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姊镇宅》 第一章 【第一章 穿越疗情伤】 天使育幼院。 「银衫姊姊来了!」 随着一声欢呼,所有院童都涌向大门口,孟银衫弯下身来,张开双臂,笑容可掬的拥抱陆续投向她怀抱的孩子们。 为了给六十多个院童准备圣诞礼物,她可是费了好一番工夫,虽然这些文具用品、童书、布偶、玩具的价值不高,但这是她的一番心意,都是针对每个小朋友的喜好挑选的,她还一个个亲自写了卡片,就希望孩子们感受到一丝丝的温暖,不要觉得自己被世界遗弃了,还是有人在关怀他们。 她把礼物一一分给院童,看他们拆礼物时的笑容,感到十分的满足,对自小在天使育幼院长大的她来说,这些院童就是她的弟弟妹妹,她甘心做他们的守护者,让他们感到不孤单。 发完礼物之后,她又陪着孩子们玩了好一会儿,这才卷起衣袖做起清扫工作,把每间房间的窗子都擦得亮晶晶,地板拖得一尘不染,又到厨房大展身手,为孩子们做一顿圣诞大餐。 「小衫,你每个周末假日都来,什么时间跟启轩约会啊?我知道你挂心孩子们,可是也要有点私人时间才是。」跟她一起在厨房做菜的是看着她长大的林姨,当她是自己孩子,总是担心她太累。 「林姨,你知道吗,医学院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启轩要读的书实在太多了,我们根本没时间约会。他呀,一星期能抽空跟我见一面都算奢侈了,与其拉着要读书的人陪我,还不如来这里见我可爱的弟弟妹妹们。」 林姨一笑。「启轩那孩子会有出息的。」 「当然!」银衫眼眸里闪着与有荣焉的骄傲。「我的男人嘛,我的眼光不会错的!」 她和启轩一块儿在育幼院长大,不同的是,她和双胞胎的弟弟妹妹是在她七岁时被送到育幼院来,因为她破产的父母烧炭身亡,亲戚无人肯收留,而启轩则是打从襁褓便被丢弃在育幼院门口。 吃完晚餐,她帮孩子们洗澡,再把浴室刷得干干净净,可千万不能让他们跌倒了。 走前,她一个一个搂着孩子们,亲亲他们的额头,孩子们个个都对她依依不舍又故作坚强,让她看了实在心疼。 他们都是乖巧且欠缺人爱的孩子,可惜愿意领养的人实在太少了。尽管如此,她也不认为有人愿意领养时,就要无条件把孩子送走,对她而言,如果没有好的领养人,不如让孩子们继续待在这里。 「院长,我听林姨说,出现柏宇的领养者了,还愿意让柏宇到国外接受心脏手术?」 柏宇才一岁,可能因为有心脏病,出生就被丢在育幼院门口,而院方目前的情况是无法让他去国外做手术的。 「是啊。」修女院长恬淡的点了点头。「我们正在评估领养人的条件。」 银衫心急地说:「院长,一定要详细调查领养人,要把领养人的祖宗八代都查得清清楚楚……」 「我知道,连领养人是不是有打呼习惯都要查清楚。」修女院长温柔的打断银衫,凝视着她。「我知道你在乎孩子们,可是小衫,那件事是个意外,你不要一直回想、不要再自责,不要阻碍了你自己的幸福。」 银衫垂着眼眸。「我知道。」 她知道,但她做不到,忘不掉,想到小安、小薇临死前有多么恐惧,她至今仍无法原谅自己。 小安、小薇五岁时,出现了一对不孕症夫妇要领养他们,夫妇都是高知识分子,经济条件甚佳,且又肯同时领养小安、小薇,她几经挣扎,为了小安、小薇的幸福,她忍痛同意了让小安、小薇被领养。 谁知,才一个月,那对夫妇开车载着小安、小薇要去垦丁玩,在路上吵了起来,夫妇互不相让,在车上攻击对方,导致车子失控与对向卡车对撞,四人均当场丧命。小安、小薇坐在后座,因为没有用儿童安全座椅也没有系安全带,弹出窗外惨死。 事后调查,那对夫妇虽然是高知识分子,却有情绪控管的问题,先生有暴力倾向,太太则自杀过。她永远无法忘记小安、小薇的最后一面,小小的身子,血肉模糊,她痛哭失声,觉得都是自己的错。 或许,这就是她虽然长大了,搬出去独立了,依然放不下这里孩子们的原因,总觉得他们个个都是小安、小薇的化身,都需要她的照顾。 「院长,我走了。」她照例把一个信封放在桌上。 修女院长叹了口气。「小衫,我都说了多少次了,你自己在外生活也不容易,要租房子、还要供启轩念书,不要再拿钱过来了。」 银衫一笑。「我的一点心意嘛,我是这里养大的,现在我会赚钱了,当然也要养我的弟弟妹妹们。」修女院长摇头。「你哟,就是这么固执。」 银衫搭末班车回到市区,她的包包里还有一份圣诞礼物没送出去,是给郭启轩的,要给他一个惊喜,是他中意的名牌钢笔,她存了好久的钱才狠心买下来的,想到他看到钢笔的表情会有多开心,她辛苦一点多兼几份工作也值得了。 郭启轩在圣安教学医院实习,几乎是住在医院里,每天忙得不可开交,之前还交代她没事不要过去找他,他没空,去之前一定先要连络他,免得扑空。 不过今天是特别的日子,是圣诞夜,要给他惊喜,当然不能先连络他喽。 出了电梯,她熟门熟路地往值班室而去,门虚掩着,她听到男女低声交谈的声音,不由得驻足,要是打扰了启轩和他人谈话就不好了…… 「我们下个月就要结婚了,你到底什么时候和她说?你不说,要是她到礼堂闹起来,我爸妈可丢不起这个脸。」 「我会说,再给我一点时间。」男人苦恼的说。 「什么时候?」女人不耐烦的说道:「我怀孕的时候,你也是说会尽快跟她讲,可是最后呢,你还是说不出口,我现在肚子都三个月了。」 「她……帮了我很多,我的学费、生活费……」 「所以呢?」女人不以为然地哼道:「我不是开了支票让你给她吗?三百万够补偿她了吧!要是不够,我还可以多给一点。」 「海倩,你听我说,这不是钱的问题,我对她有道义上的责任,她真的对我付出很多,我不想伤害她……」 女人气结道:「你对我就没有责任吗?我都怀了你的孩子了,口口声声不想伤害她,不想伤害她,那你干么招惹我?」 「你跟她截然不同,我……情不自禁……」 女人得意的说:「我当然知道你情不自禁,不然我也不会答应跟你交往,就是信得过我的眼光,我爸才会答应我们的婚事。」 男人恳求道:「所以,你就再相信我一次,再给我几天时间,我一定跟她说……」银衫浑身的血液都凝结了。 陆海倩,她听启轩说过,是院长的女儿,跟启轩一样是实习医生,启轩总说她有多骄纵、难搞、公主病……而现在,他却暗中和他口中有公主病的陆海倩交往,甚至让陆海倩怀了孕,两个人还要结婚了?就在下个月? 心,痛得难以形容,银衫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医院,浑浑噩噩过马路的,当身体被疾速而来的轿车撞上时,失去意识的那一刻,她竟然庆幸,自己不必面对郭启轩的摊牌了…… 大宁朝天祈七年,天下太平。 隆冬盛雪,满世界的银装素裹,却丝毫不影响在御花园里赏雪赏梅的太上皇后和皇帝,因为四面透风的亭子周围围着令寒气不侵的透明东海珠纱,可将园中雪景尽收眼底,亭中又摆着鎏金塔小暖炉,暖暖宜人,感受不到寒气。 太上皇后专心啜了几口茶之后,搁下了茶盅道:「好茶。」 「就知道母后会喜欢。」李凌微微一笑。「此茶叫雪凝云雾,是大齐的贡品。」 太上皇后点了点头,却是话锋一转,说道:「皇帝该当知道,本宫今日找皇帝来此,并不单单为了赏雪品茗。」 李凌神色不变,从容道:「母后有话直说。」 太上皇后惋惜地道:「都快二十年了,本宫想慈悲为怀,奈何那母子两人不知轻重、动作频频,连大金也意图勾结,而你父皇又病着……皇帝,该是把那人接回来了。」 「儿臣也是如此想法。」年方二十四,登基七年的皇帝李凌剑眉微蹙。「只不过,这任务说难不难,说易也不易,要派何人前去才能将事情办得稳妥?」 太上皇后沉吟道:「本宫也想了几个人选,却总是觉得不太恰当。」 「皇后娘娘驾到——」 第二章 两名宫女撩开珠纱,一名修眉凤眼、艳光四射的女子言笑晏晏的进亭子里来,她一身百鸟朝凤的暗红色襦裙,披着一条银狐皮披风,更显得风姿绰约、朱唇皓齿,有几分江湖儿女的豪情。 见了亭里宫中的两大人物,她也不参见,却是笑意不减的说道:「母后和皇上忙里偷闲在这儿赏雪,竟不叫上臣妾?」 她是大宁朝的皇后楼天爱,祖父楼伸云是内阁首辅,人称「楼阁老」,乃是两代帝师、三朝元老的柄国之臣,父亲楼思修为户部尚书。 太上皇后睨了楼皇后一眼。「你这孩子不是最讨厌下雪?像这样大雪纷落的日子,你最爱歪在榻上看话本子,凌儿又怎么敢去招你厌烦?」 李凌执着白玉杯盏,嘴角微扬,并没有为自己分辩,也间接说明了太上皇后没有说错半个字。 楼皇后当没看到他的表情,自若一笑。「那些不过是用来打发空闲的风月小说,如果是和母后赏雪,臣妾自当不会厌烦。倒是母后和皇上适才在说什么,不会见到臣妾来就不说了吧?」 「你这孩子,对你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太上皇后带着宠溺的眼神白了楼皇后一眼,语气淡淡地道:「在说梅太妃和紫阳亲王意图谋逆之事,为免后患,需得一棒子将他们打得永不能翻身。」 「哦?」楼皇后柳眉微挑。「母后,所以眼下要接那人回宫了?」 太上皇后点了点头,一脸凝肃道:「本宫也不想搅动原本平静的池水,弄得宫里和朝廷动荡不安。如今是下下策,是最万不得已的做法,却也是最有效、最能立竿见影的法子。」 楼皇后兴趣来了。「要派何人去接?」 她对朝野权谋没兴趣,但对于把一个人的生活搞得大乱很有兴趣,尤其是与她关系亲近之人,她越爱看那人失序到无法自我掌控的样子,比如,皇帝,比如……手足。 太上皇后眉心微蹙。「适才便是与皇帝说到这里,此事要隐密的进行,绝不能走漏风声,尤其是在安嬷嬷突然染病过世后,要找到人并不简单。」 楼皇后笑咪咪地说道:「母后也无须太过忧虑,不是知道大概位置吗?那就没有找不到的道理。」太上皇后轻轻抿了一口茶。「但是,要找到能办这件事的人并不容易。」 楼皇后嘴角挂着若隐若现的笑意。「母后,眼前不就有个绝佳人选?」 太上皇后面上隐隐露出一丝威严来。「皇后在说自个儿吗?别给本宫添乱,寻人需得离宫一段时日,本宫可不想惹得皇帝怨本宫。」 楼皇后嘴角似有若无地逸出一丝笑意。「不是臣妾,是和臣妾长得一模一样,臣妾的兄长。」太上皇后一愣。「天临?」 「正是。」楼皇后凤目一转。「母后不知道吧?臣妾的兄长自小便有寻物的天分,有着狗鼻子的绰号,不管臣妾将他收藏的珍宝埋在哪儿,他都能找出来。如此不凡的才能,咱们不好好利用,岂不暴殄天物?天理不容?」李凌一口茶差点喷出来。 天临好兄弟,你的妹妹存心要给你添堵,朕也救不了你,你自求多福吧! 太上皇后一笑。「瞧你这孩子说的,好吧!就让天临走一趟,本宫相信他能将此事办得妥妥贴贴,不会让本宫失望。」 楼皇后笑咪咪地说道:「那是当然,臣妾的兄长,绝对不会让母后和皇上失望,就跟他也从不曾让臣妾失望一样,总是秉持着长兄如父的气度关照臣妾,让臣妾受益良多。」 呵呵,楼天临,做为双胞胎一起长大,你在爹娘背后可没少欺负我啊,等着吧!为妹送个大礼给你! 楼天临不想相信,但眼前的情况迫使他不得不相信……他,带了一群路痴出门。 「这里究竟是哪里?」看着眼前天苍地茫,楼天临叹息。点石和成金同时惭愧道:「属下……不知。」 没有下雪都没有问题,但一下雪,问题就来了,道路都成白皑皑的一片,便分不清东南西北。再说了,这白阳县他们都是生平第一回来,迷点路……好吧,迷了两个时辰的路也是正常的……吧? 徐壮拱手请命道:「少爷不如在此稍候,属下到前方探探路。」 楼天临慎重的摇了摇头。「不妥,若你找不到回来的路,岂不是要跟我们走失了?」徐壮表示,少爷这骂人不带脏字,拐着弯说他是路痴之中的路痴。 路明望着渐暗的天色,斗胆进言道:「少爷,不如找户人家歇一晚,或许明日雪一停就找到方向了。」 楼天临听得直皱眉。「嗯……很有道理,但路明,你能告诉我,你可曾看到这方圆百里哪里有人家?」 「呃……没。」路明噤声了。 众人又行了几里地,此时天色完全黑了,就在他们死心想着恐怕真要在雪地里过一夜时,忽然见到了一缕炊烟。 「有人家!有人家!」路明欣喜若狂的喊道。 「去看看。」楼天临并不抱希望,有人家,未必有人住;有人住,未必愿意借他们住一宿,尤其他们是五个大男人。 路明向前拍门,意外的,门很快开了。 门一拉开,一个约莫六、七岁的小男童冲出来,小手臂一张,不管不顾地就一头扑进路明的怀里哽咽道:「爹!」 「呃——呃——」一时之间,路明举高了手,吓得不知所措。 楼天临似笑非笑。「路明,想不到你在此处有个孩儿,还这么大了,藏得真好啊。」路明苦笑道:「少爷别说笑了,小的不认识这孩子啊。」 偏偏,小男童揪着路明的衣摆不放,头使劲往他腹部钻着扭着,眼泪滴滴答答的往下掉,哭喊道:「爹!我不管,我不管,你是我爹!爹回来了!」 里头匆匆出来一个提着灯笼、梳双丫髻的少女,她硬把小男童从路明身上拉开,蹙眉喝斥道:「别闹了,进宝,他不是咱们的爹。」 虽然她也没见过她爹,不知她爹长得如何,但眼前这个年轻小伙子绝不是能生下她这个大姑娘的年纪。 「是啊,我不是你们的爹……」路明松了口气,他可是还没娶妻的小伙子。 银衫一手牵着进宝,一手把灯笼举高照着眼前几张陌生的面孔,狐疑地道:「你们有什么事吗?」 路明朝银衫作揖一礼。「是这样的,姑娘,我们迷了路,四下都没见到人家,这种天气实在没法露宿荒野,能否在府上叨扰一晚?若得姑娘首肯,定当感激不尽,略奉薄酬。」 银衫看了看天色,天已经完全黑了,雪越下越大,他们家在村尾,距离上一户人家至少要走上半个时辰,若他们再迷路那就不是半个时辰的事了,恐怕是走到天荒地老也找不到人家投宿的,而她从来就不是会拒绝求助者的那种人,加上看他们神色服饰自有一番尊贵,断不会是来打家劫舍的。 「可以是可以,但我们家不大,你们……」她看了看,有五个人和五匹马。「恐怕要挤一挤。」 路明喜出望外,一叠声地道:「没问题、没问题,我们就是需要一个避雪的地方,等天亮我们就走,绝不会给姑娘添麻烦。」 点石、成金把马匹安顿好,几人随着银衫进了有四间草房的院子,刚迈进门就听到几个孩子传来的吵闹声。银衫打起外屋的棉门帘。 楼天临看着那五个在堂屋里跑来跑去的孩子,加上银衫手里牵的那一个,一时有种错乱之感,虽然有男有女,可怎么……都长得那么像? 瞥见他的眼神,银衫简单的说明:「他们是两对双胞胎,一对龙凤胎,分别是八岁、七岁和六岁。」 双胞胎之于她有特殊意义,前生她的弟妹——小安、小薇就是龙凤胎,过世的时候才五岁,和这个家里最小的那对龙凤胎年龄相仿,所以她毫无滞碍的接受了他们,花了一天时间便能准确的分辨出他们,喊对他们的名字。 穿越醒来,自己成了十七岁的花样少女,面对嗷嗷待哺的六个小萝卜头和一个病西施,让她忙得没有时间伤心前尘往事。 再不甘又如何?她和郭启轩已是两个空间的人了,她永远无法从他嘴里听到解释或辩解。虽然她很想知道参加完她的丧礼,他会如期和陆海倩举行婚礼吗?她因为交通事故死掉,他不必做那个坏人,不必开口辜负她,他是否松了口气? 明知道想也没用,但每每想到这些,她的心绪还是难以平静…… 「在下楼天临。」楼天临深施一礼,引她注意后说道:「敢问姑娘芳名?家中可有大人,我等借住于此,当与主人问候一声。」 第三章 他原是没注意到这好心借宿的少女长得是何模样,是她脸上的神情忽而感伤,忽而黯然,忽而自嘲,忽而不甘,似顷刻间多种情绪蜂拥而来,引发他的好奇,他这才定睛看着她。 跟着,他发现她虽然素面朝天、容色憔悴,但身段窈窕、容貌秀丽,竟给他一种似曾相识之感,重要的是,这少女并没有把眼光定在他身上。 他是京城知名才子,十八岁时便在殿试高中状元,是无数闺中少女的梦中情郎,向来只有女子看他,没有他看女子的时候,今日却留心起一个小村姑,他自己都意外。 「小女子孟银衫,我娘卧病在床不方便见客,我等会会跟她说你们迷了路,要借住一宿。」 看也知道这自称楼天临的人肯定是这几个人的主子,除了他的衣饰分外不同外,其举手投足也不一般,不知是哪来的贵公子跑来这山村里迷了路,要是他们当真会略奉薄酬,不啻可解她的燃眉之急…… 想到这里,她不由得懊恼起来。 眼前这人意态潇洒、英英玉立,气质更胜美玉,说他是天下第一美男子也说得过,可她竟没有丝毫怦然心动的感觉,都怪她前世只看着郭启轩一人,早养成了眼里没有别的男子的习惯。 她郑重对自己说,这习惯不好,要改,她应该要多看看别人,不要再像前世那么傻了,只认定了一个,就以为对方也跟她一样不会变,痛过才知,没有什么不会变…… 「大姊,我饿了,要吃饭。」孟来宝过来拉拉她的衣摆。 银衫收回飘太远的思绪,摸摸孟来宝的头。「好,大姊去做饭。」 「几位随我来。」银衫先带他们到弟妹们的房间,跟着便去做饭。晚上她去跟她娘睡,弟妹们就睡她的房间。屋子本来就不大,就三间草房,前面堂屋,后面厨房、茅房和净房,忽然挤进来五个大男人,显得更小了。银衫心无旁骛的在厨房烧火做饭,煮了一大锅菜肉汤,当然是菜多肉少,再把家里所有的窝窝头和馒头都放进锅里热,另外煮了一小锅黏糊的粥。 煮好了,她在堂屋里摆碗筷,一边喊道:「楼公子,我做了点粗茶淡饭,几位不嫌弃的话也一块吃吧!」 路明饿坏了,一听她喊,不等楼天临这个主子爷有所表示就飞快冲了出去,他朝银衫笑嘻嘻地施了一礼,「姑娘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这姑娘实在与众不同,怎么说呢?他家少爷走到哪里,姑娘们的眼睛就跟到哪里,没事还个个羞答答的,可这孟姑娘却是把他家少爷看得和他们这些下人随从一般,一视同仁的对待,实在稀奇。 「言重了。」银衫也不知道自己在路明眼中成了稀奇人物,她只专注让弟妹们排排坐好,帮他们盛好汤,把窝窝头和馒头按他们的喜好发到他们手上。 幸亏她前生照顾育幼院里的孩子惯了,才能在短短时间内便得心应手。照顾六个小萝卜头,别人可能会叫苦不迭,对她而言却没什么,她唯一愁的是钱,这个家连半毛钱都没有啊,她娘要看大夫、要抓药,这里却没有什么不收诊金的仁医。 安置好弟妹后,银衫另外把一碗肉粥端进房里。 床上,杜锦娘恹恹地躺着,见她进来,她动也没动,虚弱的问道:「衫儿,外头有人来吗?」银衫点了点头。「几个迷路的人来借住一晚,我见天冷便应了。」 杜锦娘点了点头,没说什么,接过粥碗慢慢地吃了起来,看她吃东西很容易就能明白了,她是为了活着而吃,不是为了想吃而吃。 银衫看着娘亲那食不下咽的样子,她就知道她娘不会说什么。 这个美丽体弱的女人毫无主见,丈夫一走就乱了方寸,原本不甚好的身子便更弱了。 她这一世的爹,名叫孟百刚,是个种田和打猎的好手,在他没失踪前,因着他的勤快,家里虽然人口多,但生活还过得去,因此此际还存下足以让全家吃一个月的粮食。 只是银衫很清楚,一个月后家里就要断粮了,且他们连一毛积蓄都没有,杜锦娘告诉她,她爹是个孝子,接近愚孝的程度,只要攒下一点银子,她爷奶来要,他就会给。 是的,她醒来后不带原主记忆,都是靠她一点一滴慢慢问出来的,幸好杜锦娘单纯,六个孩子又天真,她说自己寻死后得了离魂症,什么都不记得,他们深信不疑。 她这副身子的主人也叫孟银衫,今年十七岁,原是和村里吴家二儿子吴振贵定了亲,两年前就该成亲了,怎知吴振贵在田里摔断了腿,伤势严重,原主等他养伤养了两年,因此延了婚期。 好不容易吴振贵伤好了,婚期就在年后,谁知道孟百刚一失踪,对方就来退亲,说是不想跟只有孤儿寡母的人家结亲。 她穿越来的那一日,原主不甘白等两年,是想吓吓吴家人才去撞墙,假意寻死。 原主很明白,自己若真的被吴家退了亲,再也不会有人上门议亲了,那么她的存在就是给她爹娘添堵。再者,她爹失踪了,家里开口吃饭的人又多,正是需要有人援助的时候,若和吴家断了关系,她不打紧,可她娘和弟妹们就要饿肚子了。 种种考量下,原主做了假意寻死的举动,目的是让吴家收回退亲之言。 不料撞墙当日,不知弟妹之中哪只泼猴把油洒在地上,她没注意便弄假成真一头撞死了。 她带有原主的记忆只有这么一小部分,是原主离世前的魂魄向她这个穿越者交代了死因,其余的她完全不知,只能靠自己慢慢摸索。 不过,幸好是退亲了啊,不然她穿越来就要嫁人,还不知对方是圆是扁,太可怕了。她宁可在这里照顾孤儿寡母撑起这个家,也不要嫁给个不知根底的陌生人,何况对方会在未婚妻家里最困难、最需要协助的时候选择落井下石来退亲,可见也不是什么好人家。 那些暂且不提,眼下的难题是家里的顶梁柱失踪了,娘和弟妹们都依赖着她,她得想法子挣钱养活一大家子。 另外,她觉得她娘不是病,就是打击太大,选择逃避现实加上营养不良,若能吃点补品,再灌输她爹肯定还活着的观念,她认为她娘不久后肯定能不药而癒。 只是,要买补品也要银子,她既不会种田也不会打猎,六个弟妹全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孩子,她到底要如何挣银子? 【第二章 突然知身世】 白阳县位在渠州府,距离京城八千里,骑马来回最快要一个月,可说是天高皇帝远。 所以,对于皇上是如何得知白阳县有赈灾金弊案,且将他秘密派来调查,楼天临是心存怀疑的。现在,见到了仅仅晚他一天到达的徐公公,证实了他的怀疑没有错。 果然有内情,而且内情恐怕很不简单,那查与不查都不打紧的赈灾金弊案不过是烟幕弹,否则皇上不会派他的心腹——大内太监总管徐公公来。 「大人一路辛苦了。」徐公公笑呵呵地说,他的笑法很老派,很「大太监」,与他年轻俊秀的五官实在不搭。楼天临微一欠身。「公公也辛苦了。」 他们这走的不是一样的路吗?还客套什么? 徐公公从袖中取出一份锦帛。「这是皇上给大人的密旨,请大人过目。」楼天临打开密旨—— 楼爱卿接旨:暗中寻访一名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十七岁女子,并秘密将她带回京城。事关重大,期限五个月,务必在五个月内将人寻到,否则京城将有一场腥风血雨。 锦帛下方盖着皇帝朱印。 忽然之间,楼天临满头黑线,不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什么梅花胎记如此玄乎? 难道皇上的意思是要他用县令的权势,暗地里把白阳县的女子一个个剥光了看她们的身子?否则他要如何秘密寻找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女子? 明着查案,暗着找人,找的又是个女人,这坑显然是他那个皇后妹妹给他挖的。 枉费他和皇上自小一块儿长大,私交不一般,皇上竟然就这样听妹妹的话把他给卖了?卖到这个穷乡僻壤来? 而且,五个月? 可知道白阳县人口有多少?女子又有多少,而设籍在此,但人不在此的又有多少?这不啻是让他在大海里捞针。 重点是,他要如何得知对方身上有无梅花胎记? 口头询问吗?若那胎记在头皮、在背上、在耳颈后、在脚底,在任何一处自身不可能看到的地方,恐怕连当事人也不知晓,问又有何用? 第四章 究竟他要找的人是谁?怎么会跟京城的腥风血雨扯上关系?是皇上要让他好好找人,才故意说得严重吗?徐公公见他蹙眉沉思得差不多了,便开口问道:「大人可有问题?」 楼天临叹了口气,收起密函。「没有。」 就算他有再多问题,他人都来了,也无济于事了。 「那么,咱家即刻要启程回京了,大人可有话要咱家转达?」徐公公笑得像尊弥勒佛,他可是把他师傅安公公的表情动作学了十足十,就是不想因年轻被其他资深的公公看轻了。 「有劳公公了。」楼天临轻轻勾起唇角。「请公公转告皇后娘娘,等我回京,不会放过她。」 徐公公呵呵地笑。「大人说笑了,咱家一定一字不漏的转达给皇后娘娘。」楼天临再度叹气。「甚好。」 楼天临送走了徐公公,路明进来禀道:「少爷,县丞等人等着要参见您。」虽然才来了一天,楼天临对县衙的情况也掌握了个大概。 县丞吴东裕是渠州知府黄毓丰的人,靠着巴结黄毓丰得了不少好处,师爷高知海则在衙里混了十多年,是官场老油条,这两个人对他这个表面上毫无背景的新任县令肯定是嘴里一套心里一套。 好在皇上虽然为了讨好他的皇后妹妹把他卖了,还是有为他着想,为了让他能顺利找人,密授了他钦差大臣之职,必要时刻代天巡狩,总领渠州一切事务,他身上有钦差的紫花大印还有吏部核发的引函,所以必要时便可以来那套「钦差在此,谁敢不从?」的戏码,想起来倒也过瘾。 一早醒来,银衫洗漱后照例要做早饭,弟弟妹妹里排老大的妹妹孟金金,一脸焦急的跑到厨房找她。 「大姊!不好了!来宝身子好烫,哭闹个不停。」 银衫立即丢下手边的活,来宝才五岁,小孩子发烧可大可小,烧坏脑袋就没救了。 杜锦娘在房里也听到孩子的哭声了,她挣扎起来到孩子们的房里,看到银衫把手搁在孟来宝额上又紧紧蹙着眉心,她急得直掉泪。 「衫儿,来宝不会有事吧?」杜锦娘手足无措,不停的问。银衫神情十分凝重,依孟来宝烧的程度肯定要看大夫了。 先前楼天临等人走时留下了一两银子,在这里,一个壮劳力的月薪不过五百文,一两银子已经很多了,可因为杜锦娘后来吐血病得重,她大部分都用来给杜锦娘看大夫抓药了,如今剩不到一百文,肯定是不够给孟来宝看大夫的。 她牙一咬,事到如今也只能去找亲戚借钱了,尊严什么的不重要,来宝的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她对来宝有百分之百的移情作用,觉得来宝就是小安,她已经没能守住小安了,来宝绝对不能有事! 「娘别急,我这就背来宝去城里看大夫!」 他们住的地方是丽水镇银杏村,就在县城旁边,但村里没有大夫,只有个产婆,要看病得到城里。 她没有原主记忆也不识路,只能带着伶俐的孟金金一起出门,把一大家子留给病殃殃的杜锦娘实在不放心,但也没法子了。 银杏村颇大,孟老爹家又在村头,虽然天气还是干冷,但她背着胖墩墩的孟来宝走到孟老爹家已是出了一身汗。 孟老爹家虽然陈旧却是青砖房,相连的三间青砖房,他和妻子田氏跟大儿子孟百海一家、小儿子孟百川一家住在一块儿,独独银衫的爹孟百刚分家搬了出去。 全家人正在吃早饭,听到银衫来了,他们全下桌了,而银衫没见过他们,心里没底,因此让孟金金先喊人,她一个一个跟着叫,爷爷、奶奶、大伯父、大伯娘、三叔、三婶、大堂哥、二堂哥、三堂哥、四堂哥、五堂哥、大堂姊、二堂姊……人数之多,叫得她口都干了。 「你们俩一大早来有什么事吗?」田氏不冷不热的问。 银衫前世没亲人,不知道祖父母是怎么对待孙子的,但她直觉田氏语气颇为冷漠,一时也弄不清楚怎么回事,她娘都说她爹是个孝子了,那爷爷奶奶理当有相对应的慈爱不是吗?看桌上满满当当的饭菜,还有不少肉食,可她们来了,却没人招呼他们一块儿吃饭,她心里也有底了。 她低声下气地道:「奶奶,来宝生病了,要看大夫,可家里没银子了……」 「所以你现在是向我们借银子吗?」田氏不等银衫说完就打断她,眼睛还突然瞪得老大。 孟百海的妻子甘氏哎哟了一声。「衫儿,你这话就不对了,我们哪里有银子。倒是你们,你爹平日又是下田又是打猎的,打得猎物比别人都多,先前还打着了一只麝,卖了个好价钱。如今人虽然是不在了,可是肯定攒了不少银子,怎么会来向我们借呢?」 孟百海附和妻子,鼠目斜睨着银衫,啧啧了两声。「大侄女,你这可就不对了,自个儿攒着银子却来向我们借,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你们当真一个子儿都没有哩。」 银衫耐着性子解释,「大伯父,我们是当真连一文钱都没有,若不是情况紧急,来宝要看大夫,我也不会来……」 「不管是什么情况,你都不该来。」孟百川哼声道:「你爹没奉养爷奶,是我们在奉养爷奶,如今你爹出事了才来向我们借银子,天下有这个道理吗?」 银衫听杜锦娘说过,当初明明是家里人一口一口的多起来,多到住不下,爷奶偏心大伯父一家和三叔一家,叫她爹带着一家搬出去住的,怎么如今在他们口里却成了她爹不奉养爷奶了? 甘氏又道:「你爹是打猎出事的,和我们没半毛关系,他打猎是为了养活你们,可不是为了养活我们。」银衫心里一凉,这些人对于她爹进山打猎失踪一事显然是不痛不痒,甚至是认定了她爹已经死了。 她决定不理会大伯父、大伯娘和三叔,他们冷血,可爷爷奶奶是生下她爹的人,总不会对他们这些孙儿见死不救吧。 她看着孟老爹和田氏,恳切的说道:「爷爷、奶奶,大伯父、大伯娘和三叔不知道,可爷爷奶奶一定知道,我爹攒下的银子都孝敬爷奶了,家里真的没银子了,我娘又一直病着,要不是没法子,孙女也不会来这里……」她没说完,田氏又再度打断她,这次语气带着不悦,「你这个丫头,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你爹赚的银子都用在你们身上了,我们可是一个子儿都没见过。」 银衫一怔。「奶奶……」 银衫不信她娘会骗她,肯定是这些人不肯伸出援手。 这时,孟来宝又哭闹了起来,肯定是烧得很不舒服,想到高烧延误就医的后果,她牙一咬。「那好吧,就当爷奶借给孙女好了,孙女一定会还的……」 「你拿什么还啊你!」孟百海的大女儿孟彩凤嗤之以鼻地说道:「都叫人给退亲了,也不想想爷奶的脸都被你丢光了,还有脸来借银子?」 孟彩凤的妹妹孟彩蝶跟着说道:「我娘说,你克死了你娘,现在又克死了你爹,吴家就是怕儿子也被你克死才退亲的。你这个扫把星,走到哪儿、哪儿就倒楣,你以后不要再来我们家了。」 「我说衫儿——」孟百川的妻子杨氏忽然苦口婆心地说道:「你有没有想过,你娘的病一直不见起色也是被你克的。喏,如今连来宝也病了,你又不是你娘亲生的,你娘肯定不想你待在家里,就是不好开口。以前你爹在还说得过去,如今你爹不在了,你就把自个儿卖了去大户人家做丫鬟,不就啥事都没了吗?」 银衫一怔。她不是杜锦娘亲生的?难怪她觉得杜锦娘看起来太年轻,原来是她爹的继室,也难怪她和弟弟妹妹们长得都不像,且年龄也差很大。 就在她怔愣的时候,一直在抽着旱烟的孟老爹慢悠悠的说话了,「大丫头,实话告诉你吧!你不是你爹亲生的,当初你娘捡到你执意要养你,我跟你奶奶就反对过,算命的说你不是在这里长大的命,你娘偏不听克死了自己,现在你爹也被你克死了,由不得我们不信邪,别说我们狠心,为了大家好,你以后别再来了。」 银衫愣了一下便醒悟过来。 怎么?原来这一世的自己跟前生一样,都是被遗弃的孤儿? 可见原主知道自己不是杜锦娘生的,但不知自己也不是孟百刚亲生的,孟老爹才会在此时说出来。 「啧啧啧,瞧瞧这丫头多狠毒。」甘氏一副心寒摇头的模样。「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还半点反应都没有,根本没血没泪,枉费老二夫妻把她扶养长大。」 第五章 「就是说啊!」孟彩蝶又不屑的说道:「跟咱们没半点血缘关系还有脸来借银子,真晦气,快走吧!」银衫知道再说下去也无用,这些「亲人」摆明是见死不救,她怎么卑躬屈膝,他们也不会有半点慈悲。出了孟家,一阵冷风吹来,银衫一时心乱无头绪,她停下了脚步。「金金,你知道大姊不是娘生的?」 她推算,孟百刚娶续弦杜锦娘时,原主应该很大了,肯定知道自己不是杜锦娘生的,就她这个穿越而来又不带原主记忆的人状况外。 「嗯,我知道。」孟金金重重点了点头。「娘说过,大姊是过世的大娘生的,可一样是我们的姊姊,跟我们没什么不同。」 银衫在心里感叹一声,杜锦娘确实是个善良的好女人。 「金金,你刚才也听见爷爷说的话了,大姊不但不是娘亲生的,也不是爹亲生的,大姊是捡来的。」 孟金金眨也不眨的看着她。「大姊,你不要我们了吗?」 银衫从孟金金的眼中看到了恐惧,她连忙摸摸孟金金的头,温柔又坚定的说道:「大姊不会不要你们,只要你们当我是姊姊,我就永远不会不要你们。」 孟金金松了口气。「大姊永远是我们的大姊!」 银衫心里软得一塌糊涂。「你们也永远是我的弟弟妹妹!」 孤儿又如何?她都当过一世的孤儿了,也不在乎再当一世,对她而言,血缘不重要,感情才是真实的,就如同她不求回报的爱育幼院的孩子们,孩子们也爱她一样。 「大姊,现在怎么办?」 孟来宝刚才静了一会儿,两人说话时,他又哭闹了起来。 姊妹两人正一筹莫展,对面一个与银衫年龄相仿的姑娘跑了过来。「衫儿!」那姑娘脸上有块明显胎记,除了这个,倒是眉清目秀。 孟金金伶俐的提点道:「那是小乔姊姊,是大姊的手帕交,大姊刚被退亲时曾到家里探望过大姊。」 「小乔。」银衫看着她这一世的手帕交,没有原主记忆,她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少说少错,免得露出破绽叫人起疑。 「我大老远就听见来宝的哭声了,来宝是不是病了?」何小乔看孟来宝整张脸都是红的,所以有此推断。银衫点了点头。「我正要带来宝去县城找大夫。」 何小乔道:「我爹刚好也要进县城办事,我叫他载你们去吧!」 银衫想到她那群极品亲戚,再对照眼前二话不说就帮忙的何小乔……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谢谢你小乔!那就劳烦大叔了。」非常时刻,她也不推辞了。 银衫三姊弟搭着何小乔她爹何大田的牛车进城,何大田直接送他们到医馆门口,还塞了二百钱给银衫。 「大叔身上只有这些,你快带来宝去看大夫吧!担搁了可就不好了。」 银衫更是万般滋味在心头。「多谢大叔,等将来我有能力一定会还的。」 何大田挥了挥手。「说什么还不还,大叔也是看着你们长大的,你爹生死未卜,我也是难受,大叔恨不得有能力能多帮你们一些,快点进去吧!」 银衫牵着孟金金、背着孟来宝进医馆,不意外,姊弟三人很快被轰了出来,因为这间医馆看病要先押五百钱,她身上的钱根本不够,大夫连见都懒得见他们,直接让杂役赶人。 银衫蹙着眉,心里是一阵愤慨,一阵恨自己的无能。 什么仁医、什么医者父母心都是鬼话,在哪里都一样,钱并非万能,但没有钱万万不能。 她下定决心,度过这次难关之后她一定要找到赚钱的路子,设法挣银子,绝不再让自己和弟弟妹妹陷入这种求助无门、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困境! 「大姊,对面……之前借住在咱们家一宿的人……」忽然,孟金金拉拉银衫的衣袖。 商铺林立、熙来攘往的大街上,银衫看向对街一栋两层楼的粉彩楼宇,百花楼三个字映入眼帘。 她看着从里面走出来的楼天临,还有跟在他身边的那个叫路明的小厮,一时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感受。 他们与她非亲非故,只是借住一宿,可她直觉楼天临不是会上妓院玩乐的人,因此看到他大白日的从妓院出来,很有违和感。 楼天临也看到银衫了,当下他很莫名的心里咯噔了下。 他正从百花楼里走出来,任谁都会误会他适才去玩女人,他自然也不怕人误会,就是要营造风流新县令的形象才会毫无乔装,可偏偏好巧不巧让她看到了。 他一向洁身自好,连个侍妾都不肯收,半点荤腥不沾,自然不会去寻花问柳,他进妓院也算自我牺牲,是去告诉老鸨他有特殊癖好,要找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女人,若是找到,重重有赏。 老鸨男人看多了,什么癖好在她眼里都不奇怪,听到有重赏,眉开眼笑的允诺一定好好替他留意。好了,他去百花楼的理由暂且不提,只说眼前。 他和孟银衫什么关系也不是,他也没必要跟她解释,可这样赤裸裸地被她看到他进出妓院,他心里却极不舒坦。 难道他心里有把尺,希望自己在她心里是有个形象的,而今这形象崩坏了,他又没法解释,所以介怀? 「少爷,是孟姑娘。」路明眼尖。「孟姑娘背的那是最小的来宝吧,在哭呢。」 他们跟孩子们吃了一顿饭,也把孩子们的名字记得七七八八,也不知那孟家家主有多爱财,大女儿叫银衫,大抵是很想有件银子做的衣衫吧,也或许是取银山的谐音,给一对八岁双胞胎女儿取名金金、银银,七岁双胞胎儿子取名招宝、进宝,认他做爹的那个就是进宝,五岁的龙凤胎,女孩叫钱钱,男孩叫来宝,就是此刻孟银衫背的那一个。 「过去看看。」 楼天临才说完,不等他启步就见银衫朝他们招手,他也就鬼使神差的走了过去。 因着她的主动,他心里的别扭倒是消去了不少,不似适才两人对上眼时的尴尬与震动。 「楼公子!」不等他开口,银衫就先开口了。「能不能借我一两银子?我保证会还!一定会还!」 真是一文钱逼死英雄好汉,她竟然厚脸皮的跟很不熟的人借钱。 楼天临知道她家中情况不好,又见到她此刻的窘境,对她一口开就是借一两银子也不意外了。 「是不是来宝病了?先进去再说。」 这句话犹如定心丸,孩子要紧,银衫也不客套了,连忙背着孟来宝进医馆,孟金金寸步不离的跟上。有钱好办事,有钱能使鬼推磨,路明在柜台搁下一两银子,孟来宝立刻被安排插队到最前面优先看诊。 「这不是普通风寒,是高热症,接下来三日都要密切注意。每日按时服药,若有高热不退的现象要马上过来,若是夜里烧起来也要过来,用力拍门就是。」 也不知道是否震慑于楼天临的威严,大夫说话客客气气的。抓了药,离开医馆,银衫面临了第二个难题。 她们得徒步走回村里,任何时候孟来宝烧起来时又要徒步来县城里,这怎么想都是不可能的事。她很想悲鸣,这古代就没有大众交通工具吗?穷人就一定要用走的吗? 楼天临见她愁眉不展,也知道她在烦恼什么。 他的目光落在她脸上,在情在理的说道:「姑娘当日好意让我们留宿免受风寒之苦,今日换楼某回报姑娘,不如姑娘和金金、来宝到舍下暂居三日,待来宝确认痊癒再回村里如何?」 路明惊了。 少爷这是……这是主动邀人家到家里住? 他知道少爷会帮忙,但他认为顶多是借银子让他们住到客栈里去,万万没想到少爷会让他们到家里住。太意外了,他真是太意外了,对女人向来不冷不热的少爷这是怎么回事?是白阳县的风水与少爷合拍上了吗?否则少爷怎么会对一个只有留宿之缘的姑娘如此尽心? 不只路明意外,银衫也很是意外。 虽然意外,可她却非常需要这份意外,一下子,她烦恼的问题都解决了。 她看着他,澄澈的眼里满是感激。「楼公子,大恩不言谢,这份恩情银衫记住了,即便无法回报也永生不敢忘却。」 她与孟金金商量,是否由孟金金先回家跟杜锦娘说明情况,以免三日未归,杜锦娘挂心。 她们姊妹低声商议,楼天临都听见了,他开口道:「孟姑娘,金金一个人回去,我想你也不放心,何况你一个人照顾来宝也需要有人帮忙,我让路明去向孟大娘报平安,姑娘意下如何?」 路明听得眼睛都直了。不是他不想跑一趟,而是少爷这热心……也热心得太过了。 第六章 这样的安排甚好,银衫大大松了一口气。「楼公子,还是那句话,大恩不言谢,承情了。」她朝路明盈盈施了一礼。「有劳路明大哥了。」 让她背着孩子施礼,路明慌忙道:「不劳烦,不劳烦,我骑马来回很快。」 路明原本就因为她没对自家少爷发花痴而另眼相看,此刻听她说话更是有如沐春风之感,那一声真诚的大哥叫人听了心里舒服,她的言谈举止实在不像村姑。 县衙不远,楼天临和路明原是徒步来的,但考量到银衫背着孩子,自己又不好代她背,楼天临在街边雇了辆马车。 别说银衫这现代人没坐过马车,孟金金也是头一回坐马车,见楼天临吩咐车夫到衙门,两人心里都咯噔了下。 银衫听着车轮轧在青石板路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县衙很快到了。 两人跟着楼天临下车,忐忑不安的跟在他身后,气氛使然下也不敢多问,只是心里疑问不断在扩大,难道他住在衙门里? 「大人,您总算回来了!」高知海迎了上来,一脸急切的模样。 听到高知海喊他大人,银衫心里惊疑不定,难道他是个官? 「何事?」楼天临神色淡淡,他一贯的对高知海不假辞色。 「大人!有人来告状!是刑案,有个男人把女的杀了,还分屍,那受害者是个有丈夫的,那嫌犯也是个有老婆的,依学生看,内情肯定不单纯……」高知海滔滔不绝的禀告案情,以证明他有在做事。 师爷乃是正式官员编制外的幕僚,因此遇上了官,得自称一声晚生或学生。路明在一旁很是鄙弃。 废话,杀人的和被杀的都各自有丈夫老婆,内情还能单纯吗?这高师爷整天在衙门里管上管下,连院子有没有扫干净都要管,一片落叶没扫也要当回事,当自己是衙门总管似的,遇到有百姓告状却总是口出废言,有说跟没说一样,能混到这师爷的位子靠的就是油嘴滑舌。 「大人,学生还查到这两人似乎有不寻常的关系,学生敢说这两个人绝对是认识的……」 路明翻白眼。依他看,三岁小孩都会分析高知海适才分析的。 楼天临手一抬。「行了,不用说了,高师爷的话听久了人会变笨,本官自会问案。」高知海牵强的笑道:「呵呵,大人太会说笑了。」 不理会高知海的尴尬,楼天临转眸吩咐路明,「你带孟姑娘姊弟去东厢房,再去银杏村给孟大娘捎个口信。」 「大人,现在不是招待亲友的时候,咱们快去升堂吧!人命关天!此案急迫啊!」高知海不断地连声催促,又亦步亦趋地跟在楼天临身边试图要讲案情,楼天临仍是手一抬不让他讲。 银衫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廊弯处,路明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孟姑娘,小的给你解释一下,我家少爷便是新上任的县令大人,当日便是由京城来此上任才会在风雪中迷了路。」 虽然已经猜到了,银衫仍是一愣。「原来是县令大人……」 他看起来确实不凡,她只猜测他可能是哪家的贵族子弟来游山玩水迷了路,但万万没想到他会是白阳县的县令。 县令,那就是白阳县的父母官,是白阳县里最大的官,最有权力的人……她心念电转,若是拜托他派人上山找她爹…… 「孟姑娘,这县衙里分为外衙门和内衙门。」路明给他们带路,边走边讲解环境。「外衙门是处理公事的地方,大堂是升堂理案的地方,大堂两边除了有钱粮库和武备库,还有管着本县各项事务的六房。大堂后面是二堂,是我们大人日常办公的地方,二堂之后就是内衙门了,就是咱们现在所在之处,是县令大人和其余僚属的起居之所。因为县丞和师爷都另有住所,所以内衙门里现在只有住着大人和我们几个部从,姑娘住在这里,理当是不会撞见什么闲杂人等,不必拘束。」 路明把他们带到东厢房就出发去银杏村了,孟金金机灵,发现后头的小厨房能煎药便去煎药了,因为娘一直病着,她和孟银银都会煎药了。 银衫把孟来宝放在床上,倒了水给他喝,自己也喝了一大杯,思潮起起伏伏。 穿越来之后,她从来没踏出过家门半步,这是第一次出门,一路背着孟来宝到孟老爹家受尽了冷嘲热讽,还得知身世,又从村里来到县城,在医馆被赶出去遇到楼天临主仆,最后来到这里,总算可以歇歇腿了,真是身心俱疲的一天。 「大姊,药煎好了。」孟金金端着汤药回来了。 银衫吹凉了药,扶起孟来宝一口一口的喂他,幸而他很乖,药都喝下去了。可喝完药,孟来宝却拉着她衣袖道:「大姊,我肚子饿。」 银衫看看孟来宝,又看看孟金金,一早出门到现在都没吃东西,显然孟金金也饿了,只是她懂事没说出口来给她添乱。 可是,他们已经麻烦楼天临太多了,借地方住,还跟人家借了银子当诊金,总不好连饭钱也借…… 不能借饭钱,可眼下折腾一天大家都饿了,她能忍,弟弟妹妹还小忍不了,尤其来宝还喝了药,肯定不能饿着了胃…… 叩叩叩—— 孟金金连忙去开门,一个圆脸丫鬟走进来,手里提着几个食盒。「奴婢秋香,大人让奴婢给姑娘送饭菜来了。」 秋香打开食盒,摆开三副碗筷、五个菜两荤三菜、一个汤、一小锅晶莹的白饭。 「肉……」孟来宝猛咽口水,孟金金也瞪大了眼。 这不啻是天降甘霖,银衫的食欲也彻底被勾起,三个人不顾形象的吃了起来,吃得涓滴不剩,肚皮都鼓了。孟金金满足地说:「大姊,我们好久没吃到这么多肉了,爹在的时候,我们天天都有肉吃。」 银衫也不知道原来的孟家伙食如何,不过这是她穿越来后最好的一餐,住的地方也是,跟孟家简陋的草房一比,这里简直是五星级饭店。 见她们都吃饱了,秋香便道:「大人吩咐,奴婢在这里看着小公子,后头有净房,已备好热水,也备下了换洗衣物,两位姑娘去洗洗吧。」 银衫没法形容自己有多感激楼天临,她真的很想洗澡,太想洗了,虽然天气还冷,但她这一日下来却是出了一身汗。 「大姊,这样的净房太好了。」当孟金金坐在浴桶里,热气蒸腾的,这天堂让她简直不想起来了。银衫亦有同感,要是家里也有这么一个大浴桶,也有这样大的净房能偶尔泡个澡,不知该有多好。 【第三章 挣第一桶金】 三日过去,吃得好、睡得好,孟来宝的高热没再发作,楼天临留他们多住几日确定孟来宝真的好了再走,银衫也就却之不恭了。 接受他人的好意也是一种生存之道,前世是孤儿的她很明白太有骨气不是什么好事,当她需要时,有人伸出援手就接受,她有能力时再报答,就如同育幼院养育了怙恃俱失的她,长大之后,她回报给育幼院的孩子们是相同的道理。 放心的同时,她在房里看到几本书,那是几本名为《三剑十侠》的侠义小说,闲暇看完之后也启发了她赚钱的灵感。 育幼院的孩子们喜欢看魔法、冒险小说,还带着奇幻和惊悚,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故事充满了趣味,又寓含了教育意义,年复一年的给孩子们讲同一套故事,她已是倒背如流了。如果将那样的西方小说稍作修改润饰,肯定会让这里没看过魔法小说的人眼睛一亮。 小说情节都在她的脑海里,问题是书写,要她用毛笔字把小说在最短的时间里写出来,可比登天还难,虽然她很努力在练习了,可写出来的字还是惨不忍睹。 「孟姑娘?」 银衫正专注在练字,根本没听到有人开门,更不知道人已经走到她面前了,这一抬头,乍然见到楼天临在她眼前,着实吓了一大跳。 「大人!」她慌忙起身,手里还握着毛笔。 楼天临看了看她在写的字,颇为意外。乡下地方,又是穷人家,没有女子会上学堂,所以他主观认定了她不识字。 「你在写字?」他挑了挑眉。 如果那也能叫字的话……她写得实在丑,跟她的人不般配。 银衫期期艾艾的解释道:「我问过路明大哥,他说可以用这间书房……」 她家里没有笔墨纸砚这样的东西,所以她想把握机会在这里把小说写出来,可开始写了之后才发现她太天真了,她的字又丑又大,真要写完一本书,不知要用掉多少纸,投稿到书坊,人家看不看得懂也是很大问题。 第七章 「路明没有问我,所以我不知道你在这里,才会进来。」楼天临眨也不眨的看着她写的字,出于好奇,想要辨认出她写些什么。 怪了,明明是同时相识,路明是大哥,他却是大人,称呼亲疏有别,他有些莫名的不快,感觉自己似乎被她区隔开来。 「呃……所以这里是大人的书房对吧?」银衫见他微微颔首,慌忙道歉,「对不住,真是对不住,我收拾收拾,马上出去!」 他在看她写的字啊!银衫的脸颊热烫了起来,瞬间想找个地洞钻,因为她的字迹委实见不得人。 「能告诉我你在写什么吗?我实在看不出来。」楼天临索性绕过桌子,走到她身边。倒着看,看不出来,现在正着看,也是看不出来。 要他说,这是鬼画符。 银衫脸更烫了。「我……我在写小说。」 楼天临的眉毛微微往上挑起,颇为讶异。「小说?」 这答案实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说写家书还过得去,写小说?小说怎么能写得这么大?这要叫人如何读?银衫忽然想到,或许可以请他代笔,他或许会愿意帮她这个忙…… 她连忙一股脑的说道:「不瞒大人,我在房里看到几本小说,觉得自己也可以写,如果我写的小说能卖钱的话,也能暂时解决家中的困境。」 楼天临其实知道她的情况。 他让路明打听过,她爹孟百刚在打猎时失踪了,家里顿时陷入困境,她娘杜锦娘病着,还有六个弟弟妹妹,日日睁眼便有八口人要吃饭,连孟来宝的诊金都拿不出来,可见情况之窘迫。 纵然如此,那一夜她还是收留了他们一行人,并没有因为自身难保就视而不见,就凭着这一点,他想帮她……不,他会帮她。 她背着弟弟、牵着妹妹在医馆前一筹莫展的模样还历历在目,他不想再让她经历同样之事。 「恕楼某失礼,孟姑娘可是上过学堂?」既然有心要帮就要有底,她说看了小说,可见识字,可又写不好字,就让他摸不透了。 银衫知道他的意思,若是没上过学堂不可能认得字,若是上过学堂不可能把字写成这样。她没回答上过学堂与否的问题,只模棱两可地说道:「我知道字要怎么写,就是写得不好……」 她又不能说,她会原字笔、铅笔,不会毛笔,也写不惯这里的纸。 楼天临见她说不清便也不再追问,反正已确认了问题核心,便道:「那么姑娘要写什么样的小说,可是已经想好了?」 银衫一叠声地道:「想好了,都想好了,我就是字写不好……」楼天临微微笑道:「如此,由姑娘口述,楼某代劳如何?」 银衫就等他这一句,他一说完,她便喜形于色地道:「多谢大人!有劳大人了!」楼天临一笑,看着她。「姑娘可是早早想好,要楼某代笔?」 被他识破自己的意图,银衫有些羞赧。「我就是急着挣钱,也挂心家里……不过,大人别误会,我不是想再向大人借钱。所谓救急不救穷,我想自己找到挣钱的法子才是长远之道。」 楼天临点了点头。「我明白姑娘的意思。」 两人交换了位置,楼天临坐了下来,换过纸笔,银衫一边口述一边给他磨墨。 