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富豪》 楔子 日据时代台湾有五大家族,分别是板桥林家、雾峰林家、高雄陈家、基隆颜家、鹿港辜家。 随着经济变迁,台湾新五大家族已然崛起,取代了过往的五大家族,他们分别是—— 联通环球集团的辜家、远南集团的徐家、台宝集团的王家,宏观集团的蔡家、利来玫瑰集团的吴家。 在这些家族之中,以古老又保守的辜家行事作风最为低调,虽然光是土地就坐拥两千多公顷,集团投资包括银行、投信、期货、票券、证券、房屋、创投、贸易、水泥、化工、电子、电讯、科技、石化、制药、建设、航运,海外则投资了营造和橡胶,可说是家大业大,族繁不及备载呀。 但是!老祖宗有交代,财不露白,不然会富不过三代! 目前辜家已经传到了第七代,财富还在快速扩展中,所以喽,显然他们有够遵守老祖宗的话的。 辜家的大家长辜政允在三年前检查出了肝癌细胞,因此紧急召回五名大学毕业之后就直接住在美国、让他想管也管不到的儿子。 老大辜至酷原在美国和几名志同道合的友人创办了一间并购公司——im。 返台后,他担任联通环球集团的代理总裁,之所以不愿意接总裁的位置,那是因为他还想回美国,做他自己感兴趣的事业。 他的弟弟们也一样,都跟他有同样的想法,想再回美国,如果不是辜政允的病来得叫人措手不及,他们根本连想都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回到台湾定居。 回台湾之后,社交界理所当然的多了五颗闪到发亮的新明星,他们个个拥有迷人的外表和无法计算的财富,因此社交界给了他们一个名称——辜家富豪。 也因此,他们成了名媛淑女、明星名模垂涎的新对象,走到哪里都会引起一阵骚动。 然而这阵子,辜家言行犀利的“麻辣富豪”辜至酷、编织罗曼史的“梦幻富豪”辜至俊、过去会随兴秀舞的“电臀富豪”辜至帅,以及人超好的“浪漫富豪”辜至雅,陆续找到生命中的另一半,这着实令许多女人心碎啊! 时光飞逝,七年的时间过去了,辜政允的病情也已经控制住,虽需卧床,但死神并没有带走他,所以—— 辜至酷日前正式辞掉联通环球集团的代理总裁职务,和妻子莫豆莲带着两名儿女回到美国,重新入股?im,做他最感兴趣的并购事业。 他精准的眼光和能力日前甚至吸引了全球第八大富豪——沙乌地王子瓦利德的激赏,邀请他一起合作,进军中国。 老二辜至俊,人如其名,英俊到不行。 他在美国是知名的罗曼史作家,笔名艾蒙雷欧,已经连续四年获得《纽约时报》排行榜畅销作家,也是高踞平装畅销书排行榜最久的罗曼史作家,更多次获得美国罗曼史作家协会奖,以及全国读者票选奖,每本书都被电影公司抢着拍。 他根本毋需动用家族的钱,光是他的书全球的版税和电影分红就抽到手软,也因此在两年前,他正式宣布,放弃继承辜家的财富。 他现在跟妻子孟听瑶以及两个儿子住在希腊的米克诺斯岛上,只因他的宝贝爱妻狂恋希腊风情,一家四口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如果他老婆肯再替他生个女儿,那就更完美了。 老三辜至帅在美国经营数十家夜店,是个很成功的生意人,回到台湾之后,仍然经营夜店,也不管他是百年辜氏家族的一份子,每个周六,他都会在自己的店里秀舞,而且是穿着丁字裤、露出结实臀部的那种电臀秀哦。 然而,他的电臀秀在他和安彤结婚之后已成绝响了,目前当了爸爸的他,依然经营夜店,但把重心放在酿酒事业,继他的电臀拥有广大粉丝之后,现在很多果农也是他的粉丝呢! 老四辜至雅是个风采翩翩,好到不行的男人,也就是人家说的那种“极品男”啦,他从小的心愿是当一名兽医,回台湾之前,他就在兽医院执业。 婚后一年半时,他把集团决策总经理的职位交给专业经理人,和妻子韩沅琋回到美国,目前是兽医院院长的他,同时也是一个男孩跟一个女孩的爸爸,他们养了八只流浪狗,幸福到一个爆炸。 既然这几个幸福的男人都已经脱离身不由己的痛苦了,那他们的快乐,到底是建筑在谁身上呢? 第一章 望着车窗外一片绿油油的菜田,辜至美白玉般的俊颜上,表情始终没多大起伏。 如果没有意外,两个月后,这个名叫荷塘村的小农庄三分之二的农地都将被联通环球集团收购,做为旗下化工厂的预定地。 集团准备挹资一百亿美金,到时联通环球将一举跃升为全球的化工龙头。 这些计划都是在他大哥辜至酷主导集团时就已经定案了,他的责任就是让计划付诸实行,而一直以来,都把兄长当偶像的他,为了获得兄长的肯定,几乎是没日没夜的投注所有心力在工作上。 他要向所有人证明,他是有能力的,不再是辜家那个生嫩的高傲小王子,已经接管集团总裁之位的他,将会做得比他大哥更好、更完美! “总裁,要不要找个地方让您休息一下?”奔波了一整天,看着窗外渐暗的天色,温信宏问道。 他是联通化工台北厂的行政副理,也是这次收购土地的负责人,所有的事情都是由他一手接洽的。 “不必了,吩咐司机再绕一圈。”他要作最后的确定,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是他要求完美的天性。 “您不必早点回台北准备吗?”温信宏好意提醒。 某张俊颜立即拉了下来,“温副理,我不喜欢同样的话说两遍。” “是的,我马上吩咐司机再绕一圈。” 真是伴君如伴虎啊!人家他也是一片好意说,明天就是他们这位年轻有为的总裁结婚大喜之日,而且要从台北到南部去迎娶新娘子,他竟一点都不着急,还在这里巡视化工厂的预定地? “农民们都安抚好了吧?我不要看到有人抗议上媒体。”辜至美的视线仍落在窗外,在他脑中有一幅化工王国成形后的蓝图,对这些农民,他自认是他们的救世主。 不值钱的农地,价钱翻了二十倍,这些钱够他们下半辈子不愁吃喝了,就算种一辈子的菜,也不可能有这些收入。 “除了苗家农庄不肯把土地出售,其他的农民都已经跟我们签约了,您吩咐用优于市价二十倍的价钱收购,这么优渥的条件,农民们都眉开眼笑的把土地卖给我们呢。” 辜至美剑眉一蹙,“温副理,你没把事情办好。” 温信宏微微一愣,“呃——苗家农庄说他们不卖田,要种什么有机作物,所以——呃,那个——” 他期期艾艾的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们总裁真是一针见血的好直接啊,虽然如此,但好歹他也成功说服了三十几位农民了不是吗? 而且他有信心,苗家农庄迟早会向他们妥协,小虾米怎么对抗大鲸鱼嘛?再者,化工厂开始营运之后,苗家农庄就算种出了东西,还有人敢买敢吃吗? “不要因为你的无能,造成集团的损失。”辜至美的眼眸瞬了瞬,视线落在窗外飞掠而过的乡间景物。 这是一个相当落后的小农村,化工厂的进驻势必会繁荣这个没有发展性的村落,到时会有许多人因为化工厂得以就业,联通环球的福利极好,可以帮助此地的年轻人口不外流,居民会对集团抱着感激之心。 “啊啊啊啊啊——”司机大喊着,一边紧急煞车,轮胎发出尖锐的声音,车身还大大震动了好几下。 “怎么了?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温信宏抚着撞疼的前额,一脸紧张。 车上有他们身份娇贵的总裁,如果有个闪失,这责任他可担负不起,他怎敢掉以轻心。 “有只猫冲出来。”司机余悸犹存,直拍着胸口。 辜至美瞬了瞬眼眸,他看到一个年轻女人跟着冲出来,她一手抱起惊吓中的小猫,双眸燃火地大步走向车子,不客气地拍打起车窗。 司机只好降下车窗。“有什么事吗,小姐?” “什么事?”女人瞪着他。“你差点撞到猫了你知不知道?” “是它自己冲出来的。”司机理直气壮地说。 “明明就是你超速!”女人右食指戳戳司机的胸口,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地说:“我们荷塘村全村限速十公里,车要礼让人,人要礼让动物,这是万年不变的定律。” 司机龇牙咧嘴的揉着胸口,“厚~小姐,你力气很大,戳人很痛耶,而且你说限速十公里也太离谱了,哪里有限速的标志?我没看到。” “我是在地人,你不是,我说有就是有。”女人眼也不眨,眉心蹙起,直勾勾的看着他说:“以后开车不要开那么快,这里是乡下,没有红绿灯,小孩和老人多,猫狗更多,一不小心就会酿成让你后悔终生的悲剧,也可能会让别人的家庭破碎,所以!请你不要抢快,要赶时间去别的地方再赶,懂吗?” 她说的话好像有道理,又好像很无厘头,但不知怎么搞的,司机竟被催眠似的点了点头。 “很好。”女人满意了。“如果觉得对这只猫过意不去,前面一公里的地方有间土地公庙,你可以捐点香油钱,那些钱都是用来替这里生病的没钱老人、小孩和猫狗看病的。” 司机再度点了点头。 “总裁,要不要我出面打发那个女人?”温信宏试探地问,生怕上司对此刻夹杂不清的情况感到不耐烦。 “叫司机开车。”辜至美撇了撇唇。 一个会为了猫浪费时间理论老半天的人,在他看来,非常白痴。 辜家对完美要求最高的“完美富豪”辜至美要结婚了。 时隔七年,辜家总算再度办喜事,这也是社交界近日的一件大事,媒体从一早就驻守在辜家豪宅外的产业道路上,无非是希望能偷拍到一点独家画面。 站在房里的全身穿衣镜前,辜至美在做最后的巡视。 发型ok,领带ok,西装ok,皮鞋ok,婚戒ok,他确定自己从头到脚都很完美。 今天他将要迎娶百成集团的千金梁芷柔,她符合一切最完美的条件,外表端庄秀丽,拥有大家闺秀的出众气质,教养得宜,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又有文学与音乐双学位。 百成集团的大家长梁百成德高望重,在政商两界都有丰沛的人脉,梁家更是商场上少数可与辜家匹配的豪门。 这桩姻缘可说是天作之合,与梁芷柔见过三次面之后,他就决定她是他唯一的新娘人选。 她就像上帝特别为要求完美的他打造的一样,从里到外,从谈吐到微笑,无一不完美。 他相信他们可以孕育出超完美的下一代,她也会是一个很好的贤内助,可以扮演好总裁夫人的角色,两大集团的联姻更是门当户对、相得益彰,宣布婚讯后,他父亲就不再卧床了,可见他有多满意这桩婚事啊! 叩叩叩——敲门声响起。 “请进。”他对着镜子调整领带到一个完美境界的角度,一边扬声应着。 “哈啰,我亲爱的弟弟,新郎官~”辜至帅吊儿郎当的走进来,他一眼看到镜前帅到不行的弟弟,吹响一记口哨。 “真的是帅呆了,难怪梁家千金会被你迷得七荤八素,根本还没搞清楚你是一个多么难相处的人就答应嫁给你。” 镜前,找不到一丝瑕疵的俊脸波澜不兴。“三哥,容我提醒你,今天是我结婚的日子。” “我知道,所以我才会这个时候来。”辜至帅炯炯有神的瞳眸透过长镜瞅着弟弟,随兴地往一旁光洁的百万钢琴上一坐。“小美,要不要逃婚?我的车就在外面,我可以跟你交换衣服,你暂时躲在你嫂子的公寓里,我再安排你回美国。” 他没有疯,只不过在做一个为人兄长该做的事。 这两年,小美生活得更像个假人了,一切都以公式计算,在工作上这样也就罢了,现在竟然连结婚对象都用电脑过滤? 电脑把全台湾名门望族的千金小姐全部列出来,由他挑选,亲自跟对方约会,确定对方非常理想之后,定下了这门婚事。 还有,这不懂爱情为何物的小子不知为何会认为二十八岁是男人结婚的黄金期,错过似乎就会显得不完美,因此他连他要在今年结婚都是算过的。 所以喽,他甚至相信,他这个天才与白痴综合体的弟弟连新婚之夜要与新娘子恩爱多久都已经计算好了,如果他要在十分钟之内获得高潮,就绝不会拖过十分钟。 辜至帅很怀疑,算得这么精准,这样的人生,真的会快乐吗? 因此,与其说跟安彤在拉斯维加斯度假的他,是特地飞回来参加小美的婚礼,不如说他想在弟弟铸成人生大错前阻止他。 “我不想逃婚。”准新郎对疯狂提议丝毫不感兴趣。“还有,我若走了,公司怎么办?” 辜至帅才不想跟他争辩这个,在他看来,那一点都不重要。“你不爱梁芷柔。” 辜至美眉心一蹙。“我爱她。” 哈,说的跟真的一样,辜至帅双臂环胸,挑衅地问:“爱她什么?” 他不假思索地回道:“我爱她的完美,她会是一个符合所有人期待的辜家少奶奶。” 他的妻子不能像大嫂莫豆莲那么天兵,也不能像二嫂孟听瑶那么随兴,不能像三嫂安彤那么神经质,不能像四嫂韩沅琋那么有自主性,他的妻子要很完美很完美,说话要露出刚刚好的洁齿,还要对他唯命是从。 “那么你告诉我,看不到梁芷柔,你会没胃口吗?看到她,你会心跳加速吗?” 辜至美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当然不会,我又没病,没看到她为什么会没胃口,看到她为什么要心跳加速?” “这下我真的确定你有病了。”辜至帅摇着头。“你居然要跟一个跟你没有感情的女人结婚,知道吗?你正把你自己的人生推向火坑。” 某人紧蹙着剑眉,不太懂在他大喜之日,自己的哥哥干么跑来触他霉头? 他不太悦然地说道:“感情这种东西,婚后自然就会有了,但莽撞的恋爱,可能会让我招致一个不完美的结婚对象,比起没有感情,我更不能忍受我的终身伴侣不完美。” 辜至帅挑挑眉。“当你爱她,她的一切都会变得完美。” 他撇着唇,“结婚是人生大事,我不想冒险。” 唉,这不懂事的小子——“你现在就在冒险了。” 十部同款的凯迪拉克礼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驰,车身一律系上喜气洋洋的大红缎带,新郎的座车车头结着一只大红心,还有一对可爱的新人造型玩偶,车队凌晨三点从台北往南部出发。 梁家早已在北部生根已久,但家族的宗庙还在南部,举足轻重的长辈也都在南部,因此梁家的大家长——今年高龄九十的梁百成,坚持唯一的曾孙女要由南部出嫁。 虽然辛苦了点,但新郎本人一点也不以为苦,他更加确定自己的选择是对的,也只有梁家这种教养良好的家族会那么看重传统,他很满意。 “总裁,女方已经全部准备好了,约莫再半个小时就可以下交流道。”前座的南秘书回头报告。由于算是半夜就出发,一路上几乎只有他们的车,比预定到达时间还早了点。 