长满了自然密生的小树根苗,各种树香飘散四溢,林中处处郁郁芊芊,流光泛彩。 别墅周围的景色也披上了春季的绿衣,花坛里的芍药、玫瑰、蔷薇、月季、茉莉、夜来香,其叶蓁蓁,春意盎然。在丛绿簇拥的角落里,百合、兰草、荭草、萱草、白芷、紫堇,亦是百卉葳蕤,散发着扑鼻的芳菲。樊篱枝叶间探出含苞欲放的蓓蕾。果园里的果树更是众树争春,竞相缀满了淡黄淡白的芳香花儿,在高高的枝头上,花团锦簇,满树灿烂。果树的枝干和树叶也显得愈是茁壮、挺拔。春晓打开晨窗,放眼望去,处处是春天的胜景,蜂飞蝶舞,鸟儿啁啾,此景衬映在娇娆烂漫的春光里,宛然天上人间,令人心神摇盪。 一个清清幽幽的春日,我业经陪老人连接坐了几个时辰,悉心帮她翻身之后,她很快睡过去了。确信她睡着后,我蹑手蹑脚拉门出去,刚好遇到从楼下上来的田嫂。 “植小姐。”她叫住我说。 “田嫂。”我走近她。 “老太太睡着了?”她问道。 “睡着了。”我说。“你还没回去啊?” “还没呢。”她说。 田嫂是上来打扫房间的。她拿出钥匙,打开一扇门。好奇之下,我跟了她进去。田嫂小心翼翼地清理着一只白瓷细颈花瓶。我欣赏着这间舒适华贵的卧室,心想,这恐怕是别墅里最宽敞的一间卧室了。那雅致的法式壁橱、雕花的楠木床、典雅的欧式灯饰,都是能工巧匠的杰作,洋溢着浓浓的异国情调。墙如白璧,悬挂乳白色的帷幔,尊贵而丽雅。一条斯里兰卡地毯,表明主人曾经去过南亚。四扇宽大的窗子,由于锦缎窗帷未拉上,春晖温熙地照进来。卧房连着一间英格兰风格的浴室,稍里处还有一间盥洗室。我步近窗子,骋望外面的苑景。窗外有一丛绿叶满枝的树儿,篱畔外是一片蓊蓊茸茸的绿地,毗连荫茂的松林。 “从这里望出去,风景真是迷人。”我忍不住称赞道。 “这是郑先生的房间。”田嫂说。 我想也是。这个房间平常是锁着的,只开窗户。但我有一个感觉,它是主人的房间。我返回身子,发现床头柜上有一个相框。我拿起它,相框里镶着一帧照片——一个男人的照片。我被照片里的人吸引住了,他五官粗犷,面容严厉;眉峰紧蹙着,郁傲的目光充满恕火,闪烁着愤世嫉俗的光芒。他一定经歷过什么磨难,一条如青铜铸成的伤疤横在他的左脸上,嘴角也因创伤留下了一道冷峻的疤痕,好像经过雕刻家刚劲有力的刀锋,镂刻上去似的。这张面孔深深打动了我的心。我屏息凝视了两、三秒钟,仿佛受了催眠似的。 “这是郑先生。”田嫂说。 “是吗?”我略一定神,说。 “植莉,你住在这里,还习惯吗?”田嫂又问。
第11页 “还行。”我随口答。 “那就好。我们本来担心,怕你嫌这里太寂寞,看来你是真的适应了。” 我沉思着田嫂的话,心重重地向着一个无底的涵洞沉堕。我来别墅纯属机缘巧合,这份我付出了极大爱心和努力的工作,它的意义是奇特的、模煳的。有史以来,我未涉足过如此叠金砌玉之所,不出一步便能满足各种需要,但这里的一切既不使我的思想震撼,也不使我的心灵反感,我想这种情况不正常。我知道,舒坦惬意的生活是可怕的,极易使人涣散斗志。其实生活追求什么呢?我自问道,命运之神驱使我来到这里,我会迷失在这幢到处煊显出金钱与财富的宅子里吗?可是无论如何也没法回答。 然后田嫂去打扫收藏室。收藏室就在书房的隔壁,我一迈进那道门,便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我在纺织品出口公司任职的时候,曾经应酬过一个热衷收藏古玩的客商,因此对古董行业,我虽说不是深谙其道,但也略知一二。我惊见一个古色古香的柜子里边,陈列着一座碧绿晶莹的绿松石,观其重量,市价抵得上一辆奥拓车;一尊清代翡翠花薰,北京工艺,鬼斧神工,简直可望而不可及。更让我目瞪口呆的是,一座汉代玉雕马,原料系新疆禾田羊脂白玉,深具“马踏飞燕”的神韵;再有一尊唐代银胎仕女骑马俑,神态兼备,栩栩如生;而一块重量已达二百六十克的福建田黄石,石质凝结,色泽温润;——三件宝物都是希世珍宝,令人嘆为观止。墙隅立着一只清代紫檀木浮雕柜子,在它的旁边,更有两把明代黄花梨木椅子,无论是这个柜子还是这两把椅子,市值都让人不敢想像。在另一个古朴典雅的柜子里,收藏着明清时期的瓷器和铜炉,以及一些古书籍,每一件藏品都价值连城,令人咋舌。田嫂用一块干净的抹布拭擦着地板,我不知道她是否清楚这些瑰宝的价值,光看表面,这些古物确实不足为奇,但是歷史和文化赋予了它们瑰异而凝重的内涵,从而成为了我们的精神宝藏。主人把这些奇珍异宝收藏在这里,除了一把特制防盗锁,一套指纹识别系统,不再有其他的防范措施,如果他不是对我们这些人十分信赖,那他就是对我们的智慧的一种低估。 黄昏,落辉在林。我推开书房的窗户,倚窗而望。一只褐色的小鸟,正在树顶最高处的一棵枝杈上百啭歌唱。旁边是它栖息的窝巢。它美妙的歌声引回晚归的同伴。两只小东西窜上窜下,共同表演了一段二重唱,然后唧唧喳喳飞向凝翠的林梢。 “是不是无论飞得多远,你们都能找到回巢的方向呢?”我说。 我仰望它们飞走的身影,回身又接着想,真是奇怪,我是一个有奋斗目标的人,我很清楚我夙求的是什么。因了这个缘故,至今为止,我在任何境遇中都还能顺应环境,坚持自己的信念。可是,今儿一整天我都在玄思缅想,我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会不会迷失生活的方向。这真是奇怪,今天,似乎很不平常。 夜来了,我已给病人擦了身子,为她量了血压,又给她做了按摩理疗。待一切处理好,我才在卧榻边的椅子上坐下来,阅读一本杂志。我琢磨着小说里一段没有标点符号的句子,这个句子很长,读来颇有点詹姆斯?乔伊斯的味道。赏析完后,我又重新读了一遍。 夜,愈深愈静了。忙活了一天,我下楼倒了一杯水。灯光从开着的窗户照射出去,照亮了窗口附近夜露润湿的草木。一阵郁静的清香,一种浸润了的松脂的幽香,舒缓地漫流进屋。我饮吸着甘露一般清芬的空气,听着几株老树的轻吟絮语,觉得自己白天的忧虑真是杞人忧天,我为那些没有必要、也没有根据的担心感到好笑。夜里十点,我关好窗页,步出厨房。也许是我神经太过敏了,走出几步,似觉院子里面有些细碎的幻音。我驻足谛听。我不敢肯定是什么声音,容或是我的错觉,我今日老是神经兮兮的。我徐徐上楼。但,楼下又传来些许嘈杂声,而且声音愈来愈清晰。我亦真亦幻听见林医生的声音,还有一两个陌生人说话的嗓音。 我为这些声音搞煳涂了,返身下楼。刚踏下楼梯,两脚便生根似地站住了。楼下所有的华灯都亮了,大厅里的电话响过不停,林医生应接不暇。一个清俊的青年人,倚靠在大厅与餐厅之间的一根大理石圆柱上听手机。(我事后始知,年青人叫小崔,是郑先生的司机。)老王恭恭敬敬地对长沙发里的一个双眉紧锁的人说着什么,那人冷若生铁,一脸不悦。——整个别墅霎时变得活跃、忙碌、生气勃勃起来。我目眩神迷,惊嘆之余,有一个强烈的感觉,——别墅的主人已远道而归。我穿过饭厅,直接到厨房去沏茶。我把沏好的茶放到托盘里,这时,林医生迈足进来。 “你下来得正好,”他说。“茶沏好了吗?” “沏好了。”我说。 “很好,送到大厅去吧!” “是郑先生回来了吗?” “是的。” 我步入大厅,看见郑先生岿然不动地坐在大沙发里,在他旁边是一棵罗汉松盆景。我认得他就是这里的主人。我已经从照片上见过这张教人一见难忘的脸了,现在我又仔细看看真容。他正值盛壮之年,就是说,年纪大概在三十五至四十岁之间。前额广阔,坚如岩石;鼻樑有稜有角,下颚很严厉,如刀削斧凿;粗粗的浓眉,又黑又硬的头髮;伤残的脸颊被太阳晒成茶褐色,覆盖着一层难以阐述的苍白,因为心情焦躁而露出极其严肃的表情。我记得田嫂说过,他是个瞎子,我注意瞧瞧他的眼睛,出人意料的是,他的眼睛并非黯淡无光,而是深邃而严峻,到了叫人惊奇的程度。我泰然行至他身边,因为茶几就在他的旁侧。 “郑先生,茶好了。”我把茶盘放到茶几上,倒茶的时候对他说。 “你是谁?”他问。 “这是植小姐。”林医生说。 “新来的护理员?” “是的。”我应答。 “放这儿吧,我自己来。”他说,语气和神情都很生涩。我退身一边。他喝了一口我倒的茶,长达一分钟没说话。我们大家木雕泥塑似地静止了一会。 “泽峰,”半天,林医生才说。“冯志说他一会儿来。” “冯志?” “对,就是他——你以前的私人助理。他找过我好几次了,希望能和你恢復合作关系。” “我对这个人不怎么指望。”郑先生皱了皱眉峰。“他来干什么?” “就是为了海边别墅的事。他说他知道一幢很不错的房子,你一定喜欢。” “这就是他迎接我回来的欢迎仪式吗?半夜跑来跟我谈这事?” “也不知他是从哪儿打听的,他说你想在这儿买一幢海边别墅。所以,他打算待会儿和卖主一同过来。” 郑先生一听便回绝了。 “我不跟不相干的人掺和在一起。什么卖主,他才是真正的卖主。这个人油嘴滑舌,到处钻营,就算他说出满天星斗来也别理他。林医生,以后遇上这种事,你就叫他们去跟我的助理谈,插手这类事情你还不够精明。”
第12页 话音刚落,老王从门厅那边走过来。 “郑先生,冯志他们来了。” 我们一齐望向郑先生。郑先生像一尊大理石像,不置可否,眉心倒是竖起了几道可怕的刻痕。我们也跟他一样呆了五、六秒钟之久,谁也不敢贸然开口。 “让他们回去吗?”最后,林医生壮起胆子问。 他的问话也很久没有回音。我们都以为主人不会再说话了,他却兀忽打破自己留下的那阵沉默,谐嚯了起来。 “既然都到家门口了,就让他们进来吧!”他语调简慢地、懒洋洋地说。“如果少了这种人,生活不是太单调了吗?” 少顷,冯志大模大样的来至大厅。郑先生这位前私人助理衣着光鲜,一身名牌。他还算年轻,清瘦的脸半像猴子半像狐狸,一双滴熘滴熘的小眼睛,好像随时随地都在搜寻着什么东西。随行其后的是一个神色不安的人,他皮肉臃肿,又粗又短的脖子,缺乏一种健康的肤色,两只庸常的眼睛侷促地瞅着我们,脸上挂着板拙的微笑。冯志一看见郑先生,马上堆起一个别样的诌笑来。 “郑先生,你终于回来了!”他摆出一副煞有介事的亲热模样说。 “你可真是神通广大啊。” “以郑先生这样显贵的地位,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引起大家的注意的。”他这样**裸地赞颂。“不过我收到的消息的,你明天晚上才到达,可你今天晚上就到了。” “我想过一两天私生活,我有权作任何决定。” “那是,那是。我也是根据你以前的习惯,才猜出你是今晚回来的。”冯志带着狡狯的神气说。“我、黄刚、顾老闆,我们大家还想办一个欢迎会,为你接风洗尘呢!黄刚送老婆去越南生孩子,谁知生的又是女儿,搞得他头都大了,这两天做了一笔赔本买卖。顾老闆最近又新开了一家分店,资金周转不过来。我猜,他们可能会——” “我不管你们这些人的事。”郑先生耐着性子听到这里,说:“你们最好别搞什么欢迎会,我又不是刚来的。” “我也是这么跟他们说的,你最讨厌的就是虚情假意,没那情意装那情意。”他改口自我表述:“郑先生,自打去年你误会了我,我一直在保险公司混日子。我现在每个月只有五百块钱,拉不到客户就没有提成,为了拉客户,我一日三餐都得请人吃饭,都快吃癫了。保险这碗饭,真不是好吃的。” “头抬得太高,低下来的时候是难受。好了,你的经歷就说到这儿,——先谈谈你为什么深更半夜跑来找我。” “是这样的,郑先生。我听说,你委託人帮你留意一些房产,你想买一套海边别墅。我这位老表,手头上正好有一套,二百八十平米,典型的北欧农舍风格,今月刚刚落成。为了表明诚意,他亲自来了。”冯志转头给老表丢了个眼色。“老表,跟郑先生说说那套房子。” 这位老表缩手缩脚说:“好的。郑先生,我叫——” “我不管你叫什么,别站在我的背后讲话。”一丝厌烦潜入郑先生的语音之中。“我想你们都搞错了,我不想在此地再买什么房子,要买我也到别处去买,这个帐我还是算得过来的。我干脆这么跟你们说吧,我的助理现在正在青岛度假,这些鸡毛蒜皮的事,你们跟他说去,别来烦我,我就是想图个清静,才请一个私人助理的。” “可是那套房子——”冯志如骨鲠在喉头。 “行了,别浪费口舌了。你已经不是我的助理,我的事你也不用再愁心了。好在我这个人还有点幽默感,知道这个地方就是这样,人人都那么热心。我也很想回报你们的热心,可我的心已经冷却,没有热情了——真是越扯越远,就这样吧!” 冯志牙齿咬得咯咯响。上面这些话,郑先生是用绝对不容置喙的腔调说的。他有一种尊贵的气度,或者说一种主人生就的权利,至少他表面的态度就不容许人家违拗他。 “你们还有什么事?”他用生硬傲漠的口气下令:“没有就走开,别这样围着我。” 这话具体是对谁说的,令人费解。冯志绷着脸,使了一个手势,与老表悻悻而去。林医生同他们一路返城。老王復回自己的房间。小崔也因开了一天的车,先行上楼休息了。大家听从郑先生的命令,仿佛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我想这个命令对我也是有效的,我悄没声儿地转过身,刚要移动脚步离开那儿,沙发深处却传来郑先生慢声慢气的话音说—— “植小姐。” 我们相距丈把远,我又不曾弄出声响来,他是怎么知道我还没走的呢?我听人说,瞽者的听觉很灵敏,一点也不错。我往前跨了半步,站定了,问道: “郑先生,你叫我?” “是的。我们谈一谈——你不介意吧?” “当然不。” “那好,过来坐吧!” 我回头望一眼空荡荡的大厅,墙上的钟正指着十一点。厨房和饭厅那边的灯已然关上,黑黟黟一片。老王的房门也合闭上了。这样夜阑人静的时候,与郑先生单独待在一块儿,我承认,我有点儿紧张,还有点儿激动,究竟为什么紧张,又为什么激动,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第六章 我坐下了,并且服从他的意思,在离他很近的一张沙发上坐下。我觉得他天生就像个主人,有一种不怒自威的力量慑服着他身边的人。我注意到,这里的人既尊从他又敬畏他,这个人就是一语不发,也足以让人望而生畏。现在,我们差不多可以说是面对面坐着。至少,我可以一览无余地观察他的正面。这对我来说,倒是个有利的位置。我可以从从容容地端详他,无须担心他也同样看我;我想什么时候注视他,就什么时候注视,不必顾虑被他看出来而感到难堪。 这时,郑先生的面容依然冷峭。他大概生来如此,俨然不可侵犯。他的相貌和体魄并不受他的年岁影响,身体还很坚实,胸脯像橡胶一样硬实。孤傲的神态里有一种我说不上来的非笔墨所能形容的东西。他脸上的每一根纹路都蕴含着坚毅和刚强,从下颏到鼻子的线条,更是勾勒出一种桀骜不驯的性格。这些特徵表现在他的身上,隐寓着神秘的经歷和卓异的毅力。真是奇怪,我从第一眼见到他,就没害怕过他,虽然他的相貌不能算是端正,我又未从他脸上看见过一丝微笑。更奇怪的是,最吸引我的,竟然是他的眼睛。尽管他的眼睛看不见,但不时幻烁出一点儿光泽,好像打火石敲出的火星一样,是不是灯光照射的缘故,我不能确定。总之,他的眼睛使他的脸看起来很传神,也很生动。我心下暗想,大凡见过他的人,都很难将他忘却。我瞧了他好半天,简直转换不了我的视线。 “植小姐,”他问。“你一声不吭,在做什么?” 我醒过神来。在这段时间里,他安坐吸菸,眼睛像是静止地向着某个地方固定不动,我以为他在想心事。突然问出这句话,我并不感到唐然。我知道,他是个智慧卓越的人,很难从他脸上揣摸出他的心理气候。
第13页 “我在看你。”我不慌不忙地说。 “啊,”他身体没动,只是微微转过脸来。“从无一人如此答覆我——你是个例外。林医生已经跟我谈过你了。他说你不同凡响,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理解这个词儿的。不过听了你的回答,我开始同意他的观点了。至少你很坦诚,我不敢肯定我具备这样品质。许多人初次和我见面,听说我眼睛有残疾,就使劲儿地盯着我。可当我问起他们的时候,他们又有所避讳,全都否认,植小姐,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这倒是个古怪的问题。对我而言,第二个问题比第一个问题更难回答。 “为什么?”我冒昧地反问他。 “根由只有一个,因为他们都是有教养的人,太文明了。像我这种残疾人,他们心下即使有什么想法,也不可能表露出来。” “他们为什么不能表露?”我问。 “因为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个可怜的瞎子——他们生怕直言回答,会伤了我的自尊,难道我连自己瞎不瞎我都不知道吗?从严格意义上讲,他们已经把我视为比他们低等的人了。我宁愿他们像你一样坦率。如果不是打心眼里尊重我,表面上毕恭毕敬又有什么意义呢?我虽然瞎了,但我分辨得出哪些话是引人可敬的,哪些话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我确然没有故隐其讳。有些人可能认为这些细节微不足道,但对郑先生这样敏感的人来说,这些小事十分重要。听他的语气,我们似乎已经忘记了为人的根本。 “我说两句我深有体会但从未说过的话吧!”他饶有趣味地继续说。“人有时候是受环境支配的——我从骨子里了解这个世界——我们都是环境的奴僕,我们的所作所为,很多时候,是不由我们自己掌控的。你偏偏没有注意这一点,这是我感兴趣的地方。植小姐,在你眼里,我不是个残疾人吗?——你觉得,我是个正常的人吗?” “我没想过,刚才我看你的时候,心思不在这一点上。” “这倒是事实。跟你谈话很有意思,我一听你说话,就知道你是我必须认识的那种人。现代社会很少有人愿意公开自己的真实感怀。你所说的,都是你心怀深处的反映,所以回答起来毫不费事。诚实与否,与身份地位无关,而人类最宝贵的品质,就是诚心待人。真有意思啊!——我想,你刚才看我的表情,一定很有趣——是吧?” 我闹不清他是笑还是自嘲,但这话他确乎是用几近欢愉的语调说的。田嫂说得对,他是个拔俗的人。他的感官极其发达,能洞察人类的心灵。我一度认为,我会听到一些无话找话的询问。然而不然。我的回答并不深入,可他领会了我的意思,只要我不隐瞒自己的想法,我是可以令他满意的。他认为我天性中有某些东西是坦直的,这种素养他似乎很推许。然而他火一般的性格,假若我不用耿直去回报他,又能用什么回报他呢?如果言不由衷,还不如什么都不说。 他转而左盘右问。 “植小姐,你什么时候来别墅的?” “去年十二月。” “你春节前就来了?” “是的。” “你在这儿有什么感想?特别是冬天,连个鬼影都没见着。——从窗望过去,密林死一般的孤寂。——你不觉得吗?” “我不觉得。——我喜欢这里,野趣盎然,又很雅静。” “你的品味一定有问题。冬天我是断然不会闲居这里的,即便是夏天,我也不愿在此久呆。——你是哪所学院毕业的?” 我报出了学院的名字。它既不是什么着名学府,又在外省,但他一听就知道了。 “我听说过这所大学——获得学位了吗?” “学士学位。” “林医生说,你是他的旧友介绍来的?” “是的。” “她是干什么的?” “她开了一家儿童服装商店。” “她的生意倒闭了?——介绍你到这里?” “没有。她的丈夫在番禺开办了一家木材加工厂,她结束这里的生意,去和她的丈夫团聚了。” “看来你们的关系挺好。” “是的。” “你在她的店里干了多久?” “不到一个月。” “生活不是很奇妙吗?——听说你的履歷很简单,你是两年前毕业的,对吗?” “对。” “毕业之后呢?——干什么工作?” “在纺织品出口公司,做文员。” “那可是家大公司啊,为什么不干了?” “公司里明争暗斗,我的上司坐此黜职。我是她的助手,他们不信任我,亦被解聘。” “后来呢?——换了几次工作?” “没有,我一直在找工作。” “顺利吗?” “不顺利。” 他要求我把这段际遇说一说。我简短地讲述了,没出省略任何一次碰壁。他带着无声的笑容听罢,并没有马上表态,而是续上一根香菸。 “可见你已炼就了百折不挠的精神,”过后,他说道。“经得起失败和挫折的考验,是坚韧不拔的表示。有苦难经歷的人,往往具有较强的应战力。奇怪——你经歷了这么多波折,是什么支撑着你,使你始终保持着奋勉、积极的心态?——听声音,你是个锲而不捨的人,从未对生活失去过信心。” 我说,如果真有他说的那种力量,我想是亲情支撑着我,这是永远伴随着我的东西。我有一个弟弟,他正在念大学,我希望能供他念完大学。他的理想是考研究生,攻读博士,我但愿能助他达成这个弘愿。 “什么!你还有一个弟弟?” “是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他叫什么名字?” “植军。” “你父亲结了两次婚?” “嗯。——我母亲去逝后,他又结了一次。” “你不反对?” “不反对。” “真是少见!——你继母对你怎么样?” “她对我很好。” “可以想像,否则你们姐弟的感情,不会这么深厚。——你父亲和继母住在哪儿?” “他们已经去世了。” “真的?——他们是怎么故去的?” “车祸。” “你母亲呢?” “我母亲是病死的。” “你有植军的照片吗?” “有的。”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看看——你介意吗?”
第14页 假如换在半个钟点之前,我一定会被弄得莫明其妙。可是一路谈下来,我晓得,郑先生的血性里有许多我无法捉摸的东西。但我理解他的乖僻行为。他禀性傲岸,怡然自得,只有成竹在胸又超然物外的人才会这样。如果我对他的话表示惊怪,我会显得很傻。另外,他给我的印象是,他不习惯被人拒绝,我不想惹他不高兴,我决定採用同样的态度应付他,我淡然处之说: “一点也不。” 我上楼回室,从抽屉里拿出植军的照片,重回楼下。 “你给我的感觉真的很独特——好几次你都表现出来了。”他把植军的照片拿在手中一两分钟之后,将它还给我。“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把照片拿下来吗?——曾经有人公开愚弄过我。有一次,一个心怀鬼胎的人来向我借钱。我让他说得腻烦透了,就借给了他。他主动提出给我写借据,结果他只是在上面画了几个圆圈。他明知我看不见,就用这种手段来欺负我。可惜,任何诓骗在我面前都形同虚设,我当场就戳穿了他。” 我讶然不解。那个人确确实实羞辱了郑先生,可他是如何知晓的呢? “可是,”我问。“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我当然有我的办法,你不需要知道细节。我还猜到,你和植军虽然不是一个娘胎出来的,但你们的生命,毕竟是同一个父亲给的。所以,你们的容貌,也有一两处相像的地方。我这样说,你觉得奇怪吗?” 我盯着这个谈话对象,他真是吊足了我的胃口。我惊奇得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便好奇地等着听下文。 “如果在这里住久了,你会觉得更奇怪的。你对人类的天性还没有很深刻的了解。植军的理想是读博士,你肯定也是一个有人生目标的姑娘,你的理想是什么?” “谈不上什么远大的理想,只是一个心愿而已。” “什么样的心愿?” “等植军完成了学业,我想写一本书。” 我上面说过,在郑先生面前,我发现我很难拂逆他的意思。在他问我话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是在和一个倨傲而有己见的人在打交道。他希望我能够对他言无不尽,无论我是什么样的人,都要原汁原味与他相处,不管什么理由的虚假,他都厌恶。至少我理解他是这个意思。故而,直至现时,我所说的都是我所想的,无意标榜或自诩,以后也将永远如此。 “你瞧瞧,我估计得一点没错,你这个人就是同大家不一样。你内心敏慧,非常自信,可又不想使自己显得太突出。这样谦恭的性格,我特别喜欢。不错——做人有目标才有意义,可这不会是你人生的全部含义吧?——人在不同的年龄,会追求不同的事,你对未来还有更高的盼望和期待吗?” “我说过了,这只是我的心愿。在我人生中,生活最重要。每个人对生活的看法都不同,我的观点是:藉理想之光追寻所想,在生活之中体验生命。” “你发表过什么文章吗?” “数量很少。” 他发布饬令: “把你的作品拿来,读一段我听听。” 我没有推拒,復又回房,把杂志拿了下来。 郑先生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等我。我翻开杂志,找出我的文章,读了起来。在这篇文章里,我记述的是一段童年往事。那时候,我年仅四岁,一天傍晚,我在公园走丢了,找不到父母。我既害怕,又紧张,但没有哭出来。最后,我採取了一个惊人的举措。我足足步行了四公里,穿过三条大街、七条小巷、两个广场,花了将近三个小时,自己一个人回到了家里。自那以后,我时时留意,不让自己迷路。因为迷路折磨人的神经,人生只要歷经一次,就会永远记得——任何敏感的血肉之躯,都不希望再迷惑一次。 “这件事是真的吗?”我读完后,郑先生问。 “真的。” “那么,你害怕迷路?” “是的。我不惧怕艰难困苦,我神往有意义的探险。但是,我害怕迷路——迷路让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找不到突围的方向,不知道即将发生的会是什么。” “话往深里说,你惧怕潜在的、为你所不知的事情?” “是的。——郑先生,你不害怕吗?” “植小姐,等你到了我这个年岁,就会知道:人活着,有许多事情比迷路更可怕。我付出代价,换来了经歷。如今,我什么也不怕了,什么阴谋、诡计、陷阱、圈套,都左右不了我了。现在,我对生活完全是另一种看法。我以我的良心做准则,无论什么事,我想做就做,无所谓对,也无所谓错,如若有什么东西防碍我,我就设法克服它,我觉得你也应该效仿我。” “只凭自己随心所欲,不顾一切,——你真这么认为吗?” “当然,我这么说也这么认为。这点我很坦白。我这个人向来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其实你做什么都会有人说的,何必顾及那么多呢?我有我的处世哲学。——我这样说,你感到害怕吗?” “我不觉得。” “你的个性处处令人惊奇——至少,我是在对一个能理解我的人说话,而不是在同一根木桩说话。” 我想我亦然。 “越往下谈,”他又说。“你越使我联想到一种植物。” “什么?”我问。 “我们这里海边的红树林——这种植物生长在海水里,它的生命力非常顽强,它的种子掉入海里,几个小时就能抽出芽来。另外,它还有很强的抗病虫害的能力——你让我想起的就是这种植物。” 他说这几句话的时候,面颊绽开一缕难以诠释的微笑。这是一种罕见的笑——也是我见过的最动人心处的一笑。我情不自禁地望着他,把他望了好一会儿。 “植小姐,现在几点了?” “十二点。” “什么!已经十二点了吗?”他嚷道。“那么——你可以走了。非常感谢你能陪我。今晚,我很愉快,我好久都没有这种感觉了。和一个陌生人长篇交谈,在我还是第一次。我素来不喜欢把时间消磨在长谈中,我特别不能忍受那种味同嚼蜡的日常谈话。可是和你交谈,我体味到了一种与别人交谈体味不到的乐趣。你是我接触过的性格最好的人——随和、诚恳、明达——颖慧、含蓄、有深度——极好的结合,这些特点表明,你是无法模仿的。” 我想,郑先生给我的这段评语,都应该送给他自己,他称颂我不具备的那些过人之处,在他身上却真真切切地存在。不过,我只是这样想想,并没有说出来。 “好了,你可以回房了。” “好的。” 我起身告辞之前,对他轻点了一下头。我没有因为他眼睛看不见,就免去对他的尊重。他终究是我的僱主,对他保持一种得体的敬意,这是起码的礼貌。
第15页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夜,更深了。我拉上窗帘,换上睡衣。接着,我躺到床上。我细细回顾刚才的那一番漫谈。我从没领略过这样独特的表现方式。这些问题由郑先生提出来,我一点也不感到唐突。他的智慧被岁月深化,他的才学具有古风,我愿意回答他提出来的任何问题,好像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我心底仍迴荡着他所说过的话,虽然我不是十分清楚它们的含义,但是我从心底赞赏它们。我的对谈者痛恨诌媚奉迎,却非常推崇恳挚坦达的人,我在他面前完全不觉得卑微。尽管他一直过着富足宽绰的生活,但他庄严端重,在他身上找不出一样庸俗浅薄的东西,我特别喜欢他这个特点。 我重温一下他的音容神貌。他的声音像大海一样深沉,冷漠、沉郁的面部隐含几分忧苦,——其魅力却远胜于任何欢愉或怡悦。他的怫郁与其说是天性所致,不如说是心灵受过重创,可见生活对他来说并不舒适,他很容易被激怒。他的眼睛耐人回味,不止一次令我嘆服——我曾经目睹过他瞳孔周围,孕育着淡淡的犀利的光辉,我不单是觉得,我敢肯定是这样。比方刚才,他听我念作品那刻,我望见他把脸转向灯光辉亮的方向,他的眼中不时跳跃着光芒,而且这种光芒也不是不隐喻任何寓意的。有几次,我近乎觉得,在我望着他的时候,他也在望着我——我从来没见过像他这样富有魅力的人,从来没有。 我在黔黑中静卧一会后,听到楼梯上传来步履声——郑先生正在上楼。奇怪的是,他的步伐笃定从容,丝毫没有瞎者的那种战战兢兢。我听到他的阔步踩在过道地毯上的声音,稳健而有力。不久,我感到他停了下来。要在平日,我根本听不到这些幽微的声响。可是今夜,我睡意全消。我屏气敛息谛听着。好一阵子没有声儿。尔后,他放开脚步,进入卧室。我听见门被打开,又关上了,关门时发出来的金属喀嚓声消弭后,一切又復归沉静。 第七章 次日,别墅开始有客人拜谒求见。郑先生未回归之前,府宅静若寺庙,门可罗雀;只一夕,恍若隔世,各路人士纷至沓来,几乎每天都有好几批客人,碌碌续续地来造访。这些人很少是来正经议事的,大都是被郑先生的名望吸引来的。像郑先生这样富得出奇的人,在崇尚金钱的地方,一般都会产生比较轰动的效果。 郑先生对这些来访者,都不是很热情。他从不留他们下来吃饭,也不请什么人在别墅过夜。他痛恨炫耀自家的财富。我有时候下楼,看见客人们都在热烈地谈着,唯有他漫不经心地坐在那里,金口难开。可是,没有人对他的态度有过微词。相对而言,他对家里的雇员倒宽容许多——他没有主僕观念,只要不违抗他的命令,他从不责难任何人。所以,根据他一贯的风骨,根据他这种独特的气节,宅中的每个成员,都愿意无条件服从这个倔强的、岸然傲然的主人。 迩来,我很少和郑先生单独在一起。不过我在宅子里常常见到他,无论是在大厅、饭厅、楼梯、或者过道,都发现他的行动极其自如,像正常人一样,毫无障碍。假如不熟识他的人,根本不会想到他是个双目失明的人。他从不需要别人搀扶,也不需要藉助拐杖——在自然环境中,他有着敏锐的听觉和直觉。凡是稔知他的人,多年以来,都知道他这个人天赋极高,聪明过人,上天赐予他异秉,以弥补他眼疾之不足,看到他起居生活如此轻松,没有半点盲态,谁也不觉得一丝诧异。我跟大家一样,也对他出神入化的记忆力和辨别力,怀有一种近乎虔敬的钦佩之情。 又是一个工作日,上午平平淡淡地过去了。晌午,我按照林医生拟的时间表,离开老人的卧房。我轻步穿过通道,途经书房门口,看见郑先生和小崔都在里面。郑先生斜靠在椅子上,他穿着休闲便服,两臂交叉抱在胸前,半向着敞开的窗户,默默地出神。小崔在上网。我不想惊扰他们,试图离开那儿。但郑先生好像已经觉察到了,他从座位上欠起身子,脸朝门口转过来,对我说: “植莉,是你吧?” 小崔抬起头来。 “是我。”我只好应道。 “正好,我刚想叫你过来,你就来了。进来坐吧,这里还有一张椅子。” 我敛足门边,踟蹰不前。我是不想进去的,我意欲下楼,到院子里走一走,但见郑先生等待的神情,不便推託,就遵命了。 “郑先生,植莉姐有散步的习惯。”小崔说。 “是这样吗,植莉?”郑先生问。 我答话说是,我觉得散步是一种乐趣。 “你整日呆在房间里,是需要一点户外活动。”他说。“我也需要户外活动,但今天我哪儿也不想去,你能陪我聊聊吗?我想听你说说话,说什么都行。” 我很愿意这么做。有些人相处半生,尚感陌生;但有些人初次谋面,就倍感亲切,仿佛有一种天生的好感。我觉得,对我来说,郑先生就是后一种人。我们相识时间不长,但感觉我们很要好,似乎以前曾经在一起过。 “可以。”我说。 一个极浅极淡的笑容,在他眉间闪现出来,看到主人这样恬淡的微笑,小崔惊讶得扬起了眉毛。 “坐下说吧,”郑先生说。“你是坐着的吗?” 我不想违逆他的话,便坐下了。 “植莉,我记得你说过,你喜欢在深林里幽居。现在,这里的清静被打破了,你还喜欢它吗?” “喜欢。” “你的态度很奇怪。当然了,你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有趣、非常奇怪的人。我和小崔,我们两个都不喜欢这里。小崔,你喜欢这里吗?” “不是很喜欢。”小崔说。 “郑先生,”我踌躇了一下,说。“也许,是你看不到它的缘故。这里真的很美,像一幅画卷。” “我看不见它?——你真是大胆!居然敢这么跟我提起。”他的声音既不生气,又不冷漠,语气中还带了点儿逗趣的意味。“不过,你的看法很可能是对的。人对客观事物的感受,来自人的感官世界,每个人都是以他独有的感官感知环境的。既然我的眼睛已经失却官能,看不到美丽迷人的景色,那么,我至少可以让自己感受一下听觉上的亨受吧。可我在这里听到的,不是冬天寒风吹入树林的鬼哭狼嚎的声音,就是夏天暴雨打击树叶发出的悽厉的声音,其余的时候,则静得像墓穴一样。住在这里,我的寿命起码缩短五年。” 这是他的感受,我无可反驳。如果我处在他的位置,或许也会有同样的感觉。我当下就对自己的失言后悔了。 “郑先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是不是故意的,我心里面自有答案。”他脸上全无愠色,竭力忍住微笑说。“你是我与之深谈不觉得索然寡味的一个女生,讲话不掺一点杂质,听你讲话真像听天籁。植莉,你对向你刨根问底的人,是怎么看的?”
