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上曲》 第1章 ?塞上曲(顾萦茴) 卷一 楔子 中秋节,明月夜。 木族千叶王朝的长平王府。 小园中,秋菊盛放。 清丽娴雅的长平王妃摆下贡桌焚香拜月。 “娘,您在祈求什么?” 望着母亲虔诚的模样,八岁的大女儿乐瑶好奇地问。 王妃缓缓睁眼,回过头,冲着身后围坐的三个儿女柔柔地微笑,“娘祈求月神,保佑血木两族和平共处,以后不要再打仗了。” 虽然是笑着在说,内心却饱含着一腔苦涩。身为木族王妃的她,出身却是血族艳炽王朝的皇族,当年由于一段机缘与当时还未发迹的长平王相识,忠于爱情的她背弃了家国民族私奔而来,从此掩埋了自己的身世。 而血木两族之间的关系向来不睦,数十年来战火不断,长平王对她的爱情也终因着民族大义的冲击而变得脆弱无比,一天比一天冷淡。 无论是为国还是为家,她都希望两族有一天能实现和平。 “如果你们有什么梦想,也可以来求求月神。”掩饰着心中的不如意,王妃向儿女们招呼着。 十岁的儿子乐蠩用早熟的眸子看了看母亲的脸,率先跪倒在贡桌前,“娘的梦想就是我的梦想,求月神娘娘早日实现它。” 生性活泼的乐瑶马上也上前跪下,“我希望自己可以天天吃好玩好睡好,永远都开开心心快快乐乐没有烦恼。” 真没志气,乐蠩鄙视地朝大妹妹撇撇嘴。 “你呢?”王妃偏头看向最小的孩子,温柔地问,“我们的小乐璇有什么梦想?” 小郡主乐璇,当时才只有五岁,生得粉妆玉琢,睁着懵懂的眼睛,她不解地问:“什么叫梦想?” “切!”哥哥乐蠩更为鄙视地嘲笑起自己的小妹妹。 十年后 深秋,万物萧瑟,但郊外的野菊却开得正艳,五彩缤纷。 十五岁的女孩,一身素白,孤寥地站立在一座高大的坟碑之前。 她的五官精致,年纪虽小,气质却是与生俱来的高贵出尘。 “娘,我现在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了。”对着坟碑,女孩喁喁地诉说,“我的梦想是要成为一棵大树,成为我所挚爱的亲人可以遮蔽、支撑和依靠的大树。” 小小的脸上虽布满了稚气,眼睛里却露出坚毅的光。 “娘,我一定会做到。” 这年春天,木族的老皇帝驾崩。长平王萧雁翔与手掌兵权的定国侯花赞拥立庶出皇子李映先为帝。 不久,新皇帝娶了定国侯长女花定容为皇后,晋封长平王为摄政王。长平王萧雁翔由此成为千叶王朝历史上第一个外姓的摄政王。 可惜长平王妃已于去年冬天病逝,无缘享此盛景。 同年秋,刚行过笄之礼的长平王府小郡主萧乐璇与定国侯的独生子花定洲订下了婚姻之约。 政治联姻,用意极为明显。 又三年以后 佳郁,乃木族千叶繁华的都城。 尽管边疆征战连年,这天子脚下,依然是歌舞升平、纸醉金迷。 茶楼酒肆、歌馆妓寨,天天宾客盈门,喧哗不已。 藻云轩,乃京城最大最负盛名的歌楼。接待的都是达官显贵、皇亲国戚。 平时,没有人敢在此肆意妄为,而一旦真的有人闹事,也绝对是有闹事的本钱。 这不,一位年轻的公子,喝醉了酒耍酒疯,开始乱砸场子。 周围有好些看热闹的,其中不乏王公贵族,却没有一个人敢出言劝阻。只因闹事的人是长平王世子。 长平王世子萧乐蠩,二十三岁,自四年前母亲去世之后便成了京城有名的败家子。不务正业,沉迷酒色,为人又阴冷暴躁、蛮不讲理。只是碍于他父亲至尊显贵的身份,无人敢惹。 可怜的歌楼老板,此时只能冒着冷汗搓着双手自认倒霉。 正当局面混乱不可开交之际,大街上传来一声洪亮的通报:“长平王府小郡主到!” 顿时,藻云轩的老板大大松了一口气,几乎要当场叩谢老天垂怜,就连身旁围观的众人也通通都是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一顶看来朴素的青花小轿由四个轿夫抬着稳稳落在了歌楼的门前,有侍女掀起了轿帘,最先出现在公众眼睛里的是一只纤纤素手,自帘中伸出扶住了轿门。 十八岁的长平王小郡主萧乐璇,在京城的名门闺秀中已经久负盛名。 小郡主十四岁未成年时其母长平王妃便已病逝,大郡主萧乐瑶又早已远嫁塞外。年幼的萧乐璇在承受丧母之痛的压力之下毅然挑起了长平王府女主人的重担,小小年纪,行事却周到老练,把王府的收入支出往来应酬都处理得井井有条,成为长平王爷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 整个京城,谁不知道乐璇郡主几乎就是长平王府的顶梁柱?长平王能全心扑在国事上而无后顾之忧,不就是因为有这个能干的女儿在背后打点一切?而世子萧乐蠩能毫无负担地整天吃喝玩乐胡闹鬼混,亦正是因为有这个能干的妹妹把一切事务都处理妥当之故。 萧乐璇手扶着轿门,微微弯腰,步出了小轿。一袭银灰色的亮丽锦袍衬着高雅不群的气质映入众人的眼帘。 立刻,人群中有人惊叹:“传说长平王府的小郡主不但德才兼备而且美若天仙,果然名不虚传!” 风华绝代的乐璇郡主迎着众人的目光大方从容地进入藻云轩,看到面前的一片狼藉,脸色便沉了下来。 有点悲伤地望着面前衣衫不整发着酒疯的男子。 “你够了没有?” 萧乐蠩抬头望向来人,原本姣好的面容因宿醉而显得邋遢憔悴。当认出来人之后,原本迷离的眼神阴沉下来,“凭你也来管我?” 叹了一口气,她压抑着心底的悲愤,“我不是来管你,只是来看看你沦落到了什么程度,还想问问你,到底要疯到几时?” “住口!别以为你真的是长平王府的真主子了!怎么说我都还是你的哥哥!”乐蠩瞪着她,眼神凶悍。 不被吓到,乐璇的面部表情一贯地冷静,“我来只是想跟你说几句话,说完就走。”顿了一顿,用一种刻意平板的语气叙述着,“不知一向在歌楼酒馆厮混的哥哥你可曾听说,血族艳炽国最近新立了皇太子,太子主张睦邻友好和平共处,目前已经向我朝递出了求和书,皇上已经接纳了,而我们的父王为表诚意,请旨亲自出使血族签订和谈协议……” 听到这里,萧乐蠩已经忍不住了,有点激动地问:“是——真的吗?” “父王已经答应,带我一起出使。”乐璇没有回答他,继续平板地道,“记得很多年前,有一个小男孩说,母亲的梦想就是他的梦想,现在,母亲的梦想就快实现了,我作为她的女儿,要为她完成……只不知道当初那个信誓旦旦的小男孩,如今又是作何想法呢?”她转过身去,“我的话说完了,我走了。” “乐璇!”他在背后动容地急唤。 再度悲悯地看了身后这个与她血脉相连的人一眼,乐璇缓缓地道:“假如你当初是为了母亲而堕落,那么,也该是为她而振作的时候了。” 毫不留恋地离开,到门口,遇到早已俯首听命的歌楼老板,她又换了一副表情,和颜悦色,“今天世子在此造成的损失长平王府自会负责赔偿,明日午后你到王府的账房来结账,我会吩咐下去的。” “多谢小郡主!多谢!” 老板磕头如捣蒜,点头哈腰地送她出门,围观的人亦自动地让出了一条走道。 人群之中,有一个少年公子,瘦瘦高高,肤色黝黑健康,眉目细长,斜飞入鬓,站在最前面十分瞩目,望着她,他的目光充满了爱慕——正是定国侯世子花定洲。 此情此境,打了个照面,两个人都显得有点尴尬。 长平王府与定国侯府向来就走得近,乐璇与花定洲本也是自小的玩伴,只是定了名分之后,见面就多了一份拘束。 微微颔首致意,乐璇樱唇轻启:“花……哥哥。” 花定洲慌忙朝她回了一礼,脸涨得通红,“璇……妹妹。” 歌楼老板这时已经回了店中,小心地绕过呆滞的萧乐蠩,张罗着手下伙计收拾桌椅,又张罗着歌女重新开唱招揽生意。 丝竹管弦拨弄,悠扬的曲调传到了大街上,歌女清亮的嗓音缠绵地演绎着相思的歌谣—— 自送别 心难舍 一点相思几时绝? 凭阑袖拂杨花雪 溪又斜 山又遮 人去也 乐璇刚坐进了轿中,听清楚了歌词,一怔。 脑海里蓦然浮现出一个清晰的影像:洁白的衣衫、俊雅的面容、温暖的眼神…… 同时,自己在母亲墓碑前所发的誓愿也在心底浮现:“我的梦想是要成为一棵大树,成为我所挚爱的亲人可以遮蔽、支撑和依靠的大树。” 所有梦想的实现都需要付出代价,所以,她知道自己注定永远也没有办法跟真正所爱的那个人在一起…… 此次出使艳炽,必定可以经过边城大堰集,大堰集有她的姐姐和姐夫,还有——他。她只想借此见他一面,了却心底的尘缘,便可以安心地回来做花家的媳妇。 此时的萧乐璇并不知道,艳炽之行,等待她的并不只是一场重逢而已,还有一场相遇;艳炽之行,或许可以了断一份旧爱,却凭添了一段更为曲折的新情。 1埋伏 骑凉山,已是血族地界。 密林中,一队车马在行进。 最前面是几名穿统领制服的武将,骑高头大马,一字排开开道,百来个着绿衣盔甲的兵士随从于后。中间一辆豪华的黄绫马车,左右各有两人两骑护驾,左面是两名青衣劲装的带刀侍卫,右面的二人中一位是衣着锦绣的贵族公子,虽然有着俊朗非凡的五官,神色却极为冷漠;另一位似乎也是个少年,身材矮小,脸上还蒙了块面纱,只露出一对亮若星子的眼眸。 马车的后面紧随着另一队百来人的绿衣兵士,再后又有一辆超大的青缎马车,车中不时传出的谈话声显示并不只坐了一个人,这车的左右亦分别有青衣劲装的侍卫相护,最后面又跟了一队兵士。 看样子,那打头的黄绫马车之中,车队主人的身份非同一般,这队人马也绝非一般的平民百姓招惹得起。 然而,在前方数百米之处,却已经有一队黑衣蒙面之人布下了危险的陷阱,准备行刺了。 黑衣人之中,一个胸前与袖口都绣有金线图纹的高大男子一看便是首领,他蒙脸的面具也是与众不同,别人都是黑巾蒙面,只露出一对眼眸,但他却是戴了一片黄金面具,遮住了脸孔的上半部分,露在外面的嘴唇薄削、下巴的弧度刚硬而优美。 这个人,纵然此刻干的是暗算行刺的下三滥勾当,依然不忘把仪表收拾得整洁体面与众不同,似乎这样便不至辱没他天生高贵的至尊身份——堂堂血族艳炽王朝的第七皇子,除了太子朱承泰之外,论心志武功,最有能力继承皇位的人便只有他朱承熙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埋伏在密林深处,微微抬头,已经隐约能看到绿衣车队向他们靠近。 这时,离他最近的一个蒙面人突然犹豫着开口:“主子,我们……真的要动手吗?” 那是他最亲信的随从之一,朱承熙回过头,眼神凌厉且略怀失望地瞪着对方,“赵轩,你可是在害怕?” “奴才当然不会怕死!只是……”被称作赵轩的人身材修长瘦削,露在蒙面巾外的一双眼睛黑白分明,面对着主子的阴鸷,虽然犹豫,却依然不卑不亢地把话说完,“奴才实在还是觉得,这么做,对我们艳炽并没有什么好处。” 好处?薄唇轻撇,朱承熙露出一抹冷酷的笑容,“劫杀木族的和谈使臣对艳炽来说当然不可能有好处,但是,只要是对本王有好处,就够了。” 朱承熙从来也不会否认自己是一个极端自私和自傲的人。在艳炽王的诸多孩儿之中,他的心志武功都数一数二,心底里看不起任何兄弟,包括新近被封为太子的二哥朱承泰。朱承泰之所以被封为太子,据说是胜在宅心仁厚。而太子一上台,为了充分显示自己的这一优点,马上便提出了与木族和谈的政见。自那一刻起,朱承熙便打定了主意绝不能让和谈成功! 不是不知道多年来的战争令民间怨声载道,国家的军费负担也日益沉重,但是,只要是太子一力主和的话,他就偏偏要唱主战的反调。不在乎花多少钱死多少人,也不在乎对国家民族有什么利弊,他在乎的只是自己能不能搅黄太子的计划,把皇位的继承权抢回来! 这一次,如若成功狙杀了木族的和谈使者,令之横死于血族境内,别说和谈成不了,千叶皇帝必定还会怒起发兵,到那时,最初提起和谈决议的太子就背定了黑锅,必遭千夫所指…… 一将功成万古枯,自古以来就有这样的道理,没有必要对谁感到内疚。只要他继承了皇位,再提出和谈,发展农业兴旺经济,重振国力应该也还来得及,到时候,他保证做一个好皇帝,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就成了。 “赵轩,”轻轻地拍拍心怀不安的随从的肩,朱承熙淡淡地劝慰道,“成大事者,是绝不可妇人之仁的。” 为了争夺那至高无上的地位,他不择一切手段。 眼看着车马越来越近,可怜的木族使臣们,必须得成为他帝王霸业的牺牲品了。 “停车!” 车队里,最前面的黄绫马车中一个权威的声音在唤。 众人停下,有点莫名其妙。 右首那脸蒙轻纱的矮小少年倾身向车窗处询问:“父王,怎么了?” “乐蠩,你去后面问问各位大人,累不累了,要不要在此扎营休息片刻,再请黄大人过来一下。”车中人道。 矮小少年转身回望身边的冷漠公子,“哥,父亲让你去……” “别说了!我听到了。”显然这位外形俊朗但神情冷淡的贵族公子才是车中人所唤的乐蠩,他似乎并不乐意听从车中人的命令,却又无可奈何地勒转马头去到后面那辆大车前,恭敬地道:“父王让我问问各位大人,是否疲累了,要不要在此扎营休息,并请黄大人上前一谈。” 其实当车马初停的时候,后面一车子的随行官员早都把门帘掀起来想询问究竟了,此刻听他这么一说,便都道:“休息一下也好。” 从车中出来一个二品服色的半百官员,向马上的乐蠩拱手一礼,“有劳世子相请。”看来,这即是他们口中的黄大人。 随着乐蠩的马匹而走,到了黄绫车前,他对着门恭敬行礼,“下官黄天鸣见过摄政王千岁。” 车中人道:“黄大人,请进。” 再行了一礼,黄天鸣才恭敬地掀门帘进去。 掀开门帘的瞬间,大家能看到,车中人头戴闪亮紫金冠,身着白底青蟒袍,四五十岁年纪,面相威严。 起先,听到二人在里面喁喁交谈,过了一会儿便没动静了,可还是没有启程的命令。 兵士们围坐在一堆,有的聊着天,有的喝水解渴,有的索性跑到远处去小解。 将领们只是象征性地吆喝几声:“小心戒备!别开小差啊!”便也自顾自地下马休整。 年少气盛的乐蠩世子等得有些不耐,抱怨道:“怎么回事?出了这一片林子就到城镇了,再磨下去,太阳都下山了。” “哥!”矮小少年压低了声音提醒,“别多话,莫忘记你答应过父亲什么。” “我记得,不用你一次又一次地提醒。”少年公子英武的浓眉不耐地皱起,“若不是为了母亲,我才懒得来这里受这等鸟气。” “哥!”反感于他言语中的不敬,矮小少年皱眉抗议。 却被嫌恶地瞪了一眼,“你闭嘴!还真以为自己是长平王府的真主子,什么都要管吗?”随即刻意提高了声音,“妈的,到底还走不走了?” 仿佛回应他,车中传出命令:“安营,扎寨。” “啊?他还真的打算在林子里留宿一夜啊?”实在想不通极了。 “哥,莫忘记你答应过……” “住嘴!我当然记得——一切都听他的,不得违拗,否则立刻赶我回千叶。” 同时等得不耐烦的还有密林深处那一队预备伏击的人马。 “都快半个时辰了,他们是不是不打算走了?”血族七皇子的另一名亲信侍从郎锐忍不住发出牢骚。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应该不会啊,照正常的速度,原本天黑前出了林子就可以到达城镇的,不应该把时间耗在这里啊……”有人小声地回应。 “可确实不对劲,你们看,”郎锐向前指着,“他们好像在扎营了。” 为什么偏偏在快到陷阱之前毫无理由地安营扎寨?朱承熙疑云满腹,难道行动有所暴露? “主子,”赵轩进言,“我看我们还是现在冲上去吧,趁他们忙着扎营防备松懈之际。” 朱承熙沉吟着,到底是现在进攻还是等天黑后对方熟睡之际再趁机动手?如果对方真的是已经起疑的话,天黑之后必定戒备甚严,那还不如此刻动手…… “主子!”属下催促着。 “好!”朱承熙原本握成拳的左手一松,而握着兵器流星锤的右手却使上了劲。反正早晚都得动手,还不如速战速决。 “哇啊——” 一众黑衣人突然现身,令正忙碌于安营扎寨事宜的木族官兵惊愕难抑。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 朱承熙双手交叠在身后,把原本该凶狠邪佞的一段拦路抢劫辞念得文绉绉。都到了假扮强盗土匪的地步,他还是很难放弃自己优雅尊贵的形象。 堂堂艳炽王朝的七皇子、最有实力继承皇位的人中龙,假扮拦路抢劫实在是万不得已——任何的计划搬入实践之中都可能出现意外,万一到时候没把人杀光留下了见证者,便可以把一切推脱到绿林响马的身上,而绝不可能会有人怀疑到他七皇子朱承熙。智者千虑,他不容自己有失。 此四言绝句算是亮了张身份牌,之后,不容对方反应过来,朱承熙飞快地举起了左手——这是屠杀的号令。 竖在半空的手掌有力地挥下,身后的死士们已经抽刀拔剑迅然欺身上前。他的死士平时都是训练有素,身手敏捷灵活,出招狠辣无情,料理这些犹自沉陷在惊愕中的木族官兵应该不会花很长的时间。 速战速决!金色面具之下的笑容异常冷酷无情。仿佛已经看到了死士们一刀一个地解决,尸横遍野、血流满地的情景;也看到太子哥哥灰溜溜地站在朝堂上受人非议的惨状;甚至看到了自己黄袍加身受领太子印玺的得意境遇…… 可是,一条鲜红长绫打断了他的梦想。 眼前一花,飘逸的红绫如一片鲜红色水波划过,鲜红中夹杂着一道耀眼银光,瞬间,轻敌的死士们不约而同地停下冲刺的脚步,低头省视,每个人胸前皆被划开了一字长缝,连朱承熙在内,无一幸免。 红绫不是普通的红绫,顶端绑着一截银光闪闪的锋利枪头,乃是杀人于无形的利器。所幸的是,它的持有者似乎并无意令它沾惹血腥。 这力挽狂澜为身后官兵争取了时间、提起武器自卫的人物居然就是那个看似毫不起眼的矮小少年,他脸罩轻纱,一双眼眸清亮如暗夜星辰。只是堂堂男子汉怎的使用这么娘娘腔的武器?而且他挺身向前抱拳施礼的动作也一点不刚硬,有忸怩女气,“各位道上的兄弟,我们是来自木族千叶的外交使臣,身上并无什么值钱之物,各位高抬贵手,改日在下必定另备厚礼,拜山请罪……” 好险,看来这少年果真相信了他们不过是一般的山匪路霸,有心放他们一马,刚才那一招才没有使出全力。若不然,最起码是人人挂彩。看样子,这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单纯小子,他并不懂得对敌人仁慈便是对自己的残忍。朱承熙低头望着自己破损了的黑衣,那张开的口子仿佛是一张嘲讽的嘴巴,讥笑着自己的大意轻敌。哼!如若莫名其妙败在这个身材矮小无名无姓的小人物手中,他天纵奇才的堂堂艳炽王朝七皇子怎还有脸面对属下? 不等对方把话讲完,朱承熙已再度出手。 他迅然飞起,如一支利箭般直插入人群,冲那辆黄绫马车门帘而去。猜到那华服冠冕的车中之人必定就是木族的长平摄政王萧雁翔,只要刺杀了他,这个计划就算是成功了。 朱承熙疾飞,同时,手中金色的流星小刺锤在空中划了个优美的弧度向帘门飞砸过去。 “当!” 一把白晃晃的宝剑与流星小锤硬生生地撞击在一起,火光四溅,宝剑阻住了他向黄绫车内发出的致命一击,却也付出了惨重代价,一断两截。 持剑人面对自己毁损的兵器脸色铁青——是个英姿飒飒的俊朗青年,满脸冷然傲气——长平王世子萧乐蠩。 “仗着兵器的优势算什么本事!”持着断剑,少年公子狠狠啐了一口,反手撕开了自己的长衫,往腰间一抽。 金芒如丝,啾啾剑鸣。 朱承熙眼睛蓦然一亮,“金丝蒲苇剑?!” 名动天下的神兵利器,听说自上古传下,剑身柔韧如蒲苇,可充做腰带随身而系。 “算你还有点眼力。”冷笑着挽个剑花,萧乐蠩仗剑而立,在金色剑光的笼罩之下,锦衣无风自动,配上一张严峻的冷脸,说不出来的俊逸不凡。 朱承熙没来由地心头不爽——居然碰上一个比自己更会装模作样的小子,呸! “摆个姿势好看有什么用!”话没说完,手中那布满尖刺的流星小锤已然脱手飞出,直掷萧乐蠩的面门而去。招式凶险至极,出手又快又狠。血族的男子,自小在草原森林中磨炼,最擅长的便是猎杀。 金丝蒲苇剑,剑身柔软,韧性十足,萧乐蠩举剑一挡,小刺锤划过剑身,剑身一软,手腕稍一用劲回拨,软剑发出“啾啾”鸣音,小刺锤已被反弹了回去。反弹的力道与其主人所砸出的力道同样的狠辣,朱承熙一惊,在空中连着变换了好几个身形,才堪堪避过自己的兵器反噬。 少年公子一招胜出,嘴角斜斜一撇,露出得意的冷笑。 咬咬牙,朱承熙有些懊恼地凝视着对手的兵器——金丝蒲苇剑,果然名不虚传。但随即,他的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流星锤再度掷出,这一次,却故意使偏,令锤上索链紧紧缠绕于对方剑身之上。 他的流星索乃百炼精钢所制,纵然是名剑,也不是那么容易立马将之绞断。飞身上天,他用力回扯——在力道上,终日花天酒地的豪门浪荡公子比起整天磨刀霍霍欲争天下的野心皇子自然要差了一些。 萧乐蠩心下大惊,生怕失了宝剑,马上也飞起身形与他齐高,抽剑而退。剑是抽回去了,人也因惯性而向后飞退。 朱承熙却稳稳落下尘埃,面对着的是无人守卫的马车空门,流星锤再度全力出击。 “不——”空中回防不及的乐蠩骇然大叫。 朱承熙嘴角的笑意万分冷冽。 然而,红光一闪,那讨厌的红绫再度出现坏他的好事。 红绫后面,矮小的少年已经吓出了一身的冷汗,在看到自己的兵器已经与对方凶器紧缠在一起之后才放下心来。好险,若是晚到一步,后果不堪设想。 红绫与流星索紧紧相缠,难分难舍。二人身形逼近,各自执着自己兵器的另一端不肯放手。 这一瞬间,周围杀声震天,刀剑相击一片混乱,唯有他们二人一动不动互相凝视着较劲,形成静止的画面。 面对这个屡坏自己好事的小克星,朱承熙的眼中充满了杀意。 “乐璇!我来帮你!”萧乐蠩在后面大喊着上来。 “不!你护着父亲!”矮小少年急喊。 已经吃过一次亏,不能再留空门。乐蠩虽然有点担心,但还是顺从地退回到黄绫车门前。 眼看着角力渐处下风,矮小少年飞快地动着脑筋,突然,他身子一蜷,向前一滚,这一滚之间,他腾出一只手来,一掌攻向朱承熙的下盘。 朱承熙也飞快地应变,手一扬,身子也一蹲,一个扫堂腿向对方踢去。 这样一来,两个人由一开始的互相角力变成了近身的单手互搏,另一只手还是各自抓紧自己兵器的一端不肯放松。 “艳炽皇太子驾到!” 雷鸣般的呼喝令朱承熙一惊,闪神之间,左肩已挨了少年一掌。 “主子!”郎锐砍倒了一个木族的兵士闪身到他的身边,低喘着道,“真的是太子护卫队的人到了!怎么办?” 好一个朱承泰,居然会亲自到千里之外来迎接木族使臣?看来,他小看了这个宅心仁厚的二哥了。 这一刻,突然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刺不刺杀长平王已经不重要了,现在最重要的是不能被太子认出他的身份。 “撤!”沙哑着嗓子大喝一声。 听到血族皇太子带兵来援手,木族兵士士气大振,杀敌更为奋勇起来。 连那个矮小少年也一下子精神大振,出手更为凌厉。 朱承熙此刻实在已无心缠斗,无奈红绫与流星索结成了死扣,似乎没有很快分开的希望。 不能丢下自己的兵器——虽不是平日常用的兵器,但太子仍可能会凭着这件失物而查出些蛛丝马迹。 眼角余光,已经看见红衣的血族人马逼近了。手下死士们倒是撤得差不多了,受伤的亦依了原定计划咬舌自尽,不留活口。唯独只剩自己被小克星纠缠得无计可施。 想起身份被揭穿的后果,朱承熙急得满头大汗。这一急之下也顾不得了,使出蛮力扯了流星索飞身便走。 然而,那矮小少年似乎对自己的兵器也极为看重,竟仍死不放手,被他那样用力一扯,整个人便也带飞了起来。 场面混乱得很,木族的兵士们只顾要追逐败寇,而原本关心着战局的萧乐蠩也在扭头分神看血族兵马的到来,竟没有人注意到少年已被朱承熙带飞了老远。 这朱承熙却也是忙中出错,竟然逃向了自己所设的陷阱方向,手里拖了一个人颇为沉重,想落到地面借一把力再跃起,可刚落到地面,便觉脚下踩空,整个人失重地坠落入地底。 吓!自己挖的陷阱啊!这岂不应了那句古语——作茧自缚? 都怪那阴魂不散的臭小子!要死,也要拖他做个垫背的!这么想着,在坠落之际,他手上却仍用力地扯,等矮小少年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松手了,身体也失重地随他一起坠落了下去。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2章 ?2陷阱 “咔嚓!” 落地的同时,右腿部传来异样的声响。朱承熙只觉一股疼痛钻心,显然已受了伤。 随即,后面的那个人也摔了下来,朱承熙忍着痛闪身避过。 由于是猝不及防被拉下来,后面那人翻滚了一圈平躺着落地,摔得显然比朱承熙要重得多。 闷闷地哼了一声,便一动不动了。 死了吗?朱承熙扯了扯手中的流星索,它依然与红绫缠得难解难分,他这么一扯,自然带动了对方握红绫的手,那只手软绵绵地跟随着他的扯动而动,似乎真的全然没有知觉了。 真是个固执的小子,都到了这一刻,依然紧紧握着红绫不肯放松,活该倒霉。朱承熙瘫坐着,用另一只未受伤的脚重重踢对方一下,对方还是毫无反应。看来真的死了吧?他轻轻舒了口气。 这时,头顶上突然传来阵阵喧哗,他猛然坐起,侧耳倾听,隐约听到上面好像在找人,说话声很杂,血族语言和木族的语言相夹杂着。 肯定是木族的人发现少了这个少年,太子哥哥正率兵士帮着一起寻找呢。 惊慌地抬头望望,陷阱的上方仍有一些残败的树枝掩盖着,可能还不至于被发现吧? “嗯……啊!” 朱承熙吓了一跳,转头看到那原本以为摔死了的小克星居然在动了,还发出低微的呻吟。见鬼!居然在这个时候发出声响,不是存心害他吗?慌忙扑到他的身上,用力捂住他的嘴,同时自己也屏住呼吸,紧张地抬头关注着上面的动静。 也不知过了多久,人声与脚步声都渐渐远去,看来逃过一劫了。他松了一口气,捂住对方嘴巴的手也松了开来。刚一松开,那人又逸出一声呻吟:“唔……” 好小子,真是命大,捂了这半天还没把他给闷死。朱承熙怨毒地盯着身下的人,若不是因为他,自己也不会落到如此境地,真是杀他一百次都不够解恨。 摸索着,他从腰间抽出一把镶着七色宝石的弯刀来,架在了身下少年的脖子上,明晃晃的刀面上反射出他眼中涌现的残忍杀意。这时,刚才挨了一掌的左肩隐隐作痛起来,他轻咳一声,手稍一晃动,那锋利的刀刃便在对方纤细的脖颈上抹出了一道血痕。 鲜艳的红色在白瓷般的肌肤上呈现,极为刺目。 朱承熙停顿了一下。忍不住伸手摸上一摸,这个小子,皮肤真是细腻啊,还滑滑的,感觉真——异样。 目光转向他蒙着面纱的脸。一个大男人,又不像他那样干见不得人的勾当,为什么也蒙着脸?看他闭着的双目,睫毛又黑又长,微微翻卷翘起,实在说不出的女气。 好奇心被勾起,伸手,他摘掉了他的面纱,同时,他整个人呆住了。 细致而小巧的鼻子、红艳而润泽的嘴唇,还有尖尖的小下巴…… 这分明不是男人的长相,这分明就是一个美娇娘啊! 是呀,当看到他拿红绫为武器的时候他的心中便产生过些许的疑惑,只是——还不敢太确定。 一不做二不休,他动手解他的衣服,当解到最后一层的时候,眼前出现一方鲜红色绣了彩菊的女子肚兜。 不用再解下去了,他已经彻底验证了。这个“他”,果然是个“她”。 慌乱地把她的衣扣重新扣回去,又慌张地从她身上翻下来,红着脸,喘着气,一时还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她是个女子,居然是个女子啊!回想着初次照面时她清亮如暗夜星辰的眼眸,他的心里莫名地悸动。 现时,所有的怨恨与杀意都不见了,他只是很紧张地盯着失去了知觉的她,生怕她突然之间醒过来看见自己衣衫不整会嗔怪他的轻薄无礼。 咦?向来骄横跋扈的艳炽王朝七皇子居然也会懂得尊重别人,讲起道德礼数来了。 就这样远远地望着她,天渐渐黑了,也渐渐地感觉到了冷。 血族艳炽国,虽名为“炽”,实则一年四季都很寒冷,白天还可以,一到了晚上,朔风阴沉、冰寒入骨。 “……好冷……” 这时,他听到那昏迷的女子轻轻地呢喃了一声。 好冷,记忆中曾经也遭遇过这样的一次寒冷,那噩梦般的记忆,是她心中永久的伤痛…… 萧乐璇永远记得十四岁那年冬天的寒冷。 那个冬天,母亲穿着大红色绣满凤凰与彩霞的衣裳,头上插满了珠翠宝钻,静静地仰躺在透明的棺木中。棺木的四周堆满鲜黄色盛放的大理菊。 那是一幅美丽的图画,母亲那一刻美得像天仙下凡。也许,她本就是下凡来历劫的仙子,如今被上天收了回去。从此,乐璇就没有母亲了。 外面飘着雪,停灵的惜梦厅里虽支了十四个火炉依然冷得像冰窖一样。穿着单薄素衣的乐璇孤单地瑟缩在水晶棺旁母亲的脚边,耳畔,传来外面花园里大雪中大哥乐蠩对父亲的咆哮—— “是你!娘是因你而死的!娘为了你隐姓埋名改头换面,舍弃了民族家国,放弃了尊严荣誉,而你,多年来却待她冷淡至极,你从不肯忘记她的出身。既然你是如此介意她的血统,为何当初要带她回来?是你害死了我娘!你让她心碎神伤抑郁而终,你是杀人凶手!凶手!” 父亲面对哥哥的指责一言不发。自母亲停止呼吸后,一夜之间,他的鬓边丛生了许多白发,神情呆滞,目光黯然。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乐璇知道,父亲——其实是深爱着母亲的。 自记事以来,他们兄妹几个常常看到母亲因父亲的长年冷落和偶尔情绪化的爆发而独自垂泪,渐渐,母亲的身体才变得虚弱,她又怠于医治,最终落下致命的病根。 但是有好几次,乐璇看到父亲在发过脾气后背着人也在落泪。 一切都得从母亲的身世说起。关于母亲的身世,对外一直都是保密的,但乐璇他们兄妹几个都略有所知——母亲本名朱清?,出身于异族的皇室,论辈分还是当今血族皇帝的堂妹。母亲的父亲是当年堪称血族第一勇士的金沙汗王朱烈,与父亲有不共戴天的杀父灭族之仇…… 父亲娶母亲,并不是单纯地娶了一个异族女子而已,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娶了杀父灭族仇人的女儿啊。 若没有爱,他不会毅然带母亲回来,但他又无法彻底忘记当年的血海深仇,日复一日,在自己打造的心灵桎梏中难以自拔地痛苦着。而母亲虽然深爱着父亲,为了他不惜抛家弃国,可她又何尝能真正忘记杀父之仇?据说,外公的下场也是被复仇的父亲逼到自尽而死。父亲也正是因这一仗的胜利而建立了功勋,受封长平王。 就这样,父亲和母亲的婚姻注定是一场悲剧,纵然他们其实相爱。 可是大哥并不能理解,从很小的时候他就主观地认定父亲一直在亏待母亲,所以长大后的乐蠩一直都很叛逆,从来不肯听父亲的话。母亲的死对他的打击很大,他很伤心,对父亲的敌意也更深了。 自母亲装殓后,父亲和大哥在花园中已僵持了一个多时辰。而姐姐乐瑶一年前远嫁边塞,不知能否赶得回奔丧。治丧的事交给了忠诚老到的管家,合府上下都在紧张奔忙。 守在灵前的只有乐璇,十四岁的小女儿乐璇。 没有人管她,没有人关心她的伤悲。她凄凉地跪在死去的母亲脚边,冷得瑟瑟发抖…… 娘,没有了你,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人关心阿璇了。她伸长手臂,隔着透明的棺壁去抚摸母亲的手,那曾经非常非常温暖的母亲的手。 眼泪落下,很快,就凝结成冰。 雪,在傍晚的时候停了,父亲和哥哥也早都不在花园里了,可是也都不曾再回到灵堂里来。 天渐渐黑了,不知过了多久,乐璇听到外面有“淅沥淅沥”的雨声。 她站起来,走向门外。 外面是一条很长的回廊,又黑又深、空寂无人,穿堂风吹过来禁不住瑟瑟地抖,望一望廊外银线般的细密雨丝,她轻轻地叹了口气。 老天爷,你是不是见我一个人伤心没人理,实在看不过去,才陪着我一块儿流泪呢?如果你真的有慈悲,那么,为什么不把娘亲还给我呢?为什么还要那么残忍地将她从我身边夺走呢? 惜梦厅的回廊外面就是花园,园中植满了各色的菊花。这冬日雨夜,万物凋零,坚韧耐寒的菊花却如鱼得水般盛情绽放。 母亲生前最爱菊花,说它性情高洁,独傲风雪。可母亲自己却并不似菊花,她是那样脆弱地任自己在冷落中凋逝了,唯用这经冬依然怒放的鲜花来装点自己的灵柩而已…… 眼泪再一次盛满了眼眶,不顾这风寒入骨冰雨如刺,乐璇突然冲上前,无遮无蔽地进入大雨里,站到花丛中。 自然的风霜再冷也冷不过她此刻的心境——娘,如果人死后真的有灵魂,您的灵魂何在?您看得到阿璇吗?看得到阿璇的悲伤与难过吗? 仰起五官精致的小脸,她闭上眼睛,任苦寒的冰雨冲洗。 “璇?” 谁在唤?乐璇睁开眼,转头—— 朦胧的雨帘中,一袭明亮的素衣,一双如冬日暖阳般温暖的眼睛。 下一秒,一柄宽大的油纸伞已遮在她的头顶。 下意识地伸手去握那伞柄,可一只温暖的大手先一步地覆上了她的手,他俯下脸,温柔的发丝抚过了她潮湿的、沾满了泪和雨的面孔。 她几乎一下子认不出面前的男子。像梦一样,像遇见了天使一样。 这个人,纵使此刻含有嗔意,目光依然非常柔和——如冬日暖阳般温暖的眼睛。 “璇,你怎么可以如此不珍惜自己?” 充满了关切的责备,令她百感交集。至亲的人都没有关心自己,在此生最冰冷的时刻,这个男人的出现,带给她生命中第一道阳光…… “剑阳哥哥……”她轻轻喟叹。 他的手紧紧握住她,那一刹间,周身都变得暖和起来,很暖…… 黑暗中,朱承熙感觉到女孩在瑟瑟发抖,甚至听到她的牙齿因颤抖而发出了“格格”的磨擦声。 拖着伤腿,他轻轻地向她靠近。看到女孩侧身躺着,双手怀抱着自己,腿蜷缩起来,浑身都在颤抖。 当然,来自四季分明的南国娇嫩少女怎么经受得了这塞外的恶风奇寒呢?何况她又受了很重的伤,抵抗力自是更差了。这样下去,会有生命危险呢…… 朱承熙犹豫着问自己:到底是想让她活?还是死? 如果他放手不管,她或许真的熬不过今夜…… “娘,我……好难过……” 这时,清晰地听到这样一句,语调中无助的哀切、绝望的凄楚,居然勾起他的柔肠百折。 俯身,月光疏影下,看到她的小脸绷得紧紧的,秀丽的双眉皱得很深,嘴唇轻轻嚅动,继续说着模糊的梦话。此刻她所做的应该是一个噩梦吧?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伸出手指,轻轻拂拭过她挂在腮边的晶莹泪液,再划向她的眉、她的眼、她的俏鼻与朱唇……来自南国的佳丽比起素日熟悉的北地胭脂来有很大的不同呢,光是那吹弹得破的雪肌玉肤就足以引起观者的欲念了。 朱承熙伸出一手将女孩搂进了怀中。知道她现在意识昏乱神志不清,他继而大胆地把自己的脸贴靠在她光滑细腻的脸蛋上——好烫啊,她在发烧了。 “好冷……冷……”女孩再一次凄然低吟。 唉,算了,自己的腿受了伤,一时半刻也离不开,不过是留个伴而已。他这样说服着一向都缺乏同情心的自己,决定不计前嫌地向仇敌施恩援手。 解开彼此的袍子,朱承熙用自己的体温来焐暖她。 这样可不算是乘人之危吧? 终于,她不再叫冷了,沉沉地睡了一会儿,突然轻轻地哼起一个调子来。 她轻轻地、口齿不清地吟唱着—— 自送别 心难舍 一点相思几时绝? 凭阑袖拂杨花雪 溪又斜 山又遮 人去也 记忆又回到了四年前那一个阴暗的雨夜。 外面,苦雨仍不停地落着,但冒着腾腾热气浓浓面香的小厨房内,乐璇却不再有一点寒意。 剑阳哥哥在灶台边为她而忙碌着,做的只是一碗简单的鸡蛋面。 可是,多年以后回想起来,乐璇依然觉得这世上再没有什么珍馐佳肴比剑阳哥哥的这碗面更加美味。 蒲剑阳,是长平王收养的义子。那一年,他也不过二十出头吧?白净如玉,眉目英挺,是个人见人爱的美男子。 他们应该是从小就在一起的,曾经无比熟稔,她把他也当成亲哥哥一样。可是,一年前,他护送姐姐乐瑶出嫁去了边塞,去了长长一年的时间,一年不见,她对他有点生疏了…… 不不,也许这并不是生疏的感觉,再次相见,他出现在她最无助的时刻,暗夜里一袭白衣,一双暖眸,燃起她心底最初的情火。 长平王府的小郡主萧乐璇在十四岁最悲苦的这一年长大成人了,这一年,这一夜,她洁净如雪的少女之心里装进了一袭白衣、一张笑脸、一双暖眸——那个叫做蒲剑阳的人。 他们一起在灶门旁的稻草堆里并排坐下,烤着火取暖。 “多么美丽的笑容啊。”蒲剑阳望着她的脸感叹。 羞涩地抬眼回望他,乐璇本来已被火光烤得通红的小脸浮上更深的红晕。 “我喜欢笑着的阿璇。”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言语有什么暧昧,他只是竭力想安慰一个悲苦的小女孩罢了,“无论遭遇到什么样的困境,我都希望你脸上这样美丽的笑容不会消失……你要很坚强,璇,要很珍惜很珍惜自己……为了在天上的母亲。” 提到她过世了的母亲,蒲剑阳明朗的眼中也不禁掠过沉痛的阴影,伸手揽住了乐璇纤弱的肩胛,更放柔了声音,“也为了像我这样关心着你的人。” 悲从中来,在极度了解她家世和家史的人面前是没有必要掩饰什么的,乐璇的眼泪不受控制地坠落下来,“我本以为……在这个世上,已经没有人再会关心我了……父亲和哥哥都不知道哪里去了,丢下了我一个人……”至亲的人都是那么冷漠,又怎么能指望别人呢? “其实很多人都关心你,只是不懂得该如何表达而已……”叹了口气,蒲剑阳这样安慰她,“有自己的家,有亲人在身边,总比孤家寡人要幸福……”这一刻,他自己的心中也充满了感怀,“你应该知道,我本是一个孤儿,从小孤零零的,虽然机缘巧合进了王府,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王爷很器重我,教我读书习武,王妃像亲生母亲一样照顾我的生活起居,对我呵护有加,但是……” 目光移向火灶,火光映在他的眼底,很明亮,可是乐璇反而看不清他的眼神了,只觉得声调无比的凝重。 “……毕竟他们不是我的亲生父母,我也不可能像你们兄妹那样向他们撒娇、毫无顾忌地表达出心中的感受……和你们兄妹几个也不可能像真正的兄弟姐妹一样平起平坐、亲厚无间,说到底,我不过是寄人篱下,是长平王府的一个高等下人而已。这种身份,我越长大,就越清楚明白了。” “下人”这两个字实在刺耳,根本就没有办法与丰神俊朗的剑阳哥哥相联系,乐璇忍不住出声辩解:“不是啊,在我的心里一向都把你和乐蠩看成一样的,你们都是我的哥哥。” 一直都不知道,原来剑阳哥哥这些年来在府里的生活是那么委屈,他的身份是如此尴尬,而他的内心深处是这么自惭形秽。怪不得,小时候,他叫父王和母亲“义父义母”,管姐姐和哥哥叫“瑶”和“蠩”,可长大以后却恭恭敬敬地称父亲为“王爷”,称母亲为“王妃”,对姐姐和哥哥也很有分寸地称“大郡主”和“世子殿下”了。乐璇难过地垂下了头,“我从来也没有把自己看得高人一等……” 豁达地轻笑着,蒲剑阳伸手温柔地抚摸她披散在身上的乌黑长发,“我知道,璇从来都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 璇,他现在还叫她璇,只因还把她当成小女孩吧?等她再长大一点,他是否也会很生分地唤她做“小郡主”呢?如果是这样的话她情愿不要长大。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你放心,我并没有因此而感到委屈,相反,觉得自己已经非常幸运,有几个孤儿能有幸入王公贵族的门第成为义子呢?所以,我愿尽我的所能,甚至是生命,来报答你们萧家对我的这份恩情……”舒了一口气,他往灶里又添了几根柴,把火拨旺一些,“璇,之所以会跟你说这些只是想让你明白,无论如何,有亲人总比没亲人要幸福得多。当他们在的时候你或许并不觉得,但对我这种一无所有的人来说,亲情,是最珍贵的一种感情。亲人,是你无论什么时候想起都会觉得非常亲切的人,建立在亲情上的感情是永远都不变的……璇,你要相信,你的父亲、哥哥,还有姐姐和姐夫,都是爱你的,你是他们最心爱的小女儿和小妹妹。但是此刻,你姐姐、姐夫远在异地、鞭长莫及,王爷和世子表面上虽然都很强悍,内心却都是极其脆弱,王妃的死对他们的打击都太大了,所以完全乱了方寸。他们现在正各自用各自的方法在逃避现实、缓解伤痛,暂时有点顾不上你……你要体谅他们。” 停顿了一下,他用更为感性的声音再度开口:“我常常在幻想,如果我有亲人,他们会是什么样子?我不求他们很富贵,也不求他们有权势,甚至,我根本不求他们可以给我任何东西。只要他们存在,我必定想方设法使自己成为他们的依靠。我愿意去照顾他们、给予他们,想到能为自己的亲人而付出,成为他们的骄傲和强有力的支撑,我就会很有成就感很幸福,就算一个人在外奋斗也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偷偷抬起头,乐璇看到他脸上露出的笑容是那样孩子气,充满了幻想的满足。突然,他转头看她一眼,她惊了一跳,慌忙别转了目光。 “瞧我,今天跟你说得太多了,璇,你不过还是个小女孩而已。”玩弄着她垂落的发梢,蒲剑阳的手势非常的轻柔,那一双手,一点也不似习武之人,修长而白净。他一直仍把十四岁的乐璇当成小女孩,举止才会如此的随意,没有顾忌所谓主仆之间和男女之间的“界限”和“分寸”。 “其实,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想让你明白——璇,现如今,王妃走了,大郡主也嫁了,你是长平王府里唯一的女主人了,今后,要担负起照顾父亲和哥哥的责任了。所以,你要非常珍惜自己才行,因为在这个家庭中你将是多么重要的人啊。璇,答应我,今后你一定要把自己变得坚强一点,好吗?” 不由自主地点下了头。他说的话是那么的有道理、有说服力,驱赶了她内心的寂寞和恐惧,使她感到面对生活的勇气倍增。 好,今后,我一定会变得很坚强,不依赖别人,而是要成为亲人们可以依赖的对象…… 可是,有一个人,我还是很想去依赖,那就是剑阳哥哥你…… 你可知道,自今夜开始,乐璇的心,已经不是小女孩之心,而是一颗少女之心了呀…… 但是,自从那个雨夜之后,乐璇就再也没有见过蒲剑阳了。 从来也不以为剑阳哥哥会消失不见,乐璇一直以为他只是回到了边塞姐姐姐夫身边,以为艳炽之行能使自己再见他一面——只求再见一面而已。 来艳炽之前已经答应了父亲,回去就和花家哥哥完婚——这是她自己选择的命运,为了长平王府的荣誉,为了梦想,她都绝不能逃避。何况,花家哥哥从小就对她很好,不能辜负他的一片痴情。 然而,来到边关大堰集,乐瑶姐姐告诉她,蒲剑阳早在四年前就失踪了。算来,自他回京城参加完母亲的葬礼之后便突然人间蒸发。 到底为了什么?剑阳哥哥,你为什么会突然消失不见?你去了哪里? 好痛苦啊,不过是想见一面的小小心愿都无法实现…… 反复地吟唱着那支歌谣,女孩的声音哀怨缠绵,唱得朱承熙的心中一阵酸楚。 她是为谁而歌?为谁而唱?为谁相思难绝?为谁泪流满面? 朱承熙感觉自己贴着她脸的那半边脸上已经被她的泪水浸得湿透。 乐璇唱着,神志却突然有了片刻的清醒。 迷离中感受到朱承熙的拥抱,费力地抬头,她寻找他的脸。 月光下,她的视线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朱承熙脸上的黄金面具熠熠生光。呀,她看不清楚,怎么都看不清楚…… “鬼使……”她轻轻地呼喊。 “唔?”朱承熙不确定地应声,一时也没听清她在唤什么。 “你……是不是……从地狱来的鬼使?” “啊?”他不知该怎么回答。 “你……是不是……来带我走的?”她又问,“我觉得我快死了……” 黑暗,眼前只是无尽的黑暗,她觉得自己深陷在黑暗中无法挣扎,而痛楚在全身蔓延。 “鬼使,我……真的快死了……”声音渐止,头一歪,她又沉沉睡去。 这一次很不对劲,朱承熙觉得她额上原本滚烫的温度竟然在渐渐冷却,却绝不可能是康复的征兆。 他猛力地摇撼她,“喂!你醒醒!不要睡!你不能睡啊!” 乐璇一动不动,身子软绵绵的。呀,好烦,鬼使,你让我睡,我真的好累,好辛苦…… “喂!你给我醒来!你不能睡!睡过去真的会死的!”朱承熙急起来,挥手用力拍她的脸,掐她的人中,“我都没有同意你死,你怎么可以死?听见没有,你不许死!”他霸道地大吼着,又用力地抱紧她,觉得此生从来没有何时似这一刻这么惊慌——面对一个陌生女子的死亡,为什么却会感到剖心割肉般的疼痛? 乐璇却犹自昏迷,连气息也变得愈来愈短促。 “你不许死!我不许你死!一定不能让你死!”朱承熙的声音有些哽咽了,实在想不出办法,突然俯下身去,用自己的嘴对着她的嘴,深深地吐进去一口气。 这一下,乐璇突然有了反应,鼻子里“唔”了一声。 朱承熙抬起脸来,惊喜地再拍她两下,“喂!醒醒!” 乐璇的眼皮一阵无规律地跳动,竟真的睁开了眼睛,失神地与他的双目相对,在彼此的眼眸中,他们都清晰地看到彼此的身影。 呀,黄金面具的鬼使啊…… “为什么……不让我死呢?”她满脸疑惑地嘟起了嘴,他不是从地狱来的鬼使吗?他不是来带她走的吗?可为什么救她的反而也是他呢? 听到她又能说话了,朱承熙轻轻舒了一口气,沉吟一下,用木族语言问她:“告诉我你是谁?叫什么名字?” 命令的语气不容置疑。 “萧乐璇,”她不由自主地回答,“我是木族长平王——次女。”然后她也开始不确定了,“你……真的是鬼使吗?” 啊,长平王的女儿,算来也是门当户对呢。面具下的脸上蓦然露出了一丝邪魅的笑,“是,我是鬼使。从此以后,你是我的人,没有我的同意,你就没有权利死!” 说完,他再度用自己的唇,封住了她的唇。 乐璇的神志仍在昏沉中,只是下意识地觉得他口中传递过来无尽的暖意,于是,下意识地吸吮,下意识地与他唇舌纠缠……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3章 ?3内线 “主子?主子?你在不在?” 猛然睁开眼睛,周围还是一片黑暗,天并未亮,朱承熙一动不动,侧耳细听。 “主子!你在哪里?在不在下面?”压抑在喉中的轻唤自头顶传来,很像郎锐的声音。 朱承熙腾地坐起身,仰起头沉声相应:“谁?是郎锐吗?” “主子?!你真的在下面?”郎锐的声音欢腾雀跃,“不错,是我,还有赵轩!” 果然,赵轩的声音也响起了,相比之下他要冷静得多,“主子,你怎么了?受伤了吗?” 朱承熙轻咳一声:“是啊,一条腿好像断了。” “好吧,我让郎锐下来背你!” “好……”刚想应承的朱承熙猛然想起所处处境,忙疾声喝止,“等一下!” 上面的人一愣,“怎么了?” “没什么,你们等一下,等我叫你们再下来。” 下意识地遮挡在犹自沉睡着的衣衫不整的萧乐璇身前,在确定上面的人黑暗中无法看清下面的景况之后,朱承熙回身匆忙地替她把衣物穿好,尽量弄整齐,甚至把面巾也原封不动地蒙回她脸上。 “主子,快一点,太子和木族的人都还没有离开,在不远处扎了寨,好像要找什么失踪的人。”上面的人情急地催促着。 “知道了。”朱承熙应着,一边穿上自己的内衣和外袍。 回身,他又把那紧紧纠缠难分难舍的红绫与流星锤卷一卷塞入怀中,才朝上面道:“可以了,下来吧!” “扑!” 第一个跳下来的人是郎锐,他已经除去面罩了,恢复浓眉大眼粗犷的本来面目。 粗心的他并没有发现主子的身边还躺了一个人,只是催促:“我们快一点离开吧!” “赵轩呢?”朱承熙却问。 “他在上面望风呢。免得目标太大,我们只有两个人出来找你,其他人已经撤到安全地方等待了。” “你叫赵轩也下来。”朱承熙却道。 “可是……” “不要说可是。”他的表情森严。 不敢再有异议,郎锐把手放到嘴边,模仿鸟叫的声音朝上面吹了声口哨。 没多会儿,赵轩也跳了下来。除去了面罩的赵轩居然是一个白净如玉眉目英挺的美男子。他一下来就马上发现了朱承熙身边的人,满脸吃惊,“这是……” 后知后觉的郎锐这时也叫起来:“咦?这不是长平王身边的那个小子吗?” “带他一起上去。”朱承熙简短地命令,“赵轩,你来背。”他怕郎锐粗手粗脚把乐璇给伤着,赵轩倒还是个比较细致的人。 “是!”赵轩应声低头,在触碰到乐璇身体的时候却有下意识地迟疑。 “怎么了?”已经伏到郎锐背上的朱承熙问。 “没有。”赵轩摇摇头,立刻伸手抱住了意识全无的乐璇。 “你!”朱承熙突然紧张地出声,欲言又止,“……小心一点。”若不是自己也受了伤,他必定不肯假他人之手。 赵轩把乐璇驮到背上,与郎锐一起施展轻功跃出了大坑向着安全方向撤离。 到了相对安全的地方才松懈下来,放慢了脚步。 “王爷,”赵轩突然开口,“你可知这一位的身份是……” “哦,他是——好像是长平王的公子吧。”不想当着手下的面揭穿乐璇的女儿身。 “哦,那我们把他……” “怪不得木族人不找到他就不开路了。”郎锐却插嘴,“原来这小子的身份这么重要啊。” “王爷,”赵轩谨慎地问,“您打算如何处置他呢?” 皱起了眉,朱承熙犹豫着,“这个……” “既然他的身份这么重要,我们不如把他杀了吧。”郎锐道,“长平王在我们这里死了儿子,和谈的事一定也就成不了了。” 赵轩似乎是听了这话有所感,突然停下了脚步。 “不!”以为他要动手,朱承熙忙阻止,“我……不想杀他。”停顿一下,他叹了口气,“你把他送回去吧。” “王爷?!”郎锐意外地回头望着身上的主人。 赵轩也是满脸意外,“送回去?” 朱承熙艰难地点点头。 郎锐这时却好像想通似的道:“我知道了,王爷您一定是另有了计谋,是不是?” 计谋?脑子里灵光一闪,“对!本王另有计较。”朱承熙突然兴奋起来,“赵轩,你马上就把她送回去,记住,不要露了行藏。” “是!”赵轩领命转身。 没走几步,却听到朱承熙在喊:“等一下!” 从郎锐背上滑下来,他不顾腿伤,一步一步忍着痛挪向赵轩,郎锐忙上前搀扶一把。 走到赵轩的身旁,朱承熙定定看着他背上犹自昏睡的乐璇的脸,目光温柔无比。缓缓地,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 艳炽王朝的七皇子,一点也不似普通血族汉子般粗豪威武,居然长着一张清俊斯文的面孔。清秀眉、丹凤眼、悬胆鼻,浑然天成的尊贵骄傲之气。 萧乐璇,你一定要记得我,记得你是我的人。温柔的目光收敛,取而代之的是一股蛮横的霸气。 赵轩望着主子的神色变幻,脸上现出一丝疑惑和隐隐的忧患。 挥挥手,朱承熙这才毅然决然向他道:“走吧!” 暗夜里,丛林中,一名年轻的黑衣男子背着个昏迷的男装少年缓缓前行。 这男子身材修长,白净的脸孔在一身纯黑色夜行衣的衬托之下像天上的朗月般皎洁明亮,一点也看不出他的身份不过是一个奴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他的背上是一个身着男装的蒙面少年,露在蒙面巾之外的双目紧闭,宽阔饱满的额头亦皎洁而明媚,只要细细查看,便不难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女扮男装的美娇娘。 这个女扮男装的美丽女子此刻正深陷在自己的梦境之中。 似梦而非梦,或许,又只是段陈旧的记忆罢了。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了,那时候她还很小,比十四岁的时候更小一点。 她的父亲有一个义子,得到他的武功真传——剑阳哥哥啊,那时有多大了?也还不到二十岁吧?只是一个少年。 那是一个秋天黄昏,王府的后花园开满了盛放的黄菊。她记得自己捧着腮坐在阶前,看他练剑。 少年一身白衣,周身金光四溢,风吹云动,剑气蒸氲,满园的黄菊花瓣平地飞起,如一场黄金雨。 那一刻,她就好崇拜他。他学得永远比乐蠩要快,进步也远比乐蠩大,乐蠩哥哥可从来不会练出这样美丽的黄金雨。 母亲说,那是因为剑阳哥哥肯付出努力,他练得从来都比乐蠩哥哥要多。 啊,母亲,那时候母亲也还在。记得自己也非闹着要学一样兵器,母亲说:“我这里有一条红绫,是你一个逝去亲人的随身之物,你长得很像她,就学和她一样的兵器吧。” 后来依稀地听人说起那个逝去亲人的故事,原来是她的亲姑姑,也是爱上了不该爱的人,死于非命。姑姑萧雁羚,据说是父亲最疼爱的妹妹,也是母亲最情深的闺中姐妹。 母亲说,红绫一端本绑着一支银枪头,可惜失落了。当时,剑阳哥哥马上说:“义母,我来帮璇打一个新的。” “义母”,少年的剑阳哥哥还唤母亲作义母而不是王妃,他也一直是叫她作“璇”的。 所以,那条红绫对她来说意义非同寻常,那是所有她最不想忘记的人和送的礼物。她不能丢,一定不能丢的! 姑姑死了,母亲也死了,剑阳哥哥下落不明…… 剑阳哥哥,你在哪里?你怎么也忍心离开阿璇呢? 迷寐中,眼泪滴落下来,直流进背她的人的后颈窝。 赵轩停下来。 乐璇的脸却一直向前凑着、凑着,深深地埋入了他的脖颈。 年轻的男子一动不动,任由她脸上滑腻的触感浸润他脖间的敏感地带,激起大片的鸡皮疙瘩。 许久,他轻轻地侧转过头,这样一侧,女孩光洁的额头便紧贴在他一边的脸颊之上。很烫,她在发着高烧呢。 “剑阳哥哥……”突然,背上的女孩发出这样的一声呓语。 艳炽王朝七皇子的亲信随从突然双膝一软跪倒在了草地上,脸上出现一种极为复杂的神情。 他把背上的人轻轻地放下来,放倒在草地上。伸出双手——他的手白净而修长,一点也不似习武之人——颤抖地,他挑开了她蒙面的纱巾。 萧乐璇如花般娇艳的面容,再一次展露于另一个陌生男子的面前——但,真的只是一个陌生男子吗? 只见赵轩的脸上陡然现出一股难言的苦涩之情,轻轻地,他唤出了一个字:“璇……” 为什么非要等到失去了才觉得她真的很重要? 萧乐蠩一夜未眠,对自己非常自责。若不是他分了神,没有好好看着她,她便不会失踪了…… 原以为除了母亲,自己再也不会对别的女人付出更多的爱,就算是亲妹妹也一样。自己的两个妹妹——乐瑶和乐璇,都是很小时候就被父亲定下了亲事,所以在他的心目中她们迟早都是别人家的人。明知相聚的日子不会长久就不能放任自己付出太多的感情,免得到时候失去了会很痛苦——就好像深爱的母亲以前身体很差,他常常提心吊胆怕她享不到儿子的福,当母亲终于还是没享到儿子的福便撒手人寰,他几乎被打击得一蹶不振。除了终日流落在花街柳巷用酒精与女色麻醉自己,他没有别的办法去缓解怀念母亲时锥心刺骨的疼痛,同时,也想用这种放荡无忌的行径羞辱他深深怨恨的父亲——那令母亲终身不展眉的薄情男子。 这一次的突然振作也是为了母亲啊——以母亲的梦想为梦想,这是当初他对着月神发下的誓愿。为了这个他才忍下心中的恨意和屈辱向父亲俯首认错,请求一同出使艳炽,还被迫地答应此行一路上无条件听命于他…… 乐璇是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也千方百计地要跋涉千里跟到一个穷山恶水的地方来呢?应该也是为了母亲吧?或许,并不只是为了母亲。唉,到底是女孩子,他常常都觉得乐璇很婆妈,她总是在自己的肩上揽了太多的责任,对谁都似乎很放不下,多管闲事。这一次执意跟着来,或许只是为了服侍近年来身体多病的父亲,更或许还想着要照顾他这个不成器的哥哥,不放心他与父亲会一路相安无事……傻丫头,做这么多有什么用?你迟早都要嫁人,迟早都要离开长平王府,到那时候,多年来已经对你产生了依赖的府中诸人该怎么办呢? 不知不觉之中,连他这个一向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哥哥也已经对她产生依赖了。没有了她,欢场买醉,谁来清算偿还所欠的各项账单?没有了她,半夜酒醒,谁来床前送上一碗浓香的姜汤?没有了她,父子对峙,谁来婉转相劝左右斡旋? 不自禁地,萧乐蠩一向冷冽的眼睛里现出了晶晶泪光。面对着同样无眠陪着他们静坐了半宿的血族皇太子,他迁怒地开口:“承泰太子,我国的使团是在你们血族的地界上遇的劫,这是你们的治安失职,又或者,这根本就是一项政治阴谋——告诉你,如果我妹妹找不回来,这和谈也休想进行了!”用的是流利的艳炽语。 “住口!”出口斥止的是他的父亲,长平王萧雁翔,“使团遇劫本是意外,这也是太子他们难以预料的,何况,事发之后,承泰太子亲自带人前来迎接,适时提供了支援,他们已经尽了心力了。” 那一边,血族皇太子朱承泰早已经是满面愧色,听到这么说,感激万分:“多谢长平王爷的通情达理大人大量。但世子所言也有道理,此次事件的确是鄙国治安失职,最令小王惶恐的是,贵小郡主如今不知所踪吉凶难料,只盼皇天庇佑,小郡主吉人天相,否则,鄙国实在难辞其咎……” “太子实在也不必为此事挂怀,本王此次前来,最重要的还是和谈之约。”说到和谈之约,萧雁翔的语气很重,眼神向犹自难以冷静的萧乐蠩警告着,“小女不幸遭此意外,实在也是命中该遇的劫数,太子放心,绝不会因这件事而迁怒于贵国,乃至怀疑到贵国的和谈诚意。犬子爱妹心切,适才不过是一时情急,口不择言,还望太子殿下体谅才是。” “哪里哪里,王爷这么说,真令小王羞愧不已。” “太子殿下过谦了,只是老夫还是要劳驾太子殿下,天一亮再帮着寻找一阵……” “这是自然的。”朱承泰欠身,诚挚地保证,“就是掘地三尺,把这骑凉山翻遍,小王也一定要把小郡主给找出来。” 哼,靠嘴上说说有什么用!乐蠩见他二人惺惺作态虚与应酬的模样,实在看不下去,愤愤然地站起来,也不打招呼,在众目睽睽之下就掀了帐帘走了出去。 和谈之约和谈之约,他当然知道和谈之约重要,可是乐璇的命就不重要了吗?什么“命中该遇的劫数”,老头子说得也太轻描淡写了吧。原以为三个子女之中父亲最喜爱的应该是乐璇,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乐蠩再一次地对这个父亲感到失望——那个人,永远都对亲情那么淡漠,若不然,母亲也不会那么早就过世…… 抽出腰间的金丝蒲苇剑,萧乐蠩泄愤地对着周边树木一阵乱砍,耀眼的金芒在暗夜中飞舞如游龙,照亮了周遭景物。 帐篷外站岗的血木两族兵士都知道这个失了妹子的贵族公子今夜的心情糟糕透顶,没人敢出言劝阻。 突然,只见他停下来,大声地向着一个方向喝问:“谁?!” 声音还在回响,人却已经飞了出去。 这一声喝问不仅惊动了近旁守卫的兵士,也惊动了帐中两族人马的领队人物,萧雁翔和朱承泰同时飞出了大帐,令朱承泰感到诧异的是,萧雁翔虽然年过半百外表也尽显老态,动作居然比他这个正当壮年的汉子更为迅速,转眼掠出老远。 真不愧是当年战胜过血族第一勇士的传奇人物啊。望着他的背影努力与之靠近的血族太子对于前方的老者此时不禁有些神往。 最前面,萧乐蠩追着刚才在自己剑光中照到的那个黑影飞过数百米,眼看就要追上了,谁知对方却把原本背在身上的一个类似人体的东西当面向他掷了过来。 本能地伸出手一接,那物体的重量逼得他踉跄降落,匆匆一看怀里接住的人体,心潮猛烈起伏起来,正想失声惊唤,却有一个声音先了一步,在他耳畔惊喜交集地唤起:“乐璇!” 前面的黑衣人这时微转了一下头,给乐蠩和他身边已经追上来的萧雁翔和朱承泰留了一个侧面,立刻又腾身飞走了。 乐蠩一急,把怀里的乐璇往身旁的父亲怀里一送,腾身就要去追。 这时,血族皇太子却失声急唤:“且慢!” 而萧雁翔也在接过女儿的同时腾出一只手扣住了儿子,“乐蠩!别追了!” 如此一扰乱,乐蠩再转头,那黑衣人的身影早已不见。丛林中一片黑暗寂静,薄雾冥冥,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般寂静。他不甘心地狠狠一咬牙。 “先把乐璇带回去,她好像受了伤。”萧雁翔把女儿横抱起来,回身就往回走。 朱承泰好像松了口气的样子,紧随其后,“是啊是啊,先察看小郡主的伤势要紧。” 乐蠩无奈地怔怔凝视着虚空的黑暗半晌,才满面狐疑地回转过身。 那个神秘来客身材修长瘦削,留的那个侧脸他从内心深处感到熟悉。并不仅仅是凭着刚才那惊鸿一瞥,而是有一种感觉,一种对久别重逢的老友的感觉—— 是他?是他! 突然有点兴奋,他小跑几步追上前面的父亲,“父王!刚才那个人……” 萧雁翔猛然回头,用一种奇怪的眼神制止他说下去,“快走吧,乐璇烧得很厉害。” 闭上了嘴,乐蠩心中的疑惑却越来越深。看父亲的样子明明也早认出了对方是谁,那个黑衣人如果真的是他——那个与他从小一同长大、一同读书写字、一同习武练剑、亦仆亦友亦兄弟的蒲剑阳——怎么会鬼鬼祟祟不相认而逃走呢?父亲为什么又要阻止他去追呢?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想起途经大堰集的时候,大妹妹乐瑶说蒲剑阳已经失踪将近四年。如果刚才的黑衣人真的是蒲剑阳,这四年里,他到底都在哪里?干了些什么?他又怎么会救了乐璇? 而他的莫名失踪,到底跟父亲又有什么样的关联呢? 随团的医官已经替乐璇检查了身体开了药方,血族的皇太子和随团的文武官员都放下了心各自回帐休息。 主帐里,此时只剩下了昏迷的乐璇和萧雁翔父子。 长年的国事操劳,使长平王萧雁翔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略微苍老,发间已有了斑斑白丝,额上刻着几缕深深的皱纹,双颊的皮肉略显松弛,眼下有浓重的眼袋,只有颌下一束长须依然浓黑如墨毫无半丝杂色。虽已是充满老态,但从他英武的浓眉、睿智的眼眸和坚毅的唇形上仍看得出他年轻时的风姿必然并不逊于身后玉树临风的乐蠩世子。 此刻坐在床边,他爱怜又心疼地望着女儿昏迷中的脸,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萧乐蠩冷眼旁观,怎么看都觉得他是在惺惺作态。如若他真的爱惜乐璇,为什么在血族皇太子的面前还能保持得如此镇定,说着那些近乎冷血的话?还有,关于刚才在外面的事情,他的心中也充满了疑问。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相信你没有认出那个人是蒲剑阳。” 忍不住质问着,因为存有心结,语气自然不善。 听到儿子的话,萧雁翔回转了头,脸色却出乎意料的平静。 “既然已经到了这一步,这件事情就不再是秘密了,何况,你又是我的儿子、长平王府的继承人,关于政治与外交方面的事情也需要学习了,以前,我太纵容你……” “别说那么多的废话,我只想知道真相。”乐蠩冷冷打断,全然没有对父亲的半点尊重。 萧雁翔直了直腰,忍抑着。过了一会儿,才开口:“不错,刚才那个人,正是蒲剑阳。” 虽然早已认定,但此刻听他亲口说出来,萧乐蠩依然觉得十分震动,目光如炬,他直视着自己的父亲。 “早在四年前,我打听到艳炽王朝内部正在进行着激烈的储位之争,便布下了蒲剑阳这一颗琪子。” 萧雁翔深邃的双目微微地眯了起来,回想四年前的那一个寒雨之夜。永远不能忘记那一天——那天,是妻子过世的日子。义子蒲剑阳,正是在这天的半夜自大堰集回到了长平王府。 原本只是为了授予他一项艰巨的任务,却那么巧,变成了奔丧。 那天,一早上就开始下雪,和儿子吵了一架,儿子负气离开了,他也没有回去灵堂,忍着伤悲,到书房里去处理公务。 一直到了半夜,雪停了,却突然又开始下起雨,天很冷,连书写的毛笔也不时结冻。风吹着窗棂哗啦啦响,这时,外面风尘仆仆进来一个人,正是他一直等待的蒲剑阳。 “王爷,怎么王妃她……” 自幼在王府长大的蒲剑阳对义母的感情极其深厚,虽然早已改了称呼,内心深处却仍一直把王妃当成母亲般敬爱,一回到家看到满府披白,自然悲恸不已,此时神色有点仓皇。 摆摆手,萧雁翔示意他坐下,“剑阳,我叫你回来本是有任务要你去完成。”心中虽也悲痛,语气还是一如既往的严肃冷静。 知道事关重大,蒲剑阳的神色也庄凝起来,站直在他的桌案旁,毕恭毕敬开口:“请王爷吩咐。” “我想派你混入血族,到二皇子朱承泰的身边,成为他的亲信。”他平静地述说着他的计划,“据我所得的资料,血族庄旭大可汗逐年老迈,有心要在最近几年册立太子,二皇子朱承泰和七皇子朱承熙是最热门的人选,他们之间的明争暗斗也最为激烈。据我所知,二皇子朱承泰秉性宽厚淳良,是有心推动血木两族和平的,一旦他坐上皇位,对于我们的外交来说才最有利。所以,我想你去朱承泰身边帮他夺取太子之位,并想法促使他提出两族的和谈。只是……这个任务极为艰巨,在血族,你人生地不熟,要混得二皇子的信任已不容易,还得时时谨防身份的败露……” “我知道有危险。”蒲剑阳听到这里,打断道,“但是,剑阳是王爷您一手抚养长大的,文治武功,也都是王爷亲自教导,王爷对剑阳的恩情,剑阳无以为报,纵然把命奉上也在所不惜。何况,此行又是为了血木两族之间的和平大业……剑阳的生身父母正是死于两族的战乱之中,促成了和平谈判,这世上就会少很多像剑阳这样失去父母的孤儿了。” 望着义子俊俏容颜上坚定的眼眸,萧雁翔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赞赏地点了点头。同时,心底升起强烈的遗憾,为什么自己的亲生儿子不像他这么懂事呢?而这个义子,由于过于懂事,与他又总是那么生疏…… “所以说,”萧乐蠩听完事情的原委后开口,“蒲剑阳执行你的任务,成为了我们在血族的内线?” 想起适才朱承泰也急切阻止他去追的失态之举,萧乐蠩的眼中露出愤怒的情绪,“这么说,那些个所谓的山贼路匪是朱承泰自己派出来的?那个什么和谈之约真的只是一项政治阴谋?他们是不是想把你这个木族摄政王诱来这里杀了,再出兵攻打我们?”想起国内那个刚继承了皇位的小皇帝李映先冲动而依赖的性格,若一下子失去了父亲的辅助,还不阵脚大乱?“我去杀了他!”握紧了手中的剑,拔腿就想出去。 “站住!”萧雁翔大喝一声,由于情急,引起剧烈的咳嗽,脸憋得通红道,“不是朱承泰!” 萧乐蠩站住了,回身,“不是他还有谁?蒲剑阳不是投靠他来的吗?” “是七皇子,朱承熙。” 手放在胸部轻揉,等咳意稍减,萧雁翔才又娓娓道来:“剑阳化名赵轩入了血族,一切十分顺利,不到一年就获得了朱承泰的信任。我再向他发出了指令,让他向朱承泰谏言,卧底到了太子之位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七皇子朱承熙的身边。蒲剑阳的身份由此而变成了一个双面内线。他效忠于朱承泰,替他顺利争取到了太子之位,但他真正效忠的对像却还是我们千叶国。” “双面内线?”萧乐蠩有点不可思议。 “是的。朱承泰成为太子之后,朱承熙依然还不服气,想方设法要取而代之,于是,便想到来拦截我们的使团,煽动两族再爆发大规模的战争,从中得利。他是一个极端自私的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剑阳把这个消息同时通知了我和朱承泰,于是……” “于是在半路上你才会突然停止前行,并找黄大人进车商议,而朱承泰也才会在那个时候赶过来支援?”本来他就很奇怪,父亲的武功并不弱,但混战中却一动不动窝在车上,还得由着乐璇和他来拼力保护。 “对。” 萧乐蠩气得一跺脚,“你为什么不早跟我和乐璇说呢?那样的话,乐璇也不至于会伤得如此严重。” “这正是我的失算之处啊。”萧雁翔叹了口气,转身握住昏迷中的女儿的手,“我自恃有剑阳做内应……” “怪不得我们都为乐璇的失踪急得要死,你却还有心跟那个血族皇太子在一边敷衍。”乐蠩冷嘲着。 “事实上,剑阳也确实没有辜负我的厚望。乐璇总算是平安地回来了……”伸手把昏睡中女儿脸上的一根发丝拨开,萧雁翔道,“这本是血族内部权力之争引起的意外事件,朱承泰当然也不好意思家丑外扬,所以才失态地阻止你去追。剑阳这一次平安送回了乐璇,不只对于我们,也在朱承泰面前立下了大功,此后必定对他更为信任。” “是啊,蒲剑阳向来都比我精明能干。”看到父亲声声夸奖蒲剑阳,不知为什么,萧乐蠩说出的话充满了酸意。这双面内线的计划实在精巧而神奇,让他第一次领略到了父亲深奥的智慧与伟大的谋略。 “乐蠩啊,”放开了女儿的手,萧雁翔站起来面向儿子,此时的声音突然变得有点感性,“知道我为什么花诸多的心力一定要促成两族的和平吗?” 不习惯这样的语气变化,乐蠩有点僵硬,“不知道。” “那是为了你的母亲……” 乐蠩震动地望定他,母亲?他居然主动跟他提起母亲? “因为两族之间的干戈,我和你母亲的婚姻变成了一个悲剧,我知道你母亲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不!你不知道!”乐蠩突然激动地大吼起来,“你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强烈地渴望和平吗?只因为她希望挽救你对他渐渐死亡了的感情,只因为她还是一如既往地深爱着你……”他哽咽着说不下去了,回头一掀门帘,便逃也似的快步离开。 只留下萧雁翔怔怔地、莫名地心痛着。 初相识时妻子娇憨的面容浮现在他的眼前,她曾说:我觉得你是一个温柔的人。 就是这么一个她一直认为温柔的人,在婚后许多年里一直对她冷然相对,他的温柔只留在了她的记忆中,直到死去也没有再度享受。 清?,对不起,我一生负疚于你,现在,连最钟爱的小女儿都没能好好保护…… 回望昏睡中女儿的脸,三个子女之中,他最喜爱的其实正是这个孩子。儿子和大女儿长得都肖似他们的母亲,尤其儿子,眉宇之间冷漠倨傲的神态竟还跟他外公朱烈颇为神似,令他时时产生错觉,怀疑正是朱烈投的胎,才自小便事事与他作对。只有小女儿乐璇,长得最像他们萧家的人,她长得……与她的亲姑姑萧雁羚是多么相像。 朱烈、雁羚、还有清?……那有血有泪的往事又在脑海中回放,一切都是因战乱而起,民族之间的仇恨与纷争惹来多少家庭的破碎与离散,而今,一切都将有一个圆满的了结,他多么期待啊。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4章 ?4重遇 一个小湖,周围布满了磷峋险峭的山石。 其中一座稍稍平坦的山石之上有一个石头小亭。 亭子并不精致,方方正正、棱角分明,不过就是四根柱子再加个平顶。 血族的建筑向来都是粗糙的,就好像他们的人,个个粗砺豪迈、不拘小节。 小亭中此刻坐着的一位却有所不同。 他虽也有典型北方人的高大身材,一张脸却生得清俊无比,眉清目秀,连一点胡碴子都没有。 他身着华丽的衣衫,头戴名贵的貂皮帽,端坐在一张木制的轮椅中,一条腿上裹缠着夹板与纱布,配戴着硕大红宝石扳指的右手中持有一根长长的鱼竿,细长的鱼线垂落到湖中。 钓鱼是一项考验耐性的活动,可是,这个人的脸上却写满了焦虑。犹如被剪断了翅膀的兀鹰,或者,不慎搁浅了的蛟龙,虽然满心不甘,却又充满无奈。 “来人,倒杯茶来。”转头吩咐四周环立着的侍女和侍从。 一个捧着茶壶的侍女应声而出列,倒过茶水后近乎匍匐着跪行到他的身边奉上。 血族实行的还是奴隶制度,身为奴隶的侍女或随从身份是至为低贱的,他们全家世代为一个主子效力,任劳任怨、挨打受骂,像牲口一样被对待,要生要死、送人或买卖,全凭主子的一时兴起。而另一些平民身份的仆人则要稍微体面一点,他们与主子只是雇用关系,能从这里赚到微薄的薪水养家糊口,等到不想干了,也能自由地选择辞工离开。 倒茶的侍女显然是女奴的身份,动作与神情都是极度的谦卑。 轮椅上的男子接过茶杯,喝了一口,便皱着眉吐了出来,“混蛋!都凉了还给我喝?”顺手就把整杯水泼到了女孩的脸上,“没用的蠢货,滚下去!” 水滴顺着发梢往下滴落到眼睛里,头发上也都是茶末,女孩一声不吭,也不敢伸手擦拭,默默地膝行着退后。那经过眼睛而滚落至腮边的水珠,不知是茶还是泪?奴隶,是连流泪都没有资格的。 化名赵轩的蒲剑阳正是在这时自石阶下走上来,与退后的女孩打了个照面。 这个受了委屈的女奴年纪并不大,十八九岁模样,椭圆脸,脸蛋小小的,或许是因为浸了水的缘故,眼神很亮,细白的牙齿忍抑地紧咬着微厚的唇瓣。 看到他,她浑身一抖,单纯明亮的眼睛里掠过难言的痛苦之色。 蒲剑阳的神色也一怔,几乎控制不住地要上前伸手搀她起来,勉强地忍住了。 双手握了拳,他站到轮椅后面,“王爷,奴才回来了。” 轮椅上的男子神情振奋地回过头,一扫适才的焦躁与不耐,“哦,赵轩!你打听得怎么样?我那二皇兄和木族使团的大队进京没有?” 恭敬地回禀:“晌午已经进京了,皇太子安排使团住进了太子府。” “太子府?”男子清俊的脸上浮上一抹邪魅的冷笑,“哦,我那英明的太子哥哥,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啊——他还真怕使团的人会在血族的地界上发生什么不测呢,索性把馆驿直接设在了太子府,可真是郑而重之啊。” 蒲剑阳默默侍立,没有答话。 “那个……”朱承熙故作沉吟,压抑着心底的渴望,“长平王的……的那个‘儿子’……现在怎么样了?” 知道他指的是谁,蒲剑阳不动声色地回道:“听说经过随团医官和太子急召的内宫太医症治调理,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而且……”小心地观察着对方的反应说下去,“听说,那并不是长平王的儿子,而是他的女儿。” “哦!”只是淡淡应了声,朱承熙神色平静地回过头,把视线又集中于钓竿和水面,好久,才露出了一个浅浅的、有点温度的笑容,轻轻自语,“没想到,她倒比我恢复得更快一点呢。” 望着向来心机深沉的主子的背影,蒲剑阳心中充满了疑惑与探究。一直都觉得事情并不会那么简单,在陷阱中的那一夜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吗?朱承熙真的从来都没有发现乐璇是女扮男装吗?可为什么当听到她是女儿身时却一点意外的表现都没有呢?而且,他似乎对她过于关心…… 这时,朱承熙背对着他挥挥手,“赵轩,你下去吧。” “是。”不便在这时候追问什么,蒲剑阳只得应声而退。 临走时,又看了适才那被水泼的女奴一眼,女孩的目光似乎也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他的身上,与之目光相对之后,她轻轻咬了咬下唇,才逃避般把头低了下去。 乐璇在太子府的后园里缓缓地散着步,身后随侍着的两个是血族的女奴。 使团此行的行装简便,父王和随团的官员都不曾带女仆,而乐璇本着男装上路,自然也不用侍女。此次受伤卧病,倒多亏了血族太子调派的这两个伶俐女奴的照顾,一路上相处了个把月,倒也产生了一些情谊。 女奴们没有念过书,更不可能会说木族的语言,但对于乐璇来说交流并不成问题,自小,母亲就注重对自己的孩子进行血族语的教导——其实在母亲的内心深处思乡之情永远也无法抑制,尤其在对婚姻渐渐失望之后。 “郡主,您大病初愈,不能太过劳累,我们还是去那边树下歇息一下吧。”女奴之一小心地进言。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好。”乐璇听从地点头应允。 她的随和温顺令女奴们欢欣地相视而笑。太子交代了,一定要好好侍奉这个异族郡主,如有半点差池就会被处以最严厉的惩罚呢。真是幸运,这个异族的千金相当好说话。 “乐璇!” 刚至树阴下坐稳,便见一个长身玉立的少年公子远远而来。 乐璇立刻又站起来,“哥!” “你坐下吧。”萧乐蠩来到妹妹的身边,伸手按一下她的肩膀,把她按回到石凳上,“唉,这血族的天气也真是怪,白天太阳毒得要命,不坐到树阴下还真会晒出一身汗来,可一到了晚上,就比寒冬腊月更寒冬腊月——你怎么样?还受得了吧?” 哥哥最近似乎变了很多,不再像以前那样阴鸷而冷漠,对她显得很亲热,而对父亲,也不再那样张牙舞爪了。说起来,还真的得感谢老天爷安排自己受了这场伤,再度唤起了哥哥冰封的亲情。乐璇想着,卷起唇微微地笑了。 “问你话呢,傻笑什么?”乐蠩莫名其妙地望着这个总令他猜不透的妹妹。 “没什么,我很好啊。”乐璇还是收不拢嘴地笑着。 乐蠩忍不住伸手探探她的额,没烧呀。真奇怪,难道一场病把一向冰雪聪明的妹妹给烧糊涂了? “对了,乐璇,密林中的事,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 收住笑容,乐璇的眼中流露出一抹困惑,是啊,这件事她自己也觉得很烦恼,“真的不记得了。我曾努力地试图回想,却总也想不出来,那段记忆只是空白一片。”她现在所知道的一切都是从父王和哥哥嘴里听来的,听说他们的团队在骑凉山的密林中遇了劫,在打斗中自己失了踪,后来又被人莫名其妙送了回来…… “我真的也很希望可以想起来,我的……我的红绫不见了……”提到红绫,乐璇的眼中弥漫了浓重的忧色。如果可以想起来发生的一切,那说不定能把那件对她来说至为重要的东西找回来呢。 “原来真是这样。”乐蠩叹了口气,“我原来以为你只是装着失忆,要瞒过血族的皇太子……” “为什么要瞒着太子呢?”乐璇敏感而不解地问。对于外表粗犷性格却敦厚爽直的承泰太子,她可一向都颇存好感呢。 乐蠩想起来她还什么都不知道,要不要跟她说蒲剑阳的事呢?不过既然父亲都没有说,自己也就不要多事,免得坏了什么事。自此次事件之后,乐蠩觉得自己对父亲已有了全新的认识,开始对他产生了一种难言的敬畏和信服。 “没什么,我自己瞎想而已。” 乐璇有点疑惑,但并没有追问。她向来知趣得很,从不勉强别人说不愿意说的话,做不愿意做的事。 “知道吗?你昏迷了差不多整整一个星期呢,我们都很担心。”乐蠩又道。 乐璇感激地望了他一眼,哥哥真的变了,以前的他可不会像这样直接地表示关心,说什么话都是恶声恶气的。 “我很好奇,乐璇,那一个星期你都是在睡吗?连梦都不曾有一个?” 梦啊……乐璇的神情凝注,梦倒是有好多呢,都是一些关于母亲的很悲伤的记忆。这些她不想向哥哥提起,她太了解哥哥对母亲的情感了。 还做了一些梦,是关于剑阳哥哥的,这些就更不能跟哥哥说——他必会谴责吧?是的,连自己都觉得很罪恶,她怎么有资格做这种梦呢?这样子怎么对得起花家哥哥呢? “没有。”她轻轻地摇头,又低低地自语,“我没有梦。” 乐蠩望着她,只觉得那双如水的眸子里隐藏了许多许多不为人知的东西,盛载着很深很深的忧伤的秘密。乐璇就是这样的人,什么事情都埋在心里一个人背,表面上,永远都是那样淡定如水、波澜不惊、善解人意。她真的像他们所见的那么坚强吗? 转念想起自己,何尝不也是这样呢?他也是什么事都压在自己的心里,所不同的是,表面上他很放纵、很冷漠。更为不同的是,乐璇总是为别人考虑,而他,却不惜恶狠狠地伤害所有人。 三兄妹中,大概只有乐瑶的性格好一点,她嘻嘻哈哈,说过就算,心底不留事,很简单,也就很容易满足。 夜晚,木族长平王萧雁翔在血族太子安排的客房中伏案书写向本国皇帝汇报情况的奏折——和谈协议已经决定选在一周后的黄道吉日举行,尘埃即将落定。 专心于公务的他,浑然不觉有人悄悄地来到他的身边,替他的茶盅里续上一杯滚热的水,又替他把结了冻的墨砚重新研磨。 等到最后一个字写完,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遍有无错漏,他长长出了一口气,接着便是一阵剧烈的咳嗽。感觉身后一只小手在轻轻替他捶背,而一方雪白的巾帕已递到了嘴边,才惊觉到房中多了一个人。 “乐璇!”握住她递过的巾帕,他有些激动地唤起女儿的名字,“你完全好了吗?” 向父亲绽露了一个文静甜美的笑容,乐璇轻轻点了点头。 “对不起啊,”萧雁翔抱歉地望着爱女,“来到紫京的这些日子,我忙着上朝觐见血族皇帝、拟定和谈条约,都没能过来看你……” 乐璇摇摇头,“不,父王,您来看过,不过每次您到女儿的房中时,女儿都已经熟睡了。但是,女儿纵然在梦中,也能够感觉得到父亲的气息。” 如此的善解人意令萧雁翔感动不已,拉过女儿冻得通红的手,他声音颤然地道:“好孩子,没有你,我可怎么办……一想到我曾经差一点失去了你,我……” “是我对不起,父王。您最近身体不太好,总是不停地咳嗽……此次跟着您来,本是想更好地照顾您,可是……反而令您操心了。” “傻丫头,是父王的错,父王没能保护好你。” 听到这句话,不知为什么,乐璇有要流泪的冲动。剑阳哥哥说得对,为家人而坚强自己、为家人而付出和给予,真的都是值得的。她终于在付出中深深地体会和收获到了家人们最深最沉的爱,虽然大多数时候他们都不懂得怎样向她表达。 掩抑着心里的激动,乐璇轻巧地转身,换上轻快的声音:“父王,我给您煮了点姜汤,喝一口,暖暖身子,睡个好觉。” 艳炽的夜晚冷过寒冬,而以往在千叶,冬夜里,乐璇都会记得煮上一碗姜汤,等父亲忙完公事后伺候他喝下,驱散之前伏案所种下的湿寒。 萧雁翔真不知该说什么,这样无微不至贴心贴意的好女儿,不知是几世修来的。 突然,他想起来,“对了,乐璇,你哥哥有没有跟你说关于剑阳的事?” “砰!” 捧在手里的汤碗打碎在地。“剑阳”这两个字像一个锥子刺到了她的神经。 萧雁翔吃了一惊,愣愣地望着失态的女儿。 “什么事?什么事?” 敏感的血族卫兵受到了太子的特别交代,对木族使节房中的动静尤为注意,紧张地涌了进来。 “没事。”乐璇尴尬地蹲到地上,收拾着碎片,“是我、我烫了手……” “乐璇!”萧雁翔喝止她,“别收拾了,小心割到手,让他们去弄吧。” 依言放下,乐璇的心里却已经乱成了一团。 剑阳、剑阳、剑阳……这个名字在她的心里打翻了一锅粥。 不敢被父王看出端倪,等那些血族卫兵都退了出去,她强作镇定地问:“父王,您刚才说……” “过来,”谨慎地向她招招手,萧雁翔似乎对于她适才的失态不疑有他,压低了声音,“这件事事关重大,我必须现在跟你说清楚,免得到时候碰到他你会反应不过来……” 听着父亲从头到尾的述说,乐璇只觉得脑子里晕晕的,心里酸酸的。 一切都是在那个记忆深刻的雨夜开始的……怪不得,那天晚上,剑阳哥哥看上去颇多的感慨,还说要以命来报答萧家…… 剑阳哥哥,这四年里,你身负艰巨的任务,潜伏在异国他乡,受了不少的苦吧……可我最高兴的是,我终于……终于还是可以再见到你了,只要能再见你一面,乐璇别无所求…… 当七皇子朱承熙坐在轮椅中上太子府登门拜见时,太子朱承泰并没有表示出太大的意外。 “为兄都已经听说了。这两天公务繁忙,也没时间亲自登门看望,遣人送去的药膏你可收到?”虚与应付着,朱承泰就当什么都不知道,一切也不曾发生,“七皇弟,你怎么这么不小心从马上摔了下来呢?” “那天心情好,带着一帮奴才去打猎,追一只獐子追得兴起,一时不小心……唉,真倒霉。”费着口舌解释着,自是为了要撇清自己劫杀使臣的嫌疑,“听说,正是小弟摔马的那一日,皇兄您亲自前往骑凉山迎接木族使臣去了?” “是啊,说来还真是惊险呢。若非为兄去得巧,那木族使臣差点就在骑凉山被山匪给算计了。”朱承泰语气平平地说着,看对方的眼神却变得有点锐利。 “是吗?那可真是万幸。”朱承熙面色自若,“倘若这木族使臣在咱们地界上出个好歹,后果可严重得很。