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烨1998》 第一章 她要噶我腰子 1998年,7月,仲夏。 北方边陲小城,牧业公司家属楼,三楼左手边,北向卧室。 今年仿佛比往年都要热上一些,才刚刚早上8点,就已经闷热难耐,就连一贯清凉的过堂风里都夹着一股子热气。 沈烨翻身坐起,抹了一下脑门上的汗珠子,略微有些失神,晃了晃脑袋,瞳孔才慢慢聚焦。 老旧掉漆的立式摆头风扇,立在床头,如同风烛残年的老人,吱嘎吱嘎倔强的摇摆着。 身下是一张一米二宽的实木床,蓝白格子床单,同色的枕巾,虽然依然干净,但是蓝色都已经有些泛白了。 床尾的位置,靠墙放着一套漆成天蓝色的实木桌椅,油漆有些斑驳,桌面上整齐的摆着一些书籍,还有一台银灰色的燕舞牌录音机。 这可是沈烨所唯一拥有的家用电器,当时好像还有一句脍炙人口的广告词: “燕舞燕舞,一起歌来一起舞!” 买它的时候,沈烨正上初中,家中条件尚可,后来赶上了下岗大潮,父母双双下岗,入不敷出,日渐拮据,也就再也没添置过新物件了。 墙上还挂着一个香车美女的挂历,有点讽刺,沈烨下床,光着脚走到跟前,手指在日期上轻轻的巡索了一下。 “今天是7月8号,暑假的第二天,再开学,就是高三,我的人生至暗时刻。” 仿佛是回忆起什么恐怖的事情,沈烨的身体微微颤抖起来,不由咬紧了牙关,攥住了拳头,眼神逐渐变得冷冽起来。 洗手间里,沈烨直接用凉水冲了个凉,镜子里的少年生了一副好皮囊,英俊,硬朗,修长,健硕,只是眼神过于深邃,有着与年龄不符的阴沉。 摸着如同巧克力一样的对称腹肌,沈烨眼神复杂,百感交集,过了好久才长吁了一口气: “回来,真好。” 狭窄逼厌的厨房里,天蓝色的可折叠餐桌,半折着,上边扣着一个绿色的纱网菜罩。 重新刷过油漆,和餐桌同色的实木凳子,坐上去顿时就吱了一声,如同是垂死之间,痛苦的呻吟声。 苦笑着摇了摇头,沈烨清楚的记得,这几把凳子还都是从平房搬家时,一起带过来的,比他的年龄都大。 菜罩里是老妈给他留的早饭,一碗小米粥,一个馒头,一碟自己家炒的榨菜,还有两片色泽明艳,琥珀色的酱牛肉。 看着眼前的牛肉,无数的回忆涌上心头,沈烨瞬间就红了眼圈,鼻子发酸,泪水蓄满了眼眶。 这牛肉,老妈自己酱的,从来就只有他一个人吃,一天三顿,沈烨几乎顿顿都有。 老妈说塞牙不爱吃,老爸说胃疼消化不了,这种情况自从父母下岗,一直持续到他出事,整整2年多。 把牛肉放进嘴里,用力的咀嚼着,沈烨泪流满面: “我特么可真该死!我当时怎么就那么混呢?” 什么事最可悲?子欲养而亲不待,比这更加可悲的就是,一直到亲不待,子都没有养的能力。 沈烨就是这样,辗转蹉跎大半生,直到父母离去,他都没有能力去尽一个子女应尽的责任。 “老妈,老爸,我错了,这一世,我绝对不会让你们过的那么辛苦。” 未来的9月28号,是沈烨家的至暗时刻。 沈烨的成绩一向优异,还是篮球校队主力,出类拔萃,人长得又精神,样样出挑,是家里的骄傲也是希望。 可是,就在这一天,沈烨家的天突然就塌了。 这天晚自习后,回家的路上,沈烨被人从身后用板砖拍倒了,差一点变成植物人,还花了脸。 到底是谁干的?由于当时天黑,又没有目击证人,查来查去也没个结论,最后学校象征性的赔了点钱,不了了之。 医院躺了4个月,家里躺了2个月,沈烨才勉强能下地走路,坚持在家自学参加高考,分数462,连一本线都没够上。 隔年,补习一年,只考了437分,沈烨心灰意懒,随便上了一个野鸡二本。 然后随便找了一份工作,再然后随波逐流,得过且过,2023春节,人到中年,才刚刚咬牙挺过了那三年,结果却又被失业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年迈体弱,独居多年的母亲撒手人寰,沈烨回老家处理后事。 借酒浇愁,大醉酩酊,瘫睡在小床上,再次睁开眼睛,已然回到了98年的暑期,17岁,一切重新来过。 用力的抹了一下眼睛,沈烨把第二片牛肉放进了嘴里,细细的嚼着,通红的眼中寒芒闪过。 “嗡嗡嗡,嗡嗡嗡~” 刺耳的震动声,沈烨从书包里掏出一个摩托罗拉汉显bp机,这玩意自然不是他能买得起的。 这是他的发小崔洋硬塞给他的,这小子家里富裕,现在都已经用上手机了,bp机自然就淘汰了。 这部呼机一次性的交了好几年的服务费,卖二手血赔,年少轻狂,多少有点爱慕虚荣的沈烨,半推半就的收下了。 拿起客厅的电话,拨通了一个10位数的全球通手机号码,听见电话那头吊儿郎当的声音,沈烨的语气也不由变得轻松起来: “喂,大洋,干啥?看录像?天气太热,不想去,啥?好片,那也不去。 滚蛋,我可是一个摆脱了低级趣味,拥有高尚人格的有为少年,什么?你真能搞定,行,我马上过去找你。” 纯白t恤,深蓝色的牛仔裤,白色板鞋,沈烨一身杂牌,却穿出了大牌的气质,这就叫衣服架子,穿啥都好看。 楼下车棚,沈烨取了自己的车,金鹿牌的黑色山地车,这台车可是他高中时代,唯二的高光时刻。 以全市第五的优异成绩,考上省重点高中的时候,当时还没下岗的老爹沈从昌心花怒放,大手一挥,奖励了这台自行车给他。 这台车相当不错,骑车上学,尤其载着漂亮女同学的时候,沈烨就是整条街最靓的仔。 20几分钟之后,城南,一处叫水榭花都的精品小区,3楼客厅里,沈烨直愣愣的站着,看着桌上的啤酒和烧烤,眼神闪烁。 “小烨,发什么呆?来,赶紧坐下,一起吃东西,喝点。” 爽朗悦耳的女声,说话间,一个极漂亮的女人,端着一盘盐焗花生,坐在了沈烨的对面。 叫女人不太确切,她也就20左右,应该叫女孩,面容清丽,明眸皓齿,穿着一件雪白的凯袖连身长裙,如同百合一样摇曳生姿。 她随手按了一下影碟机的开关,电视里立刻就跳出了啥桃成熟时的片名,女孩低声自语: “这是什么电影?名字古里古怪的。” 沈烨瞟了一眼,顿时眼神飘忽,倒抽一口冷气,额头都见汗了,下意识的咽了一口口水。 “那个,颖姐,崔洋不是下楼买辣酱了,怎么还不回来?” 颖姐轻轻的挑了一下眼梢,瞥了沈烨一眼,笑了,她的语气略略有些慵懒: “怎么?小烨,我弟不在,你很不自在?” 问话的时候,红姐还用修长的手指轻轻理了一下鬓边的发丝,眼波流转,顾盼生辉。 沈烨慌了,汗出如浆,心中咆哮: 大姐,我能自在啊?这明摆着就是要噶我腰子,崔洋你这个狗东西,居然敢卖我! 第二章 马上风 颖姐,大名崔颖,沈烨发小崔洋的亲姐,今年20,大学漏子,当时还有一个说法,叫社会闲散人员。 沈烨和崔洋一起读小学,初中,好的蜜里调油,高中的时候,学渣崔洋考去了另外一所高中,但是友谊却并没有就此断开。 不,已经断开了,从他把沈烨卖掉,送进他姐血盘大口的这一刻起,恩断义绝。 姥姥!我拿你当兄弟,你特么居然想认我当姐夫。 沈烨的皮囊很好,是个颇有姿色的帅小伙,183,剑眉星目,轮廓深邃,从小锻炼,身体素质也很棒,宽肩窄腰,一身腱子肉。 直到初三之前,沈烨都还是个小正太,初三这一年突然开始发育,从165猛窜到了182,高一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优质的小狼狗。 刚好颖姐这一年,失恋加落榜,黯然销魂,结果鬼使神差的就瞄上了初成长的沈烨,也算是垂涎已久了。 崔洋家条件很好,早在86年,他老子就下海经商了,算是小城之中第一批吃螃蟹的人,满嘴流油的那种。 崔颖不是无业游民,补考一年,依然落榜,通过关系挂在了一个成人大学,然后还经营一家蛋糕店。 这家蛋糕店,是小城的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说日进斗金,有点夸张,但是绝对生意火爆。 崔颖这个名义上的老板,就只管收钱,剩下的事情,从不过问,甚至连自家的蛋糕品种都不知道。 一说,她还振振有词:“不爱吃甜。” 背景介绍完,我们回归眼下,34寸的纯平直角彩电里,此刻正好出现了不太和谐的画面和声音。 崔颖楞了一下,反应过来,连忙回身关了影碟机,低声骂了一句: “什么玩意?大洋子这个狗东西,就没个正经。” 她的面颊微微有点泛红,正应了人面桃花的说法,饶有深意的瞄了沈烨一眼: “小烨,你和大洋今天就是要看这个电影?” 沈烨强装镇定:“没,颖姐,我不知道,我今天来找大洋是有点别的事。” 崔颖不置可否的勾了勾嘴角,轻轻的撩了一下耳边的发丝,语气略带揶揄: “是吗?小烨,我看刚才那个女演员很一般啊,还不如我呢?” “嘶~” 夭寿了,这话咋接啊?沈烨都快疯了,目眦皆裂,他现在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哪受得了这个? 急中生智,沈烨弓起腰,用手捂住了肚子,结结巴巴的: “颖姐,我,我肚子不太舒服,先去一趟洗手间。” 说完,沈烨就慌张的朝着厕所跑了过去,屎遁虽然埋汰点,但是关键时刻,真能救命。 扭开水龙头,连着头脸一起冲了一下,燥动的感觉,才将将稳住,沈烨不由苦笑,年轻真好。 用手抹了一把头脸上的水渍,沈烨斜眼一瞅,洗手台上刚好放了一盒35,旁边还有一个之宝打火机。 丝毫都没有犹豫,熟练的点上一支,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长长的吐出烟气,沈烨不由的咳了两声。 这具身体,没抽过烟,一时半会的,还真适应不了这老美的混合型,忒冲。 又抽了一口,不行,还是咳,根本降不住,沈烨无奈的撇了撇嘴,把才刚抽了两口的烟扔进了马桶,习惯性的盖上盖子,冲了水。 怎么办? 沈烨有些烦躁抓了抓湿漉漉的头发,凭心而论,崔颖漂亮,身材也好,他绝不吃亏。 而且崔颖也并不是什么狂野不羁的浪荡女人,她只是有点恋爱脑,魔怔了一样。 有便宜不占是傻蛋! 这事如果放在10年后,甚至3年后,沈烨根本就不会犹豫,屁事不算,但是当下,是真的不行,他才17,还在读中学。 “当当当~” 敲门声响起,随即是崔颖的声音: “小烨,你没事吧?” 沈烨猛得一激灵,连忙坐到了马桶盖上,支支吾吾的: “啊,颖姐,我没事,就是有点坏肚子。” 崔颖没走: “小烨,我听见冲水的声音了,你赶快出来,我给你找药吃。” 沈烨拍了一下额头,神色懊恼,后世的习惯,居然把处境给忘了。 “颖姐,我,我的肚子还是有点不舒服,还得再等一会,你先~呃,我马上就出来。” “行,那我去给你烧点热水。” 脚步声远去,沈烨松了一口气,行吧,为今之计,就只能顺水推舟,屎遁转装病了。 打定主意,沈烨起身,又冲了一下水,拿起崔洋的毛巾,擦了一下头脸上的水渍。 这个房子,三室一厅,只有他们姐俩住,沈烨来过不止一次,非常熟悉。 沈烨捂着肚子,走出洗手间,崔颖连忙一脸关切的走了过来,瞬间就切换成了贤妻良母的模式。 这才是她的真实面目,崔颖的毕生愿望,找个好人嫁了,安稳的相夫教子,可惜,终生都没实现,结婚三次,均所托非人,这都是后话了。 “小烨,没事吧,怎么搞得?还坏肚子了?” 沈烨倚着沙发慢慢坐下,演技相当到位,连声音都略略有些颤抖: “颖姐,我昨天晚上睡觉没关窗户,也没盖被,可能是被夜风吹着了。” 崔颖的语气焦急,还有些嗔怪: “这么大的人了,一点都不会照顾自己,你现在感觉怎么样?用不用去医院。” “肚子疼得厉害,身上还发冷。” 一听这话,崔颖眉头紧皱,弯腰摸了沈烨额头一下,她的领口有点大,沈烨的眼神又好,顿时就倒吸了一口凉气。 要命了! “颖姐,不行,你真得送我去医院了,肚子绞着疼。” “行,行,那就赶紧去医院吧,小烨,你还能走吗?” 崔颖好像是真着急了,连忙凑过来要扶他,沈烨伸手托住了她的手肘: “姐,我能走,你赶紧去换件衣服,咱们在家咋穿都行,去外面这样穿,我不喜欢。” 现在是98年,小城风气又相对保守,这种凯袖低领的长裙,非常扎眼。 重点是沈烨这话非常暧昧,信息量蛮大,崔红直接怔住了,面生飞霞,眼神妩媚,娇羞了。 “卧槽,戏过了!” 沈烨一看她的表情,心里顿时咯噔一下,初级海王的撩妹情话,放在眼下,就特么是王炸啊。 “姐,你快去换衣服啊,我肚子疼~” “哦,哦。” 崔颖如梦方醒,连忙朝着卧室跑去,沈烨暗暗出一口气,我尼玛,总算是过关了。 才刚刚下楼,就看见崔洋这孙子正蹲在楼下的树荫里,贱嗖嗖的嗦啦着一根冰棍。 崔洋也挺精神的,油头粉面,就是一贯不干人事,沈烨恨得牙根直痒,真想飞起一脚踹在他脸上。 崔洋也看见沈烨了,不由愣了一下,沈烨此刻弓着腰,表情痛苦,好像随时都要挂了一样,他姐正小心翼翼的搀扶着。 “卧槽!老沈,你这是咋了?马上风?” 崔洋扔了冰棍,三两步就窜到跟前,张嘴就喷粪,沈烨气得拳头发痒。 好在崔颖更快一步,她的眼神一厉,俏脸一红,不由分说就给了崔洋一记大脖溜子。 “满嘴喷粪!小烨肚子疼,可能是急性肠炎,你赶紧去门口叫车!” 崔洋挨了一下,疼得呲牙裂嘴,不过他皮惯了,也不在意,斜了眼瞥着沈烨,语气戏谑: “急性肠炎?嘿,老沈,你这病,来的还真是够急的?” 沈烨眼神如刀,非常隐晦的剜了他一眼,此时,崔颖极度不耐烦的再次抬起手掌: “废什么话,赶紧去找~” 正好,这时候有一辆夏利出租车停在了前面的单元门口,乘客下车,沈烨被崔洋拖拽着上了车,崔红才刚要跟着上来。 却被崔洋给拦住了,贼眉鼠眼的在她耳边低语了几句,随即崔洋就独自上了车,潇洒的说了一句: “师傅,走,去三角地。” 汽车驶出小区,拐到马路上,崔洋勾住了沈烨的肩膀,嬉皮笑脸的:“我说,老沈,你这~啊!” 话还没说完,崔洋就发出了一声惨叫,沈烨一记凶狠的下左勾拳,狠狠的掏进了他的肚子。 沈烨眼神狠戾,语气凛冽: “师傅,靠边停车,小爷今天就废了你!” 第三章 谢谢惠顾 十分钟之后,水榭花都小区门口的树荫下,崔洋有些狼狈的坐在马路牙子上,嘴角都被打破了。 “我尼玛,老沈,你特么还真下死手啊?小爷的帅脸都花了,嘶~” 崔洋抹了一下嘴角的血渍,疼得直抽冷气,离他不远,沈烨也坐在路牙上,满头大汗,喘着粗气。 天气太热了,一动就是一身汗,更何况是挥拳,就算不下重手,也累够呛,沈烨眼神冷冽的刮了崔洋一眼: “这都是轻的,杀人如果不犯法,老子今天就灭了你。” “切,杀人不犯法,咱俩都得死,世界早都毁灭了,还特么用你动手?” 崔洋嗤笑一声,毫不客气的反唇相讥,一边说,一边还从裤兜掏出一个皱皱巴巴的烟盒,软包玉溪。 抽出一根烟,舔了舔烟杆,摸出火机点着,深吸一口,然后长长的吐出烟气,动作流畅,像个老烟枪。 崔洋从去年就开始抽烟了,他就读的那个高中,唉,不便多说,懂得都懂吧。 “老沈,来一根吗?” 崔洋把烟火递了过来主动示好,沈烨略微犹豫了一下,终究忍住没接,再忍忍,上了大学再说。 “老沈,你就那么看不上我姐吗?主动投怀送抱,你都不要?” 崔洋的语气略微有点低沉,沈烨皱了皱眉,没好气的喝骂道: “放屁!看不上,我特么还用得着装病?” 崔洋斜了他一眼:“老沈,你特么脑子有坑吧?既然看得上,你还装鸡毛啊?” 崔洋浪荡,早就偷吃过禁果了,并且都换了好几任女友了,不过一听这话,沈烨顿时怒不可遏: “傻缺,你脑子才有坑,你脑子就特么是个天坑,我明年就要考大学了,到时候都不知道身在何处? 你姐的愿望是嫁个意中人,然后相夫教子,我才17,你是逼着我始乱终弃?拔袅无情?” “切,我姐也不大,再说了,上大学也不耽误结婚生该子。” 崔洋低声嘟囔了一句,沈烨都被他给气笑了: “我尼玛,大洋子,你这个臭文盲,法定结婚年龄22,你的意思是让你姐等我5年?你觉得可能吗?” “怎么不可能?我姐傻乎乎的一根筋,别说是5年,就算是10年她也能等。” 崔洋还是不服,梗着脖子硬犟,沈烨被他气的脸色铁青,猛的腾身而起: “等你大爷!” 崔洋还以为沈烨又要动手,下意识的抬起胳膊护住头脸,没想到,沈烨已经快步离开了。 “我艹,这特么是真急眼了?” 崔洋连忙起身追了上去,拉住沈烨的胳膊,语气谄媚说着小话: “行行,我错了,老沈,仅此一次,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撺掇这事,乱点鸳鸯谱,这总行了吧?” 沈烨停下脚步,冷冷的看着他,许久都没有说话,然后伸出一只手,在他面前缓缓的张开了手掌。 崔洋不明所以,懵懵的问: “老沈,这是啥意思?击掌为誓?” “击你大爷,你卖我赚了多少钱,我7你3!” 下午,小城最繁华的三角地商业广场,沈烨靠在广场的门口,聚精会神的观察着来往的顾客和档口。 崔洋满头大汗的跑了过来,手里还拎了两瓶可口可乐,玻璃瓶,冰的。 什么叫死党?打不散,骂不开,别管什么事,打了,骂了,也就过去了,历经浮沉,沈烨非常怀念且珍惜这种单纯真挚的友谊。 200毫升可乐,一口气干掉,畅快淋漓的打了一个嗝,爽! 沈烨瞟了一眼蹲在地上,像狗一样伸着舌头喘息的崔洋:“回完电话了?” 崔洋语气不忿的抱怨到: “嗯,回完了,要不然电话都快爆炸了,老沈,你说你也是,既然没可能,你就明说呗,偏偏绕来绕去的兜圈子。” “你特么懂个毛啊。” 沈烨白了他一眼,不想和这个傻子继续搅牙,崔洋撇了撇嘴,也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老沈,你在这都傻站半天了,又不买东西,走吧,外面新开了一家网吧,九哥的场子,机器贼快。 咱俩去干红警,谁输谁请客,不,一把20块钱的,你刚刚刮了我那么多钱,我要赚回来。” 沈烨用关爱弱智儿童一样的怜悯眼神看了崔洋一眼,拍了拍他的肩膀: “唉,大洋,人都说富不过三代,我怎么感觉你们家可能二代就得亡呢?” 这个时代,孙伟网吧都还是十几台机器那种,最牛皮的电脑,就是是大脑袋的windows97,慢得让人抓狂。 就这,崔洋还忙活的红头涨脸,大汗淋漓,嘴里大声嚷嚷着: “我去,擦,挺住,挺住,哎呀我去了~” 随即他颓然的扔下耳机,骂骂咧咧的抱怨道: “这特么不科学啊,老沈,肯定是你的机子好。” 沈烨眼神不屑的扫了他一眼,语气揶揄: “我说崔爷,咱们来来回回的都换了3次机器了,160,多谢惠顾,今天的网费,我请了。” 崔洋眼睛都红了: “不行,再来一把,我特么就不信了,这次你不能用美国。” 抬手看了一眼杂牌电子表,都快5点了,沈烨摇了摇头: “不玩了,再打一百把,你也是个菜鸡,赚这钱,丧良心,你去把网费结了就得了。” “小伙儿,你挺狂啊?怎么样?咱俩来一把?50块钱一把的?” 一个20来岁,穿着花衬衫,脑门有一道月牙形伤疤,吊儿郎当的家伙,凑到了跟前,拍了拍沈烨的肩。 沈烨笑了笑,语气沉稳:“不玩了,到点我该回家吃饭了。” “艹!没断奶的小皮崽子,赶紧回家找你妈喝奶去吧,以后别特么出来狂!” 花衬衫有个类似于小弟一样的跟班,又瘦又小,浑身都没有二两肉,但是嘴巴却贼臭。 沈烨只是皱了皱眉,崔洋却不干了,腾地一下就站了起来: “傻皮,你特么跟谁说话呢?” “小皮崽子,你特么是不是找挨削呢?” 二两肉气焰嚣张,崔洋脾气火爆,推开座椅就要动手,却被沈烨一把拉住了。 “大洋,别惹事,不看僧面看佛面,这里不是九哥的场子吗?” 九哥是个社会人,在小城里也算小有名号,说白了就是人脉关系都还不错的买卖人,到哪都能混个脸熟,有三分薄面。 花衬衫呲了一下牙,语气戏谑: “小子,你特么还挺社会,知道九哥,痛快点,玩不玩?不玩你就赶紧回家找妈妈。” 崔洋有点忍不住暴脾气了,跃跃欲试的,沈烨挑了挑眉头,又看了一眼手表: “50一局?不玩。” 花衬衫露出鄙夷之色:“切,不玩你就~” 沈烨语气幽幽的:“200一局,行吗?” 花衬衫语气顿时一窒:“呃~小子,你特么有200块钱吗?” 8分钟之后,5点整,沈烨脚步轻松的走到吧台前,接过中年人递过来的3张老人头,语气客气的说了一句: “谢谢唐哥,我先回家吃饭了,下次再来玩。” “呵,去吧。” 叫唐哥的中年人笑呵呵的摆了摆手,沈烨和崔洋上网不到3小时,网费一共12,沈烨直接留了100块,自然是宾主尽欢。 沈烨直接就出门了,根本就懒着搭理脸色铁青的花衬衫,而崔洋却阴阳怪气的拖着长音说了一句: “谢谢惠顾了,花猫哥~” “艹尼玛的~” 花衬衫气得咬牙切齿,猛的起身,推开座椅,向外追了两步,却被唐哥给叫住了: “花猫,来,过来,抽根烟。” 帮花衬衫点了一根塔山之后,唐哥语气不紧不慢的: “花猫,网费2块我就不要了,但是我刚才帮你垫了156,这钱,你得还。” 第四章 万卷书万里路 “老沈,你现在行啊?手贼稳,打得真溜,你看见刚才那个什么花猫的脸色了吗?都绿了!” 出租车上,崔洋得意洋洋的吹嘘着,眉飞色舞,仿佛是他得胜了一样。 沈烨风轻云淡,不以为然撇了撇嘴,把三百钱连同自行车钥匙一起递给了他。 “车子,明天上午给我送到家去,钱先放你这,对了,大洋,从你姐那诓来的那些钱,你别瞎造,都给我留着,我有用。” 崔洋有些好奇:“有用?老沈,你要干啥?” 沈烨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干啥?我特么攒钱给你治治脑子,你这弱智的毛病,愈发严重,不治已经不行了。” “噗嗤~” 司机是个中年大叔,听沈烨说话有趣,忍不住笑了出来:“小爷们,你可真逗!” 崔洋脸黑的如同锅底,但是他也无可奈何,动手打不过,动嘴又说不过,只能无能狂怒。 快到了牧业公司家属楼的路口,沈烨就提前下了出租车,然后背对朝霞,溜达着朝家走去。 远远的就看见老爹沈从昌骑着一辆老旧的28大扛,在车棚前,片腿下了车。 沈烨老爹原来有一辆摩托车的,红色的幸福250,仿哈雷太子的款式,贼拉风。 去年卖了,老爹说这玩意冬天骑不了,夏天机箱盖能烫死人,就是个样子货。 后来,沈烨不止一次的看见,老爹偷偷的擦拭头盔,神色黯淡。 老爹原来是国营牧业公司的保卫科科长,96年公司解体重组,变成了股份制公司。 落配凤凰不如鸡,老爸下岗之后,入股2万,成了公司普通办事员,后来又成了仓库保管员,一个月工资530。 沈从昌侦察兵出身,眼神犀利,虽然是逆光,还是一眼就看见了沈烨,索性就没有上楼,停在车棚前点了一根烟,红梅。 看见身姿挺拔,如同标枪一样的老爹,沈烨心中无限感慨,明年开始,老爹的脊梁就慢慢的变弯了。 自己差点成了植物人,治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了不少外债,然后高考落榜,复读,愈发不堪,从此一蹶不振,自暴自弃。 为了还债,供沈烨念大学,老爹才45岁,就提前病退了,下海经商,折腾了5年,赔得一塌糊涂。 58岁的那年,老爹在一家私人公司守夜打更,半夜,遇见了偷铜锭的小偷,老爹上前制止的时候,被小偷抡在了太阳穴上,当时人就没了。 “沈烨,去哪了?” 离得近了,老爹把烟头用脚踩灭,语气严肃,不怒自威,老沈同志当年可是上过战场的,而且在南疆的时候,还见过血。 要不是当年复员转业的时候,身上的老伤还没有好利索,应该就干警察了。 “爸,我去崔洋家了。” 沈烨低眉顺眼,他是打心眼里怵老爹,沈从昌轻轻的凝了一下眼睛: “崔洋家?很近吗?” 沈烨老老实实的回道:“不近,他家在城南的水榭花都。” “自行车呢?” “被一起玩的同学借走了,他车子坏了,家太远,没有公交车,明天上午就能给我送回来。” 沈烨对答如流,沈从昌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行,走吧,上楼回家。” “哦。” 沈烨暗暗的长出了一口气,这么大热的天,后背都沁出了冷汗,老爹年轻时的气场,真不是盖得。 寻常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沈烨家的晚饭是土豆炖豆角,锅里还放了几片五花肉,香气四溢,引人垂涎。 看着正在灶台上忙活,手脚麻利的老妈,沈烨情绪激动,眼眶都有点湿润了,老妈好年轻,好漂亮。 老妈宋丽华,原来牧业公司一枝花,财务科的,下岗之后,去了一家私企当会计,一个月620。 老妈这辈子的遗憾太多了,没看到沈烨考上理想的大学,没看见儿子成家立业,更没看见隔辈的后代。 甚至从56岁就开始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老伴都没了,直到离世的时候,连儿子都没看见。 沈烨永远忘不了,后世给老妈处理后事的时候,她枕头底下藏着一张卡,还有一个小纸条。 卡里有10万零4000,纸条上写着密码,是沈烨生日,上边还有一句话:儿子,好好吃饭,别委屈自己。 老妈的退休金只有3200,而且体弱多病,长年需要吃药,想攒10万块,谈何容易? 此时此刻,老妈把饭菜端上桌,又把一碟牛肉推在了沈烨的面前,语气关切: “小烨,眼睛咋了?怎么红红的?” 沈烨连忙收敛心神,抹了一下眼睛:“哦,没事,老妈,可能是被油烟给熏着了。” “砰!” 老沈同志用筷子撬开一瓶冰镇啤酒,递给了沈烨,这是当地酒,就叫小城啤酒,2块钱一瓶。 酒精度4度,麦芽度11,口感醇厚,后劲贼大,完全可以不逊色后来风靡一时,传说中的夺命大乌苏。 “来,沈烨,陪我喝一杯。” “老沈,小烨才多大,还在上学呢,喝什么酒?” 老妈有点不乐意了,轻轻的推了老爹一把,就想伸手把酒瓶收走,却被老爹给拦下了。 “17不小了,我17的时候,都已经参军入伍了,男孩,不能当花骨朵养着,得见点风雨,喝点酒,没事。” “你那都是哪年的旧黄历了。” 老妈轻声嘟囔了一句,不过终究没有继续拦着,沈烨非常有眼色的起身给老爹满上了一杯。 “老妈,我爸说的对,我不是孩子了,应该见见风雨,经经世面,我想去滨城。” “见什么风雨,嗯?你要去哪?” 正在帮沈烨夹菜的老妈,猛的停下了动作,就连老爹都轻轻的皱了皱眉。 “我要去滨城。” 沈烨的声音不大,但是语气沉稳,态度坚决。 老妈勃然色变,刚要说话,老爹却轻轻的按住了她的手,给她递了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 老爹的语气非常平静:“沈烨,你要去滨城,干什么?” 沈烨的语气也很沉静,略带铿锵之气: “明年我就要高考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想长长见识,不能坐井观天。” 老爹的眉头轻轻的皱了一下,随即又慢慢展开了: “自己去?” “不,我和崔洋,还有他姐崔颖一起,崔叔也在滨城,他在滨城有房,我住他家。” 老爹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老妈的脸色也变得没有那么难看了。 老爹夹起一颗花生米,放在嘴里慢慢的嚼着,又抿了一口啤酒: “去吧,大小伙子了,出去涨涨见识,好事。” 老妈没好气的白了老爹一眼,语气有点焦急:“儿子,你打算去几天啊?” “老妈,我整个假期都不回来了,直到开学前再回来。” “啥?” 老妈毛了,秀眉倒竖,老爹也皱起了眉头,不过还没等老妈开炮,沈烨就轻声说道: “老妈,我去滨城,不是旅游的,崔叔在那边开了一家俄罗斯商行,我去打工,一天15,管吃住,包返完路费。” 老妈的眼圈红了,语气激动: “打什么工?小烨,你的任务是学习,钱的事,有爸妈呢,不用你操心!” 沈烨按住老妈的手,眼神坚定,语气愈发镇定: “老妈,我不是单纯为了赚钱,打工,可以接触形形色色的人,增加阅历,增长眼界,书呆子是没出息的。 老妈,你也不用担心我的成绩,我绝对不会放羊,保证,开学测验,全班前三,全校前十,只高不低。” 老妈一时语塞,不过老爹轻声说了一句: “小烨,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你和崔洋虽然~” 对此,沈烨早有腹稿,不慌不忙,不徐不疾,条理分明的解释道: “老爹,你放心好了,我去崔叔哪里,是去打工的,不占人家便宜,我都已经问好了。 崔叔在当地雇人,700一月,管吃管住,外加提成,我是自己人,知根知底。” 老爹眉头舒展,一锤定音:“去!” 第五章 有故事的女人 2天之后,7月11号,阴天,下午4点。 沈烨背着一个双肩包,轻手利脚,独自登上了南下的2084次列车。 是的,沈烨撒谎了,但是也没有完全撒谎。 崔洋和他姐,确实都去滨城了,是昨天出发的,而崔洋老爹,也确实是在滨城,所以,沈烨并非无依无靠。 但是沈烨才不会和他们姐俩一起出发呢,上次装病戏太足了,据说崔颖现在都已经快半疯魔了,沈烨躲她都还来不及呢,自然不会主动往枪口上撞。 沈烨这次去滨城,真实的目的是要赚钱,小城太小了,而且熟人又太多,不好施展手段。 钱是英雄胆,财是男儿腰。 沈烨有一个小计划,利用一个半月的暑期时间,赚够1万块,最少也得8000块,至于下一步,先赚到这第一笔的启动资金再说。 14号卧铺车厢,8号下铺,这是沈烨的铺位,眼下,卧铺尤其是下铺,绝对是一票难求的状态。 这张车票是崔洋帮着买的,他们家有铁路上的关系,很硬。 本来沈烨是让崔洋帮他定一张硬座的,但是崔洋这家伙大手大脚惯了,怎么可能让自己兄弟坐硬座,不容分说就搞了一张卧铺。 一张下铺车票,104,沈烨3个月的零花钱还有富裕。 小城是这趟车的始发站,不过还没等出发,整个14号车厢所有铺位就都已经满了,由此可见,卧铺到底多么稀缺。 只有到了滨城,才会陆续有人下车,腾出空铺,然后新的旅客又会马上填满,这趟车,一直到了奉天,卧铺才会出现真正的空余。 沈烨的这个铺位,6个同行者,两个上铺连着一个中铺,是一对年轻夫妻,带着一个10岁左右的男孩。 头顶的中铺,是一个中年大叔,浓重的辽省口音,红头涨脸,满身酒气,对面下铺,是个年轻女人,一上车就头冲里躺下了,根本都没看见长相。 火车开动,几乎所有人都坐在下铺或者边座上,沈烨这边,由于女人躺下占了一张床。 所以,一家三口直接霸占了他的下铺,而他只就能和醉酒大叔面对面坐在边座上。 “嗝,小伙,你这是去哪啊?” 大叔打了一个酒嗝,不咸不淡的问了一嘴,浓烈刺鼻的酒气,还有难闻的口气,差点把沈烨直接熏吐。 在高铁动车尚未普及的岁月里,绿皮车才是主流,如果是经常坐火车的人,一定会遇见这样的人。 一上车就开始天南海北,滔滔不绝,别管认识不认识,也不管别人愿不愿意,他都能唠个天昏地暗,没完没了。 任何话题,天文地理,历史自然,国家大事,母猪产崽,公鸡下蛋,博古通今,绝不落地。 既牛皮又烦人。 很不幸,沈阳对面的这位大叔,很显然就是这类人,喝了酒之后,谈兴更甚。 沈烨心中叹息,不过脸上却不动声色,浮沉几十年,两世为人,基本的城府还是有的。 “大哥,我去滨城。” “哈!滨城啊,我去过好几次,是个好地方,街上都是尖顶的红房子,跟外国似的,小姑娘个顶个的水灵又漂亮,小伙,你去滨城干啥?” 果然,这个大叔的嘴像口气机关炮似的,起承转合,丝滑无比,沈烨的心中不由哀嚎,腻歪的不得了。 此时,霸占了沈烨铺位的一家三口,其中的女人突然说话了,算是变向的给他解了围: 女人很瘦,高颧骨,薄嘴唇,语气倒还算客气: “小伙,这个下铺是你的?” “嗯,是,大姐,我是8号下铺。” 沈烨非常礼貌的回了一句,女人的眼中顿时就闪过一丝狡黠: “小伙,你看,我家的大宝年纪太小了,睡上铺容易掉下来,你和他换一下行不行?” 呵,赤裸裸的道德绑架,要说换中铺,沈烨或许还能考虑一下,换上铺,打什么如意算盘呢?啧,这不是臭不要脸吗? 沈烨心中冷笑,并没有马上说话,女人转了一下眼睛: “小伙,你年轻力壮,爬上爬下也方便,再说,你到滨城,睡一觉就到了,不碍什么。” 沈烨面带微笑,语气非常客气: “大姐,对不住啊,我腿有病,上个月才做了手术,这次去滨城,就是去复查,这下铺,是特意加钱从黄牛手里买的,多花了好几十呢。” 沈烨顺嘴胡诌,但是理由却编得无懈可击,态度又好,彬彬有礼,而且还隐晦的指出了差价。 上铺和下铺之间差着好几十的差价呢,女人扁了扁嘴,无言以对。 沈烨对面的醉酒大叔,是个老油条了,自然是洞若观火,笑呵呵的打趣道: “大妹子,我是8号的中铺,要不我跟你换换,差价16,你给20就行了,正好一盒烟钱。” 薄嘴唇女人没好气的白了大叔一眼,扭过头,低声嘟囔道: “现在的人都怎么了?” 她男人是一个带着眼镜,穿着白衬衫,看起来好像知识分子一样的男人,冷笑一声: “呵呵,怎么了?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呗,眼里就只认钱,为老不尊,为少不敬。” 眼镜男阴阳怪气的,显然是在内涵沈烨和大叔,沈烨面无表情,如同清风拂面,醉酒大叔脸上却浮现出一抹羞恼: “小眼镜,你指桑骂槐的说谁呢?换票要差价,天经地义,怎么就为老不尊了?” 眼镜男扶了一下镜框: “大爷,你也是走南闯北的人,想必挺有见识,尊老爱幼你总听过吧,跟孩子换铺,你要差价,而且还加价,呵,你是怎么好意思张嘴的?” 大爷这个称呼,伤害性不大,但侮辱性极强,醉酒大叔,是有点邋遢,但是最多不过45,怎么说也够不上一句大爷。 “小眼镜,你特么管谁叫大爷呢,我特么~” “吵什么吵?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一上车就躺下的那个女人,此时猛地翻身坐了起来,女人非常漂亮,一眼就惊艳的那种。 只不过她的神色憔悴,眼圈深重,披头散发,火气贼大,张嘴就吼,疾言厉色。 她的年龄大概25左右,穿着一件长袖牛仔衬衫,可能是因为躺着,多压开了领口的一颗纽扣,露出了脖颈处的一小片青色纹身。 在当下这个时代,纹身的人,绝对是稀有动物,堪称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而且大多都是非常粗陋,一般都用蓝色墨水扎出来的汉字,例如仇,恨,勇,龙,忍之类,简直土陋到爆。 不过这女人的纹身显然不是,虽然只是露出了很小一截,但是无论是颜色,还是花纹都很细腻,栩栩如生,一看就是个有故事的女人。 社会人,女杀人,大哥的女人,各种只能在电影里才会出现的可怕角色,瞬间就浮现在众人的脑海之中。 铺位当中的空气仿佛刹那间就凝固了,薄嘴唇女人一把搂过熊孩子,眼镜男下意识的咽了一口口水,醉酒大叔的眼神闪烁,也闭上了嘴巴。 “真好,世界终于清净了。” 沈烨的表情风情云淡,他才不怕呢,后世,有一种说法,说纹身不一定是坏女人,但是好女人一定不纹身。 对于这个观点,沈烨嗤之以鼻,人性好坏跟纹身有鸡毛关系啊? 至少沈烨就见过浑身刺青的彪形大汉,无微不至的伺候瘫在床上的老母亲,也见过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私下里放浪形骸,坏事做绝。 第六章 报案 女人似乎也意识了,面无表情的拉了一下衣领,遮住了纹身,又简单的梳拢了一下凌乱的长发,拿起床头一个黑色女包,快步走出了铺位。 “呼~唉呀妈呀,翰林,你刚才看见了吗?她的胸口上纹了一个那么大的~” 女人拎着手包走出了车厢,熊孩子的妈妈长吁了一口气,眉飞色舞的拉起她老公的手,眼镜男皱了皱眉头,压低声音: “别说了,当心祸出口出,行了,都5点了,你带着大宝上去躺着吧,给他讲安徒生童话。” 孩子妈妈有点不甘心的瞥了沈烨一眼,不过此刻的沈烨,掏出随身听带上了耳机,目光望向窗外,典型的拒绝交流,她也只能作罢。 这趟2084次列车,从小城到滨城,需要15个小时,要到隔天的早上7点半才能到站。 深夜,沈烨有些暴躁的翻身坐起,车厢里的呼噜,此起彼伏,各种稀奇古怪的声音都有,如同是呼噜博览会一样。 尤其是沈烨头顶的的这位大叔,更是其中翘楚,如同公鸡打鸣一样,呼噜都特么是吹着出来的,贼响。 沈烨把随身听摸了出来,按下播放键,又把音量调大,这才勉强屏蔽了这些噪音,才刚刚躺下,又闻到了一股子刺鼻的臭味。 楼上大叔翻了一个身,把脚给伸出了铺位,那味,唉,螺蛳粉里加鲱鱼罐头,榴莲,再加臭豆腐,你们自己琢磨吧。 沈烨内心崩溃了,再次翻身坐起,摸黑穿上鞋子,卧铺车厢,到了晚上8点半就熄灯,此刻早已漆黑一片。 拎着背包,沈烨起身直接走出了车厢,先去盥洗室洗了一把脸,然后就带着耳机,靠在车厢上,一边听歌,一边透透气。 沈烨正望着窗外出神,突然有人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胳膊,沈烨连忙回头。 是对铺那个有故事的女人,她好像是刚刚也洗了一把头脸,头发束了起来,发梢还湿漉漉的,手指里夹着一支烟。 沈烨摘下一边的耳机,没有说话,做了一个疑问的表情,女人的声音沙哑: “有火吗?” “呃,我找一下。” 沈烨还真有,说来也巧,昨天,崔洋给他送火车票和随身听的时候,显摆他新整来的银色雕花之宝打火机,当即就被沈烨果断没收,据为己有了。 沈烨从背包里翻出之宝,熟练的打着,帮女人点了烟,凑近的时候,女人的身上有一股很淡的香水味,如香如馥,非常独特。 女人嘴角微扬,语气淡淡的: “谢谢,来一根吗?” 她的手里攥着一个烟盒,递到沈烨的跟前,暗黄色的烟盒,这是骆驼香烟。 好家伙!这烟是真降不住啊,沈烨笑着摇了摇头,女人也不在意,收起烟盒,半眯着眼,靠着沈烨对面,缓缓的吐出烟气。 沈烨不是没事撩闲的性格,而且这女人,他也撩不动,收好打火机之后,刚准备把耳机带好,女人突然轻声问了一句: “他不爱我,莫文蔚?” 沈烨愣了一瞬,随即反应过来,轻轻点了点头,心中暗叹,这个时代的耳机,收音是真不行。 按下了暂停键,鬼使神差的问了一句:“你要听吗?” 女人终于笑了,这一瞬,如同百花盛开一样,暗室生香,她绕有深意的看了沈烨一眼,语气略带揶揄: “你不怕我?” 沈烨也笑了: “我为什么怕你?我这么高这么壮,你还能打过我不成?再说,你凭啥打我?” 女人轻笑,眼底隐含了一丝落寞: “呵呵,有意思,小弟,谢谢你,我都好久没笑了。” 她伸手拿起一边垂在空中的耳机,轻轻的戴在自己耳朵上,这个时代的耳机普遍都很长,一米半以上的很常见。 因为主要的消费群体是学生,而大多数的学生,都习惯一边骑车一边听,随身听放在书包或者腰上,耳机必须长。 沈烨这个随身听是索尼超薄的,算是时下最好的家伙事了,崔洋的东西,就没有次的。 女人戴上耳机之后,还是保持着刚才的姿势,沈烨摘下另外一边的耳机示意了一下,女人轻轻的摇了一下头。 沈烨自己带了一边,按下了播放键,莫文蔚独特的沙哑声线响起: 他不爱我,牵手的时候,太冷清,拥抱的时候,不够靠近~ 女人抽了一口烟,缓缓的吐出烟气,她的眼角有些晶莹,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伤情的女人吗?沈烨心中暗忖,一首歌听完,刚好女人的烟头也烧到了烟蒂。 她抹了一下眼睛,把烟头扔进墙上的烟盒,刚想摘下耳机,新的前奏响起,渐进的钢琴声,随即就是高亢清澈的声音,张雨生的天天想你。 女人缓缓的垂下了手臂,再下一首学友哥的和你去吹吹风,然后是陈淑桦的笑红尘。 直到刘德华的冰雨前奏响起,沈烨按下了暂停键: “那个,姐啊,我腿有病,站累了,要不咱们回去坐着听吧。” 女人本来神情黯淡,此时却被他一句话给逗乐了,摘下耳机还给他: “磁带不错,里边的歌都最新最经典的,小弟,你很有音乐品味。” 此时,大概4点半左右,外边的天色都已经蒙蒙亮,当女人回到铺位的时候。 眼神瞬间收紧,她快步走到铺位上,拿起枕头边上的黑色手包查看了一下,脸色阴沉下来。 “小弟,你马上去帮我找一下乘警,我丢钱了,现金,2万。” 沈烨眉头一皱,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2万块,这可不是一笔小钱,眼下北方的人均工资才只有几百块,而京城和沪上的房价甚至都还不到2000块。 现在的2万块,放在后世,最少能顶几十万使,只多不少。 “好。” 沈烨非常干练的点了一下头,把随身听收好,快步朝着前面的车厢跑了过去。 绿皮火车上的乘警,平时不巡查的时候,通常都会呆在9号车厢或者12号餐车车厢,也就是列车的中部位置。 沈烨乘坐的这趟列车,两位乘警就正好在12号餐车上抽烟聊天。 “警察同志,你好,我报案,我是14车厢的旅客,我姐丢钱了,现金,2万。” “什么?” 一听这话,一位相对年长一些的乘警眼中精光闪烁,这可是大案,马上就站了起来: “2万现金,能确定丢钱的时间吗?” 沈烨抬手看了一眼电子手表,略微盘算了一下: “能,警察同志,丢钱的时间是凌晨的4点3分到4点28分之间,中间列车没有经停。” 年少一些的乘警挑了挑眉头:“嚯,挺专业啊!小伙,这么肯定?” 沈烨语气沉稳: “是,警察同志,我肯定,我有时间证据,而且我还可以确定这期间没有任何人从14车厢向后车移动。” 年长乘警挑了一下眉头,目露欣赏之色: “好,小郑,你马上去拿笔录,我现在去现场,对了,你再和老唐说一下,暂时锁住13,14这两节车厢。” “好。” 第七章 一念天堂 当年长乘警赶到沈烨铺位的时候,醉酒大叔和眼镜男都已经从中铺下来了,熊孩子妈妈趴在上铺上,一脸的幸灾乐祸。 除此以外,还有很多乘客也纷纷起床,凑在附近看热闹,国人嘛,这是天性,永远也改不了的。 沈烨走到女人跟前,语气沉着: “姐,这位是列车上的乘警长,马警官,具体情况,你和他说就行。” 女人也很沉稳,并没有表现出惊慌失措: “你好,马警官,我刚才去过道透气,有人趁机翻了我的手包,丢了2万块钱。” 马警官打量了女人一下:“姑娘,还有丢失其他财物吗?” 女人把手包打开,朝马警官的眼前递了一下,轻轻的摇了摇头: “没有,手机,钱包,还有其他东西,都在。” 马警官大略的扫了一眼女人的手包: “嗯,你丢失的这两万块钱是什么面额的,如何包装的,有什么特征吗?” 女人说话很有条理,不紧不慢: “都是百元新钱,连号,刚从银行取得,丢失之前,白色的捆条还没撕。” 马警官的眼神当中闪过一丝诧异,饶有兴趣的看了一眼女人,又看了一眼态度沉静的沈烨。 这对姐弟,可是有点意思啊,沉着冷静,稳如泰山,心理素质远超常人。 “你弟说,具体的丢钱时间是4点3分到4点28分之间,是这样吗?” 女人略带疑惑的抬头看了沈烨一眼,沈烨笃定的向她点了点头,女人随即斩钉截铁的说道: “嗯,我弟说是,那就肯定是这个时间段。” 马警官看向沈烨: “小伙,你刚才还说在丢钱的这个时间段,肯定没人从14车厢向后移动?” “是的,马警官,在这个时间段里,我一直都在车厢连接处听歌,完全可以肯定。” 沈烨话音才落,女人也补充了一句: “马警官,在我弟去报案的时间段里,我们所在的这节车厢,一共有2个人曾离开过车厢。” 马警官眼中的诧异之色愈发深重,语气也变得意味深长: “哦?哪这两个人?你还记得吗,他们现在还在车厢里吗?” “在,一位我对面中铺的这位先生,还有一位是车厢中部的女士,我不知道她的具体铺位,但是记得她的样子。” 一听这话,马警官如同鹰隼一样的眼神,瞬间就扫到了醉酒大叔的脸上,还没等问话,大叔就红着脸嘟囔道: “领导,我是被吵醒了,去撒尿,这总不犯法吧。” 一听这话,沈烨眼中精光闪烁,二话不说就朝着厕所跑了过去,马警官的眼中满满的都是赞赏之色。 “这小子反应真快,是个好苗子。” 北方的绿皮火车,厕所里都有个特殊的物件,暖气,而且这个暖气外边的包铁,是活动的,可以轻松拆卸。 至于为什么?呃,为了方便清洗呗,火车颠簸,站立不稳,有时候难免失去准头。 沈烨冲进厕所,看见暖气,刚想动手,猛地停住了动作,倒不是因为洁癖,而是沈烨猛地想起来,这可是物证,上边有指纹的。 这会,马警官和那位年轻的乘警都已经赶了过来,马警官看沈烨站在暖气面前,没有动手,眼中的欣赏之色都快满溢出来了。 他递来一幅白手套,语气略微带点揶揄:“小伙,会整吗?” “会,轻拿轻放,不涂抹,挑边缘触碰,尽量不破坏指纹。” “好家伙,专业啊,怎么着?同行?警校的学生?” 年轻的乘警语气有些好奇,马警官笑呵呵的说道:“行,小伙,你整吧。” 沈烨也不客气,带上白手套,蹲下身体,托住暖气外罩的底脚,轻轻一发力,就把外罩取了下来。 暖气片上,整齐的放着两沓崭新的百元大钞,白色的捆纸还在,正好两万块。 破案了! 沈烨把外罩轻轻放在空处,没碰钱,语气不太确定的问了一句: “警官,是不是需要拍照?” 年轻乘警已经把照相机掏了出来,刚准备递给沈烨,就被马警官没好气的拍打了一下: “还想偷懒?你的工资是不是也给人家,赶紧进去干活。” 年轻乘警讪笑:“嘿嘿~,我看这小哥们手脚挺麻利的。” 马警官也没理他,从腰后把手铐掏了出来,在醉酒大叔的眼前轻轻的晃了一下: “怎么着?爷们,你是自己撂,还是跟我回局里耗?” 醉酒大叔的眼神游移,额头冷汗都渗出来了,紧紧的抿着嘴不说话,马警官嗤笑一声: “爷们,那上面有指纹,刚才那小兄弟怎么卸的你也看见了,这事你赖不掉的。” 醉酒大叔眼神闪烁,梗着脖子嚷嚷道: “钱是我放的,这我承认,但是这钱可是我的,我也是怕被人偷,怎么就能证明那钱是她的。 我自己就不能有2万块钱吗?你们警察也不能诬赖好人,偏袒漂亮女人吧。” 他这就是明摆着放赖了,那钱上肯定有女人的指纹,他根本就无法解释的。 只是眼下急切之间,无法取证而已,马警官不耐烦的斜了他一眼,眉头皱起,脸色阴沉下来。 沈烨嗤笑一声: “呵!大叔,你酒还没醒吧?那钱上有一股独特的香味,那是我姐的香水味,我估计香水摆你面前,你都叫不上名,你说钱是你的?” “嗯,没错,马头,钱上确实有一个非常独特的香味。” 年轻的乘警用手指夹起一沓钞票,凑到鼻子前面闻了一下,朝着马警官点了点头。 马警官的眉头当时就舒展了,语气戏谑: “我说爷们,你还有啥话说?要不然,你试着蒙一下香味的名称?我可以多给你几次机会。” “哈哈哈~” 周围看热闹的人群发出一阵哄笑,明摆着的事,醉酒大叔冷汗淋漓,面如死灰,一个字都说不来。 他蒙个屁啊,除了花露水,他根本就不知道别的香水,马警官把手铐递到了醉酒大叔的面前: “来吧,拷上吧,直接撂,也省着我们浪费吐沫星子。” 一个小时之后,餐车上,醉酒大叔已经被拷在厨房里,马警官他们去巡查了。 事情其实特别简单,沈烨出去的时候,惊醒了醉酒大叔,随后女人把包打开,凑亮翻烟盒的时候,不小心露了财。 财帛动人心,大叔脑子一热,就起了邪念,典型的激情犯罪。 98年,盗窃2万块,这叫数额巨大,情节严重,量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当真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冲动是魔鬼啊! 时间还早,餐车上没啥人,几个啤酒饮料矿泉水的售货员正聚在一起窃窃私语,间或朝着沈烨他们瞥一眼,指指点点。 没办法,男俊女靓,实在太抢眼,而且随身还带着2万块,这得是啥人? 女人倒是很淡定,靠着窗子,坐在一个角落里。 手指夹着一根烟,目光幽远的望向窗外,缓缓的吐出烟气,微风轻轻的撩动她的发梢,莫名的有点忧伤。 “今天谢谢你了,小弟,给你添麻烦了,一会还得去一趟公安局。” 女人语气很淡,但是眼神挺真诚的,沈烨眯着眼睛望向初升的朝阳: “没事,折腾一下,还挺有意思的,总比躺在那里听人家打呼噜放屁强。” “呵!你这小子,伶牙俐齿,你去滨城干嘛?” 女人笑了,眼中多了一丝情绪,没好气的白了沈烨一眼,沈烨老老实实的回答: “赚钱。” 第八章 失控 “你是高中生?” 女人的语气明显多了情绪,很诧异,沈烨摸了摸自己的嫩脸,也很诧异: “怎么?我看起来不像高中生,我长得很老?” “哈哈,你居然是高中生,刚才我还以为你是警校的大学生呢?” 沈烨第一次看见这个女人开怀大笑,雪白的牙齿,明艳的目光,如同银瓶乍破,百花失色。 女人敛住笑容,不过语气变得轻快起来: “小弟,你今年多大?17,还是18?” 沈烨也收敛了心神,不过语气有点闷闷的:“17,我真的看起来那么老吗?” 女人再次白了他一眼: “老什么老?你明年不就是大学生了吗?主要是你有远超同龄人的成熟,还有,嗯,还有一丝沧桑?我也说不太好。” 厉害,这女人眼神还挺犀利的嘛! 能不沧桑吗?沈烨两世为人,加在一起都快活了60年,历经世事,尝遍冷暖。 就算大多时候都尽量保持一个高中生应有的状态,但是遇见事情的时候,不自觉就展现出属于中年男人的那份成熟老练。 “呵,可能是穷人家孩子早当家吧。” 沈烨语气低沉的嘟囔了一句,女人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晦暗,不过她主动岔开了话题: “小弟,你刚刚说你要去滨城赚钱攒学费?想干什么?为什么不留在小城打工,舍近求远?” 绿皮车的餐车是可以抽烟的,沈烨把桌角的烟灰缸拿到女人面前: “小城太小了,而且打工,也赚不到我想要的钱数。” “哦?你想赚多少钱?” 女人弹了一下烟灰,眼底隐含揶揄笑意,沈烨语气平静: “一个半月,具体是44天,我想赚1万块。” 女人挑了挑眉,饶有深意的打量了一下沈烨,不由的目露审视之色。 显然这个金额并没有惊到她,但是沈烨这个豪言壮语多少是有点让她有些好奇。 “44天,赚1万,你有多少本钱?想做什么买卖?正好我也没有营生呢,小弟,你说出来,让我也参详参详?” 女人的语气没有轻视讽刺之意,但是多少是有点揶揄调侃的意味。 沈烨不以为意,语气依然平静: “我有1368块的本钱,早市卖日用百货,夜市卖衣服。” 沈烨这钱,属于他自己的只有8块,临走之前,老妈给他塞了300,还有100是打游戏赢得,剩下的,都是从崔洋哪借来的。 女人一听这话,脸上难免露出失望之色: “早市夜市?小打小闹,你的本钱那么少,再刨了你的吃住成本,还能赚多少钱? 小弟,你的形象好,要不我介绍你去大酒店当门童吧,一个月1000多,管吃住,还有小费。” 千万不要小瞧大酒店的门童迎宾,在90年代,这可是俏活,一般人根本干不上,必须盘靓条顺门子硬才行。 不过沈烨笑着摇了摇头: “姐,干一个多月迎宾,最多2000来块,我练摊,一天最少200,10天就赚出来了。” 女人皱起了眉,仿佛是觉得沈烨有点好高骛远了,沈烨人情练达,自然一眼就看出来了: “姐,你不是说你暂时没营生吗?你要是不嫌丢脸,我一天50块钱,雇你跟我一起干。 早上3小时,晚上3小时,一天6小时,管两顿饭,你看看我到底是不是心比天高,手比脚笨。” 一天工作6小时,管两餐,日薪50,这在98年,绝对高薪,别说是北方的滨城,就算是魔都,深城都不算低了。 “雇我,一天50,还管两顿饭?小弟,你就这么自信?” 女人漂亮的大眼睛瞬间就瞪了起来,沈烨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的挑了一边的眉毛,多少是有点潇洒。 上午11点,滨城,香庆街,古香小区,2楼,一处装潢精致的3居室。 “呐,小沈老板,你就住这间屋吧,自从装修完,从来都没人睡过,枕头和被子都是新的。” 朝北的一间小卧室门口,黎岚靠在门边,语气略微有些调侃,沈烨打量了一下房间。 “岚姐,我的货,晚上的时候,能放在客厅吗?” 黎岚的脸色噙着浓浓的笑意:“行,不额外收钱。” 沈烨点了点头,一本正经的说道: “好,那就这样定了,一周一结算,房费一天10块,工资一天50,岚姐,我就先出门了,预计下午回来。 岚姐,这是我传呼机号码,有事就呼我,还有,你的电话多少,我回来之前,提前给你打电话。” 沈烨抽出纸笔,飞快的写下自己的呼机号码,递给了黎岚,小城的寻呼台和滨城都是一个基站,完全可以实现跨省使用。 黎岚被沈烨老练的语气还有一系列的举动给干懵了,愣愣的接过号码,有些呆滞的说了自己的手机号。 “小烨,折腾了一宿,你不需要休息一会,现在就要出门?你要去哪?” 黎岚确实非常诧异,她和沈烨几乎一夜没睡,才刚刚从铁路分局做完笔录出来。 经历这么多的事,虽然谈不上惊心动魄的,但是也算一波三折,精疲力竭。 “嗯,我不累,我现在要去玛克威。” 沈烨收起纸笔,背上背包就准备出门,却被黎岚一把拽住了,她的语气有些窦疑: “小烨,你来过滨城?” “没有,怎么了?” “那你知道怎么去玛克威?打车去吗?” 沈烨理所应当的说道: “不啊,坐公交,看站牌,然后再打听一下,岚姐,你还怕我走丢了不成?” 黎岚:“呃~” 确实,刚刚沈烨火车上以及分局里的表现,充分说明了他的能力,冷静,敏锐,沉稳,老练。 此时,沈烨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下黎岚,甚至还围着她转了一圈,最后才轻声问道: “岚姐,你光脚得有168吧?” 孤男寡女的,黎岚心里突然有点发毛:“小破孩,你干啥?” 沈烨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语气淡淡的:“姐,你今天晚上有啥安排?” “没事,咋的了?” “行,岚姐,那咱们今天晚上就开工,你来当模特,只做晚班的话,单独结算30块,管饭。” 说完之后,沈烨就直接转身出门了,黎岚呆呆的站在原地,已经凌乱了,她感情事业双双失败,黯然神伤,心灰意冷。 本来黎岚的打算,收留沈烨几天,不至于让他到处乱跑乱撞,受点挫折,收了心之后。 再介绍一份安稳点的工作干上几天,临走前,再给沈烨拿点钱,也就不算白白相识一场。 可是,看沈烨刚才的表现,事情好像是已经失控了! 沈烨上一世是在滨城念的大学,然后还打了3年工,房产中介,滨城的大街小巷,熟的不能再熟。 玛克威商厦,是90年代,滨城最潮,也是性价比最高的批发市场之一,其中女装和日用百货最牛。 沈烨早就已经想好经营策略,所以根本没有东游西逛,直接找到了一楼1240档口,一家日杂批发。 老板是个中年胖女人,如同狮鬃一样的大丸子头,面相凶恶,嗓门贼大,正常说话也能搞出泼妇骂街的既视感。 看见她,沈烨的嘴角不由扬起一抹笑容,满姐,他做中介的第一位顾客,金刚面相菩萨心肠。 满姐是个隐形富豪,一楼日杂,连着六间档口都是她的,她是多个品牌的省级总代,有公司,大仓,可是她就是喜欢呆在档口里。 插着她有空的时候,沈烨凑到她的右手边,声音郎朗的说了一句: “老板,我想进点货。” 满姐出过车祸,左边耳朵有点听障,另外一边听力也有点弱,所以大嗓门她根本就控制不了。 车祸住院的时候,老公跟小三卷钱跑了,买卖都是她一个人操持起来的,所以满姐特别反感别人管她叫老板娘。 沈烨本来就一表人才,属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类型,说话的音量不大不小,刚好满姐听得舒服,而且称谓又可心。 满姐的胖脸上顿时就露出了笑容,跟个弥勒佛似的: “好漂亮的小伙,你想买啥?跟姐说,姐给你最低价。” 第九章 年轻真好! 沈烨也不墨迹,开门见山: “姐,我想进200瓶白猫洗洁精,400袋白猫洗衣粉。” 在东北,叫姐可是大有讲究的,有人喜欢有人反感,一般女人主动提出这个称谓之后,就代表你可以叫了,同时也代表她挺得意你。 比如说:跟姐说啊,跟姐来啊,跟姐走吧,跟姐上楼吧,跟姐进屋吧,嘿,这可是纯纯的知识点啊,兄弟们。 听见沈烨的要货量,满姐来了兴趣,她横着先眼睛打量了沈烨一下: “小伙,你买这么多白猫干啥?家里是开旅店还是开饭店?” 沈烨毫不避讳,实话实话:“都不是,姐,我想拿到早市上去买,挣个差价,赚点学费。” 满姐仔细的打量了一下沈烨,嗯,虽然穿得干净利索,但是浑身上下都是杂牌,确实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哈!小伙,你还挺实诚,你知道吗?这么干不合规矩,这可是乱行。” 沈烨点点头: “姐,我知道,您是白猫的省总代,下边还有市县区经销商,我这么干,确实乱行。” 满姐脸上的笑意更浓:“嘿,你还挺懂行,知道,你为啥还实话实说?” 沈烨语气沉稳: “姐,我不想蒙你,也蒙不住,我拿最高的代理价,然后去早市上卖,不走渠道,乱价但不搅市。 再说,就我这点出货量,干一个月,都不顶经销商一天的出货量,人家根本就懒着搭理我。” 满姐开怀大笑: “哈哈哈,小伙,行,门清啊,能说会道,把你的学生证给姐看看。” 沈烨从双肩包翻出自己的学生证递给满姐,这会,有人过来找满姐进货,是个老主顾,知道她的毛病,嗓门不小,满姐极度不耐烦的吼了一声: “你吵吵啥啊?我又不聋,没看我这有事吗?你要买啥找小乐去。” 老主顾被满姐吼得灰溜溜的,忙不迭的跑了,满姐也不在意,接过沈烨的学生证,小眼睛瞬间瞪圆了: “你才高二?还是小城的?” 接二连三的被人质疑年龄,沈烨有点郁闷了: “姐,我长得很老吗?” 下午三点,玛克威批发市场退行的时间,黎岚的手机响了,她连忙接了起来: “喂,哦,小烨,我在家,行,半个小时,我到楼下等你。” 半个小时之后,一辆银灰色的佳宝小面包停在了黎岚家的楼下,沈烨从车上跳了下来,有点羞赧的对黎岚说: “岚姐,借我8块钱吧,我忘了车费的事情了。” 此刻,司机大叔也叼着烟卷从驾驶室走了下来,倒是没有催沈烨结算车费,而是把侧门拉来。 这个时代的老破小面包车,都是把车座直接拆了当货车用,呃,好像后世也是这样。 司机大叔熟练的把好几个大编织袋子还有一个衣服架子给卸了下来,然后拍了拍手走到沈烨跟前: “小伙,咱们可是说好的,只卸到门口就行。” 沈烨很客气:“是,是,谢谢王师傅了,岚姐,你兜里带钱了吗?” 黎岚看着地上几个硕大的编织袋,头大如斗,没好气的问了司机一句:“车费多钱?” “15。” 黎岚眼神微微闪烁了一下,掏出一张50的递给了司机:“麻烦你了,师傅。” 小面包车开走,黎岚没好气的瞪了沈烨一眼:“1300多块钱,花的一分不剩?” 沈烨挠了挠头:“没,还剩了7块钱,打算吃晚饭的,结果忘了车费的事了。” 黎岚撇了撇嘴: “服了,我说小沈老板,你这算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呗,连个路费都不留?我给你打工,第一天就倒贴15,你这买卖~” 沈烨一边扛起一个编织袋,嘴里还倔强的解释道: “不,不,岚姐,今天还没过去呢,晚上回家之前,我保证还钱,而且我说了管饭,就一定管!” 晚上8点,华灯初上,燥热的天气,也终于变得凉爽起来。 香坊大夜市,黎岚脸色尴尬,满头大汗的站在一个衣服架子面前,强颜欢笑着。 她的身上穿了整整三件高仿比利t恤,都是贴身那种,印第安头像,图案一样,但是颜色不同。 一件蓝色,一件灰色,一件红色。 旁边的沈烨,和她一样,也穿着3件t恤,手里拿着一个扩音喇叭,口沫纷飞: “老铁,这件比利t恤,正儿八经的外贸剪标尾单,假一赔十!时髦,洋气,又酷又飒。 三种颜色,绅士蓝,老爷灰,杀手红,纯棉材质,透气吸汗,质量杠杠的,专柜价125,出厂价75。 今天感谢各位哥哥姐姐捧场,甩货处理,只要25一件,3件一起买,只要60块,卖完为止,先到先得!” 沈烨一边口若悬河的介绍着,一边还用力的拉扯着自己身上的衣服,甚至还有意无意的翻露出若隐若现的腹肌。 围观群众中,一个红着脸的小姑娘,有点害羞的递过来50块钱: “我,我来一件红色的,有s码的吗?” 沈烨接过钱,轻轻的搓了一下,麻利的收进了裤兜里: “有!美女,你是今天第一个给我开张的人,眼光最好,而且人又漂亮,这样,我赔钱交个朋友,50块,给你拿三件!” 小姑娘被沈烨夸得五迷三道的:“啊!别,你别赔了,要不我再给你拿10块钱吧~” 沈烨麻利的从衣架后面翻出来三件小码的新衣服,不容分说就塞到了女孩的手里。 “美女,咱们滨城爷们从来都说话算话,吐个吐沫就是钉,说50就50,多要一分钱,你可就是打我脸了!” 小姑娘傻呆呆抱着衣服,愣住了,这个帅的不像话的小老板,真是个好人啊。 可不是好人嘛,3件衣服卖50,沈烨含着眼泪赚了12块5,这件高仿的比利t恤,沈烨的进货价12块5。 在玛克威的三楼档口里,这件t恤,零售,讲价的极限22,而且还不能只买一件。 拿货最低15,但是有满姐的面子,沈烨最终以12块5的超低价成交了。 “好!这话听着提气,哥们,给我和我媳妇一人拿3件,有没有优惠?” 一个看热闹的大哥吆喝了一嗓子,他留着寸头,光着膀子,脖子上挎着金链子,身上纹着模糊不清的汉字,身边还挎着一个黄毛小妹,一看就是社会人。 沈烨毫不迟疑,语气五湖四海: “大哥,您一看就是场面人,这样,100块钱,6件衣服都给您拿着,多出的钱,就当是弟弟请你抽根烟,您可别嫌弃。” 这马屁拍得得劲,“社会大哥”有里有面,痛快的掏了一张老人头出来,语气豪迈: “小伙,挺像样,以后在香坊这片,有事提我,我叫二虎。” 沈烨麻利的选出社会人和精神小妹的尺码:“得嘞,虎哥,您试试,不合适找我换~” “小伙,给我来一件蓝色的,要m码。” “小伙,两件给不给便宜?” “小伙,我叫三光,给我和二虎一样,都来3件,我媳妇xl的~” 人就是这样,买涨不买跌,买满不买闲,有便宜不占是傻蛋,沈烨瞬间就被挥舞着钞票的人群给淹没了。 9点45,香坊夜市东边一家叫莫老四的烧烤店,门外的小桌上,沈烨坐在马扎上,光着膀子,仰着脖子,一口气炫了大半瓶冰镇哈啤。 “痛快!” 沈烨抹了一下嘴巴,长长的吐出一口酒气,精赤健硕的身上,汗水在灯光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对面的黎岚,抿了一口啤酒,看着恣意飞扬的沈烨,不由的嘴角上翘。 “年轻真好!” 第十章 生意经 晚上11点,黎岚家的客厅中,沈烨盘坐在茶几前,一边数着钱,一边认真的记录着什么。 “小烨,去洗个澡吧,忙乎一天,身上都馊了。” 黎岚洗过了澡,头发还是湿漉漉的,身上穿了一件宽松的大t,麻料的长裤。 “嗯,马上。” 沈烨没抬头,嗓子都有点沙哑,黎岚白了他一眼: “你这是钻钱眼了去了,小烨,你今天卖货好像耍猴似的,年纪轻轻的,就不觉得丢脸吗?” 沈烨笑了:“呵,丢脸?赚钱嘛,不寒碜,只有穷,才是最丢脸的事。” 黎岚轻轻的皱了皱眉,她好像有点明白沈烨为什么执意要来滨城了。 “怎么样?沈老板,算没算出来,今天晚上一共赚了多钱啊?” 沈烨慢慢的合上笔记本,拍了一下手里的钞票,剑眉轻挑:“岚姐,你猜猜?” “嗯~200?” 沈烨砸了一下嘴:“啧,再猜一次!” 黎岚语气略微有点迟疑:“300?” 沈烨笑着摇了摇头,黎岚皱起了好看的眉毛:“到底多少,痛快点,别卖关子!” “刨掉晚饭钱和假币,今天晚上一共赚了358,唉,准备不足,尺码估计出现了偏差,后来价格都卖乱套了,丢了一件,而且还收了一张假币。” 一边说着,沈烨就把一张50面额的假币给撕掉了,看见他的动作,黎岚的眼中闪过一丝认同之色,略微沉吟了一下: “也就是说,如果不算晚饭和这张假币,你今天晚上,赚了436?” 沈烨伸了一个懒腰,语气揶揄:“岚姐,这回,你应该不担心我会拖欠工资了吧?” 黎岚静静的看着沈烨,眼神有些复杂,好像,曾经那个人也是才华横溢,幽默风趣,但是有钱了之后~ 第二天一大早,才5点,天都还没亮,黎岚就被一阵敲门声吵醒了,她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的看了一眼床头的闹钟,恼怒的吼了一声: “这才5点,你要干啥?” 门外,沈烨的声音理直气壮: “早市啊!大姐,我都已经准备好了,咱们赶紧出发吧,要不一会没有好位置了!” “啊~~” 黎岚暴躁的嘶吼,把枕头狠狠的砸在了床上,这娘们起床气贼大! 早上6点半,黎岚眼神呆滞,神色木然的看着围在摊位跟前的大妈们,已经脸盲了。 黎岚有点机械麻木的收着钱,大汗淋漓的沈烨轻轻的推了她的胳膊一下。 “姐,你找错钱了,阿姨买5瓶洗洁精,一共6块,你应该找4块!” “哦,哦,对不起啊,阿姨。” 黎岚把手里的6块钱收了回来,晃了晃脑袋,眼神重新对焦,强打精神,开始好好工作。 7点10分,早市上的早餐摊,沈烨正大口大口的啃着肉包子,吃得满嘴流油,噎得直翻白眼。 黎岚看得眼角直抽抽,把豆腐脑往沈烨的面前推了一下: “我说老板,悠着点,喝口稀的,你都吃了6个肉包子了,咱们今天早上赚的钱,够不够早饭钱啊?” “呼噜噜,肿么不够~” 沈烨一口干下去半碗豆腐脑,含糊不清的嘟囔了一句,咽下嘴里的食物,换了一口气,轻轻的揉了一下肚子: “岚姐,我知道你之前是做大买卖的,但是你不要小看这些针头线脑的日用品,我给你算算账。” 沈烨抽出一张餐纸,抹了一下嘴巴,表情变得正经起来,黎岚点点头,也收起了玩笑的表情: “行,你念叨念叨,我也好好学习一下。” 沈烨的手指轻轻的揉搓着餐纸: “我们今天就两种商品,都是白猫的,不单卖,都是捆绑销售,洗洁精5瓶6块,洗衣粉5袋4块。 一个小时完事,一共卖了480块钱,成本,洗洁精一瓶8毛,160,洗衣粉一袋5毛,150,加在一起310。” 沈烨停了一下,把剩下的半碗豆腐脑一口气喝光,黎岚语气幽幽的继续计算着: “总成本310,零售额480,早市管理费5块,早饭花了9块,早上净赚了156,一个月4680,一年?” 黎岚的心算很厉害,不过沈烨轻轻的摇了摇头: “账不是这么算的,还有人工,运输,住宿,另外,还有阴天下雨,季节更替,尤其是冬天对早上的买卖影响很大。” 黎岚神色略微有点激动,用筷子戳了一下面前的空碗: “那也很牛了好吗?一年几万肯定是有的,小烨,你今年才17,这些生意经,你都是跟谁学的?家学渊源?” 沈烨苦笑,目光变得有些幽远,语气唏嘘: “什么家学?岚姐,如果能窝在象牙塔里安心读书,谁愿意成天琢磨这些市侩铜臭之事?没有伞的孩子,只能努力奔跑。” 黎岚有点心疼沈烨了,她最近因为失意,有点自哀自怜,但是跟他比起来,自己在大学毕业前,可不是就一直都躲在象牙塔里,就算现在,自己不也是个有伞的孩子吗? 黎岚主动岔开了话题: “行,既然赚钱了,本钱多了,那咱们今天就多进点货,多卖多赚!” 瞬息之间,沈烨也调整好了状态,露出灿烂的笑容: “嘿!早市的货,今天就不进了,三天来一次吧,来太频,就不值钱了,而且也容易遭人妒恨,岚姐,你可以睡两天美容觉了。” “这孩子到底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里长大的啊?” 看着面前的沈烨谈笑自若,人情练达,但是却年轻的不像话,黎岚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从这一天开始,滨城香坊夜市里多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一对漂亮的好像电影明星一样的姐弟,每天晚上都会过来练摊。 他们姐俩的货,款式图案都非常时尚,价格也合理,而且质量相当不错,数量还有限,每次都是差不多一个来小时就抢购一空。 生意火爆,自然引起了不少人的嫉妒,但是因为他们的衣服数量不多,卖完就拉倒,所以倒也不至于引发强烈的恨意。 回家的路上,昏黄的路灯拉长了一对年轻男女的身影,黎岚语气幽幽的: “小烨,这就是你说的安全阀值?每天都把利润控制在400左右,卖完就走?” 此时,沈烨正拉着一个小推车,吱嘎吱嘎的: “嗯,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夜市总体的消费能力是有限的,超过了一定的阀值,我们就会成为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就为了这么点钱,结了仇家,又或者闹得不可开交,根本就犯不上。” 黎岚暗自叹息了一声,她已经没有之前那么感慨了,相处这么多天下来,她都有点习惯,或者麻木了。 明明眼前这个大男孩比自己小整整7岁,可是她缺总有一种时刻都在面对长辈,经常被教做人的感觉。 非常别扭,但是却又充满了安全感。 刚走到楼下,远远就就看见门口停着一台黑色的路虎揽胜,一个相貌英俊的西装男人,正倚在车门旁边低头抽烟。 小推车的动静惊动了男人,他抬起头,看见了穿着情侣款t恤的黎岚和沈烨,眼中毫不掩饰的闪过了一丝戾芒。 第十一章 人间清醒 “黎岚,他是谁?你们在一起了?” 男人快步走到跟前,他的声音低沉,语气凌冽,眼中满是毫不隐藏的浓烈敌意。 “方其海,你问的这些事,跟你有什么关系?” 黎岚语气冷冷的,眼中也全是冰冷之色,根本就没有解释,不过沈烨却摊了一下手,主动出声了: “大哥,请你看清楚,我还个是中学生,我只是暂时租住在岚姐这里,至于这件衣服,岚姐最近神仙下凡,跟我在夜市练摊来着。” 男人眼神凛冽的瞥了沈烨一眼,不过看清了沈烨之后,脸色倒是缓和了一些。 黎岚眉头紧锁,眼中露出浓浓的失望之色,语气愠怒: “沈烨,你和他解释这些干什么?” 沈烨语气非常平静,平静到了有些冷漠的地步: “岚姐,对不起,有些事,我是真的不想掺和,也掺和不起,我先上楼收拾东西了。” 沈烨非常清醒,什么事能出头,什么事不能出头,那个男人和黎岚之间,明显就有故事,他本来就清清白白的,才不会趟这滩浑水。 上一世,就是因为年少轻狂强出头,为了毫不相干的人和事,陷入了绝境,在某些人眼里,沈烨就是蝼蚁,随手捏死,毫无顾忌。 沈烨回到房间,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暗自叹息了一声,这个地方,肯定是不能住了。 今天的衣服,已经卖完了,没有库存,早市的货,昨天也刚好清空了,所以沈烨的东西很少。 几件换衣的衣服,洗漱用品,一个小推车,一个衣服架子,几十个衣服撑子,很快就收拾停当了。 把收拾好的东西,放在门口,沈烨在洗手间洗了一把头脸,才刚刚擦干,就听见开门声。 “砰!” 黎岚怒气冲冲的进屋,重重的砸上了房门,看见门口沈烨的东西,脸色更是阴沉的可怕。 “这是什么意思?” 她的语气略微有些颤抖,显然是气极了,沈烨倒是一如既往的沉稳: “岚姐,我搬出去住,这段时间给你添麻烦了,也多谢你的照顾,茶几上我留了2000块钱,不多~” “闭嘴!” 黎岚声音尖利的喊了一声,快步走到茶几前,抄起那一叠钞票,不由分说,用力的砸在沈烨的脸上。 “滚,带着你的钱,马上给我滚出去。” 青灰色的老人头四散飘落,沈烨轻轻的皱了一下眉头,弯下腰,一张一张的捡了起来。 黎岚此刻站在门口,脸色煞白,胸口剧烈的起伏着,眼圈微红,不过沈烨却没有再说什么,轻轻的欠身行礼,背上背包,拎起小推车就出门了。 楼下,那个男人没走,还在倚着车门抽烟,看见沈烨拎着东西下楼,男人阴蛰的脸色露出了一抹冷笑。 “呵!小子,你还行,算是个懂事的,知道自己的斤两,从今以后,别在出现在黎岚的面前,我就说这一遍。” 说完,男人就把烟头扔在地上,上了路虎,发动汽车,慢慢的消失在夜色之中。 沈烨的表情非常平静,轻轻的撇了撇嘴: “玛德,我特么还以为你能给扔我点钱呢,结果就这,分比不掏,真抠啊。” 沈烨从来都没有忘记他这次来滨城的目的,他是来赚钱的,这是唯一的目标。 至于黎岚,她只是意外惊喜而已,她的倾城之色,还有爱恨纠葛,都与沈烨无关,只是一个短暂过客而已。 黎岚的援助,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至于和她发生点什么旖旎的故事,完全不存在。 重生一次,沈烨活的通透,人间清醒。 黎岚这样的女人,根本就不是沈烨这样的小碎催所能高攀的,狗屁的莫欺少年穷,就算是几年后,他依然驾驭不了。 黎岚现在居住的这个古香小区,是滨城最早的一批商品房,相对有名的富人区。 黎岚一个人独居3室2厅,外带一个衣帽化妆间,南北双阳台,146平米的大房子。 而且黎岚还有车,一辆96年的丰田皇冠停在楼下的车库里,相处这么久,沈烨就只见她开过一次。 刚才找她的那个男人,开得是一辆最新款的路虎揽胜,这车,沈烨根本就不知道值多少钱,但是肯定不低于100万。 100万在98年是什么概念,可以在四九城的3环外买一套4四合院,在沪城买总面积500平的房子。 最关键的是,这车,并不是你有钱就能买到的,除了经济价值之外,这车还代表了非常强大的社会背景,既富且贵! 种种细节都显示出一个结论,沈烨和黎岚,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圈子不同,不必强融,勉强相融,会死人的,这不是玩笑。 拉着小推车,沈烨慢慢的消失在夜色之中。 8月9号,阴雨天,上午7点,沈烨从客来顺小旅店的床上翻身坐起,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一个懒腰,难得睡了一个懒觉,舒坦。 这间房,一共4平米,一张床,一个床头柜,没有窗户,没有连电视,更别说洗手间了。 就这,房费一天10块钱,包月260,沈烨和老板娘讲价,软磨硬泡之下,讲到了35天,一口价280。 沈烨其实并不是特别在意那几十块钱,而且,他也完全有条件住更好的环境,这是一种姿态,自我保护的人设而已。 这种小旅店里,龙蛇混杂,穷,就是最好的保护色,沈烨很成功,住了一个礼拜了,相安无事。 今天是雨天,而且天气预报上说,连续两天都是雨天,买卖是肯定做不成了。 沈烨起床,背着背包去旅店的公用洗手间上了厕所,简单的洗漱了一下,冒着淅沥的小雨跑到了旅店不远处的一个早餐铺子。 一碗热腾腾的浇了卤子的鸡蛋糕,两个新鲜出炉,油汪汪的吊炉饼,一共1块5毛钱。 量大,味好,经济,实惠,老板热情,这就是东北小店的统一标签。 吃饱之后,沈烨去了不远处一家才刚刚开门的理发店,头发长了,长到已经严重影响颜值的地步。 最近夜市的销售额直线下滑,一定是我的颜值问题,沈烨才不会承认是因为少了黎岚。 “哼,离了她,小爷我一天能省7,80纯利呢,四舍五入一下,别原来赚的也差不多。” 沈烨自言自语的走进了这家叫飘逸的理发店,店里正放着刘德华的忘情水,老板是个年轻小伙,挺热情的,用蹩脚的港谱说道: “靓仔,今天搞个什么造型啊?郭富城还是林志颖?” 沈烨言简意赅:“大哥,我剪个毛寸,学生头。” 老板熟练的切换成了典型的东北风格:“妥了,毛寸3块,过来洗头吧。” 第十二章 拐子 快要剪完的时候,雨渐渐的变大了,从淅淅沥沥,变成了瓢泼大雨,如同老天爷打喷嚏突然就吐了一样。 发廊的窗户跟前,急匆匆的跑过来一个中年妇女,站在房檐下躲雨,她的怀里还抱着一个4,5岁的孩子。 老板看见,连忙放下剪刀,推开店门:“大姐,你带着孩子进来躲雨吧,没事的。” “不用,不用了,俺在这就行,身上脏,谢谢你了,大兄弟,你赶紧忙去吧。” 东北人大多都是热心肠,这位外向口音的大姐也是个懂礼数的,语气质朴,说话客气。 明明是一幅和谐友爱,暖人心扉的画面,沈烨的眉头却深深的皱了起来,眼神也变得犀利起来。 这个女人有问题,确切的说,这个女人和小孩有问题,不是一家人。 发廊老板让了一下之后,也就没在继续坚持了,准备转身回来干活。 毕竟店里还有顾客,而且女人的裤腿和脚上确实满是泥泞,有点埋汰,他多少是有点嫌弃。 此刻,沈烨晃了晃头上的发茬,又抖了抖围布,站了起来,走到门口轻声说: “老板,要不还是让大姐进来吧,雨大天冷,你看那孩子那么小,这会还睡着,容易生病。” 东北人好面子,而且这话也在理,年轻的老板顿时就被架住了,点了点头,把身子探出店门,冲着女人招了招手: “大姐,你快点进来吧,别把孩子冻感冒了。” “不用,真不用~” 女人的眼神之中,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惊慌之色,身子还下意识的往后撤了一步。 此时,豆大的雨点落在了老板的身上,淋湿了他的衣服,他有点不耐烦了: “让你进来你就进来呗,埋汰啥?咋那么墨迹呢?” 说着,老板就准备出门伸手去硬拽她,女人眼神闪烁,随即紧了一下怀里的孩子,转身就朝着大雨之中跑了过去。 “哎,这人是不是又病啊?好心当成驴肝肺,好像谁要抢她孩子似的。” 发廊老板语气愤慨的抱怨道,沈烨咬了一下嘴唇,一把扯下围布,从兜里掏出5块钱拍在老板的手里,拎着背包就追了出去。 “哎,小伙,还没剪完呢!这特么都是什么人啊?脑子都有病吧~” 老板没好气的嘟囔着,但是冲进大雨的沈烨已经听不见了,这雨铺天盖地的,瞬间就打湿了沈烨的衣服,贴在肉上,透心凉。 沈烨身高腿长,没几步就追上了妇女,毫不犹豫的伸手一把就拉住了她的胳膊。 “啊!你要干啥?” 女人被吓了一大跳,大声的尖叫着,眼睛满是惊慌,沈烨也不废话,伸手就去抢她怀里的孩子。 沈烨力气大,动作快,女人又猝不及防,瞬间怀里的孩子就被沈烨一把捞在手里,抱在胸口。 “救命啊!救命啊!有人抢孩子了!” 女人的反应也不慢,瞬间就扑在地上,紧紧的抱住了沈烨的大腿,手里还下了死力去掐沈烨的大腿。 沈烨吃痛,用力的摆了一下大腿,但是女人抱得死死的,居然没挣开,此时,女人仿佛也发了狠,猛地一口就朝着沈烨的小腿咬了上去。 “卧槽!” 剧烈的疼痛,让沈烨失去了冷静,猛地抬起另外一条腿,用踢毽子的动作,狠狠的踢在女人的额头上。 “啊~~” 其实这一脚没踢实,而且由于姿势的问题,沈烨自己都差点被带倒了,趔趄了一下。 不过女人还是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嚎叫声: “杀人了!救命啊!杀人抢孩子~” 虽然大雨滂沱,但是这里是一条小马路,两边有不少店铺,里面都有人,路边还有不少躲雨的人。 听见女人的呼救声,顿时两个身强力壮的汉子就冒着雨冲了出来,东北人心热,在见义勇为这件事情上,绝对没说的,敢上! 之前某地烧烤店的那个事,在东北有可能会发生,但是场面应该不至于那么惨烈,或者更惨烈,嘿。 “你干啥,光天化日的,当街打女人!” 一个穿着黑衬衫的大哥跑过来,不容分说的一把就就拉住了沈烨的胳膊,另外一个米黄短袖的大哥把女人扶了起来: “大姐,你快起来,你别怕。” 沈烨才刚刚站稳,就被拉住了,他连忙解释道:“我没打女人,她咬~” “行了,你白话啥啊?我都看见了,你抢了大姐的孩子,还踢了大姐一脚,你个大小伙子,就没你这么干的,一家人,多大仇多大恨啊!” 米黄短袖大哥抹了一下脸上的雨水,直接打断了沈烨的辩解,敢情他还自行脑补了一段狗血的家庭伦理剧情。 “同志,我不认识他,我是着急带孩子去看病,被他给抢走了。” 女人眼中闪过一丝狡黠,语气惶急的喊了一句,一边还着急的伸手去抢沈烨怀里的孩子,沈烨连忙侧身躲开,把孩子紧紧的抱在怀里。 “啥,你特么敢当街抢孩子!走,去派出所!” 黑衬衫大哥用力的扯了沈烨一下,差点把他直接扯倒,沈烨也急了,此刻他的双腿都解放出来了。 