第16页 “郑先生,你是这栋房子的主人,你想问什么都可以。” “我不想做任何人的主人。”他说。“我们都是独立个体的人,谁都不是谁的从属物。我特别不能容忍一些人比一些人尊贵这种可笑的说法。我很想知道,你是怎么看待有钱人的。我问过小崔,他不好意思回答我——说说你的看法,你是不是认为,有钱人身上有许多叫人难以容忍的缺点,嗯?” “我不知道,我接触这种人不多。不过我想,人的缺点是由他身上的性格决定的,不是由他拥有多少财产决定的。” “你完完全全错了。钱能改变一切,包括人的性格。俗语说得好:‘贫贱夫妻百事哀’。——难道这些夫妻天生就是哀愁的吗?不——是环境逼迫使然,一旦生活富裕起来,他们比谁都乐观。” “俗话里还有一句:‘有情人,饮水饱’——并不是所有贫穷的人都不乐观。” “你别开玩笑了,我们赶快严肃起来吧!生存即是欲求,人有求取的慾念,需要的天性。你这样说,好像生命之自然需要,是可以遏止似的。生活到底是生活,这种愚蠢的话我只听一次,下不为例。” 我私下寻思,他从一个话题转到另一个话题,究竟是什么意思?而且,他的神情与他话里的涵义,又大相迳庭。他逮住我走神的这一间隙问: “植莉,你不说话,莫非是同意啦?” 我并没有同意,因为这与我的意见相左。 “郑先生,”我说。“我不想装得比任何人高尚,——也不想假装达到了自己实未达到的境界。可是,你讲的不是事实,生活并不是如此。” “你这样考虑问题是很自然的,越是深广的生命,越是相信自己能拓展出一片壮丽的奇景。但我始终觉得你的想法有问题。当我认为一个人的想法有问题的时候,我就会点醒她。我毕竟比你年长十几岁,比你多一些切身体会。——你心如冰清,我想见得出,你的财富感觉并不灵敏,因为你没有这种天赋?” “郑先生,你错了,我也希望富裕的生活。” “你所说的富裕,根本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富裕。你最大的愿望,也就是能供植军完成学业,你自己有时间创作一本书。这也许是你认为幸福的生活,但不能算是富裕的生活。‘富裕’这个词的概念很难阐释——丰富?——宽绰?——好像都不是很具体。就拿我来说吧,在此地,我的财富无人能及,但如果到了北京、上海、广东,或者浙江、江苏这些地方,便不算什么了。你有很好的心理平衡能力。——我发觉,由开始至现在,你只拘泥于一种见地,我没有发现其他人中有谁特别推重这个见地。” 我笑而不语。人活着除了金钱以外,还有许多有价值的事情,值得我们为之奋斗。我感到好笑,既然幸福的生活,不一定是建立在富裕的经济上,那郑先生的观点就显得前后矛盾了。其实,我一直怀疑郑先生的态度,他问长问短,总是希望我说些什么。我有种内在的感觉,我不能把他的话全部当真,对于他的话,也不能按照字面意思去理解。我肯定他是善良的,所以我比较容易接受他这种奇怪的、跳跃的方式。 “怎么回事,你睡着了吗?”郑先生问。 “没有,我听着呢!” “你的语气,有点儿耐人寻味。”他嚷道。“很明显,你在暗示我,我是个傻瓜。没错,你就是这个意思——我听得出你的言外之意。你一心认为,钱不是最重要的,生活中有比钱更重要的东西,但我担心,你可能永远也找不到那种东西。” “郑先生,生命中你有遗憾的事吗?”我问。 “我没有什么遗憾的事,当然不可能事事如意,但谈不上遗憾——你问这个究竟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财富不只指金钱。人生最终的目的何在呢?谁也没有说钱对自己不重要,但钱不是生活中的全部——多少钱才算够呢?” “如今,金钱对我来说,已经失去了对普通人的那种意义了,这倒不是我现在最关心的事情。”他想了一想,说。“植莉,你可否回答我几个问题?” “可以。” “我记得你说过,你是歷尽千辛万难,才找到现在这份工作的,是吗?” “是的。” “我想,不仅你一人,大凡莘莘学子,都跟你有同样的遭遇吧?” “很多,不独我一个。” “你们的遭遇,反映出这个社会就业的巨大困难。我很高兴你逐渐接近了我的观点——换句话说,你可能也和我一样,是个世俗之人?” “我是个平常的人,自然也不能免俗。” “好;——我忘了问你了,大学期间,你每年的费用是多少?” “大概一万五。” “四年下来就是六万——毫无疑问什么都是有价格的。”他假装思考一会。“很好,你就要进入我的罗网了。——那么,你是否抱怨过自己的命运呢?” “没有。在困难和挫折面前,我从不抱怨。一般而言,问题的根源就出在我自己的身上。” “瞎说!问题的根源不是出在你身上,而是出在老天爷的身上。你想想,你受过良好的教育,你勤勉、奋进,却屡遭冷遇。可是,有些人虽然平庸得出奇,愚昧得惊人,却享尽了荣华富贵。” “绝对的公平根本就不存在,”我说。“哪怕是在自称最发达、最民主的国家,也是如此。” “绝对的公平根本就不存在!”他重述一遍我说的话。“没错,说得好!——说下去!” “生命是有限的,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完美的生活。”我说。“但富足的生活不一定使人感觉完美,仅凭金钱本身带来的幸福感不会长久,因为它无法提供精神上的满足感。人的生命终有尽,在人生结束之前你最想得到什么呢?我想得到的是无价的东西。我不想庸碌一生,一事无成,在生存中体现自身价值,是最大的享受。生活中有改变是我的渴念,但唯有达到生命的成功,我的人生才是完整的,我才会有更深的、不虚此生的回味。” “你洞达世情,又不失原则,这些话像是你说的。我不得不承认,我很欣赏你这种价值观。——当然,我还未到让你来指点迷津的时候。我还会一如往常的过活。我从来不按别人的想法生活,我独立自主。我不能因为你的几句话,就改变我一向的生活习性,这不是我的风格。” 他一边说,一边胸音沉浑地、轻轻地笑了笑。这是他最为欣愉的一笑,蕴藉着一种内在的光辉,非常迷人。因为他在微笑,我依然盯着他。就在这一瞬间,我看见他黑色的眼睛蓄藏着一小簇火焰——在白天,我还是头一回看见——但它只是一闪即逝,我刚捕捉到它,它就消失了。小崔并没有看到,他在网上下棋,对我们这些缺乏生活气息的谈话不感兴趣。
第17页 “植莉,你的性格很容易相处,谢谢你又陪了我这么久。”郑先生津津乐道。“和我相处久了,你会发现,我这个人其实很枯燥,很乏味,几乎没有什么亲朋密友。所以,往后我久不久还会打搅你。我是个苛求很高的人,我不喜欢和浅薄俗昧之人对谈,也不喜欢和故弄玄虚之人对谈。你既不是一声不响的木头,也不是夸夸其谈的傻瓜。我基本满意你今天的回答,虽然回答得并不高明——太正经、太规矩——有些儿华丽——完全不切实际,但是敢于坚持自己的想法和观点,这很好。再一次谢谢你,你可以走了。” 我也谢了他,退了出去。我没有到院子去,而是用余下的时间清理了一个抽屉,又伏案给植军写了一封信。这封信写得极长,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给植军写信了,不知不觉说了许多——不知是因为兴奋,还是因为心潮激盪。 第二天,我在楼梯上遇到郑先生,他叫住了我。 “植莉,我要出去一趟。——你需要买点什么东西吗?” “不需要。”我说。“待会儿田嫂来了,我让她帮我寄封信就行了。” “寄信?” “是呀。” “见鬼!现在还有人写信,而且这个人还住在我家里。书房里有电脑,你给你的朋友发电子邮件不就行了吗?” “我是写给植军的。” “那又怎么样?” “植军说,电脑打出来的字没有灵气,他想看我亲笔写的字。” 我和植军心有灵犀。我喜爱写字,写字心、气、神合一,尽显逸致的一种劳作。 “天才多怪癖,植军若不是个天才,就是个歪才。”他咧开嘴笑笑。“啊,不用麻烦田嫂,我帮你寄。” “现在吗?” “就现在,把信拿给我吧。” 我没有再多问一句,就上楼把信取了下来。他接过信,停了一会儿,问我: “你来别墅这么久,没回过市区吧?” “没有。” 他没说什么。想了想,点了点头,把信收起来,说: “好吧,我们晚上再见。” “谢谢你,郑先生。” “不用谢。你在我家干得不错,你好像对护理这个行当有点儿经验。林医生说,老太太的脸色比半年前好看多了。你很敬业,我喜欢女性的这种素质。所以,顺带帮你做一点举手之劳的事情,也是应该的。” “我拿了薪水,做好我自己的工作,是我的职责本份。决不能凭这个,无视你的好意。你没有这种义务,我也没有这种权利。” “说得好!——我没有这种义务,你也没有这种权利;不过——我宁愿我们像老朋友那样,不必把权利和义务分得这样清楚,你说呢?” 我有一个感觉,他正在看着我,我很难不答应。显然,他不希望我太拘礼,他这个意愿,并没有公开说过,但我能体察得出来。 “郑先生,这是你的一片心意,我很愿意接受。” “很好。跟你谈话最大的一个乐趣就是,我尚未把我的意思全部说出来,你就已经领会到了。这是一个优点,你要保持。会说不如会听。我最不喜欢一种人,你跟他谈了半天,他也不知道你要说什么,真是对牛弹琴。” “郑先生——等一等!” 我看他就要动身,连忙拦住他——不仅用声音拦住他,同时,还伸出手去,握住了他的胳膊。 他朝我回过头,声音里带着询问,但没有一丝惊异。 “什么事?” 我们这是站在楼梯半中间,刚才我们谈了这么久,我担心他忘了这一点。 “还有两级楼梯,我和你一块下去。”我说。 他立刻猜到了我的意图。“我还以为是什么呢!”一道若有若无的微笑,穿过他残缺的两唇之间。“放心吧,在这幢房子里,”他指指地面。“我是安全的。再说,我从不忘记任何事,除非我想要忘掉。” 不过,他还是很乐意我跟他一同下去。我们一起下了楼,走出别墅。小崔正在郑先生那辆凯迪拉克旁边等到他。片刻之后,汽车在我的视线中消失,我转身回返屋里。 第八章 郑先生还家不过月余,这些日子以来,他性情大变。之前,他深居简出,不爱在公共场合或者稠人广座中露面;而今,他每天都出门闲游。像他这样孤僻冷厉的性格,按说不会有很多社会交往,可他人缘奇好,约会甚多——他殷实的财富引得大家都对他发生了浓厚的兴趣,盛请他到家里作客的人天天络绎不绝,他出人意料地作了一些回访。市里有一家男士俱乐部,他是这家俱乐部的主要出资者,所以,有时他也会在那里度夜,不回别墅。有传言说,他可能选择定居这里,他的声望使人渴求他住在这里——他的到来大大提升了此地富翁的档次。 在家里,他也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或者不如说,是有人揭去了他严冷的面具,还给了他真实的面容。我注意过他精神面貌的每一个变化。他不再郁郁寡欢,心事重重;长期束箍他的精神桎梏化为乌有,他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怫然厌世的神情一扫而光——嘴唇、鼻子、下巴、下颏的那些触目惊心的线条不见了——又宽又高的额头泛出淡淡的放达的光辉。如今,我们每天看到的,是一张意气风发、叫人开朗的面孔;一种旺盛的生命力、一种果断的精气,从他身上放射出来,就好像森林中的阳光,悄无声息而又深沉光灿,靠近他真是妙不可言。 有一天,他应邀参加一个宴会。林医生照例来探看老太太的病状,工作完结后,他告知我,从这个月开始,我的薪金增加到三千五百元。并说,这是郑先生的意思。整整一个白天,我心神不宁。说真的,我很满意现在的薪水,并不觊觎更高的待遇。但转念一想,有钱人的性格既然古怪,做出来的事情也肯定如此。——尽管这样,我还是觉得我的薪水不循常理,与我付出的劳动并不相符。 白天已尽。夕阳捨不得离开春夏之交的黄昏,把它最后的余辉依依不捨地撒在西窗台上。夜暮降临,郑先生还没回来。我的思绪在一番思索后已经调适过来。我在暮霭中回眸遥望, 随着渐浓的晚霞凝厚变深,窗外的景色静止在一片深沉的空濛中。我向雾帷重叠的树林望去,树木和苍空都消隐在沉黑的幕纱里了。 工作一天之后,我离开椅子,走至窗前。一弯新月在云朵里时隐时现,给黑黟黟的夜幕射来缕缕淡色的银光。春末夏初,静夜是那么幽谧。树枝轻轻摇拂着,但听不到半点的响声。我放下帷帘。这时候,外面石板路上响起汽车碾过的声音和悄然熄灭的剎车声。主人终于回来了。而我,因为不困,尚未睡下。 我料想,郑先生刚刚访友归来,时间还早,他可能不会很快就寝。我刚这样想着,就听到轻轻的款门声。
第18页 “是谁?”我应门问。 “是我。”小崔说。“植莉姐。” 我打开门。 “有事吗?” “郑先生请你到小客厅去一趟。” “好的,我这就去。” 小崔传了口讯就回房了。我轻手轻脚离开房间,关上房门。我迈下楼梯。楼下静悄悄的,但大厅和小客厅的灯光都亮着。厅里的大玻璃门关好了,拉上了洁白的帷幔。我一脚踏入小客厅,看见郑先生舒舒坦坦地靠在沙发里,三扇窗户全洞开着,一枝蔷薇从露台探进窗户,紫红的蓓蕾含苞欲放。郑先生悠闲地安坐在那里,手里慢慢转动着一只玻璃酒杯——杯子里有半杯深红色的葡萄酒。我进去后,他让我像上次那样,坐到他对面的位置上,然后问我: “要不要来一杯?” “我不会喝酒。”我说。 “植莉,你从来没喝过酒吧?” “没有。” “这是一九八七年产的法国红葡萄酒,我在香港买的。为什么不尝尝?——你从来没尝过的味道,你不好奇吗?” “我听说,酒是苦的,喝多了还会上瘾。” “这就是生活,有人说它苦,有人却说它醇。”他细细品尝了一口。“上瘾了又怎么样?——我才不在乎呢!” “郑先生,林医生跟我说,你给我加薪了?” “不错。怎么,你不喜欢?” “没有;只是——” “这是你应得的,千万不要不好意思。我本人是不会因为性别问题,给别人什么优待的。你的酬金,跟老王和小崔是一样的。” “可我毕竟刚来没多久。” “我注重的是表现,而不是资歷。凡是有工作能力,又不向我提出要求的,我就是这样奖赏他的,——而且,我一般不和别人做交易,当我给你们什么东西的时候,我不期望得到报答,我不用你们偿还我——所以,你不用特别感谢我。” 既然他三番四次请求我,不要对他太客套,我如再言谢,就显得造作了。尽管如此,我还是从心里感激他。 “植莉,你很谨慎。想必在其他方面,你也是规行矩步,毫不荀且的。我今天去赴一位朋友的宴会。她最近结婚了,嫁了一个台湾人。有趣的是,她和她丈夫都不是首次结婚了,两人都是再婚。植莉,你对离婚持什么态度?假如有一个离婚者,向你求婚,你会答应他吗?” “那我要了解,他离婚的因由。” “有什么区别吗?” “有天渊之别。” 他想了一下。 “假定他是厌恶对方,想摈弃给他带来巨大不幸的婚姻呢?” 我也想一下。 “婚姻可以衡量出一个人的道德品格和责任感。”我说。“当两个人决定结合在一起,就应该想到,婚姻不只是一纸契约,它意味着,两个人都要对对方的前途命运承担责任。我觉得,假若夫妻双方都没有什么感情可言,那离婚是正确的;可如果只是单方面厌倦,就提出离婚,那就是不负责任。” “你这么说,我基本了解你的意思了。也就是说,假设有一方希望维持婚姻,另一方就不应该提出离婚,不管这两个人之间还有没有感情——你是这个意思吗?我没理解错吧?” “是的。” “你觉得,这样人道吗?” “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那才是不人道。” “如果我不是很了解你的话,你这番冠冕堂皇的高谈阔论,一定会让我无法忍受。可是,我了解你,你表里如一,你怎么说的,表明你就是怎么想的。尽管你说得头头是道,我还是要问一句,维持这样的婚姻,他们俩人还会幸福吗?” “在道德和责任面前,必须捨弃一己的幸福。解除这样的婚姻,会使错误的一方误入歧途,从一个失败婚姻走进另一个失败婚姻。” “我怀疑你说服不了我。这样就误入歧途啦?好在你不是民政部门的。植莉,你太保守了,我恐怕你骨子里是个很传统的女人。你是否认为道德和责任感是维持婚姻的最重要的根柢?” “是的。” “我的为人一向很讲道德,那又怎么样呢?”他说。“有时候,人在特殊的环境中,会违背自己歷来坚持的原则。假使我告诉你,我是个痛恨虚假的人,却一直生活在谎言中,你会相信吗?对这个世界我比你更了解——特别是有一个种情况,你忽略了——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婚姻,本身就是不道德、卑鄙无耻的,依我之见,解除这样的婚姻,一点也不足为惜!” 接下来是一阵奇怪的静默,他自己的话似乎触动了他心井深处的某些回忆。我抬起眼睑,探索他缄默不言的原因。他仍端坐在那里不动,手里握着酒杯,一言不发地像是在追念自己心路上的什么东西。 “总之,”过了分把钟,他接上说。“生活是残酷的。一个人根本无法确定他人的歷史长河中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表面看起来是对的东西,往往正好相反。譬如单腿受伤的人,直观来看,他的拐杖应该柱在伤腿的一边。但这是不符合力学原理的,拐杖应该柱在好腿的那边,这样行动起来,才不会感到太吃力。我曾在阿根廷呆过几个月。有一次,我在山里骑马。那时,我已经有五年没骑马了,摔伤了一条腿。那次伤疼让我深刻地明白了一个道理,生活中最本质的东西,往往藏在最深处,不能依靠直观来判断。当然,说这些,你是不会马上理解的。不过,总有一天,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的。记住我的话——相信我的话吧!植莉,你介意我跟你谈这种话题吗?” “不介意。” “我知道你不会介意的,我们俩什么都谈得来。我跟你说话,就像跟我自己说话一样自在。我有这种感觉,你觉得奇怪吧?今天晚上我的话有点儿不着边际,请不要见怪。可能是我们共处的时间太长了,互相影响得太深了。不知为什么,我老是觉得,我们之间有一种特殊的关系,好像认识五、六年了。人与人相处,时日一久,就只会看到对方的短处,你刚好反过来。你就像沼泽地里的一朵野生花,使你所在之处的空气格外芳香,我发现我很难不产生和你单独在一起的的愿望。” 他倏然微笑了一下,这个微笑令我大惑不解。话又说回来,他今晚的话都让我不得要领。他是个未婚之士,表现得却像深有体会。他传达给我的意思是,婚姻这个东西千差万别,别人的经验毫无借鑑意义,只能靠各人独立践而行之。整个晚上,他的情致好极了,亦庄亦谐,整个面部如春云舒捲。他说,他就像个被压迫的囚徒,经过多年的禁锢羁束之后,也想望放纵一下自己。还说,他从来没有这样开怀过,他可以和我一直谈到天明。
第19页 我说我也可以,但郑先生没有那样做。他觉得他不能这么自私,光顾享受自己的乐趣,忽视我的感受。那夜我们并没有久坐,只是比平日待得稍晚一点。我记得,我们是一块儿离开客厅的。在楼上,分手的时候,我们互道了晚安。我合门的当儿,听见郑先生也回到了自己的卧房。他就在我的隔壁。上床熄灯之后,我很快入睡了,而且睡得很香。 不知过了多久,我迷迷煳煳听到一声金属碰锁的声音。我醒了过来。夜,涂墨一样的黑。窗外,万籁俱寂。我正在想,这声音究竟是开门声呢,还是关门声呢?就在这当口,外面过道上传来低慢的脚步声。我竖直两耳听着,那步音从我的房门外经过,是轻蹑的、隐秘性的,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很可怪——朝楼梯那个方向渐渐远去。 准是郑先生,我肯定是他。西侧除了我和他,没有第二个人会走路。小崔在东侧最尽头的一个房间。我捏亮檯灯,写字檯上的电子钟嘀嗒嘀嗒地响着,指针指着两点半。郑先生夤夜下楼,不知道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况且,他走起路来的声音,又是这样奇特。他是否需要别人的帮忙呢?我赶忙爬起来,披上外套,打开门。 过道里一片漆黑,我按亮过道的灯。赶至楼梯拐角处,我站住了。是的,我看见郑先生了。他怔立在半截楼梯中间,穿着睡服,赤着脚,两眼发直。我见状吃了一惊。曩者,以郑先生超人的天质和卓杰的才智,他准会猜到我来了。可是他呆壳壳地望着我,又听不出我,已经有两分钟了。 我心间感到模模煳煳的不安,便轻轻喊了他一声: “郑先生?” 我期待他的回答。但是,真是叫人无法思议,他依然直挺挺地立在那里,眼神虚空迷离,脸色倦惫苍白,活像梦游者的脸。就在那一瞬间,我蓦地捂住嘴,一下子全明白了——对,梦游者!我知道有这种病症,想不到我会亲眼看到这种病人——怎么办呢?我马上想到的就是这个问题。 梦游者稍事歇息——我相信是这样——开始慢慢步下楼梯。我不敢再叫他了,深怕吓着了他。再说,我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也说不出话来。他正走在高高的楼梯上,级层又没有铺地毯,由于打蜡的缘故,很滑。我不敢想像,假若一脚踩空,会有什么后果。我定立在原地,避免弄出声响,提心弔胆地等着他下楼,紧张得心都快要从嗓子里跳出来了。一俟他安全至楼下,我就疾速奔下楼去。 他已经出厅门了,门还开着。飞跑过老王的房间时,我有一个冲动,很想叫醒老王。可是扭头一看屋外的郑先生,他已走至院门,我惟恐敲门的当儿,他会离开我的视线,因此这个念头稍纵即逝。我匆匆促促地紧追出去。 梦游人走出别墅后,我跟寻他来到一片又密又深的树林。他的步子很慢。但此时已是午夜,林子里的浓雾升起来了,一切都显得模煳缥缈。我朦朦胧胧看见他的影子在前面穿行,可怎么也赶不上。黑黝黝的树干被飘忽不定的雾气遮蔽着,头上偶而碰到一些低矮的弯枝折桠,脚下荒棘丛生,我深一脚浅一脚的,步履维艰。空气里充满了树木流淌出的树液的香味,我收住脚步,四下望望,忽惊这片丛林是我以前未曾到过的。郑先生的身影若即若离,我想走得快些,他的背影反而离我越来越远。我心急如焚,拖到脚踝的睡裙被一簇柔韧带刺的荆棘树茎钩住,动弹不得。 这一意外倒提醒了我。一线月光透过云层泻下来,我借着那几许淡弱的微光,撕断已被钩破的裙摆,又用这团布料撕成大约二十根带子。我拿一根系在旁伸的枝梢上,接着往前赶。我一边寻找郑先生,一边用撕下的带子做路标。大概是做了路标的缘故,我不再担心迷路了。 我在鸦黑中摸索前行了半个钟点,也许还不止。又走了一小程路,我感觉我的脚被齿形的草叶割了一下,有点儿疼。我焦促地往前走,终于在两棵黑黢黢的树影间找到了郑先生。他俯卧在晚露似水的茂草上,一条盘根错节的柯条绞住了他的脚。很可能他就是这样绊倒了,但他并没有醒来,而是趴在草丛里唿唿大睡。 我步近他,蹲下身去轻拍他的胳膊——他像倒下的大树那样沉重不动。夜里寒凉,草丛中吹过一阵沾着水雾的湿风。时值暮春,树林夜间的气温还是很低的,我不能任由他这样跣足睡至天亮。我拉拉他的手,摇摇他的肩膀,一边喊他,直至把这个酣眠中的人唤醒过来。 “郑先生,你醒了吗?”我发觉他动了动,连忙问。 “怎么回事?”他发现自己趴在一个陌生的野地,十分疑惑。“我这是在哪儿?” “郑先生,快起来。你的衣服都沾湿了,当心着凉。” “植莉,是你吗?”他问道。 “是我。” “我们现在在哪里?” “树林里。” “树林里?”他从草地上坐起来,不过他的脚仍然被茎条缠着。我帮他解开,他很顺从地让我帮助他。“真是奇了怪了,”他说。“我明明在床上躺得好好的,你干嘛把我带到这个鬼地方来?” 我告诉他,不是我带他来的,我是跟随他而至。看来,他对自己深夜出来熘哒的事情,一概不知。但是我想,既然他患有这种病,就应该如实相告,他有知情权。于是,我大略陈述了他梦游的始末。他静静地听着,一句话也不插,听毕,仿佛沉入了自己的精神世界之中。 “不错。”我等了一阵后,他说话了。“我是有这种怪病。不过,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肯定是昨晚酒喝得太多。医生说,我一喝酒,就容易患夜游症。” “是吗?” “嗯。我刚才没吓着你吧?” “有一点点,我担心你会出危险。” “别担心,一般不会有什么危险。” “林医生说的?” “林医生?——不,他又没学过这一科。是我自己的医生,在广州。放心吧,我对自己的病情很了解。——你刚才说什么来着?我们现在是在树林里,对吗?” “对。” “这片树林,你以前来过吗?” “没有。” “我也没有。我们在树林里走了多久了?” “一个小时——也可能两个小时,我不大清楚。” “这下糟了。根据我的经验,如果你不叫醒我,最多休息一小会,我又会沿着刚才来时的途径,梦游回去——以前都是这样的——可现在你把我弄醒了,我也就失去了这种功能。我得想想,我们怎么走出这片树林去。” “郑先生,刚才在找你的时候,我怕迷路,就做了一些路标。” “真的?——怎么做的?” “把裙子撕成碎条,绑在树枝上。” 他低声地笑了起来。 “你是怎么想出这个主意来的?”
第20页 我说,我的裙子被钩破了,就顺着口子撕开了。再说,裙子很长,碍手碍脚的。 “郑先生,你刚才被绊倒,脚伤着了吗?” “没伤着,别担心——不过,我没穿鞋子吗?”他问。 “没有,你忘了穿了。” “那就算了,有你在身边,没有鞋也能回去。” “等等,我有办法!” 既然裙子已经撕过了,我索性又撕了两圈,结果原来拖到脚踝的睡裙,现在刚到膝盖了。郑先生一开始还不晓得我要干什么,等我把两团布条严严实实缠裹好他的两只脚,他才抿着残损的嘴巴笑了。 他摸摸自己的脚,问我:“我像不像古装剧里的人?” “差不多吧!”我笑道。“这样走回家,你的脚会舒服点儿。” “人和植物一样,生长环境越是艰苦,生命力就越顽强。你是自己能够保护自己的那种人,跟你合作很容易。说不定哪天你会对我有所帮助,谁会知道呢?”他说着站起来。“那好吧!既然这样,我们可以回家了。不过,你得扶着我。在家里,我是不用依靠任何人,可在别处就不行了。” 他伸出手来,我握住了它。他的手坚定而平静,手指和手臂一样结实。我们互相搀扶着,依着我绑的路标寻路而归。回途上,郑先生忽然用力捏了捏我的手指。 “植莉,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今早的事,你知道就行了,不要跟任何人提起。” “好的。”我说。 “你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他嘴巴含笑地张开了,好像挺开心似的。 “郑先生,不论你叫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去做。” “我知道你是这样的,我对你感到奇怪的也就是这个地方。植莉,相信我,我这样要求你,不是没有原因的。现在我还不能告诉你,你不会认为我这样做不大光明磊落吧?” 尽管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是,不管什么情况下,我都愿意站在他一边。 “一点也不。”我回答说。“郑先生,你有**权。再说,你让我保守秘密,又不会伤害什么人,不是吗?” “是这样。”郑先生伸出胳膊,使劲拥了拥我的肩头。我和他离这么近,还是第一次。我偏头瞧瞧他,却看见树林上空的一线狭窄的天际,泛着一道淡淡的浅蓝色。我想,黎明就要来临了。斯时,晨星寥寥,来自天宇的那一点曙光,依稀照出郑先生的面容。我发现他脸膛上荡漾着一种开心的意趣,面孔显得旷达、洒脱。这种欢悦的神采,显现在他刚毅果敢的脸上,看上去委实感人。我望了他好一阵子。 “植莉,你一句话也不说,怎么啦?” 他低头看看我。我说他看我,因为他在问这句话的时候,我观察到,一朵微弱的火苗在他眼底跳荡,我从来不曾像今回看得这么真切。 “郑先生,你一点模煳光影也看不见吗?” “看不见——你为什么这么问?” 我照实答道,有好几次,我看见他的瞳仁深处有微光在闪耀,好像健康人一样。他听了以后,嘴角浮起一个很难说是什么涵意的微笑。 “植莉,你是一名敢于讲话的人,我喜欢你这样跟我说话。我说过了,你的直率使你没有任何拘缚,你心性如此,所以做起来轻松自然。”讲到中间,他止步不前,把两只手放在我的肩上。“我知道,我是可以对你无话不谈的,无需担心会对你有何不便。握手谈笑容易,触摸到对方的灵魂世界却很难。我觉得我们前世一定有缘,只是失散多年,现在互相找到了对方。” 他的语调使他显得有点儿激奋。这不是他第一次说这样的话了,而且这次他的语音里还潜伏着一种暗藏的抚爱。一棵树儿的阴影正笼罩着我们,我看不清他的脸。我的心儿又热又乱,在一片极静的暗黑中,突突地跳得很快。 “我也是!”我从心里说。 “植莉,”约经半分钟,他说。“你大概已经听说过我家的事了吧?” “我听田嫂讲过一点,不甚了了。” “她有没有说过,我原来有一个哥哥?” “说过。” “当初,我不仅有哥哥,还有父亲。”他追述说,他原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家里的生意都是父亲打理的。他是个登山爱好者,对做生意并不感兴趣。大学毕业那年,他加入一个登山俱乐部。此后的几年间,他和几个朋友,天南地北地征服了一个又一个山峰。最后一次活动结束后,他回来了。那天是哥哥去接他,从机场返家的半途中,出了车祸——就在那次事故中,哥哥去世了,他的眼睛也瞎了。“我的主治医生说,”他顿了一下。“我的头部受到撞击,导致视神经损伤——你看,我只是视神经受损,我的眼球、眼膜都没有问题——所以,你偶尔也能看到我眼睛里发出光亮。” “原来这样。那医生说,你的眼睛还能康復吗?” “他也不能肯定。” “你脸上的伤痕,也是那次事故留下的吗?” “是的。我当时努力从悲怆中重新站起来,这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故事,我不想随便和外人谈,因而知者不多。” 我注意了一下他的心情。他叙述这段自白的时候,气定神闲,刚果的脸庞焕发出一片宁静的光,并不像林医生说的那么不堪一击,痛不欲生。 “植莉,我脸上的疤痕可怕吗?” 老实说,这道疤痕,如果是在别人的脸上,一定很恐怖。但是在郑先生脸上,却蕴蓄着一种独特的、经久不散的魅力,我就对他百看不厌,越看越觉得他有男子气。 “不可怕。”我说。 他亲切地、纵情地笑了。 “这是你的由衷之言。植莉,你对我实在太好了,假若哪天你有求于我,我还真不好意思拒绝。” “郑先生,我觉得你今天,好像和平时不一样了。” “如果你留心,你会发现,我的变化远不止这个。我们之间的情意持续到了今天,你可以对我完全信赖。我虽然瞎了,但我能看到许多你看不到的东西,特别是眼睛最不容易看到的地方。可是,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可看的,所以,我宁愿这样什么也没看见。” 听他这么说,我真是高兴。看来,他真的从过去的哀痛中摆脱出来了。我理解,追忆这件旧事,对他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他如此友好地对我推心置腹,证明他对我不见外。我玩味着他的话,我们彼此对对方都没有警戒心,要我们同处一块而不和对方结下深固的友谊,是很难的。 我们信步而归时,天慢慢泛白。暗夜的黑潮一层层退散,蓝莹莹的晨雾变得洁白似乳,不管是草、是树、还是天空,都越来越清楚了。侵晨凝集在叶子上的露珠,从微湿的枝茎上滑落。林子像一个蓬蓬勃勃的棕绿色世界,清凉的气息和甜淡的花香,从树林极深处散发出来,草地也因晨露的洇染而繁花似锦,引人入胜。
第21页 “郑先生,我们快走出树林了。”我说。 不一会儿,我们终于出了树林,踩上熟悉的石板路。路边长满了许多薄荷及野生的花草,一阵清风吹过,花儿款款摆摆,向我们送出几缕沁着薄荷甘凉的奇香。我们回抵院子,四周肃静无声。东方的云天透射出一缕缕绯色的霞霓,树篱上抖闪着一层金缕玉衣。我们越上宽阔的石阶,惊动了一只飞蛾。它感到不安,飞走了。郑先生也停了下来。 “植莉!” “什么?” 他有五秒钟没出声,紧紧地攥着我的手,把我拉得更近些。 “记住我的话,不要告诉任何人。” “记住了。” “好。”他稍作停顿,之后又说道。“回房休息吧!你一夜没睡,一定累坏了。我在这里再唿吸一下新鲜空气——不用管我,到了家里,你大可放心。好了,走吧,上楼去吧!” 他松开手指。我听从他的命令,上楼回房去了。 第九章 我和衣躺在床上,晨曦暗朦朦的,朝阳还没有完全升起来。我本来打算抓紧这点时间,补睡一会儿觉。无奈睡意全消,心情无论如何也平静不下来。关于梦游症,我知之不多,突如其来一个活生生的病例,出现在我的身边,我感到一丝焦虑;回想昨夜一场奇遇,郑先生的一番温情热语,字字句句,又令人意乱心迷。我翻来覆去地不能入睡,好像我不是躺在柔软的床榻上,而是躺在铺满鲜花的荆棘床上一样。 早上七点钟,我起来穿戴好。金色的阳光把我的窗帷照成了耀眼夺目的彩缎。我轻启窗子,欣赏一下窗外和煦明丽的晨景。洗漱之后,我出了房门,顺手把门拉上。 老王只身孤影在过道踱步。这是很鲜见的,平时他总是难得上楼。我如沐春风,大步上前跟他打招唿: “早安,王伯!” “早上好,植小姐。” 见到我,他似乎很高兴,还冲我欣然一笑。其时,大厅里传上来好些陌生人的谈话声,从浑厚的浊音听来,全都是男性的喉音。 “郑先生有客人吗?”我问老王。 “嗯,来了几个远客,都是不请自来。” “哦,那我去看看老太太。” 他急步而前:“植小姐——” “什么?” 老王迟疑了片刻,好像有无穷的心事。 “昨夜里,你睡得好吗”他问。 “很好。——怎么了?” “没有什么事情影响你吧?” 我没有立刻回答,他的语气引起了我的警觉。我举头探测他的表情,发现他正用一种复杂至极的神态注视我,这种表情使我十分困惑不解。 “没有。”我答道。“王伯,出什么事了吗?” “今早,”他忧心忡忡地说,“天刚麻麻亮,我听见门厅传来一些声响。那时候我正巧醒来,就出来看了看——原来是郑先生,他刚从外面回来,身上的睡衣浸湿了一半。” 兴许是我上楼以后的事吧?我想,我当时没有见到他。 “你问郑先生怎么回事了吗?”我问他。 “问了。他说,有一个打错的电话吵醒了他,他睡不着,到外面散步,可是雾很大,他又回来了。” “这也不奇怪,不是吗?” “本来是不奇怪,”他答,神态除了相当审慎之外,还显得罕见的严肃。“可他是光着脚的,手里还拿着一团布条。” 我也被闹煳涂了。他缕析这宗事与郑先生极力掩盖这宗事,在我看来都同样怪异。这之中或许隐藏着什么秘密,而这个秘密又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 “他是光着脚的,”我掂量着他的话说,“这证明什么呢?” “我也不大清楚。” “你担心郑先生自己一个人有危险?” “这个我倒不担心。郑先生自幼天资过人,他们兄弟两个都是。自打他失明以后,他很快就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医生说,他的方向感很好,记忆力也强,他可以循着声音,数着脚步,不让自己走到其他地方去。” “既然医生这么说,那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不是吗?” “嗯,”他慢慢点头,好像在思考,又好像深表贊同。默然良久,他又说:“呃,植小姐,我跟你说个事,行吗?” “当然了。什么事?” “打从十年前那场惨祸以后,郑先生受了很大的打击,他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同一年去逝的,他的精神差不多快崩溃了。所幸的是,老天有眼,他好不容易淡忘了过去。可唐医生说,那次事故可能给他留下一些后遗症。所以,倘若日后你看到郑先生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千万不要害怕。他是一个病人,我们要体谅他。也不要把听到的或者看到的告诉任何人。我求你的就是这个事,好吗?” 这个咐托似乎对于他意义无穷,他是很动感情说的。我认为他的话十分质朴动人,我自己都未必能说得出来。我请他放心,无论郑先生做什么,我都不会在意,也不会四处去跟别人说,没有这个必要。 他还想说什么,话都到嘴边了,偏巧小崔出来,遂把话顿住。他匆匆与我握一下手,悄悄说了声:“谢谢你!有你和我们作伴,真是我们的福气。”说毕,仓卒走开了。 回返老太太的卧房,我竭思适才老王说过的话。我到别墅好几个月了,他跟我说过的话,加起来也不如今早说的多。假如我不是对他怀有好感的话,我一定会认为他是个可疑的人,他的话有许多叫人生疑的地方,他闪烁其词,旁敲侧击,态度也前后不一致。他像是在试探我,似乎想从我口中得到一些什么讯息。话说回头,我稔知他,知道他很关心郑先生,就像一个父亲关心自己的儿子一样。我推敲,他很为他的主人担忧,他大概以为他的主人精神失常,做了一些不可思议的事。他肯定察知一些郑先生不为人知的秘密,而且忠心耿耿地严守着这些秘密,就连郑先生本人,也未必知道他的这一番苦心。显然,他认为我也觉察到了些什么,不希望我声张出去,而是像他那样守口如瓶。我很遗憾不能坦告他实情,我已经应诺过郑先生,这事对谁也绝口不提的了。 我又分析一下郑先生的态度。在这桩事情上,他确是做得很奇怪,简直有点儿匪夷所思。这个冷傲的、不顾别人议论的人,缘何害怕别人知道他有梦游的病情呢?“我是个痛恨虚假的人,却一直生活在谎言中。”我现在还大约记得,他说过这句离奇的话。可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我越想越觉得深玄,越想越觉得扑朔迷离,这不是一般人根据常情所能理解的。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郑先生这样做,并没有侵害到任何人,从这个角度来看,我看不出这件伤天害理的事。用此,我没有感到良心不安,也就不去探赜索隐了。
第22页 吃过早饭,老王到果园薅草。我们各忙各的事,无暇他顾。一切就这样过去了,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将近午时,我才见到郑先生。那时候客人刚走,我在大厅楼梯脚遇上他,他似乎很愉快。 “你今天好吗?”他问我。 这句问候应该我问他才对,不过看他神采奕奕、容光焕发的样子,我想他很好。 “我挺好。”我说。 “你有一种久经磨练的耐受力,我很高兴昨夜里的人是你。” 我庆幸上天让我当时在场。不过,可能还有一个人,我想起了老王。 “郑先生,今天早上,我在楼上碰到王伯了。” “你碰到老王?——那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他问了我一些奇怪的问题,又跟我说了一些奇的事情。” “见鬼!他跟你说什么啦?” “他说,他早上见到你了。” “是,他是见到我了。”郑先生点点头。“怎么,他问你这件事了?” “问了。” “你怎么说的?” “我说我不知道。” “对,就这么回答他。” “郑先生,王伯会不会起疑心了?” “不会吧,他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 “可他好像已经觉察出一点什么来了。” “不可能,他怎么会觉察呢?算了,别管他了。我了解老王这个人,他在我家已经干了二十年了。” “是吗?” “嗯,放心吧!”他笑盈盈地说。“植莉,你会煮咖啡吗?” “会。” “我想喝一杯,你给我煮?” “好的。” 他不探根求源,还转换了话头,可他明明一再嘱咐过我,这件事对他很重要,我实在闹不清这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我打算完全相信郑先生,相信他的每一句话,只要是他说,我都信。我在个人情感上始终与我的主人站在一起。我一面煮咖啡,一面把此事抛诸脑后。我把煮好的咖啡端到大厅。郑先生坐在沙发里等着,小崔也从楼上下来了。 “小崔,你给林医生打电话,他怎么说?”郑先生问。 “他说马上就来。”小崔说。 “林医生要来,是因为老太太吗?”我问。 “不是。”郑先生浅浅一笑。“我找他商议别的事情。” “郑先生,”小崔问。“真的准备开聚会吗?” “不错,你们觉得奇怪吧?” “我是觉得奇怪。”答话的是林医生,他闻讯赶来了。“泽峰,什么时候做的决定?” “就今天,——林医生,这事就劳烦你帮我张罗了。”郑先生说。 老王从背后拍拍小崔的肩膀,我和小崔是站在一起的,我们仨退到一旁。老王问小崔,郑先生是不是真的答应那些人了?小崔说真答应了。问及原因,小崔说,起先,郑先生也未予理会,其后豁然想起什么,就应允了。 “你们三个在嘀嘀咕咕什么呢?”郑先生大声问我们。 我们停止交谈,一起聚到郑先生的身旁。 “我是不会随便做一件事的。”郑先生说。“关于聚会的事,有人当着我的面,已经提过好几次了,过去我权当没听见,那是因为过去没有这个必要。现在不同了,——知道什么叫浪费生命吗?——人生一世,我要好好享受享受生活。” 林医生插话说道,前一阵子,他也遇到这种情况,好些旧友得悉郑先生已然回来,都想来拜访,但总是接不到邀请。他们都说,郑老先生去世后,别墅的待客方式都截然相反了。他每次都被他们弄得很尴尬。郑先生问他都有哪些人,他说了一两个名字。 “好吧,”郑先生发话道。“下星期是‘五一’节,让他们都来吧!——还有谁?” 林医生回忆一下,又说了几个名字。 “行,都来吧!”郑先生说。“我刚喝完肖菁的喜酒,我想回请一下。其他人你看着办吧!” “聚几天?” “聚七天吧,我要好好享受这一周。” “去年,汪老闆送他女儿出国读书,”小崔说。“请了十二位客人,不时不候,聚了八天。” “你去啦?”郑先生问。 “去了。郑先生,那时你不在这里,我很无聊,就去了。”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我对富人家的聚会排场一无所知,接后数天,真是叫我大开眼界。林医生从一家五星级酒店请来四名大厨及八名助手,他们负责烹制宴会菜餚。隔天,又从家政公司请来六名庆宴服务人员,他们负责聚会前的准备工作以及聚会时的服务工作,这些人员全被安置在楼下的空房间。我明显感到,自从他们到来后,这里的气氛立刻热闹得够戗,到处都可以看见他们忙上忙下的身影。两天下来,楼上楼下,彻里彻外,他们都大动干戈清扫过了。这里本来就收拾得井井有条,现在倍觉华壁生辉。我从过道经过的时候,发现脚下的细毡地毯,换成了石榴红花色地毯。两旁往日关门紧锁、空无住客的卧房,都一扇扇打开来,窗户也一样。久乏人住的房间,平素都不铺设地毯,现在都铺上了,连书房和楼梯也不例外。别墅处处鲜花怒放,奼紫嫣红,大厅、客厅、饭厅、书房、走廊、过道、楼梯、包括各个卧房,目光所到之处,随便哪个不起眼的角落,都可触到繁盛的花苑,在碧叶丛中争奇斗艳,整幢楼房上上下下都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氛围之中。 “五一”节前两日,有俩小保姆来访。她们十八、九岁模样,一个叫小玉,一个叫小兰,同是替自己的主人给老太太送礼品来的。正赶上郑先生外出,不在家。她俩把礼品送到老太太的房间。她们一个送的是人参,一个送的是鹿茸,这些礼品贵重是够贵重的了,但是不是适合病人食用,送礼的人似乎不以为意。不巧的是,林医生也没在,她俩问我林医生什么时候到,我说大概半小时后才会到。她们这里瞧瞧,那里看看,消磨了一阵子,可能是在等林医生吧。不久她们就出去了。尔后,我到楼下给老太太倒水,恰逢她俩趴在楼梯平台的一扇窗口边上,小玉兴奋地说: “多气派的大房子啊!还有两天聚会就要开始了,真希望那天快点到呀!宋小姐专门为聚会订做了一套礼服呢!——啊,多漂亮啊!裙子一直拖到脚根,从上到下都是红色的,她的身材又那么苗条,穿起来就跟仙女一样。” “那有什么!裴小姐的红裙子有好几打呢,都是名牌。”小兰说。“不过裴小姐说,这次她要穿黑颜色的。黑色不是人人穿起来都好看的,你懂吗?要有气质,肤色也要好。” “要说肤色,裴小姐哪儿比得上宋上姐?裴小姐白得像根蜡烛,宋小姐那才叫健康呢!白里透红的,我要是有她一半的肤色,我就高兴死了。”
第23页 “臭美!郑先生一定会邀请她了吗?” “那当然!宋小姐说,郑先生知道她出门旅行,才没邀请她的。只要我们把礼物送到府上来,就一定会得到邀请。倒是你们裴小姐,怕是送了礼物,郑先生也不邀请她呢!” “乱说!郑先生是因为裴小姐出差了,才没请她的。现在裴小姐已经回来了,请还来不及呢!”小兰讽刺道。“宋小姐还不是昨天看到裴小姐买礼物,才跟着买的?人家怎么做,她也怎么做,尽是学人家,讨厌死了!也难怪,裴小姐大专毕业,她才念了个小中专!” “那才是她的优越呢!”小玉说。“郑先生是硕士学位,什么大专中专的,在他眼里还不都是一个样?” “那你就把郑先生看错了。我有一次听汪太太说,郑先生喜欢的是有头脑、有能力的女生。裴小姐是公司的部门经理,宋小姐除了逛商店,可没见她干出什么来。” “一个皮包公司,三只猫两只狗的,有啥好神气?宋小姐那才叫福气呢!”小玉羡慕地说。“她哥哥是做大生意的,她父母都视她为掌上明珠。我听宋伯父说,要是宋小姐结婚,她的嫁妆够她吃一辈子了呢!” “她家是不是那么有钱,现在好多人都在怀疑呢!” “有什么好怀疑的?我是他们家的保姆,我还不知道吗?看看他们家的装修,多豪华呀!两套相邻的房子打通,有四厅八室四卫呢!哪像你们裴小姐,宋小姐说,她的学歷是请人代考的,还不知是真是假呢!” 小兰不屑一顾,撅起嘴唇,说: “裴伯父是个大干部,裴小姐的学歷能假吗?裴小姐的实力,连郑先生也承认。别的不说,单说裴小姐自己的银行存款,很多人都猜测有七位数呢!” “少来!她真那么有钱,干嘛每个月只给你三百块钱?真吝啬!” “你不也是三百块钱吗?”小兰鼻孔里“哼”一声。“我侍候的是三个人,你侍候的是一大家子人。就说买菜做饭洗衣服这三件事,你的工作量就是我的几倍,做都做癫了。我每天晚上九点钟,就什么活都干完了。裴小姐工作忙,差不多天天都有饭局,她每次赴宴回家,都给我打包。什么好吃的我没吃过?就连那些大饭店里的大厨师做的菜,我也吃过。而且,裴小姐每个月都出差,裴伯父和裴伯母又常常外出旅游,有时候一个月都不回来。那时候,他们家就是我的家,任由我支配,不知多自在!” “自己一个人孤零零,你还说好玩?”小玉说。“什么好吃不好吃的,我才不稀罕呢!我只要有漂亮的衣服就行了,宋小姐可送了我不少。她的衣服多得都数不过来,每件衣服都只穿一两次,就不要了,跟新的一样。我现在的衣服,有一半都是宋小姐给的呢!” “你把她说得那么好,为什么她追了郑先生三年,郑先生也没答应她?” “你要这么说,那裴小姐追了郑先生五年,郑先生也没答理她呀?” “宋小姐第三者插足,不然的话,裴小姐早就和郑先生是一对儿了。” “才怪!他们还没结婚,宋小姐怎么就成第三者了?裴小姐只不过比宋小姐早认识郑先生两年。要我说呀,裴小姐才是第三者呢!” “你懂不懂什么叫第三者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我怎么不懂?”小玉扬了扬眉梢,说。“宋小姐和郑先生就是天生的一对!去年杜小姐的生日派对,宋小姐和郑先生都去了。饭后,他俩在阳台谈了很久,就他们两个人,许多客人都看到了。你还说郑先生不是喜欢宋小姐?” “真是的!他跟她说话,就是喜欢她啦?” “他只跟她一个人说话,对其他人都爱理不理的,不是喜欢她是什么?” “那是她死缠着郑先生,裴小姐才不会那么厚脸皮呢。你们宋小姐还不知道吧?去年夏天,裴小姐出差去广州,还到郑先生广州的宅子作过客,他们俩在广州玩了好几天呢!” “骗谁呢!” “骗你是小狗!宋小姐准是还没见过郑先生在广州的房子吧?” “宋小姐才不会去查郑先生的财产呢!谁都知道,郑先生是我们这里的巨富,可宋小姐从来没去打听过他的财产,她看重的是郑先生的人。” “虚伪!她打听了会告诉你吗?” “那裴小姐打听了会告诉你罗?” “不跟你说了。我跟你说话,那叫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 “哼。”小玉撇了撇嘴说。 这一席话,我是不经意间听到的。听罢,顿觉一枚酸楚的果子,掉进了我的心潭。这是一种莫可名状的况味。我蓦地想到,一个富有的男人,想结婚是没有困难的,特别是像郑先生这样的单身汉,有一两个追求者,也是入情入理的。可是,由于至今还不知道的原因,郑先生未有结婚。他已然过了谈情说爱的年龄,为什么不结婚呢?我把这件事想了很久,还是得不到答案。 林医生到来后,小玉和小兰向他阐明来意,还主动提出留下来帮忙。林医生谢绝了。不过,她们果然接到了请柬,乐陶陶地离开了。 在这段紧锣密鼓的日子里,郑先生同我的友情日益笃深,他对我的态度一日比一日和蔼,一日比一日可亲。我们每多呆一天,互相了解就更深一些;我每多看他一眼,心底就渴望多靠拢他一点。我们多数晚上都是一起度过的,有时候我们海阔天空谈到了子夜。郑先生的兴致像熊熊燃烧的篝火,他热情奔放,敞怀大笑,以雄浑的体魄尽情地畅谈,仿佛不知道疲倦似的。我总觉得他有许多话想对我说,他找我去陪他,也是为了让我听他倾诉。诚然,他喜欢人家听他倾诉,倾诉对他有好处,倾诉可以消释他心中的愤懑和烦躁,纾解他的抑郁症。我认为,他之前心扉紧闭,是因为他的心灵有伤痛,这伤痛深藏在他心底,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我能感知得到,所以,他情感的闸门乐意为我开启,愿意向我渲泄他的不幸、他的情感。 近月来,我已经习惯每天见到郑先生了。别墅里住有这样一住主人,我觉得比任何时候都有安全感。郑先生不是个难以相处的人;相反,他是个可以亲近的人。他身上有许多迥异于别人的闪光之处,他庄严高贵,心境淡泊,不显山露水,但他胸膛里藏着一颗高尚的心;他容易激怒,但性情刚正,并无恶意,假如理解这一点,就不会对他有偏见了。我对他事事佩服。对我而言,他具有磁石般的诱惑力,当我靠近他的时候,我就像铁片遇到磁石,不可抵挡地被他吸引。我分明感到,跟他一起很舒心,很恬适。他让我无拘无束,像独处一室那样天然谐美。有一次他对我说,他喜欢我对他怀有这种感情,我们的关系这么亲密,这么融洽,他对其他人都不再感兴趣了——他已经不需要别的朋友了。我平生未听过有什么话比他这话更亲切、更深情,更勾魂消魄,我几近觉得,他的光辉压过了所有人的光芒,我的心已然容不下另一个人了,在遇见他之后,以前的日子还有什么意义呢?