只是——这骑凉山上以前可没听说过有什么厉害的悍匪出没吧?” “皇弟的意思是……”朱承泰摸不透了,他为什么主动将他往深处牵引呢? “我觉得这事情一点也不简单。”朱承熙满脸的神秘莫测,身子前倾,靠近了兄长,压低声音,“二哥,你说会不会是有人不高兴血木两族和平,故意搞破坏啊?比如说邻国的羽族百鸟王朝和梦族锦斓王朝……” 朱承泰望着面前这张清俊的脸孔上微微闪烁着幽蓝光芒的深不可测的一双眼眸,有点不寒而栗。若不是早知事实的真相,他恐怕真的会听信了他的谗言,以为可能是邻国政敌的作祟……这个狂傲而骄横的弟弟啊,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呢。为了争夺那至高的权力,他是不惜把国家推向更深更重的战祸灾难。 这样一流的心机和智谋偏偏用在了争权夺势的阴谋诡计上,实在太可惜了。朱承泰承认,自己在很多方面确实都不如朱承熙,对于皇位和权力他其实也并非特别热衷,只是,一想到这个足智多谋的弟弟只为了一己私利便能置国家大义于不顾——心眼如此之小,目光又如此之短浅的人,怎么可能会做得一个好皇帝?就算是为了艳炽国的黎民百姓,朱承泰觉得自己也必须全力以赴地守卫好手中的太子印玺。 这么想着,目光便下意识地射向了朱承熙身后一身奴仆装扮手捧礼物的蒲剑阳。这一次,可多亏了这个内线的照应呢…… 蒲剑阳迎着他的目光,恐怕精明无比的朱承熙起疑,忙偷偷使了一个眼色。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朱承泰回过了神,转而道:“七弟,你今天不辞辛苦地来府上造访是……” “来感谢二哥你送的好药膏啊,小弟用了之后效果非常好呢。”朱承熙重新坐直,脸上笑得灿烂而无邪,“小弟也带了一些礼物回赠兄长,顺便——”停顿一下,才道,“探望一下那位受了伤的木族小郡主。你不知道,二哥,最近听闻我摔伤,父汗母后啦、各部落的汗王啦城主啦、还有朝上的大人啦,给我送来多少的灵丹妙药滋补良方,我吃都吃不了,用都用不完,不如借花献佛,送给听说同样受了伤的木族小郡主。怎么说人家也是在我们的地界上受的伤,我们多少都担着些责任,就当我代表咱们艳炽王朝向人家赔个罪了。” 话里处处都透着玄机,一来显示了自己与朝廷亲贵的关系之密切不凡,二来,自称由他代表艳炽王朝,明显就是要越俎代庖压过太子,表明自己根本就不曾把他这个太子放在眼里。 朱承熙浑身的桀骜不驯,望着太子的目光甚至是充满了挑衅,偏偏脸上笑得还是那么客气恭谨。 “可是乐璇郡主病体初愈,恐怕不便出来见客。”朱承泰婉然道。 “无妨无妨,既然说是赔罪,自然要表现得诚心诚意,小弟叫下人捧上礼物,亲自移驾到郡主的下榻之处亦可。” “这样……那容为兄先遣人去通报一声,问一下郡主的意见可好?你知道,木族和我们毕竟风俗习惯不同,对男女之间的交往不像我们这里那般限制开放。” “也好。”按捺着心中的渴望,朱承熙淡淡地应道。 而他身后的蒲剑阳此时却早已心如擂鼓般跳动了。 璇……你一定会把我认出来吧? 当然要见! 自父亲把事件的原委始末一并告知以后,乐璇对于七皇子朱承熙就充满了好奇。劫杀木族使者,挑起两国新的战争——用这种方法来跟自己的哥哥争抢皇位,也亏他想得出来。 这个为达目的而不择一切手段的血族皇子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为什么他会巴巴地跑来探望她?而且,听说剑阳哥哥现在就在他的手下,他又会不会跟着一同前来呢? “请七王爷稍等片刻,他是主,我是客,该小女子到前厅去拜见他才是遵从礼数。”她这样吩咐传话的奴仆。 在血族女奴的侍候下,乐璇梳妆打扮。 不多久,当木族千叶长平王郡主出现在太子府宽敞明亮的前厅大堂之时,所有在场之人都为之神夺。 曳地的五彩长袍在行走间款摆出行云流水般的美妙波纹,木族的郡主好像是踏着祥云而来的九天玄女。她落落大方,明眸善睐,浑身上下充满了与生俱来的尊贵之气优雅之风。 就连几乎天天见面的血族太子都忍不住呆看失魂。 这是萧乐璇恢复健康之后第一次以木族郡主的正装会客。 木族人的服装以丝绸面料为主,色彩一般都偏向鲜艳,尤其是正式场合所穿的正装。乐璇贵为摄政王府郡主,衣服的用料和做工则更为考究不凡,现下她身上这件曳地的长袍,以橙色为底,又用红、绿、黄、白、蓝五色丝绣上了各种花鸟的图案,华丽耀目、美仑美奂。 此外,她还精心地给自己作了一番修饰:盘起了双髻,插上珠钗凤簪,在脸和脖子上扑了雪白的粉底,又用大红色的胭脂涂了唇彩、点上腮红,以遮掩病后苍白的脸色。最后,按本族的传统,在额中心画上一朵额花,她选了鲜红色的五瓣梅。 看上去,真的如天仙下凡一般。 说起来,乐璇并不是没有见过大场面的人,以前在长平王府常代替父王处理应酬、接待宾朋,就算宫廷里的盛宴她也常是座上嘉宾。所以,她一向知礼节而守规矩。她知道七王爷朱承熙在艳炽王朝是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此次携礼专程探视,也算得上是一场小型的外交会晤。现在她萧乐璇所代表的已不是她自己,而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自然得郑而重之,不得掉以轻心。 就这样重遇了。 化身为血族侍从的蒲剑阳退缩一下,躲避到她视线无法触及之处,偷偷地远望。 眼前这顾盼生姿的曼妙女子已再不是记忆中捧着腮坐在阶上看他练剑的那个满脸沉静的小女孩了,也再不是雨夜里站在花丛中无助哭泣的那个茫然无依的小女孩了,更再不是坐在灶火边需要听他安慰鼓励才能振作精神的那个内向孤独的小女孩了。 璇,你长大了,成熟了,美丽了。昔日已不再,你也——再不是我的小璇了…… 就这样重遇了。 艳炽王朝的七皇子呆滞地凝望着这些天朝思暮想的女子。 她与他想象中已经截然不同,那个素面朝天便已打动他心弦的假小子,如今盛装艳抹美艳不可方物,那个在他怀中流着泪奄奄一息的弱质女流,如今是高高在上进退得宜的贵族千金,那个曾与他有过肌肤之亲的亲密爱人,如今虽然与他四目相对,眼波却淡定疏离毫无留恋之意,甚至看到他坐在轮椅上时露出了一丝丝的疑惑与好奇…… 朱承熙痴然地僵坐着,原本满心的期待化为浓烈的失望。 难道她真的不记得他? 乐璇当然不可能再认识他,她已经失去了在骑凉山那一晚的所有记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进门之后,她只是用一种不咸不淡礼节性的目光在打量他。 有点意外,血族的七皇子居然与皇太子一点也不像。 皇太子朱承泰身材魁梧,国字脸,浓眉大眼方唇,粗犷中不失温文。 而这个七皇子相对来说显得斯文了,他脸型瘦长,眉目清秀,嘴唇薄削,下巴的弧度刚硬而优美,衣着光鲜,配饰考究,举手投足都尽显优雅——只是为什么会坐在轮椅上呢? 这时,目光对上了他的眼睛,在他的眼中她看到一束与他的外形不太相称的强烈而霸道的光芒,心中猛然惊跳,招架不住地转移了目光,加快了脚步,走到太子的面前。 朱承泰此时也回过了神,向双方作了介绍,并代为说明弟弟的来意。 乐璇得体地微笑颔首,“七王爷真是太客气了,小女子愧不敢当。” 压抑着心底强烈的失落,朱承熙回应道:“郡主初涉艳炽之地便受此大惊,实在是我们的罪过,在下不过是代表皇上与国民向贵客赔罪而已。”提起了旧事却见她还是一副淡然的神情,朱承熙的脸色更为难看了,勉强把话说完,“……奉上区区薄礼,不成敬意。”挥挥手,示意身后捧着礼品的随从。 自她进来便保持了一种紧张而恍惚的复杂心态的蒲剑阳见状,知道自己避无可避了,硬着头皮出列,手捧礼物上前,跪下。 原本正要坐下受礼的乐璇此时突然如遭电击般站直,眼睛一眨不眨地望定那跪在面前的人。 果然是——剑阳……哥……哥…… 激动失态的神情没有逃过正牢牢锁定她脸庞的血族七皇子的眼睛。朱承熙的心里浮起疑惑,转眼又看向蒲剑阳——赵轩,这个跟随他时日不长却非常得力的侍从,此刻双手捧着礼包跪在地上,神情恭谨,眉目低垂。然而就算他身着奴仆的粗衣,姿态卑下,也无法掩盖其外貌俊俏与风姿潇洒的本质。说实话,赵轩真的是很容易吸引女孩目光的男子。但萧乐璇的表现也太奇怪,她的样子不像是单纯地被吸引,倒像是在意外的情境之下突遇久违了的重要之人…… 朱承熙皱起眉头,试探着开口:“郡主,都是一些调养身子的滋补品和药物,请笑纳。” 旁人说什么乐璇充耳未闻,她的注意力只是放在跪在面前的俊逸男子身上——剑阳哥哥,为什么你都不抬起头来望我一眼呢? “郡主!”朱承熙提高了声音,就快忍无可忍了。 可是那个他全心在意的女子却依然不理不睬,只是痴痴向着一个定点。 蒲剑阳终于抬起了头,他已经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乐璇——你失态了! 接触到警告的眼神,她才蓦然清醒,把头偏向朱承熙那边,刚才好像听到是他在唤她吧…… 可是晚了,朱承熙早已失去了耐性,拂袖拨转了轮椅。 “赵轩,礼品放下,我们回府!”背对着她,怫然地向外而去。 “七弟!”太子着急地唤着。这个弟弟,脾气也太大了吧,虽说是木族郡主失礼在先,但他这样当众甩袖而去也太不给面子,毕竟事关外交。 话说回来,今天这厅中的气氛实在透着莫名的诡异,这木族郡主平日里待人接物大方得体,今天却居然会傲慢失常地盯着人家俊俏的随从目不转睛,也难怪平日一向自视甚高的弟弟会勃然大怒了,他可从来都不曾领受过这样的轻视与忽略啊。 “七王爷!”深知自己错误的乐璇补救地急切高喊。 可是朱承熙头也不回,毅然决然。一意孤行的眼神中有说不出来的愤恨与阴鸷。 蒲剑阳慌忙把手中的东西放下,急匆匆地跟上主子,临走时,无奈地看了乐璇一眼。 乐璇颓然地跌坐下来,完了,她知道自己搞砸了,得罪了一向反对和谈的血族七皇子,不知道会不会给和谈之路带来无端的障碍,说不定还会连累剑阳哥哥…… 原以为自己已经坚定了心志,百炼成钢,可是,当再次见到蒲剑阳、见到朝思暮想了一千多个日夜的人,她还是会这么情难自禁。 晶莹的泪珠滚落下来,她陷入深深的自责和痛苦。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5章 ?5放手 她居然不再认识他,这也罢了,居然还当着他的面与他的随从眉来眼去,对他不理不睬不屑一顾,简直是欺人太甚! 朱承熙一路上忍抑着,等回到府中自己的房间后便再也忍耐不住,愤怒地把可以摔碎的东西通通摔个干净。 这辈子都不曾领受过这样的怠慢,简直是奇耻大辱!亏他还一心一意地想着她念着她,简直枉费! 从来就是别的女子一心地讨好他仰慕他,众星捧月地围着他,他都常常不屑一顾,这个可恨的木族女子却居然胆敢如此轻视他,真是不可原谅,绝不原谅! 坐在轮椅上喘着气,想喝口茶,却发现茶具早已被自己摔得粉碎,他口气恶劣地向外面喊:“来人!倒杯茶来!” 门外,蒲剑阳是一路跟进来的,侍立着不敢走,他的身旁还有一个侍女,原本在房中收拾,被朱承熙赶了出来,也是因为怕他有什么吩咐而不敢擅离。 女孩正是那日在小石亭中被泼了水的那个女奴,此时她的眼睛里盛满了担心与忧虑地望着蒲剑阳,蒲剑阳则轻轻拍拍她的肩以示安慰——二人之间的关系好似不太一般呢。 这时,朱承熙在喊喝茶,剑阳向女孩丢了个眼色,飞快地闪身而去,没多久,手中便捧来一套茶具,里面盛着热茶。把它们递到女孩的手中,他眼神温柔地示意她送进去。 有点忐忑,但女孩还是轻轻推门走了进去,并顺手关上了门。 亲眼看到房间里的混乱局面还是让她吃了一惊,朱承熙坐在轮椅上,背对着她。 “王爷,”她战战兢兢地唤一声,“茶来了。” 回过头,朱承熙的眼神阴森,“怎么这么久?” “……”不知怎样回答,她的身子因恐惧而微微颤抖。 出乎意料,他并没有勃然发怒,只拨转轮椅,移到她的面前,把她手里的茶盅接过去,却并没有喝,只是盯着她的脸看。 被看得发毛,她却一动也不敢动。 “你是不是叫陇娟?” 他的声音突然变得柔和,但听在女孩的耳朵里,这柔和中充满了未知的危险。自小便在府中长大,她太了解这个主子的脾性了,他是诡谲多变而自私无情的。 “……是。”小声地答应着。 “你是奴隶吧?自小就在府中长大?” “……是。”她越来越不安。 “想不想脱籍成为自由民?” 惊讶地抬头望他,难道主子真的只是一时之间善心大发?可他的眼神实在阴森得可怕,逼得她又飞速地低下头去。 “回答我!”他命令着。 “当、当然想。” “那么,”朱承熙轻轻地拨动轮椅往后退去,“把衣服脱了,躺到床上去。” 她的脸色刷得惨白,身子如被冰封般僵住了。 “我说的话没听清吗?”朱承熙自顾向床边移动,头也不回,“陇娟,只要你侍候得本王高兴,本王就让你脱籍变成自由民,甚至,准许你离开王府。” “王爷……”陇娟的脸色难看至极,嗫嚅着。 朱承熙这才回过头,她的犹豫让他心生不爽,“怎么?条件还不够优渥吗?” 真是不识抬举,一个奴隶,他完全可以根本不谈条件地强行占有,她本来就是他的私有产物不是吗? 心中有着报复的快感,萧乐璇,你算什么东西?在我朱承熙的眼里,你和这个小奴隶是一样的。我朱承熙不在乎你,一点也不在乎! “还不过来?”皱着眉望向那个不识抬举的小奴隶。 “王爷!”陇娟猛然一跪,重重地磕头,“求求您,求求您放过奴才吧!” 心头的火腾地蹿起来,连一个小奴隶都不把他放在眼里吗?他朱承熙现在居然连吸引一个奴隶的魅力都没有了吗? 随手捡起一个茶盅就重重地朝她扔了过去,“混蛋!” 不闪不避,茶盅准确地砸中她的额,鲜血立刻冒了出来,陇娟的身子摇摇欲倒,可依然支撑着,磕头,“王爷,奴才该死,求您赐死奴才吧!” “你是该死!”朱承熙的愤怒已经到达了顶点,正想脱口而出“你去死吧”,门却在这时被推开了。 蒲剑阳满面焦急地冲了进来,不顾一切地跪倒在陇娟的身畔,“主子!陇娟她年少无知、不识好歹,主子您就开恩饶她一命吧!” “赵大哥!”陇娟此时更是面如土色,“赵大哥,不关你的事,你快走……” 蒲剑阳向她摇摇头,一副豁出去的样子。 原本对于他的擅自闯入还有几分意外与震怒的朱承熙此时却突然冷静了下来,他们的样子令他恍然大悟,“赵轩,你喜欢她?”又指向陇娟,“你就是为了这个男人才拒绝我?你宁死也要为他而守住清白吗?” 陇娟浑身颤抖,咬着自己微厚的唇瓣无法开口。已经不需要承认了,赵大哥的行动说明了一切,她感动于他居然会舍身前来救护,那么就算是为他而死也是值得的。只是她并不想拉着他一起陪葬啊…… 朱承熙深深叹了一口气,“陇娟,你先出去。” 她抬起头,怀疑自己听错了。 “不要每次都让我说两遍。”朱承熙高傲地俯视着她,“我想单独跟赵轩谈一谈。” “谢、谢谢王爷不杀之恩。”陇娟回过神,深深叩首,膝行而退。 房中就只剩跪得挺直的蒲剑阳和坐得挺直的朱承熙。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朱承熙深深打量这个正与他对视,丝毫也不退缩回避的男子。若论气质上的高贵优雅,他可能比不上自己,但是,他的身上也有一种他所不具备的东西——亲和力。就算没有笑容,他也总是令人觉得随和可亲。而自己,常常冷锐得令身边的人遍生寒意。 “赵轩,我一向都对你很宠幸。”不知是慨叹还是遗憾,朱承熙低喃着,“一向欣赏你……” 沉默,两人良久都无语。 “那天……”朱承熙迟疑着,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你送木族的郡主回去……半路上她可曾醒过?” 蒲剑阳有点意外,以为他会谈关于陇娟的事情,可他居然又提起乐璇,“没……有。”这样意外着,回答便有点迟钝。 “是吗?可是我觉得今天郡主看你的眼神很奇怪,她好像认识你……” “这是……您的错觉吧?”他强作镇定地说,“奴才怎么可能会与木族的郡主相识呢?她身份高贵,而奴才却极低贱。” “是呀,我想也不可能。”或许真是自己多心了吧,“你……真的很喜欢刚才那个丫头吗?” 垂下眼睑,蒲剑阳大方承认:“是。” 点点头,朱承熙道:“很好,你下去吧。” 就这么简单?蒲剑阳站起来,退到门口,犹豫着,突然回过头来,问:“王爷你……是不是很在意那个木族郡主?” 朱承熙猛然抬头,眼神又变得阴鹜,怒火一闪即逝,渐渐,黯淡下来,“你下去吧。”这一次,声音中竟然充满了无力。 终于,蒲剑阳满怀疑虑地离开了。 我也不想在意的,可是,似乎已经没有办法不在意…… 朱承熙无力地呆坐在轮椅上,满脑子回忆的都是乐璇的影子。 听到赵轩真心喜欢的人是陇娟之后,他竟感觉松了一口气,真是疯了,向来自视颇高的他居然会把一个奴才当成假想敌,就算他喜欢的也是萧乐璇,又凭什么与他来争抢? 萧乐璇,你今天如此待我,我会让你付出代价,一定会你让付出代价! 他想起当晚在脱离陷阱之后的那一刻灵光乍现——当时便已经想到了一条一箭双雕的妙计,既能得到萧乐璇,也有助于自己的鸿图霸业…… 一定要将这个妙计付诸实行,我朱承熙,从来就不是一个容易放手的人…… 门外,陇娟心焦不已地等待着,看到蒲剑阳出来,忙迎上前,“王爷怎么说?” 摇摇头,他似有满腹心事。 “是不是……王爷责罚你了?”陇娟急得要哭了,“都是我害了你。” “没有,”他忙停止神游,“我并不是为这件事烦恼,你放心。” 松了口气,陇娟紧皱的秀眉却依然没有放松,“赵大哥,你实在不该闯进来,陇娟贱命一条,实在不值得你……” “陇娟!”他喝止地伸手捂住她的口,“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只要是生命就值得珍惜,我不许你这样看轻自己。” 掌心的温度印在她的唇间,令她的脸不由自主地热起来。 而他继续在说着令她感动的话语:“我曾说过以后会照顾你,不是随便说说的。” “赵大哥……” 感动的泪水流下来,浸润在他的掌上。何其幸运啊,能在此生遇上这样的男子——英俊、宽广、坚定而可靠,纵然就此死去也可以知足了。 她的眼泪触动他心底至柔之处,忍不住怜惜地轻揽她入怀,“陇娟,我一定会带你离开这里,去一个宁静而美丽的地方开始全新的生活,再不让你受苦,会让你过得幸福……相信我,不仅仅只是要给你编织一个梦想而已,我一定会实现它的,很快地实现它。” “就算只是一个梦想而已,”她把头紧靠在爱人的胸膛,闭上了眼睛,“我也已经十分知足了。赵大哥,以前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样的感觉叫做幸福,但这一刻,我明白了,我已经体会到了。” 蒲剑阳与长平王约在了城郊雪狼湖见面。 但萧雁翔却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带来了自己的一双儿女,他们都是他最信任的人。 见了面,萧雁翔点点头,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辛苦了,剑阳,你做得很好。”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蒲剑阳心中却已经十分激动,一千多个日夜在血族的苦心经营总算没有白费,他得到了最敬爱的人的肯定,也算是没辜负他培育他一场。 “世子殿下。”他又恭敬地转向萧乐蠩。 而乐蠩只是淡淡地冲他点点头。看到蒲剑阳,他的心中充满了妒意,为什么他总是比他优秀? 乐璇却反而把眼睑垂下,没等他开口已抢先低唤一声:“剑阳哥哥。” 今天微服出行,她又打扮成了男装,未施脂粉,但仍掩饰不了天生的丽质。 拉过义子的手,萧雁翔吩咐儿女:“我与剑阳去湖对岸细谈,你们在这边好好守着。” “是。”乐蠩与乐璇垂手而应。 乐璇始终没有抬眼,直到父亲与蒲剑阳到了湖对面,她才在湖边坐下,远远地望着对岸的身影。 虽然隔得远,但仍能看得清清楚楚:他拘谨微笑的样子,恭敬回禀的样子,敛眉深思的样子,为难犹豫的样子…… 萧乐蠩索然无味地盯着妹妹专注的神情,忍不住问:“你在看父亲还是在看剑阳?” 乐璇回神,禁不住脸红了,明知不能再做得太明显,但依然不甘心地偷偷去瞄那俊逸的身影。 萧乐蠩觉得有点不对劲了,阴沉地蹙起了眉头。 这时,剑阳与父亲已经回来了。 “乐蠩,你过来,我有话跟你说。”萧雁翔叫过儿子。 不希望把妹妹与蒲剑阳单独留下,但又不能违拗父亲,萧乐蠩不情不愿地跟着离去了,临走,他略有敌意地看了蒲剑阳一眼。 现在,这边只剩下了乐璇与剑阳,他们彼此沉默地对望着,最后,相视一笑。 这一笑,令彼此都放松了下来。 剑阳哥哥的笑容,还是那样的温暧如旭阳…… “你长大了,小郡主。”剑阳道。 小郡主?乐璇的脸色微沉——他果然还是改了称呼。 “我还是很没有用……”强打起精神,她歉然道,“那天的会面,我沉不住气——没有给你带来什么麻烦吧?” “没有。”他轻松地摇摇头。 “这些日子,真的辛苦你了。”心里明明是有千言万语欲待诉说,到了口中,却尽变成一些官面上的话。 “没什么。”他又微笑。 又沉默了,两人沿着铺满鹅卵石的湖边缓缓漫步。 隔了一会儿,蒲剑阳道:“其实今天……我是来向王爷请辞的。” 请辞?她紧张地抬头望他,“怎么?” “我跟王爷说过了,等和谈条约签成,我想离开……但是一旦长平王府有所需要,我一定还会义无反顾地回来。” “为什么呢?”她有点情急地追问。 “因为……”这一次,他笑得腼腆,“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子,我希望可以给她幸福。” “这样啊……”只觉得心被重重地击了一拳,可表面上,她依然只能装得不动声色,还得挤出欣喜的笑容,“恭喜你——剑阳哥哥。”可是,真的有点不甘心,“那个……她是一个怎么样的女孩子?”被如此优秀的剑阳哥哥喜欢上的人到底是怎么样的?她好想知道。 “她啊,来自下层社会,性格内向而自卑,但非常的善良。她从来都没有享过福,从出生到现在一直在侍侯别人,一直在受苦,我……真的很希望自己可以给她幸福。”最重要的是,“我们——是同一阶层的人。”所以才更容易产生共鸣吧? 看到他神采飞扬地描述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她心酸得好想哭。这时,脚下被石头一绊,她整个人往前一扑。 “小心!”蒲剑阳急忙地伸手一搀,一手搀着她的胳膊,一手扶稳她的腰。 她大半个人依入了他的怀中,一抬头,四目相触,她的眼波如水般流动,而他,却尴尬至极地迅速放手。她已经长大了,所以他再不可能像以前那样不顾忌男女之间和主仆之间的界限与分寸。 他一放手,乐璇站立不稳,往地上一蹲,再也忍耐不住,轻轻地抽泣起来。 “怎么了?小郡主?”他情急地蹲在她旁边,“是不是扭到脚了?很痛吗?” 她摇摇头,“没有!”擦掉眼泪,硬挤出笑容,“真的没有!” 这时,萧雁翔和萧乐蠩匆忙赶过来,“怎么了?” “我……扭到脚了。”这时却只能这样说,心虚地瞟了蒲剑阳一眼。 蒲剑阳的脸上果然流露出一丝困惑,明明是扭到了,刚才她为什么又否认? 看看天色,时间也晚了。 “王爷,我要回去了。”他向义父打个招呼。 萧雁翔点点头,“嗯,你小心一点。” “走了,世子。”他又转向乐蠩。 乐蠩面无表情地“嗯”了一声。 “郡主……”轮到乐璇,他犹豫地望着她梨花带雨的脸庞,朱承熙若有所思的脸孔突然在他的脑海浮现,“郡主……你……我想告诉你,要记得小心朱承熙。” “怎么?你又发现了什么吗?”萧雁翔忙紧张地问。 “不、不是。”蒲剑阳不知道该怎么描述,“只是一种感觉,朱承熙好像对小郡主……唉,没什么,或许只是我多心。”刚才已经听义父说了,陷阱中的那一夜乐璇并不记得,就不要徒增她的烦恼。 “就这样吧,我走了,你们都保重。” 乐璇泪眼模糊地目送他的背影远去,无法忍抑,她哭得很伤心,吓得萧雁翔以为她真的伤得很严重,张罗着让她坐下检查伤势。 萧乐蠩却直立在一边,漠不关心的样子。 “你真的是因为脚痛而哭吗?乐璇?”他冷冷地冒出一句。 乐璇一滞,但仍没有马上停止哭泣。 她知道哥哥已经看出来了,可是,她没有办法,就让这一刻,成为此生唯一的一次放纵吧。 心爱的人已经别有所爱,好!这更可以促使她毅然决然地放手割断这份情愫了。回京城之后,无牵无碍地嫁入花府侯门,完成那场政治联姻,以维护长平王府的基业不败——成为阴蔽家人之大树的梦想指日可待。 梦想要有所成就必须得有牺牲,娘,女儿已经很坚强,真的很坚强,对不对? 然而,到了这个时候,若是连一场痛快的哭泣都不留给自己,岂不是太过苛刻了吗?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6章 ?6落定 换上最心爱的一身宫装——大红的底子,绣满朵朵绽放的鲜黄色大理菊,裙摆很长,手臂上还缠绕了黄绿双色的缎带。 娘,璇儿要为您完成心愿去了。 今天,是血木两族签订和谈协议的吉日良辰,乐璇特意做了精心的装扮。菊花,从来就被认为是母亲的图腾,把菊花穿在身上,就好像带着母亲一起亲身经历这期待已久的历史性一刻。 长平王小郡主目不斜视地跟随着父亲和哥哥走入了艳炽王朝金碧辉煌的圣殿朝堂。 虽然走在第三位,但她的鲜艳与美丽还是引起血族君臣最多的注目。 满朝文武,她只认识太子朱承泰和前几日得罪过的七皇子朱承熙。朱承熙的腿已经恢复了,此刻直立在朝堂上,不约而同,他也穿了一身大红色的朝服,高大挺拔,清俊的脸容上神色异常的冷峻。他本身的长相并不慑人,甚至可以说是斯文儒雅,但是那一双眼睛,却令他整个人都显得阴鸷而锐利,深不可测。 莫名其妙的,她的心跳得厉害,或许,只因想起了剑阳哥哥的警告——小心朱承熙! 血族的庄旭大可汗,大概已有六十多岁,身形肥胖,目光却清明。 照例要说一些官面上的话:互相把自己的儿女与主要官员介绍一下,彼此吹捧两句。 双方都不用翻译,血族的皇室很注重语言的培养,素来皇室成员都精通好几国的语言,而长平王这边,乐璇兄妹自不必说,所选的出使官员亦都是研究血族文化的精英。 朝堂上设了长长的谈判桌,双方入座之后很快便进入了正题。血族的司礼官把两份和谈协议书分别放到皇上和长平王面前,再拿出一个副本,高声诵念起了条约。 朝堂上气氛庄凝,唯有司礼官朗朗的声音在缭绕回响,大家都认真地聆听。 读完之后,大可汗开口:“此份协议本是朕与千叶长平摄政王共同拟定,不知各位可还有异议?” 这句问话也完全是例行公事而已,既是双方领袖都认同了的协定,他人自是无可反驳。 “父汗,儿臣有补充!” 众人都吃了一惊,望向发言的人——七皇子朱承熙,没来由地都捏了一把汗。 双方都知道这个人素来反对和谈,为了阻止和谈的成功,曾几乎无所不用其极。 此刻,木族的人担心的是节外生枝,而那边庄旭大可汗与承泰太子则担心失礼丢丑。 “啊,皇儿,你有什么补充?”大可汗看向小儿子的眼神有几分警惕。 朱承熙不紧不慢,眼神有意无意扫向乐璇的脸,乐璇心中忐忑不安,忙垂下头去。 “儿臣觉得,要彻底地巩固双方的关系达到长久和睦的目的,还有一个更为巧妙的办法一定要用上才是。” 听这口气,不像是要阻碍和谈,大家都有几分释然。可汗的神色和悦了许多,“皇儿,那你就说说看呢?” “儿臣愿意……”停顿着,故意吊起众人的胃口。 “愿意怎样?”朱承泰忍不住追问,这个小皇弟,今天实在有点反常,他是怕了他了,知道他心眼总比别人要多几个窍。 “儿臣愿意与木族千叶的金枝玉叶订下和亲之喜。” 此言一出,众臣哗然,搞不懂原本执意反对和谈的七王爷怎么会突然如此热衷起来,还出谋划策地要与对方永结秦晋之好。 而太子朱承泰看向父汗,看到他拈须微笑的样子,就知道七皇弟这招用得真是聪明之至——此情此势,和谈之势实在已经无可挽回,他便索性一反常态地推波助澜,一来惹得父汗高兴,二来,万一成功娶得木族的公主,在政治上又得了一个有利的筹码,真是一箭双雕啊——实在不得不佩服七弟的脑筋,见风使舵得还真快。 萧雁翔也松了一口气,和亲呀,这太好办了,而且——还真是长保平安的两全之策呢。 可是乐璇的心头却疑惑顿生——和亲?为什么她有不祥的预感呢? “七王爷真是想得周到!”萧雁翔开口道,“若说和亲,可巧了,鄙国倒是有好几位年轻的公主正待字闺中,与七王爷年貌相当……” “长平王爷!”朱承熙打断他,脸上的笑容没来由地羞涩起来,“小王倒也无意求娶贵国皇帝的姐妹,如若长平王爷您真有诚意和谈,就请把您身边的这位金枝玉叶赐予小王为妃,小王必定珍之重之,感激涕零。” 他也太直接太明显了吧?这就是血族人的性格吗?都说血族人豪爽,也豪爽得过了吧? 乐璇满面绯红。而坐在她身边的乐蠩几乎按捺不住地要拍案而起——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还是乐璇反应得快,在底下死命地按住了哥哥冲动的双腿。 报复!刁难!朱承泰谴责地望向弟弟。萧乐璇美则美矣,但他仍不相信一向心高气傲的七皇弟会真心喜欢上一个才有一面之缘的女子,知道上一次他们二人的会晤并不愉快,朱承泰认定了这是心胸狭窄的弟弟对萧乐璇的有意难堪。 可大可汗却提起了兴趣。这长平王的小郡主看上去的确是个风华绝代的美人儿,英雄爱美人,也是人之常情,对于儿子的这种鲁莽行为他反倒充满了赞赏,觉得像个汉子,“啊,好提议!长平王爷,不知朕可有幸与你攀上儿女亲家呢?”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个……”萧雁翔也实在料不到会这样,为难地道,“七王爷能垂青于小女的蒲柳之姿,臣下也实在感到荣幸,只可惜……小女早在三年前便已经许配了人家……” “噢!”大可汗失望地一叹。 朱承熙的脸色马上黑了下来。 “不知有幸与长平王千金订下婚姻之约的是哪一家公子啊?”大可汗又问。 “乃鄙国定国侯世子。”长平王恭谨答道。 “定国侯?就当年的定国大将军花赞吧?朕久仰大名,想必他的公子也是英武不凡的人物吧!长平王好眼光,好眼光啊!”大家都知道,定国侯花赞近几年几乎独揽了千叶国的军事大权,要与他去抢媳妇实在不是明智之举。“皇儿啊,”转向自己的儿子,“我们血族向来也是讲义气的民族,重诺守信,既然人家已有婚约在先,我们也就不便强求了。天涯何处无芳草,长平王适才说过了,他们的几位公主都是绮年玉貌,不如,由他代为做主,选择最漂亮的那个嫁过来可好?” 萧雁翔也附和:“是呀,小女与鄙国的几位公主相比,实在是有如云泥之别……” “不必了。”朱承熙摆手打断,“除了乐璇郡主,对于别人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和亲之议就算了,当我没说过。父汗、长平王爷,小王突感不适,想回府歇息了,接下来的签约仪式恕不奉陪,想必有我没我也都一样吧?” 在外交场合中途借故退场本是极其失礼的行为,可大家念在他刚遭了拒绝,此刻必然心怀失意又下不来台,都不去追究。 “那七王爷快回府歇息吧。”萧雁翔忙道。 大可汗也准了奏。 朱承熙转身,在周遭大臣流露的或同情或耻笑的目光中穿行而过,脸色极为难看。 望着他受伤的背影,萧乐璇心中却有莫名的酸楚与失落——好奇怪的感觉啊。 接下来,她做了一件连自己都意想不到的出格事情——自座位上站了起来,紧靠着她的萧乐蠩想拉都来不及,她已向着那个伟岸的背影追了过去, 满朝文武错愕地看着她步履轻盈地在朝堂上小跑,超长的裙摆与缎带在身后飞舞飘荡,如一只翩跹的彩蝶。 “七王爷!” 一直追到了殿外,她才高喊一声。 朱承熙停住,以为自己听错了。 转眼间,她绕到了他的身前,微微有些气喘地再唤一声:“七王爷!”仰着头,一双秋水般的眼眸望定他的眼睛。 他一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你……” “对不起……” “不用说对不起!”打断她,猛然,他伸手执住她的手。这一刻,所有的愤恨与不快都可以遗忘,只因她追了出来——很奇怪,他从前并不是个心胸宽阔的人,认识她之后,却已经破了很多的例。 被他握住了手的一刹那,乐璇整个人却如被电到,慌忙地退缩一步,把手抽了出来,尴尬地偏转了眼神,“七王爷,小女子只是感谢你……感谢你对我的错爱而已,同时想向你说一声抱歉——你我之间,毕竟无缘。” 当她惊惶地把手抽回去之刻他已经知道自己表错情了,还以为她是不顾一切地追随他而来呢……“你我之间,毕竟无缘”,这八个字深深刺痛了他,脸色倏然冷了下来,“萧乐璇,骑凉山那一夜,你真的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吗?” 萧乐璇?他居然如此直呼她的名字?可是,为什么竟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我……”她茫然地望着他,“骑凉山那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她也很想知道啊,这一段记忆平白的在脑海中失了踪,实在奇怪得很。 并不知道她曾经失忆的朱承熙却把这句问话当作了有意的羞辱,从来只有他玩别人,现在却被人所玩,她怎可以如此轻易地把他不当一回事?“萧乐璇,”他伸手指着她,“拜你所赐,本王生平第一次尝到了当傻瓜的滋味!”绝不会再有下一次,绝不会! 怒气冲冲地,他推开她快步离去。 这决绝的一推还真用力,乐璇揉着发痛的肩膀怔在原地。又做错了吗?为了上一次的轻慢得罪,她心中已经深深懊悔了好几天,今天本来只为了弥补,想让他知道她从来也不敢对他心存轻忽,却为什么反而更引出了他的雷霆震怒? “萧乐璇!” 回过头,看到哥哥乐蠩不知何时已站在了自己身后。为什么他也连名带姓叫她? “骑凉山那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是不是和他在一起?”哥哥用的是质问的语气。 “我也……很想知道啊。”委屈到了极点,心中莫名地惶恐。 “萧乐璇,你该好好检点一下自己了。”萧乐蠩的脸色比起刚才发怒而去的朱承熙来好不到哪里去。 这时,大殿中传来司礼官的唱报:“签约仪式开始——” 乐璇与乐蠩同时错愕地回首。 吉时已到,办正事的人并不会因某些人的缺席而耽搁了历史性时刻的发生,当长平王萧雁翔与血族庄旭大可汗同时落笔盖印的那一刹,尘埃终于落定,两个长久以来互相敌视的民族以誓约的形式最终完成了化干戈为玉帛的愿望。 “礼成!”司礼官唱道。 大殿之外,相对而立的兄妹俩听到这一句,不约而同地仰头望天,心中默念:娘,您听到了吗? 尘埃落定,母亲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可阴差阳错,他们两个居然还是没能亲眼见证这最后一刻。可现在这些已经不在乎了,无限的喜悦与唏嘘这一刹填满了心胸,兄妹两个,泪眼相对。 皇都紫京城外,十里长亭。 艳炽国君庄旭大可汗亲自率领文武百官为千叶的和谈使臣送行。 朱承熙位列其中,如常地注重仪表,穿光鲜的亮蓝色长袍,戴同色的饰有纯白狐狸毛的帽子,神色淡然。似乎是刻意回避,自始至终未曾看过萧乐璇一眼。 骑在马上的萧乐璇今天没有再扮作男装,但为了便于行动,也没有再穿冗长繁琐的宫装,只换了一身深蓝色镶浅蓝边的简单便服——是巧合吗?她与朱承熙再一次选了同色系的服装出现。她未施脂粉,发型也简单,只挽了一个小髻在头顶,用一根银色的簪子固定住,其余的长发如丝般披泻在肩头。 穿了深色衣服的乐璇极其显瘦,而小脸也更显得白皙透明,骑在马上,英姿飒飒,别有一番风韵。身边,是她的哥哥萧乐蠩。 萧乐蠩也骑在马上,神情依然高傲冷漠,目光穿越人群,投射在朱承熙的脸上。 朱承熙是敏感的人,有所察觉地迎上对方的目光。他当然也记得这位曾在骑凉山的丛林之中有过一场对决的贵族公子,一直很讨厌他桀骜不驯的样子。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明明自己也是这种人,却偏偏从心底里厌恶与自己相同的特质。总觉得有些特质只能属于自己,别人都不配。 彼此看着对方的眼神都隐含着轻蔑与敌意。 喝完血族皇帝赐的饯别酒,长平王萧雁翔坐进了自己的黄绫马车中。车帘被放下,使团出发了。 血族的君臣们目送片刻,庄旭大可汗挥挥手,示意摆驾回宫。 陆续的,皇子与臣子们都各自散了。 朱承熙接过侍从递来的马缰,脚已踏上马蹬,却停在那里,迟迟没有上去。人也呆呆的,好似正做着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 “王爷?”下人疑惑地叫。 这时,突然打定了主意,朱承熙翻身上马了,却勒转了马头向使团离去的方向纵马。 “王爷!”下人在后面不明所以地高喊,引来同僚们惊异的回望。 不顾别人异样的目光,朱承熙挥鞭打马,一跃上了旁边的山丘,快奔而去。 所有人都知道,那山丘上有通往木族使团回程之路的一条捷径,而他跑马的方向亦正是朝南。 难道他是真的放不下那个木族的小郡主吗?难道目高于顶的七皇子真的会对谁一见钟情?紧跟在御撵后的太子朱承泰望着七弟马蹄后扬起的久久不散的飞灰,不解地蹙起了浓眉。 就这样离开艳炽了吗?以后,可能也没什么机会能再度踏上这一片土地了吧? 坐在车中的萧雁翔和骑在马上的乐蠩乐璇兄妹,此刻神色都有点感伤。 这块土地对于他们长平王府的人来说意义非同寻常,这里,是他们一个逝去亲人的故乡,也是乐璇和乐蠩体内一半血液的归属之地啊。 乐璇此行最为遗憾的是因为受了伤而失去了深入地亲近这一片土地的机会,无法一解内心深处长久以来所埋藏的一份好奇、牵挂与乡愁。 早在佳郁的时候,听人们说艳炽国是穷山恶水之地,其实不然,这一路走过来,她看到这里虽然没有千叶国的城镇市集那么热闹繁华,除了山脉就是湖泊,不然就是黄土和草原,建筑也很粗糙,大多数人还住着山洞和帐篷,但是,这里天高云阔,空气清新,水草丰美,牛肥马壮,物产富饶,景色也实在是壮丽优美。 娘,这就是生你养你的地方吗?这就是我们一半的根源所在吗?女儿喜欢这里,这一切的景色都曾经在梦里出现过,似曾相识呢。 这时,她突然看到前方不远处,山岗上,有一人一骑岿然矗立着。 太高了,根本就看不清那是谁。 但是,隐隐地,她觉得有点像血族的七皇子朱承熙。 奇怪,怎么会想到是朱承熙呢?朱承熙怎么都不可能会走在他们前面的。而且,这一次她得罪得他那么深,他一定还在记恨,能出现在送行队伍中已经很不容易了,怎么还可能跟着他们的车队跑? 渐渐地走近,那山岗上的人和马始终都不曾动过,直到他们走过了,似乎还在追着车队望着。 乐璇忍不住,回头又看了那山岗和人影几眼。 “在看什么?”察觉到异样的萧乐蠩出声询问。 “那里有一个人,可能只是个路人甲吧。”乐璇轻轻地叹息。 “当然只是个路人甲,难道你还以为是蒲剑阳吗?”乐蠩说话的语调不阴不阳。 咦,她倒不曾想到,会是剑阳哥哥吗?忙又回头仔细看那身影。 “妹妹,你不用做得如此露骨吧。”乐蠩实在忍不住,冒出这样一句。 乐璇的脸立刻红了,没有反驳,她只是微微地低下了头。内心在自责着——既然已经下了决定了断,从此以后就不可以再想念那个人,哪怕是听到他的名字也要保持心如止水。很快就将成为花府的少夫人了,得全心全意投入角色才是。 自己选择的路,就要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为了亲爱的家人,为了在母亲坟前所立下的梦想之誓,她愿意牺牲其他的一切。 这时,马车中又传出了父亲的一连串剧烈咳嗽。自和谈成功之后,父亲的身子没有因喜悦和放松不药而愈,反而似乎病得严重了。想到这里,乐璇的双眉因担忧而紧拧在了一起。 山岗上,抄近路早候的艳炽国七皇子在马上怅然地眺望着渐行渐远的木族车队,一开始,还看到心上的女子频频向他回顾——她是否认出是他呢?可最终,她还是头也不回地走远了。 真的让她就这样走出他的生命吗?从此以后,永不再见? 低下头,他的手中还握有她的红绫,与他的流星小金锤紧紧纠缠在一起,难分难舍。这是他们曾经有过的那一夜的见证。 朱承熙啊朱承熙,你什么时候居然变得这么没有骨气?人家都不把那一夜当作一回事,你为什么却要执着不放?不过是个女人而已,凭着堂堂艳炽国七皇子的身份与地位,凭着自己的仪表与人才,什么样的女人要不到? 萧乐璇,就这样吧,让我们永不再见! 扬手,红绫和小金锤一起飞向了天际,飞得远远的,坠落到他不想知道的地方。 勒转马头,他双腿一夹马肚,喝一声:“驾!” 朱承熙在山岗上的身影就这样和萧乐璇所在的车队往相反的方向拉开,渐行渐远……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7章 ?7婚约 寂静的午后,闺房,小窗。 明丽而优雅的少女着一身白衣,发间别着洁白的绢花,端坐窗前。 她的身畔堆满描金披红的箱笼,盖子都打开了,里面所展现的有璀璨夺目的金银首饰和珠宝玉器,有锦绣光华的绸缎布匹和衣袍褂裙。琳琅喜气的物事与身上的白衣素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窗外,植着一株香樟,枝叶长得非常茂盛,有几只麻雀在其间穿梭嬉戏。 少女呆看着,眼神凝定,心思却不知飞到了哪里。眼底眉间,尽是忧伤。 遥遥的,另一素衣女子自园中走过来,一眼便看到端坐窗前凝神自伤的身影,微微一怔。 绕过一丛黄菊花圃,她来到房门前。 房门前,有两名婢女一左一右侍立,见到她,俯首参拜:“大郡主!” 听到动静,窗前静思的少女醒悟过来,转身迎向门口,“姐姐?” 门推开了,长平王府出嫁多年的大郡主萧乐瑶迈步进来,看到开着的箱笼中依旧叠放齐整的物品,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阿璇,给你置办的首饰和衣物为什么不看看呢?” “既是姐姐精心挑选的,自然错不了,不看也罢。”勉强地,乐璇挤出一点微笑。 她们姐妹长得并不相像,大郡主乐瑶的脸型瘦长,五官虽也俏丽却不如妹妹精致完美,尤其嘴唇,微微偏厚,笑起来的时候咧开大嘴,显得没心没肺。 但是此刻,她一点也笑不出来,只是从头到脚仔细地打量着妹妹,婉言道:“阿璇,再过几日就是大婚之期了,府中上下都忙着撤白幡、披红花,你身上的孝其实也应该除了。而且,你该好好地休息休息,要做一个红润健康的新娘子才是。” “哦——”漫应着,乐璇的目光射向斜对面的一面穿衣铜镜,镜子里的自己热孝在身,那脸色确实苍白憔悴得紧。 深深叹息一声,乐瑶道:“最近赶着办父王的丧事,又紧接着忙大哥承袭王位的典礼,现在还得准备出嫁的事宜,这么多事凑在一起,确实难为你了。” “没什么,都是我应该做的。” “来,坐下吧。”上前一步,乐瑶拉过妹妹的手,两人一起坐到圆桌边。 姐妹二人相对而望,乐瑶忽而长叹一声:“小妹啊,五年了,这五年来长平王府可多亏了你了。” 大郡主萧乐瑶五年前嫁给了指腹为婚的边关重镇大堰集城主杨自俊,五年来,边关局势不稳,兵戈不断,乐瑶始终都不曾有机会回家,就连四年前母亲病逝都没能赶回奔丧。如今好不容易边关已定,能回一趟娘家,却不想是奔了父亲的丧。想起这个,就忍不住泪盈于眶。 “阿璇,这一次,一连串的事情,若不是有你指挥若定,可真不知怎么挨过呢。” 雷霆臣变啊,一向健朗的长平王萧雁翔,自艳炽归来之后突然一病不起,竟至病逝,这是谁都不曾料想得到的变故啊。 据妹妹乐璇所言,父亲患咳嗽之症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但咳得并不十分厉害,加上前一阵忙于和谈之事,便疏于医治,自从在艳炽签完了和谈协定返回千叶之后,原以为无事一身轻后病也会好的,哪知竟反而一日比一日严重,甚至咳出了血来,这才匆忙地延医诊治,一号脉搏,竟是不治之症。 原来,长期废寝忘食的国事操劳,过于劳累,父亲的心肺是早已出现了问题,尤其母亲逝世之后,他日夜追思,身子更是亏损得厉害。之所以能撑这么久,一是因他自幼习武修炼过内功心法,得以与病魔抗衡一阵子,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有心愿未了。自母亲过世后,父亲一心一意想达成两族和平,以慰母亲在天之灵,所以强屏着一口气。如今,心愿已了,支撑意念的柱石便轰然倒塌,病来如山倒。 自艳炽回来的第十天,父亲便吐血晕倒,卧床不起,短短半个月后便与母亲相会于地下了。 弥留之际,向来倚重他的少年皇上亦亲自来到了病榻之前守护,萧雁翔只提出一个要求:求皇上下旨赐小女儿乐璇与花定洲尽早完婚,不要因为他的丧亡而耽误了早都订好的婚礼。 木族的风俗,长辈亲人死亡,子孙最起码得守孝三年,三年之内是不可以办任何喜事的,实在要办的话,就得赶在人死之后的百日之内完成。 父亲遗命不可违。所以,纵使乐璇心中有再多的悲哀伤痛,也只能强打起精神赶在百日之内披上嫁衣。 王侯人家,不比平民百姓,所谓“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不可一日无主”,长平王的王位不能虚悬,虽说由独生的世子来继承王位是毫无异义,但因循祖制,必须要有一个公开的仪式,以接旨受封的形式来完成王位的世袭。 丧事、继承大典、婚事,三件大事情都得赶在百日之内完成,又件件得办得稳妥体面,出不得半点差错,实在是难以想象的艰巨。 大哥萧乐蠩往日只知买酒寻欢声名狼藉,此刻就算有心痛改前非,面对一团乱麻般的家务与排山倒海而来的应酬,实在也是力不从心。乐瑶自己又从来是粗枝大叶头脑简单的性格,担不了大任的。夫君杨自俊虽有担当,也见过世面,但身为外婿实在也不便出面做主,而且身为大男人,对于琐碎事务也不见得精通。因此,一切唯有让乐璇来主持办理了。在长平王府中,下人们其实早已心照不宣,反正近年来真正管家主事的人向来都是小郡主。 乐璇啊……想当年她远嫁离家的时候,乐璇才只有十三岁,是个胆小内向的黄毛丫头,短短五年,她的变化巨大。这一次,遭逢巨变,以乐璇与父亲之间的亲厚感情,当是最伤心的一个,可是,她只把伤心深埋在眼底心间,挺身而出,将一切事务都料理得井井有条,对于一个十八岁尚未出阁的姑娘家来说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听说,整个京城的百姓对于长平王家的小郡主都极为称颂。要修得这样的成果,这五年里,可见乐璇是吃了不少的苦。 乐瑶感到自卑极了,五年来,自己只是做了成亲嫁人、生儿育女这些女子分内之事,“阿璇,你很好,姐姐真是自愧不如。” 乐璇淡淡地苦笑,傻姐姐,作为女人,像她这样才是幸福啊,“姐,我们是不同的,还记得小时候吗?你的梦想是吃好玩好睡好,开心快乐没有烦恼。而我,我在十五岁那年才最终确定了我的梦想——我的梦想是要成为一棵大树,成为我所挚爱的亲人可以遮蔽、支撑和依靠的大树——只要你们每个人都快乐幸福,我的梦想就算实现了。” 成为亲人的大树?多么无私的梦想。乐瑶更为自愧了,“阿璇,其实你已经做到了。现在,走在佳郁城中,只要提起长平王小郡主,谁不伸大拇指?谁不说你是长平王府的顶梁柱?” “不,我做得不够好。”轻轻地摇摇头,坚强的长平王小郡主一瞬间也泪盈于眶了,微微哽咽着,“我没有照顾好父亲,如果一开始便重视他的病情,也不会……” “阿璇……”回来的这些日子,所看到的乐璇一直保持着异于常人的冷静状态,还是第一次当着她流眼泪呢,被她这一哭,乐瑶原本尚未收住的眼泪顿时也决了堤,“这不怪你,怎么能怪你呢?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再者,”很快收住了泪,掩抑地站起身,乐璇转向身边描金披红的箱笼堆中,这是大家为她而准备的嫁妆,“我还有一件事没有做,等做完了这件事,才算能实现我的梦想。”随手捡出一块绣有鸳鸯戏水的大红锦帕,她盈盈秋水般的眼眸中掠过深深的伤感,“我一定要完成父王的遗命,嫁给花家世子。毕竟,父王一死,长平王府今时不同往日,乐蠩哥哥就算自现在开始勤奋向学、急起直追,也总不可能超越父王的功勋成就。往后,唯有借助定国候府的力量了。” 提到即将完成的那场婚姻,她的眼中为什么只有伤感? “乐璇,”乐瑶突然正色起来,“别人都说咱们长平王府与花府订下这个婚约的目的是政治联姻,可我知道,父亲的本意并非如此,但是,你自己却纯粹也把它当成了一场政治联盟了,是吗?” 父亲的本意?乐璇一呆,想起父亲临终前对自己所说的一番话来:“乐璇,定国侯花府,现时在朝中是最有势力的了,定洲那个孩子,是为父自小看着长大,性情敦厚,对你又一片痴情,彼此熟悉,知根知底,总比盲婚哑嫁要好。璇儿啊,为父的,总是希望为儿女安排最好的归宿,这男女之间,日子长了,总也能日久生情……只要你能够幸福,为父和你母亲便可以含笑九泉……” 原来,父亲一直都知道她对花定洲的感情是很勉强……但是可怜天下父母心,他只一心为她安排一个他所认为的最好归宿……父亲的本意从来也不涉及政治,可是她却曲解了他,并还准备一意地曲解下去…… 对不起,爹…… “乐璇,你是不是另有心上人?”乐瑶姐姐进一步追问。 向来粗心大意的乐瑶姐姐啊,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敏锐?是了,只因她是过来之人。想当年,她要嫁给素未谋面的杨自俊,心中虽有忐忐、虽有不安,但不曾会有悲哀,她只是对未来的夫婿充满了猜测,到处打听关于他英勇善战的传说,对于未来,她虽有彷徨,更多的是充满期待。可是,乐璇对于自己的婚姻却只有一种绝望的悲哀、一种认命的隐忍。那么便只有这一个解释,“乐璇,你一定是另有喜欢的人了,对不对?” 微微有点诧异,但她没有惊慌,很快,神色恢复如常,放下手中的鸳鸯戏水红锦帕,望向姐姐的眼神淡定而诚实:“是,我曾有过喜欢的人,一厢情愿的单恋而已,明知没有结果,也就不会去放任自己,我一早就认定自己的命运,所以,现在,已经努力地把他忘掉了。” 乐瑶没想到她会如此镇定自若地承认——她的小妹妹,确实已经变得很厉害,好像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能够处变不惊。但是,她很好奇,如此优秀的女孩子所暗恋的对象又会是怎样出色的人物呢? 像乐瑶这种毫无心眼的女子,所有的心事都会写在脸上,乐璇并没有等她问出来便道:“既然事过境迁,我也不必告诉你那个人是谁,在我的心里已经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真的忘记了吗?如果是真的,你为什么还是那么忧郁的样子?”乐瑶吃了个软钉子,有点不服气,悄声咕哝着。 两姐妹犹自说着体己话,浑然不觉房顶上有两个人正向下偷偷地窥听着。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不久,其中高瘦清俊的那一个直起腰,飞身离去,另一个较为壮硕的慌忙也跟着跳下。 两个人下了房顶,小心地避过府中家仆们的耳目,七拐八弯,钻入花园假山群,直到核心处的一个山洞里才停下来。 平日人迹罕至的假山山洞,俨然早已成了他们的临时栖身之所。 二人在一块毛皮垫子上坐下来,较为粗壮的那个自角落的包袱里拿出一壶水递上,“主子,请喝水。” 清俊男子接过,却没有喝,兀自还沉陷在自己的心事中。 当他听到乐旋说曾暗恋过一个人的时候,便开始心跳加速——会是自己吗? 如果她心中确然有他,不过是碍于家族的利益才不得不屈从于命运压抑下情感的话,才不枉他朱承熙千里迢迢自艳炽追寻而来的一番苦心。 “郎锐,你说,她说的那个人会是我吗?那就怪不得当时她不肯承认骑凉山那一夜所发生的事了。” 郎锐“嗯”了半天,却不知该怎么回答,对于情情爱爱的事情他一个大老粗一向都不是很懂,也不想弄懂,看看眼前的主子就知道,这情情爱爱的绝非什么好东西。自从迷上这个木族的什么郡主之后,什么国家大事皇权帝位都抛在脑后了,明明决定了不再想她,把关于她的一切都丢弃掉的,结果没两天又派了全府人马出动到山岗下去搜找回被扔了的红绫和小金锤。再挨了两天,居然带着他就直奔南方而来了。 来就来了,他却不直接去找人家,天天东躲西藏地偷看她,每天睡又睡不好,吃也吃不香,实在是自找罪受。 唉,七王爷已经变得不像是七王爷了,做事拖泥带水犹豫不决,连眼神也不及以前那般锐利。 正支吾着,脑袋上被主子的手指重重一弹,吃了一记爆栗,郎锐手捂着头,却不敢问主子为何要打他。 “真是个榆木疙瘩。”朱承熙咬着牙骂着这个过于憨直的随从。这时候突然怀念起了赵轩,如果赵轩在的话,说不定能跟他好好地聊上一聊……细致而聪敏的赵轩啊,有点后悔批准了他的请辞,甚至,还让他带走了女奴陇娟。 “无论怎么样,”他喃喃自语道,“只要她心中有我,我就一定不会放弃,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她投入别人的怀抱。” 天气晴朗,日光明媚。 因为吉期将近,乐瑶和乐璇姐妹都已除下了孝服。 乐瑶穿了一身浅紫色的日常裙装,而乐璇则是一身淡黄。 姐妹俩带着乐瑶的两个孩子——四岁的儿子杨冲和三岁的女儿杨芹一起泛舟王府后园的小湖上。 和天真可爱的外甥子外甥女一起,乐璇脸上的阴霾少了很多,笑得也开朗起来。 这时,湖岸上有婢女直着嗓子在喊:“小郡主!小郡主!” “什么事?”乐瑶抢先回应。 “禀二位郡主,定国侯府送彩礼过来了,是花世子亲自送过来的,求见小郡主。” 原本微笑着的脸容僵硬了起来,乐璇淡淡地吩咐划船的家仆:“把船靠上岸去吧。” 故意忽略妹妹的神色,乐瑶绽着笑容道:“阿璇,这花定洲自小就对你一往情深,都快娶回家了,却还是这么猴急,不放过任何一个与你见面的机会呢。” “是新姨父来了吗?”小杨冲歪着脑袋好奇地追问,“璇姨,冲儿想看看新姨父,璇姨这么美丽,新姨父应该也长得很好看对不对?” 旁边的小杨芹也不依地嚷起来:“芹儿也要看新姨父,芹儿也要!” “傻孩子,”乐瑶宠爱地望着这一双心头肉,替满脸尴尬的乐璇解围,“新姨父当然得等到大婚的那天才看嘛,现在他是来见你们璇姨的,我们不能站在旁边刹风景哦。” 上了岸,乐瑶便知趣地带着两个孩子往相反的方向而去。 望着她们母子三人的背影,乐璇呆滞了一阵,才转向报信的婢女:“花世子在哪里?你带我去吧。” 一路走着,一直到了千机楼。 这里原是父亲的书房,现在是哥哥的。这王府的一切,现在都已是哥哥的,他已是新一任的长平王。 乐璇走到回廊下,自窗口就看到花定洲与哥哥萧乐蠩相对而坐的身影,似乎正相谈甚欢。大家都是自小在一处玩的,本就熟稔,尤其即将结成郎舅之谊,更是要趁机拉拢感情。 “王爷,”门虽然开着,但婢女依然站到门前依礼回禀一声,“小郡主到了。” 花定洲回头看到她,忙站起来,有点局促。 “璇!”他也换了称呼,不再如以前般以妹妹相称。 淡淡地微笑着,她依礼道个万福:“花大哥。” 乐蠩也站了起来,“乐璇,那就你过来陪花家兄弟坐着吧,我要到前面去看看,不知管家把礼单查点得怎么样了。” 知道他是故意为他们创造机会独处,花定洲与乐璇都没有再出言挽留。 乐蠩自乐璇身边走过,有意无意地,深深看她一眼。 乐璇等大哥离开了,才走到原先他坐的位子上,坐下来,轻轻招呼一声:“花大哥,喝茶。” “哦。”花定洲赶忙端起面前的茶杯,紧张地连喝几口,呛到,连连咳嗽。 “小心啊!”乐璇关切地道。 他抬眼,感激地望她一下,又低下了头。空有一副黝黑精干的外表,却是那么腼腆内向。也许,只是因为太过重视。眼前这个女子是他自小便情有独钟的对像。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鼓足勇气,花定洲抬头望她,“你……你最近好吗?老王爷的事情……不要太过伤心了。” 言语中真诚的体贴令她有点感动,回想多年以前母丧时候蒲剑阳的安慰,虽然花定洲并不如蒲剑阳那般能说会道,但同样都是发自肺腑的关切。总算在最低落的时候还是能有一个人来到身边真诚地慰问,这个人,是被指定与她共度一生的伴侣——花定洲,实在也是个好人。 “谢谢你,花大哥。” “你放心,璇,等你来了我家,我……一定待你很好。” 多么实在的保证,终于引得乐璇粲然地笑出来,“你向来都待我很好,花大哥,我……并没有什么不放心。” 她这样一说,令他心头暗喜,同时,面对她如艳阳般夺目的笑靥,又有点不好意思了。猛喝几口茶,他害羞得不知道再说些什么。 只是一味的静坐,眼看再坐下去也没什么建树,花定洲站起告辞:“既然这样,为兄我……我就先回府去了。” 乐璇也站起来,“我送送你。” 两个人面对面地站在了一起。花定洲低着头,不敢把眼神停在她的脸上,只是更放低,望着她放在身前绞着衣带的一双春葱玉手。望着,心中突然感到一阵难耐的瘙痒:只是寸许的距离,他便可以握到她的手…… 这萧家貌若天人的小郡主啊,虽然对人从来笑语温柔,但是骨子里总有一股高不可攀的凛然,纵然是即将共度一生的未婚夫婿也由衷感到难以亲近。此时,不知哪里生出的勇气,花定洲突然微微地抬起自己的手,抬一点,再抬一点—— 轻轻的,他的手指便触到了她。 乐璇的心剧烈地跳动着,成年以后,这是第二次有男子触到她的手——上一次,是朱承熙吧?那个艳炽国诡谲而霸道的七王爷,在和谈签订之日,莫名其妙地对她表现出无端的倾慕。当时,她惊慌而迅速地把手抽了回来。 但是,这一次她却没有动,一动也不动。 得到了鼓励的花定洲更为大胆地用手指勾住她的指,继而,一握。 她轻轻地颤动了一下,却仍然没有把手抽回来。 隔了一会儿,她反而回握住了他。细细地去感觉——男人的手,宽大、有力,练武的男人,手心还结有一层硬茧,有点扎。 花定洲这一刻心花怒放,激动地再次轻唤:“璇!” 虽然有点黑,但是,凤目斜飞的花定洲笑起来居然十分妩媚,男人的妩媚,又不失阳刚。 乐璇把头低垂,不敢再看他的眼神,只是凝望着彼此交握着的那一双手,也卷起唇角,微微地笑起来——原来,要对一个人好,其实是如此简单。 屋顶上,艳炽国的七皇子咬牙切齿地呆看着这一幕,眼中流露出的光芒如箭,淬上了剧毒,恨不得把底下的这一对男女通通射得血肉模糊。 今天是婚礼前夜。 乐璇打开房间的窗,看满天的星光。 星光还未看到,却先被立在窗前的一个人影吓了一跳。 头戴闪亮的紫金冠冕、身披白底绣青蟒的长袍——差点以为是父亲的魂魄归来。定睛一看,原来是继承了王位与官服的乐蠩哥哥。 “哥?你为什么站在这里?” 阴影里,萧乐蠩的神情她看不太真切,只觉得眼神灼然而忧切。 从来也未曾在哥哥的身上看到过这样的眼神,自母亲死后,他没有这样深切地表示过对某人的在意。 心头没来由地冒出一股酸楚,“哥,明天,我……就要嫁了。” “是啊,明天,你就要嫁了……” 所以今夜他才睡不着啊。母亲死了,父亲也死了,大妹妹嫁了,如今,小妹妹也要嫁了。一家人死的死、散的散,从此以后只剩了他一个。纵然已经大权在握,心中到底不是个滋味。 很久了,他一直逼自己做一个冷酷的人,渐渐也不再懂得如何表达情感,可是,就在他一向恨透的父亲断气的那一刹,他哭得比谁都伤心。是因为有爱才有恨的吧?毕竟那是给予他生命血肉的人啊。其实,当知道他不惜耗尽了自己的元气替母亲完成梦想的那一刻,他已经原谅了他了。只是,还未等到放下架子与他冰释前嫌,他就撒手与母亲相会地下去了……这样的结局,令他好遗憾啊。 明天,与他血管中流动着相同血液的亲妹妹又将离他而去……嫁人,虽称得上是件喜事,但是,对于小乐璇来说会真的高兴吗? 在艳炽,他无意间窥知了她内心深处的秘密,不禁有点担忧…… “哥,要不要进来坐一下?”隔着窗户说话,乐璇有点别扭。 “不用了,”乐蠩摇摇头,其实只是生怕室内的烛火过于明亮,会使自己红肿的眼眶被一览无余,那样有点糗,“我说几句话就走的。”停一下,他道,“乐璇,花定洲……是个好人,父亲为你考虑得十分周全,你应该珍惜这段姻缘。” “我知道。”月光照过去,窗内的乐璇眉顺目和,声音也平和,“去花家,我会做得很好,不会辜负你们的期望。” “我们的期望——只是希望你可以过得幸福而已。”她的过于平静,显得深不可测,反更令他内心不安而疑惑,“我知道你心里另有喜欢的人,但是,那个人,虽然人品不俗,但是,毕竟身份低微,他供不起一个千金小姐一辈子的锦衣玉食。妹妹啊,你自小生长在荣华富贵之中,我实在想象不出你跟着别人在江湖漂泊浪迹的情形,作为亲人的我们也不可能舍得让这样的情况出现在你的身上。”他也从小就生长在荣华富贵中,身上有无法抹灭的公子哥儿习气,假如要让他离开王府去过平民的生活,天天为一日三餐的问题而忧心犯愁、被人呼来喝去,实在是比让他死更难受。理所当然的,他所认为的幸福定义首先便是物质和权势上的满足。 不劝则已,这一番话,反而引起向来自制的乐璇强烈的反感,“哥!我愿放弃对蒲剑阳的感情,并不是因为他的身份低微,而我决定嫁给花定洲,也不是为贪图一辈子的荣华富贵!我只是……我只是……”她的小脸因激动而涨得通红,“我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她不想说是为了王府、为了父亲、为了哥哥,她不想把自己说得很伟大。梦想是自己一个人的事,从来没有人逼她,她也不是遵照着他们的安排而行事,只是早已自己规划了自己的人生,顺着自己设定的轨迹而走罢了。当梦想实现的时候,她所拥有的成就感,必定也可以是一种幸福感吧? 缓了一口气,她轻轻地道:“我有自己的主张。” 在某个隐蔽的地方,朱承熙依然占据着他窥视的位置。听到“蒲剑阳”的名字,他的心蓦地一沉。这时才明白,原来,她口中一直提到的那个暗恋的人根本与他毫无关系,那个人的名字叫做蒲剑阳。在长平王府潜伏了这么久,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蒲剑阳这个名字,他是谁?这个身份据说很卑微却得到了乐璇芳心暗许的幸运男子到底是谁? 突然回想起在陷阱中的那一夜,这个蒲剑阳,正是让乐璇自睡梦中都能哭出来的人吧?那首婉转凄怨的歌谣也是为他而唱吧? 原来她的感情在遇到他之前早已经投入给了别人,而她的终身大事也早在遇到他之前让别人给预定,那么,他算什么?而骑凉山那一夜在她的生命中又到底算是什么呢? 黑暗中,朱承熙一向凌厉而深邃的幽蓝色眼眸中弥漫了从未有过的深沉悲哀。 乐璇,我在你的生命中,到底算是什么呢?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8章 ?8情劫 张灯结彩,锣鼓喧天,贺客盈门。 今天是小郡主大婚之喜,长平王府内每个人都忙碌不已。 “大郡主大郡主!厨房里的师傅在问,估计什么时候开始上桌?不知菜肴有没有要临时改动的?” “大郡主大郡主!中厅那里有个红灯笼不知怎么掉了下来,不知库房中可有备存?” “大郡主大郡主!正门的小厮要求把烟花爆竹都发下去给他们,吉时就要到了,迎亲队伍一出现就得把鞭炮燃起来的。” “大郡主大郡主……” “大郡主大郡主……” 乐璇今天是新娘子,当然不可能再出头露面主持家务,于是,所有琐事的指挥权都分摊到了大郡主萧乐瑶身上。乐瑶被搞得晕头转向不知所谓。 那边厢,萧乐蠩也是被一大堆人团团围困于中间。 “王爷王爷!西陵王府魏王爷到了,他们是咱们府里的挚交老亲,您一定要亲自出去迎一迎。” “王爷王爷!礼部尚书程明德大人和近卫军都指挥使梦则通大人素来不和,最好不要安排在同一个厅中侍候。” “王爷王爷!圣上派了樊总管送贺礼来了,正等着您出去接旨谢恩呢!” “王爷王爷……” “王爷王爷……” 原本乐璇一个人都能料理得得心应手的事情,如今由乐瑶和乐蠩二人分担着在做,却还是被搞得焦头烂额应接无暇。 忙里偷闲之际,乐瑶向身边的相公杨自俊发牢骚:“以前我只是很佩服乐璇,现在,简直要深深地崇拜她了。从早到晚,我忙得要死,连喘口气的工夫都没有,那些个摔了灯笼少了茶杯的小事情也值得劳师动众地跑过来报一声问一趟,真是烦死了。” 高大而内秀的大堰集节度使杨自俊自始至终陪在爱妻身边,无声地对第一次担当重任的她给予支持,此时,面对她心慌的抱怨,宠溺地拍拍她的秀肩,柔声劝慰:“没关系没关系,你不要着急,一件一件排着序处理就行,太着忙了反而容易出错。” “大郡主大郡主,迎亲吉时快到了,小郡主的车轿都准备好了,您要不要去检查一下?” “好了知道了!我待会儿去就是!”不耐烦地,乐瑶白了前来报告的小厮一眼,视线蓦然定住,“咦……” “怎么了?”杨自俊问。 她回过神来,“相公,你看那个人!” 杨自俊顺着所指看过去,“那么多人,你说的是哪一个?” “就是那个……咦,不见了。”她有点失望,眼神空茫地在人群中搜索。 “什么人啊?引起你诺大的兴趣。”杨自俊的话里冒出了些许的酸味。看她的样子,对方必定是个异性吧? 果然,她说:“是一个男人!” “哦,男人啊。”火药味已经很明显了。 可粗心的乐瑶尚未听出端倪,犹自沉陷在自己的思路里,“那个人……看上去……看上去……”一时之间竟无法形容。 这堂上,来来往往最起码有几十号人,可她一眼便注意到那个人。不知道他是朝中的大人还是府中疏于联络的远亲?反正在这时候出现在这府里的,定是前来贺喜的上宾吧。他的身材很高大,但这并不是吸引人注意的主因,那鼻梁高耸的清俊容颜也不是原因,吸引她的是他身上那股说不出的清高与孤傲之气,还有一种与周围的喜庆气氛格格不入的悲戾之气。 摇摇头,自己也觉得很荒谬,“我怎么会出现这么奇怪的联想?真是可笑。” 杨自俊更为狐疑,“什么联想?” “很可笑的,不说了。”乐瑶突然不好意思地红了脸。怎么会出现这么奇怪的联想?她居然觉得那个神秘的人与乐璇看上去很配呢,都是自骨子里散发着高贵不群的气息,让人不由自主地产生仰望的心态——今天可是妹妹大婚的日子,可她这做姐姐的却莫名其妙把她与一个不知来历的男人胡乱联想到了一起,实在汗颜。 望着她这副吞吞吐吐的心虚样子,杨自俊心中的疑窦更深了,可大庭广众的也不好发作,没办法,只好在心中打定了主意,待会儿回房一定要问个清楚明白,一点也不能含糊。 外面很热闹,周围往来侍候的婢女仆人们也个个喜气洋洋。 虽然长平老王爷新丧不久,但今天这一桩,怎么说也的确是大喜事。 尤其,新任的长平王爷昨夜已经再三申令,大家一定要高高兴兴地把小郡主送出门,不能惹她产生半分的伤感眷恋之情。 身为主角的乐璇郡主此刻已经穿戴完毕打扮停当,静静地端坐于闺房的花梨木床上,等待夫家的迎娶。 大红色的织锦罗裙,绣的是玫瑰、百合与并蒂荷花,低胸低领,胸前露了一团耀目的雪肌,一挂红玛瑙包金坠玉佛的三层珠链乃夫家随彩礼所赠。外罩一件同样大红色但镶了灿灿金边的锦缎长袍,袍摆向后拉起足有三丈,通身用金丝绣满各种笔迹的双喜字。长发盘起,正中压了一顶精致闪亮的钻石小凤冠,两边皆为含苞待放的粉色小牡丹,背后红珠串成的长流苏一直垂坠至腰际。妆容较浓,深红的唇膏大红的胭脂,蛾眉深深如弯月,眉心的额花是一颗心形亮钻。 别人都在忙碌,唯她敛眉修目,静坐如山。 一向长平王府有事都由她张罗操办,如今只无语旁观,还真的有点不习惯。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她觉得自己好像游离在外的路人,鉴赏着别人的忙碌。 奇怪啊,为什么身为主角的自己,对于这场决定了终身的仪式竟会感到如此格格不入? 这场婚礼举国惊动,连陌生人都为她关注替她欢喜,而她自己却仿佛对一切都无动于衷。 她只是淡定,淡定得有些清高、有些孤傲,甚至,还有些冷漠。 她只是很努力地想溶入属于自己的气氛之中,却始终无法成功。 这时,外面震天的爆竹响起。婢女们奔走相告:“来了来了!新姑爷到了!” 手忙脚乱的,喜娘捧起梳妆台上叠得整齐的大红鸳鸯绣帕走到乐璇的面前,展开,“小郡主,该蒙头了,准备上花轿。” 锦帕蒙上了头,她的世界,突然就变成了铺天盖地的红,仿如与世隔绝。 闭上眼睛,继续漫长地等待。 对于婚礼的程序她略有所知,新郎官到了女家是不可能马上就带着新娘走的,非得被女方的家人亲友拽着好好喝上两杯调侃一番方成。还不如闭目养神保存一下体力。作为女主角,接下来的时间是不会有空闲的,在这里有拜别的仪式,到了男方家还有一连串的仪式得完成,比如跨火盆、拜天地、敬茶,入了洞房之后又得受对方的喜娘一阵摆弄,尝点心、喝合卺酒等,运气不好的话,还得应付闹洞房。 这时,只听盖头外面一阵杂乱的动静。 今天一大早开始,她的闺房便已经开放为公众场所,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哥哥和姐姐主理的婚事,那秩序的混乱是可想而知的,热闹是最自然不过,若是突然之间寂静下来才会令她产生疑惑。 这么想着,突然,便觉得自刚刚那阵较大的动静过后,房内真的安静了下来,好似一下子人都走光了。 怎么了?真的没有规矩到这一步,都跑到前厅去看热闹了? 她不知道该不该掀起盖头来看一下,到底是从没做过新娘子,她再知识渊博也还是不太了解一些细节的风俗——这红盖头蒙上了之后到底可不可以自己掀开来看看的?不会有什么不吉利吧? 正低着头踌躇,突然自下面的缝隙看到一双脚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那是一双大脚,黑色的毛料鞋面,鞋子样式有点特别,腿帮很高,好似……好似是一双靴子,但又不像是平常所见的靴子。这种靴子她好像有一点眼熟,是……是艳炽国…… 她的心底蓦然一惊,也顾不得什么风俗礼节了,伸手欲把盖头揭开来,可是对方已然快了一步,她只觉得后脑一麻,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悠扬的乐声响在耳边,是一首熟悉的曲子。 淡淡的哀怨、深深地缠绵、刻骨的相思…… 萧乐璇猛然睁开了眼睛。 她记起来,记起自己原本在等候花定洲的迎娶,可是突然有人闯入了房间—— 坐起来,迅速地打量周遭的环境,她才确定一切并不是自己的噩梦。 身上还是新娘子的装束,只是身在了一辆马车的密闭车厢中,身边坐着的一个人,服色是木族的,鞋子却还是血族的毛靴。 背她而坐的这个男人身形颇为高挑,而那乐声,似乎正出自他的吹奏。 “你是谁?”她开口问。 男人的背影一震,乐声停止。 “你终于醒了。” 他说完这句话,才缓缓地转过身来。 本来就觉得这个背影相当熟悉,当时在艳炽的朝堂上,她曾经追着这个背影好长一段路。这一刻,当他回转过头来,那张脸,与记忆中血族皇宫大殿外转身回眸的那个人彻底重合。 “七王爷?!”她震惊不已。 朱承熙压抑地微笑,“原来你还不曾忘记我。” 相别不到半年,突然觉得他与她记忆中的朱承熙已经不太相同,慑人的凌厉不复存在,眉目之间,有的却是淡淡的哀怨。 “七王爷……”这一声,叫得却比上一声迟疑。但是转念一想,“你——为什么要绑架我?” “这不是绑架,是抢劫。” “抢……劫?”这个用词有点匪夷所思。 “我只是把自己想要的东西抢回来。”朱承熙的脸缓缓向她靠近,灼热的呼吸直喷到她的脸上,乐璇躲避地往后一退,背顶住了身后的车壁。 “萧乐璇,为了你,我不惜做一个强盗。” “我不明白……”嘴上混乱地在说,心里却迅速地清理,想起当日他在朝堂上提起和亲之议的眼神,她更为惶恐,“七王爷,你是说真的?”她从来也不以为他会真心,或者,不认为他会真心到这一地步。 “我从来都是认真的。”眼神阴沉下去,朱承熙的凌厉霸气突然之间又回来了,“而你呢?萧乐璇?你有一个痴心暗恋的对象,又有一个许订终身的准夫婿,可是,在艳炽,你又和我……和我……”说到这里,突然感到一股难以抑制的怒火自心底升腾起来,伸出手,他握紧她纤细的脖颈,“萧乐璇,你的真心到底又有几许?”这一刹,他有要捏死她的冲动,如果她死了他是否就不再这么痛苦? 可是,她的眼神中却没有恐惧与惊惶,连一点点的心虚都不存在,有的只是困惑和无辜,清澈的瞳仁中反映出他凶戾失控的样子。 突然,他松开了手。 她的眼睛如一块磁石,几乎要把他吸进去。 “为什么你可以如此镇定?”朱承熙的眼中,锐利又消失了,剩下的只有软弱,“我的心一向都狠,可是,为什么唯独对你却狠不下来?”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乐璇只是望着他,这个佳郁城街知巷闻的奇女子,面对突发事件的镇定冷静并非是一朝一夕练就的,自十五岁那年确立了自己的目标,她便一直朝着这个方向不断地努力。要成为别人的大树,首先自己得很有力量,要坚毅,不动如山,以不变应万变。 此刻,她还是不太相信朱承熙,除却了骑凉山那一夜的记忆,她一直认为自己与他不过是有几面之缘,实在跟陌生人也差不多,虽然,在血族,他曾突兀地提出和亲之议,表示出对她狂热的倾慕,但她总觉得不可思议,她并不相信一见钟情,何况,他们之间初次见面的经历也并不愉快。 据父亲的介绍,这个血族七皇子城府极深,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而且永远对皇位不死心。会不会这次抢亲又只是一场政治阴谋的起始? “你想带我去哪里?”她问,暗暗地,积聚着内力。 “回血族,回我的王府,不管你情不情愿,我要一生一世把你留在我的身边。”朱承熙说着,突然冷冷地笑,“是不是觉得真气怎么都提不上来?” 乐璇一惊。 “在你昏迷的时候,我已经喂你吃了一种散功的药,现在,你是半分功力都使不出来的。”朱承熙唇角的笑意扩大了开来,“况且,就算你功力仍在,你又确定自己可以打得过我吗?” 在血族以谋略称雄的七皇子,果然不可小觑。虽然内心已开始没有自信,但气势上她并不愿意服输,“七王爷,不要有这么大的把握,难道你不明白?这里尚是木族的地界,我要逃走,实在还有太多的机会。” “对了,谢谢你提醒我。”朱承熙的笑容至为阴险,“我知道乐璇你一向是个聪明的女子,不容小觑。” 高大的阴影向她逼近,而她早已退无可退,这时真的有点紧张了,戒备地问:“你想干什么?” “没什么,只是让你好好睡一觉,一觉醒来,我们便到了血族地界了——我的地界。” 渐渐地,乐璇已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了,该死的朱承熙,又点我的睡穴…… 望着她沉睡的绝美容颜,朱承熙轻轻地叹息一声,哀怨,又迅速爬满了眼角眉稍。轻轻地抚摩她娇丽如花的脸庞,他喃喃自语:“乐璇,被劫很痛苦,是不是?可是,这并不仅仅是你的劫,也是我的劫。世间最难过的关,是情劫。我也是遇见你之后才逐渐相信的。” 再次醒来,乐璇还是在马车中,身边空无一人。 虽然被喂食了药物一身功力消失殆尽,行动却还自如。她坐起身,掀开了车厢的门帘。 立刻,为外面的风景所震撼。 青如明镜的蓝天,洁净无瑕的雪域,翠如碧玉的湖泽,一望无际的草原…… 她知道这里并不是仙境,她只是又被带回到了血族艳炽国。 眼前的仙界胜景对于生长在南方国度的她来说或许是难得一见,但对于血族这样的塞北之国来说其实不过寻常吧? 朱承熙,你果然说到做到,真的让我一觉醒来便远离了故土。马车周围并无守卫,只有一个车夫打扮的粗壮汉子,蹲踞车头。 怪异的是,这一看便该是双马拉的宽大马车居然只剩了一匹马在前面,旁边空了一个位置,套马的笼头却还在。 这时,听到“得得”的马蹄声由远而来,回头,只见换回了血族皇子服色的朱承熙正自草原的那一头纵马而来。 鲜亮的粉色衣冠,饰以纯白的兽毛,更衬得他风采独秀。 粉色,在视觉上属于暖色,这样的朱承熙看上去竟然有点平易,不似以往般阴寒入骨。 人与马向她奔来,渐渐放缓,绕着她的周身转起了圈子,一圈、两圈、三圈…… 她站在中间,一动不动,眼波却在跟着跃动的马蹄而沉浮。 终于,他停了下来,朝着她的脸,身子前倾,伸出了一只手。 他伸出的手掌宽大,手指修长,指骨分明,大拇指上还戴着一个硕大的红宝石扳指。 视线越过这只手,她看到他的眼睛,还是那样深不见底的眼神,喜怒莫测。 没有多作沉吟,她大方地伸出自己的手,放进了他的大掌中。 看你到底想怎么样,朱承熙。 朱承熙手上用力,握紧她的柔荑,向上一提。 毫不费力地,萧乐璇整个人便跃起离地,稳稳地落到了马背上,坐在了他的身前。 放开她的手,朱承熙双手握缰,把她整个儿圈拥在自己的怀里。 这一刹,乐璇心底涌起止不住的羞潮,勉强保持镇定,轻微地向前移动自己的身体,使后背不要与之贴靠得太过紧密。 可这时候,朱承熙突然一勒马缰,身下的马驹猛然人立而起,无可避免的,乐璇往后一滑,整片背脊立刻与他的前胸贴得亲密无缝。 知道他是故意的,乐璇不满地回头瞪他一眼,却遭遇到更为尴尬的场面,她的额头不偏不倚擦过他的下巴,似乎还碰到他的唇了,有温润潮湿的触感。慌忙地回转过来,她感到整个头顶好似被削掉般失了知觉,酥酥麻麻的。 “坐在我的马背上最好不要乱动,有什么损失可不是我的责任。” 可恶的男人,明知道人家已经很不自在,还火上浇油。到底想怎么样?真的只是为了喜欢她想讨讨她的便宜罢了?一心想当艳炽皇帝的血族七皇子,做事情真的会无关政治吗?尤其他们之间的身份又如此特殊。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乐璇忍抑着,她只是想探知他真正的目的,再伺机破解。到了这一步,受人挟制,便不得不曲意周旋。自己的安危倒是其次,国家的利益才是第一呀。 朱承熙策马扬鞭,马儿扬蹄在葱翠如茵的草原上狂奔,身边的山山水水蓝天白云如长了翅翼般往后飞退。 血族艳炽,实在是极其美丽的国度,面对这样明净的景色,心中的烦乱忧心仿佛也能被洗涤一空——母亲的故国啊! 不得不佩服,被形容为自小在马背上长大的血族人,骑术实在精湛娴熟。 乐璇身在他的双臂环绕中,虽然头发与裙裾都被风吹得猎猎飞舞,身子却仍能稳如泰山。 这样无阻无碍地飞速奔跑在一片辽阔的疆域上,感觉真好!自由奔放,无拘无束,心情舒畅。 从来都不曾有过如此的轻松,轻松得忘记了所处的境遇、忘记了一切的背负,轻松得想要飞起来。 情不自禁地,乐璇逸出一串银铃般清脆的笑声。甚至当朱承熙用靴上的马刺夹马肚催动马儿提速的时候,她也不由自主地跟他同时喊出了一声“驾”! 回首,相视而笑。朱承熙的眼神这一刻突然温暖如旭阳。 乐璇,知道吗?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你笑得如此恣意,第一次看到你符合年龄的天真。乐璇,这一刻,你的笑容让全世界都为之失色! 我是真的真的,深深喜欢你。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9章 ?9坠落 连日来,朱承熙只是带她游历于山水之间,别的话什么都不曾再提起。 入夜,天又开始变得寒冷。血族的白天与黑夜,温差向来悬殊。 今夜,他们栖息在一片白桦林中。 乐璇的身上,累赘的新娘装早已被换下,为了出入方便,也为了表示妥协配合,她穿上朱承熙准备的血族服装,与他身上的衣服配套,也是鲜亮的粉色,秀发束在一顶粉色坠珍珠又饰了白色翎毛的小棉帽里,窄袖,裙子及膝,下身是一条同色的紧身薄棉裤,一双雪白饰珍珠的中统毛靴。 典型的血族少女装束,极其便利于马上运动。乐璇穿了这身衣服看上去小了很多,仿如十五六岁的模样。 那个一直跟随于他们左右的粗壮汉子,一开始乐璇以为是车夫,后来知道他原来是朱承熙的心腹侍从,叫郎锐。此刻,郎锐在林子里打回了一些猎物,正生起了一个火堆。 坐到了火堆边,把已经冻得冰冷的小手放上去取暧,她总是很难适应血族的寒夜,尤其在这荒山野地,那风更像是冰刃一样刮得人刺骨疼痛。 这时,一条厚实的白狐毯子披到了她的身上,密密地盖住了她的双腿和大半个身子。 朱承熙在她的身旁坐下来,这些日子,他总是如此体贴而细心地把她照顾得周全,那全心呵护的样子,让她错觉他真的深爱自己。 默默地看着他动手在烧烤一只野兔,动作娴熟,也优雅。 这么多天的朝夕相处,她好像有一点了解他了,知道他很注重仪态,清高自傲,心机深沉,有时任性霸道,有时候还小心眼,很容易生气,但很快又主动来找她和好。其实,他是一个孩子气很重的男人呢。 野兔很快就烤得金黄酥脆,香气四溢,朱承熙动作轻柔地在上面撒上调味料,回身递给乐璇,“吃吧。” 也不客气,乐璇接过来。 屏息等她尝了一口,他问:“怎么样?” “很好。” 他满意地微笑起来。 可是她却皱起了眉,停在那里,久久没有再吃第二口。 “怎么了?”他也皱起了眉。 “七王爷,这些日子,我吃得很好,玩得也很好,你对我真的很好。”她轻轻地叹了口气,“但是,不知道在我失踪的这些日子,我的家人过得好不好。” 脸色迅速地晴转多云,朱承熙的声音也变得阴沉:“你想家了?” “说实话,无时无刻不在想念。”她勇敢地望向他的眼眸,诚恳地道,“我想我的哥哥和姐姐,他们是我在这个世上仅存的血亲,突然之间发现我不见了,他们一定非常着急。” “你也在担心那个花定洲吧?那个差点就成了你丈夫的人?” 他的眼睛微微眯起,那是怒火爆发的前兆,可乐璇依然不怕死地掳起了虎须,“不是差点成为,花定洲本来就是我的丈夫,就算没有拜堂,我萧乐璇今生也注定是他的妻子。” “什么注定?没有注定!”果然爆发了,朱承熙回身,一把抓紧她的胳膊,“萧乐璇,我再一次告诉你,有我在,我不会再放你回木族,我不会放你到任何一个别的男人身边!”他的手指用着力,好似快掐进了她的皮肉。 乐璇吃痛,手一松,浓香四溢的烤兔子掉落在尘土中。 立刻,朱承熙似了悟一般,放开了对她的钳制,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才重又开口:“萧乐璇,你明知我在你面前缺乏自制力,最好不要一再地撩拨我的怒气。这些日子,我带你游遍艳炽风光、习惯血族美食,就是想让你不排斥这个地方,喜欢上这里,不要再想念你的家乡了。” “为什么?”这就对了,她不惜惹他动怒,就是为了引出这个问题,“为什么必须要我喜欢这里?” “还要我说多少遍?”