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气大宋》 第1章 驴车漂移 “这是哪里?” 赵信从黑暗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血泊之中。 在他的身旁不远处,趴着一名身材魁梧的男子,背上插着一把刀,已经死去。 男子旁边的床榻上,则仰躺着一名少女,满脸鲜血,双目圆睁,死状极为凄惨。 赵信看了一眼四周的环境,应该是在一间帐篷之中,不过帐篷内没有点灯,只能靠着外面的篝火勉强看得清帐篷内的一切。 帐篷外面十分喧哗吵闹,隐隐约约还能听见乐器演奏的声音。 忽然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之中,让赵信感觉一切都不真实。 渐渐安静下来之后,一个念头在他心头涌起:“我穿越了?” 穿越这个词在赵信脑海中一闪而过,诸多记忆顿时纷至沓来,如同电影一样在他的脑海深处迅速聚集,播放。 这些记忆非常之多,但赵信搞明白这些事,却只在电光石火之间。 “原来我穿越到了宋朝,还成了宋徽宗赵佶的十八子,信王赵榛?” 只可惜,穿越的时间节点不太对,是“靖康之耻”发生之后。 几个月前,金国一举攻破了宋国都城汴梁,将宋国的徽钦二帝,皇后嫔妃,皇室宗亲,贵勋朝臣一网打尽,分批虏往金国,赵榛就在其中的一支俘虏队伍之内。 这一路上,那些从前高高在上的天潢贵胄,娘娘公主们,可就遭了殃。 金人热衷于开篝火晚会,把宋人的嫔妃公主什么的,都搞出来吹拉弹唱。 一路之上,被虐死的宫娥不计其数。 这支队伍从汴梁出发时五千多人,最终走到燕京的,还不到两千。 这天晚上,金兵又在开篝火晚会,开着开着,就放浪形骸起来,于是许多嫔妃帝姬,就被拖进了帐篷。 金国一名叫做珠里真的将领,忽然想到一个新玩法,如果自己在玩公主的时候,让一位皇子在旁边打下手,一定很刺激! 于是,信王赵榛就这么被拖进了帐篷。而那个被拖进帐篷的公主,则是洵德帝姬赵福金。 珠里真不知道的是,赵福金和赵榛一母同胞,都是明达皇后所生。 赵福金忍受不了在亲弟弟面前被侮辱,选择了咬舌自尽。 但咬舌并不能自尽,从嘴角喷涌出来的鲜血激发了珠里真的兽性,让他更加疯狂。 赵福金就这样凄惨的死去,但珠里真却连尸体都不放过…… 十六岁的赵榛眼见亲姐惨死,终于发了狂,他拿了珠里真的佩刀,一刀插进了他的背心。 但珠里真临死反击,一脚将赵榛踹飞,脑袋撞到帐篷里的一张矮几的尖角,就此死去。 …… 赵信明白了眼前发生的一切,不由得十分愤怒,朝着珠里真的尸体狠踢了几脚。 对于“靖康之变”这段屈辱的历史,他也曾有过一些了解。 北宋都城汴梁被攻破之后,赵家皇族被一网打尽,只有九皇子康王赵构因为当时不在东京,成了漏网之鱼,被拥立登基,建立了南宋。 而金人押送俘虏北返的途中,也有一些皇族趁乱逃走,其中就出名的就是十八皇子赵榛,赵榛先是躲在一家酒楼当伙计,后来上了五马山,成了抗金义军的首领。 两河地区的百姓得知信王在五马山后,都闻风响应,规模最大时有十万之众。赵榛曾写信给赵构求援,不过赵构只给他一个河北河东兵马大元帅的头衔,实际的帮助毛都没有。 那时的金人正是武功鼎盛之时,义军根本不是对手,没坚持多久就败亡了。 不知道是不是穿越小说看多了,赵信发现自己穿越成赵榛之后,竟然生出一股豪气。 “没想到我竟然成了赵榛,那么,这抗金的使命就落在我身上了!” 赵信看见赵福金死状凄惨,便替她把衣服穿好,合上了她死不瞑目的双眼。 “可怜的女孩,只可惜我没有办法将你安葬。但终有一日,我会为你报仇雪恨!” 赵信对着赵福金尸体说了句抱歉,又踹了珠里真的尸体一脚,忍着恶心,开始换珠里真的衣服。 由于珠里真对赵福金施暴时把衣服都脱了,所以他的衣服上并没有血迹。 赵信知道自己必须逃出去,否则的话,别说抗金了,还会被金人带到五国城,活着的时候住地窨子,死了还要被熬成灯油。 珠里真比赵信高出半个头,衣服显得有点大,不过急切间也顾不得许多了。 穿好衣服,挂上佩刀,赵信吁了口气,默默说了一句:“要淡定!”便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帐篷。 营地中央的篝火晚会还在进行,皇帝奏乐,公主献舞,不亦乐乎,并没什么人关注这偏僻帐篷里f发生的事情。 赵信大摇大摆地出了帐篷,瞅着没人,就往暗处走去。 “干什么呢?”黑暗中一个声音叫道。 赵信一看有暗哨,知道走不了,强自镇定,懒洋洋地说道:“撒尿。” 而大概是紧张的原因,颇有些尿意,就撒了起来。 营地中央,宋皇赵佶还在吹着箫,似乎还吹得很忘情。 这可能就是艺术家的特质吧,他沉浸在音乐里,浑然忘记了自己的处境。 箫声悠悠传来,犹如天籁,赵信却有些不屑,这货是个皇帝,却天天不务正业,沉迷琴棋书画,活该他亡国。 只可惜了那些女人们,因为这个废物,个个生不如死。 赵信撒完尿,就往营地中央走去。一边走,一边四处查看,发现金军的军纪很是松散,此时已经夏天,天气炎热,很多人喝高了,就露天躺着。 也难怪,宋兵菜的跟鸡一样,每次交战都是一触即溃,他们都赢麻了。 此后的数年时间里,金国的四太子完颜宗弼,也就是那个着名的金兀术,率领十万大军,搜山检海。满世界抓赵构。 而赵构也不愧是赵二驴的子孙,遗传了祖传的逃跑艺能,金兀术抓了好几年愣是没抓着,最后还议了和。 宋军的主力现在都在南方,实在是没什么好担心的,肉照吃,酒照喝,公主照睡,所以连个像样的防守都没有。 赵信不禁有些郁闷,马德,金军的军纪松弛成这样,宋军都打不过,宋军到底是有多弱啊? 刚走到营地中央,忽然听见身后梆子声乱响。 卧槽,被发现了? 赵信回头一看,只见营中到处举火,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金兵听到预警,立刻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连那些喝高了躺在草地上的也一跃而起,动作矫健异常。 赵信人都傻了,这哪里军纪松弛?这是嗷嗷叫的虎狼之师啊! 他连忙发一声喊,抽出佩刀,跟着大军往前狂冲,不过叫得虽响,却脚步虚浮,落在后面。 忽见营地对面火光大作,竟然是一彪大军杀了过来。 我去,真的是敌袭? 机会啊! 赵信跟着冲了半截,前方的人已经开始交战了,他趁机遁入暗影之中,撒丫子便跑。 赵信一口气跑了五里地,累得差点断气,只得停下来慢慢走, 走了一个多小时,忽然看见前方有几间房屋,想到自己可是金兵啊,便壮着胆子去踢门。 民宅内的老汉开门一看是个金人军官,顿时吓得魂飞魄散,连连磕头,直说自己没有女儿,也没有儿媳,连老妻都死了云云…… 赵信只想逃命,也不解释,狐假虎威地问道:“有马没有。” “小老儿家只有一头驴。” “驴也行。” 赵信去牵了驴,才想到自己不会骑,看见老头儿院子里有辆板车,便叫老头儿帮忙套车。 等老头儿套好了车,赵信扔出一贯钱,坐上车,一甩驴鞭,趁着朦胧的月色就上了路。 那老头儿拿着一贯钱,看见赵信消失在夜幕里,一脸蒙圈,还有这么好的金兵? 赵信赶着驴车,忽然发现自己还挺有赶驴的天赋,板车跑得稳稳当当的,忍不住感叹,马德,果然是祖传的艺能啊…… 第2章 老子抢的就是皇族 赵信走了个把小时,天色微明,忽然从山林中窜出来两个人,一前一后就把他给堵住了。 拦在前面那人刷刷刷舞了几个刀花,大喝道:“小子,把钱财交出来,放你一条生路!” 赵信心里头一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好容易从金营里逃出来,居然又碰上了剪径的山贼。 他也没什么武功,一打二是打不过的,正想认怂。忽然想到,老子可是金兵啊! 便操起刀,狐假虎威地说道:“老子有公干在身,你们两个是要作死吗?” 那两个强人却不慌,前面一个年纪大些的人嘲讽道:“你这身衣服不甚合身,赶车的姿势也不对,一看就是假的金人。你是逃命的宋人吧?看你细皮嫩肉,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搞不好是大宋的凤子龙孙。” 赵信大吃一惊,这是名侦探啊。不过他猜到我是凤子龙孙,应该不会伤害我吧。 便拱手道:“大王慧眼如炬,敢问高姓大名啊!” 那厮洋洋得意,手中的大刀挥了几下,说道:“姓名就不必通了,你们这一路上,不时有王孙公子逃脱,老子跟着可发了不少财。” 那厮说着拍了拍肚子,那里鼓囊囊的,貌似还真抢了不少财物。 赵信傻眼了,有点结巴地道:“你……一路跟着……抢劫?” “那是自然。” “皇族你也抢?” “呸,大宋的皇族现在连狗都不如,女的天天接客,男的天天被虐,这一路上,抛尸都不知道抛了多少。” 这……赵信无言以对。 那厮见他不说话,以为他不信,便吹嘘道:“数日之前老子还抢了一个大宋的皇叔,叫什么赵……赵士唔,当时他骑着一匹驴正在跑路,被老子逮个正着,剥了个精光。” 赵信听了那厮的话,除了感叹他竟有如此的商业头脑之外,也不禁感叹赵氏一族传承有序,驴车漂移的技能已经写进了基因里。 现在就算亮出皇族的身份也不管用了,人家抢的就是皇族。 于是赵信就老老实实地脱衣服。把军装卸下来,身上的财物全都掏出来,还跳了几下,表示全掏干净了。 “你小子倒也老实,滚吧。” 赵信连驴车也不敢要了,迈开大脚板撒丫子开溜。 还没等赵信走远了,两个强人就开始检查他留下的财物。 “阿翁,这小子挺有钱啊。” 感情这还是一对父子档,儿子数着铜钱,有些兴奋。 “这是什么?”儿子打开一个小小的布袋,里面露出一方小小的印玺。 “信王之宝。阿翁,那小子居然是个亲王。” 他爹拿着印玺看了一眼,又看了看已经走了挺远的赵信,又回来看了看自己的儿子,来回打量了几次,决然道:“追上去,杀了他。” “阿翁,我们只是求财,他毕竟是个王爷啊。” “你懂什么,现在黄河以北,各地都有赵氏宗亲在起兵,其中多有鱼目混珠之辈。所谓富贵险中求,这信王和你差不多年纪……” 儿子顿时明白了:“阿翁,你想让我冒充信王?” “没错,没人认识信王,但我们有印玺为证。” 儿子的眼神变得狂热起来,跳上马背,挥舞大刀,直奔赵信。 赵信正在跑路,忽然听见背后的马蹄声,转头一看,那两个强人正杀气腾腾地奔了过来,顿时吓了一跳,撒腿就跑。 然而两条腿哪里跑得过四条腿,儿子分分钟追近,照着赵信的脑袋就是一刀。 赵信听见风响,低头一滚,堪堪避过,儿子已经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兜头就是一刀,他练有武功,赵信一个小白脸哪里是对手,情急之下脑袋一偏,总算是避过要害,却还是被刀锋掠过脸颊,顿时鲜血淋漓。 儿子飞起一脚,踢中赵信胸口,撞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挥刀又进。 不想那石头经年累月,日晒雨淋,早就有些松动,这么一撞,就滚下了山崖,赵信猝不及防,便也跟着掉了下去。 儿子往山崖下看了一眼,连连跺脚。 这时他老子已经追了上来,一迭声问道:“如何?杀了吗?” “中了一刀,掉下山崖了。” “你怎么这么毛躁?”老子喷了一句,往山崖下看了一眼。 只见山崖下云雾缭绕的,也不知有多深,这掉下去,不死也是个残废。 “阿翁,接下来我们怎么做?” 老子想了想,嘿嘿笑道:“说起来,咱们家也姓赵,这个信王倒也当得。恭儿,你且带着印玺,去庆源府找个地方藏匿起来。” “那你呢?” “我自然去投义军,现在太行山、五马山的义军都比较有名,我投了其中一家,以为父的一身武艺,自然能受到重用。过个半年,我假装探听到信王的消息,再带着义军来接你上山。你亮出信王印玺,自然一呼百应,从者云集。” “妙啊,如今黄河以北义旗遍地,民心可用。我若能以信王的身份驱除胡虏,光复中原,谁还敢质疑我的身份?到时就连龙庭也可坐得啊!阿翁,到时候你就是太上皇啊!” 老子嘿嘿笑道:“我这个太上皇是见不得光的,若有此日,你封我个王爷也就罢了。我赵勋这辈子能够称王,也算是为祖上争光了。” 赵勋赵恭父子一边憧憬着美好的未来,一边觅路前往崖底,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只可惜此处和崖底无路相通,二人绕了好几天才到得崖底,却又找不到赵信坠崖的地点,寻了好几天,只好作罢,忙着自己的帝王大业去了。 反正山崖这么高,掉下来就算不死,也成了野兽的口中食,都这么久了,只怕早就尸骨无存了。 …… 赵信一不小心跌落山崖,身子飞在半空,双手不断挥舞着,在空中乱抓,但愿能抓住一个东西啥的。 不过这都是痴人说梦,人在半空,虚虚晃晃,身不由己,别说没什么可以抓,纵然是抓到了,下坠之势如此之快,也没什么用处。 但觉耳旁风声不绝,双目刺痛,脸颊上的伤口血花飞溅,洒进眼中,更加难受,他忍不住伸手一擦,却碰到之前被矮几撞到的伤口,整个人忽然消失不见了。 刹那之间,眼见景物忽然变幻,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幽静的湖水,他站在岸边,周遭都是灰蒙蒙的,一片荒凉。 赵信彻底懵逼了。 “这是哪里?” “又穿越了?” 他感觉脸上的伤口黏糊糊的,还刺骨地疼,便蹲下去用湖水清洗伤口。 洗完伤口之后,感觉有点渴,就掬起湖水,喝了几口,只觉清冽甘甜。 “还挺好喝。” 他站起身来,四处张望,雾蒙蒙的什么都看不见。 他想往前走,却发现被一堵无形的墙挡住,前进不得分毫。 “这是什么鬼地方?” 赵信一脸蒙圈,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啊……” 赵信发现自己又在坠落,他连忙一按脑袋。 “我去,又回来了。” 赵信吁了口气,看着那片湖水,仔细想了想。 “莫非这就是老子的金手指?” “莫非我现在正处于一片异空间之中,额头上被撞破的伤口就是开关?” “可是这有什么用?蹲在这地方倒是没事,但是一出去就要摔死啊。” “想要不被摔死的话,就只能一直蹲在这里。可是这里除了一片湖水,连个毛都没有啊。” 赵信仔细观察了那片湖水,湖水清澈见底,甚至都没有一条游鱼。 光喝水的话,还是得饿死啊。 他想往远处走,却走不出几米,就碰见一面无形的屏障,根本走不动。 赵信蹲在湖边,愁眉苦脸。 过了半晌,他终于想到一个关键的问题。 “如果我从这个空间里出去,重新开始坠落。那这个坠落是从崖顶开始算,还是从我出空间的高度开始算呢?” “试试!” 赵信一按开关,嗖一声出了空间,然后开始坠落,眼看要撞到崖壁一株横生的松树,赵信连忙一按开关,嗖,又消失了。 赵信喘了口气,再次一按开关,那株松树突兀出现,赵信伸手一抓,抓住树枝,下坠姿势一缓,便吊在了树枝上。 眼见那树枝并没有断,赵信松了口气,心中一喜,明白了。 从空间出来之后,下坠的高度就是重新开始算的。否则的话,从崖顶坠下,根本就不可能抓住这根松枝,就算抓住了,也吊不住。 想明白了这一点,赵信双手一松,又往下落。 一按开关,又回到了空间。 “我进来了,我又出去了,我进来了,我又出去了……” 搞了七八次,赵信终于“噗通”一声,掉在了地上。 但是由于反应速度不够,最后是从五米左右的地方掉下来的。 咔嚓一声,摔断了腿。 第3章 女猎人 断腿的剧痛差点让赵信差点昏死了过去。 他忍痛从草堆里爬了出来,靠在一棵树上,额头直冒汗。 过了好一会,疼痛稍减,便折断了几根树枝,一按开关,出现在了空间之内。 “还好,这树枝也能带进来。” 他带着树枝,爬到湖边,开始清洗伤口,洗完之后,就用树枝固定断腿,再将身上的单衣撕成布条,将树枝固定好。 这些事情弄完,已经累得快断气了,只好喝了口水,躺着休息。 躺了半晌,越发肚饿,也不能光喝水,只好一按开关,又出了空间。 此时大概是早上九点,阳光透过树梢照在赵信的身上,让他感到了一丝温暖。 他四处看了看,发现不远处长着几株酸浆,小灯笼一样的果实挂在枝丫上,随风摇曳,十分诱人。 赵信大喜,连忙挪过去,一把将那棵酸浆拔了出来,撕开灯笼外衣,露出橙黄色的果实,正准备开吃。 “嗷呜……” 山谷里传来一声狼嚎。 赵信吓了一跳,连忙一按开关,钻进了空间。 现在可以安稳地吃了。 这果子在他的老家叫做姑娘果,酸酸甜甜的,味道不错,不过太小了不经吃。 赵信钻进又钻出,吃了拔,拔了吃,干掉了十几株酸浆树,勉强吃了个饱,便躺着休息,这一天太过劳累,很快就睡着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赵信悠悠醒来,却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又穿越了?” 他竟然睡在一片花丛之中。 周遭是齐膝高的酸浆树,上面开满了淡黄色的花朵。 赵信坐起身来,发现前方还是那片熟悉的湖水。 确认了自己还是处于原来那片空间之内,他稍稍安心。 “可是……这片茂盛的花丛是怎么回事?” 他忽然发现自己的腿不怎么疼了。 他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难道……这湖水有恢复功能?那这些花丛……卧槽,这也太牛叉了吧。” 之前有一些果实太小没熟,他就随手扔了,没想到居然在此地生根发芽,长出了新的树苗。 而且才睡一觉的工夫,就长这么大了。 赵信有些庆幸自己醒得及时,因为再晚一会这些花谢了就完犊子了,这里可没有昆虫帮忙授粉。 于是赵信小心翼翼地捧起小小的花朵,开始人工授粉。 忙了一头汗,总算将十几株酸浆树的授粉工作全部完成,接下来又躺着休息。 他闲得无聊,就盯着那些酸浆树看,想知道它们是怎么结果的。 不过盯着看了一会儿就不耐烦了,那些树看着也没什么变化,他便又出了空间,靠着一棵树坐着,想看看有没有路人过来搭救自己。 这时他脸上的伤口也已经结痂了,他临水自照,看着有些吓人。 不过这湖水的治疗效果这么好,也许并不会留下伤疤。 出了空间,只见阳光依旧,还是之前的那个角度,让他一度怀疑时光已经停滞了。 不过转念一想也就明白了,自己应该是已经睡了一天了,恰好又到了同样的时辰。 他躺了一会,听得鸟鸣啾啾,倒也自在。 只不过这山谷如今幽静,应该是罕有人至,自己想出去的话,恐怕得养好伤了才行。 有了那些姑娘果,倒是也不用担心饿死。 又躺了几个小时,连个人毛都没等到。正自失望,万籁俱寂中,猛听得几声嚎叫。 赵信一惊,凝目望去,只见一头野猪追着一名猎人,如飞掠过。 那猎人似乎已经有些脱力了,跑着跑着,忽然绊了一跤,眼见那头野猪就要追上,赵信情急之下,捡起一块石头,朝着野猪扔了过去。 也不知道是手头准还是巧合,啪的一声,竟然砸中猪头。 野猪吃痛,顿时大怒,掉头朝赵信冲来,身上居然还插着一支箭。 看来是那猎人一箭没有射死它,却把它惹毛了。 赵信见野猪撞来,往树后一滚,然后一按开关,躲进了空间。 野猪狂冲而来,岂料却失去了目标,狂怒之下,对着那棵大树猛撞,只撞得枝摇叶落,砰砰有声。 一分钟后,赵峥打算出来看看情况,如果不行的话再躲进空间也就是了。 他从树后探出头,却见那野猪身上插着几根羽箭,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 此时那猎人已经快步奔了过来。 看见赵信,第一句话就是:“你胆子可真大。” 然后拱手说道:“多谢救命之恩。” 由于赵信适时的躲在了树后才钻进空间,所以他并没有发现赵信的秘密。 赵信发现他一双眼珠乌溜溜的,黑白分明,鼻子小巧,嘴唇鲜红,牙齿洁白,竟然是个女人,就是皮肤有些黑。 女人见他发愣,撇撇嘴道:“怎么,没见过女猎人吗?” “姑娘能独自狩猎野猪,佩服佩服。” “嗨,要不是你及时干扰了它的行动,我可能就被它吃了。” 这姑娘倒是并不居功,是个爽快的女子。 “你叫什么?” “我叫赵信。” “我叫燕子,你救了我,我请你吃猪肉吧。” 燕子说着,三下五除二就把一条猪腿卸了下来,拎着猪腿转身便走。 赵信听见过不远处有流水声,她应该是去清洗猪肉去了。 趁着燕子不在的功夫,赵信赶紧钻进空间,刚才他看见那些姑娘果都成熟了,要赶紧采摘才行。 他一股脑儿将那些酸浆树连根拔起,出了空间,没一会,燕子就带着洗干净的猪腿回来了。 还捡回来一些干树枝,燕子生好火,就把猪腿架在上面烤,没一会,就烤得吱吱冒油,肉香……算了,野猪肉也不怎么香,反倒有股骚味。 不过赵信穿越过来这么久,就吃了点姑娘果,闻到肉味还是有些垂涎欲滴的。 他摘了一把姑娘果送给燕子,说道:“请你吃啊。” 燕子眼前一亮,接过来吃了一颗,眯着眼睛道:“好甜呀,一点都不酸。” 赵信也吃了一颗,不由得一愣,怎么这么甜?比之前的好吃多了。而且,个头也比之前的大了一些。 看来那湖水还有增加产量,改善口感的功效? 那我喝了湖水解渴,还用湖水洗了脸,会不会变得更帅? 燕子一边吃水果,一边烤猪腿,不时往猪腿上刷着盐水。 此时老百姓吃的都是粗盐,所以她是先用水将盐溶化了,再往猪腿上刷。 等猪腿烤好了,燕子拿出一柄小刀,将烤肉削下来,盛在一片大树叶上,给赵信吃。 赵信都饿坏了,马上大快朵颐。 虽然野猪味道不咋地,但是燕子火候掌握得很好,吃起来还不错。 “你的腿受伤了吗?” “对啊,我在这里躺了好久了,就靠这些姑娘果充饥,才没饿死。” “你命可真大,一会我扶你走。” 燕子去砍了根粗树枝,用匕首削掉枝叶,给他当拐杖用。 “试试,能不能走。” 她扶着赵信慢慢站起来,赵信拄着拐杖试探着走了两步,发现还成,并不是很疼,便点了点头。 燕子看了眼剩下三条腿的野猪,一咬牙还是算了,扶着赵信就往外走。 实在是带不走啊! 赵信走了几步,忽然欲哭无泪。 他发现自己的两条腿呈现出一个奇葩的内八字,根本合不拢。 这说明……他之前自己给自己接骨的时候手艺太潮,给接歪了。 但是湖水疗效太好,才一两天的工夫,就已经愈合了。 这特么咋整? 燕子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她想要笑,又觉得不合适,憋了一会,说道:“你这个腿,看来得打断了重新接。我知道庆源府有个老郎中擅长接骨,明日我便带你去,不必担心。” 赵信一愣,要去庆源府啊。那似乎是一座大城,我这身份,能去吗? 第4章 何去何从 燕子扶着赵信走了几个小时,来到一处山坳,前方横亘着一处小小的村落,到家了。 山里住的都是些猎户,在回来的路途中赵信已经了解到了燕子的身世。 这村里住的都是猎户,她爹也是。不过这年头人均寿命不高,她十六岁的时候父母就撒手人寰了。 她嫁给了同村的一个男子,可惜还没好多久,半年前她男人上山打猎,遇见了猛虎。虽然后来猎户们一起上山杀了那猛虎,但她男人已经变成了虎大便。 现在就剩下她一个,村里的老光棍倒是想打她的主意。 不过她才死了男人,暂时还不能再嫁。 而且她刚守寡,村里的老光棍也没好意思这么快下手。 但最多再等半年,到时候她想守也守不住。 燕子把赵信安置在炕上躺好,就赶着驴出门了。 赵信在炕上躺了一会,瞧见炕头有面铜镜,想着之前被砍了一刀,也不知道恢复得这样了,会不会毁容啊?就拿过来照了照。 只见昏黄的镜面上,映出一张俊俏的脸庞。 雾草,赵信立马被自己帅到了,不愧是老赵家花了一百多年的时间改良过的基因啊! 赵信记得前世曾经在网上看过宋朝历代皇帝的画像,见证过老赵家是怎么从粗黑胖子,一步步变成俊俏小郎君的。 这张帅脸现在是我的了!赵信很是满意! 脸上的刀伤现在已经消失了,连一丝疤痕都没有留下,看来那湖水疗效相当好。 只不过额角被撞的地方,却留下几道浅浅的红痕,像是水波。 他伸手摸了一下那道水纹,整个人瞬间就消失了。 现在没什么事,他决定好好探索一下这个神奇的空间,只可惜这个想法很快就作罢了。 这空间看似辽阔,其实都被无形的屏障阻隔着,能供他活动的地方,不过几个平方而已。 包括那片湖水,他试探着下水,往湖中间游,还没游出两米远,就被无形的屏障拦住了。 他想潜水过去,结果都一样。 无奈之下,赵信放弃了探索,又回来了炕上,开始思考这个空间能给他带来什么。 第一,关键时刻可以藏身,这算是保命神器了。 第二,神奇的疗效,脸上那么大的伤口,几天就完全消失了。骨头摔断了,几天都能长好。这要是开发出来,当做药卖,那得赚多少钱啊? 第三,用那片湖水浇灌出来的果子,长得又大又甜,这要是种粮食,亩产千斤不是梦吧?只不过那片空间太小了,种不了多少。可如果先留种,拿出来种,不知道行不行呢? 赵信乱七八糟地想了一回,却又发起愁来,他现在这个身份,实在是太麻烦了。 一个亡国的王子,有个屁用,还不如穿成普通人呢。 他不想去庆源府,万一被金人抓到,就只能去五国城住地窖子了。 可是不去的话,这个腿……实在是看不过眼啊。 而且,以后的生活也会受到影响。就算脸再帅,也架不住是个残废啊! 他一狠心,想自己敲断了腿重新接,但自己这个手艺…… 又踏马接歪了可咋整? 不过是多受一茬罪罢了。 想要完美的接骨,还得找个靠谱的骨科医生才行,那么去庆源府无疑是最正确的选择。 而且根据燕子所说,当年她阿翁从山上摔落,断了几根骨头,也是那个老郎中接好的。 只可惜那个老郎中原本在镇上的,后来名气越来越大,就去庆源府了。 而且,治好腿只是第一步,下一步又该何去何从呢? 留在金国迟早被抓,逃去南宋吗?赵构那厮可不是什么好鸟! 如果没记错的话,赵构这王八蛋心眼忒小,他坐稳皇位之后,对他有威胁的宗室,全都被他弄死了。 而赵构自己,又被金人吓成了阳痿,生不出儿子,最后只能找了太祖家的后人,过继给自己当儿子。 导致赵二家的皇位传了一百多年,又完璧归赵,重回了赵大家。 我现在可是赵榛,虽然年纪比赵构小,可我是明达皇后所生,正儿八经的嫡子。我要是逃到南宋去,肯定分分钟被这王八蛋弄死。 南北皆不行,天地之大,又该何去何从呢? 历史上的赵榛,从金营逃脱之后,被人接到了五马山,奉为义军首领,他曾经写信向赵构求援,但赵构只给了他一个河北兵马大元帅的虚衔,至于援兵?抱歉得很,一根毛都没有。 不过这是宋国的记载,金国却有另外一种记载,五马山那个赵榛,其实是个冒牌货。乃是燕人赵恭假冒的。 但不管宋金两国的记载谁真谁假,赵榛领导五马山义军抗金,肯定是确有其事的。 那么,也许我的宿命,就是前往五马山,凭着信王的名号,聚拢燕赵豪杰之士,抗击蛮金? 若能如此,倒也不枉穿到这时代一遭。 想到这里,赵信不由得豪气顿生! …… 等到天色向晚,燕子终于赶着驴回来,驴背上驮着的,是那头三条腿的野猪。 燕子麻利地拆卸完野猪,就开始给赵信做饭。 晚饭比较简单,一大盆用酸菜炖的野猪肉。 野猪肉腥骚味重,酸菜倒正好掩盖,吃着还行。 赵信就着野猪肉吃了几个炊饼,去洗漱了一番,便躺着休息。 没多久,燕子也洗好了,她涨红了脸,便在赵信的下首躺下。 这屋子里就一个炕,也没别的地方睡觉了。 她自己都上炕了,赵信也不好说什么,就往里面挪了挪,合上了眼睛。 好在炕很大,虽然两人躺在同一张炕上,却隔着不远的距离。 赵信很累,很快就睡着了。 燕子却没有睡,她已经大半年没有和男人一起躺在一张炕上了。 今天上午,在丛林里第一次看见赵信的时候,她就被吸引了。 他可真白啊,比自己还要白,细皮嫩肉的,比山里那些糙汉子可强到天上去了。 这一辈子第一次见这么好看的男子。 他应该是遇到了强人,这才落难了吧。 天可怜见,居然让自己遇到了他,而且他还救了自己。 月光如水,从窗子外照了进来,照在赵信的身上,他侧身躺着,月光照见的棱角分明的轮廓,显得更俊了。 燕子忍不住伸出手,去抚摸赵信的脸颊,停留了一会儿,又滑到他的胸口…… …… 天色刚亮,燕子就起了床,开始做早饭。 虽然癫狂了半夜,但作为一个猎人,她的体力很好。 做好早饭,她就开始服侍赵信穿衣,衣服是她死去的男人的,只是粗布麻衣。 不过赵信这身体乃是皇家血脉,虽穿麻衣,依旧帅气,令燕子沉醉不已。 在没有和赵信苟合之前,她最多只是欣赏,但成了他的女人,眼神就不一样了。 赵信有些尴尬,没想到古代的女人居然如此的开放。 不过他上辈子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也是妥妥的渣男一枚,所以就很淡定的接受了。 两人吃完饭,燕子就去套车,带上她死鬼男人用命换回来的虎那张皮,还有一些换洗衣裳什么的。 燕子将赵信扶上车,鞭子一甩,麻利地赶着车,往庆源府方向去了。 此去庆源府有三日的路程,两人赶着一辆驴车,饿了就吃点炊饼和肉干,渴了就喝点山泉水。 因为没钱,所以也并不在路过的村镇投宿,只在野外过夜。 荒郊野外,幕天席地的,两人自然也没干好事。 要不是顾着赵信的腿伤要早日治疗,两人只怕还要在野外多呆几日。 一路走来,行人渐多,到了第三天中午,路过一条清澈的河流,一座宽阔的石拱桥横跨河面之上。不远处是恢弘的城池,庆源府到了。 第5章 抗金名将 这座大石桥,就是后世举世闻名的赵州桥。 赵信上学的时候学过这篇课文,看过它的照片,此时走在宽阔的桥面上,看着远处古老的城墙,才明白什么叫做恍如隔世。 不多时进了城,燕子找了条宽阔的街道,瞅着人多的地方,觅了块地摆摊,卖那张虎皮,还有一些山货。 她没有钱,必须卖掉虎皮才可以给赵信治腿。 摆地摊这事赵信在行,便帮着吆喝起来。 他虽穿麻衣,却样貌俊俏,又有着现代人特有的自信,站在那里吆喝买卖,这种反差十分引人注目,跑来问价的人络绎不绝。 好在宋时对路引什么的盘查不严,形同虚设,否则的话,搞不好要被官府的人抓起来盘问一番。 不多时那些山货就卖了个七七八八,只是那张虎皮,虽有人问价,却出不起钱来买。 耗到下午四点多,要吃晚饭了,燕子跑去买了几个炊饼,又咬牙买了点熟羊肉。将羊肉夹在炊饼里,一边吃一边继续摆摊。 宋时一天吃两顿饭,早上八点多一顿早饭,晚上四点多一顿晚饭,现在正是晚饭时间,许多人出来用餐,街市上越发热闹了。 两人正在啃着馒头,忽听一个女子说道:“老爷,快来看,那张虎皮还在。” 一名男子说道:“亸娘,咱们哪有这许多闲钱买虎皮。” “每年冬天你的腿就酸疼,一直就想给你弄张虎皮御寒,今日可算等到了,说什么也要买下来。” 赵信定睛望去,是一对三十来岁的中年男女,大约是一对夫妇。奇怪的是,那女子雍容华贵,男子也是英武不凡,但两人却都穿着麻衣,看起来土土的。 赵信有些疑惑,这两人一看就有些来历,可这打扮却…… 那个叫亸娘的女子一开口,笑盈盈地说道:“小郎君,你的这虎皮卖多少钱呢?” 赵信道:“二十贯。” 亸娘倒吸了一口凉气,大约是二十贯太贵了,都能在庆源府买下一栋临街的房子了,正想讲价。 却听那男子道:“在下姓马,名扩,乃是大宋的武功大夫、和州防御使、保塞军廉访使,敢问小郎君高姓大名?” 赵信一听,心想这人神经病吧? 如今这庆源府已经是金人的地盘,你一个宋人的官,在我面前装什么叉? 不过他头衔一大堆,官儿似乎挺大?可他又出现在庆源府,莫非是个死汉奸? 等等,这名字很熟啊!还有他老婆叫亸娘,似乎也在哪里听过! 赵信忽然想起前世看过的一本书,叫做《金瓯缺》,那是一本历史小说,获得过茅盾文学奖,名气很大。讲的就是青年将军马扩四处奔走抗金的故事,而他的老婆,就叫做亸娘。 赵信耸然动容,眼前这人,是个抗金英雄啊,来到这个时代好几天了,今天算是第一次正式见到活的历史名人了。 赵信正想相认,却被马扩用眼神制止了,他笑道:“二十贯多了些,钱没带够,可愿跟我回家去取么?” 赵信明白了他的身份,知道他不会害自己,便道:“那行吧!” 燕子却不敢,万一对方是个歹人可咋整?拉着赵信示意他不要去。 赵信拍了拍燕子的手臂,示意她莫慌,燕子无奈,只得收拾了一番,扶着赵信上了驴车,跟在马扩夫妇身后。 马扩见赵信腿脚不便,随意问道:“小郎君腿受伤了么?” 赵信道:“不小心摔的,这次进城,就是打算卖了虎皮,治疗这腿。” 马扩道:“小郎君不用担心,城西的平大夫擅长跌打损伤,找他给你治,保管妙手回春。” 赵信道:“那敢情好!” 随后二人不再多说什么,只是拉扯一些闲话,赵信一边随意应和着,一边回忆起自己所知的马扩的生平。 马扩,字子充,是着名的爱国将领。他曾经出使金国,促成了宋金海上之盟,两国联合伐辽。 在金国时,马扩和女真贵族建立了良好的私人友谊,当时金主完颜阿骨打有意试探其功夫的深浅,便邀请他一起去打猎,并告诫部下,发现猎物不许妄动,必须让“南使”马扩先射。结果,“一黄獐跃起,(马扩)跃马驰逐,引弓一发殪之。”自阿骨打以下皆称善。 阿骨打送了马扩一堆礼物,并给他取了一个女真名,唤作也力麻立,也就是神射手的意思。 完颜阿骨打死后,继位的金太宗完颜晟发现宋朝虚弱,撕毁双方合议,开始南下攻宋。 马扩北上,到处募兵抗金,一年前,他参加西山和尚洞义军抗金,兵败被俘。 金军右副元帅完颜宗望和他关系不错,以高官厚禄游说他加入金国,马扩坚辞不受。但承诺以后不再抗金,愿意归隐。 完颜宗望便放了他,准其开设酒店过活。 原来,这酒店就开在庆源府! 如果历史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一年后,马扩就会逃到五马山,被举为河北、河东各路义军的首领,继续领导抗金。 并且马扩还找到了信王赵榛,以抗金相号召,从者十余万,声势浩大…… 赵信以前看这段历史的时候,一直有个疑问,赵榛逃跑之后,隐姓埋名,躲在庆源府一家酒店当小厮,马扩到底是怎么找到他的。 现在终于明白了,敢情赵榛是在马扩的酒店当小厮? 赵信想着心事,很快就到了马扩的酒店。 酒店的名字叫做“富春酒家”,马扩给酒店取这么个名字,那自然是用严子陵归隐富春江钓鱼的典故,告诉金人,自己不会再参合抗金的事。 一行人进了酒店,马扩说道:“请小郎君随我去取钱。” 赵信知道他有话要说,便答应一声,让燕子等着,随他进了内宅。 一进内宅,马扩便问道:“敢问是信王殿下当面?” 赵信也不否认,问道:“你认识信王?” 马扩再无疑虑,躬身行礼道:“武功大夫、和州防御使、保塞军廉访使马扩,拜见信王殿下。臣昔年在东京时,曾有幸见过殿下金面,但并未和殿下说过话。今日得知殿下逃出生天,真乃我大宋之福啊!” 事已至此,赵信已经明白了自己穿越到这世界的使命,那就是抗金!于是便大剌剌地受了马扩一礼。 马扩却取了钱交给赵榛,说道:“请殿下先拿了钱去治疗腿伤,臣这里有金人监视,不宜多说,日后臣当设法与殿下联系。” 赵信心想,怪不得他之前在路上一直东拉西扯说些废话,原来是这么回事。 赵信也不多说,拿了钱就走,当晚和燕子找了一家邸店投宿,次日便去城西找平大夫治腿。 平大夫果然有两把刷子,当下就给他打断了重新正骨,固定,上药。 此后两个月,赵信就躺在邸店里,吃喝拉撒全由燕子伺候,燕子得了这么一个如意郎君,自是全无怨言,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 其实有湖水疗伤,赵信早就好了,可是为免被人怀疑,他也只能躺在床上挺尸。 期间马扩曾经偷偷给他送过一次钱,除此之外,再无它事。 两个月后,赵信装不下去了,直接复原。 和燕子商量日后的营生,赵信为了和马扩保持联系,决定留在城里,燕子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对山里那个破家也没什么留恋的,自然满口子答应。 “可是,我们在城里,靠什么讨活呢?” “我跟那个马掌柜商量过,去他店里找个活干,这个倒不用担心。” 二人结了房钱,从邸店出来,牵着驴前往富春酒楼,一进店,就见一个小厮喊道:“客官里面请!” 赵信一愣,这不就是抢劫老子的那个山贼? 第6章 驴肉火烧 赵信几乎一眼就认出来了,这货就是当初打劫自己的两个山贼中那个年纪小的。 心想这也太巧了,他怎么也出现在富春酒家? 不过赵恭却没有认出赵信来,因为他当时在赵信的脸上砍了一刀,但赵信脸上却没有伤疤。 而且赵信当时还跌落了万丈悬崖,就算不死也是重伤,不可能短短两个月就复原。 赵恭出现在这里,并不算巧合,他是打听到了马扩的身份,故意投店做个小厮的。 赵恭虽是山贼,却读得诗书,是个有理想的山贼。 他明白,想要将自己信王赵榛的身份透露出去,又不被金人发现,整个庆源府,没有比马扩更适合的了。 所以他来了! 他的计划比他老爹更高明,他打算先在这里混一段时间,确认马扩是否有抗金的意愿,然后不经意间露出自己的信王印玺,钓马扩上钩! 有了马扩这样的名将为自己背书,那他这信王就当得更加稳妥了。 赵信找到马扩,只说自己因为治腿,误了农时,现在回家也只是坐吃山空,因此想在城里找份活干,希望马总看着两人曾经做个买卖,有份香火情,能给自己找个营生。 马扩知他心意,自无不允,便假意问他会些什么。 这事赵信早就想好了,作为吃遍八大菜系的现代人,回到古代,想找个营生,没有什么比做美食更适合了。而马扩开的又是酒楼,简直绝配。 赵信咧嘴一笑:“我食材都带来了!” 几个人去到后院,开始杀驴。要做河北美食,赵信第一个想到的,自然是驴肉火烧了。 可怜这驴拉着赵榛一路走来庆源府,如今却要做他的口中食。这让赵信有些难过,眼泪不争气地从嘴角流了下来。 马扩开的这间富春酒家并不大,小厮只有两个,掌柜就是他自己,厨娘则是他妻子赵亸娘,还有一个帮厨。 亸娘是将门之女,从小跟着她爹赵隆在军中长大,她所做饮食受军旅影响,不甚精致,却正合燕赵人士的胃口,生意还不错! 赵信写了个药方,让燕子去药铺抓药,亸娘大为好奇,询问做菜就做菜,抓药干啥? 其实赵信让燕子去抓的都是桂皮、八角、肉桂、香叶之类的大料。 往卤肉里面加药材是明朝才有的事,亸娘自然不懂。 这事赵信也解释不清楚,所以就不解释,只说是秘方。 驴肉炖上了,接下来就是火烧。 火烧怎么做,赵信自己都不知道,想来就是酥脆的烧饼,好在烧饼这东西本就是河北人民的日常吃食,亸娘在此地开店,自然也会做。 于是赵信就拜托亸娘来做火烧,要求是一定要加驴油,因为这样才够酥。 赵信觉得驴肉火烧和肉夹馍的区别之一就是,馍是外焦里软,而火烧则是外焦里酥。想要酥,就得在和面的时候加入油脂,而想要火烧地道,就得加驴油。 加入各种药材炖煮的驴肉奇香无比,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刚出锅的火烧,夹上驴肉,浇上一勺肉汁,第一个当然是给掌柜的马扩品尝。 “趁热吃!”赵信说道。 马扩看着焦黄的火烧,一口咬下去,发出一阵酥脆的声音,光听声,就让人食欲大增。 马扩吃了一口,只觉满嘴流油,齿颊生香,连忙又吃了一大口,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道:“太香了,你们快尝尝!” 众人见马扩吃的香,个个都口舌生津,一人搞了一个,张口大嚼。 此时已到了晚饭时间,有食客上门,马扩不舍得放下手中的火烧,拿着就上前招呼客人去了。 客人闻到香味,问道:“掌柜的吃什么呢?” 马扩灵机一动,说道:“本店的新吃食,驴肉火烧。客官要不要试试?五文钱一个。” “那就一人来一个,尝尝!” …… “太香了,我的娘嘞,怎么会这么好吃,再给我来一个。” 赵信适时送上一碗驴杂汤:“客人吃火烧的时候,再配上这个汤,绝配啊!” “哈哈,果然爽口,果然绝配!” 那几个客人吃得不亦乐乎,食客渐渐上来了,看他们吃得这么香,纷纷点单,一时之间,整个食堂都充满了驴肉的香味。 食客们一口接着一口,咔吱咔吱,吃得满嘴流油,随着越来越多的食客满意而归,客店里也人头攒动,客人越来越多,最后只能限量,一人只能吃一个,就这样,一头驴很快就卖完了! 马扩看着还在排队的食客,只能无奈地双手一摊:“今日卖光了,明日请早!” 一面关门歇业,一面让两个伙计去买驴,以备明日之需。 古代社会禁杀牛马,驴却不在此列,所以北方人很喜欢养驴,既能干活,杀了还能吃肉,关键时刻还能漂移。 说到赵二驴家的种族天赋,也侧面说明了河北地区养驴的风气之盛,要不然,怎么动不动就驴车漂移呢? 趁着两个小厮去买驴,亸娘和燕子在收拾的功夫,马扩和赵信开始了第一次正式的谈话。 赵信喝了口茶,肃然问道:“将军真的要学那严子陵,垂钓富春,不问世事么?” 东汉时,汉光武帝刘秀请严子陵出山为自己做事,许以高官,严子陵坚辞不受,情愿归隐富春江,耕读垂钓。 而马扩将酒楼命名为富春酒家,那自然是表明心志,要学那严子陵了。 赵信开了金手指,知道马扩绝不会背叛自己,所以一上来就直奔主题,并不拐弯抹角。 马扩惶恐道:“殿下明鉴,臣无时无刻不心系大宋,当初是因为金兀术逼迫太近,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实不相瞒,本店那个伙计马鸣,实乃金人,就是兀术派来看着我的。我若安生度日,那自然无事,否则的话,无法生离此城。” “马鸣是金人?” 赵信有些吃惊,这也看得太紧了些,怪不得马扩要把马鸣支走,才敢和自己谈话。 “不敢欺瞒殿下。” “这就有意思了,将军可知那赵恭是何许人么?” “赵恭?一个多月前他来寻个营生,我看他还算勤快,就把他留下了,有什么问题吗?” “此人是个山贼,他曾经打劫过我。那天晚上我刚巧从金营逃脱,却被他们劫住,差点死在他手上。不过他大概以为我死了,所以没认出来,但我却认得他。他来你这里当伙计,我瞧是另有所图。” 马扩听得一愣一愣的,自己招的伙计居然是个山贼?那他有什么目的?想打劫,先踩盘子?可这是庆源府,他们能敢在城里闹事不成? 马扩欲待不信吧,可赵信说得有鼻子有眼,怎么看也不像在说谎,而且他也没必要说谎啊。 那既然是山贼,自然不能留,便道:“此人果如殿下所言,是个剪径的山贼,那自然作恶多端,还冒犯了殿下,罪该万死,要不然臣把他给除掉?” 赵信摆摆手道:“你现在被人监视着,贸然动手,太过惹人注目。我建议咱们静观其变,先搞清楚这厮来此的目的,再做打算。” 马扩并不想杀死赵恭,他只是试探一下赵信罢了。 因为,既然找到了信王,那肯定要和他一起抗金的。 以后要在他手底下做事,自然得试探一番,看他是不是明主。 若是明主,自然拼命校死。若是庸主,那就只能当泥菩萨供起来。 这一试,发现信王虽然年幼,却颇为稳重,不禁暗自点头,对这位信王殿下,有些刮目相看了。 说起来,信王能从金营逃脱,又能从山贼的刀下余生,可算是有大气运的人。 自己这几年为了募兵抗金,到处碰壁,险死余生。 如今因为一张虎皮遇见了信王,以他的身份,只要登高一呼,还怕河北群豪不云集响应么? 第7章 双截棍 马扩正色道:“殿下可知南边的情形么?” 赵信当然知道,却只能假做不知,说道:“我家遭此不幸,只有九哥恰好不在东京,想来,他如今已经登基为帝了吧?” 马扩道:“正是,根据南边传来的消息,康王已经于五月初一,在南京应天府(注:今河南商丘)登基为帝,改靖康二年为建炎元年。” 说着便拿眼睛看赵信的反应,毕竟信王是皇后所生,而康王的生母不过是个小小的婉容。如今信王既然已经逃脱,这帝位该由他来继承才对。 但是康王已经登基了,信王若是想争,自己该如何呢? 却听赵信道:“国不可一日无君,正该如此。” 马扩见信王面色平静,不由得暗自欢喜。他倒不是不支持信王当皇帝,只不过国家危亡之际,应该一致对外,如果这时候来个兄弟相争,对大宋来说实是天大的祸事。 马扩道:“殿下今后有何打算呢?” 赵信道:“我既然逃得残躯,自然要招募勇士,和金人决一雌雄,救我父兄亲人脱离苦海了。” 马扩闻言,肃然起敬,拜倒在地,说道:“大王好志向,臣愿誓死相随。如今河北之地义军四起,大王只要登高一呼,自然从者云集,则大事可成也。” 赵信见马扩拜服,心想自己果然有些王八之气,连忙将他扶起,说道:“为今之计,还是暂时潜伏,静待时机,设法逃离此城才行。而且孤长在深宫,对军旅之事一窍不通,正要趁这段时间向将军多多请教。” 赵信因为喜欢岳飞,所以曾经翻看过这段时间的历史,如果没记错的话,金国第一猛将,二太子完颜宗望在今年就会挂掉,死因不明。 完颜宗望地位尊崇,他若死得莫名其妙,金国内部一定会出现混乱,自己和马扩正好可以趁乱逃到五马山去。 二人商议了一会,估摸着赵恭和马鸣买驴要回来了,便散了。马扩去柜台算账,赵信则去厨房帮忙。 没过多久,马鸣和赵恭牵着两头驴回来了,他们把驴拉到后院拴好,便去柜台向马扩复命。 这时亸娘赵信等人端着几碗菜蔬从厨房走了出来,马扩把算盘打得啪啪响,呵呵笑道:“今天多亏了小郎君的这炖肉的方子,一天的收入顶过去三天啊。以后啊,有我马扩一口吃的,就少不了你赵信一口吃的。” 亸娘也是笑盈盈地,招呼大家过来吃宵夜。 今日生意火爆,大家都忙飞了,所以亸娘做了宵夜犒劳大家,两大碗肉菜,一人一碗面条,其中一道葱爆羊肉是赵信炒的。 这时代炒菜还不多见,更别说经典名菜葱爆羊肉了。羊肉嫩而不柴,大葱甜脆回甘,伴着面条呼噜噜吃下去,个个都大呼过瘾。 亸娘笑道:“小郎君厨艺真是了得,以后咱们这后厨倒是要仰仗小郎君了。” 赵信道:“今日生意能这么火爆,姐姐做的火烧好也是关键,咱们以后多多合作。” 他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亸娘,见她比自己年长一些,就按照现代的习惯叫了声姐姐。 亸娘笑道:“小郎君叫我姐姐,说起来可巧,我娘家也姓赵呢。” 马扩笑道:“内子的父亲是已故温州防御使,赵隆将军。” 赵信肃然起敬,道:“姐姐原来是将门之后,失敬失敬。” 亸娘幼年丧母,自小跟着赵隆在军营长大,养成了豪爽的性格,因笑道:“小郎君这张嘴可真甜,一口一个姐姐叫得我心花怒放。既然咱们如此投缘,不如便认个姐弟如何?” 赵信一听,大喜道:“那敢情好,我倒是一直想有个姐姐。” 这两人敢想敢干,当场就互相磕头,认了姐弟。 马扩一听信王要和自己的娘子结拜为姐弟,很是愣了一下。 娘子的想法他倒也明白一二,大概是借这个关系笼络赵信,毕竟自己没对她说过赵信的身份。 至于信王居然同意……马扩也很快就想明白了。信王这是掩人耳目,有了这层关系在,以后自己和他接触,便少了许多顾忌。 两人结拜毕,亸娘便脱下自己手腕上的玉镯当做见面礼。 赵信却一贫如洗,身上连根毛都没有,挠挠头,尴尬地道:“姐姐恕罪,小弟身上什么都没有,今日暂且这样,明日去坊市上给姐姐挑份礼物。” 亸娘笑道:“自家人不必客气。” 众人见状,纷纷上来道喜,大家闹了一会,各自歇息不提。 …… 第二天,过来吃驴肉火烧的人依然络绎不绝,忙过早市,亸娘便张罗着替赵信找房子。 最后在城西的僻静处替二人租下了一间小院子,又置办了一些铺盖,日用品。 他们现在是姐弟了,这些自然是当姐姐的掏钱,让赵信体验了一把拥有一个伏地魔姐姐的快乐。 赵信把亸娘送的玉镯送给了燕子,让她高兴了半天。然后又去买了支簪子,打算作为礼物送给亸娘。 赵信打算再去买把剑,练练剑法。毕竟这是古代,有把剑也好防身。而且自己的使命是抗金,以后是要上战场的,不会武功可不行,就算赶鸭子上架,也得练两手。 买剑的时候,赵信惊奇地发现铁匠铺的架子上,居然还摆着一对双截棍。 双截棍据说是宋太祖赵匡胤发明的,当时叫盘龙棍,有大小两种。 由于赵匡胤的原因,宋代民间都喜欢用盘龙棍当兵器,所以它出现在铁匠铺的货架上并不是什么稀奇事。 小盘龙棍便于携带,又是钝器,不容易出人命,相比大盘龙棍,更受宋人的欢迎,这货架上摆着的就是小盘龙棍。 这小盘龙棍看着和现代的双截棍没啥区别,赵信觉得亲切,就一并买了回去。 …… “啊哒,啊哒,哒,哒哒……” 赵信拿着一对双截棍玩得正起劲,忽听有人鼓掌道:“好棍法!” 赵信停下一看,却是马扩带着亸娘来庆贺他们的乔迁之喜。 亸娘带来了不少食材,燕子领着她去忙活,马扩便和赵信闲聊起来。 马扩低声道:“大王不愧为赵氏子孙,这小盘龙棍使得声势十分惊人,只不过臣有一事不解,还请赐教?” 赵信道:“将军,我如今是尊夫人的义弟,咱们还是以兄弟相称吧!不知哥哥有何疑问呢?” 马扩暗暗赞许,暗想信王果然是个谨慎之人,立刻改口道:“我观贤弟这棍法,舞得水泼不入,倒也十分厉害,可是,为何一直着啊哒,啊哒……不停发出怪叫呢?” 赵信一愣,心想我踏马怎么知道,李小龙就是这么叫的啊。 不得已,只能鬼扯道:“我昔年在汴梁之时,曾经从一名道士那里得知,何谓之啸。在与人争斗时,若能发出啸声,则能震慑敌胆,使敌人露出破绽,从而创造取胜之机。” 马扩倒不疑有他,因为人家毕竟是王爷,能见到什么世外高人,也是寻常。 当下说道:“原来啸声是这样的么?相传魏晋时,人们喜欢纵声长啸。只不过这啸声早就失传了,不免让人遗憾。原来在道家那里,还有传承。” 赵信心想,这你也信。却听马扩道:“你这棍法舞得倒也十分犀利,但应该没有实战经验,若要与人放对,还得多加练习才行。另外若上战场,需使大盘龙棍。昔年太祖皇帝就是凭着一条大盘龙棍,打下了大宋四百座州郡。” 言语之中,对赵信似乎颇有期许与鼓励。 赵信这棍法纯粹是上学的时候周杰伦听多了,后来看视频,跟着李小龙学的,也就学了个花架子。 他见马扩一眼就看出他这棍法不能实战,便问道:“哥哥会使用这盘龙棍么?” 马扩道:“我昔年倾慕太祖,也曾练过盘龙棍法,咱们倒是可以切磋一下。” 赵信大喜,忙把双截棍给马扩,让他教自己。 马扩双手握着双截棍,摆开架势,练了一套棍法。 他这棍法练起来,并不像赵信那么花里胡哨,也没有不停地鬼叫,但赵信却看得十分紧张,好几次棍影和自己离得近时,他甚至想要逃跑。 等到马扩一套棍法练完,赵信汗都下来了,他终于明白了一句话:功夫,是杀人技! 第8章 灵窍初现 马扩在店门前弄了两个灯箱,上面写着:“天上龙肉,地上驴肉!” 把酒楼改成了一家专门经营驴肉的店铺。 周边那些同行本来有些眼红,可人家现在只卖驴肉了,他不和你正面竞争。 而且一天只卖两头驴,早上一头,晚上一头,卖完收工!今天没吃上,明日请早。 有些人想模仿,但驴肉炖的没他家香浓,火烧做的又没他家酥脆,总之失败。 也有人想下黑手,但这家店的马掌柜有些来头,上次金国的二太子完颜宗望路过庆源府,还专门来看了他。 大家可惹不起金人,所以虽然眼红,却不敢使坏。 接下来的日子,赵信除了去店里做驴肉火烧,就是在家中,由马扩教他读书练武。 读书主要是学习了解一些兵法知识,以及马扩自己的战阵经验,还有金国主要人物的情报,为将来领导义军抗金做准备。 马扩毫不藏私,将自己所知倾囊相授。赵信也知道抗金是九死一生的买卖,所以丝毫不敢打马虎眼,学得格外认真! 至于练武,赵信本来想练剑来着,但学了双截棍,练着练着有些上头,干脆就放弃了练剑的想法,专攻双截棍了。 马扩除了教小盘龙棍,更主要是教大盘龙棍。 在马扩看来,大盘龙棍刚猛无比,尤其擅长对付骑兵,无论是扫马腿还是破甲,都十分好用。 而且盘龙棍是在宋太祖赵匡胤的手中扬名天下的,如果信王能用太祖盘龙棍对付金人,自然更能令群豪慑服,对抗金大业有不小的帮助。 不过练大盘龙棍需要力量,赵信的体格还是嫌小了一些,于是赵信开始想法子锻炼身体。 他最先想到了空间中那片湖水,湖水能让植物快速生长,能让伤口快速愈合,那么对于强身健体,是否也有帮助呢? 于是赵信不再喝别的水,只喝那片湖水,并且利用湖边的那点空地种植粮食和蔬菜。 最先种植的是小麦,小麦是自花授粉,并不需要风媒或虫媒等其他媒介的帮助,在封闭的空间内种植正合适,唯一的缺点是没有日照光。 空间内灰蒙蒙的,虽没有阳光,却并不黑暗。也许是那片湖水的作用太强,赵信只用湖水浇灌,小麦就能长得十分茁壮。 小麦的扬花期十分短暂,正常也就两三天就结束,在空间内就更快了,几乎是一瞬间就完事了。 这么短暂的时间导致了小麦根本没可能自行完成授粉,于是第一批小麦种植失败。 赵信又开始了第二次种植,这次他学乖了,提前准备了一根棍子带入空间,掐算好时间之后,就在空间内等着,小麦一开始扬花,他就用棍子沿着麦苗飞快地压了过去,勉强完成了人工授粉。 这次效果很好,小麦很快就开始抽穗,不久就长成了金黄的大麦穗。 赵信大为兴奋,把这些麦子全都拔了,带出去晒干称重,换算了一下,算出亩产大概在四百斤。 赵信又去打听了一下,得知现在的小麦亩产还不到两百斤。 这就是说,产量提升了一倍? 赵信非常兴奋,拿了一部分种子做种,复种了一次。 有了好的麦种之后,产量进一步提升,亩产达到了八百斤。 第三次复种,产量就不再提升了。 但这个产量就算放在现代社会,也足以笑傲群雄了。 只可惜的就只有这么小的一块地,无法大规模种植。为了保留这点土地,赵信带出去的麦梗,都会细心地剥下土壤,然后又重新带回空间。至于麦秆,就当柴烧掉。 赵信拿这小麦磨粉,做了馒头,就和燕子当成主食来吃。 燕子吃了一口,只觉香甜无比,一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炊饼。 在如何解释这些小麦的来历方面,赵信绞尽了脑汁,也没有想出什么好办法,总不能将燕子给杀了。 最后干脆就……不解释。 不过他很快就发现燕子的嘴巴很紧! 赵信给她吃什么她就吃什么,从不会往外说! 她对赵信似乎有一种盲目的信任,其实这也难怪,赵信是个穿越者,他对燕子并没有古代那种上位者颐指气使的态度,反而十分的爱护,尊重。 这东西是假装不出来的,燕子本来就对他一见钟情,继而又发现他待自己十分的温柔体贴,那自然也就情根深种了。 两个人一个不说,一个不问,竟然达成了一种默契。 赵信不光种小麦,还种一些蔬菜,空间内温度适宜,不冷不热,几乎啥都能种。 唯一的不便是空间内没有风,也没有昆虫,只能人工进行授粉,而植物生长速度又快,所以一次只能种植一点点。 不过,空间面积狭小,想多种点也不可能。 空间内种植的蔬菜,比外面要可口多了,比如黄瓜、萝卜清甜脆嫩,赵信经常拿来当水果吃。 这样吃了一段时间之后,效果就出来了,燕子从小在山里长大,皮肤有些黑,现在竟然白净了不少。 而赵信则发现自己的力量变大了,那大盘龙棍以前别说舞了,拿着都吃力。吃了两个月的麦子之后,练上一趟不费劲。 而身体也变得越来越结实,八块腹肌简直爱煞了燕子。 关键是他穿越的正是时候,才十六岁,正在发育期,吃了几个月空间种植的小麦蔬菜,身体明显长高了不少。 赵信也想把那些种子拿出来找块地,大量种植,但考虑到庆源府不是久居之地,他们随时都会跑路,所以这想法只能暂时留在心里,最起码要等到了五马山再说。 赵信这头在苦练棍法,燕子闲着没事,就在院子里竖了个靶子练箭。 女子力弱,她原本用的是六斗弓,但这段时间感觉力气渐长,弓越来越不合用,这一日弯弓搭箭,竟然一箭将木质箭靶给射穿了。 正在一旁教赵信练棍法的马扩看得目瞪口呆,没想到这燕子平时看着不起眼,却有一身好力气,而且箭法也十分精准,就没见她脱过靶。 马扩回去之后,想方设法,给燕子弄到了一张十斗弓。 宋代步兵的弓,标准为八斗、九斗、十斗。十斗就是一石,能使十斗弓的战士,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至于岳飞能拉开五石弓,那属于是怪兽级别了,天下寥寥无几。事实上那样的弓不会出现在战场上,只是用来练力的。 古代武艺一十有八,而弓为第一。武人装逼立威,首选就是弓箭。大唐名将薛仁贵领兵出击九姓突厥,“发三矢,辄杀三人,于是虏气慑,皆降”,军中歌曰:“将军三箭定天山,壮士长歌入汉关”。 赵信就开始跟着燕子学习弓箭。大概是因为吃了空间种植的粮食的缘故,赵信眼力极好,出手极稳,很快箭法就练得有模有样,但可能是天赋不行,或者练习的时间不够,准头上就差点意思。 他臂力强于燕子,用十斗弓还觉得轻了一些,只不过一时找不到更强的弓。 转眼间过了数月,一场大雪过后,北方人就开始猫冬了。 屋外大雪纷飞,屋内温暖如春,这样的时节在炕上运动一番,更有意趣。 二人弄得满头大汗,躺在炕上休息,燕子把头靠在赵信的胸膛上,听着他的心跳。 这样躺了一会儿,燕子忽然感觉到赵信的右胸跳动了一下。 她的耳朵贴着赵信的左胸,手却按着赵信的右胸,心脏偏左,能听到起伏跳跃是正常的,但是右边居然也在跳……燕子惊得坐了起来。 “怎么了?” 燕子摇摇头,以为是自己弄错了,同时将双手按了上去,一左一右。 这回她真切地感受到了,两边同时都在跳跃,只不过右胸的跳跃要弱很多,不仔细感受还真感受不到。 “你有两颗心?” “怎么可能?” “可是……你右边也有心跳。” 赵信以为她在搞笑,自己将手放了上去。 “怦!”一声微弱的跳跃,轻柔得像一片柳絮飘落湖面,然而赵信的手却被震得弹了起来。仿佛他感受到的是煌煌雷霆,暮鼓晨钟。 第9章 八大灵脉 “难道是天天吃那个水种出来的食物,引发了身体的什么变化?” 赵信不由得有些发毛,多长了一颗心脏会引发什么变化暂且不知,最起码外表瞧着没什么变化。要是多长出一颗脑袋什么的,那可就完犊子了。 他想到的是,燕子和自己同吃同睡,如果自己是这样,那燕子呢? “怦!” 果然,在燕子的右胸,也传来微弱的跳跃之声。 燕子自己摸了一下,一脸惊骇地看着赵信:“这是怎么回事?” 赵信也整不明白,他就这样按着,没说话。 忽然间,赵信的脑海中浮现出那片幽暗的湖水,他似乎已经神游物外。 此时,那堵无形的墙已经不能再阻止他,他很轻松地朝前走去,走了数百步,眼前出现一块石碑,上面刻着一些字。 神奇的是,那些字居然都是标准的宋体字。 这让赵信有些懵逼,现在是宋朝,怎么会出现宋体字? 这不是笑话,宋体字并不是宋朝的,而是明朝的。 有些人传说宋体字是死汉奸秦桧发明的,这完全是扯淡。事实上宋体字是明朝中期出版商们以南宋浙江一带的刻本为模板,改进发明的字体。 因为脱胎于南宋刻本,所以就叫宋体字。但现在港台以及日韩一带,人家就直接按朝代叫明体字。 更神奇的是,这碑上刻的不仅是标准的宋体字,而且还是正儿八经的简体字。 “这……难道是一个现代人留下的?先看看内容是什么。” “世间万物,凡有生命者,皆分为肉身与灵体两部分。肉身中枢为心脏,道家称之为孔窍,它连接血管,主宰血液的流动。灵体的中枢则为灵窍,它连接灵脉,主宰人体内灵气的运行。灵窍在人体之右,与心脏对应的地方,无形而有质。凡炼气者,灵力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则可以感受到灵窍的存在……” 看到这里,赵信不禁有些纳闷,他虽然明白了之前感受到的跳跃是灵窍,可是……我不是什么炼气者啊,又怎么会有灵气的积累? 难道……和我吃的那些食物有关? 又往下看,却是对灵气的介绍,说灵气是先天生成,当有机物进化成生命时,就伴随着生命体的肉身而诞生了。 “还知道进化?这绝对是现代人写的。” 赵信已经彻底凌乱了,他感觉是有人在耍自己,可是身体强度的变化又是切实存在的,那个神奇的空间也是切实存在的。 按照这话里的意思,似乎是肯定了灵魂的存在,但它说万物皆有灵体,那岂非花草树木,也有灵魂? 说起来,古代的那些志怪小说里,倒是有许多草木修炼成精的故事,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接着往下看,却是对天、地、山、泽、风、雷、水、火八大灵脉的描述,以及修炼的方法…… 赵信看完之后陷入了沉思:“这玩意儿莫非是修仙用的?那我要是练成了,岂非就天下无敌了?” 但他还是有些不敢置信,这东西要是用古语写的他八成就信了。但却是一手简体印刷字,用语习惯还是现代的,生怕他不认识似的,让他总感觉哪里不靠谱。 他回过神来,却发现燕子还睁着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 赵信想了想,觉得燕子和自己一样练了气,有些事情就没必要瞒她了。 而且自己以后要逃离此地去五马山,肯定是要带着她的。 他下定了决心,便道:“燕子,我要告诉你一些事,你别害怕。” 燕子害怕得很,不过听赵信言语温柔,稍微镇定了一些,就点了点头。 赵信吁了口气,说道:“其实,我的名字叫做赵榛,是大宋的十八皇子,封为信王。一年前,金人攻破汴梁,将我父皇、皇兄以及许多家人全部掳往北方,快要到达燕京时,我趁乱逃脱,承蒙你相救,辗转逃到这庆源府来。后来因为你拿出虎皮售卖,替我筹钱医治腿上,遇见马扩夫妇。马扩原是我大宋的将军,所以他才肯收留我在此地。” 燕子听说和自己夜夜睡在一起的枕边人居然是个王爷,就已经晕了,后面的话大多没听见。 自己的心上人,居然是一位王子,这这这…… 赵信低估了皇室在古代人心目中的地位,毕竟作为一个现代人,皇室什么的,也就那么个意思。他有些纳闷地问道:“你不害怕吗?” 燕子一脸茫然:“害怕什么?” “我是金人要抓捕的要犯,你跟我在一起,会很危险。” “不怕!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啊这……莫非就是古代女子的贞洁观?这还真是让人……感动啊! 赵信继续道:“我的父皇,又叫作道君皇帝,他崇尚黄老之术,我也曾经跟着一位有道之士学道,他曾教我一种……双修之法,你和我在一起久了,也得了好处,你最近是不是感觉自己的气力增大了不少?” 燕子只是个山村贫女,不知何谓双修之法,不过这几个月来皮肤越来越白皙,而且身轻体捷,力气渐长倒是真的,没想到竟然是在赵信在一起得来的好处。 不过高兴之余,还是有些疑惑,她捂着自己的胸口,问道:“那这里……” 赵信鬼扯道:“这是修炼有成,真气充盈的迹象,不过只有你我二人能够互相感应,其他人就算触碰咱们的胸口,也是感应不到的。” 燕子俏脸一红,心想:“除了你,我怎么会让别人碰触我的胸口。”又问道:“那……何谓双修之法?” 赵信想起自己以前在各种乱七八糟的小说上看到的什么“男子铸剑,女子筑鼎”之类的套路,便贴着燕子的耳朵,鬼扯了一通,说得燕子脸色通红,两人便又搂在了一起…… 激情之后,燕子沉沉睡去,赵信又回到了空间。 他惊奇地发现,空间中的迷雾竟然消散了一些,使得他能看到更远的地方。 不过仍然被无形地屏障隔开着,无法前进,但之前映入脑海的那块石碑,现在却可以隐约看见一点轮廓。 “原来之前映入脑海中的景象都是真的,但为何我没有进入这个空间,也能看到呢?” 他又转头看那片湖水,却大吃一惊。 原来空间的能见度提高之后,才发现那并非什么大湖,充其量只是一个大些的池塘。 在不远处可以看见一泓泉水从湖面喷涌而出,看来这湖的水源便是这一泓泉水了。 这个发现让赵信有些失望,从之前已知的信息来看,这湖水应该是具有灵气的,所以自己吃了湖水种植出来的食物,才修炼出了灵窍。 但如今看来,这并非大湖,而只是一泓灵泉。也不知道流了多少年,才汇聚成这么一个池塘。水量有限,想要大规模开发利用是不可能的了。 赵信想起石碑上的内容,便在泉边坐了下来,开始引导体内的灵气往灵脉之中运行。 这灵脉共有八脉,分为天、地、山、泽、风、雷、水、火。如石碑中所说,一旦打通,就可以沟通天地自然,获得特殊的能力。 赵信想来想去,决定先练风脉,从字面上来看,风脉应该是可以增加速度的,毕竟现在正在酝酿着跑路的计划,如果跑得快一点,应该可以增加逃生的机会。 练了一会,只觉神清气爽,害怕燕子醒来发现自己不在,便溜出来睡觉。 闭眼酣眠,一夜无梦。第二天早晨起来,赵信发觉屋内空气出奇的好,他心中奇怪,捧起双脚闻了几遍,恍然大悟。 原来赵信最近一直拼命练功,熬打身体,出汗颇多。这年头连个棉布袜子都没有,脚自然越来越臭,令他烦闷不已, 没想到练了几个小时的风脉,困扰了他多日的脚臭居然好了。 第10章 有理想的山贼 赵信打算先练一套棍法,然后去店里帮忙,不想马扩却走了进来。 “大哥怎么一大早就来了?” “进屋说。” 二人进了屋,燕子奉上茶,便去了里屋。 马扩喝了口茶,问道:“你的印玺是不是不在身边?” 为免避免在不必要的场合说漏嘴,二人约定无论在什么场合,都不以君臣之礼相见。 赵信有些茫然地摇摇头,心想,印玺,什么印玺? 马扩道:“昨天晚上关店前,不是让你们先走了吗,这时来了两名客人,说是从赞皇县来的,指名要吃驴肉火烧。后来,赵恭那小子给他们端驴杂汤的时候,不慎摔了一跤,从怀里掉出来一方印玺,虽然他立马慌乱地收了起来,但我瞧得真切,那方印玺是……‘信王之宝’。” 赵信忽然想到当初被打劫的时候,把身上的东西全掏了出来,莫非那个印玺也在其中? “那两位客人可曾看见了吗?” “他摔那么大动静,肯定是看见了,但瞧没瞧见印玺上的字,我就不知道了。印玺上的字是反的,一般人就算瞧见了,也不一定能认出是什么字。” 赵信大为疑惑,说道:“这不对啊!这印玺又不值钱,留着还是个麻烦。万一被人抓住了怎么都说不清,他就算不扔掉,也没必要带着身上。” “我也觉得不对劲,他来了几个月,手脚麻利得很,怎么会无缘无故摔一跤,还把印玺给摔出来了。” 赵信眼前一亮:“你是说,他是故意摔的?” 马扩点点头:“他虽然演得不错,但自从我知道他是山贼后,就一直在暗中观察他,他那一跤,就是故意的。” “那会不会……是摔给你看的?故意让你发现他怀揣印玺?” “让我发现他怀揣印玺?莫非他想……冒充你?还是不对,如果他想让我知道他是信王,为什么不直接找我,而用这种方法?而且,还当着那两个客人的面?” “或许他也想让那两个客人知道呢?不对,如果是两个陌生的客人,他如何知道他们是谁?又怎敢露出印玺呢?” “对啊,他敢在陌生人面前露出印玺,那只能说明他真是不小心露出来的呀。” 这事处处透着矛盾,两人不由得陷入了沉默,干坐了一会,赵信问道:“那两个人长什么模样?” 马扩道:“说起这两个人,都是一身的草莽气息,看着不像是寻常人。其中一个年长者约莫四十来岁,胡须稀疏,法令纹颇深……” “等等,胡须稀疏,法令纹颇深?” “正是,怎么了?” “我画一幅图,你给看看。” 马扩疑惑道:“画图?” 赵信已经起身,铺开纸,拿着笔在纸上勾勒起来,他上辈子是美院的学生,人像画了不知道几千幅,因为职业的原因,看人第一眼就是抓特点,注意其与众不同的地方。 所以一听马扩说起那人形貌,再联想到赵恭那小子也在现场,立刻就想到,这不就是当初打劫我的那两个强人之一? 马扩第一次看见赵信画画,不由得走过去看他的画功。 不过赵信画的是速写,并不讲究什么意境,他只是抓住人物特点,几笔勾勒就完成了。 “像吗?” “你这画,虽然简单,却有七分神似,莫非你曾见过那人?否则怎么能画出他的画像?” 赵信道:“岂止是见过,我差点死在他手里,这人就是当初打劫我的两个强人之一。当时虽然天色未明,但你有所不知,我自幼学画,他们的脸我看一眼就记在了心里,怎么都不会忘。” 他这段话马扩深信不疑,因为赵榛的老爹赵佶就是着名的花鸟皇帝,一手字画堪称天下一绝。赵榛说他自幼学画,那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马扩道:“这就奇了,若这两人是一伙的,那便是来此相会的,为何要装作不识呢?” “另外一个人呢?长什么样?” 马扩道:“那倒是一条好汉,约莫三十岁,身高八尺,浓眉大眼,骨健筋强,观他言行,颇为豪爽。” 赵信没什么印象,道:“这人倒是没见过,大概是他们的同伙吧。你说……赵恭这厮把印玺带在身上,到底是明白它的重要性,还是不明白?” 马扩想了想:“如果赵恭不明白印玺是什么,那他带在身上倒也能解释得通。可是他一个剪径的强盗,跑到我店里来当伙计,又该如何解释呢?” 赵信拍了一下桌子,断然道:“我们在这里猜来猜去,是想不明白的,还不如直接去问赵恭那小子。” 马扩眼前一亮:“你的意思是,我以大宋将军的身份,直接问他这印玺来历?” “没错!我总觉得这小子就是冲你来的,而这印玺也是故意露给你看的。你不也认为他想冒充我么?既然如此,那你就开门见山,直接亮明身份,看他什么反应。” 马扩点点头道:“行,就这么办!” 马扩说完就走了,自从赵信来此地定居之后,就经常跑步锻炼身体。于是马扩也开始跑步,但主要原因是可以趁机避开耳目,和赵信商量未来抗金的事宜。 马扩走后,赵信也很快去到店里,忙完早市后,赵信拿出一副象棋,非要和马鸣杀上两盘。 马鸣也有些棋瘾,两人很快就摆开车马,杀了个不亦乐乎。 …… 赵恭忙完手上的活,就离开了店铺,拿了一根钓鱼竿,去洨河上钓鱼。 由于这年头还是两餐制,所以中午有很多空余时间,赵恭常常去钓鱼消遣。 他在河边坐了半个时辰,从远处忽然走来两个人。 马扩一直偷偷跟着赵恭,他一看那两人,眉头就皱了起来,这不就是昨天晚上来吃驴肉火烧的那两个客人么? 看来信王说的没错,这伙人果然认识,跑这接头来了呢。 只见那两人走到赵恭身边,给赵恭行了个礼,不知说了些什么,由于隔得远,马扩没法听清。 不过他看见那两人给赵恭行礼,倒是吃了一惊,按信王的说法,那年长的是头才对,怎么他反倒给赵恭这小子行礼? 但接下来的情形,马扩就更加懵逼了,因为赵恭居然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转身就想逃跑。 不过他很快就被两人拦了下来,又经过一番说辞,赵恭从怀里拿出了印玺。 那两人看了一眼,居然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赵恭连忙将二人扶了起来,三人说了些什么,似乎十分高兴,然后便一起往城外走。 马扩傻眼了,这就走了? 马扩正在纳闷,那大汉豁然转身,手中的刀已经出鞘,银光乍泄,人刀合一,笔直地射向马扩的藏身处,口中厉喝道:“出来!” 马扩吓了一跳,连忙往后疾退。 马扩藏身在一处灌木丛后,那大汉一刀斩下,“轰”的一声,败枝与残雪全都被他斩到半空,四散飞扬。 单刀自碎枝飞雪间笔直地刺了过去,再度追击! 马扩拿出随身带着的双截棍,硬挡了一下,连退数步,大叫道:“且慢!” 那大汉霍然止步,刀尖指着马扩的面门,刀风激得马扩发丝飞扬。 “是你?富春酒家的马掌柜” 马扩抱拳道:“正是马某,阁下好凌厉的刀法。” 忽听赵恭追了上来,大声道:“二位住手!” 他走到近前,指着马扩介绍道:“这位是我大宋的保塞军廉访使,马扩将军。” 又指着那位大汉说道:“马将军,这位是武翼大夫赵邦杰赵大人,五马山抗金义军的头领。这位是义军的三当家,赵勋赵头领。大家都是自己人,多多亲近。” 赵邦杰收刀抱拳道:“原来是马廉访当面,久仰久仰。” 马扩还了一礼,说道:“原来是两位抗金义士,失敬失敬。昨日你们说是从赞皇县来的,马某早该想到了,那五马山就在赞皇县外,只是两位寻我店里的这位小伙计意欲何为呢?” 马扩并没有听说过什么武翼大夫赵邦杰的名号,武翼大夫这个官名只是个虚衔,而非实职,看来不是朝廷新招安的,就是他自封的。 赵邦杰看了赵恭一眼,见他点点头,便道:“这事说来可巧,我和三当家不过是路过此地,听说城内有家驴肉火烧十分美味,兴之所至,就进城尝尝,岂料却遇见了信王殿下。原来他竟在北狩路上逃脱,到了你店里当了一个伙计!” 马扩大惊失色:“信王殿下?” 赵邦杰道:“正是,若非他端驴杂汤的时候不小心跌了一跤,露出了信王印玺,而我家三头领又是个识文断字的,还真的错过了。” 马扩终于明白了,原来这两个山贼算计了这么久,是为了冒充信王,诓骗这位义军首领。 难不成,他们是想以信王赵榛的名号,号令河北义军? 第11章 鱼目混珠 “这是两个有理想的山贼啊!他们该不是想争霸天下吧?” 赵信明白赵勋和赵榛的套路之后,也忍不住感叹道。 “不过,这也许是一个机会。” “金人不是一直盯着你吗,如果我们利用这个假信王掩人耳目,来个调虎离山,没准能逃出去。” 在原本的历史中,关于五马山赵榛抗金的真假,宋人认为是真的,而金人则认为是燕人赵恭假冒的。但赵信看来,既然现在自己和赵恭都出现在了庆源府,那恐怕赵恭是真的上过五马山的。 既然如此,如果能利用赵恭上五马山这事吸引金人的注意力,那么马扩也就可以趁机逃走了。 “他们邀请我加入义军,我如实相告,被人监视着,无法出城。于是赵邦杰决定回五马山,带人来接应我出城,我们约定好两天后,三更时分在城外碰头,他们会护送我和家人去五马山。” “已经约好了吗?那这样也行,赵恭呢?不会跟着他们走了吧?” “没有,我找了个理由。说为了避免被人起疑,赵恭得先跟我回去。他们也觉得该当如此。” 赵信松了口气:“那就好,如果真让这混蛋冒充了我,只怕要坏事。既然如此,明晚脱离危险之后,咱们就揭穿他们的真面目。” 两人商议了一些细节,就各自回去,照常做生意,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第三天晚市刚结束,赵信打算回去收拾东西,却听马扩一脸焦急地跑了过来,说道:“马鸣不见了。他应该是也看见了印玺,发现信王的身份了。” 又对赵榛道:“殿下别慌,赵信是自己人,信得过。赵信,来拜见信王殿下。” 赵信见状,连忙对赵恭行了个礼,说道:“草民见过信王殿下。” 心里面却暗暗腹谤,马勒戈壁,这是李逵拜李鬼么? 不过严格算起来,自己也是个冒牌货,大哥别笑二哥。 赵恭稍稍安心了一点,连忙去扶赵信。心里却想,这厮手艺挺好,以后给我当个御厨倒也不错。 赵信道:“走多久了?” 赵恭道:“没走多久,我本来想给他送点酒过去,让他今晚睡得踏实一些,方便咱们行事,岂料一进他房间,却发现他人不在了。” 赵信道:“这事不对啊,如果马鸣发现了信王的身份,那应该叫城里的人把咱们给抓起来才对啊,那这会儿咱们应该都关在大牢里了。” 马扩道:“这马鸣的女真名叫安车骨,是二太子斡鲁卜的人。但这庆源府的守将胡鲁却是大太子斡本的人。他应该是直接去燕京城,向斡鲁卜汇报去了。” 斡鲁卜就是完颜宗望,斡鲁卜是女真名,宗望是汉名。斡本的汉名则叫完颜宗干。 赵信明白了,这是权力之争。抓住信王还有五马山义军首领的功劳不能落在大太子身上。 赵恭焦急地道:“怎么办?” 他虽然有理想,也毕竟只是个山贼,此时若城里的金兵来抓人,他是插翅难飞了。 赵信道:“为今之计,只有信王先走。大哥和姐姐再想其他的办法脱身。” 赵恭一听,马上就想同意,但却不能做得太过明显,便犹豫道:“这样行吗?” 赵信道:“大哥一家轻易出不了城,所以只能信王先走,城外不是已经有人来接应了么?所以殿下的安危不用担心。而且马鸣才走不久,他前去燕京,一来一回,怎么也得三天时间。相信现在城里现在没有人会知道殿下的身份。” 马扩点点头道:“也只能这样了。殿下,你还是先走吧,我曾经出使金国,和斡鲁卜有些交情,只要我不逃,他不会拿我怎样,不用担心。事后我会再找机会,逃去五马山和殿下会合,协助殿下完成抗金大业。” 赵恭纠结了半天,一咬牙道:“罢了,那我就先走一步了,你们一定要保重,注意安全!” 几人再三珍重,赵恭才含泪而别。趁着城门关闭之前,安稳地出了城。 对于赵恭来说,首要目的还是顺利前往五马山,当上信王。