第24页 我越是了解他,就越眷恋他,仿佛我对他的依慕与生俱来。但我很谨慎地把这种依慕掩饰了起来,并且谨慎到不让他感觉出来。我时时刻刻告诫自己,不能让我对他的爱慕,在我工作及生活的各种言行中流露出来。可是,我们很容易依恋那些让我们感觉亲切的东西。不管我怎样约束自己,不管我怎样努力,终归还是没有办法,我的意志战胜不了我的情感,我无法把心从他那儿收回,无法使自己与他疏远。相反,一种真实的感觉,一种真实的感受,使我一天比一天更加依恋他。特别是有几个晚上,当他准许我离开他,而又抓住我的手,这样与我告别:“谢谢你,植莉。没有你,这会夜会很难熬。”此时此刻,我的灵魂无处可跳,我深深切切地感到,一种强有力的感情,正在一点一点地占据我的心。对于未来,我没有什么愿望,只希望每年的夏天,都能这样同他一起度过,有他每天晚上在这儿,我什么也不想要了。 第十章 “五一”节到了。这一天天气格外的好,碧净的天空晴朗朗的,一丝云彩也没有,和风中透着一丝初夏的凉意。客人们将在十点钟抵达,现在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别墅里的一切都准备就绪了。 吃过早点,我一如既往来到老太太房内。我当时并没有过多重视外边发生的事情。反正我来这儿恁久,没有一天中断过工作,我只想做好我的事,做好我的本职工作,所以也不觉得这天有什么特别不一样。只是想到一个星期都不能和郑先生促膝谈心,不免有些失望。我正想着郑先生,郑先生就进来了。 “植莉?”他问道。 “我在这里。” 我起身离座,迈步到他身前。我们迎面而立,郑先生说: “我已经吩咐下去,待会儿客人来了,你到楼下去散散心,老太太交由田嫂照应。” “不用了。”我忙不迭地说。“我在这里很好。” “你到我家这么久,我还没给过你假期呢,我是不是很苛刻?” “没有。郑先生,你对我们很好。我喜欢在这里工作。” 一丝难以言喻的笑意,十分缓慢地在他脸颊漾动。 “植莉,你虽然年轻,可是你的人格,已经很成熟了。”他说。“你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要你到楼下去吧?” “有事情需要我做吗?”我问。 “可以这么说。我想你陪陪我的一位客人。她不是个不合群的人,不过在我这儿,没有谙熟的朋友。当然,你也不用刻意去陪她,她若是自个儿干呆着,你伴她坐坐就行了。” “让田嫂陪她不行吗?” “田嫂?不行,她跟我的客人能谈出什么来?你是不是不想到下面去?” “哦,不是。” “那你是害怕见生人?” “我不害怕任何人。” “对!”他执住我的手,紧紧一握,接着说下去,“不用怕他们——相信我!”我觉得他目光虚幻地望着我——确实像那样——我仿佛被他的魔法迷住了一样,沉醉不能动弹。“等下田嫂上来后,你就下去吧!”他笑咪咪地对我说,未待我缓过神来,他已经转身离开了。 我重又回到座位里,想到即将莅临的客人,我一会儿热情高涨,一会儿情绪低落,心情起伏不平。我的椅子陈放窗旁,窗子洞开着。我坐在这个位置上,前院里的一切尽收眼底。如果在我自己的房里,我只能瞅见屋后青青葱葱的果园。十点钟过后,一批又一批的客人碌续到达。一阵阵由远而近的汽车声表明,车向别墅这边驶了过来。有几辆车不止下来一个人,至少两三个。因为不用看,光从关车门的次数就可以听得出来。我凭着窗子,寻声望去,总共来了九辆车,十六位客人。 郑先生、林医生和小崔在院子里迎候客人。院子里撑开四张遮蔽阳光的彩色篷布伞,下面摆着白色的休闲桌椅。他们三个就闲坐在彩篷底下,等候着客人。十点半钟,全体人士盛装到齐。他们笑逐颜开,用亲昵的语气和嬉趣的声调互相打招唿,一番亲热之后,或在篷伞下入座,或兴致勃勃的东走西看。他们仰首观望别墅的正面,啧舌赞嘆树篱及花坛里的花卉。最后,成群结队地把注意力麋集在今天开来的座车上面。九辆座车环绕榕树,停于苍苍葆葆的浓荫下,红色的、黑色的、白色的、深灰色的、浅灰色的、墨绿色的、宝蓝色的,像一个小型的露天车展。汽车成了这些人炫示财富的标志,大家对着这些汽车指指点点,评头论足。不一会儿,田嫂上来接替我,我只好开窗口,赶下楼去。 下得楼来,一干人还在绿地边上优哉游哉。这些客人,我今天当然不觉得陌生了,但是在当时,我还是第一次接识他们。他们的言谈举止,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引起了我的留意。我心下暗想,这些有钱人,他们究竟和我们普通人有什么不一样呢?他们粉墨当场后,我发现他们其实平平常常,并未长有三头六臂。比如,率先进入大厅的杜家父女。杜德满又矮又胖,五十岁光景,是两家快餐店的老闆。他女儿杜晓雨,年甫二十岁,正值春季,体态承袭了父亲的遗传,滚圆、丰腴,莹肤玉肌。一副红润的圆脸,一张爱说爱笑的嘴巴,一身朝气蓬勃的夏日短裙装束,越发显得她的身子珠圆玉润,发育良好。 肖菁继之而入。她年届三十,明眸皓齿,窈窕靓丽的少妇身姿,着一款柠檬黄色裙衫,一头青丝高高盘结在头顶,耳坠一副白色耳饰。她指间的那枚结婚钻戒,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郑先生不久前刚喝过她的喜酒。她夫君是一位台商,不住在此地;因此,她一年也难得和他见上几回面。郑先生要我伴的人,也就是她。 接下来是白伟一家。白伟骨格伟岸,长长的腿,气宇轩昂。他是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最自豪的是生了个儿子。小白杨长得虎头虎脑,刚刚三岁。白太太不施粉黛,她连淡妆也不上,首饰也不多。她那套淡蓝色的衣裙,连我也看得出来,不是很名贵;但她肤若凝脂,生着一对温柔而黑白分明的眼睛,嘴唇老是飘着微笑,有一种幽柔贞静的美。 宋丽萍和裴静是同时进来的,小玉和小兰尾随其后。小玉和小兰说得都不错,两位小姐容貌姣好,天生丽质,俩人身段超群出众,娉娉婷婷的,既修长又优雅,想必达到了时装模特的水准。宋丽萍一身桃红色的裙子,这条饰有花边的紧身晚礼服,娇雅尊贵,不过在白天穿,好像有些不合时宜。裴静则一袭黑色长裙,胸前绣着一朵兰花。宋丽萍乍看妖娆、妩媚;一头波浪起伏的捲髮刚过她的肩头,发质很健康,并有栗子般的特殊光泽;可惜她的美态里带有几分做作和挑逗;她很喜欢笑,但她的笑是作秀性的笑,没有多大意义,让人看了极不舒服。裴静也很标緻,肌肤陶瓷般光滑,高挺的鼻子,柔细的娥眉,精心烫过的短髮;但她心高气傲,难得一笑,偶尔笑起来,也半是嘲笑,半是嗤笑,很尖刻,且眼里隐伏着自命不凡的目光。
第25页 我静观这两个天生尤物。小玉和小兰口口声声说,她们都是郑先生的追求者。这两个竞争者,工力悉敌,至今不分仲伯。我又把这两个追求者细细注视了一下。我发现,她们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性格。一个爱显露自己,一个喜贬低别人;一个颦眉弄姿,一个妄自尊大。她俩彼此不交谈,很少待在一块儿,总是坐离远远的。大体来说,裴静不及宋丽萍风骚造情,宋丽萍不及裴静妒嫉心重。我想,可能是她比宋丽萍年龄大的缘故,裴静已经二十九岁了,宋丽萍才二十六岁。前者孤高自许,常用鄙夷的眼光瞧后者,而后者很少正面回望她。 稍迟入来的是汪得利夫妇。他俩年龄相差不大,都是四十开外的样子。汪老闆老气横秋,窄脸、深眼窝,戴一副金边眼镜,体格干瘦,像是久病初愈。他在市区开了一家珠宝店,搞这一行当已然二十年了。汪太太长相一般,典型一张南方人的脸,眼睛枯涩、炙热,她纹了唇线,纹了眼线,不知用了什么化妆品,妆面白得像棉花,很古怪。她穿一条深绿色的眼下正在流行的旗袍,身上弥散的香水味,比藿香还要刺鼻;周身上下穿金戴银,珠光宝气,样子十分雍荣华贵。 还有几位男士殿后。钱鹏专门从事证券投资,是个炒股高手;他的躯干稍稍超出了南方人传统的尺寸,虽未到中年,但吃得太好,加之无事可干,腰身已然开始发福;他离过三次婚,可以称得上熟门熟路。顾墉有一家自己的药店,这个人的脑袋犹同涂了脱毛剂,秃得像只鹅蛋,个子不高不矮。黄刚不过三十许,却愁眉苦脸,萎蘼不振,有一种在人群中失去自我的孤独,他专营的是花岗岩生意。只有冯志我们不是第一次碰面,这次我了解到,其实他系汪太太的一个远房亲戚。 现在,大厅里宾朋满座,谈笑风生。我在沙发一角坐定。不一刻,肖菁就坐到我的比邻。她是自己挑中我身畔这个位置的,林医生见了,主动过来给我们作介绍。她听了以后,转过脸来对我莞尔一笑。 “我听郑先生说起过你。”她说。 “郑先生对你提过植小姐吗?”林医生问。 “提过。”肖菁说。“郑先生非常了解植小姐的履歷。” 我的履歷没什么可炫耀的。说到我的履歷,我倒是希望越少人获知越好。林医生离开后,我们又简单交谈了几句。我觉得我这个位置选得很好。我的右侧是肖菁,左侧是一株一米来高的四季桔树,苍翠的叶片层层叠叠,枝叶间已结出许多青青的桔子。肖菁的右侧是一张玻璃茶几,这张沙发只够我们两个坐的。从我这个方位,可以看到大厅里的每一个人,我不用跟别人瞎套近乎,我还有个伴儿,我觉得有个伴儿比独自一人要好得多,伶俜一人独坐,反而显得突出,古怪的东西通常大家都会多看几眼的。 如前所述,这会儿,大厅里济济一堂。客人们谈话的内容包罗万象,话题天南海北的更换,每个人都各抒己见,个个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因了兴奋,他们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宽阔的大厅沉浸在一片羼伴着笑声、几乎无法辩别的七谈八扯中。服务人员忙得不亦乐乎。大厅中央有一张大圆桌,上面摆满了诱人可口的甜品和点心。两个十二层高的水果盘,其间有香蕉、苹果、葡萄、橘子、火龙果、水蜜桃、荔枝、芒果、草莓、枇杷、石榴、龙眼,四周围绕小球状的西瓜丸子和菠萝丸子,颗颗水灵,粒粒如珠,让人大饱眼福。景德镇盛产的陶瓷器皿、马尔他出产的玻璃器皿,熠熠生辉,里面盛着的不是咖啡、热茶,就是色彩鲜艷的各种果汁。这时候,宋丽萍故作惊人之态,她坐到钢琴前,弹着一阕小夜曲,一边弹,一边像真正的演奏家那样摇头晃脑。裴静用指尖捻弄着颈脖上的一根珍珠项鍊,似笑非笑地冷观着。小白杨满屋子地跑来跑去,他忽而依偎在妈妈的怀里,忽而坐到爸爸的膝盖上嬉戏,稚拙的淘气劲正是这种年龄段的小人儿所独有的。有一次,他挣脱妈妈的怀抱,要去找爸爸;跑到宋丽萍背后的时候,他扯一下她的裙子,害她弹错了两个音符;跑到裴静身旁的时候,又把她手中的咖啡撞得泼撒出来。黄刚怏怏不乐地望着面前这个小男孩,众人的话题一下子转到了孩子的身上。 “这小子长得可真快啊!”杜德满与白伟搭讪。 “就是太淘了,”汪太太说。“我女儿十五年捣的乱,也不够他十五分钟捣得多,我最受不了闹腾的孩子了。” “男孩子小的时候,都是这样的。”林医生侧首问汪得利:“听说你们把女儿送出国外留学了?” “送出去了。”汪老闆下巴微扬说。 “哪个国家?” “英国。” “学费贵不贵?” “不贵,一年才十八万。” 他特地把这句话说得在座的每一个人都听得见,眼睛在镜片后面闪闪发亮。可是大家都没有听到心里去,一直坐着的冯志弹簧似的跳起来。 “我说一件好玩的事,大家没意见吧?”他清了清喉咙——“你们有没有发现,黄刚最近很不顺心?” 众人闻言,都乐了起来,也不知是什么原由。 “怎么回事,你们笑什么?”钱鹏问。 “不是吧,你还不知道啊?”杜老闆两手抱捧着肚子哈哈大笑。“过来,我告诉你。黄刚为了要一个儿子,花了一大笔钱,把老婆送去越南生孩子。结果,儿子没生着,老婆倒给他抱回一对双胞丫头。” “到现在我才承认我佩服黄刚,他已经是四个女儿的父亲啦!”冯志大声宣布说。 厅里顿然哄堂大笑。唯独郑先生没有笑,一道阴影掠过他的脸庞,他脸色略变了一下。 “你怎么栽在了这门子事上,”钱鹏哑然失笑。“在中国生不出儿子,到越南就生得出来了?” 杜老闆拍拍他的肩胛: “钱兄,你可能不知道越南这个国家,他们是想生多少就生多少啊。而我们黄刚,早就是超生户了,你想想,在这里能生吗?” “原来你是为了这个想不开啊?”林医生正好坐在黄刚旁侧,就对他道。“你怎么会有这么蠢的想法?” 提起这档子事,黄刚语塞了半天,大家静一些了他才说: “我怎么知道会弄成这样?我们去了一家私人诊所,让医生做了检查。她言之凿凿,这次肯定是儿子,我见她说得这样有把握——” “她给你老婆做b超了?”顾墉问。 “没有。” “这是违法的,她哪有那种仪器。”杜老闆插入说。 “那她怎么给你老婆做检查?”汪老闆问。 “她只是把把脉,摸摸肚子。”黄刚说。“许多人都说她摸得很准,所以我们也去试了试。” 周围的人又爆发出一阵大笑。 “你还当真那么一回事啦?”一个邻座说。
第26页 “可不是?”另一个说。“你又不是第一次做父亲,凭经验你应该知道,光靠把脉是摸不出儿子来的。” 还有一个笑得嘴都合不上了:“不过你可以总结一下,你和你老婆有没有生儿子的先天条件。”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兴高采烈地说了开来,这一个的话还没落音,那一个就说了起来,好像这是一件什么快乐的事情那样,嘁嘁喳喳的声调里,透着一种完全不想掩饰的惹弄的味儿,差不多每一个人都发表了自己的评论。 “得啦,你们别说蠢话了。”杜老闆说。“如果分得清青红皂白,就不是黄刚他啦。” “你也不要太伤心了。”冯志说。“换了谁,也想不到自己会有四个女儿。你老婆好像知道你不要什么,才给你生什么。”他说了这句不三不四的话后,自己便老实不客气地先嘻嘻哈哈笑起来,过后他又喊道:“大家别吵,让我跟黄刚说一件他感兴趣的事儿。”他带着捉弄人的快活劲接着说。“别说我八卦,我们得做些什么,让他高兴一下,是吧?黄刚,我帮你找到了一个生儿子的偏方——让我想一想——啊,记起来了,是芋头、土豆加木薯粉,熬粥,你回家试试。” “有什么根据吗?”汪老闆问。 “那当然,我是有根有据这么说的。” “试试吧,”顾老闆对黄刚说。“这条主意很有创意。” “你这样赞扬他太快了点,”杜老闆马上说。“这是生多胞胎的方子,他搞错啦!” 大家笑得东歪西倒。黄刚对这种戏嚯业已习惯了,其实他并不在乎他们说什么,他的思绪早已飘到九霄云外去了。就一个心中有病的人来说,他的身体这样健康,实属不易。但他们并不放过他,反反覆覆拿他逗笑取乐,乐了老半天。 把这件事谈了十来分钟后,有一个人大摇大摆地走进来。他胖得圆熘熘的,红光满面,身量和杜老闆相当,岁数也与他相仿。他早年搞海产品批发,后来开了一家海鲜馆。这个人天生心直口快,嗜酒成癖,说话总是大大咧咧的。他也是郑先生邀请来的客人,三天前他还在宁波,大家以为他赶不回来了,现在突然出现,让看见他的人都深感意外。 “嗨,开源兄,你总算来了!”杜老闆唤道。“我们还以为你赶不回来了呢!” “什么事情都可以等一下再干,参加聚会就不行。”他说。 “他就爱赶热闹。”林医生笑道。 “开源兄!”说话的是顾老闆,他手握一只牛奶玻璃浅碟,于圆桌彼处挑选食品,就隔着中央大圆桌问晏来者。“怎么样?最近可好?” “和你一样,我还活着!” 他扯着大嗓门说,抓起茶几上的一杯啤酒,也不问是谁的,仰起脖子,把一杯啤酒吞了半杯。 “你说话还是直来直去,口无遮拦。”杜老闆说。 “这位用不着对他客气。”他在杜老闆身侧落座。“这傢伙不地道,一肚子坏水,老是趁人之危捞钱,可是一个人生起病来,又多少钱都愿意掏。” 这话飘到了顾老闆的耳朵里。 “你们看,连我的药店他也管了,他老是跟我唱对台戏。”他说。 “混口饭吃嘛,”汪老闆说。“朱老闆,何必这么认真。” “我是有一句说一句,”朱老闆说。“顾老闆做医药代表不过八、九年,就身家百万。他这个医药代表,说得难听点儿,就是行贿代表——” “都几百年前的事了,还提它做什么。”杜老闆从旁斡旋说,“顾老闆现在改开药店了。” “他开药店更损,”朱老闆说。“自从他开了那家药店,他捞的钱,都可以使一村人致富了。” “你这样说太冤枉我了。”顾老闆声言。“实际上,我的药店赚不了几个钱,刚够一家老小餬口罢了。” “你叫是这么叫,”朱老闆说。“没钱赚你还干得这么起劲?” “算了,谈他不如谈汪老闆。”杜老闆说。“开源兄,看见那辆宝马了吗?老汪今年新买的。” 朱老闆眉毛一挑,朝外面那辆新车瞟了一眼。 “看见了。”他说。“这阔佬时不时就换一部新车,又不是什么新闻。他既是珠宝商,又是投机商,什么都有他的份。” 他俩座位离我的不远,故而说的话我听得比较清楚。后来有一回,也是在这个位子上,我听见他俩这样谈论汪老闆,说他是个老滑头,贪财无度,什么贩卖古董,走私文物,一年到头,这个珠宝商不是在做违法的生意,就是在做违规的买卖。凭这,他已腰缠万贯,富得流油。他们的话具体我不记得了,但大意是这样。幸好,汪老闆正在跟几位女宾客大谈什么红宝石、蓝宝石、橄榄石、祖母绿,没有听到这一席话。 “做生意就得奸狡,全世界都是这样的。”稍后,汪老闆挤近来帮腔说。“你这个胖子死脑筋,就爱说三道四。” “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他,”杜老闆笑呵呵地说,“他这个人就是这样,说笑玩玩,有口无心,你不必当真。” “我知道他是说笑,所以我从不当真。”汪老闆说。 他们继续有说有笑。谈兴正浓,钱鹏同黄刚结束那边的寒喧,又加入到他们中来,这下他们越发劲头十足。听说黄刚最近做了两笔赔本买卖,朱老闆就乘兴问,两单生意加起来,总共赔了多少?黄刚还未张口,杜老闆便抢先回答了。 “开源兄,你还不如不知道,他现在穷得跟水洗过一样。不信你往外面看看,车就代表了他的辛酸。” 大家都看了看黄刚开来的那部车。 “这辆车开了有十年了吧?”顾老闆一旁打趣说。“你就不想换换吗?” “怎么换?我现在穷得丁当响。”黄刚说。 “瞧你形容的。”汪老闆笑道。“钱鹏兄,不如你来给他指一条财路。” “你真会说俏皮话,”朱老闆说。“他这辈子从未干过一天活,怎么给别人指点财路?” “你真是个呆头鹅!还用干什么活,钱鹏兄在股市闯荡了这么多年,随便支他一两招,他就不用为钱发愁了。” “我当是什么高招。你别害他了,股市是条死胡同。把钱扔在那上面,跟扔进海里有什么分别?” “这话没错儿。”杜老闆插嘴说。“这条胡同,不是人人都摸得着门路的。我干过几天这种投机取巧的事,什么也没捞着。” “你们这两个活宝,很难跟你们谈出个什么名堂来。”汪老闆说。 “你这话颇有见解。”顾老闆同意道。“这叫鸡同鸭讲。” “坦白说,”钱鹏说道。“黄刚最近一直不顺,我也爱莫能助。炒股也要讲运气的,哪能这么便当?他现在都倒霉到家了,不适合搞这个。”
第27页 “这个套路不行,还有别的法子。”汪老闆说。 “什么法子?”黄刚问。 “叫钱鹏借你几十万应急,他近年来收入甚丰。” “我这点钱算什么,我花的比我挣的还要多。我现在收支不平衡,要借也要向这位大老闆借。” 钱鹏碰碰汪老闆瘦削的胳臂。珠宝商今天穿一套义大利名师设计的品牌西服,手上戴一块大得惊人的瑞士金表。浑身上下无不流露出一副名牌的虚荣、高贵的象徵以及炫身耀价的派头。 “你们干吗这样看着我?”他问。 “你若想我们不这样看着你,就不要显得这样阔气。”杜老闆说。“你们看他这条英国领带,是不是特配他这套衣服?” 众人都异口同声地说配,舶来品就是舶来品。汪老闆露出惨然的样子摇摇头,好像一个大吃苦头的人那样说: “你们不要以为本地姜不辣,外来的和尚才会念经。其实,我穿这身衣服难受得要命,至于这条领带,那就更不用说了。” “也许你们这些人愿意这么活着。”朱老闆说。“花高价钱,买罪受。” 汪老闆摊开双手,做了个富有表现力的手势。 “有什么办法?干我们这一行的,行头很重要。” “说了半天,汪老闆也借不出钱来了?”杜老闆说。 “你问得不是时候,我现在手头也吃紧啊!”汪老闆说道。“不瞒你们说,我多余的钱都借给顾老闆了。为了借钱的事,他跟我商议了四五天了。” “别打我的主意了,”药店老闆立马接上说。“钱我都拿去进货了。你们又不是刚入行的,应该知道这一点。黄刚,别硬撑了,我建议你去跟郑先生诉诉苦,他有最豪华的房产、最昂贵的座车、最多的存款。” “我求你们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了,”黄刚说,他已被弄得焦头烂额,连说话的兴趣也没有了。“我上次借郑先生的钱还没还呢。再说,他自始至终都不贊成我搞花岗岩生意。” “我说你就不必替他考虑了,”珠宝商说。“你知道钱对他是不在事的。至于说到做生意,他对什么生意都不是特别贊成。” “你们在说什么呢?” 话酣之际,郑先生出其不意地出现在他们背后。他们一看见他,都不言声了,脸上挂着十分暧昧的笑容。这班人一毛不拔,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幸灾乐祸,权当消遣,出于种种不便说出来的原因,又不想让郑先生认为自己是从中挑唆的始作俑者,这种假面具在许多场合都适合。郑先生静静地等了他们一下,仍然听不到回答,嘴角闪过一丝略带嘲讽的微笑。他和朱老闆说了几句客套话,叫林医生领大家到处转一转,就把他们打发了。 第十一章 林医生偕同一群人说说笑笑上楼去。大厅里只剩下廖廖几个人了。冯志正在跟小玉和小兰神侃自己的一段趣闻,两个小保姆一边听,一边格格格地乐。杜晓雨紧挨着小崔,坐在一张双人沙发里,她简直是打定主意要粘着他,找了各种藉口跟他闲聊,可见她很喜欢他,特别喜爱与他作伴。黄刚落落寡合,他低沉着头,眼睛发暗地注视着地板,仿佛要把它看穿似的。我和小白杨在一块儿,这个小傢伙把他带来的一本看图识字拿给我,非要我翻开来看看不可。汪太太、白太太、裴静在密迩细语,我和她们隔着一段距离,只听到她们谈话的片言只语。我听到她们在谈论肖菁。后来她们想离小崔和杜晓雨远一点,就往我这个方向挪了挪位置,这下我可以说是听得清清楚楚了。 “以前我倒是认识她,但不知道她是郑先生的朋友。”白太太一面说,一面文气地抻抻平裙子,遮住玉石般的膝盖;她是接续汪太太刚才的话茬说的。 “她和郑先生不过是泛泛之交。”汪太太说。 “其实她的气质不错,听说她的父母都是工人,不过她的资质还过得去。” “我不觉得她的资质有什么出众的地方。”裴静尖声怪气地说。“她之所以抢眼,不过是嫁了一个有钱的老公罢了。” “好像是台北人。”汪太太说。 裴静冷冷地笑了一声。 “这种好事,就是十二级颱风吹,也吹不到我的身上。” “像她这么幸运的,还真不多。”白太太说。 “像她那种家庭背景,”汪太太断言。“以前不可能有什么财产,现在有了,还不是老公给的?她当成是自家的,一点不客气就收下了。” “真的?——他给了她多少?”白太太问,从她聚精会神的模样来看,她十分喜爱听这种内容,她的眼神也是表达了这个意思。 “那只有她自己知道了。”裴静说。 “我还没见过她老公呢,她怎么也不把他带来?”白太太说。 裴静将头往后一甩。 “那也要拿得出手才行啊,”她说。“我见过她老公,没什么可羡慕的,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头子,俗中又俗的一个人。” “虽说是这样,但相比之下,便宜她占了大头。说到底,她还是赢家,她一点也不笨。”汪太太说。 裴静尖刻地补充说:“自然界就是这样,一个生灵依附另一个生灵生存,人类表现得最为刺眼。” 汪太太披露说,肖菁婚变前,本身也是工厂里的一名工人。接着她开始绘声绘色地描述这个“小工人”,如何凭藉婚事平步青去。裴静见缝插针,不时加进一些辛辣的语言。她固然话不多,可她讲起话来,冷嘲热讽,非常刻薄。白太太口角微露笑纹,颇有深意地颔首应和。我在那里坐了二十分钟,她们仍然讲个不停,一直讲到肖菁下楼为止。 不多久,楼上的宾客饱览完毕,三两成群地下来了。他们有的回到原位,有的四处转悠。朱开源、杜德满和顾墉最后下楼。他们走到大厅当中,杜老闆忍不住啧啧称奇: “金钱的魔力就是大啊,这幢房子可以住五十个人!” 顾老闆频频点首,表示同意他的话。 “楼上楼下加起来,超过三千平米。” “还有一个地下室,是作储藏用的。”杜老闆说。 林医生吩咐厨房两句后,来到他们中间。 “怎么样?”林医生问。“你们对自己的房间还满意吗?” “很满意。”顾老闆说。 “岂止是房间,”杜老闆夸赞说。“我里里外外都满意,样样都不缺,有了这些,神仙也知足了。” “你说话总是特别夸张。”林医生微笑说。 “一点也不夸张。果园在哪儿?我们去看看。” “要不要我带你们去?” “不用,你指路吧,我们自己去。” “好吧——那儿有一扇后门,打开后门就可以看到了。”
第28页 他们真的过去了,看来他们不歷览完所有景点是不会罢休的。其他人也开始三三两两地闲游。白太太向钱鹏谘询股票上的事情。汪老闆在小客厅鑑赏一只青瓷花瓶。白伟对汪太太尽述新推出的几个楼盘。宋丽萍跟郑先生在一起,郑先生向她偏转半张脸,静静听着她的恭维话。裴静也不甘示弱,她握杯而前,以她父亲的名义,邀请郑先生到她家中作客,据传她父亲是市委离休干部,官位不低。一句话,她们俩平分秋色,各有各的一套办法,而且做得这样露骨,郑先生不可能没有感觉。不过我的注意力并不在她俩身上。听了汪太太和裴静的话,我的目光没法不寻觅肖菁。我坦然四顾,寻到了肖菁。她介于林医生和黄刚之间,谈兴甚浓。我不认为她是个爱慕虚荣的人,她的脾性不愠不火,是一个性格平和的女人。我设想,以她现在的处境,她不可能不闻晓别人在她背后的闲言碎语,可她从不把这些谣诼放在心上,可见问心无愧,就可以做到置之不理。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十二点钟,开宴的时间到了,大家鱼贯入座。硕长的餐桌上,珍馐名馔,美不胜收。牡蛎、鹅掌、龙虾、海参、沙虫、樟茶鸭、广东风味的盐锔鸡、酱汁鲍鱼和猪肚、炸鹌鹑和乳鸽、芙蓉蟹肉、菲律宾蛤蜊、加拿大鲑鱼、越南春卷、长白山人参炖土鸡汤、燕窝鱼翅煲乌鸡汤,辅以六种颜色各异的蔬菜沙拉,其间还有蛋丝、蘑菇、紫菜、腰果、板栗、桂圆这些叫人胃口大开的东西。盘式精美,刀功精绝,每一道菜均可谓艺术极品。郑先生坐主位。在他的左边,依次坐着的是裴静、白伟、白太太、钱鹏、肖菁、我、杜晓雨、小崔。在他的右边,依次是宋丽萍、杜德满、朱开源、顾墉、汪得利、汪太太、黄刚、冯志。林医生与郑先生对坐。由于这张餐桌足有六米长,所以大家围坐其旁,也不觉得怎么拥挤。因为人多,餐桌上的气氛非常热闹。 虽然筵席上的精馔佳肴已经多得可以招待一连人,服务人员还是不断地奉上芬兰鱼子酱、马来西亚虾酱、泰国柠檬酱、海南蕃茄酱;自然也少不了酒,一瓶贵州茅台、一瓶法国红葡萄酒、两瓶德国黑啤酒。 在座的宾客中,朱老闆对喝酒最有研究。他把红酒倒入杯子里后,并不马上喝,先盯着杯子看两眼,看看颜色对不对;轻轻摇一摇,闻闻杯中的酒香,然后才慢慢地品尝。 “开源兄,”杜老闆说。“你对喝酒最在行。依你看,这瓶法国红酒味道如何?” “简直是琼浆玉液。西方人如果喝到这种佳酿,一定会配一道上等鹅肝。” “说到吃,外国人哪里比得上我们中国人。”顾老闆说。“我从来不吃什么肺呀、肝呀、肾呀,要吃我也吃龙虾——这道菜做得真是不错,绝了。” “是凤凰饭店师傅的厨艺好。”林医生说。 “除了牛奶,用茶叶锔虾,味道也不错。去年在杭州,我就吃过一次。”钱鹏说。 “我要是到了杭州,一定尝尝正宗的西湖龙井——一万元一两的那种。”汪太太说。 “这好办。”郑先生慨然说。“我这里正好有一听西湖龙井,一万八千元一两。” 听闻这个价格,众人都表示有兴趣试一试。 “泽峰,”汪太太亲亲切切地说。“从今往后,你一定要常请我们过来,大家多走动走动。” “我也想请大家多来坐坐。”郑先生说。“可诸位生意缠身,想必抽不出时间。再说,这条路并不好走,人迹罕到,恐怕你们也不想多来这里。” “哪里的话,”汪老闆说。“在这条路上多走走,身价也提高几倍。谁不知道,在这方土地有房产的,都是全城最富有的人。” “这一带特别之处就在于,这条路只有轿车才能驶,而且来往车辆又不多。”冯志说。 “我不是一开始就说了吗?”顾老闆一边吃着鲍鱼一边说。“幸福不幸福,看看有钱没钱,就什么都知道了。” 说到这儿他们都来了精神。 “这话一点没错。”汪老闆称许道。 “这个世道没有什么钱办不到的。”顾老闆公然道。“只要能搞到钱,什么路数我都要试一试。” “古往今来,有钱就能出风头。”冯志随声附和。 “出不出风头倒是其次。”钱鹏说。“关键是,如果你比别人有钱,就可以成为受重视的人。” “那当然,冲着我们年年纳税,对社会作出贡献,社会也要尊重我们。”珠宝商说。 “可不是吗?”药店老闆说。 “而如果没有钱,就连阿猫阿狗,也敢不冷不热给你两句。”冯志说。 郑先生腮边挂起一线唯他独有的微笑说:“关于这个问题,我建议你们听听植小姐的观点。” 在此之前,我似乎是化作空气待在这里的。经郑先生这么一说,我的存在倒众所瞩目起来。宋丽萍摆出优美的坐姿,睥睨了我一眼。 “她不说,我们也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这位靓女娇里娇气地说。 “我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杜老闆问。 “林医生,她就是你新请来的护理员吧?”白伟问。 林医生告诉他我就是。 “那她就是那个大学生罗?”白太太说。 林医生又应答说是。 “那我们这些女的当中,要数植小姐学歷最高了。”肖菁说。 “植莉姐不仅学歷高,还会写一手好文章呢。”小崔说。 “真的?”杜晓雨不失时机地跟小崔说话。 “舞文弄墨有什么大不了的。”钱鹏说。“当今之世,即使写成了作家,也没多大意义了。——文学已然边缘化,再怎么写,也写不出什么名堂来了。” “世界上作家最多的国家,就是中国。”裴静嗤笑道。“能在国际上造成影响的,却凤毛麟角。” “好像这就是中国的特色似的。”冯志接口奚落。“养他们,纯粹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就是。现今大学生也不稀奇了,”汪太太说。“——真是干什么的都有。要我说呀,没什么比大学生当保姆更讽刺的了。” “人家植莉姐可没有这种想法,对吧?”杜晓雨问我。 “讲到保姆,泽峰,”汪太太又说。“一个月你给三千元去,你若不是这样富有,准会破产。” “就是,给得太多啦!”顾老闆说。“像这种活计,现时的市场价格,也就四五百块,我家就给这个数。” “我给四百,包她吃住。”汪太太说。 “我们也是。”白太太笑道。 “我家给六百。”杜晓雨告诉小崔。 “我和杜老闆家一样。”宋丽萍蔫不唧地冒出一句。
第29页 但愿我没领会错她的意思。我从眼梢里瞟了她一眼,发现她撒谎的时候很淡定,脸一点都不红。 “六百还是少了点儿吧?”裴静呷了一口红酒,不紧不慢地说。“我给八百。” 我坐在那儿,完全被她俩这种泰然自若的表演惊呆了。她们是这样的伪善,但看样子她们一点也不尴尬。 “朱老闆,你呢?”钱鹏问。 “我不想汇报。”朱老闆说。 “你们不要东一句西一句的了——让植小姐说说她的看法我们听听。”杜老闆说。 “我们还是不要为难人家了,”宋丽萍先声夺人。“叫她怎么说呀?——今天这种场面,来的都是体体面面的人,想必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吧,当然妒羡不已啦!” “好像你挺了解她似的。”裴静一语双关地说。 宋丽萍装着没有听到这句话,保持娇妩地一笑置之。 “用不着特别了解——有钱人就是让人羡慕,这是人人皆知的真理。”冯志说。 尽管他说得很离谱,但饭桌上没有人反对他。对于他们的轻慢污辱,我并没有一味地忍着。 “那也未必,”我反唇相讥。“宴安鸩毒。生活得太安逸,也是很可怕的。人过奢侈的生活,很快就习惯了,一旦卒生变故,就好像从天堂栽入地狱一样。” “别危言耸听了。”冯志说。 “这叫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宋丽萍说。“我听说搞文字的人都很假,我就不信,她心里一点也不嫉妒?” 我针锋相对说:“人各有志。你这样想,不代表人人都这样想。有所得必有所失。不错,有些人是过惯了锦玉衣食、钱从天上掉下来的日子,但是他们也失去了许多顽强奋斗的乐趣——一个学走路的小孩,从来没摔倒过,未必就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况且,身外之物,今朝拥有,说不定明朝就会失去,所以,我既不嫉妒、也不羡慕他们。”我又回击汪老闆和顾老闆:“至于刚才有人说,有钱就对社会有贡献,就要得到尊重。如果我是你们,我可不敢这样想。生命是平等的,尊重每一个生命,是社会的责任。有钱人未必就个个都是勤劳致富,合法所得,——撇开这一点不说,有权利就有义务,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在国外,逃税不仅违法,而且还是极可耻的行为,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不是什么慈善活动,可捐可不捐。” 一桌人都直瞪着我,足足有半分钟,大家未交一言。冷却了片刻之后,药店老闆才转了一下眼珠。 “说这话是很气壮,可是没有用,现在都什么年月了?”他说。 “照植小姐这么说,我们大家都应该做苦行僧罗?”珠宝商眼光闪了两下。 “说话跟演讲似的,调子是唱得很高,可惜不能当饭吃。”冯志说。 “现在我们什么事情都弄不明白了。”林医生说。“钱真的能解决问题吗?” “钱能不能解决问题,大家看看黄刚就知道了。”冯志说。 “或者看看汪老闆家的那块石头。”顾老闆说。 “什么石头?”白太太问。 “哦,我在柳州买的一块奇石。”汪老闆答道。“外形浑似一尊佛。本来,店主已经答应八百块卖给一个老头了,可我出三倍的价钱,——他没法子,只好卖给我了。” “我真不明白,那块石头有什么特别,让你这么喜欢。”杜老闆说。 “你见过那块石头?”朱老闆问。 “见过,——也就普通石头一块。” “像什么?” “说不上像什么——什么都像,又什么都不像——总之,你想说它像什么,它就像什么;你想说它不像什么,它就不像什么。”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顾老闆说。 “晓雨呀,”汪老闆调倪说。“你爸爸这么没品味,你可不要学他啊!” “那当然,”杜晓雨捲起嘴角,侧头朝小崔狡狯地霎霎眼。“我的品味,可是与众不同的。” 冯志瞪着一双恼火的眼睛,牙床紧咬着,恨得气鼓鼓的。 “杜老闆,晓雨已经长成大闺女了,你打算拿她怎么办?”顾老闆问。 “第二代难侍候啊,”做父亲的说。“凡是天下父母能做的,我们都做了——我让她自由自在,自然成长。” “是自然成熟吧?”宋丽萍艷笑道。 “其实女人事业干得再好,也不如嫁得好。”汪太太说。“嫁一个好老公,找一个好归宿,比干什么事业都要强——这是我多年积累起来的经验,经验是不会错的。” “不错。”钱鹏说。“女人的岗位在家里,女人与其到社会上工作,不如在家里上岗,为丈夫工作。” “人的价值是生下来就有的,不是结婚后才有的。”肖菁说。“特别是一个女人,自强自立,才是安身立命之本。” “谁不知道,你已经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了,当然说什么都行了。”宋丽萍戏言说。 “我要是她,这种风凉话我也会说。”裴静不依不饶说。 席间出现了一丝尴尬的气氛——尽管这样,交谈尚未休止。这顿华宴总共吃了一百二十五分钟,说过的话,可以修订成一本怪话连篇的书。午饭的后半截,冯志成了主角,他搜罗了不少风流艷事,别人不知道的秘闻他全知道。他谈起那些奇谈怪论来,眉飞色舞,好像比谁都懂得多。说话最少的是黄刚,有时候别人问他什么问题,他回答出来的那一两句话,也没有什么意义。 下午,客人们用打麻将来消磨时间。大厅里摆开了两张麻将桌,刚开始的时候,汪老闆、宋丽萍、钱鹏、肖菁一桌,顾老闆、白伟、裴静、冯志一桌,其余的人都在旁边围观。后来不断有人退出来,又不断有人补充进去。我对麻将一窍不通,简直像看天书一样,茫无头绪。 不过,我知道他们是赌钱的。郑先生不准许别人在他家里赌博,但他们还是在他眼皮底下赌,因为郑先生看不见,他们在他面前也敢付钱。而且他们赌注巨大,玩一局,输赢的钱少则五六百,多则一两千,三两次下来,比我一个月的薪水还要多。临夜,我给田嫂端了一杯椰子汁、一小碟蛋酥卷和松脆薄饼,淋上果子酱。我们在老太太的房间里,听见楼下的麻将声不绝于耳,一直持续到很深夜。故此,那天晚上,我并没有下去。 第十二章 第二天的天气比前一天的还要好,天空蓝得透明,宛如一块刚用清水洗过的蓝宝石。宜人的天气把大半客人都吸引到了户外,大厅里只摆了一张牌桌,顾墉、肖菁、冯志三个人在玩纸牌。杜老闆和朱老闆懒洋洋地在一旁喝酒。他们採用了这种喝法,用巴西咖啡加法国人头马,两个人沉醉在酒韵绵长的咖啡香味中,十分心满意足。顾墉大声地叫他俩来加入他们的行列。
第30页 “别叫了,”杜老闆眼睛半闭着说。“我们是不会去的。” “德满兄,你打这个可是很拿手的,过来玩玩嘛!” “那是当然,我不打则已,一打必定让你们输得心服口服,输得无话无说。” “那你还不过来玩两把?” “我是不忍心看你们输钱,虽然你们愿意输。” “光说谁不会?只见大话不见行动。”顾墉转过来说:“开源兄——” “千万别搞我,”朱老闆截断他。“我对赌博有免疫力。常识告诉我,赌博一定会输的。” 为了耳根清静,两个胖老闆就势端起酒杯,到院子彩色遮阳伞下逍遥去了。俄顷,汪太太从楼上下来,顾墉又邀请她。可她只是随便搪塞他两句,向冯志递去一个询问的眼色。冯志以目示她。她扭身返顾。郑先生孤单一人在沙发里喝茶。汪太太走过去,在郑先生的旁边坐下来。 “泽峰,有件事情,我想跟你谈一谈。”她说。 “这里能谈吗?”郑先生问。 “最好私下里谈。”她睃了我一眼,我正在给小白杨削苹果,我们离他们最近。她大概以为我这个人不足为虑,就改变主意,换了一种口气说:“不过——好吧,这里也行——其实也不是什么重大的事情,我把我的表弟带来了,你不生气吧?你没有约请他。” “来了就来了,我不是个不通情理的人。” “我就说嘛,你是个宽容慷慨的人,不会和我们斤斤计较的。你父亲和得利的父亲,以前也有过生意上的来往,我们等于是世交,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的呢?” 郑先生喝了一口茶,没有说什么。 “我知道,”汪太太等了一下,又说。“阿志以前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他欠了你的情——” “他欠的不是我的情,他欠失的是信誉——他滥用了我对他的信任。” “对,对,他这个人就是这样。我都说过他多少回了,凡事要想想后果。泽峰,不管什么事情,不管什么原因,算了。年轻人嘛,谁没干过煳涂事呢,我们又不是神仙,你说是吧?” “话虽如此,但这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素质。有些错误,犯一千次,也可以重新来过;但有些事情,发生一次就够了。他趁我七个月不在家,擅自将我的钱放高利贷,而且是以我的名义放出去的,赚了钱就装进他的腰包。这件事他一直瞒着我,出事了才告诉我。我不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已经是对他仁至义尽了。” 汪太太仿佛没听懂话的意思,长久地注视着郑先生。 “真有这样的事?”她问,看样子她是一无所知。 “怎么,他没告诉你?” “啊,无论发生什么事情,过去就算了。也许他这个人没我们想像的那么糟。就说昨天吧,他把大家的兴致都调动起来了。现在想找一个能办得成事的助手,还真不容易。” “你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他的优点,幸亏我认识他很久了,知道他就爱说些不三不四的话。” “事到如今,他后悔极了。他的现状很困难,再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吧?” “事情已经解决了,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别再提了,我已经尽了朋友的责任了。” “可是,谁都有困难和犯煳涂的时候,你真的不能再帮他一次吗?” 郑先生凝眉想了一下。 “如果你同意,我可以把他推荐给永盛集团公司,罗董事长是我的朋友。这是我尽的最后一段义务了。” “可是他想在你的手下,为你工作。” “恐怕不可能了,我已经聘请了新的助理。” “你们签合约了吗?” “签了三年的合约。” “那合约期满后,你能不能再考虑考虑?” “好吧,到时候我考虑考虑再说。” 冯志如坐针毡,看见汪太太离开后,一连输了几次牌,便找了个託辞,也走了。后来我在楼下盥洗室洗水果刀的时候,听见门后有两个人在低声悄语,门是虚掩的,我听出正是汪太太和冯志的声音。 “表姐,你听我解释嘛!”冯志心急火燎抢白说。 “还有什么好解释的?”汪太太的声音说。“你竟敢向我隐瞒这件事,刚才搞得我很尴尬,你知道吗?” “我不是说过了吗,这只是误会而已。” “误会?你挪用他的钱,去放高利贷。你背着他搞的那些名堂,他不追究,已经是万幸了,你还想打他的主意?” “我不是正要向你解释吗,我只是拿了一小部份钱,借给几个朋友炒股票,买卖股票也是合法的投资呀!哪知他们不走运,一斤牛肉价格买的股票,跌到了一斤胡萝蔔的价钱,投进去的钱,也被套牢了——我借出去的钱,也追不回来了——我有什么办法啊?我又不会未卜先知。我都说了,既然这样,高出银行的那部份利息,我就不要了——可那帮傢伙信不过我。他们听说郑先生回来了,怕事情闹大,就亲自找郑先生,向他求情。——结果,郑先生就误会我了。” 其实他的话一听就知道是胡诌的,可谓穿凿附会,黔驴技穷。静寂了一会儿后,汪太太说: “我相信没有用,要他相信才行,可他已经听惯你那一套了。” “只要我能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我就有办法叫他相信。” “现在是不可能了。” “怎么?” “他对你的期求不怎么考虑,他已经和新的助理签了三年的合约。” “那干点其他一些什么也可以啊?” “干点其他一些什么?他又不是开公司的。我看这件事,暂时先缓一缓吧!以后有机会再说。” “可我不能干等三年啊!” “那你想怎么样?” “如果你搞不定,我自有打算。” “别说我没提醒过你。你的那些鬼把戏,千万不要用在他身上。要不是他,这时候你还不定怎么了呢!呈强也要看环境,不然,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知道了,知道了……” “……” 末尾那两句话,随着他们脚步的远离,而渐渐隐去。这就是我对此事所了解到的一点情况。我没想到,对一个曾经有过无耻劣迹的下属,以郑先生这样强烈的性格,竟能容忍他再次迈进自己的家门。他完全可以将此事诉讼法律,让做错事的人接受应有的惩罚。但是他没有。尽管他无论是对这个人,还是对这件事,都深恶痛绝。诚如我经常感到的那样,郑先生襟怀宽阔,但含而不露。他往往爱用冷酷的态度表现他的善良,他的内质就像包藏在硬壳里的果仁,丰富、持久。和他接触,你要剥开那坚硬的外壳,才能得到深层那些贵重的内核。如果说,他金子般的心灵,是我肃然起敬的一个理由;那末,另一方面,他在遭受侵害和冒犯之后,不仅不计私怨,反而以博大之爱待之,更让我崇敬。
第31页 这次聚会,还有一点,也大出我的预料。宋丽萍和裴静,并没有像我原先估计的那样,对郑先生穷追不捨。不错,她们偶尔也跟郑先生谈过话,但没有过于亲密的接触,郑先生总是听的时候多,说的时候少。他待客一视同仁,既不重视谁,也不冷落谁,统统不分厚薄。从他脸上的表情来看,他对她们的谈话内容并不怎么感兴趣。也没有什么迹象表明,她们对他怀有比较特殊的倾慕——或者充满笃诚的追求之意——至少我看不出来。我横看竖看,看到的是,她们跟郑先生说话的时候是一个样子,不说话的时候又是另一个样子。甚者,她们嘴里所说的话与她们表情所说的话有天壤之别,使人见了很疑惑,不知道她们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说来也新奇,从聚会第三日起,她们对郑先生的态度明显变了味,不再像前日那样,刻意去讨好他、取悦他。郑先生意外地出现在她们面前,她们也置之不睬,不动声色地径从他身旁走开。再如,她们看郑先生的眼神,也变得像看一条公路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含意。而郑先生素来对她们说的话,都完全可以对这里的每一个人说——这使我不得不怀疑小玉和小兰谈话的真实性。 当然,单凭以上这些疑虑,还不足以让我产生这种假想。但其后不久,我的视区映入一桩桩咄咄怪事,极而言之,她们根本不可能对郑先生怀有那种甜蜜的、美好的、神圣的、无私的感情。相反,她们对自己的感情倒好像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任其泛滥。我无意间留意到,裴静在觇看一个人的时候,眼神显出她对那个人似有意思,但那个人不是郑先生,——而是白伟。她常常偷眼觑视他,这种情态,在她看郑先生的时候,是绝然没有的。显然,在她眼中,白伟比郑先生更倜傥、更潇洒、更像她心中的白马王子。我曾经看见她向白伟望了整整半个钟头之久,最后连白伟本人,也觉察出了她这种异样的徵候,这使他感到十分羞窘。 至于宋丽萍,她天性虚荣,不管什么场合,总要搞点什么来譁众取宠。她千娇百媚的风姿、她风情万种的仪态,都是有意博得众人的惊羡的。轻佻的面靥上,充满了种种轻浮放荡的**。汪老闆的眼睛老是直勾勾地望着她。当她卖弄表演的时候,他在她身边兜来兜去,有时还动手动脚。对他这种狎侮轻慢,她非但不反感,反而得意洋洋,神气十足。 那回,杜老闆和朱老闆在露台上吸菸,手里各拿着一杯朗姆酒。两个人一面吸菸,一面喝酒。他们酷爱喝酒,只要有酒喝,他们便足矣。 “呵,真带劲儿,我会喝上瘾的。”朱老闆说。“——真的是用甘蔗酿的吗?” “嗯,我最近一直喝这个。”杜老闆说,又用肘部推推朱老闆的胳膊,示意他看围篱边的两个人。他定睛一看,看见汪老闆和宋丽萍单独在一起,同吃一个蛋卷冰淇淋,俩人谈得眉开眼笑,远远都能听到宋丽萍的浪笑声。杜老闆凑到朱老闆耳根,低语了一句话。 “真的?”朱老闆问,音调里有一点点不相信的因素。 “珍珠都没这么真。”杜老闆说。 “几时的事?” “昨天下午,——我亲眼看见的。” “他老婆知道吗?” “她不见得会知道。”杜老闆瞥了一眼树林。“其实,看这两个不如看那两个。” 在通往附近树林的一条草木榛榛的幽径上,钱鹏和白太太手牵着手,亲亲密密的形影清晰可辨——真的,我只能这样描述了,尽管他们的行为无可解释,但进入我的视界之际,实实在在是这个样儿。 “你看到了什么?”杜老闆揶揄地问。 “真有意思。”朱老闆回答说。“谁会想到呢?表面越文静老实的人,有时候做出来的举动,越叫人吃惊。” “这倒不假。不过,我想他们不会马上做出出格的事来。” “谁知道呢?” “说的也是。” “我想我们是老了,学不来新潮的一套。” “像我们这把年纪,还是不要开自己的玩笑为好。” 他们碰了碰杯子,一饮而尽。顾老闆从他俩背后蹿上来,挤在他们中间。 “你们撑着脖子看什么?”他问。“让我观赏一下。” 他们互相交换了一道眼色,朱老闆偏转身去。 “你上哪儿?”杜老闆问。 “到屋里吃点东西。” “等我一下——我也去。” 我本来想趁着午饭后的这段时间,到树林去散散步,不小心听了这些话,可想而知去不成了。于是我从露台边的花丛绕到后院的果园,希望能在那儿享受到片段的幽静。 夏日午后的果园,清谧怡人,偶尔有一阵饱含馥郁果香的泠风掠过园子,叶木之间随之发出轻微的簌簌声。我穿过蕃盛而纵横伸展的果树的叶梢,来到园中一条撒满卵石的小径,在荫菀中步行。这条小径宛似曲径通幽的长廊,阳光透过荫蔽的叶片射入来的一道道幽辉,使得果园四处都闪动着翡翠一般的反光。两旁成行的果树已是果实纍纍;荔枝红了,枇杷也由青变黄,挂满枝头的龙眼一串串地垂下来,而熟透了的芒果,仿佛不小心一碰,就会掉下来似的。 我在一棵菠萝蜜树下的石凳上坐下,郁郁葱葱的果树像一个绿色的凉棚。我满以为能在这意境中清清静静小坐一会儿,忽地听到果园荫深小径上远远传来一些跫音——虽然隔着一段距离,但在中午的静寂中,我听得很清楚。 我下意识地站了起来。我不知道蹑足此间是何人,我期望是郑先生。若是郑先生,我们可以谈一会儿;若是生不生熟不熟的客人,我还真不知该怎样和他打交道。踩在荫凉小石子路上的足音,越来越近了。我瞧见汪太太穿着旗袍的身影,出现在一蔸被果子压弯的芒果树后,她旁边还有一个穿米色西服的男子。他刚从树丛伸出半个身子,我就认出了那个男人,——他不是别人,竟是黄刚。 汪太太的两只手搂着黄刚的一只胳膊,他们不像两个随便走走的朋友,倒像一对幽会的情侣。我不想让他们发现我看到他们这种情状。我有意避让。但他们又往我这个方向走了两三米,驻步于芒果树下。我离他们只有几米远,我既不敢走动,也不敢发出声响,生怕惊动了他们。 我朝四面望望,寻思着如何离开这个尴尬的地方。果园里的每一条小径、每一寸草地都落满了调零的树叶,在我举目仰视的当儿,又有几片叶子随风纷纷飘落。无论我选择哪一条小路,都不可避免的会发出声响。然而我又不想这样停伫不动呆下去。我正进退维谷、拿不定主意的当儿,这两个人猝然发出一些拉扯的声音。 “别走!”——汪太太说。“你真的不给我一点希望?” “我不想冒犯你。”黄刚说,他的语气听上去不大自在。