朱承熙又想发火,努力地克制着,“以后你都不可能再回到木族去了,这里将是你新的家乡,因为你将是我的妻子,这才是你真正的命运。” 她怔着。经过了这么多天的相处,及至此刻他如此明白地宣告,她才觉得一切都像是真的了,他真的是因为喜欢她才掳劫她来这里吗? “七王爷,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喜欢什么?面对她认真的提问,他突然之间倒有些局促起来,“什么都喜欢啊,你每一种不同的样子……反正我就是喜欢你!”他突然陷入一种自我厌恶的状态,“有时候,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你,为了你,连一直以来想当皇帝的梦想都可以放弃……我朱承熙居然也会这么没有出息,栽在一个女人的手里。” 如果说他是在演戏,未免也太逼真,她渐渐相信他了,可是,就算相信了他,也绝不可能会接受他给安排的命运。该怎么说服他放她回去呢? 沉吟片刻,她抬眼望向他,“七王爷,无论如何,谢谢你这些日子带我游历艳炽的大好河山。其实就算你不做这些精心的安排,我也一样热爱这片土地……因为,在我的家族中有一个秘密……关于我的身世——我其实拥有一半的血族血统,我的娘亲,是血族人。” 的确是令人吃惊的秘密。朱承熙一愣,“你是两族混血?木族的长平摄政王居然娶了我们血族的女人为妃?”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这其中自有一段曲折的故事,我的母亲,出身于血族的皇室,论辈分的话还是你的姑姑。”乐璇轻叹了一口气,“我的外公是你们血族当年的第一勇士——金沙汗王,朱烈。” 金沙汗王朱烈,这个名头太响亮了,他是朱承熙曾祖父最小的儿子、父汗的亲小叔,据说为人骁勇善战心狠手辣,一生参加大小战役数百场,未有败绩,攻下木族边城大堰集盘据十多年,只是最后死在曾被其灭门的原大堰集节度使之子萧雁翔的复仇之刃下,传说萧雁翔以牙还牙同样也灭了朱烈的满门,谁曾想,借此战而飞黄腾达封王拜相的萧雁翔居然会暗中藏下了仇人的女儿,并娶之为妃呢? 朱承熙仰天长笑,“哈哈!原来,这世上的痴情种子并非止我朱承熙一人呢!”执起乐璇的手,“这么说,论起亲戚来,你还是我远房的表妹呢!” 这一回乐璇没有把手抽回来,任他紧握着,甚至,还迎合地朝他微笑,可笑容里,淡淡的忧伤扩散开来,很快,也感染到了他。 “怎么了?乐璇?”他疑惑起来。 “异族的通婚,不会有幸福的。”嘴角还挂着缥缈的笑意,可眼底的忧伤却更为深切。乐璇决定在他的面前撕扯开自己内心最大的创伤——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说服得了他吧。 “我的母亲一生都不快乐,因为民族和家族之间的仇恨,她与父亲之间纵然相爱也隔着道不可逾越的堑沟,最后,母亲郁郁而终,父亲也在追悔中与世长辞。”她的眼中泪雾聚集,“我们兄妹几个,受父母婚姻的影响都很大,母亲生前常对我说,相爱容易相守难,道德、礼教、身份、地位、国仇、家恨……有些障碍,也许是一辈子也没有办法真正冲破的,这样勉强在一起的两个人,到最后,爱情反而会成为他们痛苦的根源。”父亲和母亲之间,如果不是互相仍有爱意,说不定还不至于会如此痛苦吧?“所以,就算是非常相爱的两个人,如果之间存在某些无法逾越的障碍,还不如不要在一起……” “所以,”朱承熙突然提高了声音打断她,以讥讽的语气,“你才宁愿抛弃心中真爱的那个据说身份地位与你并不相配的什么蒲剑阳,而选择嫁给门当户对符合大家理想的花定洲是吗?” 自他的口中听到蒲剑阳的名字,乐璇大惊失色,连反驳都顾不上,“你——你怎么知道我……我……蒲剑阳……” 朱承熙再一次陷入了自我厌恶的情绪之中,“是啊,我明明知道你心里喜欢的是另一个男人,可还是不能阻止自己对你的爱,只要把你的人强留在身边,也觉得可以心满意足……我早就不是那个骄傲的、冷酷的、眼高于顶的艳炽七皇子了,我自己都快不认识自己了。早在你离开艳炽的时候,我以为我可以下狠心割断对你的情丝,可最后,却变成我带着郎锐疯魔一样抛下一切追你追到了千叶。在长平王府,我潜伏下来,在暗中傻傻地偷窥了你几个月。你会问我,为什么能忍到婚礼那天才现身?那是因为我还妄想保留自己的骄傲。我每天都在矛盾中挣扎,逼着自己一走了之,可是每天都失败。直到你成亲的那一天,我才终于下定了决心,什么自尊骄傲甚至你不爱我都不重要,我无法忍受你从此以后躺在别的男人身边成为别人的妻子!萧乐璇,我朱承熙早就认栽了,什么身份地位国仇家恨,我都不在乎,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会觉得幸福。” 他以艳炽国七皇子之尊,居然千里迢迢追到千叶国的长平王府,在她身边隐匿了将近半年……乐璇不敢至信地微张着嘴,她怎么也料想不到他会喜欢她到这种程度。这世上难道真的有一见钟情吗?她捧着自己的头,突然觉得脑袋像快裂开来一样的疼痛。 “乐璇?你怎么了?乐璇!”抱住她摇摇摇欲坠的身体,他惊慌失措地大声喊叫着她的名字。 躺在他的怀抱中,她眼神迷蒙地望向他清俊非常的脸孔,梦呓般讷讷:“在太子府之前,我一定还曾在什么地方见过你,对不对?我曾经消失了一段记忆,那一定是一段跟你有关的记忆,对不对?” 仿如在迷雾中见到一线曙光,他激动地抱紧了她颤抖不已的身子,“你说什么?你曾经消失了一段记忆?是骑凉山上的记忆吗?是不是?是不是?” 怪不得,再次见面的时候,她可以对他全然的无动于衷,并不是他缺乏魅力,也并不是她演技高超,只是她失去了记忆。如果可以想起那一夜所发生的事情,他在她的心里也许不会像现在这样毫无地位。那样的话,是不是有可能产生不同的结局? 乐璇没有回答他,突如其来的头痛来袭使她晕了过去。 “郎锐!”朱承熙冲着不远处呆愣着的侍从急喊,“快!给我弄一匹马过来!赶快!” 乐璇,我带你去骑凉山,那里才是我们最初相识的地方,乐璇,你一定要想起那天晚上发生的一切,一定要想起你是我女人!你早已是我的女人…… 又是熟悉的乐曲。 悱恻缠绵,如泣如诉。 乐璇躺在冰冷的地上,帽子已经不知丢到了哪里,丝一般的秀发散在脸旁,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她忍不住跟着调子轻轻地哼唱起来—— 自送别 心难舍 一点相思几时绝? 凭阑袖拂杨花雪 溪又斜 山又遮 人去也 视线渐渐清晰,她的身边坐着一个英挺男人的背影,乐曲应该出自他的吹奏。 这样的场景已经十分熟悉,既便此时光线昏暗,她也知道这个人应该是朱承熙。 “你怎么……会吹这支曲子?” 很早就想问这个问题了,据她所知,这应该是流行在木族歌楼坊间的民间小调吧? 演奏停止了,男子却没有回转身,好久之后,才轻缓地开口:“大约是半年以前,一个漆黑的夜晚,在这里,我听一个陷入昏迷的异族女子一遍又一遍地清唱着这个调子,听得太多,场面也太深刻,便牢牢地记在心里了。” “你所说的那个异族女子……就是我吗?” 他轻轻地点头,“是。” 乐璇坐起了身子,环顾四周,“这是什么地方?” “骑凉山,一个大陷阱里。”停顿了一下,他才道,“到了这个时候,也不妨实话实说,我曾经为了皇位而想陷害太子哥哥,当初挖这个陷阱就是为了陷你父王的马车。我曾动脑筋想杀了所有来和谈的木族使臣,挑起两国间新的纷争。” 因为早就知道其中的始末,乐璇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意外神情,她只是奇怪后来怎么会是她和他在这个陷阱里。 “你还记不记得这件东西?” 朱承熙仍没有回头,却从怀里掏出一件东西高举展示。 距离太远,光线又暗,她看不清楚,便站起来走近他的身边。 “我的红绫?!”她惊喜地叫起来,自他的身后把东西接过来,却发现上面还缠着另一件软性武器,在月光下锃锃发亮。 试着解了一下,发现居然很难解开,她惊讶地发问:“这是什么?” 背对着他的男子深深叹息了一声:“是我的流星小刺锤。” 如果不是这两样兵器意外地紧紧相缠,而他们又各自对自己的爱物不肯释手,也许就不会有这样一场相识,他也不会情根深种,摒弃了尊严骄傲,在她面前变得如此卑微不堪吧? 细细地叙述起当日的初见,她一身男装,轻纱蒙面,举止娇柔,双瞳翦水……他飞身行刺,她情急拦阻,兵器相缠,僵持不下……他举起高飞,她紧随其后,他失足坠落,她难以幸免……他举刀欲置她于死地……却发现……发现她原来是女儿之身。 说到这里,他一带而过,这发现她是女儿之身的真实经过实在不便宣之于口,有乘人之危刻意轻薄之嫌。 然后,她伤重发烧,他悉心救护…… 下面某一段他又是一带而过。 后来,赵轩和郎锐前来迎救,他让赵轩把她送了回去。 “就是这样。”说完之后,朱承熙半侧过了脸,“你……还有没有一点印象?” “我……”乐璇费力地回忆着,忽略了此刻他的脸好似与平常不太相同。 他缓缓站起,彻底回转了身子。 “你还记不记得——鬼使?” 月光下,遮住了大半张脸的黄金面具熠熠生辉。 “鬼……使?” 乐璇睁大了双眼,痴愣地望着面前的这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孔。脑子里突然出现一幅画面:她与黄金面具下的眼睛深深对视……那张脸俯下来……再俯下来……在彼此的眼睛中都清晰地映现出对方的身影…… “乐璇,你想起来了吗?” 头痛欲裂,乐璇捧住了自己的脑袋缓缓蹲坐下去。 朱承熙抢上一步,紧搀住她,“怎么了?乐璇?你怎么了?” 她的脸色如纸一样的苍白,眼神呆滞凝定,“我想不起来,我什么都想不起来!” “那就不要再想了,不要想了!”她的样子把他吓坏了,紧紧地拥她在怀中,他一迭声地道,“不要想了!只要你在我的身边,乐璇,记不记得以前无所谓,爱不爱我都无所谓,只要你在我的身边……” 无力地任他紧紧抱拥,乐璇的额上,豆大的汗珠往下滚落。她渴望想起一切,可是,为什么潜意识中好像有一个声音在阻止自己去回忆? 那个声音说:萧乐璇,不要想起!如果你想了起来,你的生命轨迹便会发生改变,你再也回不到从前,你的梦想、以前为梦想所做的一切努力皆将变成泡影。你会辜负父亲的期望、重蹈母亲的覆辙,你会成为一个背信弃义不忠不孝的人,你会沦入万劫不复…… 娘,我不想和你一样陷在一场异族通婚的悲剧里。我是萧家的大树、花家的媳妇,为了坚持一个理想,我变得非常坚强,连初恋都已经牺牲了……我不可以改变,不可以…… 身子无力地往下滑落,她再一次地在朱承熙的面前失去了自己的意识。 早晨,山林里的空气异常清新。 乐璇与朱承熙并肩在山间漫步,忠心的仆从郎锐远远地跟随在二人身后。 “今天我要带你去一个特殊的地方。”朱承熙道,“那里跟你的身世大有关系。” “什么地方?”她问,声音比起素日有点阴冷,但朱承熙并没有听出来,经过昨晚,只觉得彼此已经接近很多,他兴致正高:“是一个芳冢,听说埋的是我们血族颇有传奇色彩的一位女子。墓碑是你外公立的,可背后又有你父亲的题字,题的是‘雁归来’三字。”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雁归来?“什么意思?” “没有人知道什么意思,你父母亲可曾向你们提起过?那女子跟你的关系很近啊,是你母亲的亲姐姐呢。” “我母亲的……姐姐?”母亲从来也没有跟他们提起过有一个亲阿姨的事啊,她疑惑地追问:“她叫什么名字?” “应该叫朱清葭吧,朱烈——你外公在碑上刻的是‘爱女清葭’。” 母亲的闺名叫清?,而这位唤做清葭,倒像是姐妹俩,只是为什么父母从来也未曾提起过? 此事虽然疑团重重,但现在的乐璇却无心去追寻这些陈年的秘密,她一心在思考的是怎么可以摆脱朱承熙的纠缠,使自己重新回到原先的生活轨道。再跟他相处下去,后果是无法预料的危险。 “朱清葭在我们血族非常有名,听说她长相美艳无双,无论是军事还是谋略方面比起乃父都有过之而无不及,行事的手段也以狠辣著称。她死的时候才二十岁,尚未出阁。关于她的死因有很多种版本的传闻……尤其后来身为世仇的你父亲在逼死你外公之后却来到她的坟上题了令人无法猜透其义的文字……‘雁归来’从此也成为了艳炽的一道名胜。对了,还有一件很巧合的事情——听说朱清葭使用的兵器非常特别,就是跟你一样的红绫……”说到这里,却发现对面的听众好似心不在焉,他停了下来,“乐璇,你在想什么?” “我……”沉吟好久,她终于开口,“七王爷,我想我还是要回千叶,回到自己的故土去。” 朱承熙的脸色倏然阴沉,“经过了昨夜我原以为你会有所改变。” “我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她的表情只是冷漠。 “想不起来不要紧,只要在我的身边,慢慢地总有想起来的一天。”朱承熙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耐心和忍抑。 “我认为这只是浪费时间。”抬头看着他,她的眼神也非比寻常的冷漠,“你有你的理想,我也有我的梦,再这样纠缠下去只会打乱彼此的生活,把一切的希望都毁掉。” “我不在乎!”面临失控的边缘,朱承熙近乎喊叫地道,“在确定了自己对你的心意之后我就已经放弃我的理想了,我宁愿不要江山,只求可以跟你厮守终老,哪怕隐姓埋名地过一生。” “可是我不想这样!”她也一反常态地提高了音量,“我从来也不想放弃我的梦想!如果我留在这里,长平王府怎么办?我的哥哥怎么办?我不能背弃婚姻的诺言,这样的话,我躺在地下的父母也会受人非议的!” “这又有什么?你不是刻意逃婚,谁都知道你是遭人绑架的,他们说不定以为你早已经死了。”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我会一辈子问心有愧!何况……”她咬了咬唇,说出早就准备好的,更冷酷的言语,“我根本就不喜欢你!同样是在后半生面对一个不爱的人,同样是要慢慢地培养感情,我还不如去面对花定洲!这样的话我们谁都不必要为谁牺牲为谁放弃什么。七王爷,难道你不认为这样才是两全其美吗?” 这句话的杀伤力马上在他的脸上显现,清俊儒雅的面孔气得扭曲,颜色也变得铁青,而眼神简直可以放箭杀人。 “萧、乐、璇!”咬牙切齿念她的名字,“我已经够让步了!在你的面前,事事忍耐,完全抛弃了自己的尊严,连从小到大最重要的愿望也可以牺牲……结果反而使得你趾高气昂,全然把我弃如敝屣,是不是?” 暗中戒备着他的袭击,她重重地点头,“我本来就是这样的女子,所以不值得你如此屈就。” “好!好!”怒极反笑,朱承熙的眼神也变得冰冷,“萧乐璇,我想问问你,在你们木族,对于女子的贞操是不是看得相当重要?” 她迟疑地望着他,猜不透为何突然有此一问,虽然这些日子他们朝夕相处,但也守礼如仪,难道,在这一刻,他狗急跳墙,竟想对她无礼吗? 这样一转念间,她猛然向旁边跨了一步,旁边,便是万丈深渊。 “朱承熙,你别妄想动什么歹念。是,我们木族女子把贞操看得比生命更为重要,如果……如果你动什么歪脑筋,我宁可从这里跳下去也绝不会让你得逞的。” 这是她第一次叫他的名字吧,但却是出自怀疑与鄙视——把他看成了什么人?心在滴血,但脸上,朱承熙只是扯动唇角,冷冷地笑着,“萧乐璇,难道你竟从来也没有发现,自己已非完璧了吗?” “你说……什么?”寒意,自心底蓦然升起。她想起自己被掳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被强制昏睡,难道他早已趁着那个时候…… 朱承熙又笑了,这一次的笑容中却透了一丝苦涩,“试想骑凉山那一夜如果真的只是那么简单,我又怎会对你如此念念不忘?” “你……”她的身子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你说谎!” “我怎么会说谎?你想,光凭肉眼观察我怎么可以确定身着男装的你其实是女儿之身?”想着适才她对他所表现的冷酷,他觉得也用不着再处处顾念她的情绪感受,一字一句地说着,真相像利刃一样插入她的心口,“艳炽的夜晚风寒入骨,你又受了重伤,怎么经受得了?萧乐璇,我本来只是想救你,可是,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没有超凡入胜的定力,天寒地冻,荒山野地,孤男寡女,解衣取暧……你说会发生什么事情?”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记忆重回到那个夜晚,与他此刻的叙述有所不同的是,当时他以为她的神志是清醒的。 当时,他问她:“告诉我你是谁?叫什么名字?” “萧乐璇,”她回答,“我是木族长平王——次女。你……真的是鬼使吗?” “是,我是鬼使。从此以后,你是我的人,没有我的同意,你就没有权利死!” 说完,他用自己的唇封住了她的唇。 而她的反应极为热烈,吸吮着他的唇与舌,紧紧地抱搂住他的颈项。 他的手在她的身上恣意地抚摸游走时,她都丝毫不曾有所抗拒,只是在他探向她的双腿之间时有片刻的紧绷,但很快也在他的热吻之下舒展了开来,还发出荡人心魄的销魂呻吟…… 事后,他知道这是她的第一次。 他一直没有说出这个真相是为了照顾她的面子,只等她自己想起所有的事情。可是,如此事事为她顾虑的结果又是什么?萧乐璇,既然你把我想得那么卑劣,索性我就承认卑劣。 “萧乐璇,你真的从没发觉自己已非完璧?”或许把一切的事实说出来才是明智之举,可以断绝她所有的退路,使她没有办法不留在自己身边。 真的吗?如果他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那么——那么—— 乐璇瞬间面如死灰。 她还有什么脸面回千叶去?还有什么脸面嫁入花家? 所有的梦想和希望都已经破灭,那她还活在这世上干什么?给自己的家族带去羞辱吗? 与朱承熙肃然地对视,乐璇的眼睛里充满了绝望。 恨我吧,乐璇。朱承熙的内心痛苦,脸上却还是撑着冷厉的笑意。乐璇,只要你能留在我的身边,哪怕是怀着恨意也无所谓。 可这时,乐璇因震惊而呈现死灰色的面容上突然也绽放出了一抹笑意。 朱承熙恍惚地望着她这一刻的笑容,似暗夜里绽放的玫瑰般凄艳绝丽。 乐璇,你终于无可奈何了,是吗?你终于肯向我妥协了吗? 心花怒放,他朝她伸出手去。 可接下来事情的发展全然出于他的想象之外,那玫瑰花的主人突然飞快地转身,往身后的万丈深渊纵身跳下—— 等反应过来想扑上去抢救已经来不及了,只看到一朵明亮的粉色云彩急速地往深渊坠落。 “乐璇——”他凄厉地嘶吼。 更快反应过来的郎锐飞快地奔过来,死死抱住了主人的腰,否则,难保他真的会跟着一起跳下去。 朱承熙在侍从的铁臂间奋力地挣扎着,由于极度的悲伤,很快筋疲力尽,腿一软,两人一起颓然倒地。 “不是这样的,我不是想要这样的结局,乐璇!”他仰天,痛不欲生地流泪自语,“乐璇,我要的不是这样的结局啊……难道你宁愿去死也不愿意和我在一起吗?跟我在一起真的让你生不如死吗?乐璇,你恨我吗?你是不是很恨我?如果是这样的话,萧乐璇,请你变成厉鬼,永生永世地缠着我吧!” “永生永世缠着我……” “缠着我……” 这最后一句,他用尽了全力嘶喊,声音在山间久久的回荡,不知坠落的女子可还听得见否? 骑凉山,本是他们的初识之地,如今,竟又成了诀别之所吗?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10章 ?10秘密 金雀钗 红粉面 花里暂时相见 知我意 感君怜 此情须问天 …… 好动听的歌声,宁静、清透,如清泉般沁入心扉,好似天籁。 气息之间,有草木芳香的味道。缥缈而清甜。 难道这里就是天堂吗? 乐璇睁开眼睛,看到周围满目的苍翠,自己身在一间小小竹屋,而歌声自日光明媚的窗外传来。 原本是有点凄伤的歌谣,由一群童声来演唱,只是令人感觉到说不出来的纯净。 往事如梦,所有该记得不该记得的,这一刻全随着歌声而涌上心头。 “鬼使……” 记得当时她在迷离中如此地唤着他。黄金面具反射着月光刺激她的眼,看不清他的脸。 “你……是不是……从地狱来的鬼使?你……是不是……来带我走的?我觉得我快死了……鬼使,我……真的快死了……” 那是生命中第二次最冰冷的时刻,全身都痛,心也很累,快要支持不下去了。 可是,他并不让她死,一直在她的耳边霸道而有力地呼喊。然后,突然感觉到一股刚阳之气的侵入,直暖到了心腑,魂魄居然悠悠回转。 好疑惑啊,从阴间来的鬼使难道不是来勾人魂魄的?居然把她救了回来。 “你……真的是鬼使吗?” 黄金面具之下的笑容邪魅而强势,“是,我是鬼使。从此以后,你是我的人,没有我的同意,你就没有权利死!” 他的脸俯下来,缓缓地逼近,她在他的眼睛里看见自己无助的身影。 已经很多年了,她一直在孤寂中成长,把自己锻炼得坚强。 我要变成家人的大树,可是,谁又是我的树?谁能给我遮蔽,让我依靠,解开我的孤独呢? 鬼使,你不要离开我…… 她知道他在吻她,他的唇温润而温暖,他的舌深深地探入,他温热的双手在她的身上轻柔游走。 这只是一场梦吧?他是她梦中的天使吧? 她本能地回应着他的一切,舒展地沉陷在他宽阔的怀抱之中。 当他进入她身体的时候,依稀是有片刻的疼痛,但反正全身都已是伤,痛觉神经早已麻木,疼痛过后是前所未有的充实,她觉得自己的生命与灵魂都已被填满。 “我们……不要分开……永远都不要分开……” 她在呻吟中呢喃着。 “好,我们……永远都不会分开。” 他答应着,再度吻住了她的唇。 她饥渴地包容着,吸吮着,直到意识再一次迷离,直到思想再一次沉入黑暗。 这只是一场梦而已,醒来以后,一定不可以再记得,一点点也不可以记得…… 原来,是自己用强大的精神力量封存了自己的记忆。她才是最卑劣的人,贪得一夕的欢愉,却没有勇气去相信它的真实,只是懦弱地逃避。 萧乐璇,你怎么有可能上得了天堂?你只能下地狱。 可是,地狱有这么美好吗?有这样明媚的阳光和天籁般的童音吗? “呀!你醒啦!” 一声惊喜的呼喊,一张微笑的脸孔正在俯看着她。 最初的一瞬她很吃惊,竟以为是乐瑶姐姐,可仔细一看,发现不过是与乐瑶姐姐长得有七分相像的一个陌生女子。 同样的椭圆形脸蛋,同样微厚的唇瓣,同样有一双单纯而明亮的眼眸。 所不同的是,她的笑容没有乐瑶的自信与飞扬,是谦卑而拘谨的。 “你感觉怎么样?乐璇郡主?” 她又吃了一惊,猛然翻身坐起,“你……认识我?” “奴家的相公认得郡主。”女子的神情更为谦卑,好似习惯性地把身子伏低了回话。 这时,乐璇才注意到对方是一个腹部微隆的孕妇,忙伸手搀扶。 “这里……是什么地方?”还是不太确定自己到底是生是死。 “这里是附属艳炽国的一个山谷,二十多年前一对异族通婚据说大有来头的夫妇为避世而在此建起一个村落,聚集的大都是异族通婚的家庭。” “那这里……尚属人间?”跳下的是万丈深渊啊,没有摔死也该被淹死才是,自己难道果真如此命大吗? 对方拘谨地再度微笑,“是,郡主吉人天相,被水冲到了村口的涧边,是村里的一群孩子发现的,救上来一看我相公就认出了您……” 说到这里,外面有人轻扣门扉。 “是相公回来了!”女子欣然起身应门。 乐璇的心莫名其妙地剧跳起来,隐隐有一种预感。 “璇……” 果然,她看到进来的人是蒲剑阳。 哈,世事真奇妙,居然在这个时候又会重遇蒲剑阳——这个本以为今生再也不可能会遇见的人。 剑阳哥哥,我已经不再是当年纯洁无瑕的小乐璇了,真是无颜再与你相见啊…… 月夜,竹屋里的饭桌旁,乐璇与蒲剑阳相对而坐。 布衣短襟的蒲剑阳,令她感到既亲切又陌生。伐木耕种的田园生活把他的皮肤锻炼得粗糙了,修长白净的手指上也结了劳作的厚茧,可他的笑容是那么知足安逸。 晚饭已经用过了,剑阳的妻子陇娟收拾了碗筷,为二人各端上一杯竹叶清茶后便知趣地离开了堂屋,把门也轻轻带上。 “大嫂她去了哪里?”为避免独处的尴尬,乐璇找着话题。 “去邻居家串门了吧。” “天晚了,她又怀着身孕,你该早些去接她回家才是。” “不必,待会儿邻居大娘会掌灯送她回来。陇娟是个懂事的人,知道我们久别重逢,必有很多话要说。” 乐璇无话可说,喝一口清茶,寒暄着:“大嫂她还有几个月才生产呢?” “早呢,还有五个月。” “哦,恭喜你将为人父。剑阳哥哥,以前听你说过大嫂的许多好处,耳闻不如见面,她真是个贤慧的女子,你很有福气。” “嗯。”剑阳憨然地笑笑。 她再也找不到别的话说,陷入了如坐针毡的沉默。 “郡主……” 终于等来了,他唤得犹豫,显然是要问最重要的问题。 “嗯?”强打起精神来应付。 “你怎么……”怎么沦落到这一步?不用说下去,一切已尽在不言中。 她苦涩地笑起来,“剑阳哥哥,分别的这大半年来,发生了好多的事——我父王……已经不在了。” 剑阳脸色骤变,“怎么会?” “是病逝的,积劳和积郁,在完成了母亲的梦想之后才终于支撑不下去……” “为什么没有通知我呢?”没见到最后一面不说,居然连最后一程也未送他——他视若生父的人呐,“我的联络方法在雪狼湖时便曾告诉过王爷,王爷又转告了世子,世子应该是知道的啊。”他好遗憾。 乐璇心虚极了,当初决定不通知他的人正是哥哥萧乐蠩,她知道哥哥为什么要这么做,是怕她见到蒲剑阳之后会动摇了嫁去花府的决心吧? “剑阳哥哥,是我对不起你。”这一刻,突然有决心把一切的秘密说出来。在见到了陇娟,见到了他们新婚的幸福之后,她突然感到多年的心结已经解开了,那段少女时代的蒙昧初恋终于得到圆满的解决,她已不再嫉妒,也就是说她对蒲剑阳已经可以彻底忘情了,“父王临走时,为了我的终身幸福向皇上请旨赐我与花定洲百日内完婚,没有通知你,是因为我哥怕我看到你之后会毁了这段婚约——他并不了解我,虽然我曾经一厢情愿地……喜欢着你,但我并不是那种会感情用事轻毁诺言的人。知道吗?剑阳哥哥,自从那个雨夜与你分离,你所说的话语一直激励着我前行,从那夜之后我便确立了我的梦想,我要成为一棵大树,成为我所挚爱的亲人可以遮蔽、支撑和依靠的大树。所以,我愿意牺牲自己的感情去做我责任以内的事情。” 听她说着,蒲剑阳的脸色越来越尴尬,回想起之前在艳炽国的那一次重逢,乐璇在大庭广众下失态怔愣地盯着自己的样子,在雪狼湖畔眼神依依失声啼哭的样子……“对不起,我一直不知道……不知道……” “没关系,这些都早已是过去的事了,现在你娶了这么好的大嫂……我也……我也……”怎么说呢?告诉他自己也爱上了别人吗?朱承熙……那是她心头的至痛。“反正,一切都已经过去了。看到陇娟嫂子,我由衷为你高兴,也……恍然明白了许多事情。每个人心底都曾有过秘密,陇娟嫂子……长得有七分像我姐姐呢。” 回想当年乐瑶姐姐出嫁的时候,剑阳哥哥主动请求护送,还一直留在了大堰集。那时她年纪还小,根本未曾去深究其中的奥妙,可在看到陇娟的这一刻她突然明白了。同时想起在雪狼湖畔他提到陇娟的身份时说那句“我们是同一阶层的人”时眼中掠过的淡淡苦涩,她更是恍然大悟了。 听到这一句,蒲剑阳的脸突然红了。是呀,每个人心底都有秘密,当年他的确暗中喜欢着单纯而乐观的大郡主,所以才那么介怀于身份和地位的问题。乐瑶与杨节度使是指腹为婚的亲事,门户相当,而且,似大郡主那样心思简单的人,也不可能会察知他隐晦的情意。当年,他也曾有过认命的痛苦,亲自送她出塞完婚,又默默守护在侧一年之久,若不是后来王爷有任务相托,他必定还会一直守护下去的。但是现在有了陇娟,回想前事就只是把它当成一种经历而已了,虽然,最初喜欢上陇娟的确是有她长得像大郡主的成分。 “可是小郡主……”他还是想问清楚,“你到底怎么会又到了艳炽呢?你……不该是在百日之内与定国侯世子完婚了吗?” 乐璇的脸色疾速地阴暗下来,眼底愁绪堆涌,“这件事……我暂时不想说。” 今天天气好晴朗 处处好风光 蝴蝶儿忙呀密蜂儿忙…… 一群放羊的孩子在如茵的碧草上唱着歌谣。 唱得都很认真,居然还有伴奏——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执着七弦的竖琴弹得煞有介事。 乡野村童,居然有如此高的音乐素养,倒确实令人诧异。 陇娟站在乐璇的身旁,自小为奴为婢的她惯会察颜观色,已经猜到了乐璇所想,便微笑着道:“别小看这里的孩子,他们的父母说不定都大有来头,只是为了成就一份异族之间的情缘而甘心放弃现有的富贵荣华避世隐居,过这男耕女织的田园生活。” 是啊,这里真是有如世外桃源一般的地方,景色美丽,民风淳朴,怡然自得…… “如果你有幸见到我们的谷主夫妇,才会明白什么叫真正的神仙眷侣,谷主夫人的琴技才叫出神入化呢。”提起这二人,陇娟的脸上充满了崇拜向往之情。 “他们现在哪里?” “在你来之前刚刚去门游历去了。谷主和夫人每年都有大半年的时间在外面,泛舟五湖,遨游四海,浪迹天涯,指点江山……他们这二十多年来脱离了尘世的牵绊,过得相当惬意。”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倒真是充蛮传奇的人物,“知道他们以前的身份吗?” “没有人确切地知道,所知都是一些传闻,据说谷主以前是艳炽国举足轻重的人物,而夫人的家族在千叶也是响当当,而且,据说他们之间曾有过错综复杂的家仇族恨,可最终还是抵不过彼此的真爱而冲破了一切的禁忌,避世厮守。” 是真的吗?原来跟父母亲相类似的婚姻还是有幸福的先例…… 也许,父亲和母亲之间还是爱得不够深吧…… 如果父亲当年肯自私一点,抛下所谓的家国重任与母亲退隐山林,他们的结局便不会是这样吧…… 那么,自己的命运也便不会是这样。 似乎为了配合她此刻的心情,孩子们这时刚好换了首歌演唱—— 悲忧穷戚兮独处廓 有美一人兮心不绎 去乡离家兮徕远客 超逍遥兮今焉薄? 这是首曲调幽沉的慢歌,歌词是拗涩的古文,但以乐璇的学识底韵自是能理解其中的含义——翻译成白话来说,这几句的意思是:悲伤穷困空荡荡,有位美人心不畅,离乡背井作远客,飘泊无依向何方? 淡淡的忧伤立马在空气中蒸发开来,逐渐变得浓郁。 专思君兮不可化 君不知兮可奈何? 蓄怨兮积思 心烦兮忘食 这几句的意思是:一心念君决不变,君不解我怎么办?天天相思积满怨,忧心烦躁常忘餐。 她的眼前浮现起朱承熙清俊儒雅的面孔、霸烈而悲哀的眼神…… 如果不是为了她,他还会是那个意气飞扬把一切都不放在眼里的高傲男子,而不会体验如此噬骨的悲伤。 没有人会比他对她更好,自私骄横如他,却不惜一切履行当初答应她的“永不分开”之誓言,但她自己却否定了一切,重重地刺痛他。 愿一见兮道余意 君之心兮与余异 车既驾兮而归 不得见兮心伤悲 这四句是说:愿见一面叙衷肠,君心和我不一样,驾好车马去又回,不得见君心伤悲。 朱承熙曾说:我明明知道你心里喜欢的是另一个男人,可还是不能阻止自己对你的爱,只要把你的人强留在身边,也觉得可以心满意足……什么身份地位国仇家恨,我都不在乎,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会觉得幸福…… 他又说:在确定了自己对你的心意之后我就已经放弃我的理想了,我宁愿不要江山,只求可以跟你厮守终老,哪怕隐姓埋名地过一生…… 如果他所说的都是真的,如果他真的肯为她放弃所拥有和正在追求的一切,那她此刻真的非常向往这样的日子。 可是,她真的可以冲破自己的心结吗?背叛了在母亲坟前所发誓愿的自己真的可以心安理得地幸福吗? 当初之所以会选择跳下悬崖并不是想以死来表达对那个人的恨,而只是以死来逃避爱上他的事实。 但老天爷偏偏不能让她如愿。失去了贞操的自己,如今进不可进,退无可退,只得在这里承受日复一日的心碎煎熬。劫后重生,再死一次的勇气却是无法再有了。 怎么跟剑阳哥哥启齿呢?她不可能一辈子在这里寄人篱下,该怎么办呢? 歌声仍未断—— 倚结?兮长太息 滋潺兮下沾轼 慨绝兮不得 中瞀乱兮迷惑 私自怜兮何极? 心怦怦兮谅直 这几句是说:靠着车厢空叹息,眼泪横流车轼上,愤慨决绝做不到,心中迷惑乱成糟,独自哀怜何时了?一颗忠心怦怦跳。 真是字字句句唱在她的心坎之上。 “郡主,你在想什么?” 见她久久无言,陇娟小心地询问。对于这位相公旧交的异族郡主,陇娟自初便怀着敬畏之心,不仅是因她身份的高贵尊荣,也不是因她容貌的精致美丽——若论美貌,她也未必是空前绝后,但论起气度风姿,却绝对称得上绝顶无双——就这样换过平民的荆钗布裙站在晨曦微风之中,依然令人仰之弥高。 “没什么……” 乐璇掩饰地收回出神的目光,正想找话搪塞,却见有人匆忙而紧张地向这边跑来,“快!快通知大伙儿,最近几天都不要出谷了!” 孩子们的歌声被打断,陇娟想起剑阳正去了谷外集市采购生活用品,有点紧张,“张大哥,谷外出了什么事?” “骑凉山断天崖那里被封了,”前来报讯的村民气喘吁吁地道,“听说不知道哪一个王爷要在那里建一个什么招魂台,断天崖的名字也被改成‘失乐崖’了。现在谷外乱了套,山里面成年的男子都被抓去做建台的壮丁了。” “哎呀!”陇娟立刻担心起来,“我家相公今早出了谷还没回来呢。” “那可怎么办?”村民扼腕顿足地说,“只能求真神保佑赵大哥好人有好报躲过此劫了!” 乐璇却只在一边怔怔发愣:招魂台?失乐崖?失……乐…… 是朱承熙吗?招魂——他是在招她的魂吗? 如果真的是朱承熙,倒不用担心剑阳哥哥的安危,毕竟他二人曾有一场主仆之谊,只是……这样一来,她不堪吐露的真相就很快会被揭穿了吧?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11章 ?11还魂 谷外的情况确是一片混乱。 官兵在大肆抓捕壮丁,鸡飞狗跳,女人在哭,孩子在叫。 蒲剑阳认得那是七王府的亲兵,带头的正是郎锐。于是他从斜里蹿出,一把拽住。 粗豪的血族汉子以为遇到狠角,忙举兵器招架,却惊喜地发现重遇昔日同僚。 “嘿!赵轩!你原来跑这儿隐居来了?有没有跟陇娟妹子完婚啊?也不请小弟喝一杯喜酒?”几秒钟已经吐出一连串的寒暄。 “先别说这些,可不可以告诉我你们这是在干什么?”蒲剑阳面容正肃。 “抓壮丁去失乐崖造招魂台啊。” “什么招魂台?是王爷的命令?”蒲剑阳不敢置信,据他的了解,七王爷一向心思缜密,内敛深沉,怎么会做出这种自毁前程的荒唐事件呢?如若传到皇上的耳里,或被政敌捏作把柄,对于他的政治前途不会没有影响吧?“王爷难道神志不清了吗?” 出乎意料,忠心护主的郎锐没有反驳他的不敬,而是迅速地消沉起来。 “赵轩,你去见见王爷吧,说不定他会听你的……为了那个木族郡主,他整个人都变了,真的……有点神志不清呢。” “什么木族郡主?”蒲剑阳吃惊地打断,心里隐约有一个预感。 “就是那个木族郡主啊!”郎锐摆摆手,“嗨,我们找个地方,听我从头到尾细细地跟你说……” 原来竖着“断天崖”字样的石碑已被碾碎,新立的碑文是“失乐崖”。 失乐崖,是“失去了乐璇”的意思吗? 旁边搭了个简易的帐篷,蒲剑阳掀帘进去,看到里面陈设简陋,一个地铺一床被而已。 朱承熙身着一身黑袍,正坐着吹奏一曲调子。 好异样,一向爱穿鲜艳衣服注重享受的血族七皇子,居然落得如此地步。 他所使用的乐器是石制,外形酷似海螺,名字就叫“石螺”,乃血族特有,音质低回,如泣如诉。 蒲剑阳略知音律,听得出演奏者内心的深切悲痛。 “王爷。”垂手低唤一声。 好似没听到一般,兀自把曲子吹至告一段落,朱承熙才转过头来。 蒲剑阳又吃一惊——向来注重仪表的艳炽七皇子,如今满脸胡碴,眼神憔悴——不只是憔悴,竟还有点浊然恍惚。 认了好半天,才把农家装扮的蒲剑阳给认出来,恍如隔世般轻唤:“啊——赵轩……”没待他回应,又很认真地问他:“你说……这世上有没有鬼魂存在?如果是怀着深恨死去的人……会不会阴魂不散地跟定她的仇人?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她一定会再回到我的身边……是不是?” 受了太大震撼的蒲剑阳一时之间竟说不出半句话来应答。他从来也没有想到朱承熙会是个用情至深的人。 回到家中已是入夜。 陇娟喜迎上去,“相公,我很担心你出事呢。” “你们吃过饭没有?”蒲剑阳的眼神淡淡扫过妻子和乐璇,似乎很随意的样子。 但乐璇却觉得与平常并不一样。 “没有呢,等着你回来一起吃。”陇娟跑去盛了饭,“快吃吧,相公,你一定饿了吧?饭菜刚刚热过。” “嫂子热第三遍了。”乐璇补充着,“你不回来,我们都没有心思下咽。” “哦,那就一起来吃吧。”说着,他先在桌旁坐了下来。 似乎也感觉到气氛不对,陇娟不再开口,三个人吃了一顿无言的晚餐。 吃完饭,陇娟站起来收碗,却被丈夫按住,“先别收拾了,陇娟,你去东邻陈大娘家坐一会儿,我有话要和郡主说。” “好。”陇娟只柔顺地点点头,收回手,转身便离开了屋子,把门轻轻替他们带上。 屋里一下子变得很寂静,乐璇的呼吸很重。 “你都知道了,是不是?”还是她先开的口。为什么早该做了定国侯府少夫人的她会被河流冲到这个血族境内的小小山谷中的谜底终于还是被揭开了吧。 “小郡主啊……”蒲剑阳深深喟叹,双眉因感同身受的痛苦而深锁起来,“你早该把发生的事情告诉我的……不必把什么都一个人扛……” “可以吗?那样恭敬地唤着我做小郡主的你,还是当年那个让我倾诉心声的剑阳哥哥吗?”乐璇轻轻地苦笑,眉眼弯弯,流着深深的郁结,“我很想回到过去,可是,一切都无法如我所愿,我已不再是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孩儿了,我实在是没有脸面……” “璇!”他终于重唤她的名字了,“不要这样说——璇,在我的心里,你永远都是那个洁净无瑕的小妹妹,你是剑阳哥哥最最疼爱的小妹妹。” 这才是他的心声,他一直把她当成亲妹妹,打心眼里喜欢疼爱。 当从郎锐口中得知事情的真相,他只恨不得当场就杀了朱承熙为她泄恨,可是,当看到朱承熙那凄惨的模样时他又犹豫了…… “我对不起你,乐璇,今天我就该杀了他!” “你……”她没有听明白,突然惊慌起来,隔着饭桌,一把抓住他的手,“你没有杀他吧?你没有杀吧?” 眼中的急切与忧虑令他深深诧异,“璇……”他有点不敢置信,“你……喜欢他吗?” 缩回抓住他的手,乐璇掩住了自己的双眼,那里泪水汹涌地奔流出来,“剑阳哥哥,你说我……该怎么办?”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很久都没有像这样狠狠地痛哭过了。我该怎么办?剑阳哥哥,每到我遭遇绝境的时候命运之神都会安排你来到我的身边,当年,也是因为你的一番开导才使我竖立了人生的梦想与希望,请你告诉我,现如今我又该怎么办呢? “乐璇,如果你真的很喜欢他,就去找他吧。” 思考了一夜之后的结果就是这样的,蒲剑阳决定为她竖立新的人生方向。 原本他也是很迂腐的思想,从来对身份悬殊地位有别的婚姻毫无信心,所以当年宁愿默默暗恋痛苦守护也不敢向乐瑶表白心声。但自从搬到了这个山谷,看到很多充满矛盾却依然可以幸福的先例,他的思想渐渐有所变化。其实,只要彼此真的相爱到一定程度,为了对方可以牺牲一切,又何妨赌上一赌?何况乐璇现在已经别无退路。 “现在的情况跟当年已经不同了。乐璇,当年王妃新丧,王爷与世子都深受打击,彼此无法相融,你是长平王府唯一的女主人,也是他们之间的纽带,势必得挑起担子。但是现在,王爷已经故世,长平王府已改朝换代,重担亦该由新任的长平王撑起才是,是好是歹都已经是他的责任。乐璇,你的使命已经结束了,死去的王爷安排你嫁入花家,也不是为了延续你的使命,而是为了你的幸福。可是乐璇,现在请你静心思索——你自己真正想要的到底是什么?谁是最需要你的人?而你又需要谁?” 我想要的是什么?乐璇的眼望向远方,田埂边,有对夫妇在劳动的间歇正并肩坐着,就着同一个水壶喝水,擦拭彼此的汗渍;竹篱前,又有一对夫妇彼此相偎,逗弄着怀中嗷嗷待哺的小婴;而就在这间屋子里面,陇娟正在厨房忙碌,用爱心做出简单却美味的食物,以填饱心爱丈夫的肠胃……所有的人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彼此相爱。 她想要的就是这样的生活:哪怕是粗茶淡饭,哪怕是粗布麻衣,只要是和爱的人在一起就是幸福,而不是在金玉环绕之下守着一个无爱的承诺过活。 “其实只要你能得到真正的幸福,王爷和王妃在九泉之下依然也会安心的,你并没有对不起他们。”蒲剑阳道。 “可是,这样的话……太对不起定洲哥哥了吧。而且,我哥哥他能撑起长平王府的新世代吗?” 蒲剑阳笑起来,“乐璇,不要太小看了你的哥哥,世上所有的事情都没有定数。你哥哥并不是一个智力低下的人,以往他只是钻牛角尖封闭了自己,如今奋起振作,应当还不至于太差。而花世子——他也未必愿意娶一个心中藏着别人的妻子吧,你只是给了他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而已。” “可是,我的梦想……我在娘坟前所发的誓愿……”她依然犹豫不决。 “乐璇,梦想是让人展翅高飞,而不是变成困锁的。其实当整个佳郁城都在传颂你的才德之时,你的梦想便已经实现了。现时你的父母都已不在,兄姐也都会有各自的归宿与亲人,你也迟早都要嫁人。一旦你选定了你的归属,不论是花定洲还是朱承熙,他就是你的亲人,你便可以成为他的大树,也可成为你今后子女们的大树——这才是你新的目标与使命。”说到这里,他把话锋一转,“你还不知道朱承熙的景况吧?” 听他的口气,她感到了情况的不妙,“你见过他——他……怎么样?” 剑阳轻轻叹了一声,“我从来想不到朱承熙会对你钟情到这一步——璇,他已经沦入了黑暗。除了你,我想,这天底下再也没有人可以拯救他。” 如此深爱着乐璇的朱承熙,应该可以为了她而放弃一切,实现她关于幸福的梦想吧? 蒲剑阳想:但愿我如此撮合他们并不是一件错误。 璇,你一定要幸福。 失乐崖,不仅仅是失去了乐璇的意思,更是失去了所有快乐之意。 乐璇,没有了你,我的人生还有快乐可言吗? 巍峨的招魂台已建成了。 夜黑如墨,火把熊熊,人影幢幢。 朱承熙直立在人群的中央,虽沐浴熏香收拾了仪容,却苍白消瘦得惊人,沉静如磐石。 高台上,萨满教的大法师着深色法袍,戴阴沉的鬼面,挥动法器,招魂作法。 摇铃,舞蹈,念咒,召唤。 尖利揪心,眼花缭乱。 台边,同样念念有词着的是一众教徒副手,前后左右,大约一二十人,每人手中都执着一卷画轴。等上面唱到了高潮处,如凄如诉似鬼哭时,卷轴同时被撒了开来—— 一二十幅画,张张都是同一个女子的肖像,只是装束各不相同:有盛妆的、便装的、男装的、礼服的、血族服饰的……表情也是喜怒哀乐各不相同。 每一幅都是贯注了心血的作品,全出自于主人熬夜劳神的精心绘就。 回忆着那个人的音容笑貌,每一点每一滴细小表情都已经深深地镂刻在了内心深处,当斯人已渺的时候,便唯有用画笔丹青把内心的记忆定格为真实…… 乐璇,那一刻,我是多么庆幸自己当初学了画画。 可是乐璇,任凭我画得多么真实传神、惟妙惟肖也没有用,画中的你,眼珠子不会转动,嫣红的唇瓣也无法开启吐出一言半语……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自送别 心难舍 一点相思几时绝? 凭阑袖拂杨花雪 溪又斜 山又遮 人去也 ——人去也!人去也! 椎心刺骨的疼痛爬上朱承熙眼角眉梢,虽然还是直立着一动不动,但垂着的双手已经紧握成了拳。 为什么要死?乐璇,为什么? 我曾说过,你是我的人,没有我的同意,你就没有权利死!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你怎么竟然胆敢死去? 以为我会就此放过你吗? 不绝!乐璇,相思永不绝!休想用死亡便可以摆脱我的纠缠,哪怕你化作了一缕清烟,我也会把那清烟捕捉到身边! 火光映照下,朱承熙的脸色骤变,原本痛苦无助的模样被阴森冷厉近乎邪佞的笑意取代。 就让我们彼此憎恨吧,乐璇,是我害死你,你就来报仇,为化厉鬼,永世纠缠,令我不得安宁吧! 乐璇,我想过了,如果时光可以倒退,我依然还是会做同样的选择,与其放任你从此以后在另一个男人身边相伴,还不如……失去你虽然痛苦,但是眼睁睁看着你被别人拥有会更令我疯狂的! 可是乐璇,此刻,假如能够再次看到你眼珠灵动的面容,无论付出多么大的代价,我也愿意交换…… 狰狞退却,哀伤再度浮上脸庞,朱承熙双拳无力地放松,仰天,眼泪噙于眶中。 乐璇,假如能够再一次见到活生生的你,我死而无憾…… 这时候,周围原本肃静的人群发生了骚乱,一时竟淹没了高台上法师的咒语和法铃。 高台边的教徒们也闻声望向这边,顿时脸上都现出惊慌的神色,画像都拿捏不稳。 鬼来了!鬼真的被招来了! 那火光中突然出现的人,不正是画中死去的女子之倩影吗? 唯有朱承熙神思恍惚,忽悲忽怒,竟浑然不觉周遭的变故。 在颤抖的火把围聚下,仿如自画中走出的女子泪意朦胧地望着犹自僵直的朱承熙濒临疯狂的神态。 “璇,他如今已经沦入了黑暗,除了你,我想,这天底下再也没有人可以拯救他……”蒲剑阳的话语再度响起在她耳边。 她缓缓向他走近,人群自动散开,没有人胆敢出手拦阻。 朱承熙,这些日子,我重新去走过你带我走过的地方,回想有你陪伴的日子,我已经想得非常明白,明白自己最需要的是谁。此刻,看到你这个样子,我也明白了最需要我的人到底是谁。 所以,朱承熙,我回来了,把你自黑暗中拯救出来,也把自己从困锁中解脱,让我们彼此都不要再有那么多的痛苦。 立定在他的面前,她仰望他憔悴的容颜,他眼睛的焦距依然是散乱的,可是,她看得清他的瞳孔映照着自己的脸。 “朱承熙,”此生第二次直唤他的姓名,“我……回来了。” 他怔怔地愣了半天,“乐……璇?” “是的。”她噙泪微笑,“我是——木族长平王次女,萧乐璇。”深吸一口气,再道,“鬼使,我们,不要再分开了。” 初相识时的记忆回来了,那生命中最深刻的一夜,她在他的怀中娇弱迷离的样子…… “乐……璇?”他不置信地、颤抖地呼唤起朝思暮想的名字。 他看着她的眼睛,眼波流动,里面反射出他的影子——啊,真的是活生生的乐璇吗? “朱承熙……”她再唤着。 他的眼泪缓缓坠落,小心翼翼地握住了她的手,生怕动作一大梦就会醒来。 是梦吗?这不是做梦吧? “我……是不是在做梦啊?” “就算是一场梦,就让我们,一起沉沦在梦中吧……” 尾声 木族皇城,佳郁。 城中心,最繁华之处,招贴起明黄色的皇榜。 昭告天下:当今圣上之长姐昭华公主已觅得佳婿,将于下月初一下嫁年轻的第二代长平王爷萧乐蠩。 皇榜下围聚的人群中,一个五官精致气质出尘的年轻女子轻轻地叹息一声,引来众人的侧目。 在她的身边,一个身材比一般木族人高大的男子,斯文儒雅,清俊冷傲,执起她的手,把她带离了人群。 没多久,他们便离开了闹市,来到城郊僻静处,找一座阴凉的小茶棚,歇息片刻。 叫了一壶凉茶,男子替自己和妻子各斟满了一杯,这才开口问道:“怎么了?你的哥哥即将迎得公主归,成为木族皇帝的姐夫,难道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吗?” “当然是喜事。”这么应和着,但女子的双眉依然锁得紧紧的,“我只是认识到自己以前实在太过愚昧,高估了自己,而太低估了乐蠩哥哥的能力。” “这也算是能力?”男子的脸上顿时充满了不屑,“不过是裙带关系而已。” “朱承熙,我们得就事论事,在佳郁的这几天,街头巷尾,提到年轻的长平王,风评都不错。这两年,哥哥的政绩确实还可以,如今又能娶得以聪明贤德著称的昭华长公主……我们长平王府基业总算再次稳固了,父母在地下也会感欣慰的。” “那你就可以放心地离开佳郁了吧?”朱承熙伸手,用衣袖轻轻擦拭掉爱妻额头沁出的细密汗珠,“这里的夏天气候还真是闷热呢,我有点不太习惯。” 说到放心,还是有一件事放不下心呢。“只是花家的哥哥……似乎到现在都没有再聘贤妻的打算。” “是啊,他也总不肯相信你已经死了,一心一意还想找你回去。”这才是他最不放心的地方,何况乐璇当年在佳郁城那么有名,待得日子久了难保会被人认出来呢,“我们还是快离开这里吧,万一被花定洲知道了来找你——你会跟他回去吗?” 看他到如今还是患得患失的模样,乐璇忍不住轻笑起来,拍拍他的脸,“傻瓜,我已经做了你这么久的妻子,怎么还有可能回去?” “那我们明天就离开这里好不好?” 看到她轻轻地点头,他释然地展颜一笑,笑得颇为孩子气,讨好地道:“乐璇,我们下一站去羽族百鸟国吧,那里的十一皇子跟我的关系还不错……” 乐璇的脸色却反而阴霾下来,朱承熙敏感地停下来,奇怪地问:“怎么了?” “我……不希望你再跟皇族的人有瓜葛,无论是哪个国家的皇族。” “哦,”他无奈地笑了笑,轻轻刮她的鼻子一下,“真是个小傻瓜,我当然不会再以血族七皇子的身份与他会面,只是以一个异族商人、一个老朋友的身份。” 是的,他早已经自贬为平民了,但不愿意与乐璇去那个隐居山谷居住,而是开始学习经商,并很快成为了一个成功的云游商人。他肯为了乐璇放弃皇权霸业,但可不想把一生浪费在耕种畜牧的体力活上,那未免太辜负老天赐给的聪明才智了。而且,他也不愿让自己细皮嫩肉的妻子受风吹日晒的农耕之苦,一辈子清茶淡饭、简屋陋棚地生活。毕竟他们都是自小在富贵之中生长,清苦的日子很难长期坚持的。 这样一说,乐璇的脸色稍稍好转,“可是,我想暂时回艳炽去,我有点想念小崇涛了。” 赵崇涛,是蒲剑阳和陇娟的儿子,已经两周岁了。 “喜欢小孩儿的话,我们自己生一个好了。”朱承熙不以为然,“我不喜欢你总是去见赵轩,总觉得……总觉得你们之间好像有什么秘密。” 现在都这样,如果让他知道赵轩就是蒲剑阳,不知道会惹出什么样的轩然大波呢,乐璇有意识地扯开话题:“每个人都有秘密,就好像‘雁归来’的秘密——我其实很想知道我那个从未谋面也从未听说过的姨妈到底跟我父亲又有什么关系……” “那好,我们马上就回血族去,去想办法解开‘雁归来’的秘密好不好?” “你这个人真是,说风就是雨,”乐璇娇嗔着,“这又有什么着急,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去解那个秘密……”说着,她的脸上漾起幸福的红晕。 夏日的清晨,阳光尚且温馨,朱承熙与萧乐璇共乘一骑,走在出城的官道上。 “朱承熙,”她突然偏头问起,“如果当年我决定不再出现,你会不会真的疯掉?” “也许还不至于疯掉。”拥紧她在臂弯之中,下巴抵着她的发髻,尽情攫取她发间的馨香,朱承熙道,“等到最痛苦混沌的那段日子过去,我或许可以振作起来,重拾起年少时候的愿望,不惜一切不择手段地再去争抢皇位与霸权……因为如果不那样做的话,我的人生再没有别的目标与希望,我真的会疯掉……但是,我再不会爱上别的女人,我的心灵没有寄托,我可能将会成为艳炽国史无前例的一代暴君。” 真的是完全可能发生的事情哦,“看来,我所拯救的不仅仅是你的人生,还有艳炽国千千万黎民百姓的人生……” “所以,你的梦想实现了。如若有朝一日我真的登基为皇,你还不仅仅是亲人的大树而已,你将是整个艳炽国人民的支柱。” “你!”她的脸色大变,“还没放弃做皇帝的梦吗?” “逗你玩的!”他哈哈大笑起来,策马扬鞭,“驾——” 马儿载着相爱的一对夫妇在晨曦中疾驰如飞。 乐璇,我们为了彼此,都已经抛弃了过往的亲人与生活,一切从头。感谢你能来到我的身边,并一直都不曾后悔。这一生,拥有你便已足够…… 谢谢你,朱承熙,肯为我放弃了过往一切……愿我们永远都可以是彼此的大树,互相遮蔽、支撑、依靠、扶持……一生一世,相缠相绕,枝枝叶叶不相离…… 这样的树叫做什么?好像是叫连理枝吧? —完— 后记 相信大家看完之后便也猜到,萧乐璇的故事只是一个系列的一部分,这个系列萦茴暂且叫它“血木情缘”,以后会把另两部一一呈现在各位的眼前,一本就是《雁归来》,而另一本叫《醉明月》。希望各位多多支持!多多捧场!一定要追着看哦!前提条件是不知道下次萦茴是不是还有这么好运顺利过稿。 依编辑之见,《失乐崖》这个书名实在太过平常,萦茴很接受意见,也曾绞尽脑汁想改个一鸣惊人的,可是不成啊——因为这本书,说实话,是先有书名才有内容的,所以脑子很受局限,只有越改越糟的分。 “血木情缘”的三部曲中,失乐崖、雁归来和醉明月,其实是指的三个地方,而这三个地方都暗嵌了女主角名讳中的一个字,《失乐崖》的女主角是萧乐璇,《雁归来》是萧雁羚,而《醉明月》则讲的是朱月桦。好了,暂时只透露这么多,再说下去谁还来买书看啊,是吧? 唉,算了算了,还是实话实说好了,也不怕被砸鸡蛋了——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另两部的故事萦茴还未曾编圆乎呢,随时可能会把既定的构思改得面目全非,如果现在透露太多,到时对不上号来,你们岂不是会很奇怪么? 就好像《失乐崖》,萦茴本来真的非常十分极其想成全萧乐璇的暗恋,把蒲剑阳写成第一男主角,可是,越写就越喜欢朱承熙……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全盘重来。 这其实一点也不是好习惯,尤其是在系列小说里面。我简直是不停不断地在替自己找麻烦,简直怀疑有深藏的自虐情结…… 因为《醉明月》的构思是根据这一部的内容而成形的,现在好了,男主角突然临阵换人,连累到下一部最基础的构思全盘改变,唉,又得绞尽脑汁重新盘算了,怎么样把它给编圆乎才好呢? 再要提一下的是作品中的几首歌谣,第一首借用的是关汉卿的一个元曲小令《四块玉(别情)》;第二首“金雀钗”取自温庭筠《更漏子(其三)》的半阙;第三首比较艰涩地取自《楚辞》中《九辩》的第二首,作者是千古有名的佳公子宋玉。这样的借用应该不会有知识产权纠纷吧?如果觉得套得生硬也请读者包涵,因为萦茴本人的诗词歌赋水平实在还没有自信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卖弄献丑。 最后,请大家一定要耐心地等待,等着让萦茴领你们去破解雁归来的秘密哦!不过丑话说在前面,我也不知道会让你们等多久耶……下一部小说想换换风格,先写一个现代的…… 哎哟!是谁在砸我鸡蛋?who? 第二部雁归来 内容简介 比死更可怕的是什么?是失败。 如果能活下来, 她的人生梦想便只有一个——不败! 为此,她背叛家国,绝情绝义,认贼作父, 连亲哥哥都可以陷害。 但是,对于那个身为她杀父仇人却又屡次饶过她性命的男人, 她真的可以忠心耿耿吗? 十年来,她顶着仇人女儿的身份而生活, 会真的把他当成父亲吗? 人世间,再也找不到什么人似他们这般相像, 一样的狠辣无情,只追求胜利的快感。 而最无情的人,却也最多情, 他们最终败给了自己, 败给彼此之间无法抗拒的致命吸引。 楔子 这一天,天气其实很好,阳光非常的明耀,透过窗棂照在女孩的眼中,晃亮晃亮。 这一年,女孩只有十岁,衣服破了,全身都是伤痕,站在一间装饰华丽的房间里。 房间里有一张床,床上也躺着一个女孩,相仿的年纪,衣着却好得多,但同样满身的血污,紧闭着双目,好似死了一般。 床边立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锦衣华服,眉很浓,鼻带弯钩,脸色却是铁青,望着女孩的眼神阴寒狠厉。 “是你杀了我的女儿吗?” 女孩的眼神冰冷淡漠,没有半分畏惧瑟缩,“是。” 双目微微地眯起,男子目光如冰,“你是原大堰集节度使萧钢的女儿吧?” 还是一个字:“是。” “你的父母亲人都被我所杀,现在你杀了我的女儿,是为报仇吗?” “是。” “好!”突然大喝一声,一掌击在床柱上,木柱应声而断,淡紫花纹的锦帐散下来,覆在了床上女孩的尸身上。男子暴怒地向前,双指扣住了身前女孩的小小咽喉,“冤有头,债有主,要报仇你可以直接找我,何必滥杀无辜?” 虽然很疼,女孩忍抑着不皱一下眉头,眼神毫不回避地瞪视他,“滥杀无辜?真好笑,金沙汗王居然也会怜恤无辜,何况——朱清葭并不无辜,大堰集城破,她的功劳似乎最大。而你呢?你是整场战斗的领导者,成者王,败者寇,说实话,我还有点佩服你呢。”冷笑,这个时候她居然还能冷笑。 一个才十岁的小女孩,除了自己的女儿朱清葭,她是他金沙汗王朱烈生平所见最早熟的孩子,极其与众不同,引人注目。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两年前。 两年前,他以血族艳炽国皇子的身份挂帅印,入侵素来不睦的邻国木族千叶的边关重镇大堰集,却遭遇大堰集节度使萧钢率领全城军民的殊死抵抗。 最终,是他派了当时才八岁的女儿朱清葭混入城中做内应,又利用了萧钢的妇人之仁,假装用清葭做人质才破了城门,赶在千叶国援军到来之前把大堰集收入囊中,奠定胜局。 女儿清葭,算得上有史以来最小最天才的特工了,是他向来钟爱与骄傲的。 而眼前这个女孩是萧钢的遗孤,与清葭同龄,两年前也只有八岁吧—— 当年,破城之后,以他狠辣残忍的性格,自然免不了一番血腥屠戮,萧钢在城破之刻便以身殉国了,他便带着一小队人马直奔向城中的节度使府第。 到门口,却发现节度使夫人已经以匕首自戕,而她的尸身旁便是这个八岁女孩,也是高举着匕首,正准备往自己的心口捅去。 那样小小的年纪,面对死亡之际的那种镇定而无畏的决绝无法不令他深深震撼。当时,想也没想便飞出了手中的赤金软鞭,卷走了她的匕首。 “把她送去仔虎营,好好调教。”当时,他这么吩咐手下的将官。 仔虎营,是他自建的一个机构,用来培养谍报暗杀方面的人才,成员都是十四岁以下的孩童,训练极为严酷。素以狠辣无情著称的他,把自己的女儿都送了进去。也不愧是他的女儿,清葭一直是其中成绩优异的佼佼者。 当将官们将女孩捆绑扭送之时,她也是像现在这般对着高高在上的他冷冷发笑,小小的眼眸之中冰寒冷冽,连他都忍不住心头微悸。 而这个女孩,在进了仔虎营之后的这两年里,各项成绩都很卓然,竟有超越清葭之势。 今天,她竟然在训练搏杀的时候弄假成真地一刀刺入清葭心脏。没有痛苦,清葭几乎立时断了气。 “你真的一点也不怕死吗?”他叹息着问。 “不怕!比死更可怕的是失败,在对朱清葭的这一战中,我赢了,也就可以了无遗憾地去死了。” 成者王,败者寇。看来她在仔虎营的这些日子,倒是把他的授课内容听进去了。 “那你觉得怎么样才可以保持不败呢?” “像你一样,无情无义,不择一切手段。”而绝不可妇人之仁——她的生身父亲岂不正死于妇人之仁?如果当初他不是想救化装为城中难民小孩的朱清葭而冒险开了城门,便也不会破城身故,全家遭殃。 所以,她倒不是特别恨朱烈,他作为敌军主帅,一旦战败,下场也未必会比父亲好很多。成者王,败者寇,的确是至理名言。 “很好。”朱烈点点头,沉吟片刻,再问,“如果这一次你可以侥幸不死……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梦想?” 原本冷凝的眼波突然泛动,她有一丝疑惑,但还是斩钉截铁地做了回答:“不、败!” 自从经历了两年前家破人亡的惨痛灾难,还有仔虎营生不如死的残酷磨炼,她把一切都归咎为父亲的失败。痛快地死去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做一个失败者,承受失败者所必须承受的悲剧命运。 只要活着,她的梦想便只有——不败! 表面上,朱烈不动声色,心底里却在深深叹息:多么相像,她甚至比清葭更像他呢。绝情绝义,辣手无情。 他再仔细地端详她被血污覆盖的面孔,发现她长得也比清葭漂亮很多。那一双眼睛,亮如寒星,长大后不知会迷倒多少男人。 就这样让她死了,还真是可惜。 “萧雁羚,你是不是叫萧雁羚?” “是。” 缓缓地放下钳制着她的手,他道:“我害你父母惨死,而你也杀了我最心爱的女儿,算是扯平了。从现在开始,我赐给你一个高贵的姓氏——从此以后,你就叫朱清葭吧,跟着我,一起开创不败的人生。” 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女孩的眼睛里晃亮晃亮,她非常非常意外。 这一天,萧雁羚这个名字随着真正的朱清葭一起埋入了黄土。 从此以后,我才是朱清葭,享有高贵的皇族姓氏,要实现一个不败的梦想——绝情绝义,遇佛杀佛! “朱烈,今日你饶我一命,我不会令你失望的。”这一刻,她对他,竟然产生几分感激。 摇摇头,他道:“现在你应该叫我——父汗。” 卷二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12章 ?12似是故人来 城门上,悬着石刻的巨匾——无双城。 木族的大堰集,早在十二年前就改了名字,变成了血族的无双城。 无双城,现在也是一座繁华的城市,毫不比它的前身大堰集逊色。 十二年了,生活在这里的人,可能也渐渐遗忘了多年前的那一场血战,那遍地的烽火与狼烟,还有空气中所弥漫着的杀气与血腥。 当年,率领攻城的是以残暴狠辣著称的血族金沙汗王朱烈,所以,原有的木族居民几乎被屠戮殆尽,现在在此安居乐业的民众要么是血族的移民,要么就是云游的各国商贩。无双城竟渐渐地变成了一个衔接各国的商贸中心。 无双城的现任领主就是朱烈,血族宣盛大可汗最小的儿子,御封金沙汗王的十四皇子。 城中最大最豪华的一间酒楼,是“飞来阁”。 一进城门便可看得见它的楼台,比汗王府还要高出了两层,像一座巨塔般矗立在城市最热闹的中心地带。 清晨,悠扬的琴声如常地响起在飞来阁顶层围着白玉栏杆的楼台,向全城宣告开门营业。 很多人都驻足在楼前,仰头观看。 其中有一个年轻人,二十四五的年纪,剑眉朗朗,星目熠熠,看打扮像个云游商人,一身皮裘,皮料虽算不得名贵,却也是上好的,只是微微有点蒙尘,身上还背了个沉重的包袱,像刚赶了远路还未来得及歇脚的样子。听到有琴音,又见众人都在仰望,便也跟着抬起了头。 高高的楼台上,抚琴者是个紫衣的女子。细眉高挑,凤目斜飞。在晨风包围朝霞环绕中,衣袂飘飘、流光溢彩,美丽得像个幻觉。 年轻人原本不经意的神色突然凝顿,几乎要以为自己看到的是海市蜃楼的幻象。 一曲终了,女子抬头,居高临下地将眼波在众人脸上淡淡扫过,骤然一停,停伫在这个远方来客的身上。她的眼神,稍嫌凌厉。 大约有几秒钟的时间,她与他对视,突然,醒悟过来似的,嫣然一笑,就很自然地将目光移开了。 年轻人却因她的一笑而失神好久。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等回过神来再寻找那位倾城绝世的佳人时已不在了。楼台上,只有空荡荡的一片红霞,风吹着彩帜呼呼地响。难道,真的只是幻觉?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这时,有人轻推他一把。 “老弟,不是本地人吧?” 年轻人尚未开言,紧贴在他身边的一个年老嬷嬷抢先答话:“我们家少爷走南闯北,做的是皮毛生意。此番确是初来贵宝地。” 这个嬷嬷长相平常,粗手粗脚,一看便是下人仆佣的角色。想来这年轻商人的家庭出身必然殷实,老嬷嬷像是自小便跟在身边的旧仆,在主人面前已颇有地位。要不然,主人尚未开言,又哪里轮得到她来插话。 问话的人不理老太婆,只顾斜眼睨着年轻人调侃:“看你的样子是英雄难过美人关,被楼上的女子迷住了吧?兄弟替你指一条明路好了,那一位,乃是‘飞来阁’最红牌的艺妓——江柳烟姑娘。” 随后,热心人又补充一句:“不过,奉劝你不要抱有什么非分之想,柳烟姑娘是卖艺不卖身的。而且,据说她是咱们城主烈王爷看上的人。” 烈王爷——朱烈?! 年轻人英挺的剑眉蓦然深蹙,眼中闪过一丝怨毒。但只一闪即逝,不易为人所察。 随后,他朗朗地一笑,对身边的嬷嬷道:“既然这样,花姨,我们也不必再找别的地方了,就在这飞来阁开个房住下吧。” 被称做花姨的老嬷嬷闻言愣了一下,显然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决定有点意外,但没有反驳,恭顺地一弯身子,“是。” 飞来阁的老板娘叫陆来来,相当年轻,才三十出头。长得风骚妩媚,身材保持得如少女般美好。 自年轻人和老仆妇一走进店门,一双世故的吊梢眼便带着估量与揣摩紧紧地盯在了他们身上,脚步随之而移动。 “哎呀,客人请进,是外乡人吧?初来此地吗?快坐快坐,饿了吧?要吃点什么?” 手中一方大红帕一甩,殷勤地扫掸着最近的一套桌椅,“请坐请坐。” “别忙活了,老板娘,我们要住店,开两个房间,餐点直接送到房间里好了。”老嬷嬷又是抢先开言。 “住店?”老板娘眼珠一转,“我们这里是全城最大的酒楼,这租金……” 一个灿灿亮亮的金锞子在她的面前一晃而过,老板娘的眼睛仿佛被这金光所点燃,一下子连眼珠子都变成了淡黄色,笑逐颜开,话锋一转:“没问题没问题,住店住店,小二!快把三楼吉字第一、二号房收拾一下!”又转向了年轻人,那眉眼儿弯弯,笑得更见妩媚,“这位大爷,一看您就是贵人相,不知如何称呼啊?” “在下姓萧,在家排行最长。” “哦,萧大爷!” “嗯,如果侍候得好,我们是打算包房长住的。” “好好!我们当然会侍候得好,咱们飞来阁是这无双城最大的酒楼,这酒菜和服务都是一流上乘的,可不是我卖花赞花香……” 淡淡地点点头,年轻人打断她连绵不绝的自吹自擂:“那么,就找人带我们去房间吧,随后送两份早餐上来。”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知道了!”转头,风骚的老板娘用少年时唱过小旦的清亮甜糯嗓音朝里面喊,“小二!快带客人上楼啦!” 早餐送过了,闲杂人等都已退下。 老嬷嬷谨慎地关上了房门,才坐回到主人身旁。 “少爷,为什么要住在飞来阁?刚才听别人所言,那朱烈似乎是这里的常客呢。本来住全城最豪华的地方就够惹人注目的,而且这里的老板娘看上去颇为势利精明呢。” “花姨,你不用担心,我想过了,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我们越是坐不改名立不改姓地出现在朱烈的眼皮子底下,反而比躲躲闪闪的更不容易惹人怀疑。” “是吗?”还是一脸犹疑,老妇吞吞吐吐地道,“少爷,恕老身直言,你不会是看上了刚才楼台上那个丫头才……” “花姨!”年轻人失笑,“你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难道我是那种贪恋女色的人吗?何况……”这么说着,笑容很快就消失在脸上,眼神变得有点阴沉,“我此行身负着那么重要的任务。在这十二年来,我的心里面除了报仇,再也没有别的了。” 是的,报仇,他萧雁翔此番重返故土,为的正是报仇,收复失地。 萧雁翔,原木族大堰集节度使萧钢长子,也是十二年前屠城之役所剩不多的活口之一。 当年,母亲花氏把十三岁的他和身怀绝技的陪嫁女仆花姑一同藏在了厨房的两口大水缸里,等夜深人静之时,由花姑护卫着逃离了险地,投奔在木族京城官封定国大将军的舅舅花良。 而母亲和年刚八岁的妹妹雁羚则遇难自戕了。 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最可怜的是妹妹雁羚,死的时候才只有八岁。 她是那么聪明玲珑的女孩子——犹记得当时他不肯独自逃生,她便对他说:“哥哥,娘说你是咱们家唯一的男孩子,你能逃出去就是保全了我们家的一脉香烟。总有一天,你可以带兵打回来,杀了那些血族鞑子为我们报仇!哥,带着我们只会连累你,所以,雁羚不走!我要和娘在一起,和大堰集共存亡。哥,你一定要带兵打回来,雁羚等着你。” 小小的雁羚,说的那些大义凛然的话大概都是从母亲那里鹦鹉学舌而来,他不相信那么一点点小的孩子会懂得与大堰集共存亡的真正涵义,也根本不会懂得死亡的涵义吧?可她最终还是死去了。 雁羚,哥哥回来了。我知道你一直在等着我,你看到了吗?听到了吗?哥哥回来了,回来报仇来了。 吃完早点,萧雁翔带着老仆花姑出现在了酒楼的大堂。 飞来阁的整个一楼都是大厅,摆满了桌椅凳几。而二楼是中空的,东头露了一大块平台,是一个很大的舞台。另三面用围栏各围起了一排数十个小隔间,称为雅座。三楼是客房,四楼是艺人和伙计们的屋子,但那个最红牌的江柳烟姑娘与众不同地住在五楼,与老板娘的闺房相并肩,整个五楼也就只有这两间房,临街的地方便是一个很大的楼台,即是那柳烟姑娘每天清晨弹琴的地方。 萧雁翔和花姑出现在底楼的时候,二楼的舞台上正在说早书,时辰尚早,客人还不多,他们找位子坐下来,要了两杯茶装着听书,一边注意着四周的动静。 这时,有个卖炒货的靠近他们,“公子爷,要买绿油油的茶瓜子吗?” 接口暗语!萧雁翔眼中精光一闪,淡淡地问:“是自家老茶树上摘的叶子泡的吗?” “是啊,自家种的,如假包换。”卖炒货的精瘦中年人答完这话后面露欣喜,压低了声音靠近他们,“是萧公子?” 萧雁翔不动声色地点个头,装着挑拣他篮子里的东西,也压低声音:“近几年在无双城活动的木族谍报人员共有多少?”又提高声音,“就这几种吗?没有椒盐味的葵花子?” “共有三十四组,一百二十八人。”卖炒货的答完也提高了声音,“这位公子爷,椒盐味的没有,奶油味的可不可以?” “好,后天,四月初三,半夜三更半,组长在城西金阁寺集合。”他再提高声音,“好吧好吧,就拿两包奶油味儿的吧。” “是,一共十个铜板。”卖炒货的一边利落地拿出瓜子,一边轻声道,“烈王爷几乎每天都会过来听江柳烟的曲子,他是这里的座上宾。公子要小心老板娘,她据说跟朱烈有一手,非普通人物。” “知道了。”萧雁翔把手伸进胸前的口袋,掏出一串铜钱往对方篮子里一扔,“不用找了。” “哎哟,谢谢了,公子爷好心肠!”炒货贩子退了开去。 等了整整一天,待天完全黑了的时候,金沙汗王朱烈才终于出现在飞来阁的大厅。 进了青漆铜环的大门后直接从旁边的小楼梯上去,就到了二楼的一间雅座,身后四个膘肥体壮的带刀侍从形影相随。 其实,这还是萧雁翔第一次见到朱烈的真身,那记忆中根深蒂固的大仇人形象直到今天才跃然于眼前,有了实形。 应该已经年逾不惑了吧,体型却保持得很好,瘦高匀称的个子,头戴豹皮帽,穿一身淡金色绣虎豹图案的锦缎袍子,束了豹纹的宽腰带,衣袖宽大,行走带风。 自他出现之后,大厅里一下子鸦雀无声。 金沙汗王,似乎与生俱来就有一种震慑人的威仪。 待他在雕花木栏围起的雅间里坐定,萧雁翔再细细地看清他的容貌。 眉很浓,鹰钩鼻,嘴唇似乎是惯于严肃地紧抿。眼睛非常明亮,习惯于高昂着头往下面看人,淡淡一扫也令人蓦然心悸,似乎能直射到别人的内心深处。肤质略微粗糙,但不像别的血族男人般满脸虬髯,只是上唇留了两撇胡须,尾梢上扬,修剪得整齐而优雅。 朱烈,好高傲又冷冽的男人。 时间算得恰到好处,朱烈落座不久,台上唱大鼓书的半老徐娘已一回终了,谢幕后退下了后台。两个小厮撤下了原先的道具,又有两小厮抬了一张琴桌摆放于台中间,两个小丫头一人端了张琴凳一人抱了把瑶琴上去放置妥当。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舞台上作为伴奏的丝竹管弦齐声鸣唱,就见一抹桃红色的娇艳人影自三楼的雕花扶梯上冉冉走下。 台下掌声雷动,表示出观众们的期待与热情,却没有一个人胆敢用不尊重的嘘哨声来捧场。大概都是慑于朱烈在场吧。 原本就正襟危坐的朱烈,在看到台上佳人的身姿之后更是精神一振的样子,眼光便全心全意地放在了伊人的身上,目不转睛。 萧雁翔想起今早那路人所言:柳烟姑娘是城主烈王爷看上的人…… 把目光调转回舞台,那在琴台旁落座的正是早上所见那位拥有倾国之姿的佳人,换过了一身鲜艳的桃红色长裙,上了浓艳的舞台妆,却一点也不显媚俗,只是更加明丽抢眼,仿佛是暗夜中的一个聚光点,足可以吸收全世界的目光。 这位江柳烟姑娘,虽然身陷风尘,可一看便也是极为清高自诩的人,上了台,眼角也不抬一抬,兀自便调弦校音。人人都怕朱烈,巴结着他,可她却一径将他的关注全然忽略,不卑不亢。 真是可敬可爱呢。萧雁翔在内心赞叹。 花姑望着主子的眼神,又望望台上的艺妓,再偏头仰望雅阁里的朱烈,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头。有不祥的预感啊,总觉得台上那女子,杏眼桃腮,天生的祸水之相呢。 琴弦拨弄,江柳烟弹唱的是一组《菩萨蛮》。 第一阙: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照花前后镜,花面相交映。新贴绣罗襦,双双金鹧鸪。 萧雁翔不懂音律,但也知道她弹得极好,唱得也极好。 声音如林间晨露,清澈透明,又如山中小溪,涓涓流绕。 看她眉眼低垂,目不斜视,专注于弹唱的模样,虽然冷淡至极,但萧雁翔却没来由地感到心头涌出一阵暖意。 看到她,突然令他想起自己的妹妹雁羚,如若雁羚不死,此刻也必长成如此娉婷少女,拥有这般清雅脱俗的美丽了吧?他的小雁羚啊,自小就是个美人胚子呢。 台上琴歌未断,继续唱第二阙:水晶帘里玻璃枕,暧香惹梦鸳鸯锦。江上柳如烟,雁飞残月天。藕丝秋色浅,人胜参差剪。双鬓隔香红,玉钗头上风。 …… 下面的歌词他再也听不进去,脑子里反复萦绕着的只是一句:江上柳如烟,雁飞残月天。江上柳如烟,雁飞残月天……啊,雁飞残月天…… 为什么如此的巧合呢?在那么那么想念雁羚的时候,遇上了这个叫江柳烟的女子。 也不知又唱了多少时候,这组《菩萨蛮》,唱全的话应该有十四阙。 听到后面萧雁翔一直是恍恍惚惚,神思早不知飞到哪一年哪一月的往事之中去了。 十三岁以前的他,是那么不识愁滋味…… 歌歇乐止,他才好似梦醒般回神。 台上的女子盈盈起立,向观众谢礼,这时她的眼睑才稍稍抬起,眸光只在一楼大厅的众人脸上一扫而过,根本看也未看雅阁中的权贵人物。突然,凝定在萧雁翔的脸上。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吧?萧雁翔的心跳莫名地加速,不明白自己有什么特别之处,今早围观的路人和这大厅之中的宾客间也不乏像他这样的俊朗少年,为何佳人每次都独独在对上他的眼眸之际凝滞下来? 正疑惑间,却见台上佳人恢复自若,已然别转身子退下后台了。 是他多心了吗? 却不知,这一瞬间四目相凝的情景已经全然落入楼台上深刻关注江柳烟眉目举止的朱烈眼中,朱烈的眸光也已转落到萧雁翔的身上。深思而敏感的。 另一个把一切收入眼底的人是萧雁翔身边不起眼的老妇花姑。她的眼皮突然跳得厉害,觉得一切都是一个错误,当初根本就不应该答应少爷住到这个飞来阁。 说什么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一旦惹上朱烈看中的女人,想不引起他的注意都难呢。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13章 ?13江上柳如烟 无双城虽原属南国木族境内,但由于已紧邻塞北,寒气向来也重。 阳春时节,草木虽也吐绿,但有的地方雪还未化尽。 出门踏青,还是要穿一身薄棉轻裘,方可保暖。 无双城西,金阁寺。 萧雁翔与主持方丈相向而立。 “施主要立的长生牌位不知该如何书写呢?” “一字不留——亲人的名字,只装在我的心中。” 说着,萧雁翔掏出一个大大的元宝,作为捐献的香火钱。 “阿弥陀佛。”方鼻阔耳的方丈让身后的一个灰衣老僧收下元宝,双手合十,也没有再追问什么。 金阁寺,实际上也是木族特工人员的一个接头据点。临行前,表兄花赞告诉他,金阁寺方丈智慧大师本是舅舅花良的一个少年伙伴,很早便看破红尘出家为僧,虽不问世事,但一向也还心存故国,愿意为大堰集的收复大业提供一切的方便,是个极为可信的人。而且,金阁寺的其他僧人也都是出家十年以上的老僧,都是木族人,很团结。 已经定下四月初三全城的特务组长在这里集会,萧雁翔今天独自过来踩踩点,顺便替死去的亲人在寺庙中立下往生牌位。 亲人的名字装在他的心中,三个往生牌分别是:先考大堰集第七代节度使萧钢大人,先妣大堰集节度使元配夫人、原定国将军府大小姐萧门花氏,还有尚未长成便不幸夭亡的小妹萧雁羚。 他们的音容笑貌也一直装在他的心中,虽死犹生。 出了山门,外面有一条小溪,溪边是一棵许愿树,围聚着很多善男信女。 他不经意地朝人群一望,一抹亮丽而抢眼的身影意外地跃入了眼帘。 在这寒意深浓的北方春日,每看到她却总会产生莫名的暖意和莫名的熟悉。 她的名字也取得温暖——江上柳如烟…… 使他回忆起这么些年已渐渐习惯了的京城佳郁的桃红柳绿、杏花烟雨…… 对方显然也已经注意到了他,反而是她先迈步,朝他缓缓走近。粉紫色的小袄,乳白色的裙裾,发上压了一顶镂空水钻的帽子,垂下长长的流苏,流光闪烁。右边的眼角之下如平常血族女子的习惯贴着花饰,图案是一朵小小紫丁香——木族的女子也喜欢在脸上贴花,但通常是贴在额心,称作额花,而血族人则把花贴在颊上。 江柳烟——姓江的应该是血族人吧,木族人的姓氏一般都是带木字或草字边的。但她长得倒是很像木族女子,血族少女出生于草原山岭,大多自小跟着父辈骑马狩猎,很少有似她这般白皙细腻的肤色、弱质纤纤的模样。 谁能看得出来她只是一个身不由己的卑贱艺妓,那气质风华,某些千金贵妇也无法比拟。 “公子好生面善,是飞来阁的住客吗?” “是,江柳烟姑娘?这么巧……” 一切都仿佛极为自然,江柳烟遣开了身后提着挂篮的小丫头,与萧雁翔沿着溪流缓行。 真的是缘分啊,彼此之间都有似曾相识的微妙感觉。 “萧公子也信佛?”柳烟问。 “原不是特别相信,”萧雁翔道,“只因有亲人逝去,不胜怀念,便也希望人死有灵,真有那样一个称作西方极乐的地方可以收容那些挚爱的魂魄,期冀着他们可以忘却生前的悲苦,转世投胎,过比原来完满一点的人生……所以,特地回到这大堰集——哦,现在该称为无双城了——听说在故乡的寺庙设立往生牌魂魄更容易来归。” 认真地聆听着,倾城绝世的容颜上浮现若有若无的笑意,“萧公子真是个有情的人呢,原来您并不是远客,而是此地的故人。” “是,在下自小生长于斯,只是在十二年前,因为那场著名的战乱而不得不随着大批的族人离乡背井。听说现在的无双城比之当初的大堰集有毫不逊色的繁荣,便又回来做一点皮毛生意——说不定,会就此重新定居下来。” “哦。”她轻轻地点头。 “柳烟姑娘呢?”萧雁翔转而问她,“听姑娘的口气,应该是信徒吧?” “不错,小女是一个虔诚的佛家信徒,每逢初一十五便上山进香礼拜——只是昨日有事未能成行,今天特来告罪的。”说着这话,原本淡定的神情有些变化,似有万千感慨般低低长叹一声,“唉,像我们这种身世飘零以色相讨生活的柔弱女子,很多事情都身不由己,也看不到未来的希望……如果没有一点信仰寄托,真不知日子该怎么往下过呢。” 这一声悠悠长叹,直叹进了萧雁翔的心里,自古红颜多薄命啊…… “姑娘……”他不知该如何去安慰她。 却见她反而“扑哧”一笑,“萧公子,柳烟在看到您的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一个好人。”望着他的眼波突然变得含情脉脉,“不知道为什么,跟你在一起,柳烟觉得心里面很舒畅……这样吧,既然你我如此一见如故,今日就由小妹作东,请萧大哥到山下的聚云坊喝一杯如何?” 她很自然地转换了称谓,自称为“小妹”,一声“萧大哥”叫得萧雁翔热血沸腾。 喝一杯?没想到外表如此娇柔明媚的女子,内心竟有如此的侠气豪情呢。 对方纤纤弱女都能如此爽快,身为大男人的他怎好迟疑?马上便应道:“好!” 酒过三巡,天已经黑了。 江柳烟面色酡红,眼波也开始迷离飘浮,更有撩拨人心的惊世之艳。 周围的男性酒客大都是认得这位飞来阁头牌红姑的,一个个偷眼来瞟,又不住地打量她对面的萧雁翔,猜不透这个男子是何等人物,竟敢与烈王爷看上的女人结伴来这郊外酒肆,浅酌对饮了一个下午。 “柳烟姑娘,我们是否该回去了?”萧雁翔打量着外面的天色,有点担心地望着她可掬的醉态,“今天晚上还得登台表演吧?” 纤纤玉手一直伸到他的眼前,乱摇着,“没关系,今天小妹高兴,不想登台。” 看来是真的醉了,他抓住她悬浮在半空的手掌,“不登台行吗?不会有麻烦吗?”这么说着,脑子里浮现的是飞来阁老板娘的面容,她可不像是个善男信女。 毫不介意地任由他握着手,她吃吃一笑,“不怕,本姑娘一点也不怕,你不知道,”身子前倾,一直到与他喘息相闻,“萧大哥,我是有靠山的,在无双城,没有人敢把我怎么样!” 嗅着她口中喷出的浓洌酒香,他的脸突然红了,退后,慌忙地放开她的手,“靠山?”难道传言是真的?“你是说金沙汗王……” 重新坐正了身子,江柳烟手托香腮,“你也听说了?你是昨天才到无双城的吧?这么快也听说了?”唇角轻扯,这一次笑得有点冷,“看来谣言的力量真是强大啊。”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他都已经四十出头了……虽然看上去还是很年轻,也很有魅力,但论年纪,他都可以做我的父亲……” 萧雁翔静静地听着,不置可否,其实这并没有什么稀奇,在这男权至上的社会,娶妻纳妾包情人并不是新鲜事,有权或者有钱的人,哪个不娶三房五房的小妾?甚至娶年龄可以做自己孙女的都有。 但是,还是听听柳烟怎么说——“烈王爷只是喜欢我的琴艺……他还让他的二公主清?随我学琴……其实我真正的靠山并不是烈王爷,而是……大公主,朱清葭。” 朱清葭…… “你有没有听说过清葭公主?” 何止听过,当年大堰集城破,也全拜朱清葭所赐——她算得上是有史以来最小的天才特工了。 这么多年,萧雁翔除了关注朱烈的动向,也从来不敢忽略他身边这个天纵奇才的长女。今年已经二十岁尚待字闺中的金沙汗王大公主朱清葭,一向活跃在谍报与暗杀界,近年的风头几乎已经盖过朱烈,作风的毒辣青出于蓝胜于蓝。