至于马扩,那只是个支线任务,能得到最好,得不到也没什么损失! 赵恭一走,赵信就离开酒楼,回家去了。 马扩把店关了,坐在前台算账,过了大概一个时辰,门突然被人踹开,先进来几个武士,跟着一条大汉走了进来。 那大汉三十来岁,身穿貂裘,戴着一顶狐皮帽子,脑后垂着两条发辫,双眼精光四射,马扩一见他,便快步从柜台走了出来,施礼道:“见过二太子殿下。” 这大汉正是金国二太子斡鲁卜,汉名叫做完颜宗望,他脸色阴沉地看了马扩一眼,冷冷道:“赵榛呢?” 马扩道:“两个时辰前已经出城去了。” “可有人接应?” “有五马山义军率人前来接应。” “你为何不走?” “在下答应过殿下,从此归隐,不再过问天下事。” “既然不问天下事,为何要帮助赵榛逃跑?” “毕竟是旧主,我虽然不敢参与他的事,却也不忍心看他束手就擒。” “你倒爽快,安车骨呢?” “死了!” “你杀了他?” “是,他发现了信王的身份,我怕他泄露,只能如此。” “他早就发现了,三天前就派人去燕京给我送信了。只不过为了稳住你们,一直没走,可惜,我星夜赶来,还是晚了一步,让你给害死了。” 马扩默然不语。 完颜宗望道:“马扩,你是个人才,连我父皇也十分欣赏,只可惜有些愚忠,不肯为我大金效力。我们打个赌怎样?” 马扩道:“大王请讲。” 完颜宗望道:“赵榛已经逃了两个时辰了,我就跟你赌,在他逃进五马山之前,亲手抓住他。若我抓住了,你需真心归顺我大金,同时我也会把赵榛放了,饶他一命。若我抓不到,你仍然可以住在这里,杀死安车骨之事我既往不咎。” 马扩想了想,道:“既然如此,那在下就接了太子这个赌约。” “哈哈哈,爽快!来人,传我令御,调集两千守军,出城捉拿赵榛!” …… 赵恭骑着头驴,出了城,一路往约定的地点而去。 走了七八里,忽然听见远处传来两声夜枭的叫声,他知道这是约定好的暗号,便勒住驴子,击了三下掌。 不多时从暗处窜出来一彪人马,领头一员大汉正是赵邦杰,他率领众人朝赵恭行礼道:“见过信王殿下!” “赵大夫不用多礼。” “马廉访呢?” 赵恭叹了口气道:“此事说来话长,原来马廉访店里的伙计马鸣,竟然是金国二太子完颜宗望安插在他身边的奸细。那马鸣已经发现了我的身份,高密去了。马廉访害怕夜长梦多,只得让我先行一步,他以后再想办法。” 赵邦杰叹了口气:“马廉访高义啊,被发现了还替殿下着想,只可惜他自己恐怕要凶多吉少了。” 赵恭道:“马廉访曾经出使金国,和金国高层颇有交情,应该不至于有性命之忧。” 赵邦杰点点头道:“但愿如此!殿下,那咱们这就启程吧!” 这一行人接到了赵榛,想到义军从此就可以发展壮大,都兴高采烈的。 赵邦杰让出自己的白马给赵恭乘骑,自己则骑上了赵恭的驴子。 赵恭见义军都对自己毕恭毕敬的,偷偷和他爹赵勋交换了一个眼神,都窃喜不已,感觉飞黄腾达的日子不远了。 庆源府主城所在的赵州,距离五马山不到两百里,这一行人连夜赶路,到天色微亮的时候,已经走了一半路程。 这时正好走到一处宽阔地带,一轮红日从山头升起,却听赵邦杰道:“大家停下来,休息一下。吃了早饭再走。” 众人下了马,拿出干粮来吃喝,赵恭啃着干粮,想着不久就可以到达五马山了,心情大好。 便在此时,忽然大地颤抖,远处传来一阵沉闷的马蹄声。 “有追兵,快上马!” 大家七手八脚地爬上马背,便见一彪骑兵从林中冲了出来,人还未至,已是飞蝗如雨而下。 “是金兵,快逃!” “保护信王!保护信王!” 一行人簇拥着赵恭便逃,只可惜金人的骑兵是一人双马,而义军则是单马,跑了大半夜,马力早就不继了,哪里逃得脱。 完颜宗望一眼就看见那个骑白马的,他一拍马臀,纵马追上,弯弓搭箭,瞧得准了,就是一箭射出。 赵恭的白马后腿中箭,立时摔倒在地,可怜赵恭双腿套在马镫上,一时脱身不得,跟着白马摔了个半死。 “信王!” 赵勋虎吼一声,便要前去相救。有几个义军也同时冲了过去。 金军这边早有几名骑兵冲了上去,围着赵勋等人猛攻。 这波义军根本就不是金兵的对手,一触即溃,逃得漫山遍野都是。那赵邦杰人高马大,却骑着一匹驴子,看起来甚是滑稽。 他刀法高强,砍死了几个金兵,眼见无力回天,只能长叹一声,驾驴狂奔。 不过半炷香的工夫,战斗便已经结束,义军逃得鬼影都没了,现场只留下几十具尸体。 赵恭躺在地上,他还活着,因为完颜宗望要留活口,但他的父亲赵勋,为了救他,已经被金兵乱刀砍死了。 赵恭欲哭无泪,他没想到这所谓的义军竟然这么没用。 早知如此,何必浪费半年的时间来布这个局呢? 金兵把赵恭拖死狗一样拖过来,让他跪在完颜宗望面前,说道:“启禀大王,已经活捉信王赵榛。” 说着便揪住赵恭的头发,让他看个清楚。 完颜宗望只看了一眼,立刻道:“这不是赵榛!” 第12章 真假信王 完颜宗望押着大宋皇族走了上千里,虽然不是个个都认识,但那些公主,以及主要的皇子还是认识的。 赵榛明达皇后所生,是嫡子,他自然眼熟。此时一见赵恭,立马就知道是个冒牌货。 “上当了,马扩居然敢用这种法子骗我。留下五百人马,其他人给我追。追上那些散兵直接杀了,不用留活口。” 完颜宗望素有仁名,金人称呼他为菩萨太子,这也是他能数次容忍马扩的原因之一。但这一次,他彻底怒了,他念着马扩是个人才,以真心待他,没想到他居然对自己使阴谋诡计。 “马扩,你这是自寻死路!” 完颜宗望一脚将赵恭踢翻在地,用马鞭指着他,怒喝道:“说,你是谁?” 赵恭吓坏了,老老实实地道:“小人是赵……赵恭。” “你也姓赵?你是赵宋的皇族吗?” “小人……便是这庆源府人士,并非……皇族。” “是马扩让你冒充赵榛的?” 赵恭眼珠一转,顺着宗望的话道:“是……是是。啊……” 他心想若说是马扩的主意,自己或许能侥幸活命,岂料刚说了个是字,宗望就是一马鞭抽在他的身上,令他忍不住惨叫呼疼。 “你最好老实点,若敢说半句假话,定将你挫骨扬灰。” “是是,小人绝不敢说半句假话。小人姓赵名恭,本是一个剪径的山贼,和家父一起做些无本买卖,四个多月前,小人和家父抢了一个年轻人,从他身上得到一块‘信王之宝’的印玺,才知道那年轻人竟然是大宋的信王。” “那个年轻人呢?” “被我砍了一刀,掉下了万丈深渊,想是死了。” “竟然死了吗?你接着说。” “家父发现小人和那信王年龄相仿,便想出一个法子,让小的在庆源府暂时藏身,他自己则去五马山投义军,取得义军首领赵邦杰的信任之后,便引导赵邦杰发现我的身份。目的是冒出赵榛的身份,领导义军抗金?” “就你也敢抗金?” “不不,小人不敢抗金,小人只是想骗些人为我所用,吃香喝辣。” “你父亲呢?” 赵恭指着不远处赵勋的尸体,沮丧地道:“已经过世了。” “你为什么会躲在马扩的酒楼里?” “小人开始只是随便找个酒楼,后来发现马扩是宋国的官儿,想着那里安全些……后来发现他有些本事,就故意露出信王印玺,想把他骗去给我当手下。” 完颜宗望彻底明白了,原来马扩并没有搞鱼目混珠的把戏坑他。他心情稍微好了一些,便道:“把他绑了,其他人都挖个坑葬了,回城。” 他的一个手下过来三下五除把赵恭绑了,扔在一匹马的马背上。 “回去之后,见了马扩,你就是赵榛,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明白,小人就是赵榛!” “走吧!” 完颜宗望拍马而行,一个手下道:“殿下,要传令让将士们收兵吗?” 完颜宗望皱眉道:“这散得到处都是,上哪儿传令去?宋人都是些乌合之众,咱们金人个个都能以一当十,不用担心,他们拿到足够的人头,自会回来领赏。” 一行人掘了个大坑,把这些尸体都埋了,然后就往庆源府而去。 完颜宗望一边走,一边想着如何用这个冒牌赵恭诓骗马扩为自己效忠。 到得中午时分,路过一片峡谷,两面山崖之上,瞬时飞箭如雨,一些巨石也从山崖之上滚落而下,金兵猝不及防,当场就砸死了数十人。 好在他们都是骑兵,见势不对,立即掉头。 却听背后一声呼喊,一彪人马堵住了去路,挥舞着兵器杀了过来,当先一员虎将,提着着一柄斩马刀,威风凛凛,杀气腾腾闯入阵中,腾的一下站了起来,手中斩马刀一招力劈华山,照着一个金兵当头劈下。口中大喝道:“开!” 那金兵横起狼牙棒一架,当地一声,棒身受不住他巨力,断做两截,鲜血飞洒,半片脑袋飞上了天。 完颜宗望看清那猛将的相貌,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居然是之前逃跑的赵邦杰。 他立时明白,这是一个圈套,宋人之前只是佯败,目的是分散自己的兵力。 他们真正的主力,却在这里等着呢。 看这情形,起码有三千之众。 “哼,三千之众就想困住我大金勇士么?巴图鲁,我要赵邦杰项上人头。” 他身边一名侍卫大声道:“领命!” 说着一抖缰绳,挥舞着狼牙棒,朝着赵邦杰杀去。赵邦杰正在虐菜,忽见一员猛将杀来,连忙挥舞斩马刀接住,这巴图鲁是完颜宗望的亲卫,力大无穷,赵邦杰接了一棒,只感觉虎口发麻,斩马刀差点脱手,连忙抖擞精神应战。 此时,义军已经前后包抄了过来,完颜宗望凛然不惧,兵分两路,发动了冲锋。 金兵不愧是虎狼之师,虽然人数只有数百,但冲锋起来,犹如千军万马,虎入羊群。 义军虽有数千之众根本就不是对手,还好之前的偷袭小小得手了一下,靠着士气勉强还能支撑。 但只要再过一盏茶的工夫,随着死在金兵狼牙棒下的人越多,一定会崩溃。 果然,不到十分钟,义军就开始露出溃败之像,赵邦杰被巴图鲁缠得脱不开身,只得边战边走。 等到两翼拉到两三里的距离时,又见一彪人马从林中冲了出来,当先一员小将,手持一条盘龙棍,正是赵信,杀气腾腾朝着完颜宗望狂奔而来。 完颜宗望身边还有百人,这些都是他的亲卫,精锐中的精锐,所以他并不慌乱,高声喝道:“来将何人?” 赵信大声道:“大宋信王赵榛!” 话音刚落,已经冲入阵中,挥棍横扫,盘龙棍前面的半截铁棍呼地甩出,砸中一匹战马的脑袋,顿时将它打了个脑浆迸裂,马上的骑兵也掉下马来。 完颜宗望看赵信相貌,果然眼熟,冷笑道:“你竟然没死,还利用这个假赵榛来诓我?好算计!拿下赵榛,赏千金。” 一众部下嗷嗷叫的朝着赵榛的队伍冲去,但仍有九人留在宗望身边。 这九人是宗望的贴身侍卫,非必要是不会离开宗望的。 赵信率领的队伍约有五百人,这些都是精选出来的身强力壮之辈,不过面对训练有素的金兵,还是有点不够看。 好歹占着人数优势打了个平手。 三拨人马斗得正酣,树林中又出现了一彪人马,不过却只有二十来骑。领头者,正是马扩! “马扩,你终于出现了。” “殿下,束手就擒吧!” “如果你还有一队人马,我可能要输,但可惜你没有了。你们人数虽众,却不过是些乌合之众,根本就不是我大金男儿的对手,最多一刻钟,在劫难逃的就是你!” 马扩不语,拉着缰绳就要冲锋。却听完颜宗望又道:“不过我心中有个疑问,若你能解答,或许可以给你留个全尸。” 完颜宗望想拖延时间,他知道那些宋人不是他大军的对手,只要他们腾出手来,就可以回头收拾马扩。 不过马扩却好似并不在意,说道:“殿下请问。” “这个冒牌的赵榛,你从哪里找来的?” “他说的都是真话,不过他并不知道的是,我一开始就知道他是个假货。因为我认识真的信王。真的信王自从逃脱后,就一直躲在庆源府。” “原来如此,所以你是故意诓他出城,还派了五马山的义军接应他,目的就是要将我和守城的军队引走,方便你脱身?” “正是如此!” “你和五马山早有勾结?” “并没有,只不过赵勋故意带着五马山首领赵邦杰去我店里吃火烧,好让他以为是巧遇信王。他们相认之后还想拉我入伙。于是赵邦杰回山召集人马前来接应,我们约定三天后一起逃走。 但我知道那样并不安全,于是真正的信王连夜出城,偷偷见了赵邦杰,使他相信了自己才是真正的信王,这才布置了计策。 我知安车骨已经派人去给你送信了,你得知消息后,一定会来。所以杀了安车骨,骗赵恭提前跑路,我自己却留在城里。 等你带着城里的守军去追赶假的信王,我这才从容出城,在此处埋下伏兵,就等你来!” “啪啪啪!”完颜宗望鼓掌道:“好谋划,你果然是个人才,父皇当年没有看错你!” “只可惜,你带着这些乌合之众,仍然没有办法杀我!你看,我的战士们回来了!” 马扩定睛瞧去,只见那些金兵已经杀散义军,正在往回赶! “杀!” 马扩大喊一声,挥舞着手中的长枪,率领二十余骑朝着完颜宗望杀去! “拦住他们!” 完颜宗望大手一挥,又有七骑迎了上去,此时他身边只剩下两人。不过两翼的金兵已经得胜而回,中路虽在缠斗,却也相距数百米,可说十分安全。 但就在此时,一直在中路和金兵缠斗的赵信忽然把盘龙棍一扔,弃了战马,撒开双脚朝着完颜宗望狂奔而来。 他用双脚奔跑,竟比战马还快,手中两根双截棍舞得如同风车一般,直向完颜宗望杀去。 原来他练了风脉之后,速度变得奇快无比,数日之前,就是靠着这神速,趁夜溜出城去,狂奔数十里,找到了赵邦杰,使他相信了自己的身份,这才设计了今天这一幕。 而刚刚马扩一直跟完颜宗望鬼扯,其实也只是在帮赵信争取时间。赵信和人打斗时,一直有意无意在朝着完颜宗望靠近。 等到还差四百米左右,赵信忽然从马上凌空跃下,直奔完颜宗望。 这样短的距离完颜宗望根本就没有逃跑的可能,他只能硬着头皮硬上。 “殿下快走!” 两名护卫已经提着盾牌迎了上去。 “啊哒!” 赵信怪叫一声,手中双截棍当作暗器,贴地飞出。 那两名护卫怎么也没想到他居然会把兵器扔掉,猝不及防,顿时被双截棍击中小脚,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赵信的身影快如闪电,嗖一声就要从二人身边穿过。 “砰!” 却是二人同时举盾,一下挡住了赵信。 赵信速度太快,根本来不及闪避,直接撞在了盾上,好在他百忙之中双手朝前一按,凌空倒飞了回去。 与此同时,完颜宗望已经在策马狂奔。他虽然久经沙场,但一看赵信的速度就知道自己和他相差太远,所以他选择了逃! 两翼的骑兵已经赶来,距离不过数百米,只要和他们汇合,自己就安全了。 “嗖!” 一支羽箭带着让人心颤的鸣叫,从树林中窜出,像一道闪电,射进了完颜宗望的胸膛! 一棵大树背后,燕子松了口气,射中了! 第13章 五马山 “殿下!殿下!” 飞奔而来的骑兵救起完颜宗望,如潮水一般散去。 而义军们看着仓皇离去的金兵,全都欢呼起来! 赵信一屁股坐在地上,总算赢了。 他们冒了这么大的险,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将完颜宗望身边的兵力调开。 一开始用假信王忽悠宗望,使得宗望分兵去追杀义军的溃兵。 然后埋伏,两路夹击,再次使得宗望分兵。 然后赵信亲自上场当诱饵,宗望自然不肯放过他。 最后宗望身边还剩下九个护卫,但赵信也无兵可用了,所以马扩亲自上阵。 马扩只带了二十骑发起冲锋,就是要明确告诉宗望,这是最后的底牌了。 但宗望还是留了两个护卫。 这时赵信算好距离,发动风脉的能力,直接杀向宗望,终于把最后两个护卫也逼了出来! 但宗望还是逃了,那些骑兵已经冲了过来,只要宗望冲进去,再想杀他就不可能了! 但……赵信还有最后一手,那就是燕子的弓箭。 燕子在树林里藏了半天,等待的就是这一刻。 她此时的箭法之准,放眼全天下也是极为少见。 而赵信和马扩所有的谋划,都是基于燕子神乎其技的箭法。 但赵信还是叫燕子不要贸然放箭,因为,她只有一次机会! 于是燕子一直在等,终于让她等到了宗望落单的机会,一箭凑功。 马扩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很想号召这些义军去追击,但他知道,这些都是没有经过训练的乌合之众,根本就不是训练有素的金兵的对手。 否则的话,他和信王也不必费这么大的劲,搞出这么一个“斩首计划”了。 欢呼的人群很快围拢了过来,赵邦杰挤进人群,高声道:“这一战,我们杀死了金国的二太子完颜宗望,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信王殿下的神机妙算!从今天开始,将由信王殿下领导我们五马山义军,抗击金国鞑子。” “万岁,万岁!” 义军顿时欢呼起来! 尼玛,赵信吓了一跳,这怎么叫上万岁了。 赵信哪里知道,这些义军大多是被金兵欺凌得活不下去的农民,迫不得已才上的山。 他们并不知道朝廷的忌讳,因为在民间,万岁只是一个很普通的词。往日过节时,朋友见面,大家也会拱拱手,说一句“万岁!万岁!”除夕夜放烟花,人们也会拍着手乐哈哈地说句“万岁!万岁!” 他们只是在表达自己高兴的心情,并没有别的想法。 但赵信却知道事情的严重性,现在应天府那位宋皇赵构可是个小心眼子,这几千义军冲自己山呼万岁的事情要是传到他耳朵里,他是不可能容得下自己了。 赵信想阻止,但已经来不及了,情急之下,赵信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朝着汴梁的方向叩拜道:“大宋列祖列宗在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金国侵我疆土,杀我百姓,掳我父兄亲人,此仇不报,誓不为人。今日诛杀完颜宗望,只能算作利息!我赵榛,今日在此折箭为誓,来日必定率领我大宋男儿,直捣黄龙,报仇雪恨!” 说着捡起地上的一支羽箭,啪一声折成两截! 马扩见状,立刻挥手高呼道:“直捣黄龙,报仇雪恨!” 义军们马上跟着喊了起来。 “直捣黄龙,报仇雪恨!” “直捣黄龙,报仇雪恨!” …… 当天晚上,五马山上杀猪宰羊,数千义军欢聚一堂,庆祝他们一战干掉了金国太子完颜宗望。 赵信、马扩、燕子都成了大英雄,被轮番敬酒,灌了个七荤八素。 闹到半夜,人们都去睡了,赵信遁入了空间之中。 他喝了口泉水,脑袋立刻清明起来。 “从现在开始,我就要正式抛弃本名,叫做赵榛了!” 赵榛坐在泉边,开始思考以后的路要怎么走。 这座五马山,并不如他想象中的如何宏伟高俊,它只是一座小山头,高不过几百米,南北长约十里,东西宽约四里。 这山应该是太行山的余脉,往西十里,就是赞皇县城。再过二十里,就是巍峨的太行群山了。 这山孤零零地伫立在赞皇县东,根本就是一块死地啊! 金兵如果来攻,只需要堵死下山的路径,再团团围住,都不用打,饿都能把自己饿死。 以前光是赵邦杰在此地占山为王倒也罢了,金人懒得理他,但现在不同了,他们一举干掉了金国太子。 这下金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放过他们了。 从燕京城发兵,最多半个月,就能将五马山团团围住。 而自己靠什么御敌呢? 这五马山的义军有七千之众,老弱妇孺都算上,能有一万左右。 这些人都是被金人劫掠得太狠,不得已才上山的农民,要说抗金的心他们是有的。 可是有决心就行了吗? 如今正是金国最强盛的时候,大宋数十万精锐的禁军在他们面前也不堪一击,这一万农民能济得了什么事? 如果是在平地决战,金兵只要一个千人队,就能把这一万人屠光。躲在山上虽然麻烦一些,但也撑不了太久。 为今之计,恐怕只有跑路。 可是往哪里跑呢? 往南么?那是一望无际的华北平原,带着这些农民,怎么可能跑得过金人如飞的骑兵?随便被一支金兵追上,自己都死无葬身之地。 况且就算真能逃脱,渡过黄河到达南方,又能如何? 赵构那货已经登基称帝了,这个被金人吓坏了卵子的死太监,心眼子比针尖还小,但凡对他的帝位有一丝威胁的,都会被他毫不犹豫地干掉。 历史上,北宋都城汴梁被攻破后,大宋的宗室子弟纷纷组织军队勤王,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 宗室子弟赵仲湜,赵叔向,赵子崧等人,全都手握重兵。但一旦赵构手握玉玺,以天下兵马大元帅的身份名正言顺的登基之后,所有的宗室子弟都迅速向赵构靠拢,将手中的军队移交给赵构,以它为首,齐心协力重建了大宋朝廷。 而赵构干了什么呢?在局面稍微稳定之后,他就找了个理由杀了赵叔向,后来又翻旧账,贬死了赵子崧,只有赵仲湜因为辈分高,年纪大,才勉强逃过一劫。其他宗室子弟,也大多难逃被清算的命运。 就这么一个王八蛋,自己要是敢逃到南方去,以自己先皇嫡子,大宋信王的身份,还有干掉了金国太子的功劳,天知道赵构会用什么人神共愤的法子对付自己。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自己仗着这身份和功劳,与赵构争夺皇位的话,没准也会有些胜算。 但这个念头很快就被他打消了,兄弟阋于墙共御外辱这句话他还是知道的,虽然他并不把赵构当兄弟。 如今,金国的武力值正处于最强盛的阶段,大宋内部若再互相倾轧,为了给皇位斗得你死我活,无非是给了金国可乘之机,到时候,恐怕连南方小朝廷都保不住。 后世的南明,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啊。 赵榛坐不住了,他从空间跑出来,就去马扩。 第14章 马扩献策 马扩喝多了,正在熟睡,赵榛一阵拍门,亸娘连忙将马扩叫了起来。 赵榛看马扩睡眼惺忪,就给他喝了口灵泉,马扩立刻清醒过来。诧异地道:“殿下给我喝了什么?” 赵榛道:“不过是一碗醒酒汤罢了,孤左右睡不着,想与将军商量一些事。” 马扩忙道:“殿下请讲。” 赵榛道:“咱们杀了完颜宗望,金国必不能干休。以小小的五马山,断然无法抵御金人铁骑,你说,咱们下一步,该当如何?” 马扩道:“大王神机妙算,一举射杀完颜宗望,必然天下震动,声名播于宇内,此时大王只要登高一呼,两河义军必然群集响应,共助大王完成抗金大业。” 赵榛道:“话虽如此,但眼前困境如何度过呢?” 马扩回到房间,不多时拿出一幅舆图,展开来,指着地图说道:“殿下请看,自燕京往南,一马平川,无险可守,唯一可拒者,除了西面的太行山,就是这赞皇县的屏障五马山了。不过五马山孤立平原之上,金人若大举来攻,也不是久守之地。” 赵榛皱眉道:“依照你的意思,我们是要往西遁入太行山?” 马扩摇头道:“非也,太行山巍峨高峻,殿下若要蛰伏,倒是个好去处。但大王一战击杀金国完颜宗望,天下震动,正当趁机号令群雄,图谋抗金大业才对。岂能遁入深山,浪费此大好良机呢?” 赵榛一想,觉得他这番话也有些道理,这时候正是群情振奋,自己忽然说要跑路,士气必然大受打击,干掉完颜宗望带来的名声,也会消失殆尽。可是就凭着这点人和金国打的话,和自杀也没什么区别。 马扩继续说道:“仁宗皇帝八年,黄河大水,向北直入大名府,在武清(注:天津)入海,这条河道被叫做‘北道’。十二年后,黄河再次泛滥,从山东入海,这条河道,又被叫做‘东道’。自此,这一带便形成了数百里泥泞沟渠,犹如天堑,使得金国骑兵难以通过。是故金兵两次侵我大宋,都只能避过这道天堑,借道庆源府,沿着太行山脉向南进攻。” 他这么一说,赵榛就明白了,敢情这五马山乃是兵家必争之地,金人若要南下攻宋,则必经五马山,守住了五马山,就等于扼住了金人的咽喉。 马扩道:“臣以为,为今之计,当兵分两路。一面派出人马前往两河之地各路义军处,宣扬大王击杀金国太子完颜宗望,并率领孤军堵住金人南下必经之路的壮举,号召各路大军前来相助,如此,则五马山虽只是弹丸之地,短时间内却也不惧金人。” 这一点,赵榛深表赞同,由于金人残暴,动辄杀烧掳掠,所以两河地区的百姓纷纷揭竿而起,到处都是义军。就连一代名将岳飞,也参加过义军。想到岳飞,赵榛不由在心里念叨,鹏举啊,你现在在哪啊? 说起来,以自己现在的王八之气,要招揽岳飞,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 “臣问过赵邦杰,如今两河地区大大小小的义军有数百股之多。朝廷发下了许多空头扎子,任命了许多虚衔武官,赵邦杰的武翼大夫就是这么来的。这些人分散各地,互不统属,终难成事。若由殿下来登高一呼,必定能够聚拢人心,统一号令啊!” 赵榛笑道:“这样一来,孤倒是成了黑暗中的萤火虫了。不过若要抗金,生死自然要置之度外,这重担,孤接了!且说你的第二条法子是什么?” 马扩拜服道:“大王好气魄!至于第二条法子么,则是派一个信得过的臣子,前往应天府面见官家,详叙此间之事,请官家派大军北上,助大王抗金。如今,宗泽元帅就在汴梁留守,只要官家同意发兵,宗帅率领大军旬月可至。臣想,只要咱们能在五马山挡住金人的进攻,过得几个月,金人久攻不下,必定士气低落。到时,宗帅的主力军忽然加入,雷霆一击,则金兵可破。金兵一破,大军趁势而上,若打得好,趁机收复燕京,也未可知啊!” 马扩这个如意算盘倒是打得挺响亮,若真如他所说,倒也有成功的可能。可以说马扩不愧是历史上留名的人物,谋略还是不差的。 只可惜赵榛却知道这谋划根本就不可能成功,因为他是个穿越者,没人比他更明白赵构是个什么玩意儿。 在后世的网络上,网友们给这货取了许多绰号来侮辱它。比如完颜构,赵九妹,阳痿构,赵跑跑,大宋海贼王,大金送王…… 这货被金人吓破了胆,一心想着逃跑,想要他派兵抗金,根本就不可能。 而且,自己现在是大宋的信王,还弄死了完颜宗望,对赵构的帝位有着巨大的威胁,他不在背后使绊子弄死自己就不错了,还发兵,发个屁。 马扩见赵榛面色不对,不由得问道:“殿下觉得臣的主意有什么不对吗?” 赵榛问道:“以你所闻,当今陛下,是个什么样的人。” 马扩却不好评论当今皇帝,闻言有些犹豫。 赵榛道:“不必忌讳,但说无妨。” 马扩道:“臣闻当今圣上曾入金营为质,镇定自若,凛然不惧,表现出了非凡的勇气。” 后面的话马扩就不说了。赵构登基为帝已经成了既成事实,从法理上来说没有什么问题,而从赵构为康王时的表现来看,这是个一腔热血的贤王,他登基为帝,当是大宋之福! 如今君臣名分已定,赵榛就算有心,也是不宜再争了。这两兄弟都是人杰,若能同心协力,何愁不能驱除鞑奴,中兴大宋呢? 镇定自若,凛然不惧,非凡的勇气? 赵榛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这说的是完颜构那废物吗? 不过仔细回忆自己所知的历史,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 在赵构被金人吓破胆之前,他似乎真的是个勇气十足,挽狂澜于既倒的热血青年? 根据赵榛所了解的历史,赵构阳痿还要再等两年,也就是1129年,那时赵构正躲在扬州的行宫里抱着一个宫女行乐,忽然听说金人杀进扬州来了,一吓,就痿了。 大概就是从此之后,他的男儿气概荡然无存,行事卑鄙无耻,成了一个十足的小人。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马扩的计策,或许是可行的? 赵榛主意已定,对马扩道:“既然如此,便以将军所言。只不过南下求援,非同小可,将军可愿亲自前往么?” “让臣去?”马扩吃了一惊,随即就明白了,这山上人数虽多,却只有自己是个正经的官员,除了自己,还有谁能担此重任呢?便道:“臣愿往,此事不管成败如何,臣定会回来复命!” 赵榛道:“既然如此,那我写一封亲笔信,官家见了,自会信你所言。” 赵榛说着,就找了笔墨开始写信,由于知道这段历史,所以这封信的大致内容他还记得,也就模棱两可地写了起来。 信的内容,一开始就表明了自己承认赵构的皇位,并无觊觎之意。然后说明了自己在河北的境况,希望赵构能派来援兵。最后回忆了几件往日兄弟间的小事,确认信的真实性。 他继承了赵榛的记忆,居然也能写得一手瘦金体的好字。瘦金体是宋徽宗赵佶发明的,赵佶的儿子们大多会写,赵构一看便知。 赵榛吹干墨迹,用了印玺,把信交给马扩,说道:“事不宜迟,你明日便下山吧!” 这印玺自然是从赵恭的身上拿回来的,至于赵恭,已经死在乱军之中了。 马扩却道:“臣暂时还不能走!” 赵榛奇道:“为何?” 马扩道:“咱们杀了完颜宗望,金人必来报复,第一波攻击是最猛烈的。臣要留在此地保护殿下,等到各路义军来援,殿下的安全有了保障,臣才能放心南下。” 赵榛点点头,这马扩还真是有情有义,便道:“既然如此,那咱们就先下手为强,趁着士气正旺,军心可用,明日发兵攻打赞皇县。” 第15章 抢钱!抢粮!打县城! 马扩一上五马山,就被山上简陋的防务惊呆了。 他久在军中,熟知各种防御知识,这山上的防御设施在他看来就等于没有。 因此便想暂时留在山上,将各种防备完善,这样金国大军来攻,不至于一战即溃。 他却没想到赵榛一张嘴就要打赞皇县。 赵榛和马扩考虑的东西不一样,这几个月来,虽然跟着马扩学了一些军事方面的知识,但由于时日尚短,所以也不是太熟练,山上的防务什么的,也看不出太多门道。 但他却看出了一点,五马山很穷。 这些军民大多衣衫单薄,冻得手脚通红。 这年代棉花还没有普及,富贵人家用裘衣御寒,穷人就只能多穿几件麻衣。但这山上的义军,大多只穿了一件单衣,想要多穿,再没有了。 吃的也很差,虽然昨天上山时,寨子里杀猪宰羊大肆庆祝了一番。但赵榛明白,这是赵邦杰拿出家底来了。 也就招待他们的肉多一些,普通人就吃些肉汤煮的酸菜。馒头都是粗麦做的,难吃得一批,硬得不像话,做大一点可以拿来当板砖使。喝的酒也只是味道很淡的枣酒。这地方到处都是野枣树,应该是采的山上的野枣酿的,还不是人人都喝得上。 虽然如此,山寨的人们还是很高兴,因为他们迎来了一位王爷,而且这位王爷一出手,就干掉了金国太子。 以后,他们算是有了主心骨了。 有宋一朝,皇室还是比较得人心的,宋俘北上之时,吃喝都要自己搞定,曾有官员拿着银子找百姓买菜,那老者听说是买给赵佶吃的,竟没有收钱。 只可惜,赵佶这个废物辜负了百姓的爱戴,以至于金兵入关,却无力抵抗,以致金人烧杀抢掠,无数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这些所谓的义军,其实大多是为了躲避金人的劫掠,迫不得已才上山的。大家只有聚成一团,才能少受些欺凌。 但这样一来,原本耕种的田地却都大量的荒芜,守着肥沃的华北平原,竟然变得饿殍遍野。 “我要攻打赞皇县,有三点原因:第一,我问过赵大人,咱们山上的粮食省着吃,还能吃到明年开春,但之后怎么办?山下虽然是沃野千里,但我们却无法下山耕种。所以我要打县城,抢粮!” “第二,县城距离五马山不到十里,就算我们顶得住金人的第一波攻势,那之后呢?金人可以以县城为据点,随时出击,清缴各方来援的两河义军,于我军大为不利。所以我要打县城。如果能打下来,则我们可以获得两个据点,使县城和山寨成为掎角之势,互相救援。” “第三,其实按照我们之前在庆源府时商议的计划,是逃脱之后遁入太行山脉,慢慢发展,徐徐图之。但现在杀死了完颜宗望,想低调都不可能了。只要我活着一日,金人就不可能放过我。与其像个丧家之犬一样被金人追着逃跑,还不如摆开阵势,轰轰烈烈地干他一场。” 赵榛说完三点原因,坐在一旁的赵邦杰轰然叫好。 “大王真英雄也,当浮一大白!” 赵榛道:“等打下赞皇县城,得了好酒,咱们再痛饮一场。” 马扩对赵榛的豪气也颇为激赏,这少年不过才十六岁,却能说出如此壮语,真乃大宋之幸事啊! 赵榛继续道:“况且,咱们也并非全无胜算,两河地区义军众多,民心可用,只要我敢于摆明车马,跟金人硬干,他们一定会来支持我。有了百姓的支持,金人想干掉我,只怕也没那么容易。到时候,就可以从容施行咱们的计划,则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关于义军来援这一点,赵榛是没有丝毫怀疑的。因为历史上的五马山义军,就是凭着信王赵榛的名头,发展壮大到十万之众。 而现在自己的声势更大,凭着干掉完颜宗望的名声,别说河东河北,只怕连山东、河南的义军都能被吸引过来。 唯一的变故,就是赵构到底是不是个怂货,会不会派出禁军。但赵榛相信只要大势形成,赵构一定会做出正确的选择。赵构就算怂,但绝对不蠢。 而且,他的卵子还在呢! “赵大人,劳烦你介绍一下县城的情况!” 赵邦杰虽然和赵榛相识不过数日,却已经彻底被他折服。 几天前,他连夜赶到自己投宿的旅店,打晕赵勋,三言两语就说明了真假信王的秘密。然后布置了一连串的谋划。而自己依计行事,竟然一举击杀了完颜宗望。 那可是金国二太子,金军攻宋时东路军的统帅啊。 跟着这样的明主,那还不效死命么? 赵邦杰顿了顿,说道:“自从北方沦陷之后,金人就一路烧杀抢掠,百姓苦不堪言,咱们这些人就是这么上的山。现在的赞皇县还有数万居民,他们暂时还能活得下去,毕竟若不是走投无路,谁又愿意躲到山上来呢。” “赞皇县的县令叫做聂谈,已经投了金人,他手底下有四十多名衙役。金国派了一个叫做浦里特的,手下有一百多号金人,专门负责搜刮财物。另外,赞皇县还有五百乡兵,都受金人节制。” 赵榛点点头道:“这样的话,满打满算也不过七百人,要打下来还是不难的。而且衙役,乡军都不足为虑,只要我们能攻进城去,他们就会投降。关键是那一百多金人。” 赵邦杰惭愧地道:“其实臣也曾经打过县城的主意,只不过,若打县城势必会引来金人报复,所以也只能躲在这山上苟活。” 赵榛现在总算明白所谓的两河地区的义军是怎么回事了,这些人虽说喊着抗金,其实都是被金人逼得走投无路的苦哈哈,聚在一起求个活命而已。 赵榛问道:“咱们能派人混进城去作为内应吗?” 赵邦杰道:“这个没问题,咱们许多人本来就是从城里逃出来的,进城就当回家了。” 赵榛大喜:“那你挑选几十名勇士,让他们跟着我进城,今晚三更时分,你率领三千兄弟在城外埋伏,我带人摸进县衙,控制住县令,赚开城门,咱们一拥而上。想来那一百多金人,济得了什么事?” 赵邦杰大吃一惊:“大王千金之躯,若要进城,还是由臣去吧。” 赵榛道:“我在汴梁时曾拜高人为师,寻常人近不得我身。昨日杀完颜宗望时,你也见过我的身手了。你自问比我更合适么?” 昨日赵榛杀向完颜宗望时,行如鬼魅,快逾奔马,的确曾让赵邦杰大吃一惊。 他心想,若要摸进县衙抓人,的确是信王更加合适。 而且,自己作为义军首领,在县里是挂了像的,一进城搞不好就被抓了。 但要信王亲自下场,他又觉得哪里不对。 赵榛道:“打县城一定要快,而且要速战速决。否则等燕京的金兵一来,就彻底没戏了。而攻城的难点,就在于我们没有攻城器械,只要对方把城门一关,咱们就毫无办法。所以一定要先赚开城门,这事没人比我更合适。” 马扩知道赵榛是个极有主意的,他的说法也大有道理,便不劝说,说道:“既然殿下要亲身涉险,那就让臣陪着走一遭吧!” 赵榛欣然道:“那再好没有了!” 几人商议已定,赵邦杰就命人取出粮食,让大家饱餐一顿。 昨天晚上刚吃一顿饱饭,今天早上又来,山寨众人都喜不自禁。 吃饭之前,赵榛亲自上阵,大声说道:“不瞒大家说,咱们没多少存粮了,要不了几天,就得饿肚子。” 这话一出,众人手中的馒头顿时不香了。 “咱们的粮食哪里去了?都被金贼抢走了,那些粮食就在赞皇县城。咱们打进县城,去把粮食抢回来,大家说好不好?” 人饿急了什么都干得出,以前是没人带头,现在信王登高一呼,要带着他们抢粮,顿时纷纷响应,轰然叫好! 赵榛挥舞着手臂,高声喊道:“抢钱,抢粮,打县城!” 义军纷纷高呼:“抢钱,抢粮,打县城!” “抢钱,抢粮,打县城!” …… 赵榛看着群情激昂的义军,感觉有点上头。 这种一呼百应的感觉,真他娘的好啊! 第16章 死汉奸 天色向晚,赞皇县县令聂谈回到了自己的府邸。 他今天心情不错,前两天五马山的人忽然往北面去了,昨天回来时听说死了不少人。 到了今天下午,就有许多人进了城,他叫人一打听,说是山上缺粮,这些人饿得受不了,只能逃回县城,想寻口吃的。 聂谈一听就明白了,一准是山上断了粮,这伙人下山打劫去了,而且还打劫失败了,这才闹得一些人下了山。 这是好事啊! 五马山那群人他最清楚不过了,都是些穷鬼,赋税交不上,这才上山的。 他们虽然打着抗金的旗号,其实并不敢动金人,因为那是自取灭亡。 那就是一伙山贼,靠着打家劫舍混日子罢了。 可是这些人拍拍屁股跑了,田地却荒芜了,没有人种田,明年的赋税怎么办? 聂谈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就是帮金人搞钱,搞不到钱,那金人要他何用?况且他本人从中渔利,中间商赚差价,也捞了不少。 他曾经和金人建议过,派兵剿灭五马山的山贼,不过金人对这群穷鬼没什么兴趣。 整个北方大地,到处都是所谓的义军,剿得过来吗?只要这些所谓的义军不来招惹自己,金人一概不管。 现在好了,这群人混不下去了,终于要回来了。 回来好啊,现在是十月底,还可以赶上秋播的尾巴。 为了这事,聂谈不光没有追究,还破天荒在城里施了粥。 并且大方的表示,只要他们肯下山来,整个冬天都有免费的粥供应,保证让他们安全过冬。 山上下来的人自然对县令老爷感恩戴德,并且表示明天就上山,叫人下来。 于是聂谈为了表示亲民,居然在粥棚待到了天黑。 不过天色一黑,气温就骤降,就算穿着狐裘,也不耐寒冷,所以他马上就回家了。 聂谈回到家,小妾已经炙好了羊肉,温好了酒在等着他。 聂谈搂着小妾,喝了个皮杯儿,摇头晃脑地吟道:“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小妾赔笑道:“老爷今日为何这般高兴?” 聂谈哈哈笑道:“五马山上那群穷鬼熬不住,要下山来了,你说老爷我能不高兴么?哈哈哈!” 两人喝了小半个时辰,聂谈忍不住放浪形骸起来,搂着小妾就要上榻,忽听一个冷冷的声音说道:“不要动!” 随即就感到脖子一凉,一柄冷森森的匕首已经对准了自己的咽喉! “啊!” 聂谈的小妾一声惨叫,不过还没有叫出声来,就倒在地上。 聂谈强自镇定地道:“好汉饶命,深夜来此,无非是求财,你说个数。” “死汉奸,这不是钱能解决得了的。”握着匕首那人说道。 聂谈一愣,啥是汉奸? 汉奸这个词还没在世上出现过,他不懂也正常。 不过稍微一想,也就明白过来了。 聂谈脑门上冒出汗来了。 求财他不怕,最怕的就是这种为了民族大义的大啥比。 这种大啥比油盐不进的,怎么说都没有用。 “好汉,好汉。都是金人逼迫的,我也是迫于无奈啊。你看,今天山上下来人,我还亲自去施粥了呢。” “知道我是谁吗?” “你是我大宋的义士,英雄!” “瞎了你的狗眼,你眼前这位,乃是大宋信王殿下!”说这话的自然是马扩,他说完之后,还亮了一下信王的印玺。 聂谈一听,屎都差点吓出来了。 他知道信王赵榛半年前逃脱了,没想到居然出现在这里。 信王殿下找上门来?这还能活命吗? 聂谈连忙跪在了地上,磕头行礼道:“臣赞皇县令聂谈拜见信王殿下。臣谨遵大王号令,但有所命,万死不辞!万死不辞!” 赵榛笑道:“你倒精乖,知道我没有一刀杀了你,便是要你办事。” 聂谈谄媚一笑,道:“还请大王示下,臣一定竭尽所能去办。” 赵榛笑道:“金人住在哪里?” 聂谈连忙道:“就在城门附近,此刻应该正在喝酒。” 赵榛蹙眉道:“喝酒?那正好。你亲自去,替我送些好酒给他们。” 聂谈吓了一跳,送酒?是下毒吧! 他可没这么大的胆子,连忙求饶道:“大王,金人残暴,臣……” “嗯?” 赵榛哼了一声,聂谈便感觉脖子一凉,那把寒光耀眼的匕首已经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臣去,臣去!那些金人残害百姓,死不足惜!” “你老婆孩子全都在我手里,若敢耍花招,全家死绝。明白吗?” 聂谈一听就明白了,信王是有备而来,这府里的人只怕都已经被他控制了,连忙道:“臣明白,臣一定照办。” “把你家里的好酒都拿出来,请金人喝酒,灌醉他们,能做到吧?” 聂谈一愣:“灌醉?大王,不是下药吗?” 赵榛也是一愣,老子哪来的药?他看了马扩一眼,马扩摇摇头,也表示没有。 聂谈却道:“大王,金贼都是海量,不容易醉。还是下药比较稳妥,臣家里有药,保管将这群金贼药得人事不知,打雷都叫不醒。” 赵榛人都傻了,这厮转变得够快啊,金贼都叫上了。 赵榛取出双截棍,对准一张桌子,一棍下去,打得粉碎。威胁道:“你若敢使诈,脑袋就是这下场。等下我们跟你一起去。” 聂谈惶恐地道:“臣对大王忠心耿耿,绝无二心。” 聂谈带着赵榛等人,去酒窖取了十几坛好酒,然后又取出一包药粉,分别灌进酒里。 “大王,这是上等的蒙汗药,寻常人只要喝上一点,就人事不知了。” 赵榛一阵恶寒,这厮家里还藏着这东西,平时不知祸害了多少无辜少女。 下好了毒,赵榛叫了几个手下,大家都换成了聂谈家丁的衣服,用小车推着药酒去见金人。 到了住处,那些金人果然正在喝酒。 聂谈一见那些人,就熟络的和他们打招呼,金人首领浦里特抱着一个羊头在啃,他轻蔑地看了聂谈一眼,含糊不清地道:“听说那些穷鬼从山上下来了,你怎么不抓了他们,还施粥给他们喝?” 聂谈赔笑道:“大人,那些人逃到了山上,导致田地荒芜,无人耕种,下官这是想先把他们哄下来。只有他们努力干活,咱们才有油水可捞啊!” 浦里特想了想,觉得是这个理,因为最近明显感觉搜刮不出什么钱来了。便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羊毛已经薅光了,要再长出来才行啊!” 聂谈笑道:“所以嘛,下官才施粥,把他们哄下来。好歹还能赶上秋播的尾巴。那群穷鬼一个个都感激涕零啊,表示这几日就上山把人都喊下来。他们一下来,明年的税银就有着落了,下官心里高兴,所以带了好酒,和诸位庆祝一番啊!” 聂谈说着,把手一招,赵榛立马识趣地拿了一坛酒,凑过来给浦里特倒上。 浦里特不疑有他,一饮而尽,痛快地道:“好酒啊!” 聂谈连忙双手一挥,大声道:“满上,满上,给诸位大人都满上!” 马扩等人连忙抱着酒坛给大家倒酒,赵榛又给浦里特倒了一碗,浦里特酒到杯干,看着赵榛色眯眯地道:“聂大人,你这小厮长得可俊,今晚让他留下来陪……陪我!” 赵榛寒毛都竖起来了,哪里来的死基佬。 这时马扩等人已经给金人倒上了酒,这些人来自苦寒的东北,哪里经受得住美酒的诱惑,个个都毫不犹豫,一饮而尽。 浦里特喝了几碗酒,只觉两眼昏花,眼前的聂谈一个竟变成了两个,望着他微笑说道:“倒也,倒也!” 浦里特口里叫苦,软了身体,趴在桌上动弹不得,其余众人,也纷纷倒下。 赵榛大喜,心想聂谈这药真踏马管用。他掏出双截棍,喝道:“动手!” 说着一棍下去,将浦里特打了个脑浆迸裂,又把他推翻在地,掏出匕首,割了他的搅屎棍。 妈的,敢调戏老子! 第17章 开仓放粮 赵榛原本以为会有一场血战,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工夫,一个死汉奸就把这群金人全搞定了。 说起来,还是金人太飘了。自从十二年前,完颜阿骨打建立金国以来,他们所向披靡,战无不胜。仅用十年时间,就灭掉了立国二百余年的辽国。两年之后,又以摧枯拉朽之势攻破了宋朝都城汴梁。 宋金结盟联合伐辽时,童贯二十万大军,被耶律大石两万人打得屁滚尿流。然而金军一到,几个时辰就拿下了居庸关,生擒了耶律大石。 这样独步天下的战绩,金人焉能不狂? 双方结盟伐辽之时,完颜宗望就看出了宋国虚弱,不堪一击,力劝其父伐宋,阿骨打拒绝,坚守通过马扩出使达成的海上盟约。 但阿骨打一死,金国立刻就撕毁了盟约,六万大军南下,势如破竹干掉了北宋。 完颜宗望就死在了轻敌上。他只有两千人马,却敢不断分兵,终于被燕子一箭干掉。 而浦里特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平时被自己呼来喝去,当狗一样使唤的聂谈,居然敢对自己下药。 赵榛割下浦里特的脑袋,说道:“走,去开城门,迎接大军进城。” 一行人来到城门前,那里倒是有两个金兵在看守,被燕子两箭射死,随即大开城门,举火为号。 藏在远处的赵邦杰都懵了,不是说三更攻城吗,怎么这么快就举火呢?不会有诈吧? 可是就算有诈他也得去,因为信王就在城里。 于是他立刻带着三千人马往县城狂奔。 城内的乡军看见城头举火,纷纷跑出来迎敌,却见城头站着一个年轻人,手里提着浦里特的脑袋,高声道:“吾乃大宋信王赵榛,浦里特已经伏诛,尔等跪下投降,可免一死!” 乡军巡检冯节一见赵榛提着浦里特的脑袋,而城外大票的人马正在赶来,连忙见风使舵,率领众人跪下,高呼道:“拜见信王殿下!” 赵榛道:“很好,前事可以既往不咎,而今既然归于本王麾下,那就要勠力同心,随本王一同抗金,尔等可愿意么?” 冯节道:“末将愿效死命。” 赵榛道:“很好!都起来吧。” 冯节刚要站起身来,赵邦杰已经率众杀到。赵邦杰刚一进城,就看见赵榛提着一颗血淋漓的人头,人头半秃,梳着两条辫子,辫子上还系着玉石,一看就是个女真人的官儿。 而城里的乡军,居然都跪在赵榛面前,显然是降了。 赵邦杰顿时对赵榛惊为天人,心悦诚服地道:“大王厉害啊!区区几十人就把县城给打下来了。” 赵榛笑道:“运气而已。聂大人,带着大军去粮仓,开仓放粮吧。” 聂谈满脸堆笑地道:“诸位请随我来。” …… 昨天晚上闹了大半夜,赞皇县的百姓们知道是有军队进了城,他们不敢有什么动作,全都关门闭户,一直躲到天亮。 第二天一大早,满城都是梆子声,士兵们扯着嗓子高喊:“老少爷们们,信王开仓放粮了,都来县衙领粮食啦!” 大家听说有粮食可以领,也顾不得害怕,纷纷拿了口袋就往县衙跑。 不得不说金人搜刮得实在太厉害了,这个小小的县城竟然有一万多石粮食,宋时的一石约合后世的六十公斤。一个成年人省着点吃,吃上四个月没问题。 赵榛二话不说,先往五马山运了一万石,这样一来,在山寨人口不增加的情况下,吃到明年夏粮成熟绰绰有余了。 还有仓库里储存的各种金银、布料、兽皮等,也一股老儿往山上运,山上许多人衣衫单薄,正好拿来御寒! 山上的人得了信,男女老少都兴高采烈地前来运送物资,一时之间,县城通往五马山的道路之上行人络绎不绝,一片欢声笑语。 和山寨人的兴高采烈对比,县城的人却有些忐忑。虽然每人能领上二十斤粮食,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可是一想到随之而来的金人的报复,他们又害怕不已。 金人的残暴是出了名的,他们动不动就会屠城。这个信王干掉了一百多名金人,夺了赞皇县,接下来就要承受金人的报复。连大宋的皇帝都让金人抓了,这个信王,能是对手么? 山上的很多人和县城的人都是亲戚,很快城里的百姓就知道了,这个信王居然干掉了金国的二太子。听完他们添油加醋的描述之后,许多年轻人都兴奋起来,这可太解气了。 但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却更害怕了。这下金兵一来,指定是要屠城了。他们很想跪下来求赵榛快走,可是却又不敢这么做,看着赵榛的眼神,心情十分复杂。 赵榛能理解他们的想法,所以他并没有趁机说什么慷慨激昂的话,而只是静静地站在一边看人们领取粮食。 人多力量大,上万人连夜往五马山搬运物资,到了中午的时候,就已经搬得差不多了。这时赵邦杰跑来告知,探子回来了。 探子是两天前撤回五马山时派往庆源府的,目的是要探听金人的动向,如果金人要发兵攻打五马山,他们也好有个准备。 这个叫做易大彪的探子一见赵榛就要跪下行礼,赵榛一把将他扶住,吩咐道:“先给易兄弟弄点水和食物来。” 马扩拿来一壶茶和几个馒头,赵榛道:“吃饱了再说。” 易大彪又饿又渴,也不客气,先吃喝了一番,咽下一口馒头,说道:“金人已经出兵了,他们昨天说好是今早出兵,我就连夜赶了回来。” 赵榛一惊,来得这么快? 这不可能啊,完颜宗望挂掉了,他们不得先把尸体送回燕京?然后再商议出兵的事,这一来一回,怎么也得十天半个月吧?居然一天就出兵了。 “来了多少人?” “四千!其中两千大多是逃回去的金人,还有两千是庆源府原本的厢军。” 赵榛明白了,敢情金人没有等燕京的命令,回城休息了一晚之后,直接就杀回来了。 “城里对完颜宗望的死有什么反应?” “没有什么反应,一点消息都没有。” 这话让大家吃了一惊,马扩诧异道:“难道宗望没死?” 马扩的心情有些复杂,虽然宗望是他的一生之敌,但两人曾经亲如兄弟。如果宗望没死,他竟不知道是高兴还是难过。 却听赵邦杰道:“不可能,我亲眼看见燕子姑娘一箭射入了完颜宗望的心脏。” 赵榛确定宗望已经死了,一个是他当时离得最近,瞧得真切,燕子那一箭直接把宗望的胸口都射穿了,以现在的医疗条件,不可能不死。而且历史上宗望就是死在这一年的。 不过,宗望的死因却不甚明了,只说是病死的。 赵榛皱着眉头,忽然说道:“难道……金人并不想公布宗望的死因?” 马扩一愣:“殿下此话何意?” 赵榛道:“完颜宗望是金国一代名将,竟然阴沟里翻船,死在几个义军手上,这太过丢人了。于金国,于他自己的名声都大为不利。而我大宋军民一旦知道宗望被杀,必然士气高涨。所以,如果我是金人,我一定会隐瞒宗望的死因!” 赵邦杰道:“可人是咱们杀的,咱们还不会宣扬出去吗?” 赵榛道:“如果咱们全死了呢?” 第18章 鼓动人心 众人悚然而惊,顿时明白过来。只要金人能以最快的速度剿灭五马山,就能阻止这个消息的传播。 马扩补充道:“还有一点,那些金兵承担不起完颜宗望被杀的责任,所以他们一定要在燕京的命令下达之前,戴罪立功!” 赵榛问道:“五马山顶得住四千金兵的进攻吗?” 马扩和赵邦杰都默然,两天前他们就和金兵打过一战,金兵除了猝不及防被山石和箭雨弄死了几十人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损失,一场战打下来,伤亡也就一百来人,而义军这边伤亡了一千多。如果不是一箭干掉了完颜宗望,他们这些人全都得死在那里。 虽然现在来攻的四千金兵中有两千是大宋原来的厢军,但厢军也是正规的军队,不是他们这些农民义军能比的。 马扩道:“金人来得太快了,我们根本来不及整顿防务。如果金兵攻山,我们撑不过三天。” 赵邦杰有些不服,可是却没有说什么。马扩曾经跟着金人参加了伐辽之战,没有人比他更清楚金人的实力。 几个人都有些沉默,他们都明白,如果山寨被攻破,满山老幼,恐怕不会留一个活口。 怎么办?逃吗? 金人都是骑兵,而且一人双马。带着这些老弱妇孺能逃到哪里去? 赵榛忽然道:“如果……我们在县城里打呢?” 马扩眼前一亮:“县城的防备是完整的,而且有城墙守护,金兵都是骑兵,没那么容易攻城。只要我们尽快将信王殿下诛杀完颜宗望的消息传递出去,那么各路义军一定会赶来支援,那我们就有了生路。” 赵邦杰苦着脸道:“可是……县城的粮食现在已经都搬到山上去了。” 此话一出,空气瞬间安静,众人全都傻眼。 人可以从山上回到县城,可是粮食怎么办? 才刚搬上去,现在搬回来根本来不及了。 早知道就不搬了! 不料赵榛却道:“我们不是要打防守,而是主动出击!” 这话一出,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主动出击?金人野战天下无双,连大宋最精锐的禁军也不是对手,就凭着这些农民?那和自杀有什么区别? 赵榛道:“金兵轻骑而来,并没有携带粮草,怎么解决吃饭的问题?当然是问赞皇县要,他们赶了一天的路,一定会先进城吃饭,休整一晚后,明天早上再攻山。” “然而,金人一定不知道赞皇县已经在我们的手中了。只要我们事先埋伏好,等金人进了城,就给他来个关门打狗。金人都是骑兵,野战无敌,但打巷战骑兵的作用就无法发挥出来,这就是咱们的机会。” 马扩一拍大腿:“着啊,而且晚上视线不好,金人精妙的箭术也无法发挥威力,这战有得打!” 赵邦杰也兴奋地道:“而且咱们的人熟悉城中地形,晚上打战对金人不利,对咱们的影响却小。” 赵榛却道:“也别太乐观,金人装备精良,前天咱们也见识过了。他们全身着甲,止露双目,枪箭不能伤,人数虽然只有四千,也够咱们喝一壶的了。” 赵邦杰叹道:“是啊,前日大战,金兵除了被石头砸死了几十人,几乎再无损失。” 赵榛道:“所以这一战,咱们要无所不用其极,什么火攻,用毒,人海战术,能使的全给他使上。” 赵榛的脸色露出一丝阴狠:“猛虎架不住群狼,咱们还需要更多的人。传我的命令,把城里的老弱妇孺全部送到山上去。就地招兵。” …… 城里的人都被聚到了府衙前,赵榛高声道:“老少爷们们,本王便是大宋的信王赵榛。将大家聚在一起,要说一个消息,金人的大军马上就要来了。他是冲着本王来的,因为本王在前日杀死了他们的二太子完颜宗望。” “金人是什么德性大家都知道,他们一定会屠城泄愤。但是,事是我惹下的,我不会一走了之,我会留在此地,和蛮金抗争到底。未免伤及无辜,我会将城里的老弱妇孺,全都送到五马山上去,山上有吃有喝,等打退了金兵,再将大家接下来。” 一个托儿问道:“大王,咱们能打退金兵吗?” 赵榛道:“问得好,我承认金人很强,连我的父皇也被他们抓了去。但金人也不是不可战胜,否则的话,他们的二太子怎么会死在我的手上?” 赵榛如何干掉完颜宗望的事,早就经过山寨人的口,在城里传开了。 有几个托儿大喊道:“大王神机妙算,胜过那诸葛亮!” 赵榛老脸一红,这踏马谁教他说的? 人群中一些被这个故事洗了脑的热血青年也跟着大喊。 这时一群士兵提着一百多颗人头走上台来,人群中传来一阵惊呼。 赵榛抓住其中一个人头的辫子,提溜起来,问道:“这些是什么人,大家认识吗?” 立马有托喊道:“是金狗!” 不用他喊,满城老少谁不认识?这些人在城里奸淫掳掠,无恶不作,不知祸害了多少人,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 一个老者泪流满面地走了出来,仰天大叫道:“妮儿啊,你的仇总算报啦!” 说着便跪在地上,对着赵榛不断叩头:“谢谢大王,谢谢大王啊!” 他的女儿就是被城中的金人奸淫致死的。至此,城中许多受到过欺凌的百姓全都掩面痛哭,许多人仰望苍天,告慰自己的亲人。更有人冲上台去,将那些头颅砸了个稀巴烂。 许多人跪在地上给赵榛叩头,这一刻没有托,他们都是真心实意地感谢赵榛替他们报仇雪恨。 赵榛命人将这些人扶了起来,高声道:“金人侵我疆土,杀我百姓,凡我大宋子民,皆与其有不共戴天之仇。今天晚上金人就要来此屠城,可有男儿愿与我一起并肩杀敌吗?” 百姓的情绪被煽动起来了,燕赵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许多热血青年纷纷站出来,挥舞着拳头,喷涌着怒火,要与金人决一死战。 赵榛要的,就是这一腔热血! 虽然他们只是一些普通的市民,农民。没有金人那么凶狠,那么善战。但凭着这一腔热血,今晚这一战,就有得打。 而过了今夜,当他们经受了血与火的洗礼,便会成长为真正的战士! 县城的仓库被打开,给大家分发武器,由于武器不够,许多人将家里的猎弓、锄头、斧子、镰刀,甚至菜刀都拿了出来。 这样一共募得七千之众,加上投降的五百乡军,还有山寨原本的人,共计兵力一万五千,接近四比一的兵力。 而老弱妇孺,则被送上了五马山。大家在城里埋伏好,静等夜幕降临,金军的到来。 今夜,将是一个不眠之夜! 第19章 火葬场 赵榛猜得没有错,完颜宗望中箭之后,金人无心再战,护着宗望就逃,只盼着能尽快回到庆源府找郎中医治。 只可惜完颜宗望被燕子一箭射穿了心脏,没走几步就死透了。 众人带着宗望的尸体回来庆源府,全都害怕不已。 打几个义军,却反把二太子给弄死了,这事怎么都没法交差了。 说破大天去,他们也是保护不力,完颜氏发起怒来,个个都难逃罪责,死都是轻巧的。 所以他们虽然不敢隐瞒,立刻就派人前去燕京报丧,但却决定戴罪立功,杀光五马山老幼,为二太子报仇。 巴图鲁是完颜宗望的侍卫队长,忽鲁则是庆源府驻军的猛安(相当于千户),二人担心兵力不够,又把原本宋国的赵州防御使秦利给叫上了,秦利手上有两千厢军,虽然战斗力不咋滴,但是打五马山的那群农民还是绰绰有余的。 金人虽然一战玩死了二太子,但他们认为那只是个意外,因为那些义军的战斗力真是太差了。二太子就是运气不好让人给射了一箭。 他们并不认为灭掉五马山有什么难度,那只是弹指之间就可以完成的事罢了。之所以叫上厢军,不过是让他们打打下手,防止漏网之鱼。 四千大军快马加鞭赶了一整天的路,到了戌时才抵达赞皇县,人困马乏。他们为了速战速决,是轻装前来,连粮食都没有带,所以一到赞皇县就叫着快开城门。 城上的守卫都是赵邦杰的亲卫,他们早得了吩咐,见金人到了,便打开城门,放他们进来。 巴图鲁和忽鲁一进城,就长驱直入直奔县衙。县令聂谈的全家老小都被赵榛控制着,他也不敢耍花招,摆出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将几位首领迎进了县衙。 忽鲁问道:“浦里特呢,怎么没见他?” 聂谈道:“南边有个叫黄北坪的地方,赋税收不上来,浦里特大人就带着人下去了,路途遥远,要明日才回来。” 忽鲁一听,这是去作威作福去了,便也没放在心上。 聂谈叫人送上热茶,谄媚问道:“诸位大人深夜到此,不知有何吩咐?” 巴图鲁冷声道:“少废话,爷爷饿了,赶紧去弄吃的来。” 聂谈吩咐下人道:“快去,好酒好菜拿上来!” 忽鲁却摆摆手道:“弄吃的就行了,今日不饮酒。” 聂谈道:“几位难得光临鄙县,下官这里有西域来的葡萄美酒……” 巴图鲁听说有葡萄美酒,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却还是烦躁地道:“少废话,我外面还有几千兄弟,你去给他们安排住处,还有吃的。记住,不允许给他们酒喝。” 聂谈连忙答应一声,转身出了县衙,叫上一些衙役,就开始给大家张罗住处和吃食。 聂谈弄来几十头羊,就在县衙门前开煮。然后叫临近一片住宅的居民都赶了出来,腾空房子给金人住宿。 深夜之中,只听许多百姓在衙役和乡军的威逼之下,哭哭啼啼地离开了家,去往城中各处,大概是去亲戚家借宿了。 忽鲁走了出来,厉声道:“今夜都给我安分些,吃了饭立刻睡觉,不许生事,违令者斩。纳鲁,率领你部的人值夜。” 叫纳鲁的女真汉子站起来道:“是!” 不多时羊肉煮好了,馒头也蒸好了,大家中午就吃了点干粮,喝了点冷水,早就饿得不行了。胡吃海塞了一顿,便由衙役们领着,回到住处睡觉。 巴图鲁和忽鲁等几位头目,自然是睡在县衙里。 …… 子夜时分,赵榛带着人偷偷的摸到了金兵的住处。 赵邦杰看着不远处的哨兵道:“大王,我带人去把哨岗摸掉。” 赵榛摆摆手道:“那是明哨,你杀了明哨,就会被暗哨发现。” 赵榛半年前可是只身从金人大营里逃出来的,对金人的套路再清楚没有了。 “那怎么办?” 赵榛豪气地道:“直接放箭!” 话音刚落,燕子抬手两箭,那两个暗哨瞬间倒地。 赵榛赞道:“好箭法。” 赵邦杰人都傻了,有这么蛮干的吗? 那两个哨兵一死,果然就被暗哨发现,一声凄厉的哨音响彻了夜空。 但这哨音却像是一道命令,一时之间,四面八方无数箭矢疾如流星,射向金人的驻地。 这些箭的箭头都绑了引火之物,还浇了油。 这个年代的建筑都是木制的,无数的火箭钉在木建筑上,纷纷燃烧起来,没几分钟,就成了燎原之势。 金兵听到哨音,纷纷从睡梦中惊醒,穿着单衣,拿着武器就冲出屋外迎敌。 却听“轰隆”一声巨响,一栋房子瞬间被炸得四分五裂。 赵邦杰兴奋地道:“点着了。” 原来他们在县城的仓库中居然发现了一些火药。 金兵这几年日子过得舒坦,这大冷的天,让他们睡帐篷那肯定是不干的。 于是一进城就让百姓把屋子腾出来给他们住。 县令聂谈自然照办,马上给他们腾出了一片屋子,这些屋子都聚在一起,倒也方便。 只不过,屋子里住的人,其实都是义军,他们借着滕屋子的机会,偷偷把火药藏了进去。 金人的哨音一响,早就埋伏在周围的义军纷纷射出火箭。 秋冬之际,天气干燥,木制的建筑一点就着,很快就烧到火药,轰隆一声,就炸开了。 很快,其他几栋房子的火药也被引燃,连声的爆炸,炸得金兵魂飞魄散。 赵榛在远处看着,却暗道可惜。 一个是仓库储存的火药太少了,再一个是如今的火药配方不行,威力不咋滴,虽然听了几个响,可并没有炸死多少人。 不过剧烈的爆炸并非没用,那些燃烧的木头被炸得到处都是,立刻就点燃了许多士兵的衣服。 这些衣服不是麻布就是毛皮,要多好烧有多好烧,许多金兵都成了火人,他们发出凄厉的叫声,在地上疯狂地翻滚。 一时之间,金人的营地仿佛变成了一座火葬场。 “杀啊!” 一些金兵挥舞着武器,悍不畏死地从火葬场中杀冲了出来,但迎接他们的只是无情的箭雨。 有些金兵想射箭还击,但他们身处火葬场的中央,自然无所遁形。那些义军却站在黑暗之中,金兵什么都看不清楚,射出的箭自然也就没什么准头。 不过金人毕竟是虎狼之师,之前只是被火药炸了个猝不及防,吃了大亏之后,火葬场中的金兵纷纷冷静下来,开始集结,然后便开始有组织地往外冲。 他们知道如不能逃脱,下场只能是被烧得尸骨无存,一个个竟然爆发出空前的狠劲。 “拦住他们!” 赵邦杰怒吼着,挥舞斩马刀带头杀了上去,他武艺超群,逮着冲在最前面的一名金兵谋克,劈面就是一刀,刀如匹练,带着凌厉的风声,斩向那名谋克的头颅。 那谋克也是一身蛮力惊人,毫无畏惧地拔刀迎上。 “当!” 一声震响,两道巨力撞在一起,到底是赵邦杰技高一筹,那谋克被撞得倒退数步,赵邦杰乘势追击,斩马刀化作一道光轮,从那谋克脖子上掠过,鲜血喷涌,一颗头颅飞上了半空。 义军士气暴涨,跟着赵邦杰冲上前去,悍不畏死地和金人战在一起。 此刻的金兵一个个都烟熏火燎,狼狈不堪,大部分的人还没有着甲,十成的战力发挥不了三成。 而义军虽然没有什么战斗经验,但是痛打落水狗还是会的,本来只有三成的战力,现在竟然发挥到了十成。各种长枪、锄头、斧头、镰刀,纷纷往金兵身上招呼。 此消彼长之下,义军凭着一腔血勇,竟和金人斗了个旗鼓相当。 不远处,乡军巡检冯节正在指挥着人扒房子,弄出一条隔离带,以防止把整个县城都烧了。 “快快,把这栋也扒了!” 赵榛听到呼喊声,忽然灵机一动,高声道:“快去,把那些梁木都给我抱过来。” 梁木就是房子顶部用来固定的木头,一般是用整根的树干做成,长度有四五米,十分沉重。 不过义军人多势众,这都不叫事,发动人海战术,很快就从废墟中抬出十几根梁木。 “快快,撞死他们!” 此时,正好有一股金兵冲出了包围圈,却见上百人抬着十几根圆木迎面冲来。冲在最前面金兵猝不及防,顿时被撞得七窍流血,又被逼了回去。 赵榛高声道:“小的也要,小的也要,都捡起来,给我砸。” 于是一些窗棂什么的也都被捡了起来,大家合力往火葬场乱扔。 火葬场新添了这些柴火,烧得更猛了。 第20章 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窗棂、门槛、椽子、门板…… 义军弄到什么东西都往金兵身上砸,砸中就是头破血流,没砸中摔在地上也是个障碍物,要是烧着了那就更不得了。 一开始义军还有些胆怯,打了一阵之后,发现金兵也没什么了不起,胆子便越来越大,一些猛男甚至挥舞着兵器直接冲进火场和金兵肉搏。 其实金兵强的地方无非两点,第一是装备。金兵是人马皆全甲,武装到牙齿那种,只露出两只眼睛,刀枪皆不能入。 而即便是大宋最精锐的禁军,也就六七成有甲,有些还是纸甲。自己防御力为零,还破不了对方的甲,这仗怎么打? 第二是有极强的组织性,后勤保障完善。金人打起仗来赏罚分明,有牛车和仆从军帮忙运送物资,搬运器械。 而宋军呢?家伙什都要自己扛到战场上去,伤兵就在路边等死,还不给够吃的,一群伤兵饿殍怎么打仗?更搞笑的是宋军给战士发的铁甲,那就只有铁甲,衬衣什么的通通没有。战士难道直接把个铁壳子往身上套?冬天冷都冷死了。以至于开封保卫战的时候下了一场大雪,金军乐疯了,说这场雪胜过十万大军。 至于人的问题,吹嘘游牧民族、渔猎民族如何勇猛,农耕民族如何弱,其实都是瞎扯淡。汉朝时一汉敌五胡,唐朝时军威播于异域。那时难道不是农耕民族吗? 现在的情形是,由于金兵的自大,导致他们中了赵榛的埋伏,衣甲不全,在猛烈的火攻之下,组织性也大打折扣,两大优势瞬间消失,所以义军即使只是些农民,但仗着人多势众,也能和金兵打得有来有回。 战斗打到白热化的时候,忽然县衙那边一彪人马冲了出来,所过之处波分浪裂,义军虽然拼死抵挡,却根本挡不住。 赵榛皱眉道:“怎么回事?” 县衙那边赵榛原计划是在酒里下药,不过巴图鲁等人记挂着明日攻山的事,居然明令禁止饮酒,连聂谈用葡萄美酒诱惑都不为所动。而蒙汗药这个东西,其实就是用曼陀罗花碾碎了制成的,就是要和酒互相配合才能有奇效。在茶里、食物里下药,作用不大。 而巴图鲁和忽鲁也不是只身进的县衙,他们身边还有二十多名护卫,这些人身在县衙之中,赵榛想埋火药什么的也根本做不到。至于提前埋,谁知道他们会住哪儿啊! 无奈之下,赵榛只好兵分两路,自己亲自指挥火烧金兵营地,而马扩则带着一千人攻打县衙。巴图鲁他们左右也不过二十多人,用上一千人真是太看得起他们了。 但是他们怎么就跑出来了,还骑着马? 原来忽鲁临睡前命令纳鲁设置哨岗,纳鲁自然是没睡的,因此突袭一起,纳鲁立刻就带人赶往马厩,虽然途中被义军阻止,但他们衣甲俱全,到底是让他们突了过去。 守护马群的义军也抵挡不住他们凶猛的拼杀,被突进马厩。纳鲁本想把马群都放出去,只要金兵得了马,想要冲出火场并不难。 但就算是训练有素的战马,毕竟也只是动物,见到这样的大火,纷纷受惊,不听使唤。 纳鲁无奈,只能尽量约束了几十匹战马冲击县衙,欲待将巴图鲁等人救出。 马扩本来已经带人将巴图鲁等人堵死在一处角落,眼看就要得手,不想几十匹战马忽然冲将进来,义军顿时大乱,虽然马扩一刀砍死了纳鲁,但战马已经突了进去,巴图鲁等人纷纷上马,从县衙狂奔而出。 马扩十分无奈,他已经尽力了,一上来就用火箭猛攻,将巴图鲁等人逼了出来。但他率领的这些义军都是第一次上战场,一千人攻几十人,竟然没有攻下来。 巴图鲁等人有了马,立刻就变得不一样了,他们纵马驰骋,所到之处波分浪裂,瞬间就越过县衙前的广场,从背后开始突击义军。 金兵见状,纷纷高声呼喊,朝着巴图鲁等人靠拢,两下夹击,顿时将义军的包围圈撕开一条口子。 “跟我走!” 巴图鲁虽然勇猛,也知道现在不是耍狠的时候,这座城里也不知道有多少义军,他们必须逃出去,才有活路。 金兵有了主心骨,全都高喊着,跟在他们身后,朝着城门方向狂奔。 义军抵挡不住,竟被他们突围而出,只得举着火把,在后面狂追。 忽然,道路两边的建筑中,无数的箭矢雨点般射出,金兵根本无法抵抗,纷纷中箭摔倒。只有巴图鲁等人,因为全身着甲,箭矢射在身上,只听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纷纷跌落。 这是一条死亡之路,但金兵必须冲过去,只有出了城,他们才有活路,所以他们也顾不得战友的死活,只能拼尽全力地朝前狂奔。 间或有金兵被凶性大发,冲进两边的房子里,迎接他们的全是各式各样的炒勺、菜刀、铁锅,桌椅板凳…… 落了单的金兵就算再凶猛,也经不住这一通狂揍,瞬间就被打得血肉模糊。 这是一条不到八百米的街道,却成了金兵的死亡之路。 等他们闯到城门口时,已经不足千人。 街道上横七竖八,到处都是尸体,就算有人侥幸没死,也会被随后赶来的义军补刀,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巴图鲁绝望了,城门紧闭,城墙上亮起了火把。无数的箭矢纷纷射落,靠近城门的金兵顿时发出阵阵惨叫。 “退!” 巴图鲁立刻率人后退,脱离了城墙的箭矢范围。 这时,他看见无数的宋人举着火把,围了过来,如同一片汪洋大海。 金兵震惊了,这怕是有数万之众,难道这座城的人,全都站出来对付我们了吗? 他明白,今日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生离此地了。 但他不明白的是,这些绵羊一样的宋人,怎么会变得如此凶狠? 他看着里三层外三层,将自己等人围着水泄不通的宋人,高声喊道:“何人领兵,敢与某决一死战吗?” 赵邦杰高声喝道:“大宋信王殿下在此,尔等束手就擒,可留全尸。” 他说的居然是可留全尸,而不是可留性命。看来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放过这些金人了。 巴图鲁闻言大怒道:“赵榛,你这丧家之犬也敢猖狂。当初我玩弄你皇姐之时,你怎么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赵榛分开人群,缓步而出,冷冷说道:“你若欺辱过皇姐,那么即便投降,我也要让将你碎尸万段。” 巴图鲁大喝道:“赵榛,你敢与我决战吗?” 赵邦杰道:“你算什么东西,也配和信王殿下动手?让老子来收拾你!” 赵邦杰挥动斩马刀就要上前,却让赵榛拦了下来,这些人不过是瓮中之鳖,决个屁的斗。 赵榛大声道:“你们之中,是不是有大宋的厢军,领头的还活着吗?出来说话!” 话音刚落,一人滚落马下,跪地求饶道:“原大宋赵州防御使秦利,拜见信王殿下。罪臣愿意束手就擒,求殿下放我一条生路。” 赵榛冷冷道:“你的活路,要靠自己争取。只要你们能配合我干掉这些鞑子,我自会既往不咎。” 秦利一听就明白了,他马上高声喝道:“兄弟们,让殿下看看我们的决心。” 说着挥刀就向巴图鲁斩去。 由于厢军比较怕死,所以之前冲杀突围的都是金兵,现在剩下的这千把人里,厢军倒占了十之六七。 秦利虽然害怕金人,但他本来就没什么节操,还是先顾了眼前再说,是以说反就反,毫无心理负担。 巴图鲁没料到赵榛如此歹毒,三言两语就挑动自己这边自相残杀。 他大怒之下,却毫无办法,只能虎吼一声,和秦利恶斗了起来。 赵榛说是要帮忙,可是等厢军真的斗了起来,他却只是好整以暇地让人在一边呐喊助威。 开玩笑,真要上去打,那是要死人的。 今天晚上这一场大胜,这些战士已经经历了血与火的洗礼,赵榛相信不久的将来,他们都会变成真正的猛士。 但是眼前,若是上去和这些金军残兵拼杀的话,不知道得死多少猛士苗子,那也太不划算了。 所以,还是让他们自相残杀比较实惠。 尽管强敌环伺,但金兵和厢军一旦开战,就再也无法回头了。 金兵恼恨厢军的背叛,厢军却要在绝路上求活,双方都杀红了眼。 在明亮的火把照耀下,暗红色的鲜血在城门之前狂飙着,观战的义军已经忘记了呐喊。 一个个的生命,在混战之中消逝,所有人都默不作声地看着这残酷的决战。 半个小时后,混战停止了,战场上全是横七竖八的尸体。 巴图鲁挥舞着手中的兵器,看着遍地的尸体,向着夜空厉声长啸。 蓦地,他大喊道:“赵榛,你敢跟我决一死战吗?” 赵榛撇撇嘴,说道:“乱刀砍死!” 一群人冲了上去,三下五除二扒了巴图鲁的铠甲,一顿狂斩,瞬间将他大卸八块。 随着巴图鲁的死亡,在场的义军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呐喊。 他们将赵榛举起来,高高抛起,又接住,再抛起…… 这一刻,赵榛在义军中的声望,到达了顶峰! 第21章 告河东河北父老书 大宋信王赵榛,谨以至诚,以告河东河北父老: 金人毁盟背诺,侵我疆土,杀我百姓,俘我父兄亲人,凡我大宋百姓,皆与其有不共戴天之仇。 榛志安社稷,誓驱鞑奴,于是逃脱樊笼,亲率义军,一战而杀完颜宗望,枭首四千。 榛诚感势单力孤,于赞皇县诚邀天下英豪,共襄抗金义举,榛将披坚执锐,身先士卒,旌旗所至,直抵黄龙。 赵榛写好告河东河北父老书,吹干墨迹,盖上信王印玺,吩咐道:“马上雕版,复印一万份,往各处散发。” 燕子将信收好,去城里找雕版师傅去了。 赵邦杰欣然道:“大王这告父老书一发出,不出数月,咱们这赞皇县可就热闹了。” 聂谈谄媚地道:“大王未及弱冠,便能一举击杀金国太子完颜宗望。纵观古今,就算是冠军侯霍嫖姚也及不上的,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赵榛心中暗爽,却正色道:“霍嫖姚横扫匈奴,封狼居胥,我不敢与之相比,你不要乱拍马屁。” 聂谈投靠金人,为虎作伥,该死。但他掉头快,演技好,赵榛能夺取赞皇县,全灭金人,他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有功有过,赵榛一时不知该如何处置他,只能让他暂时担任这个县令,搞些后勤工作。不过他搜刮的那些财物,却让赵榛充了公。现在正是用钱的时候,赵榛可不会放过。 聂谈人在屋檐下,也不敢有什么怨言,做起事来反而加倍用心。 马扩道:“这次金人全军覆没,等到庆源府搞清楚状况再向燕京汇报,又得花一段时间。一来二去,金人若要兵临城下,起码要一个月的时间,咱们应该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布置防务。” 其实赵榛也想过装完比就跑,可是又不愿意放弃招揽群雄的大好机会,心里还是有些矛盾的。 好在他本身是个穿越者,知道自己的身份一亮出来,两河义军就会纷纷来附,到时手握千军万马,未必就不能和金人决一雌雄。 而且,前世每每读到这段历史,就会十分愤慨,现在既然有这个机会,怎么也不会轻易放弃的。 赵榛点点头道:“防务这方面大哥是行家,还要劳烦你多多辛苦了。” 马扩欣然道:“臣在所不辞。还有一个问题,若是有人来附,咱们的粮食就不够吃了,应该趁着还没有大雪封山,多多收购粮食。” 赵榛点点头,表示马扩考虑事情周全,说道:“聂谈,这件事你来负责,金人搜刮了不少财物,正好用来购粮。你若敢中饱私囊,小心你项上人头。赵将军,你派一个信得过的人跟聂谈一起负责此事。” “臣遵命!” 说到粮食,赵榛忽然想到用灵泉种植的麦子,如果能拿到外界种植,不知道收成会怎么样。若是也能收个七八百斤,那可就发达了。 他想到前世看的那些穿越小说,都是用各种方法搞到土豆玉米这些粗粮。有人是直接系统奖励,有人是穿越自带,还踏马有千辛万苦亲自跑到美洲去挖的。 现在可好了,自己拥有灵泉,哪用得着种什么土豆,直接种小麦水稻不是美滋滋? 赵榛问道:“现在还能播种吗?” 聂谈道:“现在是十月,还能赶上秋播的尾巴。不过大王要在此地和金人决战,那些粮食种下去也可能会被战火毁掉。” 赵榛道:“毁不毁掉到时再说,赶紧组织人手,尽快把粮食种下去。” 聂谈道:“是!” 赵榛心想,要不要趁机用灵泉培育一些粮种种下去,忽然想到种出来的小麦搞不好有灵力。 自己在此地也不知道能坚持多久,如果人走了,麦还没熟,到时候让金人得了去,那就完犊子了。 于是决定先在五马山上搞块小试验田,拿灵种小麦先种上一茬试试,这样就算坚持不到麦熟,走之前要毁掉也很容易。 赵榛在想着心事,众人见他没说话,也就在一旁等着,赞皇县一战,赵榛神机妙算,指挥若定,使他在众人心目中拥有了极高的威望。 若非大宋现在已经有了皇帝,众人恐怕就要黄袍加身,拥护他登基称帝了。 