第32页 “这事根本没这么严重。你知道在重要关头,我总会出现的。——难道你没有感觉到吗?” 他们这样开始谈话。蔚蔚蓁蓁的青枝果叶遮住了他们的整个身子,我看不到他们的身形,但时断时续能够听到他们的话音。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树后欲语无言。又过了一些时,汪太太细声软语说: “其实做生意和打仗没什么分别,有输就有赢。你不要太伤心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嘛!” “不伤心才怪呢?我的房子已经作了抵押,如果到时候银行的钱还不上,我连房子也没有了——这不是倾家荡产是什么?” “别急,让我想想有什么办法。——你还欠银行多少钱?” “六十万;——除了这六十万,我还欠郑先生二十万。” “你欠泽峰的那二十万,我们可以忽略不计。银行的那六十万嘛——”她主意很多,当机立断选出一条。“我现在手头上有十五万,眼下我倒不怎么需要钱,我可以把我的私房钱借给你。” “这样不大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这是我自己的钱,我爱借给谁就借给谁——只是我统共也只有这么多了,其余的嘛,我可以去帮你借。” “你真的能帮我借到?” “你就放心好了。” “那我给你写张借据。” “借据就不用了。你只要在心里记得我对你的好,不要再折磨我,比写借据更让我安心。” “总得办个什么手续吧?你知道眼下我没有能力还你钱。” “我说不用就不用。如若你同我的关系,不是这么亲近,我还借给你吗?——我这种心情,你能体会么?” “别说这些让人难堪的话了吧!” “怎么,难道我对你的一番情意,你还不明白么?我对你是真心的——从头到尾都没变过。” “如果你是真心想帮我——就不要说这样的话了吧!” 黄刚好像无以作答,只好又恳求说。可见他十分清楚,自己在这个窘境中,正处在一种极其被动的位置。觉察到她对自己有种违背道德标准的感情,这使他感到更加狼狈。但她并不理会他的恳求,她说起话来,只顾自己痛快,全然不顾什么体统。 “求你了,别这样对我吧!难道你还不清楚吗?但凡你开心,我做什么都行。我不企盼你会报答我,只要你别这样恨心地待我——你说,你哪一次有困难,我不是心甘情愿地帮你?你就那么不念旧情,就那么忍心地对我?” 这回黄刚又无言以对了。她逮住这个机会,再度央求他,跟他说了一大车很有说服力的话。她宣称,他是她不可多得的知音。她希望他更新一下观念,善待自己。她总结说,在这个世道,欠债是最大的苦难。又说她这次借给他的钱,都不用还了,她丈夫是个暴发户,从不追问她花钱的去向。她求他看在她一次又一次帮助过他的份上,莫要对她太绝情,云云。在这一长串道理面前,他基本的态度是,口头上反对,具体上贊成。的确,纵然他从未转过那种念头,纵然他有一副铁石心肠,在当前这种孤立无援的苦境下,他也难免意动心摇了。 他们还谈不到一刻钟,就分手了。中午这个时辰很危险,随时都会有人出没。汪太太提议他们像以往那样,一前一后分开走。黄刚同意了。不多时,汪太太从芒果树身出来。她若无其事地左右瞧瞧,拢了拢头髮,步态优雅地走了。黄刚立于原地,长吁短嘆,失神了须臾,也彳亍而去,可他走得那么有气无力,就像被水浸过了一样。 待到他的身影和脚步声都消失在果树的浓荫深处,我才从菠萝蜜覆蔽的树从里出来,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假如之前不是目击过类似的荒唐奇景,就我刚才听到的那些对话,一定会叫我震惊。现在我倒不怎么惊愕,我只觉得他们的做法太出格,同时又感到这些人并不像他们表面上装的那样高雅尊贵——他们甚至连最起码的道德也不尊重。而且,他们居然在别人家里作客,也敢做出此等事来,可见他们真是大胆得出奇。 然而正是这些许许多多的细枝末节,引发了我更多的思考,使我更加清楚地明白了许多事情。待我回至大厅,看见那里只有懒懒散散几个人:郑先生、林医生、肖菁在大厅;杜老闆、朱老闆、顾老闆在小客厅;院子里也只有小崔和杜晓雨——其余的人都不知去向。时近晚宴,林医生向小玉小兰问及她俩的女主人,俩保姆均一问三不知。杜老闆和朱老闆意味深长的对望了一下,不过他们觉得这事还是装傻充愣的好,就没有出声。天色将晚,这些客人才一拨一拨地回来了。 最先回来的是钱鹏和白太太。他们回来的时候,已经不是他们出去时的那两个人了,他们转眼就到了这份上,一进屋就在一张两人沙发上,肩靠肩,明目张胆地耳鬓厮磨。汪老闆和宋丽萍稍晚些也回来了。宋小姐今天改穿一条袒胸露背的裙子,艷如一瓣罂粟花,烘托得她那张娇美的脸儿,也泛出了鲜艷的色彩;从她心花怒放的颜面丰采来看,这一天她过得很滋润。汪太太和黄刚是趁大家不注意,一前一后熘进来的。至于裴静和白伟是何时归回,我记不清确切的时间了,只记得在饭桌上才见到他们;吃饭的当儿,他俩四目相视,语意炽热。汪太太眼波流向黄刚,黄刚低下眼睛,埋头吃饭,脸比蒸熟的蟹壳还要通红。 饭后,已是天黑时分。月亮升上来了,一颗颗晶亮的星星,像明珠宝石般点缀在辽远的天幕上。大厅里笑语欢歌,大家围坐在大屏幕电视萤屏前,唱起卡拉ok。除了吃吃喝喝,这个娱乐他们玩得也很尽情。往后几天,他们天天晚上都这么过。我对唱歌没有天份,就坐到一旁,自自然然地看着他们。其实,这些人的歌喉也不怎么样,沙哑的、混浊的、走调的、五音不全的、听了叫人起鸡皮疙瘩的——什么样的都有。但他们胆量过人,唱得十分卖劲,唯恐左右人听不见。顾墉唱了几支粤曲。汪老闆和宋丽萍联袂演唱一首《夫妻双双把家还》,他俩不唱别的,只唱这首歌,一个晚上就把它唱了六遍。再纵观其他几个角色。汪太太火辣辣地向黄刚眨眼**,这种眼神含藏着一种不言自明的喻意;黄刚面红耳赤地转过眼睛看另一边。裴静和白伟拾级下楼,他俩走得那么近,简直近得都不能再近了。众目睽睽下,钱鹏和白太太无所顾忌地咬耳朵,天知道他们谈的是什么。他们的表演我愈看愈反感。根据我所受的教育,根据我所生活的环境,我素来觉得,我们这个国度是一个文明、节俭、含蓄的国度,可是这班人几乎可以说是完全相反。在他们眼中,贫穷是很可笑的事情,情史艷事倒是理所当然的。他们的全部行动说明,他们根本不懂得自我克制、自我约束这种人类文明是什么意思。我想我不得不对他们刮目相看的,也正是这一点。 一阵清爽的夜风,从很远的地方吹进来,我突然很想到外面去走走——我已经坐了很久了——我看看旁边纵情欢娱的客人们,他们正玩到兴头上,于是我便站起身,悄悄出去了。
第33页 五月的夏夜,星辉皎洁,月亮挂在天边,柔和的地灯照彻绿茵茵的草坪。西南风款款吹拂,桂花、兰花、茉莉花的淡香徐徐而来,给人一种爽心沁脾之感。我在院子里面独行,举头望去,别墅晚间比白天显得愈加宏丽,楼上楼下所有的灯光都亮了——天上的星光、月光,和地面上的华光,相交辉耀,衬映得这幢建筑愈加美仑美奂。 一个人影向我这边缓步走来。因为周围的一切都被各种光芒照得亮堂堂的,他走到离我十余步远的地方,我便看清来人是郑先生了。 “植莉,”他问。“是你吗?” “是我。”我迎上去。“郑先生,你怎么出来了?” “里面太吵,我出来透透气。”他说。“听到你的脚步声,猜想你也许在这里。” 我们沿着露台外的小道慢慢遛步。 “植莉,这些天,你过得还好吗?” “很好。谢谢你,郑先生。” “你注意到我请来的客人了吗?” “是的。” “听说你不怎么和他们在一起。” “对不起,郑先生——我不知道该跟他们说什么。” “植莉,你很像我,你并不想表现你自己,你很低调,但如果别人注意你,你也不怕被观注。”他嘴唇轻轻一抿。“我越来越觉得,我们俩真是太像了,我们都不喜欢在别人面前表演,——特别是我,我这个人不喜欢演戏,我喜欢别人演给我看。不知怎么搞的,凡是装模作样的傢伙,都叫我怀疑。” 我不知道他是否真正了解了他的那些客人。我很担心,他们会利用他残废的视力,对他做出一些于他不利的事情。平心而论,我尤其不希望他与宋丽萍或裴静任何一个结成连理。倘若他对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略有好感,我想我可能会把我看到的听到的一併告诉他。我和他相交时间愈长,就愈想保护他。但是现在,我还看不出有这个必要。 “郑先生,你对你的客人都了解吗?”我问。 “你说呢?”郑先生似乎觉察出了些什么,他止住脚步,转过身,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说:“这些人都是我精选出来的,植莉,你担心什么呢?” 他静静地等着我的解答。不知何因,我不想现在就把我的担心告诉他。在郑先生面前,我第一次不能直抒自己的意思,坦露自己的胸臆,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 谈到这里我倏然想起了冯志。 “郑先生,你会让冯志回来你身边吗?” “啊,你都听到什么了?” “我听见他和汪太太谈过这件事。” “不错。我是答应过汪太太,考虑考虑这件事。” “郑先生,这个人不可信——他的眼神告诉我,永远不要相信他。” 他和颜悦色地笑了。 “放心吧!我料定这两个人一和我见面,会提出这个要求的。我没有正面回復他们,他们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可他们还会来求你的。” 他那划着名疤痕的脸颊,又盪起一缕微笑。 “这我不能阻止。”他说。“我在这个圈子里,一天到晚遇到的尽是这些人,——他们都是同一模子造出来的,个个都是表演家,——我能叫他们大家都不要靠近我吗?你知道,天下间什么样的人都有,我们无法改变他人的想法。设若你天天都要照面你不喜欢的人,他们向你问好,你怎么办?——你只能友好地也对他们打一声招唿,但是不等于你同意他们的那一套思想或行为。” 他把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抬头听了一下别墅里的喧譁声。我把关切的眼光流注到他钢浇铁铸的脸上,他现在的心灵很豁达、祥和——与我初次见到他的时候多么不同呵!我探索着他的脸孔,希望能从中发现点什么,以洞穿他那深奥莫测的心灵。这时,他低下头来,又像刚才那样灿然一笑。 “我这样说,你觉得很惊奇,对不对?”他问。“我自己也觉得很奇妙。昔时,对于我不喜欢的人,我连他们走近我,听他们说话都觉得厌恶。如今,我的心灵仿佛得到了净化。是你改变了我的人生观,植莉,你把友爱和善良的种子,撒播到我的心田——现在种子已经发芽,在我心里深深扎了根。——这是一种不知怎么解释的感觉——我愈是接近你,愈是感谢把我们连在一起的这条系链,所以有一天,我们也许会很难分开呢——” 他的道白说到半中间,一道意蕴极为丰富的辉亮闪过他的瞳人,照亮了他的眼底;我期待着,希望再次看到那道光辉——因为我觉得它好像能够补充他话中的寓意,但他话锋一转,跟我说了另外一件事情。 “好了,我们不能再谈下去了——植莉,帮我做件事儿。” “什么事?” “把黄刚给我找来,我想跟他谈一谈,他遇上了点麻烦。” “他的问题很严重吗?” “谈不上严重,钱能解决的问题,算不上什么真正的问题。不是我说他,他的麻烦,都是他自找的。” “郑先生,其实——你早就决定帮助他了,是吗?” “不错。在我心情好的时候,我也喜欢帮一帮那些煳里煳涂的人。好了,你进去吧——告诉黄刚,我在这里等他。” 郑先生已经出来好一阵了,他是这里最重要的人,不宜离开客人们太久。我听从郑先生的吩咐,回到大厅,找到黄刚。他无精无神地望着手中的一杯白开水,听了我带给他的口讯,立刻抽身离去。大约十分钟,他和郑先生同回大厅。他一反昨日蔫头蔫脑的样子,代之以一副兴沖沖的快活气貌,与我乍见到他时的那个伤心人,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第二天的天气比前一天的还要好,天空蓝得透明,宛如一块刚用清水洗过的蓝宝石。宜人的天气把大半客人都吸引到了户外,大厅里只摆了一张牌桌,顾墉、肖菁、冯志三个人在玩纸牌。杜老闆和朱老闆懒洋洋地在一旁喝酒。他们採用了这种喝法,用巴西咖啡加法国人头马,两个人沉醉在酒韵绵长的咖啡香味中,十分心满意足。顾墉大声地叫他俩来加入他们的行列。 “别叫了,”杜老闆眼睛半闭着说。“我们是不会去的。” “德满兄,你打这个可是很拿手的,过来玩玩嘛!” “那是当然,我不打则已,一打必定让你们输得心服口服,输得无话无说。” “那你还不过来玩两把?” “我是不忍心看你们输钱,虽然你们愿意输。” “光说谁不会?只见大话不见行动。”顾墉转过来说:“开源兄——” “千万别搞我,”朱老闆截断他。“我对赌博有免疫力。常识告诉我,赌博一定会输的。”
第34页 为了耳根清静,两个胖老闆就势端起酒杯,到院子彩色遮阳伞下逍遥去了。俄顷,汪太太从楼上下来,顾墉又邀请她。可她只是随便搪塞他两句,向冯志递去一个询问的眼色。冯志以目示她。她扭身返顾。郑先生孤单一人在沙发里喝茶。汪太太走过去,在郑先生的旁边坐下来。 “泽峰,有件事情,我想跟你谈一谈。”她说。 “这里能谈吗?”郑先生问。 “最好私下里谈。”她睃了我一眼,我正在给小白杨削苹果,我们离他们最近。她大概以为我这个人不足为虑,就改变主意,换了一种口气说:“不过——好吧,这里也行——其实也不是什么重大的事情,我把我的表弟带来了,你不生气吧?你没有约请他。” “来了就来了,我不是个不通情理的人。” “我就说嘛,你是个宽容慷慨的人,不会和我们斤斤计较的。你父亲和得利的父亲,以前也有过生意上的来往,我们等于是世交,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的呢?” 郑先生喝了一口茶,没有说什么。 “我知道,”汪太太等了一下,又说。“阿志以前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他欠了你的情——” “他欠的不是我的情,他欠失的是信誉——他滥用了我对他的信任。” “对,对,他这个人就是这样。我都说过他多少回了,凡事要想想后果。泽峰,不管什么事情,不管什么原因,算了。年轻人嘛,谁没干过煳涂事呢,我们又不是神仙,你说是吧?” “话虽如此,但这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素质。有些错误,犯一千次,也可以重新来过;但有些事情,发生一次就够了。他趁我七个月不在家,擅自将我的钱放高利贷,而且是以我的名义放出去的,赚了钱就装进他的腰包。这件事他一直瞒着我,出事了才告诉我。我不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已经是对他仁至义尽了。” 汪太太仿佛没听懂话的意思,长久地注视着郑先生。 “真有这样的事?”她问,看样子她是一无所知。 “怎么,他没告诉你?” “啊,无论发生什么事情,过去就算了。也许他这个人没我们想像的那么糟。就说昨天吧,他把大家的兴致都调动起来了。现在想找一个能办得成事的助手,还真不容易。” “你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他的优点,幸亏我认识他很久了,知道他就爱说些不三不四的话。” “事到如今,他后悔极了。他的现状很困难,再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吧?” “事情已经解决了,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别再提了,我已经尽了朋友的责任了。” “可是,谁都有困难和犯煳涂的时候,你真的不能再帮他一次吗?” 郑先生凝眉想了一下。 “如果你同意,我可以把他推荐给永盛集团公司,罗董事长是我的朋友。这是我尽的最后一段义务了。” “可是他想在你的手下,为你工作。” “恐怕不可能了,我已经聘请了新的助理。” “你们签合约了吗?” “签了三年的合约。” “那合约期满后,你能不能再考虑考虑?” “好吧,到时候我考虑考虑再说。” 冯志如坐针毡,看见汪太太离开后,一连输了几次牌,便找了个託辞,也走了。后来我在楼下盥洗室洗水果刀的时候,听见门后有两个人在低声悄语,门是虚掩的,我听出正是汪太太和冯志的声音。 “表姐,你听我解释嘛!”冯志心急火燎抢白说。 “还有什么好解释的?”汪太太的声音说。“你竟敢向我隐瞒这件事,刚才搞得我很尴尬,你知道吗?” “我不是说过了吗,这只是误会而已。” “误会?你挪用他的钱,去放高利贷。你背着他搞的那些名堂,他不追究,已经是万幸了,你还想打他的主意?” “我不是正要向你解释吗,我只是拿了一小部份钱,借给几个朋友炒股票,买卖股票也是合法的投资呀!哪知他们不走运,一斤牛肉价格买的股票,跌到了一斤胡萝蔔的价钱,投进去的钱,也被套牢了——我借出去的钱,也追不回来了——我有什么办法啊?我又不会未卜先知。我都说了,既然这样,高出银行的那部份利息,我就不要了——可那帮傢伙信不过我。他们听说郑先生回来了,怕事情闹大,就亲自找郑先生,向他求情。——结果,郑先生就误会我了。” 其实他的话一听就知道是胡诌的,可谓穿凿附会,黔驴技穷。静寂了一会儿后,汪太太说: “我相信没有用,要他相信才行,可他已经听惯你那一套了。” “只要我能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我就有办法叫他相信。” “现在是不可能了。” “怎么?” “他对你的期求不怎么考虑,他已经和新的助理签了三年的合约。” “那干点其他一些什么也可以啊?” “干点其他一些什么?他又不是开公司的。我看这件事,暂时先缓一缓吧!以后有机会再说。” “可我不能干等三年啊!” “那你想怎么样?” “如果你搞不定,我自有打算。” “别说我没提醒过你。你的那些鬼把戏,千万不要用在他身上。要不是他,这时候你还不定怎么了呢!呈强也要看环境,不然,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知道了,知道了……” “……” 末尾那两句话,随着他们脚步的远离,而渐渐隐去。这就是我对此事所了解到的一点情况。我没想到,对一个曾经有过无耻劣迹的下属,以郑先生这样强烈的性格,竟能容忍他再次迈进自己的家门。他完全可以将此事诉讼法律,让做错事的人接受应有的惩罚。但是他没有。尽管他无论是对这个人,还是对这件事,都深恶痛绝。诚如我经常感到的那样,郑先生襟怀宽阔,但含而不露。他往往爱用冷酷的态度表现他的善良,他的内质就像包藏在硬壳里的果仁,丰富、持久。和他接触,你要剥开那坚硬的外壳,才能得到深层那些贵重的内核。如果说,他金子般的心灵,是我肃然起敬的一个理由;那末,另一方面,他在遭受侵害和冒犯之后,不仅不计私怨,反而以博大之爱待之,更让我崇敬。 这次聚会,还有一点,也大出我的预料。宋丽萍和裴静,并没有像我原先估计的那样,对郑先生穷追不捨。不错,她们偶尔也跟郑先生谈过话,但没有过于亲密的接触,郑先生总是听的时候多,说的时候少。他待客一视同仁,既不重视谁,也不冷落谁,统统不分厚薄。从他脸上的表情来看,他对她们的谈话内容并不怎么感兴趣。也没有什么迹象表明,她们对他怀有比较特殊的倾慕——或者充满笃诚的追求之意——至少我看不出来。我横看竖看,看到的是,她们跟郑先生说话的时候是一个样子,不说话的时候又是另一个样子。甚者,她们嘴里所说的话与她们表情所说的话有天壤之别,使人见了很疑惑,不知道她们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说来也新奇,从聚会第三日起,她们对郑先生的态度明显变了味,不再像前日那样,刻意去讨好他、取悦他。郑先生意外地出现在她们面前,她们也置之不睬,不动声色地径从他身旁走开。再如,她们看郑先生的眼神,也变得像看一条公路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含意。而郑先生素来对她们说的话,都完全可以对这里的每一个人说——这使我不得不怀疑小玉和小兰谈话的真实性。
第35页 当然,单凭以上这些疑虑,还不足以让我产生这种假想。但其后不久,我的视区映入一桩桩咄咄怪事,极而言之,她们根本不可能对郑先生怀有那种甜蜜的、美好的、神圣的、无私的感情。相反,她们对自己的感情倒好像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任其泛滥。我无意间留意到,裴静在觇看一个人的时候,眼神显出她对那个人似有意思,但那个人不是郑先生,——而是白伟。她常常偷眼觑视他,这种情态,在她看郑先生的时候,是绝然没有的。显然,在她眼中,白伟比郑先生更倜傥、更潇洒、更像她心中的白马王子。我曾经看见她向白伟望了整整半个钟头之久,最后连白伟本人,也觉察出了她这种异样的徵候,这使他感到十分羞窘。 至于宋丽萍,她天性虚荣,不管什么场合,总要搞点什么来譁众取宠。她千娇百媚的风姿、她风情万种的仪态,都是有意博得众人的惊羡的。轻佻的面靥上,充满了种种轻浮放荡的**。汪老闆的眼睛老是直勾勾地望着她。当她卖弄表演的时候,他在她身边兜来兜去,有时还动手动脚。对他这种狎侮轻慢,她非但不反感,反而得意洋洋,神气十足。 那回,杜老闆和朱老闆在露台上吸菸,手里各拿着一杯朗姆酒。两个人一面吸菸,一面喝酒。他们酷爱喝酒,只要有酒喝,他们便足矣。 “呵,真带劲儿,我会喝上瘾的。”朱老闆说。“——真的是用甘蔗酿的吗?” “嗯,我最近一直喝这个。”杜老闆说,又用肘部推推朱老闆的胳膊,示意他看围篱边的两个人。他定睛一看,看见汪老闆和宋丽萍单独在一起,同吃一个蛋卷冰淇淋,俩人谈得眉开眼笑,远远都能听到宋丽萍的浪笑声。杜老闆凑到朱老闆耳根,低语了一句话。 “真的?”朱老闆问,音调里有一点点不相信的因素。 “珍珠都没这么真。”杜老闆说。 “几时的事?” “昨天下午,——我亲眼看见的。” “他老婆知道吗?” “她不见得会知道。”杜老闆瞥了一眼树林。“其实,看这两个不如看那两个。” 在通往附近树林的一条草木榛榛的幽径上,钱鹏和白太太手牵着手,亲亲密密的形影清晰可辨——真的,我只能这样描述了,尽管他们的行为无可解释,但进入我的视界之际,实实在在是这个样儿。 “你看到了什么?”杜老闆揶揄地问。 “真有意思。”朱老闆回答说。“谁会想到呢?表面越文静老实的人,有时候做出来的举动,越叫人吃惊。” “这倒不假。不过,我想他们不会马上做出出格的事来。” “谁知道呢?” “说的也是。” “我想我们是老了,学不来新潮的一套。” “像我们这把年纪,还是不要开自己的玩笑为好。” 他们碰了碰杯子,一饮而尽。顾老闆从他俩背后蹿上来,挤在他们中间。 “你们撑着脖子看什么?”他问。“让我观赏一下。” 他们互相交换了一道眼色,朱老闆偏转身去。 “你上哪儿?”杜老闆问。 “到屋里吃点东西。” “等我一下——我也去。” 我本来想趁着午饭后的这段时间,到树林去散散步,不小心听了这些话,可想而知去不成了。于是我从露台边的花丛绕到后院的果园,希望能在那儿享受到片段的幽静。 夏日午后的果园,清谧怡人,偶尔有一阵饱含馥郁果香的泠风掠过园子,叶木之间随之发出轻微的簌簌声。我穿过蕃盛而纵横伸展的果树的叶梢,来到园中一条撒满卵石的小径,在荫菀中步行。这条小径宛似曲径通幽的长廊,阳光透过荫蔽的叶片射入来的一道道幽辉,使得果园四处都闪动着翡翠一般的反光。两旁成行的果树已是果实纍纍;荔枝红了,枇杷也由青变黄,挂满枝头的龙眼一串串地垂下来,而熟透了的芒果,仿佛不小心一碰,就会掉下来似的。 我在一棵菠萝蜜树下的石凳上坐下,郁郁葱葱的果树像一个绿色的凉棚。我满以为能在这意境中清清静静小坐一会儿,忽地听到果园荫深小径上远远传来一些跫音——虽然隔着一段距离,但在中午的静寂中,我听得很清楚。 我下意识地站了起来。我不知道蹑足此间是何人,我期望是郑先生。若是郑先生,我们可以谈一会儿;若是生不生熟不熟的客人,我还真不知该怎样和他打交道。踩在荫凉小石子路上的足音,越来越近了。我瞧见汪太太穿着旗袍的身影,出现在一蔸被果子压弯的芒果树后,她旁边还有一个穿米色西服的男子。他刚从树丛伸出半个身子,我就认出了那个男人,——他不是别人,竟是黄刚。 汪太太的两只手搂着黄刚的一只胳膊,他们不像两个随便走走的朋友,倒像一对幽会的情侣。我不想让他们发现我看到他们这种情状。我有意避让。但他们又往我这个方向走了两三米,驻步于芒果树下。我离他们只有几米远,我既不敢走动,也不敢发出声响,生怕惊动了他们。 我朝四面望望,寻思着如何离开这个尴尬的地方。果园里的每一条小径、每一寸草地都落满了调零的树叶,在我举目仰视的当儿,又有几片叶子随风纷纷飘落。无论我选择哪一条小路,都不可避免的会发出声响。然而我又不想这样停伫不动呆下去。我正进退维谷、拿不定主意的当儿,这两个人猝然发出一些拉扯的声音。 “别走!”——汪太太说。“你真的不给我一点希望?” “我不想冒犯你。”黄刚说,他的语气听上去不大自在。 “这事根本没这么严重。你知道在重要关头,我总会出现的。——难道你没有感觉到吗?” 他们这样开始谈话。蔚蔚蓁蓁的青枝果叶遮住了他们的整个身子,我看不到他们的身形,但时断时续能够听到他们的话音。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树后欲语无言。又过了一些时,汪太太细声软语说: “其实做生意和打仗没什么分别,有输就有赢。你不要太伤心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嘛!” “不伤心才怪呢?我的房子已经作了抵押,如果到时候银行的钱还不上,我连房子也没有了——这不是倾家荡产是什么?” “别急,让我想想有什么办法。——你还欠银行多少钱?” “六十万;——除了这六十万,我还欠郑先生二十万。” “你欠泽峰的那二十万,我们可以忽略不计。银行的那六十万嘛——”她主意很多,当机立断选出一条。“我现在手头上有十五万,眼下我倒不怎么需要钱,我可以把我的私房钱借给你。” “这样不大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这是我自己的钱,我爱借给谁就借给谁——只是我统共也只有这么多了,其余的嘛,我可以去帮你借。”
第36页 “你真的能帮我借到?” “你就放心好了。” “那我给你写张借据。” “借据就不用了。你只要在心里记得我对你的好,不要再折磨我,比写借据更让我安心。” “总得办个什么手续吧?你知道眼下我没有能力还你钱。” “我说不用就不用。如若你同我的关系,不是这么亲近,我还借给你吗?——我这种心情,你能体会么?” “别说这些让人难堪的话了吧!” “怎么,难道我对你的一番情意,你还不明白么?我对你是真心的——从头到尾都没变过。” “如果你是真心想帮我——就不要说这样的话了吧!” 黄刚好像无以作答,只好又恳求说。可见他十分清楚,自己在这个窘境中,正处在一种极其被动的位置。觉察到她对自己有种违背道德标准的感情,这使他感到更加狼狈。但她并不理会他的恳求,她说起话来,只顾自己痛快,全然不顾什么体统。 “求你了,别这样对我吧!难道你还不清楚吗?但凡你开心,我做什么都行。我不企盼你会报答我,只要你别这样恨心地待我——你说,你哪一次有困难,我不是心甘情愿地帮你?你就那么不念旧情,就那么忍心地对我?” 这回黄刚又无言以对了。她逮住这个机会,再度央求他,跟他说了一大车很有说服力的话。她宣称,他是她不可多得的知音。她希望他更新一下观念,善待自己。她总结说,在这个世道,欠债是最大的苦难。又说她这次借给他的钱,都不用还了,她丈夫是个暴发户,从不追问她花钱的去向。她求他看在她一次又一次帮助过他的份上,莫要对她太绝情,云云。在这一长串道理面前,他基本的态度是,口头上反对,具体上贊成。的确,纵然他从未转过那种念头,纵然他有一副铁石心肠,在当前这种孤立无援的苦境下,他也难免意动心摇了。 他们还谈不到一刻钟,就分手了。中午这个时辰很危险,随时都会有人出没。汪太太提议他们像以往那样,一前一后分开走。黄刚同意了。不多时,汪太太从芒果树身出来。她若无其事地左右瞧瞧,拢了拢头髮,步态优雅地走了。黄刚立于原地,长吁短嘆,失神了须臾,也彳亍而去,可他走得那么有气无力,就像被水浸过了一样。 待到他的身影和脚步声都消失在果树的浓荫深处,我才从菠萝蜜覆蔽的树从里出来,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假如之前不是目击过类似的荒唐奇景,就我刚才听到的那些对话,一定会叫我震惊。现在我倒不怎么惊愕,我只觉得他们的做法太出格,同时又感到这些人并不像他们表面上装的那样高雅尊贵——他们甚至连最起码的道德也不尊重。而且,他们居然在别人家里作客,也敢做出此等事来,可见他们真是大胆得出奇。 然而正是这些许许多多的细枝末节,引发了我更多的思考,使我更加清楚地明白了许多事情。待我回至大厅,看见那里只有懒懒散散几个人:郑先生、林医生、肖菁在大厅;杜老闆、朱老闆、顾老闆在小客厅;院子里也只有小崔和杜晓雨——其余的人都不知去向。时近晚宴,林医生向小玉小兰问及她俩的女主人,俩保姆均一问三不知。杜老闆和朱老闆意味深长的对望了一下,不过他们觉得这事还是装傻充愣的好,就没有出声。天色将晚,这些客人才一拨一拨地回来了。 最先回来的是钱鹏和白太太。他们回来的时候,已经不是他们出去时的那两个人了,他们转眼就到了这份上,一进屋就在一张两人沙发上,肩靠肩,明目张胆地耳鬓厮磨。汪老闆和宋丽萍稍晚些也回来了。宋小姐今天改穿一条袒胸露背的裙子,艷如一瓣罂粟花,烘托得她那张娇美的脸儿,也泛出了鲜艷的色彩;从她心花怒放的颜面丰采来看,这一天她过得很滋润。汪太太和黄刚是趁大家不注意,一前一后熘进来的。至于裴静和白伟是何时归回,我记不清确切的时间了,只记得在饭桌上才见到他们;吃饭的当儿,他俩四目相视,语意炽热。汪太太眼波流向黄刚,黄刚低下眼睛,埋头吃饭,脸比蒸熟的蟹壳还要通红。 饭后,已是天黑时分。月亮升上来了,一颗颗晶亮的星星,像明珠宝石般点缀在辽远的天幕上。大厅里笑语欢歌,大家围坐在大屏幕电视萤屏前,唱起卡拉ok。除了吃吃喝喝,这个娱乐他们玩得也很尽情。往后几天,他们天天晚上都这么过。我对唱歌没有天份,就坐到一旁,自自然然地看着他们。其实,这些人的歌喉也不怎么样,沙哑的、混浊的、走调的、五音不全的、听了叫人起鸡皮疙瘩的——什么样的都有。但他们胆量过人,唱得十分卖劲,唯恐左右人听不见。顾墉唱了几支粤曲。汪老闆和宋丽萍联袂演唱一首《夫妻双双把家还》,他俩不唱别的,只唱这首歌,一个晚上就把它唱了六遍。再纵观其他几个角色。汪太太火辣辣地向黄刚眨眼**,这种眼神含藏着一种不言自明的喻意;黄刚面红耳赤地转过眼睛看另一边。裴静和白伟拾级下楼,他俩走得那么近,简直近得都不能再近了。众目睽睽下,钱鹏和白太太无所顾忌地咬耳朵,天知道他们谈的是什么。他们的表演我愈看愈反感。根据我所受的教育,根据我所生活的环境,我素来觉得,我们这个国度是一个文明、节俭、含蓄的国度,可是这班人几乎可以说是完全相反。在他们眼中,贫穷是很可笑的事情,情史艷事倒是理所当然的。他们的全部行动说明,他们根本不懂得自我克制、自我约束这种人类文明是什么意思。我想我不得不对他们刮目相看的,也正是这一点。 一阵清爽的夜风,从很远的地方吹进来,我突然很想到外面去走走——我已经坐了很久了——我看看旁边纵情欢娱的客人们,他们正玩到兴头上,于是我便站起身,悄悄出去了。 五月的夏夜,星辉皎洁,月亮挂在天边,柔和的地灯照彻绿茵茵的草坪。西南风款款吹拂,桂花、兰花、茉莉花的淡香徐徐而来,给人一种爽心沁脾之感。我在院子里面独行,举头望去,别墅晚间比白天显得愈加宏丽,楼上楼下所有的灯光都亮了——天上的星光、月光,和地面上的华光,相交辉耀,衬映得这幢建筑愈加美仑美奂。 一个人影向我这边缓步走来。因为周围的一切都被各种光芒照得亮堂堂的,他走到离我十余步远的地方,我便看清来人是郑先生了。 “植莉,”他问。“是你吗?” “是我。”我迎上去。“郑先生,你怎么出来了?” “里面太吵,我出来透透气。”他说。“听到你的脚步声,猜想你也许在这里。” 我们沿着露台外的小道慢慢遛步。 “植莉,这些天,你过得还好吗?” “很好。谢谢你,郑先生。” “你注意到我请来的客人了吗?” “是的。” “听说你不怎么和他们在一起。”
第37页 “对不起,郑先生——我不知道该跟他们说什么。” “植莉,你很像我,你并不想表现你自己,你很低调,但如果别人注意你,你也不怕被观注。”他嘴唇轻轻一抿。“我越来越觉得,我们俩真是太像了,我们都不喜欢在别人面前表演,——特别是我,我这个人不喜欢演戏,我喜欢别人演给我看。不知怎么搞的,凡是装模作样的傢伙,都叫我怀疑。” 我不知道他是否真正了解了他的那些客人。我很担心,他们会利用他残废的视力,对他做出一些于他不利的事情。平心而论,我尤其不希望他与宋丽萍或裴静任何一个结成连理。倘若他对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略有好感,我想我可能会把我看到的听到的一併告诉他。我和他相交时间愈长,就愈想保护他。但是现在,我还看不出有这个必要。 “郑先生,你对你的客人都了解吗?”我问。 “你说呢?”郑先生似乎觉察出了些什么,他止住脚步,转过身,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说:“这些人都是我精选出来的,植莉,你担心什么呢?” 他静静地等着我的解答。不知何因,我不想现在就把我的担心告诉他。在郑先生面前,我第一次不能直抒自己的意思,坦露自己的胸臆,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 谈到这里我倏然想起了冯志。 “郑先生,你会让冯志回来你身边吗?” “啊,你都听到什么了?” “我听见他和汪太太谈过这件事。” “不错。我是答应过汪太太,考虑考虑这件事。” “郑先生,这个人不可信——他的眼神告诉我,永远不要相信他。” 他和颜悦色地笑了。 “放心吧!我料定这两个人一和我见面,会提出这个要求的。我没有正面回復他们,他们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可他们还会来求你的。” 他那划着名疤痕的脸颊,又盪起一缕微笑。 “这我不能阻止。”他说。“我在这个圈子里,一天到晚遇到的尽是这些人,——他们都是同一模子造出来的,个个都是表演家,——我能叫他们大家都不要靠近我吗?你知道,天下间什么样的人都有,我们无法改变他人的想法。设若你天天都要照面你不喜欢的人,他们向你问好,你怎么办?——你只能友好地也对他们打一声招唿,但是不等于你同意他们的那一套思想或行为。” 他把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抬头听了一下别墅里的喧譁声。我把关切的眼光流注到他钢浇铁铸的脸上,他现在的心灵很豁达、祥和——与我初次见到他的时候多么不同呵!我探索着他的脸孔,希望能从中发现点什么,以洞穿他那深奥莫测的心灵。这时,他低下头来,又像刚才那样灿然一笑。 “我这样说,你觉得很惊奇,对不对?”他问。“我自己也觉得很奇妙。昔时,对于我不喜欢的人,我连他们走近我,听他们说话都觉得厌恶。如今,我的心灵仿佛得到了净化。是你改变了我的人生观,植莉,你把友爱和善良的种子,撒播到我的心田——现在种子已经发芽,在我心里深深扎了根。——这是一种不知怎么解释的感觉——我愈是接近你,愈是感谢把我们连在一起的这条系链,所以有一天,我们也许会很难分开呢——” 他的道白说到半中间,一道意蕴极为丰富的辉亮闪过他的瞳人,照亮了他的眼底;我期待着,希望再次看到那道光辉——因为我觉得它好像能够补充他话中的寓意,但他话锋一转,跟我说了另外一件事情。 “好了,我们不能再谈下去了——植莉,帮我做件事儿。” “什么事?” “把黄刚给我找来,我想跟他谈一谈,他遇上了点麻烦。” “他的问题很严重吗?” “谈不上严重,钱能解决的问题,算不上什么真正的问题。不是我说他,他的麻烦,都是他自找的。” “郑先生,其实——你早就决定帮助他了,是吗?” “不错。在我心情好的时候,我也喜欢帮一帮那些煳里煳涂的人。好了,你进去吧——告诉黄刚,我在这里等他。” 郑先生已经出来好一阵了,他是这里最重要的人,不宜离开客人们太久。我听从郑先生的吩咐,回到大厅,找到黄刚。他无精无神地望着手中的一杯白开水,听了我带给他的口讯,立刻抽身离去。大约十分钟,他和郑先生同回大厅。他一反昨日蔫头蔫脑的样子,代之以一副兴沖沖的快活气貌,与我乍见到他时的那个伤心人,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第二天的天气比前一天的还要好,天空蓝得透明,宛如一块刚用清水洗过的蓝宝石。宜人的天气把大半客人都吸引到了户外,大厅里只摆了一张牌桌,顾墉、肖菁、冯志三个人在玩纸牌。杜老闆和朱老闆懒洋洋地在一旁喝酒。他们採用了这种喝法,用巴西咖啡加法国人头马,两个人沉醉在酒韵绵长的咖啡香味中,十分心满意足。顾墉大声地叫他俩来加入他们的行列。 “别叫了,”杜老闆眼睛半闭着说。“我们是不会去的。” “德满兄,你打这个可是很拿手的,过来玩玩嘛!” “那是当然,我不打则已,一打必定让你们输得心服口服,输得无话无说。” “那你还不过来玩两把?” “我是不忍心看你们输钱,虽然你们愿意输。” “光说谁不会?只见大话不见行动。”顾墉转过来说:“开源兄——” “千万别搞我,”朱老闆截断他。“我对赌博有免疫力。常识告诉我,赌博一定会输的。” 为了耳根清静,两个胖老闆就势端起酒杯,到院子彩色遮阳伞下逍遥去了。俄顷,汪太太从楼上下来,顾墉又邀请她。可她只是随便搪塞他两句,向冯志递去一个询问的眼色。冯志以目示她。她扭身返顾。郑先生孤单一人在沙发里喝茶。汪太太走过去,在郑先生的旁边坐下来。 “泽峰,有件事情,我想跟你谈一谈。”她说。 “这里能谈吗?”郑先生问。 “最好私下里谈。”她睃了我一眼,我正在给小白杨削苹果,我们离他们最近。她大概以为我这个人不足为虑,就改变主意,换了一种口气说:“不过——好吧,这里也行——其实也不是什么重大的事情,我把我的表弟带来了,你不生气吧?你没有约请他。” “来了就来了,我不是个不通情理的人。” “我就说嘛,你是个宽容慷慨的人,不会和我们斤斤计较的。你父亲和得利的父亲,以前也有过生意上的来往,我们等于是世交,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的呢?” 郑先生喝了一口茶,没有说什么。
第38页 “我知道,”汪太太等了一下,又说。“阿志以前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他欠了你的情——” “他欠的不是我的情,他欠失的是信誉——他滥用了我对他的信任。” “对,对,他这个人就是这样。我都说过他多少回了,凡事要想想后果。泽峰,不管什么事情,不管什么原因,算了。年轻人嘛,谁没干过煳涂事呢,我们又不是神仙,你说是吧?” “话虽如此,但这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素质。有些错误,犯一千次,也可以重新来过;但有些事情,发生一次就够了。他趁我七个月不在家,擅自将我的钱放高利贷,而且是以我的名义放出去的,赚了钱就装进他的腰包。这件事他一直瞒着我,出事了才告诉我。我不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已经是对他仁至义尽了。” 汪太太仿佛没听懂话的意思,长久地注视着郑先生。 “真有这样的事?”她问,看样子她是一无所知。 “怎么,他没告诉你?” “啊,无论发生什么事情,过去就算了。也许他这个人没我们想像的那么糟。就说昨天吧,他把大家的兴致都调动起来了。现在想找一个能办得成事的助手,还真不容易。” “你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他的优点,幸亏我认识他很久了,知道他就爱说些不三不四的话。” “事到如今,他后悔极了。他的现状很困难,再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吧?” “事情已经解决了,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别再提了,我已经尽了朋友的责任了。” “可是,谁都有困难和犯煳涂的时候,你真的不能再帮他一次吗?” 郑先生凝眉想了一下。 “如果你同意,我可以把他推荐给永盛集团公司,罗董事长是我的朋友。这是我尽的最后一段义务了。” “可是他想在你的手下,为你工作。” “恐怕不可能了,我已经聘请了新的助理。” “你们签合约了吗?” “签了三年的合约。” “那合约期满后,你能不能再考虑考虑?” “好吧,到时候我考虑考虑再说。” 冯志如坐针毡,看见汪太太离开后,一连输了几次牌,便找了个託辞,也走了。后来我在楼下盥洗室洗水果刀的时候,听见门后有两个人在低声悄语,门是虚掩的,我听出正是汪太太和冯志的声音。 “表姐,你听我解释嘛!”冯志心急火燎抢白说。 “还有什么好解释的?”汪太太的声音说。“你竟敢向我隐瞒这件事,刚才搞得我很尴尬,你知道吗?” “我不是说过了吗,这只是误会而已。” “误会?你挪用他的钱,去放高利贷。你背着他搞的那些名堂,他不追究,已经是万幸了,你还想打他的主意?” “我不是正要向你解释吗,我只是拿了一小部份钱,借给几个朋友炒股票,买卖股票也是合法的投资呀!哪知他们不走运,一斤牛肉价格买的股票,跌到了一斤胡萝蔔的价钱,投进去的钱,也被套牢了——我借出去的钱,也追不回来了——我有什么办法啊?我又不会未卜先知。我都说了,既然这样,高出银行的那部份利息,我就不要了——可那帮傢伙信不过我。他们听说郑先生回来了,怕事情闹大,就亲自找郑先生,向他求情。——结果,郑先生就误会我了。” 其实他的话一听就知道是胡诌的,可谓穿凿附会,黔驴技穷。静寂了一会儿后,汪太太说: “我相信没有用,要他相信才行,可他已经听惯你那一套了。” “只要我能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我就有办法叫他相信。” “现在是不可能了。” “怎么?” “他对你的期求不怎么考虑,他已经和新的助理签了三年的合约。” “那干点其他一些什么也可以啊?” “干点其他一些什么?他又不是开公司的。我看这件事,暂时先缓一缓吧!以后有机会再说。” “可我不能干等三年啊!” “那你想怎么样?” “如果你搞不定,我自有打算。” “别说我没提醒过你。你的那些鬼把戏,千万不要用在他身上。要不是他,这时候你还不定怎么了呢!呈强也要看环境,不然,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知道了,知道了……” “……” 末尾那两句话,随着他们脚步的远离,而渐渐隐去。这就是我对此事所了解到的一点情况。我没想到,对一个曾经有过无耻劣迹的下属,以郑先生这样强烈的性格,竟能容忍他再次迈进自己的家门。他完全可以将此事诉讼法律,让做错事的人接受应有的惩罚。但是他没有。尽管他无论是对这个人,还是对这件事,都深恶痛绝。诚如我经常感到的那样,郑先生襟怀宽阔,但含而不露。他往往爱用冷酷的态度表现他的善良,他的内质就像包藏在硬壳里的果仁,丰富、持久。和他接触,你要剥开那坚硬的外壳,才能得到深层那些贵重的内核。如果说,他金子般的心灵,是我肃然起敬的一个理由;那末,另一方面,他在遭受侵害和冒犯之后,不仅不计私怨,反而以博大之爱待之,更让我崇敬。 这次聚会,还有一点,也大出我的预料。宋丽萍和裴静,并没有像我原先估计的那样,对郑先生穷追不捨。不错,她们偶尔也跟郑先生谈过话,但没有过于亲密的接触,郑先生总是听的时候多,说的时候少。他待客一视同仁,既不重视谁,也不冷落谁,统统不分厚薄。从他脸上的表情来看,他对她们的谈话内容并不怎么感兴趣。也没有什么迹象表明,她们对他怀有比较特殊的倾慕——或者充满笃诚的追求之意——至少我看不出来。我横看竖看,看到的是,她们跟郑先生说话的时候是一个样子,不说话的时候又是另一个样子。甚者,她们嘴里所说的话与她们表情所说的话有天壤之别,使人见了很疑惑,不知道她们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说来也新奇,从聚会第三日起,她们对郑先生的态度明显变了味,不再像前日那样,刻意去讨好他、取悦他。郑先生意外地出现在她们面前,她们也置之不睬,不动声色地径从他身旁走开。再如,她们看郑先生的眼神,也变得像看一条公路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含意。而郑先生素来对她们说的话,都完全可以对这里的每一个人说——这使我不得不怀疑小玉和小兰谈话的真实性。 当然,单凭以上这些疑虑,还不足以让我产生这种假想。但其后不久,我的视区映入一桩桩咄咄怪事,极而言之,她们根本不可能对郑先生怀有那种甜蜜的、美好的、神圣的、无私的感情。相反,她们对自己的感情倒好像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任其泛滥。我无意间留意到,裴静在觇看一个人的时候,眼神显出她对那个人似有意思,但那个人不是郑先生,——而是白伟。她常常偷眼觑视他,这种情态,在她看郑先生的时候,是绝然没有的。显然,在她眼中,白伟比郑先生更倜傥、更潇洒、更像她心中的白马王子。我曾经看见她向白伟望了整整半个钟头之久,最后连白伟本人,也觉察出了她这种异样的徵候,这使他感到十分羞窘。