他负责统筹婚礼,一路上,他一直在跟女方的联络人通电话,以确保流程顺畅,因为这场婚礼可是全国瞩目的世纪婚礼,甚至有许多媒体一路从台北跟着他们迎娶车队。 “嗯。”辜至美忍住要出口的呵欠,完美地端坐着,俊颜没有特别的表情,但神情之中难掩倦意。 婚礼对他而言只是一个仪式,他没有特别紧张的感觉,当然也不兴奋,倒是冗长的车程令他有点困了。 毕竟不是超人呵,昨天又到南部巡视化工预定地,直到十一点才回到台北,感觉才阖上眼,管家就已在他床侧唤他起床准备迎娶了。 下一个阶段,他要在三十岁之前拥有一对儿女,完美的一男一女,他已经跟他的专任家庭医师谈过了,要精准的拥有一男一女在这科技昌明的时代,并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只要他的妻子愿意配合即可。 芷柔当然要配合他的每一个决定,不管是现在、未来都一样,妻子的用处之于他,是在应酬的场合有个得体的女伴,替他孕育出完美的孩子…… “糟糕,总裁,下雨了。”南秘书懊恼的看着打在车窗上的雨点。 在他们完美总裁的严苛要求下,什么都可以精密计算到趋近完美,唯独天气无法预测,婚期在两个月前就决定了,老天爷要在这时候下雨,拿祂有什么办法呢? 看着斗大的雨点越落越猛,辜至美微感不快。 这场雨不在他的婚礼预期之中,幸好快下交流道了。 然而五分钟后,雨势滂沱得让他蹙起了眉心,车队原本呈一直线,现在完全被打乱了。 车子在高速行驶下,溅起的白色水花看不到前方的车,也看不到后方的车,轰隆雨声以及天空中划过的闪电令人触目惊心。 当他感觉到车子正失速的往护拦撞去时,司机和南秘书的尖叫回荡在他耳边,他失去了意识…… “不得了啦!火妮啊!有人在你们家树林那边发现一具裸尸哪!” 上午七点,高阿田跟几名农夫慌张地冲进苗家大厅,又熟门熟路的冲到里面的餐厅,每个人的表情都无比惊慌。 餐桌上,苗火妮正跟家人在用早餐——丰盛的五菜一汤,每个人的碗里还有像小山一样尖的白饭。 他们务农人,早餐要吃得饱才有力气工作,因此五菜一汤是基本的,每人添两碗尖尖的白饭也是常有的事,不必大惊小怪啦。 “阿田伯,你在说什么?”火妮瞪大杏眼看着高阿田,她是有听到“树林”跟“发现”两字,但她想,应该是发现罕见的虫害吧,所以大家才会那么紧张。 “我说!发现尸体了啦!”高阿田跳脚地重复一遍。 ?!啷! 一只碗掉到地上,破了。 所有人的眼睛都看向掉碗的那个人。 火妮大眼眨了眨,“小叔叔,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没有。”苗大顺丢下漆木筷,嘴唇发抖,脸色惨白的奔回房去了。 “妈,小叔叔是怎么啦?”她问母亲。“他昨晚是不是又喝醉了去跟人家赌钱赌输啦?” “大概是吧,你小叔叔就那点嗜好嘛,你不用担心,没事啦。”身材丰润,长得很欧巴桑的梅淑珠笑了笑,不以为意。 “哎哟!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还在管阿顺的哪根筋不对?”高阿田受不了的喊,“火妮!我刚刚说,树林里发现尸体了!尸体懂不懂啊?就是有人死了啦!你怎么都没反应?” “你说——尸体?”火妮双眸倏地睁大。“是不是你们看错啦?阿田伯,田里怎么可能会有尸体,不要吓人好不好?” “是真的!我一个人可以说看走眼,但我们五、六个人一起看到,你国扬伯还吓到昏过去,现在还躺在家里呢!” “对!对!阿田说的是真的!”几个跟过来的农民忙不迭附和。 蹙着秀眉,火妮搁下碗筷,凝重地站了起来。“报警了没有?” “没有,我们直接就过来了。” 她翻了个白眼。“拜托!阿田伯,这种事要先报警好不好?” “呃——我们是想,农庄里的事都是你在管,村庄里的事也都是你在管,所以——那个——” “但尸体——是尸体耶!”火妮深吸口气,避免脾气本来就不好的自己大抓狂。 “女儿,你就先过去看看吧。”梅淑珠拉拉女儿衣袖,猛使眼色,低声说道:“或许他们几个老眼昏花看错了,上次不就把竹子看成毒蛇吗?我想他们一定又看错了,咱们村庄向来平静,连只死狗死猫都没有,怎么可能会有尸体?!” 火妮认同母亲的话。“好吧,我先过去看看再说。” “我也一起去。”凌仲凯跟着站起来。 “你去干么?”凌仲芳连忙阻止不懂事的弟弟去凑热闹。 “对啊!你去干么?”火妮压着他的肩膀,让他重新坐下。“你吃你的饭吧!吃完就去忙该忙的事,我去就好。” 第二章 头好痛…… 辜至美困难的睁开眼睛,立即感到一阵晕眩,只好再度闭上双眼。 “你醒啦?你还好吧?你没事吧?” 一道恍如大地母亲的声音在他耳畔殷殷关切地询问着。 好陌生的声音,这是谁在说话? “妈,要问也等他睁开眼睛再问,他搞不好又昏过去了。”火妮双臂环胸地站在床边研判着陌生人。 阿田伯他们也真好笑,看见他光着身子昏迷在树林里,居然连鼻息也不探一下就判定他是“尸体”。 说也奇怪,他怎么会浑身光溜溜的昏迷在属于苗家的树林里呢? 阿田伯他们说,他身上的衣物和财物一定都被流浪汉给剥光了,所以他才会连条内裤都没有穿。 回想起看到他、确定他还活着的那一刹那,她整个给他脸红,那可是她第一次看到男人裸体耶,有够不好意思的。 “我的头……好痛……”辜至美拧着眉心,痛得五官扭曲,但他终于睁开了双眸。 “啊,醒了、醒了,这回是真的醒了。”梅淑珠欢天喜地的喊,然后像个母亲般慈爱地安慰着他。“当然会痛喽,会痛是应该的,你全身有不少擦伤,不过幸好伤势不重,应该谢天谢地了。” 他看着眼前福泰的陌生妇女。“你是谁?” 梅淑珠呵呵笑。“我是火妮的母亲,你叫我苗大婶就可以了。” 火妮?苗大婶?好陌生。“我认识你吗?” 火妮往前一步,直截了当地回道:“你不认识这里所有的人,我们也不认识你,你昏迷在我们家的树林里,是我们把你给救回来的。” 他蹙起了眉宇。 她……有点面熟。 “我认识你吗?”他好像看过她,但她叫什么名字,他一点也想不起来。 “不,你不认识我,因为我也不认识你。”火妮明快地说:“把你家人的电话告诉我,我通知他们来接你回去。” “家人?”他蹙起眉心,脑中一片空白。 “对啊,你总有家人吧?”她顿了顿。“呃——你是孤儿?” 他紧拧着眉心,不发一语。 火妮润了润唇,试探地问:“那么,你总有朋友吧?把你朋友的电话告诉我,我叫你朋友来接你。” 他还是不说话。 “呃——你连朋友都没有?” 这个人还真悲哀,长这么大,居然连个朋友都没有? 也难怪啦,瞧他,俊美无俦的脸庞,文明又带点冷漠的气质,浑身上下看不到一丝柔和,他可能是那种超级难相处的人。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火妮问道,并且认为这个问题总该回答得出来了吧? “我——”他终于开口了。“我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我想不起来。” “什么?”火妮母女愕然地瞠瞪着他。 “你是说——你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火妮眨着眼。“你失忆了,是这个意思吗?” “我不知道……”他的头好痛,只要他试图去想什么,他的头就会撕裂般的痛。 “怎么办啊?他可能伤到脑袋了。”梅淑珠忧心忡忡地看着他。“要是他一辈子都想不起来自己是谁怎么办?这样很可怜耶。” “我看还是报警吧,把他交给警方。”农庄的事已经够多了,她一点也不想把麻烦往自己身上揽。 蓦地,一颗头鬼鬼祟祟地探进房里来,苗大顺对侄女招招手。 “火妮,你过来一下。” “有事吗,小叔叔?” “当然是有事才会找你,小孩子不要问那么多,快点过来就是了。” 火妮走到房门口,立刻被苗大顺不由分说的拉出去,一古脑的拉到他的房间里,还马上把房间门锁上,看得她一头雾水。 “到底什么事小叔叔?为什么要锁门?” 苗大顺搓着手,不安地说:“那个——事实上,是我撞到他的。” “啊?撞到谁?”状况外。 他吞了口口水,又顿了一下才慢吞吞地说:“就……就是客房里的那个人,是……是我把他撞昏的。” “什么?”火妮眼珠子差点滚下来去跟地板亲吻。 看到火妮的反应,苗大顺更不安了。“那个——昨天晚上,我喝醉了,睡到今天清晨迷迷糊糊开了车要回家,经过树林时,没想到他突然冲出来,我就——我就撞到他了。” “你确定吗?”火妮眉心一皱,这件事可是非同小可。“你当时喝醉了,怎么知道撞到的是他?” “八九不离十啦,我看到一团黑影冲过来,我撞上去,听到砰的一声,我酒当场吓醒了一半,也不敢下车看,连忙开了车就跑。” 她没好气的瞪着苗大顺。“厚~小叔叔!你怎么可以肇事还逃逸啦?万一他被你撞死怎么办?” 他知不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没有驾照,还酒驾把人撞成失忆,现在怎么办啦? “我知道,我知道自己不对,你就不要再骂我了。”苗大顺一脸苦瓜的向火妮求饶。“刚刚听到他什么都想不起来,我都快紧张死了,如果他一直想不起来怎么办?这样不就永远找不到他的家人了?” “你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就好!”火妮蹙着眉。“现在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报警了,让警察去找他的家人。” “不行!”他急忙拉住侄女。 “为什么不行?” “万一报警,追查起来,知道是我撞到他的,那个……我……我没驾照,还喝酒,还有,如果他的家人要我负责怎么办?” 火妮蹙着眉,很不认同。“不报警,他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难道让他一直住下来?” “搞不好……过几天他就想起来了,那个——谁谁谁,下村的阿良嫂不就是那样吗?被机车撞到,一、两个月什么都想不起来,然后有一天就突然什么都想起来了,我想他……他应该也是这样吧。” 她恶狠狠的瞪视着他,“最好是有这么简单!” 知道火妮不高兴,苗大顺松手了。“好吧,你去报警,如果你忍心小叔叔都几岁了还去坐牢,你就去报警吧,小叔叔知道你向来最有正义感,我不该叫你做这种泯灭天良的事,是我太超过了……” 看他那副可怜兮兮、垂头丧气的模样,火妮心软了。 回想起她十二岁那年,家里发生火灾,如果不是小叔叔拚死奔进火场里把睡梦中的她背出来,现在根本不会有她这个人存在。 那一场火,小叔叔毁了半边容貌,从此没有女人肯再多看他一眼,也是这个原因,他都五十多岁了,至今仍是个单身汉。 她常感到很内疚,如果不是为了救她,小叔叔也不会失去原本端端正正的容貌,更不会单身至今,但他却从没对她说过一句抱怨的话,乐天的他,总是笑嘻嘻地面对每个人。 她不能让他去坐牢,她情愿自己去蹲苦牢,也不能让小叔叔一把年纪了还去受那种罪…… “我不报警就是了。”她下了个困难的决定。 唉,这样实在有违她做人的原则,现在也只能祈望那个人快点恢复记忆。 “至美……呜呜……你到底在哪里……你到底在哪里?” 两天来,梁芷柔哭红了双眼,肝肠寸断的回到台北等消息,她住进了辜家的新房,焦急地等待音讯。 “你多少吃一点,不要再哭了,这样很伤身体的。”安彤安慰着她,见她那么伤心,实在不像跟小美才见过三次面而已啊。 至帅说,小美连终身伴侣都用计算的,两人之间毫无感情基础,只因为对象符合他对完美的要求就决定了婚事。 在她看来,未必那样,或许他们一见钟情,真的都对彼此很有感觉,很来电啊,不然芷柔现在也不会食不下咽的。 “我吃不下。”说完,梁芷柔又开始啜泣起来。“三嫂……”吸吸鼻子。“如果至美真的有什么不测怎么办?人家会不会说,是我克死了他?” “啊?”安彤微微一愣。 “是我表姊和表姨她们这样说的。”再吸吸鼻子。“她们说,如果至美死了,别人一定会说我克夫,到时我就再也嫁不出去了,没有男人会再对我有兴趣,他一定要平安无事才可以。” 安彤有够给他傻眼的。“呃,所以——你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哭的?” 小头颅点了点。“我压力好大,这两天都睡不着,我妈为了我,今天一大早飞到泰国去求佛了,希望佛祖保佑至美平安归来,不然我年纪轻轻就会变成——变成寡妇——呜呜呜……” 说完,又啜泣起来。 安彤愣愣地看着她那悲切的样子,确定她老公说的没错,她跟小美之间,真的没有感情基础。 而且她突然发现,这位梁家千金也不像小美所认知的那么完美,看她哭得连鼻涕都流下来了,如果小美看到她这副鬼样子,还会认为她很完美,还会想娶她吗? 嗯,很怀疑! “来、来,坐坐,不要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多吃点。”当天晚餐时,梅淑珠热情的招呼着「客人”。 “对啊!你坐啊,别净站着。”因为心虚,苗大顺对辜至美特别好,他一把把他拉到热闹的餐桌旁,让他坐在自己旁边。 火妮受不了的摇摇头,小叔叔这样,迟早会露出马脚啦! 瞧,他不低调一点,还在那里热情的向人家介绍家族成员,真是有够瞎的,不过,这也正是她叔叔可爱之处呀! “我来向你介绍。”苗大顺一一指着餐桌上的人,大声地说:“这是火妮的爷爷、奶奶,火妮的妈你已经见过了,我是火妮的小叔叔,你叫我阿顺叔就可以了,这是仲芳、仲凯,他们是火妮爸爸好朋友的孩子,他们的父母过世之后,他们就住在这里了,这是阿泰叔、阿泰婶,他们在我们农庄里做事,也住在这里,以后你也要住在这里,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辜至美紧抿着唇,看着满满一桌子的人,这种感觉好陌生,感觉上,他好像没和这么多人一起吃饭过。 “这孩子怎么都不说话咧?”身材跟媳妇一样丰润,满头银发的苗家奶奶问。 阿泰婶掩着嘴直笑,“帅哥害羞啦!害羞啦!” “来!小子!跟大家打声招呼啊!”苗大顺忽地往他后背用力给他拍下去。 “咳咳咳——”某人直接呛到了。 “啊啊——歹势、歹势!太用力了。”苗大顺连忙拍着他的背,替他顺顺气。 “唉,这孩子身体虚啊,明天得杀只老母鸡炖中药给他补一补才行。”梅淑珠自言自语地叨念着。 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样子,很滑稽耶。 仲凯的身材比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现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对他而言显然太大,连袖子都要折两折,裤管也是,跟他的气质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爷爷笑咪咪地问。 火妮蓦然怔忡起来。 对厚,他失忆了耶,现在连自己名字都想不起来,不知道自己是谁,这种感觉……一定很难受吧? “爸,这孩子失忆了啦。”梅淑珠告诉公公,“他忘记自己的名字了啦。” “没有名字?这怎么行!”苗爷爷沉吟了一下。“这样好了,你就叫光宗吧,这名字好,这名字有前途。” “光宗?”梅淑珠眼睛一亮。“爸,这名字取得真好!真是好听极了!” 火妮啼笑皆非的听着他们替他乱取名字。 光宗? 这名字跟他一点都不配好不好?而且他们养的那只米格鲁名叫“耀祖”耶,也是她爷爷取的,这么一来,他不就跟一只狗同辈了?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丫头啊,你在笑什么?也说出来给奶奶笑一下啊。”苗奶奶慈爱地对孙女说。 火妮的嘴角藏不住满满的笑意,她笑着摇手。“哦,奶奶,没什么、没什么啦,大家快吃饭吧!” 席间,她不时偷瞄着「光宗」,想从他的言行举止发现一点关于他身份的蛛丝马迹。 看他端坐的姿态和拿碗筷的手势,他的教养一定很好,看见每个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盘里夹菜时,他的眉心都皱了起来,显然很不习惯这种吃饭方式。 “来,这只鸭腿给你。”苗大顺蓦地把一只大鸭腿夹起来,直接搁在辜至美的碗里。“我嫂子说的,你太虚了,要补一补才行。” 他很担心是自己把他给撞虚了,一个长得这么好的年轻人被他撞得失去记忆,他内心实在很过意不去啊。 但他又不能做什么,只能在他还没恢复记忆之前,在生活上尽量照顾他了。 “是啊,多吃点,来,吃点鱼,这道红烧鱼可是火妮她妈的拿手好菜哟!”阿泰婶用自己的筷子夹了满筷的鱼肉往他碗里搁。 那一瞬间,火妮确信自己看到他整张俊脸变得很难看,脸上仿佛写着三个大字——不、卫、生! 啧啧啧,看起来,他真的是很不好相处耶。 “我没胃口,先回房了。”他倏地起身,搁下碗筷,走了。 “咦?怎么回事啊?” “怎么不吃了?” “是不是不合胃口啊?” 众人一头雾水。 恶心! 那些人怎么那么不卫生?吃合菜居然不用公筷母匙,还用自己的筷子夹东西到别人碗里,他们到底懂不懂礼貌啊? 再说,他最讨厌吃鱼了,他不喜欢腥味,他的菜单里,绝对不会出现鱼类…… 他最讨厌吃鱼? 讨厌吃鱼? 这么说,他恢复记忆了? 可是为什么,他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叩叩叩—— “进来。”他可不希望那些吵死人的乡下人再来烦他,他需要独处,他不想跟他们讲话,一点都不想。 “嗨——”火妮推门而入,她轻快地露齿而笑,扬扬手上的一袋面包。“你肚子饿了吧?这是面包,保证没有别人碰过,你快吃吧。” 面包?难道—— 他不确定地看着她。“你特别出去买的?” “当然喽。”她扬扬秀眉。“你知道最近的面包店有多远吗?整整十公里的车程耶,我来回开了快四十分钟的车出去买的,你快吃吧,可别辜负了我一番心意。”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只是可怜他人生地不熟,而又好像有某种奇怪的洁癖,所以她才会不辞辛劳的开车去买面包给他吃。 肚子确实也饿了,辜至美不置可否的接过面包,取出一个卖相颇佳的圆面包,一片一片撕着吃。 火妮好气又好笑的盯着他。“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连声谢谢都不会说吗?” 他瞬了瞬眼眸,看了她一眼。“又不是我叫你去买的。” 她双手叉着柳腰,蹙起眉心。 厚~有够顾人怨的答法,他人缘一定很差。 “就算是我鸡婆好了,但你说一句谢谢会怎么样吗?你会少块肉,还是缺条腿?”她咄咄逼人地问。 “难吃。”俊美男人忽然嫌弃地把面包搁下,不再吃了。 “你说什么?”火妮简直想掐死他了,这难伺候的家伙以前是吃鱼翅鲍鱼长大的不成? “我说,这东西很难吃。”他面无表情的说。 她深呼吸几下,努力忍住火大。“所以说,你宁愿饿肚子,也不愿意吃这么难吃的东西?” “可以这么说。” 她咬牙切齿地瞪着他。 欠扁的家伙,饿死你好了!她真后悔没事干么出去买面包给他吃,真令人火大啊! “你报警了吗?”他忽地问道,冷傲的黑眸望着她。 心脏咚地一下,火妮忙打了个哈哈。“报——报了啊,当然报了,这还用问?” 哎,从来不说谎话的她,说这个谎使她耳根子整片红。 小叔叔说他顶多一、两个月就会恢复记忆,真的吗?如果到时他仍没有恢复记忆怎么办,他的家人岂不是急死了? 没有将他提报失踪人口,隐身在这不起眼的小农庄中,谁会知道他在这里? 想到自己的自私,对他的不满似乎减少了一咪咪,毕竟,如她小叔叔所说的,是他们对不起他啊! “帮我换间房间,我不习惯没有窗户的房间。”他要求道。 火妮攒了攒眉。 这傲慢的家伙——他当这里是什么地方啊?饭店吗? 刚刚对他的愧疚又咻地一下子全飞走了,谁叫他说的话和他的态度都那么机车! “等我的家人找到我,到时住在这里的食宿费我会付给你。”他淡淡瞟她一眼,用冷淡的、公事公办的语气说。 “不必!”火妮怒气冲冲地说:“我们这里的人都很有人情味,就算你一辈子没办法恢复记忆,我们也会一直让你住下去!懂、了、没?傲慢鬼!要换有窗户的房间,等你要永远住下来的时候,本姑娘自然会帮你换!” 说完,姑娘她给他当面用力甩上门走了! 她确定了一件事——失忆的人,只是丧失了过去的记忆,但本性是不会改变的! 所以,基于这点,他不管是以前或是现在,都绝对、一定、肯定是个宇宙霹雳无敌超级难以相处的人啦! 第三章 吃过早餐,辜至美百无聊赖地走出屋子。 所有人都去工作了,连年事已高的苗爷爷和苗奶奶都因为闲不住而跟到田里帮忙,家里只剩他和几只猫狗。 看着苗家透天厝前的莲花池,他的视线在花瓣上停留了一会儿,一片枯叶从树上飘下来,掉到了他头上,他眉头一皱,把叶子从发心上拿下来,看着叶子,他瞬了瞬眼眸。 这里没有电视,没有网路,一切都陌生得可以。 上午十点的阳光暖洋洋的,空气很清新,有几朵白云在蓝蓝的天际缓缓移动,几只麻雀在院落里觅食,空气里有泥土的芬芳,他以前一定不是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因为他对这一切没有丝毫的熟悉感。 他到底是谁? 他有家人吗?为什么没有人来找他? “娘小子,你打算在这里白吃白住多久?”凌仲凯不怀好意地晃出来,一副老早准备好要找他碴的模样。 “你刚刚叫我什么?”辜至美冷漠的和他对视。 “娘小子啊。”凌仲凯嘲讽地低哼。“长得跟娘儿们一样,不是娘小子是什么?还是你喜欢我叫你娘娘腔?” 他不喜欢这个家伙,从第一眼就不喜欢,但火妮居然收留他? 哈!他搞不懂,就算这家伙失去记忆好了,把他丢到警局里去不就好了,干么要让他住下来?凭什么啊? 他直觉的想法是——火妮被这家伙的外表迷住了!一定是这样没错! “我跟你是不同水准的人,对我说话尊重点,不要口出秽言。”辜至美沉着俊脸说道。 凌仲凯愣了愣。“什……什‘会言’?” 他对读书没兴趣,也没那天份,高三就辍学在农庄里帮忙,也因为这个原因,他常被他姊骂没出息。 他也知道只有高中肄业学历的他,配不上拥有大学文凭的火妮,可是他就是认定了她,也因此农庄里天外飞来这么一个帅小子,他才会如此不安。 “连秽言都不懂,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讲话?!让开!”辜至美冷淡地要走。 “我偏不让。”凌仲凯展臂拦住他的去路,大声呛道:“失忆了还这么跩,你这小子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只能待在这里白吃白喝,有种的话,就在农庄里工作赚你的生活费啊!我打赌你连一天……不!你连半天都待不住!” “我已经跟苗火妮说过了,等我的家人找到我,我会一毛不差的付清我在这里食住的所有费用。” “哈!说的好听,谁知道你有没有家人,有没有人会来找你,如果你在这里住一辈子怎么办?一辈子白吃白喝吗?” 辜至美俊脸倏沉,怒目瞪视着他。“那么你想怎么样?” “我不想怎么样,是你想怎么样才对吧!”凌仲凯轻视地看着他。“如果你不是存心在这里白吃白住,现在就跟我到田里去,大家都在田里干活,没理由你大少爷一个人待在屋里享福。” 辜至美冷笑一记。“带路。” 他会证明他不是一个存心白吃白住的人。 火妮一抬眼就看见两人火药味很浓的向她走过来,她稀奇地看着那两个显然气氛不太融洽的人。 “你们怎么会一起来?”停下手边的工作,她先看了看凌仲凯,再看了看辜至美,两个人的脸都很臭,感觉怪怪的。 凌仲凯用一根手指头指着辜至美,“他说只有他一个人在家里休息不好意思,要来帮忙。” “真的?”火妮精神一振。 这个傲慢鬼跩归跩,起码懂得基本人情世故,现在正是农庄里最忙的时候,多个人手当然好。 “我要做什么?”辜至美蹙拧着眉心问。 “首先,去穿双雨鞋,戴顶草帽,看见那间小茅草屋没?”火妮好心情的指指田埂旁边一间不起眼的小茅屋。“里面什么东西都有,穿好了再过来找我。”她接着看向另一人,“仲凯,你去帮阿泰婶。” 自从苗家的一家之主苗大吉过世后,身为苗家独生女又性格刚强的她,就变成当家作主的人,梅淑珠凡事都要问过女儿,相当依赖她。 “是!大小姐!”凌仲凯耍宝地行个军礼,快乐的去帮阿泰婶了。 等一下火妮就会知道娘小子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软脚虾了,一副大少爷的样子,包管他不到十分钟就昏过去,哈! 辜至美穿好雨鞋,戴着草帽,神情别扭到不行的走出小茅屋,他不必照镜子也知道自己这副俗到爆的鬼样子有多滑稽。 “来吧,你的工作很简单,把树下那些肥料搬过来就行了。”火妮对他解说着,“肥料很重,你要有心理准备哦,因为都是有机肥料,我们的农田,主要种植叶菜类和瓜果类,大概有三十多种瓜果和叶菜。” 他看了她一眼,“意思是,不用农药?” “对!”她兴致勃勃的对他说:“化学农药跟化学肥料都会伤害人的身体,不管是喷洒或者食用都一样,所以我们农庄从两年前开始,尝试有机栽种,虽然现在我们还在努力推广的阶段,但我相信假以时日,有机作物会被全人类给接受的。” 辜至美冷淡的看了一眼田里被菜虫咬得坑坑洞洞的青菜。“这些卖相差的蔬物,你想卖到哪里?” 她微微一愣。“啊?” 他挑眉道:“这些东西根本不能看,能卖到哪里?你太天真了,根本没有市场。” 火妮体内涌起一股很想打他一拳的冲动。 傲慢鬼讲话果然很刻薄,不鼓励她对地球和人类健康的这份心意也就算了,竟还泼她冷水?亏他现在还吃她的、住她的,真是有够不讨人喜欢的。 “有没有市场,不是你说了算,这么天然这么健康的东西,完全没有农药,只要是人都会选择有机作物的。”她给他呛回去。 辜至美冷冷的哼了一声,“这丑丑的菜,你要卖得比一般菜价贵才够成本吧?” 咦?他懂哦。 火妮一愣,回神后说道:“没错,但那也是不得已的,因为有机肥料的成本本来就比较高,而且在作物的成长过程中,需要花很多心思……” 他不客气的打断她,“这就对了,答案不是已经很明显了吗?投入双倍的资金,换得的经济效益却几乎等于零,这是傻瓜才会做的事。” 她讶异地看着他。 他到底在鬼扯什么? 自从她决定把苗家农庄全面转型为有机农业之后,家里的每个人都挺她,也都给予她最大的鼓励。 没错,现在农庄的财务状况并不理想,但大家仍然都支持她,才没有人对她说过什么“经济效益等于零”的鬼话哩!他真的是好笑极了! “你还是早点打消你的有机梦吧,你这么做只会害死苗家农庄而已。”辜至美冷冷的说。 火妮抬眸迎视着态度冷漠的他,怒火在她美眸之中燃烧。“喂!傲慢鬼!你凭什么这么说?你又凭什么否定我的梦想?” 他冷漠的回望着她。“因为你的梦想不切实际,女人就是这样,感性大于理性,所以永远成不了大器。” 她语带嘲弄地问:“那阁下你又成什么大器了?失忆吗?” 说完,她得到一丝报复后的快感。 “你——”他拧起了眉心,冷冷瞪视着她。 火妮因为他的哑口无言而得意不已。“傲慢鬼,你一定从来不知道,那种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的感觉是多么快乐,或许在你没失忆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凭空而来的,所以你才那么自以为是。” 他瞪视着她,俊颜铁青的抿着唇。 他在失忆之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凭空而来,不是靠他双手创造的吗? 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这几个字眼好陌生…… 难不成,被她给说中了? “你回去!”火妮不留情面的说道:“这里不需要你帮忙,对于被你否定的这片农田来说,你的存在只是污染了神圣的它们而已,所以你走吧!我不想看到你。” 辜至美也很不高兴。“我也同样不想待在这里,因为跟不理性的笨蛋沟通是一件很累人的事。” 