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我执拗如少年》 序言悲欢皆不必承载 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但这些故事的主角都不是我,他们是上班族、无业游民、资深混子、贩夫走卒、江湖好汉……说白了,他们都是我身边的人。我曾经一度很奇怪身边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奇葩,他们不务正业,敢爱敢恨,热血澎湃,脆弱孤独,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中活得像异类。他们干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在你想象不到的时候突然爆发,给予你的人生哲学会心一击,就像我当初最痞的一个兄弟做了老师,平时老老实实的同学成了地痞混混儿,花心的学姐做起了全职妈妈,善良的初恋竟然在酒吧坐台…… 红尘万丈,光怪陆离,有时候我穿行在他们的故事里,就像穿行了整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所有的悲伤都会有结果,所有的眼泪都会有归宿。在每一个重口味的表象背后,都有一个牛逼闪闪的灵魂。我爱极了身边的这些家伙们,即使过去多年,仍记得他们当初的样子,仍能触摸到他们的体温,在我写下他们每一个人名字的时候,心里都会滚过长久的浩叹。当时光和往事变成一场叙述的时候,你尽可以在听完以后,起身离开,至于其中的悲欢,皆不必承载。 第1章我的道上兄弟 我想到那天站在操场上孤独的身影,我想到那张从录像厅里出来时因为兴奋而涨红的面孔,我想到那瘦弱的手臂上仓促潦草的文身,我想到那满头的黄发如同落寞的夕阳……蓦然回首,这仿佛只是一场男人的白日梦,我们终究都会醒来。 —1— 2013年的春天,我不知道乱吃什么东西吃坏了肚子,得了急性肠胃炎,住进了医院。进医院的第二天,曹亢给我发短信,说要来看看我。我的手放在按键上犹豫了半天,还是给他回了两个字:“来吧。” 末了又加上一句话:“别拿东西。” 其实,我是不想让他过来看我的,在我所有的朋友中,曹亢属于一个异类。他从上小学开始就疯狂迷恋《古惑仔》,发誓长大以后一定要做真正的黑社会,为了一表决心,他在上初一的时候攒了两个星期的钱,在手臂上文了一条不超过十公分的青龙,结果文到一半的时候曹亢他爹冲进了文身店,揪着他的耳朵回到了家,差点把他给打死。高中毕业那一年,他脑子一热,去东关菜市场收保护费,结果被一个卖肉的掂着刀从东关撵到西关,从此再也不敢踏足菜市场一步。但梦想的力量是可怕的,曹亢现在也三十来岁的年纪了,还整天染着黄毛,一边在饭店里打工,一边孜孜不倦地寻找着组织,等待着成为一名真正黑社会的机会。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对这个想法如此执着,简直是不可理喻。在朋友一起喝酒的时候,我曾表示过自己的疑惑,他却反问我:“路飞的梦想在你看来,是不是也很可笑?” 我纳闷:“路飞是谁?” “《海贼王》里的主角路飞啊,从小就梦想成为海贼王的人,你不知道?” 我差点把刚喝到嘴里的啤酒喷在他的脸上:“你他妈黑社会还看动画片?” 所以,说到底,曹亢跟我真的不是一路人。但他既然表示了,要来医院看看我,我也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然后,到了下午,他真的来看我了,并且真的没拿东西。 曹亢坐在床边,一只手剥着别人送给我的香蕉,一只手拍着我的肚子问:“怎么样,什么情况?” “没事,不太严重,打几瓶吊针就好了。”我往上坐了坐,说,“你怎么知道我住院了?” “你不是发朋友圈了吗?”他歪着头,挑着眉,样子还真的像是一个混混,“什么这个点上吐下泻啊,简直要死过去了。还发了一张化验单的照片。” “哦……”我又问道,“黑社会还刷朋友圈?” “靠!”他骂了一声,把最后一截香蕉塞进了嘴里,“黑社会怎么了?黑社会就得茹毛饮血穿兽皮树叶啊?” 我注意到他颧骨的地方有些青,好像是一处瘀痕,便问道:“你的脸怎么了?” “没什么,”他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江湖事,你不懂。” 我是不懂,不过我估计,他应该又是跟饭店里的厨师打架了。 “别老跟饭店里的师傅打架,”我说,“怎么说这也是一份工作,好好干。” “好好干什么干!老子能跟你们一样吗!”曹亢恨恨地把香蕉皮丢进垃圾筐,“出来混,就讲一个‘狂’字!我非英雄,广目无双;我本坏蛋,无限嚣张!谁无虎落平阳日,待我风云再起时;有朝一日虎归山,我要血染半边天;有朝一日龙得水,我要长江……” 我打断他说:“别他妈意淫了,你脑残小说看多了吧。” “嗨,你不信我,”他急道,“有朝一日,老子非要让你看看什么叫……” “查房了!”小护士走了进来,叫嚷了一声,示意所有人都安静一下。会诊的几个大夫走进来,挨个病床检查着病人身体的恢复情况。我邻床住的病号姓秦,我们都叫他老秦,主治大夫走到他床前问:“老秦,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老秦说,“最近消化和上厕所都很正常,就是小肚子那里时常有点坠感。” 大夫说:“你把衣服掀起来一下。” 老秦把上衣掀起来,大夫将手按在他小腹处,轻轻地按着,寻找老秦的痛点。老秦的肚腩露出来了一半,上面文着一条色彩斑斓的大龙——我也不清楚应该叫什么龙,因为龙的身子只露出了局部,剩下的部分都在衣服底下隐藏着。 “卧槽,”我听到曹亢低低地感慨了一声,然后说出了这种文身的专业名称,“盘身龙啊。” —2— 查房的医生走了以后,曹亢立刻坐到了老秦的床边,无比恭敬地问:“大哥,您姓秦?” 老秦警戒地看了他一眼:“怎么了?” 曹亢立马有些激动:“刚才的文身……要是我猜得没错,您应该就是道上的前辈,绰号‘花皮秦’的秦大哥吧?” 老秦先是怔了一下,然后又慵懒地翻了一个身:“小伙子,你认错人了吧。” “人我可能会认错,但这条盘身龙我绝对不会看错。据我所知,在本县道上混的,有史以来文盘身龙的大哥只有一个。盘身龙硬得很,不是谁都能扛得起来。想当年,您为了在按察司街立棍,手里拿着两把菜刀,一个人对付十几个人,从按察司街一直砍到共青团路,您手起刀落,砍翻了好几个,硬生生地把他们给打散了,从此江湖上就有了您的传说:老秦一怒,血流漂杵……” “停停停,再说下去成武侠小说了。”老秦又把身子翻了过来,瞅着他,“你到底是干啥的?” “真是秦大哥啊?”曹亢激动得平地跳了一下,“秦大哥,别人都叫我火曹,我是你的崇拜者!” “火曹?” “火曹是我的绰号,我姓曹,因为脾气比较火暴,兄弟们都这么叫我,”曹亢不好意思地嘿嘿笑着,“我也是道上混的。” 老秦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了他一番:“道上混的?你哪个道上混的?” “民主大街向南一直到解放路交叉口,全是我的地盘,嘿嘿,小地方,小地方。” “民主大街……”老秦思索着,“我记得民主大街那边,光派出所就五六个,你怎么混?” “也没怎么混,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都是街坊邻居……”曹亢支吾着,“就是混个脸熟……我还没成什么气候,等成气候了,我也文条盘身龙。” “盘身龙?呵呵,兄弟,给你看看吧。”老秦笑了笑,把病号服脱了下来,露出了肚腩上那颤悠悠的赘肉。但吸引我的并不是他那身肥膘,而是从左肩一直绵延贯穿到右后腰上的那条盘身龙——准确地说,应该是半条盘身龙,从肩膀到胸口上的半个龙身像被什么东西给抹去了一样,变得模糊不清。 “这……”曹亢张口结舌。 “当年去医院洗的,”老秦低着头拍拍胸口,“可实在是太疼了,洗了一半受不了,就放弃了。洗这玩意儿,可比文的时候疼多了。” 曹亢的表情真是“暴殄天物”的鲜活诠释,通常我们看见漂亮姑娘坐进肥胖大老板的豪车里骂一句“好x都让狗操了”的表情才是这样。他恨不得上前去揪着老秦的脖子质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仿佛这身花皮不是别人的,而是长在了自己身上一样。 “为什么啊,这么霸气的盘身龙,为什么要洗掉呢?可惜了,可惜了……”曹亢的眼神开始涣散。 “为什么?还不是为了能进个单位,拿份工资,有个医保,以后能吃得上饭,看得起病?我当时去好几家单位应聘,人家都有明文规定,不能文身。我没办法,想去医院洗掉,洗一半就放弃了,后来找到人家单位的领导好说歹说,总算是给我开了个后门,让我进去了。就因为这一身破龙,我在单位里干了这么多年,连个副主任都没提上。” 老秦的话明显让曹亢有些接受不了,他不敢置信地问:“您工作啦?” “废话,不工作我吃啥喝啥?” “以您当年呼风唤雨的实力,完全可以去收保护费啊。” “保护费?”老秦嗤笑一声,“火曹啊,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代了?现在大家都淘宝了,做电商。电商你懂不懂?你去网上收保护费啊!你睁眼看看,满街都是手机,满街都是电脑,资金流动一分钟几十万上下,你去收保护费?收劳什子保护费?” “可是……”曹亢嗫嚅着想要争辩。 “你说你在民主大街混,你告诉我,你是去居民小区收保护费,还是去派出所收保护费?” 曹亢无言以对,老秦拍了拍他肩膀说:“小兄弟,时代不一样了,把跑江湖的那一套心思收起来吧,不合时宜。” 曹亢走的时候格外沮丧,我送他到医院门口,忽然想起来一个问题:“你的绰号为什么叫‘火曹’呢?” “我不是……”曹亢嗫嚅着,“在饭店里干厨子嘛。” —3— 其实,有个在道上混的兄弟有时候还真是好使,哪怕是名义上的。那天我跟朋友在北门大街吃饭,因为上菜顺序的问题,跟邻桌的几个人起了冲突。对方一个戴着大金链子、留着光脑壳的彪形大汉站了起来,拍着桌子朝我们吼道:“他妈的,信不信我现在就叫人过来灭了你们!” 饭店经理急忙过来圆场,答应两桌的餐费今天都免了,再多赠送一个菜,以求息事宁人。可大金链子不依不饶,一边拿着手机拨号一边扬言:“惹老子上火,有种你们别走,我今天非得弄死你们。” 我当时喝了几瓶啤酒,也有些火大,拍着桌子跟他对喊:“叫人是吧?好,今天咱们谁也别走,看谁能把谁弄死!” 冲动是魔鬼,冲动之后我就蒙圈了。叫人?上哪叫人去?我就一老老实实的上班族,身边的朋友同事不是白领小资就是知识分子,还有一堆娘炮,别说打架了,看个武打片腿都哆嗦。我寻思半晌,终于灵光一现,拿起手机拨通了曹亢的号。 电话那头很嘈杂——噼里啪啦切菜的声音、鼓风机的声音、炒菜的声音,貌似十分忙碌。为了抵抗噪音,曹亢的声音很大:“忙着呢,什么事,你说!” 我说:“在北门大街,有几个人要弄死我,你能不能过来看看?” “啥?” 我也觉得有些勉为其难,说:“算了算了,不方便就算了,你先忙吧。” “方便!怎么不方便!”曹亢突然就兴奋了起来,“你让他们他妈的等着,老子十五分钟后杀到!” 说是十五分钟,还不到十分钟的时间,一辆面包车就“嘎吱”一声停在了饭店门口。曹亢领着七八个人走了进来,嘴里叼着烟卷,手里拎着菜刀,要多屌有多屌。说实话,我从来没见过他如此拉风,以至于他进门的时候给我的感觉就好像电影里的慢动作一样。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我定睛一看,很快就发现这七八个人里有好几个熟悉的面孔,有两个是曹亢的表弟,一个是他们饭店里配菜的,一个是他租的单间小阁楼的二房东,还有一个竟然是顺丰的快递员——我可以肯定,虽然他脱了马甲,但我至少从他手里发过不下五个快件。曹亢带着这群来路不明的人浩浩荡荡地杀了进来,把饭店里的顾客经理和服务员吓得大惊失色,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我也感觉事情闹得太大了,急忙拉住曹亢,小声地说:“你怎么叫了这么多人,还掂着家伙?我就是想让你过来,帮我撑撑面子就过去了……” “出来混,就讲一个‘义’字!”曹亢用没拿菜刀的那只手拍在了我的肩膀上,“欧阳,你是我兄弟,谁他妈欺负你,那就是跟我曹亢过不去!今天这事,你别管了,那个跟你叫号的家伙是哪个?” 大金链子早已吓得面无人色,举着手机哆嗦着说:“我告你们……你们……你们别乱来……这事我已经报警了!” 他话音刚落,我们就听到了从相邻街道上传来的警车鸣笛声,刚才还嚣张不可一世的曹亢像收到了阎王爷的催命符,脸上的神色一下子就变了。我也急了,朝着那大金链子骂道:“操你大爷的,你不是说叫人吗,怎么又去报警?你他妈到底是不是出来混的,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 曹亢拉着我就往外跑:“还跟他说这干啥啊?赶紧跑路吧!” 我懊丧地摇摇脑袋,跟着他们夺门而逃。这种感觉就像我上小学的时候跟同桌打架,约好了放学后北门一战,结果我去了,见到的却是同桌叫过来的班主任。那种懊丧足以打消后来成长过程中的一切雄心壮志,让我感觉生活本身就像是一场恶劣的玩笑。 我们跑得再快,也跑不过警车。当然,我们也不敢跑得太拼,以免给警察们造成负隅顽抗的印象。所以没过几分钟,我、曹亢,连同他的两个表弟以及饭店里的同事,还有那个二房东和顺丰的快递员相继落网。被民警反剪着双手塞进另一部警车里的时候,曹亢脸色阴沉,一言不发。我唯恐他会犯什么邪,朝着那边大喊道:“他是我的朋友,他只是一个厨子!厨子!” 民警朝我后脑子上扇了一下,说:“还是先管好你自己的事吧!” —4— 我平生第一次坐在审讯室里,面对民警的盘问。狭小的空间、一丝不苟的表情、静穆的气氛,让我想起来第一次参加面试时的场景。 我说:“民警同志,我们真不是黑社会……” 民警敲着桌子打断了我的话:“中国就没有黑社会!” “对对,没有黑社会,只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可我们也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啊!我就是一普通上班族,我那个朋友曹亢,他就是饭店一厨子,还有另外几个朋友,都是普通老百姓,修自行车送快递啥的,不信你们调查调查……” 两位负责审讯的民警耳语了一番,还略微点了点头,貌似赞同我的观点,接着又道:“你们的个人情况,我们基本上调查过了,但你们在光天化日之下,手持菜刀……” 我嘟囔道:“菜刀又不是管制刀具。” 民警对着我瞪起眼来:“现在菜刀都实名制了,这玩意儿比管制刀具还厉害!你们这几把菜刀,登记过吗?” 我嗫嚅道:“没有。” “没有还犟嘴!”民警训斥道。 被民警批评教育了一番,所幸没什么大事,就被放了出来。临走的时候,我问审讯我的那个民警道:“先挑衅我的那个家伙,怎么样了?” “你说打报警电话那个人啊?” “对,就是他,他被判了多少年?” “判什么多少年,人家比你们还清白呢。” “啊?”我疑惑道,“不可能啊,那家伙剃着光头,戴着大金链子……” “剃光头戴金链子就是坏人啊?身份我们已经调查过了,他是4a广告公司的艺术总监,文化人,标准的知识分子,还是个艺术家呢!” 我目瞪口呆。 曹亢从里面出来的时候,神色沮丧,脸色灰白,像过了一场大刑似的。害得我对着他全身上下检查了一遍:“你没事吧?” “没事。”曹亢坐在马路牙子上抽起了烟,揪着满头的黄毛,沉默了半天,一句话也不再说。 这件事情对曹亢的打击很大,连着有半个多月的时间,他都没有联系我,打他手机也不接。我去他打工的饭店找他,才知道他已经辞了职。 我开始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约了老秦一起去他家里找他。因为我觉得自己的分量不太够,老秦毕竟是道上的前辈,又被曹亢视为偶像,所以老秦说的话,他应该会听。 在路上,我问老秦:“曹亢说的那些,您一个人砍十几个人,一直从按察司街到共青团路,血流漂杵,是不是真的?” “哎呀,你又提这个……”老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用脑袋想想就能知道,肯定是假的了,一个人怎么能打得过十几个人。再说了,血流漂杵,派出所不管吗?真要血流漂杵的话,估计连武警都要出动了。” “那怎么……”我疑惑道。 “你打过群架没?”老秦一副过来人的口气道,“刀子,是谁都不愿意动的。那一家伙下去全是钱啊。你别说十几个人了,就是砍伤一个人都能讹死你!打群架最重要的不是打,而是谈判,大家都是混这块的,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我这边有你认识的人,你那边有我认识的人,大家一看,‘哎呀,原来是你啊’,都是熟人,怎么打得起来。最后都是说道说道得了。” 我恍然大悟:“敢情是这样啊。” “那可不,你以为都跟电视里演的那样啊。电视里还演人会飞呢,你见谁飞过?” 我们到了曹亢家,见满地的凌乱,他大包小包地收拾了几个包裹,一副要出远门的样子。我问他要干吗。 他说:“我看清楚了,这里根本没有我生活的土壤。我要离开这里。” 我问:“你要去哪儿?” “去香港。”他透过窗户,眯起眼睛望着远方。 老秦劝他:“小曹啊,我劝你冷静点,香港不是电影里演的那样……” 曹亢拍了拍老秦:“秦哥,你知道吗,这半个多月,我干了一件自己想干却一直没干的事情。” 老秦问:“啥事?” 曹亢脱去上衣,他那完全可以用“骨瘦如柴”来形容的身板上赫然文着一条五彩斑斓的“盘身龙”!大龙从左肩一直缠绕到右后腰上,张牙舞爪,灵动鲜活,每个鳞片仿佛都在蠢蠢欲动。因为有了这条盘身龙,曹亢那干瘪的身板在刹那间有了慑人的魔力。 老秦目瞪口呆,面对此情此景,他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秦哥,我知道你退出江湖了,但江湖上依旧有你的传说。别担心——”曹亢忽然破天荒地引用了一句诗,“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我说:“曹亢,你看你都会背诗了,不如去报个成人高考什么的,以后也好……” 曹亢摇了摇头:“欧阳,我的世界你不懂。你别劝我了,你跟我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知道,他的世界是传说中的江湖,他只有在那里,才能做一个真正的“古惑仔”。高自考、厨师、工作、养老保险这些事情对他来说,简直是人生中不可承受之扯淡。每一个人生下来都是梦想动物,只要活着,梦想就不会消失。所以对于曹亢的决定,我任何的劝说都是徒劳的。 曹亢走的那天,我跟老秦去火车站送他。当时正值四月份,南下打工潮最旺的时候,我俩好不容易把他塞上了火车。隔着玻璃,我看到曹亢费尽千辛万苦走过来打开车窗,探出那张被麻包和人流挤得有些变形的脸。我以为他要嘱托我们两句不要挂念安心之类的话,结果他却问道:“知道山鸡离开香港去台湾的时候说的什么吗?” 我跟老秦面面相觑:“不知道。” “不当上大哥,我是不会回来的!” 火车哆嗦了一下,拉出了一声长嘶,缓缓开动了,带着曹亢和他的豪言壮语,慢慢消失在了轨道的尽头。我看着远去的火车,问老秦:“秦哥,您怎么就不劝劝他啊?” “我没法劝他。”老秦问我,“你注意到他的眼神了吗?” “他什么眼神啊?” “说不清楚,只是……”老秦顿了一下说,“我看到他的眼神,就好像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我愕然。 老秦踏上站台,看着远去的火车。天色快黑了,黄昏的阳光从他背后照过来,给他臃肿的剪影镶嵌了一道淡淡的金边。 “欧阳,你就让我们在这个中规中矩的世界上,把梦做完吧。” —5— 曹亢去了香港,因为地域的关系,我们之间很少写信或者打电话,见上一面更不可能。我能掌握的他的唯一动态,就是他偶尔更新的朋友圈。 4月15号:靠,香港是法治社会啊,真是醉了,街道上怎么那么干净呢。 5月3号:这里太热了,比我老家热多了,想喝酸梅汤。 6月9号:没有洪兴,也没有东兴,只有诚兴。今天一天都在诚兴地产集团的大楼里吹空调,头疼。 7月20号:想家。 8月1号:又是新的一月开始了。陈浩南呢?山鸡呢?大天二呢?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被大风吹走了? 8月4号:世界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8月5号:你们都骗我!所有人都骗我!!! 9月23号:重操旧业,感觉不错,身上的手艺还没有荒废掉。厨师长说我烧出来的味道有鲁菜的精髓,哈哈。 11月8号:北菜南传。 11月16号:换新手机了,摄像头好使,终于可以拍照片了!华为,支持国产!(这次有了配图,是一张他穿着厨师服的自拍,满头的黄毛已经剪去了,留着干净的平头。也许是因为发型的原因,脸显得大了一些。) 12月17号:想起那天下午在夕阳下的奔跑,那是我逝去的青春。(配图是他光着膀子,露着盘身龙的照片。他好像胖了点,原来棱角分明的六块腹肌已经变成了一块。) 1月3号:我遇到了我生命里的小结巴。 2月21号:小结巴说,只要心有野马,哪里都是江湖。(配图的背景是游乐场,他跟一个姑娘在旋转木马上坐着,抱在一起,笑得很开心。曹亢又胖了一些,姑娘很漂亮。) 3月15号:这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想干成的事情。妈妈说得对,只要努力过,就不会后悔!(配图是一张饭店的照片,招牌上写着“火曹餐厅”。旁边还有几个开业送过来的花篮。) 3月28号:忙。(配图是餐厅里坐得满满的食客,看得出来生意很好。) 4月11号:小结巴,我永远爱你,一生一世!(配图是一个很精致的小盒子,盒子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枚钻戒。) …… 从一个春天到另一个春天,我看着曹亢走过的每一步足迹。他最终没能当上老大,而是当上了老板,在未来的日子里,他要落户、娶妻、生子、洗尿布、买奶粉、送孩子上学……我看着朋友圈里曹亢那张日渐发福的脸,忽然想起上小学的时候——那时我们都还小,都是懵懂听话的好孩子,在一次课间活动大会结束后,曹亢爬上操场的主席台,对着大喇叭喊道:“你们听好了,我是四年级三班的曹亢,以后就是大屯镇完小的老大!有不服的,放学后南门单挑……” 当时上课铃快要打响了,操场上没有几个人,我刚从厕所出来,看到孤零零站在主席台上的曹亢,忽然觉得有些悲壮。班里的一个尖子生跑着赶回教室上课,经过我身边的时候瞄了远处的曹亢一眼,不屑地说:“傻逼。” 我想到那天站在操场上孤独的身影,我想到那张从录像厅里出来时因为兴奋而涨红的面孔,我想到那瘦弱的手臂上仓促潦草的文身,我想到那满头的黄发如同落寞的夕阳……蓦然回首,这仿佛只是一场男人的白日梦,我们终究都会醒来。只是,在想着永不妥协的岁月里,你是不是也遇到过一个像古惑仔那样的少年。 第2章跳钢管舞的男人 —1— 夜晚十二点,这是大多数人正沉沉睡去的时候,而我通常会洗把脸,让自己清醒一下,然后在身上揣上一把甩棍,踏着街道上零碎的霓虹,前往“灰姑娘”。 “灰姑娘”不是姑娘,但在这里你可以找到许多姑娘,因为这里是一家夜店。通常在深夜十二点到凌晨三点的这段时间里,我会一个人坐在偏僻的角落,点上一瓶啤酒,喝上两三个小时,时不时地摸一下身上的甩棍。别误会,我并不是看场子的,我之所以坐在这里,是为了保护一个人。 确切地说,是保护一个舞者。 他在聚光灯下出场,纤瘦的身体就像一只蝴蝶。当他低着头,伸出手轻轻触摸到冰冷的钢管的时候,夜店里的那些嘈杂、混乱、不堪和龌龊都已经与他无关,他胸膛里熊熊燃烧着的,只有舞欲的火焰。这时dj会把音乐嗨起,用极富蛊惑力的磁性嗓音喊道:“大家摇起来,让我们欢迎‘灰姑娘’的钢管舞王——许——昆——仑!” 许昆仑,是我的老乡、邻居、童伴、同学,却一直不是朋友,因为他从小就表现出高于同龄人的异乎寻常的舞蹈天赋。他经常在我们面前表演从电视晚会上看来的舞蹈,紧蹙着眉头,微闭着眼睛,像仙女一样在我们面前旋转,这让他显得像是一个异类。为了这个,许昆仑的父亲没少揍他,甚至在院子里架了一口大铁锅,让他跟着自己练习铁砂掌。而母亲也经常这样告诫我:“少跟许昆仑一块玩儿,那娃子,不正常。” 不正常的许昆仑并没有因为练习了铁砂掌而有所改变。在上初一的那年暑假,他甚至偷偷报了县里的舞蹈班。据说,整个舞蹈班里只有他一个男生。这让其他女生的家长很不满,认为会带坏县里舞蹈班的风气,便想方设法地把这个消息通知给了许昆仑的父母。 许昆仑的父亲得知消息后出离愤怒,当场把他从舞蹈班里揪了出来,用练过铁砂掌的手连扇了他好几个大耳刮子,说要是再敢学娘们跳舞就把他的腿打断。 那天放学后,在回家的偏僻小路上,许昆仑忽然从背后跑过来拦住了我。他看了看四下没人,说:“欧阳,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我有些紧张,问:“帮什么忙?” “我刚从电视上学了一段舞,但不知道跳得对不对,你帮我看看。还有,回去千万别告诉我爸跟我妈,要不然他们真的会打……” 他话还没说完,我就飞奔一般地跑开,逃也似的回了家。我甚至都没有勇气和胆量回头看一眼他的表情,直到多年以后,我还在耿耿于怀这个事情。我想,如果换作是我,望着另一个人看见自己如同看到了洪水猛兽般仓皇落跑的身影,会感到何等透入骨髓的悲凉和落寞。 我如果能站在那里,看他跳上一段舞,不会有任何损失。但我没有,大人们的言语让我莫名其妙地选择了逃跑和恐惧,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恐惧什么。 许昆仑爱跳舞,这是整个学校都知道的事情,因此男生不跟他玩,女生也对他避而远之,像是对待一头怪物。唯一能够接受他的,就是学校里和社会上的几个混混痞子。 有一次放学的时候,我看到几个混混在操场上把许昆仑围在那里,嬉皮笑脸地说:“你不是喜欢跳舞吗?来,给哥几个跳一个,看看什么水平!” 许昆仑紧紧地抿着嘴唇,倔强地昂着头,一言不发。 “啪”,一个混混扇了他一巴掌,骂道:“耳朵眼里塞驴毛了?让你跳舞呢没听见?” 许昆仑白净的小脸上泛起了一丝潮红,但他并没有哭,也许这混混的一巴掌跟他父亲的铁砂掌比起来差得远了。他依旧倔强地抿着嘴唇,望着前方,然后就看到了远远围观的我。 我接触到了他的视线,急忙转过头去,装作什么事都没有一样地走掉了,身后传来混混们隐隐约约的调笑声,像是这个世界加在昆仑身上的枷锁。 —2— 许昆仑是喜欢跳舞的,但慢慢地,谁都见不到他跳舞了。他把自己的舞蹈包裹了起来,小心翼翼地藏在了什么地方,像是一场青春的祭奠。后来,他没考上大学,去了外地打工,在广东的一家电子厂里做流水线工人,攒了些钱,租了房子,谈了女朋友,按部就班地生活着。以前那些青春往事,都像浮云一样喂了狗。 我自从上大学之后,就很少回家,慢慢地跟许昆仑的联系越来越少,以至于到后来,回家过年的时候都没有跟他见上一面,因为实在不知道见了面应该谈些什么。大学毕业后,我找了份工作,每天朝九晚五,浑浑噩噩地活着,人生仿佛一眼就看到了尽头。忙忙碌碌的每一步,都只是走在死亡的路上。不过,在朋友亲戚的眼中,我走的是一条再正确不过的“正轨”。 就在我的生活正轨得不能再正轨的时候,我见到了许昆仑。他好像脱轨了,浑身上下带着一股落魄的气息,随身的行李包里只塞着几件洗得发白的内衣和两包方便面。许昆仑说,他身上没钱了,所以来济南投奔我,想在我这里住上一段时间。 我很惊愕,便问他:“你没钱了?你打工赚的钱呢?”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他说:“学跳舞,花光了,我报了一个班。” “那你的工作呢?” “辞了。” “那你女朋友呢?” “分了。她说她接受不了跳钢管舞的男人。” “钢管舞?” 许昆仑点点头,重复了一遍:“钢管舞。” 我脑袋里“嗡”的一声,也不知道掠过了什么画面,总之是姹紫嫣红的一片,喉咙里一阵干呕。 许昆仑好像对我的反应并不意外,他看了我一眼说:“你放心,我很快就会找到工作的。” 两天后,我陪着许昆仑来到了“灰姑娘”。当时正值中午,店里没什么人,只有两个调酒师在吧台里练习抛瓶。店老板穿着对襟大汗衫,趿着拖鞋,嘴上叼着一根烟,半睡不醒的样子陷在沙发里,抬起眼皮上下打量了一遍许昆仑,问:“你想在这里跳舞?” “嗯。”许昆仑点了点头。 “你哪个学校毕业的,什么舞蹈专业?” “我没上过大学,我是报班学的跳舞。” “跳什么舞?” “钢管。” 店老板闻言哂然一笑:“男的跳钢管?” 他不等许昆仑回答,就从沙发上站起来,拍了拍许昆仑肩膀说:“小伙子,劝你一句,老老实实干点啥吧,别整天琢磨些有的没的。” 许昆仑急了:“你让我试试,我来都来了。” “怎么试?”店老板斜瞅了一眼舞池里的领舞台,地方很小,半圆形,像是一块海洋里寂寞的岛屿。岛屿上立着一根明晃晃的钢管,笔直向上,如同定海神针。 许昆仑踏步就要上去,店老板急着喊道:“鞋,鞋!” 许昆仑脱了自己那双脏兮兮黑乎乎一走一个鞋印的旅游鞋,赤着脚上了领舞台。他停顿了一下,然后轻轻伸出手,握住了看上去冰凉的钢管。 没有灯光,也没有音乐,但一股奇怪的韵律如潮涌般袭来,瞬间淹没了我整个身心。我沉浸在一种极其愉悦的视觉感受里,这让周围的一切都变得不现实。许昆仑纤瘦匀称的身体围绕着钢管轻盈地转动着,像是被风吹起来的一样。他身上那廉价简陋的运动服衣袂飘飘,如同蝴蝶迎风展翅时绚烂的尾翼。 看着许昆仑摄人心魄的舞姿,我忽然意识到,少年的梦想就像一粒永不腐烂的种子,它可以被埋藏,也可以被丢弃,但痛苦煎熬过的每一秒都是对它的灌溉,它会报复性地开放出异常夺目的花朵。 一支舞跳完后,许昆仑站在原地,气喘吁吁,面色潮红。两个调酒师早已放下了手中的瓶子,惊讶地看着他。店老板用手一指:“你叫什么?” “许昆仑。” “晚上十二点过来上班,每天二百,工资月结。” —3— 在“灰姑娘”,许昆仑正式开始了他的舞者生涯。我经常会坐在偏僻的角落,就着一瓶啤酒,等待他出场。他给自己设计了一套表演服装,红白条纹组合,彰显着力量与轻盈。白炽灯光会在一瞬间聚焦在他的身上,由有经验的dj操控的音乐也顿时动感起来,许昆仑一手扶着钢管,慢慢抬起头,像是威风八面的齐天大圣。就在观众惊愕之际,他却又一拧身,刹那间变成了飞起的蝴蝶,倾斜的身体绕着钢管做一个720度的旋转,潇洒飘逸,肢体之间的美无法诉说,把那些在灯红酒绿里寻欢作乐的轻薄男女们惊得目瞪口呆。 他刷新了这些人的三观,让他们知道,钢管舞还能这么跳。 夜店里鱼龙混杂,什么人都能碰到,“水浅王八多,到处是大哥”,最不缺的便是混社会的主。麻蛋头、一身肥膘、大金链子、胳膊上的刺青是他们的统一标志,偶尔碰到个有点文化的,会在手腕上缠上几圈佛珠,把逼装得与众不同。那天晚上,我就亲眼见到了这么一位文化气质型大哥。 气喘吁吁的许昆仑刚跳完舞下来,就被服务生喊去了一个卡座旁。一个瘦了吧唧的家伙启开一瓶啤酒递了过去,说:“跳得不错,我大哥请你喝一杯。” 在夜店讨生活,这是避免不了的事情,要你喝你就得喝,要不然就是不给面子。就像肖大宝在《老男孩之猛龙过江》里说的那样:“哥哥送来一瓶beer,大宝叫您一声dear,哥哥送来一打beer,大宝脸上全是tear。” 许昆仑接过瘦猴递过来的瓶子,点头致谢,说了句“谢谢大哥”,然后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酒量不错。”坐在卡座中间的大哥发话了,他两边各搂着一个美女,手腕上戴着一串佛珠,胳膊上还文了一尊观音,看上去像是个有信仰的黑社会。他推开一边的一个美女,拍了拍沙发,说:“过来坐。” 许昆仑怔了一下,瘦猴骂道:“大哥让你过去坐,耳朵聋了,听不见啊?” 许昆仑只能坐了过去,大哥皮笑肉不笑地打量了他一眼,说:“男的跳钢管,我还真是第一次见。别说,还真他妈的挺带劲。” 许昆仑赔着笑点点头,没有说话。 “我看你这腰,比女人的还软哪。”大哥说着,往他腰里摸了一把。许昆仑避了一下,拿起桌上的一瓶酒说:“谢谢大哥这么看得起我,这瓶酒,我敬您。” 大哥面露不悦。瘦猴骂道:“操你妈的,大哥说让你敬酒了吗?” 许昆仑放下酒瓶,说:“那这样,几位大哥慢慢喝,我还有点别的事情,先告辞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瘦猴站起来,挡在了他的前面,几乎是鼻子尖对着鼻子尖:“有别的事,先放一放。大哥让你陪会儿,是看得起你。” “我真的还有事。” “啪”,一个响亮的嘴巴子抽了过来,瘦猴问:“还有没有事?” 许昆仑依旧倔强地昂着头,一声不吭。我知道,这一巴掌对他来说无足轻重,这跟他父亲的铁砂掌比起来差得远了。但在那一瞬间,我的心被猛然揪了起来,我仿佛看到了夕阳西下时,那个被混混围在操场上的少年,一样的倔强,一样的眼神,一样的一言不发。久远的回忆如潮水般拍打着将溃的堤岸,我忽然间怒不可遏。 “我操你妈!”我大骂着,拎着桌上的酒瓶飞身扑了过来,一下将瘦猴压在地上,一酒瓶砸下去在他脑袋上开了瓢。混乱中,我又摸到了桌上的烟灰缸,不管三七二十一朝着瘦猴的脑袋就是一顿猛敲,“咣,咣,咣”,让我想到千佛山上凌晨的钟声。女人的尖叫和男人的嘶吼混成了一片,我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砸出一个未来。混乱中,我被人拉了起来,直到拖走,手里还兀自抓着烟灰缸胡乱挥舞着。 那注定是一个混乱的夜晚,瘦猴被我砸得躺在地上直抽抽,两只胳膊都卷了起来,像是喝了牵机药。文艺大哥带着他的马仔想动手,但夜店里的安保人员已经火速到位,控制住了场面。最后“灰姑娘”的老板出面与之交涉,让他们拿了两千块钱医药费走人。 我以为店老板要把我列入黑名单,永远不得踏入“灰姑娘”半步呢,但他只看了看我手里的烟灰缸,淡淡地说:“下手够黑的。” 我说:“搅了你生意,对不住了。” “没事,谁还没个血气方刚的时候。”他抽着烟,拍了拍许昆仑的肩膀,“那两千块钱,从你月底工资里扣了。” 我忽然觉得,这夜店老板才是个混江湖的。 从“灰姑娘”出来以后,我俩都很兴奋,找了个烧烤摊,喝得一塌糊涂。许昆仑大着舌头问我:“欧阳,你今天疯了吗?” 我嘿嘿笑着:“痛快,我从来没像今天这么痛快过。咱们小时候上学那会,我看到操场上……” 许昆仑摆了摆手,制止了我接下来的话,他说:“现在不一样了,你打的不是架,是钱,你知不知道……” “钱是龟孙,花完再拼!” “操,敢情扣的不是你的钱。”许昆仑打了一个酒嗝,忽然定定地看着我,“我问你一件事,你要说实话。” 我举起酒杯:“你说。” “从小到大,你是不是觉得我跟你们不一样,不正常?” “没错,我是觉得你不正常,是个异类,尤其是跳钢管舞的许昆仑,更不正常,哈哈……” 许昆仑也大笑起来,笑得浑身乱颤,不能自已,瘦削的脸上愈发潮红:“欧阳,你知道吗,在电子厂打工的时候,我负责的是流水线上的工作,每天都是发件、拣件、装件,一成不变,简直就像机器一样。后来,我给了自己两个选择:要么跳楼,要么跳舞。” “明智。”我敬了他一杯酒,“没必要因为别人的眼光而委屈自己,这世界上就他妈傻逼最多。哎,昆仑,我很好奇,你最后怎么选择了钢管呢?” “钢管舞不是色情,它是一种竞技舞蹈。当我第一次看到钢管舞的时候,我就震惊了,你知道那种感觉吗,就像找到了生命里一直在追寻的东西,那种轻盈与奔放的结合,真的是没谁了……我们平时看到的舞蹈,都是在地面上的,但钢管舞不一样,它脱离了地面,让我感到像是在天上飞。” 他说起钢管舞的时候,眼睛里忽然迸发出了奇异的光彩,但很快,这光彩就黯淡了下去。他明白,不管如何,要改变世人对他的看法,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他的女朋友就是因为不能接受他跳钢管舞而选择了分手。连最亲近的人都这样,遑论旁人? 我不懂钢管舞,但我能看到一团梦想正在他胸口熊熊燃烧。我曾经以为,世界加在我们身上的枷锁永远也无法打开——直到我再次遇到了许昆仑。 我忽然想到了很久很久之前读过的一段话。 “我轻轻地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 诧异也好,欣赏也罢,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 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而是我年轻的心。” 当喝得扶着墙头呕吐不止的时候,我下定了决心,要倾尽全力来保护许昆仑的梦想,就当是偿还我小时候的罪过。 —4— 从那次事件以后,我每次去“灰姑娘”都要在身上带着甩棍,以备不时之需。我静静地坐在喧闹的角落里,就着一瓶啤酒,注视着灯红酒绿的一切。我不是看场子,我只负责保护一个有梦想的纤瘦舞者。 所幸的是,像那次那样有怪癖的大哥,再也没有出现过。 其实,我们生命里真正的敌人,并不是那些有怪癖的大哥,也不是世俗的鄙视,对于这些,我们还可以去反抗或者不屑,但有些东西,看似不是敌人,却让我们无法招架。 那天晚上,还没到许昆仑的演出时间,我踱步到“灰姑娘”门口,准备抽一根烟,顺便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清净一下耳朵。就在抽烟的时候,透过眼前缕缕飘散的烟雾,我忽然看到了一个有些熟悉的影子。她徘徊在夜店的门口,好像想进来,但又犹豫不决。 我心里一怔,暗道:“不会吧?” 我眯起眼睛,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心里猛然间“咯噔”一下。与此同时,她也看到了我,急急地招着手向我走了过来。 “小欧啊,原来你在这里啊。” 我一看,已经躲不过去了,只能硬着头皮喊了一声:“阿姨,您怎么来了?” 她是许昆仑的母亲。 在灯光的照射下,我看见她的额头上有一层细密的汗珠,浑身上下风尘仆仆,肩上背着一个褡裢,像是刚下火车的样子。她一下抓住我的手,问:“昆仑呢?我知道他跟你在一块儿。” “昆仑,他……”我支支吾吾。 “小欧,你别骗我,咱们老家有在济南打工的,我听他们回去说了,说昆仑在跳什么……什么……脱衣舞……他还没结婚,他不能这样啊……”她说着说着,脚下就软了,虚弱地扶着我的胳膊,像是在大海里抓着救命稻草。 “不是跳脱衣舞,是钢管……”我真不知道该怎么给她解释了。 她抬头看了一眼,念叨着:“灰姑娘,没错啊,他们告诉我昆仑就是在这里面跳舞的。你看看,这都是什么地方啊,你看看这些人,他怎么能在这种地方啊……小欧,你带我进去,跟我一起劝劝他,这孩子毁了啊。你不知道,他爸气得好几天没有吃饭了。” 她硬要往里面进,我没办法,只能搀扶着她走了进去。安保们看我带着一个阿姨走了进来,纷纷投来异样的目光。这时,许昆仑的表演已经开始了,他旋转了一圈,倒挂在钢管上,正要做下一个动作的时候,忽然就愣住了。 我知道,他看到了我,以及站在我身边的他的母亲。 时光在那一刻,仿佛凝固了。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做点什么。 我扭头看了一眼,许昆仑的母亲愣愣地看着台上的一切,嘴唇像干渴的鱼一样不停地翕动着。 短暂的凝滞后,许昆仑猛然动了起来,他一下舒展开整个身体,从钢管上飘落而下,然后紧接着几个轻盈的旋转后,又翩然而上。地球的重力在这一刻仿佛对他不起任何作用,他像一只燃烧的蝴蝶,上下翻飞着,似乎要把这冰冷的钢管也一起点燃。在一刹那间,整个“灰姑娘”都在我眼里变了样子,她怦然乍现,她是不可方物的公主,她穿上了炫目的晚礼服和水晶鞋,在璀璨吊灯的照耀下旋转成了世间最美丽的花朵。舞池里的人集体欢呼起来,大家齐声高呼着:“许昆仑,许昆仑……” 我已经看呆了,我从来没有想过,钢管舞能跳得如此激昂,简直就是一首灵魂壮歌。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许昆仑的母亲猛然转身,拨开熙熙攘攘亢奋不已的人群走了出去。 我叫着“阿姨”,急忙追了出去。 她出了夜店,在空旷无人的马路上疾步行走着,像是要追赶什么东西。我跑过去拽住她的衣服,说:“阿姨,你怎么……” 她转过头来,脸上竟然全是泪水,嘴唇仍旧翕动不已。她手颤抖着,从褡裢里掏出一沓钱塞到我手里:“这个……给昆仑……让他别舍不得吃,舍不得喝……” 我说不用,她却硬把钱塞进我的手里,小声地哭泣着:“这么多年,是我对不起他……” 我忽然明白,她的拔足狂奔,只是为了躲避儿子的视线。