脚下猛地一错,胳膊用力一晃,顿时黑衬衫大哥就被带了一个踉跄,差点吃了一个狗啃屎。 “你们听我说,我不是~” “卧槽,你个狗币拐子还敢动手!” 黑衬衫站稳之后怒不可遏,嘴里骂着,挥拳就打,沈烨双手抱着孩子,躲闪不开,只能勉强咬牙侧了一下头。 这一拳,打在了沈烨的嘴角,瞬间一麻,随即就是一股腥味,火辣辣的疼。 沈烨火了,抬腿一脚,一下就把黑衬衫踹倒了,不过此时又有好几个年轻汉子围了过来。 “他是拐子,打他!” 也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随即沈烨后背,大腿,脖子,后脑就连着挨了好几下,虽然都是王八拳,不重,但是生疼。 沈烨咬紧牙关,死死的抱着孩子,发疯一样,强行冲开人群,朝着理发店跑去。 沈烨跌跌撞撞的冲进理发店,身后跟了一大群人,老板正在抽烟,被吓了一大跳。 “我艹,这是咋了?” 此时,沈烨根本没理他,三两步就跑到了洗头床边,把孩子放在床上,这才转身冲着黑衬衫他们怒吼了一声: “傻皮啊!那个女人才是拐子,你们没看见她都没追过来吗?” 沈烨疾言厉色,吼声如雷,正在准备挥拳的黑衬衫顿时表情一窒: “你说啥?” 沈烨捂着后脑,没好气的的呼喊道: “发什么呆啊?我就在不动,你们赶紧去追那个老娘们,她特么才是拐子!老板,赶紧报警!” 第十三章 玩呢 一个小时之后,滨城香坊大街派出所,沈烨捂着脑袋,坐在问询里,造型有点狼狈。 落汤鸡似的,嘴角破了,后脑被打了一个青筋包,身上的t恤被扯坏了,裤子上好几个鞋印,鞋底也开了胶。 背包的背带扯坏了一边,彻底被雨水浸透了,好在随身听,现金,存折这些都完好无损。 此时,一位穿着橄榄绿警服,40岁左右,相貌威严的警官推门走了进来,他坐到沈烨的对面。 把学生证递还给沈烨,饶有兴趣的打量着沈烨: “说说,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女人是拐子的?” 沈烨收起学生证,语气闷闷的: “那个女人穿着简陋朴素,那个孩子一身都是昂贵的品牌货,根本就不像一家人。 然后让她带着孩子进屋躲雨,她的眼神闪烁,再让,她撒腿就跑,后来我追上她的时候~” 警官嘴角噙着微笑,不过还是语气低沉的问道: “仅凭这些,你就敢抢孩子,你就不怕她是保姆,或者是远方亲戚什么的?” “嘶!” 沈烨忍不住又摸了一下脑后的筋包,也特么不知道是谁下手贼黑,这一下特别疼。 “我又没想跑,我怕什么?大不了就是挨两下,然后赔礼道歉,但是如果她真是拐子,我就算救了一个孩子,挽救了一个家庭,这买卖,怎么都划算。” 中年的眼中露出毫不掩饰的赞赏之色,点了点头: “干得漂亮,沈烨,我们在这个女人的身上搜出了特制的乙醚溶液,而且孩子也醒了,可以确定,这个女人并不是他的亲属和熟人。” 沈烨松了一口气:“那就好,警官,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警官摇了摇头,嘴角的笑意愈发浓重: “不行,孩子的家长还没联系上,而且这个女人目前也只是嫌疑人,并不能确定她就是拐子,所以你依然还有当街挟持儿童的嫌疑。” 沈烨扭了一下腰,这里也挨了一下: “警官,我既没有使用武力,器械,也没有威胁,勒索,怎么就是挟持了?” 中年警官脸色的笑意愈甚,掏出烟盒,点了一支,红河。 “呦呵,还懂法?真不错,可是你有反抗和逃逸行为啊?” “呃~” 沈烨无言以对,脸都黑了,虽然他知道这位警官是在逗他,不过心里还是有点郁闷,浑身都疼,又湿又冷。 警官吐出烟气: “行了,你稍安勿躁,这件事我们已经上报分局了,刑警正在审讯那个女人,沈烨,你难道不希望把这个团伙一网打尽吗?” 沈烨的眼睛一亮:“有奖金吗?” 中年警官翻了一个白眼:“想什么美事呢?” 沈烨撇了撇嘴: “警官,我这也怎么也算是见义勇为吧,挨了一顿揍,我就忍了,但是这衣服,鞋子都被打坏了,总得给报销吧?” 一听这话,警官顿时就被烟给呛到了:“咳咳咳,你这孩子~” 此时,隔壁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声,是女人的声音,很凄厉,很激动: “宝啊,我的安安,你可吓死妈妈了~啊~” “妈妈~呜~” 随后就是女人和孩子的哭声,如同杜鹃泣血,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警官和沈烨对了一下眼色。 “警官,这回我应该可以走了吧?” 警官笑着起身,走到沈烨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出去看看。” 1个小时之后,沈烨抱着书包,坐在一辆三菱吉普的副驾驶上,语气略微有些局促: “郝哥,你直接给我送到住处就行了,我这身衣服鞋子啥的都不值钱,用不着去秋林公司了。” 正在开车的是一个30几岁的中年人,梳着背头,相貌堂堂,带着一副细边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 “小烨,你救了我家郝安,就是救了我郝山河的命,救了我们一家7口人的命。 为了救人,挨了打又受了委屈,这样的恩德,给钱,你死活不要,要是再不给你换件衣服,我这辈子都会良心不安的。” 沈烨语气很稳: “郝哥,你言重了,我只是恰逢其会,你遇见了,一样不会坐视不理,其实你应该回家去陪陪嫂子和安安,都吓坏了。” 郝山河摇了摇头: “没事,安安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在呢,多我不多,少我不少,对了,小烨,今天晚上,无论如何也得去家里吃顿饭,认个门。” 沈烨连忙摆手: “郝哥,这个就真不用了,晚上你们一家团圆,我就不掺和了,我脸皮薄,太热情的场面,我真吃不消。” 郝山河摇了摇头,语气无比坚决: “不行,我今天要是不能把你带回家,我家的母老虎能撕了我!” 随即郝山河又换了一幅语气: 小烨,我今天犯了这么大的错,你在,她多少还能收敛点,不会太过分,帮帮忙吧~” 今天这件事,完全是因为郝山河大意搞出来的,他今天早上开车送安安去幼儿园。 在距离幼儿园30米的地方停车下去买烟,忘锁车门了,结果回来的时候,安安就不见了。 所以,对待孩子的时候,请大家一定不能马虎,孩子在长大之前,没有任何的自保之力,真的很脆弱,经不起丝毫大意。 秋林公司是滨城最具代表性的标签,就像王府井百货大楼之于京城,第一百货商店之于沪城一样,代表了城市的繁荣和时尚。 秋林公司在1908年就已经成了滨城的名片,也是国内第一家百货商店,现在也牛的不行,国际大牌云集,后来好像是慢慢没落了。 不过这些其实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秋林很贵,贵的咂舌。 郝山河不是吝啬的性格,直接就带了沈烨上了秋林公司的三楼,精品男装,看着衣服上动辄就是几千的吊牌,沈烨冷汗都下来了。 别说现在才是98年,就算是后世23年,短视频里人均库里南的时代,几千块一件的衣服,沈烨都特么没穿过。 穷啊! 在服装这个领域里,沈烨后世的消费能力,和现在根本就都没啥太大的区别。 夏天的话,从上到下都是并多多,一身便服,都不过50,要是穿拖鞋出街,更狠,都特么不过30。 “小烨,这件牛仔衬衫看着不错,你穿上肯定精神,去试试看。” 此时,郝山河拿起一件深蓝色牛仔衬衫递给沈烨,李维斯的,他的眼光不错,这件牛仔衬衫无论是颜色,款式都很正。 不过沈烨的眼神犀利,虽然只是一闪而逝,依然瞬间就捕捉到了吊牌上的价格。 398。 呵!沈烨身上这件被扯坏的t恤,是他自己进的夜市地摊货,黑色净版,只在胸口有一个倒三角小标志,价值整整10块。 就这一件李维斯牛仔衬衫,能换整整39件,连外带着2盒红河。 398块钱,够沈烨早市加夜市的忙乎一整天,老爹工作得20多天,老妈大半个月。 玩呢? 第十四章 枪声! 沈烨接过郝山河手里的李维斯衬衫,又轻轻挂回了衣架上,语气很稳: “郝哥,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是这衣服不是我应该穿得,超出我的承受范围了。” 沈烨声音很轻,但是语气很坚决,郝山河皱了皱眉,刚要说话,沈烨抢先打断了他: “郝哥,你别着急,这样,我自己选衣服,你只管掏钱付款,你看这样行不行?” 郝山河点了点头,扬了一下鼓鼓囊囊的手包,语气很痛快: “行,小烨,咱们可算是过命的交情,你千万别客气。” “好,我绝不客气。” 半小时之后,这会,雨已经停了,焕然一新的沈烨,坐在副驾驶上,意满踌躇。 身上一件白色的t恤,黑色的修身牛仔裤,脚上是一双黑色的匡威板鞋,背后还换了一个黑色的双肩包。 整个这一套下来,178块钱,其中唯一的品牌货就是匡威,整整88块,占了将近一半。 路过红绿灯,郝山河把车停住,忍不住说了一句: “小烨,要不我再给你买一块手表吧,你们男孩不是都喜欢卡西欧电子表吗,也不贵。” 呵!确实不贵,最便宜的588,都顶我爸妈一个月的工资了,享受不了啊。 沈烨心中暗暗叹息,抬起手腕,展示了一下自己手腕上黑色的电子手表: “郝叔,你看我这块手表,是不是样子也不错,25,我都带了3年,期间就换过一次电池,一点毛病没有。” 郝山河苦笑,叹息了一声,语气感慨: “小烨,到底得是什么样的父母,得有多大的福分,才能摊上你这样的好孩子?” 沈烨不着声色的岔开了话题: “郝叔,你可别夸我了,安安长大肯定错不了,刚才在派出所,他还安慰妈妈呢,特别懂事。” 变灯了,郝山河笑着摇了摇头,发动了汽车,郝安都已经5岁快6岁了,还能跟着一个素不相识的农村妇女下车,唉,不提也罢。 “郝哥,就先把我放在这里吧,我头发还没剪完呢,然后,我也得谢谢老板。” 汽车到了沈烨早上理发的地方,雨已经停了,郝山河抬手看了一下手表,慢慢的把车停了下来: “行,小烨,那我下午5点,准时就来这里接你,咱们不见不散。” 沈烨语气轻快:“郝哥再见,慢点开车,注意安全~” 说完他就下车了,一溜烟的朝着发廊跑了过去,望着沈烨远去的背影,郝山河有一种预感,沈烨不会再出现了。 是的,沈烨确实不会再出现了,人家孩子失而复得,三代同堂欢乐团聚的场面,他这个恩人会非常尴尬的。 挟恩图报,君子不为。 今天这件事,不过是什么时候,只要是被沈烨撞见,他都不会坐视不理的,饮冰十年,难凉热血,刻在骨子里的正义,从未熄灭。 看见沈烨,发廊老板连忙一脸热情的凑了过来: “咋样?兄弟,你今天这么神勇,单枪匹马救了郝老八的三代独苗,他给你包了多大的红包?” 好家伙!沈烨心中好家伙,这些市井之徒的消息之灵通,果然不是盖的。 郝山河在香坊这一片正经有号,他是做建材生意的,半白半灰,外号老八,人狠话不多,正儿八经的社会大哥。 真正的大哥都是西装革履,举止深沉,甚至温文尔雅,只有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半桶水,才会纹龙画凤,大金链子小金表。 “嗯,郝哥给我包了一个大红包,还带我买了一身衣服,办事敞亮,贼像样。” 沈烨自然不会给郝山河拆台,再说了,人家郝山河也真的是包了,整整1万块,只不过沈烨没收而已,这钱拿着亏心。 发廊老板眼中满是羡慕之色: “啧啧,小伙,你这两下挨得是真值个了,估计都顶我干一年了,有八哥罩着,你以后在这片都可以横晃了,咋的,有钱了,做个造型啊?” 沈烨理直气壮说道: “做啥造型?大哥,我上午后边的头发都还没剪完,再说,你还有2块钱没找我呢?” 一听这话,老板的脸色顿时就如同吃了屎一样难看。 下午3点,沈烨背着背包从旅店附近的一家农业银行走了出来,长出一口气,略略有些惆怅。 在滨城打拼了将近一个月的利润,整整8500块,都已经转汇到小城的存折上,万无一失。 最近沈烨的收入下滑了,早市连续去了十几次,大妈们的新鲜劲过了,而且该买的也都买完了。 夜市这边的情况也差不多,沈烨的模式谈不上独家,最近就已经出了几个仿效者。 夫妻档,情侣档,兄妹档,不一而足,都是自己打版,吆喝得贼花花,舌灿莲花,国人的学习能力,毋庸置疑。 最主要是沈烨和黎岚分开之后,缺少了顶尖的女模特效应,销售额更是直接腰斩。 目前,身上只留了还够一次的货款,1500,和来时差不多。 又开始下雨了,但是好在不大,不过沈烨依然没有趟水冒雨离开,一身都是新衣服,尤其鞋是新鞋,沈烨可舍不得。 “滴滴~” 汽车的鸣笛声响起,一辆巡逻警察停在了银行门口,副驾驶的车窗降了下来,露出派出所那位中年警官威严的面孔,朝沈烨招了招手。 “沈烨,过来,上车。” 这不就是瞌睡时候来了枕头嘛?多么完美的顺风车,沈烨顿时心中一喜。 连忙顶着背包,屁颠屁颠的跑到了警车跟前,拉开后座,坐了上去,警车随即发动,离开了银行。 “莫警长,您这是当班巡逻啊?” 中年警官姓莫,他一边摇上车窗一边没好气的说道: “巡什么逻啊?我都溜溜的找你小半天了,大下雨天的,你小子还真挺能溜达。” “找我?” 沈烨语气有些诧异: “莫警官,我的事情,上午不是都已经说清楚了吗?你都说了就是见义勇为,还找我干啥?给我发好市民奖状吗?” 莫警官都被沈烨逗笑了: “嘿!就算是发奖状,也没有这么快,是分局刑侦大队的刑警同志还想和你了解一些问题。” 沈烨不由皱了一下眉头:“刑警队,找我?莫警官,您可别吓唬我?” “哈哈,吓唬你干啥?那个拐子团伙到现在还没落网,人家想找你配合取证而已。 好像是当时那个女人的同伙也在场,对了,听见刑警你紧张啥?你小子难不成干过啥坏事?” 莫警官笑得很欢畅,沈烨脑袋摇的好像拨浪鼓似的: “我可没有,只是在我印象里,刑警一般都是查大案要案的,杀人,抢劫啥的,所以本能的心里发憷。” 莫警官撇了撇嘴,故意板起脸: “是啊,你小子跟我嬉皮笑脸的,你是打心眼里没看得上我们这样的派出所巡警是不是?” 沈烨连忙摆手: “没没没,莫警官,绝对没有,刑警,巡警都是警察,是人命的保护神,只是分工不同,没有高低之分。” “哈,好一张伶牙俐齿啊,铁齿铜牙,难怪小小年纪就能在夜市里独得头筹!” 莫警官是这片主管治安的警长,正儿八经的坐地炮,浑身是眼,只需稍稍打听一下,自然就把沈烨翻个底掉。 莫警官是打心眼里得意沈烨这孩子,尤其他中午和郝山河通过电话之后,知道了沈烨的表现,心里更是满意的不得了。 沈烨才刚要谦虚两句,突然听见“砰,砰”两声刺耳的闷响,我尼玛,这,这特么是枪声! 第十五章 拼命 枪案,在国内从来都是大案要案,枪案必破也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口号。 主要是国内的枪械管控严格,尤其是96年全面禁枪之后,枪支更是轻易不会在民间流传,所以相对来说,来源比较有迹可循。 “54式手枪,后方300米,是农行,小周,马上掉头回去。” 枪声响起的瞬间,莫警官的眼神就变了,如同鹰隼一样,锐利无比,而且马上就判断出了手枪型号,位置,距离,并且毫不犹豫的下达了命令。 “是!” 负责开车的是一位年轻的警察,姓周,表情略微有点慌张,不过总体上还算镇定。 听到命令之后,他马上就打着方向盘调转车头,顺手就要打开头顶的红蓝暴闪警灯,却被莫警官给拦住了。 莫警官从腰间掏出了77式手枪,冷静的拉动套筒,子弹上膛,语气非常沉稳: “不要开警灯,容易导致嫌疑人紧张,造成劫持和伤亡情况,沈烨,你马上趴在车座下边,一会到了地方,你马上下车离开。” “是。” “哦。” 沈烨才不会逞强,毫不犹豫,动作麻利的躺在了座椅下边,这特么可是枪案,不是打架斗殴,现在也不是拍电影。 54式手枪,7.62毫米口径子弹,贼特么暴力,身体的任何部位挨上一下,不死也得残。 小周的车技很好,虽然有点慌,不过警车掉头,避让车辆,加速一气呵成,300米的距离很近,一脚油门,飞快的开到银行的门口。 此时,从银行门口刚好冲出来两个带着黑色头套的男人,其实就是东北这边的冬天老头帽,眼睛嘴巴的位置有三个窟窿。 打头出来的一个,身材高大,体型彪悍,一边手里拎着一个绿色的背包,另外一只手里拎着一把黑黝黝的手枪。 跟在他后边的一个人,体型肥胖,背着一个双肩包,手里还端着一把双筒猎枪,他们正朝着一台黄色的大发面包车跑去。 看见警车的瞬间,那个高大的头套男楞了一瞬,随即就举起了手枪,莫警官猛地的把手枪伸出了窗外,嘴里大吼了一声: “左转!” 看见对面头套男举枪,小周警官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下意识的服从命令,猛地向左打轮,同时踩死了油门。 “砰!砰!咣!” 电光火石之间,莫警官和那个头套男几乎同时开枪了,随即,警车就猛地的和大发面包车撞在了一起。 小周警官的脑袋撞在了方向盘上,鲜血瞬间就染红了脸庞,这一下撞的不轻,他趴在方向盘上,一时之间都没能起来。 莫警官也发出了一声痛苦的闷哼,他的右侧肩膀中枪了,手枪掉在了车外。 不过他依然很冷静,撞车的瞬间,蜷起了身体,抬起了双膝,死死的顶住了副驾台,避免了脑袋直接撞在仪表盘上。 那个高大的头套男,胸部中弹,此刻已经躺在了地上,虽然没死,但是根本就起不来了。 可千万别被电影欺骗了,7.62毫米子弹,几乎是面对面的距离,打中了胸部,基本上就是神仙难救。 极限对射,以伤换命。 莫警官咬牙忍着剧痛,推开了车门,他想去捡枪,不过此刻那个胖子也反应过来了。 看着倒在地上,浑身抽搐,大口大口吐着血沫子,眼看已经不行的同伙,胖子凄厉的悲呼了一声: “二哥!” 随即他就朝着刚刚才下车的莫警官举起了手中的猎枪:“曹尼玛的!老子干死你!” “噗~” 哑弹。 莫警官死里逃生,也顾不上去捡手枪了,脚下发力,合身飞扑,猛地就把胖子给扑到了,两个人一起滚到了泥水里。 “砰!” 猎枪响了,莫警官及时的托住了胖子的猎枪,这一枪打向了天空,不过这胖子的蛮力非常大。 他猛地一挥手里的猎枪,就摆脱了莫警官的手,胖子的眼中凶光闪烁,下了死力用枪托猛砸莫警官的脑袋。 血一下子就溅了出来,莫警官吃痛,喉咙发出一声咆哮,身体猛地往上一窜,用左臂抱住了胖子的左边肩膀和脖子,这姿势,可以有效的限制胖子的右手。 抱住胖子的同时,莫警官还用额头朝他的鼻子用力撞去,血花飞溅,胖子的嘴里发出了一声凄厉惨叫。 胖子此刻也被激发出了凶戾之气,抡起左拳,不管不顾狠狠的砸在了莫警官的肩膀上。 这一下,正好砸在了莫警官的伤口上,痛苦的哼了一声,手上的力道顿时就懈开了。 胖子趁机用力一推,摆脱了莫警官的搂抱控制,他用猎枪撑着身体站了起来,抹了一下鼻子,吐出一口血水,眼睛血红一片。 “曹尼玛,老子干~” 胖子嘴里骂着,同时倒提猎枪,高高的举起,就要朝着莫警官的脑袋砸下。 千钧一发之际,一道白色的身影,猛地从一旁窜了出来,势如奔马,用肩膀狠狠的顶在了胖子的腋下。 “咚!” 胖子直接就被撞飞了,重重的撞在了银行的水泥台阶上,手里的猎枪直接脱手飞出去好几米远。 这一下摔得相当重,胖子一时半会都没能起身,这道突如其来的身影自然是沈烨了。 撞车之后,沈烨非常老实的听从了莫警官的命令,第一时间就推开车门,爬下去逃命了。 不过当他回头看见莫警官危在旦夕的时候,脑子一热,鬼神神差般的就朝着胖子发起了野蛮冲撞。 沈烨自小锻炼,身体素质过硬,正儿八经的练过擒敌格斗拳,还是校队主力前锋,身大力不亏,爆发力很猛。 虽然在惊慌之下,失了方寸,选择了笨拙的冲撞,但是效果却是不错。 由于奔跑撞击的惯性太大,沈烨也跟着摔倒了,手掌胳膊上瞬间就红了一大片。 此刻,肾上腺素飙升,沈烨根本就感觉不到疼痛,几乎在摔倒的瞬间,他就飞快的撑起了身体。 脚步不停的跑到了警车跟前,捡起了跌落在地的手枪,有些慌乱的塞在莫警官手里,又死命的把他给拽了起来。 “莫,莫警官,你还能撑住吗?” 沈烨的声音颤抖,用力的撑着莫警官的右边身体,莫警官的头脸此刻都已经被血水给染红了,身上也是红了半边,跟个血葫芦似得,非常渗人,他的声音虚弱无比: “没,没事,你,你赶紧躲起来。” 沈烨此刻脸色煞白,表情非常惶急,巨大的恐惧让他的牙齿都在打颤: “莫~警官,面包车里还有一个,驾驶座,醒了!” 此时,那个胖子挣扎着翻身爬了起来,趴在地上,哇的一声,咳出了一大口血,但是他还是坚持着朝着猎枪爬去。 这特么就是典型的亡命徒,死硬。 莫警官才刚刚艰难的举起手枪,面包车的车门就被人给推开了,莫警官连忙调转枪口,前狼后虎,形势危如累卵。 “我去对付胖子!”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也有大机遇。 拼了! 沈烨的眼中闪起一丝狠厉,心中涌起一股血勇,突然就感觉没那么害怕了,说完之后,他就猛的朝着胖子冲了过去。 胖子的手才将将够着猎枪,腰上就挨了势大力沉的一记凌空飞踹,身体顿时就翻倒在地,沈烨再次抬起一脚踢飞了猎枪。 就在此时,沉闷刺耳的枪声再次响起:“砰!” 沈烨惊恐欲绝,下意识的缩了一下身子,连忙回头张望,万幸,莫警官还站在原地。 一个身材瘦小的男人正抱着手臂躺在地上哀嚎,他面前的地上,有一把细长的匕首。 此时,摇摇欲坠的莫警官朝着沈烨这边看了过来,远处响起了警笛声,仰面朝天的胖子吃力的挣扎了一下,没起来。 警笛声离得更近了,都已经能看见警灯闪烁。 “扑通!” 沈烨一屁股坐在了泥水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浑身都在剧烈的颤抖着,虚脱了。 第十六章 招揽 傍晚,云收雨散。 医院里,劫后余生的沈烨神情呆滞的坐在长椅上,比上午被围殴时的造型还要狼狈。 两条胳膊都包上了纱布,雪白的新衣服满是血渍和泥污,一股浓烈的战损风,陪伴他三年的电子表都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你叫沈烨?荣平,你现在带他回队里做笔录。” 一个神情冷峻,身材高大穿着便装的中年人,快步走来,瞥了沈烨一眼,语气冷漠。 沈烨回了神,站起身来,语气略显焦急:“胡队长,莫警官他~” 这个中年男人是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姓胡,听见沈烨的问题,他不禁皱了一下眉头,不过还是语气不耐烦的回了一句: “命保住了,但是胳膊残了。” 一听这话,沈烨顿时就咽了一口口水,语气结巴:“残,残了?我能去看看他吗?” “你是大夫?你会看什么?荣平,发什么呆呢,赶紧带回去。” 胡队的神色之间透着一股浓浓的不耐烦,说完之后,就转身离开了,沈烨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脸色也阴沉起来,他也有点来气了。 我尼玛,跟谁甩脸子呢?老子今天也是拼过命的好吗?整个过程也都没有添乱,有功无过。 说句不中听的,今天要是没有沈烨出手,莫警官恐怕就不是残了的结局了。 不表扬,不感谢,不勉励也就罢了,但是横眉冷眼的,跟特么对待犯人一样,换谁也接受不了啊! “沈烨,我们队长心情不好,不是针对你,走吧,我们先回队里,我给你换件衣服。” 一直陪在沈烨身边的是一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子,他也是便衣刑警,叫邹荣平,警校才刚毕业,实习生小菜鸟。 他拍了拍沈烨的肩膀,轻声的说了一句,沈烨不解的问道: “邹哥,这么大的案子,当场告破,胡队为啥心情不好啊?” 邹荣平语气有点低沉: “莫警长是胡队的老战友,好朋友,之前也是刑警,后来因伤退到了派出所,这次直接残了,还有~” “还有?” 沈烨挑了挑眉头,邹荣平左右看了一眼,凑到沈烨跟前,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的: “今天抢银行的那三个家伙,那把54手枪,是警枪,我们队~行了,行了,你就别打听了,赶紧跟我回队里吧。” 邹荣平自觉失言,连忙止住了话头,不过沈烨已经心中了然,原来如此,难怪胡队脸黑的如同锅底,一幅生人勿近的模样。 沈烨这趟出门,才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这都已经是第三次进局子了,做问讯笔录都已经是轻车熟路了。 有莫警官和小周警官的背书,沈烨今天的行为自然被定性为了见义勇为,做了笔录之后,就可以离开了。 邹荣平人挺好的,不仅把自己的一件新t恤直接送给了沈烨,做完笔录还把他送出了分局,准备送他回住处。 折腾完,都快10点了,刚走出分局大门,就看见郝山河正站在台阶下边,朝沈烨招手: “大英雄,你是真牛啊,一天之内,就干了两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沈烨表情尴尬: “郝哥,你就别逗我了,我都差点尿裤子了,邹哥,有人接我,就不麻烦你了,你赶紧回去忙吧,这件衣服我洗干净~” 邹荣平隐晦的打量了一下郝山河,只是一瞬,就错开了目光,拍了拍沈烨的肩膀: “行了,我都说了衣服就送你了,沈烨,回到住处,别忘了给呼机换上电池,我们这边如果有事,可以方便联系你。” 沈烨老老实实的点头:“好,我知道了,邹哥,谢谢你了。” 邹荣平摆了摆手:“行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郝山河揽住了沈烨的肩膀,态度亲昵: “小烨,你小子是真带种啊,上午打拐救了我家安安,下午火并持枪悍匪,你现在要是出来混社会,都能直接立棍了。” 立棍,是东北江湖俗语,大体上的意思就在立住名号,可以当大哥的意思。 沈烨苦笑:“郝哥,你就别埋汰我了,我到现在腿都是软的,走道直发飘。” 郝山河用力的揽了一下沈烨的脖子: “小烨,你才多大?今天这事,别说是腿软,就算是吓尿吓拉,都不丢人,你敢管敢上,是真血性,而且有勇有谋,是条汉子。” 走到车前,郝山河松开了沈烨,语气豪迈: “小烨,要不你干脆别念书了,直接跟我干得了,一个月5000,配车配房,奖金另算,怎么样?” 卧槽!赤裸裸的拿钱砸我? 这待遇,在98年,别说是滨城,就算是沪城,四九城,也都是绝对的高薪了,何况沈烨才只有17岁。 不得不说,郝山河招揽沈烨,是真心实意,下了血本的,不过沈烨怎么可能如此短视呢? 郝山河算不上什么枭雄,但是他能从草莽之中混出一番局面,看人的眼光还是很准的,沈烨现在的表现就已经让他刮目相看了。 冷静,果断,机智,稳重,够狠却不贪财,血勇又不莽撞,这样的孩子,稍加培养,就是强力臂助,可以依为心腹的那种。 只不过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重生一次,两世为人的沈烨,又怎么可能被区区5000块钱迷住了眼睛,一头扎进灰色地带。 熟知未来30几年的所有机遇,钱,他有一万种办法去赚。 “郝哥,别闹了,我才17,高三都没念完呢。” 郝山河扶了一下金丝眼镜的边框,点了点头: “说得也是,这样,小烨,大学你就来滨城念,我的待遇条件都不变,你只管安心念书,啥也不用干,挂在我这就行。” 好家伙,好气魄!郝山河这是放弃短线,改成长线投资,想把沈烨死死的绑在他战车上,以期未来啊。 沈烨憨笑着挠了挠头,又揉了揉肚子: “郝哥,这敢情好,不过也得我考得上才行,还有,我现在都快饿疯了,你能不能先带我去趟小卖店,买个面包碗面啥的。” 沈烨不着痕迹的岔开了话题,郝山河的眼镜下边闪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阴霾,不过随即就放声大笑: ““哈哈哈!吃什么面包碗面,走,哥哥带你去吃大餐。” 11点钟,道外的老鞑子烤肉店,二楼包厢里,沈烨正抱着一条拷羊腿,啃得满嘴流油。 “呵呵,小烨,你慢点吃,别噎着,又没人跟你抢。” 郝山河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冰啤酒,笑呵呵的打趣到,沈烨含糊不清的说道: “这太香了,郝哥,这是我吃过的最地道的烤羊肉了,绝对的人间美味。” 郝山河嘴角挂着和煦的笑容,点了一支烟,软包华子,缓缓的吐出烟气,语气悠悠的: “你喜欢吃这个?没问题,跟我干,我直接就把这个店给买下来,一天三顿,你顿顿吃都行。” 我尼玛,这招揽没完没了,而且还不断加码,沈烨瞬间就绝对嘴里的羊肉不香了。 第十七章 仙人跳 郝山河的语气依然还是淡淡的,带着一丝漫不经心的玩笑意味,不过沈烨却把羊腿放下,扯出两张餐纸擦了擦手口,正了一下颜色。 事不过三,这事既然绕不过去,就得四四六六的说清楚,沈烨的语气很沉静: “郝哥,我能抽支烟吗?” 郝山河眉头一挑,习惯性的扶了一下眼镜架,把烟盒和打火机扔在玻璃转台上,转给了沈烨。 他有些好奇:“你会抽烟?” 沈烨从烟盒里抽出一根华子,熟练的用黑金色的打火机点着,缓缓的吐出烟气: “抽过,但是中华没抽过,确实好抽,绵柔,香醇。” 郝山河笑了: “哈!喜欢这烟,那更没问题了,你嫂子就是干烟酒批发的,改天让她给你拿几条,管够~” 沈烨又抽了一口烟,起身给郝山河把酒被倒满: “郝哥,你是大人物,能看上我,是我的福气,也是造化,我也不是不识抬举的人。 我年龄还小,黑白灰,未来走什么样的路,还没想好,郝哥,你能给我一点时间思考吗?” 这话说的体面,而且饶有深意,郝山河看沈烨的脸色变了,不再把他当成一个单纯稚嫩的孩子,而是不自觉的就把他当成了对等谈判的对手。 郝山河弹了一下烟灰: “小烨,我喜欢你的品性,真心实意的,不冲别的,就冲你救过安安,我也不能坑你。” 沈烨点点头: “郝哥,我知道,我领情,我说的也是真心实意,未来想做什么,我真的需要考虑。” 郝山河摩挲了一下烟头,略作沉吟,缓慢的把烟头熄灭: “行,小烨,那你就好好考虑,我也不再逼你,但是我这里随时都为你敞开大门,条件任开,虚位以待。” 沈烨也熄灭了烟头,起身,端起酒杯,左手虚扶杯底,语气郑重: “多谢郝哥。” 次日清晨,还是阴雨天,沈烨虽然还有些倦怠,不过一大早从华国大酒店离开了,这间酒店自然是郝山河给他安排的。 这家酒店是四星级的,装修非常豪华,自助早餐28一位。 财大气粗的郝山河在这里有一间长年包房,如果按照他的安排,沈烨最近就一直吃住在这里,挂账就行。 这种便宜沈烨自然不会占,老爸说的没错,拿人手短,吃人嘴短,欠了人家的,早晚都得还。 酒店附近的一家包子铺,沈烨吃过了早饭,给bp机换了两块新电池,都好几天没开机了,本来打算昨天换的。 刚开机,bp机就疯狂的震动起来,沈烨的手如同触电了一样,整整15条消息,全是崔洋发的。 最后一条是:“回电话,回电话,回电话,急,急,急。” 汉显是有字数限制的,而且还不能说脏话,要不然,崔洋肯定已经破口大骂了。 最后一条消息是昨天晚上7点留的,那个时候,沈烨正在分局做笔录呢。 找了一个公用电话,沈烨给崔洋回拨了电话,才刚一接通,果然就听见崔洋在电话那头破口大骂: “老沈,你这个狗yade犊子玩意,你特么给老子玩鸡毛的人间蒸发,你特么在哪了?老子给你留言100多遍,你特么居然过了一夜~~” 沈烨用手指掏了掏耳朵,手臂不小心碰到了伤口,疼得他直呲牙,没好气的回怼: “有事说事,别没屁闲搁楞嗓子,小爷我现在很忙,分分钟几百上千的。” 崔洋火气贼大,: “去你大爷的!你特么在哪了?我让人给仙人跳了,被骗得老惨了。” “仙人跳?” 沈烨眉头一挑,又好气又好笑:“大洋子,你特么票昌了?” 电话那头的崔洋暴跳如雷: “滚你大爷的,你特么才票昌呢,老子是打扑克输钱了。” 这叫千门局,狗屁仙人跳,真没文化,不过沈烨也顾不上吐槽了,皱起了眉头: “你跟谁玩得?输了多少?” 崔洋语气非常不耐烦:“哎呀,在电话里墨迹个毛啊,你在哪了?我去找你。” 沈烨略微有些迟疑:“大洋,你姐呢?” 崔洋大声咆哮:“你特么想啥呢?我姐和我爸一起去奉天了!” 半个小时之后,华国大酒店一楼大厅的散座,崔洋满头大汗,咕咚咕咚的干了一瓶矿泉水,娃哈哈的,牌子,王力宏代言的。 把空瓶扔在茶几上,崔洋瞥了沈烨一眼: “老沈,你这是混起来了?佐丹奴的衣服,匡威的鞋子,连书包都换了,里外三新,一身牌子,咋的?你当鸭子了?” 崔洋的嘴巴实在是太臭了,沈烨真想一脚焖在他的脸上,你大爷的,老子两条胳膊伤痕累累的,视而不见,就光看见新衣服了。 不过沈烨是真的懒着和他斗嘴,没好气的说道: “行了,别绞牙了,赶紧说你的事吧,咋回事?到底被骗了多少钱?” 一听这话,崔洋的脸顿时就垮了下来,如丧考妣,伸出2根手指。 沈烨眉头紧锁:“2千?” 崔洋红头涨脸的摇了摇头,沈烨顿时就瞪大了眼睛,不由的提高了音量: “我尼玛的,2万!” 崔洋点了点头,语气沮丧: “嗯,整整1万8,老沈,我这回肯定是完蛋了,后天老崔从奉天回来,肯定能扒了我的皮。” 沈烨脸色铁青,语气凝重:“大洋,你从哪整来的这么钱?” 崔洋臊眉耷眼:“老崔外贸店里的营业款,半个月的。” 沈烨深呼吸了一下,强行忍住直接抽他大耳光的冲动,语气生硬: “跟谁玩的?” 事情并不复杂,崔洋老爹在滨城开了一家外贸公司,还整了一个俄罗斯商品店。 崔洋是个学渣,老崔对他学习的事情已经彻底死心了,让他暑期在店里帮忙,也算提前历练一下,准备接班了。 老崔最近去奉天那边谈生意了,之前店里一个辞职的伙计,过来取点东西,一来二去就跟崔洋混熟了。 扎金花,第一天崔洋赢了340,第二天赢了1200,第三天直接输了,非常典型粗糙的千局。 “这么简单的局,你都能一头跳进去,我也真是醉了,这个王磊,你现在还能联系上吗?” 崔洋点了一根烟,语气惆怅: “能啊!这小子贼嚣张,有恃无恐,昨天晚上还约我一起玩呢,可是我已经没本钱翻本了。” 沈烨气得额头青筋直蹦,不由扶住了额头: “还翻本,就你这副猪脑子,就算是给你1个亿,你特么连条裤衩子都剩不下。” 崔洋斜着眼睛,不服不忿的正要反驳,沈烨直接粗暴的打断了他: “你再敢废话,我就揍死你,王磊的那个什么好大哥,就是叫龙哥的那个,真名你知道吗?” 第十八章 真男人的游戏 “我哪知道?人家是社会人,怎么可能说真名,我在外面行走,不也用大洋的名号吗?” 崔洋的脑袋摇了好像拨浪鼓似的,嘴里还振振有词,蠢萌蠢萌的,沈烨心中哀叹,语气无奈: “那你这几天打牌都是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吗?” 崔洋摇了摇头:“不是,前两天就在店里玩,最后一次是在龙哥的场子里玩的。” 沈烨剑眉一竖:“什么场子?地下黑赌场?” 崔洋嗤笑一声: “啥赌场,你是电影看多了吧?就是龙哥有一家游戏厅,后边就是打牌打麻将的地方,但是外人不让进。” 尼玛,这不就是吗?不过沈烨懒着和他掰扯,只是用手指轻轻的敲击了一下软座椅子的扶手,略微沉吟了一下: “大洋子,你们玩牌的时候,都是用现金?” 崔洋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白了沈烨一眼,语气不屑: “废话,当然是用现金了,我特么拿着冥币进去,他们找的开吗? 老沈,你就别在这装福尔摩斯了,赶紧帮我想想办法,要不咱俩一起回小城吧,躲得一时是一时吧。” “唉~” 沈烨喟然长叹,直勾勾的盯着崔洋,慢慢的在他的眼前摊开了手掌。 崔洋直接就懵了: “老沈,你最近咋总特么整这一出呢?这又是要干啥啊?我真没钱了,满兜就剩34,连回家的火车票都买不起了,不信你看~” 崔洋说话就要伸手去掏兜,沈烨忍无可忍,狠狠的抽了他的脑门一下,低声咆哮: “把手机给我,你这个人头猪脑的大傻子!” “卧槽,疼!你特么要电话就直接说呗,总打什么鸡毛哑谜啊?” 崔洋一边揉着脑门抱怨,一边还是乖乖的把手机递给了沈烨。 黑色的摩托罗拉startac,最着名的掌中宝,第一代翻盖手机,天线还能伸缩。 就这小玩意在当下要3000多一台,而且电话费贼贵,尤其是漫游费,更是贵的吓死人,真不是一般人能用得起的。 “沈烨,你要给谁打电话?要是跟叔叔阿姨要路费就不用了,别让他们担心,我可以和店长借点。” 崔洋这孙子虽然嘴臭人贱,但是心肠是真不坏,后来沈烨出事的时候,崔洋在医院陪了1个多月,出钱出力,忙前跑后。 沈烨高考失利,崔洋又陪着他在补习班蹲了一整年,再后来,沈烨补考失利,心灰意冷的去了一个野鸡大学。 而崔洋也举家迁移了到了其他城市,慢慢就断了联系。 往事如烟,崔洋是沈烨的朋友,发小,死党,他有事,沈烨责无旁贷,义无反顾。 电话接通了,沈烨的语气沉稳: “您好,请问是邹荣平邹警官吗?是,我是沈烨,邹警官,您现在通话方便吗?哦,好的,我要报案,我朋友被诈骗了1万8,现金。” 其实此刻沈烨有两个选择,第一,找邹荣平,第二,找郝山河,都可以解决崔洋的问题。 而且,郝山河肯定解决的更快,更顺利,但是沈烨却是毫不迟疑的选择了警察。 在发廊的时候,沈烨简单的和年轻的老板套了几句话,大概也知道了郝山河的买卖,说白了就三样。 河沙,钢材,理石,都是建筑材料,剩下的就不用多说了吧,懂得都懂。 挂了电话,沈烨把电话递还给了崔洋,这家伙歪着脖子,斜眉楞眼的瞄着沈烨: “老沈,你特么居然告雷子了?这我以后还怎么~” “啪!” 沈烨毫不犹豫的给他脑门上又来了一下,声色俱厉的呵斥道: “崔洋,你装鸡毛社会人呢?什么雷子?好好说话,你一个中学生,被人骗了小2万,不报警还等啥呢?” 崔洋被打得呲牙裂嘴,不过他的脸色却突然一肃,语气也变得低沉下来: “老沈,你胳膊上是咋整的?血次呼啦的,你跟别人打架了?” 沈烨不以为意的抬了一下胳膊: “打个屁架,打架人家还能专门挠我胳膊?是我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擦的,走吧,去香坊分局。” 次日,晚上9点,崔洋领着沈烨一起来到了一家背巷之中的龙鑫游戏厅,这家游戏厅里边埋了巴汰,乌烟瘴气的。 几张老旧的台球案子,一共能有20几台机器,半新的机子,都是普通的街机游戏,连个苹果机都没有。 不过每台机器跟前都有一群大大小小的孩子围着,这间老破小的游戏厅,生意不错。 沈烨他们才刚刚进屋,一个瘦高个如同麻杆一样的年轻人就迎了上来,他就是王磊了。 如果按照千门的算法,他就是千门八将里的提将,赌档的塘边鹤,专门负责劝人入局的角色。 不过就看这龙哥的规模,分明就是一伙土炮而已,而王磊就是一个外围负责拉人的马仔。 “呦呵,这不是大洋子吗?怎么着,这是手头又宽裕了,还带了个朋友一起过来玩?” 王磊嘴上叼了一根烟,眼神当中满是不屑,嚣张的不得了,崔洋脸一红,就要回嘴。 身后的沈烨轻轻拍了他一下,走了出来,语气鄙夷: “大洋子,这特么就是你说的大场面,就这几台破烂机器?连个苹果机都没有,你逗哥们玩呢?” 沈烨的语气带着明显的辽省口音,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袖衬衫,黑色的笔挺西裤,一双黑色的鳄鱼皮鞋。 皮带的手表若隐若现,黑盘浪琴,腋下夹着一个鼓鼓囊囊的手包,还带了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能有20来岁。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沈烨这么一捣扯,顿时显得丰神俊朗,非富即贵。 王磊眼色当中闪过了一丝讶异,细细的打量了一下沈烨。 他是专门负责外围拉人入局的,虽然入行时间短,但是天赋秉异,眼神已经有了三分火候。 不说别的,光沈烨手上的那块手表,是真货,就这一块手表,黑市上最少就值1万多,王磊的眼神顿时就亮了。 肥羊! “大洋子,这位小爷眼生,是哪家的少爷啊?” 他这是在盘道,顾客也得筛选,他们捞偏的,万一不小心惹到了惹不起的人,可不止鸡飞蛋打那么简单,整不好会死! 崔洋语气闷闷的: “我表哥,姓杜,今天刚从奉天来的,听说你们这里能耍两下,特意过来看看。” 此时沈烨非常嫌弃的皱了一下眉头,极其不耐烦的嘟囔了一句: “大洋,跟他墨迹啥,走吧,咱们还是去金碧辉煌玩吧,听说哪的小姑娘盘靓条顺的,都不错。” 一边说话,沈烨就直接转身朝外面走去,王磊连忙拉住了他: “这位小杜少爷,正所谓包子有肉不在褶上,我们可是别有洞天,那些逢场作戏的骚浪娘们有啥意思,我们这有真男人的游戏。” “哦?真男人的游戏,够不够刺激?” 沈烨眉头轻挑,停下了脚步,扶了一下眼镜架,王磊眼中闪过一丝狡黠: “嘿嘿,包管刺激,要多刺激,就有多刺激。” 第十九章 大点干,早点散 游戏厅的后门,其实就是一户民宅一楼的正门,一栋两户,王磊敲了敲了对面的一扇防盗门。 很快,门就开了一条缝,还有一条粗锁链还连着,一个满脸横肉的大胖脸从门缝里露了出来。 王磊点头哈腰的,语气贼谦卑:“飞哥,我带两个朋友过来玩。” 大胖脸眯着小眼睛,神情戒备,谨慎的挨个打量了一下沈烨他们,看是两个半大小子,其中崔洋还照过面,这才把锁链卸了,嗡声嗡气的说了一句: “进来吧。” 一间两室一厅的民宅,装潢简陋,烟雾缭绕,但是勉强还算干净,南北两间卧室都摆着一台麻将机,几个人正红着眼睛鏖战。 沈烨他们进门的时候,正好左南边卧室的一个人胡了牌,红光满面的收着钱,沈烨粗略的扫了一眼,至少大几百,不禁暗自咂舌,打得真大。 客厅里灯火通明,摆着一张绿色长桌,应该是特意找人订制的,又像赌桌,又像台球案子,莫名有点滑稽。 桌上此刻有4个人正在玩牌,居中的庄家,是一个40几岁,面相阴蛰的中年人,桌上堆了不少现金,粗略一看,不下几万。 桌子周围的一圈沙发上,还坐着一个身形彪悍,神色冷厉的汉子,不用问,这家伙还有那个满脸横肉的胖子,肯定就是炮子(打手)了。 王磊讨好的朝着那个中年男人恭敬的点了点头,语气谄媚:“龙哥,我带几个朋友过来玩两手。” 中年男人抬起头,阴蛰的目光扫了崔洋一眼,又在沈烨的身上略微停留了一瞬,语气倒是还算客气: “这不是小洋吗?好啊,都过来一起玩,人多才好玩呢。” 王磊朝着沈烨挑了挑眉毛,一脸得色: “怎么样,小杜少爷,真金白银,够不够刺激?只要你的手气好,一晚上就能整走一台皇冠!” 沈烨的眼中闪过了一抹难以掩饰的兴奋,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扶了一下眼镜架: “嗯,这还有点意思。” 说着,他就不再理会王磊,快步上前,大大咧咧的坐在桌前的一把空椅子上,崔洋忙不迭拽了一把椅子,凑到他的身边。 龙哥抬起三角眼,瞥了沈烨一眼: “金花,100底,小伙,会玩吗?” “嗯,我先看你们玩一把,封顶吗?” 沈烨不以为意的点了点头,从手包里随意抓了一把钞票出来,大概能有2000来块,又掏出一包中华,抽出一根,崔洋连忙帮他点上。 掏烟盒的时候,沈烨的手包里,露出了两沓百元钞票,还有一部手机,龙哥的眼中,顿时就闪过了一丝贪婪。 龙哥摇了摇头,笑呵呵的说道: “上不封顶,小伙,只要你运气足够好,别说是皇冠,就算是奔驰,宝马,龙哥也赔得起。” 沈烨悠悠的吐出烟气,看了一眼桌上的现金,虚扶了一下眼镜架,露出了几颗白牙: “嘿嘿,不错,龙哥是吧,咱们这边金花的算法,同花和顺子哪个大?” 沈烨问得非常在行,一听就不是雏,金花就是扎金花,也就诈金花,拖拉机,炸三张,骗三张,都是一回事,各地的叫法不同而已。 最大的牌面没有争议,就是豹子,也就是三张a最大,kqj依次,其次是同花顺,akq最大,花色按照黑红草方依次。 不过地区不同,顺子和同花的大小算法倒是略有不同,所以沈烨才有此一问。 龙哥没有马上回答,此时,他们的这把牌刚好结束了,赢钱的是一个谢顶中男人,2张9,排面最大。 “哈,运气不错!” 桌面上一共能有不到2000块,他红头胀脸的把钱收了起来,然后抽出一张给了那个满脸横肉的胖子一张。 这叫抽水,除了庄家龙哥之外,不管谁赢钱,都要抽100,稳赚不赔的买卖,呵! 龙哥笑呵呵的打趣道:“老王,今天手气不错啊,我一对7,生生被你给吃了。” “嘿,都是运气,运气。” 谢顶老王红光满面,眼中放光,用手捋了一下一侧可怜的几根长头发,企图遮挡一样地中海的惨白头皮。 龙哥慢悠悠的洗着牌,洗完之后把牌放在桌上,弹了一下烟盒,叼了一根烟,玉溪,横肉胖子连忙帮他点上。 龙哥吐出烟气,这才看向沈烨,语气不紧不慢: “小伙,咱们这顺子压同花,花色按照黑红草方,怎么样?你是再看一手还是直接上?” 沈烨弹了一下烟灰,扔了一张老人头在桌面上,有些急躁的敲了敲桌面,: “还看啥?赢钱就要趁早,直接上了,开牌吧。” 龙哥眼中顿时就露出一抹狡黠:“哈!这话说得没毛病,小伙是个痛快人,来,开牌!” 三张扑克牌,暗着发到了沈烨面前,沈烨搓了搓手,把牌合到一起拿了起来,然后用两只手拢着,轻轻的撵开一个小扇形。 随即就合上了,动作飞快,快到连一旁的崔洋都没看见,急的抓耳挠腮,此时其他玩家也都看完牌了,龙哥面带微笑: “来吧,都下注吧,小伙,你是尾家,你先来。” 沈烨用左手压住手牌,面无表情,毫不迟疑的点了几张钞票扔在了桌上: “500。” 龙哥的眼皮轻轻的挑了一下,其他几个玩家也是脸色各异,第一轮就叫500,不是牌特别好,就是生瓜蛋子。 沈烨的上家,一个30岁左右的年轻人,脸色漆黑的直接就把牌扔在了桌上: “草,不跟了。” 下边就是老王了,他略微犹豫了一下,捋了一下头发,下了决心:“跟了。” 轮到龙哥,他吐了一口烟: “小伙,玩得挺冲啊!上来就500,行,我跟一手,再加500。” 此时,由于龙哥加注,再想跟,就得直接上1000了,龙哥的下家果断弃牌,又轮到沈烨了。 毫不犹豫的把抽出5张钞票扔在桌面上,然后又把桌上剩下的几张钞票略微的数了一下,一起扔了出去: “跟,再加800!” 此时,谢顶老王如果再想跟牌,就得下注1300才行,他的脸上露出了明显的犹豫之色,汗都下来了,下意识的咽了一口口水,又拿起手牌又看了一眼。 “怎么样?1300,老王,你跟不跟?” 龙哥笑容满面,语气揶揄的问了一句,老王的神色一变再变,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最终还是弃了牌,语气如释重负: “我不跟了。” “呵,小伙,你挺自信啊,第一把就这么猛?” 此刻,桌面上就只剩龙哥和沈烨了,他弹了一下烟灰,用手指轻轻的刮着手里的牌,语气略略有些揶揄。 沈烨挑眉撇嘴,语气随意,但是自信满满:“人生就在于搏,大点干,早点散,有牌自然要上。” 第二十章 入瓮 龙哥绕有深意的望了沈烨一眼,砸了一下嘴,略作迟疑,也把手牌扔在了桌上: “果然是年轻气盛啊,小伙有缸,我也弃了,你赢了,开牌吧。” 沈烨嘴角一勾,慢慢用手把牌翻了过来,2张6,一张j,一看这个牌面,老王顿时就砸了一下桌面,语气激动: “卧槽,一对6,你特么就敢砸2000?” 一边说,老王翻开了自己的牌,用力的摔在桌上,一对10,一张8,稳吃沈烨,此时龙哥也笑着摇了摇: “后生可畏,小伙玩的挺牛皮啊,我都被你给唬住了。” 他的牌面是三张方片,2,4,9,同花,一看他的牌面,几个玩家顿时嘶了一声,老王顿时就心理平衡了,不由的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 “哈!龙哥,你这把可是同花大牌啊,居然被这小子一对6生生给蒙住了。” 龙哥苦笑: “嘿,谁说不是呢,这小哥的气势太猛了,我特么还以为他第一把就拿着同花顺了呢?” 沈烨起身,不紧不慢的收着桌上的钱,嘴里不以为然的说道: “金花这玩意,在我们哪叫骗三张,本来就不是拼手气的,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一听这话,牌桌上的几个玩家都露出了玩味的神色,龙哥的眼中闪过一丝明显的喜色。 沈烨这样的表现,就是赌场庄家最得意的,这叫赌性大,莽,喜欢孤注一掷。 像他这样的,通常的下场就只要一个,输到倾家荡产,最后家破人亡,连特么裤衩子都剩不下。 这一局,沈烨赢了谢顶老王500,龙哥1000,再加上底钱,一共赢了1400。 沈烨熟练的抽出一张老人头递给了横肉胖子,随后把烟头甩在地上,敲了敲桌子: “来啊,咱们继续整。” 晚上10点整,沈烨的桌面上还剩3张老人头,谢顶老王的桌面上也就只剩几张了。 沈烨记得很清楚,他刚刚才坐下的时候,这个老王的面前堆了厚厚的一摞,最少也有一万大多。 很明显,这个头型很倔强的老王,就是今天晚上的肥羊,沈烨的莫名乱入,算是龙哥的意外惊喜。 此刻,沈烨毫不犹豫的从手包里掏出一摞整钱,红着眼睛说道:“来啊,继续。” 沈烨上一把输得挺惨,整整3300,梅花同花被龙哥下家的那个身材瘦削的汉子的红桃同花给吃得死死的。 这个瘦子,应该是和龙哥一伙的,桌面上,属他赢得最多,已经不下2万块了。 刚才最多的时候,沈烨的桌面上都已经有将近万块,当然这都是龙哥故意放水输给他的,行话叫散花。 先赢后输的套路,几乎是所有赌局的惯用手段,此刻,看见沈烨如此上道,龙哥的心中大喜,眼中的贪婪之色都已经无法隐藏了,赤裸裸的,如同要择人而噬。 “小伙,行,是个爷们,有血性。” 龙哥笑着说道,而他下家的那个瘦子,嗤笑一声,阴恻恻的说了一句: “啥血性啊?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把把就会偷鸡,以小充大,啥也不是。” 粗略的激将法,一捧一砸,一听这话,沈烨脸色微红,狠狠的剜了瘦子一眼,解开一颗衬衫纽扣: “你狂鸡毛啊,来,小爷今天不把你裤衩子都扒下来,我特么以后跟你姓。” 一听这话,龙哥和瘦子不好痕迹的对了一下眼色,入瓮了,这事成了。 “滴滴滴,滴滴滴~” 就在此时,沈烨手包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沈烨烦躁的接了起来,语气极度不耐: “谁啊?干啥?” 电话那头是个女人的动静,声音贼大,破马张飞的: “杜飞,你个小比崽子,你特么又跑哪浪去了,你二舅在滨城满大街找你几个小时,都要报警了” 女人的声音,穿透性极强,离老远都能听得清清楚楚,赌桌上的几个人,包括龙哥,都不由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沈烨连忙用手捂着电话小声说: “老妈,我和崔洋在他家里玩呢,我二舅不是明天早上7点才到吗?” 女人的声音更加愤怒,直接破口大骂: “放你奶奶的罗圈屁!你二舅晚上7点就到滨城了,你一天撒谎撂屁的,你在哪个崔洋家?你二舅现在就特么在他家呢!” “嘶~” 沈烨顿时倒抽一口冷气,看了崔洋一眼,这家伙无奈的耸了耸肩膀,电话里的女人还在咆哮: “杜飞,半个小时,你特么要是还不回来,老娘明天一早就去滨城扒了你的皮!” 说完,女人就挂了电话,此刻,沈烨的脸都白了: “卧槽,完犊子了,我妈要来滨城抓我,快走,快走~” 一边说,沈烨就慌慌张张的把桌上的一摞整钱装进手包,连几张散钱和半盒中华都顾不上,忙不迭的起身就要往外跑。 龙哥皱了一下眉头,他用扑克牌敲了一下桌面,扬声问了一句:“小伙,咋的,这就不玩了?” 沈烨哭丧着脸: “还玩个屁啊?我现在要是不回去,我妈真能扒了我的皮,她当兵出身,下手贼黑!” 沈烨说话的时候还下意识的颤抖了一下,演技炉火纯青,龙哥也是哭笑不得,砸了一下嘴巴,给横肉胖子使了一个眼色。 沈烨现在就要退场,他确实是有点心不甘情不愿,但是沈烨今天可是第一次来。 输了2000左右,脸不红心不跳,根本就没当回事,甚至剩下的几百现金都不惜得拿。 这是一条大鱼,本着放长线的原则,龙哥准备缓上一手: “行吧,那你就赶紧回去吧,有空再来玩。” 沈烨语气愤慨的放着狠话: “那是必须的,小瘦子,你特么下次最好别再被我遇见,否则小爷必然杀你个片甲不留。” 此时,沈烨手包的电话又响了,他的表情焦躁,连忙推搡了崔洋一下,自己也朝着大门走去: “不行了,母老虎发疯了,快走,快走!” 横肉胖子才刚刚打开防盗门,沈烨就先把崔洋给簇拥出去,随即他的眼神一厉,狠狠的一拽防盗门的边框。 “咣!” 沈烨这一下用的力道极大,横肉胖子猝不及防,直接就被防盗门撞在了额头上,一个屁墩儿,坐在了地上,嘴里大声的骂了一句: “卧槽尼玛!” 拉开房门之后,沈烨猛地一侧身子,邹荣平已经举着手铐顺着洞开的大门冲了进来,他的眼神犀利,厉吼一声: “全都不许动!抱头蹲下!” 他的身后,还跟着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同志,动作敏捷,快速的朝着几个房间冲了进去。 当龙哥被带上手铐押送出房间的时候,路过沈烨,他停下了脚步,眼神阴冷的扫了沈烨一眼: “小崽子,你特么带种,点儿我,咱们走着瞧。” 沈烨的表情很平静,风轻云淡的,根本就没搭理他,崔洋从沈烨身后窜了出来,语气揶揄的说了一句: “瞧啥啊?你个臭法盲,你这叫开设赌场,人赃并获,情节严重,3年以上,10年以下,傻皮,赶紧去蹲笆篱子吃窝头去吧。” 龙哥的眼睛猛的一下就红了,恶狠狠的盯着他,邹荣平走过来重重的按了他的脑袋一下,语气生硬: “废什么话?赶紧走!” 第二十一章 生活总要继续 次日,上午10点,沈烨和崔洋脚步轻松的走出了分局,崔洋用力的夹了一下腋下的手包,语气既得意又唏嘘: “嘿,都说衙门有人好办事,果然如此,这钱还真就要回来了?老沈,这特么也太顺当了吧?” 沈烨已经换回了自己的衣服,t恤牛仔裤,板鞋,昨天的那套豪横的行头,都是跟邹荣平借来的。 都是他们刑警化妆侦查的一些道具,沈烨紧了一下自己背包带,没好气的瞥了崔洋一眼: “行了,别嘚瑟了,嘴上有点把门的,别到处瞎说,你赶紧打车去银行把钱存上。” 说完,沈烨就要转身离开,崔洋一把就拉住了他: “老沈,你这是要干啥去?这么大的事情,不庆祝一下?话说,你在滨城到底干啥啊?现在混得路子挺野?连刑警都认识。” 沈烨还没等说话呢,就看见邹荣平正快步走出了分局大门,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位干练的中年女同志。 看见沈烨,邹荣平态度亲昵,昨天是他第一次独自带队办案,捣毁了一个赌窝,人赃并获,铁证如山。 这案子办得漂亮,邹荣平扬眉吐气,神清气爽,自然对沈烨格外热络: “咦,沈烨,你还没走呢,我正好要去医院看老莫,一起啊?” 一听这话,沈烨顿时目露喜色,连忙回了一句: “莫警官醒了?太好了,大洋,你赶紧去银行存钱,别瞎嘚瑟。” 说完,沈烨就跟着邹荣平一起上了一辆深蓝色的切诺基,吉普车发动,灵巧的调转了一个方向,绝尘而去。 “老沈这家伙,怎么好像突然之间就混成大人物了呢?高深莫测的。” 望着吉普车远去的影子,崔洋的眼神当中流露出一抹迷茫之色,低声的喃喃自语道。 医院里的单人病房里,莫警官穿着病号服,他的右边胳膊用石膏固定了,挂着三角吊带,脑袋上还缠着纱布,非常狼狈。 看见形容凄惨的莫警官,沈烨表情尴尬,讪讪的说不出话来。 怎么说呢,莫警官重伤则残,这件事和他也算是脱不了干系,属于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莫警官当初如果没去银行找他,就不会遭遇抢劫,当然也就没有后边一系列的事情了。 那位胡队对他冷言冷语,不假颜色,无非也就是因为这个理由,不过莫警官看起来倒是豁达的多。 “咋的?小子,你被吓傻了?你可是夜市魁首,铁齿铜牙,嘴上功夫一向了得啊。” 莫警官瞥了沈烨一眼,开口促狭道,沈烨眼圈有点红,诺诺的说不出话来,不过那位干练的女人却笑着说了一句: “哈!吓傻?老莫,你可是小看人家沈烨了,就你在医院躺着的这会功夫,昨天夜里,他还带着我们捣了一个赌窝呢。” 这个干练的女人也是一位刑警,还是警长,姓桑名蓝,昨天晚上伪装沈烨老娘破口大骂的就是她,演技贼好。 一听这话,老莫顿时就来了精神: “好家伙,厉害!沈烨,你是真了不得啊,三天时间里连续破了三个大案,比我们警察都能干,怎么样?明年直接考警校吧,你是个好苗子。” 桑警长也点了点头,一脸认同: “没错,确实是个好苗子,沉着,冷静,有勇有谋,沈烨,警校毕业直接来我们队上,我保你!” 好家伙! 三言两语之间,这就连毕业分配都定下了,沈烨知道他们是在调侃自己,不过还是有些局促不安: “莫警官,您的胳膊~” 沈烨的语气有些哽咽,红着眼睛说不下去了,老莫却笑了一下,轻轻的拍了一下石膏,语气豪迈: “嗨,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我们干警察的,能有个囫囵个,就算不错了。 这都不算事,只伤不残,休息几天,就能上班了,再说,这次还能整个二等功,我估计能混个所长干干了。” 莫警官话锋一转,语气诚恳: “小烨,这次可真要谢谢你,当时要是没你出手,我估计就得光荣了。” 沈烨此刻都已经懵了,眼神闪烁,脸都涨红了: “啥?只伤不残?胡队不是说你残了吗?” 莫警官皱了眉头看了邹荣平一眼,荣平连忙错开了目光,脸色有点尴尬,莫警官顿时心下了然,笑骂了一声: “这个大老胡,你别听他胡咧咧,他知道个毛蛋啊!人家大夫说如果恢复不好,容易致残,这家伙估计就只听见残了。” 沈烨的脸色变得有点难看,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桑警官此时走过来拍了拍沈烨的肩膀,打着圆场: “沈烨,你别多心,当时胡队也是怒急攻心,气糊涂了,昨天晚上的跨区抓赌,就是胡队特意帮你申请的,特事特办。” “好,我知道了,对了,昨天晚上的事,谢谢您了,桑警官。” 沈烨点了点头,语气突然就变得非常平静且礼貌,他朝着桑警官欠身鞠躬,然后又郑重的给莫警官鞠了一躬,语气淡淡的: “莫警官,祝您早日康复,您好好休息,邹哥,我就先走了。” 沈烨朝邹荣平点头示意,说完之后就转身出了病房,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开了。 桑警官不明所以,一头雾水,哎了一声,刚想要追出去,老莫却出声拦住了。 “行了,桑蓝,别追了,让他去吧。” 桑蓝皱着眉头问道:“老莫,这是什么情况啊?沈烨这孩子~” 莫警官摆了摆手,语气有些唏嘘: “沈烨嫉恶如仇,性格刚硬,但是自尊心极强,性如烈火,恐怕是之前在老家受到过什么不公待遇,所以他对公权力有戒备之心。 老胡这家伙,之前肯定是给他使脸色了,昨晚抓赌的这个案子,你又说的好像施舍一样,唉,可惜了~” 莫警官神目如电,分析的丝毫不差,不过桑蓝却沉吟了一下,语气有些游移: “老莫,不至于吧,这孩子他才多大啊?是不是就是一时之间,面子上挂不住了?” 老莫冷笑一声,语气戏谑: “孩子?你口中的孩子,离家千里,单枪匹马过来滨城赚钱,干得有声有色。 独自打拐,凭一己之力,救下了孩子,然后面对枪战,死人和持枪歹徒,敢上,昨天还帮你们抓赌。 桑蓝,你干了十年刑警,你见过这样的孩子?这几件事你能比他干得更好?呵,老胡还有你,最近两年眼高于顶,成天高高在上,飘了!” 老莫语气凛冽,如刀似剑,几乎字字带血,桑蓝被他说得愣住了,面红耳赤,一时无语。 沈烨自然不知道这些事,知道了一定会给老莫点赞,他说的没错,沈烨不需要别人的施舍,而且也不认为这是施舍。 警察抓赌,天经地义,而且还有功绩,沈烨昨天夜里可是冒了很大的风险,出了大力的,为什么突然之间就变得了人情? 这个情,不领! 此刻,沈烨正在乘坐公交车去玛克威,连续几天的阴雨天已经结束了,他还要继续赚钱呢。 不管是波澜壮阔还是平淡如水,生活总要继续,不是吗? 目前,沈烨出发之前定下的最低目标已经实现了,不过这还不够,现在是8月6号,他在滨城逗留的时间还剩10几天,他还想再至少再赚上2000才行。 第二十二章 土鳖! 玛克威商场,一楼,满姐的档口。 如同弥勒佛一样满姐笑呵呵的打趣着沈烨: “小烨,你总算是开窍了,舍得给自己花点钱了,买了一身品牌货,啧,果然是人靠衣服马靠鞍,这小伙,看着更精神了。” 沈烨臭不要脸,熟练的打着哈哈: “满姐,你看我今天打扮的这么漂亮,赏心悦目,能不能给我把这15块钱的零头抹了啊?” 满姐一把就把沈烨手里的钞票拽了过来,没好气的啐了一口: “滚蛋!说好了按最高的代理价进货,你现在都是按最低价进货了,还抹零,蹬鼻子上脸是不是?” 沈烨也不气恼,本来就是有枣没枣打一杆,话赶话说起来的,有他五八没他四十。 “嘿嘿,没,主要是满姐人美心善照顾我,满姐,您是万家生佛的大好人,必然是长命百岁。” “切!油嘴滑舌,少来这套,赶紧滚蛋,别挡在门口,耽误我做生意,你的货,我直接让人送到王五车上。” 满姐笑骂了一句,不过小眼睛的笑意是怎么都藏不住的,沈烨这样的漂亮小伙,能干嘴又甜,谁不喜欢? “好嘞,满姐仗义,我先上楼找冯姐进衣服去了。” 沈烨抱拳,不伦不类的唱了一个肥喏,满姐眯着小眼睛,笑意盈盈的摆了摆手。 3楼,女装专区,沈烨刚上楼,就和黎岚走了一个迎面,沈烨有些诧异的停下了脚步。 黎岚对他不错,既然看见了,自然不能视而不见。 “岚姐,你来玛克威买东西?” 黎岚的脸色不太好,脸若寒霜的看着沈烨,语气不善: “给你打呼机,你为什么不回,躲我?” 沈烨挑了挑眉头,从背包里掏出呼机看了一眼: “啊?什么时候,我怎么没收到?哦,岚姐,昨天刚换的电池,忘了开机了。” 沈烨把呼机摊在黎岚的面前,一边按下了开机键,他是真的没撒谎,昨天他去赌场装大款,自然不可能带着呼机这么陋的通讯设备,索性就直接关机了。 看见呼机确实是关机状态,黎岚的面色稍霁,不过依然语气生硬,带着浓烈的揶揄之意: “沈老板最近买卖干得风生水起,日进斗金呗?连个电话都懒着给我打。” 沈烨摇了摇头,老老实实的回答:“没有,岚姐,你走之后,我在夜市的销售额直接腰斩了。” 黎岚冷哼一声:“那你为什么不找我?” 沈烨朝栏杆走了几步,让开了滚梯的出口,语气非常沉稳:“我害怕。” “害怕,怕什么?” 黎岚秀眉挑起,沈烨沉吟了一下,依然还是选择老实回答: “上次在你家楼下遇见的那位方先生,他让我再也不要找你。” 黎岚毛了,不由自主的提高了音量: “沈烨,你有病啊?我和他有啥关系,他说话是圣旨啊?说啥是啥?他让你死你去不去?” 黎岚脱口而出的问了一连串的问题,漂亮的脸蛋都涨红了,周围不少人都好奇的看了过来。 俊男靓女,女大男小,姐弟恋,始乱终弃,小白脸,男小三,种种喜闻乐见的剧情,瞬间就脑补出来了。 黎岚凌厉的眼神冷冷的扫视了一圈,顿时大多数人都错开了目光,此时,沈烨轻声说道: “岚姐,咱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哪里的清风微澜,到了我这里就是狂风暴雨,我身板小,扛不住。” 沈烨没有把话说的非常露骨,但是意思却非常清楚,黎岚语气凛冽: “一派胡言,你就是毛头小孩,你扛什么?” 沈烨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神情平静,语气依然平稳: “岚姐,我去进货了,这地方档次太低了,配不上你,再见。” 再见两个字,沈烨特意咬了重音,语气坚决,意思很明显,再也不见。 黎岚的脸猛地白了,拳头紧紧的攥了起来,气得浑身发抖,不过沈烨此刻都已经远去了。 2天之后,晚上9点,香坊大夜市。 或许是因为最近几天连续下雨,大家都憋坏了,今天又恰逢周末,所以夜市格外热闹。 卖家和买家都多,熙熙攘攘,人头攒动,摩肩接踵,沈烨今天的买卖也是相当不错。 他今天搞到了一批难得的尖货,高仿的剪标耐克t恤,35一件,不讲价,但是依然供不应求,很快库存就已经见底了。 不远处的树荫下,停着一辆破旧的松花江面包车,车上坐着三个神情阴蛰的汉子,副驾驶上是一个身高体胖,留着寸头的中年人。 “小三,你看清楚了吗?肯定就是那个穿着黑色衣服的高个的瓜怂?” 他的口音很重,应该是中原一带的,叫小三的是一个坐在后座的年轻人,20来岁,头发挺长,整的是古惑仔陈浩南的同款。 只不过他的大饼子脸,塌鼻梁,配合这一头飘逸的长发,就好像铜锣湾浩南哥的帅脸被轮胎压过似的,土陋到没眼看。 “华哥,我肯定,这是这小比崽子,当时我还趁乱给他后脑勺来了一下狠的呢。” 寸头男人的死死的盯着正在忙着卖货的沈烨,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狠戾之色: “贼尼玛个瓜怂,敢坏老子的好事,还把老子的婆姨给送进去了,我今天一定要干死你。” 一听这话,小三忍不住哆嗦了一下,语气都颤抖了: “华哥,杀,杀人?杀人被抓住可是要枪毙的。” 在他有限的认知里,恐怕也就知道这么一条法律法规了,华哥恶狠狠的刮了小三一眼,声色俱厉的低吼: “贼尼玛,小三,你怂个逑?就你这样的混社会,怎么出人头地?你娃记住,人不狠,站不稳。 一会跟到这个瓜怂,到了没人的地方,一顿乱棍打死,谁尼玛能知道是咱们干得?待会要是不敢上,老子先干死你!” 小三吓得夹了一下裤裆,不敢再吱声了,不过就在此时,一个穿制服的突然走过来敲了敲驾驶室的车窗。 车里的几个人顿时吓得灵魂出窍,脸色煞白,司机也是一个呆头呆脑的年轻人,同样留着土陋的长发。 “艹!雷子。” 他手忙脚乱的挂挡就想直接跑,不过却被华哥死死的按住了手: “没事,狗娃,别慌,这不是警察,是工商局的。” 狗娃战战兢兢的摇下了车窗,穿制服的是一个表情严肃的中年人,他略略的扫了狗娃一眼,眉头紧锁,语气生硬,跟数落三孙子似的: “你的眼睛瞎了还是不识字,这里是夜市区域,不让停车,你不知道吗?罚款5块,马上把车开走!” 一边说,这个中年人就掏出一本收据,不容分说,嘶拉一下就扯下了一张,大模大样的递给了狗娃。 狗娃懵懵的接了过来,目光呆滞的看了一下近在咫尺,就停在面包车前面的一辆尼桑蓝鸟。 随即,狗娃又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收据,语气迟疑,一字一字,有点费劲的读了出来:“市场管理费?” 那个中年人满脸不耐烦的厉喝一声: “看什么看?赶紧交罚款,把车开走,要不然我就送你去派出所蹲着!” “给,给你,同志,不好意思啊,俺家娃子年轻不懂事,对不起啊。” 华哥此刻已经反应过来了,连忙翻出皱皱巴巴的5块钱,伸手递了过来,点头哈腰,满脸讨好之色。 中年人接过来,麻利的揣进了裤兜里,不屑的瞥了他一眼,冷哼了一声: “算你识相,马上开走,听见没,再让我看见,罚款加倍。” “好好,马上就开走。” 小破面包车开走了,制服中年人望着远去的车灯,轻蔑的撇撇嘴,啐了一口: “土鳖!” 第二十三章 你是天煞孤星吗 晚上10点过,夜深人静,喧闹的滨城归于平静,睡得早的人家都已经熄灯睡觉了。 路灯昏暗的小马路上,沈烨拉着小推车,独自走着,手里还攥着一个油汪汪的熏肉卷饼,正大口的啃着。 今天沈烨的收成相当不错,虽然还没有细算,但是利润应该不低于450,只是可惜的是像今天这种尖货是可遇不可求的。 “算了,做人不能太贪心,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沈烨咽下最后一口大饼,自言自语的嘟囔着,看见路边的一个垃圾桶,沈烨走过去,准备把手里的油纸扔进去。 基本素质这一块,沈烨还是有点的,至少在视力范围之内存在垃圾桶的时候,他都会把垃圾扔进桶里,如果没有,也就只能呵呵了。 垃圾桶旁边有一面破碎的木框镜子,沈烨扔掉油纸之后,无意之中朝着镜子瞥了一眼。 他的顿时眼睛就眯了起来,脸色变得凝重起来。 破碎的镜面当中,沈烨身后不远处有两个人,正朝着他慢慢靠了过来,而且手里还拎着黑黝黝的长条状物件。 “卧槽!这特么是遇见劫道的了!” 毫不迟疑,扔下小推车,撒腿就跑,沈烨体格不错,而且还练过,但是面对手持武器的劫匪,况且还不止一个,逃跑才是最好的选择,没有之一。 别说是沈烨了,遇见这种情况,就算是训练有素的特种兵,逃跑都是最佳的方案,不丢人。 “卧槽,这比跑了!” 小三的声音响起,随即狗娃嗡声嗡气喊的一声:“追,干他!” 沈烨183大个,身高腿长,百米速度接近12秒,快得好像一阵风似的,瞬息之间,就把这两个长毛甩得无影无踪。 不过才刚刚跑到一条小巷跟前,黑黝黝的小巷之中猛地闪出了一截木棍,朝着沈烨头上狠狠的抡了下来。 事发突然,急切之间沈烨根本就来不及躲闪,只勉强歪了一下脖子,避开了当头一棍。 “啪!” 木棍重重的砸在了沈烨左侧肩膀上,极速奔行当中,突然挨了一闷棍,沈烨瞬间就失去了平衡,仰面摔倒。 幸好有背包当了一下,沈烨的后脑没事,这个袭击者也不是啥练家子,如果他刚刚是朝沈烨的大腿递棍子,沈烨可能当场就得起飞,饮恨西北。 一击得手,华哥从小巷当中窜了出来,狞笑着抡起手里的木棍,带着冷风,朝着沈烨的胸腹就砸了下来。 “瓜怂,老子弄死你!” 电光石火之间,沈烨一个懒驴打滚,将将的躲过了这一下,砰的一声,木棍狠狠的砸在了地上。 沈烨此刻已经撑着身体站了起来,起身的瞬间,华哥手里的棍子已经高高举起。 沈烨血灌瞳仁,嘴里猛地发出了一声咆哮,来不及思考,野蛮冲撞本能的发动了。 虽然没有助跑,但是情急之下,肾上腺素飙升,沈烨爆发了全部的潜能,力量依然不可小觑。 “咣!” 如同火星撞地球一样,沈烨带着华哥笨重的身体一起撞在了一家店铺的卷帘门上,发出了一声巨响。 两个人顿时就一起如同滚地葫芦一样摔倒在地上,华哥猝不及防之下,被这一下撞得相当重。 他的后脑磕在了门上,手里的木棍脱手,整个人也是懵懵的,躺在地上,晃了晃脑袋,一时之间都没能起来。 沈烨反应比华哥要快,趁华哥还是蒙着的状态下,狠狠的一脚蹬在了他的肋下。 这一下沈烨在情急之下,使出了全力,顿时就响起渗人的骨裂声。 “嘎巴!啊~~” 凄厉的惨叫声响起,华哥抱着肋骨疼得弓起了身子,如同虾米一样,沈烨踉跄着站了起来,都来不及松口气。 “腾腾腾~”急促的脚步声就已经近在眼前。 沈烨强忍剧痛,捡起地上的木棍,退到了小巷口,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眼神狠戾,死死的盯着这个飞奔而来的长毛小子。 “华哥!你咋了?” 小三拎着木棍,气喘吁吁的跑到跟前,看见正在地上打滚的华哥,顿时就慌了。 “给,给我干死他!” 华哥的肋骨断了,疼得满头大汗,咬牙启齿的从牙缝挤出了几个字,此时,狗娃正好也跑了过去。 听见华哥的吆喝,他二话不说,抄起木棍,就朝沈烨冲了过来,嘴里低沉的咆哮着: “干死你!” 狗娃好像脑子不是特别好使的样子,不管不顾,红着眼睛,抡起棍子,猛地就朝沈烨的脑袋劈了下来。 “咚,咔嚓~” 一声闷响连着一声脆响,沈烨的手里的棍子被他当成了短剑,后发先至,狠狠的戳在了狗娃的肚子上。 狗娃吃痛,瞬间弯腰,手里的木棍失了准头,猛地砸在水泥墙上,断成了两截。 狗娃肚子疼痛难忍,脸色煞白,踉跄后退,他刚想伸手去捂肚子,就被沈烨抬起一脚给踢倒了。 还是肚子,伤上加伤,狗娃躺在地上,死死的抱着肚子,弓着腰,嘴里发出了痛苦的闷哼,一时半会是起不来了。 沈烨眼神凶狠,提着木棍,慢慢的走出了小巷,此刻,场上就只剩小三一个人了。 看见人高马大的沈烨一步步走近,小三的眼中闪过了一丝畏惧,忍不住后退了一步,手里的木棒都在微微颤抖。 “艹!” 沈烨不断的靠近,小三突然骂了了一句,猛地朝沈烨扔出了手里的木棍,然后转身就跑。 当沈烨躲过木棍的时候,他都已经头也不回的跑出去十几米了。 直到此刻,沈烨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连忙把背包卸了下来,此刻,他的整个左边身子都麻了,背包带勒得肩膀如同刀刮一样的疼。 汗水打湿了头发,沈烨晃了晃脑袋,眼神如狼一样的盯着地上的华哥,垂着肩膀,慢慢走到他的跟前。 扬了一下手里的木棍,遥指着他的脑袋,语气凛冽:“谁让你来的?” 华哥倒是硬气,他躺在地上,疼得脸都扭曲了,费劲的吐了一口带血的吐沫: “瓜怂,你特么有种今天就干死我,要不然我一定弄死你个瓜怂。” 听见这明显是中原一带的口音,沈烨脑子灵光一闪,猛地反应过来,这个家伙和那个拐子女人是一伙的,他是拐子。 一个小时之后,沈烨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左边肩膀也打上了石膏,脖子上挂上了三角带,轻度骨裂加脱臼。 邹荣平坐在他的病床前,神色古怪的伸出了四根手指: “沈烨,沈爷,四天,四个案子,还都是正儿八经的刑事案件,其中还包括一起重大的持枪抢劫案,你到底是啥体质啊?天煞孤星吗?” 第二十四章 世界好小 5天之后,8月20号,滨城香坊分局礼堂,沈烨穿着一件白衬衫,披红挂彩,神色局促的站着主席台前。 左边胳膊用三角吊着,右手抱着一个荣誉证书,手里还攥着一个厚实的红包,台下还有人照相,闪光灯晃得沈烨俊脸煞白。 今天是沈烨的大日子,也是好日子,他真的拿到了好市民奖,还有奖金,整整3000块。 沈烨完成了自己既定的赚钱计划,只不过完成的方式,多少有点奇葩,而且也过分惊险刺激了。 据说这钱是胡队费了好大力气才争取到的,其中除了奖金之外,还包含了误工费和医药费。 好不容易总算是折腾完了,沈烨终于下了台,后背都已经湿透了,莫警官慢慢走到他的面前,眼中满是赞赏: “好样的,沈烨,嫉恶如仇,临机果断,秉文兼武,你天生就是干警察的材料。” 沈烨费劲的把绶带和红花给取了下来,语气闷闷的: “莫警官,咱们可得说好了,这些照片,千万不能对外流传,万一这些歹徒还有同伙,又或者亲属故旧找我寻仇~” 莫警官没好气的白了沈烨一眼,还没等说话,就听见一道浑厚的男声: “不会,我已经和宣传科的同事打好招呼了,照片不会外传,所以你不用担心遭到报复。” 胡队长快步走来,还是一如既往的趾高气扬,他说话总是带着一股子居高临下的意味,沈烨不喜欢,非常的不喜欢。 还真是大言不惭啊! 我特么才刚刚遭到了报复,肩膀的伤都还没好,你却信誓旦旦的说什么不用担心,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 沈烨心中吐槽,不过他也是一个老演员了,自然不会表现出来,语气很谦逊的说了一句: “谢谢胡队照顾,这边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告辞了。” 胡队皱了皱眉头,在他看来,帮沈烨争取奖金,以及他刚刚的表现,就已经是最大限度的示好了,结果沈烨还是不咸不淡的,疏离之意呼之欲出。 胡队脾性大,不由得冷起了脸,语气也生硬起来:“嗯,没什么事,你现在就可以离开了。” 人家胡队并不是没城府,喜怒不形于色胡队自然也能轻松做到,但是对待沈烨,呵,你也配? 莫警官隐晦的瞪了他一眼,胡队长皱了皱眉,终究还是给老伙计面子,转身走开了。 莫警官拍了拍沈烨的肩膀: “沈烨,别搭理他,老胡这人就这样,嘴巴臭,好话也说不出个好来,你放心,照片的事情,我也会打招呼的,宣传科那边我熟。 莫警官避重就轻的岔开了话题,沈烨自然就坡下驴: “谢谢你了,莫警官,你是一位好警察。” 沈烨语气诚恳,真心实意的说了一句,莫警官笑呵呵的拍了拍胸前的个人二等功勋章,打趣道: “托你的福,我现在还能站着,而且马上就能升官了,沈烨,等我能喝酒了,请你吃饭。” 沈烨也笑: “莫警官,恭喜你了,也祝你早日康复,不过吃饭喝酒我就等不到了,我要走了。” “走?去哪?” 莫警官皱了皱眉,沈烨打开背包,把荣誉证书和奖金放好,掏出一张去小城车票,晃了一下。 “莫警官,我要回家啊,马上就要开学了,再说,我现在这样,也没办法继续赚钱了。” 莫警官轻轻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嗨,我都忘了,你还是个高中生,行,回去好好学习,再来滨城,就来所里找我,好好考虑一下我的提议,别浪费了自己的天赋。” 沈烨愉快的点点头:“再见,莫警官,祝您一切顺利。” 望着沈烨远去的挺拔背影,莫警官眉头轻皱,神情复杂,久久都没有离开,他是真心喜欢沈烨,但是又有一丝莫名的担心。 沈烨是一块璞玉,在刑侦的岗位上必然可以大放异彩,但是如果一旦走了弯路,不堪设想。 沈烨脚步轻松,刚走出分局大门,就看见左手面,郝山河正倚在他的那辆三菱帕杰罗车门上,面带微笑,一脸揶揄的看着他。 右手边,黎岚站在她的那辆丰田皇冠的面前,眼神凛冽,面如寒霜。 沈烨瞬间头大如斗,左右为难,这特么笑面虎和胭脂虎,哪个他也招惹不起啊。 瞬息之间,沈烨心念急转,他先朝着郝山河点了点头,示意了一下,就向黎岚跑了过去。 “岚姐,你怎么来分局了?办事吗?” 黎岚看见沈烨吊着的胳膊,眼中怒气更甚,语气冷硬: “大英雄,我是专门过来给你收尸的,你可真厉害啊!不声不响的做了好大事情。 一个方其海就能让你避如蛇蝎,然后转身就去单挑拐子,持枪劫匪,还有黑赌场!” 黎岚越说越激动,俏脸发红,声音都不由的大了起来,沈烨心里腻歪,这娘们是不是有病啊?怎么有点纠缠不休的架势呢? “岚姐,这些事,都是恰逢其会,遇上了,自然没办法坐视不理,您来接我,多谢了,我没事,麻烦您白跑一趟了,开车注意安全。” 沈烨有点费劲的抱着胳膊,给她鞠了一躬,说完就要转身离开,黎岚气得眼圈都红了: “你当谁稀罕你?要不是莫警官通知我过来,我才懒着搭理你。” 一听这话,沈烨停住了脚步,皱起眉头:“岚姐,你认识莫警官?” “你自己好自为之吧,有本事你就继续逞强,早晚横尸街头!” 黎岚愤愤的扔下一句话,就扭身上了车,砰得一声关上车门,有点生疏的调头离开了。 沈烨挠了挠头,这特么不纯纯有病吗?我做得都是好事,到底咋得罪她了? 此时,郝山河走到了沈烨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戏谑: “小烨,行啊,深藏不露啊?你还认识咱们香坊的黎大小姐呢?之前和你在夜市一起折腾的就是她?啧,这是仙女下凡了。” 沈烨心中暗道,这世界真的好小啊! “郝哥,黎岚很有名吗?” 郝山河笑着点了点头: “嗯,有名,黎岚家老头子是位大领导,她从小就是公主一样的存在,长得又漂亮,是我们那片有名的一枝花。” 