他的字体隽秀且工整,令她大大惊艳,心想这样的手稿都可以当传家宝了,若他日真能出版,她定要把手稿要回来留作纪念。 楼天临写得心无旁骛,他想帮她,自然要快点把小说完成,她口述没停过,他也写得行云流水、毫无间断。一个时辰之后,桌案上已积了一摞书写得整整齐齐的手稿,楼天临先开口要歇会儿,不是他累了,是看她讲得口也干了,手应该也磨墨磨得酸了。 「大人请用。」银衫先给他倒茶,再给自己倒茶。 看着那摞手稿,她就禁不住的扬唇微笑,照这样的速度,三天就能写完了吧? 楼天临知道她在想什么,他啜了口茶,笑了笑。「这童三宝的遭遇好生奇妙,姑娘是怎么想到的?竟能想出他上了一辆马车,就和同上马车的其他少年一块儿到世外桃源涉险,还与怪物搏斗、寻找宝藏,楼某实在佩服。」 被他赞美,银衫感到实在是受之有愧。 童三宝是她给故事主人翁取的名字,其实就是古代版的哈利波特,她只是把西方用语改一改罢了,故事情节大同小异。 「小时候弟弟妹妹还没出生,只有我一个,没有玩伴,所以我打小就喜欢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银衫硬着头皮胡诌道:「这些故事存在我脑海里很久了,之前家里有爹撑着,我也没想过要靠卖故事挣钱,如今是形势逼人,不得已而为之。」 楼天临开导道:「姑娘也不必做如此想法,大丈夫能屈能伸,姑娘虽是女子,亦能在境遇不顺遂时忍辱负重、委曲求全,待他日得志时便能施展抱负一展长才,建功立业,安顿家人。」 银衫听得心里一阵踏实,穿越来后的忐忑不安在此际一扫而空。 他说的不错,只要度过眼前难关,只要让她能靠自己赚到钱,往后一定会越来越顺利。 如今天下太平,白阳县本就治安良好,上衙门告状的都是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加上银衫的故事引人入胜,楼天临也想快点知道后续发展,他简直是没日没夜的在帮她写。 这中间,经过银衫的同意,他又派路明去了一趟银杏村给杜锦娘报平安。 银衫也有破釜沉舟的决心,她打定主意要靠卖小说挣钱,那么就要快点把小说写出来,若是她现在回银杏村去,也只能全家大眼瞪小眼继续等着断粮,什么都改变不了。 俗话说,天助自助者,自助人恒助之,老天爷只有帮助那些会自己帮助自己的人,如果人愿意自己帮助自己的话,其他的人一定也会来帮助你,也就是儒家说的——「人必自助,而后人助。」 四日后,经过一番浓缩删减情节,银衫完成了她在古代的第一部作品——《童三宝闯天关》,她替自己取了个好兆头的笔名叫做「胡了」,而执笔的楼天临自然是她的第一个读者。 「大人觉得如何?会有人要买吗?」 作品完成了,她却突然没信心了,这毕竟是古代,相对保守,若是人们接受不了她的故事怎么办?那她想靠卖小说挣钱的梦想就落空了。 「在这里多想无用。」楼天临有条不紊的将手稿放进天青色的布包里。「咱们现在出去试试就知道了。」 他把话说得保守,实际上在他来看,她这部《童三宝闯天关》肯定会大受欢迎。 他虽是读书人,但也不是都看研究学问的书,闲暇亦看了不少风月闲书,京城《三公子在此》的创作者凤鸣先生,他撰写的侠义小说广受欢迎,他也收藏了几本,在他看来,孟银衫的故事不输凤鸣先生。 「现在就去?」银衫一愣,作品才刚刚完成,这……会不会太仓促了?楼天临戏谑地看着她。「难道你还想放三个月想一想?」 银衫有如当头棒喝。 是啊,都走投无路了,没什么可犹豫的了。若是成功卖出去,她就能暂时不用愁了,若是失败了也能快点再找其他赚钱的方法…… 县城里最大的书坊叫做「明月书坊」,出了衙门,楼天临就带着银衫直奔明月书坊而去,表明来意,直接求见老板。 明月书坊的老板姓郑,名叫郑逢春,他见楼天临气度雍容,容貌出色耀眼,一副钟鸣鼎食的贵公子模样,因此也不敢怠慢,在书坊里的偏厅接待了他们,并命小厮上茶。 听明来意,郑逢春接过布包,打开手稿来,逐张阅读。 楼天临气定神闲的啜着茶,银衫则是无心喝茶,一径看着郑逢春的反应,也不知他越翻越快是什么意思?是懒得看,所以跳着看,想赶快翻完好打发他们走吗? 唉,看来是她失策了,自以为够创新,事实上,她的魔法冒险故事根本不符合古代人的脾胃啊…… 两刻过去,郑逢春抬起头来,他的神情已有了变化,两眼发光,呼吸有些急促的瞪着楼天临看。「敢问公子,这是公子的大作吗?」 他的明月书坊不只白阳县有,整个渠州都有,他正在动脑筋想将生意做到隔壁的商州去,有机会的话当然也想往京城发展,京城看书的人那才是一个多呀,他的书坊正缺少一部引人嘱目,能够聚焦的作品。 「不是。」楼天临笑着说道:「是这位孟姑娘的。」 「姑娘的?」郑逢春不可思议的看看银衫又看看手稿,激动地道:「姑娘文采出众,情节超乎想像,郑某佩服、佩服!」 第八章 他的书坊还没有哪个创作者是姑娘家,今日他算是开了眼界,一个姑娘能写出如此作品,那必然是博学多闻,学问甚高了。 「郑老板客气了。」原来是喜欢才看得那么快啊!银衫犹如吃下一颗定心丸,这才有心情浅浅的抿了一口茶,适才她可是口干舌燥得要命,又紧张得喝不下茶水,好像在等待宣判的犯人似的。 楼天临微微地笑。「若是郑老板满意,今日就签下合同吧!订金一百两,日后每卖出一本书,郑老板抽六成,孟姑娘四成,不知郑老板意下如何?」 郑逢春一愣。 他知道京城的书坊和创作者有抽成的合作方式,但他的书坊至今还没有过,都是一次付清报酬,银货两讫,日后书卖再好也跟创作者没半毛关系,自然了,卖得不好,他也是摸摸鼻子认了。 「若是郑老板有疑虑,我们也不会勉强,再往那相思书舍寻求合作便是。」楼天临作势起身。郑逢春一凛。 开玩笑,相思书舍是明月书坊的死对头,怎么可以让这么好的作品落到相思书舍的老吴手里去? 郑逢春忙道:「公子哪儿的话?我哪里是有疑虑了,我是太欢喜了,欢喜得不知如何反应才好。咱们这就把合同订下来,公子和姑娘千万不去那相思书舍,相思书舍的吴老板做生意向来不老实,哪里像我们明月书坊一向都是光明正大、童叟无欺的。」 说完,忙吩咐小厮取纸笔和银子来。 楼天临看着郑逢春一个劲儿埋头熟练的写合同,一边云淡风轻地说道:「对了,还没向郑老板自我介绍,本官乃是新上任的白阳县令楼天临,与这位孟姑娘是亲戚,恰好孟姑娘要出售作品,本官便陪同她来顺道体察民情,见街市一派欣欣向荣,实感欣慰。」 「县、县令大人——」郑逢春石化,嘴巴快阖不起来了,比适才知道小说作者是女子还要惊讶。 他知道新县令上任了,还是从京城调派来的,但听说新县令从不接受他们这些商人的招待,人人抢着巴结却巴结不到的县令大人竟然自己上门来,坐在他的店里,喝着他的茶,这是天上掉馅饼了! 「快!快!快把茶换了!换最好的一品岳香来!」他忙低声吩咐小厮换茶,又连忙起身朝楼天临深深施礼。「草民拜见县令大人!」 就算这本书不卖,但花一百两银子和县令大人搭上关系也值了!楼天临从容的抬了抬手。「郑老板不必多礼。」 银衫原先也不明白他怎么突然自揭身分,直到见郑老板再写合同时变得小心翼翼,她随后便明白了。他这是在帮她啊!抬出官威,这么一来日后该归她的利润,郑老板必定不敢乱动手脚。 走出明月书坊,怀里揣着九十两的银票和十两的现银,银衫恍如踏在云里雾里,十分的不真实,又十分的踏实。 她真的靠自己的力量赚到钱了,还是结结实实的一百两银子,往后若书卖得好,她还有得抽成。 回到县衙,她取出二两银子,真心诚意的奉上。「这是向大人借的一两银子,另外一两银子是我们姊弟三人连日来的住宿吃饭钱,请大人务必收下。」 楼天临自是不缺这点银子,但他大大方方的收下了,还了借款她才会心安理得,他要的是她的心安理得。 「大人,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银衫这口是为了弟弟妹妹们开的。「我爹上山打猎失踪了,如今都过了两个月,大人能不能派人搜搜山?」 楼天临点了点头。「这倒不难。」银衫表情一喜。「多谢大人!」 楼天临笑道:「既然已经卖出了《童三宝闯天关》的第一部,咱们何时开始写第二部?」 说真的,他确实是迷上和她写书的时光了,书房里就他们两人,她念他写,几个时辰咻地过去,他脑中甚至 有个念头跳出来,所谓夫唱妇随、举案齐眉就是如此吧? 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和女子相处得如此融洽,也没有想过能有个姑娘不叫他避之唯恐不及。 「我明白大人是一片好意,不过离家多日,我得先回家看看。」 虽然路明说她家里一切安心,她还是很挂心,她娘那身子,能做饭吗? 「是该如此。」楼天临也知道她得先回家才是道理,可他莫名的不想让她走,最终他还是说道:「我让路明送你们回去。」 出乎银衫意料之外,知道要回家了,孟金金和孟来宝非但没有一丝喜悦,反而还很失望的样子。 「大姊,咱们不能住在这里吗?我们想住在衙门里,衙门好好,吃得好,被子也好暖,每日还能洗热水澡……」 银衫有些哭笑不得,他们这是把衙门当客栈了吧? 走前,孟金金、孟来宝垂头丧气的和楼天临道别,银衫倒是神采奕奕,人是英雄钱是胆,一点也没错,如今她拥着九十八颗胆,脸上已看不到颓色。 楼天临让他专用的县衙马车送他们姊弟三人回去,路明一路跟着护送。 马车很大,中途银衫让车夫停在米粮杂货铺,买了杂米、油、白面、各种调味品,想到弟弟妹妹们,便又买了一袋糖果糕点和冰糖葫芦,在肉铺买了五斤五花肉、五斤瘦肉,五斤板油,三根大骨,又订了几床被褥让店家明日送到银杏村。 回到家里,见家中井井有条,顿时松了口气。「我倒是多操心了,娘把家里打理得不错嘛。」 人的潜力果然是要开发的,她在家的时候,她娘都病歪歪的,她一走,她娘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来照顾孩子。杜锦娘虚弱的笑了笑。「多亏白娘子时不时过来帮我煮饭、打扫家里,否则我一个人哪有能耐?」 银衫不解,「白娘子?」是……白蛇吗?她直觉就想到白蛇传的白娘子。「就是离咱们家最近的那户人家啊,你忘啦?你都叫她白姨的……离魂症可真是糟糕啊……」见银衫想不起来,杜锦娘自顾自的说下去,「白娘子的丈夫孩子都死了,她自个儿一个人住,你背来宝去你爷奶家的那日,她看见了,后来知道你跟来宝、金金在县城里给来宝治病,就时时过来帮我,常常都来一、两个时辰才走,还给你弟弟妹妹洗澡。」 银衫点了点头。「有机会我再过去谢谢白姨。」 她不由得感叹起远亲不如近邻,孟家人连邻居都不如。 她让孟金金把糖果糕点、冰糖葫芦分给弟弟妹妹们,再把米油等物归位,发现米不减反多,还有一袋各种能熬粥的红豆黑豆,厨房墙上挂着几只风鸡和腊鱼。 杜锦娘紧紧跟在她身后。「这些都是那叫路明的小哥送来的,他说你们这阵子都住在县衙里,可是真的?」银衫这时不由得想起了楼天临。 她可是担误了他好些天,如今她走了,他可以专心办公了…… 「是啊。」银衫点了点头,又道:「娘,我请县令大人派人搜山,你也不要太挂心了,一日没找到爹的屍首,就表示爹还活着。」 眼泪都哭干了,杜锦娘对于丈夫活着与否其实已不抱希望了,听闻搜山也没太大反应,倒是欲言又止的咬着下唇。「衫儿……」 银衫正视着杜锦娘。「有什么事,娘就直说,我听着。」 杜锦娘期期艾艾地道:「就是……你不在的时候,你大伯娘来过。」银衫微微挑眉。「哦?大伯娘来做什么?」 杜锦娘紧紧蹙着眉心,忧心忡忡地说:「衫儿,你大伯娘说,你已经知道你不是爹娘亲生……」银衫万万想不到孟家人会那么无聊,专程来跟她娘讲这件事。 她叹了口气。「我是知道了,爷爷突然说出来,我就是听着而已。」 「你一定很难过……」杜锦娘忽然哽咽道:「你大伯娘说,县城里的张员外家的夫人在找丫鬟,月银足有一两,还能吃好住好,若是你想走,娘也没理由拦着你,我们病的病、小的小,绊着你,对你不公平……」 银衫实在不明白甘氏此举的用意何在,就是要弄得她娘惶然不安是吧?不然就是要把她弄走,欺负她娘软弱可欺,要把他们微薄的四亩田地给抢走。 「娘,大伯娘说我是扫把星,会克死人,你也希望我走吗?」她正色的看着杜锦娘问。 杜锦娘急道:「你说的什么话?娘怎么会希望你走,一想到我自个儿要撑起这个家,娘就心慌,娘……什么都不会啊……而且娘……从来不认为你是扫把星,你跟金金他们一样,都是娘的孩子……」 银衫眼神透着坚定。「那好,只要娘需要我,认我这个女儿,弟弟妹妹们需要我,认我是大姊,我就不会走,我会代替爹,一辈子照顾娘和弟弟妹妹。」 第九章 【第四章 第二个商机】 几天后,路明来给银衫回了消息。 他们已搜过山了,但不见孟百刚的身影,也把那日同在山里,言之凿凿说见到孟百刚被老虎叼走的猎人传唤到衙里问话,他们却个个否认自己有说见到孟百刚被老虎叼走的一席话,说都是村人穿凿附会的臆测。 银衫也知道她爹活着的希望渺茫,不过她决定就当作她爹还活着来过日子,她也是这么跟弟弟妹妹们说的, 他们的爹一定还活着,一定会回来,他们只要在这里等着就行了,而且要更乖巧、懂事、听话,这样爹回来时必定感到欣慰。 安抚了弟弟妹妹,家里粮也充足了,空下来时,银衫便想到了她的《童三宝闯天关》第二部。想到《童三宝闯天关》,就不由得又想到了楼天临。 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她觉得自己会想这些实在很奇怪,他在做什么跟她有什么关系?他们是不会再有交集了。 一定是因为在县衙书房里和他朝夕相处了几日,回到家里一时不习惯罢了,再过几日她就会连他的长相都想不起来了。 所以了,现在开始她要靠自己,她要好好练字,自己把故事写出来。因为要练字,她这才发现,她什么都买了就是忘了买纸笔。 没有纸笔要如何练字?银杏村可是连间卖笔墨纸砚的书铺都没有。 第二日,银衫打听到村里有人要进县城里赶集,便付了两文钱搭人家的牛车进城。 她走前已经把饭都做好了,家里交给孟金金看着,她很放心,特别交代了若是大伯娘再来,千万不要让她进门,免得甘氏又对杜锦娘说什么,惹得杜锦娘糟心。 进了县城,银衫的心境和上回匆促而来截然不同。 她有心情欣赏街道的景物了,身上带了五两银子,除了要买纸笔,还要给杜锦娘和弟弟妹妹们添些衣服,她跟牛车约好了日落在她下车的凤舞门大街等,时间很充裕,她想到处逛逛寻找商机。 首先,办正事要紧。打听过后,她走进一间专卖笔墨纸砚等文房事物的店铺「耕砚斋」,看起来就是间老字号。 一进门,银衫便闻到一股熟悉的墨香,令她眼前又浮现了楼天临的身影。实在奇怪,怎么总想到他呢? 她甩了甩头,将那身影甩出脑海,迅速买了笔墨纸砚,笔买了两种,质量上等的毛笔用来正式写,质量中等的练字,纸也同样买了两种,练字的元书纸买了三百张,她想着要教弟弟妹妹们认字,所以才一口气买了这么多,中品宣纸则是买了一百张,正式写小说时用。 她知道楼天临用的是上品宣纸,可就算她把字练好了,也不可能如楼天临那般写得隽秀雅致,她用上品宣纸是浪费了。 结了帐,银衫把买好的东西都放在包裹里装好,背在肩上已是鼓鼓的一大袋。走出耕砚斋,她若有所思瞅着街道两边绵延不绝的店铺。 故事总有写尽的一天,还要靠她逐字的写,绝不是个轻松的活,若想发家致富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单靠写小说是不成的。 那么,除了卖故事,她还有什么可做的?前生她不过是个小资上班族,做的文书工作在这里也无用武之地……正在沉思,两个八、九岁的孩子打打闹闹的经过她身边,不小心撞了她一下。 两个孩子不好意思的朝她吐吐舌头。「对不住!」 她友善的对他们笑了笑,好意叮嘱道:「孩子们,走路要看前面啊!」 孩子们已经跑远了,银衫开始逛街,大街看起来宽逾十丈,足足可以容纳三、四辆马车并行,街道上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看来是县城里人流和店铺最密集的街道了。 一间名为「巧绣庄」的绸缎庄吸引了银衫的注意,她踏进店里,见到前台的台面上有着各式的布料,另外还有一整排立着的布料,瞬间就吸引了她身为女人的爱美天性。 前生她容貌中等,说不上漂亮,就是干干净净、清秀而已,而今生她却拥有一副极为秀美的姿容,这张出色的脸蛋上有纤长的睫毛、挺俏的鼻子、小巧的粉唇跟一双澄澈水眸,她第一次在镜中看到时很是惊艳,还着迷的对镜子看了好久。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以她如今的容貌,若是再穿上绫罗绸缎,肯定去选美都可以了。 不过,她暂时不打算把钱花在自己身上,她想的是给弟弟妹妹们添购衣服,他们个个都在长大,而杜锦娘的针线活又实在不行,就算行,一个人也没法给六个人做衣裳,还是买的省事。 「姑娘里面请。」伙计笑容满面的迎了上来。「姑娘要找什么布?本店什么花色都有,丝绸也有,还有缝制好的衣裙,我们的手工和衣料都是最好的,若没有合意的,本店还可以订做,本店的老板是女子,对女装甚有研究,您想做什么样的款式都不成问题。」 银衫见到满堂的客人,招呼的伙计也有四、五个,可见生意兴隆。 她忽然想到,若是现代的服饰店除了卖成衣,也能订做衣服,就不会跟别人撞衫了,生意肯定会很好,可惜的是,现代没有兼做订制服的服饰店。 想到这里,她也不由得失笑,她现在该想的是如何在这里赚钱,想到在现代赚钱的法子有何用,她是回不去了。 银衫在店里四处走动,仔细的挑挑捡捡,给杜锦娘和六个弟弟妹妹各买了两身衣裳,从里衣到大衣都买齐了,堆得小山一般高。「能不能送货?」 见银衫说要送货,可见她挑出来的那些全要了,是笔大单哪! 伙计更殷勤了,一叠声地道:「当然可以,当然可以送货!我们巧绣庄的服务是最最周到的,姑娘住在哪里?只要在白阳县里,本店送货都是免费的。」 「我住在银杏村。」银衫一边说,脑中却是在想别的。 适才她给自己和杜锦娘挑了几件肚兜,她一直不习惯这里的肚兜,总觉这款软趴趴的内衣有穿跟没穿一样,本想看看有没有比较贴近现代胸罩的设计,奈何却是没有。 女人都是爱美的,因此她想,若是她能设计出胸罩,肯定是块商机。 「银杏村啊,就在县城旁边而已嘛。没问题、没问题,可以送到姑娘府上去。」伙计堆着笑容。「不过,呃,就是要先付一半的订金,若是货到了,客人却反悔不要了,那么一半的订金便不能退还,这是我们老板的规矩,不知姑娘能接受否?」 银衫是现代来的文明人,自然认为这样很合理。「我明白。」 「那么小的给姑娘算算……」伙计熟练的拨着算盘。「一共是二两五十文,一半的话就是一两二十五文,劳烦姑娘先给个订金,再把住址留下便成,明日午前一定送达。」 「好。」银衫笑了笑,要取钱袋付订,却发现钱袋不见了。 怎么回事?她的钱袋呢?她明明揣在怀里,在耕砚斋买纸笔时还在呀……是何时不见的?她竟然那么大意让钱袋给扒走了…… 她蓦然想到那两个撞了她的孩子……要命!他们是扒手!她竟然还叫他们走路要看前面,真是傻子!傻到家了! 「怎么了姑娘?有什么难处吗?」伙计见她迟迟拿不出银子来又脸色大变,也猜到七八分了,他口气顿时有些冷。「姑娘是不是把钱袋忘在家里了?又或者被小偷扒走了?」 银衫很是无奈地说:「肯定是被扒走了。」 伙计把算盘重重搁下,大声骂骂咧咧了起来,「我看你就是来乱的!是不是刘记绸缎庄派你来的?见我们生意好,眼红了是吧,使出这种下三滥的招数。告诉你,我们老板早料到了,吩咐下来,你们刘记绸缎来的,不分男女见一个打一个,绝不手软!」 「不是,这位小哥,你误会了。」银衫试着解释,「没有任何人派我来,我真是来买衣服的,钱袋也真的被扒走了,就在前面不远的耕砚斋前面被扒走的……」 伙计蹙眉挥手,像赶苍蝇一般。「去去去,我懒得听你胡诌,浪费我大半天的时间,招呼你的时间都够我做成几笔生意了,你快点出去,再捣乱我可要报官了!」 银衫被当间谍,实在气不过,便道:「不然,你照住址送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总成吧?」 「你以为我傻啊!」伙计朝她重重的哼了一声,动手推了她一把。「送到了,还不是个空地,就要骗我们白跑一趟是吧?」 「你真会想。」银衫被推得一个趔趄,勉强站稳,很是无言地道:「那么这些衣服请先保留,不要归位,我明日再来买。」 第十章 小山一般高的衣服,是她照弟弟妹妹们每个人的身材挑的,费了好一番工夫,若是全放回去,她又要再挑一次。 「不要说了!」伙计眼睛瞪得像铜铃般大,还气呼呼的对她抡起了拳头。「你快出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姑娘家照打!」 「衫儿,钱袋在我这里,你怎么就这么没记性?」 银衫转过身去。 声音很熟悉,可是叫她衫儿却很是陌生…… 一转身,她的视线笔直地和楼天临的视线相撞,看着他弧线优美的下颚,她的心莫名一震,有种在茫茫人海中见到自己亲人的感觉。 「大、大哥——」大人两字就要脱口而出,银衫在楼天临示意的眼神中硬生生的改口。 楼天临把二两银子搁在柜台上,看着伙计,两眼俨然像两把锐利的刀子,冷冰冰的说道:「这是订金,照地址送到再付尾款。还有,再对这位姑娘不客气试试,本公子能立刻让你丢掉饭碗。」 「小的怎么敢对姑娘不客气,小的绝对没有对姑娘不客气,是误会,都是误会。」伙计见有人付钱,马上就变了个人,鞠躬哈腰地连声认错又连声称是。 伙计逐一把衣物搬去打包了,银衫便和楼天临到一旁叙话。 「大人来买衣服?」银衫左看右看没有人,便压低了声音问道,他不想让人知道身分,她的声音也小得不能再小。 楼天临眨也不眨的看着她,压抑着胸膛的阵阵跳动。「适才不是叫我大哥,怎么又变大人了?」 笑容在银衫脸上绽开。「我怎么能叫大人大哥?适才是看大人眼神示意,情急之下才连忙改口叫大哥,实在冒犯。」 楼天临看了她肩上那一大包,口气有些差,「买这么多东西,是不是开始写《童三宝闯天关》第二部,等着发 财了,所以肆无忌惮的花钱?」 银衫又是一笑。「还没呢,这些都是纸笔,打算先练好字,总不能一直麻烦大人。」楼天临神色怏怏。「我有说过麻烦吗?」 事实上,他一直在等她主动找他,可是她却迟迟没有出现,让他有些在意……不,是十分在意。 他不断说服自己,他是因为想看《童三宝闯天关》第二部才会如此,可他老是想起她的脸而不是想起童三宝的脸,这又要如何解释? 然而,要他这名动京城的才子承认自己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一个村姑,他又不想承认。他还没彻底搞懂自己的心意,却又在此间遇上了…… 当他看到她被伙计冤枉,他有股冲动想过去一脚踹飞对她甚不客气的伙计,强大的保护欲冒了出来,当他还没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时,他已经拿出银子为她出头了。 其实,在医馆前让她看到他从百花楼走出来时,他就有些介意了,当下的感受那么明显,他却选择了忽略。莫非人心就是如此,在自己都尚未察觉时已悄然变化,当他察觉时,更是萌芽到他没法阻止生长的境地…… 「即便是感觉麻烦,大人也不会说。」银衫面色诚恳,微笑道:「大人不好拒绝我,那点眼力我还是有的。」 因他的神色不清不明,所以她斟酌着字眼,可总觉得他在不满意什么。 「你有眼力?」楼天临沉寂了半晌,微微蹙眉。「我看你一点都没有。」 这个姑娘,除了照顾弟弟妹妹,就是个不解风情的主。 「大人不是来买衣服的吗,怎么不见大人买的衣服?」被他看得有些无所适从,银衫试着转移话题。要她说,他绝对不像会亲自出来买衣服的人,看他衣物鞋履做工之精致,肯定都是家里做的。 县衙里的人说他是从京城来的,是个普通进士,应是打通了某些关系,所以年纪轻轻便能来上任。 她觉得,就算他是那每一科都会取好几百人的进士,也绝对是出身京城的贵胄世家,因为身上的气质是骗不了人的,他不会在白阳县久居,兴许只外放一两年就会调回京城为官。 「我来见这里的老板,有事商议。」他轻描淡写的带过。 他见巧绣庄的老板,为的还是寻找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女子。 巧绣庄是城里最大的绸缎庄,还给人订制衣物,因为绣工精巧,很多家里有点钱的姑娘都会来这里订做衣物,且是从里到外的订做,需要量身,因此这里的绣娘比别人多出很多机会见到女子的身子,找到梅花胎记的机会也大些。 自然了,他照例是说自己有怪癖,若是找到定有重酬,那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老板一口应承,相当爽快。银衫轻轻咳嗽一声问道:「大人,这里的老板当真是女子吗?」 若是女子,那就比较好办了…… 楼天临心里莫名悸动。难道她是在意他见别的女子?一时间,他心里的感觉,他自己也不敢去分辨。 他咳了一声。「是女子不错。」 「大人——」银衫有些没把握地问道:「若我也想见见老板,大人能帮我引见吗?」 他肯定就是她命中的贵人没错,她脑中的想法才刚成形,他碰巧就见过巧绣庄的老板,肯定是老天在帮她这个需要养家活口的穿越者。 楼天临没想到自己还在纠结对她的感情真貌,她会突然提出这样的要求。 「你要见老板?」他不禁微微挑眉,纳闷问:「做什么?」 银衫一笑,据实以告,「我想跟老板谈生意。」 她的第一桶金是他帮忙挣到的,又在孟来宝情况危急时出手相助,这让她觉得自己什么都不必瞒他,他不知不觉中已被她定位为自己人了。 「什么生意?」楼天临狐疑地看她。「你想写童三宝闯绸缎庄的故事?」 银衫忍不住噗哧一笑。「不是那样的,我有个衣服的构想想跟老板谈谈。」 楼天临向来很厌恶女子没事冲着他笑,可现在他却看着眼前眉睫乌浓的笑颜,心弦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撩拨着,好似皇上多年前跟他说过这种感觉。 皇上说,见到他那个好妹妹天爱笑时,就好像有只手在撩拨他的心弦,让他不自觉就想跟着她走,他能为她抛下江山。 多年后,皇上终于如愿以偿的把天爱册封为皇后,那他……咳!不妙,大事不妙…… 「走吧!我帮你引见!」楼天临蹙眉说道。 看来,他得速速从这种陌生甜香的氛围里抽身,不然这孟银衫可要住进他心里了。 巧绣庄的偏厅里,一个小丫鬟进来低眉顺眼的上了三盏茶后退下。 岳十娘轻巧的错着杯盖,微微上扬的凤眸不着痕迹的打量着今日二度见面的楼天临和他带来的姑娘。事实上,她知道楼天临是什么人,只不过他不想身分暴露,她便从善如流罢了。 他乃是京城调派来此,新上任的县令大人,所以对他提出的古怪要求,她才会一口答应。 瞧他长得人模人样却有此怪癖,要寻找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女子,堂堂县令想要窥视女子身上的胎记,还指定要梅花形状的,这等癖好实在少见,也难怪他要隐藏身分了。 她是生意人,和父母官打好关系是必要的,所以她买楼天临的帐,也会尽其所能的帮他找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女子,可这开口就说要和她谈生意的孟姑娘……这姑娘的帐她要不要买,端看她和楼天临的关系而定,若是关系密切,她还是会买帐的。 「不知孟姑娘要谈什么生意?」岳十娘看着银衫,笑吟吟地开口问道。银衫轻轻咳嗽一声。「岳老板,咱们能另辟一室私下说吗?」 岳十娘意外地扬起了眉。她的意思是,她要说的话,不能让县令大人听到? 瞧瞧县令大人的脸色变化,可真精采,这表示他也不知道那孟姑娘会避着他吧?呵呵,这可有趣了。 如此,可以说明他们不熟是吧?如果不熟的话,那她也没必要买帐了。 不过,因着是县令大人带来的人,她还是会给几分面子,听听她要私下说什么,若是她想寄卖绣品却要不合理的高抽成,她就要斟酌了,她岳十娘可不是任人搓圆捏扁的主,别想藉着跟县令大人攀亲带故就想来揩她的油。 「当然可以了,就到里间暖阁说吧!」岳十娘起身朝楼天临欠身一福,言笑晏晏地道:「公子稍坐,我们去去就来。」 楼天临直盯着她们的身影消失。孟银衫要说什么,竟然不让他听?嗯哼,她这算过河拆桥是吧? 他一径的板着脸,茶入口但毫无滋味。 银衫压根儿没想那么多,她只想到她要画的东西不能让楼天临看到,半点都没想到她这个避开的举动会打击到他。 第十一章 「这里只有我们,姑娘说吧。」岳十娘坐了下来,一派从容的做洗耳恭听状。 银衫只想速战速决。「岳老板,麻烦给我纸笔,我有件肚兜的构想,想问问岳老板有没有意思生产。」岳十娘也不啰唆,没另外唤奴婢,自己从木柜上取了纸笔出来,还亲自给银衫磨墨。 银衫知道眼下自己的毛笔字还不行,不过画画总是比写字简单的,尤其胸罩的构造并不难。蘸好笔墨,她画了一件胸罩,岳十娘在她旁边看着。「这是?」这么短短的一件,是要穿在何处? 「这是肚兜的一种,叫做胸罩。」银衫比划着自己胸部。「就穿在这个地方,不但可以维持胸型……就是乳房的形状,还能……还能……」 前生她一直是乖乖牌,对一个男人死心塌地,勾引男人、放荡性感那类的词汇跟她没半毛关系,如今要叫她说,她还真说不出口。 见她脸蛋微微发烫,岳十娘略略一想便明白了,她两眼放光,染着艳红蔻丹的纤纤指尖指着那胸罩道:「还能令男人神魂颠倒?」 众人皆知,她从过世夫君手里接下巧绣庄,一手扩大到如今的规模,但鲜少人知道她从良嫁人前是徐州翠仙坊的头牌花魁,她对女人很了解,对男人更了解,这样的衣物,穿起来肯定叫男人疯狂。 「对对,就是这个意思。」岳十娘能一点就通,银衫松了口气,她不必多费唇舌了。 岳十娘笑睇着银衫。「看不出孟姑娘小小年纪竟能对男人有这番体悟,设计出这般天下无双的肚兜来。」什么对男人有体悟……银衫的脸越来越烫,结结巴巴地道:「过奖了,过奖了。」 岳十娘现在知道了,她不是和县令大人不熟,所以避着他,是这样精采的衣物怎能在县令大人的面前画出来,岂不羞死人? 「这样吧,孟姑娘,你这件肚兜我很中意,我也不拐弯抹角了,我出三百两买下如何?」岳十娘快人快语地道。 她愿意出三百两,是因为她认为那件肚兜大有可为,也值这个价,已完全将县令大人的关系排除在外了,没有县令大人出面,她还是会买下这个肚兜设计。 「承岳老板看得起,不过我是想和岳老板合作,不想卖断。」银衫有些紧张的说出了自己的意愿。她这是和楼天临学的,《童三宝闯天关》没卖断,如果卖得好,她就能有源源不绝的收入。岳十娘不置可否的问道:「孟姑娘想怎么合作?」 银衫鼓起勇气说道:「我手里能投资的金额只有八十两,我就投资八十两和这个设计,未来肚兜的收益八成归岳老板,两成归我。」 岳十娘想了想,这合作方式乍听之下是孟姑娘占便宜,只投资了八十两却要日后卖出肚兜的两成净利,她则要负责把肚兜做出来和销售,布批原料、绣娘和店门、人事费用都是她负责,孟姑娘却是轻轻松松的就能得两成,太不公平了。 不过,若是肚兜卖得好,她的利益何止万两,不只大宁,大辽、大梁、大齐、大凤……她可以卖给全天下的女子!这可是独门生意! 思及此,她便道:「这样吧,我尽快把肚兜打造出来,两日后孟姑娘再过来,先看看打造出来的肚兜行不行,合同细节咱们到时再议,我可以保证绝不会叫姑娘吃亏。」 银衫当下觉得岳十娘不愧是生意人,是她想得不周到,若是绣娘的绣工根本做不出胸罩,那一切都是空谈。 「那我再把各部分的材质写得详细点。」她很认真的一一标注说明,写完,她有些脸烫地道:「肚兜只有我会穿,所以第一件得照我的身量打造,劳烦岳老板给我量个身。」 岳十娘很快意会过来。 她适才怎么没想到,乳房有玲珑有丰盈,既是要贴身穿着,自然要配合乳房大小来打造了。这么一来,岂不是要生产许许多多不同大小的肚兜来配合天下女子的乳房大小? 好晕,这生意真的有赚头吗?她有点说不准了…… 银衫见岳十娘脸色有变化,连忙说道:「岳老板莫愁,乳房大小有几种归类,下次见面我会先写好带来,您一看便会明了,不像您想像的那么复杂。」 岳十娘苦中作乐的笑道:「孟姑娘真是聪慧,我在想什么都知道,那我就信你了。」 【第五章 共骑生情愫】 出了巧绣庄,楼天临仍是抑郁寡欢。 她没话对他说吗?到底是什么生意不能让他知晓?他是不能让她信任的人吗?他究责的目光太过强烈,银衫自是感受到了,她很自然的问道:「大人有话要说?」楼天临瞪着她。 应该是她有话才对。 「没有。」他顿时有些挫败,她这是对他一点想法都没有,所以不认为该给他什么交代。咕噜—— 银衫的肚子叫了一声。 可能是松懈下来,她突然感到饥肠辘辘,可她的钱袋被扒了,她现在身无分文连碗面都吃不了,回去连牛车都不能坐了,要徒步走回去。 她肚子的叫声特别响亮,楼天临想听不到都难,他若无其事的说道:「我替你引见了岳老板,你陪我吃顿饭不为过吧?」 银衫知道哪有这么巧的事,她肚子正在饿,他就开口提吃饭,她尴尬的轻轻咳嗽两声。「大人是不是听到我肚子叫得响?」 楼天临不置可否地说道:「都过午了,不是只有你饿,我也是人,我也饿了。」他这是在免除她的尴尬,银衫感激一笑。「要吃什么,大人做主。」 楼天临心里想着这是第一次跟她在外头吃饭,不能马虎。 他选了「八宝楼」,虽不能和京城相比,但已是城里最好的馆子。 这是银衫穿越来后头一回上馆子,就见两层的木质高楼,雕梁画栋,因是用饭时间,馆子门口停了许多马车,进出的人也多,生意兴隆。 一楼是散座,二楼是雅室,楼天临本想要二楼的雅室有隐密性,但见银衫着迷似的望着一楼敞开的长窗,外头的景色似乎不错,于是便要了临窗的散座。 小二上了茶水,送上菜单,楼天临做主点了十来道精致昂贵的招牌菜,他故意点得多,要让她打包带回去给弟弟妹妹吃。 小二退下后,楼天临看着银衫,她正双手撑着下巴,微微眯眼看着窗外。 虽然春天还没来,但已有点春天的气息了,冬阳和煦,微风轻送,她和景色融合在一起了,就像幅画。若是以前,他绝不相信有个女子和他面对面坐着,会不看他而看风景。 可如今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不信。在她眼里,他是那么平凡的男子吗? 对于外貌,一直以来得到的赞叹太多,他心中是自信十足的,连带着有些挑剔了,寻常的贵女根本入不了他的眼,家里一直在逼他娶妻,是他不肯轻易将就才会拖到如今。 家里给他找的对象都是名门贵女、皇亲国戚,个个都是才德兼备、容貌出众,要说他不肯「将就」那些万中选一的京中才女,她们真会气死。 问他想找什么样的女子?确切来说,他心中并不清楚。 皇上还是太子时曾戏谑地问过他,那么多对他趋之若鹜的闺秀名媛他都不放在眼里,是否想找云里雾里的仙子? 仙子是太过了,但若是一起过日子的人是眼前的孟银衫,两个人夫唱妇随,早晨,她伺候更衣,送他上朝,下了朝,她说故事,他写,夜里,相拥而眠,生个像她一样漂亮标致的娃儿……想得深了,不觉悠然神往,一颗心竟是怦怦跳动起来。 他想和她过日子…… 这才相识多久?才见了几次,他竟然想和她过日子? 他一直在看着银衫,因此他发现了饭馆里有个人和他一样,一直在盯着她看。那是一个坐着看也挺高瘦的小伙子,脸色略显苍白,像是长年没晒过阳光似的。 他觉得那小伙子看她的眼光有些复杂,绝不是因她长得好看才看的,这让他介意起来,觉得有必要弄清楚怎么回事。 他弯指叩了叩桌面引她注意,低声问道:「你认识靠梁柱那桌,穿青色衣裳的小伙子吗?他一直在看你。」银衫看过去,不假思索地道:「不认识。」 她才说完,那人却起身笔直地朝她走过来,他走得很慢,一边的腿脚似乎有些不方便。 「他过来了。」楼天临蹙眉。「你真的不认识?」 银衫紧紧抿着唇,心里顿时忐忑不安。看起来是冲着她来的,这人是谁啊? 要命,她完全没概念啊!她应该要带金金出门才对…… 第十二章 那个人慢慢走到他们桌边,他看着银衫,无奈地道:「衫儿,你别怪我狠心,是我爹娘的意思,谁让你爹死了,你那个后娘又是个病秧子,还拖着六个弟弟妹妹,我爹娘执意要退亲,我也没法子,让你白等了我两年,我心里也不好受。」 银衫心里咯噔一下。 这人难道是原主那养腿伤养了两年的未婚夫吴振贵? 古代不是男女授受不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掀头盖当下才知道彼此的相貌吗?怎么他倒认得原主了?是了,原主和吴振贵是同村庄的人,自小一块儿长大因而才定了亲,不可能没见过对方。 听这吴振贵的意思,他和原主不只见过面,他对原主似乎还颇有好感,是迫于父母才不得不退亲。 她想到了自己,郭启轩虽然没有抛弃她,却更可恶地背着她劈腿了,搭上院长的千金,都要跟对方结婚了还不开口跟她摊牌,若是她没车祸死掉,怕是他们结婚了,她还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她已经没法跟郭启轩算帐了,而现在,她可要维持好原主的体面,以后还要让吴家人知道,不要她,是他们的损失! 「衫儿,我知道你难过,可是你……忘了我吧,不要再为我寻死了,我不值得你为我那么做……」 「你看我像难过的样子吗?」她打断吴振贵的情境剧,正好小二过来上菜,上了一桌子的菜。吴振贵一愣。 「你确实不值得,你全家都不值得。」银衫拿起筷子,夹了一大块荷香排骨进碗里,嘴里飞快地说道:「我过得很好,所以你也不必内疚,以后遇见了就当陌生人吧,省得彼此尴尬,祝你幸福。」 祝他幸福?吴振贵又是狠狠一愣,脸上青白不定,这才注意到有楼天临的存在,语气顿时阴恻恻了起来。 「原来你手段这么好,这么快就搭上男人了,我娘说的不错,你家穷得你迟早会把自个儿卖了来养家,看来如今就是把自个儿卖了,搭上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在这里吃香喝辣是吧?」 银衫重重搁下碗筷。 真是臭嘴!自己要退亲的,现在却是做贼的喊抓贼。 她既占了原主身体便该为原主发声,不能让吴振贵以为随口就能践踏原主,得了便宜还卖乖!不待她发作,吴振贵已经哎哟一声跪了下去。 她连眨了好几下眼,没看清楚是怎么回事。 楼天临深浓眼睫低垂,淡定地端起茶抿了一口,不冷不热的说道:「本官乃是白阳县令楼天临,你敢诬蔑本官的清誉,等着吃牢饭吧!」 县令?! 吴振贵顿时吓得屁滚尿流,不断磕头求饶。「小人该死!小人不知是大人,小人是一时失心疯才会口出恶言,大人不计小人过,不知者不罪,请大人饶命!大人饶命!」 楼天临一脸嫌弃。「滚!不要再让本官看到你。」 「是是!小人这就滚!这就滚!」吴振贵不敢起身,连滚带爬地离开。 银衫看着吴振贵窝囊的身影直摇头,原主是瞎了吗?竟把终身托付给这样没担当的渣男……唉,说别人,她自己不也一样,前生所托非人。 「你不是说不认识他吗?」楼天临眨也不眨的看着她,这个他想一起过日子的姑娘,他对她的了解太少了。银衫轻轻咳嗽一声,很窘地说:「我也是刚刚才想起来,我们定了亲,他们家把我退亲了。」 楼天临瞪着她。这种事能临时才想起来吗? 银衫也知道自己的说法难以取信于他,便解释道:「就是……我之前脑子一时不清,曾为了退亲之事撞了墙,那时得了离魂症,很多事都忘了。」 他的目光扫过她平静无波的瓜子脸,还有那双黑白灵动的眼眸。 她这是真平静还是假平静?她为了那小伙子寻死过,而那小子才刚走,她真能平静? 不管真假,她能淡定,他却抹不掉心里不悦的感觉。「为什么不跟他说你现在能挣钱了,你家不穷了,要他别退亲?」 银衫瞧着他奇怪的神色,她长长的睫毛一扬。「大人,我都忘了他是谁了,又怎么会想嫁给他?」她那无辜又单纯的神情,令楼天临的心不受控制的狠跳了一下。 究竟是怎么回事?这般悸动究竟是怎么回事? 「话说回来,大人,您会武功?」她对这个比较有兴趣,方才都没看清他是怎么让吴振贵跪下的,是弹指神功那类的吗? 被她饶富兴味的瞧着,楼天临心口微微发热。怎么?她这闪亮亮的眼神是在崇拜他吗? 他咳了一声。「你不知道吗?我大宁朝的男子讲求文武双全,习文习武都是基本。」 他的拳脚功夫和学问是一起并进的,只不过他对学问的兴趣浓了些,虽然对拳脚功夫不太上心,但该学的也都学会了。 「要是我会功夫,就能保护自己和弟弟妹妹了。」银衫感叹地道。 在巧绣庄时,那伙计动手推她,她站都站不住,这般手无缚鸡之力的要如何守护弟弟妹妹?楼天临一向不是个热心助人的主,可此时却鬼使神差地说道:「你想学,我可以教你。」 银衫冲他笑了笑。「大人和我又不住一起,要如何教我?」楼天临沉默不语,一双黑眸眨也不眨的看着她。 住一起不就好了? 他没有家眷,几个房间都空着,她想用几个房间都行,全家都带来也行…… 自然了,这种话只能想想,绝对不能说出口,贸然邀姑娘家同住,他要成登徒子了。 「快点吃吧!」他收回绮思念想。「菜凉就不好吃了。」 「大人也吃。」 银衫吃了很多,但还是剩下很多,她心里想着要是弟弟妹妹们也能吃到这么好吃的菜就好了,可这顿是县令大人出的钱,她也不好说自己想打包。 她还在犹豫不决,就见楼天临吩咐小二把剩下的都打包。银衫耳根有点热。 他这是要打包回去给县衙里的人吃吧?幸而她适才没有开口,不然就糗大了。 出了八宝楼,银衫心想占用堂堂县令大人这么久时间,该是分道扬镳的时候了,不想楼天临却是先一步开口。 「想不想到明月书坊去看看?郑老板日前特地派人到衙门跟我说,你的书已经在排版了,要先印刷出一百本的样书来看效果,还问你何时要动笔写《童三宝闯天关》第二部。」 「在排版了吗?」银衫掩不住的兴奋,她对这里如何印刷也颇为好奇。安步当车,两人来到明月书坊。 郑逢春见到银衫简直像见到财神爷似的,两眼闪闪放光。「孟姑娘,我把你那《童三宝闯天关》看了三遍,这才交去排版,实在意犹未尽,童三宝掉进魔窟结果如何?能先透露些情节给我知道吗?」 银衫一笑。「不好意思郑老板,具体情节我还在构思,我也不知道童三宝后来会如何。」郑逢春不死心的追问道:「那姑娘预计何时会完成?何时能将手稿送来?」 「写好了自然会送来。」楼天临直接结束郑逢春的纠缠,转而说道:「郑老板,孟姑娘想到印房看看,可是方便?」 郑逢春陪笑道:「没问题、没问题!」 看个印房,县令大人也陪着来,两人关系不一般啊! 他殷勤万分地亲自带他们到书坊后方的印房,并且拍胸脯保证道:「我们明月书坊是县里最大的书坊,做的活字也最多,可以同时印刷好几本书,是那相思书舍万年都赶不上的。」 银衫听他自吹自擂,想的是若他看到后世是怎么印刷的,肯定目瞪口呆。 撇除技术,这印房倒是四面敞亮,她参观了一会儿,大致知道是怎么作业的。 说难不难,就是把胶泥烧制的一个个反文单字排好,放在铁板子上,加上特制的药剂之后火烤,待凉之后,活字便都固定在铁板上了,用完之后再火烤便可以拆下来。 看了片刻,不能太担误人家工作,他们告辞。 郑逢春送他们出去,不忘再三叮咛交代,「姑娘写好第二部要快些送来啊!不然我派人去取也行!」两人走远,边走边聊。 楼天临笑道:「看来郑老板很想看到你的第二部小说。」 「这事急不得,我得先练好字。」说到练字,银衫想到她出了耕砚斋便丢了钱袋,不由得对他陈情道:「大人,衙门里的捕差大人们抓扒手吗?若他们扒的是富人便罢,若扒走穷苦人家的生活费,穷人家要喝西北风了,扒走救命钱还可能把人活活给逼死。」 他原先以为她想让他帮忙抓偷她钱袋的扒手,不想她却是将心比心,不想有人跟她一样受害。 第十三章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定会好好整顿,不叫宵小猖獗。」 银衫真心诚意的说道:「大人体恤民情,是百姓之福。」 楼天临不禁微微挑眉,他不大喜欢听她说这种话,像是他们很生分似的。银衫看了眼天际。「大人,天色不早了,我得回去了,大人也回衙门吧。」 楼天临一早便想好她说要回去时,他要说些什么,此时听她开口要走,他便潇洒回应,「我送你回去。」 银衫却正经地道:「万万不可麻烦大人,大人借我两文钱即可,我坐牛车回去。两日后我会再来见岳老板,借贷的钱到时候再送到衙门里还大人。」 她心中所想的是,已经麻烦他够多了,绝不可以再让他为了她跑一趟。楼天临却是吃了秤砣铁了心的看着她。「不借。」 他就想骑马送她回去,他就想要在她身边多待一会儿。 「大人……」银衫抬眸看着他,有些无言。 她实在不明白他在想什么,身为县令,他就那么没事做吗? 「事实上——」楼天临看着她的目光渐渐染上些热度,想到两人共骑就令他口干舌燥。「我正好有事要到银杏村视察,顺道送你。」他今天非要送她不可,任何事都无法阻拦他。 「既然如此,那么劳烦大人了。」既是顺道,她接受起来也较心安理得。 楼天临的马来时就借放在巧绣庄的马厩里,巧绣庄也不远,两人便信步过去取了马。 这是银衫两世为人第一次骑马,她完全不知道该如何上马,尤其那匹通身雪白的高头大马十分扎眼,神骏异常,让她觉得骑在牠身上会很冒犯。 这也是楼天临头一回载人,他的坐骑从不让人碰,天爱曾闹着要让他载,他也不搭理。他轻松地翻身上马,跨在马背上,伸臂将银衫抱上马匹。 银衫以为自个儿要坐在他身后,他却是让她坐在他身前。 她蓦然想到前生,她很向往坐在机车前,男朋友在身后搂着她骑车的画面,看别人也都那样,可启轩总是不答应,说危险。 「我来背。」楼天临取下她肩上的大包袱。 他一带缰绳,马儿飞驰起来,银衫低呼一声,似乎有些害怕。他顺势而为,紧紧揽着身前的她,嘴角泛起了浓浓笑意。 原来得偿宿愿是这种感觉,他殿试高中状元的那日尚且没有得偿宿愿之感,今日却让他尝到了这般滋味。银衫没骑过马,刚开始是有点怕,但没一会儿便适应了。 适应了之后,她时而睁开眼睛,时而眯起眼睛,感受迎面而来的风拂在脸上,还没享受够呢,她家就到了。楼天临俐落下马,他伸臂把银衫抱下来,两人共乘一骑之后,他对她的各种情愫益发浓烈。 「大人,劳烦把我的包袱给我。」银衫被他抱了两回,心里也是微有异样触动,莫名的不敢与他视线对上。 「我帮你背进去。」 楼天临这些行为都是潜意识的,当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帮她提鞋都甘之如饴,何况是背包袱。再说了,这么大的包袱,怎么可以让她那么弱不禁风的纤细小肩来背?他是男人,该当他来背。 「大人,还是给我吧,我自个儿背进去就好。」银衫也不知道自己的脸为何有些烫。 她微微无措的模样落入楼天临眼里,那长长的睫毛微微掀动,双眸又清澈得像湖水一般,一下子就撩动了他的心弦。 他心跳怦然,两颊发热,随便找了个藉口说道:「我想看看来宝。」 孟来宝是托他的福才治好的,他说想看孟来宝,银衫也不能再拒绝了。 两人进了家门,却发现家里好像被打劫过,锅碗瓢盆散落一地,桌椅也都倒了,这情况令见多识广的楼天临也眉心一皱。 他是县令,大白天的盗匪如此猖獗,这是在打他的脸。 「娘!金金、银银!」见两个大妹妹披头散发的像打过架,银衫的心瞬间提到了胸口。「怎么回事?有土匪闯进来吗?」 「大姊!大人!」孟金金迎了上来,气急败坏的说道:「大姊!大伯娘带人来过了,把咱们的东西都搬走了。」 孟银银愤慨道:「值钱的都搬走了!大伯娘带了好几个人,我们拦不住也打不过,只能眼睁睁看他们走!」 「岂有此理!」银衫一听,顿时怒不可遏。「娘呢?」 孟金金道:「娘被气得晕了过去,在屋里躺着,这会儿才醒过来。」 银衫忙去检查被搬走了什么,一看发现他们不但把米油等她添购的日常物资搬走,连挂在墙上的风鸡腊鱼也不放过,全都拿走了,她新添的几床被褥也没幸免于难,都被搬光了。 她回房打开小匣子一看,果然,她用银票兑的剩下三两现银,要日常花用的,也不翼而飞,只有她缝在枕头里的银票还在,应是他们没想到她会有这张银票,否则就是翻箱倒柜也会找出来。 她匆匆进房去,见到杜锦娘躺在床上流泪,她过去扶杜锦娘坐起来。 「娘,别哭了,起来把外衣穿上,咱们上爷奶家理论去!若是不说个清楚,日后大伯娘他们还会来这样肆无忌 惮的搬东西,咱们没有安生的日子好过。」 「你说……要上你爷奶家理论……可、可是……」杜锦娘结结巴巴,还没去就先胆怯了。 银衫神色凝重。「别可是了,娘,你听着,咱们不能这样任由他们欺负,女儿是怕自个儿过去,他们会说我不是孟家的人,没资格说话。娘好歹是孟家的媳妇儿,总能说上话,娘要是不想咱们东西再被抢光,就跟女儿走一趟。」 杜锦娘六神无主,脑子里乱烘烘的也没个主意,听银衫说得有理,牙一咬便同意了。 杜锦娘垂首跟着银衫出房门,蓦然见到屋里有个气宇不凡的陌生男子,还抱着孟来宝,顿时吓了一大跳。银衫介绍道:「娘,这位是县令大人,上回就是托大人的福,来宝才得以平安无事。」 「原来是县令大人!」杜锦娘慌忙跪下磕头。「民妇拜见县令大人,多谢大人救我们家来宝的性命,民妇来生给大人做牛做马报答大人的恩惠!」 楼天临虚扶一把。「大娘不必多礼,快些起来。」 银衫把杜锦娘扶了起来,对楼天临道:「大人先回去吧,我们得去我爷奶家一趟,把我们的东西讨回来。」