我不知道她是为了掩饰自己懊悔的泪水,还是追恨自己曾经的武断,但这一切,此时此刻,都已经无关紧要了。许昆仑,我的发小、同学、异类朋友,他为了自己的梦想,可以忍受母亲的不解,可以对抗父亲的铁砂掌,可以面对混子的拳头时一声不吭,可以辞去好不容易找到的稳定工作,可以坦然面对爱情的凋谢,可以毅然接受命运的嘲讽……这太多的可以,只是为了能够有一天自由自在地跳舞。 这世间,即使再卑微的梦想,也不容践踏。 —5— 许昆仑在“灰姑娘”跳了半年的钢管舞,攒了一些钱,然后离开了济南。他的羽翼已丰,要去寻找更广阔的天地。 经过几次辗转波折之后,他去了北京,加入了一个钢管舞竞技团队。在那里,他找到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也找到了他心仪的女生。很快,我就听到了他们冲击中国钢管舞锦标赛的消息。其实,我从来就没有怀疑过钢管舞是一种竞技舞蹈,从我带着许昆仑去“灰姑娘”面试,他手握钢管的一刹那,我就看到另一种生命在他体内复活了。 有的人,从生下来开始,就能听到灵魂的召唤,他们跋山涉水,蹚过命运的深广河流,终于能登上彼岸。我不知道那岸上有什么,只是有时在半梦半醒浑浑噩噩之间,我会乍然看到一个少年在那岸上跳舞,所有的希望都如百花盛开。 第3章这个江湖寂寞如雪 —1— 其实一开始欺负韩晓光的时候,我是拒绝的。 我本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但韩晓光实在太不争气,生来孱弱也就罢了,嘴皮子还贱,经常给人起外号,然后被人追得满街跑。在大屯镇第一完小,他给多少人起过外号,就挨过多少人的打。那天晚上放学的时候,刚走出校门,他就冲我喊道:“炸藕合!” 我愣了一下,直到周围的人哄笑起来,我才意识到自己被韩晓光赋予了新的名字。这让我出离愤怒了,要是只有我们两个人,不管他叫我什么,我都不会太生气,但校门口是公共场合,还有三年级四年级的晚辈在场,你让我这个已经读到五年级的前辈以后还怎么混?当下我就怒吼一声,拎起书包朝着他抡了过去。 韩晓光撒腿就跑,我书包也不要了,在后面紧追不舍,就像一条追兔子的猎狗,从学校门口一直追到了他家门口。想必韩晓光也没料到我会如此认真,跑到家门口的时候已经筋疲力尽、面如死灰,被我一脚踢倒在了地上。我想想还不解恨,正要上前,他姐姐从屋里出来了:“姓欧阳的,你干什么?” 他姐姐叫韩玉荷,比我大两岁,在镇子里读初一,据说学习成绩不咋地。韩玉荷学习不好,长得也不好看,皮肤因干活而晒得黑黝黝的,头发黄得跟没长熟的高粱穗似的,两只眼睛又细又长,可这些组合在一起就让人产生了无端的恐惧感。她发育早,站在我面前比我高出了半个头,她推了我一下说:“你干啥?” 我梗着脖子:“你弟弟给我起外号!” 她回头看向仍赖在地上的弟弟。韩晓光大叫道:“我没有!我就是说我想吃炸藕合!” 她又回过头看着我:“滚。” “不滚!” “你滚不滚?” “你弟弟给我起外号,你咋不让他滚?” 于是,韩玉荷充分发挥了女生青春期发育早的优势,一巴掌就把我呼倒在了麦秸垛里,然后又狠狠地踩上了几脚,让我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刘大哥讲话理太偏,谁说女子不如男”。我满脸鼻涕眼泪地滚了,却没有回家,而是又跑回了学校拿丢在大门口的书包,顺便从教室里偷了一根粉笔——小心翼翼地揣进兜里,如同揣着一把战斗的钢枪。在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跑到韩晓光家屋子后面,趁着月明,在他家后墙上狠狠地写下了“韩晓光是傻x,他姐是破鞋”,力道之狠恨不得让粉笔字都刻进砖头里去。后来想了想,为了对仗,又费劲把“韩”擦掉了,变成了“晓光是傻x,他姐是破鞋”。 这是我第一次把诅咒以书面的形式表达出来。但我并不开心,因为接受马列主义熏陶长大的我们,从小就知道批判的武器代替不了武器的批判。 从那以后,我就绝少与韩晓光讲话,在面对他因为给人起外号而挨打的时候,也只是幸灾乐祸,偶尔还会劝告打他的那人:“小心韩晓光他姐来找你啊,你可不知道他姐那模样,又丑又凶。” 说坏话的那天放学后,我在回家的路上又遇到了他姐,吓得我胯下一哆嗦,以为她是故意在半路上堵我的。后来小心翼翼地经过她身边的时候才发现,她根本没有看我,而是在管着几只羊吃草,眼睛却望着天边夕阳下的火烧云,眼里空洞洞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对于韩玉荷的恐惧一直持续到了我小学毕业,因为上了初中以后,就要跟她在一个学校里了,她要揍我的话就更方便了。有这个阴影在,我几乎要打消继续读初中的念头。可意外的是,当我硬着头皮上了初一以后,却没有再见到她。 韩玉荷辍学了,据说去镇子上打工了。这也在意料之中,韩晓光的家里我去过,穷得叮当响,连张像样的床都没有,家里除了有几只羊,几乎再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并且韩晓光的父亲还有精神病,一犯病就疯疯癫癫地到处乱跑,有时候还光着腚不穿衣服,根本干不了重活。他们这样的家境,根本就无力支付两个孩子的学费。 不过我好奇的是,韩玉荷打工?她那个年龄的女孩子,能干什么呢?当时韩晓光已经不再随便给人起外号,青春期毫无预兆地袭来,他的喉结突出,嘴边长出了两撮绒毛,开始变得深沉且寡言少语,对于他姐姐的事情更是一字不提。不仅他,我们也开始了这种变化,悄无声息却又像洪水猛兽般迅猛。所以相比于小学,初中仿佛是另外一个世界,荒诞的体内充满了对于粮食和异性的渴望。 至于韩玉荷,跟初中生活无关痛痒的人,很快就被大家遗忘了,没有人再提及她。但她还会时不时地出现在我的梦里,以另外一种恐怖兼妖娆的姿态,挑逗着我成型不久的荷尔蒙。每次醒来之后,我都会慨叹,真恶心,怎么会梦到她呢,看来是她伤我伤得太深了。 —2— 再一次见到韩玉荷,是在一个春风荡漾的下午。我已经上初二了,跟同学去镇上买复习资料,在最繁华的那条庙子街上,几个穿着时髦的女同志贴着我们的边走了过去,她们有说有笑,摆胯扭臀。其中一个穿的裙子本来就紧,还开着高叉,两截大白腿跟镜子似的反着光,晃得我眼晕。在一群赶集的农村大娘大妈的衬托下,她们简直就像是从电影里钻出来的女特务一样。 同行的小伙伴显然有些吃惊,说了一声:“我操。” 她们就回头看,然后又嘻嘻哈哈地走掉了。只有大白腿停了一下,竟然还叫出了我的名字:“欧阳?” 我愣了一下,几秒钟之后才认出了大白腿的真实身份,不敢置信地叫道:“韩玉荷?” “叫玉荷姐!”在我的小伙伴们惊愕的目光中,韩玉荷揪着我的衣服领子,把我拖了过去,“走,我给你买冰棍吃。” 满身脂粉味的韩玉荷领着我来到卖冰棍的小摊前面,要了两只大脚板,就在她往外掏零钱的时候,我从侧面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她。可能是因为我的青春期来得不是那么猛烈,她还是保持着比我略高半头的趋势,并且皮肤也白了,头发也不那么黄了,两只又细又长的眼睛看起来也变得炯炯有神了——我很久以后才知道那是因为画了眼线。白皙的脖颈上还挂着一条红色的鸡心项链,衬托得胸前的皮肤愈发平滑。总之,一年多的时间没见,她就像过了一遍水一般,整个人都漂亮了好多。 “看什么呢?”注意到我一直在盯着她看,韩玉荷娇嗔了一句。 “没,”我语无伦次地说,“你戴的链子,好漂亮。” “漂亮吧。”她拿起那块廉价的红色玻璃晃了晃,得意地说,“这可是别人送的哦。” 我没再问什么,她的这些变化让我很不适应。我接过大脚板,默默地吃着,往前走了两步,阳光又从一个恰好的角度照射在了她大腿上,晃得我一阵眼晕。 她边走边问:“晓光现在学习怎么样?” 我说:“还行吧,老师说他成绩挺稳定的。”其实这句话我还真没骗她,自从上了初中,韩晓光就始终把持着班里倒数第一的位置,任谁也无法撼动。 她又说:“学习上的事,你多帮帮他。” 我说:“会的。其实我学习也很一般。” 大脚板已经被我吃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不舍得那么快吃完,就慢慢地舔着。她看我这个样子,说:“吃吧,赶紧吃,吃完我再给你买一个。” 我说:“你打工挺赚钱的吧?” 她笑了笑:“还行。” 我又问出了那个一直想问的问题:“你打什么工,具体是干啥的?” 她说:“不给你说,说了你也不懂。” 我有些不服气:“我凭啥不懂?” 她呵呵笑道:“等大了你就懂了。” 分别的时候,她又给我买了一只大脚板,嘱托我不要对别人说在这里见过她的事情。我答应了,然后盯着她的大腿问:“你的大腿为什么会反光?” “这是丝袜,穿上去特别滑,你摸摸?” 在她的怂恿下,我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摸了一下。在碰触的瞬间,仿佛有一股灼热的电流顺着手指传到了我的四肢百骸,让我浑身都酥麻了一下。丹田处仿似打开了一个闸门,有什么东西正从那里疯狂地涌出,在春天的太阳底下嘶吼着,犹如千军万马。 我立刻缩回了手。 那天回去以后,我晚上又梦到了韩玉荷。她像我在电影里看到的女特务一样,穿着丝袜,戴着红色的鸡心项链,撩拨得我浑身冒汗,既妖娆又可怕。 —3— 不幸被我一语成谶,韩晓光的成绩果然一直很稳定,到初中毕业也没有改观。理所当然地,他没有考上高中,回家种地了。我去了外镇读高中,偶尔周末回家还能看到他,到后来,连见也没有见过他了,听邻居说,他去外地打工了。 临近大学毕业那一年,我去东莞的一家公司面试。完事之后,几个哥们儿请我去ktv唱歌。唱到中途,哥们儿问我要不要来点本地特色,我说算了吧,吃得挺饱了。哥们儿白了我一眼,用方言骂了一句:“乡瓜子。”然后叫了几个小姐进来,人手一个。 一个小姐从进来之后就一直瞅我,搂着她的那哥们儿正在唱《精忠报国》,有点不耐烦了,麦克风一撂,把她往我身上一推,说:“欧阳,这个跟你来电,咱俩换换。” 被他这么一闹,我也瞅着这小姐有些眼熟,可仔细看了两眼,还是不敢认。小姐对着我挤眉弄眼,又用乡音对我说:“咋了,连我都不认识了?” 我恍然大悟:“韩玉荷啊,你怎么……” 我仔细瞅着她,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惊人啊。韩玉荷几乎已经长成另外一个人,瘦削的下巴,高挑的个头,大波浪的头发,亮丽丽的唇彩在射灯下面就像星星一样闪闪发光,唯有那双细长的眼睛,跟我印象中的韩玉荷还有那么一点重合。 “哎呀,老乡啊!”哥们儿的两只手重重地搭在了我跟她的肩膀上,“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来,你俩合唱一个《敖包相会》!” “唱什么唱。”我对韩玉荷说,“没事,他喝多了。” “谁喝多了?”哥们儿跟我瞪起眼来,“我告诉你欧阳,这首歌可是我亲自给你俩点的,你今天要是不唱就是不给我面子!” “唱,唱,”韩玉荷抓起两支话筒,递给我一支,“不就唱首歌嘛。” 进行到半夜,我唱了不少,也喝了不少,头晕目眩,躺在沙发上喘着粗气。韩玉荷腻歪过来,摸着我的大腿问:“咋了,不行了?” “我就是歇歇。”我问她,“你怎么会在这儿?”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她白了我一眼:“那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来找工作。” “我也来找工作啊。” 靠,找工作都能找到一块去,真是有缘。我被韩玉荷摸得蹿起来一股无明业火,又想起了那个春风荡漾的下午和那条晃我眼睛的丝袜,于是我丹田处又打开了一个闸门,有什么东西正从那里疯狂涌出,在包厢里的射灯下嘶吼着。我一把将韩玉荷拽进了怀里,贪婪地闻着她身上脂粉的味道。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里,韩玉荷呢喃着说:“晚上去我那里,我给你打个八折。” 我含混不清地说:“好。” 下了出租车,被冷风一激,我酒已经醒了大半。想要退出这桩交易,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韩玉荷已经领着我走进了一栋黑乎乎的居民楼,还絮絮叨叨地给我讲着:“ktv那边也有包间,也能过夜,可价格贵死了,还得给他们抽成。你说,咱花那个冤枉钱干吗,不如就来我家里舒服,你好好住一夜,明天再回去……” 这个时候说拉倒,肯定会伤人自尊的吧。我安慰自己这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走上黑咕隆咚的三楼,韩玉荷又说家里太乱,让我在外面等一会儿,她进去收拾一下。一阵子窸窸窣窣的声音后,她收拾好了,我才走了进去。她打开了一个台灯,近乎半裸地躺在床上,拍了拍另一边说:“上来吧。” 我躺到了床上。韩玉荷把双手勾到背后,“啪”的一下挑开了文胸的扣子。这小小的动静再次打开了我丹田处的闸门,那些东西肆无忌惮地涌了出来,在台灯昏黄的光线下嘶吼着。我刚要脱衣服,忽然听到“啪啦”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上。 我立刻坐了起来:“你这屋子里有人?” “没有啊,可能是耗子什么的吧。”韩玉荷伸出胳膊把我压了下去。 “不对,肯定有人。”我又坐了起来。 “真没人。”她说着,脸色却极其不自然。 仙人跳!这三个字立刻从我脑子里蹦了出来,“好啊,韩玉荷,都乡里乡亲的,你还跟我玩这手哪!”我下了床,抓起台灯就循着声音摸了过去,韩玉荷想阻止,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我看到厕所旁边有一扇小门,猛地一推,飞出来的灰尘让我打了一个喷嚏,然后就看到了一间堆放杂物的小储藏室。储藏室的杂物堆里打着一个地铺,上面站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正怯生生地看着我。 “广生!”韩玉荷有些沮丧,“我不是让你别弄出什么动静吗?” 小孩瘪起嘴,想哭的样子:“对不起,妈妈。” 我转过头,看着韩玉荷:“这是你儿子?” “是。”她抹了抹额前的头发,“你把门关上吧,这隔音挺好的,他听不……” 我一步跨到她面前,压着嗓子眼说:“你怎么能在儿子面前干这事?” 韩玉荷看着我,忽然咧嘴哭了起来:“晓光他死了……” 韩晓光死了。从她断断续续的哭泣中,我才知道,就在两年前,韩晓光在外地打工的时候,因为一个姑娘跳河死了。当地公安部门鉴定后说是因为精神病,遗传的。弟弟死后,她父亲的精神病更加厉害,只能住进精神病院,母亲中了风,住进了敬老院。这都需要钱。她只能带着广生来到东莞,希望所从事的行业能够给她带来更高一点的收益。广生是她在广州生的,所以叫广生,不知道父亲是谁。 我抓着头发听完了这些事情,从钱包里抽出钱递给她:“这是七百块钱,我还留了一百块坐车。我就带了这么多,你拿着。” “不,我不要……”她哭着把钱挡了回来。 “你拿着!”我不由分说地塞进了她的怀里。现在的韩玉荷,再也不是那个高我半个头的青春期少女,她没有力气阻挡我的动作。我说:“我走了。” “你等会儿。”她抹了抹眼泪,“你把钱都给我了,路上吃什么?我今天刚包的包子,你带走几个。” “不用了……” “广生,”她却已经叫了起来,“去厨房把包子端过来。” 广生端过来包子,韩玉荷一时间找不到塑料袋,最后从书上撕了几页纸下来包了包,塞进了我的行李里:“路上吃,路上吃。” —4— 我坐在返回学校的火车上,听着“哐当哐当”的声音,不知道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情来面对这个事情。韩晓光已经死了吗?他真是因为精神病才死的?我甩了甩脑袋,那个生来孱弱、喜欢给人取外号的家伙仿佛还鲜活地活在我的记忆里。 可是他竟已经不存在了。 坐到中午,我想起了塞在行李中的包子,就拿出来吃。一个一个吃完,芹菜肉馅的,虽然凉了,但味道还不错。那些用来包裹包子的纸像是从什么盗版书上撕下来的,颜色暗黄,印刷劣质,却因为沾了包子里的油,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我只来得及看清一排字“这个江湖寂寞如雪,少年还来不及长大就已经老去”,一阵风吹过来,它们就从窗户飞了出去,像扇着翅膀的鸽子。 2014年的冬天,春节,我带女朋友回老家过年。适逢大雪,漫山遍野银装素裹,把一切都覆盖在了洁白美好的下面。从村口回家的这段路程,女朋友坚持要步行,这乡村里的一切在她眼里都是天然而美好的,她拿着一台单反,不停地边走边拍,不时地赞叹乡村雪景的美丽。忽然她笑了起来,笑得不可抑止,前仰后合。我很奇怪是什么触发了她的笑点,她指着韩晓光家的后墙,上气不接下气地念了出来:“晓光是傻x……他姐是破鞋,哈哈……”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向那面墙,脑袋像被北风给冻住了。这几个粉笔字还在,顽强得就像刻进了砖头里一样。它们穿越十几年光怪陆离的岁月,再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仿佛是为了验证它咒语一般的魔力。女朋友已经笑得满眼泪花,她在城市里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标语,这促使她拿起相机,想要拍下这面让她心花怒放的后墙。 “别拍。”我说。 “怎么了?”她放下相机,惊愕地看着我,像是没有沾染过任何风尘的清澈的眼睛里充满了迷茫与不解。她从未受过烈日炙烤的脸蛋白皙透亮,仿佛与雪融为一体;她将要按下快门的手指修长而纤细,按在琴键上时能带出美妙的声音。对着这样的她,我无法做出任何解释,我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才能把生活凶狠的一面讲给她听。我能做的,只是默默走过去,用力把墙上的那些粉笔字擦掉。 我希望这些粉笔字写的都不是真的。 擦去了字的后墙显得苍老了许多,有一种凋敝的破败。这间房子应该有很多年没有住人了,至于多少年,我也说不清楚。我只知道曾经住在这间房里的一家人如今天南海北,有的活着,有的已经死了。 我跟女朋友回到家,把母亲高兴得不行,拿出热包子来招待。我咬了一口,芹菜肉馅的,味道竟然似曾相识。我问:“妈,这是你包的?” “不是,是村西你玉荷姐包的。她前几天回来了一趟,收拾收拾老屋子,贴贴春联,顺便给父母上坟。还蒸了包子,说啥也要送给我一锅。我哪吃得了啊。” “她现在怎么样?” “挺不错的,还带着个小鬼,机灵灵的,在村里叔叔阿姨地叫,嘴甜得很。我听她说在南方做什么服装外贸,记不清了。” 我咬着包子,转头去看窗外的皑皑白雪,忽然又想起韩晓光被我追得满街号叫,想起韩玉荷一巴掌把我呼倒在麦秸垛里,想起那个春风荡漾的下午。女朋友拿手肘碰了碰我,问:“想什么呢?” “没什么,就是想起了一句话。” “什么话?” 我转过头,看着她说:“这个江湖寂寞如雪,少年还来不及长大就已经老去。” 第4章一个人的门派 —1— 从我见到棍子的那天起,他就过着苦行僧似的生活。 棍子原本不叫棍子,只是因为他太闷,时常不说话,往那一矗就跟个棍子似的,所以我们都叫他棍子。 棍子是我工作不久后,通过一个搞房地产的朋友认识的。这位朋友姓罗,暂且称他为地产罗。说是房地产,其实就是租下来好几套房子,然后做多一些隔间,安装些上下床,再转手租出去。因价格便宜,深受屌丝热捧。当时我还单身,就搬了过去,跟棍子睡上下铺。我从上铺爬下来上厕所的时候,时常看到只穿着裤衩熟睡的棍子一柱擎天,暗道棍子果然不愧是棍子。反正在我跟他相处的那段时间里,棍子一直是守身如玉,任凭每天凌晨时分天人交战。 棍子是外地人,来济南时间不长,但作息十分有规律。每天早晨六点起来跑步,据说是十公里;回来之后稍事休息就出门;直到晚上九点多钟回来;临睡前还要做上五十个俯卧撑、一百个仰卧起坐,再蹲上十分钟的马步。 后来我才知道,棍子是练武术的。用逼格高一点的词语来讲,就是“青年武术家”。 棍子练的武术,与一般的套路表演不同,而是实打实的古典技术,属于民间门派。至于哪个派,我也不是很清楚。总之就见他凌晨起床跑步,训练完一天后披星戴月地回来,临睡前再做俯卧撑、仰卧起坐跟扎马步,日复一日,雷打不动,光看着就觉得枯燥。棍子就在这种苦行僧一般的生活里坚持着,不交女朋友,不吃零食,不上网,不聊天,不熬夜,不打游戏……他放弃了同龄人中日常拥有的一切,只为了两个字:武术。 我曾经问过他:“棍子,为什么要如此拼命?” 棍子说:“你知道我练的什么拳吗?” 我说:“不知道。” 棍子说:“佛汉拳。” 我摇摇头:“没听说过。” 棍子就有些黯然:“不出名,北方小拳种。一代三五人,到了我这一代,就只有我一个人。” 顿了顿,棍子又说:“师父说,我是一个门派的全部希望。” 我简直听得肝颤,这他妈什么社会了都,竟然还给我讲门派。门派是个什么单位?交社保吗?发工资吗? 总之,我们哥几个都不信棍子是真的守身如玉,不近女色,认为他只是没有机会下手而已。就像那句话说的,“男人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背叛的砝码太低;女人无所谓忠贞,忠贞是因为受到的引诱不够。”这句话简直就是人生的b超,被我们人性主义者奉为至理名言,尤其是地产罗,直接祭出了弗洛伊德“人类一切的活动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性”的观点,指出了棍子一直以来彻头彻尾的错误行径。为了不让棍子在反人类反社会的路上越走越远,我们哥几个准备设一个局,拉他回头。 那天晚上棍子刚回到宿舍,就被我们拉去喝酒了。地产罗以“过生日”为名,在离宿舍不远的饭店里摆了一桌酒,还叫了好几个女性朋友。其中有一个叫小腰的,身材曼妙,眉目勾人,眼睛里面全是电,看一眼就让人浑身哆嗦。地产罗对小腰说:“妹子,你今天要是能把棍子搞到手,我这个月收的房租分你一半。” 为了唤回棍子的人性,地产罗真是拼了。小腰得令,娇嗔地在他身上掐了一把:“姐搞不定的男人,那根本就不是男人。” 安排座次的时候,小腰特地坐在了棍子的旁边,有意无意地拿胳臂大腿蹭蹭他。要换一般人,就这几下子,早就心猿意马了。可棍子全程以德服人,正襟危坐,不苟言笑,对小腰客气得像对待亲表姑似的。 俗话说,酒壮人胆。地产罗今天有意多灌灌棍子,喝过一圈后,就拿酒瓶给棍子倒酒。棍子用手拦了一下,说:“哥,我每次喝酒不能超过二两,老师交代过,要不然一天的功就白练了。今天已经够了。” “欸,哪有这种说法?都说喝酒长力气呢,来,满上满上。” “真不行。” “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来,快满上。” “真不行。” “棍子,其他时候我不管,但这个酒,你必须喝。今天我过生日,不给你哥面子是不是?” “真不行。” 看到棍子油盐不进,地产罗也不跟他废话了,直接拿起酒杯就硬倒。棍子精准地抓住他正倒酒的手腕,还是那句话:“哥,真不行。” 我不知道棍子用了多大的劲,在我看来,那只是轻描淡写的一抓,仅仅为了阻挡地产罗倒酒的动作。但刹那间,地产罗喝得微红的脸上变得一片煞白,那表情像是被人捅了一刀似的。随后,他悻悻地缩回了手,说:“行,不喝就不喝吧,一点也不给你哥面子。” 棍子没喝多,小腰却喝得不少,双颊绯红,面若桃花,让人忍不住想捧着咬上一口。她趁着酒劲,极尽勾引之能事,不断地向棍子眉目传情,手脚挑逗,看得我们几个心里都痒痒的。席到一半,小腰已经不胜酒力,她用手扶着额头说:“哎哟,不行了,头好晕。” 我们几个都喝得不少,地产罗顺势道:“棍子,要不你先送小腰去你那里休息会儿吧,我看她有点撑不住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棍子送小腰走后,有人建议立刻尾随之,地产罗却摇了摇头:“别急,给小腰点时间,棍子不是那么容易搞定的。” 我们又喝了一会儿,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准备回去看好戏。在路上,我问地产罗:“你觉得小腰能搞定吗?” “人最难管住自己的时候,就是在没人看到的时候,”对心理学颇有研究的地产罗嘴角掠过一丝得意的微笑,“哪有不吃腥的猫啊,除非他有病。” 有病?不太可能,我想到了棍子一柱擎天时的壮观。 —2— 进了楼道口,我们蹑手蹑脚地向前摸去。听着有人发出的按捺不住的“哧哧”的笑声,我开始想象,当我们忽然破门而入时,正赤身裸体地搂着小腰的棍子慌乱地抬起头来的场景。那画面太荒诞我太想看。 我们溜到宿舍门前,地产罗正要一脚把门踹开的时候,忽然从里面传出来一声中气十足的暴喝:“姑娘,请自重!” 这成了小腰生命中不可承受之打击。竟然会有一个健全的男人对着她说出“请自重”,就像一个吃货对着一个国际顶级厨师说“你的料理简直就像一坨屎”那样让人抓狂。小腰阅人无数,春风得意十几年,从未像现在这般沮丧过。 自那以后,我发现小腰看棍子的眼神不再那么放荡,反而多了几分尊敬的神采。这让我很意外,没想到那一声暴喝还起到了洗涤灵魂的作用。 小腰经常在晚上以各种理由在我们这里逗留,打扑克啦,喝酒啦,玩《三国杀》啦,吹牛逼啦。一般等棍子回来以后,她就会离开,留下她特意带来的饭盒,大都是炖鸡、猪蹄一类的补食。她没说这些东西都是留给谁吃的,但我们都心知肚明。但对这些东西,棍子一口都没动过,最后全落进了我们的肚子里。棍子是这样解释的,他每日三餐吃多少东西,什么时间吃,都是固定的。如果吃得不对,会废掉一天的功夫。 我之前还真不知道,原来练武也是一个精细活。 那天,我正在上班,地产罗骑着他那辆拉风的国产大排量摩托车就找我来了。他一边在楼底下轰引擎一边喊我的名字,弄得同事都以为我被黑社会要账来了,我急忙冲到栏杆边上:“罗哥,啥事啊?” “走,去文化东路看热闹去!” “啥热闹啊?” “棍子去踢馆,人家报警了!” 我二话不说地下了楼,坐上地产罗的摩托车绝尘而去。棍子总是整出一些这个时代难以见到的事情,如果去晚一点,估计就见不着了。 等我们赶到文化东路的时候,现场已经一片混乱。两辆警车在路口停着,还嗷嗷地拉着警报。警车对着的就是一家十分上档次的武术训练馆,透过落地飘窗可以看到里面的精美装潢和健身器械,听说在地下一层还有恒温泳池。围观的群众站了里三层外三层,全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我们费了半天劲竟然没挤进去。 就在我费力往里挤的时候,围观群众自动让开了一条路。五六个民警押着棍子从里面出来——按着头,反剪着胳膊,直接塞进了警车里。这场景跟拍警匪片似的,把我跟地产罗看得目瞪口呆。警车开走了,群众却久久不愿散去,咂摸着嘴意犹未尽。 据说,棍子当时去踢馆的情形是这样的: 棍子走进去,先左右看了一下,前台很热情,以为是过来报名的,急忙上前招呼。按照规矩,棍子先报上了自己的名字和门派,然后一抱拳:“路不踩不正,线不顺不明。门槛也递过了,并实的招呼没梁子,来就是对对盘子,亮亮青子。” 这他妈是老山东武林圈里的黑话啊,前台小姑娘哪里听得懂,当场就蒙圈了。愣了一会儿,她急忙跑去叫主管,说馆里来了个神经病。主管带着几个教练出来了,好不容易弄明白了棍子的意思,皆是哭笑不得,就往外轰他走。棍子看无人应战,也不勉强,拆了人家的门牌就走。这下人家哪里愿意,几个教练呼啦一下子全围了上来。结果跟棍子一交手,个个都跟纸糊的一样,应声而倒。 主管一下就蒙了,不知如何是好。幸亏前台小姑娘一早就报了警,听到警车的鸣笛声,主管跟耗子似的蹿了出来,指着棍子大叫道:“警察同志,就是他!!” 还好棍子识大体,没有让民警叔叔应声而倒,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作为朋友,我们当然要想办法捞人,不能让棍子在里面穷受罪。最后好不容易和武术训练馆那边谈妥,对方答应不追究,但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五万元。 五万块钱,上哪找去?我是穷屌丝一个,地产罗手里虽然有俩钱,但都周转出去了,也拿不出那么多。我俩联系了一帮子朋友,准备“众筹”把棍子弄出来。还没筹一半呢,小腰一个人拿出了五万块钱,把事给平了。 那天去派出所接棍子,临走的时候,民警还不忘对他批评教育一番:“以后出去别再干这事了啊。人家都是合法经营,你说踢就踢,人家还做不做生意了?年轻人,回去后少看点武侠片,多看看治安管理条例,你说你那是切磋挑战,在我们这就是滋事斗殴!再有下一次,直接劳改队去!”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从所里出来以后,棍子很是消沉。地产罗恨铁不成钢:“棍子,你说你练武就练武呗,你去踢人家的馆干吗?” 棍子说:“门派扬名,无威不立。我之所以来济南,就是因为它是省会,是武林界的中心,在这里扬名,全山东都看得到。师父说,这是早些年的规矩,要在一个地方立住门派的名声,至少要在本地连踢五家武馆……” 地产罗有些不耐烦:“这都什么年代的事了?你总提你师父……你师父,你师父人呢,他咋不过来踢?” “师父他……三年前就没了。”棍子的表情有些难过,顿了顿,又道,“现在,我就是一个门派的全部希望。” 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我嗤之以鼻;第二次听到的时候,我忽然有些理解他了。 —3— 棍子出来后不久的一天,小腰找到我,说棍子在还她钱。 我说:“这没什么奇怪的啊,那五万块钱不是你帮他垫的吗?” “问题不在这,”小腰说,“他这段时间,陆陆续续地还了我快两万了!” 这让我也吃了一惊。是啊,棍子这家伙跟苦行僧似的,每天都在打熬筋骨,也没有什么收入来源,日常生活极其清简,哪里来的钱还小腰呢? 小腰问:“棍子最近有什么异常举动吗?” 我想了想:“还是那样啊,每天照常训练,早出晚归的。对了,他比以前回来得更晚了,说是在准备一个叫wsk的比赛?” “wsk?” “中文好像是叫‘世界武术实战大赛’,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事情很快就弄明白了,小腰的一个姐妹告诉她,每天晚上九点以后,棍子就会去一家叫“爵色”的夜店上班,不是做领班也不是看场子,工作内容有些特殊,行话叫作“少爷”。 听到这个消息后,小腰是不相信的。她不相信一个对她正眼都不看一眼的男人竟然会去做“少爷”!为了验证这个事情,小腰在晚上的时候去了“爵色”,装作款姐的气势叫领班把所有的“少爷”都叫到包厢里来,她要亲自挑一挑。 领班点头哈腰,满脸堆笑,带着各色型男鱼贯而入,俊美的、健硕的、文艺的、很man的……一水儿排在小腰面前,期待着她的临幸。小腰的目光从他们身上挨个滑过去,然后慢慢地伸出了手指。 领班一看确定了人选,就带着其余的“少爷”离开了包厢,临走关房门的时候,还不忘说上一句“您玩好。” 小腰就跟“少爷”那么对视着,一动不动。暗淡的包厢里,只有镭射的光线在缓缓流转,轻轻划过他们的脸庞。 “为什么?”小腰的声音很平淡,平淡到根本听不出来她内心的崩溃。 “为了钱。”棍子毫不避讳地说。他站在阴影里,挺拔的身躯被白衬衣衬得愈发修长。 “你就这么喜欢钱?” “我要参加国外wsk的比赛。我没有组织推送,报名费、住宿费、往返路费都需要自理。” “没有钱,你可以找我要,我给你钱!”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你不欠我的。”棍子说,“那五万块钱,我会尽快还清。” “操,我不需要你还!”小腰声嘶力竭地吼起来,“你不是需要钱吗?来,你他妈的陪我睡觉,我给你钱!” “小腰,对不起。” 这三个字一说出来,小腰的泪水当场就淌了满脸,她的心脏如同被冰锥刺了一下,又冷又疼。在那一瞬间,仿佛所有的力气都从身体里流失了,只剩下灵魂在空空的躯壳里飘荡。她拿起自己的手包,失魂落魄地走出了包厢,与棍子擦身而过的时候,她多希望棍子能抓住她,或者抱住她。但没有,棍子一动没动,矗立如松,她只闻到了淡淡的古龙香水的味道。 小腰深夜里打电话,把我跟地产罗叫出来喝酒。等我俩赶到的时候,她自己已经干了半瓶白的,酩酊大醉了。她含混不清地说:“他宁可被人玩,要那些臭女人的钱……也不要我的钱……我还去找他,我真贱……” 通过她断断续续的讲述,我们大体弄清了是怎么回事。地产罗劝她说:“小腰,棍子那家伙跟别人不一样,你别太伤心……” 小腰抬起被眼泪冲花的脸,问:“有什么……不一样?” “他……他……”地产罗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转而看向我,“欧阳,你说。” “是这样,小腰,棍子他这个人呢,其实他背负着一个门派的……希望……”这种事情简直太扯淡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描述。因为棍子那脆弱而顽强的自尊,在这个深夜里,竟然让两个大老爷们相对无言。 回去的路上,地产罗忽然感慨道:“兄弟啊,说实话,其实我挺佩服棍子的。” 我问:“佩服他啥?” “精神啊。要是我能有棍子一半的毅力,早他妈的当上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了。” 棍子付出了常人难以企及的努力和毅力,却始终没有走上人生巅峰,甚至连个小高潮都没有迎来过。他把所有的希望、自己以及整个门派的未来都押在了wsk的赛事上,他坚信以自己的实力能够技压群雄,一举成名,完成他师父去世前留下的遗愿。当他准备好了一切时,命运却跟他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因为没有交过社保,在济南护照没有申请下来。如果回到老家去办的话,那么将错过wsk的比赛日期——就是说,无论如何,他都无缘这次比赛了。 棍子一下子就病倒了。 他终日在宿舍里昏睡,偶尔看着窗外发呆。昔日健壮的小伙很快就变得两颊消瘦,双目无神,仿佛支撑他的精气神一夕之间全被抽掉了,只剩下一具空壳。这样的状况持续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就在我担心他能不能扛过去的时候,他精神略有了好转,还拿出一万多块钱给我,托我还给小腰。 “这是我前段时间挣的,现在留着也没用了,”棍子惨淡地笑了笑,“麻烦你帮我还给她吧。你对她说,剩下的,我会慢慢还。” 我拿着这一万多块钱,感觉有些烫手,这是真真正正的血汗钱哪。我说:“棍子,你自己去还她,你不会不明白她对你的心意。” “我明白。”棍子把头扭过去,看向窗外,“可是,我要离开这里了。” —4— 棍子走的那天下午已近黄昏,我跟地产罗去车站送他,一直送到了月台上。车还没来,地产罗拽着棍子的行李舍不得撒手:“兄弟,非走不可吗?” “不能踢馆,没法参加比赛,也没钱开馆收徒,”棍子苦笑一声,“我是为了门派才来济南的,可现在,留在这里没什么意义了。” 一声悠长的鸣笛,一辆老旧的绿皮火车徐徐进站了,它稍作停顿之后,将继续向西驶去,开向棍子那贫瘠的家乡。棍子拍了拍地产罗拽着行李的手说:“罗哥,车来了,咱们后会有期。” 地产罗抽了抽鼻子,目送着自己的精神偶像上了火车。棍子挤过重重人流,找到了自己的座位,他把车窗打开,对着我俩抱了抱拳:“保重。” 棍子就是这样,年纪轻轻,却一身的江湖气。分别的时候,也只是这言简意赅的一句,多一个字都不会说。 火车一声嘶吼,徐徐开动了。我跟地产罗正要转身下月台,忽见小腰飞奔而来,她后面还跟着一个人,但离得太远,看不真切。小腰沿着铁轨追逐着刚刚启动的火车,大喊着:“棍子,你等等,你等等……” 棍子探出头来,惊愕地看着狂奔地追逐火车的小腰。小腰不停地叫喊着,拍打着棍子那节车厢,却被脚下的石子绊倒,一个趔趄摔倒在了枕木旁。就在这时候,一幕让我永生难忘瞠目结舌的情景出现了,棍子竟然从窗户里探出半截身子,然后猛地跃了出来,做了一个我只在电影里看到过的鹞子翻身,稳稳当当地落在了地上。 地产罗纵情高呼:“哇靠卧槽!” 棍子扶起小腰,向月台这边走过来。一开始跟在小腰后面的那个大胖男人也跑过来了,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弯着腰扶着膝盖说不出一句话来。我定睛一看,这哥们儿不是棍子去踢馆的那家武术训练馆的主管吗? 胖主管连喘了半天粗气,终于缓过劲来了,抬起身子,指着远远走来的棍子喊道:“门派?” “佛汉拳!” “起源?” “河北大名。” “时间?” “晚清咸丰。” “祖师?” “少林武僧徐修文!” “师承?” “鲁西硬手郑无飞!” “同门?” 这时候,棍子已经扶着小腰踏上了月台,他正了正衣襟,忽然一股悲怆之气从他身上流泻而出,和着吹过的风缓缓升腾。 “只我一人。” 主管走过去,拍了拍棍子的肩膀:“兄弟,以前我也是个练武的。对,动手,我不行,可经营,你不行。你的情况,小腰跟我说了,是个苗子。可世间的事没有那么简单的,时代变了,江湖也在跟着变。我们不适应,只能被大浪淘沙。这样吧,咱们来做个交易,我来聘你做我们训练馆的教练,你给我打工,我给你招学生,帮你振兴门派!” 棍子浑身一颤,愣住了。地产罗急得在旁边给了他一脚:“快说话啊。” “我……”棍子看了看早已经没了影子的火车,“我行李还在车上。” “我那有。”小腰干脆地接话道,“去我家睡去。” “那我……我还欠你钱呢……” “没事,陪我睡,就当你还了!”小腰流着泪笑着,一把搂住了棍子,久久不愿松开。夕阳西下,金黄的光洒了一地,他们在月台上抱着,看上去就像久别重逢的情侣一样。 第5章心中的火焰 他出没的时间很固定,经常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出现在大杂院里。他有时候梳着火红的分头,有时候嘴里叼着一根香烟,从我窗下优雅地走过去。 —1— 我读初一的时候,母亲有段时间嫌镇上的初中教学质量不好,便托人给我办了转学,去了县里的初中念书。母亲也跟着我来到了县里,租了一间离学校不远的房子,以作临时居住。 房子位于老解放街的一间大杂院里,里面乱七八糟地住着好几户人家。搬家的那天,他们都热心地过来帮忙。一个大婶跟母亲寒暄完后走过来问我:“上几年级了?” 我说:“上初一了。” 大婶揉揉我的脑袋,对母亲说:“你这孩子,好乖的。” 母亲笑着点了点头:“是。” 我们租的房子是一间简陋的平房,不过上面临时搭建了一个阁楼,可以顺着梯子爬上去,那就是我学习的地方兼卧室。阁楼上有一个小窗户,我打开窗户,向下张望着,忽然见到了一团跳动的火焰。不过片刻之后我就反应过来了,那根本不是什么火焰,只是一个人被染红了的头发而已。被风一吹,蓬勃飘散。 将头发染红,在那个年代,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情。在我打量他的时候,他也抬起了头看我。他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几岁,也就读初三或者高一的年纪,脸上带着桀骜不驯的乖张和看透一切的成熟。他的表情,他头发的颜色,都和这间大杂院格格不入,就像滚落在水面上的油滴。我被他的眼神惊动了一下,这时母亲走过来一把将我拽开,顺手关上了窗户,嘟囔道:“小痞子。”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情景,从一开始就要面临来自世人眼光的阻挠。 他出没的时间很固定,经常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出现在大杂院里。他有时候梳着火红的分头,有时候嘴里叼着一根香烟,从我窗下优雅地走过去,身上似乎藏着一个我从未踏足过的世界,让我忍不住打开窗户目送他离去。 有几次,他发现了我的目光,便站定,抬起头来看着我。我便急忙缩回身子,坐下来,装作写作业的样子,他便会笑笑,然后离开。终于有一次,发现我又在偷看他时,他便朝我招了招手:“下来玩会儿。” 我摇了摇头。 “没事,就一会儿。” “我在写作业。” “作业?”他笑了笑,“作业是永远也写不完的。” 正上初一的我,从来没听过如此有哲理的话,只迟疑了一会儿,便走了下去,站在了他面前。他比我高一个头,完全挡住了太阳照射下来的余晖。