沈烨追问:“后来呢?” 郝山河扶了一下眼镜架: “后来,她家老头子退了,她不知道因为啥事和家里闹掰了,消失了好几年。” 郝山河言之寥寥,明显不尽不实,不过沈烨不想再打听关于黎岚的事情了,反正自己马上就要离开滨城了,再无交集,多问无益。 “郝哥,我这点事,是不是已经闹到人尽皆知了?” 沈烨的表情有些郁闷,郝山河笑了: “嗯,你小子现在名头还正经不小呢,拼命三郎,啧,小烨,你天生就是混社会的料子啊!” 第二十五章 一道光 滨城,南岗,丽苑花园洋房小区。 其实东北,尤其是滨城所谓花园洋房根本就是扯淡,一年有半年都是冬天,万物凋零,白雪皑皑,何来花园一说。 就是一个营销噱头而已,强调高档,强调贵,也确实是贵,这个丽苑小区,均价超过了1200,在当下的滨城,算是顶了天了。 3楼,4室3厅2卫,170多平米的大平层,这是崔洋家在滨城购置的房产。 沈烨坐在餐桌上,脸色多少有点不自然,他面前的饭碗里,堆得满满的,全是肉食,都已经冒尖了。 崔颖像个贤惠的小媳妇似的,紧紧的挨在沈烨身边,又夹起一根大筒骨,放在自己的空碗里,殷勤的递到沈烨面前: “小烨,吃块大骨头,还有骨髓,以形补形,这样胳膊才好的快。” 崔洋老爹叫崔明远,是个中年老帅哥,此刻也是一副老丈人看姑爷的表情,笑而不语,脸上荡漾着心满意足的笑容。 崔洋这孙子,此刻正挤眉弄眼,脸上里全是你小子千万不要抵抗,就从了吧的表情。 看着架势,老崔家这顿饭比鸿门宴还要厉害,这特么是要逼婚,霸王硬上弓啊? 沈烨那天晚上被拐子袭击之后,行动不便,尤其是上厕所特别不方便,没柰何之下,只好联系了崔洋,结果自然而然就把崔颖和他老爹一起招来了。 崔洋被人骗钱又失而复得的事情,自然也瞒不住火眼金睛,经历江湖的老崔。 了解了事情起因经过之后,老崔对沈烨高看了何止一眼。 尤其当老崔在病房遇见了态度和蔼,语气客气的邹荣平,桑蓝,老莫,以及郝山河。 老崔暗自倒吸一口凉气,当机立断,瞬间就和崔颖达成了一致的想法,想尽办法也要把沈烨拿下,做他们崔家的东床快婿。 此刻,沈烨的脑门都已经见汗了: “颖姐,我自己吃就行。” 崔颖没好气的白了沈烨一眼,语气之中满是嗔怪: “行什么行?你说你,来了滨城也不回家,自己就在外面逞强瞎胡闹,闹了这么一身伤,要是残了怎么办?肩膀还疼吗?” 崔颖一边说话,一边还伸手摸了沈烨的左边肩膀一下,整个身体都贴了过来,一幅泫然欲泣的表情。 “不疼,真不疼了,姐,吃饭吧。” 沈烨表情极度不自然的挪动了一下身体,把头埋下,不敢再看崔颖的眼睛,狼吞虎咽的吃着碗里的饭菜。 “呵,小烨,慢点吃,别噎着,来,跟叔喝一杯,这次崔洋的事情,还要多谢你了。” 老崔笑着说道,沈烨连忙咽下嘴里的食物,放下筷子,起身,端起桌上的酒杯和他碰了一下: “崔叔,我和大洋是从光屁股一起长大的,他的事就是我的事,当不得一个谢字。” “唉,小烨,你是个好孩子,品学兼优,有勇有谋,崔洋要是能有你一半立事,叔就心满意足了。” 老崔喟然长叹,仰头干了杯中酒,他这话是有感而发,老崔在外面啥样不好评价,但他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好父亲。 崔洋初中的时候,他老娘得急病走了,老崔这么些年为了照顾他们姐俩的情绪,一直都没续弦。 最近几年,老崔又当爹又当妈的,又得在外面打拼赚钱,又得为了家里这两个不省心的孩子操心,着实不易。 沈烨放下酒杯:“叔,你说这话我可不认,崔洋是我哥们,他绝对不孬。” 老崔挑着眉头,好奇的看了沈烨一眼:“嗯?怎么说?” 沈烨正了脸色: “叔,崔洋仗义,重义轻利,看似玩世不恭,其实为人善良,你看他啥时候欺负过弱小? 崔洋对人肝胆相照,所以他的朋友五湖四海,叔,人无完人,你总不能只看缺点啊?” 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老崔愣了,崔洋眼中精光四射,激动的眼圈都红了,只有崔颖嗤笑一声: “切,小烨,你把他夸得跟朵花似的,还什么朋友五湖四海,他除了你这么一个像样的朋友,其他的都是啥?酒肉之辈,狐朋狗友。” 沈烨毫不客气的反驳道: “颖姐,昔年孟尝君门客三千,尚有鸡鸣狗盗之辈,再说了,我们现在才多大,一切还都是未知之数,有句话说得好,莫欺少年穷,终须有日龙穿凤。” 崔颖眨巴着漂亮的大眼睛,一眼诧异的看着沈烨。 平时的时候,沈烨和崔洋见面就掐,偶尔还会动手,就差人头打出狗脑了,她不明白为啥沈烨突然如此袒护崔洋。 “好!老沈,还是你懂我,不枉兄弟一场,就是这龙穿凤是啥啊?是不是古代的下流话?” 崔洋红光满面,激动的拍案而起,可惜张嘴就喷粪,老崔的脸色顿时就黑了,桌下的拳头紧紧的攥了起来,崔颖噗的一声就笑了,前仰后合。 沈烨痛苦的捂住了脸,这大洋子还是真的无药可救,要不然直接人道毁灭,直接回炉重造吧。 不过好在他总算是岔开了话题,要不然,沈烨是真的有点架不住崔颖的温柔攻势了。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这话说得一点都没毛病。 次日,周三,小雨,上午8点45分。 沈烨独自踏上了一趟向东的列车,这趟列车是从滨城开往牡丹江的,途经依兰县。 今天沈烨不是为了赚钱的,勉强算是旅行吧,其实也是为了了却一状小小的心事。 前一世,他在滨城读书的时候,因缘际会之下,曾经交过一个女朋友。 当时的沈烨一穷二白,意志消沉,而且还破了相,可是这个女孩并没有嫌弃他,依然温柔如水,算是他晦暗大学生活里唯一的一道光。 后来也没什么狗血淋头的剧情,临近毕业,现实的巨大鸿沟自然而然的分开了年轻的恋人,茫茫人海,再也不见。 女孩叫高小兰,依兰人,是个温柔且漂亮的女孩,只是她的额头上有一道狰狞的伤疤,破坏了美感。 她总是留在厚厚的齐眉刘海,低着头,看人也总是怯怯的,非常自卑的样子。 夏小沫在高三这年,也有过一段不太美好的回忆,她没有细说过,沈烨也追问过,总之她也补习过一年,算是和沈烨同病相怜。 这个时间,高二暑假,她应该正在家里的小卖店里帮忙,而沈烨则是明天下午的车票回家。 时间还够,索性就过来看看,一来可以躲开崔颖的温柔陷阱,二来也算是解开一个尘封已久的心结。 临近中午,依兰城北一个老旧的小区,这是县淀粉厂的家属楼,也是高小兰的家。 楼房是4层的老楼,红砖的外墙,有一圈院墙,时间久远,多处坍塌,红墙斑驳,都已经破的不像样子。 还没等沈烨走近,就眼尖的发现院墙外边,有两女一男,动作粗鲁,连拉带拽的正把高小兰朝僻静的地方领。 沈烨的眼睛瞬间就眯了起来,凛冽的光芒一闪而过。 第二十六章 夜叉! 依兰淀粉厂家属楼的东边,有一处废弃的棚子,好像以前是个小仓库,不过如今无人打理,杂草丛生,已经荒废了。 棚子的后墙,高小兰一脸惶恐,被几个人堵在一个角落里,其中一个女孩正在和她说话。 这女孩看起来20郎当岁,牛仔衬衫领口大开着,牛仔短裙,还烫了卷发,歪着梳起一个马尾,涂了蓝色的眼影,红嘴唇。 她的嘴里嚼着泡泡糖,叉着腿站在,看起来流里流气,她身边的两个同伴和她造型类似,都是土陋土陋的,典型的小痞子。 此时,这个歪马尾正在用手指一下一下的戳着高小兰的脑门,语气非常嚣张: “高小兰,你以为你评上了三好学生,可以保送大学,马上就要离开依兰了。 呵!你就不用交钱了吗?我特么告诉你,不好使,一个月30,少一分钱你试试?” 高小兰如同一个受到惊吓的小鹿似的,眼睛里满是惊恐,语气结结巴巴的: “不,不是20吗?” 歪马尾嗤笑一声,拍了拍高小兰的脸蛋:“宝贝,你现在都高三了,又升了一级,这价钱当然要涨了。” 高小兰又急又怕,都快哭了:“我没钱~啪!” 歪马尾毫不客气,一个耳光就抽在了高小兰的脸上,她的脸顿时就红了一片。 歪马尾指着高小兰的脸,声色俱厉: “艹!给脸不要脸,我告诉你,别特么敬酒不吃吃罚酒,1号,你要是交不上两个月的钱,我特么就花了你的脸。” 高小兰的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转,我见犹怜,此时,歪马尾的老大,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小赖子。 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涎着一张丑脸,语气轻佻: “小妹,你哭啥?哭得我怪心疼的,要不这样,你跟我大飞处对象吧,就不用你交钱了,我还可以给你点零花钱呢。” 说着他还要伸手去勾夏小沫的下巴,就在此时,一道身影猛地从墙后冲了出来。 二话不说,一个飞踹,直接把青春痘踹出去足有3米远,重重的撞在墙上,捂着肚子,表情痛苦。 变生肘腋,那个歪马尾还有她的同伴顿时就被吓了一大跳,发出了刺耳的尖叫声。 沈烨踹倒青春痘之后,如同猎豹似的,跨上一步,不容分说,就是一个顶膝。 “呃~” 青春痘倒在了地上,疼得都快窒息了,脸色瞬间煞白,面孔扭曲,沈烨猛地回身,眼神凶戾的瞪着两个女孩,语气低沉凛冽: “你们和大飞都是一伙的?” 歪马尾忙不迭的摇头,而她的同伴,一个微胖的女孩傻乎乎的点了点头,沈烨眉头一皱,低吼一声: “玛德,都特么给老子靠墙蹲着去。” 此时的沈烨,看起来非常凶,一身黑,t恤,牛仔裤,鞋子都是黑的,脖子上吊着三角带,胳膊上还缠着纱布。 再配合他高大的身材,凶狠的动作,还有狰狞的眼色,这两个女孩瞬间就吓得腿都软了,老老实实的走到墙边,蹲了下去。 她们两个穿得都是短裙,姿势非常不雅,沈烨低喝一声: “尼玛!头冲里边蹲着。” 两个女孩忙不迭的调头,老老实实的冲墙蹲着,正所谓恶人自有恶人磨。 像她们这样的小痞子,平时就只会欺负老实人,遇见比她们更狠更凶的,从来都是乖巧的不得了。 此时,已经被彻底吓哭的高小兰,也跟着委委屈屈的蹲了下去,沈烨看得眼皮子直跳,粗声大气的喝问道: “你特么跟他们也是一伙的?” 高小兰不敢说话,只是把小脑袋摇了跟拨浪鼓似的,蠢萌蠢萌的,沈烨不耐烦的摆了一下手: “赶紧滚蛋!冤有头,债有主,老子杜飞,只找大飞算账。” 高小兰的眼中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楞在当场,此时的她,还没有破相,扎着一个马尾,额头光洁,娇靥如花,美不胜收。 不过沈烨依然冷着脸,语气冷硬:“还不快滚,老子特么的~” 沈烨猛地扬起手,高小兰吓得惊呼一声,转身就跑得无影无踪,沈烨举起的手也没落空,狠狠一巴掌抽在刚刚支起身子的青春痘脸上。 沈烨最近连连经历生死,再次和大飞动手的时候,有种降维打击的轻松感,驾轻熟就一般,丝滑无比。 啪的一声脆响,青春痘疼得眼泪都掉下了,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捂着脸,嘴里含糊不清: “大哥,你是不是找错人了?” “啪!” 又是一下,大飞一个趔趄,沈烨随手拎着他的领口,语气凶狠: “你特么是不是叫大飞,一中的杜友德你认不认识?他是我弟,小崽子,敢动我弟,我今天弄死你!” 说完沈烨根本就不给大飞反应思考的时间,一顿大脚,劈头盖脸就踢了上去,大飞抬起两只手左遮右挡,疼得鬼哭狼嚎。 大飞涕泪横流,声音都嘶哑了: “大哥,大哥,我错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求求你,放过我吧!” 十分钟之后,沈烨面无表情的收起一张小纸条,上边详细的记录了大飞,歪马尾,和胖女孩的姓名,电话,还有家庭住址。 大飞鼻青脸肿,嘴角带血,和两个女孩一起低眉顺眼的蹲在沈烨面前,沈烨眼神冰冷,语气森寒: “告诉你,小崽子,我叫杜飞,外号夜叉,在滨城的金碧辉煌里混,想报仇,可以来找我,你特么要是再敢惹我弟,我就弄你全家!” “不敢,不敢,飞哥,夜叉哥,你就是我祖宗,我绝对不敢再惹你弟了。” 大飞的牙被打掉了两颗,说话有点漏风,莫名凄惨,他甚至都不敢抬头再看沈烨一眼,点头如同小鸡啄米。 “玛德,欺负别人也不行,再让我知道,我特么回来一次就打你一次,听懂了吗?” 大飞忙不迭的答应:“明白,明白了,雷哥,我明天就找个班上!” 沈烨强忍笑意,看向歪马尾: “还有你们,也是一样,年纪轻轻的不学好,再让我知道你们欺负人,我就登门拜访,找你们好好聊聊。” “不敢,再也不敢了,夜叉哥,我也马上就找个班上。” 歪马尾连忙摇头,说话都带着哭声了,那个胖姑娘更是不堪,都已经跪在地上,吓得痛哭流涕了。 他们只是几个小赖子,甚至连地痞流氓都算不上,而沈烨表现出来的气质和手段,更像是真正的社会人,又狠又绝。 沈烨暴喝一声:“都特么滚蛋!” 望着几个人连滚带爬远去的背影,沈烨嘴角勾起一抹笑容,喃喃自语: “啧,夜叉这个外号应该够唬人了吧,希望一中没有真叫杜友德的学生,也不知道高小兰当年的厄运,是不是跟她们有关?” 淀粉厂家属小区,有一家日新小卖店,其实就是住宅的一楼窗户改成了门脸,进屋还得上台阶。 沈烨推门走进了小卖店,惊魂未定的高小兰正站在简陋的柜台后边,看见沈烨,她顿时小脸煞白,体如筛糠。 第二十七章 江湖大忌 此刻,小卖店的后边还有炒菜爆锅的动静,刺啦刺啦的,隐约还能闻见一股子葱花爆锅的香味。 沈烨抬头瞥了高小兰一眼,面无表情,声音很轻,语气淡淡的: “还行,没报警。” 高小兰的眼圈都红了,语气惶急,用力的摆着手: “没,没,大哥,我啥也没看见,啥也不知道。” 沈烨撇了撇嘴: “行了,你不用害怕,我又没杀人,只是揍了他一顿,给我拿盒烟,硬玉溪吧。” 软中华,硬玉溪,社会人标配,不过高小兰的表情很慌乱,还有一丝窘迫: “大哥,我,我们家没有这么好的烟,进了也卖不出去,最好的就是软包云烟。” 想想也是,这个依兰县淀粉厂都已经倒闭6,7年了,家属楼里住得大都是下岗职工。 有本事的早都已经搬走了,剩下的大都是穷困潦倒,好几十一盒的烟,谁能抽得起? 沈烨挑了挑眉头,轻轻的敲了一下柜台:“行,那就来一盒软云吧,多钱。” 高小兰吓得跟个受惊的小兔子似,忙不迭的拿出一盒软云递给沈烨,咬着牙说道: “大哥,我请你抽,不,不要钱了。” 沈烨沉下面孔,压低声音:“我看着像是买东西不给钱的小混混?” 高小兰连忙摆手:“不,不像,大哥,我不是那个意思。” 沈烨拍了10块钱在柜台上:“给你钱,再给我拿一个打火机。” 高小兰看了一眼柜台上的钞票,咬住嘴唇,怯怯的说道:“大哥,软云12,打火机5毛,你这钱不够。” 沈烨破防了,又掏出10块钱放在柜台上,忍不住揉了揉她的脑袋: “小姑娘,你怎么又不怕我了?” “你,不像坏人。” 高小兰好像胆子大了一些,沈烨终于笑了,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 “哈!好人坏人,又不会刻在脑门上,小姑娘,记住,直面艰难,无论如何也要咬牙坚持住,好好学习,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再见。” 沈烨说出一句莫名其妙的的励志鸡汤,随即就拿起打火机,转身推门走了出去。 高小兰被沈烨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给闪着了,不由恍惚了一下,当她反应过来的时候,沈烨都已经推门走了出去,她连忙召呼了一声: “大哥,还没找钱呢~” “不用找了,好好保重。” 沈烨没有回头,脚步也没停,只是摆了摆手,背影贼潇洒,高小兰不由的痴了。 从此,一道身影就牢牢的长在了她的心底,生根发芽,很多年都忘不了,真是造孽啊! 点了一根烟,沈烨远远的望着破旧的淀粉厂家属楼,长长的吐出烟气,有些惆怅。 重活一世,沈烨不会再和高小兰交织命运了,他现在也无力改变别人的命运。 今天仗义出手,帮高小兰赶走几个小痞子,就是极限了,沈烨横不能在依兰守着吧。 心结已了,到此为止,再见,再也不见。 下午的时候,沈烨在依兰随便找了一家小吃铺,吃了一碗贼拉实惠的大肉面。 半斤面条,5片色泽红润的大肉,足有半斤,4块钱,这价格,这分量,足以让人泪流满面。 傍晚7点20,沈烨登上了返程的火车,这个时代的夜班火车,尤其是短途,该说不说的,其实是有点乱的。 不过沈烨倒是怡然不惧,倒不是他胆边生毛,他这次来依兰,根本就没有行李。 买完车票之后,他现在身上除了一盒烟,兜里一共就剩8块钱,是留着晚上坐车的。 身无长物,沈烨自然无所畏惧,真遇见吃生米的狠人,大不了就把这几块钱都给人家呗,多大点事。 至于反抗,神经病啊,为了几块钱,真特么犯不上,别看沈烨之前表现的那么神勇,但是该怂的时候,他是绝对不会充大个。 火车缓缓开动,天色也彻底暗了下来,车厢里亮起了昏黄的灯光,夜车乘客不多,零零星星的,沈烨这边,正反四个座位,就只有他一个人。 沈烨迎面吹着夜风,目光幽远,陷入了沉思之中,突然咣当一声,车厢门被人粗暴的推开了。 随即,两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人高马大的汉子缓缓的走了进来。 当先的一个人,腋下拄着拐杖,抬着一条腿,他身后跟着一个壮汉,牛高马大的,足有185。 和沈烨一样,一条胳膊也吊在胸前,手用纱布包着,还渗着血迹,看着吓人巴拉的。 沈烨无奈的撇撇嘴,流年不利,还真特么遇见铁道丐帮了,这群人都是假残疾,又没有佛爷的手艺。 往往就以乞讨为名目,索要钱财,遇见单身肥羊,也不排除下车尾随的可能,当下的夜班火车上,非常常见。 此时,那个拄着拐杖的家伙朝离车门最近的一个中年大叔拱了拱手,非常敷衍的说着套词: “老板,帮帮忙,赏点吧,我们兄弟俩都好几天没吃饭了。” 说完他就朝大叔伸出了埋里巴汰的手掌,身后那个吊着胳膊的家伙,抬了抬血次呼啦的爪子,眼神狠戾,语气不耐: “赶紧赏点!” 嘿!乞讨乞到这个份上,如此硬气,也算给丐帮扬眉吐气了,中年大叔是个老实人。 看这两个人恶行恶相,心中畏惧,不想招惹,只想赶紧息事宁人,他掏了一下裤兜,翻出一张5毛钱递给了拐杖男。 拐杖男看见5毛钱,脸色顿时就阴沉下来,他身后的壮汉猛地踢了大叔小腿一脚,凶恶的低吼: “艹!你特么打发要饭花子呢?” 大叔脸都吓白了,哆嗦着又掏出了1块钱,拐杖男语气低沉: “我们兄弟饭量大,不够吃饭的,再来点。” 壮汉上前一步:“我尼玛~” 大叔无奈的递了一张5块钱给拐杖男,他这才总算收回了手掌:“谢谢老板赏。” “滴滴滴,滴滴滴~” 就在此刻,车厢里一阵电话铃响起,随即,一个女孩就接起了电话: “哥,嗯,我上车了,对,不用了,我自己打车回家就行,嗯,好,就这样。” 女孩的声音很清冷,没有明显的语气,沈烨有些好奇的朝她瞄了一眼,女孩和他隔着三个座位。 女孩身材娇小,身上穿着一件深蓝色的t恤,牛仔裤,披肩长发,带着一个白色的棒球帽。 帽檐压得很低,由于是背影,看不见面孔,从身姿上判断,年龄肯定不大。 两个乞丐自然也注意到这个女孩了,眼中射出毫不掩饰的贪婪,拐杖男眼珠子乱转,给壮汉使了一个眼色,两人很快转身离开了这节车厢。 “完,这女孩犯了江湖大忌,被盯上了。” 沈烨心中哀叹,正所谓财不露白,富不露相,贵不独行,这都是江湖大忌,尤其是火车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 一部手机,少说也得几千块,都够这两个杂碎忙活好几天的了。 而且这女孩瘦弱,又孤身一人,刚才电话里还说了不用人接,自己回家,几乎是所有的忌讳,她全都犯了一遍。 第二十八章 目瞪狗呆 “哐当哐当~” 车轮与铁轨碰撞发出的声音,单调且乏味,不禁让人昏昏欲睡,火车一刻不停在浓浓的夜色之中穿行着。 沈烨这节车厢,门口d位置,多了一个乘客。 30岁左右,身材高大,脸上一道长疤,穿着还算干净,只是一双阴鸷的狭长眼睛,总有意无意的瞄着那个单身女孩。 他就是刚刚那个乞讨要钱的拐杖男,脱了头套,换了衣服,又洗了脸,腿自然也不瘸了。 沈烨有心想要提醒女孩一句,可是这家伙却很聪明,又或者很有经验,几乎是一瞬不眨的盯着。 一旦惊了他们,很有可能直接从尾随改成明抢,到时候不仅女孩难逃一劫,沈烨自己也会被殃及。 火车上空间狭小,根本施展不开,更何况沈烨有伤在身,一旦他们手里有凶器,局面就会非常凶险。 至于找乘警,也太不现实,抛开他们沆瀣一气,蛇鼠一窝的可能,根本就没有证据,反而还会激怒对方,甚至直接转移目标,伺机报复沈烨。 沈烨不算是精致利己主义者,但是也没有圣母病,事不可为,他也不会引火烧身。 正义是需要代价的,而超出承受范围的正义,沈烨不会勉强。 晚上11点,沈烨有些郁闷的站起身,慢慢的走下了火车,他和这个愣头青女孩居然同路,都是到滨城下车。 树欲静而风不止,今天晚上恐怕是消停不了了。 车站外面,此时街上还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行人寥寥,路灯昏黄,泠泠清清的连台出租车都没有。 眼下这个时代,不像后世,出租车现在还算是金贵玩意,买卖相当不错,根本就没人愿意在火车站趴活。 这个时间段,很多只有夜间才营业的场所都是门庭如市,生意火爆,钱多事少,而且还有可能有艳遇,所以大多夜班司机都会去那边干活。 鸭舌帽女孩,背着一个防水的绿色帆布双肩包,低垂着头,缓缓的离开出站口,不紧不慢的在路上走着。 车上的那两个彪形大汉,紧紧的跟着她,相距还不到10米,目的已经昭然若揭,而沈烨,则不远不近的吊在两个大汉的后边。 螳螂扑蝉,黄雀在后。 沈烨的明哲保身也是底线的,如果只是抢些财物也就算了,可要是这两个狗杂碎还想更进一步,就沈烨就少不得因为见义勇为再进一次局子了。 还是那句陈年老词,饮冰十年,难凉热血。 好死不死的,这个愣头青一样的女孩,此刻还朝着一条僻静小巷拐了进去,两个大汉对视一眼,顿时面露喜色。 沈烨忍不住心中哀嚎,我尼玛,这和姑娘是不是脑子里边有积水啊,真特么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 唉,今天晚上恐怕就没办法善了了。 沈烨眼神焦急的四处踅摸着,飞快的选定了武器,路边有一截破木方,大概能有40厘米,可以当成短棍使用。 大略的比划了一下,勉强还算顺手,沈烨眼中闪过一丝戾芒,加快脚步朝着背巷跟了进去。 面对可能遭遇的打斗或者是危险,第一选择就是跑,越远越好,如果实在躲不掉,那就寻找武器,越称手越好。 这是沈烨老爹教的,他是侦察兵出身,在南疆见过血,满满的都是干货。 女孩才刚刚走进暗巷没到5米,身后就响起了刺耳的狞笑: “哈哈哈,小美人,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既然你都选好了地方,就别走了!人和钱我都要了!” 刀疤脸一边桀桀怪笑,一边就前冲两步,猛地伸手朝着女孩的肩膀抓了下去,脸色满是毫不掩饰的贪婪淫邪之色。 女孩仿佛脑后长了眼睛一样,轻盈的转身,间不容发的躲了了刀疤脸的大手。 刀疤脸的手掌突然落空,刹那间失去了平衡,身体不由的踉跄了一下,就在此时,女孩闪电般的出手了。 转身的同时,女孩扭腰抬手,一记凶猛的下勾拳,又快又狠,精准无比的打在了刀疤脸的下巴上。 刀疤脸的脑袋瞬间向后仰了一下,直接翻了白眼,干净利索的扑倒在地,如同死狗似得一动不动。 变生肘腋,事情发生的实在太突然了,刀疤脸身后的壮汉直接就懵了。 “我艹尼玛,你还敢动手,你个臭表子~” 壮汉反应过来,怒目圆睁,嘴里不干不净的骂着,如同被蜜蜂激怒的大狗熊一样,伸出蒲扇般的大手,朝着女孩猛扑过去。 女孩一声不吭,面无表情,眼神都丝毫没有变化,冷静的可怕,当壮汉怒吼着发起冲锋的时候,她不退反进,突然抬脚猛踢壮汉的小腿。 壮汉吃痛,下意识的弯腰俯身,电光火石之间,女孩左脚小跳着后撤了一步,同时猛得横起了右肘。 女孩的动作迅猛,横肘的同时,摆胯扭腰,手肘如同锋利的剃刀一样,狠狠的割在了壮汉粗壮的脖子上。 神经丛被击中,壮汉瞬间仿佛喝醉了一样,身体趔趄着的歪向了右侧,脚步踉跄。 几乎与此同时,女孩如同雌豹一样,轻巧的跃起,左膝高高的顶起,重重的撞在壮汉的右侧脸颊上。 壮汉顿时如遭雷亟,身体一抖,眼睛失去了焦距,砰的一声,栽倒在泥水之中,步了刀疤脸的后尘。 从女孩转身出手,到击倒两名彪形大汉,前后一共都不到10秒钟,兔起鹘落之间,就已经结束了。 沈烨拎着木棍,目瞪狗呆的站在巷子口,嘴巴张得都能塞进去一个拳头了,这特么也太扯了吧? 搞屁啊?我难道穿越到玄幻剧本了咩?一个身高不足165的瘦弱女孩,轻而易举的徒手干倒了两个大汉。 拍电影吗? 此时,女孩抬起头,冷冷的扫了沈烨一眼,但是却并没有搭理他,而是蹲下了身体,开始掏两个大汉的衣服兜。 她的动作熟练无比,行云流水一般,很快就把两个晕迷不醒的大汉搜得一干二净。 所有的钱,有零有整,大概能有二十几块钱,全都一股脑的装进了自己的背包里。 疤脸男的裤兜里还有一把弹簧刀,女孩把刀锋弹出来,用手指轻轻的试了一下刀刃之后,嫌弃无比的扔出去老远。 做完这些事,女孩重新背好背后,快步朝着沈烨走了过来,沈烨如梦方醒,连忙把手里的木方扔掉,摊了一下手,慌慌张张的解释道: “我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我是想帮忙来着。” 离得近了,借着路口昏暗的灯光,勉强可以看清女孩的样貌,大概16,7岁,漂亮得不像话。 皮肤冷白,瓜子脸,一双凤眼熠熠生辉,鼻梁挺括,鼻翼小巧,只是嘴唇略略有些发白,眼神冷冽,如同一潭深泉。 这个时代的女孩,很少化妆的,基本上都是素颜,颜值全靠老天爷赏饭,眼前这个女孩就是这样。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称得上一句绝色美人,就是神情太过冷漠,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 女孩走到沈烨面前,停下了脚步,大略的打量了一下沈烨,声音冷清: “你有住的地方吗?” 第二十九章 你不要过来! 一听这话,沈烨头皮发麻,整个人都懵了,尖着声音问了一句: “啥?” 女孩面无表情,语气清冷的又重复了一遍:“你有住处吗?我困了,想睡觉。” 这话说得相当暧昧,尤其配合女孩的盛世美颜,玲珑身材,更是让人想入非非,不过沈烨脑子里却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旖旎。 不敢! 沈烨的眼神闪烁,支支吾吾的说道:“我,我在别人家住。” 女孩的眼神瞬间变得无比犀利,如同利刃一样刺向了沈烨,沈烨感觉自己的视线都被刮疼了,遍体生寒: “呃,我,我在一家小旅馆里倒是有一间房,不过环境不太~” 女孩斩钉截铁,不容辩驳:“行,现在就带我去旅店。” 凌晨12点,雨渐渐下的大了一些,沈烨蜗居的那家客来顺小旅店。 胖胖的旅店老板娘都已经睡下了,睡眼惺忪,头发散乱,满脸不耐烦的过来打开了房门。 看清沈烨和女孩之后,她的表情马上就变得暧昧起来,她还凑到沈烨耳边,挤眉弄眼的小声说了一句: “小子,你可真行事啊,这姑娘俊得没话说,不过这么晚了,你可轻点折腾。” 沈烨的脸都黑了,差点直接伸手去捂老板娘的嘴,我尼玛,就这位姑奶奶,我特么哪敢折腾她? 她能帮我瞬间入睡,而且还是一睡不醒的那种。 “老板娘,不是你想的那样,她是我朋友,你这还有空房间吗?” 沈烨红头胀脸,着急忙慌的问道,还没等老板娘回话,女孩就声音空灵,语气笃定的说了一句: “不用,咱们俩睡一间就行。” 一听这话,沈烨的眼神都呆滞了,老板娘脸上露出了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 旅店二楼,沈烨长包的那间总面积高达4平米的小房间,女孩站在门口打量了一下。 这间房,当初是和老板娘商量好的,拿得最低一口价,提前退房也不退钱。 沈烨虽然吝啬,但是契约精神绝对不缺,虽然提前几天退房,也没有和老板娘绞牙,认赔。 房间虽然小,但是收拾的非常干净,沈烨有点轻度洁癖,床单,被罩,枕巾,都是他自己在玛克威买的。 深蓝色暗格,面料一般,但是质量不错,关键是非常干净,一股淡淡的洗衣粉香味。 除了一张床,床头柜下边倚着一个背包,里边装着沈烨的全部家当,其实就是几件换洗衣服,洗漱用品,还有几十块钱,没啥值钱东西。 几乎所有的整钱,沈烨都已经转汇到小城的存折上了,给父母的礼物,也都通过邮局寄走了,随声听和bp机,都留在崔洋那了。 老崔过几天要开车带崔洋姐俩回小城,放在他们那边更安全,本来老崔死活都要让沈烨一起回去的。 但是沈烨推说家里亲戚过生日,执意要提前独自离开,和崔颖坐一台车,十几个小时,沈烨担心自己扛不住。 “这是你的房间?” 女孩的语气难得多出了一丝情绪,仿佛多少是有点满意,沈烨点点头,嗯了一声,随后就走到床前,拎起了自己的背包。 “你就在这里休息吧,床单被罩什么都是新洗的,干净。” 说完沈烨就要出门,女孩身形一闪,神色警惕的拦住了他的去路:“你要去哪?” 沈烨有点抓狂: “我去再开一个房间啊,这间屋子你也看见了,就这么大,根本就睡不下两个人。” 女孩语气平静,但是不容辩驳: “不行,你不能离开我的视线,我睡床上,你睡地上。” 姥姥!沈烨也来了脾气,不由提高了声音: “不行,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好说不好听,再说了,也不方便啊。” 女孩没有再说话,只是眼中闪过一丝危险的光芒,视线冷冷的在沈烨的下巴上巡梭了一下。 沈烨顿时如同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猛得后退了两步,神情防备,色厉内荏的说道: “你,你不要过来啊!” 10分钟之后,沈烨委屈巴拉,抱着胳膊躺在地上,地上只铺了一床褥子,枕头是自己的背包。 是的,他屈服了,面对豆沙包一样大的拳头,毫无悬念的屈服了。 此刻,房间里一片漆黑,连一丝光线都没有,沈烨抱着受伤的肩膀,吃力的翻了个身,从平躺变成了侧躺。 地上又冷又硬,硌得浑身疼,根本就睡不着,这已经是沈烨第五次翻身了,女孩的声音幽幽响起: “翻来覆去的,用不用我帮你入睡?” 沈烨声音闷闷的:“你不要欺人太甚,我受伤了,要不然~” 女孩的语气里带着一丝促狭:“要不然,要不然你能怎么样?” 沈烨失语了,别说他只是左边肩膀受伤,断了一臂,参照这个女孩刚才展现出来的战斗力。 就算给他再加上2条胳膊,他也不是对手,这个女孩的格斗水平,绝对是专业水平的,而且千锤百炼,绝对不是花架子。 黑暗中,沈烨猛地翻身坐起,女孩语气凛冽:“你要干什么?” 沈烨语气无奈,还夹杂着一丝愠怒:“我要上厕所,我总不能直接尿在裤子里吧。” 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随后,沈烨就感觉女孩站在了他的身后,淡淡的独有体香味钻进鼻孔,非常好闻。 女孩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走吧,我也去。” 沈烨正要摸黑伸手去开灯,灯就啪的一声被打开了,女孩绝美的容颜距离他还不到10公分,呼吸可闻。 沈烨下意识的咽了一口口水,女孩好像也有点不自然,飞快的退回到沈烨的身后,不过语气依然沉稳: “穿鞋,赶紧的,我累了。” 不知道过来多久,睡梦之中的沈烨鼻子里闻见了一股烟味,猛地睁开眼睛,翻身坐起,不小心扯到了伤处,疼得冷汗都冒了出来。 黑暗中,一点红光,忽明忽暗,这是烟头的光亮,微光下,勉强可以看见女孩的嘴部轮廓。 “醒了?” 女孩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沈烨摸了摸身上多出的一床被子,应该是女孩给他盖上的。 沈烨揉了一下伤处,语气有些好奇:“你能夜视?” 女孩的语气之中带着一丝淡淡的揶揄:“什么夜视?就这么大点的地方,一眼就记住了。” 沈烨撇了撇嘴,准备开灯看一下时间,女孩语气淡淡的:“5点。” 沈烨有点毛了:“你这么知道我想看时间。” 女孩理所当然的说道:“如果是上想厕所,你会先掀被子。” 我尼玛,我特么这到底是遇见哪路神仙了?沈烨想了大半宿也没想明白,如今更是心生敬畏,一头雾水,觉得女孩高深莫测。 房间里陷入了短暂的寂静,过了一会,沈烨主动说话了: “我今天要离开滨城,这个房间还能住5天。” 女孩声音冷清:“你要去哪?” 沈烨老老实实的回答:“回家,我快开学了,我不是滨城人,暑期来滨城赚钱的。” 女孩平静的追问了一句:“你家在哪?” 沈烨:“嘶~” 第三十章 妖精 沈烨的额头都冒汗了,我尼玛,这个路数,跟他昨天收拾那三个小痞子同出一辙啊! 触及底线了,沈烨的语气不由变得冷硬起来: “干嘛?大不了你送我去车站,看着我上火车也就是了,我绝对不会报警的。” 女孩把烟头准准的熄灭在烟灰缸里,语气变得有些凛冽: “我问,你家在哪?” 下午2点28分,开往小城的2083次列车,餐车上,沈烨和女孩对面而坐,沈烨脸黑的如同锅底一样。 看着面前的女孩,沈烨压低声音: “我说,夏末,你没必要这样吧,我都说了,我不会报警的。” 夏末是女孩的名字,不知真假,此刻,她正在吃一份火车上的快餐,绿皮火车的餐车上不吃饭,一般是不让随便坐的。 一荤两素,油腻腻的红烧肉,个别猪皮上还带着毛,粗糙的芹菜炒粉,薄厚不均的土豆片,一撮萝卜咸菜,还有一碗半生不熟的大米饭。 就这破玩意,居然还敢买10块钱,跟特么抢钱一样,不得不说,餐车上的厨子,都该拉出去毙了。 如此粗鄙的食物,夏末却吃得非常香甜,她吃饭动作很优雅,但是速度却一点也不慢。 3分钟,一份巨难吃的火车快餐,她吃得干干净净,钢制的餐盘里,除了几片带毛猪皮,干净如同狗舔过一样。 “怎么?沈烨,火车是你家开的?我不能坐?还是说你担心我去你老家做买卖?” 夏末从背包里掏出一包面巾纸,抽出一张擦了擦嘴,语气略带揶揄,一句话就给沈烨怼得无话可说了。 今天早上吃早饭的时候,夏末和沈烨简单的交流过,她可不是一般人,她是专门在火车上黑吃黑的,如同侠盗一样的存在。 具体业务就是专门钓那些假丐帮,用手机引诱他们尾随,然后打晕,摸尸,夏末的那部手机就是战利品之一,根本就没开通,铃声都是她自己播放的。 如此极限的职业,夏末都已经干了大半年,也不知道她是在什么环境下长大的,实在太狠了。 早饭,夏末吃了整整6张吊炉饼,外加一碗豆腐脑,一碗鸡蛋糕,是沈烨的两倍还拐弯。 当然,都是沈烨付钱,包括这顿火车上的高价快餐,都是沈公子买单。 此刻,一位中年女列车长拿着补票夹子推开车门走了过来,夏末语气淡淡的吩咐道: “沈烨,帮我补一张站票,到小城的。” 一听这话,沈烨额头青筋直蹦,咬着牙齿说道: “凭啥?夏末,我又不是丐帮的那些杂碎,你为啥熊我?我说了一百遍了,我昨天晚上是想帮忙的。” 夏末的眼神当中闪过一丝戏谑,随即压低声音轻声说道: “沈烨,别说废话,你想一觉直接睡回小城吗?” 赤裸裸的威胁,不过沈烨也是真的怒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欺人太甚了,狗屁侠盗,分明就是女土匪! “就不买,爱咋咋的,有能耐你就打晕我,我看你咋收场!” 夏末的脸色阴沉了下来,此刻,正好列车长也走到了他们跟前:“你们是几车的,把车票拿出来看一下。” 沈烨连忙从裤兜里掏出车票和学生证一起递给了列车长:“我是8车的。” 这张回程车票是沈烨自己去火车站买的,硬座,学生半价,列车长大姐只是看了一眼车票,根本就没看学生证,就直接递还给了沈烨。 她又把目光转向了夏末,问了一句:“小姑娘,你的票呢?” 夏末的眼中闪过了一丝纠结,隐晦的刮了沈烨一眼,沈烨不以为然的抱着膀子看热闹,还幸灾乐祸的冲她挑了一下眉头。 夏末突然咬起了嘴唇,委屈巴拉的看了列车长一眼,连忙低下头,一幅做错了事情,泫然欲泣的表情,声音怯怯的: “大姐,我,我的车票和学生证一起丢了,让我哥给我补张站票回家行不行?” 看见她如此精湛的演技,沈烨都惊了,我尼玛,这演技,这表情,这语气,这台词,丝丝入扣,绝对是影后级别的。 有特么这两下子,你还黑吃黑个毛线啊?直接进军演艺圈不好吗? 列车长是个中年大姐,一看这么漂亮,我见犹怜糯糯的小姑娘,顿时心就化了。 “怎么不行?小伙,赶紧给你妹妹补张票,你这当哥的,怎么能这样?拿这种事吓唬妹妹。” 此时,夏末还低眉顺眼,眼角垂泪,可怜巴巴的补了一句: “哥,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马虎了,下次一定注意,你就别生气了,别把扔下不管。” 列车长大姐看夏末的眼神满是宠溺,轻轻的帮她抹了一下泪花: “没事,小姑娘,你哥是吓唬你呢,你这么漂亮,谁舍得扔下不管?” 沈烨则彻底懵了,眼神都直了,有点失去焦距,这个夏末,还真是一个善于迷魂的妖精啊。 列车长大姐看沈烨傻呆呆的,抱着膀子一动不动,她的眼神变得有些不善了: “你还墨迹啥呢?赶快补票,要不你就自己在下一站下车!” “呃,大姐,我~多少钱?” 沈烨本想说不认识夏末,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刚才她说把学生证一起丢了,直接就把后路都堵死了,根本就说不清,百口莫辩,沈烨只能无奈认命。 列车长大姐冷哼一声,面色稍霁: “这还差不多,站票58,也给你算学生半票,29。” 沈烨掏了掏兜,一共还剩24块钱,早饭,打车,加上刚才夏末刚刚又炫了一份快餐,不够补票的。 沈烨瞪着夏末,语气冷硬:“你拿5块钱出来。” 夏末眼圈通红,抱着背包,委屈巴拉的: “哥,我哪有钱啊?我的几块钱零花钱都夹在学生证里一起丢了。” “我尼玛!” 沈烨怒了,直接拍着桌子腾身而起,脸都涨红了,指着夏末的脸,气得手指都颤抖了。 列车长大姐白了沈烨一眼,毫不客气的训斥道: “你干啥?张牙舞爪的,你还想打人?明知钱不够,还点餐,你咋那么不懂事呢?” 沈烨都被气得结巴了:“我,我~” 列车长嘴茬子贼利落,没好气的数落道:“我什么我?你办这事,你还有理了?” “咦,沈烨,这是咋了?” 乘警长马警官巡查完前面的车厢,刚走进餐车,就看见沈烨正红通胀脸的和列车长争辩,连忙走了过来。 看见马警官快步靠近,夏末的眼神不由闪过一丝紧张,列车长也有点好奇: “老马,你认识他?” 马警官点了点头: “嗯,秦车长,认识,他叫沈烨,之前帮我们破了2万块钱盗窃案的那个高中生就是他。” 一听这话,列车长的脸色顿时就变得好了起来:“哦?就是他啊。” 第三十一章 要不你养我吧 列车长大姐拍了拍沈烨的肩膀: “小伙,你叫沈烨,你之前表现的那么机智,有勇有谋的,今天办事咋这么糊涂。” 马警官瞥了夏末一眼: “秦车长,到底咋回事?” 列车长笑着解释了一句: “嗨,沈烨的妹妹把车票和学生证弄丢了,他和他妹置气呢,不给补票,吓唬小姑娘。” 马警官再次打量了季末一眼,有意无意的问了一嘴:“沈烨,她是你妹妹?” 沈烨点了点头,毫不迟疑:“是,马警官,她是我妹,开学高二,叫沈末。” 马警官不置可否的点点头,突然又问了一句:“你之前不是自己去滨城的嘛?” 沈烨的语气有点气愤: “嗯,是,她是跟着家里亲戚后去的,我在滨城打工赚点钱都被她给造了,临了,还把车票丢了。” 马警官终于笑了: “哈!当哥的给自己妹妹花点钱,应该应分,行了,不就是一张车票吗,我给你补了,秦车~” 马警官一边说话,一边掏兜,秦车长轻轻的推了他一下,没好气的说道: “行了,老马,还显着你了?行了,你们两个就在餐车呆着吧,晚上和我们一起吃饭,老苗,给他们拿两瓶水。” 秦车长朝一个推货车的中年男人吆喝了一声,他顿时痛快的应了一声:“得嘞。” 不用怀疑,绿皮车时代的列车长,威严和权限,远不止于此,夏末起身行礼,乖巧的说了一声: “谢谢大姐。” 沈烨心中无奈,不过也点头行礼,非常礼貌的说了一句:“谢谢秦车长。” 秦车长和马警官都继续干活去了,夏末深深的看了沈烨一眼,语气幽幽的: “你刚才为什么帮我?” 沈烨语气平静: “你又不是什么坏人,虽然骗了我两顿饭,那我也不至于报警吧?” 沈烨倒是没有胡说,他的背包里虽然没啥值钱的东西,但是有一张存折,小城农行的,里边有一万多块钱。 如果这个夏末真的做事没有底线,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的话,沈烨的这些钱是保不住的。 夏末撇撇嘴,傲娇的哼了一声: “切,算你识相,对了,沈烨,你的肩膀是怎么伤的?” 沈烨摸了摸自己受伤的肩膀:“因为救孩子,被拐子打的。” 夏末斜着眼瞥了沈烨一眼:“救人打拐,就凭你?” 沈烨俊脸一红,他的武力其实不弱,也也曾经一挑二,以轻伤为代价,干倒了华哥和狗娃。 但是和夏末昨天晚上轻描淡写打晕两个彪形大汉的战绩一比,实在是不值一提。 沈烨低声嘟囔了一句: “算了,爱信不信吧,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身手过人,专干黑吃黑的营生?” 夏末白了沈烨一眼,语气也略微有些唏嘘: “你以为我愿意干这个?正经地方打工我没身份证,打黑工,给的少不说,老板还总是想方设法的克扣,连饭都吃不饱。” 难得夏末在不演戏的时候,露出这么多的情绪,她一定是难言之隐的,沈烨壮着胆子问了一句: “夏末,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继续干这个吗?危险不说,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这也不是常事,你难道就没想干点别的?” 沈烨本想说你难道就没有家人吗,不过话到嘴边,生生忍住了,夏末轻轻的皱了皱眉,语气有落寞: “能干什么?除了打架黑吃黑,我就不会别的了。” 这话没法接,沈烨果断的抿住了嘴巴,不过夏末突然眨了一下眼睛,把身子凑了过来,甚至还朝着沈烨轻轻的招了招手。 一次性看见夏末做了这么多生动的表情,眉目如画的俏脸近在咫尺,沈烨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小心脏砰砰直跳,连忙凑近过来。 夏末的眼神当中露出一丝促狭,神神秘秘的在沈烨的耳边轻声说道: “沈烨,要不你养我吧?” “嘶!” 温热的呼吸,轻轻的扫过沈烨的耳朵,一股子热气,猛地发自丹田,向着四肢百骸奔涌而去。 沈烨的脸腾得一下就红了,神情局促,满眼都是错愕,看见他如此窘迫的表现,夏末终于笑了。 “哈哈~看把你吓得,逗你玩的。” 绣面芙蓉一笑开,眼波才动被人猜,夏末这一笑,直如百花盛放一样,沈烨感觉自己的心脏猛的漏跳了一拍。 鬼迷心窍一样,脱口而出:“好,我养你!” 翌日,下午6点,小城,二中附近,一处民宅,房东阿姨笑意盈盈的看着沈烨和夏末,眼里都是羡慕。 “啧!你们这对兄妹真是太招人喜欢了,学习好,长得俊,还懂事,连租房这么大的事情,都能自己办,真不知道是啥样的家长,才能摊上你们这样的子女。” 沈烨面带笑容,非常有礼貌: “朱阿姨,您看,我明年可就是大学生了,小末也高二了,都不是小孩子了。 总不能啥事都让父母操持,阿姨,我今天把钱都带着了,咱们啥时候签合同?” 朱阿姨摇了摇头,无限感慨: “唉,真好,真懂事啊,行,小烨,咱们现在就签吧,这样,这房子还剩23的水费,17的电费,连着半罐煤气,阿姨都送你们了,押金也不要了。” “谢谢朱阿姨,你可真是个人美心善,我现在就拟合同,小末,你傻了吗?还不赶紧谢谢朱阿姨。” 沈烨笑的灿烂至极,随手发了一张好人卡,懵懵的季末也如梦初醒,被迫营业。 连忙躬身行礼,显得特别乖巧:“谢谢朱阿姨。” 2室一厅,重点中学的学区房,4楼,南北房,总面积62平米,沈烨舌灿莲花,生生用150每月的价格给拿下了. 季付,连押金都没要,甚至还饶了40多块钱的水费电费,以及大半罐的液化气,绝对超值。 其实看着唬人,沈烨也没赚多大的便宜,眼下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啥学区房一说,二中的大多学生也都是走读生。 即便是外县市的学生,学校里还有宿舍,租房子的人很少,朱阿姨这房子虽然干净。 但是没啥家具,只有床,衣柜,书桌,唯一的家电是洗衣机,原本的叫价也只有170。 朱阿姨拿着一个季度的房租,一脸感慨的离开了,房子里只剩沈烨和夏末两个人,夏末突然就感觉有点局促,难得还感觉有些羞赧。 沈烨却没有那么多想法,白了她一眼,没好气的催促道: “发什么呆?赶紧下楼,跟我去夜市买被褥毛巾,我一会还得回家呢。” 夏末抬起眼睛,语气幽幽的:“沈烨,你,你为什么帮我?” 沈烨理直气壮: “帮什么帮?我可是你的老板,你得给我打工还钱,一会买完东西一起算账。你得给我写欠条。” 第三十二章 置业 晚上7点,天色渐暗,宋丽华正站在阳台上,神色焦急,望眼欲穿的四处张望着。 突然看见对面的马路上,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从夏利出租车上走了下来,她的眼圈瞬间就红了,语气激动: “回来了,回来了,老沈,快看,儿子回来了!” 沈从昌瞬间就闪现在老妈的身后,看见沈烨,不由暗暗的出了一口气,强装镇定,语气淡淡的: “回来就回来呗,那么大的男子汉了,你还怕他走丢了,一惊一乍的干啥?” 老妈抹了一下眼睛,不屑的撇了撇嘴: “切,也不知道是谁,一遍遍的问我,小烨到底几点到家,这会装上风轻云淡了!” 老沈同志有点挂不住脸,岔开了话题:“行了,你赶紧快去炒菜吧。” 晚饭很丰盛,一条红烧鱼,木须肉,红烧排骨,酱炒茄条,花生米,酱牛肉,主食是香喷喷的打卤面。 这是小城的讲究,上车饺子下车面。 “儿子,你瘦了好多,还晒黑了,来,多吃点肉。” 儿行千里母担忧,老妈夹了一块鱼肚腩上的嫩肉,放在沈烨的碗里,心疼的不行。 沈烨肩膀上的石膏已经卸掉了,不做剧烈动作的话,基本无恙,此刻,他正大口大口的扒拉着饭菜,嘴里含糊不清的说着: “嗯嗯,还是老妈做的饭菜最好吃了,真香。” 老沈抿了一口酒,面带笑意: “我看没瘦也没黑,而且还壮了一圈,大小伙子,出去锻炼锻炼挺好。” 老妈白了老沈一眼:“你一天没心没肺的,能看出啥胖瘦?” 老沈也不和老妈斗嘴,笑呵呵的打趣道: “咋样?沈烨,出去一趟,在滨城干了40多天,赚了多少钱?” 老妈非常不满的推了老沈一下:“赚什么钱,小烨能平平安安的回来,比啥不强?” 沈烨把嘴里的饭菜咽了下去: “老妈,老爸,我赚钱了,一天15,我干了40天,一共600,然后还有销售提成300多。 一共906,我带了800块的整钱回来,剩下的钱给你们买了礼物,应该明后天能邮到家了。” “啥?小烨,你出去40多天,赚了900多,剩到手800?是不是崔洋他家额外照顾你了?” 老妈的眼睛都瞪得溜圆,老爹也皱起了眉头,沈烨摇了摇头,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绝对没有,都是按照实习生的标准来的,我是干满一个月之后才又销售提成的,要不然赚得更多。” 老妈是干财务的,算账自然是手拿把掐: “也就是说,你10天,就赚了306的提成?如果再算上基本工资,一个月能赚1000多。” 沈烨点点头: “是啊,崔叔店里的几个老伙计,一个月差不多能到手1200多吧。” 老妈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嘶!不得了,都顶我两个月的工资了,而且还是管吃管住之后净剩的,一年能存1万多块呀~” 眼下这个时代,1万多块还算是大钱,所以老妈才如此惊讶。 沈烨夹起一块排骨,吃得津津有味,笑呵呵的说道: “老妈,也不是这么算的,崔叔家的伙计都是年轻人,而且还都谈恋爱了,平时约会开销不小,所以也剩不下什么。” 老妈点了点头: “嗯,也对,滨城开销也大,还是小烨最像样,赚了900,剩下800,还知道给我买礼物了,儿子,你给妈买的啥啊?” 一听这话,老爹的眼神之中也是略有期待,沈烨咽下嘴里的骨头肉,露出笑容: “暂时保密,明天东西到了,你们自己看吧。” 次日,清晨,沈烨吃过早饭之后,好不容易把老妈熬上班了,骑着自行车急匆匆的赶去了银行,他今天要干一件大事。 沈烨在小城开户的这张存折上,昨天一共有,这是他40今天,加上见义勇为拿命拼回来的全部资产。 沈烨昨天赶在下班前取了1600,应付夏末和老妈,而今天,沈烨要取整整8000块,沈烨今天要买档口,置业! 小城最繁华的地段,叫三角地,顾名思义,是一片三角区域的商业区,其中有第一百货,二百,三角地商场,俄罗斯商场等。 今年,一伙温州人在三角地商场的后边,投建了一个新的商业区,叫潮尚购物广场。 这个购物广场,一共三层楼,总面积过万平,就在今天正式开盘,开始出售档口。 所有的档口都是统一的尺寸,20平米,售价1万块,前10位购买档口的顾客,8000块,还免5年的管理费。 这个潮尚购物广场的档口,刚开售的时候,根本就无人问津,因为实在太贵了。 和它比邻而居的三角地商场,是小城最火的商场,一个30几平,做熟的老档口,也才万八块钱而已。 眼下小城的物价,就是这么质朴。 后来,具体也不知道具体是如何运作的,总之潮尚的档口就被炒起来了,没几天就销售一空。 到了明年这个时候,更是被炒到了7万5块,而且还有价无市。 后来到了千禧年,三角地商场倒闭,这个潮尚购物广场的档口更是被炒到了10万的天价,然后一路走高。 结果到2005年初,潮尚就被拆了,补偿款一个档口只有3万多,那些千禧年前后,高位入手的那些人,基本上全都血本无归。 其中就包括沈烨的一位亲戚,当时,沈烨家在那么困难的情况下,她还硬生生的借走了一万块,就为了炒档口。 沈烨原来的想法很简单,买一个档口,租出去一年,在明年上大学之前出手,一进一出,净赚7万块,手里攥着至少8万块钱,他就可以做很多事情了。 不过多了夏末之后,沈烨的想法变得,不租了,可以从玛克威进货,然后自己干,让夏末负责卖货。 她演技好,人又漂亮,而且武力值超高,是非常理想的金牌销售员,服装这一块,滨城和小城之间是存在明显的贸易逆差的。 夜市沈烨卖25的那些衣服,在小城可以轻而易举的卖到50,绝对有利可图。 之所以收留夏末,除了因为她足够漂亮,沈烨心神摇曳,脑子一热的因素之外,沈烨还想和她学上两手。 她强悍且凌厉的格斗能力,简直让沈烨垂涎三尺。 9点58分,潮尚购物广场大门打开,正式开始对外招商,彩旗飘扬,红旗招展,鞭炮齐鸣,锣鼓喧天,人山人海,喧闹异常! 可惜的是,商场三楼的销售处里却是门口罗雀,一个相貌精明的中年人,透过办公室的玻璃窗,看着外面空无一人的惨淡光景,不由的眉头紧锁: “怎么搞得?怎么会连一个咨询的散客业主都没有?” 一个打扮的如同秘书一样的女人轻声说道: “吴总,我们的初售定价,是不是溢价太多了?” 中年男人沉吟了一下: “400个档口,按计划,1万块一个,卖出去200个,再加上其他档口的租金,以及档口管理费,才可以在一年之内回收建筑成本。” 女秘书皱了一下眉头: “吴总,要不我们重新定价,下调一些,修改计划,把回收成本的周期拉长到18个月,乃至2年。” 吴总眼神当中闪过一丝狠厉,用力的摆了摆手: “不行,一年,只有一年时间,我们就要把这个楼盘高价脱手,初始价格如果太低的话,会影响后续的计划。” 秘书欲言又止,吴总压了一下手,摩挲了一下自己的下巴: “嗯,必须让当地散户进场,这样,你去重新制作一个倒计时广告,前10位业主,8000块,免5年管理费6000块。” “吴总,如果这样还是没人进场呢。” 吴总胸有成竹的笑了一下:“呵,那你去找几个人进场,让这倒计时进行的快一点。” 女秘书才刚要说话,就看见一个无比帅气的小伙子从外面走了进来,声音清朗: “我要买档口!” 第三十三章 互相伤害 看见沈烨的瞬间,女秘书马上就换上了一幅职业微笑,快步迎了上来。 她并没有因为沈烨年龄小而轻视他,微微躬身,礼貌的伸手引领了一下,语气非常客气: “你好,这位先生,您是要咨询档口的购买问题吗?请跟我到这边来,我请专业的销售人员给你解答。” 沈烨嘴角上扬,露出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美女,我可是咱们这里的第一位顾客,有没有优惠啊?” 女秘书神色略微有些游移,下意识的扭头看了吴总一眼,吴总微不可查的给她使了一个眼色。 女秘书马上会意,面带微笑: “当然有的,先生,您是我们的第一位顾客,可以享受超乎想象的优惠。” 2个小时之后,沈烨站在潮尚购物广场一楼距离大门口不算太远的一家档口里。 这又是一个知识点,很多人都下意识认为第一个档口就是最好的位置,其实不然。 一般联排档口的第3到第8,才是黄金位置,此刻,沈烨正意满踌躇,挥斥方遒的对着几个装修工人指挥道: “呐,天花板上要搞一圈隐形灯带,地脚线也是搞上一圈隐形灯带,墙体我要整体的淡鹅黄色。 师傅,这个一定不能错,是淡鹅黄,不能是明黄更不能是金黄,这里,打一个收款台,这里是面镜,这里更衣室~” 刚才沈烨再次发挥了舌灿莲花的议价能力,把免5年的服务费,硬是讲成了免1年服务费,送门店装修。 装修整体费用不能超过3000块,就这,那位女秘书的脸都黑成锅底了,而沈烨心里则乐开花了。 一年以后管理费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但是装修却真金白银的投入,省下这笔钱,他的货款就更足了。 3楼,围栏边上,吴总饶有兴致的看着正在一楼档口里指挥工人的沈烨,砸了一下嘴: “这小子倒是个人才,口才和脑子都不错,而且他选的位置也相当不错,有点见识。” 女秘书忿忿不平的抱怨: “什么人才,就是个锱铢必较的小滑头,吴总,您是没看见他刚才那副嘴脸,市侩到无以复加了。” “呵呵。” 吴总笑了,用手轻轻的敲了敲不锈钢围栏,语气幽远: “魏娜,我们是商人,市侩逐利是本性,锱铢必较也不是贬义词,你帮我盯着点这个小鬼,如果他明年夏天就甩盘,想办法挖他。” 一听这话,叫魏娜的女秘书顿时露出无比诧异的眼神。 当天中午,沈烨把夏末领到了属于他的这间档口: “夏末,你看,这就是我的买卖,没骗你吧,装修7天就能完工,装修结束,放放味,我们的货也差不多到了,就可以开张了。” 夏末左右打量了一下空无一人的商场,脸上不由露出一抹鄙夷之色: “这么大的一间商场,空空荡荡,跟个坟场似得,连个人影都没有,在这做买卖还不得赔死啊。” 沈烨嗤笑一声: “赔?夏末,论打架,我不是你的对手,但是抡起做买卖,你可就差的远了,你只管踏实干,工资和提成,一分钱也少不了你的。” “真的,你没骗我,给你打工,一个月保底300块,管吃还管住,还有提成?” 夏末此刻歪着脑袋,摆出一副老娘读书少,你要是敢骗我,我就打死你的凶悍表情。 沈烨伸出一根手指摇了一下: “不不,夏末,你说的不太准确,我纠正一下,确实管吃,但是一天就10块钱的标准,超出部分自付。 还有,我虽然管住,但是水电煤气费用你都得自理,另外,你不要忘了最关键的一点,你还要教我格斗。” 一听这话,夏末秀气的眉毛,顿时就扭曲成了八字,语气有点讪讪的: “沈烨,其他的都好说,就是这个管吃的标准,是不是太低了些?” 沈烨都被气笑了: “大姐,现在一斤猪肉才1块8毛钱,10块钱,能买5斤多猪肉,你还想咋的?” 夏末略显局促:“我,我又不会做饭~” 沈烨没好气的瞥了她一眼: “那就煮方便面,康师傅1块2,华容6毛,一天10块钱,光吃方便面,足够撑死你!” 夏末被挤兑的脸都红了,但是却又无言以对,她的心中忿怨,咬着后槽牙说道: “行,沈烨,你想学打架是不是?好,明天早上开始练习体能,5公里负重跑,不,你的体格不错,10公里,40分钟之内必须完成。” 夏末跟看猪似得,说话的时候,还捏了捏沈烨的胳膊,眼神戏谑,沈烨的脸顿时就垮了下来: “负重10公里,那个夏末,我的肩膀还没好利索呢。” 夏末冷笑,眉间眼角满满的全是嘲讽: “吃不了辛苦,又怕疼又怕累的,那就别学了呗,你舒服,我也乐得轻巧。” 非常粗鄙的激将法,可是沈烨却紧紧的皱起了眉头,说来也怪,他就是无法忍受夏末的轻蔑,零容忍的那种。 “行,那就从明天开始,来就来,谁怕谁啊? 沈烨脸色冷硬的瞪着夏末,话锋一转: “对了,这个门脸的装修方案,我刚刚都跟你说清楚了吧,如果到时候不能达标的话,我可是会扣钱的。” 夏末的脸色阴沉下来,眼中闪烁起危险的光芒,沈烨不甘示弱的对视着,火花四溅。 互相伤害而已,谁怕谁啊?怎么说沈烨现在也是甲方,金主爸爸一样的存在,自然不能弱了气势。 接下来的几天,沈烨的生活就变得如同炼狱一样,早上6点,准时开始负重跑。 沈烨就读的二中操场上,夏末歪着头,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倚在栏杆上,嘴里毫不客气的嘲讽道: “沈烨,你是王八吗?就你这速度,等你跑完10公里,都可以直接回家吃晚饭了,要是不行就算了吧。” 此刻,沈烨完好的那只胳膊拎着一个沉重的书包,气喘如牛,汗出如浆,脸色酡红,连反驳的力气都没有了。 10公里,40分钟,而且还特么负重5公斤,这可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完成的,差不多已经是二级运动员的水准了,主要是沈烨有伤在身,更加吃力。 当然,夏末过得也不舒坦,比沈烨有过之而无不及,沈烨遭遇的是物理伤害,而她则是精神伤害。 当天上午,沈烨的档口里,沈烨抱着一摞高二的教材,一边看着一边语气不屑的揶揄着夏末: “夏末,我已经说过100遍了,我要的是灯带,什么是灯带你都不懂吗?你说得那个叫管灯,没文化可真可怕。 我说夏末,要不就算了吧,我把房子退了,另外找人干活,你还是继续做黑吃喝的买卖吧,人类的买卖真不适合你。” 夏末黑着脸,死死的攥着手里沈烨画的装修简图,气得浑身发抖,恨不得一脚踢在他的脸上。 日子就这样充实且痛苦的过着,短短几天过后,潮尚购物广场就已经有入驻超过一百户的商家了,大多都在忙着装修。 有的业主是请人装,有的业主请物管的装修队,也有业主撸起袖子自己干,总之是热火朝天的。 最近,小城的调频广播还有电视台,都在滚动循环宣传潮尚商场,卖点简单粗暴,就是潮流,时尚。 转眼之间,就到了9月1号,今天是沈烨开学的日子。 第三十四章 灾厄根源 开学这一天,沈烨一大早结束了晨练之后,就到了教室,和早到的几个同学随意的打着屁。 他所在的班级是高三4班,理科班,7点48分,当大部分同学都已经到达的时候,教室里嗡嗡的,喧闹的如同轰炸机低空俯冲一样。 就在此刻,教室里猛地静了下来,一个留着披肩长发,神情倨傲的女孩缓缓的走进了教室。 女孩扎着长马尾,李维斯的牛仔背带长裙,白色ckt恤,耐克小白鞋,深蓝色的耐克背包,打扮的青春洋溢,清新脱俗。 按照沈烨眼光来看,她这一身全都是正品,总价值差不多1500以上,这已经是她相对低调朴素的打扮了。 女孩相当漂亮,眉目如画,皮肤白皙,五官精致,身材欣长,甚至和盛世美颜的夏末都不相仲伯,只不过气质却截然不同。 夏末是人前冷艳,人后傻憨憨,而这个女孩则是人前高傲,人后阴嗖嗖,是个不折不扣的茶艺大师。 眼前这个如同天仙下凡一样的女孩叫鹿眉,二中公认的校花,天之娇女,也是沈烨前一世的灾厄根源。 沈烨被人差点直接拍成植物人,虽然没有任何证据,但是究竟是谁干的,其实他的心里跟明镜似的。 上一世,当沈烨恢复行动能力,终于可以下地的时候,这个鹿眉早都已经离开小城了。 她被保送到去京城的一所名校,提前录取的那种,和她一起离开的还有一个叫王彦辉的少爷,呵。 鹿眉并不是小城人,她是高二下半学期才转学过来的,之所以来小城读高中,是因为这里分数线低,而且还有特殊的照顾政策。 据说,她家里给学校捐了好大一笔钱,不仅填补了学校兴建家属楼的空缺,还能余富不少。 除此之外,她转学也许还有其他的原因,不过沈烨就不得而知了。 上一世,他和鹿眉根本就没有啥交集,唯一的一次短暂交集,结果就变成不人不鬼的德行,生不如死。 鹿眉目不斜视,高傲的如同公主一样,径直直到她的座位上,直到她坐下,教室里才重新恢复了喧闹, 沈烨由于身高的原因,独自坐在最后一排,而鹿眉也是坐在最后一排,和沈烨比邻。 记忆中,沈烨就几乎都没见她听过课,往往都是带着耳机,自顾自的翻看书本,又或者习题集。 早晚自习也从来不上,然后每逢考试的时候,她就会请病假,消失不见,根本就没人知道她的成绩好坏。 这样的女孩,神秘,高冷,特立独行而又美若天仙,对于懵懂无知的高中生来说,吸引力足以致命。 此刻就是这样,几乎所有的男生都是侧着身子,眼神有意无意的瞟着她,又或者大声说话,妄图吸引她的注意力。 鹿眉面无表情,冷若冰霜,从书包里掏出银色索尼cd机,带上了耳机,随即又掏出一本英文书籍,漫不经心的翻着。 看见她的随身cd机,别说是班上其他男生,就连是沈烨都忍不住咂舌,多看了一眼。 当下这个时代,随身听都还没有普及,边陲的小城里,家用录音机才是主流,家用cd机都非常少见,至于随身的,更是凤毛麟角。 男人对于数码产品,天生敏感,班上的男同学目光火热,而沈烨则更在意这个机器的价值。 这是索尼e888型号的随身cd机,是98年7月东瀛上市的新品,直到99年,国内才有现货。 之所以知道的如此清楚,是因为在上一世的2002年,沈烨滨城同寝室的室友买了一部,当时的价格是2300,他宝贝的不得了。 而现在才是1998年,数码产品刚刚兴起,这玩意也才刚上市,少说4000块,最关键是国内根本就没货。 由此可见,这个鹿眉的家庭背景非常不一般,非富即贵,而且还有极其强势的海外关系。 不过沈烨好歹也是从数码产品大爆炸的时代经历过来的,只是略微扫了一眼就错开了目光。 沈烨的前座,一个叫杜思哲的家伙却无法淡定了,嗖的一下就窜了过去,脸都涨红了: “我去,我去,这是最新款的索尼cd机,国内根本就没有,鹿眉,你从哪整来的?” 杜思哲家里开音像店的,所以他从小就对这类东西特别上心,如数家珍,不过鹿眉根本就没听见他说什么。 看见杜思哲红头胀脸的冲到她跟前,鹿眉皱着眉头摘下了耳机,语气冷冷的: “你想干什么?” 杜思哲这才反应过来,有点逾越女神了,挠着脑袋,语气羞赧: “对,对不起啊,鹿眉,我就是想看看你这部cd机,想问问你是从哪买的。” 鹿眉不耐烦的说道: “不是买的,别人送的,你还有什么事?” “没,没事了。” 鹿眉语气冰冷,拒人千里之外,杜思哲自然听出来了,他有些留恋的看了一眼cd机,讪讪的退回到座位上。 此时,鹿眉收回目光的时候,无意中瞥了一眼沈烨,而沈烨也刚好错开目光。 沈烨眼神当中一闪而过的厌恶之色,却被鹿眉捕捉到了,她的眼睛顿时就眯了起来。 此时,正好4班的班主任,教英语的白莉快步走了进来,嘈杂的教室顿时就变得安静下来。 白莉今年不到40,是个高不成低不就的老姑娘,为人特别严厉,不苟言笑。 而且她训人的时候,毫不留情,句句戳心,所以同学们私下给她取了一个外号,叫白无常。 白莉的课,就连鹿眉都会象征性的给点面子,虽然依然不听课,不过至少不会带耳机。 白莉面无表情的敲了敲讲台,根本就没有啥寒暄客套的开场白: “今天上午收学费,发书本,大扫除,下午开学摸底考试,孔雪,你带几个男同学去教务处把教材领回来,孟祥林,你收一下学费。” 孔雪是4班的学习委员,孟祥林是班长,而沈烨只是一个白丁,本来他应该是体育委员的。 不过他是篮球校队的,年级比赛根本就不允许上场,更懒着操持班务,所以就成了闲散人员。 孔雪也是一个难得的美女,鹿眉还没转学之前,她才是公认的班花,听见白莉老师的安排之后,她也不客气,起身就开始点人。 “沈烨,王雷,崔远发~” 她第一个就点了沈烨的名,不过沈烨坐着没动,稳如老狗,孔雪不禁皱了一下眉,快步走了过来,语气略带忿怨: “沈烨,我喊你一起去领教材,你没听见吗?” 她之前对沈烨有点独属于少女时代的朦胧好感,放暑假之前,还约着一起打羽毛球锻炼来着。 暑期还给沈烨主动打过几次电话,都被告知不在,所以心里有些小情绪。 “孔雪,我肩膀受伤了,还没好利落,暂时不能提重物。” 沈烨语气沉稳的说了一句,孔雪不自觉的提高了音量: “你受伤了?” “嗯,是,你看。” 沈烨抬起了双臂,之前小臂上的狰狞划痕,虽然都已经结痂脱落,但是痕迹还是很明显的。 第三十五章 手段 “呀!这么严重啊?你是怎么搞得?现在还疼不疼?” 孔雪表情惊诧,一连串的问了一大堆的问题,语气满是埋怨,沈烨语气平稳,不紧不慢: “骑车的时候,不小心被车刮了一下,养了将近1个来月,现在已经没事了,就是暂时还不能提重物。” “被车刮了,被什么车刮了?你怎么那么不小心啊?住院了吗?我说怎么找你好几次都不在。” 孔雪情绪多少是有点激动,小嘴叭叭的像连珠炮似的,暂时忘了这还是在班级里。 此时,不少同学都已经转身看了过来,眼神暧昧,沈烨低声说了一句: “孔雪,要不你还是先去取教材吧,咱们等会再说。” “哦,哦~” 孔雪猛地反应过来,脸腾得一下就红了,低着头,连忙转身就朝着教室外面跑去。 少女怀春,既生涩又可爱。 班上的同学们碍于白无常在场,不敢起哄造次,但是都在暗戳戳的朝着沈烨飞眼色。 沈烨脸色沉静,些许揶揄调侃的眼神,直如清风拂面一般,心中有些感慨: 青春萌动的少年郎们啊!单纯又清澈,真好。 孔雪和沈烨刚刚的超友谊尺度互动,白莉老师自然也看在眼里,但是她却选择视而不见。 孔雪和沈烨都是优等生,都是全班前三,全校排名靠前的尖子,白莉的心头好。 而且白莉也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她很清楚少男少女之间这种朦胧的好感,很难抑制。 强行干预,反而可能适得其反,只要不影响成绩,白莉也就听之任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此时,鹿眉也瞥了沈烨一眼,看他一幅安然若素的淡定表情,不由也升起了一丝好奇。 沈烨所在的中学,是省级重点高中,享受特殊财政补贴,学费600,再加上教材和班费,一共650。 沈烨给家里拿回来800块,交完学费之后,正好还剩下一整个学期,4个多月的零花钱。 不要小看这笔钱,沈烨家里现在很拮据,甚至连牛肉都得算着片吃,800块钱,可以让老爸老妈长长的松上一口气。 到了收钱的时候,白莉老师和隔壁班班主任在走廊里说话,班长孟祥林站在沈烨跟前,反复的检查着他的钱,扯得哗哗直响。 “沈烨,你这钱,怎么看着这么像假币呢?” 他在故意找茬,他暗恋孔雪,几乎是班里人尽皆知的秘密,本来这些戏码都是不存在的。 沈烨重生的胡蝶效应已经开始展现出来,孟祥林的声音不小,同学们纷纷用异样的目光打量着沈烨。 “是吗?那你就用验钞机再验一下。” 沈烨语气淡定,不慌不忙的,白莉老师刚才进来的时候,带了一个小型验钞机,紫外线蓝光的。 此刻正在孟祥林的手上,他都已经验过了,听见沈烨的话,孟祥林的眼中闪过了一下狡黠。 抬手撩了一下自以为很帅气的郭富城式中分头,还轻轻的甩了一下头发,语气揶揄: “现在的假币,用验钞机根本都验不出来,沈烨,你这张老人头,明显和别的钱不一样厚,你还是给我换一张吧。” 孟祥林一边说,一边还把这张纸币递给身边一个人高马大的男孩: “贾长海,你看看,是不是和正常钱不一样。” 这个人高马大的贾长海是班级里的体育委员,一直都在和沈烨暗暗较劲,同时他也是孟祥林的狗腿。 孟祥林的父亲,是农村信用社分行的副行长,而贾长海的老子正好是他的下属,算是世袭制的主仆关系。 贾长海的眼中闪过一丝快意,有力的甩了一下这张半新纸币,嘴里阴阳怪气的: “是啊,明显就不一样,清晰可辨,沈烨,你居然好意思拿假钱交学费,太卑鄙了,麻溜的换一张,别墨迹。” 沈烨强忍笑意,如此幼稚的手段,还真是可爱啊,他伸手把这张纸币接了过来,语气玩味: “是吗?明显不一样?清晰可辨?” 孟祥林眼中露出戏谑的光芒,连忙点了点头,语气笃定: “是啊,我爸说最近有一批假钞就是这样,连验钞机辨不出来,只是薄厚有差异,我专门练过,一模就知道,绝对不会错。” “是吗?那好吧~” 沈烨仔细的翻看了一下手里的这张纸币,仿佛是有些无奈的低下了头,孟祥林的嘴角扬起了阴谋得逞的笑容。 就在此刻,沈烨猛地伸手,把孟祥林手里一叠已经收好的学费给拽到了手里。 随即动作飞快,不容分说的就把手里的那张纸币和一沓老人头混在了一起,然后面带笑容的递给了孟祥林: “班长,既然你一摸就知道,那就请你现在把刚刚那张假币找出来吧。” 孟祥林接过钱,稍稍愣了一下,不过他的反应也很快,眼睛略微一转就想到了办法,冷笑一声: “呵!这有什么难的,我马上就能找出来。” 说着他就假模假式的开始用手指碾钱,沈烨语气幽幽的说道: “班长,你可得好好找,不能随便抽出一张糊弄我,刚才那张,8位数的编号,我都已经记下来了。” 一听这话,孟祥林的动作瞬间就僵住了,眉头深深的皱了起来,沈烨面带微笑,用手指轻轻的点了点太阳穴,语气揶揄: “班长,我的记忆力可是很好的,如果这些钱里没有我说的那张编号的钞票,认打认罚,退学都可以。” 随即沈烨放下手指,脸色沉了下来,语气也变得凛冽起来: “不过,班长,你要是找不出刚刚那张假币,又怎么说?要知道,造谣诽谤可是触犯法律的。” “呃~” 沈烨上纲上线,都扯到法律了,孟祥林瞬间就被架住了,额头都渗出了冷汗。 他能找个屁啊,明明就是故意刁难,想让沈烨难堪而已,沈烨没有搭理他,把目光转向了贾长海: “贾长海,你刚刚不是说清晰可辨吗?来,你辨一下,找出来,我当面把钱吃了,呵,狗腿做到你这份上,也算是鞠躬尽瘁了。” 贾长海被沈烨挤兑的脸色涨红,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有心恼羞成怒,却又畏惧沈烨的强悍武力,不敢动手。 去年,二中和三中校际篮球赛的时候,发生过冲突,沈烨非常彪悍,一个人就干倒了对方三名球员,他根本就不是对手。 孟祥林和贾长海像泥塑木雕的哼哈二将似的,呆呆的站在沈烨面前,进退两难,沈烨腻歪的摆了一下手: “滚蛋!以后少拿这种狗屁不通的下作手段恶心我。” 两个人顿时如蒙大赦,抹了冷汗,灰头土脸的跑开了,鹿眉却语气饶有兴趣的问了一句: “沈烨,你真记住了8位数的编码?” 沈烨冷冷的扫了她一眼,毫不客气的反问道:“怎么?你也会分辨假币?” 鹿眉被沈烨怼得一窒,脸色不由沉了下来,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找同伴的男生搭话,沈烨不仅没有感恩戴德,反而恶语相向。 简直就是不识抬举! 第三十六章 斗志 卫生大扫除的时候,孔雪始终都紧紧的黏在沈烨的身边,嘘寒问暖,忙前跑后,像极了贤惠的小媳妇。 气得孟祥林银牙咬碎,差点在擦玻璃的时候,一头从二楼窗台栽了下去。 还有一个人也在死死的盯着沈烨,鹿眉,所有人都在干活,只有她,带着耳机,坐在角落里,眼神闪烁,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扫除完,沈烨和几个男生倚在操场的围栏上,看高一新生军训,一边点评着学弟们的动作,当然还有学妹的颜值。 他们今年已经高三了,算是老炮了。 “沈烨,你看那个妹子咋样,算不上盘靓条顺,长得有点像还珠格格里的金锁。” 一个脸上都是青春痘的家伙,语气兴奋的指着一个学妹咋呼着,沈烨连看都没看,语气敷衍: “我说老姚,都是一群未成年的柴火妞,你能不能有点深沉啊?” 开玩笑,金锁是哪位?那可是后来叱咤风云的范八亿,女星颜值天花板,怎么可能随便撞脸? “擦!沈烨,你这是饱汉不知道饿汉饥,站着说话不腰疼,你和孔大美女眉来眼去,如胶似漆的,自然看不上这些豆芽菜,可是哥们还是单着啊!” 老姚,大名姚成,和沈烨的关系不错,初中同校不同班,和沈烨住的也不远,经常一起上下学。 老姚人不错,就是有点色,荷尔蒙分泌有点旺盛,憋出一脸青春痘,沈烨嗤笑一声: “老姚,我和孔雪就只是多说了几句话,怎么就如胶似漆了,这要是我们拉拉手,你是不是就得准备份子钱了。” 姚成翻了一个白眼: “切,你少得便宜卖乖,刚才扫除的时候,我都看见了,孔雪紧紧的贴着你,寸步不离,那眼神,啧啧!” 姚成旁边一个黑小子也随声附和: “没错,没错,我也看见了,孔雪像个小媳妇似的,还帮你擦汗了,看起来老贤惠了。” 这黑小子叫刘力,也是和沈烨玩得不错的同学,是个外地住校生,沈烨挑眉撇嘴,不想再和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小家伙继续扯淡。 沈烨抬手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新电子表,卡西欧ad310,经典的黑盘四眼手表,当下专柜价500多。 这是崔洋老爹送他的,虽然沈烨再三推辞,不过最后老崔还是硬塞给了他。 威胁说如果沈烨不收,就把他在滨城的所作所为给捅出去,沈烨无奈,只好勉为其难的收下了。 好在老爹和老妈也不知道卡西欧到底是个啥玩意,沈烨说这是自己在滨城夜市买的假货,糊弄了过去。 “11点42了,走吧,哥几个,往食堂颠吧,要不一会充卡都得排长龙,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 沈烨不着痕迹的岔开了话题,二中是有食堂的,而且价格还挺公道,饭菜也不太抽条,甚至打饭大妈的不怎么抖手颠勺。 沈烨家离学校不算太近,所以一般中午,还有晚上都会在食堂吃饭,下了晚自习才回家。 刘力做了一个夸张的呕吐状: “老沈,你说的可真特么恶心人,你才~咦,鹿眉怎么还没走?她是不是朝咱们过来了?” 不远处,鹿眉缓步走出了教学楼,没背书包,娉娉婷婷,摇曳生姿的朝着沈烨他们走了过来。 看见女神走近,刘力激动的黑脸都有些泛红了,语气结巴的说道: “刚才扫除的时候,鹿眉和我说了一句话,是不是过来找我的。” 姚成好奇的问了一句:“她和你说什么?” 刘力骄傲的回答:“我问她用不用帮她搬桌子,她说好。” “呃~” 姚成以手捂额,无言以对,沈烨却皱起了眉头,冷冷的看着鹿眉慢慢走到了他的跟前。 “沈烨,我没有饭卡,你一会能不能帮我打饭,我给你现金?” “不能。” 沈烨言简意赅,语气冰冷,说完就转身离开了,鹿眉的脸色刷得一下就沉了下来,难看至极。 刘力小心翼翼的说道:“那个,鹿眉,要不然我帮你打饭吧?” 鹿眉瞥了刘力一眼,本想冷言拒绝的,不过话到嘴边就变成了: “谢谢你啊,同学,你人真好,这个沈烨怎么这样?好像谁欠他钱似的。” 鹿眉一口气说了这么一大段话,期间还对着刘力浅笑了一下,没见过世面的刘力顿时脑瓜子嗡嗡的,露出一副色与魂授的表情,一句整话都说不出来了。 “哈,沈烨平时不是这样的,他这是避嫌呢,他现在和孔雪不是成了一对嘛。” 姚成跳出来救场,还扯了一个他自己以为是的原因,好巧不巧的,正好这会孔雪也从教学楼出来,一边小跑着追着沈烨,一边还呼唤着。 看着并肩而行,郎才女貌的沈烨和孔雪,鹿眉的眼神当中闪过一抹异样的神采,燃起了诡异的斗志。 下午摸底考试,鹿眉居然破天荒的没有请假,不仅没请假,她居然还参加考试了。 这个举动,别说同学们和沈烨,就连白莉都感到无比好奇,鹿眉在她班上是个非常独特的存在。 校长三令五申的交待过,不管她干什么,都不用管她,就当没有这个学生,而且校长还反复保证,鹿眉肯定不会拖白莉的升学率考核成绩。 对于鹿眉这样独特的存在,在教育系统沉浮十几年的白莉自然明白其中的门道,虽然心里不太舒服,但是也得捏着鼻子认了。 今天鹿眉居然主动参加摸底考试,白莉确实非常好奇,而且下午的第一场考试内容就是英语。 第二场数学,同学们还在考试答卷的时候,白莉就已经开始迫不及待的找出鹿眉的卷子批阅起来。 98! 白莉大概只用了3分钟就已经批完了鹿眉的卷子,今天的摸底考试,是高一高二的综合试卷,100满分,题目相当有难度。 尖子生! 至少英语是尖子,白莉马上就得出了结论,随即她又找出班上其他几个平时成绩优异同学的卷子批阅了起来。 她想横向对比一下,果然,连批了3个,其中成绩最高的孔雪,也不过才94分,其中作文的部分,白莉还给她抬了1到2分。 白莉抬头看了一眼正在俯首答题的鹿眉,心里不由的含糊起来,既然鹿眉的成绩这么好,为什么平时不参加学校的考试呢? 鹿眉比邻的沈烨,此刻也在神情专注的答题,嗯,沈烨这小子数理化一向高分,英语是他的弱项,我看看他一个暑假退步了多少。 白莉心中暗忖,随即就找出沈烨的卷子,5分钟之后,白莉神色迟疑的给出了一个100分的成绩。 无懈可击,是非题,选择题自然是全对,最主要是作文,都可以做范本了,白莉就是想压都压不住。 年轻时学过英语的朋友们应该知道,英语这玩意,尤其是高中英语,不同于数理化,根本就不存在开窍一说,就是靠死记硬背。 怎么回事?沈烨这小子难道打小抄了?不对,这作文绝对不是能抄出来的水平。 难道是他夏天补习,下了死力,嗯,应该是这样,白莉心中百转千回,她自然猜不到。 上一世的沈烨为了生活,干了好几年的出国留学咨询,不仅英语水平突飞猛进,还在港岛待过一段时间,口语也是杠杠的。 第三十七章 祸福难料 次日,下午,上课铃才刚刚响起,白莉就一脸严肃的走了进来,手里还捧着厚厚的一摞批阅过的试卷和成绩单。 白无常把成绩单重重的摔在讲台上,神情冷若冰霜,语气生硬:“孔雪,把摸底成绩单都发下去,还有英语试卷。” 说话的时候,白莉凌厉的眼神如同镰刀一样扫过全班,同学们看她一幅生人勿近的表情,全都噤若寒蝉,脸色煞白,纷纷把头低了下去。 根本不用想,肯定是这次摸底考试的成绩非常惨淡,高中的时期的最后一个暑假,大家都玩疯了。 孔雪不仅是学习委员,还是英语课代表,此刻也是心惊胆战,低眉顺眼的连忙叫上几个女同学,开始分发试卷。 很快,沈烨就拿到了成绩单,一百分的英语试卷,意料之中,他根本就没看,而是连忙拿起成绩单。 重生一次,除了英语手拿把掐之外,别的学科,其实心里是有点没底的,都是靠这一世的记忆,并不是特么笃定。 