赵榛回过神来,见大家都坐着不动,不禁有些尴尬,忽然想到一事,问马扩道:“大哥可识得耶律大石么?” 马扩道:“臣昔年出使辽国,曾与耶律大石有过交往。后来他兵败被俘,又逃了出去,不知所踪了。” 马扩不愧是搞关系的专家,他和金国、辽国的上层,关系都很亲密。两国都觉得他是个人才,想要招揽,但他却始终忠于大宋。 童贯伐燕时,耶律大石曾经质问马扩,辽宋两国交好百年,为何要攻打燕地?马扩诡辩道:“金人已经攻占了山后九州,如果我们不拿下山前七州,金人就会取走。我们也是没办法啊!” 耶律大石被马扩臭不要脸的嘴脸气炸了,不过也没对马扩怎么样,只是把他赶走了。 赵榛道:“你不知道耶律大石去了哪里,我却知道。他现在在可敦城。我在金营做俘虏时,曾无意中听完颜宗望提到耶律大石正在可敦城积蓄实力,他现在手上已经有了数万人马,实力不容小觑。” 耶律大石的消息赵榛当然不是听完颜宗望说的,他本来就知道。耶律大石建立西辽,威震中亚,在历史上是鼎鼎有名的人物。 马扩立即明白了赵榛的意思,他道:“殿下的意思是想联合大石,一同抗金?” 赵榛点点头道:“金国气势正盛,我们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才能将其击败。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耶律大石一代名将,他肯定明白这个道理。” 马扩道:“只可惜我不日就要南下。否则的话,我亲自北上走一趟,拿出诚意,他一定会同我们合作。” 赵榛道:“你修书一封,说明要害,咱们派一个使团北上,前往可敦城。” 马扩道:“也只能如此了。” 说着便告退写信去了。 赵榛又对赵邦杰道:“这次覆灭金军,得了几千匹战马,还有兵甲器械,你去挑选一些身强力壮的战士,分发下去,操练起来。” 赵邦杰兴高采烈地道:“臣马上去办。” 赵榛又想到,人吃了灵麦会变强,如果马吃了呢? 那些麦秆正不知道如何处置,之前都是烧掉毁尸灭迹,浪费啊。不如拿来喂马试试? 想到这里,赵榛坐不住了,他赶紧前往马厩,找了个会相马的,从金人的战马中给自己挑选了一匹好马。 接下来的日子,赵榛就躲在空间里一茬一茬的种小麦。 种出的麦秆就拿来喂马,而麦子除了自己和燕子吃。 也把马扩夫妇,还有赵邦杰叫来一起吃。 这几人对自己的忠心是没有问题的,赵榛决定赐予他们灵气。 如果他们能变得更强,对于自己的抗金大业,一定是大有帮助的。 不过,赵榛并不打算把灵脉的修炼方法全部教给他们。 赵榛看过全部的修炼口诀,发现单修一脉,也是可以的。 于是,他决定将灵脉一分为八,除了自己之外,每一个修炼的人都只修炼其中一种。 比如燕子箭法高妙,赵榛打算传她风脉,以后当个贴身保镖是极好的。 而马扩擅长外交,是搞关系的大师,赵榛就决定传他天脉,因为口诀上说,修炼天脉的人,其中一个好处就是思维会变得更敏捷。 至于赵邦杰,他武力值强横,赵榛打算传他火脉,让他变得更猛。 不出意外的话,赵邦杰以后就是自己麾下的一员猛将了,他可是常山人! 第22章 金人的谋划 汴梁被攻破后,北上的俘虏分作了七批,他们将在燕京汇总,然后再继续北上。 这些人陆续到达燕京之后,金人将一些不太重要的人进行了处理。 各种工匠、艺人释放,自谋生路。 女俘分配给金人。分到大户人家的,做妾的居多;分给下级军官或士兵的,不少人被卖到青楼做妓女。 有一个铁匠,花8两银子买了一个妓女做老婆。一问才知道这妓女竟然是大宋亲王的孙女。 这样一直拖到十月,金人便押着将赵佶、赵恒等重要人物继续北上,还未成行,完颜宗望就得到了马扩和赵榛的消息。 宗望其实对赵榛并不太在乎,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儿,能翻出什么浪来?但他却对马扩的言而无信感到愤怒,毕竟他是真心拿马扩当朋友的。 所以他便让完颜宗翰他们先走,自己快马加鞭赶到了庆源府,没想到就此一命呜呼,死在了他根本就看不上眼的赵榛手中。 完颜宗翰是金国国相完颜撒改的儿子。在金国,他是和宗望齐名的英雄。金兵南下时,宗望是东路统帅,而他便是西路统帅。 完颜宗翰押着赵佶等俘虏走了七八天,忽然得到消息,宗望挂掉了。 宗翰惊得差点从马上掉下来,谁能杀得了宗望? 待听说是率军追杀赵榛的时候,被冷箭射死了,更是一阵无语。 堂堂金国二太子居然被几个农民的一支冷箭干掉了? 宗翰大怒之下,把赵佶和赵恒叫过来,劈头盖脸地抽了一顿,然后命令队伍返回燕京,他要让大宋皇帝给宗望披麻戴孝送葬。 赵佶父子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便如同驱赶牛马一样,马不停蹄地又回到了燕京。 这时宗望的尸体也被送到了燕京,宗翰一看宗望的尸体,顿时暴跳如雷。 那一箭连心脏都射穿了,根本就不是普通的冷箭,宗翰一定是中了埋伏。 他打算找宗翰的侍卫队长巴图鲁来问清楚,却听说巴图鲁带着庆源府的守军,去血洗五马山去了。 宗翰一腔怒火没地方发,也只能等巴图鲁回来再说,岂料等了几天,却等到了巴图鲁全军覆没的消息。 整整四千人,全都死在了赞皇县,连一个活口都没有留下。 宗翰知道事情大条了,那个赵榛和马扩搅在一起,居然搞出了这么大的动静。 但他还是有点想不通,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如果阴死了宗望是运气的话,那么一战覆灭四千大军,总不可能是运气吧? 就算是宋国的禁军集结,想要让这四千人全军覆没,也完全没有可能,他们都是来去如风的骑兵。 宗翰收起了轻视之心,打算前往庆源府一探究竟。 宗翰一到庆源府,就见到了赵榛的告河东河北父老书。 “直捣黄龙?好大的口气!” 宗翰一把将告示撕了,一面派斥候去赞皇县打探消息,一边调兵遣将,打算亲自出手,干掉赵榛和马扩,为宗望复仇。 这时金国三太子完颜宗辅得到了消息,也赶到了庆源府。 宗翰一见宗辅就抱怨道:“早就说那个南蛮子不是东西,你们就不听,这回把斡鲁卜也坑死了。” 宗辅一阵无语,当初你不也和他称兄道弟吗? 宗辅性格比较温和,也不和他争执,只问道:“现在是什么情况?是宋国哪路大军来了?” 宗翰有些迷茫地道:“庆源府四千兵马全军覆没,一个都没有逃回来,所以那边什么情况到现在也没搞清楚。不过那个赵榛搞了一个告河东河北父老书,打算召集两河义民一起对付我们。” 说着叫人找了个告示过来。 宗辅看过之后,皱眉道:“这个赵榛好大的气魄,先前倒是没看出来。凭赵佶那个废物,也能生出这样的儿子么?” 宗望也是百思不得其解:“赵佶的儿子我都见过,全都是和赵佶一样的废物,这个赵榛以前在军营的时候也没什么突出的表现,看来,他很善于隐忍啊!” 宗辅皱眉道:“一个人如果善于隐忍,那肯定是个很难对付的人,斡鲁卜上了他的当,轻敌了。” 宗翰道:“巴图鲁那蠢货带着四千人马去血洗五马山,却在赞皇县城被打得全军覆没。一定是对方先在赞皇县设伏,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引得这个蠢货一头撞了进去。先前已经丢了斡鲁卜了,居然还能上第二次当,真是气死我了。” 宗辅蹙眉道:“所以咱们这次不能轻敌,先摸清楚情况再说。能让四千大军无一逃脱,一定是来了大部队,搞不好是宗泽亲至了。” 宗翰摇摇头道:“咱们还有大军在南边作战,一个月前耶律五马还在滑州击溃了王彦部。如果是宗泽率军北上,咱们早就收到消息了。” 宗辅皱眉道:“那总不能是赵榛和马扩带着五马山一群农民干的吧?” 宗翰也不明白,他想了想,忽然道:“也许,是王彦部突围之后,和赵榛马扩他们搅在了一起。巴图鲁不知底细,轻敌之下中了埋伏。” 宗辅点点头:“这倒有些可能。” 宗翰看着那张告示,挑眉说道:“这些乱七八糟的所谓义军,到处生事,烦不胜烦,如果他们真的能被赵榛聚集到一起,倒省了咱们的事,到时候一并剿灭,岂不痛快?” 宗辅点点头道:“这些人跟耗子似的,逼急了往山里一躲,剿灭起来还真费劲。这次若真的能听了那赵榛的号令,倾巢而出,倒也是个机会。可是若赵榛真的能做到这一步,搞不好能把宋国的大军都引过来。宋国还是有些能战之军的,不容小觑啊!” 金兵南侵时,曾数次遇到激烈的抵抗,损失惨重。若非赵佶和赵恒那两个废物点心自掘坟墓,骚操作不断,金人恐怕真的要铩羽而归。 所以,如果宋人这次真能齐心协力,那便是劲敌了。 宗翰却道:“有件事情没来得及跟你说,所以你并不知道。当初我们围困汴梁时,宋国曾经派赵构入我们营帐做人质,你知道后来为什么又把他送出去了吗?” 宗辅道:“曾听人说起过,这个赵构十分了得,他为人质期间,每日早练拳,射箭。不卑不亢,被我军质问,也毫无惧色。后来宗望怀疑这是个假的皇子,就跟宋皇提议,把人质换成了肃王赵枢。难道不是如此吗?” 宗翰撇撇嘴道:“当然不是,那赵构进营之前还故作淡定,被我们一吓,尿都吓出来了,实是个胆小如鼠之辈。后来我们又知道他的母亲不过是个宫女,十分的低贱,宋皇对他也并不在意,所以才把他赶走,换了个身份高贵的。你想啊,一个没人在意的皇子,做人质有什么屁用?” “竟然是这样么?那为何要吹嘘他从容淡定,有男子气概呢?” “嗨,这不是斡鲁卜心善么,说是给个面子!没想到他最后竟当上了皇帝,这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宗辅沉吟道:“我明白了,既然赵构是个胆小如鼠之辈,那么赵榛的声势搞得越大,他就会越害怕,越不会出兵。” 宗翰道:“没错,赵榛是嫡子,比赵构高贵。如果赵构出兵帮助赵榛打赢了我们,那么赵构就要担心赵榛会抢夺他的皇位。如果赵榛输了,那么赵构就精锐尽失,要担心我们的报复。无论输赢,他都必死无疑。” “所以赵构不但不会派大军北上,搞不好还会捣乱?” “正是!” “那这仗有得打。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就让这赵榛多活几天,以他为饵,将两河义军尽数钓出,一劳永逸!” 第23章 天脉传人 ps:已签约,求推荐,求收餐,求投资,求章评,求段评。 没签约之前更新比较随缘,明天开始正常更新。 …… 马扩在庆源府一年多也不是白混的,他暗中发展了几个眼线。 这段日子马扩一边发动群众加固赞皇县和五马山的防御,一边不停地派出探子,探听庆源府的动静。 而结果居然是,没有动静。 马扩当然不知道他那两位好朋友准备把义军养肥了再杀,想来想去想不明白,便去找赵榛。 赵榛最近悠闲得很,他把防务的事情交给了马扩负责,训练士卒的事情交给赵邦杰负责,自己居然躲在五马山种麦子,喂马。 不过他每天晚上都会把这两位叫到一起吃饭,在吃饭聊天的时候偶尔会问下进度。 对于这样肯放权,不指手画脚的领导,马扩和赵邦杰都非常满意。 而更让他们满意的就是每天晚上的晚饭了,也不知道燕子是怎么做的炊饼(馒头),松软香甜,就着咸菜能吃下好几个。要是做汤饼(面条),那就更带劲了。 赵榛在五马山开辟了十亩山田,专门用来种植小麦。 为了攒够粮种,他一直在空间内不停地种植小麦。 这是他在空间之外的第一块试验田,所以他格外的重视。 如果事实证明,在空间之外种植的粮食也具有灵力的话,那么整个世界恐怕都会发生彻底的改变。 由于空间之内植物生长速度过快,小麦扬花的时间又短暂,这让他不得不找各种机会进入空间蹲点。 麦子成熟后,又要以最快的速度收割,然后脱粒,脱壳,磨粉。 由于这些麦子太过重要,除了燕子之外,他不敢假于人手,只能自己亲自干。所以他其实忙得很,并不悠闲。 麦秆都被赵榛用来喂他那匹宝马,这事他更是仔细,每天都会观察马的变化,并且做笔记。毕竟是一头大型动物,万一喂成了怪兽,那就不好收场了。 而麦麸则用来喂鸡,这事是燕子负责的,赵榛再三交代,一定要看好,别让人给偷了。 马扩在山上找到赵榛的时候,他正蹲在山头,生了个火堆在烤鸡。 这鸡吃了快一个月的麦麸了,赵榛想试试味道有没有什么变化。 “大哥是闻着味儿来的吗?” “这可巧。” 正好鸡也烤得差不多了,赵榛取下来,撕了一只鸡腿给马扩。 马扩吃了一口,大赞道:“这鸡肉劲道啊。” “是吗?” 赵榛也撕了一条鸡腿开吃,果然很有嚼劲,这还是鸡肉吗?不过味道还是十分鲜美的。 不过他在意的并不是这个,他开始注意体内的灵气变化。 人吃小麦会获得灵气。那么,鸡吃麦麸会不会也有灵气? 然后人再吃掉这只鸡,会不会获得灵气? 这段时间赵榛除了干这些繁琐的事情,也在系统的修炼各种灵脉。 灵脉的修炼极其艰难,要不断地引导灵窍内的灵气,冲击灵脉,直到彻底贯通一条灵脉之后,才算大功告成。 贯通灵脉需要的灵气值极其庞大,而赵榛又只能靠吃东西来增加灵气,要将八条灵脉融会贯通,不知要到猴年马月去。 总不能为了获得灵气,把自己给撑死吧。 鉴于此,赵榛只能先修炼一些简单的,比如增加点速度,力量啥的,至于后面那些高深的能力,那以后再说吧。 除了风脉之外,赵榛还在修炼天脉、地脉和火脉。 这是他准备教给马扩三人的,必须先行了解。 “殿下在想什么?” 马扩见赵榛正在发呆,忍不住问道。 “居然也有!”赵榛惊喜地说道。 “有什么?” “啊,没什么。你最近有没有感觉身体有些变化?” 马扩大吃一惊:“殿下怎么知道的?我最近的确感觉奔跑跳跃,都比以前更轻快了一些。” “那是因为你每天跟着我一起吃饭的缘故,你吃的并不是普通的粮食。” 赵榛瞎编了一个从前在汴梁时,跟一个道人学道,那道人觉得和他有缘,传了他一个法子,可以在粮食之中,注入灵力,人吃了可以强身健体的故事。 马扩虽然觉得这件事太过离奇,欲待不信,可是自己确实是变强了,身体的变化是骗不了人的。 “有副作用吗?” “没有!我也在吃,我还能害你不成?” 马扩眼前一亮,“那要是给战士们吃的话,岂非可以训练出一支战无不胜的大军?” “我倒是想,只可惜我没这个能力。就我们这几个人每天的晚饭,都已经快把我累死了。” “原来如此!” 马扩有些遗憾,不过能让个人强身健体,也是不错的。这种好事信王居然带着自己夫妇,让马扩很是感激。 “这不仅仅是强身健体,还有一篇口诀,我也一并告诉你。” “口诀,是修道用的吗?” “算是吧!” “殿下,不是臣多嘴,神仙之事,虚无缥缈。咱们目前的首要任务,乃是抗金啊。” “大哥莫慌,我并非要你去修什么仙。只是你现在有了灵气,还需要知道如何运用。这篇口诀不过是运行的法门罢了。你若学了,对于我们的抗金大业只有好处。你猜燕子为什么能一箭干掉完颜宗望?那是因为她修炼了灵力的缘故。” “原来如此,那我学。” 唉,教你学神功,还得求着你,什么世道啊! 当下便将天脉的修炼口诀传给马扩,至于马扩的夫人亸娘,赵榛打算传给她地脉。 据秘诀所言,这八大灵脉是彼此依存,又互相克制的关系。 只有在修炼了总纲的前提之下,才能完全融合八大灵脉。 否则的话,强行修炼,则会受到灵气反噬。或水火相煎,或风雷互击,或天地反复,或山泽崩裂……总之就是死得很惨。 这也是赵榛可以放心将灵气一化为八,分开传授的原因。 只要总诀在自己手里,就可以高枕无忧。学到一脉灵气的人,就算是私下里彼此应正,也没有用,赶偷练就是自寻死路。 赵榛把口诀教完,看马扩背下来了,这才问道:“大哥寻我何事?” 马扩这才想起来搞了半天,正事都没说,于是把金人的反常情形说了一遍。 赵榛也觉得奇怪,掐指算来,这都一个月了呀,金人居然还没有打来?这不对劲啊! 想到这里,又觉得自己是不是个抖咪啊?别人不打你,这不是好事吗? 正好抓紧时间发育啊!你还不高兴这是什么鬼啊? 可是啊,这个事情真的很诡异,很反常啊! 根据他们得到的消息,完颜宗翰早就到了庆源府了,然后他居然就在庆源府住下了。 他并不派兵前来攻打,就每天蹲在庆源府,有时候还会出城打猎。 这太反常了,事出反常必有妖,这里面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皮燕交易。 两人商议了一番,也没想出什么头绪来。 赵榛一阵无语,总不能是宗翰见老子干掉了宗望,吓尿了,不敢来打吧! “算了,想不明白就不想,正好趁着这段时间巩固防御,操练士卒。咱们多派点斥候出去打听消息也就是了。” 马扩郁闷地点点头:“也只能如此了。” 二人正说着,忽见赵邦杰屁颠颠地跑上山来,看见两人,老远就大喊:“大王,子充兄,好消息啊!” 赵榛正烦着,听说有好消息,还是赵邦杰亲自跑来报信,忙问道:“什么好消息,快说?” “有人来投大王啦!” “哦?来者何人?”赵榛大喜,告两河父老书已经发出去一个月了,总算有人来投了。 “那人叫做岳飞,字鹏举。是个统制,可惜人少了点,只有几百人。” “岳飞?” 赵榛的心脏都快跳出了胸膛。 鹏举啊,你可算来了! 第24章 一代名将 赵榛兴奋地道:“走,咱们去迎一迎。” 其实岳飞只是个小官,而且就带了几百人,根本用不着他这个王爷亲自去迎,有失身份。 不过马上就要见到传说中的岳飞了,他哪里还管这些。 马扩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毕竟是第一个来投的,王爷礼贤下士,面子给得很足啊! 一伙人兴冲冲地下了山,马不停蹄地赶到赞皇县衙,就看见一群叫花子排成整齐的队列,笔直地站在县衙门口。 排在最前面的一名大汉,身高大概有一米八的样子,虽然表情严肃,但是白白胖胖的,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喜感。 赵榛一见这人就觉得眼熟,两只眼睛圆溜溜的,透着一股机灵劲,赵榛差点就叫出声来:岳云鹏,你怎么也穿越了? 那“岳云鹏”一看赵邦杰簇拥着一个面如冠玉的年轻人走上前来,便上前行礼,操着一口河南口音说道:“臣岳飞,拜见信王殿下。” 赵榛有点没回过神来,这河南口音一出,更像小岳岳了。 不过随即一想也就释然了,历史上岳飞就是个大胖子,这两人又是老乡,像一点也不奇怪。 他连忙将岳飞扶起,说道:“云鹏,不是,鹏举啊!一路远来,辛苦了,怎么大伙儿都站着啊?”回头问赵邦杰:“兄弟们远来辛苦,怎么不先安排大家吃饭,休息?” 赵邦杰一脸郁闷,心想我不是叫聂谈准备饭菜了吗,正要去找聂谈麻烦。 却听岳飞道:“王爷误会了,赵将军安排得非常好,我们已经吃过饭了,只是我想王爷可能马上就要到了,所以就先让兄弟们集合,见过王爷之后,再去休息。” 赵榛哦了一声,赞道:“军纪严明,不错!大家不远千里,前来和我并肩抗金,我赵榛深表感激。没得说,请大家先去休息,洗去一身尘土,换上新衣,今晚我为大家接风洗尘。” 岳飞见赵榛并没有因为他只带了几百个叫花子一样的人前来而轻慢自己,十分感动,率领士兵一起喊道:“多谢大王!” 随即下令道:“大王有令,解散!” 这群人解散之后,就被带着去洗澡去了。 等岳飞洗了澡,收拾干净,胡子什么的整理了一番,换了新衣,已是天色向晚。 赵榛派人来告知已经在县衙备好了宴席,让他带着几个兄弟一同赴宴。至于那些士兵,自然也会好吃好喝管够。 岳飞十分惶恐,连忙带着几个兄弟前去赴宴, 岳飞一进县衙就下拜道:“让王爷久等,死罪。” 赵榛表现出一副平易近人的样子,笑道:“不必多礼,入席吧,都坐。” 岳飞带着他的几个兄弟在下首入了座。 赵榛道:“鹏举啊,你这几位兄弟,不介绍一下吗?” 岳飞没想到信王对自己的几位兄弟也这么客气,连忙道:“诸位兄弟,都来拜见王爷。” 那五个人走出来,齐声道:“张宪、王贵、牛皋、徐庆、汤怀拜见大王。” 赵榛大喜,岳家军的头面人物居然都来了,这踏马胜过千军万马啊! 赵榛忙令人赐座,众人见赵榛如此礼贤下士,都觉得面上有光。 赵榛算是明白当初为何曹阿瞒要倒屣相迎,刘大耳要三顾茅庐了,面子要给足嘛。 赵榛举杯道:“今日有鹏举的加入,咱们的抗金力量又强了几分,孤王很是高兴,大家满饮此杯。” 众人一起举杯,齐声说道:“敬大王。” 条件艰苦,也没什么好酒菜,把聂谈家的腊味蒸了些,然后一人一碗羊肉汤饼(面条)。 赵榛是个假王爷,并不摆谱,端起碗吃得稀里哗啦。岳飞等人原本还有些谨慎,见赵榛如此,便都甩开膀子吃了起来。 用过饭,换了客厅议事,赵榛才问道:“鹏举从何处来?” 岳飞有些尴尬地道:“回殿下,一个多月前,末将跟随都统王彦将军率领七千人强渡黄河,驻守卫州新乡县石门山。王彦将军老成持重,谨慎出战,末将却年轻气盛,骂了他一顿,自领本部兵马攻打金兵,虽然取得了一些战果,但却遭到金兵主力的围攻,寡不敌众,突围后便与王彦将军失散了。末将只剩下两百多兄弟,便想转战太行山继续抗金,在途中看到殿下的告父老书,得知殿下竟然一战击杀完颜宗望,大喜之下,便带着兄弟们前来,只盼能在大王麾下效力。” 这件事赵榛倒是知道,当时新乡有大队金兵集结,王彦的选择并没有错。但此时的岳飞还不是完全体,年轻气盛,大骂你踏马是不是想投金?然后就带着自己的几百人莽上去了。 结局当然是惨烈的,虽然岳飞打赢了那一战,但被被金人认为是宋军主力,于是发动大军围攻,岳飞多处受伤,差点挂掉。不过他看到自己发出的榜文之后,又二话不说来投自己,这莫非是没有吸取教训?还要继续莽?毕竟自己在告示里写的是要和金人决一死战的。 赵榛忽然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他在榜文里写明自己干掉了完颜宗望。这事虽然振奋人心,但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接下来他就会面临金军的残酷报复。 那么,各路义军就算想要相助自己,有没有可能因为惧怕金人的兵威而不敢前来呢? 否则的话,怎么告示已经发出去一个多月了,只有岳飞这个“莽夫”前来投效呢? 却听“莽夫”岳飞问道:“末将有一事不解,不敢请问大王。” “请讲!” “末将五年间四次从军,和金人多番交手,甚至他们生性残暴,睚眦必报。但为了大王击杀二太子完颜宗望已近两月,金兵却并不来报复呢?” 赵邦杰道:“大胆,你的意思是我们击杀完颜宗望是假的吗?那是大王运筹帷幄,导致完颜宗望中了埋伏,被燕子姑娘一箭毙命,我们都亲眼所见,还能有假?马将军曾经出使金国,和完颜宗望相交莫逆,就算我们能看错,马将军还能看错不成?” 岳飞连忙赔礼道:“赵将军莫恼,末将怎敢质疑各位的战果?末将只是觉得这事透着诡异,这才有此一问。” 马扩道:“其实我们也没想明白,这些日子我们日夜加固防御,操练士卒,随时做着被金军攻打的准备,但金兵居然悄无声息,一点动静都没有。你来之前,我还在和大王商量这事,想不明白金兵到底在搞什么鬼。” 岳飞想了想,说道:“殿下,这事岳飞或许能猜到一些。我北来时,曾经路遇一山寨,他们听说我们是来投奔大王的,便放了我们过来。我本想邀他们一同前来,但他们却犹豫不决。 我思来想去,他们或许是认为大王斩杀完颜宗望这事即便是真的,也是运气成分居多。也就是说,他们对大王的实力有所怀疑。而他们一来,又要面对金兵疯狂的报复,所以……” “明白了!” 赵榛点点头,他完全明白这种心态,百姓帮谁?谁赢他们帮谁! 看来自己之前还是想简单了,如果没有干掉完颜宗望,打出信王的旗号他们或许敢来。但是干掉了完颜宗望,他们反而不敢来了。 “那依鹏举之见,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再打几个大胜仗,彻底把名头打出来,百姓自然归附。” “妙啊!” 赵榛大悦,心想这岳飞不愧是古代天花板级别的名将,洞悉人性,一眼就看出了问题的所在。 第25章 全能统帅 岳飞的提议赵榛举双手双脚赞同,不过实际操作起来,可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上次能赢完全是因为金人的傲慢,压根没把这些义军放在眼里的缘故。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凡事可一可二不可三,人家也不可能一直上同样的当。 接下来的仗,不仅要打赢,还要赢得漂亮。而且对手还不能太弱,太弱了没影响力,这难度就不是一般的高了。 “那么鹏举认为,我们应该打哪里?” “洺州。” 岳飞指着墙上的舆图说道:“末将北上之时路过洺州,那里正被金人围困,末将是绕路过来的。如今洺州知州、防御使都由皇叔赵士珸兼任。殿下若能解了洺州之围,救出皇叔,必然天下震动,那些还在犹豫的义军,看到了殿下的实力,便也不会再犹豫了。” 赵士珸这人赵榛是知道的,金军押着俘虏北上的途中曾经遇到过几波义军劫营,想要救出大宋皇帝。虽然都失败了,赵士珸和赵榛却趁机逃出来了。 赵榛从山贼赵勋父子的口中得知,赵士珸也是发动了驴车漂移技能跑路的,只是后来去了哪里就不清楚了。 “皇叔在我之前逃脱,他居然在洺州么?” 岳飞道:“末将听闻,皇叔逃到磁州后,召集了义军上万人,半夜袭击了围攻洺州的金军,趁势入城,使洺州防务得到了极大的增强。后来金人又增兵围城,僵持至今。” 赵榛点点头,想了一会儿,才道:“既然如此,咱们就把下一步的作战计划定为攻打洺州。不过眼下隆冬已至,我们缺少物资,而且我军缺乏训练,上不得战场。我的意思是再等上一段时间,一则等天日变暖,二则把士兵操练得熟了,再攻洺州,则胜算大增。诸位以为如何?我想,等上一两个月,洺州还不至于被攻破。” 在场众人纷纷表示赞同。岳飞虽然想立马就和金人开战,却也明白赵榛的话大有道理,于是也心悦诚服表示了认同。新乡之战,由于他太过急躁,导致诸多袍泽惨死,事后回想,也常常自责,如今稳重多了。 这个议题说罢,便说下一个议题,明明完颜宗望被杀,却不见金人的报复行为? 以完颜宗望在金国的地位,这种奇耻大辱根本就不可能不报。 赵榛首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我认为,金人这种反常的行为,是因为他们不愿意承认完颜宗望是被咱们击杀的,因为这太过丢脸。对金人的声望打击太大了。” 马扩点点头道:“以我对金人的了解,一开始金人是想突袭五马山杀人灭口,但却被殿下领导咱们全歼了来敌。随后殿下便向全天下发出了《告河东河北父老书》。 这下全天下都知道完颜宗望死在殿下手里了。金人如果再来报复,就等于坐实了告父老书上的内容,所以干脆就不管。 这样一来,书上的内容就变得不可信了。于是,本该前来投靠殿下的义军,竟不来了。不过金人总归是不肯放过咱们的,他们到底有什么打算,我也猜不透。” 马扩对金人最为了解,他都猜不透,别说其他人了,众人一时默然不语。 赵邦杰忽然道:“会不会是冬天太冷,他们打算开春了再来打咱们?” 赵榛摇摇头道:“金军都是东北人,哪里会怕冷。” 众人又是一阵沉默。 赵榛一拍桌子,说道:“不管了,不来更好,咱们正好趁机操练士卒。” 岳飞忽然道:“末将有些想法,不知对不对。” “鹏举快快说来。” “末将看到殿下的告父老书之后,欢欣鼓舞,立即星夜前来投奔。末将以己度人,各路义军自然是想来的。既然如此,金人自然也认为义军是会来的。殿下以为对吗?” “很对,我也认为大家会来的。” “这就对了。既然如此,我认为金军是在等,等到两河义军齐聚五马山,他们才发动大军,将咱们一网打尽。” 此语一出,众人倒抽了一口凉气。 赵榛道:“金人这是在下大棋啊。那么鹏举以为,该如何应对呢?” 岳飞沉吟道:“金兵这些年太顺了,所到之处,望风披靡。我们要想赢,最重要的就两个字,信心!殿下击杀完颜宗望,陷敌四千,是一个梦幻般的开头。但这还不够,一次大家可能认为是侥幸,可是两次,三次呢?只要我们能打出几次大胜,就足够鼓舞人心,天下人对金兵的惧怕之心,也会一扫而空。 末将以为,咱们目前要做的,就是操练士卒,打好洺州之战,然后尽收两河义军,以壮声势。到时金人必定大军来攻,而我们则利用城池和山川之险,死死防御,拖住敌军。 只要我们能拖住敌军,朝廷必然信心大增,到时候派出大批精锐,以生力军攻打敌之疲兵,则此战可胜!” 赵榛和马扩互看了一眼,都微微点了点头,表示了对岳飞的认可。 这本来是他们商议了很久才想出来的对策,这岳飞来了不到半天,竟和他们想到一处去了,而且想法比他们更加透彻,真是真正的帅才啊! 翌日,马扩和赵榛在一起吃早餐,马扩问道:“殿下打算如何安置岳飞?” 赵榛小口喝着粥,说道:“先试试他的武艺,他是个外来户,若武艺不彰,恐不能服众。” 二人吃完早餐,来到校场,便见大队的士卒正在操练,岳飞等人也带着本部人马在校场上跑步。 赵榛等大家练得差不多了,便叫了停,对岳飞说道:“鹏举啊,你们初来乍到,本王要试试你的武艺,可愿意否?” 岳飞信心十足地道:“末将遵命。” 赵榛道:“既然如此,先比箭法吧。燕子!” 燕子背着弓箭,越众而出。岳飞见赵榛居然找了个小姑娘和自己比试箭法,不由得大吃一惊。 他倒不是轻视燕子,而是认为信王既然敢让一女子出阵,那么这女子身上一定有着惊人的艺业,不由得慎重起来。 却见燕子走到靶场,也不瞄准,抬手就是一箭,百步之外,正中靶心。紧接着又是四箭射出,在靶上射出了一朵梅花之形。 围观的士卒们山呼海啸般的喝起彩来,这样英姿飒爽,箭法超群的女将,他们不起哄才怪。 压力给到岳飞这边了,他走上场去,取了一张弓,用力一扯,竟将那张弓给扯折了,众人见他如此神力,都是大吃一惊。只见岳飞抱拳道:“殿下,这弓太轻了,能否换一张重一点的。” “你要多重的弓?” “至少两石。” 赵榛对燕子道:“取我的弓给他!” 这下轮到岳飞吃惊了,大王年未弱冠,竟能使两石弓? 燕子去取了专门为赵榛打造的宝雕弓,交给岳飞。 岳飞挽弓在手,走到燕子之前射箭的位置,看了一眼箭靶,目光一亮,迅速抹箭,搭弦,弓如满月,气贯长虹,接连五箭,嗖嗖射出。 众人看向箭靶时,无不倒吸一口凉气,只见岳飞的五支箭,全部命中靶上的五支箭,将靶上的五支箭一剖为二,牢牢地钉在靶心。 “好一个靶中之靶,箭中之箭!” 赵榛大声喝彩,带头鼓起掌来。 校场上的人也被这神乎其技的箭法给折服了,纷纷喝彩,声势比之前给燕子的喝彩声还要大。 大家都觉得,这岳飞,太给咱们男人长脸了啊! 第26章 疾风与烈火 岳飞的神射之术获得了满堂彩。 在赵榛的示意下,赵邦杰提着斩马刀,越众而出,大声道:“岳将军好箭法,不知用什么兵刃?” 岳飞道:“某用长枪!” 说话之前,岳飞的兄弟牛皋上前,送上一杆丈八铁枪。 两人互相抱拳,说了个请字。 岳飞一张憨态可掬的胖脸忽然变得严肃起来,眼中精光四射,枪缨抡圆,枪尖疾吐,枪芒映射日光,便如银龙出海,气势千钧,直奔赵邦杰面门。 马扩皱眉道:“这岳鹏举占了地利,却抢先出招,未免有些胜之不武。” 原来这时候正是旭日东升,赵邦杰却站在逆光处,算是吃亏,照理岳飞应该让赵邦杰先出招才对。 赵榛笑道:“有便宜不占王八蛋,这岳飞能把握机会,绝不矫揉造作,整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很好!” 马扩虽然也欣赏岳飞,但仍觉得赵榛对岳飞的推崇似乎过了些,就好像在他眼里,岳飞无论做什么都是对的一样。 霎时间,赵邦杰挥刀疾起,刀脊磕中枪尖,嗡然声响,噔噔噔,二人后退数步,竟是功力相当,不分高下。 岳飞一扫狂态,赞道:“好刀法!” 赵邦杰也哈哈笑道:“好枪法!再来!” 岳飞也不客气,长枪一振,刹那间刺出数十道寒芒,朝着赵邦杰猛攻。 赵邦杰凝然不动,横刀于胸,双脚似与大地相融,不管岳飞的枪法如何花里胡哨,他的双眼只是盯着枪尖。 蓦地,赵邦杰挥刀横劈,嗡的一声,刀枪绞击,光散影乱,岳飞只感觉虎口发热,险些握不住枪,凝目一看,只见枪上红缨,如同被焚烧了一般,尽数变得焦黑。 岳飞不禁骇然,这是什么缘故? 他忽然想到从前学武之时,师傅曾经说过,世人练武,大多是练外门功夫,但有一种世外高人,却会使用内家真力,不由得脱口而出道:“敢问将军,你使的是内力么?” 赵邦杰笑道:“算是吧,还要斗么?” 他本以为岳飞会怕了,哪知岳飞却一脸兴奋地道:“正想领教!” 赵邦杰翘起大拇指,赞道:“好,有胆魄!” 向旁人道:“拿酒来!” 一个士卒递上酒囊,赵邦杰张口痛饮,然后将一口酒喷在刀身之上,只听“轰”的一声,刀身之上竟冒起一股熊熊的火焰。 这当然不是什么内功,而是火脉的灵力。 这火脉极为刚猛霸道,正符合赵邦杰的性子,所以赵榛将火脉传给了他。 赵邦杰初练的时候还将信将疑,后来得了好处,自然就苦练不辍了。 此刻,赵邦杰双手握着火焰大刀,呼地一刀朝着岳飞斩了过去。 刀还未至,岳飞便感到一股灼热的刀气扑面而来。 岳飞从未经历过这样的战斗,这让他很不习惯,危急之中枪尖在刀身上一点,朝后急退。 赵邦杰一刀抢先,得理不饶人,挥刀直进,刀气狂卷,犹如一条火龙。 岳飞立即绕身疾走,将速度提到极致,手中的铁枪急速挥舞,如同一道光轮,用带动的大风来抵御赵邦杰炙热的刀气。 赵榛没想到岳飞看着胖胖的,速度竟如此之快,简直比洪金宝还要灵活。 “一般人看到这种匪夷所思的武功,只怕早就怯了,这岳飞居然马上就能想到用狂风来对抗赵邦杰的刀炎,当真了不起,恭喜大王得到一员猛将啊!” 赵榛笑道:“岂止是一员猛将,他有李靖、苏烈之才。假以时日,终成一代名将。” 马扩吃了一惊,没想到赵榛居然如此看好岳飞。 想那李靖一战覆灭东突厥,后又干掉了吐谷浑。而苏烈不仅灭了西突厥,还灭了吐蕃,火烧布达拉宫。灭了百济,打得半岛上的棒子望风披靡。 这岳飞年纪轻轻,难道竟能匹敌李苏两位绝世名将? 马扩不知道赵榛为何敢下如此断言,不过这位信王身上处处透着古怪,比如他年纪轻轻却能指挥若定以弱胜强,身上丝毫不见青年皇子的纨绔习气。再比如他教给自己夫妇的神奇的修炼方法。还有吃的那些食物。 不过他的抗金之心是有目共睹的,对待自己夫妇也是真心实意,所以马扩虽然心中奇怪,却还是把这份好奇埋在了心底。 “殿下打算如何安置岳飞?” “我打算将山寨的人马挑选一番,选择最精锐的战士一万名,编成烈火、疾风两个营,剩下的老弱只做一些后勤工作,不直接参加战斗。烈火营统领由赵邦杰担任,疾风营统领由岳飞担任。” 马扩吃了一惊,说道:“赵邦杰没得说,他在山寨威望甚高,担任烈火营统领实至名归。但岳飞年纪轻轻,初来乍到,只恐不能服众吧?” “所以么,我安排赵邦杰和他单挑,就是在替他涨威望嘛。” “殿下打算传他风字秘术?” “岂止是教一两个人,我的梦想是整个烈火营都能练习火字秘术,整个疾风营都能练习风字秘术。现在人手不够,以后若能发展壮大的话,我还要建立迅雷营和止水营。” 马扩更吃惊了,想不到信王居然想搞这么大。 但是如果要练习这秘术的话,必须要吃特殊的食物才行,去哪里弄这些食物呢? 他忽然想到赵榛在后山开辟的十亩山田,惊道:“殿下,你种的那些麦子?” 赵榛点点头道:“那都是蕴含了灵气的麦种,我想知道种出来的麦子,是不是也同样具有灵气。如果能行的话,别说四支部队了,我要让整个华夏之民,都能吃上这种粮食。到时候我堂堂中华,人人都是强者,再也不会受到异族的欺凌。” 马扩听见此语,不由得憧憬起来,如果真的实现,那巍巍华夏会变成怎样的光景?他的眼里涌现出狂热的光,跪地道:“臣愿意誓死追随殿下!” 赵榛扶起他道:“大哥,长路漫漫,要走到那一步,不知要经历多少艰难险阻,咱们扶持着往前趟也就是了。” 马扩坚定地道:“一定会的。” 二人说话之间,岳飞和赵邦杰已经斗了一百多回合,赵邦杰的刀气依然狂暴,岳飞却倒在地上,使出了地趟枪法。 虽然赵邦杰仗着狂暴的灵气还是保持着对岳飞的压制状态,但他想赢,却也并不容易。 赵榛赞道:“鹏举真是战斗天才,灼热的刀气会朝上升腾,所以他躺在地上,利用武器更长的优势和赵邦杰相斗。赵邦杰的武器短,使起来就不方便,而土又能灭火。他已经将地理优势利用到了极致。” 说着大声鼓掌道:“好一场龙争赌斗,两位点到即止如何?” 岳飞和赵邦杰听了赵榛的话,各自收了刀枪,赵邦杰把刀一扔,上前抱住岳飞,哈哈大笑道:“好兄弟,你可真行!” 此时岳飞身上全是尘土,他也不嫌脏。 岳飞对赵邦杰也十分佩服,呵呵笑道:“我也就是仗着地势开阔,有路可逃,若在斗室之内,小弟早就败了。” 虽然这一战没有打完就结束了,但是众人还是看得非常过瘾,纷纷喝起彩来。 等到操练结束,赵榛将赵邦杰和岳飞叫住,宣布了自己的人事任命。 虽然只相处了一日,赵邦杰却已经对岳飞十分认可,见他和自己平起平坐,虽然觉得突兀了些,却也没什么不满。不过,组建新军居然没有马扩,他就不理解了。 他是个直性子,直接就问道:“为何是我俩组建新军,而没有马将军呢?” 赵榛解释道:“大哥另有任务,新年之后,他便要南下面见官家,联络抗金事宜。到时便无法参与军队的建设。” “原来如此!”赵榛这么一说,赵邦杰就没有意见了。 赵榛问岳飞道:“如何,鹏举可愿意担此重任吗?” 岳飞欣然道:“末将必不会让殿下失望!” 马德,老子就喜欢你这种当仁不让的劲! 第27章 六花之阵 由于赵榛等人都是外来户,所以挑选士卒的任务就交给了赵邦杰来完成。 赵邦杰也不藏私,紧着年富力强的挑选了一万人,将其中五千分给了岳飞。 队伍已定,岳飞即便走马上任。 这日一大早,岳飞带着牛皋五人穿戴整齐,来到为自己划好的营地。 岂知一到校场,却发现乱糟糟的,士卒们东一堆西一堆的坐着,互相吹牛打屁,吵闹不休,甚至还有赌钱的。 牛皋大怒道:“哥哥,这群兔崽子不服你啊!” 岳飞不答,马鞭凌空一振,啪的一声炸响。 众人听到声音,朝这边看来,有些胆小的赶紧从地上爬起,有些胆大的却仍旧我行我素。 牛皋不忿,扯起嗓子大吼道:“集合…………” 这厮肺活量奇大,一句集合声震整个校场,这下众人不能装作听不见了,慢悠悠地往校场中间聚拢了过来。 牛皋大吼道:“列队!” 众人便开始稀稀拉拉的列队,折腾了半天,总算是列好了队,岳飞举目一瞧,大声道:“怎么少了五人?” 站在远处观望的赵邦杰吃惊地道:“他没有点兵,怎么知道少了五人?” 马扩也诧异地道:“这大概是孙武传下的点兵之法。《孙子算经》中记载:‘今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二,五五数之三,七七数之二,问物几何?’只要懂得这个道理,无论多少兵马,只需按阵排列,大将默察阵势,瞬息间便知数目。古时有‘韩信点兵’、‘秦王乱点兵’的说法,没想到这岳飞也会,真乃奇才也!” 赵榛暗暗点头,这是最小公倍数的问题,他虽然上学的时候学过,但这么多人,要他心算出来,根本不可能做到。 一个战士越众而出,回答道:“关清头领他们几个没有起床。” 岳飞点点头,问道:“所以没到的五人都是头领吗?” “是!” “明白了,你先归队。” 岳飞问明路径,带着牛皋等人前往关清等人的住处。 赵榛皱眉道:“这是怎么回事?” 赵邦杰黑着一张脸道:“关清他们原本是山寨的头领,想来是不服岳飞一来就踩在他们头上。大王,我这就去收拾他们!” 这几个头领赵榛倒也认识,他阻止道:“桀骜不驯,很不错嘛。咱们去瞧瞧岳飞如何处理此事。” 关清参加了击杀完颜宗望的战斗,又参加了赞皇县城的战斗,身先士卒,功劳很大,这次听说要选拔新军,原本以为自己有机会当统领,谁知空降一个岳飞。 岳飞这小子年纪轻轻,一来就要踩着自己的脑袋拉屎,关清当然不服气了,所以决定给岳飞来个下马威。 关清本就是赞皇县人,这些士卒自然给他面子,一起给岳飞脸色看。反正就算大王发脾气,那也是关清带的头。 岳飞往门里瞧了一眼,发现关清等人弄了个火炉,居然在喝酒。关清也看见岳飞了,但是却只做不见,反而还和旁边的人划起了拳。 岳飞也不说什么,领着牛皋等人掉头就走。 不远处的赵邦杰一愣:“就这么走了?” 赵榛却不说话,心想不知这岳飞有什么后招。 不到一炷香的工夫,只听得马蹄声响,岳飞等人各自骑马,卷土重来。 待到住所之前,用铁钩钩住房子,催动战马,用力一拉,轰隆一声,那房子轰然倒塌,屋顶落下来,将关清等人砸了个满头满脸。 好在那房子不过是木头加茅草,倒也不至于让人受什么重伤,不过刮伤皮肤,鲜血齐流,是免不了的。 关清不知道在哪里搞了条狗,一锅香喷喷的狗肉才吃到一半,全让岳飞给祸害了。 众人狗肉吃不成,还刮了一身血印子,无不勃然大怒,纷纷破口大骂。 岳飞等他们骂得够了,这才冷声问道:“为何不出操,躲在这里喝酒?” 关清大骂道:“老子们跟着大王击杀完颜宗望的时候,你正被金狗追得屁滚尿流,也有资格指挥我们吗?” 另外一个叫做孟羊的头领也骂道:“你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儿,老子不听你指挥。” 岳飞道:“你们若不服气,那就和我赌斗一场,如何?” 关清十分光棍地道:“你武艺高强,我们打不过你。” “既然知道打不过,为何不服?” 关清道:“大王说过,打仗靠的不是单打独斗。论单打独斗,咱们也打不过训练有素的金狗,但咱们在大王的领导下,还不是把金狗杀得片甲不留?” 岳飞眉头一扬,说道:“好,你说打仗,那我就和你比打仗。我只用三十六人,你用五千兵马围我,不许放箭。若我冲不出去,就算我输,你敢应战吗?” 关清心想,你用三十六人对付我五千人?那不是找死吗? 便说道:“你瞧不起人么?好,我便与你赌,若我输了,从今以后给你牵马坠镫,毫无怨言。若你输了,滚出疾风营。” 岳飞一勒马头,扬长而去,说道:“我在校场等你。” 等关清等人收拾完毕,来到校场,岳飞已经领着三十六骑在等着了。 关清见岳飞说话算话,果然只有三十六人,便道:“咱们说好了,刀枪无眼,你们死了人可别怨我。” 岳飞笑道:“一言为定。” 说罢长枪一举,三十六人催动战马,全都聚集在岳飞的身边。 此时,关清一声号令,五千大军密密匝匝,里三层,外三层,将三十六人围了个水泄不通。 关清等五人各自率领一个千人队,一起提缰纵马,一万匹战马人立而起,希聿聿一声长嘶,此起彼伏,声势迫人。 上次消灭四千金人,得了战马万匹,如今赵榛组建万人新军,正好一人一匹。这些人一个多月来,每天都在练习骑马,已经颇为熟练。 四面八方,千军万马瞬间挤压过来,岳飞毫不畏惧,长枪一振,大声喝道:“坤位,锐阵!” 三十六人随着岳飞,纵马倏忽转动,列成一个奇特的阵势。岳飞一马当先,率领五人驰骋在前,王贵、牛皋各率五人,分列左右,张宪、徐庆、汤怀也是各率五人,平列在后。三十六人形成一个尖利的锥形,刹那间刺透重围,往西南方突去。 关清急忙下令,叫众人往西南方围堵,不料岳飞又喝道:“兑位,圆阵!” 三十六人阵势倏变,变作一个圆形,岳飞和他的五个兄弟全都在最外围,滚滚朝西而去。 奔出数丈,岳飞又叫道:“震位,曲阵!” 三十六人化作长蛇之形,忽然折返。正在追击的人马乱糟糟的,被他们利用空隙瞬间突出,奔出数十丈。 一时之间,三十六人听从岳飞的指挥,左冲右突,纵横来去。利用关清的人号令不严,互不统属的漏洞,竟将五千大军冲了个七零八落。 赵榛在远处看得目瞪口呆,咋舌道:“这是什么阵?” 马扩道:“这应该是李卫公的六花阵,此阵脱胎于诸葛武侯的八阵图,但精微奥妙之处,犹有过之。此阵最适合在开阔地带对付骑兵,当年在阴山脚下,李卫公就是凭着此阵以少胜多,大破东突厥二十万铁骑,生擒颉利可汗。” 原来是李靖的六花阵啊,赵榛立刻觉得如雷贯耳,遥想李靖纵横大漠的风采,不由得悠然神往! 说话之间,岳飞三十六人就如同一个旋涡,将五千兵马搅得晕头转向,忽然,阵型化方为直,呼啸之间,突围而出,逸出千军之外。 而围堵的兵马正从两面突来,一个收势不住,撞在一起,人仰马翻,乱作一团。 第28章 风脉传人 三十六骑勒马长笑,意气飞扬。 岳飞立马辕门,纵声叫道:“胜负已分,你们说话算话吗?” 关清等人好容易收拢部队,一个个面如死灰,作声不得。 现场数千大军心中骇然,全都盯着关清,看他如何作答。 关清沉默片刻,马鞭一扔,跳下马来,板着个脸,光棍地道:“我输了,以后就是你的小厮,任你差遣,绝无二话。” 岳飞下马,将他扶起,说道:“将军言重了,咱们事先说过不能放箭,若不然的话,箭矢交加,我们一上来就被射成刺猬啦!所以说,这不是真正的战场,做不得数。将军若不嫌弃,咱们今后便以兄弟相称。” 关清得了台阶,欣然道:“那老哥我痴长你几岁,要喊你一声兄弟了。” 岳飞笑道:“哥哥在上,小弟有礼了。不过咱们事先说好,大家私下是兄弟,怎么都好说。上了战场,全军都得听我的。” 关清马上行了个军礼,说道:“末将遵命!” 岳飞大声道:“列阵,全军开始操练。” 当下,岳飞将牛皋等五人派了下去,协助军队,操练了起来。 赵邦杰道:“这个阵子可真厉害,看来我得向他请教一番,也教教咱们烈火营才行。” 赵榛和马扩对视了一眼,马扩道:“殿下真是慧眼。殿下先前说岳飞有李靖、苏烈之才,臣还不信,现在看来,得此良将,真是殿下之福,大宋之福啊!” 赵榛却想,历史上岳飞壮志未酬,没有完成直抵黄龙的理想就被赵九妹给坑死了。现在老子来了,说什么也不能让这个悲剧发生。 …… 当天晚上,赵邦杰就乐颠颠地去找岳飞喝酒。 岂料岳飞却摆摆手道:“非是不给将军面子,实是小弟酒品不好,喝多了容易撒酒疯,所以就戒酒了。” 赵邦杰一愣,笑道:“鹏举真是个直爽人,不过咱们五马山的枣酒并不醉人,喝一点也无妨的。” 岳飞拗不过,只好跟着去了。一去才发现赵榛和马扩都在,而且还是大王身边那个神射手燕子和马扩的夫人亸娘亲自下厨,顿时惊到了。 赵榛却热情地招呼他入座,晚饭是鸡汤炖的面条,鸡汤鲜美,鸡肉和面条都十分劲道有嚼劲,岳飞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面,也不客气,很快就干了个精光。 亸娘笑着又给他添了一碗,岳飞双手接过,连声道:“有劳嫂嫂了。” 吃罢饭,上了茶,亸娘和燕子下去收拾去了。赵榛问道:“鹏举今日展示的阵法,着实精妙,不知从何处学来?” 岳飞道:“臣之前在宗帅麾下当值,承蒙宗帅看顾,给臣看过许多古代阵图,譬如‘一字长蛇阵’、‘双龙出水阵’等。李卫公的六花阵也在其中,臣觉得这六花阵对付骑兵大为有用,所以就用心记下了。” 赵榛点点头,说道:“原来如此,然则鹏举看了那么多阵图,可有什么感悟么?” 岳飞道:“阵而后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此语一出,众人都道:“好见解,当浮一大白。” 当下以茶代酒,都喝了一口。由赵邦杰主动提出,让烈火营也跟着一起操练,学习六花阵的事。 岳飞心想,原来你们大张旗鼓找我来,就为了这个?这我还能藏私?当下便满口子应承了下来。 岳飞如此爽快,赵邦杰很是高兴,大家谈论了一会儿兵法,又说到武功。 岳飞对赵邦杰的内功非常感兴趣,他也不怕犯忌讳,居然主动询问。 赵邦杰说这你可问错人了,得问信王殿下。 岳飞大吃一惊,敢情王爷年纪轻轻,还是一位武功高手? 怪不得他能从金营逃出来! 岳飞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看着赵榛,赵榛笑道:“不然咱们切磋一下?” 岳飞欣然同意,两人找了块空地。 岳飞提着一对铁锏,问道:“殿下用何种武器?” 赵榛摸出一对双节棍,说道:“就用这个。” 岳飞见他拿出一对小扫子,不由得皱眉道:“殿下,臣这对铁锏重三十六斤,对付你这小扫子,也太占便宜了些。” 赵榛笑道:“你动手时收着些就是了。” 赵榛说着,一对双截棍在手中花里胡哨地舞了起来,两根双截棍就如同两个风车绕着他不断旋转,看得岳飞眼花缭乱。他这才知道信王殿下的确有些本事,别的不说,这速度比常人要快上一倍不止。 赵榛舞了一回,手腕一翻,两支小扫子“刷”的一下往肋下一挟,昂然站定,跟李小龙似的抬了抬下巴,意思是你来打我呀! 岳飞道:“得罪了!” 双锏一合,朝前急奔,他身形魁梧,跑起来就如同一头发怒的棕熊,势不可挡。 赵榛待他走近,忽然暴喝一声:“啊哒!” 将速度提到极致,挥舞着双截棍,绕着岳飞狂奔。 “啊哒哒哒哒哒哒哒……” 岳飞只见无数残影环绕着自己,与那怪啸声混成一片,遍布四面八方。声与形合而为一,令人分辨不出赵榛的真身究竟在何处。 霎时间,赵榛如潮的攻势扑面而至,无数棍影好似流星坠落,纷至沓来,朝着岳飞袭到。 岳飞从没见过如此疾风骤雨般的攻势,无奈之下,双锏横竖交叉,形成一个十字,用力一转,好似一个陀螺般飞速旋转起来。 只听叮叮当当一阵响,夹杂着“啊哒啊哒”的怪啸之声。眨眼之间,也不知交手了几百次。 等到岳飞停下来时,只感觉头有点晕,看向赵榛,只见他手中的小扫子早已不知去向,不停地甩着手,看怪物似的看着自己。 原来岳飞力道太猛,竟把赵榛的双截棍给震飞了。 赵榛甩着发麻的双手,怪叫道:“鹏举真是天生神力。” 岳飞也佩服地道:“大王的速度快如闪电,臣深感佩服。” 岳飞虽然身长力大,但其实颇为灵活,自出道以来,还未见过比自己更快的人。岂料赵榛年纪比他还轻,速度竟能快到如此匪夷所思的地步,想不佩服都不行。 至于他震飞赵榛的双截棍,那也是没办法。 赵榛打架就打架嘛,还一直鬼叫鬼叫,啊哒啊哒,搞得他心烦意乱,根本无法集中精神,只能出此下策了。 赵榛道:“这是我在汴梁时,一位异人所授,鹏举若是想学,可传于你。” 岳飞大喜,拜谢道:“谢殿下赏赐。” 赵榛道:“以后你每天晚上来此和我们一起吃饭就行了,不过这功法你暂时只能自己练,不能教给你的兄弟们。” 岳飞心想,若不得你允许,我又如何敢乱教? 正要答应,赵榛却道:“也不是不让你教,只不过现在条件还未成熟,所以暂时只有你一个人能学。” 岳飞更懵了,学这功夫还要条件? 这到底是什么功夫啊? 第29章 闪击洺州 忽忽一月,转瞬即逝,要过年了。 这一个月内,也有一些小股的义军前来投奔赵榛,少的几十人,多的上千。 赵榛也不嫌少,全都热情接纳,供吃供喝,蚊子腿也是肉啊。 只可惜这些人里面,并没有赵榛听说过名字的人物出现。 岳飞接下操练士卒的任务之后,俨然就变成了一万新军的总教头,他兢兢业业,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不过每天晚上都会过来吃饭,然后练习风脉的能力。 马扩还是在专注赞皇县城和五马山的防务问题,新军挑选出来之后,剩下的人就归了马扩,他每天在赞皇县和五马山两地跑,修筑着各种防御工事。 年三十,去尘秽,净庭户,换门神,钉桃符,贴春牌。 闹到晚上,赵榛将一众将领叫过来吃火锅。 大家吃了一回酒,赵榛正色道:“咱们的新军已经操练两个月了,可以上战场了吗?” 岳飞闻言说道:“还不熟练,不过之前殿下领着他们打了个大胜仗,他们的锐气还在。我觉得趁着这股锐气还没有消散,应该利用起来再打一次大仗,只要能打赢,比练兵一年都管用。” 赵榛点点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趁着庆源府没动静,我打算启动攻打洺州的计划。你们怎么看?” 赵邦杰说道:“没得说,大王指哪里,俺就打哪里。” 马扩道:“坐在城里空耗粮草,也是该出去放手一搏,以战养战了。” 赵榛道:“好,既然大家同意,那就都说说,如何解洺州之围。” 岳飞道:“咱们这次不仅仅是要解洺州之围,更重要的是要大造声势,将殿下的实力昭示天下。所以一定要又快又狠,末将建议殿下率军亲征,把咱们的一万新军一次性全压上去,出其不意,定能解洺州之围。” 赵榛道:“好家伙,这是要打闪电战么?” 岳飞惊讶地道:“闪电战?殿下这个名字取得好,就叫闪电战。” 赵榛道:“若是如此的话,马将军,你的南下之行,怕是又要暂缓了。我去洺州之际,此地的防御由你来全权负责。” 马扩知道此战事关重大,连忙拱手道:“臣定不辱使命。” 赵榛道:“既如此,赵邦杰,岳飞,你们赶紧准备,我们十日后出发,上元节后,闪击洺州。” “末将领命!” …… 元宵之夜,洺州城外十里。 一万大军钳马衔枚,藏身于一处密林之中。 看着远处的城池之中,无数的孔明灯悠悠飞上夜空,让赵榛想起前世看过的一部电影的场景,忍不住低声唱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这调子悲壮苍凉,坐在他身边的岳飞不禁耸然动容。 岳飞心中忽然升起一个念头,如果官家是信王的话…… 一年半前,他曾经在康王赵构麾下效力,半年前,康王登基为帝,他曾上千言书,要求抗金。 “陛下已登大宝,社稷有主,已足伐敌之谋。而勤王之师日集,彼方谓吾素弱,宜乘其怠击之。黄潜善、汪伯彦辈不能承圣意恢复,奉车驾日益南,恐不足系中原之望。臣愿陛下乘敌穴未固,亲率六军北渡,则将士作气,中原可复……” 一字字,一句句,都是他的肺腑之言,结果却换来八个字的批语:“小臣越职,非所宜言”。然后,就被革除军职、军籍,逐出军营。 他抗金的心并未动摇,又渡河北上,奔赴抗金前线,再一次投军,成了王彦的部下。 在新乡,他年少气盛,不满王彦顾虑金军集结,因此谨慎出战。责备王彦胆怯:“二帝蒙尘,贼据河朔,臣子当开道以迎乘舆。今不速战,而更观望,岂真欲附贼耶!” 他率领部下擅自出战,攻占新乡县,俘金军千户阿里孛,又击败万户王索。金军误以为王彦、岳飞军是宋军主力,于是抽调各路人马,云集新乡,前来决战。他们的军队只有七千人,被金军围困,一败涂地。 失败之后,他矢志不渝,辗转北上,准备遁入太行山招募义军继续抗金,这时却听到信王从金营逃离,一战干掉完颜宗望的消息。喜不自禁,星夜来附。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信王年纪虽轻,却是老成谋国之人。而且对他如此看重,一上来就让自己当疾风营的统领,而且还主持全军的训练。 遇此明主,如何不愿为之肝脑涂地呢? 只可惜啊,信王逃脱的时间终究是晚了一些,如果…… 他摇了摇头,赶紧收起大逆不道的念头,不再去想。 按照赵榛的想法,就应该趁着上元佳节,深夜袭营。不过这个提议很快被岳飞和赵邦杰否决了。 经过解释他才知道,自己是电视剧,三国演义什么的看多了,哪有半夜袭营的。 古代军队没有夜视装备、指挥手段落后、缺乏职业素养,完全无法支持大规模夜战。 与敌混战的时候,自己人互砍的概率并不比敌人低,加上互相践踏、跌落沟谷的伤亡,战损比并不划算。 就算今晚是月圆之夜,可见度还是无法支持大规模的决战。 所以大家商议一番之后,将作战时间改成了卯时,那时天刚破晓,人们还在睡梦之中,正是袭营的好时机。 “准备集合!” 传令兵立刻下去传令,士卒们睡了大半夜,很快都爬起身来。 “发放食物!” 肉干、炊饼和水很快就发放下去。 等众人吃饱喝足之后,立即整装上马,蓄势待发。 赵榛身披铠甲,骑着一匹黑色骏马,手提盘龙棍,跃马三军之前,大声道:“众将士,金人侵我邦国,杀我百姓,残暴不仁,围困洺州已有半年之久。如今,阖城军民危在旦夕,等着我们去拯救。吾等大宋男儿,能让金人如此猖狂吗?” 三军齐声道:“不能!不能!不能!” “本王将披坚执锐,为国尽忠,生则尽力,死则死尔。众将士,愿与我一道吗?” “愿尊大王号令!” “出发!” 赵榛提着盘龙棍,勒马转身,朝着金人的大营,狂飙而去。 “杀!” 三军怒喝,万马奔腾! 第30章 洺州之战 东方刚露出一线曙光,金兵的哨岗就看见东北方向,乌泱泱地大队骑兵逆着晨光,呼啸而来。 “呜…………” 号角长鸣,雄浑悠扬。 示警已经发出,金军的外围部队正在集结。 金兵的汉人万户王索纵马上前,望着远处如怒涛般的骑兵,大声问道:“来的是什么人?” 哨兵头领摇头道:“末将不知。” 王索的眉头皱了起来,这方圆百里,只有一些零散的义军,根本成不了气候。 但是眼前突兀而来,却是成建制的骑兵,他们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但王索已经没有时间细想了,他钢刀一挥,大声喊道:“布偃月阵,迎敌!” 王索命令一下,上万步卒应声而动,全军呈弧形配置,很快布置成一个弯月般的阵型。 王索位于月牙内凹的底部,冷眼看着远处飞奔而来的骑兵。他将以厚实的月轮抵挡敌军,以看似薄弱的月牙攻击敌军两翼,一旦敌军冲不破月轮,就会被他包了饺子。 宋军的骑兵还未冲至,金军已经设置好了拒马、盾阵、枪阵,弓弩手也已经就位。 岳飞一马当先,冲锋在前,耳旁是呼啸的风声,身后是如雷的蹄声,他举着铁枪,感觉自己的气血都在翻涌。 从军五载,他还从未打过这样的仗。以往都是他们迈着大脚板硬扛金人的骑兵。而今,自己竟然率领着千军万马,冲击金人的军阵! 人马如潮,呼啸而去。岳飞看见前方的偃月阵中,无数的箭矢斜指向天,只待他一靠近,便会万箭齐发。 但岳飞怡然不惧,和赵邦杰一左一右,各率本阵兵马,朝着金人的军阵狂飙突击。 三百步,两百步,一百步! 宋军骑兵一进入弓弩的打击范围,王索立刻冷静地命令道:“放箭!” “嗡!” 千百支箭矢瞬间腾空,形成一种叫人心悸的颤鸣之声,朝着宋军呼啸而去。 “散!” 岳飞大喝一声,和赵邦杰各自率领本阵兵马,齐刷刷提缰转向,朝着金军两翼奔去。 开玩笑,他们是骑兵,骑兵就要发挥骑兵的优势,怎么可能直冲步兵方阵硬刚。 “举盾!” 岳飞和赵邦杰一人率领着数千大军,一南一北,分道扬镳。 各自最前面的千骑侧举圆盾护住要害,抵挡金军的第一波箭雨。 随后而来的骑兵各举刀枪,借着战马澎湃的冲击力,从金兵的侧翼凶猛地划过。 两路大军,就如同两把锋利的刨子,瞬间就将金兵刨去一层血肉。 仅仅一个回合,金军便损失数百人,但一些宋军也被金军的长枪刺下马来,损失了数十人。 战争就是以命换命,这种战损比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一轮冲锋过后,宋军立刻拨转马头,发动下一轮冲锋。 “烈火营,进攻!” “疾风营,进攻!” 赵邦杰的斩马刀大开大合,所到之处,人头滚滚。岳飞的长枪奇快如风,每一枪刺出,必有一名敌人倒下。 “竟然是他?” 王索看清了冲在最前面的岳飞。去年九月,新乡一战,他曾经被岳飞击败,印象太深刻了。 不过后来岳飞被金军主力击溃,便不知所踪了。 “这样说来,来的是王彦的部队么?他从哪里得来这么精锐的骑兵?” 这支宋军自归赵榛以来,两战皆胜,还未经历过挫折,所以斗志昂扬。又经过数月的训练,虽然是第一次面对如此大规模的决战,但个个都杀气腾腾。 在岳飞和赵邦杰身先士卒地率领之下,这些嗷嗷叫的战士绕着金军方阵来来回回地驰骋着,如同庖丁解牛一般,将金军一层层地削皮剔骨。 站在远处的赵榛看得热血沸腾,恨不能亲自冲进阵去厮杀一番。只可惜岳飞和赵邦杰说什么也不敢让他上前冒险,宁愿各率大军冲锋在前。 岳飞还将他的五个兄弟全部派出,当作赵榛的护卫。 他给牛皋等人下的命令就是,你们可以死,大王必须活。 宋军肆虐了一番之后,金军的阵型渐渐松动。 许多宋军见到便宜,纷纷突入敌阵,如虎入羊群一般,疯狂杀戮起来。 “退后,退后!” 岳飞大喊着,但是已经晚了。 王索见状,大旗一摇,金兵纷纷散开,变成十人一组的小队,盾牌兵、刀斧兵、枪兵互相配合,截杀透阵而入的宋军。宋军猝不及防,一时死伤惨重。 岳飞忙令吹动号角,轻敌入阵的宋军连忙死命往后撤退,岳飞和赵邦杰也率军掩护。 等到他们往回退却,重新组织阵型,王索竟然摇动令旗,压了上来。 岳飞皱眉道:“金人的骑兵要上来了,撤。” “呜呜呜……” 就在宋军和金人的步兵鏖战的时候,金军的契丹万户耶律五马已经率领骑兵完成了绕后。只要他一个冲锋,和王索来个前后夹击,宋军必败无疑。 岳飞和赵邦杰率领大军,飞快地退到了赵榛的身旁,令旗挥动。 “布六花阵!” 这一轮突袭成果斐然,虽然金军应对得很快,但还是死伤了上千人。而且,由于宋军时间掐得好,金兵压根就来不及吃早饭,是饿着肚子在和宋军干仗。 岳飞令旗挥动,数千骑兵纵横来去,瞬间分成六个部分,将赵榛等人围在中央。 “咚咚咚咚咚咚咚!” 赵榛亲自擂动战鼓,激昂的鼓声响彻云霄,震动了整个大阵。 宋军在岳飞的指挥之下,每六人结成一个小六花阵,每六个小六花阵结成一个中六花阵,每六个中六花阵结成一个大六花阵,层层叠叠,井然有序,形成一个巨大的六花锐阵,如一支锋利绝伦的箭头,直插耶律五马的骑兵大军。 狭路相逢勇者胜,岳飞豁出去了。 “轰”的一声,两支骑兵撞在了一起。 宋军骑兵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桀骜不驯;而金军骑兵则是常胜之师,目中无人。 这一场好杀,只杀得断肢乱飞,血浪滔天。金兵虽然战斗经验更丰富,但宋军凭着一股锐气,又有六花阵的配合,勉强也还抵挡得住。 耶律五马看见宋军稀稀拉拉的阵型,原本颇为不屑,心想老子一个冲锋就可以干掉这些南蛮子。岂知刚一入阵,就好似进入洪流怒涛之中,身不由己。 他哪里知道此阵是一代军神李靖根据诸葛武侯的八阵演化而来,而且更加精妙。 展开之时,中军居中指挥,形成一个九宫格的格局。每一个小六花阵都要求掌握方、圆、曲、直、锐五种阵法。从而形成“大阵包小阵,大营包小营,隅落勾连,曲折相对”的布局。 阵法中各阵都可沿着九宫格的格局有秩序地调动,以不规则的六花打乱割裂对方整齐划一的线形战队,从而分割包围,以多打少,彻底击溃敌军。 耶律五马苦不堪言,只能借助金兵骑兵强悍的个人战斗素养硬刚。 但他并不慌乱,因为王索的步兵正在迫近。 只要他缠住宋军,一旦王索入场,无法发挥冲锋优势的骑兵就是步兵刀下的羔羊。 宋军感到金人的铁骑也并非传说中那么可怕,就算正面硬刚也不一定会输的时候,胆气越来越壮,他们的血性被彻底释放出来了。 而王索的步兵,也终于入场了。 第31章 洺州之战2 王索率领大军,组成一个巨大的圆形,不疾不徐地朝着混战中心缓缓前进着。 岳飞吃惊地道:“这是方圆阵。” 方圆阵是方阵与圆阵的综合,由多个方阵组成大圆阵,大将位于阵形中央,外围兵力层层布防,长枪、弓箭在外,机动兵力在内,与优势敌军交战时使用,这是完全放弃进攻的打法。 岳飞没想到居然会见到这种古老的阵法。此阵是由战国时孙膑所创,但他本人没有用过。第一次使用此阵的是赵国将领赵括,就是纸上谈兵那个。 长平之战时,赵括在被秦军包围且已断粮的情况下,以二十多万的赵军组成方圆阵。 秦将白起认得此阵,不敢强攻,只死守长平各要道,最终赵军粮绝而降。 而此刻,王索祭出此阵的目的很简单。他就是要组成一道铜墙铁壁,一步步地把宋军给挤死。 宋军虽然是骑兵,但却被金军骑兵缠着,根本走不掉。只要王索能挤进来,那就是砍菜切瓜,宋军将全军覆没。 明白这阵的厉害之后,赵榛等人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 赵邦杰怒目道:“给我两千人马,让我来撕开这个王八壳子!” “好!一切小心。” 岳飞摇动令旗,很快调集两千人马,跟随赵邦杰,朝着王索的龟壳大阵狂飙而去。 赵邦杰一马当先,挥舞着斩马刀斩断射向他的箭矢,连人带马直透军阵。 他手中的斩马刀释放出炙热的刀气,竟连刀身都变得通红,一刀斩出,方圆数米之内,都被清扫一空。砍在人身上,青烟直冒,只闻斩马刀灼热的刀锋划过皮肉的焦臭之声。 金兵哪里见过这种异象,顿时就被惊呆了。 王索见状,连忙下令对赵邦杰进行围攻。 但赵邦杰手中斩马刀挥得如同一轮烈日一般,无论什么兵器一碰着就瞬间被斩断,金兵都被吓傻了,发一声喊,忽然从他身边四散逃开。 赵邦杰趁势掩杀,如同阎罗在世,挥舞着炙热的宝刀,所过之处,波分浪裂,竟真的被他撕开了一条口子。 不过,随着他透阵而入的宋军,就倒了霉了,很快就被金人的长枪短刀戳死捅死。 这样下去,赵邦杰纵然能嚣张一时,一旦灵气耗尽,迟早也会死在阵中。 赵榛咬牙道:“我也去!” 岳飞急道:“大王……” “相信我!” 岳飞是个性格果决之人,略一思索,便有了决断,立刻摇动令旗,又调集了一千人跟着赵榛。大声道:“张宪、王贵、牛皋、徐庆、王经,你们五人各自率领一个小六花阵,务必护卫大王安全,若有损伤,提头来见。” 五人齐声道:“遵命!” 岳飞本想自己去,但这六花阵操练的时间太短,若没有他的指挥,只怕要乱。 而一旦让王索挤进来,只怕大家都别想活命,权衡之下,只能冒这个险了。 赵榛的黑马经过几个月的特殊喂养,早就不同凡响了,身强体健,全身披甲依然跑得飞快。 “众将士,随我破敌!” 赵榛提着盘龙棍,由牛皋等大将簇拥着,率领一千余骑,朝着王索的方圆阵疾冲而去。 此阵已经被赵邦杰打开了一个口子,只可惜赵邦杰一人之力终究太小,现在就需要将这个口子撕得更大。 牛皋举着一面大盾,冲在赵榛身前,替他抵挡着箭雨的袭击。 不多时,一行人从豁口冲了进去。 赵榛运起灵力,挥棍狂扫,盘龙棍专门用来破甲,就算是重甲兵,在他的扫击之下,也会被一棍敲扁。 赵榛运棍如风,转瞬之间,就将几名金兵的脑袋砸了个稀烂。 正在阵中挣扎的宋军见状,高声呼喊起来。 “大王威武!” “大王威武!” 牛皋一锏打死一名意欲袭击赵榛的金兵,高声喊道:“保护大王!” 在“保护大王”与“大王威武”的交替呼喊声中,赵榛手中的盘龙棍挥舞成一团乌光,一时之间,不知多少人命丧在他的棍下。 “大王?难道宋军来了重要人物!” 王索兴奋起来,他虽来自东北,却是汉人,在金国能做到万户已经是极限。 但如果有擒王之功,那再进一步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给我围住,我要活的。” 王索令旗展动,指挥大军里三层外三层地将赵榛围住。 这边的呼唤之声,连正在指挥骑兵作战的契丹万户耶律五马也听到了。 “来的竟然是宋人的王爷?” “勇士们,随我破敌,活捉宋狗的王。” 大好的功劳就在眼前,耶律五马也顾不上岳飞了,率领自己的亲兵冲了上去。 古代大将,都喜欢蓄养亲兵。 所谓的亲兵,就是脱产的武士,他们穿着最好的装备,就如同刀刃上的好钢,战斗力远胜一般的士兵。 旗帜展动,耶律五马率领自己的亲兵开始冲锋,他们人数虽不过百,但却不是宋军可以抵挡的。但见烟尘四起,呼啸而过,所到之处,波分浪裂。 岳飞一见对方主将出动,而且是朝着赵榛去的,立刻叫道:“随我来,拦住他们!” 岳飞当然也有亲兵,就是跟着他一起上五马山的那一百多号人。 这些人跟着岳飞日久,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自然不是五马山那些新兵蛋子能比的。 “拦住他们!” 耶律五马也在高声叫着,大队的骑兵组织起来,朝着岳飞的一百多号人发动了突袭。耶律五马却趁机撕开一条血路,冲向了赵榛。 岳飞手中的长枪奇快如电,每出一枪,便捅死一名金兵,疯了一般朝着耶律五马追去。 耶律五马一到,立刻透阵而去,杀向赵榛。而等岳飞赶到,迎接他的却是呼啸的箭雨,还有各式各样的兵器往他身上拼命招呼。 岳飞双脚一蹬,直接弃马,长枪搅起一阵旋风,将飞来的箭矢尽数击落。随即身形如电,直向耶律五马追去。 眼见岳飞掠来,金兵外围的盾手立刻聚拢,数百面盾牌犹如一阵城墙,而盾牌的缝隙之间,密密麻麻的伸出无数枪头。 岂料岳飞长枪在盾阵上一点,一个筋斗便翻进阵中。 霎时间,上百支长矛对准岳飞刺来…… 第32章 洺州之战3 眼见岳飞必死无疑,忽听“轰”的一声炸响,岳飞的身子忽然间凭空消失,刹那之间出现在三尺之外,避过了这必死之局。 这一声炸响突兀而来,离岳飞最近的金兵,耳朵都差点被震聋了。 看见这一幕的金兵都吓呆了,一个大活人居然会爆炸,然后凭空消失,然后又忽然出现。 这……有几个深信神明者,竟然当场丢了武器,跪下磕起头来。 这神奇的身法自然是岳飞这一个多月来修炼风脉灵气领悟出来的。 使用时,需要瞬间凝聚灵气,将速度提到极致,刹那之间便好似消失了一般。那一声炸响,便是速度达到极致的征兆。 其实这身法虽然奇妙,破绽却很大。因为瞬间消耗灵气太多,便会进入虚弱期。 以岳飞现在的能力,最多能瞬移三尺,然后便要虚弱两个呼吸的时间。 这时候如果有人进攻,随便一个小兵就可以将他一枪捅死。 但那声爆炸和瞬移太过震撼了,他周边的金兵全都吓傻了,竟没人对他动手。 岳飞冒险成功,调匀呼吸,继续追击耶律五马。 前方的金兵见他掠来,纷纷挥动武器杀到,哪知岳飞虽然肥胖,身子却灵活无比,在无数刀斧手,长矛手的缝隙之间,硬生生挤了过去。 这方圆阵阵型密集,每人站立的空隙不逾一尺,金人不仅没有砍到岳飞,反而误伤了不少自己人,一时之间乱作一团,岳飞的亲兵也趁机冲进阵来。 后方追逐的金军骑兵也跟着透阵而入,在更后方,追击的宋军骑兵也一股脑涌了进来,现场两万多人,终于搅在了一起。 赵榛在牛皋等人的护卫下,正在疯狂的杀敌。他人马俱披重甲,保镖又多,根本不用防守,只顾挥动盘龙棍乱砸乱打,死在他棍下的金兵不计其数。 蓦然间听见后方一声炸响,就算在混乱的军阵之中,也清晰可闻,不由得回头看了一眼,咋舌道:“这小子的瞬间速度居然突破了音障?这特么也太天才了吧?” 原来刚刚岳飞瞬移时的那一声炸响,就是所谓的“音爆”。其实音爆在自然界中无处不在,比如牧民甩动鞭子时炸响的鞭花,就是小型的“音爆”。 赵榛自己还学过总纲,练了小半年了也没练出这个绝招来,人比人气死人啊。 混战之中,王索也指挥自己的金兵,大声叫道:“快快,活捉宋王。” 此时的赵榛就如同黑暗中的萤火虫,是那么的亮眼,所有的金兵都悍不畏死地朝着他疯狂涌去。 “快快,保护大王!” 所有的宋军,也自然拼命地朝着赵榛的位置狂涌。 赵榛一看,老子竟然成了焦点了? 好,那就亮瞎你们的狗眼吧! 他蓄足灵气,瞧准方位,忽然从马上高高跃起,一棍砸在人群之中。 “轰隆!” 这一棍将灵力瞬间释放出来,轰击而出,就如同一枚小型的炸弹一般,瞬间就有七八个金兵被他轰得飞离地面,重重摔出,七窍流血而死。 这一下比岳飞刚才那一下还要令人震撼,周围的金兵都吓傻了。 而因为赵榛现在是场中的焦点,他飞身而起,然后七八个金兵被他轰飞的场面被许多人瞧在眼里,宋军瞬间士气大涨,高叫道:“大王威武!” “大王威武!” 这雷鸣般的喝彩瞬间蔓延开来,宋军个个斗志昂扬,而金兵的士气跌落到了极点。 这样一来,宋军以少打多,竟然也打了个不落下风。 “快快,向大王靠拢!” 赵邦杰掌中的斩马刀已经变成了一块烧红的烙铁,所到之处,皮焦肉烂,没人能抵挡他一个回合。他挥舞着宝刀,带着一群士兵朝着赵榛的方向聚集。 耶律五马骑着战马,所到之处金兵纷纷为他让路,他亲眼看见赵榛一棍震飞七八个人,心中充满了震撼。但他已经身不由己了,随着宋军士气高涨,他必须击杀掉赵榛,否则的话,就会一败涂地。 岳飞用极快的身法穿过层层叠叠的金兵,终于靠近了耶律五马,手中长枪瞬间刺出。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 “当!” 蓦然间一柄宝刀突兀而出,砍中枪脊,岳飞只感到一股巨力震得他虎口发麻,长枪差点脱手。 王索提着宝刀,拦在了岳飞的身前。 耶律五马回头看了一眼,王索头也不回地道:“快去,杀了那个宋王!” 他们都明白,现在宋军士气如虹,想要赢的话,必须杀了那个宋王。 耶律五马点了点头,继续朝前冲去。 王索看着岳飞,冷冷道:“岳飞,还记得我吗?” 岳飞只想着赵榛的安危,冷喝道:“滚开!” 长枪一收,就要从他身边掠过。 王索是金军中少有的汉儿万户,可是他却败在一个初出茅庐的岳飞手中,这是他生平奇耻大辱。 今日一见岳飞,便连擒拿宋王的功劳也不要了,就想着报仇雪恨。 可是这个对手,却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 奇耻大辱啊! 王索发狂了。 “啊!” 王索挥舞大刀,率领自己的亲兵,猛地朝岳飞冲去。 这时岳飞的亲兵也纵马赶到,双方瞬间混战在一起。 岳飞大展神威,枪出如电,瞬间将王索身边几位亲兵刺死。 但王索作为一名汉儿能在金国混到万户的位置,自然也是一员悍将,他挥刀狂斩,瞬间就将岳飞身边的几个亲兵斩下马来。 他浑身浴血,又朝岳飞杀去。这时候岳飞正好一枪捅进一名金兵的胸膛,那金兵悍不畏死,竟然双手抓住岳飞的长枪,怒吼道:“大将军,快!” “刷!” 红芒大作,王索浴血的宝刀朝着岳飞的头顶斩落。 岳飞手一松,放掉长枪,摘下挂在腰间的铁锏,一个矮身滑步,将王索捅了个透明窟窿,飞身而起,头也不回地继续朝前狂奔。 王索躺在地上,身边的打斗声都听不见了,眼前的景象变得灰暗,在失去知觉之前,只是喃喃地念叨了一句:“奇耻大辱啊……” 他将岳飞视为生平最大的对手,可他在岳飞的眼里,却连个屁都不是! 第33章 洺州之战4 耶律五马在亲兵的簇拥之下,终于杀到了赵榛的身前,但赵邦杰也在此时赶到。 “金狗,吃我一刀!” 耶律五马正要号令亲兵对赵榛动手,斜刺里赵邦杰忽然冲出,暴喝一声,双脚控马,腾一下站起身来,手中斩马刀一招力劈华山,当头劈下。 他那把刀,红光闪闪,乌漆嘛黑,因为沾了血,还吱吱冒烟。 耶律五马大骇,但赵邦杰来得太快,根本无法提马闪开,只得一咬牙,硬着头皮举起大刀,猛地迎了上去。 耶律五马还未投金之前,就是辽国出了名的勇士,一身蛮力十分惊人。他手中的钢刀是专门打造,重四十余斤。 赵邦杰一刀劈下,“当”的一声巨响,火星四溅,斩马刀的刀头竟然折断,刀头弹起,斜斜飞出,把不远处一个倒霉蛋给插死了。 耶律五马惨叫一声,猛地一闭眼,虽然弹开了这一刀,但几点火星溅入眼中,立时灼坏了他的眼球。 原来赵邦杰手中的斩马刀温度被升高之后,不断砍人,鲜血灌注刀身,就如同在不断淬火,刀身已经变得十分脆弱,这时和耶律五马的钢刀一撞,登时碎裂。 但飞溅的碎片,却无巧不巧地落入耶律五马的眼中,灼瞎了他一只眼睛。 耶律五马眼睛剧痛,慌乱之中将一柄钢刀舞得水泼不进,由亲兵护着飞速后退。 赵邦杰斩马刀已断,随手抢过一柄长矛,突突突将耶律五马的几名亲兵捅死,再要去追,已经被层层叠叠的士兵隔开了。 双方人马交错在一起,赵邦杰想要去追杀耶律五马还真有点难度,于是大声骂道:“金狗,算你逃得快。” 说着一勒马,往赵榛的身边靠拢。 这时岳飞也带着人杀了过来,看见赵邦杰击败耶律五马,松了口气。 三路人马聚集在一起,声势大振,周边的金兵倒了血霉,顿时被砍翻一片。 赵榛看着身边的两员猛将,问道:“咱们能赢吗?” 岳飞皱眉道:“金兵太凶悍了,主将都死了一个居然还不溃败,咱们就算赢了也损失不小。” 赵榛心想,mlgbd,这还只是汉儿军和契丹军呢。 他想到第一次和完颜宗望交战的时候,对方只用了几百人就把自己几千人杀得丢盔弃甲。而且,金军最强的重甲骑兵铁浮图目前还没有出现,那玩意儿不知强到什么程度。 “继续杀敌!” 赵榛招呼一声,挥舞着盘龙棍就朝着金兵杀去。 这三百来人聚在一起,个个都武艺高强,还武装到牙齿,寻常金兵哪里是对手。所到之处,波分浪裂,尸横遍野。他们看见哪里的宋军被压制了,就往哪个方向杀过去解围。 赵榛现在知道为什么古代大将经常上战场砍人,还不会死了。