听说朱清葭的长相美艳无双——只是至今他们都弄不到一张她的画像,她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时候总是以黑纱蒙面,神秘莫测。当然,最好的谍报人员便不该让人轻易识破真面目,否则也不便以另外的身份混入人群。 “听说是嫁不出去的蛇蝎美人啊……”他忍不住便说得刻薄。 “清葭才不是嫁不出去,她是不愿意……”维护着那个女魔头,江柳烟的神情越发自伤,“我才是嫁不出去……今年我也二十岁了……” 她也二十岁吗?雁羚,如果雁羚活着的话,也是二十啊…… “你和朱清葭很好吗?” 她点点头,“很好,我和朱清葭……好得像一个人一样……” “那你跟我说说她……”他试探地道。 可这时候,江柳烟显得十分疲倦与寥落,眼皮耷拉下来,“今天不想说了,我有点累,我们回去吧……” “不,不从正门走,你扶我走偏门……” 到了飞来阁门口,江柳烟突然有点清醒,知道自己如今这个样子在大厅招摇过市的话会引起怎样的轩然大波。 绕到楼后,有一个暗巷,走进去,一扇红漆小门便是飞来阁的偏门了。 “这里进去是厨房。”江柳烟还不忘向萧雁翔解释,“在打烊以前,一般都不会上锁。” 萧雁翔伸手一推,果然没锁。 他扶着身子绵软的柳烟进去,却讶然发现还是迎上了好几双吃惊的眼睛。 都是厨师打扮的男子,一致停下手里的活,不敢置信地看着本店的头牌红姑浑身酒气地倚靠在一个青年男子的怀中自后门溜了回来。谁都知道她今天失场了,老板娘气得几乎发疯。 “柳烟姑娘……” “嘘——”把食指放在唇上,柳烟示意那年纪最大的师傅不要出声。 萧雁翔实在有点尴尬,只好加快移动步伐。 穿越厨房,外面是一条小廊,没有人,光线也昏暗。 “柳烟姑娘,你可以自己回楼上吗?”他问。 她点点头,“没问题,谢谢你送我回来,萧大哥,我们以后再找个时间……” “好了好了,以后再说。”萧雁翔紧张地东张西望,生怕再被人看见,于双方都不太好,“那我就先去大厅坐坐,你自己上去——真的可以吗?” “可以!”柳烟豪气地朝他甩甩手。 小心地放开她,让她自己扶靠着墙壁,萧雁翔边走向大厅方向边还不放心地频频回顾。 可就在他的身影消失在通往大厅的一道帘幔之后,原本扶着墙举步虚浮的女子突然把身子站直,迷离醉痴的神采也迅速地收敛,眸中精光四射。谨慎地,再回头确认萧雁翔是否真已远离。 而这时,从另一道帘幔之后闪出一个艳妆女子,冷着脸问:“你去哪里了?”正是老板娘陆来来。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此时突然变得全无醉意的江柳烟神色傲慢而阴沉,“似你这种身份的人,也配过问我的行踪吗?” 陆来来原本冷肃不满的面孔因着这一句挑衅的话而变得有点僵硬,顿了一会儿,勉强地露出和解的笑容,“我不是想过问你的行踪,只是你今夜失场,实在令我好生慌乱了一阵,王爷他老人家也……” “不用拿王爷来压我,我朱清葭,从来也不曾对任何人有所忌惮。” 朱清葭,原来她就是朱清葭,金沙汗王的大公主,一个天才的女特工。 怪不得,她跟萧雁翔说:“我和朱清葭……好得像一个人一样……” 她和朱清葭,本来就是同一个人。 “陆来来,请你永远记住自己的身份,”和朱烈一样,她昂着头用眼角的余光看人,“就算你再多陪王爷睡上几觉,让他收房做了姬妾,也永远都不可能爬到我的头上……哪一天我一个不爽,随时可以取了你的性命,王爷也保不了。”说着,白了她一眼,便施施然地兀自往楼梯上去。 陆来来又羞又愤,脸孔青一阵白一阵,却半点也发作不得,眼看着她即将消失于楼梯的转角,才想起了什么地朝她高傲的背影道:“那个——王爷在房间等你。” 懒得理她,朱清葭头也不回。 好,我是身份低贱,不够格管你,就让有资格的人来压你吧。陆来来恨恨地想——王爷今天的脸色看上去也相当不善呢,等会儿一定有好戏可看。 说起来他们父女之间的关系有点奇特,朱清葭提起自己的父亲,从来没有半点尊重的样子,但她又绝对不允许别人对王爷有所不敬。而王爷,近几年似乎越来越不主事了,什么都任由她来决定,有时候看着自己女儿的眼神——都很怪异。 厚厚的窗幔垂坠在窗前。 唯床头的小几上点了一盏纱绫糊的小灯。 床上,藕合色的花帐放了一半,男人撑着额半躺着,露出了半张脸。 不论是光线还是人,都半明半昧。 看到她进来,男人身子动也不动,露在帷帐外的双眼却阴冷如寒星,“你去了哪里?” “父汗,你年纪越大越沉不住气。”她的口气却是半调侃的,“我还以为最起码得东扯西拉一阵子才问到正题呢。” 男人终于翻身坐起,掀开了帐幔,脸色果然不是很好看。 “不过是失了一场表演,值得您如此动气?”朱清葭却依然是那样似笑非笑的样子,看着自己的父亲,眼神居然极尽魅惑。 “我知道你去见了一个姓萧的男子,两个人还在聚云坊对酌了一下午,似乎是你先搭上的他……” “哦?原来你派了人跟踪我?”这么说着,却一点也没有流露出半丝不满,“既然你什么都知道,还来问我做什么?岂不是多此一举?” 朱烈克制着怒意,道:“清葭,你最近行事越来越出格,通常都先斩后奏,很少向我汇报,现在你就给我好好地交代一下。” “根本就不用汇报,反正我的周围,从来就没有少过你的耳目。”她轻轻地笑,有点哀怨,“你也从来没有真正相信过我。” 躲开她的眼神,面对她的指控,他竟然有一点尴尬,“我只是担心你的安危而已。” “哦,那我非常感激。”她慢慢向他走近。 朱烈却突然自床上站起。 她走到他的面前,离他很近很近,抬头,望着比自己高了近二十厘米的他的脸。 反倒是他的眼神游离,强自镇定。 “那个姓萧的,昨天才进的无双城吧?为什么要跟他在一起?是不是觉得他有什么不妥才……”后面的话,被她灼热的眼神所吞没,他发现自己已汗流浃背。 “父汗……”她如梦呓般轻唤,“你可是……在妒嫉?” 妒嫉?怎么可能?一瞬间,朱烈的眼神恢复冷峻,伸手在她肩上一握,“不管怎么样,我只是希望你做事有分寸,不要把我当成死的,妄图挑战我的权威。”越说,口气越是森严,手头一用力,又一松,便将她推离了自己三尺之外。 被推了开去的女子,脸上有片刻的失意,但很快又恢复自若,“明白了。” “还有,今天急着找你是因为收到一个线报。” “唔?” “明天四月初三,半夜时分,木族混在无双城里的奸细会在金阁寺聚会,听说来了新的领导者。你替我去料理一下,说不定这次可以一网打尽呢。” “这线报……确实吗?”这么重大的消息为什么不是她搞到的?好挫败。 “确实。我一向都相信自己培养的人才。” 自己培养的人才,便是以前仔虎营的同僚,那的确都是朱烈费了很大心血自小调教出来的。 “我才是最优秀的……”她讷讷地说。真的好挫败,为什么情报不是她搞到的? “以前是,但现在……我说过,你过于出格了。”朱烈的声音似乎越来越冷漠。 她怎么可以忍受他的怀疑?怎么可以忍受自己输给别人? “那个姓萧的男子……”她突然开口。 他等着她说下去。 “……是雁羚的……亲哥哥。”终于说出来了,同时,她又笑起来,笑得诡异,“你还记不记得萧雁羚?” 果然,他大吃了一惊,紧紧望定她,万分狐疑。 “你放心,如果我要背叛你,就不会跟你说了。”她又如魅影般缓缓向他趋近,“朱烈,我会让你知道,在你的身边我始终是最强的,因为我没有感情,绝情绝义才永远不败,对不对?萧雁羚……早已经死了,不是吗?只怕连骨头都已经烂成灰了。” 明昧的光线之下,望着自己一手改造出来的冷血机器,朱烈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慌自心底蔓延。 “你应该叫我——父汗。”这一次,何止汗流浃背,连声音都有点颤抖,似乎也没有力气再将她推开。鼻翼间,嗅到的只是她身上若有若无的馨香与令人迷醉的酒气。 父汗?我从来也没有把你当成父汗,朱烈。 把头轻轻抵在他的肩上,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清葭独自微笑,笑得——如一朵妖花的绽放。 然后,她一报还一报地也将他推离,“你走吧,父汗,这里好像是我的房间吧?”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14章 ?14风动庭除冷 四月初三,夜,金阁寺后山林子里。 连花姑和萧雁翔在内,一共聚集了三十六个人。 每一个人都披着深色的斗篷,帽沿压得很低,脸也用布蒙住。 三十四组谍报组的组长,彼此的身份极度秘密,一般都通过固定的联络员单线联系,就算一起执行任务也只对暗号,隐藏了真面目,谁都不知道谁的真实身份。 这三十四个人,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武功,却每一个都有一项绝技,有的水性特别好,有的记忆力惊人,有的轻功厉害,有的擅长暗器,有的精于易容,有的力大无穷…… 他们的下属基本上都是与之有相同特性的人才。 萧雁翔召集这个会议也没有什么特殊意义,只是新官上任,例行的自我介绍,把自己的为人处事方针和以后将领导的行动方向简略告知而已,同时也摸一摸这三十四个人各自的脾气习性。 至于为什么又把集会地点改在了金阁寺的后山林子里,也是萧雁翔实地踩点之后多了一个心眼——万一到时有什么意外,一来不必连累金阁寺的僧众毁掉一个大好的联络点,二来如在寺中,万一真被包围的话突围也不如这里方便。 会议经过了半个时辰,萧雁翔的话说完了,开始由三十四个组长各自发言。 这时候,突然有人举手示意。 此人耳力极佳,闻声辨位。 “有大批人马在行动,呈包围圈趋势,自山下而来……恐怕是敌非友。” 众皆哗然,但都表示对他的相信。萧雁翔腾地立起,沉吟几秒钟,果断地道:“散开走!各凭本事,或躲或逃,或武力突围,但一定不要聚在一起。行动!” 话音刚落,众人已四散,动作迅速,无声无息。 这便是优秀人才的高等素质。 萧雁翔也带着花姑一起找了一个方向而撤。 可是,就快到山下时,却见到熊熊火光四起。 一个听上去很年轻的女声在下命令道:“吩咐各个出口的军士,放火!哪怕把整座山都烧了,也要让那些个乱党贼子插翅也难飞!再吩咐下去,弓箭手准备,看到有人自林子强行突围便乱箭齐发,宁可错杀,不能放过!” 好狠绝的手段!萧雁翔听得浑身颤抖,怒火冲天,大喝一声便跃了出去。 那个下着命令的女子正是朱清葭。 今夜原本是照情报所说到了金阁寺下埋伏,却越等越觉得不对劲,离约定的时间已过了好久,也未见半个陌生人影在此出入。 渐渐,她确信情报有误,对方可能改了集会地点。但凭判断,她又认定新地点不会离此处太远。 马上派人四散追查,终于发现后山最是可疑。 但是,后山空旷,他们不够人手团团包围,让人走脱实在太过容易。就算此刻派人向朱烈要求增援,把后山重重包围,也难保里面有高手突围而出。面对武林高手,这些兵丁人再多也未必抵挡得住。 但朱清葭一向足智多谋,手段又是出名的辣手无情,本着宁可错杀也绝不放过的宗旨,她一方面还是下令向朱烈求援,增派弓箭手过来,另一方面便让现有的人手尽可能快地把山脚树木全部点燃,放火烧山。 哪怕把整座山给烧了,也不放过山上的任一活物。 正下了命令,却听得一声喝叱:“妖女,纳命来!” 背后有风声剑气袭来。 朱清葭回头一望,隔着面纱,便看到一个高挑的影子,身披深色斗篷,脸也被蒙住,执一柄亮晃晃的宝剑飞刺而来。他的身后还有另一个稍显佝偻的黑衣人影,出手迅捷,已接连砍倒她身旁的两三个弓箭手。 萧雁翔情绪激动,提箭便向那狠毒的声音主人刺去,而花姑也极为配合,一下子已经砍倒了两三个正欲搭弓射箭的箭手。 “妖女,纳命来!”他一声喝叱。 这时候,那个身形窈窕的女子背影也迅然转身招架。 二人距离已近,他看清她一身黑衣黑裤,头戴一顶黑貂鼠帽,帽上垂下细细黑珠编成的面网,遮住了整个脸庞。从珠网缝隙里透出她的目光,清冷明亮。 突然,只觉得眼前出现一片血红,手中长剑莫名被格开。 好诡异的现象,难道是妖术? 定了定神,才看清原来对方也出了兵器。她的兵器很特别,是一条鲜红的长绫,顶端绑着一个银光锃亮的锋利枪头。 火光映照之下,红绫如血。 又对了几招,她的身法轻灵,软兵器使得出神入化。非但把自己周身保护得密不透风,银枪还如一个蛇头,阴毒地时时向他的要害偷袭。 “少爷!”花姑失声一唤,欲过来帮忙。 “你先走!”萧雁翔分神朝她道,“有余力的话去帮帮其他的兄弟!” 耳边,他已经听到有自己人突围不出的惨叫。 三十四个组长中,并不是每一个都会武功,实在令人担忧。花姑名为老仆,实则也是教他武功的授业恩师,让她去救人他有信心。 花姑这时又砍杀了几个兵丁,看了看正在对招的那两个人,蒙面妖女虽然厉害,但看上去不过是与少爷旗鼓相当,少爷未必会处于下风—— “好!”她咬一咬牙,“我去救别人了,少爷你小心!” 听了这几句对话,朱清葭也有一点分神。 莫非眼前这个人——是萧雁翔吗? “你是谁?” 却听对方已经先问了这个问题。 她一惊,难道他竟也认出自己是江柳烟?! 却听他又问道:“是朱清葭吗?” 看她的气势和行事作风,萧雁翔只觉得自己可能抓到大鱼了,根本也未深想到其他的地方。当然,朱清葭演技高超,任谁也无法把飞来阁的柔媚艺妓与之相提并论。 原来并没有认出自己,清葭冷冷一笑,把嗓音压得很沉:“不错,正是本公主!” “好!今天就让你这恶贯满盈的妖女死在我的手下!” 杀气骤然高涨。果然抓到大鱼了!朱清葭啊,当年大堰集城破,你也当负首要的责任。爹、娘、妹妹,我替你们报仇! 手中剑术更为凌厉,一招“千山万水”乱披风势,破除了她的防守,剑尖刺入对手右胸。 朱清葭眉头一皱,执红绫的右手因伤口的牵动一时难以使力,身子一矮,转了一圈,飞出一招连环腿踢向萧雁翔的腰肋。 可是,不等她第二个圈子转回来,萧雁翔已腾身跃高,也不用兵器,左手握紧挥出一拳,击上她的后背肩胛。 原本是直接想打她的心脏,可对方的身法实在快,不由令他打偏。 七伤拳…… 朱清葭身子震了一震,嘴里立刻喷出一口鲜血。 但同时,她身后的萧雁翔身子也震了一震,勉强站定。 是的,他用的正是七伤拳,伤人又伤己。 朱清葭自觉受伤不轻,无心恋战,喝了一声:“撤!”自己率先已运功提气,飞出很远。 萧雁翔忍到现在,嘴里也喷出一口鲜血。要追也力不从心。 但还好,对方首领已经败逃,那些个兵丁和弓箭手也立刻溃然而散。 “少爷!”花姑疾奔至他的身边,一把将他扶住,“你明知七伤拳这门功夫太过霸烈,为什么还要使出来?” 萧雁翔抬头,把斗篷和面巾摘下,冲她轻轻地笑笑,“花姨,我只是太过心急想杀了朱清葭,为亲人报仇。”他的脸色苍白。 “唉,都怪我不好,不该教你这一门功夫。”花姑自责地道,“少爷,七伤拳虽然威力无穷,但每练一次,自己的内脏便受损一分,你以后千万不要再练下去了。要不然,以后……会短命的……” 萧雁翔点点头,“我知道了,花姨,以后不练就是,你不用自责。”但说完,又长长叹一口气:“可惜啊,学艺未精,又打偏了一些,让朱清葭给逃了……而组织今日,也伤亡惨重……” 抬头,熊熊烈火映照下的月光是那么惨淡。 同样的月光,在汗王府的中庭却显得说不出的温柔恬静。 空气里,只有春花的芳香。 这金汗沙王府,即是原来的萧氏节度使府,易了主人之后也不曾作大规模的改造,因此,建筑的风格和景致都很“木族”。 最前面是装着兽头门环的大门,进了大门两边各有一排小厅,中间一条甬道直通中庭。 中庭很开阔,繁花满园。绕过中庭便是一座三层高的楼宇,雕梁画栋,每一层都有十几个房间。 两旁是抄手游廊,绕过游廊去到楼后还有一个后花园,后园的景致与中庭有些相像,只是多了小桥流水假山石。 府中所占地势最好的一个房间是二楼靠右边第三间,它的后窗正对着后园的玫瑰花丛,而露台却是朝着中庭的玉兰花树。正是春天,百花齐放,两个园中都花开似锦,熏得整个房间都弥漫了自然的清新香气。这个房间里,住的是朱烈的小女儿朱清?。 一觉醒来,夜深人静,外面的月色很好,清?睡不着了,披衣起身,便来到了露台。 露台上,一向是她练琴的场所,为了图个方便,那张紫檀木的琴桌和一把古朴瑶琴一直是放在那里不动的。 习惯性地伸出一只手,轻轻抚弄一下琴弦,拨出了几声不成调的琴音。倒也不觉得突兀,反而更增添了这夜色的静谧。 忍不住轻轻地吟唱起姐姐教的一首《菩萨蛮》,是她常唱的那一组曲子中的第十二首:夜来皓月才当午,重帘悄悄无人语。深处麝烟长,卧时留薄妆。当年还自惜,往事哪堪忆。花露月明残,锦衾知晓寒。 唱罢,突然重重叹了一口气。 看来,这弹琴唱曲真的也是需要天分的。她平时不是不努力,可怎么学怎么练,都还是及不上姐姐的十分之一。 清葭姐姐可真是天之骄女啊,人漂亮,功夫好,又聪明,什么都是一顶一,是父汗倚重的左膀右臂,而自己,自小体弱多病,什么都干不成,连学个弹琴唱曲也这么缺乏进益——真是很自卑,对于姐姐,也就愈发的感到崇拜不已。 抬头仰望明月,清?双手合十,默默祷告:月神娘娘,求您多赐清?一点智慧,只要有姐姐的一半——不,三分之一也是好的。 这时,突然听到正门开启的声音。 这正门,因为厚重的关系,每开一次都会发出沉重的“吱呀”声,如一个叹着长气的老人。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一声开门声便格外清晰,直深入内庭。 有些好奇,谁这么晚回来? 趴在露台的天然石栏杆上朝下面看,一个黑衣人影已经步入了中庭。 “姐姐?” 她认出了那个身段,便更觉好奇。姐姐为了替父亲网罗搜集情报与消息,不惜自贬身价以艺妓的身份常住在飞来阁,一向很少回家。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楼下的人听到呼喊,下意识地抬头——果然是姐姐啊。 朱清葭看到楼上的清?,勉强地露出一丝笑意。她一向是喜欢这个妹妹的,一朵单纯得有点傻气的温室小花。 伤处还是在痛,她紧蹙着双眉,蹒跚地穿越游廊走向自己的房间。 她的房间是单独而设的一栋小楼,在后花园的假山后面。 但这个时候,欣喜若狂的清?却急急忙忙地自楼上奔下,追到她的后面,“姐!你怎么回来了?” 没有办法,清葭只好站停,缓缓转过了身。 立刻,清?察觉到了她的异样。 “姐,你怎么了?”清?伸出手,盖在她手紧捂着的地方,再慢慢地抽回来,迎着廊上悬挂的风灯仔细辨识所沾染到的不明液体——血?! “姐!你受伤了?!” “嘘!”把食指盖在嘴唇上,清葭倒是一脸满不在乎,“别大声嚷嚷,傻丫头,没什么大不了的。” 对于她来说确实没什么大不了,从小到大,尤其在仔虎营的那段日子,她受过比这个严重百倍的伤痛。况且,这一剑之伤确实不过皮肉之伤,真正严重的倒是最后关头所受的那一拳。那痛,由后肩直透到前胸。可是单纯如清?,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流血,已经吓得脸色都青了。 “不行不行!你等着,我去叫父汗!” 不等她再度开言,已经咋咋呼呼往楼上奔去。 唉!清?站在原地,无可奈何地摇头轻笑。但是——也好,就让她去把朱烈找来好了。 笑容凝在脸上,大而明亮的美目中,瞬即又闪现狐媚般的光芒。 朱烈的房间在三楼。 此刻,身边有一个姬妾在侍寝。 锦衾软枕,春色销魂。 “父汗!父汗!” 清?在外面拍门。 “什么事?”朱烈沉声回应。 “姐姐回来了,她受了伤呢!流了好多的血,父汗您快下去看看,让人请个大夫吧!” 受了伤了?看来今天的任务…… 他猛然翻身坐起,伸手就向床边摸过一件衣服。 “王爷……”身边的娇妾却有点不依,爬起来紧紧勾住了他的脖颈,腻着嗓子撒娇,“不要嘛……” 府中的姬妾对于大公主清葭,都是又怕又恨。因为她从来就看她们不起,当着面都表示出心底的轻贱,言语刻薄,傲慢阴森,丝毫也不顾忌她们在辈分上还是她的姨娘……大家都正巴不得她倒霉呢。 朱烈的脸色却阴沉下来,冷冷拨开了围在脖子上的手臂,“闭嘴。” 那艳姬一愣,但却再也不敢出言半声,更不敢把身子再腻上去。 到底是父女啊,大公主傲气,也的确拥有傲气的本钱,谁都看得出来,王爷表面上总是冷冷的,心里却把两个女儿都宠得很呢。尤其是这个大公主,美丽又能干,替王爷办什么事都很得力,所以都到了双十年华,他还舍不得把她嫁出去。恨只恨自己不争气,没本事为王爷添上一男半女。也怪,除了那短命早死的正房王妃,这府中大小十来个娇姬美妾,竟没有一个有本事为王爷生育…… 这边正满腹委屈地想着,那边的朱烈早已披衣出了门,等把衣服披到身上才发现拿的只是一件素色的单衣,北国的夜晚,纵然盛夏也是露重风寒,何况初春……已顾不得再回身去换,看到清?情急恐惧的样子,他突然也好害怕那个人的伤会很重呢。 可走到楼下却发现人并不在。 “可能……可能是回自己房间了。”清?道。 “我知道了,你也回房去吧,父汗去看看就可以了。” “可是……” “不听话吗?” 清?不敢再多言,她向来都有点害怕父亲的威仪。 卧房的门与窗,糊的都是上好的纱绫,名唤“软烟罗”。 隐隐约约,半是透明。 里面大约点了一个大红色的灯笼,把整面的软烟罗映成一片红霞。 临到门边,朱烈突然有点犹豫。 但还是伸手推开了虚掩的门扉。 房间里点的确实是一个红灯笼,朱清葭一身黑衣,端坐在梳妆镜前。听到门响,却头也不回,只轻轻道:“你来了?” 镜子里,她的眼睛却是在看着他的,脸被灯笼照着,也映得似一片明霞。 脑子里蓦然冒出了她唱过的一句:照花前后镜,花面交相映…… 朱烈都忘了答话,好久才道:“听说你受了伤……” “发生了一点点意外,任务失败了。”她平静地说到这个败字,“但是你放心,我有办法扳回一局。”至少,她已经知道新来的领导者是萧雁翔,这可是个不小的收获。 “伤在哪里?”他只是问。 没有回答,镜子里的女人突然笑得狡黠。手不动声色地上移,那衣服的扣子是早就暗自解开了的,只需轻轻一剥,便褪至腰际。 “这里。” 对着镜子中的他,她抚点着自己右胸部以上、肩部偏下的伤迹。 他突然抑制不住地躁乱起来,虽仅着单衣,汗却慢慢慢慢湿透了整片背脊。 “清葭,”他尽量摆出长辈的威仪,有点谴责地道,“怎么如此不知规矩?” “什么规矩?”突然显得异常无辜,连眼神也是明澈见底,“小时候我受伤,你不还亲自替我上过药吗?” “那是小时候。” “现在又有什么不同?你不是我的父汗吗?” 他背转了脸孔,有点生气,“你不要强词夺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唇角逸着冷笑,清葭却不再开口辩驳,只是低头专心地料理伤口。 他却忍不住,又转过了脸来,看到剑伤上方隐隐约约还有一片青紫,脱口而出:“七伤拳?伤人又伤己……看来对手是下了狠心要置你于死地。” “是啊,偏偏本小姐命大得很,还不曾赢,怎么甘心去死?” “那确实是你的幸运。如我所料不差,你那伤应该是人家从背后打的,但伤痕却在前胸显现——可见,伤你的人学艺未精。真正的七伤拳高手,打人是不会留伤痕的,可以直接摧毁你身上的内脏经脉,立时身亡。”看着她吃力的样子,倒真的有点不忍,“要不要……要不要我来帮你?” “哦?你敢帮吗?”她回转过身,以正面对着他的视线,那玲珑的体态已令人一览无遗,眼神中的挑逗也更明目张胆。 越来越生气,朱烈突然上前几步,两手分别抓紧了她的两只胳膊,也不管她什么伤不伤,恶狠狠地将她自妆凳上拎起。 清葭痛得皱了皱眉头,但还是硬撑着摆出笑脸。 他把她拎起来,一转再一按,便压倒在了床上。 虽然很痛,但这一刻她的心情却非常快意:朱烈,你终于还是撑不下去了吗? 他在上,她在下,她半裸的身子紧紧贴着他只着单衣的胸肌,那单衣领口已敞开,两个人几乎皮肉相粘。 “我警告你!”没有意想中的意乱情迷,他却转了一副恶狠狠的凶样,眼神也冷得像结了冰,无比清醒,“不要一再地撩拨我,小东西。再怎么样,吃亏的人都只是你!” 凶什么凶?以为这样就可以吓到我吗?清葭仍是笑得柔媚,伸出纤纤一指,点在他胸口的某一处,那里有一抹指甲刮过的新鲜痕迹,“今夜你又找人侍寝了吗?是莲姬还是媚姬?要不就是凤姬?如果你试一试就会知道,她们那些人,连我的一个脚指头都比不上。”索性说得露骨。 见她还是如此不受教训,他更为火大,不由冷冷地笑起来,“不要过于自信,她们再差至少有一点比你好。” 笑容褪去,“哪一点?” “她们不会像你这么的不、知、死、活!”拍了拍她绝丽无双的脸蛋,他放开她,毫无表情地转身离去。 连门都没有替她关上。 朱清葭似灵蛇一样在床上轻巧地翻了个身,反手抚摸自己的脸,火辣辣的疼——真狠! 可是,我不会就此认输! 朱烈,总有一天,我一定可以征服你!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15章 ?15花落子规啼 今天晚上,江柳烟出人意料地抱着琵琶出场。 正襟危坐,双腿优雅地交叠,琵琶架在腿上,摆好手势。 “各位,请听一段——《阳春白雪》。” 很明快的一首古曲。她左手按弦,右手拨弄,存心卖弄似的,越拨越快,越拨越快。 看客们只看到雪白的皓腕在转动,而纤纤十指早已化为了无形。 最后一个章节,加大了力度,整个人都微微颤动,音符极度的高亢、高亢!突然又急转而下,宁静收尾,尾音绵长。 一气呵成,听得人心摇神荡。 “好!”音尚未静,已有人在高声唱喝。 楼上雅阁的朱烈与楼下厅堂的萧雁翔也跟着人们一同鼓起了掌。 真是个倔强的丫头。 朱烈端起一杯茶水,轻抿一口,望着台上的佳人撇了撇唇,无奈地摇了摇头。 为了不让人看出自己的伤势,这个丫头,居然还偏用受伤那一边的手臂来演奏琵琶,故意弹得高亢而有力,居然不曾有半点的破绽——好可怕的毅力,服了她。 而楼下的萧雁翔却在她退场的时候默不作声地也起了身,低调地上了最边上的一个楼梯,没走几步便追上了正欲揭后台门帘的艺妓。 “柳烟姑娘——” 柳烟停住,但没有立刻回头,右胸的伤势牵动了整条手臂,忍着痛楚对付了一场演奏,令她透支了很大一部分体力,心潮翻涌。调整了一下内息,她才绽着笑靥转身,“什么事?萧大哥。” 幸好,浓厚的舞台妆掩盖了她因伤而灰败的脸色,绽开如春花般的笑颜之后,一丝丝也看不出她心底的倦意。 “我们,可以找个时间再聊聊吗?” “可以。”一点也没有为难或犹豫,她痛快地点头,“但不是现在……我还要卸妆呢。” “当然。”他点点头,“明天吧,如果你能得空,明天下午我们还是去聚云坊怎么样?” “好。”她的笑容看上去明媚而真诚,全然是一个毫无心机的风尘弱女,“不过萧大哥,这次可得你来作东哦。” “那是当然。” 再笑了一笑,江柳烟柔媚地一拧身子,揭帘便没入了后台。 萧雁翔的身后,老花姑无声无息地出现。 萧雁翔向她淡淡微笑,“花姨。” 花姑却并未回应,脸色兀自阴沉,转身便往楼上去了。 “少爷,花姑很是失望。”回到房间,花姑便忍不住道。 “怎么了?”他有点诧异。 “昨夜金阁寺一役,我们的组织元气大伤,可你今天居然还有心……有心在这里约会女孩子。”越说越气愤,老花姑脸色已铁青,“少爷,我早说你已被那个小丫头给迷住了,可你还不承认。你这个样子怎么对得起死去的老爷夫人,又怎么对得起多年来提携着你的舅老爷?” 原来如此。萧雁翔正色道:“花姨,我确实不曾骗你,对于江柳烟姑娘我从来也不曾有过非分之想,约会她为的只是了解一下情况。” “了解情况?一个风尘卖笑的女子,会知道什么情况?”认定他又在找借口编理由,花姑冷哼着。 “据上次我听她所说,她似乎跟金沙汗王的人很熟……” “对了,”花姑这时才好像有点明白,“听说朱烈正看上了她……” “但听她所说,她比较熟识的人其实是朱清葭。” 花姑眼睛一亮,“朱清葭——就是昨夜那使红绫的小妖女吗?” “是啊,”萧雁翔的眸光蓦然变得深隧,“无双城的大公主。”他想起昨天一急之下使出的七伤拳,虽是伤到了对方,自己所受的反噬之痛也不轻呢。捂住了隐隐作痛的胸房,他道,“朱清葭实在不是个简单的角色。” “但在老婆子看来,那江柳烟既然能跟小妖女混得熟,也不是简单的人物。少爷还是离她远一些才好。”对江柳烟,花姑说不出的担心反感。 “知道了。”萧雁翔无奈地应声。 “对了少爷,刚才你走之后,老七又传了信来。”老七即是上次那卖茶瓜子的联络员。 “他说组织里面可能有内奸。” 萧雁翔点点头,“这也是我一直在怀疑的问题。” “他说他已经有了怀疑的对象。” “哦?” “要不要叫他上来一问究竟?” “不,在飞来阁太危险,我们另外约地方。” “老身也是这么想……” 这时候,楼下突然传来一声尖锐的惊叫。萧雁翔一怔,马上反应过来,“柳烟姑娘?!” 尖叫声果然是源自江柳烟。 当闻声赶来的众人看到她的时候,她已卸下浓妆的脸上,面色苍白如纸,眼神呆滞如定。 手指颤抖地伸直着,直指前方的地上。 整个的后台原本只有她一个人,可是前方的地上骇然多了一具尸体。满脸是血,死不瞑目。 尸体的手边是一只简易的竹编提篮,里面的花生瓜子五香豆撒得一地都是。 老七! 萧雁翔与花姑同时在心中呐喊起这个代号。 也顾不得众多人在场,萧雁翔冲到最前面追问着:“柳烟姑娘,出了什么事?” 另一个尖锐的声音则后来居上地扰得气氛更为混乱:“天哪,杀人了!来人哪!报官哪!我这里是造了什么孽哦!”正是老板娘陆来来,她唱作俱佳地抢先一步把呆若木鸡的江柳烟搂在怀里,“哎哟!我的柳烟啊,我的乖乖!你可不要被吓坏啊,如果你被吓出个三长两短来,我这飞来阁还靠谁来支撑啊?老板娘我又到哪里再去弄个色艺双全的摇钱树过来啊?”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依在老板娘怀中的绝色佳人这才突然缓过神来似的,也大哭了起来,如梨花带雨,说不出来的楚楚可怜。 “到底是怎么回事?”另一个低沉而权威的声音响起。围观的众人自动自发地让开了一条通道。老板娘也再不敢放肆号啕,只换上一副极度委屈的面孔,“烈王爷,您可得替我们做主啊。” “怎么回事?”朱烈很自然地把柳烟扯到自己的身边,脸色严肃,“江柳烟,你好好跟本王把事情经过说一遍。” “我……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啊。”柳烟红肿着眼睛,抽抽噎噎,“人家好好地坐在这里卸妆,这个人,”她掩着面伸手指着前方的尸身,“突然就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个……跟着个长得很凶的人,二话不说就一刀杀过去。然后凶手跳窗户跑了,这人……也就死在这里了……” 这么说着,已经有一帮好事者趴到窗口去张望,但可想而知他们根本就没有办法看到什么可疑之处,窗外,夜黑如墨。 官差也已经在最快的时间内赶过来了。但看到朱烈在此,根本就不敢上前插话,一个捕快讨好地凑到朱烈的身边,“王爷,您说这件事情……” “柳烟姑娘今天受惊过度,先让她去休息吧,有什么话改日再询问好了。”朱烈淡淡吩咐。 “当然当然,没问题没问题。” “你们再派人到附近搜查搜查,发现什么可疑之人就立刻抓起来,宁枉勿纵。” “是!是!” 如此简单,事情已经暂告段落。朱烈对江柳烟的维护是显而易见的。没有人胆敢提出异议。 唯花姑与萧雁翔知道,事情不是如此简单。 “我就说嘛,那个丫头实在不简单。”到了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地方,花姑咬牙切齿地开言,“老七死在她的面前,一定事出有因。” “没有证据,我们不能胡乱猜测,也许她说的是实话……” “少爷!都到了这一步,你居然还在替她说话,还说不是迷上她?”花姑越发恨得牙痒,“照我说,宁枉勿纵,这个丫头,留在那里始终都是一个祸害,少爷,红颜自古是祸水啊……” “花姨!”萧雁翔听出她话中之意,脸色一沉,“你可不要擅自行动,江柳烟……如若没有确凿的证据,我不希望她受到伤害。” “少爷!你真是为了一个女人而不顾家国大计了吗?” “她……”得不到理解,萧雁翔急得满脸赤红,“我……请相信我对于江柳烟确然不存在男女私情……花姨,我只是觉得她……觉得她——很像雁羚。” 确实,自第一次见到江柳烟时,他就产生了一种微妙感觉,但那是一种类似于亲情的感情。 那高挑斜飞似男子般英挺的眉毛,那尾梢上扬的丹凤美目与柔中带刚的眼神,还有那经常似笑非笑却蕴含了无比倔强的薄削唇角……这一切,与记忆中那个虽然年方八岁却玲珑早熟的小女孩都是那么的神似。 “每次看到她,我就能想象出雁羚长大成人的模样……甚至我已经把她当成了雁羚的化身……无论如何,都不忍心让她再次受到伤害。” 只要不是因为儿女情长就可以稍加放心,证明少爷还是一如往常般正直清醒。花姑的神色稍有缓和,“但是,有些话虽然难听,老身还是要说——” “花姨,您说。”对于这个曾对自己有过救命之恩的忠心老仆,萧雁翔一向是把她当成长辈亲人般尊敬。 “这个江柳烟姑娘,别说是长得像雁羚小姐,就算她真的是雁羚小姐劫后余生,经过了这么多年,谁都不知道其间发生什么事情,人心的变动有时候是不可思议的……少爷,凭着主观臆想去看人,往往会认人不清。所以,一旦发现有什么异常,老身劝您还是以大局为重,不要妇人之仁而坏了大事。”她的脸色凝重而肃杀,比了一个消灭的手势。 萧雁翔有点痛苦地皱起了眉头,但还是轻轻点头,“我知道了。” 晨起,有人在江柳烟的卧室门外塞进一纸素笺。 柳烟姑娘亲启: 昨日见卿受惊,心下深为挂牵,只碍酒楼人多口杂,不便探望,恐多生是非。但不知今日聚云坊之约可仍有效,无论如何,愚兄自当一意相待,盼见心甚。 兄萧某顿首 看完,清葭随手便把雪白素笺撕成了碎片。嘴角泛起冷冷笑意:经过了昨夜之事,萧雁翔,你还是对我没有半点戒心吗?我可不太相信呢。 聚云坊之约我是一定会去的,咱们不见不散了。 日光正当午,敲定聚云坊之约的男主角却被下了药在房间呼呼大睡。 而早早候在通往聚云坊之山路的却是一个年老的嬷嬷,长相普通,粗手粗脚,身手却敏捷,一看便是个练家子。 花姑自昨夜便打定了主意,无论如何,一定要杀了江柳烟那个祸水,免得到时遗害少爷。 自一开始便看那丫头不顺眼,烟视媚行,哪有半点雁羚小姐的端庄模样?说什么因为像自己死去的妹妹才有所悬系——鬼话!她才不信。男人嘛,总是很容易被漂亮的女人所迷惑,这也是人之常情,少爷毕竟年纪尚轻,又是血气方刚……没关系,只要有她在旁边盯着,除魔卫道,就可以让少爷永远都保持清醒。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所以,不管江柳烟是不是无辜,对于少爷来说,她便是他复仇雪恨建功立业道路上的魔障与绊脚石。对于忠心护主的花姑来说,她也就有了必死的理由。 先斩后奏,到时纵然少爷心中疼痛,却也只好骂她两句便了吧。早晚他会理解,老仆一心只是为他着想。 正想着,就见一架轻巧的滑杆抬着她所等候的人已经近在咫尺。 她心下大乐:江柳烟,我还真的怕你见信不来呢。 柳烟今日穿了一身翠衣,帽子上插着孔雀翎毛为饰。略施粉黛,颊上贴的亦是类似孔雀石的宝石贴花,如第三只眼睛窥视众生,有点妖异。 “停下!” 突然有人自半路拦截,清葭一怔,但以她的冰雪聪明,立刻有所明了。 “哦,是萧大哥身边的花嬷嬷吗?”她笑得清纯,示意两个脚力把滑杆放下。步下来,她恭恭敬敬行了个礼,“花嬷嬷是特意来此迎接小女去见萧大哥的吗?” 名为问询,实则是试探,看对方到底有多少人马。 花姑抱着必杀之心而来,心思实诚,也不转弯,“江姑娘,我家少爷今天没来,那封信,其实是老身所写,也是老身想约你好好谈谈。” 怪不得,笔迹生涩,用词也不雅,“是吗?花嬷嬷对柳烟有何教诲,柳烟恭听便是。”说着,便大大方方掏出一锭银子交给身后的脚力结账,“就送到这里吧,劳烦二位大哥了。” 这些所谓的脚力,实则都是身怀绝技的高手——汗王府的死士,她的忠实部属。带在身边是为以防万一对付萧雁翔,但现时却只来了花姑一人,且是背着主子而来,不难对付。 听得她如此吩咐,两个脚力也不多言,收钱便抬起滑杆走人。 花姑神色淡然地道:“柳烟姑娘,我们边走边聊如何?” 她打定主意,要把她往人迹罕至的树林深处牵引,以便解决。 “可以啊。”她却毫无机心的样子,慨然应允。 “柳烟姑娘应该是血族人吧?” 闲话着家常,以免对方起疑。 “不,我是木族人,还是当年屠城之役留下的孤儿,只是被血族的夫妇收养,便改了血族的姓氏。后来,因家中贫困,无以为生,养父母便把我卖入了飞来阁,” “哦!”一听说她是同族血脉,身世也凄凉,心里倒有些微的不忍,但是为了少爷,一定要狠下这个心肠,“柳烟姑娘对我们家少爷印象如何?” “萧大哥吗?很好啊,他这个人心肠很热,对初次相识的人都很真诚呢。” “是呀,所以有时候也很容易被别人骗。” “但幸好有花嬷嬷你在身边呀,您这么世故老道,一定不会容许别人欺负萧大哥的,是不是?” 小丫头,真是狐媚样儿,这么会说话。花姑翻翻白眼,被人这么一捧,一时也无话可答。 渐渐地走到了树林的深处,却讶然发现前方开着一丛鲜艳的杜鹃花。 “柳烟姑娘,你看,这杜鹃花儿开得多好。” “是呀,没想到树林深处还有如此美景,倒真叫人意外之至呢。” 花姑停下了脚步,“不如在此欣赏片刻再走?” “好啊。” 花姑盯紧她毫无防备的娇美侧脸,阴恻地想:就让你死在这丛杜鹃花下吧,这么美丽的地方,也不辱没你这绝代风姿。 “花嬷嬷,”却听柳烟突然开言,“你可曾听说过关于杜鹃花的传说?” “什么传说?”她敷衍着问。 “听说这鲜红的杜鹃花,本是一种名为杜鹃的鸟儿泣血染成的呢。” “哦?这么鲜艳绝丽的花儿背后居然会有如此血腥伤感的传说吗?” “是的。”清纯无辜的脸色在说到这两个字时,突然变得有点阴沉。 花姑还来不及反应,便见漫天红绫如血般泼面而来。 下一秒,闪亮的银枪头已没入她的咽喉之中。 老妇满面的惊愕,濒死之际,一直插在袖笼里的右手垂落,掉出一柄尖利短刃——她竟然慢了一步呢!另一只手颤巍巍地指向面前骤然已经变得冷艳如冰的女子,“你……你居然是……”她竟然是朱清葭?!真是大意轻敌啊…… 手指卷动着光滑的红绫一角,朱清葭讥诮地一笑,然而,眼神中竟然也现出一丝悲悯。坠在眼角的孔雀石,此时越发像一滴凝固的泪,“你够忠心,可是,却总也不够聪明。花姨,”她突然改了个称呼,令人熟悉而遍生寒意,“你还是到阴间去,好好地伺侯我的父亲和母亲吧。” “你、你……”濒死的老妇双目倏然睁圆,不敢置信般讷讷。 “是,我就是萧雁羚。”说完这句话,手头一收,红绫收回袖间,而银枪头随势飞出了花姑的咽喉,鲜血喷涌而出,溅满了花丛——杜鹃,果真让鲜血染就。 奄奄一息的老妇手脚摊开,在地上不停抽搐。但眼睛却还是睁得圆圆地直盯在清葭的身上。 怎么可能?江柳烟真的是雁羚小姐,而雁羚小姐居然又变成了冷血魔女朱清葭…… ——“这个江柳烟姑娘,别说是长得像雁羚小姐,就算她真的是雁羚小姐劫后余生,经过了这么多年,谁都不知道其间发生什么事情,人心的变动有时候是不可思议的……”当初这些话,原本是为了劝服少爷的,没想到竟成了谶语——人心的变动,果然不可思议,令她至死也想不明白。 花姑死不瞑目。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16章 ?16绿窗残梦迷 清葭又回到了王府,那个属于自己的小楼。 她的地盘,她的房间,她的巢穴,她的窝。 焚一炉檀香,她跪坐琴台,弹的是一曲《平沙落雁》。 嘶鸣与挣扎,无奈而凄凉。 软烟罗上,蓦然映现出一个朦胧的影子。 琴音静止。 抚琴者迅速扫去自己眼底的阴霾,向外道:“为什么不进来?” 外面的影子轻晃,推门而入的竟是朱烈,“你今天不用登台吗?” “我可以休息三天。有人死在面前,总得定定惊,江柳烟可是一个弱质女流呢。” 他点点头,表示同意。 “今天有一件开心的事。”不等他开言,她抢先又道。 “哦?” “萧雁翔身边的花姑想杀我,却反被我所杀。”她轻快而得意地笑着,“虽然我重伤未愈,可是胜在出其不意——花姑,她怎么可能料想得到弱质纤纤的江柳烟居然就是金沙汗王府的暗杀之王朱清葭呢?” “哦,”朱烈只淡淡地问一句,“真的有那么开心吗?” “为什么不开心?我又赢了一次!” 伸手抚拨了一下琴弦,朱烈突然冷冷地轻笑,“什么都可以装,但琴音却是骗不了人的。”他听她弹琴也不是一天两天,而况,自己本身也是一个精通音律的高手。 神色有瞬间的不自然,但很快便回复,她痛快地承认:“是呀,花姑曾经也是萧雁羚很亲近的一个人……小时候,她几乎是她一手带大——但是,一切都抵不上胜利的快感,所以,我还是高兴。” “是吗?高兴就好。”朱烈点点头,转身,“没什么事,听见琴声,想必是你回来了,就过来看一看而已。”话未说完,人已飘然又远去了。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无论她怎么装怎么掩饰,唯一能一眼将她看穿的人还是他。而她却总是猜他不透。 朱烈,到底什么时候,我才可以超越你的境界,走入你的内心? 萧雁翔睡了一天一夜起来,焦急地寻找花姑的下落。 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给自己下蒙汗药,又莫名其妙失了踪,至今也不见回来。 一个激灵,想起了与江柳烟的聚云坊之约。花姨不会真的擅自行动吧?正想上去问问柳烟可在,却突然有小二进来报说外面有官差求见。 “什么事,官爷?”抱拳相迎,心中有点紧张。 “在城西山上发现一具女尸,请萧爷去衙门认一认吧。” 萧雁翔的心里顿时“咯噔”一声。 女尸?是花姨还是江柳烟? 看来多半会是花姨,若是江柳烟,她在城中如此出名,根本就不用人去认,再者,也不会找他去认。 花姨……你可……千万不能有事…… 他只觉得手脚冰冷发颤,竟然迈不动步子。 花姨已经是他此生仅剩的亲人了呀…… 这一日午后,金沙汗王府却突然来了贵宾。 一个年近四十的中年男子,白白胖胖的。宝马轻裘,仆从相随,身后一辆朱轮华盖车,堆满描金镶玉的各色精致箱笼。 朱烈见到来客,笑容客套而又亲昵,“皇太孙,什么风把您给吹来这边陲偏隅?” 皇太孙朱宾旭,是血族宣盛大可汗的嫡孙,当今太子朱然的长子,也是皇位的第二顺次继承人,身份自是贵崇无比。看到朱烈,却十分亲热恭谨,翻身下马——身形虽肥硕,动作却也灵活。他单膝跪地,“侄儿拜见小叔!” 朱烈是宣盛可汗最小的儿子,与同父异母的大哥朱然差了将近二十岁,是以,朱宾旭的年纪跟他是差不了多少,但论辈分,他是他嫡嫡亲亲的小叔叔。两人从小在一起成长,一个崇文,一个尚武。朱宾旭对于素有“血族第一勇士”之誉的小叔向来都是敬重有加,而朱烈对于皇太孙侄儿也素来亲切。 见他跪倒,忙不迭地搀起,称呼却也有了变化,“宾旭,你是未来的大可汗,为叔可不敢当你这一跪啊。” 二人相携着进了府邸,临入府门,朱宾旭回头吩咐随从:“把东西抬进来,好生安放。” 朱烈瞥一眼那装满了一车的华丽箱笼,“来就来了,还带这么多的东西,皇太孙客气了。” 欲言又止,朱宾旭轻轻耸肩,亲热地挽住朱烈的臂,“进去再说吧,这几天马不停蹄地赶路,没有好好吃过一餐,小叔好好请请我。” 感到了他的难言,朱烈眼里有一抹深思,但不动声色。 吩咐下人置席摆酒,清葭与清?姐妹亦闻讯出来见礼。? “宾旭哥哥!”清?笑得亲热而憨然,几乎是飞奔着跃入客厅。 相比之下,清葭冷淡得多,只是行了一礼道:“清葭见过皇太孙。”同时,眼睛斜斜地掠过一旁堆放整齐的箱笼物件。 与和自己女儿差不多大的小堂妹清?寒暄着,朱宾旭的大部分注意力却是放在清葭的身上,“小叔,一年多不见,清葭妹妹出落得越发明艳动人,真乃国色天香啊。” “过奖了。”清葭自己接住了话头,眼睛再一次掠过那些不同寻常的礼物,“皇太孙此次前来无双城,恐怕不是简单的走亲访友吧?有什么话直说也无妨,父汗和我们姐妹都不是外人。” 哈哈一笑,朱宾旭一拍桌子,向朱烈道:“痛快!小叔,和清葭妹妹打交道就是痛快!省了我不少的麻烦与波折呢。”沉吟一下,“那我就长话短说,今日我来是受人所托,当一个说客,做一回媒妁的。” 好似早已料到一般,朱烈只淡然地问:“是哪家的孩子?” “当朝宰相洪承塘的三公子,洪寿云。” 洪寿云?朱烈眯起眼睛很认真地回忆,去年秋天,带着清葭回都城紫京陪大可汗狩猎,倒是见过宰相家的三个公子,那三公子……今年好像才只有十八吧?比清葭还小了两岁,生得倒是老成,人高马大。 “洪寿云虽然年轻,学识武功倒都不弱,也已经有了官职,其父为他捐了五品御前龙禁尉。小子办公倒也认真,性子也稳重。自秋猎那时见过清葭妹妹你一面,便念念不忘了。”朱宾旭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虽然为兄我不善于说媒问礼之事,也只好勉为其难了。不知清葭妹妹对于那洪三公子可还有一点印象?” 孤傲地冷笑,清葭道:“没有印象。” 朱宾旭苦苦一笑,“为兄也已猜到了,我们的清葭妹妹,巾帼豪情,一心为公,从来也不生这种私心杂念……” “皇太孙不用把清葭抬举得如此伟大,清葭担不起什么一心为公的美誉,也不存在什么豪情,只是帮着父汗打打下手而已。”说到这里,不自禁地看了朱烈一眼,朱烈却只是维持着低头深思的动作,手指在桌上的酒杯口轻轻摩挲。 “既是如此,为兄倒想劝劝妹妹,想来小叔也必不希望爱女守在闺中终老是不是?为了你的父汗,妹妹也该好好考虑终身大事了。数来数去,这洪寿云在未婚的达官显贵子弟之中确实堪称翘楚。妹妹不可错过此段良缘啊。” “是啊,”虽是附和的说法,清葭的口气里却充满讥诮,不领情地冷冷笑着,“说句不怕死罪的话,当今可汗年过八十,老迈昏庸,宠信着一帮外戚佞臣,如果妹妹我未曾记错,这宰相洪承塘的姑母便是二十年前先逝的嘉顺皇后、皇太孙您的亲祖母。论起辈分来,洪承塘是太子爷的表兄弟、您的亲表叔。您这个表叔向来最懂得承大可汗姑父之所好,比起耿直厚道的太子爷可讨喜得多。如今这朝廷里,洪氏俨然已得了半壁江山,倘若可汗哪一天驾鹤归西,局势到底拿捏在谁的手里实在还是未知之数,说不定,新可汗一上台还是得处处看着洪氏的脸色行事,洪氏会成为真正掌握实权的太上可汗呢。所以,作为朱氏皇族正统的你们,为了捍卫正统的权力与地位,早都费着脑筋呢。那洪寿云看上了我,简直是天赐良机——有一个自己人进入洪家,知己知彼,这形势对你们就大大有利了。您一力要促成这门婚姻,跟那洪三公子长得是圆是扁是聪明还是愚钝其实没什么关系,跟清葭所谓的终身幸福也没什么关系,只怕跟我朱清葭本人到底够不够机灵够不够手段倒是关系还要大一些。皇太孙哥哥,您说清葭分析得对是不对?”但她只是奇怪,洪承塘那个老狐狸居然也会同意请朱宾旭来无双城说下这门对他全然不利的联姻。 早都知道这个堂妹不是好蒙混的角色,朱宾旭笑得苦涩,却也不得不击掌喝彩,“清葭妹妹,你真厉害,把为兄想说而尚未说出口的话都猜得完完全全,实在令为兄不得不叹服啊。但话又说回来,洪寿云的人品确实不差,对你也确是一往情深——我今天所带来的这些礼物,都是他苦心搜罗要博你一笑的。试想一下,若不是他一力坚持,洪承塘怎么会同意来做这门自找麻烦的亲事?老狐狸对这个中年所得的儿子宠爱得很,也算是他的一个死穴吧。清葭,你只要拿捏住了洪寿云,就等于拿捏住了洪氏一门。为了我们朱氏皇族的未来命脉,为兄真的希望你可以好好考虑这一门婚事。”说完便用满是希冀的目光望定了清葭,只盼她一时半刻便给出肯定的答复。 清葭却只是看着朱烈,朱烈仍是用手摩挲着酒杯,至今不发一言。看不出犹豫,也看不出不舍,他的深思仿佛也只是在权衡局势,权衡利害。而自始至终只听得一知半解的朱清?坐在一旁更是一句话也不敢乱插嘴。空气凝重地安静着。 许久,清葭轻轻叹一口气,给出这样一句话:“一切都听我父汗的——父汗说嫁,我就嫁。” 说完,头也不回地离席而去。 朱宾旭望着她的背影——那样目中无人的桀骜女子,居然会是个难得的孝女呢。 “小叔,”微笑着转向朱烈,“请您一定好好考虑。” 说实话,对于此行能否成功,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朱烈和朱清葭这一对父女都是出了名的自我主义。他们都很有才能和魄力,文韬武略一等一,心狠手辣也是一等一,可是,他们却并没有野心,从来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打自己喜欢打的仗。他们偏安于无双城,在这里立自己的法律和规矩,当成一个小国度来治理…… 小时候曾听小叔说过一个梦想:要亲手征服一块土地,创建出一个理想之邦,不惜一切地捍卫它的独立,我便是那里的王。 当年他一意请旨要攻打大堰集,朱宾旭就知道,小叔在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了。 果然,当大堰集变成无双城后,小叔要求永远留在这里,并把从自己岳父手中继承过来的国内八大部落之一的狮部绝大部分兵力都调来驻守,还自己制定了律法。他成了无双城的城主,无双城的王。无双城,是他一手征服的一个天下无双的理想之邦。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朱清葭是朱烈的完全翻版,性格、脾气、心志、武功连理想都应该是一模一样吧?小叔肯定想把她培养成无双城的接班人、下一任的王者。所以,自成年伊始至今,他替她推掉的求亲已经数不胜数——也许洪承塘那老狐狸也正是料到不会成功,才有恃无恐地请他前来说亲的吧? “其实就算您不答应,我也不会太过失望……” “我答应。”朱烈道。 “呃?”朱宾旭倒有点怔愣。 “我、答、应、了。”朱烈重复一遍,每一个字都说得清清楚楚,“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了!” 说完,他也站了起来,头也不回就往内室而去。 父女两个还真是一模一样,说完就走,全然不顾别人的感受。被晾在那里的客人自然是有点尴尬,而唯一仅剩的一个主人朱清?更是尴尬得不知该如何是好。刚刚听他们说了半天,唯一听懂的一件事就是,父亲终于决定替姐姐定下一门亲事了,姐姐终于快要出嫁了。是一件喜事,不是吗?可为什么大家的反应都有点奇怪? 日落西山,后花园里,鲜红的玫瑰花丛边放了一张贵妃竹榻。 竹榻之上,绝色倾城的女子披散着长发,着了一身红衣,堪与鲜花竞艳。 她神情慵懒,似一只媚惑的小猫,蜷曲地侧卧着。 “要睡的话回自己屋里去睡。”有人打破了这宁静一刻,略有责备之意,“家里有客人,被看见成什么话?” 榻上女子闻言,反而更夸张地翻了个身,高举双臂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衣袖宽松,这样一伸便露出一截雪白粉嫩的膀子。 “越来越不成规矩。”逐渐走近她的冷面男子一径咕哝着,“等将来出了嫁,别让人笑话我朱烈教女无方。” “出嫁?”清葭这才睁开了假寐的双目,扫一眼同样着一身宽松家居长袍的朱烈。晚风中,袍袖飞舞,说不出的俊逸翩翩,怎么看都不像是年过不惑的人,“谁说我要出嫁?我、不、嫁!这一辈子,我赖定在你的身边,争取能立个孝女碑,名垂千古。”话当然是玩笑话,可说话人的神色却显得无比认真可信。 朱烈在榻边站定,视线却未在她的身上稍作停留,只望着那一丛鲜红如血的玫瑰,“你不是跟宾旭说过一切都听我的吗?” 她又换了个睡姿,还是侧卧,一只手支起了头,眼睛盯着他侧对的脸,“当然是听父汗的,清葭一向是听父汗的。” 自十六岁起就不断有媒人上门提亲,可朱烈都一一替她回绝挽拒,她以为这次也不会例外。笑容是笃定而挑逗的,“把我嫁出去,你舍得吗?” 朱烈的目光终于落定于她的身上,一向明亮得刺人的眼神这时看上去居然有点黯淡。 可清葭太过自信,依然是笑容满面地望着身边的男人。 “可是这一次,我已替你应许了。”朱烈道,如愿以偿地看到眼前那张娇媚无双的笑靥在瞬间变得僵硬。 “你说——什么?” “准备着嫁入洪家为媳吧。”依然是轻描淡写的语气,却夹着不容抗拒的气势。 腾地坐了起来,清葭直挺挺地瞪视着他,“你居然真的要把我嫁出去?是真的吗?”实在太打击她的自信,令她不敢置信地一问再问。 朱烈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她还是不敢相信,“你是不是怕得罪人?这实在是有点多虑,太子与宰相这两大阵营,还没有人敢率先跟我们翻脸,谁都知道我们的实力,不但掌握着边疆与狮部的军权,武功计智也属一流,平时我们与世无争,但谁与我们为敌才是自讨苦吃。” 朱烈讥嘲地冷冷一笑,“笑话!以我朱烈的脾气怎么会怕得罪人而低头?如你所说,谁得罪我才是自找晦气呢。”但讥诮过后,神情慢慢转得认真,“其实,我是为了你好。” “为了我?”换上她用讥嘲的语气了。素来自私寡情得出了名的男人,什么时候学会了为人着想? “于公于私,这一门亲事都是天作之合。” “愿闻其详。” “于私,洪寿云人品不差,还堪与你匹配,于公的话——清葭,你一向都比为父有野心,紫京的天地比无双城辽阔得多,或许更为适合你。” “野心?”受冤地抗议,“我哪里来的什么大野心?”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打定了主意要赶她走吗? 朱烈淡淡地望着她因气愤而涨红的脸孔,再度冷笑,“至少你曾妄图想征服我——这样的野心,还不够大吗?” 终于打开天窗说亮话了。清葭突然之间松懈下来,媚惑的笑意再一次呈现在脸上,但隐隐的,双目中多了一丝不甘与刻毒,“什么为了我,都是假的,你不过是在恐惧吧?你怕自己终有一天会栽在我的手里吧?” “随你怎么想。”朱烈挥一挥手,宽袖也随之潇洒翻飞,“反正这门亲事,为父已经决定,你好好准备一下,入秋的时候完婚。”说到最后一句,人已经飘得很远了。 笑意渐收。人走了,也不用再作伪装,红衣女子的脸孔因极度不甘的恨意而扭曲。手往旁边的花丛一探,揪下一大把花瓣,狠狠地捏碎。玫瑰本是多刺的花种,她蹂躏对方的同时自己的玉手也被刺伤多处,似乎一点也不觉得疼痛。紧握的指缝间,花汁与鲜血相混的液体流到铺了青石板的地面,滴成一朵朵怒放的小小红花。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夜已深沉。 朱烈尚未安枕,倚在窗前。 窗上蒙了一层碧幽幽的绿色茜纱,以遮挡飞虫和入夜后寒意颇重的西北风。 碧纱窗下,朱烈遥看后园小独楼的方向。 高大的假山相遮,要看到清葭房间的窗户是不太可能,但他能数到值夜的仆人被使唤着一次又一次来回酒窖与小楼的次数已经超过六趟。 她已经在喝第六坛烧酒了吧? 虽然她的酒量向来很好,但六坛——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还是一个可怕的数字。 小东西,真是好强得过分,一点也不能忍受挫折呢。 他永远也不会告诉她,其实她是对的,正是对自己越来越缺乏信心,生怕有朝一日因她而毁却自己克守多年的无情之誓,才一定要以联姻的方式把她驱赶出自己的天地。以前,一次次拒绝别人的提亲,确实是因为舍不得,而今,他不能再纵容自己的私心。 爱情,原本他从来也不相信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是十八岁那年成的亲,娶的是国内八大部落之一的狮部公主,不讲感情,求的只是门户相当。 元配妻子跟他一起只生活了五年,一直是不咸不淡的相处,替他生育了两个女儿,这也是他仅有的两个孩子。因为在后来一场对外的战役之中,他伤了腰部,失去了生育能力,这件事没有别人知道。 大女儿清葭四岁那年,妻子因生育小女儿清?遭遇难产而辞世。不久之后,他的岳父狮王也因病而殁,由于妻子是狮王的独生女儿、仅有的血脉,经过狮部长老的商议和朝廷的审批,由他以内婿的身份接任了狮部王位,并接管狮部兵马和一切政务,自己的父亲宣盛大可汗又封赐了一个金沙汗王的别号。此后,他并没有再续弦,却是不断地纳妾——女人,对他来说只是玩物。 但现在,他居然有点相信自己也会陷入情爱之沼。因为向来天不怕地不怕的金沙汗王,居然一次比一次更害怕与某个女人单独面对。 一物克一物,或许真爱便是一种相克,一个人一旦爱上另一个人,那么她便是你的克星,可以将你降住。 而金沙汗王,是决不容许自己被任何人降住的。 “王爷,” 思想得太入神,浑然不觉侍寝的姬妾已经来到了身后,“怎么还不睡?过来睡嘛。”说着,手已经伸入了他的臂弯,身子也柔若无骨地倚靠了过来。 “我睡不着,你先去睡好了。”他淡淡道。 “可是,人家已经睡了一大觉醒来,现在也睡不着了,不如陪您坐坐?”嗓音腻腻软软,“王爷在干什么呢?数天上的星星吗?” 同样是娇俏妩媚半诱惑的模样,为什么清葭会令他感到心慌,而她们只是让他烦躁? 他皱皱眉头,“回你自己的床上去!” 只因主子平日太过喜怒无常,一旦触怒之下场又极为悲惨——在烈王爷的概念里,是从来没有一夜夫妻百日恩的顾及的。所以汗王府的小妾对于察言观色都训练得比较高明了,看出他的心烦,立刻收声不语,照吩咐退回床边。 “我出去一下。”汗王爷却突然这样说着,人很快已经移动到了门外。 不想见她,却又忍不住决定还是要去见她。为了这个年纪比自己小了一半的小东西,他一代袅雄居然被搞得坐立不安。 出了房门,自竹栏扶梯下去,很快已到了底楼,朱烈停顿片刻,便顺着抄手游廊绕向花后园去。 今夜,月色也很好。 当走到左边第八盏吊挂的风灯之下时,他突然看到一道晶亮的兵器反光晃在廊柱之上——杀气! 多年的对敌经验令他反应极快地偏头闪身,堪堪避过自头顶上劈下来的一记暗袭。 游廊之顶,一个黑衣蒙面的人影紧随着刀光跃落到了他的面前,同时,第二个杀招也紧追而至—— 刺客是萧雁翔。 证实了衙门里的尸首正是花姑以后,他悲痛欲绝,第一反应就是去找江柳烟。毕竟花姑丧命皆因代他赴聚云坊之约而起,他倒还有点担心江柳烟的安危。可奇怪的是,他怎么也找不到江柳烟。飞来阁的人都说她因惊吓致病,回老家休养几天,至于老家在哪里却都支支吾吾说不详细,只含糊地说离无双城很近。 直到这时他才开始觉得不对劲。关心则乱,或许花姑说的是对的,凭着主观臆想去看人,会认人不清。他对江柳烟的第一印象实在是太好,以致从来对她笃信不疑。可如今细想,与江柳烟的交往过程实在有太多的漏洞,那原本看上去那么孤芳自赏的高傲女子,对朱烈都可以不假辞色,为何独独会主动向他亲近示好?先不说联络员老七死在她面前的事,单说花姑之死,江柳烟实在也难脱关系,她平白消失得也真是时候…… 其实早在别人告诉他江柳烟是朱烈看上的人时就该对她产生戒心,而况她自己还承认与朱清葭的关系不同寻常——前后的事情贯穿起来细细一想,萧雁翔不由惊出一身的冷汗。即便江柳烟确实无辜,她也绝对有可能被朱烈或朱清葭利用成为安插在他身边的一步险棋。 如此说来,花姑的死实实在在全都是自己的责任啊! 回大堰集才几天他就已损兵折将,连此生唯一仅剩的亲人也赔了进去,花姑的死对他来说简直犹如剜心割肺一般,痛不欲生。 难不成真的报不了仇,要让父母妹妹和当年屠城之役中被残杀的同胞冤魂都死不瞑目吗? 这一刻,萧雁翔无法再理智,他只是想:朱烈,暗斗如果斗不过你,那我干脆就明杀。刺杀,本是最原始也最直接的复仇手段——成则你死,败则我亡,也算得上公平。 于是,熬到天黑夜深,他便只身潜入了这汗王府。 汗王府,本是原萧氏节度使府,是萧雁翔的家。对于他来说,实在是最熟悉不过的地方。 但他不知道朱烈会在哪一间房,正踌躇着,却见有人下了楼来,细细一看,居然还是朱烈本人——真是天助我也! 慌忙地跃上一截游廊之顶,只等仇人走到面前,出其不意一刀下去—— 不料朱烈竟如此机敏,很利索便避过了第一个杀招。 倒是他收势不住地落到了地面,第二个杀招紧接着招呼了过去。 手中的大刀一挥,挥成一个半圆袭向对方胸部,朱烈只轻轻一滑一退,便避过了刀锋,轻功不弱。 萧雁翔不迟疑地腾跃于半空,紧紧跟上,一招“风雨倾斜”往斜里一劈。 朱烈不慌不忙,在空中旋了一旋,一脚踏在旁边的廊柱之上,借力跃高,再一脚踢在他一边的刀面之上,力道之重震得他虎口发麻,勉力一握,才不至于将兵刃脱手。好强的内力! 看他的招式身手,与朱清葭很相似,但到底是男子,内力却刚猛了许多。 勉强又对了几招,萧雁翔虽手握兵器,竟还不如对方的赤手空拳——血族第一勇士,名头并不是虚来的。 想起当初对付朱清葭时已万分吃力,情急之下还用上了鱼死网破的七伤拳,而如今,旧伤未愈,对付朱烈更是难上加难。周围,听到动静的巡夜兵丁已经呼喝着蜂涌而来,怎么办?真的要死在这里? 这一刻,满脑子的冲动已经冷静了许多,暗自叹息自己的沉不住气。就这样死在这里,还真是不太值得。 事不宜迟,全身而退要紧。 这么想着,他一返身,虚晃一招,人便往廊外跃出,顺手自怀中掏出一枚防身霹雳弹往人群中一丢,借烟雾而遁。 全府的人都被这静夜时分突来的喧哗而惊动。 清葭正在自己的小楼中借酒消愁,虽人已半醉,但由于平日苦练武功,耳力与目力俱是极好,又未曾宽衣就寝,直接便可以飞扑出去,是以,她是最快抵达现场的。被外面的冷风一吹,酒也醒了大半。 “出了什么事?”她故意看也不看朱烈一眼,偏头只问向那值班巡守的将领。 “回大公主,有人行刺王爷。” 看到朱烈完好无损的模样,清葭知道没有吃亏,一颗心也就安定了大半,转而向那将领板起了脸孔,“你们是怎么巡守的?竟然放入了刺客,该当何罪?” 大家都知道这大公主平日处事严苛,不由内心都一阵慌乱,有一大半心思机敏的已然跪了下来,“小的们失职,望公主恕罪!” 本来今夜心情不好,加上酒劲,脾气上来更为难收,眼看着清?和朱宾旭还有其他的姬妾仆佣都陆续来到现场,更是大显威风的时候,清葭银牙紧咬,狠狠下令:“今夜府中住着贵客,出此纰漏实在贻笑大方——来人,先把领头的拖下去,重责五十军棍以敬效尤!” 这么一句话出来,立刻有人默不作声上去拖了那将领便走,而被罚的人也不敢再说半句求饶的话。 “刺客呢?逃走了吗?”她又问剩下的人。 “是……借烟雾而遁了。”有人颤巍巍地回应。 “应该还跑不远,来人,跟着我去追!” 由头到尾,朱烈竟未来得及出声半句,好似全然不把他放在眼里。而贵为皇太孙的朱宾旭来得晚也来不及询问一下发生了什么事情。 但朱宾旭不以为忤,只懒洋洋地耸耸肩,打个哈欠,回头对贴身随从道:“既然不关我们的事,回去睡觉要紧。”说完,朝朱烈点点头,晃着肥胖的身子径自离开了。 朱烈的神色森冷,扫一眼一众早已吓得胆战心惊的侍妾和小女儿清?,道:“没事了,你们也各自回房去。”语气虽是淡然,却蕴含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余下的人立刻乖乖地一哄而散,谁都知道王爷和大公主之间肯定又发生了口角,每次他们之间闹矛盾,两个人都会黑着脸,脾气很大,找人当炮灰。可没人愿意去触这个霉头。跟金沙汗王府走得最近最熟悉的朱宾旭也正是深深明白这一点,而且猜到他二人这一次的矛盾又必是因他所提的那桩婚事而起,便更是聪明地马上躲远,一句废话也不多说。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17章 ?17锦衾知晓寒 萧雁翔却并没有离开王府。 那短短的一阵烟雾,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可以离开如此深宅大院,仗着对府内路径与房间的熟悉,他腾身一跃上了二楼,一闪身便跳进一个房间的露台。露台上有一张紫檀木的琴桌,萧雁翔想也没想,屈身伏在琴桌之下。 这是二楼右首数过来的第三个房间,在整个府院中所占的地形最好,面南背北,花香团绕。 这里,曾经是他妹妹雁羚的房间。 听到楼下朱清葭命令带人去外面追,他松了一口气,只等楼下诸人也散掉便可以趁机溜走。 奇怪,这朱清葭的声音……怎么那么耳熟? 来不及细想,又听到朱烈吩咐其他人都各自回房,他心头暗喜。 也知道不可能再往前门走,便弓着身子移动,计划着先进入房间,再自后窗翻下后花园,便可逃出府院。 可刚刚挪到床柱边,便听到门外有细碎的脚步声音——主人回房了! 慌忙地找地方躲,来不及往床底钻,只能往床柱后一闪,拉过一幅落地的罗帐勉强挡住了自己的身体。黑暗之中,倒也不易引人注意。 呀,这到底是谁的房?不会那么巧是朱烈吧? 正想着,门已开了,隔着罗帐,影影绰绰,好像是个女子。不会是朱清葭,那女魔头已经带了人去追刺客。而据他所掌握的资料,这汗王府中,除了朱清葭,似乎也没有其他武功卓绝的女性高手。暗暗有点放心。只盼着来人早早上床,早早入梦。 谁知这女子居然不睡,进来后径自走到了桌边,擦起了火石要点灯。 这一旦点起了灯来,薄薄的罗帐便不可能再遮挡住他的身影。 反正一样也是要被发现…… 在灯点亮的瞬间,他突然欺身,眨眼间便跃到那女子的身后,一把钳住了她,另一手紧捂住了她的嘴巴。 清?只是被下面一闹没办法再睡着,回到房间便想点个灯看一会儿书。 进得房来,也没觉得有何异样,却在刚刚点上烛火之际便被人自背后钳紧了身子堵住了嘴。 但手上的灯盏却还是高高举着没有因这突如其来的惊吓而失手打掉。 前面正好是一面穿衣铜镜,在镜子里她看到了身后的人——黑衣蒙面,比她高了许多,应该是个男子。 显然,对方也发现了铜镜的秘密,一抬头,露在蒙面巾之外的眼睛与她在镜中的目光相遇——那是一双很好看的眼睛,双眼皮,眼珠很黑,眼神一点也不凶悍,居然很——温柔。拥有这样一双眼睛的男子,相貌必定也会是很英俊的吧? 她心中一动,这时,反而握不住灯盏,失手坠落。 银制的烛台落地势必引起响动,萧雁翔心中一急,也顾不得了,一只手仍捂着清?的嘴,另一只手腾出来去接那烛台。烛台是接住了,人也随势而倒。清?被他一带,仰躺在他的怀中。嘴还是被紧紧捂着,动弹不得,又羞又惶。 萧雁翔一反手,把烛火摁灭在青砖地上,轻轻放到一旁。 这时却听到外面脚步嘈杂,有一女声道:“一间间房,好好检查!” 竟是朱清葭去而复返。 这个女魔头,实在是比他想象得要更聪明狡猾,其实早就猜到他没有时间逃出府外,偏故意放话说要去追,令他放松警惕。她又迅雷不及掩耳杀个回马枪,分散众人一间间房地找。 萧雁翔翻了个身压到了清?的身上,仍是紧捂着她。 虽然灭了烛火,房中再度变得黑暗,但此刻他二人相隔得如此之近,彼此把对方的眼神都看得清清楚楚。 萧雁翔是没有恶意的,只求自保。而朱清?似乎也不再那么紧张,乌黑的眼珠如宝石般在暗夜中熠熠生光。 这时,听到清葭已来到门口,“清?,我可以进来吗?” 情势完全变了,萧雁翔倒是紧张不已,而朱清?却神色镇定,眼皮微动,好似竟在安抚他。 是错觉吧?人质居然传来安慰的信息……怎么可能? 到了这一步也没办法,只怪自己幼稚冲动,且太低估了朱氏父女。听到朱清葭在唤清?,难道身下这瘦小而娇怯的女子竟是朱烈的幺女朱清??真是这样,说不定用她做人质还能搏上一搏…… 缓缓放开捂着她的手,萧雁翔等着女孩尖叫出来——反正是孤注一掷了,就算不让她出声,朱清葭一样也会起疑,迟早要冲进来。 哪知,呼吸顺畅了的清?只轻轻吁一口气,却向外面道:“什么事?姐姐,我已经睡下了。” 萧雁翔意外地望定她的眼睛,她不闪不避地与他对视,脸上却浮现一丝略带顽皮的笑意。 “清?,刚刚的刺客说不定根本没有逃出去,姐姐为了你的安全,要进来看一看。” “哦,那你等等,我来开门。”清?说着,撑起上半身,伏在萧雁翔的耳边,很轻很轻地说了两个字,“上床。” 萧雁翔虽然对于她反常的行为深感诧异,却也反应得快,起身,照她说的做,飞快上床,伏入锦被之中——竟然就这样相信了她,一丝丝也没有迟疑。 而清?爬起来,迅速把身上披的一件天青色薄呢斗篷往椅子上一脱,又把里面穿的一件小袄也脱掉,只着单薄中衣便去开门。 开了门,她唤一声:“姐姐!” 门外的清葭早已不是红衣长裙的淑女模样,又换上了黑衣劲装,蒙着黑色珠网的精致面纱。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清?早已熟悉了她的变身,见惯不怪,只搓手顿脚地道:“嘶!好冷,你自己慢慢看,我还是去被子里躺着。”说着便匆匆跑回床上。 “你也是,起来怎么也不披件衣服?”清葭因怜而嗔着,“本来身子就弱,呆会儿又冻病了。” 对于比自己小了四岁的清?,清葭倒是出自真心地怜爱。当年,清?母亲怀她的时候身子已很弱,后因难产而死,生下的婴儿先天不足差点也一命乌呼。所以清?自会喝奶起便开始吃药,三天两头的生病,直到近几年才稍稍强壮了一些。她是名副其实的千金小姐,温室里的小花,小时候连房门都很少踏出,与长年身在仔虎营培训的亲姐姐见面机会也不太多。是以,在萧雁羚顶下朱清葭身份的那一年,已经六岁的朱清?竟丝毫不曾察觉姐姐已经被人冒名代替。 或许寡淡无情的朱烈对于死去的正室王妃和大女儿也是心存内疚的,所以,对于仅剩的这一个女儿非常宽容,长期以来替她保持着一个纯净而丰足的生活环境,过正常的生活。 或许誓言要无情无义的雁羚对于自己生命中第一次的那场杀戮也是心存着内疚的,毕竟在往后的十二年里她还顶下了被害人的名字身份而生活,加上这个单纯得有点傻气的妹妹实在也会讨她的喜欢,总把她当成完美女神一样崇拜,令她的虚荣心得到极度的满足,所以她对于朱清?也非常宽容,爱护有加。更或许,有一种爱屋及乌的潜在心理——毕竟她是朱烈的女儿,相貌神韵与朱烈有五分的相似…… 提着一盏玻璃油灯,清葭迈步进房,这一刹,她又有些犹豫。 这个房间对于她来说相当的熟悉,八岁以前,当无双城还是叫大堰集的时候,当她的名字还是叫萧雁羚之时,这里曾是全然属于她的优游天地,那时候的自己,跟眼前的清?一样单纯无辜、无忧无虑…… 变成朱清葭之后,她要求朱烈在后园为她造一座小独楼作为起居之所,很少再踏入前面的大宅。这个房间更是再也不曾来过。而在化了江柳烟这第二重身份之后,她更是长住在飞来阁,连府院都不常回来了。 这座宅子里有太多关于萧雁羚的记忆,她必须逼得自己完全地湮灭它们、完全地忘记八岁以前的幸福——幸福是使人软弱的,身为朱清葭的她却决不可以再软弱。同时,她觉得自己再也无法适应这房间中一室的纯净花香了,她已经满身血腥,怎么熏染也无法干净——物是人非。 油灯举高,照过房间的各个角落,床上的清?只是拥着被子,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清葭又走到露台那里,上上下下照了一遍,见没有异样便退回来,体贴地把门窗都替她关好。 “姐姐,慢走。”清?睁开眼睛道。 清葭点点头,“你睡吧。有什么事就大声地叫。” “知道了。” 清葭走到了房门口,床上的清?松了口气,轻轻吐了吐舌头。 突然,清葭回转了头,眼睛盯着圆桌,“你屋里的灯盏呢?” “在……地上!”清?忙道,“刚才找东西来着,听到楼下吵闹,顺手……就摁灭在那里了。” 退回来,清葭朝地上照一照,将银制的烛台拾起放回桌上。 “好,那我走了。” “姐姐走好。” 等门关上,又过了一会儿,清?把被子掀起来,对里面躲藏着的人轻轻说了一句:“没事了……” 自被中探出了头的人正是黑衣蒙面的刺客——萧雁翔。 不急着逃走,他只疑惑地与拥被而坐的娇怯女子相视。 对于金沙汗王的小女儿,他的手头也有资料可查。据说今年才十六岁,因自小体弱多病,深居闺阁静养,不问政事,是金沙汗王府中难得单纯如白纸般的人。 虽说资料上是这么写的,但此刻的萧雁翔却一点也不敢马虎大意,只因他明白一个道理:越是优秀的特工人才越擅长伪装,有时候越是看上去单纯无害的人,越可能是最可怕的对手——这个道理本来也不是不懂,但在实践之中却是江柳烟令他体会得更为深刻,自江柳烟之后,他觉得自己很难再全心全意地去信任一个人,哪怕这个人刚刚才费尽心思地帮助过他。 “你为什么要帮我?”他问。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个看似无害的小女孩心中到底怀着什么样的目的去帮助一个刺杀她父亲又想拿她做人质的夜行者?她的举动实在反常得令人匪夷所思。 “我……”清?遮掩着自己衣衫单薄的身子,两颊莫名地飞红,“我只是觉得你不像是一个坏人。” 他不是坏人,那说明她自认父亲和姐姐是坏人?萧雁翔原想奚落几句,可面对一张如此娇憨无辜的脸孔,话到嘴边却说不出来,只道:“那你认为什么样的人才是坏人?” “我也不知道……”突然有点自卑,自己久居深闺,对外面的世界实在知之甚少,尤其书本上所描绘的种种人间丑恶万象,她都未曾亲眼看过。到底什么样的人才叫坏人?身为金沙汗王府的二公主,从来就没人对她有过半分不敬,父亲和姐姐对她也是疼护有加,她只觉得身边的人都是好人。这样的见识……实在是短浅得很,“总之我看到你……看到你的眼睛……里面很温柔很温柔……”坏人不会有如此温柔的眼神,哪怕是挟制着她的那一刻,他也未曾露出半分的凶戾之气,“我相信你是一个温柔的人……”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可是,我一心要杀你的父亲呢。”萧雁翔叹了口气,如此天真得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实在令人不由自主地会产生怜惜,对她的警惕也放松了不少,“你放了我,不怕我再杀他吗?” “听说外面想杀我父汗的人很多很多啊。”睁着憨憨的大眼睛,清?道,“可是到现在为止,包括你在内,也没有一个人可以成功。”说到这里,她有点骄傲,“我父汗是血族第一勇士,何况还有那么聪明的清葭姐姐一直在协助他……我相信,你们谁也不可能把他怎么样!” 萧雁翔无言,此刻败得如此狼狈的自己还真没有攻击她信心的说服力。翻身下床,他向她抱拳一礼,“总之……在下记得姑娘今夜的恩情。” “这位壮士!”见他要走,清?倒有些情急。 “怎么?”不信任的感觉又抬头了,就该猜到不会这么轻易得到帮助。 “那个……你可不可以念着这个恩情……就此放弃对我父汗的仇恨?” 这样的要求简直令萧雁翔啼笑皆非,沉下脸来,他很认真地回答她:“要我放弃对朱烈的仇恨,除非时光倒转,所有命丧在他手里的人都可以死而复生。” 这一刻,对着他的眼睛,清?的心底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寒意,真真正正地感觉到了寒冷。 更拥紧了身上的棉被,望着萧雁翔跃窗而出的背影,清?的脸上显现出浓重的落寞与悲哀。 情缘,有时候自相见的第一眼便已注定。或者在这一刻她便已经预感到,今夜的相遇,会使她与这个男人的命运发生不可逆转的交错并轨,但同时她也预感到,这一生,无论对他怎么好,他们之间,始终将横亘着一条跨越不过的天堑鸿沟。 跃窗而出的萧雁翔却并没有那么容易逃出生天。 双脚刚一落地,黑暗中涌出了一批兵丁。 为首站着一个女子,黑衣黑裤,脸蒙黑色珠网纱。 朱清葭果然不是容易蒙混的角色。或许是她实在太了解清?,清?一丝微妙的神色变化都无法逃过她犀利的眼睛,而朱清?——那个单纯得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也根本不是善于说谎隐瞒的料。 这是他第二次与朱清葭面对面站到一起,这一次,却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冷静。望着她在黑色笼罩下的娇俏身段,说不出来的熟悉。配合起适才在房中所听到她那似曾相识的声音,这朱清葭的真面目似乎已经呼之欲出了…… 一切都与江柳烟那么相像。如果朱清葭真的就是江柳烟,那自己从头到尾岂不就是一个愚蠢至极的大笨蛋?花姨,也确确实实便是死在自己手里的了! 宁愿一切都不是真的…… 兵丁的包围圈在缩小,他能猜想得出朱清葭面纱后面的脸孔上必然挂着一抹冷笑,冷冽中还隐含着深深的嘲弄。 举手,挥刀,砍倒了最近身的一个兵士。 他的双目充血,抑制不住心中狂泛的浓洌杀意。 斩、劈、挥、扫,陷身在重重包围之中的男子,因着心中的激动与悲愤,招已不成招。但是,纵他再心志混乱,身为武林高手,对付一些寻常兵士,依然还是绰绰有余。 朱清葭仍未出手,站在人群外面,她只是冷然旁观,那一个个手下的惨呼与仆倒,并不能撼动她的冷静分毫。 残酷,是她的天性。她只是在一旁等待,等刺客被耗尽了力气才出手给予致命一击。 金阁寺一役所受的创伤尚未痊愈,出手对敌并无十全的把握,所以便只有多牺牲一些手下了。 别人的生命对她来说从来也不值得珍惜,纵然是血缘之亲的兄长她都可以背弃,不是吗? 冷眼旁观着刺客的武功路数,虽然招已不成招,但还是起了一点点怀疑——会是萧雁翔吗?身形很像呢。 同样冷眼旁观着的一个人在二楼窗口——朱烈,果真是极度相像的一对父女。 他身前还站着一个女子,只着中衣,黑发散乱地披在肩上,神情满是焦虑——正是朱清?蘋。 听到楼下的动静,预料到是萧雁翔被人围堵,她急急从床上跳起至窗前,却不想肩胛已被人紧紧扣住——父汗,她不知他是何时出现在自己屋子里。 于是,只能任由他钳制着,一同站在窗口观看战局。眼看萧雁翔渐入颓势,纵然满心焦虑,却也无可奈何。 “父汗……”几经迟疑,清?还是嗫嚅着开言,“如果抓到他,你们会如何处置?” “杀无赦。”朱烈的语气很平淡,平淡得一点也不像是在针对一个生命而言。 清?的身子一阵颤抖。 “外面风很大。”朱烈放开女儿的肩胛,转而环搂住她,“你又穿得单薄,还是回床上去吧,下面的事,你姐姐会处理得很好,不用担心。” 僵硬地随着他的牵引而走回床边,坐下床沿的时候,她突然反手紧握住他的一只手,“父汗!” “还有什么事?”他柔声,目光却冷冽。 她鼓起勇气求情,“放过他,不可以吗?” “放过他?可他要杀你的父汗呢。” “他没有能力杀您的,不是吗?父汗是血族的第一勇士……” 朱烈微微地笑着,可目光更为冷冽,“我的小清?,你对父汗太有信心了,父汗可并不是不死金身,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万能。” 她还想再说话,可他的一根手指已然堵在她双唇之上,“嘘!乖女儿,天晚了,该睡觉了。父汗知道你是一个太过善良的孩子,所以,匿藏刺客的事都不跟你计较了。但绝对不可以再有下一次,知道吗?”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匿藏刺客……原来他们早都知道。清?一吓,什么都不敢再说了。 却听父汗又轻轻叹了一口气,“唉,真是一个傻孩子,一点也不像是我朱烈的女儿。” 于是她整个人又陷入到一种深深的自卑之中去了。是的,她没用,从来也没有帮过父亲什么忙,现在居然还拖起了后腿……哪像姐姐,事事充做先锋,有勇有谋…… 但还是很记挂那个刺客……他真的不像是一个坏人…… 这时,外面的动静猛然又加大,似乎不太对劲。朱烈跃至窗前,却看到下面又多了一个黑衣蒙面的人,手握一杆铁枪,拖着先前那一个已飞身飘过假山池塘,跃至墙外。就这一身轻功而言,比起先前那一个似乎更强了一截。 清葭似乎措手不及的样子,泄愤地扯下了面纱,又心虚地望向他的窗口。 原本该是手到擒来的刺客,居然被人救走了。 朱烈轻轻摇了摇头,有点失望。 朱清葭站在楼下,看到他的这一表情,急火攻心,只觉血气翻涌,“扑——”喷出一口鲜血来。 “大公主!”立刻有属下上前扶住。 “没事!”一把推开别人的好意,反手用力一擦,擦拭掉了唇角的血痕。眼睛又看向二楼的窗口,朱烈已经不在那里了。 一点也没有关心她的死活呢。也对,以寡情无义著称的朱烈,向来是以成败论英雄,她今天是表现得不够好,居然在最后关头让要犯给走脱了,真是丢脸。 不会有下一次。清葭默默对着自己发誓。 这样的失败,绝不会有下一次。你等着瞧,朱烈。我,一定会比你更强。 萧雁翔本以为今夜无法再走出金沙汗王府了,几乎抱定了必死之心。 当渐渐精疲力竭时,朱清葭终于也出手。 红绫如血,银枪凌厉。 萧雁翔突然失却了招架的能力。 红绫后面的女子包裹在一身黑衣里,连面目也无法看清。 江柳烟,真的是你吗?死在你的手里我也认了。而且能死在自己的故园,也不枉了。 这么想着,仿佛生就了透视的能力,能看清黑珠纱网后面的那张脸——似男子般英挺的眉目,冷冽而傲然的眸光,讥诮地轻撇着的唇角。 想起了初见时惊鸿一瞥的绝色倾城,楼台上临风抚琴的绝世仙姿…… 江上柳如烟,雁飞残月天…… 雁羚,哥哥很想念很想念你,想得都认错了人…… 原谅哥哥,没有能力再替你和爹娘报仇了,哥哥很快很快就可以与你们团聚…… 就在最绝望的时刻,突然有一抹黑影飞越人墙落在自己的身前。 “叮!” 红绫末端的银枪头与纯铁长枪相击,擦出点点火星。 铁枪?难道—— 下一秒,自己的一只手被另一只坚硬有力的手掌握住,人也跟着腾空而起。 就这样逃出生天? 朱清葭恐怕也一时都回不过神来吧。 在空中飞掠的一刻,萧雁翔满怀感激地望向身边的救命恩人。这个人同样也是黑衣蒙面,但纵是如此,他也一眼便已认出——表哥花赞。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18章 ?18云鬓香腮雪 花赞,木族千叶定国大将军花良的独子,比萧雁翔大两岁。 自小师从乃父,习得家传的碎花枪法。十六岁便以一杆铁枪在千叶国打出了名声,博得诸武将世家中最有前途后起之秀的誉称。 自萧雁翔十三岁那年投奔舅舅花良的第一天开始,便一直是与表兄花赞同吃同睡,十二年下来,感情自是亲厚无比。 这一刻,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花赞会突然现身在大堰集,还在危急之刻救他一命。 金阁寺的一间禅堂里,面对着摘下了面罩之后的表兄,萧雁翔哽咽失声。 “别说了,我什么都已经知道。”花赞朝他摆摆手,又安慰地按住了他的肩。 虽说这一次花良派萧雁翔作为大堰集谍报组织的直接领导者,但是,他们定国将军府依然是这个组织的总遥控指挥。花赞一进城,情报网已经把所有他该知道的消息全部汇报过了,包括萧雁翔已只身闯入汗王府的事。 “幸好我去得及时。”花赞犹有余悸地叹息,“父亲自你走之后连夜做噩梦,越想越是不安,只怕是姑父姑母在天有灵,托梦转告你的险境。