楼天临不假辞色地道:「他们这是窃盗罪,我陪你们去吧。」 适才银衫去检查失物时,他已听孟金金说了过程,他现在满心都在银衫身上,怎容得下她被人欺负? 银衫想到他的官威确实好用,尤其是对孟家那帮极品肯定有用,但她不想利用他,再说孟家人都不可理喻,她不想脏水泼到他身上。 她看着楼天临,坚定地道:「不用了,大人,这是家务事,大人插手反而不方便,我自己可以解决,请大人无须挂心。」 楼天临沉默不语,一会儿才道:「好吧,既然你这么说,那么你自己当心点,若要帮忙便到县衙找我。」他心中想的却是,我如何能对你的事不挂心?但她坚持要自个儿去,他也不能强陪,暗中派人看着便是。银衫感激地道:「明白了,多谢大人,大人请回吧。」 【第六章 从族谱除名】 银衫目送楼天临离开,直到他骑在马背上的身影成一个遥远的黑点,她这才在脑中把上孟家要讲的话理了一遍。 既然要讨回失物,那就要有目击者,杜锦娘肯定是没法陈述事实的,于是银衫又带了孟金金同行。母女三人赶紧赶到孟老爹家的时候,天快黑了,她们全饿着肚子。 银衫也不客气,敲门都免了,自己开了门,登堂入室之后也没再把门关上,故意要让街坊听到。屋里一张圆桌,孟家人正在吃晚饭,见她们娘三人来了,错愕之余纷纷站起来。 孟彩蝶率先发难,她瞪着银衫。「你这丧门星,不是叫你别再来了,怎么又来了?」银衫抬头挺胸,堂堂回道:「我也不想来,但你娘偷了我的东西,我得来讨回去。」 「我偷了你什么东西了?」甘氏不在乎的笑了笑,显然就是不承认,要银衫她们吃哑巴亏。银衫勉强压住心中火气,沉声道:「金金你说,你都看到什么了?」 孟金金毫不畏惧,大声说道:「我看到大伯娘带人来搬走我们的东西,连被褥都不放过,全搬走了。」 第十四章 甘氏挑了挑眉毛,对银衫冷哼道:「你不是说没银子吗?那家里那些东西怎么来的?你去偷的抢的不成?」她就是听闻银衫从城里回来后大肆给家里添了许多东西,这才去看个究竟,没想到大有收获,不但粮米物资很多,还让她找到三两银子!三两银子啊,听说他们从城里回来那日,是一辆大马车送他们姊弟三人回来的,许多村里人都看见了。衫丫头肯定去城里做了什么勾当才有那些银子和东西,她的猜测绝不会错,这当中肯定有什么。 「我的东西怎么来的,跟大伯娘没半毛关系。」银衫下巴微扬,淡淡道:「现在就请大伯娘把东西还给我。」 甘氏哼道:「怎么会没关系,那些都是你爹之前一点一点向我们借的,我不过是讨回来而已。」银衫眼中微微有些凌厉目光闪过。「难道我爹也跟你们借了三两银子吗?」 不想,孟百海却煞有其事的说道:「大侄女,你爹确实跟我借了三两银子,你大伯娘不过就是把你爹欠我们的银子取回来罢了。话说回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为人子女怎么可以藏着掖着银子,不先替你爹还债呢?」 一派胡言!银衫忍着气。「大伯父,您说我爹向您借了三两银子,可有借据?」 孟百海蹙眉。「自然是没有,自家兄弟要什么借据,只不过我没想到你爹会有借无还,就这样撒手人寰一走了之,当初他可是担保他一定会还钱,我才会看在手足情分上借的。」 「我爹没有死。」银衫面色渐渐沉凝下来。「等我爹回来,我会问清楚他有没有跟大伯父借银子,如果有的话,我一定有借有还,但是现在,无凭无据的就说我爹跟大伯父借了三两银子,我不能信服,请大伯娘先把银子还给我。」 孟百海斜睨着她。「你这丫头,还怎么问?你爹都死了,死无对证了。」 闻言,银衫直勾勾看着孟百海,凌厉地道:「是啊,死无对证,现在任凭大伯父怎么说都是对的,我也可以说大伯父向我爹借了三两银子,大伯父何时要还?」 「你这丫头,现在是在对谁无礼?」田氏像被点着的炮仗似的,忽然向前,一个巴掌甩在银衫脸上,劈头盖脸的破口骂道:「死丫头!你眼里还有没有长辈?你爹娘是怎么养你的,一点教养都没有!」 这一巴掌把大家都打愣住了,可大伙很快回过神来,除了银衫三人,其他孟家人全都露出了幸灾乐祸的嘴脸。 银衫被打得脸上热辣辣的痛,她瞪着田氏,这个偏心到家的老虔婆,若有朝一日她发了家,她一粒米都不会给她! 「奶奶为什么要打大姊?」孟金金气得涨红了脸,两只小拳头握得死紧,像极了要咬人的小野兽。田氏气不打一处来,凶恶的瞪回去。「你再多嘴,连你也打!」 银衫虽被打得头昏眼花,但还是拉过孟金金将她护在自己身后,眼神好似寒冰一般。「谁敢打我的弟弟妹妹试试,看我会不会放过你们!」 「不放过又如何?」孟彩蝶耀武扬威的走到银衫面前,挑着眉把脸凑近,挑衅地道:「怎么?你想打爷爷奶奶,打我爹娘吗?好啊!把事情闹大,晚辈打长辈,看理站在谁那边!」 「走吧,衫儿……」这场面令杜锦娘怕到不行,她脸色发白,整个人都在颤抖,好像随时会倒下。 她原就在胆怯了,不想田氏却将箭靶转到她身上,阴阳怪气的说道:「我说老二媳妇儿,把一点米粮给你公婆就那么肉痛吗?竟然指使大丫头来闹?我没有你这种不孝媳妇儿,从现在开始你不是我媳妇了!」 「娘,您在说什么啊?」杜锦娘吓得不会动了,不是媳妇儿是什么意思?孟家要休了她吗? 「太好了!」银衫见机不可失,便大声地道:「是奶奶说的,我娘不是您的媳妇儿了,既然我娘不是,我和弟弟妹妹们也都不是您的孙儿了,从此我们和孟家一刀两断划清界线,没有任何关系!」 「衫儿!」杜锦娘见银衫口出狂言,吓得魂飞魄散。 孟百海眼里浮现一抹戾气。「爹、娘,既然他们不识好歹,索性把他们从族谱里除名,这孤儿寡母的,省得日后拖累咱们。」 在这里撕破脸最好,那三两银子已经进了他的口袋,他是绝不可能吐出来的。 甘氏也重重点头。「爹、娘,孩子他爹说的不错,大丫头都说不希罕咱们孟家的姓了,咱们还希罕他们不成?就把他们从族谱除名,看他们以后怎么在村里立足。」 田氏咧了咧嘴,痛快地道:「好!就把他们除名,看这大丫头还敢不敢没大没小!」 银衫是求之不得,她巴不得和这群极品亲戚划清界线,以后做生意赚的钱才不会被他们攀亲带故的抢走。但是,她知道这对杜锦娘来说是青天霹雳,这时代的女子,丈夫死了,又被婆家除名,代表就是被休了,是弃妇。而她和弟弟妹妹们也一样,在族谱里除名是一个很大的惩罚,等于以后他们和孟家没半毛关系了,在村里就是被孤立的一家,出了事也不会有任何人来声援他们,在外面也不能打着孟家的旗号做事。 她握了握杜锦娘冰冷的手,坚定的说道:「娘别怕,一切有我,我不会让你和弟弟妹妹饿上肚子,你相信我,咱们出了族谱会活得更好!」 杜锦娘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衫儿,要是你爹回来知道这件事……」银衫眼神坚定不移。「爹不会怪我们的,我相信爹会明白的。」 「怎么?娘儿俩在嘀咕什么?」老三孟百川的老婆杨氏也加入阵营。「是不是后悔了?这世上可没有后悔药哪。大丫头,若是后悔,你现在就向爷奶还有你大伯父、大伯娘磕头认错,说不定看在你爹的分上,就不把你们除名了。」 银衫秀气的眉坚毅的拧起来。「择日不如撞日,既然要除名就今日除名吧,省得还要过来相见。」 「听听,这丫头好大的口气!」甘氏火上加油地道:「爹、娘,若咱们今日不将他们由族谱除名,倒叫大丫头给看轻了,以为咱们不敢将他们除名哩。」 她跟她孩子的爹想得一致,为了那亮堂堂的三两银子还有其他吃用,今日非跟银衫断绝关系撕破脸不可。孟老爹蹙着眉头。「老大,去把你大伯父请来,再把族里其他长辈亲戚都叫来,我倒要看看这丫头有多大能耐,不过是拿些米油竟敢喊着要由族谱除名,岂有此理。」 银衫见他们是非黑白全颠倒了,也懒得多费唇舌,今日若能跟孟家脱离关系就是最大的收获了。孟百海兴冲冲的去了,孟家的亲戚都住得近,听闻这等大事全部迅速跑来了。 众人来,自然又闹腾了一阵,问清了原由是老大媳妇上老二家拿了点米油要孝敬公婆,老二媳妇儿就带着闺女上门闹,定要讨回去,还斩钉截铁的说要由孟家族谱里除名。 听完甘氏说的原由,众人纷纷指责杜锦娘不孝。 于是,除名仪式正式开始,由孟老爹的兄长,也就是孟家的族长主持,他动笔写了一长串,意思就是孟老爹家二房从此脱离孟家族谱,不是孟家的人了。 除名仪式不需拿去村长那里公证,所有在场的孟氏族人都是见证,因此族长写完两份,户长孟老爹一份,被除名的二房一份,这就算完成了。 握着那张纸,银衫心里很踏实,她抬起头来看着众人,视线刻意停在孟百海和甘氏脸上,清楚响亮的说道:「金金,你听好了,往后若大姊不在家又有人上门搬东西,你就报官抓贼!」 两日后,银衫第二次上巧绣庄,似乎岳十娘早有交代,因此见她来到,店掌柜马上招呼她到里间暖阁。 「孟姑娘好生守时。」一个丫鬟打起珠帘,岳十娘笑吟吟的进来,同时随手放下层层帷幔。「事不宜迟,肚兜已经缝制出来了,孟姑娘这就穿给我看如何?」 这间暖阁原就是她招待城里贵妇千金的地方,为了让她们能毫无顾忌的试穿衣裳而打造,因此隐密性十足。饶是同为女子,要在岳十娘面前宽衣也是令银衫十分羞涩,可为了发家致富,给她娘和弟弟妹妹过上好日子,那牺牲色相也是值了。 岳十娘目不转睛的看着银衫试穿,待银衫穿上略做调整,浑圆的雪峰之间形成迷人的深深沟壑,那两块窄小布料有着勾魂摄魄的效果,她简直是屏息凝视了。 「太美了,实在太美了……」岳十娘嘴里低喃,眼中一片赞咏。 她是女人尚且看得目瞪口呆,要是叫男人看到,岂不为之疯狂、痴迷? 第十五章 银衫被岳十娘那露骨的眸光看得直发热,她指着罩杯的内缘,微赧地说道:「若是不够丰满的姑娘可以在这里缝进衬垫,那么便会显得更丰满好看。」 岳十娘一点就通,她叹服地说道:「孟姑娘太有才了,怎么会想到这么做?这么一来,平乳的姑娘也不用愁了。」 银衫笑了笑,后世的太平公主才真的不用愁哩,隆乳盛行,人人都能做波霸。 「那么,我先换下来,再和岳老板谈细节。」 她也不好意思对着岳十娘脱下胸罩,便转过身去。一瞬间,岳十娘眸中掠过一抹惊诧异色…… 银衫脱下胸罩,穿上她原来的肚兜,想着是否要给胸罩命个名,以跟肚兜区隔。 两者原本就不同,是她一开始为了让岳十娘听懂才会把胸罩说成肚兜,如今岳十娘已充分了解,她觉得有必要给胸罩起名了。 「孟姑娘和楼公子是怎么认识的?」 就在她把衣服一件一件穿上时,岳十娘突然闲话家常地问道。 银衫一愣,岳十娘怎么会突然问起楼天临?她思忖着,楼天临没向岳十娘表明县令身分,表示他不想让岳十娘知道,那么她也该当替他保密。 她避重就轻的说道:「楼公子是好人,有一回我背着生病的弟弟却没银子看大夫,在医馆前束手无策,是楼公子经过伸出援手。」 岳十娘推敲着。「所以,你们实际并不相熟,孟姑娘也不知楼公子的身家背景是吧?」银衫含糊地道:「嗯,我不知道……」 岳十娘一直打听楼天临的事,莫非…… 她看岳十娘梳着妇人发式,应当是个有夫之妇,不可能对楼天临存了别的心思吧?银衫整理好衣裳,一个丫鬟进来上茶,两人遂坐下来谈正事。 岳十娘直奔主题,「孟姑娘上回说乳房大小很容易归类,不知是怎么个归类法?」 关于这个问题,那日银衫走后,为了证明她脑子不差,她也思考了很久,却是想破头也想不出所以然来。 「岳老板请看。」银衫将整理好的罩杯表给岳十娘,她依现代对罩杯尺寸大小的分类,先区分胸围,再区分罩杯,a、b、c等尺寸则换算成这里的尺寸,一目了然,清清楚楚。 岳十娘看完之后,打从心里甘拜下风。「孟姑娘想得实在周到,十娘佩服。」 「岳老板,事实上这衣物并非肚兜,您也看见了,它并不是围着肚脐的,而是围着乳房的,它的名字叫做雪兜。」 小说里都形容胸部为雪胸、酥胸的,酥兜不够唯美,便择了雪兜。 「雪兜吗?」岳十娘连连点头,眼睛忍不住闪闪发亮起来。「这名字甚好,也能区隔它和肚兜的不同。」 「正是这个理。」银衫又细细说道:「另外,咱们一开始便要做好商标管理,日后若有人仿做,也不能把咱们的商标照着仿造。」 「商标?」岳十娘没听过这个词,但她也不笨。「孟姑娘的意思是,像高档茶叶那般,在包装打印上巧绣庄的名字吗?」 目前还没有哪家绸缎庄这么做,大家只知道上哪间绸缎庄买布买衣裳或订做衣裳,但衣裳上头并没有标记是出自哪家,大家都是凭绣工认店家,凭自己的喜恶选择店家。 「不错。」银衫点了点头。「这是让客人知道他买的是真货还是仿做品,也让客人知道唯有咱们巧绣庄卖的雪兜是品质最好的。」 岳十娘自认做生意的手腕一流,却也没想到那里去,她对年纪比她小上许多的银衫已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连声问道:「孟姑娘究竟是如何想到的?府上可是有人从商?」 银衫笑了笑。「我平日就喜欢胡思乱想,这些想法存在脑中许久了,承蒙岳老板看得起才有实现的一天,否则都是纸上谈兵罢了,我一个人哪有能耐付诸行动,日后还是要仰仗岳老板。」 「依我看,日后我要仰赖孟姑娘的地方才多呢。」岳十娘灵机一动。「我想与妹妹结为金兰姊妹,妹妹千万不要嫌弃才好。」 银衫确实受宠若惊,她没想到岳十娘会突然提出结拜要求。 岳十娘是成功的商人,家底丰厚,提出要和她义结金兰是看得起她,有心与她结交,她自然是好。有岳十娘这个义姊等于多了一座大靠山,主要也是她觉得岳十娘十分爽快又聪明,若是那种斤斤计较,问题一堆、固执己见又只想占便宜之流,任凭生意做得再大,她也不会想结交。 「银衫见过姊姊。」她起身,真心诚意的给岳十娘福身。 岳十娘满面笑容的携着她的手道:「衫妹妹,我夫君十多年前病逝,我没有生育孩子,娘家远在京城,婆家虽然待我很好,但宅门里毕竟复杂,平日也没有个知冷知热、可以说体己话的人,从此你就是我的妹妹了,可不许不听我抱怨碎念。」 听了这话,银衫脸上添了一丝暖意,笑道:「姊姊有什么苦水尽管倒给我,我听了再给姊姊出主意。」就这么一句结拜,两人之间无形之中距离缩短了。 「这几日姊姊找人设计也行,自己设计也好,要画出个简单的图形,中间需有巧绣庄三字。」 怕岳十娘不明白商标概念,银衫索性把商标的大小和大概模样画出来,前生她没受过艺术薰陶,故而画得简单,小小的椭圆形里头有巧绣庄三字,自然了,她的字还是丑得不能看,不过岳十娘也看明白了。 「这事不难,我认识几个画家,明日就能办妥,定会画出个小巧精致又醒目的图样做咱们的雪兜商标。」 「姊姊,那我明日再来。」家里弱的弱、小的小,尤其刚脱了孟家族谱,她娘老是没有安全感,再说她也要练字,既然事情办完了,她就归心似箭。 岳十娘要去打点商标的事,便也不留她,只道:「坐我的马车回去,明日何时去接你,你告诉车夫就行。」银衫还要添购一大家子的日常用品,心想这样倒也方便,便不推辞了。 银衫前脚一走,岳十娘立即派人去飞鸿客栈。 楼天临要她有消息就往飞鸿客栈找掌柜的给他传话,虽然明知他人就在县衙里,她还是得正儿八经的去飞鸿客栈找人传话。 不出她所料,消息递出去不到一个时辰,楼天临就上门了。暖阁里,她笑吟吟的让下人给楼天临上茶。 楼天临喝了一口茶,直接发问:「岳老板可是有眉目了?」虽然他知道岳十娘人脉很广,倒是没想到会这么快有进展。 「何止眉目。」岳十娘笑咪咪的看着他。「是已经找着公子要找的人啦。」 楼天临十分诧异。「此话当真?」 奇怪了,若是找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女子这般容易,皇上为何派他来找?岳十娘拿着杯盖,慢慢拨着茶水。「公子,那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楼天临一凛。「难道岳老板身上有梅花胎记?」 岳十娘憋着笑。「公子说笑了,不是我。」 楼天临看着岳十娘使劲憋笑的嘴角,淡然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不是吗?在下眼前此刻只有岳老板。」岳十娘笑意深深。「我说的是孟姑娘,孟银衫。」 楼天临挑起眉头,诧异的看着岳十娘。「你说——孟姑娘?」岳十娘笑着点头。「正是。」 楼天临还是不太能相信。「岳老板肯定吗?」怎么可能?怎么会是她? 岳十娘知道他必然会大大吃惊,因为她也一样,当她第一眼看到时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就在一个时辰之前,在这个房里,我亲眼确认,绝不会有错,就在后腰际上,半个婴儿巴掌大的梅花胎记,淡淡的水红色十分扎眼,任何人看到都会过目不忘。」 一时间,楼天临心绪纷乱。 「这件事请岳老板严守口风,绝不能告诉任何人,尤其是孟姑娘本人,暂时不能让她知道。」 他的要求在她的预料之中。「公子放心,我是明白人,不会自作主张给公子添乱。」看来他要找梅花胎记的女子,不是他说的有床笫怪癖那么简单。 「在下信得过岳老板,不过来得匆忙,酬金没有带在身上,明日会派下人送来。」楼天临的目光已是十分的不平静。 「公子千万别送酬金过来,我不会收。我告诉公子也不是为了酬金。」是因为您是县令大人啊!这话当然不能说,她笑笑地道:「倒是我看公子对孟姑娘有意对吧?若是真的有意,就不能没有任何行动,只是坐在家中干想,因为我瞧着孟姑娘也是个不开窍的,得要公子先下手才行。」 楼天临苦笑,她确实是个不开窍的。 第十六章 他起身告辞,岳十娘又说道:「对了,公子,我和孟姑娘今日已结为金兰姊妹了,要谈的生意也初步确定了,这些事我觉得有必要跟公子说一声。」 如此慎重令楼天临突然明白了,岳十娘肯定知道他是县令。他匆匆告辞,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孟银衫竟然是皇上要找的人? 几日不见她倒是忙得很,领着家人一块儿出了族谱,又和岳十娘结成金兰姊妹还谈了生意,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一星半点的想念过他? 要命! 如今她有没有想念过他重要吗?重要的是,皇上为何要找她?难道她是什么流落在外的罪臣之女,皇上要抓她回去定罪? 若在他们尚未相识之前,他会照皇上的密旨一找到人就将她送到京中,可现在她之于他意义大不同,在没有打听到皇上想对她做什么之前,他不会送她回去……不,他连找到人的讯息都不会向皇上透露。 他得先搞清楚,她究竟是何人?皇上为何要找她? 回到衙门,他浮动不已的心绪还没完全镇定下来,总算体会到什么是关己则乱了。 「少爷可回来了。」路明迎上来,劈头便道:「孟姑娘来过,坐了片刻不见少爷回来,说要赶着回银杏村便走了。」 楼天临的心里顿时扑通扑通的跳。 听到她来找他,他感到情动的难以自已,体内的血液叫嚣着沸腾。 偏偏路明在他跟前,他这个主子还要装面瘫、装不在意,淡淡地问:「孟姑娘可有说何事?」路明耸肩。「小人有问,但孟姑娘没有说,就留了封信给少爷,小的搁在少爷书房了。」 他才说完,楼天临便一阵风似的消失在路明眼前,路明揉了揉眼睛,惊呆了。少爷这不是对孟姑娘上了心,不然是什么? 离京之前夫人再三交代,少爷有任何事都要他往京里传消息,又说渠州临海,商贸发达,造就了许多富商,白阳县里更是有许多抬得出名号的大商家,那些商人处心积虑的想与官家攀亲带故,将女儿送给官员做妾也在所不惜,要他看牢了,千万不能让少爷沾到商家之女。 夫人还说,少爷的婚配对象大致已尘埃落定,若不是敬亲王的孙女南康郡主,便是贤太妃所出的长乐长公主,所以了,少爷的名声格外重要,绝不能有任何不好的风声传到京里。 其实呢,他都知道,他什么都知道,这一切还不是为了跟安家斗。 他家老太爷是内阁首辅,长年和丞相安松春是死对头,他家老爷是户部尚书,安丞相之子安乃汝是吏部尚书,安尚书的儿子安之洋和他家少爷是同年殿试的状元,那一年皇上钦点出了双状元,轰动了整个京城。楼家与安家在朝廷同样举足轻重,两家一路较量,眼下看起来是他们楼家略胜一筹,因为他家大小姐风光嫁给了皇上,成了后宫之主,可安家也不甘示弱,安尚书的嫡长女同样入了宫,封为贵妃。 现在,暗潮汹涌的除了比皇后娘娘和安贵妃娘娘谁先怀上龙种,再来便是比安之洋和他家少爷的婚配对象了。 照他家老太爷的好胜程度,少爷的婚配对象一定要甩安之洋十条街才可以。 如今京里年纪相当,足以匹配与彰显他家少爷高贵身分的贵女屈指可数,南康郡主和长乐长公主是前两名,两人都色艺双全。要比身分的话,自然是贤太妃所出,身为皇上妹妹的长乐长公主胜出,可南康郡主也不容小觑,有个手握兵权,官拜一品威武大将军的哥哥。 总之,他家少爷的婚事已经定下了,等这次外派结束之后回京,大抵便是少爷成亲之时。夫人的话说得直白,少爷与他们多少人来就得多少人回京,绝不能多出个什么妾室小婢的。可问题来了。 夫人再三耳提面命要他警戒的是商户之女,但那孟姑娘是农户之女,且是遭受本家除籍的贫苦农户之女,这样他还需要将少爷对她上心的消息往夫人那里回报吗? 若是他回报的话,岂不是反而会叫夫人白眼,当下他脑中浮现了一个画面—— 夫人蹙着柳眉,不悦地训斥道:「少爷的眼光会那么低吗?区区个村姑,怕少爷把人带回京不成?居然把这微不足道的小事专程派人送信回来,路明,亏你自小在咱们府里长大的,还不了解少爷的性子吗?你脑子长虫了不成?」 可夫人啊,小的看来,少爷确实对那孟姑娘很是上心啊…… 就在路明想不出答案时,楼天临人已在书房里,也打开银衫的信看了。 信写得简单,不过就是告诉他,那日他送她回去,见家里被她那无良大伯娘打劫一空的后续发展,她与娘亲、弟弟妹妹已从孟家族谱除名了,此后他们与孟家再无任何瓜葛,信上放了二两银子,是他当日在巧绣庄帮她付的订金。 就这样? 他一脸的不确信。 不错,就这样,一个赘词都没有。 楼天临出神的看着那封笔迹很丑的信。 要命,他脑子发昏了不成?听到她留了信,第一个竟然就想到了情书,他真是疯了,难不成还妄想她会写几句情情爱爱不成? 【第七章 巧绣庄合作】 一夜无眠。 第二日,县令大人再度来到巧绣庄。 无论他怎么想都认为是岳十娘看错了,孟银衫自小生长在银杏村,她爹是打猎失踪的孟百刚,跟官字扯不上边,她不可能是皇上要找的人。 所以,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岳十娘邀功心切,看错了。 一辆马车由远而近,在巧绣庄前停了下来,马车门打开,一个姑娘俐落的跳了下来。楼天临这会儿认真觉得是自己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所以才会看见银衫出现在眼前。 他确实想了她一夜没错,困扰他的,除了对她渐生的情意,还有她的身分,若她真有梅花胎记,那么她究竟是何人? 「大、大哥……」银衫才下马车就见着了楼天临,意识到还有车夫在,她连忙改口。楼天临抬眼平静的看着她,朝她从容的微一颔首。「来见岳老板?」 他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可以装得那么镇定,就像在跟街坊邻居打招呼似的,明明他心跳怦然,一见到她的秀颜就觉得脸热。 「大、大哥也是来见岳老板?」银衫有些结结巴巴,脸上烫了起来。 事实上,她昨天听到了一些话,导致她此刻见到楼天临,整个人都不对劲了。 昨日她在衙门等着的时候,秋香来给她上茶,那会儿路明正巧有事走开,秋香便压低了声音对她说,她在大人的书房里看见了奇怪的东西。 她和金金、来宝借住在衙门的时候,都是秋香在给他们送饭、帮着照顾来宝的,那几日两人已混得很熟,成了好朋友,因此,秋香把她当好姊妹,要说的肯定是秘密。 所以,听到秋香这么说,她心里便咯噔了一下。 秋香是看到了什么?以至于要压了嗓子跟她说?难道……难道是看到了春宫册子之类的吗? 虽然县令大人和春宫册很难联想在一块儿,可他是成年男子,身边又没有妻妾伺候,看看春宫册也无可厚非……吧? 好吧,虽然她理智上这么想,可想到他看春宫册,她心里便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失望。瞬间袭来的口干舌燥,她润了润嘴唇问秋香,「你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 秋香掩着嘴,小声地说:「我看到大人在纸上写满了你的名字。」 当时她像触电一般,吓得差点打翻手里的茶盏,慌乱的问道:「为什么写我的名字?我、我犯了什么事吗?」秋香小力的拍了她一下,白了她一眼。「你这缺心眼、脑子不开窍的,哪里是因为你犯了事写你的名字,肯定是太想你才写你的名字,一边想着你,一边不知不觉在纸上写满了你的名字。」 她愣愣的看着秋香。 「喏,我把纸偷来,大人写了很多张,不会发现少了一张。」左右一瞧确定无人,秋香迅速从怀里拿了张折好的纸塞进她衣襟里。 像做了小偷似的,她心跳加速,回到家中自个儿的房里方才敢把纸拿出来看。她对县令大人的字迹非常熟悉,一眼便能确定那确实是县令大人的字。 纸上写满了她的名字,看着看着,她不由得心动神驰,看得痴了。 确定了之后,她没法思考,脑子里时而乱糟糟,时而一片空白,甚至,她还没把饭给煮熟,弟弟妹妹们吃了不对劲,她才知道自己有多分心。 那张纸害她整夜都睡不好觉,想着他对她的种种好像早透出端倪,是她刻意的忽略,刻意的不去深想,刻意的……不想触碰爱情。 第十七章 她原本是相信爱情的,但她相信了十多年的郭启轩却背叛了他们的爱情,她受了伤害,没能发泄、没能质问便穿越而来,她觉得自己好冤枉,也怀疑他究竟有没有爱过她? 如果有,怎么能如此伤害她?如果没有,那么他们一起经历的岁月又算什么?他是因为她对他付出太多才没法提出分手,还是因为对她还有一丝感情才迟迟不提分手? 既然相知相守漫长岁月的郭启轩都不能相信了,她又怎能相信不知根底的县令大人,何况他高高在上,她根本配他不上,若是动了情,不免要受到伤害,再说了,这时代的男人能够三妻四妾,她能接受吗? 总之,就算是窥得了他的心意,她也要佯装不知,她对自己说不要想其他的,多想无益,她只要想如何撑起一个家,如何养活她娘和弟弟妹妹就行了。 可是,怎么知道不管她如何说服自己,在跳下马车见到楼天临的那一瞬间都瓦解了。她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扑通扑通的,一声大过一声。 「嗯。」楼天临的眼光在她脸上转了一圈,若无其事的点了点头。「一块上去吧。」 她这样无预警的出现在他眼前,他一点准备都没有,想到岳十娘说,她不开窍,他就要主动,他便懊恼不该开头便沉湎,都怪他长期面对京城那些仰慕崇拜他的花痴女子们惯常摆出高冷不回应的姿态,如今要传达自己的真实心意便变得颇为不易了。 「大人——」银衫脸红心跳地跟在楼天临身后,没话找话地说道:「那个……昨日我去过衙门了。」 她脑海里乱七八糟的想着,他有没有发现少了一张纸啊?会不会发现了,也拷问过了,秋香也招了,且抖出给了她……不,应该不会,秋香说写满她名字的纸有好几张,他不会无聊到写了几张都数吧? 「嗯。」楼天临没回头,淡淡地道:「你还的银子,我看到了。」 银衫顿时迷惑了。他的语气怎么这样?她还银子,他不高兴吗? 确实,她这么急着还银子确实显得生分了些,可他们也不是她能借了不还的关系啊……正在想时,前方的楼天临却冷不防地说道:「你的字还是那么丑。」 银衫一愣,一时没意会到他在说什么,她心跳有些加速,润了润唇问道:「大人……何意?」 「平日没在练字吗?或是,练了还是一样丑?」楼天临语气不变,但是垂下眼睑轻笑。 他怎么笑都行,只要声音里不露出破绽便可,反正他走在前头,她也瞧不见他的表情,想像她听到他这话的反应,他便一脸的忍俊不住。 「呃,练了,就是练不好……」银衫的脸可红到发烫了,当时只想着留张纸条给他,却没想到自己的字不能见人。 楼天临淡淡地道:「若是不得要领就抽空到县衙里吧,楼某没什么长才,但指点你写字的能耐还是有的。」 他这是变相在对她提出邀约,就不知道她能否听懂了……罢了,想来她是不可能听懂的,对她得再直接一点才行。 自然了,在她面前,他得先改掉他面无表情的陋习,她不是那些对他趋之若鹜的京城贵女,她没对他的仪表惊为天人过,所以他也别妄想靠皮相掳获她的芳心,他得跨出他很陌生的那一步才行,就是追求一个姑娘的步骤,同时他还得搞清楚一件事,皇上为何要找孟银衫…… 再也顾不了谋定而后动那一套,他蓦地回身看着她,蹙眉沉吟,心思如波涛汹涌。银衫吓了一跳,差点撞上他,他出手扶住了她,免得她滚下楼梯。 「大人!」银衫瞪大了眼,心跳急速,他突然停住又突然转过身来,她真会被他给吓死。 楼天临牢牢地扶住她纤细的手肘,深深的吸了口气,看向她的目光多了一丝纠结。「你可是去过京城?」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令他浑身不对劲,难道皇上和她曾结下露水情缘,因此才能见到她身上的梅花胎记?他很肯定皇上此生未曾来过白阳县,那么便是她去过京城了。 是在何种机缘之下,她见着了皇上?两人又是如何结下情缘的?皇上如今寻她,有何目的? 他会来此,是天爱搞的鬼,难道天爱也知道孟银衫的存在?孟银衫和皇上的关系是天爱默许的?怎么想,他都觉得不可能。 他对皇上很了解,皇上眼里只有天爱一人,皇上怕失了天爱的心,连后宫嫔妃一个都不肯临幸,又怎会去沾染民间女子?莫非是酒后乱性或是误食了蒙汗药之类的情节? 「京城吗?」银衫一愣,摇了摇头。「没有,我没去过京城,我从未离开过白阳县。」 虽然她没有原主的记忆,但综合周边所有人的说法,她自小在银杏村长大,一辈子没离开过白阳县,应是没有去过京城那遥远的地方。 楼天临默然片刻。莫非皇上瞒着所有人的耳目微服出巡渠州? 他神色一凛。「那么,你可曾在白阳县见过一位衣履华贵、英英玉立、眉清目朗,面相无比尊贵,气质宛若人中之龙的年轻男子?」 银衫不假思索的颔首。「见过。」 楼天临愀然变色,一颗心在瞬间提到了胸口,虽是他要问的,可现在他却不敢听那答案了。他僵了一下。「那人……是何人?」 银衫清亮的眸子往上瞅着他,恭敬地道:「就是大人啊,大人就是我唯一见过,衣履华贵、英英玉立、眉清目朗,面相无比尊贵,气质又宛若人中之龙之人。」 楼天临几乎说不出话来。是他?她说的人是他? 原来在她心中,他的形象竟是如此超凡脱俗。 他满心云开月明起来,轻轻咳嗽了一声。「我是说,除了我之外。」银衫实诚地摇了摇头。「大人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了。」 楼天临眼里闪着光,双眸徐徐凝视着银衫,鬼使神差地说道:「你也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姑娘。」银衫心脏「咚」的一跳,胸口像被什么东西撞击了一下,还来不及分辨,楼天临已转身继续上楼。 楼天临生平第一次告白,且是在脑子发热的状态下告白的,他没想好对策,话便脱口而出,他随即发现自己失态了,怕她觉得他轻佻,是个轻狂之徒,告白不成却闹了没脸,于是匆匆转身往上走。 说到底,他还没放下他才子的身段,还不习惯追姑娘,不习惯死皮赖脸的追。银衫跟在楼天临的身后上楼,她不知所以的心跳加速起来。 他说她是他见过最好看的姑娘,是他见过最好看的姑娘……要命,这句话够她想几天几夜了,还让不让她睡啊? 「楼公子、孟姑娘,里边请,我家东家正在等两位呢!」岳十娘身边的伶俐大丫鬟明珠在二楼楼梯口候着,虽然多了个不速之客,但她照常招呼,笑吟吟地领着两人到暖阁,另一个丫鬟随后进来上茶。岳十娘知道银衫今日会来,可她没想到楼天临也来了。 不过,她有些纳闷他们两人是怎么回事?怎么神色都有异,饶是她历练丰富也瞧不出个端倪。 岳十娘暗暗打量了他们一会儿,一边笑着道:「实在不巧,不知楼公子今日要来,我和衫妹妹约好了要谈生意上的事,公子贵人事多,是否改日再请公子过来叙话……」 楼天临自行落坐,不显山露水地道:「不打紧,你们谈正事,等你们谈完了,我们再谈。」 他慢悠悠地吹着茶叶,茶水冒出的雾气挡在他面前,即便他眼睛盯着银衫看,也不易叫她察觉。 如今他已经觉得有银衫在的地方都是好地方,他根本不赶着回去,再说了,她身上若真有梅花胎记,那么他更要贴着她行动了。 「公子如此随兴,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岳十娘心里亮堂,因为某个姑娘在这里,所以他才雷打不动。好吧,刚好藉此机会做那件事。 她对明珠低声吩咐了几句,转眸对银衫笑道:「衫妹妹和楼公子原就相识,楼公子留在这里不打紧吧?」不等银衫回答,她面上又露出笑意。「商标已经设计好了,衫妹妹看看当用与否?」 这会儿,银衫求之不得能有事让她屏除心中的杂念和绮念,连忙拿起岳十娘置于她面前的纸来看。巧绣庄三字巧妙的和一朵粉莲结为一体,清丽脱俗。 「如何?」岳十娘请的是渠州最知名的画家,存心要让银衫见识她办事有力的一面。 「若画的是牡丹或蔷薇便会太过俗艳,莲花很好,这便可以用了。」银衫也很是喜欢这样的商标设计,想像印在雪兜上的画面,那是多了一份雅致。 第十八章 岳十娘喜形于色地道:「衫妹妹快说,商标有了,接下来要做什么?」 「商标要制成模板。」银衫在同张纸上比画了大小。「差不多这么大就行了,尽量小点,仿作的难度也会提高。」 岳十娘笑着点头。「我明白了,衫妹妹两日后过来,一定让你满意。」 她收起商标画纸,清脆地拍了拍了手,三个丫鬟进来,分别端着带盖白瓷碗盅,一旁置着小银匙。 岳十娘笑道:「正事谈完了,楼公子和衫妹妹尝尝,是我特别托人由大梁购得的玉雪冰梨,冰梨炖的是甘枣,能润肺补气,在这冬去初春时分品尝最好不过了。」 银衫做好早饭就赶着出来了,胃里空空的,此时正觉得饿,便笑了笑道:「多谢姊姊,那我不客气了。」楼天临蹙起了眉。 她似乎把这昂贵的甜品当饭了,她是不是没吃早饭? 她净会照顾娘亲和弟弟妹妹,却不懂得照顾自己,他可不乐见她如此糟蹋自个儿的身子。他把汤盅推到她面前,眨也不眨的看着她道:「我不爱甜食,孟姑娘吃了吧。」 银衫脸一红,又不好推回去,也不好没羞没臊的真吃下去,正不知如何是好,岳十娘笑了起来。「哎呀,我怎么忘了,很多男人都不爱甜食,妹妹你就帮楼公子吃了吧。」 汤盅都在自己面前了,岳十娘又那么说,银衫觉得再推回去也不成体统便低头吃了,因着楼天临那灼人的视线,她越吃越小口,到最后只听到自己不规律的心跳声,都不知道入口是什么滋味了。 岳十娘看在眼里,顿时想通了他们之间那流动的不寻常氛围为何了。 看样子,是她那新认的义妹开窍了,终于意识到县令大人对她萌生的情意,正不知所措呢,这看在她眼里实在可爱。 想当年她和她夫君也是如此,两人谈生意,她一直不明白夫君为何再三让利,当反应过来他是爱慕于她才什么条件都好说时,她直骂自己傻瓜。再见他时,心境全然不同,他的人就此深嵌在她的心尖上了。 「衫妹妹,我想着在不同尺寸的雪兜上绣点不同的花样,已经让我们庄里绣工最好的绣娘绣了十来种花样,你瞧瞧适合与否。」 银衫接过绣样来看,看着看着,她揉了揉眼睛。 奇怪了,她为何莫名的犯困?突如其来的睡意令她没法集中精神看绣样,她甚至想打呵欠了…… 「衫妹妹昨夜是不是没睡好?」岳十娘关心地道:「不如妹妹到里间的绣房躺会儿如何?姊姊正好和楼公子谈点事,等妹妹起来,姊姊还有许多关于雪兜的事要跟你商议,你不用担心回得晚,姊姊再派马车送你回去即可,要给你弟弟妹妹们吃的零嘴都备下了。他们是你的弟弟妹妹,便也是我的弟弟妹妹,可不许你推辞。」 银衫搁下绣样又揉了揉眼,还是觉得昏昏沉沉,想睡到一个没道理的境界,她太想躺下来了,便没婉拒岳十娘的提议。「那就麻烦姊姊了,我躺一会儿,半个时辰后姊姊再喊醒我。」 岳十娘笑着点头。「那是自然。」 岳十娘唤一个丫鬟进来伺候银衫去绣房歇着。 银衫一走,楼天临的面色就沉了下来。「岳老板,你最好实话实说这是怎么回事?你让孟姑娘喝了什么?」岳十娘大大方方地笑道:「呵呵,楼公子果然是明白人,瞒不过公子的法眼。」 楼天临目光沉沉。「你为何要迷昏孟姑娘?」岳十娘眸中笑意点点。「还不是为了公子。」 「为了我?」楼天临面色一沉,语气严厉了些,「难道岳老板以为楼某对孟姑娘心怀意图,这才迷昏了孟姑娘?」 「公子是有意图啊。」岳十娘一脸无辜。「公子不是有癖好,要寻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女子,如今找着了,自然要成全公子的意图了。」 楼天临俊颜一热,蹙眉道:「岳老板怕是会错意了,楼某寻觅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女子另有事由,并非出于个人意图。」 岳十娘迎着他肃沉的目光笑道:「跟您说笑呢,楼公子,您不是不信衫妹妹身上有梅花胎记,所以我想让您亲眼确认。」 他没有说他不信,但见他今日又来的举动,她便知道他是万万不信的。她做生意与做事都不喜欢拖泥带水,与其多费唇舌不如眼见为凭。 再者,出于好奇她也想知道他确认了银衫就是他要找的人之后要如何?于是便想出了这方法。 「亲眼确认?」楼天临的脸色已沉到了极点。 他是那种人吗?岳十娘这是迷昏了银衫,让他去检查她的身子吗?但若他拂袖而去,岳十娘是否会对失去意识的银衫做什么,谁也不能保证。 这岳十娘,他老早派点石打听清楚,她从良嫁人前是徐州翠仙坊的头牌花魁,自己给自己赎身后,用攒下的银子开了间半大不小的绸缎庄,因着生意这才遇上了她后来的夫婿——巧绣庄的少东。 她既是出身烟花之地,使出这等把人迷昏的手段也不足为奇,把姑娘卖到妓院之事怕是也做得出来。岳十娘要是知道楼天临怎么看她的,怕是会气死。 「楼公子请随我来。」岳十娘亲自带路。 绣房里有一盆水仙花,因着春来气暖而开花了,那白色水灵的花朵散发着丝丝清香,令踏进房里的楼天临神魂荡漾。 地板铺着柔软的地毯,淡紫色的纱帐半掩着罗汉床,银衫的脸侧在香枕上,身子伏着,身上密密实实盖着两条绸缎被子,仅雪玉般纤细的腰际裸着一小处,那处赫然有朵水色的梅花胎记。 她浓密长睫盖着,已然昏睡,他们进来全然没惊扰到她,她动也不动的睡得正好,倒是楼天临感觉到自己的呼吸渐渐浓重,房里仿佛有着迷离的春意。 「如何?公子可是看清楚了?」岳十娘面上笑吟吟的。 楼天临深吸两口气,硬是压下心里的旖旎之思,抿唇点了点头。 岳十娘微微一笑。「如今公子已亲眼确认便不需再怀疑,虽然我也想知道公子寻着有梅花胎记的女子要做什么,但想来公子也不会向我透露,我相信公子不会伤害衫妹妹就是。」 楼天临依旧凝眉看着床上的银衫。「我绝不会伤害她。」 岳十娘瞧着他那副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的模样,笑道:「公子自然是不会伤害衫妹妹了,爱一个人,疼她呵护她都来不及了,又怎么会伤害她,公子您说是不是啊?」 楼天临咳了一声。「她何时会转醒?」 「约末一个时辰。」岳十娘面上带笑。「公子不妨先走,想想接下来的对策。衫妹妹若醒了,我自会派人送她回银杏村。」 楼天临没开口。照他的想法,他现在就想叫醒她,亲自送她回去,如此他才能安心。 岳十娘看了好笑。「我不会吃了衫妹妹,公子不需如此担心,我和衫妹妹如今不只是姊妹也是生意伙伴,往后我还要靠衫妹妹过人的心思赚大把大把的银子哩,自会将衫妹妹照看得妥妥当当。」 楼天临脸色稍缓。「看来岳老板已知道楼某是什么人了,楼某也相信岳老板说到做到,孟姑娘在岳老板这儿不会伤了半根指头。」 既然他能查她,她自然也能查他,查到了之后不动声色,她是聪明人。 岳十娘掩嘴低笑了声,微福了一礼。「大人放心。」话既然说开了,她便不称公子了。送走楼天临,岳十娘派心腹掌柜刘大富将图纸拿去做模板,并叮嘱他严密监看。银衫醒了之后并没有多做怀疑,她穿越来后总是睡不好,今日倒是睡了个好觉。 知道楼天临已经走了,她松了口气的同时,却有些模糊不清的情怀和一丝惆怅,连她自己都不敢去分辨。岳十娘看她反应,便明白她这是在意起楼天临了,遂笑道:「衫妹妹,楼大人已向我表明身分,以后咱们说话你就不必避讳了。」 银衫一愣。「大人向姊姊表明了身分吗?」 「大人让我好好照顾你。」她索性好人做到底,送佛送上西,推两人一把。「依我看,大人对你很是用心。」 银衫扬起了睫毛,悠然长叹道:「大人他……是个好人,对任何人肯定都很关照。」 岳十娘再推一把,她转着眼眸。「衫妹妹,我知道楼大人尚未娶妻,身边也无侍妾服侍,又对妹妹另眼相看、青睐有加,在我看来这是妹妹的好姻缘。」 虽然她已经多方打探消息了,但也只知道他是新任县令,来自京城,尚未娶妻,此行也未带小妾同行,其余便打听不出来了。 第十九章 也不知岳十娘怎么会说到娶妻上头,银衫红着脸道:「不瞒姊姊,我是被退了亲的,又有娘亲和弟弟妹妹要养,大人他……他自有好人家的小姐与之匹配。」 她有自信能养活她娘和弟弟妹妹,可在这个朝代,尊卑之分严重,他是天上的云,她是地上的泥,她的身分根本配不上堂堂县令,正妻不可能,做妾是她不愿,前生她得知郭启轩另结新欢的痛苦还历历在目,她怎么忍受与人共事一夫? 「衫妹妹不要妄自菲薄,等到咱们的雪兜做出来,日进斗金不在话下,什么都置办起来,你又何尝不是好人家的女子?」岳十娘哼道:「至于退亲算什么?那男人日后肯定会后悔。」 银衫断不会因为岳十娘这一席话而改变想法,连银杏村的村长都有一妻一妾了,何况是县令大人?他外表又是人中之龙,投怀送抱的女子不知凡几,她又何苦去做他众多妻妾中的一个。 如今,她只要把初初萌动的情怀收回来即可,只要不再相见,自然不会再挂念……可是,为何偏偏有种不知其所起,亦不知其所往的情绪在她心中游走…… 【第八章 雪兜有商标】 一早,银衫起来做了早饭,懂事的孟金金和孟银银已把家里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把杜锦娘要喝的汤药也煎好了,一边帮忙摆饭。 这阵子,吃好穿好,加上银衫不计本钱的给她进补,杜锦娘气色好多了,虽然还是没啥力气做家里的活儿,但已不像孟百刚初失踪时的意志消沉了,还能给孟来宝、孟钱钱喂饭。 银衫把家里打点好,照例交代她没回来之前,谁拍门都不要开。为此,她还做了一道坚固的大门,就是怕孟家人又来。 自然了,这并非长久之计,她的计划是搬到城里,到时孟家人也不能随意上门找麻烦了。孟钱钱见她要出门了,总会迈着小短腿奔来相送。「大姊记得要买冰糖葫芦和白糖糕回来哦!」 孟钱钱这娃儿特别爱吃甜,银衫抱着她亲了一下。「知道了,大姊一定买回来,你乖乖在家里等着,要听娘的话,知道吗?」 孟钱钱用力点头。「嗯!钱钱很乖,会听娘和二姊姊、三姊姊的话,乖乖在家里等大姊回来。」 「大姊,我也要亲亲!」孟来宝也跑了过来,跟着,孟招宝、孟进宝都来了,都要亲一下。 银衫看着老爱跟她十八相送的弟弟妹妹们,他们就是她的支柱,为了他们,雪兜的生意只准成功不准失败!银衫带着满满的爱和预先做好的印花色浆出了家门,却不见巧绣庄的马车和车夫大叔。 奇怪了,他们明明就说好这时间碰面的,她正想着会不会是车夫大叔记错时间时,哒哒的马蹄声由远而近,她有一瞬间的石化,目瞪口呆地看着白马上的人,白衣俊美、丰神俊朗,那轻扬的好看唇角,令她的心口微微发热…… 楼天临拉着缰绳在她面前停下来,翻身下马道:「车夫不会来了,我送你去巧绣庄。」 银衫顿失思考能力,等她回过神来时已被他抱上马背,他跟着翻身上马圈住她,她的耳根子热了起来。 他特意来接她去巧绣庄本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可此刻却又微妙的很合理,以现代的话来说,他这就是在追心仪的女孩子嘛! 想到他此刻这般唐突的举动是在追求自己,银衫心里便像有阵阵温泉注入似的,目光离不开他握缰绳的手,十指修长、骨节分明,比女人的手还要好看。 奇怪的是,上回从巧绣庄很快就到她家,这回却过了许久还未进城。 马儿慢悠悠的晃着前进,就像在溜达似的,银衫一点也感受不到飞驰的快意,只感觉到两人的身子似乎越贴越近,他的双手横过她腰际的两侧操控着缰绳,她则没有任何支点。马儿走得慢,有时路比较颠簸一些,她的身子便会往后移向他的怀里,每当感觉到她整个背都靠在他胸前时,她便会努力地往前坐一些,可是不一会儿,随着他操控的节奏,她的身子又会落入他怀中,反覆几次,她想往前坐的努力根本徒劳无功,属于他的男子气息仍是将她紧紧包围住,他的下颚时不时便会碰到她的耳侧,将暧昧的情愫升温到最高点。 马儿走得再慢也有到的时候,当终于看见巧绣庄出现在眼前时,银衫一直格外紧张的情绪才放松了下来,两人共骑那磨人的甜蜜,若是巧绣庄再不到,她的心脏可要跳出胸口了。 岳十娘已在巧绣庄前候着,备了马车在等,一派等她到了就要出发的架式。 「多谢大人,有劳大人了。」银衫下马之后向楼天临道谢,转身直接上了马车,怎么看都有些落荒而逃的味道。 马车里,岳十娘带着深浓笑意直瞅着她。「衫儿,你和大人共乘一骑而来,无论谁看了都会说是郎才女貌的一对璧人。」 银衫脸上一热。「姊姊,大人怎么会到我家接我?」 岳十娘笑意更深。「这要问你了,用的是什么法子,大人满心都在你身上,我不过说了句你今日会过来,大人便自告奋勇要去接你。」 什么自告奋勇,听得银衫脸上倏地一红,心中却又涌动着一股别样的甜蜜。 她也不懂,她能有什么地方让楼天临喜欢了,最怕就是他这样由京城来的世家子弟,看惯了千金小姐,一时对她这样的村姑起了兴趣,就好像郭启轩一直和她这样一无所有的孤儿在一起,遇到了陆海倩那样什么都有的 财阀医院院长千金,自然是分外的新鲜…… 胡思乱想间,绸缎庄的作坊到了,银衫哪里想得到一下马车便又看到楼天临,那一身白衣衬得他丰神如玉,飘逸潇洒,她的心猛烈的跳动了几下,竟忘了该要施礼,一径愣愣的看着他。而楼天临垂眼睨着她,她的表情有些恍惚,他心中竟有个不成体统的想法跳了出来,就是明日迎了她过门,他也愿意。 可他知道,他愿意,她不见得愿意。他在京城是御笔钦点的状元,是炙手可热的才子,是家世傲人、年少有为的御史台令史,原就供职于詹事府,皇上还未登基时便已是太子僚属,如今更是备受皇上重用,官途无可限量。 可是,在这里,在这白阳县里,他不过是个县令,除了外表一样叫人趋之若鹜外,没什么可自满的。 岳十娘下了马车见两人这副模样儿,心中已有了计较,她咳嗽一声,笑吟吟地说道:「衫儿,大人说要参观作坊以便体察民生民情,我便邀大人一同来了,你不会介意吧?」 银衫回过神来,神情很是局促,垂着眼眸说道:「作坊是姊姊的,姊姊做主。」岳十娘言笑晏晏地道:「那么一同进去吧,大人请。」 银衫嘴里默念着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她想让自己静下心来,不要太过在意楼天临的存在,他就是偶尔出现在她身边的浮云罢了,任期届满他就会离开白阳县,自己莫要把他此刻的这些举动太往心里去了…… 这么一阵自我说服,似乎真的好多了,也能定下心来了。 她跟在岳十娘身边进入作坊,里间宽敞,大约有六十来个人在忙活,衣匠们剪裁、缝线,各司其职,规模算不小了。 但是,若雪兜开始生产贩售之后肯定要扩大规模的,照她的看法,再扩大五倍都不见得能消化订单。 「这是安师傅。」岳十娘为她介绍了作坊的管事,也是资深衣匠。 岳十娘又对安师傅道:「这位是孟姑娘,是我的义妹,雪兜的点子便是她想出来的。日后任何时候孟姑娘都可随意出入作坊,不需请示于我,明白了吗?」 安师傅连声称是。「东家的吩咐,小老儿明白。」 银衫心中很是感动,岳十娘这是全然的相信她,不但不怕她窥得作坊的技术,也不怕她来查雪兜的产量。参观了一会儿,岳十娘便道:「咱们到里间吧。」 里间就是现代的办公室,巧绣庄的刘大富掌柜已候在那儿,长方型的木案上放着一个模板。银衫仔细看了看,模板做得很好,很细致,她对岳十娘道:「姊姊,这里可有熨斗?」 「熨斗?」岳十娘想了想,比了个熨过布料的动作。「妹妹说的可是烫斗?」 银衫想,原来这里不叫熨斗叫烫斗。「不错,就是烫斗,这里可有?」 「当然有了。」岳十娘让刘大富去取来。 银衫解开今日出门后就一直不离身的布包,取出印色花浆,待刘大富取了铁制烫斗回来,烫斗里面放着烧红的木炭,随时都能用,岳十娘也拿来一件做好的雪兜。 第二十章 银衫把雪兜成品放在木案上,先把色浆舀出放在模板上磨匀,跟着反过来把模板摁在雪兜上,最后再把模板拿开,一个巧绣庄商标已印在雪兜上,过了片刻工夫,最后再用烫斗在上面烫熨了一下。 银衫微微一笑。「如此便成了,这样商标就不易褪色了。」安师傅顿时激动了起来。「妙啊!太妙了!」 岳十娘同样看得目不转睛,她打从心里折服地叹道:「衫儿,你实在太心灵手巧了,我怎么就想不到要这么做呢?」 楼天临为免银衫尴尬便一直站在众人身后,面上一直不显山露水的,只不过心中的折服和赞叹和其他人一样。 岳十娘大致和他说过她和银衫合作的是什么生意了,做的是类似肚兜功能的贴身衣物,取名为雪兜。 