甚至很多时候全军覆没了,主将还能仅以身免。 这家伙,这么多装备一流、武艺高强的亲兵护着你,想死哪那么容易。 砍人之余,赵榛见赵邦杰拿着一柄长矛,使得很不顺手,便问道:“你的刀呢?” 赵邦杰郁闷地道:“那刀经受不住高温,断了。” 赵榛好奇地问道:“你那刀通红通红的,握在手里不烫吗?” 赵榛也想过用灵力把兵器加热了打架,拿着一条红彤彤的铁棍砸人,那多炫酷啊。 随便碰敌人一下,就吱吱冒烟,想想就刺激啊! 不过他怕烫,就算了。 赵邦杰道:“只要用灵气驱散热量,刀柄的地方就不容易发烫,不过缺点就是刀柄处容易断。末将那柄斩马刀是特别打造的,还能承受,可惜还是断了。” 赵榛道:“咱们回头再造一把。” 岳飞一边砍人,一边还在观察着战场,忽然皱眉道:“不好,金军的骑兵在撤出。” 赵榛道:“他们想逃么?” 岳飞道:“应该不是想逃,而是撤出去重新集结。这样混在一起,骑兵的优势根本发挥不出来。” 赵邦杰道:“那咱们也撤。” 岳飞摇摇头道:“他们能撤出去是因为金人的步兵在让路。咱们的人本来就少,又被金兵缠着,根本撤不出去。” 赵榛问道:“那怎么办?” 岳飞皱眉道:“末将试试能不能重组六花阵。” 这时候双方混战在一起,阵型什么的早就没了。 岳飞大声道:“张宪、王贵、牛皋、徐庆、王经,你们各自率领一个小六花阵,马上恢复阵型。” 岳飞带着赵榛,领着四个亲兵也组成一个小六花阵。赵邦杰也组了一个六花阵阵跟在赵榛身边护卫。 这阵赵榛跟着学过,此时跟岳飞组个阵也不难。他其实想自己带个阵,只可惜岳飞关心他的安危,不让他单干。 当下岳飞以自己为枢纽,带动阵法,观敌破绽,以强击弱,在敌阵中反复冲击。 他们一面杀敌,一面呼唤袍泽加入,于是许多落单的宋兵纷纷加入进来。 岳飞杀敌之时,不断呼喝下令,指派各人位置,伤者与未伤者各居所职,井然有序,展现出超强的指挥艺术。 在岳飞率领之下,六花阵不断壮大,不多时就形成千人规模,在金军之中来回扫荡。 此时,耶律五马终于成功从混乱中带出一支骑兵,在战场之外集结完毕。 “全军出击!” 上千匹战马撒开四蹄,在耶律五马的率领之下,发动了冲锋。 岳飞观敌阵势,发现耶律五马想要斜插两胁,立刻下令两翼散开,挡住金军突袭。 又令赵邦杰率本部精锐,飞骑突阵,直透对方心腹。赵邦杰如杀神在世,连毙金人数名谋克(百户),金人为之胆寒。 便在此时,身后一声炮响,紧接着杀声震天! 赵榛回头一看,顿时大喜,原来是城中的宋军终于杀出来了。 眼见大势已去,金军一名猛安(千户)大声道:“大将军,咱们撤吧。” “唉!” 耶律五马仰天长叹,率领残余的骑兵,在亲兵的护持之下向北撤退。 至于现场那些没有马的汉儿军步兵,他是顾不上了。 “耶律五马,留下狗头再走!” 赵邦杰得势不饶人,催动战马追了出去。 岳飞见状,立即让集结起来的骑兵跟着赵邦杰追杀敌人。 自己和赵榛却留在了原地。 冲出城来的宋军已经将留在原地的金国汉儿军团团围住。 “跪地不杀!跪地不杀!” 汉儿军眼见主帅毙命,契丹军又扔下他们跑路了,哪里还敢反抗,纷纷扔下兵器,跪倒在地。 不多时,一名四十来岁的男子小跑着冲了过来,大声道:“是哪位将军解了我洺州之围?” 赵榛和岳飞见状,在亲兵的簇拥之下,迎了上去。 那男子正是大宋宗室赵士珸,赵士珸见到赵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使劲揉了揉,不敢置信地道:“是信王殿下?” 赵榛笑道:“皇叔,好久不见!” 第34章 女真的战法 赵士珸是濮安懿王赵允让曾孙,和宋徽宗赵佶同辈,正儿八经是赵榛的皇叔。不像刘备,就硬扯。 一大早,就有探子来禀告赵士珸,城外有人在干仗。赵士珸被困城中,并不知道赵榛脱困的消息。一开始以为是金人的自导自演的把戏,想骗自己出城。等到再探,搞清楚的确是援军来了之后,便立时派兵出城了。 他来得还算及时,减少了赵榛的不少损失。这对叔侄一起在金营当过俘虏,现在又算是一起杀过敌,三言两语之下,感情迅速升温,就好似亲叔侄了。 当下一边派人打扫战场,一面并骑进城。 百姓听说打了大胜战,信王殿下带着大军把城外的金军全给扫了,个个都喜气洋洋。于是敲锣打鼓,箪食壶浆,前来劳军。 不过赵榛的大军都追击耶律五马去了,进城的都是些伤兵,没让百姓见到他手下的威武之师,让赵榛颇为遗憾。 赵榛看见百姓还挑着几头猪羊,疑惑地道:“城中还有粮吗?” 他没想到洺州围城都八个月了,居然还有肉吃? 赵士珸道:“城中余粮也就能坚持两个月左右吧。这是百姓高兴,掏出自己的家底了。” 岳飞忽然道:“金军一战而溃,留下了不少辎重。” 赵榛一拍大腿,兴奋地道:“对啊,走走走!” 当下赵士珸派出民夫,和赵榛一起乐颠颠地出了城。 只见狼烟遍地,一些宋军正在打扫着战场,各种能用的东西都被收集起来。金军的尸体堆成一堆,一把火烧了。 宋军的尸体则掘墓掩埋,请了城中的道士来做法事超度,赵榛亲手写了祭文,并让工匠镌刻纪念碑,祭奠这些为国捐躯的战士。此后四时八节,都有城中百姓敬献祭品,来祭奠这些救命恩人。 赵榛等人找到金军的粮仓,居然有上千旦粮食,还有一些肉干之类,当下兴高采烈地往城中搬运。 这时赵邦杰又带着大队骑兵赶了回来。原来一开始金兵大溃,被他们追杀了一阵,斩首百余级。 但他们的骑术比起金兵还是差了些事,追着追着竟然越追越远。那耶律五马也的确有些本事,竟然趁机收束败军,给赵邦杰来了个反冲锋。赵邦杰见占不到什么便宜了,便率军赶了回来。 赵士珸看见赵邦杰带回来的人马,个个都杀气腾腾,不由赞道:“殿下,没想到才不到半年,你就带出这样一支强军,这真是历代先帝庇佑,天不亡我大宋啊!” 赵榛心想,这是老子带出来的,跟历代先帝有个锤子关系? “皇叔今后有何打算?” “现在官家已登大宝,正是用人之际,我想南归辅佐。” “也好,皇叔且先随我回五马山,我麾下的马扩将军正要南归去见官家,正好让他护送你。” 赵士珸也知道马扩,欣然道:“马子充么?那再好不过了。” 二人商议一番之后,赵士珸将洺州兵马的指挥权移交给了赵榛。洺州一战,是赵榛第一次和金军正面硬刚。一万大军损失了近三千人,加上受伤的,战损超过一半。 虽然赢了,可谓惨胜。而且这次面对的只是金军中的汉儿军和契丹军。如果对上更精锐的渤海军和女真军,又当如何? 赵榛问岳飞:“你从军数载,有和女真军交战过吗?” 岳飞面露痛苦之色,说道:“有的。在新乡时,曾遭遇一名女真猛安,他只用八百人就击败了咱们的数千大军。” 赵榛道:“马子充曾经跟随金兵伐辽,金军只用五千人,就攻下了六万辽军驻守的上京城。你说说,宋军、辽军和女真军的差距在哪?” 这个问题岳飞早就想过一百遍了,闻言说道:“辽军精于骑射,宋军精于步射,这两支军队都不擅长近战硬碰硬。女真不同,女真军队最喜欢猪突猛进一口气凿穿对方的阵型,近战能力十分强横,结果辽军和宋军被女真人这一招吃得死死的。” 赵榛顿时明白了,这不就是战士克射手,近战克远程?任你攻击力再高,只要老子一近身,你就得歇菜。 而且金兵为了强化这个优势,还打造了刀枪不入的重甲骑兵铁浮图。这玩意弓箭射在上面也就听个响,根本没法打。 这次能打赢,当初在赞皇县缴获的金军盔甲也起了很大的作用。有了这些甲士顶在前面,大大地削弱了汉儿步兵和契丹骑兵的弓箭杀伤力。 赵榛问道:“那你认为咱们应该怎么克制这种战法呢?” 岳飞蹙眉道:“远战和近战给人的压迫感是不一样的。弓弩远战,看似威武,但其实杀伤力并不大,人会有一种侥幸心理,因为不一定能射到自己,就算射中了,也不一定会死。 但是女真人这种战法,一旦近身,断肢横飞,鲜血狂飙,军纪稍差,立时就要崩溃。要想克制,就必须练兵,做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才有战胜的可能。” 赵榛点点头道:“其徐如林,不动如山。那咱们回去之后,就加紧操练军队。” 赵榛想起后世的一些训练方法,虽然只知道一些皮毛,但写出来让岳飞参考一下,或许能起到一些作用。毕竟在历史上,岳飞就是创造性的做到了用步兵克制骑兵。 他们这边正在商议,忽然有斥候来报,洺水上来了许多船只,似乎是粮船。 赵榛等人面面相觑,这是金兵送粮草来了? 他们搜刮到的战利品中,只有千石粮食,几万大军吃不了多久。 赵榛本来觉得有点遗憾,没想到后续送粮的就来了。 赵榛连忙下令道:“百姓全部回城,派人换上金兵的衣服,咱们去接收粮草。他们不知道金军已经被咱们消灭了。” 赵榛在洺州城外蹲了一天,从洺水上来的粮船,还有个各州来的粮车,全都让他给截和了,共得粮草五千余石,金银财宝若干。 其中一半分给了洺州百姓,带着剩下的粮草则由降兵运送,拉回了五马山。 洺州守军一万余人,也都跟着赵榛一同前往。 百姓依依不舍,赵榛却知道,若留在此地,金人必定卷土重来。洺州已经没有多少粮食了,再围下去又要耽误春耕。 只要将洺州守军带走,金兵就算要复仇,也只会找自己,不至于屠杀洺州百姓泄愤。 带走洺州守军,不仅仅是壮大自己的实力,也是给洺州百姓留一条活路。 在历史上,洺州粮绝之后,赵士珸就是率领洺州守军突围而出,移驻白家滩,倚靠黄河天险,治壕堑,栽鹿角,继续抗金的。 让赵榛没想到的是,离开之时,城中居然有许多百姓踊跃报名参军,要跟着赵榛一起杀金贼。 这倒是个意外之喜,赵榛立刻命人选拔士兵。忙了两天,离开之时,大军竟然增加到一万五千之众,若算上那些降兵,足有两万人马。 第35章 小太祖 赵榛以前看武侠小说的时候,常常有一个疑问,既然那些侠客的武功那么高,为什么一遇到军队就不堪一击呢? 现在明白了,金庸那个时代的小说家,还有历史的局限性。他们写小说的时候几乎都遵从一个原则,那就是不能强行改变历史。 不管主角多牛叉,历史上该发生的事情还是得发生,所以袁承志只能远走海外,郭靖只能战死襄阳。而杨过虽然杀了蒙哥,但那是因为蒙哥本来就死在了战场上。 就算是后来的黄易,项少龙还是要隐居草原,寇仲也只能放弃天下。 但是到了网络时代,什么不能改变历史就是一句狗屁了,但凡是个男主角,改变历史只是小意思。 袁承志弄死皇太极,郭靖弄死铁木真,项少龙弄死嬴政,寇仲弄死李世民都是基操。 甚至手搓蒸汽机也只是小儿科,不徒手搓飞机,扔两颗原子弹,你都不好意思见人。 那我自己呢?我也是穿越者,手搓蒸汽机我是做不到,但我起码用这一战证明了一件事,武侠小说都是尽扯淡。 武林高手怎么可能打不过军队?你说你军队训练有素?那我把武林高手集中起来训练一波不就行了吗? 然后呢?武林高手身有内功,力量比普通人大,速度比普通人快,组成一支大军,打什么军队不是砍菜切瓜? 什么少林寺、全真教、丐帮,整个一万大军,由洪七公王重阳什么的亲自带队,暴打蒙古不是小菜一碟? 前两天自己在战场上,挥舞着盘龙棍,一顿打砸抢,少说也砸死了一百人,还人送外号“小太祖”。 而岳飞和赵邦杰这两位猛男,弄死的人比他还多。 这要这个级别的整个万把人,组个军队,那打穿全世界也指日可待了吧? 只可惜粮食不太够,空间里就那么一小块地方,就只能种那么点东西,为了让马扩离开之后也不断粮,赵榛还一直在储存粮食。 现在的希望就是五马山上那十亩山田的小麦能够种植成功。 如果那些小麦也能够提供灵气,就妥妥的了。 …… 赵榛一万人出去,两万人回来,还带来了大量的辎重,受到了山寨热烈地欢迎。 当然,这一战战死数千,在欢呼声中,也隐藏着许多失去至亲者的眼泪。 洺州城外的这一场大胜,很快就传遍了整个两河大地。 许许多多被金兵压迫得喘不过气来的百姓,都在传颂着小太祖的威名。 “小太祖”赵榛,率领五马山义军三战三捷,歼灭金兵近两万人,诛杀金国太子完颜宗望的事迹,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赵榛回到五马山不到十天,就有附近山寨的义军举寨来投,还自带干粮。 马扩见大势已成,便向赵榛辞行,想着尽快南下,召集大军和金人决一死战。 …… 清晨,白马泉边,泉水汩汩流淌。 泉边立着五匹石马,也不知是什么年代雕成。 赵榛就在这五匹石马旁边,和马扩、赵士珸道别。 “殿下在洺州这一战,给了许多人希望。不仅仅是百姓,那些屡屡被金兵战败的军队也是。殿下告诉世人,金军并非不可战胜。也给了朝廷那些投降派狠狠一记耳光。臣此次南下,一定不辱使命,为殿下带来大军。” 赵榛却在心里念叨:“赵构啊赵构,你可千万别怂啊!” 一转念又为自己“小太祖”的名号发愁,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给传出去的。 这下可好,想否认都否认不了。 但愿赵构那厮的心眼子没有那么小吧。 不过,赵榛虽然对赵构不放心,对马扩那张嘴还是挺有信心的。 马扩当初出使金国,一力促成“海上之盟”,联合抗辽。双方约定,由宋国出兵攻占燕京,之后幽云十六州尽归宋朝所有。 但是童贯北伐,大败亏输,幽云十六州尽归金人之手。马扩凭着一张嘴,竟然硬生生地把幽云十六州给要回来了。 只可惜金国已经看出宋国不堪一击,没过多久就翻脸不认人,出兵伐宋。 但不管怎么说,在幽云十六州的问题上,马扩的表现堪称完美。 希望他马子充面对赵构的时候,也能这么给力吧! 赵榛和他说了一会,便把时间让给了亸娘,亸娘带着马扩的儿子,一家三口站在路旁依依惜别。 赵榛则对赵士珸说道:“皇叔,此番南归,若是子充兄遇到什么苦难,还请务必照拂一二。” 赵士珸道:“臣一定尽力,请殿下放心。只是金人吃此大亏,转眼就要反扑,殿下在此独立支撑大局,一定要注意安全,若事不可为……呸,这话不太吉利。” 赵榛哈哈笑道:“皇叔不用担心,燕赵之地,自古多豪杰之士。昨日又有义军来投,想来要不了多久,就可以聚集十万虎贲,金人若来,正好让他们见识见识我大宋男儿的厉害。” 赵士珸大赞道:“殿下豪迈,不愧是我天家子孙。” 他本想说不愧有“小太祖”之称,终究是没说出口。同时不由得担心起来,这话要是传到赵构的耳朵里,不知他会是什么反应。 赵榛命人取来酒,举杯说道:“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本王就在此地祝你们一路平安吧!” “殿下保重!” 马扩和赵士珸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带着三百护卫,下山而去。 …… 送罢马扩,岳飞和赵邦杰忙着练兵去了。 赵榛跑去看了看自己的麦田,还没有破土,便又躲进空间拔麦子去了。 拔了几下,便看着不能逾越的空气墙发愁,尼玛,就不能多点地方吗? 要是能多点空间,就能多养活一些人,多造就一点高手,这样自己就算累一些,也心甘情愿。 要不然不种麦子了,种水稻试试? 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放弃了,种水稻还得把地改造一番,弄成水田才行。 而且产量估计也就和麦子差不多,除非能搞出杂交水稻。但他又不是袁隆平,哪有这本事。 不过说到水,他忽然眼前一亮,如果我种一些水生作物呢?比如莲藕,芡实,茭白之类的。 茭白是南方特有,可能搞不到种子。但莲藕和芡实却是南北皆有的,搞点种子应该不难吧? 想到这里,赵榛连忙三下五除二把麦子全给扯了下来,遁出空间,寻了个寨民,问道:“这附近有荷花吗?” 第36章 岳飞的婚事 ps:相信大家也发现了,我给岳飞的是主角待遇,这本书是双主。 求收藏,求推荐,求追读,求一切…… …………………… 那个寨民听说赵榛要找荷花,一脸懵逼地说道:“大王,这才二月初呢,上哪儿找荷花去?” 赵榛一拍脑门,忘了这茬了,连忙改口道:“我是说,这附近有没有池塘或者湖泊什么的,是长荷花的?” “哦,山脚下那个池塘就有啊。” “走走,带我去!” 几个人一溜烟跑到山脚,找到一个干涸的池塘,却只看见遍地翻开的土堆,连一片残荷都没有瞧见。 “荷叶呢?” “秋天的时候,大家把池塘的水放了,捉鱼挖藕,都刨干净啦。” 尼玛,这不是耍老子吗?赵榛无力吐槽。 不过他仍不死心,脱掉鞋子,撸起裤脚就下了池塘。 这时节尚未开春,河底的淤泥夹杂着碎冰,踩上去如同踩着玻璃渣,能把人脚扎出血来。 赵榛连忙默运火脉灵气,一股暖流涌入脚底,顿时舒坦多了。 “大王,你这是作甚?” “看看有没有没挖到的莲藕啊。” 那几个寨民都傻了,不就吃个莲藕,至于吗? 不过大王都下去了,他们也不能站在岸上,便一起光着脚下了池塘,在土堆中翻找了起来。 “翻仔细点,莲子也要。” 几个人把池塘翻了个个儿,还真找出两条挖漏了的莲藕来,还捡到了十多颗莲子。 赵榛给大家道了句谢,乐颠颠地提着两条莲藕往自己住处走。 到了家,房门一关,立刻遁入空间,将莲子洒在灵泉中,又将两条莲藕种好。 然后往灵田里种了点小米,浇上水,这才回到现实世界。 种小米是因为最近麦子吃腻了,换个口味。 此时天色向晚,都在准备晚饭,赵榛这大半天又是挖藕,又是种地的,有些累。便弄了把躺椅,靠着看山头落下的夕阳。 忽然他看见远处屋檐下站着一对男女,不知在说些什么。 赵榛发现那男的居然是岳飞,体内的八卦之魂忍不住燃烧起来,便运起灵力,侧耳倾听。 他修炼天脉灵气之后,五感远远强于常人,虽隔得远,也听得一清二楚。 “五郎,我看你上次出去打仗,衣服都烂了,给你做了件衣裳。” “有劳李娘子了。”岳飞美滋滋地接过衣服。 李娘子又道:“我是看着做的,也不知道合不合适,要不你穿上试试?要是不合身,我再改。” 岳飞也不客气,将那件袍子往身上一穿。仔细打量了一番,转了一圈,呵呵笑道:“甚是妥帖,这针脚也绵密,李娘子好手艺啊。” 李娘子被他一夸,反倒闹了个大红脸。 赵榛大乐:我去,还给做衣裳,这姑娘看上岳飞了啊。 赵榛见李娘子正要告辞,连忙出声叫道:“鹏举,这位姑娘是你的朋友吗?” 岳飞见赵榛看见他们了,便带着那位李娘子走了过来,给赵榛行礼。 李娘子落落大方地给赵榛见礼道:“民女李娃,拜见大王。” “李娘子请起,经常听鹏举说起你。今日有幸一见啊。” 李娃听见这话,忍不住扭头去看岳飞,一双眸子亮晶晶的,含羞带怯。她没想到眼前这个八尺高的汉子,居然会在大王的面前提起自己。 岳飞一脸懵逼,心想我何时在殿下面前提起过她了?忽见赵榛朝自己眨了眨眼睛,顿时明白了,莫非大王在撮合我和李娘子? 赵榛一听见李娃这两个字就明白了,这就是岳飞未来的老婆。 历史上,李娃要等到一年多以后才嫁给岳飞,没想到现在就相识了。 这时屋内传来阵阵饭香,赵榛道:“既然来了,不如一起吃顿便饭吧。” 李娃欣然道:“好啊,那奴家去帮忙。” 然后便乐颠颠地往屋内走去,脚步轻快已极。 赵榛心中暗笑,这对夫妇性格爽朗,都是打蛇随棍上的主,怪不得能过到一起去。 “这李娘子性格爽朗,怎么认识的?” “去年北上途中,碰巧将她救了下来。她一个弱女子,乱世之中无处可去,便跟着臣上了五马山。” “原来如此,恭喜鹏举得遇佳人啊,不过她年纪似乎比你大一些,你不嫌弃么?” “人生难得遇一知己,年纪什么的,不是问题。” “通透!”赵榛竖起大拇指,赞了一声,又说道:“既然你们两个都不是扭扭捏捏的人,何不成亲呢?” “若是成亲的话,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且,岳飞已有妻子,如何再娶呢?” 赵榛心想,你那老婆怕是早跟人跑了。 岳飞十六岁成亲,娶妻刘氏,后来从军抗金,让刘氏照顾母亲,她却两次改嫁。 刘氏后嫁与韩世忠军中一押队,韩世忠让岳飞来娶刘氏,岳飞此时已娶李娃为妻,不愿再续旧情,于是派人给刘氏送去数百贯钱,以资助其生活。 赵榛道:“大丈夫三妻四妾实属平常,既然得遇佳人,切切不可错过。便由我来给你主婚,让姐姐给你说媒如何?” 赵榛说的姐姐,自然是马扩的老婆亸娘。 岳飞大喜道:“若有嫂嫂说和,殿下主婚,那真是再好没有了。” 赵榛哈哈大笑:“就这么定了,吃饭去。” 二人进屋,李娃正帮着亸娘摆饭,她大概是个社牛,还没一会工夫就和亸娘、燕子有说有笑了。 赵榛踱进厨房,对亸娘说道:“姐姐,有个事要求你。” 亸娘擦擦手,疑惑地道:“什么事还要跑到厨房来说?” 赵榛把亸娘拉到一旁,把让她给岳飞说媒的事说了,亸娘大喜:“这是好事呀,这姑娘挺机灵的,我喜欢,包在我身上了。” 这时燕子和李娃已经摆好了饭,趁着等赵邦杰的工夫,亸娘把李娃拉到一边,两人嘀嘀咕咕说了一阵,便看见李娃满脸羞红地跟在亸娘的身后,走了回来。 岳飞正眼巴巴地看着呢,亸娘笑着给他一个眼神,岳飞激动得直搓手。 不一会赵邦杰也来了,大家围坐吃饭。 李娃想着岳飞马上就要是她的夫婿了,有些害羞,本想矜持一下,没曾想饭菜太好吃了。吃了一口,就根本停不下来。没一会儿就把一大碗面条吃了个精光,感觉不过瘾,又吃了个炊饼。 什么矜持,全忘了。 第37章 十万人马 岳飞和李娃的婚礼就定在三日后,消息一传出,整个山寨都喜气洋洋。 洺州一战,岳飞指挥若定,是最大的功臣,整个赞皇县无人不知。 他才二十五岁,就已经和原本的寨主赵邦杰各领一营,并驾齐驱了。 人们忙忙碌碌,开始操办起这桩婚事来。 赵榛睡了一夜,清早起来,趁着燕子还没醒,便又遁入空间去看他种植的那些莲藕和小米。 刚一进去,便嗅到一股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 只见灵泉之上,弥漫着许多田田的荷叶,荷叶中间夹杂着十几朵粉色的荷花,赵榛大喜过望,跳下水去帮助荷花授粉。 水并不深,勉强能没过大腿,泉底是松软的泥土,赵榛抓住一根荷叶尖,顺着探下去,很快就抽出一根白嫩嫩的藕箭。 赵榛把藕箭洗干净了,迫不及待咬了一口,一股清甜顿时在口腔之中弥漫。 我顶你个肺啊,太好吃了。 赵榛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藕箭。 不过这么吃太浪费了,还是等长成了莲藕才比较划算。 一根藕箭吃下去,赵榛默运灵力,发现灵窍之中的灵气竟然可以觉察地增多了。 虽然说增加的量极其微小,但是以往的话,起码要吃上一大碗面条才能增加这样的量。 这意思就说,藕箭带来的灵气远胜于同等的小麦。 赵榛高兴之余,很快就想明白了,这玩意儿毕竟是种在灵泉里的,不是种在岸上的小麦能比的。 想到这里,赵榛决定这片小米成熟之后,就把岸上的灵田改造一下,灌上泉水,以后种水稻。水稻也是长在水里的,应该比种小麦的效果好。 赵榛从空间里溜出来,已经是吃早饭的时间了。吃过早饭,大家就开始在山上披红挂绿,准备岳飞的婚礼。 赵榛混到下午,估摸着莲藕长得差不多了,于是又溜进了空间。 荷叶已经凋残,他来得晚,没有吃到新鲜的嫩莲子,不过老莲子也不错,莲心泡茶,莲子做羹,都是极好的。 赵榛把莲子全摘了,又开始采藕。 灵池之中也有空气墙,他只能在很小范围的水域内活动,饶是如此,他还是采到了二十多斤莲藕。这产量,比种小麦高了几乎七八倍,而且还有莲子这种副产品。 赵榛仔细地洗干净泥土,又把小米收割了,美滋滋地出了空间。 他找到岳飞,告诉他:“今晚你把牛皋他们也叫过来吃饭。” 岳飞吃了一惊,他知道吃饭意味着什么。 赵榛点点头,说道:“以后让他们也跟着你练。” 岳飞大喜:“好嘞!” 屁颠颠跑去找牛皋他们去了,简直比结婚还高兴。 赵榛又找到了赵邦杰,让他寻几个信得过的兄弟过来吃饭,不能厚此薄彼啊。 这天晚上的晚饭热闹了,牛皋等人,赵邦杰的手下钟国栋等人都来了。 十几个人围了一大桌。 亸娘用莲藕做了一大锅腊鸭闷藕,腊鸭是燕子去年秋天打到风干的。鸭肉的咸香和莲藕的清香互相激发,热气腾腾地让在场众人都食指大动。吃完腊鸭和莲藕,再就着汤煮点面条,就是美滋滋的一顿晚饭。 两天后,岳飞大婚。 “一拜天地!” 第一次看古人结婚,赵榛饶有兴致。 “二拜高堂!” 岳母不在此地,李娃父母双亡。高堂没有,不过赵榛作为君主,勉为其难坐在椅子上受了一拜。毕竟天地君亲师,君比亲还大呢。 “夫妻对拜!” 喜娘扶着李娃,对岳飞一拜,岳飞昂然受礼,然后回拜一礼。李娃再拜,岳飞受礼,再还礼,如是者四。 赵榛瞧着新鲜,原来夫妻对拜,并不是夫妻二人弯腰碰头的拜呀。 这也对,在古代,夫是妻的天,哪有同时对拜的道理,又不是结拜为兄弟。 拜过天地,送入洞房。 亸娘领着一群妇人,簇拥着一对新人进了洞房。 亸娘命人送上两碗红枣莲子羹,还加了蜂蜜,甜甜地格外好吃。 然后又将一些同心金钱,红枣、莲子,黄豆、核桃撒入帐中。 这个习俗叫做撒帐,寓意永结同心,早生贵子,多子多福。 随后,亸娘又命人送上两把剪刀,两人一人拿了一把。 “嚓!” “嚓!” 各自剪下一绺头发,两只手合在了一起,两绺头发也合在了一起。 两个人相视一笑,李娃将那两绺头发裹在了一起,挽成一个同心结的样子,随后拿出一块方帕包好,藏在身上。 亸娘笑盈盈地念道:“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欢娱在今夕,燕婉及良时。” 念罢便笑吟吟地领着一群妇人退出了洞房。 不过这还不算完,等下喝过喜酒,宾客们还要来闹洞房。刚那两碗粥,就是给他们垫肚子的,否则的话,又累又饿,还真没精力应付那些来闹洞房的人。 …… 大婚之后,岳飞又开始一门心思扑在操练士卒之上。 除了操练士卒,便是指导牛皋等五人练习风脉灵气。而赵邦杰那边,也带着钟国栋等五人练习火脉灵气。 赵榛事先警告过他们,两种灵气同练的话会产生冲突,到时灵脉自焚而死。 此时练习这灵脉的也没多少人,大家还能守规矩,等到以后人多了起来,那就控制不住了。 总是会有贪心的人会交换秘籍互相练的,但练习的结果,必然是惨烈的。 随着天气转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投奔五马山。 但赵榛看着那些投奔的人,却有些懵逼。他们竟然是拖家带口而来。 原本赵榛还在发愁,这要是来的人太多,粮食咋够吃啊? 现在才知道,他们不仅举家来投,居然还自带干粮。 询问了一番之后才知道,原来自金国与宋国交恶以来,金人每每南下劫掠,百姓苦不堪言,不得已才各自结寨自保。 每年秋播的时候,金人并不骚扰,他们就下山去播种。到了春天,金兵趁着天气暖和,便又南下劫掠,这时候,百姓就只能纷纷上山躲避。 原本各州县都有自己的藏身之所,但要是金人真心要攻,也难免伤亡惨重。 如今又到了金人劫掠的日子了,百姓听了赵榛“小太祖”的威名,许多人觉得有靠山了,便纷纷跑来五马山避难来了。 如今五马山上的百姓,除了原本庆源府境内的赞皇、赵州、高邑诸县的人之外,稍远一些的真定府、信得府也有不少百姓来投。 到了二月底,整个五马山,赞皇县的人口,竟然突破了十万! 第38章 抓个典型 赵榛算是知道史书上的五马山抗金义军聚众十万是怎么回事了。 敢情是老弱妇孺加在一起十万。 我就说嘛,真要有十万大军,哪那么容易就被金军给灭了。 虽然大家上山都是自带干粮,但其实也撑不了多久。赵榛算了一下,就算有山寨的接济,最多撑过五月,大家就得下山求活了。而且,前来投靠的难民还在不断增多,这样下去,恐怕连五月都不能撑过。 不过因为五马山义军打了几次大胜战的原因,倒也有许多真正的抗金义军慕名来投。而且,前来投靠的难民之中,也有许多青年男子愿意参军,经过岳飞赵邦杰一番选拔,又挑出来一万士兵。 十万军民坐吃山空,赵榛愁眉不展,召集诸将前来商议。 赞皇县令聂谈自投效以来,做事兢兢业业,认真负责,赵榛倒也没为难他。 因他是山寨中唯一的文官,便让他先发言。 聂谈想了想道:“其实临近诸县之中,也有许多富户,大王若想养活这十万军民,莫若去找他们借点粮食。” 赵榛心想,你特么是被老子抢光了,心里不平衡,想让别的地主老财也倒大霉呢? 却听赵邦杰一拍大腿:“着啊,劫富济贫,正是我辈所为啊!” 一些刚刚投靠过来的山寨头领,也纷纷表示赞同。 赵榛没好气地道:“着什么着,咱们是抗金的义军,不是山贼。你现在也是朝廷命官,武翼大夫。那些富户就算是为富不仁,也是大宋的百姓。打劫自己百姓的事能干吗?” “额……” 赵邦杰一时语塞。 “不过……”赵榛话锋一转,“咱们可以派人去查探一番,若是有和金人勾结,祸害百姓的,便是大大的汉奸。自然要予以惩戒,抄家灭族都是轻的。” 这话说得聂谈脖子一缩,连忙大赞道:“殿下说得好,此等人的确是我大宋的败类,死不足惜!” 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忍不住嘀咕,这不还是抢劫吗?就换了个名头而已。 岳飞也赞同道:“殿下果然妙计,不仅能获取辎重,还能震慑那些有不臣之心的宵小之辈。不过行的虽然是义举,也可能会被小人颠倒黑白,最后还是被抹黑成抢劫。 臣建议抓到此等汉奸之后,召集百姓,公开审判,明正典刑,这样才杀之有名。另外所取财物,一半分给当地百姓,自然万民传颂,有口皆碑,无人能抹黑得了殿下。” 此语一出,众人轰然叫好。 赵榛像看怪物一样地看着岳飞,心想你也是穿越来的吧?这等打土豪的法子你也想得出来,下一步就要分田地了吧? 转念一想,若非自己现在代表的是大宋,只怕这货真的会想出分田地的法子。他现在想不出,只不过是他的立场原因而已。 历史上的军队,能被称为人民子弟兵的,除了我军,大概就只有“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的岳家军了。 岳飞特别擅长和百姓搞好关系,也特别擅长做敌后工作,他每次北伐,大军一出动,沦陷区的义军就云集响应,烽烟遍地,搞得金人焦头烂额。 他要是搁现代,绝对是我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 赵榛想了想,说道:“既然如此,咱们就出动军队,让群众检举揭发,以有人和金国勾结的名义,出去走一遭,大家以为如何?” …… 说干就干,第二天,五马山上就找了一些群众代表,开了个大会。主要内容就是让群众检举揭发,自己老家有哪些和金人勾结,欺压百姓的土豪劣绅。 赵榛本来以为,只要他这个信王虎躯一震,说要给百姓们做主,百姓就一定会群情汹涌,纷纷响应来着。 结果开了半天大会,这些百姓代表连个屁都没放出来。 这才知道,自己还是天真了。什么王八之气都是扯淡,你躲在山上咋咋呼呼,谁信啊? 老百姓要是真揭发了,你又没有干掉那个土豪,到时候回了老家,被土豪打击报复怎么办? 还是那句话:“谁赢他们帮谁!” 无奈之下,赵榛只得散会。 会后和众人商议,岳飞建议从参军的队伍中找一些人来揭发,当托。 因为这些人既然肯来参军打金人,那觉悟肯定是很高的。 让他们揭发自己家乡的土豪劣绅,应该不成问题。 赵榛想了一下,还是否决了。因为他考虑到这些士兵也是有家人的,就算士兵们不怕,他们也会担心自己的家人。 最后大家又商议了一番,觉得还是要抓典型,先打听哪里有着名的死汉奸,然后发兵去给他灭了,再带回来搞个公审。 让百姓实实在在地看见,他们自然就拥护了。 主意一定,明查变成了暗访。 这下果然好使多了,不少人检举揭发,原来乱世之中,助纣为虐的死汉奸还真不在少数,许多人投靠金人,帮其敛财,自己则中间商赚差价,大发横财。 经过筛选后,赵榛等人很快选定了驻扎在井陉县的遥隶禁军指挥使丁大名。 宋朝的禁军分为在京禁军和遥隶禁军,所谓遥隶禁军,就是在西北河北等地抵御异国的军队,也就是边军。指挥使大概相当于现在的营长,麾下大概五百人。 这个丁大名自从金国入侵,便乐颠颠地率领部下投靠了金人,除了手下的五百禁军之外,还网罗了一些厢军和乡兵,手底下有一千多号人。金国也不含糊,给了他一个猛安的职位,仍让他驻守井陉县。 井陉县在太行山区,耕地稀少,人口不多,照理来说没什么油水可以捞。百姓控诉这个丁大名,也并非因为他横征暴敛。 而是他疯狂的抓捕百姓去挖矿,这些人去了矿场,就很少回来了。根据拼死逃回来的人说,许多人都是被毒死的,死了之后就往乱葬岗一扔,被野兽吃掉尸体,十分凄惨。 冬天太冷矿场无法开工他消停了一段时间,一过完年,马上要开春了,他又开始抓人,因此许多百姓都逃了出来。 这个消息引起了赵榛的警觉,他问什么矿还能毒死人?回答说是石炭。 石炭就是煤,宋人喜欢用煤做燃料,东京城家家户户烧煤,都没人烧柴的。炼铁烧瓷什么的,也都是用煤做燃料。 挖煤怎么会毒死人? 这个问题对方就不知道了。 赵榛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一件可怕的事。 根据他并不丰富的物理知识,古人就是用煤炭来提炼硫磺的,硫磺这东西有剧毒。 而它的功能之一,就是用来……做火药! 第39章 霹雳炮 ps:今天开始上第一轮推荐了,这是第一战,至关重要,要是输了,上不了第二轮,就完犊子了。所以求收藏,求追读,求投资,求章评,求段评,求一切! …… 赵榛找到聂谈,问他赞皇县库里的火药哪里来的。 聂谈想了想,说是浦里特弄来的。 赵榛想起来浦里特是在赞皇县搜刮财富的金人,后来被自己砍了脑袋。 “他弄火药干什么?” “他到处搜刮财物,有一次弄到了两门禁军遗留下来的霹雳炮,可惜没有火药。” “霹雳炮?” 赵榛有些不淡定了,又是霹雳又是炮的,一听就很牛叉的样子,宋朝还有这神器? “厉害吗?能打多远?” “声如霹雳,响如雷霆,百里皆闻,极其厉害。” “……别扯虚的,老实说。” “这个霹雳炮就是……以火药填铁筒内,塞入用纸包好的生石灰,遇敌引火发药,其声如雷,纸裂而石灰散为烟雾,眯其人马之目,我军就可以趁势掩杀……” 赵榛大失所望,心想白激动了,还霹雳炮,名字叫得这么拉轰,原来是撒石灰用的。 聂谈见赵榛一脸失望之色,连忙说道:“大王不可小觑此物,两年前,李相就曾经用霹雳炮击退金兵,浦里特当时就在场,所以他一见到霹雳炮,就特别重视,还找到了几个本地的工匠,想试试能不能改造得更厉害一些,所以才会跑到井陉县弄了些火药来。” 聂谈说的李相,自然就是宰相李纲了。赵榛一听这话,顿时暗笑自己狂妄自大,轻视古人智慧。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霹雳炮自然是狗屁不如,但放在这个时代,已经是首屈一指的先进武器了。 况且浦里特一个金人都想着改良武器,我一个现代人,难道还不如一个鞑子? “那两尊霹雳炮在哪里?” “原本是在县库,现在可不知道在哪了。” 赵榛明白是去年把县衙洗劫一空的缘故,他想起当时曾经造了个登记物资的册子,就叫人拿了册子来查询。一查发现这东西就在五马山,登记为大铁管两根。 赵榛连忙命人去翻找,又让聂谈去把懂这东西的工匠找来。 等见到这两门霹雳炮,赵榛不由得暗暗吐槽,果然就是两根大铁管。 这东西结构太过简单,完全就是靠火药的推力,而这年代的黑火药质量不过关,也推不了多远。赵榛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好歹知道要等到明朝将黑火药颗粒化之后,才成为真正的杀人利器。 这时聂谈带了两名工匠过来,为首的工匠姓易,另外一位是他儿子。他在汴梁的“火药窑子作”干了半辈子,是一位研究火器的专家。 靖康之变后被掳北上,那时候北上的各种匠人有十万之众,他父子二人身份低微,混在人群中并不起眼,后来却被见识过霹雳炮威力的浦里特要走了,就一直住在赞皇县城。 赵榛问道:“易老,这两门霹雳炮还能使吗?” 老头惶恐地道:“大王,小老儿可担不起这个称呼。” 赵榛和蔼地道:“老人家不必客气,且先看看这炮。” 易老又给赵榛行了个礼,这才开始仔细查看那两门炮,检查了一番之后,躬身回答道:“大王,这两门霹雳炮炮身完好,只要有火药,就可以使用。” 赵榛又询问了一番这炮的情况,发现它居然只能平射,甚至都不能曲射,最远射程也不到两百步。 赵榛让人带易老父子下去,好酒好饭款待,问岳飞等人道:“你们怎么看?” 岳飞蹙眉道:“金人亡我大宋之心不死,正在大举筹措粮草,又一次兴兵南下。如今又有火药之助,朝廷危矣。臣请求出兵,毁掉井陉矿场。” 赵邦杰道:“殿下,这不是金兵南侵的事,恐怕要不了多久就会来攻打咱们了。若是这些火药用在咱们身上,那可够咱们喝一壶的。” 赵榛却想得更多,他说道:“火药之利,毁天灭地。咱们不仅要毁掉井陉矿场,最好是将火药带回来,有了火药,对咱们守城大有好处。还有,丁大名那个狗汉奸也要抓回来,当着百姓的面明正典刑。这对凝聚人心有大用,有道是‘人心齐,泰山移’,有了百姓的拥护,咱们才能守住这座山,守住这座城。” 岳飞和赵邦杰一起抱拳道:“臣愿往!” 赵榛权衡了一下,说道:“咱们的大本营至关重要,金兵随时可至,赵邦杰更熟悉山上的情况,随我一同守城。岳飞听令。” “臣在!” “给你三千人,每人配备两匹坐骑,闪击井陉矿场。你需要注意的是,井陉矿场这么重要的地方,不可能只有丁大名的伪军驻守,一定还有正规的金军,所以务必小心行事,量力而行。若事不可为,带回火药和丁大名的任务可以放弃,但矿场一定要炸掉。最后,安全回来!” “臣领命,保证完成任务!” “去准备吧!” …… 岳飞很快就从疾风营中挑选了三千大军,一人两骑,趁着夜色,悄然离开了五马山。 赵榛命令赵邦杰继续巩固赞皇县和五马山的防御,自己则领着郑老父子鼓捣起火药来。 火药的配方初中生都学过,75%的硝石、15%的木炭、10%的硫磺混合,就能够得到配比完美的黑火药。 如果再混入白糖,那就是大伊万。在这个年代,说句毁天灭地并不为过。 硫磺和硝石除了做火药之外,它们还是重要的中药,另外还是道士炼丹的重要材料。 赵榛把县城里的药铺和道观都给洗劫了,果然得到了好几斤硫磺和硝石。 接下来就是白糖了,这年代还没有白糖。不过,赵榛虽然没什么文化,好歹上辈子看了不少穿越小说。 那些主角们一穿越到古代,就是制白糖啊、造火药啊、煮细盐啊、酿白酒啊什么的,牛皮得很。白糖的制作方法嘛,这些前辈们也都是明明巴巴写在那些穿越小说里的。 赵榛在当初搜刮的县库物资里翻了半天,找出二十多斤红糖来。 他打算按照穿越小说里介绍的黄泥脱色法来制造白糖。 “成败在此一举了,各位穿越界的前辈们,一定要保佑小弟啊!” 第40章 地脉传人 赵榛提着红糖进了厨房,把燕子叫过来帮忙。 生了火,将红糖倒进锅里熬煮,他怕熬糊了,叫燕子把火整小点。 没过多久,红糖就被熬成了膏状,赵榛连忙将糖膏舀起来,倒进一个大号的漏斗里。 漏斗的底部提前用麦秆紧紧塞得严严实实的,下面放置了一个大盆。 等到糖膏凝固得差不多了,赵榛端起一盆事先准备好的黄泥水,哐地倒进了漏斗。 “啊……” 燕子心疼地叫出了声,这可是珍贵的红糖啊。 她从小到大,第一次喝红糖水,还是几个月前来月事的时候,赵榛冲给她喝的。那一天,她喝着甜甜的红糖水,不论是胃里还是心里,都是暖暖的。 赵榛给她一个眼神,笑道:“别慌,变个戏法儿给你看。” 燕子眼见好好的糖膏全让浑浊的黄泥水给糟践了,忍不住叹了口气。 不过听赵榛说要变戏法,又忍不住充满了期待。 赵榛却不再说话,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漏斗,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听“滴答”一声,一滴黑色的液体从漏斗下方流了出来,缓缓滴落在地上的盆中。 “滴答!滴答!滴答!” 黑色的液体渐渐变成了一条直线,流入盆中,而漏洞中的水线也正在变少。 终于,糖膏要露出水面了。 赵榛表面淡定,内心却紧张到了极点,一定要成功啊! 水位落了下去,糖膏露了出来! “成了!” 赵榛小小地挥舞了一下拳头。 燕子却看得呆了,因为那红褐色的糖膏已经消失无踪,剩下的,只是满满一斗晶莹如雪的事物。 当然了,晶莹如雪只是个形容词,相对于赵榛上辈子吃的精白糖,这玩意儿还是有点发黄,如果想要真的雪白,那还需要重新结晶一次。不过赵榛又不是拿来吃的,倒也不用讲究太多。 饶是如此,燕子也看得呆了:“这是什么?” “尝尝看!” 燕子用手指刮了一点,放在舌尖上一尝,惊呼道:“好甜,是糖!” 赵榛抓了一把,仔细看了看。尼玛,《天工开物》果然是本神书,只可惜老子穿越得太仓促了,要是能提前准备一番,把这本书记下来,可就赚大发了。 他把上面较为洁白的糖收集了起来,打算燕子、亸娘、李娃一人分一点。剩下的比较浑浊一些的,就拿来做炸药使了。 亸娘见了白糖大吃一惊,她出生大户人家,自然见多识广。 “这不是四川遂宁府的糖霜么?小弟,你居然会制这个?” 古代的糖霜是唐代遂州一个叫邹和尚的人发明的,一直是当地的特产,在宋朝时成为贡品,极其珍贵。 “额,这个么,遂宁的官员曾经将制作糖霜的方法进贡给皇宫,我恰巧看过。” “真好,谢谢啦!” 亸娘抱着给自己的一小罐糖,一脸的美滋滋。 “伤员最近怎么样了?” “恢复得还不错,不过咱们缺药材。” 赵榛特别搞了个医疗队,来治疗看护伤病员。亸娘就是负责人,现在李娃也加入进来了。 “看看仓库里能用的都拿去用,不够咱们再想办法。” 之所以让亸娘负责医疗队,是因为赵榛发现地脉灵气,所附带的能力十分神奇。 首先,地脉灵气具有御土之能,如果灵气充足的话,一经使出,土地翻转,气势十分惊人。 其次,地脉灵气蕴含生命之力,它甚至可以加速植物的生长速度,赵榛前几天曾亲眼见到亸娘用灵气催开了一枝杏花。 赵榛怀疑空间之中植物生长的速度如此之快,就是因为地脉灵气充足的缘故。 将来如果能在外界大规模的使用地脉灵气,不知要对世界造成何等影响。 不过这两点都不是目前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地脉灵气对一些气血不畅的内伤具有良好的疗效。 战场上的钝器是十分常见的。面对身披重甲的敌人,寻常的刀剑是没有用的,此时就必须要用钝器来伤敌。 钝器之伤在内腑,以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对内伤基本就是束手无策。比如《本草纲目》中记载的治疗内伤的办法就是……喝尿! 一个战士要是受了内伤,就只能硬挺,等着咳血而死或者自动痊愈,别无它法。 而地脉灵气,居然可以疗伤止血,接续经脉,这可就太厉害了,如果能善加利用,以后不知道可以拯救多少生命。 …… 易老将赵榛最新配比的火药装填进了霹雳炮中,还加了点白糖。 赵榛再三嘱咐这玩意儿一定要往少了加,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减。 为了防止炸膛,还特地挖了个堑壕。 “点火后记得躲进堑壕。” 赵榛嘴上说着,自己反正是躲得远远的。 “轰!” 一声巨响,声闻数里。 远近的寨民都吓了一大跳。 赵榛等人从掩体里出来,走过去查看爆炸现场。 他们事先在200步、300步、400步、500步外都设立了一些木靶。 现在除了五百步的木靶还有一些完好之外,其他地段的木靶都被轰了个稀烂。 这当然不是装填生石灰能做到的,他们装填的是碎石。 “还是差点意思啊。”赵榛对于霹雳炮的威力有些不满。 赵邦杰等人全都喜形于色,齐声道:“恭喜大王,这是神器啊!” 赵榛看见他们激动成这样,顿时释然,暗道自己又拿现代的眼光看古代了。 “易老,这霹雳炮虽然犀利,但是填充碎石速度太慢了,咱们得研究研究,怎么才能让填充的速度更快,这样临敌之时,可以多打几炮,你说呢?” “大王说的是,小老儿一定竭尽所能。” 赵榛想了半天,建议道:“咱们是不是可以制作出一种铁罐子,然后将碎石、铁钉、火药等物填充在里面,再留个小孔,装上引线。发射的时候先点燃引线,然后将炮弹发射出去。让炮弹在人群中爆炸、开花。利用碎石,铁钉来杀伤敌人。” 易老眼前一亮,若有所思地道:“大王真是奇思妙想,说的这个法子,似乎十分可行,待小老儿根据这个思路做来一试。大郎,跟我回去!” 他儿子易大郎答应了一声,便搀着易老回家,开始琢磨起赵榛说的开花弹去了。 赵榛正打算回去休息,忽然探子来报:“金国大军正往五马山而来!” 赵榛一惊,心想到底还是来了。他问道:“来了多少人?” “起码有三万!” 第41章 战城南 新年伊始,金国便开始发动对宋国的第三次入侵。 粮草筹集得差不多之后,金国聚集十万大军,兵分三路。 东路军由三太子完颜宗辅统兵三万,取道山东,直逼江淮,追杀赵构。 西路由完颜娄室统兵四万,取道河东,攻占川陕之地。 至于中路,则由完颜宗翰统兵三万,杀气腾腾,先宰赵榛这头养肥了的猪,然后南下渡河,和完颜宗辅会师。 宗翰一早就收到赵榛解了洺州之围的消息了,不过大军开拔之前琐事太多,他一直忙于调兵遣将,所以拖了一个月才前来。 虽然一个月时间赵榛手底下又多了数万军民,但宗翰反而高兴,开年之后金军就四处劫掠粮草,但是那些农民闻讯而逃,让金军的筹粮之事大费周折。 但是他们居然拿赵榛当了靠山,这倒省了宗翰的事,只要打下五马山,就什么都有了。 宗翰率领三万大军,迤逦来到赞皇县外,扎下营寨,便带了一队人马前去看那赞皇县城。 汉儿万户韩庆和用马鞭指着远处的赞皇县城说道:“都帅,这座县城虽然并不高俊,但宋人却将一半人马留在了不远处的五马山,而且还专门修了一条路。一山一城,互为掎角之势。我们强攻一处的话,难免腹背受敌。但若分兵去攻的话,咱们的兵力又稍显不够。” 女真万户蒲鲁浑不屑地道:“不过一座小城罢了,雄如燕京城咱们大金也是旦夕破之,你也忒地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了。” 宗翰道:“耶律五马,你跟赵榛交过手,你说说此人如何。” 契丹万户耶律五马兵败洺州之后,狼狈不堪地逃回了燕京城,宗翰本想干掉他,但想着他熟悉敌情,便让他将功赎罪,仍领契丹兵马,留在帐前听用。 耶律五马瞎了一目,如今是一副独眼龙的打扮,看着十分狰狞。他躬身说道:“都帅,赵榛黄口小儿,并不足虑,只不过他手底下有一员猛将,唤作岳飞。此人曾在新乡杀死猛安阿里孛,击败万户王索。后来被我大军围攻,他带着数百人突围而出,北上途中又生擒拓跋耶乌,杀了奥敦扎鲁。他归赵榛后,替他练出一支十分厉害的骑兵,洺州一战,末将就是败在这支骑兵之下。” 蒲鲁浑不屑地道:“都说宋人善于步射,契丹人善于骑射,想不到你的骑兵居然还敌不过宋人的骑兵,真给我们草原儿郎丢脸。” 耶律五马大怒,但他是败军之将,也不敢多说什么,只得忍了。 宗翰道:“五马山匪军不过是些农民,数月之内就能练出一支骑兵?本帅倒想见识见识,传令,今日吃饱喝足,养好精神,明日攻城。” …… 赵榛站在城头,极目远望,金军的营帐铺天盖地。 长风漫卷,吹得城头的旌旗猎猎作响。 迎着风,无数人马从大营中潮水般涌出,牛皮鼓发生雷鸣般的轰响,远远地传了过来,震人心魄。 金兵两个万人队一字排开,战马发出此起彼伏的嘶鸣,向着城头逼近。 太阳才刚刚升起,金军的铠甲在阳光中熠熠生辉。 赵榛感到自己的血液在沸腾。 “准备迎敌!” 赵榛一声令下,千百张强弓硬弩搭上了城头的垛口,巨大的投石车装填上了沉重的石块,系着巨大滚木的绳索被绷得笔直,大釜中煮得滚开的金汁发出中人欲呕的气味。 这些,都是马扩离开之前精心准备的。现在,它们终于派上了用场。 金军推着巨大的云梯缓缓前进,离城墙还有三百步,数万金军发出震撼天地的呼啸,冲锋开始了。 “嗡!” 成千上万的箭矢在刹那之间腾空而起,尖利的破风之声聚在一起,形成了令人心憷的鸣叫。 双方的箭矢在空中交相坠落,宋军砍断绳索,滚木呼啸而下,冲在最前方的金兵发出凄厉的惨叫。力量强劲的弩箭瞬间洞穿他们的皮甲,戴着铁盔的头颅也在礌石的撞击之下瞬间凹陷。鲜艳的血肉四散飞扬,洒在刚刚抽芽的嫩草之间! 云车终于靠近了城墙,金兵发出震天的欢呼,悍不畏死地爬了上去。他们相信,只要自己能攀上城头,瞬间就可以砍翻城头上那群绵羊一般的宋人。 但就在此时,奇变陡生,一架爬满了人的云车,突兀地翻倒在地,云车上的金兵,全都摔了个半死,而下一秒,一阵滚烫的金汁浇在了他们的身上。烫得他们皮开肉绽,发出凄厉的惨叫。 金汁就是这个时代的生化武器,它是将人畜尿粪煮沸,守城时浇在敌人身上,就算不当场烫死,事后也得伤口化脓,感染而死。 靠近的云车一辆接着一辆地倒下,看得远处督战的宗翰愤怒异常,又莫名其妙。 他大吼道:“这是怎么回事?是谁督造的云车?” 汉儿万户韩庆和仔细观察了一番,说道:“都帅,这不是云车的问题。你看,我们的云车是整个倒下去的,这说明云车造得很结实。但整个翻倒,这只能说明宋人在城脚下做了手脚。” 果然,没多久就有一名将领前来报告。原来宋人将城脚附近的土挖下去一丈多深,然后垫上木板,铺上厚厚的沙土。 走人没事,但一旦巨大的工程器械推近城墙,上面又爬满士兵的时候,木板立刻断裂,云车便瞬间倾塌。 “混账,命人负土,将坑填平。” 随着宗翰的命令,无数的战士开始掘土,然后背负沙包,悍不畏死地朝着城墙冲去。 关清急切地道:“大王,他们想填坑。” 赵榛冷静地道:“放他们过来,趁机多杀敌人便是。” 金军中的汉儿兵在督战队的催促下,负着沙袋向城头冲来,城头的宋军直接放过,等他们一靠近城墙,立即礌石猛砸,金汁狂撒,城下死伤一片,发出凄厉的哀嚎。 城头的宋军士气大振,数万守军齐声发喊,声震浮云。 “咻!” 一支长箭破空而来,瞬间将一名正在摇旗呐喊的宋军射死在城头。 刹那之间,第二箭又到,一名正在发射弩箭的宋兵被射穿了脑袋。 只见五百步外,一员铁甲将军纵马驰骋,每发一箭,必杀一人。 赵榛瞧得目眦欲裂,大声道:“那人是谁?” 话音刚落,那人弯弓搭箭,嗖嗖连响,五箭连珠,朝着赵榛狂飙而来。 第42章 破山弩 关清瞧得真切,大叫道:“保护大王!” 刹那间几面大盾挡在了赵榛身前。 便在此时,站在赵榛身边的燕子右手倒提四支箭矢的雕翎,只将一支箭搭在弦上,长吸一口气,如抱满月,倏地拉开弓弦,一箭射了出去。 紧接着右手一捻,又是一支箭搭在弦上,手法快捷无比,只听弓弦“绷绷”连响,五支箭如同流星赶月一般,一箭衔一箭嗖嗖地射了出去,箭箭连环,一气呵成,令人目不暇接。 这五支箭正对着城下那名骑士射来的箭,只见半空中箭矢交坠,十支箭一齐落向地面。 这箭法神乎其技,城上城下的士兵们看得真切,纷纷发出一声爆雷般的喝彩! 城下发箭的正是女真万户蒲鲁浑,他是金人中有名的射雕手,目力异于常人,已经瞧出射落他箭矢的乃是一个女子。 惊讶之余,他也不恼,哈哈笑道:“城破之后,不许伤那女子性命,老子要纳她为妾!” 蒲鲁浑不再射赵榛,纵马狂奔,来回攒射,每发一箭,必杀一人。燕子要顾着赵榛的安危,也没办法在城头跑来跑去和他对射,只能干着急。 城下金兵见蒲鲁浑如此神射,个个振奋,发出山崩似的呐喊,再度推动云梯,舍生忘死一般朝着城头推进。 赵榛见状,号令三军,箭矢如雨而下,燕子拉动弓弦,专门盯着推动云车的士兵射杀,她箭法奇准,又有灵力加持,气力悠长,一口气射死十余人,仍然发箭不休。 金军见状,命人找来大盾,顶在云车前方,但燕子在城墙上来回奔走,寻找各种刁钻角度发箭,推动云车的士卒还是不断倒下。 但尽管如此,那些巨大的云车还是缓缓向着城墙靠近,终于,其中一架搭在了城头。 金军发出一声震天般的欢呼,藏在云车上的弓箭手现出身来,居高临下朝着城头放箭,一些搬运礌石的士卒瞬间被射死。 趁着这工夫,一些金兵已经攀上了城墙,他们提着刀,冲进人群就是挥刀狂砍,城头顿时一阵混乱。 “把云车上的弓箭手杀了!随我来!” 赵榛矮着身子,率领一队亲兵在城墙上急奔,人还未至,手中的双截棍已经如风车般转动。 他的大盘龙棍在城墙上施展不开,因此换成了一对小盘龙棍。 宋朝的盘龙棍是一头稍长,一头稍短,无论大小都是如此。但赵榛的双截棍却是特别打造的,造型和后世一致。 不过他的双截棍是精钢打造,威力远不是后世那种木制的能比的。 “啊哒!” 赵榛怪啸一声,出手如电,瞬间将一名攀上城头的金兵打得脑浆迸裂! “啊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赵榛运起风脉灵气,身形快得如同陀螺一般,一对双截棍舞得密不透风,形成一道灰色的光幕,那些金兵没有他一合之敌,全部被他打得东倒西歪。 赵榛的亲兵本来是来保护他安全的,现在压根跟不上他的节奏,倒成了捡漏的。但凡是被赵榛打伤的金兵,他们就欢快地上前补刀,不到一炷香的工夫,攀上城头的士兵被他们尽数杀死,云梯上的弓箭手也被清剿干净。 城墙上的宋军见赵榛如此威猛,纷纷高呼“大王威武!”士气暴涨。 一些士兵拿来油脂,往云车上倾倒,顿时火焰熊熊燃烧。 火焰顺着油脂往下蔓延,那些向上攀爬的金兵立刻变成了火人。 赵榛看着那叫声凄厉的金兵,暗想还好马扩事先准备充分,否则的话,只怕金兵一日就可以破城。 宗翰在远处瞧得气闷,他没想到这一座小城,居然如此难攻,半日之间已经伤亡千人,居然没有撼动这座小城分毫。 他忽然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他自以为是在养猪,但却给了赵榛发育的时间。 这座小城的守城器械如此完备,赵榛想干什么? 他难道还想在此地长期防御? 作为一名优秀的统帅,宗翰瞬间意识到,如果自己被赵榛拖住脚步,那么就会影响东中两路大军在南方会师的计划,东路大军会陷入孤军奋战的境地。 而且如果自己久攻不下,宋国的禁军一旦北上,自己恐怕到时候只能撤走。 看来,赵榛和岳飞这对君臣,颇有胆识啊! 哼,凭着你们这些乌合之众,挡得住我大金的铁骑么? 赵榛其人,宗翰已经见到了,他问道:“哪个是岳飞?” 耶律五马上前道:“都帅,岳飞没有露面。” “没有露面?那就是在五马山上!” 宗翰转头看着远处的五马山。 他敢来么? 宗翰纵马上前,大呼道:“加紧攻城。” 苍凉的号角声划破长空,女真骑兵出动了。 这些骑兵一出动,果然不同凡响,他们令行禁止,来去如风,在城墙之下策马奔腾,一靠近城墙就是嗖嗖嗖一阵箭雨。 城头上的人想反击,他们早就去得远了。 这些人臂力奇大,虽然是在城下仰射,射程居然也能和城头的宋兵匹敌。 城头的宋军被他们的弓箭压制,那些攻城的金兵,攻势又凶猛起来,不时有金兵攀上城头,城墙上一片混乱。 金兵趁此机会,推动五丈高的攻城车,开始往城头挺进。攻城车下面安装着冲撞城门的巨木,上面则是厚厚的挡箭牌,裹着牛皮。士兵躲在挡箭牌后面,推动工程车缓缓前进。 “用火箭!” 宋军将箭矢绑上引火之物,淋上油脂,点燃后朝着攻城车攒射。 火箭射不透牛皮,纷纷坠落。但射得多了,油脂终于将牛皮点燃,冲天的火光熊熊燃起,将挡箭牌烧得焦黑。 尽管如此,金军还是在不疾不徐地前进着,只要能撞开城门,他们就胜了! “妈的,把破山弩给老子抬过来!” 随着赵榛的命令,一张巨大的床弩被架设在城头,随着号令声,机栝转动,十支巨大的弩箭破空而出,轰的一声,烟尘四起,攻城车被巨弩轰了个四分五裂! 躲在挡箭牌后的金兵瞬间被手臂粗的弩箭贯穿,断肢横飞,惨叫一片。 宗翰瞧得目瞪口呆,他万万没想到,这座小小的城池,居然还配备了床弩。 这种神器制作十分不易,宗翰第一次见,还是在攻打太原的时候,可让他吃了不少苦头。 便在此时,后方烟尘四起,一支骑兵滚滚而来。 宗翰道:“看来是那个岳飞到了。本帅倒要见识见识,他的骑兵有多厉害!传令,铁浮屠,迎敌!” 第43章 铁浮屠 宗翰见赵榛将人马分驻五马山和赞皇县城,摆出掎角之势,便决定择一处而攻之。 所谓犄角之势,无非是攻打其中一方,另外一方便来救援,形成夹击之势。 但是宗翰并不怕这个,对于他来说,若是赵榛将兵器全部聚集在一起,他反而有些麻烦。分开则正合他意。 因为金军野战天下无敌,只要宋军敢来救援,他就有信心正面击溃来援之敌。 在五马山和赞皇县之前,他选择了攻打赞皇县,因为相对来说,五马山山势崎岖,范围又大,他们是佯攻,不利于发挥骑兵的威力。 而赞皇县不过是一座小城,只要有充足的攻城器械,打下来并不难。而一旦赞皇县有难,五马山上的宋军必然来援。 宗翰的目的,就是要引得五马山的宋军下山,在平地上决战,才能让金军的骑兵优势发挥到最大。 …… 得到金国大军来攻的消息之后,赵榛就让赵邦杰上了五马山。 赵邦杰本来想自己留在赞皇县城御敌,让赵榛让五马山。 但赵榛却认为赵邦杰是烈火营的统领,由他指挥骑兵好过自己。 而且,他们事先分析过,认为金兵如果来攻的话,大概率是会首选攻打县城。 所以,赵榛将防守的器械,新兵大多都集中在了县城。 现在县城的防守主要是由留守的两千疾风营士兵和新军来完成。 赵邦杰的五千烈火军则留在了五马山策应,一旦县城被围攻,危急时刻烈火营就可以下山救援。 而事实果然也和赵榛分析的一样,金军选择了攻打赞皇县。 赵邦杰听着激烈的战鼓声,苍凉的号角声,不断地派斥候下山侦查攻城的状况。 但金军的斥候更加犀利,赵邦杰的斥候一下山就会被赶回去,跑得慢的话就会被射杀。 无奈之下,赵邦杰只能派人另抄小路下山,绕到战场外围去查探,但这样路程太远,也没收到什么消息。 双方从早上战到下午,赵邦杰挂念赵榛的安危,想着金军战了半天,一定是精疲力尽,饥肠辘辘。而自己的战士则是吃饱喝足,整装待发,终于忍不住了,决定下山一搏,分担赞皇县城的压力。 赵邦杰率领五千大军如同洪水决堤一般,从五马山上呼啸而下,战马奔腾,钢刀雪亮。 宗翰只用了两万人攻城,汉儿万户韩庆和的七千人就放在必经之路上,等着赵邦杰下来。 “列阵!” 韩庆和一声令下,五千步兵军团严阵以待,前方盾阵林立如墙! 军阵的两侧,两千汉儿骑兵战马嘶鸣,随时准备对宋军发起反冲锋。 “放箭!” “嗡!” 弓箭手拉动弓弦,铺天盖地的箭矢朝着宋军呼啸而去! “举盾!” 最前方的宋军骑兵纷纷举起盾牌,抵挡着箭雨的侵袭。 赵邦杰提着新铸的斩马刀,运刀如风,前方飞来的箭矢都被他的刀气斩落。 他早就看见对方的骑兵了,所以他没有选择向两翼迂回,而是直接撞了上去! “开!” 赵邦杰以双腿控马,用双手运刀,斩马刀运转得如同风车一般,搅起一股炙热的刀气,呼地一刀,朝着前方的盾阵劈去。 “轰隆!” 前方十几名盾牌兵都被他一刀轰得离地飞起。 “杀!” 赵邦杰趁势突入阵中,红亮的斩马刀砍得敌人肝胆俱裂,头皮发麻,人群中只闻一股灼热的钢刀刺穿皮肉的焦香。 钟国栋等几名将领也纷纷身先士卒,一头撞上了金人的盾阵。 他们练习火脉灵气的时间还短,并没有赵邦杰那样的威势,但他们能被赵邦杰选中,本来就武艺不弱,带着人杀进阵中的能力还是有的。 有了赵邦杰这几个尖刀的作用,排列成锥形的骑兵军团几乎是一瞬间就透阵而入,汉儿兵团的盾阵竟成了摆设。 宗翰遥遥地看着从远方突袭而来的宋军骑兵,赞叹道:“那就是岳飞的骑兵吗?果然勇猛!耶律五马,这是你将功赎罪的机会。” “末将领命!” 耶律五马策马奔腾,麾下三千契丹铁骑从侧面奔袭,直奔赵邦杰后背。 韩庆和的步兵军团就如同纸糊的一般,瞬间被赵邦杰冲得七零八落。 便在此时,城墙上忽然响起密集的鼓点。 赵邦杰正在大肆杀戮,忽然听见示警,心叫不好,立刻传令队伍朝两翼散开。 但已经晚了,前方传来沉闷的蹄声,当步兵军团尽数散开,赵邦杰便看见一支人马全披重甲的钢铁怪兽,轰隆隆地朝着自己袭来。 赵邦杰终于明白金军的步兵军团为什么像是纸糊的了,他们是故意的。 目的,就是引自己上钩。 前方的铁浮屠就如同一堵钢铁的城墙,轰隆隆地碾压过来,纵然赵邦杰再狂妄,也知道自己这支骑兵绝不是他们的对手。 如果正面迎上去的话,对方一个冲锋,己方恐怕就要全军覆没了。 好在城头的赵榛看见了这一切,及时地传来预警。 当赵邦杰传令向两翼散开的时候,铁浮屠已经杀了进来。 后方还没来得及散开的骑兵,还是被他们撞上了。他们手持长矛,呼啸而过,前方所有的人马,都被他们轻易地洞穿。仅仅一个照面,赵邦杰就损失数百人。 赵邦杰心在滴血,好在此时两翼散开的人马已经和敌军混在了一起,使得铁浮屠无法再进行下一次冲锋了,他们总不能连自己人也冲死。 但……和金军混在一起就能幸免于难吗? 失去了机动性的骑兵,根本不是步兵的对手。 汉儿步兵军团疏散成一个个十人左右的小阵,盾牌手、短刀手、长枪手相互配合,围杀宋军。已失去速度优势的宋军,成了任由步兵宰杀的对象。 而两翼的汉儿骑兵,已经围了上来,专门追杀从混战中逃出来的宋军。 在后方,耶律五马的三千契丹铁骑也已经杀到。 如果没有援兵的话,赵邦杰这五千人马全军覆没,只是时间问题。 “不堪一击!” 宗翰没兴趣再看,转而又关注起赞皇县城。他看着城头立着一个身穿金甲的男子,知道那是赵榛,挑衅地朝他瞪了一眼。 相隔里许,赵榛当然看不清宗翰的表情,他屹立城头,望着远处的大战。五千大军被金兵围杀,就如同大海上的浪花,随时都会消散殆尽。 赵榛眼中露出坚毅的目光,蓦地下令道:“开城门!” 第44章 死郭北 赵榛知道,绝不能丢掉这五千人马。 这五千人没了,五马山也就没了,剩下赞皇县一座孤城,根本不可能支撑下去。 我一定要想办法救援! 这个念头一起,霎时间,天脉灵气从灵窍之中涌出,大脑变得一片空明,所有的焦急、紧张、担忧的情绪全都消失不见了。 他双目微闭,竟似乎进入以神御敌的境界,战场上的形式,全都一一呈现在他的脑海之中。 蓦地,他似乎捕捉到了一丝稍纵即逝战机,双目一睁,下令道:“开城门!” “什么?”关清以为赵榛疯了。 “我们必须把敌人吸引过来,赵邦杰才有机会脱身。传我命令,调集五百刀斧手,五百弓弩手,伏于城头,布成口袋阵,放敌人进来,你去指挥!” “诺!” 关清接了命令,下去布置去了。 金军眼见宋人的援兵被困,士气大振,纷纷加紧攻城。忽然间,赵榛令旗展动,城头露出一个数十米宽的缺口。 金兵立刻爆发出山呼海啸一般的呐喊,朝着缺口疯狂地涌入。 便在此时,城头的滚木礌石疯狂落下,打得金兵脑浆迸裂;滚烫的金汁倾泻而下,烫得金兵哭爹喊娘;无数箭矢纷如雨落,不到片刻工夫,涌进来的金兵便死伤殆尽。 但城门还开着,尽管只开了一条缝隙,却如同黑暗中最明亮的灯火,引得飞蛾不要命地扑来。 宗翰面色冷峻:“你这是在玩火。让拐子马上!” 拐子马是金人的轻骑兵,他们只着半甲,以速度着称。赵榛竟然敢开城门诱敌,宗翰便以速度最快的拐子马去抢夺城门。 宗翰的令旗展动,一千拐子马如风般朝着城头冲去,他们速度奇快,瞬间冲破滚木礌石金汁箭雨的侵袭,涌进了城门。 “要破城了!”宗翰的眼睛闪闪发亮,令旗展动,号令全军压了上去。 …… 赵邦杰还在和金军混战,忽然听见城头山呼海啸的呼喊,无数的金军朝着城头涌去,他心中焦急万分,他知道现在必须不顾一切,前去救援。 危急之中,赵邦杰将全部灵力聚集于刀锋之上,呼地一刀斩出,瞬间斩死前方十余金兵,露出一片真空地带,怒吼道:“朝我靠拢!” 钟国栋等人见状,纷纷拼死杀散敌人,朝着赵邦杰靠拢。 “六花阵!” 利用身前的真空,赵邦杰迅速和士兵组成了一个小六花阵,然后以自己为枢纽,以钟国栋等人组建的小六花阵为悬臂,竟然在败军之中,拉出一支队伍来。 “六花曲阵!” 赵邦杰对六花阵的熟悉比岳飞差远了,但是绝境之中,他居然爆发出了空前的指挥能力。这和他麾下的军队几战皆捷,十分悍勇。又久练六花阵,十分熟练有关。 赵邦杰带领着烈火营在乱军之中寻找各种缝隙,左冲右突,金军眼见这支军队就要全军覆没,却又忽然爆发,一时间被打懵了,竟被赵邦杰带着队伍冲了出来,策马狂奔,朝着城头冲去。 “追!” 耶律五马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还能逃,连忙号令队伍追了上去,好在他们是往城头冲,也不怕他们跑掉。 …… 一千拐子马付出三百人的代价,冲破了宋军的火力覆盖,抢进了城门。 后续的军队立时便如潮水一般涌来。 便在此时,瓮城内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轰鸣,一蓬血雨从黑洞洞的城门内喷洒了出来,紧接着,城门便缓缓关闭了。 刚刚冲近的金兵前进不得,后路又被疯狂涌来的袍泽堵死,城楼上滚木礌石,流星火雨疯狂倾泻,一时之间,也不知死伤了多少。 宗翰一脸懵逼,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明明已经抢到了城门,怎么又关上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竟让那些拐子马子一瞬间全军覆没了? 难道…… 宗翰想起两年前第一次攻城时宋人用过的霹雳炮,也是发出这样惊天动地的震响。 可随即又摇了摇头,霹雳炮只能在一百五十步内抛洒石灰,只是看着吓人罢了,怎么可能一下干掉这么多拐子马? 眼见城门已经封堵,城下士卒挤成一团,自相践踏,连忙号令回撤。 此时赵邦杰已经冲了过去,正迎着撤回的金兵。 宗翰令旗一摆,金军四面合围,竟似要放弃攻城,先吃掉赵邦杰这支骑兵。 城头鼓点急促,命令赵邦杰突围。 赵邦杰见城门又合上了,哈哈大笑,大叫道:“六合锐阵!” 大大小小的六花阵聚合成一个锐利的箭头,朝着东南方撤退。 …… 耶律五马赶至宗翰的身边,惭愧地道:“末将无能,让他跑了。” 宗翰道:“罢了,这不是你的错。是那岳飞看见将要破城,情急护主,爆发出了必死的决心。” 耶律五马道:“都帅,那不是岳飞。” “什么?”宗翰大惊,“那岳飞呢?” 刹那间,宗翰感受到一个巨大的阴谋正在酝酿。 如此危急时刻,岳飞居然不在,他去了哪里? 宗翰命人取来一只黑布遮盖的巨大鸟笼,打开笼门,一只浑身雪白的海东青飞上苍穹,一声鹰唳,惊空遏云。 海东青,万鹰之神,是女真人敬仰的图腾。 海东青绕着战场飞了一圈,忽然往西北方向盘旋而去。 宗翰眼前一亮,说道:“在北城,他想干什么?” 宗翰望了望天色,忽然道:“莫非他想等天黑了袭营,烧我粮草?他可真沉得住气,城都差点破了还不动。他要偷袭,不可能有太多兵马。耶律五马,你带本部人马,给我灭了他。铁浮屠也交给你,这次若失败,你自刎吧!” “诺!” 眼看着耶律五马带着人马离去,宗翰松了口气,心想还好这次带了耶律五马前来,否则的话,只怕会在阴沟里翻船。 真是没想到,这个赵榛和岳飞,竟然都不是易与之辈。 …… 城北,一处树林之中。 王贵急急地奔了过来,说道:“大哥,金兵来了。” 岳飞拿出一个竹筒,朝着远处看了一眼,又小心翼翼地收好,惊讶地道:“是铁浮屠!奇怪,他们怎么知道我们躲在这里?” 这个竹筒是一个简陋的望远镜,是赵榛用县库里的一副叆叇(ài dài)制作的。叆叇就是眼镜,是古人拿天然水晶磨制的。 赵榛将两个镜片放进竹筒里,勉强做成了一副望远镜。虽然十分简陋,但总比肉眼看得清晰多了。岳飞要去井陉矿山,任务很重,赵榛就将望远镜交给了他。 “既然来了,也省了我们的事,待会儿大家佯败,然后往西撤退。” 众人装作在林中潜伏的样子,没过多久,耶律五马率领大队骑兵赶到。 岳飞军一见,连忙惊慌失措起来迎敌。 事关自己的脑袋,耶律五马倒也不敢大意。命令铁浮屠居中,发动冲锋。契丹骑兵在两翼护持,防止宋军从侧面逃跑。 这可以说是绝对碾压的阵型,只要一个回合,宋军就得死伤殆尽。 宋军刚刚冲出,忽然有人高声叫道:“是铁浮屠,快撤!” 宋军一听,顿时惊慌失措,掉头就跑,有些胆小的甚至还吓得掉下马来。 耶律五马一阵无语,敢情铁浮屠威名太甚,竟让宋军闻风丧胆? 但就在此时,他心里忽然闪过一丝不安的念头。 岳飞并非无能之辈,他的军队断不致如此。 “快停下!”耶律五马大喊。 契丹骑兵听了他的命令,纷纷勒马。但铁浮屠是重装骑兵,一旦发起冲锋,根本停不下来。 耶律五马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冲了上去。 便在此时,猛烈的爆炸之声响彻天地,巨大的火球腾空而起,仿佛来自地狱的烈焰,将铁浮屠吞噬殆尽。 大地在摇晃,而耶律五马在颤抖,他重重地摔下马来,心里只闪过一个念头:“完了!” 第45章 痛打落水狗 巨大的火球从林中翻涌而出,浓烈的烟尘夹杂着纷飞的泥土侵袭而来。 蓦地,一名重甲骑兵从烟尘之中冲了出来,紧接着两名、三名…… 他们全身上下烟熏火燎,鲜血从甲片里渗透出来,狼狈不堪。 远处的岳飞尽力勒住战马,咋舌不已。 殿下说火药里面加点糖,威力爆表,他也就姑且一试,没想到竟然恐怖如斯。 岳飞看着远处受伤不轻的铁浮屠,断然说道:“王贵,我们先去冲杀一阵,拖住敌人,你趁机带着丁大名这厮进城。” 王贵道:“大哥,你不入城吗?” 岳飞道:“咱们是骑兵,入城作用不大,在城外才具有威慑力。不要废话了,金人围三缺一,北城没人防守。待会儿我们冲杀的时候,你就趁机入城。” 王贵只好领命,岳飞又道:“兄弟们,跟我一起,痛打落水狗,杀!” 失去速度的重骑兵就是待宰的羔羊,岳飞不可能放过这个机会。 那些从爆炸中逃出来的重骑兵们惊魂未定,还沉浸在无边的恐惧之中,就看见一大队黑压压的骑兵风一般冲杀过来。 他们想反抗,但无能为力,披着一身重甲,甚至连逃跑都不可能。 兵种之间的克制就是这么玄妙,在特定的条件下,重骑兵无视一切兵种。但一旦他们失去速度,任何兵种又都可以屠杀重骑。 耶律五马听见烟尘那边传来沉重的马蹄声,凄厉的惨叫声,他知道发生了什么。 岳飞就埋伏在爆炸的后方,那些铁浮屠正在被屠杀。 他有一些庆幸,又有一些害怕。 庆幸的是自己及时警觉,没有挨炸。 害怕的是这次又失败了,不知道完颜宗翰会如何对付自己。 “不行,我一定要去救他们!” 耶律五马念叨着,开始拼命约束败兵。 契丹骑兵的战马被剧烈的爆炸惊得四散逃跑,好在马上的骑士骑术了得,没跑多远,便又都尽力约束了败马。 在耶律五马的命令之下,他们又迅速地靠拢了过来。 耶律五马害怕又被炸,不敢正面冲锋,而是带着大军,绕过弥漫的烟尘,朝着激烈的战场迂回过去。 岳飞听见远处传来沉重的马蹄声,知道金人的援兵来了,他不想纠缠,立刻下令撤退。 等到耶律五马赶到战场,便只看见满地狼藉的尸体,幸存的重骑兵们茫然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不知是喜是悲。 远处,血红的夕阳正在落下,耶律五马看见夕阳下岳飞大军远去的黑点,欲哭无泪。 …… 那一声惊天动地的爆炸,所有人都知道出大事了。 激烈的战场竟然在一瞬间停了下来,所有人都掉头,惊骇莫名地望着城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等他们回过神,继续再战,却都没了斗志。 宗翰终于慌乱了,他知道这样猛烈地爆炸一定和他派去的骑兵有关。 他虽然不知道宋军用了什么手段,但却知道他们一定是中了埋伏。 而此时天色已晚,晚上攻城没有任何意义,于是他下令收兵。 并且派出拐子马去城北瞧个究竟。 苍凉的号角声充塞宇宙,攻城的金兵如潮水般退去。 城头上的宋军松了口气,他们也没什么值得高兴地,一个个都疲惫地瘫坐在了地上。 很快,饭菜送了上来,每个人都得到了两个炊饼,一碗肉干和菜干熬煮的汤,士兵们都饿坏了,狼吞虎咽地吃着。 由百姓组成的收尸队登上了城墙,金军的尸体直接扔下去,金人自会收殓,而宋军的尸体,则会带回城内,集中火化。 为防感染,尸体收殓完之后,人们还抬来清水冲洗城墙。 赵榛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县衙。广场上,道士念诵着经文超度死去的灵魂,人们围着亲人的遗体在哀伤地哭泣。 这一战虽然打退了金兵,但五马山的骑兵折损了两千多人,守城的士卒更是伤亡了近三千。 不过一天,就伤亡了近五千人。赵榛还是第一次经历如此惨烈的战争,他忽然有些迷茫,不知道这样下去的话,能坚持多久。 不过这迷茫只是一瞬间的,他很快又振作了起来。 虽然己方伤亡惨重,但金兵死伤也同样惨重,他们又有多少人命可以填呢? 赵榛带着一众将领,前往伤病区,去慰问那些守城受伤的病号。 他专门组建的医疗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受伤的战士被第一时间抬离战场,运到专门开辟的战时医院接受治疗,那里已经提前准备了大量的止血药。 赵榛看见亸娘的时候,只见她脸色苍白,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便知道她为了救人,已经消耗了太多的灵气,以至于快脱力了。 “姐姐,先休息。” “不行啊,还有很多人要救。” “你倒下了,一个都救不了,先休息。” 亸娘无奈,只得依了他。 一行人回到县衙的住所,李娃已经煮好了莲藕汤。 赵榛给亸娘盛了一碗,让她先喝,恢复些力气。 这时有人前来报告说王贵回来了。 赵榛吃了一惊:“王贵一个人回来的?快,让他进来。” 李娃也吓了一跳,正在盛汤的碗啪地摔了个粉碎。 “别紧张,岳将军神勇无敌,不会有事的。” 亸娘拍着李娃的肩膀,柔声安慰。 王贵拎着一个人大踏步走了进来,施礼道:“见过大王。” “岳飞呢?” “大哥说他带的都是骑兵,在城外更有威慑力,所以没进城,让臣先进来向大王复命。” 李娃听说岳飞没事,顿时松了口气,换了个碗,开始盛汤。 赵榛大喜:“没事就好,先吃饭。” 王贵饿坏了,李娃给他盛了碗莲藕汤,他说了一句谢谢嫂嫂,就猛地喝了一口,烫得龇牙咧嘴。 赵榛等他吃了一碗莲藕,才指着那个被绑着的人问道:“这厮是谁?” 王贵道:“他就是丁大名。咱们把他给逮回来了。” 赵榛大喜,连忙道:“说说你们这些日的事迹。” 王贵道:“咱们领了大王的命令,便夜行日宿,悄悄摸进了井陉矿场。大哥首先偷袭了矿区,将那些受苦的矿工全部放了出来,然后领着矿工反击前来镇压的金军,一战而胜,大哥还临阵斩杀了两名金军谋克。” “妙啊!”赵榛夸了一句。心想,不愧是善于发动群众的高手,又问道:“然后呢?” 一旁的李娃听见夫君神勇,也是喜形于色,又给王贵盛了一碗莲藕汤。 第46章 火药加点糖 王贵说道:“咱们剿灭了井陉矿场,抓了丁大名,收集了不少火药。然后将矿上的物资都分给了那些受苦的矿工们,让他们各自回家跟亲人团聚,然后便往回赶路。 得知金军已经围城,便只能暂时藏在离县城十里的一片树林中,打算在关键时刻给金军一个突然袭击。谁知金军却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竟然发现了我们的行踪,便派了大军前来围剿。 也是活该金军倒霉,我们事先在林中埋了许多火药,大哥还在琢磨怎么能把金人引进来呢,他们自己就来了。大哥一看还有这好事,便带着我们佯败,引金军入毂。 金军的铁浮屠一旦发起冲锋,根本就停不下来,被我们炸了个灰头土脸,损失惨重。只可惜耶律五马那厮倒也精乖,关键时刻竟然约束了部下,没有跟着一起上来。 然后大哥就让我带着丁大名,还有一些用剩的火药,趁乱摸进城来,他自己则率领大军去痛打落水狗,这会儿不知道去哪了。” 