好在全班第一的成绩,以及全面飘红的优异成绩,让沈烨狠狠的松了一口气。 英语100,数学98,物理99,化学98,语文95,总分500,沈烨总分搞了整整490,相当牛皮。 以前沈烨的成绩也是稳居全班前三,数理化都是传统强项,英语是唯一弱项,一般都在90上下,如今唯一的短板也被补齐了,自然无敌。 沈烨继续看着成绩单,排在第二名居然是鹿眉,总分487,只比沈烨低3分,而且语文还是满文。 我尼玛,沈烨大跌眼镜,这特么是什么操作,学霸扮猪吃虎吗? 在沈烨心里,这个鹿眉一直都是个学渣,仅仅是靠着特权投机取巧之辈,不过看见这个成绩,不禁也有点迷惑了。 沈烨不由的侧头瞥了鹿眉一眼,没想到她此刻正好也皱着眉头朝沈烨看了过来。 目光交汇,火花四溅,没有一丝旖旎,沈烨居然在她的眼里看出了浓浓的斗志。 此刻试卷已经分发完毕,白莉用力的敲了一下讲台,语气凛冽: “都看看,好好看看你们的成绩,这个暑假,你们是把之前学到的东西都就饭吃了吗? 英语平均分才78,数学74,化学最低,才69,就这成绩,你们还考什么大学,都回家卖地瓜得了。” 白莉冷冷的刮了一眼讲台下如同鹌鹑一样低头缩脑的学生们,开始点名放血: “孔雪,你这次才考了476分,英语填空居然都能错两道,数学更惨,才88分,你天天都琢磨什么了?” “孟祥林,你这次化学才75分,物理更惨,72分,就这成绩,你还想考京城的大学,痴人说梦,别说京城的一本,就是外省二本线你都够不上!” “刘力,你还有脸哎牙乐呢,一共就2门及格,英语你才考了47分,几乎是全校最低分!” 白莉火力全开,大发雌威,讲台拍得砰砰作响,按个拎出来鞭尸,她的风格一贯如此,毫不留情。 每次考完试,基本就没有和风细雨的时候,从来没有表扬,基本上都是狂风暴雨。 全班一共47个同学,除了鹿眉,白莉一个不拉,全部都批了一遍,甚至就连状元沈烨都没放过。 沈烨的语文作文跑题了,记叙文生生写成了议论文,因为字写的漂亮,前面的题目又全对。 再加上作文虽然跑题,但是不失为一篇好文章,语文老师这才手下留情,给了他一个友情分数。 直到下课铃响起,白莉才算是收了神通,气愤的拂袖而去。 “啊~” 在她离开教室的瞬间,班里就响起了一声不约而同的呻吟声,几乎所有人都瘫在座位上,憋死这么久,全都精疲力竭。 “哎呀我去,今天白无常算是超水平发挥了,整整喷了42分钟啊,连一分钟她都没停。” 刘力蹭到沈烨身边,吊儿郎当的揽着沈烨的肩膀,故作幽默的说道: “走啊,老沈,一起去趟所里,下一节课是数学,我全班倒数第二,估计老王头也得狠批我,先去放放水,省着一会给我骂得尿裤子了。” 刘力是学渣,也是交了择校费进来的,而沈烨是学霸,他从来都不会恭喜沈烨的成绩,甚至他都不看前几名,跟他无关。 明面上和沈烨说着话,但是刘力的眼神却是有意无意的瞥向了鹿眉。 只不过此刻的鹿眉正带着耳机,聚精会神的看着成绩单,手指轻轻的敲着桌面,不知道再琢磨啥,根本就没看他。 姚成也凑了过来,他排在全班第17名,成绩还算是说得过去,所以心情不错: “沈烨,你可真牛皮啊,白无常的卷子,居然都能搞到满分,这下你算是得了免死金牌了。 随即他又拍了拍刘力的肩膀,调侃道: “中午吃完饭不是才去过了吗?被骂了一节课,谁敢喝水,阿力,你是不是肾虚啊?不行,就吃点枸杞吧。” “滚蛋!你特么才肾虚呢,不,你是荷尔蒙失调~” 刘力恼羞成怒,朝着姚成张牙舞爪的扑了过去,两个人一边打闹一边出了教室。 “沈烨,能不能把你的英语试卷给我看一下,我想看看满分的作文是什么水准。” 此时,鹿眉摘下耳机,对着沈烨轻声的说了一句,看似谦虚,实际上透着一丝挑衅的意味,沈烨根本就没看她,语气生硬的说了一句: “不能。” 这会,孔雪眼圈通红的走了过来,她被白莉给骂哭了,眼神隐晦的白了鹿眉一眼,语气委屈的说: “沈烨,你假期的时候是不是偷偷学习了?把英语卷子给我看看。” 沈烨毫不犹豫的把卷子递给她,还笑呵呵的解释了一句: “我不是偷偷学习,我是被迫学习,胳膊腿都受伤了,行动不便,要不然我估计我连80分都够呛。” “呀!你这作文写得也太好了,沈烨,这个短句是什么?美式俚语吗?” 沈烨语气温和,细致白牙的耐心解释道: “这不是俚语,是一个着名的美式短句,翻译过来大概就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意思。” “哇塞!沈烨,你究竟背着我学了多少东西,那还有这个句子呢,又是什么意思?” 孔雪自然而然的拉过一把椅子,坐到了沈烨的旁边,态度亲昵,头几乎都贴在一起。 鹿眉脸色有点不好,眼神闪烁,胸口剧烈的起伏了几下,随即就戴上耳机,掏出一本习题集看了起来。 沈烨不知道,他对鹿眉这样不假颜色,拒人千里之外的表现,正好应了兵法上的欲擒故纵。 反而让一向众星捧月,被簇拥习惯的鹿眉除了争胜之心之外,还泛起了一丝别样的涟漪。 这样的变化,肯定是沈烨始料未及的,祸福难料。 第三十八章 练练就练练! 周日,一大早,吃过早饭之后,沈烨背上书包才刚要出门,就被老妈给叫住了。 “小烨,你干嘛去,急扯忙慌的,今天你不是休息吗?” 沈烨心念急转: “呃,老妈,我去找同学学习,他家有一本非常难得的数学习题集,都不外借的那种。” 老妈的脸色顿时就变得有些纠结: “去学习啊,儿子,今天你二姨夫过生日请客吃饭,你爸不在家,你要是也不去,是不是有点不好看啊?” 沈烨好奇的问道: “今天礼拜天,我爸去哪了?” “嗨!别提了,你爸有个战友从南边来了,你爸一大早5点钟,天都没亮就跑出去会战友去了。” 一听这话,沈烨的眼睛瞬间就爆出精光,这可是老爹的机遇,但是上一世老爹惋惜错过了,这一世绝对不能再失之交臂了。 沈烨记得很清楚,老爹这位战友姓陈,苏省人,这次来小城,一来是看望老战友,二来是想让老爹跟他一起做皮毛生意。 具体就是在小城附近的牧场收羊皮,羊绒,牛皮之类的,然后再运到苏省销售。 当时老爹固有的铁饭碗观念还是没有完全转过来,再者,沈烨考学在即,老爹不舍得动用家里有限的存款,最后婉拒了。 后来,沈烨出事,老爹焦头烂额,也就没了这个心思,等他决定下海的时候,早已时过境迁,没了契机。 依稀记得,这位陈叔和几个合作人在苏省那边皮革生意做得很大,跟后世名噪一时的海宁皮革渊源深厚。 这个事,无论如何也得劝老爹上马,抛开钱不钱的,事业是男人的脊梁,老爹今年才41岁,不能蹉跎后半生,碌碌无为。 “小烨,你琢磨什么呢?怎么咬牙切齿,摩拳擦掌的?” 老妈拍了沈烨的脑门一下,沈烨回过神: “哦,没事,老妈,我想起昨天因为马虎大意,做错了一道题,有点来气。” 老妈宠溺的伸手摸了摸沈烨的脑袋: “行了,儿子,别想了,劳逸结合,你已经很优秀了,还是跟我一起去二姨家。 放松一天,这次你考了全校第6,还赚钱给我买了礼物,老妈也好好显摆一下。” 该说不说,小城二中无愧省重点高中,真的是学霸集中营,高手如云,沈烨490的高分,居然只能屈居第六,第一的498,只扣了2分,恐怖如斯。 “小烨,你怎么又发呆了?对了,你看妈今天这身衣服行不行?是不是不应该戴块手表?” 沈烨连忙收敛心神,仔细的端详了一下老妈,漂亮,真漂亮。 老妈今天难得精心打扮了一下,穿得都是沈烨送她的礼物,深蓝色的丝棉面料衬衫,同色的西装长裤,还有一双矮跟的棕色女鞋。 就这一套衣服,在玛克威,沈烨还花了320块,下了血本,放在小城的商场或者精品店,至少1000加。 老妈收到的时候,虽然嘴上不断埋怨沈烨乱花钱,其实高兴的心花怒放,爱不释手,甚至都差点抹眼泪。 沈烨点点头:“老妈,您人长得漂亮,底版好,戴不戴手表都好看。” 老妈白了沈烨一眼,佯怒:“油嘴滑舌的,走吧,别晚到了,好像咱们就奔着吃饭去的。” 沈烨摇了摇头: “不行,老妈,我得去学习,今天我同学家里没人,平时他家有人的时候,根本就不让看这套题。” 老妈神情纠结,沉吟了一下,最终叹了一口气: “行吧,还是学习重要,那你中午请同学一起在外面吃一口,不许糊弄知道吗?” 老妈一边说,一边从手包里头掏出10块钱塞在沈烨手里,眼下这个时代,10块钱,消费力绝对杠杠的,老妈一点都不小气。 沈烨也没有推让,笑呵呵的收下钱,乖巧的应了一声: “知道了。” 上午9点零5,潮尚商业广场才刚刚开门营业,夏末穿着一身合体的牛仔装,正在有些生涩的向一个女孩介绍道: “美女,这可是李维斯外单尾单剪标,不是假货,和商场里400多块钱一件的一模一样。 但是我这才买100,如果你拿两件,180块,美女,你看,我身上穿着的这件就是,你比我漂亮,穿着肯定更好看。” 女孩看了眉目如画,倾国倾城的夏末一眼,顿时心动不已:“能不能再便宜一点?” 夏末连忙摇头: “美女,180两件,一件深蓝,一件浅蓝,这质量,穿10年都杠杠的,老板说了,这都是赔钱甩货,少一分钱就扣我工资。” 女孩还是有点犹豫,夏末神神秘秘凑到她的跟前,低声说道: “这样,我才刚开张,再送你两双运动袜,纯棉的,卖价6块钱一双呢,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 女孩手里捏着面料舒适,颜色鲜艳的袜子,终于破防了:“行,我,保证谁也不说。” 收完了钱,夏末还亲切的说道: “美女,穿好了带朋友一起来逛啊,我们这每半个月就能来一批新货。” 美女痛快的掏钱结账,意满踌躇的拎着衣服走了,沈烨靠在门口的柱子上,满脸笑容: “可以啊,夏末,商场才开门,你就已经开张了?不错,怎么样?现在是不是对我心服口服了。” 今天是沈烨这间店铺营业的第二天,昨天第一天营业,卖了680,看今天这架势,应该可能破千。 沈烨的所有商品价格经过精算之后定死的,包括议价空间和优惠政策都是定死的,毛利卡在了40%上下。 不算黑,但是也绝对赚钱,夏末昨天一天就把2个月的房租赚出来,今天大概就应该能把她的工资赚出来了。 剩下的除了夏末有5%的零售提成之外,基本就全是沈烨的纯利了,当然,这两天的高销售额,和商场新开以及周末有关。 沈烨大概估算过,这个档口稳定下来之后,一个月的零售应该在1万左右,毛利4000多。 夏末一个月管吃管住之外,还能到手800多,而沈烨的纯利差不多能有2500以上。 其实完全可以用营销手段拉高销售额,全力施展的话,一个月2万的零售,甚至更高,也不在话下。 但是沈烨深谙出头的椽子先烂的道理,买卖太好,会招人嫉恨,而且也容易招来无妄之灾。 小城太小了,市场的总体容量非常有限,阀值上限就这么高,赚钱也不急于一时。 沈烨语气揶揄的调侃,夏末没有马上搭理他,正一丝不苟的在本上记录着,她的字不太好看,但是非常工整。 做完记录,夏末才冷笑一声,头也不抬的回怼道: “呵,你也可以啊,15天,你居然还能坚持住,怎么样?现在肩膀都好利索了吧,是不是可以加重了?” 想起每天早上,自己都累得欲仙欲死,沈烨的脸顿时就苦了下来,下意识的舔了一下嘴唇: “夏末,咱们也不能光练体能啊,你适当也教我一些基本招数啊。” 夏末合上账面,嗤笑一声,语气轻蔑的说道: “招数?呵呵,你还差的远呢,现在练习体能,是教你保命的招式,打不过,起码还有机会跑得掉。” 夏末这话一点毛病都没有,不过沈烨还是不死心: “夏末,我知道你很强,但是我也不算很弱,也不是毫无基础,我还练过~” 夏末摆了摆手,淡淡的瞥了沈烨一眼,语气揶揄: “有基础是吧?好,这样,晚上咱两练练,让我看看你到底啥成色。” 沈烨本想拒绝的,但是一看夏末轻蔑的表情,顿时就血涌上了头,鬼迷心窍似的口出狂言: “行,练练就练练!” 第三十九章 新前程 晚上8点,天色彻底黑了下来,潮尚商场已经关门了,空无一人的二中操场上,一阵微风吹过,莫名有些肃杀。 沈烨轻轻的扭动着肩膀,抱着拳架,脚下小幅的移动着,眼神谨慎的打量着对面的夏末。 夏末的嘴里叼着一根没点着的香烟,懒懒洋洋,不丁不八的站在原地,低声讽刺道: “沈烨,你都围着我转了3圈了,你是想把我直接转晕吗?你不是练过吗?来,直接上,让我见识见识你的本事。” 就在此时,沈烨突然动了,垫步前冲,抬脚就是一记凌厉的低扫踢,朝着夏末的左侧小腿踢了过去。 夏末的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不过依然很淡定,动作轻盈的向后一个侧身滑步,就躲过了这记扫踢。 侧身的同时,夏末的右手还猛地朝沈烨的面部打出了一记斜上刺拳,以此来控制沈烨的贴身距离,同时打乱沈烨的进攻节奏。 反应迅捷,反击凌厉。 沈烨的两条手臂始终都抱着拳架,护在在脸颊两侧,此时眼神一厉,左手向外用力一摆,拨开了夏末的刺拳。 随即沈烨脚步猛地发力,用力的一蹬地面,身形如同犀牛一样,低着头,张开双臂,朝着夏末扑了过去,企图抱住夏末的腰。 沈烨当然不是耍流氓,他想要使用搂抱战术,摔跤,这可是后世ufc常用的招数。 自家事自己知,沈烨心里有数,夏末的地上格斗技巧超强,打他肯定跟玩似的。 只有拼地面才有一丝胜算,格斗的地面技术,沈烨虽然不会,但是体重,力量占优,绝对不吃亏。 夏末的眼中再次闪过了一抹诧异,间不容发之间,她左腿猛地后撤半步,右边膝盖瞬间就如同剃刀一样顺势顶起,朝着沈烨的下巴撞了过来。 夏末反应实在太快了,沈烨根本就来不及变招,电光石火之间,只能咬紧牙关低下头,用脑门硬接了这一下。 “砰~” 沈烨的脑门和夏末的膝盖重重的撞在一起,发出一声闷响,沈烨由于惯性,非常狼狈的以一个狗啃屎的姿势趴在了地上。 不过沈烨在倒下之前,肩膀也顶了夏末的腹部一下,夏末踉跄着退后了两步,虽然没有摔倒,但是肚子也被撞得生疼。 由于夏末放水,所以沈烨这一下挨得不算太重,至少没有当场制晕,但是也绝对不轻。 眼前发黑,脑子嗡嗡的,天晕地转,不过他还是一个翻身,就坚持着爬了起来,晃了晃脑袋,弓着腰,坚持摆出防御的架势。 沈烨的骨子里藏着一股子狠劲,就算打不过,也得咬下对手一块肉,在滨城经历了真正的生死之后,这股狠劲变得更加凌厉。 “噗!” 夏末轻轻的揉了揉肚子,把嘴里的香烟吐了出去,也摆出了一个格斗起手架,眼神也变得认真起来。 “沈烨,我之前小瞧你了,我现在可要认真了。” 说完,夏末就像雌豹一样朝着沈烨猛冲而来,千钧一发之际,沈烨猛地抬起了右手,张开手掌,暴喝了一声: “停!” 夏末硬生生的止住了飞身正蹬的动作,差点直接摔倒,没好气的低喝: “怎么?怕了?” 沈烨摇了摇头,语气讪讪的: “夏末,明天我要上学,你要上班,不能搞得鼻青脸肿的,明天咱们买两套护具再来过好不好?” 夏末嗤笑一声:“切,就凭你,还想让我鼻青脸肿?” 沈烨点点头,也不争辩,也没啥可辨的,事实如此,明摆着打不过嘛,刚才他倒地的时候,夏末有一百种办法弄死他。 “是是是,我是担心自己鼻青脸肿的,回家没法解释,明天中午,我去买两套护具,夏末,体能我正常练,你就教教我实战吧。” 夏末重新掏出一根烟,叼在嘴里,傲娇的哼了一声:“看你表现,看我心情吧。” 次日,早上5点半,天才刚蒙蒙亮,沈烨就已经起床了,上了个厕所,带好腰部和腿部的负重挂件,就准备出门跑步了。 “沈烨,你最近学习任务那么紧张,天天熬夜,还这么早就跑步锻炼,身体能吃得消吗?” 老爹沈从昌,正在阳台上抽烟,看见沈烨,他熄灭了烟头,从阳台走了出来。 老爹应该是失眠了,眼圈发黑,眉间还有一抹晦暗,沈烨心中一动: “爸,你是不是正在犹豫陈叔叔的邀请?” 沈从昌笑了:“大人的事,你~,呃,沈烨,你的观点是什么?” 沈烨一脸郑重,目光灼灼,精光闪烁,让老爹不得不收起敷衍之意,临时换了台词: “去!” 沈烨并没有长篇大论,言简意赅: “爸,你还年轻,不能在保管员的岗位上耗费时光,应该奋力一博,至少咱们输得起。” “奋力一博?” 沈丛昌有些意动,神色露出犹豫之色,沈烨趁热打铁: “爸,外边的世界,早就已经日新月异,翻天覆地,我们不能固步自封,因循守旧。 您想想看,我一个毛头小子都能在滨城赚到大几百块,你有能力,有本事,还有阅历,怕啥?” “老沈,我琢磨了一宿,要不咱们就试试,小烨说的有道理,你现在这个活计,实在有点说不过去了,咱们现在还年轻,不能蹉跎岁月。 小烨懂事又上进,咱们做爹妈的,总不能还不如孩子有志气,老沈,你可是尖刀排排长,枪林弹雨你都不怕,还怕砸了一个破饭碗?” 此时,老妈披着一件衣服,从卧室缓缓的走了出来,把手搭在沈烨的肩膀上,语气温和,但是却充满了坚定的力量。 老爹现在这个工作,好听的叫保管员,不好听就是一装卸工,现在的股份公司总经理,刻意打压。 老爹在仓库里被生生的窝了好几年,等他再想要奋力一博的时候,已经和社会脱节,两眼一抹黑,为时晚矣。 沈烨和老妈的鼓励与支持,给老爹打了一记强心针,老爹眼睛发红,精光四射,不过神色之间,依然还是有点顾虑,沈烨笑着说道: “爸,你是不是担心把我的学费赔光啊?哈!我的成绩这么好,全国的大学任我挑,不给奖学金都烧高香了,你还担心学费?” 老沈终于笑了,眼角晶莹,语气豪迈: “哈哈哈!好小子,有你的,行,那我就博上一博,大不了就从头来过。” 此时,正值朝阳初生,红霞透过阳台的玻璃,照在一家三口的脸上,每个人的眼中都满是希望。 老爹有了新的前程,再也不会像前世一样,窝窝囊囊的意外离世了,沈烨心中舒畅。 其实老爹的新选择未必就一帆风顺,甚至都有可能失败赔钱,但是沈烨不在意。 大争之世,不进则退,就算是折戟沉沙,也比温水煮青蛙来的痛快,何况,还有他可以轻松托底。 沈烨这只孱弱的扑棱蛾子,正在努力的煽动着翅膀,未来滔天巨浪的端倪,已经初步显现出来了。 第四十章 蝼蚁 9月16号,周一,上午。 小城位于华夏地域的最北端,这才九月中旬,就已经树叶枯黄,百草凋零,必须穿上外套了。 第二节课的课间休息时间,沈烨正在和姚成,刘力闲扯,班级的门口突然响起一道清朗的男声: “鹿眉!” 沈烨循声抬头,看见一个高大阳光的男孩正用手臂倚在门框站在门口,留着中长的头发,相貌英俊,嘴角还挂着一抹浅笑,非常潇洒。 沈烨的眼睛猛地眯了一下,桌子下边的拳头下意识的紧紧攥了起来,手背上青筋暴出。 这个男孩叫王彦辉,今年18岁,比沈烨大一届,高三那年号称病假休学了一年,直到今天才来报到。 王彦辉是二中公认的校草,不仅仅因为高大英俊,更是因为他有一个好家世,簇拥者无数,妥妥的公子,天之骄子。 看见王彦辉,鹿眉微不可查的皱了一下眉头,面无表情的站了起来,慢慢的走了出去。 “嗡~” 当鹿眉和王彦辉双双离开视线之后,教室里瞬间就炸了锅,姚成夸张的手舞足蹈: “我艹,刚才那个不是辉公子吗?他居然回来念高三了,还认识鹿眉,果然,王子和公主才是一家的,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刘力不服不忿的嘟囔着: “别胡扯,兴许只是认识而已,啥王子,论家世,我,我也~” 姚成拍了拍刘力的肩膀: “阿力,你赶紧歇菜了吧,就你家里那点牛羊草场,人家辉公子家里一句话,都特么给你抹平了。” 刘力涨红了脸,可是又无言以对,官本位的环境下,有些道理,根本就不用讲,所有人都是心知肚明的。 姚成瞥了刘力一眼,凑近沈烨,压低声音: “沈烨,我看最近鹿眉总是有意无意的找你说话,你也多留意一下,离她远点,小心遭了无妄之灾。” 姚成家里是机关的,住在机关大院,从小到大,耳读目染之下,看似跳脱,实则人情练达。 沈烨慢慢松开拳头,自嘲道: “王子和公主的浪漫故事,跟我一只癞蛤蟆有啥关系?不过老姚你提醒的也没毛病,我会注意的。” 姚成撇了撇嘴: “老沈,你又得便宜卖乖了,没了鹿眉,你好赖还有孔雪,只是可怜我姚成,二八年华,风度翩翩,却只能蹉跎青春年华,真是天妒红颜啊!” “大哥,要不我送你一面镜子吧,风度翩翩,天妒红颜,唉,就这表达能力,你还语文课代表?” 刘力阴恻恻的说了一句,他对鹿眉本来也就只有一丝朦胧的向往而已,年少慕艾嘛,像他这样的,班上一大把呢。 刘力心大,为人豁达,想通之后,瞬间就已经恢复如初了,又开始和姚成斗嘴。 “我尼玛,你埋汰谁呢?你个黑炭头。” 姚成和刘力打闹着远去了,沈烨望着鹿眉的座位,喃喃自语: “上一世,我因为下雨天撑伞送你回家,你抱了我一下,这一世,还会因为什么?” 沈烨在病床上因为疼痛辗转难眠的时候,曾无数次的设想过原因,最后的结论是。 鹿眉不喜欢王彦辉这个门当户对的纨绔子弟,临时起意,用沈烨做了一次挡箭牌。 她只是兴之所至的一个小小尝试,在沈烨这里就变成了灭顶之灾,彻底改变了命运。 蝼蚁,我要摆脱蝼蚁的命运!沈烨无声的呐喊着。 看见王彦辉出场,说实话,沈烨心里是有些忐忑的,甚至都生出了退缩之意。 重生者不是超人,更不是神仙,就是因为重生了一次,历经世事,沈烨的心里愈发明白。 在绝对力量面前,他到底有多么渺小,甚至连挣扎的力量都没有,至少现在的他,无力招架。 可是怎么躲?病假?转学?休学?退学?都不现实,为今之计,只能见招拆招,随机应变了。 沈烨目光闪烁,起身朝着教研室走去。 “啥?沈烨,你想调座位?” 白莉正在批改作业,听见沈烨的要求,她扶了一下眼镜架,语气有些诧异,沈烨点了点头,语气很平稳: “嗯,是,白老师,我眼睛近视了,去医院测,左眼200,右眼150,假性的。 大夫说最好先别配眼镜,容易变成真性近视,老师,我最近都有点看不清黑板了。” “嘶~” 白莉吸了一口冷气,脸色马上就变得郑重起来,沈烨可是她班上的状元,全校前十的尖子生。 重点大学基本上板上钉钉,这样的学生,绝对是所有班主任的心尖尖,她能不重视吗? “行,沈烨,老师知道了,很快就帮你调整座位,你先回去上课吧。” “谢谢白老师。” 沈烨走出教研室,长出了一口浊气,心中暗忖:先把距离拉开,要不然成天比邻而坐,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难免生出事端。 晚自习的时候,白莉快步走进了教室,看见她,同学们噤若寒蝉,连忙低头,把脑袋埋进书本里,装模作样的做出一副努力学习的姿态。 白莉说话从来都没有开场白,她敲了敲讲台: “同学们,我们今天调整一下座位。” “啊?啥?噢!” 一听这话,班上顿时就变得热闹起来,有人诧异,有人吃惊,有人欢呼,白莉用板擦重重的拍了一下讲台,竖起了眉毛。 “安静!” 教室里顿时就变得安静下来,静的针落可闻,白莉面无表情的说道: “史仲伦,你和沈烨调换一下座位,沈烨,钱苗的数理化不行,偏科严重,你多帮帮她。” 一听这话,史仲伦和钱苗都是面露喜色,他们坐在第三排,靠窗的位置。 史仲伦是个学渣,家里有矿,和刘力一样,都是交择校费来的,根本就没打算考大学。 听见可以挨着校花坐,他都快高兴的蹦起来了,脸都涨红了,钱苗则是个不起眼的微胖女孩,成绩中游。 知道能和男神兼学霸的沈烨同桌,自然也是喜不自胜,眼里都是粉红色的小泡泡,满意得不能再满意了。 “贾长海,你和孙明明换一下,王丽的英语不错,你的数学不错,你们互补一下,韩宝利~~~” 白莉一连调整了7,8个同学的座位,而且还都点明了原因,基本上都是合情合理,大多数人都是满意的,勉强算是皆大欢喜。 高中,尤其是高三换座位,可是个大学问,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老师来说,这是非常体现手腕的时刻。 白莉做得就很好,趋于完美,根本就没人能看出她的真实目的,在冷峻的面孔下边,白老师也有一颗七窍玲珑心呢。 第四十一章 事与愿违 次日,早自习结束以后,鹿眉背着书包,踩着上课铃声,面无表情的走进教室。 还没等坐下,就看见隔桌坐的史仲伦,顿时就皱起了眉头,语气冰冷: “你是谁?” 本来正襟危坐,打扮的花枝招展,摆出一副自认为潇洒造型的史仲伦,顿时面色一囧,老脸通红。 摄于鹿眉的凛冽气势,他有点尴尬的解释道: “呃,鹿眉,我是史仲伦,咱们是同班同学,昨天晚自习的时候,白老师给咱们调换了座位。” 鹿眉根本就没再搭理他,站在原地,皱着眉头,眼神冷冽的扫视了一下全班,迅速就找到了沈烨。 看见沈烨正和一个微胖不起眼的女孩同桌,鹿眉紧锁的眉头才略微舒展了一些。 此刻,数学老师,有点谢顶的老王走进了教室,看见鹿眉直愣愣的站在座位前,语气温和的问了一句: “鹿眉同学,你是有什么事吗?” “没事,老师。” 鹿眉勉强还算客气的回了一句,随即就自顾自的坐下,戴上耳机,掏出一本习题集翻了起来。 老王已近天命之年,历经世事,脾气早就磨得圆滑无比,对于鹿眉的表现毫无挂碍。 翻开教案,老王敲了敲黑板:“今天我们还是讲三角函数,翻到第22页~~” “叮铃铃~” 两节数学课结束,到了课间休息时间,鹿眉摘下耳机,在老王都还没出门的时候,她就已经先一步的走出了教室。 然后脚步不停的,径直朝着三楼走上上去,而三楼,是校长的办公室和教导处。 走廊里,看着鹿眉的背影,沈烨眉头不由深深的皱了起来,一股非常不祥的预感,猛地一下就涌了上来。 这小娘皮要搞事情! 果然,当天晚自习的时候,白莉再次面色阴沉的走进了教室: “刘力,你去鹿眉那个座位坐着,钱苗,你和刘力换一下座位。” 这次,白莉甚至甚至连理由都不编了,钱苗,刘力,包括史仲伦都是一脸懵比。 心中强烈不满,但是却碍于白莉的威严,敢怒不敢言,沈烨的眉头拧成了一个大疙瘩,慢慢的站了起来: “白老师,我拒绝和鹿眉同桌。” 此言一出,全班大哗,白莉面若寒霜,因为是沈烨说话,她才勉强忍住火气: “为什么?” 沈烨声音清朗: “她上课的时候不听讲,听音乐,有时候还会看杂书,严重影响我学习。” 沈烨这个理由非常正当,无懈可击,白莉的眉头紧锁,一时无语。 此刻,鹿眉的声音从教室外面响了起来: “从明天开始,上课的时候,我不会再听音乐,看杂书,也会正常听课。” 鹿眉一边说话,一边缓步走进了教室,全班同学的眼睛瞬间全都亮了,八卦之魂熊熊燃烧。 鹿眉对这些目光视若无睹: “沈烨,你的英语作文,我有幸拜读了,非常有水平,我要考托福,希望能和你共同进步。” 鹿眉的理由堂堂正正,同样无懈可击,连白莉的目光都变得柔和了,可是沈烨却一脸冷硬: “对不起,我和你不熟,我也不考托福,没兴趣和你共同进步,白老师,如果您坚持如此调换座位,那我申请病假在家自学。” 沈烨语气铿锵,斩钉截铁,赤裸裸的,毫不留情的拒绝,连一丝回旋余地都没留。 如同一记耳光狠狠的抽在脸上,一向高傲的鹿眉挂不住脸了,就连白莉都下不来台了,一前一后的拂袖而去。 班级里猛地响起了一阵狼嚎般的欢呼声,沈烨刚才的表现太牛皮了。 同时撅了白无常和鹿女王的面子,在这群青春懵懂的少年少女的眼里,这就是不畏强权,不屈富贵的英雄行径。 尤其是孔雪,小脸红彤彤的,看沈烨的眼神,都有点拉丝了。 一片呼唤声中,沈烨慢慢的坐了下来,表现的很平静,平静的近乎冷漠,这样的局面,肯定不是他想要的。 他的本意,只是想离鹿眉远点,惹不起就躲远点呗,可惜,事与愿违,鹿眉也不知道是脑子里的哪根筋抽抽了,居然主动的贴了过来。 事到临头的时候,沈烨拎得很清,言辞拒绝顶多也就算是不识抬举,和觊觎逾越绝对不是一个量级的问题。 二中学校门外,鹿眉脸色阴沉的走在马路上,轰鸣声响起,一辆鲜红的雅马哈摩托车从她身后呼啸而来,一个急刹车,猛得停在她的身侧。 王彦辉拉起头盔上的挡风面罩,露出帅脸,语气有些揶揄: “鹿眉,我听说你主动要求和一个叫沈烨的小子同桌被拒绝了?哈!你也有今天?” 鹿眉停下脚步,皱了一下眉头,语气冷冷的:“关你什么事?” 王彦辉撇了撇嘴: “怎么样?用不用我出手,帮你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鹿眉冷冷的看着他: “王彦辉,你是混混吗?你去年闹事,不得不休学一年,看来王叔是真的没有打疼你,一点都没长记性。” 王彦辉的脸色沉了下来,不过他很快就调整了表情,潇洒的摆了摆头,拍了拍摩托车的后座: “行了,我知道了,不惹事,走吧,鹿眉,我送你回去。” “不用,我的住处很近,不用你送。” 鹿眉语气冷冷的说完就走,连头都没回一下,王彦辉被气得脸色铁青,面目狰狞: “你这个贱货,你就装吧,早晚有一天,我特么要你生死两难,跪在地上求我~” 7点半,晚自习结束,沈烨拒绝了姚成和其他几个同路回家的邀请,骑车去了夏末的住处。 10分钟之后,沈烨的脑门上挨了重重的一拳,脑袋无法自控的后仰了一下,沈烨下意识的举起双臂,死死的护住下巴和颈部。 结果胸口空门大开,夏末如同猎豹一样冲了上来,一记凶狠的飞身顶膝,狠狠的顶在了沈烨的胸口。 沈烨无法保持平衡,仰面栽倒,重重的砸在地上,即便带着全套的护具,依然头晕目眩,胸口被顶的地方,疼得都有些透不过气了。 “哼,重心太高,顾头不顾腚,真正拼命,没有护具,你都已经死了,怎么样?这就不行了,还来不来?” 穿着一身红色护具的夏末,手里拎着牙套,好整以暇的站在沈烨面前,眼神戏谑,语气满是不屑。 沈烨晃了晃脑袋,用力的咬了一下牙套,猛地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 用拳头正了正自己的头套,沈烨含糊不清的说道: “来,小爷可以和你耗一天。” “呵!该说不说的,你倒是皮糙肉厚,是个好沙包。” 夏末嗤笑一声,调侃了一句,随后就把牙套戴上,眼神变得凛冽起来。 第四十二章 黄金时代 20分钟之后,沈烨如同一滩烂泥似得,躺在冰冷的地上,护具扔的到处都是。 “呼呼~” 沈烨大口大口的喘息着,汗水已经彻底浸透了他的衣服。 “呵,你不是说要和我耗一天吗?来,来,沈老板,咱们继续啊?” 此刻,夏末靠在墙上,头发也被汗水浸湿了,小脸微红,不过神色平静,呼吸均匀,语气戏谑。 沈烨连忙摆摆手:“不行了,女侠,我服了,实在是打不动了,我先回家了。” 沈烨捂住肚子,慢慢的站了起来,有点吃力的收拾着地上的护具。 30分钟,他被夏末连续击倒了7次,挨了无数下,都被打麻了,今天沈烨连地面战术都终于用了出来,然并卵。 人家夏末是个六边形战术,就算拼地面,技术也很娴熟,照样碾压他,打得他一点脾气都没有。 沈烨脚步蹒跚的出门了,夏末这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慢慢的坐了下来,轻轻的揉了揉自己的大腿,刚才这里被沈烨扫踢到了。 夏末掏出一根烟,软云,这是沈烨送她的,整整一条的拜师礼,点上之后,夏末皱着眉头,喃喃自语道: “这家伙的体能真好啊,力量也大,反应也不慢,再这样下去,不出一年,我可就打不过他了,怎么办?长期饭票要飞。” 沈烨回到家的时候,都已经8点半了,老妈神色埋怨的唠叨着: “小烨,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咋整的?浑身都是湿漉漉的?” 沈烨不动声色的随口敷衍道: “老妈,下了晚自习,我和同学在篮球馆里打了一会球,出了点汗。” 老妈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这孩子,天天学习那么累,还打什么球啊?天气变凉了,容易感冒,赶紧把衣服换下来,我给你热了一杯牛奶,还有一个鸡蛋。” 沈烨乖巧的点了点头:“好嘞,对了,老爸来信了吗?他大概啥时候回来啊?” 老妈叹了一口气,眉间多了一丝忧虑: “不知道啊,这次是你爸他们第一次运货,算算时间,应该明天能到苏省,希望一切顺利吧。” 沈烨在洗手间里,把外衣脱了下来,笑着安慰道: “老妈,你担心啥啊?老爸和陈叔都是侦察兵尖刀连出身,了不起就是货卖不出去,至于安全问题,呵,他们不揍别人就不错了。” 老妈拍了沈烨光溜溜的脊背一下,笑骂道: “你这孩子,净会胡说八道,赶紧穿衣服,别感冒了。” 老沈同志军人出身,一旦决定,说干就干,雷厉风行,执行力绝对没得说。 他已经从牧业公司退股,离开了工作了整整19年的单位,然后拿着退股金和战友在草地上收了价值5万多块钱的羊皮和羊绒。 3天前,老爹和陈叔已经亲自押了两台货车,从小城出发去苏省南通卖羊皮去了。 眼下这个时代,公路状况非常一般,而且路面上也不算太消停,所以老妈才会忧心忡忡的。 不过沈烨却是毫不担心,老爹可不是一般人,他教沈烨的那些手段,都是阉割过的,杀招都被他筛出去了。 他们两台车,6个人,4个都是退伍兵,这样的力量,除非遇见持枪悍匪,基本上畅行无阻。 而持枪悍匪才不会傻乎乎的截公路上的货车呢,整特么两车羊皮啥的,去哪卖? 晚上10点,沈烨关灯睡觉,重生一次,他虽然没有什么异能,但是记忆力却变得非常好,好到离谱,几乎可以等同于过目不忘的那种。 开学还不到20天,沈烨几乎都已经把高三的所有课程全都自学完了,这样看起来,真的是什么大学都可以任选了。 次日,沈烨依然和钱苗坐一个座位,鹿眉也依然坐在最后一排,到了白莉的课,她也没吱声,仿佛这件事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一样。 沈烨难得过了几天的消停日子,每天早上负重跑,白天上课,晚上找夏末找虐,无波无澜,却格外充实。 每天都能感觉到自己再变强,这种感觉让人迷醉,难以自拔。 周五,8点40分,沈烨捂着眼睛回了家,今天他和夏末打出了真火了,没有控制好力道。 夏末下了狠手,沈烨的左边眉骨被夏末的顶膝刮开了一条血口子,虽然已经简单的处理过,血倒是止住了,但是肿起了一大片。 “小烨,你看看,谁回来了?” 刚一进门,老妈就兴冲冲的拉住了沈烨,精神奕奕的沈从昌笑呵呵的打量着沈烨,不过很快就皱起的眉头,语气严肃起来: “沈烨,你打架了?” 沈烨连忙摆手: “没有,爸,我没打架,晚上打篮球的时候,不小心被同学的胳膊肘顶到了。” 老爹点点头,面色稍霁,他可不好糊弄,创口形成的方式,他一眼就能看个大概齐,沈烨把膝盖说成手肘,算是贴边,勉强混了过去。 “嗯,下次注意点。” 老妈刚想说话,沈烨连忙主动开口,岔开了话题:“爸,这一趟咋样?战果如何啊?” 一说这个,老爹的脸色马上就变了,神采飞扬,老妈也没有再提沈烨收伤的事情,语气兴奋的说道: “小烨,你猜猜看,你爸这趟活赚了多少钱?” 沈烨笑了,大概的盘算了一下,伸出手掌,张开3根手指,老妈顿时面色一窒: “你,你怎么猜到的?” 沈烨语气惊诧:“好家伙!真赚了3000块啊?老爸威武!” 老爹面有得色,不过语气还是很沉稳的: “这次运气不错,老陈在苏省那边的老乡照顾我们,这才给了一个高价,赚了一些钱。” 沈烨笑得见眉不见眼,高呼万岁: “爸,你太谦虚了,第一次就旗开得胜,半个月就净赚3000块,以后肯定财源滚滚,太棒了,咱们家发财了,我以后就是富二代了!” 沈烨确实有点演的成分,他是孩子,这是角色需要,没办法的,不过效果显然非常很不错。 虽然爸妈都是笑骂,但是眼睛的欣慰和喜悦却是藏都藏不住的。 说实话,沈烨其实心里多少是有点不以为然的,将近6万块钱的成本投入,殚精竭力,点灯熬油的干了将近20天,总利润估计都不超过7000块。 这投入产出比,呃,其实真的不算低了,现在是最好做生意的蛮荒时代,几乎遍地黄金,机遇随处可见,只要弯腰就能捡到。 这一步对于老爹,对于沈烨都是无比重要的,这是一个新的开端,一切都向着好的方向发展着。 只要沈烨能平安度过眼前的危机,离开小城,就是他风云际会,潜龙飞天之时。 第四十三章 见生死 老爹只在家里只呆了两天,就再次启程去牧区了,赚钱要趁热,初战告捷,老爹现在也是信心满满,干劲十足。 沈烨的生活也恢复到了平静的状态,不过今天非常不一般,今天是9月28日,上一世,这一天是他生命之中的至暗时刻。 今天是周三,沈烨还是一如往常一样,正常下了晚自习之后,骑车离开了学校。 上一世,他是穿过一条近路的小道的时候才遭遇袭击的,沈烨在这条小巷的入口处驻足停留了一会,静静的朝着里边看了一眼。 随后就骑车绕开了,里边虽然光线昏暗,但是陆续过去了好几个骑车的同学,自然也没有什么人埋伏袭击。 快到夏末住处的时候,沈烨不由的放松下来,自己的命运彻底改变了,厄运没有再次降临。 而且,自从上次自己和鹿眉彻底闹掰之后,已经小半个月都没有再说过话了。 不过就在此刻,沈烨听见一声尖利的喊叫声:“没错,就是这个小比崽子!” “干他!” 一条人影从黑暗处猛地窜了出来,朝着正在骑车的沈烨就踹了过来,沈烨下意识的猛地从车上跳了下来。 “哗啦!” 自行车被来人一脚踹倒,倒地是时候,车梁还刮了沈烨的大腿一下,火辣辣的疼,沈烨踉跄后退两步,才勉强没有摔倒。 “我艹!” 此时,一个瘦小的身影猛地从黑暗之中窜了出来,嘴里喝骂,手里拎着半块板砖,朝着沈烨兜头就砸了下来。 这家伙出手狠辣,但是力道不足,脚步虚浮,沈烨条件反射性的一个侧身撤步,轻轻松松的闪了开去。 随即习惯性的扭身摆胯,一记凶猛的鞭腿反击,狠狠的抽在了瘦小身影的大腿上。 “啊!” 瘦小的身形瞬间倒地,抱着大腿哀嚎着,借着远处昏黄的路灯,沈烨勉强认了出来,分明就那个在游戏厅里叫嚣过的二两肉。 “艹!你特么还敢还手。” 此时踹倒沈烨自行车的那个身影骂了一声,还有另外一个人,一起踩着沈烨倒地的自行车冲了过来。 当先的一个人,抡起王八拳,就朝沈烨的脸颊就呼了过来。 我们都很藐视王八拳,其实威力一点都不小,狭小空间里,量级相同的情况下,三个普通人同时抡起王八拳乱砸,就算职业拳手都得退避三舍。 沈烨现在面对的这个家伙,虽然也是王八拳,没有专业训练的痕迹,但是他显然是个老炮了。 横向摆动,还借用了一点腰胯的力量,所以拳速不慢,势大力沉,而且关键是准,目标是沈烨的脑袋,应该是街头格斗经验不少。 不过现在的沈烨可不是足下阿蒙了,被夏末胖揍了大半月,加上将近1个月的负重跑,他的眼力,身法,反应都有了质的飞跃。 摆拳临近脸颊的时候,劲风扑面,沈烨眼神一厉,瞬间弓腰,间不容发的躲了过去,这是夏末教得,对打的时候,要死死的盯着对方的拳头。 弓腰的同时,沈烨右脚后撤,腰胯带动肩膀,肩膀带动左臂,一记凶猛短促的左勾拳,实实在在的打在了对方的肋部。 爆肝拳。 “呃~” 这家伙的嘴里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随即身体就栽倒在地,身体蜷起像个虾米似的。 正常人的肋部要害挨了重拳,通常都会倒地不起,暂时失去行动能力。 最后这个人,看见沈烨居然如此生猛,瞬间就放到了两个人,不由有些迟疑,脚步踌躇。 不过沈烨此时已经朝着他猛冲过来,斩草除根,所有站着的,还有反抗能力的人,都要击倒,这自然也是夏末教的。 路灯掩映之下,沈烨的眼神凛冽,煞气冲天,最后这个家伙被吓破了胆,惊慌的后退了一步。 “砰!” 沈烨一记飞身正蹬,准准的踢在了他的胸口,这个倒霉蛋瞬间就被踹出去足有2米多远,撞到墙上才停住了身形。 没倒! 沈烨眼神暴虐,一声不吭,毫不停留的又朝他扑了上来,这家伙被吓得肝胆俱碎,扑通一声就跪在地上,捂住胸口,大声求饶: “大哥,我服了,服了!” 5分钟之后,花猫,二两肉,还有求饶哥三个人鼻青脸肿的跪在墙角里,沈烨语气森寒: “你们把我的自行车踩坏了,得赔,我也不讹你们,一共900,你们三人一人300,写欠条吧。” 二两肉哆哆嗦嗦的说道:“大哥,艺人300是不是太多了,你这车子~” “啪!” 沈烨一记毫不留情的大耳光,狠狠的抽在了他的脸上,二两肉的脸肉眼可见的红肿起来,看起来倒是胖了不少。 沈烨目露凶光:“怎么?你不服?” 二两肉带着哭腔:“服,服,大哥,我服了。” 沈烨从书包里掏出纸笔,扔在他们面前: “写吧,花猫的嘴角有血,顺便把手印按了,还有姓名,家里的地址,电话,一并写下来,如果你们赖账,也省着我再现打听了。” 沈烨这招够狠,花猫他们顿时如丧考妣,他们都盘算着混过今晚就赖账的,没想到沈烨居然滴水不漏。 赶走花猫几个人之后,沈烨扶起自行车,揉了揉自己的大腿,没好气的冲着小区黑暗处抱怨了一句: “夏末,你就全程看好戏是吧?我都让人袭击了,你也不说出手帮忙。” 火苗亮起,夏末点了一根烟,从黑暗之处缓缓走了出来,吐出烟气,语气揶揄: “呵,跟我练了这么久,如果连这三个小痞子都对付不了,那你还不如一头猪了。” 刚才,沈烨踹飞投降哥的时候,眼角余光就瞥见夏末也躲在黑暗之中了,所有,沈烨刚才打架的全过程,她都亲眼目睹了。 沈烨推车走到她跟前:“夏末,我刚刚表现的怎么样?” 夏末笑了,语气戏谑: “大开眼界,要不你咋能当我老板呢,你这讹钱的手段,可比我牛多了,我要是早点学到这手,现在估计都已经发财了。” 沈烨有点羞赧的挠了挠头,强行挽尊: “我其实不是为了讹钱,我是担心他们没完没了,欠条不重要,家庭住址才是重点。” 夏末挑着眉头瞄了沈烨一眼,抽了一口烟,没有说话,沈烨有点尴尬,岔开了话题: “我刚才打架的时候,表现的怎么样?夏老师,你给点评一下。” 夏末不置可否的点点头: “勉强说得过去,现在你对付三两个小混混肯定没问题了,不过要是生死相搏,呵呵~” 夏末的语气当中突然夹杂了一抹难以言喻的唏嘘,沈烨不由的皱起了眉头,轻声重复了一遍: “生死相搏?夏末,你是说我下手不够狠?” 夏末撇了撇嘴,朝着沈烨摆了摆手: “呵,你一个大学生,不用琢磨这些,你也没有机会见生死,学上两手,足够防身就行了,今天不练了,你回家吧。” 说完,夏末就转身朝着楼道走了过去,背影显得略微有些落寞。 第四十四章 讲数 翌日,午休时间,沈烨正要去食堂打饭的时候,崔洋这家伙居然主动的找了过来,一见面,他就咋咋呼呼的: “我艹,老沈,你现在是小母牛坐火箭,牛皮上天了,居然一个人就把花猫他们三个全都灭了!” 崔洋嗓门不小,沈烨的脸色顿时黑如同锅底灰,连忙把他拉到一边: “你特么瞎嚷嚷个鸡毛啊?我们学校都是乖宝宝,别吓着他们。” 崔洋瞥了一眼校园里里来回过往的学生,撇着嘴点评道: “老沈,你们学校的姑娘水平实在太次了,也难怪你不开窍,都特么歪瓜裂枣的,清一水的全是恐龙。” 听听,这特么是人话吗?沈烨脸色铁青,一把捂住了他那满嘴喷粪的嘴,语气凶狠: “别废话,赶紧说,你特么跑我们学校干啥来了?” 沈烨最近特训效果明显,手劲贼大,崔洋挣了一下,居然没挣脱,憋得脸红脖子粗的,连忙拍了拍沈烨的手背,做了一个举手投降的姿势。 沈烨这才放开了他的嘴,崔洋啐了一口,不过随即就眉飞色舞起来: “老沈,你这次是真特么出名了,花猫他们都被你打怕了,找了九哥求情,然后九哥又找到了我,要找你讲数。” 讲数,就是谈判的意思,这是港岛那边的说法,在北方这边的正确说法叫平事,社会大哥的主要业务之一。 最近几年港岛的古惑仔电影火爆一时,崔洋赶时髦,故意拽词而已。 不过一听这话,沈烨不由皱起了眉头,脸色变得有些阴沉: “讲数?我这事跟九哥有什么关系?不去。” 崔洋挤眉弄眼的揽住沈烨的肩膀,语气黏黏糊糊的: “老沈,毕竟咱们和花猫他们的梁子,是在九哥场子里结下的嘛,不看僧面看佛面,你就去一趟呗。” 沈烨没好气的刮了他一眼:“大洋子,你特么是不是又把大话吹出去,大包大揽了。” 崔洋嬉皮笑脸的:“生我者,老崔也,知我者,老沈也!” 沈烨用肩膀把他顶开,有些无奈:“大洋,你特么一天天的,是不是都闲出屁了,净特么没事找事。” 这种机会,可以和正儿八经的社会人谈判,对于崔洋来说,是个露脸的机会,难得的大场面,他自然不会错过。 “老沈,九哥都已经给我过话了,这事你在理,他不会为难你,就是说和一下,给我个面子,去一趟呗,晚上豫园,任点。” 晚上6点半,晚自习时间,沈烨第一次提前早退了,来到了三角地的那家网吧。 九哥,真名不详,30岁左右,是个气度沉稳的中年汉子。 相貌堂堂,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穿着一套立领的黑色中山装,里边是白色的衬衫。 确实是有点社会大哥的架势,此刻,他正坐在网吧角落的一把椅子上,嘴里叼着一根烟。 花猫,二两肉,还要那个投降哥,鼻青脸肿,臊眉耷眼的站在他的身后,一幅受了委屈的乖宝宝造型。 沈烨不动声色,淡淡的瞥了几个小痞子一眼,慢慢的坐在了九哥的对面。 崔洋本来也想坐下,但是又觉得不妥,只好叉着手站姿沈烨身后,像个马仔似的。 沈烨朝着九哥点了一下头,语气不卑不吭: “九哥,您好,我叫沈烨,这点小事,倒是给您添麻烦了。” 九哥的嘴角一扬,淡淡的笑了一下,语气还挺温和的: “一表人才啊,小烨,我这么叫你,没问题吧?” “没问题,九哥,您是大人物,事情繁多,有什么吩咐,您就交待,别耽误了您的宝贵时间。” 这话体面,中听,九哥笑了: “好,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小烨,你不仅身手好,说话办事也爽快,在点,未来必然是个人物。” 沈烨没说话,静待下文,果然,九叔掸了一下烟灰,慢慢的收敛了笑容: “小烨,你和花猫之间的这点误会,前后经过我都已经整明白了,这事的错不在你,都是花猫他们的毛病,挨打也是活该。” 九哥这话说得还算公允,沈烨挑了挑眉头,略带江湖气的恭维了一句: “九哥果然慧眼如炬,明辨是非。” 沈烨夸得他很受用,九哥笑容满面,语气愈发和蔼: “哈!我就是一个买卖人,讲究和气生财,小烨,正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我划一个道,咱们把这点小事化了,你看行不行?” 这就是要平事了,沈烨态度沉静,语气平静: “九哥,您吩咐,我听着。” 见他不动如山,九哥不由对沈烨高看了一眼,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碾灭,语气不徐不疾: “小烨,这件事是花猫他们惹事在先,但是你毫发无伤,你那台车子也就是花了一点。 我做主,让花猫他们赔你300块钱,给你赔礼道歉,这件事到此为止,你看行不行?” 好家伙,900块,九哥大嘴一张,直接就变成300了,其实钱不钱的还是其次,关键这事性质其实挺恶劣的。 花猫他们这可是下黑手,要不是沈烨身手过人,恐怕住院都是轻的,就这么轻拿轻放,一句带过,着实过于儿戏了。 一听这话,崔洋顿时就不干了,猛地上前一步,刚要说话,却被沈烨按住了手,表情严肃的给他使了一个眼神。 “九哥,既然您都张嘴了,我自然没二话,就是花猫他们暗戳戳的打我闷棍,九哥,正所谓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这事~” 见沈烨如此上道,九叔顿时哈哈大笑,说话五湖四海: “哈!小烨,你只管放心,花猫他们绝对不敢再找你的麻烦,他要是再敢炸毛,我特么直接弄死他。” 沈烨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的瞥了花猫一眼,他顿时浑身一激灵,忙不迭的说道: “不敢,绝对不敢,借我几个胆子我也不敢,烨哥,这事,是我不开眼了。” 一边说着,他还从衣服兜里掏出了3张皱巴巴的老人头,表情谄媚的朝沈烨递了过来。 沈烨没有没有马上接,而是看了九哥一眼,九叔对沈烨愈发满意,是个懂规矩,有本事的。 “收了吧,小烨,这是他们自己活该,也是你应得的。” “谢谢九哥了。” 沈烨面无表情收了钱,随即掏出几张欠条递给了花猫,九哥面对微笑,朝着花猫他们挥了挥手: “行了,这事就算是过去了,花猫,你们先走吧,以后再也不许招惹沈烨,听明白了吗?” “是,是,九哥,我再也不敢了。” 花猫他们点头哈腰的,如同没有骨头一样,急忙忙的跑了出去,九哥笑呵呵的瞥了沈烨一眼: “小烨,你之后有什么打算?是要去大城市,还是想留在小城发展啊?” 好家伙,居然还特么有脸招揽我,沈烨心里不由有点腻歪,他对这个劳什子九哥在心里已经有了定论。 是非不分,狗屁不是! 这样的人,沈烨绝对不会再跟他接触,早晚出事,不过还没等他说话,崔洋就张嘴了: “九哥,沈烨可是高材生,二中前几,未来的栋梁之才,就算是清华北大都不在话下。” 该说不说的,崔洋这朋友,能处,有事他是真上啊! 一听这话,九哥眼神闪烁,尴尬的表情一闪而过,绕有深意的看了沈烨一眼: “不得了啊,小烨,文武全才,果然是人中龙凤,小烨,以后在小城有事,找我。” 第四十五章 匹夫一怒 从游戏厅出来,沈烨抬手看了一眼手表,才七点,时间还早,他跨上自行车,准备去潮尚商场看一眼夏末。 “大洋,你先回家吧,以后别没事找事,还有这个什么九哥,不要再接触了。” 崔洋的脸色阴沉,骂骂咧咧的: “玛德,我特么也没想到老九这比居然这么艹蛋,还真把自己个人物了,老沈,今天这事~” “行了,大洋,你少说两句,我也没吃亏,花猫他们以后也不敢再招惹我,勉强也算圆满,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沈烨的语气平静,不过崔洋显然还是不服,语气忿忿不平: “老沈,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如果昨天晚上他们堵得是我呢?一板砖撂倒,事后扔300块钱?姥姥!” 沈烨皱了皱眉,用力的按住崔洋的肩膀,语气也变得郑重起来: “大洋,不许惹事,你记住,瓷器不与瓦片斗,跟花猫这样的渣渣纠缠,不仅跌份,还浪费时间,多用一秒钟都是犯罪。” 沈烨表情严肃,一本正经的,崔洋眉头紧皱,语气依然纠结: “老沈,这事,想想心里还是有点窝火啊!” 沈烨嗤笑: “哈!你特么还窝火?你想想看,花猫他们偷鸡不成蚀把米,被我胖揍一顿,还掏了三百块钱,他不得憋屈死?” 崔洋眉头舒展,终于露出了一贯淫荡的笑容: “哈哈哈,说得也是,这些傻皮,真是自作自受,老沈,你特么现在怎么突然变这么厉害了? 1v3,而且还是偷袭,你居然毫发无伤的全灭,老实交代,是不是沈叔给你开小灶,把他压箱底的杀招都交给你了?” 沈烨撇了撇嘴: “玩呢?我老爹的杀招要是都交给我了,我现在就得蹲笆篱子了,花猫他们就算不死也得残。” 崔洋琢磨了一下,砸了砸嘴: “也是,行吧,老沈,现在还早,咱们去搓一顿吧,你刮了300块钱,总得放点血吧?” 沈烨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 “滚蛋!老子本来能赚900的,就是你多事,才变成300,你赶紧打车回家吧,我回学校看会书。” 崔洋不屑的啐了一口:“艹,还看书,天天都特么学傻了?” 沈烨挑了挑眉,从自行车上迈步下来,捏了一下拳头,嘎巴作响: “学傻了?大洋子,来,咱俩练练?” “我艹,练鸡毛啊,你特么别过来,我,我先撤了。” 崔洋赶紧拦下路边的一辆出租车,落荒而逃,还不忘摇下车窗,对着沈烨比了一根中指。 “呵!傻缺。” 沈烨笑骂了一句,转身骑上车,朝着潮尚而去。 骑车穿过三角地商场的时候,沈烨路过了小城唯一,一家上岛咖啡店,突然想起上次夏末无意中说起她从来都没喝过咖啡。 沈烨停下了车子,决定给她买上一杯,溜溜须。 夏末对沈烨的帮助实在太大了,沈烨的小店,还不到一个月,营业额就已经飙到了1万块。 其中,沈烨的货源和装修,包括商场新开,这些因素大概也就只能占到5成比重,剩下的全靠夏末的模特效应。 除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之外,昨天晚上沈烨轻而易举的干掉了花猫三人,也是得益于夏末的调教。 没有这一个月的魔鬼式训练,沈烨昨天晚上估计也能赢,但是绝对挂彩,不可能这么轻而易举。 沈烨才刚刚走到上岛的门口,就看见鹿眉一脸不耐烦的推门出来,身后不远还跟着眉头紧锁,脸色铁青的王彦辉。 看见沈烨,鹿眉明显是愣了一下,沈烨本想直接错身而过,却被她猛地一把拉住了。 “沈烨,你是来找我的吗?走吧,送我回家。” 鹿眉说话的时候,她的眼中居然罕见的流露出一丝恳求的神色,看见这个眼神,沈烨脑子瞬间如遭雷亟一般,楞了一瞬。 沈烨当然不是色与魂授,而是上一世,他就见过鹿眉这样的眼神,然后鬼使神差的撑伞送她回家了,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一幕,何其相似? 王彦辉本来怒气冲冲,刚想要冲上去推搡沈烨,不料沈烨比他的火气还大。 猛地一抻胳膊,非常粗鲁的摆脱了鹿眉的手,语气凛冽的低喝: “傻缺,我特么跟你很熟吗?你脑子有病吧?” 懵了! 王彦辉,鹿眉全都懵了,楞在当场,沈烨不仅毫不客气,甚至直接爆了粗口。 鹿眉家世显赫,从小到大,锦衣玉食,还从来都没被外人骂过,甚至就连王彦辉都不敢当面骂她。 鹿眉的脸色瞬间就涨红了:“你~” 沈烨骂完之后,压根就没有看她,更没理她,头也不回的走进了咖啡店,店门重重关上,发出砰的一声响。 王彦辉乐了: “我艹,这小子可真楞啊!” 随即他就一脸戏谑,阴恻恻的煽风点火: “啧,鹿眉,我还是第一次见有人对你不假颜色,甚至还出言不逊呢,怎么样?我去帮你教训教训他。” 鹿眉眼圈略微发红,脸色也是白一阵红一阵的,她眯着眼睛,透过橱窗看了沈烨的背影一眼。 深呼吸一口气,语气重新变得冰冷如刀:“王彦辉,我的事,不用你多管闲事。” 说完,鹿眉就快步离开了,王彦辉没有追,而是望着她的背影,撇着嘴喃喃自语: “小娘皮,你特么以为你是地球的原点吗?所有人都得围着你转?” 随即他又瞥了一眼正在买咖啡的沈烨,嘴角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 “这小子,有点意思啊?” 当沈烨端着一杯咖啡走出上岛的时候,看见一辆血红色的雅马哈公路赛摩托,正在绝尘而去。 趴在机箱盖上的王彦辉,甚至连头盔都没带,沈烨目光幽远,语气凛冽: “王彦辉,你这一世最好不要惹我,否则匹夫一怒,血溅五尺,我绝对不会坐以待毙。” 10分钟之后,沈烨推着车子,夏末和他并肩而行,一边小口抿着手里的卡布奇诺,一边瞄了沈烨一眼。 此时的沈烨有点心不在焉的,夏末语气揶揄: “怎么?沈烨,看你心神不宁的样子,这是给我买了一杯咖啡,心疼了?” 沈烨心里略微有点沉重,暗自叹了一口气,无奈的摇了摇头,收敛了心神,自然而然的岔开了话题: “没有,夏末,后天国庆节放假,我要去滨城进货,大概需要离开大概3天时间,有事,你就给我打传呼。” 夏末的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色,还略带一丝紧张: “嗯?去滨城,沈烨,你之前不都打电话进货吗?这次为啥要亲自去一趟。” 沈烨点点头,耐心的解释道: “已经换季了,过了国庆节,小城就冷了,咱们要开始卖冬装了,咱们现在的货源,冬装不行,我得重新找一家货源。” 夏末好看的眉毛紧紧的皱了起来: “我要跟你一起去!” 第四十六章 能发财的大买卖 10月1号,国庆节,下午。 还是2084次列车,15号车厢,下铺,这次再也没什么幺蛾子了,沈烨消消停停的坐在铺位上,望着窗外迎来送往的人群。 沈烨自然不可能带夏末一起去滨城,倒不是担心她知道进货渠道,主要是国庆节是做买卖的最佳机会。 一个礼拜,整好了能卖小一万,纯利足足好几千块,这钱,沈烨可舍不得放弃。 虽然夏末当时眼神哀怨,勾魂夺魄,不过沈烨心硬如铁,还是毫不留情的拒绝了她的同行要求。 呵!女人,只会影响我赚钱的速度。 其实这次沈烨出门,阻碍还挺多的,老爸又去苏省了,老妈听说他也要出门,激动的不行,眼泪涟涟的。 无奈之下,沈烨只能撒谎说是去滨城参加英语竞赛,甚至还让孔雪帮他遮掩,这才勉强脱身。 除了老妈之外,让崔洋帮忙买票的时候,这小子虽然还算仗义,没有告诉崔颖,但是死活都要跟着一起。 被逼无奈,沈烨只能说自己在滨城交了一个女朋友,这次是去约会,崔洋才一脸淫笑的作罢。 这趟车,列车长和乘警都不是沈烨的熟人,应该是换岗了,好在同车邻居都还不错。 上铺是两个机械公司的驻外业务员,七天假期,回辽省老家休息,中铺是一对刚结婚不久的小夫妻,趁着国庆节去滨城旅游。 沈烨的对铺是一个不苟言笑,带着眼镜的中年人,沉默寡言,一看就不是滔滔不绝的那种。 都是正常人,除了上铺的那对小夫妻略微显得有点兴奋之外,其他的一切都还不错。 两个业务员,一上车就脱了鞋,躺在铺位上聊天,抱怨待遇不好,提成太少,领导太狗之类的话题。 新婚夫妇坐在边凳上,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一脸兴奋的讨论着滨城的景点和美食。 无非就是索菲亚教堂,中央大街,太阳岛,铁锅炖,马迭尔大冰棍~~ 沈烨对面的大叔,倚在窗边,面前摆着一个透明的玻璃保温杯,手里捧着一本半新的资治通鉴,神情专注,看得津津有味。 没人打扰,沈烨感觉格外轻松,把耳机戴上,舒舒服服的枕着双手,躺在了铺位上,惬意的长出了一口气。 不知不觉的,沈烨睡着了,直到一股碗面所独有的香气钻进鼻子,他才睁开了眼睛。 抖了抖被压的有些麻痹的胳膊,摘下耳机,沈烨翻身坐起,朝着窗外看了一眼,这会外面都已经黑了。 小两口坐在边座上,正在吃晚饭,泡面,香肠,啤酒,还有一只烧鸡,吃得满嘴流油,香气四溢。 沈烨不由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看别人吃得香甜,他也感觉有点饿了。 “小伙子,饿了吧,我这有牛肉干,你尝尝。” 对铺的大叔笑呵呵的递过来一截风干牛肉干,这是小城特产,咸香咸香的,无论是充饥还是下酒,都是一等一的好东西。 沈烨没有接,而是很有礼貌的说了一句: “谢谢大叔,我明天早上要去医院做检查,需要空腹12小时。” 沈烨随口编的了一口无懈可击的理由,陌生人的食物,他是绝对不会轻易尝试的。 大叔倒也没说什么,只是轻轻的扶了一下眼镜框,笑着把肉干收了回去。 沈烨朝着大叔点点头,把随身听收好,拎起背包,去卫生间洗了一把脸,本想透透气的。 可是车厢连接处这会有好几个人正在抽烟,烟雾缭绕的,辣的眼睛都疼,沈烨无奈,只好重新回到铺位。 好在这个时候,小两口已经吃完了,老婆正在收拾残局,她老公坐在沈烨的铺位上,摆弄着一个柯达的傻瓜相机。 看起沈烨回来,男人还客气的说了一句:“兄弟,我在你这坐一下没事吧。” 沈烨笑了笑:“哥,没事,你坐吧。” 一边说着,沈烨就放下边座,坐了上去,他老婆手脚麻利的收拾好东西,和男人凑到一起。 小两口喜滋滋的摆弄着相机,间或嬉笑一句,新婚燕尔,如胶似漆,羡煞旁人。 沈烨不由自主的露出姨母笑,收回目光,正想戴上耳机,突然就被隔壁铺位的声音吸引了。 隔壁的下铺上,正坐着一个富态的女人,体态丰腴,衣着得体,穿金戴银的。 她的身边和对面,一共坐着5个女人,正好包圆了一整间对铺。 这几个女人,都有一个共同点,衣着略显土气,神情拘谨,一看就是没啥外出经验。 此刻,那个大姐正在口灿莲花的白话着: “我跟你们说,我们中绿公司的规模在中国,乃至整个亚洲都是数一数二的。 而且在香港,东京,首尔都有分公司,产品更是行销全世界,这次在滨城成立新公司,是非常难得的发财机会。” 大姐对面,一个烫了头发,身材略胖的中年女人小声的问了一句: “红姐,你真的在公司干了一年,就赚了3万多?” “哈!当然了,你看看,我这身上穿得,戴的,这还能有假?” 红姐一边说话,一边还炫耀式的抖了抖手腕上的耀眼的金手镯和戒指,她的手镯,又粗又大,怕是不下一两。 一两就是50克,现在的黄金价格是80块钱1克,不算戒指,光这一个手镯就不止4000块。 几个女人的眼睛,瞬间都亮了,满是贪婪,她们的反应,红姐自然尽收眼底,脸色无比得意: “呵!我这根本就不算什么,我的上级才厉害呢,她是钻石级的代理,就比我早干了大半年,一个家庭妇女,去年人家就赚了一辆桑塔纳!” 胖女人顿时抽了一口冷气:“嘶!一台桑塔纳,不得10万块啊?” 红姐的表情愈发得意,眼神之中夹杂着一丝轻蔑:“啥10万?整整15万。” 微胖女人的眼睛都绿了,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我的妈啊!15万,我们家广深一个月500,得挣20多年才行。” 红姐嗤笑: “你以为呢,我这可是能发财的大买卖,一般人我根本就不会告诉她,咱们是多少年的老姐妹,我这才告诉你的。” 此时,一个大概只有22,3岁,身材消瘦的女人怯生生的问了一句: “那个,红姐,这880块钱的初级代理加盟费,是不是有点太高了?” 红姐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语气愠怒: “小翠,你要是嫌高,那就下车回家吧,不过等别人赚钱发了财,到时候,你可别埋怨我。” 胖女人非常狗腿的推了这个小翠一下,语气有些埋怨: “小翠,你胡说什么?一年能赚好几万的机会,多难得啊?再说,这卧铺车票,也都是红姐买的票,100多块呢。” 小翠的脸红了起来,诺诺的不敢说话了,看到这一幕,沈烨不由撇了撇嘴,暗自叹了一口气。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沈烨对铺的大叔,已经坐在了他的对面,面带微笑,语气淡淡的说了一句: “怎么样?小伙子,看出点什么没?” 第四十七章 卧底 听见这个眼镜大叔的问题,沈烨不由愣了一下,不由自主的打量了他一眼。 40几岁,五官平凡,不胖不瘦,黑框眼镜,身上穿着一件普通的夹克衫,看不出任何的特异之处。 面对陌生人,沈烨的防备心理一向都很重,装傻充愣的反问了一句: “大叔,您说什么?我不太明白。” 大叔始终都是面带微笑: “呵,小伙子,警惕性不错,不过,你眼见着有人上当受骗,就不打算出手管管?” 大叔扶了一下眼镜架,直直的盯着沈烨,他的声音很低,语气松弛,眼神也很温和。 但是沈烨却有一种瞬间被猛兽盯上的感觉,如芒刺背,冷汗几乎是不受控制的爆了出来。 嗓子发干,下意识的咽了一口口水,本想继续装傻的话再也说不出口,沈烨的声音有点发飘: “大叔,我只是一个高中生。” “呵,高中生,拐子,抢劫,黑赌,你都挺身而出了,今天遇见诈骗,你怎么就不想管了?” 大叔轻笑,语气平淡,还略带一丝戏谑和审视,一听这话,沈烨脑子里顿时就嗡的一声,脸色煞白,语气结巴: “大,大叔,我之前做的这些事,可都是见义勇为~” 大叔笑了,轻轻的摆了摆手,语气温和: “哈!我知道,你不用害怕,我不是冲你来的,也没有查过你,只是看过一份内部资料,见过你的照片。” 沈烨抹了一下脑门上冷汗,满脸都是狐疑的表情: “内部资料?大叔,您可不要吓我,我真的没干过坏事。” 大叔无奈的摇了摇头,拍了拍沈烨的手肘,耐心的解释了一下: “真的不是你想得那样,我也是无意看过你的案卷,因为好奇,多留意了一下,今天遇上,纯属巧合。” 沈烨依然还是将信将疑的,心中忐忑,语气不由的弱了三分: “大叔,如果真没什么事,我有点累,我就先去休息了。” 说完,沈烨就想起身回自己的铺位,不料眼镜大叔猛地伸出一只手,紧紧的扣住了他的手腕。 大叔看起来身形清瘦,但是力量却大得离谱,他的手如同铁钳一样,死死的扣住了沈烨的手腕。 大叔使得是巧劲,不疼,但是沈烨发力挣了一下,却没有挣开。 “你叫沈烨,对吧?我刚刚问你的问题,你还没回答呢。” 大叔的表情依然平静,语气也是风轻云淡,可是沈烨有点来气了,这特么不是胡搅蛮缠吗? 传销这种事,本来就很难取证,无凭无据的,怎么管?沈烨从来都没有圣母病,自然也没有普度众生的宏愿。 沈烨的眼神变得凛冽起来:“管不管都是我的自由,大叔,你最好马上松开我。” 大叔用空着的一只手,轻轻的扶了一下眼镜架,语气戏谑: “哦?我要是不放开,你~~” 他的话音未落,沈烨就猛地抬脚,一记隐蔽且迅捷的戳踢,狠狠的踢在了他的小腿上。 戳踢,这可是正儿八经的格斗技,无论是八极拳,咏春拳,还是现代综合格斗,包括小龙哥的截拳道,都有广泛应用。 大叔猝不及防之下,直接中了招,小腿吃痛,手上不由的懈了劲道,沈烨趁机抽出手臂,腾地一下就站了起来。 “呦呵,练过?难怪那么猛呢。” 大叔不以为意的揉了一下小腿,慢慢的起身,仿佛是来了兴趣,饶有兴趣的打量着沈烨,沈烨下意识的左腿后撤半步,双肩轻轻摆动,凝神戒备。 此刻,沈烨和大叔的举动,仿佛是吸引到了你侬我侬的那对新婚夫妇,女人好奇的问了一句: “你们在干什么?” “哦,我是体校的教练,我看这小伙子身体素质不错,想看看的他的体态。” 大叔语气随意的编了一个合情又合理的由头,天衣无缝,随即他就朝沈烨招了招手: “可以了,小伙,咱们坐下继续聊。” 沈烨起身的时候,那个叫红姐的也注意到他了,不禁眼神一亮: “小伙子,练体育能有啥出息?不如跟姐干得了,一年保证你最少能挣3万块。” 3万块,当下北方工薪阶层的人均工资不足500,年收入连6000都不到,3万至少是普通人5年的收入。 红姐大言不惭的画着大饼,她倒不是看沈烨长得漂亮,而是沈烨今天穿得着实挺体面,而她正是只认衣衫不认人的主。 沈烨一身正品的黑色耐克净版运动服,手腕上是卡西欧电子表,脚上匡威,随身听也是索尼的最新款。 沈烨这一身行头,少说也得2000大多,像红姐这种专门负责外围拉人头的家伙,眼睛都带着钩子,一眼就判断出沈烨家里条件相当不错。 这套耐克,是老妈给沈烨买的,老爸赚钱之后,老妈第一时间就给他买了这身衣服。 奖励他考出了全班第一,全校第七的优异成绩,这套运动服,价值418,算是沈烨有生以来穿过最贵的衣服了。 沈烨年纪小,阅历少,家里又有钱,这种愣头青,是红姐非常喜欢的目标客户。 “嗯,老妹说得也有道理,练体育的,往往都是一身伤,然后到了25,6岁就不能再比赛了。 之后不是干教练,就是体育老师,没啥大出息,还不如挣点钱实惠,小伙,你可以听听大姐的门道。” 大叔凑了过来,不着痕迹的接过了红姐的话茬,语气唏嘘,演技精湛,他还拍了拍沈烨的肩膀,非常隐晦的使了一个眼神。 沈烨秒懂,大叔这是让他去跟红姐套磁,顺藤摸瓜,把她背后的窝子端了,相当于卧底了。 我尼玛! 沈烨都毛了,恶狠狠的刮了大叔一眼,但是大叔却是毫不在意,泰然自得,依然面带和煦微笑。 凌晨12点,车厢连接处,沈烨语气生硬: “给你,我去滨城是有事要办的,我可没工夫管这些狗屁倒灶的破烂事,你自己找人去办吧。” 沈烨把一张叠好的信纸递给眼镜大叔,上面是那个红姐的手提电话和呼机号,他刚刚套出来的。 但是大叔却没有接,此刻,他正靠在车厢上,嘴里叼着一根软云,语气有些痞赖: “不行,这事就得你管,要不然,我就让滨城分局给你学校写感谢信,寄锦旗,甚至还可以让你的事迹见报。” 赤裸裸的威胁,眼镜大叔这一下,死死的扭住了沈烨的七寸,他的拳头忍不住都攥了起来,眼睛冒火。 “我真有事,没时间跟一群骗子穷耗。” 沈烨咬紧后槽牙,几乎是从牙缝当中挤出这句话,不过大叔悠闲的吐出了烟气,语气无赖: “这就是你的问题了,多长时间搞定,怎么搞定,我都不管,我只看结果。” 沈烨气得脸都涨红了:“我就不管,你爱咋咋的。” 第四十八章 水很深 10月2号,上午9点,滨城,玛克威商场,三楼。 沈烨一夜没睡,有点无精打采的正在和一个女老板讨价还价: “薛姐,80实在太贵了,我一次性拿100套呢,60一件,要是不行,我就再去别家转转。” 这位女老板姓薛,30几岁,长得也挺漂亮,只是眼睛当中满是精明,小嘴叭叭的,如同连珠炮一样,贼溜: “小弟,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外单羽绒服,双层里,tc面料,还是长款,你看看这款式,这做工,这走线。 整个玛克威只此一家,绝对没有比我货更好的,小弟,你是满姐介绍的,姐已经给你最低价了。” 薛姐一边说话,一边把手里的一件草绿色的羽绒服用力的揉搓着,沈烨摇了摇头,态度很坚决: “姐,就60,我也不是一杆子买卖,你问问夏装的冯姐,我2个月,10几20一件的货,从她那拿了2万多。” 薛姐的眼睛露出精明的光芒,脑袋摇的好像拨浪鼓一样: “不行,小弟,60一件,姐真合不上,算上运费和房租,姐就赔钱了,这样吧,75一件。” 沈烨皱了皱眉头: “薛姐,你的货好,我也懒,不想继续逛,这样,一口价65一件,100件,我直接付现金,运费自理。” 薛姐明显的犹豫了,这个金额和数量,刚好卡在了她的心里预期上,沈烨趁热打铁: “薛姐,这冬天还没到呢,咱们常来常往,你这次少赚点,拉个老主顾不好吗?” 薛姐半真半假的叹息一声:“唉,小伙,你是真厉害啊,行,姐今天就赔钱交个朋友~” 从薛姐这出来,沈烨又去了冯姐哪里,花2000块,进了一批毛衫和卫衣,去邮局花了234块钱,把这些东西都发回小城。 沈烨没找货站,这个时代的货站,虽然运费能便宜不少,但是半黑半白的,沈烨本能的不想和他们打交道,宁可多花点钱买个平安。 沈烨这次出门,往滨城的存折上汇了8000块,小城存折上还剩1000块,潮尚的档口,大概还有成本价3000多的货,身上几百块现金。 短短一个月,沈烨的现金流,从原来的4000来块钱,已经膨胀到了3倍不止,赚钱了。 他今天拿到的这批羽绒服是尖货,在小城那边最少能卖到150的客单价,等这批货变现,沈烨手头大概能攥下至少2万现金。 上午11点,沈烨彻底处理完了发货的事情,按照原来的打算,他今天就会直接买票返程。 嗡嗡嗡,此时,传呼机震了起来,沈烨掏出来看了一眼,顿时脸色变得铁青一片。 留言非常简练:勿忘约定,抓紧时间,虞。 “玛德,这个该死的老狐狸,阴魂不散,我特么上辈子是抱你家孩子跳井了吗?” 留言的自然是火车上的这个大叔,他姓虞,全名不详,职业不详,但是他的威胁,沈烨却不敢轻忽。 沈烨心里有一点隐约的猜测,这个大叔应该是特殊部门的人,权利大到不可思议的那种部门。 沈烨捏住呼机,在原地站了好久,懊恼的挠了挠头,气哄哄的找了一个公用电话。 先给老妈单位打了一个电话,报了平安,随便编了一个理由,说要晚回去两天。 随即他又拨通了一个电话号码,这是小城档口隔壁,一个大姐的手机号: “王姐,你好,我是夏末的哥哥,对,麻烦您了。” 等了大概1分钟,电话那头传来夏末的声音,背景声音很嘈,应该是有很多顾客,夏末的声音一贯冷清,还有浓浓的不满。 不过沈烨现在心乱如麻,也就顾不上安抚夏末的情绪了: “夏末,我是沈烨,货已经发出去了,大概2天就能到,你注意查收,价格的话,我留了一封信,你一看就明白了。 什么?我在滨城这边有点事,可能要晚会一两天,详细的一两句也说不清,回去再说,好了,挂了。” 挂了电话之后,沈烨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沉吟了一下,又拨通了一个电话: “你好,我找一下莫警官,嗯?对,就是莫所长,我叫沈烨,好,谢谢。” 有问题,找警察嘛,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沈烨才不会装什么孤胆英雄呢。 一个小时之后,香坊大街派出所,莫警官,不,现在是莫所长的办公室里,沈烨语气闷闷的: “莫所长,事情经过,大概就是这样的,基本上可以确定,这就是一个传销团伙。” 莫警官拧着眉头,表情有些古怪的看着沈烨: “我说小烨,你到底是啥体质啊?怎么随随便便在哪都能遇见案子呢,这传销,啧~” 沈烨自然明白他是啥意思,现在传销才刚刚兴起,法律条文都还不健全,具体好像是到了01年才明确定罪量刑的条款。 没有具体的界定法规,警察也很难办,说诈骗,人家有货,说非法拘禁,还都是自愿的。 沈烨眉头紧皱,语气生硬: “那就是不管呗,既然如此,那我也不管了,莫所,我先走了。” 沈烨起身,作势要走,莫所长用力的拍了一下桌子,低吼: “你给我站那,几天不见,脾气倒是越来越大,我说不管了吗?你说的这个红姐,住哪?” 沈烨火气也挺大的:“不知道,我在你这报案的,管她住哪干啥?” 莫所长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毫不留情的斥责道: “胡闹,她的窝子要是在外市,我特么能管得着吗?你小子现在怎么这么沉不住气了呢?” 沈烨扁了扁嘴,他也意识到自己有点过分了,低声说了一句: “莫所,对不起,我就是挺恨骗子的,家里有个亲戚,前年被人骗到南边去了,后来人虽然回来了,破财不说,都已经半疯了。” 莫所点了点头,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唉,这些骗子确实可恨,专挑老实人下手,这样,小烨,现在正好是中午,咱们一起吃口饭,边吃边聊。” 中午吃饭,是在派出所不远处的一个还算干净的饺子馆,唯一的一间包房里。 饭菜挺丰盛的,溜肉段,扒肉条,木须肉,红烧鱼,还有一盆排骨小白菜汤,主食饺子,韭菜鸡蛋和芹菜鲜肉两种。 全是硬菜,滨城的菜码一向以实惠闻名,摆得满满登登一大桌子,下午莫所长还得上班,沈烨还是学生,所以桌上没有酒。 席间除了莫所和沈烨之外,还有一个女人,也算老熟人了,分局刑侦大队的探长桑蓝。 “来,小烨,多吃点,不要客气。” 莫所长动作有些生涩的给他夹了一块鱼,他用的是左手,右肩的伤还没好利索,使不上劲。 沈烨客气的伸出饭碗接了过来: “好的,谢谢莫所,今天这菜是不是点的太多了,咱们也吃不了。” 莫所笑了: “哈,你可是救了我的命,不多点两个菜,怎么表达我的心情,行了,剩下的我打包带走,快吃吧。” 吃了一会,大概能有个7,8分饱,桑蓝接了一个电话,随即脸色就变得郑重起来: “老莫,我刚才让人查了一下这个红姐的电话和呼机,这趟水,恐怕是有点深啊。” 第四十九章 没完没了 莫所长放下筷子,喝了一口茶水,把嘴里的食物顺了下去,语气从容: “哦,水很深?怎么说?” 桑蓝瞥了沈烨一眼,表情稍有迟疑,不过她和莫所长飞快的对了一下目光,就轻声说道: “这个红姐的电话和呼机都是挂靠在昌盛贸易公司名下的,昌盛贸易公司的法人,是鼎盛的常兆虎。” 一听这话,莫所长眯起了眼睛,目光闪烁:“鼎盛集团,常老三?” 桑蓝点了点头,莫所长摩挲了一下自己的下巴: “这个常老三,他不是一直都是管着抬钱收账那一摊子吗?怎么又整上传销了?” 桑蓝皱着眉头琢磨了一下,沈烨语气幽幽的插了一句: “传销可以骗到钱,然后再通过抬钱往出放,左手进,右手出,一个完整的利益闭环,没有中间环节,多好。” “没错!这是这样,小烨,你的脑子可真快!” 桑蓝兴奋的锤了一下自己的手掌,毫不吝啬的赞扬了一句,莫所长的眼中也露出浓浓的欣赏之色。 不过沈烨的表情黯淡,语气低沉: “这个什么鼎盛集团,是不是财雄势大,背景深厚,黑白通吃?” 没人说话,略微有点冷场,不过沉默本身就是一种答案,沈烨点了点头,语气沉静: “我明白了,莫所,桑警官,这个事,我不想再管了,你们就当没发生过吧。” 莫所长皱了皱眉头,刚想要说什么,沈烨就抢先说话了: “莫所,正义是需要代价的,而有些代价,我承受不起,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这种境界,我做不到。” 沈烨这话说得暮气沉沉,但是却又鞭辟入里,莫所长脸色沉了下去,但是却又无话可说,最终只能喟然长叹。 老话说,过什么河脱什么鞋,多大屁股穿多大的裤衩,人贵有自知之明,重活一次的沈烨,自然深谙这个道理。 这个劳什子鼎盛集团,明摆着就是一个庞然大物,就连桑蓝,莫所他们都如此忌惮,自己这小身板,一旦撞上,必然是粉身碎骨的下场。 所以,这滩混水,他是绝对不会趟的。 下午3点,沈烨从火车站售票处走了出来,他已经买好了明天下午回小城的车牌。 路过一个小卖店的时候,沈烨拨通了传呼台的电话: “你好,请问一下,今天上午11点,有人传呼,我想知道对方的电话号码,是,我是机主,好的,留言内容是~” 5分钟之后,沈烨又拨通了一个全球通的手机号码,电话响了很久,直到自动断线都没人接,沈烨无奈的挂断了电话。 才刚刚放下话筒,正准备给钱的时候,电话铃就响了,乍响的铃声,吓了沈烨一跳。 有些心惊胆战的接起了电话:“喂~” 电话那头,虞姓大叔的声音响起,有点慵懒,还带着一丝戏谑: “沈烨,你给我电话了,是事情有了什么眉目了吗?” 沈烨没有马上说话,而是深呼吸了一下,语气变得沉着起来: “不是,这件事情,远远的超出了我的承受范围,我管不了,我只是告诉你一声。” 说完,沈烨二话不说就挂断了电话,然后交了电话费,头也不回的转身就走。 奉天城,一个类似于小会议室的房间里,虞姓大叔合上了电话,表情饶有深意。 房间里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一个神色严整的中年人瞥了他一眼: “老虞,有什么问题吗?” 老虞摇了摇头,语气很随意: “没事,就是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小家伙,周煜,你最近手头是不是没事?” “是的,组长。” 叫周煜的是一个长相精神,神色冷峻的年轻人,听见老虞的问话,马上起身,郑重的回答道。 老虞用手指轻轻的敲了一下桌面:“行,那你去一趟滨城吧,马上就出发。” 晚上8点,滨城下起了小雨,天气变得凉飕飕的,沈烨站在窗前,望着雨点打在玻璃上,噼啪作响。 沈烨今天难得大气了一回,在站前的天竹宾馆开了一间标准间,整整68块,是他两个月的零花钱,还多出8块。 房间里还没有供暖,但是有中央空调,所以温度还不错,沈烨才刚刚洗过澡,头发还是湿漉漉的。 “当当当~” 房间响起敲门声,沈烨不由得皱起了眉头,眼下这个时代,现在这个时间,以及这个酒店的位置,往往都是有特殊服务的。 “不用!” 沈烨没有开门,而是不耐烦的隔着门喊了一声,但是敲门声并没有停止,依然非常倔强的响着。 沈烨提起了戒备之心,脸色也变得凝重起来,快速的从背包当中掏出指虎,带在手上,慢慢的走到门口。 这玩意是他今天在玛克威无意之中买下的,纯钢打造,25一对,把握舒适,质量也不错,沈烨买了两幅,一大一小,准备送夏末一对。 不要小看这玩意,戴着指虎,沈烨的攻击力暴涨了一大截,勉强算是拳拳暴击。 “谁?” 沈烨站在房门的侧后方,沉声的问了一句,这是夏末教得,不要傻乎乎的站在门后。 人家如果暴力破门,就会被直接撞倒,失了先机,更不要通过猫眼观察,至于为什么,夏末没说,沈烨也没敢问,心中的猜测让他不寒而栗。 门外传来一道冷冽的男人声音:“沈烨,是老虞让我找你的。” 一听这话,沈烨先是一惊,随即一股子怒气油然而生,这个姓虞的还真是狗皮膏药一样,只要沾上,就特么没完没了的。 拉开房门,沈烨眼神冰冷的打量着门外身材高大,眼神犀利的周煜,语气生硬: “找我干什么?” 