黄昏的阳光打在他的身上,让他周身仿佛镶嵌上了一道淡淡的金边。 “抽不抽?”他递过来了一根香烟。 我急忙摇了摇头。 他自己点上烟,动作娴熟,猛吸了一口,然后吐出一道笔直的烟柱:“你上初几?” “初一。” “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他从兜里掏出一沓零钱递给我,说:“明天下午这个点,房东会来收房租,可是我周末要出去一趟,你帮我把钱交给房东。剩下的,你买冰棍吃。” 我接过钱,有些好奇:“你要去哪儿?” “去趟乡下,帮朋友送个东西。” 那是我们的第一次交谈,他就委任了我一个如此重要的任务。以至于多年后,我还记得当我抓着那一大叠零钱时的烧灼感。对于那时才上初一的我来说,那是我见过的最大金额的钞票了。 —2— 我顺利地帮他把钱交给了房东,这以后,我们慢慢熟络了起来。我知道了他叫何然,从那以后,我就叫他然哥。出乎意料的是,他还上着学,高一,并且就读的还是县城最好的育才高中。但他完全不像是一个高中生的样子,在我的印象里,高中生应该是早出晚归,戴着眼镜,不苟言笑,准备为了考大学而献出生命的人。但然哥打破了我的固有观念,他经常穿着一身破了洞的牛仔服,顶着火红色的头发招摇过市,完全不顾大杂院的邻居们的窃窃私语和指指点点。只有在经过我窗下的时候,他才会抬起头,投来无意的一瞥,每次与他的四目相对,都是对我幼小心灵的一次冲击。 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他带着我溜了旱冰,打了台球,在游戏厅里装出凶狠的模样勒索过低年级的铜板。他带着我去水库里游泳,以让我着迷惊愕的姿势从高处凌空跃下;他等我下了晚自习一起奔跑在空旷的马路上,号叫着唱歌说自己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我问他:“然哥,你总是这样,不准备考大学吗?” “大学?哈哈,”他笑道,“那会让我更加快乐吗?” 何然,这个仅仅比我大了三岁的人,就像希腊神话里的潘多拉,打开了隐藏在我生命里的魔盒;他又像哥伦布,在引导我发掘那块从未到达过的新大陆。不过很快,这个过程就戛然而止了——那天,吃晚饭之前,母亲把我叫到面前,一脸严肃地问:“你最近是不是跟隔壁的那个小痞子何然玩到一起去了?” 我反问道:“谁说的?” “隔壁你张婶告诉我的。”母亲说,“你现在要明白自己的最大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我费劲把你送到县城里来读初中,为了什么?你才多大点,不好好学习以后怎么考高中?怎么考大学?你要再这样下去不是毁了吗?你说你不好好学习,将来能有什么出路?啊?”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听得心烦意躁,正想争辩两句,母亲又猛然训斥道:“以后再看见你跟姓何的那坏孩子在一起玩,看我不打断你的狗腿!” 母亲向来是说一不二的,所以,为了避免腿被打断,我便主动疏远了何然。他察觉到了这一点,也没问我为什么,也停止了跟我的来往。从我窗户下面经过的时候,再不会投来随意一瞥。 刚刚开启的潘多拉魔盒,被慢慢地关上;刚刚看到轮廓的新大陆,渐渐地消失了影踪。 —3— 有一天,下晚自习后走在回家路上的我看到几个人在打架——三个人围着一个抱着头躺在地上的人拳打脚踢,旁边还躺着一辆自行车。可能是打累了,打人的三人骂了几句后就悻悻地离去了。我觉得躺在地上那人的头发颜色即使在黑暗里也很扎眼,走过去一看,果然是何然。我赶紧扶着他站了起来。 何然的鼻子破了,血流得满脸都是,但他却毫不在意地用力一擤,又从鼻子里喷出一大团污血。这团污血像雨点一样洒落在了地上。 我十分担心:“然哥,你没事吧?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没事。”他扶起了倒在路边的自行车,支起来,把掉下来的链条装上。 “然哥,那些人是干什么的,他们为什么打你?” “那个谁谁,四中有名的混子。我那天在游戏厅,抢了他弟弟的铜板。”何然哂笑道,“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他偶尔说出来的话,总是这么富有哲理,以至于我后来看到《无间道》的时候大为吃惊,忍不住去导演和编剧一栏查找何然的名字。 何然推着自行车说:“欧阳,陪我去喝点酒吧。” 我说:“我不会喝酒。” “不用你喝,你陪我喝点就行。” 我心里一直在揣测着要是太晚回去了,母亲会怎么惩罚我。但一看到何然的那张脸,我就心软了。 何然骑着自行车,载着我,行驶在夜间无人的马路上。陪伴我们的,只有昏黄的路灯,以及被拉得一长一短的影子。 夜市早已散去,还有几个零星的大棚也准备收摊。何然在最近的一家前面停下来,说:“老板,拿瓶冰镇啤酒,拌个藕片。” 老板本来是要收拾东西打烊的,可看到何然这个样子,他不敢说什么,乖乖地又去忙活了。 何然坐下来,喝了一口啤酒,漱了漱,连同嘴里的血水一同吐了出来。他说:“欧阳,你知道吗,我是以全校前三的成绩考进育才高中的。” 我大惊:“那你怎么会……” “我念初中的时候,有一个顶好的朋友,跟我关系特好,你问好到什么程度?好到可以同穿一条裤子,他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他的。当时,我俩相约一同考进育才高中,然后再一同考进大学,留在同一所城市,等以后他结婚的时候,我给他做伴郎,我结婚的时候,他给我做伴郎……可是后来,我考上了高中,他落榜了。” “真可惜。”我喟叹道,“然后呢?” “然后,他只能选择复读。他最差的就是英语,所以学习英语格外用心,晚上在宿舍里不睡觉,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背单词。那天早上,他们一个宿舍的喊他起来跑早操,才发现人已经凉了,但手上的手电筒还亮着,还保持着背书的姿势。” 我心里一惊。 何然继续说着,喝着啤酒,表情平淡,就像说一件偶尔从新闻里看来的跟他无关的事情一样,“他家不在县城,在镇里。出事那天,我去了他们学校,看到他爸爸开着一辆农用三轮车把他的尸体拉走了,就像拉走一袋粮食,或者拉走一头牲口一样。我想跑过去看他一眼,可是三轮车已经开走了。” “出了这样的事,学校怎么说?” “能怎么说?”他夹起一块藕片,冷笑一声,“说一切责任都归学生个人承担,学校又没让他熬夜背英语。他把自己给累死,那是他咎由自取,学校又没有强迫他。你说搞笑吗?他就这么死了,连个说法都没有。从那天我就决定了,要连同他没活完的那份一块活下去,我要让他换个活法。” “所以,你才变成了现在这样?” 他未置可否,抽上了一根烟。 我忽然想起了什么:“上一次你让我帮你交房租,你说要去乡下,帮朋友送个东西?” “对,就是帮他送的。” “送什么?” “我朋友在复读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镇里的姑娘,他买了一条鸡心项链想送给她,但还没来得及送就死了。我上次回去,找到了那姑娘,帮他把项链送了出去。” 我不明白:“人都死了,送项链还有什么意义?” 他又要了一瓶啤酒,熟练地用打火机启开了瓶盖:“知道季札挂剑吗?” “季札挂剑?”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典故。春秋时期的季札第一次出使晋国,带着宝剑经过徐国时,徐国的国君很喜欢他的宝剑,但季札还要带着宝剑出使上国,就没有给他,但心里已经同意了这件事情。等季札办完事回到徐国,徐国的国君已经死了,于是季札把剑挂在他坟墓旁边的树上就离开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那你告诉她,你朋友死了的事情了吗?” “没有,”他摇了摇头,“何必呢?” 他又说:“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吗?” 我说:“不知道。” 他说:“因为我要离开了。” 我一惊:“你要去哪?” 他说:“我交了一个笔友,感觉不错。我觉得自己喜欢上她了,想去看看她。” “那你学习怎么办?”话说出口我就知道白问了,这对于他来说,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 —4— 果然,那天晚上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每次坐在阁楼的窗前观望外面时,暗淡的夕阳都依旧是那般昏黄的颜色,却再也看不到那团如火焰一般的头发,看不到那个穿着破洞牛仔裤的人和冒着缕缕青烟的烟卷了。可大杂院里的生活依旧,大家还是每天忙忙碌碌的,早起上班,回家做饭,见面问好,偶尔置气,没人提起过何然。时间长了,我也恍惚了,仿佛那个人从未出现过一般。 有时候,我会想,他真的存在过吗?还是我潜意识里投射出的一种虚幻? 我在大杂院里的生涯也很快结束,到了该上初二的时候,因为户口的原因,我不能在县城里的初中继续读下去,母亲没有办法,带着我回到镇里,转学回到了原来的初中。好几年之后,我回曾经住的地方看过,大杂院已经被拆除了,即将新建起来的楼房还没有开始动工,那里只是一片废墟。那些原来的邻居们,也都被生活分流到了各处,一个也见不到。 我看着那片废墟,忽然感觉到有一团红色的火焰在心里燃烧,像迎风飘扬的头发。 第6章漫长的告别 —1— 2013年的秋天,天津与曹州之间的绿皮火车1411/1412停运了。知道这个消息后我很感慨,毕竟上大学那时候都是坐着这两趟火车来去,在上面耗费了四年的光阴。虽说毕业这么多年了,也没做出什么成绩来,但对于承载自己青春的物事总有些舍不得。 于是,我决定趁它停运之前,再去坐最后一次。 我当时正混在北京,便坐着城际列车到了天津,在候车室里等了两个小时后,如愿以偿地登上了这缓慢的绿皮火车。它出站的时候,旁边正好有一列和谐号呼啸而过,从窗户里看上去就像一道白色的闪电,而1411却还不紧不慢地哐当着,让我感觉时间几乎停滞了。 真的让人难以置信,年轻时的我竟然可以忍受这种速度,像乌龟一样,把我的青春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 许久不见,1411还是老样子,有的地方掉了皮,墨绿色的座椅上斑斑驳驳,顶壁上的电风扇“嘎吱嘎吱”地摇摆着,吃力得像抱着几百斤重的老头。也许它真的到了该告别的时代,车上零零星星地没有几个人,连卖食品的小推车也懒得出来了,显得格外萧条。我挑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了一会儿,就发现在我右前方三点钟的方向坐着一个孤零零的姑娘。姑娘扎着一条马尾辫,以手托腮,看着窗外的风景。阳光斜照过来,使她的脸看上去白皙得像纸一样。我在心里暗道:哦,纸姑娘。 车上实在是太无聊了,所以我决定去搭个讪。 我走过去,佯装随意地问:“这有人坐吗?” 纸姑娘看了我一眼,笑了笑,摇了摇头。 我坐在了她的对面,能更加清楚地看到她娇俏的五官与白皙的皮肤,甚至都能闻到随风飘来的她头发上洗发香波的味道。我正要找个什么话题切入进去,她忽然把手探出窗外,指着火车正在掠过的一座座凸起的山包,问:“你看,那像什么?” 这个比喻一定要巧妙,要不然过会儿……说不定就没有过会儿了。我沉思了一下,说:“像屁股。” “哈哈哈……”果然,她笑了起来,眼睛里有阳光在流动。 “屁股”成功地成了我的敲门砖,我们正式进入聊天模式。她看着我摇了摇头:“你不像是坐这趟火车的人。”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道。 “你看——”我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车厢里零零散散地坐着的多是一些大叔大婶大爷大妈级别的人,还有几个懒散的民工歪在座位上打盹酣睡。纸姑娘说,“看得出来,你跟他们不一样,你是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人。” 我笑道:“我只是一个生存在城市里的人。坐这趟车,只是为了怀念一下过去。” “是吗?”她眼睛里盛满了笑意,“我也是啊。” “哦,这么巧?” “嗯,”她点了点头,“我谈的第一次恋爱,就是在这趟火车上分的手。” —2— 纸姑娘第一次谈恋爱的时候,大约是十七岁。那时,纸姑娘还上着高中,却不可避免地陷入了爱河。处在青春期的小伙子总是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能让人怦然心动。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暂且叫他a君。 a君没什么正式工作,喜欢抽烟喝酒打扑克,但身上却有着属于青年人特有的正义感和自尊心,坏也坏得理直气壮,可谓是邪气凛然,纸姑娘就喜欢他这一点。她当时要上晚自习,a君就骑着一辆自行车,每天晚上在学校门口接她回去,雷打不动。有一次下起了暴雨,因为下水道都堵了,雨水排不出去,马路上积水十几公分。维修工人把古力盖子拉开做检修,还没来得及放回去,结果就出事了。a君晚上骑着自行车看不清路,一下栽了进去,也不知道伤到了哪里,疼得差点晕过去。纸姑娘下了晚自习出校门的时候,看到衣服都破了的a君推着前轮变形了的自行车在等自己,身上有好几道口子在往外流血,脚底下已经汇了一摊。纸姑娘一下就傻了,a君笑着说:“我害怕我不来,你再担心我。” 谈恋爱并没有影响到纸姑娘的学习,高考后,她被北京的一所大学录取了。纸姑娘很高兴,a君更高兴,晚上领着她去夜市喝啤酒庆祝。纸姑娘从来没喝过啤酒,两杯下肚后,脸蛋变得红通通的,在灯光的照耀下格外好看,然后隔壁桌上就有两个男人冲着她吹口哨。 在北方,对着女孩吹口哨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流氓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但那要看是谁,a君眼里就容不得沙子,当下就跟隔壁桌吵了起来,然后动了手。a君也是混子出身,打起架来毫不含糊,没两下就让那两个男人吃了苦头。两个男人见状不对,丢下一句“你等着”,就跑了出去。 a君跟纸姑娘也要走,却因为掀翻了桌子、砸了酒瓶,在赔偿问题上又跟摊位老板纠缠了起来。赔偿问题刚弄明白,他们发现想走已经走不了了。刚才跑的那俩人又叫来了八九个人,把他们给堵在了夜市上。为首的是一个刀条脸,光着膀子,胳膊上文着一整条青龙,他看着a君,问:“是你打的我兄弟?”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a君看了一下形势,说:“大哥,我留这,你们怎么样都行。这事跟我女朋友没关系,让她走。” “让她走?”刀条脸扫了纸姑娘一眼,冷笑一声,“让谁走你说了不算。这女娃娃陪哥几个去ktv玩会,唱几首歌,今天这事就算了。” 纸姑娘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脑子都吓蒙了,站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a君冷不丁地对着刀条脸跪了下来,说:“大哥,这事跟她真没关系,你先让她走吧。” “去你妈的,跪也没用!”刀条脸朝着他啐了口唾沫,“女娃娃留这儿,你赶紧给我滚他娘的蛋!” a君抄起一个啤酒瓶子,“啪”的一下摔掉了瓶底,露出了绿森森的利茬。刀条脸几个都以为他要动手,没想到a君却举起瓶子,朝着自己的肚子狠狠地戳了下去。也许是因为用力过猛,立刻就有血从啤酒瓶口里流了出来,像没关紧的自来水龙头一样。 围观看热闹的人发出了一声惊呼,连刀条脸都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a君跪在地上,一只手撑着地说:“大哥,求你放过我女朋友,这事真跟她没关系。她跟我们不一样,她就要去上大学了,她有前途……把我留在这儿,你们随便怎么对付我,都没关系……” 说到最后,a君的身体都是哆嗦的,他每哆嗦一下,血就从啤酒瓶口涌出来一团,红色缓缓地在他面前流成了一道蜿蜒的河。刀条脸咬着牙朝着他狠狠地点了点,说了句“算你狠”之类的话,然后带着人离开了。 纸姑娘在扶着a君去医院的路上,一边拼命流泪一边下定了决心,她要跟a君过一辈子,无论他是贫穷还是富有,是残疾还是健康,就像电视里的那些人在教堂结婚时,牧师问的那样。 —3— 确实很惊人,只是听她诉说,就让我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我咳嗽一声,换了一个话题:“那么,你跟你男朋友是怎么认识的?” “笔友。” “笔友?” “是,就像今天的网恋一样,很不可思议是吧?” “也不是。”我摇了摇头。交笔友在那个年代还是比较时髦的一件事情,很多人都交过,并且都是抱着一种共同学习与君共勉的心态,比现在以约炮为目的的网聊纯洁多了。现在你上个qq微信什么的,跟人聊理想、聊志向、聊抱负,这不傻逼吗? 我又接着问道:“后来你们怎么样了?” “后来,”纸姑娘说,“后来我就读大学了,来了北京。” 纸姑娘来了北京,a君没来,他留在纸姑娘的家乡,打着临时工,等待着她大学毕业。大一上半学期还没结束,纸姑娘就觉得自己读不下去了——她母亲的糖尿病迅速恶化,转化成了肾病,需要靠每周两次的透析才能勉强维持生命。一次透析就需要四百块钱,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且持续不断。纸姑娘决定辍学打工,以维持母亲的生命。a君知道了这件事情以后,断然打消了她辍学打工的念头,让她安心念书,母亲的病,他来想办法。 a君做临时工赚的钱无疑填不满血液透析这笔花销的无底洞,为了赚更多的钱,他应征去了本地的一家小型煤矿厂,做了一名下井的挖煤工人。煤矿厂是私人开的,从地下拉一车煤到地上能挣十五块钱,a君拼了命地干,才能保证纸姑娘母亲每个月的透析费用。他之前对纸姑娘说,会经常去北京看她,但沉重的现实让他一次北京也没能来。 就这样,两个人的恋情就像以前一样,依靠写信维持着。大一暑假,纸姑娘没有回家,在北京打了一份工,想减轻一下a君的负担。她打工的那家公司的老板姓黄,对她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但纸姑娘并没有投怀送抱,而是用勤勉和努力来淡淡地回应着黄老板的厚爱。 没过多久,纸姑娘和a君都买了手机,不舍得打电话,就发短信。a君还像写信时一样,常常写好一大段话,连着发送四五次才能发完。纸姑娘每晚要看着短信才能睡着。 可是有一天晚上,a君没发来短信。 纸姑娘等到半夜,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关机。 失魂落魄的纸姑娘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安慰自己,也许是手机没电了,也许是他今天太忙,也许是他跟工友喝酒去了……天快亮的时候,迷迷糊糊的纸姑娘接到了医院打来的电话,说煤矿塌方,a君被砸在了矿井下面,受了重伤,让她赶紧回来见最后一面。 纸姑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到火车站的。当时正值国庆长假第一天,回老家的车次已经没票了,她买了一张站台票,想夹杂在上车的人群里蒙混过关,却被眼疾手快的工作人员给揪了出来。她又急忙跑到汽车站,但每天只有一班的汽车已经发走了。纸姑娘想起天津还有一列经过老家的火车,便立刻去了天津,紧赶慢赶,终于坐上了绿皮车1411。 纸姑娘说:“那一次,我就坐在这个座位上,从来没觉得这趟车这么慢过。我在心里不停地喊,快一点,快一点。” 我问:“然后呢?” “然后,”她拂了一下额前被风吹乱的头发,“火车走到一半的时候,我又接到了医院的电话,说他死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剩下的半程,她是流着泪坐完的。 轰隆隆的火车载着她向前驶去,还没到终点,就迎来了漫长的告别。 —4— 纸姑娘回到北京以后,就跟黄老板好了,做了他的小三。 纸姑娘的小三做得很敬业,只要钱,其他什么都不管,黄老板的一切家庭工作江湖琐事,她都不参与。即使这样,她还是被黄老板的妻子发现了。剽悍的女人带了四五个大龄闺密,大骂着“臭婊子”,把她抓到街上毒打了一顿,还狠狠地羞辱了她,几乎剥光她的衣服。 就算这样,她也没有离开黄老板,始终坚定地跟他腻在一起。到最后,黄老板的妻子都烦了,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威胁到自己的正室地位就好。 就这样过了三年,纸姑娘跟黄老板分手了。分手的时候,黄老板给了她四十万的补偿费。 我有些惊叹:“这笔钱也不算少了。” 纸姑娘说:“我没要。” “为什么?” “我母亲死了,要这些钱有什么用。” 我为之一愣。 这时火车外掠过了一排排红色的枫树,矗立在寂寥的秋天里,像一团燃烧的火焰。纸姑娘指着窗外兴奋地说:“看,好漂亮啊。你说,像什么?” 我说:“像晚霞。” 她说:“像头发。” “头发?”我疑惑了一下。 广播里忽然响起了话务员的声音:“各位旅客请注意,前方到站,巨野车站。” 纸姑娘站了起来,说:“我该下车了,谢谢你听我讲了这么长时间。上面的包,你能帮我拿下来吗?” 我急忙站起身,帮她把行李架上的旅行包拿了下来。在那一瞬间,我忽然产生了一个想法,这姑娘是不是逗我玩呢,反正快到站了,闲着也是闲着,找个人随便瞎侃一通,过过嘴瘾,也许是小说看多了。 不过我也没有细想,本就是萍水相逢,便把她送下了车。她站在月台上,朝我挥了挥手,随着火车的开动,她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我的视野里。重新回到座位上后,我百无聊赖地打量着窗外的风景,忽然发现对面窗户的金属边上有些细微的划痕,像是用小刀刻上去的。 我好奇地凑上去看了看那些划痕,已经有些年头,快被岁月抚平了,但依稀可以辨识出字迹来。 “我爱你”。 下面还有日期:“2010.10.1”。 第7章帝国时代 大学毕业后,在颠沛流离中,倒也回过几次母校。每次回去,都要去到那幢破旧的宿舍楼,经过狭长而幽静的走廊,在204的门前站一会儿。有一次,在一个静谧的黄昏,一点淡淡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走廊上,这场景让我忽然有一种错觉——一旦推开门去,就会看到五个熟悉的面孔,正七嘴八舌地聊着什么。 但我清楚地知道,这扇门再也推不开了。也许里面还是同样的情景,在墙上刻着校花的名字,贴着李小龙和施瓦辛格的海报,到处扔着臭袜子、烟头和洗脚盆,但物是人非,里面的年轻人已经不是当年的面孔。属于我幻想中的那个时代,就像一页发黄的日历纸,已经被轻轻地翻了过去。 去年十一月的冬天,出奇地冷,而我要去南方出差,正好曾同住一个宿舍的大齐在那个城市里,便提前联系了他。大齐知道我要去的消息后,很高兴,兴奋得在电话里嗷嗷直叫。 那天办完事后,给大齐打了个电话,他开着自己的宝马x3来接我。十年不见,他身上发生了太多的变化,几乎比以前胖了一圈,以前看上去神采飞扬的偏分也剪成了板寸,浑身上下都弥漫着一股成功人士的气息,这跟他目前的身份倒也相符——他在一家大型公司做运营总监,拿年薪的那种,混得可算是风生水起。 大齐请客的地方定在了一家四星级酒店,我们两个从落黑喝到了晚上十一点。在我的记忆中,除了大学毕业前的那顿散伙饭以外,就再也没有喝得这么狠过。大齐去卫生间吐了两次,用粗大的手掌拍着我的肩膀,意犹未尽地说:“一会儿咱们去‘夜辉煌’,边唱边喝。” “‘夜辉煌’?” “音响好,关键是小姐漂亮。”大齐说完,就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哎对对,是我,给开一个房间,半个小时后到。姑娘,挑最漂亮的姑娘!让她们等着!” 我们俩走出酒店,大齐拿出车钥匙,我赶紧拦住了他:“齐哥,不用找个代驾?要不咱打出租去吧。” “找什么代驾,没事,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今天晚上,我就是你的代驾!”大齐发动车子,一踩油门,蹿上了漆黑清冷的马路。我把车窗打开一条缝,让凛冽的风吹进来,我昏沉沉的脑袋才感觉好受了一些。 “齐哥,你知道吗,我每次有事回学校的时候,都要去204门口站一会儿。” “哈哈,我在墙上刻的咱班花的名字,还有没?对了,她叫啥来着?什么颖……” “我都是在门口站一会儿,没进去过。” “为啥不进去看看?” “进去了,我害怕就把你们全忘了。” “哈哈,”大齐笑着,嘴上又叼了一根烟,“你敢把我们给忘了,我非揍死你不可。” “齐哥,”我看着外面疾驰掠过的黑夜,沉默了一下说,“我不想去‘夜辉煌’。” “咋了?”大齐扭头看了我一眼,“你想去哪?” “我想打《帝国时代》。” “帝国时代”,大齐听到这四个字的时候,脑袋里明显短路了,因为他怔了一下。是啊,已经过去十年了,这漫长的时间足以消磨掉他的许多记忆,包括他最喜欢的那个班花的名字以及我们曾经熬夜对战过的游戏《帝国时代》。这些曾经最真实最鲜活的事情,我以为像被刀刻在木板上一样清晰,但没想到,它们终究抵不住岁月的侵蚀。 大齐愣了片刻,忽然狂笑起来,连车子都跟着有些颤抖:“《帝国时代》?哈哈哈,《帝国时代》啊《帝国时代》,你要不说,我都快忘了还有这么一款游戏了。你怎么忽然想起来这个了?” “不是忽然想起来,现在没事的时候,我也会自己玩一玩。”我深深地躺进座椅里,说,“还记得吗,原来咱们六个人,经常半夜从宿舍溜到网吧,分成两组火并,一打就是一个通宵。” “对啊,那个时候真是玩疯了。”大齐感慨道,“不过现在的人早就不玩这种游戏了,现在是《英雄联盟》,还有《魔兽世界》啊什么的天下。” “齐哥,找个地方,咱们火并一局‘帝国’吧。” 大齐瞅了我一眼:“没事吧你,打什么‘帝国’啊,都老掉牙的游戏了。欧阳,我跟你说,‘夜辉煌’那儿的姑娘真不是盖的,你去了就知道了,今天晚上包你满……” 我打断他说:“我明天就回去了,只能在这里待一晚上。我不想去什么‘夜辉煌’,也不想去唱歌,我就想去打‘帝国’。” “你非要打是吧?” 我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大齐踩了一下刹车,然后拐了一个弯。他也没说话,不过看得出来,他有点不高兴了。任谁都会,好意被如此拂去,心里肯定是不痛快的。 将近深夜十二点的街道上,冷冷清清的,我们转过两条巷子,也没有发现营业的网吧。现在宽带和智能手机普及了,连带着网吧也比以前少了。大齐说:“你看,找不到地方,咱们还是去‘夜辉煌’吧。” 我说:“再往前走走吧,总会有的。” 大齐赌气似的踩了一脚油门,车子发出了一声怒吼。 终于,在转了三四个街区后,我们在一条偏僻的巷子里找到了一家正在营业的网吧。网吧门头很小,走进去后,里面零零散散地坐着几个上网的人,破旧的吧台上趴着一个网管,正在睡觉。我拍了拍他,他睡眼惺忪地抬起头来:“上网啊?身份证拿一下。”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我把身份证交给他,问:“你们这的机器里有《帝国时代》吗?” “《帝国时代》?”他的眼神迷茫了一下,好像在回忆很久以前的什么事情,“哦,游戏啊,有的有的,不过装机太少,楼上有一台,楼下有一台,还都是老机器。” “没关系。”我对大齐说,“我去楼上,你就在楼下吧。” 大齐无奈地伸了伸懒腰,半死不活地说:“行,听你的。” 我打开电脑,尘封的硬盘像行走在雪窝里一样,嘎吱作响。我启动程序,建了主机,等待着大齐的加入。可等了半天,也没有什么动静,主机平台里面仍旧是我孤零零的一人。我叹了口气,心想,唉,算了,何必再强求他。这漫长的时间,原本会改变一个人。那些回忆,只是刻在我一个人木板上的印记罢了。 就在我要点退出的时候,大齐加进来了。我看着他的id“maya”,愣住了。 “玛雅王”,那是我们曾经给他取的绰号。我都早已经忘记这个id了,没想到,他还记得。 我握着鼠标的手忽然有些颤抖。 对话框里显示出了大齐发来的信息:再加四个电脑吧,分成两组。你带一队,我带一队。 我又加了四个电脑,用拼音标注了它们的名字:东林、老朱、小胖、兆阳。 然后我点击了确定。 从浩瀚的地图打开的那一刻起,我明白,“玛雅王”又回来了。 那是我打过的最艰苦卓绝的一场战争,我们战斗的地图是黄金潮——典型的大陆地形,在抢夺黄金的阵地上,游牧民族和重装骑兵相互厮杀,弓弩射手和条顿武士血肉相搏。大齐控制的玛雅步兵像鬼魅一样穿行在我堡垒的后方,我倾尽国力生产的波斯战象在他密集的箭簇下发出了悲惨的哀号。我们挖光了地图中的每一块黄金,伐尽了视野内的每一棵树木,从午夜战至黎明,帝国之间的天平才开始慢慢倾斜。 玛雅王,他庞大的玛雅步兵配合强力且密集的弓弩射手,根本无惧我骑兵的冲锋和战象的践踏。他让他的士兵们深入敌营,建造了长且坚固的城墙和堡垒,把我与联盟之间的通道切断,然后纵兵直下。在数场血战后,将我的堡垒和城镇夷为了平地。我面前的烟灰缸里满是烟蒂,像是那些倒下去的士兵。黎明前的一阵冷风从门缝里灌了进来,我忍不住浑身打了一个寒战。 是的,我感受到了他汹涌的战意和欲望,虽然隔着屏幕,我也闻到了他血液里沸腾的味道。那个大腹便便的运营总监不是他,那个开着宝马的商务人士也不是他,他仿佛一瞬间又变回了那个眼光明净的瘦削少年——头发像烟火一样迅速生长,令他神采飞扬的偏分垂下来遮住的那只眼睛里,显露出饱含杀机的寒光。他抛去了世间的一切琐事——运营、报告、客户、应酬、业绩、报表……聚精会神地握着鼠标,以玛雅王的名义,指挥着他的士兵们横扫整个大陆。 经过四个多小时的鏖战后,我输了。沉默了一会儿后,大齐在对话框里打出:欧阳,下来吧。 我起身时,头有些眩晕,摇摇晃晃地朝着楼梯口走去。我忽然有一种错觉,一旦走到楼下,就会看到五个熟悉的面孔,他们应该是刚熬完一个通宵,脸上挂着沉倦的疲惫,但还在兴奋地谈论着什么。看到我下来,他们高兴地挥着手说:“兄弟,好久不见。” 第8章没有故乡的人 —1— 接到慕容解放的电话是在前年夏天,我很意外,因为我们已经有很多年没见了。他在电话里说要从另一个城市坐火车来看我,让我斋戒三日,沐浴更衣,早做准备。放下电话,我浮想联翩。 起名字是一个大学问,从我上幼儿园开始,认识了无数个李涛、张军、王海燕,把这些在我生命里出现过的重名的人放在一起,都可以组成一个加强连了。如果上天赐予了一个特别牛逼的姓氏——比如说复姓,而你却拿它来当礼拜天过,岂不是暴殄天物?慕容解放就是这样的败家子,他复姓慕容,名解放,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就着比萨吃火锅的感觉,那奇妙的感觉直达心底,无法形容。 当然,他可能也是无辜的。我们从他身上感受到的,是他父母对这个世界的满满恶意和嘲讽。 慕容解放是我大学里绘画社的朋友,画得一手好油画,尤善画女子裸体,被称作“工大第一才子”——按说这是一门多么得天独厚的手艺啊,但别看他在哥们儿面前风趣诙谐,指点江山,屌得飞起,在女生面前却十分木讷,说句话都磕巴。他跟女生交流最没有障碍的时候,就是在画室里面对她们裸体的时候。 虽然他阅女无数,但秉持着一个画家的职业操守,慕容解放从未跟任何一个模特儿有过一腿,让我们又爱又恨。想一想,毕业以后一晃眼快十年了,我们只在qq和微信上聊过,他这次却要兴师动众地来看我,却不知道又是为何。 他到的那天,我去火车站接他,看到他从出站口走出来,我挥动双手高呼道:“解放!”引得旁边的人纷纷侧目,我连忙快走两步,唯恐发生什么瓜葛。 解放扛着一个硕大的行囊,历经十年的光阴,又重新站在了我面前。时间的伟力仿佛在他身上没有发生什么作用,他给我的感觉一如之前,略微瘦削的身材、桀骜不驯的眼神,唯一明显的改变就是原来那一头风度翩翩的中分变成了精悍的毛寸。 许久未见,我很激动,想上去给他一个拥抱。他却一把推开我,揪着贴在胸膛上的t恤衫说:“靠,济南真热。再来把孜然,我就能直接上桌了。” 我说:“太夸张了吧,你从哪来的这是?” 他说:“哈尔滨。” 我有些意外:“你怎么从那么远的地方杀过来了?” 他没有回答,而是问我:“有没有斋戒三日,沐浴更衣?” 我点头:“有,吃了好几天萝卜青菜了,今天刚洗的澡,换的衣服。” “太好了,”他一把将带着汗臭味的行囊扔给我,“快带我去吃烤羊腰子。” 我说:“有这么急吗?” “废话,能不急吗?我来济南不就是为了吃你这一口吗!” 经年未见,当年的文艺青年也变成了吃货。回家简单收拾一下后,我带着他去了回民小区,找了一家比较正宗的烧烤摊。大块沉甸甸的羊腰子烤熟了端上来,还嗞嗞冒着油,腥臊味和肉香味搅和在一起,像魔鬼似的挑动着舌头深处的味蕾。慕容解放也顾不得热,拿起一串来就咬了一口,烫得嘴巴都歪到耳朵根子上去了:“我操,正宗……” 我说:“你千里迢迢地跑到济南来,不是为了专门吃羊腰子的吧?” 慕容解放搁下手里的串,严肃地看着我:“欧阳,你说的这句话已经严重地漠视了一条生命的价值。” “啥?” “你看这串羊腰子,用专业术语来说,叫白腰,用土话来说,叫羊蛋。在一只羊的生命里,只能拥有一次羊蛋,这是它最珍贵的东西。它奉献出了生命里只有一次的最宝贵的东西,难道不值得你花十几个小时来跑一趟吗?这是一种虔诚,这是一种对生命的尊重!” 我简直要把刚喝到口里的啤酒喷到他的脸上。吃个烤羊腰子,他还上升到生命哲学的高度了。再来两串板筋,非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不可。我说:“咱说点实在的,行不?你说你从哈尔滨来,你去那干啥去了?” “去看了看老耿。” “老耿?哪个老耿?”我回忆了一下,“哦,是不是上大学的时候绘画社的社长?” “是。”他点了点头,又消灭了一串腰子。 我有些讶然:“你先去的哈尔滨,然后又来的济南?” “之前还去了昆明、重庆、成都,顺江而下到了武汉、长沙、黄石、南京、苏州、上海,然后坐船到了大连,又坐火车去了哈尔滨,最后从哈尔滨来到济南,坐在这里,陪你吃羊腰子。” 我已经是目瞪口呆:“我擦,放哥,你这是咋了?要周游中国啊?不用上班了?中彩票了?” “彩票没中着,”他嘴里嚼着腰子,轻描淡写地说:“不过我确实是中奖了。” —2— 慕容解放中了人生的大奖。 从没什么不良嗜好的他,在一次单位组织的常规体检中,被查出了肝癌,并且是晚期。慕容解放听到这个消息都蒙了,把自己关在家里了两天,然后去单位辞了职,把养老保险和公积金全都提出来,卖了车子和房子,拒绝了医生提出的化疗方案,然后开始周游中国,准备在生命走到尽头之前拜访一遍散落在大江南北的所有的好友。 我听完他的叙述之后哑然失笑:“解放,你丫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吧。”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就知道你不信,真是的,我还能拿这借口骗人?”他在裤子边上蹭了蹭油手,从搁在地上的行囊里翻出一张纸递给我,“喏,看看这个。” 他递过来的那一张皱巴巴的纸是医院下的病情诊断书,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肝癌、晚期”的字样。我不禁失声道:“怎么会这样?” “医生说我如果不配合治疗,顶多还能活三四个月。哈哈,其实,三四个月已经够用了,像我以前那样,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工作,一成不变,像电脑里设定好的程序,就算是再活三四十年也跟一天没有区别。”慕容解放抹了抹油腻的嘴唇,喝了口啤酒说,“幸好,我还没结婚,要不然拖家带口的,我肯定就死在医院了。” 我不知道这个男人的思想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蜕变,能够让他一边吃着羊腰子一边谈论生死,仿佛生命之烛即将熄灭的人不是他自己,而是某个跟他完全无关的陌生人。我喃喃地说:“你不准备死在医院,难道已经打算好了客死他乡吗?” “他乡?”慕容解放笑了起来,“欧阳,你忘了,我跟你们不一样,我是一个没有故乡的人。” 对,没有故乡的人,我记起来了,这才是他身上跟别人最大的不同点之一。他出身于西北慕容氏,身上流淌着高原人的血。刚刚懂事又因为父母工作调动的问题,全家迁徙到了河南开州附近,学会了满嘴的河南话。上了小学没多久,因为黄河改道问题又撤区设县,将他们划给了山东曹州,慕容解放一下又成了山东人。到了读高中的时候,为了让他能考个好的大学,父母又托关系把他的户口转到了贵州,在苗寨里混了三年。等到考上大学,他的户口也随着落到了天津。毕业后又去了北京,读书、恋爱、毕业、工作,一直到现在,整整十年的光阴,造就了他满嘴的京片子。 有人说,一个人的乡音决定了他的故乡在哪里,可这个复姓慕容叫作解放的男人,他会说河南话、山东话、天津话、北京话,甚至还会说苗语,真不知道他应该算是哪里人。别人在沮丧和痛苦的时候,心底还有一个故乡,可以寄放无处排遣的哀愁,而慕容解放,却连这样的一个地方都没有。短短前半生的颠沛流离,让他失去了扎根的感觉,迷失了故乡的痕迹,而就是这样的前半生,也即将走到尽头。 我说:“你准备就这样一个个去看朋友,走遍大江南北吗?” “不——”他吃完了最后一串腰子,舔了舔嘴唇,意犹未尽地说,“我已经走完了,你这里是最后一站。” “我靠,何其荣幸……” “你别嘚瑟啊,我把济南定为最后一站,可不是来看你一个人的。” 我皱起眉头:“这济南还有谁?” 他喝了一口酒,悠悠地吐出了三个字:“陈小勉。” 刹那间,我醍醐灌顶,一下子就明白了济南对于慕容解放的意义。陈小勉,天津工大新闻系的高才生,身材高挑,心高气傲,眼神清澈冷漠,永远以一袭迷离的烟熏妆出现在众人的面前,是慕容解放心目中永远求之不得的女神。上大学的时候,解放也算是才子一枚,虽然对女生有些木讷,但也少不了爱才之人暗送秋波。唯独陈小勉对此不屑一顾,直接将其拒之千里。一次解放鼓起勇气,在女生宿舍楼下拦住了陈小勉,请求她给自己当一回模特——是画半身像,不是裸体,却只换来陈小勉的两声冷笑,正眼瞧都没瞧他一眼就“噔噔噔”上了楼。为了这,解放没少找我借酒消愁,黯然魂伤。我清楚地记得,在毕业之前,解放为一诉衷肠,排遣四年来积郁在心中的情绪,亲手给陈小勉写了一封长信,还特地拿给我校对了一遍,看有没有错别字——四级考试都没见他这么认真过。我还记得那封长信的开头是这么写的:“你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我的波心,我何止讶异,简直欢喜,灵魂仿佛掉在了黑夜的海里。啊,小勉,你挥一挥手,带不走你在我脑海里的记忆……” 我当时看了之后还挺惊讶的:“靠,没想到还挺押韵的。” 慕容解放搔着头笑道:“嘿嘿,我平时比较喜欢读徐志摩。” 得到我的首肯之后,他很高兴,第二天就把这封信送了出去,然后石沉大海。 后来,大家就毕业了,各奔东西。我在江北辗转一圈,最后到了济南。后来,听说陈小勉也来了济南,在电视台工作,可我一直没有见过她。 我喝了一口酒,自嘲地说:“敢情我就是个陪衬。” “别这么说嘛,”他用吃完羊腰子的大油手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这一趟,不是一箭双雕嘛。” “我看你主要‘雕’的还是她,至于我,可有可无。自古以来,情义千斤就不敌胸脯四两。” “哎,欧阳,你咋这么小心眼呢,你看在我还有个把月活头的分上,能不能大度点?” 他这一句话提醒了我,是啊,我跟一将死之人较什么劲啊。解放的生命已如风中残火,不一定哪天就熄灭了,我要再跟他计较这个,也显得太不是东西了。我说:“放哥别介意,我就说说而已,以咱们俩这交情还用讲究那么多吗?说吧,你准备什么时候去见陈小勉?” “今天晚上。” “这么急?” “你知道,我已经时日无多……” 我懊恼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怎么老是忘了这茬。 解放说:“欧阳,晚上跟我一起去吧。” 我想了想,也好,他刚来济南,人生地不熟的,再加上身体又这个样,万一有个不小心出了什么事,我得后悔死。 —3— 我没有陈小勉的电话,也没有她的住址,只知道她在电视台上班,做都市频道,而电视台的下班时间一般都比较晚,在晚上七点左右。 电视台是个神圣的地方,一般来说,掌管舆论宣传的地方都很神圣。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守门的保卫趾高气扬地拦住了我们两个:“没有出入证就不能随便出入,知不知道?你们以为电视台是什么地方,让你们想进就进?逛菜市场呢?” 我解释:“我们就进去找个人,不逗留。要不,我们登记一下?” “登什么记,谁知道你登记的信息是真的假的。找人也不行,电视台严禁找人,走走走。” 我们像鸭子一样被撵了回来,没办法,我只能把我的那辆小破车暂时停在路边,等着电视台下班。 一直等到七点半,感觉台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我跟解放瞪大了眼睛盯着大门口,也没看见陈小勉的身影。我安慰道:“可能是在加班。” “嗯,也许,”解放点点头,“电视台的,一般都比较忙。” 时间慢慢流逝着,天空也黑了下来,我看看表,已经九点半了。不过我们还没有放弃希望,因为电视台的大门口一直有加班的人零星地走出来,披着一身的夜色,看不出来是敬业还是疲惫。我跟解放都抱着同一种心思:也许下一个走出来的,就是陈小勉。 等的时间久了,我俩百无聊赖,靠着车抽烟,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一辆大奔suv停在了我们的前面,从车上下来一个剃着板寸戴着大金链子的胖子,走过来说:“喂,兄弟,借个火。” 我掏出打火机帮他点着烟,他歪头的一瞬间,我看到了他脖子上露出来的一块刺青,像是龙,又像虎,或者只是一团花?图案太写意,我看不太明白。他拍了拍我,道了一声谢,又回到了车上。 我打了一个哈欠,解放忽然捅了我一下:“快看,是不是小勉!” 我急忙定神向前看去,在朦胧路灯光的照射下,我看到电视台的大门口站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却因为在夜色之中且距离太远,而看不清脸。我眯起眼仔细观察了一下,女人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往前走了两步,那步伐和姿势,一下子印证了我久远而模糊的记忆。 “没错,是小勉。”我低低道了一声。 在那一瞬间,周遭有些安静,我甚至都听到了慕容解放咽下唾沫的声音。喜欢就会放肆,但爱就是克制,这话一点不假。男人对于心目中真正的女神,总是惧怕面对。但是慕容解放不一样,他不能惧怕,因为时间已经没有任何余地留给他了。 这是一场必须要打的战役,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是命运把一切都推到了这个当口。 他拍了我一下,然后向前走去。 他将像天外来客一样,忽然出现在陈小勉的面前,镇定自若地表达出自己火焰一般的爱情。至于对方惊讶与否,接不接受,那都无关紧要了,他今天晚上要做的,是给自己十几年的思念一个交代。 忽然,陈小勉朝着这边挥了挥手,我跟慕容解放一下子都愣住了,难道她已经看到了我们? 停在前面的大奔轰然发动引擎,一个漂亮的转弯后停在了陈小勉的面前。就着车头的大灯,我看到她笑靥如花地坐上了副驾驶的位置,然后亲了剃着板寸戴着大金链子的胖子一口。 我和慕容解放像石雕一样愣在了原地。大奔缓慢地从我们身边开了过去,头顶上路灯的光线打下来,把驾驶室里映照得一片昏黄。在错身而过的刹那,我看到了陈小勉惊愕的眼神,很明显,她也看到了我们。 我愣了一会儿,才想起来掏出车钥匙,问:“追不追?” 慕容解放颓然地看了我一眼,仿佛瞬间苍老了十岁,那些癌细胞顷刻间布满了他全身。他摇了摇头说:“算了。” “看开点。”我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解放,你知道彩玲吗?” 还没等他说话,我又说道:“彩玲是我从小学起就暗恋的一个女生,一直到初中毕业。去年情人节那天,我从同学那里要来了她的电话号码,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当面说爱你,我要让那些过往的时光都有意义。没有你的日子里,生命仿佛只是白白流去……几分钟以后,她回了短信:你是谁介绍的?一次四百,包夜七百。” 慕容解放定定地看着我,我说:“你看,你并不是这世界上最惨的人。” 他身子晃了一晃,就向前倒去,我急忙扶住了他。他靠在我肩头,虚弱地说:“欧阳,我从小到大,都不知道自己算是哪里人,都不知道故乡应该是什么地方,直到我上了大学之后,遇到了小勉,我才知道什么是故乡……故乡,就是你心里的那个归宿。小勉就是我的归宿,她就是我这么多年来心里的故乡。可我现在,连这个故乡都没有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抱着泣不成声的慕容解放,就像抱着一个无处安放的灵魂。他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却始终找不到自己的归宿。这短暂的一生啊,就像随风飘荡的柳絮一样,在稍纵即逝的不安和彷徨里就迎来了结束。 夜色已凉,他的泪水从我的肩膀上滑过,滚烫滚烫的。 —4— 济南是慕容解放的最后一站,离开这里,他再去了哪,我就不知道了。 他的手机停机,他的qq头像变成了永远的灰色,他的微信和微博再也没有更新,这个世界上一切跟他有关的东西仿佛都停滞了。我不知道他最后是死在了家里,还是死在了医院里,抑或是死在了旅途中?不过,非要寻求这样一个结果,似乎也没什么意义了。 总的来说,我跟他的关系仅止于此,没有人通知我去祭奠,也没有人通知我去吊唁。只是偶尔在喝啤酒吃烤串的时候,在一片喧嚣声中会静静地想起他。然后我会往地上倒半瓶啤酒,作为一个老友的馈赠。 除了我的回忆,他仿佛与这个世界再无瓜葛,就好像他从来没有来过。 过了有一年多的时间吧,我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对方彬彬有礼地问我是不是某某。 我说:“是,并且我很忙,我不要保险,也不买房子,也不做问卷调查,就这样,拜拜。” 他急忙制止了我,说:“别挂,我是邀请你来青岛参加慕容解放先生的画展的。” 我愣了一下,问:“慕容解放?他还没死?” 对方说,早就死了。不过解放临死之前,捐赠了自己的眼角膜,他就是受捐人。 我喃喃地说:“那样挺好,挺好。” 对方继续说,解放临死前有个遗愿,想办一次画展,邀请他的朋友都过来参加。他打这个电话,是为了帮助解放完成遗愿。 我挂了电话,眼眶都湿了。按照约定的日期,我斋戒三日,沐浴更衣,然后去了青岛,参加了慕容解放的画展。 我在画展上见到了许多久未谋面的老同学、老朋友,我们相互问候着,捶打着彼此的肩膀,热烈地拥抱在一起,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忽然都觉得这友谊来得特别珍贵。 画展上有很多幅解放在西藏的油画,有纳木错的日出、日喀则的星海、拉萨的五彩经幡。每幅画下面都有日期,是他离开济南以后的作品。在画廊的一个角落里,我见到了身材高挑、冷艳高贵的陈小勉。她正对着一幅画出神,转过头来看着我,脸上却是素颜,没有了烟熏妆。 我说:“你也来了。” 她点了点头,又回过头去看着面前的那幅画,问:“这画的是什么地方?” 那是一幅还未完成的油画,半成品,颜色都没有上全,画的是广袤大地,雪原高山。下面没有标注是什么地方,也没有名字,只有一个日期,是他离世之前的时间。 我忽然想起来,在上大学的时候,我跟解放都很喜欢看的一部叫作《风斗士》的电影。电影的主角是一个武士,片尾的时候,他去挑战一个几乎无法战胜的对手。对手问他:“如果你死了,怎么处置你的尸体?”他说:“随便扔在蓝天下任何一个地方。” 于是,我对陈小勉说:“他画的是故乡。” 第9章非典的兵荒马乱 直到多年以后,我也没能达到曾浩的境界。人生如戏,全靠演技,曾浩在我心目中立了一座高峰。后来每次看到颁奖典礼中谁谁又拿了影帝影后的,我便忍不住嗤之以鼻。 —1— 无论是谁,这一辈子总会遇到几个牛逼闪闪的人物,让你自叹弗如。他们或是天资特别聪慧,或是个人魅力极强,又或是人情练达洞察世事,总之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地方。在我上大学的时候,隔壁寝室的曾浩便是这样一种传说中的人物,被我有幸遇见。 曾浩从入学开始就是风云人物,到2003年因为非典封校时,他的个人声望已达到顶峰:艺术系学生会主席、北方油画评选一等奖获得者、大梦乐队主唱、系生活部部长兼寝室室长。曾浩拥有如此众多的牛逼头衔,以至于我们都不知道该拿哪个来称呼他,权衡良久之后,我们最终统一了颇有江湖色彩的口径,叫他“浩哥”。 当哥就有当哥的烦恼。从2003年5月开始,整个工大就被封校了——几个疑似非典病人的学生被送到医院隔离以后,学校就与外界切断了一切联系。听说北京死了不少人,老师们课也很少上,一度人心惶惶。在这种状况下,各个系的学生会就承担起了学生们的自治任务。曾浩是学生会主席,又是生活部部长,更责无旁贷,天天领着我们系的一帮学生,去管理我们系的另一帮学生。用历史老师的话来讲,叫“以华制华”。 那是五月的一天,我正在寝室里睡午觉,太阳透过窗户明晃晃地洒在我的脸上,搞得我在梦里一直拉窗帘。好不容易刚进入状态,隔壁宿舍的周晓正就急急火火地闯了进来,贴在我耳边喊:“欧阳,出事了,咱们系的人跟经管系的人打起来了,快下去帮忙!” 我像诈尸般一下坐了起来,脑袋正碰在上铺的床板上,撞得我差点晕过去。我不是因为两边的人打架感到紧张而这样,纯粹是被周晓正的大嗓门给吓得,他在这个寂静的中午突然吐出来的一串音符就像在我耳边炸开了一挂火鞭。我说:“快,出去看看。” 我晕晕乎乎地下了宿舍楼,定了定神,就看到在通向学苑超市和开水房必经之路的“林荫二道”上,正对峙着两拨人,男男女女都有,总共有七八十人。站在路对面的是经管系的,在路这边的是我们艺术系的。我心道:“粥少僧多,终有一战。” “林荫二道”,因为道路两边栽有巨大的法式梧桐而得名。白天的时候,路上会投下一片又一片的树荫,光是走在这里就让人感觉到一股浪漫的气息,适合聊天漫步打羽毛球踢毽子吹牛逼以及各种活动;又因为它直通学苑超市和开水房,自从非典封校之后就成了兵家必争之地。艺术系和经管系对林荫二道的争夺在非典封校之后就迅速进入白炽化,终于演变成了今天这种局面。 “喂,干吗呢你们在这儿?” 就在双方对峙、气氛极度紧张的时候,曾浩适时地出现了。他从宿舍楼的方向走过来,披着外套,趿拉着拖鞋,身上还带着午睡未完的慵懒。我们系的学生自动向两边靠拢,给他让出一条道来。曾浩踱步到阵前,顺手掏出火柴点上一根骆驼,然后冷冷地睥睨着对方。 太牛逼了,我已经在心里给他点了一万个赞。曾浩已经养成了习惯,每次在众人面前出场时都会保持这种造型。其实,不是他喜欢装逼,而是这符合他在我们心目中的形象,那就是“名士风范”。艺术系这群家伙最推崇的便是魏晋风骨,跟人谈起竹林七贤来都会激动得浑身哆嗦。曾浩身为学生会主席,系之表率,自然要把形象做足。在两边剑拔弩张的对峙下,本就不宽的林荫二道此刻显得有些不堪重负,它就像一道窄窄的淝水把我们分开——这边,是东晋的名士们;那边,是前秦的虎狼军。 “浩哥,是他们先……”周晓正刚要讲解,就被曾浩抬手制止了。阳光正浓,四周无风,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呛人的消毒水味道。曾浩以手掩嘴,咳嗽了两声朝着对面说:“请你们系里的代表出来说话。” 曾浩的气势足以震慑全场,理由就是自他亮相之后,对面就一直保持着静默。沉默了半晌后,一个戴着黑框眼镜、头发卷曲、面容瘦削的小伙子从对面走了出来,说:“我是经管系学生会副主席魏鹏。” 完了,我在心中暗道,光看他这个气势和风度,就跟曾浩不是一个级别的。这场战役,我们看似已经稳操胜券了。 “魏鹏,我知道你。”曾浩打量着他,“还需要做一下自我介绍吗?” “不用,谁不知道艺术系的浩哥。”对方这样说着,语气上却没有任何的退缩,看来也是个硬茬。 曾浩笑了笑:“哥不哥的,那都是同学们瞎叫的,在老师那可没这个面子。万一今天的事捅上去,大家都得受处分,尤其是咱俩。”他咬着烟头说,“封校期间,学生会的任务是领着大家开展活动,不是领着大家打架。” “你说得没错,确实,这不太像我们学生会应该做的事情。” “所以,拿出个解决方案吧。”曾浩歪着头笑了笑。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问浩哥想怎么解决?”魏鹏停了片刻,又把问题抛了回来。 “既然这样,我就说了。”曾浩潇洒地吐出嘴里的烟头,“别管今天哪边先动的手,咱们就不追究了。从此以后,你们经管系退出在林荫二道的活动,咱们还像以前那样,岁月静好,相安无事。” 魏鹏的脸有些涨红了,他扶了扶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凭什么?” “就凭我们是艺术系的。这条路上的法式浪漫情怀,你们不懂,就算让给你们,也是暴殄天物。” 经管系的学生有一阵小小的骚动,我听见有人在骂“装逼贩子”。对于这些语言攻击,曾浩只是笑笑,回头用眼神示意身后的艺术系同志们保持风度。 魏鹏思索了片刻,很认真地说:“我不认同你说的话,这是单方面的强词夺理。我认为应该把今天的事情上报给系主任,让校方出具一个解决方案。” 我摇了摇头,看来这魏鹏是真不行,顶多也就是“优秀班干”一类的角色,凡事都要找老师,找辅导员,找系主任,像是没断奶的娃。 曾浩说:“今天的事报给学校,在场的人都逃不了处分,没这个必要。如果你不认同我的解决方案,你可以说一个,我来听听。” “好,我认为应该这样,”魏鹏用手在空中画了一道虚线,“从林荫二道中间,画一道三八线。路南归你们,路北归我们,这样就井水不犯河水了。” “哈哈哈。”曾浩突然大笑起来。 魏鹏眉头一下就皱紧了:“你笑什么?” 曾浩又从兜里掏出一支烟,迎风点上,缓缓吐出了一道烟柱。这个动作他已经练得娴熟无比,潇洒程度堪比周润发张国荣,此刻一定又让许多女生情不自禁心头鹿撞了。摆足姿势后,曾浩再度睥睨着他:“划江而治?你想搞南北朝,我们艺术系可没这个兴趣。往大了说,要是开了这个头,我这个学生会主席以后就是艺术系的罪人。” 脾气火暴的周晓正已经不耐烦,跟几个男生站到路中间叫嚷道:“浩哥,你还跟这四眼废什么话,这帮货就是欠教育!” 对面经管系立刻有男生不服道:“你说谁欠教育!” “就说你,咋地?” “你他妈有种再说一遍?” “我他妈说十遍!就是你们欠教育,怎么着?” “你他妈找死!” “我就找屎来了!” …… 两方人已经骂开,高声问候着对方的直系亲属以及十八辈祖宗。男生上前,女生靠后,小规模的推搡冲突已经不可避免。周晓正一马当先,过去揪住了魏鹏的衣领,正要动手,忽然从嘈杂的人群中传来了一声清斥:“你放开他!” 随着声音落地,一个穿着天蓝色运动t恤的短发女生站了出来。周晓正斜了她一眼说:“你谁啊?就不放,怎么着?” 那女生二话没说,跟周晓正中间还隔着几个人呢,就野猫一样蹿了过来,掰住周晓正的手腕,不知怎么的就把周晓正推了出去!周晓正踉跄两步,一屁股蹲在了地上。 魏鹏嘴唇嚅动,刚说了一句什么,好像是叫了那个女生的名字。那个女生倔强地喊了一声:“你别管!” 周晓正从地上站起来,牛仔裤上全是土,手掌也被地面蹭破了。周晓正跟着曾浩在学生会里装逼装惯了,什么时候吃过这亏,当下吼着就朝那女生扑了过去。曾浩急得大喊了一声:“快拦住他!”他着急是有道理的,这女生可不能打,一打形象就全完了,我们系有理也变成没理了。 可周晓正跟猛张飞似的冲了出去,又有谁拦得住呢? 周晓正吼了一嗓子,一个抡圆的大摆拳就甩了过去,我立刻心里一“咯噔”——这一家伙还不得把那女生给抡飞啊?这周晓正真是红了眼了!但紧接着,让人意外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女生熟练地一猫腰,竟然躲过了周晓正的那一个抡拳。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这个动作有个术语,叫“下潜摇闪”。 周晓正抡空之后,可能连自己都不相信,愣了一下子。就在这当口,那女生已经展开了凌厉的反击。那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动作,优美、标准、凌厉、流畅,她那日在阳光下的动作,足以配得上这些华丽的辞藻——在这之前,我只在电视上每周日转播的“职业拳王争霸赛”中见过这些动作。 她瘦弱的身躯仿佛在一瞬间灌输进了难以估量的能量,双拳左右开弓,如教科书一般标准的摆拳和勾拳连续轰击在了周晓正的大脸和腹部上,没有丝毫的停滞和犹豫,仿佛在打一个人形沙袋。她最后一记勾拳打在了周晓正的下巴上,周晓正一百八十公分的身躯晃了晃,然后痛苦而缓慢地倒在了地上,单方面结束了这场华丽的表演。 我们都惊呆了,现场所有人都惊呆了,一时间鸦雀无声。周晓正不仅是学生会的人,他还有另一个身份,便是大梦乐队的鼓手。玩过乐队的人都知道,鼓手是个体力活,一场演出下来需要从头打到尾,相当于在工地上来回搬几十趟砖。所以周晓正不仅人高马大,一身腱子肉也十分抢眼,属于标准的“猛男型”。而如今这个猛男,却在一个瘦弱的短发女生面前走了一招都不到,甚至连痛苦的哼叫声都来不及发出,就已经颓然倒地。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短暂的沉默之后,是经管系学生们反击的喧哗。周晓正的倒地大大鼓舞了对方的士气,他们涨潮一般地跨过淝水,我们则退潮一般地开始溃败。曾浩在大撤退中已经无法顾及形象,只能声嘶力竭地喊道:“回撤!回撤!那边几个人拖上周晓正,快……” 真个是兵败如山倒,艺术系方才还个个睥睨万物不可一世的男生们此刻全都一只鸭子加两只鸭子——撒丫子起来。关键时刻倒是几个女生派上了用场,她们一边摘掉脸上的口罩一边猛烈咳嗽:“咳咳咳……我们有非典,正发着烧呢,来,打我们啊……咳咳咳……”随着气流四散,周围的人纷纷避之唯恐不及。 依靠女生们的急智,艺术系的大部队才得以安全撤回宿舍楼里。回到宿舍以后,曾浩才发现自己连拖鞋都跑掉了。历史的奇迹没有重演,校园版的淝水之战中,以艺术系名士们的一败涂地而告终。唯一让曾浩稍感安慰的是,“谢安折屐”跟跑掉拖鞋,在某种程度上还有着那么点异曲同工之妙。 —2— 我们都去隔壁宿舍看望昏迷的周晓正。 一个多小时后,周晓正才醒了过来,没想到他睁开眼睛的第一句竟然是:“快跑!” 曾浩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你醒了?” 周晓正从床上坐起来,看了看宿舍四周,又看了看我们,迷茫的表情就像刚做了一个噩梦:“浩哥,怎么回事?” 通过我们的一番描述,周晓正才恍然大悟记了起来。一旦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延迟的疼痛感也随之而来,他扶着自己的下巴躺在床上不停地哼哼着。老卢一边打着《帝国时代》一边喟叹道:“两军交战,最重士气。所以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啊。” 老卢这人上大学前做过两年生意,年龄比我们都大些,平时喜欢看《三国》一类的书,玩游戏也是即时战略型的,看问题比较深刻,算是我们学院的智囊。不过他此刻调侃的语气让周晓正很是窝火:“老卢,喊你打架你又不去,就别在那说风凉话。” “对别人是风凉话,对你,可不是。”老卢眼睛瞄了一下曾浩,说,“浩哥,我有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曾浩坐在那里眉头紧锁:“你说。” “屋里的都是自家兄弟,我就直说了。很快学生会就要换届了,如果你不领着大家把林荫二道夺下来,你说大家还会选你吗?当然,我知道你并不在乎这个,但关键是名誉。你不当这个学生会主席,那也得是急流勇退,自己辞职的,而不是因为同经管系的斗争落败才败下阵来的。要不然以后说出去多丢面啊。一块住了这么长时间,我知道你是个要面的人。” 老卢的一番话可谓是说到了曾浩的心坎里。 要是曾浩在这件事情上栽了跟头,以前的那些跟班怎么看他?他的粉丝们怎么看他?经管系的那帮货怎么看他?曾浩又掏出一根骆驼香烟来,闷声不吭地抽了起来。 老卢暂停了游戏,神色严肃地说:“浩哥,这可不是一件小事。你要知己知彼,谋定而动。” 好一个老卢,支起招来的那表情、那神色,活脱脱的一个狗头军师。 在老卢的帮助下,曾浩很快拿定了反击方案,先把学生会的人全都撒了出去,要他们尽快调查清楚把周晓正放倒的那个女生到底是什么来头。很快,消息反馈了回来,那个女生叫莫兰,体育学院重竞技系的,拳击专业,曾经拿过省里青少年拳击锦标赛的亚军。大三,跟经管系的魏鹏是老乡,同时还是他的女朋友。 “我说那妮子怎么出手那么重呢!”最感慨的是周晓正,他的下巴还没好利索,说话的时候跟嘴里含了根黄瓜似的,“我想好了,下次再见她,我就改变战术,跟她玩摔跤!我就不信了……” “没有下一次了。”曾浩叹口气,踱步到窗边,看到距离宿舍楼一百米外的林荫二道上此刻正热闹非凡,打羽毛球的,踢毽子的,听walkman的,在树荫下打扑克的……当然,他们都是经管系的学生。艺术系的现在搞个什么娱乐活动,都得跑到南院的大操场去,顶着个大太阳,跟傻逼似的。 “浩哥,那你说怎么办?”周晓正揉着下巴问。 曾浩说:“晓正,晚上你辛苦一趟,把曼曼叫过来,就说我有事找她。” “你找曼曼干什么?”周晓正不解地问。 曾浩没回答,但老卢已经猜出了个大概,他“啧啧”了两声,说:“浩哥,招太损了哈。” 曾浩微微一笑:“无毒不丈夫。” —3— 那天晚上吃过饭后,曾浩特意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拿摩丝梳了一个张国荣的发型,然后抱着吉他坐在床沿上,默默地等待着。算到时间刚好,他便扫了一个和弦,然后唱起了齐秦的《大约在冬季》。 “轻轻的我将离开你/请将眼角的泪拭去/漫漫长夜里未来日子里/亲爱的你别为我哭泣……” 一首齐秦的成名曲被他唱得肝肠寸断、九转难回,当他再抬起头时,看到站在门口的曼曼已经泪眼蒙眬,梨花带雨。 他叹了一口气,轻轻地把吉他放在床上,然后点上一支烟,缓缓吐出一道迷离的烟雾,忧伤地看着她说:“曼曼,你来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曼曼紧紧地抿着嘴,尽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她已经被浓郁到不能再浓郁的忧伤给包裹住了。这个男生宿舍里已经张开了忧伤的网,能叫任何进入的飞蛾沦陷。 曼曼此刻就是那样一只飞蛾。她是大梦乐队的忠实粉丝,当然也是曾浩的忠实粉丝,她有着一切脑残粉应该有的狂热。曼曼很妖娆,也很妩媚,但此刻,她最大的表情却是悲伤。 “浩哥,你怎么了?” “唉……”曾浩又演起了装逼的拿手好戏,看着窗外,欲言又止。 “一定是因为林荫二道被占的事情,对不对?” “曼曼,还是你了解我。” “浩哥,你难受,我比你更难受。” 曾浩无奈地抓着吉他,手上用力,仿佛要把吉他捏碎一般:“如果能让我带着艺术系重新夺回林荫二道,我愿意做任何事情……” “浩哥,你别这样。”曼曼抓着他紧握的手说,“如果我能帮上什么忙的,你说,我去做。” “曼曼……”曾浩眼里开始闪烁光芒。 “为了咱们艺术系,不,为了你,我做任何事情都心甘情愿。”曼曼表情坚定。 “好!”曾浩终于等到了他想听到的话,“曼曼,打架那天你见魏鹏了吗?” “见了。” “你喜欢那样类型的吗?” “不,我不喜欢,你知道,我只喜欢像……”话说到一半,曼曼突然停住了,她猜到了曾浩话里包含的用意。 曼曼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曾浩。她的目光在一瞬间透露出了非常复杂的信息,焦虑、疑惑、惊惧、愤怒……过了好久,她还是点了点头:“浩哥,为了你,我愿意。” 曾浩的内心是狂喜的,因为对于经管系的反攻计划终于迈出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步。但此刻,他还要装作比她更忧伤的样子说:“曼曼,一切都是为了艺术系。” 直到多年以后,我也没能达到曾浩的境界。人生如戏,全靠演技,曾浩在我心目中立了一座高峰。后来每次看到颁奖典礼中谁谁又拿了影帝影后的,我便忍不住嗤之以鼻。 曼曼被派出去以后,艺术系也进入了全面偃旗息鼓时期,彻底退出了对林荫二道的争夺。我每天去水房打水的时候都看到经管系的那些家伙在林荫二道上蹦啊跳啊,玩得那叫一个欢快。我就在心里冷哼:“就趁现在好好玩两天吧,一群无谋竖子!” 也许对于男人而言,艺术系女生比体育系女生更具有天然的竞争力。曼曼跟魏鹏在开水房打水的时候“偶遇”了,还闹出了一场拎错水壶的风波。两个人认识之后发展迅速,经常趁打水或吃饭的时候见面,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两个人竟然发展到了拉着手在林荫二道上遛弯的地步。 事情朝着曾浩预想的方向发展,一切都是那么顺利。终于有一天,在学校的三食堂,他期望中的场景上演了。 那天中午,周晓正打了一份排骨,正要大快朵颐,还没动筷子,腮帮子上的肉就条件反射似的抽动了好几下。他看到莫兰同学——也就是那位一个照面就把他放倒了的女拳击手,迈着矫健铿锵的步伐走进了食堂——起码在他眼里,她的步姿就是这样的。 周晓正不自觉地绷紧了全身肌肉,进入了临战状态。莫兰却看也没看他一眼,径直走过去,在另外一张桌子旁边停下了。正在吃饭的魏鹏抬起头,定定地看着她。两个人就这么对视着,谁也不动。据周晓正后来回忆说,两个人凝固的对视让周围走来走去熙熙攘攘的人流衬托得跟拍电影似的。 虽然对视是静止的,但周晓正明显感觉到了一种暴风雨前的宁静。在那当口,他心里忽然闪出来一句诗:“山雨欲来风满楼。” 他紧张地望着那两人,完全忘记了自己面前的排骨。 魏鹏忽然动了,他的嘴唇嗫嚅着,好像在说什么,不过周晓正离得太远,食堂里又那么嘈杂,他根本听不见。魏鹏站了起来,不停地对着莫兰说着什么,周晓正只能看到嘴型,依然听不到声音。而莫兰一直保持着那个表情看着魏鹏,一动也不动。 “对,我是要跟你分手!我受够了,怎么着!”忽然间魏鹏就发起飙来,一下把饭盘摔到了地上,吓得周晓正的心都跳了一下。整个食堂里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了魏鹏的身上。 魏鹏瘦弱的脖子上青筋暴跳,仿佛被莫兰的沉默逼到了极限,他完全不顾众人的注目礼大声吼着:“我就是跟你在一块腻了!烦了!待够了!你除了给我洗衣服陪我轧马路还能干什么?!你陪我唱过卡拉ok吗?你送过我节日礼物吗?你甚至都没陪我看过一场电影,没有跟我在宿舍楼下吻别过!你只是……我告诉你,我不行了,我受够了!” 莫兰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一句话也不说,就像一个母亲看着乱发脾气的孩子。 魏鹏乱吼了一阵,好像也被莫兰的表情吓怕了,他号了一嗓子,夺门而出,留下了一地的饭菜狼藉和仍旧站在原地发愣的莫兰。 在众人的惊愕中,周晓正却按捺不住自己的心花怒放,他感觉终于报了一箭之仇,有一股爽意从脚底板上直冲上来,钻进了天灵盖。在那一瞬间,曾浩的形象在他的心目中更加高大伟岸起来,他感觉他的浩哥简直就是诸葛在世,凭借小小之计谋,就可以左右天下之局势。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强悍如莫兰者,也不过是挡在雄图霸业前的一个区区弹丸。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先胖不算胖,后胖压塌炕。这场艺术系与经管系之间旷日持久的争斗,终将分出胜负。 —4— 在周晓正的描述里,莫兰坚强得就像磐石一样,面对摔盘子夺门而去的男友,眼神冷峻,一声不吭。 但还有一种说法,说莫兰其实并没有那么坚强,有人看到她从食堂出去后哭了。就躲在后面一条偏僻的小路上抹眼泪,前襟都哭湿了。但她还是顽强的,泪流成那样也是一声不吭。 消息传回总部,老卢叹了口气说:“浩哥,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这算是作了一笔业啊。” 曾浩反驳道:“谁拆婚了?他们结婚了吗?男女朋友分分合合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你老卢就没换过女朋友从一而终?再说,我这么处心积虑的是为了谁?是为了我自己吗?我还不是为了艺术系的兄弟们?” 老卢又叹了口气,没再说话,转头去玩《帝国时代》了。 曾浩也沉默了,他靠着床发了半天愣,最后终于振作起来,在qq群里发布了一条重要通知:“艺术系所有男生明天上午九点在宿舍楼下集合,夺回林荫二道。” 这便是曾浩计划中的最后一步,借由这一步,艺术系将重新取得林荫二道的占有权,而他的“学生会主席”这一概念也将由此更加深入人心。 计划几乎是完美无缺的,但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就在我们艺术系要重新夺回林荫二道的当口,意外发生了。 晚上十二点的时候,曼曼忽然打来电话,哭着说出事了。原来她跟魏鹏晚上偷偷翻学校墙头出去唱卡拉ok,却在ktv里跟一伙社会青年发生了争执,还打了起来。听到这个消息,我们顿时睡意消失殆尽。 周晓正要多叫点人过去帮忙,但曾浩害怕事情闹得过大无法收场,只喊了我们相邻宿舍的六七个人。学校门口警卫室一看我们好几个,更不敢给开门了,只说现在处于封校期间,一律不得随意出入,害得我们也翻学校墙头才跳了出去,黑灯瞎火的差点没把我给摔死。也不知道曼曼跟魏鹏哪来的浪漫劲,这么高的墙头也阻挡不了他们唱歌的热情。 跟社会上的人打架是大事。在学校里别管怎么闹,最起码还有校纪校规在那摆着,谁也不敢太过火了,弄不好就会被开除。但社会上的人不一样,尤其是混夜场的,经常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亡命斗狠,学校那点处分倒显得无足轻重了。我只感觉魏鹏和曼曼摊上了这事,凶多吉少。 我提醒道:“浩哥,咱们要不要先准备点家伙?” “在校外打架可是大忌,”曾浩摇了摇头,“今天晚上,能不动手就尽量不动手。” 我靠,都这个时候了,他还想不战而屈人之兵。 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七八个社会混混正在ktv的大厅里吓唬魏鹏和曼曼,一个脖子上刺了一朵玫瑰的光头说:“你俩听好了,今晚上不拿出两万块钱来,这事咱们没完。” 曾浩走了上去,也顾不得摆造型了:“这位大哥,你能不能……” “你他妈谁啊?”他睥睨着我们,嘴里叼着一根烟,胸前的披衣还敞着怀。不得不承认,他屌屌的样子简直就是另一个曾浩。 曾浩说:“我是他们的学生会主席。” “主席?呵呵,还他妈总理呢你!你知道我跟谁混的吗?” “还真不知道。” “不知道就听好了!长顺哥,知道吗?” 我们一帮学生,谁知道长顺哥是干吗的啊。但不管怎样,曾浩都得始终赔着笑脸说:“是这样,大哥,你看,我们都是穷学生,平时一日三餐都得算计着花,哪有那么多钱啊?” “没钱我不管,反正两万块钱是一个子也不能少。”光头叼着烟坐在了吧台上,几个服务生吓得躲到了一边。 我忍不住上前一步:“大哥,凭啥是两万块钱啊,有啥讲头吗?” “废话,当然有讲头!”光头扯了扯自己的皮衣,“看到没,领子被那眼镜给撕破了!我这皮衣意大利进口的,修补一下两万都是少的!” 我向蜷缩在沙发上的曼曼和魏鹏看去,曼曼哭得梨花带雨,魏鹏的眼镜不知道飞哪去了,脸上肿了好几块,嘴角还有些渗出来的血丝,明显也是反抗过了。来之前我们已经了解了大体情况,是这几个混混调戏曼曼,魏鹏忍无可忍才跟他们动的手,没想到反被他们讹上了。我说:“大哥,你的皮衣是破了,可我们同学伤得更重。” “活该,谁让他跟我们动手的?”光头站起来,把我拨拉开,戳着曾浩的肩窝子说,“学生会主席是吧?我告诉你,没弄死他就是给你们面子。” 我们几个上前就要动手,这个时候曾浩还想着息事宁人,朝着我们吼道:“别动!”话音刚落,一个人就踹开ktv的大门,大踏步走了进来。我听到魏鹏看见救星似的喊了一声:“莫兰!” 没错,是莫兰,她瘦削的身躯仿佛蕴藏着炸药一般的力量,径直走到光头面前,二话不说就是一记摆拳,正正打在对方的下巴上。“啪”一声脆响,光头浑身晃了晃,然后像面条一样倒在了地上。 这姿势,忽然有几分强烈的即视感。我猛然想了起来,前几天周晓正刚刚这么倒过一次。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一下子,不动手也得动手了。双方都愣了一下,随即大打出手。有了莫兰的加入,我方战力呈几何倍增长,立刻呈现出一边倒的压倒性优势。混乱中,我抽身出去,堵住了ktv的大门,这帮混混要是跑出去一个搬救兵的话,我们这些人今天晚上算是交待在这里了。天津卫势力盘根错节,很多事情不是我们学生能够对抗的,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这几个混混全部放倒,然后迅速撤回到学校,才是万全之策。 就在这时,我忽然看到那个被莫兰一拳打倒的光头又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从地上摸了一个啤酒瓶子,踉踉跄跄地朝着莫兰的后背扑了过去。 “我草,危险!”我大喝一声,想要去阻挡,却鞭长莫及。千钧一发时,曾浩猛地冲了过去,扑倒了莫兰,那啤酒瓶子就在他的脑袋上炸开了花,玻璃碴子碎了一地。 我们吃惊地看着这一幕。曾浩转过头,艰难地看着袭击他的光头,想说点什么,却又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5— 曾浩被砸倒之后,对方也不敢再恋战,草草撤兵。莫兰咬着嘴唇,毫不理睬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魏鹏,抱着曾浩就冲出ktv,横在大马路中间,生生地拦下了一辆载客的出租车。 这才是真正的女汉子。 曾浩伤势并不重,只是脑袋上开了瓢,暂时晕了过去,或许还有点轻微的脑震荡。送进医院包扎后,还需要住一个晚上留院观察一下。莫兰让我们都回去,她一个人留下来陪床。 我们走出病房门口的时候,周晓正不知道哪根弦搭错了,回头说了一句:“有你在,我放心。” 据曾浩后来回忆说,早晨天亮的时候,他才醒了过来,发现莫兰正侧躺在他身边睡着,身体蜷缩着像一只小猫,短短的碎发遮盖住了脸颊,在阳光下散发出金黄的光彩。她的眼睫毛很长,轻轻地抖动着,好像在做梦。曾浩心里动了一下,似乎看到了春天。 曾浩的春天来了,工大的春天也来了。就在那一天,封校禁令解除,肆虐一时的非典终于消退了。学校里一下子少了很多人,在里面圈了这么长时间,他们都给憋坏了。随着封校禁令的解除,艺术系与经管系对林荫二道的争夺也失去了任何的意义,双方为之付出的一切努力,都成了一个虚妄的笑话。 为了庆祝封校禁令解除,应校方之邀,大梦乐队决定在主楼前面的广场上现场表演。之前几天彩排的时候,莫兰每次都到场观看,为乐队主唱曾浩加油打气。曾浩倒是得意了,不过周晓正不知道是不是形成了条件反射,一看到莫兰手就开始抖,敲的鼓点没一个在调子上,引得我们一片嘘声。 最后一次彩排完后,曾浩送莫兰回女生宿舍,两个人依依不舍地告别之后,曾浩刚要离开,早已等候多时的魏鹏就醉醺醺地走了过来。 魏鹏站在昏黄的路灯底下,满身的酒气,头发凌乱不堪,衬衫敞着前襟,双眼通红,瞅着喝了得有不少。他直直地盯着莫兰,手指着曾浩,嗓音嘶哑:“你们俩,什么关系?” 曾浩说:“你跟莫兰都已经分手了,我们什么关系关你屁事!” “姓曾的你他妈耍我!”魏鹏像疯了似的上前抓住曾浩的衣服领子吼道,“你他妈耍我!耍我!” 曾浩使劲把他推开:“你把话说清楚,我耍你什么了?” “曼曼是你派过来的,对不对?我跟莫兰的分手都是你一手策划的,对不对?你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跟经管系争夺林荫二道,以便下一届能连任学生会主席,对不对?” 曾浩愣住了,没想到魏鹏把这些事全兜了底。只能是曼曼,曾浩万万没想到,曼曼竟然出卖了他。 莫兰看着曾浩,一字一句地问:“是这样吗?” 曾浩不愧是影帝级的人物,要换了一般人这个时候早蒙了,但他还能从容应对:“莫兰,你想听真话?好,我告诉你。曼曼确实是我派过去接近魏鹏的,但根本不是为了夺什么林荫二道当什么学生会主席!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你!莫兰,自从那天第一眼见到你,我就被你深深迷住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的女生,那么潇洒那么利落,那么英姿飒爽,从那天开始,我就对自己说不管用什么办法,我一定要得到你!我做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让你离开魏鹏这个三心二意的浑蛋!他根本不配你!你应该是属于我的才对!” 任何女生听到这样颠覆性的表白都会被震撼,莫兰也不例外,她刚才还有些发怒,这个时候又愣在了原地。 魏鹏嘶吼道:“撒谎!你撒谎!根本不是你说的那样,曾浩,你才是浑蛋!”说完他又抓着莫兰的衣服跪了下去,眼泪都流了出来,“莫兰,我错了,我不应该跟你分手,我不应该离开你,我没想到那天晚上你会去救我,我知道最心疼我的人还是你。莫兰,你能原谅我这一次吗?我求你了……” 宿舍楼下围观的人已经站了一圈,魏鹏却不在乎,就那么涕泪齐流地哭诉着。莫兰轻轻地甩开了他的手,又看了看曾浩,说:“我累了,要回去休息了。再见。” 莫兰说完就上了楼,留下了心虚不已的曾浩和跪在地上哭号不止的魏鹏。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6— 曾浩去找了曼曼。 在曾浩面前,曼曼妆都哭花了。 曾浩本来是想痛骂她一顿的,但忽然间,他感觉自己了解了曼曼。沉默了半晌,曾浩叹了一口气,说:“动真情了,是吧?” 曼曼哭着说:“从我在ktv里被调戏,他冲上去保护我的那一刻起,我就真的喜欢上了他……” 曾浩说:“于是,你就把我给卖了?” “对不起,”曼曼哭得眼睛都红了,“浩哥,对不起……” 曾浩摆了摆手:“算了,我摆你一道,你摆我一道,咱俩扯平了。你既然喜欢魏鹏,就跟他好好的吧。” 有些颓然的曾浩必须要抖擞起来,因为大梦乐队的现场演出就要开始了。作为主唱,他是整个乐队的灵魂,他要是萎了,整个乐队也就萎了。况且这次演出还是校方的意思,为了配合封校禁令的解除,颇有些“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的意味。如果这次演出搞好了,将会成为大梦乐队进军天津商演圈的敲门砖。所以什么都可以搞砸,唯独这次演出千万不能砸。 因为浩哥的关系,我们艺术系的人都来到了现场捧场。演出开始的时间大约是在黄昏,太阳还没下山,灯光就已经亮了起来,引得大家一片躁动。大梦乐队的人一色的皮衣装扮,酷到不行,尤其是曾浩,一身机车装扮再加上一副墨镜,简直帅到没朋友。主楼广场前围了好几圈等待演出的学生,几乎是peoplemountainpeoplesea。等贝斯手试好音,曾浩就朝着周围观众做了一个飞吻的手势,演出正式开始。 也许是因为没看到莫兰的缘故,周晓正那铿锵雄浑的鼓声又响了起来,打得特正。随着我们的欢呼,曾浩正要张口开唱,忽然听到“砰”一声闷响,随后是麦克风发出的刺耳的杂鸣。周围的人群一下子乱了,大家都惊叫着四下逃开。周晓正呆呆地坐在那里,脸上和身上全是喷溅的鲜血。他面前的架子鼓已经被砸塌了,上面躺着一个血肉模糊的人。 魏鹏跳楼了。 根据后来现场的目击者的说法,就在乐队开始演出的一瞬间,魏鹏从主楼十二层的窗户上凌空跃下,张开双臂,他向下跌落的姿势就像一张飘在空中的纸。 在那一刹那,整个世界都变了,猩红猩红的。目睹了这一场景的我好几天都没缓过神来,像做梦一样。 学校开始连夜调查,公安机关也参与了进来。