赵榛想起城北爆炸时惊天动地的威力,隔着十里地都能震撼人心,心中有些疑惑,这年头的火药配比不对,威力不至如此啊,便问道:“你们是用了多少火药,威力那么大?” 王贵道:“那是大哥往火药里加了糖,因为他之前无意中听大王说过一句话,火药加点糖,赛过大伊万。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大伊万,但听着好像是让威力大一万倍的意思。” “啊这……”赵榛心想这岳飞还真是个有心人,自己随口嘀咕的一句话,他居然记在了心里。 “你们哪来的糖?” 王贵指着丁大名道:“从这厮家里搜出来的,他敛了不少财物,咱们抄他家的时候发现了几斤糖,大哥说带回来给嫂嫂享用,没想到在城外派上了用场。” “哈哈哈哈!”赵榛踢了丁大名一脚,“你这汉奸,倒算是做了件好事。” 丁大名立刻谄笑道:“大王饶命!” “带下去,让他吃顿饱饭!” …… 完颜宗翰一鞭子抽在耶律五马的身上,怒吼道:“两千铁浮屠,一下伤亡了近八百人,你自己的手下却屁事没有。说,怎么回事?” 耶律五马被完颜宗望抽得皮开肉绽,却不敢反抗,低头道:“都帅,末将无能。但……那岳飞事先埋下了无数炸药。末将已经发觉事情有异,喊停了,但铁浮屠一发动冲锋就难以停下,还是冲进了岳飞的埋伏圈。” 他这么一说,宗翰也就明白了,铁浮屠需要提前发起冲锋,才能达到最佳速度。而且他们所向无敌,骄纵惯了,就算耶律五马喊停也没有用。 “你起来吧!” 耶律五马答应一声,艰难地爬了起来。 “你说说,那爆炸怎么回事。” “都帅,末将和宋人交战多年,也曾见过火药之威。但那些火药和今日所见,不可同日而语。爆炸起来惊天动地,浓烟高达百丈,当场就炸死上百人。战马惊得四散逃窜,费了好大的劲才约束住。 等末将好容易聚拢部队,前去救援,岳飞却已在屠杀了数百人后,扬长而去了。现在想来,他大概是提前塞住了马耳,所以才能趁乱偷袭。” 女真万户蒲鲁浑道:“都帅,今日末将的麾下曾经攻入城门,但两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之后,城门就关上了。看情形,似乎是同样的手段。” 宗翰蹙眉道:“这样说来,赵榛已经掌握了让火药威力变强的方法,那么其他的宋军也可能知道。立刻以我的名义,写信给讹里朵(完颜宗辅)和斡里衍(完颜娄室),让他们注意戒备,另外要想法子弄到这个秘方。” 文书领了命令开始写信,宗翰又道:“这座县城,竟比太原还难打。不过一日就折损我五千人马,连铁浮屠也损失惨重。大家有什么主意,都说来听听。” 完颜宗翰曾两次攻打太原,第一次没打下来,绕城而过,第二次围城八月,才得以攻破,所以记忆深刻。 大家沉默了一会,汉儿万户韩庆和道:“都帅,宋军以五马山和赞皇县互为犄角,咱们虽然是攻打一座城,其实是和两座城的人在作战。 赞皇县各种守城器械一应俱全,和咱们纠缠时,五马山上的骑兵来骚扰救援。但臣想来,宋人骑兵有限,今日赵邦杰率领五千骑兵下山,岳飞又率三千骑兵在北城设伏,他们哪来这么多战马?” 宗翰一阵郁闷,心想还不是巴图鲁那个蠢货上次在赞皇县全军覆没,送给赵榛的吗。不过这种丢人现眼的事他却不肯承认,只是道:“接着说。” 韩庆和道:“是,末将想,宋军的战马应该都聚集在了五马山,而赞皇县都是步卒。我军攻打赞皇县时,五马山的骑兵可以快速响应,前来救援。但如果我们攻打五马山呢?赞皇县的步卒总不能去救援吧?” 宗翰点点头道:“有些道理,如果宋军的步卒敢出城,那正合我意,聚而歼之也就是了。既然如此,休整几日,咱们先攻五马山。” “诺!” 众将退散,宗翰在写好的书信上盖好了自己的印玺,命人星夜送出。忽然听到手下说井陉县的猛安术甲前来求见。宗翰大惊失色,连忙接见。 术甲满身伤痕,狼狈不堪,一见宗翰就跪地大哭,连声道:“都帅,宋将岳飞突袭井陉矿场,咱们全军覆没。他毁了矿场,将矿工全部释放,还带走了不少火药。” 宗翰直接把自己的印玺砸了过去,大怒道:“井陉矿场有重兵防守,你们……你们有三千人啊!还敌不过一个岳飞?” 术甲道:“那岳飞首先突袭了矿场,将上万矿工全部释放。然后率领一万多人,拿着矿镐和我军决战。我军寡不敌众,末将仅以……仅以身免。” “井陉矿场如此重要的地方你都给弄丢了,留你何用?拖出去,砍了!” 宗翰的亲卫走上前来,不由分说地拖着术甲出了营帐,不多时送上来一颗血淋淋的人头让宗翰过目,宗翰摆摆手,那颗人头又被拿下去。 宗翰坐在虎皮椅上,双目圆睁,他忽然想到,岳飞用来炸死铁浮屠的火药,应该就是从井陉矿场得来的。 “啪!” 桌上的酒壶被摔得四分五裂! 第47章 打倒狗汉奸 一大早,赵榛就找到亸娘,让她从医护队中挑选几个机灵的女孩子,以后跟着一起吃饭。 岳飞,赵邦杰等人都不在城中。赵榛在灵田里种出来的大米莲藕也没人吃。而现在因为守城,又有大量伤员,光靠亸娘和李娃两个人,就算累死了也忙不过来,所以他决定再扩大点规模。 至于五马山,事先储存了两百多斤莲藕,赵邦杰他们还能顶一阵,而岳飞带的就比较少。 昨天晚上赵榛命人往五马山放飞了一只信鸽,询问岳飞是否上山了。得到的消息是没有,也不知道他上哪儿去了。 不过赵榛并不担心,岳飞打仗比自己高明多了,也很有主见,他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 这个世界上赵榛对谁不放心也不会对岳飞不放心。毕竟岳爷爷的威名千古传颂,后世谁人不知?就算是乾隆那货,也要去祭典岳飞。 赵榛吃完早餐,便命人提了丁大名,然后召集百姓在广场聚集,准备开个公审大会。 城中有不少逃出来的井陉县百姓听说要公审丁大名,早饭都顾不得吃,群情汹涌地就往广场上跑。其他百姓也大多被这样的死汉奸荼毒甚深,感同身受,纷纷前来观看。 当然了,以百姓爱看热闹的尿性,就算不感同身受,他们也不会放过这样的名场面的。 还不到午时,广场上就挤满了人。春日暖阳照在身上,虽然摩肩接踵,倒也不热。 大家正在议论纷纷,忽然从大街上驶过一辆囚车,车中一个犯人,带着沉重的枷锁,由一队扛着大刀的士兵押着,缓缓走来。 一个事先准备好的托,一脸愤慨,从人群中冲出,怒吼道:“丁大名,你还我相公命来。” 接着便是一鸡蛋砸了过去,啪的一声,砸在丁大名的脑袋上。 周围的百姓看得一阵肉疼,这得多大仇啊,还砸鸡蛋。 金兵围城,粮食都不够吃的呢,太浪费了吧! 她这么一闹,一些被丁大名迫害的百姓认出这个王八蛋来,也壮着胆子上前破口大骂,还噗噗噗地吐口水,把个囚车吐得恶心吧啦的,押送犯人的士兵赶紧躲到一边。 砸鸡蛋这二笔主意自然是赵榛安排的,他看见大家并不像电视里演的那样臭鸡蛋烂白菜地乱砸,才明白自己是被电视剧给骗了,不禁有些尴尬。 开玩笑,就算是臭鸡蛋,那也是可以吃的,谁舍得扔啊。至于大白菜,这年头还没有。 赵榛命令士兵将百姓分开,把丁大名拖到台上跪好,给他戴了一顶纸扎的尖帽子,上面写着五个大字:“打倒狗汉奸!” 该赵榛上场了,他今天全副武装,穿着一身大红的袍服,戴了顶乌纱帽,两根长长的帽翅晃晃悠悠。 “信王殿下驾到!” 随着一声嘹亮的唱名,赵榛迈着八字步,闪亮登场。 百姓一见信王到了,便迅速安静下来,至于上万人一起下跪高呼千岁千岁千千岁什么的,那是不可能的,宋人没这个习惯,见到皇帝都不跪,除非是摊上什么好事了。 赵榛走上台,大声道:“父老乡亲们,今天把大家聚到一起,就是为了公审这个狗汉奸,丁大名。” 赵榛的声音之中蕴含灵气,缓缓说来,远远送出,广场上的百姓都听得一清二楚。 “什么叫做汉奸?就是身为汉人,却帮助异族欺辱我们败类。这种败类,人人得而诛之,今天这个丁大名,就是我们要公审的第一个汉奸。 此人身为大宋禁军指挥使,却和金人勾结,残害无数百姓。本王听闻之后,连夜派遣大军,前往井陉县,将其捉拿归案。以后抓到这种狗汉奸,全都照此办理。现在请苦主上台,控诉这个狗汉奸的罪行。” “好!” 人们大声欢呼起来! 欢呼声中,一名青年男子冲上台来,对着丁大名就是一脚,将他踢了个狗吃屎。卫兵们连忙将那男子拉住。 这个男子并不是托,他叫王阳,是新近参军的一名战士。之前那个托主要是把气氛带起来,因为赵榛深知干这种事得有人带头,要是没人带头的话,是不会有人做出头鸟的。 昨天晚上赵榛就命人告知全军今日要公审丁大名的消息,如若有家人被此贼所害,可以当众报仇。 王阳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便主动站出来报名,要上台控诉丁大名的恶行。 王阳指着丁大名怒斥道:“狗官,你和金人勾结,狐假虎威,欺男霸女,害死我哥哥嫂嫂,我恨不能将你碎尸万段,咳……呸!” 一口浓痰,喷在丁大名脸上。哽咽道:“哥哥、嫂嫂,你们今日大仇得报啦!”挣脱士兵,掩面奔入人丛。 百姓群情激奋,跟着又有一个中年妇人受到感召,从人群中站了出来,说道:“狗汉奸,你抓了我相公去挖矿,害他被塌方活活砸死,尸骨无存。相公,我为你报仇来啦!”也朝着丁大名吐了一口口水,大哭着走开。 人群中一个个受害者走了出来,有的对丁大名拳打脚踢,有的对他厉声痛骂,更有人字字血泪讲述被丁大名勾结金人欺凌的悲惨遭遇。 能逃到赞皇县来的,哪一个又没有悲惨的遭遇呢?人们感同身受,跟着一起流泪。忽然有人高声叫道:“杀了他!” “杀了他!杀了他!” 人们齐声呐喊,声震云霄。丁大名听着这样群情激昂的呐喊,吓得瑟瑟发抖,一股骚味儿夹杂着臭味,从裤裆里传出。 士兵们见他吓得屎尿齐流,纷纷屏住了呼吸。 赵榛招了招手,示意大家安静。 “本王派遣疾风营统领岳飞,率领三千大军,连夜突袭井陉矿场,已将那些欺凌百姓的金兵尽数杀了,至于那些受苦的矿工,已经尽数释放回家。我做这一切,就是为了还大家一个公道!” “什么叫做公道?欺凌我大宋百姓之者,本王必杀之!左右听令,午时三刻已到,枭了此贼的狗头,告慰那些无辜的百姓。” “好!”人群中爆发出一阵轰然叫好之声。 县衙没有专门的刽子手,关清亲自执刀,走上台来,一脚将丁大名踢翻在地,钢刀映日,血雨横飞,一颗狗头,飞上了半空! 第48章 游击之王 五马山上杀声震天! 休整七日后,金军开始攻打五马山。 不过这一次并没有像上次打赞皇县那样一上来就全力猛攻,而是选择了试探性进攻。 对于战争来说,在山上扎营是非常愚蠢的行为,因为敌人只要围困你,断掉你的补给,你就凉凉了。 三国时马谡失街亭,就是因为这个憨皮在山上扎营。 在马谡看来,在山上扎营,有两大好处: 第一个是“凭高视下,势如破竹”。山上视野开阔,敌人有什么动静一目了然。只要找到敌人的薄弱处,一个俯冲下来,搞不好就赢了。 第二个是山上是绝地,一旦被围跑都没地方跑,战士往往就会死战,这个叫“置之死地而后生”。 凭良心说他的话倒也有些道理,但司马懿知道马谡在山上扎营后,大牙都笑掉了,他没有去攻山,只是派张合围住,然后断掉了马谡的水源。 马谡派兵进攻,张合也不和他硬刚,就防守。结果蜀军没吃没喝,纷纷下山降魏,还有不降的,张合又在山下放火,马谡不战自败,只能率领残兵跑路。 还好王平有先见之明,找马谡要了五千人马,在山下十里扎营,形成掎角之势,关键时候接应了山上下来的溃兵,才使得蜀军没有全军覆没。 宋军现在的情形,就和街亭有点像,也是一个在山上,一个在山下,还都是隔着十里地。 但马扩可不是马谡那种只会纸上谈兵的货色,他在近五个月的时间里,兢兢业业,将五马山和赞皇县的防御打造得固若金汤。 山上粮草充足,各种防御器械一应俱全。而且,五马山有白马泉,自带水源,就是想切断水源也做不到。甚至放火都没得放,现在是春天,万物复苏,根本点不了火啊。 而且,它十里外的也不是王平率领五千人马扎的一个小营寨,而是一座拥有五万军民的城池。 坏处全规避,马谡认为的两个好处倒是实实在在的拥有。 五马山是太行余脉,它就突兀地伫立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所以金兵想要干些什么,只要一动,山上哨岗就已经看到了。而五马山上的军民都饱受金人劫掠之祸,个个都同仇敌忾。 面对金军的试探性进攻,宋军毫不客气。 他们居高临下,箭矢、石块纷落如雨。淋上油的滚木像洪流一样顺着山势倾泻而下,烧得金兵哭爹喊娘。而山路崎岖,金人最强的骑兵根本发挥不了任何作用。 金军绕着五马山攻了三天,寻找各种突破口,但任何策略山上的人都看得一清二楚,金兵才开始行动,山上的军民已经防守好了。 这特么根本就是狗啃刺猬,无从下嘴。 无奈之下,金军只好放弃了先攻五马山的策略。 相对来说,打赞皇县反而简单一些。 完颜宗翰知道赵榛为什么要把骑兵都聚集在五马山了。因为如果金军攻打五马山,赞皇县根本不必救援。但攻打赞皇县,五马山的骑兵就可以快速策应。 他也知道赵榛为什么要驻守在更危险的赞皇县,而不是在更安全的五马山了。 赵榛就是要以自己为饵,让金人来攻打赞皇县。他是用自己的身份和威望,将这一城一山,凝聚到了一起。 宗翰不禁有些佩服赵榛的勇气。 他开始意识到,这是一个劲敌,之前养肥了再杀的策略是个错误。 他开始意识到,斡鲁卜(完颜宗望)的死,或许并不是一个意外。 完颜宗翰的斗志被激发了出来。他17岁从军,亲手埋葬了大辽,又亲手攻陷了大宋,身经百战,未逢一败,难道还能在这乳臭未干的小儿手里翻船? 宗翰冷冷地下令道:“传令,从临近各城征发民夫,征集粮草,全力打造攻城器械。” 赵榛,你想做一根楔子,牢牢地镶在这里,阻挡我南攻的步伐么? 那我就要让你知道,做这根楔子的代价! “都帅,探子来报,邢州有紧急军情。” “让他进来。” “启禀都帅,我们从邢州运粮的队伍,被宋军袭击,粮草被劫走。” “什么,谁干的?”宗翰怒目圆睁。 那个探子吓了一跳,紧张地道:“是……是……岳飞!” …… 辽阔的华北平原,沃野千里,一马平川。 岳飞借助上万名矿工之力,毁掉井陉矿场之后,又得到了一千多匹战马。 此时,他手下的骑兵勉强可以做到一人三马。 鉴于此,岳飞果断放弃了返回五马山的打算,而选择了四处出击,去断金军的粮道。 分析了一番形势之后,岳飞选择了前往邢州。 一到邢州,岳飞就派出斥候四处出击,寻找金人的运粮队。 找到之后,便提前在要道之上埋伏。 彼时,金人的粮队刚刚吃饱喝足,从一座城镇附近出来。岳飞挥军涌上,一击而破,杀散运粮的士卒,然后号召附近的百姓过来搬运粮食。 岳飞骑在马上,静静地看着那些兴高采烈搬运粮草的百姓。 牛皋乐呵呵地跑过来,问道:“大哥,下一步咱们去哪里?” 岳飞道:“完颜宗翰一定会派人南下来追杀咱们。他南下,我们就北上,下一步绕道太行山,直奔真定府。” 牛皋大喜:“大哥要打真定府?” 岳飞翻了个白眼:“真定府是座大城,咱们这点人怎么打?做做样子,吓唬吓唬宗翰。” 干掉这支运粮队后,岳飞又凑到了几十匹战马,相信要不了多久,就可以一人三马了。 金人的大军都派出去了,各州县都是一些降将驻守。这些死汉奸岳飞根本就不放在眼里。 在辽阔的河北大地上,他带着这三千人马,完全可以纵横驰骋,到处点火。 金人,能奈他何呢? 在三百年后的明朝,由于马政苛刻,导致许多农民破产。于是这些农民骑着自己饲养的马匹,聚在一起开始到处劫掠,他们被称之为响马盗。这些响马盗在辽阔的华北平原上纵横驰骋,来去如风,官府拿他们半点办法都没有。 不过响马盗虽然数次起义,却从没能建立政权,那是因为这地方一马平川,做流寇容易,想建立据点却无处可守,迟早败亡。 而现在的岳飞,提前三百年成了“响马盗”。但他不劫掠平民,专门袭击金人的后勤队伍 他并没有建立据点的想法,他要做的事,就是在庆源府的外围游弋,为赵榛减轻压力。 如果还有余力的话,那就冲进一些县城,干掉里面的死汉奸也是极好的。 四天后,岳飞袭击了赞皇县隔壁的高邑县,开仓放粮。并抓住一个助纣为虐的死汉奸,派了一支小队,连夜走水道将他送到了赵榛的手上。 第49章 平等的对手 完颜宗翰收到粮草被劫掠的消息,立刻便找韩庆和、蒲鲁浑等人过来商议。 几个万户急急忙忙赶到帅帐,就看见宗翰一脸阴沉地坐在那里。 蒲鲁浑正欲张口问发生了什么事,忽然一个传令兵走了进来,说道:“都帅,探子来报,高邑县有紧急军情。” “叫他进来!” “启禀都帅,宋将岳飞于昨日入侵了高邑县,开仓放粮,还抓走了高邑县令郭一才。” “好你个岳飞!”完颜宗翰怒极反笑。高邑县紧挨着赞皇县,离得这么近这厮居然都敢动手,这是不把我放在眼里啊! 蒲鲁浑道:“这岳飞好生大胆,咱们在这里围城,他居然有心情去打高邑县。” 宗翰冷笑道:“他岂止是打了高邑县,几天前,他跑到邢州,劫了咱们的粮草。” “什么?” 这下众将都惊了,邢州距离此地三百多里,这厮居然跑那么远去打劫? “岳飞压根就不在五马山上,看来他是打定主意,要在庆源府外围劫咱们的粮道了。” 众将更惊了。 宗翰道:“现在咱们的大军分成了三路,各州县都是些宋国的降卒把守,这些软骨头根本就不是岳飞的对手。如果岳飞四处劫掠粮草的战略成功的话,咱们要不了多久就得退兵了。” 蒲鲁浑想了想道:“都帅,我去追杀他。” “你?” “宋军不善于骑马,还要四处劫掠作为补给。而我的战士不仅骑术胜过他们,还可以在各州县随意支取粮草,他逃不掉。” “你要多少人?” “他是三千,我也三千,多一人不算好汉。” “好!我给你三千拐子马,玉爪也给你。” 玉爪是那只浑身雪白的海东青。海东青可分为秋黄、波黄、三年龙、玉爪,其中纯白色的玉爪最为珍贵。 蒲鲁浑大喜:“都帅放心,末将一定提着岳飞的人头来见。” 蒲鲁浑领命而去,宗翰想了想,又传令道:“将岳飞袭击高邑县,杀死降卒,开仓放粮的消息分发各州县。告诉他们紧守城门,若是城池失守,用不着我追究,岳飞就会用他们的人头来讨好百姓。” 属下领命而去,宗翰喝了一碗酒,还是觉得不妥。又召人来下令道:“出动两个千人队,前往高邑、尧山(邢州的县),将收受了岳飞发放的粮草的百姓,都给我杀了。传令各州县,谁敢收受岳飞发放的粮食,满门抄斩!” “诺!” 宗翰又饮了一杯:“岳飞,你想用粮食讨好百姓,发展义军。我倒要看看,对这些百姓来说,是粮食重要,还是命重要!” 他已经彻底正视赵榛和岳飞,将他们当做平等的对手了。 …… 斩杀丁大名还没有几天,赞皇县内又召开公审大会了,这次要公审的狗汉奸是高邑县令郭一才。 来自高邑县的军民乐开了花,大家走上广场,对这个郭一才进行控诉,当现场的情绪进行到最激昂的时候,关清挥舞大刀,一刀斩下了郭一才的狗头。 百姓们又是哭,又是笑。哭的是自己那些被害死的亲人,笑的是天日昭昭,终于大仇得报。 信王赵榛在被金军围城的情况下,还不忘捉拿祸国殃民的汉奸回来明正典刑,声望攀升到了极点。而在外执行任务的岳飞,名声也是水涨船高。 岳飞是有宋一朝极其稀有的进攻型猛将,他不喜欢打防守,就喜欢刚正面。而且还总能刚嬴,金人的铁浮屠厉害,他就搞出了扎麻刀,硬是用步兵去砍骑兵。 这也是他为什么不愿意入城的缘故。一年前在新乡的时候,王彦谨慎了一点,他就喷王彦是不是想投敌,自己带着人就刚上去了。他给赵构上的千言书,内容就是要赵构不要逃跑,要带着大军北上和金人刚正面,赵构只夺了他军籍真的算仁慈了。 直到遇上赵榛,方才如鱼得水。赵榛作为穿越者,对他无条件信任,一上来就立刻重用,全军都交给他训练。 洺州一战,赵榛直接把指挥权交给岳飞,岳飞第一次指挥这么多大军,打得酣畅淋漓,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做得遇明主了。 所以他甘愿以身犯险,带着一支孤军游弋在外,到处去断粮道,为的就是能减轻赵榛的压力。 赵榛在押送郭一才回来的小队长嘴里听到岳飞的战略意图之后,算是放下心来了。 虽然赵榛对岳飞信心十足,并不担心他会狗带,但其他人并不这么想。自从岳飞没有回五马山,音讯全无之后,人们就各怀心思。李娃自然是担心岳飞的安危,有些人却怀疑岳飞会不会跑路。 这一次岳飞忽然派人送了个狗汉奸回来,说明了自己的战略意图之后,众人顿时皆大欢喜,只有李娃,更担心了。 而赵榛也明白岳飞为什么要冒险在宗翰的眼皮子底下去打高邑县了,他送了郭一才过来,就是为了给城里的人吃一颗定心丸。告诉大家,他岳飞没有跑路,正在外围断敌人的粮道呢。 谁都知道粮草的重要性,赞皇县城中的人知道岳飞去断敌人的粮道,还成功了之后,便轻松了许多。虽然被大军围城,但金人如果没有饭吃,迟早是要走的。 公审大会结束之后,赵榛便去看看易老父子的炮弹制作得如何了。 那一天,金军的骑兵一闯进瓮城,便发现前方两门霹雳炮正在等着他们。 还没反应过来,只听“轰!轰!”两声巨响。 火光闪动,黝黑的炮筒中成百上千的碎石喷射而出,最前方的骑兵被强劲的火力瞬间洞穿,就两炮,瞬间轰死四五十人。 而剩下的金军,无论人马,虽然侥幸不死,也都脑瓜子嗡嗡的。 埋伏在城楼上的弓弩手趁机放箭,痛下杀手,随后刀斧手上前打扫收割,片刻工夫,几百拐子马被清洗一空,一个活口都没有留下。 不过那两炮打完之后,就没有火药了。 随后王贵进城,又带回来了几百斤火药。只不过这年头的火药配比不对,威力不咋地。赵榛只好把易老父子找来,让他们重新配置这些火药,增强威力。 赵榛并不知道宋朝时火药的配比,但易老父子都是供职于开封“火药窑子作”的,自然一清二楚。 通过易老的介绍,赵榛知道了,宋朝的火药配方十分奇葩,居然还要往里面加点砒霜。 不过主要材料还是硫磺、木炭和硝石三种。而硫磺和硝石的比例基本上是一比二。 这下赵榛明白宋朝的火药为啥威力不行了,硝石加少了。 那这事就好办了,往里面加硝石,重新混合就是了。 城里虽然搞不到硫磺,搞硝石还是很容易的。人尿之中就含硝,自古以来,人们都是在茅厕旁边挖硝石的。 赞皇县城好几万军民呢,硝石要多少有多少! 第50章 断粮道 从庆源府去往赞皇县的官道上,许多民夫正在艰难地运送着一批大型的攻城器械。 这器械叫做鹅车,分为两个部分,主体如同一间小屋,外面蒙上一层铁皮,底下有四个轮子,能够有效保护士卒攻城。另外一部分则是竖起来的云梯。 这器械前高后低,就如同一只大鹅,所以就叫做鹅车。 金军曾两次攻打太原,最后能打下来,这种鹅车立了大功。因此,宗翰见赞皇县防御工事一应俱全,便想到了鹅车。 只不过这玩意儿制造费时,现场造的话还得上太行山伐取大木,搞来搞去可能得等上个把月。正好庆源府有几架,他便直接让人运了过来。 负责押运的女真谋克独吉,率领着一支五百人的军队,正在催促民夫加快速度。 区区二百多里路,磨磨蹭蹭已经走了三天了,连一半路程都没走到,烦死个人了。 不过独吉也没什么办法,押运着这么大的家伙,想走快也走不了。 他有些想不通,不过是打个赞皇县城而已,居然要用到鹅车? 这倒让他有了些许期待,他倒想上前线看看,那个心信王赵榛到底有什么三头六臂,居然能让粘罕(完颜宗辅)都帅大动干戈,他还以为都帅这会儿已经渡过黄河了呢。他感觉自己的狼牙棒已经饥渴难耐了。 远方的树林中,岳飞举着望远镜,已经将这支辎重队伍看得一清二楚。 岳飞面色微变:“是鹅车,咱们得毁了它。” 这个时间节点比较玄妙,此时宗翰刚刚知道高邑县被岳飞入侵,消息还没有散播出去。独吉当然不可能知道有一支宋军骑兵在外游弋的事情,所以独吉走得肆无忌惮。 独吉正想着上前线立功的事,忽然听到前方蹄声隆隆,左右两翼,无数人马滚滚而来。 独吉大吃一惊,在这种地方居然会出现大量的宋军? 民夫们一看见前方飞奔来大量的骑兵,烟尘滚滚,杀气腾腾。人人都吓得半死,纷纷放下手中的家伙什,掉头就逃。 紧要关头,独吉也顾不得这些民夫了,他大吼道:“迎敌!” 但来不及了,岳飞一马当先,紧攥手中长枪,铁蹄踏踏,犹如一阵旋风般狂卷而至。 “射死他!” “绷绷绷绷……” 金军的一蓬仓促凌乱的箭雨呼啸而出,岳飞一抖长枪,舞得风雨不透,连人带马护了个严严实实。 独吉看得目瞪口呆,从军数年,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猛将。 不过事到临头,恐惧、害怕都是没有用的,作为一名女真勇士,他也绝不能在战场上退缩! “杀!” 独吉挥动狼牙棒,以双脚御马,迎了上去,猛地举起狼牙棒,砸向岳飞的脑袋。 岳飞一声暴喝,铁枪形神如一,直奔独吉胸口。 独吉哪里见过这样的快枪,“波”的一声,长枪直接贯穿了他的胸口。 人马交错而过,岳飞更不停留,抓住朝前疾飞的枪尾,冲向了下一个敌人。 “好快的枪!”独吉的狼牙棒还举在半空,扑通一声,滚鞍落马而死。 大队的宋军已经杀到,两翼同时夹击,就如同是咬合的齿轮,瞬间将金军分割得七零八落,人仰马翻。 还没来得及发动第二次冲锋,只见一大波人撒腿就跑,竟然逃了。 这支辎重队只有五百护卫,其中只有一百人是女真人。剩下的四百都是宋军降卒,这些人就是为了混口饭吃,欺负欺负民夫还行,让他们打仗那是做梦。 更何况敌人有三千大军,他们根本就毫无胜算,不跑才怪。 刚刚一轮冲锋,女真勇士还剩下六十多名,他们眼见主将毙命,降卒跑路,纷纷破口大骂,悍不畏死地朝着宋军冲了过去。 他们自入主中原以来,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心知宋人恨他们入骨,自己绝无生还的可能,所以全都凶相毕露,舍命一搏了。 “放箭!” 宋军放弃了冲锋,摘下弓箭一顿攒射,顿时将这些人射成了刺猬。 死到临头了,还想拉个垫背的?做梦呢! “直娘贼,还有肉干!” 牛皋兴冲冲地去检查战利品,拿着双锏一顿乱刺,黄灿灿的小米从麻袋里倾泻而出,流了一地。 “肉干带上,战马牵上,其他的全部烧了,都麻利点!” 牛皋大叫道:“大哥,这些粮食都不要了?” “那你先扛个三百斤吧。” “额……” 宋军将粮食撒了一地,直接喂马。 剩下的各种辎重就堆在鹅车上,引火点燃。 火烧得差不多了,马儿也吃得差不多了。 岳飞带着大队人马,往北疾驰,直奔真定府。 …… 蒲鲁浑快马加鞭赶到高邑,听说岳飞往北去了,连忙上马急追。 岳飞有七千多匹马,跑起来动静颇大,而且他们为了断金人的粮道,走的都是必经之路,并不避人,所以他们的行踪很好找。 蒲鲁浑追到半路,发现从庆源府运出来的鹅车被岳飞尽数焚毁,气得火冒三丈,连忙挥军急追。 到了庆源府城,便听说岳飞绕城而过,直奔真定府去了。 蒲鲁浑继续追,走到半路,忽然在官道上碰见从真定府出来报信的探子。一问才知道,岳飞居然带着几千人在攻打真定府。 而此时的真定府兵马不多,所以就紧闭城门,派人出来求援了。 蒲鲁浑有点懵逼,岳飞这点兵马,又没有攻城器械,打真定府这种大城干嘛?他啃得下来吗?这厮莫不是疯了? 转念一下,便明白了,岳飞这是在佯攻,现在大金在各州府已经没什么兵马了,如果要救援真定府的话,就只能从围攻赞皇县的兵马里面抽调,如此一来,就算是减轻了赞皇县和五马山的压力。 而金军如果置之不理的话,岳飞肆无忌惮,搞不好还真能把真定府打下来。 蒲鲁浑想明白这件事后,却大喜过望,连声催促道:“加速前进。” 原来他正愁追不上岳飞,如今岳飞却在真定府外停留,这不是大好事吗? 岳飞蹲在真定府外的目的,就是要制造紧张的气氛,调虎离山,让粘罕都帅派兵来救援真定府。 等到都帅真的派出援兵,只怕他就要逃之夭夭了。 但是他岳飞怎么也不可能想到,老子一早就追在他的屁股后面了吧? 如此一来,老子的大军从天而降,一定能打他个措手不及。 再加上真定府的那些南蛮子兵,只要老子一到,他们肯定会出城迎敌。 到时候两下一夹击,这岳飞还不死得妥妥的吗? 第51章 中原有异人 蒲鲁浑一路快马加鞭,离真定府城还有五十里的时候,停下休息,让士兵吃饱喝足。 他怕被宋军的斥候发现,所以连斥候都不派,反正岳飞肯定在真定府外。 等士兵们吃饱喝足,休息得够了,第二天天刚麻麻亮,这才出发。 快到真定府城时,蒲鲁浑放出了玉爪去侦察敌人方位,明确方位之后,立刻号令全军奔袭,他要打岳飞一个措手不及! “人呢?” 蒲鲁浑带着大军赶到岳飞的驻扎地,发现现场连根人毛都没有,岳飞居然提前溜了。 蒲鲁浑看着狼藉一片的空地,气得扔鞭子! 一个亲兵检查了一下地上的痕迹,把鞭子捡起来还给蒲鲁浑,说道:“将军,他们跑了没多久。” 蒲鲁浑接过鞭子,大声道:“辨明方向,追!” …… 岳飞率领大军正在跑路。 牛皋道:“大哥,他们不和金狗干一战吗?” “干个屁,咱们的任务是在外围袭扰,减轻殿下的压力。但凡超过五百人的敌人,一律不打!” 其实以岳飞的个性来说,他倒真想和追上来的金兵正面干一战,不过理智告诉他,这样说不行滴,所以他识相地选择了开溜。 岳飞打算甩开蒲鲁浑之后,再去干一票大的,谁知道蒲鲁浑就像是阴魂附体一样,怎么甩都甩不掉。 岳飞有点郁闷,他的本意是吓吓宗翰,没想到宗翰居然提前派兵来了,要不是他有望远镜,差点就被人家逮到了。 岳飞无奈之下,只能继续跑,他从真定府向东跑到保州,然后南下,经过祁州、深州、冀州、邢州。绕着庆源府兜了一个大圈子,中间还很幸运地碰到了几次金人的征粮队。 虽然这些征粮队大多是些伪军,岳飞还是毫不客气地把他们给干掉了。因为赵榛说过,伪军比金军更该死。 …… 蒲鲁浑也是有苦说不出,华北平原一马平川,到处都是路。 骑兵来去如风,想要抓住岳飞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毕竟他也没有开天眼,只能靠着岳飞遗留的痕迹去追踪,虽然有玉爪的帮助,但还是好几次追错方向。 最离谱的是,岳飞居然好几次在他眼皮子底下犯事,等他赶到的时候,人家早就逃之夭夭了。 这一度让蒲鲁浑怀疑是不是自己的队伍里出了什么奸细。 但仔细一想又知道这根本不可能,因为自己的队伍并没有人离群而去,怎么通报消息? 有时候蒲鲁浑故意不休息,拼命加速狂追。 但无论如何,岳飞总是能先一步逃掉。 上千里路追下来,蒲鲁浑有点怀疑人生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岳飞也有玉爪这样的神鹰相助?” 蒲鲁浑带着队伍正在路边休息,他一边嚼着肉干,一边思考这个问题。 “这没道理啊,他一个南蛮子,上哪里弄一只神鹰去?就算他真的有,也早被玉爪发现了。” 便在此时,他的耳朵忽然一动,听见一股急剧的破风之声呼啸而来,连忙往后一仰,“嗖!”一支雕翎箭擦着头皮掠过,将他身侧不远处的一名战士射死。 蒲鲁浑惊出一身冷汗,连忙一个翻滚,躲进了人群之中。 抬头一看,只见前方三百步外一棵大树之上,一个灰影飘然落下,像一缕青烟般飞逝而去。 蒲鲁浑看得目瞪口呆,连被刺杀的愤怒都忘了,这还是人吗? 他的属下要上马去追,却被蒲鲁浑拦了下来,开玩笑,这人跑起来比马还快,怎么追? 他一转头,看见不远处被射死的那名战士,不由得心有余悸。 若非自己从小练习射箭,已经听惯了箭矢独有的破空之声,这一箭死的就是自己。 三百步外发箭,居然还有如此威势,这人不简单啊。 而且,他居然跑得如此之快,自己活了三十年,也没见过这样的怪兽。 “你们见过如此快捷的人吗?” 属下摇头:“就算是最厉害的猎人,也没有这样的速度。” 蒲鲁浑若有所思地道:“你记不记得上次攻打赞皇县的时候,对方有一员大将,手中的斩马刀会发出火光。” 属下道:“怎么不记得,被那厮砍中的兄弟,皮肉都烧焦了。都帅当时还请了萨满法师来询问这事来着。法师说这是中原一种身怀内功的异人干的,还说这种异人万中无一,难得一见。” 蒲鲁浑望着那棵大树,说道:“现在看来,这种万中无一的异人不止一个,起码有两个。” “将军是说刚刚那个刺客也是?” “不然呢?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我有玉爪相助,那岳飞却每次都能及时逃脱。现在想来,或许和这个异人有关。” “那……咱们还追吗?”那属下想到那个异人的超远距离的箭法和神奇的速度,忍不住问道。 “追,当然要追!他跑来刺杀我,就说明那岳飞被我追得没办法了。咱们大金的汉子,个个都是马上的英雄,那些南蛮子能耗得过咱们吗?” 蒲鲁浑大手一挥:“出发!” …… 一处密林之中,许多士兵正在休息。 忽然,一匹战马从远处驶了过来,在人群前停下。 牛皋连忙奔上前去,问道:“大哥,成功了吗?” 岳飞一脸郁闷地道:“失败了,这厮非常警觉。” 刚刚那个去刺杀蒲鲁浑的人正是岳飞,他被蒲鲁浑阴魂不散地追了上千里路,实在是烦了。关键是这样的话,自己劫粮道的计划基本上被蒲鲁浑给破坏了。 想来想去,想到自己何不利用自己的速度优势,来一波刺杀呢? 万一一箭把蒲鲁浑给射死了,对方群龙无首,自己也就方便行事了。 而且,就算失败也没什么,自己不是跑得快么,溜了就行了,反正对方追不上。 说干就干,岳飞让大部队在前方等着,自己单枪匹马,偷偷在蒲鲁浑的必经之路上藏了起来。 只可惜蒲鲁浑这厮有些本领,竟然能听声辨位,间不容发之际,躲过了自己的一箭。 “算这厮命大,咱们走吧!” 众人一起上马出林,牛皋问道:“大哥,咱们接下来去哪?” 岳飞掏出望远镜,朝着天空仔细看了一番,郁闷地道:“直娘贼,阴魂不散,又追来了,咱们往西,进太行山。就不信甩不掉他。” 蒲鲁浑做梦都想不到,他所谓的异人,不过是岳飞手中的望远镜。 蒲鲁浑用海东青寻找岳飞的行踪,岳飞却根据海东青确定蒲鲁浑的位置。 只要在天空中看见玉爪的身影,岳飞就立即撒丫子开溜。 蒲鲁浑能追得上就有鬼了。 第52章 床弩破炮车 金军又开始攻城了! 和上一次东西两面佯攻,猛攻南面不一样,这次是三面同时发动进攻。 这一次,金军也不像上次那样仓促攻城,而是进行了充分的准备。 金军发动民夫,打造了数百架抛石机,将一个个巨大的石弹,疯狂地砸向城头。 而宋军也毫不示弱,用破山弩恐怖的射程,将金军的抛石机一架一架轰得四分五裂。 两年前的汴梁之战,曾经首开中国历史上的炮战记录。 当时金军在城外的刘家寺缴获了大量的抛石机和石弹,随即在城下布置起数百具抛石机,向城头集中发射,一时之间,飞石如雨,每日打死宋军数十人。 作为防守的一方的宋军,也在城头上使用抛石机,打击金军。宋徽宗当初费尽心力,通过花石纲运来的各种奇石,这时都被利用起来,充当了抛石机的石弹。 完颜宗翰就是攻打汴梁的指挥,他当然印象深刻,眼见赞皇县的防御如此完备,他便立刻征召工匠民夫,开始打造投石车。 但是马扩也同样对那一战知之甚深,他知道金军经过汴梁之战后,一定会大量的使用抛石机来攻城。所以他早就想好了应对之法。 那就是用床弩! 宋朝使用的炮车多达十八种,其中最大的一种“七梢炮”,需要抛射手250人、定放手2人,能将57公斤的石弹,射出约80米。 但宋朝的大型床弩,射程却可以达到千步。只不过这玩意儿太过笨重,机动性很差,“檀渊之盟”后,宋辽两国共享了百年和平,宋军的精力都用在干西夏上了,属于进攻方。所以武器的研究方向一直都是各种轻便的火器,把床弩这神器给忘了。 金国侵宋之后,马扩意识到攻守之势已经变了,现在的大宋变成了防守方,他痛定思痛,将已经扫进历史尘埃里的床弩又翻了出来。 此时的赞皇县城,四面城墙上都配备了大型的床弩。金军的炮车一出场,床弩就开始发挥作用,瞄准炮车挨个点射。 虽然床弩的准头也不咋滴,但是射得远啊。 床弩用的箭以木为杆,铁片为翎,号称“一枪三剑箭”。这种箭实际上是一支带翎的枪,破坏力巨大,只要命中,洞穿金军的炮车轻而易举。 金军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打造的炮车,不到三天工夫,就被宋军利用床弩损毁了几十架。 好容易运到城下开始发射,马扩又事先在敌楼顶上覆盖了糠布袋,这样敌楼即使被击中也不会有大的损坏,能够迅速修复。(注:敌楼,城墙上御敌的城楼。) 其实金军本来就不善于攻城,打太原打了两次,前后耗时数年,要知道宋朝的太原并不是历史上那座固若金汤的雄城晋阳。当初宋太宗赵二驴灭掉北汉之后,就一把火把太原给烧了。后来因为这地方太过险要,才在汾河右岸重新建造了一座小城。 金军两次南侵,许多城池都没有打下来,而是直接选择了绕过。只不过他们野战无敌,就算绕行,后方城池的宋军也是无可奈何,不敢追击。 在汴梁的时候,如果不是宋钦宗那个蠢货一系列的骚操作,金军也根本攻不破东京城。 但此时的赞皇县城,赵榛两次当场斩杀狗汉奸,全城百姓同仇敌忾,上下一心,战斗意志非常旺盛。而且金军几次在赵榛手里吃瘪,也给了百姓足够的信心。 宗翰一连攻城几日,就如狗啃刺猬,根本无从下嘴,郁闷不已。而蒲鲁浑去追杀岳飞,走了大半个月,也是一无所获,反而被岳飞烧毁了好几次粮草。 宗翰已将赵榛和岳飞当作劲敌,明白绕城而走是不可能的了。如果三路大军全都南下了,那么凭着赵榛正派亲王的号召力,这河北大地只怕要尽数落入他手了,到时候腹背受敌,搞不好要吃败仗的。 于是,宗翰又一次召集众将商议攻城事宜。 “宋人的床弩厉害,咱们的炮车损坏过半,却无寸功,你们都说说,有什么法子可破此城。” 女真将领和渤海将领擅长野战,对攻城这事一窍不通,都沉默不语。 “都哑巴了吗?乙失不,你来说说。” 乙失不是渤海万户,他是个直性子,闻言抱怨道:“都帅。赞皇县各种防御武器让人眼花缭乱,这也就罢了,可是咱们每次攻城攻到一半,五马山上的骑兵就下来袭扰,烦不胜烦。这战俺不知道怎么打。” 赵邦杰自从上次吃了大亏之后,就学乖了。每次下山只是骚扰,金军要是不管的话,他就去干步兵。金军的骑兵要是出动,他们掉头就往山上跑,等到金军一追近,山上便滚木礌石一顿狂砸。 金军甚至想出用步兵诱敌,骑兵在远处埋伏的打法,但赵邦杰吃一堑长一智,居然并不上当。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转了性。 乙失不说的都是大实话,宗翰也无可奈何,他又道:“韩庆和,你来说说。” 韩庆和是汉儿万户,对攻城倒是有些心得,他想了想,说道:“自古以来,攻城除了硬攻,也就剩下穴攻、水攻、火攻三种了。看那赵榛准备如此充分,穴攻肯定是不管用。都帅,现在已经是孟夏,大雨将至,咱们不妨试试水攻。” “水攻么?”宗翰沉思片刻,说道:“好,就试试水攻。韩庆和,你带人去洨河下游筑堤,拦住河水。耶律五马,你带人伐取大木,建造木筏。等到暴雨一至,咱们给他来一个水淹七军。” 赞皇县地势平坦,洨河也不是什么大河,在上游建造堤坝引发洪水灌城是没用的。所以宗翰选择了在下游建造堤坝,只等雨季一来,河水漫灌,赞皇县城将会成为一片泽国。 洪水将直接切断五马山和赞皇县的联系,让赵邦杰的骑兵再无用武之地。 到时,金军乘坐早已准备好的木筏前来攻城,当可破之。 …… 金军猛攻数日之后,便偃旗息鼓了。此后数日,并不来进攻,每日挖掘战壕、堆土筑墙,安插鹿角拒马,打桩架起营帐,悠哉游哉,搞得跟来度假似的。 赵榛立在城头,看着远处躺着晒太阳的金兵,却是一阵忧虑。 金兵这样做,显然正在酝酿什么阴谋诡计,只可惜自己被困城中,无法知悉。 而城中的粮食只能撑过五月。城中的农田并不多,收割下来的粮食也就能支撑一个月。也就是最多到七月,就会弹尽粮绝。 这么长的时间,马扩应该能带着禁军回来吧。 赵榛的目光转向南方,天空之中乌云卷积,一场暴雨,就要落下! 第53章 八字军 马扩和赵士珸辞别赵榛后,沿着邢州、洺州一路南下,路上遇见好几波义军,这些义军确定了信王真的在五马山抗金后,都表示愿意听从赵信号令,反攻金人,收复河山。 在相州时遇到金兵,一场厮杀,马扩和赵士珸折损了上百人,这才血战突出重围,但金人紧追不舍,马扩无奈之下,遁入太行山脉。 马扩南下之后,听说王彦领导的抗金义军“八字军”名声很大,他们作战勇猛,在脸上刺“赤心报国,誓杀金贼”八个字,以示决心。 王彦就在太行山区,马扩便前去拜访。 一来是借助八字军摆脱追兵,二来是看能不能和他们联合抗金。 王彦听说马扩和赵士珸前来,很是高兴,亲自下山迎接。至于金人的追兵,到了八字军的地盘,自然便退去了。 王彦如今驻扎在共城县的西山,他抵达此地之后,便派遣心腹联络附近豪杰,结成联盟共同抗金,附近的义军纷纷响应,如今的规模也达到了十万,和五马山相等。 当然,实际情况也和五马山一样,这些人多是躲避金人的百姓,还有大量的家眷。实际能战之士,不过万余人。 “赵知州,马廉访,听说信王殿下在五马山,果真如此么?” 马扩看了赵士珸一眼,赵士珸知道他对情况更加熟悉,便做了个请的手势,让他来说。 马扩便道:“的确如此。” 当下便将赵榛如何趁乱逃脱,如何在庆源府和自己相遇,如何设计杀死完颜宗望,逃到五马山,如何团灭前来报复的金军,如何救援洺州的事情说了一遍。 王彦听得心潮澎湃,朝南面抱拳道:“信王殿下年未弱冠,竟干下如此轰轰烈烈的大事,此乃我大宋之福啊!” 说完又深深忧虑,欲言又止道:“只不过……” 赵士珸见状,便道:“王将军但说无妨。” 王彦拱了拱手,说道:“信王殿下将军队分成两部分,形成犄角之势,虽然高明。但赞皇县周边全是平地,无险可守,若是金人大军围城,不是久守之地啊。而且,以末将看来,金人气势正盛,殿下却锋芒太露。当初杀了完颜宗望,就该退入太行山,慢慢积蓄实力才是正道啊!” 马扩不以为然地道:“信王殿下何尝不知道守在赞皇县太过危险,但他却以大无畏的精神,将自己置身险地,拖住金兵。再派我等去见官家,只要我大宋禁军挥师北上,以精锐之师对阵敌之疲兵,胜负之数,尤未可知啊!” 王彦又想了想,摇头道:“我总是觉得这事太过冒险,不是老成谋国之策。听说岳飞也在殿下身边,此策莫非是他献的么?” 马扩点点头道:“鹏举的确曾为此策建言。” 王彦沉吟道:“岳鹏举此人,我深知之。此人的确是大将之才,但太过激进。凭着一股血勇之气,做事不计后果。如今他深得殿下信任,这两人又年纪轻轻,我真怕他会撺掇殿下,搞出什么祸事来。” 新乡一战,由于岳飞的鲁莽,致使大军差点全军覆没。突围后,两人便分道扬镳了。王彦直到此时,还对这事耿耿于怀。 马扩倒也知道他和岳飞之间的龌龊,便道:“鹏举在五马山,每每提及将军,大有悔意,直言当初不听将军之言,害死许多袍泽,如今他已经沉稳许多了。” 这话倒让王彦吃了一惊,他深知岳飞的脾气,有些不信地道:“哦?那倒是件幸事。” 这话当然是马扩扯淡的,他继续扯淡道:“鹏举曾说,若有机会,定要在将军面前忏悔其罪,但愿能得到将军的谅解。” 王彦面色稍霁,说道:“这倒也不必,不过以他的才华,若真变得沉稳了,倒也是我大宋之福。” 马扩趁机说道:“殿下和鹏举太过年轻,正缺少将军这样的沉稳之人压阵。将军手握重兵,何不挥师北上,前去相助殿下呢?” 王彦有些郁闷地道:“年初的时候,我本来打算聚集大军去攻太原。谁知朝廷正在和金人议和,勒令我停驻此地,不许去攻。而今这山上有十万军民也都需要我大军的庇护,动弹不得啊。” “那么将军有何打算呢?” 王彦郁闷地道:“打又不让打,我如今打算留下一部分兵马在此地,另带一万大军,南下汴梁,去投宗帅。” 历史上的王彦就在这一年的五月,率领一万大军渡过黄河,前往汴梁,守宗泽的节制。王彦到了汴梁后,就被赵构夺了兵权,成了一个闲人。 马扩当然不知道这段历史,不过机会就在眼前,他怎么也不会让王彦到汴梁去。便道:“战场上打不赢,谈判桌上怎么谈,结果都一样。将军与其南下去汴梁,何不留在此地呢?最起码也能替殿下牵制一些兵力,减轻殿下的压力。只要殿下的策略起了效,就算是谈判议和,也会轻松很多呀。” 王彦咀嚼着“战场上打不赢,谈判桌上怎么谈,结果都一样”这句话,觉得大有道理,说道:“子充兄这话大有道理,你当初通过谈判,硬生生从金人手里要到了燕云十六州,可谓居功至伟,但是呢,金人一翻脸,又给夺了去。金人豺狼之性,唯有把他们打痛了,他们才知道厉害啊!” 言罢,十分痛心。想来他对朝廷一味求和的态度有些失望。 马扩道:“这话可不是我说的,是殿下说的。所以殿下才制定了这个战略,派我去见官家,请求出兵。殿下言道,只要他能够拖住金人,再由宗帅挥军北上,定能战而胜之。” 马扩不知道的是,这句话其实是赵榛以前看电影,听常凯申说的。 王彦感叹道:“殿下有勇有谋,大宋之福啊。既然如此,那我便留在此地策应。梁将军!” 坐下一人起身道:“末将在!” 马扩看去,只见那人身高七尺有余,浓眉大眼,阔面重颐,威风凛凛,不由得暗暗喝彩。 王彦道:“殿下那里的情况你也听到了,我命你率领本部人马,前去支援殿下,你可愿意?” 那将军道:“末将领命,万死不辞。” “你此去,为免被金人发现,不要走大路,从太行山中过去。虽然时间久点,但搞不好可以作为奇兵。” “末将省的。” 说罢和赵士珸马扩抱了抱拳,出门去了。 王彦朝马扩和赵士珸介绍道:“此人叫做梁兴。金军南侵之后,他组织了‘太行宗义保社’,立志抗金,麾下发展到千人。我来到此地后,他便投了我。” 赵士珸赞道:“此乃义士啊!” 马扩见王彦被自己说动,又派了梁兴北上支援,十分满意,第二天便向王彦告辞,继续南下。 第54章 河东河北兵马大元帅 马扩和赵士珸继续南下,王彦又派了三百人护送。 河南也不太平,马扩好几次遇到金军游骑,险死还生,终于在五月抵达宋军防区,转危为安。 前往汴梁的路上,马扩看见到处都是宋军的营帐,五色旌旗迎风招展,心中大定。看这情形宗泽麾下还有十万之众。若能挥军北上,足堪与金人一战了。 宗泽布间谍于大河上下,对河北的事情早有耳闻。只不过他得到的消息太过混乱,有些说金国二太子完颜宗望死于信王赵榛之手,有些又说信王赵榛死于完颜宗望之手,有些又说燕人赵恭杀掉了信王赵榛,五马山那个赵榛是这厮假冒的。 消息来源太过混乱,宗泽也搞不清哪个才是真的,不过有两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完颜宗望真的死了。五马山上现在的确有一个信王,不管真假。 便在此时,马扩和赵士珸来了。宗泽见了二人,终于得知了事情的真相。 马扩将赵榛杀宗望,救洺州的事情娓娓道来,宗泽听得酣畅淋漓,连声道:“信王英雄了得,当浮一大白啊。” 跟着又询问赵榛为何要留在险地,而不选择南归。马扩便将他们的计划说了一遍。宗泽听得目瞪口呆。 “信王,岳飞都是胆大妄为之辈啊。可是,老夫也不得不佩服他们的勇气。事不宜迟,我这就叫派犬子宗颖送你们去行在面见官家。同时也会写一封奏折,请求挥师北上。” 马扩大喜,当下宗泽很快写好了奏折,便让他儿子宗颖护送二人前往扬州。马扩还以为皇帝在南京(商丘),没想到居然跑到扬州去了。 一千多里地啊,这跑得可真够远的! …… 马扩等人快马加鞭,一路跑到扬州,随即被引入行宫,见到了皇帝赵构,献上了赵榛的书信。 赵构看完书信,眼眶通红,注视马扩良久,这才道:“朕知卿也!你父子二人曾出使金国,签订海上之盟,后来又硬生生从金人手中要回燕云,于国朝有大功。你可将十八弟脱身后的事迹,细细说与朕知。” 马扩抬起头来,看着眼前的这位赵官家,发现他和赵榛倒也有几分相似,只是多了两撇胡子。赵榛的事迹他已经向王彦、宗泽都讲过一遍了,这是第三遍,讲起来自然流畅。 满朝文武听着马扩一五一十,娓娓道来,其中惊险之处,叫人悚然动容。 赵构听到赵榛决定留在五马山,以身犯险,拖住金人,不由得热血沸腾,疾声道:“十八弟有胆如此,朕当与他兄弟同心,共御金虏,迎回二圣。” 马扩大喜道:“陛下圣明。” 赵构道:“拟旨,封信王赵榛为河东河北兵马大元帅,统领两河抗金事宜。命宗泽为……” “陛下,不可啊!” 赵构话还未说完,右相汪伯彦立即出声阻止。 赵构奇道:“汪爱卿有何话说?” 汪伯彦出班奏道:“臣觉得马扩之言,疑点甚多,想那金人看守严密,如何又能让信王逃脱。就算逃脱了,又为何不思南下和陛下团聚,却要只身犯险留在五马山?况且他就带着几千个农民,又如何杀得了兵强马壮的完颜宗望?” 汪伯彦是议和派,恨不能把整个北方都割让给金人,来换取南方的平安。 左相黄潜善也出班奏道:“曾早先收到了来自北方的消息,那完颜宗望是乃是病死。而五马山上那个信王其实燕人赵恭假冒的,还请陛下三思啊。” 黄潜善也是议和派,和汪伯彦一丘之貉。 “一派胡言!”赵士珸大怒而出,疾言厉色地说道:“我也是从金营逃脱的,怎么信王就不能逃脱?信王曾经派兵去解洺州之围,我和信王殿下见过面,还上了五马山,这事还能有假么?” “这……” 一番话说得汪伯彦和黄潜善哑口无言,有皇叔亲自背书,他还有和赵榛一样的经历,别人还怎么质疑信王的身份? 却听赵构拍案而起,大怒道:“信王乃是太上皇帝之子,朕之亲弟,他的字迹,朕能不认识吗?这瘦金体的书法,是太上皇帝所教,是随便能冒充得了的吗?何疑之有?” 马扩见赵构大怒,不禁松了口气,以赵构的表现来看,北伐之事,大有希望。 汪伯彦和黄潜善见赵构发怒,连忙道:“臣惶恐。” 赵构不依不饶,又喷了一句:“何疑之有?” 汪伯彦和黄潜善连声告罪,退归班列。 赵构心情不爽,挥手道:“退朝吧!” …… 朝会一散,汪伯彦和黄潜善回到住宅,秘密商议起来。 汪伯彦道:“茂和兄,官家还年轻,对咱们这帮老臣一直都是和颜悦色,想不到今日为了真假信王之事,居然大发雷霆啊。” 黄潜善皱眉说道:“这只是小事。现在看来,这信王是货真价实的了。我所虑者,信王凭着一腔血勇,虽小占便宜,终究不会是金人对手,官家若听了他之言,真让宗泽率领禁军北上,我大宋江山,危如累卵啊!” 汪伯彦点点头道:“若如此,合议必不成也。不过茂和兄,你也不必太过担心,今日官家一时冲动,的确是有意下旨发兵北犯,但被咱们一阻止,后来便没有再提,直接退朝了,这说明,官家并未改变初衷,还是希望与金人议和啊。” 黄潜善忧虑道:“虽然如此,宗泽却派了他的儿子来,想必是有奏折亲自呈给官家。内容嘛,无非是要借这个机会,北渡黄河,和信王合力抗金,但宗泽虽然号称手上有二十万大军,却多是各处召集的所谓义民,这些人不过是鸡鸣狗盗之辈,能济得了什么事?官家要是真信了他,恐怕江山危矣。” 汪伯彦想了半天,忽然凑到黄潜善耳边,低声道:“茂和兄不必忧虑,我想事情尚不致如此。你想想,听那马子充所言,信王文武双全,锋芒毕露,定然不是甘居人下之辈。若他真成了河东河北兵马大元帅,号令三军。官家就不担心他会做李世民第二么?你莫要忘了,信王乃是明达皇后所生,比今上更有资格继承皇位啊!” 二人正在商议,忽然有心腹前来告知,说宫中传来最新消息。 “什么消息!” “官家已经下旨,正式封信王赵榛为河东河北兵马大元帅!” 第55章 引水灌城 已经七天七夜了,雨还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雨势稍止的时候,赵榛登上了城楼往东看。入眼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五马山的轮廓已经看不见了。 城下积了很深的水,辽阔的原野成了一片汪洋。 赵榛命人将一根绳子放下城去,绳子末端吊着一块砖头,每隔一丈就打一个结。 没多久绳子拉上来,城下的水深已经快到两米了。 “雨水再大,也不致如此。这是……金军在借助自然之力,引水灌城啊!” 可是就算知道,赵榛也想不出什么应对的法子,在天地之威面前,人力终究渺小。 如果大雨不停,水势继续上涨,这座城就守不住了。 更要命的是,现在和五马山的联络已经被彻底切断,金军如果攻城,赵邦杰也只能在五马山上望洋兴叹。 赵榛烦闷地下了城楼,起风了,呜呜地像远处的悲笳。 …… 水势没过一半城墙的时候,终于不再上涨,就算下雨也不行。 金军开始攻城了。 震天的战鼓响起,无数的金兵从远处杀到。 他们驾驶着粗大圆木绑缚而成的巨大木筏,木筏上装着强弓硬弩,士兵们举着一人多高的大盾,借着水流涌动,毫不费力地滑动着木筏,鼓噪着朝着北门涌去。 赞皇县倚着洨河而建,北门就在洨河岸边。 纵观古今,能在战争中取得比例悬殊的大胜的,大多是借助天地自然的力量。刘秀一颗陨石砸得王莽头昏脑涨,关羽水淹七军吓得曹操差点迁都,莫不是如此。 然而,这毕竟是在平原之上,堵塞一条并不很大的河流人为制造的洪水,也能一举制胜么? 金军的木筏已经杀到了城下,赵榛早就预料到金军要攻城,一定会顺着水流而来,所以将防御重点换到了北门。 “放箭,放箭!” 一蓬蓬密集的箭雨朝着金军袭到。 金军站在木筏上,晃晃悠悠地,根本无法灵活地躲避宋军的箭矢,只能全部躲在大盾后面,借助着水势朝着城墙慢慢靠近。 但因为移动缓慢,金军的木筏就变成了一个个漂在水面上的活箭靶。 “杀!杀!杀!” 宋军肆无忌惮,瞄准金兵狠狠地射击,不少金兵中箭落水。 一些金兵愤而张弓还击,他们在马背上长大,木筏虽然摇晃,仍能稳稳地将箭射出。 而木筏之上早就提前装好了许多弩箭,此时一靠近城墙,立刻便拉动绞索,一蓬蓬的箭雨朝着城头倾泻而下。 “用破山弩,射他们的木筏。” 赵榛亲自督战,擂鼓助威。赞皇城头杀声震天。 “嗖艘!” 一排粗大的弩箭射出,顿时将一艘木筏击得四分五裂,许多金兵落入水中。 远处,站在一艘木筏上的完颜宗翰正在发号施令,只见令旗摆动,许多小船冲了出去,一杆大旗上挑着一个斗大的韩字,正是汉儿万户韩庆和。 韩庆和指挥着几十艘木筏,木筏上堆满了柴火干草,还淋了油脂。 每一艘木筏上只有两个士兵,躲在柴堆后面控制着木筏的方向,一起驶向北门。 “快快,把那些木筏射沉。” 破山弩搅动绳索,巨大的弩箭对准了木筏,嗖嗖!有几根弩箭打中木筏,但上面全部堆的是柴草,虽然打中,也并不能将木筏击沉。 那些木筏快要抵达的时候,士兵便点燃了火堆,然后跳船逃走。 一艘艘的木筏火光冲天,烟尘弥漫,接连撞向城门。 城楼上的宋军受不得炙烤,纷纷朝两边城墙溃逃。 一时之间,水面被映的红彤彤地一片。 赵榛毫无办法,只能下令拼命射杀冲过来的金兵。 烈火熊熊,烧了大半个小时,这才燃尽,赵榛看见城门没事,忍不住松了口气。 想来,那城门被雨水浸泡了大半个月,早就被浸透了,火势虽大,也不过是将城门的水分烘干而已,还不至于被烧毁。 便在此时,韩庆和令旗一摆,一艘超级巨大的木筏驶了出来,木筏之上,安装了一艘巨大的床弩,比起城头的破山弩也不遑多让。 赵榛吃了一惊,金军也造了弩箭?他随即想到金军从汴梁俘虏了十万人北上,其中有大量的工匠,会造床弩也没什么稀奇的。 “放箭!” 韩庆和一声令下,“轰”的一声,巨大的弩箭射在城门之上,城门经过水泡又经过火烤,再也承受不住如此巨力,轰然倒塌。 一股洪流涌入城中,韩庆和大喜,大吼道:“进攻!” 前方攻城的金军眼见城门倒塌,无不大喜,发出震天的呐喊,奋力划动木筏,朝着城门涌去! “擂鼓,助威!” 完颜宗翰大喜之下,三十六面战鼓吼声如雷。 “轰隆!” 又是一声巨响,金军刚要入城,巨大的敌楼摇晃了几下,竟然因为水泡火烤,又失去了城门的支撑,垮塌了。 巨大的敌楼轰然落下,将刚要入城的金军木筏砸了个粉碎,几丈高的浪花涌起,掀翻了十几艘木筏,一时之间,数百人落入水中。 最惨的是,敌楼倒塌之前,已经有七八艘木筏冲进了城中。 这些冲得最快的,自然是金军中最勇猛的战士。 这些金军听见一声巨大的轰响,紧接着就被浪头打入水中。 此刻,他们看着倒下的敌楼,个个都一脸懵逼! 城头的宋军哈哈大笑,纷纷引弓发箭,将这些泡在水中的猛男当做箭靶,一一射死。 敌楼这么一倒塌,金军引水灌城的美梦顿成泡影。 完颜宗望猛地跺脚,骂了一句粗口。 赵榛则暗叫侥幸,这特么估计是主角光环附体了。 赵榛连忙命人放箭,阻止金军再靠近城门。 燕子站在他的身边,引弓发箭,射向金军,她箭矢如神,每发一箭,必定射死一名金兵。而且灵气运转,源源不断,常人射十箭已是极限,接下来就得休息一阵。但燕子并不需要,她一箭接着一箭,并无片刻停留。 忽然间,燕子看见木筏中指挥的韩庆和,知道是重要人物,霍地一箭射了过去。 韩庆和正在指挥战斗,忽见一箭射来,连忙把头一偏,那箭擦身而过,将他一名亲兵射死。 燕子一手五箭,韩庆和往后就倒,滚落水中,他五名亲兵挡在前方,一起倒毙。 韩庆和吓出一身冷汗,他不敢露头,用手中的长枪当桨,拖着木筏朝后退去,直到附近的木筏将他救起,这才松了口气。 韩庆和一爬上木筏,立即咬牙切齿地怒吼道:“发踏橛箭,给本将军夺下城头。” 第56章 破城妙策 床弩换上又短又粗的箭矢,一发十箭,成排成行地钉入城墙之中,金兵划动竹筏,逼近城墙,攀着这些粗短的箭弩,蚁附而上,登高杀敌。 连日大雨,金汁火油是用不上了,但宋军还预备了大量的滚木礌石。 霎时间,大小石头纷落如雨,狠狠地朝着那些金兵的头顶砸去。 因为大水围城,什么云梯云车都用不上了,踏橛箭就成了唯一的攻城利器。 此时城门已毁,纯靠垮塌的敌楼阻挡,但垮塌的敌楼是无法站人的,所以宋军只能站在城墙的两端防守。 这就给了金军机会,不断地有金兵从这个空旷地带踩着踏橛箭攀上楼顶,然后跳上城墙和宋军肉搏。 一时之间,整个战场的重心都转移到了城门附近。 金兵不断地往城门挤去,宋军也不断地从城墙的两端朝着城门靠拢。 双方箭弩纷纷如雨,都在拼命压制着对手。 宗翰和赵榛见状,都拼命擂动战鼓,为各自的士卒鼓劲。 无数爬上城楼的金兵又摔落水中,无数宋军也被箭弩和攀上城头的金兵杀死。 双方鏖战不休,城头附近的洪水彻底变成了红水。 忽然间,宋军从城中搬出来无数捆草料来。 这些草料就是喂马的草料,宋军抱着一捆捆的草料往城门附近的水域里乱扔。 这些草料早就被水浸湿了,火点不透,但却很松软。 随着这些草料在城门堆积如山,金军彻底傻眼了。 有这些松软的草堆堵住城门,金军想要往上爬就变得根本不可能了。 发射弩箭也没有用,射又射不烂。 宗翰远远看着,顿时一阵郁闷,原本借着滔滔洪水攻城的有利局面,却被宋军想出这么一个奇葩的法子给破了。 他知道再打下去也是无用,这一次攻城,又失败了。 于是一咬牙,传令鸣金收兵。 …… 天色向晚,残阳如血! 赵榛伫立在城头,城下是浑浊的流水,水中漂流着许多浮浮沉沉的尸体。 赵榛冷冷地看着远处金军的营地,他们离得那么近,可是自己却毫无办法。 金军就驻扎在城外的石臼山上。那是一座并不大的山,一抬眼就看见他们的营帐。 赵榛知道金军还会来的,而自己,只能一直坚守下去,等待汴梁的大军到来。 如果等不到,唯死而已。 穿越到这一世,他和金人轰轰烈烈干了一场。 纵然失败,也不后悔。 尽人事,听天命吧! …… 金军的营地之中,完颜宗翰也在冷冷地望着赞皇县的城头。 这样连日的暴雨应该不会再有了,水势会越来越小,这一次功亏一篑,也不会有第二次机会了。 韩庆和道:“都帅不用担心,咱们还有后招。” “说来听听!” “既然攻不破,咱们就这样围着。” 渤海万户乙失不道:“那有什么屁用?他们就蹲在城里,有吃有喝,咱们要耗到几时?” 韩庆和道:“诸位有没有注意过,河水干涸之后,再经烈日一晒,河底的泥巴便会卷起一层皮来?这城墙先用水泡,等浸得透了,再用烈火一烧,到时自然就倒塌了。” 宗翰眼前一亮,赞许地道:“你这法儿听着似乎不错,若依你的意思,需要耗时多久?” 韩庆和道:“北方的城墙,都是用黄土中加入麦秸,夯打多遍而成,十分结实。我估摸着,还要泡个十来天,等城墙彻底浸透了,再放水,暴晒个十来天天,才有可能裂开。 到时候我们只要找到裂开的缝隙,用烈火猛烤,就可以让城墙倒塌。如此算来,至少要一个月。” 宗翰盘算了一下,点点头道:“一个月么,若真能凑效,那也等得。” 说完目露凶光,挥鞭指着赞皇县城道:“此城一破,我必屠尽城中老小。” …… 金兵两次攻宋,因为道路难行的原因,都没有选择山东。 但是这一次,因为黄河北道之西已经平定得差不多了,而且多次抢掠,府库皆空,也没什么油水可以捞了。所以第三次的时候,终于决定取道山东。 此时的山东,大半州府都还在大宋的治理之下,足够支撑金军南下的钱粮。 金军以三太子完颜宗辅为都帅,四太子完颜宗弼(兀术)为副帅,攻棣州不克,绕过。接连攻克潍州、青州。 济南知府刘豫听闻之后大惊失色,当即就想卷铺盖跑路。 谁料完颜宗辅进军神速,直接把济南府给围了,刘豫见状,设计伏杀了大刀勇将关胜(就是水浒传里那个大刀关胜的原型),开城投降。 金国东路大军进展神速,西路大军更是势如破竹,都统完颜娄室相继攻破京兆府(西安)、凤翔府。 两路大军捷报频传,身为都帅的完颜宗望却被困在一个小小的五马山前进不得,心情之郁闷可想而知。 按照金军以前的尿性,打不下来就直接绕过,但是这一次,宗翰却嗅到了危险,他心里明白,赵榛的身份太过特殊,这路绕不得,所以才留下来死磕。 再一个,也存了给他兄弟完颜宗望复仇的意思。所以无论如何,五马山一定要拿下。 按照原本的作战计划,东路大军和中路大军应该在汴梁会师,再破一回开封。西路大军则在攻克陕西之后继续南下,攻入四川。 但因为中路大军受阻,宗翰担心影响攻打汴梁的计划,便让娄室折而向东,替他去攻打洛阳。如此一来,则可以形成东西两路大军夹击汴梁的局面。 只等自己干掉了赵榛,就可以三路大军合围,抓了赵构,直接灭亡宋国。 娄室抵达洛阳之后,派出斥候到处打探消息,才得知宋国的新任皇帝赵构并不在南京(商丘),居然千里迢迢,跑到扬州去了。 如此一来,三路大军再去汴梁,就会扑个空。 宗翰知道这个消息之后,明白汴梁已无攻打的必要,于是改变了策略,让宗辅继续南下,拿下徐州,然后直扑扬州擒拿赵构。 而娄室则在重新北上,配合自己干掉赵榛。 只要干掉这两兄弟,赵氏皇族就算是真的群龙无首了。而那些远支皇族就算被推选出来,也会因为号召力不足。而实力大打折扣。 赵构不远千里遁去扬州,他却没想到,阴错阳差,正好送入了金国东路大军的虎口。 赵榛也没有想到,等到洪水退去,他将要面对的,是金人五万大军的围攻。 第57章 太行鏖兵 中国古代军事史上,有一句话很有名——“骑利平旷,步利险阻”。这句话出自岳飞之口,而岳飞正是运用这一诀窍,在收复襄阳的战斗中大破伪齐军李成,取得襄樊之战的胜利。 而此时的岳飞,虽然还没有说出这句名言,却早已经明白其中的关窍。 所以,岳飞在华北平原上兜了一个大圈子,死活甩不掉蒲鲁浑之后,便决定进入太行山脉。利用太行山崎岖狭窄的地形,寻找机会,甩掉蒲鲁浑。 蒲鲁浑追岳飞追出了火气,虽然岳飞进了太行山,他也并不惧怕,他不相信岳飞的骑兵打得过自己的大金铁骑。否则的话,岳飞何必要逃? 而且,自己有玉爪在手,随时可以监控岳飞的动向,大山之中道路崎岖,一旦岳飞不小心走到了什么绝谷无法通过,就只有死路一条,所以也跟着一头扎了进去。 谁知道进了山,才发现事情大条了。 很多时候,玉爪虽然发现了岳飞就在前方不远处,但自己想要追上去,搞不好就得绕一大圈路,或者翻过几个山头。 玉爪视力再好也终究是一只鸟,它没有地形概念的,他看到岳飞的军队在前面就会预警,然后蒲鲁浑费了半天劲,好容易才抵达目的地,岳飞早走了。 山区的3d地形彻底把蒲鲁浑绕晕菜了,他恼怒之下,却更加执着,发誓非要追上岳飞不可。 好在一支三千人、七八千匹马的队伍,想要隐藏行踪是根本不可能的,总是会留下许多蛛丝马迹让蒲鲁浑侦察到。 而且,蒲鲁浑也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那就是,有时候他们追上去的时候岳飞明明已经跑了很远了,但玉爪却发现岳飞就在附近。 蒲鲁浑明白这是因为岳飞跑了半天,却是绕着一座山在跑。双方走路可能要一百里,但直线距离搞不好也就两里地。 这下蒲鲁浑更有信心了,一直盼着能寻个地形合适的地方,抄小路上去跟岳飞决战。 但是追了几天之后,麻烦事又来了,蒲鲁浑发现……自己没有粮草。 先前在平原上追岳飞的时候,根本就无需考虑粮草的问题,因为他可以去任何一座城镇征集粮草。而那个时候的岳飞,却只能靠劫掠。 可是进了山,地广人稀,再想要征集粮草,那可就难了。马还可以吃草凑合,人不行啊。 无奈之下,蒲鲁浑只得纵兵去劫掠了一个山寨,费了老大的劲,等搞到粮草,岳飞早跑远了。 蒲鲁浑又追,他就不相信了,老子没饭吃,你岳飞就有饭吃了? 但岳飞似乎真的有饭吃,他就一直在山中来回逃窜。 蒲鲁浑明白,如果岳飞没有彻底甩掉自己,那么他是不会离开太行山的。 这燃起了蒲鲁浑的斗志,你岳飞能熬得住,老子也能。 这样支撑了近一个月,岳飞在太行山脉从北往南,又从南往北,兜了一个大圈子。 蒲鲁浑推算,岳飞这是熬不住了,他要出山了,连忙加紧跟上。 这近一个月来,蒲鲁浑的大军都混成叫花子了,人人都想摆脱这个局面,所以也都咬牙支撑。 谁知道岳飞却并没有出山,而是继续往北逃窜,蒲鲁浑想追也有心无力,他快饿死了。 无奈之下,蒲鲁浑进入了就近的平定县,打算先休整一番。 三日之后,斥候发现了岳飞在平定县活动的踪迹。 蒲鲁浑大喜,立即推测岳飞也是饿得不行了,所以来这里找粮草。 心想这下老子要人有人,要粮有粮,你一个饿着肚子的岳飞插翅难逃了。 立刻挥军追了上去,岳飞见蒲鲁浑追来,夺路而逃,蒲鲁浑追到岳飞的驻地,发现是一片野枣林,树上的枣子都被薅了个一干二净。顿时大喜过望,岳飞已经饿得摘枣子充饥了。 又追两日,蒲鲁浑终于寻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地形,根据玉爪的预警,岳飞就在自己右侧,而右侧,不过是一道浅浅的山梁。 蒲鲁浑立刻挥军翻过山梁,果然把岳飞堵了个正着。 看着叫花子一样的岳飞骑兵,蒲鲁浑狂笑道:“岳飞,这回你往哪跑?” 岳飞的军队正在休息,却被蒲鲁浑从天而降,堵了个正着,顿时大惊失色,一阵慌乱。 蒲鲁浑一眼就在人群中看见岳飞,见他正拿着一截干巴巴的莲藕在啃,也不知道是在哪个池塘里挖的,不由得大笑:“岳飞,你跑不掉的,跟我决战吧!” 再一看,发现岳飞的战马也少了很多,明白宋军是饿得不行,杀马吃肉了,又大叫道:“战马都快被你们吃光了,还能逃到哪儿去?” 岳飞镇定下来,大吼道:“列阵,迎敌!” 蒲鲁浑见岳飞终于不逃了,也大叫道:“下马,迎敌!” 决战开始了! 电视里面那种双方骑着马互相冲杀的骑兵大战是不大可能发生的,如果两支骑兵相遇,那基本只有两种情况,第一就是其中一支选择跑路,第二就是双方下马肉搏。 而且,山里面狭窄的地形,也不利于骑兵冲刺。 所以,这种情况下,什么花里胡哨的战术都用不上了,狭路相逢,勇者胜! “杀!” “杀!” 岳飞吞咽掉手中最后一点莲藕,弃了长枪,挥动铁锏,一马当先冲了上去。 双方很快就冲杀在了一起,蒲鲁浑率领的都是正宗的女真猛士,他们从黑龙江一直打到河南,身经百战,杀人无数,最不怕的就是正面硬刚。 而岳飞的军队,虽然也都是彪悍的燕赵猛士,但毕竟参军时日尚短,战阵经验不足,这样的硬撼,就有点力不从心了。 战争的天平,一点点向着金军倾斜。 杀声震天,断肢横飞,血雨挥洒,浸透了原野。 岳飞挥舞着双锏,如同一股旋风一般,在人群中拼命冲杀。蒲鲁浑大怒道:“谁杀了岳飞,赏千金。” 有钱能使鬼推磨,一些金兵顿时挥舞着兵器,悍不畏死地朝着岳飞杀去。 便在此时,只听得马蹄声骤起,一支千人从山谷中冲杀而出。 岳飞哈哈大笑道:“兄弟们,援兵到了,杀!” 第58章 死不瞑目 一路援兵忽然出现在交战正酣的战场上,对于敌我双方的士气提升与打击,都是极其巨大的。 金军本已取得优势,但随着宋军援兵出现,战场上的岳飞军队发出一声欢呼。 军心士气立刻提升到了极致,本来想要后退的,此刻也都嗷嗷叫着,奋勇杀敌了。 而金军则皆尽胆寒,他们纵然悍勇,可面对这种情况,还是下意识地想要逃跑。 蒲鲁浑不愧是一员悍将,此时此刻,他明白自己已经落入岳飞的埋伏了。 但他却悍然叫道:“给我杀,杀了岳飞就能赢!” 说罢挥舞着钢刀,左砍右杀,带着一群亲兵,身先士卒,冲着岳飞杀去。 金军见主将如此勇猛,又恢复了一些士气,嗷嗷叫地和宋军继续大战。 梁兴双脚操控着战马,挥舞着长枪狂飙而至,一进人群,手中长枪如毒蛇吐信,瞬间刺死一名金兵。 他拨马狂奔,连杀数人,所到之处,如波分浪裂,径自朝着蒲鲁浑杀到。 “蒲鲁浑,留下狗头来!” 梁兴大喝一声,长枪抖动,红缨乱飞,直奔蒲鲁浑。 蒲鲁浑正在往岳飞的位置靠拢,不想突然跑出来一员陌生宋将,上来就要取自己的人头,不由大怒,也不追岳飞了,大喝一声,紧紧握起大刀,圆睁双目,便冲了上去。 梁兴长枪一摇,抖了一个碗口大的枪花。一马四枪,直刺蒲鲁浑眉心、咽喉、心口、小腹。 蒲鲁浑大骇,没想到这厮枪法如此精妙。这样精妙的武功他可不会,但他天生神力,便以一力降十会之法,当胸一刀狠狠砍去,以两败俱伤之法逼着梁兴收枪。 梁兴一见,果然收枪封刀,“当”的一声,二人错马而过。 二马一错镫的当口,梁兴手中长枪突然一滑,手顺着枪杆儿直滑至一尺半长的枪头部分,然后长枪自肋下又突然反刺而出,直取蒲鲁浑的后脑,这一枪突如闪电,出手狠辣无匹,取位刁钻毒辣,就要取了蒲鲁浑性命。 但蒲鲁浑是万中无一的射雕手,耳力通玄,梁兴从背后偷袭,他虽看不见,却也听见了呼呼的枪风。 当下挥刀一挡,磕开梁兴的长枪,顺手横扫,霹雳大喝声中,一刀将身旁一名宋军士卒,连人带马砍成两截。 梁兴被蒲鲁浑猛力一击,只觉虎口发麻,长枪差点脱手,他没想到这厮居然如此巨力。 便听岳飞怒吼道:“恶贼休狂,我来战你!”拍马如飞,来战蒲鲁浑。 梁兴知道自己不是蒲鲁浑的对手,他倒也精乖,立刻弃了蒲鲁浑,往金军阵中杀去,长枪犹如一条灵蛇,“噗”的一声,刺死一名金兵。 便在此时,远处杀声震天,居然又有援兵从山谷中杀出,蒲鲁浑举目四望,只见漫山遍野都是宋军,不由得魂飞魄散。 虽然他不知道这些宋军都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却明白大势已去,再也顾不得和岳飞放对了,拨转马头,转身就逃! 岳飞见他要逃,取下弓箭,“咻”,长箭的影子在空中闪过,直奔蒲鲁浑的后心。蒲鲁浑听风辨位,一个镫里藏身。箭矢从马背上掠过,将前方一名金兵射死,透体而过,又射中一名宋兵。 蒲鲁浑见岳飞如此神力,更不敢停留,拼命抽打马臀,如飞而走。 岳飞见误伤自己人,不敢胡乱放箭,于是拨马急追。 两人一前一后,冲出战场。 蒲鲁浑见岳飞追来,把大刀往马上一挂,张开三石硬弓,“咻”的一箭,朝着岳飞射去。他的弓和箭都是特制的,比一般的弓箭要大上一号,一箭射出,势若奔雷,非比寻常。 岳飞见这箭来势汹汹,担心误伤后面的士兵,挥弓一绞,竟然将蒲鲁浑足可穿金洞石的羽箭别在弓上。 紧接着身子往后一仰,蒲鲁浑第二支箭惊险万分地从他的鼻尖掠过。 岳飞也不起身,就着手中的弓箭,一箭斜斜飞出,射入苍穹。 他用的也是三石弓,蒲鲁浑的箭矢虽大,他却正合用。 蒲鲁浑见他一箭射天,只当他情急之下射得偏了,浑不在意,反手抽出三支利箭,搭在弓上,“咻”地射出。 岳飞已经坐好,毫不示弱,也是三箭射出,六支箭力道大得惊人,在空中一撞,纷纷碎裂。 忽听天空中传来一声悲鸣,蒲鲁浑吃了一惊,朝天上看去,只见玉爪身上插着一支利箭,急剧坠落。 就在这一疏神的工夫,蒲鲁浑只觉胸口剧痛,已被岳飞一箭激射而出,射穿铠甲,命中胸口。 原来岳飞之前朝天发出的一箭,并非射偏了,而是瞄准了正在空中飞翔的海东青。 蒲鲁浑的铠甲是精铁冷锻而成,坚硬异常,这一箭虽然入肉四分,但还不足致命,他忍住剧痛,还想要逃,却见岳飞一手五箭,破空而来。 五支箭封住了他所有去路,蒲鲁浑当机立断,滚鞍落马,总算是逃过一命。 但岳飞已经纵马上前,拦住了他的去路。 蒲鲁浑头盔都丢了,披头散发,挣扎着站起来,将胸口的箭矢折断,大吼道:“岳飞,可敢和我一战么?” 岳飞却不理他,只是冷冷地望着他的身后。 蒲鲁浑忍不住往身后看去,只见无数人马从四面八方汹涌而来,足有数万之众。他的三千人马被怒涛狂卷,就如同微小的浪花,随时都会覆灭。 “你……哪来这么多人马?”蒲鲁浑问道。 “这地方本来就是平定军的驻地,两年前,你们攻破娘子关,击溃了平定军。我,就是平定军的一员。” 岳飞一共四次从戎,加入平定军是第三次。那时候河北大水,生计艰难,岳飞为了生存,前往平定县,加入了平定军,不久升为偏将。三年后,金兵南侵,平定军败于金人之手。 岳飞继续道:“平定失陷之后,残存的士兵遁入太行山脉,落了草,驻守在各处山寨,仍和金兵作对。你以为我在山中转圈,是在逃跑?其实我只不过是在联络他们,一起来对付你。” 蒲鲁浑想不到岳飞的心计如此深沉,自己落入他的圈套还不自知,输得不冤。于是,他问出了最后一个疑问:“为什么我每次要追上你了,你却总能在关键时刻逃脱,你到底是怎么知道我的动向的?” 岳飞指了指地上海东青的尸体,说道:“你靠这只鹰来侦查我的动向,我也靠它来确定你的方位,就这么简单。” “不可能,玉爪浑身雪白,飞得又高,在天空中能与云层融于一体,仅凭肉眼,不可能发现它的存在。你到底是怎么看见它的?” “这个么?不告诉你!”岳飞咧嘴一笑。 “啊!”蒲鲁浑肺都气炸了。他顾不得身受重伤,还在飙血,挥舞大刀朝着岳飞狂奔而去。 “噗!” 一支利箭射入蒲鲁浑的咽喉。 蒲鲁浑巨熊一般的身子轰然倒地,临死之前,眼睛还死死地盯着岳飞,似乎想问:“你为什么能看见玉爪?” 第59章 让妇孺先走 海东青分辨不出山脉地形,岳飞却分得出,他只要站在高处,用望远镜一看,何处有歧路,何处是死地,何处有捷径,全都一目了然。 所以蒲鲁浑想要在这群峰环绕的太行群山之中追上岳飞,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岳飞一边溜蒲鲁浑,一边以平定军偏将的身份不断联络旧日袍泽,更是在南下的过程中碰见了前来支援的梁兴。 梁兴的领导的忠义社在河北名气很大,岳飞早有耳闻,双方会师之后,可谓是兵强马壮。 岳飞计算兵力,将各山寨加上,大约可以凑出一万五千之众。 一万五千人在群山之中打三千人还打不过,那不要混了。 众人一商议,便给蒲鲁浑设下了一个圈套。 蒲鲁浑一头撞进来,闹了个死不瞑目,岳飞到他死都没有告诉他望远镜的秘密。 蒲鲁浑授首,剩下的金兵也围殴之中死去,岳飞没有留活口,选择了全部杀光。 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不能在俘虏身上浪费时间。 这场战争很快就结束了,三千金军被屠戮一空。 岳飞召集大军,休整一番之后,便率领大军,攻打平定县。 平定县只有少量伪军把守,很快就献城投降,岳飞取了辎重,便又杀气腾腾,直奔赞皇县而去。 …… 大水终于退去了,从赞皇县城到五马山,但是都是泥泞的一片,赵邦杰的人马困在山上,还是下不来。 好在两边还有信鸽可以传递消息,赵邦杰知道县城没事,心中稍安一些。 不过信鸽这东西,只能单线联系,放一只就少一只,已经不多了。 大雨之后,就是长时间的晴天,经过长时间的暴晒,从城墙上看过去,触眼都是皲裂的大地,荒凉一片。 城墙被洪水浸泡了近一个月,又被太阳晒了半个月,终于出现了细小的裂纹。 这裂纹,赵榛已经在巡城的时候发现了。 他的心中闪过不祥的预感,如果此时金军再来攻城,这座城指定是守不住了。 不过,就算金军不来攻城,他也坚持不了多久了。 存粮快吃完了! …… 完颜宗翰在石臼山上待了一个月,现在已经跟野人没什么两样了。 