那雪兜的模样看起来十分勾人,想必天下间为自己容、为男人容的女子都会想要一件。不过,他实在不解银衫是怎么想到这个的?就与她想出了《童三宝闯天关》一样吗? 「姊姊事情多,自然没空想这些,我闲来无事,东想西想便想出来了。」想到楼天临也在场,她越说面上越热。 任何一个洁身自爱的好姑娘都不该有这样大胆的设计构想,他会如何想她这个人? 「衫儿,目前雪兜已生产了五百件,待把商标烫上之后便可以卖了吧?」岳十娘兴冲冲地问。银衫摇了摇头。「太少了。」 刘大富咋舌地看着银衫。「呃——五百件哪——姑娘是说太少了吗?」 银衫微笑道:「刘掌柜,起码要准备两千件才能开始卖,这样我们才能在第一时间把雪兜卖给各路商客。即便有人仿作,那也必定会迟上几日,当客人拿到的第一件雪兜是咱们巧绣庄做的,那么他们再看其他成衣铺的仿作就会怎么看都不如咱们,所以先机很重要,咱们要抢得先机,让大家第一个认识巧绣庄的商标。」 岳十娘听得激动,「衫儿说的不错!咱们把品质做好来,即便其他成衣铺来仿做,打响雪兜的是咱们巧绣庄,若是价格相当,人们不会想买那些个仿作的次级品,若是价格次于咱们,那品质肯定没有咱们好,这么一来客户群便也区隔开来。那些贪小便宜买次级仿作品的,我也不希罕卖给他们。」 「姊姊字字真理。」银衫打从心里欣赏和佩服岳十娘的豪气和眼界,那种要一把抓在手里,什么都不肯放过的生意人,为了要垄断市场,怕是觉也睡不好,不知要白了多少头发,而岳十娘却是不担心仿作,将品质顾好的这个理念和她不谋而合。 她觉得自己很幸运开头便找到岳十娘合作,令她事半功倍,还多了个能商量事情的姊姊,让她更有信心能在这里领着一家子生活。 她长长的睫毛一扬,眼眸璀璨。「姊姊,等雪兜要开卖时还必须做些宣传,过几日我再来,到时会将如何宣传想好,并将我要投资的八十两银子带来。」 岳十娘爽快地道:「就这么说定了,到时打正式合同就由大人作证。」 她不缺那八十两银子,原想给银衫干股的,但那是银衫能参股的理由,为免银衫不安,她说什么也要收下。而且,她说要楼天临做合同见证,可是用心良苦在帮他们制造机会啊! 楼天临倒是淡定。「楼某乐意效劳。」 作坊即日起便要日夜赶工的生产雪兜,岳十娘和安师傅还有许多细节要讨论,比如生产过程的保密和对衣匠的要求等等,因此她便留了下来,银衫忽然发现她又和楼天临独处了。 不等她开口,楼天临便说道:「书已经印好了,咱们到明月书坊看看。」银衫很是惊喜。「书印好了?」 那郑老板也是微妙,她明明就留了银杏村的地址,可有关书的事他偏偏不找她,都往县衙给楼天临去递消息。 一回生两回熟,银衫再坐楼天临的马时也没一早的慌乱了。 到了明月书坊,郑逢春亲自相迎,殷勤万分地将他们请到偏厅奉茶,让伙计搬了十本书过来。 「孟姑娘看看满不满意。」郑逢春有意讨好楼天临,在设计上特别用了心思。「是这样的,孟姑娘是新人,原是印了一千本试温水,可有个神通广大、闻风而来的京城书商订了三千本,所以呢,第一批书便印了四千本。这是姑娘应当分得的利润,一共是十六两银子,请姑娘点收。」 楼天临气定神闲的喝着茶。 他自然知道那神通广大、闻风而来的书商是谁,是他在京城的好友——观天书坊的老板姚不语,他写信告诉姚不语,白阳县的明月书坊出了一本肯定会大卖的好书,书名叫《童三宝闯天关》,让他派人来订书,一定要订三千本,否则他就不认他是朋友。 「有劳郑老板了。」银衫点收了十六两银子,心里也踏实多了。虽然她手头上还有八十两,可过几日便要投资到雪兜上了,这笔收入仿佛是及时雨。 「不知道孟姑娘开始着手写《童三宝闯天关》第二部了没有?」郑逢春问的热切,一来是阅书无数的他觉得《童三宝闯天关》实在精采,二来是透过孟银衫,他这一介小小书商还能和县令大人搭上线,这是多大的殊荣,绝对不能断了这条线。 「还没呢。」银衫歉然道:「近来有些忙,可能要过阵子才能得空写了。」 郑逢春哎呀地拍了下大腿,一脸的惋惜。「那可不行,俗话说打铁要趁热啊!姑娘要快些动笔才行。」 是啊,打铁要趁热,可银衫想的不是写书这样耗时耗神的体力活,她想要做的同样是女子的贴身衣物——内裤。 这里的女子是不穿内裤的,说白了就是横裹一块遮羞布,无裆无底,里面啥也没有,因此她想到了现代多花样的内裤,越想越觉得大有可为。 几日后,岳十娘派车夫到家中接她,原来是雪兜经过增添人手和日夜赶工已达到初步的库存两千件,要准备开始贩售了,便要问问她宣传如何做。 银衫见到了岳十娘,就见岳十娘神采飞扬、脸色红润,看来很看好她们的雪兜生意。 「妹妹,我想了想,咱们知道雪兜穿起来的迷人效果,可别人并不知道,但这女子的贴身衣物又不好在大街上叫卖宣传,叫卖也失了格调,想得我头都疼了还是没个妥贴法子。」 「姊姊稍安勿躁。」银衫有条不紊的说道:「我之前来这二楼时便发现了,有几间闲置的厢房都颇为宽敞,将厢房都改为试衣间如何?也不需如何装修,用拉帘的方式,一间厢间约莫可以隔六间试衣间出来,每间都摆上一面全身铜镜,还要训练一批指导如何穿脱雪兜的丫鬟,这部分可以我来做,姊姊让牙婆挑十来个口才伶俐、外表讨喜的丫头来便是。」 岳十娘喜上眉梢。「妹妹想得太周到了!」 「试衣间是这样的,由房梁垂至地面厚厚拉帘,颜色尽量挑选柔和的淡粉、淡紫……」银衫索性画出来,画画倒是比写字容易多了,且只需画个大概,岳十娘既聪颖又精明,一看便明白了。 她画好之后,岳十娘果然赞叹连连。「原来试衣间还能如此简单又如此雅致。」 银衫详述道:「二楼的厢房试衣区必须再做一道严实的门,派两个婆子守着,只有女客可进,如此她们便能放心试穿。当试到最适合自己的尺寸时,再由伺候的丫鬟取来那尺寸的所有花色让客人挑选,若是闺阁千金不方便出门,咱们也可以派人上门服务,带齐尺寸和花色让她们挑选。」 岳十娘脑子十分灵活,喜笑颜开地道:「如此一来,试穿找尺寸这等麻烦事,每个客人只需做一次,等知道自己的尺寸后就不必试穿了,只需呈上新花色让她们挑选便可。」 银衫笑道:「姊姊是水晶心肠,果然聪明。」 岳十娘笑道:「什么聪明?若不是妹妹,我哪里想得到这些了。」 银衫取出她在家画好的内裤设计图纸。「姊姊,其实和这雪兜搭成套的还有个贴身衣物,名叫雪裤。」既然胸罩给改了名字叫雪兜,那内裤也取了雪字,如此好记又好听。 「雪裤?」岳十娘连忙拿过图纸细看,恨不得自个儿长了十双眼睛。 银衫的图纸上共画了十来件内裤的设计,见岳十娘那急切的样子,便笑道:「不急,这图先给姊姊看看,要不要做雪裤,等雪兜上市了看看客人反应再说。」 岳十娘的视线完全被内裤的设计图抓住了,她屏息道:「好!妹妹若信得过我,便将图纸留下,我让绣娘先试做出来,到时再请妹妹过来看。」 第二十一章 银衫微笑道:「我当然信得过姊姊,姊姊留着图纸研究吧。」 她相信岳十娘,即便岳十娘将设计稿占为己有,她就当用一个设计看清一个人,对她而言并没有损失。 「那咱们先把雪兜的合同签了吧。」岳十娘爽利地道:「所谓亲兄弟也要明算帐才能长久合作,妹妹为人豪爽,姊姊也绝不会占妹妹的便宜,时间多得很,妹妹仔细看看,哪里不妥便提出来,不需见外。」 【第九章 春梦般喂药】 银衫仔细看了合同并无不妥之处,倒是岳十娘让利许多,让她很是感动。初做生意,就能找到像岳十娘这样处处为她着想的合伙人,她很幸运。 「妹妹,那楼大人不是说要给咱们的合同做见证?我昨日便派人给楼大人捎了口信,还以为他会准时到呢,却是至今不见人影,想来是不会过来了,咱们自个儿写好契约画押也是一样。」 银衫心里其实也挂记着楼天临,也记着他要给合同做见证一事,她甚至自作多情起来,以为一出门他又会在她家大门外等她,没见到他而是见到巧绣庄的车夫时,她确实难掩失望,一路上都胡思乱想、患得患失。她还以为到了巧绣庄能见到他呢,莫非要见证合同一事只是随口应承,并未放在心上? 写好合同,岳十娘还有许多事要忙,要做试衣间、要买伺候试穿的丫鬟,那些事银衫都帮不上忙便告辞了。她出了巧绣庄站在大街上看过去,钱庄布坊、酒楼茶馆、香料铺、药材铺、米粮铺、书铺……她出神起来,思忖着还有什么商机? 也不是她贪心,而是未雨绸缪,毕竟她并非一人饱全家饱,每日睁眼就有连她在内的八张嘴要吃饭,她必须有最坏的打算——如果书不卖,雪兜也不卖,她还能做什么? 她想给她娘找点事情做,她觉得越是在家里歪着越会生病,加上她娘又爱胡思乱想,整日愁眉不展影响家里气氛,若能让她有事忙分散注意力,可能就不药而癒了。 还有,招宝、进宝都七岁了,也该上学堂认字了。若不是这乡下地方没有女子上学堂也没有女子学堂,夫子更是不收女学生,她也想送金金、银银进学堂里认字。 但不打紧,她们没法上学堂,她可以教她们,绝不让她们变成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 当务之急,她必须先搬到城里来,住在银杏村太不便了,他们又被贴上让孟家逐出族谱的标签,搞得她娘都不敢去外面走动,弟弟妹妹们也被村里孩子嘲笑,再这么下去大家心里都会生病。 总之,百废待兴,她有得忙了。 银衫在街上观察了半晌,没发现什么商机,正想往明月书坊去问问她的书卖得如何时,碰巧见到路明从一间饭馆出来,手里提着油纸包。 刹那间,她心里一跳,本能地搜寻起楼天临的身影来,却是不见他的人影。 他没有出来吗?是衙门里有什么大案吗?他应当没事吧,就只是抽不开身到巧绣庄见证她们的合同…… 「孟姑娘!」路明一边喊她一边大步走近。 「路明大哥。」银衫在原地朝他颔首,故作寻常地问道:「大人没出来?」 路明叹气。「我们少爷病了。」 「病了!」银衫也不知自己为何会低呼一声,脑子也轰一声乱了。 「是啊,病了。」路明无精打采地道:「我们少爷前几日回来时淋了雨,整个人像从水里起来似的,夜里便开始发烧,还烧得不轻。」 银衫心里一跳。 前几日……她想到那日从明月书坊离开,他送她回银杏村,就在她进家门后忽然下起了雨,雨势还越来越大,当时她马上又冲到门外,已然不见一人一马的踪影。 难道他是那日染了风寒? 「那个,孟姑娘——」路明有些欲言又止。「你能不能去看看我们少爷?」 银衫没想到路明会提出这样的要求,着实一愣。 路明一副有口难言的模样。「我明白男女大防摆在那儿,非亲非故的要姑娘去探望我们少爷确实无礼了些,可我们少爷他……他梦里呓语总喊着姑娘的名字,想必是十分挂念姑娘,所以我才想是否能请姑娘去看看我们少爷。」 银衫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跟了路明回衙门,听到楼天临病了,还喊她的名字,她没法不动摇。 不管之前她是怎么说服自己他们是云与泥都没有用,她想见他!她脑子里就只有这个想法,让她再也顾不上其他了。 路明领着她到楼天临的房间,郑重地托付道:「我们少爷就交给姑娘了,我去把少爷的药热了端来。」 银衫轻轻地推开门,自己进了房间,房里有药香和檀香两种气味,分隔外间和里间的深蓝色帷帐捂得密实。她快步走过去,轻手轻脚的撩开帷帐,走近床边透过丝帐看到楼天临躺在床上动也不动,他烧得两颊通红,眼睛紧闭。 银衫把丝帐收起来挂好,瞥见一旁桌案托盘上有一碗显然已经凉了的粥,看来都没动过。她蹙眉,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烫得惊人,他是都没吃东西吗,这样怎么行…… 「孟姑娘——」路明端着汤药进来了。「少爷该喝药了。」 银衫叹了口气。「我来吧。」 路明把托盘递过去。「姑娘可能要费点心了,少爷他喝不进药,我和徐壮分工合作,徐壮捏着少爷的下巴迫他张口,我再勉强用汤匙撬开少爷的唇齿,一匙一匙慢慢地才能喂进嘴里,可汤药只有少量流进爷的口里,大半都洒在衣衫上了,所以连日来病情始终不见起色。」 银衫接手托盘。「我明白了,我会小心的。」 路明走前又道:「姑娘安心待着吧。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姑娘在这里,也不会让任何人进来。」 他想了很久,决定不把少爷和孟姑娘的事往京里的夫人递消息,那什么长乐长公主还是南康郡主的肯定都收服不了少爷,在他看来,孟姑娘行……不,少爷根本已经被孟姑娘收服了。 所以,夫人早知道和晚知道没什么不同,因为少爷已经有了定见,那定见是夫人也没法阻止的,他也不会听夫人的。 既然少爷不会听夫人的,那他又何必早讲让夫人提早难受? 路明带上房门,银衫端起药碗轻抿一口,入口的苦涩令她皱眉,这么苦,也难怪他潜意识里抗拒喝药了。她不假思索的含了一口药在嘴里,以飞快的速度渡进他嘴里。 她没时间犹豫,此时让他把药喝下去最重要,前生育幼院的孩子又闹着不肯喝药时,她都是自己喝了药,含在嘴里喂孩子们喝的,院长多次阻止她,担心她被传染,可她还是很坚持。 传染就传染,她是大人,抵抗力比较强,孩子不一样,稍有担搁就会越加严重,真的是在跟时间赛跑。因为他不肯吞下,她的舌尖在他口里搅动了几下,汤药便顺利吞下去了。 她就用这种方法让他把整碗药都喝了,成功的没有让汁液流出来,倒是她的口里满是苦味。过了片刻,药效发作,他开始出汗。 架子上有一盆水和布巾,她打湿了布巾回到床边替楼天临擦汗。 半个时辰过去,他的烧退了,脸色不再红得吓人,但衣衫也半湿了。银衫见他退烧便也放心多了,她去唤了路明来替楼天临更衣。 见到主子退烧了,路明惊喜交集。「姑娘是怎么喂药的?看来药都喝下去了,这才能退烧。」银衫轻描淡写地道:「大人挺配合的,我让他张口他便张口了。」 「这么神奇?」路明古怪的看了银衫一眼,怎么少爷就没这么听他的话?不管他求爷爷还是告奶奶,少爷的嘴就是不张。 路明表示,少爷昏迷也偏心啊,只配合姑娘。 银衫也知道自己的说法说不过去,可她又不能说实话。「路明大哥,大人要喝的药都送来这里让小炉温着吧。我会按时喂大人喝药,相信大人很快便会好起来。」 路明松了口气。「喂药真是苦差事,有姑娘在实在太好了。」 稍晚,路明提了食盒来。「天色晚了,姑娘不回家怕是家里要担心了,要不要我去跟孟大娘说一声?」 他已经直接当作银衫要留下来照顾他家少爷了,那他这正牌小厮就负责给未来的主母打打下手、跑跑腿,顺道也培养下主仆感情。 「不用劳烦路明大哥了,我原就跟家里说了今日可能留宿巧绣庄,就当我是宿在巧绣庄吧。」 出门前她就对娘说了,今日有许多事要与岳十娘商议,若时辰晚了可能在巧绣庄留宿,不必担心她,锁好门窗再睡。 第二十二章 前阵子家里门口来了一只黑色的流浪公狗,看着实在可怜,她便收编了,几根木头搭了小屋,铺了干稻草让牠睡在院子里,取名为小黑。 家里头三个男孩子,招宝、进宝、来宝都喜欢得紧,时时找牠玩,金金、银银虽然没说什么,但都会专程弄饭给牠吃,如今倒是看家的好帮手,有什么风吹草动,小黑一定吠叫,像这样夜不归营的日子,她心里也踏实许多。 「那少爷交给姑娘了,我就睡在隔壁耳房,姑娘有事就叫我。」想了想,他又画蛇添足地道:「若姑娘没去叫我,我也绝不会自己进来,所以姑娘尽管放心,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银衫有些啼笑皆非。人还病着呢,昏昏沉沉失了意识,她是能做什么? 「路明大哥尽管放心,我是不会趁大人没知觉的时候偷打大人的。」 路明抽了抽嘴角。 我不是那个意思啊姑娘! 这一刻,他同情起他家少爷了,看来他家少爷的情路会很坎坷哪! 皇上回了信—— 孟银衫乃是朕的女人,你不得痴心妄想,若是让朕知道你碰了她一根头发,朕就抄你全家,再抄九族!让你们楼氏在大宁的历史中灰飞烟灭,让你无颜见你楼家的祖先,因为这一切都是你不该有的贪念造成的! 楼天临由梦中惊醒。 想到适才梦里的情节,圣旨上的疾言厉色,他出神的望着帐顶,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心里缠绕的一个感觉那叫做不爽。 就算是皇上也不能这样指着他的鼻子骂,他到底都在想什么才会作这样的梦? 不错,他是僭越的给皇上写了密函,询问派他来找的女子是何人、是何样的身分,皇上尚未有回音,估计那密函可能尚未送至京中,因此他的心也只能悬着,如此日有所思才会有了那样荒唐粗糙的梦。 他很了解皇上,深信皇上除了天爱不会看其他女人一眼,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如果孟银衫真是皇上的女人…… 「大人……」模糊的呓语传来,他心里咯噔一声连忙转移视线,就着房里微弱的烛光,这才发现他床沿趴睡着一个人。 那动人如玉的侧颜,不就是他心尖上的那个佳人吗?顿时,他一颗心怦怦乱跳起来,可是旋即他又冒火了。这大半夜的,她怎么会在这里?是谁那么胡闹让她过来的,若是让人看见了,她的闺誉还要不要? 不对,若是她的闺誉叫他毁了岂不更好,他便理所当然要为她负责,等到拜过堂成了亲,到时就算是皇上也拿他莫可奈何。 她像一团安静的火光,他忍不住侧过身去轻抚她的脸颊,眼神带了点迷离。 其实,除了皇上圣旨发飙的梦,他还作了另一个梦,一个春梦,就是梦见她来照顾他,嘴对嘴的渡他喝药,她的香舌在他口里搅动引得他将汤药喝下,他几乎不想醒来,想永远在梦里喝她喂的药,即便再苦也甘之如饴。 原来不是梦,她真的来了。 能这样安安静静,没有旁人打搅的看着她,真好。若是她能上来睡在他身边,更好。要不,把她抱上床? 不行,这构想立即被他自己否决了。 若是把她弄醒了可就没戏唱了,他还想跟她在这没有闲杂人等的小天地待久一些。 他微笑而宠溺的看着她,心里的想法很多,最想带她回京里生活,他来养她就好,她不必过得那么辛苦,当然了,她的家人也全都要一块儿去,家人是她的一部分,她很在乎她的家人,他也同样会予以珍视。 想到孟金金、孟来宝不是唤他大人,而是大姊夫,他嘴角的笑意更浓了,还忍不住幻想他一个一个摸摸他们的头发红包的画面。 很奇怪,他不曾觉得孩子可爱,可她的弟弟妹妹却挺有他的眼缘,这自然便是爱屋及乌了。 时间在各种甜蜜情节的想像中过去,直到银衫的眼皮有了动静像是要醒了,楼天临这才连忙闭上眼睛。银衫也不知自个儿何时睡着的,又睡了多久,她醒来后的第一个动作便是将手放在楼天临的额上。 没再烧起来,她暂时能放心了,但也不能掉以轻心,照顾发烧的小朋友,她太有经验了,反覆发烧是基本。见他被子有些滑落,她将被角掖好,听到外头打更的声音,他该喝药了,否则很容易再发烧。 他的药就温在小炉上,她倒了一碗过来吹凉,老法子,先含在嘴里再喂他,她动作轻柔的不像在喂药,像主动在与他缠绵。 楼天临被她如此喂药,心中的震撼难以言喻,脑子一片恍惚,呆滞片刻后才回过神来。 他以为是春梦的美好情节,原来是真的,她真的嘴对嘴为他渡药,若不是心中有他又怎么能做得到? 最后一口,她柔软小巧的香舌在他口里轻轻搅动,滋味美妙的让他要上天堂了,他的分身也因这无心挑逗起了反应,实在太难受、太磨人了,他努力忍耐着不回应,这自然是莫大的煎熬。 但是,宁可他备受煎熬也不能让她知晓他是清醒的,否则她肯定落荒而逃,这好不容易得来的软玉温香便会从他怀里溜走。 银衫喂完了药,嘴里苦涩的药味留流不去,她想去倒水喝,不料楼天临却有意识似的拽住了她的手。他的眼眸并没有动静,剑眉微蹙,喃喃地道:「不要走,衫儿,不要走……」 银衫天生就很受用旁人的「需要」,这会儿也一样,他这般哀求的语气令她心里软成一片。 「我不走。」银衫反过来握住他的手温柔的拍了拍,再将他的手盖进被里,再度掖好被角。楼天临心中只有一个想法,他想永远病着,让她永远照顾。 可惜天不从人愿,因为按时喝了药,第二日他的情况就好多了,路明请来大夫诊脉又开了几日的调养药,这下他想再装昏迷都不成了,只好「醒来」。 「少爷总算醒了。」路明大大的松了口气,他伺候了几日,少爷病情益发严重,可到了孟姑娘手上就痊癒了,真是神奇。 「孟姑娘呢?」楼天临蹙着眉,他已经坐了起来,背靠着靠垫半坐着。 大夫来之前,他听到路明让她先出去,等大夫走了再进来,免得被大夫见到她在县令大人的房里,要传出什么闲言闲语就不好了。 「在秋香房里。」路明奇怪地问:「少爷怎么知道孟姑娘来了?」 楼天临瞪了路明一眼。 他会跟路明说他是怎么知道的才奇怪,那是他和银衫之间的私藏亲密,他不会告诉任何人。 「就是知道。」他拿出了主子的权威。「你送孟姑娘回去,跟她说我已经没事了,让她回家好好休息。」 路明有些不以为然。「少爷,孟姑娘照顾了您一夜,您不亲口跟她道声谢?这不是过河拆桥吗?」 楼天临冷笑回道:「还没跟你算帐,谁让你请孟姑娘过来?若是有损孟姑娘闺誉的谣言传出去,你能负责?」路明被骂得一愣一愣的,但听到后来他却得意一笑,赖皮道:「小人不能负责,少爷负责不就好了?小人是玻璃心肠水晶心肝这才把孟姑娘请来,瞧少爷昨儿个还话都不能说,现在不就生龙活虎了吗?」 「别耍嘴皮子了。」楼天临脸色微沉。「我要写信,取笔墨过来。」 「又要写信?」路明嘀咕。 他家少爷才给京里写信没多久,皇上那里都还没回音哩,也不知道他家少爷写了些什么,他比较想知道他们还要在白阳县待多久,何时能回京? 事实上他觉得有些不对,他家少爷是来暗查赈灾金弊案的,可是却没怎么见他在查案,实在不像他家少爷的作风,他家少爷可不是懒散办事的主,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吗? 「你让徐壮拿笔墨过来,你不用过来了。」楼天临一横眼。「你送孟姑娘回去,吩咐车夫慢慢走,别颠着姑娘了。」 事到如今,他很明白自己一颗心都在银衫身上,他跟她不可能再没什么,因此他非要问清楚不可,皇上究竟为何要找她? 多年前他曾在围猎时舍身救了皇上一命,原是皇上大意要入虎口,他代替皇上入了虎口,他伤重命危,疗养了整整一年。 因此,皇上许了他一个承诺,能为他做任何事,能回答他的任何问题。如今,他要动用那个承诺了。 密函上,他只问了一个问题。 御书房里,案上厚厚一叠摺子待批,但李凌反覆看着由渠州驿站传来的密函,垂着眼睛,食指轻轻敲着御案。 「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女子,是不是朕的女人?」李凌蹙着眉。「徐治贵——」 「奴才在。」 第二十三章 李凌不置可否地道:「你说说看,天临问这个是想做什么?」 「依奴才看来,楼大人可能找到皇上要找的人了。」徐公公毕恭毕敬地答道。李凌眸光一闪。「何以见得?」 徐公公把头垂得更低了。「而且,似乎还和那女子之间有了点什么。」李凌微微挑眉。「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徐公公有条不紊地说道:「楼大人一向对女人不上心,若是跟那女子没点什么,只消把人给带回来便成了,又何必追问皇上与那女子的关系,且还用了皇上的承诺,让皇上不回答都不成,这便表示楼大人很在意,非常之在意那女子的事。」 李凌微微弯起嘴角。「徐治贵,朕都没看出来的事,你却看出来了,莫非在进宫之前你有过喜欢的人?」 身为大宁朝最年轻的御前首领大太监,徐公公的定力非常人能比。「皇上贵人多忘事,奴才七岁进宫,彼时皇上也是七岁,钦点了奴才伺候您。」 一个七岁的孩子能懂情爱吗?真是。李凌摸摸鼻子。「当朕没问。」 知道楼天临问话的意思之后,他原想捉弄一番,可君无戏言,这是天临舍命换来的,他又岂可胡乱答之?再说了,那家伙从未爱慕过任何女子,在他苦追天爱时还不断嘲笑他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的行为实在愚蠢,如今那家伙好不容易动了凡心,他倒要看看那家伙要如何不蠢,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那家伙能多理性。他提笔回覆了密函,心情颇好的笑道:「看来白阳县肯定是好山好水,天临到那里就正常了,难怪皇后要推荐他去了。」 「娘娘英明。」徐公公心悦诚服地道:「娘娘看的事,从来就没有错过。」 李凌看着徐公公那俊秀文雅的容貌,有些找碴地问道:「那你说说,皇后为何直到前年才肯点头嫁给朕?」他老是觉得徐治贵在暗恋皇后,否则,宫里人多半不喜欢言行皆太过孟浪的皇后,徐治贵为何从未说过皇后一句坏话? 「回皇上——」徐公公微微一笑。「肯定是娘娘知道男人的劣根性,得不到的最好。」 这意思是,皇后不是真心爱他才嫁给他的,而是在吊他胃口?且还是因为男人的通病?李凌不满意了。「徐治贵。」 「奴才在。」 李凌板着脸。「朕不许你再这么说。」 入夜,一名女官匆匆来到百华宫,这里是贤太妃所出的长乐长公主李歆瑶的宫殿。 「参见长公主。」她是御书房当值的女官沐华。 李歆瑶也没让她起身便连声催道:「快说,听到了什么?」 「回长公主的话,楼大人似乎是有女人了。」 她在外间听得不甚清楚,但她肯定听到了楼大人的名字和女人两字,具体如何不重要,重要的是长公主催她催得紧,如果她再没听到什么有价值的,她那在百华宫当差的妹妹就会被刁蛮长公主折腾得死去活来,所以她宁可冒险胡乱拼凑,也不敢再说自己一无所获。 「女人!」李歆瑶重重一拍桌子。「哪个女人胆敢跟本公主抢男人?」 「奴婢不知……」沐华深吸了一口气。「听说楼大人此刻人在白阳县。」 「白阳县?」李歆瑶蹙眉。「那是什么鬼地方?」 沐华惶恐道:「奴婢不知。」 李歆瑶不耐烦的挥了挥手。「算了,本公主自个儿会查,你下去吧,听到了什么,立刻来向本公主禀告。」沐华松了一口气,连忙又磕了几个头。「奴婢明白,奴婢告退。」 沐华一走,大宫女绮儿便道:「长公主,奴婢瞧那沐华肯定是听错了,楼大人那是什么人,从来不看女人一眼的,怎么可能就有女人了?」 李歆瑶撇了撇嘴。「本公主也相信天临哥哥不可能与女人有纠葛,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要是乡下地方的狐媚子对天临哥哥使手段,那就说不定了。」 放眼京城,唯一能与她匹配的就只有楼天临。他不但家世傲人、仪表堂堂且又有功名在身,她是宫里唯一的长公主,皇上唯一的妹妹,不但她父皇母妃宠爱,不是她生母的母后也宠着她,向来没有她得不到的。 可是,如今那死不要脸的贱人南康郡主顾佳然竟然敢说他们顾家在和楼家议亲! 哼!皇后是她嫂子,皇兄也疼她,难道楼家会舍她这个长公主媳妇儿而要顾佳然当媳妇儿吗?顾佳然不过就是郡主罢了,顾佳然的兄长手握兵权又如何?这天下可是她李家的。 「长公主还是别想了。」绮儿劝道:「长公主在这儿烦恼也无用,那白阳县不知在哪儿呢,又不能过去看个究竟。」 「谁说不能了?」李歆瑶冷笑一记。「本公主要做的事,何时做不到了?」 绮儿瞪大了眼。「难道长公主……要去白阳县?」 【第十章 财源滚滚来】 银衫下了马车,见到刘大富和明珠在候着,颇有些惊讶。「刘掌柜和明珠姊姊怎么出来了?」明珠笑道:「东家让我们出来接姑娘,怕姑娘上不了楼。」 银衫这才瞧见巧绣庄外可说是挤得车水马龙,水泄不通,人潮里三圈外三圈的,根本寸步难行。银衫更加惊讶了。「这是怎么回事?」 这几日因为钱钱出了麻疹,她太忙了,一时不察,太晚看大夫并发肺闭喘咳,病脱了形,她又心疼又愧疚,晚上都抱着钱钱睡,衣不解带的照顾着钱钱,以至于岳十娘多次派马车去接她,说有要事与她商量,她都抽不开身。 今儿是钱钱情况已经稳定下来,她才进县城里来,不想却是看到这般可观的景象。 明珠笑道:「姑娘有所不知,雪兜一上市就造成抢购风潮,现在店里只剩下试穿品了,穿得合意,留下要买的款式尺寸再付上订金,最快也要二十日后才能取货。」 刘大富也急着说明情况,「当日姑娘说要备货两千件,我还觉得太多哩,不想姑娘真是有先见之明,是我眼光太短浅了。」 明珠接口道:「所以了,我们东家急得跟什么似的,想问问姑娘有没有法子纾解要购买雪兜的人潮,东家担心一直没货会得罪客人。」 银衫顿时高兴起来。「原来如此。」 知道这些人都是来抢购雪兜的,她仿佛看到天上掉银子,心里一下子便踏实了,暗暗盘算起来。 这么说,她很快会有雪兜的进帐,那么她可以先用她手边的十几两银子在城里赁屋或是将就点先买间小点的宅子。 这次钱钱生病,她再次感受到城乡的差距,村里大半夜的都没个大夫可请,也没牛车能进城,硬生生要等天亮,十分煎熬。 前门已挤得无法容身,明珠由后门带银衫进去,经过马厩时见到其中一匹通体雪白的马,她心里一跳。虽然白马很多,但那人的白马特别漂亮、特别神骏,她不会认错。 她润了润唇。「明珠姊姊,楼公子来了吗?」 这几日若不是照顾钱钱太累了,她肯定会睡不着。 虽然「那件事」这世界上只有她自己知道,但她每每想起,总会情不自禁的脸红心跳。 无人知晓,但她确确实实亲了他的嘴,勾了他的舌,有过如此亲密的接触,在这封建的古代社会,这样就足以构成他必须娶她的要件了吧? 幸好没人知道,她怎么配嫁给县令大人?就当成她穿越来的小确幸,让她永远收藏在心中吧…… 「是啊,姑娘是不是认出楼公子的坐骑了?」明珠笑道:「楼公子说那日没来给东家和姑娘做合同见证,过意不去,今日特意上门赔罪哩。」 银衫心里不断打鼓。这么巧?她来,他也来,太多次巧合了,她觉得不太对劲,但若说他可能派人盯着她的行踪,又未免太往自个儿脸上贴金了。 上了二楼,明珠领着她到暖阁,明珠还没撩起珠帘,她已听到楼天临和岳十娘交谈的声音,他的声音醇厚如歌,他的笑声实在好听…… 要命,她这是怎么了?还没见到人,脸就红了,见到他本人,她岂不是魂魄都要出窍了?她连忙拍拍自己双颊,命令自己清醒一点,她可不是来这里和他私会的。 「姑娘怎么这样打自个儿?」明珠对她的举动又是诧异又是好笑,觉得可爱,不说东家喜欢这个小姑娘,她也喜欢。 「没什么……」银衫尴尬的笑了笑。「我就是有点犯困,所以拍拍脸颊提点精神。」 明珠一笑,打起珠帘来,清脆地道:「孟姑娘来了。」 银衫都不晓得自己是怎么走进去的,好像踏在云里似的,心扑通扑通的跳。 第二十四章 幸好岳十娘动作很大的起来,拽了她的手落坐,笑吟吟地说道:「衫儿,你可来了。」 「家里有事担搁,劳姊姊挂心了。」她不敢看楼天临,但她感觉得到他一直在看着她。 他们原就是认识的,这岳十娘也知道,不打招呼更奇怪吧?当然了,她都不敢和他视线对上,这也很奇怪。 「我都听说了,钱姐儿病了,如何了?」岳十娘关切地问。银衫眼睫低垂。「已经无事了,多谢姊姊关心。」 他还在看着她哪!一直在看着她,怎么办?她要不要抬头? 岳十娘仿佛没看见他们古怪的情况,直率地说道:「我看你还是早点搬进城里来住吧,你们村里不是没有大夫吗?住城里,你娘抓药也方便些不是?」 银衫轻轻点头。「姊姊说的不错,我正有此打算。」 岳十娘喝了口茶。「那这样吧,我有一处闲置的宅子,是个二进的院子,有八个房间,虽然小了点,不过你先去看看,若是还满意就带着家人先搬进去,这样我找你也方便些。」 银衫脸上一缕惊讶之色闪过。「那怎么行?是姊姊的宅子……」怎么回事?才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来,她是福星转世不成? 岳十娘露了个笑脸。「等到分红,你还怕不够付那宅子的银子吗?何况咱们是姊妹,你还跟姊姊客气?」银衫感激道:「多谢姊姊美意,妹妹确实有需要,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对了,大人在此,如此风采,衫妹妹不会没瞧见吧?」岳十娘打趣道,一双笑眸别有深意的瞅着楼天临。这位大人可真会装啊,早跟她确认了今日银衫会过来,他一早就来了,奉上房产地契,要她无论如何要让银衫带着家人搬到城里来。 看来,她这个义妹不但是天生带财,还很有运气,县令夫人的位子是板上钉钉了。 「见过大人。」银衫顺势起身朝楼天临欠身,她鼓起勇气抬起头来,就见他眨也不眨的看着她,眼神悠长,她的耳根不自觉地发热。 岳十娘看在眼里,打铁趁热地说道:「大人不是说今日休沐无事,可否请大人陪同衫儿去看宅子?」银衫吓了一跳,正想婉谢,楼天临已不紧不慢地道:「乐意之至。」 银衫一愣。他要陪她去? 「太好了。」岳十娘抚掌道:「那么,咱们来谈正事吧。」 明珠进来续茶水又送上三盘咸甜点心。 岳十娘绽开抹笑道:「大人和妹妹若是尚未用早膳,不妨尝尝我家厨娘的手艺,这些都是早上才做的。」事实上,这些点心都是楼天临上城里最好的点心铺子「素记小馆」买来的,让她不得饿着银衫。 「确实不错。」楼天临尝了一个,用眼神示意岳十娘。岳十娘表示我这红娘真苦命,还要兼做婢女。 「衫儿,你也吃吧。」岳十娘连忙拿了一个松子百合酥、一个香滑芝麻糕递给银衫。 「多谢姊姊。」银衫确实没吃早膳,她怕自己待会儿肚子饿会咕咕叫,反而糗,便很快吃了。 她一吃完,岳十娘便又拿了一个火茸酥饼塞进她手里。「也尝尝这个……还有这个,这叫团圆蛋香酥,可是素记小馆……不是,我是说,这可是我家厨娘的拿手点心。」 银衫全都从善如流吃了,除了她确实饿了之外,糕点也做得细致可口,不油不腻叫人吃了还想再吃。 吃了十来个点心又喝了两盏茶,银衫已经很饱了,岳十娘拿眼看着楼天临,这样行了吧,大人?楼天临微微颔首,行了。 银衫没注意到他们「眉来眼去」,自顾自的吃饱喝足之后,很自然的谈起了正事。 「姊姊,方才在外面已听明珠姊姊说了,如今雪兜供不应求,订制也要二十日后才能取货。」 「何止如此!」岳十娘马上「告状」,她一股脑儿地说道:「许多盘商要我发货给他们,甚至郡县的大铺子也来抢货,眼看着白花花的银子从眼前溜走又不能赚,实在难受。偏生我们人手不足,就算现在立即招满一百名衣匠也应付不了庞大的需求,更气人的是,有几间成衣铺子买了咱们的雪兜回去照着做,如今已有仿作品出现了。」 听完岳十娘孩子似的告状,银衫笑了笑,给岳十娘倒了杯茶。「姊姊喝口茶顺顺气,稍安勿躁,这些问题,妹妹都想好对策了。」 「当真?」岳十娘顾不得一口茶喝到一半便把杯盏搁下,连声催道:「衫儿你快说!」 「姊姊,现在咱们人手不足,不用说一百名了,就算招到两百名衣匠也没法满足需求,再说了,也没那么多衣匠可以招揽,不如就把雪兜交给其他成衣铺子来做,一来,咱们不需多招募衣匠,免得将来需求小了还要发他们月例银子,会拖垮巧绣庄,二来,其他成衣铺子仿作咱们的雪兜不过就是为了求利,咱们让他们代工,教他们正确的技巧,给他们该得的利润,他们也不会仿作了。」 她说的是现代代工厂的概念,但若是主事者小鼻子小眼睛不肯将利润下放一些,那么就成不了事,只会累死自己。 「这么做能事半功倍啊!」岳十娘融会贯通地道:「咱们只要将其他成衣铺子做好的雪兜收购过来,印上咱们的商标就成了。」 楼天临听了也颇为惊讶,他虽然是读书人,但也有一些商人朋友,他想,若是他们听到这套理论肯定会极为吃惊。 「姊姊说的不错。」她就知道岳十娘不是心胸狭隘之人。「所以,姊姊只需掌握住商标的制作方法便行了,印花色浆所需的材料虽然不难取得,可旁人肯定做不出来。」 「我明白。」岳十娘满眼的动容。 银衫把最关键的印花色浆做法都传授给她了,说明了银衫没有藏私,这在商界根本是不可能的事,谁会把能发大财的独门秘方告诉别人?冲着这份信任,她绝对会用最好的来回报! 「另外,从外地郡县来的大铺子,姊姊打听打听,每个郡县挑选一间信誉口碑良好的大铺子来合作,让他们独家代理咱们的雪兜,也就是说,让他们自行生产销售咱们的雪兜,咱们只需派人前往各处监督以确保品质和收益。」 岳十娘已经算起来。「这么说,我得训练一批可靠的大掌柜才行。」 银衫笑道:「依我看来,巧绣庄作坊里的老衣匠个个都是人才,都足以担当重任,且他们对姊姊也都忠心耿耿,只要姊姊把从郡县代理商那里获得的利润,分红两成给负责监督的衣匠,我想谁都会对姊姊死心塌地,也一定会严实监督,免得砸了巧绣庄的招牌。」 岳十娘宛若醍醐灌顶。「妹妹说的不错,作坊里的老衣匠都跟了我十几年了,又对雪兜的制作最为熟悉,若不是妹妹提点,我都没想到他们,哎呀,果然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差点错过了最佳人选。」 楼天临聆听着她们交谈的内容,心中益发狐疑起来。 银衫的这套想法在大宁朝可说是前所未闻,甚至可说是见识非凡才说得出来,在银杏村长大的她不可能凭空想得出这些来。 「衫儿,雪裤已经做出来了,照你的设计做了十二个款式,咱们到里间去看。若是你觉得可以,这回先做五千件存货,免得到时抢购又要手忙脚乱,再来一次我可吃不消……」 她们要看雪裤,楼天临自是不会跟,便坐着喝茶等。奇怪了,他竟然有此耐性? 想到以前每逢新年初一,他母亲、妹妹照惯例要上慈云寺上香,他必须陪同前去时,等待她俩梳妆打扮的时候,他总是颇有微词,只要等超过一刻就会不耐烦,今日却是心平气和,等得甘之如饴。 足足过了半个时辰,银衫才和岳十娘又回到暖阁。 楼天临和银衫从巧绣庄离开时早已过了用饭时间,岳十娘是个工作狂、拚命三娘,说起生意来,浑然忘了要吃饭这回事,所以他们俩也跟着饿肚子。 「我饿了,先吃饭去。」 他说得突然,银衫错愕一下,连忙跟上去。「大人!」楼天临见她自动跟上来,嘴角扬起得逞的笑意。 这几日,他早想好了一套对她的应对方式,岳十娘说银衫自认配不上他,眼下她只想挣银子养活一家人,那么他就让她习惯他的存在,熟悉他的存在,否则日后她若知道他不只是县令而已,岂不是会逃得更远? 他认为,她心里也是有他,否则何以会不顾女儿家的闺誉去彻夜照顾他,甚至口对口的为他渡药。 第二十五章 他已下了另一个决心,只要她不是皇上的女人,不管他们之间的身分地位差距多大,他都要她成为他的女人。并非若她是皇上的女人,他便不敢冒犯,而是他本身对感情的洁癖,他一向洁身自好,眼界极高,又岂能容许自己的女人曾是别的男人的女人,即便勉强接了也会落下心结,成为日后的疙瘩,那还不如不要开始,免得彼此都受到伤害。 虽然他已经去信向皇上求证了,但他相信她不会是皇上的女人,照她的说法,她都没见过皇上,又怎么会跟皇上有所干系。 如今,就等皇上的回音了…… 「等等——姑娘——」一个在天桥下摆摊的算命师出声叫住了他们。 「不必理会。」楼天临拽了银衫就要走。 那算命师连忙开口道:「姑娘本是短命之人却在此地行走,有违天道!」 银衫被吓得一个激灵,她惊诧无比、浑身一僵,步履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 楼天临见她神情有异,便看着那算命师冷冷地道:「江湖术士信口胡诌,不过是想要诓骗银两,你若信他就上了他的当了。」 那算命师见他说话不客气,也来气了,脸色不豫,冷道:「我是否胡诌,姑娘心知肚明,姑娘本不是此世之人,却在此占人肉身,等同妖孽纵世,祸乱生灵。」 银衫被他说中了,一时之间脸色变得苍白。 她曾想过自己若被看出了破绽要如何,如今不但被看出了,且还是个道士般的算命师,不会拿出桃木剑来对她斩妖除魔吧…… 楼天临一把将颤抖的银衫拉到身后,他开口,语气淡然,但眼神很杀,「本官乃是白阳县令,若你再于大庭广众、闹区街市之中妖言惑众,休怪本官不客气!」 那算命师张着嘴,极其愕然。怎么偏偏惹上了县令? 县令大人不能招惹,可他说的都是实话啊!虽然他不是什么得道高人,但看相这方面是很拿手的,从没失准过,而他看眼前这姑娘就是占了他人肉身…… 「如何?你还有话说?」楼天临见他好似不服气的眼神,脸孔便沉了下来。 算命师脸色讪讪地道:「回大人,小人失言了,小人不过在此混口饭吃,请大人万勿与小人较真。」 「大人……我们快走吧!」银衫怕极了那算命师再说些什么。 楼天临见那算命师已经闭上了嘴巴,自然不会再多生事端。即便在京里,他也不曾抬过他的官威,却在这里用了两次,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直到两人坐在饭馆里,银衫还是心神不宁、惊魂未定,她心中隐藏的秘密又能对谁说?她能隐藏一辈子吗?这只是开始,若以后又遇到一个两个三个、无数个算命师,都同样看破了她,她不免让人当妖孽看,她越想越是发凉。 小二送上热茶和菜单,楼天临点了几个菜之后缓缓喝着茶,眼眸不着痕迹的凝视着脸带忧色的银衫。何以一个江湖术士的话就令她吓成这样?脸色直到此刻尚未恢复红润。 她显然已经惊吓过度了,他自然不会在这时候再追问什么,倒是令他想起了三年前在慈云寺,他和姚不语遇到方丈时所发生的事,他的心思蓦然涌起。 难道…… 「两位客官慢用。」小二上菜。银衫恍若未闻。 他们走时,那算命的脸色悻悻,她有些担心那算命的若到处宣传县令大人和一个妖孽在一起,怕会连累了楼天临…… 「衫儿。」 银衫从满心忧虑中回过神来,她狠狠一愣,不知该如何反应的看着楼天临,无措与怔愣写在脸上。他适才唤她什么?衫儿吗?他怎么会忽然叫她衫儿? 她的反应亦在楼天临的意料之中,他泰然自若的说道:「相识也有段时日,以后我就叫你衫儿了,你若不嫌弃,我虚长你几岁,你便称我一声大哥吧。」 他个人的计划,从大人到大哥,日后便是夫君了。 银衫又怔了怔,他这话说的……好似她若再叫他大人,那就是嫌弃他之意。 「大、大哥……」她叫得别扭,同时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声。 「通权达变。」楼天临也没在称呼上多做着墨,话锋一转说道:「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忧愁烦恼总能过,无须心上添石头。」 银衫怔怔然地看着他,他突然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楼天临凝视着她,黑眸定定。「不管你心中有什么事,总会过去,若你信得过我,信得过我不是会害你之人,遇到了困难或想找人说说话的时候,万事都能找我商量。」 银衫像被施了法、定了身似的,她听得一滞,眼中莫名泛起水气,像是找到了庇护者。 他的话奇异地安抚了她焦躁的心,瞬间她没那么害怕了,穿越来之后隐隐的不安全感也消失了大半。问她信得过他吗? 很奇怪,虽然认识的时日不长,对他的很多事也还模模糊糊的不甚了解,可是她信得过他,她相信他不会害她。 她心里轻松了许多。「谢谢你,楼大哥。」改口之余,也省了敬语。 楼天临眼神悠长,夹了块粉酒酿清蒸鸭子到她碗里。「万事万物皆有解答,凡事都可能有转机,所以现在什么都不要想,只管把肚子填饱来,咱们还要去看宅子。」 【第十一章 搬家新生活】 银衫觉得好生奇怪,岳十娘的那处宅子离衙门非常近,可以说出了衙门口,步行不用一刻就到了。 宅子她一看就喜欢,是独门独户的小院,院子里种了些樱树、桃树、杏树,有八个大小不一的房间,其中四间比较大些,正厅和厨房都很干净,她尤其喜欢比一般人家还要高些的围墙。家里都是妇孺,围墙高些也安全些,而且家具都齐了,连床褥等都是簇新的,只要带些衣物就能住进来了。 宅子她很满意也决定好要搬家了,没想到她兴冲冲的回家要跟大家说搬家的好消息时,却见家里又是狼藉一片,除了比较小的孟来宝、孟钱钱,大家都在低头收拾东西,见她回来都委屈的喊了声大姊,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怎么回事?」她不相信孟家人还有名目来捣乱,若不是孟家人,难道是有人光天化日之下进屋打劫? 杜锦娘眼角微红,满脸的慌张,一见她进门就急切的拉着她问:「衫儿,你告诉娘,如今人人在抢着要买的雪兜是你设计的吗?」 银衫一愣。 虽然她跟岳十娘交代过不要张扬她是雪兜的设计者,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见到她出入巧绣庄和作坊的又不是一两个,消息传出去是早晚的事。 不过,传出去她也不怕,她不偷不抢,行得正坐得直,怕谁来着?不想张扬不过是秉持低调行事、财不露白的原则罢了,如今杜锦娘既然问到这上头了,她自然会说。 「不错,雪兜是我设计的,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娘快说。」 杜锦娘脸色一白,身子一晃。「当真是你设计的……」 「娘!」银衫眼明手快地拉住她,把她扶到房里床榻上坐下,缓声道:「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娘也莫激动了,慢慢跟我说。」 杜锦娘惶惶不安地道:「衫儿,你奶奶领着你大伯娘、三婶子和几个亲戚婆子上门,说你赚了大钱却不孝敬长辈,是天理不容的大罪,说着就要翻屋里找银子,你大伯娘说你一定藏了许多银子,她们来时,白娘子正过来帮我煮饭,她跟你大伯娘抢米,两个人拉拉扯扯,被你大伯娘给打伤了,然后你奶奶她们又合力把家里能吃的能用的都搬光了。」 「岂有此理!」银衫抡紧了拳头,想打人的心都有了。「咱们都已出了孟家族谱,她们居然还上门抢东西又伤人?娘!咱们报官去!」 「报、报官?」杜锦娘瞠大了眼,她这辈子没报过官。 「对!报官!」银衫掷地有声的说道:「她们这是私闯民宅抢夺财物,而且已经是第二次了,居然还蓄意伤人,绝对不能姑息,否则她们食髓知味肯定会再来第三次、第四次。」 「衫儿啊……不、不要报官。」杜锦娘急切地道:「怎么说那也是你奶奶,你爹是最为孝顺的,也一向重视兄弟手足,要是知道咱们报官抓你奶奶和大伯娘她们肯定会很难受的,不一定还会怪我们……」 银衫知道要拔除杜锦娘脑子里根深柢固的传统观念没那么简单,跟杜锦娘分析事理也没有用,让她报官抓自己婆婆,她万万做不到。 银衫特意沉沉的叹了口气。「好,这次就依了娘,不报官,可是娘得答应我,若有下一次一定要报官,到时娘绝对不可以有二话,不可以阻止我。」 第二十六章 杜锦娘连忙道:「娘明白了,若他们再来,到时你要如何做,娘不会拦你。」银衫神色凝肃地看着杜锦娘。「娘一定要说到做到。」 见银衫像是笃定同样的事会发生第三次似的,杜锦娘也只能点头。「知道了,娘一定会遵守承诺。」 银衫不苟言笑地道:「那好,娘,现在跟我说说经过,她们是以什么名目来的?总不会这么快就忘了咱们已出了孟家族谱吧。」 她是特意用这种严厉的态度,因为她知道娘性子太软弱了,她要让娘知道事态的严重,不是几句孝不孝的就能带过,也要让娘明白他们有理由拒绝孟家人的要求,更要让娘认清他们和孟家已不是一家人了。 「唉。」杜锦娘叹了口气,幽幽说道:「你奶奶说,你是你爹养的,你赚的银子就是你爹的,你爹是她生的,你 爹的就是她的,她拿走是天公地道的事,谁敢多嘴一句她就告官去,让咱们全部去吃牢饭。你大伯娘还说要把金金、银银卖掉,说城里有户人家在收年纪小的丫鬟,她们能卖个好价钱。」 银衫深吸了几口气,她虽然气恼,但很是无言。 无知老太太的话吓唬娘非常管用,尤其是娘的观念里,虽然从族谱上除名了,但她还是认为自己是孟家的媳妇儿,老太太来抢东西,娘又怎么敢拦着不给? 在她看来,甘氏那女人一直在打她们姊妹的主意,之前叫她去当大户人家的丫鬟,今天又扬言要卖掉金金、银银,若哪天她不在,甘氏怕是真会上门把人押走。 看来,搬家是最好的方法,她就不信搬到县衙旁边去,孟家人还敢上门撒野。 银衫在心念电转间已做了决定,她毅然决然地道:「娘,别收拾了,咱们明日就搬家!」杜锦娘又吓傻了。「搬家?这么突然,要搬去哪里?」 「搬到城里,也不算突然,事实上我已经琢磨许久了。」银衫果断地说道:「一来,让孟家人不敢再上门抢东西,二来,招宝、进宝也该进学堂读书了,三来,我和巧绣庄合作的雪兜生意,住在城里方便些。」 孩子能读书,杜锦娘自然是心动的,她有些犹豫地道:「可万一你爹回来找不着咱们,如何是好?」她挂心的始终是下落不明的丈夫。 银衫见杜锦娘不反对,也放了心。「这事简单,我跟村长说一声,请村长留意便是,若爹真的回来了,不见咱们,肯定会去找村长帮忙。」 杜锦娘犹豫道:「那也不能明日就搬啊,至少要找到住的地方……」 银衫微微一笑。「娘放心,我今天刚巧去看了宅子,有八个房间,很干净,很适合咱们一家住,娘看了肯定会喜欢。」 杜锦娘叹了口气,自责道:「衫儿长大了,懂事了,娘没用,什么忙都帮不上,只会拖累你……」 「都是一家人,娘往后不要再说拖累这样的话了,我不爱听。」银衫轻轻拍了拍杜锦娘的手。「娘歇会儿,我去看看白姨。」 白娘子死了丈夫儿子,自个儿独居,又加上临晚风大,屋里只点了一盏烛火,看起来着实有些冷清。她出来应门,见来人是银衫有些讶异。「衫儿……」 银衫见她颈子都红肿了,脸上也有指甲抓痕,可以想见她多卖力扞卫那些米粮了。 她也不试探了,开门见山地道:「白姨,您也知道今天发生了什么事,这也不是第一次了,所以我们明日就要搬到城里,我见您很喜欢我的弟妹们,素日里也对他们照顾有加,不知道白姨愿不愿意跟我们一块搬到城里生活,我来负担家计,日常您就帮我娘照顾我弟妹们,您觉得如何?」 