周煜也瞟了沈烨一眼,看见他手上的指虎,眼神之中不由的露出了笑意: “老虞让我告诉你,那个红姐的事情,你必须继续查下去,我会协助你,你不用有所顾虑。” “我特么不管,爱咋咋的!” 沈烨怒火中烧,吼了一声,就要伸手关门,不料周煜却抢先一步抵住了房门,他的力量很大,沈烨不由得踉跄着退了一步。 周煜趁机闯了进来,还把房门关上了,神色略带揶揄: “沈烨,有些事情,不是你想拒绝就能拒绝的。” 沈烨忍无可忍,猛地一记直拳,就朝着周煜的面刺了出去,他的这记直拳又快又狠,已经小有火候。 不过周煜的眼中却露出一丝轻蔑,他只是略微的歪了一下脑袋,就躲过了沈烨的刺拳。 同时扭动腰胯,一记凶狠且隐蔽的右勾拳,就朝着沈烨的肋部打了过来。 不过就在此时,周煜的左边小腿猛地刺痛了一下,沈烨的戳踢,已经抢先一步踢中了他。 手是两扇门,全凭脚打人,沈烨的直拳,包括指虎,都是虚招,戳脚才是杀招。 第五十章 教你做事 沈烨一击奏效,按照人类的正常反应,小腿吃痛,第一反应肯定会下意识的弯腰。 但是周煜却只是轻轻皱了一下眉头,挥拳的动作纹丝未变。 “呃~” 沈烨的左肋重重的挨了一下,疼得眼前发黑,嘴里忍不住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 不过他却也没有放弃抵抗,弓腰的时候,下意识的右腿扫踢。 这是他和夏末对练养成的习惯,没到失去意识的一刻,就绝不不会放弃反击。 此刻,周煜正好抬起了左腿,好像想要伸手控制住沈烨,猝不及防的挨了一记扫踢,立足不稳,身体后仰,重重的撞在了门上。 沈烨连忙趁机后退,拉开了彼此的距离,强忍肋间的剧痛,眼神朝着房间里的一个干粉灭火器瞄了一眼。 正所谓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虽然只是匆忙的对了一招,沈烨心中就已经有数了,他绝对打不过这个家伙,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情急之下,沈烨心里也是发了狠,他打算用灭火器砸破玻璃,把事情闹大,把警察招来。 不过沈烨才刚刚冲到灭火器的跟前,手都还没碰到,就听见一声凛冽的低吼: “不许动!” 伴随着低吼,还有一声枪械上膛独有的脆响,沈烨头皮发麻,顿时就僵住了身体,一动都不敢动了。 慢慢的抬起头,看了一眼周煜手里黑黝黝的家伙事,沈烨如坠冰窖,脸色瞬间就没了血色。 大家或许觉得这样的表现太怂了,可是沈烨两世为人,什么时候被上膛的手枪指过。 这特么可是手枪,子弹初速通常和音速相近,基本上枪响的同时,人就废了,只要打中,不死也残。 好像后世网络上有一种离了大谱的说法,说什么七步之内,刀比枪快,纯属放屁! 七步就是7米,世界上最快的飞人博尔特,跨越7米的距离,也需要差不多0.7秒。 这个时间,半自动手枪,足够普通人扣动3次扳机,训练有素的老手,可以击发至少5发子弹,如果是自动手枪,最少十几发,人特么都打成马蜂窝了。 偷眼看了一下周煜稳如磐石一般的手臂,还有冷冽如刀一样的眼神,沈烨瞬间得出结论,这家伙真敢开枪。 场面僵持,沈烨冷汗直流,下意识咽了一口唾沫,语气结巴的说了一句: “大哥,不至于吧~” “你给我老实点,蹲,呃,坐下。” 其实周煜心里也有点慌,掏枪是他下意识的反应,他也是个新鸟,大意之下被击退,又看见沈烨要拿灭火器,情急之下就拔枪了。 被枪指着,沈烨自然不敢违拗,低眉顺眼,老老实实的坐在了床边的椅子上,周煜暗自松了一口气,关了保险,把手枪收了起来。 沈烨惊魂未定,嘴巴抿得紧紧的,一声不吭,周煜摆了乌龙,也不知道该如何收场,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尬在了当场。 “大哥,你们到底什么部门啊?逼人家干活,不从就掏枪?” 过了一会,沈烨咂摸过味了,语气幽幽的问了一句,周煜冷哼一声,语气低沉强行挽尊: “你袭击了我,按照安全规定,我是可以掏枪自卫的。” 沈烨眉头紧锁,小声的反驳了一句:“大哥,你闯进我的房间,我这算是正当防卫吧?” 周煜理亏,不过他也拉不下脸解释,只能强行岔开话题,从外套兜里掏出一部手机,扔给沈烨: “行了,别废话了,我没时间和你搅牙,赶紧给那个红姐打电话,把这破事了了。” 手机落在床上,沈烨没拿,而是腾身而起,眼神之中怒火熊熊燃烧,脸红脖子粗的嘶吼: “我不管!不管你们是什么人,我就是不管,你特么有种就开枪打我!” 看见沈烨反应如此激动,周煜楞了一下,随即语气不屑说道: “你激动啥啊?多大的事啊?不就是一群上不得台面的骗子们,找到窝点,抓住一个管事的,这事的后续就不用你管了。” 沈烨都被气笑了,语气悲凉: “你这是何不食肉糜嘛?就算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群骗子的背后肯定是有人的。” 周煜刚要说话,沈烨却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 “呵!你们位高权重,手眼通天,自然是怡然不惧,到时候这些明面上的小鱼小虾被收拾了。 你们这群二大爷功成身退,拂袖而去,我露了相,该怎么办?我特么只是一个普通穷学生,死都不知道怎么死!” 沈烨越说越激动,挥舞着手臂,疾言厉色,夹枪带棒,周煜不由眼皮直跳,拳头发痒,可是又无法反驳。 周煜暗自深呼吸,调整了情绪,尽量用温和的语气说话: “沈烨,你是不是把事情想得太过复杂了,啥背景啊?这么牛,还能只手摭天不成?” 沈烨长长吐出一口浊气,情绪慢慢稳定下来,语气低沉: “大哥,你身居要职,金身护体,自然百无禁忌,可是我只是一个普通人,现在还在读书,有些风险,我根本就冒不起的。” 听完这话,周煜若有所思的沉默了一会,上前把手机拿了起来,拨通了一个号码,走进洗手间,还把门关上了。 过了好一阵,周煜才走了出来,表情不太好,应该是挨骂了,声音闷闷的: “玛德,现在这破事落到我头上了,这特么都是什么事啊?” 周煜嘟囔的时候,眼神一直瞄着沈烨,此时的沈烨正襟危坐,目不斜视,根本就不看他,更不接他的话茬。 周煜无奈,只能凑到声音跟前,坐在床上: “那个小沈啊,帮帮忙呗,帮我约一下什么红姐。” 终于拿到主动权了,沈烨心中欢呼,不过依然面无表情,语气也很沉稳: “我可以把她的电话和呼机都给你,你自己联系吧。” 周煜面露难色,语气有点讪讪的: “她又不认识我,容易惊了,小沈,你就帮我约她出来,全程都不用露脸。” 沈烨语气激动,提高了音量: “大哥,闹呢?我可是在火车上和她同路来的滨城,而且都是在始发站上车的,我们老家很小的,随便一查就能查到。” 此时,周煜的脸色沉了下去,眼神也变得危险起来,沈烨心猛的提了起来,这家伙要翻脸。 “大哥,再说了,你一个人,无凭无据的,怎么办案?你总不能混到里边去听课去吧?” “呃~” 周煜明显的变得有些暴躁,从衣服兜里掏出一烟盒,点了一支,皱着眉头,沉默不语。 到了这会,沈烨已经心中有数,这家伙明显是个菜鸟,少不得要教他做事了。 第五十一章 问心无愧 周煜抽得是蓝翎,奉天卷烟厂的特产,闻起来很香,皱着眉,垂着眼,神色凝重,一言不发。 沈烨心中无比焦急,想赶紧把他这尊瘟神给打发走,只好硬着头发套磁: “大哥,你贵姓啊?” 周煜瞥了他一眼,声音沉闷,言简意赅:“周煜。” 好家伙,他还上劲了,沈烨略微组织了一下语言: “周哥,我中午的时候,就已经报警了,这群家伙的背景,也是通过认识的警官告诉我的,要不我帮你和引荐一下。” “嗯?你报警了?” 周煜的眼神一亮,脸色变得好看了一些。 沈烨忍不住撇了撇嘴,理所当然的说道: “大哥,我肯定要报警啊,我又不是什么孤胆英雄,罪恶克星,我只是一个普通学生。” 周煜嗤笑: “呵,普通学生,你小子太谦虚了,就你现在这两下子,普通人三两个根本都近不了身,你是跟谁教的?” 周煜明显在释放友好的信号,可是沈烨才不想和他套近乎呢,这些人,极度危险,他只想离得远远的。 “周哥,现在时间不算太晚,我帮你联系一下滨城这边的警官吧,具体工作,你们直接对接吧。” 沈烨的疏离推脱之意,明显至极,一听这话,周煜的眉头皱起,神色游移,也是有点拿不准主意。 这种地方性的案件,根本就不在他们的职权范围之内,属于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吃力不讨好。 更何况,这个案子连个重案都不算,但是又无比麻烦,牵萝卜扯泥的,和地方势力盘根错节,非常不爽利。 一旦周煜和滨城警方接触,就相当于正式介入,这黑锅,他不想背,也背不起。 看着周煜如同吃了狗屎一样的难受表情,沈烨心里不由长长的叹息了一声。 “周哥,咱们这事,说到底都是那个姓虞的老梆子兴之所至,没事找事,他到底想要个什么结果?” 沈烨这话说得毫无恭敬,周煜不由皱了皱眉,不过他也没和沈烨绞牙,他心里也有点不痛快,声音闷闷的: “没说,让我自己看着办。” 沈烨挑了挑眉头:“周哥,如果单纯只是把想红姐她们的窝子给挑了,这事倒是不难办。” 周煜来了精神:“哦,你有什么办法?” 沈烨没有马上说话,而是轻轻的摩挲了一下自己光滑的下巴,有点讳莫如深的架势。 晚上九点,刚刚结束打鸡血洗脑课程的红姐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机,她特别喜欢这部摩托罗拉掌中宝,只要有空就会攥在手里摩挲,爱不释手。 眼下手机还是稀罕玩意,几千块一部,电话费更是高不可攀,绝对不是普通人能拥有的。 每次红姐当众掏出电话的时候,她就是人群当中的焦点,羡慕的目光,可以充分的满足她的虚荣心。 “嗯,今天的效果不错,这几个新人,都是没见过世面的,估计能掏出2万块,我的提成就有2000多,嘿。” 红姐美滋滋的摩挲着手机,喃喃自语着,突然手上的电话响了起来,顿时就吓了她一大跳。 手忙脚乱的接通了电话,话筒里传来沈烨清朗的声音: “红姐,我是杜飞啊,你之前不是说有能赚钱的大买卖吗?” 沈烨对外的化名,清一色的都叫杜飞,红姐瞬间就想起了这个漂亮且富贵的小伙,眼中瞬间就亮起贪婪的目光。 不过红姐基本的警惕她还是有的,她们这行和捞偏门的差不多,也是要做背景调查。 生怕无意中惹到什么不能惹的人物,倒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所以红姐还是问了一句: “哦,小飞啊,我当然记得你,你之前不是不太感兴趣吗?怎么突然就这么着急了啊?” 沈烨的语气慵懒,大大咧咧的: “我表哥也在滨城读大学,他是奉天的,假期刚刚买了一部摩托车,一个劲的跟我显摆,我爸说死也不给我买,我想自己赚点钱。” 沈烨给红姐的人设是滨城的大学生,奉天人,国庆节前去小城旅游来着,对于这些骗子,沈烨可是非常谨慎的,几乎不会说一句实话。 不过一听这话,红姐顿时喜上眉梢,她从刚刚的对话当中,提取出了几个非常重要的信息。 沈烨有个表哥,是外地人,大学生,而且家里有钱,是个败家子似的人物,这可是最顶级目标顾客群体。 红姐的语气明显变得热切起来: “行啊,谁让红姐和你投缘呢,明天早上~” 挂了电话之后,沈烨把手机递还给周煜,他神色着急的问了一句:“怎么样?” 沈烨语气淡定: “嗯,约好了,明天早上8点见面,到时候,你就一直跟着我,看见货的时候,我会给你打传呼,剩下的,周哥,可就看你的本事了。” 周煜的目光闪烁:“沈烨,你说咱们就这么糊弄过去能行吗?” 沈烨没好气嘟囔了一句: “怎么不行?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本来也不在你的职权范围,而我只是一个普通学生,做到这一步,也算是尽到自己最大的能力了,问心无愧。” 沈烨说的是心里话,他的能力极限大概也就这样了,而且只掀了红姐的场子。 到此为止,这个事态的规模,也不至于引发太过分的报复,事情勉强在他的接受范围。 周煜沉吟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 “行吧,那就这么干,早点睡吧,明天还得早起呢。” 说完,他就直接脱掉外衣,躺在了靠门的一张床上,沈烨忍不住眼皮直跳,脸色也沉了下来: “周哥,你这是啥意思?看着我,怕我跑?” 周煜也不避讳:“嗯,是啊,你这要是半夜跑了,我到哪找你去?我总不能去小城找你吧?” 沈烨语气不忿的问道:“你不是神通广大吗?你之前是怎么找到我的?” 这也是沈烨非常好奇的,眼下这个时代,并没有遍布大街小巷的天眼,更没有什么手机定位,甚至连身份证都没有联网,之前周煜是怎么找到自己的? “你不是给用公用电话给老虞打了一个电话吗?你住的这家旅馆,和你打电话的地方,不足500米~” 周煜一边把鞋子脱掉,一边懒懒洋洋的说了一句,沈烨暗自概括,尼玛,还是大意了,不过又学到了一手。 “大哥,这酒店可是我花钱开得房?” 沈烨有点认命了,不过还是低声抱怨了一句,周煜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收: “放心,房费我给你报销,明天早上再请你吃饭,这样总行了吧?” 第五十二章 虚与委蛇 翌日,清晨,沈烨嘴里塞得满满当当的,风卷残云,如同恶鬼托生一样,吃相凶残,看得对面的周煜眼皮子直跳: “沈烨,你慢点吃,咋的?你这是吃冤家呢?” 今天的早饭非常给力,回回馆子的羊汤馅饼,馅饼是纯牛肉的,一咬一包油,喷香。 沈烨昨天午饭的时候,心事重重,食不知味,晚饭干脆就没吃,此时早就已经是饥肠辘辘。 正好赶上有免费的饭票,没出息的他,自然要吃个够本,头都没抬,嘴里含糊不清的嘟囔着: “昨天晚上没吃饭,这会实在太饿了。” 周煜点了一支烟,语气幽幽的:“沈烨,我总觉得这件事,咱们就这么蒙混过关,有点,嗯~有点不太地道。” 沈烨端起羊汤,咕咚灌了一大口,把嘴里的馅饼顺了下去: “周哥,我明白你的意思,除恶不尽相当于姑息养奸,可是这件事,按照你我的能力极限,确实就只就能做到这个地步了。” 周煜长长的吐了一口烟气,语气有些讽刺:“呵呵,可笑滨城当地的警方,明知道眼皮子底下正在滋生~” 周煜还没说完,沈烨就不知真假的咳了起来,周煜也明智的止住了话头,沈烨又喝了一口汤: “咳,咳,周哥,防患于未然,固然是高明,可是施行起来并非易事的,我认识的警官,肯定是一位好警察,只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力有不逮。” “嘿!” 周煜笑了,深深的望了沈烨一眼,语气揶揄: “也难怪虞头对你这么上心,人情练达,鬼精鬼精,身手不凡,沈烨,你今年才17,前途不可限量啊。” 沈烨讪笑,避重就轻的回了一句: “嘿,周哥,你就别埋汰我了,就我这两下三脚猫的功夫,在你手里都过不了三招的选手。” 周煜知道沈烨在故意岔开话题,他也没有继续纠缠,撇了撇嘴,抽了一口烟,没有说话。 沈烨把最后一口羊汤喝完,抽出面纸擦了擦嘴,抬手看了一眼时间,轻声说道: “周哥,时间差不多了,我准备出发了,这个活动经费你看~” 沈烨做了一个搓手的动作,周煜无奈的摇了摇头,这小子,精得好像鬼一样。 他掏出钱包,数了一叠钞票递给沈烨: “你说入门级的代理费是880对吧?这是1000块,剩下的给你报销昨天晚上的住宿费和一会的打车钱,应该够了吧?” 沈烨点了点头,老老实实的回答:“够了,还能余富不少呢。” 周煜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 “沈烨,这余富的钱,你就不用还给我了,不过这代理费,你可不能真交上去,报销不了,这钱就得我自理了。” 沈烨皱起眉头: “大哥,这要是不交钱,那个红姐如果不见兔子不撒鹰,我到时候咋整?” 周煜没好气的说道: “你这么聪明,鬼点子贼多,你就帮忙想想办法呗。” 沈烨毛了,脸色一黑: “我有啥办法?她们可是骗子,不见着真金白银,能带我去窝点吗?能给我看产品吗? 光让驴拉磨,不给驴吃草!要不咱们就地散伙吧,爱咋咋地,就让那个闲出屁的老虞自己管吧。” 周煜面露难色,语气带着一丝谄媚: “哎呀,沈烨,办法总比困难多,880,这要是报销不了,可是我一个月的工资呢,你就帮帮忙吧。” 8点10分,滨城中央大街的路口,沈烨从出租车上下来,打着哈欠,懒懒洋洋的朝着等在路边的红姐走了过去。 “红姐,不好意思啊,我昨天晚上熬夜打游戏了,起来的有点晚了。” 沈烨表现的吊儿郎当的,但是红姐也不生气,笑呵呵的: “没事,姐也刚来,对了,杜飞,你说你要直接加盟,带钱了吗?” 沈烨大大咧咧的拉开背包的拉锁,朝着红姐展示了一下,里边除了电话和随身听之外,大概还散着10几张老人头。 红姐的眼睛顿时就亮了:“小飞,你还有电话呢?在火车上的时候,怎么没看你用?” 沈烨语气随意,还略带一丝忿怨: “嗯,火车上没电了,昨天才充的,这是我老爷子淘汰的老机型,他自己用的是诺基亚8110,切。” 一听这话,红姐眼中的贪婪之色都有点掩饰不住了: “小飞,你家里买卖干得挺大吧,你咋没跟你爸一起整点啥呢?” 沈烨撇了撇嘴,一脸嫌弃: “我家老爷子是整化肥,农药啥的,就这破买卖,成天和那些种地的打交道,贼土,我才不干呢。” 沈烨的演技相当不错,充满的演绎了不学无术的富二代的丑恶嘴脸,红姐彻底的放下了心,态度热络。 “行,走吧,小飞,姐带你去咱们公司看看,咱们的买卖,特别体面,而且赚钱还容易,保证你满意。” 滨城,道外,沿着松花江的马路上,有一个独栋的四层红砖小楼,挂着中绿公司的牌匾。 红姐一边领着沈烨往里走,一边满脸得意的说道: “小飞,这就是我们中绿集团的在滨城的分公司了,咋样,咋样?挺气派吧?” 沈烨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随口应付到: “嗯,挺好的。” 红姐的语气愈发得意: “小飞,这只是我们在滨城的分公司,我们中绿集团,在每个省都有分公司,总部在魔都,十几层的大楼,老气派了,我们一年的销售额高达~” 沈烨对红姐的洗脑无比腻歪,丫的,忽悠谁呢?他不耐烦的直接打断了她: “红姐,咱们还是快点办事吧,我中午还约了人一起吃饭呢?” 一听这话,红姐停下了脚步:“嗯?你中午就要走?” 沈烨皱了皱眉头: “啥意思?还不能走啊?你不是说可以兼职的吗?只要认识人多就行,要是不能走,那我就不干了,我才没空成天耗着呢。” 说话沈烨转身就要走,红姐急忙拉住他: “小飞,你这孩子,脾性咋这么急呢?我啥时候说你不能走了,正常是不能兼职,也不能走的,但是谁让我和你投缘呢,特事特办呗。” “嗯,这还差不多,红姐,你给我说说,这买卖到底怎么整?” 沈烨这才露出了笑脸,大摇大摆的当先往里边走去,他身后的红姐,眼珠子滴溜乱转,正在疯狂的琢磨对策。 走到一件类似于会议室的时候,红姐指着墙上的pt板介绍道: “小飞,这里是我们公司的发展简介,你先看看,我去和领导说一下你的情况。” 沈烨轻轻的摆了摆:“行,红姐,你去吧,不过快一点啊。” 第五十三章 暗战 什么狗屁的企业简介,沈烨才没兴趣看呢,摆明都是骗人的,就算是编的天花乱坠又有啥用? 沈烨今天的目的非常明确,只要能拿到产品实物,就算是大功告成。 当下的传销手段还不够成熟,都是非常粗陋原始的,基本都是以次充好,产品大多也都是假冒伪劣产品。 只要沈烨能拿到实物,就可以继续他和周煜的后续方案了,只要拖住一时半刻,等周煜引人过来,他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沈烨拉出一把椅子,大模大样的坐了下来,左顾右盼,就此此时,目光突然一凝。 门外,一辆黑色的路虎揽胜缓缓的停在路边,随后一个西装革履的英俊男人,从车上走了下来。 他并没有进门,而是倚在车门上掉了一支烟,很快,一个谢顶肥胖的中年人就急匆匆的从小楼里边跑了出去。 谢顶胖子跑到男人跟前,点头哈腰的说了几句话,随后就把一只黑色的手提箱恭恭敬敬的递给了男人。 男人心不在焉的说了句什么,还拍了拍谢顶胖子的肩膀,胖子仿佛骨头都轻了二两似的,一幅哈巴狗似的谄媚表情。 男人扔掉了烟头,表情似笑非笑,非常倨傲,随即上了车,扬长而去。 直到路虎彻底消失在路口,沈烨才慢慢把身体从墙壁后边露了出来,眉头紧皱。 这个男人分明是在黎岚家楼下曾经出现过的那个方其海,而且看样子,他和这个传销窝子渊源很深,甚至可能就是上家,幕后老板一样的存在。 黎岚,这个女人曾经帮过沈烨,而且相处的时候,也很照顾他,方其海的这个事情要不要告诉黎岚,沈烨有点犯难了。 很显然,这个方其海肯定是个神通广大,手眼通天的大人物,这样的人,沈烨唯恐避之不及。 关键是现在的情况不明,沈烨也没法确定什么,贸然通知黎岚,他要说什么? 正琢磨呢,一阵高跟鞋踩的动静传来,红姐满面春风的走了进来,刚刚那个谢顶的胖子也跟在了她的身后,此时已经换上了一幅不苟言笑的严肃表情。 沈烨连忙收敛心神,红姐一脸得色的介绍道: “小飞啊,这是咱们公司的董经理,听说了你的情况,特意亲自过来和你聊聊。” 沈烨无所谓的冲他点了点头,谢顶胖子也不着痕迹的打量了沈烨一眼,看见他的年龄和穿着,心里大概已经得出了和红姐相似的结论。 “你们公司到底是怎么个路子赚钱,你就快点说说。” 董胖子笑了,掳了一下自己稀疏的头发: “哈!小杜是吧?我听阿红说你家里是做化肥买卖的?” 沈烨的表情露出明显的不耐烦,斜眉楞眼的,口气贼冲: “我是过来赚钱的,你们这是调查户口呢,磨磨唧唧的,你就直接说说怎么整不就完了吗?” 董胖子的脾气倒是挺好的,沈烨如此无礼他也不以为杵,只不过眼神当中难免多了一抹轻蔑之色。 这个沈烨一看就是家里条件不错,但是狗屁都不懂的愣头青,而且通过他的涵养表现,家里也不会是什么高官巨富,了不起也就是个暴发户。 这样的人,不值得他投入过多关注,董胖子笑呵呵的说道: “呵,果然是年轻气盛啊,这样,具体的业务,就让阿红给你讲吧。” 胖子非常隐晦的给红姐使了一个眼色,红姐会意的点了点头,随即,胖子就背着手,大步走了出去。 红姐凑到沈烨身边,热情的拉着他的胳膊: “小飞,我跟你说,我们经理已经点头同意了,你可是马上就要发大财了,我们公司~~” 红姐舌灿莲花,白话的口沫纷飞,说来说去其实就是画大饼,传销洗脑那一套。 总结一下,这个中绿公司的产品,就四样,洗面奶,爽肤水,滋润乳,精华乳,都是女性用的化妆品。 四个产品既可以单买,也可以四样组成一个套盒,一个套盒销售价110,880块钱的初级代理费,可以享受6折拿货价,产品可以零售也可以发展下限。 发展出6个880块钱的下限,可以拿到每人88的提成,同时还可以升下一级代理,5折,下限的出货额,永远赚一成。 下限再发展下限,就可以继续升级,以此往复,不算复杂也不严密,甚至都有点粗陋。 但是在1998年,尤其是在消息相对闭塞的北方,这套营销模式就显得非常前卫了。 听完红姐的煽动,沈烨摩拳擦掌的: “红姐,我都听明白了,我花880,把货都卖出去,能赚差不多600,然后再找6个人也买880的。 能提500,以后他们在卖货,我是不是啥也不用干,都能跟着赚钱了。” 红姐抚掌大笑: “是啊,要不说你是大学生呢,这脑子可真快,这就这样算的,小飞,你想想看。 如果这六个人一个月能卖个万八的,你是不是啥也不用干,躺在床上,一个月就能赚几千!” 沈烨兴奋的搓搓手:“是啊,红姐,外地人是不是也可以干这个?” 红姐眼中满是狡黠之色: “当然可以了,不过,他们都得到公司来交钱,并且接受销售培训才行,你这可是特例。” 沈烨大大咧咧的摆了摆手:“知道了,知道了,红姐,我交钱,赶紧给我拿货吧。” 沈烨一边说话,就一边从背包里掏出一把钞票,红姐看见钞票,不由喜上眉梢,不过听见沈烨要货,她却是皱了皱眉头,语气有些游移: “拿货?” 沈烨理直气壮的反问: “当然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不是天经地义的吗?没有货,我咋卖?” 红姐明显犹豫了,沈烨瞥了她一眼,假装懵然不知的自言自语道: “我们班还剩了好几个女同学在学校呢,这点货,整好了,我今天就能抖搂出去。 还有我表哥,他对象,880是小意思,大概今天就能拉过来,嘿,她对象的朋友,明天差不多就能把6个人都码齐了。” 人生在世,全靠演技,到了展现技术的时候了,此刻,沈烨掰着手指头算账。 神情专注,根本就没搭理红姐,可是她在一边听得口水都快淌下来了,目光灼灼的。 过了好一会,沈烨仿佛是回了神,不满的瞥了红姐一眼,手里的钞票抖得哗哗响,语气非常不耐烦: “大姐,你还杵在这里干啥呢?赶紧给我拿货去啊?我全都要套盒,剩下的你看着随便给我拿点啥就行。” 红姐瞄了一眼沈烨手里的钞票,咬了咬嘴唇,仿佛是下了什么狠心: “行,你等着,姐给你取货去。” 第五十四章 飘然远去 红姐兴冲冲的跑了出去,沈烨顿时眼神一厉,脸色一整,连忙掏出电话,飞快的拨通了传呼台的电话: “你好,请给留言,3分钟,回电话,杜飞,谢谢。” 才刚刚放下电话没一会,红姐就气喘吁吁的抱着满满当当的一箱子化妆品走了进来,语气热切: “来,小飞,看看,这就是你的货了,一共902,多出来的钱,都算姐的。” 沈烨兴冲冲的凑到跟前,饶有兴致的翻看着:“好家伙,这么多啊?” 随意的拿起一瓶爽肤水,大略的端详了一下,绿色的瓶子,包装算不上精美,倒也还算说得过去。 只不过这东西的产地居然写的是港岛,而生产许可居然是粤省,最可笑的是生产执行标准,居然是特么食品批号。 简直就是驴唇不对马嘴,也就能糊弄一些纯小白了,但凡是做过几年生意的,绝对一眼假。 要知道,港岛的产品是没有生产许可的,就算有,也不可能是粤省,再说了,这特么食品批号,是不是也有点太不走心了。 看见实物的瞬间,沈烨心中安定,这事稳了。 沈烨也是个老演员了,只是略微的扫了一眼,摩挲了一下就放下了,装作一副懵然不知的样子,又继续拿起套盒摆弄。 红姐一脸得色,眉飞色舞的: “咋样?小飞,咱们这产品包装不错吧,我跟你说,咱们公司的货都是港岛来的,效果杠杠好。 有不少人直接都想进货开店卖呢,小飞,咱们现在就去财务把你的代理费交一下吧。” 沈烨刚要说话,背包里的电话突然响了,掏出手机,语气相当不耐烦的接了起来: “喂,谁啊?哦,表哥,嗯,对,现在就在我手了,啥?15分钟,滚犊子吧,这绝对不可能,我跟你说~” 挂了电话之后,沈烨的脸色阴沉,红姐才刚想说话,他已经拨通了另外一个电话号,怒气冲冲,骂骂咧咧的: “喂,大周,都特么几点了,你还睡觉?滚蛋,我问你点事,你能不能帮我借一辆雅马哈公路赛,你特么问那么多干啥~~” 沈烨拿着电话滔滔不绝,还顺便走到角落的一把椅子坐了下去,旁若无人的满嘴跑火车。 红姐等了几分钟,略微有些不耐烦,本想催促一下,不过此时沈烨正好开始洗脑环节了: “大周,哥们跟你说,我刚找到了一条发财的好路子,必须准啊,本钱才900,一个月赚几千块轻飘飘。 对呀,这事我能蒙你吗?你和你姐一起搞呗,你的朋友多,叫上几个,大家一起发财呗~” 一听这话,红姐顿时就笑得见眉不见眼,再也没有了一丝一毫催促的念头,沈烨这通电话打了足足17分钟,这才意犹未尽的放下了电话。 随即,沈烨大言不惭的吹着牛皮: “红姐,今天我就能凑齐6个人了,最晚到明天早上,他们就能过来交钱拿货。” 红姐满脸堆笑,眼中是无法抑制的贪婪之色: “哎呀,小飞,你可真有本事,天生就是赚大钱的命,你刚才打电话的朋友,家里是~” 就在此时,两辆面包车停在了门前,随即,一大群穿着深蓝色工商局制服的人下车,然后脚步匆匆的涌了进来。 一看见这些人,红姐的脸色瞬间的就白了。 半个小时之后,几辆警车也停在了中绿公司的门口,一群橄榄绿的民警,也快步的走了进去。 路边不远处的一辆切诺基里,周煜收回目光,语气唏嘘,轻声说道: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人赃并获,非法集会外加非法拘禁,工商和公安一起参与进来,把水彻底搅浑,沈烨,你这招可以啊。” 沈烨撇了撇嘴: “周哥,现在这个结果,那个咸吃萝卜淡操心的老虞,应该没话说了吧?” 周煜语气一囧:“呃,沈烨,虞组他其实~” 沈烨抬了一下手,语气戏谑: “打住,周哥,你可别替他找补了,这不就是他兴之所至的一个游戏吗?无论成败与否,对他都毫无影响,呵。” 周煜张了张嘴,但是却无言以对,只能岔开话题: “沈烨,你说那些被洗脑的人,如果又重新跑回来怎么办?” 沈烨语气变得冷冽起来: “良言难劝要死的鬼,你以为他们真的不知道这是个骗局吗?只不过是被贪念蒙蔽了理智,财迷心窍,明知故犯而已。” 周煜点点头,语气有些感慨: “确实,随便打几个电话,写几封信,一个月就能赚几千块,金钱迷人眼啊。” “周哥,这滨城的事就算了了,我下午就回家了,咱们也就此别过。” 沈烨的语气当中,饱含着浓烈的疏离之意,拒人千里之外,周煜无奈的解释了一句: “沈烨,我们不是坏人,虞组也不是你想象中那样。” 沈烨笑了笑: “周哥,我们还是别探讨这个话题了,很高兴认识你,祝你一切顺利,再见。” 说完之后,沈烨就推开车门,头也不回的远去了,周煜楞了一会,喃喃自语: “虞组想要招募这个刺头,恐怕是有点弄巧成拙了。” 下午一点半,滨城火车站前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沈烨拿着话筒犹豫了很久,也没有想好到底要不要给黎岚打电话。 “当当当。” 电话亭外面,一对年轻的小情侣正用力的敲打着玻璃,一头黄毛,吊了郎当的社会小青年,语气嚣张,不耐烦的大声催促: “小子,你特么到底打不打电话?不打就赶紧腾地方,别占着茅坑不拉屎啊!” 很显然,这个小黄毛是看沈烨面嫩,故意在精神小妹面前抖威风,不过沈烨也懒得和他扯淡,叹了一口气,放下电话走了出来。 沈烨出门的时候,背包无意的带了一下电话亭的门,发出了咣当一声,这个小黄毛顿时就不干了。 “我艹尼玛的,小皮崽子,你特么摔打谁呢?” 黄毛嘴上骂骂咧咧的,看沈烨没有理会他,还以为沈烨怵他,变得愈发猖狂,居然直接伸手想要薅沈烨的脖领子。 “小崽子,我特么和你说话~啊~” 沈烨眼神一厉,一记隐蔽的垫步戳脚,直接踢在他的小腿上,黄毛顿时惨叫一声。 本能的弓腰,沈烨此刻肩膀猛地一顶,结结实实的撞在了黄毛的下巴上,他顿时眼前一黑。 身子软软的栽倒在精神小妹的怀里,带着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如同滚地葫芦一样。 当精神小妹凄厉的惨叫声响起的时候,沈烨都已经飘然远去了。 第五十五章 血光之灾 火车上,沈烨靠在窗子上,望着窗外急速倒退的景物,神色略略有些寂寥。 回程沈烨买了的是硬座,如今正是国庆节,火车上人满为患,不仅满座,就连过道都站满了旅客。 环境嘈杂无比,气味更是浑浊的直打鼻子,就如同发酵的沙丁鱼罐头一样。 这次运气不佳,这班车依然不是秦车长和马乘警的班,没有熟人照拂,沈烨抠门又不愿意去餐车消费,就只能硬熬了。 好在沈烨的座位是靠窗的,总体上还不算太过难过,而且回程的时候,虽然有点难熬,倒也没有再遇见什么波折。 其实这种情况的火车上,一定是有佛爷出没的,但是沈烨实在是不想再招惹麻烦了。 干脆耳机一带,爱咋咋地,只要是不动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到了晚上6,7点钟,车厢里几乎满满的全是泡面的味道。 还有一些狠人,掏出猪蹄子,干豆腐,香肠,烧鸡,花生米,大葱辣酱,配合着啤酒白酒,吃喝的满嘴冒油,惬意无比。 就有那么一群人,好像特别中意在火车上大吃二喝,恨不得把能带的东西都带上,无法理解他们的脑回路。 沈烨没吃晚饭,饥肠辘辘的强忍,坐火车的时候,他都不会吃东西也不喝水,麻烦不说,上厕所的视觉和嗅觉冲击也是相当要命的。 这个时代,硬座车厢的厕所,惨不忍睹,不提也罢。 再过一会,那些假装残疾的丐帮就陆续的粉墨登场了,不过车厢里人数众多,他们的行动还算收敛。 轮到沈烨的时候,老老实实的给了2块钱,破财免灾,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次被老虞强按牛头硬喝水,心有余悸,再也不想强出头了。 好在这趟火车,凌晨过了讷河之后,旅客明显的变得少起来,车厢开始出现空座,要饭的更是彻底消失不见。 沈烨靠在椅背上,眼皮发沉,昏昏欲睡,但是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有坐车经验的朋友都知道。 绿皮火车的桌椅设计是反人类的,直上直下,任何角度都无法支撑身体入睡。 凌晨一点,火车如同抽风似的颤抖了几下,最后慢慢的停靠在了站台上,加格达奇车站到了。 到了这站又有几名旅客下车,但是上车的人却寥寥无几,车厢变得更空了,拢共也没剩几个人。 十月,北方的边陲地区已经变得温度很低,到了晚间的时候,甚至都能接近零度。 此刻,一股冷冽的空气顺着车门倒灌进来,沈烨不由精神一震,昏昏沉沉的脑子顿时也变得清明了不少。 沈烨站起身,伸展一下腰身,扭了扭脖子,拎起书包,打算去盥洗室洗把脸。 不过就在这时,一个老婆婆步履蹒跚的走进车厢,和沈烨走了一个迎面。 老婆婆大概60几岁,身量不高,满脸皱纹,老态龙钟,眉眼低垂,穿着一件灰黑色的棉袄,下身是同色的棉裤。 收拾的倒是还算干净,只是手里拎着一只硕大的黑色旅行包,看起来分量不清,她拎得分外吃力。 沈烨连忙伸出手: “阿婆,我帮您提包吧。” 老婆婆抬起头,略显浑浊的眼睛看了沈烨一眼,笑了一下,声音很轻: “呵呵,不用了,小伙子,谢谢你。” 沈烨也没再坚持,连忙侧了一下身体,给老婆婆让出了通道:“阿婆,那您慢点。” “嗳,谢谢。” 老婆婆应了一声,慢慢的从沈烨面前走了过去,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错身而过的时候,沈烨居然看见她的眼中,有暗红色的光芒一闪而逝。 “妈的,连续两个晚上没睡好,居然都出现幻觉了。” 沈烨用刺骨的冷水洗了一把脸,自嘲的摇了摇头,没有纸巾,就用衣袖抹了一把脸,转身回了车厢。 意外的是,车厢里空座那么多,那个老婆婆居然坐在了他的对面,沈烨虽然心里有些奇怪,但是终究也没当回事。 火车慢慢开动,沈烨正打算继续闭目养神,老婆婆抬起头,轻声问了一句: “小伙子,你这是要去哪啊?” 老婆婆虽然老态龙钟,但是长得并不难看,慈眉善目的,而且语气也很温和,沈烨老老实实的答了一句: “阿婆,我去小城。” 老婆婆点了点头: “小伙子,我看你眉间盘着一点黑红之气,恐怕近期会有血光之灾啊?” “呃啊~~” 一听这话,沈烨不由得愣了一下,随即心里就升起一股子腻歪,搞屁啊?树欲静而风不止,这是又特么遇见神棍骗钱了吗? 还特么血光之灾,这么老套的说辞,都用了几千年了,就不能换点新鲜的花样吗?? 沈烨扁了扁嘴,神色不由变得冷淡起来,也没有说话,只是默默掏出随身听,准备戴上耳机听歌了。 不过这老婆婆也没有生气,只是淡淡的瞥了他一眼,语气不紧不慢: “小伙子,你招了桃花劫,注定有此一灾,想要破灾,需要贵人帮扶才行,你的贵人在~” 沈烨皱了皱眉,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一边戴耳机,一边语气生硬的说道: “婆婆,我累了,想眯一会,您也歇会吧。” 说完,沈烨就按下了随身听的播放键,赵传高亢铿锵的声音响起,最经典的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 沈烨靠在车窗上,缓缓的闭上了眼睛,那个老婆婆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把手慢慢的搭在旅行包上,轻轻的摇了摇头,也就不再说话了。 “咣当当~” 火车剧烈的颤抖了一下,直接把沉睡中的沈烨给晃醒了,他揉了揉眼睛,顺便擦了一下嘴角的口水,眯着眼睛往窗外看了一眼。 我尼玛,外边此刻都已经天光大亮,到了小城车站了,车厢里的旅客都已经走得差不多了,沈烨这一觉居然睡了整整5个多小时。 沈烨猛的精神过来,第一时间就检查了自己的背包,现金,随身听,传呼机都在,啥也没丢,万幸啊。 对面的老婆婆此时早就已经不见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下车的,沈烨晃了晃脑袋,刚想起身,突然看着角桌上放着一张小纸条。 上边写着一个小城的地址,河西二道街福善堂,沈烨挑了挑眉,这纸条必然是那个老婆婆留下的。 一听福善堂这个名称,就大概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了,北方一大特色,是专门给人看事的地方,出马仙的堂口。 第五十六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走下火车的瞬间,沈烨就感觉浑身一凉,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 此时还是清晨,小城的温度,最多也就只有几度,看着架势,用不上几天就得下雪了。 “挺好,天气降温了,我的这批羽绒服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沈烨一边自语,一边动作飞快的钻进一辆出租车,难得奢侈一次,直奔夏末家出租屋而去。 才刚到夏末的小区门口,就看见她正扛着一个巨大的编织袋,有些吃力的从楼道里走了出来。 沈烨连忙跑了过去,接过了编织袋,扛在自己的肩膀上,语气略略有些埋怨: “夏末,你怎么没把货直接放在档口里?” 看见沈烨,夏末眼中顿时露出一丝惊喜,随即就不满的哼了一声,揉了揉肩膀,语气极度不爽: “你这甩手大掌柜,一口气寄回来12个大包,档口的地方那么小,怎么可能放得下? 这些货,死沉死沉的,还不都是我成天搬上搬下的,我都怀疑你是不是想故意想使唤我。” 沈烨自知理亏,连忙岔开了话题: “夏末,我知道你辛苦了,我请你吃大餐好不好?对了,这几天的生意还好吧?” 听见大餐,夏末眼中露出满意的神色,语气傲娇: “哼,马马虎虎吧,就只知道关心钱,你不会自己去查存折吗?我每天早上都会去存钱的。” 一听这话,沈烨半真半假的叫起了叫天屈: “夏末,我才刚下火车,就第一时间就跑来找你了,别说银行了,我连厕所都没来得及去过呢。” 夏末撇了撇嘴:“切,你是找我吗?还不就是关心你的买卖?” 沈烨用力的顶了一下肩头死沉的编制口袋: “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难为我还给你带礼物了呢。” “礼物?什么礼物?” 夏末的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如同听见罐罐的小猫一样,忍不住伸手拽了沈烨一下。 沈烨呲牙裂嘴,语气闷闷的: “大姐,咱们是不是把东西先搬到地方再说啊,你别拽我,腰都快断了!” 夏末白了他一眼,语气揶揄: “啧,你这体格是真不行,这么点东西,这么近的路,看来还得继续加强锻炼才行。” 沈烨扁了扁嘴,无言以对,其实这编织口袋真的没有特别重,大概就只有70斤左右,只不过体型巨大,不太好着力而已。 十分钟之后,沈烨和夏末对面坐在潮尚附近的一家早餐铺子里,两个人如同是比赛一样的狼吞虎咽着。 沈烨是因为饿坏了,所以才吃相如此狼狈,而夏末是因为这顿饭由沈烨埋单,不要命一样的胡吃海喝。 沈烨把第三碗最后一颗馄饨吞进嘴里,这才满足的拍了拍肚子,惬意的打了一个饱嗝。 看了一眼还在大口吞咽的夏末,沈烨忍不住调侃了一句。 “夏末,你是猪吗?居然比我还多吃了两个包子。” 小城的东西实惠,一碗馄饨3块钱,整整15个,都是纯肉大馅,三碗馄饨下肚,沈烨感觉都快顶到嗓子眼了。 夏末嘴里塞满了食物,没好气的白了沈烨一眼,含糊不清的反唇相讥: “你才是猪呢,我三天帮你卖了5000多块,你抠抠搜搜的就请我吃个馄饨,还怪话连篇的。” 沈烨擦了擦嘴,眼中不由露出了满意的神色,夏末现在做买卖的能力越来越强了,远超预期。 国庆节三天时间,就卖了5500多,纯利2500,就连新货都出了不少,看着架势,光是国庆期间,就能把进货成本回收了。 沈烨拍了拍胸口,豪气干云: “这顿不算,夏末,明天吧,明天晚上我请你吃大餐,小城最高礼仪,手把肉行不行?” 一听这话,夏末的眼睛顿时就眯成了月牙型: “哼,这还差不多,对了,我的礼物呢?” “哦,在这呢,给你。” 沈烨连忙把指虎从背包里翻了出来,递给了夏末,接过指虎的时候,夏末的眉头都皱在了一起: “这是啥?指虎,沈烨,你居然送我这破玩意当礼物?” “啥?破玩意?这可是纯钢打造的,40块钱一副呢,我下了好大决心,才咬牙买了两幅。” 沈烨不干了,声音不由的提了起来,夏末随意的摆弄来了一下指虎,有点鄙夷的撇了撇嘴: “你也买了一副?买这玩意干啥?” 沈烨理直气壮的说道: “夏末,手上有了这铁家伙,不仅攻击力大幅提升,就算是遇见持刀的家伙,也能遮挡一下,多实用啊?” 夏末嗤笑一声: “切,异想天开,大多数的人,使用匕首短刀,都是以捅刺为主要攻击手段,指虎屁用没有。 如果是沉重的砍刀,如果你傻乎乎的敢用这破玩意去挡,当场手指头就得没,整不好连整个手都没了。” 夏末毫不留情的把指虎贬的一文不值,沈烨的面子有点挂不住,伸手就要抢她手里的指虎。 “好心当成驴肝肺,不要拉倒。” 夏末瞬间就抬了抬空着的一只手,挡开了沈烨的手: “送人的东西还带往回抢的?这玩意虽然没啥大用,不过看在你一片孝心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吧。” 沈烨刚要说话,突然背包里的呼机剧烈震动起来,这应该是连呼的效果。 掏出呼机看了一眼,是家里的电话给他打的,连呼三遍,留言就三个字,回电话。 沈烨拍了一脑门,倒吸一口冷气: “完犊子了,忘了给老妈打电话报平安了,夏末,我先回家了。” 沈烨神色惶急,连忙起身就跑了出去,他昨天上车前给老妈打了电话,告诉老妈今天早上到家。 火车不到8点就到站了,现在都快9点了,小城不大,就算是爬都爬到了,母上大人估计这会都急坏了。 才刚一出门,由于沈烨跑的太急,迎面撞上了一个女孩,他身高体壮的,瞬间就把女孩撞了一个屁墩儿。 “哎呦~” 女孩一屁股坐在地上,沈烨站稳身形,连忙伸手去扶,嘴里忙不迭的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你没事吧?呃,鹿眉~” 沈烨此时已经看清了被他撞到的女孩,不是冤家不聚头,居然是他唯恐避之不及的鹿眉。 此时鹿眉也认出了沈烨,她的语气诧异,忿怨满满: “沈烨?你干什么慌慌张张的,赶着去投胎吗?” 沈烨自知理亏,一边伸手去搀扶她,一边温声细语的说了一句:“鹿眉,你先起来,我不是故意的。” “小皮崽子,把你的脏手拿开!” 沈烨刚拉着鹿眉的胳膊起身,就听见一声暴怒的呼喝声,随即王彦辉就如同疯牛一样猛冲过来,不管不顾的飞起一脚,朝着沈烨的肚子踹了过来。 第五十七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王彦辉这一脚飞踹势大力沉,来势汹汹,看架势,也是练过两天的,不过沈烨可不是足下阿蒙了,敏捷的撤步侧身,从容的躲了过去。 反观王彦辉,一脚踢空,差点直接来个狗啃屎,踉跄了两步,才勉强站稳。 “我艹!” 王彦辉恼羞成怒,红头胀脸的,挥拳就打,沈烨再次撤步侧身,轻而易举的躲了开去。 此时,鹿眉总算反应过来了,伸手拽住了王彦辉,语气冷冽: “王彦辉,你发什么疯?” 王彦辉怒不可遏,红着眼睛,跟个斗牛犬似的,挣开鹿眉,指着沈烨,语气恶狠狠的: “小比崽子,你特么有本事就别躲在女人身后,像个爷们似的~” 沈烨毫无惧色,但是也没有说话,心中暗忖,这个王彦辉虽然废物,但是也不至于如此无脑,今天怎么好像脑袋进水了一样? “王彦辉,你别胡闹,借题发挥,沈烨,这事跟你没关系,你走吧。” 鹿眉眼神冰冷,王彦辉的脸色变得更加阴沉,楞着眼睛,都快冒火了,沈烨心中了然。 肯定是他和鹿眉有什么事起了龌龊,然后故意小题大做,拿沈烨撒气。 这个时候,夏末从饭馆里走了出来,饶有深意的扫了沈烨一眼,压了一下帽檐,低着头和他错身而过。 外人面前,夏末和沈烨都是装作互不相识的,目前小城知道他们关系的,就只有隔壁档口的大姐。 沈烨语气沉稳,朝着鹿眉说了一句: “抱歉。” 鹿眉语气清冷:“没事,你走吧。” 沈烨也不想废话,紧了一下书包,刚要离开,王彦辉突然阴恻恻的说了一句: “小子,你叫沈烨是吧,我记住你了,咱们走着瞧。” 撂下狠话,他就头也不回的走了,很快,街角就响起刺耳的摩托轰鸣,沈烨站在原地,若有所思。 鹿眉瞥了他一眼:“沈烨,你最好离他远点,不要招惹他。” 她是一片好意,但是沈烨却不领情,这种被人俯视的感觉,让他格外难受,一言不发的转身离开了。 望着沈烨远去的背影,鹿眉冷哼一声:“呵,不识好歹。” 回到家,少不得被老妈唠叨一通,沈烨低眉顺眼,唯唯诺诺,一个字都不敢反驳。 “行了,你小子现在主意贼正,别在我这装乖巧了,赶紧去收拾一下,跟我去大姨家,今天你敏姐带对象回家,大姨请客。” 一听这话,沈烨心里顿时腻歪的不得了。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老妈家的这本,格外要命,老妈的这些亲戚,在上一世,让沈烨尝尽了人情冷暖。 老妈的家族很庞大,一共有8个兄弟姐妹,上一世,老妈离世的时候,除了敏姐。 其他的亲戚,连同小辈们,不下30几人,留在小城生活的20来口,居然连一个过来吊唁的都没有,甚至连电话微信都没有一通。 这就叫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现实的骇人。 敏姐眼前的这个对象,就是后来的姐夫,也不是个好东西,结婚10年,多次出轨,最后抛妻弃子,跟小三跑路了。 “老妈,我不去。” 想起过往的种种,沈烨心里膈应得不行,老妈顿时眉头一竖: “为啥不去?从暑假到现在,你都还没在亲戚面前露过面呢,你想干啥?” 沈烨撇了撇嘴:“我又不是什么大人物,露不露面的,谁会在乎?” 老妈怒了,不由分说的扭住了沈烨的耳朵,语气蛮横: “兔崽子,反了你了,说一句你顶一句,别废话,赶紧收拾一下,跟我出门。” “哎呦呦~疼啊!”母命难为,沈烨苦着脸,如丧考妣。 半个小时之后,小城西边,一处异常宽敞的平房,前后院,外加9个房间,总面积不下300平米。 这里就是沈烨现在的大姨家,原来姥姥家的房子。 姥姥去世的时候,大姨以寡妇失业为由,直接占住了这处房产,对此,其他的子女即便心中不满,也都捏着鼻子认了。 主要是现在的平房不值钱,再说了,大姨也只是暂住,并不是说房子就归属于她。 2009年,这处房产动迁,补偿了3套楼房连同几十万现金,大姨只拿出了10万块,其他的全都一口吞掉了。 老妈家的这些亲戚,当时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闹得不可开交,差一点就对簿公堂,好几个亲戚也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变得老死不相往来。 大姨是个资深老绿茶,当年也不知道用什么手段,笼住了老妈,坚定无比的支持她,导致老妈也是众叛亲离。 “小烨,你发什么呆呢?神不守舍的,走吧,赶快进去吧。” 老妈拍了他一下,沈烨连忙收敛心神,随口敷衍了一句: “哦,老妈,没事,我就是突然想起竞赛的一道题目。” 老妈宠溺的摇了摇头:“你这孩子,简直就是学魔障了~” “呀!这不是咱家的大学生嘛,沈烨,好长时间没见你了,听说你这次考了二中全校第7啊?真了不起!” 夸张的声音响起,一个30几岁的中年女人推着车子进了院子。 烫着时髦的卷发,穿着一件格子呢大衣,容貌和老妈有7分相似,只是嘴唇很薄,颧骨略高,这是沈烨的小姨宋丽芬。 小姨打扮的光鲜,其实家里过的非常一般,她和小姨夫前几年也都双双下岗了,连房子都被收走了。 如今,小姨夫给别人开出租车,一个月收入几百块,她在超市干收银,一个月才400多。 小姨家的孩子,是个学渣,每个月各种补习,依然吊车尾,日子过得紧巴巴。 小姨是个极度自私的人,02年,沈烨家最困难的时候,她还硬生生的借走了1万块炒潮尚的档口。 雪上加霜,导致老爹当时的小买卖资金链直接断开,赔得一塌糊涂,从此一蹶不振。 而这一万块,直到老妈离世,小姨也都没还,就仿佛根本就没有这事一样。 “厉害什么?小烨这孩子最近都有点学傻了。” 老妈习惯性的客套了一下,小姨停稳车子,凑到跟前,拉着老妈的胳膊,语气亲热: “傻?三姐,你就是危言耸听,正好这两天小烨放假,帮我家刘冰补习一下数学呗? 刘冰这次初三的摸底考试,数学才考了75分,总成绩全班29名,可气死我了。” 不知不觉,沈烨也成了让人厌恶的表哥,老妈几乎不假思索的应承到: “行啊,正好~” 沈烨伸手按住老妈的肩膀,打断了她的话茬: “不好意思,小姨,我恐怕是没时间了,明天就要参见学校组织的数理化训练营,全天制的,一直到7号。” 老妈自然知道沈烨在撒谎,不由的皱了皱眉,不过她也没拆穿沈烨的谎言。 小姨脸色有点不爽,阴阳怪气的:“嚯,果然是高材生啊,都是学校的心尖尖。” 第五十八章 一地鸡毛 就在此时,院外传来一阵摩托车的响动,随即,一辆红色的嘉陵125停在了门口。 一个留着小胡子,穿着皮夹克的男人摘下头盔,姿态潇洒的甩了甩头发,该说不说,这家伙的皮囊不次。 这就是敏姐的男朋友,黄卫国,工行信贷科科员,后来的敏姐夫,渣男兼蛀虫。 敏姐从后座下来,轻轻的捋了一下鬓角的发丝,手里还拎着大包小裹的一大堆东西,看样子应该是买的礼物之类。 敏姐今年23岁,漂亮的一谈糊涂,全名周华敏,是大姨第一任丈夫的女儿,也是家中长女。 后来大姨改嫁,又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儿子上了京城的科技大学,小女儿读高中,是崔洋的校友。 敏姐当年读高中,继父离世,大姨更年期,暴躁的不得了,导致她的性格叛逆,行事张扬,因为过分美貌,很是招惹了一些是非。 后来敏姐在部队当了5年通讯兵,直到今年5月刚转业后回了小城,托关系分配到信用社当了一名合同工柜员,性格也变得沉稳起来。 这个黄卫国,就是托关系那家的小儿子,家境优渥,对敏姐一见倾心,紧追不舍,目前算是已经确认了恋爱关系。 敏姐是老妈这些亲戚里最仁义的一个,虽然自己所托非人,命运多舛,但是心肠很热,就连老妈离世也是她发现的。 “敏姐,我来提。” 沈烨小跑着迎了过去,自然而然接过了她手里的大袋子,几年不见,也不见生疏。 敏姐笑着伸出手,本想摸一下沈烨的脑袋,但是他实在太高了,就只能拍了拍他的肩膀。 “好家伙,小烨,几年不见,一下子就变成大小伙子了,这大高个,真带劲!” 沈烨也笑,语气略带调侃: “敏姐,你也变了,变得更漂亮了,称得上一句风华绝代,国色天色。” 没有女人不爱听别人夸自己美貌,敏姐的眼角不自觉的溢出一丝喜悦,脸色微微变红,嘴上却轻声斥道: “去,你这小破孩,从哪学得这些歪词,一套一套的。” 黄卫国停好摩托车,也凑了过来,朝着老妈小姨他们点点头,笑呵呵的打趣: “敏敏,这就是你经常提起的沈烨吧,二中的高材生,果然一表人才,出口成章。” 敏姐点了点头,简单的介绍了一下: “没错,这是沈烨,三姨家的,小烨,这是卫国哥。” 沈烨虽然心中腻烦,不过脸上却是丝毫不露,中规中矩的叫了一声: “卫国哥。” 此时,小姨嗖的一下窜了过来,眼中放光的打量着沈烨手里的这些东西,还伸手扒拉了一下,语气夸张: “啧!小敏,给你妈买的了这么多好东西啊,这是羊毛衫吧?友谊商城买的?” 敏姐语气淡淡的:“嗯,是羊毛衫,小姨,这是卫国妈妈出差从沪城带回来的。” “呀!从沪城带来的,这得老贵了吧?啥颜色,啥面料?打开给我看看。” 小姨伸手就要去扯羊毛衫的包装袋,敏姐目光闪烁,却又不好意思开口,黄卫国也微不可察的皱了皱眉。 小姨是老妈兄妹当中年龄最小的一个,老闺女,从小就被全家人给惯坏了,刁蛮任性,一点边界感都没有。 沈烨轻轻的抬了抬手,把小姨的手给错开了: “小姨,这是人家给大姨带的见面礼,要不还是等见着大姨再拆吧?” 小姨此时也反应过来了,造了个大红脸,白了沈烨一眼,语气有点讪讪的: “嗨,你看我,性子太急了,对,赶紧进屋让大姐拆。” 沈烨机智解围,敏姐满眼感激的看了他一眼,就连黄卫国看他的眼神都柔和了不少。 此时,老妈也走过来打圆场:“小黄,小敏,外边冷,快点进屋吧。” 姥姥家的老房子是当年俄国人盖得,不仅结实,而是非常宽敞,光是客厅就有70几平。 此时屋里已经有不少亲戚到了,乌泱泱的一大群人,客厅里,单人沙发上大马金刀,正襟危坐的是沈烨的小舅宋昌河。 他是老妈家族中混得最好的,小城建行的二把手,副行长,也算是位高权重了。 沈烨老爹在03年的时候,资金链断了,当时想和小舅个人拆借2万块过河,但是小舅却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05年的时候,小舅公务考察去了花旗国,就此一去不回,嘿,不用多说,懂得都懂。 大姨,小姨,还有两个舅母拉着敏姐去大姨的卧室看礼物说体己话,而做饭从来都是老妈和二姨的活计,直接带上围裙钻进了厨房。 客厅里,除了小舅之外,还有三舅和二姨夫,小舅给高卫国递了一根烟,软中华,略微有点拿腔拿调: “小高,来,坐,抽根烟。” 高卫国点头哈腰的接过香烟,语气谦卑: “宋行,您来的这么早啊,我怎么没在外面看见您的车呢?” 小舅官威十足,弹了一下烟灰,不紧不慢的说话: “哦,我让司机先回去了,对了,昨天我还和你们周行长一起吃饭了,听说你们行今年的信贷催缴挺困难?” 高卫国顿时神情一凛,马上进入到了汇报工作的状态: “是,宋行,目前我行的信贷逾期确实有点多,而且呆账烂账~” 艹!真特么能装犊子,在家里你摆鸡毛行长的架子啊? 沈烨心里腻歪的要命,正准备离开客厅,踅摸一个消停地方躲躲清净,就听见大姨的卧室里突然传来一阵激烈的吵闹声。 大姨的声音很尖利,而且还带着哭腔: “小芬,你说话可得凭良心,咱妈之前卧床4年多,都是我没日没夜的伺候着,我住这老房子怎么了?” 小姨的动静也不小: “大姐,你别老拿伺候咱妈说事,老妈卧床四年,我们7个姊妹每月都交150的生活费,这可是1000多块。 再加上咱妈的退休金,还有我们平时的孝敬,你不仅一分钱没掏,还月月白拿1700多,现在又占了房子,你咋那么会算计呢?” 大姨被戳中痛点,直接破防了,嚎啕大哭: “小芬,你说这话可真是丧良心啊!你当年上学的学费都是用我的工资交的,我现在寡妇失业,你想赶尽杀绝啊?” 此时,老妈和二姨听见动静,连忙冲进卧室,小姨的声音更加激动了,几乎是嘶吼着: “你们都装什么老好人?谁不是下岗失业的,我当时一个月工资420,还要勒紧裤腰带月月掏150! 现在我们一家三口,挤在不到60平的小房里,连个转身的地方都没有,还是租的,这可是我妈家,我想搬回来住怎么就不行了?” 大姨哭得悲悲切切的: “小芬,这是你的家,谁不让你搬回来住了,你刚才不是张罗着要卖房子吗?” 小姨也是气疯了,彻底撕破脸皮: “我呸!宋丽真,你可别再假惺惺了,咱妈的这房子这么大,整整6个卧室。 你们家占了四间,就连杂物破烂都要占上一间,然后让我们一家三口挤一屋,你可真好意思张嘴啊!” 第五十九章 道德绑架 好家伙!隔岸观火看热闹的沈烨心里直呼好家伙,大姨果然是无耻到一定的程度了。 也难怪小姨会不顾脸皮的发飙,大姨这吃相确实太难看了,霸占房产的意图,如同司马昭之心,到了路人皆知的地步。 大姨膝下一共三个子女,儿子远在京城,敏姐已经谈婚论嫁,但是她却死死的占着四间卧室。 其实搬回来住的事情,小姨已经提了不止一次,今天敏姐带了男朋友回家,出嫁在即,小姨又活泛了心思。 结果大姨横扒拉竖挡的,理由借口一大堆,总结一下就是门都没有,小姨本来就不是啥温良恭让的性格,直接炸毛,不管不顾的大闹一场。 不过难得小姨今天占理,大姨被她怼得无言以对,只能放声大哭,老妈看不下去,忍不住劝了一句: “小芬,你少说两句吧,都是一家人,有啥话咱们就好好说呗,今天这个日子~” 大姨仿佛找到了主心骨,猛地抹了一把眼睛,紧紧的攥住老妈的胳膊,语气悲伤: “小华,你说,我这么多年容易吗?14岁就开始做工养家,现在岁数大了,寡妇失业的,住在老娘的房子里,这有错吗?” 老妈刚要说话,没想到沈烨却突然腾身而出,窜到她的身前,手上用力,不着痕迹的把大姨的手给扒拉开,声音郎朗的: “老妈,厨房的火是不是没关啊?我闻着了一股焦味。” 老妈有点懵住了,沈烨却不由分说的一把就把老妈从卧室里拉了出来,老妈有些生气的推了沈烨一把: “小烨,你一个孩子,跟着瞎胡闹什么?火我都关了。” 沈烨语气很稳: “老妈,几位舅舅都在呢,人家可是男丁,这事轮不到你做主,作不了主的事,就别吱声。” 老妈眉头紧皱,刚要说话,小舅已经沉着脸走了过来,他也没进卧室,就站在门口低喝了一声: “小芬,你在哪发什么疯,出来!” 小姨生平最怕的就是小舅,小舅位高权重,而且年轻的时候混不吝,下狠手打过她。 小姨今天也是发了性子,硬着头皮顶了一嘴:“四哥,大姐办事太不公道了,我这日子快要过不下了。” 小舅皱了皱眉头,脸色愈发阴沉,提高了音量:“你先出来,这个事之后再议。” 小姨有些畏惧的瞥了小舅一眼,不过她咬了咬嘴唇,不依不饶: “什么时候?这个事,我都说了好久,但凡过得下去,我也不会一提再提,四哥,你可得一碗水端平啊。” 小舅语气低沉,一锤定音:“明天,全家都聚齐了,一起商量这个事。” 一听这话,小姨顿时喜上眉梢,大姨也瞬间止住了哭声,瞳孔剧震,脸色惨白一片。 一顿新姑爷上门的相亲宴,搞得灰头土脸,不欢而散,回家的路上,老妈的脸色也相当难看,闷头骑车,一言不发。 “老妈,你别生气了,今天这事,本来就是大姨不对,小姨虽然是不分场合,但是这事占理。” 沈烨试探性的说了一句,老妈白了她一眼: “什么对不对的,你个小孩懂什么?都是一家人,算计啥啊?和和美美的多好,哪有对错? 你大姨也不容易,14岁就进厂上班了,现在都快50了,也没个工作,还得供养你表哥念大学~” 沈烨暗暗叹息了一声,老妈其实挺精明的,但是一遇见家里的事,就会明显降智,和稀泥,拎不清。 “老妈,你说的对,一家人确实不该相互算计,可是你不算计,总不能挡着别人算计吧? 平心而论,现在大姨和小姨明显都盯上姥姥的房子了,一个寡妇失业,一个家庭困难,都是一奶同胞,老妈,你觉得该谁住?” 老妈的神色游移,眉头拧起,语气也变得闷闷的:“你姥家房子那么大,就一起住呗。” 沈烨嗤笑一声,语气略带揶揄: “呵,老妈,今天不就因为这个原因,小姨才撒泼掀桌子的吗?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小姨家一旦搬回去,大姨还能独占这套房子吗?老妈,你别总装糊涂行不行?” 老妈语气有些忿忿:“我装什么糊涂?” 沉疴需猛药,沈烨瞥了一眼老妈的脸色,决定来点狠的: “老妈,你看似不争不抢,其实每次都在偏袒大姨,现在家里闹成这样,兄弟阋墙,姊妹反目,你就是帮凶!” 老妈脸色猛地沉了下去,吱的一声停住了自行车,显然是生气了: “越说越不像话,小烨,大人的事情,你瞎~” 沈烨也停下车子,语气依然沉稳: “老妈,我知道当年大姨力排众议,供你读中专,对你有恩,但是情归情,理归理,无底线的纵容,就是取祸之道。” 老妈眉头紧锁,表情凝重,沈烨干脆直接下了车子,帮老妈把车子推到路边。 “老妈,大姨自从40岁下岗,就卖了房子,带着全家人,一直赖在姥姥家,吃住一分钱不掏,这都快10年了。 这些年,她把三个子女都养大成才,你觉得她靠的是什么?吸血10年,谁傻?我都看明白了,有谁能不懂?” 老妈轻轻的叹息了一声,神色有些黯淡: “都是一家人,就算吃点亏又能怎么样?” 沈烨揽住老妈的肩膀: “老妈,你认,但是别人可不认,你想逼着别人任凭吸血也不出声,这就叫道德绑架。” 老妈狠狠的白了沈烨一眼,但是语气松动了不少:“小小年纪,从哪琢磨的这些歪理邪说,那你说,这事该怎么办?” 沈烨沉吟了一下,摆出一幅成竹在胸的狗头军师模样,还故意拖了一个长音: “嗯~我估计,明天小舅大概率会提出卖房子平分,或者小姨家搬回住这两个解决方案。” 沈烨说道这里,故意停顿了一下,老妈听得聚精会神,突然就没了下文,没好气的扬起手臂,作势要打: “臭小子,卖什么关子?有屁快放。” 沈烨嬉皮笑脸的: “我说,我说,明天小舅一提卖房,我大姨肯定是哭天抢地,死活不同意。” 老妈沉声问道:“然后呢?” 沈烨撇了撇嘴: “然后,小舅提出让小姨家搬回来同住,大姨也会百般推脱,卖惨打感情牌,而且,一定会拉你和二姨帮她说话,企图混淆视听。” 这次沈烨没有再卖关子: “如果你们和稀泥,这件事最终就会不了了之,全家人都会生出间隙,离心离德,乃至老死不相往来。 老妈,大舅二舅远在他乡,你不能再惯着我大姨倚老卖老了,否则,分崩离析,亲人反目成仇就会是唯一结局。” 沈烨语气郑重,而且非常的不恭敬,老妈的脸色铁青,但终究却没有出声反驳。 第六十章 风云际会 上一世,这件事在这个时间段没有发生过,可能是因为当时沈烨出事了吧,缺了老妈这个臂助,大姨不敢造次。 但是这个议题的家庭会议确实召开过,结果就是沈烨预测的这样。 当时,老妈和二姨如同魔怔的一样,旗帜鲜明的力挺大姨,也是从这个时候起,埋下了祸根。 到后来,大姨独吞拆迁房款的时候,一家人彻底闹掰,大姨得了全部好处,老妈得罪了所有亲戚。 重生一次,些许家产沈烨根本不在意,但是他不想老妈最终落得一个众叛亲离的悲惨下场。 “只希望老妈能听得进去吧。”望着老妈失神落魄的背影,沈烨心中暗忖道。 当晚,6点半,小城贝尔饭店,一处包房里,看着面前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手把肉,夏末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不过她没有马上动手大快朵颐,而是神色狐疑: “沈烨,你这铁公鸡,居然一天请我吃两顿,还吃这么好的东西,你难道是想坑我不成?” 沈烨冷哼一声,斜眉楞眼,理直气壮的反驳道: “夏末,说话可得凭良心,我啥时候坑过你?我之前答应你的条件,哪条没做到?” 夏末略微琢磨了一下,还真是没有,不过她依然有点不放心: “那你为啥突然请我吃这么好的东西,之前火车上吃了一盒破快餐,你都嘟囔了那么久?你不说清楚,这肉我可不敢吃。” 沈烨笑了,拎起一根肥美无比的羊排,蘸了一点调料,递给了夏末: “小人之心,此一时彼一时,火车上的时候,我穷得兜里拢共就几十块,连给你补票都不够。 现在咱们的买卖不错,我已经缓过这口气了,自然不会吝啬吃喝,夏末,谢谢你。” 夏末接过羊排,浓郁的香气,刺激她下意识的咽了一口口水,忍不住啃了一口,声音有点含糊: “谢我?我赖着你,吃你的住你的,还成天揍你,你谢我啥?” 沈烨的表情变得正经起来,语气也无比真诚: “夏末,你教我本事,还帮我卖货赚钱看摊子,你是我最信任的人,没有之一。” 一听这话,夏末咽下嘴里的羊肉,挑起秀眉,语气略带揶揄: “最信任的人,沈烨,你了解我吗?你知道我的过往吗?” 沈烨摇了摇头,随即有点了点头: “夏末,这些我确实不了解,也不清楚你的过往,但是我信任你,就像你信任我一样,这就够了。” 夏末笑了,漂亮的凤眼顾盼生辉,灿若星辰一般,她的语气也变得欢快起来: “行吧,看在这顿手把肉的面子上,下次揍你的时候,我下手轻一点。” 晚上8点,沈烨骑车载着夏末回家,冷冽的夜风拂过少年的脸颊,却感觉不到一丝的冰冷。 夏末侧身坐在后座上,两条笔直的长腿,轻轻的荡着,突然拍了沈烨后背一下,轻声的问了一句: “沈烨,你明年就要考大学了,想好去哪个城市了吗?” 沈烨语气轻松的反问: “夏末,我可是学霸,想去哪里都可以,你喜欢哪?沪城还是四九城?” 夏末的语气诧异,还带着一丝欣喜:“我?为什么问我?” 沈烨笑着调侃着: “夏末,你的饭量那么大,跟头猪的似的,离开我,估计走到哪都得挨饿,嘶~” 夏末眉头一竖,用力的敲了沈烨腰眼一下,疼得沈烨呲牙裂嘴,夏末语气冷冽: “你再胡扯试试?” 沈烨伸手揉了一下腰眼,生疼,他也不敢再口花花了: “夏末,你我密不可分,是最信任的伙伴,将来去哪,我肯定要参考你的意见啊。” 夏末沉默了好久,语气幽幽的问了一句:“沈烨,你去上大学,真的还愿意让我跟着你?” 沈烨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回道:“当然了。” 夏末的语气略微有些颤抖:“为什么?” 这会正好是上桥的路段,沈烨发力猛蹬,有些气喘,没好气的嘟囔道: “夏末,你耳背啊?我不是都说了吗?你是我最信任的伙伴,我为什么不愿意你跟着我?” 夏末偷偷的笑了,眼角有些湿润,她用力的抹了一下眼角,晃了晃头,随即大声呵斥: “沈烨,你看看你的体能,太烂了,骑车上个桥都能喘成这样,跟个老头子似的,明天开始加练,负重30斤。” 沈烨的脸色瞬间就垮了,如丧考妣,大声抱怨着: “夏末,你这是恩将仇报!你把羊肉给我吐出来!” 夏末开怀大笑,声音如同银铃一样: “哈,吐我是吐不出来了,不过如果你实在想要,明天早上你可以来我家~” “呃~夏末,你特么恶心死我了。” 清冷的夜晚,少年的心头确实火热的,一股淡淡的旖旎气息弥漫着,情愫暗生。 福祸相依,此刻,小城一处豪华小区里,王彦辉正坐在真皮沙发上打电话,他的眼神阴蛰,语气森寒: “虎哥,对,是我,你帮我收拾一个小崽子,不是,我们学校高三的一个学生,狠点下手,别闹出人命就行。 呵,你想多了,我都已经打听清楚了,他家狗屁不是,嗯,对,3年4班的,叫沈烨,虎哥,手脚干净点,别让人抓着把柄,更不能让我家里人知道。” 放下电话之后,王彦辉点了一支寿百年金嘴黑杆的高档香烟,缓缓的吐出烟气,自言自语道: “小皮崽子,居然敢招惹我,我会让你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小城附近,有一个叫牙克石的县城,城外,一处郊区偏僻的平房里。 一个光头独目的彪形大汉,脸色阴沉的用力砸下了电话听筒,他的额头青筋都爆了出来,脸色狰狞: “艹尼玛的,小比崽子,还真特么把我当成他家的狗腿子了,成天呼来唤去的,连个高中生都摆不平,离开家里,狗几把都不是。” 此时,一个面色冷峻,身材高大的年轻人快步走到大汉的跟前: “虎哥,怎么了?” 虎哥沉默了一会,掏出烟盒,点了一支烟,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语气低沉: “小波,你明天带小八他们去一趟小城,去办一个高中生,二中的,叫沈烨,下手有点轻重,别闹出人命。” 一听这话,叫小波的年轻人顿时皱了一下眉头:“高中生?虎哥~” 虎哥把烟头狠狠的摔在地上,语气不忿的低吼了一声:“废什么话?让你去你就去!” 小波的眼神之中闪出一丝冷厉,低声的应了一句:“知道了,虎哥。” 同一时间,开往小城的火车上,老虞和周煜正在车厢连接处抽烟,周煜瞥了一眼老虞的脸色,低声问了一句: “虞头,你提前这么早就去小城,是不是还是对那个叫沈烨的小家伙不死心啊?” 老虞撇了撇嘴,悠悠的吐出烟气:“周煜,你觉得沈烨咋样?” 周煜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 “嗯,沈烨确实是个人才,冷静,敏锐,反应快,身手好。” 老虞嗤笑一声: “呵,人才,周煜,你的判断都是基于滨城的那个传销案子,你是不知道这小子之前都干过啥?他可远不止如此。” 周煜好奇的问道:“头,他还干过啥?” 老虞把烟头扔进烟缸,拍了拍周煜的肩膀,轻轻的摇了摇头,语气有些感慨: “周煜,你好歹也是军中精锐,特训2年,又跟了我1年,结果在滨城,成了一个高中生的跑腿。 全程都是人家主导,你甚至连一点有用的信息都没套出来,就连你最擅长的格斗~” 老虞没有再继续说,此时,周煜的脸已经通红一片了。 沉溺在旖旎气氛当中的沈烨,自然全然不知,此刻小城已是风起云涌,而他,就是这场风波的中心。 第六十一章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晚上8点45,沈烨回到家,老妈正心不在焉的看着电视,重播的大火电视剧《还珠格格》。 “妈,我回来了。” 老妈调低了音量,扭过头:“小烨,你晚上吃饱了吧?” “吃饱了,放心吧,老妈,我去洗洗。” 老妈放下遥控器,走出客厅:“小烨,现在暖气还不热,你就别洗澡了,容易感冒。” 沈烨看老妈神色略显恍惚,仿佛是有话要说,笑呵呵的揽住了老妈的肩膀: “老妈,你还在琢磨明天的事情啊?” 老妈叹息一声,语气有些落寞: “唉,小烨,你说明明都是一家人,血浓于水,就为了这么点事,至于吗?” 沈烨亲昵的拍了拍老妈的胳膊: “老妈,这可不是一点事,这可是实打实的钱,财帛动人心,老房子位置不错,面积又大,怎么着也能卖个几万块。” 老妈白了沈烨一眼,刚要说话,沈烨抢先截住了话头: “老妈,抛开现实利益不说,咱们平头百姓对于房子的执着,那可是根深蒂固的。 老妈,你设想一下,如果现在有人要霸占咱家的房子,你能干吗?你不也得拼命啊?” 老妈不由自主的提高了音量:“胡扯,我们都是一奶同胞,那能一样吗?” 沈烨撇了撇嘴: “老妈,一奶同胞,也得关上门各过各的日子?想解决问题很简单啊,把咱家的房子让给小姨或者大姨,你愿意吗?” 老妈眉头紧锁,哑口无言:“呃~” 沈烨摇了摇头: “老妈,大姨现在分明就是已经把这套老房子当成了自己的盘中餐和碗中肉,既得利益。 小姨就是要虎口夺食,而小舅他们也都支持,就这点事,是非对错,人心所向都是一清二楚,你到底纠结啥?想要助纣为虐吗?” 沈烨这话说得一丝恭敬都没有,老妈恼羞成怒,啪的一下就给了沈烨的脑袋上来了一下: “怎么说话呢?” 沈烨洗漱完毕,老妈主动凑过来给他递了一杯温水,语气忐忑:“小烨,要不明天你和我一起去大姨哪吧。” 沈烨心里腻歪,坚决的摇了摇头: “老妈,明摆着的事,到底怎么选择,你自己决定吧,我回屋休息了。” 说完,沈烨就转身回了房间,老妈伫立原地,叹息一声。 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家里这点破事,沈烨说道这个份上,基本上就是极限了。 沈烨端着水杯走到窗边,突然发现外面居然已经开始飘雪花了,这才10月4号。 小城居然就开始下雪了,不过这样也好,自己的这批羽绒服应该能买个好价钱。 沈烨一口气干掉了杯子里的温水,从背包里翻出存折,6100块,还有今天的营业额没存,1100,这档口的买卖算是彻底干起来了。 “铃铃铃~” 客厅的电话响了起来,随即老妈轻声喊了一声:“沈烨,电话。” 沈烨轻轻的皱了一下眉头,这都九点多了,是谁打过来的?接电话的时候,老妈的表情明显带着审视的意味。 沈烨拿起话筒: “喂?哪位?哦,什么事?嗯~行,可以,嗯,好,再见。” “小烨,这女孩是谁啊?” 老妈此刻明显忘了刚才的忧愁,目光灼灼的盯着沈烨,比起家人争房产,她更在意沈烨的早恋倾向。 沈烨的语气非常随意,带着一丝慵懒: “哦,我们班同学,她拿到了一套最新的黄冈试卷,她已经做完了,问我要不要?” 老妈显然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遇见和沈烨有关的事,她精明机警的吓人: “什么同学?是那个叫孔雪的孩子吗?” 沈烨扭了扭脖子: “不是,是鹿眉,我们班排第二的那个,她现在和我标上了,心心念念的就想超过我。” 老妈的面色稍霁,不过还是一脸狐疑: “既然她想超过你,那她为啥还主动借你习题册呢?” 沈烨嗤笑:“呵,傲呗,人家要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超过我。” 这理由完美,无懈可击,老妈彻底放下了心: “嗯,这个叫鹿眉的孩子,确实心高气傲,听声音都能听出来,小烨,你记住,高中~” 老妈肯定又要唠叨早恋的事情,沈烨连忙打了一个哈欠: “老妈,坐了一宿的火车,我现在困得不得了,脑袋混浆浆的,我先去睡觉了。” 老妈没好气的白了沈烨一眼,不过心疼儿子,终究没有继续给他上课。 “行,去吧。” 翌日,老妈一大早就出门了,说是去找二姨,她和二姨关系最好,二姨的性格也好,温和宽厚,可惜,二姨很早就去世了。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吃过早饭之后,沈烨洗了个澡,不洗不行,早上负重跑步出了一身的臭汗,不洗澡,黏腻腻的。 收拾利索之后,沈烨就骑车出门了,他今天要赴鹿眉的约。 小城图书馆,这个地方有点意思,基本上算是一个已经被人们遗忘的角落,反正在沈烨两世为人,还是第一次来。 图书馆是一处二层的老旧斑驳红砖楼房,看着架势,少说也得有几十年的历史了。 图书馆的一楼基本上都租出去搞三产了,开了音像店,书店,还有录像厅,只剩一个狭窄的门厅和楼梯。 当沈烨到达的时候,鹿眉已经站在了楼梯口,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短款连帽羽绒服,黑色的紧身牛仔裤,白色的耐克鞋。 配合她的精致容颜,如同风中百合一样,摇曳生姿,美不胜收,确实有那么点勾魂夺魄的意味。 不过沈烨对她避之蛇蝎一般,自然不会生出什么旖旎的念头,语气冷硬: “鹿眉,找我有什么事?” 鹿眉没有马上说话,而是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沈烨,一件杂牌的黑色短羽绒服,黑色的牛仔裤,黑色板鞋。 衣着朴素,但是身形挺拔,丰神俊朗,尤其是一双眼睛,神光内敛,如同一滩幽泉一般,深不见底。 鹿眉语气幽幽的: “沈烨,我自问从来都没有得罪你,你为什么要对我横眉冷对,一幅拒人千里之外的姿态。” 沈烨皱了皱眉,语气愈发生硬,不耐烦的情绪毫不隐藏: “鹿眉,你说你有事要说,该不会是这种废话吧?” 鹿眉的脸色也沉了下来,她是真的生气了,她本来就是大小姐的脾气,啥时候看过别人的脸色。 17年的经历当中,她从没遇见过沈烨这样对她爱答不理的男孩,这根本就不是不假颜色,而是赤裸裸的厌烦,避之不及。 鹿眉强压火气,声音低沉: “王彦辉气量狭窄,你昨天落了他的面子,他很可能会找人对付你。” 一听这话,沈烨揉了揉自己的鼻子,笑着摇了摇头,自嘲道: “果然是少爷脾气啊,打不还手,居然还落了他的面子。” 沈烨这话,带着浓浓的嘲讽之意,但是并没有畏惧惶急之色,鹿眉深深的看了他一眼: “你不怕?” 沈烨撇了撇嘴,语气戏谑:“呵,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怕有什么用?” 鹿眉自然听出了沈烨话语之中浓烈的讽刺之意,眉头紧皱,却一时无语,沈烨砸了一下嘴: “这就事呗,我知道了,谢了。” 说完之后,沈烨就准备直接转身出门,鹿眉却叫住了她:“等一下。” 第六十二章 胡仙 沈烨停住了脚步,但是却没有说话,只是冷冷的看着鹿眉。 鹿眉收敛情绪,主动上前两步: “沈烨,这件事是因我而起,我今天找你,没有恶意,就是想商量一下,该如何~” 鹿眉停顿了一下,好像是暂时没有想到合适的词语,沈烨冷笑一声,语气揶揄: “息事宁人,负荆请罪,还是磕头认错?” 鹿眉被沈烨这话噎得神情一窒,不由有些恼羞:“你何必这样冷嘲热讽,咄咄逼人?” 沈烨都被气笑了: “我咄咄逼人?你这是什么狗屁逻辑?王彦辉对我拳脚相向,我甚至都没有还手,现在他还要变本加厉。 而你作为事件的根源,却跑来找我商量,你不觉得这个事情本身就很讽刺吗?” 沈烨越说越生气,不由自主的提高了声音: “这特么算什么?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然后你菩萨心肠,大发慈悲,提前通知我一声?” 沈烨言辞犀利,鹿眉却突然笑了,她仿佛是明悟了一样,绕有深意的看了沈烨一眼: “哈!所以,沈烨,你之前种种都是为了避祸,才故意视我如洪水猛兽一般?” 沈烨毫不避讳: “没错,你被人视为禁脔,我又对你毫无兴趣,自然不想惹祸上身。” 这话听起来非常刺耳,尤其是禁脔这个词,更是意味深长,鹿眉的脸色彻底变了,眼神冷的吓人。 鹿眉的声音恢复到了一贯的清冷:“沈烨,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之后,她就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了,没走多远,就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深蓝色的尼桑轿车,绝尘而去。 望着这台挂着京城拍照的轿车远去,沈烨的眼神当中闪过一丝戾芒,重生一次,本想趋利避害,躲过灾厄。 只可惜事与愿违,反而比上一世纠缠的更深了,既然躲不开,索性就放开手脚做上一场。 事到临头须放胆,眼前无路不回头!重生一次,沈烨不会任人宰割。 上午10点,小城城北,河西二道街,福善堂。 沈烨站在门口,犹豫了大概能有5分钟,最终还是推门走了进去,他倒不是想求仙拜神,把希望寄托在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上边。 但是之前火车上的那个老婆婆一语成谶,让沈烨不由的生出了好奇之心,有枣没枣打一杆! 这个福善堂,位于二道街的犄角旮旯,民宅改的,非常偏僻,沈烨找了半天才找到。 