就在这个时候,莫兰忽然扛起了所有的责任,她以魏鹏前女友的身份成了整件事情的关键人物。后来学校查明,魏鹏系因与女友分手,意志消沉,一直想不开遂选择自杀身亡。虽然如此,为了给学生家属一个交代,学校还是做出了开除莫兰的决定。 莫兰走的那天,我们几个都去车站送她。在要上车的时候,曾浩一把拉住了她,哽咽着说:“莫兰,这对你不公平。” 莫兰笑了笑,苍白的脸上几乎没有血色:“这世界本就不公平。” 曾浩摇着头:“莫兰,你等着我,我毕业之后就跟你结婚。” 她却摇了摇头:“浩哥,已经晚了。” “不,不晚,”曾浩紧紧地抓着她的手,“莫兰,你不要忘了给我写信,给我打电话。” 她笑了笑,抽出手,转身上了火车。 曾浩大哭。 我从没见他那么哭过,既不倜傥,也不潇洒,哭得像个找不到妈妈的孩子。在那一瞬间,艺术系学生会主席、北方油画评选一等奖获得者、大梦乐队主唱、系生活部部长兼寝室室长那些头衔像斑驳的墙皮一样,从他身上剥裂开去,我第一次觉得,原来他跟我们一样。 那一趟火车带走的,是一场毅然的诀别。自那以后直到毕业,莫兰也没有给他写过信,没有给他打过电话。 曾浩彻底失去了她。 —7— 时间一晃眼,到了2009年。 2009年,我们几个关系不错的同学约在母校聚会,当年的风云人物曾浩也来了。经过几年在社会上的磨砺,曾浩早已成为一个中规中矩的职场人,穿着得当,谈吐注意分寸,甚至有些不苟言笑了。只是从他抽烟的姿势中,偶尔还能看到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的影子。 酒过三巡,大家都有些醺醺然,周晓正忽然问道:“浩哥,你又见过莫兰吗?” 我看到他端着酒杯的手抖了一下,说:“没有。” 周晓正跟我们不一样,他就是天津人,毕业之后留在了这座城市,熟悉这座城市的一举一动,能比我们接触到更多这座城市里的人。他说自从那件事情以后,莫兰就回了老家,待了一段时间后,又回到了天津,不过那都是我们毕业之后的事了。现在她在一家拳击俱乐部里做教练。 我们几个都怂恿曾浩过去看看。 吃过饭后,我们找到了那家拳击俱乐部。我跟周晓正还有其他几个同学就在门口站着,让曾浩自己进去。 当时应该是正值午休,曾浩走进去的时候俱乐部里空空荡荡的,只有莫兰一个人在那里拿着手靶,在教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打拳。时光已经过去了许久,却仿佛没有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她依旧像以前那样,碎碎的短发,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着金黄的光彩。 看到有人进来,莫兰先是愣了一下,停顿了数秒之后,她笑了起来:“浩哥?你怎么来了?” 曾浩有些局促,他拽了拽衬衣领子上的领带,说:“正好来天津出差,他们说你在这儿,给了我地址……我就来看看。” “哦。”莫兰应答了一声后,双方都陷入了一种尴尬的沉默里。这时正在打拳的那个小孩子走过来,朝着门口这边看了一眼。 我立刻惊了一下,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这张面孔像闪电一样划过我的脑海,搅动着以前那些早已沉淀的记忆。 莫兰招了招手,小孩子跑了过去,抱着她的大腿撒娇道:“妈妈。” 曾浩也觉出了什么,吃惊地问道:“这孩子……” 仿佛是为了证实曾浩的猜想,莫兰说:“这是魏鹏的儿子。” 曾浩愣住了。 “在魏鹏出事之后,我才发现自己怀孕了。当时离开学校,也是我自己的选择。不管怎么样,我都要把孩子生下来。” “所以我在车站送你的时候……你对我说,已经晚了?” 莫兰点点头,把撒娇的孩子抱了起来。孩子在她怀里格外地安静,睁着怯生生的眼睛看看曾浩,又看看我们。那眼神,宛若相识。 第10章职场杀手 —1— 人是一种秉性动物,有的人秉性易移,有的人终身难改,所以大家就混得有好有坏。很多人都说“性格决定命运”,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我只知道我们为了追寻好一些的命运,在不断地修正着自己的性格。在社会上混迹的过程,其实也就是一场自我打磨阉割的仪式。就像郁静问我的,魏忠贤终于当上了九千岁,可他那玩意儿都没有了,还有什么意思? 在我有限的职场生涯里,郁静是一个另类,她让我明白了魏忠贤即使当上了九千岁,也并没有什么卵用。 郁静刚来到单位的时候负责文案工作,就坐在我的对面,有时候我一抬头,就能看到她眉毛紧蹙,为一篇稿件里的精准措辞而纠结不已。其实这种稿件还要报送给领导审阅,他们往往会按照自己的文化水平改得面目全非地给你打回来,所以前期再精练也是没有用处的,就算你弄成一朵花,领导也会把它变成一坨屎。看到这种情况,我就会在心里对郁静嗤笑一声:“这个职场菜鸟。” 她的菜鸟行径还不止于做无用功,有时候会突然爆发出来吓我们一大跳。有一次,我们跟着单位领导去一家行政部门谈业务合作,无非就是你给我钱,我帮你做宣传,然后再给你点回扣之类的。因为都是老套路,合作谈得也很顺利,眼瞅着就到饭点了,对方部门主任热情地邀请我们去酒店就餐:“那边包间已经订好了,后续事宜,咱们边吃边谈。” 酒桌上,双方领导推杯换盏,气氛热烈,很快就称兄道弟,不分你我,铁得像一个妈生的。郁静却脸色阴沉,一言不发,跟现场的气氛很不协调。我唯恐她会闹什么幺蛾子,刚想悄悄嘱咐她两句,不料却被对方部门主任抢了先。 对方部门主任姓焦,人如其姓,脸色蜡黄。他举起酒杯,醉醺醺地说:“小姑娘,我跟你喝一杯。” 郁静端坐着,无动于衷:“我不会喝酒。” “呵呵,不会喝酒可不行,得练,这是基本技能啊。以后在社会上你想……” 郁静忽然大声说道:“难道什么事都要放到酒桌上来谈吗?” 酒桌上猛然安静下来,整个包间的人都愕然地看着她。 “不喝酒是不是就办不成事?不灌醉是不是就签不了合同?你们看看这满桌子的菜,吃不完你们还能装兜里带走怎么的?你们这样大吃大喝,有一分钱是从自己钱包里掏出来的吗?还不是用的纳税人的血汗!你还让我练,我不明白这他妈的有什么好练的!” 焦主任举着酒杯,已经完全石化在了原地,撅着的肚子使他看上去就像一尊失败的雕塑。我心中如同有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那种震撼的感觉无法用语言描述。在那一瞬间,郁静这个不足一米六的小姑娘,仿佛变身成了一把闪烁着寒光的锥子,专门朝着别人最脆弱的地方扎去,一锥封喉。 领导回去之后气疯了,恨不得要把郁静生吞活剥。最牛逼的是郁静丝毫没有愧色,她认为每一个字都是自己摸着良心说出来的。所幸最后合同还是如约签订了,只不过郁静连续三个月的奖金被完全扣除。 我本来以为领导是铁定要开除她的,所以对这个最后处罚颇感意外。想一想,也许是领导在自己的职业生涯里也很少见到这种异类,所以好奇心让他忍住了开除之的冲动,反而想看看,她到底还能干出什么奇葩事情来。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对郁静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她的事迹完全颠覆了我对她的既有印象。郁静绝不是职场菜鸟,而是彻头彻尾的职场杀手。 —2— 在到这个单位之前,刚大学毕业不久的郁静已经连续换了两份工作。 她是中文系毕业,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集团公司做部门老总的秘书。有一次,老总带着她去陪客户吃饭,在一家饭店吃比较有特色的现切驴肉。这特色就是在门口拴一大活驴,你现场挑要吃哪块肉,厨师就动手从活驴身上割下来,要的就是新鲜热乎。有胆小不敢看的就躲屋里,最后只管吃就行了。但郁静可受不了这个,她目睹了现剐活驴之后,怒发冲冠,睚眦欲裂,冲进包间里朝着老总跟客户大喊:“你们到底还有没有人性!你们这群人渣!” 驴肉还没上来呢,老总就把郁静给开除了。 她的第二份工作是在一家文化国企里做文案策划,所写稿件都需要分管领导过目。分管领导是党校毕业,每次都把郁静精心编撰的极富有文艺气息的文案改得跟做政府报告似的,并且还扬扬自得,经常教育郁静“多学着点”。后来企业内部响应中央号召,也开“民主生活会”,大家纷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别人批评分管领导的时候,多是一些无关痛痒约定俗成的毛病,什么加班不顾身体休息啦、工作上太急于求成啦之类。轮到郁静的时候,她看着分管领导,一本正经地说:“我觉得跟您在一起工作,智商都被拉低了。” 其实,我能体会到那位分管领导的心情,谁要是这样还不开除她,那真是佛陀再世了。 连续丢了两份工作的郁静并不气馁,她抱着“就算不能改变世界,也不能让世界把我改变”的反鸡汤信念继续求职,终于来到了我们公司,坐到了我的对面。茫茫人海,也算有缘。作为一个过来人和前辈,我总要说点什么,以示我对后辈的提携与关怀。那天晚上,部门的人一起出去聚餐,大家都喝多了,我拍着郁静的肩膀说:“小静啊,你是个好姑娘,乾哥都看在眼里。但是俗话怎么说来着,事不过三,你这已经是第三家公司了吧?好好干,千万不要再意气用事。对吧,生活就像是强奸……”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她忽然转过头来看着我:“乾哥,你怎么知道我被强奸过?” “啊,我不知道啊,我只是……”一个激灵,我顿时酒醒了大半,其他人都转过头来看着我俩,醉醺醺的眼光“唰唰”投了过来,密集得像标枪一样。我心道,完了,他们肯定以为我暗中摸过郁静的底,喝多了以后又说秃噜了嘴。因为前段时间我刚被借调去人事部档案室帮了几天忙,可我真是啥也没看着啊!天地良心,我只是随便引用了一句广为流传的经典语录啊,谁能想到竟然这么巧? “那还是我上大三的时候——”就在我一片混乱百感交集的时候,郁静忽然就满嘴酒气地讲了起来,“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雨夜,雨下得淅淅沥沥的,空气很清冷,路上有很多积水,反射着街道上霓虹的灯光。” 这丫头不愧是中文系的,短短几句场景描述,竟然就有了王家卫的风格。我瞬间联想到了《花样年华》《2046》。 “我那时候在外面打零工,回学校的时候没有拿伞,又冷又饿,只能裹紧了衣服,拎着刚买的馄饨,抄了一条离学校很近的小路。走了一半我就后悔了,那条小路上漆黑漆黑的,连一个路灯都没有,给我的印象很深刻,就像是一头巨大生物的肠道。我就用手机照着亮,硬着头皮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可没一会儿就听见后面有皮鞋踩水的声音,不紧也不慢,就那么一直跟着我。” 这段描述太真实,太有代入感了,原来乱糟糟的酒桌大家都闭了嘴,安静地等着她的下文。 “当时我害怕死了,都能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声。我就赶紧走啊走啊,可那个皮鞋的声音一直跟在我的后面,怎么甩也甩不掉,就像长在后面的尾巴一样。到最后我慌了,我就跑了起来,可刚跑没几步,那个皮鞋的声音一下子接近了,紧接着,一只手就勒住了我的脖子,把我按在了胡同墙根上!” 几个女同事已经听得花容失色,心惊胆战地问:“那……那然后呢?” “然后,我刚张嘴要喊,一把匕首就顶在了我的喉咙上,那是真刀啊,冰凉冰凉的。我吓坏了,问他想干什么,凑着手机的一点光亮,我看到他长了个国字脸,浓眉大眼的,跟抗战片里演的党员似的,看了那么多电影,我真是瞎了眼了……他说他不干什么,只要我不喊叫,他就不会伤害我。接着他就解开我的衣服,还有胸罩,一下子就把湿乎乎的脑袋埋了进去。” 这段描述置身于凄冷无助的背景中,竟然显得格外香艳。几个女同事吃惊地捂住了嘴巴,仿佛那段经历重现在了她们面前。包间里的几位男同事,包括我,都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期待着她的下文。 “我吓坏了啊,喊又不敢喊,动也不敢动,浑身僵得就跟过电了似的——突然,我想起了手里的热馄饨,一下就扣在了他的脸上。那是我刚打的夜宵,滚烫滚烫的啊,他‘嗷’了一嗓子,捂着脸就往后退,刀子都丢了。我害怕他回过神来再反扑,于是拿着我的诺基亚手机照着他的裆部就是一下子!” 她从位置上站起来,握着酒杯,咬着牙,做出了一个击打下体的动作。 “然……然后呢?”几个女同事哆嗦着问。 “然后,然后我就发现我的诺基亚碎了。” 连诺基亚手机都能干碎,可想而知这一下力度有多么猛烈。我想不光是我,其他几位哥们也感到了小腹处传来的一股莫名其妙的疼痛。 我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你这是正当防卫,可你也没被强奸啊。” “警察后来对我说,他这是强奸未遂。对,对,我掉词了……”郁静坐下来,“嘿嘿”地笑着说,“我不是被强奸,我是被强奸未遂了。” 一阵后怕,我喝下去的啤酒都变成冷汗从后背冒了出来。要是她真被强奸过,我头上的“职场权谋术”的帽子可就真的摘不掉了。虽然大家平时都偷摸看过一些《办公室潜规则》《职场厚黑学》之类的书,但谁都没表现出来,个个顶着一张纯真无辜的脸,仿佛置身于江湖之外。就这帮小白领,看似人畜无害,其实沾上点毛都比猴还精。 看来郁静这丫头天生就是个混不吝的主,连拿刀子的强奸犯都敢一诺基亚给干倒,跟领导顶几句话也在情理之中了。 —3— 知道了郁静手拿诺基亚生擒强奸犯的事情后,我们都对她由衷佩服,部门的领导也对她偶尔表现出来的忤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也是,人家的生猛又不是一天养成的,凭什么在你这里就打了折扣? 在良好的工作氛围中,郁静很快就与我们打成了一片。很快半年多的时间过去了,郁静在这里很开心,用她的话说,这是她待的时间最长的一家单位了。 部门主任老强也很高兴,我们只是传媒集团下面的一个子单位,经济效益最不好,传言传媒集团要上市,正在想办法撇掉我们这个年年拖后腿的累赘。而这半年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经济效益明显好转,工作业绩直线上升,高层有所表示,带我们一块上市玩玩还是可以的。 但,命运就像是一个心理阴暗的小人,他总是在你一帆风顺的时候掀起不可预见的波澜。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那天早上刚来到办公室,茶杯还没暖热乎,就看到一个梳着朝天髻、穿着最新款的收腰短式风衣、眼线画得黢黑、嘴唇描得血红的女人“咔咔咔”走进来,径直推开部门主任老强的门进去了。我一愣,那不是传媒集团的副总marry林吗?此人四十多岁,身居高位,飞扬跋扈,是名副其实的“穿prada的女魔头”。 marry林一进去就跟老强吵吵了起来,大体意思我很快弄明白了。原来marry林出电梯的时候,听到有人在背后嘟囔了一句“打扮得跟老妖怪似的”,marry林立刻睚眦欲裂,转过头去寻找偷摸说坏话的人,可电梯门已经关上了,并且停在了我们这一层,所以她就断定说坏话的这个人一定是我们部门的。 老强为难道:“林总,你这没有证据啊。” “证据?”marry林咆哮着,血红的嘴唇跟刚吃了死老鼠一样,“我亲耳听到的,算不算证据?” “算,算是证据,可您一集团副总,跟他们这些小年轻计较些什么……” “什么叫计较?我这是教育!教育你懂不懂?强子,不是我说你,你是怎么教你这些员工的,对领导连最起码的尊敬都没有,还在背后说坏话,这是我亲耳听到了,还有多少是我没听到的?还讲不讲最基本的上下级关系?” “讲,讲,”面对marry林的淫威,老强只能讪笑着,“回头我查明白是谁,给您一个交代好吧。” “回头?没有回头,现在就查!” “工作时间,这……不好吧?” “不好?我告诉你,还会有更不好的!集团马上就要上市,你们现在是不是有啥想法?” 老强彻底萎了下来,没有了挣扎的信念。接下来,按照marry林的命令,我们部门的女员工全都排成一排,靠墙站好,然后挨个说出“打扮得跟老妖怪似的”这句话,让marry林分辨音色。 亏她想得出来,我已经是目瞪口呆,这种场景,我只在周星驰的电影《食神》里看到过。 “打扮得跟老妖怪似的。”站在第一个的常晔说了一句。 “不对!”marry林果断地用手一指,“下一个!” “打扮得跟老妖怪似的。”站在第二个的晓慧说道。 “不对!下一个!” “打扮得跟老妖怪似的。” “不对!下一个!” …… 我真不知道,marry林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心理承受能力,竟然能够听她们每人这么说上一句。要是我的话,我就感觉那每一句话都是扎在我心上的刀。就像是别人打了自己一耳光,还要再打一遍以试试手劲。我真怀疑她是不是有自虐心态。 “不用再试了,”就在进行到一半的时候,郁静突然往前迈了一步,“今天早上在电梯里,那句话是我说的。” “是你?”marry林的眼睛瞪了起来。 “是我。”郁静表情十分镇定。 “你再说一遍我听听?” 郁静盯着她,二十来岁青春逼人的眼睛里流露出一股不屑的气息,轻哼一声撇嘴道:“打扮得跟个老妖怪似的。” “呃啊,你……”即使相距十步开外,我也能感觉到marry林体内正有一团火焰在熊熊燃烧。她费尽心机、潜心钻营、钩心斗角,耗时几十年才得来的这一切,都在这个浑身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小丫头面前不堪一击,破碎了一地。 “老强!”marry林已经出离愤怒了,她咆哮着,像要择人而噬的怪兽一般,“你看看你的部门!你们今年……” “这是我个人的事情,与部门无关。”郁静不卑不亢地打断了她的话,“林总,请你不要因为我个人的无礼,而牵涉到其他的同事。你放心,今天我就会递交辞呈,保证你以后再也不会看到我。” —4— 再次见到郁静,已经是两个月后,她戴着一顶太阳帽,正在帮一家新开业的商场发促销传单。 我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她回过头来,惊喜地道:“乾哥?” 我笑着问:“你现在怎么干这个?” “职业又不分高低贵贱,都是劳动嘛。”她撇了撇嘴,又让我看她的胸牌,“我可不是单纯地发传单,我这是在调查社会接受度呢,你看,‘营销总监’。” “有进步,都干上总监了。” “哈哈,营销部总共俩人,一个总监,一个经理,”她不好意思地抽抽鼻子,“乾哥,你现在工作怎么样?” “就那样呗,每天一成不变的,跟循环片似的。对了,你走了以后,名声可在集团里传开了。那么多年,从来没有人敢和marry林顶嘴,你是头一个。据说那天marry林回去以后,嘴都气歪了。你可真是替集团里不少人出了一口气。” 郁静笑得弯下了腰:“marry林嘴都气歪了?哈哈,想想就觉得好搞笑。” 我待她笑得差不多了,正色道:“小静,我知道那天在电梯里说那句话的人不是你。” 她抬起头,意外地看着我。 “我这么多年也不是白过来的,办公室其实就是一个江湖,虽然我不屑于去搞什么职场权谋,但最基本的察言观色还是有的。在marry林审查你们那天,排在你后面的景敏两条腿不住地打战,都快抖成筛子了,你是为了保护她才站出来的,对吧?” 郁静笑了笑,摘下帽子,抹了抹额前的乱发:“景敏是个好女孩,她留在那里,比我有前途得多。并且当时她正在跟你共同做一个方案,要是她走了,你会很困扰吧。” 我未置可否,只是从她手里抽出一份传单,说:“这个给我路上瞅瞅,我走了。” “快要下班的点了,你要去哪?” “领导安排的一个酒场,不去不行,回聊吧。” 我匆匆赶到喝酒的地方,大家已经开始觥筹交错,面酣耳热了。一个领导指着我叫道:“小乾,小乾,来晚了,自罚三杯!” 倒满,干掉,再倒满,再干掉。在喝第三杯的时候,一股酒气猛地反了上来,像一阵飓风般席卷过我的五脏六腑。我心头一热,放下酒杯说:“不行了,喝不动了,两杯就已经是我的极限了。” “哪有什么极限,喝……喝!”劝酒的领导叫嚷着。 我说:“确实喝不动了。” 这时领导的秘书走过来把酒给我添得满满的,几乎要溢出来,他说:“小乾,赶紧干了吧,领导发话了,今天这最后一杯酒,你喝也得喝,不喝也得喝,这是一个政治任务。” “我不管是什么任务,”我把酒杯倒扣在了桌子上,任凭辛辣刺鼻的白酒流得满桌都是,“我说了,我不喝了。” 众人没料到我会有此举,一时间全都惊愕了。领导秘书的眼镜片后面更是闪着讶异的眼神,看外星人一般地看着我。我知道,我做的事情是他一辈子也无法明白的。在他们惊愕的神情中,我露出了微微的笑容,眼前又浮现出了郁静那青春逼人的脸庞。在职场上,我是你的前辈,但你却是我的榜样,你走在我的前方,身影是如此坚定,永不妥协。 第11章如山 —1— 提起苏小丰,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爸对他的毒打。 苏小丰是从初一开始迷上打游戏的,经常在夏天的午后敲我家的窗户,像猫一样地小声叫道:“欧阳……” 我从床上坐起来,透过窗户缝,睡眼惺忪地看着他:“干啥?” “走,去‘乐乐’打游戏去。” “乐乐”是我们当时常去的一家游戏厅,里面游戏很全,从《铁钩船长》到《格斗之王》,应有尽有。老板四十多岁,长了个大胖鱼头,也像是游戏里的人物。他时常叼着根烟,面无表情,一元钱换四个铜币,童叟无欺。想起那铜币坠在手上沉甸甸的感觉,我就有些心动。 “不行啊,我没钱。”我眯着眼睛说。 “我有啊。”他像变戏法似的从手里晃出一张皱巴巴的五元钱,“攒了好几天的废报纸卖的!” 我咽了口唾沫,几乎就要翻出窗去,跟着他奔向电子游戏的广阔世界。但理智同时告诉我,这样不行,上几次牺牲了午觉的时间跟着他去打电子游戏,结果下午课的时候根本就睁不开眼。所谓“中午不睡,下午崩溃”,一点都不假。 我说:“不行,我不去了,我得赶紧睡觉,下午还得上课呢。” “切!”苏小丰扬了一下手里的纸币,撇着嘴道,“真没劲,不去算了,我自己去!” 待苏小丰走后,我抓紧时间重新进入睡眠状态,以免下午上课的时候再被老师拎出来回答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的问题。我还记得上一次陪苏小丰打完游戏后,整个下午都昏昏欲睡,偏偏在英语课上还被老师点名提问:“西红柿是蔬菜还是水果?” 我赶紧站起来说:“蔬菜。” “什么?”老师瞪起了眼睛,全班哄堂大笑。 我立马改口道:“水果!” “shit!”老师一拍桌子,粉笔都震飞了,“我操,我是让你翻译这个句子!” 所以,后来只要听到蔡琴唱“是谁在敲打我窗”的时候,我就暗想她肯定没有在睡午觉的时候被人敲打过窗户,否则不会唱得这么深情。 那天午觉睡完,我神清气爽地去学校,路过苏小丰家门口的时候,忽然听到里面传来了一声惨叫。 我立刻断定那是苏小丰的声音,便扒在他家门口,推开一点大门,凑着门缝向里面瞅。苏小丰被绑在他家院子里的那棵枣树上,下身的短裤被扒掉了,撅着两个圆滚滚的屁股蛋子。小丰他爹正拿着一根鸡毛掸子朝他屁股上抽,每抽一下就发出“啪”的一声脆响,同时还有他爹的一声怒吼:“还敢不敢去打游戏了!” “嗷!”苏小丰根本无暇回答他爹的问题,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 这一幕看得我心惊胆战,草木皆兵,仿佛那鸡毛掸子一下下抽的是我的屁股。我急忙掩好大门,快步离去了,心里一直为中午没能劝住苏小丰而愧疚不已。 枣树、屁股、鸡毛掸子,这本来是三个普普通通的物件,可结合在一起就有了神奇的魔力,像一个楔子一样钉进了我心里,成了我每次看到苏小丰就会联想起来的标配。一直到现在,还是。 小丰他爸在教训他打游戏这件事情上不遗余力,而苏小丰也秉承了他爸的性格,在打游戏这件事情上不遗余力。 —2— “乐乐”是我们的天堂,也是我们镇上机子最齐全的一家游戏厅。在这里,会聚了来自不同学校的学生,实小的、西门的、联办的、五中的,他们来自镇里各地,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在了一起,切磋技艺,称兄道弟。 “丰哥,你来把这个,老板刚把机子的难度调高了,八神这一关死活打不过去。”当时比较流行的是《拳皇97》,五中的一个小子刚刚败下阵来,回头就看见了苏小丰,于是怂恿着他来一把。 苏小丰并不谦让,冷笑一声,从兜里掏出一枚带着他体温的铜币,轻轻地投进了游戏机里,仿佛完成了一个神圣的仪式。俗话说,业精于勤荒于嬉,苏小丰打《拳皇》还是很有一套的,连续过关斩将,一路凯歌。抱着吸取先进经验的心态,他身边很快聚拢了一帮子人,都是各个学校电竞界的杰出代表。看到苏小丰这么受崇拜,跟他一起逃课来的我也倍感面上有光。 就在他晃着摇杆一路厮杀的时候,另一个人杀到了。小丰他爸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我们的身后,扒拉开我们这些围在一起的小屁孩,一下子就揪住了苏小丰的耳朵,手法精准凌厉。后来我每次看到《三国演义》里写到谁谁“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耳”,第一时间就联想到这个场景。 苏小丰“哎哟”一声惨叫,就被拽了起来。当时家长找到游戏厅把孩子拽走的事情并不罕见,其他人也没当回事,很快就有人补了苏小丰的缺。小丰他爸一边往外揪他一边说:“熊孩子!让你逃课,让你跑来打游戏!你们老师都找到家里来了你知不知道……” “哥们,你这是干啥呢?”“乐乐”游戏厅的老板拦在了小丰他爸面前,大胖鱼头上叼着一根烟,从鼻孔里喷出了两道笔直的烟柱。 小丰他爸一愣:“这是我孩子。” “我不管他是谁的孩子,我只知道,他只要进了我这个游戏厅的门,就是我的顾客。你这样把顾客给拽走了,是砸我的买卖。” “你……你这是什么道理?” “就这个道理啊,我说得不对吗?你要不服,随便找个人来评评理。” 胖鱼头的腮帮子抖动了一下,似乎是冷笑了一声,他拽了拽背心,不经意间露出了身上的龙虎刺青。在那个年代,游戏厅里虽然是做小孩子的买卖,但也属于娱乐业,能罩得住的老板跟社会上的一些流氓混子们关系都很好。 小丰他爸的身板跟胖鱼头比起来,就像纸糊的一般脆弱,他有些胆怯了,嗫嚅着说:“这孩子是逃课过来的。” “我管他逃不逃课呢,学校又不是我开的!”胖鱼头提高了嗓门,“怎么着,你是不是也想在这玩两把?用不用我赊给你几个币?” 小丰他爸松开了揪着小丰耳朵的手,不敢再看胖鱼头,转头对小丰说:“一会儿赶紧回家!”说完低着头,避开店老板的目光匆匆离去。 “切,这货。”胖鱼头朝着小丰他爸离去的背影弹飞了烟头,不屑地啐了一口唾沫。苏小丰也跟着咧嘴笑起来,然后转过身子,一头扑在街机上,晃着摇杆没命地玩了起来。我看到他的眼泪顺着紧绷的脸颊流下来,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噼里啪啦地砸在游戏机上。 —3— 只要是认识苏小丰的人,都知道他为什么如此忤逆。可以说,他的出生就是一个悲剧。小丰他妈在七十年代是县城里的一枝花,长得漂亮,追求者甚众,这其中就包括小丰他爸。但小丰他妈统统都看不上,那时的她是一个标准的文艺女青年,她喜欢的是诗人。现在听起来很荒诞,但当时是朦胧诗大行其道的年代,你只要会弹弹吉他,写几首诗,泡个女朋友不成问题。 当时有一个比较出名的诗人,叫作沧田,来我县举办诗歌交流会。沧田一头摇滚巨星似的长发,张口顾城,闭口北岛,文艺气息逆流成河,把个小丰他妈迷得是五迷三道。不出意外地,两个人发生了一夜情,然后沧田离开的时候信誓旦旦地说一定会再回来,带着她离开这个小县城,去往更广阔的文艺天地。 沧田走后,小丰他妈就满怀憧憬地等待着,她每天都因为自己与诗人发生了如此之深的关系而沉浸在幸福的海洋里,她觉得自己几乎已经变成了诗歌的一分子。 小丰他妈等待了许久,沧田却迟迟不来。但小丰他妈不急,她说,诗人都是流浪的孤雁,要给他们足够的回巢的时间。她确信沧田一定会回来,因为临分别时他说得是那么信誓旦旦。在潜意识里,小丰他妈已经把自己当作了沧田的妻子,一个属于诗人的女人。 但,有句老话说得好,人生不如意十之十一。那天小丰他妈文艺气息忽然躁动不可抑制,便前往县城的新华书店读几本诗集发泄一下。在书店比较醒目的位置,她发现了一本《沧田诗集》,惊喜万分地赶紧抽出来拜读。可刚打开扉页,她就像石化般地愣在了原地,接着脑袋里“嗡”的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那本诗集里是附有作者照片的,而照片上的那个沧田,却根本不是跟她上床的那个沧田! 换句话说,她被个骗子给睡了。 受此打击,小丰他妈万念俱灰,几度寻死。在那个保守的年代里,女人被睡过一次就沦落成了“破鞋”,人人避之唯恐不及。当年追求她的那些小年轻们全都躲得远远的,唯恐沾上了“搞破鞋”的名声。但有一个人却是例外,那就是小丰他爸。 小丰他爸不在乎什么破鞋不破鞋,只要穿着合脚就行。按说,就他这样的形象,个子不高,双颊无肉,身材薄得跟个门板似的,小丰他妈是根本看不上的。但顶着一个“破鞋”的名号,她也没资格挑挑拣拣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小丰他爸对她来说是一个救星。 然后,两个人就勉勉强强地结了婚,生了孩子,这个孩子就是苏小丰。据说苏小丰生出来的那天,他妈脸上没露出一丝笑容。从一开始,她就因为自己怀的不是一个诗人的骨肉而耿耿于怀。 文艺女青年这种病,有时候生个孩子也好不了。苏小丰降生以后,小丰他妈越看他越不顺眼,只因为他没有继承诗人的血脉和气质,而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升斗小民。小丰他妈感觉自己这一辈子都毁在小丰和小丰他爸身上了,是这两个男人,牵制了她,绊住了她,让她此生再也无法与诗人结缘。 在小丰五岁的时候,他妈终于忍受不了这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世俗生活,离家出走前往更广阔的文艺天地去了,从此杳无音信。只剩下小丰和他爸两个人相依为命,他们干脆从县城搬到了镇子上来,离文艺的世界更远了一步。也许他爸天天闻着牛粪、庄稼、化肥袋子的气味感觉活得更踏实一些。 但小丰是怨恨的,怨恨他妈为什么就这么狠心抛他而去,怨恨他爸为什么一点都不文艺,拴不住他妈的心。但我有一次听我们的语文老师说,小丰他爸矮矮的、瘦瘦的,像一条风干了的咸鱼,这本身就是一种诗意,他身上充满了乡土文学应有的气息。 我们都听不懂,不过苏小丰记住了,每年过年他都会买些东西,去语文老师家里拜年。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4— 少年总要长大,爱打游戏的苏小丰勉勉强强地考上了县城里比较差的高中。在选择分科的时候,他出于对文艺的向往和渴望,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学校里比较差的文科。然后就跟我分到了一个班里,也算有缘。 我们那个高中,几乎谈不上什么学习氛围。大家都知道在这所学校里考上大学的概率跟中双色球的概率差不多,于是该混社会的混社会,该谈恋爱的谈恋爱,小丰也继续重操旧业。不过经历了几年的巨大变革,那个时候已经不流行街机了,网吧开始大行其道,小丰一下子就陷入到了网络游戏的海洋中,不可自拔。他省吃俭用,节衣缩食,每天夜里等熄灯之后翻墙出去上网。经过一年多的锤炼,小丰的技艺愈发精湛。两米多高的墙头,他十米之外一个助跑,脚下一蹬,双手一扒,轻轻松松就攀了上去。在体育课上他曾给我们展示过这一绝技,简直犹如特种兵一般。 进入高中以后,苏小丰极少回家,他白天在课堂上昏昏欲睡,晚上在网吧里熬夜厮杀,作息极其有规律。而我因为没有那么多嗜好,周末回家就成了最好的选择。有一次经过苏小丰家门口的时候,小丰他爸出来跟我打招呼:“小乾啊,你回来啦。” “叔。”我喊了一声,急忙下了自行车。 他往里让我:“看你骑得这身汗,进来歇会儿吧,喝口水。” 我把自行车扎在外边,跟着他进了院子。他走在我前面,拿着瓢给我舀新从井里打的水。忽然间,我感觉他的背影苍老了许多。我脑中对他的印象,还固执地停留在他去游戏厅揪着苏小丰的耳朵往外拽的时候。但现在的他,两鬓开始斑白,背也驼了许多,说话慢声慢气,已经没有了当年的急躁。 他把水递给我,问:“小丰现在学习怎么样?” 我只顾喝水,没有搭腔。这个问题太难回答了,我总不能对他说小丰虽然学习不咋地,却有一把屠龙刀可以呼风唤雨吧。 他也许知道了问也是白问,于是自嘲地笑了笑:“我就指望他能好好学习,回头能考上个大学,有文化,有知识,那样他娘也不会看不起俺爷俩了。” 我知道小丰他妈的故事,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答话。 他又叹了一口气,说:“小丰这孩子,已经快一年没回家看看了。” 我把头埋在瓢里,装作喝水的样子,深深地沉默着。他一共对我说了三句话,可每一句我都无法回答。良久之后,我把瓢放下,站起来说:“叔,我回去了。” “好……”他看着我,嘴唇嗫嚅着,想说什么,却终究没有说出来。 虽然苏小丰极少回家,他爸却每隔两个月去一趟学校,给他送去生活费。而苏小丰就拿着这为数不多的钱去打怪升级、呼风唤雨,在另一个世界里追求自己的人生。用一句白领点的话说:我不是在宿舍,就是在网吧;我不是在网吧,就是在去网吧的路上。 我本以为苏小丰会一直按着这种轨迹走下去,浑浑噩噩地消磨掉自己的青春,混个高中毕业,然后像大多数村里的年轻人一样,随便找个厂子出去打工。因为我见了太多沉迷于网络游戏中的人,他们就像吸毒一样,不可自拔。但一次“见鬼”的经历,却彻底改变了苏小丰的人生轨迹。 那天,小丰刚拿了一笔生活费。手里有钱,心里不慌。下了晚自习后,苏小丰先回到宿舍洗了个脸,吃了桶泡面,气定神闲,养精蓄锐,等到夜里学校保安都睡了之后,他照例翻墙出去上网。可奇怪的是,他墙翻了一半就拔足狂奔而归,面色古怪,我们问他怎么了,他也不说,只是脸色铁青得可怕。这一下可把我们吓到了,同学们都说他是见鬼了。 我们那个学校,原本就是在乱葬岗上建成的,后来操场在翻修塑胶跑道的时候还挖出过不知道哪个年代的尸骸。所以苏小丰越不说,我们就越害怕,一下了晚自习之后谁也不敢没事出去瞎溜达了,要么在教室里看书,要么回宿舍睡觉。那一次见鬼的经历后,苏小丰不知道是怕了还是怎么的,竟然也不出去上网了,而是一改往日的操性,刻苦读书,努力学习,成绩一点一点地往上提。 高中毕业的时候,他成了学校里考上大学的为数不多的文科生之一。 —5— 上大学后,因为天各一方,我就极少见到小丰了。只是零零散散地听说他恋爱了,毕业了,工作了,结婚了,然后,有了一个乖巧伶俐的小女孩。我曾经在他的qq相册里见到过,眉宇之间与他神似。而彼时,距离小丰他爸因病逝世已经过去了两年之久。 去年夏天,高中母校校庆,很多同学都从外地赶了回来,其中就包括苏小丰。他现在是一家文化投资公司的副总,也算是不枉他当年追求文艺的初衷。作为比较杰出的校友代表,苏小丰还在校庆大会上发了言,也算给母校毕业的一贯失败的文科生们正了名。 吃完校庆宴后,我们几个平时关系不错的同学又相约晚上去练摊,直喝到晚上十一点。大家都喝多了,说起上高中时的种种往事,不胜唏嘘感慨。忽然有人提到苏小丰当年“见鬼”的事情,便好奇地追问道:“小丰,你那天晚上溜出去上网,墙翻了一半就回来了,脸色难看得可怕,你到底看见了啥?” 小丰沉默良久,才缓缓说道:“我看见了爸爸。” 那天下午,小丰他爸来学校送生活费,错过了最后一班回镇上的车。他舍不得住旅馆,就在墙下坐了一夜。 小丰说完,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眼泪噼里啪啦地砸下来,一如很多年前,他在游戏厅里的哭泣。 第12章富二代的逆袭 —1— 人活这一辈子,谁还没几个有钱朋友? 胜利就是这么一位。 那天,我给胜利发微信:“胜利,我想把你的故事写成故事。” 过了一会儿,胜利回:“卧槽,我有什么可写的。” 我说:“在有心人的眼里,你的故事就是一段传奇。” 胜利回:“那能把我写得牛逼点不,一个打十个?” 我说:“操,我不是写武侠小说,我就是想写写你的故事。” 胜利回:“哦,那行,你看着写吧,我忙会儿,今天客人多。” 作为从小一块光屁股长起来的玩伴,我对胜利可谓是知根知底。别人都以为他是天生的富二代,生下来就含着金汤匙,但是我知道他小的时候家里也是穷得叮当响,标准的小屌丝一个,吃上一顿烧饼夹牛肉能回味上一个星期,人生灰暗得仿佛一眼就看到了尽头。可就像阿甘说的一样,“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味道”,胜利他爹下岗后开始发力,跟朋友合伙做建材生意,在社会主义经济大潮中滚了几滚,待我大二那年过暑假回家的时候,胜利他爹已经成了街坊邻居中口口相传的“县城首富”。 是不是很励志?可惜我要说的不是胜利他爹,而是胜利。 在长辈的眼中,胜利的人生充满了遗憾,只因为他是一个单身狗。没错,找不到女朋友,迟迟不能结婚,在长辈眼中就是最大的失败。尤其是大四毕业那年,我带着新交的女朋友去胜利家串完门之后,胜利他爹就愈发焦急,天天催促着胜利出去相亲。为这,胜利没少向我抱怨:“欧阳,你不知道,对于相亲这种事情,我是深恶痛绝,这简直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扯淡——我还来不及认清自己认清世界,就要跟一个女人采用这种世俗的方式再缔造另外一个懵懂的生命。他要是长大了,也来不及认清自己认清世界,就又缔造了另一个懵懂的生命……卧槽,你说这是多么糟糕的一件事情。” 我说:“人生都是这么过来的,你不要想得太多。” 胜利颓然地叹了一口气:“我明白,我也就是发发牢骚而已,不结婚哪怕只是不相亲,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你不知道就因为我没有女朋友,我爹每天都愁眉不展,好像我哪天不去相亲地球就不转了似的。” 我说:“别人的地球还转不转我不知道,反正他这首富的地球是不转了。” 胜利翻了个白眼:“你少拿话来挤对我,反正我爹逼我相亲这事,里面也有你的原因。我不管,我爹明天给我安排了一个相亲对象,你陪我一起去。” 我哑然失笑:“你去相亲,我陪着干吗啊。” “就当是给我把把关吧。”他不由分说地道,“明天上午九点,我开车来接你。” 第二天上午,胜利果然开着他那辆黑色的林肯轿车过来接我了。我上车一看,这厮竟然穿了一身油腻腻皱巴巴的西装,里面还套着一件毛衣,脚上蹬着一双破旧的白色旅游鞋,怎么看怎么像个民工。我咂咂嘴道:“怎么着,本色演出啊?” “你不懂,我这是为了寻求真爱。” “真什么爱啊,你当人家傻是不,相亲那面的姑娘肯定早就拿到你的第一手资料了。” “我告你,这还真没有。”胜利得意地晃着脑袋说,“我特地安排过的,给那边的资料都是假的。” 我无奈地看着他那张得意的脸庞,说:“胜利,我要郑重地告诉你,就算你穿得再脏再破,可你这张‘县城首富’之子的脸,又有几个人不认识?你在我们县里的名声,不啻于陈冠希之于娱乐圈。” 胜利大惊失色:“不至于吧?” “怎么不至于啊,你这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啊。我告诉你,这有诗为证的: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生不用赚一个亿,但愿一识刘胜利。” “卧槽,那咋办?” 我沉吟了一下,说:“既然你决心要掩盖身份,那就只能掩盖得更彻底一些了。” —2— 林肯汽车径直开到了我县刚开的一家肯德基店门前,作为一个土鳖小县城,这已经是最能体现出跟世界接轨的地方了。相亲地点是对方定的,听说还是个海归,在国外读的大学,我想最让她觉得可恨的事情,应该就是找遍了整个县城,也没有一家星巴克吧。 我伪装成路人的样子,先走进店里,观察了一下环境,果然看到了在等人的女方。看得出来,她那天精心打扮了一番,涂着淡淡的唇彩,穿着干练的职业套装,面色冷峻,不苟言笑,眼镜片后面折射出带着深深优越感的睿智光芒。我掏出手机给胜利发短信:“盘靓条顺,高傲冷峻,快进来吧。” 两分钟后,戴着口罩的胜利进来了,他走到女方的对面,探询地问道:“莉莉周?” 我刚喝到嘴里的豆浆差点喷了出去。这女的是有多么洋气,才能给自己取这么一个名字。 