她知道白娘子就靠丈夫生前留下的积蓄过日子,屋子是自己的,有三亩田她没法子种,租给别人种了,那些微薄的租金够她省省的过。 「搬到城里?」白娘子瞪大了眼。「衫儿,你是说真的吗?你们当真要搬家?明日就搬?」 「今日我恰巧在城里找好了宅子,也可以算是水到渠成吧。」银衫诚恳地道:「白姨,您也知道我娘性子软绵,容易由人拿捏,孟家人就是吃定了这一点。而我还有很多事要忙,金金、银银虽然比较懂事,可怎么说也还是孩子,把家里交给她们我也不放心,如果有白姨看头看尾,我便能安心在外面做事了。」 白娘子无依无靠的,一个寡妇人家,没有夫家人也没有婆家人,她早把孟家的孩子当自己孩子了,如今孟百刚失踪,孟家没有男人,她也不必避嫌,一起生活是再好不过了。 她顿时激动地道:「好,我跟你们一起搬过去。」 银衫嘴角边弯起一抹笑容。「太好了,白姨,那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银衫跟白娘子订好了搬家时间,又去村里问了明日一早谁家有牛车要进城做生意,定了一个位置。 一早,天还蒙蒙亮,银衫便做好早饭出门了,出门前她交代杜锦娘收拾衣物和重要物品就好,其中她爹的东西是一定要全部带走的,家具等都很陈旧就不必带了。 进了城,她先去找岳十娘,直接道明来意她要搬家,需要人手和马车。 岳十娘本来就巴不得银衫搬到城里,她很爽快地立即派了五辆马车给银衫,那些马车平日就是送货用的,又牢固又宽敞,银衫想着,日后她就要买一辆这样的马车。 马车跑得快,回到家,太阳才出来而已,白娘子已收拾好了自个儿要带走的东西在她家里帮忙收拾了,孩子们围着大马车打转,都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他们可是从来没有坐过马车。 银衫忍不住说了大话,「你们等着,日后大姊一定买一辆这样拉风的马车给你们代步。」孟招宝奇道:「大姊,什么是拉风?」 孟进宝一脸疑惑。「拉风好奇怪啊,风要怎么拉?」 不只孟招宝,其他人也一脸好奇地看着银衫等答案,连车夫也一样。 银衫暗道了声糟,她怎么把现代用语都讲出来了?她硬着头皮说道:「拉风就是好看、漂亮的意思。」孟来宝笑嘻嘻的看着她。「那大姊你也很拉风。」 银衫忍不住噗哧一笑,摸了摸孟来宝的头。「好,我们来宝也是,很拉风。」钱钱仰着头看银衫,头歪歪地。「大姊,那钱儿拉风吗?」 银衫笑着抱起孟钱钱亲了一口。「当然,我们钱儿最最拉风了!」 她放下孟钱钱,清脆的拍了拍手,大声道:「快上车吧,先上车的可以先坐到好位置哦。」孩子们果然转移了注意力,一个个抢着先上马车。 两个时辰之后,大伙已到了新家,银衫又出门采购日用品和米粮,她让白娘子分配房间,杜锦娘则是没体力了,直接去房里躺着。 她去还马车,岳十娘先结了二百两银子给她,其中五十两是可以零用的碎银,让她好打点家里上下。 「姊姊……」银衫实在动容,锦上添花不算什么,雪中送炭才可贵。 岳十娘抢着道:「你什么都不用说,要报答我的话,像雪兜雪裤这样的点子多想几个给我便成了。」银衫重重的一个点头。「那我就不说谢了,姊姊,回去我会努力想点子。」 银衫在米粮食铺转了一圈,全采购齐了就让店家给她送货,又到杂货铺添置了碗筷餐盘杯具,也是让店家给她送货,最后到点心铺子打外带了五笼肉包和五盒咸甜点心。 今日肯定是不能做饭了,这些够吃到明天了。 回到家,看见白娘子已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一壶煮开的水已放凉了,杜锦娘要喝的药也煎好了,孩子们和小黑欢天喜地的在新家跑来跑去,看他们个个都换好了衣裳,肯定是洗好澡了。 白娘子的眼眸闪闪发亮,很满足的模样,让银衫深深觉得她的决定太对了,让白娘子搬过来是双赢。 「衫儿,你不在的时候,巧绣庄的岳老板让家具铺送来几个衣橱和斗柜,还有张吃饭的大圆桌,说是庆贺你搬家的贺礼,所以大家的衣物都整理好了,你的箱笼我没让孩子们乱动,你自个儿看着整理吧。」白娘子笑着说道。 「好,我待会儿整理。」银衫说完又跟着说明道:「白姨,岳老板是我结拜姊姊,等一切都安顿好了,我再请她过来做客,介绍你们认识。」 银衫话音刚落,白娘子便是一愣,十分惊讶地道:「你说……巧绣庄的老板,是你的结拜姊姊?」巧绣庄可是白阳县最大的绸缎庄啊! 银衫道:「白姨,我说过我在外面还有很多事要忙,便是忙着和巧绣庄合作生意,以后只会更忙,家里就劳白姨打点了。」 第二十七章 白娘子呐呐地道:「衫儿,做邻居都十多年了,真没看出你是这样能干的孩子。你爹要是知道肯定很开心,你爹可要平安无事才好……」 银衫把十两碎银交给白娘子。「白姨,我娘不懂得过日子,以后家里就要劳你多费心了,孩子们都在长大,该用就用,该吃就吃,不要省,银子用完了跟我说,不要见外。」 这份信任令白娘子受宠若惊。「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不过我还是每个月给你做个帐,这样比较好,我也心安。」 银衫颇惊讶。「白姨识字?还会做帐?」 她娘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她这具肉身的原主也是,都没读过书。 其实这也不奇怪,乡下地方哪有女子读书的?识字的才是异类,而会做帐更如凤毛麟角。 白娘子正容道:「亡夫是教书先生,我跟他学了多年字,没搬到白阳县之前我也做过小食铺的生意,所以学了计帐,免得看不懂帐叫合伙人占了便宜都不知道。」 银衫觉得自己这是挖到宝了,识字又懂做帐,根本是人才啊! 「白姨,我明日会去打听学堂,招宝、进宝要上学了,我看这里似乎没有女子能上的学堂,也没有夫子敢教女孩识字,白姨若得空就教金金、银银识字,将来也好帮我。」 白娘子笑道:「我也是这么想的,金金、银银都很聪明,若能识字算帐这些基本管家的本事,将来也能找户好人家、做主母。」 银衫有些莞尔。 果然是古人,金金、银银才八岁就想到她们找夫家的事了,她让她们学字可不是为了早早帮她们找夫家,而是希望她们识了字之后,眼界能更宽。 一切就绪,尘埃落定,她觉得自己有必要跟楼天临说一声,免得他去银杏村找她却扑空……她这样是不是太往自个儿脸上贴金了? 红日西沉,她信步去了县衙,毕竟暂住过也算熟门熟路了,她跟当值的衙役说要见大人,衙役也见过她,自去通报了。 银衫自己走到内衙门的厅里候着,不一会儿秋香跑来上茶,虽然名为上茶,但秋香不等她开口就压低声音道:「你搬家啦?」 银衫一愣。「你看见了?」 秋香对她眨了眨眼。「你不知道吧,你搬进的宅子是我们大人买下来的,而且是几日前才买下的。」 「什么!」这下银衫更惊讶了。 秋香掩着嘴笑。「虽然原来的房主有意脱手,可是不急,大人硬是多加了五十两让他尽快把宅子空出来。你说大人为何要这样做?不就是要你住在他眼皮子底下才安心吗?」 银衫脸上一热。 岳十娘说是她的宅子,秋香却说是楼天临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还有啊,我听说大人在查去年旱灾时朝廷拨下的赈灾银子,同时在查好几起的官银盗案,怕是有人会对大人不利。」 银衫心里一咯噔,连忙问:「怎么说?」 秋香小声道:「我在这里待好几年了,对于赈灾金,哪个县太爷不是配合渠州知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偏生大人要撤查,这不是自己招惹祸端吗?你劝劝大人吧,叫他不要那么拚命,人人都是如此当官的,把自个儿的命搭进去不值啊!」 一听到楼天临可能会有危险,银衫更是坐立不安了。 她知道水清无鱼,当官的自有当官的一套,要是上面的人和下面的人连成一气,只有他一个人要追究,这无疑就是挡了许多人的财路,自然会惹来杀身之祸。 想到杀身之祸……她不由得打了个哆嗦,楼天临进来时,便见到眉心打了十个结的她。 他派了徐壮在她近处看照着,一来,她是皇上要找的人,二来,她是他心尖上的人,这两个原因成了他派人跟着她的理由。 因此,他知道她家里又被田氏、甘氏等人强抢一空,也知道她当机立断,也没拖沓,今日已搬了家。 如此甚好,孟家人虽然贪得无厌十分可恶,在这件事上倒是推了她一把,让她早早住在他眼前来,如此要见她可方便多了。 「衫儿。」他都走到她眼前了,她还浑然未觉的坐在椅中,是想何事如此出神? 银衫听到熟悉的声音才回神,乍然见到他出现在眼前,她脱口道:「你能不能不查赈灾金?」她原本是要说宅子的事,可一见到他就全化成了对他的担忧。 楼天临看着她,事实上,他是想摸摸她的头发。「你说什么?」 银衫站了起来,润了润嘴唇,抬眸看着他。「我听说你在查赈灾金的流向,你可知道那会挡了许多人的财路?」 楼天临唇角有抹薄浅笑意。「你这是担心我的安危吗?」 银衫深怕他一意孤行,焦急地道:「你第一次当官可能不太清楚,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甚至有人说,贪污却有能力的官会比笨蛋却清廉的官好,这足以证明每个当官的多少都会贪些,没必要一一查仔细,这么做会招惹来不能招惹的人。」 她是不了解这里的官场文化,但想来也跟现代差不多,若是所有人的想法都一致,那么不一致的那个人肯定就是所有人的眼中钉。 「谁说我第一次当官了?」楼天临似笑非笑的看着她。银衫一愣。 是啊,没人告诉她他是第一次当官,她怎么就认为他是第一次当官了,怎么就认定他是中了进士之后,被派来此地为官的? 「还有,你觉得我是笨蛋但清廉的好官吗?」他慢条斯理的看着她问。 银衫又是一愣,见到他调侃的眼神才连忙摇头,口干舌燥地说道:「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楼天临不依不饶的看着她问。 银衫在心里哀号一声,只好道:「我是担心你没错,担心你惹祸上身。」 「你别担心,我还不至于那么不济。」楼天临耐人寻味的一笑,他眨也不眨的看着她,脸上一派的平静悠然。若他是普通县令,这样大张旗鼓的查赈灾金去向自然是自找死路,但他不是普通县令,现在情况反过来,要对他不利的那些人才是自找死路,也刚好让他一网打尽,知道赈灾金是谁在内神通外鬼的做手脚。 「走吧。」楼天临泰然自若的牵起她的手。「这里太闷了,我们出去走走,今日可是渠州特有的水灯节,咱们去看看放水灯。」 银衫被他那仿佛他们是男女朋友,再自然不过的举动吓了一大跳。「不了,我不去了,我是来跟大哥说一声我搬家了,我还要回去整理衣物……」 楼天临突然定定地看着她。「今日是我生辰。」其实根本不是,可他知道这么说,她就拒绝不了他。 「你生辰?」银衫眉头轻蹙,她果然没法狠心拒绝。 楼天临牢牢地将她的手握在掌心里,黑眸深深,特意笑得更黯然些。「我家人都在京里,连你也不能陪我,那我就只能一个人过生辰了。」 【第十二章 水灯节遇劫】 水灯节是渠州一年一度的大事,各县均会共襄盛举,白阳县亦不例外。 入夜后,城里各处河湖皆放起了水灯,树上也全挂上了灯,两岸卖吃食跟小玩意儿的摊贩叫卖声不绝,河岸边挑担子卖水灯的小商贩更多达百人,人人都想发一发水灯财。 在这一日,男女老少均会买一只水灯,在水灯上写下宿愿,点燃烛芯放入河湖任其飘流,各种热闹不在话下,河面上写了宿愿的水灯多不可数,看得人目不暇给。 银衫被动的被楼天临牵着走,与熙来攘往的人群摩肩擦踵,他一直将她护得好好的,来到城里最多人聚集的良辰河。 银衫看着摊上五颜六色的水灯,这水灯的外型较像现代的灯笼,不过放法近似天灯,只不过天灯是飘向天际,水灯是流入河海之中。 「公子、姑娘,买只水灯吧!」一个小贩笑嘻嘻地挑着担子前来推销,若有所指地道:「这粉红色呢,是祈求有情人终成眷属,桃红色是祈求婚姻幸福美满,不知两位中意什么颜色?」 楼天临不假思索地道:「粉红色。」 银衫同样也是想也不想地道:「黄色!」 他们几乎是同时开口,只不过两人挑的颜色不同。 小贩一愣,看看略略挑眉的公子,又看看神色微窘的姑娘,很快会过意来,又笑嘻嘻地说道:「黄色是开运求财一路发,看来姑娘是想做生意吧?依小人看来,两人很适合这款五福临门灯,兼顾了天成佳偶、家庭和谐、财运亨通、前途光明、事事顺心,两位觉得如何?」 第二十八章 银衫正因为两人挑的颜色不同而有些小小的尴尬,听小贩哥这么介绍,连忙说道:「就要这个吧,给我们两个。」 楼天临的眉目这才稍稍舒展,他付了银子,两人拿了水灯到供人写字的平台那儿去写。长长的桌子提供了笔墨,也有人在为不识字的人代写,一次二文钱算是相当好赚。 银衫写了家人平安健康。 在她心中,家人两字包涵了她现在的家人和前生育幼院里所有的孩子们。 「你就写这样?」楼天临神情有些闷闷的。「那么我呢?我就那么微不足道?你不写点跟我有关的?」 银衫神色微讶,想到秋香对她说的话,她又连忙写下楼大哥逢凶化吉。楼天临失笑道:「看来你真的很在意我查赈灾金一事。」 尽管她写的不是他想看的,可她会这么写表示担心他,既然担心他,就表示心中有他。这么一系列的联想下来,百炼钢顿成绕指柔。 两人走到放水灯处,自有专人在为游客的水灯点火,那水灯置于河面上还会缓缓转圈,星辰满天月如钩,月色映照着河面,实在美极了。 银衫看着自己的水灯从眼前飘过,她的水灯后面就是楼天临的。 「我楼天临愿与孟银衫,一生一世一双人。」 她缓缓张大眼睛,滞了一下,脸慢慢红起来,垂下眼睑。 他这是明明白白的剖白心迹了啊……可是她没把握再开始一段感情,启轩和她同为育幼院出身,她尚且留不住他们的感情,何况楼天临是县令大人,还不知他是如何矜贵的家世背景,他真能和她一生一世一双人吗?他能娶她这个身分悬殊的村姑为妻,此生不纳妾吗? 照理说,她出身现代,理当没有古代人的门第之见,可在育幼院长大,养成了她从不高攀不属于自己事物的性子。再者,在现代有法律的约束,男人尚且小三、小四的劈腿了,何况在古代男人三妻四妾是被允许的,他能在感情上和肉体上都从一而终,忠于她一个人吗? 她觉得不可能,启轩和她有多年的感情为基础,他都禁不起诱惑背叛了她,楼天临和她才相识多久就说要与她一生一世一双人,各方面都太薄弱了。她真的很怕信了他,付出感情之后又受到伤害…… 一时间思绪纷纷扰扰,银衫整理好心情,她润了润唇,正准备要开口说些绝情断爱,此生不碰感情云云,没料想到楼天临却早她一步开口。 「你什么都不要说,听我说。」 楼天临的长指蓦然点住了她的唇,这举动又令她瞬间石化,那指尖传来的温度令她心跳得好快。 不管她怎么说服自己,感觉是骗不了人的。没见到他时,她记挂着他,见到他时,她会脸红心跳,听到他可能有危险,她便心中一紧,坐立难安。这种种出于本能的反应,不就是喜欢上一个人了吗? 他松了手,缓缓地道:「衫儿,我病着那时,你以口渡药,我已认定你是我的妻子,我迟早有一日会迎你过门,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会照我想的做,不会徵求你的同意,因为我觉得你出于某个我不知道的理由,你在逃避,即便问了你,也不会听到你真实的心意。」 银衫心里一震。 他的感觉倒是敏锐,她心底的想法竟让他看出来了……还有,他竟然知道她口对口给他喂药!当时房里只有他们两人,所以,他是清醒的…… 想到自己为了让汤药顺利让他吞下,舌尖还在他口里搅了搅……天啊!如此大胆豪放的作风,他会怎么想她?确实,这样的亲密在这朝代已算肌肤之亲了,他是堂堂男儿,自然会认了她是他必须负责的对象。 银衫急切的说道:「楼大哥!如果是为了喂药那件事,你大可不必说嫁娶之言,我没关系,是我心甘情愿要那么做的,跟你没关系!」 楼天临双眸一瞪。「难道你认为随便一个女子对我那样喂药,我都会起心思吗?」银衫自知失言,见他气恼,她有些手足无措。「楼大哥……」 相识以来,他没这么疾言厉色过……看来他真的是动气了。 「不知道吗?是因为你,我才起了娶妻的念头!」他也不管周围还有多少人在放水灯,有多少人看着,猛然将她拉到自己怀里,双臂紧紧地搂着她,眼眸灼灼地看着她。「衫儿!若你说你不知道我对你有意,我就太失败了!」 银衫脑子一片空白,她动也不敢动,任由他固执的圈着她。 好半晌,她才幽幽地道:「楼大哥,实话说,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我不能对你保证什么,我爹下落不明,我有娘和弟弟妹妹要养活,而且咱们的身分也不相配,你不是京城来的吗?总要回京城去,到时我们……」注定没有结果。 楼天临觉得眼前豁然开朗,他微微一笑,紧了紧手臂。「有你这些话就够了,我明白你的心意了。」银衫耳根子都红了。他明白什么啊?她这可不是要接受他心意的意思…… 她微微挣扎了下。「楼大哥,那些事咱们以后再说,你先放开我,很多人在看……」他是放开了她,却还是直直地看着她。 银衫听到自己心脏咚咚咚跳得飞快,她慌乱地回避着他太过直接的眼神,他却微笑牵起了她的手。 「咱们再去买只水灯,你写上要与我一生一世一双人。」 银衫以为他只是说笑,不想他却很认真,当真又买了只水灯,而且买了桃红色的。银衫就在他的监视下写了——我孟银衫愿与楼天临一生一世一双人。 他很满意的取走水灯,她却是傻眼了。「不去放吗?」 「不放。」 他叫了适才那小贩,给他三百文钱,让他跑腿把水灯送到县衙交给路明保管。那小贩高高兴兴的放下担子、收下银子去跑腿了。 银衫想到路明看到水灯的表情,她真的没脸见人了…… 楼天临神清气爽的再度牵起她的手,与她闲庭信步般的在河岸边散步,一边看着别人放的水灯,也看别人都写了什么宿愿。 渐渐的,银衫也放松了,清风徐徐扑面而来,她觉得很是惬意,心慢慢平静了下来。她不时偷觑身边的楼天临。 难道他是她穿越来此的理由?他会是她真正的真命天子,她要相守一生的人吗?想到这里,她便有些恍惚,她的命定缘分竟是在古代…… 银衫脑子里猛然跳出这样的想法时,楼天临正闲话家常的说笑道—— 「我有个知交好友,他说他的家乡也有类似的灯,咱们这里叫水灯,他们那里叫天灯,咱们的水灯流入河海之中,他们的天灯放入天际,没入云霄深处。」 银衫一震,脚步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 他说什么?他的朋友知道天灯?若这时代有人知晓也会称之为孔明灯,怎么会称天灯,这怎么可能…… 「他说那天灯在夜里一起放向天际,飞远时便像一颗颗豆子般,天灯载着每个人的希望升空翱翔,听起来比水灯有趣多了。」 银衫心里乱糟糟的惊疑不定。 他说的不就是天灯节吗?她心中不由得疑窦丛生。 「怎么了?」楼天临有些莞尔的看着她。「以为我在编故事吗?」 银衫急切问道:「楼大哥,你那个朋友现在在哪里?可在城里?」 「他在京城。」楼天临原就是故意说起天灯之事,她不寻常的反应验证了他的臆测。银衫心乱如麻。「那,他可还说过家乡其他事?」 楼天临点了点头,看来他的猜测没有错。「他说家乡的大夫很是高明,能将身子剖开来医治再缝合回去,也能将脏器交换仍可活命。」 银衫心脏跳得飞快。 京城……那人在京城,跟她一样的穿越者,她好想跟那人见一面…… 楼天临感觉他握着的小手一阵发热,说明了她内心此刻的激动,他轻描淡写地道:「你要见他也不难,我回京时,你随我一块回去便能见着他了。」 银衫一愣。去京城? 这是她从未想过的事,她的雪兜事业才刚刚开始,而且她习惯了这里,还有她娘跟弟弟妹妹,若她去京城,他们怎么办?相信她爹还活着,她娘肯定是不会离开白阳县的…… 她转移话题道:「楼大哥,天色未晚,我想去接弟弟妹妹出来,他们肯定从没放过水灯,难得过节,我想让他们也开心开心。」 楼天临知道她现在还不想去想那些,便道:「不错,应当去接他们出来同乐。」 让他这个做大姊夫的好好讨好一下她的弟弟妹妹们,虽然向来高冷,不知讨好二字怎么写,可孩子们嘛,肯 定是比较容易满足的,给他们一人买一只水灯,再买些吃食零嘴,他们就会很开心了。 第二十九章 他们往回走,今夜城里的大街上灯火通明如同白昼,有无数摆摊的小贩、游客川流不息,往日可供三、四辆马车通行的街道,今日是连马也骑不快,比较讲究的大户人家夫人小姐出游也只能坐轿子。 银衫想快些回去接弟弟妹妹,便没在摊子前多做停留,她想接了弟弟妹妹之后,大伙再一块儿逛更有意思。楼天临牢牢地牵着她的手,两人也不怕失散,银衫安心的跟着他走,脑子里还在想他那个朋友,蓦然街头起了一阵骚动,有人大喊道—— 「让开!马惊了!」 这一喊造成恐慌,街道顿时乱了起来,银衫和楼天临也被胡乱要找地方躲的人群给撞开了。 「楼大哥!」 银衫急着要找楼天临,幸好他的白衫抢眼又身量颀长,她很快发现他离她颇近。 一匹黑马直直冲了过来,到他们这段时却忽然慢了下来,银衫直觉不对,那马哪里像受了惊的,分明还受到马上之人的驾驭,那人单手拉住缰绳,马便放慢了,他手持长剑,凌空而下—— 银衫看出他的目标是楼天临,她急喊,「楼大哥危险!」 她扑过去,长剑落下,瞬间在她背部留下一道长长剑痕,从肩到腰际,血很快渗了出来。人群里尖叫四起,才一错眼,那行凶之人已策马而去不见踪影。 楼天临讶然一震。 他没想到这样的事会在他眼前发生,适才他们还有说有笑的走在街上,前后不过眨眼工夫,银衫竟在他面前遭人行凶,竟在他的面前倒下…… 人群里有人喊道:「快、快!有人当街伤人!快去报官!」 「血……血……」某个人瞪大了眼,张着嘴。「我的天——那、那是——是县太爷啊!」 有人揉了揉眼睛。「不错不错!是县太爷哪!我可是见过县太爷哪,上回我和吴二争那块地时,就是县太爷给审的……」 「什么?那是咱们新任的县太爷啊……」 场面越来越紊乱,楼天临已抱起银衫冲向医馆。 「少爷!」路明第一个冲进医馆,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时间还因为喘气太急说不出话来。 这到底怎么回事?他才由小贩手中接过那只写着「我孟银衫愿与楼天临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水灯,没半个时辰又有好几个人风风火火的来报官,竟然说县令大人给人刺死了! 综合他听来的片段,他以为伤者是他家少爷,当场吓得他魂飞魄散,背后一片冷汗。 他家少爷可是楼家三代单传的独子,身子说有多矜贵就有多矜贵,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他以死谢罪不足惜,家里的老太爷和老爷、夫人怕是承受不了这样大的打击。 「少爷!您没事吧?没有伤到哪里吧?」路明咽了咽唾沫,紧张地看着主子,那衣衫上可是染着大片血迹啊,看得他的心也一跳一跳的。 能这样站着看起来应该是没事,可那大片血迹是怎么回事?这阴沉的气氛又是怎么回事? 咦?少爷眼神冷得像冰块,但却又让人看得出来他正怒火高涨,这感觉很熟悉,他的记忆里曾有一次见到少爷是如此神情。 那时,小姐刚被皇上下旨册封为皇后,但尚未举行大婚,却在要去忠义伯府做客时在大街上遭人掳走,显然是有人不想她做皇后,蓄意要造成她遭山贼掳走失了清白的事实,当时得知消息后,少爷就是这样的神情。就在府里乱成一团之际,当下少爷一语不发忽然出了门。 原来他是独自一人提了剑去山里找小姐,他们是双胞胎,两人之间总有些神秘的心有灵犀……说是这样说,但他知道是小姐一向聪明过人又临危不乱,懂得沿路留下记号。 总之,少爷找到了人,把那山贼一剑了结,把小姐带回,寒声吩咐下去,小姐今日因早起时发现染了风寒无法到伯府做客,她未曾出府,被掳走的是小姐的贴身丫鬟,是代小姐去送贺礼的,那丫鬟遭山贼凌辱已咬舌自尽。 当夜,少爷秘密进宫,没人知道他跟皇上谈了什么。 第二日,山贼的屍首被送到大理寺由仵作验屍,从山贼的胃里发现一只少爷做证说山贼见到他时,情急之下吞进肚里的令牌,而那令牌上刻着「岳家军」三字。 岳家军乃属于兵马大元帅岳扬,是大宁最强的一支军队,曾立下无数战马功劳,而岳扬的嫡女岳楚兰是知名的京中才女,原本是呼声最高的皇后人选,岳扬动员了朝中许多人脉想拱自己女儿问鼎后宫大位,最后皇后之位却落入楼家手中,他自然是不甘心了。 证据、动机、证人一应俱全,岳扬密谋谋害准皇后乃是重罪,不管他怎么说自己没有派人掳走准皇后都没有用,因为少爷「亲眼看到山贼吞了令牌」,而仵作也「亲手在山贼胃部验出令牌」。 皇上震怒,收回岳扬兵权,岳扬连同岳家所有家眷流放荆州,永生不得回京,岳家九族永世不得为官,不得参加文武科考。 皇上登基后早想收回岳扬的兵权,因那岳扬自恃军功,在京中纵容部下无法无天,甚至请大金国的王子到府做客,自己也大剌剌的带着小妾到大金国做客,这已踩到了皇上的底线。 连他这个微小的人都明白,或许这事真是岳扬幕僚所为,但他们肯定不会那么笨留下什么令牌的把柄,究竟是谁要毁了皇后的名节,真相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小姐还是成了皇后,而皇上也顺利除去了眼中钉。 现在,少爷当时那肃杀的表情又出现了,令他不由得胆战心惊起来,不知道少爷又会把事情搞得如何大。他自小服侍少爷,深知少爷性格里有种跟老太爷非常相似的劣根性,那就是平时可以跟你相安无事,你敬我一尺,我便敬你一丈,可一旦有人触及他的逆鳞,他绝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让对方后悔莫及,万劫不复!对于小姐,少爷的信念一向是只有他可以欺负,不容许任何人伤害小姐,所以他才会把掳人事件无限扩大,大到任何人站出来说情都没有用……其实也闹大到没人敢站出来说情或提出质疑就是了。 而现在……这就奇怪了,这里有什么少爷很宝贵的人吗?有人招惹了那宝贵的人吗?不然少爷的眼神怎么会…… 「少爷,您倒是说说话啊!伤到哪儿了,这血……」还有您身上阴寒的气息…… 楼天临眼波不动。「无事,不是我的血。」 路明直拍胸口。「吓死小人了,哪个不长眼的乱造谣,说见到县太爷让人给刺死了。」楼天临冷冽地道:「确实有人想对我行凶,孟姑娘替我受了劫难。」 「孟姑娘?少爷是说银衫姑娘?」路明又吓了一大跳,他惊讶的睁大了眼,左右没见着人,心里不由得狂跳起来。「难道孟姑娘……孟姑娘她……」她替少爷死了吗? 说时迟那时快,医娘从内堂出来了。楼天临气息微滞。「如何?」 医娘敛衽一礼道:「回大人,已经给姑娘上了药也施了针,如今止血了,只是伤口颇深尚且不能移动,姑娘也还未醒,大人可以进去看看。若姑娘醒了,切记不可和姑娘说太多话,免得伤了姑娘元气。」 楼天临紧抿着唇不发一语,撩起布帘大步而入,路明连忙跟上。 房里,银衫静静趴在床上,眼眸闭着,脸色苍白,像睡着了一般,谁能想到这柔弱的身子在半个时辰前流了那么多血…… 楼天临半坐在床边,爱怜地轻抚银衫苍白的小脸,又把她冰冷的小手握在掌心里,心底的疼惜无法言喻,一想到那一剑若是直刺她脑门,他便后怕不已。 她是哪来的勇气为他挡了那一剑? 事发时,他同时也越过人群在找她,那马冲过来时他恰好寻到她的身影,见到她同时隔着几个人在看着他,吓白的小脸,小鹿一般惊慌无助的眼神喊着楼大哥危险,她分明看到那人手上的剑是冲着他来,却还是义无反顾的扑到他身前为他挡剑…… 「孟姑娘……」路明这才真的松了口气。 看来孟姑娘虽然受了伤但性命无碍,太好了,真的是太好了。 看到此情此景,他再钝也明白少爷那阴寒的神情从何而来了,他原以为少爷对孟姑娘只是上心而已,万万没想到,孟姑娘的地位已和他家小姐一般了…… 如此一来,动手的人要倒楣了,少爷是绝不会放过的。 想到这里毕竟不是京城,没有皇上撑腰,他有些担心主子为了帮孟姑娘出气会太过一意孤行,而京城又远在天边,他们去搬救兵也来不及,远水救不了近火,出了事怎么办? 第三十章 「少爷可有头绪是何人所为?」他先试探地问,不过想也知道少爷心里肯定明镜似的,人家都动手了,少爷又怎么会是一无所知、后知后觉的人?肯定是连报复的手段都通盘想好了。 「将书房暗格里有个青布包取来,再把吴县丞带来。」楼天临轻轻抚着银衫的秀发,没回头看路明一眼,径自吩咐。 路明一愣,主子这也太意气用事了,他劝道:「少爷,让吴县丞过来这里不好吧?不知道他又会嘀咕些什么,还是小的在这里照顾孟姑娘,爷回衙门报仇……呃,小的是说回衙门惩治那些个不法之徒。」 虽然县丞的地位权力次于县令,可那吴县丞一开始就摆明了没把他家少爷放在眼里,这全是因为有渠州知府给他当靠山的原故。 楼天临面沉如水,逐字说道:「就要让他嘀咕。」路明眉尖一跳。 不妙。 少爷说话还运了气息,吴县丞若是不知死活来这儿还乱嘀咕,那就真的是自找死路了。 【第十三章 情意比金坚】 「大人这是怎么回事?若有事要跟我说便回衙门里说,怎么能将我叫来此地,且今日可是水灯节,我都答应了我新纳的小妾要陪她去放水灯,大人这岂不是害我食言而肥吗?」 不出路明所料,吴东裕果然是一路不满地嘀嘀咕咕个不停,对于要他过来显得万分不满。 路明想着这人就快完蛋了,口气便也没好到哪里去地说道:「我说吴大人,这些话您就留着对我们大人说吧, 小人只是听令办事,您对小人说个没完也无济于事不是吗?」 「路明小哥,大人为何要将我叫到医馆?」吴东裕想想又试探地问:「难道适才的街市传闻是真的,大人受了伤?」 都怪知府大人,要下手也没知会他一声,若他提早知晓便会避到别处去,免得蹚这浑水。 不过,知府大人手下的人也太办事不力了,居然失手,如今那楼天临还活着,势必会追究此事。要是查起来那可没完没了,这点从那小子查赈灾金案的态度便知道了,跟水蛭似的咬住就不放,十分麻烦。 「县丞大人放心,我们大人毫发无伤。」没伤着大人,但伤着了大人的心上人,这可是比伤了大人还要麻烦百倍千倍。 「毫发无伤?」吴东裕一愣,警戒起来。「既是毫发无伤,大人为何人在医馆?」 路明皮笑肉不笑地道:「咱们这不是到了吗?大人自个儿进去问个明白。」 吴东裕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地跟着路明进了医馆又进了内间,赫然见到楼天临守着一个趴在床上的女子,那女子好似他在内衙里见过几回,叫孟什么的…… 路明禀道:「大人,吴大人带来了。」 吴东裕对路明的用词有些不悦,什么带来了,说得好像他是犯人似的。楼天临明明知道有人进来了,却直到路明出声禀报才缓缓抬起头来。 吴东裕见他眼神极为冷冽,先是胆寒了下,却又自我壮胆忖度自个儿的后台可是知府大人,是知府大人派他来此监视楼天临的,不过区区一个县令,他怕啥? 思及此,他胆子也肥了,嘴脸一变,虚施一礼,阴阳怪气地道:「下官见过大人,不知大人让下官过来有何要事?」 楼天临垂着眼睛看吴东裕,声音冷冷的,「吴县丞,本官知你是渠州知府黄毓丰的人,虽非赈灾金贪墨主谋,却也参与其中分得不少好处。你身为朝廷命官,罔顾百姓疾苦中饱私囊,原本罪无可赦,本官现在给你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将黄毓丰带来,本官要亲自问罪。」 吴东裕干笑两声。「大人在说什么?什么贪墨?下官一个字都听不懂。」 楼天临丢了一份文书给他。「这样还听不懂,足以证明你脑子长虫了,不适任县丞之职,看完再告诉本官,你是懂还是不懂。」 吴东裕悻悻然捡起文书摊开一看,他面色立即变了。 上面记载的不是只有赈灾金流去哪儿了,连历年来黄毓丰贪墨了多少,用什么名目贪墨的,和什么粮商勾结,和哪个盐盗勾结贩卖私盐等等都清清楚楚的载明在上头,甚至连江南巡抚杜其焕也参与其中这事也查得一清二楚。 「如何?如今懂了吗?」楼天临的目光如冰剑般冷厉。 吴东裕煞有介事的叹口气道:「我说大人,大人您和下官怎么说也是知府大人的从属,下官要如何去擒拿知府大人?您这不是为难下官吗?」 在他看来楼天临太自不量力了,他以为查到了证据就能将知府大人如何吗?凭他这小县令,毛还没长齐呢,一边凉快去,要是事情能这么简单,知府大人还能稳坐知府之位长达二十年吗?再说了,连巡抚大人都是他们的人,楼天临这小县令能办得了巡抚大人不成?此事要深挖,还有一长串名单哩!京里也有他们的人,那些势力可是错综复杂得很,人人都分了一杯羹,楼天临他扛得起吗? 「为难?」楼天临声色不动。「吴县丞,你现在是在说你办不到,你不要这次将功赎罪的机会是吗?」 吴东裕见到银衫躺在那里,心里已有数,八成是伤错人了。他呀,当真要跟知府大人进言了,手下办事如此不力,没伤着楼天临便罢还伤了其他人,白白给人钻空子的机会。 不过就算误伤了无辜的老百姓又如何?那可是堂堂渠州府的知府大人啊,谁又能多置一词? 思及此,他嘴脸一变,不冷不热地说道:「其实此事倒也易办,大人不需大张旗鼓,只要大人肯罢手,知府大人那边自然不会再有动作,要是大人敬酒不吃吃罚酒,那今日伤的是孟姑娘,明日伤的可就是大人您了。」 他这话等于是承认了他知道是黄毓丰要对付楼天临,「好心」给他一个忠告。 楼天临脸色清冷地站了起来。「若伤的是本官,本官或许还能慈悲为怀网开一面,但是正因为伤的是孟姑娘,本官才不会放过黄毓丰。」 吴东裕趾高气扬地嗤笑道:「大人可真没有眼力,不识抬举啊!大人现在是要为了一个卑贱的丫头自毁前程是吗?虽然大人是京里来的,可我们知府大人的能耐也非同小可,拔除一个小小七品县令的能耐还是有的,大人真要不见棺材不掉泪,领教看看吗?」 楼天临冷笑着。「那么黄毓丰可有拔除钦差的能耐?」吴东裕一愣。「什么钦差?」 路明连忙将青布包打开,恭敬地呈上紫花大印,思忖着原来少爷还留了这一手啊,难怪有恃无恐,他真是白操心了。 也是,皇上行事向来周密,又怎么会让他家少爷涉险,要知道少爷和小姐乃是双生子,若其中一人遭遇不测,另一人也会感同身受,皇上自然舍不得心爱的皇后娘娘感同身受了。 楼天临拿起了钦差大印。「钦差在此,还不跪下!」 此话传进吴东裕耳中,如同打了一道焦雷般,他怎料到会有如此风云巨变!见到钦差玉印,他心里猛然一惊,顿时慌了神吓得扑通跪下,结结巴巴连话也差点儿说不清了。「下、下官该死、下官该死!吾皇万岁万万岁!」 他猛然反应过来,钦差可不是寻常七品官员可担任的,首先要非常得天子信任,也就是一定是皇上的心腹,再来身分地位也绝非泛泛之辈,而楼天临……楼、楼……他脑门轰地一响。 我的老天爷!权倾朝野的内阁首辅楼伸云不就是姓楼吗? 还有还有,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也是姓楼,户部尚书楼思修……而楼天临……他打了个激灵,整个人都呆愣了。 楼阁老的孙儿,楼尚书的嫡子,大宁朝最年少有为的状元郎,过去原任詹事府令使,是太子的人,如今任御史台令史,是皇上的人,家世显赫,与皇后娘娘为一母同胞的双生子…… 想通后,他倒吸了一口冷气。 老天、老天……他刚刚都说了些什么?他到底都该死的说了些什么啊! 楼天临居高临下地看着吴东裕,神情与平时相比,面容冷冽,格外森然。「本官奉圣上旨意行事,手掌天子剑如天子亲临,本官说话如同圣旨,若不从令,格杀勿论!」 他的眼神转为凌厉,吴东裕脑门上冷汗涔涔,结结巴巴地道:「下官知错、下官明白!下官这就带人去将渠州知府黄毓丰缉捕到案……不不,照大人的意思,是将黄毓丰骗来县衙交由大人处置。」 楼天临沉声道:「若是露出任何破绽叫黄毓丰逃脱了,你的脑袋也会不保,明白了吗?」 第三十一章 「下官明白,非常明白。」吴东裕心中十分胆寒,他不断磕头只盼能稍稍弥补一些自己的不敬。「下官今后只效忠大人一人!唯大人马首是瞻,只要是大人的吩咐,下官必当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吴东裕匆匆去将功赎罪了,路明笑嘻嘻地道:「瞧他吓的……皇上何时给少爷赐了钦差大印,少爷竟是半点口风都不透,可叫小人白担心一场了。」 「我若告诉你,你胸有成竹的,我还怎么演这一出?」楼天临将钦差玉印交给路明,示意放回原处。 路明接过玉印,忍不住嘀咕道:「可是少爷,小人怎么老觉得您来白阳县还有别的任务?这查弊案只动了您一根手指,再说了,那渠州知府也不是什么心细如发的贪官,做什么都留下了蛛丝马迹,如此寻常的弊案用得着少爷大老远由京城过来查吗?」 楼天临淡淡道:「千里姻缘一线牵,我若不来白阳县,又如何遇见孟姑娘?」路明心里一咯噔。「少爷,敢情您对孟姑娘的心意是真的?」 孟姑娘救了少爷,他自然感恩戴德,少爷对孟姑娘有意,他也是知道的,但听少爷亲口承认还说出姻缘两字,他内心多少还是有些震撼,自然也是因为少爷没对哪个姑娘这样过。 楼天临神色一寒。「你若敢多嘴对夫人说一个字,回京后,你的卖身契拿走,我身边不需要不忠心的奴才。」 「冤枉啊少爷!小人是站在您这边的,又怎么会对夫人通风报信?」路明苦着脸道:「可是少爷,小人该提醒的还是得提醒,少爷也知道家里已经给您挑好媳妇儿人选了,不是长乐长公主便是南康郡主,以孟姑娘的出身,恐怕连当个姨娘,夫人都不会准的。」 他自然知道说孟姑娘要给少爷做姨娘什么的是污辱了少爷对孟姑娘的情意,如今少爷的心都在孟姑娘身上,怎么可能将她放在姨娘的位置,当然是一心一意要娶她为妻了。 但那是理想,事实是——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纵然可能,也必定要越过重重阻碍呀! 路明的话实在不中听,楼天临面罩寒霜,严厉道:「你听好了,孟姑娘当姨娘,第一个不准的是我,孟姑娘日后是你的主子,是楼府的主母,再让我听到姨娘两字绝不饶你。」 路明苦口婆心地道:「少爷听了不高兴,尽管骂小人不打紧,可少爷清楚老太爷对少爷的婚事期望有多高,若是少爷执意要娶孟姑娘为正妻,老太爷在安丞相面前就矮了半截,还会让安丞相嘲弄好一阵子,少爷于心何忍?」 楼天临神色淡淡。「祖父和安丞相斗了一辈子,在我这里分出胜负岂不是美事一桩?两位年事也已高了,难道要放任他们斗到天荒地老?」 路明听了嘴角微抽,他都搬出老太爷来了,怎么……他润了润唇。「少爷的意思是,您要让老太爷向安丞相认输?」 楼天临轻描淡写道:「爷爷风光了一辈子,偶尔认输一次权当成全孙子的幸福,这是身为长辈的气度。纵然是输,但却赢得了我这个孙子对他老人家的敬重,他老人家必定也是甘之如饴。」 「少爷……」拜托,这什么似是而非的鬼话,老太爷才不想见鬼的赢得少爷对他的敬重咧,老太爷只想赢安丞相,只想看到少爷风光大婚,只想将安丞相狠狠踩在脚底。 楼天临脸色沉了下来。「我心意已定,你不必说了,若让我听到夫人那里得了消息,唯你是问。」 路明觉得自个儿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此刻若夫人得了消息,少爷唯他是问,回京后夫人才得到消息,也是唯他是问,他命苦啊他! 「你速速回去让点石、成金跟着吴东裕,不要让那蠢蛋把事办砸了。另外,孟姑娘受伤之事先瞒着孟大娘,你暗中告知白娘子即可。」 路明却是不动。「那少爷呢?难道少爷要在这里照顾孟姑娘?男女授受不亲,不如小人叫秋香过来……」楼天临瞪去一眼,路明马上住了口。也对,少爷会让别人碰孟姑娘才怪。 路明走后,又过了半个时辰银衫总算醒过来了,她一睁眼便见到楼天临,她有些恍惚,过会儿才想到发生了什么事,马背上那人锋利的剑从天而降,她冲了过去…… 她忽然面色大变,紧张地看着他,干哑的嗓子急切的问道:「你没事吧?你有没有受伤?」 「傻瓜,是你受伤了。」他想将她揽入怀里,但此刻不能这么做,只能轻轻抚着她面颊。「你为了保护我受伤了。」 「我受伤了?」银衫这才意识到背部很痛,原来是她受伤了……幸好伤的是她,他没事就好。「你要当心,我看那人是冲着你来的……」 「我知道。」他柔声道:「这是最后一次,日后你也不必再担心了,那些意图刺杀我的人,今日便会全数落网,弊案的查缉也会告个段落,我不会再涉险。」 她自己受伤却还担心他的安危,拳拳情意尽在其中,根本是世上最动人的情话。银衫放心了。「这样就太好了。」 楼天临心中柔肠百转,双眸徐徐地看着银衫,微微蹙眉凝重地说道:「以后再有一样的事,不许你再以身涉险,你又没有武功,身子也不比男人,怎可如此胡来?若你有什么闪失,叫我如何是好?」 银衫心里一紧,惶急道:「你不是说,不必再担心了?」 「只是打个比方。」楼天临见她这样着急自己,不由得露出了温柔笑意。「告诉我,当时你在想什么?你怎么有勇气向我扑来,换作是路明,恐怕都要想一想才能决定要不要为我这个主子牺牲宝贵性命。」 哈啾! 已回到衙门的路明表示,关我什么事啊,躺着也中枪,说他要想一想那可是天大的冤枉,他真的不用想,一定会扑上去,身为奴才他也没别的选择啊,眼睁睁让少爷死,夫人不会放过他,都是一死,那还不如替少爷死,夫人还会厚葬他,也能死得风光些。 「我什么都没想。」银衫唇角浅撩,心里回荡着万般滋味。那是本能…… 见到在意的人有危险时的本能反应,是她一直鸵鸟着不去深想的感情,原来他在她心里已占有了重要位子,她可以为他挡死的重要位子。 「什么都没想却朝我扑了过来……」楼天临露出了一抹极其特别的笑容,他自己都不知道他会展露出如此满足的笑意,像是只偷到腥的猫儿。 他的人生向来一帆风顺,仕途也平步青云,字典里没有得不到或办不到的字眼,排队想当他妻子的京中贵女里三圈外三圈的,他从没想过会有女子不肯做他的妻子,也没想过自己都表白心迹了,那女子还要踌躇半天、考虑再三却还是没有答案。 最最重要的是,他没想过自己会对哪个女子存了心思,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向来只有女子望着他,没有他对人动心这回事。 他的眼界顶天,心中没有对未来妻子的标准想法,因为他认为天下没有入得了他眼的女子,就算有朝一日因为男大当婚这理由成亲了,对象也一定是个十全十美、相貌、家世背景都挑不出一点儿错的女子。至于他喜不喜欢那女子、对那女子有没有感觉,这些全不在他考量的范畴之内,他的娘子就是一个必须匹配得起他楼天临的女子,如此而已。 然而现在一切都脱离了他能掌控的范围,他遇到了这辈子第一个不对他另眼相看的女子,他还对那女子动了心,把她的事全往自己身上揽,甚至做了他未曾做过的事——主动。 他主动得要命,主动到自己都快不认识自己了,她却还是与他保持距离,若不是他多管齐下,甚至把她和她的一大家子安置在自己眼前,他们也不可能进展至此。 今日,她虽受了伤,他心中却分外甜蜜,只因那伤是为他受的。 他是谁?他可是京城才子楼天临,一头热有什么意思,自然要两情相悦他的自尊才接受得了,如今他间接证实了不是他一厢情愿,叫他怎不欣喜若狂? 「衫儿,知道这代表什么吗?」他微微一笑。「表示你比你自己想的还要在乎我,你的脑子还没做出反应,你的身子已随了你的心。」 银衫直觉就想否认。「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是因为我认识你,不能见死不救啊!」 楼天临微微笑起来,显然不采信她的话。「只因为认识我吗?不觉得这说法甚为薄弱吗?你还要逃避感情到何时?」 银衫一时无语了。 第三十二章 情思如水荡漾,来得又快又急,叫她也难以分辨清楚自己的感情,这与她和郭启轩那同病相怜、日久生情、用岁月堆积起来、融合着亲情和爱情的感情截然不同,他忽然闯入了她的心,她试着无视却做不到,今日还叫他窥得了她真正的心意……她该怎么办?她是顿悟了自己对他的感情,可是又不知道要如何自处。 她面对郭启轩时从来不会这样紧张和脸红心跳,他们就像家人一般,她希望他好、希望他有成就、担心他营养不良,有时间一定亲自做便当给他送去,他四季的衣物都是她在打点的,当他考上医学院那一日,她觉得与有荣焉,觉得他是育幼院的骄傲,可是平时她却不会很想他,见到他也不会脸红心跳,他们之间的相处就像家人一样自然,他对她也不曾有过热情的举动,情侣之间的纪念日,他们更是没有,他不曾送过她礼物,每次只要他把优秀的成绩单拿到她面前,她就觉得那是最好的礼物了,种种加起来……她是他的老妈不成? 老天!算起来他们都阴阳两隔了,她现在才透彻明白他们之间的不是爱情,是不是太可笑了? 「不许你再想要如何的推开我。」楼天临的手掌蓦然落在她双眼之上,盖住了她的眼。银衫一愣。「你这是做什么?」 她愕然感受着他手掌的重量和温度,不解他这是在做什么,不过她的思绪倒是有效的戛然而止了。 他的手掌轻轻地抬起,银衫怔怔地望着他,就见他的唇朝她落了下来,她内心一震,他已含住了她的唇瓣,深深吮了好几下才放开。 触电般的感觉让银衫久久回不了神,她好像被催眠了似的……他们这是接吻了,货真价实的接吻了,天地都不存在了,她全部的感觉就只剩下他吻她时的感觉,那么的震撼她的心。 不是只有银衫震撼,楼天临也同样震撼。 亲吻女人对他不是那么寻常的事,也不是他这样被动又高傲的人能轻易做的事,可是他做了,他心跳得厉害,有些失神的看着她那微微轻启的唇,声音里带点嘶哑地说道—— 「这是我第一次吻姑娘。」 【第十四章 吴家强娶亲】 第一次吻姑娘? 银衫长睫轻颤,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他意思是说,这是他的……初吻? 她微烫了脸,内心淌过一阵甜蜜,却也因为无法回报他一句「我也是」而有些许的遗憾。这肯定是原主的初吻,但并不是她的,如果这也是她的初吻就好了…… 楼天临心里同样热热的,他虽然有些懊恼自己一时脑门一热的唐突举动,但他并不后悔,只要让她成为他的娘子,他一辈子对她好不就行了?这便称不上是冒犯而是情不自禁。 思绪走到这里,他轻轻握住了银衫的手,用他的手温焐着她冰凉的小手,眼中灿着星光,温声说道:「衫儿,要是你因为我而有什么闪失,我可要遁入空门当和尚去了。」 银衫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她想抽回手,楼天临却固执地紧握着不松手,她垂眸叹口气。「你不会……你会难过一阵子,思念我一阵子,然后,你依然是你,依然能过日子。」 适才才那样亲密的吻过,转瞬间却听到这样的话,楼天临有些气恼,便语带怒火地反驳道:「你凭什么这么断定我?」 这个不肯轻易卸下心防的丫头,他就那么不值得她信任吗? 他想要听她的真心话,到底要他如何做,她才肯对他说出真心话?除了两人身分的差距,她还担心什么?怕什么?怕他会像吴振贵一样,因为某个不满意的理由就抛弃她吗? 「凭……」银衫苦涩喟叹,凭什么吗?凭她前世的经验。「总之,你无须放在心上,为你挡剑是我自己心甘情愿的,与你无关。」 「怎会与我无关?」适才认定了两情相悦而展露的喜悦骤然凝结了,楼天临眯起了眼眸,冷森森的咬牙道:「你当我脑子不清楚吗?若是旁人,你会如此义无反顾的舍身去救吗?你再不承认都行,反正我认定了是因为我,你才会有此本能,若说你心里没有我,我万万不会相信。」 银衫又缄默了,她的眸子悄然自睫毛底下偷偷瞅着他,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神色。这个人会是属于她的吗?她好怕明明白白的把心交给他之后,会让自己受伤。 她不是古代的女人,她接受的文化和教育都让她没法接受与人共事一夫,要她受伤很简单,只要他有别的女人,她就会受伤了。 或许他真会无视两人身分的差距娶她为妻,但他也理所当然的会有几房妾室,想到他去其他妾室的房里,她不禁打了个哆嗦。 她想到她听到郭启轩让别的女人怀孕时,那无法置信的天旋地转的感觉,要是他让妾室们也一个一个怀孕了,她如何自处?对他而言,妻妾为他开枝散叶、延续香火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她却得忍受一次又一次的痛苦看他和众多女人行房,看他和别的女人的孩子出世,这些都是可预见的折磨。 见她想得自苦,楼天临轻叹了口气,脸上神色和缓了一些。「衫儿,你一径的用自己的胡思乱想来评价我,那可不公平。」 姚不语曾感叹的说,他故乡那里的男人若可以选择,一定都想来大宁朝,可以堂而皇之的享齐人之福。换言之,他故乡那里的男子不能三妻四妾,若银衫也来自那处,自然是没法接受三妻四妾了。 他深情的摸了摸她的脸。「你担心的事永远不会发生,若是发生就罚我变太监。」如此毒誓吓到银衫了,可是他话都出口了,她也来不及堵他的嘴阻止了。 银衫还没从太监的毒誓里恢复过来,又听到楼天临决然说道:「我楼天临此生仅娶你孟银衫一人,若有违此誓言,叫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虽然他不曾想过要三妻四妾,但在大宁朝,像他这样的地位,又是三代单传的独子,有三妻四妾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就算他娶了长乐长公主或南康郡主都一样,势必还有其他大臣想往他身边塞人。