他走了,还忘了脱掉塑胶雨鞋、摘掉草帽,直接走掉了。 火妮咬牙切齿的瞪视着他修挺的背影。 说她是不理性的笨蛋? 跟她沟通是很累人的事? 天杀的!傲慢鬼,你才是猪啦! 火妮以为经过昨天的火爆争吵,她今天不会在田里看到傲慢鬼,可是当吃完早餐、大伙都在田里工作时,她竟看到他穿着雨鞋、戴着草帽走向她。 他想干么?又想来跟她吵架是吗? 她防备的瞪视着他,就像一只随时准备出战的甲虫。 “你来做什么?”现在的她真的看他很不顺眼,因为他是第一个否定她的人,也是第一个对她把话说那么重的人。 都是他啦,害她昨晚失眠了。 从来没想过转型为有机农业对苗家农庄有利还是有弊的她,因为他的一番鬼话,胡思乱想了整晚,甚至还冲动的到母亲房间去问她,她是不是做错了?是不是带给大家困扰了? “怎么会呢?女儿,你怎么会突然这么想,我跟你爷爷奶奶还有你小叔叔都很支持你的做法,其他人也一样,所以你尽管放一百二十个心去做吧,我们都是你的粉丝,永远支持你哟!” 听到母亲一番肯定的话,她才像吃了定心丸,不再怀疑自己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可是现在看到他,她心情还是整个不好,直觉到他又是要来打击她了。 然而,辜至美却只是看了她一眼之后,什么也没说,然后开始东看看、西看看,有时弯下身去,有时又站起来,令人摸不着头绪。 “喂!傲慢鬼!你到底在做什么?”一个小时后,火妮忍不住跑到他面前去质问他。 “不必你管。”他勾了一下嘴角,姿态是一贯的冷傲。 “什么话?”她的音量陡然飙高。“这是我家的田耶,你这样随便进来随便乱看,我怎么能不管?你起码要得到我这个主人的同意吧?” “我做事一向不必得到任何人的同意。”他冷淡的说。 蓦然,他的心一动。 他怎么会这么说? 这句话……他说过——他说过对吧? 该死!才要细想,他的头又痛了。 “哈!好大的口气,好像你是什么大财团的大总裁一样,真是好笑极了……咦?你怎么了?头又痛了吗?” 火妮嘲讽的语气转为关心,见他抚着额头,好像快支撑不住了,她连忙扶住他。 同住了几天,她大概知道,每当他要试图想些什么的时候,头部就会产生巨痛,迫使他不能再想。 “我扶你到树下坐一下!” 他没有拒绝她一片好意,因为他的头不但像有针在刺一般,还晕眩的让他快要吐了。 火妮把他扶到大榕树下,小心翼翼地让他坐在盘根错节的巨大树根上。 “你还好吗?是不是很痛?”她半蹲在他面前,双眸担心地望着他。 他没有回答,突然之间,他竟猛力捶打着自己的头。 她差点没被他的举动给吓死! “喂!你在干什么?你怎么这样打自己的脑袋,你这样会把头打受伤的!” 见他每一拳都那么“真材实料”,她连忙拉住他双手,阻止他自残的行为。 “不要……拉我……我头好痛好晕……”辜至美那张向来傲慢冷漠的俊脸上,首次浮现恐惧的神色。 看到他这样,火妮的心也跟着一缩。 天啊!他一定很难受很痛苦很害怕! 她不假思索的紧紧抱住他。“不要怕!你不要怕!我在这里!” 他的头倚在她小巧的肩膀上,身体被她温暖的小手抱住,这份力量稳定了他,不知道过了多久,头晕渐渐消失。 “你们在干什么?!” 一声愤怒的大喝传来,拥抱中的两人被人从中间硬生生的分开! “仲凯?”火妮错愕的眨了眨眼,他害她跌坐在泥土上耶。 凌仲凯气急败坏的指责他们,“看看你们!大白天的,你们在这里搂搂抱抱像什么话?” 气死他了啦! 昨天看他们整天不说话,好像在冷战,他还高兴了一整晚,没想到今天两个人却抱在一起,莫名其妙!他真的快气死了! “你想到哪里去了?”火妮蹙着眉。 “我想到哪里去了?我想到哪里去了?那要看你们做了什么啊!”凌仲凯犹自跳脚不已,一直在那里哇啦哇啦叫。 “神经!”火妮懒得理那只蚱蜢,她拍拍屁股站起来,关心地又蹲回辜至美面前。“你好一点了吗?”声音跟神态变得跟凌仲凯讲话时不一样,难得的温柔。 “吼~你干么这么注意他?!”有个人气炸了。 火妮一样不理他,此时此刻,她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辜至美身上,很担心很担心他,那份担心流露在她圆亮澄澈的眼眸之中,令辜至美的心莫名一震。 想不到她也会这么温柔…… “怎么了?”她急了。“怎么不说话?还很不舒服吗?还是我送你到医院去……” 他的俊唇蠕动了一下,声音有点沙哑,“谢谢。” 火妮愣了愣。 谢——谢谢? 她有没有听错啊?傲慢鬼对她说谢谢? “呃,你——你没事——吧?”她伸手摸他额头,确定他没有发烧,没有烧坏了头壳。 失忆已经很口怜了,如果连脑袋也烧坏,那就真的太惨了。 他凝眸看住她,再次说道:“刚才——谢谢你。” 火妮的胸口一热。 辜至美感觉到谢这个字,对他好陌生。 怎么?他以前是个不会说谢谢的人吗?他突然强烈的想找回过去的记忆,一个不说谢字的人,他是怎么活的? 一连几天,辜至美都出现在农田里。 他也没做什么,就是东看看西看看,有时候他可以盯住一棵菜良久,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在看什么,不过他也没妨碍到别人,所以大家也就随便他了。 当然,有个人除外。 “哼!那小子超诡异的,我们一定要小心他,不然哪天田被他卖了都不知道。”凌仲凯经常语带敌意,有意无意地这么说。 “他又没做什么。”火妮对他的言论很感冒,在她看来,辜至美应该只是渐渐对有机栽种产生兴趣罢了。 她比较担心的是,都已经过了一个多星期,他还是没有恢复记忆。 看来她得找个时间跟小叔叔商量一下了,不报警也要有个期限,总不能他一辈子想不起来,就一辈子让他住在这里吧?这对他不公平啊!他们绝对不可以这么做,这样很自私。 “苗火妮,你过来。” 正在出神之间,听见有人叫她,一抬眼,看见站在农田中央的傲慢鬼正在看着她。 她看着他,眨了眨眼。“我吗?” 辜至美微抬下颚,“这里有第二个苗火妮吗?” 她蹙眉朝他大步走过去。“喂!傲慢鬼,你就不能有礼貌一点吗?” 顿时,俊颜微怔,“我这样没有礼貌吗?” “当然!”火妮皱着鼻子数落他,“讲话都用冷嘲热讽的,或者一副人家应该知道,不知道就很白痴的样子,你到底是怎么长这么大的啊?” 他扯扯唇角,“我也很想知道。” 哦喔,踩到他的痛处了,她吐吐舌头。“对不起……”一时忘了他失忆。 “算了。”他撇撇唇。“你过来看这个。”他蹲了下去。 “看什么?”她好奇的走到他旁边,也蹲下去。 两个人在大太阳底下,蹲在菜田旁看着卖相很丑的青江菜,菜叶都被菜虫咬得坑坑洞洞,搞不好有人光看就会起鸡皮疙瘩哩。 “你知道为什么这些菜才刚长出来就被菜虫咬伤吗?”他的视线专注的落在菜叶上。 火妮翻了个白眼。“我知道就好了,你叫我过来就为了问这个问题?吃饱太闲哦?” 天知道她有多想种出健康又漂亮的青江菜啊,但老天偏偏一直跟她作对,她都要怀疑自己跟青江菜八字不合了。 “我是要告诉你,我知道为什么菜一长出来就被虫吃掉。” “你知道?”她一脸的“怎么可能”。“我一天到晚都在菜田里,我都找不出原因了,你找得出原因?” “因为你不够细心。看看这里——”他指着菜叶上的小卵。“蝴蝶产卵孵化成菜虫——” 他还没说完,火妮已经激动的低呼起来,“天啊,真的耶!我怎么都没注意到有这么小的卵?该死!可恶的蝴蝶,害我白费那么多心血,真的是太可恶了!” 她那副想把蝴蝶抓起来鞭打一顿的模样令他莞尔。 她一直都这么认真的在过生活吗? 那他呢?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如何过生活的?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他指点她,“只要盖……” “网状温室!”两人异口同声地说,说完,因为有默契,还相视一笑。 火妮笑睇着他,“傲慢鬼,我觉得你从来没那么可爱又顺眼过耶,而且我得承认,你比我细心,发现了我没注意到的问题。” 因为是独生女,所以肩上的责任比别人多、比别人重,在她苗火妮的字典里,没有失败两字,弄砸一件事,就再想办法搞定它,只不过她也有搞不定的时候啦,比如蝴蝶产卵这件事,而他就搞定了。 “因为你根本就不像个女人。”辜至美回道。 火妮嘴嘟得高高的。“我哪里不像女人了?找死!” 她作势要追打他,两个人不畏炙阳,像小孩一样在田里追逐来追逐去的,因为他穿雨鞋很笨拙,一直追不到她,她乐得哈哈大笑。 隔天,两人立刻着手搭盖隧道式的椭圆形网状温室,虽然辛苦,也会让未来采收的程序变得比较麻烦,但成就感十足。 完工之后,火妮兴匆匆的拉着他。 “既然你比我还像女人,那么细心,那你来看看,为什么菠菜都不会发芽?我已经到处问人了,可是没有人说得出来这是怎么一回事。” 辜至美被她拉到菠菜田,就见她在旁边瞪大了眼睛,双眼眨也不眨的看着他,好像他是神明,立刻就可以给她指示似的。 他莞尔地说:“你不要在这里一直看着我,去忙你的事,等有了答案,我会告诉你。” 火妮不想走。“可是我想知道你是怎么发现原因的嘛。”她要学起来。 他瞟她一眼,傲傲地说:“事情不是笨人想的那么简单,我的观察力很敏锐,你根本学不会。” 瞬间,一指神功发射!她不爽的戳着他胸膛。“厚~傲慢鬼,怎么讲话还是那么顾人怨啊?” 奇怪,他胸膛怎么那么结实啊?硬硬的,但有弹性,好奇怪的触感…… “我只不过说实话而已。” “你再说?”给他加重,再戳、戳、戳! 他不动如山的站着,随便她戳。“苗火妮,你这种力道,连蚂蚁都揉不死。” “好大的口气,晚上可不要偷偷起来贴药布!” “你的手指才需要偷偷起来贴药布。” “什么?!” 两人正在抬杠,一声吆喝从树荫下传来。 “火妮~光宗~呼~来吃绿豆粉圆汤喽!”梅淑珠高喊着。 火妮立刻休兵。“哇!绿豆粉圆汤耶,好棒哦!走!我们赶快去吃,晚了就吃不到,那些欧吉桑、欧巴桑的食量都很惊人,他们是不会留给我们的。” “我不想吃。”辜至美把她的手拨开。“你自己去。” 她才不理他,又拉住他的手。“我妈亲手做的粉圆人人称赞,不吃会后悔哦!走啦!” “我不想吃……”什么绿豆粉圆,一听就是便宜东西,他越来越感觉到,自己过去的生活不是这种层次。 “从中午到现在都几点了?你肚子不会饿吗?吃吃看嘛!”火妮硬是拖着他到树下,梅淑珠已经替他们盛了两碗在等了。 “我说了我不想吃……”某人蹙着眉。 火妮粉颊鼓鼓的,生气的问他,“你又没吃过,吃吃看又不会死,你这个人真的很奇怪耶,一定要这么不合群吗?” 辜至美微微一愣。 合群?又是一个陌生的字眼。 他抿着唇,不再说话了,端起碗,开始吃。 绿豆粉圆一入口,他就对这外观不怎么样的甜汤改观了,大大的粉圆煮得很q,吃得到蕃薯和芋头两种味道,配上熬到软烂的绿豆汤,甜而不腻的糖水,真的是好吃极了。 吃完了一碗,他把空碗递向梅淑珠。“再盛一碗。” 凌仲凯马上对他开炮,“妈的!你是谁啊?伯母又不是你的佣人,自己没手不会盛啊?” 辜至美又是一愣,脑门好像被打了一下。 他从来没想过要自己盛东西,好像被服侍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他以前,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没关系啦!你们喜欢吃最重要,男人笨手笨脚,我来盛、我来盛就好。”梅淑珠一把把辜至美手中的碗抢过去。 哎,她不是没有私心的啦,光宗这孩子长得好,气质也好,不像个普通人,跟火妮很相配。 火妮是苗家的独生女,身上背负着延续苗家香火的任务,还要扛起偌大的农庄,要养的人很多。 再说,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什么人愿意被招赘了,如果光宗一辈子没恢复记忆,待在农庄里的话,火妮的终身就有倚靠了,她也可以安心。 “伯母!”凌仲凯气得跳脚。“你们不要对他那么好,都把他宠坏了。” “只是盛碗汤嘛,哪会宠坏他?”梅淑珠为表公正,连忙撇清。“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小心眼,我不也帮你盛汤吗?你的衣服还都是我洗的咧,你怎么不说我把你宠坏了?” “那不一样。”他抡着拳头,忿忿不平。“我像您的儿子,但这小子是什么东西?凭空冒出来,什么事也没见他做过,待在这里享福,简直莫名其妙……” “闭嘴!”苗大顺一把捂住他的嘴,将他拖离现场。“不许你对光宗说那种话,他待在农庄里是应该的,不许你再对他没礼貌。” “阿顺叔!”凌仲凯激动的喊,他实在不懂,干么每个人都对那娘小子那么好,他到底是哪一点好啊?气死他了啦! 梅淑珠连忙安慰未来女婿。“光宗啊,你别介意仲凯胡说八道,他这孩子就是这样,没读书,说话不经大脑……来,汤盛好了,快吃吧!” 辜至美被动的接过碗。“谢谢你,苗大婶。” 梅淑珠霍地睁大了眼睛,手指指着他。“光宗,你——你刚刚对我说什么?” 他说错了什么吗?辜至美瞬了瞬眼眸。“我说谢谢你,苗大婶。”她为什么这么激动? “哦,天啊!你——你对我说谢谢?”梅淑珠感动不已。“火妮,你听见没?光宗对我说谢谢耶!” 他看着眼前那张乐不可支的笑脸,脑门又仿佛被狠狠打了一记。 难道自己从来不曾对苗大婶说过谢字吗?来到农庄之后,他的衣服是她洗的,他的床单是她换的,房间是她打扫,每天三餐吃的饭也是她煮的,连日常用品都是她买的,明明被她照顾很多,他却连一次都没开口道谢过? 他对过去的自己越来越疑惑…… 如果他是一个事事要人服侍、很挑剔,又对小细节吹毛求疵,却连个谢字都不会说的人,连他都要讨厌起这样的自己了。 第四章 虽然辜至美想出了搭盖网状温室来防堵蝴蝶产卵,却还是防止不了其他的虫类和蚤类,火妮真是有够沮丧的,还以为他想出了个绝妙好计说。 「他呀,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坐办公室的书呆子,你还是不要把希望放在他身上比较好。」眼见菜叶又被虫咬得坑坑洞洞,凌仲凯一直在旁边说风凉话。 