莉莉周点了点头,胜利就在她对面坐下了,他指了指脸上的白色口罩,说:“不好意思,我这几天有点出麻疹,不能见风。” 莉莉周未置可否,表情冷淡。 胜利有些尴尬,翻看着最新的优惠菜单问:“那个,喝点什么?”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现磨咖啡,”她伸出了一根指头,“少奶少糖。” 看到她那仿佛坐在兰桂坊里对着服务生说“来杯黄金冰谷”的优越表情,我心中顿时有一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他妈的要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在小县城里的卖汉堡薯条的快餐厅啊,却被她刚才的动作和手势生生把逼格拉升了两个档次。 莉莉周点完咖啡,说:“我的情况你应该都有所了解,包括我的出身、经历,求学生涯,以及职业背景。目前呢,我在建设路那边上班,从事金融行业。” 我又差点把喝进去的豆浆喷出来,她说的,不就是建设路上的那个农村信用合作社吗? 胜利讪讪地点着头:“我了解,了解。” 面对胜利的谦恭,她的表情还是没有一丝变化:“你什么学历?” “大专。” “大专?”她冷笑一声,“在知识爆炸的今天,大专也就是个半文盲的水平。” 胜利挠了挠后脑勺:“我从小学习就不太好。” 她点点头:“从简短的谈话里能感觉出来,智商一般,不过这是先天的缺陷,没办法,从一定程度上可以用后天的努力来弥补。我想问问,你未来有什么职业规划?” 胜利一愣:“职业规划?” “这样吧,我换个方式问你,”莉莉周露出个“跟你交流真费劲”的表情,“你在什么公司上班?” “大刘城建公司。” “大刘城建?公司倒是不错,县内五强。你是什么职务?” “没什么职务,就是收发一下文件什么的。” “文秘啊。这个职务是专门给那些学历不高、适合机械化工作的人准备的。恕我直言,没什么前途。” 胜利笑了笑:“我没什么太大的梦想,工作稳定,求个温饱就很满足了。” 莉莉周深深地蹙着眉,用一种毫不掩饰的鄙夷的眼神看着他:“我是不是可以这么断定,你工作了这么多年,连最基本的房子和车子都没有?” 胜利想了一下:“确实哦,我没有给自己买过。” 莉莉周叹了一口气,站了起来,掸了掸职业套装的衣角——仿佛就说了这么一会儿话,她身上的衣服都沾上了失败的尘土。 胜利说:“莉莉周,你看咱俩那个……” “不好意思,我觉得咱们两个根本不是一个社会阶层的人,并且理想、志气、品位全都不搭,所以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都不可能有任何的交集,再见。” “哦,好吧。”听到这句话,胜利却仿佛如释重负似的,拉下了脸上的口罩,然后端起面前的咖啡喝了一口。正要起身离开的莉莉周忽然愣住了,她定定地看着胜利,脸上的表情像天气预报里的气象云图一样迅速变幻,捉摸不定。我感觉短短几秒钟的时间里,她的大脑中至少掠过了十种惊讶二十种懊恼三十种后悔四十种解决方案。胜利看着她问:“怎么了,你不是要走了吗?还有什么其他的事情吗?” 她忽然间就换了一副腔调,就像孙猴子变成小钻风一样,快得简直让人猝不及防:“哎呀,天……天啦噜,你不就是大刘城建公司的大少爷winner刘?刘胜利!” 我再次差点把刚喝了一口的豆浆喷出来,我决心以后来肯德基再也不喝豆浆了,呛着的感觉真是难受。我从来都没想过,原来一个人的表情可以瞬间变换到这种程度,那些影帝影后什么的跟这比起来简直就是一群战五渣。 胜利还在徒劳地否认:“不,我不是,我只是长得比较像……” “哦,天哪,好本色哦!你知道吗?你这个样子是我最喜欢的类型耶!” 这下连胜利都受不了了,刚喝的一口咖啡“噗”的一声喷了出来,淋了莉莉周一头一脸。 上了车,胜利懊丧地对我说:“欧阳,你看到了吗,现在找一个真爱是多么困难!” 我笑道:“你这反应也太大了,找不着真爱也不能喷人家一脸啊。” “我最讨厌别人用他妈的港台腔跟我说话!”胜利恨恨地说道。 我沉吟良久:“胜利,目前以你的条件来说,想要找到真爱,只能是从头再来了。” —3— 为了寻找真爱,胜利听从了我的建议。他放弃了身上一切荣耀的光环,只身一人去了曹州市,找了一家饭馆端盘子,就像千千万万的普通打工青年那样。在县里,他是知名人物,犹如陈冠希一般的存在;而在市里,却没那么多人认得他。 胜利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周雅的。 胜利打工的餐馆叫“老记羊汤”,上午卖油条稀饭豆腐脑,中午跟晚上卖羊汤烩面大火烧,是十足的平民餐馆,充满了浓郁的生活气息,跟胜利那种与生俱来的屌丝气质十分搭配,所以他一眼就相中了这个地方。干了一段时间之后,胜利居然很开心,还一本正经地做起了端盘子的长期职业规划,俨然已经忘却了自己身为富二代的事实。 我好心提醒过他好几次:“胜利,端盘子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你是过来找女人的,不是过来打零工的,千万别把自己给陷进去。” 那天中午,刚参加完面试的周雅路过“老记羊汤”,闻到里面飘出来的香味,一时肚饿难忍,就进去点了碗烩面。胜利上菜的时候莫名其妙地脚下一滑,托盘里的烩面汤漾了出来,洒了周雅一怀。周雅立刻触电般地从座位上弹了起来,惊讶地“啊”了一声。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胜利立刻手忙脚乱:“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你快先用纸巾擦擦……” 周雅也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太过激了,她一边擦着衣服上的汤水一边说:“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叫那么大声的。只是这套职业装是我特地管朋友借的,穿去面试的。说好了下午还她,所以……” 胜利立刻道:“我来帮你干洗!” 周雅说:“不用了,我自己来就行了,反正今天也……” “我认识一个干洗店的朋友,让他插个队,晚上就能弄好。这样,你把衣服换下来吧,晚上过来找我,我把衣服给你。” “那怎么好意思呢……”周雅还有些犹豫。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这衣服是我弄脏的,本来也该我来处理。”胜利笑笑道,“你晚上只管过来拿衣服就好了。” 到了晚上七八点钟的时候,周雅又来到了“老记羊汤”。胜利果然把已经干洗好的衣服交给了她,又说:“你等等。”过了一会儿,他又端出一大碗烩面来。 周雅说:“我没叫烩面啊。” 胜利笑着说:“中午弄脏了你的衣服,补偿你的。” 周雅晚上确实也没吃饭,就坐下来,吃起了烩面。在面汤氤氲的热气里,周雅吃着吃着,忽然眼泪啪嗒啪嗒地落了下来。 胜利急忙问道:“怎么了?你朋友说你什么了?” “不是……”周雅摇摇头,啜泣着说,“我来的时候刚接到电话,面试没有过……” “原来是工作上的事啊,”胜利松了一口气,“什么公司啊?” “一家做投资的公司。” 胜利眼睛一转,计上心来:“别难过了,工作嘛,这家不行找下家。来,听我给你讲一个笑话。”胜利不管人家爱不爱听,就讲了起来,“一高僧问:‘一根鱼竿和一筐鱼,你选哪个?’一个人说:‘我要一筐鱼。’高僧摇头笑道:‘施主肤浅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个道理你懂吗?鱼你吃完就没了,鱼竿你可以钓很多鱼,可以用一辈子!’那个人说:‘我要一筐鱼之后把它卖了,可以买几根鱼竿和一副麻将。然后把鱼竿租给别人,收租金,再约他们一边钓鱼一边打麻将,赢了钱还可以分红……’高僧说:‘阿弥陀佛,老子不想和你们搞投资的人说话……’” 胜利还没讲完,周雅就“扑哧”一声笑了起来,一口面汤直喷到了胜利的脸上。 胜利抹抹脸说:“这下咱们扯平了。” 刘胜利和周雅就这么认识了,并且相见恨晚,打得火热。半个月后,两个人租了一套一室没厅的房子,搬到了一起住,生活开始逐渐步入正轨:胜利每天忙着端盘子,周雅每天忙着找工作,月收入精打细算,一分钱都不能乱花,否则就有填不上的窟窿。然而生活上的拮据并不能阻挡两人向往幸福的决心,没过多久,他们就已经进入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确定下来关系后,胜利领着周雅跟我们哥几个吃饭。周雅温柔贤淑,率真朴直,毫不做作,身上一点小家子气都没有。我们哥几个也很高兴,陪胜利喝得酩酊大醉,牛逼吹得漫山遍野,差点把胜利身为富二代的事情都给抖露出去。 我醉醺醺歪过身子,跟胜利咬了咬耳朵:“胜利,你跟周雅这事,跟老爷子说了吗?” “没说呢。”提到他爹,胜利就有点不开心。 “赶紧说啊,万一老爷子不同意咋办。你也知道,他一直想给你找个门当户对的。” “他不同意?他不同意能犟得过我?”胜利直直地盯着周雅,眼神里流淌着坚定的光芒,“我打算好了,从今以后,我要让周雅过上最好的生活,给她最好的时光。” 如果事情按部就班地发展下去,那就是一个隐形富二代与标准女屌丝的爱情故事,我也没必要特地把它写下来了。命运最奇特之处,就在于它的波谲云诡。还是阿甘那句话,你他妈的永远不知道下一颗巧克力是什么味道。 —4— 就在两人决定订婚的前夕,胜利失踪了。 他一夕之间从周雅的生活里消失了,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手机打不通,qq不上线,周雅去他打工的“老记羊汤”去找,结果发现人是不辞而别的。她不知道刘胜利的家住在哪里,只能来找我们这些只喝过一次酒的朋友,打听胜利的消息。 看着周雅痛苦憔悴的面容,我心里也如刀绞。 她问我,知道胜利的消息吗? 我当然知道,可我不能告诉她。 我怎么说?难道要我说胜利其实是一个富二代,他之所以隐藏身份,就是为了寻找真爱。他现在找到真爱了,可他父亲的公司完了,因为涉及前任县官的落马被查,曾经显赫一时、被称为县内五强之一的“大刘城建公司”轰然倒塌,并且因为偷税漏税,刘胜利他爹跑路了,不知道正流落在南方的哪个城市。刘胜利没钱了,他一夜之间又恢复了自己好几年前吃一顿牛肉烧饼回味一个星期的屌丝身份。 我不能这么说,因为这么说不管对于胜利,还是周雅来说,都是一种伤害。两个纯屌丝,是不可能真正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就让胜利从周雅的生活中如此突兀地消失吧。或许这是最好的选择,最起码,还能留下一段温馨的回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以为周雅能够把胜利慢慢忘记,因为庸碌且繁忙的生活能够消磨掉每一个人的神经,让之变得麻木不仁。但是在周雅身上,我却错误地估计了这一点,我小看了她的认真和执着。对于一个莫名其妙失踪的人,她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那天晚上,已经是深夜了,在县城的一家小饭店里,我们陪着胜利喝酒解闷,一直喝到店家关门打烊,我们还没有散去。胜利的精神状态很不好,双颊消瘦,眼睛通红,好久没刮的胡子跟野草似的疯长着。也是,一下从富二代变成了大屌丝,不亚于一脚从天堂迈进了地狱,试问天下有几人能承受这种刺激。 我们正喝着,忽然“咣”的一声,饭店的门被踹开了,一个人气势汹汹地走了进来。 我们定睛一看,竟然是周雅。她头发凌乱,眼睛通红,竟然跟胜利的形象相得益彰。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来的,也不知道她打听了多少信息才掌握了胜利的行踪,但我知道,为了这破门一脚,她耗费了太多的心血。 胜利站了起来,喃喃地说:“小雅……” “我只问你一次,刘胜利,你听好了,”周雅眼里含着泪,脸颊颤着抖,但语气却是出奇地平静,“你说,为什么要不辞而别?” “因为我……你看我现在这副样子……” “可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就是这副样子啊!” “那不一样的,那是我装的!那时的我有能力给你幸福,让你过上最好的生活。可现在呢,你看看我,我没有能力做到这一切了,我给不了你幸福了。周雅,你是个好女孩,你配得上更成功的人……” “什么是更成功的人,不就是几个臭傻逼能挣几个破钱吗!!你以为你是富二代,或者你开个公司,拉点业务,对着一群员工吆五喝六的,你就是成功的?我告诉你,这都是狗屁!你再有钱能超过比尔·盖茨?不能就别叫唤!这是所有人的天下,不是有钱人的天下。刘胜利,我认识你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你有没有钱,我也不在乎你有没有钱!我喜欢的那个刘胜利,即使在饭店里端盘子也毫不看轻自己,能在我面试被刷的时候给我讲笑话安慰我,就算囊中羞涩也毫无惧色地热爱生活,而不是一个一旦家里没了钱就变得像个缩头乌龟一样的货!不就是钱吗,几堆废纸,一串符号,就能让你变成这个熊样!最穷不过要饭,不死终能出头。你有手有脚,四肢健全,却天天在这里喝酒解闷,做你妈的楚囚相对!你说,你凭什么来爱我!” 这一番话掷地有声,哥几个都听得噤若寒蝉,像有一根上帝之鞭在狠狠鞭挞灵魂。就我个人的阅历而言,这是我听到过的最激动人心的表白,最慷慨激昂的陈述,而这,竟然出自一位姑娘之口,每每念及此事,都让我这个七尺男儿汗颜。 刘胜利站在那里,嘴唇嗫嚅,手脚冰凉,像被子弹扫射出无数个弹孔,透出万丈光芒。 —5— 刘胜利跟周雅的婚宴就定在了“老记羊汤”。那不仅是刘胜利人生中最风光的一天,也是“老记羊汤”有史以来最风光的一天——不是哪个卖羊汤烩面大火烧的饭馆都有机会承接婚宴的。婚礼很排场,饭馆里放不下那么多筵席,直接摆在了大马路上,交通一度为之堵塞。没对份子钱的无关群众也跑来看热闹,他们要看看昔日的“县城首富”之子是怎么娶新娘子的。 婚礼仪式就在“老记羊汤”饭馆前举行,新郎和新娘穿得都很朴素,也很漂亮。他们并排站在一起,脸上洋溢着恬淡的笑容。现场的司仪也许是好莱坞的片子看多了,模仿起了神父主持教堂婚礼的台词:“周雅小姐,你愿意永远爱他,无论未来他是贫穷还是富有吗?” 周雅转过头,看着胜利的侧脸:“我当然愿意,就算我们贫穷,也有贫穷的爱情。” 她的话赢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我们趁机呼哨起来,大声喊着:“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 胜利和周雅扭捏了半天,终于扛不住我们山呼海啸般的呐喊,羞答答地抱在一起接了个吻。而这引起的是更疯狂的呐喊和掌声。唯一有些尴尬的人是现场司仪,婚礼的每一步程序都已经不在他的掌控中。他本来想搞个唯美的、忠贞的、浪漫的、感动我们所有人的结婚仪式,却没想到生生被我们弄成了乡村爱情故事。 也许当他发现婚礼在“老记羊汤”门口举行的时候,就已经猜到了自己会失败。 在婚礼上,我们这些胜利的兄弟们喝得很多,我们比自己结婚都高兴。到了现在,胜利依然是我最好的哥们儿,他家的产业依旧复兴无望,他老爹依旧在南方跑路。他跟周雅一个在“老记羊汤”端盘子,一个在某投资公司打工,两个人幸福地在一起生活着。 第13章玩命爱一个婊子 可惜的是,在我们年轻的时候,都或多或少地疯狂迷恋过几个姑娘。那些姑娘就像勾魂使者,一个眼神,或是一个照面,就夺去了你的心肝脾肺肾,让你无力反抗,只能日渐沉沦。 —1— 在我生命中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认为张方方是这个世界上最愚蠢的苦逼。因为别人的苦都是迫于无奈,而他的苦,却纯属是自找的。 张方方喜欢李雪,这是我们朋友圈里都知道的事情;而李雪不喜欢张方方,这也是我们朋友圈里都知道的事情。 张方方是我的室友。我刚到济南混的时候,身上没什么积蓄,经过一番折腾,最后跟狗子、张方方合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我跟狗子一人一间卧室,张方方睡客厅。也正因为他的开放式起居,让我见证了一个“凤凰男”的自我修养。 张方方是从鲁西南农村走出来的尖子生,标准的学霸,上学期间各种三好学生优秀班干国家奖学金,经历了四年大学生活的洗礼,他身上依旧保持着自己独特而不可磨灭的气质:穿着朴素,木讷耿直,节约粮食,按时作息。他在我跟狗子鼾声大作的黎明时分准时起床,又在我们看小电影打网络游戏的子夜沉沉睡去,规律得像是另一个平行宇宙。他每天上班,绝不迟到,是他们公司的“守时之星”。看到他,我就看到了上小学时偷偷在桌角刻下一个“早”字的自己。 可惜的是,在我们年轻的时候,都或多或少地疯狂迷恋过几个姑娘。那些姑娘就像勾魂使者,一个眼神,或是一个照面,就夺去了你的心肝脾肺肾,让你无力反抗,只能日渐沉沦。就连好男人如张方方这样的,也不能幸免。 张方方是在一次公司的对外联谊活动中认识的李雪,然后情窦初开,一发不可收拾。他化思念为力量,写了一封数万字的情书邮寄给了李雪——有些男人总是这样,在面对真爱的时候,连当面送出情书的勇气都没有。优秀的张方方是我们眼中的骄子,却不是李雪心目中的王子,那封情书寄出之后,便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不过后来听狗子说,那封情书最后被李雪的几个闺密拿到了手里,在她们之间传阅了个遍,张方方自此便成了她们的笑谈。 据狗子说,她们的说法是这样的:“你不奢华不叛逆不时尚不娘炮也就算了,连个gay都不是,还好意思追女生?”我不知道狗子是怎么想的,反正我是有一种兔死狐悲之感。 李雪明显跟张方方不是一个路子的,她在一家外企上班,给老外打工打出了一身的洋气,每天穿的不是萝莉装就是女王范,上班的时候冷艳高贵神圣不可侵犯,下班以后泡吧蹦迪不醉无归。我看过她空间里的自拍相册,一色的大眼睛尖下巴v字脸,再加一个奢华复古的lomo滤镜,格调瞬间又提升了两个等次。再看看我们每张都像通缉犯一样的大头贴,她仿佛领先了我们一个世纪。 张方方羞涩且顽强地持续向李雪示爱,但李雪始终是不理不睬,连一个哪怕是拒绝的回复都没有。李雪对此是那么地不屑一顾,就像轻轻拂掉了爬到身上的一只蚂蚁,连眼皮都不用抬一下。狗子的工作单位离李雪的公司比较近,他对我说,李雪之所以不接纳张方方,是因为她一直喜欢一个叫joker的人,她公司全都知道这事。 我很好奇,这个joker到底是个什么人,竟然比“正宗好男人”张方方还有吸引力。 狗子告诉我,joker是李雪公司的部门主管,拿年薪的那种。混血,身材挺拔,一米八五左右,狗子在健身房见过他一次,身材很好,腹肌六块。 我听他这么一说,顿时感到张方方此生无望了。 不过狗子又告诉我,未必无望。 我摇摇头,说:“凤凰男pk洋和尚,毫无胜算。双方起点差距太大。” 狗子神秘说道:“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李雪喜欢joker,那也是剃头担子一头热。这个joker在国外结了婚的,有老婆有孩子。” 我一惊:“方方这是喜欢了个第三者啊。” 狗子白了我一眼:“那也总比喜欢第二者强吧。” 可怜的张方方,自从我知道这里面的内情后,每次见到他肝肠寸断茶饭不思的样子都会扪心自问:“问世间情为何物?” —2— 认识李雪以来,张方方饭量锐减,一个月里总有那么几天茶饭不思,短短半年的时间暴瘦了三十多斤,本来就不怎么壮硕的身躯像根麻秆一样。颧骨凸出,眼窝深陷,好几次走在街上被便衣怀疑是瘾君子而查身份证。对于某些人,爱情比海洛因还具有杀伤力。 狗子说:“我们劝劝他吧,再这样下去,方方就完了。他现在在公司里每天也魂不守舍的,部门领导都找他谈话了。” 我说:“劝他是没什么用的,能够救他的唯一办法,就是再给他找个姑娘。” 狗子一咬牙,说:“为了朋友,拼了,我捐半个月工资,你呢?” 我说:“我捐一条命。” 狗子说:“操。” 那天晚上,我跟狗子请张方方出去happy,在ktv里订了一间豪华包房,特地叫了陪唱的姑娘,给张方方挑了一个长得比杨钰莹还甜的,告诉那姑娘说:“我们这个好哥们可是个社会栋梁,你可得陪好喽。”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姑娘笑着说:“哥哥放心吧,都是江湖儿女,我明白。” 我心道看不出来,这家ktv里姑娘的素质还挺高的。 那天晚上“杨钰莹”估计也是超常发挥了,不停地跟张方方喝酒、划拳、猜谜语、玩骰子,时不时还趴在他耳边低语做呢喃状,极尽挑逗之能事,看得我跟狗子都心里痒痒,可张方方却像个木头做的一样,不为送上门来的软香温玉所动,面色肃然。“杨钰莹”没招了,把话筒拿过去,撒娇地说:“哥哥,唱首歌吧。” 本来无动于衷的张方方看着屏幕上跳出来的歌曲名,眼神忽然动了一下,然后接过话筒,唱了一首肝肠寸断的《她不爱我》。我从没听过一首歌曲能被唱得如此悲怆,简直直指人心见性成佛。当他唱到“我看透了她的心,还有别人逗留的背影,她的回忆清除得不够干净……”的时候,三个陪唱的姑娘全都愣住了,“杨钰莹”的脸上没有了调笑和放荡的表情,刹那间纯洁得有如圣母。张方方用自己发自灵魂的歌声,勾起了在场每一个人藏在心底的伤心往事。 我们本来是想叫个姑娘给张方方找找乐的,没想到他反过来洗涤了一把别人的心灵。狗子说,没想到爱情的力量这么伟大。 爱情的力量不止于此,还能干出来更让我们瞠目结舌的事情。 我还记得那是济南的夏天,骄阳似火,我正在单位里帮领导写发言稿,忽然接到了狗子打来的电话,让我火速前往李雪的公司,说张方方魔怔了。 我扔了领导的发言稿就打车赶了过去,发现张方方确实魔怔了。 太阳烘烤吊炉烧饼似的烤着大地,柏油路都快化了,连只狗都知道藏在树荫里躲起来。张方方居然穿得西装革履,打着领带,手里捧着一束鲜花单腿跪在李雪公司楼下,引得一圈人躲在周围的阴凉里看热闹。狗子抹着脑门子上的汗说:“幸亏我们单位离得近,要不然今天这家伙晒死在这都没人管。” 我着急地说:“你怎么不把他拉走啊,这温度谁受得了?” 狗子说:“我要能拉走早就拉走了,要不然我给你打电话干吗啊。” 这时两个穿制服的保安走了过来,指着张方方问:“这是你们的朋友?” 我说:“是,你们怎么就叫他闯进来了?不会拦着他啊?” 保安也一脸的委屈:“我们不知道他干吗的啊,穿得又那么板正,就让他进来了,谁知道一进来就来了这么一出。我们要把他强行拉走,他就说要死给我们看,我们可担不起这个责任。你们赶紧把他弄走吧,别让领导看见。” 我走过去,还没来得及开口,张方方就说话了:“欧阳你别管我。” 我说:“要是换作是你,看到我跪在这里,半条命都快晒没了,你管不管我?” 张方方说:“不管。” 我说:“我操?” 张方方舔了一下干裂发白的嘴唇:“有句诗你应该听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我忽然间气就不打一处来:“你看看你这个样子,也有资格念裴多菲的诗?你跪在这里,不就是等李雪可怜你吗,是不是?” “不是可怜,不是……我只是想让她明白我的心,为了她,我愿意付出一切……你不明白,我生命里不能没有她……” 张方方说着,竟然啜泣起来,几滴眼泪落在地上,马上就被蒸发了,只留下一个个干涸的痕迹。 我叹了一口气:“方方,你越这样,人家越看不起你,你何必这么作践自己呢?” “我管不了那么多了,一天看不见她,我的心就像被掏空了一样……你不懂,你不懂……”他说着话,虚弱的身子微微发颤,手里的那一束花在烈日的照射下也变得跟他一样,无精打采地垂吊着。 我见过许多表白的人,但像张方方这么拼命的,还是头一次见。再这么跪下去,他非脱水休克不可。我劝说不动,便跟两个保安一起想把他给拖走,可他不知道从哪来的力气,跪在地上跟扎了根似的。狗子看不下去了,冲着楼上大喊:“李雪,你下来!难道你就这么狠心,看着张方方跪在这里,你连面都不露一下吗?” 楼上的窗户忽然开了,紧接着,一盆凉水泼了下来,正好把我跟张方方浇了个透湿。被冷热这么一激,张方方两眼一翻,竟然当场晕了过去。 我吓坏了,跟狗子急忙抬起浑身软绵绵的张方方撤离现场。慌乱中,我看到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走了过去,个头挺拔,五官俊朗,深褐色的眼睛从这里掠过,像看路边耍猴似的在嘴角露出一丝蔑笑,然后上了楼。 事后,狗子告诉我,那个人就是joker。 张方方昏迷了半晌后终于慢悠悠地苏醒了,醒来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李雪把花拿走了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他搭进了半条命去,对方却连影子都没露一下。 —3— 有句话说得好,当你努力要干成一件事的时候,全世界都会帮你。 一个天赐良机,终于摆在了张方方面前。 那是深秋的一个夜晚,将近午夜时分,我跟狗子还在网络上鏖战厮杀,张方方早已就寝多时,然后,李雪给他打了电话。 电话里,李雪的声音有些模糊不清,大意是自己喝多了,在路边吐得一塌糊涂,问张方方能不能来接她。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本来睡意正酣的张方方霍然而起,仿佛活了大半辈子就是为了等这一刻。他穿好衣服正要出门的时候,我给他打气:“方方,《曹刿论战》还记得吧,一鼓作气,晚上尽量拿下,能别回来就别回来了哈。” 狗子比较实际,从他的抽屉里翻出来两个套,递给张方方:“拿着。” 张方方大惊:“这是干啥?” 狗子恨铁不成钢:“你说干啥,有备无患啊!” 张方方犹豫半天,才从狗子手里接过套,小心翼翼地揣进兜里,仿佛那是块烫手火炭一样。 张方方走了以后,我嘟囔道:“这李雪大晚上的让方方过去接她,啥意思?” “啥意思,回心转意了呗。”狗子拨拉着鼠标不屑地说,“那个joker,一看就是个花花公子,四处拈花惹草的主,跟着他能有什么结果?人啊,还是实际点好,方方这种好男人就是居家过日子的不二人选。” 我还是觉得有点不对劲:“那这也太突然了吧,连个过渡都没有?” “过啥渡啊,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有什么事直接挑明了就行了。咱看看吧,要是今天晚上方方不回来,这事就成了。” 那天晚上,张方方果然没回来。早晨起来以后,我跟狗子“弹冠相庆”,狗子动情地说:“人还是需要努力的,万一成功了呢?” 张方方回来以后,面色虚弱,眼圈发黑,一副没有睡好的样子。狗子看了以后连声啧啧:“我去,这么拼命。” 我说:“你不懂,这叫厚积薄发。野百合也有春天。” 张方方却从兜里掏出那两个套还给狗子,说:“给。” 狗子愕然地接过来,问:“什么意思?” 张方方说:“李雪怀孕了。” 我跟狗子都愣住了。 似乎青春的生活就是由怀孕、劈腿、分手这些事情组成的,张方方与李雪的狗血爱情故事也不例外。在李雪最无助的时候,她才想起了张方方,想起了这个不奢华不叛逆不时尚不娘炮的小伙子。而张方方也没有让她失望,他带着李雪去医院做了人流,然后把她接回家里,买了一本《家庭食谱大全》,每天换着法地给她做菜吃,顿顿不带重样的,伺候月子都没这么精细。 那天张方方待李雪入睡后,进到我房间说:“欧阳,我跟你商量个事。” “什么事?” 张方方迟疑了一下:“咱俩能不能换换房间,我在客厅里住,是没什么,可还有李雪,不方便……” 我说:“方方,有些话我早就想跟你说了,她……” “别——”他制止了我要说下去的话,“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是个备胎,现在却靠着这种机会转正了,我不在乎。真的,我不在乎。只要能跟李雪在一起,我什么都可以接受。” 我看着他坚定的眼神,明白就算前面是个火坑,他也会跳下去的。 张方方跟李雪搬到了我屋里,两个人名正言顺地同居在了一起。张方方的夙愿终于得以实现,每天兴奋得小脸都是红扑扑的,二十四小时处于亢奋状态。下了班像冲锋打仗一样冲进家里,手里拎着大包小包从菜市场上缴获来的胜利品,做饭刷碗的活他全都包了,并且厨艺神速见长,只要李雪能稍微颔首说一声“好吃”,他的表情幸福得就像喝了蜜一样。整个世界仿佛都不存在了,他眼里只有这个叫作李雪的女人。 我常想,“烽火戏诸侯”的事一定是真的,周幽王为了博褒姒一笑,戏弄个把诸侯才哪到哪啊,要是张方方坐在那个位置上,肯定要干出更离谱的事来。 —4— 李雪经过短暂的恢复期后,很快又开始上班了。每天要拿出一个小时的时间梳洗化妆,打扮得妖娆妩媚,又恢复了她在我印象里的风采。萝莉或女王范的着装风格交相辉映,时而可爱时而高冷,唯一不变的是胸间的一道深v,始终澎湃汹涌。我跟狗子不禁感叹,这得给朴实无华的张方方造成多大的心理和生理冲击。 李雪的生活开始恢复常态,喝酒,泡吧,不醉无归。每次回来的时候都是醉醺醺的,有时候还哇哇吐一地。张方方毫无怨言,打水给李雪洗脚,洗脸,洗衣服,拖地,贤惠得像是日本妇女。 狗子说:“以后我老婆要是让我这样伺候她,我非把自己阉了不可。” “到时候你就不舍得阉了,”我拍了拍他肩膀,“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一个周末的晚上,张方方请我跟狗子出去撸串,感谢这段时间以来我们对他的包容,其实潜台词是感谢我们对李雪的包容。不过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谁都没有点破,我跟狗子趁火打劫,光羊腰子就点了十几串。 狗子吃得满嘴油腻,问:“李……”刚说了一个字又生生地咽了下去,“嫂子呢?” “公司安排她出差,要后天才能回来。” “出差,去哪?”我漫不经心地问。 “她没说,我也没问,”张方方乐呵呵地说,“爱一个人,就要给她足够的空间和自由。” “我擦,”我叹道,“方方,你什么时候成爱情导师了?” “不是导师,是发自肺腑的。”他脸色严肃下来,“只有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爱情,才会有这种感悟,所以你们不懂。” “切,说得就跟别人没谈过恋爱似的。”狗子不屑地撇撇嘴,又拿起一串羊腰子。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张方方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拿起看了一眼,脸上飞出了一丝喜悦:“是李雪的,肯定是到地方了,给我报平安呢。” 他接通电话,放在耳边,还没来得及说话,脸色就变了。 我觉得不对劲,一把将电话抢了过来,听到里面传来的是女人的娇喘声,从音色上辨别,应该是李雪无疑。她娇喘连连,仿佛是在接受某种冲刺,忽然又有一个粗壮的男声说道:“宝贝,好热,把车窗摇下来点……” 我脑袋“嗡”的一声,这就是他妈的传说中的“车震”啊! 根据现场的声音,我基本可以还原那幅场景。李雪在狭小的车厢空间里闪转腾挪,各种姿势,一屁股压到了手机,然后拨了个常用的电话号码出去,给千里之外的人来了一个猝不及防的惊喜。当然,这一切都是在她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发生的。 就在我想进一步掌握更多的信息时,忽然听到李雪娇喘着说:“等等……什么东西压在下面……手机怎么……我操……” 然后,对方就挂断了。 拿啤酒回来的狗子看着我跟张方方,一头雾水地问:“你俩咋了?” 我说:“没事。” “没事?你俩的脸色怎么比吃了屎还难看?接了个电话就这样了,不是嫂子打过来的吗?” “不是,方方看错了。” “那是谁打的?” “没谁,一个诈骗电话。” 狗子又拿起一串羊腰子笑道:“诈骗电话?骗谁不好,非要骗你们两个屌丝。” 这世界是有定律的,一个人撸串,撸的是心情;两个人撸串,撸的是默契;三个人撸串,撸的是江湖。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我借口上厕所,走过去默默地把账结了,作为朋友,我不能让张方方流泪又流血。 我不知道那次事件对于张方方的人生具有何种里程碑似的意义,但对我的影响是巨大的。自那以后,我不仅给手机设置了锁屏,还设置了开机密码,然后是手势保护,要顺利地拨出一个电话需要经过三道关卡,从根源上杜绝了类似悲剧的发生。 我以为,出了这样的事,也就宣告了张方方与李雪之间感情的寿终正寝。没有哪个男人能容忍如此鲜绿的帽子扣在自己的头上。但张方方同学再一次刷新了我的三观。当李雪回来以后,他竟然绝口不提此事,仿佛那真的只是一个虚假的诈骗电话。但李雪却搬出了我们合租的房子,据我跟狗子推测,她是想以此为契机,逐渐淡化跟张方方的关系。 备胎的使命已经完成,这是早就可以预知的结局。 —5— 用剑者,终死于剑下,这真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李雪刚搬出去没多久,她与joker的事情就传到了joker老婆的耳朵里。于是,joker老婆带着两个闺密从国外杀了过来,千里迢迢来灭小三。 别管在哪受的熏陶,别管接受过什么高等教育,正房对付小三的套路总是惊人地一致。joker老婆人高马大,带着两个闺密挟风雷之势就直扑向李雪所在的公司,在公共走廊里将其围住,一顿痛骂撕扯。joker上前去劝架,被他老婆连甩了两个响亮的耳光后就再也不敢吱声了。据狗子说,joker能够当上这家公司的部门主管,全靠他岳父家的实力和背景,那么joker惧内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狗子在第一时间就把李雪被正房寻仇的事情告诉了张方方,急火攻心的张方方冲到马路上,硬生生地拦下一辆正在载客的出租车,以死相逼让司机先把自己送到目的地。他赶到的时候,李雪正被撕扯得狼狈至极,裙子上衣都被撕破了,头发乱糟糟的一团,脸上的妆全都花了,还有好几道指印。张方方一下冲入人群,猛地把李雪抱在怀里,用自己的后背抵挡着其他人的拳打脚踢。 “臭婊子,去死吧!”仿佛天底下所有打小三的套路都是一样的——当众羞辱完之后,总会祭出“泼硫酸”这个撒手锏。joker老婆拿着一瓶稀释过的硫酸泼了过去,她也许只是想给第三者一个教训,并不是一心要毁她容,所以泼的位置有些偏。张方方见状却急忙一个转身,紧紧地抱住李雪,那硫酸不偏不倚地全泼在了张方方的后背上。 一阵烟雾升腾起来,狗子说他真是惊了,被泼了硫酸的张方方居然一声不吭,仿佛泼在身上的只是一杯冷却过的咖啡一样。 那次事件之后,李雪就从原公司辞了职,换了一个工作,而张方方则离开了济南,一直杳无音信。据狗子说,张方方回了鲁西南老家,生活安静祥和。这两个人的事情,也在我忙碌的生活中逐渐淡化了出去。直到四年后,我去青岛看一个朋友的画展,在动车上又偶遇了李雪。 四年的光阴足以重新雕琢一个人。李雪穿着朴素,梳着简单的马尾,眼圈有些发黑,身材微微发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我看见她的时候,她正就着一包榨菜吃泡面。 寒暄了几句后,我问她去干什么。她说孩子一直放在公婆家,她休了年假,正好去看看。 我说:“孩子都会跑了啊,时间过得真快。” “是啊,真快。”她低下头沉默半晌,忽然又说道,“欧阳,我想问你个事,行吗?” 我没说话,我知道她想问什么。 她是想问那次事情后,张方方为什么不辞而别离开了济南,走得那么突然。 我告诉她,张方方之所以离开济南,是因为不想再见到她。之所以不想再见到她,是因为那硫酸除了烧灼了张方方的后背之外,还有一些喷溅到了他的脸上,导致他的左脸有些毁容。张方方无法容忍这样的一个自己站在心爱的女人面前,于是便选择了离开。 李雪听完我的话,惊愕地掩住了自己的嘴巴。她或许想不到,张方方离开的理由竟然是这样。她有些语无伦次了,呢喃着说:“怎么会这样,方方他对我……何必这样……” 我说:“我们也不知道张方方为什么会这样对你。我跟狗子曾经不止一次地问过他,李雪只是个婊子,你为什么还对她那样?”说到这的时候,我停了下来,看着李雪。 她只是面露悲伤,没有别的。 我继续说:“张方方就反问我们,你们知道什么是爱情吗?你们知道我有多喜欢李雪吗?”说到这里,我又停顿了一下,问她,“你知道张方方有多喜欢你吗?” 李雪摇了摇头。 “张方方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他说佛陀的弟子阿难喜欢上了一个姑娘,不能自拔。佛祖便问阿难,你到底有多喜欢这姑娘?阿难说,我愿化身石桥,受那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打,只求她从桥上走过。方方说,他一直对这个故事嗤之以鼻,直到遇见你,他才明白这个故事是真的。” 李雪的眼眶忽然就红了。 我叹了一口气:“说起来,张方方也是一条硬汉。听狗子说,他抱着你被硫酸泼到的时候,一声没吭。” “不,他说话了。” “哦,说什么?” 李雪捂住脸,肩膀剧烈地抖动着,大颗大颗的眼泪从手指缝间滑落出来,砸在泡面盒子上,像雨点一样噼啪有声。 “他说……李雪,别怕。”她哽咽着说。 第14章不是爱情故事 —1— 那是去年冬天的时候,我约了几个朋友喝酒,刚走出楼道,就被隔壁晒太阳的吴奶奶给叫住了:“小乾子,干吗去?” 我很不喜欢她对我的这个称呼,像慈禧太后唤小太监似的。但我又无法反驳,只好说:“约了朋友吃饭。” 不知道她听到还是没听到,指着我,拍了拍旁边的一个小马扎,说:“坐下来,陪我晒会儿太阳。” 我看了一眼时间,踌躇了一下,只能硬着头皮坐了过去。没办法,尊老爱幼是我这人最大的美德。 吴奶奶叫吴连枝,已经七十多岁了,身材瘦削,精神还算矍铄,她早些年没了老伴,只有一个闺女,毕竟是嫁出去了,偶尔过来看看她。而吴连枝的性格也比较奇怪,不愿意跟别的老太太凑在一起嘻嘻哈哈说闲话嚼舌根打麻将摸纸牌。所以我猜她是没个说话的人,太寂寞了,才想跟我聊一聊。没想到我刚坐下来,她就说:“小乾子,跟我说说最近都发生了什么新闻。” 我说:“您每天不都看《新闻联播》吗?” “唉,那个玩意儿……”她摇了摇头,说,“我想听听实话。” 我说:“您想太多啦。” “你别蒙我,我都知道,你们现在都在网上看新闻,微什么博啊什么信啊,我不会弄,眼花了,也看不了电脑,玩不了手机。可我想了解了解,我脑子还好使着哪。上次外孙回来,就给我讲了好些新闻,电视上都没有。小乾子,你快给我说说。” 这是拿着我当外孙使了。我想了想这一年到头发生的大事,给她总结了一下:“东莞扫黄,北京雾霾,香格里拉大火,冰桶挑战,文章出轨,库克出柜。” “又扫黄啊,那些姑娘也不容易,不是逼到份儿上了,谁去干这个啊。唉,我年轻的时候,带着孩子从河南驻马店去陕西逃荒,在路上差点饿死,就是受了一个妓女的接济才活了过来。那日子……唉,不说了。北京雾霾,雾霾是啥?” “就是pm2.5。” “哦,这个我知道,新闻里面也老说,就是空气太脏了。香格里拉着火啦?可惜了,那可是个好地方,我总听说来着,就是没去过。你说的冰桶挑战,是个啥?” “就是拿着一桶冰水往头上浇,你浇完我浇,我浇完他浇。” 吴连枝大惊失色:“这不傻子吗?” 我说:“现在有钱人都兴玩这个。” 她连连摇头:“搞不懂,搞不懂,有钱把脑子烧坏了。对了,还有两个新闻,啥来着?” “文章出轨,库克出柜。” “哦,什么文章,还能出轨?” “这不是什么文章,这个文章是一个人,演员,他出轨了,跟别的女人好了,结果被抓了现行。” “哦,这么回事啊。这男人啊,老话说得真没错,有钱就变坏,天底下哪有不吃腥的猫啊?还有那个叫库克的,他是干啥的?” 我想了一下说:“卖手机的。” “卖手机的现在也赚钱啊,只要肯沉下心来干事,都能发财。可你有钱了,也不能出去乱搞女人啊。” 我有些尴尬:“吴奶奶,他不是出去搞女人,他搞男人去了。” “啊?”吴连枝瞪着老眼看着我。 我解释道:“库克不是出轨,是出柜!出柜的意思就是,男人跟男人好……呃,这是现在的一种潮流,其实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 “天啊,”吴连枝瞠目结舌,“这老话怎么讲来着,天生异象,必出妖孽啊。” 我问:“这有什么联系?” “当然有联系啊。你们这些小年轻,没看过古书,我小的时候,那可是要上私塾的。这个书上说天人合一,就算老天不言语,也会通过一些异象来警醒人们。