就算别人不塞人,正妻也会备两个陪嫁丫鬟塞给他,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他没想过有三妻四妾是什么严重的事,天下的女子更是没有一个会视此为问题,会因为这样而不嫁人。 偏偏,他就遇上了一个特别在乎这件事的姑娘。 银衫虽然没有亲口说出,但他很清楚她不愿与人共事一夫,她甚至因此宁可不嫁。 所以他必须妥协,谁叫他爱上了她,就如同皇上对天爱也做了许多让步一样,对待自己心爱的女人,没有什么不能让的。 「你不要再说了!」银衫心怦怦地乱跳,心急伸手要捂他的嘴,她真会被他的毒誓给吓死!「不要再发誓了!我信你就是了。」 他立即捉住她的手,亲吻她的手背,露出朝阳般的笑容。「你信我,这是你说的,可不许反悔。」银衫不由得脸色一红。「知道了,我不会反悔。」 是了,他都说到这地步了,她也该信他一回,相信他与郭启轩不同,相信他是能带给她幸福的人。 下定了决心之后,她的心忽然像一碧万顷的天空般晴朗起来,同时想着,她心里究竟喜欢了他多久又有多喜欢他啊,她怎么能压抑着这份感情这么久?怎么能想要把他推离她的身边? 「那么,你喊我声天临。」他望着她愉悦地笑,心中泛起无限温柔滋味。 银衫觉得莫名其妙,这跟喊他名字有什么干系了?而且……她实在喊不出口。她心里模模糊糊的感觉到安心,轻轻地说:「喊你大哥就好了,为什么要改?」 「就是要改。」他坚持地道:「不是大人,也不是大哥,喊我的名字。」 「天临……」喊完,她的脸倏地一下红到耳后,跟着鼓起勇气抬眸看着他,羞赧地笑了一下,她已决定接受这份全新的感情不再逃避了,总不能一直羞答答的不跟他对眼。 「衫儿……」楼天临的眼中蕴含着柔光,脸色微微发红,呼吸益发急促,他深深凝视着银衫。「我适才说的誓言绝非轻言许诺,你信我,这一生我绝不负你。」 银衫终是轻轻点了头。 这一点头,两人之间多了几分缠绵的味道,楼天临更是肆无忌惮的低头亲吻她的手背,银衫羞红了脸,但也是怦然心动,被他撩拨得直想投入他的怀中。 幸好是她背上还伤着,否则两人这般你侬我侬的厮磨,真不知道会如何擦枪走火。 第三十三章 银衫胡思乱想时,楼天临已吻完了手背,但那满腔情窦初开的热情意犹未尽,又低头亲吻她的额心和眼皮。吻着,嘴唇忍不住又贴上了她的唇,在那柔软的唇瓣上吮着,令他醺然欲醉,种种怜爱和种种由心而发的美妙滋味,就是个初尝情事的主。 吻了好一会儿,两人身子皆感情动,都有些喘不过气来,楼天临这才放开银衫,脑子纷乱的想着要快些将她娶过门,才能名正言顺的吻她! 「我能回家了吗?」银衫这才想到夜恐怕深了,她若没回去,家里要担心了。 「不能。」楼天临也是这时才想到医娘的嘱咐,暗骂自己糊涂竟跟她说了这许久的话,他连忙握住她的手,温柔的说道:「不但不能回家,医娘还说你不能多说话,我已吩咐路明跟白娘子说了,不必担心。你再睡会儿,我会守在你身边寸步不离。」 他深深的眼眸里还有另一句——以后的岁月,我都会守在你身边,寸步不离。 赈灾金弊案原本就不是什么大事,主嫌渠州知府黄毓丰和其他共犯一个都没少的进了大牢,所有贪墨的不法所得也全数缴回了国库。 同时,皇上的回信也到了。 皇上的回信不啻是颗定心丸,孟银衫不是皇上的女人,皇上还多此一举斩钉截铁的在信上加了一句,他此生只爱楼天爱一个女人,若有贰心便遭天打雷劈,让野狗把他叼去吃。 看完后,楼天临把信嗤之以鼻的揉了揉,扔到一旁去。 这个皇帝还真无聊,又没人问他爱谁,对他这个大舅子表忠心做什么?他又不会去转告给天爱知道,都成自己的老婆了还追不上手,天下竟有这等事,还发生在九五之尊身上,实在罕见,若李凌不是皇帝,他会说他是个十足十的笨蛋。 「少爷!」路明忽然匆匆进来。「找到孟百刚了!」 楼天临精神为之一振,他等这个消息很久了。「人在哪里?」 得知银衫身上有梅花胎记,震惊之余,他已将银衫的身世又查了一遍。 结论:银衫并非孟百刚的亲生女儿,这件事银衫本人也不知道,是不久前在孟老爹那里掀了开来。 原来,孟百刚的发妻木氏身子弱怀不上孩子,银衫是他们捡到的孩子,捡到时银衫还是个新生儿,两人视如己出的扶养,银衫约莫八、九岁时,木氏病逝,孟百刚续弦了杜锦娘,生下六个孩子,也就是说银衫和六个弟弟妹妹没半点血缘关系。 究竟银衫是在哪里捡到的,这事如今只有孟百刚能解答了。或许知道了答案,他便能猜出皇上找银衫的理由了。 「说起来,那孟百刚也真是命大。」路明口沫横飞地道:「他确实被老虎叼走了,可老虎并没有伤害他,他人也并无大碍,就是在逃离老虎窝时滚下山崖断了腿,又被困在山洞里动弹不得,只能吃野果充饥、喝露水续命,弄得身子虚弱无比。如今已经把他运下山了,目前安置在无人的老宅院里,很隐密,不会有人知晓。」 楼天临点了点头。「取他身上一件信物留下,派人好生看照,等他身子稍好些时立刻由点石送他入京,暂时安置在栖霞胡同的宅子里让他好好养伤,点石就留在那里,让他看紧了。任何人不得泄露消息,我会另外写信让点石去找慕容商行的少夫人,请慕容兄权充搭救孟百刚的恩人,把他留在京城给他差事,让他主动把家人找去京城团聚。」 路明听着这一系列的安排有些意外。「少爷,不让孟百刚先回家跟家人团聚吗?孟姑娘、孟大娘和金金银银、招宝进宝他们一直在等孟百刚的消息,怎么说也要让他们见上一面再走吧……」 楼天临投去一眼,警告道:「我自有计划,你不要在孟家说溜了嘴。要是说溜了嘴,后果一样,回京之后卖身契拿走,我不需要会说溜嘴的奴才。」 路明表示,少爷别的不会,就会拿卖身契拿走来压人。 「小人口风很紧!」路明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一副两人同艘船的语气。「少爷可以放心把为何要这么做的理由告诉小人,小人一定守口如瓶。」 不让孟百刚和家人团聚,却要把人送进京里,而且是身子稍好便要送走,这什么奇怪又没人性的计划啊,到底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他太想知道了! 「你不必知道。」楼天临一锤定音,不再理会路明,坐下给皇上写信。 当初为了让天爱点头进宫,他可是帮着皇上把天爱骗出去无数次,殚精竭虑,可说是能做的都做了,现在是皇上还他人情的时候了,能镇住他一家老小,不让他们对他的婚事指手画脚的也只有当今天子了。 「少爷!」路明气结,这根本是过河拆桥。 楼天临头也不抬。「去跟孟姑娘说,我晚上过去吃饭。」 路明猛翻白眼。少爷有哪天晚上不过去孟家吃饭的吗?还派他特意去说干么,根本多此一举。 如今他才明白,少爷心机可真深哪!买下离衙门那么近的宅子,把孟姑娘一家安置过来,根本是方便他自个儿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打从孟姑娘伤好了之后,少爷日日都去孟家蹭饭,好似他是孟家的男主人似的。招宝、进宝第一日要上学堂时,也是他陪着孟姑娘一块儿去送束修,还见了教书先生,直接表明自己县令的身分,根本就是暗示教书先生要好生对待招宝、进宝,不得因为他们家世不如城里的孩子就看轻他们。 只要是孟姑娘的事,少爷都亲力亲为,在他看来少爷根本是中邪了,夫人若看到此等情况必定口吐白沫、倒地不起,不会相信那是由她肚子里出来的亲生骨肉,因为他家少爷向来不会配合他人,如今却事事都在迁就孟姑娘,太不可思议了。 「分明天天见面了还写什么情书啊……」 怀里揣着主子要给孟姑娘的信,路明边嘀咕边由县衙后门翻墙过去,几个起落便来到孟家门口了。由远而近的鼓乐喧天令他好奇的停了下来,看着同样在孟家前停下来的迎亲队伍和花轿。 一阵疑窦油然而生,孟家有谁要嫁人吗? 孟大娘?白娘子?孟姑娘?不可能啊!年长的不可能,那小的金金、银银、钱钱就更不可能了。再说了,孟姑娘家里要办喜事,他们怎么没听说?若有喜酒可喝,他们少爷肯定是第一个知道的。他不解的看着那些人,就见一个不知是媒婆还是喜娘模样的妇人向前用力拍了门。 不一会儿,白娘子出来应门,她莫名其妙的看着门外阵仗。「你们是……」 媒婆笑得牙不见眼。「今日是孟姑娘和吴少爷的大喜之日,花轿已经到了,新郎官要进门迎亲啦!」路明一个激灵。 老天爷!这是什么话?今天是孟姑娘的大喜之日?可新郎官不是他家少爷!乖乖,这让他家少爷知道可不得了,会出人命的! 「什么?你们在说什么?什么迎亲?」白娘子脸色一变,纤弱的手臂一展,拦着门口不让他们进。 「这位娘子,迎亲你不懂吗?」媒婆皮笑肉不笑,口齿伶俐地道:「孟姑娘和吴少爷是定了亲的,早该在两年前成亲,因着吴少爷腿脚受伤才延着。如今吴家看好了日子,就是今天,要来迎孟姑娘过门去过好日子了,娘子你快进去通知孟姑娘吧,要抓紧吉时拜堂啊!」 「一派胡言!」白娘子气急败坏道:「衫儿和吴家早退了亲,如今又何来迎亲之说?」 那仪表堂堂的县令大人每晚过来蹭饭,跟银衫两人眼里都有对方,她和杜锦娘一直在等县令大人开口提亲好把银衫风风光光的嫁出去,让她跟县令大人过幸福日子,如今却冒出见鬼的吴家来迎亲,这些人根本不安好心! 「那是误会,根本没有退亲那回事。」媒婆笑嘻嘻地说道:「吴家是提了退亲,可孟家长辈不乐意,说了婚约照旧,吴家顾念两家情分便答应了。这事可是孟家老太爷、老太太亲口跟吴家谈的,错不了。」 白娘子冷声道:「衫儿已从孟家族谱除籍了,孟家老太爷、老太太要和吴家谈什么,那是孟家两老的事,与衫儿无关,你们走吧!再胡闹,休怪我不客气!」 甘氏忽然从迎亲队伍里冒了出来,她一双眼睛不怀好意又阴阳怪气的看着白娘子说道:「白娘子,听说你管着这个家的大小银钱,衫丫头赚了那么多,你肯定也中饱私囊了不少,怕衫丫头嫁人,你就没得揩油了是吧!」都说孟银衫那小蹄子置下的宅子在这白石街是数一数二好的,原以为是个二进的院子就不错了,没想到竟然还有青砖围墙。 第三十四章 「甘氏!」白娘子一眼认出那是银衫的大伯娘,她恍然明白了。「原来是你搞的鬼!是你怂恿吴家过来迎亲的吧,你们两家勾结又想做什么?又想抢走衫儿的银子吗?」 甘氏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来。「笑话,何必抢?等衫丫头嫁人,这个家的一切我们自然要接收,身为娘家人,她在巧绣庄的股份也都是我们的,她只要做好吴家媳妇儿的本分就行了,尽快生养个白胖娃儿,其他的我们娘家人自会看着办,不劳你这个外人操心。」 白娘子脸色一变。「原来你们贪图的是巧绣庄的股份……」 甘氏哼道:「以为不说我们就不知雪兜雪裤卖多好是吧?以为不说我们就不知道那是衫丫头设计的是吧?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们娘家人既然知道了就不会坐视不管,衫丫头还小,要是被那岳十娘和你这样的外人利用就不好了,当然要有自家人看着才可以严防外人搞鬼。」 「你们就不怕天打雷劈吗?」白娘子气结道:「摸摸你们的良心!当初是如何对待衫儿的,口口声声她跟孟家没有血缘关系还说她是丧门星,如今怎么就不怕被克死了?」 甘氏扬起下巴哼了声,声音又高又尖地道:「你都能为了白花花的银子不怕了,我们有啥好怕的?你呀,不是我们孟家的人,给我闪一边去,不要妨碍我们今天的好事、喜事!」 白娘子被五大三粗的甘氏推到一边去,直接跌在地上,他们一行人趁隙大摇大摆的进门了。 「白娘子!」路明连忙现身去扶起白娘子。「你还好吗?有没有伤到哪儿?」 「扭伤而已,我没事。」白娘子没法起来,急道:「路明小哥!快快快,你快去告诉你们家大人,说吴家来耍流氓要强娶亲了!」 路明索性把白娘子抱起来,飞奔着回县衙里通风报信! 甘氏领着一伙人进屋,一双贪婪的眼睛不断打量着敞亮的大院子,越看越是满意。 她的小儿子就要娶亲了,要是能给他在城里置一间这样的宅子,在亲家面前可是大大的长脸。 其实这也不难,把孟银衫那丫头弄走之后,再把杜锦娘和孩子们赶回村里的旧屋去住,这里不就是她儿子的新房了吗? 待会儿等吴家把孟银衫带走之后,她再来看看要如何布置屋子,还有那巧绣庄的股份自然也是他们大房收着,以后的收益也要源源本本的归大房掌管,老三那家子若想分杯羹,她可不会同意。 还有,这些日子以来孟银衫那贱蹄子究竟藏了多少私房,在踏出这里的门之前也要通通交出来,她可是下了重本答应要给吴家一百两银子,他们才会过来娶亲,这笔钱自然要那贱蹄子自己吐出来。 「你们是……大伯娘?」孟金金在房里听到动静出来,就见一群陌生人在厅里,先是一愣,又见着甘氏在其中,更是惊讶。 甘氏原是眯着眼四处打量屋内的精致摆设,思忖着要拿走什么,见到孟金金出来,连忙和蔼可亲的笑道:「金儿,你大姊呢?快叫你大姊出来,今天是你大姊的大喜之日,不能误了吉时……」 孟金金对甘氏的恶行心有余悸,不等甘氏说完便喊了起来,「大姊!大姊你快出来!大伯娘又来抢东西了!」甘氏顿时脸上无光,她一个箭步向前捂住了孟金金的嘴。「臭丫头!你在胡说什么!我何时抢过东西了?」孟金金毫不迟疑的往甘氏的手咬下去。「你有!」 「啊啊啊——」甘氏吃痛松了手。「你这臭丫头竟然咬我?我可是你大伯娘,你是没爹娘教的野东西,这样对待长辈的。」 「什么长辈?」孟金金啐了一口,声音猛地拔高几分,「大姊说的,我们已经出了族谱,你不是我们大伯娘了,你再来抢东西就报官!」 「你再说一句抢东西试试!」甘氏用眼神狠狠地剐了孟金金一眼,扬起手来。她个子高,身子又圆润,这一巴掌若下来,孟金金非倒地眼冒金星不可。 「你敢打金金试试。」银衫快步走了出来,后头跟着一串小萝卜头和杜锦娘。 今天做饺子,他们全在堂屋里擀饺子皮,听到喊人动静让孟金金出来看,不想却听孟金金喊起来。 「我什么时候说要打金儿了?」甘氏连忙把手放下,挤出笑容来。 银衫的目光在人群里扫视一圈,最后停在穿新郎服、手里还捧着红绸的吴振贵身上。「你来做什么?」吴振贵露出一个紧张的笑容。「娘子,莫非忘了今日是咱们成亲的日子?」 他说的也没错,若是没退亲,今天就是他们的大喜之日。 银衫蹙眉。「你脑子被门夹了是吧?我们已经退亲了,又何来成亲之说?」 「哟,这是新娘子吧!」媒婆让甘氏一推,便冲着银衫夸张的赞道:「生得真水灵啊!难怪新郎官迫不及待要来迎亲了。快!你们几个快伺候新娘子换上凤冠霞帔,这会儿还要回去拜堂哩!」 「是!」 四个虎背雄腰的丫鬟一下子把银衫押住了,说是伺候,却是要强押她进房去更衣。 【第十五章 农具的贡献】 「你们做什么!」银衫没想到他们会耍流氓行径,她气得双眼冒火,扭着身子拚命的挣扎,奈何那四个丫鬟力气实在太大了,她没法挣脱。 「放开大姊!」六个孩子见银衫受困都急得不得了,纷纷上前去推那四个丫鬟要救银衫。 杜锦娘顿时气得心肝乱颤,她白着脸指着甘氏。「大嫂!我们都让你赶出孟家族谱了,你还想怎么样?为何今日又上门来找碴?」 甘氏笑了笑。「弟妹,瞧瞧你说的是什么话,我何时赶你们出孟家族谱了,那都是误会,我已经跟爹娘说好了要让你们重新入族谱,等衫丫头出嫁,你们就回来做个公证吧。」 她早打好算盘了,唯有让他们重新入孟家族谱成为孟家人,她才能名正言顺接管这宅子和巧绣庄的股份,而杜锦娘的性子她最清楚,肯定日夜为了从族谱除籍而感到不安,她呢,不过利用一下杜锦娘的弱点罢了,只要杜锦娘点头,那孟银衫也没得反对了。 「不必了!」杜锦娘不假辞色地说道:「我们现在过得很好,我们跟孟家已是毫无关系的人了,你们现在就出去,以后也不要再来了,这里不欢迎孟家的人。」 说完,她调了下气息,看着吴振贵。「贵哥儿,当初退亲是你爹娘的意思,你也是同意的,我怎么求你们,你们还是坚持要退亲,也在村长那儿做了公证,我不知你如今还来迎亲是存了什么心思,不过我们衫儿是不会嫁给你的,你快回去吧,别同孟家人在这儿胡闹了。」 吴振贵被她说得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可想到那一百两银子,他还是硬着头皮说道:「岳母,我从来没想过要退亲,那是我爹娘的意思,不是我的意思。您放心,从今以后我会好好对待衫儿,我们会过得很好,您不用再担心衫儿了。」 除了甘氏允诺的一百两银子,他爹娘私下告诉他,他们家有个在明月书坊干活的亲戚透露,银衫就是最近很热门的那本《童三宝闯天关》的创作者「胡了」,除了订金惊人,银衫还能分红,再加上巧绣庄的股份,她简直就是棵摇钱树了,他非把她娶回去不可! 听到甘氏说再入族谱,银衫正担心杜锦娘会上甘氏的当,眼巴巴的点头说好,不想杜锦娘却是自有定见,让她不由得在心中喝了声彩,不枉费她时时给杜锦娘洗脑,跟她说些女人当自强的理论。 甘氏听了一愣,脸上就有了几分冷意。「弟妹,这是你自己的意思吧?若是二叔回来,他会同意这么做吗?二叔可是最最孝顺的,要是知道你们全出了族谱,他会有多难受啊?」 杜锦娘一愣,银衫怕甘氏又拿出她爹来扰乱她娘的心,便大声说道:「我爹会不会同意,不关你的事!你们最好快点走,不然我要报官了!」 听到报官两字,甘氏猛使眼色,媒婆便吆喝了起来,「快快快!杵着做什么,快伺候新娘子进去更衣!」 银衫让四个丫鬟几乎是架起来往房里去,忽然之间,一个丫鬟尖叫了起来,松了手。原来是孟招宝、孟进宝合力往她两只手臂咬下去,让她不得不松手,其他孩子有样学样也去咬其他那三个丫鬟。 「你们这是在做什么?」甘氏恶毒的一把扯住孟银银的头发往后拉,再推她去撞墙,解决了孟银银,又如法炮制也扯住孟金金的头发往后拉,同样推她去撞墙。 同时间,甘氏吆喝媒婆一起上,两个人连同那四个被咬之后气呼呼的丫鬟,六个人联手硬是把银衫架起来往房里抬。 第三十五章 「你们住手!住手……」杜锦娘扑上去阻止却被甘氏一把推倒,她身子底原本就弱,这么一跌,又气又哭差点就要岔了气。 「娘……娘……大姊……」最小的孟来宝跟孟钱钱被这一屋子的烘乱吓得惊哭,又见娘亲和兄姊们全被推倒在地,不由得哇哇放声大哭。 银衫一个人根本不是六个人的对手,她没法挣脱,只能放声怒喝,「甘氏!你最好快放开我,否则我保证一定让你吃不完兜着走,为今天的恶行付出代价!」 甘氏眼里看到的全是银子,哪里怕这等警告了,她不痛不痒地说:「记好了,我是你大伯娘,谁叫你这样目无尊长的?看在今天你是新娘子的分上,我就不跟你计较了……你们快点把她带进去更衣……」只要把人塞进花轿送到吴家,再押着她跟吴振贵拜了堂,到时青天大老爷也否认不了这桩婚事了。 「全部不许动!」 这声山贼似的喊喝,令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然而定睛一看,冲进来的却是二十几名衙差,将屋里的人瞬间团团围住。 吴东裕身着官服从衙差里走了出来,中气十足地道:「本官乃是县丞,屋主报官有人私闯民宅!是何人如此大胆,竟敢在县衙近处行这等盗匪之事,快快束手就擒!」 「原来是县丞大人。」甘氏马上涎着笑脸。「大人说的是哪儿的话,这里没有人私闯民宅,今日乃是民妇大侄女的大喜之日,我们正在办喜事呢!大人若是得空也请过来喝杯喜酒,让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沾沾大人的福气。」 「没人私闯民宅?」吴东裕的眼睛眯了起来。「那么,何人是屋主啊?」 银衫见到吴东裕身后的路明,一颗心便定了下来,肯定是楼天临让他们来的。 甘氏马上把银衫拉着往吴东裕面前一推,陪笑道:「大人,这是民妇的大侄女,她就是这宅子的屋主,我们绝对没有私闯民宅。」 「大胆刁妇!当着本官的面还敢扯谎?」因为没有惊堂木可拍,吴东裕便提高声音喝斥道:「这是我们县令大人的宅子,你们这帮人没得到我们大人的允许却进到这屋里,不是私闯民宅是什么?来人!通通带走!」 「是!」衙差得令,立即将所有人双手反扣的制压住了,一个个全上了手铐。 吴东裕最会拿着鸡毛当令箭了,自从楼天临在赈灾金案上放他一马,他又得知楼天临的真实身分后,就狠抱楼天临的大腿不放了,今日得了这个任务,他还能不好好表现吗? 自然了,楼天临就是知道对付甘氏这等无知撒泼的妇人,就要用吴东裕这等惯常胡搅蛮缠的油嘴滑舌之人才会派他前来,而他自己早在房瓦上不错眼的监视着。 为了心上人,他堂堂状元郎如今连上房揭瓦都干了,他已经快不认识自己了。 「不关我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不关我的事啊!」吴振贵惊恐的直喊,他已一身冷汗吓得腿软。 「不关你的事?你什么都不知道?」吴东裕负着手上下打量着他。「那你告诉本官,你为什么在这里?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我……草民……」吴振贵面色煞白,说话也结巴了。「……草民是听那甘、甘氏的话来的……她叫草民来迎新娘……草、草民就来了……」 「那不就结了。」吴东裕啐了一口,语气不悦的说道:「你既然听甘氏的话来了,人就在屋里,那就是私闯民宅!大宁律法,私闯民宅等同盗匪,一律处斩!」 听到处斩,吴振贵顿时面无血色,一副快要昏过去的样子。 什么大宁律法那些都是吴东裕胡诌来吓唬人的,但楼天临听得很是满意,吴东裕这方面的「长才」还算可取,那该死的吴振贵竟敢强娶他的女人,不让他三魂吓掉两魄难消他心头之恨。 「等等!大人冤枉啊!大人明察!民妇等人没有私闯民宅,这确实是民妇大侄女孟银衫的宅子啊!」甘氏虽然全身抖得跟筛糠一样,但还是脸色发白的摇头连声喊冤。 吴东裕皱着眉头。「孟姑娘,这刁妇口口声声说这是你的宅子,你是她大侄女,你怎么说?」他一边说话,一边对银衫挤眉弄眼的表示咱们是自己人。 他当然知道眼前这个姑娘在县令大人心里的分量有多重,县令大人会动用钦差天子剑,不就是一怒为红颜吗? 「大人,此处确为县令大人的宅子,大人宅心仁厚怜我等无家可归,好心借我们住,至于这个女人——」银衫冷冷看了甘氏一眼。「民女不认识她,她与民女并无任何关系。民女字字属实,若是大人不信,可请银杏村村长作证当可验证孰真孰假。」 甘氏一惊。「你、你说谎!这明明是你买下来的宅子……」 她明明听说这是岳十娘的宅子,因为孟银衫为她赚进大把银子,所以她把这宅子送给孟银衫,如今记在孟衫银名下,怎么会是县令大人的宅子? 「你这刁妇,本官这里有宅子的地契,要不要给你过目啊?」不等甘氏回答,吴东裕便大喝一声,「全部带走!」虽不至于真的处斩,但绝对罚得这些人不敢再对孟姑娘一家动歪脑筋。 「冤枉啊!大人冤枉啊!」甘氏还在喊冤,最后语气转为恶毒,「孟银衫!你这贱蹄子!做人要懂得知恩图报,是谁把你养大的?没有你爹娘你能活到现在?你是这样报答我们孟家的是吧?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娼妇,你会下地狱,会被阎罗王拔舌头!你不得好死!会遭天打雷劈……」 银衫气得冲去厨房里抓了把盐到大门口去洒,当甘氏一行人消失在门廊外,楼天临出现在她眼前时,她隐忍的泪水终于在他面前毫无保留的滚落。 楼天临心疼得要命,怪自己不该为了给那帮人狠狠的教训,现在才露面。 他一把将银衫拥进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轻声哄道:「没事了、没事了,现在没事了,有我在,你什么都不必怕。」 银衫哽咽着,「我以为我很强大,我以为只要我认真过日子,努力过日子,一切就会迎刃而解、否极泰来,我今天才知道我错了,我太渺小了,很多事我根本没有力量去对抗。」 她一直没有扭转自己的心态,这里并不是她熟悉的那个法治社会,她想到适才她被几个人押着根本无招架的余力,看到她娘和弟弟妹妹被人欺负,她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又如何保护他们? 在这里她只是贱民,低贱的老百姓连甘氏那样的人都可以随意搓揉她,若不是楼天临,她已经让人押着去拜堂了。 楼天临紧搂着她,低着嗓柔声说道:「你没有力量,我有,我会保护你,为你撑起一片天,你只要安心待在我的保护伞下就行了。」 他的话语如金玉般的坚定,银衫在他怀里抬起眼眸,禁不住泪水涌了出来,又把头埋进他怀里,「我听你的,待在你的伞下,一辈子……」 楼天临心里一片发软,原来被心爱的女人需要的感觉如此美妙,幸福的感觉满溢胸口,他真想现在就娶她为妻…… 「衫丫头!」 突如其来的吆喝声让两人连忙分开来,就见一辆牛车在青石板街道上由远驶近。银衫有些意外的看着来人。「村长大叔?」 牛车停了下来,村长连忙跳下来,先对楼天临深施一礼。「小人参见县令大人。」 楼天临上任时,白阳县内的大小官员全都被召集到县衙里认识新上司,是以他认得楼天临。不过,适才县令大人和孟家丫头抱在一起是怎么回事?难道…… 楼天临轻轻咳嗽一声。「免礼。」 他知道村长来做什么,只是早不来晚不来,偏挑两人搂抱在一块儿时来,叫他难以维持县令的威严形象。银衫也知道被村长看到他们抱在一起了,可是看都看到了也不能重来。她假装没那回事,若无其事的问道:「村长大叔是来找我的吗?」 村长也很上道,连忙抚掌笑道:「是啊,大叔是来找你的,有个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啊!」他也不卖关子,直截了当的说道:「你爹有消息了!」 银衫还没反应过来,村长便一马当先的走在前头。「走走走!进屋里再说,这事你娘也得知道。」银衫连忙跟上,楼天临慢悠悠的落在最后面。 他思忖着,现在该是写信给家里,让他们打消要他和长乐长公主或南康郡主成亲的时候了。村长进屋没多久,屋里就炸了锅。 听完村长的说明,又见着村长取出来的信物,杜锦娘激动得又快昏过去。「孩子们的爹没死?现在在京城里?」 第三十六章 银衫蹙着眉。「娘,这真是爹的钱袋?」 杜锦娘不断点头,喜极而泣道:「错不了,是我一针一线缝的,化成灰我都认得。」银衫把那信又看了一遍。 她爹不识字,那信是他人代笔的,说他在山上被老虎咬伤,跌下山崖,落入海中,海水将他冲上岸,他大难不死,昏迷不醒,救他的恩公是京城人,原是搭着商船四处做生意,没法多在白阳县多停留便带着他一块上路,现已回到了上京,他暂居在恩公府中。 如今他虽然醒了,但腿脚还不能行走,不能回到白阳县,又说恩公允诺他腿伤好了,让他在商行里当差,月银比打猎种田都还好,足够他养活一家人,也不怕旱灾水灾种不出作物来,不怕天寒地冻的没法打猎,他已经答应了,让他们把宅子和田地都卖了当盘缠,到京城与他一家团圆。 「怎么办啊?衫儿,你爹让咱们去京城找他……」这样大的事,杜锦娘自然是六神无主的,尤其是银衫挣的钱早就足够让他们生活得很好,没必要一大家子千里迢迢到人生地不熟的京城去,可孩子们的爹要他们去啊,她一向是以夫为天的,不可能拂逆了丈夫的意思。 银衫琢磨了一会儿,便道:「娘先别急,咱们举家搬迁兹事体大,此事还得从长计议,不如我先给爹写封回信,说他的意思我们明白了,等决定了要上京的日子再写信知会他。」 「好好,就先这么办吧。」杜锦娘见有了方向也松了口气。孩子们倒是高兴起来,一人一句的起哄。 「娘、大姊!咱们要搬去京城了吗?」 「爹在京城等我们吗?」 「太好了!搬去京城,以后大伯娘就没法再欺负咱们了。」 「听说京城很大!」 银衫苦笑。搬家哪有那么容易,尤其这里又没飞机没高铁的,那京城远在十万八千里处啊,她要如何带着一家人搬去京城? 楼天临将她的烦恼看在眼里,趁着孩子们缠着杜锦娘问东问西时,不动声色的拽了银衫出去,银衫也不知道他要带自己去哪儿,反正她心绪正乱着,手就在他手里,跟着他走便是。 走了小半个时辰,一阵清风吹来,这才发现他们正在往白梅山上走。 那白梅山也没什么特殊的,景色一般,只有一座月老庙,香火不算鼎盛,素日里只有些善男信女来会求姻缘,银衫会知道这里是因为搬到城里之后,秋香拉着她来过一次。 走了许久,她心中的杂乱也消了大半。此时已是开春,又近中午,站在山头看景色也不觉寒冷,重点是这山一点儿都不高,不管是上山或下山都不吃力。 没有旁人,楼天临自然而然的由身后搂住了银衫的腰肢,将她护在身前,低头在她耳边缠绵地道:「不是说好了要在我的伞下待一辈子,那么你的决定里,是否应该有我?」 银衫心念一动,顿时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我怎么忘了你是从京城来的,我应该问你才对!」 楼天临微微一笑。「你想要知道什么,我一定知无不言。」 这正是他把她带出来的原因,现在就看他有没有能力把她拐到京城去了。若是他在她心里有足够分量,那自然是不难拐的。 「我想知道,京城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她可以想像京城是大宁最繁华热闹的地方,首善之都肯定所有建设都是最拔尖的,可就怕京城里有许多规矩要守,不能像乡下地方自由自在。 「天子脚下自然是治安最良好的地方,若有战乱也是最后被攻打的地方,更是四方诸侯会尽力守护的地方,加起来那便是,一个比起其他地方相对来说更加能够安身立命的居所。」他将脸贴在银衫鬓发边,柔声说道:「最重要的是那里有我、我的家人,就算是只为了我,我也希望你能搬到京城。」 银衫感受着楼天临对她的眷恋和宠爱,如此亲昵的耳鬓厮磨是她和郭启轩也没有过的,她从未在郭启轩身上感受到他对她有这般缠绵的情意。 银衫发现自己轻而易举被说服了,除了她爹在京城和居住安全的种种考量,她发现自己不想离开他,那才是主因。 「但我现在毫无头绪该怎么到京城,到了京城之后要做什么,我半点想法都没有。」 楼天临将她扳过身来,让她看着他。「我不是说了一切有我,怎么到京城那都是小事。到了京城你要做什么?真没事做,你总能写《童三宝闯天关》第二部、第三部吧?这么一想是不是安心多了?」 银衫抱住了他的腰,照他说的去想像,确实踏实了许多,心里也稍稍安定了一些。 她手边的银子在京城置一间宅子不是问题,她在宅里写小说,养活一家人也足够了,不会碍着谁也不必看人脸色,不必抛头露面,能让她爹娘弟弟妹妹安居乐业又能时时见到楼天临,心里便有些甜蜜泛上来,光是想像已令她跃跃欲试。 楼天临见她已被说动,便微微笑道:「我的任期也快届满了,到时我们一块儿回京,一路上有我照料绝不会让你们吃上半点苦头。」 「你的任期快满了吗?」银衫有些意外。「可是你到任尚未半年……」 楼天临轻描淡写解释,「我来此地上任本就是有个特殊任务,如今任务完成了,便是我回京向上头覆命的时候。」 皇上给他的期限也快到了,回京在即,他必须把她带到皇上面前,可皇上要对她做什么?找她做什么?她对皇上而言是什么人?这些谜团至今他仍一无所知。 所以他必须做好万全准备,那个准备便是银衫得成为他的娘子,唯有如此,不管皇上寻找她的目的为何,他才能保她周全。 再说了,皇上的密旨只说要找到她,并没有说不能娶她,他已让皇上亲笔回信证实了她不是皇上的女人,那么他要娶她为妻也就毫无阻碍了。 「所以我们真能一起走?」银衫抬眸,眼里亮晶晶的,眨也不眨的看着他。适才还乌云一片,此刻真是拨云见日了。 楼天临轻轻地笑,宠爱的摸了摸她的头。「是一定要一起走。」 想到一路上有他,到了京里也能倚靠他,银衫的不安与茫然全部一扫而空,下山时的心情有别于上山时的纷乱,能留心眼前的风景,她这才注意到已春耕了,放眼一大片一大片的田地都是农人在耕作。 只是,她越看越是奇怪,怎么牛拉着犁都耕得不深,怕是一场大雨来,种子都要被冲走了。 「等等——」银衫忍不住驻足细看。 楼天临也停了下来,随她的视线望去。「怎么了?」前面除了农人在耕作也没什么可看的。银衫蹙着眉。「这里的人都是用那种犁在耕田的吗?没有别种犁了吗?」 她可是育幼院里的小老师,农民是怎么耕作的、鸡鸭鱼是怎么饲养的、果树怎么栽种、地球生态、宇宙太空,大自然的一百问都难不倒她,同样的一套影片,她年年陪年纪不同的小朋友一起看。 楼天临心里一动。 姚不语也曾说过直辕犁耕得浅,速度又慢,他的家乡有种曲辕犁非但耕得深,速度又快,只可惜他只是看过略有印象,却不知如何制作。 「衫儿,跟我提过天灯的那友人,他说过有种曲辕犁能将田地耕得又深又快,你可是略知一二?」 银衫眨也不眨的看着楼天临,听他直接道破,她心里反而踏实。 此时她已确定他那友人肯定也是穿越来的,那人对于自身的特别遭遇肯定也对楼天临透露了一些,对于没读过书却能写出小说的她,他心中大抵也有数了,可他没有把她当妖魔来看,他如常的对待她、一直站在她身边,她也不必怕自己的秘密会被他发现,这样很好,真的很好。 她点了点头,两人眼波交流,尽在不言中。「我回去就把图画给你,若能打造出来,对农民会有很大帮助。」楼天临郑重地说道:「这是关乎民生的大事,若能造出来,粮食便会增加,天下百姓都能受用。」 「还有啊,我看这四周高山环绕,若遇大雨容易造成土石流,会将房屋和农田庄稼都冲毁。」 楼天临点了点头。「确实如此。」 楼天临虽然是京官,但他过去在李凌任太子时期,曾与他一人一骑跑遍了大宁体察民情,他绝不是个对生活一无所知的人,他知道银衫在说什么,那些天灾往往让百姓苦不堪言。 「我想,若是能在这山上开垦像梯子那般一层一层的梯田,在周围种树,如此梯田便容易储存水分,树和地里的粮食作物还能抓住土壤,泥土便不会松动了。这么一来,大宁境内所有被高山环绕的农田便不会再受其害,反而能得其利。」 第三十七章 银衫把自己知道的知识都说出来了,反正他都隐约知道她的来历了,她还有什么不能对他说的。再说了,她这是在造福苍生,老天爷也不会怪她泄露了后世的天机吧? 「衫儿,我们快回去!」楼天临匆匆牵起她的手。「你将那曲辕犁的模样画出来给我,我想在走之前造福白阳县的百姓。」 他心中的计划已然成形,若那曲辕犁真有成效,那么他知道要如何让银衫成为他的娘子了。 【第十六章 无视长公主】 县衙的书房里,银衫画了曲辕犁的图样,又画了梯田、水车等等。 前生她在画画方面可是下了工夫的,之前之所以画得不太好是因为毛笔和不熟悉这里的纸,如今已渐渐熟悉便画上手了。 前生育幼院孩子们都爱画画,可他们没经费请美术老师,为了教孩子们画画也为了跟孩子们打成一片,她买书自学,一有时间便练习画,此时便将那曲辕犁画得栩栩如生,让吴东裕连连赞声、叹为观止。 「孟姑娘的画跟字差太多了,画得真好,这么一看,下官也差不多能明白了。」 楼天临把吴东裕叫来一起听,也没别的,就是要他做事,不过听吴东裕这么一说,他也忍俊不住的泛起了笑意。 图纸上的曲辕犁实在画得仔细,可那曲辕犁三个字就惨不忍睹,他蓦然想到了初识姚不语之时,明明是观天书坊的老板,博学多闻,琴棋书画均有涉猎,外表十分斯文,却写得一手烂字,他说他家乡虽然还保留了书法文化,但几乎都不拿毛笔了。 「县丞大人,除了利用梯田来储存水分之外,也能在低漥地区多造几个人工湖,如此一来下雨时雨水便会流到湖里,若是遇到天不下雨之时也能用湖水来灌溉农田。至于如何灌溉,便要交给水车了,来,我画水车给大人过目……」 银衫知道这些差事都要交给吴东裕去办,索性就直接跟他讨论了。 见那水车设计,吴东裕又是一副佩服得五体投地的崇拜样子,他眼神放光地对楼天临说道:「大人,依下官看孟姑娘见闻过人、绝顶聪明,若能延揽为本衙师爷,对本县将有莫大的助益啊!」 吴东裕天性使然,明知道楼天临不喜狗腿这一套,他还是忍不住逢迎拍马一番。 楼天临淡淡地道:「孟姑娘不久后便要随我回京,无法担任师爷一职,再说高师爷也还在,没理由换掉他。」 「孟姑娘要跟大人回京?」吴东裕惊呼一声,难道……是已经收为小妾了吗? 可是,以这孟姑娘的出身做为外室还不打紧,楼家那是什么人家?是皇亲国戚、三朝重臣啊,小妾她根本不够资格不是吗?这绝不是他狗眼看人低瞧不起孟姑娘,他说的都是事实,不管孟姑娘再怎么聪明,不管县令大人再怎么钟情孟姑娘,她都入不了楼家大门,连方圆百里也靠近不了啊。 「只要吴县丞好好做,照孟姑娘的吩咐一个都不漏,本官自会向上头举荐你担任县令一职。」 吴东裕立即一阵狂喜。 得知楼天临的身分后他早暗中打听过了,这楼大人和皇上的交情可不一般,难不成楼大人口中的「上头」是皇上吗?想到皇上会听到他吴东裕的名字,他就飘飘然的快飞上天了。 「大人放心!下官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吴东裕兴奋的拿着耕犁改进图纸去找铁匠了。 作着县令的美梦,吴东裕日夜监视着铁匠,不到三日已完成了曲辕犁,第一时间便是要做实验,他又自告奋勇提供了自家农田。 银衫仔细看过那曲辕犁,打造的与她所画的相去不远,她点了头,吴东裕便指挥农户装好犁套上牛,耕作了起来。那农户其实是吴东裕的三叔一家,知道县令大人也在场,全都战战兢兢的不敢怠慢,又见他们家族里向来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吴东裕竟对一个小姑娘毕恭毕敬的,都暗自纳罕。 不一会儿,整片田地都耕好了,且耕得又快又深。这回路明与徐壮都随行,两人均是看得目瞪口呆,这真是孟姑娘想出来的犁具吗? 不等楼天临发话,吴东裕便兴奋的涨红了脸。「大人、孟姑娘,这真是神兵利器啊!有了这曲辕犁,庄稼何止能多出一倍,简直能多出好几倍哪!」 银衫真怕吴东裕会太兴奋了血压升高,楼天临交代了此事需得暂时保密,一行人便又回到县衙书房商议。 「大人、孟姑娘,不瞒两位,下官也是农家出身的,依下官看来这曲辕犁非但能让人和耕牛都更省力气,且耕出来的田地更深,更利于种子生长啊!」 吴东裕整个静不下来,在他的美梦里,他就快要接手县令的大位了,那么这曲辕犁既然是他一手包办去跑腿的,说是他的政绩也不为过。 「吴大人说的不错。」银衫笑了笑。「除此之外还能防止杂草害虫,那蝗虫卵再深也能翻出来。」 吴东裕一脸的甘拜下风,陶醉地道:「孟姑娘说的是,孟姑娘真是才华洋溢,有此我等都想不出来的奇思妙想,当真是天纵英才。」 路明和徐壮猛翻白眼,他们也觉得那将直辕、长辕改为曲辕、短辕的犁具很好,只是他们不像吴东裕急于讨好,表现得那么夸大。 对于吴东裕发自内心对银衫的赞美,楼天临自然是照单全收,如今银衫欠缺的便是家世背景,累积她的声望是另一个提高她身分的方法。 并非他在意那些,而是他很清楚他祖父和父母绝对无法接受一个农家女成为他的妻子,要让他们丢开偏见接受银衫,就必须让银衫不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女,他们要能以她为荣,才能真正的接纳她成为楼家人。 「大人,这曲辕犁能让粮食翻倍成长啊!接下来要如何做?请大人示下。」吴东裕心悦诚服地请教。 楼天临道:「如今已在春耕,既然可行,那么便尽快大量制作,同时派人开垦梯田和装设水车,三头并行,务必在最短时间内将曲辕犁推广出去。」 同时,他又要着手给皇上写信了。 吴东裕将这当成他能坐上县令宝座的考验,可说是卯足了劲在做事,他风风火火的召集了县内手艺较好的铁匠一起赶工制作曲辕犁,寸步不离地亲自盯着铁匠们赶工。 另一方面,楼天临将赈灾金案贪墨主谋黄毓丰缴回县衙金库的银两拨了一半出来成立农具作坊,专门生产曲辕犁和水车,银衫是农具的设计人,她没要分红,只要求让何小乔的爹——何大田来担任管事。 管事只要维护作坊环境和盯着铁匠们不偷懒,自己不必下去干活,月银足有三两银子,算是个闲差,银衫想报答何小乔爹当日送他们上医馆的恩情,楼天临自然是毫无异议。 作坊就挂在县衙名下,属于公家的,卖出农具的收益便用在县内造桥铺路和帮助县里没钱读书、没钱吃饭的孩子,让他们个个都能上学堂,餐餐都能吃饱。 其实,前面一半是他的主张,后面那半则是银衫的。他发现她特别爱小孩子,也总是第一个为孩子们着想,想必将来生了他们的孩子,她也一定会把孩子当眼珠子来疼。 南大街上,银衫盯着衙差在布告墙上贴昭告,那昭告上画了曲辕犁和使用曲辕犁来耕作的优点,一回头,就见楼天临笑得那一个叫做幸福。 「在想什么?」银衫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他在想的事肯定与她有关。 「没想什么。」楼天临气定神闲地一笑。「都好了吗?好了先去用膳,饭毕再去作坊看进度。」 贴昭告是银衫的主意,她说在农具还没打造出来前,要先让农民们知道曲辕犁的好处,他们才会去买来使用,不然一个比直辕犁贵上几十文钱的农具肯定是乏人问津的。 因此他请了十来名画家画了数百张的昭告,附加文字详细的说明,张贴在白阳县内各地布告墙,又找了县里各地酒楼饭馆的说书先生,要他们在酒楼饭馆里宣扬曲辕犁的好处,免得有不识字的根本不知道昭告在写什么。 两人正在商量要上哪间饭馆时,一辆豪华到极点的马车驶了过来,拉车的是两匹枣红色的骏马,那车夫还一路吆喝着让路,像是什么大人物驾到似的,车夫旁边则坐了个佩剑的高大侍卫。 豪华马车一点都不低调,旁人认不出来,楼天临却不会认不出来那是长乐长公主的马车,但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不可能。李歆瑶怎么可能来这里?皇上和贤太妃是绝不会让她离开京城的,且还是来到如此遥远的白阳县。但是,认错马车的机会又微乎其微,如果说那马车里真是李歆瑶,那么她来此就只有一个目的,肯定是来找他的。 第三十八章 李歆瑶为什么来找他?一定没好事! 想到这里,他反射性地拉起银衫的手就要避开,银衫还不知道他的真实身分,不能让她们两个碰到。 说时迟那时快,疾奔的马蹄声传来,有个人骑了马奔驰而来,嘴里喊着「大人」,来到布告墙之前时,那马长嘶了一声,前蹄在半空中刨了一会儿便生生停了下来。 高知海翻身下马,竟是直接跑到马车前深深作揖,朗声道:「启禀长公主,布告墙已到,县令大人已在此恭候长公主大驾。」 最近他见吴东裕深受县令大人的重用,一直东奔西跑的在为县令办事,又从吴东裕的小厮那里听说吴东裕曾向县令大人建言要把他这个师爷换掉,换成孟银衫,这还得了?若他真被个姑娘家取代,他的脸往哪搁啊?于是乎,他便开始苦思要如何在县令面前积极表现,适才他正在县衙里苦思求表现的机会时,机会便从天上掉下来了。 尊贵的长公主竟然走进县衙里,他以为自个儿在作梦哩,听长公主的婢女说长公主要找县令大人,他便自告奋勇的领她们来了。 「长公主?高师爷是说长公主没错吗?」银衫纳闷的问道,她见楼天临蹙着眉似乎不太高兴,而她的手还攥在他手里握得死紧,充分显示了他的心情。 楼天临紧了紧她的手道:「一会儿不管她说什么,你都当耳边风,我晚点再跟你解释。」银衫更纳闷了,难道,来人真是长公主?皇帝、皇后、长公主的那种长公主? 马车门打开了,绮儿先下马车再把长乐长公主扶了下来,她常年待在宫里养尊处优,肤白胜雪,一身娉婷动人,看得周围的人都直了眼,以为是哪来的仙女下凡,他们县城里可找不到这样白抛抛的小美人。 李歆瑶见了楼天临便不管不顾,满脸欢天喜地的朝他跑去。「天临哥哥!我总算见到你了,马车搭了那么久,真是累死我了。」 银衫心里一咯噔,这个衣饰华贵的美貌少女喜欢他对吧?会千里迢迢而来,关系肯定不简单……她不由自主的想挣脱他的手,不想楼天临却握得更紧,不容她挣脱。 李歆瑶也见到他们握着的手了,她气急败坏的怒视着银衫。「你是何人?还不快把你的脏手放开!」 「长公主!」楼天临疾言厉色的喝斥,声音如同冰块一般。 李歆瑶见他不高兴便不敢再造次,可她还是心有不甘,傲然地对银衫道:「大胆刁女,见了本公主还不下跪!」 高知海一头热,不由分说地跪了下去,磕头便拜,口里高呼着,「草民高知海拜见长公主,长公主千岁千千岁!」 李歆瑶满意的抬了抬下巴。「很好,起来吧。」她不置可否的看着银衫。「喂,换你了。」 来到古代,银衫还不习惯向人拜,可看过古装剧也知道平民百姓见到皇室中人一定都要下拜的,眼前这人是长公主,自己拜见她也没有错…… 她正想拜下去,却有一股力量使她拜不下去,楼天临扣着她的手,她讶异的看着他,就见他面无表情地开口了。 「既然如此,那么微臣理当也要向长公主行跪拜之礼……」楼天临作势要拜。 李歆瑶吓死了,真让这个骄傲高冷的男人向她下跪就完了,他们之间就没戏唱了。她连忙摇手。「不用了、不用了,都不用施礼了。」 该死!这个村姑究竟是什么人?她的天临哥哥竟然如此袒护她?连让她跪下都舍不得,难道她就是他的女人?她还以为是这里哪家商户的千金小姐哩,居然是个村姑! 「长公主来此,皇上是否知情?」楼天临知道什么能治她,便立即搬了一顶大帽子过来压她。李歆瑶哼道:「当然不知道,不过皇兄若是知道我来找你也不会说什么。」 「是吗?」听你在鬼扯。「那微臣立即飞鸽传书告知皇上,免得在京里找不到长公主芳踪,皇上挂心。」 李歆瑶恨恨的跺了两下脚。「好!你就去告诉皇兄,那我也要飞鸽传书告诉皇嫂你在这里袒护一个村姑,还对我凶巴巴的!」 银衫看了半天实在看不出来他们是什么关系……不,其实她看出来了,是那长公主在一厢情愿,可楼天临好像根本不想看到她,想要快点赶她走。 可是,她不解的是为何他话语之间好像跟皇上很熟似的,她想过他是京城的世家子弟,但没想到他是能和皇上说上话的那种世家子弟…… 「你想做什么便做什么,我不会拦着你。」楼天临的马就拴在布告栏旁,他把银衫送上马背,自己跟着上了马。「走吧,咱们去作坊,在那里吃饭就行了。」 李歆瑶见他们居然撇下她走了,顿时气得心肝乱颤。「什么作坊?他们这是要去哪里?」 高知海一边钦佩县令大人不甩长公主的豪气,一边陪小心地道:「大人应该是去农具作坊,要下官为长公主领路吗?」 「快带路!」 好不容易到了农具作坊,就见楼天临居然和铁匠们同桌吃饭,桌上尽是些粗鄙饭菜,李歆瑶惊得久久说不出话来。 「绮儿,那真是天临哥哥吗?是我认识的那个天临哥哥吗?」 绮儿也看呆了。「楼大人可是衣衫沾了一点儿灰都要回府更衣的人……」李歆瑶仍处于怔愣之中。「那为何来到此地会变得如此?」 绮儿木木地摇了摇头。「奴婢不知。」 高知海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长公主,适逢饭点,小人在旁边酒楼摆了一桌席面为您接风洗尘,若是长公主不嫌弃的话……」 李歆瑶蹙着眉,没好气地喝斥,「你闭嘴。」 见到天临哥哥还替那村姑夹菜舀汤,时时关注着那村姑,让她心情很不爽。 楼天临吃完后依然对她视而不见,他和银衫两人径自和作坊的管事讨论起了曲辕犁的进度和产量。李歆瑶把高知海抓了过来。「他们在做什么东西,天临哥哥不是来当县令的吗?为何要在这里?」 「回长公主,事情是这样的……」高知海连忙把曲辕犁的事如实告之,其中少不得又加油添醋了一些。 「你说那什么犁的是那村姑的主意?」李歆瑶蹙着柳眉。「那村姑叫什么名字?是哪家的姑娘?她做什么的?为何会跟天临哥哥在一起?你详细跟本公主说,若有隐瞒,本公主饶不了你。」 「回长公主,那姑娘姓孟,名叫孟银衫,也不是哪家的姑娘,就是孟家的姑娘,且是被逐出族谱的姑娘……」高知海马上把他所知道的都说了一遍,县令大人和孟家大丫头出双入对都不是秘密了,他没什么不敢讲的。 李歆瑶越听越震惊,震惊过后便是恼火。 天临哥哥居然还买宅子给那姓孟的丫头住?这不是金屋藏娇吗?天临哥哥可是她未来的驸马,她绝不允许他对那丫头那么好! 她是个忍不了的行动派,当下便气急败坏地走过去要把两人分开,绮儿连忙提裙追上去。「长公主!您走慢一点,小心跌倒……」 楼天临听到绮儿的喊声,他转身不置可否的看着李歆瑶,微微的挑眉,李歆瑶自然而然的在他面前停了下来,不敢太过放肆。 银衫眨了眨眼。 好神奇,那长公主冲过来时寻仇似的气势瞬间消失,他是怎么办到的?怎么能一个眼神就让长公主不敢胡闹? 楼天临面色缓了缓,淡淡地道:「长公主,微臣要回县衙了,这里闲杂人多不宜久留,长公主最好同微臣一起回去,免生事端。」 李歆瑶自动解读成这是楼天临在关心她,心里的气消了大半,毫不迟疑的点了点头。「我当然要跟你回去,我要住在县衙里。」 楼天临懒得跟她说县衙住起来并不舒服,她是金枝玉叶的娇贵之身,没两日自然会打退堂鼓去住客栈。 李歆瑶喜孜孜的回到县衙,心想这会儿她的天临哥哥总能好好跟她说说话了吧?她远从京城而来,到现在还没吃一顿饭、喝一杯水,他总要摆桌席面给她接风吧?也要问问他在京城的家人好不好吧?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不是吗? 谁知,一回到县衙他们两人竟然又进了书房,对她半点安排都没有,她哪里肯让他们独处了,立刻跟进去。书房里正在议事,除了楼天临、银衫,还有吴东裕和几名村长,见到李歆瑶没敲门便闯进来都很傻眼,李歆瑶也很傻眼,原来书房还有别人。 