看见他们失败,他是唯一幸灾乐祸的人。 他当然也希望农庄的收成好,火妮心心念念的有机作物可以种植成功,可是如果成功了,功劳却是在那娘小子身上,那他情愿有机栽种永远不成功,就算这样火妮会伤心,总比火妮崇拜那小子好啊。 「仲凯,我不喜欢你这样随便的批评别人。」凌仲芳无奈的看着弟弟。 她知道仲凯喜欢火妮,可是他们根本不可能,别说仲凯比火妮小,对现在的火妮来说,感情不在她眼内,她一颗心都专注在有机农业上。 「苗火妮,你试过育苗吗?」辜至美不理那个对他一直敌意很深的家伙,思索了一会儿後问火妮。 在农场也住了将近一个月,他没有实际到菜田里工作,但他天天用心观察,屋里也有满多相关的书籍可以参考,他大概知道流程是怎么一回事。 「育苗?」火呢瞪大眼睛,本来要夹酱瓜的手停住了。 餐桌上,所有人的眼睛也都在同一瞬间瞪向辜至美,好像他头上长出两只奇怪的角似的。 「哈哈哈哈哈~不要笑死人了!」凌仲凯马上很不给面子的捧腹大笑。「没有知识也要有常识,没有常识也要看电视,虽然我们这里没有电视,但青江菜育苗?哇哈哈哈哈哈……真的是太好笑了,我从来没有听过青江菜要育苗的。」 蓦地,苗大顺给他从後脑勺打过去。「有那么好笑吗?我怎么不觉得。」 「阿顺叔!你干么又打我?」凌仲凯既哀怨又忿忿不平。 本来就是嘛,一个正着看、倒着看都很欠扁的小子,为什么所有人都那么偏袒他?就因为他长得俊美吗?不、公、平! 「植株在育苗场长到大约十公分时,比较有抵抗力。」辜至美不理凌仲凯的嘲笑,继续说下去,「不但能防虫,也可以顺道解决撒种和发芽率的问题。」 「光宗说的很有道理,可以试试哦。」身为「资深农民」的苗家爷爷说。 「对呀对呀!我也觉得我们光宗头脑一级棒,这方法一定可以成功啦!」梅淑珠也连忙声援未来女婿。 「吼!伯母!」凌仲凯不满的抗议着,「这小子什么时候变成『我们光宗』了?你很奇怪耶!」 火妮没理会他们的吵吵闹闹,她在想这方法的可行性。 虽然知道他说的有道理,但育苗……一些如高丽菜的中长期作物才需要育苗,育苗场会答应她这个奇怪的要求吗? 火妮到育苗场拜托人家一整天,对方好不容易才答应她的要求,她欣喜若狂的回到家想要跟某人分享,他却不在,直到晚餐都没看见他。 「奇怪了,光宗到哪里去了,有没有人看见他?」苗大顺一在木头餐椅坐定就开始伸长脖子找人。 「对啊!光宗到哪去了?」阿泰婶也感到奇怪,每天六点是吃晚餐的时间,他应该已经知道了啊。 「哼,不出来吃最好,少一个人吃饭。」凌仲凯小心嘀咕着,怕说太声,又被劈脑袋。 「我去看看。」火妮搁下碗筷奔到他房里找人,叩门之後没回应,自行推门进去,他也不在房里。 她里里外外的找了一遍,还是不见他踪影。 「光宗不见了!」火妮喘息着跑回餐厅里。 「不见了?」苗大顺第一个跳起来,他的视线和火妮一交会,两个人都很紧张。 「那个——会不会是——恢复记忆,走掉啦?」苗奶奶说。 听她这么一说,火妮跟苗大顺更不安了。 如果他恢复记忆,那么就会想起来那天晚上他被撞的事,如果他去报警,那他就会知道,他们根本没替他报警,所以才会都没有人来找他。 真是越想越给他不安,两个人都毫无胃口。 苗大顺倏地站起来,「你们先吃吧,我去外头找找。」 「我也去找。」阿泰叔和阿泰婶也跟着起身。 「我这把老骨头还走得动,老伴,我们也去找找。」连苗爷爷和苗奶奶都站了起来。 「我也去!」梅淑珠当然说什么也要去找未来女婿。 「伯母,我们一起走,到果园那里看看。」懂事的凌仲芳马上说。 父母印刷厂的生意失败後,丢下他们姊弟自杀了,如果不是火妮的爸爸收留他们,他们就得在外面流浪,她早已当苗家农庄是自己家,跟火妮更是无话不谈的好姊妹。 「好,我们到果园那里找。」梅淑珠忧心仲仲的念念有词,「人生地不熟的,光宗如果走失了,可能就真的回不来了。」 一时间,餐厅只剩下凌仲凯。 「吼!」他愤怒的搥着桌子泄愤,把碗盘震得都跳了起来。「大家为什么都对娘小子那么好啦?!」 天色已暗,火妮骑着脚踏车在田野间找人。 她不担心他恢复了记忆,然後跑到警局去报警,她比较担心的是他真的迷路,找不到回家的路。 虽然村庄不大,但他是外地人,平常都在家里跟田间走动,再远一点的地方,他就没去过了。 她很担心他遇到那几个外地来的流浪汉,就是在他被撞的那—天,把他全身衣物,包括内裤都洗劫一空的那几个流浪汉。 有人说他们已经离开村庄了,可是她还是不放心啊,毕竟他看起来那么斯文,一点都不像可以跟人家比拳头的样子。 话说回来,他到底到哪里去了? 要出门可以,好歹也留张纸条说一下啊,他都不会想想,别人会担心他吗? 还是,这又是他的本性,一个不会考虑他人感受的人? 「光宗——」火妮边骑边焦灼的喊着,声音都快喊哑了。 然而同一条路,她都已经绕五遍了,还是不见他的人影。 莫非他真的突然恢复了记忆,已经自己联络到他的家人,走了? 就算是找到他的家,要走,起码跟他们说一声,大家相处了一个多月,难道都没有感情吗? 等等—— 他会不会——会不会到树林那里去了呢? 根据她对他的观察,他是一个很细腻又很挑剔的人,每次吃饭前,他都要把他的碗筷拿到厨房去再洗一遍,真是有够龟毛的,也为了配合他,现在大家都用公筷母匙,他很伟大,是不? 所以,这样心思缜密的他,或许会想看看他被发现的地方…… 她连忙掉头,奋力朝树林骑去。 「光宗!光宗!你在哪里?」一边骑,火妮边用铃铛制造声响来吸引注意,或许他会听到铃铛声跑出来…… 当她看见树林那头好像有抹人影,顾不得会不会是坏人,她赶紧骑过去。 「光宗——」她扯着喉咙朝黑摸摸的人影大喊。 「我在这里。」 老天!真的是他! 她有种喜极而泣的戚觉,脚下踩踏板的速度更快了。 她在他面前煞车停下来,喉咙乾得难受,浑身都是汗,呼吸也喘得要命,心脏更是怦怦跳得不像话,可是看他一派没事人的样子,一股怒气倏地从脚底直冲上来,忍也忍不住。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双眸燃着怒火,瞪着他,用右食指戳着他的胸口,一字一字,清清楚楚的说:「你不知道我们大家会担心你吗?你怎么可以连句话都没交代就跑出来?」 辜至美蹙着眉。 好……好熟悉的感觉,他感觉到好像在哪里看过这样的火妮,也是生气的戳着他的胸口…… 不,好像不是戳着他的胸口,是戳着别人……是谁?他想不起来……头好痛…… 「你怎么了?」火妮见他抱着头,一副痛苦的样子,吓得她立即住手。 是不是她出手太重了? 「我……我以前真的不认识你吗?」他眉心纠结地看着她。「为什么……你会在我记忆里?」 「我在你记忆里?」火妮也蹙起眉。 这是不可能的事,在他出现之前,她根本不认识他啊! 「你是不是想起什么了?」她小心翼翼地扶着他。「别想了,想多了你会头痛头晕,还是顺其自然吧!」 在这一刻,她真的是为了他好才要他顺其自然的,看他每次想到什么的时候都那么痛苦,她的心也会揪紧。 没办法,她从小就很有同情心,看见路上没人要的阿猫阿狗,甚至是受伤的麻雀她都会带回家养,看他的表情好像有人正在剖开他的脑,她真的很不忍心。 「我……我好像认识你……」 火妮阻止道:「好了,别想了,把眼睛闭起来休息一会儿,这样好了,我唱首歌给你听,你专心听我唱歌,然後什么也别想……」 她可是自认歌喉还不错哦! 天空的雾来得漫不经心 河水像油画一样安静 和平鸽慵懒步伐押着韵 心偷偷的放睛 祈祷你像英勇的禁卫军 动也不动的守护爱情 你在回忆里留下的脚印 是我爱的风景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想念 寄出代表爱的明信片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爱恋 心牵着心把世界走遍 你就是庆典 你就是晴天 我的爱未眠 不落的想念 飞在你身边 我的爱未眠…… 奇异地,头痛渐渐离他远去,他不再感到头痛剧烈,也惊讶平时大剌剌的她,歌喉会如此悦耳动听。 「我好多了。」 「太好了!」嘿嘿,看来她也是「愈疗系」的哦。「反正不赶时间,你再休息一下,我先通知家里人已经找到你了,免得他们继续找。」 她打手机给苗大顺,要他告诉其他人可以回家吃饭了,大家都松了口气。 然後,她陪着他在大树下休息了好一会儿,两人听着宁静黑夜的沙沙风声,许久之後,他脸色总算恢复了。 「对了,你怎么会来这里?」火妮看着他,心里想着,会不会跟她猜测的一样呢? 「阿泰婶说我是在树林里被发现的,所以我想来看看。」他眼睛看着地上说。 「厚!被我猜对了!就算情有可原,你可以找我陪你来看啊!」她的声音飙高了起来。「我快急死了你知不知道?全家人连晚饭都还没吃就一个个出来找你,连爷爷奶奶都出来了,如果他们在找你的途中有什么事,你心里会好过吗?」 辜至美徐徐抬眸望住她,「对不起,我没想那么多,我只是想来看看,没想到不知不觉天就黑了,我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真的会被你吓死。」火妮撇撇唇。「下次你再这样,看还会不会有人出来找你!」 「对不起。」他再度说道。 火妮微微一愣。 他……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竟然在短短几分钟内,连续跟她说了两次对不起。 好吧,既然他都知道错了,再跟他计较就显得她气量小,宰相肚里能撑船,她可是当女宰相的命,要挑起整个农庄,要有度量些。 「算了,也不能怪你,你会想看看自己出事的地方也是人之常倩,你会迷路更是理所当然的,我们村庄虽然小,但羊肠小径却很多,不是在地人一定都会迷路。你肚子应该饿了吧?走吧,我们回家!」 「回家」两字说得自然,辜至美却蓦然震动了一下,心脏紧紧缩了起来。 对於失去记亿的他来说,有什么比「回家」两字更令他有安全感的呢?他不知道何时才能找回记忆、找回自己的家,而现在,苗家农庄就是他唯一的家。 「发什么呆啊?」见他愣愣的,火妮在他眼前一个弹指,唤他回神。 「没什么。」他摇摇头,甩掉脑中的思绪。 就算他永远找不回过去的记忆也无所谓,他已经渐渐习惯现在的生活,习惯率直的苗家人,习惯苗火妮每天早上很没礼貌的冲进他房间,被子一掀嚷嚷着要他起床去看菜田,习惯看到她那张活力充沛的笑脸,习惯她的笑声在菜田里响起,像在播种一样,感染了每个人…… 「干么一直看着我?」火妮奇也怪哉的瞪着他看,不知道他是有什么毛病,迷路会让人产生短暂的失智情形吗? 他倏地脸红,假咳一声,分辩道:「我没有在看你,我在想事情。」 「是哦~」火妮也不跟他争,她牵来脚踏车,拍拍後座。「上来吧!我肚子真的快饿死了,可以吃三碗!」 他眉峰—蹙,「男人被女人载成何体统?我来骑,你坐後面。」 她笑咪咪的,「也好,一路找你找得累得要命,你骑吧,换我享享福。」 把脚踏车交给他,待他上去後,她像跳马似的跳上车。 「你不能侧坐吗?」辜至美很感冒的皱着眉头。「女孩子这样坐很难看。」 她一个不以为然的扬眉。「神经哦!我又没穿裙子,干么侧坐?这里大家都认识我,如果他们看到我侧坐,准会以为我疯了,会被笑死。」 「但是你这样坐,真的很不雅。」 「不雅?」她噘噘嘴巴。「那你下来,我载你,骑脚踏车总不会不雅了吧?换你坐後面,你侧坐,不然会很不雅。」 什么话?辜至美蹙着眉,脑中却不由得想像她所说的画面—— 男人婆一个的她在前面雄赳赳气昂昂的载着他,奋力踩着脚踏板,而他则侧坐在後,双手还羞答答的环抱着她…… 要命!他好想笑…… 然而一个品味出众的男人是不能随意大笑的,但真的是太好笑了,他终於忍俊不禁,哈哈大笑,笑声回荡在树林里,显得格外清晰。 「天啊!」火妮惊讶不已,一双灵动的大眼瞪得老大。「我第一次听你这样笑耶!」 真是世界奇观,其他人应该看看才对,错过太可惜了。 被她这么一说,辜至美也被自己的笑声吓到,他熊熊煞住笑声,脸上浮现着复杂神色。 好陌生的戚觉,难道过去的他,从不曾如此开怀大笑过吗? 他以前过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生?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不想找回过去的自己了,苗家让他有一份家的感觉和安定感,他情愿一直待在这里,待在有火妮的地方…… 老天!他在想什么? 他倏然被脑中的想法吓到了。 为什么他会想待在有她的地方? 对他来说,她这个鲁莽的、脾气欠佳的女人该应举无轻重才对,他怎么会谁都不想,第一个就想到她? 他究竟是怎么了? 隔天,火妮特别到镇上买了支手机,吃过晚饭後,快九点时,她拿到某人房里,轻描淡写的丢给他。 「给你的手机,里面输入了我跟小叔叔的手机号码,还有家里的电话号码,所以你不要再把自己弄丢了,不然我们还要花精神去找你是很累人的,知道了吧?」 她吹着口哨走後,辜至美拿起手机,眉毛扬了起来。 一支普通到家、毫无特色的丑手机。 真的是——很不怎么样。 蓦地,他的房门又被打开了,火妮出现在门口。 「我就知道!」她对他抡着拳头,表情很激昂。「你不满意对不对?你嫌这支手机不够漂亮对不对?」 妄想他会对她贴心的举动心存感激简直就是痴人说梦话!他呀,他是一个不懂感恩、不懂知足的家伙! 「我喜欢白色。」他瞬了瞬眼眸说道。 同时,她的心蓦然一动,原来他喜欢白色…… 「可是白色容易弄脏啊!」火妮跟他辩,顺便说服他接受这支手机。「还是黑色比较好,黑色比较耐用。」 她也知道这支手机并不漂亮,可是她实在没有多余的预算啊,农庄的经济很吃紧,她只买得起最便宜的。 「只是接听,会脏到哪里去?」他反驳,语气淡淡。 「厚~」她蹙着眉。「你就加减用嘛!而且像你说的,只是接听,用那么好干么?」 看到他还是不甚满意的模样,她索性从他手中把手机抢走。「不要拉倒!当我鸡婆,这支手机给阿泰叔用好了,他手机坏很久了,也该是买一支手机给他的时候了……」 「我没说不要。」辜至美比她高,轻易就把手机抢回手中。 火妮挑衅地抬高下巴呛他,「你也没说要啊!」 他瞬了瞬眼眸。