第39页 至于宋丽萍,她天性虚荣,不管什么场合,总要搞点什么来譁众取宠。她千娇百媚的风姿、她风情万种的仪态,都是有意博得众人的惊羡的。轻佻的面靥上,充满了种种轻浮放荡的**。汪老闆的眼睛老是直勾勾地望着她。当她卖弄表演的时候,他在她身边兜来兜去,有时还动手动脚。对他这种狎侮轻慢,她非但不反感,反而得意洋洋,神气十足。 那回,杜老闆和朱老闆在露台上吸菸,手里各拿着一杯朗姆酒。两个人一面吸菸,一面喝酒。他们酷爱喝酒,只要有酒喝,他们便足矣。 “呵,真带劲儿,我会喝上瘾的。”朱老闆说。“——真的是用甘蔗酿的吗?” “嗯,我最近一直喝这个。”杜老闆说,又用肘部推推朱老闆的胳膊,示意他看围篱边的两个人。他定睛一看,看见汪老闆和宋丽萍单独在一起,同吃一个蛋卷冰淇淋,俩人谈得眉开眼笑,远远都能听到宋丽萍的浪笑声。杜老闆凑到朱老闆耳根,低语了一句话。 “真的?”朱老闆问,音调里有一点点不相信的因素。 “珍珠都没这么真。”杜老闆说。 “几时的事?” “昨天下午,——我亲眼看见的。” “他老婆知道吗?” “她不见得会知道。”杜老闆瞥了一眼树林。“其实,看这两个不如看那两个。” 在通往附近树林的一条草木榛榛的幽径上,钱鹏和白太太手牵着手,亲亲密密的形影清晰可辨——真的,我只能这样描述了,尽管他们的行为无可解释,但进入我的视界之际,实实在在是这个样儿。 “你看到了什么?”杜老闆揶揄地问。 “真有意思。”朱老闆回答说。“谁会想到呢?表面越文静老实的人,有时候做出来的举动,越叫人吃惊。” “这倒不假。不过,我想他们不会马上做出出格的事来。” “谁知道呢?” “说的也是。” “我想我们是老了,学不来新潮的一套。” “像我们这把年纪,还是不要开自己的玩笑为好。” 他们碰了碰杯子,一饮而尽。顾老闆从他俩背后蹿上来,挤在他们中间。 “你们撑着脖子看什么?”他问。“让我观赏一下。” 他们互相交换了一道眼色,朱老闆偏转身去。 “你上哪儿?”杜老闆问。 “到屋里吃点东西。” “等我一下——我也去。” 我本来想趁着午饭后的这段时间,到树林去散散步,不小心听了这些话,可想而知去不成了。于是我从露台边的花丛绕到后院的果园,希望能在那儿享受到片段的幽静。 夏日午后的果园,清谧怡人,偶尔有一阵饱含馥郁果香的泠风掠过园子,叶木之间随之发出轻微的簌簌声。我穿过蕃盛而纵横伸展的果树的叶梢,来到园中一条撒满卵石的小径,在荫菀中步行。这条小径宛似曲径通幽的长廊,阳光透过荫蔽的叶片射入来的一道道幽辉,使得果园四处都闪动着翡翠一般的反光。两旁成行的果树已是果实纍纍;荔枝红了,枇杷也由青变黄,挂满枝头的龙眼一串串地垂下来,而熟透了的芒果,仿佛不小心一碰,就会掉下来似的。 我在一棵菠萝蜜树下的石凳上坐下,郁郁葱葱的果树像一个绿色的凉棚。我满以为能在这意境中清清静静小坐一会儿,忽地听到果园荫深小径上远远传来一些跫音——虽然隔着一段距离,但在中午的静寂中,我听得很清楚。 我下意识地站了起来。我不知道蹑足此间是何人,我期望是郑先生。若是郑先生,我们可以谈一会儿;若是生不生熟不熟的客人,我还真不知该怎样和他打交道。踩在荫凉小石子路上的足音,越来越近了。我瞧见汪太太穿着旗袍的身影,出现在一蔸被果子压弯的芒果树后,她旁边还有一个穿米色西服的男子。他刚从树丛伸出半个身子,我就认出了那个男人,——他不是别人,竟是黄刚。 汪太太的两只手搂着黄刚的一只胳膊,他们不像两个随便走走的朋友,倒像一对幽会的情侣。我不想让他们发现我看到他们这种情状。我有意避让。但他们又往我这个方向走了两三米,驻步于芒果树下。我离他们只有几米远,我既不敢走动,也不敢发出声响,生怕惊动了他们。 我朝四面望望,寻思着如何离开这个尴尬的地方。果园里的每一条小径、每一寸草地都落满了调零的树叶,在我举目仰视的当儿,又有几片叶子随风纷纷飘落。无论我选择哪一条小路,都不可避免的会发出声响。然而我又不想这样停伫不动呆下去。我正进退维谷、拿不定主意的当儿,这两个人猝然发出一些拉扯的声音。 “别走!”——汪太太说。“你真的不给我一点希望?” “我不想冒犯你。”黄刚说,他的语气听上去不大自在。 “这事根本没这么严重。你知道在重要关头,我总会出现的。——难道你没有感觉到吗?” 他们这样开始谈话。蔚蔚蓁蓁的青枝果叶遮住了他们的整个身子,我看不到他们的身形,但时断时续能够听到他们的话音。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树后欲语无言。又过了一些时,汪太太细声软语说: “其实做生意和打仗没什么分别,有输就有赢。你不要太伤心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嘛!” “不伤心才怪呢?我的房子已经作了抵押,如果到时候银行的钱还不上,我连房子也没有了——这不是倾家荡产是什么?” “别急,让我想想有什么办法。——你还欠银行多少钱?” “六十万;——除了这六十万,我还欠郑先生二十万。” “你欠泽峰的那二十万,我们可以忽略不计。银行的那六十万嘛——”她主意很多,当机立断选出一条。“我现在手头上有十五万,眼下我倒不怎么需要钱,我可以把我的私房钱借给你。” “这样不大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这是我自己的钱,我爱借给谁就借给谁——只是我统共也只有这么多了,其余的嘛,我可以去帮你借。” “你真的能帮我借到?” “你就放心好了。” “那我给你写张借据。” “借据就不用了。你只要在心里记得我对你的好,不要再折磨我,比写借据更让我安心。” “总得办个什么手续吧?你知道眼下我没有能力还你钱。” “我说不用就不用。如若你同我的关系,不是这么亲近,我还借给你吗?——我这种心情,你能体会么?” “别说这些让人难堪的话了吧!” “怎么,难道我对你的一番情意,你还不明白么?我对你是真心的——从头到尾都没变过。”
第40页 “如果你是真心想帮我——就不要说这样的话了吧!” 黄刚好像无以作答,只好又恳求说。可见他十分清楚,自己在这个窘境中,正处在一种极其被动的位置。觉察到她对自己有种违背道德标准的感情,这使他感到更加狼狈。但她并不理会他的恳求,她说起话来,只顾自己痛快,全然不顾什么体统。 “求你了,别这样对我吧!难道你还不清楚吗?但凡你开心,我做什么都行。我不企盼你会报答我,只要你别这样恨心地待我——你说,你哪一次有困难,我不是心甘情愿地帮你?你就那么不念旧情,就那么忍心地对我?” 这回黄刚又无言以对了。她逮住这个机会,再度央求他,跟他说了一大车很有说服力的话。她宣称,他是她不可多得的知音。她希望他更新一下观念,善待自己。她总结说,在这个世道,欠债是最大的苦难。又说她这次借给他的钱,都不用还了,她丈夫是个暴发户,从不追问她花钱的去向。她求他看在她一次又一次帮助过他的份上,莫要对她太绝情,云云。在这一长串道理面前,他基本的态度是,口头上反对,具体上贊成。的确,纵然他从未转过那种念头,纵然他有一副铁石心肠,在当前这种孤立无援的苦境下,他也难免意动心摇了。 他们还谈不到一刻钟,就分手了。中午这个时辰很危险,随时都会有人出没。汪太太提议他们像以往那样,一前一后分开走。黄刚同意了。不多时,汪太太从芒果树身出来。她若无其事地左右瞧瞧,拢了拢头髮,步态优雅地走了。黄刚立于原地,长吁短嘆,失神了须臾,也彳亍而去,可他走得那么有气无力,就像被水浸过了一样。 待到他的身影和脚步声都消失在果树的浓荫深处,我才从菠萝蜜覆蔽的树从里出来,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假如之前不是目击过类似的荒唐奇景,就我刚才听到的那些对话,一定会叫我震惊。现在我倒不怎么惊愕,我只觉得他们的做法太出格,同时又感到这些人并不像他们表面上装的那样高雅尊贵——他们甚至连最起码的道德也不尊重。而且,他们居然在别人家里作客,也敢做出此等事来,可见他们真是大胆得出奇。 然而正是这些许许多多的细枝末节,引发了我更多的思考,使我更加清楚地明白了许多事情。待我回至大厅,看见那里只有懒懒散散几个人:郑先生、林医生、肖菁在大厅;杜老闆、朱老闆、顾老闆在小客厅;院子里也只有小崔和杜晓雨——其余的人都不知去向。时近晚宴,林医生向小玉小兰问及她俩的女主人,俩保姆均一问三不知。杜老闆和朱老闆意味深长的对望了一下,不过他们觉得这事还是装傻充愣的好,就没有出声。天色将晚,这些客人才一拨一拨地回来了。 最先回来的是钱鹏和白太太。他们回来的时候,已经不是他们出去时的那两个人了,他们转眼就到了这份上,一进屋就在一张两人沙发上,肩靠肩,明目张胆地耳鬓厮磨。汪老闆和宋丽萍稍晚些也回来了。宋小姐今天改穿一条袒胸露背的裙子,艷如一瓣罂粟花,烘托得她那张娇美的脸儿,也泛出了鲜艷的色彩;从她心花怒放的颜面丰采来看,这一天她过得很滋润。汪太太和黄刚是趁大家不注意,一前一后熘进来的。至于裴静和白伟是何时归回,我记不清确切的时间了,只记得在饭桌上才见到他们;吃饭的当儿,他俩四目相视,语意炽热。汪太太眼波流向黄刚,黄刚低下眼睛,埋头吃饭,脸比蒸熟的蟹壳还要通红。 饭后,已是天黑时分。月亮升上来了,一颗颗晶亮的星星,像明珠宝石般点缀在辽远的天幕上。大厅里笑语欢歌,大家围坐在大屏幕电视萤屏前,唱起卡拉ok。除了吃吃喝喝,这个娱乐他们玩得也很尽情。往后几天,他们天天晚上都这么过。我对唱歌没有天份,就坐到一旁,自自然然地看着他们。其实,这些人的歌喉也不怎么样,沙哑的、混浊的、走调的、五音不全的、听了叫人起鸡皮疙瘩的——什么样的都有。但他们胆量过人,唱得十分卖劲,唯恐左右人听不见。顾墉唱了几支粤曲。汪老闆和宋丽萍联袂演唱一首《夫妻双双把家还》,他俩不唱别的,只唱这首歌,一个晚上就把它唱了六遍。再纵观其他几个角色。汪太太火辣辣地向黄刚眨眼**,这种眼神含藏着一种不言自明的喻意;黄刚面红耳赤地转过眼睛看另一边。裴静和白伟拾级下楼,他俩走得那么近,简直近得都不能再近了。众目睽睽下,钱鹏和白太太无所顾忌地咬耳朵,天知道他们谈的是什么。他们的表演我愈看愈反感。根据我所受的教育,根据我所生活的环境,我素来觉得,我们这个国度是一个文明、节俭、含蓄的国度,可是这班人几乎可以说是完全相反。在他们眼中,贫穷是很可笑的事情,情史艷事倒是理所当然的。他们的全部行动说明,他们根本不懂得自我克制、自我约束这种人类文明是什么意思。我想我不得不对他们刮目相看的,也正是这一点。 一阵清爽的夜风,从很远的地方吹进来,我突然很想到外面去走走——我已经坐了很久了——我看看旁边纵情欢娱的客人们,他们正玩到兴头上,于是我便站起身,悄悄出去了。 五月的夏夜,星辉皎洁,月亮挂在天边,柔和的地灯照彻绿茵茵的草坪。西南风款款吹拂,桂花、兰花、茉莉花的淡香徐徐而来,给人一种爽心沁脾之感。我在院子里面独行,举头望去,别墅晚间比白天显得愈加宏丽,楼上楼下所有的灯光都亮了——天上的星光、月光,和地面上的华光,相交辉耀,衬映得这幢建筑愈加美仑美奂。 一个人影向我这边缓步走来。因为周围的一切都被各种光芒照得亮堂堂的,他走到离我十余步远的地方,我便看清来人是郑先生了。 “植莉,”他问。“是你吗?” “是我。”我迎上去。“郑先生,你怎么出来了?” “里面太吵,我出来透透气。”他说。“听到你的脚步声,猜想你也许在这里。” 我们沿着露台外的小道慢慢遛步。 “植莉,这些天,你过得还好吗?” “很好。谢谢你,郑先生。” “你注意到我请来的客人了吗?” “是的。” “听说你不怎么和他们在一起。” “对不起,郑先生——我不知道该跟他们说什么。” “植莉,你很像我,你并不想表现你自己,你很低调,但如果别人注意你,你也不怕被观注。”他嘴唇轻轻一抿。“我越来越觉得,我们俩真是太像了,我们都不喜欢在别人面前表演,——特别是我,我这个人不喜欢演戏,我喜欢别人演给我看。不知怎么搞的,凡是装模作样的傢伙,都叫我怀疑。” 我不知道他是否真正了解了他的那些客人。我很担心,他们会利用他残废的视力,对他做出一些于他不利的事情。平心而论,我尤其不希望他与宋丽萍或裴静任何一个结成连理。倘若他对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略有好感,我想我可能会把我看到的听到的一併告诉他。我和他相交时间愈长,就愈想保护他。但是现在,我还看不出有这个必要。
第41页 “郑先生,你对你的客人都了解吗?”我问。 “你说呢?”郑先生似乎觉察出了些什么,他止住脚步,转过身,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说:“这些人都是我精选出来的,植莉,你担心什么呢?” 他静静地等着我的解答。不知何因,我不想现在就把我的担心告诉他。在郑先生面前,我第一次不能直抒自己的意思,坦露自己的胸臆,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 谈到这里我倏然想起了冯志。 “郑先生,你会让冯志回来你身边吗?” “啊,你都听到什么了?” “我听见他和汪太太谈过这件事。” “不错。我是答应过汪太太,考虑考虑这件事。” “郑先生,这个人不可信——他的眼神告诉我,永远不要相信他。” 他和颜悦色地笑了。 “放心吧!我料定这两个人一和我见面,会提出这个要求的。我没有正面回復他们,他们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可他们还会来求你的。” 他那划着名疤痕的脸颊,又盪起一缕微笑。 “这我不能阻止。”他说。“我在这个圈子里,一天到晚遇到的尽是这些人,——他们都是同一模子造出来的,个个都是表演家,——我能叫他们大家都不要靠近我吗?你知道,天下间什么样的人都有,我们无法改变他人的想法。设若你天天都要照面你不喜欢的人,他们向你问好,你怎么办?——你只能友好地也对他们打一声招唿,但是不等于你同意他们的那一套思想或行为。” 他把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抬头听了一下别墅里的喧譁声。我把关切的眼光流注到他钢浇铁铸的脸上,他现在的心灵很豁达、祥和——与我初次见到他的时候多么不同呵!我探索着他的脸孔,希望能从中发现点什么,以洞穿他那深奥莫测的心灵。这时,他低下头来,又像刚才那样灿然一笑。 “我这样说,你觉得很惊奇,对不对?”他问。“我自己也觉得很奇妙。昔时,对于我不喜欢的人,我连他们走近我,听他们说话都觉得厌恶。如今,我的心灵仿佛得到了净化。是你改变了我的人生观,植莉,你把友爱和善良的种子,撒播到我的心田——现在种子已经发芽,在我心里深深扎了根。——这是一种不知怎么解释的感觉——我愈是接近你,愈是感谢把我们连在一起的这条系链,所以有一天,我们也许会很难分开呢——” 他的道白说到半中间,一道意蕴极为丰富的辉亮闪过他的瞳人,照亮了他的眼底;我期待着,希望再次看到那道光辉——因为我觉得它好像能够补充他话中的寓意,但他话锋一转,跟我说了另外一件事情。 “好了,我们不能再谈下去了——植莉,帮我做件事儿。” “什么事?” “把黄刚给我找来,我想跟他谈一谈,他遇上了点麻烦。” “他的问题很严重吗?” “谈不上严重,钱能解决的问题,算不上什么真正的问题。不是我说他,他的麻烦,都是他自找的。” “郑先生,其实——你早就决定帮助他了,是吗?” “不错。在我心情好的时候,我也喜欢帮一帮那些煳里煳涂的人。好了,你进去吧——告诉黄刚,我在这里等他。” 郑先生已经出来好一阵了,他是这里最重要的人,不宜离开客人们太久。我听从郑先生的吩咐,回到大厅,找到黄刚。他无精无神地望着手中的一杯白开水,听了我带给他的口讯,立刻抽身离去。大约十分钟,他和郑先生同回大厅。他一反昨日蔫头蔫脑的样子,代之以一副兴沖沖的快活气貌,与我乍见到他时的那个伤心人,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第十三章 客人们闲居别墅的这几天,日程安排得不是很紧凑。郑先生不喜欢束缚,因此他给了大家许多清闲的时间。客人们个个宾至如归。尤其是那些太太小姐们,一年到头养尊处优,已然养成怠惰慵懒的习性,天天安排拥挤的日程,她们是坚持不了多久的。别墅现在特别适合他们的心意,行动随便,又不受干涉。 自前夜,郑先生约谈黄刚之后,黄刚对汪太太的态度明显改变了。他对她敬而远之,不再像日前那样感到没有办法。由于他只是表面上尊敬她,实际上却是避而三舍,她以女人敏感的直觉,很快就颖悟出来了。一日下午,我登上二楼,忽尔听到书房里头有忽高忽低的说话声,声音是压抑的、但很狂激。 “不!——你不能这样对我!” “冷静些儿!——冷静些儿!你想我俩都被投入精神病院吗?——非得这样吗?” 我刚一听,就听出这是黄刚和汪太太的声音。那是下午两三点钟的时候,客人们都在楼下喝下午茶,楼上没有别的什么客人了。我因为没有喝下午茶的习惯,呆在楼下也没我什么事儿,才藉故上楼的。书房的门是开着的,我不由自主地停步了,听见汪太太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像一个癫狂发作的病人似地哭嚷道: “我不管!这不能怪我!原因不在我!是你的错!——是你的错!” “是的——是的,我知道,这不是你的错——我绝对不是这个意思。你今天的状态不适合谈话,我们改天再说吧!” “不!不行!——你今天一定要给我一个交代!” “别这样,冷静一些吧。你听我说,我们根本不是摆在一块的两个人,我们毕竟都是有家室的人啊!” “不!不!一定另有原因!你告诉我,为什么?——你为什么非得离开我,为什么?你说,为什么呀?” “别激动,别激动——你太激动了。” “不!你一定要说!你一定要说!你必须和我彻底说个明白!” 凡是半疯的人所能说的话,这个声音都说了。真不凑巧,他们正在书房里,书房是楼梯附近的一个房间,倘若不经过书房门口,我根本无法走到老太太的房里去。我只好踅足返回楼下。不料,裴静、钱鹏、顾墉三人跻上楼梯——眼见快上来了。我可不希望其他人在这个时候看见书房里的那两个人,让他们变成大家谈论的焦点。我清了清嗓子,又咳嗽了一声,然后顺着过道走过去。经过书房门口的时候,我眼角余光依稀看见黄刚与汪太太相对而立。汪太太一副哭相,她眼囊红肿,嘴唇有如发高烧似的直哆嗦,症象痛苦异常。我走过去后,汪太太风也似地冲出门口。她急步到楼梯口,看到了正在上楼的那仨人,便绕道避开他们,掩脸直奔自己的房间。 真是一件事可以发展成另一件事。我推想,黄刚前晚必是得到了郑先生给的定心丸,于是他也就带着比较正常和比较理智的心态来处理这个问题了——鑑于他的脑筋业已清醒,事情就不会弄到无法挽救的地步了,我很想看看事情的进一步发展。
第42页 夜晚照例欢聚一堂。黄刚和汪太太形同陌路人,一个坐在大厅的这一头,一个坐在大厅的那一头,遥遥相对。汪太太如处瘟餍之中,脸上显出苦痛、恚恨、忧怨的神情。其余客人依然如故,谈天说地,喜笑颜开,显然这事并没有败露。 此事未了,一事又起。这天晚上,其实还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晚上。因为当天适逢白伟和太太结婚五周年纪念。此桩喜事教聚会生色不少。郑先生专门吩咐凤凰饭店的师傅做了一个五层高的奶油巧克力蛋糕,白色的奶油层面上,点缀着一颗颗红色的蜜饯及褐色的坚果。林医生从小客厅的酒柜里拿出一瓶苏格兰出产的香槟酒,郑先生亲自打开瓶盖。白太太两颊蔓延开一阵幸福的红晕,轮廓端庄细緻的酡颜浮着羞赧的笑意。小玉和小兰以一种极其歆羡的表情,带着一脸傻笑望着这一家三口。杜晓雨拿出她随身带来的摄像机,不停地拍摄——不过她拍摄的主角是小崔,其他人都属于配角——不管小崔走到那里,跟谁说话,她都跟着拍到那里。冯志拉长着脸,气得嘴唇都变薄了。裴静和钱鹏并排挨着钢琴,用茶匙搅着茶,冷眼旁瞅——那是一种既不表示高兴,也不表示气愤的目光,很难把他们的表情诠解出来。不久,白太太带着几分羞色,转头瞧瞧钱鹏,一绺头髮滑过她漂亮的额角,她的双颊烧得红彤彤的。可当他们的视线相遇时,钱鹏却微妙地把目光跳开,回头与身畔的裴静聊起来。 庆祝活动伊始,一阵疾风吹动窗外几株飒飒作响的树木。我往窗外望望,云缝里透出一道闪电的光辉;紧接着,远空又传来隆隆的雷声。我想,暴风雨就要来临了。果尔,只一霎,大雨就像一片巨大的瀑布,从西南方向扫了过来。夜雨带来一阵阵冰泉似的凉爽,这种沁人肺腑的凉气,伴着室外经过雨淋的树木花草的异香流进屋里,使欢畅酣宴的众宾客更加心旷神怡、精神愉快。 “咦,这两个人是谁?”杜老闆倚在窗台边,引领而望。 “哪里?”顾老闆翘首问。“让我瞧瞧。” “喏——正在跑过来的那两个。” 一步之遥的朱老闆和黄刚听了,也觉着奇怪,几个人不约而同地围拢窗口,踮着脚眺望庭院。这时雨还在一个劲地下着,而且像从天上倒下来一样,越下越大,哗哗啦啦地浇灌着树木、花坛、草坪。那两个人跑近楼体的时候,喜气洋洋的华灯照出了这两个人,他们不是什么外来闯入者,而是别墅的客人——汪老闆和宋丽萍。 一眨眼工夫,这二人淋着一身的雨水跑进了别墅。他们忙不择路,也不辨别方向,没头没脑就跑到了大厅来。两人都淌着一身雨水,湿乎乎的,好像刚从河里捞上来一样。大厅里的欢笑声顷刻间中止了,大家睁大眼睛,骇怪不已地望着他们。汪老闆发觉他俩闯到了人圈当中,也惊了一跳,但轻微得不易看出来。宋丽萍好像没事儿那样,撩撩裙子,嘴唇泛着一丝随随便便的微笑。汪太太神经质地拘挛了一下。由于自尊心受到伤毁,她的脸抽风似地抽动起来。她唰的一声从沙发上跳起身来,迅如外面的闪电,冲到这两人面前,用冒火夹电的眼光盯着他们。 这里,我得补充一下。我记得清清楚楚,汪老闆和宋丽萍午前就到树林去了——他们一连几天都是如此,纯粹把那片树林当成了伊甸园。白天在别墅里很难见到他们,他们有时候甚至把吃饭的事也忘得一干二净,不过大家司空见惯,也不好说。汪太太以往对他俩的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那天她一整天都情绪反常,有点儿失态。 现在,大厅里剑拔弩张,一派肃杀气氛。除了外面暴风雨卷滚林涛的声音,全厅一点声音也没有了。大伙都张着嘴巴,也不言语,目光齐刷刷地汇聚在这三人脸上。汪太太怒目圆睁,就在众人不注意的时候,她举起手来,在宋丽萍雪白的脸颊上狠狠地扇了一巴掌。 围观的人都低声譁然,连宋丽萍也直定定地呆住了。她娇媚的桃腮经过这一掴,旋即变成了玫瑰红色。汪老闆抓住妻子的手腕,用力将她推了一下。 “你疯了?——干什么?” 汪太太退却两步,犹如一把利剑扎进了她的胸口。 “我是疯了!——你满意了吧!” “你别发神经了,拜託你大庭广众中注意点分寸。” “要注意分寸的是你,不是我!——你说,你和这个女人是什么关系?别以为我是好煳弄的!” “行了,别说废话了——有什么事,你就往歪处想。” 在这个紧要关头,一阵骚动,郑先生和林医生拨开人群,来到三人中间。 “发生了什么事?”郑先生问。 郑先生刚才在小客厅听电话,然后又和林医生在里面商量事情,听到争吵声才赶了过来。汪老闆见主人正等着他的答话,脸尴尬得像只酸橙。 “没事儿,”他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什么事也没有,一点小误会。” “如果是这样,那好吧,我给一分钟你处理这件事。”郑先生说。“今晚是白伟和太太结婚纪念日,给我一个面子,有什么事留着明天再说。” “对,对,不要把事情闹大了。”林医生说。 “嘁!”宋丽萍满不在乎地白了汪太太一眼,昂首挺胸,“蹬蹬蹬”踏上楼去。 汪太太身子筛糠般地颤颤哆哆,本就很灰白的脸色,这下变得比粉笔还白。她显出一副近乎哭出来的样子,也磕磕绊绊地奔上楼梯。汪老闆想喊住她,但林医生劝阻了他。 “让她去吧!”林医生说。“得利兄,你全身都湿透了,也上去换一下衣服吧。” 林医生陪汪老闆上楼,又叫服务员上去看看宋丽萍和汪太太需要什么。间歇了几分钟之后,大厅又恢復和乐的气氛,大家又开始笑语喧譁起来。 “你们注意到了吗?”顾老闆说。“这事有点不对头。” 他们谁也不搭腔,药店老闆眨了一下眼睛,又说: “如果不澄清这件事,你们看吧,肯定会弄得满城风雨的。” “你别愁心了,不会传出去的。”杜老闆说。 “就是!谁关心这个?——吃饱了撑的?”朱老闆说。 “难说。”顾老闆说。 他别过脸去看黄刚。 “怎么搞的,你的脸色怎么这么差?” “你别发表这么多议论了,”杜老闆说。“你不说,他已经够心烦的了。” “你们两个也是,”顾墉说。“我为你们好才说的,别喝这么多酒了,当心血压高。” “算了吧,血压不是说高就高的——你该不会又向我们推销你的药吧?”朱老闆问。 “真是忠言逆耳啊,我看你又开始上火了。” “顾兄,别往心里去。”杜老闆抢先说合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他这个人,一喝起酒来,就爱胡言乱语。”
第43页 “这话倒不假,偶尔过份一次我还可以接受。” 顾墉离开后,杜老闆压低嗓门劝朱老闆: “你这样说他确实不大好,别太过火了。这次他说得很在理,你最近量过血压吗?” “知道了,放心吧,我心里有数。他久经锻鍊,脸皮厚着呢,这种话对他来说不痛不痒,他不会上心的。喏,你看,他不是很尽兴吗?” 我顺着他示意的方向张望。顾老闆正在全神投入地唱着粤曲,冯志搭拉着脑袋,歪坐一边顾眄他。顾老闆对粤曲情有独钟,基本上天天都是唱那几支曲子,一唱又是四五个小时,别人都唱得精神涣散了,只有他兴致不减,似乎谁也不如他精力多。可惜他天生不是唱歌的料,声带杀猪般的难听,广东话更是讲得让大家笑痛了肚皮,所以,谁也不知道他在唱什么。 我用目光扫了一下大厅。白太太独自坐在一圈沙发里,脸腮愀然升起沉郁的云翳,两眼盛满了忧思的神情。钱鹏与裴静喁喁私语。他们谈得很小声,似乎不想让其他人听见。裴静用眼角斜睨白太太,菱唇浮泛一丝窃笑的神情,这种哂笑究竟深意何在,恐怕无人知晓。白太太的眼光始终落定在钱鹏的脸上,好像想从他脸上看出他说的是什么。他对她的冷淡,她刚才就感觉到了,她似乎很想弄清楚他现在心里到底是什么想法。 十一点钟,白太太携儿子上楼睡觉。她拉着小白杨的手,从钱鹏和裴静的沙发边走过。她特意立定一下。钱鹏视若无睹。他假作没见着她,又低眉和裴静耳语起来。 白太太离座后,钱鹏和裴静继续窃窃私语,而且越来越亲密,看样子他们这样做确是因为趣味相投,而不是故意气白太太。直至肖菁与我结伴上楼,他们还在那里卿卿我我。 翌日,天蒙蒙亮我就醒了。我一向有早起的习惯,可出得门来,发现有一个人比我起得更早。我看见白太太在清寂的过道间兀自徘徊。她一瞥见我出来,便小步返其门前。正欲推门进房之际,背后的一扇门开了。她像遭蓝弧光灼了一下,止步了——那是钱鹏的房门——她翻回头,不料却与裴静碰了个照面,裴静身裹松松垮垮的白缎子绣花睡衣,头髮蓬松凌乱。白太太看到她这番光景,差点儿仰面倒下去。 恰在此时,钱鹏和白伟又从各自的房门里出来。一时间,这四个人都像脚底钉了钉子,杵在那里,面面相觑,相顾愕然。 白伟满腹狐疑的眼光在裴静脸上盘旋,好像要从她脸上找答案似的。白太太则向钱鹏投去一个噙满泪水的责备的眼光,仿佛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待我?” 这就是我所记得的事实。事发后,白太太再也不和钱鹏呆在一起,白伟也再也不和裴静对过一句话。这些客人交接的时间越长,越像陌生人。汪太太对旁人更是见也懒得见,她把自己囚禁在房间里,卧床不起。肖菁跟这些客人的交情素来寡淡。冯志也一样,他是多亏了汪老闆和汪太太,才与客人们搭上瓜葛的,彼此之间并不熟络。 现在想起来,整个聚会由始至终,都是一派富贵浮华的盛景,但在这种荣华的表象下,洞照出的反倒是一种精神上的集体空虚。聚会越到尾声,客人们的情绪就越低落。只有我一个人不受这种气氛的影响,在平静的生活中,加插进这么一个名目繁多、花样百出的华美盛会,使我这个没有多少社会阅歷的人,觉得时光飞逝,一个礼拜眨眼就过去了。 聚会到了最后一天,喝上午茶的时候,客人们几乎都到齐了。这在最后的两天里,是很少有的。不过大家的劲头已经不像第一天那么热乎了,不再有人侃侃而谈,只有三几个人在东拉西扯,互相说着一些没有必要、双方都觉得言之无味的话,因为确实也没有什么特别要说的了。 “休息结束了!”杜老闆嘆道。“开源兄,这个月有什么打算?” “明天我要去一趟福州。” “别去了,福州能有什么搞头?”汪老闆说。 “就是。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顾老闆说。“光靠鱼鱼虾虾能赚几个钱?得利兄,不如你从头教教他。” “那要看开源兄愿不愿意罗!” “免了吧!”朱老闆说。“我不赚那种钱。” “你看你看,让我说中了吧?什么这种钱那种钱的,你真是。” “你就当我说废话吧!” 汪老闆指指朱老闆,装作无可奈何的样子。 “又认真起来了,是不是?我只不过随便说两句,你的反映就这么大,不用这么投入嘛!——你看你,脸都绿了。” “开源兄就像从另一个星球来的,”顾老闆说。“人人都与时俱进了,可开源兄还是死心眼,——食古不化啊!” “其实大家都清楚,你们不是朱老闆说的那种人。”黄刚开口说。“退一万步说,反正怎么说你们的人都有,又不止他一个,你们何必这样联合挤对他呢?” “你什么意思?”汪老闆问。“什么叫做怎么说我们的人都有?” “黄刚说话越来越像鲁迅了,”冯志挖苦说。“我们脉管里流的是血,不是墨水。” “我看他是吃错药了。”药店老闆说。 “算了,”看见这几个人勉强支撑着谈话,其余的人都没有心思讨论,杜老闆便岔开另一个话题。“赶紧谈谈正经的事情。”他问。“下次聚会谁来作东?” “当然是顾老闆了,轮也轮到他了。”黄刚说。 “我?”顾墉问。 “你好像很意外的样子,”杜老闆说。“怎么,你只想享受现成的?” “那里的话,我没有时间准备呀!” “他只有时间参加,哪有时间准备啊!”朱老闆说。 “说到下次聚会,其实最好的人选还是郑先生。”钱鹏说。“改天让他请我们到他桂林的宅邸热闹热闹,我们还没参观过那个避暑胜地呢!”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伙儿的贊成。他们又七嘴八舌地谈了一下这次聚会成功的地方。 “我们怎么认为的无关紧要,”杜老闆指出说。“郑先生怎么想的才算数。” “你们还是不要打这个主意了。”小崔说。“郑先生近期要离开这里了。” 一听此话,宋丽萍和裴静都表露出一种难以解释的神态,她们彼此望了一下对方,那眼神也很怪异。我差点没被咽到喉咙的茶水呛着。自从认识郑先生以来,我片夕没离开过他,一想到他就要离开这里,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我听见杜老闆问郑先生是不是真的? “不错。”郑先生朗声回答。“有些事情我要去解决,否则会影响今后的生活。” 这个回答使我心底最后一线希望也破灭了,后来他们谈了些什么,我已经没有心思去听了。整整一天,我神思不属,做什么都心不在焉、魂不守舍。我明明知道,郑先生是不会在这儿多留的,可我就是不愿离开他,——我变得无所适从,不知如何是好。我想听听郑先生谈谈这次出行,我很想知道他去何方,去多久,几时回来。倒是有客人提及类似的问题,但是主人不想向我们汇报他的行踪,他只回答他也不知道自己几时回来。我心里乱糟糟的,说不出的难受。
第44页 第十四章 聚会结束了,五月八日一大早,郑先生在庭园里送别客人。分别时的情景,跟七天前欢天喜地的场面,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客人们只与主人话别,互相间也不打什么招唿了,钻进自己的车门草草了事。而初初相聚时,他们是那样的你亲我热。汽车一辆一辆开走了,凤凰饭店的师傅、庆宴服务公司的服务人员也回去了,一切都热热闹闹地过去,别墅这一段世俗浮华的黄金日子,也跟着结束了。 不多日,郑先生也离开了别墅。临行前晚,我没能和他在一起,他早早就上床休息了。当夜,我一刻也不敢睡,我耳际有一个声音久久迴荡——“他要离开这儿了!他要离开这儿了!他要离开这儿了!”我心中嗒然若失。是的——他要离开这儿了,在他动身之前,我希望再次见到他,我不想错过与他话别的时间。我不停地看表,心里一片缭乱。这种无法说清楚的感觉,在我心尖掠过一阵阵隐约的伤怀和深深的痛楚。凌晨五点钟,天穹隐隐透出些亮白,我却有了点困意,合了一会眼。 夏日的早晨,烂丽的霞光穿过云彩,普照着树林和别墅。郑先生在大厅跟我们作了简短的告别。临离家时,他双手围合着我的手,脸色跟往常一样祥静而和蔼,亲切而严厉。我望着他的脸,心想,再过一会儿,他就要离开我们了,不是下一秒钟,就是下一分钟,——之后就是可怕的分手——他不会很快回来的,他亲口暗示过这一点了。伴随着一种真正的心碎,泪影模煳了我的视线。在极深极深的心底,随之而来的是一种感悟。我蓦然意识到,我已经不再是从前的那个我了,——离愁使我一下子明白了,我的思想与情感、我所有的希望和快乐、甚至于我的生命,都维繫在了一个人的身上,再也不仅仅属于我自己了。 我一生中从未乞求过外来力量,但在那一刻,我却情不自禁地默祷:“别让他离开吧!——让奇蹟出现吧!让他改变主意留下来,只要能像昨天之前那样每天见到他,那就足够了!” 然而,我的祈祷没有应验。我感觉他决心已定,马上就要离去。行前,他拉着我的手,用一种我终身难忘的声调对我说: “植莉——答应我一件事。” “好的。” 他冁然一笑。 “我曾经这样问过你,你是第二次这么回答我的,植莉。” “郑先生,无论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 “真的?” “嗯。” “那好。植莉,我对你的工作很满意——答应我,不管什么时候,没有得到我的应许,你都不要辞职。” 即使他不说,我也不会辞职。他已註定要与我分离了,我不愿再离开他居住过的地方。远离他和他的一切,我会感到孤悲,我会变得落寞,我不愿意那样。 “植莉,能做到吗?”他问。 “能。”我说,热泪已经障隔了我的声音,我又鬼使神差地加了一句:“郑先生,我永远不会提出辞呈,我会一直做到——” “做到什么时候?” “做到你不需要我为止。” “很好,我记住你今天的话了。”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里伴着一阵微笑——一阵温和而含有意义的微笑啊。他的手指一节一节慢慢松开,最后放开了我。我把身子挪近他一点,向着他的脸孔魂牵魄引地望了他几眼,忘记了旁人,忘记了自我,忘记了周围,心里眼里都只有一个疑问:怎么,难道我们就这样作长年之别了吗?有顷,小崔走过来,提醒主人,时间不多了,因为他们还要赶乘九点钟的航班。于是我们就那样分手了,离别的时候,时间是那样短暂、那样珍贵,甚至郑先生的汽车驶出我潮湿的视野,我依旧悽然怔立,久久怅望。 下午,我伶仃一人在树林里散步。见不着郑先生,我的心没着没落的,仿如失却了重心,失却了许多说不出的东西。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曾经这样惆怅、迷惘过,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就是和郑先生相识相知的那段时光。我发现我是如此离不开他——如此爱他——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我深信,也许从看见他的第一眼起,我就爱上他了。但是现在,我甚至 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再与他相见。我沉醉在这种伤感之中,我担心命运会把我和我所爱的人永远分开,我感到距离就像一道栅栏,正在把我们远远地隔开,他在那边,我在这边。 一连几天,我像丢了魂似的,心猿意马,夜不能寐。但我照常工作。我想起郑先生临别时叮咛过的话,他似乎很在意我不辞而别——他不想我离开别墅——他希望我不要离开这里,这是足以自慰的。遇到林医生、老王和田嫂,我仍旧和他们攀谈。我曾经分别试探过他们,想从中了解郑先生别后的情况,无奈他们也和我一样,一无所知。林医生说,郑先生生性豪放不羁,他喜单身独居,除非他想见谁,否则谁也别想见到他。所以,就算与他再熟悉的人,也常常不知道他的行踪。这一层,在田嫂那儿也得到了证实。有一回,老王猜度说,郑先生有可能去了桂林,桂林是郑先生最为情驰之地,他估计他会在那儿消夏,说不定呆上一年半载,也是常有的事。他坚称,前年以及大前年,郑先生就在桂林消时度日廿月,他十分肯定有这么久。 犹如一瓢冷水对我迎头泼下,我的心情彻底跌到了零点。无庸置疑,这个猜度,无论是对我的自制能力,还是我的工作毅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都是很大的考验。在这种怫意、懊丧的心境下,保持愉快的工作态度,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情啊。有好几次,我发现病人目光关切地望着我,我连忙转过脸去,不让她看到我潸然落泪的样子。 我散步的时间越来越长了。失去了平静的心情,搞得我无法看书,无法入静,无法进行有益的思考,运动对我来说焕发了神奇的作用,我可以连续远足两、三个小时,也不觉得疲倦。我的生命就像一架没有思想的人体机器,只要病人一不需要我,我便去散步,就这样打发一天里剩余的时光。 一日下午,我从树林徐步返家,看见庭院里停着一辆白色的帕萨特。我从未见过这辆车,会是谁来了呢?——莫非是郑先生回来了?不会的,若真是郑先生回来,停在这里的,应该是他的那辆凯迪拉克——抑或他是同朋友一道回来?这也是有可能的。我发现厅门是敞开着的,便飞奔上台阶,一口气冲进门去。 大厅里,我看不到郑先生的身影,唯见一个峭直、挺立的背影。这个背影肩宽背阔、骨架强悍,有人回来仍笔直孑立,不可动摇。 “请问,”我说。“你是——” 此人听了我的话,慢慢地转过身子。叫我吃惊的是,“他”竟然是个女人。这个女人四十来岁,一半像女人,一半像男人。她的尊容如七月的鬼火直射到我的脑膜里来,我一生都忘不了这个面影。她的相貌与普通人的相貌格格不入,脸板僵硬,颧骨耸突,嘴巴、下颚、鼻翼、以及骸骨的那些曲线冷酷而可怖;她的肤色像殭尸一般,嘴唇涂着紫黑的唇膏,青黑青黑的眉毛,眼影泛着青紫色,深眍的眼窝里射出地狱的怪光,叫人看了毛骨悚然,不寒而慄。
第45页 她虽有类似女性的面像,却效法男人的打扮。她的头髮很短,而且理成男性常见的那种髮型。从上到下一套黑蓝色的衣裤,鲅鱼背部的那种黑蓝色,腰间系一条粗厚的黑色皮带,像极了冷面杀手。总之,她这身装束有点儿异殊。在这样不男不女、不阴不阳的妆扮下,透着一股坟墓般的阴森恐怖。我想沖她笑一笑,可是笑不出来,一种异样的颤悸传遍了我的全身。 她专横地注视着我,狰狞的目光把我从头顶到脚尖,来回地搜索、探究一番,似乎要看透我的身体,而且时间长得叫最无所谓的人也会警惕。我不习惯被人这样打量,对她我感到有一种綦难自控的、本能的畏惧,她这副模样,看上去像是从阴曹地府来的。 田嫂不在,老王又不知上哪儿去了。四下无人。她毕竟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外来者,我看着她就觉得恐怖。我舔舔嘴唇,又颤颤巍巍地问了一遍: “对不起,请问——你想找谁?” 这个怪诞的人迟迟未答,她慢慢凑近我的身子,十足幽灵一样,听不到脚步声。是时,我们相距只有几厘米,我感到有股阴气,紧紧地威慑在我身边。过了一分钟,也可能两分钟,她伸出一只没有体温的、尸骸一般冰冷的手,缓缓地托起我的下颌。我的头皮一阵憷麻,脖子后面的肌肤一阵起栗,一种滞重的惧怕——一种魇压在体内的、凝然不去的震怖,使我的筋脉紧紧地收缩起来。 “多么年轻啊!”这个怪人阴惨惨地说,她那声调简直没有哪种语言可以形容,一直钻进我的心肺里,我连心肌都战慄起来了。“多洁白的皮肤!——多么清纯的脸蛋!”她在我的耳边悄声说,她说话时嘴唇几乎不翕动,只感觉到一些阴冷的气体,从她嘴里吐出。 “你……是谁……”我口中发干,喉间也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便艰难地咽了一下说。“……你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你害怕了?” 恐惧从头到脚笼罩着我,我通身的血液都凉了。我努力挺直嵴背。她这般无礼,已使我十分不安,她还阴魂不散地从我的右边绕到我的左边,半边脸几乎贴到我的脸,而且还像狗一样,在我的脖子和肩膀处闻了闻。接着,这个怪物发出一声低低的、狞恶的笑声,她的笑声犹如地底下钻出来似的,听得人汗毛都竖起来了,而这一刻好像永远也不能结束。 倏地,她停止了这种怪笑,回望后门,脸上现出极为怪异的表情。 我亦惊回首,只见老王手里搦着剪子,甫从果园走进来。他关上门,转过身,一见到我身边的这个陌生人,就像遭雷噼了似的,露出惊恐万状的神情定住了。 我身边这个魑魅眉心一跳,目光就在老王身上逡巡,最后落到他的脸上,在他的脸上停留了很久。老王的面颊急速地抽搐了一下,他这种反应使我发悸,仿佛有什么神秘致命的厄运,就要压到他身上去似的。 那怪物慢慢向老王移去,在他身边停下。她一边打量他,一边用指关节碰碰自己的下颏。我说过了,她身上有种雄性的气魄,高大、恐怖、变态。老王面肌仍瘛然颤动,右手紧紧握成拳头;他一直盯着这个阴阳人,视锋不曾离开过她——纵有重案组的刑侦人员在场,也猜不出他此刻心里在想什么。 这个玄青的鬼魈又像刚才那样,发出一阵叫人胆寒的笑声。接着,她贴近老王的耳根,悄悄地低语了一句什么,老王的面色顿时惨白如灰,脑门上沁出了豆大的汗珠子。她用一只手指沾沾老王额上的汗珠,怪声大笑地离开了大厅。 我这才转过一口气来。在这场不同寻常的来访中,我每根神经都像快要绷断的弦,现在缓过神来,才发现自己的手心已淌出了汗水,背上也冒出一阵凉飕飕的冷汗。 我步近老王。他定格在原地不动弹,脸如神经坏死。这个古怪的来客,她光临这里,确实给我们带来了恐惧。无论怎么说,她都算不上是一位正常的人。从表面看,她刚才对老王说的那句话,定然很可怕,因为当我近前问话时,他居然一脸惊色,怔怔忪忪地望着我。 “王伯,你怎么了?” “……什么?” “出什么事了吗?” “……啊,没有。” 但我听得出来,他的嗓音透露出他心中十分骇怕,十分绝望,在他的神态及举动中,也表现出某种惊魂未定。我不明白,这个不速之客缘何会激起老人这种大祸临头的情绪。 “你真的没事吗?”我再度问他。 “没事……”他说。“真的没事……” “刚才那个女人,她是谁?” 这个问题,刚才那个女人在场,我不敢问,现在是放胆问的时候了。因为到目前为止,我还不知道我刚才是在跟谁说话呢。 老王没有支应,他略一迟疑,慢慢扬起头来,脸上罩着一层悒郁的神色。 “你认识她吗?”我又问。 他攒着双眉,权衡了一下。我的视线佴留在对方怫郁的脸上不移开。许久,他才点了点头,用一种我觉得不祥的语调的说: “认识。” “认识!你真的认识她?——那她是谁?” 他的面色严峻起来。 “她是郑先生的嫂子。” “嫂子!” 我眼睛睁得圆圆的,张开的嘴半天合不上。这个新奇的说法,郑先生一个字也没有对我提起过。我定了定神。 “那我们为什么不留她多住几天?” “不行!——这个女人,她恨郑先生。” “为什么?” “她认为,是郑先生害死了他哥哥;因为郑先生,她失去了丈夫。郑先生更憎恨这个女人,打从他哥哥娶了这个女人,生活变成了一场恶梦,曾经几度萌发轻生之念。” “真有这样的事吗?” “是的,植莉,我今天对你说的话,没有对任何人讲过——我只对你一个说,对别人我是半只字也不会说的——所以,你只当没这个女人,没这件事儿。千万不要对郑先生提起。他们是水火不容的两个人,倘若他们见了面,对郑先生来说,就是一场灾难。” 我越听越玄乎,疑惧他是不是把事情估计得太过严重了,难道真有隐瞒的必要吗?我记得,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对我提这样的要求了。这里头一定有文章。光这一点,我就敢断定,他正在独个儿应付一件我完全不知道的事情。可究竟是什么事情呢? 我在这个问题上想了很久,越想越觉得老王有道理。像老王这样心肠忠厚、老实本分的人,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他不会无缘无故对他的主人扯谎。至于箇中奥秘,我无从得知。但我深知他的心,他是那么爱护郑先生,甚至连谈起郑先生的名字,他都那么一往情深。我相信他,只要能保护郑先生不受伤害,他叫我做什么,我都照办。因此这段事儿的来龙去脉,后来我也就不去寻根究底了。
第46页 第十五章 郑先生离开别墅两个月了,有关他的音讯杳然。这期间,我倒是听到了一些别人的风言风语。早些时候,风传顾墉因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差点闹出人命。他的药店被查封了,所有非法得来的财产也没收了,可能还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上周,又爆出汪得利因偷税逃税,被执法部门严肃查处,不仅偷逃五年的税款要追交,还被重重罚了一通。可是,许多人都认为,他这一次不过是破财挡灾罢了,他擅长捞偏门,这点儿钱,他很快就会捞回来了。 又是一个星期天,林医生、老王和我三个人在大厅谈事情。说话之间,突然门厅响起铃声,有客来访。我们开启门,发现门外石阶上站着的竟然是汪太太。 自从聚会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但她的近况我有所耳闻,她已和丈夫分居。她带着虚浮的倦态走进来。我给她倒茶的时候,发现她气色欠佳,眼睛深陷、倦黑,脸像树皮那般粗糙,说明分居的折磨耗尽了她的精力,她的眼轮和嘴角都出现了几多新的衰老的皱纹。 她啜了一口茶具里的香茗,怅然慨嘆。 “才几时,我们在这里过得多尽兴啊。”她说。“真是时过境迁!” “你这阵子过得怎么样?”林医生问她。 “正在办离婚。” “离婚?” “不错——缘份已经走到尽头,实在过不下去了。” “为什么一定要离婚,一点挽回的希望也没有了吗?” “挽回?如今离婚的人多了去了,我可不比他们乐观。再说,我也不想挽回一颗薄情寡义的心。你们不知道,他寻花问柳不止一次,我们是貌合神离。” “那孩子呢?想想孩子吧!孩子都这么大了,她是无辜的。” “她的母亲更无辜。让她知道她有一个什么样的父亲,对她有好处,没有坏处。” “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没什么难理解的,那个女人再怎么不知羞耻,我也不会吃惊的,我虽然老了,可我并不傻——他说要和宋丽萍结婚,我说行啊,我给你自由,我不会哭天抹泪、要死要活缠着你的。他当她真的爱他这个老男人哪,真是可怜!” “他俩要结婚吗?” “别提了,这不就是那个女人想要的吗?她厚颜无耻,假装高贵,仗着自己年轻,有几分姿色,就勾引别人的老公——她是个十足的投机主义者,为了钱,什么都干得出来。这种恬不知耻的例子,我见得还少吗?我倒要看看她是个什么怪物,能一直年轻下去。” “人生不如意的事情十有**,”林医生嘆惜。“顺其自然吧。” “我想通了。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我不会就这么算了的。这次我一定要给他们一个教训。” 她懒慵慵地从包里取出一盒香菸,拈出一根,点燃吸了一口。 “你吸菸吗?”林医生问。 “我近来天天都吸。” “我记得你以前是不吸菸的。” “那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世事变化无常,可我们还不明白,一楞一楞的,抽菸可以提提神,清醒清醒。” “少抽点儿吧!”医生劝告说。“抽菸对身体不好。” “我管不了那么多了,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 这当口,她包里的手机响了,她掏出手机。 “哪位?——啊,陈律师。”她坐直身子,神态肃穆地听了一会儿,说:“——听着,我算了一下,我认为给这个数,他已经偷笑了,这事没有商量的余地,你绝不能妥协——要知道我不是在求他,现在是他对不起我,我是无过错的一方。受这种辱侮,我的命都被气短了十年,法律在我这边。”对方谈了几分钟,她显露出这个时候应有的表情说:“——对,我要知道小数点后面两位数的准确数字,只要能拿回的,我一分钱都要拿回来。想借离婚打钱财的主意,我偏偏不让他们如愿以偿。”停顿了一下,表态说:“这话你用不着对他说两次。你转告他,让他考虑一下我说的话,我没功夫开玩笑。”又停了更长一段时间,点点头说:“好吧,先谈到这儿——有什么新情况,马上和我联繫。——好,麻烦你了,再见。” “是我的律师,”她放好手机后,对我们说。“正在帮我办理财产分割这一块。离婚总是我们女人吃亏,付出这么多,结果又得到了些什么呢?如此牺牲却如此受辱。女人总是寄希望予婚姻,到头来总是失望透顶。所谓婚姻,就是这么回事,我算是看透了。” 她这话与她上次的经验之谈截然不同,上一次我不以为然,这一次我也不觉得是金玉良言。 “现在我们对什么事情都拿不准了。”林医生说。 “这倒也是。”她说。“事事难料啊!——刚才我来之前,听说了一件事。” “什么事?” “白伟小两口,可能也要离婚了。” “为什么?”林医生讶然问。 “天晓得为什么!不过,听讲钱鹏和裴静上月结婚了,正在秦皇岛度蜜月。大抵是这个原因吧。” “这算什么原因呢?”林医生说,回头看了老王和我一眼。老王哪儿知道呢,可见他俩都一头雾水。 “真替他们不值啊。”汪太太又说。“感情的变化就像一阵风,所以讲,千万别那么傻,把婚姻当神话。” “以后,有什么打算?”林医生问。 “办好离婚手续,我想离开这里。”汪太太说。 “想好去什么地方了吗?” “还没想好。只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哪儿都行。”她说。“真遗憾,临走前,也没能和泽峰叙叙旧。他回来之后,你帮我言一声。” “好的。”林医生说。 “我一辈子没想过,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我在这座城市住了四十年,说一点感情都有没有,那是骗人的。可一想到和那两个人同在一个城市,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我连他们的影子都不想见到。所以离开这里,我也不觉得很难过,怪只怪当初自己瞎了眼,看错了人。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宁愿选择品格纯正的人,植小姐。”她进来之后第一次和我打招唿,并且点了一下头,不再像以往那样视而不见。 看得出来,她和丈夫已经互相厌倦。她毫不掩饰她对丈夫的深诛痛恶,她对他的怨恚,早已压过了她与他十几年的夫妻情分。在后院起火之前,没有人比她更崇尚寻欢享乐;在婚姻破裂之后,也没有人比她更注重道德品格。 汪太太告辞后,我仍然为她的事感慨。没出一周,传出她离婚的确切消息,财产她与女儿共占七成。领到离婚证后,她遂离开了这里,迁居上海。汪得利与宋丽萍马上申领结婚证。不过他俩运气极差,结缡四个星期,汪得利就因涉嫌走私文物,被公安机关拘捕,他的财产也全被冻结。发人深省的是,像这种专搞歪门邪道发达起来的人,我们可以想像、或秘而不宣的,又有多少呢?