父亲怕你年轻,经验不足,又是重游故地,难免诸多感慨,头脑未必会冷静……于是,派我紧跟在你身后出发到此协助……唉,果然还是被料到了。” 萧雁翔耷拉着脑袋,深为汗颜。是啊,回来大堰集不过短短几天,金阁寺会议,他便损失了近半数的组织精英,第二天,联络员老七在眼皮子底下被人暗杀灭口,第三天,花姑又惨遭杀害…… “我真是……我真是一事无成啊!”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都还年轻,特别是你,初次担当重任,自然缺乏经验。”花赞放在他肩上的手重重拍了两下,收回去,“花姑的后事为兄自做主张,已经替你料理了,就葬在这寺庙后面的林子里。” “多亏你了。”萧雁翔心中的感激早已无以复加。 “那个姓江的艺妓——到底是怎么回事?”花赞却突然这样问,语气肃然。 他猛然抬头,“这个你也知道了?” “我只知道你一来便与她走得很近,老七是死在她的面前,而花姑死后第二天这个女人又突然不见了踪影——具体的细节,我还等着你来跟我详说。” “哥,我……我真是糊涂透顶啊!” 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包括自己对江柳烟的真实感情,“哥,相信我,确实没有什么儿女私情夹杂在其中,但是不得不承认,我的确是被迷惑了,居然会觉得她像雁羚……我半点也不曾防范过她,甚至在多次听到了花姨的警告之后还不以为然……”懊悔啊,“花姨实在是因我的愚蠢而死,我真是——罪无可恕。” “吃一堑,长一智。”花赞道,“果然被父亲猜到,故地重游,感慨太多,便容易丧失冷静。翔弟,振作起来吧,我们得打几个漂亮的反击战,不能再一味地这么窝囊下去,死去的人还在等着我们为之雪恨呢。” “嗯。”萧雁翔沉重点头,突然想起,“对了,这次我进汗王府行刺,虽说莽撞,倒也不是全无收获。” “哦?”花赞扬扬眉毛,示意他说下去。 “我怀疑——江柳烟就是朱清葭。” 与花赞一起思忖对策,决定还是要回飞来阁。飞来阁很可能也是朱烈的一个重要谍报据点,在那里说不定可以挖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报。 果然,最大的意外已经在等待他们。 第二天一早,两人刚走到酒楼的门口,便看到陆来来正指挥仆役们从一辆青绫小骡车上搬东西进去,车上施施然下来一个人,家常的薄袄,脸上几乎没化什么妆,头发也盘得随意,但仍是明丽得炫人眼眸——正是失踪了两三天的江柳烟。 她居然又回来了,没事人一样,看到他,还笑吟吟地打招呼:“萧大哥,一向可好?不好意思,上次我失约了。受了一回惊吓,什么都忘了个一干二净。这不,回了一趟老家,跟家中的父母兄弟聚了一聚,才好不容易缓了一点……那天你不曾等我太久吧?实在不好意思得很。” 一时之间他倒有些恍惚,原本已经几乎确定了的猜测突然之间又变得模棱两可起来。这江柳烟到底是不是朱清葭?或者,她确实只是一颗被利用的棋子,更或者,一切皆为巧合,她本无辜? “没关系没关系。”他只好如此一迭声,又向她介绍身边的花赞:“这位是我的一个同宗兄弟,也来无双城做些生意,将和我住在一起。” “哦,又是一位萧大爷啊。”江柳烟向花赞点头一笑,确是一点也没有破绽,极为轻松自然,“哎?那位花嬷嬷呢?” “哦,回老家了。”他只能这样答。 “这个女子,若非果真无辜,便是极为深沉可怕的人物。”回到房间,花赞这么说道。 这天下午,萧雁翔与花赞出门和组织里的一些成员碰了个头,商量今后的斗争方向。 回到飞来阁时,却又看到一辆八宝璎珞的豪华马车驶到门前停下,马车两边有锦衣护卫环绕。 大街上,立马有好事者围聚着看起了热闹,猜测着不知哪家贵客光临,如此体面气派。 老板娘陆来来率了一干仆役,居然也亲自迎出了店外。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是谁啊?”众人窃窃私语,“好大的架子。” 马上有知道的人在答应:“哦,是咱们无双城的二公主来了。” “二公主?就是烈王爷的二公主吗?听说那个二公主身子很弱,轻易不出府门的啊。” “是啊,她唯一常来的地方也就是飞来阁了。烈王爷看上了江柳烟,也推崇她的琴艺,让二公主拜师学习呢。” 萧雁翔立刻记起在聚云坊的那一次,江柳烟倒确实提过,清?二公主在跟她学琴。 朱清?……想起这个名字,没来由的就有点脸热,变得有点期待地望定那马车上坠珠镶玉的璎珞门帘。 门帘在下一刻就被揭开了,下来的人正是昨夜与他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个女孩。身上披的还是昨晚那件天青色的薄呢斗篷,戴上了风帽,小小的椭圆脸蛋埋在里面,显得有点苍白——看那脸色,果然是体弱多病的征兆。昨夜黑暗之中,虽然相距很近,却不如此刻可以更清楚地看仔细她的样子。隐约记得她的眼睛是大大的,眼珠子乌黑闪亮如宝石。现在一看,果然是这样。她的鼻子小巧微翘,嘴唇却有点偏厚了些,但配在一起相当和谐,显得极为娇俏可爱。 谦逊有礼地,清?向陆来来甚至她手下的仆役们都一一打过招呼,便由大家众星捧月般相拥着进了楼内。 望着她背影消失的方向,萧雁翔有点呆呆的。 “翔弟?”花赞疑惑地轻唤他一声。 “啊?哦!没什么,我们也进去吧。”萧雁翔掩饰着,觉得没有必要连朱清?的事情也向表哥汇报。昨夜他黑衣蒙面,再次相见,她是绝无可能认出他来的。仇人的女儿,纵然再天真无邪惹人怜爱,也不可能会发生什么出人意料的故事…… “姐姐!” 把护卫留在房门外,清?径自踏入了江柳烟的房间。 朱清葭看到她,有些意外,“你怎么来了?” “在家里呆着实在闷,出来透透气。”把风帽取下,又解了外面的斗篷,清?里面穿的是一件白底印有菊花的袄子——菊花,是她最喜欢的花种,性情高洁,独傲风雪。下面是同色的及膝裙,脚上一双青灰色的小高靴。腰间和手上缠挂着略嫌累赘的兽骨、贝壳、金银锁扣、翡翠玉石等代表趋吉避凶的护身符。每一次出门,奶娘和女奴们总是不忘给她层层叠叠地挂上这些东西,说什么体弱的人容易招惹邪秽,一定要戴上这些东西保平安,烦死了。 清葭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番,微微笑起来,“你今天的打扮倒好像要去郊外骑马似的。这身衣服什么时候做的?” 听她这话,有赞美的意味,清?得意地转了一圈,展示着,“怎么样?很好看吧?是去年过年时缠着让父汗请人做的。”停下来,又叹了口气,“可惜总也穿不着。姐姐,你知道,我除了这里,也实在没有别的地方可走动。”至于骑马啊郊游啊这些事,真是连想都不敢想。 清葭站起来,爱宠地拉过她的手,“谁让你身子弱呢?最近倒似乎好多了,再调养一阵子看看,然后我跟父汗说说,带你去郊外走走。” “真的吗?”清?惊喜地眨着眼睛,“可不能哄我!” “姐姐什么时候哄过你?” “还是姐姐最好了!”清?撒着娇,搂住了清葭的脖子。 自小她都因身体关系被朱烈禁足,未曾踏出过王府半步,近年,清葭见她身子稍好,便替她向父汗求情,方同意让她以跟江柳烟学琴的名义到飞来阁走动,前提是切记无论如何也不可泄露江柳烟的另一重身份。 “姐姐,快过来,我把上次学的曲子弹一遍给你听,看看我进步没有。” 拖着清葭一起到琴台边,清?兴致高昂地坐下来调弦试音。 “你还真的来学琴啊?”清葭摇摇头,轻扯着唇角似笑非笑,“不下去看看热闹?下面好像在表演杂耍呢。” “先听我弹完这段再说嘛,”她有点幽怨地噘起了嘴,“我真的很想很想把琴学好——有姐姐你的三分之一便已足够,可是,人家到底不如姐姐你聪明,总也没有进益……” “其实这弹琴唱曲,天分固然重要,更为重要的却是感情。”清葭打断她的自怨自艾。 “感情?” 是的,做人可以不讲感情,但音乐却一定要投入真情实感才会有灵魂。也许正是因为把所有的情绪都投入在音乐里发泄掉了,她才可以在做人的时候更无情。清葭叹了口气,轻轻拍拍妹妹的肩,“但是……对你来说,像这种悲情伤怀的靡靡之音,唱不出感情,反而是一件好事。”因为从未经历过伤心的事…… “我还是不太明白……算了,你先听我弹这首再说。” 说着,便开始弹唱起来。 玉楼明月长相忆,柳丝袅娜春无力。门外草萋萋,送君闻马嘶。画罗金悲翠,香烛消成泪。花落子规啼,绿窗残梦迷。 凤凰相对金盘缕,牡丹一夜经微雨。明镜照新妆,鬓轻双脸长。画楼相望久,栏外垂双柳。音信不归来,社前双燕回。 琴音幽幽地静止,清?的脸颊上居然垂落了两行珠泪。 清葭忍不住轻轻地鼓起了掌,“清?,你进步很多了!”同时也掩饰不住心底的疑窦,“这首曲子,你前所未有地投入,是不是因为自己内心……也有所思、有所忆?” 有点慌乱地擦干了脸上的泪,清?摇摇头,“没有啊!” “清?,告诉姐姐,你不会是……喜欢上昨夜那个刺客?”做更为大胆的猜想。本就想找个机会问她当时会把那个人藏匿起来的理由——单纯如纸的清?似乎正是自昨夜开始突然脱胎换骨一样地焕发出成熟女子的魅力,变得有内容了。 姐姐果然是姐姐。清?的表情更为惊慌失措,她从来也不是擅长说谎和掩饰的人。 清葭轻抚她的发,试探地追问着:“清?,告诉姐姐,那个人……长什么样子?一定很英俊吧?不然,你又怎么会一见钟情?” 清?脸红得可以溢出浓汁来,“姐,我……我也没有看到他长什么样子,他蒙着脸,只剩一双眼睛。但是那双眼睛……很好看,很温柔。一个拥有如此温柔眼神的人,不可能会是坏人……” “不是坏人?你昨天也亲眼看见了,他伤了我们多少弟兄?”清葭冷诮着。 “可是、可是没有一个人死去啊。我知道,他是手下留情的。”清?一心一意为一个连长相也没见过的人辩解着。 清葭摇摇头,眸光阴沉。傻丫头,这么容易便全情投入,真是一点也不像是朱烈的女儿。 “那个人……”清?的眼神却因提到了心上人而渐渐迷离,伸出一手,乱抚着琴弦,“如果再次让我遇见……只要看到他的那双眼睛……我一定就可以认得出来……一定!” 萧雁翔与花赞并未回到房间,只坐在大厅里貌似悠闲地品酒尝小菜。 没来由的,萧雁翔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花赞立刻在旁边揶揄地笑,“看来有人正在背后说你呢。” 心中一动,萧雁翔的脸上抑制不住地羞赧——说他的人会不会就是朱清?? 想起昨夜,自背后紧紧地钳住了她,那细腰如柳,不盈一握。铜镜中,四目相触,当时仅有的一点烛火光芒微弱,小小火苗在彼此的眼中飘浮跳跃,一下子把心都灼得揪起了,呼吸凝滞。 锦被之中,铺天盖地是她身上的体香,她衣着单薄,纵然闷在被里一片漆黑,他依然可以感受到她身体曲线的玲珑窈窕。短短的几分钟,好似过了几个世纪般漫长,并不是因外面朱清葭的搜索检查而忧恐,却是那一刻男性的本能蠢蠢欲动了。 这个女孩,眼神明澈见底,心肝仿如是水晶做的,天真烂漫。 同样是朱烈的女儿,为什么朱清葭那么黑暗阴邪而她却可以如此光明圣洁?他想破脑袋也想不通这个问题,头突然好痛。 “哥,有点累,我先上去了。”向花赞打了个招呼。 “嗯。”花赞点点头,他的注意力正被舞台上动作惊险的杂耍表演所吸引。 萧雁翔站起来,朝三楼的客房而去。 同时,在五楼,朱清?也告别了姐姐正要下来。 就在三楼的楼梯口,萧雁翔与护卫拥绕着的朱清?狭路相逢。 萧雁翔顿时整个人都有点呆滞。朱清?这时青色的斗篷披在身上,风帽却还未戴,一头秀发如云般挽着,落了几缕至腮边,乌黑的秀发飘在略带病态的苍白脸孔旁,却更衬得她香腮如雪,别有韵致。虽不如江柳烟灿若明霞地夺人眼球,却好似迎面扑来一股清新的风。 “看什么看!还不让开?”护卫甲见有人拦路,有点嚣张地呼喝一声。 “别这样!”清?却有点不满地喝止了他,又笑意眷眷地转向萧雁翔,“这位公子,下人鲁莽,请不要见怪。” 突然,她一愣,定定地望着他的眼睛。 萧雁翔被瞧得发毛,不自然地撇下眼睑,头也往下垂了一垂。 清?却不放过,低下身子探头去看他的眼睛,几秒钟后,兴奋异常地叫起来:“我认得你!是你!对不对?一定是你!” “小姐,在下与小姐素昧平生,小姐想必认错人了。”萧雁翔强作镇定。不会吧?这样都可以认出来? “没错没错,我认得你的眼睛!”清?很肯定地道,双目中神彩飞扬。但立刻也意识到了不对,如果在这里确认了刺客,被精明的姐姐发现,岂不是害了对方?忙又掩住了嘴,缓了缓内心的激动,又问他:“你是住在飞来阁吗?叫什么名字?” 萧雁翔摇摇头,用不以为然的轻笑来掩饰着内心强烈的诧异与吃惊,“对不起,小姐,我想你真的认错人了。”身子往旁边一侧,他斜踏上三楼的走廊就想回房。 冷不防胳膊被人拽住,还是刚才那个气势嚣张的护卫甲,“放肆!胆敢不理会我家二公主?活得不奈烦了!” “住手!”清?突然大声道,“放了他,是我认错人了。” 萧雁翔看她一眼,有点感激。 清?与他对视,对他轻轻点了点头,脸上的红晕却已经升腾起来。 “我们走吧。”她用轻如蚊蚋的声音对身边的护卫们道,兀自便举步下了楼去。 但是,身边的护卫们却有好几个都在临走时又望了望萧雁翔,脸露狐疑。 汗王府的护卫,十有八九都是朱烈或者朱清葭的亲信,长久以来主子的言传身教,对于可疑事情的敏感度都比较高。 当下,有好几个人都在暗忖着该不该把适才看到的这一幕向主子报告,说不定可以弄几个赏钱犒劳自己呢。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19章 ?19春恨正关情 日子就这样看似平静地过了下去。 其间,花赞和萧雁翔通力合作,查出了潜伏在组织内部的奸细,就地正法。 朱烈痛失干将,自然万分剜心,同时,洪家那里紧锣密鼓地催办着婚事,又令他极其郁闷,连日来都不苟言笑。 清?天天思忖着怎样才能甩开家里的监视与萧雁翔见上一面—— 不如假装要逛后花园,趁着没人的时候翻墙出去? 不行啊,自己不会翻墙,必须得找人帮忙,可是这诺大的府院谁敢帮她这个忙?若被父汗知道,无论是多少年的老奴,无论平日里多么忠心,无论什么人前去求情,都不可能逃过一死。父汗治家甚严,下人姬妾,谁犯家规都是死罪,绝不法外开恩。 不如去求父汗让她上郊外走走,然后趁机甩了护卫们再乔装去飞来阁找人? 还是不行啊,飞来阁有姐姐在坐镇,她是那么精明……还有那个老板娘陆来来,虽然比姐姐要差了点,也不是好对付的角色,出入飞来阁的客人都得经过她的评估揣摩,一定会认出她来。何况父汗近日心情不好,要去求他什么保管通通会驳回来,还是不要去碰这个钉子。 想了一千种方法,又被自己给驳了一千种。清?这样不停胡思乱想着,倒也打发了时光。 朱清葭则以江柳烟的身份继续呆在飞来阁,这些天颇为循规蹈矩,让人一点也找不到破绽漏洞。 萧雁翔心中焦急,倘若一天弄不清江柳烟的身份,他就一天寝食难安。花姑的死长久以来折磨着他,私心深处,他又多么希望江柳烟是无辜的。如此风华绝代的尤物,又与雁羚极其神似,真不希望看到美丽的背后竟是极至的丑恶。假如江柳烟确实无辜,那么他就可以放下花姑之死的包袱,对自己变得更有自信一点,同时,也得到一个投缘的义妹。想当初,他真的动过替江柳烟赎身带她一起回千叶的念头呢…… 半个多月过去了,到底该怎么去解决这一块心病呢? 想来想去,萧雁翔决定还是要冒险从朱清?的身上下手。 朱清葭和江柳烟都是朱清?最熟悉的人。那个单纯得近乎傻气的女孩子,一点都没有撒谎隐瞒的能力,一定很容易套出真相。 “可是,”花赞对这个计划却没有把握,“这个清?二公主平日里被朱烈像瓷娃娃一样保护,根本没有什么出门的机会。就算出了门,那些个虎视眈眈的护卫也没有离开她身边一步,你要怎么去与她接近?” “我想还是和上次那样,偷偷潜入汗王府——你知道,那里曾经是我的家,地形我太熟了。” “不行!有了上次的事情,这一次朱烈肯定会加强府中守卫的。而且,上次你就差一点把命丢在里面。” 萧雁翔摇摇头,“上次是我太冲动,居然去刺杀朱烈,引来那么大的动静。这一次只要小心一点就好,而且……朱清?或许还会帮我的。” “朱清??帮你?”花赞诧异地提高了嗓门。 “是,我觉得朱清?……”他的脸连着脖子都有点红起来,“似乎对我有点意思……”不然,怎么会帮他躲藏,又光凭着一双眼睛便识破他的身份? “哦!”花赞也是聪明人,会心地笑了起来,“这么说你准备利用小妮子情窦初开的春心……” “是。”不等他说完,萧雁翔便冷冷地吐出这个字。 不可以心软,不可以有负疚感。父母妹妹、屠城之役死难的同族同胞、金阁寺一役死难的组织兄弟,还有花姑,都在等着他的报仇雪恨;木族的土地也在等着大堰集的回归。 朱清?,如果牺牲你可以换得失地的收复、换得冤魂的安息,何乐而不为?而况,你是朱烈的女儿。朱烈的一生,背负了太多的血债,作为他的女儿,也一定会承担一部分报应的吧? 但是,为什么一想起她那天使般纯真的容颜上将会浮现受伤的表情、那明澈无瑕的眼眸将会坠落伤心的泪水,他的心,居然会隐隐地揪痛呢? 不如装病,然后莫名其妙地好了,就向父汗说佛祖托梦,让她去寺庙进香还愿,只要能进了庙里,要逃走可能还简单一点…… 深夜,朱清?在自己的房中做第一千零一种的假设,但很快又否决掉了——还装病呢,好不容易这两年都没有再吃药,父汗也因她身体的好转而渐渐放松对她的管制,如果知道她又生病,还是生连大夫都查不出来的怪病,不知道又会多么的紧张,说不定以后连闺房的门都不让出了。 “唉。”对着窗外的明月,她长长叹气。 刚刚过了十五,外面的月亮还是很大很圆。 “夜来皓月才当午,重帘悄悄无人语。”她轻轻地吟起这一句。 “深处麝烟长,卧时留薄妆。” 突然有人在背后念起后面的一句。 蓦然回首,便看到了萧雁翔。 还是黑色的夜行装,但是脸上却没有蒙面巾。 “你……”眼前这一张脸,不正是在飞来阁遇到的那个人吗?清?激动不已,一时心跳剧烈,几乎晕厥。 萧雁翔把戏做足,疾步上前,不顾是否逾越礼数,一把将她轻揽在怀里。 幸而,血族人天性豪爽大方,社会风气也开放,并没有类似木族在男女关系上的繁文缛节。清?悠悠回神,紧紧地盯着他,梦呓般讷讷:“是你吗?真的是你吗?我就知道,再次相见我一定可以认出你……在飞来阁的时候,我一看到你,就知道一定是你……果真是你吗?是你吗?” 萧雁翔点点头,她一派毫不做作的热情一下子便掀开了他努力压制的良知,“是的,是我。我知道……你,一直都很想再见我,是不是?”说话间,喉头竟些微哽塞起来。 轻轻地点头,想起这些日子的煎熬,清?的眼泪顺着如雪的香腮滑落。 音信不归来,社前双燕回——每当看到楼头飞燕成双,她的心里就有说不出来的酸涩滋味。相思,原来真的会使人憔悴。 可是,她的爱到底有没有结果?无望的爱只会更令人心碎吧。 清?过来,她慌忙地脱离他的怀抱,紧张地四处查看,神经质地把门窗锁了又锁。然后才又走回到他的身边,拉住了他的手,“你怎么进来的?这里太危险了,被我父汗发现的话……”突然,她停顿,退后了一步,原本苍白的脸色更为苍白,“你为什么又来?还想再刺杀我父汗吗?” 他摇摇头,违背着良心,“我只是想来看看你而已,自那天之后,心里面……不知为什么,总是充满了记挂……”虚假的表白,到底生硬,说得连自己都觉得有点恶心。为了达到一个目的而欺骗一个天真纯洁的女孩子的感情,实非君子行径。原来每个人的内心都深藏着一个恶灵,向来自诩正直的萧雁翔啊,你什么时候也变得如此不择手段? 可清?却真的相信了,深居闺阁毫无阅历的她一向都是很轻易地就向别人付出信任,尤其对方又是自己喜欢的人,“那么说,你不再想杀我的父汗了?”她因为这个可能而欣喜。 没想到她会问出这样一句,萧雁翔有点语塞:“这个……如果……如果……”喜欢她和不杀她父汗,两者有联系吗?有吗?他头痛地整理着——好像是有的吧。舌头打了个弯,他道,“如果是为了你……这个问题或许有一天我可以考虑。”还是不想过分地去欺骗她,再者,他也实在说不出答应放过朱烈的话。他与朱烈,仇深似海,除非有一个人死去,否则此生不解。 他深呼吸一下,说一句实话:“清?,我们立场相对,就算真的很……喜欢你,我也没有办法给你任何承诺与保证。” 是的,就算真的真的会喜欢上她,在他的心目中,儿女情长还是永远也抵不过家国大义。何况,他现在只是来骗她,用最卑劣的美男计。 清?有点失望,但是听到他亲口说出喜欢她,心中还是高兴占得多。就算从此以后他们永远都不会再相见,或者相见时彼此陷入最尴尬的境地,发生她最不想看到的结局,只要记住今天,记住她喜欢的人其实也喜欢着她,此生就再也没有遗憾。 清?的心里,对自己的父汗总是有不可撼动的信心,觉得所有跟他作对的人到最后必定都不可能会赢,而失败者的下场只有——死,或者比死更惨。以前已经看过和听过太多的例子,不胜枚举。 “你放心……”她想说,无论如何,一旦他落入险境,只要让她知道,她一定会拼尽全力地将他保全,哪怕与父汗进行有生以来史无前例的对抗。为了他,在面对向来敬畏的父汗,她会拥有无比的勇气与决心。但是,在说了这三个字之后,她发现自己还不知道该怎么对他进行称呼,于是,道,“我……我都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大哥,你叫什么名字?” 让他放心,放心什么?正等着她下文的萧雁翔在听到她接下去的一句之后感到有点迷糊,让他放心和问他的名字又有什么关联?但他还是回答了她的问题:“在下身份特殊,不便全名以告,请你体谅。但我可以告诉你我姓萧。” “哦,萧大哥!”虽然有点失望,但她还是露出嫣然的笑容,“萧大哥,当我看你第一眼的时候就知道,你一定是一个好人。”望着他,她的眼波脉脉含情,“跟你在一起,我心里很开心。” 这样的场景,这样的对白,为什么如此似曾相识?他突然想起了金阁寺外的溪流边,江柳烟也对他说过相类似的话,她当时含羞流盼的神彩也与此刻的清?无比神似。 为什么每当想起江柳烟的时候,他的心里就会产生无法抑制的揪痛呢? 有时候,他甚至怀疑自己一直都被自己骗了,一切都不关雁羚的事,如花姑所言,他根本就是爱上了江柳烟,就在第一天进无双城,看到她绝色倾城的第一眼起。 江柳烟,你究竟是黑是白?是真是假?是善还是恶呢? 清?觉得奇怪,为什么她向他表达情意,而他的神情却渐渐游离,眼底浮现说不出来的黯然神伤? “萧大哥,你怎么了?” 回神,萧雁翔笑得涩然,“我只是在想,为什么老天让我遇见不该遇见的人,投入不该投入的感情,到头来,又会给我一个怎样悲哀的结局?” 清?理所当然认为他说的是自己。心下也随之戚然。 “清?,”他振作精神,一步步靠近自己的计划,“那天在你的锦被里,我知道了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她的好奇心马上被勾起。 “你姐姐朱清葭和飞来阁的江柳烟……”他好艰难地说出,“其实是同一个人,对不对?” 把试探的话说了出来,萧雁翔望着朱清?的眼神却无法变得犀利,只是充满了期待。好渴望看到她大笑,听到她的坚决否认。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可是,清?却显得万分着慌,嗫嚅着:“这……这确实是一个秘密,”她居然傻傻地恳求他,“萧大哥,你千万千万不要说出去,好不好?” 这一刻,萧雁翔只觉得心脏变成了玻璃,正一片一片地缤纷碎裂。 果然,花姑的死是自己一手造成。而且,自己还极有可能,正深深深深地,爱着那个蛇蝎般的妖女…… 夜已经这么的深。 纵然是繁华的贸易之城,大街上,此时除了打更的老头偶尔经过,早已没有人烟。连野猫野狗都已经累倦了。 飞来阁里早已灯熄乐止,主人与客人俱各自回房就寝。 可是,为什么江柳烟还没有睡? 不,现在或许应该叫她——朱清葭。 萧雁翔此时站在飞来阁顶楼的楼台上,他的身边有一扇窗,那窗是属于江柳烟的房间的——哦不,是朱清葭。 透过窗,他看到她还没有睡,房里点着朦胧的纱灯,她穿着还相当整齐。 一身海棠红洒着细碎小黄花的紧袖衣裳,头上斜插着一支金凤簪,凤嘴吐出金色的长苏在鬓边轻摇。如此盛装,静静坐在小桌边,桌上正烫着一壶好酒,有两个酒杯,怎的好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人? 正疑惑间,却看到她突然把头偏了过来,本能地想闪躲,却已经来不及。 可朱清葭一点也没有露出吃惊的表情,只轻轻地笑起来,还是那样娇柔无瑕的笑容,“既然来了,就进来吧,何必鬼鬼祟祟?” 是呀,原本就是找她算账来的,这时怎么反而畏首缩尾起来?看她如此模样,说不定早有准备。这时又有点懊悔自己的鲁莽,从清?那里出来,没有跟表哥商量一下,就直接地找来了朱清葭的房间。万一这女魔头早设了埋伏,自己岂不是猪仔闯入了屠夫家——送上门挨宰? 还是改不掉啊,一证实江柳烟就是朱清葭,他只觉得委屈、难过、自责、悲哀、愤恨……那么多复杂的情绪涌了上来,脑子里混乱得很,又像上次刺杀朱烈的时候一样,只剩了一股子冲动,而什么别的都考虑不到了。 等如今她向他开口招呼,他才些微有点冷静,但此时若是要他落荒而走,那是万万做不到的,就算明知里面已成了龙潭虎穴,也要硬着头皮闯上一闯了。 当下,毫不迟疑,跃窗而入。 朱清葭朝他指了指面前的椅子,“坐。” 他坐下。 她方才提起桌上煨在滚水里的酒壶,动作经缓地倒满了两个杯子。 “萧大哥,一直想重新找个机会再一起喝一杯,却总是错过。难得今夜凑巧,小妹敬你一杯。”说着,端起一个酒杯递到萧雁翔的面前。 萧雁翔接过了,迟疑着并不饮下。 “怎么?”对方依然笑得温柔,“怕我在酒里下毒吗?” 纤纤素手伸过来,把酒杯拿回去,一饮而尽,同时,自己面前的那一杯也饮尽了。 “我知道,要萧大哥再像以前那样毫无芥蒂地与我煮酒谈心,只怕是再也不可能了。”笑意中居然也露出了苦涩,“关于我的真实身份,你已经从清?那里证实到了,是不是?” “你怎么知道?”他吃了一惊。 “这无双城中,很少有事情能瞒得了我朱清葭。你们的资料上不是有记载吗?我是一个天才的特工啊。” 事实是,就在清?在飞来阁重遇萧雁翔的那一天,就有人把她的反常举止报告给了她,这半个月来,她一直派人在暗中注意着清?,但不轻举妄动。 有些事情已经拖得太久,也该到了解决的时候。 她站起来,“萧大哥,你放心,就算一切尽在掌握,可我并没有在这里设什么埋伏。”眸光转向他,右手轻微地一抖动,深藏袖中的红绫便滑落出来。甩出几个波纹,摆了一个起手式,她沉声道,“小女子只是想再次领教萧公子的七伤拳绝技。” 经过半个月的将息调养,他们彼此的伤都应该好得差不多了吧? 萧雁翔心底更为吃惊——原来她早就猜到他就是木族谍报组织的新领导者,也即是四月初三夜里与她交手的人?这么说他一进城她便已经盯上了他?怪不得每次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样。但他想不通自己到底哪里露出了破绽。 望着她转瞬变得冷艳如冰的花颜,萧雁翔却仍然不动,“我还想问你一个问题。” “请问。” “花姑是不是你杀的?” 朱清葭的脸上又浮起淡淡笑意,带着一丝得意,“啊,如果小女没有猜错,花姑该是萧公子的授业恩师,你的七伤拳也正是她教授的吧?若论武功,单打独斗起来的话,我可未必是她的对手。但是,她怎么又会料想到一个纤纤弱质的风尘艺妓竟然就是金汗沙王府的大公主呢?那一战,小女赢得侥幸罢了。说实话,我本来可没想这么早就让花姑死,是她自己心怀不轨,居然想来要我的命呢!”说到这里,脸容又端肃起来,“萧公子,还有什么问题?如果没有的话,就请出招吧。” “既然这样。”萧雁翔听到这里,双手十指已紧紧团握,“恭敬,不如从命。” 拳出如雷,直捣她的心房,“妖女,受死!” 从来没有像这样恨过一个人,就算是朱烈也达不到这个程度。 绝不手下留情,绝不! 花姑,我要为你报仇,为你报仇!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面对他刚猛狠辣的拳势,朱清葭却不慌不忙地只是提绫御守。本来她使的便是软兵器,此时便用红绫的柔劲来化他拳中的刚意。以柔克刚,这几日来她一直在思考破他拳法的方法。萧雁翔本身学艺不精,而且生性冲动。她并不急着要攻,只是滴水不漏地防守,缠着他,缠得他烦了,必定会焦躁,到时拳法一乱,跟上次在汗王府一样招不成招,她便可寻机反攻。 可是这一次她料错了,萧雁翔一点也不乱,似乎越打反而越沉着。 他已经吃了太多冲动焦躁的亏,今夜独自找上来也是一个错。 同时,想着花姑自小带他,又自兵荒马乱中救他出来,传授他武功,代替他死去的母亲对他照顾关怀……以前她便常常提醒他的缺点,说他沉不住气——他记得,每一句话都记得清清楚楚。 花姑,我要为你报仇,我不可以让你失望。 而朱清葭,他相信自己对她是动了情,为着这份情,心中的恨也就更深了几百倍。 沉稳地出拳,招招狠绝。 突然,他找到了朱清葭防守里的一个破绽,有一拳便打到了她身上。 朱清葭吃痛,后退几步,突然有点惊惧。怎么超出了她的预想?不妙啊…… 自己的防守倒有些乱了。 萧雁翔一招得手,出手更为凌厉,招招指着她致命的部位、各大要穴。 朱清葭连连后退,退无可退,心中后悔不该把所有飞来阁里的人调离去对付花赞,如今要找求援都找不到。 这时,她突然流下泪来,就在萧雁翔的下一个拳头砸向她脑门的时候,停止了抵抗,凄凄唤他一声:“哥哥——” 萧雁翔的拳头在距她脑门只一根汗毛的距离生生把力收住,“你……叫我什么?” 那样的眼神,如此的熟悉,正是大堰集城破那天,雁羚与他诀别的时候…… “哥哥……”朱清葭用轻颤的嗓音再唤一声,接下去又道,“娘说你是咱们家唯一的男孩子……你能逃出去就是保全了我们家的一脉香烟……总有一天,你可以带兵打回来,杀了那些血族鞑子为我们报仇……哥,带着我们只会连累你,所以,雁羚不走……我要和娘在一起,和大堰集共存亡……哥,你一定要带兵打回来,雁羚……等着你。” “你……你是……”他震惊了,糊涂了,不敢置信。整个人呆若木鸡。雁羚当年所说的话,朱清葭怎么会知道? 这时,梨花带雨的娇颜上,眼神更见凄苦,“我就是萧雁羚啊,劫后余生的萧雁羚啊,哥哥,你可曾想念过我?” 还来不及回答,她已经扑入了他的怀中,双手紧紧将他抱住。 他抬起手想推开她,但又想回抱她。心里混乱着,矛盾着,手僵在半空中,不知所措。 真的是雁羚吗?怪不得自第一次相见的时候,便觉得那样熟悉。原来真的不是爱情。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觉得后背一麻。 “你……” 迅速地,朱清葭自他的怀中退出,飞快地又点中他全身其他各大穴道。 居然趁机偷袭啊……不不!她不是雁羚,一切只不过是为了迷惑他,使他在全不设防的情况之下被制。雁羚不会如此邪恶,雁羚更不可能会想杀他…… “对不起,”得手后的朱清葭眼中迭现笑意,苦涩却也更深,“劫后余生的萧雁羚……早已经不再是萧雁羚了。” 萧雁翔轻轻地摇摇头,实在没有办法消化这样的事实:雁羚,你真的是雁羚吗?说要等着我回来的雁羚啊,为什么居然变成了朱清葭?居然还要——杀你的亲哥哥? 没有力气再思考下去,他高大的身体缓缓地倒下,缓缓地平躺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 这时,朱清葭向门外喝了一声:“谁在外面?给我进来!” 门板一动,很久,才有一个人进来,是老板娘陆来来。 老板娘脸色有点尴尬,胆寒地望了朱清葭一眼,“禀大公主,和萧雁翔一起的那个人——逃了。” “哦,你是什么时候在外面的?”她只是问。 “没、没多久……刚到。” “恐怕不是吧。”她冷冷地笑,“就在我与萧雁翔缠斗的时候就听到门外有一个人,但这人既不进来帮萧雁翔,也不进来帮我,一时令我搞不清是敌是友。”停顿片刻,她柳眉倒竖,疾言厉色,“陆来来,你早就对本公主心生不满,见我身处下风而故意不进来帮忙,是等着我被萧雁翔杀死吧?” “大公主说笑了,属下哪敢。”陆来来惊慌失措地伏地跪倒。 但就在她双膝还未着地之时,朱清葭的红绫已经飞出,银枪头刹那飞入了她的咽喉之中。 好……快!陆来来不敢置信地双目圆睁,剧烈地抖动,身子渐渐在地上蜷起,再过了一会儿,便不再动弹了。 朱清葭过去,冷冷踢她几脚,“咚”的一声,自尸身上掉出一柄小小袖剑来。 原来,她袖藏暗剑,跪地之时已准备朝她发射,只是慢了一步。 “哼,就算你不是对我怀有异心,”朱清葭眼神阴厉地望着那尸身,“就凭你刚才在外面听到了那么多的秘密,也就不能不死了。” 转身,看着静静仰倒的萧雁翔的脸,她的神情倏而又变得复杂起来。 哥,知道我为什么在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能认出你吗?因为长大后的你,和当年的父亲实在是太相像了啊。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20章 ?20往事哪堪忆 “只可惜,和萧雁翔一起的那个人逃脱了。他的身份我估计是木族定国将军府的少将军,花赞。” 汗王府,书房,朱清葭面色平静地向朱烈报告此役的结果。 但朱烈一直背对着她,听到这里,微微点了点头,“你已经做得很好。萧雁翔是木族谍报组织的新领导,上任未足一月就被俘,对他们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而况自萧雁翔的嘴里我们还可以想办法得到更多有价值的消息。” “还有一件事。” “唔?” “飞来阁必须要换一个新的老板娘了。” 朱烈也没有追问为什么,只又点了点头,“知道了。”陆来来,他跟她还曾有过几夜的露水情缘,但是,她是生是死却是无足轻重的。清葭办的事,自有她的道理。 始终背对着她,看不到他表情的清葭有点捉摸不透他真实的心意。他的赞语也令她失望——“做得很好”而已?如此敷衍。要知道,擒下萧雁翔对她来说是多么艰巨的任务。 “女儿告退了。”她试探地道。 他只是挥挥手。 清葭失望地转身,走到门外,停了一下,回身替他关上门。 却听朱烈在重重叹一口气,“清葭,你……确定永远也不会后悔吗?” 关门的手一滞,但很快,门缝中她的脸上浮上森严的笑容,“自十年前开始我便决定永不后悔。”她所追求的,只是一个“不败”。 “父汗,绝情绝义才会立于不败之地——是你教我的。” 朱烈这时才回转身来,用有点悲悯的眼神看着她的脸。隔着门廊,她的脸色是那样严酷,如冰似霜。 一直以来都没有转身,正是怕看到她这样的仪容,冷得连他也不寒而栗。 听到抓获萧雁翔的消息,他很奇怪自己并不是那么高兴。潜意识里,也许并不希望她这次会成功,不希望她真的为了追求胜利,一切在所不惜。如今看来,她是真的已经很病态了,接近丧心病狂。 那么,近年来,她在他面前所做的种种挑逗,也不过是征服的欲望在作祟,目的只是追求另一场胜利吧? 一向很自傲很自傲的他,虽然一直是警醒着的,但内心深处,总不免也奢望着她会有几分真心。现在看来,自己的魅力还是不够啊…… “为什么那样看着我?”他的眼神令她有点困惑。这样的自己,不正是他所需要的吗?可以和他并驾齐驱,共创不败的人生。可是为什么他看她的眼神会现出悲悯?在自己得到那样大的胜利之后,反而在他的眼里变得可怜了吗? 摇摇头,他的神色也恢复冷峻,“没什么。一夜未睡,你下去好好休息一下吧。” 他是没有资格去可怜她的,自己比之她来也好不了多少,同样是想要一个比较完美的理想人生,他连亲生女儿都可以一再牺牲,还把杀死女儿的凶手留在身边抚养长大,这又岂是正常的人做得出来的事情? 他是比她更病态的人,若怜悯她,就好比怜悯镜子里的自己。既然不想去改变,这样的自省又有什么用呢?他们两个,注定都是要一起沦入万劫不复的。 清葭把关了一半的门继续关上。 门里门外的两个人,在看不见彼此的时候,眼神都有点软弱地松懈下来。 不败的人生,会是一个真正没有遗憾的人生吗? 好似做了一场噩梦,醒过来,萧雁翔发现自己身陷囹圄。 雁羚,他好像见到雁羚死而复生。 自小便是美人胚子的雁羚,长大后的样子果然绝色倾城。 可她真的是雁羚吗?雁羚怎么会认贼作父反过来害自己的亲哥哥呢? 但她又确确实实说出了当年与他诀别时的话语,那是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的啊。 劫后余生的萧雁羚早已经不再是萧雁羚了——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她是萧雁羚,那么谁又是朱清葭呢? 噩梦!噩梦!一定是一场噩梦! 举起被沉重镣铐锁住的一只手,在大腿上狠狠掐了一把肉——啊疼! 是真的会疼,证明一切不是梦。 打量四周,这是一个单人的小囚室,不大,还算整洁,身下铺着干净的稻草,墙壁看上去很结实,而铁栏更是坚固。 铁栏外面有两个人在看守,穿的是汗王府家将的制服。那么这里该是汗王府的私人地牢吧? 没有窗,仿佛与世隔绝,看不见日升月落。唯壁上一排火炬长明,照得永如白昼。 看守偶尔会换班,按时提供饭和水,倒也不曾苛待。 也不知过了几天,这一日,他一觉醒来,听到轻叩牢门的声音。 “谁?”看守之一问。 “我!”一个女子的声音。 这个声音萧雁翔太熟了,忍不住激动地扶住了铁栏,半站起来。 “是大公主?小的这就给您开门。”另一个看守慌忙地跑到门边,用身上的钥匙在一个锁洞里转了几圈才打开了牢门。显见,这个牢门设计巧妙,居然是内外双锁。 进来一个盛装的女子。 纵然在飞来阁登台演出时已经浓装艳抹穿着华丽,但比起此时的一身宫装,飞来阁的绫罗绸缎简直堪称简陋了。 朱清葭这时足蹬一双金丝长靴,身披一件翠绿色却金光闪闪的袍子,此袍细细看来纯是用动物的羽毛织成,但不知是什么羽毛竟会发出如此耀目金光。一条浅碧色嵌古玉的阔腰带勒出一个纤致楚腰,胸前佩着足金项圈,悬挂了一对包金碧玉麒麟,头上是一顶装饰了孔雀翎和各种宝石珠串的黄金冠。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那原本细致动人的粉脸上画着淡绿色的眼影,一边的眼角颊上,数颗水钻沿着眼线围成了半月形,说不出的辉煌妖异。 进来之后,她以眼色向看守示意。 看守们恭谨地退了出去,把厚重的铁门自外面重新锁上。诺大的空间只剩下他们兄妹二人。 你终于来见我了,终于。萧雁翔轻叹一声,问:“你到底是谁?朱清葭?还是萧雁羚?” 被她的光芒所炫,他居然有点睁不开眼睛。 “我也不知道。”盛极高贵的女子幽幽开言,“我是萧雁羚的躯壳,却早已成了朱清葭的魂。” 要怎么跟他说清呢?往事不堪回首啊…… 八岁以前的一切她都记不清了,是自己逼着自己通通忘记的。 记忆中印象最深刻的自然是八岁的那一年、那一天。 那时的无双城还叫大堰集,满城的烽火与狼烟,杀气弥漫,哭声震天。 她身处在一片血腥与绝望里。 那一刻的深切悲痛,却是一生一世也不会忘记。 母亲已经死了,就在她的身边。当着女儿的面她用一把尖利的匕首猛扎自己的心脏,一刀进去,血浆喷涌。 被母亲的鲜血染红了身子的女孩手里也握着利刃,是母亲给的。 娘说:“羚儿,娘先去,你跟着来。萧家的孩子,是最勇敢的。” 说实话,那一刻女孩的心里倒真的一点也不害怕。 看着母亲临死的那一刻虽然痛苦,但死了之后脸色却极为安详。女孩想,死亡或许是可以消解一切苦难的东西吧? 于是,学着母亲的样子,她也高举了匕首,用尽全身的力气朝自己的心口刺去。 这时候,耳边仿佛听到马蹄声,奔得好急的马蹄声。 下一刻,握刀的手突然变得沉重起来,尚未反应过来,一股劲力已经卷起她的匕首飞到了半空。 她的目光顺着它一起高飞,看到原来是一条赤金软鞭将它卷住,鞭子的另一头紧握在马上骑士的手中。 马是青骢马,却比一般的马腿长,又高又大。 马上是一个披着战甲的血族骑士,银盔上一圈豹纹的皮毛,气势好雄壮。 这就是萧雁羚第一次见到朱烈的情景。 那时候的他还很年轻,脸上没有胡须,在一堆虬髯粗鲁的血族汉子中间显得颇为瞩目。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目光淡淡的、冷冷的。 雁羚原本的确并不害怕,可是一看到那双眼睛,心跳就莫名其妙地加剧起来。 但马背上并不只坐了他一个人而已,他的怀中还紧拥着一个小小女孩,跟雁羚差不多年纪,穿着木族百姓的布衣。 那个小女孩看人的目光跟他一模一样,都是那么高傲、那么冷冽。 此时的雁羚还并不知道这个人就是朱烈,是她城破家亡的大仇人,甚至,她还以为他是她的恩人。若不是他一鞭卷走了她的匕首,此刻的她早已随着母亲共赴黄泉了吧? 只听他向身后的随从挥挥手,命令了一句:“送她去仔虎营,好好调教!” 仔虎营是什么地方?雁羚昏昏然任由人挟起双臂,带她离开。 临走,她再看了朱烈一眼,他却已经不再看她,只望向怀里的女孩。他看那女孩的目光有一点温柔、一点欣赏,甚至还有几分宠爱。 自那一刻,萧雁羚就开始嫉妒朱清葭。 嫉妒她可以被一个英雄的骑士拥在怀抱,嫉妒她得到他的另眼相看,嫉妒她的优越,她的高傲。 而朱清葭明明没有她漂亮,也未必比她更加聪明。 她冷冷地一笑。 后来雁羚慢慢地知道,救命恩人,原来竟是最大的仇人。 也知道他怀里的女孩叫朱清葭,是他的女儿。当时之所以穿着木族百姓的服装是因为她扮做城里的小孩假装被朱烈挟持,骗得她善良的父亲萧钢开了城门。 她真恨,真恨!恨的却不是朱烈,而是朱清葭。同时也恨自己的父亲,为什么要那么善良?正是你的善良,让自己的家人落到什么样的境地—— 仔虎营的日子,生不如死。 和她在一起接受训练的都是孩子,最大的不过才十四岁,最小的比她还要小几个月。 在仔虎营,他们除了要接受格斗、骑射、暗杀、体力、耐力各方面武的训练,还要学习兵法、医药、化妆、琴棋书画等各类文的技能,三天两头还接受思想教育课,让人洗脑。稍有错失便挨打、挨饿、关黑房子……这些都还是小儿科,最怕的是教师们想出的各种千奇百怪的折磨人绝招,比如放老鼠咬、在饭菜里下毒药…… 朱清葭是他们的营长,从来所受的刑罚最少。谁都清楚,她是朱烈的女儿,自然得特殊优待。而且,她的成绩也确实很好。 可雁羚不服,憋着股劲要跟她比一比,自进仔虎营以来,她比谁都刻苦,终于,有了超越朱清葭的势头。 但是,一向都优越的清葭大公主,如何肯忍受别人的超越?她对她生了不满,联合老师和同学一起整治她,使她挨最多的打,受最多的罚。 朱清葭身份高贵,谁都想巴结她,不敢得罪她,连老师们也不例外。除了默默忍受,雁羚别无他法。 所有的课程中,雁羚最喜欢的是思想教育课,那是由朱烈亲自担纲授课的。 他跟他们讲述特务工作的意义、做一个优秀特务所必须具备的素质。 跟他们讲成者王、败者寇的道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跟他们讲要立于不败,则必须灭情绝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跟他们讲忠心的意义…… 只有在朱烈的课上或者由他从旁监听的时候,朱清葭极其安分,不会想办法捣鬼陷害她。朱烈为人倒是极其公正,对自己女儿也很严格。有朱烈在场的科目,雁羚表现得好常常受赏,而朱清葭却常常被责。有朱烈在场,雁羚便会竭尽全力地表现,哪怕下课后遭受朱清葭加倍的打击与报复。她天真地以为,只要自己什么都超过朱清葭,朱烈便会对她比所有人都好。 可后来她慢慢发现,不是这样的。 除非朱清葭背叛朱烈,成为朱烈的敌人,或者局势紧迫,唯独需要她来牺牲,要不然,无论朱烈怎么在他们面前赏罚分明,他心里最疼的也还是朱清葭。因为她是他的亲生女儿,他们之间有谁也代替不了的亲密联系。 那么她还有什么指望呢?在仔虎营拔尖,早晚会被朱清葭整死,就算毕业出头,成为最优秀的特工人才,在朱烈心目中的地位也还是不可能会胜过朱清葭的。 死并不可怕,失败却最可怕! 在仔虎营的两年,她得出这样一个认知。 假如让自己一辈子都败在朱清葭的手下,还不如死了干净。 但是,就算死,也一定要光明正大胜朱清葭一场。她若死了,也不能让朱清葭开开心心地活着。 终于,她等来了一个机会。 这一天,训练搏杀,朱清葭自以为在父汗那里受了个别指导而来,必定可以独占鳌头,指名道姓要与雁羚对决。她想趁机狠狠教训她一下。 雁羚声色不露地上场,与朱清葭一人握一把短刀。 朱清葭盛气凌人,最先出手,一招“月落西山”,直刺她腹部要害。 雁羚沉着拆招,只是防守。 朱清葭骄傲自大,以为她功夫不济才不敢还手,越打越得意,也越打越轻浮。 雁羚却瞅中她的一个破绽,飞速出刃,一招“夺珠式”刺她双目。 朱清葭一慌,仰头后退,雁羚却紧逼一步,刀尖下滑,虚晃一招后运尽全力往前一刺——正中心脏部位! 动作太快,旁观的人都还来不及看清楚,只见朱清葭突然脸色大变,双目暴张。 雁羚再往后一退,把刀子用力一拔,一根血柱“噗”地自清葭的心口飞了出来,朱清葭身子往前一扑,便一动也不动了。 雁羚站在一旁,只冷冷地举着手里早已变成红色的血刃。 大家战战兢兢地上前,把朱清葭翻了过来,看到她双眼未闭,探探她的鼻息,竟早已断了气。 当下,吓得一团乱,急急忙忙地把雁羚绑送了,交汗王府给朱烈亲自发落,同时把朱清葭的尸体也抱着送了回去。 此刻,十岁的萧雁羚一脸无畏,就如同两年前初见朱烈的那一刻一样。 她只是想:我终于胜了朱清葭了,死而无憾。 事后的发展出乎她的预料,朱烈居然饶恕了她。 他问她:如果这一次你可以侥幸不死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梦想? 又说:我害你父母惨死,而你也杀了我最心爱的女儿,就算扯平了。从现在开始,我赐给你一个高贵的姓氏——从此以后,你就叫朱清葭吧,跟着我,一起开创不败的人生。 她简直不敢相信就这样而已。这一刻,对朱烈原本就不是很深的恨意烟消云散,现在的她甚至充满了感激。是他一次次救她,换给她崭新的人生。 后来,她没有再回到仔虎营,而是以血族八大部落之狮部大公主和当今血族可汗之亲孙女的高贵身份回到了以前的家——节度使府,现在这里也已经变成血族狮部之主、十四皇子金沙汗王的府邸了。物是人非啊…… 真正的朱清葭,以萧雁羚的名义被厚葬入土。 算来,朱清葭是她此生所杀的第一个人——仔虎营的课程那时候还没有进行到实战杀人的阶段。 此生所杀的第一个人,却变成了她此后的新身份,或许自那时她便已身中魔咒。暗暗心惊地发现此后的自己变得越来越像朱清葭了,无论是眼神还是口气都如出一辙。自此以后,萧雁羚像被朱清葭魂魄附体,渐渐渐渐,全然丧失了本心。 唯一有所不同的是,在她梦想“不败”的人生中,最大的征服目标就是朱烈。 若是真正的朱清葭,大概不会想要征服自己的亲生父亲吧?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21章 ?21香烛消成泪 原来雁羚吃了这么多的苦,一切也是万不得以…… 萧雁翔在听完这些往事之后,心中的愤恨稍有平缓。 “雁羚啊,现在不一样了,哥哥已经回来了,哥哥会保护你。你也……你也回来吧,回到哥哥的身边来吧。” “回到你的身边?”异族盛装的萧雁羚冷冷讥笑,“回到你的身边你能带给我什么呢?名声还是地位?回到你的身边和你一起做阶下之囚吗?那我岂不是疯了?” “雁羚!”萧雁翔的心里面委屈极了。他怎么会成为阶下之囚?还不是拜她所赐? “回不来了,萧公子。”盛装女子的眼中流过一闪即逝的悲哀,很快又恢复冷漠,“你以后还是叫我朱清葭吧,我比较习惯这个名字。” 到现在她反而不肯再唤他一声哥哥了吗? “你非要到骗我的时候才肯认我吗?”萧雁翔悲哀地问,当初若不是她那样凄楚地叫一声哥哥,他本不会失手就擒。 “有一点要搞清楚。”萧雁羚神情更为冷冽,“我从来也没有认过你,当时只是一种手段而已,谁让你自己心软呢?”他跟父亲一样,都太心软,所以成不了大事。摇了摇头,她又道:“就这样吧,你好好待在这里,念在故交之情,我不会对你施用酷刑。识时务者为俊杰,你好好考虑,该招的就招,我会再来看你。” 故交之情?萧雁翔心血翻涌,一股甜腥的热气跃至喉头,强行压抑下去。这时又想起一件事,“那花姨——从小带你的花姨,确实是你杀的吗?没有骗我?”这件事情,当以为她是朱清葭的时候可以相信,可一旦知道她是雁羚,却怎么也不敢置信了。 “有什么必要骗你?”雁羚面无表情,“花姑死就死在她不够聪明。” “住口!”萧雁翔激愤得浑身颤抖,“那个可是花姨啊!是一手将你带大,对你比亲生女儿还亲的花姨啊!你竟然也下得了手?” “就算是亲生的哥哥我都可以下手,又何况是她?”萧雁羚冷笑着说话,丝毫不带感情,“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我管她是谁!” 这是雁羚吗?面前这个女人,数典忘祖、认贼作父、自甘堕落、为虎作伥、毒辣无情……这个女人不是他的妹妹,绝不是! 萧雁翔手掌紧捂在胸前,那原本强压的一口热血这时再也忍抑不住地呕了出来。原来,人真的可以被气得吐血的。 萧雁羚却仍然毫不动容,反而后退一步,“本公主言尽于此,萧公子你好自为知。告辞。” 这么多年,想她念她,为她悲伤为她痛,原本兄妹重逢该是多么欢快喜悦的事情……萧雁羚,早知这样我就把你当成死了,心里或许还好受一点…… 看着她绝情而去的背影,萧雁翔两颗热泪夺眶而出。 “姐姐,你去哪里了?” 地牢的入口在后园假山下面,萧雁羚一上到地面就碰到了急匆匆而来的朱清?。 “怎么了?”她有点心虚地问朱清?。 抓获萧雁翔的事情一直是瞒着清?的,就怕傻丫头为情所困,徒生枝节。 “姐,宾旭哥哥又来了,还带了一个人,你猜是谁?” “我又不是神仙,怎么猜得到。”萧雁羚淡淡地道。但是看到清?脸上暧昧的神情,心中却隐隐约约已经浮上了一个名字。 “是我未来的姐夫来啦!”永远都搞不清状况的清?一脸喜滋滋,“你快去看看,长得确实挺好,高高大大的。” “是吗?”雁羚心情倏然低落,忍不住刺她一句,“比你心里的那个人还长得好吗?” 清?的脸立刻红透,“姐!人家跟你说实话,你倒来捉弄我!” 雁羚轻轻拍她一下,“好,你不说我,我也不说你。皇太孙在哪里?我们一起去拜见吧。” 嘴上说得轻松,心中却早已浮上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个时候朱宾旭又到无双城来做什么?如果是为婚事替洪家来过大礼,不用带上新郎官一起吧,于礼不合呀。 姐妹俩一起到了正厅,一踏入门,便看到朱宾旭胖胖的身子居坐在客座的上首,而他下方坐了一个铁塔般高壮的年轻人,方脸,大眼睛,脸上生着胡髭,很有男儿气慨。洪寿云其实不过才十八岁,可生相威猛,二十岁的雁羚往他身边一站,娇嫩纤瘦,倒像小妹妹了。 “看看,多般配。”一看到雁羚进来,朱宾旭便斜着眼睛起哄。 别看洪寿云生得粗壮,此时倒显得颇为腼腆,回头看了心上人一眼,忙站起来,低眉顺目地行礼道:“御前五品龙禁尉洪寿云,见过二位公主。”边说,却忍不住又偷看了雁羚几眼。 “自家人,不需多礼。”却是朱烈在说话,也不看她。 雁羚脸色微沉,显示了心中的些许不快,带着清?一起次第落座,向朱宾旭开言道:“皇太孙这次又驾临无双城,不知有何公干呢?” “为兄这次过来倒实是公干,但这洪兄弟非闹着也要跟来,倒有以公谋私之嫌,哈哈!”朱宾旭明明看出来她的不快,却还是一再地撩拨。反正吃定了她不会为这种无伤大雅的小事与自己翻脸。 虽然心里不高兴,可雁羚确实也拿朱宾旭没有办法,人家年纪大了她足足一倍,身份又至为尊贵,不便就此得罪。努力把话题再引入正轨,“不知太孙到底做什么公干来的?清葭必当竭力效劳。”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难道清葭妹妹竟不知道?”见她问得仔细,不像做作,朱宾旭倒有点意外了,“我们是作为朝廷钦使提解钦犯来的啊。” 钦犯?雁羚吃惊地望向朱烈,这一次朱烈倒是迎着她的目光,冲她微微点头,“萧雁翔是潜入我国的奸细之首,事关重大,为父不能不上报朝廷。” 居然没有跟她商量一下。雁羚银牙咬住了下唇,克致着心底泛起的激动。 “听说这大钦犯还是清葭妹妹在飞来阁设计,一手擒获的。妹妹真是越来越能干了,咱们洪兄弟可真是好眼光。”朱宾旭借着称赞不住地揶揄着身边的洪寿云,令洪寿云更为坐立难安。可接下来朱宾旭转而又来了这样一句:“等以后妹妹嫁到了洪家,我小叔可就要痛失臂膀了。” 本意自是为了加倍地夸赞雁羚,突出她在汗王府多年的成绩与重要的地位,可一听此言,朱烈素来冷峻的面孔却忍不住稍稍变色,雁羚更是冷笑连连,“怎么会呢?我父汗天纵奇才,无人可出其右,清葭不在身边,反倒少了一个绊累罢了。” 朱宾旭这时才猛然醒悟,这父女两个之间从一开始神色便好像有异,难道又闹了矛盾?遭糕遭糕,向来最能察言观色的自己一路拿洪寿云取笑,得意忘形,竟然这时才注意到。忙思考要拿什么话来叉开,补救一下,却听到素来只当配角的清?突然冒出一句:“请问,那个什么钦犯是从飞来阁抓的吗?真姓萧吗?” 清?从来不懂政事,大人说话更不乱插嘴,可今日一听到飞来阁萧姓犯人的话,突然之间就敏感起来。因为这么多天来,她脑子里天天盘绕的就是那住在飞来阁的萧大哥,最最担心的也就是他会落到父汗和姐姐的手里。刚才听他们一说,与她脑子里日夜思想的事情吻合,不由得就忧心起来,鼓足了勇气问出了这一句。 朱烈眉头一蹙,扫了女儿一眼,雁羚也皱眉看了看她。 这两眼的威慑足令清?心惊地闭嘴,不敢再开言。但她竖起耳朵,预备仔细听清他们每一句话,以确定那名钦犯到底是否她心中的“萧大哥”。谁说爱会使人迟钝?朱清?爱上一个人之后就反而变得比以前聪明多了。 “既然要提钦犯就快点提去吧。”雁羚这时却这样说道,“免得放在府里面夜长梦多,大家都不安心。” “不忙,住个两三天再动身也不忙。”朱宾旭偏头问洪寿云,“小老弟,你说是不是?”论辈分,洪寿云倒还真是他的表弟。 后者尴尬地轻咳一声,偷眼只看着雁羚的脸色,道:“嗯,不忙。” 雁羚却在紧紧盯着朱烈,目光中有很浓的火药味。 很勉强地克制到了把客人都安置好,令清?也回去睡了。 雁羚跑到朱烈房里去敲门。 “谁啊?”却是姬妾在里面应声。 “我!”简洁而森然。 寂然片刻,才听朱烈道:“什么事明天再说吧,我睡下了。” “不行!”雁羚以前从来不妒忌他身边有姬妾陪侍,对那些女人也根本不放在眼里。可今天没来由的一阵悲愤,“今天我找你谈一次,从此以后再也不会相烦。”说到后来,声音居然婉转欲啼,“反正我都快嫁了……想让我再烦你也烦不到了。” 又过了好一会儿,终于有人出来开门,却是那个美姬,披着薄衫。里面,朱烈仅着中衣,散着头发,坐在床沿。 “你出去!”她脸色阴沉,向那女人呼喝。 美姬回头望望朱烈,见他没什么表示,便壮了胆子向雁羚道:“大公主,怎么说我也是你姨娘,不求您的尊重,好歹得有基本的礼貌吧。” “出、去!”雁羚更为森冷,手掌微抬,如若对方再多言嗦,就准备立毙掌下。 被她眼中蓦然而起的杀意所震慑,女人不由自主地后退两步,再回头看看朱烈,却听他道:“你走吧。” 虽不情愿,但美姬还是一刻不也敢多耽搁,很快消失不见。 雁羚进屋,将身后的门关上。 朱烈还是坐在床上,虽然眼神无奈,却仍气定神闲。 “你是怪我没跟你商量就把萧雁翔的事情上报朝廷吗?” 唇角轻扯,雁羚笑得凄然,“我都亲自把他擒到你的面前,你还是不相信我……” “我没有不相信你,只是萧雁翔身为外邦奸细,阴谋作乱,破坏我国安定,其身份之重要、罪行之严重,无法隐匿不报。” “说得好听,父汗,以前怎么没见你把什么朝廷律法放在眼里?你不是一向都说你的理想是构建一个独立的城堡,用自己的法则去维护管理,尽可能不受任何一方的辖约,就算遭遇到什么侵犯,也自力救济,必不寻求外援——以前那些外邦奸细你都是私下审理解决,为什么独独对萧雁翔另眼看待?还不是因为他……还不是因为他……”说到这里,语句突然哽阻——还不是因为他……是我的哥哥——可是,她早已在他的面前表示不会承认这个哥哥,不会承认萧雁羚的一切过往。但事实上,他和她,没有人会不把萧雁翔另眼相看。 “我不是不相信你。”朱烈站起身,走到她的身边,将一只手轻轻放在她的肩上,“不错,无双城是我一手构建的理想之城,但是,我经营这个堡垒比想象中艰辛得多。木族奸细一批一批地潜入,日夜筹划着要收复失地,而我们血族内部也已经有人开始觊觎这块新鲜的肥肉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你说的我都已明白。”清葭蓦然抬头,打断他,“我们无双城现是著名的商贸之都,财政收入自是不菲,而且,你我手中掌握着边关重兵,又兼号令狮部兵马……我原先只是自信,以我们的实力和智慧,无人胆敢妄动,可是……人家不妄动,并不表示人家心中无贪求之念,只要有了贪求之心,人家自会想方设法……其实今天看到皇太孙和洪寿云一起过来,我心里已经想明白很多事情。” 真不愧是他慧眼相识的英才,就算在心情极度恶劣不平的时候,她还是有理智把问题看出来。 朱烈向朝廷禀报萧雁翔的事,用的乃是投石问路之计。果然,朝廷派出了朱宾旭这么重要的人物亲来提解要犯,可见,自己的至亲朱氏皇族对他见疑也已不是一天两天,他们怕他有一天真的率着狮部和无双城的兵马叛离、或者暗藏谋朝篡位的祸心。而代表朝廷另一势力的洪寿云非得跟来,由表面上看是因陷情网而以公谋私,实际上应该也是奉了其父洪承塘之命探听虚实而来。 现在雁羚总算也真正明白为什么洪承塘会一力促成与无双城的联姻,他可能想拉拢朱烈的兵马一同起事,更进一步,他甚至想除掉他们父女入主无双城。他以为朱清葭嫁入了洪家,只要对洪寿云产生了感情,死心塌地,说不定便会为夫弃父——女人嘛,向来就是爱情至上的动物。就算她不肯背叛父亲,老狐狸也自有办法利用亲近的姻亲关系暗害了他们父女,到时候,朱烈膝下无子,朱清?又是个病秧子,随便找个借口就容易料理。洪寿云便可仿效朱烈当初,以内婿的身份继承狮部王位,退一步来讲,就算到时候无双城收归朝廷统辖,他们也白白赚取了一部的兵马,同时消灭了争天下的一方劲敌。 洪氏老狐狸狡狯深沉,朱氏这边却也未必不防,次此委以重任的朱宾旭虽然看上去痴肥懒惰性情随和,实际却是一个最精明善察的人。今天在厅堂之上,他一味地揶揄调笑洪寿云,未必是毫无用意的吧? 洪寿云究竟是初出茅庐的少年,又对朱清葭怀着仰慕之心,被他这么连番地取笑,倒真的感到了害羞,从此不便在汗王府内随处乱走,免得招人话柄;也不好随意与朱氏父女搭讪,生怕被清葭公主看轻,又怕引起未来岳父的反感……朱宾旭之工于心计,绝不输于任何人呢。 但是,虽然雁羚把这些利害关系都想得透彻,却还是不曾解决自己心中的症结,“你用萧雁翔来投石问路,我不怪你,但是你不跟我商量一下就上报,不是不相信我又是什么?” 朱烈轻轻地一笑,身着素色中衣的他,微带棕色的发披在肩上,此刻看上去素日的凌厉锐气竟似不再。失却了令人敬畏的气势的他,不过就似一个翩翩的中年文士,烛光映照之下,这一个淡淡的笑容令雁羚没来由地心中一动,竟而有点失神。而他的一只手还是轻搭在她的素肩上,不轻不重的力道,令她的脸莫名其妙地灼烫起来。 “清葭,”他轻轻地笑着,笑容虽淡,却是温柔的,“我是相信你的,你能大义灭亲把萧雁翔擒来我的面前,我还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你?但是……” 但是?雁羚收回游离的神思,“但是”后面应该不会有什么好话吧?看他笑意温柔,谁知隐藏在黑暗之中的眼睛里又存着什么样的神色呢?房里的烛火太暗,照不见每个人的心底。有时候,甚至她自己都不明白自己内心到底追求着的是什么东西。 “但是啊——”朱烈的语音拖得很长,故意催人心急的样子,“清葭,相信一个人并不等于不防她。” 雁羚的脸色迅速地沉鸷下来。 “你的野心,留着去对付洪氏吧,那里才是更为广阔的战场。”朱烈还是那样淡淡的语气,收回了放置在她肩上的手掌,“这也是在你出嫁之前父汗教你的最后一堂课——不论你怎么相信一个人,也一定要留下最后一手。” “我、明、白、了。” 黑暗之中,雁羚转过身来,当灯烛爆了一个火花淌下一滴清蜡的时候,打开了房门的雁羚,在月光的照耀下,脸上赫然也落下了一滴剔透的泪。 她已经很久很久都不曾流泪,就算在此生最艰难的时刻,无数次面对死亡的时候,也不曾像此刻这么的脆弱。 “姐姐!” 回到自己的小楼前,刚站定,便听到假山后的阴暗处有人在轻轻地喊。 那怯怯软软的声音,不是清?是谁?这么晚了,她居然并未去睡,等在这里又是做什么? “我可以跟你说会儿话吗?”走到月光明亮处,清?的小小脸蛋上充满了哀恳,那种神情,无论是谁都会心生怜惜。 轻轻叹息,雁羚已经隐约猜到她想跟她谈些什么了,“进来吧。” 进得房间,雁羚简单地拿了支蜡烛点燃,坐到桌边。 回头看一眼清?,却见她突然上前一步,“扑通”一声便朝着她端端正正跪了下去。 姐妹之间从未行过如此大礼,雁羚一时不适应,条件反射地站起来,“你这是干什么?” “妹妹有个不情之请,求姐姐成全!”清?语带呜咽,跪行几步,直抱住了雁羚的双腿,头抵在她的膝盖上。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你……你先起来!”迟疑只在一瞬间,雁羚右手一捞便抄到她的腋下,轻轻一提,毫无武功底子的清?根本拗不过她,一下子便被提起了身子。 “姐……” “别说了,你要说的我都知道。”雁羚叹息一声,“没错,我们所说的钦犯就是那夜的刺客……可是清?,为了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你堂堂狮部公主之尊,如此卑躬屈膝,值得吗?” 清?一愕,姐姐到底是姐姐,一语中的,一下子便猜到了她的心事。 既然说开了,也不怕丢人现眼,“姐,虽说是萍水相逢,我连他的名字也知道得不清楚,但是……相见是缘,有时候,只一眼,就注定了一生。” 只是一眼,在穿衣铜镜的反光之下,他们彼此凝望…… 只一眼,便注定了一生——雁羚却想起了八岁那年的一抬眸,那高头大马上鲜衣亮甲的冷面骑士…… 不胜唏嘘,“傻妹妹,难道你还指望着你们之间会有什么结果?那个人……他恨你父汗可恨得入骨呢。” “我从来也不敢期待会有结果,但自我知道他对我也是一样的心意之后,便已经在心中下定了一个决心,只要这一天来临、他落到了父汗的手里,我必定不惜一切也要保他周全。” 不惜一切?雁羚冷笑着摇摇头,像朱烈这样冷血冷心的人,从来也不相信任何人,居然生出一个如此幼稚的女儿,人家不过说了几句好听的话,她就可以为他不惜一切了,“清?,你怎么知道他跟你是一样的心意?也许他不过见你好骗,就随意说了两句谎话哄哄你,可你偏偏当真了。” “就算他是骗我,那也是花了心思的。而我喜欢他,却是我自己的命,怨不得别人。”清?神色凄楚,眼神却无比坚定,“就算他一点也没把我放在心上,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死而不管。他若活着,即使和我永不相见,我也不难过,但他若死了……我、我也就活不了了。” 雁羚望着清?的眼神变得困惑,以她自己素来唯我独尊的价值观,根本就无法理解清?那种充满自我牺牲的感情,第一次发现自己变笨了,“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我都听糊涂了。” 清?微微地苦笑,解释道:“他若活着,即使和我永不相见,但我知道他在这世界的某一个地方活得很好、很快乐,我也就会觉得很好、很快乐;可是,如果他死了,这个世界就没有让我牵挂的人,我的心也就跟着死了,而且,我会日日夜夜为他伤心、为他难过,这样下去……我也活不了多久。” 以他的快乐为快乐,他的存在,便是你的快乐……雁羚有点懂得了。清?,你怎么可能是朱烈的女儿呢? 从小到大,雁羚从来没看到过这样无私的人,喜欢,却不是为了得到,爱,却不是为了占有,奉献,也不抱任何目的。但是,同生共死的感情她却应该也是看到过的——十二年前大堰集的灭城之劫中,父亲战死,母亲跟着便自戕……原先她一直不曾理解,以为母亲当时的烈举纯粹只是民族气节问题,现在才突然醒觉,母亲的绝望是在听到父亲的死讯之时而生的,她的确是个颇有气节的女子,却也是一个至为深情的女子,所以她带着女儿一起自尽,是与大堰集共存亡,也是与丈夫共存亡,但同时,她也不忘为萧家保留了一脉香烟。 哥哥,娘说你是咱们家唯一的男孩子,你能逃出去就是保全了我们家的一脉香烟……雁羚想起了当年自己的鹦鹉学舌。那一天的惨烈情景,每一个细节她都记得那么深刻,如果可以遗忘,真的不愿意再记得。 正是因为记得,才有铭心刻骨的恐惧,才那么那么害怕失败——当年,他们都是失败者的家人,才会遭遇如此的万劫不复。 当年母亲一力保全的哥哥,如今果然如约回来报仇了,可是为了自己的不败之梦,她居然要亲手将他推回地狱之门……反倒是仇人的女儿,跪在她的面前,哀哀地流着泪为他乞一条生路……这是什么样的阴差阳错啊? 为什么自己不惜一切也要将亲哥哥置于死地呢?就为了在朱烈面前证明自己永远也不会输,证明自己是最强的、远比真正的朱清葭更有本事,证明自己可以比他更为绝情冷血吗?证明来证明去,似乎每一件事都是为朱烈而做,根本不是为了自己。 可是,他怎么说? 清葭,相信一个人并不等于不防她。 不论你怎么相信一个人,也一定要留下最后一手。 那一刻,为什么自己会想要流眼泪? “清?,”她望着眼前这个做了她十二年妹妹的女子,这个女子,她之所以真心疼她,是因为她是朱烈在这世上唯一的骨血,她的眉目神色,有五分与朱烈极其相似,“我问你,如果我答应放萧雁翔走,但萧雁翔非要带着你一起,你会不会随他而去?” “当然会。”清?几乎毫不犹豫。 这个答案倒令她意外,“为什么?你不是说只要他快乐,不见面也无所谓吗?” “那是最坏的打算,我……我也怕他当初是骗我,不会真的喜欢我——但如果他主动要带着我走,我当然是求之不得。” “可是你若跟他一走,从此以后,和你的父汗、和我,甚至和你的国家民族都形成了对立,你……有没有考虑清楚?” “管不了那么多,现下我心里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和萧大哥在一起,怕只怕他不愿意,只要他点头,我哪怕跟全世界作对也一定要和他在一起,他站在哪一边,我也就站在哪一边。”说到这里,清?斗志昂扬,满面闪光,再不复娇楚可人的模样。 这一刻,雁羚才终于确信她真是朱烈的女儿无疑。他们三个人,朱烈是为了理想之城而绝情绝义,她是为了不败之梦而绝情绝义,而清?,她可以为所爱的男人而绝情绝义。清?的身上,原来也有一颗坚硬的心呐!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22章 ?22雁飞残月天 朱宾旭和洪寿云在汗王府住下已经第三天了。 两个人虽非同路,却都很有默契地不急着提人上路,气定神闲地在汗王府里蹲踞。 朱宾旭自小与朱烈一同长大,也算两小无猜,心中对这个同龄的小叔向来了解而敬重,他自己本身对他是毫无疑心的。此番奉命而来侦察打探,心中怀了些许愧疚,是以只装作借着公事前来游玩,对公事倒没有多大兴趣的样子。 洪寿云看到朱宾旭如此,自己更加不可表现得多一本正经的模样。他对大公主朱清葭情根深种,生怕有一点行差踏错便被她扣了印象分。 这天,朱宾旭约同朱烈一起去郊外射猎,本想叫上洪寿云与朱清葭的,可是清?突然说病了,清葭便也不去了,一边说着,一边向洪寿云暗使眼色。 洪寿云会意,既惊且喜,忙也找借口推说不去。 “不知道搞什么鬼。”朱宾旭笑说着,“那你们就都留守着,等我们打回野味来给大家尝鲜。” 朱烈一早也看到了雁羚对洪寿云所使的那个眼色,心想:这个狡猾的小东西,前天经我那么一提点,这么快就已经行动了?以她的本事,要把洪寿云这毛头小子搞得神魂颠倒又岂是什么难事?洪承塘啊洪承塘,你是老谋深算,但你的儿子似乎并未得到真传,想用他来降服我女儿?嘿嘿,简直是羊入虎口而不自知。清葭,你终于把你的才智与野心用到了更为适合你的地方了。 想是这么想,但心里面却没有什么得意的感觉,反而有点酸酸的。 甩甩头,一勒马缰,马儿便撒腿跑了起来。 “哎,小叔!等等我!”朱宾旭急急地也夹着马肚跟上,别看他身材巨胖,动作倒还灵巧。 仆从们都纵骑跟上,大门口便只剩下雁羚和洪寿云。雁羚今天穿了一身葱黄色的丝缎长裙,外罩一件石青色刻丝灰鼠毛小背心,特别惹眼。 “大公主。”洪寿云腼腆地唤她一声,“不如……嗯,不如我们也出去走走?”来无双城这些日子,他都还没有机会逛逛这繁华市集。 “好啊。”雁羚欣然应允,“但是我们下午再去,现在我得去看看我的妹妹,然后再去地牢巡视一下,这么一来二去的也就到了午膳时间了,我们用过了饭再出去,好不好?” 语音绵软,呵气如兰,洪寿云望着她樱唇的一开一合,简直都快醉了,昏昏然地点点头,“你说怎样就怎样,我全依着你。” 雁羚嫣然一笑,道:“傻瓜,来吧,陪我看看妹妹去。” 一听她居然要他陪着,言语间又显得极为亲密,简直像在打情骂俏了,洪寿云心中乐翻了天,忙不迭地跟了上去。心想:前几次见面,她那样冷心冷面,原来都是装的,现在周围没有人,就立刻显出真心实意来了。父亲还说朱清葭心高气傲又才智非凡,虽说现下已经答应了求婚,但还需要他多用点心思才能掳获芳心——根本不需要!人家原来早也对他芳心暗许了。 雁羚带着洪寿云一直走到了清?的房门口,看到那里守着一个丫环,便问:“二公主怎么样了?” “禀大公主,刚刚吃了药,睡下了。” 雁羚点点头,“既然这样,就不进去了。”回身便退下来,她一边向紧随在后的洪寿云道:“我们去一趟地牢吧,没事的话待会儿就可以上街去,午饭我请你去全城最大的酒楼飞来阁吃,好不好?” “好!”洪寿云用力点点头,跟得她更为紧贴了。 雁羚也不见怪,看似无意实则有意地把身上的丝缎裙摆甩开,时时跟他的衣袂相粘,又很快分开,撩得他心中火烧火燎。 地牢入口在后园假山后,不仔细根本不会注意。 洪寿云还从未来过,看到雁羚按下机关,地上一块青石板凹陷了下去,现出一排向下的阶梯来。 雁羚突然回身牵住了他的手,“小心,下面有点暗。” 滑腻绵软的掌心贴着他的掌,洪寿云心怦怦跳个不住。 一进入地下,果然阴暗,也很空静,每下一步都有回声。 漆黑无人,寂静无声,洪寿云突然再也按捺不住,轻轻把雁羚的手一扯,雁羚脚下顿了一顿,顷刻便跌入了他宽阔的怀抱中。 洪寿云低下头,在黑暗中寻找着她花瓣一样的嘴唇。 雁羚半推半就地挣扎着,“别这样,洪公子,下面是有人的!” 洪寿云此时哪里还管得了那么多,只想借着黑暗一亲芳泽,谁让她先来挑逗,“大公主,”他轻喘着,“反正早晚……早晚你都是我的人……我真的好喜欢你……自去年秋猎……第一次看到你……” 突然,他的言语停顿,整个人也呆定在那里。 原来,趁着混乱,雁羚的手在他的身上抚过,已飞快点住他背心、胸口、腰肋和双肩的五大要穴。 “大公主,你……” 雁羚伸指,再在他左颊的“颊车穴”上一点,立刻,他连话也说不出来。 脸上露出奸邪的笑,雁羚樱唇凑上他的耳朵,柔软地道:“乖乖在这里站一会儿,待会儿我便来找你,好不好?” 牢门轻响,看守飞跑去开门,恭恭敬敬迎接进来的人。 萧雁翔抬头,看到来人,眼中光芒一闪,随即又湮灭无痕。 相见争如不见,萧雁羚早已经不是萧雁羚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那个珠光宝气、高高在上的女子,是朱清葭。 这一次,她并没有屏退看守便走到了牢栏之前。 “你又来做什么?”萧雁翔冷冷地看着她,“刑讯逼供吗?告诉你,无论你们用什么方法我都不会说什么。如果你还念在‘故人之情’,就一刀杀了我,给我个痛快了结。” “作为一个失败者,想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雁羚冷冷地一笑,又道:“今天我来是念在故人之情特意告知一声,作为潜入我国境的外邦奸细,你将被视为朝廷钦犯押解去都城紫京,不日便要动身。” “什么你的国境?”萧雁翔心中激愤,大声道,“大堰集到底是谁的地方?而你的身上流的又是什么样的血液?萧雁羚,别以为披上了一身光鲜的皮毛衣裳就真的变成血族人了。” 这席话说出来,旁边的两个看守面面相觑,都显得有点吃惊,但又未必全然明白他的话中之意。 雁羚面色一沉,目露杀机,突然回身,袖中红绫飞出,银枪一扫,前后不超过两秒,两个看守的咽喉上便各自多了一道入肉七八分深的血痕,倒地抽搐几下,便断了气息。 “你!你干什么?”萧雁翔惊得呆住,连话也几乎说不清楚。 “谁让你乱嚷嚷,他们知道了秘密,就必须得死。”对雁羚来说,杀人灭口好像是天经地义。 虽然死的是血族人,但她这种随兴杀人的作风着实令他不敢苟同,“你!你真的疯了!你不正常!” “是啊,我是不正常,千方百计地抓你来,现在又千方百计地救你出去,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的自己才算是正常。” 雁羚轻轻咕哝着,低头去看守的身上摸索铁栏的钥匙。 萧雁翔呆呆盯着她的动作,又听到她的话语,更为惊异,“你说什么?你……是来救我的?” 雁羚找到钥匙,过来往锁孔里一插,“咔嗒!”门开了。 “少废话,快出来吧!” 将信将疑地,萧雁翔走出来,雁羚又分别把他的手脚镣铐都打开了。 “雁羚,你……”搞不懂了,萧雁翔伸手拉住她的衣袖。 “别拉拉扯扯的,还没完事呢。” 雁羚却是满脸不耐烦,一点也不需要他的感激,“跟我来。” 跟着她出了牢门走入外面的地道,萧雁翔马上便看到地道里一个高大的人影挡住了去路。 雁羚努努嘴,“你过去把他抱到牢里,然后换上他身上的衣帽。” 萧雁翔渐渐相信她果真是在花心思救他,当下也不多言,依着她的话做,很快就换了洪寿云的衣冠出来。 萧雁翔身高和洪寿云倒是差不了多少,但体型上瘦了一些,衣服穿在身上有点空,不细看倒也不会注意。他在这牢里已经关了十来天,未修边幅,脸上长满胡碴,猛一看倒也和洪寿云有几分相像,而且,血族贵族男子的帽子两旁通常有一把毛绒垂下来遮在耳边,只消往前拨一拨挡住半边脸颊,人家就更不易瞧出来了。 一切弄妥,雁羚道:“待会儿出去,你只管跟在我的身后,把头低下来,什么话也别说,知道吗?” 萧雁翔点点头,“一切都听你的,你说怎样便怎样。” 雁羚一怔,突然笑了起来,“这下好了,连说话口气都和那个姓洪的一模一样,倒没找错人让你扮。” 萧雁翔不明所以,但见她笑便也跟着笑起来。心里真的很高兴啊——雁羚,你是不是想通了,决定回到我的身边来? 雁羚却突然收住了笑容,“走吧。” 这个妹妹,还真像是天上的云一样,说变就变呢。萧雁翔也不敢迟疑,紧紧跟在她的后面。 雁羚带着萧雁翔,一出地道,目不斜视,直往大门口走。一路上有仆人向他们打招呼也不理。 只因雁羚在王府中平素一向孤傲怪僻,也没有人怀疑。至于那个洪公子,适才进地牢之前大家便看到他一直紧紧粘在大公主的身边,跟东跟西,也就更没人觉得有异。 到了大门口,却见本该卧病的二公主朱清?手牵两匹快马已等在那里,看到他们出来,原本紧张的小脸倏地舒展开来。 雁羚带着萧雁翔飞快上前,一人牵住了一根马缰,向门房道:“我带着二公主去寺庙里进香祈福,由洪公子护送,知道了吗?” “小人知道!”门房慌忙应道,一边急急地把大门放开。 平日里,大公主说话跟王爷是一样管用的,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下人怎敢怀疑?何况,大家瞧得明明白白,出门去的确是府中两个公主,另一个是新来的客人,听说也不是外人,是未来的大附马爷。 雁羚挥手示意萧雁翔先走,自己伸手把清?扶上了马,然后又翻身坐在她的身后,姐妹俩共乘一骑,挥鞭跃马,很快便消失在这条街道之上。 就这样,萧雁翔跟着姐妹俩策马快奔。 雁羚没有带着他往离木族边境最近的南方跑,而是朝东走。 整整跑了一个时辰,到达一个海滨。 这里叫“是岸海”,海滩寂静,浅滩处停泊着一艘小艇,艇身狭细,两头尖尖,黑色的皮篷,白色的轻帆。 艇上守候着一个船家,看到马来,忙站起相迎。 “小姐!”唤的是雁羚。 雁羚翻身下马,萧雁翔也跟着下来,清?却是第一次骑马,尴尬地坐在上面下不来。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雁羚向萧雁翔道:“麻烦你,把我妹妹抱下来。” 萧雁翔回头看向清?,清?的眼光早就落在了他的身上,小脸红红的,含羞带盼。 想起她对自己的那一份纯真情意,萧雁翔心头蓦地一动。走过去,一手托住她的腰肢,一手揽住她的双腿,一使力,便将她抱了下来。 清?的脸紧靠在他充满男性气息的胸膛之上,这一瞬,觉得真是幸福极了。 雁羚正与那个船家窃窃私语,说到最后,自怀里掏出一张银票塞了过去,“上次已付了定金,这是尾款。你替本小姐把事情办好,日后有好买卖一定还挑你做。” 船家接过银票,仔细看清上面的数目,眉开眼笑,“是,是,小姐,包在小人身上,小人一定把两位客人安全送到岸上。” 雁羚点点头,回身,走到萧雁翔和清?身边,这时清?已经被放了下来,却只是站在一旁,红着脸,低着头,绞弄着脖子里戴的一块玉上垂落的黄丝穗子。 “萧公子,”雁羚抬头望向萧雁翔,“这是我妹妹清?,你想必早已认识了吧?” 听她在这时还是叫他“萧公子”,萧雁翔一怔,回头望望清?,便应道:“是,我们有过数面之缘。” “既然到了这一步,有些话我也不拐弯抹角了。”雁羚拉过清?的手,“我妹妹她自第一次与你相见就情根深种,无可挽回,今天,就让她跟了你去吧!” 萧雁翔听到这些话意外之至,又惊又窘,不知所措,“这个……这个……” 清?头垂得更低,连看也不敢看他一眼,恨不得埋入沙里去。 “清?!”雁羚不满地唤她一声,“当初你在我的面前是怎么义无反顾来着?到现在却又这样,你到底真不真心要跟他去?” 清?一急,把头抬起来,“我……我当然真心是要去的……”飞快地看了萧雁翔一眼,又道,“只怕人家嫌弃,不愿带着我这么陋质的女子……” “你堂堂血族可汗的孙女、狮部的公主,又有哪里配不上这个无名小子?”雁羚白她一眼,兀自把她的手放入萧雁翔的掌中,“今天我说了算,萧雁翔,从此以后,你就带着清?,无论富贵贫穷生老病死都永远要和她在一起,不离不弃。” 萧雁翔虽然尚未自惊愕中回神,但听到刚才清?那一句“我当然真心是要去”的话,只觉得心里面倏然涨满了感动,没想到这女子会对自己这么痴心,不顾一切地以身相许,而自己以前却虚情假义地利用过她,实在无地自容。此刻她的手在自己掌中,忍不住便紧紧地握了起来。 清?见他握住了自己的手,克制不住地欣然而笑,却同时也落下了激动的泪水,“萧大哥,你放心,我此番跟着你去,心里便只有你一个人,就算你以后还是恨我父汗、要杀他……我、我虽然绝对不会帮你,但也绝对不会怪你。” 这几句话更是情至意切,令萧雁翔无法不再动容,“好!”更紧地握住她的柔荑,“走!我们一起走!从此以后,不论顺境逆境、得意失意,我萧雁翔都绝对不会抛下你朱清?。” 雁羚冷眼旁观,虽竭力不动声色,但内心也颇难以平静。她轻咳一声,“好了,甜言蜜语有的是时候说。该动身了。” 她拉着二人往小艇上走去,“艇上已经准备了足够的食物,船家是我以普通富家小姐的身份在渔市出高价找来的,人倒也老实。我交待他入了海不往南,而是往东,在羽族百鸟国的金乌郡上岸,然后你们再辗转回千叶国吧。”这么安排当然是有用意的,如若朱烈发现犯人不见,必然会派人往各个通往千叶的要道拦截,说不定还会派海船去追,但他应该只会往南追,而想不到他们会先去东方之国百鸟。 这么说着,已经到了船边,雁羚把他们两人一推,“好了,你们走吧。” 萧雁翔原本一直以为雁羚是迷途知返、回头是岸,救他便会跟着他一起走。但适才听她话中之意,似乎她不准备跟他们一起走,现在见她推他们上船,心下一急,反手握住她的手腕,“怎么你不跟我们一起走吗?” 雁羚任他紧握,兀自命令船家,“开船!” “为什么?”他实在不知道她到底有什么打算,“你这么放走了我,朱烈那个人心狠手辣,会放过你吗?难道你要回去送死?” “送不送死不关你的事,我只把妹妹托付给你,你照顾好她就可以了。”雁羚这时才开始挣扎,“萧公子,请你放手。”言语虽是极尽冷漠,眼睛里却已经有点湿润了。 对毫无血缘的朱清?一口一个“妹妹”,对骨肉至亲的自己却称作“萧公子”,既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他,却又这样冷淡疏离,到底是为了什么? 船家起锚,船已在开动了。 “不许开船!”萧雁翔向船家喝吼。 船家不知所措,眼睛看向雁羚。 “别理他,”雁羚道,“是谁付你工钱便听谁的,我让你开船,快点开!”随后,她迅然一掌攻向紧抓她不放的萧雁翔前胸,“你放手!” 萧雁翔不闪不避,生生承受。身子震了一震,嘴角渗出一条细细血线,但还是紧紧握住她不肯放手,“你……跟我一起走!”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清?在旁边看着,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难道萧大哥对姐姐也……她可从来也没想过让姐姐跟他们一起走,父汗虽然行事的确狠辣绝情,但姐姐是他的亲生女儿,这次的祸虽然闯得够大,也不至于要她性命吧?萧大哥说她回去是送死,未免太过夸张。但是……既然萧大哥这么希望姐姐跟着他们,还不惜受她一掌,她也就该帮着劝劝,免得他再挨打,“姐,不如……你就跟着我们走好了……” 船已在行,雁羚小跑几步跟上,半截小腿全浸在了水里,气急败坏地,她猛然低头,狠狠朝着萧雁翔的手咬了下去。 这一次,萧雁翔终于吃痛放手,胆战心寒:雁羚,你真的执迷不悟了吗? 可是,在咬过之后,雁羚抬起了头,眼里居然弥漫了泪水。 “我不能走……”语气突然无比地软弱哀凄。 萧雁翔怔住,兄妹连心,此时他感受到她心中的无限伤痛与无奈。 “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九泉之下的父亲和母亲……” 船在渐渐开远,雁羚的声音却还是清清楚楚地传到他的耳中。 “我早已爱上不该爱的人……注定万劫不复……这是我的命……对不起……哥哥……” 她终于又再这样唤他。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蹲在船头的萧雁翔这一刻泪眼迷离,眼看着美丽如凌波仙子般的妹妹站在水波中渐渐离他越来越遥远。 真的不可挽回吗?雁羚啊雁羚,你为什么总是要令我这么伤心,这么这么的伤心…… 天色已黄昏,残月,在东方升起。 是岸海,却并没有令萧雁羚回头是岸。 爱上不该爱的人,我早已上不了岸…… 黑夜笼罩的汗王府却是前所未有的寂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连一盏灯也没有…… 这其实是极不正常的吧? 黑暗里,雁羚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朱烈的身后。 而朱烈似乎早已心知,只淡淡道:“你回来了?” 山雨欲来风满楼,他的脸色阴晦,将爆发前所未有的狂怒吧? 雁羚一言不发,突然,疾步上前拥抱住他的颈项,踮脚紧紧吻住了他的嘴唇。 那样深深深深地亲吻,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恨不得把他吃到自己的嘴里咬碎。 如果不是昨夜与清?的深谈,被她一向小看的傻丫头一语惊醒,她永远也不会发现自己竟是如此如此深爱这个男人。自八岁那年相视的第一眼起,便注定她一生都苟延残喘在他的阴影里。费尽心机都只是为了他,连所谓不败的梦想也只是鼓励自己去征服他的一个借口罢了。 可是,这样完全失去了自己的爱恋却换不到任何的结果。就算变得跟他一模一样的绝情灭性,也换不得他的倾心相待——或许,正是因为彼此之间太过相像,才逼得他不得不对她时时设防?这个连亲生女儿的生死都可以惘顾的男人生来便是铁石心肠,在此生唯一一场真正想赢的战役里,她已经一败涂地。 绝望,说不出来的绝望,她的吻,混合着泪与鲜血。一寸伤心一寸灰。 从头到尾都是错,一直都不曾发现自己内心深处真正追求的是什么,以至铸成无可挽回的大错。现在弥补还来得及吗?至少当看到哥哥对清?妹妹发出永不抛弃的诺言之时,自己的心里是多么的感动与欣慰。 微笑,她终于轻轻放开了朱烈。 满嘴的腥咸,她缓缓地后仰。 在她的腹部,赫然已深深插入了一柄利器——曾经沾染了多少的血腥的银枪头,如今,也终于让它尝到主人的鲜血。 “雁羚!”朱烈吃惊动容地急唤,伸手将她的身子托住。这一刻,唤出的竟然不是清葭,而是雁羚。 靠在他的怀里,她的脸上还是保持着微笑,安详而柔和,“我闯的祸,我自己负责。就用这一死,来向朝廷派来的那两位钦使交待吧……” “为什么?”朱烈叹息着,“你最终还是选择背叛了我。” “如果你认为这是背叛,那就是吧……”没有辩驳,她喟叹着,“反正已经到了这一步……什么我都用自己的命来抵偿了……”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连痛也渐渐麻木,只是觉得很累很累,倦意由心而生。 成者王,败者寇。但是,败也有败的尊严,我不会向你乞求什么解释什么。朱烈,也许我注定一辈子都不能得到你的心……那么,宁愿被你憎恨地记住——恨,有时反而比爱更长久。 气息渐渐微弱,这一刻,一切都没有办法挽回。她会走得很从容,像母亲一样的从容。死亡,是可以消解一切苦难的,包括失败。 往事一幕幕在心底回放,朱烈俯下头,将嘴巴贴在她的耳边,问一个与多年前一模一样的问题:“萧雁羚,告诉我,如果这一次你仍可以侥幸不死,还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梦想?” 雁羚突然睁大眼睛,“心!我要……得到你的心!” 这一句话,用尽了全身最后的一点力气,她的头往后一仰,眼睛便缓缓地瞌上。 “好,”他把她抱得更紧一些,“我答应!一定会让你实现的。” 他的脸紧紧贴上怀中女子的脸庞,而她再也没有了动静,呼吸已经停止。 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到他说的话?他坚信她是听到的,若不然,她的遗容怎会如此的安详? 小东西,你一世聪明,这最后一刻却为什么如此的傻? 我说过我不会不防你,又怎么会让你那么容易就送走清?和萧雁翔?既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送走了他们,就表示我的心也早已不再如以前般冷硬如铁。我早已……为你而动了情。 一切皆是注定!当你还是个小小女孩之时,自第一眼看到便觉得欣赏,后来,连杀女之恨都可以原谅…… 其实这一次也仍愿意继续放你一马……可是,我想不到你会回来。 就在刚才那一刻,就在你冲过来吻着我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了你的爱是那样澎湃而深沉、那样无可奈何欲罢不能、那样奋不顾身不惜一切…… 傻丫头,那一刻我没有推开你你就应该明白——堪称无情的我,早已跟你拥有同样激烈的感情。 可是你就这样一意孤行地离开——从头到尾只是你在说,为什么不听我说两句?雁羚啊,那么主观那么强势的雁羚,到这一刻你还是这么害怕认输吗?宁死也不愿意面对自己的失败? 如果你肯放下身段听我说两句就会知道——你赢了,你一直是赢的!我的心,早已被你得到。 雁羚啊……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狠心绝情地离我而去,在尘世上留下一个孤独的我? 今夜的月光,如此萧瑟。曾经不可一世的金沙汗王,轰然苍老。 结尾篇绝迹红尘里 烈焰雄雄。 三年之后,萧雁翔卷土重来,气势已非同以往,心计也今非昔比。 对雁羚的爱有多深,对朱烈的恨就有多深。 永远也忘不了最后一次看到雁羚,她站在水中孤芳自赏形影相吊的凄美模样。那一刻,我最爱的妹妹,如一朵遗世独立的水仙花。 朱烈,虽然有一个事实我一直不愿承认,但它是事实——你知道雁羚有多么爱你吗?你怎么可以下得了手杀她? 当年萧雁翔带着清?刚回到千叶没多久,就听到从艳炽传来的消息——金沙汗王长女朱清葭因病暴毙。 他几乎要疯掉!雁羚啊,是哥哥害了你,如果你不冒险放我走,便不会遭到毒手,魂归离恨——他当然坚信雁羚是死在朱烈之手。金沙汗王朱烈是全天下有名的心狠手辣之辈,素来绝情绝义。 从那一刻,萧雁翔便一心为攻打大堰集而积极筹备,终于在三年后的今天,与城内特工里应外合,由萧雁翔亲自担任先锋,攻破了朱烈的防守,杀入城中。 同十五年前那一战极其相像,满城烽火狼烟,杀气弥漫,哭声震天。 一将功成万古枯。萧雁翔如今也可以心硬如铁。 带着兵马,直奔金沙汗王府。 又见朱烈。 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并没有变多少,就算已成败寇,他居然还是那么高傲冷冽,气势凌人的样子。好像还刻意修饰过了,衣冠整洁,一尘不染。 坐在早已空无一人的厅堂正中,房门大开,外面已经围满了敌人的骑兵,他却只慢吞吞地烫着一壶烧酒。 “朱烈!”萧雁翔在领头的马上,恨声唤他。 他缓缓地抬起眼睛,淡淡瞥他一眼,“哦,是你啊。在你们木族,拜见岳父大人就是用这样的礼仪吗?” 岳父大人?萧雁翔一滞。是的,听来荒谬,却是事实,他这么恨面前这个人,却偏偏娶下他的女儿。清?早在三年前已成为他的妻子,一年前,他们刚生了一个儿子,如今又正怀着第二个孩子…… “过来,”朱烈兀自在面前倒了两杯酒,“我们翁婿之间,其实从来也没好好见过一面,不如喝上一杯?再跟我讲讲女儿和外孙的事情。” 此刻的情景突然令他眩惑,想起当年发现江柳烟真实身份的那一晚,她也是如此气定神闲地招呼他喝酒,一点都没有慌乱。朱烈和雁羚……原来真的有很多地方相像。 “如果雁羚还在的话,”他缓缓开口道,“看在她和清?的分上,我或许可以原谅你的一切,饶你不死。可现在,不亲眼看着你死,我心不甘。朱烈,别跟我套关系,你动摇不了我的。说吧,是你自己解决,还是我来帮你解决?” 朱烈轻轻地笑起来,半是讥嘲:“士别三年,真当刮目相看。萧雁翔,说实话,我从来也没料到会是你来攻破我的城池。” 萧雁翔神色不变,“人在逆境中成长得会比较快,伤痛尤其令人奋起。” 朱烈点点头,“好!倒也不愧是我朱烈的女婿。”举杯,一饮而尽,然后把杯子摔落于地,“你以为像我这样的人,会肯死在别人的手里吗?” “父汗!” 这时候,突然又一匹快马自大门外奔跃进来,马上一个纤柔清丽的女子,宽袍飘逸,神色却仓惶。 一进内庭,立刻翻身滚落马鞍,疾上前几步,“父汗!” 萧雁翔伸手一抓,恰恰握紧了她的手腕,令她再也上前不得半步。 女子回头,哀凄地望他一眼,“求求你……”话未说完,泪珠便已滚滚而下,“我知道你是为了雁羚姐姐……可是,死者已矣……” “清?!”却是朱烈在喝向她,“擦干你的眼泪。成王败寇,本来便是公道的。父汗今日输了,能得痛快的一死,倒还算是幸运。” “父汗……” 独坐屋里的人朝她挥挥手,“你们都走吧!为防备这一天,这整个金沙汗王府,我早已埋满了炸药,只需一个火苗,即刻便成一片废墟,不过有人若想留在这里陪葬的话我倒也没什么意见!”这么说着,手中莫名其妙便多了一支火折子。 “父汗!”清?大惊失色。 萧雁翔左边一位将官望望主子,轻问一声:“不知是真是假?” 萧雁翔一沉吟,果断地把清?往自己马上一抱,“走!” “父汗——”清?挣扎不过,只是不住地呼唤,“不要啊!父汗!” 众骑兵得令,已先行跃马奔逃。 萧雁翔在最后,也正欲打马扬鞭,却听到后面的朱烈蓦然狂笑起来,笑声无比得意狰狞。 忍不住回头看他一眼。 “你们谁都不知道萧雁羚在哪里,我不会把她还给你,永远都不会把她还给你!” 在最后的这一刻,他终于失去了一贯的优雅镇定,近乎狂乱地喊出这么几句。说着,手中的火折子往身边酒壶中一扔,大火立刻蹿了起来! “父汗——”清?的惨叫淹没在接下来一连串的爆炸声中。 萧雁翔打马狂奔,熊熊大火在后面追着,差一点就烧到了马尾。 烧吧,烧吧! 但是,这一场大火,真的可以烧掉所有的恩怨情仇,让活人和死人都终于可以安心平定了吗? 川流峰,是血族境内最高的一座山峰。 峰上有一块四角方棱的大石,高五米,宽三米,石面光滑,色如青玉,据传是自天外飞来。 如今此石被人直接改为墓碑,在上面凿刻了几个大字——“爱女清葭之墓”,落款写的是“金沙汗王烈”。 听说当年朱清葭的葬礼在血族极为哄动,朱烈不仅办得盛大隆重,还请下血族可汗的旨意选了这一块特殊的墓址——这里便是雁羚的埋骨之处,很容易便打听到了。 萧雁翔与大腹便便的妻子清?此时微服乔装,带着几名亲信随从来到了石碑前。 如今,距朱烈的引火自焚已一月有余。其间,大堰集由朝廷指派了新的节度使上任管理,已经基本恢复了安定的秩序。萧雁翔夫妇对大堰集的感情都非同一般,已与新任杨节度使约定,如果这一胎生得女儿,便许配节度使之长子为妻。 萧雁翔一直记得朱烈临死前那一刻的狰狞狂笑——你们谁都不知道萧雁羚在哪里,我不会把她还给你,永远都不会把她还给你! 哼,他越是这么说,萧雁翔偏偏就一定要把雁羚带回木族,就算不能活着带回去,尸骨也要带回去。 是以,他连回京接受封赏的事情都放在一边,带着执意要一同跟来的清?和一些亲近随从马不停蹄来到这川流峰飞来石之下。 “挖!” 一声令下,随从们拿着铁锹一拥而上,很快便把飞来石前的一个坟包打开,里面倒确实埋了一口棺木。 “打开!”萧雁翔又下令。 身边的清?一听,脸露不忍之色,掩面不敢去看。 三年多了,曾经的红颜绝色不知已腐朽到了什么程度。 只听得一阵杂乱的撬击棺木之声,然后众人突然静止。 料想是发生了什么变故,清?把遮在脸上的手拿开,看到萧雁翔盯着棺木的脸色铁青,便大着胆子朝那里也望了一眼,却只见棺中整齐叠放着几套姐姐生前穿过的衣物首饰,哪里有半根尸骨? “这是……怎么回事?” “到现在,我真正佩服你父汗的高明。”萧雁翔愤怒地一击石碑,冷冷开言,“他大张旗鼓地办了一个令天下人皆知的隆重葬礼,却居然只是建起了一个衣冠冢。他把雁羚藏起来了!早就在防范着今日之事,为了不让我得到,他竟然连雁羚的尸首也藏了起来,令她永远难归故土!” 口口声声都是雁羚,清?有点沮丧,虽然早已经知道事情的真相,知道清葭姐姐——即萧雁羚,是丈夫的亲妹妹,但总是觉得丈夫对于她的感情已超乎一般的兄妹之情。他后来对父汗那样深入骨髓的痛恨,一大半与清葭姐姐的死有关系吧?永远记得当初在是岸海与清葭姐姐分离时他那不可抑制的悲伤模样,也记得刚回到木族闻知清葭姐姐死讯之后他那忽地如狂的痛苦之状。这几年,萧雁翔的性情变了很多,再也不曾对她温柔地笑过…… “来人,”这时,萧雁翔又在命令,“想办法把这石碑上的刻字给我抹去!不留一丝痕迹!” “住、住手!”清?想也不想,急忙脱口阻止。 萧雁翔回头望她,目光有点冷冽,“怎么?” “这……这个是我父汗的手迹。”清?乞怜地抓住他的手,“父汗的一切都在爆炸中烧掉了,除了这一点手迹,再也没有存留于世的纪念……求你看在我的分上,不要毁掉这块碑好不好?他毕竟是我的父亲啊……” 是啊,无论怎么样他们都是父女,骨肉亲情不可断…… 天意弄人,他萧雁翔居然娶了仇人的女儿。还偏又是他最爱的雁羚妹妹所托付,而且清?蘋的一片痴情也一直令他铭感五内。像这一次,当着她的面逼死了朱烈,她虽然极度地悲痛,却并没有对他流露半分的责怪之意…… 而他呢?到现在为止,好像从来也不曾为清?做过些什么。 这么一想,心头又柔软了下来。 “好,”他叹了一口气,“看在你的分上。” 清?大大松了一口气,又道:“那棺木……也按原样给封好吧,我们不要去动它了。” 萧雁翔神情一滞,有点犹豫地再检视一下棺中物件。突然发现竟有雁羚随身的那条红绫,走过去拣了出来,却又发现那一端所绑的银枪头已不知所踪了。 红绫如血,当年几次交手的情形在眼前浮现。那些错综复杂的爱恨情仇,晃若隔世。 “清?,”他回头对妻子道,“这条红绫你收起来,留作一个纪念吧,其他的,就依你的意思,还是放归原位。” “谢谢你!”居然两次听从她的意见,已经令清?极为感激。 “但是……”萧雁翔沉吟着又道,“我想在飞来石碑的背后再刻上几个字。” “刻什么字?”清?好奇地问。 “就写——‘雁归来’吧。” 雁羚啊,就算哥哥实在无法找到你的尸骨,也期望着你的魂魄归来,随我一同返回故国。 “一定还要刻上我长平王萧雁翔的大名。”他又补上一句。 “雁、归、来……”清?轻念着,忍不住又泛酸意,“你对雁羚姐姐可真好啊,简直,都超过了我……” 萧雁翔闻言,心头一凛。 蓦然回想当年在飞来阁上初见江柳烟时的惊艳之情——如果江柳烟不是朱清葭,也不是萧雁羚,他或许真的会深深爱上她…… 往事如烟,回首一梦。雁羚,魂魄归来吧—— “看来你的火遁之计已经成功了。” 川流峰上的众人办完了事情之后终于远去。后面一座稍矮的山峰上,一辆青绫木辕的马车旁有一位身材肥胖的华服中年人骑在高大的青骢马上眺望远去的人群,偏头向马车里说了这么一句,又道:“其实你全然也不必这么做。” 马车中,一个低沉的男声开言:“雁羚一生为我牺牲良多,而我从来也不曾为她付出过什么。”停顿片刻,又道:“清?虽然是我的女儿,但是多年来我也不曾真正为她做过什么——这一次,让雁羚的哥哥完成报仇之愿,一来了结我两家数十年的恩怨,二来,清?她以后的日子也少一些心结。” 点点头,朱宾旭不得不佩服小叔的计智。当初,他早在房子下面挖通秘道,借起火之机而遁。而且,早在很久前便转移了多年囤积的所有的财产,以后虽然将飘泊江湖,可仍能锦衣玉食地过着阔绰的日子。 “接下来你准备去哪里?”他又问。 车帘掀开,朱烈着一身天青色的绸衣,果然毫无落魄之状,气势丝毫不减,“走遍天涯,我也要找到第二颗天香豆蔻,让雁羚重新活转回我的面前。”他回头望向身边,马车里居然还躺着一具女尸,似死而非死,虽然鼻息早已全无,可心口尚有微温,脸色也红润如生。三年了,雁羚的尸身可以长久保存了三年,还真多亏了朱宾旭,“无论如何都该谢谢你,宾旭,但是欠你的这个情,小叔恐怕下半辈子无力偿还了。” 朱宾旭倒有些不好意思,摇摇头,“你我叔侄,何必再说这些见外的话呢?再者,天香豆蔻的效用也只是道听途说,谁知道是否真的可以起死回生?”也许不过只是保存尸体不腐的功效比较显著而已。 回想起那一日,他与小叔自郊外归来,赫然发现洪寿云被关在地牢,而清葭与清?姐妹竟然带着要犯不知所踪。当时小叔的脸色难看至极,语气却罕异的平静。 入了夜,留了一个心眼的他偷偷潜去小叔的房间,看到的恰恰便是雁羚自尽将死的那一幕,虽然对于他们的对话不是十分明白,却也深知这一对绝非真正的父女,也了解他们之间曲折而霸烈的情意。 看到雁羚真的停止了呼吸,眼看着小叔接下来也可能性命不保,他忍不住现身出来。 朱宾旭随身一直带有一枚药丸,色泽鲜红,形如豌豆,气味芬芳独特,名为“天香豆蔻”。乃番邦贡品,据说是海外灵丹,人死之后一个时辰以内服下此药,便可长保尸身不朽。而且,将来如果能找到第二颗一模一样的药丸服用,便可起死回生。 由于一切只是传说,玄乎其玄,大可汗不信,将它随便往库房一丢了事。倒是朱宾旭觉得好奇,偷偷拣来玩,随手便一直放在身边的香囊里。 到了这个时候,眼看着小叔伤心,便拿了出来,死马当作活马医。 当初那一场葬礼倒不是专为骗萧雁翔的,而是要瞒过朝廷与洪氏一门。眼见雁羚自尽谢罪,他们便也不再追究她私放钦犯之罪,并且为了维护皇室名声,对外只宣称因病暴毙。 “无论如何,你都给了绝望中的我一个希望。”对于这件事,朱烈一直感激不尽,“就算不能起死回生,这几年来,雁羚躺在那里,一直是活生生的模样,我跟她说着话,心里就好像她根本不曾离开一样。”顿了一顿,他又道,“如果真的可以找到另一颗天香豆蔻,令雁羚死而复生,我计划将来要选一个隐蔽之所建一个世外村庄……” “世外村庄?” “是的,我会收容一切因着民族仇恨而难以在俗世结成良缘的有情人,创建一个真正的世外桃源……” 朱宾旭看着朱烈脸上那充满了向往的神采,心中又回想起他们小的时候,他谈起自己要建一个理想之城时的表情,同现在简直一模一样。小叔啊,看来我并没有看错你,这么多年你其实真的一点都没有改变,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野心,只是想拥有一个一手创建和维护的理想之邦而已。 朱烈还在说着:“到时候,我与雁羚,泛五湖、游四海,倦了便回到我们的桃源栖息,做一对真正的神仙眷侣。”回头又问宾旭,“你呢?以后你又有什么打算?” “我啊——还是等着做皇帝,做一个清明的好皇帝。”他也从小便是这样的梦想,多年都不曾改变。 相视一笑,拱手相别。 到底朱烈后来有没有找到第二颗天香豆蔻,令萧雁羚复活呢?朱宾旭也不知道。 那天他们分道扬镳,之后他便再也没有见过小叔叔朱烈。 后来,朱宾旭果然登基做了血族艳炽国可汗,年号为“庄旭”。也正是在他当政时期,先平定了洪氏的内乱,又与木族千叶国长平摄政王萧雁翔签定了两族的和平协议,暂时结束了两族间自大堰集一役后又持续了好几十年的兵祸之乱。 长平王萧雁翔,当初是因收复大堰集之役功勋显著、民心大向而封了王。多年以后,木族皇帝驾崩,他与先继承了定国大将军之职、后因屡获战功而被加封“定国侯”的表兄花赞联手平定木族宫闱之乱,择立了新君,成为木族历史上首个外姓摄政王,与花赞共掌千叶王朝的军政大权。 萧雁翔跟自己的子女们简略地提起过他们的姑姑,版本是这样的:姑姑名叫萧雁羚,是一个极为明媚艳丽的女子,与你们的父亲感情深厚,和你们的母亲也是闺中密友,后因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而死于非命…… 在他的心里,朱烈永远是邪恶的化身,而雁羚永远都是美丽善良的迷途羔羊,他根本就不愿意记得她曾经变成朱清葭的事实,甚至禁止清?再提到“朱清葭”这个名字。 但是,在血族,当年萧雁翔所题“雁归来”三字的朱清葭衣冠冢却渐渐变成了一个名胜。 很多人都知道金沙汗王是死在木族长平王的手里,都猜不透他的长女与长平王之间会有什么关系,更不知“雁归来”的含义。 多年以来,知情者皆缄口不言,或许再也无人可以勘破当年的秘密。 因缘际会,数年以后,萧雁翔和朱清?所生最小的女儿偶入艳炽国境内一个隐僻山谷。 谷中有一个世外村庄,生活着的都是异族联姻的夫妇。 听说这里的谷主夫妇是一对神仙眷侣,谷主夫人绝色倾城,有出神入化的琴技。 他们没有子女,每年有大半年的时间夫妇二人都在外面游历,泛舟五湖,遨游四海,浪迹天涯,指点江山……几十年来脱离了尘世的牵绊,过得相当惬意。没有人确切知道他们以前的身份,所知都只是一些传闻——据说谷主以前是艳炽国举足轻重的人物,而夫人的家族在木族千叶国也是响当当,据说他们之间曾有过错综复杂的家仇族恨,可最终还是抵不过彼此的真爱而冲破了一切的禁忌,避世厮守。 女孩怎么也不会想到,这对被人热烈传诵的夫妇可能与她有着至亲的血缘关系,也绝对想象不到其中曾经有过什么样错综复杂的情感纠葛。 阳光下,草地上,孩子们在歌唱: 忘忧草,含笑花, 劝君闻早冠宜挂。 那里也能言陆贾, 那里也良谋子牙, 那里也豪气张华? 千古是非心, 一夕渔樵话。 —完— 后记 一定要写这篇后记。因为《雁归来》对我来说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当写到萧雁羚之死的那一天,现实生活中,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人真的离开了人世——我的奶奶。 我是亲眼看着她走的,看着她很困难地喘气,看着她突然睁大了眼睛,咽下最后一口气息,嘴巴又闭合了几次,最终闭上眼睛,安然而去…… 之后守灵的几天我很想把手头的小说连夜写完,可是,雁羚之死那一段怎么都落不下笔,一想到“死”字就觉得心痛如绞。 萦茴有一个幸福的童年,身为家中的独女,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四个人围着我转,像公主一样把我捧在手心。(所以脾气也被惯得有点大,很任性。) 可是,悲剧自十一年前开始发生,那一年,父亲被确诊为肝癌晚期…… 六年以后,母亲又被确诊为肺癌,并已扩散至淋巴与肝部…… 然后是二零零四年,爷爷也追随着他所惦念着的人而去…… 如今,奶奶也走了,萦茴自此失去了最后一个长辈亲人…… 奶奶走得非常快。甚至让人觉得冥冥之中真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主宰着什么。 那天是农历七月十五日,俗称的鬼节。我们无锡这边却有一个说法,是从七月十三便开始算。七月十三被称作“小鬼放监日”,然后七月十五是“小鬼收监”。这几天的晚上,老人都会告诫小孩子尽量不要晚间出门,因为阴气重。 就是在那一天,奶奶莫名其妙摔了一跤,头破血流,之后便卧床不起了。 今年是二零零六年,闰七月。人们都在兴奋地炒作着两个情人节,却不知也有两个鬼节。眼看着奶奶日见恶化的情况,我心中隐隐害怕她逃不过第二个鬼节,果然,在第二个农历的七月十三号,晚十一时三十分,奶奶便永远离开了我们。前后一个月都未满。 实在太快了,一个月以前还能爬楼梯的生龙活虎老人,突然说不在就不在了。自奶奶离开后,我很不习惯,房子里到处都是她的身影,每次走过她的房间门口,也总觉得里面好像还有人睡着…… 虽然已经是第四次经历与亲人的永别,但前几次我都不巧未能亲眼看着他们是怎样停止呼吸,但这一次却是亲眼看着奶奶走的,那种震撼真的非常大,最初的几天一直都失眠,一闭上眼睛就是那种情景,痛不欲生。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奶奶生前对死亡一直都怀着恐惧,(每个人都怕死,却又不可避免。)在她临走前,我握着她的手,告诉她不要怕,爸爸妈妈和爷爷都在下面等她,而在阳世,我和姑姑他们也一直会陪着她送她最后一程…… 当时的想法,我在小说中借着萧雁翔的口说了出来——只因有亲人逝去,不胜怀念,便也希望人死有灵,真有那样一个称作西方极乐的地方可以收容那些挚爱的魂魄,期冀着他们可以忘却生前的悲苦,转世投胎,过比原来完满一点的人生…… 在每一个亲人离开的那一刻,我都真的真的愿意迷信,愿相信人死有灵。 可是,我也深深体会到自己在自然界里的渺小而无奈。在小说里,我可以让死去的雁羚复活,让火焚的朱烈重生,可现实生活中却从来也没有奇迹…… 《雁归来》前后不过也只写了一个多月时间,提笔的时候奶奶还算康健,而结尾时居然已魂去杳然……人生真的太多意外,全然超出意料之内。 这本书,当是送给在天国的奶奶的礼物。 我要告诉她:对不起,我脾气暴躁,很任性,在你生前很多时候对你不够耐心,老嫌你嗦。现在我很后悔,却已于事无补……请你原谅我。 最后,愿每一个读这本书的人,都学会如何珍惜生命,珍惜爱你的和你所爱着的人。现实不是小说,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东西,失去了是没有办法重来的。 同时,也还是要交代一下,本文中的几首《菩萨蛮》,皆选自《花间集》,作者都是温庭筠,最后一首是《庆东原》,选自《元曲三百首》,作者白朴。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23章 ?23卷三醉明月 内容简介 八年以前,她失去最心爱的人。 张扬而跋扈的贵族千金从此以后变得冷淡而孤僻, 生不如死。 可是,八年以后, 她在战场上居然又与那一张脸重遇。 还是那种倔强而倨傲的模样, 连声音都一模一样。 但他们怎么可能会是同一个人? 一个是地位卑微的马夫骑奴, 一个却是高高在上的敌军主帅…… 这其中,到底掩藏着什么样的曲折秘密? 而她的身边又到底存在多少的伤心谎言? 前言 《醉明月》是继《失乐崖》和《雁归来》后,血木情缘三部曲的最后一本。 好像以前在《失乐崖》的后记中写过,这三本书名所代表的是三个地名,而每个地名中又暗嵌了女主角芳名中的一个字。也曾经说过,《醉明月》的女主角会叫朱月桦。 但是,当真正提笔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把女主角的名字改成了朱月?。?,一般与“篵”字相连,字典中的意思是,形容女子娴静美好。 朱月。是其父久盼才得的孩子,女孩子嘛,当然被人期望着长成一个娴静美好的淑女,然而月。。自小便被宠坏,等长大以后,却离淑女的标准差得很远——任性、跋扈、情绪化而小心眼。 萦茴始终觉得,一个人性格的养成,环境是占主导作用的。读大专的时候,为此还与同宿舍的同学争得面红耳赤,通宵达旦。 相比前两本书,朱月?是萦茴写得最轻松的一个女主角。因为有很多个性,与我本人非常接近。 前两本书的女主角,失踪的失踪,诈死的诈死,到最后都是避世而去,如断线的风筝,让亲人们无处寻觅。 但是在这个系列三部曲的最后一部中,萦茴会再度小小地提及她们,至少除了读者之外,也让所有书中人都能明白他们的亲人到底最后都情归何处。 血木情缘系列终于即将完结,说真的,萦茴不胜留恋。 归根结底,这三本书,所宣扬的主题就是一个“和”字—— 和平,以和为贵,化干戈为玉帛,化戾气为祥和…… 同时,也宣扬了“真爱无敌”的理念。 当然,现实生活之中如此充满险阻的爱情能修成正果的实在属凤毛麟角。 姑且当作成人童话一读吧。 楔子 木族边关,大堰集。 朔风阴沉,人马忙碌。 这是大战之前的准备。 时间,距当年木族千叶国长平老王爷萧雁翔与血族艳炽国庄旭大可汗签下和平条约已经有二十七年零八个月。 二十七年零八个月的和平,得之不易,失之,却就在今昔。 事情的起因很小。 不过是边关一个副将,受了上级的一点委屈,偷越了国境线。 可镇守边关的最高将领林德行却兴师动众地出兵向血族边防军营要人,言语挑衅、咄咄逼人。 血族那边念在和平盟约,一再忍让,可这边却不依不饶,率先动起武来。 如此一来,对方也被惹毛。血族的汉子,本来性情粗豪暴烈,被人欺负到了家门口,百般忍让都不行,哪有不举戈还击的道理? 双方都有损伤。 此事很快由林德行上报朝廷。彼时,木族朝廷之中,执掌行政与军事大权的分别是长平王与定国侯爵位的第二代继承人,萧乐蠩和花定洲。 林德行的奏章之中,把所有责任都推诿给对方,说是血族人容留叛逆,还出兵伤了人。 奏章一报,也未待查证,定国侯花定洲便在一旁加油添醋煽风点火地鼓动当今圣上李映先出兵攻打。李映先本就是个缺乏主见的优柔之君,性格却偏偏又冲动。现任的定国侯是皇后的亲弟、当今国舅,长期以来一直都挑拨煽动着要对血族用兵。当下一个激动,还不待一旁的长平王开言劝阻,便下旨出兵讨伐。 数载和平,毁于今朝。两国之间再掀战火,生灵又将荼炭。 可君无戏言,要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硬着头皮授帅印于花定洲,由他亲自督师进军。 木族大堰集,原本也是一个繁华的城市,却由于身处边关要地,常常第一个被战火波及。 大堰集节度使杨自俊本是反战派长平王萧乐蠩的妹婿,自然亦是支持反战。可无奈朝廷战令已下,不得已只能全面配合。调集手下兵马,并入花定洲的出征队伍之中。 内室,节度使夫人萧乐瑶气鼓鼓地闹着别扭,数落夫君:“为什么要把我们的兵马并给人家?战、战!若不是我大哥一直压着,花定洲是早在二十多年前就想打这一战。我看那个林德行,根本就是受他的授意才出兵向血族挑衅,至于那个所谓的叛逃副将,哼,到底有没有其人还很难说。”虽已年近半百,但这个原长平王府的郡主千金脾气却仍不小。 杨自俊苦苦一笑,“夫人,你真是聪明之至,这是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来的小把戏,只可惜当今圣上已经信以为真,旨意已下,我们身为人臣,又怎可抗拒?难道你想让你的夫君也被人扣上一个叛国之罪吗?” “他敢!”萧乐瑶拍案而起,“混蛋花定洲,真是忘恩负义,难为当年我父王还一直夸他忠厚老实,把妹妹乐璇许配于他……可是,他对得起我们萧家吗?血木两族的和平协议,是我母亲一生的愿望,也是我父王用性命换来的……”说到这里,痛心之至,再也忍耐不住,眼中绽出些许泪意。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要再提乐璇了。”杨自俊拍拍妻子的肩,叹一口气,“若不是为了你妹妹,花定洲何至于一反性情,二十多年来苦苦仇恨着血族,非挑起这战火不可呢?” 此言一出,室内陡然静默,萧乐瑶的满腔不愤也倏地收敛起来,转为悲哀。 许久,杨自俊道:“花定洲也是一个可怜之人,新婚之日,新娘突然被人掳劫,自此以后音信全无、生死不知……这二十多年来,他孑然一身,伶仃孤苦,为的也都是你的妹妹……” “但是,”乐瑶打断他,“乐璇也未必就是血族那个七皇子所掳的呀!虽然事情很凑巧,乐璇失踪不久,那七皇子也相继失踪……可花定洲这么多年追查来追查去,除了所谓的‘失乐崖’传说,不是也没有拿到什么确实的证据吗?就这样切齿地恨上了整个血族,实在也太……太毫无道理了。” 这时,有人在外面激烈地拍起了房门。 杨自俊神色一紧,在这大战前夕,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惹人警觉。他忙去开门,却见到是儿子杨冲。 杨冲今年已经三十出头,身材比父亲更为高大。 “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是冒冒失失的?”他不禁皱起了眉头。 摇摇头,杨冲神色很是焦急:“出、出事了!” “什么事?”杨自俊也紧张起来,若非出了大事,儿子应不至于如此慌乱。 “我军前方的大帐……被突袭了。” “真的?”却是萧乐瑶迎上前,“前方的大帐——不就是花定洲的大营吗?那花定洲怎么样?”居然颇有幸灾乐祸的意味。 她夫君却严峻起来,“没想到对方见势不对,居然抢先发动攻势了……” “正是花元帅出事了!”杨冲重重喘几口气,“据说受伤不轻呢!” “啊?”杨自俊吃了一惊,“对方带队的是谁?”据他所知花定洲可并非如此不济之辈,他积聚了二十多年的怨气,雄心勃勃前来雪恨,就算是刚刚安扎下来,就算是遇上偷袭,也不至一败涂地啊。 “名不见经传,只是一员女将,麾下所率也大都是女兵。”杨冲面露担忧,“正是这样才令人惊讶。爹,虽然这些年都没有战事,但血族一向也没有放弃战备,小小一员女将便如此厉害,实力真深不可测。” “其他伤亡如何?” “其他……好像没什么严重,只有和女将正面交锋的花元帅伤得较重而已。” “这倒相当奇怪了。”杨自俊蹙眉讷讷。 “什么奇怪?”萧乐瑶却高兴得很,“这叫报应不爽!嘿嘿,战事未开,主将先损,这仗看来是打不成喽!” “已经飞马上报朝廷了,”连儿子都不想理会她的妇人之见,只向父亲禀道,“花元帅亲自修书,请派其义子花中寒来代理元帅之职。” 还是会打啊?萧乐瑶原本上扬的唇角又耷拉下来,不过……是派中寒来吗?这孩子她倒一向喜欢得很。中寒今年也该二十六岁了吧?几年前他来大堰集玩过一次,还差点……神思开始乱飞。 杨自俊却在这时问了一句:“那女将有什么特别之处?”始终想不通功夫不弱的花定洲怎么会一来便栽倒,其他人反而没事。 “没什么特别之处……”杨冲皱起眉想着,“对了!她的兵器有点奇怪。” “什么兵器?” “是一条——绑着银枪头的红绫。” 红——绫? 杨自俊大惊失色,连神思乱飞的萧乐瑶都猛然回神,同样失色。 木族京城,佳郁。 边关地冻天寒,这地处偏南的佳郁城,虽也已至深秋,白天,却依然天气和暖。 定国侯府,小楼。 年轻男子正低头收拾行装。 “中寒。”背后一声轻唤,白发苍苍的华服老妪拄着龙头拐杖,颤巍巍立在房门边。 男子直身回头,躬敬地上前搀扶一把,“奶奶!” 他的身形甚为高大,身材匀称,古铜色皮肤,方形脸庞,眉目深浓,鼻梁高挺,唇瓣宽厚——长得真是神气!可这种长相,倒不像是木族人,反而有些像北国塞外的血族汉子般豪壮。 但他确实是木族人——花中寒,定国侯世子。 定国侯花定洲因为年轻时候婚姻的变故,终身未娶,这花中寒,其实不过是其自小收养在身边的义子。 但在花老夫人的眼中,早就把这个一手带大的年轻人当成嫡亲的孙子般疼爱。 “中寒啊,”她伸手轻抚面前这张坚毅如钢的男性脸庞,“此去边关……自己保重。”说到后面,已忍不住老泪盈眶。花老夫人一向也都不理解儿子,为什么那么痴呢?为了一个女子,耽误一生幸福不说,还一意要挑起战争。打仗啊,那可是性命交关的事情!看看,现在出师未捷已先受伤,被人送回来。回来就回来了,居然还举荐儿子接着去打,这中寒要是再有个三长两短,岂不是要心疼死她吗?眉一蹙,忍不住破口骂道:“都是你爹那个糊涂虫闹的,打仗打仗,没本事打就算了,为什么还要牵扯上别人?” “奶奶,”花中寒轻轻一笑,硬朗的面孔,笑起来居然颇为柔和,声音也轻柔,“别这么说,您也知道父亲这些年都是怎么过的,他心中一直憋着一口气,出不了这口气,一辈子都不会甘心。身为人子,替父亲出头,也是理所应当的。”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可中寒啊,打仗是好玩的吗,是有危险的!” “难道您还信不过自己孙儿的能力?”他以轻松的语气抚慰下老人家担心的心情,“从小到大,有什么事是我花中寒失过手的?” 可是,当奶奶念念叨叨终于离开,房中只剩下花中寒独自一人时,他的脸色蓦然沉重下来。 义父刚到大堰集便遭遇突袭,据说伤在一员女将之手。 女将,手下也都是女兵……难道是她? 可是,她的兵器本该是软鞭,何时变成了红绫? 但是,毕竟分别已经八年了,八年,何其漫长的一段岁月,要换一样兵器岂非容易?何况,红绫与软鞭,本都是软性武器,有相通之处,换来也该顺手——这么说真的是她? 走到窗口,俯看下去,庭园里有一座小亭,极不精致。不过是截起几根树干,搭个顶,再支撑住,勉强有个亭子的雏形。 府中上下都知道,这个小亭,是世子八年前去大堰集游玩一趟之后回来亲手搭建的,亭子虽是粗糙,题的字却雅致——“醉明月”。 小亭叫做“醉明月”。 谁都不知道当年花中寒去大堰集之后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只知回来之后,他建起醉明月亭,也不介意它的另类风格实在与庭院的布局和品味格格不入。 他常常独自在亭间徘徊,自饮独酌,神情沉默。 只有他自己知道,醉明月,纪念的是一段失陷在血族的经历。醉明月,代表的是他与一个血族汉子和一个血族女孩的友情。 手指下意识地摸上左颊,那上面,如果不细看还真的难以察觉原来有一道浅疤,自眼角划向鼻翼,狭长纤细。 醉、明、月——冯醉、阿明、朱月?。 她的名字,叫做朱月?。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那一年冬季,朱月?才只有十六岁。 青春飞扬,性格也跋扈。 谁让她生来便是高贵? 朱月?的父亲叫朱承胤,乃血族艳炽国内八大部落之最靠近血木族边关的狮部之王。母亲叫冯援,是艳炽当朝右院大王之亲妹。 自数十年前宰相洪氏一门阴谋篡位,被现任血族皇帝庄旭大可汗镇压之后,可汗便废除了宰相的职位,设左右两枢密院,分管全国政务。左枢密院,掌艳炽国兵机、武铨、群牧之政,凡各部军马皆为所属;右枢密院,掌管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各部人民皆为所属。这左右枢密院最大的官长便是院大王,其地位凌驾于八大部落之王。所以,论官阶,舅舅右院大王冯授其实还在父亲之上。 但是论血统,父亲却是至尊至贵的皇族血脉,乃当今庄旭大可汗的亲皇子,排行第六。国内八大部落之中,只有狮部是由朱氏皇族亲自派人掌理,乃皇族亲部。 艳炽国本是一个奴隶制国家,人与人之间按严格的等级来划分,朱月?无疑是站在社会的最高层,向来,她都为自己的纯贵族之血而骄傲。 加上朱承胤膝下荒凉,唯她这一个独生女儿,从小便极为宠爱,全府上下,莫不对她千依百顺,自然也助长了其脾气。 月?自小好动,父亲便召来狮部数一数二的勇士教授她骑术、箭术和武功。 到了十四五岁,她突发奇想,把府中生相健壮的年轻女奴组织起来,也教她们习武,脱离了奴籍,作为自己的亲兵来训练。自此,出入皆有亲兵相随,越发威风凛凛,气势凌人。 那一天,她穿着火红色滚了五彩丝绦的毡袍,骑着心爱的雪白小马驹,极为招摇地奔驰而过。 身后,是马蹄扬起的滚滚尘烟和一小队同样英姿飒飒的年轻女兵。 目的地是边关城墙。 那一阵子,可汗爷爷一道旨意,着人密锣紧鼓地修缮城墙。 据说,邻国千叶的定国侯逝世,新任定国侯爷似乎是与艳炽有仇,三番两次挑拨开战。虽然可汗无意撕毁当年的和谈之约,千叶国的长平王也几次三番遣人沟通,保证一定秋毫无犯,却也不得不稍作防范,免得到时对方真的起兵,无法抵挡。 于是广招民?,即日动工。 对于此等热闹,活泼好动的朱月?怎肯错过? 策马扬鞭,不久便到达城墙之下。 城墙下,一队民?排队而走,队伍蜿蜒绵长。 两旁,由戎装的兵士执皮鞭和钢刀押行。 “吁——” 朱月?手勒马缰,小白驹挺立而起,嗷嗷嘶鸣。 雪白的马匹,红衣的娇女,本就分外引人注目,何况再加上这一声划破天际的长嘶。 霎时,几百个人头都扭转向一个方向。 众目睽睽之下,朱月?却毫不紧张,更为骄傲地抬头挺胸,目光掠过数百个平民的头顶,直射向最前方最高点所站的一个银甲将军。 那个银甲将军年纪还相当的轻,古铜色皮肤,方形的脸庞,眉深目浓,鼻梁高挺,唇瓣宽厚。典型的血族俊男,威武阳刚。 此时他和所有人一样注目向白马上的红衣女郎,满眼皆是欣喜与宠溺。 冯醉,这次修城工程的总监督,今年才二十岁,现任的职位是右院小将军。小将军,并不是说他年纪小,而是一种职称。有的人混了一辈子,七老八十,也还不过只混到一个小将军的职位。 冯醉是右院大王冯授的长子。这枢密院大王并不是世袭的职位,冯醉自十八岁起就在右枢密院任职,由最底层右院副部署做起,历任右院都部署、右院都部署司,直至现在的右院小将军,往后,还能升右院将军、右院都监、右院详稳、右院详稳司……历经数十级的升迁,才能最终到达那一个顶峰,也即其父现任的职务——右院大王。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冯醉是朱月?的亲表兄,她比他小四岁,自小便仗着年龄的优势理所当然享受着他的种种溺爱与包容。 彼此遥遥地用目光交流,相视笑过。 冯醉突然站直,向下朗声喝道:“还不快拜见狮部的公主殿下!”知道月?是喜欢这一套的,存心要博她一乐。 当下,手下兵士们敦促着民?们一起伏地跪拜,竞相大喊:“拜见公主!” 眼见黑压压一群人跪在自己的面前,如此郑而重之地请安,月?果然心下大为得意,正想端起架子道一声“平身”,却见到那黑压压伏在地上的民?群里,唯有一个定点,一动不动,傲然挺立。 看他身上的装束,不过是一个贱民而已,却凭什么鹤立鸡群? “你!”她把马鞭指向那个方位,娇叱,“为什么不跪下?” 对方依然毫无反应地挺立着,眼神中两束幽冷的光芒,似乎昭示着对她身份的不屑。 月?轻夹马肚,一步一步,向那个人所在的方位踱去。 她倒要看看,什么人如此大胆,竟对她进行公然的抵制,不要命了吗? 气氛凝重起来,谁都看得出,公主大人的来者不善。 冯醉脸色微变,也轻轻地移动起自己的脚步。虽然他对这小表妹素来宠溺,但公务上的事情,倒也不敢让她过分乱来。 月?已经离那个不识相的贱民越来越近,当看清楚对方的脸之后,蓦然一怔。 同样是古铜色的皮肤,深浓的眼眉,方脸厚唇,这个布衣褴褛的平民男子居然长得与冯醉哥哥一样英俊,隐约还有几分的相似。所不同的是,醉哥哥的眼睛是大而明亮的,而这个人的眼睛,却深如幽潭。 盯着他的眼睛,月?觉得自己仿佛将沉溺下去…… 好可怕的感觉,难道此人会施妖法不成? 收敛了心神,月?突然发难,一鞭子狠狠地抽了过去,正正地抽打在他的脸上。 一道血痕,自那人左眼的眼角划向鼻翼,如若不是及时反应稍稍偏了一下头,打中的应该正是眼睛。 破碎的面孔向她怒目而视。 “看什么看?”月?气势凌人,“我就是要打瞎你的眼睛!”见到像她这么高贵的小姐却不行跪礼,有眼无珠,还要眼睛干什么?尤其是那双眼睛还生得如此妖异…… 这么想着,她又提起了手中的金绡软鞭,想补第二鞭子上去。 这时,有两只手同时握住了她的手腕。 一个是见势不对而走上前来欲加阻止的冯醉,另一个——竟然就是那挨打的贱民。 冯醉倒也罢了,这、这、这个贱民居然还敢公然还手不成? 他的粗手握住她的纤腕,收紧,痛得她几乎握不住手中的鞭子。 冯醉也料不到一个小小民?居然会还手,而且出手迅捷,竟然与他同时拿捏住了朱月?的手腕。回头朝他仔细望上一眼,立刻也有片刻的失神——居然长得跟自己有点像呢。莫名其妙产生亲切之感。 这便是花中寒与冯醉和朱月?的初见,三个人三只手,相缠相握,这一刻,预言的是下半生彼此之间难解的纠葛。 花中寒此行本是来大堰集游玩的,同时也身负义父的一个重要任务——探察两国边关各自防守的情形。 没想到刚换上血族平民的服装潜入艳炽境内,就遇上了军队抓壮丁修城墙的行动。 那一刻不可能施展出武功自曝身份,只得将计就计被当作民?抓了过来。亏得他长相魁梧,倒也十分像是血族人种,加上自小习得血族的语言,一路上不曾露出什么破绽。 花中寒虽是孤儿出身,但自小生长在侯门贵府,且是作为继承人来培养,素来也没受过什么委屈,也是由心而生有一股傲气。 这个血族的什么公主,一看就是个花瓶,没什么真本事,也配当他堂堂千叶王朝定国侯世子的一跪吗? 而且,这小妮子真是骄横得过分了,居然因此就要废他双目?实在是欠教训。 可离得近了,却发现这蛮邦刁女长相居然还颇为俏丽,面如满月,红唇丰润,纤腕握在手心,柔若无骨。显然她被抓得痛了,想哭,却又倔强地忍住了泪水——那一双眼睛又大又黑,几乎覆盖了三分之二的脸孔,水灵灵的。左眼角下方如传统血族女性般画了花纹,是一朵盛放的玫瑰,红艳的花瓣上描了金边,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放手!” 回过神来的冯醉在这时沉喝了一声,虽然不过二十及冠,少年的冯醉天生就有领袖的气势,如此轻轻一喝,竟令花中寒蓦然一怔。眼神转向了他,不由也吃了一惊,这个血族小将为什么竟与自己长得有几分相像?不由自主地放开手。 而此时,月?的手腕上已经有五个通红的指印。眼泪含在眶中,实在又是疼痛又是羞愤。 “醉哥哥!”她咬着银牙道,“你替我杀了他!杀了他!” 面对此种情况,冯醉却有点为难,工程尚未开动就斩杀夫役,而且不过是为了一点小事,实在会磨挫了其他人的志气,令人心胆生寒…… 他向来也是个公道的人,忍不住劝解道:“月?,贱民不懂规矩,略为薄惩也就可以了,不必伤人性命。” “醉哥哥!”朱月?不依地轻叫一声;但也深知表哥的脾性,平日里再怎么依她宠她都可以,原则上的事情却绝不含糊。心下不甘,却也无可奈何。她狠狠地再瞪那民?一眼,“那么,罚他今天一整天都不许吃饭!” “好!”这一项冯醉立刻爽快答应。 花中寒却是不屈不饶,把头抬高,一无所惧的样子,连正眼也不再看她一眼。 这种样子令朱月?更为着恼,勒马回头,向身后的女亲兵们道:“不好玩了,我们回去!” 就这样带着一群人热热闹闹地来,又风风火火地走了。 就这样而已?花中寒盯着那红衣白马的背影,倒也有些疑惑。 冯醉却轻轻叹了口气。这个表妹,他与她相处已非一朝一夕,彼此的脾性早就摸得透透,她知道眼下他是绝对不可能为了这点小事而为她杀人,如此故作轻松地离去,却必定不会肯善罢甘休。他回头瞥了一眼花中寒,这个不知死活的小夫役啊,什么人不好得罪,却偏偏得罪最爱面子又最小心眼的月?公主呢?以后的日子看来一定不会好过了。 当时也不再说什么,只挥一挥手,继续赶路。 到了目的地,扎下营来,冯醉亲自为这第一批征集的民?登名造册。 轮到花中寒,他随口报了一个假名:“阿明。” 冯醉抬头,“姓什么?” “姓华。”把自己的本姓改了个音调。 冯醉深深看他一眼,含了些许怜悯。 得罪了月?表妹,不知这个华阿明将会有什么样的倒霉下场呢。 这月?表妹啊,是自小被姑父宠坏了的,性格暴躁,骄纵跋扈,虽然不至于真的会杀了他,但皮肉之苦却是难免的了。 夜,已深了。 工事营里很安静。 明天就要开工,冯醉吩咐晚餐让民?们吃了一顿好的,都早早下去歇息。 他自己也早准备了帐房,决定要日夜留守在这里尽心监督,直到工事完毕。此生第一次担当重任,一定要做得尽善尽美,不能有半点纰漏。 此刻,旁边的更漏显示已二更多,他尚坐在公案旁翻看有关工事的图纸。 这时,帐外传来一阵激烈的马蹄声,他吃惊地猛然抬头。 深更半夜,谁人策马前来?搞出如此大的动静。 随后,显然来人跟营房外的值夜兵丁发生了争执,一片嘈杂喧嚣,他正想走出去看个究竟,帐帘已经被人掀开来了。 “真是放肆,连本公主也敢阻拦,是不是新来的?如此不识好歹。今天也真是倒霉,处处碰到一些倔头犟脑的混账东西。”一个人骂骂咧咧地进来。 冯醉原本的满腔惊愕化为无奈轻笑,“月?,这么晚了你来做什么?” 来的正是白天铩羽而归的朱月?,此时身上换了件大红色的猩猩毡,风帽包住了头,只露出一对水灵灵的大眼。 “人家想你,想得熬不住,来看看你,不成吗?”她边说边把风帽脱了下来,拍打着身上的积雪。 外面的争吵声却还在持续,想来是她手下那帮与主人一样蛮横到极点的娘子军随从正合起伙来围攻那耿直的值夜兵丁,那个值夜者确实还是新兵,不太知晓主子与月?公主之间的亲密关系,也不了解月?公主和她手下娘子军的不好惹,抱着原则,据理力争。 冯醉掀开帘帐,“都不要吵了!” 这一声威严的喝吼极为有效,双方都安静下来,但眼神之间却还是互相敌对着。 冯醉在重新放下帘帐之际抬头看了看天,回头又看到月?拍打积雪的动作,“哦,怎么下雪了?” “已经下了好一阵啦!”月?轻瞥他一眼,“你倒好,窝在这温暖的小帐篷里,烤着火炉,真享福呢!” 冯醉苦苦一笑,“好啊,我们换一换,你在这小帐篷里享几天福,我去你的狮王府闺房受两天高床软枕的苦?” “谁跟你说笑,”月?不高兴地噘起了嘴,“你看看我,又哪里是躲在闺房里了?人家漏夜兼程,跑了好几百里路来了。” “因为想我?”冯醉可不太相信,“这醒狮城的狮王府离此地恐怕跑上三四趟来回也不够好几百里吧?” “谁说我是从醒狮城里来的?我是一路去追父王,一直追到蛇部的蜿蜒城附近再赶回来的。” 追狮王?冯醉皱起了眉头。他知道姑父朱承胤带着姑母冯援今早已启程上京出席历年的八部大会,这小丫头有什么急事又巴巴地去追? “我的马厩里缺一个骑奴专门伺候我的无痕。”月?冒出一句看似全不相干的话来,“无痕”是她的那匹白色坐骑,“我找父王要一个批条。” “什么批条?”他回不过神来。 “事情倒也不大,只是想在你的民?营里挑个人出来,又怕你不肯,只能找父王来求求你,想来卖上他的老脸,你还不至于不给面子。” 冯醉渐渐明白了,这个月?啊,早知她必不会善罢甘休,居然行动得那么快。 “这民?营里的夫役大多是我们狮部的子民吧?”她轻轻地踱步到他的公案边,“唉,谁让我们地处边关呢,修城墙的事虽说是举国上下皆有责任,但离得近的部落自然首当其冲要多尽一些义务。可狮王批准调一个本部子民改入王府服役,也不算是一件违背原则的大事吧?你怕人数不够的话,我都已经带了一个人来换给你了。” 一番话堵得他严严实实,看来此番真是不达目的不罢休呢。 “那你想找谁去你府中任那骑奴之职呢?”明知故问。 “就白天那个人吧。”朱月?理直气壮,“你应该知道我说的是哪一个。”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无目的地翻阅起案上一本名册,又问:“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冯醉叹了一口气,“华阿明。” “阿明?”月?撇嘴轻笑,“真是贱民,连名字也取得好俗。” 虽说是很鄙薄的神气,但她嫣然笑起的样子,却有天然无饰的纯美。 风雪交加的深夜,被人从热被窝里叫出来的感觉相当不好受。 花中寒这辈子还没有受过这样的窝囊气,但是在人家的屋檐底下,又扮演着最低下的身份,也不好不屈从。 脸上的鞭伤被寒风一吹,如又被割了一刀般疼痛,逼得他倒抽一口凉气。 可来带他的兵丁却没什么好耐性,连连催着他走。 他被推推拉拉地带到了主帐。 揭帘进去,意外地又看到了白天的那个刁蛮女。 只见她与那血族小将亲亲热热地靠在一起说着话,一双小手也正握在对方的手中。 花中寒不由一怔,然后轻蔑地撇了撇唇。深更半夜,孤男寡女在一起,哼哼,非奸即盗。 冯醉见他进来,挥手让押送的兵丁下去,握着月?的手却仍不曾放开。 在血族,男女关系相对开放,本来就没有太多的忌讳,而且他与月?又是自小的青梅竹马,天气这么冷,她赶了远路过来,握着她的手替她取取暖也不算什么。 轻轻地咳了一声,冯醉道:“华阿明,明天你不用在这里上工了,公主想带你去狮王府里做活。” 花中寒一愣,“什么?” “带你去王府里享福呢。”月?笑眯眯地开口,目光落在他脸上鲜嫩的伤口处,一想起那是源自自己的赐予,说不出来的得意。 花中寒深究地蹙起了眉,看这小妮子的神色就知道不会是什么好事。 “我不去。”一口回绝。 月?“嗤”然一笑,“不去?你以为你是谁啊?这里哪有你做主的分!”说着,笑容一敛,向帐外喝了一声,“我的人在哪里?” “在!”清亮的女声应着。帘子被掀开,进来两个穿着重裘短装的年轻女子。 “把人给我带走!”月?吩咐。 “是!” 随后上前,一左一右挟住了他的双手。 “还有没有王法?”花中寒目光射向冯醉,可后者只是报以无奈地轻轻耸肩。 这个时候,他也明白是白天的傲慢惹的祸,暗暗也有些后悔当时的沉不住气。此刻纵然有再大的本事也不可以使出来,只能继续忍耐下去。中寒叹了一口气,决定跟着她们走,心中同时也记下了这个仇。 转身之际,冯醉突然上前几步,伸手轻扯他破旧的袍服后摆。他们两个身高相仿,只需把身子稍稍前倾半分,便把嘴凑近了他的耳边。 “你放心,月?公主只是任性蛮横了一些,心眼倒也不真的狠毒……你好自为之,就不会吃太大的苦头。”声音很轻,只恰好令中寒听得清楚。 他有点意外这个血族小将是如此古道热肠,对他一个素昧平生的小小夫役居然还怀了几分的关切。如若深交,必定是个不可多得有义气的朋友吧?只可惜,他们各为其主,永远也不可能会有机会深交为挚友的吧? 说完话,冯醉不着痕迹地放开手,让他随月?的亲兵女将而去。 中寒回头,再看了他一眼,不自禁地流露了几分不能结交的遗憾。 “看什么看?走快一点!”左面的女兵出手在他腰间狠狠捅了一把,同时,右面的女兵也伸脚在他腿上重重一踹。 果然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奴才,主子骄横,奴才也野蛮。 虎落平阳被犬欺。中寒不由暗自苦笑。 被几个娇弱的女子挟持,强捆在一匹马上而行。 那个什么公主的刁蛮丫头一马当先地冲在前面,大概她觉得这样会很威风。 夜雾浓浓,可花中寒还是清楚地看得到她的背影,腰肢细细,屁股翘翘,身材倒是很好啊…… 胸中堵着一口恶气,一路上,他在头脑中对那个窕窈背影做了千百次的猥亵。 三十年风水轮流转,臭小妮子,早晚让你落在老子手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24章 ?24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 骑奴,在木族,叫做马夫。 进了狮王府的花中寒着实吃了几天的苦。 一天三顿饭只给两顿吃,伙食的差劲程度堪比猪食;晚上睡在寒风飕飕的马厩,连棉被也没有,只蜷缩在一堆稻草和烂棉絮里;天没亮就得起床,冒着大雪,舀起冰冻刺骨的河水刷刷洗洗;打扫、割草、喂食、遛马……工作好似怎么做也做不完,直至天黑夜深才得空睡上一觉。 不过这一次花中寒吸取了教训,收敛起锋芒,乖乖听话,任劳任怨,就算朱月?装成监工实则在旁处处挑衅刁难也置之不理。几天下来,朱月?倒觉得没什么意思了。 带他回来的初衷是解气,更深的意义却是为了驯服。他倔头犟脑不服人的高傲气焰令她产生强烈的征服欲,向来自大的月?公主有信心可以在一定时间将他驯服。可是,成功来得未免也太快太容易,反而令人一点也产生不了成就感。 这个华阿明,原来不过也是个纸做的老虎,进了王府,亲眼见识到这里的气派之后就害怕了?服软了? 朱月?意兴阑珊。看他脸上带着伤,吃不饱睡不暖还得做超负荷体力劳动的辛苦样子,突然倒觉得有些可怜。唉,不过是一个没见过大世面的小民而已,因为一时的无知无理而受了这么些天的苦,也够了。 这一天,雪下得不算大,她一个人撑着一把黄油纸伞来到了马厩处,当着他的面,吩咐马厩管事:“以后减少华阿明的工作量吧,他是我找来专门伺候无痕的,把无痕交给他就是。”走了几步,她又回身补充,“给他发一床新的棉被,身上的衣服也换成和你们统一,吃饭睡觉……以后也不用单独了,可以跟其他人一起。” 管事讷讷而应。 花中寒正在替马儿们刷洗,她的话都听在耳中,却一点声色也不动,手中的活儿丝毫都不怠慢。 直到她渐渐走远,才悄悄斜眼看了看那披着鲜红毡毛大衣的背影。嘴角轻撇,浮上一层蔑然的笑意。这个小妮子,原来她才是一只纸做的老虎,乍看时张牙舞爪凶得要命,心地却真的还不够狠。 这时,发现管事正用探究的目光在打量他,忙把心思收回来,专心干活。 其实,自他进到府里,精明老道的管事便感觉到他的与众不同,无论受到怎样的虐待,他都不发一言地默默忍受,那种忍受的样子,不似一般的小厮那样因为畏惧或是习惯于被使唤,而是一种隐忍,有一种龙游浅滩的无力感。他的眼神深沉幽暗,与人对视从来不落下风,只是常常回避他人的目光,似掩藏着什么重要的内容…… 据公主说,这个华阿明只是冯将军在外征集的一名本部民?,因得罪了她,带回府来给点教训。 自家公主的为人府里上下都实在太过清楚,骄傲自大、飞扬跋扈、刁蛮任性、爱面子、小心眼……但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她的优点是单纯直率、爱憎分明,气的时候恨不得让人死,但又很容易就心软。所以,到现在为止,在公主的手里还没有草菅人命的事出现,得罪了她最多只是吃点或大或小的苦头,没多久也就能获得赦免。其实说到底,在下人们的眼中,朱月?不过是一个绣花枕头女纨裤,天天没一件正经事,带着帮娘子军搞一些闹剧,聪明才智也实在有那么一点点欠缺,说好听点是单纯,难听一点就是缺心眼,喜欢谁讨厌谁都摆在脸面上。其实这种人是最好伺候的,只要摸透了她的喜恶,凡事依顺着,便不会出错。 以朱月?的简单心思,当然不会去揣摩花中寒的身份,也压根儿就看不出来他有什么不对劲。而马厩的管事在整个王府里的地位是极为低微的,比别的部门都要次一点。虽说有所疑惑,但碍着朱月?的关系不便多嘴,毕竟人家是公主亲自带回来交给他的人,一不小心捋到了虎须,平白受一些皮肉之苦,他才不会无端去招惹这个晦气。 是以,年方十八,忍耐力和伪装能力都还欠缺火候的初出茅庐之木族千叶王朝定国侯世子,居然在这血族艳炽的边陲重地王府大院里给蒙混了过来,实在是祖上积德的缘故。 这一场雪,直下了半个多月。 等到融化又差不多有小半个月。 这一天,月?又一个人来到了马厩。 快三月份了,天气渐渐和暖,她穿了一件雪白的貂鼠长袄,外罩长及膝的大红绸坎肩,以雪白的绒毛滚边,头戴一个精致的小帽,帽沿上层层垂挂着红色宝石饰珠,脚上一双厚底白靴一尘不染。 她似乎偏爱红衣,也适合红衣,与她风风火火的性格很像。红色配上白色,分外夺人眼球。 她的到来让马厩中绝大部分的奴仆都抬起了眼眸。 “华阿明!把本公主的无痕牵出来遛遛。”她朝正替小白驹梳理鬃毛的中寒唤了一声,手中的金绡马鞭一下一下地敲击着厩外的木栏。 中寒淡淡望她一眼,又迅速把眼睑垂下,“是。” 放下手中的大毛梳,他转身进屋里抱出一副马勒马鞍装上,又替小白驹的四个脚套上考究的护蹄银套,上下检查了一遍,才解开缰绳牵马过来,走到她的身边。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公主,请上马。” 月?不动,只是板起了脸,静静看着他。 “公主,请上马。”他用更为恭谨的语气再说了一遍。 可对方依然没有动。气氛怪异莫名,花中寒心里也莫名地烦躁,臭小妮子,好久不曾折腾我了,现时又耍什么花样? 这时,见势不对的管事挥开看热闹的人群匆匆跑过来,赔着小心问:“公主,什么事?” “房管事,你是怎么教手下人的?”月?轻昂起头,用鞭子的一头轻轻敲击着牛骨制的马鞍,“你都没教他怎么送主子上马吗?” 管事的回过神来,连连赔笑:“是,是奴才失职,连日来大雪封山,王爷又不在府里,没主子来用马,也就忽略了教他这件规矩。” 月?噘着嘴冷哼:“那你现在就给我教教吧。” “是是!”管事回过脸来,向中寒道,“送主子上马,得五体投地伏在鞍前,尽量把背伸得平平直直,让主子好稳稳当当地踩踏。” 中寒的脸色一寒。要他堂堂男儿五体投地让一个女人自头上跨过去?有没搞错! “听明白了没有?”管事的问。 “明、白、了。”这三个字说得好艰难。 “那还不做?”月?偏起头来,好整以暇地望着他,一面挥手让管事退下。 中寒深吸一口气,抬眼望了望她。在木族,男子汉受女人的践踩是要倒霉一辈子的。 月?蓦然一凛,这眼神……就跟第一次见面时一样,充满了不屈和不买账。他、他不是早就驯服了吗? “你……还不快跪下去!”有点色厉内茬。 很快,又松了一口气,因为看到他的一只膝盖在慢慢地往下弯,虽然做得很慢,但终于也点到地上了。 “快点!”她又神气起来,用鞭把子去敲他屈在那里尚不肯着地的另一条腿。 可这时,已单膝跪地的人突然迅速地一回手,一把就握住了她的鞭子。 “你、干什么?!”她有点惊慌,又有点勃然。又来了又来了,这个人竟敢第二次以下犯上? 这时,看到对方竟毅然决然站了起来,手下用力一扯,月?来不及撒开握鞭的手,顺势也就朝他的方向一倒。 “呀——”她吓得尖叫一声,可接下来他的动作让她下半段的尖叫卡在了喉咙里。 他竟然把她双脚离地地抱了起来,似乎毫不费力地轻轻一托,便被稳稳放置在了马鞍上。 陌生而浓烈的男性气息逼得她骤然失声。 “这样不就行了吗?什么五体投地的,多麻烦。”花中寒淡淡道。 坐在马鞍上,月?惊魂未定地紧紧握住了身前的鞍座,脸红得赛过了身上穿的红色坎肩。 抬眼一望,往回走了一半的管事和马厩的其他骑奴们个个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不知该喝彩呢,还是一拥而上揪下那以下犯上的大胆狂徒。 见她放眼过来,大家都不动,只等她的一声令下。以自家公主素日的脾气,这个华阿明看来是死定了。 “你——下次不许再这样,如此……不合规矩。” 等了半天,月?却只说出了这么一句,显然言下之意竟是原谅他这次了。脸上的红晕未褪,她掩饰地举起衣袖挡住,“啊,太阳照得我头都昏了,那个……华阿明,你就牵着马缰,和我一起到外面走走吧。” 当他们已经走得很远的时候,管事和骑奴们尚呆呆站在那里难以回神。 幻觉,一定是幻觉,华阿明大概从来没有做过什么犯上之举,若不然,刁蛮而骄傲的月?公主怎么居然会放过他不追究? 可是,难道几十个人同时出现幻觉? 朱月?自己也很意外自己居然会赦免华阿明那样的冒犯。 事情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时辰,他们现在身处郊外,可她的心还是怦怦跳个不停。 心不对口,口不对心。她心里明明很生气很生气,恨不得当场踢死他,可是……可是说出来的居然是一句极其小女人的话——下次不许再这样,如此不合规矩。 真是见鬼了,这句话真的是她说的吗?口气还很柔软,无力的柔软,无限的娇羞,欲迎还拒,欲拒还迎…… 天哪,当时还有那么多的奴才在场,自己却搞得跟发情的母马一样,丢死人了!实在是大失身份! 一边想着,一边看着前面花中寒握缰牵马的伟岸背影。 就是这个人,一次又一次当着众人折辱她,一点也不尊重她,不把她放在眼里,害得她失态失面子。 气上心头,她毫无预兆地举起了鞭子,用力地朝他肩头就是一鞭。 花中寒这一次全然没有防备,被打个正着,虽然身上衣服多,打得也不算很痛,但着实吓了一跳,而且这刁蛮女打他不是第一次了,脸上那道伤前天才刚刚掉的痂。此际,新仇旧恨一起涌了上来,破口便骂:“你疯啦?” 月?听到这句话,气得简直要跳起来,从来她要打谁谁都是默默地受着,从来也没人敢指责她不对,更不敢当面骂她。 “大胆!”她叱着,又挥了一鞭上去。 花中寒忙放开马缰,往后跳开一步,闪过,“再打!再打我可还手了!” 还敢还手?月?怒目而视,勒马逼近,鞭子如雨点般往他身上劈头盖脸地招呼过去。 花中寒左突右闪,喊着:“再打我真的还手啦!” 月?理都不理睬他,更不用说稍停一刻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花中寒终于忍不下去,身子一纵翻向半空,只一招擒拿手便抓住了飞来的软鞭,再往后一扯一甩,月?整个人都被从马上扯飞下来,惊险地在空中翻了个三百六十度。 她想撒手放开鞭子,可又怕放开鞭子摔得更惨,正惊慌犹豫间,人已落下了地,脸朝下跌在泥土里,好——痛! 花中寒却只是抱起了双臂袖手旁观。见她摔得如此狼狈的模样,摇摇头叹口气。第一次见面就觉得她是个花瓶,果然没什么大本事,手上无力,脚上也无力,轻功不行,应变能力更差劲。 草原上厚雪刚化,底下都是烂泥,月?费了好大的劲才把脸从地上抬了起来,好好一张俏脸,如今变成了一团乌黑,又脏又臭。帽子也歪了,美玉宝珠斜斜地挂在脸旁,像个可怜的小丑。 看到花中寒居然一派悠闲自得看好戏的模样,她真气得要疯掉。可是怎么办?她居然打不过人家,一招,人家只用一招便令她摔了个大马趴。 从来不曾发现自己的武功如此不济,父王请来做老师的都是部落间数一数二的勇士,可是他们教的武功居然抵不过这个叫做华阿明的贱民区区一招。 她哪里知道,那些个传授她武功的老师们确实都是身怀绝技的一流高手没错,但没有一个人是真正全心全意教她本事的。其一,学武得从基本功练起,基本功要练得扎实得吃一些苦头,可她堂堂部落公主,又是王爷的独苗千金,吃得了那种苦头吗?就算她肯吃苦,王爷又会舍得吗?其二,勇士老师们虽名为老师,实则都是她父亲的部下,一心想的都是怎么讨好王爷讨好公主,她犯错也不敢指正,只一味地阿谀奉承,夸她聪明长她志气,喂招时也故意承让。还有其他那些家将护卫,甚至父亲和冯醉,都是一味地哄她让她,才令她自以为学艺已成。 第一次觉得如此无助,她怒瞪着花中寒,想到自己只能这样干瞪着而没有别的办法治得了他,又想到他居然毫无怜惜地将她这样一个身娇肉贵的女孩子扔进泥泞之中,忍不住便撇嘴哭了出来。 而她这一哭,花中寒倒有点过意不去。 他为人傲气也倔强,但到底是一个男人,吃软不吃硬。适才她气势汹汹惹人讨厌,他便出手无情;但眼下居然娇娇柔柔地哭了起来,而且一身污泥地坐在地上的模样也着实狼狈凄惨,想想到底人家是一个女孩子,再怎么无理取闹任性野蛮也总该让着些的。 顿了一顿,他缓步走到她面前,伸一只手给她,“哎!起来吧。” 抬眼望了望他,看到他的态度似乎软了下来,月?觉得心里舒服了一些,“什么‘哎’呀,”她一边哭一边纠正着,“死奴才,你该说‘公主请起’。” 服了她,到这个时候还不忘记摆臭架子。 “好吧,公主请起。”他难得地顺从着。 可她仍没有伸手去挽住他,又冷起了面孔,道:“你还必须得向本公主赔罪。” 赔罪?他有什么罪?“是你先无缘无故打我,我才还手的。”而且他还再三提醒她要还手之后才还的手。 “什么无缘无故?谁叫你在马厩先冒犯我来着?” “都已经过了大半天了,现在你才来翻旧账?”花中寒不可思议地摇摇头,“当时你为什么不罚我?”其实当时他倒是有心理准备会忍受一番惩罚与折辱,没想到她却放过。 “是啊,本公主就是爱翻旧账,怎么样?”月?习惯性地噘起了嘴,“再说了,就算是无缘无故打你又怎么了?本公主打个人还需要理由吗?你胆敢还手就是罪,而且你还骂我是疯子,罪上加罪!你跪下来赔罪,赔完罪我才考虑要不要起来。” 打人不需要理由吗?花中寒对这种蛮不讲理的千金小姐实在不以为然,收回了自己的手,他冷冷道:“那随便你。”真是,她起不起来关他什么事?她就是坐死在地上他也不会少掉一根汗毛。 “喂!死奴才,华阿明!”眼看他真的有可能丢下她就走,她着急起来,双手往地上一撑,自己站了起来,“你个狗奴才,你是怎么当奴才的!” 花中寒回头瞪她一眼,奇异地令她慑服,收回了下面更多的谩骂之词。 他走到马旁停了下来,“我们回不回去?”看她这一身模样,也实在应该不会再有什么游兴了吧? “什么我们你们?”她迈动一下步子,还好,腿脚都没摔坏,“你真的不会做奴才,在主子的面前,怎么可以‘我’啊‘我’的?更不能把自己和主子相提并论。这人呐,生来就有贵贱之分,命好的呢,就像我,做主子,呼风唤雨,命歹的呢,就像你,做奴才,被人呼来喝去……” “你到底走不走?”实在不耐烦听她的这一套贵贱论。 “你、你……怎么老是教不会呢?你该称我公主!”她嫌恶地白他一眼,“算了,跪下吧,送本公主上马。” 又要跪下?花中寒才不理会,伸出双手—— 月?后退两大步,“你干什么?” “抱你上马可以,让你踩着我是万万不行。”他不卑不亢地道。 望着他张开双手的怀抱,她的脸蓦然涨红,打了他的手一下,“哎呀,算了算了,我自己上去就是。”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手扶马鞍,脚踩银蹬,正准备上去,突然又停下来,低头检视着自己的满身污泥,又伸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再看看那摸过了脸的手心,月?突然大叫起来:“呀!我的脸上是不是都是泥污呀?” 花中寒点点头,“简直已经看不出哪里是眼睛哪里是鼻子了。” “你!”她狠狠地瞪他,“都是你个狗奴才害的!” “如果你怕丑,找个地方洗洗再回去就是。”提起这件事他倒是有点内疚。 “好,前面就有条小河,我们去洗洗。” 到了河边,月?蹲下来,俯身看到自己的倒影。 顿了一下,她尖叫起来:“哇——” “喂喂!”花中寒耳膜都快被撕裂了,“怪叫什么?见鬼了吗?” 月?回头狠狠瞪他,“是我快变成鬼了!” 一想到自己变成这副鬼样子都是这个死奴才害的就来气。 把脸靠近了水面,她仔细地掬水搓洗着,心里却在想该怎么惩罚这个可恶而该死的臭奴才。 她抬起脸来,“喂!把你身上的衣服撕一块下来,给本公主洗脸!” 花中寒无动于衷地牵马站在岸边,“为什么不撕你自己的衣服?” “我的衣服脏了呀。”月?噘起小嘴,“再说了,到底你是奴才还是我是奴才?” 中寒想想也是,谁叫现在自己是奴才?今天已经把这小蛮女整治得够了,太过分的话自己以后的日子也不好过。 他撇撇嘴,掀开棉袄的下摆,撕了一大块衬里下来,“喏!” “拿过来呀,难道还让本公主过去拿不成?”月?满脸嫌恶的表情,真是个笨奴才。 花中寒忍着气,上前几步走近她身边,也不肯弯腰,直接把手伸到她的脸旁,“给你!” 河水的倒影中,月?的脸上浮现一丝险恶的笑意,缓缓地伸出手去接那块布料,突然,手往上一伸,直接抓住了他的手腕。 花中寒刚刚反应过来,却已经来不及了,整个人失重地往前面的河塘里跌了进去。 但他的应变能力实在也够好,临入水的一刻,猛然使了一招龙爪式,反手也拖住了她的手。 月?本来想把他往水里一拉便松开手的,冷不防却被他反握住,站立不稳,也一头向水中栽了进去。 哇,好冰的河水啊—— 一身棉袍迅速被浸透,重量变得很沉,她几乎浮不上来,就算会游泳也直往下面坠去。 “救……救……”一张嘴便吃进了一大口的水。 她害怕极了,手脚乱划。 花中寒也遇到了同样的麻烦,棉花吃水,衣服在身上像压了块石头一样直往下坠。 但他的脑子比较清醒,在水底憋着一口气,开始着力地解自己的衣服,好不容易终于把厚袄给脱了,索性赤裸着上身,下身的棉裤也脱掉,只剩一条单薄的长衬裤。 终于抛却了负担,可以自如地运动了。 这时,他在水中看到了月?的身影,显然也受衣物所累,她就快溺死了,一双大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他。 花中寒游到水面,深吸了一口气,又猛然沉入了水底向朱月?游去。 这一刻,他压根儿都没想过不救她。 其实这是多好的机会,只要不救她,他便可以趁机逃离,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血族地界。 反正是她先使坏害人,结果害死了自己,也是报应。 但是这一刻他什么也没有考虑,回身便去救她。 试着拖她上去,可是她太重了,竟令他有点力不从心,于是再上水面深吸一口气,再下去,游到她的身边,动手解她的腰带。 神志迷离中,朱月?却也明白他想做什么,摇着头护着自己的衣物不让他动。 死丫头,衣服重要还是命重要?不要命了吗? 花中寒生气地直接从她的领口硬撕,把她的坎肩和棉袄给剥了下来。 这样一来,分量马上减轻了许多。他回身一搂,紧紧挟住她的腋下,把她拖上了水面。 终于有空气了!月?贪婪地呼吸,剧烈咳嗽。 他又把她半拖半抱地弄上了岸。 两个人都耗尽了力气,并排仰躺在岸边。 重重地呼气,吸气,再呼气,再吸气…… 稍稍缓过来一点之后,朱月?猛然跳起来,跨到花中寒的身上,用力掐住他的脖子,“死奴才,我掐死你!掐死你!” 花中寒也缓过来了,而且力气又比她大得多,很轻松地抓住她两只手,一翻身把她倒压在身下。 朱月?激烈地挣扎,他用尽全力才将她狂舞的双手压制在头顶两侧,俯身大吼:“你疯啦?” “我要杀了你!”她怒瞪着他,本来眼睛就大,此时离得又近,看在花中寒眼里更为大得恐怖,“你居然差点把本公主淹死!我要杀了你!” “该死的!到底是谁先把人往河里推的?明明知道是寒冬腊月,你把我往河里推,不是也想弄死我吗?”花中寒也气极了,回吼过去。 月?一滞。她倒真的不是有心要置他于死地,只是想惩罚他一下,没想得那么复杂那么严重。 “反正、反正主子要奴才死是天经地义的,你差点害死我就是不对!你该死!”心里也知道自己的错,但口头上绝不愿意承认。 “混蛋!”花中寒被她的理论气极了,“信不信我把你重新扔回河里去?” “你敢!” “你试试!” 他说不定真的会!这个奴才从来就是与众不同出人意料。这么一想,月?闭上嘴,不敢再硬下去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这时候,她才突然意识到了彼此姿势的不妥。 因原来是她先跨骑在他身上,被翻过来之后,此刻形成的状态是她双腿分开被他紧压在身下,双手还被他压在两边,他的脸几乎也贴到了她的脸上。 还有……他的上半身是全裸的,而她也只着了单薄中衣,经水一泡,衣服紧身贴着,全然好似没穿。 彼此眼神对视着,都回过神来,花中寒猛然放开她双手,匆忙自她身上翻了下去。 该死,不回过神来还好,一回过神来,男性的本能竟立刻起了反应。 花中寒的脸也难得地红了起来,不好意思地背过身子。 两个人背对背坐着,许久都不说话。 还是朱月?先开了口:“我、我们怎么办啊?我冷得……冷得受不住了。” 挥散开脑子里的桃色绮念,他问她:“你有没有带火石啊?” “有是有……但都放在衣服里了……”她无奈地望向水中,“不如我们想想别的办法生个火好了。” “等我们想出别的办法,只怕火还没生出来,人已经冻僵了。”花中寒没好气,“附近不知有没有人家……”这地方他不熟呀。 但是她很熟啊。“有有!”又犹豫起来,“但是你休想让我去求人帮忙!” “为什么啊?” “这附近的人家都认识本公主……”声音渐渐放低,“我可不去丢这个人。” “面子重要还是命重要啊?”真是要被她气疯。 “当然是本公主的面子重要!” “那好,”花中寒站起来,“你自己在这里慢慢等死吧!” “喂!”她也想站起来,可双腿已经冻得麻木了,竟然站不起来,惊慌之极,“你真的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啊?不许走!我命令你陪我一起死!” “陪着你一起死?”花中寒讽刺地一笑,“到时候人家看见我们男女两具僵尸在一起,又是衣衫不整的——唉,到时候,命没了,面子也照样没了。” 想想倒是有道理,她更慌了,“喂,等等我!那我也去!你快扶我起来……我、我的腿已经动不了了!”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25章 ?25松月生夜凉,风泉满清听 简陋的毡帐里,花中寒和朱月?都已经换上了平民的旧袄,坐在火炉边。手里各捧上一杯鲜鲜热热的羊奶茶。 总算是缓过来了。 映着炉中火光,花中寒漆黑的眼眸一眨不眨地望定身边的女子。 她显然也有所察觉,“你看什么?” “我在想,换上了平民百姓的衣服,你这个公主殿下看上去也未必比别人高贵多少。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 她白他一眼,“高贵是高贵在血统里,又不是看服装……算了,跟你这种没见识的贱民,讲也是白讲。” 花中寒扯起唇角,不以为然地冷笑。 后来回想这一幕,觉得自己当时可能真的生出了些许自卑,虽然贵为木族的定国侯世子,实际身份却只是一个孤儿,找不到出处。这是他长久以来不愿承认却始终存在的隐痛。 其实,那一刻的朱月?,虽然换上了平民陋衫,却依然从骨子里散发出贵族的盛气。而且,湿发披肩,洗净铅华,比平日更添了一股清纯柔媚。 接触得久了,他发现朱月?为人真的还不坏。 就好像刚才,她能怜惜到平民日子艰难,穿了他们的衣物喝了他们的茶之后要给一点报酬。于是把手上一个宝石戒指脱给了这毡帐的主人。全然也不想想那个宝石戒指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几身衣服和几杯奶茶的价钱。 但同时她又板起脸孔吓唬人家:“今天的事情谁都不许说出去,如果哪一天本公主听到任何一点风言风语,就立刻派人来把你们全家上下给杀个鸡犬不留,知道没有?” 咋咋呼呼的模样还真的有点可爱。原来不过就是一个没什么脑子又老爱摆架子唬人的小丫头而已。 “喂!”看着他定定思索的样子,她有点寂寞,“你为什么不说话?陪我说说话。” “说什么?” “随便说说嘛。就说你为什么要把我也拉进水里去?后来又为什么……要救我?”他害了她是事实,但救她确实也是一个事实,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想起救她上来的全过程,月?的脸孔莫名地烧了起来。当时他的手紧紧扶在她的腋下,透过单薄的衣衫,实际上一直都是放在她的胸口,虽然那时候神志几近迷离,但还是感觉到有异样的电流传遍了四肢百骸,毕竟那是任何女孩子都极为敏感的部位。 “没什么,”他淡淡道,“是甜是苦我都带着你一起尝尝,是生是死我们也一起承受……”说到这里,他自己也觉得这话太过暧昧,顿了一顿又解释道,“现在你也该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予人的道理了吧?当时如果我被冻死或淹死,你也就得冻死或淹死。是你的运气好,遇上我这种人命大死不了,便也让你活上一命。” 月?呆呆地望着他。 是甜是苦我都带着你一起尝尝,是生是死我们也一起承受…… 从来没人跟她说过这样的话。 这个男人,虽然是满含教训的口吻,以下犯上,但是这句话却没来由地令她心中激动。 这一刻,她突然喜欢这种平等的感觉。 “好,从今以后,华阿明,是甜是苦你都跟着本公主一起尝,是生是死我们也一起承受,你要记得哦。” 她举起了手中的羊奶茶,主动与他的杯子一碰,当成烈酒一样,一饮而尽。 从那以后,她几乎天天上马厩来找他,有事没事让他陪着说话,一起出去遛马。但很多时候并不只是他们两个人而已,还有那一批娘子军随从也总在一起。 可依然还是传出了闲言碎语。 其实早在淹水的那一天,他们回来连身上的衣服也都换了,就已引起了府中的一些闲话。 可朱月?确实是没什么心眼的女子,从来也不知道避嫌,什么事都顺着自己的高兴去做。 花中寒也向来是孤傲自由的人,不理会他人目光。她天天来,他也就天天接待,虽然大多数时候两个人在一起都是斗嘴吵架,也乐此不疲。 其实他们两个人的性格有颇多相像,都傲气、倔强、不服输、好面子…… 但似乎彼此都习惯这样剑拔弩张的相处模式,哪一天她突然不再来了,他倒会觉得全身不自在。 这一天,她就没有来。 后来听说,原来是王爷和王妃从京中回来了。久别重逢,自然要好好相聚。 天黑了,骑奴们吃完晚饭,也忙完了,到通铺上各自睡下。 花中寒躺中间,辗转难眠。 想象着月?现在在做什么?正一家人围在一起享受着天伦之乐吧? 有父有母的家庭环境真是让人羡慕啊。想起自己的成长岁月,义父从来就对他极为严厉,而爷爷奶奶虽然疼爱,到底也隔了一层…… “笃、笃、笃……笃、笃、笃……” 什么声音?好像不是风吹窗子…… 别人都睡得死,中寒起身,一排长窗就在头顶,他打开其中一扇,警惕地向外张望。 外面竟真的有一个小小人影,原本靠在西头,见到有窗子打开,便跑向这边。 “公主?”他失声轻唤。 “阿明!”居然真的是朱月?,“我不知道你躺在哪一边,随便敲了一扇窗,没想到你真的听见了。” 冷风灌进来,仅着内衣的花中寒打了个寒战,再看看月?,居然穿得也不多,只是一件紧身的小棉袍,也没有披风衣毛褛。怪不得连语声都发颤。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小疯子,半夜三更跑来做什么?”他忍不住轻骂,隐隐竟有些心疼。 “没有半夜三更,才一更都不到。你出来一下,好不好?”她哀哀凄凄地请求着,好像受了什么委屈。 “好!”他一口答应,“你等着,我很快。” 他转身飞快地穿衣,动作太大,不小心碰到了身边的人。 那人翻个身,嘀咕一句:“干什么?半夜三更,还让不让人睡?” “没事,上茅房。”他轻声回应。 很快穿戴妥当,正想出去,想了一想,悄悄回身又拿上了一件羊毛大氅。 他轻手轻脚走到外面,咦?人呢? 仔细一看,原来她蜷起身子蹲在了墙角。 见他走近,她可怜巴巴地抬起头,“我的脚,又冻麻了……” 他叹一口气,走过去用羊毛大氅将她严严实实一包。 “到底做什么来了?只穿那么一点衣服,想找死吗?” “你去把无痕牵出来,”她望着他,水灵灵的大眼睛越发楚楚动人,“……带我去找冯醉。” 冯醉? 他的脑子里浮现出那个英挺威武的少年将军与她在帐篷中执手相握的一幕。原来……她夤夜前来,并不是为了找他,而只是要他带她去找冯醉。 微微有些失望,但他还是点点头,“好。” 花中寒与朱月?共乘一骑。 她说她的脚麻了,他便只能将她抱上了马,然后自己也上马坐到她后面,替她握缰掌舵。 这么多天的相处,大家都很熟了,她也没有什么异议,只是一反常态的安静,好像还有点虚弱无力的样子,刚跑了几步路,便轻轻地后仰,索性整个人倚靠在他的胸膛上。 没心没肺的丫头,这样毫无芥蒂地靠入一个非亲非故的男人怀中,就不怕引起他什么误会,或者被占什么便宜吗? 