门面破败,甚至连个牌匾都没有,只在玻璃门上贴了胶纸字,看起来毫不起眼。 推门进去,门上挂着一个铜铃,叮铃一声脆响。 迎面进来是一个小厅,布置的类似法坛一样,略显简略的神龛,两边垂着幡幢,香炉之上供着密密匝匝的牌位。 沈烨大略的扫了一眼,这些牌位都是胡字头的,这里应该是一家胡仙家的堂口。 “来了?坐吧。” 火车上见的那位老婆婆从后堂走了出来,衣着没变,语气温和随意,如同相识已久一样。 老婆婆自顾自的坐在靠在墙边的一把椅子上,指了一下旁边的座位。 沈烨依言坐了下去,语气沉稳:“阿婆,你知道我要来?” 老婆婆抬起低垂的眼睑,看了沈烨一眼,表情略带笑意: “小伙子,你现在信我了?不再把我当成江湖骗子了?” 在什么山唱什么曲,虽然沈烨对这些所谓的野仙将信将疑,不过在人家的堂口,自然不会大放厥词。 “阿婆,我年龄小,见识少,之前多有冒犯,请您多担待。” 老婆婆呵呵的笑了,没有马上说话,她从腰后扯出一根黄铜烟袋锅,装上烟草,慢条斯理的划了一根火柴点着。 悠悠的吐出烟气,烟雾缭绕之间,老婆婆的面孔变得模糊不清,她的声音仿佛也有些变化,变得没有那么苍老了。 “呵,年龄不大,说话倒是圆滑,滴水不漏,你今天愿意过来找我,是不是我之前的说的事情,已经露出端倪了?” 老婆婆抽得也不知道是什么旱烟,烟气居然如同白雾一样,凝儿不散,闻着很香,一点都不呛。 沈烨目光闪烁,暗生戒备,抄在兜里的手,拇指狠狠的掐自己的无名指,刺痛的感觉很真切,这才放下心来。 “是,阿婆,我无意得罪了不讲道理的蛮横人物,估计是很难善了。” “呵,蛮横人物,也对,官字两个口,衙门里的人,自然霸道,小子,你这一劫,可是不好过啊。” 老婆婆的声音愈发奇怪,听起来就如同是一个年轻女人的动静,而且她还准确的说出了他目前的处境,沈烨心里一凛,生出一股毛骨悚然的感觉。 心中发毛,沈烨强撑镇定:“阿婆,请你教我,该如何趋利避害?” “呼~” 老婆婆又吐出一口烟气,狭小的厅堂之中如同漫起了浓雾一样,她的面孔已经彻底看不清了,只能模糊看见一个身影的轮廓。 “小子,你要知道,这世间,从来都没有免费的午餐。” 此时,老婆婆苍老的声音已经彻底变成了悦耳的御姐音,清晰至极,诡异无比。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上身了,参考神龛上的牌位,沈烨现在面对的,很有可能是一位货真价实的胡仙。 沈烨下意识的咽了一口唾沫,藏在兜里的手指死命的互掐着,时刻确保自己的意识是清醒的。 沈烨的声音有点发飘:“是,阿婆,需要多少香火供奉,您说。” “哈!小子,你以为我是收钱看事的出马仙吗?” 女人的声音隐含不悦,沈烨是真的慌了,额头都见汗了,语气结巴: “那,你想要什么?” 白雾之中,似乎有暗红色的光芒一闪而逝,女人的声音幽幽的: “小子,我可以帮你渡过眼前这一劫,但是你也必须帮我一个忙才行。” 女人的话,让沈烨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下意识的把两只手抄在衣服兜里,拳头紧紧的攥着,手心全是冷汗,浑身发冷,硬着头皮问道: “什么忙?” 女人仿佛是沉吟了一下,过了好一会才说话: “具体什么忙,你现在不需要知道,而且也不用你马上兑现。” 一听这话,沈烨顿时眉头紧锁,慢慢的站了起来,开玩笑,未知才是最可怕的,谁特么知道她要提出什么条件。 “对不起,这个代价,我承受不起。” 女人的声音变得冷冽起来,加重了语气,还夹着一丝威胁之意: “小子,你可要想清楚了,没我帮忙,你的下场可能会很惨!” 一听这话,色厉内荏,恐惧的好像瞬间就冲淡了不少,沈烨的语气也重新变得沉稳: “嗯,是的,我想清楚了,打扰了。” 说完这句话,沈烨就脚步沉稳的走了出去,好在这个神叨叨的老婆婆也并没有阻止他,只是冷冷的笑了一声。 “你会回来找我的。” 第六十三章 谍影重重 从福善堂出来的时候,沈烨的整个后背都已经被浸透了,冷风一吹,刺骨生寒。 沈烨心有余悸的回望一眼破旧的店门,如同鬼门关一样渗人,激灵灵的打了一个冷颤,跳上车子,车轱辘都快蹬冒烟了,夺路而逃。 “我回来找你大爷!” 沈烨心里暗暗发誓,这辈子,死活也不再和这些歪门邪道的野狐禅打交道了,太特么吓人了。 说实话,沈烨两世为人,这还是第一次经历这种神神叨叨的事情,冲击不小。 今天老妈去大姨家参加狗屁倒灶的家庭大会去了,沈烨没有饭辙,而且心乱如麻,也不想自己做饭。 骑车路过一个小卖店的时候,沈烨停下车子,准备给崔洋打个电话,一起吃饭,才刚拿起话筒,兜里的呼机震了起来。 掏出呼机,没有留言,只有一个本地的座机号码,沈烨有些好奇的拨通了这个电话。 “沈烨,你电话回的很快嘛。” 话筒那头,老虞略带戏谑的声音传了过来,沈烨心里顿时泛起一阵腻歪,皱起了眉头,不过转念一想,他的眉头就舒展开了。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这个姓虞的虽然讨厌,但他可是特权部门的,如果能把他给拖下水,估计王彦辉家里也得挠头。 到了飚演技的时候,沈烨绝对会不怂,声音闷闷的,语气生硬: “有话说,有屁放,找我什么事?” 老虞这家伙的脸皮堪比城墙,唾面自干的本事早已炉火纯青: “沈烨,咱们又不是仇人,你何必如此恶语相向?我到了你的老家,怎么也得找你叙叙旧吧?你也不愿意让我去学校找你吧?” 老虞的威胁之意不言而喻,这家伙还真是狗皮膏药,粘上就没完,不过沈烨现在也有自己的算计,乐得顺水推舟,就坡下驴。 语气无奈的问道:“在哪?” 小城的贝尔饭店,不仅是当地最好的饭馆,也是最好的宾馆,公私合营,8楼的标准间里,沈烨见到了老虞和周煜。 看见老虞的时候,沈烨满脸都是难以掩饰的厌恶之意,这倒不全是演技,掺杂了很多真情实感。 他曾经强迫沈烨深陷险境,行事霸道,随心所欲,不管他的初衷是什么,都是一个肆意妄为的危险人物。 “你到底要干什么?” 沈烨摆出一张臭脸,语气硬邦邦的,老虞也不以为意,嘴里面叼着一根烟,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 “沈烨,听说你的学习成绩不错,怎么样?有没有考虑过提前录取的学校?” 提前录取的学校,不是军校就是公安院校,老虞的意思不言而喻,招揽,行话叫定点委培。 沈烨语气异常笃定,斩钉截铁:“没有考虑过,以后也不会考虑的。” 老虞斜了沈烨一眼:“说说看,为什么?” 沈烨毫不犹疑,脱口而出: “我的性格散漫,向往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而是我从小就穷怕了,想赚很多钱,成天大鱼大肉,锦衣玉食。” 老虞嗤笑一声: “呵,看来,你是已经猜到了我们的职业了,沈烨,你应该知道,我是可以强行调你的。” 沈烨也笑: “是,你位高权重,只手遮天,自然可以随心所欲,不过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我自甘堕落,一定也是有办法退学的?” 沈烨油盐不进,老虞的眉头不由的皱了一下,不过他的脸色随即就恢复了和煦: “沈烨,你对我们是不是有些误解,我们的工作性质可是很特殊的,而且待遇也是相当不错的。” 沈烨撇了撇嘴: “没有什么误解,你的行事作风我已经深深的领教过了,道不同,不相为谋,估计你们也挺忙的,有事说事,没事就散吧。” 老虞下意识的摩挲了一下烟杆,这是他思考时候的习惯性动作,沈烨的反应又臭又硬,跟茅坑的石头似的,只能说明他之前的试探,确实有点过火了,触碰到了他的底线。 这小子性格刚硬,宁折不弯,这次好像是有点玩脱线了,老虞心中暗忖,趁着熄灭烟头的功夫,不着痕迹的给周煜使了一个眼神。 周煜会意,连忙起身,凑到沈烨跟前,拉了他的胳膊一下: “沈烨,咱们又不是仇人,别整的这么剑拔弩张的,过来坐,你知道那个红姐后来咋样了吗?” 说实话,周煜的红脸唱的挺生硬的,不过沈烨觉得戏也差不多了,是时候缓和一下情绪了,半推半就的坐在椅子上,语气闷闷的问了一句: “怎么样了?” 周煜语气欢快: “红姐的那个窝子,已经被彻底的掀了,没收了价值100多万的产品,目前已经定性为团伙诈骗,移交分局刑侦,别想善了,不死也得扒层皮。” 沈烨略微琢磨了一下: “移交分局刑侦了,闹得这么大?你们在幕后推手了?” 周煜得意的挑了挑眉头: “嘿,那必须的,怎么样?现在心里痛快了吧,直接出手,我们确实力有不逮,但是推波助澜,施加影响,还是手拿把掐的。” 沈烨点了点头:“挺好的,把这些狗骗子都抓起来,能少坑不少人。” 周煜亲昵的拍了拍沈烨的肩膀: “沈烨,这事干得漂亮,咱们一点都没露相,完美的解决了问题,我们虞组对你的做法也是大为赞赏的。” 周煜费劲巴力的的给老虞搭了一个梯子,老虞就坡下驴,迫不及待的接过了话头: “嗯,滨城这个事,你确实干得很漂亮,用劲很巧,不拙。” 沈烨看他就烦,强压心中的不耐烦: “虞组长,多谢夸奖了,你今天找我肯定不是为了闲聊吧,咱们直接开门见山吧。” 老虞搓了搓手,正了颜色:“好,那我就有话直说了,沈烨,我确实有件事需要你帮忙。” 沈烨态度沉静,一言不发,只是静待下文,老虞的语气也变得郑重起来: “小城的俄罗斯商场,有一个本国商人,我想让你帮我盯着他的动向。” “多久?” 沈烨没问其他的,而是先问了时间,老虞的眼中顿时就闪过一丝赞赏: “3个月。” 沈烨皱了皱眉头:“3个月?不行,我还需要上学,这根本不可能~” 老虞压了一下手,语气沉着: “沈烨,你先别着急,我不需要你时时刻刻都盯着他,这件事也没有任何危险。 你就只需要关注他带回家过夜的人就行,见过2次以上的人,都需要留意,尤其是外籍的。” 这特么明显是涉及到间谍的事件了,沈烨情绪激荡,心中打鼓,腾身而起,毫不迟疑的拒绝道: “干不了!” 第六十四章 关公战秦琼 俄罗斯商城,是小城所独有的一个商场,里边的档口会专门售卖一些俄国和蒙古的特产,当然,其中做得好的,早都开始玩大宗外贸买卖了。 商场一共6层,下边2层是档口,上边4层商住两用,有一些商贸公司,还有一些档口的老板,以及俄国人住在这里。 鱼龙混杂,庙小妖风大,也算是小城的一大特色。 商城的4楼,428室的住户叫白海福,吉省人,从80年代中期就开始往返中俄做边贸,第一批倒爷。 后来赶上了91年苏俄解体的风头,发了横财,他在商城也算是有名有号的风云人物,神通广大,外号白大拿。 这个白大拿就是老虞让沈烨盯着的目标,他所居住的428室,是商城最东边把山,正对面的429室,则被老虞他们给租下来了。 这个白大拿是个老江湖,精明无比,而且他在商城和外贸圈子里混迹多年,消息极其灵通。 像老虞他们这样的生面孔和外行人一旦入住,必然引起他的警惕,分分钟就得露馅。 老虞也是灵机一动,猛然想到了沈烨,俄罗斯商城位于三角地商圈的最北端,离沈烨的学校非常近,步行10分钟左右。 商城里也确实有几个家庭条件比较好的学生租住在这里。 沈烨本来就是二中的学生,还是小城本地人,跟脚清楚,根本就不怕查,再加上他为人沉稳又机警,简直就是最完美的人选。 429室,是个2室2厅的格局,室内面积大概能有85平米左右,有阳台,整体装修现代风。 一间卧室,一间书房,家电家具齐全,而且还都是簇新的,简洁大方,环境很好。 沈烨在屋子里走了一圈,觉得非常满意,这应该是小城当下唯一的电梯公寓房了,不过一个月500块钱的租金,也是真要命。 “嗯,确实不错,但是我要如何才能说服老妈呢?还真是头疼啊!” 其实在酒店的时候,沈烨就已经决定接受老虞的这个活计了,除了一个月400块的补贴之外,最主要的还是身份。 特殊联络员,这个半官方的身份,对目前的沈烨来说,绝对算是雪中送炭,堪称是保命金牌一样的存在。 王彦辉到时候如果贸然动他,嘿,一旦被老虞他们盯上,那可就有意思了。 沈烨可以非常明确一点,王彦辉家里屁股底下肯定不干净,只不过跟脚很硬,才一直相安无事,呼风唤雨。 但是如果是老虞他们这个强势部门介入,那可就另当别论了,过江龙对地头蛇,关公战秦琼,啧,可有好戏看了。 现在,横亘在沈烨面前的唯一难题,那就是如何才能说明老妈,让他住校了。 沈烨当然不敢说住在俄罗斯商场,说出龙叫,老妈那关也过不去,只能退而求其次,撒谎说是住校。 其实,确实是有一些本地的同学选择住校,尤其是冬季,主要是小城实在太冷了。 现在才10月初,就已经下过一场毛毛雪了,再过几天,就是大雪纷飞,早晚上学放学,寒冷彻骨,遭罪不说,还挺危险。 “嗯,老爸明天下午就回来了,他这次买卖的收益如果不错的话,这事应该是可以实现的。” 骑车回家的路上,沈烨自言自语道,老虞也不好糊弄,他给沈烨的限期是7天,让自己想办法搬到商城住。 沈烨到家的时候,都已经是下午4点多了,天都已经擦黑,家里依然还是黑漆漆的,没有亮灯。 不过沈烨知道,老妈在家,刚才在楼下停车的时候,看见老妈的自行车了。 老妈此刻正呆呆的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沈烨进门,她都恍如未觉,沈烨走到她的跟前,轻声的喊了一句: “老妈,你没事吧。” 老妈这才如梦方醒,抹了一下眼睛,声音沙哑:“没事,你回来了,现在几点了?” 沈烨坐到老妈的身边:“快5点了,老妈,今天你去大姨家商量的咋样啊?” 老妈叹息一声,却没有说话,眼角晶莹闪烁,显然是哭了,沈烨心中叹息,揽住老妈的肩膀,温声安慰: “老妈,你先别难过,到底是个什么说法,你告诉我,我帮着你分析分析。” 老妈抽了一下鼻子,语气哽咽:“小烨,你姥家要没了。” 一听这话,沈烨顿时就反应过来,语气非常惊讶: “卖房?怎么可能?这事我大姨不可能同意啊?” 老妈叹了一口气: “今天,你二舅回来了,开会的时候,还给大舅打了电话,你的四个舅舅,还有小姨,都一致决定要卖房。” “嘶~” 沈烨吸了一口凉气,大舅和二舅居然也掺和进来了,这确实是他始料未及的。 大姨在家里的排行是老三,上边还有大舅和二舅,大舅远在鄂省,早就已经在那边安家立业了。 二舅在边境部队服役,中校军衔,虽然离着小城不算太远,但是家里的事情,他一贯都是从不掺和的。 “老妈,卖了房子的钱,是你们8个子女平分吗?” 老妈摇了摇头,语气伤感: “你的几个舅舅都不分,商量着把卖房的钱分成5分,你大姨拿两份。” 沈烨点了点头,这样分配,确实公允,二舅不亏是军人出身,办事就是干净利索。 几个舅舅家的条件都不错,就算是混得最差的三舅,两口子也都是吃皇粮的,底子殷实。 这样分配,就算是大姨心里再不情愿,也是说不出一个不字来。 姥姥家的这处老房子,位置好,面积大,房子的质量又好,估计最少能卖5万块。 她能到手2万多,足够买一处小平房安身立命了,小姨平白得了一万来块,勉强也算是心满意足,而老妈和二姨也是受益者,自然不会反对。 皆大欢喜。 沈烨知道老妈为啥伤心,她在这处老房子里住了20几年,这是家的象征,也是她对父母的一份念想。 沈烨拍了拍老妈的肩膀: “老妈,你别难过了,这样其实挺好,起码没有撕破脸皮,你们兄弟姐妹还算和睦。 至于房子,无非就是一些砖头瓦块,人才是最主要的,只有人在,家就没散。” “唉~” 老妈长长的叹息了一声,拍了拍沈烨的手:“行了,不说了,我去做饭,你饿了吧?” 沈烨揉了揉肚子:“老妈,我中午都没吃饭,这会都快饿抽抽了。” “嗯?你咋没吃饭呢?” 一听这话,老妈顿时就忘了伤感,腾得一下就站了起来,沈烨随便编了一个理由: “做题做得太专注了,忘了吃。” “你这孩子,可真不省心,做题还能忘了吃饭~” 老妈心疼的拍打了沈烨一下,一边唠叨,一边就脚步匆忙的朝着厨房走了过去。 第六十五章 会死! 6号,下午3点,沈烨老爹风尘仆仆的从苏省赶了回来。 才刚一进门,老沈同志二话不说,直接掏出一叠用报纸包着的钞票,拍在了老妈的手里。 老妈财会出身,对钱极其敏感,只是捏了一下就已经心里有数,诧异的惊呼出声了: “老沈,这么多钱,你咋随身带着?汇到存折上多安全啊。” 老爹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手: “马上就到雪季了,后天就得下牧点,来回存取太麻烦,我们6个人两台车,安全的很。” 老妈眉头舒展,又捏了一下报纸,语气有点不可置信:“老沈,你这一趟挣了5000多?” 老爹点了点头,表情虽然沉稳,但是眉宇之间却满是意气风发: “嗯,5500,这次和之前合作的牧点赊了一些货,所有比上次多运了5吨多皮子,天气凉了,皮货也到了旺季,卖的价格不错。” 老妈有点口干舌燥: “老沈,你这一个月前后,就赚了8000多,比之前一年的工资都多,这买卖真就这么好干?” 老爸笑着解释道: “也不是买卖好干,主要是老陈在苏省那边的关系硬,有买家托底,所以才能稳赚不赔,对了,丽华,我还想和你商量个事?” 老妈表情喜滋滋的:“什么事?” “我和老陈商量着想招一个会计,我问问你愿不愿意顶起来,一个月800块,跟车管吃住。” 老爹一板一眼的掰着手指说着条件,一听这话,沈烨顿时喜上眉梢,这不是瞌睡的时候,送来了枕头吗? 不过老妈的表情却严肃起来: “招会计?老沈,你们这买卖才刚开始,是不是太着急了?” 老爹挠了挠头,表情略显羞赧: “丽华,这个财会早晚都得招,我和老陈算账都太不行,这次就算错了好几笔账,损失了大几百。 再说了,过了年,我们也必须得成立一个公司,要不然苏省那边就没法平账了。” 老妈沉吟了一下,目光闪烁,明显是意动了,毕竟是自家的买卖,不过她依然非常迟疑: “老沈,我要是跟你们下牧点跑车,小烨吃饭怎么办?” 沈烨此时急的火烧眉毛一样,终于能插上话了,急不可耐的说道: “老妈,你去吧,我正想和你们商量住校的事情呢。” “住校?” 老妈的表情凝重起来,就连老爹都皱了一下眉头,沈烨语气沉稳: “是,住校,我每天早晚往返,都得占用将近两个小时的无效时间,实在太浪费了。” 老妈的眉头紧皱,老爹语气审慎:“沈烨,你去学校住,学习会不会受影响?” 沈烨拍着胸脯保证: “学习的事情,你们不用担心,期中期末考试,我保证还是全班第一,全校排面也只高不低!” 沈从昌目光欣慰,一锤定音: “好!不亏是我儿子,有样,丽华,小烨懂事,也长大了,咱们不能成天像老母鸡抱窝一样的护着他。” 老妈还是有些犹豫,沈烨拉着老妈的胳膊,语气真挚: “老妈,知子莫若母,你还不放心我吗?” 10月8号,沈烨没上晚自习,放学之后,就直接打车把行李和几件换洗衣服,拉到了刘力的房里。 刘力这家伙没在学校的宿舍住,而是在二中附近的一处平房,单独租了一间房,屋里两张床,他全包了。 刘力家里条件好,他又是独苗,自然不会在住宿上亏了他,这房子朝南,冬暖夏凉,里外三新。 为了让他住的舒服,他家里还特意掏钱在隔壁给他修了一个室内的厕所。 老妈不放心,还特意跟过来瞅了一眼,看见环境确实过硬,这才放下心,说实话,一个月50,绝对超值。 老妈又嘱咐了几句,这才依依不舍的打车离开了,她明天一早就要和老爹一起下牧点了。 马上就是小城的雪季了,老爹和陈叔想趁着下雪前,抓紧再去牧点收一批羊皮回来。 老妈性格谨慎,没有辞职,和单位请了假,说是家里有人病重,需要照顾一阵,也算是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 “老沈,你这是唱得那一出啊?你该不是脚踏两只船了吧?我艹,你该不会已经同居了吧?” 老妈走后,刘力大大咧咧的把50块钱塞进沈烨的兜里,揽着他的肩膀,贼眉鼠眼的打趣道。 沈烨拍掉他的爪子: “同居个屁啊!我老妈老爸要下海,担心我的吃饭问题,所以我才出此下策的。” 刘力撇了撇嘴: “真没劲,那你就住在我这得了呗,瞎折腾啥啊?我这离学校近,还能做个伴。” 沈烨笑眯眯的拍了拍刘力的肩膀,拎起行李: “阿力,多谢你的美意了,不过我的住处早就找好了,和我哥们大洋子住一起。 他一个人住两室,正好空着一间,他哪有电视,还有游戏机,嘿,难得没人管,我也想痛快两天。” 沈烨现在撒谎连草稿都不打一下,顺嘴就来,刘力耸了耸肩膀,有些酸溜溜的: “切,你可小心玩物丧志,成绩一落千丈。” 沈烨被他逗笑了: “哈!阿力,你最近的成语水平倒是见涨啊,一口气说了两个,不过我可是学霸,我的世界,你是会不懂的。” 刘力羞恼成怒:“滚,滚,赶紧滚~” 晚上7点半,沈烨在新公寓里洗了澡,刚准备打开电视机,突然听见对面响起了脚步声, 沈烨连忙蹑手蹑脚的走到门口,通过猫眼观察了一下,是白大拿,他的照片,沈烨之前在老虞那里见过,这会回家的只有他一个人。 白大拿是个40几岁的中年人,身形挺拔,带着一个金丝眼镜,相貌堂堂,风度翩翩,穿着一件呢绒大衣,有那么点儒商的造型。 他的行为也看不出任何的特异之处,丝毫没有警惕的意味,好像是醉了酒,动作有些迟缓吃力,好不容易才扭开了房门,踉跄着走了进去。 沈烨却没有大意,摸着黑,悄无声息的退回到客厅里,门厅的灯泡被他故意破坏掉了。 据说有经验的特勤,可以瞬间判断出猫眼的细微明暗变化,虽然老虞一再承诺白大拿肯定没有危险,可是沈烨却不敢丝毫掉以轻心。 小心驶得万年船,这种要命的活计,必须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一个整不好,会死! 退回到客厅的沙发上,沈烨打开电视机,有一眼没一眼的看着电视里的水浒传,手里捧着一本初级俄语教材。 过目不忘的天赋,沈烨不想浪费,高中的教材,还有英汉字典,他现在都已经倒背如流了。 闲着也是闲着,索性就再学一门语言,毕竟技多不压身嘛。 第六十六章 把水搅浑 晚上8点,二中校门口,十字路口,路灯的死角处,停着一辆老旧的松花江面包车。 车上坐着三个人,副驾驶是虎哥的头马,刘波,驾驶座上是一个满脸痤疮的小子。 这会,下晚自习回家的学生都已经差不多走完了,街上冷冷清清的,痤疮小子揉了揉眼睛: “波哥,这黑灯瞎火的,一大群学生乌泱泱的冲过来,根本就认不出来啊!” 刘波略微扭了一下脖子,眨了眨眼睛,语气笃定:“再等一会,这小子还没出来。” 后排座是一个带着滑雪帽的小子,一绺红色的头发,垂了出来,他搓了搓手,身子往前凑了一些: “波哥,这眼瞅着学生都走完了,这小子该不会是收到消息,躲起来了吧?” 刘波嗤笑一声,没好气的呵斥道: “小八,你特么是电影看多了吧,这事,就咱三和虎哥知道,他从哪收消息?” 小八讪讪的笑了,不过语气却略带一丝不忿: “波哥,就一个小皮崽子,咱们用得着这么小心吗?鸡都冻掉了,我和大门直接冲到他的教室里,二话不说爆锤一顿,把他狗腿打断不就完事了。” 刘波剜了他一眼,语气凛冽: “人头猪脑,这特么可是省重点,里边的孩子金贵的不得了,你冲到教室里,万一得罪了哪个惹不起的人,咱们全都吃不了兜着走。” 小八还是有点不服,低声嘟囔了一句: “不至于吧,就为了这么点事,还能咋~” 刘波皱了皱眉头,语气变得凶狠起来: “不至于?傻皮,你特么以为这个叫沈烨的小孩,能犯多大的事?你以为虎哥愿意管这狗屁倒灶的事?” 小八被骂的臊眉耷眼的,一声都不敢吭,刘波冷哼一声: “记住,不是什么人都能惹得,在某些人的眼里,咱们就是地上的蚂蚁,人家一句话就能让你生死两难。” 此时,街上连个鬼影都没有了,学校的大门都已经关上了,那个外号大门的痤疮男低声说了一句: “波哥,没人了,咱们怎么办?” 望着空无一人的马路,刘波的眼神有些阴鸷,点了一根烟,35,长长的呼出烟气。 “走,我们先回住处。” 翌日一大早,沈烨在商场附近吃过早饭,主动给老妈打电话报了平安,她今天就要下牧点了,新的前程正在徐徐展开。 快到校门前的时候,沈烨突然感觉到一股窥视感,这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如芒刺背,真切无比。 沈烨脚下顿时一僵,本能的就想回头,不过他生生的忍住了,继续迈开脚步,往前走去。 “沈烨!你咋没骑车?” 身后不远处传来姚成的声音,沈烨自然而然的回头应了一句: “哦,今天没骑,老姚,正好带我一段。” 沈烨不容分说就敏捷的跳上了姚成的后座,上车的时候,不经意的朝身后扫了一眼。 再次扭头回来的时候,沈烨的瞳孔收缩,眼神已经变得凛冽无比。 姚成一边骑车,一边抱怨: “老沈,你怎么像头死猪似的,死沉,对了,你昨天晚自习干啥去了?昨天可老热闹了。” 沈烨心烦意乱的,随口敷衍了一句: “哦,家里有点事,怎么?昨天晚上白无常又发飙了?” 姚成点了点头,心有戚戚的说道: “可不是嘛,昨天晚上贾长海和6班的一个小子在厕所抽烟被教导处给抓住了,白无常巴巴的训了我们半个多小时,你是不知道~” 姚成这说话呢,沈烨突然看见鹿眉正在前面不紧不慢的走着,她还是穿着那件白色的羽绒服,步履从容,一幅白莲花般凛然不可侵犯的傲娇姿态。 “玛德,你做初一,我做十五,既然这件事既然因你而起,那你也别想置身事外,老子索性就把这滩水彻底搅浑。” 沈烨眉头紧皱,眼神闪烁,表情变得略显狰狞。 晚上5点40,小城的天黑的早,这个时间,就已经漆黑一片,路灯都已经亮了起来。 今天沈烨连晚饭都没吃,就直接离校了,二中的晚自习,理论上来说是非强制性的,但是真的要缺席,还是必须要和老师拿请假条的。 好在,沈烨作为班里的状元,白莉就算再不待见他,这种事情上,也不会为难。 二中行事霸道,不仅晚自习前不许离校,小卖店,书店,文具店,小药店,食堂这些盈利性的机构,校内都有,肥水不流外人田,自成一方小天地。 所以二中门前根本就没有啥门店,行人寥寥,冷冷清清。 此刻,鹿眉有些诧异的看了一眼在她身后,连书包都没背,一路同行的沈烨: “你不上晚自习?” 沈烨语气淡淡的:“嗯,家里有点事。” 鹿眉冷笑一声,语气满是戏谑: “沈烨,你不是一向避我如蛇蝎,今天怎么敢和我同路而行了?你就不怕惹祸上身?” 这小娘们还特么挺记仇,沈烨面无表情,双手抄兜,目光幽远,心不在焉的回了一句: “没办法,就这一条路,不过你提醒的很对,我确实有必要和你保持距离。” 话音才落,沈烨就加快了脚步,瞬间就和鹿眉并肩,眼看就要超过她了,鹿眉的脸色沉了下来,刚要说话。 就在这时,侧面漆黑小胡同里,突然窜出了两条人影,嘴里喝骂着,拎着家伙,朝沈烨猛冲过来。 “我艹尼玛!” 北方人打架的时候,大多就是这样,拳脚未至,骂声先到。 距离沈烨大概还有3米左右,小八当先杀到,奔跑之中,就抡起了手中的棒球棒,呼啸着朝沈烨的肩膀砸了过来。 力道,角度,距离感,还有下手的位置都很有章法,很显然,这个带着滑雪帽,露出一绺红毛的家伙,是个打架的老手。 沈烨撤步扭身,险之又险的躲过了这一下,还顺手扯了鹿眉一把,嘴里大吼: “鹿眉,你快跑!” 事发突然,鹿眉呆住了,又猝不及防的被沈烨扯了一下,站立不稳,身形趔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此时,痤疮脸大门也冲了过来,他的手里提着一根缠着布条,碗口粗细的木方,这家伙下手可比小八猛多了。 手里的木方,带着一股恶风,直直的朝着沈烨脑袋呼了过来,这一下要是打实了,沈烨最次也得是头破血流,脑震荡没跑。 “啊~” 坐在地上的鹿眉,刚一抬头,就看见大门抡着木方的狰狞模样,顿时就被吓得尖叫一声。 电光火石之间,沈烨不退反进,猛地弓腰,脚下发力,如同炮弹一样朝他撞了过去,这是他的拿手绝活,野蛮冲撞。 这一招,沈烨在实战中多次运用,不说炉火纯青吧,也算驾轻就熟,得心应手。 在木方将将砸到沈烨的时候,沈烨的肩膀,就已经先一步的撞在了大门的肚子上。 巨大的惯性,把大门直接顶飞出去2米多远,重重的摔倒在地,木方甩飞,疼得龇牙咧嘴。 沈烨历经战阵,心理素质早已磨炼出来,稳如磐石,更何况他今天可是有备而来。 撞飞大门的同时,沈烨也避开了小八棒球棒的一击横击,右手在地上一撑,瞬间就稳住了身形,猛地腾身而起。 反攻的时候,到了! 第六十七章 英雄救美 “我艹尼玛的,小皮崽子,你特么还敢还手!” 小八刚才一记横抡打空,差点没把自己晃倒,看见大门倒在地上爬不起来,顿时眼珠子都红了。 手里的棒球棒抡得仿佛一轮满月一般,不管不顾的朝着沈烨劈头盖脸的砸了下来。 这下可是下了死手,沈烨眼神一厉,矮身撤步躲了过去,同时一记凶狠的摆拳,准准的打在他的肋下,爆肝。 小八顿时就疼得如同大虾一样,捂着肋部,踉跄后退,沈烨起身抬腿,一脚蹬在他的胸口,小八仰面栽倒,蜷着身体痛苦的闷哼。 此时,鹿眉已经站了起来,凄厉的尖叫一声: “小心!” 不等鹿眉示警,沈烨就如同脑后长眼了一样,一个极速的转身横移,堪堪的躲开了大门手里的弹簧刀。 如果没有躲开,刚才这一下,可真就嘎了沈烨的腰子,直接要了他的命。 这个痤疮脸丑八怪两次都是下死手,毫不留情,几乎是往死里整,这和他上一世挨得那一记板砖非常相似。 大门这一击,用尽了全力,猛地刺到空处,失了重心,踉踉跄跄的,立足不稳。 沈烨眼中闪过了一丝凶戾,脚下发力,腾身而起,一记飞膝,就朝他的脊椎顶了过去。 这可是夏末的独门秘技,膝肘双绝,这一下沈烨含恨出手,也是下了死力。 这一下如果顶实了,这个痤疮脸就算不瘫,至少也得躺上一年半载才能下床地。 就在沈烨的膝盖将将顶到大门脊柱的时候,小巷当中又窜出一道人影,他的动作飞快,来势汹汹。 沈烨早上观察的时候,车里只有小八和大门两个,所以他就默认袭击者只有两个人,没想到居然还有一个,而且还是硬茬。 猝不及防,沈烨躲闪不及,被他一脚蹬在大腿上,和大门几乎同时摔倒在地。 好在沈烨拥有非常丰富的被击倒经验,及时的调整了落地姿态,虽然摔得浑身生疼,但是没有伤到要害,战斗力无损。 几乎是摔倒的瞬间,沈烨就借势在地上滚了一圈,翻身而起,姿势有些狼狈,但是非常实用。 不仅摆脱了刘波的二次攻击,还脱离了攻击范围,这都是沈烨挨揍无数次练就的保命绝招。 鲤鱼打挺这种潇洒的起身动作,固然酷炫,可是在实战中,那就是纯纯智商税。 沈烨起身之后,马上弓着腰,降低重心,摆出一副标准的防护动作。 最后冲出来的刘波,稳住身形之后,没有马上动手,而是用阴鸷的目光,冷冷的打量着沈烨。 此时,小八还在地上躺着,肋骨裂了,痛不欲生,根本就起不来,而大门已经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 刚才沈烨的飞膝,虽然没有顶实,但是他也摔了一个狗啃屎,门牙掉了半颗,脸也蹭破了皮。 “噗!” 大门吐出了一口带血的唾沫,眼睛通红,如同野兽一样咆哮着: “艹尼玛的,老子宰了你!” 他本来就长得丑不堪言,现在脸上血次呼啦的,像个恶鬼一样,分外狰狞。 看他擎着弹簧刀,凶神恶煞的模样,沈烨身边不远的鹿眉忍不住惊叫了一声。 刘波眼中闪过一丝狠戾,用力的推了大门一把: “你去抓这个娘们。” 说完他就朝沈烨猛冲过来,一记朴实无华的正蹬,但是速度飞快,势大力沉。 这家伙练过,这是沈烨的第一反应,不过念头只是一闪而逝,刘波的脚就已经到了跟前。 沈烨拧身侧步,躲过这一脚正蹬,但是刘波的反应很快,几乎踢空的瞬间,左手一记摆拳,猛地朝沈烨的脸颊打了过来。 “砰~” 一声闷响,刘波的拳头重重的打在了沈烨的右脸,但是沈烨的右勾拳也同时锤中了他的左肋。 换伤! 沈烨眼前发黑,脑袋嗡嗡的,脚步踉跄,有些站不稳。 刘波就要干脆的多,闷哼一声,扑通一下就跪在了地上,随即捂着肋部软软的倒在地上。 疼得脸色煞白,五官扭曲,甚至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刘波大意了,沈烨可是带着指虎呢,这一下也用了全力,他的肋骨断了不止一根。 此刻,大门正背对着沈烨,一只手攥住鹿眉的手腕,另外一只手用弹簧刀指着她的脸,狞笑着: “小表子,你再敢喊一声,老子就花了你的脸!” 弹簧刀距离鹿眉的脸蛋不足10厘米,冷冽的锋刃,闪着幽光,透骨生寒。 鹿眉被吓得花容失色,脸上连一丝血色都没有,眼神如同受伤的小鹿一样,都有点失去焦距了。 她从小养尊处优,啥时候见过这个场面?大脑一片空白,暂时失去了思考能力。 听见闷哼,大门回头一看,发现刘波居然躺在了地上呻吟着,而沈烨正朝他步履蹒跚的凑过来。 大门楞了一瞬,随即血灌瞳仁,嘶吼了一声:“艹尼玛!老子弄死你马子!” 大门手里的弹簧刀,猛地朝鹿眉的脸上划了过去,鹿眉吓得都失声了,千钧一发之际。 沈烨的大手,如同铁钳一样,死死的攥住了刀锋,皮手套瞬间就被划破,鲜血溅了鹿眉满头满脸。 “呃~” 沈烨低吼一声,一个反手拳,狠狠的锤在了大门的脸上,他顿时一屁墩坐在了地上。 “啊~” 直到此刻,鹿眉才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不过她才刚喊出来就戛然而止了。 “闭嘴!” 沈烨低吼了一声,随即就动作粗鲁的拽着她跑了起来。 谁知道这些家伙还有没有同伙和后手,此时沈烨的眼角都被打破了,血流满面,而且还伤了一只手,战斗力严重受损。 半小时之后,人民医院急诊,沈烨包扎了手掌,处理好了眼角的伤口,正坐在长椅上休息。 他是真累了,都有点脱力了,心有余悸,今天晚上遇见的这三个家伙,都不是普通混混。 下手狠辣,而且很有章法,都算得上是半专业的打手了,尤其是最后那个家伙。 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硬茬,如果不是他过于托大和沈烨换伤,今天晚上沈烨可就悬了。 如果不是沈烨之前在滨城历练了心智,又被夏末魔鬼操练了一个月,他今天不死也得残。 惊魂未定的鹿眉,紧紧的挨着沈烨坐着,脸上的血渍已经擦干净,但是却再也没了之前的高傲模样。 她刚刚差点破相,刀尖的寒芒,距离脸颊不到几厘米,甚至都已经威胁到了生命,她是真的吓坏了。 沈烨揉了一下已经肿起的脸颊,缓缓站起来,鹿眉忙不迭的跟着起来,神色惶急,声音发颤: “你要去哪?” 沈烨瞥了她一眼,白色羽绒服上粘了不少血渍,星星点点的,非常刺眼,她吓坏了,身体哆嗦,嘴唇发白。 皱了一下眉头,沈烨把衣服脱了下来,披在她的身上: “你的电话呢,叫人过来接你。” 鹿眉紧了紧沈烨的衣服,语气怯怯的:“我今天没带电话。” 沈烨皱了皱眉,一言不发的朝医院外面走去,鹿眉连忙小跑跟上。 上了医院门口一辆等活的出租车,鹿眉慌慌张张的跟了上来,沈烨声音低沉: “你住哪?” “俄罗斯商城。” 第六十八章 事出反常必有妖! 俄罗斯商城,沈烨和鹿眉一起下了车,又一起进了电梯,沈烨面无表情,语气低沉: “几楼?” “6楼。” 鹿眉低眉顺眼的,像个恭顺的小媳妇似的,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傲气。 6楼,609室,鹿眉哆哆嗦嗦的掏出钥匙,扭开了房门,沈烨面无表情,转身就要离开。 鹿眉却一把就薅住了他的胳膊,语气哀切: “沈烨,我,我害怕,你能不能陪我待一会?” 沈烨腻烦无比,心头火起,动作十分粗鲁的甩了一下手臂,挣开了鹿眉的束缚,语气冰冷: “你不是有人伺候的千金大小姐吗?害怕什么,你的下人呢?” 鹿眉眼圈都红了,委屈巴巴的分辨道: “吴叔不是我的下人,他最近都不在小城,沈烨,我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鹿眉泫然欲泣,本来就绝美的容颜,配合湿漉漉的桃花眼,我见犹怜。 再加上她此刻提出的请求,简直就是勾魂夺魄,让人兽血沸腾,不过沈烨却是心硬如铁,根本就没有哪怕一丝旖旎之意。 “关我屁事。” 沈烨冷冷的甩下一句话,转身就走,鹿眉小跑两步,再次拽住了他,眼泪夺眶而出,梨花带雨,语气哀怨: “沈烨,我到底怎么对不住你了,你凭什么这样对我?” 沈烨直直的看着她,眼神冰冷,伸出被划伤的手掌,轻轻的指了一下受伤的眼角,语气冷冽如刀: “鹿眉,你觉得今天这件事,还有这些杂碎,是特么谁招来的?这一切的根源又是什么?我要不是还算机灵,刚才不死也得残!” 沈烨脸色狰狞,疾言厉色,一边说话的时候,还猛得上前了两步,几乎和鹿眉脸对脸的贴在一起。 鹿眉惊恐的退了两步,身体直接靠在了墙上,惊羞交加,语气都结巴了: “我,我也不是故意的~” 沈烨咬着后槽牙,一字一句的说道: “夏虫不可语冰,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对我来说,你就是灾厄的根源,离我远点,越远越好。” 说完之后,沈烨猛得把披在她身上的羽绒服给拽了下来,动作很粗暴,鹿眉被直接带得坐在了地上,吃痛之下,嘴里哎呦一声。 沈烨却没有丝毫的怜香惜玉之心,拎着衣服,看都没看她一眼,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开了。 翌日,沈烨照常上学,看他鼻青脸肿,手也受伤了,同学们纷纷询问,沈烨推说是骑车摔倒遮掩过去。 昨天晚上校门口发生了如此惨烈的打斗,学校里却是风清云澜,毫不知情。 主要是打斗的过程很短,前后也就几分钟,没啥目击者,而且也没有警方介入,自然是毫无波澜。 刘波他们虽然都受了伤,而且还不轻,却不可能报警,所以差点闹出人命的一场冲突,就这样消弭无声,仿佛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其实也不是毫无变化,今天鹿眉就没来学校,王彦辉也没来,不过沈烨并不关心这些,他正在琢磨这件事要如何利用一下。 昨晚的那三个家伙,肯定是王彦辉招来的,但是这个烈度,很难把直接他牵扯进来。 而且,也没办法把老虞他们引入局里,扩大规模,只能寄希望于鹿眉和他狗咬狗了。 但是也不能就这样轻描淡写的过去了,真要上纲上线,这特么都可以算作是杀人未遂了,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 沈烨正琢磨呢,孔雪凑到了他的身边,打断了他的思绪,她悄悄的从桌下递过了一管药膏放下了他的手里。 沈烨扫了一下,云南红药,专门消肿清淤,孔雪声音很轻,有点喘息,语气略带埋怨: “怎么搞得?这么不小心,骑车还能摔跤,还把脸都摔破了。” 此时正是早自习的课间休息,沈烨好奇的问了一句:“孔雪,这药是从哪来的?” 孔雪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我出去买的呗。” 沈烨仔细的端详了孔雪一眼,她的胸口起伏剧烈,发鬓之间隐约可见一些汗水,应该是刚刚跑去药店买的。 最难消受美人恩,沈烨暗自叹息:“谢谢你了,孔雪,中午我请你吃饭吧。” 在她的清纯概念里,中午一起吃饭,下一步就是牵手,基本就算是校园情侣了,孔雪眼中闪过一抹喜色,表情羞涩,脸都有点红了: “你赶紧擦药吧。” 说完之后,孔雪就红头胀脸的起身跑开了,沈烨苦笑着摇了摇头,清纯虽然迷人,但是这特么纯的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割裂感很强烈,昨天晚上沈烨还在殊死一搏,生死之间徘徊,转头就玩起了青涩的校园情愫,也是没谁了。 沈烨才刚扭开药膏,准备给脸上淤青的地方涂上一些,白莉就走快步进了教室,一反常态的,她今天居然满面春风。 “沈烨,跟我出来一趟。” “嗯?” 沈烨有点含糊了,站起身来:“白老师,马上就要上课了。” 白莉摆了摆手,她的语气略微有些急躁,不过眉间都是喜色: “没事,我一会和老王说一声,你赶紧跟我走吧。” 沈烨看她一幅兴高采烈的样子,应该不是啥坏事,走到她的跟前,小声问了了一句: “白老师,什么事啊?” 白莉的语气当中有隐藏不住的兴奋: “沈烨,公安大学来咱们学校选生了,指名要见你。” “公安大学选生?” 沈烨皱起眉头,语气迟疑的问了一句,白莉兴高采烈的点点头: “是啊,公安大学可是211,提前录取学校,他们偶尔也会提前提档招生。” 白莉是个功利的人,一个211的学生,她能得不少奖金,而且还能影响她的考评,自然心头火热。 沈烨撇了撇嘴,心中翻腾,狗屁的选生啊,这事根本就不用想,肯定是老虞那个王八犊子又在作妖。 事出反常必有妖! 这家伙居然主动上门,肯定没好事,沈烨的心不由的提了起来。 果然,校长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老虞正老神哉哉的坐在沙发上,看见沈烨,他的眼神微微错愕了一下。 校长也略感意外:“沈烨,你这脸和手是咋整的?” 沈烨语气很沉稳,不卑不亢:“校长,昨天晚上骑车下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 校长板起脸教训道: “怎么毛毛躁躁的?沈烨,这位是公安大学招生办的李主任,点名要见你,李主任,这就是沈烨。” 老虞今天还带了一副黑边眼镜,穿得一件典型的羊绒干部呢大衣,稳如泰山,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沈烨同学,你好,我姓李,想和你谈谈。” 沈烨没有说话,只是不咸不淡的嗯了一声,老虞也不以为意,扭头和校长说了一句: “张校长,能麻烦给我提供一个可以单独谈话的环境吗?” 第六十九章 煞气 还是在校长的办公室里,沈烨和老虞大眼瞪小眼的,都不说法,气氛略微有点尴尬。 今天老虞的身份是公安大学的招生办主任,行政级别副厅,而且还是京城来的,校长自然是捧为上宾,欲求欲予。 别说是区区一间办公室,就算是老虞要求他把整个教学楼都清空,他都不带犹豫的。 老虞点了一支烟,悠悠的吐出烟气,瞥了沈烨一眼,语气淡淡的:“怎么搞的?” 他通过周煜的描述,对沈烨的身手有非常清晰的认知,自然不信沈烨骑车能摔成这个德行。 沈烨心中一动,计上心头,语气闷闷的:“昨天晚上,回家的路上,我被三个不明身份的人给堵了。” “哦,身份不明的人?你具体说说情况。” 老虞的目光闪烁,眉头轻轻皱了一下,沈烨长出一口浊气: “这三个人都是生面孔,20几岁的年级,也不是社会上瞎混的小痞子,很有章法,而且下手非常狠,动刀了。” 老虞表情瞬间就变得严肃起来,眼中精光直射: “下死手了,真的这么严重?” 沈烨没有马上说话,而是慢慢的把手上的纱布拆开,露出被弹簧刀割出来的伤口。 “我昨天晚上带了一幅牛皮手套,要不然整个手掌都得被切开。” 老虞只是瞄了一眼伤口,瞬间就判断出来这是刀伤,他的语气变得凝重起来: “沈烨,你在小城当地有仇人?” 沈烨略微沉吟了一下,轻轻的摇了摇头: “没有,我一直都在学校里念书,两点一线,行事低调,顶多也就是和同学之间有点小摩擦,绝对不至于此。” 老虞表情变得郑重起来,熄灭烟头,用手指轻轻的敲打了一下沙发的扶手: “沈烨,你见到白大拿了吗?” 沈烨点点头: “见到了,前天晚上,7点34分,他独自一个人回来的,我是通过猫眼看见他的,昨天他没回来,我们没有面对面的接触过。” 老虞沉吟了一下: “白大拿昨天下午出境了,我今天之所以来找你,是因为我们马上也要离开小城了。” 沈烨没有说话,但是脸色非常阴沉,眼神冷冽的盯着老虞,毫不掩饰愤怒之意。 老虞砸了一下嘴: “沈烨,你昨天晚上遇袭,未必就和白大拿相关~” 沈烨一言不发,目光灼灼,一瞬不眨的盯着老虞,他的眼神之中难得闪过了一丝局促,停顿了一下。 “这样,我让周煜留在小城,把这几个人给挖出来,如果真是白大拿的手笔,你马上终止监视任务。” 一听这话,沈烨心中狂喜,不过他还是继续演戏,声音低沉: “他如果恼羞成怒,继续找人堵我?又或者升级手段,甚至直接出动枪手怎么办?” 沈烨故意混淆视听,默认这就是白大拿的手笔,老虞眉头紧锁: “枪手绝不可能,我让周煜最近每天晚上都在你们学校门口守着,秘密保护你,这总行了吧?” 老虞这老犊子使唤周煜还真是毫不吝惜,沈烨连忙低下头,掩饰眼中的笑意,低声嘟囔了一句: “也只能如此了。” 傍晚6点,俄罗斯商场附近一家小饭馆,二楼小包房里,沈烨正在大朵快颐,满嘴流油,吃相相当凶残。 沈烨现在可牛皮大发了,也不知道老虞到底是如何运作的,反正他从今以后都不用再上晚自习了,并且校长特批,可以随时离校。 周煜苦着脸: “我说沈烨,你不至于每次遇见我,都好像吃冤家一样吧?” 沈烨夹了一块咸口的锅包肉放进嘴里,伸出自己受伤的手掌,含糊不清的说道: “大哥,你看看我都造成啥样了?趁着能吃,我就赶紧多吃两口,整不好啥时候人就没了。” 周煜撇撇嘴: “沈烨,真有人对你动刀子了?该不会是你自导自演的苦肉计吧?” 沈烨咽下嘴里的肉片,喊起叫天冤: “大哥,我疯了?喇自己一刀演戏,再说了,袭击我的那三个家伙,两个都断了肋骨,谁会拼着骨折陪我演戏?” 周煜点点头: “沈烨,你给我说说他们的具体样貌,我把这几个杂碎给挖出来。” 沈烨扯出一张面纸擦了擦嘴: “好,这三个人都是本地口音,领头的一个,身高大概181左右,他的左肋应该断了至少2根,还有一个染了红头发的~” 晚上7点半,沈烨酒足饭饱,拎着几盒打包菜走到了夏末的出租房。 才刚一开门,就闻着一股浓郁的泡面味道,还是最便宜的美味肉蓉面,煮的。 夏末的饭量大,而且贼省,晚饭基本上都是方便面,一次三包,连个鸡蛋都不舍得放。 夏末开门的时候,本来是横眉冷眼的,不过看见沈烨鼻青脸肿的样子,顿时就皱起秀眉: “让人揍了?” 沈烨抬起受伤的爪子,语气委屈巴拉的: “打啥架啊?真正的生死相搏,挨了一刀,差点直接凉了。” 夏末的脸色沉了下来,伸手一把就攥住了沈烨的手腕,语气关切: “挨了一刀?给我看看。” 她的力道有点大,沈烨吃痛,皱了皱眉,连忙把打包的饭菜塞到她的手里,拍了她的胳膊一下: “大姐,你轻点,真挨刀了。” 夏末把饭菜随手放在一边,语气变得有些冷冽:“几个人?” 沈烨老老实实的回答:“三个人。” 夏末眼神愈发凌厉:“遇上劫道的了?” 沈烨摇了摇头:“不是,他们几个明摆着就是奔着我来的,下手贼狠。” 夏末眉头紧锁,身上有一股莫名的气势升起,温暖的室内,沈烨居然感觉到了一丝寒气,忍不住缩了一下脖子。 夏末的声音低沉:“这几个人你认识吗?还是你结了什么仇家?” 夏末身上的气势愈发强盛,寒气逼人,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煞气吧,沈烨心中暗忖,头皮发麻,连忙拍了拍她的肩膀: “夏末,我已经报警找人处理了,这事你别管,再说了,他们也没占到便宜,两个都断了肋骨,一个花了脸。” 一听这话,夏末的面色稍霁,气势也泄了下去,不过还是有点不放心: “要不我最近接你放学吧。” 沈烨笑了: “别闹了,我一个大男人,让你小姑娘接放学,好说不好听,放心,真的搞定了。” 夏末挑了一下眉头: “切,死要面子活受罪,随便你吧,下次你可别让人打断手脚过来找我哭。” 沈烨笑着打趣道: “我要真的被人打断了手脚,我肯定抱着你的大腿哭,求你给我报仇,行了,夏末,我给你带了晚饭,赶紧吃吧,一会凉了。” 夏末的眼角露出一抹笑容,语气傲娇: “哼,我才不管呢。” 第七十章 狂飙猛进! 鹿眉消失了三天才重新出现,但是王彦辉却还是没有来上学,午休的时候,沈烨去食堂吃饭,被鹿眉给叫住了。 “沈烨,我晚上想和你聊聊。” 今天的鹿眉穿着一件长身的黑色羽绒服,容貌憔悴,小脸煞白,看起来楚楚可怜。 最有意思的是,她的这件长羽绒服,居然是沈烨档口的货,应该是她的那件白羽绒服脏了,临时买了一件衣服。 不过沈烨面无表情,语气也异常冰冷:“有什么话,你就在这说吧。” 鹿眉深深的望了沈烨一眼,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语气有些落寞: “那天晚上袭击咱们的人,最近警方正在追查,王彦辉也被家里给禁足了。” 沈烨冷笑,语气戏谑:“呵,这是鹿大小姐施展神通了,帮我伸张正义了吗?” 沈烨阴阳怪气的,鹿眉的神色愈发黯淡,语气幽幽的: “沈烨,我到底在什么时候,做过什么事,让你对我产生了这么深的误会?” 高高在上的人有一个通病,就从来都不会察觉到自己的傲慢,他们早已习惯了特权和俯视,鹿眉就是这样。 沈烨懒着和她争辩,非常不耐烦的说道:“是不是没有别的事了?” 沈烨眉眼之间全是厌烦,鹿眉没来由的眼圈有点发红,语气一窒,不过她还是硬着头皮说道: “沈烨,王彦辉虽然被家里禁足了,但是并没有离开小城,他这个人睚眦必报,所以~” 沈烨不以为然的摆了摆手,直接打断了鹿眉的话头: “你不用说了,他还会变本加厉的,对吧?没事,我骨头硬,不管是谁想弄我,我也会崩掉他的两颗大牙。” 放下狠话,沈烨头也不回的离开了,鹿眉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眼圈通红,赌气一样径直走出校门,直接翘课了。 典型的大小姐脾气。 此时,小城南城,一间欧式装修的书房当中,王彦辉脸色阴鸷的坐在书桌前,摩挲着自己的手机。 他的脸颊也有些肿,看样子是被狠狠的抽了一顿,他老子当兵出身,脾气和手劲都很暴烈。 王彦辉拨打了一个电话,响了很久都没人接,他暴躁的把手机扔在桌上,点了一支烟,嘴里骂骂咧咧的: “艹尼玛的,这个小皮崽子,还特么挺硬,孟老虎的废物手下居然全折了,现在连我的电话都不接了。” 就在此时,桌上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王彦辉被吓了一跳,差点把烟头直接插进鼻孔里。 他愤愤不平的接了起来: “喂,孟老虎,你特么~呃,爸,我,我没有,绝对没有,我就是想问问他的那几个手下,到底有没有离开小城,嗯嗯,是,我知道了,我保证,绝对不会。” 王彦辉一听见他老子的声音,顿时变得低眉顺眼,额头都冒汗了,语气也是战战兢兢的。 合上电话之后,王彦辉这才重重的砸了一下桌子,额头青筋暴起,怒气冲天,语气森寒: “尼玛皮的,孟老虎,你特么居然敢出卖我,而且还是连续两次,老子要不玩死你,我特么就不姓王。” 王彦辉把烟头狠狠的捻灭在水晶烟灰缸里,拿起电话又拨通了一个号码,语气凛冽: “大周,你去街上找一个公用电话,给牙克石公安局打一个举报电话,通缉犯孟庆丰就藏在~” 随即,王彦辉略微沉吟了一下,又拿起电话,这次他的语气倒是非常客气: “国哥,对,我是彦辉,确实有点事情想求你帮个忙,国哥,你不是认识外省的硬手吗?帮我对付~” 王彦辉这个人头狗脑的坑爹小能手,他老子现在正在帮他擦屁股,他就又开始花样作死了。 同一时间,周煜也正在和老虞通电话,他的语气有些凝重: “虞头,袭击沈烨的那伙人好像真的有点问题,那天晚上,医院确实收治过和他描述一致的三个伤者。 而且在无人介入的情况下,警察已经已经开始翻人了,但是他们却被人给藏起来了,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电话那头的背景有些嘈杂,不过老虞的声音依然很稳: “周煜,不要妄下定论,我正跟着白大拿,他肯定没醒,你查过沈烨了没,他在当地有没有仇家?” 周煜的语气非常笃定: “头,我仔细的查了,沈烨在小城处事非常低调,按部就班,没什么仇人。 前一段时间,他和几个小痞子打过一架,也都是不入流的混混,绝对没这个能量。” 老虞停顿了一下,语气变得有些严肃: “这样,周煜,你不用再找这几个袭击者了,暗中保护沈烨,如果真的发现可疑人物,你就顺着摸一下,注意安全。” 周煜的眼中闪过跃跃欲试的神色,语气略微有点激动: “是,虞头,那我用不用提醒一下沈烨。” 那话那头的老虞笑了,语气变得有些揶揄: “呵,沈烨那小子可比你机灵多了,不用提醒,你顾好自己就行。” 隔天傍晚,沈烨满声大汗,气喘吁吁的靠墙坐在地上,把厚重的防护头套摘了下来,揉了揉自己的脸颊,疼得呲牙裂嘴。 瞥了夏末一眼,沈烨的语气有些埋怨: “夏末,咱们之前不是说好了吗?不能打我之前受伤的地方,你还连续打了两次。” 夏末靠在墙上,喘息的也很厉害,她擦了一下自己额头上的汗珠,不屑的哼了一声: “真打起来,谁会管你之前有没有受伤?你的反应太慢,而且意图也太明显了。” 话虽这么说,不过夏末藏在身后的一条胳膊,却在微微颤抖,她其实非常惊异于沈烨的进步速度。 简直就是狂飙猛进! 这才一个多月的时间,她就需要出全力,才能稳稳的压住沈烨,而且想要打晕他,变得无比艰难,即便是使出全部手段,也未必能奏效。 要知道,按夏末原本的预计,沈烨大概需要一年的时间,才能和自己拼个不分高下。 可是按照眼下的进步速度,用不了两个月,徒手的情况下,自己恐怕就要落败了。 “这家伙难道是天赋异禀,是什么习武天才不成?” 夏末喵了沈烨一眼,心中暗忖,当然,如果是使用武器的情况下,沈烨估计连几秒钟都撑不住,但是那可是生死相搏的情况下,倒下的结果就是死。 沈烨年轻力壮,回血很快,只是略做休息就慢慢的站了起来,扭了扭脖子: “差不多了,我先回去了。” 夏末突然神色有点犹豫的叫住了他:“那个,沈烨,我,我明天想休息一天。” 沈烨非常好奇的问道:“休息?怎么了?是身体不舒服吗?” 夏末白了沈烨一眼:“没有,我就是想休息一天。” 沈烨没有说话,满眼都是刨根问底儿的意味,夏末的表情难得露出一丝羞赧的神色,没好气的嘟囔了一句: “明天是我的生日,我想休息一天怎么了?” “生日?夏末,话说你今年到底多大了?” 沈烨笑了,语气轻快的调侃着,夏末羞恼,把拳套狠狠的朝他砸去: “关你屁事!” 第七十一章 老死不相往来 晚上8点半,小城又下雪了,沈烨一路小跑着回到商场公寓,才刚刚走进电梯,电梯门开始合拢的时候,正好鹿眉低着头走了进来。 她把羽绒服的帽子脱下来抖了抖雪花,突然看见电梯里的沈烨,顿时就愣住了,语气惊讶的问了一句: “沈烨,你怎么会在这里,找我吗?” 沈烨的眉头皱起,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却鬼使神差般的反问了一句: “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在外面瞎跑什么?” 这话多少有点暧昧,鹿眉怔住了,有些出神,懵懵的解释道: “吴叔刚才过来给我送了点东西,我到门口就回来了。” 沈烨非常懊恼自己嘴贱,只是哦了一声就没有下文了,此时,正好四楼也到了,沈烨急匆匆的走了电梯。 沈烨一边快步朝着住处走去,一边掏出钥匙,不成想,鹿眉居然也跟了过来,看见他掏出钥匙,语气十分惊讶: “沈烨,你也住在这里?” 听见她的问题,沈烨心中极度不爽,停下了脚步,语气揶揄: “怎么?这地方是你们有钱人专属的地盘,我们平头百姓就不配住吗?” 这话夹枪带棒的,特别刺耳,鹿眉瞬间就被激怒了,小脸涨红,不由自主的提高了音量: “沈烨,你今天必须给我把话说清楚,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才让你对我有如此深的成见!” 沈烨冷冷的瞥了一眼如同斗鸡一样的鹿眉,哼一声: “大小姐,我虽然穷,可我不是你家的下人,你最好别对我大呼小叫的,我可没义务伺候你。” 说完之后,沈烨就要转身离开,鹿眉发了性子,一把就薅住了他的衣袖,语气十分激动: “沈烨,你凭什么三番两次的污蔑我?” “滚蛋!别特么粘牙。” 沈烨极度不耐烦,直接爆了粗口,还用力的甩了一下手臂,鹿眉被带了一个趔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沈烨才刚把钥匙插进锁孔,身后就猛的响起鹿眉撕心裂肺的嚎哭声: “啊~~” 寂静无人的楼道里,哭声显得格外刺耳,好几家住户都推开了房门查看情况。 沈烨头大如斗,连忙一把给她薅了起来,飞快的扭开房门,把她拽了进来。 门厅里,沈烨语气生硬: “你哭个毛啊!不就坐了个屁墩儿,你特么是金屁股啊,至于吗?” 鹿眉靠在房门上,哭的梨花带雨,眼泪婆娑,委屈伤心的不得了,一抽一抽的哽咽着: “你,你屡次三番的污蔑我,骂我,凶我,现在还动手打我,呜~” 我尼玛,沈烨一个头两个大,眉头紧锁,挥起手臂,压着嗓门低吼了一声: “你特么赶紧给我憋回去,再哭我就真揍你了。” 鹿眉被吼懵了,下意识的止住了哭泣,漂亮的大眼睛,还挂着泪花,傻呆呆的看着沈烨,满眼都是不可思议。 见她止住了哭,沈烨暗自出了一口气,语气低沉:“别无理取闹,赶紧回去。” 一边说话,沈烨就伸手拨开鹿眉去拉房门,此时,她缓过神,也反应过来了,猛地用后背顶住房门,声音尖利: “沈烨,你今天要是不把话说清楚,我就打电话报警,说你绑架!” 鹿眉发狠似的抹了一下眼泪,把手机给掏了出来,沈烨被她给气笑了: “你特么脑子进水了?绑架你,还能让你打电话报警,再说了,我既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提出讹诈要求,你说绑架就绑架啊?” 鹿眉眼圈红红的,使劲的抽了一下鼻子: “沈烨,你又骂我!那我就说你意图强~非礼,我看你到时候说不说的清楚。” “嘶~” 这小娘皮居然懂法,这可特么可就有点难搞了,她说的这条,沈烨还真是无法辩驳。 鹿眉刚才在走廊里哭,邻居们开门查看,属于有了人证,适当的运作一下,沈烨还真就吃不了兜着走。 “鹿眉,你到底想干啥?无事生非,吃饱了撑着的?” 鹿眉此时已经恢复了冷静,往前走了几步,到了沈烨的面前,语气也变得沉稳起来: “沈烨,我就想问清楚一件事,我在学校,从来都没有嚣张跋扈,更没和任何人冲突过,你凭什么如此定义我?” 沈烨嗤笑一声: “呵,你还真是大言不惭,自觉不错啊,特权享受惯了,你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行,那我今天就给你上一课,来,进来坐。” “好,我洗耳恭听。”鹿眉梗着脖子,表情倔强。 沈烨撇撇嘴,径自朝客厅走去,脱下羽绒服,随手扔在沙发上,又去洗了一把头脸,这才走了出来。 此刻,鹿眉已经端坐在了客厅的单人沙发上,表情沉静,眼神犀利,一幅要参加辩论赛的架势。 沈烨大剌剌的坐在她的对面,斜了鹿眉一眼: “行,废话不说,直奔主题,你不上早晚自习,不参加考试,上课听歌,这些算不算特权?” 鹿眉仿佛对此早有预料,语气从容: “我和你的教材不同,要考的学校也不同,所以我才不听课,早晚自习时间,我也都是要自学的,而且周末还要补课。 沈烨,我也很努力学习的,就算按照你们的试卷考试,我的成绩也不比你差很多。” 鹿眉的语气很骄傲,沈烨撇了撇嘴,语气戏谑: “是吗?随意迟到早退,调换座位,直接找校长,还有,教材和试卷都不一样,你却跑到小城来享受政策,强占名额,这些又算不算特权?” 鹿眉颦起了眉头,张了张嘴,无言以对,沈烨根本就没理会她,语气幽幽的继续质问: “我们之前在咖啡店偶遇,你明知王彦辉的人品和气量,还硬拉我做挡箭牌,你有想过我可能要面对的局面吗? 你当时只是临时起意,可是对我来说,就是灭顶之灾,你的语文那么好,你来找一个恰当的成语形容一下。” 鹿眉呆住了,眼神都略微有点失神,沈烨咂了一下嘴,嘲讽之意愈发浓重: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啧,有点不太恰当,其心可诛,不对,我觉得还是草菅人命更恰当。” 鹿眉如遭雷亟,眼圈泛红,失了方寸,一边摇头,一边喃喃的辩解到: “我,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我不是这样的人。” 沈烨不耐烦的摆了摆手: “鹿眉,我之前好歹也算是帮你挡了一刀,我现在求你一件事行不行?” 鹿眉的眼神亮了,语气略微有些急切: “好,你说。” 沈烨语气很淡,但是态度极其坚决: “从今以后,咱们就当彼此是透明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老死不相往来,可好?” 第七十二章 关我屁事 鹿眉走了,走得时候,失魂落魄的,沈烨对她也有了一个全新的认知。 也许她本质上并不坏,也不是什么绿茶白莲花,只是一个被宠坏了,何不食肉糜的小公主,高高在上惯了,根本就不懂人间疾苦。 不过,沈烨的态度依然不会变,不管她是不是茶艺师,都要敬而远之,圈子不同,不要硬融。 沈烨在沙发上枯坐了一会,有些寂寥的咂了咂嘴,突然好想抽烟,不过他手头根本就没有。 “想要买一包长寿烟,发现我未满18岁~” 无奈的哼着歌,懒懒洋洋的站起身,准备去洗个澡,刚才被夏末操练出了一身臭汗,黏腻腻的非常难受。 话说,最近沈烨洗澡的频次非常高,一早一晚要洗两次,都特么快洗秃噜皮了。 刚刚起身,都还没走到洗手间呢,就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还有鹿眉焦急的呼唤: “沈烨,快开门~” 沈烨眉头皱了起来,怒火升腾,玛德,鹿眉这个小娘皮怎么还纠缠不清了呢,猛地拉开门,就想开喷。 “沈烨,我的房门被人给撬开了!” 鹿眉的语气惊恐,满眼都是惶急之色,脸色煞白,如同受惊的小鹿似的,身体还微微发抖,不似作伪。 沈烨愣了一瞬,卧槽,还真是幺蛾子没完没了,孽缘深重啊,语气低沉的反问道: “门被撬了?那你就打电话报警,要不就找你家的下人过来处理,找我干啥?” 听见沈烨冷漠的回答,鹿眉的眼睛湿漉漉的,泫然欲泣,非常委屈: “吴叔开车去外地了,电话没打通。” 沈烨哼了一声:“呵,果然是被人伺候惯了的千金大小姐,那你就报警呗。” 鹿眉咬了咬嘴唇,语气恳切:“报警,我自己有点害怕,沈烨,你能不能~” 沈烨摇了摇头,斩钉截铁的打断了她:“不能。” 沈烨就毫不迟疑的把房门砰的一声给关上了,开玩笑,他才不会和警察打交道呢。 沈烨住在这里,本来性质就很特殊,不仅要防备着对面的白大拿,还要瞒着家里,不能也不想闹得满城风雨。 鹿眉呆呆的站在沈烨门外,泪如雨下,沈烨不近人情的冷漠,真的是狠狠的刺伤了她的自尊。 在她有限的生命旅程当中,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如此这般的揉搓她的情绪底线,让她如此狼狈。 可是她也是真的无能无力,房门被撬开了,她不敢独自回家,也不敢独自面对警察。 家里负责照顾她的吴叔联系不上,眼前,除了沈烨,她就只能联系王彦辉了。 鹿眉蹲在沈烨的房门口,抱着肩膀,无助的啜泣着,这在这时,楼道里的灯突然熄灭了。 晚上10点,到了公寓楼道熄灯的时间,眼下,声控感应灯还没有盛行,到点,保安拉闸。 “啊~” 突然降临的黑暗,让鹿眉下意识的惊呼出声,身体猛的弹了起来,就在这时,沈烨的房门突然拉开了。 沈烨打着手电走了出来,声音闷闷的: “行了,别嚎了,我陪你上去,一会警察来了,你自己说。” 鹿眉心情激荡,差点直接扑进他的怀里,声音哽咽,拖着长音:“好~” 鹿眉的房间在商场顶层的609室,比沈烨的房间略大一些,是间朝南的两居室。 此时,防盗门确实是被撬开了,手法很专业,通过破坏猫眼下的勾爪,拉开了房门的把手。 此时,猫眼已经消失不见,变成了一个黑窟窿,房门虚掩着,开了一条门缝,里边漆黑一片,沈烨带着手套,轻轻的拉开了房门。 “你走的时候没反锁吗?” 鹿眉猫在沈烨身后,拉着他的衣角,声音怯怯的: “没,没有,我刚才就是下楼取东西,所以就没反锁。” 沈烨没有说话,拉开房门,也没有进去,就站在门口,左手在前,右手藏在身后,用手电筒按下了墙上的门厅灯开关。 门厅的地板上,扔着一只鲜血淋漓的死猫,刺目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狰狞。 沈烨的眼神一缩,立刻转身退出了回来,趁着鹿眉还没发现,挡住了她的视线,倒不是担心她被吓到,而是不想她发出尖叫。 很显然,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入室盗窃,沈烨伸手掩上房门,拉着鹿眉后退了两步,语气很沉稳: “鹿眉,马上报警,非法闯入,然后再给你家里打电话,说有人闯进你的房子,还留下了恐吓物。” 鹿眉声音颤抖:“恐吓物,那是,是什么?” 沈烨语气很稳:“死猫。” 一听这话,鹿眉顿时面无血色,牙齿颤得咯咯作响,她被吓懵了,不知所措。 沈烨拉住她的胳膊,轻轻的摇了一下:“鹿眉,你精神点,赶紧打电话。” “哦,哦。” 鹿眉六神无主,眼神飘忽的掏出了手机,刚要拨通报警电话,突然仿佛是突然想到了什么,马上又合上了电话。 “沈烨,你能不能帮我进去看看,除了死猫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痕迹,我的书房里有一部电脑,卧室床头柜里有点现金。” 沈烨果断的拒绝了: “这些事,还是让等警察来了,让他们去确认吧。” 开玩笑,沈烨才不会入坑呢,万一房间里面还有人呢?再说了,沈烨进去,留下的全是他的脚印,莫名其妙的就成了嫌疑人。 鹿眉咬了咬嘴唇:“那我还是等吴叔回来处理吧。” 鹿眉仿佛有什么难言之隐,眼神闪烁,神色晦暗不明,沈烨也不想探究: “行,那你就把房门反锁,先去其他地方对付一宿,等家里人来了再说。” “哦,好。” 鹿眉六神无主,听话的点了点头,用力的推上房门,掏出钥匙,哆哆嗦嗦的把房门反锁,沈烨还没等她锁好,就已经转身离开了。 鹿眉像个乖巧的小媳妇似的,小跑着追上沈烨,亦步亦趋的跟着他,到了4楼,又跟着他一起出了电梯。 “你啥意思?难不成你还想跟我回家?” 沈烨停下脚步,语气冷硬,鹿眉带着哭腔: “我,我没地方可去。” 沈烨戏谑: “鹿眉,你可是有钱大小姐,就算你在本地真的没有其他熟人,那就找个酒店住呗。” 鹿眉委屈的无以复加了:“我不敢,也没钱。” 沈烨笑了:“鹿眉,你特么居然好意思跟我哭穷~” 没完没了的阴阳怪气,极其嘲讽,鹿眉再也忍不住,直接爆发了,她用力的抹着眼睛,尖着嗓子喊到: “我的东西都在房间里,我下楼取东西,身上没带钱包,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都这样了,你还没完没了的冷嘲热讽,我跟你有仇吗?我是上辈子抱着你家孩子跳井了吗?你要这样对我。” 沈烨语气冷冰冰的:“你家被人撬了,关我屁事?” 第七十三章 杀人诛心 沈烨家里,鹿眉好像受伤的梅花鹿一样,抱着腿,蜷在沙发上,看起来既委屈又无助。 她特意缩在落地灯的下边,仿佛这昏黄的灯光能给她带去一丝安全感似的。 沈烨洗漱完,头发还是湿漉漉的,从洗手间走出来,瞥了她一眼,忍不住问了一句: “你为啥不给家里打电话?你家应该挺有能量的,怎么也不至于无处可去吧?” 鹿眉的眼中闪过一丝黯淡,慢慢的抬起头看了沈烨一眼,表情之中,深藏着说不出来的寂寥之意: “沈烨,我没你想象的那么光鲜,我家里也没你想象的那么煊赫和睦。” 鹿眉话里有话,语境苍凉,沈烨挑了挑眉,信息量挺大的,估计是涉及到了什么狗血的豪门恩怨吧。 沈烨并不想深究鹿眉的故事,今天晚上收留她,就已经算是突破了他的底线。 人,不能过于了解,过于了解,就会产生牵绊,和鹿眉这样的人牵绊太深,是祸非福,会深陷泥沼。 沈烨不再说话,转身朝着卧室走去,鹿眉声音幽幽的说了一句: “沈烨,我知道你很讨厌我,而且我还无意中给你带来了很大的麻烦,甚至还受了伤,对不起。” 她的声音不大,但是语气挺真挚的,不过沈烨依然没有说话,鹿眉低垂着头,看不清面孔,她紧紧的抱着自己的小腿,身体微微颤抖,小声呢喃着恳求着: “沈烨,我现在真的很怕,你能陪我说说话吗?如果你实在不愿意和我说话,那就陪我坐一会。” 沈烨的语气很冷漠,毫无温度: “现在根本就不是害怕的时候,你要思考,到底是什么人,才有动机给你留下这样的恫吓,然后做出最有效的处置。 一入豪门深似海,就你这样的心理素质,一遇见点事就吓得魂不守舍的,早晚会被人赶尽杀绝,吞的连渣都不剩。” 一听这话,鹿眉猛得抬起头,非常吃惊的看着沈烨:“你,你~” 鹿眉结结巴巴的一时失语,沈烨撇了撇嘴: “也没有多难猜,小城高考虽然是有一些政策倾斜,但是如果对比京城和魔都,可就差的远了。 你家里既然有京城的门路,或者干脆就是京城的,你却还得跑到小城这样的偏远蛮荒之地,明显就是被排挤流放了。” 鹿眉目瞪口呆,过了好一会才惨笑一声,语气凄凉: “沈烨,你好厉害,见微知着,洞彻人心,你这样的人,未来必然是前途无量的。” 沈烨也笑: “呵,我一个乡下土鳖,得罪了王家公子,我之后还能不能在小城继续待下去都成了未知数,还谈什么前途?” 鹿眉抬起头,深深看了一眼目光幽远,表情惆怅的沈烨,突然就明悟他为啥要刻意远离自己。 沈烨这样的人,只要不夭折,早晚能一飞冲天,羽翼未生之前自然要趋利避害,小心翼翼。 而像王彦辉那种行事猖獗,肆无忌惮的纨绔子弟,恰恰就是他最大的威胁。 “对不起,沈烨,是我连累你了,王彦辉的事情,我会竭尽~” 鹿眉的语气,前所未有的诚恳,不过沈烨抬了抬手,打断了她的许愿: “鹿眉,你最好不要干预这件事,王彦辉把你当做禁脔,势在必得,你如果介入,只能极限刺激那个二傻子,做出更加出格的事情。” “呸!还禁脔,他也配,我鹿眉就算再落魄,也不会被他任意拿捏。” 一听这话,鹿眉顿时火冒三丈,激动的脸都涨红了,沈烨冷笑一声,阴嗖嗖的继续火上浇油: “呵,得志猫儿胜过虎,落魄凤凰不如鸡,人家可是地头蛇,只手摭天,我好心奉劝你一句,该低头就低头,都是为了生活嘛,不寒颤。” 鹿眉彻底毛了,腾地一下就站了起来,眼色犀利: “沈烨,你这话什么意思?” 沈烨耸耸肩膀,语气不咸不淡: “就是字面的意思,鹿眉,强龙不压地头蛇,前几天,你差点被人毁容,结果又如何?凡事不用逞强,跟现实低头,不丢人。” 沈烨一幅语重心长的样子,杀人诛心,鹿眉气得浑身颤抖,声音都哆嗦了。 “我,我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沈烨摇了摇头: “唉,何必呢,你还是先处理眼前的事情吧,今天这只死猫,未尝就不是人家的警告。” 鹿眉眼中猛地精光闪烁:“你是说~” 沈烨深谙见好就收的道理,不再继续拱火,讳莫如深的说了一句: “不早了,你也休息一会吧,我一会把被子给你。” 翌日清晨,天还没亮,沈烨就被一阵隐约的震动声给吵醒,抱着羽绒服翻身起床,鼻子有些堵,身上凉飕飕的,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眼下这个季节,小城这样的高寒地区,即使在有暖气的房间里,不盖被也是扛不住的。 沈烨走出卧室,看鹿眉头冲着沙发,蜷成一团,抱着被子,仿佛睡得香甜,沙发一角茶几上的手机,正在不停的震动着。 “不是吧,睡得这么死?鹿眉,醒醒,接电话。” 沈烨上前,轻轻的推了推鹿眉,她也只是哼唧了两声,没有起来,沈烨皱了皱眉头,加重了手上的力道。 她还只是哼,却没有起来,这次沈烨听得很真切,她这不是哼唧,而是在痛苦的呻吟。 沈烨连忙把她翻了过来,此刻的鹿眉,小脸惨白一片,眉头紧紧的皱着,额头上遍布着汗珠,连嘴唇都发白了。 沈烨也顾不上避讳什么了,连忙伸手摸了她的额头一下,触手滚烫。 我尼玛,这特么是高烧了,最少也得39度以上,这小娘皮的戏份还真特么足,幺蛾子层出不穷。 用力的摇了摇鹿眉:“鹿眉,醒醒!” 鹿眉的眼睛勉强睁开了一条缝隙,动了动嘴唇,却没能发出声音,看了是真的烧的很厉害。 沈烨快步走去厨房,拎起暖瓶倒了半杯温水,直接揽住她的后背,把她扶着坐了起来,给她灌了几口水。 半杯温水下肚,鹿眉勉强能够开口说话了,她声音虚弱的说了一句: “好冷~” “你坚持一下,我送你去医院。” 上午十一点,小城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鹿眉靠在椅子上,正在挂水,她这会高烧已经退去,恢复了一下精神,不过还是很虚弱,整个人都是怏怏的。 “沈烨,谢谢你,虽然你那么讨厌我,可是不知不觉,你已经帮了我很多次。” 沈烨坐在她的身边长椅上,合上俄语词典,捏了捏鼻梁,正要说话,就看见一个神色焦急的中年人正在快步朝着这边走来。 第七十四章 不可或缺的人 这个中年人40岁上下,身姿挺拔,气度沉稳,眼神犀利,从他的行走姿势不难看出,部队出身。 此刻,男人的表情惶急,眉头紧锁,直到看见鹿眉的时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小眉,怎么样了?” 看见男人的时候,鹿眉的眼睛瞬间就噙满了泪水,委屈的喊了一声: “吴叔~” 眼泪夺眶而出,梨花带雨的,吴叔手足无措,焦急的搓了搓手,嘴拙的安慰道: “没事,没事啊,小眉,吴叔在呢。” 看起他和鹿眉的关系确实不是单纯的主从关系,此刻鹿眉哭得贼伤心,泪如雨下 这个吴叔的嘴笨,急的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脑门都冒汗了,却又不知道该如何抚慰。 沈烨实在看不下去了,轻轻的用手肘顶了鹿眉的胳膊一下: “鹿眉,现在不是哭的时候,赶紧说正事,你的住处被人闯入了,你忘了吗?” “什么?住处被人闯入了,你是谁?” 一听这话,吴叔顿时皱起了眉头,眼中精光四射,一股难言的气势猛地升起,凌厉无匹。 感受到这股气势,沈烨顿时如坠冰窖,这是煞气,之前在夏末的身上也曾经感受过一次。 不过沈烨现在历经生死,心理素质突飞猛进,很快就调整过来,语气平稳,条理分明的回道: “我是鹿眉的同学,她的住处,昨天晚上被人撬开门锁闯入了,门厅还扔了一只死猫。” 沈烨简明扼要的说明了情况,鹿眉此时也止住了哭泣,委屈的点了点头: “吴叔,他是我的同班,沈烨,昨天晚上帮了我,今天也是他送我来医院的。” 吴叔看沈烨的眼神先是温和了一些,不过随即又皱起眉头,语气凛冽: “沈烨?不就是之前在学校门口,害你差点被破相的兔崽子吗?” 鹿眉连忙解释道:“吴叔,沈烨救了我,要不是他用手攥住了刀,我,我就~” 吴叔横眉冷眼,目光冷冽,满是审视意味,没个好脸色,沈烨也是个傲气的主,自然不会自讨无趣: “鹿眉,既然你的家人来了,那我先走了。” 一听这话,鹿眉连忙撑着身子站了起来,语气有些焦急: “沈烨,你不是请了一天假吗?吴叔要去帮我处理住处,我一个人在医院,你要不留下来陪我,我等下请你吃饭。” 鹿眉说到最后,声音变得很小,脸也红彤彤的,应该是觉察出不妥,有些害羞。 “不用了。” 沈烨恢复了一贯的冰冷,头也不回的远去了,鹿眉脑子一热,就想要伸手去拉,却被吴叔一把按住了。 “小眉,你别乱动,手上还有针头呢。” 鹿眉甩开吴叔的手,怒气冲冲的抱怨道: “吴叔,你刚刚为啥要那样说话?沈烨明明救了我,还受了伤,昨天晚上又帮了我,今天早上又救了我一次。” 吴叔挑了挑眉,表情有些古怪,轻声问了一句: “小眉,你该不会是早恋了?喜欢上这个臭小子了吧?” 吴叔当兵出身,母胎单身的钢铁直男,说话根本就不会拐弯,鹿眉又羞又恼,语气激动尖声反驳道: “吴叔,你在胡扯什么?我前几天差点被人用刀划了脸,昨天晚上住处又被人闯了进去,还扔了一只死猫。 这些事你统统都不管,要是没有沈烨我都死了,你对人家横眉立目的,现在还问我是不是早恋了?” “是,是,我刚才的态度确实不好,小眉,你别生气了,来,坐下,等我处理完手头的事情,找机会好好感谢一下这个小伙子。” 吴叔满脸堆笑,温声慢语的哄着鹿眉,不过他的眼中却有微不可查的阴霾一闪而过。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吴叔是从小看着鹿眉长大的,非常熟悉她的脾气秉性,他心里跟明镜似的,这孩子是真陷进去了。 沈烨离开医院之后,也没有回学校,在街边小店吃了几个包子垫了肚子,就打车直奔三角地而去,今天是夏末的生日,这事他可没忘。 恰逢其会,沈烨刚好今天又请了假,时间宽裕,兜里又有钱,那就给夏末安排点仪式感。 夏末对他的帮助,超乎想象,不提帮他赚钱,如果没有夏末的魔鬼操练,沈烨现在不死也残,已经重蹈上一世的覆辙了。 不管从那个角度出发,沈烨都有必要对夏末好一点。 小城当下最好的商场就是第一百货,沈烨直奔主题,给夏末选了一双经典的cat的黄色工装女靴。 这鞋,在当下几乎就是最潮的,没有之一,除了潮之外,实用性也是杠杠的,不仅防寒保暖,踢人也够狠。 反正沈烨是垂涎已久,但是自己却怎么都不舍得买上一双,价格也确实咂舌,整整328块,对标后世的物价,起码几千块。 天气冷了,可是夏末现在还穿着单鞋,事实上她一共只有两双鞋,其中一双还是沈烨给她买的拖鞋。 除了这个昂贵的生日礼物之外,沈烨还特意去崔洋家的蛋糕店订了一个小生日蛋糕。 好在没有遇见崔颖,要不然今天这事恐怕难以善了了,按照崔洋的说法,他姐现在没直接冲到学校找沈烨,就已经算是最大限度的克制了。 拎着鞋盒和蛋糕到了夏末住处的时候,她却没在,沈烨也有这里的钥匙,只是出于尊重,平时都是敲门的。 敲了很久也没人开门,沈烨才用钥匙开了门,房间一如既往的干净整洁,虽然一穷二白的,没啥物件,但是收拾的非常利索。 放下东西,沈烨心急火燎的跑过去查看了衣柜,夏末的私人物品很少,只有几件衣服,一个双肩背包。 衣服都在,但是背包不见了,沈烨心中顿时咯噔一声,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 略微沉吟了一下,沈烨拎起一把凳子,转身去了厕所,夏末的住处是一个老房子,装得是拉绳式的冲水蹲便。 踩着凳子,把手伸进水箱摸索了一下,手指摸到了一个包裹的很厚实塑料袋,这才放下心来。 这是夏末藏钱的地方,沈烨一早就发现了,每次他借用洗手间,尤其是上厕所的时候,夏末的眼神都略微有些紧张。 夏末没有身份证,更没有户口本,是个黑户,办不了存折,所以她的钱都是现金,具体多少,沈烨也不清楚,可以肯定不算太多。 夏末很在意钱,也很吝啬,吝啬到无法言喻的地步,舍命不舍财的那种,所以只要钱还在,她就一定没走。 沈烨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不知不觉的,夏末已经成了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 沈烨才刚刚走出厕所,就听见钥匙开门的声音,随即夏末就推门走了进来。 