第47页 周末,林医生又来了。回去的时候,我跟他的车到市里购买一些私人物品。刚入市区的时候,林医生指着林带边的一处商品房告诉我,那是白伟夫妇所在的小区。因为老太太有田嫂暂时帮我照看,林医生并不着急把我送回去。他跟我说,他和白伟是校友,他比白伟高两届。他想了想,决定前去探访那一家子。我便跟他一路去了。白家所处的花园小区,是个中等偏小的商住小区,在这个城市里有很多。这种小区布局都差不多,环境优雅,绿树成荫,草坪边上的长椅清洁干净。楼房选用蓝色、浅茄色或粉红色,**层左右,都是些整洁舒适、多为城市中产阶层所拥有的建筑。 林医生把车驶抵地下停车场,停放好之后,我们一同上楼。没有电梯,我们只好爬楼梯。白伟夫妇居a座八楼,我们揿一下门铃。寂静了一会儿。接着,传来门锁开启的声音和取下门链的声音,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出现在门里。她核桃脸,细身材,扎着两根短辫子,一看就知道是这家的小保姆。 “你们找谁?”她问。 “我们找白伟。”林医生说。“他在家吗?我们是他的朋友。” “在,你们请进来吧!跟我来。” 她把我们引进里厅。我们似乎立即就被房间里枯寂、颓废的气氛所包围。一线苍灰的日光,从窗口折射到天花板上,枝形吊灯的阴影在绛红绒面沙发上变得特别赭黑,被暗影淹没的泰国红木家具,也透着幽涩的颜色。大致说来,这屋没有一点生气,我眼睛所见的全是沉闷的、枯涩的色调。 白伟坐在半暗半明的厅角落里。他模样大变,在惨澹的背景下,整个面容如被严霜打过,写满心灰意懒的苍凉感。我们进厅之前,就听见里间有断断续续的唏嘘嗟嘆声,喉音悲恸、衰萎。我们进去之后,看见他疲累地搓着前额,过了两三秒钟才意识到我们的到来。他起身迎接我们,但声音哽咽,眼睛布满血丝,额部的青筋慵困而疲塌,仿佛一季子老了十几岁。 林医生和他谈话的时候,我到卧房去探望女主人。小保姆领我进去了。白太太坐在梳妆檯前的椅子上。时近中午,她松散的头髮还未梳理。区区数十天,她竟瘦得不成人形。面像一张羊皮纸,肩颈羸弱孤瘦。据小保姆说,一连半月,她足不出户,躲在房里一坐就是一整天,不吃不喝,一句话也没有,不仅不知名的疾病摧残了她的健康,她的花容也像一瓣正在蔫谢的菜叶,大大减色了。 她心神俱丧,使人不由得为之动容——这种绝望怎样才能描述出来呢?纵然凡间最惨的恶运都落在她头上,纵使人类所有祸害都找上了她,她能够表现出来的心如死水,也不过如此;她死树般的形貌,所反映出的那种悲痛欲绝,让人看了比看见她痛哭流涕更感戚楚——她连嚎啕大哭的力气也没有了——哀莫大于心死,真正的幸福,是描写不出来的;真正的痛苦,亦是如此;我只能描述到这种程度了。 我心头仍录有她昔日的嫣姿风采。那时,我跟大家一样,认为她的姻缘,是一场珠联碧合的姻缘。可惜好景不长,她允许自己介入了另一桩恋情,这桩恋情只产生火花,却不能燃烧。她的丈夫看出了这一点,如吞进了一只苍蝇,这块心病沉重地压着他们的精神,致使他们两人都很难从耻辱中摆脱出来——由此可见,在一部分人的世界里,婚姻和爱情都是同样的脆弱,一次背叛、一次谎言、一次不忠,就可能将其扼杀。 到了这步田地,我只得跟她说一些劝慰的话。断肠人好像这些话不是对她说的,充耳不闻。后来,她含含煳煳对我说了句什么梵语,我忖度可能是表示歉意的话。接着,她站起身子。可刚走两步,仿佛一阵昏厥向她压过来,她双腿一软,摇摇摆摆地倒在地板上。我和小保姆,我们赶紧把她扶到床上去。小保姆伏在床沿边,给她瘦骨如柴的身子进行揉按,从手心一直揉按到脖子。我站于旁边,静观这个小保姆,她的动作及手法已练得相当谙熟了。女主人双目合闭,任由小保姆给她按摩,一滴泪珠挂在她的睫毛边上,后似断线的珍珠滚了下来。 我们在那儿逗留了大约一个钟头,此行的目的并未达到。对此我们无能为力。虽然好言抚慰是无效的,但绝对是必要的。回程路上,我问林医生白伟是怎么想的,他们真的会仳离吗? “我担心的就是这个。”林医生说。“该说的我都说了,但是现在,我看他们精神上已经离婚了。” “那不是太可惜了吗?他们曾经是那么幸福。” “是啊。” “你说他们还能和好如初吗?” “大概这个希望很渺茫了。” “真遗憾。” “有什么办法呢?对不能改变的事,最好不要改变它。” 夜半,我枕着松涛,又想起了白天发生的事情。白太太的瘦影在我脑里挥之不去。我记得,我和郑先生曾经就婚姻这个话题进行过一番谈论。我不是婚姻中人,没有任何心理依据,也疑惑自己是否有资格谈论这个话题。现在,我越来越坚信自己的观点了。有时候一个人的经歷可以改变这个人,我们最想做的事,往往是我们最不应该做的事,不论人类的天性多么高深莫测,背后隐藏的涵意多么难以彻悟,理智、道德、和责任感,永远是约束我们泥足深陷的真正有用的东西。简而言之,这是一种精神,一种传统,这些既有的东西不能放弃。 第十六章 三个月的别期过去了,树林迎来雷雨阵阵的盛暑。郑先生仍未回还。我对他的爱在延续,我对他的情生生不息。我从早到晚不断地思念他,没有一天终止过,思念之于我,有如雨水之于自然界一样。 没有什么振奋人心的事情,我度日如年。每天,当我形单影只漫步在林间小道上,我多么像一个孤魂呵。记忆的巨澜在心海汹涌澎湃,同时,一股魂牵梦萦的波涛,又在心尖起伏翻腾。我老是想起郑先生,老是想起那天早晨,我们扶腋而行的每一个细节,我实在不能从追忆中拂去这些记忆。那天早晨,郑先生对我笑了好多次,他的模样越和蔼,绽出的笑容就越醉人,如今,他的微笑已驻进我的记忆之中,我再也不能遗忘了。 才多久?我们已然天各一方!没有什么比这样分离更伤情的了。我是不是从此与他音讯断绝了呢?若是这样,那我有生之年,再也不能遇见一个能如此令我牵挂的人了。一想到这里,我心口就像塞进了一团冰。不让我看见他,就如同不让我唿吸一样,——在我心里,他永远是独一无二、无法再遇的。 八月,一个夏日,我怛然枯坐在临窗的椅子上,凝眸远望通往外界的那条石板路,苍茫的晚景令我坠入一种无法释怀的婉伤之中。入暮时分,我许了一个愿,乞望上天怜悯我,让我再见郑先生一次,如能再见他一次,我甘愿做任何事情。 清夜,我来到庭院的篱笆墙下。仲夏的星夜,是最清新、最美好的。幽蓝的夜空没有一丝云雾,蝉声悦耳,夜莺在树枝间低唱,幼虫在草丛里蹦跳,即使是在夜间,自然界也有千万颗生灵在欢腾着。
第48页 仅仅三个月之前,也是这样清丽的夏夜,也是在这里,花间树下,银光洒地,我和郑先生倾心交谈。那时候我们谈的全是来参加聚会的客人。我做梦也没想到,他会离开这里。而今,我饮吸着他唿吸过的空气,心说,这里曾经住着一个人,他的足印留在这里的土地上,也留在我的心上,他是我心灵的至宝,他取代了我生涯中最有价值的一切,要我忘掉他,忘掉我在他身边度过的那些欢乐的日子,是不可能的。那些日子天天都有它的意义,我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他的话句句深植我心。这是一种永恆的情感。不管命运让我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里,我将惦念他,即使我再也见不到他,我也不能忘记他!我忆想着,追念着,几乎怆然泪下。 “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他?——哪怕是远远望一眼也好啊!”我不再压抑心中的感情,从心底里嘘欷了出来。 这时,在我身后响起一个略带磁性的声音,好像在回答我上面那句话似的: “我不在的时候,你真的这么伤心吗?” 多么熟悉又多么难忘的声音啊!我的心剎那间停止了跳动。我迅速旋转身,站在我面前的,竟然是郑先生。我的脑子顿时嗡了一下,我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神经出了问题,我是不是已经发疯了。 “植莉!”郑先生继续说,这回他的嗓音又亲切,又有力。 我屏息了三秒钟。 “郑先生,——真的是你吗?” “是我。”他回答。 “我不是在做梦吧?” “你不是在做梦,”他脸上露出一个我许久不见的、摄人魂魄的笑容说。“我在这儿,摸摸我的手,我不是梦境。” 我伸出双手,握握他的胳膊,感觉到了他臂膀的力量。他身着一套崭新的黑色西服,里面洁白的衬衫熨帖得无可挑剔,勾出他那发达的胸部轮廓,给人以无尽的遐想。我把他的一只手捂在自己双手的手掌中间,觉得这只大手异常温暖,便忍不住抚摸了一下。从而确定他不是梦境,不是幻觉,他是远行而返回的主人。一股喜悦之情涌入我的胸间,我又一次见到了他。 “植莉,我是梦境吗?”郑先生问。 “不是。”我说。“可是,郑先生,怎么会是你呢?——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就在刚才。——你看看院子里,小崔是不是在停车?” 我回头瞧瞧。浓密的蔷薇障蔽了我的视线,但是,我从树篱的缝隙里,看到一些汽车的灯光刚刚熄灭。 “是的。”我说。“那么,郑先生,你真的回来了?” “是的,我回来了。你曾经应承过我,没有我的同意,你不会擅自辞职离开。我回来检查一下,看看你有没有食言。” 我痴痴地、贪婪地望着他,欲罢不能。我心魂都对他怀着无限深切的依恋和敬慕,但想不起来要怎么说。我想起未能见到他的那一百多个日日夜夜,泪水一下子涌入了我的眼眶。郑先生抽出一只手,轻轻盖在我的手背上。 “植莉,”他说。 “什么?”我问,泪水差点儿就噎住了我的声音。 “我不在的时候,你想我吗?” “想。” “你还很难过,是吗?” 我想起这十个星期来,何其漫长,是我一生中最难挨的日子。 “是的——”我已无法自己。 “为什么,植莉?” “我担心再也见不到你了。” “真是个傻姑娘,我从来没打算离开你,我出门都是有特殊正事的。”他笑吟吟地说,这个笑容使他看上去比任何时候都更为可亲。 “郑先生,”我带着一种热切激动的神态抓紧他的手臂,这才发觉,自从刚才握住了他,我就一直没放开过他。 “怎么啦?”郑先生问,声音出奇的温柔。 “你……还会走吗?” “当然,我还会走的。”他咬咬嘴唇,停了一下,又说。“说到这里,你倒提醒了我。植莉——我想和你签一份合约。” “签合约?” “不错。在我家里干活,都是要签合约的。你的试用期已经满了,故与你谈谈这件事情。” “行,可以。” “我记得你说过,不管我在不在,你都不会辞职,你会一直干下去,直到——我不需要为止?” “对,我说过。” “那么,我们就把这一句写进去。” “哪一句?” “今后,没有我的许可,你不能自动离职。换句话说,我要和你签一份长期的、永久性的合同,你可以考虑,也可以拒绝。” 只要能在他身边,签什么样的合同我都愿意。只是他提的这些条件,操作起来的可行性,我质疑。我向他提出了这一点。 “郑先生,林医生说过,老太太年事已高,她也许坚持不了多久了。” “确实是这样,林医生也对我说了。” “那我怎么履行长期的、永久性的合同呢?” “哦,到时候,我会安排你干新的工作——你愿意吗?” “愿意。” “真的愿意?” “真的愿意,只要能在你的身边,天天看到你,你让我干什么工作,我都愿意。” 我是不知不觉这样说的。这些话,我以前不敢告诉他,现在也是情不自禁地说的,一古脑说完之后,才发现自己说的话。郑先生低下头,柔声地问: “植莉,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 “植莉,你是不是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一直都有点儿怪,有点儿不正常?” 我不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什么不正常。我敬他,我仰慕他,他是我心中的一支火炬,他高于所有人。在离别的三个月中,他一直统治着我的心。从今而后,无论他在什么地方,只我活着,就不能不惦记他!这段恬美、圣洁的感情,会深深埋藏在我心底,永不磨灭。 “植莉,你是不是有话要对我说——是吗?” 我不能说不是,我的心不允许我欺骗他,——这个时候,要我再隐瞒我对他的爱,压抑我对他的感情之火,我实在办不到,我也不愿意!我抬起眼睑,带着炭火般炽热的慕渴望着他。唉,我看他一眼都觉得幸福,何况是这样靠近他呢!我激动得簌簌发抖。 “是的——”一个声音自然而然地从我嘴里说出来,如此清晰地回答,连我自己也感到惊讶。“郑先生——” “植莉,你想说什么?——来,告诉我。” 他似乎是在鼓励我,我不自觉地将身子贴着他的胳膊,一点不觉得让他知道我对他的依慕有什么难为情。一别多日,我看他总也看不够,我本来只是想靠近他,再仔细看看他,以弥补他别去的那些日子的损失,结果一种冲动引使我忘情失态地说出了久藏于心灵密室的情感,我感觉这些话不是经过我的口,而是用我整个的生命说出来的。
第49页 “——你真的愿意听我说吗?”我语无伦次地说。“你不知道,有一句话,我早就想对你说了,在你离别这儿的那天晚上,在为你送行的那天早上,我就想对你说了——我不该这样跟你说的,可我没有办法,我遏制不住自己——每个人都有一份追寻,有一种难以自制的感情,为了它可以牺牲一切的感情,你就是我今生今世的追寻,是我现在唯一的感情。” 郑先生用手摸摸我的额头:“你没有发烧吗——你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吗?” “我没有发烧,我很清醒。”我的感情一下全释放出来了。“我是我自己的主人,我有权说出自己的感情——我灵魂深处最有意义、最有感觉、最有感受的东西,我要说,我必须说!如果我从来没见过你,没认识过你,我可以自己一个人虚度此生。但现在已经不可能了,我已经认识了你,在我的心里面,你比我自己的生命还宝贵——我爱你,我不想再离开你了。” 时间猝然静止了。就连树叶晃响的瑟瑟声,也随风而息。 “你爱我?——你真是胆大包天!”郑先生低沉的胸音说。 漫长的几秒钟过后,他脸上慢慢绽出一个动人的、令人倾心的微笑。 “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他说。“多少年来,我都不相信有奇蹟了,这是天意的安排——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和你在一起,会有些奇妙的事情要发生——我们之间有一种共鸣,有一种比金钱和社会地位更强的纽带,或许从你接受我的薪水的那一天起,我们的命运就交错在一起了。植莉,我刚才说,我要和你签署一份长期、永久的合约,我指的不是劳动合约。”他奇怪地停了口,微启的嘴唇留着一点点笑意。“我的意思是——我要娶你。” 我惊诧得透不过气来。他本身就给我带来一种如烟如梦的奇幻感觉,现在又说出这样的话来,一阵昏热搅得我头晕目眩。假如我疯了,那末,他也一样。 “植莉,”他说。把我更拉近他一些。“我是认真的,你不相信吗?” 我望望他,他朝我微微笑着,脸色温柔极了。那温存的情意甚而在他的眼里对我燃着爱之圣火,这种火焰,我只有在他梦游的那天夜里,见到过一回。我遍身的血液涌到了心间。 “如若我说,”不一会儿,他又这样问我。“植军已经同意我向他姐姐求婚了,你还怀疑我吗?” “什么!植军?” “对。” “你去找过植军了吗?” “不错。我帮你寄过信,我知道植军的详细地址,于是我就去了。”后来,他把他这些天的经歷告诉了我。他飞抵西安,找到植军,向学院捐了一笔相当可观的助学金,就在学院住了下来,和植军一直相处了两个多月。讲到这里,他唇间又闪出好笑的神情。 “植莉,”他说。“我用我在你身上施用的魔力,也在植军身上使了一点儿法术,他就乖乖的全听我的了。现在,他同我的关系,几乎和同你的关系一样亲密。” 我心头顿然滚过一阵热浪,仿佛有什么东西梗住了喉咙,我说不出话来。即使是从我心中流出来的话语,也不能准确表达我的心底之情。 “植莉,告诉我——你还没答应我呢——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 “我愿意。” “真的?” “真的。” “你确定吗?” “我确定。” “不后悔吗?” “不后悔。” “如果有一天,你周边的人都不认同你的决定,你还会一意孤行坚持下去吗?” “我会。只要我活着,我的爱就不会动摇。” 我还想讲,他是我一生中的最爱,是我生命里的唯一所求,我不在乎任何人的看法,我只在乎他。而未及说出口,就打住了话头,郑先生突然把我牵携入怀,紧紧搂住我,就这样呆了很久。 “六个月之前,”他自言自语说。“我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情无所依,心无所系。现在不是孤独的时候了,我要和爱我的人在一起,让那些痛苦的日子见鬼去吧!”他近乎耳语地问我:“植莉,你是爱我的,是吗?” “是的,”我说。“我的心只属于你。我感觉自己只真正活了六个月,认识你以来的六个月。在你身边,这辈子我再不会有其他的要求了。” 我听见郑先生又笑了,沉雄的笑声在他的胸中隆隆作响。 “我知道,植莉是爱我的。我了解她,她不会随随便便爱上什么人,一旦爱上,她的爱就是无边无涯、永无止境的!我也一样,植莉。我爱你,我只认可你,你是我生生世世的爱人,唯一的、绝对的爱人,我将用一生的生命来爱你。” “郑先生,能听你这么说,就算明天我死了,也不觉得自己枉过一生。” “小傻瓜!你是上天派来安慰我的天使,天使是不会死的。我要为你祝福千万次,你将属于我——永远!” “我真能永远属于你吗?——或者不如说,你真能永远属于我吗?我知道自己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好,我担心,假若你亲眼看见我,就不会喜欢我了。” “为什么,植莉?你为什么会有这样奇怪的想法?” “我说不好。郑先生,你还没见过我呢!假如你看到了我,你还喜欢我吗?” “那当然,假如我能看到你,我会更加喜欢你,我的爱天地可鑑,这自不必说。可是你认为,我还能恢復我的视力吗?” “会的,一定会的。我的感觉告诉我,你一定会恢復视力的。” “对我来说这未必是一件好事。如果我永远不能康復了呢?植莉,你怎么办?” “我会永远陪着你,守护你,用我全部的爱来照顾你。可是你一定会康復的,到时候,你可能会觉得懊悔。你想要的人也许不是我。我的外表并不出众,我没有宋小姐和裴小姐那样的花容月貌,你会觉得自己把我理想化了。” “怎么,难道你认为,我是一个只注重外表的人吗?不,我对我妻子有更高的要求。她必须像你一样——谦和、善良、真诚——对他人信任、理解、支持。美丽的容颜如昙花一现,但善良的性格和真诚的品德,永远是我尊奉和珍爱的东西。你提到了宋小姐和裴小姐。也许,她们是很美——至少我听说是这样,但是她们身上没有我需要、我追求、我认为贵重、和我爱的东西。所以,她们的美貌对我不起作用。” “郑先生,她们对你有感情吗?” “感情?见鬼,我不记得她们什么时候对我有过感情。” “我听小玉和小兰说,她们是你的追求者,你知道吗?”
第50页 “知道。她们追求我是事实,这不假。但她们对我并没有感情,就像我对她们一样。我这个人不喜欢拖泥带水,早年间,我就跟她们说清楚了,我不适合她们,可她们不听劝告,我也没有办法。而况,她们追求的又不止我一人,所以我不觉得亏欠她们。” “真的吗?——你敢肯定是这样吗?” “我敢。这就是我为什么搞聚会的原因。我稔熟她们这些人,我在她们中间周旋了这么多年,我熟知她们的脾性。她们追逐实利,崇奉金钱与财产——她们的生命只从属这些东西。为此,她们根本不可能对他人付出真正的情感。我以前遇到的大致都是此类的人,我在这种人组成的圈子里,很难遇到像你一样的友谊。我问自己,有谁愿意和我、而我也愿意和她连续谈上几个小时的呢?有谁像你这样尊重我,又像你这样爱慕我的呢?没有。植莉,只有你一个。所以,我爱你,我要娶你。但是,我处理事情和别人不大一样。在我决定向你表白之前,我要把这些客人请到家里来,把你和他们作一番比较,以证明我并没有把你理想化。本来,宋丽萍和裴静不在我邀请之列,但她们不经我同意,就让小玉和小兰捎话来——她们决意参加聚会——甚至还带上了保姆!我因之少请了四个客人。她们这样孤行己见,表明她们做事无视别人的感受,完全不把他人放在眼里。我决定利用这次机会,把这件事做一个彻底的了结。我尤其不想有什么人介入我们之间。我在小玉和小兰能够偷听到的时候,向林医生放出一个消息,聚会后我将诀别此地,永远不再回来。结果,她们马上移情别恋,寻觅新的猎物。你瞧,她们是不会在我这一棵树上吊死的。” 我心醉神迷地望着他,听着他的话,整个心灵都被他征服了。 他继续往下说:“而你不同,植莉。你的爱是不会迁移的,我能感受到你的深情爱意。我知道,刚才,你在一个人泫然落泪——我不想让一个对我有感情的人伤心落泪——植莉,告诉我,你是因为牵念我,才戚然落泪的吗?” 我据实回答了他。我一生中没有比今夜更坦率的了。我向他表白自己的心迹说,自从他离开之后,我一心盼着他回来,我怎么也管不了我的心——心里想着的、念着的全都是他。理智上,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不要心存幻想;可在情感上,我就是不能自拔,每天都好像在等待着什么。他又亲切又和蔼地听着,脸上荡漾着无限温情的微笑。 “你现在发现离不开我了吧?我六个月之前就发现这一点了。打从我们相识的那一天起,你就住在了我心里,不止住在我家里。” 我两手插进他的腰间,像抱着一位已融入我生命的人儿那样,虔诚地抱住了他。这比任何语言都更能表示我对他的谢忱和爱恋。 “植莉,从现在起,你就是我最亲的人了。” “你也一样。”我在心中默答。 “假如你发现我曾经做过什么错事,你会生我的气吗?”他问。 “不会的。”我对他说。“我的生命只属于你一个人,你做什么,我都尊重你,不会生你的气。” “来吧!”他温柔地说着,又将我紧紧地抱在怀里。 我嘬吸着他身上的气息。我听到他心跳的声音,同时也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我把嘴唇贴在他胸前的衬衫衣襟上,在那儿悄悄亲了一下。我全副心灵热爱他,全副心灵崇拜他。没有他,我的生命不会添上厚重。所谓幸福,是不是就是这种时候呢?想到从此可以依傍在这个我所爱的人身边,并和他一起度过余生,我被这意外的、神圣的幸福深深压倒,觉得自己真是天下最幸福的人了。 那个月夜,我们收穫了爱情的果实。我们互诉衷肠,直待到子夜时分。郑先生余兴未尽,硬是不肯放我走,硬是要和我通宵谈话。我想他这一天旅途劳顿,需要休息,就催他快回去。他说什么也不同意,还说我扫了他的兴。我求了他好几次,他才勉强答应了。我们返回宅子时,所有人都安睡了。我把郑先生送到他的门口。分手时,他又一次向我提出,请我再陪他多聊一会儿,自然又被我连哄带求拒绝了。待我亲眼看着他进了卧房,关好了门,我才回到自己的房中。 第十七章 似梦非梦的一夜,弄得我既疲惫又舒畅,有一种激潮过去之后的温馨的快慰。因为睡得晚,一觉醒来,天已大亮。东方的天空升起了一颗初生的太阳,万道霞光透过云彩,洒在我的窗台上。一只麻雀在果树的梢头上跳跃啼唤。醒来的时刻,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尽快见到郑先生。心儿仿佛长了翅膀,我欢快地换下睡衣,在窗户边,我吮吸了一口被晓风送进来的果树的馨香。 天朗气清,我精神抖擞地出了房门。顷闻老太太居室有人说话,我一步跨进去。林医生正嘱咐一个中年妇人如何注意药瓶里的药。这个妇人年近五秩,中等身材,短髮齐耳,一身平平朴朴的衣裳,不像郑先生请来的客人。我走近他们,林医生回头发现了我。 “林医生,这是——” “啊,植莉,”林医生说。“这是新来的容嫂,以后由她来照料老太太。” 我不解其意。 “那我呢?”我问。 “这是郑先生的意思。”他解释说。“郑先生让你到他的房间去,他在那儿等你。” 我只好来至郑先生的房里。敞开的大窗户旁边,郑先生身穿晨衣,坐在白丝绒椅子里。他神态安祥,听到我的脚步声,他转过头,庄重的脸庞焕发出一道和悦的宽慰之光。 “郑先生——” “植莉,你来了!”他说。“快过来,到我这儿来。” 见到他,我按捺不住心头的喜悦,满怀兴奋地奔过去,在他跟前跪下。他抓住我的肩膀,将我拉进他怀里,紧密拥抱了一下,才放开。他问我昨宵睡得好不好?我回答说很好,我已经睡过头了。他嘿嘿地笑了起来。 “郑先生,容嫂是你请来照看老太太的吗?”我问。 “不错。你们会过面啦?” “嗯。我想,老太太不需要两个人来看护吧?” “当然,她不需要。从今天起,容嫂接替你的工作。而你,将完完全全属于我一个人。” 他的话证实了我的猜想。我一生的幸福,现在就撑握在这个对我亲昵、使我敬慕的男人手上。我相信,在我所爱的人身边,灵魂的太阳会永远存于我的精神之中,但我不想把我的工作和我的私生活混在一起——更不想现在就失去我的工作。 “植莉,你情绪不高,怎么啦?”郑先生笑问。“你在想什么?——我做了一件你不高兴的事,是吗?” “不是的,我没有不高兴。”我说。“我只是喜欢在你身边工作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安全、很踏实。”
第51页 “跟我在一起更安全、更踏实。我知道你为什么情绪不高。根据你的人生观,无所事事的生活是可怕的,你怕我把你带到那种生活中去。你担心的就是这事吗?” “这是我最不担心的事。和你在一起,只会使我的生命更丰富、使我的人生更丰收——而且,你忘了,我还有夙愿未偿,它也会让我很长时间不觉得无所事事。” “那么说好了,我们再也不要分离了。你的宿愿,我完全可以助你实现,我会为你做一切我能做的——知道吗,我有很多东西是留给你的,我计划给你很多东西。” “我什么也不要,有你就够了。至于我自己的愿望,我有信心达成,这是我自己对自己的要求。所以,你不必在这方面,给我任何恩惠。” 听了这话,他嘴唇抿成了笑容。 “我喜欢有抱负的人。”他说。“孔雀有漂亮的羽毛,但不能在空中翱翔。因此,你喜欢的人有没有抱负,这很重要。靠近有理想、有志向、有抱负的人,自己也会得到超越和升华,——你瞧,我只和你呆了几个月,我的灵魂就蜕变了,不是吗?既然不是这个原因,那么使你忧虑的是什么呢?” “我想,郑先生,你选择我,不是因着我的外貌——因为你看不见我;也不是因着我有多么能干——比我聪明能干的人很多。但我赢得了你的爱,这说明,可能我身上,有一两个特点让你喜欢,你觉得我和别人不同,仅此而已。如果这些特点只有在我原来的生活中才能显现出来,那么,一旦进入一种全新的、对我来说完全陌生的生活中,你有可能就看不到我的不同之处了。郑先生,我希望能维持目前的生活环境,不希望有什么改变,因为我想永远留住这一刻——我想一直这样在你身边,越久越好。” 对这个回答,他付之一笑。 “你真是个傻丫头,不止一方面傻。怎么,难道你以为,我喜欢你,只有那么一两个特点吗?——不,我喜欢的是你的全部,你整个的人——无论你处在什么环境之中,我都爱你。你给我的感觉非常深,给我的感觉非常好,不管什么样的环境力量,都左右不了我对你的爱。” 他接着告诉我,容嫂是他的私人助理推荐给他的。她是一个寡妇,有两个儿子,都在念大学。她和田嫂一样,也是下岗工人,家境贫寒。现在两个儿子在大学里的生活费和学杂费,都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获得的,家中还有病父病母,日子过得很艰难。他是有意帮助她的。他声称,他相信善举可以弥补过错,在他心情好的时候,他也喜欢做做好事,这是他的乐趣。他意思之间表示,容嫂比我更需要这份生计,而我来日的要务,就是跟他一起生活。 “我好不容易才和你结缘,”他说,“我期望你进入我的生活中来,什么时候都不要离开——以前那种没意思的日子,我已经过够了——我要和我心爱的人在一起,谁也剥夺不了我的这个乐趣。我知道你会爱我的,这给了我希望。爱我内心世界的人,才是真正爱我的人。我永远不忘你予以我的幸福时刻。” “我也一样。”我说。 他摩挲着我的头髮,失明的黑眼睛似乎瞧到了我的心坎里面,又抿着和蔼的大嘴笑了。 “植莉,其实你没有必要,老是担忧我见不到你的模样——而耿耿于怀,我了解你比你想像的还多,我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我有一种特异功能,对那些我熟悉的人,我能猜得出他们的长相——而且**不离十。” “真的吗?”我愕然问,不是很相信。 “那当然。你一定听说过‘文如其人’、‘字如其人’之类的话。不过到了我这里,就是声音如其人了。——你是不是很想听听看?” “很想——非常想!你接着往下说呀!” “好吧!那我就展示一下我的这种才能。记住!这种才能我从未在任何人面前展示过,除了你以外。因为我要消除你的多疑症,我要让你对我有信心。好,听着,我要说了——” “说吧,我听着。”我不胜好奇,就催促他快说。 “好吧。首先,我可以肯定,你是个很清秀的姑娘。你有一双墨黑灵活的眼睛,就像清亮的河水中浸着的两颗黑宝石,闪动着聪慧而热情的光芒;——对不对?——你不说话,那就是说对了。你的脸蛋怎么说好呢,既有我喜欢的月桂花瓣的绯红,又有我嚮往的百合花瓣的那种洁净;其他细微的部位也不错,眉毛均匀、弯细,睫毛很长,眉宇间透着一股伶俐的劲儿。身材也不错,轻盈、结实、很健康,充满青春的朝气。简单地说,你身上的一切,从头到脚我都中意。现在,你还感到忧郁吗,植莉?” “我感到更忧郁了,这可不是我。”我嘆了一口气,他的品味像画家,他的情结像诗人,我至今仍然不敢相信他是我的。“你要是能亲眼看看我就好了。”我说。 “我知道,你不会轻易相信别人颂扬你的话,你并不肤浅。不过,只要我再多说一两句,你就会改变你刚才的想法了——譬如说,我多少能猜得到,你今天穿的是一身素白的衣裙,——” 我蓦地直起身子,唿吸停止了三秒钟。 “你真的什么都知道?”我不禁喊起来。 “别紧张!”他拉我回他膝间,笑意浓浓地堆在他唇边。“当然,我是推测出来的。你心怀坦白,冰清玉洁,这种璞玉浑金的个性,我想不出有什么颜色比白色更配你——你是不是很喜欢白色?” “是的。” “你看,我的神术并不是没有依据的。总之,我明白你的意思就行了,不要再为这件事情费脑筋了。我不是个轻诺寡信的人,——我是认真的,不是说说而已,我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负责到底。” 我愿意在任何事情上信服他。不是我庸人自扰,我担心的不是我自己的感受,而是他的感受。我委实貌不惊人,既然我爱敬他,我期望自己给他带去的是舒心欣悦的感觉,不希望他为了我的缘故而感到痛悔。可他现在看上去是那么的意气飞扬,甚至还有点儿陶醉,为了让他高兴,我决定不再为这事钻牛角尖。 “好吧,”我报以一笑。“听到这些足够了。我答应你,一切都听你的——但愿我永远不叫你失望。” 他阔大的嘴巴绽开来,又露出一个令人消魂的笑容。 “你事事迁就我,从来不反对我的决定,不拂逆我的意愿——你是专为我而生的,只会令我称心如意,不会叫我失望。说到这里我想问你,植莉,你为什么不叫我的名字,还叫我郑先生?” “再给我些时间吧!”我说。我是不想直唿其名,我可以忘了我的地位,但不能忘了他的身份。在我的心里,他永远是我的主人。我不想对一个比我自己生命还重要的人不尊重。
第52页 “不知为什么,我喜欢你叫我郑先生。”他一边说,一边笑咪咪地抚弄我的头髮。“植莉,你总能给我身心愉悦的感觉。我想,我们彼此的心意不用说出来,就能心领神会,这大概就是常言说的心灵相通吧!”他还强调说,我不歉弃他的怪脾,恐怕只有我才具备这种欣赏才能。 兴之所至,郑先生要我陪他到树林去散步。我们在栗色的树荫下走了很长一段路,我手臂绕着他的腰,他的手紧紧地攥着我的手。我在两棵老树之间找了个休息的地方,那还是聚会期间,老王为了方便来宾小憩,用常青藤编绕成类似长椅的简易座位。我们坐了下来。 树林里静悄悄的,遮天蔽日的树叶和苍密郁勃的枝杈像在穹顶张开了一座天棚似的。我们的脚下积满了陈年的落叶,松松软软、绵绵厚厚的,棚顶上又不断有树叶飘落下来。一道金黄色的阳光透过叶缝,照在郑先生的肩上,他的眼睛映进了幽亮的光线,这光线又像一束火花,愉快地发着激热的光彩。 “植莉,”他热切地说。“过不了多久,我们的生活就要彻底发生变化了。我决定,我们下月就结婚——我对那个日子充满了期待——之后,我们先到厦门住一阵,看看你能不能适应那里的气候。你喜欢海吗?” “喜欢。” “那边的海与这边的不同。”他心驰神往地说,他在厦门新买了一幢海边别墅,造价几乎是我们眼下住的两倍——他的助理已奔赴厦门,迟些时会回来;到时候,他将领我们到那个天堂般的海边花园别墅。在我看来,那样太没有必要,也过于浪费了。我有点儿担心,今后我不得不跟着他不停地搬来搬去,像吉普赛人那样,找不到安定的感觉,而且还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耗费在这些事情上。 “我们不住这儿了吗?”我问。 “不住了,我要带你离开这里。”他悠闲地说。“我们有许多可以去度余生的地方,厦门、广州、珠海、桂林——我们的生活应该在那里,而不是这里,不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 “那老太太呢?” “我们可以随时回来看她,但不会长住。” “太遗憾了。” “倘若你到我说过的城市住上一段时间,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可我们是在这儿相爱的,我想永远住在这儿。” “这次听我的,我比你清醒。” 他脸泛红光地说,我还有很多人生没经歷,还有很多欢乐未充分享受,在未来的日子里,他要带我到一个更加广阔的世界中去。我不是想写一本书吗?生活中最博大精深的东西,就蕴藏在这个大千世界里面。他认为我是可以陪他一生的伴侣,是天下间他最心仪的姑娘,实现我的目标和理想,就是他最大的心愿。他重申,他要为我做许多事情,他打算给我的,别人都给不起,并表示,只要我能永远相伴他左右,他担保我会更喜欢他的。 “我会永远相伴你左右。”我说。“在你身边,我的心才有归属感。” “真的?”他问。 “是的——真的——我可以不厌其烦地说这句话。” 他问我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他的? “你待我这么亲,”我回答道。“我是不知不觉爱上你的,发现的时候,已经不能忘记你了。” “是吗?你这个甜蜜的、可爱的小傢伙,”他说着,又笑了起来。“我喜欢你对我有这种感情。我感到自己好像有个真正的家了——我热爱生活!——这是你给我的最好的礼物。植莉,我现在发觉,我找回自己的价值了——爱你就是我的人生价值!” 语罢,他拾起我的手,紧捂在他自己的两只手掌里,这道无声的语言,包含着两颗滚烫的心灵的交流。 继那一天在起,谁也没能像我那么亲近他。我们接下来一起度过的那些日子,是我有生以来最可贵、最有价值的日子。我们朝夕相处,形影不离,我领略到了一颗凡心所能领略到的人间至深至真的感情。我把整个身心投入其中,融化其中,復以浓酽的情爱回报他,一天比一天更爱他。他是我的心理依託,是我生命的核心,我对他的爱压倒了一切。我觉得我的全部幸福都是他恩泽的,我把他当作我的世界,我除了看到在他身边的幸福外,再也看不到世间别的幸福——除了他,宇宙万物对我都没有意义了。 第十八章 隔了一些日子,徐先生果真取道广州而回。他在青岛度完两个月假之后,就直接飞抵厦门,为郑先生选购别墅,那边的一切都是他一手料理的,实际上郑先生的所有私人事务,也都是他亲自负责的。他到来后,并不跟我们住在一起——他自己在市区有房子。他的年纪与林医生差不多,温文尔雅,气质不俗。他已结婚,妻儿都在广州。他给我们带来的消息是,海边别墅所有手续都已办完,只差室内空气品质检测尚未完成,检测报告要两星期后方能出来。他的意思是,他还要回厦门一趟,着手办理聘请保姆和看门人的具体事宜;待一切事项都安顿妥当后,再来接我们。郑先生同意了。 短暂休息两天后,徐先生又马不停蹄地启程了。现在到哪儿,在什么地方安居,我都无所谓了。我的心彻底灌注在郑先生一个人身上,凡是他需要的,便是我所希望的;只要是他的意愿,我都没有异议。相爱的日子甘醇如蜜,那段辰光里,郑先生热情磅礴,柔情似水,充分表现出一个热恋中人所特有的情潮。我从来没被人这样爱过,也从来没有人如此待我,我们都被对方所陶醉。郑先生像一本耐读、迷人的书,他才情峭拔,知识面比我广,我发现他身上永远有新的东西值得我依赖,值得我尊重,我愈爱他,愈觉得无论对他怎样信赖和尊敬,依旧感到有些欠缺。当我们拥抱的时候,幸福感阵阵袭来,那感觉越是无与伦比,我越是难以割捨,这种感觉使我对于他的一切都更加倾倒了。 一个宁静的傍晚,我和郑先生坐在小客厅的长沙发上,互相依偎着。苍穹的颜色越来越深了,窗外薄雾缭绕,露水浮地。百合色的雾幔瀰漫着草地汁液的清香。因为是星期六,小崔回父母家去了,他每星期有两天的假日。自从我和郑先生在一起以来,他的假期更多了,差不多等于放长假。老王在屋后果园修整草坪。林医生和田嫂也都离开了,容嫂在楼上。近晚的别墅比任何时候都更显得诗情画意。 “植莉,”郑先生拥了拥我的肩头,问。“再过两个礼拜,我们就要离开这儿了,紧张吗?” “有一点儿。” “平常很少出远门的人,假若要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往往会紧张得连觉也睡不着。但如果是像我这样经常外出旅游的人,就不会把它当一回事了。” “我们非得离开这里吗?” “嗯,——知道这个弹丸之地有什么问题吗?”