吴东裕见她浑身透着贵气,又进来得那么理直气壮,眼神和语气便有些迟疑,「姑娘是?」 李歆瑶正想自我介绍来个下马威,却见楼天临蹙眉看了她一眼似乎在怪她冒失,她顿时把洋洋洒洒的自我介绍吞了回去。 第三十九章 众人还看着李歆瑶,等她说自己是谁,冷不防地楼天临的声音淡淡传来—— 「不必理她,继续说。」 在这里,县令最大,既然县令大人都说不必理她了,自然就没人理会她,众人继续适才的讨论。 李歆瑶枯站在一旁,这会儿坐下也不是,走出去也不是,真是要憋屈死她了,又听他们在讨论什么造水塔的事,她一句都听不懂,他们左一句孟姑娘您看如何,右一句孟姑娘您说的是,个个都唯那姓孟的丫头马首是瞻,听得她想过去翻桌。 再想到高知海跟她说的,孟银衫想出了曲辕犁让地耕得深了,速度也快了;又想出了水车和梯田,凭空多了许多良田,甚至邻县的农民都风闻此事跑来白阳县买农具,因此多了好多收入可以照顾县民,她越想越不高兴。 这孟银衫会这么多旁人不会也没见闻过的事,她是仙女下凡不成?若不是仙女,那她是妖邪不成?只有仙和妖才会有特异功能不是吗? 「大人、大人,大事啊!」高知海忽地冲进来。「有几个猎人在玉岚山发现了玉脉啊!大人您一定要亲自过去才行!」 发现玉脉是大事,楼天临身为县令自然是责无旁贷需得前去查看,吴东裕和几个村长也很是兴奋,全都要跟着去。 书房恢复了安静,李歆瑶极度不悦的发现她又被撇下了。 「长公主,饭菜已经准备好了。」绮儿过来请她去用膳。 虽然饿了一天,但李歆瑶也没啥胃口,她在房里走过来又走过去,已经走了一个多时辰了。 「长公主,您不累吗?还不歇息吗?」绮儿已经困得两眼快睁不开了,但主子不睡,做奴婢的又怎么能先睡?李歆瑶怒道:「本公主如何睡得着?」 眼看着她的天临哥哥满心满眼都被孟银衫占据了,她这都来多久了,他竟然也没来慰问她一声,跑去看玉脉看到这时还没回来,那玉岚山是在天边不成? 「你去打听看看那孟银衫住在何处……」想想不对,自己可是堂堂长公主,怎可纡尊降贵移驾,岂不有失身分?「不必打听了,你让高知海去把孟银衫带来!」 【第十七章 全家终团聚】 「民女参见长公主。」 一进房门,银衫便对着坐在椅中的李歆瑶按照礼数施礼,免得被长公主钻得空子找麻烦。虽然高师爷说会马上派人去通知楼天临这件事,但她心中不免直打鼓。 在这里,长公主何等尊贵,象徵的是权力,高高在上的长公主若要她死,就跟捏死一只蚂蚁般容易,连理由都不必,要是长公主有心这么做,等不及楼天临回来救她,她就已经死了。 李歆瑶也不赐银衫坐下,哼了一声道:「你放心,本公主才不会笨的对你怎么样,省得你对天临哥哥告状,本公主找你来不过是跟你讲讲话,你可不要对天临哥哥加油添醋,不然我可饶不了你!」银衫低眉顺眼地道:「民女明白。」 在楼天临没有回来之前,为了自保她会卑微些的,逞一时之快没什么好处,受苦的只会是自己。 「你明白就好。」对于自己坐着、孟银衫站着的这情势,李歆瑶感到相当满意,来大半天了,这才有稍稍扳回一城的感觉。 「本公主也不跟你拐弯抹角了。」李歆瑶撇嘴道:「本公主看你和天临哥哥走得太近,看了心里不舒服,所以,由此刻开始你离天临哥哥远些……不,你不许再出现在天临哥哥的面前,即便是他去找你,你也不许见他,听明白了吗?」 好直接啊……虽然她还没时间向楼天临求证,但长公主显然视她为情敌,长公主跟楼天临究竟什么关系?银衫暗暗叹了口气。「请长公主恕罪,民女不能答应做不到的事。」 虽然她想尽量顺从长公主的要求,可这件事她做不到,若是答应了,岂不是以后都不能见楼天临了?她竟然敢反抗?李歆瑶重重拍了下桌子,口气也冷冽起来,「你是说,你要继续缠着天临哥哥吗?」银衫避重就轻地道:「长公主,民女没有纠缠任何人,民女只是按本分做事。」 「大胆!」李歆瑶拿起一只茶杯往地上一扔,下巴一扬。「你知道本公主是什么人吗?本公主是长乐长公主!是当今圣上的妹妹,本公主的母亲是贤太妃,太上皇后也极为疼宠本公主,更不用说太上皇更是打从本公主襁褓时便疼爱至今,本公主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你以为你能与本公主作对?」 银衫被那扔到她脚边碎裂的杯子吓了一跳,她稳了稳心神,仍是力求镇定的低眉说道:「民女不知长公主为何要对民女说这些,民女觉得长公主所言似乎与民女没半点关系。」 她实在疑惑,既然长公主是万人疼,为何追个小小七品县令追到这里来?难道她口中那些疼她的皇上、太上皇、太上皇后等人会同意她下嫁给七品县令? 「好啊!你要跟本公主打迷糊仗是吧?」李歆瑶微眯了眼,轻蔑地看着她。「你知道天临哥哥是什么人吗?他可不是你能高攀得起的人,你也太不自量力了,竟然妄想待在天临哥哥身边,要知道,你可是连给天临哥哥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银衫心中一凛。她也想知道楼天临究竟是什么人,竟能让长公主追到这里来?她抬起头看着李歆瑶。「敢问长公主,楼大人是何人?」 「原来你真的不知道啊,难怪胆子那么大敢缠着天临哥哥了。」李歆瑶恍然大悟道,对银衫的厌恶倒是消了几分。 不知者无罪嘛,就因为不知道才敢妄想,才以为自己配得上,若是知道了,肯定吓得屁滚尿流、逃到天边去,再也不敢靠近她的天临哥哥。 越想越是稳妥,她便用与有荣焉的语气,清脆的说道:「天临哥哥乃是当朝内阁首辅楼阁老的嫡亲长孙,户部楼尚书的嫡长子,皇后娘娘的胞兄,亦为皇上朱笔钦点的状元郎,年纪轻轻便官拜御史台令史,前途不可限量,会到这里来任县令不过是我皇兄特派的密令,他不久就会返回京城与本公主成亲……哦,本公主忘了说最重要的一点,天临哥哥乃是本公主的准驸马,是本公主的男人,这样你还要缠着天临哥哥吗?」 她都已经说到这分上了,就不信孟银衫不知难而退。银衫愕然,一瞬间有种天塌下来的感觉。 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下定决心要依靠的男人非但是皇亲国戚,还是长公主的驸马。她不信楼天临在玩弄她的感情,可堂堂长公主千里追来又要如何解释?身为皇室长公主,礼教肯定不会少,若没有一定的理由,长公主会来此寻夫吗? 「长公主……」绮儿欲言又止。 绮儿不断使眼色,李歆瑶自己心里也怕楼天临会忽然回来,便见好就收。「你出去吧,若再让本公主见到你和天临哥哥在一块儿,本公主绝饶不了你。」 银衫神情恍惚的走出去,她不想回家,不想面对她娘和白姨关心的询问,因那高师爷那么晚过去找她,还大惊小怪的说是长公主要找她,她娘和白姨都忧心忡忡,她若再失魂落魄的回去,她们免不了为她担心。 夜已深沉,她也无处可去,不知怎么搞的她不知不觉走进了书房,轻轻抚着桌案,累了便在搭着坐垫的太师椅中坐下。 为了写《童三宝闯天关》,她和楼天临曾在这里相处了几日,那时他们还不熟悉,但当日的点点滴滴都在她的心头。 虽然她还没听他的解释,可她心里明白,即便是没有长公主,他的身分,她要如何高攀得上? 长公主所言也不是没有道理,他的家人不会接受她这小村落里的农家女,这里依循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尤其重要。若是正妻,必定要门户相当,若是姨娘小妾,像他这样的高位也必定有所讲究,并非随便一个女子便可入他家门当他的小妾。 她即便因为是来自现代的魂魄而没有看轻自己又如何?这份因时空不同而产生的自信,旁人又不晓,旁人看她确实是匹配不上,若不是楼天临自己也很明白这点,又何以迟迟不把身分告诉她?把她带到京城之后,他到底打算如何安置她?他真能把她带到父母面前说要娶她吗?他要怎么面对官场上的同僚和友人?他能将她介绍 给那些人吗?若他真是准驸马,他是打算为了她和长公主退亲,还是照常和长公主成婚,将她收为侧室?他究竟是怎么想的?她真是,从前世到今生都不懂琢磨人心啊…… 第四十章 楼天临急得两眼发黑,匆匆由玉脉所在的玉岚山快马加鞭赶回来。 即便他的速度再快还是用了半个时辰,抵达县衙已不见银衫芳踪,他要见李歆瑶问她究竟跟银衫说了什么,没想到李歆瑶却装睡,让绮儿挡着。绮儿也一口咬定主子没有见过银衫,早早歇下了,若是他要硬闯闺房问个明白便要对长公主负责,他自然不会硬闯。 他到孟家找不到人,心急如焚,派出去的路明和徐壮也说找不到人,没有在银杏村的何小乔那里,也没有在巧绣庄岳老板那儿,找了个人仰马翻,不想最后却是在他的书房发现了她。 她趴在桌上睡着了,眼角还挂着泪珠,他把她抱起来,抱到屏风后里间的软榻上,他的动作无比轻柔,却还是让她醒了过来。 「你真的吓死我了,以为你失踪了。」当高知海派去的人告诉他,长公主召见银衫时,他的脑子「轰!」的一下,十分懊恼自己没有事先预防让这样的事发生了。 他应该早想到任性妄为的李歆瑶会做这样的事……不,要怪他,他应该先把关于自己的事告诉银衫,若他早点坦白,李歆瑶说什么话都不会影响他们的感情了,如今他只怕银衫被李歆瑶的话给动摇,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他骗了她,她该有多生气,他怕自己挽不回她的心。 「这是哪?」银衫愣愣的看着悬在上方的他,屋里烛火微弱,陈设陌生,她使劲地眨了眨眼睛,半梦半醒,如梦一般。 「书房的里间。」楼天临用拇指拭她的泪。「长公主跟你胡说什么了?让你哭成这样?」 银衫任他动作,但双眸眨也不眨的看着他。「但愿长公主是胡说。」 楼天临在心中暗暗喊糟,他飞快握住了她的手。「都是我的错,她说了什么?」 「县令不过是你奉皇上之命来查事的身分,实际上你是御史台令史,你爹是户部尚书,你祖父是内阁首辅,你还是皇后的兄长……这么说来,当今圣上还是你妹夫了。」 他急道:「衫儿,没能先告诉你是我不对,我找不到适合机会,这些事也不是那么容易能说出口。」她原本还抱着一线希望是长公主胡诌的,如今希望破灭了。「所以,这些都是真的?」 他点了点头,声音里有着浓浓的沮丧。「是真的。」 他不应该让她从别人口中知道他的事,尤其是从李歆瑶口中,那丫头会用什么口气可想而知,那丫头素来野蛮,不把银衫踩得低低的又怎会甘心。 「我就问你一件事。」银衫的语气颇有些壮士断腕。 楼天临眼里更是急切。「你问,我什么都告诉你。」只要她还肯与他说话,那就还有救。 银衫不由得想,若她与郭启轩对质,郭启轩会是如何态度?会像楼天临这般急切的想要求得她的原谅吗?她看得出来楼天临怕她不理他,他不知道的是,她更怕他会因为她知道了而来个破罐子破摔,索性坦承他就是准驸马,若是如此,她真的会无以为继…… 「你快问吧。」楼天临一脸煎熬,蹙眉痛苦地道:「你这样看着我不说话,可知我一颗心卡在喉咙口,上不来下不去,让我很是不安。」 银衫眨也不眨的看着他。虽然她不懂得琢磨人心,可是他此刻这样的表现,如此心焦,如此难熬,是真心爱她才会有的表现吧…… 她突然觉得好疲倦,缓了一下,找回声音道:「我只想知道你将我带回京城,原本打算如何对长公主交代?说我是你的小妾吗?还是,将我安置在外头做你的外室?」 楼天临皱眉。「等等,我为何要对长公主交代?我们不是需要交代彼此的关系,她说了什么?」银衫语气幽幽,「你们不是要成亲吗?」 楼天临眼中闪过一丝不可思议的目光。「成亲?」 「长公主说,你是她的驸马。」 「我不是!」该死!那丫头居然敢如此造谣!他满脸怒气,气急败坏道:「你可以问路明、问徐壮,回京后你可以问你遇到的每一个人,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不是,我跟长公主除了姻亲,没有别的关系。」 银衫望着他气愤的俊脸,总觉得不对劲。「那么,长公主为何会来此地找你?又为何要给我难看?」 楼天临眉头蹙得死紧,有了前车之鉴,他最好把该说的一次说明白,免得日后她又得知长公主原是他家里的中意对象,到时心里又会不舒服了。 「长公主确实是我家里很满意的媳妇人选,不过我不满意也没点过头,更没有对她示好过,至于她为何会来,她要一厢情愿、要任性妄为那是她的事,我的立场没必要去管她。」 银衫愣然。 他的意思是,长公主是……花痴?一厢情愿的缠着一个男人就是花痴没错吧?见她还在迟疑,楼天临加重了语气,「若我说的有半句谎言,叫我受天打雷劈。」 他这是起毒誓了吗?银衫恍如梦中地怔了好一会儿才轻吐了一口气。「我可以相信你吗?」 楼天临紧紧执握着她的手,认真地看着她,语气坚定无比,「你可以,百分之百可以。现在可以,未来可以,一辈子都可以。」 银衫心头郁闷难消,深深叹息。「可是我后悔了,你的身分……长公主说的没错,你家人不会同意我。」 「我知道。」楼天临语气急切地道:「所以我已经做了万全准备,我的家人纵然不满意也非得接受你不可,你只要不退缩,跟着我就对了。」 银衫心头还没有半点底。「那么长公主……」 他是县令与他是皇亲国戚,代表着她日后要过的日子截然不同。他是县令,他们还能过两人的浓情小日子;他是皇亲国戚,还被长公主痴缠着,她想在京城过平静日子是万万不可能实现的。 楼天临想也不想地道:「无视她!」 银衫有些失笑,但却比任何时候还要认真地道:「你说的,我真的会无视她,很无视很无视……」 虽然长公主是她两世为人加起来见过最了不起的人物,可她不想浪费情绪在花痴长公主身上,也不想被长公主欺负,更不想因为阶级之分而无法还手。 前世就算是总统也不能强迫人民对他下跪,可在这里,就因为对方的身分是长公主,她这个平民老百姓就得无条件的对长公主下跪,承受长公主对她耍刁蛮,她心里真有各种不平啊! 银衫看起来像是要与李歆瑶正面对决,楼天临放心了,只要她不是一径的退缩就好,只要她不是撂下一句到此为止就好。 她虽然不会去强求,但遇事也不会一径的退让,这点从她当日敢收留他们几人又敢与孟家抗衡便可得知,只要她厘清了思绪,分清了事理,她便自有定见,旁人也难以动摇。 如此甚好,就是要如此性子,回京之后才不会三言两语叫他祖父或他娘给吓跑。他微微笑起来。「她不敢真拿你如何,你就尽管无视,我做你的靠山。」 楼天临为了勘察玉脉有几日都不在城里办公,银衫从他口中得知那玉脉不可估量,几乎望不到头,是座上等的玉矿,可比几座金矿加起来都值钱,对国库将是一大助益。 于是他日日贪黑起早的往玉岚山去,吴东裕与高知海知这是大事,朝廷肯定会论功行赏,因此都争先恐后的随伺在侧,李歆瑶也天天跟去玉岚山,倒叫银衫清心许多,她一边看紧了生产曲辕犁的进度,一边与岳十娘商量她要举家搬到京城一事。 「既然你已下了决心要去京城与你爹团圆,必然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姊姊就不挽留你了,只是这生意你可不能不做,你得要继续跟姊姊合作才行,谁让姊姊我如今没有你就不行。」岳十娘笑吟吟地说道。 前阵子银衫又画了几件名为比基尼的肚兜给她,让她发展女子温泉生意,说那五彩缤纷的比基尼就是专门要卖给温泉客人的,她看了又是一阵狂喜,仿佛看到银子从天上掉下来了。 「我就是想问问姊姊,我到了京城之后咱们要怎么继续合作?」银衫也不保留,直白道:「虽然大人让我依靠他,可我带着一大家子远到人生地不熟的京城,还是得要有自己的财源才踏实。」 岳十娘豪气地道:「那是自然的,得有银子才有底气,才不会受制于人。」 「姊姊就是如此与众不同。」她是打从心里佩服岳十娘和这时代女子的思维都不同。 第四十一章 岳十娘像是预知会有分离的一天,早有准备,她取出一封信交给银衫。「你到了京城之后,便带着这信去找慕容商行的少夫人,往后你的分红只消到慕容家的万利钱庄去提取即可。详细的内容我会派刘掌柜一年进京一次与你对帐,若你有好点子便交由刘掌柜带回来,我若得闲也会去京城找你,若是你信得过我,咱们就用这方式继续合作。」 她也不知道楼大人让她做这件事有何用意,京里的钱庄那么多,他就指定了万利钱庄,还要让银衫去找那她也不认识的慕容家少夫人。 虽然不明白楼天临的用意,但她相信楼天临不会害银衫便答应了。 银衫不疑有他,二话不说收下了信。「多谢姊姊为我着想,那就这么说定了,姊姊若到京城定要去找我。」岳十娘海派地一笑。「自然了,我不找你还能找谁呢?你不让我去,我还不依呢。」 「来到这里,能结识姊姊是我最大的福气。」「来到这里」她指的是穿越来此,也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的意思了。「姊姊,我尚有一事要拜托你。」 岳十娘笑嘻嘻地捏了捏她的手。「你尽管说,只要我能做到的一定帮忙。」 银衫将自己是《童三宝闯天关》的创作者「胡了」之事说了,主要是她离开之后想让郑逢春来跟岳十娘结算她该得的利润,再并到她的巧绣庄分红里,一块儿从万利钱庄提领。 听完,岳十娘不可思议、啧啧称奇。「妹妹竟然是《童三宝闯天关》的作者胡了?既能写小说,还有什么能难倒妹妹的?」 虽然她不看闲书,但《童三宝闯天关》在县城里正火红,她手下几个伙计都爱看得很,因此她也有所耳闻,还以为胡了是个先生哩。 「姊姊笑话了,就是混口饭吃罢了。」银衫有些羞涩,毕竟她不是原创啊。 岳十娘亲自为两人斟了茶,眨了眨眼,嘿嘿一笑。「结算稿费的事交给我吧,对了,我听说县衙来了贵客。」 银衫弯起唇角,眉眼顿时有点紧。「姊姊也知道了。」 长乐长公主像是怕别人不知道她身分似的,出入总是排场很大,加上高师爷一直跟在她身边吹捧、推波助澜的,逢人就介绍她是长乐长公主,弄得城里人人都知道来了一位长公主,众人都对长公主敬畏十分。 「那长公主是喜欢楼大人才来的吧?」岳十娘见状轻轻笑了,气定神闲地问道。银衫低头望着自己的杯盏,不语。 岳十娘慢条斯理地道:「这是显而易见的事,若不喜欢怎会远从京城而来?」 银衫叹气道:「长公主还曾对我说大人是她的准驸马,虽然大人说是长公主一厢情愿,可长公主还是将我视为眼中钉。」 岳十娘眼角一挑。「衫儿,你听姊姊一声劝,若到了京城,大人说要与你成亲,你什么都不要想,把那些蜚短流长都抛在脑后,眼睛一闭把自己嫁了就对了。成了亲,你便是正室夫人,对咱们女人来说什么都是假的,唯有正室名分是真的,你可千万不要死心眼说些门户不相当的言语,你若把大人往外推,就让其他女人钻了空子了。」 在她看来,银衫虽然与人和善,但却不是软绵的性子,小小年纪就一肩挑起养家重担,凡事自有定见,只不过在出身上差了一点,要是那啥长公主的派头压下来,她不免会气短,因此想给她加强心理建设,免得她错失了良缘。 银衫却是想着,岳十娘若是知晓楼天临的真实身分,还会对她说同样的话吗? 虽然她并不认同对女人来说什么都是假的,只有正室名分是真的,不过她认同那话背后的深意——幸福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 这话,她记住了。 马车进入城门时,四个孩子都在呼呼大睡,只有银衫掀起车帘往外看,心情既是尘埃落定又有些紧张兴奋夹杂着些微不安。 不过,她抬眸一看便叹道,不愧为大宁帝都,城墙巍峨坚实,城门上方「宁京」两字写得气势磅礴,心里转来转去都是同一句话——这就是日后她要生活的地方吗? 四周人声鼎沸都是要进城的人,他们的马车并没有排在检查的长长队伍里,而是走了一旁的小门,也就是现代的贵宾通道。 进了城,她还掀着车帘一角在看繁华的街市,就见长公主的马车上绮儿跳了下来,双手提起裙角,有些笨拙的跑到她的马车边。 「银衫,长公主让我来传话。长公主说,看到没,就是因为有她你们才能这么快入关,还有,她很快就会去向楼大人的祖父和爹娘告状,你等着吧,她收拾不了你,自然有人收拾得了你。」 绮儿说得急快,边说边瞄向前方楼天临和路明、徐壮坐的马车,深怕他会突然下来,长公主再三交代绝对不能让楼大人看见她来给银衫传话。 银衫当听故事一般。「还有吗?」绮儿摇了摇头。「没有了。」 银衫忍俊不住呵呵笑。「你跟长公主说,我等着。」 长公主连给她下马威都这么幼稚,她实在气不起来,她相信若没有长公主同行,凭楼天临一人的身分他们也能快速通关。 「好,知道了……话说,你做的香皂可还有?」绮儿仰着头,很是期待地看着银衫。「我想送给我宫中的好姊妹,还有那曲辕犁,你一定要帮我送到我爹娘家哦!」 银衫由包袱里取出一个用荷叶包好的香皂。「喏,只剩最后一块了,给你,若我再做的话,再请大人拿给你。那曲辕犁等我安顿好了便找人送到你爹娘家里,还会教他们怎么用。」 他们这一个月的路程都同在馆驿吃住,混熟了,绮儿跟她的长公主主子不同,很能融入他们,她在路上闲暇做的香皂,绮儿爱不释手,时时都往他们这儿跑,每每都要长公主发火才肯回去。 「谢谢你啦!」绮儿喜孜孜地将香皂揣进衣襟里,朝银衫挥了挥手,跑向长公主的马车。 「大姊在跟谁说话?」孟金金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的醒来。因为银衫跟他们说不晕马车的法子就是睡觉,所以他们个个上了马车倒头就睡,晚上到了馆驿或客栈反而不睡,跟着银衫读书、写字,听银衫讲他们未曾听过的「孙悟空」的故事。 杜锦娘和白娘子也是如此,因此这一路上,众人都没感受到晕车之苦。 「醒啦!」银衫笑了笑。「大姊在跟京城说话。」 「咱们到京城了吗?」孟金金这么一喊,孟银银、孟招宝、孟进宝也一个接一个的醒了,个个争先恐后的爬起来掀车帘欢呼,最小的孟来宝和孟钱钱则是跟着杜锦娘和白娘子坐另外一辆马车。 「到京城了!咱们可以见到爹了!」四个人异口同声,想的都是同一件事。 见到他们如此兴奋激动,银衫再次肯定了自己的决定是对的,她对原主的爹没感情,也没见过,团不团聚她根本没差别。可孩子们不一样,孟百刚是家里的顶梁柱,一向疼爱他们,他们心心念念的就是再见到爹爹。 马车在城里走了一会儿,便在一座三进的宅子前停了下来。银衫下了马车,楼天临已在等她,路明和徐壮把孩子们逐一抱下马车,杜锦娘和白娘子也下来了,众人都是疲惫中又掩不住喜悦。 「衫儿,这里就是你爹住的地方?你爹就在里面吗?」杜锦娘又是高兴又是紧张又是激动,声音都在微微颤抖。 银衫笑道:「娘快进去亲眼确认吧。」 一行人进了宽敞的院子,小黑便满院子打转,这里嗅嗅、那里闻闻,最后往树干撒了泡尿似乎很满意这个新家。孩子们的哇哇声此起彼落,看得错不开眼,这院子比他们在白阳县城的院子还要大,庭院中央有棵枝繁叶茂的粗大香樟树,树下有石桌石凳,四周种满了花草,还有座小秋千哩! 进了正厅,两把太师椅中间隔着几案,正中间挂着幅山水图,布置得文雅不俗,银衫见到一个中年汉子在椅中坐着,有个妇人在忙着泡茶置点心。那汉子衣衫整齐,就是腿还包着,想必就是原主的爹孟百刚了。 孩子们都一窝蜂的扑上去喊爹,孟百刚也流下喜极而泣的泪水,银衫没法跟孩子们一样扑上去,她走近了些朝孟百刚微微一笑。 「爹爹安好?女儿来迟了。」 「衫儿……」孟百刚满眼的歉意。「都是爹不好,害你让吴家退了亲。」 孟百刚愚孝是出了名的,银衫觉得自己还是先打个预防针较好。 她装作怯生生地道:「女儿也有事要告诉爹,恐怕爹听了会责备女儿。」杜锦娘忙道:「不关衫儿的事,要怪就怪我,是我允许的!」 第四十二章 孟百刚大手一挥。「不用说了,我都知道了,恩公派去给你们送信的人把你们的近况都告诉我了,爹娘竟如此狠心对待我的妻小,将你们逐出族谱,半点也不顾念骨肉亲情。从此,我孟百刚当作没有爹娘兄弟,咱们一家和和美美的过日子,再也不必理会别人。」 银衫松了口气,幸好孟百刚不再固执要尽孝,若闹腾着要回白阳县求孟家再让他们入族谱,那可头疼了。 「这是刘婶子。」孟百刚介绍那在张罗茶点的妇人。「我腿脚不便,恩公安排刘婶子和她的儿子媳妇儿在这里照料我的生活起居。」 杜锦娘感激地道:「恩公现在在哪里?我跟孩子们理应去向恩公磕头,若不是恩公救了你,咱们也不能一家团圆。」 孟百刚笑了笑。「恩公是生意人,时常走南闯北,此时人在不在京城,我也不知道,就算人在京城也不是随便就能见的。」 「老爷说的不错。」刘婶子笑道:「夫人和几位公子、小姐赶了一个月的路肯定是累了,房间都打扫好了,不如先安顿下来再说。」 什么夫人?杜锦娘听得别扭,忙道:「刘婶子,您叫我锦娘就行了。」 刘婶子丝毫不敢怠慢地道:「东家把老奴和儿子媳妇儿的卖身契都交给老爷,老爷就是我们三人的主子,老奴理该称夫人为夫人。」 杜锦娘不习惯当夫人,她求救地看着丈夫,孟百刚无奈地道:「我早让刘婶子不要喊我老爷,她偏生还是继续喊我老爷,也只能由着她了。」 丈夫既然都这么说了,杜锦娘只好道:「那就有劳刘婶子带我们去看房间了。」 「不敢当。」刘婶子笑吟吟地道:「夫人和几位公子、小姐请。」 刘婶子领着杜锦娘、白娘子和孩子们去看房间了。 银衫在楼天临的眼神示意下留下来,见孟百刚盯着楼天临看,她介绍道:「爹,这位是楼大人。」 孟百刚恍然啊了一声。「原来是楼大人啊!」他躬身一抱拳。「恕小人腿脚不便,无法起身向大人施礼。」银衫颇为讶异。「爹,你认得楼大人吗?」 孟百刚摇了摇头。「爹不认得,不过恩公认得楼大人,恩公交代过若楼大人过来问话,我只需将知道的一五一十告知大人即可。」 楼天临微微一笑。「伯父无须多礼。」 「恩公」是他的人,就是慕容家的少东,自然也是他让「恩公」交代孟百刚的,方便他问话。 「大人叫小人一声伯父,真是折煞小人了。」孟百刚很是受宠若惊。 恩公跟他说过,楼大人乃是皇上跟前的大红人,官拜御史台令史,同时是皇上的大舅子,这样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人物竟然毫无架子的喊他伯父,他真是意想不到啊! 「伯父叫我天临即可。」楼天临索性将话说开。「我和衫儿情投意合,待我禀明父母,择日便会过来提亲。」 银衫双目大睁,没料到楼天临会突然提起亲事叫她措手不及。 「什、什么?」孟百刚极度慌乱的看看楼天临又看看自家闺女,结结巴巴地道:「丫、丫头,大、大人说的是真的吗?你们要成、成亲?」 楼天临正看着她呢,虽然会吓到她爹,但银衫不点头也不成,她无奈地道:「爹,是真的。」 孟百刚惊得下巴都快掉了,脑子里乱烘烘的天旋地转着,好晕……女儿这是飞上枝头成凤凰了吧?楼大人是皇上的大舅子,这么一来,衫儿岂不是成皇上和皇后娘娘的嫂子了?那他……他这是和皇上成姻亲了吗? 这么一想,他整个人再也坐不稳,几乎快从椅子跌落。银衫忙快步过去扶住孟百刚。「爹,您还好吧?」 孟百刚一下子便一额的汗,他虚弱的陪笑道:「爹没见过世面,楼大人这么一说,爹便手足无措了。」楼天临淡然笑道:「伯父叫我天临即可。」 孟百刚频频拭汗又频频点头。「好好,叫你天临,叫你天临……」他真叫不惯啊! 银衫见孟百刚紧张到不行,也明白他一时没法接受自己女儿成了香饽饽的事实,他并没参与到她这段时间靠着自己改善了家境的过程,自然觉得自家一无是处的闺女被高高在上的高门子弟看上很是匪夷所思。 她把几上茶盏捧给孟百刚。「爹,口干了吧?喝口茶吧。」孟百刚接过茶盏。「好好,你们也喝,你们也喝。」 楼天临见茶喝得差不多了便搁下茶盏,若无其事地开口道:「敢问伯父,当年在何地发现衫儿?」孟百刚一愣。 虽然恩公的人跟他说过了,他老爹已在众人面前将银衫不是他亲生之事揭了,可他没想到楼天临也知此事,更没想到他会在此时问起,令他乱了方寸。 银衫也很讶异。「我说过这事吗?」 「你的事,我自然要知道。」楼天临毫不违避的在孟百刚面前揉了揉银衫的头。「那日你们去孟家讨公道不让我陪,我不放心,派人打听过。」 他的举动令银衫有些赧然,想想两人都论及婚嫁了,自己却没跟他提过身世委实也太过奇怪了,便煞有介事地说道:「我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跟你说……」 照她的心思,她不是原主,原主的身世自然影响不了她,她想也没想过要跟他说,因为她根本没当一回事。楼天临微笑道:「不打紧,不管你的身世为何都动摇不了咱们要成亲的决定,我问这事为的是别件事。」 银衫迷糊了。「别件事?」 「这件事还得伯父来解答。」楼天临又回到适才的问题,「伯父是在何处发现衫儿?」 孟百刚也不知当不当说,见银衫朝他点点头,他才想了想说道:「是在华贵县的梧桐村发现衫丫头的,当时我和衫儿她娘木氏去那里喝我小舅子儿子的满月酒。回程赶着牛车,夜已深了,天色昏暗,听见草丛里有微弱的呜咽,我本不想多事,是衫儿她娘坚持要过去看看,拨开杂草见到一个小婴儿用粗布巾包着丢在半人高的草丛里,我们也吓了一大跳,又见她浑身发热,我们想也不想连忙把她抱上牛车,风风火火的带她去敲大夫的门,大夫说是才出生不久的婴儿,也不知是谁狠心把个小婴儿丢弃。」 银衫前世在育幼院长大,弃婴这种事看多了便没有太惊奇。「然后呢?您们就养了我?」 「为了给你看大夫,我们暂时在那村里小镇的客栈住下,隔日我们又回到发现你的地方,到处询问村民有没有人在找婴儿?非但没有,村长还说他们村里过去一年连个孕妇都没有,倒是听说半山腰热泉那儿的甘泉别馆有个贵人有孕在身,但那贵人是什么来历他们也不知晓,只知道是从京城来的,身分非常尊贵。但他们也只是听闻,没那福分见到过,既是待产的贵人,又岂会丢弃婴儿?我们找了几日都找不到你的亲生爹娘,你娘见你实在可爱,相处了几日也有了感情,舍不得也不忍心把你丢下,我们便把你带回去养了。」 楼天临沉吟。 京里去的贵人?有孕在身? 难道银衫是皇族里什么人无意中失散的女儿?若真是那贵人不小心丢了的女儿,孟百刚在那里停留了几日,也大张旗鼓的找寻弃婴的父母,为何没人出面? 若银衫不是那贵人丢失的女儿,那更说不通了,若不是皇族之人,皇上也没必要找她了不是吗? 「那么伯父可知,衫儿腰后有个梅花胎记?」 此话一出,银衫顿时狠狠一愣。她腰后有梅花胎记吗? 要命!这事儿原主知不知道啊?她到底是要说自己知道还是不知道…… 「你、你们——」孟百刚张口结舌的看着他们。 楼天临澄清道:「伯父,我与衫儿并未逾矩,此事是巧绣庄的岳老板偶然见到的,那岳老板是名女子,请伯父放心。」 银衫想到她曾在岳十娘面前宽衣、示范雪兜的穿法,岳十娘瞧见了原不足为奇,可岳十娘为何要告诉楼天临就很奇怪了。 「衫儿,」孟百刚怜惜地看着她叹了口气。「梅花胎记,你娘不是跟你说过吗?唉,都怪吴家悔婚害你得了离魂症,什么都忘光了,恩公跟我说你得了离魂症时我还不大相信,没想到这么严重,那吴家实在太可恨了。」 银衫劝慰道:「爹也别恼了,忘了就忘了,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大姊!」孟金金、孟银银奔进厅来,一人拉住她一手。「咱们的房间美极了,大姊快去看看!」 银衫为难的看着楼天临,这可要把他撇下了。 楼天临朝她鼓励地点了点头,「去吧,许久未回京了,我也要回家看看,明日我再过来。」 第四十三章 银衫忽然有了离情依依之感,朝夕相处了一个多月,身边总是有他,乍然分开还真是不习惯哪。 【第十八章 皇上来赐婚】 楼天临并没有回府,而是进了宫,经过层层通报,在春风拂面的御花园里见到了皇上。 李凌让随行的人都原地留下,君臣两人一前一后信步走上御花园里地势最高的西来楼,两人凭窗而立俯瞰着整个大宁宫庭,将那绵延不绝的华贵建筑都尽收眼底。 虽然冬日已过,和风送暖,四周一派悠然风光,但楼天临可没有赏景的心情。他还没开口,李凌一个制止的手势,先他一步开口了。 「你信上的请求,朕允了,但你的问题,朕不会回答你,所以你也别问了。时候到了,你自然会知道。」 「皇上!」这答案令楼天临嗓子眼直冒火。 李凌气定神闲的笑道:「反正如你的愿,你得到你想得到的人,至于朕为何要找她,知道了也不会改变你的决定不是吗?那你知不知道又有何重要?」 楼天临十分不悦。「是我妻子的事,我当然要知道。」 李凌暗暗好笑。「朕没说不让你知道,你们就先成亲吧。不过楼阁老那里你得自己去说服,可不关朕的事,朕只负责赐婚。」 楼天临蹙着眉,皇上为何要找寻银衫,此事他一天不知便天天有如芒刺在背,可皇上坚不吐实,他又拿皇上莫可奈何。 「交换条件达成了,朕明日可以下旨在全国上下推广曲辕犁了吧?」李凌笑问。接到楼天临的信时,他惊讶的事有两件。 一是这小子居然对孟银衫动了情,还要娶人家为妻,且用了最最卑鄙的手段,要让他这个皇上背黑锅、要他赐婚。 不必想也知道楼阁老会为这件事如何跳脚,除去皇上的名分不说,他在名义上可是楼阁老的孙女婿啊,楼阁老不但是他父皇的老师,也是他的老师,天临这小子居然让他干这样大逆不道的事,就为了一个女人要陷他于不义,把坑挖得极至完美,让他不跳下去都不行。 第二件便是那曲辕犁。 想不到银衫年纪小小竟能想出曲辕犁那惊世农具,农耕的速度快了,庄稼的收成自然也会倍增,加上那梯田的设计,他的天下、他的子民将不会再有人饿肚子了。调查白阳县曲辕犁使用成果的密探回报后,那一夜他激动得无法成眠,心中思忖,就凭着这一点,对于生银衫之人即便有罪,他也会从轻发落,不赐死便是。 不过,这当中最叫他舒心的便是楼天临掉进了情网里,以前见他为天爱痴狂,常耻笑他男儿无用的楼天临,那不可一世、不将天下女子看在眼里的楼天临也有化为绕指柔的一日,实在是寻人任务里意外的收获啊!天爱必定也会十分认同这一点。 「打算如何说服楼阁老?说来听听。」李凌笑容满面、如沐春风的问道。楼天临心中一阵郁闷。「皇上这是在幸灾乐祸吗?」 李凌摸摸下巴。「很明显吗?」 「皇上还是担心自己吧。」楼天临蹙着眉心。「梅太妃和紫阳亲王的行动越来越明目张胆,紫阳亲王甚至到大金的太子府中做客。」 太上皇因急病而禅位,皇位传给太子李凌虽然十分突然却也是在情理之中,太子本是储君,坐上龙椅是理所当然的事。 李凌十八岁登基,如今迈入第八年,天下太平,而当时由梅妃所出、年幼的李湛如今也长成了十七岁的翩翩少年,封为紫阳亲王。梅妃成了梅太妃后,逐渐露出野心,从她父兄威武将军营里有人传出这么一句话来,她亲口说过,既然李凌能在十八岁登基,她的湛儿为何不能? 「你才回京,就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李凌目光微闪,不以为意的笑了笑。「你放心吧,朕就等他们更大胆些,若他们一径韬光养晦不轻易暴露,朕还不知要如何出手哩。」 楼天临慢慢挑眉。「难道皇上已有因应之策?」 李凌手中有二十万能随时调度差遣的兵马驻守在皇城外,但梅太妃也不容小觑,威武将军手中的兵马加上金国大军的相助,一场宫变,拥立李湛为王,天下大势轮转就只是眨眼间的事。 「朕会让他们没有谋逆的名目。」李凌看着穹庐似的蓝天微微一笑,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这句话再正确不过了。 「这什么意思?」楼天临神色一凛。 皇上这是要暗杀李湛的意思吗?太上皇最看重手足之情,若是皇上真为了稳固皇位杀了李湛,太上皇不会坐视不管。 李凌知他在想什么,淡淡地道:「父皇身子不好,朕不会做令父皇痛心之事。」 他要做的事不会令父皇痛心,就是会令他愤怒罢了……不,是极度的愤怒罢了,这一愤怒,说不定就激起父皇的求生意志,可能会不药而癒也说不定。 楼天临正要开口,却听到一声接一声的通报由楼外传来—— 「皇后娘娘驾到!」 李凌泛起了笑意。「皇后来了,你们兄妹也……」 楼天临不客气地打断了君上的话。「恕臣先走一步。」 「不可!」李凌马上伸手拉住他。「爱卿离京多月,想必十分挂念手足,为何不见见皇后再走……」 他的皇后爱妻调侃人的本事可比他强千倍万倍,不让她亲自调侃调侃她的兄长实在说不过去啊,他们都等这一天等多久了,某人曾对他们为爱痴狂嗤之以鼻,如今却要请求他赐婚,这是多么振奋人心的事,怎可轻易放过。 然而,他还没说完,楼天临竟然不管不顾的由围栏跳了下去,当他往下看时已经找不到楼天临的身影。 出了宫,楼天临直接回府,他很庆幸自己耳聪目明加上身手俐落,才能及时从宫里出来。 他一点儿也不想看到天爱的脸,她会怎么评价他的感情,他一点也不想听,因为他知道肯定没有好话。进了府,入眼的是他自小看到大的一道影壁,壁上「德隆望重」四字是御笔,是太上皇初登基时所提的,代表着楼家的荣耀,这令他不可避免地想起了祖父和安丞相之争。 此番回程,他特意冷淡李歆瑶,惹她不快,她发长公主脾气时扬言,若他娶银衫为妻,她就要嫁给安之洋、气死他祖父! 气死不至于,但气得不轻肯定会的,他祖父和安丞相从年轻斗到老,较劲的目标从儿子的品阶、儿媳的人选、孙女的婚配到孙子的品阶,如今就剩孙媳的人选了。祖父把所有希望都放在他身上,巴望着他快点娶一个能让他在安丞相面前大笑三声的孙媳妇儿进门,若是安之洋成了长公主驸马,他娶了平凡农家女,在外人眼中看来他祖父不啻是输得一败涂地。 他很明白日后这些不满意都会转嫁到银衫身上,他是一脉单传,没有分家这回事,所以不可能和银衫单独出去过,他若说要分家过就成了大不孝,可若是银衫嫁给他却要在府里看人眼色、委屈过日子,他也不肯,因此了,用些手段是必要的。 「少爷回来了。」 「少爷好。」 路过的下人纷纷停下来向他施礼,可每个人的眼神都透露着古怪,他总觉得他们都在对他窃窃私语。有什么事吗?这种感觉很不舒服。 进了起居的西厅,就见他祖父和爹娘都在,祖父板着脸,他爹锁着眉头、背着手在原地踱步,他娘脸罩寒霜,加上府里的张管事张着嘴欲言又止,路明在一旁一副干着急的样子,在在都透露着不寻常。 「祖父、爹娘,孩儿回来了。」他神色恭肃的向前见礼。骆氏拧眉看着儿子。「你还知道回来?」 楼天临佯装不见娘亲的不满,若无其事地道:「是儿子的家,儿子自然要回来。」 骆氏沉不住气,瞪大了眼珠子怒气腾腾的质问:「你回京却没先回来见祖父、父母,家里是如此教你的吗?你去哪里了?何事如此重要,重要得让你搁下家人?」 「娘不是知道才问的吗?」楼天临长身而立,神色从容。「祖父,爹、娘,既然你们都在,孩儿有一事……」 「住口!」楼伸云声色俱厉的喝斥了一声,不悦的拂袖道:「你什么都不必说,我不同意,你爹娘也不会同意,整个楼氏家族都不同意!你要娶那女子,等我进棺材再说!」 楼伸云难得在儿孙面前如此严厉,楼天临有些错愕。他才回京不久,他们没理由什么都知道了,除非同行之人告了密…… 他微抬下巴,眼神冷冷地往路明看去,路明表示冤枉,他用唇语给主子暗示,「长乐长公主来过了……」楼天临蹙眉。 第四十四章 死丫头,他没在皇上面前参她一本,她竟然先一步跑来他家告他的状,好啊,之后他非要再进宫一趟把她在白阳县的所作所为都知会皇上不可。 李歆瑶既已来过,肯定说了银衫诸多不是,他若此时再提起银衫,只是给他们做文章的空子而已。 「什么女子?」他故作不解。 换楼伸云一愣。「你不是要提婚事?」他继续装懵。「什么婚事?」 楼伸云咳嗽一声。「无事。」 难道他们三个都被长乐长公主骗了? 她哭哭啼啼的说天临在白阳县被个村姑狐媚子迷住了,口口声声要娶那女子为妻,那女子恃宠而骄,连她这个长公主都不放在眼里,说得声泪俱下,他们不疑有他也没来得及求证,亏自己还气得口鼻生烟、面色潮红……他早该想到,长乐长公主随了她母妃贤太妃是个空有长相的草包美人,他们不该轻信她所言才是,是他们失策了。 「我就知道事情不是咱们想的那样。」楼思修大大的松了口气。 骆氏憋不住,直接问道:「临儿,适才你不是说你有一事啥的,那是何事?」在她听来,明明就是要禀明他和那女子的婚事。 楼天临淡淡地道:「孩儿原是想要说,长途跋涉,孩儿也累了,既然三位都在,也见过礼了,孩儿能否先行告退回房洗漱歇下?」 「好好,你去,你快回房歇下。」楼思修夹在脾气硬如石头的爹和急性子的妻子之间,只希望这场没必要的战火快快熄灭。 「那么孩儿告退了。」 楼天临前脚一走,楼伸云便重重一拂衣袖,吹胡子瞪眼睛地道:「长乐长公主竟随随便便诬蔑我孙儿的名声,我明日便进宫去质问她居心何在,竟然信口雌黄、造谣生事,非要让皇上好好惩治她不可!」 楼思修正要规劝得饶人处且饶人,毕竟是金枝玉叶的长公主,不好将事情弄得太僵等等,他还来不及开口就听到一声霸气的拍桌。 「好!」骆氏痛快地道:「满口胡说八道的丫头片子!小小年纪竟敢在咱们面前鬼扯,一定要让皇上好好罚她。」 楼思修满额黑线,听听,这是一品诰命夫人该说的话吗? 楼伸云沉吟。「媳妇儿,我看长乐长公主不行,依她的品性不能做咱们家的媳妇儿,还是南康郡主好一点,虽然样貌不够拔尖,可知书达礼,在朝霞书院的功课也是一等一的,将来出去不会给咱们楼家丢脸。」 骆氏附和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不然您看这样如何,明日就派官媒到敬亲王府去提亲?」楼伸云捻着胡须,满意地道:「如此甚好。」 路明悄悄地退出西厅,拔腿飞奔回朗月阁。 听完路明气喘吁吁地告密,楼天临无所谓地说道:「他们来不及去提亲了。」 银衫要嫁进来,这房里要添的东西不只一两样,他得亲自拟张单子交给管事去采买才行。路明看着好像没在听他说话的主子。 来不及?为何会来不及?路明一头雾水,一脸的不解。「少爷的意思是?」 楼天临只道:「你悄悄出府去找孟姑娘,说今日晚了,我不过去了,让她好好睡一觉,明日有许多事等着她。」 第二日,天未明,楼天临早早起了身,朗月阁伺候的丫鬟婆子都不知道主子今日为何如此早起,她们也连忙起来伺候。 楼天临洗漱更衣,用过了早膳,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天还只是麻麻亮,他手握一卷书册专心凝神看着,这时路明上气不接下气的冲了进来。 「少、少爷!圣、圣、圣、圣旨到!」 京里的高门大户,平素里一般是不开中门不入正厅的,那何时开中门?便是迎接圣旨或位阶更高的人了。此时,楼府便开着中门,送走了宫里来的公公。 楼伸云、楼思修、骆氏,三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面面相觑,犹在怔忡。 适才,他们三人虽然高喊谢主隆恩,接下了圣旨,又给宣旨公公塞了个沉甸甸的大荷包作为谢仪,可是具体是怎么回事,他们还是如坠五里迷雾搞不清楚状况,这一切像是梦一样。 若说是梦也不可能,哪有三人同作一个梦,又在彼此梦中出现之事?可若不是梦,那究竟是什么?皇上当真派人来宣旨了吗? 这当中唯一状况内的自然是楼天临了,他责无旁贷的担负起了将三位至亲唤回魂的任务。「徐公公已走,三位坐下喝盏茶吧。」 丫鬟们闻言,忙要上茶。 「慢着——」楼伸云伸手制止,他紧紧蹙着眉心,一脸匪夷所思地道:「皇上赐婚?而且是这么一大早,在鸡刚刚啼完的时候?这怎么可能?」 他们都是由睡梦中让下人唤醒,慌张起来洗漱更衣接旨的,吓得心脏狂跳不说,宫里来的人都走远了,他们还回不了神,更何况那圣旨的内容是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块巨石啊! 「祖父,皇上确实派人来宣读了圣旨。」楼天临的口气很是深表遗憾,只差没伸手拍拍他祖父的肩膀。为免夜长梦多,自然要速战速决。 事实上,他并没有暗示皇上要何时下旨,是皇上自己心领神会他的奸计,太想看好戏了,所以一早就让人来宣旨。 「临儿,你说说那孟银衫是什么人?皇上怎么会突然赐婚?还要你们十日后成亲?」骆氏困惑无比。 「孩儿不知。」楼天临答得就像他真的不知道一样。 路明佩服得五体投地,主子这招睁眼说瞎话太高明了,不过主子是怎么办到的,才回京一天就说动了皇上赐婚? 「不知?」楼伸云有些回神了,他才不信孙子的说法。「岂有此理!你怎么可能不知道?你和皇上什么交情,你若不知道,皇上有可能来赐婚吗?」 他最忌讳人家说他倚老卖老,加上如今楼家又出了个皇后占着外戚的名声,行事更要小心翼翼,绝对不能擅权。 所以了,虽然他位高权重,但是打死他都不可能进宫去质问皇上。 楼天临一派凛然地道:「虽然不知皇上的用意,但既然是皇命自当遵从,自当上孟家提亲。」 「临儿说的不错。」楼思修神色十分凝重。「既然是圣旨,无论那姓孟的姑娘是谁,都该遵从。」 「话是这样没错,可咱们总要弄清楚是哪家的姑娘才能去提亲啊!」骆氏抱怨起来,「话说回来,皇上要赐婚,临儿久不在京城,不知此事说得通,爱儿不可能不知道,为何没跟咱们提点一声?这丫头也太超过了,虽然她做了皇后娘娘,可也还是从我肚子里出来的,怎么也该派人跟咱们知会一声,让咱们有点心理准备吧!」 语气愤愤,楼思修越听越想扶额。「夫人,小心隔墙有耳,你莫再说了。」 天爱是他们女儿没错,可也是皇后娘娘、后宫之首、一国之母啊!怎么可以逮什么说什么? 他这个夫人是骆太傅家的女儿,幼时身子不好,寄养在骆太傅好友——苍越派掌门的府里习武强身,长大回了府依然改不了些微江湖气息,他们是自小定了亲的,他也是成了亲才知道自己夫人性子如此莽撞,女儿给她养成什么样可想而知了,却还能得到皇上的钟情也真是不容易。 「孟……」楼伸云揉着眉心苦思。「怎么好像在哪里听过……」 路明表示,老太爷啊,不就是昨日长公主来说过吗? 「那个……老太爷,还、还有一事老奴不知当不当说。」张管事搓着手,坐立难安。楼伸云一脸不悦。「何事啊?」 张管事小心翼翼地道:「老奴听说,皇上今晨不只下了一道圣旨。」楼伸云哦了一声,眉心微动。「皇上下了几道圣旨?」 张管事低眉顺眼回答,「两道。」 楼伸云蹙眉。「还有一道去了哪儿?」 张管事把头垂得更低了。「去了安丞相府。」楼伸云同样哦了一声,但这回是眉心抬高。骆氏沉不住气了。「圣旨上说了什么?」 楼天临眨了眨眼眸,微微蹙起了眉。还有一道圣旨去了安丞相府,皇上这是在耍什么把戏? 「说……」张管事眼眸不敢乱转,目不斜视的看着自个儿的鞋,轻声说道:「南康郡主赐婚吏部侍郎安之洋,十日后完婚。」 楼伸云身子一晃。 「爹!」楼思修忙过去扶着。 「岂有此理!」骆氏愤愤道:「南康郡主是咱们相中的媳妇人选,怎么可以赐婚给安家那小子?皇上是皇帝没错,可也是我的女婿,怎么可以胳膊往外弯?太不讲义气了!」 「夫人莫说了,隔墙有耳啊……」楼思修一个头两个大,既要安抚快昏过去的老父,又要遏止口无遮拦的妻子。楼天临看着厅里一团混乱,心里已有数了。 第四十五章 皇上没有这么一肚子坏水,这点子肯定不是出自皇上的手笔……那唯恐天下不乱的天爱,若娘知道胳膊往外弯的始作俑者是自己女儿,肯定会说生她不如生块叉烧。 【第十九章 成亲做夫妻】 这是楼伸云为官以来,上朝的脚步最为沉重的一天,平日里总是精神矍铄的他,今日像个日暮途穷的老人,浑身像被抽干了精气神,显得凄苦。 偏偏冤家路窄,在宣政殿前与安松春狭路相逢,安松春那满脸笑容和喜气洋洋,与他恰成对比。 「哎呀,楼老,恭喜恭喜啊,听闻皇上一大早就往您府上送了圣旨赐婚,府上要办喜事了,真是可喜可贺。」 楼伸云寒着脸,冷淡地道:「彼此彼此,皇上不也往你府上下了赐婚圣旨?」 「怎么会彼此彼此?」安松春目光里带着某种你知我知的暧昧笑意。「我的准孙媳妇儿可是敬亲王府的南康郡主,楼老您的孙媳妇儿是哪家的姑娘,恐怕是满朝文武未有人听闻过啊!哈!哈!哈!」最后还活力十足的大笑了三声。 楼伸云实在厌恶那小人得志的嘴脸,可自己孙媳妇儿上不了台面又是不争的事实,只能把皇上和安松春恨得牙痒痒,恨恨的想着他一生光明磊落、为朝廷尽心尽力,如今既然皇上不给他脸面,他也不自讨没趣了,今日就辞官图个耳根子清净,也不必再看安松春和敬亲王府结了亲家之后的得意。 「我说楼老,您不会想要辞官吧?」安松春眼中笑意点点。「皇上毕竟是您的孙女婿,您应该不会和皇上斤斤计较才是,不会因为皇上偏袒我一些,您就不开心吧?」 楼伸云一口老血梗在喉咙里,喷也不是,不喷也不是,偏偏经过的文武官员都纷纷停下来向他们两人道贺,更令他如鲠在喉。 就这样,楼伸云一路僵硬的进了宣政殿,总觉得今日众人看他的眼光格外不同,他虽站得直挺挺的却感觉有如芒刺在背,浑身都不舒服。 楼思修看在眼里颇有些纠结,忍不住移了步履。「爹——」楼伸云眉头一蹙。「我没事,回你的位置去。」 「皇上驾到——」殿中顿时落针可闻。 李凌坐在宽大的龙椅之中,自然知道今日朝上那不寻常的气氛为何而来。 他今早下的那两道赐婚圣旨,虽然一个是天临的要求,一个是天爱的顽皮,可对众臣来说那就是风向球。金殿上,李凌看着丹墀玉阶之下乌鸦鸦一片的百官,下达了推广曲辕犁的旨意。 旨意一下,众人面面相觑。 虽然不太明白那曲辕犁有什么好的,但皇上开金口要推广,众臣自然高呼遵旨。 约末一盏茶的议事后已无人再出班请奏,徐公公得到皇帝的眼色便手把拂尘向前一步,对着台阶下的文武百官喊道:「有事起奏,无事退朝。」 今日朝中无大事,最大的事就是皇上那两道圣旨了,因此也没人再禀报什么,就此退了朝。 一退朝,许多官员纷纷向安松春走过去道喜,众人将他围在中间,大有以他马首是瞻的意味,敬亲王并无官职在身,今日也特意进宫来偕同安松春这个准亲家一起去向皇上谢恩。 「安大人,南康郡主将是您的孙媳了,皇上如此大的恩典,想必雪妃娘娘怀上龙嗣也是指日可待之事,下官就先在这里恭喜您老了。」