洪水围城这么久,金军就一直生活在城外的石臼山上,毕竟一片汪洋,谁也走不掉。 这段时间,他们吃饭靠自己带的粮食,吃菜就捕鱼。 不过他们本来就是渔猎民族,吃鱼倒正合他们心意。 宗翰聚将议事,指着赞皇县说道:“咱们之前的粮仓被岳飞劫掠太多,后来一发洪水,就断了供。这一次务必拿下此城,否则的话,就得退回庆源府去了。” 众将齐声道:“诺!” 众人正在商议,忽然有士兵来报,说宋国的信王赵榛派了使者求见。 宗翰一脸懵逼,赵榛派使者来干什么?莫非是心知城守不住了,要投降么? 他便点点头,说道:“让他进来!” 聂谈心情紧张地进了营帐,他真不想来,但是妻儿老小就在赵榛手里捏着呢,不来不行。 “外臣赞皇县令聂谈,见过都帅!” 宗翰双目一瞪,凶狠地道:“赵榛让你来见我,可是要求饶么?” 聂谈吓了一跳,战战兢兢地说道:“信王殿下派外臣来,乃是有一件要事要和都帅商议。” “赵榛要找我商议事情?哈哈哈,天大的笑话,你让他早早开门投降是正经。” 他一笑,一帮手下也都笑了起来,差点没把聂谈吓尿了。 聂谈鼓起勇气,老老实实地说道:“我们殿下说,现今已是仲月,到了夏收的时候了,庆源府各州县的百姓,多半聚集在赞皇县中。 都帅若是继续围城下去,夏粮收不上来,不仅百姓要饿肚子,贵军的赋税也收不上来。所以殿下想和都帅商议,能否放百姓回乡收获,这对大家都有好处。” “唔,是这回事么?”宗翰听见这话,不禁沉思起来。 渤海万户乙失不瞪着一对牛眼道:“都帅,这些南蛮子最是奸诈,恐怕那赵榛小儿是想混在群人中逃跑吧?都帅你可千万别答应。” 宗翰呵呵笑道:“这厮今日倒是精细起来了,不过赵榛小二的话倒也有几分道理。耽误了夏收,大家都得饿肚子。” 又对聂谈道:“你去告诉赵榛,放百姓去夏收可以,但只能放老弱妇孺。成年男子一律不得离开。从明日开始,我会在南门设卡,任何一个成年男子出城,杀无赦。去吧!” 聂谈听罢,躬身去了。 乙失步怪叫道:“都帅,你还真答应了?” 宗翰笑道:“这赞皇县和五马山的军民加起来,足有十万之众,咱们金人在宋人心中名声不好,他们为了活命,只怕会拼死抵抗。现在放了老弱妇孺出城,那些人还想着和妻儿团聚,拼命的心思也就去了。” 韩庆和拍马屁道:“都帅高明,这就叫攻心为上!” 宗翰笑道:“我这是上天有好生之德,不能让庄稼烂在地里啊!” 全然忘了一个月前还信誓旦旦要屠尽此城。 …… 赵榛也是实在没了办法。 马扩那边半点消息都没有,岳飞也特么的失踪了。 城里的粮食也坚持不了多久了,城墙看着也不牢固了。 这样下去只有死路一条。 金人又有屠城的习惯,去年攻下太原城,就屠尽了城中老幼。 在得到太原守将王禀的遗体后,宗翰破口大骂,命令士卒策马踏为肉泥以泄其愤。 赵榛不知道城破之后,自己会是个什么下场,但他并不想满城的老幼陪着自己一起死。 因为,想出了一个夏收的借口,派了聂谈去求见宗翰。 这法子他也就是姑且一试,没抱什么希望。 没想到聂谈回来,居然光荣地完成了使命。 虽然说打了折扣,不过赵榛已经很知足了。 毕竟能救下数万老弱妇孺的性命,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赵榛马上下令城中老弱出城逃命,五马山上,也是同样的操作。 于是阖城上下,哭声震天,妻儿老母,和自己的儿子、兄弟、丈夫们洒泪而别。 赵榛本想让亸娘、李娃和燕子也跟着一起转移。不过她们都拒绝了,一定要留在城中出一份力。 赵榛想着她们留下来作用不好,也就只好答应了。 三天之后,老弱妇孺疏散完毕,攻城开始了…… 第60章 耶律大石 耶律大石望着巍峨的万里长城,心中默默说道:“我回来了!” 耶律大石是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的八世孙,契丹族少有的文武全才,大辽立国两百年,唯一的一个契丹族进士。 金军攻陷辽国中京后,天祚帝耶律延禧西逃,耶律大石拥立秦晋王耶律淳即位,称天锡皇帝,建立北辽。 便在此时,宋徽宗派童贯领兵十万北伐,企图收复燕云十六州,耶律大石领军三万,双方和白沟河决战,结果宋军大败,史称“自雄州之南,莫州之北,塘泊之间及雄州之西保州、真定一带死尸相枕藉不可胜记”。 随后,耶律大石召见了马扩,双方进行了一场着名的诡辩。 耶律大石质问道:“宋辽澶渊之盟后南北通好已经百年,为什么要背盟来侵夺?” 马扩答:“大宋因为女真从海上累遣使人要献还燕地,近来又得到其文牒,具言已经夺取山后,如果南朝(宋)不要燕地,则女真就要自取之。故此大宋不得不发兵救燕。” 耶律大石作色道:“西夏累次上表,意图兴兵夹攻南朝(宋),本朝(辽)每次都将表章封与南朝,不肯见利忘义。而贵朝才得到女真的一句话,就要举兵?” 马扩又解释道:“夏国虽然屡次有不逊之言,然而数十年间,何尝侵得大宋寸土?但女真所说的,确有应验,大宋不只救燕地,也想巩固自己的边疆,所以出兵。” 耶律大石再问:“你作为使者,为什么要与刘宗吉结约图谋我们?” 那时候马扩正在偷偷地和辽国的汉臣们联络,其中最重要的人就是刘宗吉。 马括说:“因为我是大宋的招纳使,职责所在,所以如此。” 耶律大石说:“因为两国和好,所以不欲扣留你,你用餐完后可以回去,替我带话给童贯:想要讲和则仍旧讲和,不想和则请出兵见阵。” 是年十月,童贯再次领兵二十万攻打北辽,耶律大石以两万大军在卢沟河再次大败宋军,此役使宋朝“自熙丰以来所畜军实尽失”。 也正是因为这两战,使得金国看清了宋国就是个外强中干的大草包,才在灭辽之后,毫不犹豫地出兵侵宋。 尽管耶律大石用残存的实力击败了宋军,但却无法阻挡金军的铁蹄,北辽灭亡之后,大石再次投奔天祚帝,天祚帝命他领兵抗金,大石不敌金人,兵败被俘。 完颜宗望得到耶律大石后,将他用绳子绑着,强迫他为金军带路,袭击天祚帝的青冢寨大营。当时天祚帝正在应州,但金军还是抓获了包括秦王、许王及各嫔妃、公主、大臣多人,缴获车辆一万多乘。 此事是耶律大石人生中最不光彩的一页。金太祖褒奖了他的功劳,还送女人给他当老婆,但耶律大石表面顺从,却“阴蓄异志”。他很快找到机会,单骑逃脱。 耶律大石至此认为天祚帝不能成恢复大业,于是决心前往辽国在西北的军事重镇可敦城。此地自辽开国以来便受到历代辽帝的重视,专设有建安军节度使司,并为辽西北路招讨司的驻地。 即使在辽末战乱之中,西北仍然相对安定,有各部军队两万余骑,战马数十万匹。 耶律大石撇开天祚帝,决定单干,自立为王,率领铁骑二百人连夜逃离。 耶律大石离开后不久,执意出兵的天祚帝果然兵败被俘,辽朝自此灭亡,距他出走不过半年。 耶律大石自向西行至可敦城,驻军于北庭都护府,会集威武、崇德、会蕃、新、大林、紫河、驼等七州以及大黄室韦、敌剌(敌烈)、王纪剌、茶赤剌、也喜、鼻古德、尼剌、达剌乖、达密里、密儿纪、合主、乌古里、阻卜、普速完、唐古、忽母思、奚的、纠而毕十八部之众,晓谕道: 我祖宗历经艰难创下大业,经历了九代二百年。金人作为臣属,逼迫我国家,残杀我黎民,屠杀毁灭我城邑,使我天祚皇帝蒙尘于外,想到这些我日夜都痛心疾首。我现在仗义西行,想借助众蕃部的力量,翦灭我们的仇敌,恢复我国的领土疆域。你们众人之中也有顾念痛惜我们国家,忧虑我们的社稷,思量共同救出君父,济助生民于苦难之中的人吗? 在这一讲话的感召之下,诸部纷纷支持耶律大石的行动,使他很快就得到了精兵一万余人,并得以设置官吏,编列排甲,置备仪仗器具。耶律大石政权的官僚机构初具规模,并建立起一支实力强劲的骑兵部队。 耶律大石在可敦城立国,这里畜产丰富,远离金朝数千里。他贯彻“养兵待时而动”的战略,没有主动出击金朝,而是一边积蓄实力,一边派出使者和宋、夏、蒙兀(蒙古)等国联络,希望各国能够联合抗金。便在此时,赵榛和马扩派出的使者经过长途跋涉,到达了可敦城。 耶律大石和马扩的私人关系不错,听说使者带来了马扩的亲笔信,连忙接见。 打开信一看,信上先写明了自己和信王赵榛从金营逃脱的经历,耶律大石自己也有同样的经历,不觉同病相怜。 接下来的内容,却让耶律大石大吃一惊,拍案叫绝,他们居然干掉了完颜宗望。耶律大石自己就是被完颜宗望抓的俘虏,自然知道宗望的厉害。 想到这么牛叉的人物居然死在了赵榛和马扩的手中,不由感到十分畅快。 接下来的事情就更让人震惊了,宋军居然两战皆捷,歼敌一万。然后在五马山聚集十万人马和金军对峙。而在南方,宗泽率领的十万禁军正在赶来,誓要和金人决战。 马扩邀请耶律大石率军东来,双方联手,会猎于燕京。 看完马扩的心,耶律大石心潮澎湃,马扩的话,他自然不会全信,但有些恐怕是真的,比如他们干掉了完颜宗望,这个是撒不了谎的,因为早在半个月前,他就看到了从中原流传过来的赵榛的《告河东河北父老书》。所以这事虽然匪夷所思,但宗望肯定是死了。 至于几十万大军和金兵决战什么的,恐怕就是吹牛的成分居多了。 经过几年的生聚,耶律大石也在考虑复仇的事,只不过,金人正在强盛时期,时机还不够成熟。 如果,宋人真的在和金人决战,那么,这恐怕是恢复大辽故土的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一旦宋人被金人击败,占据了整个版图的金人将会变成一个自己终生都无法抗衡的庞然大物。 所以,就算为了宋国不被金国灭亡,自己也必须去帮一下场子。 思虑再三,耶律大石终于下定决心,率领一万铁骑,前往河北一探究竟。 现在他手上的能战之士,也不过两万之众,留下一万人,则交给了自己的妻子萧塔不烟。他必须考虑到失败之后的情形。 耶律大石率领大军一路东进,在路上收到许多消息,这些消息乱七八糟的,不过却可以肯定,金人还没有打下五马山。 等到他们终于越过草原,抵达万里长城第九关娘子关的时候,惊奇地发现,娘子关居然没有守军。 于是他们轻易入关,一打听才知道,宋将岳飞在数日之前一战歼灭金人三千拐子马,打下了平定县,取了辎重。又率领一万多人,往赞皇县去了。 耶律大石精神大振,立刻挥师向东,要去助一臂之力。 第61章 赵构的决定 大宋的左相和右相一脸懵逼。 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官家不仅直接就承认了赵榛的身份,还直截了当地给了其“河东河北大元帅”的头衔。 河外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地理名词,基本上是以黄河为界,近岸是河内,对岸就是河外了。比如战国时秦国称河东为河外,魏国则称河西为河外。 而赵构下旨的这个河外,那自然是整个黄河以北了。这地盘比马扩原先预计的,还要大得多。 而且,赵构不仅给赵榛封了官,他还给马扩封了官。封为都元帅府马步军都总管。这就是明确表示,要给马扩派兵,让他去增援五马山。 满朝文武都被赵官家这个操作惊呆了。因为宋朝的五官系统共分为五十个品级,马扩原本的武功大夫是第三十四等,而现在这个品级则是第十二等,这属于是登月攀升了。 马扩眼泪都下来了,自己升官倒在其次,主要是他之前没少怀疑过赵构,虽然说他认为岳飞让赵构上前线抗战的观点激进了些,但对赵构远遁扬州的也看不过眼,这也太怂了点。 来的路上他还心想这下可玄了,官家这么怂,信王的计划还有实现的可能么? 没想到啊没想到。官家如此顾念兄弟之情,不仅封了信王河外兵马大元帅,还要派去支援信王。 看来,这是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一想到这,他就觉得非常的惭愧。 说起来,从信王的反应来看,他似乎也对自己这次南下不抱太希望,有点赌一把的成分在里面。信王殿下,也是杞人忧天了啊! 马扩接了圣旨,就去领取朝廷拨给他的兵马,这一次,一共拨付三万禁军,而且还有相应的军资器械等物。 谁知道他屁颠颠跑去军营一看,脸都黑了。 说好的三万,实际上连特么一万五千都没有。他知道军营里面有吃空饷的惯例,早就做好了准备,要是人数差不了太多,自己也忍了。 可这他娘的差一半啊,叔可忍,婶也不可忍啊。 而且,人少一半也就罢了,好歹也是一万多人呢。那些军械物资是什么鬼? 那些刀剑,都脆得不行,砍一刀都能掉渣。 长枪的枪杆,得用韧性十足的白蜡杆,这玩意儿就是普通的木头削成的,一折就断。 还有弓箭,骑兵最低也要用六斗弓,步兵七斗。可这里呢?五斗都费劲,射出去箭矢发飘,连纸甲都射不穿,不知道的还以为敌人刀枪不入呢。 马扩肺都气炸了,心说就这些破玩意儿,出去打仗能不输吗?他想来想去,不可能是官家授意的,那就只能是两个宰相从中作梗了。 这两位都是主和派,他们的主张就是把北方全部割让给金国,再每年赔上一笔巨款保平安,小命要紧。 马扩当场就想找赵构去评理,不过冷静下来之后,他还是决定先自己试试,能不能解决。 毕竟,作为一名优秀的员工,最好是自己能够独当一面,把事情给解决掉,不要有事没事就去烦老板。 这话是信王告诉他的,而信王也是这么做的,比如信王把操练士卒的事直接就交给岳飞了,自己管都不管。 马扩想明白了之后,既没有先去找赵构告状,也没有去找汪、黄两位宰相闹腾。他觉得先去试探一番,叩开了御营使司的大门。 谁知一众官员见了他,就跟见了鬼似的,纷纷托词回避。最终,只有一位新任的参赞军事张浚站出来,和他相见。 张浚是主战派,不过也就是喊喊口号,实际操作一塌糊涂,后来南宋的几次大败,这厮都要负主要责任。汴梁保卫战的时候,他还弹劾过李纲。他见了马扩之后,便问:“圣旨已下,将军不率领大军去营救信王,又回御营司来做什么?” 马扩一抖手里的公文,疾言厉色地说道:“官家拨给本官三万人马,我知道军队吃空饷成风,但你要少个两三成我也就忍了,这直接少了一半算怎么回事?而且各种军械物资,质量奇差,根本不堪使用。带着这些军器上战场和金兵作战,这是要死人的!” 张浚接过公文看了一遍,瞧着左右没人,把马扩拉到房间里,小声说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自从东京失陷以来,三衙禁军奔散大半,哪里还有兵可用?就算是宗帅那边,也多是从流民之中招募的杂兵。所以官家才设置御营司,从各地收拢,整训禁军。到如今也不过十万之众。还要沿淮布防。如今扬州行在也不过六万大军,官家能给你三万大军,真的是隆恩了。” 马扩听了,对赵构有多感激,就对下面这帮耗子有多愤怒。张浚又和他聊了几句,意思是圣旨是官家下的,他肯定不会肯的,那是谁坑你,你心中有数就行了。我就是个小官,我做不了主,要不然,你还是去找官家吧。 马扩无奈,只好去找赵构。赵构找来黄潜善,汪伯彦询问。黄潜善两手一摊:“陛下,早有战报送来,金兵分三路南下,分别攻打西京、东京、南京。宗泽能挡住还好,万一挡不住。咱们就这么点人,都去救信王了,你的安危怎么办?” 赵构无言以对,心想这话还挺有道理,兄弟的安危重要,自己的安危也重要啊。又问道:“那军械呢?都不堪一用,是怎么回事?” 汪伯彦脖子一梗:“陛下,这可没人从中作梗,这些年咱们的钢铁产量是上去了,但是质量每况愈下,多年以前欧阳文忠公就吐槽过咱们大宋的兵器质量差,为此还专门写诗把倭国的宝剑夸赞了一番。” “额……”这下赵构没话说了,自从大宋使用灌钢法炼钢以来,钢铁产量稳步提升,钢铁质量却是每况愈下。时人追捧三样东西,大宋的瓷,契丹的马,西夏的剑。意思很明白了,宋剑还比不上边陲小国西夏。 两位宰相言之有理,赵构发愁了,圣旨都下了,这金口玉言的,吹出去的牛逼得收回来呀? 便在这时,宗颖又来求见,说带了他爹宗泽送来的紧急军情。 赵构打开一看,好家伙,信上说信王在赞皇县大败完颜宗翰,西路完颜娄室放弃洛阳,北上救援。恳请官家允许自己率兵北上,和信王夹击完颜娄室,定可大获全胜。 赵构看完信,让太监念给群臣听。 群臣中的主战派听完,眼中都升起狂热的光来。 张浚没想到信王居然如此厉害,先杀了完颜宗望,现在又击败了完颜宗翰。立刻出班奏道:“信王如此骁勇,此陛下之福啊,大宋之福啊,臣认为宗帅言之有理,现在东京已经没有了危险,正应全力北伐才是上上之策。否则,信王若败,金人必定卷土重来。” 主战派群情激昂,主和派倒也识相,知道这情形下,说什么都不对,干脆闭嘴。 赵构见状,当即下令:“命马扩率领本部兵马即刻西去东京和宗泽汇合,率领东京兵马北上,全力追击完颜娄室。” 满朝文武齐齐下拜:“陛下圣明!” 第62章 作茧自缚 这一个月来,金军蹲在石臼山上也没闲着,他们砍伐树木,制造了大量的攻城武器。 石臼山只是一座小山包,都快被他们砍秃了。 宗翰站在山顶上,看着一架架的云梯、云车、鹅车、冲车、投射车、弩机被运下山去。 心说看你这下如何抵挡。 远处烟尘滚滚,那是赵邦杰带着骑兵下山来了。 宗翰冷笑一声,命令士兵不要管他,继续搬运攻城器械。 他的目的就是破城,赵邦杰愿意骚扰就让他骚扰,只要能破了,抓了赵榛,就尘埃落定了。 而一旦城破,赵邦杰也必然会上来救援,到时再击溃他不迟。 果然,和他想的一样,赵邦杰只外围游走,并不上前。 便在此时,城门忽然大开,一队队的士兵从城中走了出来。 “竟然出城决战了么?看来这个赵榛也是懂行的,知道城墙不行了呢。” 宗翰立刻下令,暂缓攻击,让宋军全部出城,再行决战。 这么做并非他讲什么道义,而是……金军最擅野战,他们的骑兵在平地上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如果入城打巷战,反而不利。 宗翰站在高处,等到宋军集结完毕,冷笑道:“方圆阵么?” 马鞭一挥:“进攻!” 整个大地都震颤起来,金军从最初的缓行,到轻驰、猛冲,数万匹战马使得整个大地都在它们脚下震颤。 宋军的阵营岿然不动,放在中军的两千人马是岳飞留下的疾风兵团,他们经过岳飞的特训,又连打数场硬战,这种威势还不足以让他们动摇。 赵榛把他们放在中军正面迎向敌军,也是出于这种考虑,除了最初的一万士兵之外,后来招募的士兵虽然也经过正规的训练,也打了几场守城战,但跟疾风烈火两个兵团比起来,就差点意思了。 赵榛知道,他必须顶住金军的第一波冲击,如果顶不住,就会被金军铁骑像赶羊一般屠杀殆尽。 他的目的并不是要战胜金军,而是顶住他们的冲击,然后将军队带到五马山去。赞皇县已经无法守下去了,他必须弃城。 敌军来势汹汹,两翼的新兵虽非正面承受他们的冲撞,还是在那种无形的威压下有些骚动,可是中军的稳定给了他们极大的信心。 赵榛亲自擂鼓,他们很快稳定下来,眼看敌骑越来越近,中军突然推出几架弩车。 关清手中大枪狠狠向前一指,机栝连发,一杆杆投矛般粗细的巨箭便呼啸而出,带着震破耳膜般的尖利呼啸扑向敌群,疾驰而来的冲阵战马立即人仰马翻。 前方的骑兵栽倒在地,后面的骑兵刹不住速度,便狠狠地践踏上去,不少人跌落马下,楔形的攻击阵型为之一顿。 但金军久经战阵,冲击速度丝毫不减,他们明白,这样巨大的弩车只能一发,等到再次安装弩箭,盘上绞绳,他们早就把弩手的狗头砍下来了。 果然,弩箭发射之后,那些人立刻弃了弩车,往后退去。连着两翼的弓弩手们立即取下弓弩,对骑兵进行抛射。 这种抛射看着箭雨铺天盖地很是吓人,但其实威力并不大,金军见得多了,并不放在眼里,顶上盾,只靠双脚御马,依然前进如风。 这就是北方民族的优势,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大宋要培养出这么娴熟的骑兵千难万难。 不到三百步了,金军的骑兵忽然朝着两翼散开,亮出手中的钢刀,向那些弓弩手扑去。 而他们的空出来的中路,一队黑盔黑架的重装骑兵轰隆隆杀了过来,那是金军的铁浮屠。 宗翰的目的很简单,你赵榛不是把最精锐的兵放在最中间吗? 那老子就给你来一个精锐对精锐,王对王! 铁浮屠虽然无坚不摧,但是使用条件非常的苛刻,首先他们必须得跑起来才猛,其实他们害怕重装弩箭。后来的金国四太子就曾总结说铁浮屠就害怕两样东西。一样是神臂弓,一样的大斧。神臂弓就是弩车。 所以宗翰很精明的铁浮屠放在了汉儿骑兵的屁股后面发动冲击,反而汉儿死了他也不心疼。 便在此时,宋军中又推出五架霹雳炮出来。 宗翰还没反应过来,只见霹雳口发出一阵红光,紧接着浓烟滚滚,刹那之间,一阵巨响惊天动地。 冲在最前面的铁浮屠发出一阵惨叫,轰然倒地,五炮齐发,起码干翻了三四十名铁浮屠。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马匹听了巨响,看见了火光,竟然骚动起来,有些人立而起,有些竟然想逃。 宗翰瞧得目眦欲裂,他终于明白那天在瓮城内的两声爆炸是怎么回事了。 尽管他之前已经猜到了,但是猜到和亲眼看到并不是一回事。 霹雳炮居然神威如此,这太恐怖了,所幸这玩意儿也只能放一炮。 宗翰的令旗狂摇,金军在稍微的混乱之后,很快就稳住了阵型,继续发动了冲锋。 这么近的距离,再没有什么能阻挡他们的脚步了。 铁骑裹挟着冲霄的杀气疾冲而至,金军狞笑着,嗜血的双眼紧紧盯着眼前的敌人,臀部稍稍离开马背,手中的钢刀齐刷刷地举了起来。 而最中间,铁浮屠的长矛斜斜向下,他们只用做一件事,那就是贯穿眼前的一切。 “杀!” 两军相交,断肢横飞,血雨狂杀。 赵榛在亲兵的保护之下,挥动盘龙棍,当仁不让地冲锋在前,一个横扫,顿时扫断一匹拐子马的前蹄,马上的骑士栽倒下来,王贵趁势而上,一刀砍掉了那名铁浮屠的脖子。 赵邦杰也在此时,朝着宗翰发动了冲锋。宗翰令汉儿步兵上前抵挡,自己全力绞杀赵榛的步兵方阵。 打起仗来,人人都是地里的麦子。谁割得多,谁就是胜利者。宗翰在用汉儿步兵的兵,换宋军的命。就算汉儿步兵全被赵邦杰杀光,只要他能干掉赵榛,那就算赢。 赵邦杰明白宗翰的意图,但他被韩庆和的步兵军团缠住,遥遥离开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只能不断地发动冲锋,尽力绞杀。 双方的步军兵团都不断地消耗着,宗翰的面上露出一丝冷笑,他根本无所谓,汉儿也是汉人,死光了他也不在乎。 而赵榛的大军,正在被金军的骑兵削肉剔骨,一层一层开膛破肚。 他们,坚持不了多久了。 赵榛拼命地杀戮着,他浑身浴血,已经不知道杀了多少人了。 他还在坚持着,坚持着天黑,只要等到天黑,就有突围的可能。 可是,天黑得好慢啊,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坚持下去。 便在此时,北方传来一阵苍凉的羊角声,一支万人规模的骑兵烟尘滚滚,狂奔而来。 而南边,也传来嘹亮的羊角号,一支五千人左右的规模的骑兵狂奔而来。 战争上的士兵面面相觑,这是……双方都来了援兵了么? 站在高处的完颜宗翰却吓了一跳,因为他看得清楚明白,北面那支骑兵,打的旗号是大辽,耶律,南边那支骑兵,打的旗号是大宋,岳。 毫无疑问,南边的是岳飞,而北面的,竟然是契丹人! 契丹人杀回来了! 尽管久经战场,杀敌无数,宗翰还是一阵慌乱。 他立刻下令道:“进城!” 等到耶律大石和岳飞双双杀到,完颜宗翰已经撕开了赵榛的防御,躲进了赞皇县中,还丢下了……一地的攻城武器。 而赞皇县的城墙,已经被他水浸日晒,搞得摇摇欲坠了。 第63章 中心开花 赞皇县衙。 完颜宗翰的心情郁闷到了极点。 眼看就要取得胜利了,岳飞居然杀回来了,那就说明蒲鲁浑和他的三千拐子马已经没了。 这个废物,居然葬送了自己三千铁骑。 宗翰气的牙痒痒。 不过这就罢了,如果只有岳飞一路援兵,宗翰觉得自己还是可以取得胜利。 可是,耶律大石这个昔日的手下败将,居然也杀回来了。 这踏马…… 身为久经沙场的名将,宗翰深深地知道,同时两路援兵出现在战场上,对士气的影响有多恐怖。 所以他当机立断,用重骑强行撕开了赵榛的防御,躲进了县城。 只有这样,才能消除援兵突然出现的影响力。 再晚一会的话,四路大军同时夹击,自己非要当场败亡不可。 真是没想到,赵榛和耶律大石这两个他曾经的俘虏,居然能把自己逼到这个地步。 韩庆和喝着一碗热汤,说道:“都帅,明日咱们是往东突围还是往西突围?” 南门的敌楼已经垮塌,出入不便,北门是水门。所以突围的话只有东西两个方向。 宗翰摇摇头道:“不突围。” 韩庆和大吃一惊:“不突围?都帅,咱们进城太仓促,粮食只够三日。刚刚已经在城里搜刮了一番,结果一粒粮食都没有。困在城里,咱们吃什么?而且这城墙……” “慌什么?昨天娄室的探马已经来过了,最多两日就会抵达。” 韩庆和心想,那你特么不等娄室来了你再打? 不过转念一想也就明白了,宗翰有他的骄傲,东西两路大军攻城拔寨所向披靡,他中路大军却连一座小县城都没有拿下,忒丢人。 所以宗翰要赶在娄室到达之前拿下此城,这也是他不惜放掉城中妇孺的原因之一。 事实上,如果不是两路援兵忽然出现,他已经成功了。 两人正在商议着,忽然外面篝火熊熊,人声嘈杂,宗翰等一干将领登上城楼看去,发现四面城门都被敌军给堵了。乙失不叫道:“娘咧,这是被包围了。” 宗翰冷冷道:“不是被包围,而是中心开花。我们的目的是拖住他们,只要娄室一来,赵榛和耶律大石,一个都别想逃。” 韩庆和大惊道:“都帅,你要以自己为饵?这太冒险了。” 宗翰冷冷道:“耶律大石是辽国余孽,赵榛是宋国余孽,这两人都不是等闲之辈,不干掉他们,迟早死灰复燃。这个险,值得冒。” 韩庆和抱拳道:“都帅气概豪迈,胆识过人。末将佩服!” …… 赞皇县外。 赵榛对耶律大石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 耶律大石没想到这个信王居然如此年轻,他很难相信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居然能干掉金军的二号人物,完颜宗望。 但赵榛现在把宗翰也困在了城里,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不信。 宗望和宗翰是金国最能打的两个人,要是他们两个都被干掉了,那恢复大辽就指日可待了呀。 耶律大石不由得心潮澎湃,觉得自己这把赌对了。 岳飞简略地和赵榛汇报了这一个多月的蒲鲁浑交战的经过。 耶律大石听他说他兜了上千里路,把蒲鲁浑的三千拐子马坑死在太行山,更是惊讶。这操作,堪称当世名将呀。而他居然也这么年轻。 赵榛听说岳飞把蒲鲁浑干得全军覆没,还带回来了上万人,更是高兴。 不过岳飞的带回来的多是步兵,要明日才能抵达赞皇县。岳飞是担心赵榛这边出事,率领骑兵提前赶过来的。 赵榛对耶律大石道:“陛下远来劳顿,咱们休整一日,也等等岳飞带来的步卒,后日破城如何?” 其实赵榛一刻也等不得,最好明日就上去把宗翰给干了,以免夜长梦多。 不过岳飞和耶律大石都是长途奔袭而来,自己和赵邦杰战了一天,也累得够呛。而且还有军队没有到位,为稳妥起见,还是先忍一忍。 耶律大石点点头,说道:“攻城嘛,也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多等一日又如何。不过大王说一日之后再破城,莫非是想到了什么破城的法子么?” 赵榛笑道:“此城原是本王在驻守,宗翰为破此城,先用洪水浸泡了一个月,后来又出了十几天太阳。水浸日晒,已经不堪一击了。这些攻城武器,原本就是他造来破城的,如今正好为我所用。” 耶律大石听得目瞪口呆。世界上还有如此奇葩的事情? 这么说来,宗翰忙活了两个月,全都成全了赵榛? 这种自己坑自己的骚操作,他还是第一次见。 “其实,还有个事,他们仓促进城,应该是没带什么粮食。而整个赞皇县,现在一粒粮食都没有了。只可惜这里如今都是金人的地盘,为免夜长梦多,咱们得速战速决。否则的话,先饿他给几天,连攻城都省了。” 赵榛说着,不无遗憾。 耶律大石更是惊讶,暗想这信王年纪虽轻,头脑却十分清醒,日后他若上当上南朝的皇帝,当是我北朝的劲敌呀。 不过听说南朝已经有皇帝了,还好还好。 …… 第二天,赵榛把从城里撤出来的百姓都放了,让他们赶紧回去帮助老婆孩子夏收去。不过没给盘缠,毕竟自己都快没饭吃了。 百姓们千恩万谢,一哄而散,到了下午,岳飞在太行山召集的平定军旧部和梁兴等人全都到了。 岳飞便将各路将领聚在一起,开始商量明日的攻城策略。 如今赵榛手上的兵马凑在一起,大约有三万,再加上耶律大石的一万契丹铁骑。总兵力超过四万。 而宗翰几次攻城,折损严重,又被岳飞一波带走了三千拐子马。 现在估计他的兵力不到两万。 四比二的兵力,虽然也不是很占优势,但金军的不败神话已经破灭,己方现在士气高涨,这仗有得打。 耶律大石没在诸将中看到马扩,便问赵榛,马扩哪去了? 赵榛有些尴尬,不过选择了实话实说,耶律大石听说马扩去搬救兵去了,至今未归。心说,好嘛,果然是诓骗我。 不过作为一个优秀的政治家,耶律大石并没有生气。对他这种人来说,这点破事不算什么。为了达到目标,更猥琐的手段他都用过。 而且,他原本也没有全信,只不过是抱着碰运气的心态来的。 事实证明,他来对了! 第64章 合扎猛安 宗翰决定以自己为诱饵,施行中心开花的战术,所以一进城就开始忙碌起来,做着各种准备。 城墙上的床弩早就被宋军拆掉了,不过滚木礌石倒是不少。至于金汁什么的,只要是人就得拉屎拉尿,倒也不缺。 只不过城里的百姓都跑光了,所以这些本该由民夫来完成的工作,宗翰不得不让自己的士兵来干。好在宋辽联军也在休整之中,给了他们加固城防的时间。 但一天下来,也都累得够呛,关键是,活干得多消耗大,吃得也就变多了,一顿操劳下来,口粮就够吃一天了。 赵榛等人见金军居然在加固城防,不由得很是诧异。 正常来讲,这货不是应该要突围才对吗? 大家商议了一下,感觉这事有蹊跷。 可是,干掉宗翰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不管有什么阴谋,这个险都值得冒。 为此,大家商议之后,决定将斥候放出百里之外,监测各个方向的动静。 因为大家想来想去,就算宗翰有阴谋,也无非就是有援兵。 只要能在援兵到来之前,干掉宗翰,就算大功告成。 次日一大早,攻城开始了。 耶律大石带领辽军攻打东门,岳飞率领疾风营还有平定军的人马攻打西门,赵榛则和赵邦杰率领剩下的人马攻打南门。北门是水门,现在河水涨满,只派了少量的兵马看守。 攻城武器都是宗翰帮他们造好的,各自分了一下,开干。 宗翰看着联军推着自己造的攻城武器,悍不畏死地扑上来,心中升起一种悲愤的感觉。 他戎马数十年,从未受到过这样的奇耻大辱。 羊角号的激鸣划破长空,攻城大军潮水一般朝着赞皇县城涌进。 离城还差三百步,数万大军发出震撼天地的吼叫,冲锋开始了。 城头的金军毫不示弱,箭矢的清鸣联合成凄厉的啸音,铺天盖地的朝着城下射去。 他们的射术远胜宋军,又是站在高处,三百步外就开始用密集的箭雨进行抛射。 宋军向来是守城的一方,攻城的经验那是没有的。不仅没有,防御用的大盾什么的,也都没有。所以等他们冲到城下,便已经有了不少损伤。 辽军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是轻骑过来的,护具自然也没有。 等到冲到城下,城头的金军居高临下,密集的箭雨不断朝着联军攒射,力量强劲的箭矢贯穿了他们胸膛,头盔在飞落的巨石撞击下,凹了下去,血肉从裂缝中四散飞扬,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 联军将木柴浇上火油,堆积在城下,浓烟滚滚而起,熏得城头的金兵跟兔子似的。冲车并不限于城门,找到裂开的缝隙,就一下一下地猛撞。 三面城墙在猛烈的攻击之下,都在不断地摇晃,随时都要倾塌。 攻城的士兵们看到了希望,攻势更加猛烈。 从早上攻到下午,赵榛等人攻打的南门率先取得突破,那里的城门本来就垮塌了,两侧的城墙在宋军冲车的轰击之下,终于抵挡不住,轰隆一声倒了下来。 城上的金兵猝不及防,纷纷从城墙上摔落,顿时死伤百人。 城墙一毁,宋军士气暴涨,赵邦杰身先士卒,挥舞着斩马刀,一刀当先越过城墙,率领着烈火营的兄弟们朝着城内杀去。 南门取得突破,东西两城信心倍增,不到一炷香的功夫,相继告破,大军潮水般涌入城中。 照理来说,一旦城破,城内的守军就会失去斗志,只能任人宰割。 但是金军居然没有,宗翰以他无与伦比的号召力,居然在城内和联军打起了巷战。 而且,金军以强悍的战斗力,以一敌二,居然凛然不惧。 许多人藏在房子内,依托着有利地形,用弓弩朝着联军发动攻击。 赵榛没想到,在古代居然还有人能组织得了巷战,不由得对完颜宗翰的统兵能力大是佩服。 冲进城的联军在金军的阻击之下,伤亡颇多。不少人发起狠来,开始放火烧屋。 屋内的金兵抵挡不了浓烟和烈火的攻击,纷纷从房子内逃出,结局自然是被联军砍死。 赵榛、耶律大石等人很快就汇合到了一起,朝着城中央的县衙走去。 不出意外的话,宗翰就躲在那里。 只要能杀了宗翰,一切就尘埃落定了。 大街之上,金军的铁浮屠还在进行着最后的疯狂,他们沿着主街道来回地冲杀,但联军在前方设置了一道道的绊马索,铁浮屠们相继倒下,被凶狠的联军围上来,乱刀砍死。 县衙之前,正在进行激烈的战斗,数百具尸体抛了一地,横七竖八到处都是。 赵榛惊骇地道:“这是什么?” 只见上千联军正在对两百多金兵围杀,但……那些金兵个个都猛地不像话,两百人居然把一千多人打得节节后退,还留下了上百具尸体。 岳飞和赵邦杰也不知道,很是懵逼。 这时耶律大石也杀了过来,他看了一眼,说道:“这就金兵的合扎猛安,就是天子亲卫的意思,他们全都是万里挑一的战士,但人数不多。只有阿骨打、吴乞买、宗干、宗翰才拥有,连宗望都没有。” 赵榛点点头道:“原来如此。” 这玩意儿他倒是在历史书上看见过,整个金国拢共也就六千人。 今日亲见,果然凶猛,个个都能以一当十,还好人数不多,也就两百来个。 “儿郎们,杀!抓了赵榛和耶律大石,赏万户。” 宗翰话音一落,顿时便有几百名合扎猛安嗷嗷叫着朝着赵榛等人冲了过来。 赵榛吓了一跳,尼玛,不是说人数不多吗?怎么又来了几百个。再一看宗翰身边,居然还有,全部加起来估计有一千人。 如果他们真的能以一当十的话,那就是一万大军啊。 难怪宗翰这厮如此嚣张,城都破了,居然还想着反杀。 赵邦杰手中的斩马刀往空中一劈,昏暗的光线之下,刀身发红,变得炙热无比,率领着烈火营的精锐,迎了上去。 冲在最前面和一名合扎猛安和赵邦杰拼了一刀,只听当的一声,他手中的钢刀被赵邦杰一刀斩断,趁势而上,一颗大好头颅,飞上了半空。 热血洒在炙热的刀身之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空气之中,只闻一股焦臭。 这回轮到耶律大石吓一大跳了,他惊叫道:“那是什么?” 第65章 璀璨剑芒 夕阳落下,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但整座赞皇县城已经打成了混乱的一片,不可能也没法再停下来。 等到天色再暗一些,金军开始突围了。 昏暗之中,到处都是喊杀之声,也不知道有多少金兵突了出去。 联军在黑暗之中分不清敌我,赵榛当即下令让人去堵住出城的口子,但凡有想出城的,就是金兵。 于是,金兵组成了一个个小团体,开始往各个出口冲杀。 这些人平时烧杀抢掠,作恶多端,知道自己被俘会是什么下场,于是一个个都红着眼睛拼命。 在这样的情形下,联军还真有点挡不住,让许多金兵组团冲了出去。 赵榛等联军的高层也顾不了那么多,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完颜宗翰。 完颜宗翰提着一把大刀,杀得浑身浴血。在扎合猛安的护持之下,跟前来围剿的联军玩命厮杀。 城里地方狭小,摆不开太多军队,联军纵然人多,一时之间也拿他们无可奈何。 黑暗之中,赵邦杰舞动炙热的斩马刀,如同一条火龙,在人群中不断拼杀。就算是万里挑一的扎合猛安,也近不得他身。 但尽管如此,他想要冲过去干掉完颜宗翰,也是千难万难。 但宗翰就在眼前,干掉他就是胜利,这个诱惑没人能够抵御。 越来越多的兵力开始投入进来,和扎合猛安以命换命。 混乱之中,岳飞偷偷跃上了屋顶。他取下铁胎大弓,瞄准了完颜宗翰。 修炼风脉灵气日久,他的目力已经异于常人,此时虽然只有昏暗的火把,他还是锁定了宗翰。 “绷绷绷……” 担心黑暗中失了准头,岳飞一口气射出九箭,将宗翰所有能够腾挪躲闪的方位全部封死,务求一击必杀。 眼见宗翰必死无疑,忽然从他身后跳出来一名道人,手中握着一柄明晃晃的宝剑,在黑暗中绽放出一道绚丽的光芒,将岳飞射出的九支箭全部击落。 岳飞大骇,只见那道人手中的宝剑绽放出青色的光芒,在黑暗中如同火炬。 赵榛惊道:“这是……剑芒?” 耶律大石人都傻了,赵邦杰的赤炎大刀已经够吓人了,这下又来了个什么剑芒?看着比赤炎大刀更吓人。 宝剑只有三尺,但那手中剑上的青芒吞吐不定,使得宝剑长达六尺有余。 大石这才知道,大千世界,还真有奇人异士。 他忍不住问道:“什么是……剑芒?” 赵榛面无表情地说道:“传说中剑术高手可以将内力附于剑上,变成无坚不摧的剑芒。” 赵榛虽然这么说,但剑芒也只是在武侠小说中看到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可以亲眼目睹。 不过自己灵力都练了,看到个剑芒他也没觉得有多震撼。只是…… 金庸小说中岳不群的剑芒只有一点,卓不凡的剑芒也不过半尺,这家伙的剑芒居然长达三尺有余,这也太吓人了。 他这个剑法到底是怎么练出来的? 而且这种超自然的东西,原来并非自己一家才有,别人也会,还是让他有种怪怪的感觉。 黑暗之中,那道人手中之剑发出璀璨的光芒,映照他矫健的身体,就犹如天神下凡。 这年代的人大多信奉神明,一些士兵竟然忘了打斗,忍不住跪了下去,拼命磕头。 但更多的人早就杀红了眼,竟然悍不畏死地朝着那道人冲去,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那道人挥舞着宝剑跃入人群,开启了割草模式,剑芒所到之处,挡者披靡,无论是何种兵器、铠甲、盾牌、人体,纷纷断做两截,刹那之间已杀死了七八人。 赵邦杰怒吼一声,挥舞赤炎刀迎了上去。 那道人微微一笑,挥剑朝赵邦杰的赤炎刀削去,存心将他宝刀削断。 岂料赵邦杰也不蠢,将火脉灵气灌注刀身,硬接了那道人一剑。 刀剑相交,只听噗的一声闷响,各自退开。 赵邦杰天生神力,那道人及不上,一连退了十多步,但他在退步之时,却宝剑横扫,每退一步,便杀一人。 赵邦杰目眦欲裂,挥刀又上。 却见那道人嘿的一声,长剑一划,附着在剑身上的剑芒激射而出,朝着赵邦杰狂飙而至。 赵邦杰吓了一跳,还能这么玩?连忙一个闪避,躲开了这一击。 只听轰的一声,青石铺成的大街竟被他劈出一道深沟。 那道人一剑逼停赵邦杰,喊道:“且慢!你为什么会使灵气?” 赵榛和岳飞对视一眼,怎么道人也会灵气? 赵榛喊道:“吾乃大宋信王,你是谁?瞧你是出家之人,为何助纣为虐?” 此时,敌我双方都被这超越认知的战斗震住,竟然都停了手,一同朝这边看来。 那道人道:“原来是宋国的信王,久仰久仰。贫道俗家姓名郭京,道号青霞子,也曾经在汴梁住过,和你父皇、皇兄都有些交情呢。” 赵榛大吃一惊,郭京……那不就是历史上着名的神棍骗子? 金军攻打汴梁的时候,宋钦宗赵桓那个沙雕曾经派了一个叫郭京的道士守城,据说这厮道法高深,可以召唤天兵天将,还能够出飞剑斩敌将首级。 郭京大开城门,站在城头做法,金军当时害怕极了,差点没敢进去。 后来宗翰把心一横,就派兵冲了进去。 嘿,大军居然就这么进了汴梁城…… 这件事在史书上写得明明白白,数百年来一直被人们引为笑谈,派郭京去守城的徽钦二帝,也被当做了蠢蛋的典型大加嘲笑。 可是,难道,莫非……郭京并不是骗子?他真的有非凡的本领? 赵榛在汴梁时居于深宫,并未见过郭京,忍不住道:“你有这等本领,又得我父皇和皇兄信任,为何不帮忙御敌?却要放金军进城?” 郭京翻了个白眼,说道:“谁说我没有帮忙御敌?完颜娄室都差点死在我手里。只不过,你父兄小气得紧,大金却十分大方,当场允诺无限量为贫道寻找千年人参。那我自然帮助更加大方的大金咯。” 赵榛奇道:“你要千年人参干嘛?” 郭京道:“自然是为了增加灵气。兀那汉子,你还没说呢,你为何会使用灵力?” 赵榛冲岳飞点点头,岳飞取出铁锏,嘿的一声,地上一块坚硬逾铁的青石被他砸得粉碎,而且朝前蔓延,前方一块青石也裂成两半。 这绝对不是力气大可以做到的。郭京惊道:“你也会?” 他的目光炙热起来,仿佛看到了同道中人。 赵榛道:“你先说,你怎么会的?” 郭京道:“贫道乃是陈抟老祖的嫡系传人,这修炼灵气的法门,乃是贫道从一本道藏中找到的。” 第66章 瑞气千条 陈抟老祖?好家伙,他还活着? 赵榛一脸不信之色:“你骗鬼呢?陈抟老祖还活着?那起码有三百岁了吧?” 郭京道:“你想什么呢?陈抟老祖乃是吾师陈希真的亲祖父,贫道说是他的嫡系传人有什么问题?” 哦,是这个嫡系。 郭京这么一说,赵榛就不由得不信了。 因为那陈抟老祖实在是道家了不得的人物,唐僖宗、周世宗、宋太祖、宋太宗都召见过他。 他道号扶摇子,又叫睡道人。传说中他一觉能睡三个月,他能够点石成金,还能够预测未来。 有一天,陈抟找到赵匡胤,请他下棋。在下棋之前,他跟赵匡胤说好,如果自己输了的话,就送给赵匡胤一筐桃子。但是如果赵匡胤输了的话,就要把华山送给陈抟。 赵匡胤没当真,随口就答应了。结果陈抟连赢三局,拿出笔墨纸砚,白纸黑字地写下了两人打赌的内容,赵匡胤当时并未得到天下,以为陈抟是在开玩笑,也就随手签字画押。 后来赵匡胤当上了皇帝,建立大宋,这才明白陈抟当年与他下棋打赌的用意。 此时赵匡胤也意识到陈抟果然是个神人,便想要召见他入宫为官。但是陈抟拒绝了赵匡胤的招揽,他表示自己无心为官,只想在天地山水中作闲云野鹤,最终赵匡胤也只能作罢。 不管关于陈抟的传说是不是真的,郭京使出的剑芒总不是假的。 赵榛忍不住问道:“你是在什么道藏中找到修炼法门的呢?” 耶律大石一脸黑线,这尼玛,啥时候了,抓紧时间砍死完颜宗翰是正经啊,还在这磨磨唧唧个屁啊。 郭京正要说话,却听岳飞道:“殿下,先杀宗翰。” 赵榛醒悟过来,这时候扯这些事干嘛,提着盘龙棍道:“杀!” 此时各路人马已经陆续赶到,正在对峙。 赵榛、岳飞、牛皋、赵邦杰、钟国栋等人齐举兵刃,冲着完颜宗翰杀去。 赵邦杰、钟国栋等人手中的斩马刀都变成赤红,岳飞等人的兵刃虽无变化,但出手凌厉,带着呼啸的劲风,绝对不是常人能够抵挡的。郭京眼中现出兴奋之色,他发现,居然有这么多同道中人。 “都帅快走!” 郭京说着,长剑一震,剑芒豁然遍布剑身,紧接着,郭京口中吟道:“瑞气千条!” 雄浑的剑芒一散,幻化作数千条淡淡的红芒,猛地朝着众人击出。 赵榛等人各自将灵力附着于兵刃之上,纷纷出手抵挡。 千条细芒虽未伤到他们,却将他们阻挡了一番。趁此工夫,宗翰在合扎猛安猛的掩护之下,拨马便走。 宗翰算是明白了,对面那些都不是人来的。幸好自己这边也有高手,不然今天将死无葬身之地。 洺州之战后,宗翰就从耶律五马那里得到消息,赵榛的军队中有传说中的内功高手。 宗翰一听,连忙从燕京城把郭京召了过来。 当初在汴梁时,宗翰宗望和郭京约定,城破之后,皇宫库存的珍稀药材都归郭京所有,并捧他做大金国师, 北宋灭亡后,宗翰宗望果然依照诺言,将汴梁皇宫内珍藏的千年何首乌啊、千年灵芝啊、千年人参啊、天山雪莲啊、优昙奇花啊之类的一股脑儿给了郭京。 并将他请到燕京供了起来,尽量满足了他的要求,帮他收集这些奇花异草。 这些东西极其稀有,珍贵。寻常人一辈子也见不上一次。不过宗望死后,宗翰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权势的人,连金国皇帝吴乞买的屁股他都敢打,又有什么东西是他弄不到的呢? 果然,在今日这危急关头,终于派上了用场。 对面一口气出现了十个怪物,打得自己所向无敌的合扎猛安哇哇叫。 而郭京也不枉自己拿了这么多神药来喂他,居然能够以一敌十,真的太牛叉了。 战阵之中,剑气纵横,千万道细小的剑芒绕着郭京周身急转,只听得嗤嗤轻响,剑芒在青石地面上刺出无数小孔。 方圆一丈之内,除了赵榛等人,其他人不分敌我,一碰就死。 剑芒在他们身上穿出一个个细小的孔洞,鲜血如雨一般狂飙而出,恐怖异常。 无论是宋军还是金军,都离他们远远的。 这边神仙打架,耶律大石插不进手,却见完颜宗翰要跑,连忙喊道:“宗翰要跑,快,杀了他!” 一群人大呼小叫地去追宗翰,可是没有赵榛等人帮忙,联军哪里是合扎猛安的对手。 赵榛见状,喊道:“鹏举,带你的人去杀宗翰,这里我们顶住。” 和郭京斗了一阵后,岳飞算是明白了,郭京的剑芒看似牛叉,其实奈何不了自己。只不过他的剑芒又多又密,护住了全身要害,自己这边人虽然多,一时之间攻不进去罢了。 既然如此,还是杀宗翰要紧,再耽搁下去,他就真跑了。 当即一点头,带着牛皋等人如风般朝着宗翰追去。 郭京想要阻止,但岳飞等人速度快得不可思议,他还没来得及,赵邦杰挥刀狂斩,炙热的刀气狂卷而来,让他几乎窒息。 连忙长剑一卷,万千细小的剑芒汇聚成一面红色的光轮,切开炙热的刀气,朝着赵邦杰袭去。 便在此时,赵榛弃了盘龙棍,欺近郭京一丈范围,大喝一声,双手在青石地板上一按。灵气狂飙而出,郭京脚下的青石板砰地一声碎裂开来。紧接着一道泥土翻涌而上,瞬间将郭京脚踝缠住。 这一手山脉灵气和泽脉灵气的配合,使得恰到好处,瞬间就将郭京给抓住了。 “趁现在!” 除了赵邦杰要抵挡郭京的剑轮,剩下诸人全都拼尽全力,朝着郭京斩去。 危机之中,郭京手臂一震,一柄明晃晃的长剑竟被他震成万千碎片,每一道碎片上都带着一道剑芒,朝着前方激射而出。 与此同时,剑柄朝下一切,锐利的剑气切断脚上的束缚,撒腿就跑。 众人被郭京的绝招打得狼狈不堪,好容易抵挡下来,郭京已经去追岳飞了。 赵榛看得目瞪口呆,这货太强了。 他到底是怎么练的? 不行,一定要抓住他,仔细问清楚。 “追!” 赵榛招呼一声,一行人朝着宗翰跑路的方向追去。 便在此时,天空中传来一声鹰唳。 金军一听,那是海东青的声音,顿时欢呼起来。 援兵到了! 第67章 混沌灵气 第67章混沌灵气 耶律五马等人护着完颜宗翰往北门狂奔。 岳飞挥舞双锏,提气急追,速度快逾奔马。 但金人知道援兵来了,士气暴涨,竟然悍不畏死朝着岳飞杀来。 刹那之间,无数箭矢从四面方面朝着岳飞等人疯狂攒射。 岳飞的双锏舞成一团乌光,速度丝毫不减。 前方的合扎猛安们怒吼一声,组成人墙,将岳飞死死挡住。 却见岳飞身形如风,东一晃、西一斜,便如游鱼一般,从合扎猛安们组成的人墙之中硬生生地挤了过去。那些金兵举刀去砍岳飞,非但伤不到岳飞,反因相互挤得太近,自己人多有损伤。 眼见岳飞就要从人群中钻出,忽听后面赵榛大叫道:“小心!” 原来郭京发现自己追之不上,从腰间抽出一柄软剑,剑芒灌注其上,呼的一声朝前掷出。 此时,岳飞的身后还挡着十多名合扎猛安,郭京一剑掷出,竟将其全部贯穿,余势不减,直击岳飞。 还好岳飞听到赵榛的预警,只听人群中一声剧烈的炸响,岳飞的身子凭空横移三尺,左侧的三个金兵都被他撞得飞了出去。周围十多人全都被剧烈的音爆一震,痛苦地捂住了耳朵。 音爆激起的劲风使得剑芒往右稍微偏了一下,又贯穿五人,方才停下。 等到岳飞恢复过来,宗翰已经被簇拥着冲出了北门,他也顾不得河中水满,连人带马跳下河去。 他全身披甲,就如一个秤砣,噗通一声剧响,也不知道还上不上得来。 宗翰一跳,后面人都跟着跳,一时之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等到岳飞赶上,只见黑暗的河流中到处都是人头,对岸防守的宋军已经赶上,强弓劲弩朝着水中攒射,一时不知多少金兵死于非命。 岳飞在乱军之中寻不到宗翰,正自焦急,忽听远处蹄声震动,也不知有多少兵马,正朝着赞皇县奔驰而来。 无奈之下,只得放弃,返身回城,却见众人又将郭京团团围住,打得他左支右绌。 经过一番争斗,经历最初的震惊之后,大家发现郭京的剑芒并不像看起来那么无敌,虽然穿透人体如穿草纸,但一对上自己的灵气之后,往往就会被抵消。 这使得大家放下心来,各占一个方面,武器灌注灵气,舞得密不透风,肆无忌惮地朝着郭京猛攻,竟要将他生生挤死。 赵榛发现郭京的灵气和自己的并不一样,最主要的特点是它不具备地火水风之类的属性,更像是混沌的一团,这说明他并没有获得和自己类似的修炼功法。 但这混沌灵气也有自己的优势,它非常的犀利,穿透力很强。在赵榛看来,除非修炼成雷脉灵气,其他诸脉,穿透力都及不上。 郭京也是越斗越是心惊,这些人的灵气虽然不及自己雄浑,但却蕴含着神奇的变化。 比如这个使斩马刀的大汉,他的刀气炙热无比。那个信王赵榛,他的灵气可以裂开山石,操控黏土。还有那个追杀宗翰的岳飞,他居然可以凭空闪现。 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郭京心知对方人数太多,这样斗下去,自己命不久矣,他不想死了还做个糊涂鬼,便出声问道:“你们的灵气是怎么来的?也吃了什么天材地宝吗?” 赵榛问道:“你吃了什么天材地宝?” 郭京答道:“我投入都帅麾下,两年以来,吃了六颗人形何首乌,两朵千年灵芝,五支千年人参,三朵天山雪莲。” 卧槽?赵榛都惊呆了。 这些天材地宝真的存在吗?就算存在,也是万中无一的吧?宗翰那厮居然舍得拿给他吃?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些东西吃了能增加灵气? 如果是的话,那不就说明,即便没有灵泉灌溉,自然界中也存在着灵气? 如果自然界本身就存在灵气的话,那么在自己之前,有没有修炼灵气的人呢? 郭京是他是陈抟老祖的传人,那么陈抟老祖就是修炼灵气之人? 如果郭京懂得这种功法,再嗑了那么多千年人参之类的天材地宝,练成这么浑厚的灵气,就变得很合理了。 “我知道的已经告诉你们了,可以告诉我你们的灵气是怎么来的,怎么会有各种变化吗?” 赵榛心想,你的灵力都已经这么浑厚了,要是再让你知道灵气的变化,那还得了?当即说道:“你把陈抟老祖的道藏拿出来,我便告诉你灵气变化的窍门。” 郭京又不傻,大怒道:“你消遣我?” 赵榛呵呵笑道:“消遣你又如何,你走得掉吗?” 众人加紧攻势,包围圈子越来越小。 赵榛有一个认知上的障碍,他会根据历史上人物的善恶来确定对那个人的看法,比如马扩、岳飞这些抗金英雄,他就选择无条件信任,什么重要的事情都肯托付。而郭京在历史上不过是个来搞笑的骗子,他就没兴趣同他合作。 正常来说,作为一名合格的君主,看见郭京这样的奇人异士,应该出手招揽,看看能否为我所用才对。但赵榛先入为主,压根就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却见耶律大石跑了过来,大叫道:“金国大军来了,咱们得撤退。” 赵榛叹息一声,终究还是没能成功。 郭京久斗无功,终于发现牛皋等人得了灵气比其他人要弱上一些,这下给他找到了突破口,大喝一声,数百道细小的剑芒瞬间收缩成一束,朝着牛皋击去。 原来牛皋等人嗑药的时间太短,又跟着岳飞在外面兜了个把月,一直没有进补,刚才的恶斗又消耗太多,已经灵气不继了。 赵榛眼见不妙,双手在地上一按,郭京脚下的青石板瞬间爆裂,郭京站立不稳,往左一歪,拿到无坚不摧的剑芒从牛皋的耳边掠过,吓出了牛皋一身冷汗。 郭京趁此机会,如飞般朝前掠去,逃出了包围圈。 岳飞正好赶到,见状一铁锏朝着郭京刺去。郭京挥剑一斩,岳飞的铁锏被斩成两截,眼睁睁看着他从身边掠过,扑通一声,跳水而逃。 岳飞抱歉地道:“灵气不够了。” 赵邦杰问道:“宗翰呢?” 岳飞郁闷地道:“没追上,跳水跑了。” 众人均感气闷,赵榛道:“别灰心,还有下次,现在金人援兵来了,先撤。” 第68章 天材地宝 完颜娄室人还未至,作为主力的一万拐子马就已经先行抵达了赞皇县城。 好在赵榛退得快,大晚上大家都互相忌惮,总算是有惊无险地退回了五马山。 今日本来就要大功告成了,忽然跳出来一个郭京,硬生生把众人的谋划给打乱了,大家心情都不佳。 赵榛询问当时的情形,岳飞说宗翰直接跳了洨河,当时跟他一起跳洨河的人太多,噗通噗通跟下饺子似的,黑灯瞎火的他也不知道宗翰浮上来没有,河面上那些脑袋哪一个是他,只能作罢。 众人也没有去责备岳飞,他们当时个个都想去追杀宗翰来着,却被郭京硬生生给挡了下来。 牛皋道:“宗翰那厮的铠甲少说也有几十斤吧,跟个秤砣似的掉进洨河,没准已经淹死了。” 赵邦杰一拍大腿:“着啊,而且这厮来自极北之地,应该是不会水的。” 赵榛不听他们自我宽慰,问道:“你们对那个郭京怎么看?” 赵邦杰道:“他的剑芒确实厉害。不过主要是我们这段时间没有和殿下在一起,导致灵气没有得到补充,之前的厮杀又消耗太多。如果大家都灵气充沛的话,早就弄死这牛鼻子了。” 赵榛心说,老子的灵气可以一直满满的,也打不过他啊。唉,好丢人。 转念一想,自己同时修炼八脉灵气,导致灵力太过分散,博而不精,单以一脉而论,反而不如岳飞等人。比如岳飞已经领悟出了瞬移,而自己就不行。 牛皋道:“是这个理,如果我们的灵力充盈的话,焉能让那牛鼻子逃掉?” 不过不管找什么理由,人家一个打十个,众人还是觉得脸上不光。 岳飞道:“我观他的灵气,混沌一团,并没有呈现出具体的属性来,看来他的修炼方法和我们不一样。如果有机会,抓住他审问一番才好。” 王贵则说道:“这牛鼻子说他吃了许多千年人参,灵芝什么的,不是吹牛的吧?” 赵榛想了想,说道:“汴梁的皇宫里有许多珍稀药材,后来都被金军扫荡一空了。想来这些东西都被宗翰扔在了燕京城。他要强行喂这个郭京的话,的确有这个条件。” 王贵道:“如此说来,这些千年灵芝人参什么,吃了也能增加灵力?” 赵榛心想,上辈子看的那些小说里面,这些天材地宝只要吃下去,动辄增加几十年功力都是基本操作。看来,这个郭京的确是靠吃这些东西增加灵气的。 但这样一来,就颠覆了赵榛的认知,他一直以为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灵气的。 所谓的灵气都是靠他用空间中的灵泉浇灌植物带来的,如果直接给岳飞他们喝灵泉,只怕效果会更好。 所以,他对五马山那块试验田里的十亩小麦,信心并不是很足。因为只提供了灵种,而没有使用灵泉来浇灌,真的能长出蕴含灵气的粮食吗? 不过今天郭京的疑惑,解开了他的疑惑。 如果郭京是吃了这些天材地宝功力才突飞猛进的,那就说明自然界是有灵气存在的。 而这些天材地宝之中,蕴含着大量的灵气,即便是自己用灵泉灌溉出来的灵谷、灵藕也及不上。 想来也对,自己吃的这些东西虽然有灵泉灌溉,但整个生长周期还不到半天。那些千年人参之类的天材地宝,可是在丛林之中整整生活了上千年啊。 一千年,这得凝聚多少灵气? 而郭京那小子吃了那么多,结果也就比自己这帮人强一些而已。 想到这里,赵榛心理平衡了。 况且,自己如果不是贪多嚼不烂,而只专修一门的话,今天很可能就把宗翰和郭京留下了,毕竟他自己比谁都嗑得多。 这样说来,还是自己吃灵谷比较稳妥。那些天材地宝都是可遇不可求的,也就是东北老林子多,才让宗翰搞到一点千年老参,又恰好打劫了汴梁的皇家仓库,才给郭京喂了那么多。 但这种东西吃一样就少一样,一开始是吃起来爽,后续呢?上哪儿找去?千年人参又不是菜园子里的萝卜,想拔就拔。 想明白这个问题后,赵榛反而轻松了一些,如果自然界也是存在灵气的话,那么大规模种植灵谷就成为可能。 接下来,自己只要找个地方休养生息几年,培养出几千名灵气战士,横扫世界也不在话下啊。 于是他便暂停了这个话题,商量起战事的问题来。 岳飞首先说道:“我们已经把斥候派出去一百里,结果还是没有收到提前预警,那说明斥候都被金军干掉了。不过还好黑夜帮助了我们,否则的话,能不能顺利退回五马山还真不好说。” 赵榛道:“知道来的是哪路人马么?” 岳飞摇摇头:“这股金兵是从南方来的,那么多拐子马,一看就是正规军。金兵年初分三路大军南侵,那么来的不是东路军就是西路军。” 他这样一说,众人都张大了嘴巴。因为不论是东路军还是西路军,能够回师,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东京汴梁又陷落了。 否则的话,他们何必好好的东京汴梁不打,皇帝赵构不抓,掉过头来抓一个小小的信王呢? 这一下众人都情绪低落,东京留守是老帅宗泽,如果他被金军干掉了话,那赵榛和马扩之前制定的计划,可就全都泡汤了。 好在赵榛是开了金手指的,他知道赵构早就润到扬州去了。 扬州离汴梁上千里地,金兵一时半会根本抓不着他。 而且江南水网纵横,不利用金人的骑兵,实在不行的话,赵构还可以润到江宁去,甚至润到海上去啊,这货可是跑路技能点满了的。 至于宗泽,他根本就不怂金兵,当初如果不是赵桓那个软蛋投降的话,金兵根本就打不下汴梁城。如今宗泽为东京留守,没有憨皮皇帝们的掣肘,金军能打下汴梁就有鬼了。 基于以上两点,赵榛猜测,金军搞不好是啃不动东京,又知道赵构已经润到扬州去了,就干脆掉过头来弄自己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自己和马扩的计划就真的实现了一半了。 也就是,成功拖住了金人的主力。只可惜,赞皇县没了,自己要承受的压力,比预想中要大得多。 而计划的另一半,就是马扩要说动赵构,派出大军北伐,和自己一起夹击金军。 马扩他,他能够完成使命么? 第69章 雷脉传人 诸将都在担心东京是不是又陷落了,皇帝是不是又被抓了。 赵榛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才好,他总不能告诉大家你们可别多想了,赵构那厮现在正在扬州快活呢。 这就是消息不畅通的坏处,别人要问你咋知道的?说不通啊! 无奈之下,赵榛只好问赵邦杰,自己种的麦子咋样了? 这些日子他一直蹲在县城里,五马山上的麦子就拜托赵邦杰照顾了。 赵邦杰连忙说我天天去看,就这几日就可以收割了。 一说到麦子,赵邦杰就兴奋得连金军援兵都忘了。 “嘿,从没见过这么饱满的麦穗。大王这十亩地,起码可以收六千斤麦子。这要是天下人都能种上这种麦子,就再也不会饿死人了。” 赵榛道:“这不是一般的麦子,都是用灵麦为种子种植的。” 在座的各位早就知道这些带有灵气的食物了,多的吃了大半年,少的也吃了几个月。闻言都是一喜,那不就是说…… 赵榛点点头道:“所以大家不用担心,吃了咱们的麦子,再修炼相应的功法,最多两个月就可以形成一定的战斗力,以一当十是没有问题的。 就算东京陷落了,马扩无法带回援兵,咱们也不要慌。我的想法是先选一百个人出来,开始训练他们。 只要五马山能坚守两个月,等这些战士形成了战斗力,他们就可以组成一个尖刀连,然后突围。 突围之后,咱们就西入太行山脉,找个地方休养生息,只需三年五载,训练出几千名战士,再找金人复仇,未为晚也。” 这法子切实可行,众人顿时信心百倍。 如今山上的百姓都已经遣散回去夏收了,岳飞又带回来了一些粮草,支撑两个月还是没问题的。 他们说得兴高采烈,第一次参会的梁兴却有些懵逼。岳飞便对他解释了一番。 太行山一战,梁兴就见识过岳飞超凡的战斗力,当时就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等到了赞皇县城,看见众人和郭京那惊天动地的一战,整个人都傻了。 他也听说过那些传说中的奇人异士的故事,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亲眼所见,还一见就是十多个。 “你也听到了,那个郭京从陈抟老祖的道藏中寻到了修炼之法,才变得如此厉害。信王殿下在汴梁时,也得到了修炼之法,并传给了我们。”岳飞如是道。 梁兴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跳出胸膛了,这种事情说给我听,那不是……他的眼神热切起来。 赵榛拍拍他的肩膀,笑道:“梁小哥建立的‘太行忠义保社’忠肝义胆,坚持抗金,本王久仰大名,我想请你担任迅雷营的统领,不知小哥意下如何?” 梁兴拜谢道:“臣一定不辱使命。” 自金军南侵以来,梁兴到处奔走,组织太行忠义保社和金兵殊死而战,梁小哥之名在两河一带如雷贯耳。这一次他带兵来投,赵榛自然不会亏待他。 赵榛预想中的风雷水火四大统领,已经安排出去三个了,还剩一个止水营,没找到合适的人选。 岳飞道:“殿下,如今辽军也上了五马山,咱们该如何对待他们呢?” 赵榛道:“咱们是盟友嘛,同仇敌忾,自然要一视同仁。传令下去,双方要友好相处,尽量不要发生摩擦。” 岳飞点点头,又道:“殿下怎么看待辽帝?” 赵榛道:“马扩和耶律大石相熟,曾经说过,耶律大石,枭雄也!他如今已经称帝建国,咱们同他联合抗金,合作的同时也要防他一手。此人不是甘居人下之辈,如果有机会,他会毫不犹豫地咬我们一口。” 马扩当然没说过这句话,这都是赵榛假他之口而已。 岳飞拱手道:“殿下看得透彻。” 赵榛把雷脉灵气传给梁兴,岳飞是赞成的。但他生怕赵榛头脑发热,把水脉灵气传给耶律大石,所以才出声提醒。 不过岳飞想多了,耶律大石虽然是盟友,却非我族类,赵榛怎么可能干这种蠢事。 历史上的耶律大石有多猛,赵榛可是清楚明白得很。如果没有自己的出现,耶律大石将会率领族人西征,在几年之后建立一个庞大的中亚帝国,史称西辽。 在中亚,耶律大石被尊为“菊儿汗”,意思是万汗之汗,和李世民的“天可汗”一个级别。 这样的猛男,赵榛怎么可能不防他一手?如果有机会,他甚至会亲手弄死耶律大石。 当然了,如今大家共同抗金,处于统一战线,这种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赵榛是不会干的。 赵榛又想到一件事,说道:“那个郭京说他曾经吃了五根千年人参,看来这玩意儿是可以增加灵力的,咱们也在五马山找一找,挖几根试试,看有没有效果。” 赵邦杰一拍大腿:“明天就去挖。” 后世的长白山参闻名天下,其实在此之前,中国人用的人参并非来自长白山,而是来太行山。 最主要的产地是上党,所以也叫“党参”,但这个党参和后世煲鸡汤用的党参不是一个东西。 《本草从新》中记载:“按古本草云:参须上党者佳。今真党参久已难得,肆中所卖党参,种类甚多,皆不堪用。惟防风党参,性味和平足贵。根有狮子盘头者真,硬纹者伪也。” 到了明朝末年,药力强劲的真党参已经被挖没了,市面上的党参都是假货。至于后来的长白山参,不过是替代品。 但现在是宋朝啊,真党参还有哇。五马山也是太行山的余脉,这么大一座山,人参什么的,应该也有吧?就算没有千年的,整个十年的百年的也不错哇。 而且,还可以弄到空间里去培养一番,搞不好效果会杠杠滴呢? …… 完颜宗翰没有想到,这一身沉重的铠甲,竟然救了自己。 他根本就不会游泳,所以落水之后,就像个秤砣一样坠入了河底。 便在此时,岸上箭雨攒射,许多浮在水面的金兵都被射死,他因为沉入水底,反而没事。 镇定下来之后,宗翰屏住呼吸,仗着一身铠甲的重量,竟在河底稳稳站住,一步一步朝前走去。 洨河宽度不过几十米,宗翰拼尽全力,总算在淹死之前走上了岸。 这时远处蹄声隆隆,岸上的宋军便都撤了。 完颜宗翰躺在岸边大口大口喘着,眼中怒火中烧,从军几十载,还没有这么狼狈过。 这时郭京找到了他,替他压出他腹中的水后,扶着他去见完颜娄室。 宗翰问道:“赵榛如何了?” 郭京道:“他们人太多了,贫道敌不过。” 宗翰点点头:“以一敌十,难为你了。回头我再给你弄点老人参来,这东西咱们长白山有的是。” 两人正说着,一名老将跑了过来,急急忙忙地道:“都帅,你这是怎么了?” 这老将正是金军都统完颜娄室,宗翰恶狠狠地道:“斡里衍,把五马山给我围起来。” 第70章 万物有灵 散会之后,赵榛久久不能入睡,忍不住爬起来,遁入了空间之中。 那口灵泉已经变成了一片荷塘,水面上都是田田的叶子。 赵榛坐在荷塘边上,随手摘了一个莲蓬,劈开莲房,剥出莲子,一边吃,一边想着今天遇见的混沌灵气。 那灵气虽然不像自己等人修炼的那样特色鲜明,但也自有过人之处。 这让赵榛忍不住想到,如果自己不将灵气分成八脉,而是混在一起修炼,会是什么效果? 要论嗑药嗑的多,谁也比不上自己,人家都是吃灵食,自己是直接喝灵泉的。 但是因为自己将灵气一分为八,逐一修炼,就这导致了自己每一脉的进度都比不上其他人。 虽然说每一种灵气都各有妙用,但想要将八脉全部练成,所需要的海量灵气,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怎么绝世武功动不动就要个练个一百几十年?这特么还没练完就已经进棺材了,有个毛意思? 那么……是不是不要贪多务得,专练一脉呢? 可是……真的好难放弃啊,每一脉都是那么的拉风,放弃哪一脉都舍不得啊。 赵榛发愁了。 过了好一会,他又想,那个混沌灵气好像也蛮吊的,如果我将练出的八种灵气混成一种,不知道会有什么效果呢? 说干就干,赵榛决定从易到难,先将两种灵气合二为一,再逐一叠加。 他看着眼前的一池碧水,便随意将风脉和水脉叠加到一起,使将出来,只听咔嚓一声,竟在水中结出一块玄冰。 赵榛捞起那块玄冰,惊诧不已,还真的可以?再试试。 此时,水面的莲子已经衰老,赵榛摘了一个老莲蓬,剥出黑黝黝的莲子,洒在地上。将水脉灵气和地脉灵气混合使出,莲芯迅速破壳而出,长成一片小小的荷叶。 赵榛开心之余,又将八种灵气互相组合,果然每一样都可以叠加出不同的效果。 开心之余,赵榛忽又想到,为什么是八种灵气呢? 按照中国传统的物质组成说法,应该是金、木、水、火、土五行。 如果按照西方的物质组成说法,应该是土、气、水、火四大元素。 八,莫非是跟八卦有关? 想到八卦,赵榛心中一个激灵。 因为八卦:乾、坤、巽、震、坎、离、艮、兑。 正好对应:天、地、风、雷、水、火、山、泽。 而八卦互相组合,又可以分为六十四卦。 比如乾为天,坤为地,上乾下坤,便是天地泰挂。而坤上乾下,则成了天地否卦。 也就是说,就算是同样的两种灵气相互结合,因为顺序不同,得到的灵气也不相同。 所谓否极泰来,如果轮流使用,互相融合,则可以循环往复,无穷无尽。 若是如此,那么在战斗中只有使用出来,岂非再也不用担心灵力不继的问题? 赵榛心潮澎湃,当即便开始演练。 岂知一练之下,才知道自己想当然了。 否极泰来说起来只是四个字,何其简单。但是泰与否截然相反,要将他们融合在一起,却又何其之难? 但有了这个思路,赵榛便不放弃,他先从简单的做起,六十四卦互相融合太难,那便先从八卦开始。 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风雷相搏,水火不相射。从矛盾与对立之中寻找统一。 在这小小的空间之中,他一边想,一边练,渐渐地进入忘我的境界。 也不知过了多久,忽听哐当一声,如同玻璃碎裂的声音传入耳中。 赵榛被这声音惊醒,只觉一股雾气扑面而来。 他定睛一瞧,不由得大喜,原来他一直无法突破那堵无形壁垒,竟然碎裂了一个大洞。浓浓的雾气正在裂缝之中涌入。 赵榛心想,难道是我刚刚练功的时候,无意中弄破的? 只可惜他也搞不明白是用的什么招数。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赵榛举足跨步,走了过去。 没走多久,就看见了那块石碑,赵榛抚摸石碑上镌刻的字迹,不知道是不是境界提升了,这时候感受便截然不同了。 石碑上说,世间万物,凡有生命者,皆分为肉身和灵体两个部分……灵气是先天生成,当有机物进化成生命时,就伴随着生命体的肉身而诞生了。 这些话他从前没什么感受,但是现在想来,传说中那些凡人修炼成仙,动物草木修炼成精的故事,搞不好就是真的。 葛洪、吕洞宾、陈抟、紫阳真人都真的成了仙? 妲己、婴宁、白素贞、荷花三娘子也并非传说? 那为什么,并非每个人都能够修炼成仙呢? 想到这里,赵榛心潮澎湃,复往前行,石碑之后,又有一块石碑。 这块石碑上,则记载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 原来上古之时,人与神曾经和谐地生活在一起。 每一个人一生下来,就拥有完整的灵窍,可以不断地聚集灵气。人用自己的灵气供养神,神护佑世人平安,帮助他们繁衍生息,发展壮大,逐渐成为大地的主人。 随着人类越来越多,神的力量也越来越强,终于,神界爆发了史无前例的大战。 那一仗打得天崩地裂,东方的天柱,西方的通天之塔全都被折断,凶猛的洪水肆虐大地,岩浆从地底涌出,无数的人类死于非命。 主神们见地球无法承受他们的破坏力,便跑到金星上去打,打到金星倒转,还没有分出胜负。 但就在此时,留守地球的一个原本弱小的神族,却抓住了机会。 他们趁着各大主神不在,便趁机占领地球,奴役了整个人类。 为了在主神们回来之前获得足够的力量,他们开始无休止地吞噬人类的灵体。 于是,人类的灵窍纷纷崩坏,再也不能凝聚灵气。 在金星上决斗的主神们,打得两败俱伤,等他们回来的时候,已经不是野心家的对手了。 最终,人类将自己残存的灵力全部奉献给了其中一位大神,终于打败了野心家神族。 但那位主神,也因此陨落。 从此以后,那些神明的故事便成了传说,随着时间越来越久,又变成了虚无缥缈的神话。 但是,在世界上偶尔也会诞生灵窍完整的人类,这些人天生就可以凝聚灵气。 在漫长的岁月里,这些人类发现了灵气的秘密,他们开始求取长生,将灵体修炼得越来越强大,希望有一天能够脱去肉身,修炼成神。 第71章 灵气系统 ps1:大家反映王重阳的剧情太扯了,我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的确如此。 而且王重阳在大众心中一般都是正面形象,把他写成反派也不太好。 所以从善如流,将65-69章,关于王重阳的剧情全部重写。 重写之后,王重阳这个人物被彻底删除,另用其他的剧情代替,有兴趣的可以往回翻一下。 感谢大家提的宝贵意见,合理的话我肯定会听的! …… ps2 第70章提到了上古神话,这只是为了关联我第一本书的内容,本书的设定是古代的灵气复苏,用灵气和有限的科技结合,最终将世界改造成一个蒸汽朋克的世界,不会出现修仙的内容。 有兴趣的话可以阅读我第一本书《殷商玄鸟传》,虽然写得不好,但个人认为设定还是挺有意思的。 …… 赵榛被石碑上匪夷所思的内容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再往后看,说的是这位拯救世界的上古大神知道终有一天,灵气会在这个世界重新苏醒,为了让华夏的族人取得先机,他在瑶池之畔留下了仅存的灵气,记录下了修炼的功法。 有朝一日,如果有人能突破时间的界限,来到这个世界,那他就会获得进入瑶池仙境的钥匙,拥有最后的瑶池灵液。 大神还嘱咐拥有瑶池仙境的人,一定要矢志壮大华夏族裔,莫让异族在这片土地上横行霸道。 “突破时间的界限,那不就是穿越?好奇怪,这位上古大神为什么要把进入瑶池仙境的钥匙送给一位穿越者?” 赵榛注意到石碑上的字都是正儿八经的宋体字,忽然想到,莫非这位上古大神也是一位穿越者? 可是他说的瑶池仙境是怎么回事? 这破地方就是瑶池仙境?大名鼎鼎的瑶池就是这么一个破池塘? 赵榛又往前走,在远离池塘的地方又发现一块石碑,石碑上写着四个大字。 赵榛看了半天,发现这字体,好像是甲骨文? 虽然不认识,但是从形状上来猜测,再展开联想,这四个字应该就是“瑶池仙境”了。 赵榛又四处观察了一番,只是荒凉一片。 奇花异草呢?灵鹿仙鹤呢?王母呢?戴胜呢?通通都没有! 赵榛绕到石碑的背面,又看见了一篇碑文,是用宋体字写的。 碑文上说,在上古时代,扶桑神族趁着华夏神族虚弱之际,洗劫了瑶池仙境,将瑶池灵液搬运一空,华夏大地的众神子民也惨遭荼毒。 这位上古大神在返回地球,干掉扶桑神族之后,用仅存的灵气,在瑶池中制造了一个泉眼。 这个泉眼会自动吸收世间溢出的灵气,最终重新汇聚出完整的瑶池。 只不过,众生的灵窍被破坏之后,泉眼根本收集不到什么灵气。 所以要恢复昔日的瑶池,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这下赵榛彻底明白来龙去脉了,马勒戈壁,原来是小鬼子干的。 赵榛咒骂着,四周一打量,发现这瑶池极其辽阔,不难想象当初池水满溢的盛况。 现在呢?这个泉眼也不知道吸收了多少年,才汇聚了这么一个小池塘的灵液,造孽啊! 赵榛越想越来气,又开始练习灵气。心想有一天老子神功大成,把小鬼子那破岛给屠了。 也不知练了多久,感觉又累又饿,就从池塘里抠了一截莲藕。一边吃着,一边出了空间。 外面天已经大亮,赵榛站在山顶眺望,山下是一望无际的金人营地。 忽听身后一个人说道:“听说你们要在此地坚守?” 赵榛回头一看,是耶律大石,便道:“是啊。” “援兵会来吗?” “那是咱们最后的希望!” “我算是上了你们的贼船了。”耶律大石郁闷地说道。 “这是没办法的事,谁知道宗翰的身边有那样的高手呢?” “汴梁也是因为他反水才陷落的吗?” “大概是吧!” “这样的人才你们都用不好,是你们的问题啊!” “他原先应该没这么强吧,这不是嗑了很多药嘛。” “我相信马扩,所以我会助你守住此山,希望马扩带着援兵早日到来。”耶律大石叹了口气,一副上了贼船的样子,转身走了。 等耶律大石走得远了,赵榛忽然说道:“鹏举,你怎么看?” 岳飞不知何时走过来的,他道:“关键就看马将军能否带回援兵,能带回来他会和我们一起搏一把。否则的话他搞不好会背刺。” 赵榛笑道:“你怎么也对他没信心呢?” “因为他既为辽主,就要考虑到族人的生存,如果他回不去,他留在草原上的族人就会被其他部落吞并。” 赵榛点点头:“你说的很对!” …… 山下的金军并没有立刻攻山,看来他们并不着急。 完颜娄室到了之后,金军的实力远超宋军,宋军占着地利还能防守一时,下山决斗的话,死路一条。 赵榛命令士兵守好各处关隘,自己则带了一些信得过的人,漫山遍野去挖人参。 只可惜,大概是海拔不够的原因,找了几天连根人参毛都没找到,不过倒是找到了几朵灵芝。 赵榛也不知道有没有用,便将它们都移植进了空间之中。 另外还找到了一些灯笼草之类的止血草药,赵榛也收集起来移植到了空间之中,种出来可以给伤员用。 如今的空间位置巨大,不过赵榛考虑到灵泉就这么点,也不敢种植太多。 根据石碑上看到的内容,天地间仍有灵气存在,只是太过稀薄,人类又无灵窍,难以收集。 