若非这些天对她心性的了解,加上略知血族的风俗人情,知道他们的男女之防比之木族要宽得多,花中寒只怕早把她看成一个轻浮浪女。 可现在他却猜到,一定出了什么事,若不然一向精神气旺的月?公主不会变得这么消沉委顿。 可她在如此低落的时候,想要见的人却是那个冯醉。 那么自己在她的心目中是什么呢?不过就是一个跑腿的骑奴罢了吧? 这么想着,真觉得有点伤自尊。但他并没有流露于表面,还是紧紧地用自己的双臂护拥住了她娇柔的身子。 城墙边的工事营中,值夜的还是上次那个新兵,当认出是月?公主,学乖了,忙回身向大帐中通报。 冯醉正好尚未宽衣就寝,忙揭帘迎了出来。 而这时候,花中寒已经下马,正将月?也抱了下来。 看到他们如此亲密的情形,冯醉倒有点意外。原以为该是水火不相容的情势,没想到还没多久,他二人非但尽去前嫌,还已经发展成这么好的关系。 和一个身份低下的奴仆好到不介意肢体接触,对于朱月?这种自傲自矜的人来说是颇为罕见的。 朱月?下得马来,一眼便望见了怔立帐前的冯醉,突然推开花中寒搀扶的手,小跑几步就跃入了冯醉怀里,语带呜咽:“醉哥哥……” “怎么了?”倒把冯醉吓了一跳,第一个反应便是眼露凶光地射向花中寒,“是他又欺负你了?” 中寒没想到他会怀疑到自己身上,一愕,继而冷冷一笑,“我欺负她?我有什么胆子敢欺负她?” 本来没想用这种语气说话,本来也是非常担心,不知月?到底受了什么委屈,但看到冯醉这种急于保护的样子,没来由地不爽。而且,想起她一见到冯醉便马上将他推开的那种过河拆桥的样子,便忍不住冷嘲起来。 月?自冯醉的胸前抬起了泪湿的脸,“当然不关阿明的事。” “那到底怎么啦?”冯醉着急着。什么事这么伤心?严重到三更半夜跑到他这边来?自上次来带走华阿明后,她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再来看过他了。 “父王和母妃回来了……”嗫嗫嚅嚅地说出这么一句,月?双唇一扁,又要哭出来了。 花中寒根本不懂,她父母回来,不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吗?早听说狮部的大王疼这个独生女儿疼得像命一样。 可冯醉却似乎恍然大悟了,“哦,是不是姑母又说你什么了?” 月?的母亲正是他的亲姑姑,对于她们母女之间的关系,他是最了解不过的人。 果然,他猜对了,月?轻轻点了点头。 原来如此,冯醉放下心来,“别站在外面了,进帐篷里烤烤火再说吧。”他伸手轻轻抚一下她的脸颊,“瞧,小脸都冻得冰冰的。” 他又回头招呼花中寒:“华阿明,你也一起进来吧。刚才错怪了你,是我鲁莽。”冯醉就是这样一个磊落大方的人,很有男子汉的豪气,错了就道歉,也不在乎对方不过是一个下人。 这一句话说出来,花中寒立刻有点惭愧,想起方才自己的言行,跟他一比倒显得有点小家子气,受不得半点委屈似的。他尴尬地一笑,“不必了,你们一定有体己话要说,我是下人,不方便。”说着,也姿态大方地牵起马缰,“我带着无痕去那边遛遛就是。” 冯醉看着他径自而去的背影,眼光中不觉也流露出一丝的赞赏。这个华阿明,倒真的不像一般粗鄙庸俗的下人呢。 遛了圈马,朱月?还未出来,花中寒就着帐篷附近找了块丰沃的草地,喂无痕吃一点“夜宵”。 大约又过了半个时辰,才看到伊人身影姗姗而来。他也不迎上去,装作没看见一样用一根青草逗引着无痕。 以为他真的没注意,月?轻手轻脚走上来,用力拍他一下,“哇!” 看样子她已经把情绪调整过来了。 这个丫头,一有心事就搁不住,一解决又立刻眉飞色舞,单纯得仿若透明人。 他淡淡瞥她一眼,“哦,完了?” “什么完了?”她蹙起浓密而深黑的秀眉,两只大眼睛眨巴眨巴。 “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他也不站起来,继续蹲着,把手中的青草喂无痕咽下,随手又拔了一根。 她在他的身边也蹲下,“阿明,你是不是生我气了?” 他哂然一笑,“生气?我一个下人,有什么好跟主人生气?” 她轻轻地咬着自己的嘴唇,看着他的脸,“我知道你一定生气我不告诉你怎么回事,对不对?” “那是主子的私事,奴才可不敢存什么好奇。”花中寒道,再喂无痕吃了一根,拍拍手,站起来,“好了,你和冯将军还有话要说没有?没有的话就回去吧。” “没有了。”月?也跟着站起来,“我们回去吧。” “那上马吧!”他回身,去搂她的腰。 没想到她红着脸疾退几步,“哎哎!不用了,我自己上去就可以了,刚才……心情不好而已。” 他就知道,若不是情绪不正常,她不可能有那种小鸟依人的模样。沉着脸,他收回自己的手臂,“那你自己上去吧。” “你先上去,我坐你身后。”她忸怩着。 花中寒默不作声地翻身上马,坐定,“好了,上来吧。” 是的,这样确实比坐在他怀里要体统一些,看来来的时候她的确脑袋不清醒,现在终于在她的“醉哥哥”的抚慰下全然恢复。 这时,她也上了马。 “抱紧了,待会儿摔下去可怨不得谁。”花中寒道。 “知道了!”身后的人脆脆地应了一声,手先放在他的两侧腰际,顿了一顿,才又往前移伸,直到完全环搂住了他的腰身。 “驾!”这时,他才挥鞭打马。 “其实,本公主的生活也并非人们想象中那样完美。” 马跑得急,朱月?渐渐把脸也贴上了花中寒的背。 “什么?”风在耳边呼啸,他根本听不清她的咕哝。 “我说我并不真的每天都那么无忧无虑!”月?高声地喊出来,“我也有很大很大的烦恼!” 这一回他听清了,却没有回应。 “你为什么不说话?”她在后面问。 “说什么?”他反问。 “你该有一点起码的好奇,问问我的烦恼到底是什么!” “下人不该有这种好奇,”花中寒道,“况且,你不是已经把烦恼都倾吐给你的醉哥哥了吗?” 言语中浓重的讥嘲意味令她听着很不爽。 无名的怒气又迅速地蹿了起来,她冷冷道:“停下!” 他没理睬她。此刻,他们已经跑过了边城的沙地,正进入一片针叶林,出了林子再过一小片草地就能进狮部的醒狮城了。 “停下!”她再说一遍。 “干什么?”他问。 “叫你停下就停下,作为下人就该无条件服从主人的,不是吗?”嘴上说着,手里已经有了动作,她伸出留了长指甲的拇指和食指,在他的背上细细掐了一把。 花中寒刺痛地一挺身,反射性地勒马夹腿。 马驹受惊,仰立而起,差点把后面的月?甩到地上。 月。慌忙紧紧抱住中寒的腰,等到马儿平静下来,停住,月?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混蛋!如果让本公主摔跤信不信我诛你九族?” 花中寒也早已心头蹿起了大火,回身骂道:“你才混蛋!”把她紧搂的双手从自己身上剥开,脸色铁青地道:“谁叫你突然掐我?出手不分场合也不分轻重,摔死你才叫活该!” 月?也知道是自己的错,只是习惯性地那样骂出来,可现时他一点也不忍让的态度却令她真正感到伤心了。眼睛眨了几眨,居然滚下豆大的两粒泪珠。 噘着嘴唇,她赌气地倾身重新再搂住他,搂得紧紧的再也剥不开来,“死阿明,臭阿明!谁叫你不听我话?让你停你不停下来?死阿明,臭阿明!谁叫你那么没眼色?听不出来我很想很想跟你聊聊天吗?不识抬举的狗奴才!” 她如果一味地硬下去,他也便硬下去,可如今,她嘴上虽仍骂骂咧咧,行动上却已经示了弱了。花中寒心中的气瞬间也平了下来:“说话就说话,好好说不就成了?动不动就使用暴力,你是野蛮人吗?半夜三更又是荒山野岭,聊什么天?要不要下马找个地方坐着慢慢陪你聊到天亮?让野狼来吃了你!”明明心软了,却还是不肯说一句好话。 树林之中幽暗阴沉,又是半夜时分,说不定真有野狼出没。 月?原本倒没有下马慢聊的想法,可他这么一说,好似变相的激将之法,纵使心中已经勾起强烈的恐惧,她却偏偏一定要对着干。 “好!我就是要下马聊,慢慢地聊,聊到大天亮!野狼又怎么样?看它敢不敢来动本公主一根头发!赶明儿我让父王派点兵过来,一把火烧了这山上所有的狼窝,让它们绝子绝孙!” 这么说着,她已经放开了他,跳下马去。 “臭阿明!你也给我下来!不下来就不是男人!” 花中寒最经不起她激的,一听此话,一刻也没多待,翻身便下了马来。 “怎么着?你打算到哪里聊?到哪里我花……华阿明都舍命陪君子!” 结果便是到了这里。 还是在针叶林中,有一块大大的不规则青石堆在一棵老松树边,倒好似一张天然石凳般。 青石上的积雪正在消融,滴滴答答地顺着石壁滴落下去,几路水柱最后都汇总在下面的一个小石窝里,积了一窝的清水。 月光自针叶的缝隙间照进来,反射出晶莹明亮的一汪。 石窝中的水满了,便溢出来,又一滴一滴很有韵律地顺着流归尘土,犹如一缕清泉。 花中寒把马系在石边的老松上,回身问月?:“要不要点个火堆出来?” 谁都知道,兽类惧火。 “不要!”月?赌气,还一屁股坐在了湿冷的大石上。 花中寒也不甘示弱,当下就坐在她的旁边,“好了,你说吧。” “说什么?本来人家已经一肚子的委屈,你偏还给我气受,现在我什么说话的心情都已经没有了。” 花中寒站起来,“要说的是你,不说的也是你,到底是要说还是不说?不说我可走了!” “喂!你站住!”月?情急,紧紧一拉,拉住了他的手。 滑腻而冰凉的触感,令他轻轻战栗。 突然想起第一次握住她执鞭的小手时的那一幕,回想到了那一刻柔软舒服的感觉。 此刻,仿佛有旧梦重温的意味。只是现时她的手是冰冰凉凉的,却依然万分柔软。 忍不住回握住,他转身面对她,声音也柔和了许多:“到底什么大不了的事,跟冯将军说了还不够,又要跟我说?” “对着你们两个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她的声音也轻柔了很多,眼神悠悠的。其实大家都是吃软不吃硬的人,只要对方肯让步,自己也马上就肯让步。 “我曾经有一个哥哥。”月?开始述说。 花中寒只是静静地听,对于她的家事,他真的没有什么好奇心,但见她说得有诚意,他也便洗耳恭听。 “但是这个哥哥并不能算是我的亲哥哥。” 这句话引起了他的一点点兴趣,轻轻回了一声:“哦?” 月光清辉的笼罩下,朱月?的脸容却是前所未有的庄肃。眼角所绘的玫瑰花上那热情金边的光芒此时亦反射出几分冷意。 “可能你也知道,我母妃出身豪门,与我父王的婚姻可谓天作之合,但是,他们成亲多年都没有孩子。因为没有孩子,父王名正言顺地纳了很多姬妾,虽然那些姬妾后来也并无所出,但并不能改变母妃在狮王府处境的尴尬与失意……” 听她的口气,似乎非常心疼自己的母亲。花中寒有点投入于她即将所说的故事了。因为他自己并没有母亲,如果他有,必定也会像她那样全力回护吧? “后来,母妃听说一个方法——只要从外面过继一个福泽宽厚的孩子为养子,便会带来人丁兴旺之运,她就有可能怀上自己的孩子。母妃不想要不明来历的野孩子做养子,况且若是贱民或奴隶的种怎么可能会有福泽呢?于是她很困难地说服了父王和她的哥哥……”说到这里,她顿了顿,解释了一下,“母妃的哥哥就是我的舅舅——当朝的右院大王冯授,也就是冯醉哥哥的父亲。” 花中寒直到这时才弄清她与冯醉之间还有这一层姻亲关系,他们是表兄妹呢,怪不得那样亲密。 “醉哥哥那时已经快两岁了,而舅妈第二胎又添了一个男孩,取名叫冯醇。母亲说服了父王和舅舅,把冯醇收为养子,改名为朱月椿——他就是我名义上的亲哥哥。”每当提到这个哥哥,月?的声音总是变得低沉哀婉。 “后来呢?你母亲果然怀上了你,而那个朱月椿却夭折了?”花中寒未来艳炽之前便已听闻血族的狮部王族历来人丁单薄。好像只听说狮王朱承胤有个独女叫朱月?,从不知道他还有个儿子叫朱月椿的。加上每次月?提到他时的语气声调,花中寒自然而然便产生了此种猜测。 哪知月?轻轻摇了摇头,“不是。” “不是?” “椿哥哥并没有夭折,而是失踪了。而如今……说不定真的已经死了吧,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都没有半点消息。” “失踪?”堂堂狮王世子,又是右院大王的亲生儿子,自是出入皆有侍卫亲随,怎会轻易失踪? “那是椿哥哥来到狮王府的第二年,”朱月?娓娓地解开他的疑惑,“如大家所愿,他的到来使母亲怀上了我,那一天是我的满月之喜,府里来了很多道贺的宾客,很混乱,椿哥哥两周岁,会走会跑了,不知怎么就不见了。他的奶娘是最后一个看到他的人,据说当时是在花园,他蹦蹦跳跳跑在前面,绕过一个廊柱便突然不见了。当然,那个奶娘成了最大的怀疑对象,就算事情跟她无关,至少她照管少主不力,也是死罪。奶娘被关在狱中受了大半年的折磨,问不出个所以然,不久就病死了。自此,再也没有了椿哥哥的消息。” “若说是绑架,也该有绑匪提出来要赎金吧?”花中寒实在费解。再说了,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绑匪瞎了眼敢绑到手掌重兵的一部之王家里? “没有,什么都没有。一个活蹦乱跳的小孩子,就这样平空地消失了,仿佛从来也不曾存在过。”月?幽幽地抬头望着天空,天空被针叶遮避,只有丝丝缕缕的缝隙,透进明月的光辉,月华如练……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椿哥哥是母妃的养子,又是亲侄子,还带来了人丁运,听说母妃当年是极其钟爱他的,他的失踪让母妃很伤心,又觉得愧对舅舅舅妈,为此还着实大病了一场……我想,这大概就是她此后很不喜欢我的原因。”她自嘲地轻笑,“我的亲生母亲啊,一点都没有喜欢过我,无论我怎么努力讨好,她都是冷冰冰的样子,从她的眼睛里我看得出她的厌恶——是的,就是厌恶。椿哥哥是在我办满月那天的混乱中失踪的,如果不是椿哥哥把好运给了我,如果我没有来到这个世上,他说不定不会折了自己的福泽,也就不会出事了……” 她一直一直是这么猜的,母亲之所以不喜欢她,一定就是这样的原因,一定就是。 “无论我怎么努力在她面前表现得很乖、很听话,她总是不满意,常常借故责骂我。小时候我不懂事,知道父王疼我,就向父王告状,父王果然帮着我,把母妃喝斥了几次。从此以后,她不再骂我,但却冷淡了我,把我当成是一缕空气。背地里,仍时不时鸡蛋里挑骨头地指责我……其实很多时候,我只是想讨好她而已,我只是希望她可以爱我一点点而已,可为什么在她的面前,我似乎说什么都不对,做什么都是错……” 声音已经开始哽咽了,“现在她最喜欢的人是醉哥哥,她看到醉哥哥的时候温柔亲切又体贴,她把当年对椿哥哥的爱全转移到醉哥哥身上,完完全全把他当成亲生儿子一样,可我才是她的亲生女儿呀……醉哥哥总是会安慰我,可有时候我真的有点忌妒他……其实我真不该忌妒他,除了父王,就属醉哥哥最疼我了,每当我受了什么委屈,他总是护着我安慰我……可是,我还是会很忌妒母妃对他的好,所以,我不是一个好女孩,我小心眼、忘恩负义,难怪母妃不喜欢我、不爱我……” 坐在湿漉漉的青石上,月?越讲越伤心,抽抽噎噎,像个孩子般地痛哭起来。 已经习惯了,一旦在母妃那里受了委屈便找醉哥哥。不能找父王,若父王去责怪母妃,母妃便会更加怨恨她。 可是,潜意识里她又在妒忌着醉哥哥能得到母妃的疼爱,所以,面对着醉哥哥,一时之间可以缓解忧伤,过后却反而会越想越难过…… 今夜,身边有华阿明,突然便好想跟他一诉多年的郁结。对着华阿明,有说不出来的与众不同之感…… 可是,哭着哭着,便觉得有些不对劲,这个华阿明,再怎么与众不同也只是个奴才,作为一个主子,在奴才面前这样号啕大哭,实在有失身份。 这么一想,猛然把哭声收住,偷眼看了看身边的人,却见他一双星目正灼灼地盯着自己,含着同情,而又……又似乎还有点更深意思的东西存在。 眼泪尚挂在腮边,她忘了去擦,不知是因为羞赧还是别的什么…… 她发现自己其实是有点怕他的,他的眼睛深如幽潭,自第一次对视便觉得仿佛有令她沉溺的魔力…… 这时候,他的脸缓缓地移过来,离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她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却又隐隐约约能猜到他想做什么,她的心跳得很快,想偏头躲开,却一丝丝的力气也没有。 就这样,她呆呆地任由他的唇贴上了她的脸颊,很轻很柔地吻干了那微咸的泪水。 本来很冷很冷的身子突然如火一样地滚烫起来,他宽厚的唇瓣在她柔嫩的脸庞上寸寸地游移…… 直到找到了她的唇,停在了上面。 双唇相触,火热的气息直喷入她的口腔和咽喉,潮湿,而又干涩。 她心房强烈地震颤,猛然一把将之推了开去。 “大胆奴才!”她目眦欲裂,一巴掌重重打在他的脸上。 幽静的树林中,声响脆然。 彼此都似乎清醒过来。 “你不过是个奴才!奴才!”她一再重申着,警告对方,也警告着自己。 她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高贵的血统与出身,怎么可以爱上一个奴才?怎么可以? 疯了,真是疯了,自一开始决定要向他倾诉心中的烦恼之时便是疯了。现在清醒还来得及吧? “下次再这样无礼,我真的杀了你!真的会杀了你!” 花中寒偏过头去,一言不发,脸色阴沉如铁。 并不是因为她打他,而是……他竟然控制不住自己,他竟然在那一刻被她打动,满心满怀地对她充满怜惜。他竟然疯了一般地想亲吻她,并真的这样做了。 这是不应该的。 他从来不曾忘记自己此行的使命,不曾忘记义父的仇恨…… 血木两族的和平不会长久,他们势不两立。 他怎么可以爱上血族的女人呢?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26章 ?26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也不知怎么又共坐一骑回到了王府,他们各自回去自己的地方。 天已经快亮了,花中寒索性不睡,呆呆地坐在马厩,坐在白马无痕的身旁。 完了,他与那刁蛮小公主奇妙的友谊因为那一个失控的吻而撕裂,也为那一巴掌而彻底完结。 应该庆幸这样的完结,挽救了一颗即将沉沦于爱欲的心灵。如果真的爱上她,会是一件很为难的事情。 可是,为什么会有深深的失落与空虚爬上心头呢? 想起再也见不到她毫无心机的种种可恶又可爱的单纯表情,他的心变得空荡荡的。 东方渐渐泛起鱼肚白,骑奴们也都起床。看到马厩中衣着整齐的花中寒都有点奇怪。 “咦,华阿明,今天起得这么早?” 中寒含糊地应了一声,站起来,脱下身上沾有清霜的棉风衣,随手扔在马栏上,拿了身边一个空桶就去外面提水。 盯着那件风衣,有人起了疑惑。 “为什么会穿上风衣啊?不可能一大早就出去跑了一圈马吧。” 这时,睡他身旁左右的两人竭力回忆:“不对哦,好像半夜他出去上茅房之后便没回来。” “对啊,睡到后半夜,我突然感觉身边不如平日拥挤了。” 这时,又有人发现,无痕的身上鞍套都还在。 “呀!无痕好像真的出去过了呢!” “是啊!”有人弯下腰去检查马儿脚上的银护套,上面沾满了泥泞,“嗯,好像还跑了不少的路呢。” “我昨夜……昨夜好像听到窗外有奇怪的声音。”有人模模糊糊地回忆着。 立刻又有人附和:“是啊,有女人的声音。” “难道华阿明这小子在府中有了相好的?半夜出去私会?” “必定是公主手下的女兵吧,他与她们走得最近。” “可惜当时太困了,没推窗看看是哪位。” “幸好是你太困了。”有人高深莫测地冷冷插口,“若不然看到不该看的人和事,恐怕小命就此不保。” “你这是什么意思?”立刻有人听出了弦外之音,兴致勃勃地追问。 “大家又不是不知道,和华阿明走得最近的其实并不是那帮女兵,而是她们的头儿……” 有人恍然而悟:“对对,除她之外再也没人敢动用无痕啊!” 立刻有谨慎的人摇手制止,“这话乱说不得,若传出去才真要人命呢!” 这时候,不知哪个没眼色的大叫了一声:“是公主?” 聚作一堆谈论的人群立刻齐刷刷望向那个方向道:“叫你别乱说,还说……说……” 声音突然戛住,大家发现居然真的是月?公主站在马厩之外。 她穿了一身桃红色的绸面箭袖长袍,袍子上绣满了蓝青色的花卉。帽子也是桃红色的,有一排蓝红相间的珠子如刘海一般整齐地垂下至额前,还有更长条的流珠散挂在脸颊的两侧,身后,长发编成一条粗黑的辫子悬至腰间。 晨曦之中,她的脸色酡红如天边的朝云。 “那个……华阿明在吗?” 骑奴们刚想回答,却又马上不约而同地望向她身后的方向,有几个人还不由自主地朝着那边伸了伸手指。 月?顺着他们的目光回头,看到提了一桶清水的花中寒正自她身后远远地走过来。 看到她,他的表情充满意外。本以为从此可以摆脱的人,居然这么快又来到了面前。 心情不知是兴奋还是失望,他只呆呆站住,望着她。 “我只是……只是想来告诉你。”她尽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昨晚临别时,醉哥哥约了我今天去喝酒,还特别指明仍要带上你。” 浑然不觉自己言语中已经泄露了秘密,身后的骑奴们开始窃窃私语——原来昨晚华阿明确实是跟他们所猜测的人在一起。 花中寒倒起了难掩的尴尬,说话也有些结巴:“知、知道了。” “替我准备无痕,我们这就去!”她没心没肺,全然也不觉有什么不对。 本来就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她鼓足勇气又来找他,只是生怕他以后再也不会理她。为那一巴掌,她早就深深后悔。 虽然只是一个奴才,但他让她觉得很特别,是个可以倾诉的对象。 实在很少能找到可以引起倾诉欲望的人,跟他在一起,虽然争争吵吵,却总是热热闹闹。不想就此失掉,又变得和以前一样寂寞。 此时,只一心想着找个借口重修旧好,一点也顾虑不到下人们已起的种种猜疑。 对于这样一个脑袋里塞了草包一样的丫头,花中寒实在不知道如何对付的好,只能机械地回应一声:“是。” 冯醉正在尽职地监工。 看到昨晚的两个人又来到了面前。不过这一次是各骑一匹马的。 他迎上去,“月?……” “醉哥哥!”怕露了馅,她截住他的话头,“陪你喝酒来了,把工地上最好的酒都搬出来。” 血族人豪迈,好酒、喜肉食,特别是军旅中人。酒能壮胆,更能御寒,是军中常备之物。 “好!”提起喝酒,冯醉倒也高兴,忙吩咐手下去把酒坛端上来,再切上几斤牛肉。返身他一指身后一个土墩,“我们去上面喝。” 花中寒抬起头,看到土墩上有一座简陋的建筑,用几根树干支撑着一个木顶,好像是个亭子。 “那是什么玩意儿?”月?问出来。 冯醉有点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坐在那土墩上基本能把下面看个清楚,我随便搭个亭子遮遮风雨,在里面一边监工一边喝点小酒或处理一些公务——因为是临时的,也就弄得不是那么考究。” “何止是不考究。”月?夸张地讥笑着,“那是我这辈子所见最糟糕的亭子——如果它还能被称作亭子的话。简直乱七八糟!” 接下来,他们三个人就在这个被称作乱七八糟的亭子里畅然痛饮。 酒是很能建立友谊的东西。 干了几杯,几碗酒下肚,大家都对对方产生极为亲切的感情。 到底是草原上的女儿,月?的酒量不输男儿呢。 因为大家年龄相近,且本身早都互有好感,更能容易地建立起情谊。 “阿明,你家住在哪里?”这是月?第一次探问他的身世。 “就在附近。”花中寒面不改色道,“要不然也不会被抓做民?了。” 冯醉有点尴尬,在征夫这件事上,他的确做得有点蛮横,“算了算了,这时说这些事干什么?来,痛痛快快,再干一碗。” 就这样又含含糊糊混过去了。冯醉和朱月?,这两个人一个豪迈、一个粗心,都对他赤诚相待。 这天喝得相当痛快,之后的很多年,花中寒一直在寻求与这天相类似的痛快淋漓而不可再得。 喝到七分醉的时候,冯醉摇摇晃晃地轻轻拍他的背,“阿明老弟,知道吗?我曾经有一个弟弟,如果这个弟弟还活在世上,该也有你这么大,该也可以和我对饮共醉……” 弟弟,在他的心里其实一直也在思念那个生死未卜的弟弟。看到花中寒,没来由地更增添了思念的情怀。 月?嬉笑着岔开:“今天不说不开心的事情。醉哥哥,为纪念今日之聚,我们得给这四不像的亭子提个名字。” “就叫‘醉明月’吧。”花中寒脱口而出。 “醉明月?”冯醉讷讷的。 “醉……明……月。”月?朦胧地笑起来,“好名字!冯醉——阿明——朱月?,这里面包涵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名字。阿明,没想到你除了武功好,还挺有文才。” “哪里武功好,”花中寒虽也有几分醉意,却还是很警惕,“我不过空有几分蛮力,是你自己太差而已。” 其实就算他承认有武功,他们也不会起太大的怀疑,因为艳炽是个崇武的国家,大多数平民都是畜牧和狩猎出身,有两下子武功不算什么。 冯醉听罢哈哈大笑,“月?,今天醉哥哥也跟你说句实话,你那两下子三脚猫功夫,实在真不怎么样!以前我都让着你,只是你不知道。” “真的?是真的?”月?噘起了嘴,跌跌撞撞站起来追打他。 花中寒情不自禁地跟着哄笑。 很开心啊,真的很开心。 他想,以后就算彼此成为了敌对,他也会永远记得这一刻的青天白云,这一刻的酒畅意酣,还有这一刻的醉明月小亭。 醉明月——冯醉、阿明、朱月?。 月?,其实这一刻,我是为你而醉,为你如明月般皎洁的笑脸而酣然沉醉…… 美丽的梦境总是特别容易醒来。 八年后的花中寒,一身戎装,身份已变成千叶国对艳炽开战的领军主帅。 物是人非,沧海桑田。 到了边关,副将呈上了血族的约战书。 约好明日正午双方对阵。 花中寒朱笔一批,一口应承。 看着红底金漆的战书下方,端端正正盖着敌方主帅的几方印鉴——艳炽国右院都统军使、抗南大元帅、冯醉。 冯醉,果然再见面是在沙场,两军阵前。 他现在的职位是右院都统军使,比起当年的右院小将军,已经升了好几十级呢。而且年纪轻轻便挂帅南征,想来这么些年他真的相当努力。 敌方主帅如果是冯醉,那么偷袭义父的女将便果然是月?。她与冯醉,从来焦不离孟。 那么他与她,也要沙场上见? 临敌前夜,也是花中寒到达大堰集的第一夜,大堰集节度使杨自俊摆下了接风洗尘之宴。 杨夫人萧郡主对他一向都很关爱,席间提起了八年前的旧事:“中寒啊,还记得吗?那一年你本是来此游玩的,不知怎么被血族人抓了去。可把我们都急坏了,如果你有个三长两短好的歹的,让我们怎么跟定国侯府交代!不过幸好冲儿机灵,他也扮作民?混入了血族的修城工程,很快打听到你的消息,又千方百计与你取得了联系……” “记得,我记得。” 这一切,他当然是清清楚楚地记得。 举起酒杯,压抑地一口干掉,刚毅的脸上浮上浅涩的笑。 与杨冲见到面的那一天,正是醉明月大醉的同一日。 现在想来,还是得感谢月?,如果不是她非带着他去城墙,还不能如此顺利地成就那次的相见。 当时大家都喝得七八分醉,摇摇晃晃下了土墩。一时也没注意到那个推土的民?有何异样。 只是他走到花中寒的跟前,摔了一跤。若不是这一跤偏巧不巧摔在他的脚边,挡住了他的去路,以花中寒的性格,还未必会主动去搀扶。 当他把那不小心的民?扶了起来,看清他的脸,才怦然一动。 杨冲啊,居然是大堰集的节度使世子杨冲大哥。 立时,他便知道他是为他而来,也猛然想起自己离开故乡的土地已经够久了。 待在这冰天雪地的地方做奴才,从来也没有过过什么舒适的日子,谁知竟也能乐不思蜀。 这一刻遇到杨冲,思乡之情油然炽热起来,也真切地忆起自己的使命。也就在这一刻,他开始想办法要脱身了。 同时也明白,当离开血族的那一刻,生命中的那一轮明月也将离自己越来越遥远。 回想到这里,花中寒举起已被斟满的酒杯,再次一饮而尽。随后,也不待身后女侍动手,自己抢过酒壶便斟满,连饮几杯。 这时,谁都看得出这位小花元帅今夜的心情比较不好了。 “明天还要对阵沙场,”杨自俊作为长辈,觉得不该不说几句话,按住他的手背,委婉地提醒,“保持清醒比较好。” “是啊,花老弟,”杨冲也道,“等明天打赢了仗,为兄再陪你好好地痛快大醉。” 萧乐瑶可没那么婉转,直截了当地问:“中寒,你是不是在担心啊?毕竟你那自以为很有本事的义父还没上阵便被人挂上了彩……”看到丈夫和儿子都在用斜眼瞪她,她还有些不满,“干什么这样看我?人家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没关系,”花中寒的反应却令大家意外,居然就此展颜了,“瑶姨总是直爽得令人开怀,但真的是实话,也正中了小侄下怀。” 看他的样子,倒不像是作假。萧乐瑶因此更无所顾忌,“中寒啊,难为瑶姨一直觉得与你投缘,今天既然把话说开,瑶姨也不妨再多说几句实话。我们大堰集杨家,和京中的长平王府是坚定地站在一起的,坚决反对向艳炽用兵。所以,瑶姨打心眼儿里反感你的义父,也打心眼儿里巴望着他倒一些霉……” “夫人!”杨自俊终于忍不住要摆起夫威。再不阻止,她说不定还会口无遮拦地说巴不得明天的一战大败而归。这样的言论说出来可是够得上诛家灭族的,而且大战前夕说出这样的话也太不吉利,任花中寒再好的涵养,也必定撑不下去。 “如果可以让我选择,”花中寒却在这时同时出言,他的脸上恢复之前落寞的苦笑,“我也真不希望打这一战。” 此话一出,席上的人都有点回不过神来。 花中寒轻叹一声,站起了身,“明天还要上沙场,今夜,恕晚辈少陪。” 大战前期,堂堂一军主帅,居然一点锐气也没有? 连一向巴不得天下大乱的萧乐瑶都有点忧虑地皱起了眉头。 在同一片月光下,八年后的朱月?也正积极地准备着明日之战。 在自己的小毡帐中,身着纯白宽袍棉睡褛的她把要穿的甲胄整齐地叠放在床边,然后又拿出了所用的兵器。 那是一条鲜红如血的长绫,一头绑着个锋利银枪头。月?取了一方白帕,仔细地把枪头擦得锃亮。 毡帐被掀开,进来的人是现年二十八岁的血族抗南大元帅冯醉。 此时他也是便衣便服,宽松的淡绿色绸面棉袍,用松绿色的丝线绣满了苍松,袖口外翻,露出一圈雪白的绒毛。两旁的发扎起在头顶,用一个白毛镶翠的发饰固定。 一个纠纠武人,这么打扮,居然也极为潇洒飘逸。 “月?。”他轻轻地唤她。 彼此相处多年,往往一声轻唤便能感受到对方的心情。知道他有话要说,她回过头,只用询问的眼神朝他望着。 “刚才我跟姑父商量过了……”这个恶人真的有点难做,但还是得说,“我们觉得,明天……你最好还是不要去了。” “为什么?”果然她很不满意,浓眉深蹙。 “你太冲动,做事不顾后果,我们是担心你的安危。” “还是因为上次那件事吗?”朱月?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唇,满脸自傲,“虽然上次的决定是有点冲动,也没事先跟你们商量,但我成功偷袭了木族的营房,还重伤主将,导致他们临阵易帅,难道不是大功一件?” “那是侥幸。”冯醉皱着眉,“是你运气好。” “我并不否认那是侥幸,”月?的脸上浮起森冷的笑,“可是醉哥哥,你不是不知道我的脾气,一旦我决定要做的事情,千方百计也一定要做到。” 这句话是显而易见的威胁。言下之意,就算他们不同意她明天出战,她也一定会想办法到达现场。到时候,反而超出他们的掌握,让后果变得更无法预料。 “月?!”冯醉有点生气了,“你太任性了,任性到匪夷所思!难道你不知道我们都在爱护你吗?难道你真的想把性命丢在这一场本与你无关的战争中吗?” “什么叫与我无关?保家卫国的战争,跟每一个国人都密切相关。” “但是……但是你并不是一个战士。” “可我是一个血族人,而且还是一个边部的公主,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人欺负到家门口还保持冷静。” “月?……”冯醉头痛地用一只手的中指轻轻敲击自己的太阳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主意。” 八年以来,月?虽然仍是那个冲动任性的朱月?,但很多地方都不再一样。自十六岁那年,她已经失去了她的阳光。 “你一直都想死,对不对?” 听到这句话,朱月?的反应却并没有预想中那么激动,只是浅涩地微笑起来,笑容朦胧如雾,“也许这场战争真的可以成全我。” 他倒激动了起来,一手紧扣住了她的臂:“朱月?!你不可以这么自私,你明明知道你的父王只有你这一个女儿!” “正是因为父王,如果不是因为父王,我想我早就活不到今天。”她轻轻地拍拍他握着她的那只手背,眼睛看向他的眼睛,“醉哥哥,你放心,父王在一天,我便努力让自己活一天。我不会利用战场去自杀……”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这一刻的眼神,那么让人心疼。冯醉忍不住,紧紧抱她入怀,“为什么还是不能忘掉华阿明?为什么?” 朱月?没有开言,眼泪迅速地夺涌而出,直至湿润了他整个肩头,好久才回应了一句:“因为他是因我而死。” 在她的记忆之中,华阿明,因她而死。 那天与平日的每一天都没什么两样。 他们一起骑马出去玩,甚至并不是单独去的,还带上了娘子军随从们。 只是他们二骑远远地并排走在前首,有点漫无目的。 “今天去哪里?”记得是华阿明先问,“草原去过了,树林也去过了,城墙去过了,连河底都去过了,集市更不用说,天天都去个两三趟——还有什么地方没去过?怕只有山上了吧?” “那就……上山?”她起了一点点的兴趣,却不料这是一个事后深深懊悔的提议。 “狮部境内有什么山是最高的?”他问。 她不假思索地道:“披头山啊。” “那我们就去披头山,看谁先到达山顶上!” “好!”她喜欢比赛,喜欢获胜的那一刻。 于是,他们便纵马去了披头山。 披头山上树繁叶茂,远远望去,果真像一个人披头散发。 “马是走不上去的。”华阿明看看地势,道。 “那就弃马!”她极为果断地下命令,把娘子军中的两个人留下来看守,其他人跟着一起上山。 “既然是比赛,人多了比较好玩!”她兴致勃勃。 可实际上的攀爬过程比想象的要艰难。 克服千难万阻,到达山顶的时候用了整整四个时辰,已近黄昏。 也没有分出胜负输赢,他们大家伙儿是相扶相搀一起到达的。 其间,朱月?第一次感到了自己对华阿明的独占欲,她不允许他搀扶其他的女子,他只是她一个人的。 天欲黄昏,山顶之上看到红日,仿若触手可及。 这是她第一次如此接近地看到日落。那景象壮观得令人想尖叫。 “如果冯将军在就好了。”华阿明突然如此说道。 “为什么?”这一刻,她压根儿没想到冯醉。 “我们可以就着红日而大醉啊。”他轻轻地微笑,“你看那太阳,此刻像不像是一个鸡蛋黄?看着它,喝酒都省菜了。” 这本是一句有点好笑的玩笑,可月?并没有笑。她的注意力只是集中在他的脸孔之上,夕阳余晖映照下他的笑脸,是那么俊朗。 仿佛也注意到了她的失神,他询问地望向她。 有点尴尬,她飞快地移开眼神,找话岔开:“华阿明,你知道我第一次看见你是什么感觉吗?” “什么?”他轻蹙起浓眉,那神态帅得令她呼吸都凝滞。 “我……觉得你长得像醉哥哥。” “哦!”他点点头,“就是因为我长得像冯将军,所以你才对我好?” 这话倒令她有点摸不着头脑,“谁说我对你好跟醉哥哥有关?而且……”她的脸渐渐红了起来,“谁说我对你好来着?我哪里有对你好?” 也不跟她争辩,他不以为意地道:“我早知道,你对谁好也不如对冯将军好。” “什么意思?”她真的不太懂,但这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来,便觉得心里有点不痛快,脸色也阴沉了下来。 “你很喜欢冯将军吧?将来嫁给他的可能性应该也很大,青梅竹马又门当户对,还能亲上加亲,没有比这更合适的亲事了。” “华阿明!”她真的生气了,着急地解释,“我对醉哥哥只是妹妹对哥哥的好,我从来把他当成亲哥哥,一点也没有别的!” 说到这里,觉得有点不对,何须向一个奴才解释这么多?只是这个狗奴才也未免太可恶,给他三分颜色便开起了染坊来。 想罢,她狠狠把他向山崖处推了一把,“混蛋阿明!狗奴才!本公主的亲事谁要你来操心?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 “小心!”他身体轻轻地摇晃,“再推就把我推下去了!” “推下去有什么了不起?去死!你去死!”她发着狠劲再用力推上几把。 她从来就是这样的,做事情并不顾后果。 “有本事的话,根本不用我推你就该跳下去!跳下去不死才是男人!” “好,如果我跳下去不死,你该怎么办?” 羞恼之中,她也没注意他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混乱地答应:“跳下去死不了的话,我倒过来给你做奴才!”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这时才有点回过神来,“……什么一言为定?” 而他并没有理睬她,站在悬崖边上,颤巍巍地朝下看了一眼,下面自然是深不可测的。 然后,他向她轻轻地微笑一下,笑容很古怪,有诀别的意味,“一言为定哦。” 再然后,他突然返身便往后真的跳了下去。 “啊!” “啊!” 她尖声大叫了起来,身后的几位女随从也尖声大叫起来。 她怔愣着,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随从们一拥而上,趴在崖边往下探看,她仍只是化石一般僵在原地。 一步也走不动。 随从们看着,回头对她道:“公主……不见了!”大家的脸色都是惨白的,声音抖颤,“下面很深……若不粉身碎骨……也定活不成了。” 眼前一黑,朱月?直挺挺地晕倒在地。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在自己的闺房绣床。 是真的吗?是真的吗?是真的吗? 还是只是一场噩梦?但愿只是一场噩梦! 可很多人都给了她确切的答复,很多人都发誓亲眼目睹。 她伏身痛哭,哭得肝肠寸断。 是自己作的孽啊! 平日里,总是把要人去死挂在嘴边,因为掌握着生杀的权力,她从来也轻贱下人…… 可是,可是她也从来并没有真的要杀过谁。 为什么偏偏阿明真的会去死? 是了,他也心高气傲,他也从不服输。她本应了解他的,可居然还那样子去激他……果真是自己害死了他,果真是自己罪无可恕! 尸体呢?尸体呢? 她又起身,发疯一般地喊:就算是血肉模糊,我也要看到他的尸体! 父王赶紧派人去山下搜寻,把全府的家将奴隶都派了出去。 她坐在床上,披头散发、不吃不喝地等待。 醉哥哥赶来了,连一向不喜欢她的母妃也守到了床边,但似乎眼睛里充满了谴责:堂堂一个千金贵胄黄花闺女,为死了一个奴才而如丧考妣,实在不成体统,也实在丢人现眼。 可她已经不在乎,什么都不在乎。 她只是在等待搜寻的消息,只盼着阿明还有一线生机。 可搜寻的人陆续回来,没有找到尸体。 难不成真的被野兽叼了去? 她觉得心好痛,痛得满床翻滚。 “好,从今以后,华阿明,是甜是苦你都跟着本公主一起尝,是生是死我们也一起承受,你要记得哦。” 是谁在说话?是谁? 对了,那是自己。 曾有一日,他们在一把炉火前温暖相对,她如此让他承诺。 华阿明,是生是死我们也一起承受…… 然后,她开始尝试自杀。 上吊、割腕、投水…… 一共五次。 直到有一天父王老泪纵横地跪在她的面前。 那些反复折腾的日子,深深疼爱她的父王仿佛一下子老了好几十岁。 他跪在了她的面前,求她看在他的分上,就算此后如行尸走肉般地活着,也一定要活下去。 那一刻,父王的眼泪令坚定的死志稍稍瓦解。 只要父王在一日,她便要撑着活一日。她是父王的命根子,她不能再让爱她的人伤心。 华阿明,此后的我每多活一日便是一日的煎熬。在阴间的你,不用怨愤…… 我总有一天,也是会来给你抵命的。 “你对华阿明的死,真的只是内疚吗?”冯醉一直很想弄明白这个问题。 他的记忆中,总是想起某一天夜晚,华阿明温柔地抱月?下马的情景。那一刻,他们之间便不只是主与奴那么简单了吧? 华阿明死后,月?立志不嫁。 如今,她已二十四岁,同龄的女孩子早已儿女绕膝。 谁都知道狮王府的公主向来任性,而狮王竟也从来什么都依顺她,简直宠溺得匪夷所思。 或者在狮王的心里,她肯不死已是万幸,哪里还敢有什么不依? 月?苦苦地一笑,“这个问题,我自己也不清楚。” 她是真的爱上了一个奴才?这一点她自己都不敢相信,但只知道这么些年,她与他在一起的每一点滴都不曾忘怀。特别是针叶林中那突然的一吻,想起来心里是酸涩的温柔。 “醉哥哥,让我上战场,我会听你的指挥,无论如何也保重自己的生命。”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27章 ?27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 五更,天尚未明。 花中寒甲胄已穿得齐全。 他回身,自案几上拿起了一杆黑铁长枪。 这是他的兵器,他自幼得习的武功是花家家传的碎花枪法。 也用一方白绢擦亮了枪尖,同时分神地想着:月?此时用的应该也是一杆枪头吧?当沙场上再见,她便会发现自己当年不过是经历了一出骗局。 是的,他并没有死,他怎么可能会死? 一切只是一个脱身之计。 自那天见到了杨冲,他便想办法与他保持联系。 他需要一个堂堂正正的脱身之计,与朱月?当面诀别。 其实那一天,杨冲已经在披头山上布下了接应之人埋伏。 而在那悬崖之上,也早已预先准备了一条绳索。 他故意引导月?提议去披头山,故意惹起她的怒火,而当他跳下之前探头下望,便是在找准绳索位置,跳下去的同时,手已经抓住了绳索。 披头山上的树林枝浓叶茂,连山崖下面也都是。他跳了下去,便将身子隐藏在枝叶之间。 料准了月?粗心,不会注意到崖下的绳索,也根本不会发现他的藏匿。 她的娘子军们也一样,那时大家都被意外而惊呆,都不容易有冷静的心去思考。 等她们离开,他便在接应之人的帮助下重新攀爬上来。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了血族。 如果今天月?看到他,会是怎么样的表情? 他们之间自那一刻,也将正式成仇吧。 想起这种意料之内的结果,花中寒无奈而又淡淡心酸。 另一方,冯醉和月?也都整装待发。 “月?,你去打头阵,切记只许败不许胜。”冯醉再一次谆谆告诫。 她非抢着要去打头阵,而冯醉竟也一次又一次地屈从于她的请求,反正按他的计划,打头阵的人只需佯败,反而应该是最没危险的一个。 “等我鸣金你便收兵,用言语相激,引他们乘胜追击。” “知道了。”月?淡淡地应着。 “?儿!”这时,旁边营帐中走出一个中年男子。 穿着华贵,相貌堂堂。 “记得你答应过我——安全第一。” 言语之中,关切之情极盛。 月?轻轻地点了点头,“你放心,父王。” “醉儿,”狮王朱承胤又转向了内侄,“一定替我照顾好月?。” 冯醉坚定地点了点头,然后目光转向前方,令旗一挥,“出发!” 重逢,便是这样的避无可避。 花中寒重视首战的胜负,主动站到了军阵的最前沿,却没想到对方居然也恰恰会是朱月?当的先锋。 在原先的心理准备中,以为会看到一个白马红袍的英姿女将。 在印象中,她一向喜欢热闹的红色。 可面前的她,却穿了一身褚黑色的盔甲。 唯一的一点红,是身上缠着的一条腰带。 很瘦,原来的满月脸瘦得都脱了形,使得双眼更大,好似整个脸上就只剩一双眼睛。眼角仍绘有花,却再不见那鲜艳火热的玫瑰,而换上一弯冰蓝色的月牙。 幸而她的眼睛仍是神采奕奕的,浑身也仍充满了骄傲盛气,但那种傲气,不再凌人,却正如这深秋夜空的冷月一般,清高而孤远。 无论如何,与初见时那个红衣白马风风火火的女孩子已经大不相同了。 而朱月?此时也在失神打量着他。 为什么,那个木族的主将长得……居然那么像华阿明?! 她不敢相信那个人真的是华阿明,她是亲眼看着他跌下悬崖摔死了的。八年了…… 况且,一个是本国的贱民,一个却是敌国的将领,如此悬殊的身份怎么可能会存在交集? 她只是觉得对方实在长得像极了心里的“他”。 一样的国字形方脸,一样的宽厚的唇瓣,一样的纯黑色眼眸深不见底…… 她的脸色变得苍白,而她座下壮年的白马也“哧哧”喘起了粗气,异乎寻常的不安。 “无痕,”她轻轻地呼,双手紧紧握住了绳缰,以免自己会失神摔落,“无痕啊,你是不是也看到了?那个人……为什么那么像他?” 是上天的惩罚到了吗?当年他被她害死,如今,索命的恶灵附体在了敌军主帅的身上,要令她在这生死决杀的战场之上将前债清偿。 如果真的是这样,倒也不枉。父王,天意如此,也怪不得女儿不孝了。今天,我终于可得一死,与那个人在冥府重会。 他和他的军队正向她走近,她的脸上,突然浮上一丝恬淡的笑意。 “来将何人?” 至少,也让自己知道是终结在什么人的手里。 “木族千叶王朝,代定北大元帅,花中寒。”他答。 连声音都是一模一样。 还有那总是镇定倨傲的神态。 她的脸上又难以自制地出现半刻的惊异失神,但随即,便转换成浅浅的微笑,那是视死如归的从容,“我是血族艳炽王朝,抗南大元帅麾下,先锋官,朱月?。” 花中寒哪里知道朱月?的心思曲折,只料定对方一定认出了自己,却奇怪她在惊骇过后竟还能露出如此淡定的笑容。 有点失望,失望她并不如预期般的痛恨自己。 他轻轻叹一口气:“久违了,月?公主。” 似乎是为了呼应此言所引起的震撼效果,月?胯下的无痕猛然仰立而起,嗷嗷长嘶。 马上的月?,脸色由白转青,由青又转白,再转为怒红。 原来,无痕的不安,正是因为一早已经认出了那个人。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牲畜的感官向来比人更为灵敏,而人有时候,真的不如牲畜。 “是你?!”她尖厉地吼了一声,目露凶光。 他的脸上却露出了一抹费解:这才是他预期中的反应,只是为何来得如此迟,又如此突兀? 这才想到可能一开始她并未将自己确认,却是自己在不打自招了。 他苦笑了一下:“是我。” “混蛋!狗贼!畜生!”一连骂出了三句,朱月?眼中的恨意与泪光同时涌起,杀气大盛。反手她往腰间一摸。 这时,花中寒才看清原来缠在她腰间的那一抹朱红并不是腰带,而是武器。 红绫银枪,带着无限的仇恨指向了他的脑袋,去势疾厉。 月?的武功必有高人指点,居然今非昔比。 可花中寒同样又经过了八年苦修,进步神速,他仰身一闪,虽闪得有些狼狈却也总算闪开了。 “朱月?,你真的要置我于死地?”对于她出招的狠厉大为吃惊,有点不敢置信,脱口而出。 她不理他,第二招紧接着攻他下腹,阴毒至极。 花中寒不得不一跃而起,弃离了坐骑。 但在空中旋身之后又仍稳稳落在马上,反手握住身后所背的长枪,“朱月?!再打我就还手啦!” 他几乎忘了这是战场,对方将领对他使出杀招本是理所当然。何况他曾那样欺骗过她。 再打我就还手啦!这话听来如此耳熟,也如此的讽刺。 月?当然不会忘记他们第一次单独出门冶游,她发起脾气举鞭抽打时,他正是如此般正色警告。 这么多年对他追思不已,他们在一起的每一点一滴她都不曾忘记,甚至她愿意追随他而去。可原来一切都是个多么可笑又可恨的谎言与骗局。 她把红绫使尽全力地挥舞,眼睛里也早已映满了一片红光。那是血的颜色。 花中寒,我今天不杀你,就不叫朱月?! 在她的后方,城墙之上,冯醉高高远望。 他当然看不清敌方主将的长相,但对于他和月?的招式举动却还是依稀可辨。 不对劲啊,明明交代了月?要佯败,可只见她出手凌厉凶狠,根本就是一心求胜。情况不妙…… 冯醉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使月?如此激动,只觉得照这样的打法她必吃亏。而自己的计划也将功亏一篑。 果断地,他下令鸣金。 可是,朱月?听到金锣敲响,居然毫无反应,仍是不断进攻。 而木族人也开始还击。 花中寒不得不还击,他的左臂已经被枪尖划破,再一味躲闪下去,不仅是自己真的会命丧在她手下,整支军队的士气又将何存? 于是,拔枪。 银铁相击,星光点点。 很快,他便占了上风。 也听到敌方的阵营里,第二次鸣金,催促朱月?收兵。 可是,和第一次一样,朱月?全然不理,披头散发,状若拼命。 那鸣金催促的人必定是冯醉,这么多年,他对月?的关怀之情始终如一,他们二人也始终都在一起,真的只是兄妹之情吗? 在这两军交战、双将交锋、生死一线的时刻,花中寒竟然因为一个小小的闪念又再分神。 真的只是兄妹之情吗?他觉得他比那两个当事之人更为着急想破解这个谜题。 月?啊月?,你又何必连冯醉的军令也不理,一心一意要与我拼个生死? 起先,因为她的“不恨”而失望,现今,却又因为她的“太恨”而不安。 花中寒自己也不清楚,到底是希望她恨自己,还是不恨? 因为分神,手里的力道便控制不住。 花家的碎花枪法若按枪谱上练原本倒也不算霸道,但是后来祖父花赞投身军旅,上阵杀敌,便加以改进,使得枪法要义偏重在克敌致死,祖父亲传了改进版的枪法给义父,而义父年少时由于情爱之变,心中多存戾气,在教授他的时候,碎花枪已经演变成一门极为霸道的枪法。 他一直留手,不想真的伤了月?,可此时神思不属,对方又不识好歹地步步进逼,他顺手便以招拆招,使出了较为毒辣的“飞花扑面”。 黑铁枪尖直刺向女子面门眉心之间。 猛然回神,却已收势不及,他唯一能使用的解救之法只是把枪尖往下拉了一拉,移向对方并非要害的部位。 “卟!” 铁枪就这样无可挽回地钉入了月?的腹部。 这一刻,仿佛万物静止,只剩下二人在马上相望的眼神。 月?的眼神痛苦、凌乱、仇恨而悲怨。 花中寒却是懊恼而抱歉的,他真的不是故意的。 那边厢,见势不好的冯醉也不再做第三次的鸣金,已经亲自率了一队人马抢出了长城,这时也已到了阵前,手忙脚乱地把月?抢到手里。 花中寒撒手放开了枪杆,他知道如果这时把枪硬拔出来,月?可能当场失血而亡,想也没想便决定弃掉兵器,哪怕那件兵器是祖上传下,乃定国侯府继承人的身份象征之物。又再伸了伸手,阻止了手下之人的乘胜追击。 冯醉忙乱之中不忘瞥一眼伤了月?的人,一瞥之下,大惊失色。 但仍不敢多作停留,挟着受伤的月?快马回奔而去。 本来部署好佯败而后胜的开场一战,竟然败得挺惨。 甚至,冯醉在城墙外挂上了免战牌。 月?被直接送回了离此边关只十多里的狮部醒狮城、狮王府、她的家。 经历了一阵大大的忙乱之后,接受了手术的月?睡得正沉。一半是因为伤势,一半是因为麻药的药力。 “铁枪已经取出,所幸对方下手不重,未曾伤及内脏。也幸而不曾当场就把铁枪拔走,”府中太医庆幸地道,“若不然,大量的鲜血喷射而出,纵然所伤并非要害,也恐失血过多而不治。” “不治?”狮王朱承胤已然忍不住跳了起来,“你胆敢让她不治!这是本王唯一的女儿,是我的心肝宝贝,她若有个三长两短,你第一个就得跟去陪葬!” “是、是……”倒霉的太医,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何况现在伤者已经无恙,没受到赏却还无端端挨了一通骂。陪葬啊,多么耸听的危言,但也知道王爷此言并非只是恐吓而已,若刚才公主真的伤到了要害使他无力回天,此刻的自己真的只有洗干净脖子等着挨刀陪葬了。这么一想,不由后怕得满头沁汗。 冯醉在一旁看不过,挥挥手示意他退下去,自己挺身站到了姑父的面前,“其实这一次……都是我的错。”看到月?此刻的样子,他满心内疚,要是当初狠一狠心,不答应让她上战场就好了。 “怎么能怪你呢?”旁边的狮王妃冯援这时拦住了他的话头。纵然已经有了点年纪,但狮王妃看上去依然是个美丽的女子,她的气质纤柔华贵,心形脸蛋,小巧秀挺的鼻子,樱桃小口,眼睛却像她的女儿一样也很大,只是似乎缺乏了一些神采,显得有点黯淡无光的样子。她的声音尖细,语速偏慢,每一句话最后都有一个拖音,优雅而柔媚,“是月?自己吵着要上战场,王爷您也不是不知道,醉儿向来什么都依从她,哪里拗得过她。而且,派给她的又是佯败的任务,本是没什么危险,可是她却争强好胜,临阵居然连鸣金的号令都不理会……王爷,您自己生的女儿是什么脾气什么禀性,您自己应该也很清楚,所以,怎么能怪醉儿呢。”句句都是对自己侄子的维护。狮王妃冯援,向来都疼爱侄子胜过自己的亲生骨肉。 听了她的话,朱承胤的脸色却更为阴沉起来,纵然原本不准备责怪冯醉,此刻也生出了几分怨怼。她护着自己的侄子,而他又最是护短于自己的爱女,“怎么不怪他?醉儿,你自己说说,出征之前你答应过我什么?你就是这么替我照顾?儿的吗?” “是,”冯醉低垂下头,“姑母您不用为我说话,这件事确实是我的疏忽。” 尤其是,他怎么都想不到木族的元帅居然是那个人——真的是那个人吗?死人居然会复活,而且身份大异? 冯援可是不服,还欲再说几句,却瞥到丈夫正用极为冷厉的眼神盯着自己,“阿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你从来也没有真正疼过月?,正天天巴不得她出事呢!” 听闻此言,冯援的脸色蓦然一变,眼神中生出了几许慌乱,“我可没有!你……你不要为了她,见谁都不顺眼,冤枉好人!” 冯醉听到姑父突如其来说出这样的话,也有点着急了起来,忙道:“我姑母不会的,她怎么会有那种歹毒的心肠!” “是啊,”冯援神色闪烁,对于丈夫,她始终还是有点心存畏惧,“无论如何,她总是叫我一声母妃,而况,明知是你的宝贝疙瘩心头肉……就算借我几十个胆子,我也不敢存这个心哪。” “哼!”朱承胤冷冷地白她一眼,这一刻的样子,一点也不似对着自己的结发妻子,而像对待政敌,“真是这样就好。可你自己所存的心思,怕只有天知地知。” 冯援满脸涨得通红,不知是受气还是受屈,却没有再回嘴半句。 这时,却听床上的月?轻嘤了一声。 朱承胤和冯醉同时关切地移步向床边,“月??!” “?儿?!” 大概手术前喂的麻药药力已过,月?此刻悠悠醒转。 看到父亲和冯醉关切的脸,脑子里竟然一点也不混乱,她记得自己怎么会躺在这里,也记得战场上所遭遇的一切——那一切的震惊,一切的谎言,一切的恨。 多么傻的自己,多年以来,为了一个卑劣的骗子而痛苦伤心、守身如玉。 蓦然使出全身的力气,紧紧地握住了冯醉的手,“醉……醉……” 很吃力,后面“哥哥”二字竟半天也说不出来。 “?儿,你好好休息,有什么话等康复以后再说也不迟。”朱承胤心疼女儿,忙把手盖在她手上道。 她虚弱地摇了摇头,抓着冯醉的手用着力,指甲几乎掐到了他的肉里。 “醉……哥哥,”她很用力地,一字一句问出来,“你可愿意……娶、我、为、妻?” 如果她没有理解错误,醉哥哥也拖到现在年近而立都不曾成亲择配,为的也是对她的感情吧?从小到大,他都没有亲近过别的女子,一心一意只是陪在她的身边,一心一意对她千依百顺。虽然她也曾经问过他:同龄的男子都早已成家生子,为什么你却一点也不着急?他总是笑笑地回答:没立功业,何以成家?等我在三十岁以前能升到右院司空,便会考虑成家之事。 现在想来,这应该是一句借口吧?他一定是为了她才把终身大事留滞到如今的。 当他把她自花中寒的枪尖之下抢入怀中,她靠在他宽阔坚实的胸膛之上时突然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踏实与安定,放心地沉沉睡去……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真是好傻,最好的珍珠,原来一直都在自己的身边。 第一句的声音说得太小,生怕他听不清楚,她又再说了一遍:“你……愿意……娶我吗?” 她此刻急于需要一个依靠,冯醉便是最坚实的依靠。 冯醉吃了一大惊,朱承胤也吃了一大惊,站在他二人身后的冯援更吃了一大惊。 “你说真的吗?”朱承胤问道,“你真的愿意嫁给醉儿?” 他早就巴望着把女儿嫁给冯醉,毕竟放眼朝野之中,再没有哪个青年官吏或者贵族子弟能比得上冯醉的相貌才干,更重要的是,他与月?一同长大,自小便真心宠爱包容着她。只是女儿为了当年一个堕崖的骑奴竟然立意不嫁,他也不好做何勉强,如今,一场战争,一起伤势,竟令她自己产生了对冯醉托付终身之念,也算因祸得福。但愿不是因为药力作用而头脑不清产生的呓语,于是再三地确定:“?儿,告诉父王,你可是想得清楚?” 她的眼睛只是望着冯醉,用力地点点头,充满了期待地问第三遍:“你……愿不愿……意?” 朱承胤也望向冯醉,看他到底怎么个说法,是否可以完成他们父女的愿望。 冯援这时也紧张地盯着自己的侄子,轻轻地摇了摇头。不要答应啊,醉儿,不要! 但是,冯醉却令他的姑母失望了,他在沉吟片刻之后轻轻回握了月?的手,点了点头,“我当然愿意。” 朱承胤放松了下来,朱月?也满意地浮上笑意。 果然因祸得福,女儿终于突然想通了。朱承胤面露喜色道:“既然这样,?儿,等你的伤好后——或者等这场仗打完了,父王再让你舅舅遣人过来提亲过大礼,择个黄道吉日风风光光把你嫁过去。” 月?这才把目光转向了父亲,却是轻轻摇了摇头,“不……” “怎么?”朱承胤一惊,难道这么快就反悔,让他空欢喜一场? “我想,不必……等伤好,也不必……等打完……仗。求您……父王……明天……就给我们办……婚事。” “明天?”朱承胤一怔,这也太急了点吧? “月?……”冯醉也有些为难,一大半是因为不好意思,她这么急,不知情的人还会以为有什么隐情呢。 “就明天!”她乞怜地看看父亲,再看看冯醉,“越快……越好。”免得夜长梦多,说不定自己会反悔。 朱承胤同时也想到了,是啊,快也有快的好处,免得再生什么枝节,“明天太仓促了,还什么都不曾准备,不如后天?” “王爷!” “姑父?” 冯援与冯醉姑侄同时诧然唤起。 这狮王爷真的也太把女儿宠得不像样了吧,居然连这么荒唐的要求也一口应承?冯援觉得他们父女真是把自己和冯家都太不放在眼里,好歹她是狮王府的女主人,也是冯醉的亲姑母,婚姻大事,全由他们说了算数,问都不问一下她的意见,简直把她当成空气一样,而且连婚礼的日子都擅自决定,连冯醉的父母她的兄嫂都不通知一声就想把生米做成熟饭吗? 冯醉所想的倒没那么复杂,但同样也觉得狮王爷对月?的溺爱实在太过了。毕竟婚姻大事关系终身,她要求草率,他竟然也就答应草率?这不太像是狮王平日的作风嘛,以他的性格,该很风光铺张地把爱女的婚事弄得举国皆知才是。 月?这时却点了点头,“好吧……后天……也行。”她又望向冯醉,但已经没有力气再说话,只用眼神相询。 看到她眼神中充满期待的模样,冯醉的心又软了,便也只好点点头,“好吧,后天……就后天。”反正已经决定要娶她,是早是晚都是一样的结果。 冯援这时简直气得要昏倒,瞪着冯醉:被朱家父女如此牵着鼻子走,你、你也太没出息了吧?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28章 ?28孤灯闻楚角,残月下章台 婚事虽然办得急,但也不可太草率,毕竟一方是堂堂的部落公主兼皇孙,而另一方出身亦至为高贵显赫,手掌重兵重权。 第二天,狮王爷亲自指挥府中的奴仆上上下下忙碌,张灯结彩,披绿挂红,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把全府里里外外都装饰得一派喜气。 喜堂和新房更不敢潦草,布置得金碧辉煌。 月?的嫁妆是狮王爷在多年前就悄悄预备下的,没想到真有用上的一天,且嫁得又实在如意,不由欣慰地唏嘘。 “来人!”他唤过一个女奴,把手中一个镶翠的锦盒递给她,里面是一件大红绣团花的新娘嫁衣,“把这个给公主送去,伺候她试穿一下。” “是。”女奴躬身而退。 卧床静养中的朱月?睡了一觉醒来今日已觉大好。这也归功于花中寒的手下留情,毕竟只用了三分气力。 向来忍受不了安静的她勉强地又躺到午后,终于睡不下去,悄悄地穿衣起身。 “公主?!”送嫁衣的女奴刚好踏进房门,看到已经立在床边的她大吃一惊。 “嘘!”食指竖在嘴边,月?朝对方做了一个威胁的表情,意思是别嚷嚷,若招来了人唯你是问。 小女奴素来也了解女主人的脾气,知道忤逆她之后的下场,当下收敛起大惊小怪的表情,把声音放低,却还是很急切,“公主,您怎么起来了?您的伤……” “没什么大碍了。”月?强打着精神,露出一个无所谓的笑容,“我只是出去走走而已,看看他们布置得怎么样了。” “可是王爷……” “王爷那边我自己担着,”月?皱眉抢断,“你少给我废话!咳咳……”一激动,她连连地咳嗽。 小女奴胆战心惊,忙放下手里的锦盒替她揉胸搓背,手忙脚乱了一阵。 好不容易止住了咳,伤口隐隐作痛,月?将手按放在伤处,缓了口气,才道:“看看,你就知道气我,把我气出个好歹来,那可才有你受的。” “奴婢不敢!”小女奴惶恐不已,恨不得跪下赌咒求恕。 “废话就别说了,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你对本公主的忠心即可。”估计是把她唬住了,月?脚下已经在移动,“你好好依顺着我,哄得我高兴了,伤才好得快。就这样,我出去透一透气,很快便回来。” 小女奴尚在恍神间,她的女主人早已游离至闺房之外了。 “哎!冯元帅尚在府中吗?”随手拉住一个家丁询问,她生怕他已经回到边关两军阵前。 已经错过了太久的时间,不想这桩婚事再生什么枝节。冯醉是她如今唯一想抓住的人。 “还在,”家丁答道,“刚才好像看到被王妃拉着往后院方向去了。” “哦。”月?点了点头,举步就向后院走去。 “你难道真的要娶那个血统卑贱的野种为妻吗?” 走过后院的一排偏房,蓦然听到某间屋里传来这么一句,月?心头一震,原本正欲迈离的脚步不自禁地收了回来。 听出说这句话的是母妃,母妃平时说话的声音本就尖细,此刻似乎情绪极为激动,提高了分贝,在这寂静黄昏,越发显得高亢尖厉,而且话中的辱骂又极为恶毒,月?从来也不敢想象平日里高贵优雅如神癨的母妃会使用如此的语气和词汇。 谁?她骂的人是谁?一时之间,完全反应不过来,按着伤处的手掌却不由自主地微微颤抖起来。 接下来便是冯醉有点着慌的声音:“姑母,小心让人听到!” “我不怕!事到这一步,我是什么也不顾了,你是我的亲侄子,人才出众,前程大好,将来可能也会封王拜相,我绝不同意你娶一个下贱种子为妻!我们冯家,由我而起,受的委屈已经够多了,不能让下一代也将这份委屈承受下去!”话虽仍是强硬,音量却已经大大放低,其实心底还是有所顾忌。 “姑母,侄儿知道您的委屈,可是,娶下月?,对于我来说却并不是一种委屈,没有任何人逼我,侄儿是心甘情愿的。而且……姑母,您不要说得这么难听,月?她——她好歹也是姑父的亲骨肉,您不能……不能说她是……”后面的字眼怎么也无法自厚道又深深疼惜月?的冯醉口中复述出来。 而门外的月?,在听到此时,早已昏然欲倒了。说的是她吗?母妃那么恶毒辱骂的人——是自己吗? 向来以高贵血统为傲的朱月?,怎么也无法想象自己会与“卑贱”这两个字相联系。虽然母妃一向对自己有点冷淡,但从来她都没怀疑到自己的身世有什么问题。更无法想象自己居然是个——“野种”? 屋里面,浑然不觉隔墙有耳的两个人还在那里自由对话。 冯援道:“亲骨肉?谁知道是不是!你想想,朱承胤除我之外也不是没有别的侍妾,没一个能怀上一男半女,却偏偏与那贱人一夜风流便珠胎暗结?哪有那么凑巧的事?那贱人若是好人家的女儿倒也罢了,偏生是个下九流的娼妓,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谁知道那个野丫头到底是哪个嫖客失误留下的贱种!” 冯醉道:“姑母,别这样说,我听说那位……那位夫人——当年还是个清官呢,再者,姑父也不是个糊涂的人,若不是自己的孩子,也不会接回府来,如此百般疼爱地抚养。” “哼,若说糊涂,你那姑父倒真的不糊涂,他也怕人家查出了贱种的身世有所非议,竟狠下心肠把那娼妓杀了灭口。野种接回府来,还逼着我认下来当成自己生的……”说起这件旧事,冯援的声音禁不住微微颤抖,当年,正是因为这一件事,她见识到朱承胤的狠。从此以后,面对自己丈夫时不禁暗生恐惧,可最令她不平的是,他对那贱种倒真的是万分宠爱,全心呵护的样子令所有他身边的女人都感到妒忌,“醉儿啊,这些年来,姑母我忍气吞声,认一个野种做女儿,还要看着她被我那不忠的丈夫娇宠得上了天……我真是不知怎么熬过了这么些年……现在,你居然又要把我的这个眼中钉娶进我娘家,你是成心跟姑母作对吗?” 朱月?的手按在伤处无意识地用着力,血渗出来也浑然不觉,胸前已经浸染了一大片的鲜红。她苦苦地支撑着不让自己倒下去。 又听冯醉道:“这么多年了,姑母您也应该尝试着去接受月?,她虽然被姑父宠坏了,刁蛮任性,但内心却还是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而且她对您也一向都敬重有加,百般讨好,渴望能得到您的爱……” “得到我的爱?”冯援打断他,“她配吗?下辈子吧!我看你也是被狐狸精迷了魂去了。男人都是这样,禁不起女人耍媚。那个下贱种子,我倒是小瞧了她,看她平日武里武气,居然也有迷惑男人的本事——是了,她本来就是娼妓的种,天生就有媚人之功。我早该想到这一层,不该放任你们俩天天在一块儿厮混……” “姑母,”冯醉终于有点忍耐不住,“何必如此,越说越难听,简直失了您高贵的体统。” “怎么?还没娶进门呢,就开始护着了?我们的冯家大公子,看不出来真是个痴情种子呢!”冯援被亲侄儿抢白了一句,倒也不生气,只尖笑着冷嘲起来。 冯醉又有点不好意思了,紫膛色的脸孔上也泛起极为明显的红晕,“其实……说到痴情……倒也不是。这也正是我要向姑母您解释的。我与月?自小一起长大,虽然我早知我们之间并不是真正的表兄妹,但名分之上,她一直都是我的表妹,我也一直就当她是小表妹。的确,青梅竹马的感情是最深厚的,我们彼此都至为了解对方,正因为这样,我对月?——更多的是同情与怜惜。” “同情?”冯援从鼻子里发出冷笑,尖细刺耳,“那贱种有哪一点够得着让人同情?你瞧她,受着咱们狮王的独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多么的威风,多么的招摇!” 冯醉轻轻叹了口气:“表面上看上去的确是风光无限,但实际上,我认为月?真正得到的东西太少了……最起码的一点,她得不到母爱,而且,连自己的真实来源都并不知晓……” 冯醉知道月?的精神世界其实是很空虚贫乏的,所以才特别喜欢招摇,只为想受更多人的注目吧?尤其是这次又遭遇到花中寒的事情……也只有冯醉知道,月?当年是多么深爱阿明,阿明诈死,她也差点就活不下去了……如今,她受的打击相当大,如若连他也不站在她的身边,她可能又会活不下去的…… “姑母,你不会了解月?她有多么可怜,现在,只有我是她的救命稻草,除了我,再也没有人可以保护她。所以,我一定要娶她,无论谁反对都没有用,我是娶定她了!” 当听到冯醉的这一番话时,门外,朱月?的泪水才终于滚滚落下。 不愧是自小一起长大,二十多年朝夕相对的人,冯醉果然对她是交心以对。如此的知她重她……明明并不爱她,却只为了不再令她受伤害,便可坚决地娶她,将她纳入保护的羽翼…… 但是,此刻她所落下的泪水却并不是因为感动。 醉哥哥,我恨你!明明知道一切的真相,为什么一直都不告诉我?让我始终蒙在鼓里,还可笑地自以为高贵,可笑地百般讨好一个天底下最憎恨我的人…… 你明明不爱我,为何要答应娶我?难道你要让我朱月?一辈子靠着别人的同情和可怜苟延残喘吗? 为什么世上所有的人都欺骗我?阿明是这样,醉哥哥你也是这样,还有我原本深深敬爱的母妃和最最亲爱的——父王。 父王啊,怎么也想不到他居然是杀害生母的凶手,想不到他居然是如此绝情寡义的人。 原来,天地间尽是谎言,人心皆是虚伪! 月?的眼泪,是因绝望而流。 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事是真实的吗?还有什么人是可以信任的吗? 两天之间,朱月?不只跌入了地狱,还直坠下了地狱的第十八层——那是最底下最黑暗、饱受无尽折磨的一层。 “公主!” 房里的小女奴竟然还没有走。她本是奉命来送嫁衣,可话还未说完,便被莫名其妙一通抢白,搅和得头昏脑涨。 月?离开之后,小女奴越想越觉得自己犯下了弥天之过。 公主受伤未愈,身体虚弱,放她出房后万一出了什么好的歹的,这知情不报侍主不力的罪名自然是落到她的头上。以王爷对公主的宠溺程度,自然是不会让她有什么好果子吃。 提心吊胆了大半个时辰,才终于看到房门被从外面推开,谢天谢地公主安然归来。 可是,马上也发现了对方的脸色苍白难看,目光下移,更骇然地看到她前腹部一摊鲜血渗红了衣衫。 “公主?!”小女奴惊骇地抢上前扶住,“您怎么啦?” 月?失神地瞥了她一眼,摇了摇头,“没什么。” “可……是……”小女奴手指向她的腹部,惧怕得无法成言。 月?顺着她的所指低头一看,神色依旧淡漠,“哦,流了一点血而已。” “公主……哦,您快坐下来!”小女奴搀扶着她坐回绣床边。又着忙地倒水找纱布药膏换身衣裳。因为心虚于自己的过错,而不敢惊动别的侍女。 任由她侍候着,月?只呆呆的若有所思。 等伤口重新上了药包扎完毕,衣服也都换好之后,才望着那小丫头问了一句话:“你怎么在这儿一直都没走?” 小女奴这才又想起自己在王爷那里所负的最初使命,重新拿起那只屡被遗忘的锦盒,“明日是公主大婚之喜,王爷特意遣奴婢送来嫁衣,请公主试穿的。” 嫁衣…… 月?神情凝滞,机械地接过,打开,也不拿出来,只定定地看着。 “公主,好漂亮的衣裳。”小女奴讨好地道,“您不试穿一下看看吗?若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连夜改出来还赶得及。” “知道了。”月?微皱眉头,现出一丝不耐的神情,“还有事没?没事的话你回去吧。” “哦。”早就习惯她阴晴不定的脾性,小女奴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只是临走时还是有点担心她的身体,“公主,您还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吗?要不要把太医召来再看一下?” “不用了,本公主好得很。” 小女奴这才安心地退了下去。 而独留在屋内的朱月?仍是手捧着装嫁衣的锦盒坐在那里,神情缥缈。 冯醉好不容易摆脱了兴师问罪的姑母,穿过回廊园门来到王府内苑。 到了朱月?的绣房门前,轻轻敲了一敲,“月??醒着吗?” 久久没有回音。 他转身便往回走,没走几步便碰上了朱承胤。 “醉儿,”他先开口唤他,看他的目光无比慈祥,如同自己的儿子,“怎么?刚从?儿那里出来?” 冯醉摇摇头,“我只轻敲了一下门,没有回音,想来她尚熟睡,便不曾再作惊动。” 朱承胤闻言露出疑惑的表情,“哦?适才我遣房中的奴婢过来送嫁衣给?儿试穿,好久才回来复命,说她正醒着的。”立刻,他又猜测,“想来因为听到你的声音,她有点不好意思了。来来,我带你去见她。”不由分说地便拉起他一起到了房门口。 “?儿,父王要进来喽!” 没人出声反对。 朱承胤大咧咧把门一推,却发现房内空无一人。 “咦?”他愣住了,随即有点嗔怒,“这丫头,身体还没好,竟又偷偷乱跑?” 冯醉环顾空空的房间,没来由地心中一沉,隐约觉得有什么不太对劲的地方。 而朱承胤尚在那里向身后的奴仆们发号施令:“到府里各处去找找,请公主回房来好生休养。” “是!”奴仆们四散而去。 “我跟他们一起去找找。”冯醉道。 朱承胤回头看他一眼,欣慰他对于女儿的关切,自觉没有把女儿的终身托错人,点头应允:“找到她马上把她带回来,作为未来的夫君,以后你也不要一味顺从她,要好好地约束她的脾气。”他自己此生是败给女儿了,永远也没有办法做到对她严厉,出嫁从夫,只盼月?以后会多听冯醉一些。 “是,姑父。”冯醉答应着。 夜幕来临,朱月?却身背简单的行李包裹,骑着她的白驹,独自在野外前行。 她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天地间何处才是自己这个混合着下贱血统的“野种”的栖息之地。 所有的人皆不可信,所有的人皆在欺骗自己,她觉得和冯醉的婚姻此刻已没有半点意义,而对父王——她也不知该以何种方式再与之相见。在得知那样残酷的真相之后,她无法原谅他竟然为了保证不出现流言蜚语而残忍地杀害她的亲生母亲灭口。 亲生母亲虽然出身卑贱,但毕竟还是自己的母亲啊。那出身高贵的冯氏王妃虽然冠着一个母亲的名义,可从来也不曾对她有过半分的爱意和怜惜。原来自己多年来所受的冷落与憎恨背后所隐藏的竟然是如此不堪的身世秘密。 月?想起自己数十年来的所作所为,那曾经的任性刁蛮、飞扬跋扈。她以前最常用的一套理论便是“贵贱天生论”。她从来自视颇高,自以为尊贵,对所有下人都轻视,为所欲为。却原来,自己只是个混杂了下贱血液的次品,根本也没有高人一等的本钱。多么讽刺。 如今,自是不可能再嫁给不爱她而只是怜悯着她的冯醉,而且,也没有办法再待在那个自小成长而今却成了伤心之地的狮王府。 但是,该去哪里? 如今的王府之中,她唯一无法舍弃的只有自小便成为她的坐骑、与她朝夕相伴了将近十年的白马无痕。 于是,她也只带走了它。 骑在马上,她无法掌控方向,便任由无痕随意前行。 去哪里,接受什么样的命运,她让无痕决定,也让上天来决定。 “来者何人?” 蓦然,听到一声严厉的喝斥。 月?如梦初醒地回神,抬头看清身遭的环境,真是欲哭无泪。 无痕,连你也与我作对,为什么偏偏带我到这个比狮王府更为尴尬百倍的地方来了? 木族军队的大帐中,主帅花中寒与一众将领正围聚在灯火下讨论战事。 血族人一连挂了两天的免战牌,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大家讨论着到底要耐心等待静观其变,还是想一个计谋逼他们出战,或者稳妥一点等派出的密探打探底细回来之后再作决定…… 这时,有人来报:“报元帅,抓了一个血族奸细!” 奸细?花中寒不由一怔,正讨论派人潜入敌营的事情呢,倒抢先一步抓了对方的奸细? 他脱口追问了一句:“确定是奸细?” “确定!”来报的值夜官是以前长随义父的老将,道,“抓的是个女人,就是日前战场上与少元帅动手的那个先锋女将,而且上一次来偷袭营帐打伤侯爷的似乎也正是这个小妮子,化成灰俺也不会认错。” “是吗?”众与会的将领之中,杨冲最是年轻性子急,闻言已经忍不住跳了起来,“那快把人带上来吧……” 可话还没说完,主位上的少元帅居然比他更快地站了起来,连外袍都未披上,箭步一拉已向帐外迈去,神情焦切,“人在哪里?速带我去!” 众将一时都愣住,仍是杨冲最先反应过来,快步跟了上去,边走边还唠叨:“花老弟,叫人带上来便是,何必还劳动咱亲自去提审!” 花中寒一径跟着值夜官往前走,直走到靠近辕门口,一眼便看到一匹通身雪白的骏马正在一群兵丁的牵控下不安地喘粗气,虽然八年的时光令当年的幼驹早已长成了良骏,他仍一眼认出那是无痕,是他曾经专门照顾了好几个月的无痕。而在它身旁,又有几个兵丁正按绑着一个黑衣的女子。 显然已经过了一番搏斗,那女子披头散发衣衫不整,而那几个兵士也浑身泥泞衣冠凌乱。 花中寒走过去,那受俘的人同时也抬起了眼眸——果然是她! 纵已明显虚弱的眼神之中,望向他的时候依然还充满了倔强与不驯。眼角的那一弯冷月,亦如一片随时准备出鞘的尖刃。 这种强弩之末的挣扎令他莫名心悸,射向周围兵士的目光也不由自主变得严厉,“放开她!” 这两天,他本一直也在担心着她,受了他一刺之后不知可还撑得过去。如今看她虽然精神差了一些,气势仍是如此顽强,倒也有些微的放心。 可是,居然还能被派潜入营来做奸细倒真的出乎他的意外。冯醉这一次也太不怜香惜玉了吧? “为什么又是你呢?”他蹲下来,平视她的目光,不解地蹙起了俊挺的浓眉。 是啊,我也想问为什么老天又让我碰上你呢?月?在心里面哭笑不得。说到底也怨自己愚蠢,居然把命运押宝在一头牲畜的身上,结果是无痕给她开了一个一点也不好笑的玩笑。偏偏他手下的那帮人像疯狗一样,不问青红皂白就上来捆人,可恨她大伤未愈,体力不支而受俘,结果,就这样用最狼狈的姿态碰上此生最不想见的人。 此刻的自己,披头散发衣衫不整又满面憔悴,必定丑陋不堪吧?用这种样子与他相见,真的比死还难受。多年前他已得逞地狠狠欺骗过她一次,一定在心里把她嘲笑个够,如今,自己居然又送上门来再给人奚落。 “我本不想来这个地方,不过是误入。”觉得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她高扬了一下头,尽可能高傲地藐视着他的脸,“你以为本小姐此生还有胃口想再看见你那张臭脸吗?” 还是这种臭脾气,一点也没有变。误入?这种情况下没人相信。花中寒苦笑了一下,有意地泼泼她的冷水:“公主大人,现时我们的地位该算是平等了吧?况且现在你还是我的阶下之囚,摆出再高贵的模样也没有人理会的。”眼神中不自觉地露出一丝揶揄,“你是否还想让本帅跪下来,向你磕头赔罪,并且认同你的每一个无理取闹?” 潜意识里,也许他一直在期待着这么一天,当再次与她相逢的时候,用绝对可以与她相匹的身份再一次对话。他也许一直也在介意当年针叶林中她的那一个耳光,还有当时她所说的话。此时他只想向她传递一个信息,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奴才,从来也没有什么配不上她的地方! 可是,偏偏是这些话再一次痛揭了朱月?心上的伤疤。她低下头,也想起他们以前相处的时光,想起她曾向他所灌输的那一套贵贱论:这人呐,生来就有贵贱之分,命好的呢,就像我,做主子,呼风唤雨,命歹的呢,就像你,做奴才,被人呼来喝去…… 多么的讽刺,自认为生来便高贵的自己,原来不过是个血液不纯净的“野种”。从来自己便生活在大堆的谎言之中,自我陶醉。 为什么所有的人都骗我?为什么? 朱月?再一次抬头,看向花中寒的目光中射出极度愤恨的火焰。 面前这个男人,也是欺骗得她最惨的一个人。她为了他痛苦了整整八年,这八年的恨堆积在心头,化成火焰可以燎原。 而且,八年之后的第一次相见,他居然还给她留下一个切肤的纪念。 想到这里,原本已经痛得麻木的伤口处再一次撕裂般疼痛起来。她不由自主地把手移盖在了腹部的那个方位。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花中寒顺着她的动作把目光下移,赫然看到血水正自她手指覆盖的地方渗透出来,并顺着她雪白纤细的指尖流淌下去。 起先因为她穿了深色的衣服并不曾引起注意,此刻突然看到,也想起来对方本是受过伤的,方才跟那些兵丁一番纠缠,怎么可能不撕裂伤口?只是她能强忍到现在,也忒倔强了一点。 不免有些担忧,他情不自禁地把手伸向她的腹部,“你怎么样了?” “啪!” 手还未触到她的身上,脸上已经火辣辣地挨了一个耳光。 “你!”他也愤怒了,抬头望向她的脸。 “谁要你来惺惺作态!”月?丝毫也不觉得打他这一耳光有什么理亏之处,又从牙缝里恶狠狠地挤出三个字,“登徒子!” 花中寒一愣,再回顾自己那只伸了一半的手,它所即将伸向的部位似乎……似乎真的有那方面的嫌疑。僵硬地把手缩回来,只觉得周围将士们疑惑的目光有如芒刺在背。他狠狠地回瞪朱月?,明明知道他向她伸手的真正意图是什么,可她故意曲解,让所有人都误会他。 但还是不忍心不理会她,于是他甩手站起来,“来人,你们把她送到哪个营帐里,找个医官看看。” “不必了!”月?打断他,“把我送进哪个营帐,谁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对我来说,还是在露天野地众目睽睽之下比较安全一点。” 不识好歹的死丫头!花中寒气得简直快失语了。指着她,点着头,好久他才说出一个字:“好!”再缓了几口气,“来人,那就把这个血族奸细给我拖到对面,绑在旗杆上!不论冻死饿死,都不必理会!” 说完,他甩手便转身往自己的营帐里走。 而朱月?在得到这个结果之后,只嘴角轻扯,冷笑。 周围的人都愣着不知所措,仍是杨冲第一个反应过来,转身朝花中寒追了过去,“哎哎!元帅!花贤弟!等等我!”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29章 ?29松际露微月,清光犹为君 “我记得那个女的!”一跨进帐门,杨冲便嚷嚷着道。 花中寒怒火正炽,可听到这一句,不免也微微凝滞。 “我记得当初去血族找到你的时候,你好像正是和那女的在一起。”生性粗率的杨冲没有意识到什么不妥,大步上去转到他的面前,“我没有记错吧?花贤弟?”说到这里,他迟疑了一下,又道,“只是八年前的她好似比现在丰润一些。” 何止丰润一些,八年前的月?根本胖得多,哪里像现时这么憔悴瘦弱,一阵风都吹得走似的。他与朱月?的过往,在杨冲的面前是怎么也无法隐瞒的。花中寒阴沉着脸点了点头,没有否认。 “那你真的不管她?任她在外面冰天雪地里自生自灭?”杨冲身为大男人的天性无法坐视他眼睁睁看着一个弱女子忍受肉体折磨。 “不是我不想管她!”花中寒的舌头在挨打的那半边脸的方位抵了一抵,适才月?的这一耳光下手一点也不留情,直到现在脸上还是火辣辣的。而在场的所有兵士与将领此时围聚在外,都不知如何地在猜测揣度着他与那女奸细之间的关系呢,想想都火大,“你也看到了,是她自己不让我理她。”狠狠地一捶砸向身边的桌案,他咬牙切齿道,“那丫头,素来就是这么可恶的,再过一万年都不会变。” “可是,”杨冲皱起了眉头,“她昨天被你刺了一枪,身负着伤,在这塞北风寒入骨的夜露中如何熬得过去?你不怕闹出人命?” “不怕!”花中寒强忍着因想到这个可能而牵出的揪心刺痛,嘴硬地道,“是她自己找死,可怨不得本元帅狠心。” “花贤弟……” “好了住口!”终于决定不再因为顾忌情面而保持涵养,花中寒打断对方越来越扰乱他心境的唠叨,“本元帅军令已下,不可更改!谁再多言,便是藐视军令,以下犯上!” “你……”想不到向来在他面前谦逊礼让的花贤弟这次为了个女子当真翻脸动怒,杨冲脸面上一时也很挂不住,但对方职位比他高,自小身在军营知晓尊卑军纪的杨冲虽心中不服也只能知趣地闭上了嘴,伸出食指对他指了两指,想回驳几句,却最终只是咽了口唾沫,甩手便往外走。 