「我要。」 火妮想唱歌! 他说要耶! 不知道为什么,他要她买的手机令她心花朵朵开,也松了口气,至少最後他还是接受了,这就好。 「你睡吧,我不吵你了。」她带上门准备离开。 蓦地,两个字不甚清楚地传入她耳中—— 「谢谢。」 她一愣,动作停住了,抬起眼眸看着他,眼珠子缓缓转动,「你说……谢谢我?」 他的嘴角牵动了一下。「我说谢谢,没说你。」 火妮噗哧一笑,拿他没辙地笑着摇头。「你以前到底是怎么生活的?我实在很怀疑耶……好了,你早点睡吧,我真的要走了,好困哦。」 这次她真的带上门走了,房里恢复了寂静。 辜至美拿起手机,不到一会儿,他就熟悉了所有功能。 对他而言,这太简单了,连使用说明书都不必看。 夜深了,当他躺在床上,一手安臂当枕,一手按着手机里的电话簿,看到火妮两字时,有种奇异的感觉悄悄牵动着他。 她是个奇怪的女孩,双眸总是闪烁而明亮,看起来火爆,讲话又冲又直接,但脾气来得快也去得快,而且心地……很善良。 很奇怪,她身上有种生命力,那份活力总在不知不觉中吸引他的目光,就像刚刚一样,两个人明明剑拔弩张,她却可以在瞬间笑出来,改变了所有气氛,是他就万万无法做到。 苗火妮…… 入睡前,他唇边隐隐浮着一抹他自己也没察觉的笑意。 青江菜在育苗後成绩斐然,不但一株株既硕大,还很漂亮,又很香脆,火妮虽然没有明讲,但她实在很佩服某人,可以有她没有的细密思维。 「小叔叔,你们在做什么?」 星期天傍晚,火妮闲来无事晃到院子,看到苗大顺和辜至美在角落里焊接东西——不,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苗大顺在焊接,辜至美在他旁边监工。 「我也不知道。」苗大顺朝火妮咧嘴一笑。「是光宗要我做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做这个挺好玩的。」 「哦?」火妮好奇的问辜至美,「你叫小叔叔做什么?」 她实在有看没有懂耶,他们把老旧的脚踏车轮胎给拆了下来,把铁条和轮框焊接起来,她目测大概是十公分一条,粗铁条上的小铁条也如法炮制。 「没什么。」辜至美淡淡地道。 她扬起了眉毛。「怎么可能没什么?」 她才不信,这人老是神神秘秘的,什么事都不肯先说,一定要成功了才要说,做事有够谨慎的。 比如,她不是说菠菜不会发芽吗?少爷他观察了几天,尽管她急得要死,他就是不肯先把结论告诉她。 然後有一天,她看到他形迹诡异地把水管剖半,再黏成和菜畦一样的长宽,把整块菠菜畦都围起来,里面再注入水。 她才恍然大悟,他在替菠菜畦做护城河。 後来他才告诉她,菠菜发不了芽是因为田里的红蚂蚁把种子搬走了,他试过在菜畦周边撒苦茶粉,让蚂蚁不敢靠近,但蚂蚁只绝迹了一天,隔天又来了。 他继续观察了两天才发现,原来聪明的蚂蚁把土衔到苦茶粉上,先铺成一条路,再爬进菜畦里,又把种子搬走了,所以他才会替菠菜畦做护城河。 他实在相当聪明对吧?只是先告诉她又不会死,每次都让她参不透他在做什么,明白後才在那里槌胸顿足的大骂自己好笨,然後用一脸炫惑的表情看他,脸上明白口写着——你、好、神! 她真的是越来越好奇过去的他是个怎么样的人了耶,他的头脑很聪明,还很沉得住气,很像那种发生火灾了,他还能把重要东西打包好才逃命的人,这点就是她比不上也做不到的。 「光宗说没什么就没什么,男人做的事,女人不懂啦。」苗大顺完全的给他护短。「你不要问那么多,去买一手啤酒回来给我们解解渴。」 火妮翻翻白眼,「小叔叔,你有痛风耶,还喝啤酒,要是……」 「啧啧啧,你呀,年纪轻轻的,像个小老太婆,比你妈还会念,管得还真多。」苗大顺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你也不想想,你叔叔我都几岁啦?不趁现在喝个够,难道去跟阎罗王报到的时候跟他喝啊?」 她撇撇唇,「人家是为你好冂乀~」 小叔叔就跟她爸爸一样,她可不会坐视他糟蹋自己的健康而不管。 辜至美看着他们,瞬了瞬眼眸。 亲子之间互相关怀……好陌生。 难道在失去记亿前的他,是个不孝子? 「为我好就赶快去买酒啦!顺便买几包鳕鱼香丝回来哦!」苗大顺催道。 火妮只好认命的去小杂货店拎了四瓶啤酒,又带了五包鳕鱼香丝回来。 看到「数目不对」,苗大顺直嚷嚷。「不是叫你买一手吗?怎么才四瓶?」 她眼也不眨地说:「店里只剩四瓶啊。」 「怎么可能?」苗大顺不信。 「真的啦!」她把一瓶塞在他怀里。「来,这瓶是你的,一瓶是我的,另外这两瓶是光宗的,他年轻身体好,多喝点没关系。」 「吼~」苗大顺碎碎念着,「一瓶根本不够塞牙缝嘛,你这丫头存心整叔叔……」 她噗哧一笑。「酒是液体本来就不能塞牙缝啊。」 「我不要喝,给你。」辜至美把分配到的啤酒给苗大顺。 「不行!」火妮连忙阻止他。「小叔叔不能喝太多啤酒,你喝!你喝啦!」 「我没喝过这种东西,我不要喝。」 「你怎么知道你没喝过?」她瞪着他看。「你恢复记忆了哦?」 「没有。」他撇撇唇,「反正我知道我没喝过。」 那啤酒看起来很廉价……他确信自己没喝过,他跟他们生活的世界,一定不同…… 「喝啦喝啦!啤酒喝下去,真正透心凉,比灌十瓶水还解渴咧,来,我帮你打开!」苗大顺抢过他的啤酒,直接用牙齿把瓶盖咬开,这可是他纵横啤酒界四十多年练成的独门绝技哦。 火妮在心里哎哟一声。「小叔叔!你这样不卫生啦!光宗哪敢喝?」 相处那么久了,还不了解他吗?他有够洁癖的! 「哦!歹势、歹势,我忘了光宗爱乾净。」苗大顺不好意思的一笑,撩起衣角,擦擦瓶口,再度递给辜至美。「喏,擦乾净了,快喝吧!」 昏倒! 火妮瞪着苗大顺,就在她认为某人一定不会喝那瓶啤酒时,没想到他伸出手来,把啤酒接了过去。 「谢谢阿顺叔。」 火妮惊讶地瞪视着他,就见他道完谢後,直接以口对瓶,咕噜咕噜的一连喝了好几口。 她的眼珠子差点没滚下来。 他居然——居然没有嫌弃脏? 因为了解他的个性,他洗澡前,她老妈还会主动先去把浴室洗洗刷刷一遍才会唤他去洗澡,这样的他,居然会直接以口对瓶?而且那瓶口还是她小叔叔用身上那件臭汗衫擦过的? 这真的是——真的是太、太、太、太不可思议了! 「啊!真是畅快啊!好喝吧?」苗大顺一脸的满足。 火妮瞪大了眼睛死盯着辜至美,他是没有什么特别的评价啦,但他把两瓶啤酒都喝光光了,她可以想成这代表他喜欢啤酒吗? 「原来你们都在这里啊!」梅淑珠提着一个袋子出来了。「来,光宗,跟我去土地公拜拜,前几天你走失了,土地公保佑你有惊无险的平安归来,今天有空,我特别做了米糕,是我们这里的习俗,我带你去跟土地公道谢去。」 「不必了……」拜拜?太迷信了,辜至美直觉想拒绝。 「小孩子不要太铁齿。」梅淑珠把他拉起来。「我们人啊,能够每一天平平安安的活在世上,就要感谢神。来,一起来去拜吧,啊,火妮也来好了,你这莽撞的丫头,也请土地公保佑你少说少错。」 火妮翻个白眼。「我哪有莽撞了?」她那是有正义戚、勇往直前好不好? 「你们两个孩子不要罗唆了,快跟我来吧!」梅淑珠跨出院落,先走一步,两只狗也跟在女主人的屁股後面走了出去,像左右护法似的。 火妮对辜至美一个耸肩。「走吧!你得听我妈的,土地公是她的精神信仰,如果你不去拜,睡不着的可会是她。」 他把空酒瓶搁下,「既然这样,那就走吧。」 第五章 两人伴着夕阳余晖走到稻田边的小土地公庙前时,梅淑珠已经把水果和米糕摆在案头,也点了九炷香,一人给他们三炷。 看到摆出来的米糕,火妮口水直流。「妈,你今天做的米糕好大,看起来好好吃哦!待会儿拜完就可以吃了吧?看得我肚子都饿了。」 梅淑珠笑骂着,「你这孩子,在土地伯面前说话不要没大没小,这不是做给你吃的,是做给土地伯吃的。」 她吐吐粉舌。「最後还不是要给我们吃……」 梅淑珠伸手打了女儿一下。「哎哟,你这孩子,不是叫你不要说吗?你怎么越来越不听话了?」 「因为找还小嘛!」火妮搂住母亲的颈子,笑得很开心。 「你还会跟妈撒娇啊,嗯,不错、不错,不然我还常以为你是我儿子哩,脾气那么火爆,动不动就要教训人,你哟,要改啦。」 「还不是你跟爸害的,谁叫你们要给我取这种名字,不然我去改名好了,改叫苗水妮怎么样?可能会比较有女人味哦。」 「你这孩子,怎么说是我跟你爸害的,是算命仙为你取的名字好不好?说你命中缺火啊,一定要有火才会旺,所以才取了这个火字,你爸原本想叫你妮妮的说,妮妮多可爱啊,没想到取了火妮这个名字後,你真的给我人如其名,真是操烦死我了……」 「我是你唯一的女儿,你不操烦我要操烦谁?你才要感谢我从小到大都有闯不完的祸让你生活变得那么精采,不然你会很无聊,人一无聊就会得老人痴呆症,这你应该知道吧?」 「对啦!对啦!都要感谢你那么牛,所以我才没得痴呆症,可以了吧?」 「哈哈哈……」 辜至美看着她们母女俩亲昵的互动,记忆的大门好像被什么叩了一下似的,是什么呢?是他和父母之间的感情也这么好吗? 他蹙起了眉,不能再想了,他头又开始痛了。 「来,来拜拜吧,不然吉时过了就不好了。」梅淑珠叨念着。 她是「主祭」,站在前头,辜至美跟火妮并肩站在她後头。 梅淑珠双手拿香,朝土地公深深行一个大礼,澄澈的眼睛看着土地公神像,虔诚地说:「土地公啊,我是苗家农庄苗大吉的未亡人梅淑珠,很感谢祢让我们光宗平安回来,住後也请让这个孩子逢凶比吉,早点恢复记忆,跟他的家人团聚,还有,也请祢保佑我们火妮出入平安,不要跟人起冲突,少说少错,谢谢祢了,土地公!」 辜至美的心在梅淑珠祈愿时,瞬间紧紧一缩。 好温暖…… 他失踪後,他的母亲也会像苗大婶这样去庙里祈愿吗?他的家人是不是都很着急的在找他? 如果恢复记忆後,发现他是一个无家可归、根本没有父母的人怎么办?已经习惯了苗家的温暖,他怎么一个人过生活?他们会不会收留恢复记忆但还是无家可归的他? 「你怎么了?」见他怔仲,火妮撞撞他肩膀,示意他该插香了,而梅淑珠已经去一旁烧金纸了。 辜至美的视线从田野间的白鹭鸶上收回,他看着她,「我在想,我母亲会不会像苗大婶一样,到庙里请求神明早点找到我?」 「哦……」听他这么说,火妮不由得感到一阵深深的内疚。 唉,他们似乎该面对这件事,不该再逃避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根本没有报警,警方没有登记在案,他的家人又怎么找得到他呢? 「你……很想你的家人吗?」她小心翼翼地试探着。 想到他找到家人後就会离开这里,她忍不住黯然。 已经习惯他的存在了啊,少了他,真的会有点寂寞耶…… 然而他又不可能永远不走…… 别傻了,苗火妮,俗话说的好,天下无不散的筵席,就算你再舍不得他又怎样?等他的家人找来,他还是得走啊。 而且说不定,找上门来的是他的老婆孩子呢! 虽然他看起来很年轻,不像是个奶爸,可是很难说啊,村庄里很多还没当兵的小夥子也都闯了祸,早早就被押进结婚礼堂了。 所以,说不定他是有家室的,她绝对不可以对他有任何一点点不妥当的感觉,绝对不可以…… 可是,他真的可能结婚了吗? 应该……不会吧,他看起来真的不像,她——可不可以直接想成他没有啊? 「你们两个孩子在干什么啊?」梅淑珠在一旁的小凉亭对他们招手。「我金纸都烧完了,你们怎么还大眼瞪小眼的在发愣呢?快把东西收过来,我们来吃米糕吧!」 「哇!吃米糕耶!」火妮藉由欢呼一声来掩饰心中的失落感,她刻意轻快地哼着歌,把贡品全扫进袋子里。 「苗火妮,有个问题问你。」辜至美看着地,眸光沉沉。 火妮心里一跳,她吞了口口水。「问、问啊。」 奸奇怪,他光只是这样看着她,也没做什么,为什么她的心就眺得好快? 他的眼眨也不眨的看着她。「如果我恢复记忆之後,发现我自己是个没家的人,我可以回来吗?」 「哦——」她心跳得更快了。「那要看你——看你想不想回来啊,怎么会问我?」 要命!她发现自己原来是这么矫情的女人,明明就不希望他走说,干么不老实说出来,在这里跟他打太极拳做什么?! 「如果我想回来呢?」他的表情和平常一样丝毫未变,但他眼里多了份温柔。 那份罕见的温柔令火呢心跳加速,她结结巴巴地说:「当、当然可以,反正这里不差你一个吃饭,你对农庄又很有贡献,所以、所以我答应你,如果你想回来的话,你可以回来!」 笑意渐渐在他俊美的嘴角四周漫开。「那么,你把这里的地址写给我。」 她愣愣地问:「为什么?」 他考虑周到的说:「我怕我恢复过去的记忆之後会忘了你,有了地址,我就可以回来找你,我会在上面注明,这是我失忆之後住的地方。」 咚! 火妮的心房重重一震,好像有颗石子丢进了她的心湖,打在她心如止水了好久好久的心版上。 她看着他深邃的双眸,感觉到里面似有些什么在流动,她想捕捉他眼里传达的讯息,却一闪而过。 他说他怕恢复记忆後会忘了她? 忘了她……她的心脏突然紧紧一缩, 想到他会忘了她,她竟如此难受。 好奇怪,不该出现这种戚觉的,为什么她会在意他记不记得她呢?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在她心中占据了一席之地,而她一直都没发觉…… 「忘了就忘了啊。」纵然蓦然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她还是口是心非地说:「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你刚好可以回去过你的日子,不好吗?干么一定得要记得我们?你这个人很奇怪耶,」 他心一沉,俊脸跟着拉下来,缓缓问道:「你希望我赶快走吗?」 火妮润了润嘴唇。「当然不是……好啦,写给你就是了,但这里没有纸笔,我回去再写。」 突然,他拿起手机替她连拍了好几张照片,连她错愕讶然的表情也拍进去了。 「干么啊?干么拍我?」她又被他的举动吓一跳。 他深深注视着她的眼睛,「把你拍在手机里,就算我恢复记忆之後真的忘了你,我也可以看着照片把你想起来。」 火妮一时说不出话来,听他这么说,她有一阵的晕眩,一阵的迷乱,她的脸下由自主的发热了。 好半晌之後她才有办法看着他问:「为什么?为什么你—定非要把我想起来不可?」 