第53页 “有什么问题?” “就是太小了,有点儿什么事,全城的人都知道了。” 我想起今天早上林医生来过,走之前,他跟我讲了白伟夫妇的一些情况。 “白伟和他太太离婚了,这事是真的吗?”我问。 “我原则上不过问别人的私生活,不过——这事我马马虎虎知道一点,是真的。” 我不禁沉吟起来。假如他俩真心相爱的话,就会相依为命,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互相安慰,互相体贴。他们没有做到,真让人惋惜。 “我听林医生说,你们去看望过白伟两口子了?” “去过了。”我简单复述了那天的情况。“他们双方都很痛苦,”我说。“你相信时间能治癒伤痛吗?” “我不是很相信,最好你也别信。” “真是太不幸了。偏偏这样的事情,让他们碰上。” 郑先生讥讽地笑了一下。 “我有幸相识的人,有一半都离婚了。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没有一个是真真正正幸福的。人总是想得到他得不到的东西,真是可悲。” “如果两个人互相理解的话,有什么事情不能克服的呢?” “理解不总是管用的。风习变了,人的心态自然而然也会改变。不过,我知道你是不会变的,你跟这种时尚的风气不沾一点儿边——我要把我的余生託付给你,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就是不能失去你;只要有你一个人依恋我,思慕我,就足够了。”他突然问我——“你的户口在哪儿?” “清水镇。” “等等——什么镇?” “你不知道的,是我的老家小镇。” “不在这儿?” “不在——怎么了?” “没什么,这样更好,那么,我们就不用在这儿结婚了——我的户口在广州,我们到广州结婚——然后直接去厦门,看样子——”他喃喃自语说,“事情正按着我的计划在进行着呢!” 他用胳膊紧搂着我,我扬起睫毛望望他,发现他的眼睛亮如火炬,他俯下脸,和我的面颊紧紧贴在一起。 我们正这样呆着的时候,一辆破旧的桑塔纳驶到别墅的大门外。因为没有人给汽车开院门,车里的人只好熄灭引擎,从车上下来。没多久,这个人便如入无人之境,进到庭院里来了。 “谁来了?”郑先生问。 “是冯志。”我说。 “他居然又来了,”郑先生说。“这个人真不是省油的灯啊。” “如果你不想理睬他,我打发他走。” “不用躲他,比他坏十倍的人,我也见过。让他进来吧!” 我自己是不大愿意放这位老兄进来的。从我内心来说,这个人居心不良,心术不正,我不喜欢他,不管他说什么话,我听了都不舒服。他给我的印象是,他说的十句话里头,有九句是粗俗可厌的。 说到他,不能不提提另一件事情。小崔和杜晓雨新近过往甚密。杜老闆似乎很赞许他俩这种关系。近日,我亲耳听到他对郑先生说,他要把女儿嫁给她自己喜欢的人。他还说,小崔虽然是个司机,但这个小伙子品行端正,他还是蛮喜欢的。郑先生对此事也持支持态度。冯志本来在杜小姐身上下过一些功夫,如今什么也没得到。 我给此君打开门,他用猜忌多疑的眼光乜斜了我一眼。进门的时候,他装出一副比往日还要神气的样子。郑先生坐在大厅的一张沙发里,等着他。 “郑先生,”他说着,来到郑先生的身边。郑先生听到了,但并未请他坐下,他就只好直立在那里。 “你今天是以什么身份来找我?”郑先生问。 “郑先生,我来看看你,都不行吗?” “我觉得你来我家很奇怪——不是吗?” 冯志狼一样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郑先生,目光十诡秘。 “郑先生,我们主雇一场,”他用一种比他的目光更加诡秘的口吻说,“我来关心关心你,你觉得很奇怪吗?” “有什么事你就快说吧!我还有别的事情。” “我知道你很忙。不过——你还记得你曾经说过的话吧?” “怎么——我有什么没兑现的吗?” “我记得你曾经说过,你会考虑重新聘请我。” “你记错了。我记得我说的是,我以后再考虑这件事。” “好吧,算我记错了。可我现在就想听听,你到底是怎么考虑的。” 这个人的脸皮简直比城墙还厚,像他这样死皮赖脸的,我还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他抱着要看看郑先生被挑衅是什么反应的态度这样说话,使我对他今天来的目的起了很大怀疑。 “现在不行了,”郑先生从容不迫地喝了一口茶后,说。“我们已经谈过了。” “你这么说,是不想帮我了?” “我说过,就这样了。——没事的话,你可以走了。” 冯志面颊神经质地抽搐了一下。 “你对我的态度很不好!”他咬牙切齿说。“——这对我不公平,你知道吗?” “我不想再争论这事了,”郑先生说。“我帮不了你,别浪费大家的时间了。” 冯志带着气促咻咻的苦恼神气,开始在大厅里走起来,他走过来走过去的,气得脸都变了形。 “你知道我心里的感受吗?”他突然大声地叫道。“你对我太苛刻了!不错,我是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为了生计,我只是一时之错,做错一次就永远不能翻身了吗?我的心比谁都苦,你以为我高兴这样吗?” “路是你自己选的,你不愿意没人逼你。” “物降天择,适者生存。要发达就不能古板,我就是照这个宗旨去做事的,我做错了吗?——机会来了,你瑟瑟缩缩,它就会从你身边熘掉,我只不过是面对现实,人生是很短暂的,我就那么难理解吗?” “从你看问题的视角来看,你是说得很对。” “我看问题的视角怎么了?”他愤愤地争辩。“现实根本就是这样。这个世界是有钱人的舞台——你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你这一生很荣耀,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凭什么呀?我常常问自己,上天为什么要让你这些人比我们生活得好?我们为什么天生命穷?——这不公平!” “你以为命运对我就公平吗?” “难道命运这样对你还不够公平吗?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所以,我不能坐在这儿,我要极力争取,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要达到目的!我生性喜欢权利,别人能享受的东西我不能享受,就是不行!” “那么,”郑先生思索了片刻。“这就是你人生的全部意义罗?”
第54页 “别跟我谈什么人生意义,我怎么做人不用你教。我每次看到这幢别墅,”(他环顾了一下大厅)“我的肺都气炸了!这不是对穷人的侮辱吗?” “侮辱?” “难道不是吗?看看那些又酸又穷的人吧!你自己住在这座宫殿里,难道还以为他们以自己的陋室为荣吗?” “我认为凡事没那么绝对。” “算了吧!你有什么资格谈论这些?挣钱很辛苦的,你知不知道啊?我要打开一条路来,是我自己的路,我哪里做错了?如果你硬要为这事责难我的话,我坚决不同意!” “这我不能勉强。” 冯志气急败坏地走到窗口,又踅回来。他的态度在最后时刻明显变得有些凶意了。 “我再最后问你一次——你真是不给我一丝希望?” “我说过不可能,”郑先生断言回道。“别坚持了。” “那好,”他从齿缝里说。“我会叫你后悔的——到时候,你可不要怪我!” “这算不算威胁?” “这一点你马上就知道。” “你好像挺有把握的样子。” 冯志像石缝里的蜥蜴,古里古怪地眨了眨眼睛。 “我确实有这个把握,”他说。“你会发现我不是白白地警告你。而且,我只要说一句话,你就会——像这位小姐曾经说过的——从天堂掉进地狱。” “我不觉得你这句话很幽默。” “是吗?那你听好了——”他嘴唇贴到郑先生耳垂,从齿缝中迸出一句话来,接着脸上闪过一个兇狠的微笑,充分表达了那句话的可怕的意思。 郑先生整个面部立时变得像亚麻布一样残白,一丝不易觉察的挛缩,掠过他紧抿的嘴唇。冯志用审察性的目光,窥视了郑先生两三秒,勐地立起身——想了想——又掉头看看郑先生。他从西服内袋掏出手机,皮鞋闪闪至门口,好像要打电话给谁——忽然又不打了,在台阶上神气活现地摆了一下头——走了。 郑先生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脸颊变成了钢铁那种颜色,仿佛正在用他全部的意志力,控制着某种强烈的内心的袭击。我走近他身旁,他也没有知觉。我跪在他的脚下,目光爱抚着他的脸。他仿佛迷失了自我。我双手合拢住他的手,轻轻揉搓了一下,发现他的手冰凉凉的,冻若霜雪! “郑先生,你的手好冷啊,”我连忙问。“你病了吗?” 他好像从噩梦中被惊醒似的,颤挛了一下。他反执住我的手,很用力地执着,突然俯下身子,把我囫囵揽在怀里。 我深感不安,他的举动让我觉得好像有什么不祥的事情就要发生。“怎么啦?”我轻声问。“发生什么事了吗?” 他依然没说什么,只是很紧、很紧地搂着我,就这样呆着。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松开我。我仔细看看他,他的神情阴沉而郁忿,额上布满了愁云。 “郑先生,你感觉好吗?”我再问他。 “我没事儿,”他渐渐恢復了过来,同时显得出奇的冷静。“植莉,”他摸摸我的脸,问:“你爱不爱我?” 我捧起他的手,送到嘴边轻轻吻了一下,放在心口上,作为回答。 “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你,”他说。“植莉——不要弃我而去,我需要你。” “不会的,我不会弃你而去,我会永远在你身边,陪着你。” “真的不会?” “不会——我再也不要离开你,再也不会犯那种错误了。”我张开两臂环抱着他的腰际。“出什么事了吗?冯志跟你说了些什么?” 他的剑眉拧成了一团,好像有什么话想对我说。但这时,老王回来了,郑先生欲言又止。虽然我觉得事情有点蹊跷,但此事并没有使我们的关系变得生硬疏远。相反,我比任何时候都更关爱他,他也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我。当我们又重新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俩什么也不说,紧紧地依偎着、相拥着。我不知道那暗中困囿他的怫郁是什么,我只希望能把我心灵深处的感恩和殷爱传到他心里;我对他的爱主宰着我全部的感情,我珍惜与他相聚的每一刻,除了祝祷他健康之外,我别无他求。 “植莉,”十一点钟,当我挽着郑先生的胳膊,与他一同上楼的时候,他拉住了我。这时他已平下心来,手也恢復了微温。“我让你担心了吧?”他问。 我对他怀有一种不可自抑的疼惜,没有人比我更疼爱他,也没有人比我更理解他了。他在我心中的位置至高无上,我也清楚自己在他心里占着一席之地。正因为如此,我就有责任为他排忧解难。 “和担心比起来,我更关切的是你。”我镇静自若说。“这种担心对我来说不是负累,它只会使我更珍视你、更珍爱你。郑先生,只要我在你身边一天,就不会让你有事,别去想那些忧郁的事了吧——忘了它,好吗?” 这个回答赤诚而深挚,没有一句慌张的言语,一个害怕的语调,他额上的愁痕舒缓开来。“这就是你,植莉。”他说。“总是在我最需要的时候,给予我帮助——好吧,听你的!” 他的语气是足以让我放心的。我们互相微笑,而后上了楼。我把郑先生一直送到他的房间。我离开的时候,他精神大好。我心里悬着的一块巨石落了下来,便回屋就寝安睡。 半夜里,我突然醒来。此时,夜深更静。整幢别墅静静默默的。但我刚才在睡梦中似乎听到些微啁哳声。我从床上坐起来,仔细辨听。门外又嗦嗦地一阵响动。我连忙披衣至门边,手触及门把。我在这宅子里已经住很久了,现在什么都不会让我觉得害怕。我拧开门,却吃了一惊——郑先生竟身子直直立在我的门外!我一看他空洞凝滞的眼神,就知道他又害病了。 “植莉!——植莉!”他失魂落魄地走进我的房间,我急急忙忙跟在他的后面。“我们离开这里!——我们离开这里!”他在房间里游移不定地走着,口里焦灼地喋喋喃喃地重复着这两句话:“植莉,我们离开这里!——我们离开这里!” 他朝我的床走去,又没头没脑地转回窗口。我急了,我走到他的面前;他俯视我,绝望的目光凄凉而无助,像个受了惊吓的孩子。“我们离开这里!——”这回他倒真的像是在跟我说话了。“我们离开这里——” 我将身子挨近他,轻轻地拥抱住他。“郑先生——”我的目光覆盖在他无限苍白的脸上,轻柔地唤道:“郑先生——” 他并没有听我的唿唤,而是睁大眼睛瞪着我,眼里闪过痛苦的神情,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还不如说是从他胸腔吁出来的哀咽。“植莉!——我们离开这里!”他的嗓音嘶哑而疲乏,病容白惨惨的,没有一丝血色。
第55页 我不能再让他继续受这种煎熬了。我想叫醒他,但此刻他的精神状态让我很担忧,我尤其不想把他从痛苦的病态中唤入绝望的真实世界来,那样太残忍了。情急之中,我想也许可以用用诱导的方法。于是我在他耳畔柔声细语说道:“好吧!我们离开这里!——跟我来吧!” 我轻轻握住他的手,另一只手放在他后腰,他没有抗拒,真的听从了我的诱导,我顺利地引导他回了房。 我设法扶助他躺到床上。他病体难支,陷入神智昏乱的状态中,口中迷煳不清地说着癔语。我侧头聆听,听清了其中的一句——实际上也是唯一的一句。 “植莉……”这次他说的是:“带我离开这里……带我离开这里……” 我给他盖好毯子,再到盥洗室兑了一盆温水。我把毛巾放在温水盆里浸湿,轻轻揉拭他的额头和太阳穴。他静静地呻吟着,不再胡言乱语。极度的惊惧和极度的惶悚,使他疲惫不堪,半个钟头之后,他终于沉沉地睡了过去。我摸摸他的额头,没有发烧。但我生怕他会做出别的事情,因而不敢离开,只好守着他。 时已子夜,我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端详着郑先生。重重疑虑困绕着我,我心中充满了难解的谜团。我不明白,究竟冯志今天跟郑先生说了些什么,以至郑先生的精神遭到如此严重的打击?不知什么神秘的原因,郑先生没有告诉我。我不怪他。我相信什么事都是有原因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块属于自己的特殊的角落,我懂得如何尊重我的爱人,就像我懂得如何保护我的爱人一样。我觉得像郑先生这样一位把善良藏得很深的人,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绝不怀疑他,我深深地相信他,我真的没有一丁点怪他的感觉。我只担心,郑先生会因此而病倒,这是我最不能忍受的。 “他不能有事的!”我向窗外的夜色望了一眼,一个想法闪过我的脑子——“也许,我可以把他送到一个地方去。他如此情切地希望离开这里,而我又有这个能力,为什么不帮他达成所愿呢?在那里,换了个环境,或许他能养息几天,至少不会像在此处这么折磨他。”我收回目光,扭绞着两手,在房间里转了几步。“对!”我跟自己说。“这个想法很好!可是,徐先生不在,我无法跟他商量。”——“不过,”我又想道。“我大可以到了那儿再给他打电话,让他到时候直接到那儿接我们。” 长夜达旦,我看见窗外的穹窿泛出一片暗朦朦的光。天慢慢地亮了,东方露出了鱼肚白。我心头一阵喜悦,看到黑夜和白天的交替,我心间不禁升腾起一种因新的一天来临而崛然而生的新的希望。 第十九章 清晨,还有些凉意。随着阵阵微风的吹拂,掀开了黎明的雾纱。朝阳从东边升起来了,透过锦霞射出万丈光芒。瞬间,云天便变得光怪陆离、气象万千起来。鸟语盈耳,郑先生的头在枕头上动了动。 “植莉……”他低唤我的名字。 我朝他弯下身子,握着他的手。现在他的手是温热的。 “我在这里。”我轻言道。 他虚幻地睁开眼睛。我俯视着他,轻轻抚摩着他的手。起初,他还感到有些惑然不解。渐渐地,这种表情消失了,睡意未消的脸庞散发出一道静静的病弱的光辉。 “植莉,真的是你。”他说。 “是我。我在这儿——就在你身边。” 我说着,情不自禁地抱住了他。不知为什么,此刻我似乎觉得他让我感到有生命力,仿佛他给了我这样一种感觉,使我一看到他,就止不住地想保护他。 “郑先生,你感觉怎么样?”我细细察看他的脸。“觉得好吗?” “我很好,别担心。”郑先生微笑说,但是我还是看见他脸上掠过一丝不舒适。 “怎么啦?”我问他。“哪儿不舒服吗?” “没事儿,只是——胳膊有点儿麻。” “来,我给你揉揉。” 当我的手指揉捏到他那又酸又麻的臂膀时,郑先生轻轻地笑了,我也笑了。他的睡衣领子有点儿松,我帮他系好领口上的一粒纽扣。 “植莉——” “什么?” “昨天夜里,我梦见你一直在我床边,陪着我。那么,是真的了?” “是真的。” 他孱弱的大手在我手里无力地握紧了。“你一宿没睡吧,”他问。“是吗?” “喔,这没什么——” “为什么?”他继续问。“我病了吗?” 他不见得会知道自己昨夜闹病的事情。他正在病中,心力俱疲,我想不告诉他或许可以减轻他心头的负重。 “没有,你只是累了。”我故作轻松说。“现在觉得怎么样?还觉得累吗?” 他默不作声地笑了。 “我觉得自己好像进入植莉的保护伞下了。”他说。 趁他笑的时候,我把他拥抱了一下,又把他的手放到我的嘴唇上,亲吻了一下。 “郑先生,答应我一件事。”我伏在他耳边说。 “什么事?”他问。 “今天不要下床,在床上休息一整天,好吗?” “好呀,”他忍不住微笑说。“我正打算睡它一个礼拜呢!” “还有——从今天起,你归我管,让我来侍候你,好吗?” “嗯,”他点点头,把我的手捂在他的胸口。“从今天起,我们俩之间,植莉是统帅,我的时间全由植莉支配。” “那么,从今往后,你就完完全全是我的了,是我一个人的,是吗?” “不错,基本上可以这么说。”他说。“你可以把我当作你的私人财产,随意处置。只要你高兴,你把我怎么样都行啊。” “既是这样,我不会再让你受半点委屈、半点伤害。郑先生,我带你到一个地方去吧!——一个只有我们俩在一起的地方。” 他停了一秒钟。 “植莉,你要把我带到哪儿去啊?” “到我和植军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去。” 我告诉他,那是离这儿六十公里的一个小镇,幽静的街巷,古老的树木,是一个歷史悠久、风景如画的古镇。 “你和植军在老家还有房子吗?”郑先生问。 “有的,是父亲留给我们的祖屋。”我说。“我们家不大,房屋外面有一个又深又窄的天井。天井里有一棵苦楝树,还有一口长满青苔的水井。整个天井铺的全是青石砖。小时候,父亲为了能让我们在天井里学习,就用石块砌了一张桌子,两张凳子。每天下午,我和植军放学回家,就在苦楝树下的石桌子上写作业。我还记得,到了秋天,苦楝树就会飘落下许多紫色的小花儿,它们散落在石凳子上、石桌子上、以及我们的作业本上;而到了夏天,天气热得不得了的时候,植军就在水井旁边汲水沖凉——那时候,是我们最无忧无虑的日子了。”
第56页 他没有答话,如梦如幻,呆呆痴痴。我心脉一阵紧缩。我的担心不是没有理由的。他又像昨天那样满脸迷茫,神思恍惚。 “一棵苦楝树,一口长满青苔的水井,”他梦呓般地说。“难道我还能享受这样纯朴的生活吗?植莉,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因为我爱你——你值得我为你做任何事情——我愿意为你做一切事情。” “只有植莉能给我慰藉。”他继续呓语道,像是对我说,又像是对自己说。“命运把你送到我的面前,你就是上苍赐给我的宝贝!植莉——带我去吧!我把我的心、我的生命、我的一切都交给你——除了你,我谁也不要——带我离开这儿吧!” “好的,好的,”我百般安慰说。“只有我们俩去。郑先生,到了那儿,你可以安心休息,我负责不让别人打扰你。” “植莉——啊,植莉!”他神志错乱地嘆道:“我会辜负你吗?你会舍我而去吗?——不——不!我知道,我的植莉是不会离开我的,这是上天对我的最后一点眷顾了——是吗,植莉?你是爱我的——不会离开我的,是吗?” “是的,是的,我不离开你,也决不让你离开我!”我的眼睛湿润了,禁不住再一次抱紧了这个亲密的、亲爱的人。今生今世,我都不会离开他,我将永远眷爱他,依恋他,现在和将来都不会违背他!至死都尊重他——直到生命之光消逝! 他忽然从虚妄中清醒过来。“植莉,”他问我,“我们什么时候去?” “什么时候都行啊——你想什么时候去,我们就什么时候去。” “真的?——我想什么时候去,你就陪我一块儿去?” “嗯!我全听你的。” 他严肃地想了一下。 “那好,事不宜迟——我们今天就走!” “今天?” “对——今天!——答应我,植莉。” “可是——” “别担心,”他接下来说的这句话,表明他很明白我的心情,也很理解我。“有你在身边,我是不会有事的,不是吗?” 我认真思考了几分钟。他身心交病,我是不愿意他扶病奔波的,但他心意已决,我想至少让他心情轻松一些也是好事。 “好吧,”我说。“我说过,全听你的——我们今天就走。” 他庄严地笑了,执起我的手,放到嘴唇上,亲一下作为感谢。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郑先生要我马上给小崔打电话,他想立即就出发。他是这样决定的,他已经急不可待了。未想,那天小崔和杜晓雨去了德天瀑布,一时之间赶不回来,这个决定最后不得不推迟到晚上。 郑先生只好听从我的照拂,卧床静养。他不让我离开他,只许我在他接触到的范围内活动。我自然也是寸步不愿离开他。因此,白天一整天,我们都是厮守在一起,片刻也不曾分离。夕照时分,我陪郑先生到榕树下信步。落日刚沉下树林,西边的天上,晚霞如鲜艷的锦帛,染红了半个天,榕树的树梢也抹上了一层葡萄灰色。凉风一阵阵地扑面而至,白天的暑热给吹跑了,在树荫下可以感受到一种凉爽舒服的畅快。我仰望别墅坚固的身影,心想,再过几个小时,就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我已工作生活了九个月的地方。我们有可能很长时间不回这里了。我喜爱这里,无庸讳言,离开它我会想念它、回忆它的。可我并不感觉遗憾,因为我将要陪伴的是一个我敬他如上帝的人,他比世间的任何一处风景都叫我入迷,我愿捨弃一切追随他。我回头看看这个亲爱的人儿,他脸部有一点淡淡的哀伤,像在凝思,默默地出神。我不由自主地伸出手去,充满抚慰、充满怜爱地拥住他,两手在他腰后握住。 他朝我低下头来,抑郁神伤。“植莉,”他说。“我有一种不安的感觉。” “不会有事的,”我把他围搂得更紧一些。“我们就要离开这儿了——不会再有什么可忧虑的事了。” “你也许是对的,”他陷入遥远的思绪。“他不可能猜得到……” 一阵绿风顺着小道吹来,婉柔地从树冠间穿过,许多树叶在我们的头顶上方摇曳。“植莉,”郑先生问我。“我是不是很自私?” “不——郑先生,你有一颗世界上最亲切、最康慨的心,我爱你的心。在我心里,你是可以託付生命的爱人。” “是吗?”他问;——又仿佛在梦中说话了:“是的,这是植莉不变的情怀——她爱惜我,远胜于爱惜她自己。”他想了想,脸色一下子严肃起来。“不行!不行!我不能冒和你分离这样的险!植莉,我们马上离开这里!” 他情绪激昂,语态痴狂,话也说得很快。这个变化如此突然,如果我对他的爱不是超越一切的话,我会认为他是个癔病患者。 “现在吗?”我问。 “对!就是现在——马上!” “可是,小崔还没回来呢!” “给他打电话——打他的手机!——再催催他!我不能再这样等下去了——催催他,再催催他!” 他捏箍住我的那只手,发狂似地抖着,手指头几乎嵌进我的肉里,我连忙依顺他的心意。 “好的,好的,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来吧,我们回去吧,别担心。” 他这样激动、易怒的性格,我真怕他会急出病来。回至大厅,我火速给小崔打电话。他正在回来的路上,是在几百公里以外的路上,所以不管他再怎样十万火急,也要晚上九点才能赶到。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郑先生。 “现在已经七点钟了,”我宽慰他说。“我们吃完晚饭,再等一会儿,小崔很快就会回来了。” “也只能这样了。”他说。 我赶紧安排晚餐。吃饭的时候,郑先生吃得很少,只喝了一些儿汤。他不断地问我时间,我不断地为他报时。吃了大约二十分钟后,老王拿了一个信封向我们走来。 “郑先生,投递公司送来一封快件。” “我不希望收到什么快件,”郑先生说。“谁寄来的?” “不知道,信封上没有寄信人的姓名和地址。”老王问。“要我念给你听吗?” “不用,植莉念给我听就行了。” 老王把信封交给我,回自己的房间去了。拆开信封之前,我仔细看了一下信封。果然没有寄信人的姓名和住址,这是很奇怪的。我注意到这封不规范的快件,是由私营投递公司负责投送的。我撕开信封——我不想说我掏出了一封信,因为它只能说是一张纸片——像纸条一般大小的那种纸片。我看见上面这样写着:
第57页 我已找到了你。今晚八点我会亲自登门拜访。你不必否认,我已然知道你是谁了。 没有称唿,没有署名,没有住址,只有片纸只字。通常这种信,都不是受欢迎的信。写这种信的人,不是出于自傲,就是忘了礼貌。我把这张纸条看了很久,字是怪异的,字迹尖细,笔力却粗厉、遒劲,无法辨认出是男人或是女人所书。 “植莉,怎么了?” “郑先生,一封奇怪的信。” “是吗?——有多奇怪?” “既没有称唿,也没有落款。” “我在这个地方,经常遇到一些荒诞不经的事情——上面写的什么?” 我把这几句话念了出来。刚念完最后一个字,郑先生就像受了惊雷骇电,浑身抖瑟,面色变得蜡纸一样白。 “郑先生,你不舒服吗?”我询问。 “我没事儿。”他抽紧了下颚,咬紧牙关从桌旁立起来,手掌伏压在桌面上;刚迈开脚步,身体就摇摇晃晃了一下。我大吃一惊,急忙一个箭步绕上去,搀扶住他。 “郑先生,你怎么了?”我拼尽全力抱住他,不让他摔倒。“你还好吗?” “别怕,我没事儿;”他抓住我的手说,我感到他手腕处的动脉在强烈地跳动着。“别怕,”为了安慰我,他又说了一次。“我不要紧,别担心。” “我们到那边去歇一会?”我问。 “好吧。”他说。 我扶他朝大厅的一张沙发走去,突然间厅里的电话铃声大作,郑先生如同听到了死亡之声,我正扶着他的身子,我感到他的躯体僵住了,腿迈不开,仿佛他的脚下又洞开了一扇地狱之门。 “可能是小崔打来的,我去接。”我说。 郑先生的手指按住我的手腕,同时也按住了我的心跳。我心里一沉,仿佛石化了似的。 “不——别去!”他说。“——不是小崔打来的。” 他脸色铁青,面部肌肉因剧烈的震悚而痉挛起来。他让我把他扶到沙发那头去。他坐下后,我赶紧去给他倒水。我到厨房里倒了一杯水,往里面加了两片柠檬。这时容嫂亦进来取食,我在那儿略略耽搁几分钟,跟她简单谈了几句。她拿了一杯橙汁,两块南瓜陷饼,復上楼去。我回至大厅,郑先生依然静独于原处,像被点了穴,木然犯呆。 我在沙发旁边停了一下,郑先生依旧神色悲忉,精神沉溺在无边的躁郁里。我上前一步,将水放在茶几上,而后在他足前跪下来。 “今天是不是很累啊?”我抚摸着他的胳膊说。“要不,回房休息一下吧?” 他没说什么,倾下身来,将我狠劲地拢入胸怀,那么紧,那么紧,仿佛要把我溶入他的胸膛。我感到他的嘴唇触到我的头髮,在那儿停了一下。 “植莉,你还爱我吗?”他以一种非常伤感的嗓音低声问我。 “爱,我全心全意爱着你。” “不后悔吗?” “你是我内心的珍宝,一生中的最爱,我永永远远不后悔。” “可是,迟早,你会离开我的。” “不会的!——我不要没有你的日子,任何人、任何理由都不能让我离开你。” “真的吗?——任何人、任何理由都不能吗?” “是的!是的!我保证!”我一连声地说。“别太忧郁了,你还有我,我绝不会让人伤害你的,我现在不是在你身边吗?” 他举起一只手,默默在抚摸我的脸,接着低下头来吻我的嘴唇。自从我们相识以来,他还是第一次吻我。他热情似火,但很克己。他的吻让我觉得像是永别前的吻。之后,我们又拥抱了好久。 “植莉,你知道吗,恐怕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不多了。”他说。 我从他怀里挪开身子,脑子一下子转不过弯来。 “你要离开我了吗?”我问。 “傻姑娘,”他说。“只有你离开我,没有我离开你的。” “如果是这样,”我安慰说。“我们就不会分离。我的心里只有你,我不会让人把你从我身边夺走的。” “我知道,你是个善良的姑娘,多情重义。有件事,我早就想对你说了,可说了你就不会再爱我、不会再理我了。尽管你处处以我为重,事事以我为尊,但你正直、单纯、朴素的良心,绝不会允许你再留恋在我身边了。”他激动地把我的手托在他的掌中,久久印在他的嘴上。 “不会的,”我说。“不会的。” “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遗恨。我恨!我真恨哪!”他喑哑的嗓音似嘶似裂。 “峰,”我柔声唿唤他的名字,力图减轻他心中的悲痛。“峰,出什么事了?——告诉我,让我帮你分担吧!” 他惨白的脸上掠过一丝憾痛过后的微笑。 “我不是泽峰,”他说。“我不是。” “峰!你在说什么啊?”我抓住他的手握着,迎视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有某种东西吸引了我,我往他眼睛深处看,发现他的眼睛里竟迸射出一道火光,犹如黑暗中燃烧的火焰! “我不是泽峰,”他说。“泽峰十年前就死了。那天我到机场接他,返程中出了车祸。车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把他背出汽车,他已经咽气了。我把我的结婚戒指戴到他手上,对赶来救援的警察说,我是泽峰。但其实不是,植莉——我们是双胞胎,我不是弟弟郑泽峰,我是哥哥郑泽南。” 第二十章 屋子里的空气骤然凝固了。入夜的微风吹过松林的簌簌声,从开着的窗户飘进来,沖淡了室内凝滞沉重的气氛。我们互相端详了几秒钟,谁也没有作声儿。郑先生用灼人的眼光攫住我,初秋的夜晚固然已有些寒意,但他几近炉火的目光烤得我的身子烘焙般的燠热。 “我要离开你了,”他温存地抚摸着我的头髮,动情地说。“知道吗?这几个月来,你使我感到多么幸福呵。当我待在你身边的时候,你永远无法知道我是多么的爱你。我的灵魂和心髓,我全部的精神世界,都是属于你的。你是我心灵的朋友,唯有你能温暖我的生命,我多么想带你离开这里,住到一个我们永远也不会分离的地方去。” “如果需要的话,你想到哪里,我就陪你一起去哪里。”我说。 “来不及了,”他摇摇头说。“现在不行了,我已经没有资格再和你在一起了。我生活中唯一的渴求,就是能跟你长相厮守,永不分离。但是,能够抱着这种希望的时日,现在已经告终了。” “不会的,”我说。“我不会和你这样分离,我再也不要跟你分开了。” “你多么善良,多么多么善良!”他两手捧起我的脸,哑声说——“我说过,我已经不再是你以前认识的那个郑先生了。”
第58页 是的,我记起他的话来了。这事来得太突然,方才听他这么一说,我的思绪彻底中止了。后来,他的眼光吸引了我,还有他的郁悒,他的眼睛和他的郁悒是他的不幸所在。我多么想帮他摆脱这种不幸,他笼囿在这种隐藏的、神秘的感伤里,我心口像刀割一样疼痛。 “不会的,”我说。“你还是以前的那个郑先生。” “我不是了,植莉,”他说。“我不是了。我是郑泽南,不是郑泽峰。泽峰是自由的,他可以倾心倾血,用生命中的全部力量来爱你。但是我不能,我是个结过婚的、有妻子的人;而且——她已经找到我了。” 我恍然想起,早些时候,到这里来过的那个女人。不错,我记得老王说过,那个女人是郑先生的嫂子。如此说来,她其实是郑先生的妻子了。 “是打扮得好像男人的那个女人吗?”我问。 “你怎么知道?”他很惊讶。 “王伯告诉我的。她来过这里。” “什么时候?” “你去西安的时候。” “这么说,你已经见过她了。” “见过了。王伯说,千万不要告诉你——她会伤害你。” 郑先生短促地笑了笑。 “谁也忍受不了她加在我身上的痛苦。我诅咒这个女人,是她让我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迫使我从一个正常人,变成了一个欺瞒世人的罪犯、一个不得不撒弥天大谎的视力正常的瞎子!” 我诚惶诚恐地望着他,心跳停止了两秒钟。 “郑先生——你的眼睛看得见吗?” 一丝难以洞悉的微笑,在他嘴角转瞬即逝。 “我什么都看得见。”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两只眸子黑幽幽地发着光,仿若深不可测的渊潭,我就像站在断崖边上往下窥望那样惊心动魄,而这个渊潭又是如此吸引我,仿佛要把我拉进去似的。我激动得差点儿喊出声音来。 “全世界的人怎么看我都有无所谓,我只在乎你一个。”他说。“我原想到了一定的时候才告诉你,我不是故意要欺骗你。真的,不是,相信我——原谅我,植莉!” “我相信你,我不怪你。”我一时忘情地说。“现在我多么高兴,你的眼睛看得见——你看得见我!” “是的,”他热切地低声说。“我看得见你,我的好姑娘。你是我一生中所见到的最可爱的姑娘。从你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正直、善良,没有任何伪装。你就像是我的血亲,是我身体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我爱你,胜过世界上一切。如果不是想到你,只怕今晚我就不会在这个芸芸众生中苟延生活下去了。” “不要啊,”我用手封住他的嘴。“无论你做了什么,我都信任你。告诉我好吗?——把你的痛苦、你的不幸告诉我,我们一起来承受,我们一起来解决。我既然是你的朋友,就要做一个共患难的朋友;我既然爱你,就会接受你的一切。” 静默统御了良久。郑先生夜一般漆黑的眼睛,洞察肺腑地瞧着我,密切中添增了几许专注。 “植莉,你真的想知道吗?”他问。 “我想。”我鼓励他说。“我知道你心里有秘密,当我发觉你心里有不可遏止的潜藏的秘密时,我很想知道这个秘密是什么。但我想你不说出来,一定有你的苦衷,我一直都在耐心等待着这一切都能理解的时刻到来。” “世间竟有如此奇特的女子,”他说。“天啊,既然你安排我认识她,那为什么又禁止我爱她呢?”他略停了一下。“我原以为,我得把这个可恶的秘密,一直带进我的坟墓。但自从认识你以后,我愿意为我所做的一切忏悔——而你,就是那个听我忏悔的人。但是这一天,到来得太快了——”他狠狠地咬了咬牙根,孤愤地说——“植莉,听这个故事,需要有健康的神经。还好,你的神经钢丝般坚韧。不似我,当我在你这个年龄的时候,我意志薄弱,遇事没你这般勇毅坚强。我少时就没了母亲,我母亲在生我们兄弟俩时就过身了。算命先生说,泽峰落生的时间不吉利,他要过了二十五岁才能与家人生活在一起;否则,就会给全家人带来不幸。我父亲很迷信,就把他寄养在重庆一个朋友的家里。我的孩提时代,我已经记不大清楚了。我只记得,自我懂事起,我父亲就是个生意人。楼上躺着的那位老太太,是我父亲的姑母。她很年轻、尚未生儿育女,丈夫就遽然病逝。但她一直没有再嫁。七十年代,在她年届花甲之时,她丈夫的一个远房亲戚,从美国给她寄来一笔数目可观的养老金。我父亲就是用这些钱,做起了第一笔生意。那年头,经商的人奇少,生意十分好做。我父亲从开饭店、办工厂、到最后搞房地产开发,短短二十年间,就积累了上亿元的资产。但同时,他也从一个三十出头的年青人,变成了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 “我父亲也意识到,他老了。但这是生命的规律,他也没有办法。这时候,他想起自己还有两个儿子,就打算把这份家业传给我们兄弟俩。可不久他发现,他自己虽然是个商业奇才,他的两个儿子却不是。我和泽峰都不喜欢做生意。泽峰迷恋登山运动,他在北京念大学的时候,就参加了学校里的登山组织。而我醉心生物学,这也是我所学的专业。在我桂林的别墅里,我收藏了上万件植物标本和昆虫标本,其中珍希的标本,并不比这里正规的研究所珍藏得少。我父亲很失望,但他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从不强迫别人干他不愿意干的事情。他的苦恼引起了他的许多生意伙伴的注意。不知是谁,给他出了个主意,只要能娶到一个精明能干、有头脑的儿媳妇,那家族的事业就能够传承下去了。我父亲很贊同这个说法。这个信息不胫而走,还没怎么声张,几天的时间,就传播得城里人人都知道了。 “来说媒联姻的人络绎不绝,差不多都是生意场上的人。其中我父亲的一个老熟人,介绍他认识了我妻子的父亲曹锦棠。我父亲第一次见到那个姓曹的,看他还是挺顺眼的。他在本市有一家酒店、一家典当行、一家加油站。他只有一个女儿,他准备专心搞典当行和加油站的生意,把酒店交给女儿打理。后来我父亲见到了他的女儿曹若男。她身体绝对健康,有一种女性的魁梧,性格和能力又跟她的名字一样,像男人那样强干。她把酒店打理得十分红火,她的精练征服了我的父亲。我和泽峰时年二十四岁,泽峰还不能回到我们身边。我命中注定要遭受这次劫难。我从桂林被召了回来,不容分说,被安排与这个女强人见了面。她话不多,十分冷静,但每说一句话都博得了我父亲的欢心。她父亲更希望能攀上这门亲事。迄今思之,他完全是看中了我家的财产。他想方设法讨好我父亲,他们父女俩都一样。成年以来,我杜门避嚣,一门心思全放在研究植物标本上,对爱情和婚姻一点也不懂。我父亲希望我能与她结婚,我当时一点感觉也没有。我不爱她,也不了解她;对我而言,她就跟大街上的那些陌生人一样,我甚至也没讨厌她。我父亲不断地恳求我考虑他的建议。他认为,我娶了她以后,就可以潜心治学,不用烦心生意上的事情。世界上只有父亲一个人能左右我的意愿,命运偏偏让他在这个时候出来劝说我。我中了邪似的,动摇了。
第59页 “我是结婚以后才开始厌恶那个女人的。因为我发现,我实际上娶了一个暴虐跋扈、精神严重扭曲的女人——她的人格很有问题,她天生就有一副蛇毒心肠——你知道她是多么变态的人吗?她对家里的小保姆想骂就骂,想打就打。她拧她们的耳朵,揪她们的头髮,有事没事对她们喝来斥去,动不动就污言秽语,把她们个个吓得神经错乱。有两个甚至被她打得昏死过去,醒来之后,赶紧像逃离魔窟一样逃离这个家。她这种畸形的心态,以及兇残暴戾的劣根性,使我大为反感。我发觉我只要一接近这个女人,就翻胃噁心。我心中对她横生出这样一种怪感,你想我怎么还能把她当妻子对待呢?每次一想到要和这个变态女人晨昏生活,我气得险些没晕过去。 “可以说,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我经受的是非人的痛苦。更可怕的是,这个不可思议的怪物,跟她父亲比较起来,便不算什么了。我后来惊知,曹锦棠表面上是做正当生意,暗地里却干了不少非法勾当;这些年来,他居然是靠走私和贩毒暴富起来的——他的典当行,根本就是地下钱庄,专洗黑钱。曹若男二十八岁——她足足比我大四岁——却已经在她父亲手下干了五个年头。曹锦棠自然年头更长。我父亲后来反感到了甚至不与他来往。为了与这对父女彻底断绝关系,我父亲把郑家的所有财产,都过户到了泽峰的名下;他在市区给我买了一套房子,每个月只给我足够的生活费,这一切突然之间叫我厌烦透了。我对自己说,我受够了,这个女人,我不会再容忍她了!结婚不到半年,我就提出了离婚。她非常傲慢地拒绝了。我执意离婚。这时曹锦棠向我抖出一张牌。原来我们婚后不久,曹锦棠就暗中利用我父亲公司的仓库,存放了两次私菸。他威胁我说,如果我和他女儿离婚,他就让我父亲去坐牢。对我来说,这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我的脑袋欲炸开来。我很清楚,这个畜牲身上的每一滴血都是邪恶和残忍的,我相信他是会那样作的。我不能忍受他们设下的骗局,但同时,我又是一个不顾一切保护我家人的人,我不得不背叛自己,做了妥协。 “自此之后,我对我妻子的感情,已经不仅仅是厌恶了。我对她的憎恶和对她的仇恨程度不相上下。我以前从来没有如此仇恨过什么人,是她把这种憎恨注入我的心灵,使我开始常常感到一种烦躁的愤慨。开头,我也尝试过隐忍心中的冤抑和愤懑,但他们干的那些罪恶,只有瞎子才看不到——有些罪行不是你不去想,就可以当作没发生过的——我尝试过很多次,徒然枉然,我失败了,我的灵魂一片废墟,我不知该如何面对人生。有一晚,我听见他们父女俩在书房里谈论毒品。等她出来后,我告诉她我全听见了。之后又是一场天昏地暗的争吵,这类争吵差不多天天都有。 “我父亲十分后悔,自己为我挑选了这样一门亲事。但他一点办法也想不出来,他们用卑鄙的手段控制住了他。他被魍魉的黑网捆缚,过着比犯人还要痛苦的生活。我们既不敢报警,也不敢向媒体透露。曹锦棠用我父亲的牢狱之灾威胁我,返过身去,又用我的性命安全要挟我父亲。每每忆及这些暗无天日、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我就忍无可忍。我和我父亲,我们的心被折磨得片刻也不得安宁,不知道这对父女,要让我们痛苦到何日。他们不但不罢手,而且还变本加厉,最后连老王的儿子,也被他们害死了。” “王伯!——他有儿子吗?”我问;我一直以为老王未娶妻生子。 “有一个儿子,叫阿祥。阿祥少时,母亲便弃世而去,老王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阿祥在曹锦棠的酒店里做保安,曹锦棠知道阿祥是老王的儿子后,千百万计诱骗他去参加他们的走私活动。警方在一次围剿行动中,将阿祥击中;阿祥当下就送了命。老王跟了我父亲十几年,我清楚曹锦棠这么做,是想把我父亲身边的人一个个拉入水,这样他就更容易操纵我们父子了。更叫我痛惜的是,阿祥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一个这么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被这帮人断送了。我很生气,我觉得我不能再听凭这二人这样胡作非为下去了,如果警告不起作用的话,我决定结束这种屈从的生活。我满腔悲忿,驾车前往曹锦棠的寓所。 “尔时,大概是夜里十点左右。途中,我接到父亲的电话,泽峰十一点钟到机场。那天正好是泽峰迴家的日子,泽峰已经过了二十五岁的生日,从此就可以和我们朝夕相处了。但是那一天,也是老王永远失去他唯一的儿子的日子。我回答父亲说,我十一点会准时到机场。我继续开车,二十分钟后,来到曹锦棠的寓邸。那是一幢地处西郊的三层花园楼房,周遭住户并不多,此时除了街路上间或过往的汽车,已然看不到什么行人了。我在花园里停了车,看见二楼书房的窗口亮着灯光。我关上车门,奔上台阶,发现门没锁,就推门进去。 “我径直跑上二楼,看见门是开着的,便沖了进去。曹锦棠独自一人在喝香槟,房间里再没有别的什么人。他看见我怒气沖沖地闯进来,微微吃了一惊。 “‘你这个禽兽!’我一边喊道,一边奋然前去,把桌子上的香槟酒稀里哗啦摔碎在地板上。‘你不是人!’ “曹锦棠并不生气,悠然自得地望着我,微微笑了笑说:‘怎么这么大火气啊,泽南?’ “‘你害死了阿祥!’我说。‘你是故意这么做的!’ “‘我为什么要故意这么做呢?’他问。‘阿祥不是小孩子了,他是个成年人,他也有自己的思想。他觉得跟着我做事,有很大的前途。不错,干我们这一行,是有很大的风险——但不冒险,就赚不到大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阿祥完全是自愿的,我从头到尾都没有逼过他。况且这次出了事,我的损失也很大。’ “‘我不会相信你的狡辩的,这根本就是你设下的一个陷阱。你控制了我,又控制了我父亲,你根本就是挖一个坑,让我们大家跳下去!我警告你,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一次又一次,像面团一样被人揉来揉去,我不敢保证我什么时候就会报警。在我的心里面,我的父亲、我的亲人比什么财产都重要,你听清楚了没有?’ “他未理我,嘴角挂着浅浅的笑,慢悠悠地喝了一口杯中的酒;然后站起身,来到我的跟前。 “‘别发这么大的火嘛,何必这么认真呢?’他右手握着酒杯,就用左手拍拍我的肩头。‘别动不动就什么报警啊报警的,你想过没有?现在什么都要讲证据,警方根本掌握不到我什么证据,如果他们有证据的话,早就把我抓起来了。可你的父亲就不同了,他不知不觉地捲入了一次走私活动;日前,我依样画葫芦,再一次利用他的仓库,存了一批私货;只要我向警方透露一丁点的消息,你父亲就得进班房。——你不会眼看着自己的父亲蹲班房吧?’