杨冲走到帐门前的时候忍不住又停了一停,丢下一句道:“随便你!反正人是你的人,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本大爷也懒得锳这浑水。”当身子已经在帐帘外的时候,又远远传来一句:“该死的,两个人都他妈一路货色,不识好歹!” 花中寒听到这最后一句,额头上青筋爆了一爆,最终还是按捺下来。 漆黑的帐中只剩下他独自一人,坐到自己的床铺上,怔怔出了一会儿神,他猛然站起来,走到帐门口想掀帘出去,可是,当手触到棉帘布的时候又停顿下来,缓缓地缩回,隔了几秒钟,再伸出手去,再停滞,如此反复几次之后,他突然有点赌气般地转身又回到床铺边,解开了袍襟,翻身睡入了被窝。 臭丫头,如此的不识好歹,活该自讨苦吃!说不理她,就不理她! 无法安然入眠。花中寒睁着眼睛睡到半夜,听到外面西北风呼啸得越来越狂野的声音,终于下决心地翻身坐起,穿上了外衣外袍,系上了狐皮披风。 走到营帐外,寒风迎面扑来,禁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遥遥地看到旗杆之下,月?果然被人依令捆绑在那里。头无力地低垂,长发披面。 向她走近的时候,想起多年以前同样的一个深夜,她受了委屈跑到骑奴宿舍来找他,穿得单薄,蜷缩在角落瑟瑟发抖的柔弱模样。那一刻,他是那样满心怜惜,特意拿了一件羊毛大氅为她披裹…… “谁?”值夜兵士看到有人靠近,紧张地喝问一声。 “是我。” 兵士迎着风灯看清他的脸,这才退后半步,恭敬地行军礼,“元帅!”为了邀功,又添上一句,“小的奉令看守女犯,没发现任何异动。” 花中寒此时的注意力只在那受缚的女犯身上,挥挥手,命他退下。 然后他缓缓地弯下身子,轻轻叹息:“朱月?,你还好吗?” 似乎看到对方的头颅轻轻转了一转,但最终还是没有抬起来看他。 “时移事异,现如今调转乾坤,你终于也落到我的手里,尝尝被人折磨的痛苦。”本该配上冷笑的话语,可花中寒此刻脸上挤出来的笑容却是一团苦涩,“想当年,我落在你的手里,的确曾经记恨过,想着有一天终要报仇雪耻……可是,后来经过了一些事情,早已不存这种念头。如今在战场上与你重逢,也非我所愿,无奈军令在身、父命难违……” 说完这几句,沉默良久,对方还是倔强地不给予半点回应。倔丫头,宁可冻死也不愿讨个饶吗? 花中寒叹了口气,解下身上的狐皮披风,如当年一样,轻轻地披裹上她单薄的娇躯。对方似乎打定主意不理睬他,仍没有抬头,可也没有把披在身上的衣服掀除。 似乎有所转机,他进一步道:“今日我本无意刁难于你,可你明知我的脾气,却还一再撩拨,故意掀起我的怒火……”他伸手,怜悯地拨开她披在面前的乱发,语气也越发柔和,“你永远都是这样,把身份地位和面子放在第一,真的宁死也不服软吗?” 突然,他的手指停顿,因为触到她的额上有异乎寻常的灼热温度。 “朱月??”他迟疑地用双手捧起她滚烫的脸,轻轻呼唤一声。 她的双目紧闭,小小的脸在他的手心里毫无生气,看起来竟是早已陷入昏迷。 “朱月??!”他有点焦急起来,把自己的脸贴上她的额,那灼烫的触感似乎能烧焦他的肌肤。 “月?!你醒醒!怎么了?”他惊慌起来,把她的头靠在自己肩上,而双手绕过她的身体解开了她背后绑在棋杆上的绳结,绳结一松,她整个人便直挺挺地倒入他的怀中,吃惊地发现她的身体与四肢居然早已冻得僵硬如冰。 “月?!”意识到自己玩得太过火了,他惊恐地紧紧将她拥在怀中,在她的耳边声声呼唤,“月?,你撑住,千万一定要给我撑住!” “来人!”他扬声高唤,“快传医官到我的营帐来!十万火急!快!” 他抱起她,拔腿往帐中飞奔。就在这时候,却听到靠在肩头的月?轻轻一声呓语:“姓花的……混蛋!” 他一怔,连脚步也慢了下来。 “有种……你让我……死个痛快。”说完这一句,她的头一沉,再也没有了声息。 月?……你真的……恨我恨到这个地步吗?宁死也不愿被我所救吗? 他的脚步犹豫了一下,但也只是犹豫了一下,马上又重新飞奔起来。 来人!救救她!一定要替我救救她!只要能救回她,无论什么样的代价我都愿意付出! 对不起,月?…… 只求求你不要就此死去…… 为了让她快速温暖起来,他吩咐人在床边架起一圈火炉,再用棉布帘子围了起来,床上也加了两床被子,灌了几个汤婆子。 “怎么样?” 迎上从帘账后面出来的医官,花中寒神色间充满了担忧与焦切。 “受枪伤的部位伤口恶化,幸好天气冷,流的血都结成了冻,要不然失血过多后果不堪设想。但结的血冻与衣服紧紧粘连在一起,万不得已,下官只好将衣服剪开来处理了伤口……加上风寒入侵,深入骨髓……”医官轻轻叹了口气,“唉,下官先开几副药试试,如果见效的话,应该没什么大碍,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以后说不定会落下一些风湿的后遗症,阴天下雨的时候可能会闹个腰酸腿疼的,而且伤口的地方也免不了隐隐作痛。” “哦。”花中寒心中内疚不已,“那就先开药方把药煎下去吧。” “是。” 药方开出来,中寒吩咐手下小校前去煎炖。自己便掀开围在床榻前的帘帐,坐到了床边。 朱月?此刻仍是昏迷,睡在他的行军榻上,脸色苍白如纸。 他把手掌探上她的前额,依然是烫得炙手,再摸摸她的手,却是冷硬如冰。 月?,真的对不起。一直以来我都指责你任性倔强缺乏改进,事实上杨冲大哥那句话说得真对,我们两个是一路货色,经过这么多年,我也是死性不改的那个,心高气傲,倔强、不服输、要面子,一遇上你便针锋相对…… 月?,快点好起来,只要你好起来,无论你是潜入营地的奸细也好、伤我义父的凶手也罢,我都既往不究,放你回去。就当把欠你的都还给你。 很快,汤药煎了上来,花中寒接过来,小心地舀起一勺,吹凉了,喂到她的唇边…… 深黄色的汤汁顺着唇角流下,淌到了雪白的枕巾上。 花中寒一怔,忙取了一方绢帕替她擦净,再舀起一勺,这一次,动作更为轻柔,可依然不行,汤汁还是一滴不剩地全喂了枕巾。 “怎么会这样?!”他的心中升起无限的恐惧,“医官!你快来看一看!怎么汤药都无法喂进去呢?” 医官闻言进来,接过了他手中的药碗,同样是小心翼翼地喂食,却还是悉数顺着唇角全淌到了外面。 “怎么会这样?”花中寒抑制不住地感到慌乱,“是不是病情又有什么恶化?” “先别急,元帅,让下官再看看……”医官把药碗递回给他,重新为月?把了把脉,然后又翻了翻她的眼皮,再掰开她嘴唇看了一看。 “怎么样?”花中寒追问着。 “从脉象上看来……这位姑娘除了身体的硬伤之外,似乎还有很深的郁结于心。”医官叹了口气,“以她的伤势和病势来说,应该还不至于严重到连汤水都不进。但是元帅你看,”他拉过他,再掰开月?的嘴唇,“她的牙关咬得很紧,以下官所见——似乎是潜意识里刻意拒绝服下汤药。” “你的意思是她……自己求死?” 医官点了点头,“似乎是受了什么精神上的刺激,这位姑娘死志甚坚呐。” 怎么会呢?不就是跟他赌了赌气吗?何至于严重到如此?花中寒颓然而不解地坐下在床沿,“那么,如果她总是这样拒服汤药的话,就真的会……死吗?” “唉!”医官重重叹了一声,“如果是她自己一心求死的话,就算是华佗再世,也一样死路一条。” “砰!” 药碗失手打碎在地上。 “元帅?!”医官吓了一跳,“您……没什么吧?” “没、没什么。”神情失魂落魄,花中寒抬眼看了看他,“你……先回去吧,如果有什么事,我会再差小校相请。” “哦,”医官迟疑地道,“那……下官暂且告退。” 待他离开以后,花中寒猛然回头望向榻上女子双眸紧闭的脸庞,未几,眼角竟已一片湿润。 为什么你要一心求死?月?,到底有什么事情如此严重?只是与我赌气而已吗? 用你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惩罚我无心的过错——朱月?,值得吗? 关于主帅与血族女奸细的神秘关联,第二天以各种各样的流言版本在木族的军营中迅速传扬扩散。 昨天晚上花中寒在营中大呼小叫疾速飞跑早已惊动了所有的人,只是大家识趣,都不敢立时跑出来鸡婆。 等到第二天一大早,便有很多人围堵着值夜的兵丁和小校们窃窃私语,连医官营也被人围了个水泄不通。 只是花中寒的大帐没人敢去窥视,但是大家也有目共睹,那个血族女奸细昨夜是休息在元帅帐中的,而花元帅本人直到日上三竿还未曾走出大帐半步。 最奇了怪了的是,血族那边也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免战牌依然还高高挂着。似乎这一场战役,两军主帅都有点心不在焉。 所有的副将都暗暗着急,营中流言四起,但流言毕竟只是流言,大家都不知道确切的真相到底是怎么回事,也很想弄清元帅此刻心中到底是怎么个想法。 他们之中大多数都是长年跟随花定洲的老将,论起辈分来都是花中寒的长辈,只有杨冲是与他兄弟相称的。碰上这种不知就理沾染了绯色的异端事件,长辈们都不好意思出面,唯众推杨冲去看看。 好在杨冲这个人生性粗爽,也顾全大局,倒并不因为昨夜花中寒的冲撞而怀恨在心。加上众望所归,便再一次挺身而出,来到花中寒的帐中。 进门,看到床帐中隐隐约约躺着一个人,又坐了一个人。两个人皆一动不动,似成化石。 杨冲虽是性格豪迈,但并不失聪敏,当他认出朱月?便是八年前与花中寒在一起的那个女子之时,就已经将他二人之间的因果猜得七七八八了。 适才也在医官处打听到,那女子似乎心存郁结,药食不进,而花元帅也因此失了魂魄一般。 此时进来看到这种情况,不由叹息一声,唉,问世间,情为何物? 听到动静,花中寒掀起帘帐,看到进来的人是他,想起昨夜自己好胜赌气,不识好心人的顶撞,而连累月?落得如此惨境,不免惭愧。他起身,迎出来,“杨大哥……” 杨冲察看他的脸色,才一夜的光景,已胡碴满面,眼睛充血。此时,纵然心中还有些许的余怒也都一笔勾销了。 “怎么样了?”他问。 看了看床内,中寒愁容又现,“还是那样,我不断地吩咐人煎药过来,可是,一口都喂不进去……” “搞不懂这小妮子到底有什么难解的愁,为何小小年纪便如此想不开呢?” “只希望……不要是因为我。”花中寒的声音渐渐放低,如果真的是因为他而搞出个三长两短,叫他下半辈子如何心安? 杨冲还想说些安慰的话,却听到帐外有人报禀:“元帅,我军探子回营,有要事禀报。” “那快传进来啊!”杨冲一性急,逾权发令。话说出来之后才发觉有些不妥,有点迟疑地看向花中寒。 花中寒摇了摇头,“没关系,我本也是这个意思。” 无论内心再怎么焦虑不安心存挂念,也不能耽误正事,他不敢忘怀自己此刻所背负的身份与责任。 探子被召了进来,先跪地行了叩见礼。 “发现敌营有何异动?”花中寒问。 “卑职打探到,敌军主帅冯醉原本定于今日阵前完婚,迎娶狮部的公主千金,可不知其中发生了什么变故,婚事告吹,新娘失踪。如今,狮王与冯醉似乎都无心于战事,着急着寻人呢,所以这免战牌一时半刻未必能撤得下。如果我军趁机强攻或者偷袭,赢面很大。” 原来是这样……花中寒不由自主又看向围紧了帘幕的床榻方向,这么说来,月?昨夜会出现在这里真的只是误入,他错怪了她。 婚事告吹——原来她真的打算嫁给冯醉。可是,发生了什么变故导致婚事告吹?更导致她如今万念俱灰,一心求死呢?八九不离十是跟冯醉有关吧? 原本不希望她的痛苦是因为自己,可如今知道是因为冯醉,他又觉得心酸而失落起来。如果一切都是因为冯醉的话,那是不是证明在她的心目中最重要的人还是冯醉? “怎么办?”杨冲也望向花中寒,看到他的失神,他对他此刻的心理活动十分了然,不由出声提醒,“我们要不要布置一下行动?” 花中寒回过神来,只是向那探子道:“你先退下吧。” 探子退下后,他又向杨冲道:“据我所了解的冯醉,不是这么公私不分的人,纵然身遭重大的变故,他也不会弃战事于不顾,不然也无法担纲一军主帅的重任。如果我们贸然进攻,只怕反中诱敌之计。” “我看你是心存道义,不想乘人之危吧?”杨冲说得已经算是客气,“毕竟你与冯醉之间,也有一段旧日的渊源。” 他没说他此刻为情所困同样无心战事真的已经非常客气,但花中寒也听得出他言下之意,面色微沉,“杨大哥,我也绝不是那种公私不分的人,如若花某真的夹缠私情,便也不会让自己陷入这场战事,面对此种两难的境地。”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只怕你是身不由己,也心不由己。杨冲这么想着,却没有说出来,只叹了口气,“既然这样,我也不多说了,反正你是元帅,你作决定。” 他本是长平王反战派的人,一向不太热衷于这场战事的胜利,如今看到两军主帅皆为了一个女子而消及殆战,恐怕再耗下去,真如母亲所盼望的,这仗快打不成了。哈哈!人算不如天算,看来老天爷也是和平的爱好者呀。回去后得马上写封家信给母亲,把前因后果加油添醋地说上一说,让她也乐一乐。 这么想着,杨冲便又对花中寒道:“那个——其实我觉得,当务之急,你要先把那丫头给救过来,毫发无损地送回去,让冯醉欠你一个人情。” “我当然是要把她送回去的。”花中寒接得很快,“只要她能醒过来,只要她可以好好地活着,我……我会把她送回冯醉的身边的。” 杨冲点点头,“那先这样吧,你也注意点自己的身体。” 花中寒也点了点头,迟疑了一下,突然又叫住他:“杨大哥!” “唔?”杨冲此时已经走到门边。 “昨天的事……小弟要向你道歉。” “嗨!”杨冲忙摇了摇手,“自家兄弟,偶尔闹点口角也是正常的,哥哥我早不放在心上了。”又抱拳一拱手,“告辞告辞!” 送走了杨冲,花中寒吩咐小校再热一副汤药上来,又回到了床边坐下。 床上的女子依然昏迷不醒,无知无觉。眼角下的月牙形冰蓝色花饰此时仿佛一滴刻入骨髓的泪痕。 “月?,”他轻轻叹息一声,“为什么呢?本该今日成为冯元帅夫人的你,为什么会以如此落魄的形状出现在我的营帐?” 他轻轻地抚摸她苍白而冰冷的脸,那原本如满月般丰润的脸蛋,如今瘦得脱了形。 “月?,这么多年,听说你与冯醉一直都在一起,所有人都把你们看成是一对了,所缺的只是一个仪式。我也猜到你们早晚都会完婚——不意外,真的一点也不意外。可是……他有什么地方让你那么伤心?连婚也不结,还要离家出走呢?月?,你何苦为了他而如此折磨自己?有什么不甘心不明白的事情,你醒过来直接与他理论好了,这样软弱地逃避着的你不像是我所认识的朱月?!知道吗?我现在很看不起你!” 小校把热好的药送了进来,中寒舀起一勺,送到她的嘴边,“月?,来,把药吃下去。不要让我看不起你,你一向是最坚强、最好胜的女孩,你要证明给我看,你要证明你是打不败的朱月?!” 没有用,药汁仍然还是自她的嘴角往外溢出来,一点也喝不进去。再喂几勺,还是同样的结果。 “喝啊!”忽然失却了耐性,中寒充血的眼睛里射出凶恶的光芒,他把她抱起来,让她的后背靠在自己的胸前,伸手捏住她的鼻子,把整个的药碗放到她的嘴边强灌,“喝!你给我喝!要死的话你也不要死在我的面前!你最在乎的人是谁?如果你很在乎冯醉的话,你就到他的面前去死!你要死也死到他的身边去!” 药汁洒了她满身满床,可怀中的人却依然半丝反应也没有,牙关紧闭。 他颓然地停了下来,把药碗往旁边一放,抱紧她无能为力地失声痛哭,“月?,求求你不要在我的面前死去!你让我怎么眼睁睁看着你在我的面前死去?” 依然是没有任何反应,他甚至以为她已经停止了呼吸,把她放下来平躺着,他胆战心惊地试探她的鼻息,在感觉到指间有微弱气流的运动之后些微松了口气。可是,这一缕微弱的呼吸还能够维持多久?如果她继续这样滴水不进,时间真的已经不多了。 看了看刚才的药碗,里面还只剩下大约两口的药汁。花中寒突然伸手取过,喝了一小口含在嘴里——好苦,真的好苦。 是甜是苦都一起尝,是生是死都一起承受…… 他双手捧起她的脸,俯身向她靠近,在彼此的鼻尖只剩一线相隔的地方停了一停——没有办法了,现如今只能这样试上一试,月?,原谅我的冒犯——他将自己的嘴紧紧地贴在了她的嘴上。 一点一点地把药汁往她的口中渡送,不论多么的艰难,他都一定要把这一口汤药渡进她的口中。 一点、一点、一点…… 终于成功了,她终于喝进去了这么一小口。 花中寒缓缓地吐出一口气,嘴唇顺着她的脸颊上滑,直滑到了她的耳边。他相信,此刻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她都一定能听得见。 “月?,是甜是苦我们都一起尝,是生是死我们也一起承受!这么多年,我从来也不曾忘记在血族的那些日子,也从来都不曾忘记与你在一起的每一个点滴。当年我并不是诚心要欺骗你,发生过的伤害我也再没有办法去弥补。但此刻我对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真心——月?,不论你遭遇了什么样的挫折与伤心,不论你此刻是多么的孤独与困苦,纵然所有人都背弃了你,我也绝不会把你丢下。”他流着泪抱紧了她的身体,“月?,求求你,只要你能够活下去,我可以放下一切,就算对不起义父、对不起家国也在所不惜。告诉你一个秘密,华阿明一直都很喜欢朱月?,而花中寒也永远都不会放弃朱月?,就算真的要死亡,我也答应与你一起承受!这一次,我绝不骗你!” 说完,他起身又喝了一口汤药,向她口中渡去。 而同时,双目紧闭着的朱月?眼角也淌下了一行泪水,终于开始有了知觉。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30章 ?30渚云低暗渡,关月冷相随 枫叶红,菊花黄,稻谷香。 南国的秋日,天高云淡。 木族都城佳郁,最繁华的一条街道上有一黑一白两匹马儿并驾,缓缓前行。 纯黑色的乌骓马上端坐着的是一位古铜色肌肤眉目英挺的青年男子,轻裘佩剑风姿潇洒。而他旁边的那匹马儿更为漂亮,通身雪白毫无杂色,马上驮着的是一个浓眉大眼的俏丽佳人,素面朝天、黑衣黑裙,唯腰间一抹腰带跳脱出鲜艳的大红。 一路来到了一座气势宏伟的建筑前停下,白玉双狮、朱漆的府门、巨型木匾上写着六个金漆大字:敕造定国候府 女子微微蹙眉,乌黑明亮的大眼睛里闪烁出几许的心虚与迟疑。 而男子的脸上同样也现出几分的犹豫,但很快又被义无反顾的坚定所取代。 回头,男子柔声地问女伴:“月?,我准备好了,你呢?” “我……”朱月?垂首,掩饰着自己的内心惶恐,“你说你的义父……会原谅我们吗?” “我也没有什么把握,”花中寒道,“但是,既然已经作了辜负他的决定,就一定要回来面对他的惩处,请求他的原谅。义父对我有养育之恩,我不可以就此一走了之。” 男子汉大丈夫,敢做就要敢当。这是他做人的信条。 “是我连累了你。”朱月?抬眼望他,满面歉意,“假如不是因为答应了我,你也不必违背你义父的意愿,担当一个不孝的罪名。” “不关你的事,”花中寒摇了摇头,“既然向你承诺,我便不会反悔。” 月?不语,轻轻咬起下唇。 想起那一个承诺,是他在她濒临死亡的时刻在她耳边所许,对于八年前所犯的错误,他并没有作出什么令人满意的解释,而仅仅只是向她表达了多年潜藏心底的爱慕,并且作出一个永不放弃共同进退的承诺。当时她陷在那么深沉的昏迷之中,居然可以一字不漏地听得清楚,并且如此轻易地再一次相信了他,如此轻易原谅了最椎心刺肺的那一场欺骗,重新点燃了面对生存的勇气——连她自己也感到不可思议,好似花中寒天生是来改变她禀性的人,每一次她都会违反自己一贯个性地对他格外宽容。 此刻,想到他为她所将面临的境遇,她的心中居然还产生了些许的内疚。 沉吟半晌,仿佛下定了一个决心,她道:“中寒,如果你心里不愿意,就不必为我而勉强。”放低了声音,“反正我一生被别人欺骗,也不在乎再多一次。而况——”她的眼圈微微地泛起了红晕,“这一次,纵然你仍是骗我,我也……也不会再怪你……”当知道他心中确然是有自己,她便已经心满意足了,哪怕仍只是一场欺骗也不再介意。 “傻丫头,”他伸出一手,轻柔地盖在她的手上,淡淡微笑,“放弃这场战争,并不是我一时的冲动,也不是违心所作的决定。” 当朱月?躺在他的帐中命悬一线奄奄一息的时候,他才终于认清自己生命中最想珍惜的东西是什么。这一场义父酝酿多年的战争,其实早在八年以前,在他满怀怜惜地为她披上一件御寒风衣之刻,在他看到冯醉会产生轻微妒意的一瞬,在他情不自禁轻轻吻她的那一夜开始,便已经打心眼里开始矛盾了。而当她醒来,他知道了令她伤心的一切原委,知道了她所承受的关于身世的伤害,便更觉得必须承担起照顾她的责任。 “月?,”盖着的手掌渐渐变成了紧握,“这一辈子,我真的再也不会骗你。你在我的心里比所有一切都更为重要。无论即将面对多少的艰难险阻,只要你在我的身边,我就有信心去克服。月?,你愿意自始至终都陪着我一起去面对吗?你愿意跟我一起修一个正果吗?” 月?盯着他的眼睛,从最初相见的时候,她便觉得他的眼睛仿佛拥有一种神秘魔力,吸引她向其中沉沦。她想,她此生真的已经沉沦了。 她轻轻点了点头,“嗯。” 于是他们一起下马,花中寒紧紧握着朱月?的手,带领着她一起叩开了那扇对于他们来说都颇为沉重的大门。 “少爷?”开门的门房看到他的脸,诧异地呼唤。作为定国侯府的下人,他们早就已经听到从边疆战场传来的风声,知道了他所犯下的大错,此时见他居然还敢回来,自然惊异万分。 “请你去告诉侯爷,我回来了。” 门房反应过来,慌张地转身,跌跌撞撞地向内奔去。 而花中寒只是镇定地转身,向月?悠然道:“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小桥流水,假山园艺,木族的建筑之精致优美令朱月?叹为观止。 一路目不暇接地看过去,直到眼帘中突兀地闯入一个与周遭环境极不协调的东西。 那好似应该是一个亭子,但是造得实在粗糙,不过是截几根树干,搭个顶,再支撑住,勉强有个亭子的雏形而已。 但是,这个不伦不类的东西却与她记忆深处的某个片段的画面重合在一起,令一股酸酸的气流自体内顺着喉管上冲,直达鼻端。 “那是什么玩意儿?”故意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其实声音已经控制不住地硬咽。 “醉明月啊,你不记得了吗?”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她假装不为所动,故作挑剔:“弄这样一个乱七八糟的东西在这里,难道你不觉得有碍观瞻?简直败坏了整个庭园的景致。” “因为这个亭子里面有关于你的回忆啊。就算是乱七八糟,对我来说也是无与伦比的珍贵东西。”花中寒这样道。 听完这句话,朱月?微微地笑起,可眼泪也再无法抑制地涌流下来。原来,这么多年,真的不只是她一个人在想念,不只是她一个人在忍受相思之痛呢。原来,华阿明真的心里一直都有朱月?,他是真心喜欢着她,不是因为抱愧,也不是因为同情。直到这一刻,她才确然相信了他。 “你们回来了?” 这时,听到一个沧桑沉郁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月?脸上的泪痕犹未干,但依然回过了头去。 她看到一个瘦削而略显苍老的中年人,一袭深袍,神色庄严。 这个人,她并不是第一次见到他,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是在边关军营,他甲胄威严,而她黑衣蒙面。当时她将手中红绫一现,他便失神惊讶,束手而就戮,若不是身边亲兵护卫及时,她那时当真便能取了他的性命。事后回想,那一仗她是赢得侥幸,也赢得太过蹊跷。 花中寒已仓皇下拜,“父亲大人!” 天性单纯而不知礼数的月?只无措地愣着。 花定洲用怀恨的眼神淡淡瞥了地上的花中寒一眼,又抬眼看向月?,他倒要看看是什么样的天仙绝色,居然勾引得向来听话而忠诚的义子大胆叛逆。 可是,当他看向月?的时候,首先看到的却是她黑衣黑裙间跳目的鲜红色腰带。 那并不是一条普通的腰带,而是月?的随身武器——银枪红绫。 花定洲原本镇定的神色竟立刻突现张惶,“你……”他睁大了双目指向月?,“你到底是——谁?” 面对指问,朱月?只是心慌意乱,她认定他已经认出自己了,必定也不会轻易原谅当日她偷袭营房时所刺他的那一枪。 仓皇地把头低下,她预备实话招认:“对不起……” “在哪里?钦犯花中寒在哪里?”乱糟糟的脚步声夹杂着呼喝与询问打断了她的告解。 月?与中寒的视线都被噪音的来源所吸引。 一队锦衣亮甲的公差喧喧嚷嚷地出现在他们面前,看到了花定洲,都安静下来,为首的一个官爷,个子不高,脸型修长,长着一撮山羊胡子,越众出来向花定洲行了一个大礼,“拜见定国侯爷!”没有自报家门,想来也是相熟的官吏。 月?不知这些人是谁,但也感觉到了气氛的肃杀,同时,看到花中寒的脸色正一点点变得绝望。 “中寒!” 一声疾唤,花老夫人情急切切地自宅院里赶了过来,她年纪大了,腿脚并不灵便,平时出房门都由两个侍女左右搀扶,可这回只自己拄着龙头拐杖跌跌撞撞地赶上前来,一边大声地呼喊:“中寒,快走!你爹叫人抓你来了!与敌国女奸细私通,擅离军营,擅签休战协议……这些罪名,无论哪一项都够你问个死罪!中寒,傻孩子,你还回来做什么?快点逃啊!” 听闻此言,月?惊慌地看向了花中寒,怎么办?要逃吗?现在要逃还来得及吗? 而花中寒只是面色凄怆地回望着她,向她摇了摇头。 “世子殿下!”那个山羊胡的官爷已然转向了他,“请跟下官走一趟吧。”客气中透着一丝胁迫,绵里藏针。 “好!”花中寒站起来,却并不马上迈步,眼神凄然地看向了花定洲。 “不要!中寒!” 老夫人已经冲到了面前,站立不稳,差点摔一大跤,花定洲急搀一把,“母亲小心!” 老夫人一眼也不看儿子,将他狠狠甩开,反手拉住了中寒的一只胳膊,“不要跟他们去!”又转向那官爷道:“谁想抓我的孙子,先过我这一关再说!” “老夫人,”山羊胡官爷道,“您这不是跟下官为难吗?何况,叫我们过来抓人的本就是侯爷……” “什么侯爷,就算是皇上亲自过来带人,老身也坚决不放!有老身在一日,便一定要保全自己的孙子,虎毒尚不食子,哼!有些人,被怨气所蒙,连牲畜都快不如了!”花老夫人说着这话,斜眼看向儿子,明显的意有所指。 花定洲的脸色气得铁青,眼睛一抬,恰巧又看到了正不知所措的朱月?,目光又落在她腰间的红绫上,迅速又变得有几分虚弱。 “奶奶!”中寒却是安抚地轻轻拍了拍老人的手,“别这样,孩儿回来正是知道自己犯了错,该怎么解决,也就看孩儿的运气了,孩儿不会逃避该负的责任。只是……”他依依地看了朱月?一眼,“奶奶,中寒只求您一件事。” “什么事?你快说。” “您一定替我……照顾好那位姑娘。” 花老夫人这才注意到身边还多了一个人,不由略怀敌意地上下将月?打量,“这就是那个引诱你犯下如此大罪的女奸细?” “她不是女奸细,”花中寒叹了口气,“她是孙儿……很多年来都惦念着的人。如果孙儿此次侥幸得到豁免,必定会娶她为妻,给她一个承诺中的依靠。如果此次罪责难赦的话……”他的脸上浮现更深的悲哀,望向月?的眼神也更为抱歉,“月?,义父对我有养育之恩,没有他也没有今日的花中寒,如果他要我死,我不能不死——今生,你就恨我吧,就当我再一次地欺骗了你,来生,我愿为你做牛做马,以偿今生未竟的诺言。”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中寒……”月?的嘴唇轻轻颤抖,心口有被割裂的疼痛。 “不会的,孩子!”老夫人慌忙地摇着头,“你放心,就算你现在跟了他们去,奶奶也一定有办法让他们放你回来,奶奶想尽一切办法也一定会让你得到豁免!” “好了!”花定洲背转了身子,沉声一喝,“林大人,带着你的犯人走!” 那山羊胡子的官爷得令,上前就卸下了中寒的佩剑,并拉住他的另一只肢膊。 “中寒……”老夫人依依不舍,而朱月?僵立在一旁,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一样无法动弹。这是她与中寒所猜测到的最坏的一种结果,没想到那定国侯爷如此绝情,竟然一点也不听他们的解释就亲自叫了人来把义子抓走。 若换作以前的朱月?,怎么都不会如此的委曲求全,到这一步仍然一声不吭;但现在的朱月?毕竟已经不同以往,经历了那么多的变故,她的棱角早已被磨平,而且,早就决定一切都听中寒的。知道他必不希望她在此时大动干戈,再次得罪他的义父。所以,无论如何也只能忍,只能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他被人带走, “父亲,我走了——”临走时,中寒看向花定洲的背影告辞,凄然而悲哀地说。 花定洲决然地闭上眼睛,不肯回头。 直到确定他已经远离,才转身,再一次盯上了月?腰间的红绫。 “你……”他向她走近。 “滚开!”老夫人突然呈保护姿态地横挡在他们的中间,愤愤然地望向了花定洲,“难道你对付了自己的儿子还不够,连儿媳妇也要一并收拾了不成?” “母亲……” “住口!”老夫人刚烈地暴喝,“如果中寒这次真的有什么三长两短,花定洲,我就当没生过你这个儿子!” 她反手紧拉住了月?的手,“孩子!我们走!” 月?昏昏然地任她牵着,昏昏然问:“我们……走去哪里?” “去找人!”老夫人边牵着她往外走,边余恨未消地再瞪了一眼呆立在那里的花定洲,“找人商量救你的相公!” 这是一座与定国侯府极其相似的恢弘府第。 一样的白玉双狮、朱漆木门、深宅大院。 只是,这座建筑的匾额上书写的是“长平王府”四个大字。 月?听说过木族的长平王,听说他是木族朝廷上唯一能与手掌军权的定国侯分庭抗礼的人。据说,先代的长平王萧雁翔曾经是木族历史上唯一的一个外姓摄政王,是他最先与可汗爷爷签订了和平协议,了断两族数十年的争斗与战乱。而这一代的长平王萧乐蠩是萧雁翔的长子,虽然撤下了摄政王的名服,实际上仍掌握着木族朝廷的大政,而且,同他的先父一样也是全力维护两族和平的反战派领袖。 当见到长平王,月?诧异他看上去居然那么年轻,应该与定国侯是同龄人的长平王丰神如玉,竟好似比定国侯年轻了十来岁。 他的王妃也是一个美丽的人,端庄稳重,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尽显优雅。 木族的女子居然也喜好在脸上画花,但她们把花画在前额的正中,花形虽寥寥几笔,却小巧精致,尽添神韵。 长平王妃此时所绘的乃是一朵红色的五瓣梅。 听他们的介绍才知道,这位气度非凡的王妃原来还是千叶王朝的长公主,是木族皇帝的长姐。如果在血族,不论是皇室公主还是部落族长的公主都是直接带闺名叫,而木族的公主则都有封号,长平王妃的封号是“昭华”,所以人人称她昭华公主。 纯正的公主,果然由内而外都高贵脱俗。看着昭华公主,月?感慨自己的身世,无不心酸。 最令她诧异的是,在长平王府,她居然见到在边关曾经见到的杨冲。 杨冲身边伴着的也是一位贵气的中年妇人,一看到她,那妇人便兴高采烈地迎了上来,“让我看看!这就是朱姑娘吗?当初我接到了冲儿的信,立刻就想赶到营中去看看你,可中寒那个孩子性子太急,居然等不到我去便带你回了佳郁,我只好赶忙让杨冲陪我也赶了过来,正想去定国侯府拜望呢,可巧老夫人就带你来了。” 月?后来也知道,这妇人便是长平王之妹,现任的大堰集节度使夫人萧乐瑶。 而在他们的旁边还有一对青年夫妇,一介绍也大有来头,那女子是萧乐瑶的女儿、杨冲的妹妹杨芹,她所嫁的夫君则是千叶皇帝最宠爱的儿子、梁王李如海。 梁王是中宫皇后花定容嫡出的幼子,见到花老夫人,恭恭敬敬叫了一声外祖母。 算起来,这一屋子的人居然都是沾亲带故。 “中寒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了,本王和公主一定会竭尽全力为之斡旋。”在她们尚未出口请求的时候,长平王萧乐蠩已主动说道。 “外祖母,请您放心,”梁王也拍着胸脯道,“孙儿也一定会在父皇面前尽力为表兄脱罪,这件事情,我也觉得是舅舅太过较真了。” 听到他们这些重量级的人物都答应帮中寒的忙,月?悬着的心才微微有点安定。 “唉,”这时,萧乐瑶突然轻轻叹一口气,“贤婿,你那舅舅啊,说到底还是心魔作祟。其实什么时候只要把他的心结解开,说不定一切就都好解决了。”说着,她眼睛只望向月?腰间的红绫。 月?感觉到,自她一进门,大伙儿便都特别注意她的红绫,联想到花定洲两次相见也是对她的红绫特别敏感,不由有点疑惑。 “月?姑娘,”这时,昭华公主慈爱地望向她,“有一件事情,我们想问一问你呢。” “什么事情?”月?下意识地把手移向腰间。 “据我们所掌握的资料,你应该是狮王朱承胤与正妃冯氏所生的独生女儿,是不是?” 提起她的身世,朱月?敏感地怔了一怔,想起父王为保隐私而残杀她生母的事情,有一点羞耻,犹豫了一下,才轻轻点了点头,“……是。” 她的犹豫尽收众人眼底,昭华公主轻轻地微笑,“那么,你红绫的武功是谁教你的?” 绕来绕去,原来他们最感兴趣的依然是她的红绫。月?稍一迟疑,索性就把它自腰间解了下来,放到了面前的圆桌上。红绫如血,银枪凌厉。 花老夫人从来也不曾注意她腰间的红带竟是武器,此时才发现到,定睛细看之下不由也失神怔愣,“咦?这不是——” “是的!”萧乐瑶已经激动地抢过,“这跟我妹妹乐璇当年使的那一条简直一模一样!” 长平王这时也忍不住轻叹出声:“果真是一模一样!难怪定洲兄当日被偷袭时居然失手受伤,想来定是看到这条红绫受的刺激。” 不解他们为何突然都变得如此激动,月?呆呆地不知所措。 “月?姑娘,”仍是昭华公主出面解惑,“你与中寒在一起的这些天,他可曾与你提起过他义父缘何非要挑起这一场战争?” 月?想了一想,点点头,“中寒说过,他的义父年少时也曾经深爱一个女子,本来已经论及婚嫁,可那女子在新婚之日被我们血族人掳走,从此无处寻觅。自那以后,他便仇恨上整个血族。”说到这里,本性复萌,忍不住加上自己的见解,“其实我觉得他的仇恨未免来得太过盲目,别人抢走他的妻子,他就找抢走她的那个人去报仇,何必非要毁掉两族的邦交,搞得生灵涂炭呢?” “是啊是啊,”萧乐瑶如遇知音,“所以我也一直都说那个花定洲太不讲道理,关键问题是,他还根本没有找到确切的证据证明乐璇是被那个人所掳的呀!找来找去只是打听到一个传说而已,传说怎么可尽信?” “什么传说?”月?的好奇心被勾起。 “你在血族可曾听到一个关于‘失乐崖’的传说?”昭华公主问道。 失乐崖?不错,这是一个比较有名的传说。 “当然听说过,我们全血族人都知道这个传说。”月?道,“说来,传说中主人公跟我还有很亲近的关系,他是我的七叔。” “对!”萧乐瑶激动地拍案而起,“既然你是朱承胤的女儿,朱承熙的确就是你的七叔!” “二妹!”长平王萧乐蠩有些无奈地示意她不要一再插言打断,又转向月?,“你说下去。” “传说,以前我七叔曾是个很有谋略和野心的人,一心要争夺王储之位,可后来,他爱上了一个异族的郡主,曾向她求婚而被拒绝,恼羞成怒的他把那个女子强抢回了艳炽,可那郡主性情刚烈,居然跳下了骑凉山的断天崖自尽身亡……”说到这里,她渐渐放缓了语速,心中越来越觉得犹疑,但还是坚持说了下去,“从此以后,七叔变得疯疯癫癫,把断天崖改了个名字叫失乐崖,设了招魂台天天作法要把那女子的鬼魂招回来。再后来……七叔就失踪了。有人说他也跳下了失乐崖殉情,也有人说他是避世隐居……” 萧乐瑶听到这里,又想插话,可一想到适才兄长的警告,便忍了下去。 倒是萧乐蠩自己在这一次插了话来:“月?姑娘,你可知道那传说中的异族郡主便是我家小妹萧乐璇,也即是中寒他义父所钟爱的未婚妻?” 果然如此!其实朱月?适才说到一半便有所觉醒,异族郡主、被强抢、跳崖……一切都与中寒义父的故事能配合起来的,原来她与中寒两家之间竟结有如此的世仇。 “花定洲知道你七叔逼死了乐璇,怎么会不恨他?可朱承熙后来也失了踪,要报仇都找不到仇家。你七叔是血族的皇室,花定洲当然因此便迁怒于你们整个国家,而且,他也知道朱承熙当年最重视王权,挑起战争,说不定能把你七叔给引出来呢。”萧乐蠩说到这里,禁不住又同情地长叹一声,“花定洲自小便喜欢我小妹,对她用情至深,这半辈子,也就算是毁在乐璇的身上了。” “唉!”花老夫人听到这里,忍不住伤心地长叹一声,“都是为了女人,我儿子是这样,现在孙子也是这样。”弦外之意,花中寒这次若不是为了朱月?,也不会搞得父子反目,遭受牢狱之灾。花老夫人其实一直对朱月?仍怀有敌意,只是看到中寒对她用情至深,又答应了他要照顾她,勉为其难。 月?再笨也听得出她的意思,不由红了脸,深感惭愧与自责。 萧乐瑶倒是觉得跟她颇为投缘,而且,见到她的红绫,又见她提起自己身世吞吞吐吐的模样,便有点异想天开地怀疑她说不定会是乐璇的女儿,是乐璇被逼与朱承熙生了以后送给朱承胤养的。此时见她受窘,义不容辞便站出来解围:“其实关于当年的事情,传说毕竟是传说,很多的人传来说去,早就把真相说得面目全非了。我就一直不相信乐璇真的死了——事实上还是花定洲自己过于钻牛角尖。”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是的,传说毕竟是传说,月?冷静下来,突然想到一件事情,脱口而出:“也许……”她说着,停下看了一眼花老夫人,才继续道,“花大叔他真的是误会我七叔了呢。” “怎么说?”萧乐蠩与昭华公主互相对视一眼,同时问了出来。 “其实……其实在几年以前,我和我父王还曾经见过七叔一面。” “是吗?那你们有没有问问他为什么放着荣华富贵不要而躲起来不见踪影?”萧乐瑶急问。 月?轻轻摇了摇头,“七叔并不是躲起来,他只是娶了一个美若天仙的七婶,七婶不喜欢他争王位做可汗,他就放下了一切改行去做商人。七叔和七婶看上去非常恩爱,过得也相当幸福。” “真的假的?”萧乐瑶听得满脸黑线,“我觉得你所说的这个版本还不如那个失乐崖的传说编得顺理成章。简直令人有点匪疑所思。仅仅是因为你七婶不喜欢他做可汗他就放下了一切?” 昭华公主却在这时站了起来,走到靠墙的一个木柜子旁,打开柜门取出一个卷轴。 “月?姑娘,”郑重地走到月?的面前,她将卷轴摊开,“这是我凭着记忆连夜绘制的萧乐璇之像,你看看,是否曾经见过画中的人?” 虽然萧乐璇是失踪在昭华公主嫁过来之前,但当年身为长平王府小郡主的萧乐璇经常进宫中走动,与昭华公主等皇室内眷也处得相当熟稔。昭华公主才华横溢,一手妙笔丹青,把一个多年未见的人依然画得栩栩如生。 月?接过画轴,仔细地辨认着,突然震动地抬起了头,“这个人……” “怎么了?”萧乐瑶不解地追问着。 而昭华公主却是这么问她:“这个人是不是你七婶?” 此话问出来,大伙儿都极其震惊;但随即也都想通了昭华的意思,对啊,如果朱承熙所娶的女子只是一个普通人,他根本不必要因她的一句话而放弃一切遁入江湖。能让他非得放下一切隐姓埋名才能娶到的女子,必定有常人无法理解的隐衷,那么,很可能那个人就是当时身份特殊而且身负婚约的萧乐璇。 月?有点犹豫地看了一眼花老夫人,沉默了一会儿,才肯定地点了点头,“是!她就是我的七婶。”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31章 ?31天秋月又满,城阙夜千重 “不可能!” 花老夫人尚未来得及发表意见,长平王萧乐蠩却在这时已拍案而起。 虽然昭华公主早在听闻有血族女将手持红绫的消息时便曾向他推测,萧乐璇可能没有死,并且嫁给了血族人。但萧乐蠩只愿意相信前者,而拒不接受后者。尤其是,当年他跟随父亲去艳炽签订和平协议的时候,曾与朱承熙有数面之缘,他对那个恃才傲物目空一切的血族皇子实在缺乏好感。而且据他所知,乐璇当年与那个人的相处也并不愉快。 “是真的!”月?不谙世事,也不知就里,仍一味地强调,“她长得那么漂亮,像坠落凡间的仙子一样,让人看一眼便很难忘记,我记得清清楚楚,她就是我七叔的妻子。” “不可能!就算是被挟持胁迫,以乐璇的性格,怎么都不可能会屈从于朱承熙的淫威,而且居然二十多年都未曾与家人联络——我不相信!”萧乐蠩说着,转身找另一个妹妹求证,“乐瑶,你来说说看,你相不相信?” “我……”萧乐瑶反常地吞吐道,“也许会……有一点相信。” 没想到她会来拆自己的台,萧乐蠩瞪着眼睛,气鼓鼓地望定她,“你凭什么相信?难道你不知道,乐璇向来是最重视家人的,而且,她也相当重视父王为她所定下的婚约,虽然她心里喜欢的人并不是……”说到这里,意识到花老夫人在场,急忙一顿,转口道,“反正她喜欢的人绝不是朱承熙!你说说看,她怎么可能委身于他?并且还恩爱幸福?” “可是……”萧乐瑶见到大哥真的生气,也有点心虚,但以她的性格却绝不可能有话憋着不说,“我也曾经见过朱承熙一面,虽然那时候我还并不知道那个人就是朱承熙,但是……已经觉得他和乐璇相当般配。” “是吗?”自月?指认之后便在一旁冷冷沉默的花老夫人终于忍不住开言,“大郡主,他们两个很般配,难道我家定洲就配不上你的妹妹不成?” “……”自知失言,萧乐瑶急得额头都沁出了汗,“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只是当年我见到朱承熙的第一眼,就觉得他那种自骨子里散发的清高不群气质与我妹妹……非常相像。” 昭华公主也想不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他们的初衷只是想找到乐璇的下落而已。 当时听说有一个手持着与乐璇相同独特武器的血族女孩之时,昭华心中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女孩说不定是乐璇的女儿,乐璇可能真的在被逼无奈之下嫁了血族人,并生儿育女。可当得知女孩其实是朱承胤而并不是朱承熙的后代之时,他们又萌生新希望,觉得乐璇可能不但没有死,也没有被逼失身。但没想到推来推去竟会推出这样一个令所有人都无法接受的事实。 想想花定洲为了萧乐璇这么多年所受的心灵之累,却原来萧乐璇竟是主动与人私奔……如此残酷的真相,莫说花家人,连萧乐蠩都没有办法承认这种丢人现眼的事实。 但是事已至此,就如开弓没有回头箭,无法再停下来,只能继续往下追究。要证明朱承熙的妻子确是萧乐璇,关键的物证还是那条红绫。 “嗯哼,”她轻咳一声,“月?姑娘,那么你的红绫也是你那位七婶传给你的,是不是?” 没想到月?却摇了摇头,“不是的。” “不是?” 这一个答案令在场所有人又都精神一振。 “当然不是,传我红绫的人虽然也绝色倾城,但是,比七……”她想说七婶,但想起刚才大家那种激动争论到几乎翻脸的场面,不禁改口,“比画中人的年纪似乎要大得多。” “月?姑娘,”昭华公主打断她,“我要提醒你一声,此画是本宫凭着二十七八年前的记忆所绘,现时的萧乐璇,年纪自然要比当时大得多。” “我明白,”月?乌黑的大眼睛乖顺而澄明,“我想,画中人既然是长平王爷的妹妹,现时年纪最多也就四十来岁,可是,传我红绫的师父虽然相貌看上去仍是风韵犹存,想来年轻时必定也是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但她两鬓染霜,最起码已经六十多岁了,而且……” “而且怎么样?”萧乐瑶又沉不住气了,连连催问着。 “而且,如今我是细看这幅画,才发觉画中的人五官轮廓倒真的跟我师父有几分相像,但我在分别见到她们的时候,如果不是刻意把她们联想到一起,根本不会觉得她们相像,因为她们的气质与神情都截然不同。我七……那个……画中人……她气质出尘,清淡脱俗,像从天而降不识人间烟火的九天仙子一样令人仰之弥高,可是我师父她给人的感觉却非常明亮光艳,虽是女子,身上却有一份更甚于男子的霸道之气,骄傲、善变、引人注目……” 昭华公主听着她的描述,似乎事情渐渐滑离了她的想象,把她也搞得越来越迷惑了,难道世上除了萧乐璇,真还有第二个人会用如此奇怪的武器?于是她便问:“那你是怎么遇见你师父的?” 月?听到这个问题,突然有点踌躇,脸也莫名其妙红了。终于还是决定回答:“那是七八年前,阿明——也就是现在的中寒——在我的面前诈死,我以为从此以后真的失去了他,痛不欲生,可是,因为有父母在堂,没有办法毫无牵挂地随他而去,只能独自一人苦苦地在人世支撑,虽然活着,也了无生趣……”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花老夫人坐在她的身边,用心地听着,到这时才终于认真地花心思去打量朱月?,没想到这个女孩子对自己孙儿竟也如此情深,难怪中寒如今也肯为她而作出牺牲。对月?的恶感此时稍有改观。 月?仍在述说:“于是,我常常独自到中寒坠落的那个山崖去凭吊,只希望有朝一日,等我摆脱了一切羁绊,可以身轻如燕地也自这同一个地方坠落,还我欠了阿明的这一条命……也就在我最切切悲伤的那一天,我自山崖上下来,就遇见了师父……当时她说她偶过此地,见我一身锦衣华服,神色却哀伤如死,很是奇怪,其实她已经暗中观察了我好一阵子,实在好奇在我身上到底发生了怎么的变故……不知为什么,看到她我并不觉得陌生,只觉得莫名投缘,于是把一切事由都向她诉说……没想到听完以后,她却只是哈哈一笑,告诉我不必如此伤心,这个世界上是存在许多奇迹的,她自身便是死而复活铸造传奇的活例,而且,她说既然当初没有找到阿明的尸体,便是老天给我埋伏了一个希望……只可惜我天性愚笨,当时并未领悟师父的言下之意,现在想来,师父在听我说起阿明坠崖的全部经过之后,便早已猜到他只是诈死……师父还说,她与我的缘分不仅仅是这一刻的遇见,更因为我的身份与她当年在俗世中的身分极为相似,她说她也曾做过狮部的公主……于是,她以红绫银枪的武功秘笈作为礼物相赠,她说她远离俗世多年,这些身外物是早就不用了,身后又并无子女相传,便交托有缘人……”说到这里,她又拿起了桌上那条红绫,“其实这条红绫和银枪只是我后来根据秘笈中所绘而自己打造的罢了。” 现在对于这个神秘女子的身份共有四个线索,一,她会红绫的武功;二,曾做过狮部的公主;三,年纪大约六十上下;四,美貌且与乐璇有几分相像…… “我知道你们狮部的历史。”作为后辈的杨冲这次终于找到了机会开口发表言论,“血族全国共分八大部落,狮、虎、熊、鹰、蛟、猿、狼、蛇,各部落都有自已世袭的首领,分别姓师、胡、雄、殷、焦、袁、郎、佘。这八部之中,狮部历来人丁单薄,一脉单传。大约六七十年前,末代正统的师姓狮王更是只生了一个女儿。女儿早逝、又无子侄,不得已让外姓的女婿接掌了王位——这个女婿便是四五十年前最初挑起血木两族战火的传奇人物——当时血族宣盛大可汗最小的皇子、金沙汗王朱烈。” 提到朱烈的名讳,萧乐瑶突然在身边狠狠捏了他一把,“胡说,朱烈这两个字也是你可以随便叫的吗?” 一边的萧乐蠩听到提起朱烈,神情也颇为不自然。 “哎呀,没什么好忌讳的,”花老夫人不耐地挥一挥手,“在这里的都是自己人,关于你们萧家家族之间的秘密,我老人家知道的甚至比你们这些后辈更多更详细。” 杨冲轻咳几声以解尴尬,继续说下去:“那个朱烈……他后来……是死在与我外公长平王萧雁翔所打的那场收复大堰集之战中。他死后,按法例,狮部的继承人又该在他的子侄中选立,可他一生姬妾无数,却也只得两个女儿,大女儿朱清葭暴病早逝,小女儿清?……” 提到这个名字,杨冲又是一顿,见没有人再出来责难,才继续说下去:“……在战乱中失踪,他们也都以为她早已死了。于是,当时在位的宣盛大可汗便亲自任命了当时太子朱然的次子朱宾晨袭了狮王的爵位,因为论辈分,朱宾晨正是朱烈的亲侄子。自此以后,狮部正式成为血族朱氏皇族的亲部。” 舒了一口气,杨冲继续道:“朱宾晨一生也只得一个儿子,却在十八岁那年不慎坠马死了,于是狮王之位再度没有了直系继承人。现任的狮王朱承胤是血族现任大可汗庄旭帝朱宾旭的六皇子,他也是以朱宾晨亲侄子的身份继承的狮王之位。而现在众所周知,朱承胤膝下也只有一个女儿,便是——朱月?。” 梁王李如海在旁沉默到如今,见连杨冲也发到了言,也无法再按耐,便接着他的话道:“所以细细算来,这六七十年间,做过狮部公主的女子只有四位,那便是金沙汗王的正妃和他们的两个女儿,还有月?姑娘自己。月?姑娘当然是排除在外的,而那金沙汗王妃早已病死了将近六十年,若她还活着最起码已经八十多岁,年龄不符,剩下的只有朱清葭和朱清?了……” “当然也绝不可能是朱清?!”萧乐瑶习惯性地打断别人,“我娘早在三十多年前也因病离世了,而且她根本也不会武功。” “你……娘?”月?以为自己听错了。 长平王萧乐蠩无奈地瞪了屡次犯错的快嘴妹妹一眼,向朱月?解释:“月?姑娘,其实到现在,我们大家也都把你当成了自己人,什么事也不必再瞒你——金沙汗王的小女儿其实当年并未曾死于战乱之中,她只是隐藏了身世嫁给了我们父亲——她是我们的母亲。” 这么说来,当年的金沙汗王朱烈其实应该是杨冲他们的太外公?而朱烈又死在他们外公的手里,可朱烈的女儿又变成了他们的外婆?朱月?觉得自己简单的头脑无法理清其中复杂的关系,简直要昏掉。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如此说来剩下的嫌疑人就只有朱清葭了?可也不对啊,朱清葭也早就得暴病死了。”杨冲也费解地讷讷的。 “是啊,”朱月?也道,“清葭公主在我们血族堪称一代传奇,至今她的墓碑还屹立在艳炽境内最高的一座山峰上。正面是我皇太叔祖朱烈亲题的墓志,而背面——是你们上一代长平王题写的‘雁归来’三字,无人能参透其义。” “一定是朱清葭!” 这时候,年龄最长最有权威的花老夫人突然面色深沉而语气庄严地说了一句,那么肯定,不容置疑,把所有小辈的注意力统统吸引了过来。 鸦雀无声,大家都静待花老夫人揭示出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说过,关于你们萧家家族之间的秘密,我老人家知道的比你们更多更详细。”花老夫人说着,沉下脸来,“老身来了这半日,也没喝到一口茶水,长平王爷,这就是你们府中的待客之道吗?” 知道她故意在卖关子,萧乐瑶不依地凑上前去,“老夫人,你就快快把你知道的秘密告诉我们吧,别说是奉茶伺候,侄女还亲自替您敲背捶腿呢。” 这边说着,那边长平王爷早就扬声高喊:“来人,快点奉上上等好茶。客人来了这么多时也不奉茶,真是越来越不知道规矩方圆。” 啜饮了一口茶水,又享受了萧乐瑶的捶腿按摩,花老夫人才娓娓开言:“当日先夫在日,便曾跟我说起一些关于你们父母当日在大堰集邂逅的过往,你们父母亲能够结合,中间起最关键作用的一个人物,其实便是朱清葭。”花老夫人的先夫便是上一代的定国侯爷花赞,他与长平王本是姑表兄弟,一起长大,一起从戎打仗创事业,关系十分亲近。 “可是,”萧乐瑶奇怪地道,“父王和母亲在日,从来也不曾跟我们提起过姨妈的事,直到我嫁到大堰集,偶尔听到过往血族商贩提起‘雁归来’才知道我们还有一个姨妈,‘雁归来’我也偷偷去游历过,那三字确实出自我父王的手笔,这件事很早以来就在我心中形成巨大的疑问了。” “你父王从来没跟你们提起过姨妈,那他可曾提起过你们的姑姑?” “那是当然,”萧乐瑶道,“父王说我们姑姑美若天仙,只是爱上了不该爱的人,死于非命。他还一直都说小妹乐璇长得最像姑姑。” 花老夫人点点头,又啜了口茶,叹了口气,才道:“其实朱清葭并不是你们的姨妈,她的本名萧雁羚,她就是你们的姑姑。” “什——么?”萧乐蠩听到这里也再沉不住气。 “这其中的曲折当然也非一句两句说得清楚,以后有时间我再慢慢跟你们细说。我只知后来萧雁羚死在朱烈的手中,而你父王在攻入大堰集后一意要逼死朱烈,为的也是替妹报仇。但是后来你父王带着人去挖你姑姑的坟,希望把她的尸骨迁回故土来安葬时,却发现那座由朱烈亲建的坟墓竟然是空的,只是一个衣冠冢而已——适才月?也说过,那女子自称是铸造死而复生之奇迹的活例,而且无论从年龄还是样貌来看,此人都应该是朱清葭,也就是萧雁羚。” 太复杂了,听的人个个目瞪口呆,好像花老夫人说的是天书一样。 许久,长平王萧乐蠩先反应过来,“是了,乐璇的红绫当年母亲说是姑姑的遗物——”他又转向月?,“月?姑娘,你可不可以把你学的红绫武功给我们演示几招?” 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月?点点头,站起来随手演示了几招。 萧乐蠩仔细地观看着,重重地点头,“这些招式,比之乐璇当初学的形似而神不似,似乎更为精妙,但略嫌狠辣阴毒!” “我记得,”萧乐瑶道,“乐璇的武功当初是父王亲自传授的。” “想来,父王是根据记忆中姑姑的招式又重新自编了一套红绫的功夫传给乐璇。”萧乐蠩推测道。 “既然红绫并不是乐璇传给月?姑娘的,”心思缜密的昭华公主始终记着适才的那个心蒂,此时又把话题兜回去,并向月?使了个眼色,“那也没有确实的物证证明她的七婶到底是不是乐璇,也许是月?姑娘记错了也未可知。” 月?这一次福至心灵,竟然马上领悟了昭华公主的意思,忙道:“也许真的是我记错了,见到七叔的那一年我还很小,记忆力也不是很好。” “算了,你们也别联合起来安慰我老人家。”花老夫人叹了口气,“其实有些事情,也怪不得乐璇,是我儿子自己太过痴心了。” 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接口,一片沉静。 “孩子,”花老夫人突然执起身边月?的手,“奶奶今天要拜托你一件事情。” “什么事?”面对如此郑而重之的交代,月?有几分惶恐。 “待会儿你跟我回定国侯府,我儿必定会找你深谈,看他适才看你腰间红绫的眼神便知道,他不会轻易放过追究真相的机会……” “我明白了,”月?忙道,“我一定不会把真相告诉他。” 花老夫人欣慰地点了点头,“是的,好孩子,如果把真相告诉他,我想他肯定无法承受,毕竟这么多年他都这样苦了过来……”想起自己儿子的辛酸与不值,花老夫人忍不住眼角绽落了泪花。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对了,”萧乐瑶又插言道,“月?你还得告诉他,说你七叔也早就死了,死得很惨。” “为什么?”月?还未问出来,杨冲已经抢先奇怪地问了出来。 “笨蛋!”萧乐瑶敲了一下儿子的脑袋,“这样花定洲才会以为老天爷早就替他泄了心头之恨了嘛,他对血族的仇恨说不定就此解开,只要他放弃攻打血族的念头,也就能原谅中寒擅签停战协议的忤逆之行,到明天我们几个联合起来到皇上那里说说情,皇上自然就会赦了中寒的罪了,而我们千叶与艳炽之间重新恢复友好邦交,岂不一举三得?” 众所周知,当今皇上最大的缺点就是耳朵根子软。 月?一听到这样做可以有利于中寒,早忙不迭地点头。不就说个谎话而已吗?应该很简单吧。 果然,一回到定国侯府月?就被人请去见侯爷。临走时,花老夫人向她投以一个鼓励的眼神,让她勇敢一点去糊弄未来的公爹。 花定洲倒一点也不拐弯抹角,劈头便问红绫的由来。 按照事先商量好的说了一遍:红绫是萧雁羚传的,与萧乐璇自是无关,虽说萧乐璇的去向仍是迷案,但朱承熙却是早归黄泉,而且得的乃是天下最恶的重疾,临死时全身溃烂、痛声不绝——说到这里的时候,月?在心里连连告罪:七叔,对不起,我逼不得已,不是真心想咒你死。再者,你拐了人家的妻子,害人家伤心孤苦了一辈子,确实也太丧阴德。 把所有该说的谎都说完,她住口不语,发现花定洲也久久默然,不由心中忐忑而局促起来。表面上费力地维持着镇定,却忍不住偷眼察看身边人的神色。此时离得近,比起前两次相见时又心平气和得多,她这才真正看仔细花定洲的模样。 虽然略有苍老,肤色也略偏黑,但他其实也是一个英武的美男子呢。脸型是瘦削而硬朗的,细长的眉目斜飞入鬓…… 这时,他突然也抬眼看向了她,把她惊窘得满面通红。 “你所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吗?” 她想也不想,一个劲地点头,“小女子不敢欺瞒伯父。” 花定洲犹豫着,仍是将信将疑的模样。 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又道:“那你究竟是艳炽国哪家侯门的千金?”其实当初遇刺开始他便派人打听那使红绫的蒙面女将身份,可惜总也打听得不确实。直到这时看到与义子扯上关系的人竟又是她,顺便问个清楚。 面对这个问题,月?有点意外,连长平王都摸透了她的身份,这定国侯消息怎么居然如此不够灵通?转念一想,自己本来就不是登记在册的专业战士,这次以先锋官身份出战本也是客串,加之又不在头衔上去刻意宣扬自己狮部公主的身份,自然并不出名。自与中寒分开的这八年,她在言行上收敛了许多,平日深居简出于狮王府而不招摇,红绫的武功也是在此次战役上首次拿出来使用,加之夜袭花定洲又是擅做主张也蒙了面,一时半会他还真难打听出她这个人的确切身份来。而长平王那里不同,他们有杨冲通风报信,杨冲在八年前便见过她一面,对于她和花中寒的感情也最了解不过。 想通了之后,月?才恭恭敬敬答道:“小女姓朱名月?,父亲是艳炽国六皇子、狮部大王朱承胤。” 心底还暗暗存着几许侥幸,想这花伯父跟七叔有过节,与自己父亲应该是毫无利害关系的吧? 谁知,一听到朱承胤的名字,花定洲的脸色更为难看,“你说你是谁的女儿?” “朱……承胤……”感觉不太好,这一遍月?回答得较为迟疑。 “哪个朱承胤?是不是艳炽的六皇子朱承胤?是不是狮部大王朱承胤?”花定洲此时的神情居然渐渐变得青白,如临大敌。 虽然心中惶恐,月?还是轻轻点头,“是。” 话音刚落,花定洲已猛然直立起来,探过整张桌子握住了她的一只胳膊,情急切切,问出的却是一句令她面红耳赤的话:“你是如何结识花中寒?与他到底发展到了什么程度?” 如果她没有理解错误,他的意思应该是问她与花中寒有无肌肤之亲。这一刻,她强烈地羞窘,立刻想要澄清,但内心深处却又产生犹豫——如果索性承认自己已是中寒的人,是否会博得同情,令这位花伯父不再反对他们的往来?于是,她踌躇着,“伯父……这个……” 花定洲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似乎也没有耐心等待她的答案,“你走!”他蓦然断喝。 月?愣住,“伯父……” “我可以答应你放过花中寒,甚至既往不究,与血族的战事也不是非打不可,但你必须得马上给我离开定国侯府,离开佳郁,离开木族!我们花家的子孙,配不上你们朱家的千金!” 难得他竟主动松口肯放过中寒,也放弃这一场战争,但是,竟是以让她离开作为交换条件。为什么?他对姓朱的人的恨意难道已经凌驾于一切的怨仇之上了吗? “伯父,我与中寒……”她终于不再顾得廉耻,说出了酝酿于心中的谎言,“我与中寒……我早已是中寒的人了……”说完,自己也觉得实在羞耻,把头深埋下去,无地自容。 寂静,突如其来的寂静。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久久得不到对方的回应,她忍不住又抬头去看他,却发现他也正死盯着她,面如死灰。 “伯父,”她唯有硬着头皮表演下去,但此时夺眶而出的眼泪却半点也不虚假,“求求您!可怜我清白已毁,再也嫁不得好人家,没有中寒,我活不下去……” 痛哭失声,无以再成言。 此生大约也是第一次,有女子在他面前哭得如此凄惨,花定洲看着她,目光中有七分的慌乱三分的动摇,但是,渐渐,又变得冰冷起来。 “如果你要活下去,那么花中寒便活不下去,你该做如何的选择?” 他的言语中没有半丝的温度。 月?浑身一怔,脱口而出:“什么意思?” “你离开,那么我放过中寒,让他活着,如果你执意不肯,也罢,我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弄死他,任他长平王也好、昭华公主也好、梁王殿下也好,都鞭长莫及,无计可施!” “你……”不敢置信,月?因气愤与激动而簌簌发抖,“他是你的义子,是你一手养育和提拔的孩子,你居然如此忍心?” “可是他也背叛了我!”花定洲冷冷地道,缓缓弯腰凑近了她,“他为什么会背叛我?还不是因为你这个红颜祸水?就因为这一点,我也绝不容许你和他在一起,何况,你还是姓朱的,与我生平最痛恨的人有着极为亲近的血缘。” 说到这里,他站直,轻吁一口气,“其实对于中寒本人,除了些微的失望,我并没有太大的恨意,但是,只要你一意不肯离开他,我便也一意地要处死他。花中寒并不是死在我的手里,他是死在你的手里,死在你爱他的名义之下!” 悲愤而无奈地轻摇起头,月?眼中的泪意也凝固,“从没见过像你这么变态的人,难怪要孤单一辈子,你这个人,从来也不懂得什么是爱,我恨你!” “随便你怎么恨我,有本事的话,你甚至可以想办法复仇,无论多少年我都等着你。现下,你所要考虑的只是一个问题,要中寒死还是活?快一点,我的时间是非常宝贵的。” 如果换作八年前的朱月?会怎么做? 她想她会愤怒地一跃而起,不顾一切地扑向面前这个极端可恨的人,杀掉他,或者被他所杀。 反正离开中寒的结局也是生不如死,她并不怕更坏的结果。 可如今的朱月?脱胎换骨,也早失去了以往的那一股任性而为的蛮劲。 自立意跟定花中寒之时起,她便一直都在为他而设想,为他而忍让。所有会令花中寒伤心的事她都不愿去做,哪怕此刻心中恨不得把面前的人食肉寝皮,但因为对方是中寒敬爱的人,对中寒曾有养育的重恩,她便不能随兴而为,哪怕是在对方的手上求死都不可以。 现在摆在她面前的路似乎只有一条,要中寒活,那么自己便只能消失。 “好!”尽管射向花定洲的目光饱含浓浓的愤恨不甘,但朱月?还是咬着牙妥协,“只要中寒能逃过此劫,我朱月?离开他的生命,从此不再出现。” 说完,她决然地站起,回身拉开房门。 赫然发现花老夫人正站在门口,看她的样子,应该不是刚来。 但花老夫人此刻面对她含泪而屈忍的脸庞,并没有做出任何安慰和挽留的动作。难得儿子松口肯放过孙子,已经很不容易,在她的心里,无论如何还是儿子与孙子之间的感情最重要,那两个人才是她的血肉至亲,而这个中途闯入的异族女孩,虽然率真淳善不可多得,但毕竟是因她而妨碍了那一对父子之间的感情,如果放弃她便能让他们父子二人重修旧好、使定国侯府重归昔日的宁静,也不失为一个两全之计。也只有朱月?,在花老夫人的感情链中是最割舍得起的。 月?乍见老夫人,其实是指望着能得到一些挽留的,哪怕是一点点言不由衷的安慰也好,可现实令她失望之极。中寒是一个外表冷漠而内心多情的人,但他的家人却为什么都那么冷淡无情呢? 同样,像她这么痴情热烈的女子,却也同样出生在一个冷漠而充满了不可告人秘密的家庭。 中寒,我们注定是两个苦命的人,这一段情,也注定得不到祝福,无法善终。 我走了,换你活一命。从此以后,天涯茫芒,相见无期。 和你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是我此生最美丽的回忆,我会永远珍藏于心,矢志不忘。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第32章 ?32落月满屋梁,犹疑照颜色 朱月?走了。 以她的离开换取花中寒的活命,换取血木两族战事的化解。 长平王、昭华公主和梁王殿下甚至皇后都在朝前朝后努力为花中寒讲情,血族可汗也很有诚意地派了使臣来佳郁和谈。向来拿不定主意的千叶皇帝终于又动摇了,他象征性地征求了一下国舅的意见,可喜花定洲居然也并不再坚持要把这场战争继续下去。 于是,花中寒不再是擅签休战协议的罪人,反而成了促动和平大业的功臣,衣锦荣归。 花老夫人一大早便站在府门外等待着父子二人一同归来,庆幸着雨过天晴,一切恢复平静。 但是,事情并没有一帆风顺地朝着花老夫人美好的想象而发展。花中寒回来见不到朱月?,大为震惊,连大门也不愿意迈进。 “奶奶,你不是答应替我照顾好她的吗?” 老夫人虽然心虚,但表面上声色未动,“是啊,奶奶做到了,她在府中的日子,我竭力使她过得舒适,可是她的离开我也始料未及。” “会去哪里?我涉险过关地回来赴约,而她却离开,为什么呢?”花中寒喃喃自语,极度的疑惑与不安,转眼向花定洲。 花定洲沉默地避开他的注目, “她……她应该是回去了吧。”花老夫人维护着儿子。 她是顾全大局,不能让中寒发现月?被逼离开的真相,那样的话他们父子之间的裂痕将划得更深,愈加难以弥补,“那个……之前好像听她说过想家,要回去一趟……” 原本还只是处在疑惑之中,但当听到老夫人的这一句话,花中寒已经肯定月?的离去必有很深的委屈。真是失望啊,原来以为奶奶还是可以信任的人。 “奶奶,别再骗我了。”中寒幽幽叹一口气,“月?此刻绝不可能主动提出想家,也绝对不可能会回去。” 她本来就是从那个家里逃出来的,一心一意要逃离一段无法接受的身世和一桩出于同情的婚姻。况且,当他还处在生死未卜之中时,她怎么可能舍得一走了之? 花中寒不是一个蠢笨的人,前因后果,前事后非,他仔细一想便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有点难以自抑地转身面对义父,这个他既敬且畏了二十多年的人,“父亲,你逼走了月?,对不对?” “不是!”老夫人还妄图掩饰。 可是花定洲却用力一点头,“是!” 看他的样子,那么理所当然,没有半分的心虚与不忍,好像赶走朱月?是多么天经地义多么伟大的一项壮举。 花中寒终于被激怒了,“月?只是一个柔弱无辜的女孩子,天真明媚而无半丝心机,难道只因为与父亲你所恨的人沾亲,便注定不可以得到安逸的归宿吗?难道你真的如别人所说,因恋成痴,因恋成恨,已经到了人性灭绝的地步了吗?” “中寒!”花老夫人板脸喝止他,“你这孩子,真的为了一个不相干的女子就和父亲翻脸?怎么说他也是你的爹,你怎么可以如此不敬?如此不孝?” 花中寒眼睛扫过神情沉戾的花定洲和激愤不平的老夫人,突然凄楚地一笑,“是的,我的生命与荣誉都是花家所恩赐,我没有资格忘恩负义地责怪你们,怪只怪我自己太过迂腐,只为求得片刻心安而一再将心爱的人辜负。奶奶,如果我真的能够狠得下心来不孝,也不会让自己落到如今这种地步。” 他此时早已深深后悔,当初应该什么都不管地带着月?一走了之,不该回来乞求什么原谅,早该猜到,以父亲数十年来孤僻扭曲的心理,就算原谅他不肯为他打仗,也绝不会同意他娶姓朱的女孩子为妻。是他害了月?,是他对她不起。 茫茫天涯,月?,你一个伤痕累累的孤身女子将投身何方? “我知道,”他重重叹一声息,“除了父亲,没有人那么迫切地想赶月?走,而能逼得她不得不走,也只有用我的性命来相要挟才最见成效。所以,中寒如今之所以还能活生生地站在这里,拜的不是父亲大人网开一面的恩德,而是月?对我的浓情厚意。” 他说着,回想起数日前朱月?在昏迷中求死的情景。她是温室中的花,自小被众星捧月,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从不曾经历挫折,一下子遭遇诸多打击,早已脆弱不堪。以月?的心性与能力,是绝没有办法处理逆境的,此刻失去了所有依靠的她,能否活得下去都是一个问题。她会不会再次求死? 这么一想,惊出一身的冷汗,同时心痛如绞。 “我……不愿意承受那傻妮子这么大的恩情。”他讷讷地念道,“我不要用她的命来换我的命……”眼睛望向花定洲,悲哀得有点发直,“父亲,难道你非要看到那样的情景?非要看到……有两条年轻鲜活的生命,为你死去多年的爱情而殉葬?” “中寒?”花老夫人察觉到他言语中的不祥,轻唤了一声。 花中寒转向她,露出一个如和风般轻柔的微笑,“对不起,奶奶,中寒不孝,辜负了您的疼爱。” 就在拱手施礼之间,花中寒随手已拔出一早在金殿上被赐还的佩剑,飞快地刎颈而去。 “中寒!” 三声凄厉的惊唤同时响起。 咦?为什么会是三声? 花老夫人、花定洲,还有一个是——朱月?? 是的,朱月?。 原来,她一直都不曾真正地远走。 只是穿上一身破鄙的衣衫,扮做一个小乞丐的模样,守在侯门前繁华街市的一个角落,为的是再见心爱的人一面。 欣慰地听到他为她而与平生最敬爱的两个人争执,欣慰地感受到他对她割不断放不下的情意……可是,她并不希望看到他为她而死。 我如此隐忍,沦落得如此苦,不就是为了你能活着,并且没有负担地活着吗?花中寒,你不可以如此辜负我的一片心意! 于是,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她不顾一切地斜冲了出来,直接便用双手去抢他的剑锋。 而这时,花中寒自己的一只手却先她一步握住了锋利的剑刃,抵挡了利刃向自己脖颈刮划的去势。 她还是晚了一步,手只来得及握在他被割得鲜血淋漓的大掌之上。 她惊疑地抬头看他的脸,他也正望着她,脸上有一种奇怪的表情,又是放心又是心痛的模样。 “月?,”只听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没有真的想寻死。” 她反应不过来,“那你为什么……”为什么要作出自刎的动作来惊吓她? “我只是在作一个赌注。”中寒轻轻地微笑起,“你就那样离开了,也没有见我一面就走。我想,你走的时候一定是处在冲动的情绪中,因为你本来就是一个容易冲动而不顾后果的女孩子,当时决定要走,便马上走,可没多久便一定会后悔没有再见我一面才离开,可你死要面子,一定不肯再回头求我父亲通融,于是,我猜想你一定会潜藏在这府门外的某一处,等着远远望我一眼……”他放下手中的佩剑,那一只带血的手轻轻地抚上她为了乔装而故意弄得脏兮兮的脸孔,“果然被我猜中了。” “你……”月?怔怔地望着他,失语。 她为他那么担心,承受着莫大的委屈,可他竟然还要吓她,言语奚落,就为了证明自己比较聪明吗? 过了很久,她才讷讷出一句:“花中寒,你又骗我?” “你说过你以后不会再骗我,可是你又骗我!”气疯了的朱月?终于抛开了近日的种种隐忍与收敛,扑到他的身上又踢又打,“花中寒你个混蛋!你又骗我!每一次都骗我!装死很好玩吗?伤我的心很过瘾吗?花中寒,你个死家伙!你个该杀千刀的!” 花老夫人在旁边看得一愣一愣的,她从来不知道这个蛮族女孩居然真的颇有蛮劲呢。之前看她不声不响乖乖巧巧,为了中寒还总是含悲忍屈的模样,名字也取叫月?,一派娴静文雅的意境,却原来竟都是假象? 也许,当年朱承胤为爱女取这个名字,正是希望她能长成为一个宁静而优雅的女子,可却是自己对她的百般溺爱而让她离淑女的标准越来越远。 打着骂着,月?哭着,突然握住了中寒的手,那只被剑划伤的手,伤口不浅,血流不只。 “混蛋花中寒,”她握着这只手,又哭,又骂,“自作聪明的蠢家伙,如果你猜错了怎么办?猜错了你是不是真的去死啊?” “是,”他说,“假如你今生真的永远也不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真死了又有什么可惜?” 只这一句,便令朱月?无力了,她跟他之间最初的情便是由嬉笑怒骂开始,她最不能忍受的偏偏是他正经表白的模样。身子向前倾,头也向前倾,抵在了中寒的胸口,骂声渐息,而哭声却更大。 这一哭,她要哭出多年来所受的委屈,和近日来所有的郁结。 中寒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时更把手中的剑扔开,腾出双手去拥抱住她,紧紧地拥抱住她。 回来了,他的月?终于又回来了,那如同八年前一样,任性恣意而情绪化的朱月?这一刻才是真的回来了。 别再忍抑,莫要苦撑,在我的面前,该哭你便哭,该笑你便笑,该发脾气也请尽情地发,恢复你天然无饰的率真本性吧。 “月?,既然你回来,我便决不再让你离开我,绝不!”他保证着,如盟誓一般,又如挑衅一般,眼睛看向了身边神色复杂的花定洲。 “不、可、以!” 兀自失神了半晌的花定洲,接收到义子挑衅的眼神,终于醒转了过来,暴然开口。 “为什么?”却是花老夫人先提出了抗议,“定洲,看这两个孩子,他们是真心相爱!他们一路走来那么辛苦,但凡有一点人心的人,都不会忍心再为难他们。”她边说着,边举绢帕擦拭眼角情不自禁滑落的感动的泪水。 “他们两个无论如何也不能在一起!”花定洲却一意孤行的样子,偏执得近乎狂癫,“除非我死!除非你们踏过我的尸体拜堂!” 他的双目暴张突起,脸上青筋也根根突显,双手狂舞,“来人!把少爷给我押进府去!把这女子给我赶走!赶得越远越好!” “住手!”花老夫人立刻喝止那些蠢蠢欲动的家丁家将,失望地转向儿子,“定洲,你到底怎么回事?真的是疯了不成?”老夫人挺一挺苍老却仍矍铄的腰脊,终于决定摆出一家之长的威严,对于孙儿的这桩婚事也来个强加干涉,这一次是不惜得罪儿子,“我不能再助纣为虐下去了,”她半是自语半是宣告地道,“今天就做一回主,让中寒与朱姑娘有情人终成眷属!” “绝对不行!” 中寒与月?的喜色还未形于表面,花定洲又在一旁坚定地大喝。 眼见着因为有老夫人压着,下人们不敢妄动,他只好亲自出手。花定洲自身上抽出自己的佩剑,迅雷不及掩耳地把它架上了花中寒的脖子,花中寒未曾提防他真的会动手,茫然地受制。 “你们别逼我!别逼我真的动手杀了这个逆子!” “爹?”中寒不敢置信义父为了阻止他娶朱家的人竟真的可以抹杀多年的父子情义。 “花定洲!”老夫人也想不到会有这么一出,一大早上,她生平最亲近的两个小辈居然轮翻地在她面前动起刀剑。 “你到底想怎么样?不气死为娘不肯甘休是不是?”她确实动气了,全身都在颤抖。老人家年纪大了,难免会有一些老年人的疾病,这一急一气之下,脑供血不足,眼睛朝天一翻,手中的龙头拐杖先倒了地,继而人也仰天而倒。 “哐当!” 在花老夫人倒下去的同时,花定洲手中的宝剑亦落地,“娘!” “奶奶!”花中寒亦同时急喊。 为老夫人诊视的大夫是太医院的首席医官,皇上身边的红人,与这些皇亲贵戚也向来称兄道弟熟识得紧。 “那些拗涩的术语我也不多说了。”诊过脉相之后,太医对守在外面的诸人道,“老夫人的病是急火攻心引起,老人家年纪大了,经不起过多的刺激,以后啊,还望各位在诸事上多容让一些,免得出了什么意外悔之莫及。” 众人闻言皆静默不语,没有互相怨怼,而只是各自惭疚不已。 这时,听到里面颤巍巍地传来一声:“定洲,进来见我。” 花定洲恍若初醒,迟疑着分别看了看身后的两个年轻人。 花中寒触到他的目光,下意识地,保护地握住了月?的手。 月?的小手万分冰凉,那低落的温度自他的掌心传达到心间,蓦然震颤。 目光放在他们交握的手上,花定洲的眼角神经质地抽搐,但终于忍住不发一言,进了房门去。 “我……我觉得自己非常不祥。”月?望着重新紧闭的房门轻轻开言,“老天爷可能根本没有打算要给我幸福。”她的出生原本就预示了一场不幸,生母因她而招来了杀身之祸,而养母也因她而半生痛恨愁苦,她自出生便被诅咒,之前几年的顺风得意统统皆是幻象,更重要的是,现在连花老夫人也因她而病,“中寒,我好害怕我注定将会一世孤独。” “傻丫头,”他只是更握紧了她的手,“无论如何我也不会让不幸再发生在你的身上,是甜是苦我们都一起尝,是生是死我们也一起承受——记得我们的誓言吗?”他只觉得自己从没有一刻比此刻更为坚定,“不论谁都拆散不了我们在一起的决心,相信我。” “中寒,”她轻轻地把头靠上他宽阔的肩膀,闭上眼睛,“我其实已经很累。” 一直都被骗,总是在充满希望的时候被打击,她对未来已经毫无信心了。 他展臂将她搂入了怀中,仰头,下巴抵在她光洁的额上,“而我却斗志昂扬呢。” “算为娘求你还不成吗?”床榻上的老夫人满面哀恳,“我们花家,近年来已经够不幸的了,你自己求而不得,一世为情爱所困,难道想让中寒也走同样的路吗?设身处地地想想吧,中寒是你养大的孩子,有些性子也十足十就像你,就算逼得他肯放弃了那个女子,他仍会念着她一辈子,苦自己一辈子,就和你一模一样,你真的可以忍心吗?” 她的面前,花定洲不语,头低低地垂着,看不出表情,好似在做着激烈的心理争斗。 花老夫人继续道:“看他们今天的那个样子,我们若再不同意,非得做出什么惨烈骇人的举动来,到时候,为娘是万万承受不起,而你,难道也仍可以泰然处之吗?” 见他仍是没有动静,好似很难动摇,老夫人轻咳一声,忍不住放弃了温婉劝说的招术,摆出强硬的姿态,“人家说起我们花家,总是一腔艳羡,你爹这一生也确实辉煌,生前立下赫赫战功,由定国将军而一举封侯,把持了朝廷半壁江山,而你姐姐贵为皇后,母仪天下无比尊荣……但你知道你爹临死之前是多么的遗憾吗?他最大的遗憾便是没能看你得到幸福。为娘身为女子,所有的希望本全在你的身上,可你执拗乖戾,为情自误,早也将娘这颗心伤得斑驳破碎。你的不孝,为娘可以都不计较,现时只拜托你成全了中寒,虽然他并不是你亲生的儿子,但这些年来他懂事孝顺,出类拔翠,正是定国侯府理想的继承之人,我很喜欢他,你爹生前也最欣慰的就是得到了他这样一个孙子。如果你这一次硬要将中寒逼死,那么索性现在拿起你的剑,把为娘先给劈了算了,也好让我到阴间与你父亲团聚,了却这些年来心中的寂寞孤苦,免得活在世上受你……” “母亲!”床前低思的人猛然抬头,打断了她威胁的话语。 老夫人住嘴,定睛看他的脸,万分惊愕,“定洲,你……” 她看到,向来刚硬而内敛的儿子此刻居然是满脸泪水。 自成年以来他便未曾在她面前流过半滴眼泪,就算是二十多年前新婚之日,最爱的女子被人掳劫失踪,他痛彻肝肠也未曾在人前流过半滴眼泪,只默默收拾行装,踏上漫漫的寻妻之路。 可是如今,为了阻止儿子的婚姻,何至于竟至如此? “定……洲?”知子莫若母,她惊疑地问起,“你……到底还有什么事情隐瞒着我?” “娘啊,我……我好后悔!”年过半百的花定洲,因多年的心情压抑而无比苍老,现如今,竟似个做错事情的孩子般跪到了母亲的床前咽咽哭泣。 一切皆因自己的偏执。 当年,为寻找失踪的未婚妻,多方查探,终于找到了艳炽国,听到了失乐崖的传说,得知乐璇已死。当时,仇人朱承熙早就也失踪多年,无处寻觅。于是,他失魂落魄地想返回千叶,当路过边关的醒狮城时,恰逢狮王朱承胤喜得贵女满月,大摆宴席。听路人说起朱承胤便是与朱承熙关系最为亲厚的同胞兄弟,他蓦然起了迁怒之心。那一天,他潜入了府内,默默观察了半日,便偷偷将朱承胤那时年方两岁的幼子掳回了千叶。 初时,他是想将那孩子杀死,再把尸体送回狮王府,让姓朱的人也尝一尝丧亲之痛。但终究下不了手,还鬼使神差将他带回了定国侯府,谎称是路上捡到的小孩,收为义子抚养,二十多年,竟也产生了浓厚的亲情…… “这么说,中寒他是……”老夫人的声音因极度的震惊而发颤。 她完全相信儿子的这一番话,中寒的长相,原本便让人觉得特别像血族人,而且,自己儿子本就习惯迁怒,因为恨朱承胤,他可以迁怒整个血族,苦心谋划二十多年挑起战火,那么,迁怒于对方的亲弟弟更是绝对容易发生的事,况且当年正是气头上。 这么说,中寒他是朱承胤的儿子,也就是朱月?的亲哥哥?! 难怪他如今歇斯底里地反对他们两个的婚事,宁可背负所有人的指责也要硬下心肠来棒打鸳鸯。 老夫人觉得再也没有别的事比这件事更能让她受刺激,“作孽啊,定洲,你真是——作孽啊……” 原来是这样。 房顶上,两个偷听的年轻人执手相望,不胜唏嘘。 花中寒已经下定决心排除万难也定不辜负朱月?,他斗志昂扬,要与义父决个高下。 既然已经把对方视为了对手,便要运用战争的谋略,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所以,他拉着百般忸怩的月?跳上了房顶偷听义父和奶奶的谈话。没想到,得到的却是这样匪夷所思的结果。 想起八年以前,十八岁的花中寒与十六岁的朱月?深夜独处在茂密的针叶林中,月光清辉自林隙轻探,她幽幽地向他倾吐心结—— ……我曾经有一个哥哥…… ……但是这个哥哥并不能算是我的亲哥哥…… ……母妃听说一个方法,只要从外面过继一个福泽宽厚的孩子为养子,便会带来人丁兴旺之运,她就有可能怀上自己的孩子…… ……母亲说服了父王和舅舅,把冯醇收为养子,改名为朱月椿,他就是我名义上的亲哥哥…… 怪不得,她第一次见他,便觉得他与醉哥哥好生相像。 怪不得,他第一次见到冯醉,便觉得好生怪异。 也怪不得,冯醉第一次见到他,便觉得好生亲切。 朱月椿,原来他就是朱月椿,也即是冯醇。 这样的结果,是该哭,还是该笑呢? 尾声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这是一座小亭,建在城墙边一个高耸的土墩上。 不过是截几根树干,搭个顶,再支撑住,勉强有个亭子的雏形。极不精致。 可它却有一个风雅的名字:醉明月。 此刻,月明星稀,一个华冠锦袍的魁梧男子面南而立。 南方——在南方的国度里,有他最挂念着的人,不知几何可以回归。 迎着朗月星光,他重读那封早已读了一千二百遍,几乎倒背如流的信笺。 “醉兄如晤: 月?如今已安然在小弟营中,勿念。 多年来,她因小弟所受之委屈,我已心知,必全力报偿。同时,醉兄长久代为呵护之情,弟亦感激不胜。 弟不日将启程带月?回千叶佳郁,见我父亲,为我们的将来求一份祝福,也为我两国的和平而求一个保障。 小弟今日,并非以千叶国重将之身份手书此简,而只是作为平民华阿明,作为一个深深爱慕令表妹的男子,来向你作个保证——他日相逢,必定重还月?当年的笑脸。 期待与兄再次同醉于醉明月。 弟,花中寒,顿首,再顿首 当日,随同此书共同送上的,还有一份已加盖了千叶国元帅印鉴的休战协议。冯醉读过那封信后,几乎便毫不犹豫地在休战协议上也盖上了自己的印鉴。 他对华阿明——或者说是花中寒,总是有一份莫名其妙的信心。 既然他保证,他便相信,相信他定能重还月?当年的笑脸,解铃还需系铃人,也只有他,才可以重还月?当年的笑脸。 虽然,如今他二人一走已经月余,尚无半点消息,但是,他始终坚信总有一天花中寒会如约带着恢复欢笑的朱月?一起回到艳炽,回到这醉明月亭,再次与他共醉。 他相信,同在这一轮明月之下的他们三个人,无论相隔得多么遥远,心灵却必然永远都会是相通的。 —全文完—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