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她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正如擂鼓般的狂跳着,跳得好像快从喉咙里跑出来了…… 「火妮、光宗,你们快过来啊!」梅淑珠又在叫人了。 两个人如梦初醒。 「来了!」火妮双颊似火,连忙提了东西要过去。 有人从她手中把袋子提走。 「咦?你——」 火妮错愕地看着他提了东西往凉亭走去,她赶忙追上他修挺的身影。「怎么不给我提?」 少爷他不是一向等着人家服侍他吗?今天居然会替她服务,天真的要下红雨喽。 辜至美淡淡地哼了哼。「我是男人,重的东西没理由留给女人提。」再说她手臂那么细瘦,提这么重的东西,不怕折断手吗? 「呵,大、男、人!」她对他扮个鬼脸,嘴里轻轻哼着歌,感觉到今天的夕阳特别美,连天上的云彩也动人极了。 「你们在聊什么啊?」梅淑珠见他们两小无猜似的一起走过来,不由得喜上眉梢。 事情都已经过了那么久,火妮的心应该也平复了吧……火妮眼光宗怎么看怎么速配,如果他们能来电就好了,那她也可以了结一桩心事…… 「没什么啦。」火妮对母亲说道:「光宗说,他怕恢复记忆之後会忘了我们大家。」 梅淑珠大惊失色。「哦!天啊!那怎么可以?绝对不可以……光宗啊,你一定要记得我们,就算把我们全部都忘记了,也不能忘记火妮……」 「妈!你在说什么?」火妮错愕的瞪大了眼,旋即烧红了双颊。 察觉到自己说错了话,梅淑珠连忙改口,「啊,不是啦,我是说,你不能忘记我们,一个都不许你忘记,是这个意思啦……哎,不要说那么多了,来吃米糕,现在吃最好吃了。」 火妮翻了个白眼,这样不是欲盖弥彰吗?真是的,说话也不经大脑,害她很尴尬耶。 「苗大婶,我去附近走走,我不太喜欢吃这种东西,你们吃吧。」辜至美说道,他看到梅淑珠把米糕盒子拿了出来,单是看那东西长得不怎么高尚,他就没兴趣品尝。 「你这孩子,说这什么话?」梅淑珠把他拉住,压着他的肩膀,硬是要他坐下。「你一定没吃过米糕吧?我们火妮最喜欢吃我做的米糕了,有甜的咸的两种,来,你两种都尝尝看……」 拗不过梅淑珠的热情,他先是勉为其难的尝了几口,然後,他竟不知不觉把整块米糕都吃掉了。 怎么会这样?他不喜欢甜食啊……他不喜欢甜食? 以前的他不喜欢甜食吗? 可是这甜甜的米糕确实很好吃,软软甜甜qq,他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感觉好像会上瘾…… 「怎么样?好吃吧?」梅淑珠呵呵笑着,她对自己的手艺有信心啦!「你刚吃的是甜的,现在尝尝咸的,这种我挂保证,超级赞啦!」 「哈哈哈哈哈……」火妮忍不住大笑。 好爆笑哦!刚开始接过她老妈硬塞过去的米糕时,他整张俊脸都皱在一起,她以为他会不给面子的吃两口就吐掉。 可是,他却一口接着一口的吃不停,最後还将整块米糕给吃光光,还说什么不喜欢吃这种东西,依她看啊,他挺爱吃的啊! 「你这丫头,怎么这么笑啊?一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光宗都比你文静多了。」梅淑珠数落着,一边把咸米糕切下一块。 辜至美知道她在笑他,但他没说什么,接过梅淑珠递给他的咸米糕,泰然自若的往嘴里送。 嘴里吃着咸香的米糕,伴着将沉的红日,耳畔听着两个大小女人在叽叽喳喳的抬杠。 他心中蓦地浮现「幸福」两字。 就算找不回过去的记忆也无所谓了,对现在的他而言,此刻身边的人,就是最重要的人…… 看着眼前这台用报废脚踏车改成的「植苗机」,火妮真是佩服到五体投地又惊讶万分。 原来他和小叔叔搞了一下午,就是为了做出一台植苗机啊! 她不可思议又动容地看看植苗机,再看看某人,眼里竟熊熊冲进一股热浪,模糊了她的视线。 不会吧!她竟然感动到想哭? 他是什么时候发现育苗後的青江菜植起苗来很累人的? 育苗之後,她不假他人之手,亲自跪在田里,手里拿着尺,种一颗幼苗就量十公分,然後再种一棵幼苗,除了土法炼钢的方法,她虽然苦恼却也想不出改善之道,往往在田里跪了一小时,抬起头来眼都花了、头也晕了。 没想到,他竟悄悄注意到了,还想出了这么一个绝妙点子,叫她怎么能不感动呢? 「谢谢你……」她这才发现,尽管他帮了她那么多忙,自己却没对他说过半个谢字。 「可能会不合用。」明明是他想了好几天的得意之作,但他的语气有够给他轻描淡写的,男人嘛,感情要内敛,表现出来就太逊了。 火妮崇拜地看着他。「一定合用!一定合用!」 她不必启用就知道这台植苗机一定很好用,是世界上独一无二、限量一台的「光宗牌植苗机」!她会一辈子好好珍惜……不不,不只一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她会交代苗家的子孙要好好珍惜的! 「对了,」辜至美动了动嘴角,「警方那边都没有消息吗?」 「啊——没、没有啊。」听他突然问起,她的心脏怦怦直跳,心虚得脸皮顿时红了起来。 人真的是——真的是不可以说谎啊!说谎真的是太太太痛苦了。 「这样啊。」他耸耸眉,不置可否地说:「既然都没有人找我,把我的房间换成有窗户的吧。」 说完,他走到另一畦田那里去帮阿泰婶了,火妮愣愣地望着他。 他怎么连修挺的背影都那么尊贵啊? 等等—— 他刚刚说什么? 叫她把他的房间换成有窗户的? 她记得他刚来的时候也曾机车的这么要求,而那时她气呼呼的回答什么来着? 她说——要换有窗户的房间,等你要永远住下来的时候,本姑娘自然会帮你换! 她是这么说的,没错。 火妮蓦地瞪大眼睛,连嘴唇也微微张大了。 他的意思是——他要永远住下来……喽?是这样吗? 一股难以形容的雀跃倏地占满她整个人。 他要永远住下来了!他要永远住下来了!这代表他不会走,不会离开苗家农庄,不会离开她和大家…… 可是,为什么他不走了,她会那么高兴? 难道她……喜欢他? 她迅速地摇了摇头。 不可能! 她怎么可能喜欢他?她喜欢的人是劲哲哥,爱的人是劲哲哥,这点永远都不会改变,除了劲哲哥,这辈子她再也不会爱上别人,应该是这样才对啊! 话虽如此,然而这阵子她却很少想起劲哲哥了。 她的心里都是光宗,她的眼光总是跟着他打转,很担心他恢复不了记忆怎么办,更不想要他恢复了记忆,然後离开农庄……谁可以告诉她,她到底是哪根筋不对? 「火妮啊,你快回家里去!」太阳下,苗大顺挥舞着「冻选」送的帽子,十万火急的跑过来。 火妮定了定种,心还狂跳得厉害。「什么事啊小叔叔?」 「那个、那个什么球的人又来了。」苗大顺喘得要命。 她秀眉一蹙,「联通环球?」 苗大顺点头如捣蒜。「对!对!就是黏通球!他们又派人来了,说是要跟你谈。」 「知道了。」火妮没好气的撇撇唇。 那些人还真有「耐性」!她都已经说过好几次,她不要卖地,他们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来烦她,她真的快失去耐性了。 「走吧!走吧!快回去吧!你妈啊,一个人应付不了他们,他们一直把合约书拿到你妈面前,还把笔往她手里塞,你妈被吓得动都不敢动。」 「什么?」火妮越听越火大,那些人简直欺人太甚! 「你赶快回去吧!我去叫光宗。」苗大顺往另一畦田去。 「叫光宗干么?」她在他身後扬声问。 「当然是叫他一起回去帮忙啊!」苗大顺头也不回、理所当然的说:「像这种时候,家里没有个男人是不行的,你爷爷老了,我又没读书,光宗可以回去顶着,让他们知道我们苗家农庄不是好欺负的!」 火妮哭笑不得的看着苗大顺一路跑好快的高胖背影。 叫光宗回去顶着? 顶什么啊?他一副没吃过苦的样子,不被人家两拳揍趴在地上就不错了,还顶哩! 三个人一起回到苗家,还没进入厅里,就见到屋外有三部未熄火的黑色轿车,车身黑得发亮,有够刺眼的,里面坐了几个人不知道,但有两个人摇下车窗在吸烟,还很顺便地把烟蒂扔到车外。 火妮正想朝他们开骂,却见有个人擦过她身边,笔直走向那三部看起来昂贵非凡的黑头车。 「噢,天啊,光宗想干么?」苗大顺手脚扭动,—副不安的样子。 他人高马大,胆子却很小,个性温和又土直,火妮十二岁那年冲进火场救她是他这辈子最勇敢的一次。 「我想他应该是要做我也想做的那件事吧!」火妮嘴角弯起微笑,双眸专注地定格在辜至美身上,一种愉悦的感觉充满了全身,取代了刚才的烦躁感。 她猜想光宗绝不是泛泛之辈,她真的可以把他永远留下来吗? 他说不定是什么大财团的大总裁哩,她这样会不会太贪心了? 这头,辜至美走向那部摇下车窗的车,他表情毫无温度的看着乱丢烟蒂的那两个人,瞳眸沉郁,像宇宙般深不可测。 「下来。」他冷冷的说道。 「啊?」那两人微微一愣。「什么?」 「下来。」他不耐烦地蹙蹙眉心。「不要让我说第二遍。」 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奇怪了,这人是谁啊?但震慑於一种奇怪不可抗的气势,他们打开车门下了车。 辜至美视线一斜,示意他们,「把烟蒂捡起来。」 「啊?」两人更错愕了。「你叫我们下来,就为了捡烟蒂?」 他冷冷的挑了挑眉。「不然呢?」 两个人搔搔脑袋,你看我、我看你,一致觉得这个人对待人的方式很熟悉,很似曾相识,但…… 他们仔细打量着他,斗笠和卷起裤管的陈旧运动裤,略显宽大的褪色衬衫,还有那张晒得黝黑的面孔和盖住耳朵的怪异发型,以及看起来很不乾净的胡碴…… 不不,不可能!他们总裁是俊美无俦的白净小生,对於穿着更是讲究有品味,不是名牌不穿,怎么会是这个乡巴佬?而且出现在这鸟不生蛋的乡下地方,他们想太多了。 虽然不可能是他们总裁,然而辜至美身上那股气势仍令他们抖了一下,乖乖弯身把刚刚乱丢的烟蒂捡了起来。 「这样可以了吧?」他们问。 辜至美睥睨的说:「不要再让我看到第二次。」 啪啪啪啪啪!火妮热烈的给他拍起手来,她赞扬地竖起大拇指。「干得好!光宗!」 当然,小姐她也要骂一下才爽! 「你、跟你!」食指惯常戳上那两个人的胸口。「这里是别人的家门口,别人要清扫,所以请你们有点公德心,不要当别人家是垃圾山!懂、了、没?」 两个人被戳得只有倒退的份。「知、知道了。」老天,这个村庄的人怎么都这么恰啊? 「我们进去吧,光宗。」火妮满意地一个旋身,大步走进大厅。 厅里,有两个男人并坐在一起,这两个人她都看过,一个是联通化工台北厂的行政副理,名叫温信宏,也是这次收购土地的负责人,另一个则是仲介公司的总经理,名叫吴德海。 大概是成交後的仲介费很可观吧,他每次都会陪着这个温信宏来。 除了他们,还有个中年人她没看过,福泰福泰的,一直友善热络地微微笑,但笑容假假的,给她一种很官僚的戚觉。 这三个人也就算了,奇怪的是,她还看到了村长李文钦。 「李伯父,您是来找我的吗?」火妮的表情明显柔和了许多,他是劲哲哥的父亲,也是自小看着她长大的长辈,她一直很尊敬他。 「火妮,我来介绍,这位是魏镇长,快打声招呼。」李文钦微笑说道。 她意外极了,她也不掩饰意外之色,一双眸子直接打量着对方。「你好,镇长先生,我是苗火妮。」 「你好、你好,苗小姐热心助人,远近驰名,真是幸会了。」 「没什么,都是我应该做的。」她也不拐弯抹角,直截了当的问道:「镇长先生来寒舍有什么指教吗?」 李文钦随即说道:「魏镇长,我跟您提过吧,火妮是苗家当家作主的人,您有什么话,直接跟她谈就可以了。」 「咳!是这样的,苗小姐——」魏宗明看着她。「联通化工想开发咱们这个小村落,建造化工厂的百分之九十的土地都已经被收购了,唯独苗家农庄还没跟联通环球集团签约,我看今天就由我做个见证,大家把合约签了吧!」 辜至美蹙起了眉峰。 联通环球集团,联通化工——好熟悉的几个字眼,好像在哪里听过…… 「抱歉!」火妮俏脸上凝结着—片冰霜。「我不懂你的意思,镇长先生,我没有要跟联通环球集团签约,我想你可能是误会了,大家请回吧。」 真是岂有此理,这个莫名其妙的镇长是想强迫中奖吗?不知道他收了人家多少钱才来这里压迫他们这些小老百姓? 「火妮,你听我说,」李文钦恳切地看苦她。「大家都已经同意把地卖给联通环球集团了,卖价这么好,你这是何苦?」 「李伯父——」火妮愣住了,不太敢相信她所听到的。 他怎么会这么跟她说呢?当初她要苗家农庄转型栽种有机蔬菜和瓜果时,他是第一个大力支持她的人,还说有什么困难,他会尽全力帮助她,怎么现在…… 「苗小姐,我们公司对这个计划真的是很有心,我们总裁愿意以高於市价二十倍的价格来收购上地已经是他最大的诚意了,我看就依镇长说的,今天大家把合约签一签吧!」温信宏说道。 火妮断然拒绝,「很抱歉!你们请回吧,苗家农庄不卖!」 「火妮——」李文钦一脸的欲言又止。 「请你也不要再说了,李伯父,我是不会卖掉苗家农庄的。」她眼里滑过一抹遭受背叛的受伤。 李文钦满口无奈的叹了口气。「唉,你、你这孩子为什么这么固执呢?把农庄卖掉,对大家都好啊……」 「是啊,苗小姐——」温信宏连忙接口道:「我们公司将会在这里投资超过一百亿的美金,到时将有许多工作机会,当然了,我们总裁有指示,这里的居民将优先录用,这一点我们绝对说到做到,我们总裁辜至美先生是个行事作风都相当谨慎的人,绝对不会食言的,你们可以完全信任我们。」 辜至美——一旁的辜至美整个人震动了一下。 「怎么啦,光宗?身体不舒服啊?」苗大顺关心地问,他就站在辜至美旁边,明显感到他整个人不寻常的震动了一下、 被苗大顺的大嗓门一问,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们两个身上。 温信宏也看着那两个乡下人。 「我没事。」辜至美定了定神之後说道。 倏地,温信宏耳朵竖了起来。 咦?奇怪了,这声音好熟悉,怎么好像他们总裁的声音? 他的视线又回到那个说话的年轻男人身上—— 哦,认错了。 只是声音像而已,吓他一跳,还以为自己走运了咧,可以领到辜家发出的五千万悬赏奖金哩。 他们总裁已经失踪两个多月了,而且他有够衰的,出事那天刚好是他的大喜之日。 在去迎娶新娘的路上,因为超大豪雨伴随着闪电隆隆,能见度超低,轿车在高速公路上以时速一百的高速打滑,车身翻下公路,同车的司机和秘书都获救了,唯独他到现在还生死末卜。 