而泉眼只能够吸收由灵窍聚集的灵气。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系统,在上古时代,每个人都拥有灵窍,人们会吸收天地间灵气为自己所用,然后再缴纳一部分给天庭,天庭再将灵气注入瑶池,以灵液的形式储存起来。 后来,因为灵窍不复存在,这个系统也就形同虚设了。 那现在呢? 自己获得瑶池之后,利用瑶池灵液培育灵种,把灵种拿到外界来种植,吸收天地间漂泊的灵气,再用蕴含灵气的粮食来培养战士,修复他们的灵窍,灵窍修复之后,泉眼就可以收集人们的灵气。 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闭合。 自己种植的粮食越多,培养的战士越多,泉眼吸收的灵气也就越多,灵泉也会变得越多多,假以时日,一定可以恢复瑶池当初的盛况。 赵榛想着有朝一日,自己或许可以泛舟瑶池之上,不由得醉了! 而更让他沉醉的是,到那时,整个大宋之民,个个都是强者,一定可以笑傲世界吧! 第72章 过河!过河!过河! 马扩离开扬州没几天,从河北陆续有许多消息传来。 这些消息都是探子送来的,有真有假,有喜有悲。 汪伯彦和黄潜善挑选了一些喜报送给赵构过目。 这些消息有说完颜宗翰三万大军围困五马山数月,各种手段用尽,徒劳无功; 有说岳飞在太行山召集平定军旧部,全歼金军三万拐子马,诛杀万户浦里特,耶律五马; 有说八字军首领王彦在相州和金军决战,大获全胜; 有说忠义社梁兴在泽州大败金军,击杀万户耿光禄; 有说北方各路大军汇聚五马山,由信王赵榛领导,一举击败了金国都帅完颜宗翰。 这些消息越来越离谱,但全都说得有鼻子有眼,赵构一开始还挺高兴,后来却越来越不安,终于忍不住召来他的左右宰相,问道:“这些消息都是真的吗?” 黄潜善道:“官家,这些消息臣再三核实过,虽有夸大,但多半属实。” 赵构大喜,哈哈大笑道:“好啊,好啊!十八弟下一步就该攻打燕京城了吧?宗望和宗翰都死他手里,金人一定会对他望风披靡吧?” 汪伯彦道:“不知官家何喜之有?” “额……信王在河北大获全胜,难道不值得高兴吗?” “官家,信王麾下二十万大军,猛将如云。如今官家又派了宗泽、马扩北上,听他调遣。则天下之兵,都握于信王一人之手。信王若有异心……” “大胆,你敢离间我兄弟感情?” 黄汪二人跪地谢罪,汪伯彦;“臣不敢,臣对官家忠心耿耿,天日可鉴。” 黄潜善道:“陛下,忠言逆耳,不可不防啊!信王手握天下之兵,若有异心,危害更甚金人啊。” 赵构颓然坐在龙椅之上,终于脱去伪装,说道:“起来吧。” 两人千恩万谢,爬了起来。 赵构沉默良久:“若依两位卿家之见,此时该当如何呢?” 黄潜善道:“如今之计,唯一的办法,就是和金人媾和,只要两国罢兵,那么信王麾下的义军自然就要解散归家。他的河东河北大元帅的头衔也要交出来,宗泽也不必北上。这个叫釜底抽薪之计。” “唉,朕也曾经考虑过和金人议和,只不过金人势大,我军根本不是敌手,人家又何必议和呢?” 黄潜善道:“官家,当初辽人势大,最后不也和我大宋签订了澶渊之盟吗?此后一百多年,双方再无战事,共享太平,真宗皇帝还因此封禅泰山呢!” 汪伯彦道:“是啊官家,北方游牧不会耕种,要了咱们的地也没用,我们只要给些岁贡,自然就能买回太平。对我大宋来说,一点白银布匹,九牛一毛而已,算不得什么!何必要牺牲天下百姓的性命呢?” 赵构沉默良久,挥挥手道:“此事容后再议吧,信王在北方势如破竹,朕不能拖他的后腿。” 赵构将黄潜善和汪伯彦赶走,怏怏不乐。 晚饭后,几个宫女伺候他沐浴更衣,他心中烦躁不堪,便将一个宫女压在身下,想要发泄一通。 刚要入港,大太监康履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尖声叫道:“官家,祸事了,祸事了!” 赵构也不拔出来,大怒道:“康大家,你鬼叫什么?什么祸事?” 康履没想到赵构正在办事,吓了一跳,连忙跪下道:“回官家,金人……金人打到扬州来啦。” “什么?” 赵构一吓,小兄弟滑了出来,他浑然不知,急急忙忙问道:“怎么会,怎么会?不是说信王在河北势如破竹,金国大军都去围剿他了吗?” …… 金国三太子完颜宗辅接到宗翰的信后,让投降的济南知府刘豫节制山东诸州府,自己率军越过百里泥泞沟渠,终于渡过黄河,进逼徐州。 徐州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朱总司令就说过:“徐州历史上就是决战的古战场。” 徐州一破,整个江南都岌岌可危,但是黄潜善汪伯彦这二人,居然将战况瞒了下来,并没有告诉赵构,反而不断地催促赵构派人去和金人议和。 这两个人是什么脑回路,没有人知道,大概是觉得如果派禁军去救援徐州会影响他们的议和大计? 总之就是,徐州在没有援兵的情况下,被金军轻松拿下。 随后,金国三太子完颜宗辅坐镇徐州调度军资,派遣四太子完颜宗弼(金兀术)率军攻取泗州。 这一战,完颜宗弼大发神威,击溃韩世忠,刘光世的军队,顺利渡过淮河。 自古夺江必夺淮,淮河一破,整个江南再也无险可守,这一刻,赵构还蒙在鼓里。 完颜宗弼势如破竹,破楚州,陷长天军,急袭扬州,准备将赵构一举擒获。 …… 吓萎了的赵构再也顾不得和他的卧龙凤雏商量了。 当即在值班的御营司使都统制王渊和大太监康履等人的陪同下,急忙披甲骑马出逃,乘小舟渡江,抵达镇江府,然后一口气跑到平江府(苏州)才脱甲胄,穿黄袍,惊魂甫定。 不得不说这货很能跑,一口气跑五六百里,不费劲。 就在赵构渡江之时,金军已入扬州,追至瓜洲不及,才望江而回。 赵构跑到苏州还觉得不安全,又一口气跑到杭州,这才勉强安定下来。 现在赵构知道他的卧龙凤雏都是糊弄鬼的了,他做梦都没想到,一直以为很安全的扬州,竟然就在金军的眼皮子底下。 抵达杭州后,赵构放逐了汪伯彦黄潜善这两个卧龙凤雏,拜朱胜非为右相。 一面派人赴金营见完颜宗弼,乞求和谈,一面下诏勤王。 被马扩带走的一万禁军,悉数召回,毕竟弟弟的命哪有自己的重要? 而汴梁的守军,统统不许动,要是惹恼了金人,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痿了之后,他彻底卸下了自己刚强的伪装,以真面目示人了。 毕竟,他已经不是男人了,就没有必要再装了。 …… 马扩带的都是步卒,走不了多快。 等他抵达汴梁见了宗泽,两人都是兴高采烈,宗泽立马调兵遣将,准备发兵十万,和马扩一起挥师北伐。 但就在此时,赵构八百里加急送来圣旨。 马扩率军南下勤王,宗泽留守东京不得妄动。 宗泽乐极生悲,一口鲜血喷出,倒地不起。 等众人七手八脚将他救起,他已经奄奄一息了。 在病榻之上,宗泽绝望地吟诵了杜甫的诗句:“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随后,他看了围绕在身边的众将士一眼,高呼三声:“过河!过河!过河!” 溘然长逝! 第73章 突围1 金军休整三天后,开始攻山。 不过规模并不大,基本上以小规模骚扰为主。 在如今这个时代,宋军只要把山上的隘口守好,金军想要攻上来,就千难万难。 你想要大规模进攻,山上落石一推,就要你狗命。 所以金军的攻山以袭扰为主,就是连续不间断地从各个角落攻击,让山上的人疲于奔命。 东路大军已经传来消息,宋帝赵构从扬州逃跑,完颜宗弼准备率军渡江,抓捕赵构。 所以宗翰并不着急,他采用这个袭扰战术就是为了搞宋军的心态。 这属于心理战术,通过不断地袭扰使得宋军丧失斗志。 三国时期张合打马谡就是这么玩的,蜀军很快就崩溃了,许多人下山投降。 不过这一招对宋军来说效果不是很大,五马山上有粮食也有水源,宋军还对赵榛有信仰加成。 所以不管金军怎么袭扰,宋军都不为所动,反而还利用金军袭扰的机会大肆杀死金军。 宗翰在袭扰五马山的同时,开始到处抓捕诸州县的百姓,筹集粮草。 之前那些百姓都回家夏收了,粮食刚收割,金军连人带粮食又全都抓了回来。 宗翰让人牵着百姓在山下过,还把粮食堆在山下炫耀,把赵榛气得半死。 宗翰知道这些百姓都心向赵榛,留着只会出事,杀了又不划算,心生一计,派人将这些百姓全都运到西夏去,和西夏交换战马。 与此同时,金国还向西夏大肆卖好,在和赵构的和谈之中,替西夏讨要北宋“熙宁开边”获得的领土。 西夏没想到还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不仅丢失的土地要回来了,还得到了大批的人口,付出的代价不过是一些马匹而已。 河西之地人烟稀少,马匹却多。能用马匹换人口,当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自此之后,金国和西夏的人口交易形成常态,金国不断地从中国北方掠夺人口送往西夏。 随着交换的马匹越来越多,金国的实力也越来越强。 赵榛一直坚持到八月份,外无援兵,粮草断绝,不过他的敢死队也已经初成规模,赵榛请来耶律大石,和诸将一起开会,他决定突围了。 “援兵来不了了么?”耶律大石面色凝重。 “我们不需要援兵,也能突围!”赵榛自信地说道,他将一百名王牌部队亮了出来。 一把把炙热的斩马刀出现在耶律大石面前,让他倒抽一口凉气。 他信了。 “原来你并不是在等待援兵,而是在等你的杀手锏成型?” “没错,有他们在,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赵榛相信马扩,但他不相信赵构。 当然一开始,他有赌的成分,因为赵构毕竟还没有痿掉。 但等到他彻底打开空间,而且种的灵麦也成熟了之后,他就直接放弃这个选项了。 这两个月,由于金军是佯攻,很少正面肉搏,所以联军受的伤几乎都是箭伤。 这使得他们的伤亡非常小,因为除非是当场死亡,否则都能救回来。 由亸娘组建的医疗团队,还有赵榛培育的草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尤其是亸娘的医疗团队更是受到了联军的疯狂拥护。 她们只有三十多个人,全是女的,个个都穿着白色的制服,还戴着白帽子(不是你们想的那种制服啊喂),尽心竭力地救助着每一位伤员。 她们拥有神奇的灵力,不管你的箭伤有多严重,只要没有当场挂掉,她们也能迅速地帮你止血,然后敷上草药,过不了多久,你就又活蹦乱跳了。 这样神奇的能力,士兵们忍不住要怀疑,她们莫非是仙女下凡? 赵榛直接告诉大家,没错,她们就是仙女,是来拯救大家的白衣天使。 这样一来,士兵们对这些仙女的爱护直接爆表,甚至有憨皮在战斗的时候故意受伤,只为了获得仙女的治疗。 而这背后,是赵榛累成了狗。为了供养这些仙女们,赵榛不仅把灵池里种满了莲藕,还在池边都种上了粮食,每天忙着挖掘、收割,还要练功,几乎没有睡觉的时间。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这些仙女的存在,使得军队的伤亡降到了最低。 打仗不用死,还能得到仙女的抚慰,这士气能不高吗? 所以就算被围山两个多月,面对金军无休止的骚扰,士兵们还是士气高涨,没有出现一个逃兵。 反而因为金兵老是抓着百姓从山下过,使得士兵们的怒气值提升到了极限。 把宗翰都搞懵逼了,这咋越围越猛呢? 不过宗翰并不慌,从南方传来消息,赵构已经叫停了东京守军北方的计划,而让他们南下勤王。宗弼准备休整一番之后,就挥军渡江,捉拿赵构,形势一片大好啊。 宗翰找到娄室,跟他商量道:“根据本帅的推算,山上的粮草应该快告清了,他们若不想饿死,就得突围。这段时间咱们要严防死守,务必要把他们堵在山上。” 娄室极为赞同,同时补充道:“都帅说得极是,但为了稳妥起见,咱们还要做好他们突围成功的准备。” 宗翰点点头道:“这个我已经想过了。我已经行使帅令,让银术可率领太原守军,在井陉口布防,只要他们一进太行山,就给他们来个迎头痛击。” 娄室道:“都帅如何断定他们一定会往西跑?” 宗翰笑道:“往北是咱们的大本营,他们是送羊入虎口;往东么,山东无险可守,会被咱们包了饺子。 所以只能往西或者往南。斡鲁卜曾经和那赵构待过一段时间,他认为赵构这厮表面沉稳豁达,实则是胆小如鼠,心胸狭窄之辈。如今果然被他说中,赵构叫停了北上的禁军,一仗不打,一路逃到杭州去了。 赵榛若去南方,赵构必定害他。赵榛不是傻子,所以他不会选择南下。再说了,就算赵榛想往南,耶律大石也不会答应啊。那么唯一的生机,就是往西遁入太行山脉。” 说到宗望,两人一阵沉默。娄室叹息道:“二太子……天妒英才啊!” 宗翰道:“所以这一次,咱们一定会弄死赵榛,为斡鲁卜报仇雪恨。” …… 赵邦杰问道:“咱们从哪个方向突围?” 岳飞道:“当然是往西,只要突破五十里,进入太行山,就安全了。” 耶律大石道:“为何不往南呢?渡过黄河才是最安全的策略啊?” 赵榛笑道:“陛下就莫要试探了,金军都是骑兵,咱们要是南下,不知道多少人会死在路上。再说了,咱们这么多人马过黄河,只怕我那位皇兄要睡不着觉了。” 援兵没来,众将心中都有怨气,不过碍着赵榛的面子没有说出来,没想到,赵榛自己说出来了。 耶律大石哈哈笑道:“殿下果然坦荡。咱们辽人将和你们并肩抗敌!” 第74章 突围2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五马山上,赵榛和耶律大石并肩而立。 一声令下,大军排成整齐的队列,不紧不慢地往山下走去。 他们没有选择四面突围,而是拧成了一股绳,直接向西面硬闯。 因为山脚下全是辽阔的平原,金军又多骑兵,四面突围的结局只能是被各个击破。 而且,三万多宋军,步兵占了两万,还有一些家眷,如果不能集群的话,只能变成骑兵的刀下之鬼。 …… “都帅,宋军开始突围了!” “好,放开阵势,让他们下来。” “咱们不狙击吗?” “当然不,咱们追击!” 宗翰的策略很明确,他并不正面阻击联军,而是放开军队,让他们跑,然后追击。 联军这四万人中有两万步兵,如果骑兵敢抛下步兵的话,那他就吃掉步兵。 如果骑兵不肯放弃步兵,那他们就只能跟着步兵一起慢慢往前挪。 这样的话,金军就有足够的时间不断绞杀联军。 宗翰相信,野战的话,联军绝对不是对手。 娄室笑道:“都帅果然神机妙算,他们果然选择了从西面突围,而且毫不掩饰自己的目的。” 宗翰笑道:“这地方一马平川,任何阴谋诡计都无所遁形,所以他们没必要掩饰。” “是这个道理。刚收到消息,银术可已经就位了。” “很好,从此地到太行山,五十里地,我要将它变成宋金联军的修罗场。然后,等他们逃入井陉,以为逃出生天的时候,再两头一堵,到时候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定会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绝望!” …… 赵榛奇道:“金军放开了阵型?” 岳飞道:“这是攻心之计,如果金军在前方阻击的话,我军为了逃生会殊死搏斗。但在只在后面追击的话,我军为了活下来就会变成拼命逃亡。” 赵榛点点头道:“此去太行山,五十里地,恐怕不会轻松。拜托你了!” 说完把指挥权移交给了岳飞。专业的事就要交给专业的人,赵榛是不会这个时候强出头的。 岳飞道:“殿下放心,臣一定竭尽全力!” 赵榛又对耶律大石道:“陛下,非常时期,令出一人,还请贵部接受岳飞的指挥。” 耶律大石笑道:“这个自然。岳将军但有所命,莫敢不从。” 岳飞接过帅旗,迎风一抖,高声喝道:“列阵!迎敌!” “列阵迎敌!” “列阵迎敌!” 旗牌官们开始传令,很快,整个大营都在回荡着“列阵迎敌!” 岳飞将疾风营的指挥权交给赵邦杰,自己居于中军指挥,他料定金军为了防止他们又回到山上去,会等他们彻底离开五马山之后,才发起冲锋。便利用这个时间差肆无忌惮地开始布阵。 岳飞不断发出指令,一座巨大的六花阵,以纵横各一千两百步的场地作为地界,迅速形成。 右厢前军、右厢右军、右虞候军、左虞侯军、左厢左军和左厢后军六军在外,形如六花。 家眷、工匠居于正中,被中军严密保护,从而使整个阵地构成一个九宫格的格局。 每阵又要求掌握方、圆、曲、直、锐五种阵法。从而形成“大阵包小阵,大营包小营,隅落勾连,曲折相对”的布局。 阵法中各阵都可沿着九宫格的格局有秩序地调动,正所谓“教士尤布棋于盘,若无画路,棋安用之”。 数月之前,岳飞就已经在考虑突围的事,这是他针对金军以骑兵为主,而排列出来的阵型,利用不规则的六花打乱割裂金军整齐划一的线形战队。 宗翰远远看去,皱眉道:“又是这个鸟阵!” 耶律五马道:“这次比上次复杂多了,步马混合,居然还有战车。” 宗翰点点头:“战车应该是为了阻挠咱们的铁浮屠,宋军之中有能人啊!” 娄室看了半天,说道:“这是李卫公的六花阵!” 宗翰大喜,说道:“你识得此阵?” 娄室道:“在汉人的兵书上看过,此阵脱胎于诸葛武侯的八阵图,李卫公将其改为六花阵,曾经利用此阵,打得突厥人望风披靡。” 诸葛亮、李靖之名无人不知,宗翰的面色也凝重起来:“可能破解此阵?” 娄室道:“无法可破,但我们可以利用骑兵优势,不断骚扰,逐步蚕食。我建议让铁浮屠去井陉口布防。到时他们无路可退,只能硬冲,什么阵势都不管用的。” “好,就依你。” 宗翰下令,让人先把铁浮屠运走。 像铁浮屠这种重装骑兵,他们的装备都是用大车拉着的,直到要开战了,才会慢腾腾地给战马穿上甲胄。每一个重甲兵,还得配一个扈从,专门为他们穿戴装备,是正儿八经的老爷兵。 等到一切安排妥当,宋军已经走了五里地。 耶律五马的大刀已经饥渴难耐了,他急着要一雪前耻,问道:“都帅,我们何时发起攻击?” 宗翰道:“不急,等他们过洨河的时候我们再进攻。娄室,你率领一万大军,先去河对面等着,等他们渡到一半,咱们两面夹击!” 娄室领命而去。宗翰望着前方的缓慢前行的联军,眼中露出凶狠的光。就如同一匹猛兽,正在盯着前方的猎物,只等他露出破绽,便凶狠地扑上去。 “都帅,他们想进城了!” 呃…… 岳飞知道金军绝对不会放过渡河这个战机,为了将损失降到最小,他选择了从赞皇县渡河。 数月之前,这座县城就已经被打成一片废墟了,几面城墙毁坏,金人也没兴趣去修,就这么一直荒废着。 城池虽然荒废,但城内各种建筑、杂物堆积得到处都是,不利于骑兵冲锋。 金军虽猛,但也不能蛮干啊! 于是宗翰下令道:“在城池两侧架起浮桥,和他们同步过河。” 宗翰的反应也很快,他怕自己先过河的话,宋军放弃过河,掉头就跑,那可就头大了。 同步过河就没这个问题,趁着宋军刚刚过河,阵法没有成型,先过河的娄室步会发起冲锋。 而自己等到娄室和宋军短兵相接了,再从两侧一包夹,万事大吉。 第75章 突围3 联军一进城,就拿出在山上就已经准备好的工具开始搭建浮桥。 “敢死队先上,过河之后马上布方圆阵!” 岳飞大声传令,士兵们踏着临时搭建起来的四座浮桥开始渡河。 远处烟尘滚滚,完颜娄室指挥骑兵发动了冲锋。 他要把过河的人,全都淹死在洨河之中。 “拔刀!” 赵邦杰擎刀向天,他身后一百零五人,一起拔出了雪亮的斩马刀。 “杀!” 赵邦杰踏步而行,朝前疾奔。 金军骑兵眼神凌厉,“敢死队吗?灭了他们!” 密集的箭雨漫天而来,一百零六名敢死队集体举刀。 刀身之上,红光隐现,一百零六柄赤炎之刃舞动如轮,炙热的刀气狂飙而出,漫天的箭雨顿时被绞落一空。 人马相接,炙热的钢刀迎风斩到,空气中的氧气瞬间被抽干,对面的敌人一阵窒息,紧接着就身首异处,一颗颗大好头颅,飞上了半空。 鲜血狂飙,洒在炙热的刀身之上,发出滋滋的声响,空气之中,只闻一股焦臭。 金军没想到会忽然跳出这么多猛男,被杀了个措手不及。趁着金军慌乱地当口,后续过河的联军迅速占据空地,开始布方圆阵。 此阵一布,联军就成了一只老乌龟,让金军无从下嘴。 但此时金军两翼的队伍也压了上来。 三面合围,联军只能背水一战。 这一场好杀,金军的骑兵不断地发动冲锋,将联军削皮去骨,一层层剃掉精肉。 联军的阵营扩大了又被压缩,压缩了又继续扩大,来来回回不断地胶着。 洨河西岸尸积如山,河水化赤。 打了快一个小时,双方丢下上千具尸体,联军总算是成功渡过洨河。 岳飞令旗挥舞,让尖刀连回到中军休整,大军又摆出六花阵的阵型。 无数大大小小的六花阵来回跑动,在岳飞指挥下增援阵法薄弱处,攻击金军露出的破绽,看得宗翰眼花缭乱。 但宗翰没有丝毫慌乱,他充分发挥金军骑兵的优势,不断地袭扰,使得联军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血的代价。 这个时代最顶尖的统帅之间的对决,除了岳飞和宗翰。他们的副手耶律大石和完颜娄室也都是顶级统帅。 当世最强的四大统帅齐聚一堂,各自使出浑身解数,将临战的技巧、心态、意识都发挥到了极致。 九万大军在辽阔的平原之上不断地混战厮杀,郊原之上,血流成河。 赵榛居于阵中,看得热血沸腾,他也算经历过不少战斗了,但从没见过这样惨烈而又精彩纷呈的战争。 双方不断发出指令,将每一个士卒的作用都发挥到了极致,赵榛感觉自己就算是上辈子玩即时战略游戏,就玩不出这么精妙的微操。 赵榛除了用了岳飞这样的名将的欣慰之外,看着耶律大石的背影,眼神之中也露出敬畏。 这个人实在太强了,战斗到现在,连赵邦杰的骑兵指挥权也归了他。他带着这么多骑兵左冲右突,居然能够做到如臂使指。 最恐怖的是,这厮能屈能伸,以辽帝之尊,居然甘心做岳飞的副手,接受他的指挥,毫无怨言。 怪不得能一手建立威震中亚的西辽帝国啊。 这一场大战,厮杀半日,双方死伤枕藉,不计其数。 人困马乏,宗翰一声令下,大军迅速撤去,他要暂时休整了。 岳飞则迅速整军,拿出干粮,就地充饥,他要养精蓄锐,迎接下一场战斗。 大军漫漫,一路上宗翰阴魂不散,两军且战且走,大小战事也不知经历了多少,不到五十里路,竟然走了两日。 再往前去就是井陉口了,冲破井陉口,就进入迤逦的太行山脉,而一旦穿过井陉,宋军就算是安全了。 太行山延袤千里,百岭互连,千峰耸立,天然形成八条穿越太行山的峡谷。第一轵关陉,第二太行陉,第三白陉,第四滏口陉,第五井陉;第六飞狐陉,第七蒲阴陉,此三陉在中山;第八军都陉。 中军之中,岳飞沉沉思索着。他不认为到了这里就安全了,金军不会就这么轻易放弃打击他们的机会。 金军必然不惜一切,在他们逃进太行山之前尽可能地打击他们,削弱他们,甚至铲除他们。 可以预见,井陉口将会有一场决战。 可是岳飞没有任何办法去避免,太行山延袤千里,百岭互连,只要八条通道和外界相连,那就是着名的太行八陉。 而离得最近的就是井陉,往南的滏口陉和往北的飞狐陉都隔着上百里地,他们要进山,就只有这么一条路。 明知山有虎,他却不得不向虎山而行。 “报!金人陈兵井陉口!” “知道了!” 赵榛,岳飞,耶律大石三人并肩而立,落日的余晖从巍峨的太行山脉斜斜地照射进来,给战士们的铁甲染上了一层金色。 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 这一关,能闯过去吗? 众人看清眼前的敌军,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 一直没有露面的铁浮屠,原来全都集中在这里。 而东南北三个方向,消失了的金军忽然又重新出现了。 太阳渐渐隐没,黑夜要来临了。 这一夜之后,不知有多少人将再也见不到新的太阳! “布方圆阵!” 众将摩拳擦掌,准备强攻井陉口,一听这道命令登时傻眼。 方圆阵几乎是完全放弃了进攻的阵法,这紧要关头,岳飞不下令强行突破敌阵,反而要采取绝对的守势? 尽管百思不得其解,众将还是马上执行了岳飞的命令。毕竟,信王和辽帝都没说什么。 宗翰站在山头看得分明,不同也是一奇:方圆阵?就算岳飞被吓破了胆,也没理由布方圆阵啊,他这是…… 眼角光线忽然一暗,宗翰眸光一凝,扭头瞧去,太阳正在沉落山头。 宗翰恍然大悟:“我还以为宋军筋疲力尽,缓行至今方到井陉口,难道……竟是岳飞有意为之? 他明知井陉口前必有一战,故意不早不晚赶在这个时间到达,就是要等待天黑。要想突围,还有比黑夜更有利的机会吗?” “退战之中,竟连这也算计在心。此人,真是我平生所遇第一劲敌!” 宗翰深吸一口气,令旗一摆:“全军出击!” 第76章 突围4 双方一路西来,历经场战斗,杀人盈野。谁能想到,岳飞居然能在指挥战斗的过程之中,计算好了到达井陉口的时间。 此时正值日落,如果宗翰凭借地利全力进攻,那么天色一黑,敌我难辨,地利将瞬间消失,岳飞就可以趁机突围。 完颜宗翰虽是金国第一猛将,但说起这份算计,还是稍逊一筹。 宗翰立刻变阵,令旗展动,铁浮屠退出,韩庆和部补上。 铁浮屠的作用是冲锋,而宗翰现在的目的反而变成了防守。所以韩庆和部的汉儿步兵反而作用更大。 随后,完颜宗翰下令四面合围,以弓弩等远程武器进行攻击,阵势团团扎住,绝不上前混战。 事已至此,宗翰的目的就是拖,捱到明天早上再进行决战,而不急于一时。 这样一来,善于冲锋的铁浮屠居然变成了射箭台。 金军就躲在他们的身后,朝着联军疯狂攒射。 联军反击的箭矢射在铁浮屠的铠甲之上,叮叮当当一片响,根本就射不穿,自己反而被金军射死不少。 由于人肉盾牌的作用,联军在箭矢对决中的伤亡远高于金军,等到天色完全黑下来,岳飞终于按捺不住,下令突围。 双方一旦短兵交接,弓弩便失去了作用,士兵怕误伤战友,岂能胡乱发射? 而双方一旦进入混乱,除非正在生死双搏的双方,其他士兵冲到近前,也要先顿上一顿,看清敌我,这才开始厮杀,如此一来,联军自然可以钻个空子。 岳飞失了地利,却充分利用了天时,而且联军一心突围,还占个人和。 面对如此局面,完颜宗翰也无计可施了。 好在联军不管怎么混水摸鱼,其主攻方向必是井陉口无疑。 完颜宗翰便在井陉口上布下重重防线,命令防线内的士兵绝不许妄动。 堵在山下的士兵则只管背对山岭向前冲锋。 如此一来,但凡冲上山来的士卒必是联军无疑,只管刀枪剑戟齐上,一顿乱砍。 这样的打法之下,联军每进一步,都要付出重大牺牲,几乎一步一具尸体,鲜血染红了整个关隘。 也不知打了多久,联军的大部队终于冲进关隘,而就在此时,赵邦杰率领的敢死队再度发威了! 一百零六柄赤炎长刀并举,如同一百零根火炬。 刀光如轮,如同一轮轮烈日照亮黑暗,狭窄的地形之中,前方的金军根本抵挡不住,很快就被冲出一条口子! 此时天色微明,联军纷纷涌入缺口,朝前狂奔。 井陉十分狭窄,联军的人马只管前奔,阵型什么的是根本无法保持了。这时候就是跑,跑出去就算赢。 便在此时,金军的铁浮屠出动了。黑暗之中他们也派不上用上,干脆就休息了一晚上。 此时人马具都精神百倍,立即发动冲锋,追着逃跑的联军屁股后面狂砍,一时之间,也不知多少联军被踏成肉酱。 但联军也没有办法,这么狭窄的通道,打是打不过的,只能眼睁睁看着金军的铁浮屠像推土机一样往前狂推。 赵榛一看,这不是事,怒吼道:“姐,跟我来!” 亸娘听见赵榛呼唤,带着三十多名医护人员一起跟了上去。 赵榛跑到队伍后面,前方五匹铁浮屠排成一排,朝着赵榛践踏而来。 赵榛喊道:“大家一起来!” 带领众人双手往地上一按,只听轰隆一声,土地翻转,从地面拱起一个数米高的土丘,挡住了铁浮屠的追击。 这一下奇变陡生,正在追击的铁浮屠们都懵逼了。 这种超自然的现象,他们无法理解啊。 但就在此时,土丘之中数点光芒闪耀而来,紧接着,那座土丘被夷为平地,漫天烟尘之中,一个穿着道袍的男子,翩然亮相。 郭京手提长剑,剑上光芒闪烁不定。 “殿下,交出你修炼的法门,我可以不杀你。” 此时,赵邦杰带着的敢死队冲锋在前,剩下王贵等人也不是郭京的对手,赵榛当即越众而出,叫道:“郭京,需要猖狂!” 盘龙棍高高举起,恶狠狠朝着郭京砸去。 风火两道灵气齐使,棍头裹挟着一片烈焰,又挟着迅猛的风声,朝着郭京头顶砸去。 火借风势,风助火威,两道灵气相辅相成,威力暴涨,正是赵榛最近闭关领悟的妙处。 岂料郭京长剑上的光芒忽然一收,变作一道极细小,极明亮的光束,挥剑一斩,盘龙棍前半截的短棒应声而断。 郭京哈哈一笑,光束复又扩张,如孔雀开屏一般,化作一面扇形的剑芒,也不知有几千几万道。 “霞光万丈!” 青色的剑芒化作万道霞光,迸射而出,笼罩赵榛周身数丈范围,根本没有任何死角。 这两个月来,郭京又消化了三根千年人参,功力提升迅速,又领悟出了新的绝招。 这一道霞光万丈使将出来,不仅威势惊人,更没有任何破绽,赵榛如果不逃,就只能沦为剑下亡魂。 岂料赵榛却凛然不惧,把半截盘龙棍一扔,赤手空拳迎了上去。 “天无尽藏!” 赵榛这段时间天天练功,也领悟出了自己的绝招。 赵榛一招天无尽藏击出,澎湃的灵气从身体内狂飙而出,八道灵气起先还各自为政,现在却开始两两相交,互相融合,刹那之间化作六十四道真气。 这六十四道真气与郭京的混沌剑芒一撞。 那无坚不摧的混沌剑芒和赵榛的灵气一撞,竟然分裂开来,从混沌的一团,化成八种灵气,瞬间和赵榛发出的灵力交织、聚合在了一起。 刹那之间,电闪雷鸣,风雨交加,山崩地裂,野火燎原,种种异象忽然爆发出来,使得方圆三丈之内,如同人间炼狱。 等到异象消散,郭京浑身浴血,披头散发,手中之间只剩下一个剑柄。 他吐出一口鲜血,茫然道:“这怎么会?” 下一秒,他似想明白了什么,喃喃道:“原来是这样,我明白灵气发生变化的秘密了。” 他的剑柄之上,莹莹光芒再度伸出,这一次和之前不同,竟然分出各种颜色。五颜六色,璀璨无比。 便在此时,梁兴抓住机会,枪尖平举,低喝一声:“破!” 枪如奔雷,势如闪电,轰隆一声,郭京的身体骤然倒下,枪尖击穿郭京无光四色的剑芒,穿过他的咽喉,将他整个人钉在地上。 时间好像在那一瞬间静止下来,众人都目瞪口呆,做声不得。 梁兴太快了,郭京刚领悟出来的新招根本来不及发挥,就被梁兴给捅死了。 这,就是雷脉的威力啊! “扶着我!”赵榛虚弱地道。 赵榛刚刚那一招天无尽藏,将全身的灵力都打了出去,已经脱力了。 梁兴扶着赵榛,跟着大军继续突围。 等到中午时分,终于跑出井陉。 然而众人还没来得及欢呼,便看见井陉外面的河谷之上,驻扎着上万金军,以逸待劳,等候他们多时了。 第77章 汝妻女,吾养之! 宋军本以为逃出生天,岂料金军却早有埋伏,只唬得魂飞魄散。 好在赵邦杰见势不妙,率领敢死队冲上前去,稳住了阵型,号令前军退回了井陉。 井陉狭窄,上万金军想要一起涌入进来也根本做不到。 但问题是,联军的后面,还有金人的追兵。 两军夹击,竟然将他们堵死在胡同之中。 这一下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岳飞立刻下令,两头设防,然后和赵榛等人聚在一起商议对策。 岳飞道:“是太原的守军。” 梁兴恨恨地说道:“银术可么?这厮是祸害太原的罪魁祸首之一。” 完颜宗翰攻打太原,完颜银术可就是他的头号大将,破城之后,金军在太原大肆屠杀,执行者就是银术可。 攻破太原之后,银术可就成了太原留守。梁兴加入王彦的八字军后,曾经想过去攻打太原,报仇雪恨。但宋廷那时候正在和金军议和,不允许他们出兵,燧作罢。 梁兴遗憾地道:“当初若能打下太原,也不会有今日之困境。” 岳飞道:“还是老办法,趁着夜色突围。” 赵榛道:“也只能这样了。” 于是便号令两头是士兵注意防御,其他人休息,吃干粮充饥。 银术可并没有发动攻击,因为攻击也没用,井陉太狭窄了,一次进去不了多少人。 最好的办法,就是等联军冲出来。 这就好比抓洞里的蛇,你不能钻进去跟蛇肉搏,而应该等着它出来再弄死。 银术可已经在井陉外围准备了大量的强弓硬弩,还有大量的炮车。 只要联军敢露头,就是一顿狂轰滥炸,出来多少死多少。 而另外一边,追击上来的宗翰也没有发动进攻。 大家都在井陉之中,打起来的话,能够正面交战的士兵还不到百人,这打到猴年马月去? 所以宗翰明智地选择了防守,只要能把联军堵住就行了。 这狭窄的井陉通道之中,没吃没喝,饿都能饿死他们。 眼见联军停下来休息,娄室说道:“都帅,他们这是打算吃饱了连夜突围啊!” 宗翰点点头:“这个岳飞是人才啊!昨天他选择了刚入夜的时候抵达井陉入口,趁黑突围。现在又选择了提前一个时辰抵达出口,这是为了在突围之前得到充分的休息啊。” 娄室一想,还真是如此。他们如果抵达井陉入口的时间早上一刻,铁浮屠一定会发动冲锋让他们喝上一壶。 但是井陉出口的地形,却让银术可没法攻进来,所以他选择了提前一个时辰抵达,为了晚上的突围获得充分的休息时间。 “这岳飞,堪称节奏大师啊!” 节奏大师岳飞正在啃着莲藕补充体能,这两天他几乎没怎么合过眼,精神一直处于高度紧张之中,如不是赵榛提供的莲藕,他可能就支撑不下去了。 “鹏举,你休息一下吧!”赵榛说道。 岳飞摇摇头:“不行啊,这是决定生死的一战了。” 赵榛劝不过,只能由着他。 …… 夜幕降临,突围开始了。 这一次突围,没有任何战术,就是硬冲。 突围之前,大家约定好,只要成功逃脱,就往北走,在娘子关集合。 依托娘子关的堡垒,可以在抵御追兵的同时,救助袍泽。 一夜鏖战,尸横遍野。 天色微明之时,联军终于用人命冲开银术可的包围,奔向娘子关去了。 战到此时,联军下山时的四万人马,已经折算了一半。 冲出包围之后,人马只顾朝北奔跑,什么阵型都没有了,各自为战,将管不住兵,兵也找不到将。 赵榛岳飞等人将灵气使用者集中在一起,凭着强横的武力值,忽悠着几千家眷和工匠等人撤退。 由于他们还没有乱,身边就还聚集着四五千人马。 而他们这一拨人,就成了金军的眼中之钉。 随着他们冲出井陉,宗翰率领的大军也跟着冲了出来。 昨夜,连军在突围的时候,他们居然在休息。 没错,就是在休息。 一夜养精蓄锐,此时趁势掩杀,精疲力尽的联军哪里是对手。 一时之间,无数联军死在他们的铁蹄之下。 岳飞指挥着大军,突击,摆脱,被拦截,再突击,十步杀一人,遍地是尸骸,鲜血淌了一路。 凭借着岳飞超强的指挥能力,在突围的过程中,不断有联军走散,又不断有联军加入,竟然一直保持着相当的规模。 使得金军想要吃掉他们,也不那么容易。 战至中午时分,大军退到一片山坡,砍树布下拒马,暂做休息。 金兵追了大半天,也累成了死狗,见他们不跑,也便停下来休息,吃干粮喝水,补充体力。 耶律大石快不行了。 天快要亮的时候,耶律大石中了一箭,正中胸口,被部下简易地包扎之后,便跟着赵榛一路撤退,到得此时,失血过多,已经是奄奄一息了。 耶律大石的几位将领围绕在他的身边,泪如雨下。 “快,给他治伤!”赵榛叫道。 “殿下,我们已经没有力气了。”亸娘黯然说着。 一路之上,为了阻止追兵,亸娘带着三十多名医护人员,不断地使用灵气改变地形,制造障碍,早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哪里还有力气给耶律大石治伤。 “殿下,不要白费心机了,你听我说……” “陛下,你有什么话,请讲来。”赵榛连忙说道。 耶律大石艰难地坐起身来,调匀了呼吸,缓缓说道:“你们这非凡的能力,是不是可以传给许多人?” 赵榛点点头:“没错,如果能够一块地方可以休养生息,不出三年五载,我就能练出几千名这样勇猛的战士。” “很好,苍天眷顾你们宋人,给了你这样的能力,我想,整个天下都会因此而改变。金国,一定会败在殿下的手中。 但是眼下,你的实力还没有成型,金人阴魂不散,不会给你喘息的机会。我想建议你,去可敦城。” 赵榛一愣:“出塞?” “没错,可敦城在阴山脚下,那里还有我数万族人。我想把他们,托付给殿下。你先别拒接,听我说…… 两百年来,我们辽人和你们宋人时有争斗,但总体还算是保持了和平,并无深仇大恨 我就要死了,我死之后,留下孤儿寡母,不足以领导大辽,我们辽人也很快就要葬送在金人的铁蹄之下。既然如此,我情愿让他们归附于你,只有这样,才不至于被女真蛮子奴役。 我们辽人都是最优秀的战士,只要你能善待他们,对你的抗金大业,也是大有帮助的,你……愿意么?” 赵榛看着耶律大石,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 耶律大石看下左右的将领,沉声说道:“你们跪下……跪下!” 那几名将领还在犹豫,耶律大石的声音陡然拔高,他们赶紧跪下。 “你们,向佛祖起誓,从今往后,要奉信王为主。回到可敦城,也要传达我的旨意。” 几名大将不敢违规,便跪了下去,向赵榛宣誓效忠。形势比人强,他们还指望着在宋军的庇护下逃过金人的追杀了。 没有宋人那一百多名超级战士,他们只有死路一条。 赵榛见状,便不再推辞,受了他们的跪拜,说道:“既然如此,那我赵榛也在此对黄天立誓,终我一生,无论辽人宋人,全都一视同仁,若违此誓,犹如此剑。” 赵榛取下随身的匕首,轻轻一折,啪地断做两截。 耶律大石泪水涟涟,最后看了一眼天空,溘然长逝。 他的眼睛里,还有深深的眷恋,还有不甘和屈辱。他明白得很,那支射向自己的冷箭,并不是金人干的。 可是,他什么也不能说,因为一旦说出真相,自己的族人将会招来灭顶之灾,他深刻地明白,赵榛的那些超级战士有多强。 所以,为了自己的妻儿,为了自己的族人,他只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只有这样,才能要到赵榛的一个承诺,才让保证自己妻儿和族人的安全。 他明白,这天下,一定是赵榛的。既然如此,那就雪中送炭,为自己的族人谋一个前程吧! 大辽,终究是没了呢! 队伍中的辽兵们泣不成声,赵榛轻轻合上了耶律大石的眼睛。 放心地去吧,汝妻女,吾养之! 第78章 逃出生天 耶律大石的确是赵榛下令干掉的。 那时天色微明,趁着攻破包围,大家都在狂奔之际,赵榛命令燕子,对耶律大石下了黑手。 这次为了突围,暴露出一百多名超级战士,宗翰绝不会容许自己再发育下去。 无论是太行山还五台山,都不会有自己的栖身之地,金兵一定会围追堵截,不给自己任何喘息之机。 而自己要赢得发展时间,唯一的办法,就是出塞。 但耶律大石也同样目睹了自己的超级战士,为了契丹人的利益,他又会让自己平稳发育么? 赵榛曾想过招揽耶律大石,不过很快就放弃了这个打算。 耶律大石一代枭雄,他连天祚帝都可以放弃,岂肯甘心屈居人下。 那么,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背刺盟友,干掉他! 尽管这样做很不光彩,但为了赢得发展时间,这是最优解。 耶律大石一死,契丹人就失去了主心骨,赵榛正好可以趁机招揽。毕竟,这样优秀的战士,谁又不想要呢? 只是赵榛没想到,耶律大石居然比自己做得更绝,他居然在临死之前,直接让整个大辽效忠了自己。 虽然说,整个大辽也没剩下多少人了。 但这样一来,自己还真的没有办法对辽人做什么过分的事情了呢。 毕竟,堂堂大宋,礼仪之邦,还是要脸的。 “非常时刻,将陛下火化吧!” 耶律大石的部下,嗯,现在是赵榛的部下了,点点头,采来松枝,将耶律大石的遗体付之一炬,随后,由赵榛亲自背上骨灰,继续突围。 打打停停,金军始终阴魂不散,不过距离娘子关也越来越近了,只要能进娘子关,基本上就安全了。 赵榛现在唯一担心的是,娘子关会不会也有金军。虽然耶律大石入关的时候,那里并没有守军。 “还有多远?” “三十里!” “加快速度!” “我尽量!” 岳飞答应一声,派出已经休息好了的敢死队,要利用他们断后,让大部队尽快入关。 便在此时,只闻前马蹄声隆隆,也不知有多少人马,正在赶来。 赵榛和岳飞立时被震在原地,动弹不得。 金军居然还有援兵,完蛋了! 岳飞顿时生出一股无力之感,三天来,他殚精竭虑,几乎没有合眼,终于走到了这一步,没想到,终于还是功亏一篑。 正在宋军一阵慌乱的工夫,前方烟尘滚滚,数千骑兵排成楔形箭头,狂飙而来。骑兵后面,居然还跟着上万步兵。 “拼了!” “拼了!” 无论与赵榛还是岳飞,都不是坐以待毙之辈,也不是摇尾乞怜之徒,二人亮出了兵器,开始冲锋。 事已至此,那就杀个痛快,纵算死,也要死个轰轰烈烈。 “大王,臣来迟了!” “马扩?” 前方的骑兵之中,马扩全副披挂,一马当先冲在最前方。 “哈哈哈!” 赵榛狂笑起来,拨转马头,大吼道:“杀!” 宋军见援兵忽至,无不精神大振,一起掉头,跟在马扩的屁股后面,朝着金军杀去。 金军正在宋军的屁股后面砍杀落单的士卒,忽然一支生力军加入进来,早就已经累成死狗的金军哪里还是对手,立时惨败,掉头便逃。 马扩率领骑兵狂追二十里,杀死金兵数千,这才掉头,和赵榛相见。 “大哥,你怎会在此处?”赵榛隔着老远便喊道。 马扩领着一名中年将军,一起朝赵榛行礼。 赵榛连忙将他们扶起,问道:“这位是?” 那中年将军道:“臣王彦,见过信王殿下。” 赵榛见他脸上刺青,纹着“赤心报国,誓杀金贼”八个大字,讶然道:“莫非是八字军王将军?久仰大名啊!” 二人客套了一回,却见岳飞心虚地上前见礼:“岳飞拜见王将军。” 王彦将他扶起,呵呵笑道:“从前之事,鹏举不必放在心上,大家都是为了抗金,不过是理念不同罢了。听闻你在信王麾下屡立战功,老夫甚是欣慰啊!” 大家说笑着进了娘子关,早有士兵去附近征集了粮食酒水,众人聚在一起吃饭,马扩这才给大家讲述走后的遭遇。 原来马扩前脚领着人马回到东京,赵构后脚就来了圣旨,让他带禁军去杭州勤王,并勒令宗泽留守东京,不得妄动。 宗泽忧愤而死,马扩担心五马山的安危,不愿前去杭州,他知道军队是带不走了,便趁着大家给宗泽治丧的时机,独自逃走。 渡过黄河之后,马扩并不甘心,便前往太行山,游说王彦的八字军救援五马山。 自从马扩走后,王彦便经常派人打探五马山的军情,对赵榛的遭遇多少知道一些,对他们以一支孤军硬抗宗翰和娄室的围攻很是佩服。 王彦向来是求稳的性格,本打算等马扩带了大军来,再跟着大军一起北上,岂料马扩却孤身一人,还违背了圣旨。 这下王彦坐不住了,他知道自己再不出兵的话,信王恐怕会凶多吉少。 终于下定决心北上救援。 王彦和马扩率领大军穿越太行山脉,一路北上,要穿越井陉之时,却发现井陉的入口有大批金军。 王彦一打听,竟然是太原的银术可。 王彦只有一万五千人,要对阵银术可的一万大军,他自讨不是对手。 而且,就算能打赢,也只是惨胜,惨胜没有意义,剩下的残兵如何救援信王呢? 但依旧抵达井陉了,再绕路是不可能的了。山路难行,再绕路下一个出口飞狐陉的话,要夺走八百里冤枉路。 最终,王彦和马扩决定赌一把。 他们赌银术可在这个地方驻扎,就是为了拦截赵榛,于是便选择前往平定县,拿下娘子关,随时接应赵榛。 这一把,他们赌对了。成功接到了赵榛,并将追兵杀得落花流水。 赵榛将耶律大石麾下的将领找了过来,询问他可敦城的情况。 那将领叫做萧风,不过跟天龙八部那个萧峰没啥关系,就是同音而已,契丹人就两个姓,不是姓耶律,就是姓萧,所以一大堆重名的。 萧风告诉赵榛,如今的可敦城,聚集了草原诸部,除了耶律大石带走的一万大军之外,还剩下不到四万人。其中能打仗的控弦之士超过一万。 可敦城暂时由王后萧塔不烟掌控,不过草原人桀骜不驯,如果他们知道耶律大石身亡的消息,那可敦城就会易主。 现在的耽误之急,就是要尽快抵达可敦城,从萧塔不烟手中接过控制权。 萧风再三承诺,自己已经宣誓向信王效忠,那么就一定会奉信王为主。 草原人以实力为尊,信王麾下都是天下无双的勇士。 只要信王显露出自己的武力值,那么草原人一定会臣服。 赵榛又和岳飞、马扩、王彦、赵邦杰、梁兴等人商议了一番,表明自己想要率军前往可敦城,收服那帮草原人。并在当地休养生息,三年五载之后,再反攻金国。 岳飞、赵邦杰、梁兴都没有意见,他们明白得很,只要能够安稳发展三五年,会是什么样的局面。 不过王彦的意见是最重要的,因为他带来了一万五千人,和赵榛现在手上的兵力相当。 最终,王彦思虑再三之后,考虑到自己私自救援信王,如果南下的话,赵构不可能放过自己,同意了赵榛的意见。 于是,大宋靖康三年,信王赵榛率领大军三万五千,连同家眷、工匠等人一共四万,越过长城,北征可敦城。 他拒绝使用赵构的建炎年号,仍然使用建康年号,以示自己不忘靖康之耻。 第79章 萧塔不烟 赵榛带着四万人马,走了两个多月才抵达可敦城。那时,草原上已经是飞雪飘摇了。 在路上,他们历经了艰难险阻,为了抵御寒冷,还抢劫了几个小部落。 不过他们这支奇怪的队伍胡汉杂居,兵强马壮,一般人也不敢招惹。 赵榛本来还打算学习刘大耳展示一番仁义风范,不过萧风告诉他草原上生存艰难,早就形成了弱肉强食的风俗,所以不必愧疚。 路途上还发生了一件事,燕子怀孕了。 这件事让全军上下都非常高兴,走路都有劲了。 赵榛倒没想到,在古代,君主有了后代,居然是如此重要的事情。 为了不引起麻烦,快要抵达的时候,赵榛派了萧风和马扩提前回城,向城中人叙说在东北发生的一切。 听说在耶律大石身死,举城皆惊,好在马扩是专业搞外交的,在他一通外交辞令之下,辽人对金人仇恨加倍,对赵榛会继任耶律大石的位置这件事,也没有引发骚乱。 虽然他们内心并不认同,但并没有当场发作出来,并且希望首先和赵榛见上一面。 这个结果就已经很好了,赵榛也不指望自己王八之气一散发,大家就纷纷跪舔。 王后萧塔不烟没有当场表态,而是单独召见萧风。 “兄长,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陛下会出事?” 直到这一刻,她的眼泪才流下来,之前在廷议的时候,她一直都在强忍悲痛。 “之前在大殿上已经说过了,我们和金人鏖战一夜,到天色微明时,这才突破重围,结果陛下就中箭了。” “陛下的身边难道不是护卫重重?谁能伤得了他?” “唉,事关陛下的名声,在大殿上我无法细说。陛下原本的打算,是突破包圆之后,就利用咱们骑兵快的优势,迅速逃离,留下宋军作为肉盾。 陛下料定金军的第一目标是赵榛,所以才想出这样的计策,谁料由于咱们跑得比较快,导致位置比较靠前,结果就中了金人的流矢” “确定是金人的流矢吗?” “确定,箭头我也带回来了。唉,这都是天意吧!” 萧风拿出从耶律大石身上取下的箭头,交给了萧塔不烟。 萧塔不烟拿着那根还沾着黑色血迹的箭头,潸然泪下。 “陛下让大辽交给那个赵榛是怎么回事?” “那个赵榛不是一般人,他的手下一有一百多名超级战士,个个都能以一敌十。他们战斗的时候,钢刀之上会爆发出火光,寻常人根本就不是对手。” 萧塔不烟大惊失色:“刀上会爆发出火光,怎么会这样?” “这种能力据说得自天授,是信王赵榛从金营逃离之后不久后获得的,他可以将这种能力传授给他人。他承诺,只要我们辽人向他效忠,他也会将这种能力传授给我们。” “而且,金人也会这种本事,咱们在和金人战斗时,对方有一个老道,剑上会发出光芒,无坚不摧。不过他最后死在信王手中了。 陛下的意思是,信王已经掌握了神的力量,假以时日,整个世界都将匍匐在信王的脚下。而且,王子年幼,陛下死后其他人争权夺利,王子可能会活不下去。 陛下主动将大辽送给信王。一个是提前投效大有好处,再一个也是为了保证你们母子的安全。” 萧塔不烟看着襁褓中的儿子,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 “呜……呜呜……” 数十只号角同时吹响,数千骑士骑就像训练有素的仪仗队,片刻工夫就分列左右,站得整整齐齐。在这些草原健儿组成的人墙尽头,萧塔不烟一身缟素,领着文武百官,各部头人,来迎接耶律大石的骨灰。 赵榛亲手将耶律大石的骨灰交到了萧塔不烟的手中,随后,两人并列入城。 为示尊重,也请辽人放心,他的大军仍然驻扎在城外,不过,萧塔不烟已经命人送上牛羊,供他们享用。 入城之后,契丹文武首先为耶律大石举行了盛大的葬礼,然后,才为赵榛的到来举办欢迎仪式。 虽然大石的遗命是全族归顺赵榛,但想让这群桀骜不驯的草原人归顺,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因为可敦城周边的几个州,都是属于辽国的羁縻州,耶律大石可以凭借着大辽皇室血统收编他们,并不代表赵榛的大宋皇室血脉也可以。 不过不管怎么说,既然是耶律大石的遗命,表面上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于是,在欢迎晚会上,草原诸部全都上前和赵榛见礼。 赵榛学着草原人的礼节,微笑着上前一步,单手抚胸,躬身还礼。 众人拱卫着赵榛,往最大的一座帐篷走去。 两旁的战士忽然拔刀出鞘,就听“呛”的一声,两千柄弯刀齐刷刷举到空中。 数千柄弯刀同声出鞘的铿锵之声,把一股肃杀的味道直传进人的心里。 赵榛面不改色,缓步而行。心想,这是给老子来下马威呢。 营帐前头的大锅里正在烹煮着白水羊肉,一边的沙坑上面还架着几头羊,烤成了金黄色,油脂滴落火中,火苗起伏不定。 赵榛大剌剌走上主位,招呼大家都坐下,笑道:“早就听闻草原男儿勇武彪悍,今日一见,名不虚传啊!” 他先说了几句场面话,不过诸部都不搭腔,气氛一时有些尴尬,萧风见状,连忙出来打圆场。 却听一个声音阴阳怪气地说道:“萧风,瞧你那样,这就巴结上了,你是不是还准备让你妹子改价呢?” 萧风的妹子,自然是王后萧塔不烟。 萧风大怒:“耶律庆,你少放屁。是陛下下旨让信王殿下继承他的位置,陛下遗言,诸部许多人都在场,又不是老子捏造的,莫非你敢抗旨不遵么?” 耶律齐尴尬地道:“我自然不敢。” 耶律大石的遗命,他早就打听清楚了,萧氏一族可以扯犊子,他耶律一族也有多人在场,总不能是扯犊子。 于是他便朝身后的草原诸部使眼神,示意他们出来说道。 室韦首领孛儿只斤·合不勒上前说道:“我们草原上的汉子,只佩服英雄。希望大王能够显露一下拳脚兵器,若能胜过我族勇士,合不勒心服口服。” 孛儿只斤?赵榛心想,莫非是铁木真的祖宗? 这些草原人啊,什么时候都忘不了好勇斗狠,既然如此,那就让本王来亮瞎你们的狗眼吧! 第80章 三场比赛 赵榛听合不勒说要比试,正中下怀,便道:“怎么个比法?” 合不勒道:“咱们各出三人,比试三场,分别是骑马、射箭、摔跤。大王的人若能胜下两场,合不勒心服口服。” 赵榛想了想,说道:“本王麾下猛将如云,单和你室韦一部比,有些欺负人。在场的诸部都可以挑选三人参加比试。另外,本王会参加其中的一场,如何?” 合不勒和诸部商议了一番,说道:“很好,就依大王的意思办。不过大王身份尊贵,只需要参加决胜局就可以了。不知大王想赛哪一场?” 赵榛心想自己箭法稀松,骑术平常,摔跤么,虽然也是一窍不通,但靠着灵气作弊,想要取胜应该不难,便道:“那本王就选摔跤吧。” 众人见他年纪轻轻,身形也比较单薄,本以为他会选择技巧性更强一些的射箭或者骑马,没想到他居然选择了最吃亏的摔跤,不由得都有些惊讶。 “罕山的藤条当弓背,鹿其麟的筋条做弓弦;射穿十二层云天的弓箭,把鬼蜮阴云齐冲散”。 草原上响起嘹亮的歌声,在对神箭手的赞颂声中,诸部各出一人,箭术比赛开始了。 比赛分静射、骑射、远射三种。弓箭的式样、重量、长度、拉力不限,每人射九箭,分三轮射完,以中靶的箭数多少评定前三名。 草原男子擅长骑射,这一轮势在必得,只可惜赵榛派出了岳飞。岳飞二十岁就可以开三石弓,射术天下无双。 赵榛要求他不要给任何面子,一定要震慑众人。于是,岳飞不仅九箭全中,还把靶子上其他人的箭全部射落。 这样一来,靶上就只剩下他一个人的箭。 参赛的草原神射手们目瞪口呆,因为这场比赛,只有一个冠军,其他人都没有名次…… 第二轮比骑马,赛马又分为快马、走马和颠马。这玩意儿就真的没法比了,中原人再牛叉也没法和在马背上长大的草原人比。毕竟岳飞这种天赋异禀的人是万里挑一的。 赵榛也没想嬴,就在队伍中找了个马术还算不错的人参赛,别输得太难看就行了。结果自然是三战皆北,除了快马凭借着抢来的金人的好马拿了个第三名之后,另外两项连名次都没有。 两场下来,一胜一负,决胜局来到了摔跤。 赵榛只需要参加决赛就行了,于是他便在一旁观看资格赛,顺便临时抱佛脚,学点技巧。很快,室韦勇士乌力罕赢得了和赵榛决战的资格。 赵榛心中了然,室韦就是后来的蒙古,蒙古人摔跤天下第一嘛。 这一场比赛,辽国那边都以为自己赢定了。虽然赵榛主动选择摔跤让人意外,但他的体型和乌力罕比起来,实在太过单薄了。 摔跤比赛是力量和技巧的综合运用,草原上的摔跤冠军都是有名的力士,赵榛的样子就是一富贵王孙,跟力士没有半毛钱关系。 赵榛穿了一身短打,身手矫健地走上了赛场。两边各自鼓噪加油,欢呼起来。 这一对比赛者从两边慢慢走近,围观的辽人就发出一阵讪笑。 乌力罕二十出头,身材魁梧、膀大腰圆,上身穿着牛皮制成的紧身短袖“召格德”。上面镶着用黄铜帛成的泡钉,露出乌黑的胸毛。下身穿一条肥大多褶的裤子,脚蹬马靴,威风凛凛。 而赵榛呢,虽然剑眉星目,十分帅气,但这个单薄的身子,就算技巧再好,也不可能击败乌力罕。 乌力罕腰的足有赵榛的三倍粗,只要用出三分力一抡,就足以把这个白净面皮的小子扔出赛场了。 这情景,就像是一头大狗熊面对着一只小白羊,势力太过悬殊,这场力量的角逐简直不必再进行下去了。 “嘿,我要是赢了这个汉人的王,一定会在头人那里获得厚厚的赏赐吧?”乌力罕嘿嘿地笑起来。 赵榛穿着紧身短打,完全是中原武士的打扮。他的身材同面前这位如山般的壮汉相比,给人一种娇小的感觉。 这样帅气的男子草原上可不多见,一些热情直爽的草原姑娘甚至在大声疾呼,要求乌力罕手下留情,别伤着了这个俊俏的汉人王子。 赵榛体验了一把偶像派的待遇,心中暗爽,果然无论古今中外,颜值才是正义啊。 对面,乌力罕唱起了挑战歌,这是摔跤手的习惯,出场之前唱三遍挑战歌以壮声势。 按照规矩,赵榛也应该唱,可惜他不会,只好背负双手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岳飞等人见状,就替他呐喊助威起来,只可惜他们也不会,只好七嘴八舌喊些大王威武,旗开得胜,马到成功之类的彩虹屁。 乌力罕做着雄鹰展翅的舞姿跳跃出场了,赵榛则气定神闲地看着他尬舞,众人见他从容不迫的样子,倒也没敢出言讥笑。 乌力罕撒着双臂,绕着赵榛转了两圈,寻找机会出手。 他的摔跤动作赵榛也不懂,便仍然负手而立,目视虚空。无论他转到什么位置,不但一动不动,就连眼角都没有瞥一下。 乌力罕按捺不住了,他大吼一声扑了上来。 草原上的摔跤一上来就互相抓握,膝盖以上任何部位着地都为失败,但不能抱腿,不准反关节动作,不准扯裤子。 高手相争,本该争斗相扑,盘旋相持,腿膝相击,寻找对方的破绽。然而,赵榛的身形实在让人看不出一点威胁。 乌力罕见赵榛丝毫不把他放在眼里,大怒之下,一出手用的就是最霸道的抓抛手法,这是两人实力相差悬殊才用得上的技法,他要一招定胜负。 一个虎跃,在辽人的呐喊声中,他庞大的身躯灵活地一转,似左实右地一晃,扣住了赵榛的肩头。 草原姑娘们担心地惊叫起来,这个莽汉要是就这样把赵榛摔出去。对方的身体这么单薄,一旦落地,估计最轻的后果是腰椎摔成几截,从此成为一个瘫子。 乌力罕果然没有手下留情,他庞大的身躯原地一转,打算借着腰腿之力把赵榛狠狠地掷出去。 但他方一使劲,才发觉赵榛的身子居然滑溜异常,一个没反应过来,自己反而摔了出去,好在他收力及时,要不然一个滑跪,膝盖着地,就算输了。 原来赵榛驱动了泽脉灵气,周身滑不溜手,乌力罕抓得住他才怪。 愕然之中,乌力罕一声怒吼,再冲过去抓他。 赵榛嘴角含笑,攸进攸退,衣袂飘飘,绕着乌力罕来回穿梭,身姿说不出的曼妙,引得那些草原上的姑娘如痴如醉,气地乌拉暴跳如雷。 他现在只想抓住这个游鱼一般滑溜的赵榛,用抱扑法制服他,却不料赵榛却不像方才那样好对付了,他的手沾不到赵榛还好些,一沾到就被整得狼狈不堪,不是踉踉跄跄向前扑去,就是被反震退开。 这样的怪异景象,在场的人都看得惊奇不已,尽管摔跤中也有卸劲之法,但是跟赵榛的泽脉灵气比起来,根本就不值一提了。 草原姑娘们瞧着赵榛英俊帅气的身法和功夫,都禁不住一阵痴迷。 各部的首领们都开始担心起来,赵榛使的虽然不是正宗的摔跤术,却没有一点违犯摔跤规矩的地方,谁又能指责他的不是? 现在不要说夺取比赛胜利了,他们要担心的反而是如何体面的出场,而不至于丢人现眼。 第81章 八营始建 摔跤招数有踢、绊、缠、挑、勾等三十余种、三百多个动作。这些技巧草原上的汉子人人都懂得,不存在绝招和秘技,完全是看对方的运用和自身的力量。 乌力罕的技巧无疑是一等一的,但是这一等一的摔跤高手却拿赵榛一点办法都没有,辽人们也都看得气闷。 忽然,赵榛一个转圈,乌力罕抓握不住,摔了出去。他正要稳住身形,不想赵榛的速度快得像风一下,忽然出现在他身后,轻轻一推,乌力罕控制不住,扑倒在地。 岳飞等人顿时一蹦三尺,喊着“大王威武”,纵情欢呼。 赵榛向众人一抱拳,除下帽子转了个圈子,这是草原上摔跤获胜后向观众答谢的礼节,赵榛现学现卖,辽人也跟着喝起彩来。 乌力罕爬起身来,望着赵榛呆呆发怔,不知该纵身又上呢,还是就此罢手? 赵榛向他抱了抱拳,正要归位,忽听乌力罕说道:“你……你会妖法,我不服,我要同你比力气。” 他想自己的胳膊比赵榛的大腿还粗,赵榛虽然会使妖法,但若比力气,自己定然是必胜无疑的。 赵榛微微一笑:“怎么个比法?” “你等着!” 乌力罕四下看看,大步一块一人高的巨石边,合抱粗细,半埋土中。 他上下一打量那块巨石,忽然一弯腰抱住了那块大石,双腿站定,双臂一较力,沉声大喝:“起!” 一连拔了两拨,又左右一摇,那块巨石轰的一声,泥土如浪般翻滚起来,四下的辽人们顿时大声喝彩。这样的神力,实属少见,自然兴高采烈。 萧塔不烟一直坐在边上看着,忽然有些不满族人对赵榛的刁难,虽说草原上的汉子最为重视武勇,可是她却明白,真正的强者靠的是精明的头脑,而不是发达的四肢。 赵榛就算连只鸡都杀不死又有什么关系?作为首领,他的使命是能凝聚诸部,壮大实力,对抗金人,不过草原上的风气如此,她也不好多说什么。 乌力罕抱着巨石,已说不出话来。这块石头实在是太沉了,他浑身的肌肉都绷紧起来,连腮上的肌肉都在突突直跳。 他鼓着眼睛,抱着那块巨石一步步向前挪动,艰难地走到赵榛身前,将怀抱中的巨石“腾”的一声往地上一放,呼呼地喘着粗气,回头得意地道:“大王身份尊贵,未必能抱着它走动。你只要能把它抱起一下,就算是我输好了。” 赵榛以手按石,暗运山脉灵气,忽然高高跃起,朝那巨石重重一拍,只听轰隆一声,巨石龟裂,纷落如雨。 众人见他竟然一掌将一块千斤巨石拍成了齑粉,无不倒抽一口凉气,作声不得。 好半晌,乌力罕才抱拳道:“大王本领通神,小人拍马也及不上,我输了。” 赵榛虚扶一把,纵声说道:“宋辽两国,都和金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值此危难之际,应该勠力同心,共同抗金。 我赵榛,得天赐神通,愿与诸位分享,从今往后,只要跟我一同抗金,都有机会,得此神通!” 众人一听,都激动起来,乌力罕面色通红,紧张地道:“大王,你是说,我……也能得此神通?” 赵榛笑道:“这有何难,我明日便传你。” 赵榛一挥手,赵邦杰率领一百名大宋战士走上前来,呛啷一声,拔刀在手,灵力到处,刀身化作赤红。 赵邦杰挑了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挥刀一斩,如切豆腐,将石头斩成两半,石头的切面光滑如镜。 众人又是倒抽一口凉气。众人对赵榛说的可以将神功传授给大家这种事本来将信将疑,但赵榛大手一挥,就走出来上百名会使神功者,顿时都信了。 再加上,许多辽人都是跟赵榛一路走来的,在河北都见过宋人的神功。他们一回到可敦城,自然会到处吹嘘。众人只当他们吹牛,这时亲眼所见,方知这是真的。 这一下,众人再无疑虑,纷纷表示愿意拥护赵榛为主。 赵榛也不废话,当仁不让坐了宝座,然后宣布以辽人为基础,建立两个大营。 赵榛麾下已经有了烈火、疾风、迅雷三个大营,分别由岳飞、赵邦杰、梁兴担任统领。 王彦加入之后,应该获得一个统领之位,但由于在长途跋涉之中,赵榛一直没有任命,今日正好宣布。 当下,赵榛宣布组建止水、移山、陷泽三个大营。 任命萧风为止水营统领,兵员主要由萧氏一族组成。 耶律庆为移山营统领,兵员主要由耶律一族组成。 王彦为陷泽营统领,兵员主要由八字军组成。 草原诸部,可以自主选择加入风雷水火山泽任意一营。 山不离泽,山泽配合能形成莫大的威力,但赵榛担心耶律氏和萧氏搅在一起容易出事,就硬给拆开了。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让耶律氏和王彦率领的汉军配合,也可以增进感情,加强融合。 其实赵榛是巴不得把诸部全都打乱重组的,不过他才刚来,不能这么干。毕竟,步子太大,容易扯着蛋。 乌力罕一心想学裂石的神通,于是极力劝说室韦首领合不勒加入移山营,最终如愿以偿。 草原十八部经过商议之后,最后每三部为一组,分别加入地火水风山泽六大营,皆大欢喜。 另外,辽人汉化已久,辽国贵族多习汉文。 耶律大石西征的队伍中,就有许多汉儿,甚至还有一百多名汉儿文官。 汉儿是对辽国汉人的称呼,宋国的汉人就自称汉人。 赵榛将辽国贵族之中通文墨者,一百多名汉儿文官,五马山,八字军中的谋士等人,全都归于马扩麾下,组建天行营。 天行营是一个特殊的大营,将会作为赵榛的智囊团,并在未来成长为文官系统。 亸娘建立的医疗队将扩充为地藏营。将宋辽两军的郎中医生等都纳入进来,并且大量招收草原姑娘,他们将会作为大军的医疗保障,并且在未来成长为卫生系统。 自此,天行、地藏、移山、陷泽、疾风、迅雷、止水、烈火八营全都搭建完毕,雏形已成。 赵榛打算开年之后,就发动西征。 可敦城是辽人的地盘,辽人的势力根深蒂固,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利,他必须走。 而且草原上缺少耕地,不利于种植农作物。 赵榛打算首先发动一场战争,借用战争将各大势力都聚拢在自己手中,然后一路西进。 历史上,耶律大石自知不是金人的对手,他选择了率部西征,并借此巩固权力,将草原诸部都握在自己手中。他一直走到巴尔喀什湖畔才停下来,建都虎思斡耳朵,四方征战,威震中亚。 耶律大石打算发育完成之后,再率部东征,可惜天不假年,没来得及反攻金国,就去世了。 而现在,耶律大石提前挂掉,赵榛将按照他的思路走下去,不过赵榛并不打算走那么远,他的目的地是有塞上江南之称的——伊犁河谷。 第82章 立国称帝 整个冬天,赵榛都在苦逼地种田! 虽然做不到让大家都吃上灵谷,但一些主要人物还是要提前吃的。 这样一来,赵榛要供养的人比之前多了几倍。 好在空间中的壁垒已经打破,现在可以绕着灵池种田,收成倒是没有什么问题,无非就是累一点。 不过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可敦城的冬天冷到零下几十度,大家闲着没事就全都蹲在帐篷里练功。 练啊练啊,各种神奇的能力就出来了。 萧氏一族表演控水,耶律一族表演裂石,玩得不亦乐乎。 草原十八部的头人们,技能更是五花八门。 这些得了好处的辽国贵族,现在对赵榛都十分的拥护。 毕竟,他们还要靠着赵榛来供养呢,要是没有赵榛提供的灵谷,神功就无法继续了。 有人甚至询问,练这个会不会成仙? 这个么,赵榛自己也不知道。 他只能忽悠说这功法得自天授,只要一直练下去,没准还真能成仙。 不过,赵榛也严厉地告诫众人,不要试图互相传授,否则后果自负。 只可惜告诫虽严,还是有人不信邪,王纪剌和茶赤剌两个部落的少族长就互相传授,结果土埋水淹,死状凄惨。 这样一来,大家总算是知道厉害了,互相偷传之事才算作罢,至于以后会不会有人铤而走险,那赵榛就管不着了。 忽然增加了几万人马,可敦城的食物供给就变得紧张了。 熬过这一个冬天是没问题,但是牛羊杀得太多,开春之后的放牧就很成问题了。 所以大家练功之余,就是聚在一起商议开春之后的出路。 草原上的民族,解决这个问题的法子简单粗暴,一个字,抢! 向赵榛宣誓效忠之后,草原十八部也将自己剩下的族人全都带到了可敦城,这样一来,可敦城的人口已经突破了十万,一举成为漠北草原上最庞大的势力。 耶律庆的建议是往北走,去贝加尔湖抢劫那些突厥人,或者跨过叶尼赛河,抢劫那些斯拉夫人。 抢劫老毛子赵榛倒是有些兴趣,不过老毛子的地盘太偏僻了,在那里立国无法对周边进行辐射。而且那地方人口太少,不利于发展。 现在虽然和辽人结盟,但自己最核心的宋人却是少数民族,对于权利的结构来说,这不安全。 虽然辽国的胡汉融合得非常不错,但赵榛还是不踏实,所以赵榛坚持去西域。 由于强汉盛唐的遗泽,在西域至今还生活着百万汉人。这些汉人过得并不好,尤其是西夏,对汉人防范严密,汉人的生活十分艰难。 赵榛相信只要自己强势登场,振臂一挥,是可以赢得这些汉人的效忠的。 有了这些汉人的拥护之后,他就可以像耶律大石一样制霸中亚,而且可以比耶律大石做得更好。 因为耶律大石建立的西辽,主体民族契丹族人数只有几万,所以只维持了几十年就分崩离析。 最终,赵榛以极北之地太冷,不利于耕种,无法大规模种植灵谷为由,力排众议,确定了西征伊犁河谷的计划。 作为一个现代人,赵榛清楚地知道伊犁的位置有多优越。 来自大西洋的暖湿气流一路东进,越过辽阔的沙漠与草原,最终被巍峨的天山挡住,形成降雨倾落而下,形成一个巨大的绿洲。 这里水量丰沛,百草丰茂,适宜耕作、放牧,而且还有丰富的矿藏资源可以利用。 伊犁是整个新疆的精华所在,所以清朝时左宗棠抬着棺材出征,也要收复伊犁。 …… 靖康四年二月,冰雪消融,春回大地。 赵榛举行了盛大的祭天仪式,正式登基称帝,国号不变,仍为宋。 因为立国之地在西域,所以史称西宋。 赵榛称帝之后,仍然延续靖康年号,以示自己不忘靖康之耻。 更宣誓一日不灭金虏,则年号一日不变。 同时,赵榛不承认赵构建立的南宋,称其为伪朝。赵榛列举了赵构的数条大罪,称他任用奸佞,不思抗金,只求苟活,不配为帝。 西宋的开国皇后为萧塔不烟,她比赵榛大三岁,还带着一个儿子。 这是政治上的妥协,她是以整个辽国为嫁妆,嫁给赵榛的,所以赵榛必须保证她的地位。 赵榛拿掉了亸娘地藏营统领的位置,让萧塔不烟来担任,亸娘降为副职。 为了补偿,赵榛封义姐赵亸娘为大长公主。 这也是对亸娘的一种保护,因为马扩亸娘夫妇一个掌握天行营,一个掌握地藏营,太过引人注目。 亸娘成为大长公主之后,马扩也主动请示,请赵榛亲自担任天行营统领,自己降为副职。 赵榛批准,最终形成了西宋一朝,皇帝掌握天行营,皇后掌控地藏营的格局。 这两大营掌握了西宋的言路和后勤两大要害,可以与其他六营抗衡,被掌握在帝后手中,也成了西宋帝国后来长治久安的基石。 对于赵榛娶一个寡妇,岳飞等人都没什么意见,毕竟这事在宋朝早有先例,宋真宗的皇后刘娥就是二嫁寡妇,后来还临朝称制呢。 不过他们要求萧塔不烟的儿子不能有继承权,这个是自然的,那又不是赵榛的儿子。 赵榛承诺,耶律大石和萧塔不烟的儿子耶律夷列不用改换姓名,成年之后,封为辽王。 这个举动让耶律氏和萧氏都感恩戴德,十分满意。萧塔不烟更是发誓一定会尽心竭力,辅助夫君,成就大业。 …… 万事俱备,赵榛整顿队伍,向西出发。 他写了一封信给高昌回鹘国王毕勒哥,告诉他:自己已经一统宋辽,率领十万人马准备向西前往大食。现在向你们国家借道,你们切不可生疑。 毕勒哥接到书信后,不敢怠慢,亲迎赵榛至轮台城,大宴三日。 赵榛临行之前,毕勒哥又进献六百匹马、一百只骆驼、三千只羊,并表示愿意以子孙为人质作为大宋的附庸。 是年八月,迁徙大军艰难地翻过一道山岭,眼前忽然出现一片繁花织锦的莽莽草原,泉眼密布,流水淙淙,犹如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这时云开日出,朝阳喷薄,人们竞相奔走欢呼。 经过半年的艰难跋涉,他们终于来到了这个梦中的家园。 而赵榛的第一个儿子,也在此时出生了。 赵榛为他取名为赵皓。 皓,太阳出来时天地光明的样子。寓意着赵榛对这个新家园的美好愿景。 第83章 提炼橡胶 抢劫开始了! 赵榛在那拉提草原安营扎寨,八月的草原水草丰茂,如诗如画。 突厥人赶着成群的牛羊在草原上放牧,赵榛只在西进的途中抢劫了几个小部落,进入高昌回鹘之后可没法抢劫,走到此地已经是弹尽粮绝了。 这些肥美的牛羊,正好收入囊中。 而俘虏的突厥人,男的被当作奴隶,用来开荒种地,女的则分配给军中的光棍当老婆。草原上的女人跟牛羊没什么分别,她们被抢来抢去,早就习惯了。 再过一个多月就是冬小麦的播种时间了,宋人必须争分夺秒,尽可能地掠夺更多的奴隶,让他们开垦更多的荒地。 当然,也不是不可以自己开荒,不过他们这么多人忽然闯入这片草原。原本在草原上生活的突厥人不可能答应的,就算赵榛不去找他们麻烦,他们也不可能善罢甘休。 既然如此,当然是先下手为强咯。 风雷水火山泽六营,各自率领三千大军,在草原上纵横来去,四处劫掠。 草原上的牧民遭了殃,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掠夺了俘虏上万,牛羊不计其数。 汉人工匠们日夜不停,打造了大量的农具。人们指挥着奴隶,沿着伊犁河开垦出了大片的农田。 赵榛看着自己储存的粮种全都成功种植,悬着的心总算落下地来。 等到明年,他还要在河流两岸开辟大量的水田,种上产量更高的水稻。 那拉提草原上的牧民被宋人打了个措手不及,战火很快顺着伊犁河向外蔓延,唐布拉草原、巩乃斯草原、特克斯草原、昭苏草原上的牧民很快就得到了消息。 人们开始聚拢,抱团,向宋军挑战。 这正是宋军希望看到的,草原太广袤了,一处处的清理,不知要到什么时候,现在他们聚在一起,正好一网打尽。 岳飞作为三军统帅,他的任务是在大雪封山之前,将突厥人彻底赶出内伊犁。 所谓的内伊犁,就是后世中国所占据的伊犁河谷。而外伊犁则是一个盆地,后世属于哈萨克斯坦。 赵榛的战略目标是:首先完全掌控伊犁河谷,然后开始防守,猥琐发育。 等到第一季灵麦成熟之后,开始有序地培养超级战士,等第一批超级战士成型,则进一步占据伊犁盆地,把疆域扩充到巴尔科什湖一带。 同时在西域各地大量招募汉人,一步一个脚印,最终完全掌控西域。 降服西域诸国,八大营发育完全之后,再以鲸吞天地之势灭掉金国,至于赵构的南宋小朝廷,赵榛相信只要自己的大军一到,定会望风而降。 毕竟,自己可是嫡出的大宋皇子,比赵构那个小婢养的更加名正言顺。 …… 赵榛并没有去参与抢劫,他的儿子刚出生,忙着在家抱孩子。 额……这个当然并非主要原因,而是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打仗并非他所长,交给岳飞就完事了,自己何必操那个心。 他正在指挥着一群人,沿着伊犁河岸,采摘蒲公英。 一开始,萧塔不烟以为赵榛就是随便玩玩,但是接连几天,赵榛没完没了,采摘蒲公英的范围已经超出营地几十里了。 这陛下,还没稳定下来,怎么就开始享乐了? 她把自己的儿子交给宫女,便去寻找赵榛,准备劝谏一番。 说起来,两人只是一桩政治婚姻,凑在一起不过是利益的交换罢了。 但是相比她的前夫耶律大石那个糟老头子,赵榛更加年轻帅气,哪有姐儿不爱俏呢? 于是萧塔不烟很快就接受了赵榛,并将身心倾注在他的身上。 她比赵榛大三岁,赵榛又是个穿越者,并没有这个时代的上位者那种颐指气使的态度,所以两个人相处起来,竟仿佛是一对姐弟。她有时候说赵榛几句,赵榛也不以为意。 她找到赵榛的时候,赵榛正指挥着一群人将一大堆蒲公英扔进大锅里熬煮,远远就闻到一股菜香味儿。 “烟儿,你咋来了?” “陛下这是做饭给谁吃呢?” “做饭,做什么饭?” “陛下出动上千人,沿着河岸挖了这么久的野菜,难道不是为了做什么美味佳肴吗?” 赵榛明白过来,笑道:“你当我是个昏君么,我办正经事呢。” 他掏出一个口罩,示意她戴上,然后自己也戴了一个,拉着她的手走进一间作坊。 虽然戴着口罩,还是能闻到一股浓浓的硫磺味。 “陛下是在制造火药?”萧塔不烟眼睛一亮。 “比火药还重要呢!” 赵榛在一张桌子上拿了一块乳白色的物事,说道:“你摸摸。” 萧塔不烟接过那物事,只觉柔柔软软,入手冰凉,摸着特别舒服。用手一拉,弹性十足。 “这是何物?” “橡胶!” “做什么用的?” “它的作用无处不在。比如安装在车轮上,可以防震,增加马车的承重。” 赵榛怕惊到她,随便说了一个小用处。 萧塔不烟展颜道:“那倒是不错。” 赵榛拿出一个用橡胶制作的皮球,说道:“拿去给夷列玩罢!” 橡胶,就是赵榛千方百计把队伍带来新疆的主要原因。 有了它,就掌握了开启工业文明的钥匙。 在许多穿越小说中,主角都是千方百计跑到南美去搞橡胶,其实大可不必。 含有橡胶的植物有两千多种,无花果树,以及一些大戟科植物都富含橡胶,虽然橡胶的含量和质量比起南美的橡胶树来,有些相形见绌。 但是,生长在伊犁河两岸的蒲公英,却是其中的佼佼者。 上世纪三十年代,欧美对苏联实施橡胶禁运,于是苏联开始疯狂寻找替代品,他们实验了上千种植物,最终在现在的哈萨克斯坦发现了一种植物,根部富含的橡胶达到20%,而且质量可以和橡胶树媲美,完全可以取代橡胶树,进行广泛的栽培。 苏联人给这种植物取名为橡胶草,实际上就是伊犁河两岸到处生长的蒲公英。 橡胶草的出现改变了世界橡胶的格局,使得欧美对苏联的橡胶禁运成为笑话,而我国作为橡胶草的原厂地,自然也进行了广泛的栽培。 所以说,那些穿越到了古代中国,还千辛万苦跑到美洲去搞橡胶的小伙子们,知识面还是不够广啊! 第84章 左手科技,右手灵气! 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赵榛并没有想过要发展出什么高端科技。 虽然穿越小说看得多,但是要以一人之力,打造出一个工业文明,在他看来,还是无异于天方夜谭。 不过,自己却莫名其妙地带着一个神奇的空间,随后,又得到了强大的灵气。 这样一来,赵榛要面对的,就是一条分岔路。 一条路,是走科学路线,利用自己知道的科学知识,给这个世界带来一些变化。 比如之前改良了火药的配方就是一个例子。最终么,就是改变这个时代不重视理论,只注重实践的弊端,将他引导到一条正确的道路上去,从而屹立于世界之巅,不至于在几百年后被西人超越。 但这条路能不能走通,他并没有把握。比如,由于材料技术不过关的因素,他可能终其一生,都无法造出蒸汽机。 另一条路,就是走灵气路线,种出更多的灵谷,培养更多的超级战士。 按照石碑上的理论,灵谷可以吸收天地间残存的灵气,人吃了灵谷就可以修复灵窍。灵窍一旦修复就会打通与瑶池的联系,从而对瑶池进行修复。 用瑶池灵液培育灵种,再用天地灵气修复瑶池,可以形成一个完美的闭环。 