你看,这个历史上记载的异象,有牝鸡司晨、男生女相、雌雄同体、六月飞雪……这都是要发生大事了,要么地震,要么洪水,要么打仗。现在这男人都跟男人搞了……这不明摆着要出妖孽了嘛!” 我安慰她道:“吴奶奶,你想多了,要出妖孽,也是他美国出啊,那库克是美国人。” “哦,这样啊……”她点了点头,仿佛放心了许多。 我说:“吴奶奶,你先在这晒着太阳,我得走了,约了朋友吃饭。” 她关心地问:“约了男的女的?” 我一怔,急忙说:“女的,女的。” “女的好,”她松了一口气,“别学那库克,净干些出幺蛾子的事情。” 我讪笑:“咱也没那资本啊。吴奶奶,你可是读过《红楼梦》的,同样都是跟一群姑娘暧昧不清,在贾宝玉那儿叫风流,到了薛蟠这儿,可就是下流了。” 我说完拔脚就要走,吴连枝忽然又叫住了我:“哎,小乾子,你等会儿……既然说起《红楼梦》了,你来,拿着这把钥匙,去我床头柜的第二个抽屉里找一个牛皮纸信封,我给你看个东西。” 我看了看表,有些着急,但还是硬着头皮接过钥匙,进了吴连枝的家。她平时虽然一个人住,但屋里十分整洁,还有着一股淡淡的檀木清香。我拉开床头柜的第二个抽屉,找到了那个牛皮纸信封——是那种非常非常老式的信封,我只在很小的时候见到过,它仍旧散发着一股淡淡的熟悉的味道,仿佛还带着历史的余温。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2— 吴连枝眯着眼,坐在墙角晒着太阳,像一只慵懒的老猫。她接过牛皮纸信封,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张黑白合影照片:“这是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跟单位的同事们一起留的影,你能看出来哪个是我吗?” 看样子,这张照片有些年头了,相纸都已经泛黄。相片上有二十多个人,穿着统一制式的服装,脸上洋溢着那个时代特有的严肃而兴奋的表情。我在这些面孔中搜寻了一番,最后定格在了站在中间的一位年轻姑娘的脸上。 “是这个吗?”我指着问。 “哎呀小乾子,你眼力见儿真好!”吴连枝很高兴,“还能看出来是我啊?” 我说:“能看出来,你年轻的时候很漂亮,现在也有当年的影子。” “不行了,现在老成一把柴火棍了。”她叹了口气,又指着相片问我,“你看,我年轻的时候,像不像林黛玉?” 她这么一说,我才看出来,跟当年电视上演林黛玉的那个演员还真是有点神似。但我急着赶时间,也只是敷衍道:“挺像的,吴奶奶,你年轻的时候肯定有不少追求者吧?” “哈哈,这都被你看出来了,”她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又缅怀似的重重地长叹了一口气,“想当年啊……” 得,我算是说错话了。这一想当年,就不知道要想到什么时候了。 我憋着性子,听吴连枝断断续续地唠叨了一阵子当年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就在我的忍耐力即将达到极限的时候,她忽然说了一句我十分感兴趣的话:“唉,可惜啊,全厂工人,就沈东临没有给我写过信。” 我问:“沈东临是谁?” 她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才道:“沈东临是我们厂部的车间主任,哈哈,我怎么又提起他来了?” 我揣测道:“那他当年肯定是你们厂里的帅哥吧?” “哎,小乾子,你怎么知道的?”她好奇地看着我。 我笑道:“能让你这么久还耿耿于怀的人,肯定十分优秀。” 吴连枝点头道:“这倒是真的。沈主任不仅长得帅,业务能力也很强。那时候懂英语的才有几个人啊,他就懂,那些进口机器的说明书,全厂就他一个人能看懂。有些大学生毕业后分配到我们厂里,他们学历高啊,谁敢带啊,就沈东临敢带他们。他们也尊敬东临,一口一个‘师父’地叫着……唉,可惜啊……”吴连枝欲言又止。 “怎么可惜了?”我急忙问道。好奇心太重竟然让我忘了要去吃饭的事情。 吴连枝摇了摇头:“都是些过去的事了,说了你们小孩子也不懂。” 我哂笑:“谁小孩子啊?吴奶奶,你看清楚,我都三十出头的人了。” 吴连枝端详着我,愣了好一阵才说:“是,我记得当年沈东临也就是你这般的年纪。” —3— 当年,依旧单身的沈东临三十三岁,但老成持重,业务能力超强,是厂里的技术骨干,并且洁身自好,作风正派,对于吴连枝这样酷似林黛玉的美女也未曾暗送过秋波。这很不寻常,因为在大家的眼中,正值壮年的沈东临是个长相英俊的男人,再加上前途无量,厂里厂外有许多女人都明里暗里地投怀送抱,但沈东临都不为所动,所以大家就纷纷猜测,他是不是那方面有些问题。 但这无聊的猜测很快就被另一件更具爆炸性的事件取代了,他们万万没想到,一直洁身自好、作风正派的沈东临竟然是一个走资派!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文革”时,沈东临因为躲在工人宿舍里听了一首《何日君再来》,而被“眼光如炬”的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成了众人争相批斗的对象。 我愕然:“听《何日君再来》,就是走资派?” 吴连枝说:“不仅是《何日君再来》,只要听这类的歌,就是走资派。” 我说:“这太荒诞了。” 吴连枝怆然一笑:“荒诞的年代里,总是要出一些荒诞的事情,对吧?那时候厂里都疯了,正常的生产工作全停了,厂长和党委书记早被造反派的人批斗得跟狗一样。知道闹得最欢的人是谁吗?” 我摇了摇头:“我猜不出来。”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也猜不出来啊。”吴连枝叹了一口气,我仿佛闻到了那种老年人特有的浑浊的气体,“当时闹得最欢的,是一个被分配过来的大学生,叫卢生。” “大学生也跟着闹啊?” “是啊。你说这人,真是奇怪,卢生刚进厂里的时候斯斯文文的,很腼腆,跟我们说话都脸红。可‘文化大革命’一来,他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疯子似的到处批斗,找阶级敌人。他是沈东临的徒弟,可批斗沈东临的时候,他每次都第一个冲在前面。” 根据吴连枝断断续续的描述,我还原出了当时的场景。头发蓬乱的沈东临跪在地上,眼神呆滞,双目无光。他低垂着头,因为脖子上用铁丝挂着一块沉甸甸的木牌子,上面写着“走资派沈东临”,还用红笔打着一个大大的叉。他带过的徒弟卢生冲上前去,拽着他的头发,代表下面成群的革命小将愤怒地问道:“沈东临,你认不认罪?” “认不认罪?认不认罪?”下面群众的喊声一浪高过一浪。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沈东临面对铺天盖地的质问,闭口不言,用沉默保持着自己的尊严。看到他不答话,卢生再次恶狠狠地问道:“老实交代,你的录音机是从哪儿弄来的?” 沈东临舔了舔苍白干裂的嘴唇,说:“是我用十张工业券加攒下来的工资买的。” “好啊,原来你是蓄谋已久,从一开始就想走资本主义路线!可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偷听靡靡之音终于让你露出了狐狸尾巴!” 卢生一只脚踩在沈东临的背上,另一只手拽着他的脖子,好让他仰起头来,面对人民群众的审判。“打倒走资派沈东临!打倒走资派沈东临!”在卢生的带领下,台下的革命小将们齐声喊叫着口号。 我慨叹道:“真是一场劫难啊。” “是啊。”吴连枝附和道。她苍老的目光在阳光下略显深邃,显然还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之中。 我说:“后来呢?” “后来?”吴连枝顿了一下,“后来,卢生被批斗了。” —4— 按照比较权威的说法,就是“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造反派的革命小将们一开始很是欣赏卢生的态度,认为他批斗起师父来毫不手软,是信念坚定、大义灭亲的表现。可时间一长,大家就发现问题了。卢生每次批斗沈东临都只是喊口号,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动作,还顺理成章地挡下了别人对沈东临的武斗。并且还有人发现卢生在拽沈东临脖子的时候,手一直在帮他拎着那根细细的铁丝。 这一下,革命小将们愤怒了,卢生的这种做法显然是对革命事业的背叛,是同情走资派分子的表现。在造反派头头的带领下,他们高喊着“谁反对无产阶级司令部,就砸烂谁的狗头”的口号,把卢生和沈东临一起押在台上,挂上牌子,戴上高帽,开始了空前严厉的批斗。据说,在那一天,他们俩的表情都很淡然,相视而笑。 我问:“然后呢?” “然后,两个人都被关进了牛棚,反思改造。有一天,几个革命小将又想起了录音机的事情,来找沈东临,让他交代问题。沈东临没什么可说的,他们就动起了手。卢生急了眼,冲上去咬了其中一个人一口,结果被他们给群殴,活活打死了。” 我怔了一下。 吴连枝继续说:“卢生死了以后,沈东临就趁人不注意上吊自杀,可他问题还没交代清楚,怎么能让他死呢?结果又被人救下来了。造反派找了几个人专门看着他,以防他畏罪自杀。不过幸好,没过几年,这一切都结束了,沈东临也平反了。他重新回到了厂里,当了技术骨干。不过一直是一个人。” “一个人?” “是,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带过徒弟,也没有结婚。后来我听说他在五十多岁的时候,得了癌症死了。” 听完最后的结局,我唏嘘不已,问:“这张照片里有他们吗?” 吴连枝拿着照片指给我看:“这个是沈东临,站在旁边的这个就是卢生。” 黑白照片上,沈东临和卢生并排站在第二排,两个人看上去年龄相仿,都相貌英俊,朝气蓬勃,对着世界流露出淡淡的微笑。吴连枝拿着照片的手忽然抖了一下,问我:“小乾子,你说,他们不会是……出柜吧?” “不会,你想多了,吴奶奶。”我看着照片说,“你想多了。” —5— 来到饭店,酒局已经进行了一半,朋友都已经喝得差不多了,一个个面红耳赤,指着我嚷道:“自罚三杯,自罚三杯!” 我端起酒杯,滚辣的液体流过脆弱的食道,如同奔腾的岩浆流过时代的莽原,烧灼中,有什么东西在轻轻颤抖。三杯下肚,我忽然抑制不住地问道:“哥几个,你们有人愿意为我去死吗?” 第15章25号 —1— 说了那么多别人的故事,这最后的时间留给我。 我想说一个关于自己的故事。 25号。 25号不是日期,25号是一个小姐的名字。 大学毕业后,我流落到了一个叫作钱江的小地方,有了第一份正式工作——在一家物流公司。虽然名义上说是管理阶层,但也一样出力流汗,吃大锅食堂,住集体宿舍。 工作上的事情乏善可陈,干的时间长了就觉得枯燥,幸好有同事老黄能给我们解闷。老黄姓黄,人也黄,每天一个黄段子逗得我们乐不可支。他是老油条,已经在公司干了二十多年,不仅对于公司,对于当地的情况也比我们熟悉很多。 那天发完薪水,晚上几个同事出去聚餐,最后都喝得醉醺醺的,结束后老黄又提议去娱乐一下,于是又去了本地小有名气的“钱江娱乐城”。 我们点了个大的包间,水果、啤酒都上来了,接着就有人拿起麦克风鬼哭狼嚎起来,跟死了亲爹似的。还没过三分钟,从门口鱼贯进入一列小姐,挨个人身边坐一个。昏黄灯光闪烁的ktv包间里,除了死爹的狼嚎就是小姐故作娇嗔的发嗲。 我边上坐了一个小姐,二十来岁的模样,脸上化着淡淡的妆,凑着不太亮的光线看上去还算得体。她倒不是很热情,自己先坐那嗑了会儿瓜子,擦擦手对我说:“你是刚大学毕业的吧?” “哦,是。”我点点头,有些拘谨。 “呵,我说呢。我就看你跟他们不一样呢。”她笑了起来,貌似是因为猜中了我的身份而略微得意。我心说现在这大学生还不跟雨后的蛤蟆一样,满地都是嘛。 我也敷衍地笑了笑,跟她随便聊了几句。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叫她25号就行了。 “25号?为什么不叫26号呢?26多顺哪。” “不是想叫几号就能叫几号呢,这都是店里给排的。要是能自己挑号的话,我还想要88号呢。” “88,发发,也太俗气了吧。”我笑了起来。 “你知道88号是什么意思吗?这个号码就相当于各个场的花魁,属于最火的号码。不过像我们这个娱乐城,根本就没有资格加这个号,最大的也就是78号了。你要是想找88号,得去‘海滨不夜城’,那样的场子里才有这个号。”25号一本正经地说。 “这么严格啊,听起来还挺神秘的。拿88号的得长成啥模样?”我有些好奇。 “漂亮呗。没说的。”25号又嗑起了瓜子,一边嗑一边说,“能拿88号的,个个都长得漂亮,是真漂亮。要是上了电视,一点都不比那些明星差,好多大老板当官的想见一面都得排队呢,啧啧……谁要拿到这个号,一天挣的钱比我们累死累活半年挣的都多。” 我瞅着她说:“你长得也不丑啊,我觉得挺漂亮的。” 25号立刻放下嗑瓜子的手,抿了抿头发,好像有点不好意思了:“是吗?呵……我就是皮肤不太白,小时候在家干农活干的。” 我问:“你哪里人?” “贵州的,穷地方。” “哪里都有穷人,哪里都有富人。” 她想了想:“你这句话倒挺有道理的。” 老黄搂着个姑娘,把话筒递了过来,非要跟我合唱一首《精忠报国》。我觉得在这种场合下唱这首歌太不协调了,就婉拒了他的邀请。我窝在沙发里,感觉脑袋昏沉沉的,晚上啤酒喝得太多了。 “没事干了?”25号忽然趴了过来,附在我的耳边说,“想不想玩个快台?” 我脑袋昏沉,眼睛都不愿意睁开:“快台是啥?” 25号说了一句什么,我没听明白。包间里面的噪音太大了,老黄正搂着小姐纵情高歌,声音凄厉得跟他妈杀猪一样。25号又用手拍了拍我下面,我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已经有几个家伙忍不住,拉着小姐出了包间。走廊一侧有几个房间,是专门留给性急的客人和小姐用的。进了屋子,裤子一脱,速战速决,然后回来接着喝酒唱歌。这种不用出台而快速解决的方式,就称作“快台”。 25号又伸出三根手指,在我眼前晃了晃。那意思很明确:快战一次,三百大元。 我当时还没过试用期,一个月才挣一千多点,这一下就出去三百,心里实在有些舍不得。为了避免尴尬,我装作随意地笑道:“今天算了,出门的时候没带钱。” “哪有出门不带钱的,你骗我的吧?”25号低声笑着对我说。 “真的,不信你翻。”我拍了拍裤子两侧的兜,然后把兜底掏出来给她看,全是一把零票。其实刚发的工资我都放在了裤子的屁股兜里。 “哟,还真没带钱。”25号半开玩笑地说,“你说你一大老爷们,出门在外的身上连个钱都不装,像话吗?” “那有啥,不带钱出门又不犯法。”我也开玩笑地说。 “那万一出个什么事呢,到时候不怪麻烦的。” “看你说的,能出啥事啊。这法治社会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 “呵呵……真不愧是大学生啊,就是会整词儿。我说,看你这样子,不会还是个处吧?”25号笑着,恶作剧似的拍了拍我的敏感部位。 “那哪能啊,都什么年代了。”我急忙跷起二郎腿,心虚地说道。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别装了,我一进来,就发现你有点问题。”25号勾着头,看着我的眼睛,“要不姐姐给你验验货?算你回免费的,不要钱。” 我看着她戏谑的眼神,知道她是逗我玩的,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搭话。这时老黄又凑了上来,一张嘴就带着股子混合的烟味和酒精味:“怎么着,看上俺家大学生了,聊得这么投机?” “我看上了人家,人家可没看上我。”25号笑着开玩笑。 “嗨,感情这玩意儿是慢慢培养的嘛。我告诉你,你可得伺候好了,俺家这哥们有文化,可是个正儿八经的知识分子。” “咋培养?这才第一次见面。”25号又嗑起了瓜子。 “你这话说的。一回生,二回熟嘛,这得要磨合……”老黄嬉皮笑脸地说着,一脸的淫荡。 当时还比较纯洁的我实在受不了这种气氛,再加上酒精上脑,头疼欲裂,便起身告辞,先回去了。我出了娱乐城的大门,走在黑夜中路灯下的光芒里,酒精的作用让我感觉自己都要灵魂出窍了。 回到宿舍,洗了把脸才稍微感觉好了点,正要铺床睡觉,宿舍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我抓起话筒,心道这么晚了,谁还会打电话过来。 “回到宿舍了吗?”让人有些意外,从听筒里传来的竟然是一个女声。 我问:“请问你找谁?” “就找你。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吗?”对方笑着说。 “真听不出来,你是……” “真是贵人多忘事。刚才还跟我一起喝酒聊天来着,这一会儿就把我给忘了?”对方好像在提示我。 我思索了一会儿,脱口而出:“25号?” “嘿嘿……”那边笑了起来,“总算猜出来了。” 我奇怪地问:“你怎么会有我宿舍电话的?” “你那个姓黄的同事给我的,让我打给你问问,安全回到宿舍没,就是关心一下。他看你今天喝得不少。” “呵呵,那真是谢谢了。”我也不知道该谢谢25号,还是谢谢老黄。 “行了,没事了,你休息吧。”25号迟疑了一下,又问,“欸,那个,你不会真的还是处男吧?” “呃……”我停顿了一下,马上转移了话题,“对了,你今天收入咋样,做了几个快台?” “别提了,今天生意不好,本来指望你开张的。” “那可真是不好意思了。” “呵呵,没事,你休息吧。我凌晨才能休息呢,晚上的客人能多点。以后没事了可要常来照顾我生意哦,你要真是处男,第一次给你免费,第二次打五折。”她又甜甜地说了一声“拜拜”,然后挂断了电话。 我摸黑爬回床上,闭上眼睛,却好久都没能睡着。25号撩拨我的场景总是不听话地闪现在脑海里,让我浑身燥热。青春的荷尔蒙四处寻找着出口,想要喷薄而出,我把脑袋埋进枕头里,强行压制着潮水一般的欲望。 一连几天,我工作的时候总是有点魂不守舍,不知道中了什么邪。老黄给我看面相,笑眯眯地说:“你小子要发春了。” “去你的吧。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永远的性亢奋。” “解释,解释就是掩饰!看把你给冰清玉洁的吧。大学生,食色性也,懂不懂?你有本事别找女人别吃饭!” 我心里有点痒痒的,老黄的话还真是让我心里微波荡漾,25号风情万种勾引我的那一幕又在脑海里回现。趁中午集体宿舍没人的时候,我翻了翻来电记录,鬼使神差地给她打了个电话过去。 电话“嘟嘟”地响了起来,我才想起来不知道该说点啥。 “喂。”在我还没决定扣死的时候电话通了,25号的声音传了过来,略显憔悴。 “是我啊。”我停了一下说道。 “知道。怎么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她声音里透着疲惫。 “那天晚上你不是给我打了个嘛,我这属于回访。没耽误你休息吧?” “没有,我在看电视呢。” “你白天不休息,晚上怎么上班啊?”我没话找话地说。 “昨天晚上我就没接活。这两天来好事了。” “哦,这样啊……怎么你的声音听着不太舒服?” “唉,别提了。今天真是触了霉头。有个姐妹要回家,我上午去火车站送她。回来之后一摸兜,钱包没了。” “在哪丢的?没回去找找?” “找什么啊,肯定是在公交车上被偷的,我记得上车之前还掏钱来着。就那么几站路的工夫,说没影就没影了。你说现在的小偷,真是……” 我问:“没丢多少钱吧?” “钱没多少,几百块钱吧,还有银行卡什么的,还得去挂失,就是麻烦。主要是钱包里装着一个吊坠,不值什么钱,但那是我妈留给我的,现在也没了。” “去派出所报个案吧,兴许最后还能找回来呢。”我安慰道。 “去哪报案都没用,这种事丢了就是丢了,没地方找去。算了,就当自己倒霉了。” 挂了电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脑袋里会冷不丁地冒出一个想法:我要帮她把钱包找回来。 —2— 我问老黄,在火车站那条线上丢了钱包,还有没有希望找回来。 “你的钱包被偷了?”老黄有点意外。 “不是我,是一个关系不错的朋友。”我搪塞了过去,“你地头熟,能不能帮我想想办法。” 老黄沉吟半晌,说:“那行,你先别急,我帮你问问吧。” 两天以后,老黄给我来了信儿,说打听到了,火车站那条线归当地一个外号叫“死人强”的人管。有小偷在站上或是公交车上摸了包,都得先给他交过去,再从里面抽份子。 我问老黄,能不能带着我去见一见“死人强”。 老黄大惊,说你这不是找死吗,这帮混社会的心狠手辣,什么都干得出来。 我说:“咱去不是找事的,就是去问问,这事能不能行。行就行,不行就拉倒。钱包里面的钱归他,我就要里面不值钱的东西。” 老黄很为难:“兄弟啊,我也只是通过朋友介绍的,我可没跟这些人打过交道啊。” 我央求道:“黄哥,你人头熟,你不帮我谁还能帮我。让我欠你个人情嘛。” 老黄抽完一整根烟才说:“那行,我问问地方,带你去见他。可有一样,到了地方你得听我的,少说话。事能成就成,不成咱就赶紧走,行吧?” “行,我听你的。”我点头说。 在一处偏僻破旧的居民楼里,老黄带着我见到了“死人强”。“死人强”正坐在一个破沙发上,嘴里叼着烟头在跟五个人打保皇,旁边还有几个人在看电视。我们刚进门,就看见“死人强”伸手朝旁边一个人头上扇了一巴掌:“操!你个傻逼,都出这么多牌了,还看不出来谁是保子?” 老黄赶紧递上烟,叫了一声“强哥”。 “死人强”接过烟,顺手别在了耳朵上。抬起头,他那一对吊三角眼里挤出的眼神像剃刀一样在我们脸上刮来刮去。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叫他“死人强”了。这家伙刀条脸,面容枯瘦,还泛出一股蜡黄色,看上去就跟死尸似的。不过左臂上文了一个怒目金刚,手持钢锏,倒是神灵活现,栩栩如生。 “你就是大顺说的那个……黄哥?”“死人强”嘬着牙花子问。 “不敢不敢,你叫我老黄就行了。”老黄赔着笑脸。 “呵,老黄。”“死人强”冷笑一声,“说吧,找我什么事?” 老黄把事情简单地给他说了一遍,试探性地道:“强哥,你看那个钱包……” “死人强”弹弹烟灰,又冷笑一声:“老黄,你是不懂这里面的规矩,我不怪你。但我今天告诉你,摸出来的包再送回去,是我们的大忌,你吃进去的饭还能吐出来?” 大黄说:“强哥,我没别的意思,我们就是这么一问,行就行,不行就算……” “算你妈逼啊算!我说话你没听懂是怎么的?”“死人强”猛地瞪起了三角眼,射出一道凶狠暴戾的光。 “没事没事,强哥,我们这就走,这就走。”老黄给我使了个眼色,拉着我就要出门。我站着没动,说:“强哥,那钱包归你,我什么都不要,就要里面的那个不值钱的吊坠。” “哟?”“死人强”歪着脑袋斜眼瞅我。 “算了,别说了,快走吧。”老黄拽着我的袖子往外拉,我甩开他的手看着“死人强”,“强哥,能不能把那个吊坠给我?” 屋子里的所有人都朝我看了过来,气氛一下变得有些不对劲,“死人强”“嘿嘿”笑了起来:“你还真有种,行,我给你个机会。彪子,拿把剪刀给他。” 正在玩电脑的一个矮个子站起来,拿了一把剪刀递给我。“死人强”说:“你自己剪掉一根手指头,随便哪根随你选。剪掉了,我这就把吊坠给你。” 我瞅了瞅老黄,他的脸色已经变得煞白。我想了一下说:“那算了,我不要了。” “不要,你说不要就不要?!”“死人强”猛地踢翻牌桌,霍地站了起来,指着我喊道,“把他的手指头给我剪喽!” 屋里所有人一下动了起来,我跟老黄刚要夺门而逃,就被摁在了地上。“死人强”一步三晃地走过来,从地上捡起剪刀,挨个敲着我的手指头说:“出来混的,说要给你剪一个,就得给你剪一个。说吧,想好了吗,剪哪个?” 我的两只胳膊被反剪着,脸贴在地上,想动一下都困难。老黄也被两个人按在地上,大叫道:“强哥,强哥,你放过他吧。小孩子不懂事,你剪了他的手指头,以后就完了,他可是大学生啊!” “大学生?哈哈哈……”“死人强”夸张地笑了起来,“可吓死我了,我最害怕大学生了……废话少说,到底想好了没有,剪哪个?没想好是吧,好,我替你选,为了以后拿筷子方便,我就剪你小拇指吧。你看,我多好心。” “死人强”一下掰直了我的小拇指,将冰冷的剪刀贴在了上面。还没开始剪我就感到了一阵钻心的痛!情急之下我大声喊道:“强哥,你胳膊上的文身不对!” “死人强”愣了一下:“啥?” 我咽了一口唾沫:“你胳膊上的文身,是一个金刚,那是吴道子《地狱变相图》里的形象,画的是金刚缚住恶人,投往拔舌地狱。所以他手里拿的不应该是钢锏,而是锁链!” “死人强”看看我,又低头看看胳膊上的文身:“你是说,手里的家伙拿错了?” “是,拿错了!不信你查一查。” “彪子,快上网搜搜,是吴道子的……什么变态图?” 我说:“是《地狱变相图》!”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对,变相图,快点查查,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说完又看向了我,“小家伙,我事先声明,你要是敢耍着我玩,那个手的小拇指我也给你剪喽!” 彪子趴在电脑上查了没一会儿,叫道:“强哥,搜到了,你看,跟你的文身一模一样……欸,手里真的是拿的链子欸!” —3— 我跟老黄都被松开了,两人对视一眼,心里都后怕不已。 “死人强”看看电脑屏幕,又低头看看自己胳膊上的文身,分辨了好大一会儿,才猛地一拍桌子叫道:“他奶奶的,偷工减料的货!我他妈也知道文个棒子比文一条铁链子容易,这不是他妈的让我出去丢人吗!” 我说:“强哥,你不说,没人知道。” “那你是咋知道的?” “我是艺术系毕业的,大学的专业就是美术。” “哎哟,还真是大学生啊。” 老黄笑着说:“是啊,强哥,我早就跟你说过的,我们公司里的人才。” “我操,还碰上知识分子了。算了,今天的事就不跟你们计较了。回头我得把这文身给改改去,弄不好还得丢人。”他说完又朝着彪子一晃脑袋,“去里屋瞅瞅,有没有个钱包,里面带个吊坠的。” 从“死人强”那里出来以后,一直走到公交车站,我的腿都是软的。 老黄说:“他妈的,今天可吓死我了。” 我说:“老黄,今天难为你了。我请你吃顿好的,压压惊。” 老黄摆摆手:“吓得我胃痉挛,啥也吃不下……不过我今天真是信那句话了。” “哪句话?” “知识就是力量。” 到了晚上,华灯初上,我去了“钱江娱乐城”。前台小姐热情地迎宾道:“先生几位?” 我说:“就我一人。” “那先生是要洗浴,还是按摩?还是松骨?” “我就是来找一个……” “哦,这样。”前台笑了起来,“先生有熟识的小姐吗?” 我说:“25号。” 我在黄色灯光淡淡柔和的小包间里等待了一会儿,25号推门而入。她跟上次一样,化着淡淡的彩妆,并不是很漂亮,但挺耐看,就像一杯清酒,喝完一口并不上头,还有回味。她进来之后,正要说什么,脸上职业性的笑容一下怔住了。随即又笑了起来:“怎么是你?” “是我,不欢迎吗?你上次不是说,第一次给我免费吗?”我也笑道。 “呵呵,我就是说说,你还当真了。我们每排一个钟都有计算的。不收你的钱,就得从我工资里扣了。” “这么说还得收钱?” “我能给你优惠点。”25号坐到床上,挨在我旁边,从她身上传过来一缕若有若无的香水味,“想做什么,来个全套?” 我还没有说话,25号就开始脱自己衣服:“你也真是的,上次可以给你免费做个快台,你都不干,现在自己又花钱跑过来玩……” “你先别。”我拽住了她的衣服,“我来就是给你送个东西。” “什么东西?”25号转头看着我,眼神疑惑。 “这个。”我从兜里掏出来。 25号愣了一下,失口说道:“我的钱包?” 我递给她:“你看看,东西少了没有?” “没少,全都在。”25号翻了一下,惊讶地说,“吊坠也在,你从哪找回来的?” “呵呵,这个你就别管了,只要东西没少就行。” 她却不依不饶,非要让我说怎么找回来的钱包。我被逼得没办法,只能把事情大体给她讲了一遍,最后自嘲地笑了笑:“差点就成九指神丐了。” 25号把我从头到脚摸了一遍:“天哪,太吓人了,你没受什么伤吧?” 我笑笑说:“没事。” 然后我们两个就坐在那里,一时找不到什么说的,包间里的气氛有些尴尬。停了一会儿,我说:“那没事了,我先走了。” “你先别……”25号拽住我的胳膊,低下头小声地说,“我免费给你做个全套吧,就当是谢谢你了。” 我忽然间不好意思起来:“别啊,我又不是因为这个才帮你的。我就是……你改天请我吃个饭就行了。我真得回去了,太晚了宿舍那边就关门了。” “那我送送你。”25号把衣服重新整理好,跟在我后面出了包间的门。走到大厅的时候,前台小姐看着我俩的眼神很是疑惑,但脸上还保持着职业性的笑容:“先生慢走,有空再来。” 走到外面,感觉风一下变得冷飕飕的,我不由得裹紧了衣服。25号站在台阶上看着我,霓虹灯光在她的眼睛里慢慢流动。 我瞅了瞅公交站牌的方向,说:“我走了,你进去吧,外面冷。” 她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告诉了她名字,又问道:“你呢?” 她笑了笑:“你叫我25号就行了。” 说完这句话,笑容在她的脸上慢慢飘散了,就像被风带走了一样。 “25号。”我点点头,朝她摆了摆手,“我走了,你进去吧,回见。” “回见。”25号轻轻地说道。 晚上的风越吹越凉,空旷而沉重的公交车缓缓开动,发出机器磨合的嘶鸣。车窗外流光溢彩,车水马龙,掩饰着这座城市的萧瑟。我把头重重地靠在座椅上,落寞和满足感一起涌进了胸膛。 —4— 周末晚上,老黄拉着我出去通宵上网。玩到午夜,我的心情异常烦闷,就溜出了网吧。一个人走在凄冷的大街上,忽然想起了25号。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我去娱乐城找了她。25号见到我有些意外:“你怎么现在来了?” “晚上睡不着,过来看看你。”我编了个谎话。 “你这么有心?鬼才信呢。”她笑着,领着我上了楼。 我跟着她经过走廊,才注意到两边墙壁上挂着半裸出浴的仕女图和裸体古典油画,竟然都是文艺复兴时期大师们杰作的复制品,给这里纸醉金迷的淫靡气息增添了一些艺术色彩。 果然,性与艺术,人类自我意识满足活动中永远的两大主题。 她领着我进了一个房间,打开灯,里面有些凌乱,床头柜上放着洗漱的用具,沙发上还散着两件衣服,地上有几双东倒西歪的鞋子,墙壁上挂着一些饰品。这不像是她工作的地方。 “这是我的房间,个人房间,平时休息用的。”25号抿了抿头发,有些不好意思,“这两天犯懒,一直没来得及收拾。别笑话我。” “哪有,挺好的。”我四下打量了一圈,“这比我们集体宿舍好多了。我们那个狗窝,你不知道,要是不收拾一下根本都没地方站人。” 她笑了起来:“这么夸张?” “真的,不骗你。有次后勤部主任心血来潮去我们宿舍检查卫生,一进门就吐了,扣了我们半个月奖金。” 她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半晌,忽然又幽幽地说:“上大学真好。” 我反问她:“怎么好?” “具体我也说不清楚,就是觉得挺好的。看那些大学生在学校里无忧无虑的,念念书啊,谈谈恋爱啊,多幸福。” 我摇摇头,表示不以为然。沙发上搁着一本书,我拿过来随手翻了翻,忽然夹在书里的一张照片掉了出来,轻轻地落在了我的腿上。 那是一张发旧的黑白照片,边角都有些发黄了。照片中的女人很是年轻,怀里抱着一个孩子,面对着镜头的脸上绽放出自然的笑容。 “这照片里的人不是你吧?”我审视了半天。 “就是我啊。”25号坐了过来。 “啊?不可能吧,你都有孩子了?” “什么啊……”她指指照片,“这个怀里的小孩才是我。这是我妈。” “哦,我说呢。你妈跟你长得好像啊。” “是,她没死的时候,都说我跟她长得很像。”她的声音有些黯然。 “你妈妈已经去世了?”我把照片重新夹回书里。 “死了有三年了,得肺气肿并发症死的,全是年轻的时候太操劳了留下的病根。为了治这个病,家里把钱全都花完了。高三一毕业我就出来做了,赚的钱全部寄回了家里给我妈看病。可是……我妈最后还是死了。”25号看着桌上的那本书发呆。 “那你……现在还做这个?” “不做这个又能做哪个?”她摇摇头苦笑,“像我这样的,没有文化,又没有技能,又没有什么学历。反正都已经入了这行了,做下去吧。我还想趁着年轻把以后生活的钱都赚出来。” 我低头看着杯子,听到外面有人喊:“25号……” “我出去一下。”她站起来出去了,过了片刻又回来,从床底下找出来一双高跟鞋换上。挎了一个小包,往包里塞了一卷手纸。 “楼下包间的客人要几个陪着唱歌的,我过去一下。一般这时候来的都要玩到天亮了。你要困了就先睡吧。”她指了指床,“被单是我昨天刚换的。” “好。”我站了起来,“你先去忙吧。” 25号出去了,屋里就剩下我一人。我又翻开那本书,拿起里面的照片看了一会儿。因为年代久远的关系,女人脸上的笑容跟相片本身一起变得有些模糊了,就像掠过去的一阵风。她怀里的那个孩子,正眼神单纯地注视着这个世界。 —5— 我躺在25号的床上,闻着淡淡的香水味,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当窗户外面投射进来的第一缕阳光洒在我眼睛上的时候,我醒了过来。人突然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睡觉总是非常轻。我转过头,25号就睡在我的旁边,朝我的方向侧躺着,身上的衣服都没有脱。我迷迷糊糊地感觉她是快天亮的时候回来的。 她散乱的头发从一侧垂下去,遮住了前额。眼睛紧紧地闭着,睫毛上涂了睫毛膏,显得修长笔直,时不时微微颤抖。她在熟睡着,一脸的疲惫。昨天晚上,她都干了些什么? 我悄悄起身,尽量不让她感觉到有什么动静,然后把被子轻轻地盖在了她的身上。她依旧熟睡着,没有感觉到任何异样,只是眼睫毛迅速地抖动了几下。 当我走出娱乐城的时候,外面一片光明。阳光像从天上射下来的密集箭簇,混合着冷冽的空气让我浑身打了个哆嗦。 晚上下班以后,25号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为了表示感谢帮她找回钱包,想请我晚上去看电影。 我去“钱江娱乐城”接她,她换了一身装扮,一身素色的衣服加一双高筒的靴子,散乱的头发在后面绾了起来,显得简单利落。她跑到我面前说:“走吧,去看电影。” “不耽误你挣钱吧?” “挣钱的机会有的是,但电影放过去就再也没有了。”她拉着我就走,“快点,我好久都没去电影院了。” 一辆停在娱乐城门口的黑色轿车的窗户玻璃摇了下来,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探出头来嬉皮笑脸地喊道:“嘿,去哪啊妹妹?我等会儿还想点你的钟呢。” 我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25号挽住我的胳膊就往前走,小声地说:“别搭理他。” “那是谁啊?” “没谁,就一个客人。” 我们买了爆米花和饮料进入了放映厅。小地方的电影院比较牛逼,三部电影连放,一过12点就自动转入午夜场。第一部电影放的是《决战紫禁之巅》,屏幕里的人一出场就飞来飞去的,不了解中国文化的还以为是背了隐形的喷气式单兵飞行器。刘德华戴着一双白手套,脸上表情严肃得像大龄妇产科医生。让人比较遗憾的是,我最喜欢的歌星井冈山刚一亮相就被秒杀了。 飞了个把小时,片尾曲响起,零零星星的人们起身离场。我说:“演完了。” “再看一场吧。”她说。 第二部放的是李玟主演的《自娱自乐》,关于一群农民想自己拍电影的故事。具体的情节已经忘了,记得当时看了没十分钟,我就恨不得掐着导演的脖子说,你敢不敢让李玟的普通话说得再恶心点?电影还没演完,我就昏昏欲睡。身为一个普通的底层草民,欣赏蹩脚国语混合风花雪月的文艺范儿实在是有心无力。 就在我快要栽头打盹的时候,25号慢慢依偎过来,把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浑身一个激灵,立刻原地坐好,挺直腰杆。慢慢伸出手,试探了几下,就轻轻抱住了她的肩膀。看着屏幕上的色彩不停流动,我心里平静得没有一丝涟漪,意识就像缓慢行动的发条,丝毫不跟着电影的节奏。 我们两个就静静地蜷缩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不停地看着关于别人的故事。从背后投射过来的光线与灰尘融为一体,在空中轻轻跳动。屏幕上演绎着各种各样的悲剧或喜剧,色彩慢慢闪烁,逐渐流于无声。我整个晚上都有些恍惚,不知道自己飘浮在哪一个时代的风尘之中。光影造就出来的一切都是虚幻的,只有我怀里的这个女子是真实的。 我想让这电影一直放下去。 凌晨五六点钟的时候,25号从我怀里抬起脑袋,梳了梳头发,不好意思地笑笑:“真是的,我睡着了。” “没事。我也迷糊了一会儿。”我说着,活动了一下被枕得酸麻的手臂。 她看了看表说:“我得回去了。” 我问:“白天还要工作?” “不工作怎么办啊?呵呵,谁养我啊?” “我送你回去。”我拉着她的手站了起来。她却轻轻地缩了回去,挣脱了。 电影结束了。 出了电影院,早晨的空气异常地凛冽。人们忙碌的一天已经开始,路上已经有摆早市的。 她新奇地往前走了两步,蹲在一个摊位前面看着。那是一个卖狗的摊位,一个纸箱子里盛了十来只毛茸茸的小狗。因为冷,小狗都浑身瑟瑟地挤在一起。卖狗的汉子一看来了生意,急忙用手拍了拍纸箱子,嘴里吆喝一声。那些小狗们被惊了一下,得到了指令,立刻活泼地站了起来,朝着人欢快地摇起尾巴,嘴里还哼哼唧唧的。 “你看这些小狗,多可爱啊。”25号说着,摸摸这个,又摸摸那个。 我问她:“你还喜欢养狗?” “没养过,害怕养不好。” “没事,这些狗都受活着哩!”卖狗的汉子操着一口正宗的河南口音,“都不是宠物狗,不用惯着,拿回去随便养就成。啥都不用准备,人吃啥它吃啥,剩饭剩菜的就中!” 我问:“多少钱?” “也都不是啥名狗,便宜卖。不还价,都这个数。”汉子对着我伸出四根手指头。 40块钱,对于一条生命来说,确实够便宜的。 “挑一个吧。”25号跃跃欲试的。那些小狗仿佛知道有人在对它们的命运做出抉择,都争着抢着朝她摇头摆尾,有的还叫唤起来,让她一时间难以取舍。卖狗的汉子说:“这些狗都没毛病,拿回去就能活。随便挑就成,俺是实在人。” “你看这个好吗?”25号转头问我。她指着的是一条小黑狗,跟别的小狗有些不同,也不摇头亦不摆尾,就静静地蹲在那里看着她,用一种很特别的眼神。因为天气冷,浑身还在微微地颤抖。我觉得这种冷静不应该属于一只刚满月不久的小狗,笑道:“这狗别是个傻子。” “你才傻子呢。”她白了我一眼,转头对卖狗的汉子说,“就要这条小黑狗了。” 卖狗的汉子收了钱,拿出一个小纸箱子把狗盛了,交到25号手里,临走还不忘重复一遍:“狗不能惯着,平常人吃啥它吃啥,剩饭剩菜的就中!” 25号捧着狗走在路上,小心翼翼地,像捧着什么稀世珍宝。我说:“欸,你那能让养狗吗?” “小一点没事,只要不叫唤就行,我看它挺安静的。你看,多老实。等它再大了,先送你那帮我养着。” 我说:“我们宿舍全是老流氓,你不怕它跟着我学坏了?” 她嗔怪道:“那你就不能教它点好的?” “行,等回头我天天给它念《弟子规》。”我笑道,“你说给它起个啥名字好?干脆就叫小黑,怎么样?” “不好,太土气了。”她想了想,“我要给它起一个威武强壮的名字,让它像自己的名字一样坚强地活下去。” 25号目不转睛地看着小狗,仿佛在上面倾注着希望。 —6— 因为工作调岗,我可能要离开钱江,去外地一段时间。得知这个消息后,我晚上在宾馆订了一个房间,鼓足勇气给25号打了一个电话,问她能不能来一趟。 25号沉默了一会儿。 我硬着头皮说:“就当今晚上点你的台了。” 她没再说什么,半小时后来了宾馆。我给她打开门,两个人都有些尴尬。我故作镇定地咳了一声:“进来坐吧。” 她坐在床上,我坐在对面的沙发上,说:“我可能要去外地一段时间。” “哦,知道去哪吗?”她问着,脸上的神色不是太好。 我说:“现在还不是很清楚。”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也要走了。” “去哪?” “回老家,贵州。” “怎么,不在这干了?” “嗯,要走了,有点事情。” “什么事情?” “跟你说你也不明白。” 我们忽然没话说了,气氛有些压抑。她首先打破了沉默:“你不是点了我的台吗?还坐着干吗?” 我有些后悔,后悔以这样的借口把她叫过来。但她坐在床上,用沉默鼓励着我的行动。床头灯昏昏黄黄的,散发着暧昧的色调。我站起来,把她摁在床上,开始解她的衣服。 当解开第一个扣子的时候,我的手开始颤抖,像帕金森综合征,连着我的心都抖个不停。在解到最后一个扣子的时候,我停止了动作。