中书令胡海德第一个跳出来选边站。 紧接着众官员你一言我一语的拍足了安松春的马屁,而一同走出宣政殿的楼伸云这里就形同冷宫了,没半个官员来靠近。 果然墙倒众人推,众人都在心头揣摩皇上的用意,安氏一族的身价顿时就尊贵了起来,而相对的,楼氏一族的官员个个像斗败的公鸡似的,下了朝垂头丧气、无精打采,他们原以为皇上宠爱皇后必定爱屋及乌,哪里知道君心难测,皇上终究还是忌惮外戚的。 虽然百般不愿,可圣旨不得不从,楼伸云和骆氏都因为极度不悦而不肯管这档子事,楼思修只好亲自派了官媒上孟家提亲。 孟百刚、杜锦娘听闻上门求亲的是内阁首辅门第,且是皇上赐婚,惊得下巴都快掉了,媒人说的聘金云云他们全没听进去,光是皇上赐婚四字就够叫他们手足无措、没法反应了。 银衫在内室,一直等到媒人走了,外头的喧譁静了下来这才出去。 皇上赐婚哪,怎么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楼天临事先也没跟她说,只昨儿个夜里派路明来说让她好好睡,今日有许多事等着她,她怎么也没想到竟然是皇上赐婚这等大事。 「衫儿……」孟百刚和杜锦娘看着女儿,两人的神色是同样的惶惶然不知所措。 「无事,不就是皇上赐婚而已。」银衫一笑,说得好像这事很平常似的。「娘就好好照料爹,嫁妆的事就交给白姨,你们不用担心。」 杜锦娘期期艾艾,「可婚期竟然订在十日后,这也太赶了,根本来不及赶制嫁衣绣活……」 大宁朝的规矩,女子备嫁都是半年以上,新娘子亲自要做的绣活不少,至少要半年才够准备。 银衫笑笑说:「京里有名的绣庄多的是,只要有银子都能置办起来,娘就不必操这个心了,您眼睛也不好使,千万别想着要帮我做嫁衣,多做点爹爱吃的才是正经。」 孟百刚点了点头。「你既然这么说,我们就听你的。」 恩公说过,银衫鬼门关里走一遭,醒来已判若两人,不但能自个儿挣银子,做事也有了定见,而那楼大人又问起银衫的身世和身上的胎记,怕是已找到银衫的亲生爹娘了。 他将银衫扶养至今,能看着她好好出嫁他已经很满足了,如今她还能嫁进高门大户,一辈子衣食无虞,他这个做爹的也别无所求了。 今日,京城有两场喜宴,一是楼首辅府,一是安丞相府。满京的官员和权贵都面临两难的选择,到底要出席哪场喜宴啊? 照理,皇上将南康郡主许配给了安之洋,那么安丞相自然是压楼首辅一筹了,可皇后娘娘是姓楼的,若是生下龙子,长子嫡子,那就是板上钉钉的太子了,雪妃怎么生也是庶的,这可没得比。 所以了,因着皇后将来可能会诞下大宁下一位君王的原因,楼府的喜宴并没有太难看,也坐了五成满,另外那收到帖子没有来的五成,自然是去安丞相府了。 虽然是办喜事,楼伸云咳声叹气,开口闭口总是自己一生为朝廷鞠躬尽瘁却落得如此下场云云,郁郁寡欢不见半点喜色。 骆氏同样不满意,总在嘀咕这婚礼也办得太赶了,三书六礼要两天内凑齐,整个府里都动起来,婚前五天纳徵过大礼,完聘那日,她虽然故意装作漠不关心,却也知道儿子送了三十六抬的贵重聘礼去孟家。 同时,她也打听清楚了,原来儿子要迎娶的姑娘就是长乐长公主口中的狐媚子,那在白阳县勾引纠缠她儿子的姑娘,那姑娘不知何故竟也携家带眷的搬到京城来了,眼下那一大家子就住在她儿子名下的宅子里,将来恐怕她儿子还要养活妻家,让她越想越是气闷,对未曾谋面的媳妇儿也就更不满意了。 楼思修倒是吩咐张管事要好好操办婚事,重新修葺内宅,该购置的物品都需置办起来,好迎接新媳妇进门。他虽然不解皇上为何要如此做,但他相信皇上,皇上心思向来深,这么做一定不是毫无理由。 吉时到,两家的新嫁娘同时上了喜轿,南康郡主的十里红妆和孟家的十二抬嫁妆成了对比,看热闹的百姓不 在话下,这事当然也传到楼府了,令楼伸云和骆氏更是心存芥蒂。 他们不奢望十里红妆,可嫁进他们这大宁历史最悠久、门第最显赫的府第,怎可只准备区区十二抬嫁妆?这不是存心要叫天下人笑话他们楼家吗? 银衫对这一切都一无所知,她五更天就被白娘子唤起床洗漱沐浴了,花钱请来的全福嬷嬷给她开脸、梳头、化妆、穿吉服,折腾了不知多久,跟着嫁娶的仪式也不轻松。好在大宁朝没有闹洞房的规矩,楼天临挑了她的盖头,与她喝了合卺酒就出去应酬宾客了,她发了喜钱给喜娘,让喜娘退下,房里就剩她一个。 她原就没有贴身丫鬟,也没有陪嫁奶娘啥的,自己一人坐在新房中更形孤单,也不知道楼天临应酬宾客何时会回来新房,她开始觉得饿了,也有点不真实的感觉,他们这就成亲了吗?以后,他们就是夫妻了吗? 正胡思乱想着,外屋有了动静,有人掀了帘子进来,是一个模样清秀伶俐的丫头,朝她一福身。「少夫人,奴婢荷花,少爷让奴婢来伺候少夫人。」 第四十六章 银衫对她一笑。「好,有劳你了,先帮我把珠冠卸下来吧,挺重的。」 荷花帮她把珠冠卸下,又伺候她用膳,一边说道:「少夫人,这里是少爷住的地方,叫做朗月阁,奴婢是家生子,自小在府里长大,少夫人有什么事都可以问奴婢。」 银衫第一个想问的不是府里的事,而是跟她的银子息息相关的事。「荷花,你可知道慕容商行?」荷花一脸诧异。「自然知道,慕容商行的姚少爷是少爷的知交好友。」 银衫有些意外,原来楼天临识得慕容商行里的人啊,她问荷花倒是舍近求远了,要是知道他在慕容商行有熟人,直接问他就行了。 既然问都问了,左右眼下也无事就权当跟荷花闲聊好了。「我想找的是慕容商行的少夫人。」荷花瞪大了眼。「慕容少夫人就是姚少爷的亲姊。」 银衫一愣。那她真的问楼天临就好……不,是直接请他带她去慕容商行找人就好。 「少夫人,时候还早,奴婢伺候您去沐浴吧。」 一脸的浓妆,银衫正想好好洗个澡,连忙点头。 净房就在房间后面相连的梢间里,十分方便。荷花备下了热水,扶着银衫进木桶里泡澡,掬水为银衫洗头,伶俐的用干帕子将银衫的湿发绞干便识情知趣地退告,让银衫自在的泡澡。 许是太累,银衫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直到荷花又进来将她唤醒。「少夫人,外头宾客差不多要散了,奴婢扶您起来。」 言下之意,少爷快回新房来了。银衫闻言,心里不由得一跳。 现在才来想洞房的事也太晚了,幸好她也不是一窍不通,身为现代人,该懂的知识还是有的。 荷花服侍银衫穿上大红织锦缎的绣衫,赞叹道:「少夫人腰上的梅花胎记好美,奴婢听说,宫里的梅太妃身上也有朵梅花胎记。」 银衫对原主身上有什么胎记并不在意,虽然那日楼天临曾提起她的胎记,但她不以为意,即便这梅花胎记是寻找她亲生父母的重要线索,可就算找到了也是原主的亲生爹娘,她真是没太大感觉。 听荷花这么一说,她只打趣地笑道:「原来梅花胎记这么寻常啊。」回到房里,荷花为银衫梳了个简单的发髻便退下了。 夜色已深,房里红烛高烧,银衫这才紧张起来。 算起来,她和楼天临打从回京之后就没再见面了,因为按照大宁礼仪,新郎新娘在婚前一个月是不可以见面的,他们从皇上赐婚到成亲只有十天,这十天自然是不能见面的。 虽然不能见面,但他每日都有书信给她,让她什么都不要想,只需好好备嫁就行了,并告诉她,皇上之所以同意赐婚是他用曲辕犁交换来的,如今皇上已下旨在全国各地推广曲辕犁,若是收粮有成自会论功行赏,那么她将是第一功臣。 她心里想着楼天临,眼睛也不由自主的盯着房门,想着他何时会进来。 就在她想着的时候,楼天临便推门进来了。她顿时有些慌乱,还有些无所适从的慌张,却突然想到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当时她就觉得这年轻男子真是好看,未料,竟然会成了她的夫君。 「等很久了吧?」楼天临噙着笑容,说话的语气和面上皆薄有酒意。 屋内喜气洋洋,烛光摇曳之下,银衫坐在桌边,整个人仿佛晕染在微红的幻影中,明丽的小脸更显动人。她终于属于他的了……他情不自禁的走向她,伸手捧住了她的脸,含住了她的唇,灵活有力的舌钻进了她的口中,用力的勾扫吸吮。 银衫闭上眼睛沉溺在他的吻里,他身上的酒气也迷醉了她,前生郭启轩多少次要求她都不肯答应,原来是为了留待此刻与他一同体验灵肉合一的美好。 楼天临尝到了接吻的美妙滋味,迫不及待想要更进一步,他不由分说的把银衫抱了起来,几步走过去放在床上。 银衫原还想问他要不要吃点东西的,被他这么一抱起,她顿时忘光了要说的话,只听到自己的心跳一声大过一声,她仿佛被他点燃了一团火,她的身体同样在渴望着他的触碰爱抚。 楼天临把她放在床上,顺势压了上去,他那灼热又沉重急促的呼吸令她敏感的蜷缩起脚趾,她抑制不了自己的本能反应,从身体内散发出一股酥麻…… 「衫儿……」他柔柔地喊她的名字,埋首在她胸口轻轻的啃咬,月白色的雪兜包裹着她浑圆的双峰,造成了极具诱人的视觉效果,他看得呼吸急促、目不转睛,像要一口吞了她。 银衫双颊通红,浑身发热,害羞地道:「在这呢。」 这一刻,她真心庆幸自己前生没有和郭启轩结婚,楼天临是她前世今生独一无二的夫君。 …… 【第二十章 同为穿越人】 第二日,新媳妇儿需得给公婆长辈奉茶请安,荷花给银衫画了淡妆,她和楼天临两人穿戴整齐后便去府里日常起居的西厅,这环境对她而言很陌生,楼天临顺道给她讲解府里的格局和人事,银衫边听边记,只但愿自己能做称职的媳妇儿,不让人挑出错处来。 厅里,楼伸云坐在上首,旁边是楼思修和骆氏,张管事也在,和垂手立着几个伺候的下人。 一个丫鬟把团花软垫放在地上,银衫接过茶盏分别给三人跪下请安,她事先和白娘子学过做人新媳妇儿的规矩,虽然没有大家闺秀的仪态,不过也算做得有模有样。 楼伸云和骆氏压根不想接受新媳妇儿的奉茶,可碍于她是皇上亲自赐婚,怎么也要给皇上几分面子,两人才按捺着接受了奉茶,但却只在茶盘里丢下一个红包草草了事。 楼思修接过媳妇儿的奉茶,放了一套精致的头面首饰,缓颊道:「往后就是一家人了,你们要和和美美的,尽早给咱们家添个大胖孙子。」 银衫自然察觉到了祖父和婆婆对她的不喜欢,幸好公公面上和气,让她不至于太难受。 出了厅,楼天临便安慰道:「咱们成亲得突然,眼下祖父和娘还没法接受你,日子久了,有了感情,他们自然会发现你的好。所以你也不必太过烦恼,放宽心来,如爹说的尽早给我生个孩子,祖父是冰山也会融化。」 「生孩子也不简单啊。」银衫想到这里医学不发达,产妇风险高便有些愁。 「我说生孩子给你压力了吗?」楼天临见她眉心微蹙便捏了捏她的手,眼里含笑,低声说道:「我说笑的,咱们才刚成亲,我可不想你马上变成大肚婆,那晚上岂不是都没戏唱了?」 一抹娇艳爬上银衫脖根。「你当真是文状元吗?怎地说话如此露骨?」 「你是我娘子,我不对你露骨,对谁露骨?」花园里也没人,楼天临索性将她拥入怀里,扶着她的腰颇为深意地道:「不如咱们现在就回房?」 银衫脸皮薄,又初嫁进来很怕有人经过会看到,便一直把楼天临推开,小声地说:「青天大白日的,你别再说了。」 「你想到哪里去了。」楼天临见她脸红,似笑非笑道:「我是说,咱们回房去写《童三宝闯天关》第二部,出版的书坊我都找好了,娘子只管写出来就对了……不,不是娘子写,是为夫写,娘子只要负责念出来就行了。」银衫一愣。「你不必上朝吗?」 楼天临粲然一笑道:「婚假有十日,这十日我都能陪着你,咱们一起合力把《童三宝闯天关》第二部写出来,自然有派得上用场的时候。」 银衫听得一头雾水。「什么派得上用场?」 她写的小说除了让人看,还能派上什么用场? 楼天临笑了笑。「你听为夫的就是,为夫不会害你。」 两个人关起门来写小说,只在用膳时才传膳,连朗月阁的下人们也不知两位主子在干么,话传到骆氏耳里,对银衫这个新媳妇儿更不满意了。 岂有此理,刚入门的媳妇不来向她这个婆婆学规矩,整日关在房里成何体统,实在太没规矩了,怕人家不知道她是出身乡下的村姑似的。听说她连学堂都没上过,想她堂堂太傅家的女儿,如今竟然有个不识字的媳妇儿,叫她情何以堪?以后如何与京里的贵妇来往走动?皇上在下赐婚旨意时都没有为她这个岳母考虑过,她真要进宫一趟了,她要问问爱儿,皇上的脑子是不是被宫门夹过了,不然怎么会塞一个这样不体面的媳妇儿给她? 三朝回门,楼天临备下了许多礼品,一马车装得满满当当,其中还有一盒晶莹的桂花洋糖,那是御赐贡品,有银两也买不到的,自然得到热烈欢迎。 第四十七章 孟金金、孟银银、孟招宝、孟进宝、孟来宝、孟钱钱,六个人左一句大姊夫、右一句大姊夫,喊得他心花怒放,过去在白阳县时他在孟家也是走动惯了的,因此毫不生分,一顿饭吃得和乐融融。 银衫见她出嫁了,家里上下白娘子都打理得很好,还有刘婶子跟刘婶子儿子媳妇儿在帮忙便也安心了,盘算着等过阵子他们适应了京城环境,打算把弟弟妹妹们全送进学堂里读书识字。等她爹腿脚好了,她想开间铺子给她爹经营,至于恩公那里,她再备份厚礼过去道谢便是,自己有铺子总比在别人那里干活来的好,相信她爹若说不去恩公那里当差了,恩公也能谅解的。 「爹,救您的恩公住在哪里,女儿如今也成亲了,不如女儿和夫君一同去向恩公道谢可好?」因为杜锦娘心心念念要向救丈夫的恩公磕头道谢,银衫于是有此提议。 孟百刚欣然同意。「爹的恩公便是那慕容商行的少东,天临是京城人,应当知道慕容商行吧?」 楼天临点了点头,若无其事的说道:「岳父放心,送了拜帖之后,小婿便会与衫儿一同登门答谢。」银衫已是他的人了,如今某些事也是时候让银衫知道了。 银衫也不疑有他,两人离开娘家上了马车,她还啧啧称奇地道:「原来爹的恩公便是慕容商行的少东,正巧岳姊姊也让我到了京城去找慕容商行的少夫人,往后我的分红就由慕容商行家开设的万利钱庄提取,这么一来,两件事便能一次办了。」 楼天临看着她,神色略有不同。「衫儿,我们待会儿就要去见慕容家的少夫人,所以有些事我现在得先告诉你。」 银衫一愣。「待会儿就要去吗?你不是说要先送拜帖?」 「那是说给岳父听的。」楼天临直接把话题绕过来。「我们要去见的不是慕容少东,而是少夫人,且不是为了岳十娘交代你的事,而是另有事由。」 他让岳十娘向银衫提起慕容家的少夫人,就是想先让银衫知道有这样一个人,起码她从岳十娘口中听过也会比较安心,他认为这件事比皇上为何要寻找银衫重要多了。 「另有事由吗?」银衫仍是听不明白。「是什么事?」 楼天临起头道:「你记得水灯节那日……」 银衫马上微微一笑。「当然记得,是你的生辰。」 换楼天临一愣,脸上有些窘色。「那日并非我的生辰,因为我想让你陪着我才那么说,我的生辰是在九月。」银衫笑道:「你说得那么顺口,我都没察觉你在骗我。」 楼天临却是神色一肃道:「那日我提过一个知交好友,他家乡放的叫天灯,他们那里的大夫能将身子剖开来医治再缝合回去,也能将脏器交换,当你说起犁具时我也提过他,你可还记得这些?」 银衫不笑了,她感觉到自己在微微发抖。「我记得。」 她怀疑那人是穿越者,那时她强烈的想见那人,后来发生了诸多事让她暂时忘了这件事,如今他又提起来,听在耳里直叫她心肝发颤。 「我那知交好友名叫姚不语,咱们现在便是要去见他,他的姊姊就是那慕容商行的少夫人,闺名叫做姚不言。」说到这里,楼天临顿了一下,眨也不眨的看着她道:「他们姊弟的家乡是同一处。」 银衫无法抑制自己的心跳。 姊弟……家乡同一处……就是说,一起穿越了? 「衫儿,你还记得郑老板曾说,有个来自京城的书商订了三千本《童三宝闯天关》吧,那书商就是姚不语,他在京城经营观天书坊,当时我写信告诉他《童三宝闯天关》必定大卖,让他派人去订书,书到京城之后他也看了,看完之后他写信给我,说他和姚不言都想见你一面。」 银衫心里又是一震。 若姚氏姊弟也是跟她同处穿越而来,看了书必然知道她是结合了西方的魔法冒险故事写成了《童三宝闯天关》。 「我与不语相识已久,从来没怀疑过什么,直到三年前我和他同游香火鼎盛的慈云寺,遇到了方丈,方丈开口言道,不语不是此世之人,万事皆要低调行事,方能明哲保身,当时不语的反应就如当时咱们遇到那算命师时你的反应一样,苍白了脸。后来他告诉我,他和姊姊的魂魄不是这里的人,他们原是千年后的人,一起出了意外,醒来后发现魂魄归依在姚家姊弟身上,他们成了姚家姊弟。」 银衫只觉心口激动难当,她润了润嘴唇。「我也是……」 楼天临见她吐实反而放心了,他将她冰凉的手包进掌心里,温言道:「我已猜到了,所以一定要让你们三人见面,能有个来自同处的人说说话,你心里也会踏实些,以后若遇到什么事,也能有个知冷知热可以商量的人。」 银衫心里是又感动又感慨。「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怎么不早点问我?」 楼天临微笑道:「那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如今你已是我的妻子,我必须要保护你,让你免于恐惧的过日子。」 银衫被他的微笑焐暖了,心中有愧地道:「我应该成亲前就告诉你才是,都怪我说不出口也找不到适当时机,又担心你认为我脑子有毛病……」 楼天临笑望着她。「若非我先识得姚家姊弟,肯定也不容易接受这样的事,你没先告诉我是对的,且从今而后也不要告诉别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好,旁人听了也只会认为你脑子进水,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银衫乖顺地道:「我明白了。」 马车行至慕容府,下了马车,银衫见宅第外观宽敞气派,左右两个大石狮子,一看便是殷实的商家,很有些家底。 下人领路,走过抄手游廊再穿过小门,至少是四进的院落,一旁看着还有跨院,宅子实在不小。 银衫是在暖阁见到姚家姊弟的,一进去她就有惊喜,因为暖阁布置宛如现代的起居室,那看起来像l型沙发的家具显然是订制的,上面铺着厚厚的软垫,格子推窗,有面大书架放满了书册,就差矮几上没摆着电视机了。姚不言二十七、八岁的模样,丽眼修眉,银衫一见她就噗哧一笑,因为姚不言并没有梳着妇人发式,而是留着披肩长发,仅仅披肩而已。跟其他女子相比,她的头发实在是太短了,且她发上无任何钗环,就高高束着马尾显得十分俏丽。 「姊姊把头发剪成这样,旁人没说话吗?」银衫好奇地问,仿佛她们认识了许久一般,姚不言就像邻家姊姊。姚不言面色红润,底气十足地道:「夫君随我的意,婆婆是叨念了几句,左耳进右耳出就行了,至于其他亲戚和闲杂人等说的话,当没听到就行了,我不在乎。这里啊,就是个吃人的封建社会,对女子特别不公平,若事事在乎合乎规矩,自己非先疯了不可。」 楼天临轻轻咳嗽一声。「我说,我把衫儿带来可不是要让你们带坏她。」 姚不言瞪大了眼。「都能撰写出《童三宝闯天关》来卖钱养家了,还用得着我们教吗?我看衫儿精得很,很懂得在这里的生存之道。」 「衫儿,天临兄弟小我两个月,我就叫你弟妹了。」姚不语也不管自己姊姊在说话,忙不迭地插话道:「弟妹,说好了,你的《童三宝闯天关》第二部要由观天书坊来出版,看了你的小说,我也很有触动,不如咱们合力把《魔戒》改写如何?肯定能造成轰动。」 银衫的眼睛一闪一闪亮晶晶。「这主意不错。」 这个夜晚,下人送上一壶又一壶的热茶,楼天临就安坐在旁品茗,听着他们三人叽叽喳喳,话语不休,即便插不上嘴,但他的面上一直带着微笑,虽然他们聊天的内容对他而言光怪陆离,可他从妻子脸上看到了未曾见过的光彩。 同为穿越人,三人有聊不完的话题,拚命在「叙旧」,直聊了快两个时辰才意犹未尽的告辞,姚不言再三叮嘱银衫,不管有事没事都要常跟她走动,说这里只有他们三个是「自己人」,得要互相关照才行,听得楼天临好气又好笑,他倒成外人了。 上了马车,银衫感慨兴奋兼而有之的心情有增无减,因为她前生无解之题竟然在姚家姊弟身上得到了解答,令她唏嘘不已。 原来,虽然生活在同一城市,但他们姊弟的年代比她还未来,他们是从二〇三七年穿越而来,他们说他们发生意外的那一日早晨有个大丑闻,圣安教学医院副院长郭启轩的夫人陆海倩爆出在海岛密会情人,郭启轩绿光罩顶,夫妻扭打互告伤害,亲子鉴定郭启轩的一对儿女都不是他亲生,且资产都在陆海倩名下,陆海倩又要求离婚…… 第四十八章 当时,他们姊弟正在饭店顶楼的阳光餐厅里享用早午餐,跟同桌友人聊起这则八卦,忽然天摇地动,八十层高楼倒塌了,证明了人类的科技再进步也赢不了大自然的反扑,纵然建物的防震是最高等级,可地震的强烈也是前所未有,他们跌入了黑洞里,来到大宁朝,所幸,他们又做了姊弟…… 「现在觉得如何,心里踏实了吧?」楼天临将她所有情绪转折收入眼底,得到的结论是——让她与姚家姊弟见面,他做得对极了。 「很是踏实。」银衫这时才想到此行的主要目的,神色便有些疑惑。「可今日怎不见那慕容少东?虽然是来见姚家姊姊和姚大哥,可也要代我爹向慕容少东致谢不是吗?」 「衫儿,现在换我有事对你坦白了。」楼天临看着一脸不明就里的银衫,他的目光有些闪烁,缓缓道:「事实上你爹并非慕容少东所救,是我派的人在山里找到了你爹,将你爹送到京城也是我的意思,我请慕容少东出面跟你爹接触,名义上是你爹的救命恩人,让他在你爹面前提起我,让你爹熟悉熟悉我这个人。跟着,先是传递你爷奶一家对你们的恶行,再开出优渥条件延揽你爹到慕容商行当差,目的是为了确保你一定会来京城。」 银衫听得云里雾里,脑子一懵。「那我爹娘现在住的宅子……」楼天临微笑。「是我的宅子。」 「为了让我来京城,你竟如此大费周章?」银衫喃喃地道:「其实不那么做我也会来,我本来就打算跟着你到任何地方。」 「我之所以要确保你一定会来京城,不出一丁点差错,是因为……」楼天临眨也不眨的看着银衫。 「因为什么?」银衫觉得自己的心跳一声大过一声。 楼天临温声道:「因为让你来京城,除了我想让你来,还有一个人要你来,而我之所以会去白阳县也正是那人授意。」 银衫蓦然想到了长乐长公主对她说过的话,长公主说楼天临之所以会到白阳县乃是奉了她皇兄的密令……长公主的皇兄,那不就是皇上吗? 「那个人,不会是当今皇上吧?」银衫怔怔地看着楼天临,心里忽然起一阵恐惧。 这原主不会是有什么要砍头的身世吧?比如逆贼罪臣之女之类的,若是如此,那她真是要比窦娥还冤了,平白无故穿越来此地被杀头…… 「正是当今皇上。」楼天临不苟言笑地道。银衫心里一咯噔,结巴地问:「为、为什么?」 「不知道。」楼天临摇了摇头,认真答道:「皇上给我的密旨是秘密寻找一名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十七岁女子,并秘密将她带回京城。事关重大,期限五个月,务必在五个月内将人寻到,否则京城将有一场腥风血雨。」 那内容不像要杀她头,于是银衫缓了一下找回神智。「你怎么知道你要找的人在白阳县?」 她这话问得是外行了,楼天临一笑。「皇上让我做为白阳县令上任,足以说明我要寻找的人在白阳县,县令一职不过是方便我行事罢了。」 「天临……」银衫蹙着眉心,欲言又止。 楼天临轻轻捏了捏她的手。「我们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银衫有些不安地道:「因为你说皇上的密旨要找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女子,我才想到荷花说过,宫里的梅太妃身上也有朵梅花胎记,我原是打趣梅花胎记如此普遍,可如今看来并非如此,皇上竟然特派你下乡寻人,这说明了一定有什么。」 「梅太妃身上有梅花胎记?」楼天临十分诧异。「此话当真?」 银衫点了点头。「我想荷花也不会特意诓我,是她在伺候我洗沐时发现了我身上的梅花胎记,便随口一提。」回到朗月阁,荷花不免被召来问话。 荷花以为自己多嘴闯了大祸,结结巴巴地道:「是小姐之前回来给老太爷祝寿时,桃花跟我闲聊说起的。桃花说跟梅太妃身边伺候的宫女正巧是同姓,同姓三分亲,聊呀聊的便聊到梅太妃身上有梅花胎记了,就只有说这些而已。」 楼天临遣退荷花,沉吟了起来。 桃花是天爱身边的大丫鬟,跟荷花一样是家生子,天爱进宫后,她也跟进宫里去伺候,说她和梅太妃身边的宫女交好而得知了梅太妃身上有梅花胎记也不无可能。 只是,既然桃花都知道了,那天爱没理由不知道,桃花可不是那种口风很紧的丫头,一丁点小事不说出来就浑身长虫了似的,她知道了梅太妃身上有梅花胎记,肯定会跟天爱说,而天爱也不会不跟皇上说,这代表着,皇上一定知道梅太妃身上也有梅花胎记一事。 梅太妃正在策动自己的儿子李湛谋反,且勾结了大金国,皇上却是胸有成竹、按兵不动,似乎浑然不把这件事当一回事似的,散漫绝不是皇上的性格,所以这已够令他觉得蹊跷的了,如今又知道了梅太妃身上亦有梅花胎记,皇上让他秘密寻找的银衫身上也有梅花胎记,他会产生诸多联想也在情理之中。 看来,他得要查一查梅太妃当年是在哪里生产,若他想的不错,肯定就是在渠州的华贵县了。 【第二十一章 棉花再立功】 十日婚假匆匆而过,楼天临恢复了以往作息,每日和楼伸云、楼思修一块儿上朝,下了朝,有时皇上留他议事,有时需到御史台办公,在府里的时间不是那么多。 银衫也是这会儿才知道夫君的工作颇为繁重,她近日才搞懂大宁朝的主要机构,分成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而楼天临正是在那一台当职,一台就是御史台,负责监察中央和地方管理,需得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还要参与大狱的审讯,他身为御史台令史就是御史台的头儿,前途不可限量。 既是前途不可限量,那自然不会太闲,所以了,夫妻俩虽是新婚,但晚上才会见面。 不过银衫也没闲着,她知道婆婆不喜欢她,眼下婆媳两人在府里的情况是井水不犯河水,在各自的院落里,婆婆因为不想看到她这个出身卑微的媳妇儿,晨昏定省也省了,发了话,任何时候都不必到她跟前伺候,摆明了还不接受她是楼家的媳妇。 银衫很想打破这僵局,前生她早早就失去了父母,她想把楼天临的父母当作自己的父母来孝顺,这愿望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首先要婆婆肯跟她说话,她才能拉近彼此的距离。 于是她听从楼天临的建议,要出门办事时称自己见识少,来京城的时日又不多,怕被骗,因此向骆氏情商,要借骆氏身边的大丫鬟丁香一用。 骆氏打从心里不喜欢这个媳妇,听明银衫的来意后,她却是假意皱了皱眉便同意了。 她把丁香借给银衫,不是真担心她见识少被骗,而是想看看这个媳妇儿在外面忙什么,会不会给楼府丢脸,于是让丁香好好跟着,监视银衫的一举一动,见了什么人、去了什么地方,都要一一牢记跟她回报。 「奴婢给少夫人请安。」丁香在银衫面前中规中矩地福了一福。 银衫笑容可掬地道:「丁香姊姊快快免礼,我听说你是婆婆身边最得力的帮手,今日我需要办些事,就有劳丁 香姊姊替我看前看后了。」 骆氏一向大剌剌的,伺候她的丁香其实也是个没心眼的人,她并非是因为眼力好而成为大丫鬟的,纯粹就是她在府里待得久就成了骆氏的大丫鬟,大龄未嫁,性子很是纯良,听银衫叫她姊姊,惶恐起来。 「少夫人有使得上奴婢的地方,尽管吩咐奴婢便是,奴婢一定尽心尽力。」 银衫带了荷花和丁香一块儿出门,坐的是楼府的马车,自然在京里通行无阻。 她首先到了万利钱庄提领了一万两银票,这大手笔可把丁香惊呆了,她遂听从了楼天临的第二个主意,轻描淡写的说起雪兜雪裤是出自她的设计,巧绣庄需得按件提分红给她。 雪兜雪裤正是京城近日最火红的商品,抢手得很,有银子也未必买得到,丁香焉有不知之理。自家的少夫人竟然是设计出雪兜雪裤的人,还能挣得钜额家资,实在太令她惊讶了。 跟着,银衫让车夫到牙行,拿出六千两要人牙子代为置办宅子,指定离街市越近越好。 六千两不是一笔小数目……丁香迷惑地道:「少夫人为何要买宅子?是要和少爷分家单过吗?」 丁香不会耍心眼,有什么便问什么。她心想,回去之后夫人肯定要问她少夫人买宅子做什么,她还是先打听清楚的好。 第四十九章 银衫早准备好了让丁香问,她嫣然一笑道:「我先前不知道娘家人住的宅子是夫君的,如今知道了便没有让娘家人再住在夫君宅子的道理,况且我爹也想开间铺子做生意,宅子自然是靠近大街较为方便。」 她心想,婆婆肯定会介意楼天临名下的宅子让她的娘家人住,既然她有能力置办宅子,这芥蒂还是早日消除为好。 人牙子带了银衫看了几处宅子,最终拍板定案买下了西街一处四进的宅子,宅子十分干净敞亮,随时可以搬进去。 奔走了大半日,到了用饭时间,银衫问那人牙子京城最好的饭馆在哪,听人牙子说是知味楼,便让车夫驱车前往。 到了知味楼,银衫要了雅间,叫了一桌子招牌菜,要荷花、丁香和人牙子一块先坐下来用饭,光是那招牌的冬笋干贝鸡就要价一两银子,银衫眉也没皱一下便点了。 丁香心想,夫人这回恐怕是错了,少夫人一点儿都不穷酸,对待她们这些下人大方得很,且还平易近人,比那上门来总是趾高气扬的长乐长公主不知好多少倍。 饭毕,那人牙子兴冲冲地回去牙行张罗地契过户之事了,银衫问丁香她婆婆喜欢什么,直言她想讨婆婆欢心。 丁香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立即回道:「夫人不喜欢金银首饰也不喜欢看戏,就喜欢看花花草草,少夫人若买几盆稀贵花草,夫人肯定是会高兴的。」 银衫便命车夫往花草市场去,留车夫在入口处等,她们三人下了马车进去逛。 骆氏的取向丁香最为清楚,银衫便听丁香的意见,凡是丁香说骆氏会喜欢的花草盆栽都买下来,付清了银子后让卖家送到楼府。 三个人走走停停,好不悠闲,银衫穿越来后第一次逛花草市场,也是充满了兴趣。眼里所见,多半的花草都跟前世的相同,她眼尖看到一种仿佛看过却又一时叫不出名字的花来。 「这是什么花?」 荷花和丁香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道:「白叠子花啊!」 「白叠子?」银衫思索了一会儿,这才想到这分明就是棉花嘛! 只是,棉花怎么会种在花盆里当盆栽来卖?这么一想才发现,这里还没有棉被棉衣,御寒仅凭麻衣襦袄,虽然没有衣裳短缺之虞,但她在白阳县时就听过有人冻死。 她的精神突然振奋了起来,用棉花来絮衣服、棉被、纺棉布,这可是条生财之道啊! 「东家,请问这白叠子花的种子怎么卖?」 荷花和丁香都不解她要做什么,丁香还小声地道:「少夫人,这白叠子花虽然大,可不香,夫人不爱,您不用买了。」 银衫笑了笑。「我不是买来观赏的,我买它另有用处。」 她又问了一次价格,那商贩实诚地道:「不贵,五文钱就有一百颗种子,可从来没有人买就是。」银衫心里一阵狂喜。 因为根本没人要,所以廉价得很,这就是低成本啊,哪里还有比低成本高收益更好的生意呢!种棉花和农耕等一系列的影片,前生她陪孩子们看过无数次了,只要认真想想肯定都能想起来。 「你有多少花种,我全要了。」她盘算着现在种下去,约末八月左右便能收棉花了。 「真、真的吗?」那商贩吓了一大跳。「我还足足有八万颗种子,小娘子真的全要?」 「全要!」银衫取出银子一次付清了,照样让商贩送到楼府,荷花和丁香想阻止也来不及了。 丁香这才想到,难道少夫人说自个儿没见识是真的?而她同行了却没加以阻止,让少夫人买了许多无用的白叠子种子回去,她要怎么跟夫人交代啊? 骆氏听了丁香的回报,按捺不住性子,蹦跳地冲到了朗月阁要兴师问罪。 买八万颗白叠子的种子,有钱也不能这样败家,况且那些种子要堆在哪里?要是让人知道了他们楼府竟然屯了八万颗白叠子的种子,岂不笑掉人家大牙? 果然是农村出身的土包子,没见过世面到这地步,人家送都不要的东西竟然买起来堆着,光听丁香说她就气不打一处来,铁了心要拿出婆婆的权威,今日非要好好教训不懂事的儿媳妇不可! 骆氏心急火燎的冲到了朗月阁,银衫正更了衣,摆开了桌案要将手稿做最后的整理,待楼天临回来看过一遍,若无问题她明日就要送去观天书坊,也顺道找姚不语聊聊天,她对他们二〇三七年可是还有许多好奇事想知道哩。 「娘?」见骆氏也没让下人通报就冲了进来,后头跟着一头汗的丁香,银衫错愕了一下。 丁香满脸的愧意。「对不住啊少夫人,奴婢就跟夫人说了您买白叠子种子的事而已,夫人就一定要来看看……」 「住口!」骆氏手一挥,不悦地斥道:「不必跟她说这么多,我是这个家的主母,我要做什么还要跟她禀告不成?」 银衫还没反应过来,骆氏已冲到桌案前了,见她大张旗鼓的摊了满桌写得密密麻麻的上品宣纸,不由得又大动肝火。 「这是什么?这是——是《童三宝闯天关》啊!」骆氏蓦地瞪大了眼,自个儿手里正抖开的纸页上分明写了童三宝三个字,而且细看,字里行间处处可见童三宝三个字,再细看了会儿,内容分明是《童三宝闯天关》,可却又是她没看过的内容,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她抬起头来,激动的质问银衫,「这手稿怎么会在你手上?你从何处得来的?你识得胡了先生不成?」 银衫这会儿弄明白了,婆婆也是《童三宝闯天关》的铁粉来着,她镇定了下来,微微一笑。「娘,我就是《童三宝闯天关》的作者胡了。」 「什、什么?《童三宝闯天关》是你撰写的?」一直认定胡了是男子,骆氏顿时乱了套,嘴里喃念着,「不对,这分明是临儿的字迹……」 银衫微笑淡定地道:「因为我写字不快,字体又丑,所以请夫君代笔。婚假十日,我们便是在房里写这《童三宝闯天关》第二部,明日便要送到书商那儿去。」 她总算明白楼天临要她把第二部写出来的原因,他说派得上用场,果然是派上用场了。 骆氏早把来此的目的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她润了润唇,渴望的看着银衫。「那、那这些手稿先让我看看成不成?」 「您是娘,娘要看,自然是可以的。」银衫眨眨眼笑。「往后我写的第三部、第四部,也都会先给娘过目。」 老天!第三部、第四部她都能够先看!骆氏喜悦的抽了口气,脚上轻飘飘的像踩在云端似的。「你说的,可不能黄牛!」 骆氏如获至宝,也忘了追究白叠子种子的事,抱起手稿飞也似的回院子去了,丁香连忙跟上去。银衫莞尔一笑。其实婆婆也满可爱的,这样就收服了,怪没有挑战性的。 荷花重新沏了茶,笑道:「夫人其实不难相处,也没那么多规矩要讲究,久了肯定会喜欢少夫人您的。」 「我知道。」银衫笑着拿起茶盏抿了口茶。 稍晚楼天临回来,银衫忙不迭地把今日发生的事都说了,自然也说了她要种棉花之事,最后笑道:「你知道娘喜欢看《童三宝闯天关》,怎么不直接跟我说呢?」 楼天临对她置办新宅无意见,只道:「我很了解我娘,刻意讨好反而不对她的脾胃,与其把手稿捧到她面前,不如让她自己发现。」 银衫露出了一个笑容。「我明白了,欲擒故纵。」 「娘心思很浅,相信你们很快就能相处得很好。」楼天临沉吟道:「倒是你说要种白叠子,能做被褥、棉衣,且能更加保暖,这事你有几成把握?」 银衫胸有成竹地道:「有十足的把握。」 她回府之后努力回想,已把记忆中种棉花的法子详实地写出来了,又找来张管事细细询问大宁的气候,发现大宁的气候很适合棉花的生长,根本就是结合了天时地利人和,连老天都帮她。 见楼天临沉吟不语不知在想些什么,银衫兴冲冲地对他说明起来,「我跟你说,若是棉花……我是说白叠子,若是种成了,能扩大种植,便可增加农民的收入,絮出的衣物棉被还能卖到邻国去。我问过张管事了,他见多识广,曾去过邻近几国都没见过棉衣棉被,这真真是独门的生意。」 第五十章 楼天临却是拉着她到榻上坐下,这才郑重的说道:「衫儿,你需得知道,打从皇上登基以来,大宁的冬日一年比一年冷,天要降雪那也是莫可奈何之事,小康之家并没有特别感受,却是苦了较为贫穷的老百姓,因为他们主要的衣料是麻布,绫罗绸缎和鹤氅裘衣,以及各种皮毛披风和帽子,那都是有钱人家才穿得起的。尤其偏远地区更是天寒地冻,想那游牧民族能世世代代的生存下来,也是因为他们所穿的衣裳多是又暖又厚实的动物皮毛,可见防寒保暖极为重要。 「皇上一直在为平民百姓寻求解决之道却是苦无方法,也曾耳闻西域有种名为云棉的种子,种出的花为棉花,由棉花做出的衣裳棉被极为保暖,对御寒有极佳效果,皇上曾派人寻访却是未果,而如今你却说白叠子能做出 保暖的棉衣棉被,可有确切根据?或者,在你家乡曾经见过?」银衫讶然道:「天临,白叠子就是棉花啊!」 楼天临眼眸光芒乍开,他突地抓住银衫的手。「此话当真?」银衫重重一个点头。「千真万确!」 楼天临脑中灵光一现,闪过一个念头。 今日进宫他已确认了某些事,但如果他祖父能在那件事公诸于世之前接受银衫,那么会更有意义,这事欠缺的是临门一脚。 要让他祖父认同银衫法子很简单,就是要让他以银衫为荣,那荣耀需得大到令安丞相也臣服才行。楼天临仍是抓着银衫的手不放,心中激荡不已。「那么你可愿意将此法上呈给皇上?」 银衫微蹙眉心,有些踌躇地说道:「愿意是愿意,可是棉花不能吃,农民们也不知道要怎么用,要他们一起种,还要他们相信能换银子恐怕还要费番工夫,所以我才想先试种看看。」 楼天临扶着她双肩,激昂地道:「只要你愿意提供方法,其余的就交给我,你只要做个甩手掌柜就行了,此事刻不容缓,我这就进宫去见皇上。」 银衫见夫君又匆匆离府,实在有些傻眼。 棉花又不是一时半刻能种出来的,有那么急吗? 银衫虽然不解楼天临在急什么,可另一方面又着实高兴自己能为百姓做出贡献,如此也不枉她穿越来一回,至少能在大宁的农业发展史留名了吧! 楼伸云身为大宁朝开国以来最重要的元老重臣,同时也是三代帝师,每日上朝都精神抖擞、走路有风,可是近几个月来上朝成了他最纠结的时候,日日都是不情不愿的出门、垂头丧气地回府。偏偏今日又和他的死对头安松春在宣政殿前的玉阶上狭路相逢,他想要避开,那死老头儿偏生故意一直靠向他,让他不得不停下来。 「楼老,怎么见了我就要走呢?」安松春笑嘻嘻地问,春风满面。「您听说了吧?我那宝贝孙媳妇儿有了身孕,我要做太公了,待孩子满月,楼老您可一定要赏脸来喝杯满月酒。」 楼伸云板着脸,蹙着花白的眉一语不发。 南康郡主都怀孕了,反观他的孙媳妇儿不但出身比人家差了不只一星半点,肚皮还不争气,入门都多久了连点动静都没有,想到他就来气。 「怎么了,楼老,您怎么不说话呀?」安松春怎么可能放过这打压对手的大好机会,自然是穷追猛打,一定要踩楼伸云痛处两脚他才甘心。 楼伸云少不得敷衍两句,皮笑肉不笑地道:「一定一定,到时一定登门道贺。」 哼,真是笑掉人家的大牙,才怀上而已就在显摆了,真是够目光短浅的,他才不屑与之较量哩。 话是这么说,但被安松春压了一头,楼伸云心里自然是不痛快,进了宣政殿,少不得狠瞪自家孙子好几眼。楼天临被瞪得莫名其妙,今日他有哪里得罪他祖父了吗?想想并没有啊,难道这就是衫儿说的「更年期」?他以德报怨,朝没好气的楼伸云微微一笑。 稍安勿躁,孙儿自然会让您一吐怨气。 这一日,司农寺卿出班请奏,将曲辕犁的效益夸得天花乱坠,当然曲辕犁的效益是有目共睹,但也没夸张到像是天降神器似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听罢,李凌微微一笑,很是满意的样子。 「众卿可知那曲辕犁的主意并非出自朕的想法?」 此言一出,大殿立即骚动起来。 不是皇上的主意吗?他们都以为是皇上想出来的。 李凌见众臣一片错愕,又是一笑,气定神闲地道:「曲辕犁及那梯田、风车,乃至收成不久的棉花,都是楼卿的夫人孟氏发想。」 说着,龙座上的天子笑睇着楼天临,大殿之中姓楼的官员不多,这么一来,所有人都知道皇上指的是何人的夫人了。 自然了,又是引起一阵譁然,众人议论纷纷。 李凌等朝中静下来,这才微笑道:「孟氏对于农业改良厥功至伟,替朕分忧解劳,特赏良田千亩、黄金千两,并赐金凤玉佩一只,可自由出入宫中。」 语毕,众人甚为震惊。 良田千亩、黄金千两便罢,那金凤玉佩是只有皇室长公主才能佩戴的,竟赐给了一个连诰封都还没请的民妇,还让她自由出入宫中! 只不过君无戏言,李凌说出的话还没有收回过,因此纵然有人不太认同却也没人敢出声。楼天临躬身出班。「臣代妻子谢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他的推测果然没错,金凤玉佩早晚都会到银衫手中,眼下不过是早了一点罢了。 下了朝,楼伸云一扫数月阴霾,腰杆挺得可直了,众多官员又向他靠拢了,道喜之声不绝于耳。 安松春走过去时却是嗤地一哼,也不知道在说给谁听。「再有贡献也掩盖不了出身卑微的事实,有人还沾沾自喜以为时运将至了哩,实在贻笑大方。」 楼伸云又不开心了。 确实,出身是个问题,是个很大的问题。再多的赏赐也无法赏一个高贵的出身,他这辈子注定要矮安松春那死老头一截了,呜呜呜! 楼思修看在眼里也不说什么宽慰的话了,这种事除非当事人自己想开,旁人怎么开导都无用。 祖孙三人回了府,就见骆氏眉开眼笑地迎了出来,扬着嘴角,响彻云霄地说道:「爹!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衫儿怀孕了,您要做太公了!」 因为《童三宝闯天关》的作用,骆氏早成了媳妇儿的粉丝,《童三宝闯天关》第三部、第四部都是她自告奋勇要代笔的,如今她又磨着银衫快点儿写第五部,整天就绕着银衫打转,没点婆婆的样子,还怪李歆瑶当初造谣银衫没进过学堂、没读过书,真真是一派胡言。 若是大字不识一个,还能写出《童三宝闯天关》嘛,真是! 「我要做太公了?」楼伸云一时间如梦似幻,很不真实。 骆氏笑得阖不拢嘴,「是啊,爹,您要做太公了,我要做祖母了。临儿的爹,你要做祖父了。」楼天临急切问道:「衫儿呢?」 「你别急。」骆氏笑容满面。「已经请太医来看过了,我让衫儿在房里躺着,你快去瞧瞧吧。」 楼天临哪有办法别急,他步履生风一路奔回了朗月阁,下人们纷纷给他道喜,路明笑嘻嘻地道:「少爷,小人已经给孟家报过喜了,大伙都高兴得快翻天了。」 「做得好!」楼天临随便拍了路明肩头一下便飞快进房去了。路明表示,少爷不带这样敷衍人家啊! 楼天临进了房,见银衫躺在床上眼眸亮晶晶地看着他,手俏皮地往下指着自己肚皮,他忽然胸口一阵悸动,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床前,在床沿坐下,紧紧地握住了银衫的手。 他低头,先是双唇轻轻贴上银衫的唇,他双目紧闭了一会儿,待胸口那份悸动慢慢平静下来,这才睁开了眼。 「感觉很微妙是吧?」银衫唇畔噙着满当笑意。「孩子都两个月了,这阵子为了种棉花忙得脚不沾地,连小日子没来都不知道,若不是今日晕眩,娘坚持请太医来看看,我还不知道自己要做娘了。」 「都怪我让你去种棉花。」楼天临轻轻抚着她的面颊,柔声道:「对了,皇上给你下了许多赏赐,也算是双喜临门了。」 「哦?」银衫来了兴致,打趣道:「什么赏赐?说给我听,多不多啊?可不能白费了我一番辛苦。」 「你真是成了财迷了。」楼天临抵抵她额头笑着,温言道:「皇上的赏赐自然是多的,不过还有一件事,我想我最好现在就告诉你。」 银衫并非原主,知道了原主是梅太妃所生,心绪也不会有什么波动,不过是过个场、走个程序罢了,要惊涛骇浪的另有其人,有银衫这么个活生生的大证人存在,这回梅太妃和李湛是无论如何都逃不过了。 尾声 【尾声 又是双胞胎】 全京城的说书先生数月来都不讲「白蛇传」、「天仙配」等民间流传已久的话本子了。 也不知道是谁开始讲起永乐长公主回宫前跌宕起伏的故事和身世之谜,这故事因为十分激励人心,因此听客渐多,到最后专程上茶楼听故事的客人比去喝茶品茗的多,茶楼还因此生意火红,那说书先生也发了大财。其他说书先生眼见永乐长公主的故事大受欢迎便纷纷跟进,一个个都换成了讲永乐长公主在民间发家致富后又被迎回皇宫的故事。 那个故事是这样的—— 话说当年深受皇上宠爱的梅妃怀了龙种,国师观看天象说那胎儿着实不凡,不是个普通人,她因此深信一定是个男胎,且是个会继承大宁大业的男胎。 后宫斗争,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层出不穷,为了保护腹中胎儿能平安生下来,临盆前三个月,梅妃带着浩浩荡荡一群贴身宫女与侍从远到渠州华贵县的甘泉别馆养胎。 哪知人算不如天算,她竟生下了女婴,打击之下她心一横,夺走了同日生产的厨娘之子,丢弃了亲生女儿且杀了厨娘灭口。 殊不知这一切都在皇后的掌握之中,连那接生的稳婆也是皇后的人,身为后宫之主,她怎么会放心让宫里的嫔妃去千里之外的地方待产?那可是龙脉,无论好坏,她这个皇后都需要负上责任,她得确保皇上的血脉不出一点差错。 因此,皇后遣了身边一个心腹嬷嬷在别馆里监视梅妃的一举一动,梅妃如何女婴换男婴又杀人灭口,皇后都掌握得一清二楚。 皇后让那嬷嬷留在渠州暗中关注女婴,而同时,梅妃也抱着她的「儿子」回京了,皇上不疑有他,见到儿子,龙心大悦升了梅妃位分,梅妃成了梅贵妃,皇子取名李湛,照顺位来排是二皇子,皇长子则是皇后所出的李凌,也就是如今的大宁天子。 时光飞逝匆匆十多年过去了,李湛长大成人,而梅贵妃也因为皇上禅位成了太上皇,她则成了梅太妃。 梅太妃的野心越来越大,她不甘于只做太妃,她要做太后,她和大金及背后的娘家家族达成了共识,要拱李湛上位,取李凌而代之。 若是她肯安安分分的过日子,皇后——也就是现在的太上皇后原是不打算动梅太妃和李湛一根指头的,奈何他们太自不量力又太嚣张了,太上皇重病,他们还明着和金国勾结,令太上皇后忍无可忍,决定把李湛的身世揭穿,要一棒子打得他们母子无翻身之日。 偏偏这时,那留在渠州的嬷嬷染了急病过世,没来得及留下当年那女婴的下落,只知道人在白阳县,身上与梅太妃一样有梅花胎记。 于是,皇上派了皇后娘娘的胞兄去到渠州明查暗访,要找回流落在外的皇家长公主,人是找到了,也发生了一系列风花雪月的事,那流落在外的长公主非但靠自己的长才发了家,还与年轻有为又俊俏的国舅爷谈起了恋爱,且成了亲。皇上公开了此事后,将她迎回宫中,按照长幼之序,将身分地位原是长公主的她,册封为永乐长公主。 如此一来,长乐长公主李歆瑶的品阶矮了她一级,且她是梅太妃所出,梅太妃乃是贵妃的位分,长乐长公主是贤太妃所出,贤太妃之前不过就是个妃罢了,怎么也不能跟梅太妃相提并论。 虽然永乐长公主和梅太妃母女相认了,可让皇室血脉流落在外,梅太妃当年所犯的错却是无可饶恕,皇上下旨削去封号、绞去青丝,将她送到了静安寺出家,永世不得踏出寺门。 至于李湛与大金勾结的证据确凿,依谋逆罪削去爵位封号并摘除宗籍,贬到苦寒的幽州做苦工,永世不得离开幽州。 以为故事就这样完结了吗?才没有哩。 永乐长公主诞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说起她与双胞胎的渊源那可深了,她的养父母就生了两对双胞胎、一对龙凤胎,而她的夫君本身亦是龙凤胎,如今她又为夫家添了一对双胞胎,可说是受尽了夫家的宠爱。 故事这样总该完了吧?并没有。 如果仅止于此,又怎能风靡京城各大茶馆呢?说书先生那张亮堂堂的嘴,把后来的故事也说得十分到位。永乐长公主指导农民种出的棉花填到衣服和被子里,那保暖程度可是直逼动物皮毛,且又物美价廉,这种棉花、挑棉花种子的技术是别国没有的,如今将棉衣棉被贸易到邻国成了大宁国库的重要收入,更别说那曲辕犁了,让农民事半功倍,大大增加了庄稼的收成。 大宁没有女子为官的前例,若永乐长公主是男子,皇上保不定会让她当司农卿哩。 说巧不巧,这一日风和日丽,楼伸云又在宣政殿前的玉阶与安松春遇上了。 安松春一瞥见楼伸云的身影就极力闪避,楼伸云哪容许他躲,立即老当益壮、健步如飞地咚咚咚连上三层台阶,一把揪住了安松春,声如洪钟地笑道—— 「安相,你孙媳妇儿给你添了个孙女是吧?我孙媳妇儿,就是堂堂永乐长公主你知道吧?给我添了两个男孙——两个啊!」那个「两」字,还加重了语气。 如今他才明白皇上是用心良苦,早早把福星指给了他家,他还不明就里怨怪皇上,差点就成了老糊涂。现在,他天天都是神采奕奕、眉飞色舞,至少还能再活二十年,等着看曾孙长大娶亲,再也别无所求了。 「听到了,听到了。」安松春僵笑。「楼老真是好福气,行了吧?」 南康郡主又如何?郡主又怎么比得过长公主?且那长公主又不知道哪来的怪本领,居然能种出棉花来,如今朝野上下都吹捧着楼伸云这死老头,让他恨得牙痒痒又莫可奈何。 「孙女儿嫁给了皇上,孙儿娶了长公主。」楼伸云满意的顺着长须,笑呵呵地道:「你说的不错,我确实是好福气,呵呵呵呵呵。」 楼伸云扬长而去,留下霜打茄子似的安松春垂头丧气。 【全书完】 【豆豆提醒本书已经连载完成,豆豆小说阅读网(http://.ddshu)】 【豆豆小说阅读网电脑站:.ddshu;手机站:m.dd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