但赵榛有一个疑惑,天地间残存的灵气还剩下多少,如果全部吸收完毕,能否将瑶池完整恢复呢? 不过,若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的修炼人数也是海量的吧。 这样一来,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是不是就变成了一个修真世界? 如果是,那么不修真的人留着有什么作用? 如果要走这条路,那肯定是优先诸夏之民,而一旦诸夏之民走上了修真之路,他们会怎样对待凡人? 诸夏之民还会保持勤俭持家、温和待人的传统美德吗?恐怕不会。都成神了,那些脏活累活何必自己来干?当然是那些凡人们来干啊! 什么你们不服? 不服你们又能怎样?揭竿起义吗?我随便派出一支灵气部队,就可以将你的起义军灭得渣都不剩。 可是……诸夏的人口已经快破亿了,全世界才多少人,他们供养得起吗? 那么……如果科技同时也进步了呢? 如果能够完成工业革命,那么役使世界来供养诸夏将变为可能。 最终,赵榛决定两条路,都要走。既要科技,也要灵气。 其实,那并非两条岔路,他们可以相辅相成,合为一条康庄大道。 如果赵榛只凭借本身的科学知识,是终生都无法发展出工业革命的。 但是,因为灵气的存在,或许可以走一条前所未有的捷径。 比如煅烧水泥,需要1500摄氏度的高温,以如今的科技水平是无法达到的,但如果使用火脉灵气来辅助,就可以轻松达到所需的高温。 再比如,大宋的钢铁产量虽然高,但是质量一塌糊涂。原因就是用煤炭炼钢,导致钢铁之中含有大量的硫,如今的宋人又没有掌握脱硫技术。但如果使用山脉灵气,就可以将硫抽出来。 八大灵气,包罗万象,一旦和科技结合,整个世界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至于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赵榛不知道,因为就算是上辈子,他也没有经历过。 思来想去,倒是和人们幻想出来的蒸汽朋克世界有些相似。 只不过,这个蒸汽朋克世界,既非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也非日本的大正时代。而是来自大宋,自伊犁而始,最终席卷整个世界! 赵榛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看看灵气大宋最终的样子了! …… 在伊犁河谷的外围,突厥人、回鹘人、乃蛮人、葛逻禄人正在集结。 这些不同民族的人聚集在一起,只为一件事,那就是夺回他们的牧场和牛羊。 现在已经是秋天了,等到大雪封山,缺衣少食的他们将会在冬天饿死大半。 他们很愤怒,但草原之上,武力称雄,也没什么好说的。 十几年前,他们也曾经在伊犁河谷建立了强大的喀喇汗王国,只可惜王国贵族内讧,分裂成了东西两个王国。 西喀喇汗王国成了塞尔柱帝国的附庸,而东喀喇汗王国虽然占有广袤的领土,但内部族群林立,各自不服,四分五裂。 所以才让赵榛趁虚而入,派出六路大军烧伤抢掠。而喀喇汗诸族各自为政,一上来就吃了大亏,直到一个月后,才算是真正地反应过来。 如今,那个从东方来的宋帝,摆出了一副要把他们赶尽杀绝的架势,这迫使他们重新联合起来。 东喀喇汗王国的国王被称为桃花石汗,他意识到这是一个绝佳的重新凝聚各族势力的时机,于是,受到各族的求援信后,他便离开国都八剌沙衮,摆出一副要御驾亲征的样子。 喀喇汗人要趁着赵榛立足未稳,抰势反击,挫败他们的攻击,杀光他们的男人,占有他们的女人。 桃花石汗坐在大帐之中,说道:“说说吧,咱们的敌人是什么来头?” 突厥首领哥舒封说道:“王,他们来自曾经的大唐帝国,现在称为宋。他们的首领自称皇帝,我想应该是王位争夺失败,才来此地的吧。” 桃花石汗皱眉道:“佛祖在上,难道我们英勇的草原男儿,还打不过一条败犬吗?” “王,那些宋人神出鬼没,总是能找到我们的聚集地,打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怎么可能,他们是外来者,难道比你们更熟悉地形吗?” “王,我觉得……他们是被神眷顾的人。” “这是什么话?” “他们的钢刀之上会喷薄出火焰,他们的速度快得像风一样,他们能让我们的血液凝固,他们甚至还能放出雷霆……这难道不是神才可以做到的吗?” “佛祖在上,你说的是真的吗?” “佛祖保佑,我说的句句都是实情,在场的诸位头人都可以作证。” 其他族的首领也都一起点头,面有惊恐之色。 桃花石汗面色凝重起来,他侧身看着身边的一位红衣喇嘛,恭敬地问道:“活佛,这……可能吗?” 这位喇嘛是东喀喇汗王国供奉的活佛,纳措活佛。桃花石汗要借着这次亲征将各族掌握在一起,当然要带着这位活佛出来壮壮行色。 纳措活佛目光微微一闪,不动声色地说道:“听你所说,似乎是道家的大能。” “活佛,那……很厉害吗?”听见活佛给予了肯定,桃花石汗不由得忐忑起来。 纳措活佛淡淡说道:“道家善于借助天地自然的力量,本领的确不凡。但我佛在东土传播千年,和道教并驾齐驱,尔等不用太过担心。” 桃花石汗放下心来,说道:“那就好!有活佛在,我国无忧了。” 拿错活佛继续说道:“能御使此等大能的人物,不过凤毛麟角而已。本座便去会他一会,劝他不要卷入世俗的争斗。” 却听哥舒封小心翼翼地说道:“活佛,不是一人,是……好几百人!” “什么?” 纳措活佛双目圆睁,再也没有了宝相庄严的模样。 第85章 各怀鬼胎 “桃花石汗?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称呼?” 得知喀喇汗王国的大汗亲征,赵榛也放下手中的活计,来到了前线。 岳飞解释道:“官家,桃花石就是中国的意思,桃花石汗就是中国之王!” “啥?”赵榛懵逼了。 “官家,这个事臣一开始也很懵,后来打听了一番,原来数百年前,大唐威震西域,西域之民将唐人称呼为唐家子,几百年过去,渐渐地传成了桃花石。 他们称汉人为上桃花石人,契丹人为中桃花石人,自己为下桃花石人。他们的王自称桃花石汗,这是以中国人自居呢。” “哦,原来如此。”赵榛总算搞明白了,心说大唐果然牛逼啊,桃花石这名字还挺好听:“既然如此,咱们就打他一个满脸桃花开吧!” “臣以六路大军分头驱赶,他们的残兵如今都聚集在阿里玛城,桃花石汗也已率领五千精兵抵达,现在城内的人口大概有两万。虽然多是牧民,但草原上全民皆兵,也不可小觑。” “阿里玛城好攻吗?” “不过是座土城,攻破不难。” “既然如此,那朕就看你们破敌了。诸将士,这一战,关系到咱们能不能平稳地度过这个冬天,咱们一定要勠力同心,将喀喇汗人赶出伊犁河谷。” 诸将齐声道:“愿效死命!” …… 阿里玛城就是后世中哈边境的霍城,说是一座城,其实不过是简陋的几堵城墙,城中有一些土屋罢了。 此地位于伊犁河的中段,算是南来北往的交通要道,所以比较繁荣。 桃花石汗到达此地没几天,赵榛的大军便围了过来。 桃花石汗登高远眺,便看见连绵不绝的宋军营帐。 他继承了桃花石汗的名号,自然知道这个名号的来历。此刻,面对城外数以万计的大唐后裔,他不由得有些紧张。 他咽了口唾沫,命令道:“派使者去和宋帝交涉,就说本王要和他面谈,问问他们想干什么。” 使者出发之后,桃花石汗虔诚地望着纳措活佛,说道:“活佛,你看?” 纳措活佛道:“大汗请放心,本座会和你一同前往,看看这位宋帝。” “那就好,此事就拜托活佛了。” …… 会面地点就在伊犁河畔。 桃花石汗望着宋人的军阵,疑惑地道:“有人能认出宋人的阵法吗?” 群臣皆尽摇头,宋人的军阵稀稀拉拉的,看着松散的一批,可是在座的大多见识过厉害,不敢小觑。 纳措活佛仔细观察了一番,说道:“此阵,倒像是李靖的六花阵?” “李靖?就是大唐那个李靖吗?” 桃花石汗耸然动容,他就是突厥人,李靖灭突厥,害得他们失去家园,草原荒漠间流浪数百年,他如何不知。 他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见到李靖的军阵,难怪各部都被打得鸡飞狗跳。 “活佛,咱们走吧!” 桃花石汗和纳措活佛并骑而行,他的一名亲卫举着大旗,跟在后面。 赵榛道:“带上通译,咱们也去!” 岳飞点点头,亲自举着大旗,跟在赵榛身后往前走去。 双方策马而行,到距离十步左右,这才停下。 桃花石汗看着赵榛,有些不可思议,这位宋帝,居然是一位少年。他转念一想,看来传言是真的,他一定是争夺皇位失败,才被放逐到此地的。 赵榛淡淡地道:“你要见朕,有何话说?” 桃花石汗听了通译的话,便道:“宋人入侵草原,导致白骨盈野,牧民失去了亲人,牛羊失去了主人。本汗以为,宋军该离开此地,把草原交还给它的主人!” 纳措活佛会说汉语,把这段话翻译了出来,赵榛听完,霸气地说道:“朕来到此地,此地就是大宋的疆土。” 岳飞扛着大旗在赵榛的身后,闻言不觉热血沸腾,挑衅地瞪了桃花石汗一眼。 “那么,本汗会将你们驱逐出草原,让你们悔不当初,动手!” 话音一落,纳措活佛身子一晃,竟然凭空消失,瞬间出现在赵榛的身边,左手一伸,便来抓他。右手一伸,掌心变得通红,一招密宗大手印,猛地朝岳飞拍去。 他分心二用,左手抓人,右手杀人,快逾闪电。 这就是桃花石汗和纳措活佛的谋划,纳措活佛通过众人的描述,发现宋军虽然有上百人能够借助自然大能,但水平并不是很高。 纳措活佛练有一种秘术,能将浑身精气化入身法,来无影,去无踪。速度之快,举世罕见。他相信只要自己突然出手,就可以做到一击必杀。 因此才定下这个毒计,假装与赵榛会面,再忽然发难,一招打死赵榛的护卫,将其擒拿。 却听半空中一声爆响,岳飞的身子也凭空消失,瞬间出现在桃花石汗的身边,桃花石汗被那岳飞的音爆震得耳膜破裂,等意识恢复过来,已经被岳飞擒在手中。 纳措活佛还没碰到赵榛,就听见耳侧传来一声剧烈的炸响,他虽不至受伤,但动作也不由得顿了一顿。 就在这一顿的瞬间,只觉一股大力传来,纳措活佛心知不妙,手掌瞬间变红,迎了上去。 “砰!” 双掌相交,纳措活佛感觉那一掌的力道只是一般,心中一喜,连忙催动内力,压了上去。但那股力道一遇外力,便瞬间反弹,如山如海地反击过来。 刹那之间,纳措活佛感觉自己如遭电击,如遭火烤、如遭冰冻、如遭风割……诸般痛苦,一拥而上,闷哼一声,身子一软,倒了下去。 赵榛一掌制服纳措活佛,大手一挥,千军万马狂飙突进,发出阵阵欢呼,朝着喀喇汗军杀去。 喀喇汗军见大汗和活佛全都被抓,斗志全失,在宋军的冲击之下,瞬间溃不成军,仓皇而逃。 赵榛将八道灵气瞬间打入纳措活佛体内,令他动弹不得,笑道:“这可巧了,大家居然打的是一样的主意。” 纳措活佛虚弱地道:“你年纪轻轻,为何能够役使诸般大能?” 赵榛不答,反而问道:“你先说说,你这是什么古怪的身法,竟然可以凭空消失?” 纳措活佛失手被擒,为求活命,倒也不敢隐瞒,说道:“这是古瑜伽之术。” “瑜伽?那不是印……天竺的么?你如何会使?” “施主错了,这瑜伽之术,那是我佛门功法。据说龙树上人未入佛门之时,曾为邪门术士,与同伴修成此法,混入王宫,秽乱宫廷。后来王宫卫士得到高人指点,闭了眼听风辨位,举矛刺杀,竟将几个大高手一一刺死。 龙树见机得快,避过一劫,险死还生之余,顿悟人生梦幻,弹指即灭,遂遁入空门,参修佛法,竟成一代宗师。” 赵榛听得目瞪口呆,佛门的菩萨还有这种黑历史,这还真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啊! “大师既然来了,就随了朕去,做几天客罢!” 赵榛抬头去看桃花石汗,却见他两耳流血,已经神志不清了。 桃花石汗虽然是诸部名义上的共主,却没什么威信,所以他一出事,诸部不仅没想到救援,反而一哄而散,各自逃命。 宋军一口气追到大清池(伊塞克湖,今属吉尔吉斯斯坦),斩首千级,抓捕俘虏不计其数,方才大胜而归。 宋军带着俘虏回到营地,大雪飘然而落,这个冬天,算是安全了! 第86章 灵气之谜 赵榛想要弄明白一件事,除了自己这波人之外,其他人的灵力,是怎么来的? 纳措活佛回答道:“灵气?你们中原人不是叫内力么?在天竺,这种能量也叫做查克拉。我们密宗就是发源于天竺,所以在现在这片土地上,也管这种神秘的能量叫做查克拉。” “好吧,内力,或者说查克拉,是怎么来的?” “其实不管是内力,还是查克拉,都是自欺欺人的叫法。查克拉翻译成汉文,意思是身体内的能量,这和内力是一个意思。但……这种能量其实是来自外界,大家不过是将其储存在体内,需要的时候使出来罢了。” “外界,你是说,从天地自然中吸收?” “准确的说是来自太阳。世间万物都崇拜太阳,大树的年轮就是太阳的模样,花儿永远朝着太阳开放。人类的贤者就是使用了特殊的方法,从太阳中得到了智慧和力量。他们把这种力量叫做内力,或者查克拉,或者其他的名字……都是一个意思。” “原来如此!” 纳措活佛的话让赵榛想明白了一个问题,根据石碑上的记录,那位上古大神在临死前散去了全部灵气。一旦有后世之人开启了灵气的修炼,就会给瑶池提供灵液。 但千万年以降,也就凝聚了那么一个小池塘。 这说明千万年以来,能够开启灵气修炼的人不过是凤毛麟角。 赵榛曾经担心,地球上残存的灵气能不能够聚满整个瑶池? 现在这个问题迎刃而解了,因为按照那措活佛的说法,灵气来自太阳。 或者说来自恒星,反正不管怎么地吧,都是来自外界。 那么,地球沐浴于星辰之下,无时无刻不在吸纳着无穷无尽的灵气。 要储满瑶池自然不在话下。 赵榛问道:“那么,要如何才能开启这种修炼呢?” 纳措活佛奇怪地道:“陛下的功力已经炼制极高的水准,为何还要问如此奇怪的问题呢?” 赵榛不答,只是笑道:“活佛虽是朕的俘虏,却是一代高僧。活佛若能据实回答朕的问题,那么朕会给活佛相应的礼遇。” 活佛中说一喜,心想这倒不错。这位宋帝兵强马壮,又来者不善,草原只怕从此多事。 若能得他礼遇,对我密宗以后行事大有好处。他道:“既然如此,能否先解开老衲身上的禁制呢?” 纳措活佛精通中原文化,他一开始以为自己是被赵榛点了穴。 但是他运气冲穴,却发现并不是如此。 这赵榛不知道用的什么办法,他的查克拉明明可以运转,却没有任何的威力。 所以,想要解开。也只能让赵榛来帮忙了。 赵榛点点头,伸出一掌,轻轻拍在活佛的左胸之上,活佛立刻恢复自如。 活佛大感惊奇,活动了一下筋骨,稍微远离几步,以示自己对赵榛没有威胁,然后缓缓伸出右手。 赵榛凝目观看,只见他的手突然变得通红,在阳光的照射之下,仿佛半透明一般。 那手掌缓缓变大,一把拍出,猛地击在地上的一块石头之上,那石头却纹丝不动,仿佛没有受力一般。 随后,活佛轻吹一口气,只见灰尘弥漫,原来他一掌已经将这石头拍成了齑粉。 活佛演示了一番,他那只粗大通红的手掌又渐渐地缩小,恢复正常,变成了一只干枯的小手爪。 “陛下请看,这就是我们密宗的大手印。” 赵榛点点头,赞道:“果然厉害!” 活佛道:“雕虫小技,班门弄斧而已。在陛下面前,不值一提。我们密宗的修炼方法主要来自六字真言,唵、嘛、呢、叭、咪、吽。这六字真言威力无穷。我佛门各派,都是从中领悟出各种修炼的法门。只不过,具体的修炼诀窍,乃是我密宗的不传之秘,请恕老衲不便多说。” 赵榛点点头,表示理解,又道:“这意思就是说,世上的各大宗门。都有自己开启灵气修炼的法诀,是吗?” 纳措活佛道:“正是如此,据老衲所知,世上的各大教派都是因为掌握了修炼的法门才形成的。比如道家的修炼法门就是‘兵临斗者,皆阵列在前’九字真言。” 赵榛大长见识,原来教派的形成,居然是这么回事?他上辈子是不信这些的,觉得教派都是迷信。 自从穿越之后,还修炼了灵气,就由不得他不信了。 纳措活佛又道:“不知是否是时间太久,发生了遗失。各大教派的修炼法门,往往都是简单的只言片语。于是,人们只能对这些真言进行各种解读和阐述。因为领悟出来的东西不同,便分裂成各种宗门,比如我们佛门就分为密宗、禅宗、律宗等多种宗门。 各大宗门之间,往往认为自己对经典的解读才是正确的,从而大打出手。这方面,我佛门还算比较平和,有些教派,甚至会斗到不死不休的地步。” 赵榛点点头,表示深以为然,有些教派的内部倾轧,确实比外部还要厉害。 纳措活佛又道:“除了传承已久的各种教派,偶尔也会有惊才绝艳之辈,会自己开启修炼的法门,他们也会留下一些秘籍。人们为了争夺这些秘籍,往往会斗得死伤无数。” “看陛下以及诸位高人的能力,更近道门。佛道有别,陛下的问题老衲不能尽数解答,不过老衲倒是知道天山上有一隐世门派,名曰逍遥。或许能为陛下解惑。” 赵榛大吃一惊,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逍遥派? 这一下说动了赵榛的好奇心,关于灵气的秘密,就算有了石碑上的文字,和纳措活佛的解答,他还是存在很多疑惑。 如果世上真有逍遥派,他倒是想去见识见识。 于是他问道:“活佛可知那逍遥派在何处么?” 纳措活佛道:“老衲年轻时,曾随吾师去过一次。那逍遥派就在天山之中,一座山峰之上。那山峰终年云封雾锁,远远望去,若有若无,因此叫做缥缈峰。” 赵榛心想,我尼玛,还真叫这个名字。不知道那缥缈峰上是不是有座灵鹫宫,灵鹫宫的主人是不是叫虚竹子。 说起来,如果真是虚竹子的话,那他也才六十来岁吧? 想到这里,赵榛愈发好奇了,他道:“既然如此,活佛能否帮朕引荐一番?只要你肯帮这个忙,朕便还你自由。如何?” 纳措活佛闻言,不禁犹豫起来。 赵榛又给他吃了一颗定心丸:“活佛有所不知,朕的修炼法门乃是自行顿悟,此去缥缈峰,无非是想和玄门正宗应正一番,并无恶意。” 纳措活佛听说他的本事居然是顿悟的,不由大是震撼,纠结了一番,终于点点头:“老衲愿往!” 第87章 野马奔腾 虽然说赵榛现在就在天山脚下,但天山山脉连绵五千里。 那缥缈峰远在千里之外,要不了多久就会大雪封山,现在去,不是时候。 赵榛将考虑到纳措活佛背后还有强大的密宗势力,不宜得罪太狠,便将他放了,但不许他离开营地。至于东喀喇汗国的桃花石汗,他双耳已聋,赵榛也没有为难他,让他和活佛住在一起,每日有酒肉供应。 这几个月,宋人抢劫了无数的牛羊,又在伊犁河中捕鱼,度过这个冬天完全不成问题,整个营地都兴致高昂。 不过赵榛并没有在此地建城,临时营地的位置太靠后了,赵榛打算明年彻底干掉喀喇汗国之后,再择地建城。 所以,合族上下,就开始为打造器械,为开春之后的征伐做准备。 这一日,萧风派人来报,他们找到野马群了。 赵榛大喜,他在金人的铁浮屠之下吃过几次大亏,来到伊犁河谷之后,就打算打造一支自己的重装骑兵。 不过铁浮屠的马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赵榛如今虽然也有几万匹马,但大多是矮小的蒙古马。事实上,金人也缺战马,东北虽然产马,却大多是挽马,适合运送物资,所以他们一直在找西夏买马。 西夏的铁鹞子,金国的铁浮屠,都是用的天山马。所以赵榛一进入伊犁河谷,就命人到处寻找野马群。 赵榛带着各营统领,乐颠颠地前去捕马去了。 捕马这事草原上的汉子才擅长,不过许多汉人士兵闲着没事也去凑热闹,搞到最后,竟然出动了上万人。 大家往南走了两日,忽听地皮颤动,前方隐有闷雷之声传来,众人知道野马就在前方,各自上马,朝前奔驰。 赵榛一马当先,奔上一道山梁,驻足观看,只远处的山谷之中,无数野马,奋蹄狂奔。 辽人见状,纷纷拿出锁套,呼喝着朝山下的野马群冲去。 前来看热闹的宋人士兵就站在跟在后面呐喊助威,也有一些拿出提前准备好的锁套,跟着冲下去跃跃欲试。 岳飞叫道:“咱们虽不会套马,也不能光看热闹,都下去,分头包抄,给契丹兄弟们帮帮忙!” 岳飞精通兵法,他指挥队伍四面兜截,迂回包抄,很快就将马群堵住。 套马的汉子们再无后顾之忧,尽情捕马,收获颇丰。 一时之间,无数野马被抓,马群惊慌失措,顿时溃乱。套马的汉子们更是高兴,马群乱了,才更好抓。 蓦然间,马群之中蹿出一匹雪白的野马,身材健硕,比寻常的野马要高出一个头,鬃毛随风飘扬,潇洒至极。 白马迎风长嘶,声音悠扬,远远传出,马群顿时跟在他身后,旋风一般朝北疾驰。 原来他看着赵榛身边没什么人,竟朝引着万千野马,朝着这个方向疾驰而来。 赵榛大吃一惊,这马竟然还懂兵法? 萧风大叫道:“这是马王,快,抓住他!” 萧风练有灵气,纵然万马狂奔而来,他也怡然不惧,竟然足不点地迎了上去,突入马群之中,挥舞套马杆就去套那白马。 岂料那白马凶猛异常,忽然一张嘴,竟将套马杆咬住,然后马头一甩,竟将萧风狠狠甩出。 萧风没想到这马居然有如此神力,一个不留神,竟被甩得飞了起来,远远落入马群之中。 后面追赶的骑士全都发出一阵惊呼,此时万马奔腾,落入马蹄之下,非被踩死不可。 忽见萧风凌空一个翻身,驱动水脉灵气,竟好似一片云彩一般,慢慢飘落,停在了一匹野马背上。 众人见他如此神功,无不喝彩! 赵榛见状,放下心来,便去追那白马。 岂料那白马见了他,就跟见了鬼似的,扭头就跑,带着马群朝西狂奔。 赵榛驱动灵力,从野马群上飞驰而过,衔尾急追。 他速度奇快,衣袂飞扬,如冯虚御风,众将士都在后面齐声喝彩。 但那马快得不可思议,一人一马,浮光掠影般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之中。 岳飞见状,担心赵榛安危,也弃了马,展开身法追了出去。 众人目瞪口呆,想不到他们竟然这样快法,一时之间连喝彩也忘了。 忽然一个老牧人跳下马,跪在地上向长生天祈祷起来。 萧风道:“你这是干嘛?” 老牧人道:“大人,那不是马,是天上的龙变的呢。惹恼了他,只怕长生天会降下灾祸。” “胡说八道!龙还能变马?” 赵邦杰是个直肠子,接过话道:“会啊,三藏法师的坐骑白龙马,就是龙变的。我听官家说,三藏法师去天竺取经,才曾路过此地呢。” 萧风被这憨皮堵得没话说,只好闭嘴,那老人却还在磕头不止。 赵榛驱动灵力,越奔越快,终于抓住飞扬的马尾,一个翻身,跃上了马背。 那白马桀骜不驯,顿时上纵下跳,左抛右摔,前足人立,后腿猛踢,想方设法要将赵榛摔下来。 赵榛若要驱动灵力,要制服它本也容易,但他跟白马较上了劲,心想这马颇有灵性,自己弄个寒冰烈火什么的它制住了它,恐它不服,就抓住鬃毛,和它硬耗。 白马跟疯了一样,颠了一个多消失,累的筋疲力尽,终于立定不动,表示自己服了! 赵榛大喜,这才跳下马来,摸它头颈。 那白马伸出舌头,来舔他的手背,神态十分亲热。 忽听岳飞哈哈笑道:“恭喜官家降服马王啊!” 原来赵榛和白马较劲的时候,他就一直站在旁边护法。 赵榛心中感动,笑道:“咱们回去吧!” 走了半截,便见萧风等人迎了上来,众人一起回走,见野马已经捉了大半,但是天色向晚,剩下的恐怕是捉不了了。 赵榛拍拍白马的马颈,白马纵声长嘶,群马听见号令,全都奔到它身旁,挤做一团。 赵榛哈哈大笑,骑着白马,奔驰之前,众人欢呼着,跟在他的身后,往营地而去。 一时之间,万马奔腾,烟尘滚滚。 今夜,狂欢! 第88章 重骑与陌刀 赵榛骑着马王,领着五千多匹健壮的野马回到营地,受到了百姓热烈的欢迎。 为了暂避金人的锋芒,他们远离故乡,艰难跋涉,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心中多少还是有些不爽的。 但看到此地辽阔的青青牧场,清澈的伊犁河水,又获得了无数的牛羊,奔腾的野马,所有的不快也就一扫而空了。 赵榛从新获得的五千多匹野马中,挑选最为高大健壮的两千匹,交给了移山营组建重装骑兵。 耶律庆做梦都没想到,这个天大的好事居然会落到他们耶律氏的头上。 八大阵营组建之后,萧氏一族掌管止水营,萧塔不烟又掌管了地藏营。一下就压了他们耶律氏一头,这让耶律氏的族人有些不爽。 虽然说天行营有着不少耶律氏的人,但统领毕竟是赵榛的嫡系马扩。 这次重装骑兵的组建,耶律庆原本以为会落到赵榛的嫡系岳飞或者赵邦杰的手上,没想到赵榛却直接指定了自己。 这种被重视的感觉,让耶律一族很是高兴,之前的不满情绪也都烟消云散了。 不过,虽然重骑的编制给了移山营,重甲却要他们自己来锻造。 耶律庆这才知道重装骑兵给自己的原因。 伊犁河谷资源丰富,他们很快就找到了铁矿和煤矿。 宋人的灌钢法天下无双,优点就是产能无敌。其他民族只能用块炼法一锤一锤敲出钢铁,宋人的灌钢法一出就是一炉,妥妥的降维打击。 但缺点就是不懂炼焦技术,造出来的钢铁杂质太多,极脆,不堪一用。 炼焦技术么,赵榛也就知道个名字,他也不懂。 但赵榛却另辟蹊径,利用山脉灵气可以控制矿石的特点,让移山营的士兵来锻造铠甲、兵刃。 他们可以很快地将钢铁中的硫等杂质移除,从而打造出质量精良的器械。 另外,移山营和烈火营合作,由烈火弟子直接将钢铁加热,移山弟子再来捶打,可以免除明火煅烧,令器械的性能更加优越。 但……缺点就是需要海量的灵气。 为此,赵榛将其他人的灵气供给减半。在移山营中挑选了一百名士兵修炼山脉灵气,再配合一百名已经练习了火脉灵气的烈火营士兵,来打造器械。 为了供养这些士兵,赵榛每天累得跟死狗一样,不停地在灵田里种植灵谷,在灵塘里挖掘灵藕。 虽然有两个老婆,但夫妻生活都过不上了,才几个月大的儿子也没工夫逗弄。 移山营和烈火营锻造出合格的钢铁之后,就交给铁匠们来打造重甲。 这些铁匠是赵榛从河北带过来了,辽人中也有一些,抵达伊犁后,又在抓捕的俘虏中挑选了一些,通通交给易老父子指挥管理。 易老父子二人,原本是开发火药的,虽然对锻造也精通,但毕竟不是主业。 可是,赵榛却想放弃对大炮火枪的研究。因为这些东西对普通人的帮助太大了。 自己现在有了灵气的助力,没必要再搞这些东西。 不搞,自己仗着灵气大军,一样可以天下无敌。 搞了,反而会被普通人拿来对抗自己的灵气大军,得不偿失。 所以赵榛思来想去,决定暂停这方面的研究。而且,他自己也不懂枪炮什么的该怎么造啊,最多提供一个思路让易老父子去琢磨,等造出来都不知道是猴年马月了。 不过,虽然枪炮不搞,其他科学技术还是要搞的,比如蒸汽机,他势在必得。 钢铁经过移山营和烈火营的处理之后,就变成了低碳钢,性能已经十分优越了。 但还不够,交给铁匠之后,还要进行冷锻。 所谓冷锻,简单来说,就是用锤子砸常温的钢铁。 和热锻比,冷锻技术要求更低,但对加工的金属要求较高,要求金属的延展性、韧性较好,移山营和烈火营处理的钢铁正好符合条件。 沈括在《梦溪笔谈》之中曾经记载过,“镇戎军有一铁甲,椟藏之,相传以为宝器。韩魏公帅泾、原,曾取试之。去之五十步,强弩射之,不能入。” 五十步内强弩射不穿,这得多硬。 《梦溪笔谈》又说:凡锻甲之法,其始甚厚,不用火,冷锻之,比元厚三分减二乃成。 其末留箸头许不锻,隐然如瘊子,欲以验未锻时厚薄,如浚河留土笋也,谓之“瘊子甲”。 赵榛要打造的,就是这种瘊子甲。 瘊子甲用动物的皮来做背心,缀以甲片,柔软轻薄而坚韧,造型也十分地拉风,甲片呈青黑色,晶莹透亮,可以照出毛发。 这种甲在古代可以说是无价之宝,原因就是性能合格的钢铁十分难道。 但因为灵气的存在,赵榛要得到这种钢铁轻而易举,所以也就有了批量制造的可能。 把这么一支强大的武装交给耶律氏,主要原因是他们的山脉灵气更加适合。 但这是有风险的,赵榛也不能不防。 他的克制方法就是陌刀大阵! 如果岳飞没有跟着赵榛来西域,数年之后,他就要直面金军铁浮屠的碾压。 为此,他搞出了麻扎刀,专门对付金人的重骑,创造了用步兵破重骑的神话。 所谓的麻扎刀,其实就是陌刀。 陌刀这个东西,是由汉朝时对抗匈奴骑兵的步军主力羽林军中重步兵的斩马剑演化而来,长刀两面有刃,重约五十斤上下,柄长足有四尺,唐朝时为重装步军主要配备的近战武器。 骑兵来去如风,行动迅速,擅长迅速转移。趁步卒大队调转不便时,从侧翼绞入厮杀。一旦被他们迫近,那也只有任人宰杀了。 枪兵虽然不怕骑兵,但少量的枪兵起不了作用,如果大量配置枪兵,也只能用来防守。 唯有陌刀,作为长柄大刀,可以在作战时如墙一般推进,绞杀骑兵,骑兵往往在陌刀手的绞杀下人马俱亡。 不过,唐朝的钢铁技术不行,一柄陌刀重五十斤,使得动的士兵不多,砍起来还极易卷刃,成本太过高昂,所以陌刀很快就失传了。 赵榛现在的情况则不同,手上有上万名俘虏,直接让他们挖矿炼铁,不服就杀,根本不叫事。 灌钢法又能大量地制造钢铁,移山营又能改良钢铁的性能,所以成本什么的,在赵榛来说根本不叫事。 通过改良的钢铁制造出来的陌刀,重量只有三十来斤,性能比唐时的钢铁更加优越,更主要的是,它们的使用者是身有灵气的战士。 赵榛把陌刀大阵交给了赵邦杰的烈火营。 烈火营主要是由汉人组成,他们本来就不善于骑射,更精于步战。装备陌刀之后,与敌对战,上千柄炙热的长刀林立如墙,上砍人,下砍马,人马俱碎,肉香四溢,想想就觉得恐怖。 有了陌刀大阵的制衡,赵榛也就不担心耶律氏会搞出什么幺蛾子了。 他开始全副心思琢磨蒸汽机。 第89章 蒸汽与魔法 赵榛烤着火,仔细梳理着关于蒸汽机的知识。 这些知识包括他在中学时学过的课本内容,以及从各种穿越小说中看来的关于蒸汽机的介绍。 他慢慢地回忆着与之相关的各种知识,将它们合并在一起,再进行梳理,希望能够找出可行性的方法。 蒸汽机的原理说起来非常简单,就是烧开水。 开水产生的蒸汽被导入气缸,推动活塞和连杆,将热能转化为机械能。 基本上每个中学生都知道。 但真要实操,赵榛就没什么把握了。 毕竟键盘侠遍地都是,实干家可是万里挑一的。 正在琢磨着,易老父子来了。 “参见陛下!” “起来吧,过来烤火。” 易老父子毕恭毕敬地走近火堆,易大郎伺候父亲坐下,自己却仍站着。 他们执意如此,赵榛也不好多说,只能随他们去。 作为一个现代人,赵榛不习惯被人伺候,所以他的身边没有侍女也没有太监。 他把一碟子香喷喷的巴旦木推到易老父子的面前,笑道:“易老,尝尝这个,咱们边吃边聊。” 巴旦木是伊犁的特产,在伊犁河两岸连绵的山坡上,有许多野果林,野果林里生长着苹果、杏、李、核桃和扁桃等野生果树。扁桃就是巴旦木。 伊犁的野苹果就是现代栽培苹果的起源,是欧洲及美国栽培苹果的原始种。 中亚一带称苹果为阿勒马,之前赵榛和喀喇汗人开战的阿里玛城,意思就是苹果城。而后世哈萨克斯坦的首都阿拉木图,也是同样的意思。 苹果这东西极耐储存,是很好的水果,赵榛已经搞了点苹果种子种在空间之中,希望能培育出一些好的品种,以后行军打仗的时候,也可以带上一批,改善下战士们的伙食。 赵榛咬开一颗香甜的巴旦木,边吃边道:“今天叫两位来,是为了造一台蒸汽机。” 机器一词,这个时代尚未诞生,易老听得有些懵逼,便道:“敢问陛下,何谓蒸汽机?” “额……” 赵榛被老头儿问懵了,这玩意儿还没在世上诞生过,他还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呢。 这时候,架在火堆上的水壶烧开了,壶盖被蒸汽推动,哐哐哐地响。 赵榛连忙道:“看见这个水壶没有,水烧开之后,水壶上面的盖子,会被顶翻,那就是蒸汽的作用。” “大王的意思是说,要做一个大型的水壶来烧水,用它的蒸汽作为动力帮助人类工作?”易老眼前一亮。 胥余一拍大腿,不愧是汴梁城里出来的老匠人,一点就通。 其实要造蒸汽机,赵榛已经有了很成熟的条件了。在那些穿越小说里,主角要造蒸汽机,主要会遇到两个难点,第一是材料不过关,第二是没有橡胶。 这两个难点赵榛都给解决点了,移山营和烈火营制造出来的材料绝对合格,橡胶就是本地特产。 但他的难点却是……不懂技术。 蒸汽机的原理谁都懂,无非就是烧开水。但具体要将它打造成一具机器,那就是那么简单的事了。 赵榛甚至,连蒸汽机具体应该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因为他生活的年代,蒸汽机早就被淘汰了,虽然曾经在课本上看过,但谁会注意那个啊? 不过那些穿越小说上倒是记录得很详细,赵榛记得好像是由气缸、活塞、连杆和飞轮几个部分组成。 他大致跟易老父子讲解了一下这几个部分的作用,没想到易老不愧是专业人士,虽然他没见过蒸汽机,但是却通过赵榛的描述,搞明白了这几部分有什么用。 大家在纸上画图,琢磨出了好几个造型,然后易老父子就告辞而去,开始按照造型打造各个部件。 赵榛的方法的,先把各个部件打造出来,然后自己亲自来进行组装,自从领悟灵气的融合之后,他现在对各脉灵气的运用已经十分熟练,可以灵活地组合,调动、转化。 比如他需要使用火脉灵气时,就可以调动其他脉的灵气作为支撑,转化。从而使火焰的威力变得更强,也更加持久。 这个能力,使得他解锁了一项新技能……焊接。 赵榛的想法就是,让易老父子先将蒸汽机的各个部位手工敲出来,然后自己再亲自进行焊接,如此一来,机器的密封性就大大地有保障了。 易老父子更快就依照设计的图案打造出了所需的部件,接下来,就看赵榛的了。 赵榛将两块钢板90度拼接在一起,然后从指尖放出蓝色的火焰,开始焊接。 赵邦杰经常拿着赤红的斩马刀砍人,却没有被烫死。 他的秘诀就是放出灵气护住刀柄的部分,这样就不会受伤。 赵榛现在用手指放火焰的原理也是如此,他会用灵气覆盖手指,这样就不会把自己的手烧掉。 蓝色的火焰,温度达到1500摄氏度以上,接口处迅速融化,很快就焊接在了一起。 赵榛把两块钢板翻过来,在背面又来了一次,这样,两块钢板就紧密相连了。 赵榛歪着头欣赏了一番自己的作品,比较满意,便将另外的钢板也都焊上。 这样,一个气缸就做好了。 在人类没有点出焊接科技之前,主要是靠用螺栓来进行连接,虽然能用,但显然不怎么靠谱,所以永久了就会漏气,甚至爆缸,在它身边工作的工人们都提心吊胆的。 而赵榛直接化身人形焊接工,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折腾了几天,一台蒸汽机算是被他鼓捣出来了。 赵榛站在这台青光锃亮铁疙瘩面前,心情有些忐忑, 虽然是他亲手造出来的,但能不能用,他也没什么把握。 他亲自拎来一桶水,亲自注入蒸汽室中,亲自碾碎煤炭,点燃,加热…… 这些事他都自己干,要的就是这种仪式感。 “呜呜!” 水被烧开了,喷哧喷哧喷着蒸汽,蒸汽机开始微微振动起来。 随着蒸汽持续压入,巨大的往复式杠杆不停上下移动,带动曲轴连杆上的大铁轮子轰隆轰隆转动起来…… 居然一次成功,赵榛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笑声惊动了皇后和燕妃,她们一起掀开帘子走了进来,想要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两位爱妃过来!” 赵榛伸出双手,一手搂住一个,心中志得意满。 伊犁这个地方虽好,人口却太少了。所以,他才要制造出蒸汽机,代替人力来干活啊。 第90章 乖巧的高昌回鹘 灵池里的荷花开了落,落了又开。 赵榛为了供养数百名修炼者,每天都在苦逼地采藕割稻。 不知道这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都当皇帝了,还踏马成天种田,古往今来,也算是独一份了。 可是没有办法,不干不行啊。 他只能不断地安慰自己,再坚持几个月,等到外面种的麦子成熟了,苦日子就到头了。 好在伊犁处于河谷地带,冬天并不像可敦城那样冷到零下几十度。 平均气温也就零度左右,最冷也是零下十几度,如果出太阳,气温能到七八度的样子,还算比较温暖。 所以大家冬天也没有闲着,继续拓荒,在伊犁河岸边开辟了大量的稻田,等到春暖花开,就可以种植稻谷。 俘虏也就万把人,又要挖矿,又要开荒,实在是捉襟见肘,赵榛自然是号令百姓全都上。 草原上的汉子没有种过地,哪里会干这个? 好在赵榛的老班底是五马山义军,这些人参军之前就是农民,种地都是好把式,虽然没多少人种过水稻。 不管如何,地得先开垦出来。 赵榛让各营统领亲自上阵,带领百姓战天斗地。 各营统领都明白一件事,想要让自己的部队名副其实,那就必须开拓出足够的土地,种出足够多的灵谷。 所以一个个都热情高涨。山泽风雷水火六营的人马纷纷下地,抡着膀子开辟出一亩亩水田。 天行营的人则在马扩的带领下,给全国人民登记造册,同时将孩子们召集在一起,展开基础教育。 对于成年人,也在赵榛的要求下,办扫盲班。 最起码的要求是会认自己的名字,会说汉话。 契丹人立国两百年,贵族们早就汉化了,所以对这种事并不排斥,何况现在还变成一国了呢。 那些辽人本来就和汉人接触得多,大多会点汉语,只不过他们使用的契丹文,是字的魔改版本,要他们纠正过来,马扩可费了老鼻子劲了。 最麻烦的是草原十八部,那家伙,字不会写,话不会说,全都得从头教起。 万幸的是,耶律大石当初逃往可敦城的时候,带着近两百名民汉儿文官。 这些文官自从归了赵榛的西宋之后,忽然就变成了狂热的大汉主义者。 一个个都责任心爆棚,发誓要将大汉文化传遍西域。 赵榛有点搞不懂他们这是啥心态,要用皈依者狂热来解释吧,他们本来就是汉族嘛。 不过不管怎么说,他们这么有干劲,赵榛自然也是万分欣慰,就由他们折腾去吧。 这些人果然发挥出了十二分的热情,每天孜孜不倦地教草原十八部的人说喊话,把那些草原上的汉子烦得不行。 更有甚者,有人还跑去教挖矿的奴隶们学汉话,妄图让汉文化在奴隶之中也得到传播,把赵榛搞得哭笑不得。 不知不觉,冬天过去了,冰雪消融,万福复苏。 到了三月份,不再下雪,经过一个冬天开辟出来的几千亩水田,便开始引水灌溉,准备播种。 由于伊犁河到了夏天会泛滥,所以稻田都开垦在远离河道的地方,这样一来,就必须修建沟渠引水灌溉。 这时候,蒸汽机的作用就显露出来了。 如果没有蒸汽机,人们就只能一桶一桶地往水田里吊水,最多也就是造个水车,费时费力,效率低下。 赵榛将冬天打造出来的几台蒸汽机往水边一架,点燃柴火,就开始吨吨吨地往水田里抽水。抽水机上的皮带是用橡胶制成,十分耐用。 而输水管也是用橡胶制作而成,硫化后的橡胶既柔软又结实,用起来十分方便。 由于会种稻的人不多,就连岳飞也亲自下田,教人育种,他本就出生农家,是一个熟练的庄稼把式。 就在人们在水田里忙得不可开交的种稻的时候,马扩带着一队随从,坐上新打造的马车,往东喀喇汗国的首都八剌沙衮出发了。 冬天的时候,宋国君臣就一直在琢磨着开春后的战事。 按照原本的计划,是在冬天到来之前,先把喀喇汗人赶出伊犁河谷,休养生息,开春之后,再好好应付对方的反扑。 但是没想到的是,他们的桃花石汗居然打了擒拿赵榛的主意,被赵榛顺利反杀。 现在有了人质在手,这事就可以说道说道了。 打仗,西宋并不怕,不过他们目前的耽误之急是搞建设,种田。 从七月份开始,他们就要忙着收割小麦、橡胶草、水稻、莲藕。 之后又要秋播进行秋播,忙完这一轮,大雪又封山了。 冬天的时候,他们就要忙着修炼灵气,培养灵气战士。 等到明年开春,西宋起码可以培养出三千名灵气战士。 到那时,基本上就可以纵横中亚了。 所以,赵榛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拖延时间。 不过拖延归拖延,装x还是要装的。 马扩这一次前往八剌沙衮,带去了桃花石汗亲自签订的契约。 同意将伊犁河谷割让给大宋,同时每年向大宋进贡绵羊五万头。 从今往后,喀喇汗国成为大宋的附庸。 除此之外,还有高昌回鹘国王毕勒哥的劝降信。 这封信是赵榛率部西来,路过高昌城(吐鲁番)的时候,让高昌王毕勒哥写的。 高昌回鹘是一个十分识相的王国,他的建立者仆固俊本来是归义军首领张议潮的下属,在唐朝的保护之下独立建国。 之后他们的国策就是,谁强他们就服谁,北宋建立后,他们就向北宋称臣,辽国强大后他们就向辽国称臣,而且每年进贡,一碗水端平,宋辽两头大。 等到赵榛联合辽国遗民,建国称帝,只用了一封书信,高昌王就毫不犹豫地投降称臣。 搞得赵榛明明都已经饿得不行了,愣没好意思抢劫,领着十万军民跟叫花子似的来到伊犁河谷。 在高昌城时,毕勒哥还意在表示,等到大宋在伊犁河谷站稳脚各,他就会送自己的儿子过来当人质。 这尼玛…… 这么乖巧,赵榛要再打他的主意就真不是人了。 其实他占着轮台城(乌鲁木齐)、高昌城这几个好地方,赵榛还真有点垂涎。 第91章 马扩出使 马扩这次的任务,就是要作为大宋的使者,前往八剌沙衮下诏。 如果喀喇汗国答应大宋的要求,就派个王子过来做人质,把他们的桃花石汗换回去。 如若不然,大宋就要大军压境,玉石俱焚。 这个任务可以说非常的艰巨,也非常的危险,作为使者,搞不好就会被扣留,甚至死在敌国。 不过为了给大宋争取时间,马扩义无反顾,他也相信在场的诸人除了自己,无人可以胜任。 马扩是赵榛最信任的人,而且本来就是干外交的,所以这次任务,也就非他莫属了。 赵榛亲自带着百官给马扩送行,在伊犁河畔,赵榛斟酒一杯,请马扩喝下,真诚地说道:“大哥,一路保重!如果事有不谐,性命要紧。” 马扩修炼灵气已久,赵榛相信,如果有什么意外,他想保命的话,还是可以做到的。 马扩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官家放心,臣一定不辱使命。” 说罢坐上马车,车夫一甩马鞭,半空中一声炸响,朝西而去。 马扩的座驾是一辆神奇的四轮马车,而且还安装了车胎。 车胎是赵榛用天然橡胶直接硫化在车辋上的实心胎。 马车换上这种车胎后,行驶时的震动和噪音都减轻很多,舒适性大大提高。 但其实,更具革命性的是马车的车轮结构。 目前这个时代,马车九成九都是双轮的。就算四轮马车,也只是将四个轮子简单地组装到了车架上,两个前轮没法左右转动。 这种四轮马车在笔直的道路行驶还可以。可一旦转弯时,必须要用更多的牲口生拉硬拽才能完成转向,自然不如转向灵活的两轮马车实用。 所以此时,四轮货车极其少见,而四轮载人马车也只是在礼仪场合才会出现。 但四轮马车的平稳性、舒适性、载重量,都是双轮马车无法比拟的。 那如何才能让四轮马车灵活转向呢? 其实这个问题一点也不难,只需要将马车的前两个轮子装在一个车架上,后两个轮子装在另一个车架上,前后两个车架由一根立轴连接即可。 实际上就是两个两轮车的组合。‘四轮车转向’这个千古难题,就被巧妙地解决了。 而且在‘转向架’之外,赵榛打造的这辆马车上还安装了‘减震器’。 传统马车是在车厢底部安上两块木头,用绳索把车轴绑在上面。木头的形状像个爬伏着的兔子,所以叫‘伏兔’。 伏兔将车轴与车厢分隔开,起到了一定的减震作用。 赵榛则画出了弹簧的构造,让易老用灵气弄出来的上好钢材打造出了减震弹簧,安装在车厢下来。 有了橡胶轮胎、转向器和减震器这三样法宝加持,这马车跑起来,可以说是十分的稳当了。 这还不算,拉车的马用的是赵榛和马扩原本的坐骑。 早先赵榛一直拿麦秆喂马,马扩去中原的时候,把自己的坐骑也留了下来,让赵榛一并喂养。 这两匹马吃了许久的麦秆,竟变得矫健异常,连形体都发生了变化,个头比寻常的马要高出一头,马鬃奇长,几乎盖住马首。浑身油光水滑,样子十分的拉轰。 单以外形来论,只有赵榛新得的小白龙可以与之相提并论。 小白龙就是赵榛年前降服的天山马王,因为草原上来的老牧民说它是天上的龙变的,赵榛就干脆叫他小白龙。 赵榛对小白龙极好,天天用空间中拿出来的麦秆,稻草和小麦喂他。他倒是想知道,这样一匹天生的神驹,如果再得到灵气的滋养,会变成什么样子。 马扩一路西行,走了一个多月,终于抵达东喀喇汗国的首都八剌沙衮。 马扩的使团一进城,就引起了轰动。 因为他那辆可以灵活转向的四轮马车,还有两匹拉车的黑色骏马,实在是太拉轰了。 就算是此地盛产汗血宝马,但是这样的骏马也难得一见。 而大宋的使者居然用它们来拉车,这实在是太骚包了。 马扩带来了宋帝赵榛的诏书,东喀喇汗国桃花石汗的亲笔信,以及高昌回鹘国王的劝降信,所以很快就被请进了王宫。 马扩进殿,不卑不亢地见了东喀喇汗国的新汗,送上了信件。 东喀喇汗国的新汗易卜拉欣是老汗阿斯兰的长子。喀喇汗军逃回来后,说老汗战死,他便继了位。 易卜拉欣年纪甚轻,不到二十岁,他看过信件之后,没有多数什么,只是叫人送马扩回迎宾馆休息。 马扩知道这事不是一两天能解决的,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王宫。 马扩走后,易卜拉欣就把老汗和毕勒哥的信传下去,给群臣看。 至于赵榛的诏书,马扩知道贸然拿出来会激怒群臣,所以并未出示。 “宋帝以父汗的性命为要挟,要求占领伊犁河以东的广大草原,大家怎么看?” 一位年轻的将军愤然道:“大汗,那是咱们三分之一的领土,数不清的肥美草原,岂能拱手相让?咱们喀喇汗人是最勇猛的战士,宋帝不过是权力斗争失败的丧家之犬而已,我愿率领大军,将老汗救出来。” 一位年长的文臣说道:“若是逼急了,危及老汗的生命怎么办?以臣看,土地不能割让,咱们可以派使者过去,携带大量的财物,将老汗赎回来。” 将军冷笑道:“再多的财物也比不过广袤的草原,宋人岂会稀罕?唯有击败宋人,还是正途。” 文臣道:“你说得轻巧,咱们如今拿什么战?西边那群余孽虎视眈眈,葛逻禄和康里人又在作乱,宋人有十万之众,你准备带多少军队去作战?” 一番话说得那年轻将军哑口无言。 文臣见他不说话,又道:“大汗,根据逃回来的人所述,这群宋人有非凡的本领,他们似乎拥有神的力量,他们能发出火焰和雷霆,连纳措活肤都被其生擒。老汗的书信之中,也证实了这一点。” “那有怎样,难道咱们就束手就擒么?他们不是抓了活佛么?得罪了佛祖,他们会有好下场么?”年轻的将军又梗着脖子说道。 文臣不理这杠精,继续说道:“陛下,老汗失手被擒,葛逻禄部和康里部就不安分了,居然还觊觎您的汗位,若由他们闹下去,王国迟早也是分崩离析。既然如此,咱们何不借助宋人的力量呢?” 易卜拉欣有些心动:“你是说,借助宋人的力量来对付葛逻禄部和康里部?” 文臣道:“高昌国王的信中说,宋人就是从前的唐人。数百年前,他们曾经在西域建立赫赫武功。但是这个民族并不好战,反而爱好和平。 两百多年前高昌回鹘刚建国的时候,就是唐人保护了他们,才使得他们生存了下来。所以这次宋人一来,高昌回鹘就表示臣服。大汗,老汗已经将伊犁河以东的草场都割让给了宋人,以老臣看,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如今,葛逻禄部和康里部作乱,咱们可以将这件事交给宋人去解决,只要他们能将其击败,咱们就将草场交给宋人,结成联盟也未必不可。西喀喇汗那群余孽投了塞尔柱帝国,逼得咱们透不过气来,如果有了宋人做后盾,自然就高枕无忧了啊!” 年轻的易卜拉欣想了半天,终于说道:“明日,宴请宋使!” 第92章 土地要割,面子要保 翌日,易卜拉欣在楚河之畔大摆宴席,请马扩赴宴。 楚河横穿东喀喇汗首都八剌沙衮,西汉以前叫塞河,位于当代吉尔吉斯斯坦与哈萨克斯坦境内,其流域原属于中国。 西汉建昭三年,陈汤斩杀郅支单于、驱逐匈奴出天山以西至锡尔河一带后,筑城驻守名“楚”(以“楚”为名皆因当时将士多楚人之故),改塞河为“楚河”。 自此,锡尔河以东、额尔齐斯河以西广袤的土地就长期置于历代中国王朝统辖。清末,被沙俄割占。 马扩有点莫名其妙,请老子赴宴,干嘛不在王宫,要在一条河边? 莫不是鸿门宴? 不过马扩并不慌乱,带上自己的侍卫,淡定赴宴。 楚河之畔,兵甲森然,马扩目不斜视地入了席,侍女们献上手把肉,马奶酒、奶皮子、奶豆腐。 马扩沐浴着春风,和喀喇汗群臣干了一晚,感觉在此地饮宴倒也不错。 不过他认为事情有这么简单,但易卜拉欣只是殷勤劝酒,并不多言。 马扩很有耐心,喀喇汗君臣不说,他也不问,只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十多碗马奶酒下肚,易卜拉欣喝彩道:“宋使好酒量!” 马扩微微一笑:“大汗过奖了。” 易卜拉欣双手一拍,说道:“献舞!” 话音一落,一位妙龄少女手持一支长笛走上场来,她披着亚麻色的头发,带着面纱,她漫步江边,以笛就唇,迎着江风吹奏起来。 笛声清亮,马扩听在耳里,只觉风疾云开,声与景竟融为一体,不觉讶异。 随即乐音大作,数十名男女手持胡琴、琵琶、竖琴、风笛,各种叫不出名目的乐器一起演奏起来。 俄尔,一群妙龄男女,围绕一团篝火,踏足舞蹈,舞姿千变万化,令人沉醉。 在场的众人,都是如痴如醉,过了半晌,乐声则渐渐低沉,舞蹈缓缓停下。只有那笛声,却越来越高,直入云霄,又在云破雾散之际,戛然而止。 易卜拉欣笑道:“宋使以为我国音乐如何?” 马扩赞道:“乐舞合一,十分动人。” “比贵国音乐如何?” “我国音乐,自有独到之处。” “本王听说汉人中的士大夫,都精擅文学、音乐,剑术,宋使能得皇帝陛下器重,想必是其中的佼佼者,不知能否赐教一二呢?” 马扩莫名其妙,心想这国王怎么回事?忽然跟我比什么音乐?不过人家既然放出话来,他也不能弱了大宋的名头。 如果是以前,他最多就是装傻蒙混过去,可是如今嘛。自从练习天脉灵气以来,他的五感变得强大无比,手脚动作也日益协调。听觉、嗅觉、视觉、记忆等能力都得到了极大的加强。 黑暗中也能视物,食物若不对劲一尝便知,极细微的声音也逃不过他的耳朵。绘画栩栩如生,奏乐余音绕梁。 “今日赴宴,未带乐器,我让人去取一下。” 说罢便命一位随从去迎宾馆取琴,那人答应一声,转身便走,只一步,就跨出一丈多远,再走两步,整个人就如飞一般,化作一点青烟,倏忽不见了。 在场的人看得一阵惊讶,心说那些逃回来的人说宋人有神的庇佑,果然不假。 不一会,那名随从将马扩的七弦琴取了回来。 马扩将琴抱在膝上,随手一挥,迎着江风弹奏起来。 那琴音悠悠扬扬,一半散入江风,一半飘入云端。 在场众人,无论远近,都只觉那琴音似在耳边回响。 渐渐地,随着那琴音,竟被牵动了心弦,喜怒哀乐随着音乐起落。 琴音高昂时,心开神爽,喜气洋洋;琴音低回时、幽愁暗恨,自然滋生。 心随乐动,忽喜忽悲。 蓦地,江面之上忽然出现圈圈涟漪,一条鱼儿从水波之中跳跃而出,然后越来越多,千百条鱼儿随波起舞,蔚为奇观。 忽然,空中振翼之声大作,东南西北各处又飞来无数雀鸟夜莺、杜鹃、百灵,还有许多不知其名的鸟,围着马扩振翅翱翔,鸟语缤纷。 喀喇汗人哪见过这种异象,目眩神迷,心跳不已。忽听一声鹰唳,一只苍鹰划破苍穹,紧接着铮的一声,琴声止歇,飞鸟游鱼,各自散去。 良久,易卜拉欣才鼓掌道:“传闻中国有异人,今日一见,果真如此,佩服佩服。” 马扩听了通译,淡淡道:“此小道尔,大王谬赞了。” 易卜拉欣望着楚河对岸,忧愁地说道:“贵国万里远来,借一片草场栖身,原是应该。只是我父汗身陷之后,本王勉强继承大位,却有宵小之辈作乱,欲割据自立。我国国土本就狭小,若再割让一片草场给贵国,就无容身之地了啊。” 马扩一听就明白了,心说你搁这等着呢,便道:“若是大汗愿与我国结为兄弟之邦,那贵国的事,我国自然义不容辞。” 他想,原来东喀喇汗国又要分裂,既然如此,正好拉一派,打一派。 易卜拉欣听了这话,很是高兴,又问:“我父汗在贵处,可还好么?” 马扩鬼扯道:“老汗和活佛都受到了我国皇帝陛下的厚待,我国的国师还将养生之术传授了给他,如今他们乐不思蜀,都愿意在我国长久地住下去。” 这是在告诉易卜拉欣,你要是答应老子的要求,我就不让你爹回来了。你这个王位啊,就可以继续做下去啦。 其实他怀里还揣着赵榛写的那道装逼的圣旨,不过审时度势,他并不打算拿出来。 出使之前,赵榛已经授权他见机行事了。 易卜拉欣听了这话,动情地道:“伊犁河水草丰饶,父汗年纪大了,若能在那里学习养生之道,倒也不错。只是他一人在那里,孤苦无依,不免思念亲人,我想让王弟前往服侍他,宋使以为如何呢?” 马扩心中暗笑,正色道:“大汗果然纯孝,那自然是极好的。” 易卜拉欣又道:“刚刚吹笛那位少女,乃是本汗亲妹。听闻宋帝年轻,不若两国结为秦晋之好如何?王妹嫁过去,也正好侍奉父亲。” 马扩心想,你搁这买一送一呢。正色道:“本国已有皇后,公主若是嫁过去,就只能屈尊做个皇妃了。” 易卜拉欣点点头道:“先来后到,那也只能如此了。只待我国叛乱一平息,本汗就把王妹嫁过去。至于伊犁河谷嘛,那自然就是王妹的嫁妆了。” 马扩算是明白了,搞了半天,搁这儿等着呢。土地算作妹子的嫁妆,面子自然就保住了。 而且,还得帮他平叛还行。 这要求……不过分哦! 第93章 密谋刺杀 楚河对岸,一座山脚下的营地里。 葛逻禄首领阿史那摩正在和康里首领骨力捷一起喝酒。 葛逻禄人是操突厥语的游牧部落,铁勒诸部之一。 康里人康里是钦察别部,又称东部钦察。是古代高车人后裔,在北魏时,一部分高车人越过阿尔泰山,到了楚河地区和咸海以北游牧。 他们本来就不是正经的突厥人,和突厥人一起建立喀喇汗国不过是抱团取暖罢了。 后来喀喇汗国分裂成东西两个部分,他们就开始离心离德。 还好老汗阿斯兰还有些威望,才不至于继续分裂。 可是,自从阿斯拉被抓,易卜拉欣继承新的桃花石汗,他们就不淡定了。 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也配对老子们发号施令吗? 所以他们就要求分家另过。 他们的要求倒也不过分,伊犁河谷已经被宋人占了,肥沃的伊犁盆地他们也不指望。 只要将伊犁河谷以南一直在阿克苏地区的领土分给他们就行了。 这片领土虽然广袤,但是多沙漠,山地,适宜放牧的地方并不多。 但是易卜拉欣如何能够答应?本来就在和西喀喇汗国打仗,一旦再次分裂,如何抵抗西喀喇汗? 这也是新任桃花石汗甚至愿意放下仇恨愿意和大宋结盟的原因之一。 阿史那摩笑道:“我的探子来报,易卜拉欣宴请宋国的使者,和宋人结盟了。” 骨力捷吃下一大块手把肉,擦了擦手,不屑地道:“真是笑话!汗国的伊犁河谷都被宋人占了,易卜拉欣的阿爸还在宋人手里,他居然能捏着鼻子和人家结盟。” 阿史那摩喝下一碗马奶酒,笑道:“这你就不懂了,易卜拉欣还要把兰娅公主嫁给宋帝,让她去侍候老汗。这样老汗就不用回来了,他的宝座才坐得稳呢。” 骨力捷张大了嘴巴,这特么可真做得出来。 “那伊犁河谷呢?” “自然是算作公主的嫁妆。” “……” 骨力捷彻底无语了,他埋头吃肉不说话。 “你知道易卜拉欣和宋人结盟的条件是什么吗?” “什么?” “他要宋人出兵,干掉咱们。” 骨力捷不吃了,他狠狠将小刀插在了桌上。 “咱们只不过要一些沙漠和草场而已,这他都容不下。喀喇汗已经没有希望了,谁愿意和他绑在一起死?”骨力捷愤愤不平。 “宋人很强大,如果易卜拉欣和宋人联手,咱们死定了。” “你准备怎么办?” “咱们要破坏易卜拉欣和宋人的联盟,最好是让他们打起来,然后咱们就坐山观虎斗。” “这……可能吗?易卜拉欣为了拉拢宋人,伊犁河谷都可以送出。” “你知道宋人的使者是什么人吗?是他们的驸马。” “文人?”骨力捷对中原的事也听说过一些,知道他们的高官都是文人。 “没错,那个人叫做马扩,是宋国大长公主的丈夫。不过……他的身边倒是有一些高手护卫。” “你想刺杀他?” “当然,只要他死在八剌沙衮,那宋国一定不肯善罢甘休。就算不发兵攻打八剌沙衮,最起码双方也不会结盟了。” “这倒是个办法,可若是易卜拉欣为了平息宋帝的怒火,将咱们交出去呢?就算他拿我们没办法,咱们也和宋人结仇了。” “你想过一个问题没有,这个宋帝,为什么中原的花花世界不待,要跑到咱们这苦寒的地方来?” “这个我已经打听过了,他应该是在中原斗争失败了。” “正是,刺杀成功之火,咱们立刻就走,到阿克苏去。他就十万人,总不能穿越千里沙漠去打咱们吧?然后咱们派使者到中原去,找到那个正牌的宋帝,告诉他这里发生的一切。他能容许这个伪帝在此地逍遥吗?” “必然不能!” “是啊,虽然路途遥远,宋帝不一定会发兵,但最起码会给咱们许多支援。到时候咱们派商队去,和宋人贸易,接受宋人的援助,有了钱,咱们就可以招兵买马……” 阿史那摩越说越来劲,忍不住憧憬起来。 “干了,我把最厉害的勇士交给你!”骨力捷斩钉截铁地道。 “我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我听说宋人是被神眷顾的子民,他们可以发出神奇的力量。” “不过是一些会使用查克拉的高手罢了。其实世上这种高手不少,比如纳措活佛就是其中之一。我曾见过纳措活佛练功,他的手会变得赤红色,一掌下去,就能将石头拍成齑粉。” “那怎么活佛还会被抓?”骨力捷惊疑不定。 “那是因为宋帝身边那个大将军,乃是一位绝世高手!不过你不用担心,绝世高手也不是草原上的羊粪蛋,到处都是。马扩的身边不会有这样的高手。” “但……就算是一般的高手,也不容易对付吧!” “我从阿萨辛派请来了专业刺客。” 骨力捷瞪大了眼睛。 他曾经听说,在波斯一代,连绵的群山之中,有一座叫作“鹫巢”的城堡,城堡的主人叫做“山中老人”。 “山中老人”的手底下,拥有许多悍不畏死的刺客,他们不断地向周边国家的贵族发动袭击,就连强大的塞尔柱帝国也不例外。 他们常常会先选定目标,投下恐吓信,索取钱财。如果对方不从,就会面临无穷无尽,神出鬼没地刺杀,直至目标死亡为止。 就连塞尔柱帝国的宰相,也死在他们的手里。 甚至远在欧洲的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也不得不低头。 阿萨辛派的总部位于数千米高的山崖上,地势险要,非常难以攻打。 如果不能一次性剿灭,定然将会遭到阿萨辛派的暗杀报复。 因此各国都是敢怒不敢言。 “你疯了吗?为什么要招惹那些疯子?” “我原本是想刺杀易卜拉欣的,现在改变主意了。阿萨辛派只是求财,只要咱们给够钱,就不会有事。” 骨力捷想了半天,终于妥协:“咱们什么时候动手?” “今晚,他们一定料不到白天刚见面,咱们晚上就会动手。” 第94章 刺客信条1 ps:爱丽丝这个名字太欧洲了,改成了兰娅。 今夜有大雾! 每年的四月,都会有大雾。 这也是阿史那摩会在这个时节请来刺客的原因。 不过他本来想刺杀易卜拉欣的,现在却改变了目标。 草原上的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就算有固定城市,建筑也不多,马扩和他的侍卫们住的迎宾馆,实际上一个大帐篷。 马扩正在和手下商议,如何对付葛逻禄人和康里人。 “驸马爷,咱们贸然给陛下领个妃子回去,不太好吧?”马扩手下一个叫卓广汉的年轻人说道。 马扩笑道:“这个自然要陛下自己做主才行。不过这个兰娅公主的嫁妆可是整个伊犁河谷,想来陛下也无法拒绝吧。” “那是,这嫁妆绝对是大手笔了!” 另外一个叫萧烈的手下道:“这无非是那个小汗给自己找台阶下罢了。草原咱们已经占下了,他能咋的嘛。” 萧烈是契丹人,他自然要向着他们家皇后萧塔不烟。 这踏马忽然给皇帝陛下领个年轻貌美的小公主回去当妃子,这不是给皇后娘娘找不痛快么! 马扩道:“联姻这事等回去汇报官家之后,让他自己来决定即可,只不过易卜拉欣的要咱们干掉葛逻禄人和康里人,咱们要想想如何达成。” 卓广汉道:“驸马爷,这两族加起来也有几万人吧,想要干掉他,恐怕只有回去请陛下发兵来攻了。” 马扩摇摇头:“但是一来一回,几个月都过去了。万一葛逻禄人和康里人在此时投靠了西喀喇汗国,对官家的统一大业来说,平添许多麻烦。” 卓广汉睁大了眼睛:“驸马爷,你不会想自己解决吧?咱们这个使团才一百人,对方有好几万人呢。” 马扩道:“汉朝时有个人叫做班超,他奉命出使西域,到达鄯善国。起初,鄯善王对班超等人嘘寒问暖,礼敬备至,后来态度突然变得冷淡起来。 班超打听到是因为匈奴使者来了,便召集手下三十六位将士,趁夜袭杀匈奴使者的驻地。将匈奴人尽数杀死,并提着使者的首级去见鄯善王。鄯善王吓得手足无措,从此归附大汉,不敢再有异心。” 众人听说大汉的使者这么牛鼻,皆尽神往。 萧烈虽然是辽人,但是辽人一向以中国正统自居,对于汉唐盛世,那是相当向往的,所以他听了这个故事,也是一脸崇拜之色。 马扩道:“班超有三十六名勇士,咱们却有一百人,班超的勇士都是普通人,咱们可都是超级战士。” 众人听得目瞪口呆,怎么也没想到马扩居然想用一百人去干对方几万人。 却听马扩道:“这两日有雾!咱们只要偷偷摸进对方的大营,干掉阿史那摩或者骨力捷,提着他们的脑袋往易卜拉欣面前一扔,瞧他有什么话说。” 众人这才松了口气,原来是斩首行动,这个虽然冒险,却似乎有些可能。 马扩又道:“易卜拉欣那厮想利用咱们的大军帮他平叛,哪有这么好的事。咱们的人口有限,损失不起。咱们替他干掉阿史那摩和骨力捷,如果他还搞不定葛逻禄人和康里人,那这种盟友要来何用?” 萧烈立刻明白了,跷起大拇指赞道:“驸马爷高明,这样一来,不仅东喀喇汗国会为我所用,也不必担心那两支叛军投靠西喀喇汗国。最重要的是,咱们还不用发动大军劳师远征。” 马扩点点头:“如何,干不干?” 两人一起拱手道:“听凭驸马爷差遣。” “好,今夜好好休息,养足精神,明晚动手。” “是!” “去休息……等等,有敌袭。” “敌袭?” “这雾不对劲。” 马扩用手指沾了一点飘进帐篷来的雾,在手指上捻了一下。 “这是灵雾,把人叫起来。” 马扩话音刚落,帐篷里的牛油蜡烛“啪”的一声熄了。 “点灯!” “驸马爷,灯点不着!” 有人去点灯,却发现火根本点不起来。 “我来。” 萧烈掏出两柄匕首,运足火脉灵气,“叮当”一声,双匕相交,一缕火星落在牛油蜡烛上。 然而,光亮一闪,便又熄灭了。 原来灯芯不知何时竟然被浸湿了。 “全员聚到一起,举盾。”马扩吩咐着,朗声说道:“来者何人?” “嗖嗖!” 对方没有说话,却是一阵弩箭,穿透帐篷,朝着众人激射而至。 众人缩成一团,用盾牌护住要害。 黑暗之中,不是有人发出闷哼,显然是受伤了。 那些弓箭似乎无穷无尽,一直响了顿饭工夫,这才停下。 然后,帐篷撕裂而开,一群灰衣人持着弯刀,冲了进来。 “杀!”马扩怒喝一声。 黑暗之中,二十柄斩马刀瞬间变得赤红,在黑暗之中如同火炬,照着前方影影绰绰的人群。 那些杀手没料到在如此伸手不见五指的浓雾之中,竟然有人会能出光亮,顿时知道上当了,但马扩的人已经如狼似虎地冲了上去。 那些杀手中除了少数的阿萨辛派刺客之外,大多是阿史那摩和骨力捷的亲卫,虽然骁勇,也只是些普通人,哪里是这些超级战士的对手,瞬间便被砍菜切瓜般打倒一片。 马扩道:“留活口!” 还好马扩喊得早,不然就被杀光了。 萧烈踩在一个人的脑袋上,手中冒着火光的斩马刀对着他的脸,厉声道:“你们是谁派来的?” 那名活口感到一股炙热的气息在脸上游荡,吓得魂不附体,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不说杀了你!” 卓广汉翻了个白眼:“他听不懂你的话。通译呢?” 通译从桌子底下爬出来,说道:“在这里呢,吓死小人了。” “问问他们是哪儿来的。” 通译连忙用突厥语问话,那人死硬不答。 萧烈笑道:“咱们给他两个冰火两重天!” 说着往他左手注入一道火脉灵气,那人顿时感觉一股热气从手心开始往上蹿,四肢百骸,酷热难耐。 卓广汉摇摇头,给他右手注入了一道水脉灵气。那人感觉到一股清凉的气息从右手游了出来,顿时感觉舒服了。 但是两股灵气一触,立即就像爆炸一样,整个人都颤抖起来。 他尖叫道:“我说!” 马扩见他肯开口,顿时大喜,凑了过去。 便在此时,从帐篷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一道幽月般光轮,忽然亮起。 第95章 刺客信条2 那一道幽月般的刀轮,发出灿烂夺目的光彩,如同月之华晕,如梦幻般穿过人群,朝着马扩掠来。 它的速度并不快捷,但不知为何,马扩身前的数名战士,却都忘记了抵挡,似乎那幽月的光芒,震慑了他们的心神。 那一道梦幻般的光轮,穿过人群,缓缓地,缓缓地掠来…… 眼看就要刺中马扩。然而,就在那一刹那之间…… 那道光轮,忽然脱手飞出,如同一轮弯月,在空中划出一道华美的影子, 刺破帐篷,飞了出去。 “拿下!” 马扩一声怒喝,萧烈和卓广汉刀剑齐举,瞬间将一个灰衣人击飞。随即一名战士用刀抵住了他的脖子。 那灰衣人叽里咕噜说了一句。 马扩道:“他说啥?” 通译道:“他说不可能,不可能。” 通译说这话的时候,还模仿了那灰衣人的语气,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引得众人一阵欢笑。 那灰衣人哪里知道,马扩修炼的是天脉灵气,这种惑人心神的幻术对他无效。 马扩笑道:“你是谁派来的?” 那杀手自然不说,于是萧烈和卓广汉又上前给他来了一发冰火两重天,搞得那杀手欲仙欲死。 杀手抵受不住,连忙表示愿说。 萧烈撇撇嘴:“真他妈的贱骨头!” “谁派你来的?” “阿史那摩。” “葛逻禄人,哼!他为什么要杀我?” “你是大宋的驸马,只要你死了,宋人和东喀喇汗就会交恶。到时候东喀喇汗就顾不上他了。” “你是什么人?” “杀手!” “废话,从哪儿来?” “小人本是塞尔柱帝国培养的杀手,有一日接到刺杀阿史那摩的任务,结果阿史那摩给了双倍价钱,我就跟着他,当了他的近卫。” “这……”众人一阵无语,难怪他一用刑就招了,这厮是半点节操也没有啊。 “这雾是怎么回事?”马扩用手扇了一下浓重的雾气。 “那是查克拉之雾。” “有什么说头?” “用特殊的查克拉混入浓雾之中,可以形成一个和外界隔绝的空间。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无论里面发生什么事,外界也听不到。” 马扩点点头,心想还有这功能? 他早就知道灵气并非自己这帮人独有。在中原就有高人会使用内力;在草原也有人能使用查克拉。 内力和查克拉都是灵气不同的叫法而已,据说在泰西之地,那里的人管这个叫魔力。 “把你这个秘法,说给我听。” “大人,此乃不传之秘。啊……停停停,我说,我说……” 萧烈踢了他一脚,骂道:“让你犯贱!” 那杀手疼得撕心裂肺,断断续续地说了起来。 然而那秘诀深奥晦涩,通译又没什么文化,似懂非懂,翻译得磕磕巴巴的。 众人凝神静听,虽觉话中大有深意,但具体到细微处,却又无法明白,一个个都深思起来。 卓广汉本身学的是水脉灵气,他忍不住伸出一只手,开始推演起来。一团雾气,在他手中飘来荡去。 大家思索着那秘诀,一些亮起来的斩马刀也暗淡下去了。 便在此时,马扩的手中忽然飞出几缕白色的物事,那白色物事绕过众人,瞬间化作一道道大网,只听哎哟几声闷响,马扩双手如飞而动,大网上下翻飞,顿时将几个灰衣人兜住。他们用刀割网,岂料那网柔韧无比,根本割不动。 马扩笑道:“这是‘天罗’,你们逃不掉的。” 原来那几个灰衣人趁着众人沉思秘诀之际,偷偷地摸了上来。 他们的身形和浓雾融为一体,手上的刀也没有半分光泽。 他们行动时绝不发出半点声息,照理来说是不可能被发觉的,只可惜他们遇见了马扩。 这种浓雾对马扩没有任何作用,他早已目运灵气,看穿了一切。 之前那位杀手见伙伴被擒,露出惊恐之色,骇然道:“不可能,不可能。” 突然咧嘴一笑,头一歪,就此死去。 他一死,便听连声闷恨,网中之人皆尽死去。 卓广汉吓出一身冷汗,惊魂未定地道:“这暗杀术真的防不胜防,多亏有驸马爷,不然咱们全得死。” 杀手一死,灵雾消散,牛油蜡烛重新点上。 萧烈看着那几个人的死状,奇怪地道:“他们笑什么。” 众人看去,只见几个杀手全都面露微笑,似乎很是高兴。 不由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觑。 萧烈问通译:“你知道他们为什么笑吗?” 通译摇摇头,表示不知,大家又去找那个活口,但他只知道杀手是他们的头人阿史那摩请来的,别的就一概不知了。 “邪了门了!” 众人却不知道,这正是这些刺客们甘愿赴死的关窍所在。 山中老人在群山之中建了一个大花园,花园中宫殿金碧辉煌,奇珍异宝唾手可得。 美酒、美食,随意享用。 花园中还住着来自世界各地的美貌少女,个个都能歌善舞,温柔可人。 山中老人会收养一批幼童,教他们各种本事,等他们成年之后,便以迷药将他们迷昏,然后送入花园。 这些年轻人醒来之后,便感觉自己置身天堂,他们在此地寻欢作乐,醉生梦死。 几天之后,山中老人再将他们迷晕,带出花园。 年轻人们自然对前后生活的落差感到非常失望,山中老人便告诉他们,如果为了教派舍生而死,便可重回天堂。 于是,这些杀手们在进行暗杀行动时,就会变得悍不畏死,刺杀成功率极高。 因为一旦全力以赴完成任务的时候挂掉了,就可以上天堂享用美酒与处女。 当然了,重点是要全力以赴。偷奸耍滑死了没处女,还得下火狱。 …… 马扩看着一地的尸体,沉思片刻,忽然说道:“这是一个机会。” 他将活口拎起来,说道:“你知道阿史那摩住在哪里,对不对?” 活口战战兢兢地说道:“是……是,两位头人在等我们的消息。” “很好,带我们去见阿史那摩。” “不……”活口害怕起来,正要拒绝,忽然浑身一颤,乖乖点头道:“是!” 马扩道:“我已经控制住他了,他将带我们去见阿史那摩,行动起来。” 众人轰然应道:“是!” 第96章 大汗嫁妹 易卜拉欣搂着自己的王妃正在沉睡,忽然侍女前来禀告,宋使马扩求见。 易卜拉欣见天还没亮,不由得一脸懵逼,心想宋使这么早过来干嘛? 但他也不敢怠慢,连忙穿好衣服,亲自去迎接马扩。 马扩一见易卜拉欣,就命人送上两个木盒,说道:“外臣清早前来,特备了一份薄礼,送给大汗。” 易卜拉欣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连忙命人接过。 马扩笑道:“请大汗一观。” 易卜拉欣见状,命人将盒子打开,瞧了一眼,不由得大惊失色。 那盒子里,赫然是两颗血淋淋的人头。 阿史那摩和骨力捷的人头! 马扩道:“请大汗速速调兵遣将,如果速度够快的话,说不定对方还没有发现首领已死。” 易卜拉欣听了这话,惊出一身冷汗。 宋人太可怕了,竟然悄无声息就将阿史那摩和骨力捷和人头取了回来。 如果他们暗杀自己的话…… 易卜拉欣感觉自己的脖子凉飕飕的。 他打了一个冷战,连忙调兵遣将,渡过楚河去征伐葛逻禄人和康里人。 马扩云淡风轻地道:“左右无事,外臣请求去观摩大汗平叛。” 易卜拉欣硬着头皮道:“荣幸之至!” 易卜拉欣换上甲胄,和马扩出了门,三军早已集结完毕,他大手一挥,战马纵横,从草原上呼啸而过。 明亮的阳光驱散了浓雾,震撼的马蹄声惊醒了葛逻禄人。 敌军入侵,他们连忙去找阿史那摩汇报,却只在大帐之中,见到几具无头的尸体。 群龙无首,顿时大乱。 慌乱之中,许多人往外逃窜,但都遭到了易卜拉欣无情的追杀。 而更多的人,则被俘虏。 忙到下午,易卜拉欣便顺利地控制了这两个有二心的族群。 按照规矩,这两个族群的青壮年会被杀掉,妇女和儿童会沦为奴隶。 马扩出面阻止了屠杀! 也可能是因为他身为汉人,自小受到儒家的教育,不忍心看见屠杀。 也可能是因为,西宋现在缺人口。 这些人体格健壮,弄去挖矿、种地、建城都是一把好手啊,杀了太可惜了。 易卜拉欣现在对马扩十分畏惧,这些宋人竟然能摸进几万人的营地,神不知鬼不觉地刺杀对方的首领,这实在太恐怖了。 于是他爽快地将这些人当做了兰娅公主的嫁妆,送给了马扩。 马扩哭笑不得,怎么又是嫁妆? 来看官家不娶这个老婆是不行了。 易卜拉欣当然有自己的打算,宋人这么牛叉,双方一旦联姻,这条粗腿就算是抱上了。 西喀喇汗背后有塞尔柱,我的背后有大宋啊。 要是西喀喇汗打过来,你宋帝总不能不帮我这个大舅哥吧? 我这又是嫁妹子,又是送土地,又是送人口的,这么够意思,有事你能不帮吗? 我听说你们汉人,可那是以仁义为先的啊! 马扩也没有办法,是自己开口讨要这些人口的。 面子得给人留点吧? 嫁妆就嫁妆吧。马扩一个头两个大。 易卜拉欣行动力强悍无比,这边把人一绑,再弄上一只押送队,就要给马扩宋给伊犁河谷去。 这可倒好,还包邮! 与此同时,兰娅公主也被打扮了起来,收拾得漂漂亮亮的,送上马车,准备风光大嫁了。 而易卜拉欣的亲弟弟拉希德,则负责送嫁。 嗯,一位亲王送嫁,这非常的体面。 只不过送完嫁就不用回来了,搁宋人的地盘待着吧。 马扩的使团目瞪口呆地看着易卜拉欣一顿骚操作,然后举行了盛大的欢送仪式,就将自己送走了…… 出了城,马扩等人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觑。 虽然但是,兰娅公主已经在车上了,那就……回家吧! 马扩一想这公主以后就是皇妃了,也不敢怠慢,连忙把自己的超级马车让给兰娅公主坐,自己骑马跟随。 兰娅公主莫名其妙就被自己的哥哥给嫁掉了。虽然说作为公主没有自己选择夫婿的权利,但如此仓促,她还是有些郁闷。 而且,大哥还把二哥弄来送嫁,看二哥一脸欲哭无泪的样子,谁还不明白,那就是放逐。 大哥真是太薄情了。 兰娅有些恐惧,这些人都是传说中的异教徒,听说他们在伊犁河谷烧杀抢掠,使得许多牧民失去了家园,连自己的父汗也失手被擒。 他们的使者只有一百人,就吓得大哥像一只鹌鹑一样,怕得要死。 不过,她又有些憧憬,因为那天,在楚河边上,她听到了一支如天籁般的乐曲。 那是宋人的正使马扩大人吹出来的,听说他是宋国的驸马,他的妻子也是一位公主呢。 兰娅戴着面纱,惶恐地坐上了马扩让给她的马车。 那两匹骏马可真帅气,虽然她在草原上长大,也很少见到这样的骏马。 他们竟然用这样的骏马来拉车,兰娅有些不可思议。 坐在马车内乳胶制作的垫子上,兰娅感觉自己如坠云端。 好舒服,好柔软啊,这是什么材质做的呢?不过她也没敢多问。 马扩从将马车旁边的一块盖板翻开,介绍道:“这里有零食和茶水,殿下若是无聊,可以吃一些打发时间。”说完便出了马车。 马车开动了,稳稳当当地前行着,兰娅惊奇地发现这辆马车居然一点都不颠簸。 这是为什么呢? 她随手拿起马车上的一个乳胶枕头,抱在怀里,却惊奇地发现那个枕头又轻又柔,压扁了一松手,马上就会复原。 这好像……跟屁股下的坐垫是同一个东西做的? 她的心里有好多疑问,可是却没有人可以为她解答。 闲着无聊,随手拿了一个零食丢进嘴里。 咦,好甜。居然是珍贵的麦芽糖。 草原上不长庄稼,他们获取甜食主要靠蜂蜜。作为公主,麦芽糖她还是认识的,只不过从小到大,也没吃过几次。 “这位宋国的皇帝,很是富有呢!”她想。 可是,这个驸马看着就三十多岁了,皇帝一定很老了吧? 想着自己年轻轻,却要嫁给一个糟老头子,兰娅不禁忧愁起来。 她默认宋帝是这位驸马的岳父了,却没想过自己就是公主,她的哥哥并不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