第60页 “‘我会出庭指证你!’我说。 “‘指证我?指证我什么?’他问。‘你对生意一窍不通,你对走私这门职业一知半解,你不知道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你指证我什么?只要我略施小计,你所有的证言都会变成指证你自己的父亲,你信不信?——你想想,假如犯了罪去坐牢,心里还好受点;要是没犯罪也去坐牢,那真是比窦娥还冤啊!’ “一种强大的义愤袭入我的胸壁,我顿感烈火焚身,我一把抓住他的衣领,把他逼到墙角。‘你还是不是人啊?’我说。‘枉我父亲这么信任你,你却这样陷害他,你没有人性!’ “他搡开我的手,整整衣襟,带着不无恣肆猖狂的口气说:‘只要我不出事,郑百川就不会出事。你这么紧张干什么?’ “‘这就是你把女儿嫁给我的原因吗?’我怒不可遏。 “‘若男有什么不好?’他说。‘她可以替你们郑家打理生意。郑百川已近风烛残年,你又不成气候,将来郑家就要靠若男来支撑,只有若男才能做到这一点。你们是天作之合。我说,你就安心钻研你的植物标本吧,我们父女俩有信心,把你们郑家的产业翻一番,这有什么不好呢?我的事业如日中天,你们郑家既然搭上了我曹锦棠这条船,要想回头是岸,那是不可能的了——你就趁早死了这份心吧!’ “这些话像烧红的烙铁,烫在我的心上,我气得七窍生烟。加之,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刺激我,我体内生出一种复杂而仇视的力量;他还来不及反映,我就抡起拳头照他脸上挥去;他向后一仰,撞到书桌边上,一尊铜制的塑像掉到地上。我朝他挥第二拳的时候,他一把扼住我的手臂,我简直不能相信他的力气比我的还大。他一拳把我打倒在地,我感到头晕目眩。他趵到我的身上,死劲掐住我的咽喉,我被掐得天旋地转,两只眼睛直冒金星。绝望之下,我的手突然触摸到地上的那尊铜像。我想也不想,抓起铜像,恨恨提了一口气,奋力对准那个畜牲的脑袋砸了过去,他发出一声沉闷的呻吟,倒在我的身上。 “我等了好半天,他依然压在我的身上,像一头死猪。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推开他。由于用劲,一阵晕晕乎乎向我压来。我云里雾里地站起来。我看看地上的那个傢伙,他面部朝下趴在地板上,额上有一处被我打击过的伤痕——他倒伏在那里,差不多有两分钟,他这样没动没静——几乎像死了一样;他的脸也变得像死一般惨白。我心里格登了一下,骤然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我伸手到他鼻孔下面,感觉他没有一丝气儿,我登时吓得缩回了手。我不敢再摸他。我六神无主,一下子全懵了。‘他咽气了!’一个臆想跳过我的脑际,还有一个声音擂击我的耳膜。我心儿嘭嘭直跳;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已没法再思考;我做了一个普通人在惊惶失措之时最容易做的事情——我跌跌撞撞地逃遁了那儿。” 第二十一章 “你肯定事情发生的时候,附近没有旁人吗?”我问。 “没有。”他说。“但我开车出花园的时候,撞见了曹若男。大门两旁的路灯亮如白昼,她看见我,我也看见她,而且看得清清楚楚。我想只要她一上楼,就会发现我杀人的事情,我从来没有这样害怕过。我的车开得飞快,在通往机场的高速公路上,我的车风驰电掣般的向前奔驰着。我心烦意乱。我凝视着前面的挡风玻璃,纷繁可怕的思绪像一团麻绳,扰乱着我的心。老天爷可以作证,我并不想杀死那个人,尽管他恶贯满盈,罄竹难书;如果要我为了他而犯下罪行,还不如之前就让老天爷把我的命拿去——我又开始感到由来已久的既烦躁又怨怼的郁愤。我不知道警察什么时候会追上我,在我的脑海深处,一个意识的惊涛跳跃在思想的浪尖之上,几乎把我吞没:设若我稍微一松手,死神就会立刻把我从这种痛苦中带走——真的,我一度想放弃我这条没有意义的生命——然而,尽管我心之深谷涌伏着这样危险的意念,可是我的灵魂和精神却阻止我这么做。十一点钟,我准时赶到了机场。 “离别了二十五年,我好歹见到了我的亲弟弟。一降世就不得不分隔两地,命运就是这样捉弄我们兄弟俩的。泽峰比我想像的更亲切,他和我长得一模一样,我们的身材也惊人的相似。虽然我们打小相隔千里,但是我们彼此之间并不陌生。我们一直都有书信来往,近十几年来,我们也常常在电话里联繫。回到汽车里,我们只是相互询问了对方的近况。 “我们沿着高速公路飞驶返家。那天夜晚云遮月淡,黑如锅底。泽峰一路上很兴奋。从他的描述中我了解到他的生活很丰富、很纯洁、充满阳光,最近又刚刚征服了勃朗峰和麦金利峰。与他这种健康充实的生活比起来,我的生活颓唐、丑恶、罪孽深重。我凝视着路的前方,荒凉的野外黑得咫尺之外就看不见东西,一颗孤星挂在远方,闪着惨澹的光亮——所映衬出的那种凄清的悲凉,仿佛意味着我的命运。寓所里那恐怖的一幕,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那死尸一般的躯体,不断地在我的视网中晃动。我脑壳开始抽疼起来,胸口直想作呕——我感觉我额头附近的血管就要爆裂——我眼前一黑——失控的汽车箭一样冲破路旁的防护栏杆,连撞带滚翻到草坡地底下。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从昏厥中醒来。我感到右边的肋骨阵阵剧痛,手脚都不能抬动,眼睛也痛得火辣辣的。我头昏眼花地看看泽峰,由于剧烈的碰撞,他头部满是鲜血,胸部一片红褐色。我感觉有一幢大厦在我心里坍塌似的,不知从哪儿来的一股勇气,我伸手摸摸他的脖子,发现他的脉搏已经停止跳动。我震骇得脸颊发疼,几乎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寂静了几秒钟后,从我的喉咙里迸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嚎叫。‘天啊!’我举拳向着夜空,用尽全身所有的力量仰天长啸。‘你为什么这样对待我?’悲呜随风而逝,我心田深处飘来一个回音——‘去吧!跟随泽峰离开这儿!既然这个尘世充满了痛苦,为什么生命还要延续下去呢?——你的痛苦只有在你魂归天国以后才会结束啊!’我肝胆俱裂,沉溺在人类的这种苦楚里。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了,我含悲忍痛望着泽峰,开始吃力地思考着。我的生命无足轻重,但泽峰的生命是有价值的;我想起我们的父亲,我了解父亲,我了解他的一生,我们是他的生命、是他的全部;现在他已垂暮年,他能同时失去两个儿子,绝对不能——那会要了他的命;死的人不应该是泽峰——应该是我!绝处逢生,痛定思痛,这几分钟正是启迪我灵魂的重要时刻。我想,我不能再这样浑浑噩噩地生活下去了,凭什么我就活该过这种忍辱负重、行尸走肉的生活?凭什么要我了此一生?人的命运要靠自己去把握,我不能再这样任人宰割了——我有权利支配自己的命运;我的人生是我的,我的生命航线,往哪儿开,由我决定;从此刻起,我要按我的方式来干——我要做除我以外没人会做的事情!
第61页 “我这样想着,便使劲坐直身子,几乎失去知觉的身体又开始有了活力。脚肿腿麻,我咬住唇,处理一下大腿和膝盖的伤口,就推开车门。幸好两边的车门都还可以打开,我一瘸一拐地绕到副驾驶座,每跨一步都引起钻心的疼痛。我把泽峰背出汽车,蹒蹒跚跚放到空旷的草坡地上。其时,我的心情,不是惊恐,不是忧愤,而是悲怀过后不可名状的激动。我解脱泽峰腕上的手錶,戴到我的手上;又退下我的结婚戒指,套在泽峰的手指上。尔日,我们正好穿着同一个牌子的西服,连颜色也是一样的。我父亲有一个习惯,每年我们过生日的时候,他都会给我们兄弟买一套相同的衣服,那天我和泽峰穿的,正巧都是我们二十五岁生日父亲送的西服。而后,我又和泽峰换了皮鞋。一切都准备好以后,我找到手机,拨打110,报了警。我对他们说,我们出了车祸;我让他们赶快来,考虑到泽峰对这一带不熟悉,我没有告诉他们具体的地点,只说在通往机场的高速公路旁,不过,他们很快就找到了我们。 “这就是事情的经过。警察来了以后,发现泽峰已经死亡(当然那时候他们以为死的是我);而且根据急救中心的医生判断,死亡的时间至少超过了一个小时,而我从昏迷中醒来直到当时,大概只有半个小时的样子。为了减少许多没有必要的麻烦,我谎称自己的眼睛看不见——当时我的眼睛确乎是很不舒服,一阵一阵的眩晕、模煳。他们立刻把我送往医院。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回忆事件的整个过程,发现我是凭本能走到这一步的。那时候,几乎所有的人,医生、警察、甚至包括我父亲和曹若男,都相信我是泽峰,而躺在太平间里的是我了。我父亲因为过度悲痛,看不出半点破绽。我和曹若男长期分居,她只知道我有一个弟弟,但不知道是孪生弟弟,她更加看不出什么异样。况且曹锦棠被杀,警方在侦破的过程中,意外地发现了他们父女俩走私的蛛丝马迹,她第二天就被警方拘捕了。这件事里只有我父亲受的伤害最大,一夜之间,他的头髮全白了。整整等了二十五年,万没料到,临届团圆之时,等来的结果却是一个儿子死了,一个儿子又瞎了——算命先生的话本来就是这样,胡言乱语,荒唐至极。我的主治医生给我做了几次眼部检查,都查不出我失明的原因;他是一个很年轻的医生,根据猜测,他估计是视神经损伤,我巴不得他作这样的诊断结果,便继续假装下去。因为我们郑家在这里还算素负盛名,我提出让我自己找专家治疗,他们同意了。但是父亲受不了这种双重的打击,他病倒了,病情每况愈下。不久,心脏病夺去了他的生命。这是我当初料想不到的,也是我后来深深懊悔的根源,可是我只好暗自吞饮我的悔恨,因为事到这个状况,我已经无法回头了。” 我相信这是他的真实感言,他前额掠过一抹愧憾的阴影,语调充满了难言的悔意。我感同身受。他如此愧悔地道出长期困扼着他的情感,或许还是第一次。他一直囚困在这种沉痛的精神压力下,能够把埋藏很久的心里话倾吐出来,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人谓有钱就能幸福快乐,但是听了他的故事,我认为那纯属无稽之谈。 “你现在明白我为什么宁愿你叫我郑先生了吧!”他接续诉说。“起初,我也想过要恢復自己的身份。我出院后不久,得到一个消息,曹若男因参与走私香菸和石油,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由于老王的指证,曹锦棠贩卖毒品和洗黑钱的事实,也得到了证实。可惜他暴卒,逃过了法律的严惩。那时候,我真的很想恢復自己的身份,可是我身上还有一条人命,我怕警察会查到我头上,故而没有吐露实情。我幡然省悟,其实人是不能行差踏错的,踏错一步,为之付出的代价是无法估量的。想到从此都要以泽峰的身份面对世人,就如若有一根芒刺在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揭穿,你能了解这种担惊受怕在我心中造成的枨触吗?无可否认,心灵都渴望高尚,但所有灵魂都有懦弱的一面。我这样做,是对,是错,我不知道;我想问问,如果你处在我这样的位置,你会怎么办呢?——无论如何,我是铁了心不再让别人来改变我的人生了。我的事情我自己作主。于是,我决定离开这个毁了我一生的地方。最初我想移民国外;可是,没有哪个国家给我留下什么好的印象。我在欧洲、美洲、大洋洲之间漂泊,找不到一个能够让我安身休养的地方。在经歷了多次远途旅行之后,我復归故里。 “我在祖国各地漫游。我不想呆在冰天雪地的地方,就在桂林、广州、珠海这些南方城市买了一些房产,隔一段时间就到一个城市住上一阵,等待着郁痛的消失。我在这些城市百无聊赖。因为我脑子里塞满了悲哀,已经饱和了,精神上无所寄託,所以感到什么都没有意思。我接触过不少人和事,可我一般看到的,都是庸俗、虚伪和愚蠢,惹我生厌。因为人人都以为我是瞎子,于是便在我面前原形毕露,丑态百出。我突然觉得这样很是有趣,我就像科幻片中的隐形人,可以看见许多别人看不见的东西。时至今日,对人我即使不是一眼就看得很准确,至少也是非常接近了。想到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和我一样的奇遇,我就觉得刺激,在欺骗世人之中,夹杂着一种快感。 “十年过去了,我的渴念并没有得到满足。我试图尘封我生命中的那一部份,结果表明我不过是枉费心机罢了;我千疮百孔的心并未得到宽舒,我创巨痛深的内伤并未得到抚平,罪愆深入到我身躯的每一根血脉,就像毒汁渗入血液,难以根治。去年冬天,林医生给我捎去老太太病重的消息,他认为她的时日不多,建议我回来处理相关事宜。我不想重返这个鬼地方。后来,他又给我打了几次电话,我只好回来了。一个初春的夜晚,我返归阔别多年的别墅。归来的路上,林医生跟我谈起了你。我并没有往心里去。这些年来,我也遇到过不少女人,但是她们不是用金钱衡量我,就是以遗产衡量我,我对女人已然失去信心了——直至见到了你。植莉,你根本不知道那天晚上对我意味着什么。我第一眼看到你,便认定我的人生进入了另一个阶段——我看见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神宁气静的人,你几句话就充分展露出你的人品,这使你身上有一种无法言传的魅力。你安静、温雅、深思——你的智慧很深藏,——你让人舒适。我单独把你留下来,因为我想进入你的心灵,想进一步了解你。你接下来的表现,让我觉得你亲切得像相识了十几年的老朋友。我有一种预感,你就是那个可以改变我生命轨迹的人。我记得那个春夜很清新,潮润的晚风奏着断续的低鸣,宛如柔和动听的音乐;浓烈的青草花香盈漫整个大厅,我饮吸着春夜芬芳的空气,从来没有一个夜晚在我心中留下如许幽甜、如许长久、如许值得回味的记忆。 “我对孤独的生活已是厌烦至极,因此热切地盼望那些有你陪伴的日子。我知道你是个有远见卓识的女子,我差不多可以肯定,你的心性旨趣与我的绝对相配。我很高兴可以有一个机会,能够让我把内心所想传达给我的同类。你对我的赘述很尊重,你的态度落落大方,既热诚又达观,没有一丝媚态——全都是你的自然流露。这个时候,我有一种真正的自由感。我愈是与你接近,就愈被你这些特点迷住。我看得出来,我们互相间已经产生了亲密的友谊。我全部的激情和诗情都甦醒过来,在我悲惨的人生中,我头一次生发了爱恋之情——你是我爱的第一个人,再没有第二个了。
第62页 “你使我感觉良好。你信从我、包容我、庇护我,你接受我所有的行为,因为你的心已献给了我。我发现你外表恬静,内心却炽热如火——是的,尽管你很内敛,我还是从你的眼神中断定出这一点。当然,我不敢奢望你会爱我,但心中依然有某种秘密的热望在鼓舞我。我时常感受着你的殷殷爱心,我正是从你的爱佑中树立了信心和决心。当我发现你的灵魂、你的思想、你的精神全属于我时,我再也不感到那样孤寂了。我心里很清楚,这里很危险,根本不是我安身立命的地方;可问题是,我已坠入爱河,而且到了越住就越想住下去的地步。我听任自己越来越依赖你,尽管你没有显赫的地位、身份、背景,但我已经习惯依赖你了。你是上苍派来让我免受苦难的天使。我在这里享受的是一种健康、宁静的生活。我从一种污浊中来到你身边,旧日的一切罪恶,都从你这儿得到了净化;我又找到了生活的意义,我祈望做你的终身伴侣——可是,我罪不可恕,连天也难遂我愿。一切都太晚了,事情就要大白天下,到时候,你就是命运从我身边夺走的最后一点安慰了。” 他自述完后,是一片更深的岑寂。 “植莉——你知道了全部真相,”他说。“你会嫌弃我、鄙视我吗?” “不会,”我用臂膀搂住他。“不会。” “我很想把整件事情告诉你。可如果告诉了你,我就会失去你。我不能失去你,你代表着我渴望得到的一切——你是我的精神支柱——我渴盼能与你平平安安地度过下半生。” “你不会失去我的。”我说。“我不会扔下你一个人的。” 我不是说说而已;在我的心目中,他的地位没有改变,我还跟以前一样爱他。我暗暗起誓,无论前路发生什么事情,我都跟他一心一意走到底——我不会让他无依无靠的,我要和他一起面对所有的困难。 “太晚了,”他说。“曹若男已经出狱,冯志已经认出我来了。” “别管他们,”我说。“他们伤害不了你。” “不,不——你不明白,”他说。“他们已经知道我是谁了——我是杀人兇手。” “不——你不是杀人兇手。”我把他的两只手统统拢住,贴放在我的心窝上。“你是自卫。当时那种情状,你只能那样处理。如果你不反击,你的生命就会受到威胁。” “谁会相信呢?”他问。“一个证人也没有。” “我相信。”我说。“你没有错;在这件事情里面,你受的伤最深。郑先生——听我的话,我们去自首吧——我陪你去。” “自首?”他说。 “对。”我说。“你不能无穷期生活在黑暗和恐惧中。你没做错什么——不要饮鸩止渴。现在是你站出来,夺回你做人的权利的时候了。郑先生——你是一个有尊严的人——不用逃避任何人!” “我是一个有尊严的人!”郑先生重复了一遍。 “是的。”我说。“把你刚才对我说的都跟警察说——这就是事实的真相——不是吗?” “警察会相信我吗?”他说。“法官会相信我吗?” “会的。”我说。“法律的威力无可阻挡,要相信它——它会做出公正的裁决!” 郑先生把我的手贴到唇边,默默地吻了起来。之后,他抬起头,鹰隼般的视锋在我脸上停留了一会,说: “我谁也不相信,我只相信你——我用我的生命来信任你。” 他的话嘎然而止;这时,门口传来一个声音—— 第二十二章 “郑先生,我又来了!” 我们抬起头,冯志盛气凌人地进入厅里。郑先生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而后毅然放开。他耸立而起,一言不发,健步走到冯志面前。冯志没料到郑先生是这样一副神情,颇感意外。 “你来得很快。”郑先生说。 “你注意到了?”他说。“这样说来,你已经知道我为何而来了?” “你的事我不煳涂。”郑先生说。 “这回可不是我的事,而是你的事了,郑先生。”冯志说。“这可是你逼我的,你不要怪我。”他把头转过去对准门口:“我给你带来了一位尊贵的客人——你的一位故人。” 我已经预料到他所指的是谁了。话音刚落,那个紫色的女人就逼面而来。她还是那身服饰,仿佛从洞穴中钻出来的一具女尸、一个女鬼。她向我们投来一道阴森森的目光,让我见了感到身上一阵发憷。我还记得发出这道古墓磷光的人,她青灰色的面影深印在我心头,一直有种叫我说不出的悸懔。一段时间没见她,我觉得她比上次更恐怖了。 “曹女士,”冯志自鸣得意地说,好像立了什么大功似的。“你还认得这位郑先生吗?” 这个青紫色的女人仰起她的妖异的脸,嘴唇扭曲出一丝狞笑。 “当然,我认得——他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 郑先生冷峻地默视着这两个人,两手放在背后。我肃立在他身后,我看见他的手紧握成了拳头。 “你们根本就是一伙的。”郑先生说。“我早该想到这一点。” 冯志两只果子狸一样狡猾的眼睛,冷然的笑着。曹若男慢慢绕着郑先生走了一圈,停在他的面前。 “你不是瞎了吗?”她恶狠狠地说。“不像啊?” “我以前是瞎了,”郑先生锋利的眼睛坚牢地镇住她。“可是从今天起,没有什么我看不见的东西。” “我早就怀疑他在装瞎了!”冯志大声叫嚷起来。“什么视神经受伤,一派胡言!那个医生根本就是被他收买了——多么周密的奇思妙想!双胞胎兄弟,车祸后身份易换,一死一伤,真是神不知鬼不觉,瞒天过海。大家都以为死的是哥哥,瞎的是弟弟——我们都被他骗了!——死的是弟弟,哥哥也根本没瞎!曹女士,他这么做,分明就是想独吞他父亲留下来的原属于你们夫妻共有的全部遗产!” 这对夫妇目不转睛地盯着对方,谁也没有说话。 冯志气势汹汹地说下去:“对呀,我之前怎么没想到这一点呢?郑泽峰已经死了,老头子也死了,依照法律,只要你们一天不离婚,郑家留下的所有遗产,都应该是你们俩人共同所有的。”他把脸转向郑先生。“怪不得你费尽心思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忍辱负重过了十年。其实你的演技并不怎么样。上次聚会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对头了。你虽然是个瞎子,可你走路大步流星;无论你周围有多少人来来往往,你从他们中间穿行,从不撞倒任何人!连我们这些正常人,也常常和别人撞个满怀,这不是很搞笑吗?还有你说的那些话,你说话时的那些表情,好像在一个瞎子面前,我们大家都没有**了——你当我们是三岁小孩啊?大家都把你传得神乎其神,其实你根本就是装神弄鬼,侮辱所有认识你的人的智商!”
第63页 继尔,他真的好像一个受了侮辱的人,发起火来:“亏你还在我面前扮圣贤,你这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我一想起你那些教训人、藐视我的话,我就来气儿!本来,你要是放我一马,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可我低声下气地求你,你就是不给我一个机会。我对自己说,总有一天,我会出这口窝囊气的!真是人算不如天算,我从报纸上看到曹女士出狱了,我正想去找她,她却找到了我。还记得昨天吗?我只是在你耳边悄悄说出‘郑泽南’三个字,你便面如土色——只说了三只字,就证实了你这个冒牌货!”他大声地笑起来。“曹女士,现在这个假瞎子已被打回原形,你预备怎么办?这个道貌岸然的傢伙!看见了吧,那就是他新看中的护理员!刚才我进来的时候,看见他们两个搂成一团。我想,你一定对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忍无可忍。我马上打电话给陈律师,让他过来办理你们的离婚手续,现在出现第三者插足,你完全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冯志掏出手机,刚按了两三下,就被曹若男拽到了后面。“你别自作聪明了!”她粗声粗气地说。她像男人一样有力,像野兽一样兇狠,冯志被她这兀突的一拽搞得几乎站不住脚,连退几步后,摔倒在地。他晕头转向地爬起来,一副惊诧莫名的样子。 “我会为这个男人大动肝火?”她怪腔怪调地说。“男人算什么?没一个好东西!全都是贱骨头!”她恶煞煞地凑近郑先生,一字一句地说:“我恨这个男人,不是因为他犯贱,而是因为他杀死了我父亲——他是个杀人兇手!” 冯志怔悚地愣了愣。 “他是杀人兇手?”他趔趄了一步,靠近来说。 “没错。”那个女人拖长声音说。“大家好好看看这个人吧——他就是杀人兇手!” 现场半晌无语。冯志瞅瞅郑先生,转而瞅瞅我。我没露半点声色。 “你没有搞错?”他半信半疑说。 曹若男板起面孔,狞厉一笑。“你当我是个傻子,连谁杀死自己的父亲都会搞错?案发当晚,我亲眼目睹他从我父亲的寓所出来。那天晚上我不在家,我在码头等一批私货。十点钟,我们的货顺利上岸。我立时给父亲打电话,听到消息他很高兴,让我速回他的住所,有要事相告。我从码头驱车回市区,用了大约半个钟点,就回到父亲的居所。我老远就发现大门敞开着,深觉很不对劲。逢到父亲和我商量要事,就会把佣人都打发走,更不会接待什么客人。我继续往前开。这时候,园子里驶出一辆车。这辆劳斯莱斯我并不陌生,当时全市只有一辆。我的车和劳斯莱斯擦肩而过,我清楚地看到,坐在驾驶座上的正是我的丈夫。 “我把车开进寓所的花园。停好车后,我看见楼上的书房亮着灯光。我像往常一样进入大厅,沿着楼梯上到二楼。书房的门半开半掩,我过去推开门,眼前却出现一幕叫我惊愕的惨景。房里乱七八糟,一片刚刚打斗过的痕迹。我父亲横陈地板,他脸部浮肿,脑门全是鲜血。在他的身边,有一尊带血迹的铜像。就是他!——”她指着郑先生杀气腾腾地说,“是他杀死了我父亲!” 她蓦地勃然大怒,泛着青光的脸上现出极为可怕的表情:“可恨的是,这时候警察蜂拥而入,把我带走了——一定是他!他为了报復,先是杀害我父亲,然后又想置我于死地,给缉私警察打匿名电话,我们的货在郊外就被警察截住了。我锒铛入狱,受尽铁窗之苦;他却一死了之,一了百了。还有那条姓王的老狗,主人死了,他就肆无忌惮起来,把我父亲的事全抖了出来,企图为他那短命的儿子报仇。我父亲的手下被抓得一干二净,那些跳樑小丑个个贪生怕死,不打自招。我们曹家的财产全都被没收了。我不甘心!——我咽不下这口气!知道我这十年的铁窗生活都是怎么过来的吗?我每日每夜都在回忆我在停尸房看到的情景,听到了吗——每日每夜!——每日每夜!——我突然想起来,那天他们领我去认尸的时候,我记得那具尸体别的都没有什么异常,就是肤色稍嫌黑了点儿——(我被捕后自然看不到装瞎的那个)——我百思不得其解——真是连老天都帮我——终于有一天,让我打听到,郑百川的两个儿子是双胞胎!这个发现让我欣喜若狂,我差不多可以肯定,躺在太平间里的那个不是郑泽南。我就是靠了这一线希望,终于撑了下来。从那时候起,我就发誓,我一定要亲手揪出这个杀人兇手,以慰我父亲在天之灵。我要让他也尝尝牢狱之灾;让他眼睁睁看着自己倾家荡产,一无所有;让他生不如死,活着比死了更难受!——否则,难解我心头之恨!” “我承认,我杀了人。”郑先生说。“你放心,我会自首的。” 她仰天大笑。“自首?”她说。“怎么,你以为一自首,就万事大吉了?荒谬!你犯下的即使不是死罪,也是无期徒刑。你日暮途穷,就别指望什么了。作为你的妻子,我会好好替你管理家产的,我对企业管理这个行当游刃有余,我不介意重操旧业——让我想想——这样,我们就用你家的一部分财产走私,剩余的部分放高利贷,你看怎么样?我发现如今吸毒的人比十年前更多了,或者,我们可以再拿一部分来做毒品生意,如何?这是目前最赚钱的几个行当了,我有信心让你的财产成倍增长,让你永远成为本地区的首富——怎么,你不高兴吗?” 她患魔怔似地放声怪笑,笑得全身颤抖。冯志傻里巴叽的盯着她。她的笑声越来越怪诞,传遍了整座别墅,震盪了整个空间,令人毛骨悚然。正在这时,一直紧闭着的门厅旁边的房门开了,老王从屋里走出来。因为曹若男的笑声太刺耳了,因而谁也顾不上他想,直至老王突立于曹若男的脑后,我们始觉他的出现。 “你别太得意了!”老王说。 曹若男霍地转过身,一看是老王,眼里便闪出狂野的凶光。“我当是谁,”她说。“原来是你这条狗!” “你嘴巴放干净点!”郑先生说。 老王不吱声,他伸出一只手,拍拍郑先生的手臂,示意他让到一旁。 “怎么,我有说错吗?”曹若男恶声恶气问。“难道他不就一条看门狗吗?他以前做你父亲的狗,现在做你的。我们曹家,就是因为这只疯狗乱咬乱叫,彻底毁掉了。这笔帐,我一定会清算的!今时不同往日,你再怎么叫,也救不了你的主人了。你还是多花些时间想想,自己将来怎么个死法吧!” “你不要太狂妄了。”老王说。“十年前,你们父女俩丧心病狂,干尽了伤天害理之事。你们为了控制郑家的财产,好任你们胡作非为,就利用百川兄的信任,矇混欺骗他,盗用他公司的仓库存放私货。之后,你们又是威胁他,恐吓他,把一个老人逼到绝望的境地。现如今,你又想故技重演,只怕你是痴心妄想,白日做梦!”
第64页 曹若男又是一阵假笑。“真不知谁在白日做梦,”她说。“一条看门狗,也敢威胁我。别以为你戏剧性的姿态会吓倒我。等这个杀人犯一进监狱,我就让你做个短命鬼。找人把你打一顿,然后给你打一针,这不是很容易吗?你的毒瘾很快就会上来,到时候,我叫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我要教你身临其境地看看,郑家的产业是如何在我手上发扬光大的。然后,再取你狗头不迟。” “别做梦了,”老王说。“我告诉你,郑家的财产,你一分钱也拿不到!” “想跟我斗?”她慢慢地转到郑先生旁边。“等我把这个人送进监狱,你看我拿得到还是拿不到。”她说。 “你别高兴得太早了。”老王微微笑了一下。“你自己丧尽天良,作恶多端,你有什么本事送别人进监狱?郑先生堂堂正正,没做过亏心事,你凭什么送他进监狱?” “你别在这里装疯卖傻了,”她恼羞成怒地说。“他是杀人犯!” “郑先生不是杀人犯!”老王大声说——他顿了顿,逐个儿扫了我们一眼。“杀死曹锦棠的不是郑先生——是我!” 这句严正的话,把周围的一切声音都窒息了,他的语音铿锵而响亮,全厅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但大厅里鸦雀无声,我们几个人的舌头都在嘴里硬住了,也没有人动弹,惊骇的眼光都集中在老王脸上。冯志被这幕场景弄得瞠目结舌,嘴巴张了几次也发不出话。他看看我,看看郑先生,又看看曹若男。曹若男呆若木鸡,脸板紫一阵白一阵。诚然,对我们来说,起码要过三分钟才能听懂这句话。 “老王,你……”郑先生说。 “听我把话说完。”老王打断他说。“泽南,我对不住你。我知道这十年来,你受了很多苦,很多委屈。你以为自己杀了人,只好隐瞒身份。其实,我早就知道你是泽南,不是泽峰了。那夜,我亲眼看见你的梦游症又犯了(泽峰很健康,他没有这种病),后来我还问了植莉。有几次,我心想把这件事告诉你算了。可是,我听说这个女人放出来了,又改变了主意。不是我吝啬我这条老命,我是不想让这个女人知道你的身份,免得她又去害你。” “你撒谎!”曹若男嚎道。“你撒谎!” “我没撒谎!”老王正色说。“这个秘密埋藏在我心底,已经十年了,现在郑先生可以不用再背负这个罪孽了。杀曹锦棠的时候,我的衣服沾上了血迹。那件血衣,我一直保存着。我保留着我杀人的证据,就是想有朝一日,替郑先生洗脱罪名,还他清白!” 言毕,他转身回屋,从里面拿来一件褐灰色的夹克,夹克的袖口处,可以清楚地看到有凝结的血迹。曹若男如中了一粒子弹,脸色比医院的墙壁还可怕。 “曹锦棠血债纍纍,罪大恶极;但如果他不是逼人太甚,我也不会杀了他;他是死有余辜。”老王追溯说。“我一直呆在百川兄身边,他被要挟的事我全看在眼里,我劝他报警,不要受人摆布。曹锦棠得知后,对我恨之入骨。他为了报復我,便拉阿祥下水。阿祥上了他们的当,白白送了一条小命。是日晚上,我气不过,要去找曹锦棠这个老贼讨个说法。我来近花园大门口,正遇郑先生的车刚刚驶进里面。我很纳罕。我隔着一段距离,跟在郑先生后头,闪进寓所,上到二楼。我在书房门外,听到里边发出激烈的争吵。大概十分钟光景,又传出博斗的声音。我怕郑先生吃亏,正想冲进去,却差点儿被门撞倒。郑先生踉踉跄跄地跑出来,他没看见我,慌里慌张地下了楼。我等了一阵,不见书房里有什么响动,就进去一看。只见曹锦棠伏卧在地上,纤毫未动。我过去用脚踢踢他,他翻了翻眼珠,嘴里咕咕噜噜地吐出不高兴的声音。过了一分钟,他完全清醒了。他坐了起来。摸一下后脑勺,又揉揉后颈部,凶神恶煞地骂道:‘臭小子,敢打老子!看我怎么整死你!’我一听‘整死你’三个字,便气愤填膺。‘你这个没人性的畜牲!’我喝斥道,未及他反映过来,便捡起地上的一尊铜像,照准他的脑门子,勐击他的头,不偏不斜,正中太阳穴。他惨叫一声,又咚的倒地。我看看手中的铜像,满是那个畜牲的脏血。我怕上面有指纹,警察会查到我和郑先生身上,就从口袋里掏出手帕,胡乱擦了擦。擦的时候,袖子不小心擦到铜像上的血迹。我从楼里出来,看见又有一辆汽车驰进花园。我躲在树丛中,断定来人是曹若男。我听阿祥说过,这父女俩每干成一桩罪恶,就会相聚庆祝,我估摸着,他们八成又犯事了。我熘出花园,顺势到公用电话亭报了警,事后我就离开那儿了。” 我们谁也没有作声,引颈屏气听完这段独白。在一阵无法形容的哑默中,冯志懔憷万分地盯着曹若男。我顺着他的目光寻去,心口顿时像被一只死亡之手揪住一样——曹若男的面孔扭歪了——她的颧骨、额角、下鄂布满了狂怒的气息,苍黑苍黑的嘴唇恐怖地颤抖着。俯仰之间,她两手兇悍地抓住自己的头髮,像个病魔缠身的人,在大厅里狂步奔来奔去,抑囿在她胸中的愤怒和绝望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 “不!不!”她一面咆哮着,一面发疯地双臂乱舞。乘我们不备,她猝然转过身,朝离她最近的老王扑过去,伸长利爪往他脸上抓。郑先生纵身而上,一把将她掰开。她一个踉跄,倒在地毯上。 她的指甲又尖又长,老王的脸被抓出了两道血痕。郑先生拿出纸巾,老王接过捂揞住伤口。曹若男兀地由地毯上跃起来,从茶几上抄起一把水果刀,我遍体的血液都凝住了。“郑先生!”我喊道。“郑先生!” 郑先生回过首,也悚然一惊。在我们面前现出一副死人紫乌紫乌的面孔,突出的眼珠子露出疯狂吓人的表情。“去死吧!”她发出一声剌耳的利嗥,死命向郑先生捅去。老王急忙冲过来,把郑先生推向一旁——就在这一剎那,刀子深深地剌进了他的心脏。曹若男并没有立刻松手,她瞪眼望着老王。惊疑持续了若干秒钟。她拔出刀子,老王脸上绽开一缕笑容,慢慢倒了下来。 “杀人了!”冯志惊得魂飞魄散。“杀人了!” 曹若男举着鲜红的刀子,开始哈哈大笑;跟着又“嗵”的一声跪在地上,哀哀戚戚地呜咽,浑身凶惨惨地蠕动着、抽搐着。这些症状显示,她好像快疯了,她的脑子实际上已经失常了。忽然,她像母狮似的抖擞了一下,重重地喘着粗气,这是困兽发出的喘息,预示着可怕的事情即将发生。郑先生搂紧着我的肩头,一只手护在我的胸前。曹若男带着一副吓人的笑容和发青的面孔,一步一步向我们逼近。我的胃部隐隐痉挛,我的下嘴唇被牙咬破了,嘴唇渗着血珠。我听见她发出一声又尖又高的怪嘶,我从郑先生肩膀的斜上方看见她举起刀子,她那张牙舞爪的样子,叫人至今忆念起来,还觉得后怕。我周身上下虚汗淋漓,周围的一切好像都在旋转,我把双目紧紧地闭起来。接着,我听到有人急速而入,有人訇然倒下,继之,是一阵勐烈的格斗声。我被这些声音唤清醒了。我张开眼,看见小崔把曹若男摁倒在钢琴后面,她的脸贴着地板,小崔一只手狠命钳住她的肩膀。那把锋利的刀子,掷弃在我们的脚边。
第65页 这头野兽在地上上气不接下气地喘了一会,渐渐软下去。终于,小崔放开了她。他走过来,拾起地上的刀子。倏尔,一声悽惨得无以復加的喊叫,把我们都吓了一跳。曹若男两手按着额角,长声厉嚎地夺门而去。 “她疯了!”冯志说。“她疯了!这个疯子,她完全疯了!” 曹若男在外面又号又啸,声嘶力竭,像是哭泣,又像是咒骂,偌大的野外都充塞着她不堪入耳的粗话。 “不行,我得报警。”冯志又道。“我说,这件事与我无关,你们要为我作证。” 他压压神,开始报警。郑先生和小崔过去检查老王的伤口,可惜已是回天无术,死亡的阴影已经在他脸上扩散,覆盖了整个面部。对老人来说,他的郁恨终于消失,事情永远结束了。 那确是一个多事之夜,註定是不平静的,我们所有的人都忙得够戗。警察来了;老王的遗体被抬走了。我们向警察说清了经过。冯志缠着做记录的警察,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当郑先生、小崔和我在笔录上籤完了字,他还在那里不断地说着。最后,当警察准备离开时,他干脆跟警察一同上了车,因为据他说,他临时又想起事前一个重要的细节,要详细地向他们说清楚。正在这节骨眼上,交警大队给现场的警察传来一个消息。曹若男已然肇事身亡。据目击者称,她开车回市区的时候,疯野地横冲直撞,路上过往的司机都能听到她的狂笑声。零点四十五分,她与一辆装满钢材的大货车迎面相撞,当场就断了气。几百吨钢材訇然倒下,她的头被撞得稀巴烂,死状惨不忍睹。谁也想不到,这件事她是以这样惨烈的方式解决的。 警车开走了。郑先生和小崔在台阶上目送一辆一辆警车离去。最末一辆警车隐没在树影中后,小崔走下台阶,到院子里去关好大铁门。郑先生仍屹立在石阶上。一片喧嚣过后,事情彻底完结了,别墅又恢復了往日的沉静。我朝郑先生迈步,听到声音,他返转过身,激动地望着我,随后我们立刻拥抱起来。 第二十三章(结局) 天将破晓。东方泛出熹微的曙色,大地甦醒了。我和郑先生携手同步出别墅。折腾了一夜之后,我们并不觉得倦乏,全身的神经都松驰了下来,有一种浑身蒸腾过后的惬意和畅达。 我们踏着晨露清凉的小径,进入绿荫如蓬的树林。鸿蒙初散,一轮旭日冉冉升起。郑先生停了下来,把我拉近依贴着他的身子。我仰起脸,见他庄严神圣地正视着前方。在那儿,一缕缕璀灿瑰丽的晨光,把树林晕染得散出了碧绿的清辉。 “植莉,”他说。“你看,新的一天开始了——过去的日子,一去不復还了。” “是啊。”我说。 “走出户外与藏在黑暗处的感受是多么不同啊!我感觉自己仿佛脱胎换骨了一样。”他把手放在我的腰间,搂着我,又道:“一切都过去了!我感谢上苍让我重获自由,我心里对这个世界充满感激。我欺骗过,我有过错,上苍惩罚了我。我甘愿受罚。我曾经在心里祈求,倘若能与你心安坦然地共同生活,我甘愿付出我所有。” 他低头看着我,一抹阳光在他的头髮上闪烁,他的脸庞焕发出一道橄榄色的光辉。 “植莉,”他说,“我父亲很迷信,你大概以为我也很迷信吧?——不是这样的,你知道你对我的影响有多大吗?自从来到你身边,我一直很好;我所有的困惑都没有了;我改变了不少。我崇奉爱心是人类的永恆,这在以前是不可思议的。你一直用精诚的爱心围护着我,只有你才能给我幸福和安全感,我想与你共度余生。相爱的人应该在一起,世界应该这样。” 他攫紧我的手。回眸望向那座巍然壮观、此刻显得有些空荡荡、孤零零的宅寓。 “植莉,我是否告诉过你,我的财产已经过亿?” “是的。”我说。 “现在该是我兑现诺言的时候了。”他果决地说。“我要让我的财富为公共利益服务。我决定,把我的财产都捐了,只留一小部份,我们平平淡淡地过完下半生。植莉——你愿意接受我的情意吗?” 我的心被他感召了,我怀着无限温情轻轻抱住他。“真的吗?”我问。 “千真万确。” “你什么时候做的决定?” “我也是刚刚才做这样的决定。” “那么,好吧!——我愿意,”我再虔诚地搂抱紧他一点。“无论你做什么样的决定,我都支持你。” “你肯定吗?再过几天,除了拥有你,我就等于是一无所有了——到了那时,你还会要我吗?” “我要!我爱你从来没有像现在爱得这样深——你传予我的精神,我永志不忘——今生今世,我都只爱你一个,只要你一个。” 他光辉的黑眼睛向我投来一道富于析透的目光。“这就是植莉的心迹。”他说。“我知道,你对我的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爱;但我想都没想过,我从一个亿万富翁,变成一个普通人,会更深得你心。” “真正的财富是内在的财富。我喜欢简简单单、心理不负载,生活不觉得太为难就行了。你是个亿万富翁的时候,令人敬畏;而此刻,在你做出决定的时候,却显得那么和蔼可亲。” 他微笑了。“是吗?那我宁愿做个和蔼可亲的人。”他说。 郑先生完全按他承诺的那样做了。按照他的意见,我们救助贫弱的人群,不一定要组织什么活动,只要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也可以济困扶穷。于是,他请来了会计师和统计师。郑家所有的房产、汽车、收藏品、林地、股票、债券、存款,价值总合差不多和传说中的一样多。郑先生把这神话般的财产捐献给了当地的慈善机构,只留了很小一部份——诚如他说的那样。尽管这样,这些钱也足够我们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了。 不日,老太太与世长辞。她谢世之时很安祥,是在睡梦中去的,没有任何痛苦,系真正的寿终正寝。举行完葬礼的那一天,我和郑先生离开了别墅——我们双双回我的生身之地安家落户。回故乡工作一直是我的夙愿,假若不是为了供植军念书,我也不会背井离乡。我根植故土,我清楚自己的灵魂就依属梓里。郑先生并不留恋城市生活,所以毫不犹豫地陪我回来了。我们在小镇购置了一处房产,当然它不能和郑先生以往住过的别墅相提并论,但他显然更喜欢这幢舒适可爱的小房子。我顺利地在离家不远的一所小学谋到了一个职位,工作性质与我的专业相对口,我干得得心应手。郑先生继续致力研究他的植物标本,一边开始撰写有关这方面的学术书稿。 现在,谁也不如我们生活得那么简单、纯朴。我们共同生活以后,方觉得生活原是那么的恬适、和美。我们虽有各自的工作和兴趣,但更多的时候,我们还是相依相恋地守在一起。在漫长的假期,我和他在清晨的恬谧中相伴,一直待到深静安逸的黄昏来临。我们衷心感谢对方的爱、对方的陪伴,每时每刻都过得很充实。我们照旧像以前那样自如地交谈,而且比以前更甜蜜、更亲密!我们的思想跟我们的情感是那样完全一致,我们彼此进入对方的心灵,精神和灵魂都有了更新的内容。因为他知道我崇爱他,视他如生命,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幸福、舒悦。他把这种幸福感也传给了我,所以,在给他幸福之同时,我自己也得到了幸福。在灵肉合一的和谐中,我们的身心都获得了完整的感觉,双方都在一种非常适意、非常恬美的境界里徜徉——真的,那是一种绝对的休息。郑先生说他喜欢过这样的生活,爱过这样的生活,生活在安泰的善良之中,才是真正的生活。他在给植军去信的时候说,其实人类世界比我们原来想像的还要聪明,还要公正。先前,当他丰获别人希图拥有的一切时,他失去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如今,他无名无位,索落自甘,素来的翼望却得到了完美的实现。两种不同的人生景况,他在后一种里找回了他自己。他认为上天对他还是不薄的。为此,他常常向上苍表示感激之情,感谢上苍让他过回清清白白的生活。植军回信说,贫穷是罪恶的根源;贫穷滋生堕落,贫穷使人愚昧;假如能够在明丽、纯净的阳光中达成所愿,谁又会到恶浊、污秽的荆棘地去铤而走险呢?一个公平、公正、文明的社会环境,不应该、也不可能永远只是一个梦想,但愿所有的人都能过上自己理想中的生活。
第66页 但愿那一天,不久就会到来吧!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