25号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我,泪水从她两边的眼角慢慢流出。 我急忙后退一步,手忙脚乱地找毛巾。 她站起来,自己解开了最后一颗扣子,脱掉了外套和里面的衣服,赤裸着上身,只留了一件文胸。 她双手轻巧地向后探去,解开了挂钩,慢慢地把文胸也脱了下来。整个上身赤裸裸地出现在了我面前,只是在她的左边乳房上,有一块巴掌大小的白色胸贴。 “我小时候发育不好,长大了以后,左边的乳房比右边的大了好多,也好看一些。我出来做的时候,想着要是以后遇到自己喜欢的人,还有什么干净的地方能留给他呢?我就用胸贴把左边的乳房贴了起来,不管客人再怎么要求,我都没有拿下来过。我的身子脏了,只有这一个地方是干净的。” 25号一点一点地把白色胸贴撕了下来。左边的乳房大而饱满,呈现出跟身体肤色不太协调的白皙。她抓住我的手,慢慢地按在了上面。 手上传来的柔软触感让我浑身战栗,我轻轻抱住她,摸索着向她的嘴唇亲去。她却一扭头避开了,掉着眼泪说:“别亲我,脏。” 我龌龊不安的欲望就像滴落在高原上的露水,转瞬间就被风吹得干干净净,一件一件地重新给她穿上衣服,用毛巾帮她擦去泪水。25号红着眼睛说:“我要回去了。” “我送你。” “不用。”她走到门口转头看着我,“明天去找我一趟吧,我有话要对你说。” 第二天,我并没有去找她。我觉得没有脸面去面对这样一个对待自己的女人,我甚至不知道在她面前自己该以一种什么样的姿态出现,或者给她一个什么样的许诺和希望。也许她并没有对我奢望什么,但这只能说明我的无能,或者怯懦。 每当回头自我检视的时候,总发现最青春的热血都不知道涂抹在了什么地方,生命的历程就像涂鸦一般浑浑噩噩。就这样过了几天,我终于又鼓起勇气拨打了25号的手机,却始终无法接通。在那天黄昏的时候,我去了娱乐城找她。太阳快要落下了,天边的颜色像掺了水一样稀薄。我对前台说:“我找25号。” 过了一会儿,从楼上“噔噔噔”下来一个小姐,梳着马尾辫,操着东北口音:“谁找25号?” 我说:“我。” 小姐打量了我几眼:“你是不是姓欧阳?” 我说:“是。” “你等一下。”小姐说完又“噔噔噔”上楼去了,过了一会儿她下来,手里捧着个纸箱子,“25号已经走了,不在这干了。她临走的时候说,要是有个姓欧阳的男人来找她,就把这只小狗托给他养。” 我接过纸盒子,问:“她什么时候走的?” “有一个星期了。她得病了,没法再干了。”小姐抽出一根烟点上,吐着烟雾,“你要再不来,这狗明天就被我扔马路边上去了。” 我问:“她得了什么病?” 她抽着烟:“什么病?干小姐的还能得什么病?” 我低头看看纸箱子里的小狗,它也抬头看着我,眼神清澈,不谙世事。小姐又抽了两口烟,说:“就这点东西,没事了吧?没事我上去了。” “哎,那个……”我叫住了转身上楼的小姐,“她走的时候让我来找她,说有话要对我说的。” 小姐站住想了一会儿:“对,有这么个事,我记起来了。她让我告诉你,她的名字叫秋红。” “她为什么一开始不告诉我?” “废话。你妈给你的名字,你用这个名字去当鸡啊。” 我捧着纸箱子走了出来。太阳挂在天边,像一个疲惫的旅人,路边车水马龙,我一路走回了集体宿舍。走到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我走得很慢,因为我感觉把一直等待的东西给丢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是活着还是死了。从“钱江娱乐城”走回集体宿舍的一路上,我忽然感觉到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有的人能陪伴你很长时间,有的人只能陪你看几眼窗外的风景。当你想挥手道别的时候,她却已经下了车,再也寻觅不见。 —7— 工作调动的事最终确定了下来,在离开钱江之前,我把小狗托付给了一个朋友。朋友生活稳定,不会颠沛流离,并且很喜欢小动物。他看着纸箱子里的小狗说:“真可爱啊,它叫什么名字?” 我说:“秋江帮穷。” 朋友愣了一下,随即大笑道:“这是给藏獒取的名字啊,你怎么叫它这个?” 我说:“我要给它起一个威武强壮的名字,让它像自己的名字一样坚强地活下去。” 第16章杀了我 —1— 这栋楼一共有六层,十分破败,看上去有些年头了。若不是位于市郊,估计早被拆除了。阿乾沿着楼梯一层层的上去,发现每层楼梯口处都挂着“洗脚、按摩”的牌子,在背光的阴暗处不停地闪烁着,像是一明一灭的烟头。 他爬上六楼,看到最上面比下面五层还要萧条,连“洗脚、按摩”的招牌都看不到了,到处堆放着无人问津的废旧桌椅家具。在楼梯拐角处,有一个不显眼的木制门牌,上面写着“张氏整形”。 这么小的整形诊所,也就是只能在市郊才能见到了。阿乾愁眉紧锁,看起来心事重重的样子,他在外面抽了一根烟,犹豫了一会儿,仿佛下定了很大决心似的,才推门走了进去。 因为背光,房间里略为昏暗,一个穿白大褂的中年男子正坐在桌前看书。桌子上放置着一些常见的医疗器械,旁边还立着几个石膏做的人物脸部模型。看到有人来,他急忙合上了书本,打开了桌子上的台灯说:“你好。” 阿乾坐下问道:“张医生?” “是我。”隔着一张桌子,张医生在他面前坐了下来。他笑容可掬,神态专注,脸上洋溢着一种属于医护人员的专业精神。 “请问,您是想做哪方面的整形?目前诊所正在搞特惠,隆鼻和垫下巴都打七折……” “张医生,我不是过来做整形的。”阿乾打断了他。 “那你是……” “张医生,我想让你帮我杀一个人。” “什么?”他重复问了一遍,“你说什么?” “我说,我想让你帮我杀一个人。” “呵呵……”他笑了起来,“这位先生,我想你找错人了。” “没找错,就是你,“阿乾盯着他说,“其实,整形医生只是你的职业伪装,你真正的身份,是一个杀手。” 张医生苦笑道:“先生,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阿乾不再废话,而是拿出早上买的报纸,在桌面上摊开指给他看,“在a3版与a4版的中缝里,刊登了一条‘张氏整形’的优惠广告,我查了,很短,只有一百六十五个字。但按照今天的年份和日期作为数字,分别乘以二再除以三的话,就可得出一组数列,分别对应这则广告里的以下几个字:‘目标清除,请付尾款,张医’。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版发行量并不大的都市晨报,便是你跟客户进行联络的渠道之一。” 张医生慢慢收敛起了笑容,身体并未有所动作,右手却伸向了办公桌下面的抽屉。阿乾敏锐地注意到了他的动作,说:“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那里应该有一把手枪。” 张医生的动作愣住了,一脸警惕地看着他。 阿乾说:“你不用紧张,我不是警察,也不是什么执法人员,我只是一个作家。” “作家?” “对,作家,专门写悬疑推理故事的。” “哦,这样啊,怪不得你能看出报纸广告里的秘密来。” 阿乾笑了笑,“这对我来说,就是小菜一碟。在我的小说里,设置过很多通过公共渠道进行秘密交流的方式,比如通过报纸啦,邮件啦,甚至网络论坛啦,都比这个复杂。” “是吗?”张医生未置可否,浑身还保持着启动状态,显然未放下戒心。 “一看你就不相信我。好吧,那我就自报家门,我叫阿乾,写过《天涯论坛杀人事件》《他走了请闭眼》,还有《不要跟女邻居说话》,你都看过吗?” 张医生面色冷峻,摇了摇头,“没有。” “果然,我还是太不知名了,呵呵……”阿乾一声自嘲似的苦笑,仰天吐了一口长气,忽然又道:“其实,我也写过一本跟你们杀手有关的小说呢。” “说来听听。”张医生的右手还在桌子抽屉下面,准备随时掏枪。 “销量很差,你肯定没看过。叫《地狱火》。” 出乎意料地,张医生的眼睛突然亮了一下,“《地狱火》是你写的?” “对啊,你看过?” “看过看过,也算是跟职业有关吧。这本书写的不错,尤其是描写杀手躲在一千五百米外的高楼上,一枪狙掉目标人的脑袋,‘噗’,一声闷响,脑浆四溅,我记得书里是怎么形容来着,那人像被瞬间……”仿佛为了试探阿乾似的,张医生故意没有把这句话说完整。 “抽走了灵魂一样倒了下去。”阿乾接道。 “对,对,‘像被瞬间抽走了灵魂一样’,这个比喻牛逼极了,让我印象深刻!”通过这一句话,张医生确定了面前的人正是《地狱火》的作者,他放下了戒心,也把要去摸枪的右手收了回来,指了指自己的胸口,“不过,杀手用枪杀人,没有打头的,基本都是心脏位置。一是因为头部目标太小,不好把握;二是你把目标人物的脑袋打烂了,雇主如何确认身份?” 阿乾点了点头,说:“厉害,果然专业。” “这些都是小细节,不用在意。话说回来,《地狱火》那本书写的真不错,我看了好几遍呢,在我职业生涯初期,这本书曾给了我很大的启示。用现在的话说,我是《地狱火》的脑残粉。” “哈哈,荣幸荣幸。” “哪里哪里,我今天算是见到偶像了……对了,下次能不能把我也写进小说里?” “必须没问题。” “好,就这么定了!对了,你刚才说想委托我杀人?说吧,你要杀谁,我给你打个八折。” 阿乾说:“杀我。” —2— “什么?”张医生很吃惊,显然没弄明白阿乾的意思。 阿乾又重复了一遍:“我想委托你,杀死我自己。” 张医生疑惑道,“要不是因为你是个作家,我一定认为你是个神经病。” “没错,作家,”阿乾苦笑着,“这就是我希望你杀死我的原因。” “我不明白。” “好吧,我这样问你,你当杀手,有没有职业追求?” “职业追求,当然有了……”张医生长叹了一口气,眯起眼睛,望着窗户外的远方,“你可知道,在我们杀手圈里,有一个精英杀手排行榜?” “精英杀手排行榜?” “对,精英杀手排行榜是每个杀手都梦想的目标,能够位列其中,是一个杀手最大的荣誉。” “对!你说的没错,就是这个,荣誉!”阿乾猛的激动起来,“我的终极人生梦想,就是有朝一日成为畅销书作家,进入畅销作家排行榜!” “畅销作家排行榜?” “没错,畅销作家排行榜,就跟你们的精英杀手排行榜一样,那是每个作家都梦寐以求的目标!张医生,你看过我的书,觉得写得怎么样?” “我觉得不错。你那本《地狱火》我看了好几遍,比那些仰望天空、逆流成河啥的强多了。” “问题就出在这里!我觉得好,编辑也觉得好,但写了那么多本书,就是他妈的不出名!你再看看那些人,奇装异服油头粉面的,东西写得跟狗屎一样,却能大红大紫,被媒体歌颂,粉丝追捧,我就在这里默默无闻,凭什么?”阿乾激动的双颊开始涨红,“我后来明白了,在这个时代,想出名就得炒作!我告诉你,成为畅销书作家是我人生的终极追求,要是能实现这一目标,我不在乎拿命来炒!” “你别那么激动,肯定还有别的途径。” “没有别的途径!我试过很多方法,我自己花钱在媒体上发广告,写书评,在当当上打榜,甚至在书店门口免费赠阅,但都火不起来!我他妈的还不如一个在qq上装逼的叶良辰!我受够这种默默无闻的生活了,我再过一天下去都要窒息!我有这个实力,凭什么不能出名?我告诉你,我不服!我就是要出名,要畅销,要让所有人知道我的才华,我要亮瞎所有看不起我的人的狗眼!” “请您淡定点……” “淡定不了!你不了解作家,辛辛苦苦写一辈子书,钱没赚几个,图什么?还不是为了出名!把自己的名字刻在这个世界上,刻在所有人的心里,就是我人生的全部意义!” “为了这个目标,你宁可去死?” “宁可去死!” 张医生迟疑了一下道:“作为一个杀手,我也想进入精英杀手排行榜,但我却不会为了这个目标牺牲掉自己的性命。” “所以你才没有进入排行榜啊!”阿乾叫道,“你没发现吗,这个世界,只有玩命才有可能成功!” 这句话触动了张医生,他沉默良久道:“好,我尊重你的意愿。这个活,我接了。时间、地点。” 阿乾看了一眼墙上的日历,说,“就选在万圣节吧,还能烘托一下气氛。至于地点,随便在一个显眼的地方就成。我的下一本小说《心慌慌》就要出版了,你要把现场伪造成因为我在这本小说里泄露了杀手集团的秘密而被灭口的情形,这种新闻,媒体们一定会跟狗见了屎一样兴奋的。” “没问题,”张医生点点头,“这个我专业。” 阿乾把这件事情搞掂之后,心情显得格外轻松,脸上甚至有一种大石头落地的虚脱感。离开的时候,张医生出门送他,他回头看了看他门上的招牌,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是不是杀手都这样,为了不暴露身份,都有一个外在职业作掩饰?” “没错,确实是这样的。不过你别以为外在职业就好糊弄,也得业务熟练,要不然很容易露出马脚。像我,为了考这个医生执照,可真是费了不少功夫。这不,又要组织考试了,你进来的时候我不是在看书复习吗?这次考试很关键,是卫生部统一组织的,要是考不过就得吊销执照了。” “那照你这么说,杀手就潜伏在我们中间喽?同事、老板、邻居、朋友,甚至超市的售货员,都有可能是杀手?” 张医生点了点头:“从逻辑上来讲,你的这个想法倒也没有错。” “那么能否进入精英杀手排行榜,怎么来界定呢?” “杀手也有一个统一的组织啊,叫做杀手公会。是不是精英杀手,就由他们来界定。” “还有杀手公会这种组织啊?”阿乾很意外。 “当然了,行有行规嘛。杀手公会负责杀手的晋级评定啊,内部秩序啊什么的,有时候还定期搞一下培训,以提高杀手的整体素质,与时俱进嘛。我给你举个例子,就拿远程狙击来说,你以为扣扣扳机就完了?实则不然,你要观察湿度、风向、风速、然后在心里迅速计算出误差值来。还有在狙杀行动目标的时候,你要迅速计算出目标的移动速度与子弹飞行速度之比,然后估测出提前量。除此之外,你还要考虑飞行抛物线、子弹初速、空气阻力、重力影响……你不可能随身带着一个计算器,这些东西都要靠心算。”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牛逼,我服了。” “呵呵,这年头,干什么都不容易,你不行,别人就上,竞争压力也是蛮大的。” “那要怎么样,才能进入精英杀手排行榜呢?” “要看你平常工作的质量了,活儿干的漂亮,质量高,评分就慢慢上去了。不过这条路很难,除非是天生的特别优秀的杀手,要不然得积累很长的时间。不过除了这以外,还有另外一条捷径。” “捷径?” “嗯,捷径就是……哎,这可是我们杀手公会里面的秘密,你可千万不能写到小说里面去啊。” “呵呵,”阿乾苦笑道:“你觉得我还有机会吗?” “也是。”张医生思索了一下,道,“所谓捷径,就是杀手公会内有一个顺延机制,对于我来说,我虽然没有进入排行榜,却是距离排行榜最近的人,如果排行榜里的某一个杀手被干掉了,或者被警察击毙了,那么这个位置就自动空缺了出来,他下面的人都会往上升一级,这样,我就自动进入了排行榜。” “原来是这样啊。”阿乾恍然大悟,“那你就直接干掉排行榜里的某个人,不就行了?”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容易的。”张医生道,“排行榜里的杀手个个都是精英,哪这么容易就被人干掉。再说了,每个杀手的身份都是保密的,你怎么知道谁是排行榜里的杀手呢?哎,不好混啊,我今年又向公会递交了进入排行榜的申请,不知道能不能通过呢。” “看来,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苦恼啊。” “是啊,所以你说想成为畅销书作家,我就特别能理解你,感同身受啊。”张医生伸出手来,“阿乾先生,希望我们这次合作愉快吧。” “嗯,合作愉快。”阿乾伸出手,跟他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3— 墙上钟表的指针晃动了一下,下班的时间到了。警察秦达换下警服,穿上了一身便装,又对着镜子仔仔细细地梳理着头发。有同事打趣他道:“秦达,怎么着,约会去啊?” “去,你小子!”秦达嗔怒了他一句,哼着小曲儿离开了办公室。他下了楼,开着车,驶入了一个比较破旧的小区。他下了车,深呼吸了一口气,在上楼之前,又对着车窗玻璃仔细地整了整自己的衣服。 秦达上了三楼,敲响了房门。片刻之后,打开门的是一个清秀漂亮的姑娘,她沾满面粉的双手在围裙上蹭了蹭,明显是刚才正在厨房忙活。 “小琳。”秦达笑的很是拘谨,在小琳面前有些紧张。 “秦达来了,快,进来坐。”小琳很客气地把秦达让进了屋里。 秦达进了屋子,环视一周,坐了下来问:“阿乾不在啊?” “他出去了,还没回来。”小琳说着,给秦达端了一杯水过来。 “嗯,他去哪了?”秦达问。 “谁知道,他经常神神秘秘地就出去了,我也不知道他都去哪儿了。你找阿乾有事?” “啊,他不是托我从警局找了一些内部资料,作为写悬疑推理小说的素材吗,我给他带过来了。”秦达拿出一沓资料出来。 “你还真费心给他找了啊,他只是说说而已的,反正他这小说也写不出来什么名堂。” “别这样说,我看阿乾早晚会出名的。” “呵呵,他要听到你这样说,肯定高兴死了。秦达,听说你要升了?” “嘿嘿,”秦达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自己后脑勺,“领导有这个意思,可我一直也没破过什么大案要案,所以升职报告也一直在上面压着呢。要是我能破一个让上面重视的案子,估计就能连升两级了。” “那先恭喜你啦,” “哈哈。”秦达笑着,表情略紧张。 两个人正在聊着天,忽然房门的把手转动了一下,阿乾从外面回来了。他走进屋里,看到秦达之后愣了一下,然后才打了声招呼:“达哥来了。” “嗯,阿乾回来了。”秦达站了起来。 小琳急忙说道:“阿乾,你上次摆脱达哥的资料,他这次是专程给你送过来的。” “哦,谢谢达哥。”阿乾扫了一眼桌子上的资料,淡淡说道,并未显露出任何兴奋的情绪。 “那什么,你们忙着吧,我回去了。”秦达说着,就起身告辞了。 小琳把秦达送到门口,关上门,回来埋怨阿乾道:“你看你,人家专程过来给你送资料,你还爱答不理的。” “是专程过来看你的吧。”阿乾冷哼一声。 “胡说!”小琳嗔怒道。 “都这么多年了,他还对你贼心不死,也算是够忠诚的,有时候,我还真是挺佩服他的。” “别胡说八道了。”小琳把围裙甩到了阿乾身上,说:“这个月的房租该交了,还有电费、水费、物业费……” “哼,这些都不是事儿。”阿乾又把围裙扔了回去,“等我出名了,这些都不是问题了。” “出名?别做白日梦了。”小琳不屑一顾道,“你要是能出名,早就出名了,也不用等到今天。” “你懂什么,妇人之见。”阿乾坐回了沙发了,有些失神地喃喃道:“出名,也是要等待时机的。” —4— 张医生送走阿乾之后收拾了一下,脱下了白大褂,换上了一身深色的风衣,又戴上了一副墨镜,显得深沉冷酷。他骑着电瓶车,进了一个胡同,左拐右拐,进了一个偏僻的小院子,然后进了地下室。在地下室门前,他稍微停留了一下,然后摘下墨镜,把眼睛放在一个虹膜扫描仪上。扫描成功后,门自动开启,张医生走了进去。 进去之后,里面别有洞天,是一个十分宽敞的房间,房间里摆了一排桌子,桌子后面坐着五个中老年人,四男一女。在墙上还拉着一道横幅,上面写着“庆祝第九届精英杀手排行榜评选活动完美落幕”。 张医生深吸了一口气,戴上墨镜,然后缓缓走了过去,站在中间停下了,一动不动,直立如松,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挺拔强壮。 “张,”一个老头说话了,“你比预计的时间晚来了十五分钟。” “对不起,各位,”张医生说:“最近在准备医生执照的考试,请见谅。” “嗯,张,这次精英杀手排行榜的评选结果已经出来了。” 张医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等待着命运的裁决。 老头拿起桌面上的一沓资料,翻看了一下,声音有些黯然,“我们综合对比了一下今年杀手们完成任务的质量和数量,然后根据杀手公会委员会的一致认定,你这次仍未能入选精英杀手排行榜。对不起,张。” 张医生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张,虽然你这次没有入选,但希望你再接再厉,不要灰心,继续在公会的指导下坚定不移地贯彻我们的事业。” “各位杀手公会委员会的委员——”张说话了,声音嘶哑,“我今年45岁了,已经过了作为一个杀手的黄金年龄。虽然我加入杀手公会的时间比较晚,但目前为止,这已经是我递交的第六次精英申请。我想,我以后是不是再也不会有这个机会了。” “张,你的难处,我们都很清楚,但是——”老头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但是真的没办法,杀手排行榜的前十名,这几年来一直没有变动过,因为他们的任务都完成的太出色了。你看,小妖这一年接了十五个任务,全部都完成了,并且让客户十分满意,服务周到,顾客给出的评价全是五星。黑客在金三角接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一个人潜入毒枭的窝点,愣是把金三角最大的毒枭给做了,客户给出的评价是‘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琉璃完成的任务更是夸张,她在距离超过2000米的距离外一枪击中了目标的心脏,你看——”老头说着,一按手里的遥控器,对面的一个投影仪屏幕亮了起来。 投影仪屏幕上,一个长发的女人蒙着面孔,站在一栋高楼的楼顶上,怀里抱着一把几乎跟她身长相等的反器材狙击枪。楼顶上的风很大,吹得她的头发和风衣都猎猎扬起。女人架好狙击枪,对着镜头做了一个v字型手势,然后瞄着下面的街道,几秒钟后开了一枪。然后镜头给了远景拍摄,看到一辆汽车在街道上停了下来,周围人群一片混乱。几个黑衣人迅速打开后车门,把人抬了出来,但那人手脚和脑袋都垂了下去,胸前殷红,眼见就活不成了。 老头关了投影仪屏幕,叹息着说:“这段视频在内部网络上的点击量是超高的,很多客户看了之后,都点名要琉璃来做任务。” 张医生皱眉道:“这段视频是谁给她拍的?” “她自己啊。杀手虽然是一个隐秘行业,但有时候自我包装,自我宣传还是必要的,毕竟这是一个看名气的时代。张,你最近接了什么任务?” 张医生沉默了一下说:“一个作家想出名,委托我杀了他自己。” “任务有难度吗?” “几乎没有。” “你看,就是啊,你总是接一些这样的案子,怎么能火起来。” “可是……”张医生喃喃地说:“这已经是我第六次递交申请了,第六次……” “哎,”老头叹了一口气,说:“我知道你很不甘心,我给你看一下杀手排名吧。” 投影仪屏幕再次亮了起来,杀手排名出现。 老头说:“精英杀手榜一共是十个人,而你却一直排在第十一名。我知道你很不甘心,但是张,你并不是最惨的,看到排在你后面的‘响马’了吗?迄今为止,他已经向公会递交了九次申请,但至今还排在第十二名的位置。” “响马。”张医生看了一眼这个紧紧排在自己后面的杀手代号。 “所以,张,认清现实吧。”老头说:“每个杀手都想当精英杀手,就像每个作家都想当畅销作家一样,但,这是很困难的,成功的人毕竟是少数。” 张医生静静地看着投影仪屏幕上的排名,沉默不语,墨镜之下,仿佛有一道泪痕滑过。 —5— 从张医生那里回来以后,阿乾几乎每天什么都不做,就坐在屋子里,静静地等着万圣节那天的来临。他在日历上的万圣节那天画了一个圈,女朋友小琳问他:“这是什么?” “这是我的死期。”阿乾说。 “别开玩笑。”小琳推了他一把,有些不高兴了。 “我没开玩笑。” “你再这样,我不理你了。”小琳转过了头。 “好,好,那我换个说法好吗,这一天是我出名的日子。” “出名?”小琳狐疑地看着他,“你真的能出名吗?” “你不相信我?” “哼,要是能出名,你早就出名了,还用等到现在?” 阿乾有些生气,“我一定要出名给你看看。” “别做白日梦了,你应该像秦达多学学,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下去,你看秦达,现在马上就要被提拔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秦达,秦达!我知道,你不就是喜欢他吗!用表现的这么明显吗!”阿乾大吼起来。 “我没说我喜欢他啊,我就说人家比你强!你激动什么啊!” “你有本事找他过去啊,你找我干什么!” 小琳怒气冲冲地盯着他,叫道,“找就找!”然后一摔门就出了屋子。阿乾想站起来拦一下,想了想,又颓然地坐了回去。 一直到了晚上,秦达又把小琳送了回来。阿乾铁青着脸,不说话,他没想到小琳果然去找了秦达。秦达劝解这小两口道:“好好过日子行了,大家不要生气。” 在秦达的劝解下,阿乾和小琳总算是勉强握手言和了。但是秦达把小琳送回来这件事情,让他心里耿耿于怀。 —6— 第二天,阿乾正在家里,忽然出版公司的女编辑小魏登门造访,她是为了阿乾即将出版的新书《心慌慌》而来,还带来了一份合同。 阿乾有些意外,“新书的合同不是早就已经签了吗,怎么还要再签?” 小魏甩了甩马尾辫子,眉开眼笑地说:“你再仔细看看合同。” 阿乾接过合同,仔细看了一下,不觉大吃一惊。原来这是一份加印的合约,其数目让人眼前一阵眩晕。 “公司要加印《心慌慌》五十万册?” “不仅是加印那么简单,公司还决定将《心慌慌》列为重点书籍,斥重金全渠道推广,什么电视啊,广播啊,百度首页啊,新闻热点啊,能上的全上!改话剧、改游戏、改影视,搬上大荧幕指日可待!”小魏站起来,双手扳着我的肩膀,“阿乾,你要火了!” “我……要火了?”阿乾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加印合同都摆在这里了,还能有假?这么多年,你的潜质终于要爆发出来了!你将成为国内一线知名作家,万千粉丝追捧的对象,媒体争相报道的宠儿,无数文艺青年的偶像!” 阿乾激动地捂着胸口说:“小魏,我心脏不好,你可别骗我。” 小魏把合同递到他面前,“白纸黑字,我想骗你也骗不了啊。” 阿乾拿过合同,看了又看,最后郑重其事地签上了名字。 小魏走后,阿乾兴奋异常,他在屋里连转了好几个圈,然后一扭头,看到了墙上挂着的日历,在万圣节那天,他打了一个触目惊心的钩。阿乾猛然反应过来,立刻打车去了张氏整形诊所。 但张氏整形诊所没人,阿乾第二天去才见到了张医生。 “张医生,你怎么才来?”阿乾很是激动。 “嗨,这不是前一段时间卫生局发来通知,要牙科医生都要进行统一培训吗?连着好几天了,不去还不行,要不这执照都得给你吊销喽,我这是回来拿几本专业书籍……你在这等我干嘛啊?放心吧,只要接了活,保证给你顺利完成,干杀手这行,讲的就是个信誉!” “不是,不是这个事,”阿乾猛地抓住他的袖子,“我想取消委托,我不想死了。” “啥?” “是这样,我要出名了,我不能死了。”阿乾把事情的前因后果给他说了一遍,没想到张医生听完之后却苦恼地挠起了后脑勺。 阿乾忙道:“张医生,你放心,钱还是你的,我不要了。” “不是因为这个,嗨……实话给你说吧,卫生局定下来了考试时间,正好就是万圣节那天,你说巧不巧?所以啊,为了考试,我就没法去杀你了,但咱不能失信啊,于是我就把这活转给别人了。” “啊?”这下轮到阿乾目瞪口呆了。 张医生挺不好意思,“哎,你不早说,你看这事闹的。” “你把活转给谁了?” “杀手公会有规定,凡是没有时间或者没有能力完成的任务,都要上报公会,由他们再分配杀手去完成,并且为了确保任务一定能完成,分配的杀手要比原来的杀手排名靠前,所以,这次分配给你的是精英杀手排行榜上的第十位杀手,绰号‘青霜’。你应该收到邮件了吧。” 阿乾急忙拿出手机,打开自己的留下的邮箱,看到里面果然有一封邮件,内容非常简单:“尊敬的客户您好,由于‘医生’时间冲突,特委派‘青霜’替您完成任务。青霜名列精英排行榜,实力强悍,请您务必放心。” 阿乾手一抖,手机都差点掉在地上。他急忙道:“张医生,你快找到青霜啊,快让他解除任务。” “很抱歉,青霜只是这个杀手的代号,除了她是一个女的之外,我并不知道她真正的身份,也不知道她的联系方式。你要知道,为了安全起见,精英排行榜上的杀手的身份都是保密的。所以,我找不到她。” “那就请求杀手公会结束这个任务啊!” “任务已经委派了下去,除非杀手本人提出申请,否则公会也是无权解除任务的。” “哦,天呐。”阿乾痛苦地抱住了头,“那现在怎么办啊?” “唉,”张医生叹了一口气,“没办法,你只能尽量想法设法,躲过那一天了。” —7— 深夜,阿乾去了秦达的家里。 秦达对于阿乾的造访很是意外,急忙招呼他落座。 阿乾说明了来意,希望秦达能够动用警方的力量保护自己。 秦达很意外:“你是说,正有杀手要杀掉你,并且这个杀手还是在精英排行榜内的人?” 阿乾说:“是的,是杀手公会委派的。” “杀手公会?”秦达哑然失笑,“乾哥,你写小说写多了吧,是不是魔怔了?” “没有骗你,我说的是真的,真的有杀手要干掉我!”阿乾急了,“会在万圣节那天下手!” 秦达还是不太相信阿乾的话,他觉得阿乾是写小说写得不能自拔了。但为了照顾阿乾的情绪,他答应会申请领导,动用警方的力量来保护阿乾。 得到了秦达的承诺后,阿乾稍微放心了一些。但是在第二天,他隐约发现有人在跟踪自己,于是他从市面上买了一把水果刀,急匆匆地走进了一条小胡同隐藏了起来,等到那个跟踪自己的人拐过弯走过来的时候,阿乾突然冲出去,用水果刀顶着那人的肚子逼到了墙角。 在阿乾的逼问之下,那人承认道,他是秦达的线人,是秦达命令他跟踪阿乾的。 得到这个消息,阿乾瞬间就明白了,原来秦达根本就没想动用警员的力量来保护自己,他只是想通过跟踪阿乾发现杀手的线索,然后一举捉拿到精英杀手,捣毁杀手公会,这样他就能立功了,立功之后也就能火速提拔了。 失魂落魄的阿乾回到家里之后,越想越怕,马上就万圣节了,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他不能坐以待毙,他要跑,离开这座城市,跑得越远越好。 阿乾立刻开始收拾行李,准备驶离这座城市。可是刚等到他走到城市边缘的时候,忽然收到了一条她女朋友小琳的微信。 阿乾点开微信,里面是一个视频,显示的是她女朋友被绑架的内容。紧跟着又发来了一条文字信息,威胁阿乾说如果他敢离开城市,小琳就会被撕票。对方让阿乾不要报警,更别想着逃跑。 阿乾吓坏了,赶紧回到家里,发现屋子里凌乱不堪,小琳果然已经被绑走了,不知道去向了何处。他想报警,但又唯恐小琳被撕票,所以一直犹豫。就在这时,小魏忽然给他打来了电话,吓得他一个激灵。 “喂。”阿乾的声音听上去有些颤抖。 “阿乾,你咋了?”小魏在电话那头愣了一下。 “没事,”阿乾强自镇定了下来,“你说。” 小魏告诉他,要在市中心要举办《心慌慌》的新书发布会,很多家媒体都会去,几家影业公司的老总也会亲自到场,要他准备一下。 阿乾问:“发布会定在了哪一天?” 小魏说:“10月31号。” “10月31号……”阿乾的目光落在了墙上挂着的日历上面,猛然吃了一惊。10月31号,正是万圣节那一天!阿乾脱口而出道:“小魏,在新书发布会上,有人要杀我!” “什么?”小魏问道:“你说什么?谁要杀你?” “杀手,杀手要杀我!”阿乾叫道。 小魏笑了起来,“开这种玩笑吓唬我吗,哈哈。” 阿乾看小魏不信,他就挂了电话,开车直接去找了张医生。 在张医生的诊所里,阿乾告诉了他新书发布会定在了万圣节那一天的消息。 张医生皱眉道:“这么巧?看来,青霜应该会在新书发布会上下手,因为那是最适合下手的场合了。” 阿乾央求道:“张医生,你得帮帮我,我快出名了,我不想死。” “你可以离开啊,离开这座城市。” “不行,我不能离开,青霜绑架了我的女朋友,一旦我离开,小琳就完了。”阿乾拿出手机,给张医生看那段视频。 张医生看了之后,也咬牙道:“这个青霜,竟然用这么卑鄙的手段,太无耻了!” 阿乾这时递过来一张银行卡,说:“张医生,这是我所有的积蓄了,请你收下。” 张医生迟疑道:“你这是?” “张医生,这是我给你的佣金。既然青霜要杀我,那好,我委托你在青霜干掉我之前,干掉她!” “啊?”张医生有些瞠目结舌。 “怎么,这活不能接吗?” “不是,只是……我从来没有接过这样的活……” “那总得有第一次。” 张医生沉默良久道:“我并不知道青霜是谁,既然她要杀你,肯定只会在万圣节那天暴露身份,所以我能提前干掉她的时机也只能是在万圣节那天。但是,你知道,卫生局在那天正好有资格考试……” “考什么试啊,”阿乾叫道,“你不是说,杀手公会执行顺延机制吗?要是干掉了青霜,你就进入精英杀手排行榜了,对吧?” “没错!”张医生双眼开始放光。 “那么,我问你,是考试重要,还是进入精英杀手排行榜重要?” “当然是进入精英杀手排行榜重要,这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张医生一咬牙,道:“好,这活,我接了!” —8— 万圣节,市中心,新书发布会现场。 阿乾进去的时候,小魏正在大厅里指挥着布置会场。看到阿乾,她眉开眼笑地迎了上来,“这下你可要火了,也不枉我这个小编辑盯了你那么多年哦。” 阿乾说:“我火了,你奖金也不少拿。” 小魏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又奇怪地看了看他,说:“阿乾,你今天怎么感觉怪怪的,跟平时不太一样?” 阿乾打了个马虎眼,说:“可能是昨天晚上有点失眠吧,状态不佳。” “这可不行,一会儿那么多记者过来给你拍照呢,还要上电视,走,我领你去化妆间补补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小魏领着阿乾进了化妆间。化妆间里一个人也没有,小魏关了上门,还在里面锁了两道。 阿乾说:“不是要领我化妆吗?化妆师在哪?” 小魏冷冷一笑,掏出了一把枪对着他:“不用化妆师,子弹就是对你最好的化妆。” 阿乾惊愕地看着面前的小魏,“……你?” “怎么,很意外吗?”小魏仍旧笑颜如花,语气却变得冰冷无味。 阿乾道:“你就是青霜?” “没错,我就是青霜。” “我明白了,你是先从张医生那里接到了杀死我的任务,然后才策划了这一切,包括书的加印、全渠道推广、新闻发布会,你就是要在这里杀死我,趁着各路媒体都在,让我死在发布会现场,取得最轰动的效应。这样,你编辑的这本书也同时会大红大紫,给你带来无尽的可观收入。” “没错,分析的十分正确,就是这样。” “我不死行吗?” “如果今天你不死,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新闻发布会就不会取得轰动效应,《心慌慌》也不会畅销了,那加印的五十万册也就变成了废纸,对吧?所以,只有你死了,这一切才能成立。这就是一个环,一个你自己扣起来的莫比乌斯环。除了杀死你以外,此题无解。对于你来说,一切都是为了畅销和出名,放心去吧。” “说得好,可惜,你今天恐怕杀不死阿乾了。” 小魏脸色一冷,“你什么意思?” 小魏看着他在自己脸上一抹,竟然拽下来一层人皮面具,那层人皮面具,赫然就是仿造阿乾的模样做的。而面具下的人脸,竟然就是张医生。对于一个整形医师而言,做这样一个面具并不困难。 小魏惊道:“你不是阿乾,你到底是谁?” “我是仅在你排名之后的杀手,我叫医生。” “我知道你!这单任务就是从你手里接过来的!不过,你出现在这里干什么?” “不干什么,只是阿乾又重新委托了我,在你干掉他之前,让我干掉你。” 张医生平静地说完这句话,立刻身形晃动,猛地向旁边一扑,与此同时,小魏也反应了过来,立刻开枪,消音器手枪连着两个点射,都没有打到张医生。张医生也从后腰上掏出一把消音器手枪来,与小魏对射。 两个人互射了十几枪,胜负未分。他们从化妆间打到了走廊里,惊动了发布会现场的其他人,大家纷纷惊叫着躲避。这时,一直跟踪着阿乾的秦达也冲了进来,一边招手一边拔枪说:“我是警察,大家不要紧张,不要紧张,有序疏散……” 张医生终于瞅准一个空档,连续开了两枪,打中了小魏的心脏。小魏痛苦地倒在了地上,眼看着就活不成了。而这时张医生也负了伤,右臂肩膀血流如注,气喘吁吁。他走到小魏面前,说:“没想到精英榜上的杀手,也会干出绑架别人女朋友的事情来。” 小魏已经是气若游丝,“我……谁都没有绑架过……” 张医生一愣,还没来得及思考什么,秦达就出现在了张医生面前,叫道:“警察,不许动,举起手来!” 张医生立刻就要开枪还击,可是已经晚了,秦达先发制人,“砰砰”两枪,打中了张医生。张医生也痛苦地倒了下去,瞪着不甘心的眼睛,手在空中虚抓了一把。这时,他看到了走过来的阿乾,阿乾俯下身子,看着张医生,轻轻说了一句话。 “张医生,其实,我早就得到消息卫生局的考试会安排在万圣节这一天,为了考试,你一定会把任务转交出去。” 张医生瞪着吃惊的眼睛,蹬了蹬腿,然后就断气了。 两个杀手都死去了,现场一片血泊。媒体记者们闻讯蜂拥而至,这时出现的阿乾成为了现场真正的焦点。在采访中,他坦诚自己是因为在新书里泄露了杀手集团的秘密,而导致被杀手寻仇,才有了今天发生的一幕。 这条信息迅速发酵,在万圣节那天,阿乾的新书《心慌慌》就卖出去了十万本,他一跃而成了最火的畅销书作家。而秦达,也因为击毙杀手,立了头功,被上司提拔。 —9— 三日后,咖啡厅里,秦达约了阿乾见面。 阿乾穿着皮衣,戴着墨镜,已经跟往日不可同日而语。门口有几个粉丝看到了他,还想抢着让他签名,阿乾笑着摆了摆手,拒绝了他们。 进了咖啡厅,阿乾跟秦达坐了下来。 阿乾说:“恭喜秦达兄,官升两级。” 秦达表现的却并不是十分高兴,他说:“被杀手绑架的小琳,目前还没有下落,我们还在调查此事,你这边有什么线索吗?” 阿乾摇了摇头,“没有。希望你们能够尽早破案。” 秦达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接完电话,对阿乾说:“有一个案子需要我过去一下,放心,我先告辞了。小琳的事情我会一直跟进,一旦破了案,我会立刻通知你,我们也希望能够尽快找到小琳。” 看着秦达远去的背影,阿乾冷冷地笑了笑,低声说道:“恐怕你再也找不到小琳了。” 阿乾喝完咖啡,站了起来,看到阅读架上竟然摆着自己的新书,他拿起来随便翻了两页,笑着自言自语道:“畅销书作家?呵呵,这还真是一个意外收获啊。” 这时,阿乾的手机也响了起来,他拿出来一看,来电显示是“杀手公会”。 阿乾按下了通话键,低声道:“是,我是响马。嗯,很荣幸能够进入精英杀手排行榜,非常荣幸,因为这是我毕生的夙愿,我会努力的。” 后记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来聊聊天了。 你肯定很奇怪,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会遇到这么多让人抓心挠肺而又喜爱不已的家伙?你肯定也想问,在我写的这些故事里,有多少是真的。 先说说我的经历,对于一般人来说,这或许是一部充满了黑色意味的成长苦难史:我曾经在酒吧和废弃的工厂里打过低劣的黑市拳;曾经在要账公司里跟一帮大哥和混混终日混迹;曾给夜店看过场子;也曾经一度文艺气息爆棚只以卖画为生……我最值钱的东西是硕士文凭,却在一个火锅店老板手里押着,因为他家的涮羊肉太过好吃,我连吃了十几顿直到最后无法赊账。从社会学新兴定义上来讲,我是一个标准的资深屌丝。如果你不幸跟我一样,我很荣幸,也很抱歉。 在写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刚辞掉了一份坚持了九个月的工作,而这已经刷新了我的工作史最久纪录。我身边的很多人,甚至是很亲近的人,他们都对我的这种生活方式无法苟同,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这孩子毁了”。我只能报之以淡然和呵呵,因为只有我自己知道,在我的心里涌动着那么多坦荡和倔强的灵魂——已经有勇者前行,我只是追寻着他们的足迹。 所以,我要负责任地跟你说,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对应的原型,他们都在这个世界上生龙活虎地生活着,或者生活过。正因为经历过他们的世界,我才明白人生远比我们想象的更加有趣。正如这个困扰了哲学界与宗教界许久的问题:如果神真的存在的话,他创造了我们,创造了万物,他的目的是什么? 有人以穷极思维边界的深度给出了答案:神的目的,是为了体验。 没错,体验。体验捕杀的快感、交配的兴奋、飞翔的自由和逃亡的喘息。既体验智慧人类的喜怒哀乐,也体验原始动物的野蛮驰奔;既体验蜉蝣般的朝生暮死,也体验永生里的四季轮回。生活的意义就在于体验。没有体验,便没有生活本身。一辈子按部就班的,到头来只不过是做了几十年的行尸走肉。 正因如此,我才写下他们。这本书里的故事,有的在《one·一个》上发表过,陪很多人哭过笑过,也有的以后将走上荧幕,变成电影,陪更多的人哭,更多的人笑。人生是一条漫长的路,不要畏惧,我的朋友,希望在这条路上,我们能再次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