夏末仿佛心事重重的,不过看见沈烨,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就劈头盖脸的问道: “你今天没去学校上课,去哪了?” 第七十五章 阴魂不散 沈烨被问的懵了,随即轻轻挑了一下眉毛:“夏末,你去学校找我了?” 夏末的语气很冲,没好气的说道: “没去学校,给你打了几遍传呼都不回,我才给你们学校打的电话,你们班老师说你今天请假了。” 一听这话,沈烨顿时放下心来,而且还生出一股暖意,嬉皮笑脸的说道: “夏末,呼机没电了,今天是你的生日,我请假是为了陪你过生日,你看,我给你准备了礼物,还有蛋糕。” 沈烨指了一下饭桌上的鞋盒还有蛋糕,夏末的眼睛顿时就亮了,不过她还是嘴上不饶人: “黄鼠狼给鸡拜年,无事献殷勤,你平时那么抠,今天为啥一反常态的大出血?” 沈烨嗤笑一声,瞬间开启斗嘴模式: “我抠?夏末,你的良心是被方便面给堵上了吗?远的咱们就不扯了,你看看我给你买的礼物。” 沈烨拍了拍鞋盒子,夏末瞥了一眼,眼中马上露出了一抹惊诧,语气抱怨: “cat,正品?沈烨,你是有钱烧得啊?买这么贵的东西?” 沈烨拍了拍胸口,语气豪迈:“天冷了,都已经下雪了,你总不一直还穿单鞋吧?” 夏末秀眉紧皱:“那也不用买这么贵的东西,赶紧去退了。” 她一边说话的时候,就伸手就扯鞋盒子,沈烨按住了她的手腕,语气非常霸道: “退什么退?送给你你就好好穿呗,现在天这么冷,冻出病了算谁的?说养你,我就会好好养!” 沈烨这话不仅霸道,还非常暧昧,尤其他此刻还抓着夏末的手腕,目光灼灼的。 夏末第一次露出了少女所独有的娇羞表情,脸色发红,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气氛变得有些尴尬,沈烨假装咳嗽,松开了夏末的胳膊,顺便也岔开了话题: “对了,夏末,你找我干啥?” 一听这话,夏末的脸更红了一些,声音有些发飘:“我想叫你一起吃晚饭,我去买了菜。” 沈烨挑了挑眉头,语气有些揶揄:“夏末,你还会做饭?我以为你只会煮面呢。” 夏末此时已经恢复过来,把背包从肩膀上卸了下来,还拍了拍,语气傲娇: “切,小看谁呢?我今天就给你好好地露上一手。” 看着夏末一脸得意的小表情,沈烨好奇的拉开她的背包瞅了一眼,有菜有肉,还有油,以及一些简单的调料,看样子是真的要做饭。 夏末的住处,有一个生铁炒勺,一个铝锅,都是房东阿姨留下来的老古董了。 沈烨合上背包,笑呵呵的抬手看了一眼手表: “夏末,现在才1点多,做晚饭是不是有点太早了,要不咱们去看场电影吧,最近有一部李连杰上映的新片,据说很精彩!” “看电影?” 夏末的眼神当中露出了明显的茫然之色,在她的生活之中,仿佛根本就没有娱乐的概念。 今天是她生日,而她唯一的念头也只是休息一天,在家做顿饭吃而已。 “怎么了?夏末,你不喜欢看电影吗?” “我,我没去过电影院。” 夏末的语气略显尴尬,还流露出一丝憧憬,沈烨非常好奇她的出身,不过话到嘴边,还是生生忍住了,换成了: “没事,什么事都有第一次,今天我们就去看场电影好了,今天的片子叫杀手之王,贼好看。” 眼下这个时代,录像厅已经没落,dvd和盗版光碟大行其道,电影院远远没有后世那么火热,票房更是惨淡无比,能过千万的都凤毛麟角。 整个小城,30几万人口,就只有一家电影院,离沈烨家不算太远,叫工人文化宫。 今天不是休息日,电影院里更是没啥人,诺大的观影厅里,只有寥寥十几个观众。 而且还大多都是恋爱中的小情侣,座位还大都选在边边角角的地方,目的吗,懂得都懂。 现在的小城,连个正经夜店都没有,只有一家大富豪歌舞厅,消费还贵得咋舌。 天气凉了,去户外也不现实,所以,这些荷尔蒙无处宣泄的小年轻,就只能来电影院摸黑约会,亲亲抱抱啥的。 电影票价有点小贵,6块5一张,也难怪没啥人看电影,租碟看的话,才1块钱,可以看一整天。 夏末低垂着头,亦步亦趋的跟着沈烨走进观影厅,神情略略有些局促,甚至还有点紧张,和周围的莺歌燕舞有些格格不入。 沈烨买的票,是倒数第三排,靠近中央的位置,算是比较理想的观影位置,而且前后左右也都没人,特别舒服。 坐好之后,正好影院里也熄灯响铃,电影开演了。 平心而论,《杀手之王》是一部相当不错的动作片,也是李连节在港岛拍得最后一部电影。 打斗设计很漂亮,剧情也不拉胯,就算放在2023年看,也不失为一部优秀的作品。 不过夏末聚精会神的看了一会之后,就变得兴趣缺缺的,甚至开始频频撇嘴,左顾右盼。 沈烨凑到她的近前,轻声问了一句:“怎么了?夏末,电影不好看吗?” 夏末声音闷闷的,满是不屑: “这是啥啊?花里胡哨,都是虚招子,真正打起来,像他这样上蹿下跳的,早就死了。” “呃,夏末,这是电影,都是假的,只是娱乐大众,主要看男主角的一张帅脸,还有漂亮的动作。” 好家伙,沈烨都无语,低声解释了一句,夏末撇了撇嘴: “切,都是花架子,啥帅脸,疙疙瘩瘩的,小个不高,长得还不如~咦?” 夏末突然顿时皱起了眉头,脸色凝重,眼神冷冽的朝着一个方向看了过去,沈烨不明就里,好奇的问了一句:: “怎么了?” 夏末目光中冷芒闪烁,语气低沉:“沈烨,你最近是不是又招惹什么仇家了?” 一听这话,沈烨心中一沉,连忙顺着她的视线望了过去,前两排的左侧位置,坐着一个男人,身材异常高大,带着帽子口罩,头脸挡的严严实实。 此刻,这个男人仿佛正在聚精会神的看着电影,并没有什么异常。 “别看了,我们先走吧。” 夏末拉了他一下,就要起身,沈烨按了她的胳膊一下,语气有些迟疑: “夏末,人家无非就是包裹的严实点,你会不会过分敏感了?” 夏末语气冰冷:“他已经前后用眼角余光看了你4次,怎么,难道你的脸上有花吗?” 一听这话,沈烨拳头猛地攥了起来,恨意陡生,眼神也变得冷厉起来,他自然相信夏末的判断,不用问,这两个男人肯定又是王彦辉找来的。 我尼玛,还真是阴魂不散啊! 第七十六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肆无忌惮! 距离上次校门口遇袭才过去短短5天,这家伙居然又找人来对付自己了,简直猖獗到了无法无天。 沈烨牙齿咬得嘎巴直响,怒火中烧,下意识的把手抄进了衣服兜里,紧紧的攥住了藏在里边的指虎。 夏末瞥了沈烨一眼,眼神闪烁,语气沉稳透着一股子冷冽:“怎么?沈烨,你认出来了,他是和上次动刀伤你的人是一伙的?” 沈烨眼中喷火,咬牙切齿的从牙缝当中挤出一句话:“不是,但是肯定都是一个人指派的。” “走,我们先离开这里,找个背静的地方。” 夏末非常果决,再次拉了沈烨一下,这次沈烨没有再拒绝,直接起身跟她走了出去。 刚出了电影院,沈烨正准备回头,夏末主动揽住了他的胳膊,就像正常的小情侣似的,语气淡淡的说了一句: “别回头,他跟在后边呢。” 沈烨皱了一下眉头,却没有提出质疑,只是老老实实的被夏末拉着往前走,没走多远,前面就出现了一条小路。 夏末正打算朝着里边拐进去的时候,沈烨却胳膊一紧,拽着她继续沿着大街走,如同情侣一样,凑在夏末的耳边轻声说道。 “夏末,这件事,你别参与,我自有办法,你先回家等我。” 夏末眉头紧皱: “沈烨,你别托大,他应该不是一个人,而且看样子也不像是普通的混子,甚至有可能是专业的炮子。” “炮子”这是北方的一个江湖叫法,大概就是打手和亡命徒的意思,大多身上都背着案子,甚至是人命官司。 沈烨拍了拍夏末的手: “我知道,你放心,夏末,我没托大,上次被人划伤,认识了一个刑警,我马上给他打电话,然他来处理,这样最稳妥。” 沈烨提出的方案确实是最佳的,他是本地人,生于斯长于斯,不能随意动手,或者使用暴力或者私刑,一旦摊上官司,万事皆休。 不过夏末的表情还是有些犹豫,显然是不放心,前面路过一个小卖部,沈烨停住了脚步: “夏末,别担心,现在青天白日,众目睽睽的,他们肯定不会动我,如果警察那边不靠谱,我马上就打车去找你。” 说话间,沈烨就伸手拦停了路边的一辆出租车,不容分说就推搡着夏末上车: “行了,夏末,你先回家做饭等我,我保证没事的。” 关上车门,沈烨转身走进了小卖店,马上就用公用电话拨通了周煜的手机,语气非常凝重: “周哥,我被人盯上了,对,肯定,目前只发现了一个人,但是他一直抄着兜,我怀疑他持有凶器,好的,我知道了。” 从小卖店走出来,沈烨也上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小城东边而去,小城的东边有一座小山,名字很粗糙,就叫东山。 东山这一片算是小城当地最穷苦也是最破落的地方了,山脚下都是密密匝匝低矮老旧的小平房。 有些地方,甚至连板油马路都没有,都是坑坑洼洼的土路,沈烨在一家连玉梅成衣铺的门口下了车,毫不犹豫的推门走了进去。 此时,一辆灰扑扑的松花江小面包,缓缓停在了距离玉梅成衣铺大概100多米开外的马路边上。 开车的司机,是个眼睛狭长,脸色冷峻的男人,大概30来岁,看着沈烨走进成衣铺,男人摇下车窗,点了一根烟: “大明,把口罩摘了,在车里带口罩,太扎眼了。” 副驾驶坐的就是在电影院里跟着沈烨的那个高大如熊一样的男人,他很听话的摘下了口罩,露出满脸的络腮胡,嗡声嗡气的说了一句: “哦,知道了,雷哥,这地方冷得真特么邪乎,这才10月,就已经大雪纷飞了。” 雷哥朝窗外吐出一口烟气,阴蛰的眼睛时刻的扫视着街面,语气很淡: “嗯,确实冷,不过今天晚上咱们就可以离开了,做完这一票,咱们就回老家消停过年,开年咱们去深城,听说那边遍地都是钱,都没过腰了。” 大明砸了砸嘴: “雷哥,你说就这么一个连毛都没长齐的小崽子,居然找咱们出手,是不是有钱烧得啊?” 雷哥把烟头弹飞,嗤笑一声: “呵,管那么多干啥?咱们就只管拿钱办事,再过一个小时就天黑了,到时候咱们就直接动手。” 大明扭了扭身子,从怀里掏出一把铁锤,掂量了一下之后,随手揣进了衣服的口袋,舔了舔嘴唇。 “雷哥,听说小城的手把相当肉不错,要不咱们晚上吃顿羊肉再走吧?” 雷哥摇上车窗,狠狠的剜了他一眼,毫不客气的训斥道: “傻皮,你特么到底咋想的?羊肉那玩意在哪不能吃啊?我们今天晚上就连夜走。” 大明羞赧的挠了挠后脑:“知道了,雷哥,我这不是饿了吗?” 雷哥没好气的摇了摇头,语气闷闷的: “吃!你还真是猪八戒投生的,就认吃,等办完事,咱们路上买上两只羊,回去让你吃个够。” 大明顿时就眉开眼笑:“嘿嘿,那敢情好,我一个人就能吃一头。” 与此同时,距离他们这台面包车大概300米左右的地方,停着一辆老旧的桑塔纳,周煜目光如鹰一般的盯着雷哥他们的车。 周煜此时正举着手机和老虞通话: “虞头,这台松花江面包的车牌是小城的,不过应该是假的,车上两个人,疑似持有攻击性武器。” 电话那头的老虞的背景音非常嘈杂,好像是在火车上,他的语气一如既往的沉稳: “嗯,周煜,你的首要的任务是护住沈烨的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摸一下他们的底。” 周煜点点头:“明白,虞头,必要情况下,我可以开枪~嘟嘟~” 电话戛然而止,应该是老虞那头的信号不好,掉线了,周煜再次拨过去,提示无法接通。 周煜砸了砸嘴,把电话收了起来,喃喃自语: “算了,不问了,就两个乡下土鳖的炮子,应该是用不着动枪。” 现在的局面非常明朗,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而布下这个局面的,就是食物链最末端的沈烨。 这一下,周煜要和炮子短兵相接,无论如何,老虞肯定也要入局了,沈烨所预期的龙争虎斗格局马上就要实现了。 沈烨其实心里很高兴,他正愁如何把老虞他们如何拖下水,结果王彦辉那个傻缺就送上了最完美的助攻。 虎哥评价的没错,离开他老子,他就是个绣花枕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狗屁不是。 玉梅成衣铺不大,一共能有20几平米,棚顶上挂着一些衣服,老板是个面目清秀的中年女人,一脸恬静,正在踩着缝纫机干活。 沈烨进门之后,说了一句: “玉梅姐,我来做3件雪花呢大衣。” 这是周煜告诉的他的暗号,玉梅姐抬头瞥了他一眼,只是淡定的点了点头,声音很温和: “嗯,这有椅子,你就在这坐一会吧。” 沈烨刚想通过窗户观察一下外面,玉梅姐却不紧不慢的阻止了她: “别往外看,也别站在窗口,过来坐。” 第七十七章 引蛇出洞 沈烨心中一凛,虽然这个玉梅姐的语气格外温和,但是他却听出了其中别样的意味。 “玉梅姐,你也是~” 沈烨才说到一半,玉梅姐就笑着瞥了他一眼,声音和善的打断了他: “小伙子,不该知道的事情,不要瞎问,好奇害死猫,知道吗?” 玉梅姐话里有话,沈烨识趣的闭上嘴,乖乖的坐在旁边的一把椅子上。 人虽然老实,心就却活泛起来,眼神不由自主的偷瞄着这位神秘的玉梅姐,这可是活生生的女特勤,难得一见。 玉梅姐看样子大概30几岁,皮肤白皙,身材苗条,眉清目秀,只是岁月无情,她的眼角已经生出了细细的鱼尾纹。 感受到了沈烨的注视,玉梅姐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小伙子,你还在上学吧?那个学校?” 沈烨很有礼貌:“玉梅姐,我在二中,今年高三。” 玉梅姐皱了皱眉,一边整理着手上的活计,一边语气随意的嘟囔了一句: “高三,老虞这是要干啥?折腾一个马上要考学的孩子?你也是,不好好在学校念书,到处瞎跑什么?” 沈烨挠着头解释了一句:“玉梅姐,今天是有人~” 沈烨突然意识到不对,跟玉梅姐这样的人,有些话是绝对不能乱说的,猛地止住了话头。 玉梅姐笑呵呵的,一脸温和:“不错,警惕性还挺高的,学习成绩怎么样?” “姐,我成绩还行。” 玉梅姐的语气略带揶揄:“还行?全班能排第几?能不能上全校的大榜?” 此刻的玉梅姐,就像普通的市井妇女一样,随意的唠着家常,问着长辈一定会问的成绩问题,这让沈烨有点愕然。 看着沈烨傻呆呆的模样,玉梅姐笑着摇了摇头: “怎么?你好像很失望,以为我会和你说什么高深莫测,云山雾罩的话题吗?” 沈烨老实的答道: “呃,玉梅姐,我还以为你们平时都高来高去,神龙见首不见尾,就像詹姆斯邦德一样。” 玉梅姐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 “你这孩子,异想天开,你以为这是在拍电影吗?我这成衣铺,都开了十来年了。” 十几年,一听这话,沈烨下意识的舔了一下嘴唇,干巴巴的问了一句: “玉梅姐,那你成家了吗?” 玉梅姐的眼神仿佛瞬间黯淡了一下,不过也只是一息之间,她就调整过来,语气淡淡的岔开了话题: “对了,你还没说你的名次呢?” 沈烨刚要回话,玉梅姐手边的座机就响了起来,她不慌不忙的接了起来,语气沉静: “喂,嗯,好,这样会不会不妥?这样啊,行,那我知道了,那就再过半小时吧,行,挂了。” 挂断电话之后,玉梅姐上上下下的打量了沈烨一下:“小伙子,你应该有183吧。” 沈烨也不知道她的葫芦里买的什么药,不明所以的点了点头,玉梅姐起身,嘱咐了一句: “行,你就在这坐着,如果有顾客,你就说我上厕所去了。” 说完之后,玉梅姐就转身朝成衣铺的后间走去,沈烨也不知道她要干啥,莫名的还有一点兴奋。 沈烨盲猜,刚才那个电话应该是周煜打给她的,对于他们即将展开的行动,沈烨有着浓浓的期待。 精英特勤对付江湖炮子,应该算是降维打击吧,沈烨曾经见识过周煜的身手,很强,认真对待,估计他撑不过三招两式,更何况他还有枪。 如果开了枪,那这事就彻底闹大了,最后能演化到什么地步呢?强龙到底能不能压住地头蛇呢? 沈烨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着,此时,玉梅姐已经抱着一件黑色的衣服走了回来,把衣服递给沈烨,交代了一句: “把这个穿在里边。” 沈烨接了过来,入手沉甸甸的,这应该是一件特制的防刺服,做成了棉夹袄的模样,大概6,7斤的样子。 沈烨一边穿着这件防刺服,一边好奇的问道: “姐,有你们出手,我还需穿这玩意吗?” 玉梅姐语气淡定,理所当然的说道: “我们也不是神仙,挨了刀子一样会伤会死,再说吧,你不是诱饵吗?人家要是不动手,我们也不能随便出手。” “啥?” 沈烨的动作僵住了,语气激动的喊了出来: “诱饵?什么意思?你们直接秘密抓捕就是了,还得让我出去冒险引蛇出洞吗?” 玉梅姐笑了,伸出手帮沈烨整理了一下防刺服,语气略带揶揄: “引蛇出洞这个词语用得很准确,听说你有勇有谋,身手不凡,只是做个饵,又不是生死相博,没危险的,你怕啥?” 沈烨脸都黑了:“没危险,你给我穿这玩意干啥?” 玉梅姐戏谑之意愈发浓重: “嗨,这只是以防万一的手段罢了,这可不是普通货色,防弹防刺的双防服,事后你可得给我送回来。” 沈烨的额头冷汗瞬间爆出,声音都结巴了: “你,你的意思是,他们还可能有枪?” 沈烨是真的慌了,子弹不长眼,虽然穿了一件防弹衣,但是如果打着其他部位呢,最可怕的爆头怎么办? 玉梅姐的语气依然平和,毫无波澜: “我也不知道你们要面对什么样的对手,世事无绝对,穿上这个,有备无患,行了,时间也差不多,天黑了,你准备上路吧。” 一听上路,沈烨更慌了,一把就拉住了玉梅姐的胳膊: “啥意思?姐,你是让我自己出去?” 玉梅姐一脸的理所当然:“要不然呢?” 沈烨无言以对:“呃~” 十分钟后,傍晚五点半,天色变暗,沈烨推门走出成衣铺,手抄在衣服兜里,低着头,朝着东山的方向走去。 “雷哥,那个小皮崽子终于出来了,麻痹的,老子的篮子都特么冻硬了。” 面包车里,大明鼻子都冻红了,骂骂咧咧的吆喝了一声,雷哥眯着眼睛分辨了一下,眼中顿时闪过一丝凶戾。 他摘下手套,搓了搓手,动作麻利的发动了面包车,煞气腾腾的说了一句: “大明,待会动作麻利点儿。” “放心吧,雷哥,你就擎好吧。” 憨头憨脑的大明露出残忍的笑容,直接把铁锤掏出来,攥在手上,掂量了一下,表情狰狞。 沈烨贴着路边,埋头走着,离开成衣铺大概能有200来米,路面变得愈发坑洼狭窄。 身后的面包车,无声无息的慢慢朝他靠近着,路过一辆白色桑塔纳之后,不远处岔出一条小胡同,沈烨毫不犹豫的转了进去。 此时,面包车猛地提速,越过白色桑塔纳,吱的一个急刹车,停在了胡同口,大明带着口罩,拎着铁锤,穷凶极恶的冲了下来。 第七十八章 枪响了! 逼厌狭窄的胡同里,光线黯淡,煞气腾腾的大明才刚刚冲进去,一块砖头就迎面飞了过去。 猝不及防之下,大明躲闪不及,只来得及低了一下头,被板砖狠狠的砸在了脑门上,倒栽倒地。 不过这家伙的体格相当牛皮,抗击打能力超强,脑门上挨了一下狠的,又重重的摔了一个跟头,却没有当场晕倒。 只是一把薅下了毛线帽子,晃了晃脑袋,就踉跄这拎着锤子站了起来,眼睛血红的盯着沈烨,非常骇人。 大明抹了一下额头,见血了,他猛的扯下口罩,怒吼:“我艹尼玛的!老子弄死你。” 此时,沈烨眉头紧皱,神情警惕的盯着这个如同狗熊一样的大汉,这家伙天赋异禀,绝对是个强敌。 而且他手里的黝黑铁锤,也让沈烨感觉无比忌惮。 俗话说,3刀不如1锤,但凡使用这种钝器的,都是力大如牛之辈,任何部位挨上一下,最次也是骨断筋折,失去战斗力。 “麻了个痹的,这个周煜实在是太不靠谱了,说好了一切有他,现在人特么跑哪去了?” 沈烨心中痛骂,大明看似鲁莽,其实粗中有细,即便是盛怒之下,也没有不管不顾的冲上来,而是一步一步的慢慢靠了上来。 不可硬拼! 沈烨的心中得出结论,眼神急切左右瞄了一下,手边没有砖头了,看着这个莽汉越发走近,压迫感十足,沈烨二话不说,转身就跑。 “艹!” 大明看沈烨转身就跑,嘴里骂了一声,手里的铁锤脱手而出,挂着冷风朝沈烨的后背砸了过来。 好在沈烨是敏捷型的,跑得足够快,这一锤终究没有砸到他,而是狠狠的砸在了墙上,水泥墙顿时开裂了一大片,力道惊人。 这条胡同没有多长,拢共也就十几米,大明才刚捡起铁锤,沈烨得速度又快,这会都已经跑没影了。 到嘴的鸭子飞了! 大明又急又怒,血灌瞳仁,终究是失了冷静,迈开大步就追了上去,才刚跑出胡同头,他的脚踝被硬物绊了一下。 “咔嚓!” 一声木头断裂的声音,伴随着脚裸无比的剧痛,大明的整个人都腾空而起,重重的砸在了地上,尘土四溅。 大明的体格雄壮,自重相当不轻,这一下摔的贼重,头晕脑胀的,没能马上起来,铁锤也脱手飞了去了。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肋间挨了一脚,撕心裂肺的剧痛,让大明忍不住闷哼一声,抱着肋骨蜷起了身体。 “爆肝!” 这是沈烨目前用的最得心应手的手段之一,而且用脚踢的力量,要远远大过拳头。 这一脚,大明的肋骨最少断了几根,而且这种疼痛,也不是人类可以忍受的,啥体格也不行,都得满地打滚。 沈烨扔掉手里的半截破木方,才刚刚松了一口气,就在此时,前面胡同口猛地响起一声闷响。 “砰!” 沈烨被吓得缩了一下脖子,嗖的一下,飞快的躲到了墙后,身体紧紧的贴着墙,脸色煞白,毫无血色,虽然他心中盼着响枪,把事情闹大。 但是真响了,沈烨的第一反应还是惊恐,他之前曾经历过一次枪战,当场一死四伤,场面血腥,惊心动魄。 沈烨根本就分辨不出枪声到是什么型号,是谁开得,心惊胆战,都打算转身跑开了。 就在此时,沈烨听见胡同里传来了周煜的呼喊声,好像是强忍着痛苦: “沈烨,你,你没事吧。” 沈烨连忙应答了一声:“周哥,我没事,你怎么样?” 即便是听见了周煜的声音,沈烨也没有把身体露出墙壁,谨慎的不行,周煜明显是松了一口气,声音变得有气无力的: “我挨了一刀,呃~你过来扶我一把。” 一听这话,地上的大明挣扎着想要起身,沈烨的眼神一厉,毫不犹豫的一脚再次踢在他受伤的肋间。 “咔吧~” 这一脚沈烨发了狠,使出了全力,伴随着清晰的骨裂声,大明顿时倒在地上,发出凄厉的哀嚎声。 这一下,他无论如何是站不起来了,任凭他体壮如牛,没有一两个月,都别想下床,沈烨摆平大明之后,连忙转身朝着胡同里跑去。 胡同里,周煜正靠墙坐在地上,眼神都有些涣散了,他的一只手捂住肚子,另外一只手攥着手枪,羽绒服都已经被鲜血彻底浸透了。 时间退回到三分钟之前,沈烨转进小胡同,大明也跟着冲了进去,周煜从桑塔纳的后排翻身而起,推开车门,如同猎豹一样朝着面包车冲了过去。 这个雷哥非常狡猾,居然没有下车,甚至连发动机都没熄火,这一点是周煜始料未及的。 不过他此时此刻,也容不得多想,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周煜的行动非常果敢,二话不说,掏出甩棍,就打碎了驾驶室的玻璃。 雷哥也不是一般人,反应很快,经验也很丰富,甩棍砸碎玻璃的瞬间,他猛地朝着副驾驶闪身躲去。 同时,雷哥还蜷起双腿,猛踹车门,车门忽的一下就撞在了周煜的身上,毫无防备之下,他被撞得退了好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雷哥这家伙居然保持着解开门锁的状态,可以随时下车,进可攻退可守,一看就是个身经百战的老手了。 雷哥猛地窜下了面包车,此时周煜才刚刚起身,正在掏枪,雷哥就已经攥着一把尖刀朝他冲了过来。 雷哥手里的这把尖刀,与其说是刀,还不如说是锥,大概和大拇指粗细相当,尖锐无比,没有刀锋,和56军刺相似。 雷哥下手狠戾,毫不迟疑,直接就朝着周煜的心口攮了过来,这是奔着要命来的。 间不容发之间,周煜只来得及扭开要害,但是还是被捅中了腹部,噗的一声,尖刀捅在他的肚子上,刺入最少2寸有余。 不过周煜也不是一般人,几乎是在中刀的瞬间,他的左手直拳也狠狠的锤在了雷哥的脸上,打得他脑袋后仰,踉跄后退。 雷哥退了两步就稳住了身形,红着眼睛,一声不吭的再次持刀朝着周煜冲了过去,他是典型的亡命徒,有点不死不休的疯狂架势。 此时,周煜也终于掏出了手枪,生死关头,容不得思考,抬抢拉栓一气呵成,抬手一枪就射中了雷哥的胸膛。 雷哥非常干净利落的翻身倒地,手脚抽搐了几下,嘴角涌出大量的血泡,一动不动了。 被子弹如此近距离击中胸部要害,本来就是瞬间至死,电影里中枪之后还能吐着血磨叽半天的,纯属扯淡。 沈烨慌了,刚下把周煜扶起来,就听见一道冷冽的女人声音: “别动!” 第七十九章 多事之秋 沈烨抬头,看见玉梅姐正从胡同口快步跑了过来,一边跑着一边飞快脱下外套。 到了周煜跟前,她推开沈烨,蹲下身体,大略的查看了一下伤口,动作麻利的用外套把他的肚子裹住,两只衣袖用力的扎在一起。 或许是因为剧痛,周煜的神情一震:“姐,你咋~” 玉梅语气凛冽:“别废话,沈烨,过来,帮我一起把他抬到车上去。” “哦,哦~” 沈烨如梦方醒,应了一声,忙不迭的凑上去帮忙。 白色的桑塔纳在马路上风驰电掣,玉梅姐一边动作娴熟的单手开车,一边沉稳的指挥着沈烨: “把他兜里的手机翻出来。” “哦,好。” 后座上,周煜正枕在沈烨的大腿上,意识都有些模糊了,沈烨勉强还算冷静,很快就从他的羽绒服里翻出了手机。 玉梅姐的语气非常沉稳:“拨号,1390~~” 沈烨飞快的拨号,随即就说了一声:“电话拨通了。” “递给我。” 玉梅姐伸出一只手接过了电话,异常冷静,无比干练: “喂,我是玉梅,小周中刀了,腹部,脾脏位置,深入2寸,我正在送他去医院,嗯,他没事。 成衣铺东向220米,路边停在一辆套牌的松花江面包车,胡同口一死一伤,对,好。” 挂断电话之后,玉梅把电话递给沈烨,语气沉稳的命令道: “再拨号,1390~” 半小时之后,市人民医院急诊手术室,门外的长椅上,沈烨正在大口喘息着。 玉梅姐甩着手上水渍走了过来,她的语气依然稳如泰山: “沈烨,把羽绒服留给我,你去洗洗手脸,然后就回家吧,呼机保持开机转态,等消息。” 玉梅姐的语气始终都是平和的,但是却隐含着不可辩驳的意味,沈烨被她的气势所慑,乖乖的脱下了衣服递给她。 沈烨略略有些心虚:“玉梅姐,你自己在这行吗?” 玉梅姐瞥了沈烨一眼,语气有些没好气:“警察马上就过来了,你想和他们打交道?” 沈烨的脑袋摇的好像拨浪鼓似的: “不,不了,姐,那周哥这边有消息,你务必告诉我一声。” 玉梅姐麻利的穿上沈烨的衣服,摆了摆手:“行了,你赶紧走吧,放心,他死不了。” 夏末的住处,她正坐立不安的守在门口,听见熟悉的敲门节奏,她几乎瞬间就打开了房门。 看见沈烨的瞬间,夏末的情绪有点激动,心里猛的生出一股子扑进他怀里的冲动,好在她生生的忍住了,声音都略微有点发飘: “沈烨,你没事吧。” 此时的沈烨状态不算太好,惊魂未定,脸色苍白,身体还有点微微颤抖,一半是冷的,一半是吓得。 今天,那个留在车上的家伙被当场击毙了,周煜的腹部挨了一刀,受了重伤,这个结果,让沈烨无比后怕。 如果今天没有周煜入局,沈烨可就是后果难料了,周煜的身手不凡,手里还有枪的情况下,依然被重创了,生死难料。 由此可见,留在车上的那个家伙,绝对是个高手,出手狠戾,绝不留情。 除了恐惧之外,沈烨的胸中还烧着一把汹涌的烈火,实在太猖獗了,多大的仇多大恨,就三番两次的雇人下死手,这特么叫草菅人命。 看着一脸焦急的夏末,沈烨的脑子一热,鬼使神差般的伸手把她揽在怀里,声音闷闷的: “我没事。” 被抱住的瞬间,夏末的身体猛的一僵,随即就放松下来,还贴心的拍了拍沈烨的后背: “行,没事就好,赶紧进来吃饭吧。” 沈烨深呼吸了一下,收敛心神,松开了夏末,强打精神开了一个玩笑: “做了什么好吃的,我可是真的饿坏了。” 夏末隐晦的扫了一眼沈烨的裤子,上边粘了很多血渍,虽然是黑色的牛仔裤,但是血渍依然是能够分辨出来,但是她没有问,语气淡淡的: “你先坐,我去把菜端出来。” 夏末一共做了2个菜1个汤,还有两份饭,沈烨看得目瞪口呆,暂时都忘了刚才的惊心动魄。 倒不是她做的菜有多惊艳或者丰盛,主要是风格太鲜明了。 辣炒猪肉,煎燕鲅鱼,大酱豆腐汤,饭是拌饭,看着拌饭里边的豆芽,香菇,胡萝卜,还有一颗半熟蛋。 这些都是典型的鲜族菜,沈烨实在忍不住心里的好奇,挑着眼眉问了一句: “夏末,你是鲜族人?” 夏末摇了摇头,语气沉静,有些讳莫如深:“不是,你尝尝看,我好久都没做过了。” “嗯嗯,好吃。” 说实话,沈烨心事重重的,食不知味,根本就吃不出个好赖,不过他不想扫了夏末的兴致,一直都没口子的夸赞着。 吃到差不多,沈烨把蛋糕拿了出来,插上蜡烛,点着之后关了灯,笑着打趣道: “夏末,我们也走个形式,你许个愿吧。” 夏末也笑了,轻声说道:“好,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希望能一直这样继续下去。” 夏末这话说得有点暧昧,蜡烛的光芒,衬得她的俏脸红彤彤的,更是平添了一份娇艳,眼睛如同繁星一样,熠熠生辉。 夏末好像也有点害羞,不过漂亮的凤眼,还是直直的看着沈烨,气氛变得有些旖旎,沈烨有点吃不消,干咳了一声: “吹蜡烛吧。” “好。” 蜡烛熄灭的瞬间,房里黑了一瞬,夏末在心里默默的说了一句: “我会守护我的愿望。” 沈烨回到俄罗斯商场的时候,都已经快10点了,他穿了一件自己档口的货,黑色的长身羽绒服。 回到家里的时候,沈烨猛地发现对面的白大拿家居然亮了灯,而且屋里还隐约有男女激烈的吵架声音。 沈烨眉头皱起,心中不由哀叹,还真是多事之秋啊,这个情况,显然是无法忽视的,他必须要监视到女人的样貌特征才行。 周煜今天可是帮沈烨档了一刀,换句话说,是救了他一命,这个人情,他算是结结实实的欠下了。 投桃报李,无论如何,他也得把老虞交待的事情办妥,沈烨并不知道女人什么时间会离开,所以,就只能傻乎乎的在门口守着。 凌晨2点,沈烨坐在门口的地板上,昏昏欲睡,他昨天过得实在太充实了,跟特么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一波三折。 早上送鹿眉去医院,中午和夏末看电影,傍晚做饵,经历了生死瞬间,半夜还得监视对面的动静,着实是有些吃不消,心力憔悴。 第八十章 曙光 就在沈烨眼皮发沉,萎靡不振,有些坚持不住的时候,对面白大拿家的门,突然有了响动。 沈烨猛地惊醒,腾身而起,睁大眼睛,透过猫眼观察对面,对面房间里走出来一个年轻女人,白大拿跟在后边。 女人披散着头发,穿着一件貂皮大衣,借着门厅的灯光,看见了她的一个侧脸。 看清样貌的时候,沈烨瞳孔瞬间地震,困意全无,这个女人,他认识,勉强也算是小城的名人,叫王韵诗,小城电台的主持人,王彦辉的亲姐。 “我尼玛,这事可有意思了。” 沈烨心念急转,嘴角不由自主的露出了笑容,难掩兴奋之色。 这个王韵诗深夜出现在白大拿家,而且还逗留了这么久,显然是关系匪浅,如果她还参与了一些别的事情,那可就有好戏看了。 别管王彦辉家里有多硬,只要是跟(境)外的一些势力有所瓜葛,那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哪怕他们只是单纯的求财,也不行,有些事是红线,不可触碰,谁碰谁死,而老虞他们,恰好就是专门守护这条红线的人。 走廊里,王韵诗和白大拿已经一前一后的走进了电梯,沈烨则悄无声息的从门厅退了回来,他才不会贸贸然的冲出去跟踪呢。 好奇害死猫! 沈烨深谙这个道理,事情到了这一步,他就已经做到足够了,顺藤摸瓜,抽茧剥丝,那是老虞他们的事情。 回到床上,沈烨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兴奋得无以复加,重生一次,他总算看见复仇的曙光了。 原本,沈烨还打算先隐忍几年,待自己羽翼丰满的时候,再实施复仇计划的,但是眼下就出现了转机。 刺伤周煜,被他击毙的那个人,肯定是王彦辉招来的,这件事他们家别想再次含糊过去。 这特么可是枪案,而且还死了人,伤了一个特殊部门的外勤,基本上可以属于特大案件了。 最主要的是那个被沈烨踢断肋骨的壮汉,他可是活生生的参与者,人赃俱获。 这个案子,谁也捂不住,肯定会一查到底,水落石出,如果老虞他们足够强势,咬死不放。 王彦辉整不好都够毙了,这特么可是买凶杀人,性质极其恶劣,最关键是他背后的大树。 王彦辉本人从来都不是威胁,他只是一滩扶不上墙的烂泥,关键是他背后站着的参天大树,那才是真正的心腹大患。 这次,王彦辉的事情,他家里肯定也得吃瓜落,但是应该还不至于直接翻车。 但是如果这个王韵诗真的和白大拿做了一些不能见光的勾当,那王家能平安软着陆都得阿弥陀佛了。 他们家的屁股底下肯定是不干净的,根本就经不起推敲,这一点沈烨无比笃定。 他们那个圈子,无比残忍,在位的时候,自然是是呼风唤雨,光鲜亮丽,风头一时无两。 可是一旦落势,也必然是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瞬间就会被撕成碎片,永世不得翻身。 如果这次,能顺势把王家连根拔起,那横亘在沈烨心头的一块巨石,就彻底被烟消云散了。 到此,沈烨的借刀杀人之计,已经算是初步实现,事情正朝着非常有利的方向发展着。 次日清晨,今天是周末,不过沈烨还是一大早就醒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 他今天没有去跑步,而是守着呼机,焦急的等待着老虞他们的消息。 沈烨心里非常担心周煜的伤势,肚子上挨了一刀,入体两寸,这可不是轻伤。 虽然玉梅姐语气笃定周煜死不了,可是周煜毕竟是为了他的私事牵扯进来的,沈烨内心十分愧疚,惴惴不安。 还有一点,玉梅姐应该是被迫暴露了身份,这一点,从周煜和她的短暂对话之中可以判断出。 沈烨无法判断这件事情的严重程度,但是肯定不是可以轻描淡写就揭过去的,万一真的是破坏了什么潜伏计划,那就麻烦了。 最后一点,就是王韵诗和白大拿之间的关系,沈烨也需要尽快通报给老虞,迟则生变。 沈烨心中千回百转,如同是热锅上的蚂蚁,一直都在犹豫要不要给老虞主动打个电话,询问一下周煜的情况。 医院他是肯定不会去的。这一点,沈烨的心里还是非常有数的,不过思来想去,还是耐心等待比较合适。 就在此时,门外突然传来敲门声,沈烨激动的腾得一下就从床上跳了下来,飞快的跑到门口。 不过跑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就醒悟过来,老虞是不可能过来这里找他的。 “谁?” 沈烨心中升起警惕之心,皱着眉头,把身体侧在了门后,沉声问了一句,他根本就没看猫眼,害怕突然被人打了黑枪。 门外传来鹿眉的声音:“沈烨,是我。” 一听见鹿眉的声音,沈烨的顿时感觉无比的腻歪,这小娘皮最近像个狗皮膏药似的,没完没了。 “什么事?” 沈烨根本就没有开门,隔着门,语气非常不耐烦的问了一句,门外的鹿眉倒是没有发飙,声音怯怯的: “沈烨,我给你带了一份早餐,感谢你昨天送我上医院。” “不用了,我已经吃过了。” 沈烨不假思索的拒绝了,他现在心急如焚,根本就心情和鹿大小姐磨牙,说完之后就转身朝卧室走去。 “当当~” 鹿眉还在敲门,声音也不由的提高了一些:“沈烨,我找你有事。” 玛德,沈烨眉头紧锁,转身黑着脸拉开了房门,语气凛冽的低吼道: “鹿眉,你有完没完,我特么跟你很熟吗?商量个屁啊?” 门外的鹿眉面容憔悴,手里拎着一个蓝白相间的保温饭盒,听见沈烨吼她,神色黯然,眼圈微微泛红。 “沈烨,你就这么讨厌我?” 鹿眉看起来楚楚可怜的,但是沈烨心中却猛地窜起一股邪火,气得胸膛都快炸裂了。 他昨天才经历了生死一瞬,说到底,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眼前这个我见犹怜的绝色美人。 沈烨一把就拎住了鹿眉的衣领,把她拉进屋里,然后重重的把她顶在门上,疾言厉色的怒吼道: “你特么知不知道,就在你自艾自怜,悲风画扇的时候,我昨天晚上差点被人弄死,这次人家找来了可是专业的杀手!” “啊~” 鹿眉本来被吓了一大跳,刚想呼喊,不过听见沈烨的话,她直接愣住了,下意识的解释道: “对不起,我,我~” 第八十一章 好戏开场 鹿眉哽咽着,梨花带雨一般,沈烨心中烦的不行,连一句话都不想再和她废话,无比厌恶的摆了摆手: “鹿眉,收起你的假惺惺,我不想再见到你,以后就算是迎面相遇也不要打招呼,听懂了吗?” 沈烨心硬如铁,字字如刀,猛的拉开了房门,鹿眉彻底呆住了,面如死灰,失魂落魄的走了出去。 房门重重的关上,鹿眉被吓了一跳,泪眼滂沱,不过沈烨此时已经顾不上她了。 他听见了卧室里呼机的声响,由于担心错过,今天特意调成了响铃模式。 飞快的跑去查看,留言信息是老妈让他回家,沈烨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估计是牧点那边的收购工作结束了,老妈回来了。 略微沉吟,沈烨还是决定回家一趟,毕竟如果见不到他,一旦老妈跑到学校来,那可就万事休矣了。 家里,让沈烨意外的是,除了老妈之外,老爹和陈叔居然也都在。 陈叔大名陈大江,比老爹小一岁,相貌堂堂,身量不高,苏省徐州人,他和老爹是在南疆经历过生死的战友。 为人仗义,直爽,看见沈烨,顿时没口子的赞扬道: “这小伙子,精神得没治了,虎背蜂腰螳螂腿,咋样?小烨,有没有跟着你爹练上两手啊?” 沈烨满脸堆笑: “陈叔好,我平时就练了点强身健体的套路。” 陈大江如同看牲口一样,凑过来捏了捏沈烨的肩膀和胳膊,咂了咂嘴: “啧,练得不错啊,筋骨结实,光练那些花架子太可惜了,陈叔今天教你两手真功夫?” 老爹拍了陈叔一下,没好气的抱怨道: “老陈,你别胡闹,他一个学生,练啥真功夫,下手没深没浅的,伤了人咋整?” 陈叔不以为意的笑着说: “嘿,排长,小烨性格沉稳懂事,不是惹是生非的孩子,但是万一他真遇见~” 老爹摆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 “老陈,别说了,小烨就是个学生,咱们那些手段,他用不上的。” 老爹的态度一贯如此,沈烨以前就提过不止一次,都被他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早就已经习以为常。 好在如今有夏末这个高手全心全意的调教他,再加上连番实战,沈烨早已不是足下阿蒙,这个想法也淡了,主动岔开话题: “爸,你和陈叔咋都在家,怎么没压车去苏省?” “嗯,这次我和你陈叔收的货有点多,两台车运不过去,又联系了一台车,明天早上出发。” 直到此刻,老妈才有机会凑到了沈烨跟前插上一句话: “小烨,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又熬夜了?还有,这是谁的衣服?” 知子莫若母,只有老妈才能注意这些细节,沈烨揽住老妈的脖子,随口应付道: “哦,衣服是刘力的,我的羽绒服脏了,洗了还没干呢,老妈,你今天做啥好吃的?可馋死我了。” 老妈宠溺的拍了沈烨一下: “你这孩子,没个正行,我看你这穿的这件衣服还行,要不咱们也去买一件,去年的羽绒衣,你穿着有点短了~” 午饭非常实惠,吃的是老爹他们在牧点卖回来的新鲜小羊肉,小城这边羊肉吃法很粗犷的,手把肉,说白了就是白水煮羊肉。 不过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式,小城这边的羊肉本来就肥美无比,也确实不需要过于复杂的手段。 煮上半个小时,皮酥肉烂,肥而不腻,蘸着草地上的野韭菜花,肉香四溢,鲜美的无与伦比。 下午,老爹他们联系好的车到了,连老妈都跟出去点数装车了,短短几天,精明强干的老妈,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灵魂人物。 不仅点数付款一把抓,就连这次去苏省,老妈都会全程跟车,统筹后期,结算工钱和货款。 吃饭的时候,老妈非常感慨,这一单生意如果顺利,保守估计能净入多块。 不算她的工资,老爹能分到手6000以上,比他过往一年都收入都高了。 生活有了奔头,老妈花钱自然也就不再吝啬,午饭后,给沈烨塞了整整500块。 然他自己去买一件新羽绒服,母上大人的恩赐,沈烨自然不会推辞,笑眯眯的收下了。 下午2点,沈烨正在打包几件换洗的内衣,突然呼机响了,老虞的留言,只有三个字: “回电,虞。” 沈烨二话不说,直接就用家里的座机拨通了老虞的手机号码,反正对他来说,想查沈烨的祖宗八代都是易如反掌,根本就不需要避讳。 老虞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沉稳: “沈烨,在家呢?” “是,今天是周末,我父母都在,回来吃顿饭,收拾点东西,这会他们出门了。” 沈烨老老实实的回答着,老虞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 “周煜没事,已经脱离危险,恢复意识了。” “太好了。” 一听这话,沈烨顿时长出了一口气,语气非常真诚,老虞语气却变得略显严肃: “沈烨,那两个袭击者已经查明身份了,和白大拿没有任何关联,现在可以明确一点,他们是受人雇佣,冲你来的。” “冲我来的?不能吧,虞组长,我就是一个普通学生,在小城本地也没啥仇人,更不至于生死相见啊?” 沈烨语气惊诧,演技精湛,他选择装傻充楞,这是他一早就已经想好的对策。 果然,听见他的话,老虞沉默了,他为人谨慎,反复认真的对沈烨做过背调。 他也不信,沈烨居然能招来如此专业的炮子,要知道,那个被周煜击毙的家伙,都已经勉强可以算作是职业杀手了。 沈烨趁机主动提起了白大拿的话题: “对了,虞组长,今天凌晨,我发现了一个白大拿的情况。” “什么情况?” 沈烨条理分明的说道: “昨天晚上10点,我返回俄罗斯商场的时候,对门的白大拿正在和一个女人争吵。 今天凌晨两点,这个女人和白大拿一起离开了公寓,没有返回。” 老虞的语气明显变得郑重起来,甚至可以感觉到他坐直了身体:“这个女人的体貌特征,你记下来了吗?” 沈烨声音很稳: “是的,这个女人我认识,是我们小城的电台主持人,叫王韵诗。” 老虞的语气变得有些凝重,显然,连他都知道王韵诗,甚至清楚她的跟脚: “王韵诗,你确定吗?” 沈烨非常笃定的回答:“是的,我完全可以确定。” “好,我知道了,这两天是周末,你就在家呆着,暂时先不要回俄罗斯商城,等我联系你。” 老虞说完之后,没等沈烨回复,就飞快的挂断了电话,此时,沈烨的嘴角一勾。 嘿,饶是你精似鬼,也得喝小爷的洗脚水,老虞正式入局,老争虎斗的好戏正式开场。 第八十一章 乱入 沈烨对于老虞的提议也是从善如流,本来他还打算收拾一些东西去商城继续监视白大拿的,如今想想,多事之秋,还是在家猫两天更稳。 晚上,老爹老妈处理完货物的事情,满身疲惫的回到家,沈烨已经把晚饭都做好了。 非常简单,中午剩的羊肉,回锅红烧了一下,家里还剩几个鸡蛋,做了一盘酱炒鸡蛋,又焖了一锅米饭。 看见沈烨在家,而且还做好了饭菜,老爹老妈自然欣喜,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吃了一顿久违的团圆饭。 次日清晨,天才蒙蒙亮,老爹老妈就出门了,正式踏上征程,这一次的交易至关重要。 如果顺利的话,那么下一次就不用再亲自开车了,因为老爹他们已经能凑够60吨的货款,可以发车皮了。 这样不仅可以节省掉很大一笔运费,也安全许多,还不遭罪,老爹信心满满,想要过了年,就和陈叔正式成立公司。 沈烨站在阳台上,目送他们离开,心中感慨万千,眼下这个时代,还真是最好的黄金时代。 机会遍地都是,俯首可得,像老爹他们这样的小白,都能轻轻松松的赚到钱。 这要是后世,连特么211硕士都得送外卖的时代,老爹他们这样的傻憨憨还得不得被人活活卷死? 节约,这是老妈刻在骨子里优良品质,她要出门很久,沈烨又不在家里住。 自然不会让冰箱点着白白费电,所以昨天的几个鸡蛋,就是家里最后的存货了。 除了几根葱之外,家里啥也没有,沈烨只好出门去找饭辙,好在他现在兜里倒是格外殷实。 颇有那么点财大气粗的架势,完全可以点上两碗豆浆,喝一碗倒一碗。 沈烨穿好衣服出了门,离家不远就有一家老字号的回民馆子,有早餐,他家的烧麦羊汤是沈烨的最爱。 以前家里条件不允许,沈烨舍不得去吃,上一世一共也没吃几次,不过现在嘛,他已经完全可以实现烧麦自由了。 今天是礼拜天,沈烨来的又早,大多数有条件来这里消费的人都还在睡懒觉,店里零零星星的没几个食客。 沈烨点了一屉纯肉烧麦,一份羊杂汤,一共花了6块5,确实算是相当奢华的早饭了。 等餐的时候,兜里的呼机突然又响了起来,沈烨吓了一跳,连忙掏出来查看,留言是回电话,号码是个本地的陌生座机。 皱着眉头拎着呼机走到吧台前,沈烨换了一幅面孔,露出迷人死不偿命的笑容: “姐姐,我能用一下店里的电话吗?” 吧台收款的是老板的小姨子,年龄不大,长得还挺好看,一看沈烨的俊脸,顿时笑容满面: “行,你打吧。” 拨通电话,响起一个让沈烨无比诧异的女人声音: “喂,沈烨,我是黎岚,我到小城了,你有空吗?咱们见个面。” “嘶~” 黎岚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略带沙哑,沈烨顿时倒抽一口冷气,这娘们怎么突然乱入了。 说实话,沈烨是真的不想和她发生交集,她是个比鹿眉还要麻烦的人物。 她身边的那个方其海,绝对是个危险人物,手眼通天,黑白通吃,想想看,连本地刑警都无比忌惮,能是普普通通的小角色吗? 黎岚突然跑到小城来,找他是要干嘛?沈烨有点发呆,没有马上说话,黎岚在电话里轻声问了一声: “沈烨,你在听吗?你不会已经忘了我是谁了吧?” 该说不说的,在滨城的时候,黎岚对沈烨相当照顾,她到小城,还指名要见面,无法拒绝。 沈烨收敛心神,硬着头皮回道:“哦,哦,怎么可能,岚姐,你在哪?我一会就去找你。” 黎岚的声音异常低沉:“你在哪?还是我去找你吧。” “呃,我在吃早饭,岚姐,你吃饭了没有?” 15分钟之后,沈烨和黎岚相对而坐,黎岚穿着一件黑色的羊绒大衣,有些清瘦,脸色憔悴。 沈烨都已经吃完了,黎岚的面前摆着一份韭菜鸡蛋虾仁的三鲜烧麦,还有一碗白粥。 沈烨很有诚意,小城是内陆地区,而且有远在边陲,海鲜死贵,这个季节,韭菜也稀罕,三鲜烧麦要整整8块钱一屉,相当奢侈。 沈烨毕竟和她一起“同居”了好几天,自然清楚她的口味,她好清淡,不太喜欢油腻的食物。 沈烨面带微笑,语气平和: “岚姐,尝尝看,这家店的烧麦不错,天气冷,你又坐了一夜的火车,吃点热乎的,身上舒服些。” 看见面前的吃食,黎岚目光闪动,仿佛是有些感动,勉强的挤出一个笑容: “谢谢你,沈烨,难得你还记得我的口味。” 沈烨语气真诚: “你太客气了,岚姐,在滨城的时候,你帮了我很多,我当时有点偏激,态度不好。” 黎岚神色落寞的摇了摇头: “沈烨,你其实一点都没错,倒是我一直以来都太任性了,自以为是,最近我才真正看透世间的凉薄。” 她的语气唏嘘,满是惆怅,显然她最近应该经历了很多变故,让她这高高在上的公主,也见识到了世界的参差。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沈烨推了一下烧麦盘子: “岚姐,你先吃东西,咱们一会再说。” 黎岚吃了两个烧麦,喝了一口粥,瞥了沈烨一眼: “嗯,味道确实不错,沈烨,你最近过得很不错啊,生活水平提上来了,早餐吃得这么好?” 沈烨在滨城的时候,吃得都是5毛钱一个的包子,3个包子,外加一碗豆浆,才2块钱,所以黎岚才有此一说。 沈烨面不改色的胡扯道: “嗨,谁家过年还不吃顿饺子,我这也是难得改善一次伙食,就被你赶上了。” 黎岚勾了一下嘴角: “沈烨,你头角峥嵘,神华内敛,不是池中之物,早晚一飞冲天,区区钱财,不值一提。” “哈!”沈烨笑着打趣: “岚姐,借你吉言,等我有钱了,就买两份烧麦,吃一份,扔一份,嗳,有钱任性,就是造!” 黎岚终于被逗笑了,这一瞬即,如同百花齐放一样,不管看几次,还是一样惊艳。 黎岚的颜值,沈烨两世为人,在他见过的女人当中里,只有夏末能与之抗衡,当然,鹿眉也可以,只不过被沈烨自动过滤了。 水榭花都,崔洋家所在的那处小区,巧的是黎岚在这里也有一处房产,客厅中,黎岚抱着腿坐在沙发上,直勾勾的盯着沈烨。 沈烨心里有些发毛:“岚姐,有事您说话,你这么看着我,我有点慌。” 黎岚语气幽幽的:“沈烨,我遇到难处了,想找你帮忙?” 第八十二章 天方夜谭 一听这话,沈烨有些发呆,皱起了眉头。 找他帮忙?黎岚不差钱,至少和他比起来肯定是不差钱的,找他肯定不是借钱。 至于武力方面,也不可能,黎岚很讨厌暴力,之前沈烨和拐子火并受伤,她就表现的异常厌恶。 至于其他方面,黎岚家世不俗,家里很有能量,他一个边陲小城的高中生能帮啥? 沈烨心念急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黎岚能有什么事,需要找自己帮忙。 “岚姐,你先说说什么事,能帮的,我一定不会推辞。” 黎岚沉吟了一会,轻轻的咬了一下嘴唇: “沈烨,我需要用钱,很多钱,你帮我出出主意,该干点什么才能赚到钱?” 沈烨愣了,呆呆的望着黎岚,过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 “岚姐,你没逗我?” 黎岚摇了摇头,神色落寞: “沈烨,我知道你会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我现在确实已经没了可以信任的人,心乱如麻,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我尼玛,黎岚最近到底经历了什么,居然病急乱投医,跑到小城来找自己,沈烨一头雾水: “岚姐,你能说说到底遇见什么事了吗?” “别问了,你就帮我想想,做什么买卖能快速赚到钱。” 黎岚轻轻的皱起了眉,仿佛有什么难言之隐,沈烨明智的没有再问,岔开了话题: “岚姐,你有多少本钱?” 黎岚的表情变得很局促:“我现在一共还剩下9万多块。” “9万?” 这个金额实在是太少了,沈烨有些惊讶,要知道,光是黎岚在滨城的那台九成新皇冠汽车,就至少价值几十万。 更何况她的名下还有房产,就算当下房价不高,她的那套位于市中心的大房子也能值个二十几万。 “没错,9万,滨城的车房,包括存款都没了,剩下的这些钱,还是之前用别人名头存在小城的。” 黎岚的神色愈发黯淡,声音飘忽,眼圈发红,沈烨瞬间就明白了,她应该是被强制执行了,名下的所有的资产,全都被冻结了。 幸好现在是98年,这要是后世,个人信息已经完全被绑定锁死,她估计就连小城都来不了。 沈烨搓了搓手,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黎岚,只能沉声问了一句: “一共欠了多少钱?” 黎岚把头低垂下去,沉默了好久,才低声说了一个数字出来: “320万。” 沈烨皱着眉头,又追问了一句:“多长时间?” 黎岚抱住了自己的膝盖,语气有些绝望,声若蚊蚁:“7个月,最长不到8个月。” “嘶~” 沈烨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320万,只有9万块钱的本钱,需要将近40倍的杠杆,这么短的周期,不是扯淡吗? 沈烨心里清楚,这个半年多的周期,应该就是法院开庭审理的最后期限,不过想要实现黎岚的这个目标,基本上所有能想到的办法,都特么写在刑法上了。 沈烨沉默不语,黎岚抬头看了他一眼,抽了抽鼻子,惨笑一声: “天方夜谭一样,对吗?” 沈烨已经恢复了沉稳,不过声音依然还是干巴巴的: “岚姐,能不能想办法先延长一下时间,比如,先归还一部分。” 黎岚显然已经乱了心绪,意志消沉,语气也无精打采:“我也不知道,也许可以吧。” 沈烨猛地站起来,伸出双手,按住她的肩膀,眼神犀利的盯着她,一字一句的说道: “黎岚,打起精神来,如果你有一定要救的人,就别特么垂头丧气的,路是自己选的,谁也怨不着,选错了路,就算跪着也得走完。” 沈烨说到后来,都是吼出来的,黎岚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紧紧的攥住他的胳膊: “沈烨,你有办法对不对?” 沈烨摇了摇头,老实的回答: “我也没有办法,但是事在人为,自哀自怨也无济于事,总要想尽一切办法去解决问题。” 黎岚的眼泪滑出眼眶,语气无比哀伤: “300多万,还能有什么办法?我在滨城,借遍了所有认识的人,呵,才凑到了区区几万块,杯水车薪。” 这也是人之常情,黎岚肯定是家里出事了,自古以来都是锦上添花者众,雪中送炭者无。 说实话,能借到几万块,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说明黎岚家里之前为人处世应该还是相当到位的。 “行了,别吭叽了,那么大岁数了,丢不丢人?事到临头,躲不过去,只能背水一战奋力一搏,这房子是你的吗?” 临近中午的时候,沈烨独自回到家里,坐在沙发上发呆,黎岚的突然出现,让他本来就一团乱麻的生活,变得更加复杂了。 沈烨是重生者,但他并不是全知全能的神仙,没办法无中生有,上一世的这个时间,他还躺在病床上苟延残喘,根本就不知道外界的机遇。 明年年初,倒是有一个,得益于他贪财的小姨,那时候,他刚出院,小姨过来探望的时候,聊起过一支神奇的股票。 从3月到5月,短短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股价涨了3倍有余,小姨捶胸顿足,沈烨记忆犹新。 不过即便有3倍多的杠杆,黎岚的本金依然还是太少,她想要翻身,就得想尽一切办法,尽快把8万的本金变成100万。 黎岚还有4个多月的时间,第一步,就从变卖房产开始,小城的房子,是她名下的,大概能值7万多。 至于下一步,如何能将16万,快速变成100万,沈烨暂时也没主意,只能等她先卖了房子再说。 眼下,沈烨还是最揪心的是要如何除掉王彦辉一家,这可是心腹大患,如果这次不能连根拔起,一旦让他们缓过这口气,那么沈烨,包括全家都要遭遇灭顶之灾。 根本不用怀疑,早在几千年前,古人就对此有了定论,破家知县,灭门府尹,这话题没法展开,懂得都懂。 此刻,沈烨只祈祷一件事,那就是王韵诗和白大拿之间除了男女之事以外,还有其他瓜葛,这样的话,王家就被死死套牢了。 儿子买凶杀人,女儿和境外纠缠不清,王家就算根深蒂固,也得轰然倒下。 正发呆呢,呼机突然震动起来,沈烨被吓了一跳,手忙脚乱的从兜里掏了出来。 一条来自老虞的留言:“豫园饭店,3号包房,速来。” 第八十三章 与敌同寝 豫园饭店,算是小城当下最负盛名的炒菜馆子,地道的鲁菜,至于为啥叫豫园,是因为老板是个河南人。 豫园是个二层楼,一楼散台,二楼包房,沈烨到达的时候,老虞和玉梅姐都在,菜都点好了。 四菜一汤,扒肘子,滑溜肉片,红烧鱼,狮子头,素烩汤,色香味俱全,香气扑鼻,没酒。 老虞面无表情,拉了旁边的一把空椅子:“来了,坐。” 沈烨也不知道他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依言老老实实的坐在椅子上,装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玉梅姐没有说话,只是目光审视,似笑非笑的打量着他,包房里的气氛有些奇怪。 沈烨被看得浑身发毛,局促的扭动了一下身体,老虞瞥了他一眼,语气淡淡的: “沈烨,你不用拘谨,来,吃菜。” 会无好会,宴无好宴,沈烨此刻一脑门子的官司,哪有胃口,干巴巴的问了一句: “鱼子,周哥的伤势怎么样?” “没事,不重,皮外伤,重要的脏器都没事,躺上个把月就好了,来,沈烨,尝尝这鱼。” 老虞轻描淡写的,把面前红烧鱼朝着他推了一下,沈烨搓了搓手: “虞组,你还是先说说到底找我啥事吧,要不然这饭我是真的吃不下去。” 老虞扶了一下眼镜架,把两只手叉在一起,语气幽幽的: “昨天晚上袭击你的两个人,我们已经查清楚了,源头是一个叫王彦辉的年轻人。 他是小城当地的公子哥,王韵诗的亲弟弟,同时也是你的同学,你应该认识。” 说话的时候,老虞犀利的眼睛一瞬不眨的盯着他,不过沈烨的表情反应很自然。 带着三分茫然,三分意外,还有几分惊诧:“王彦辉?他为啥要找人对付我?” 老虞没有说话,玉梅姐却接过了话头: “沈烨,你要知道,这可是重大刑案,我们不能插手,到目前为止,警察也没有找你,都是我们在遮掩着。 可是这个案子一旦进入司法程序,那时候你可就必须作为被害人出庭了,所以~” 玉梅姐没有把话说完,但是沈烨心里却是明镜似的,到时候,他就要和王家直面,对簿公堂。 所以他必须坦诚,因为他根本就瞒不住,老虞和玉梅都是历经大风大浪的老江湖,想在他们眼皮底下浑水摸鱼,难比登天。 沈烨瞬间就认清了形式:“我确实认识王彦辉,之前也发生过一点点小摩擦。” “小摩擦?” 玉梅姐语气玩味:“具体说说过程。” “大概半个月前,我去潮尚商城后边的一家早餐店吃早饭,出门的时候,不小心撞了~” 沈烨把之前和王彦辉之间的发生的那点事,毫无隐瞒,原原本本,一丝不差的说了一遍。 整件事请,沈烨没有任何过错,甚至他都没有还手,并不亏心,听完整个过程,玉梅姐略微沉吟,摩挲了一下面前的茶杯: “就是这样?沈烨,你没有故意删减什么细节?” 沈烨摇了摇头,语气非常笃定: “肯定没有,当时是有目击证人的,就是被我撞到的那个女孩,我们同班的鹿眉同学,你们可以去求证。” “之后你们有没有再次发生过冲突?” 老虞突然问了一句,沈烨不假思索的回道:“没有,不过~” “不过什么?” 老虞追问,沈烨语气略带迟疑: “不过,现在看来,之前我在学校门口被人堵截,恐怕也和他脱不了干系了。 难道就因为当时没打着我,就三番两次的找人堵我?甚至还雇佣职业杀手,不至于吧?” 沈烨仿佛是细思极恐,眼神飘忽,一边摇着头一边喃喃自语,老虞和玉梅姐非常隐晦的交换了一下眼神。 老虞用手指轻轻叩了一下桌面,拉回了沈烨的注意力: “行了,沈烨,你也不要想太多,这件事,我们会继续追查,尽量不涉及你,不过~” 老虞的保证让沈烨心花怒放,可是他停顿了一下,沈烨的心瞬间就悬了起来,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眼神慌乱。 老虞把他的表现尽收眼底,眼神之中有一抹淡淡的得意闪过: “不过嘛,你的任务还不能结束,需要继续监视白大拿。” 显然,这就是老虞的交换条件了,沈烨的眉头皱了起来,他现在和王彦辉成了生死仇敌,甚至和整个王家都已经结了死仇, 而白大拿这个疑似和境外有染的危险分子,又和王彦辉亲姐关系密切,最关键的是。 周煜当时可是开枪击毙了一个炮子,一旦他被翻出真实身份,那沈烨不就悬了吗? “虞组长,这个白大拿和王韵诗的关系亲密,一旦发现了周煜的真实身份,那我不就完蛋了吗?” 老虞笑了,眼中露出浓浓的欣赏之色: “不错,心思缜密,考虑很全面,不过周煜的身份,可是bs市局的刑警,专门追查袭击你的那两名通缉犯。” 我艹,沈烨心中好家伙,果然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老虞这个部门果然神通广大啊,周煜的这个新身份,完美的无懈可击。 沈烨还是有点不放心:“呃,那玉梅姐呢?” 玉梅姐刚喝了一口茶,一听这话,顿时就白了沈烨一眼,没好气的数落道: “鬼精鬼灵的,关我什么事?我只是热心市民,帮忙把警察送到医院,我要是突然消失不见,那才奇怪呢。” 沈烨顿时恍然,确实,仔细想想,人家玉梅姐的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不明细节的人,只会把她当成一个热心市民,直接忽略。 要是她事后突然消失,这件事就可就值得咂摸了,非常容易引起有心人的留意。 自己还是太嫩了,而这些老狐狸,都是走一步看三步的人精,道行深不可测。 老虞拿起筷子,轻轻的敲了一下餐碟,语气不紧不慢: “沈烨,至于你,也是一个道理,你和王彦辉虽然有私仇,但是和白大拿却素不相识。 你也不知道他和王韵诗的关系,要是你突然消失,那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反而会引起他的警觉。” 老虞的提点,让沈烨的后背感觉一阵发凉,他们这行的水实在太深了,而且还必须有颗大心脏,这特么可是相当于与敌同寝啊。 老虞夹了一块红烧鱼尝了一口,不由赞了一句: “嗯,浓油赤酱,鱼肉鲜美,味道相当不错,来吧,动筷吃菜,要不都凉了。” 第八十四章 第一次交锋 下午,沈烨到家之后,无精打采的合衣躺在沙发上翻腾着,最近发生的事情,走马灯一样的在他的脑海中盘旋着。 可以肯定一点,老虞已经看穿了他的水鬼战术,甚至已经洞悉了他企图借刀杀人的图谋。 但是老虞却没有怪他,不仅如此,刚刚吃饭的时候,老虞话里话外的,都透露出一个信息,让他不必担心眼下的局面,按部就班即可。 对此,沈烨百思不得其解,无论如何,老虞也没必要为了他这样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去招惹一个强势的地头蛇。 沈烨突然猛的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眼中精光四射,兴奋的自语道: “难道说,老虞这家伙一早就已经盯上了王家?只是一直都苦无证据?” 没错,应该就是这样,上一世,2002年的时候,王彦辉的老爹匆匆忙忙的突然离开了小城,平调到遥远的湘西赴任,也许就与此有关。 如今,王彦辉已经暴雷,不仅死了人,还伤了一名特勤,关键是老虞他们已经介入,再想蒙混过关,难比登天。 听老虞的意思,实锤王彦辉,应该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密不透风的黑幕,已经被撕开了一道口子。 还有就是王韵诗和白大拿之间的羁绊,应该是个无比重要的突破口。 刚才吃饭的时候,老虞虽然全程都是一张扑克脸,但是眼底隐藏的一丝兴奋还是被沈烨发现了。 拿起一部崭新的摩托罗拉掌中宝手机,摆弄了一下,这是老虞给他的,专门用于和他联系。 老虞的要求简明扼要,不管在什么时间,只要是王韵诗出现在白大拿家,都要第一时间和他联系。 周一,小雪,沈烨一如往常去上学,哪怕天崩地裂,学校里还是风清云澜,一派安详。 东山脚下发生的枪击命案,根本就没见报,显然是被人有意压了下去,仿佛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不出所料,鹿眉今天没来,不过她是特权人物,缺席是家常便饭,大家早就习以为常,连议论的动静都没有。 沈烨现在勉强也算是特权人物了,吃过晚饭之后,就直接离校了,根本不上晚自习。 说实话,现在继续上课,对沈烨已经毫无意义,纯属浪费时间,不过他也只能忍着。 离校自学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是无论如何也瞒不住家里的,事实上,要不是最近老爹老妈忙着张罗买卖,沈烨没在学校住宿的事情,早就露馅了。 步行回到公寓,沈烨抖着头上的雪花走出电梯,刚好和白大拿迎面撞见。 心里猛的一紧,好在他现在历经磨难,心里素质已经练出来了,面无表情,毫不停留的和他错身而过。 白大拿今天穿了一件笔挺的呢子大衣,领口还镶了水獭皮子,腋下夹着手包,拎着汽车钥匙,一看就是要出门。 看着沈烨朝着对门走去,白大拿挑了挑眉,停住了脚步,扶了一下金丝眼镜,上前两步,凑了过来: “小伙子,你住这里?” 白大拿的声音很好听,磁性,低沉,配合他风度翩翩的气质,男性魅力拉满。 沈烨回头,有些诧异的看了他一眼,语气略带警惕:“你是?” 演技这一块,沈烨不怂,这个反应,拿捏得恰如其分,白大拿面带笑容,语气平和: “哦,我是你对门的邻居,以前没见过你,小伙,你这么年轻,应该还在念书吧?” 沈烨仿佛是卸下了一些防备,不过语气依然冷淡:“嗯,是,我在二中念书。” 说完之后,沈烨就准备进门回屋,不过白大拿却没有就此离开,反而上前一步: “小伙,我那屋的暖气不咋的,冷飕飕的,你房里怎么样?” 看他的意思,居然还想跟着沈烨进屋看看,沈烨皱着眉头瞪了他一眼,拦在门口,语气变得异常冷硬: “我房里还行,你还有事吗?” 白大拿脾气还很好,不以为意,始终面带微笑: “小伙,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咱们对门住着,理应守望相助,你何必拒人千里之外呢?” 沈烨脸上露出非常浓烈的不耐烦,眼神桀骜,眉头紧皱,典型的青春期叛逆少年的做派: “我没什么事需要你帮的,你要是没事,别来烦我。” 白大拿饶有兴致的看了他一眼,笑着撇了撇嘴: “呵,年轻气盛,小伙脾性挺大啊,得,回见。” 白大拿转身离开,直到他上了电梯,沈烨这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后背都已经被冷汗浸透了。 这是他和白大拿的第一次正面交锋,虽然只是寥寥几句,沈烨也是殚精竭虑的,感觉都要虚脱了。 回到房间的第一时间,沈烨就给老虞拨通了电话: “虞组,对,是我,我刚刚和白大拿在楼道里迎面相遇了,他想套话,还想进我的公寓查看,都被我遮挡过去了。 嗯,是,应该没有,不过我担心他会查我的跟脚,虞组,我家里条件一般,是无法支持我住在这里的~” 挂了电话之后,沈烨呆呆的坐在沙发上,身体无力般的瘫着,说实话,重生以来,沈烨虽然成功改变了命运,但是生活过得有点过于刺激了。 不仅几次经历生死瞬间,刀光剑影,现在还卷入到了无法预测的危险之中,要知道,这个白大拿,可是货真价实的间谍啊。 夭寿了! 沈烨心乱如麻,用了的挠了挠头,烦躁的难以自已,连找个人诉说都不行。 夏末生日那天,他们已经约好了,在这件事彻底尘埃落定之前,暂时不要见面。 夏末的神秘出身,也是一颗不定时炸弹,反正肯定是不能让老虞他们注意到她的存在。 不知不觉,心力交瘁的沈烨就蜷在沙发上睡着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突然,兜里的呼机暴躁震动起来,沈烨迷迷糊糊的揉着眼睛翻身坐起,掏出来一看,是崔洋的手机留言,非常简短,但是内容却触目惊心: “救命,大富豪。” 小城只有一个叫大富豪的地方,全名是大富豪娱乐城,以前是小城第一家歌舞厅,现在变成了综合娱乐城,一楼舞厅,二楼歌厅,三楼是电玩水果机。 大富豪,算是小城里唯一一家大型夜店,每了晚上,几乎是本地所有盲流还有社会牛马的去处,牛鬼蛇神齐聚一堂,乌烟瘴气的。 沈烨两世为人,对这个地方也只是耳闻,从来都没进去过,崔洋倒是这里的常客,流连忘返。 第八十五章 大富豪 晚上10点,下雪路滑,街上人车稀少,沈烨好不容易才打到一辆出租车,到了城西的大富豪门口。 一路之上,沈烨不停的在心里问候崔洋的祖宗十八代,这孙子是真特么不省心啊。 自己现在都已经焦头烂额了,他还是不断的惹事,关键是他出事,沈烨还不能坐视不理,只能硬着头皮过来救场。 大富豪娱乐城是个独栋的四层楼,还带着一个前院,专门用来停车,整体外观都是欧式风格,金碧辉煌的。 才刚一下车,离老远,沈烨就听见了非常强劲狂躁的野人的士高,土嗨土嗨的,这可是90年代,最in的舞曲。 大富豪的门口,围拢了一大的群少男少女,穿着单薄,哆哆嗦嗦的聚在一起,随着节奏扭动着身体,抽着烟嬉笑打闹。 这些孩子,大都是连入场门票都买不起的辍学少年,不用上学,又没有工作。 家里人都是下岗工人,一天到晚,为了赚钱生活累得精疲力竭,早已经无力管教他们,只能听之任之。 无处释放的精力,让这群孩子只能在深夜聚到一起,隔靴搔痒,这个现象,直到后世的东北街头依然屡见不鲜。 紧身裤,豆豆鞋,颜色各异的头发,额头上纹了一只眼睛的精神小伙,精神小妹,就是这么来的。 沈烨穿着长身羽绒服,神色冷峻,龙行虎步,显得和这群荷尔蒙躁动的孩子格格不入。 身体依然还是17岁的少年,活力满满,但是心态苍凉,稳如老狗。 门口站着一个满脸横肉,穿貂的寸头胖子,他就是大富豪里负责看场子的社会人,当然,也兼收门票。 看见沈烨,寸头胖子伸手拦住他,横眉立眼的,语气很不耐烦:“门票5块。” 沈烨二话不说,直接掏出10块钱拍在他的手里,非常客气:“大哥,我来找人。” 看沈烨如此上道,胖子的面色稍霁,麻利的把钱揣进兜里,懒懒洋洋的问了一句: “找谁?” “崔洋。” 一听这话,胖子顿时挑了挑短粗的眉毛,斜着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沈烨,表情戏谑: “呵,那个胆边生毛的小比崽子,是你朋友啊,小伙,带钱了吗?就学人过来平事?” 钱?一听这话,沈烨的心里不由的咯噔一下,眉头紧紧的皱起,不过很快就稳住心神,问了一句: “大哥,我这朋友到底犯了什么事?现在在哪呢?” 沈烨还想套套话,这胖子似笑非笑的瞥了他一眼,调侃道: “呵,什么事?啧,你这朋友可牛皮了,现在正在咱们大富豪的四楼贵宾厅做客呢,你赶紧上去吧。” “四楼?” 小城的大富豪娱乐城,只有三层是对外营业的,四楼据说是办公室,不过沈烨却是一个字都不信。 一个夜店,干啥能用到2000多平的办公场地?用脚趾头想,这大富豪的四楼多半是一些非法的项目,大概率是跟黄赌有关。 沈烨的心沉了下去,如果崔洋真的又像滨城一样,被人出千圈了钱,那可就操蛋了。 这里可是沈烨的老家,生于斯长于斯,本乡本土的亲戚朋友一大堆,不可能像在滨城一样行事肆无忌惮,甚至连报警都不行。 先不说人家张罗出这么大的一个局面,必然是手眼通天,背后有人,就算是警察秉公执法,扫了这个场子。 后续的报复,沈烨这小身板,也根本承受不起,这些社会人,人家有无数的法子,折腾得你全家永无宁日。 不用质疑,别说是黑恶势力猖獗的98年,就算是后世,如果一不小心得罪了当地的社会人,人家即便采用合法的手段,一样能弄得你生不如死。 不信?嘿,你可以试试。 心里恨不得直接掐死崔洋这王八犊子,但是朋友有难,沈烨又不能坐视不理,硬着头皮上吧。 默不作声的拾阶而上,一直走到三楼游戏厅的尽头,是一扇铁门,一个吊儿郎当的精瘦汉子,正坐在门口抽烟。 看见沈烨,瘦猴吐出烟气,不耐烦的摆手驱赶:“小崽子,滚一边玩去。” 沈烨面无表情,语气平稳:“我找崔洋。” 一听这话,瘦猴和一楼那个胖子的表情如出一辙,满是不屑: “我艹,就你,毛都没长全呢,就特么学人过来平事?” 这瘦猴充其量也就一个最底层的看门马仔,地位估计连一楼的胖子都不如,人家好赖还能刮点油水。 沈烨不想和他多废话,声音低沉:“我现在能上楼吗?” 瘦猴受到了轻视,有点挂不住脸,站起来把烟头狠狠的摔在沈烨的面前,嘴里不干不净的: “小几把崽子,你特么挺狂啊?行,上去吧,我特么看你咋下来。” 他骂骂咧咧的掏出钥匙,把身后的铁门打开,沈烨也没有理会他,直接进门上楼。 刚到四楼,就听见哗啦哗啦的,不绝于耳的麻将声,还有混合了不知道多少种的浓重烟味。 沈烨抽了抽鼻子,大略的扫了一眼四楼的格局,中间一条走廊,两边都是单独的小包房。 走廊很深,包房很多,不下几十间,其中一些敞开着门,麻将声还有烟味,就是从里边传出来的。 走廊的尽头,是一间类似于会场一样的大房间,不过此刻正关着门,不知道里边是什么。 四楼一上来是门厅,左手边是一个类似柜台窗口一样的房间,开着门,右边摆着一圈沙发,几个精壮的汉子,正坐在沙发上抽烟。 看见沈烨东张西望,其中一个眼角有刀疤的汉子起身问了一句: “你是干啥的?” “我找崔洋。” 刀疤脸冷冷的扫了沈烨一眼,倒是没有出言讥讽,语气生硬:“跟我过来。” 靠近走廊尽头的一个包房,装修的类似于办公室一样,沈烨终于见到了蹲在地上,鼻青脸肿,形容凄惨的崔洋。 办公桌后边,一个梳着背头,腆着肚子的油腻中年人,正用锉刀修着指甲,抬头瞥了沈烨一眼。 “大洋子,这就是你找来帮你平事的人?你特么逗我玩呢?” 蹲在地上的崔洋,猛地站了起来,急吼吼的说道:“泰哥,这是我最好的哥们,他有钱,肯定能帮我。” 此刻,沈烨恨不得一脚直接踢死他,强压心中的火气,沉声问了一句: “大洋子,到底咋回事?” 第八十六章 败家子 崔洋臊眉耷眼的看了沈烨一眼,凑到跟前,讪讪的解释道: “老沈,我之前在这玩牌输了点钱,你先帮我垫上,我过几天还你。” “输了点钱,多少?” 沈烨眉头拧成一个大疙瘩,都快挤出水了,崔洋面红耳赤的没好意思说话,那个胖子泰哥放下锉刀,嗤笑一声: “大洋子,咋的?你还不好意思了,行,我替你说,他一个月之前在我这借了1万,现在连本带息,1万4。” 卧槽,沈烨顿时倒吸一口冷气,崔洋这个傻皮,这特么是肯定抬了高利贷,九出十三归的那种,要命了。 崔洋不服,红着脸争辩了一句: “不是1万3吗?还有,我的手机最少也能顶3千吧?” 泰哥不屑的哼了一声: “艹,谁特么要你的破电话,今天小苗找你要钱,你不还钱,还特么动手了,管你要1000块医药费,没毛病吧?” 一听这话,沈烨心中了然,看崔洋鼻这青脸肿的凄惨模样,肯定动手耍赖被人给反杀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沈烨把崔洋拉到身后,沉声问道: “泰哥,大洋子的还款日期是哪天?” 泰哥点了一根烟,愣着三角眼瞟了沈烨一眼,见他不卑不亢,态度沉稳,倒是收起了一丝轻蔑: “就是今天,过了12点,就得再加一个月的利息,两毛利,懂吗?” 沈烨点了点头:“懂,月息2800,没错吧,泰哥?” “呵,你特么倒是个明白人,怎么着,现在10点15分,还要一个多小时,是这个月还,还是下个月一起啊?” 泰哥抬手看了看手表,语气满是揶揄,沈烨皱了皱眉: “泰哥,现在银行都下班了,取不出钱,你看能不能~” 此时,崔洋用力的扯了扯沈烨的胳膊,凑在他的耳边,压低声音: “老沈,不用求他,我姐哪有钱,她今天晚上刚去蛋糕店收了货款,还没存呢。” 我尼玛!沈烨瞬间就反应过来了,为啥崔洋这孙子会找他救命,敢情是打得这个主意。 他要是直接找崔颖,他爹肯定就知道这事了,少不得扒了他一层皮,沈烨管崔颖借钱,她肯定不能拒绝。 沈烨被气得脸色煞白,拳头紧紧的攥起,都有点哆嗦了,崔洋一脸谄媚的哀求道: “老沈,哥们知道错了,再也不敢了,你就拉我一把,要是让老崔知道这事,一准送我当兵去了。” 沈烨不想管崔颖借钱,1万4可不是小数目,这个人情很大,世间最难还的就是人情债,他不想背。 泰哥不耐烦的哼了一声:“怎么着?商量好了没啊?” 就在此时,一个人大模大样的推门走了进来,语气熟络的说道: “老黄,听说你最近又骗到手一个大柰子~咦,怎么是你?”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来人居然是白大拿,沈烨顿时感觉头皮发麻,心脏都漏跳了一拍。 泰哥好奇的问道:“拿哥,你认识?” 白大拿上前两步,大大咧咧的坐在桌子上,似笑非笑的扫了沈烨一眼,点点头: “嗯,我家邻居,他咋了?” 泰哥给白大拿递了一根烟,还殷勤的帮他点上了,姿态放得挺低,看起来这个白大拿在大富豪还挺有排面的。 “哦,拿哥,他朋友欠钱不还,找他过来平事呢。” 白大拿笑了,吐出烟气,绕有兴致: “哈,老黄,要是差不多过得去,那你就给我个面子,抬抬手,毕竟都是邻里邻居的,抬头不见低头见。” 泰哥毫不犹豫的应承下来: “没问题,既然拿哥都张嘴了,这点小事还算个啥,大洋子,我再给你三天时间,不额外算利息。” 崔洋面露喜色,刚要应允下来,沈烨却一把按住他的胳膊,语气硬气: “不用,12点之前,肯定还你钱。” 开玩笑,沈烨才不愿意和白大拿产生丝毫瓜葛呢,欠了崔颖的人情,顶多头疼,欠了白大拿的人情,能要命。 沈烨拿起崔洋的电话,转身就离开了大富豪,出门之后,打上一台出租车直奔水榭花都。 路上的时候,沈烨突然灵光一闪,给黎岚拨通了电话: “喂,岚姐,我是沈烨,抱歉打扰你了,你哪有现金吗?” 深夜11点过,沈烨和崔洋一起从大富豪走了出来,走到街口,沈烨把欠条撕碎,直接扔进了垃圾桶,眼神凛冽: “大洋子,这钱,是我管老师借的,你必须马上想办法还我,要不然她肯定找我家长。” 崔洋面露难色,垂头丧气的小声嘟囔道: “老沈,你说你费这劲干啥?直接找我姐多好啊,她不可能催你还钱。” “我去你大爷的!” 沈烨火冒三丈,忍无可忍,飞起一脚,直接把崔洋踹倒,破口大骂: “你特么还有脸说,我该你的啊?就三天,你就是卖腰子也得把这钱给我还上,要不然我就直接上门找你爹要!” 崔洋捂着腰,疼得脸都扭曲了,不过他自知理亏,也不敢反驳,声音喏喏的: “有话好好说呗,不就一万多块钱吗?至于下死手。” 沈烨看他一幅不以为然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 “崔洋,你特么就是狗改不了吃屎,在滨城被骗,回家还被骗,还大言不惭的,不就1万多块钱,从小到大,你特么赚过钱吗?你就是个彻头彻尾吸血鬼,败家子。” 崔洋慢慢的站了起来,脸色阴沉下来: “老沈,过分了啊,为了点钱,至于吗?我明天一准还你。” 沈烨一把薅住了他脖领子,眼神凶狠,语气冷冽: “崔洋,你特么清醒一点,赚钱不易,崔叔也不年轻了,你再这么浑浑噩噩的混下去,肯定万劫不复,多大的家业也不够你败的。” 上一世的崔洋,这个时间正在医院陪着沈烨呢,但是这一世,他好像开始放飞自我了。 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苗头,有些事,一旦上瘾,就无法回头了,沈烨可不希望他的死党坠入深渊。 沈烨几经生死,发飙的时候,不知不觉的带着一丝凛然煞气,崔洋顿时就被摄住了,支支吾吾的说着软话: “老,老沈,你干啥?你还要打我啊,我真知道错了,保证再也不犯了。” 沈烨松开他的衣领,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语重心长的说道: “大洋子,你要是实在不愿意上学,作为朋友,我觉得当兵真心是个不错的选择。” 第八十七章 狠角色 接下来的几天,风平浪静,崔洋在第二天,就把钱汇到了沈烨的存折上,也不知道他是从哪攒来的。 鹿眉一直没来上课,传言她已经离开小城了,对此,沈烨倒是喜闻乐见,这小娘皮就是红颜祸水,走了最好。 王彦辉也始终没有露面,估计他现在就算没被拘留,也肯定焦头烂额,事情败露,被老虞他们钉死,他就算想跑路都没门。 周六,学校放假,沈烨约好了黎岚,一来是还她钱,二来是帮她搬家。 黎岚是个雷厉风行的女人,动作麻利,只用了一周时间,就已经把房子给卖出去了。 7万块,116平3楼精装,南北双阳大平层,连着九成新的高档家具,拱手让人,这个价格,感天动地。 当下,阳台不算面积,光是南北两个阳台,就已经不下10几平米了,超值。 黎岚的新居,距离俄罗斯商城不远,农行家属楼,去年才建成的,2室2厅,三楼,南北房,月租350块。 黎岚现在属于被执行人,不能回滨城,她熟悉的地方,除了滨城,也就只有小城了。 这处房子很有意思,条件好得很,比黎岚自己的房子都不差,是按照婚房装的,家具家电里外三新,没人住过。 据说是结婚前夕,新娘逃婚跟人跑了,新郎丢了大脸,本地混不下去,去了外地,所以房子就空了出来,让黎岚捡了漏。 说实话,按她现在的处境,租这样的房子,有点奢侈,应该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估计黎岚是好日子过惯了,大手大脚,明明已经山穷水尽,对钱财的概念依旧模糊。 正所谓由奢入俭难,沈烨也没吱声,毕竟房子都租了,既成事实,多说无益。 黎岚的东西不多,家电只有四样,索尼34寸纯平电视,西门子双开门冰箱,春兰立式空调,西门子自动滚筒洗衣机。 买房的人家说,打包价5000块钱,把这些家电一起买下,但是黎岚没干。 她不傻,这四样电器,买的时候,花了2万多,光电视就1万块,九成新,就算卖二手,也不只5000块。 除了电器,就剩下铺盖和一些杂物,还有黎岚的衣物,她已经找好了搬家公司,沈烨帮着收拾一下就好。 收拾床铺的时候,沈烨在床缝里发现了一张合影,女人自然是黎岚,而男人则是方其海。 照片里的背景,是满洲里国门,当时黎岚大概20左右,娇艳如花,意满踌躇,笑得无比灿烂。 方其海也没有现在的阴鸷气质,看起来阳光帅气,照片左下角有个时间,93年8月6号。 “沈烨,差不多了,我准备给搬家公司打电~” 黎岚走进来,看见沈烨手里的照片,顿时脸就沉了下来,眼中闪过无法掩饰的恨意,一把抢了过来,撕得粉碎。 “怎么?被他坑了?” 沈烨沉声问了一句,黎岚的眼圈泛红,语气凶巴巴的: “我不想再提这个忘恩负义的畜生。” 这话的信息量很大,沈烨瞬间就脑补出一部分狗血剧情,无非就是借机上位和始乱终弃。 黎岚的情绪激动,胸口剧烈的起伏着,脸色煞白,沈烨拍了拍她的肩膀: “我不问了,岚姐,为了人渣气坏了身体不值当,最好的办法,不是忘了他,而是灭了他!” “灭了他?” 黎岚被沈烨的话吸引了注意力,沈烨点点头,理所当然的说道: “当然,何以报德?以德报德,何以抱怨?以直报怨,复仇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以直报怨,复仇。” 黎岚呆呆的重复着,眼睛变得越发明亮起来,精光四射,她猛地拉住沈烨的手: “沈烨,你说的对,你会帮我的,对吧?” “呃~” 沈烨一时无语了,这特么不是脑子有病吗,你复仇,关我屁事,我凭啥要帮忙啊? 那个方其海阴嗖嗖的,黑白通吃,绝对不是个好相与的,他自然不会乱趟浑水。 瞬息之间,黎岚也反应过来,讪讪的收回手: “对不起啊,沈烨,我刚刚脑子一热,这件事和你没关系,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 气氛有点尴尬,沈烨笑着岔开话题: “呵,岚姐,饭要一口一口吃,复仇什么的都是后话,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想办法赚钱,先把窟窿堵上,把你在意的人给捞出来。” 黎岚已经恢复了平静:“嗯,没错,你说得对。” 中午,黎岚的新家里,桌上摆着几盘从饭店买来的现成菜,还有一瓶当地的白酒,小城纯粮,56度。 黎岚端起酒杯:“来,沈烨,谢谢你帮我搬家。” 沈烨和她碰了一下酒杯:“岚姐,我祝你遇难成祥,从此一帆风顺,步步生花。” “呵,步步生花,好词。” 黎岚扬起脖颈,一口就干下去半杯白酒,抿住嘴唇,哈了一口酒气: “呼,谈何容易,我现在满打满算,也就能凑到15万,距离320万,零头都不够,沧海一粟。” 黎岚神情之间满是惆怅,沈烨也沉默了,确实,想用15万,半年时间里变成300多万,难比登天。 “岚姐,你之前在小城做生意,有没有什么门路?” 黎岚又喝了一口酒,脸色有些微红: “哪还有什么门路?早几年,苏联刚解体的时候,边贸确实赚钱,简直就像捡钱一样,一箱方便面,能换几件貂皮大衣。 时过境迁,现在依然还在做边贸的,都不折腾这些鸡零狗碎了,玩得都是木材,钢材,粮食之类的大宗买卖。” 沈烨点点头,确实如此,俄罗斯商场里的那些干得好的老板,大多数也都不看店,都是两头来回跑,以前是倒爷,现在是掮客。 黎岚重新倒满酒杯,唏嘘自嘲: “我原来倒是有些门路,不过现在成了骗子,又背了几百万饥荒,名声臭不可闻,这些买卖想都别想了。” 黎岚语气愈发苍凉,自顾自的端起酒杯,又焖了一大口,脸色都酡红了,显然,她今天的状态不适合喝酒。 话里话外的,沈烨其实大概已经听出来了,应该是她和方其海一起干边贸,结果被狠狠的坑了。 现在黎岚全部身家都搭进去,还欠300多万,估计总金额至少上千万,这个方其海果然是个狠角色,专门玩阴的,手笔贼大。 此时,黎岚好像是有点上头了,眼神发飘:“沈烨,我是不是很蠢?” 说着,她又喝了一大口酒,沈烨也没拦着,她胸中满是愤懑,需要适当的发泄。 空腹两杯白酒下肚,黎岚面如桃花,醉眼迷离,她用手撑着脸颊,倚在桌子上,打开了话匣子: “他原来不是这样的,那时候,他还只是一文不名的穷小子~” 第八十八章 急活 从黎岚家出来,冷风一吹,沈烨下意识缩了缩脖子,些许酒气立刻就散了。 黎岚的故事并不复杂,有点狗血,方其海比她大四岁,小地方出来的凤凰男。 他和黎岚是校友,滨城政法大学,同系,黎岚入校的时候,他大四,正在考研,兼任系辅导员助理。 才子佳人嘛,顺理成章的谈起了恋爱,那时候,黎岚家里还没有没落,正儿八经的天之娇女。 92年,方其海研究生毕业,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得到公正分配,被发配到了甘省的偏远小镇。 方其海只熬了半年,就辞去公职,一头扎向小城,干起了边贸买卖。 而黎岚,鬼迷心窍似的退了学,毅然决然和家里决裂,和他一起做起了倒爷。 开始的几年,虽然辛苦也危险,但是买卖倒是顺风顺水,两个人赚了不少钱,还成立了外贸公司。 95年,他们的买卖突然遭遇了危机,黎岚无奈之下,只好去求当时即将退休的爷爷。 黎岚爷爷通过个人关系,担保了价值500万的采购订单,这才让他们起死回生。 之后,黎岚爷爷又多次利用个人关系,帮衬黎岚,最后一次是去年,整整2000万的订单。 今年的春天,黎岚和方其海正式分手,结果到了10月,订单的交付期满。 黎岚才愕然发现,有800多万的货物还没交付,都是初次交付之后,又以调换货的名义给拉走了,最后的结果,她被起诉了。 订单担保人是她爷爷,公司法人是她,她爷爷揽下了罪名,已经被拘押了,而她也成了债务被执行人。 以沈烨的眼光,不难看出,这是方其海故意下的套,很有可能早在95年,这家伙就已经开始布局了。 黎岚喝醉了,很多细节说的颠三倒四,但是沈烨判断,当年方其海之所以被发配,很有可能就是她爷爷的手笔。 黎岚性格偏激,和她的成长环境有关,她父亲早在85年就因公殉职,母亲两年后改嫁,去了国外,而她,是在爷爷家里长大的。 老头位高权重,奶奶走得早,自然没时间教育疏导黎岚,导致她任性,死钻牛角尖,一头撞进了方其海的怀里,终究错付了。 小区门口,沈烨掏出烟盒,划了火柴点了一支烟,烟和火都是黎岚的,骆驼牌。 长长的吐出烟气,目光幽远,黎岚醉酒后,哭得梨花带雨,哀伤欲绝的表情,久久的盘旋在他的脑海之中,挥之不去。 “管不了,也不能管。” 沈烨喃喃自语,用力的摇了摇头,把烟头扔在地上,拦停了一辆出租车,绝尘而去。 瞬息之间,沈烨意识到很多问题,那个方其海和滨城的鼎盛集团必然是沆瀣一气的。 当时老莫和桑蓝讳莫如深,从方其海的出身就可见一斑了,这水,深不见底,就沈烨这小身板,死都不知道咋死的。 周日,上午,9点。 沈烨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吵醒,他昨晚是睡在自己家的,失眠了,翻腾到快3点才迷迷糊糊的睡着。 “喂,老妈,你这是在哪打电话呢?还顺利吗?” 沈烨揉了揉眼睛,瞄了一下电话上的来电显示,苏省的区号,紧接着语气就变得凝重起来: “老妈,这事千万不能让我姨夫知道,我小姨大姨都是啥样人,你还不清楚吗?知道咱家有钱,一准借钱。” 电话那头,老妈的声音有些激动,很快就换成了老爹,沈烨的语气异常沉稳: “爸,你相信我,把司机的电话告诉我,这事我去找崔叔出面,他是老买卖人了,一能准办得妥妥当当的。” 又聊了许久,沈烨才挂断电话,此时,早已睡意全无,沉思了一会,给黎岚拨通了电话。 “岚姐,醒了吗?我有点事想和你商量一下,好,我这就过去。” 下午2点,3辆东风卡车从小城出发,一路向西,朝着cbehq而去,黎岚坐在副驾驶上,用手肘顶了沈烨一下: “沈烨,你不是说你家里条件不好吗?一次性收购60吨皮子,这可不算是小买卖了。” 沈烨挠了挠头: “岚姐,天地良心,我真没骗你,我家里也是从今年9月才开始干这个的,还是跟别人合伙,算上这次,才第4次。” 黎岚看了司机一眼,凑在沈烨的耳边,压低声音: “你小子胆子真大啊,这么多钱,你就这么随随便便的带出来?” 沈烨嘴角一勾,语气豪迈: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想要做事,就得豁得出去,畏首畏尾,前怕狼后怕虎,连口汤都抢不上热乎的。” “哈!这话说的没毛病,是个爷们!” 开车的司机,是个蒙古族的粗豪大汉,叫巴特,从第一次就跟老爹合作的人,知根知底。 上次拉货,他害痢疾了,所以这才没跟着一起去苏省,这次急活,老爹直接找到了他。 老爹他们已经到了南通,上一批货也顺利出手,厂家那边突然有一笔新订单,急活,整整200吨皮子的缺口。 如果等老爸他们赶回来就已经来不及了,但是又不想舍弃这小2万块钱的利润。 所以老妈才把货款汇到了自己的存折上,想让沈烨的小姨夫出面,帮忙收60吨皮子。 小姨夫下岗之前,是小城皮革厂的,经常跟着下牧点收皮子,算是个懂行的。 但是沈烨自然不会让小姨家掺和进来,这事一旦被她知道了,沈烨家的好日子就算倒头了。 老妈回来,小姨和大姨必然都会上门借钱,绝对没跑,而且还不是一次,必然是没完没了。 沈烨的格局很大,他想直接把这200吨的缺口都吞下去,140吨的份额,直接让给黎岚,怎么也能赚上几万块了。 这单买卖,对家里的意义很大,一旦促成,很有可能南通厂家那边的唯一供货渠,以后必然顺风顺水。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黎岚现在虽然落魄潦倒,但是人家依然有15万的本钱,还有铁路上的关系。 可以轻而易举的搞到承认车皮,都不用老爹他们星夜兼程的返程了,收好皮子,直接发货就行。 当然,沈烨都是以崔洋老爹的名义稳住了家里,黎岚的存在,沈烨暂时不想解释。 cbehq距离小城60公里,天色刚刚擦黑的时候,沈烨他们就已经赶到了。 晚上是不能下牧点的,尤其现在是数九寒冬,更不可能,只能先找个地方休息。 巴特就是本地人,而且他专门就是干牧区活计的,熟门熟路,由他出面,一切都安排的非常停当。 唯有一件事,让沈烨非常不自在,巴特居然把沈烨和黎岚分配在了一个房间里,关键是黎岚也没拒绝。 第八十九章 午夜惊魂 晚饭是陈旗的特色红焖羊肉,喷香扑鼻,异常鲜美,就是有点小贵,但是沈烨没有吝啬,穷家富路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巴特大叔,你这到底是啥意思?” 趁着黎岚洗手的功夫,他凑到巴特耳边,压低声音问道,巴特是个身材高大,红脸膛的粗豪汉子,年龄40左右。 他空嘴一口就把大半杯白酒都仰进喉咙,咂了一下嘴,呼出酒气,斜了沈烨一眼: “那女人漂亮的像个天仙似的,身上还带了那么些钱,自己住能行?” 说话的时候,沈烨突然感觉大腿被硬物顶了一下,低头一看,巴特在桌子底下递了一把灰扑扑的直刃连鞘蒙古刀给他。 沈烨下意识的接了过来,入手沉甸甸的:“大叔,这是?” 巴特一边给自己倒酒,淡淡的说了一句: “留着防身,晚上睡觉不能太死,记得睁只眼,真要遇见事,不要怕,得敢下手。” 一听这话,沈烨顿时心里打鼓,语气迟疑: “巴特大叔,不至于吧,咱们住的可是国营旅店,这几个司机师傅,也都知根知底~” 巴特没有说话,只是饶有深意的瞥了沈烨一眼,撇了撇嘴,夹起一筷子红焖羊肉,嚼的满嘴流油,红色的油渍,像血一样刺眼。 沈烨心里升起一股寒气,果断闭嘴,把蒙古刀收到长羽绒服里边,贴身藏好。 吃饭的地方,就在红星旅店的楼下,相距还不到20米,吃了秘法烹制的红焖羊肉,浑身暖洋洋的,寒风割面,都觉得不怎么冷了。 红星旅店是当地一家老字号国营店,早在60年代就开张了,虽然有些破旧,但是还算干净。 巴特大叔要了三间房,都在二楼,沈烨和黎岚住在居中的,左右两边都是司机。 房间是双人间,没有厕所,洗漱方便,都得去走廊里的公共盥洗室。 回到房间之后,黎岚大大方方的脱了外衣扔在床上,把头发散了下来,掏出洗漱用具,把书包递给沈烨: “我先去洗漱,然后你再去。” 黎岚也是江湖儿女,经历过风浪,做事毫不扭捏,而且她也很信任沈烨,背包里,装着几万现金。 沈烨语气低沉的嘱咐了一句:“好,你小心点,如果遇见什么事,你就大声喊。” 黎岚的眼中露出一抹复杂的笑意,欲言又止,却终究没有说什么,点了点就转身出门了。 沈烨被两个背包拢在一起,把巴特给他的那把蒙古刀掏出了摆弄了一下。 直刃,刀鞘灰扑扑的,不太起眼,刀身大概25厘米长短,刀柄不到10厘米,抽刀出鞘。 刀锋雪亮,刀背厚重,入手分量十足,血槽略微发暗,略带腥气,寒气逼人。 “我艹!” 沈烨倒抽一口冷气,这特么可不是样子货,而是实打实的凶器,劈砍刺削都很趁手,属于管制刀具里边的极品。 还刀入鞘,沈烨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 自己这次好像是确实有点托大了,短途运输,一次可以倒腾100吨皮子,来回折腾两趟,前后4天时间,才能把货凑齐。 自己一个嘴上没毛的半大小子,还有一个花容月貌的年轻女人,随身带着10来万块的现金,去荒无人烟的牧场收货。 财帛动人心,美色迷人眼,一旦这几个司机心怀不轨,半道来个黑吃黑,那他可真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正胡思乱想呢,门突然被人推开了,沈烨悚然一惊,猛地腾身而起,手持利刃,面目狰狞。 黎岚的发丝还是湿漉漉的,看见沈烨凶神恶煞的样子,手里还拎着一把寒光闪烁的长刀,顿时被吓了一大跳,声音颤抖: “你要干啥?” 沈烨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有些虚脱的坐了下来,把刀收了起来,嘟囔了一句。 “出去怎么不锁门啊,吓了我一跳。” 黎岚惊魂未定,拍了拍胸口,白了沈烨一眼,没好气的揶揄道: “刚才在路上你不还信誓旦旦的口出狂言吗?怎么?这么一会,你就慌了?” 沈烨厚着脸皮硬犟: “此一时彼一时,做事不能瞻前顾后,但是出门在外,自然也要小心为上,步步为营。” 黎岚嗤笑一声,拢着头发打趣到: “不亏是高材生,口若悬河,里外都是你的理,行了,别白话了,赶紧去洗漱吧。” 沈烨摇了摇头,把刀别在腰后,紧了紧身上的羽绒服,连鞋都不脱,合身躺在床上,枕着两个背包: “我不洗了,你把门反锁好。” 黎岚皱了皱眉: “沈烨,小心是对的,但是也没必要风声鹤唳,咱们这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天天不洗,还不得臭了啊?” 沈烨声音闷闷的: “最多两天,咱们就能把手上的现金变成货物,倒时候就不用担心了。” “随你吧。” 黎岚无奈的撇了撇嘴,转身把门关好,反锁了房门,沈烨突然想起了什么,翻身坐起: “对了,岚姐,我现在得给家里打个电话,你还记得咋说吧。” 黎岚笑了,从衣服兜里翻出电话递给沈烨,眼神之间满是戏谑: “呵,沈烨,你到底有多少事瞒着家里,你家里的这摊生意,该不会也是你牵头弄得吧?” 沈烨没有解释,拨通了电话: “喂,爸,嗯对,我已经到陈旗了,巴特大叔安排的,在红星旅社住下了,一切顺利。 崔叔没在小城,他派了公司经理跟我一起过来的,崔叔说把剩下的140吨缺口一起兜了,对,嗯,在呢。” 沈烨把电话递给黎岚,还使了一个眼色,她突然生出一种非常荒唐的感觉,面皮微微有些发烫,不过语气倒是异常沉稳: “喂,您好,沈先生,我叫黎岚,腾达商贸公司的经理,对,我们崔总已经交待了。 这次和您一起收购皮毛,然后直接用车皮发过去,货到付款,沈先生,货款的事情~~” 黎岚的语气非常职业,言简意赅,无懈可击,远比沈烨想象的还要好,挂断电话之后,她挑了挑眉,有点傲娇: “怎么样?沈烨,是你想要的效果吗?” 深夜,一片寂静,正在沉睡之中的沈烨突然猛地坐起,门锁上正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 这特么分明是撬动门锁的声音,沈烨大惊失色,连忙翻身下地,第一时间打开房间的顶灯,抽刀出鞘,低吼一声: “谁?” 沈烨开灯低吼,撬锁的声音戛然而止,此时,黎岚也惊醒了,一边麻利的披上羽绒服,一边从枕头下边抽出一根电棍。 黎岚也是走过江湖的,当年的中苏线国际列车,可不太平,此时她虽然睡眼惺忪,不过神情还算沉稳: “怎么了?” “有人撬门。” 沈烨语气低沉,把朝她压了一下手,示意她小心一点,自己提着刀朝着门口走去。 第九十章 险死还生 “砰!” 就在此时,门外突然响起一声金属相撞的沉闷声音,与此同时,门锁也猛地往里一凸。 我艹尼玛! 这也太嚣张了,居然要破门明抢,声音并不大,应该是铁锤上包了可以消音的东西。 准备充足,行事果断,显然,门外的人,肯定不是初犯了,沈烨瞬间窜到门后,弓起腰,收起刀,眼神变得犀利起来。 事到临头需放胆,到了这个关口,沈烨反而没了怕的感觉,变得异常冷静。 刀是不能随便用的,这玩意太凶了,整不好就会闹出人命,而且还容易误伤自己。 “砰!” 又是一声闷响,门锁往里凸出老大一截,随即房门就被人大力撞开,一个矮壮的身影,如同野猪一样窜了进来。 这个人撞进来的同时,走廊里也响起了怒吼和咒骂,不过沈烨此时已经顾不上了。 这个如同野猪一样的家伙,撞进来的时候,用力过猛,惯性太大,身形有些踉跄。 沈烨的眼神一厉,毫不迟疑,趁着他立足不稳的时候,飞起一脚,用尽全力踹在了他的后腰上。 现在的沈烨历经生死,心态,眼力,力量,准头都不可小觑,这一脚又快又狠,准准的踢在他的腰眼上。 这个如同野猪一样的矮壮家伙,被他一脚踹倒,重重的撞在实木床角上,摔到在地,闷哼一声。 这可没完,沈烨深谙趁你病要你命的宗旨,出手毫不留情,这家伙倒地的瞬间,他就冲上来又补了一脚。 这一脚更狠,借着前冲之力,准准的踹在了野猪的侧脸上,这家伙眼睛一翻,当场就晕了过去。 头上的棉帽子被踢飞了,露出了一张胡子拉碴的丑脸,不过现在可不是偃旗息鼓的时候,走廊里的扭打和嘶吼还没有停止。 “你不要出来。” 沈烨扫了一眼躲在床后,脸色煞白的黎岚,二话不说就朝门外冲了出去,他已经听出来了,嘶吼的主人公之一正是巴特。 此时,走廊里已经熄灯了,一片漆黑,借着房间里的灯光,勉强可以辨认出。 巴特正在和一个身形高大的壮汉滚在地上厮打着,不远处的地上,还扔着一把雪亮的刀子。 他们俩个好像都有摔跤的底子,看似如同野兽一样翻滚扭打,其实还挺有章法。 两个大汉纠缠在一起,一时之间,沈烨根本就插不上手,就在此时,巴特突然怒吼一声,随即响起一声渗人的骨裂。 “啊~” 和他扭打的那个汉子嘴里发出无比凄厉的哀嚎,巴特用力的一推他的脑袋,翻身站了起来。 地上的汉子,抱着胳膊惨叫着,巴特抹了一下嘴角,朝他啐了一口带血的粘痰,骂了一句蒙语。 这汉子的右臂,被巴特给卸了,软趴趴的像面条似的,光线太暗,也不知道到底是脱臼还是断了。 不管那一种,这家伙都已经无力抵抗,这特么可不是演电影,断胳膊断腿的还能继续战斗。 事实上,真正对战之时,四肢损伤,哪怕只是扭伤,都是致命的,疼痛会让人失去战斗力。 当然,这些常识,都是通用于普通人范畴的,接受过特殊训练的专业人士另说。 至此,沈烨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声音沙哑:“巴特大叔,你没事吧?” 巴特先把地上的刀子踢远,又朝地上那个家伙补了一脚,他的鼻子被打破了,声音显得闷闷的: “没事,屋里的哪个咋样了?动刀了没?” 此刻,沈烨突然感觉浑身发凉,抹了一下额头,全是冷汗,寒意彻骨,缓了一口气才说话: “没,被我踢晕了。” 一听这话,巴特顿时乐了,走过来朝房间里瞟了一眼,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鼻血横流。 不过他却不以为意,咧着大嘴,眉飞色舞,拍了拍沈烨的肩膀,满是赞赏: “哈!厉害,你小子牛皮啊,敢打敢拼,够爷们,难怪小小年纪就敢出来闯江湖。” 巴特是个一根筋,没心没肺的,沈烨脸色却非常难看,语气低沉: “巴特大叔,他们的目标很明确,甚至敢破门而入,显然清楚我房间里的虚实,晚饭前后,咱们家的司机,有谁单独出去过吗?” 巴特虽然是个老江湖,但是为人耿直,并不是老谋深算的性子,一听这话,顿时就楞了: “你的意思是~” 此时,黎岚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眼神冰冷,语气凛冽,: “还用问?明摆着的事,有内鬼呗,我已经报警了,警察马上就到,沈烨,你找的都是什么人?小城这边,我也有熟悉托底的司机。” 巴特憋得老脸通红,难堪的搓着手,要知道,剩下的那两台车,可都是他找来的。 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如果真像黎岚说的,他自然难辞其咎,甚至都能扣个同谋的罪名了。 “不,不能吧,他们可都是我相熟多年的老伙计了。” 此时,二楼的其他房间,陆续有人推开门缝查看情况,看见满地打滚哀嚎的大汉,又飞快的把门关上。 沈烨冷冷的瞥了一眼隔壁那两个司机的房间: “巴特大叔,咱们闹成这样,他们的房里却毫无动静,这也太反常了吧?” 巴特尴尬的搓了搓手:“那个,他们两个晚上出去找乐子了。” 就在此刻,走廊的灯突然亮了,随后,服务员带着几个派出所的民警上了楼,朝着沈烨他们快步走来。 就在此时,房间里猛地响起一声如同野兽一样的低吼,那个野猪居然醒了。 眼睛血红一片,闪烁着凶残的光芒,手里攥着一把尖刀,不管不顾的朝着黎岚的后背猛扑过来。 沈烨眼神一紧,下意识的伸手猛地拉了黎岚一把,情急之下,力量大到不可思议。 黎岚直接飞起,惊呼着跪坐在了地上,虽然狼狈,这致命的一刀,却是间不容发的躲开了。 她躲开了,沈烨却是空门大开,来不及躲闪,野猪把他直接撞倒在地,尖刀也顺势狠狠的捅在了他的肚子上。 “啊!” 直到此刻,黎岚才反应过来,尖叫声撕心裂肺,巴特血灌瞳仁,怒吼着抬起大脚踹在了野猪身上。 巴特的大脚蹬在了野猪的肩膀上,沈烨也蜷肘打在他的丑脸上,野猪闷哼一声,腾身飞起,仰面栽倒。 此时,正好警察也跑到了,看着他手里拎着尖刀,二话不说,直接把他按在地上,给上了拷子。 黎岚手脚并用,飞快的爬到沈烨的跟前,紧张的按着他的肚子,惶急的呼喊着: “沈烨,沈烨,你没事吧?伤口在哪?救护车,赶紧叫救护车啊!” 一只有力的大手按住了她的胳膊,沈烨的声音非常沉稳: “岚姐,别喊了,我没事,就是磕了一下脑袋。” 第九十一章 生活总要继续 在黎岚和巴特无比惊讶的目光当中,沈烨捂着后脑,慢慢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揉了揉肚子,卫衣被刺破了一个洞,沈烨满脸都是劫后余生的后怕表情。 “我艹,幸好老子穿了防刺服,要不刚才可就交待了。” 是的,鸡贼的沈烨,出门的时候,果断的穿上了玉梅姐给他的那件防刺服。 当时情况混乱,这件防刺服就没还,后来老虞和玉梅姐没问,沈烨自然而然就把这件衣服据为己有了。 要是没有这件防刺服,今天晚上沈烨可就凉了,开膛破肚,不死也重伤。 “防刺服?” 黎岚的眉头拧起,满脸都是疑惑,现在可不像后世,网上就能买到阉割版的防弹衣,眼下这玩意可不是一般人能搞到的。 沈烨点了点头,刚想解释,此时,警察已经料理了野猪,快步走了过来,表情冷肃,眼神犀利: “到底怎么回事?” 次日清晨,沈烨一脸疲惫的从当地的刑警大队走了出去,这个案子属于刑事案件,派出所没有管辖权。 入室抢劫,杀人未遂,这两个家伙还有案底,属于那种屡教不改的惯犯。 这次当场行凶,被警察抓了现行,人物证俱全,证据链完整,唯一的下场,就是牢底坐穿,这辈子都别想再出来了。 沈烨现在也算是几进宫的老人了,熟门熟路,虽然都是被害当事人的身份,但是笔录搞了大半宿,依然精疲力尽。 巴特面沉如水的跟在他的身后,臊眉耷眼的。 案子已经初步查明,毫无悬念,就是巴特找来的一个司机和这两个家伙合谋。 这家伙昨天晚上和同伴出去找乐子,半路就找了一个理由开溜了,连货车都不要了。 巴特咬了咬牙,紧走两步赶上沈烨,红着脸,搓着手,语气支吾: “那个,对不住啊,沈烨,这事都赖我~” 沈烨表现的非常冷静: “巴特大叔,别说了,画人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你也不是有意的,我们现在都全须全尾的,这事就算过去了。” 巴特不错,昨天晚上还曾善意的提醒过沈烨,关键的时候,他也毫不惜身,一点都没含糊。 巴特只是老于江湖,有些经验,并不是神目如炬,老谋深算之辈,没想到小丑居然他自己,摆了一个难堪的大乌龙。 沈烨之前在警队仗义执言,主动替他开脱,这才让巴特轻而易举的洗脱了嫌疑。 此刻又温言细语的安慰,巴特羞愧难当,一张大脸憋得通红发紫: “对不住,要不这趟活我不要钱,给你白干得了。” 沈烨摆了摆手: “巴特大叔,一码归一码,你靠这个养家糊口,该多钱多钱,不过,你得赶紧帮我再联系一台车,别耽误了活计。” “你还敢用我车?” 巴特目瞪口呆,黎岚也用力拽了沈烨一把,虽然没说话,但是抗拒的表情已经说明一切。 沈烨笑着拍了拍黎岚的手臂: “巴特大叔,昨天晚上要是没你挺身而出,我都未必能有个囫囵个,我信得着你。” 沈烨说的也是实话,昨天晚上,如果那个野猪是和高大汉子一起冲进来,后果难料。 房间狭小,根本就没有辗转腾挪的空间,这两个家伙手持武器,相当彪悍,沈烨未必能占到便宜。 巴特是听见动静的第一时间就冲出来了,对方手持利刃,他都没退缩,由此可见,他这个人,能交。 巴特的眼圈红了,拍着胸口,语气无比激动: “行,你要是能信得着我,我就是豁出性命,也得把这趟买卖给你干好。” 巴特心急火燎的打电话找车去了,沈烨和黎岚就站在警队门着,黎岚掏出烟盒,点了一支烟,声音沉闷: “沈烨,出了这么一档子事,连命都差点丢了,你还不忘买卖,你就不后怕?” 沈烨伸出手:“岚姐,给我也来一根。” 黎岚瞥了沈烨一眼,没说什么,把烟火一起递给了他,沈烨长长的吐出烟气: “怕,可是那你说怎么办?回家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吗?生活总要继续,死不了,就要往死里干!” 黎岚摇了摇头,语气唏嘘: “沈烨,你和他真的很像,为了成功,百无禁忌,生死枉顾,无所不用其极。” 沈烨笑了,摇头否认:“岚姐,我和他不一样。” 黎岚非常好奇:“哪里不一样?” 沈烨声音郎朗,掷地有声: “底线不同,我是渴望成功,想赚钱,但是我的手段光明正大,以互惠共赢为基本原则。” 黎岚的眼神忧伤,满是惆怅: “沈烨,人都是会变得,当你越爬越高,面对比天还大的利益,也许就会迷失其中。” 沈烨嘴角一勾,弹飞烟头,突然大大咧咧的揽住了黎岚的肩膀,嬉皮笑脸的揶揄着: “岚姐,什么叫天大的利益?反正我可以笃定一点,我绝对不至于为了区区800万,就和你翻脸,反目成仇。” 被沈烨揽住,黎岚身体猛地一僵,表情有些不自然,随即又听见他无比霸气的妄言,黎岚心中猛地生出一股别样的滋味。 此时,正值朝阳初升,阳光洒在少年棱角分明的脸上,如同镀上了一层金漆一样,光芒耀眼。 黎岚呆住了,沈烨笑容和煦: “行了,岚姐,赶紧给我班主任打电话请假吧,要不我就死定了。” 一秒破功,黎岚瞬间就被拉回了现实,脸上不由发烫,我到底在想什么,他还是一个高中生。 陈旗东边20公里附近的草场上,三辆卡车正在鱼贯而行,这才11月,草地上就已经是一片雪白,苍苍莽莽。 如果没有熟悉道路的老司机带路,冬季的草地可是很危险的,必然迷路,而且还很可能被陷在隐藏的沙坑之中。 巴特是本地人,以前家里就有牧场,熟悉周围的所有牧点,而且还会蒙语,又懂皮货,是最理想的司机人选。 车辆颠簸,周围又都是一片苍莽,别无二致的雪景,让人昏昏欲睡,这会,黎岚就靠着沈烨睡得正香。 “巴特大叔,第一个牧点快到了吧?” 巴特扭着方向盘,点点头: “嗯,快了,再有半小时,咱们就能到乌日家了,他们家上个月买了300多头羊个子,估计能存了20来吨羊皮。” 汽车猛地颠了一下,沈烨扶了一下黎岚的脑袋: “巴特大叔,咱们今天能收上100吨的皮子吗?” 巴特大略的算计了一下: “嗯,应该是没啥问题,下一家是敖嘎家,他家今年夏天没卖皮子,估计囤了不下50吨。” 巴特对草地上的情况如数家珍,像个活地图似的,沈烨愈发觉得自己的决定无比英明。 巴特用手套抹了一下挡风玻璃上的哈气: “不过看这架势,明后天可能要起风下雪,到时候可就难弄了。” 外边艳阳高照,晴空万里,连一片云都没有,不过沈烨并没有怀疑巴特的判断,脸上升起了阴霾,还真是好事多磨啊。 第九十二章 孽缘 草地上,一旦下雪,就无法行车,就算是经年老司机,也非常容易迷路,而且道路难行,非常危险。 “巴特大叔,按你的判断,下雪是明天还是后天?” 巴特抬头看了一眼天,琢磨了一下:“我估摸着应该是后天吧。” 沈烨是个果断的性子,只是略微沉吟,就得出了结论: “巴特大叔,您在陈旗应该有熟悉的仓库吧?我们暂时租来,把皮货先寄放在那里,明天继续收货。” 巴特皱了皱眉:“明天接着收货,你们的钱够吗?” “没问题,我们今天晚上回一趟小城,明天一大早再赶过来,肯定来得及。” 巴特很喜欢沈烨的果决性子,眼中满是赞赏,语气豪迈: “行,那我一会到了乌日家,就帮你联系仓库。” 乌日家距离陈旗大概40公里,整整3000亩草场,1000多头羊,绝对大户。 他家算是比较深入的牧点,没办法,临近的牧点,皮货早就被人收光了。 乌日是个豪迈的红脸膛汉子,性格豪爽,家里屯了整整27吨的皮子,冬天的皮子由于血水结冰,格外压秤。 乌日大手一挥,直接就当成25吨给卖了,相当于抹了小两千。 沈烨来之前就已经跟老爹他们问清楚了,厂家说了,这次是急活,季节抛重可以不用算。 结账的时候,沈烨让黎岚按照27吨结算,黎岚虽然不解,不过也没有出言反驳,乖乖的掏了钱。 她最近对沈烨有点言听计从的架势,尤其是昨天晚上帮她挡刀之后,心态巨变,连她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总之就是百依百顺。 乌日也很意外,要知道,无奸不商,以往遇见这种情况,过来收货的商家,必然是没完没了的讨价还价。 “小伙,冬天皮货有冰,所以压秤,到了厂家,也得抛重,你可别亏了。” 乌日是个实心眼的汉子,好意的提醒了一句,沈烨笑着解释道: “乌日大叔,你不用担心,这次收货,是个急活,厂家那边说了,不算抛重。” 乌日笑了:“哈!你倒是个实在性子,行,那我就不客气了。” 巴特全程都没说话,买家卖家议价,脚客不能插嘴,这是规矩,但是眉眼之间,全是满意。 蒙古汉子普遍淳朴,最喜欢和实在人打交道,你对他好,他就对你掏心掏肺。 沈烨从来都不是鼠目寸光的人,跟乌日交下朋友,以后做生意必然是顺风顺水,甚至可以把乌日直接发展成代收点,方便很多。 临近中午,沈烨一行,到了附近最大的一个牧点,敖嘎家,整整过万亩的草场,3000多头羊。 敖嘎家的存货,比想象的还多,居然有整整67吨,交易完之后,沈烨他们今天的收购计划,就只剩区区6吨的缺口了。 中午,由于沈烨办事讲究,敖嘎也非常豪爽,直接杀了一只羊,招待他们。 听见他的需求之后,更是拍着胸口保证,不用再往里走了,回程的路上,去他女婿家里就可以凑够了。 这个消息,对沈烨来说,绝对算是雪中送炭,他折腾了一宿,又惊又累,早已疲惫不堪。 蒙古人好客,也好酒,黎岚下午要算账,不能喝酒,巴特他们要开车,也不行。 盛情难却,无奈之下,沈老板就只能自己顶上,被敖嘎灌了整整1斤多草地烈酒。 下午回程的时候,酒劲上涌,加上彻夜未眠,沈烨再也扛不住了,直接断片,昏睡不醒。 下午4点,正在车上酣睡的沈烨被黎岚摇醒,头疼欲裂,抱着脑袋,眼神呆滞,打量了一下四周: “到哪了?” 黎岚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沈老板,你倒是睡得挺香,按照您的指示,我们到陈旗了,货都已经卸到临时仓库了,你还有什么指示?” 沈烨舔了舔嘴唇,嘴里火烧火燎的,咽了一口口水,摇了摇头,眼神终于聚焦,哑着嗓子问道: “货都卸好了?那咱们就赶紧回小城吧,明天早上再过来。” 下午5点,天色刚刚擦黑,沈烨和黎岚打车回了小城车站,黎岚进去找人办承认车皮的事去了。 酒劲还在,脑子晕沉沉的,沈烨等在外面,口干舌燥的,左顾右盼,想买瓶水喝。 离车站不远的地方,沈烨走进一家食杂店,买了一瓶矿泉水,咕咚咚的一饮而尽,胃里的火辣感终于被压了下去,脑子也变得清明起来。 刚走出食杂店,就看见鹿眉正拖着一个偌大的行李箱,神色落寞,形单影只的从站台走了出来。 她一个单身的小姑娘,长得又漂亮,实在太惹眼了,好几个拉活的司机,如同是闻见了血腥味的鲨鱼一样,瞬间就把她给围住了。 “老妹,去哪啊?我拉你。” “老妹,去不去东山,10块钱就走。” “老妹,这么晚了,你一个人不安全,我送你回家吧~” 眼下,火车站秩序混乱,鱼龙混杂,但凡是在站前趴活儿的出租车,大多都是套牌车,也就是俗称的黑车。 普通打表出租车一般都是不会停在站前的,基本都是在马路上一走一过栽客,要不然非常容易引发冲突。 这些黑车,都是有组织的,要价贼黑,关键是不安全,这些家伙不黑不白,路数不干净,整不好拉到没人的地方,来个黑吃黑也不是没可能。 出租车司机大多都是良善之人,可是也不乏害群之马,而这些火车站的黑车司机,基本上就没有好人,其实就算后世,这种情况也是屡见不鲜。 鹿眉好像是没经历过这个阵势,被一群眼冒绿光的男人死死围住,神色慌张,手足无措。 “我,我不坐。” 看见她这样的懦弱表现,这些臭无赖顿时得寸进尺,语气愈发张狂,泥沙俱下: “为啥不坐啊?妹子,莫非你想做点别的?也行啊,车费我给你免了,连房钱我都可以一起出了,保你满意~~” 一个瘦猴似的家伙,浑身没有二两肉,涎着一张马脸,色咪咪的盯着鹿眉,嘴里不荤不素的说着下流话。 “你让开!” 鹿眉的脸色沉了下来,低声轻叱,不过这个二两肉却不依不饶: “妹子,你看,天都黑了,你一个人孤零零的,难道不害怕吗?让哥哥保护你吧,嘿嘿,你放心,我会很温柔的。” 马脸汉子张开手臂,拦住了鹿眉的去路,眼中露出邪恶的光芒,呲着黄牙,他周围的同伴也都笑着起哄。 他的手,差一点就碰着鹿眉,鹿眉被吓得连着后退几步,脸都涨红了,像个受惊的小鹿似的: “你,你离我~” “你干什么呢?我都找了你半天了!” 鹿眉的手腕突然被一只有力的大手紧紧攥住,沈烨越众而出,声音浑厚,语气低沉。 第九十三章 修罗场 看清楚沈烨,鹿眉生生把嗓子眼里的尖叫给憋了回去,眼圈瞬间泛红,噙满了泪水。 另外一只手死死的攥住了沈烨的手臂,如同溺水之人,猛的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 “小比崽子,谁特么裤子没提好,把你给漏出来了,想要充大个~咦,是你?” 好事别人搅黄,二两肉肺都快气炸了,嘴里骂骂咧咧的就要推搡沈烨,不过等看清沈烨之后,顿时惊呼一声。 沈烨老早就认出他了,分明就是之前在夏末家门口,被他胖揍了一顿的那个二两肉。 沈烨眼神冷冽的刮了他一下,时至今日,像他们这样的小痞子,沈烨是真的怡然不惧,可以打一群。 老话说,好虎架不住一群狼,但是前提对手也得是一群狼啊,就眼前这群家伙,充其量就是一群野狗而已。 曾经的惨痛经历翻涌而上,二两肉清楚沈烨是个硬茬,拳脚很硬,不由的畏惧的后退了两步,气势一松。 “你,你认识她?” 沈烨横眉冷对,语气凛冽:“废话,你们围着她想干啥?朗朗乾坤,拦路抢劫吗?” 一顶大帽子扣下,二两肉胆战心惊的,气势更弱了,连语气都有点结巴了: “没,我,我们就是拉活而已。” 虽然二两肉他们人多势众,但是沈烨可是知道他家的住址,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别人或许没事,他肯定会死得很惨。 沈烨也不想和他们磨牙,拉着鹿眉就往走,一个斜眉楞眼的家伙不干了,上前一步,拦住了沈烨的去路: “你特么谁啊?挺狂啊?” 二两肉目光闪烁,连忙一把给拉住了,在他耳语两句,这家伙的脸色一变再变,终究没有继续拦路,让开了通道。 沈烨不知道二两肉说了什么,他也不在乎,只是面无表情的拉着鹿眉离开了车站,一直走到马路边上,才松开了手。 “你赶紧打车回家吧,以后这种地方,一个人少来。” 鹿眉眼圈红红的,抽了一下鼻子,刚想说话,恰好这会黎岚也赶了过来,召唤了一声: “沈烨。” 沈烨回身摆了摆手,黎岚脚下生风,几步就走到了跟前,看见泫然欲泣,我见犹怜的鹿眉,不由有些发愣。 黎岚鬼使神差似的揽住了沈烨的胳膊,沈烨愣了一瞬,但是却没有甩开手臂。 鹿眉看见风华绝代,英姿飒爽的黎岚,也是眼神发直,尤其见她和沈烨态度亲昵,更是神色黯淡。 “沈烨,这个小姑娘是谁啊?” 沈烨语气很随意:“哦,我班同学,碰巧遇见了,岚姐,手续都办好了吗?” 听见沈烨的说法,黎岚莫名其妙的眉间一松:“嗯,大后天的,4节车皮,5天到lyg。” 沈烨点点头:“太好了,岚姐,那咱们就回去吧。” 一边说着,一边就走到路边拦车,黎岚瞥了一眼如同受伤小鹿一样,楚楚可怜的鹿眉,不由心软: “小姑娘,你去哪啊?咱们一起走吧。” 鹿眉抬头看了沈烨的背影一眼,犹豫了一下,目光闪烁,终究咬了咬嘴唇,发狠似的说了一声: “好。” 15分钟之后,离俄罗斯商场不远的一家饭馆的二楼小包房,沈烨如坐针毡,他的左右两边,坐着鹿眉和黎岚,气氛有些诡异。 鹿眉今天也不知道是抽了什么疯,不仅一起坐车,还主动提议一起吃晚饭,更无语的是,黎岚居然一口就应承下来。 “鹿眉,你的名字真好听,人也漂亮,你和沈烨同班,怎么今天没上课啊?” 黎岚一边起身帮鹿眉倒水,一边随意的问着,鹿眉很有礼貌的欠身行礼: “谢谢,我不是本地人,家里有点事,今天刚回来的。” 黎岚笑呵呵的: “你一个漂亮小姑娘,孤身在这里上学,人生地不熟的,家里能放心吗?” 鹿眉两只手握住水杯,低着头,语气幽幽的: “没事,我有个叔叔经常来小城,还有沈烨,他是我的同学,也是邻居,平时帮我不少。” 黎岚饶有深意的瞥了沈烨一眼,沈烨口干舌燥的,自顾自的一个劲的使劲灌水,装傻充愣,根本不搭茬。 “嗯,沈烨确实热心,我来小城也是投奔他的,最近他还带着我一起做买卖,中午喝了不少酒,可辛苦了,对了,你可千万不能告诉老师哦。” 这话有些暧昧,还隐含着一股子淡淡的挑衅之意,鹿眉抬头飞快的看了沈烨一眼,随即又低下头,声音很轻: “嗯,不能,沈烨帮我很多,还救过我的命,我不会告诉老师的。” 一听这话,黎岚顿时就皱了皱眉: “哦,他还救过你的命?这么巧吗?沈烨昨天晚上才救了我的命,还替我挨了一刀呢?差点没命。” 沈烨尴尬的都快原地爆炸了,鹿眉和黎岚唇枪舌剑的,暗流涌动,这特么分明就是他的修罗场。 轻轻拉了黎岚胳膊一下,隐晦的给她使了一个眼色,黎岚撇了撇嘴,打算偃旗息鼓了。 不过鹿眉恰巧看见了沈烨和黎岚之间的小动作,仿佛是受了刺激,非常突然的问了一句: “岚姐,你这么大的年龄,怎么还投奔一个高中生?沈烨现在还在念书,前程远大,带着你做买卖,是不是舍本逐末了?” 卧槽,这话可算是火上浇油,杀人诛心了,尤其是年龄的话题,更是深深的刺痛了黎岚敏感之处。 黎岚的脸色当时就挂不住了,毫不客气的反唇相讥: “鹿眉,你一看就是非富即贵,娇生惯养的大小姐,来小城无非就是过渡,最好和沈烨保持距离,省的牵累他的前程。” 黎岚可不是善茬,经历丰富,老于江湖,尤其她的出身富贵,打眼一看,就把鹿眉的跟脚看了个七七八八,一语中的。 鹿眉的脸色也沉了下来,紧紧的抿着嘴唇,房间里的气氛凝重无比,仿佛空气都冻结了,沈烨更是尬的连脚趾头都蜷缩起来。 好在,这个时候老板进来上菜,才打破了僵局,一顿晚饭吃得味同嚼蜡,全程三个人都是一言不发。 晚饭是沈烨结得账,两个女人也都没有异议,走出饭店,鹿眉抽冷子又来了一句: “沈烨,咱们回家吧。” 嘶,沈烨抽了一口冷气:“鹿眉,你还没搬家吗?” 鹿眉摇了摇头,没有说话,眼神有些落寞,此时,黎岚也不甘示弱的也来了一句: “沈烨,咱俩明天一大早就得出发,还是去我哪一起住吧。” 第九十四章 人,一定要靠自己 公寓的电梯间里,沈烨和鹿眉并肩站着,沉默无语。 是的,沈烨最终还是选择回公寓睡觉,黎岚家只有一张床,而且沙发也不是那种可以睡人的。 昨天晚上折腾了一宿,白天又醉了酒,现在精疲力尽的,必须睡个整觉才行。 商场公寓距离黎岚的住处很近,步行几分钟就到了,算是当下最佳的选择了。 “沈烨,王彦辉家里已经被盯上了,有个工作组下来了,正在调查,他现在自顾不暇,不会再对付你了。” 鹿眉突然幽幽的说了一句,听见这个消息,沈烨心中狂喜,语气也不由得也温和起来: “鹿眉,火车站那么乱,你怎么自己回来的?你的那位叔叔呢?” 鹿眉的神色落寞,语气萧索: “他被家里派出国了,我以后都是一个人在小城了。” 沈烨挑了挑眉,听鹿眉的语气,家里好像是出了什么事,她的地位原本就啊边缘人,现在恐怕是更加不堪,基本上属于被发配了。 不过这些都是豪门恩怨,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像沈烨这样的乡下土鳖,自然没有丝毫插嘴的余地。 正好四楼也到了,沈烨迈步出了电梯: “早点休息。” 鹿眉一把拉住了他的后襟: “沈烨,你能不能送我回去,我,我真的害怕。” 沈烨转过身,用手挡住电梯门,语气很平静: “鹿眉,今天如果没有遇见我,你是不是也得想办法自己回去,我也不可能天天送你,记住,人,一定要靠自己。” 鹿眉愣了一下,当她再次抬头的时候,沈烨已经飘然远去,电梯门缓缓关上,眼泪刷的一下,不争气的流了出来。 沈烨估计的大差不差,鹿眉确实是落魄了,从今以后,她就只能靠自己独自生活了,而且还是因为他造成的胡蝶效应。 由于老虞他们下场,王家被查了,她们家在小城的投资项目紧急叫停,而她的利用价值也再次贬值,沦为了弃子。 豪门无亲情,为了财富地位尔虞我诈,明争暗斗,甚至倾轧的鲜血淋漓也是屡见不鲜,鹿眉能全身而退,有个落脚之地,都已经算是格外幸运了。 对面白大拿家漆黑一片,毫无动静,不知道是没在家还是已经睡了。 回到公寓,沈烨第一时间就拨通了老虞的电话,简明扼要的说明了一下自己的现状,最近几天都要去陈旗,暂时不能监视白大拿。 另外,陈旗遇袭的事情,沈烨也顺嘴提了一嘴,老虞倒是非常淡定,不冷不热,言之寥寥,没说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切!” 热脸贴了冷屁股,沈烨忿忿不平的挂断了电话,摩挲着下巴,自言自语道: “如今王家大树将倾,已经自顾不暇,那么老虞他们这条大腿,也是时候摆脱了。” 翌日清晨,5点,天还没亮,沈烨就已经到了黎岚家楼下,饱睡一夜,神清气爽,精神抖擞。 看见他,黎岚皮笑肉不笑的调侃了一句: “怎么?看你春风得意的样子,昨天晚上应该和鹿眉聊得不错吧?” 沈烨自然而然的接过黎岚的背包,里边装了整整10万现金,算上昨天花掉的几万,已经算是她的全部身家了。 “聊什么?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岚姐,你联系的车几点到?准成吗?” 沈烨不着痕迹的岔开了话题,黎岚深谙见好就收,过犹不及的道理,也没过度纠缠: “放心吧,车马上就到,本地人,知根知底的,肯定准成。” 沈烨点了点头:“好,那咱们就到了陈旗,和巴特大叔汇合之后再吃早饭。” 黎岚动作麻利的把头发扎成了马尾,扣上一个棒球帽,看起来异常干练。 “行,不过今天你可不能再喝酒了,太耽误事了,咱们今天晚上要住在当地,还是清醒点比较好。” 沈烨从善如流: “嗯,知道了,无论如何,我今天也不会再喝酒了,不过昨天那顿酒也不是毫无意义。 敖嘎大叔给咱们介绍的那家牧点,囤了整整70多吨皮子,咱们今天也能早早收工。” 走到小区门口,一辆紫红色的半新捷达已经停在哪里,看见黎岚,按了一下喇叭。 司机是一个相貌普通的中年汉子,没有什么特异之处,不过看见副驾驶跟车的女人,沈烨顿时就放了心。 显然,人家也不放心,还特意带了老婆一起押车,这样的人,肯定准成,不可能心怀不轨。 轿车要比卡车快得多,才一个多小时就到了陈旗,这会已是天光大亮,只是乌云低垂,阴风怒号,巴特的脸色也有些阴沉。 “沈烨,看着架势,恐怕下午就要下雪啊。” 沈烨皱了皱眉: “巴特大叔,咱们趁着还没下雪,直接先去敖嘎大叔介绍的那个靠近东旗的大牧点,把那70多吨皮货先收上来。 剩下的,就回程的牧点上凑一下,实在不行,那咱们就在旗里的皮货商人手里高价收。” 巴特略微沉吟了一下: “行,就按你说的,那咱们现在就直接去东旗,赛罕家。” 赛罕家的牧点在陈旗和东旗之间,距离陈旗150公里左右,算是当地最大的牧场。 他家里囤了整整82吨羊皮,赛罕以前被汉人骗过,印象不好,横眉冷眼的,好在有敖嘎担保,交易进行的还算顺利。 不过等装好皮货,结清货款的时候,天空已经开始飘起了零星小雪,沈烨和巴特简单的商量了一下。 决定把两台已经满载的卡车带上公路,绕行40公里返回陈旗,而巴特这台半装的卡车,在沿途的牧点上,把剩下的份额凑满。 下午4点,由于下雪的原因,天色早早就漆黑一片,此时,皮货已经收足,距离城区,还有差不多40公里。 可是要命的是,雪已经变得大了起来,遮天蔽日,即便巴特是熟悉路况的老司机,车速也不得不一降再降,慢的如同龟爬一样。 就这样,硬是又往前蹭了20多公里,此时,天黑加上暴雪,天地之间一片混沌,巴特也迷失了方向,不得已停下了卡车。 “你们在车里等着,我下车看看。” 巴特语气低沉,脸色冷肃的跳下车,下车没走几步,风雪和黑暗就吞噬了他的身影。 黎岚脸色苍白,拉着沈烨的胳膊,声音有些颤抖: “沈烨,我们怎么办?” 沈烨拍了拍她的胳膊,安慰了一句: “放心,没事的,大不了咱们就在草地上将就一宿,现在天气还没有冷到不能接受的地步,我们~” “呜嗷~” 就在此时,远处猛地传来了一声凄厉的狼嚎,在漆黑如墨的雪夜中,显得无比渗人。 第九十五章 雪夜惊魂 听见狼嚎,沈烨瞬间愣住。 草原狼这种生物可是很凶的,没有称手的家伙,绝非常人可以对付,而且现在是黑夜,狼可以夜视,更添凶威。 后背冷汗爆出,沈烨下意识的打了一个寒颤,黎岚更是被吓得惊呼一声: “狼!” 黎岚浑身都在剧烈的颤抖着,脸色煞白,死死的攥着沈烨的胳膊,牙齿打架,咯噔直响: “沈烨,有狼,我们该怎么办?” 黎岚也算是个坚强勇敢的女人了,巾帼不让须眉,但是遇见野狼,也是吓得魂飞魄散。 她的手,冰冷粘腻,全是冷汗,沈烨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别怕,赶紧发动汽车,点亮车灯,鸣笛。” 黎岚坐在车厢中间,可以直接挪到驾驶室,沈烨的声音还算镇定,他的手也温暖有力,黎岚勉强稳住了心神,有些踉跄爬到了驾驶座。 “嗷呜~” 此刻,又响起了一声狼嚎,声音仿佛更近了些,黎岚被吓得一哆嗦,她实在太紧张了,手忙脚乱的,试了好几次,都没能把汽车发动起来。 沈烨此刻已经恢复了冷静,用力的按住她的肩膀:“岚姐,你过来,让我来。” 黎岚六神无主,顺从点了点头,有些吃力的和沈烨交换了位置,车厢狭窄,难免耳鬓厮磨,不过眼下情况危急,也顾不上这么许多了。 沈烨深吸一口气,镇静的挂挡,踩住刹车,扭动钥匙的时候,还给了一点油门,卡车震颤了一下,车灯猛的亮了起来。 “滴,滴~” 与此同时,响亮的喇叭声也响起了起来,漆黑一片的雪夜之中,光亮和鸣笛,让人心中安定。 狼嚎也没有再次响起,估计是被暂时吓退了,沈烨长长的松了一口气,黎岚也浑身发软的瘫在座椅上。 过了一会,黎岚突然坐起,一惊一乍的问了一句: “沈烨,巴特还在外面呢,他不会有危险吧?” 沈烨抹了一下额头沁出的冷汗,已经完全恢复了沉稳: “我知道,再等一会,要是巴特大叔还不回来,我就出去找他。” 又过了一会,巴特大叔还是没有回来,外面漆黑一片,沈烨竖着耳朵听着,除了北风呜咽之外,连一点其他声音都没有。 “巴特大叔是个老江湖了,他应该没事吧?” 沈烨眉头紧锁,自言自语的给自己打气,黎岚舔了舔干涩的嘴唇: “要不咱们还是下去找找他吧。” 沈烨默不作声把背包里的蒙古直刀和手电筒掏了出来,又把皮手套带在手上,紧了紧鞋带,腰带,收拾停当。 “我去找他,你呆在车里,千万不要出来。” 黎岚紧张的声音都扭曲了: “沈烨,咱们还是一起吧,好赖有个照应~” 沈烨摇了摇头,语气非常坚决: “不,你等在车里,我一个人,轻手利脚更方便,岚姐,我要是也没回来,你就等到天亮再离开这里,别开车,上公路。” 黎岚的眼圈都红了,但是她也知道沈烨的安排是正确的,外边情况不明,危机四伏,带着她,就是个累赘,整不好两个人都得折。 “说什么丧气话呢,沈烨,你一定得回来,知道吗?” 沈烨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没有说话,推开车门就走了出去,没几步就消失在莽莽的风雪之中。 北风裹着雪花,劈头盖脸的,如同刀割一样刺骨,沈烨打着手电,往前走了不到几十米,就只能隐约看见车灯了。 沈烨的心沉了下来,黑夜加大雪,不辨东西,一旦失去了灯光的指引,必然迷失方向。 又往前走了大概10米,车灯已经变得若隐若现,沈烨停下了脚步,开始绕着灯光行动。 沈烨的底线很清晰,救人的前提是不能把自己搭上,如果力不可及,他也不会勉强的。 就在此时,突然听见黑暗之中响起一声洪亮的吆喝,这是巴特大叔的声音,沈烨心里激荡,连忙晃动手电,大声的喊了一声。 “巴特大叔!” “别过来!” 巴特大叔的声音很焦急,不过为时已晚,手电光线之中,猛地闪出一道灰黄色的影子,速度奇快的朝着沈烨扑了过来。 好在沈烨反应及时,间不容发的矮身躲了开去,这道身形和他擦身而过的时候,夹着一股子难闻的腥臭之气,分明是一条大狼。 这条大狼如同暗夜幽灵一样,一扑不中,瞬间就消失在了风雪之中,沈烨起身的同时,已经抽刀在手,手电四处扫射,凝神戒备。 巴特的声音再次响起:“沈烨!” 沈烨稳住心神,沉声回应:“没事!” 身后突然闪过一丝手电的光亮,还有沉重的脚步声,沈烨心中狂喜,不由的松了一口气。 就在此时,那条消失不见的大狼去而复返,猛地扑在了沈烨的身上,猝不及防之下立足不稳,身形趔趄着向后倒去。 大狼锋利的牙齿,狠狠的朝沈烨的脖子咬了下去。 千钧一发之际,沈烨顶肩偏头,躲过了封喉的狼吻,恶狼一口咬在了他肩膀上,手电脱手。 沈烨被扑倒,但是他不是善茬,倒地的瞬间,手里的蒙古刀也死命的捅进了大狼的肚子,闷哼和哀嚎几乎同时响起。 沈烨的运气爆棚,瞎猫遇见了死耗子,这一刀,准准的刺中了大狼的心脏。 大狼泄了力,嘴上一松,沈烨咬牙推开它,翻身站了起来,捂着肩膀,弓着身子警戒着。 一抹亮光猛地射在他的脸上,巴特满头大汗的跑了过来,他的军大衣胸口位置被撕开了一条大口子,还瘸了一条腿,十分狼狈。 巴特拉住沈烨的胳膊:“沈烨,你咋样?” 沈烨气喘吁吁的:“没事,巴特大叔,一共有几只狼?” 巴特此刻发现了地上的大狼尸体,明显的松了一口气,松开沈烨,用脚把它翻了过来,拿手电筒晃了一下: “就这一只畜生,你小子可真厉害啊,居然一刀就把它攮死了。” 沈烨深呼吸了一下,支起身子,语气迟疑:“呼,死了?” 巴特把蒙古刀拔了出来:“嗯,扎心口上了,一刀毙命,厉害。” 沈烨抹了一下脑门的汗水:“我是蒙的,不过万幸~” 一个小时之后,这辆卡车终于拐上了公路,沈烨捂着肩膀,疼得呲牙裂嘴的,要是没有这件防刺服,他刚刚就完蛋了。 即便如此,肩膀也是刺骨的疼,野狼的咬合力超过180公斤,如同被大锤抡了一下,没有防刺服,刚才那一口咬实了,沈烨就废了。 第九十六章 旖旎 黎岚担心的看了沈烨一眼:“怎么样?疼得很厉害吗?” 沈烨强忍着疼,捂住肩膀,慢慢的活动了一下胳膊,沉声回了一句: “没事,有防刺服隔着,骨头没断。” 巴特的语气当中满满的全是赞赏: “好样的,这条大狼,足有100多斤,在草地上,能独自干掉这样一条孤狼,都可以称作是巴图尔了。” 草地上,最厉害的野兽肯定是狼王,因为狼王不仅战斗力彪悍,还可以指挥狼群。 但是孤狼更可怕,狡诈,凶残,孤狼往往都是竞争狼王的失败者,要不就是被人类杀光了族群,今晚遇见的这只,应该就是后者,对人类的恨意很深。 黎岚没好气的白了巴特一眼,语气冷硬: “到底还要多久才能到市区?干这一趟活,居然能整出这么多幺蛾子,两次差点丧命。” 黎岚这话非常刺耳,巴特虽然没有生气,但是语气也不由变得有点低沉: “快了,再有10公里,差不多20分钟就到了。” 沈烨知道黎岚心里埋怨巴特,连忙按住她的胳膊,出声打着圆场: “巴特大叔,不急,你慢点开,天黑雪大,咱们安全第一。” 沈烨这话老成持重,在情在理,巴特脸色变好了不少,笑着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凌晨12点,巴特家,他家就住在陈旗城边的一处平房,院子挺大,能停下卡车。 时间太晚了,几个人都是精疲力尽,又累又饿,反正明天一早还要去小城,索性就不卸货,在巴特家对付一宿。 昨天去赛罕家收皮货的时候,由于着急赶路没吃饭,赛罕虽然不喜欢汉人,但是办事挺讲究,给拿了一只羊个子(剥皮整羊)。 如今,大半只羊都被巴特媳妇烀进了锅里,她媳妇是整治羊肉的好手,满院飘香。 巴特家东屋,他女儿的房间,如今正在外地念大学,沈烨和黎岚今天晚上就在这里住下。 火炕,足有3米多宽,沈烨和黎岚之前就住过一屋,也没啥可讲究的。 沈烨脱了衣服,正在查看伤口,左肩上淤青了好一大片,高高隆起,看起来非常吓人。 黎岚端了一盆温水进来,看见他的伤处,顿时低呼了一声: “呀,这么严重啊?是不是伤到骨头了?” 沈烨咬着后槽牙,动了动肩膀,摇了摇头: “骨头没事,相当于被锤了一下,软组织挫伤,肌肉撕裂。” 黎岚瞪了他一眼,直接训斥道: “你是大夫吗?自己就能诊断了?肿成这样,明天一早就去医院拍个片子看看,为了赚点钱,别再折腾残了。” 沈烨苦笑,刚想说话,巴特拎着一桶雪推门走了进来,大大咧咧的对着沈烨招招手: “来,沈烨,坐到凳子上。” “哦,好。” 沈烨知道巴特这是要用雪来搓拭伤处,相当于土法的冰敷,沉稳的点了点头,精赤着身子下了地。 “这是要干啥?” 黎岚皱着眉头问道,她现在对巴特一百个不满意,有了偏见,看他干啥都不顺眼。 巴特沉着脸没有说话,沈烨无奈,只好解释了一句: “岚姐,雪搓可以有效的消肿化瘀,镇定伤口。” 一听这话,黎岚顿时就不说话了,巴特咧嘴笑了笑,冲他竖了了一下大拇指。 随即就抓起一边雪,搓在了沈烨的伤处,他是个糙汉子,下手贼重,疼得沈烨呲牙裂嘴,满头大汗。 好不容易才挺了过去,巴特又掏出一根三棱针,点了一支蜡烛,用火焰给三棱针消了消毒,他的语气很随意: “忍着点。” “嗯。” 沈烨深呼吸了一下,抿住嘴,点了点头,巴特也不客气,迅速在他的伤处用三棱针扎出几个血口子,淤黑的血液顿时淌了出来,触目惊心。 “擦一下。” 巴特交待了一句,就转身拎着雪桶出去了,沈烨刚想拿水盆里的毛巾,黎岚连忙上前一步阻止了他: “不行,有细菌。” 黎岚从自己的背包里掏出一包酒精消毒湿巾,扯出几张,弯下身子,小心翼翼的帮沈烨擦掉血渍。 耳鬓厮磨之间,沈烨光着膀子,浓烈的男人气息扑面而来,黎岚的面皮突然红了一片,气氛陡然变得有些旖旎。 巴特去而复返,手里还攥了一个黑色的小瓷瓶,一看这个场面,顿时嘴角一勾,无声的笑了。 “给,帮他擦一下,这是老獾子油,消肿最好用了,多抹点。” 黎岚脸色通红,如同被抓奸在床了一样,咬住嘴唇,默默的接过瓷瓶,甚至连头都不敢抬。 “行,擦完药就出来吃饭吧,羊肉熟了。” 巴特笑呵呵的说了一句,转身出去了,擦药的时候,肌肤相触,暧昧旖旎的感觉更甚一筹。 黎岚感觉脸上火烧火燎的,心跳得都要爆炸了,口干舌燥的,沈烨也是浑身不自在,瞬间起了一层棘皮,下意识的舔了一下嘴唇: “岚姐,差不多了吧,我有点冷。” “哦,哦,行,那你赶紧穿衣服吧。” 黎岚手忙脚乱的收起药瓶,羞愧的心跳脸红,扭身就跑了出去。 羊肉烀得很烂,引人垂涎,沈烨也是饿的狠了,狼吞虎咽的,吃得香甜无比,吃完了饭,都已经凌晨一点多了。 沈烨疲惫不堪,躺在热乎乎的火炕上,眼皮重逾千斤,此时,黑暗之中,黎岚语气幽幽的问了一句: “沈烨,做成了这单买卖,我就能凑到差不多20万的本钱,那我接下来该怎么办?” 沈烨强撑着精神嘟囔了一句:“去深城,卖手机。” 他的声音很小,黎岚没听清,支起脑袋:“你说什么?” 沈烨的声音发飘,仿佛非常遥远:“深城,手机~” 还是没有听清,黎岚坐了起来,又问了一句:“什么?” “呼~” 沈烨的呼噜声响起,不大,但是很沉,黎岚皱了皱眉,摸黑凑到了沈烨的跟前,轻轻的推了他一下。 “沈烨。” 沈烨只是哼了一声,没醒,与其说他是睡着了,倒不如说是直接晕了过去,黎岚突然生出一个无比大胆的想法。 黎岚慢慢的凑近了沈烨,动作飞快的啄了他的脸颊一下,然后就嗖的一下钻回了自己被窝。 捂着胸口,感觉心脏都快跳到嗓子眼了,黎岚不是雏儿了,但是此刻却像是怀春少女一样,找到了恋爱的感觉。 翌日,清晨,沈烨起床的时候,黎岚已经消失不见了,应该是去洗漱了。 沈烨慢慢的动了动肩膀,感觉伤处已经好了许多,虽然还是疼,但是已经能够正常活动了。 这个老獾子油,果然牛皮,神异无比。 “醒了,感觉咋样?” 黎岚端着一个洗脸盆走了进来,像个贤妻良母似的,只是眼神有些躲闪。 第九十七章 神秘的夏末 下午3点,整整200吨羊皮,顺利的送到了小城火车站的周转仓库,结算了巴特他们的车费,等明天下午等这些皮货装上货运车皮,这单买卖就算做成了。 沈烨给老爹打了电话,把承认车皮的时间和车号说清楚,至于这两天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自然是只字不提。 报喜不报忧,这可是孝子贤孙的基本操作。 挂断之后,黎岚接过了手机,撇了撇嘴,语气揶揄: “沈烨,之前旅店那件事闹得这么大,你能瞒得住?你可别忘了,咱们还得去检察院作证呢?” 沈烨语气倒是不以为意: “瞒一时是一时吧,再说了,旅店的事情,受害当事人是你,我只是见义勇为而已,不用对簿公堂的。” 沈烨现在拥有一个无敌的护身符,那就是未成年的学生身份,还有1个多月,他才18,现在连身份证都没有。 16岁领取身份证的政策,是2000年后才出台的,眼下,未满18岁,办理不了。 所以现在沈烨去银行办理存折啥的,都得拿户口本才行,由于是未成年,所以陈旗的那个案子里,他的身份,只是一个见义勇为的热心高中生而已。 “哈!你倒是把自己摘得挺干净,怎么?你还想吃干抹净了不认账?” 黎岚假装愠怒,不过这话说得有些暧昧,陡然冷场,气氛突然就变得有些尴尬。 沈烨耸耸肩,想开个玩笑缓解一下气氛,结果抻到了伤处,疼得呲牙裂嘴,倒吸一口冷气。 “傻啊?今天正好没事,要不去医院检查一下。” 沈烨摆了摆手: “不用,已经好多了,再擦两次獾子油,应该就没事了,岚姐,折腾了两天,累得不轻,你赶紧回家好好休息一下吧。” 黎岚皱起了眉头:“你要去哪?” “我回家啊,我都快折腾散架了,只想蒙头大睡,我家在河东,跟你不顺路。” 沈烨理直气壮的扯着慌,他其实已经感觉出黎岚的情绪不正常了,眼神拉丝,目光灼人。 和黎岚一起搭伙干点买卖赚点钱倒是没问题,但是要是扯点别的,那可就谢尔不敏了。 两个人年龄相差悬殊,注定不可能有结果,黎岚虽然漂亮,但她可不是那种放浪不羁的性子,拿的起来放得下,玩玩就算了。 恰恰相反,从她和方其海的惨痛经历上不难看出,她是个妥妥的恋爱脑,飞蛾的性子,沈烨才不会泥足深陷呢。 15分钟之后,沈烨打车到了夏末的住处,看见他衣衫褴褛的德行,还塌着一边肩膀,夏末眉头紧蹙,声音凛冽: “把我叫回来干啥?又挨揍了?” 沈烨扶着肩膀坐在夏末的床上,吃力的一边脱着衣服,一边语气愤懑的反驳: “什么叫又挨揍了?我这次可是九死一生,吃点让独狼给封喉了。” 看见沈烨里边穿的防弹衣,夏末的瞳孔下意识的收缩了一下,不过听见他的话,夏末被吸引了注意力: “狼?” “嗯,我去草地帮家里收皮子了,昨天晚上大雪,遇见狼了,差点回不来,夏末,帮我拉一下衣服,肩膀抬不起来。” 夏末看他脱掉防弹衣之后,居然还要继续脱衣服,不明就里,语气略显慌乱: “沈烨,你脱衣服干啥啊?你要睡我的床吗?” 沈烨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 “睡什么睡?我肩膀受伤了,想让你帮我涂药。” 一听这话,夏末不由松了一口气,随即又有些羞恼: “你说你,啥也不是的半吊子身手,还成天逞强斗狠的,嫌命长啊?” 夏末一边训斥着,一边帮着沈烨拉着衣袖,动作很粗鲁,一点都不温柔,伤处被牵扯,钻心的疼: “夏末,轻点~” 夏末冷着一张脸,毫不客气的打断了他的抱怨: “活该,忍着,让你逞强,没事找事。” 沈烨又疼又气,额头青筋都暴起来了: “大姐,我是遇见狼了!怎么就没事找事了?” 夏末依然是冷言冷语的: “你不去草地嘚瑟,能遇见狼吗?淹死都是会水的,说白了,不就是你觉得现在自己挺厉害,啥都敢比划吗?” “呃~” 夏末一语中的,沈烨被怼得哑口无言,他最近确实是有点飘了,昨天晚上,明知道车外面有狼,也丝毫都没有犹豫就下车了,确实是有点胆边生毛,不自量力了。 此时,沈烨已经精赤了上身,他和夏末对练的时候,光膀子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倒是没啥不好意思的。 夏末看了一眼他伤处,还下手捏了几下,沈烨疼得冷汗直流,但是咬紧死挺,硬是没敢吭声。 夏末语气冷冷的:“药呢?” 沈烨指了指背包,夏末也不客气,麻利的从里边翻出小黑瓷瓶,打开瓶盖,凑在鼻子下边闻了闻: “狗獾油,还行,年份不错。” 一口就能叫出獾子油,神秘的夏末,好像啥都知道,又好像啥都不知道。 夏末倒出一点獾子油在手上,用力的搓着沈烨的伤处,下手比巴特还重,沈烨忍不住闷哼,疼的脸都扭曲了。 “大老爷们的,吭叽啥?骨头都没断,至于吗?” 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沈烨最受不了夏末的激将,一听这话,后槽牙咬得嘎嘣直响,汗流浃背,浑身打颤,硬是没吭一声。 夏末撇了撇嘴:“行了,别在我这装硬汉了,赶紧把衣服穿上吧。” 沈烨穿衣服的时候,夏末拎着防弹衣,有意无意的问了一张嘴: “这是啥衣服啊?怎么这么沉?” 沈烨面不改色的随口胡诌着: “哦,跟我一起去草场收皮子的老客给的,说是防刺服,也多亏了这件衣服,要不我就残废了。” 夏末不置可否的点点头,没有继续追问:“嗯,确实是好东西。” 夏末很神秘,沈烨也有秘密,两个人虽然彼此信任,但是有些事,终究还是有所顾忌,不能坦诚相见,大家心照不宣。 沈烨穿好衣服,夏末点了一支烟: “沈烨,正好,我还想找你呢,家里的货卖的差不多了,已经断码了,必须得进货了。” “行,那我一会就给滨城那边打个电话,再进一批货。” 夏末摇了摇头: “这次羽绒服少进点,多进点新样式的卫衣和毛衣,还有牛仔裤。” 沈烨有些好奇: “为啥?羽绒服卖的不好吗?” 夏末呼出烟气: “单价太高了,一件羽绒服200多,问的多买的少,毛衣卫衣客单价几十块,容易成交。 至于样式,必须也得换,越鲜艳越花哨越好,夺人眼球那种,咱家都是女装,千篇一律的老三样,拉不住回头客。” 好家伙! 短短2个月,夏末从一无所知的小白,到现在生意经已经是门门是道了,绝对天赋异禀。 第九十八章 起风了 隔天下午,沈烨和黎岚一起去了火车站,看着4节车皮装完,不放心的沈烨又亲眼看着火车开走,这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万事大吉,我们现在等着收钱就好了。” 黎岚撇了撇嘴: “拢共才不到20万的货,几万块钱的利润,你至于这么兴奋吗?” 黎岚这话挺刺耳,有点何不食肉糜的意味,显然,她还是没有适应从天上到地下的落差。 沈烨笑了摇了摇头: “岚姐,20万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普通人家,穷尽一辈子的积蓄也拿不出来。 再说了,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我们这可是第一单,以后会有200万,2000万。” 黎岚看着少年人气吞山河的豪迈发言,不由怔了一下,随即半开玩笑半当真的调侃道: “我说沈大老板,这单买卖做完,我大概能凑出20万,下一步该何去何从啊?” 沈烨对此早有腹案,信心满满的说道:“深城,卖手机,绝对能赚到钱。” “深城?” 黎岚眉头紧锁: “沈烨,我们在那边一无人脉,二没关系的,又不懂行,这能行吗?” 沈烨指了一下黎岚手里的摩托罗拉掌中宝: “岚姐,你知道这玩意在深城卖多少钱?” “多少?” “我已经找人打听过了,这东西在咱们北方卖3500上下,在深城才卖2500,差价过千。” 黎岚的嘴都长大了,目瞪口呆:“这么大的差价吗?” 沈烨点了点头,语气非常笃定: “嗯,只高不低,一次性如果买上十几部,价格肯定还能再谈下来一些的。 按你现在的本钱,往返一次,利润过万,一个月多折腾几次,十几万到手,本钱越大,利润就越大。” 黎岚默默的沉吟了一下:“就算你说的差价是真的,那手机卖给谁呢?” 沈烨笑了,语气略带揶揄: “岚姐,咱们拿的可是正版真货,你混那么久,就不认识几个社会大哥啥的?这玩意但凡比商场便宜几百块钱,还不是有多少卖多少。” 沈烨还真没瞎说,他上一世在华强北混过一段背包客,对其中的门道倒是熟门熟路。 这个时代的手机市场还处于混沌蒙昧的状态,根本就没有保修一说,只要是真机,绝对不愁卖。 一听这话,黎岚的脸色却晦暗下来,苦笑着摇了摇头,语气萧索: “沈烨,我现在可是过街老鼠,以前的关系,除了债主之外,其他人唯恐避之不及。” 沈烨倒是把这档子事给忽略了,此路不通,不过沈烨只是琢磨了一下就给出了解决方案: “那就这样,最近你先跟着我家里一起整皮货,正好你有铁路上的关系,等我放假,我们就一起去深城,到时候你出钱,我出力。” 黎岚的眼圈红了,动情的呼唤一声:“沈烨~” 自古以来,都是锦上添花者众,雪中送炭者寡,沈烨愿意在她最无助的时候狠狠的拉了她一把,让她心中激荡。 更何况沈烨之前还奋不顾身的救过黎岚的命,她是真的沦陷了,情愫暗生,真特么是造孽啊! 接下来的几天,风平浪静,沈烨一如既往的回到学校上课去了,两点一线。 鹿眉也上课了,她刻意的收敛了锋芒,虽然依旧还是一幅冷清,傲气的模样,也不上早晚自习。 但是上课的时候,不再带着耳机听歌,开始听课了,而且她也不再三脱四换,好几天都是一套衣服。 还有,鹿眉最近开始每天都是在学校的食堂吃饭,只吃午饭,每顿都吃得很少,都是最清淡的东西,形单影只的。 对于鹿眉的这些变化,很多同学都在私下猜测着,什么说法都有,沈烨却漠不关心,跟他有鸡毛关系啊。 沈烨最终也没去滨城,只是通过电话,在玛克威进了一些货,好在都是相熟的店家,性价比倒也不算太差。 没办法,沈烨现在身上背着的事情太多了,白大拿,王家,黎岚,还有陈旗的案子,根本就没办法轻易离开小城。 自从在大富豪偶遇白大拿之后,沈烨一直都没有再见过他,他最近也没有回家。 这个情况,沈烨和老虞汇报了,老虞当时也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 “知道了。” 沈烨最近一直都在蛰伏,在等待,等待王家的事情有个结论,王家,始终是横亘在他心间的一块巨石,压得他喘不过气。 按照王彦辉家里的能量,现在肯定已经把事情的前后都查清楚了,沈烨必然已经浮出水面。 王家树大根深,如果真的被逼得狗急跳墙,沈烨必将迎来狂风暴雨一样的报复,所以,他现在每天都穿着防弹衣,以防万一。 周三,沈烨收到了家里打回来的货款,黎岚的本金加利润,一共18万4,净赚了4万4。 黎岚和沈烨商量了一下,最终沈烨新办了一张农行的存折,把她所有的钱都存了过去,一共20万整,她身上拢共就留了几千块钱的生活费。 由此可见,黎岚确实是对沈烨算是毫无保留,信任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如果沈烨真的黑了她的钱,她马上就变得一无所有,下一步就得沦落街头,再加上负债,恐怕一辈子都没了翻身的机会。 最近,黎岚正在按照沈烨的要求,专心的学习手机方面的知识,型号,价格,产地,配置等等,像个乖宝宝似的,特别听话。 “沈烨,我们晚上庆祝一下,我请你顿吃好的,怎么样?” 银行门口,黎岚拍着存折,满脸都是笑意,兴高采烈的,她并不傻,也不会轻易相信别人,但是一旦信任,就会毫无保留,掏心掏肺,这是她的性格弱点。 好在,她这一次终究赌对了,沈烨已经充分证明了自己。 她确信,沈烨当时为她挡刀的瞬间,肯定是没有考虑到自己是有防弹衣的,仅凭这一点,就已经足够了。 “不吃了,晚上有事。” 沈烨的情绪不高,愁眉紧锁,黎岚看他满腹心事的,有些担心的问了一句: “沈烨,你怎么了?是遇见什么事了吗?” 摇了摇头,声音很低沉:“没事,岚姐,我先回学校了。” 沈烨今天是请假出来的,下午有两节体育课,直接改成自习课了,高三的学生,根本就没有上体育课的资格。 沈烨今天确实有事,而且还是糟心事,今天午休的时候,他小舅妈居然突然到学校来找他,说是晚上请沈烨去她家吃饭。 小舅是家里混得最好的,副行长,小舅妈更是鼻孔向天的市侩性子,从来都没正眼看过沈烨。 沈烨两世为人,都没单独去过他家,更别说是特意过来学校邀请他去家里吃饭了。 饭无好饭,宴无好宴,沈烨的第一反应就是王家发力了,起风了! 第九十九章 人情冷暖 沈烨全家所有的亲戚中,老爸这一脉,只有一位姑姑,早年嫁去了晋省,后来又搬了家,如今已经断了联系。 老妈庞大的家族中,走仕途倒是好几个,二舅在部队上,三舅和舅妈在机关闲职,最成功的无疑就是小舅了。 银行理论上是归银监会直接管理,但是实际上,很多地方银行都归地方财政和金融办监管。 王家在小城经营多年,根深蒂固,神通广大,自然可以轻而易举的干预到银行系统。 所以,小舅今天晚上请他吃饭,大概率是要做说客的,只是沈烨不懂,现在到了这个火候,找他还有个屁用啊? 整个下午,沈烨都在琢磨这件事,百思不得其解,好不容易熬到了放学,实在按耐不住,躲在角落里给老虞打了一通电话。 老虞的语气很平淡:“喂,沈烨,什么事?” “虞组长,我想问一下,王彦辉那边买凶伤人的案子,到底进展到什么地步了?” 老虞的声音毫无波澜:“怎么了?为什么突然问这件事。” 沈烨略做思索,决定实话实说: “今天我家里在银行工作的一位亲戚突然找我,我猜测可能是和王彦辉的事情有关。” 老虞哦了一声: “这个案子,已经准备结案了,如果只有周煜一个当事人的话,就定义为普通的抓捕行为。” 电光石火之间,沈烨瞬间就想通了其中的关节,老虞其实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 如果他不出面,那么在东山的那两个炮手,就和他毫无关系,同理,自然也和王彦辉毫无关联。 沈烨瞬间血灌瞳仁,气得浑身发抖,说不出话来,果然是只手摭天啊,铁证如山,居然还可以如此轻描淡写的一笔抹去。 见他久久不语,话筒那边的老虞嗤笑,语气揶揄的问了一句: “呵,沈烨,你怎么说?要不要走到台前出面指证啊?” 沈烨虽然怒火中烧,但是却并没有失去理智,他听出来了,老虞是在故意拱火,其心可诛。 不过即便这样,沈烨也不会退缩,事实上,他根本就无路可退,打蛇不死,必受其害。 一旦让王家缓过这口气,人家有一万种办法搞得他生不如死,毫无悬念,沈烨脱口而出: “我愿意出庭指证。” “嗯?” 老虞仿佛非常意外,在他的印象当中,沈烨属于隐忍深沉的类型,极其善长趋利避害,喜欢藏在幕后,这样的选择非常莽撞,和他的性格不符。 “沈烨,你可要考虑清楚,一旦当面锣,对面鼓,可就再无转圜余地了。” 沈烨不假思索,语气斩钉截铁: “不用考虑了,这件事就算你们撒手不管,我也会倾尽全力,力争到底。” 老虞沉默了好一会,语气变得异常严肃:“为什么?” 沈烨没有拿什么堂皇的理由去搪塞,选择实话实话: “为了活命,只是为了小而不言的矛盾,王彦辉就可以三番两次的买凶甚至下死手,由此可见,他们行事到底多乖张。 如果这次我不能趁着手里有牌的时候,和他们奋力一搏,那么最后死的必定是我。” “呵呵~哈哈哈~” 听见沈烨的答案,老虞先是小声的笑,随即笑声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放声狂笑,震耳欲聋。 笑了好一阵,老虞才止住了笑: “沈烨,我还是低估你了,好,思维敏捷,走一步看三步,关键时刻敢于破釜沉舟,好。” 沈烨一言不发,眉头紧锁,静等着老虞的下文,果然,他的话锋突然一转: “行了,你就跟亲戚演演戏,虚与委蛇,这点事难不住你吧,至于王家的事情,不用担心,也不用你出头。” 沈烨听懂了他的言外之意,激动的声音都颤抖了:“虞组长~” 老虞知道沈烨听懂了,语气异常郑重的叮嘱了一句:“沈烨,绝对不能外露一个字,懂吗?” 沈烨的声音也很郑重,无比真挚:“懂,多谢了,虞组。” 挂断电话之后,沈烨忍不住攥紧了拳头,浑身颤抖,恨不得仰天长啸,心中激动的无法自持。 得到了老虞的确切答复,沈烨清楚,王家肯定是要完蛋了。 不管是因为调查组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还是因为白大拿那边的牵连,亦或者是两者兼有,他们都完蛋了。 沈烨兴冲冲的走出角落,还没走多远,就看见鹿眉正在班级门口站着,昏暗的灯光下,更显得楚楚可怜。 沈烨不想搭理她,径走过她的身前,鹿眉突然怯生生的喊了一声: “沈烨。” 沈烨充耳不闻,加快脚步往前走,鹿眉却紧赶两步,提高音量,又喊了一声: “沈烨,我有事找你。” 此时,大部分的同学都去食堂抢饭了,不过走廊里还有个别没去的同学,听见了鹿眉的呼唤,纷纷投以吃瓜的表情。 沈烨无奈的停住脚步,不耐烦的问道:“怎么了?” 鹿眉凑到他的身前,咬着嘴唇,脸色酡红,仿佛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声若蚊蚁: “能不能借我点钱。” “啥?” 沈烨愣住了,他是真的无论如何也没想到,鹿眉居然会管他借钱: “鹿眉,借钱,你跟我开玩笑呢?” 鹿眉垂下头,眼中泛起泪花: “没有,我就是想借钱,100,不行的话,50也行,小城,我就只认识你了。” 沈烨眉头紧锁:“到底怎么回事?算了,呐,给你~” 他本来是想问问原因的,但是看是看鹿眉一幅泫然欲泣,我见犹怜的表情,不由心中一软,直接掏了一张老人头出来。 鹿眉接过钱,紧紧的攥在手里,声音都哽咽了: “谢谢,沈烨,我,我很快就会还你的。” “不急。” 沈烨摆了摆手,急匆匆的远去了,鹿眉呆呆的站在原地,眼泪无声的滑落。 小舅家的房子很大,足有200平,装修也很好,谈不上奢华,但是处处都透着精致。 饭菜很丰盛,有鸡有鱼,甚至还有螃蟹,大虾,海鲜在小城可是很喜好的,显然是下了血本。 小舅妈也一改平时趾高气扬,冷面相对的模样,不停的给沈烨布菜,表现的非常热情。 吃了一会,约莫能有个5分饱,小舅缓缓的放下筷子,点了一支烟,瞥了沈烨一眼,不紧不慢的说道: “沈烨,听说你在学校,和一个叫王彦辉的同学之间有点矛盾。” 来了,戏肉终于来了,沈烨扯了一张面巾纸,擦了擦嘴,沉稳的回道: “嗯,谈不上什么矛盾,他打我,我没还手,只是躲开了,后来他又找人堵我,还是被我躲开了,后来~” 小舅皱了皱眉,呼出烟气,扬了一下手,打断了沈烨,语气有些不耐烦: “同学之间,能有什么深仇大恨,这样,我出面,让他给你赔礼道歉,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呵,沈烨的嘴角一勾,上一世的人情冷暖,这一世提前就感受到了,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