现在集团由从美国回来参加弟弟婚礼的前任代理总裁辜至酷先生暂时管理,这个化工厂的计划也由他持续推行着,像是坚信总裁一定会回来,辜家的四兄弟执意保留他所有的东西,并且一再提高协寻奖金。 虽然奖金诱人,但没用啊,他们总裁的下落仍旧石沉大海,实在叫人担心他是否已经掉在山林里被什么野兽吃掉了…… 「化工厂?」火妮的眼眸从温信宏那张循循善诱的脸上移开,缓缓从魏宗明和李文钦脸上滑过去。「两位,难道你们不知道化工会对自然环境有很大的伤害吗?我不懂,为了什么了不起的利益,你们这样出卖自己的良心?」 「火妮……」李文钦一脸狼狈。 不只他,魏宗明也一样,连温信宏都不自在了起来。 「哎哎!苗小姐,话不能这样说。」吴德海连忙出声打圆场。「你是读过书的人,听说跟李村长的儿子念的是同一所大学是吧?既然这样,你该知道化工厂可以为农村带来多大的繁荣,要不是辜总裁慧眼相中了这里,这个小农村可是一辈子都没有发达的机会哪!你不想发财,也不能阻挡别的村民致富啊!」 「发达?致富?」火妮受伤地哼着,她双眸炯炯然地看着李文钦。「别人的想法我不在乎,李伯父,您呢?您也这么想的吗?您也希望我把地卖给财团,然後看着这里盖起工厂,排放废烟废水吗?』 李文钦为难地看着她,「你就不要固执了,火妮,你都已经努力了两年,有机栽种是没有希望的,你就不要再浪费时间了……」 「我浪费时间?」她像被人用铁棒重重打了一下,一股热浪冲进她眼底,她受伤地看着他。「伯父,难道您已经忘了劲哲哥了吗?我这么做是为了谁?您居然说我在浪费时间?」 看她一脸受伤,李文钦急了。「火妮,你不要这样,伯父说错话了,我向你道歉……」 火妮再也克制不住自己了,她发泄般的朝他们大吼,「你们走!全部给我走!一个都不许再来!」 第六章 夜深人静,火妮在房里哭得伤心。 她的手中紧紧握着一只乳白色的贝壳,在过去两个小时里,泪水像泉涌般的滑落,双眼也肿得像核桃。 「劲哲哥,伯父为什么变了?他要我把地卖给大财团……呜呜……我真的……真的不能理解现在的他…… 「因为伯父是你爸爸,所以我也一直把他当成我的爸爸,可是,他今天的作为实在让我失望极了,我真不敢相信,原来他也是那种利字当头的人,我们说好了要让这个我们自小长大的村庄一直都这么美丽又乾净,如果化工厂来了,这里还能像 现在一样美丽宁静吗?他们实在是……实在是太过份了…… 「劲哲哥,我好想你……」她呜咽地对着贝壳说话。「如果你在就好了,你一定会站在我这边,对不对?如果你在就好了……」 「原来那个村长是你男朋友的爸爸。」 一道有点冷的声音传进火妮耳里,她带泪的眼惊讶地看着倚在门边的修挺身影。 辜至美看着她,俊唇不以为然的微微上扬。 眼睛都哭红了,真是个傻瓜。 「你男朋友呢?」他神情莫测的看着她。「在别的地方工作吗?既然这么需要他的支持,把他叫回来不就好了,在女朋友需要的时候不在身边的男朋友,算什么男朋友?」 独自一个人承受压力,这女人还真是笨得可以,而她的男人也逊得可以,竟然把压力都丢给女人,如果她是他的女人,他绝不会让她掉一滴泪。 「你有什么事?」火妮用手背拭掉眼泪。「没事的话,请你出去,我想静一静。」 他不置可否的看着她,似笑非笑的说:「我又没进去,怎么出去?」 「啊?」她愣了一下。 不理她的错愕表情,他懒洋洋地问:「为什么这么固执,不肯把农庄卖给大财团?」 「你认为我该把农庄卖给大财团?」火妮惊讶的反问。 「当然。」他几乎是毫不考虑就给了她答案。 她气急败坏的再问:「为什么?!」 他的表情像是她问了个笨问题。「他们给的条件很好,卖掉农庄的钱足够你们不必工作也可以吃穿不愁。」 「然後呢?」她握起了拳头,扬声道:「眼睁睁看着这片乾净的好山好水被化工废料污染吗?」 他瞬了瞬眼眸。「那不关你的事,不是吗?」 「怎么会不关我的事?」她激动的反驳道:「我住在这里,这里是我的家,当然跟我有关系——」 他冷漠的打断她。「等到你把土地卖给财团之後,你跟其他人就必须搬走,到时你跟这里就没有关系了。」 「你——」火妮火大的瞪视着他,心情恶劣极了。「你出去吧!我不想跟你说了,你不是在这里出生长大的,根本不会了解我的心情。」 「我是不了解。」他的语气充满讥诮。「但是我了解,因为你一个人的感情用事,就必须让大家跟着你一起受苦。」 她咬着牙,实在听不下去了。「你在鬼扯什么?」 「不是吗?」他反问她,「苗大婶几岁了?阿顺叔几岁了?爷爷奶奶又几岁了?拿了财团给的钱,他们就不必再辛苦工作,可以享清福。」 火妮哑口无言了。 她不服气,但又不得不承认,他说了她从没想过的事。 一直以来,她以为大家都跟她一样,为了这片土地甘之如饴的打拚,为了种出漂亮健康又值钱的有机蔬果再怎么辛苦也不怕,每个人都目标一致的前进。 然而,他的话一棒打醒了她,让她的心情荡到谷底。 「难道是我妈还是小叔叔叫你来跟我讲的吗?」她烦躁的问。 他们也真是的,有话为什么不直接对她讲,派个外人来做什么? 还有,为什么他的指责会让她的心里那么不舒服?她为什么那么在意他的看法?这没道理啊。 「不是,没有任何人叫我来。」辜至美直视着她冒火的瞳眸。「他们根本连提都不会对你提,因为他们纵然有此想法也怕说了会伤了你,然而你却没有为他们着想过,只为了自己想做就拖着所有人下水,固执得没有人敢跟你沟通。」 火妮脸色苍白的瞪视着他,完全被他的话给击倒了。 「在把农庄转型为有机栽种之前,你曾详细评估利益和风险吗?我所知道的,农庄现在正在负债,如果你把农庄弄垮了,是你要出去赚钱养活所有的人,还是叫他们出去外面找工作,看别人的脸色讨生活?」 她总算找到一点点可以反驳他的地方了。「谁说我没评估过?我评估过!虽然风险很大,也要费很多心思才能坚持下去,但一旦成功就可以改善蔬果品质,种出让人吃了很健康的有机作物,无毒的事业才能永久的做下去——」 「一旦不成功呢?」他毫不留情的打断她。 火妮愣了愣。 一旦不成功? 不,不会,她不允许自己不成功,那是她对劲哲哥许下的承诺,她一定会做到,无论有多辛苦,她咬着牙也会做到! 「一旦不成功,你就要把爷爷一生的心血赔掉吗?」辜至美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她问。 像她这样不懂瞻前顾後,只会一味往前冲的火车头个性,如果没有人当头泼她一盆冷水,她可能永远不会停下来想一想,检讨反省之後再考虑要不要继续坚持梦想。 他愿意扮演那个适时拉住她的人,因为对他而言,她跟苗家所有人都很重要。 「拜托!你是爷爷吗?」火妮火大的叫道:「爷爷都没说话了,何时轮到你这个外人来发表意见?你只不过是暂时借住在这里的一个外人而已!你有什么资格这样教训我?」 他的俊颜一沉。「你认为我是『外人』?」 她吞了口口水。 事实上,不是。 她老早就把他当成家人了,可是他那么冷漠,那么绝情的批斗她,把她批评得一无是处,她本能的就说出那些话了。 「怎么不回答?」他的表情更冷漠了。「在你心里,我是外人?」 「你、你本来就是外人——」火妮骑虎难下的说着,心里懊悔得要命。 她干么那么嘴硬啊?她根本没把他当外人…… 「我知道了。」辜至美恼怒地说:「算我鸡婆!我是外人,跟你毫无关系、毫无瓜葛的外人,以後我不会再干涉你的事了!」 他走了,带着一身叫人颤抖的寒气走了。 火妮沮丧的看着他冷着一张脸走出她的房间,她的心情在瞬间低落到一个不行,眼泪不争气地滚出眼眶。 她闭了一下眼,感觉到心痛得无法压抑,那酸楚的感觉扩散到她的血液里,成串的泪珠无声的坠落在她的衣襟上…… 辜至美心情恶劣的从火妮房间离开,他本来想去外面抽根烟,瞥到苗大顺独自一人坐在小偏厅里喝酒,那寂寥又苦闷的身影令他停住了脚步。 「阿顺叔——」 苗大顺抬头看到是他,脸部肌肉一下子放松了。「是你啊,光宗,来来来,跟大顺叔喝两杯,一个人喝酒怪没意思的。」 他不置可否的走过去,在苗大顺对面坐了下来。 反正他也正好心情超级闷,就喝两杯吧,他已经渐渐习惯啤酒的味道了,其实也还挺不错的。 「来,喝吧!乾杯。」苗大顺斟了两杯酒,一人一杯。 辜至美跟他乾了—杯,他也「入乡随俗」了,知道啤酒要大口喝才好喝,最好是每次都乾杯。 「这么晚了下睡,怎么自己在这里喝酒?」 「我闷啊!」苗大顺沉重的叹了口气。「家里发生这么大的事,我却什么忙也帮不上,你也看到那阵仗了,那些人一定会再来逼火妮的。」 辜至美看着他那苦恼不已的老实人双眸。「难道你跟苗大婶都不希望把农庄卖给财团、享享清福吗?这样不是对你们比较好?」 「哎呀,农庄不能卖掉,千万不能卖掉呀!」苗大顺紧张地说:「农庄是火妮所有的寄托,要是卖掉了,等於是逼她去死,所以千万不能卖!」 「这么严重?」他狐疑的问,「火妮不是大学生吗?她难道不能去找一份工作?」 「唉,这个说来话长——」苗大顺摇摇头。「火妮她会一心想搞好有机栽种是有原因的啦。」 「什么原因?」 「火妮有个大她五岁的男朋友,叫做劲哲,就是今天来的那个村长伯的独生子,他们交往很久,从高中时候就在一起了,两个人打算等火妮大学一毕业就结婚,没想到三年前,劲哲却突然过世了。」 辜至美愣住了,他像突然挨了一棍,狼狈、生气、懊恼的情绪同时从四面八方跑出来,包围住他。 她的男朋友死了,三年前就死了? 怎么——怎么会呢? 她为什么都没说?她刚刚为什么不说?一任他不留情的批斗她?为什么?她这个傻瓜!到底在想什么啊? 「劲哲是个好孩子,很孝顺,大学是读农的,毕业後,他主动留在家里帮忙,他不想他爸妈辛苦,自己亲自下田,一个大学生能这样,真的很难得。」 辜至美不发一语的听着。 苗大顺继续说下去,「可是,喷洒农药後,他常常会头晕目眩,这本来没什么,我们种田人,都是这样啦,农药本来就是有害身体的东西,可是劲哲可能是体质的关系,他比别人晕得厉害,还常要到医院给医生看,那些毒呀,都跑到他身体里去了。 「不到—年,他脸色泛黄,农药把他的肝都弄坏了,他自己还没有警觉,有天在喷农药的时候,他咚的倒下去,从此没再醒过来。 「那阵子,火妮伤心得不得了,她不相信劲哲就这样走了,我们也舍不得啊,可是有什么办法? 「劲哲的後事过去之後,好久好久,火妮都待在屋里不肯出去,也不肯说话,饭也吃得少,每天在房里对着劲哲送她的贝壳讲话,我们都担心她是不是疯了。 「後来,有个很疼爱劲哲的教授来看她,告诉她,可以试着让农场转型为有机栽种,这么一来,不仅农民的健康有保障,消费者也吃得安心,劲哲在天上也会感到安慰。 「那个教抟说的话,火妮都听进去了,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火妮每天研究要怎么种出没有农药的东西,大家都说她走火入魔了,可是我跟她妈反而安心,至少她肯走出屋子,肯说话,肯吃饭,肯看看太阳和月亮和摸摸她养的那些猫拘,这样我们就满足了。 「所以光宗啊,你千万不要对她提卖农庄的事,今天劲哲他爸那样就已经够伤她的心了……人啊,真的是会变,当初火妮决定要做有机时,劲哲他爸还流下两行眼泪,现在却……唉,人都是现实的啦,也不能怪人家,那间黏通球出的价钱实在好啊,换做是我,我也会心动……」 辜至美没听进去苗大顺後来说了些什么,他只知道自己错了,完全错了。 在女朋友需要的时候不在身边的男朋友,算什么男朋友? 他是这样对她说的。 原来,她根本就无从叫起,因为他已经死了。 原来,自以为是的人是他,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就在她面前大放厥词,对她造成二度伤害。 他真是混蛋,他跟那些来逼她卖农庄的人有什么不同? 「……哎呀,我肚子怎么突然那么痛?是不是下午阿昌请我吃的那几尾虾子不新鲜啊?不行了、不行了,要去拉屎了……光宗,你等我啊,我马上就回来……」 苗大顺抱着肚子奔去厕所了。 辜至美喝完杯中的酒,霍地站起来,心里想的都是火妮,人也不知不觉回到她房门口。 他举手敲了敲门。 房里隐约传来哭泣的声音,他心里掠过一抹难以形容的情绪。 她在想念过世的男朋友吗?所以哭得这么伤心。 该死!他干么不把事情搞清楚,无端端勾起她的伤心事,让她在这里为了别的男人而哭!真是该死极了! 他再也无法忍受她这样了,这个笨女人!他转动门把,闯了进去。 「你不觉得自己太傻了吗?为了一个死掉的人而努力,你究竟想证明什么给谁看?」 火妮从书桌上拾起头来,脸上都是泪水,她看到他,还有他眼里那古怪的神情,她的心怦然一跳。 怎么?他不是说以後不管她的事了,为什么又跑来了? 「……你在说什么?」她哽咽地问。 「我都知道了!」他目光灼灼地盯着她,声音激烈:「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男朋友已经死了,让我像个傻瓜一样的骂你?」 火妮吸吸鼻子,了解了。 原来他刚刚跑出去,不知道从什么人嘴里知道劲哲哥已经死了的事,觉得自己被骗了、不被尊重,所以又忙不迭回来质问她。 哈,她还以为……以为他是回来安慰她的,看到他的时候还心跳了一下,她真的是完全想错了。 一切都以他的感受最为重要,他真的是个很自私的人。 「告诉你又怎么样?你就可以了解吗?」她冲口而出,「像你这种生性冷漠的人,根本不会懂那种失去挚爱的戚觉,就像一瞬间,全世界同时熄灭了所有的灯,他再也听不到我说话,你懂那种深沉的无奈吗?你懂吗?我一直相信,只要我坚持我现在所做的,他在天上就会过得很好,这样也不行吗?」 辜至美嘲弄地问:「难道你把一个死人当活人,只为了他努力过生活就算是很懂爱吗?你打着为他而活的旗帜过日子是要做给所有的人看,看看你有多重感情、多念旧吗?」 火妮像触电般跳起来! 「住口!你住口!你凭什么这么说?你凭什么这么瞧不起我的感情?你试着了解过别人吗?我认为没有失去记忆之前的你,就是一个不带感情、没有温度,不懂爱为何物的人!」 「那么,你打算把一个死人当成你的护身符到什么时候?」他死盯着她的眼睛,他的眼睛一直看到她眼睛里去。「你打算一辈子不忘掉他?」 不忘掉他,也不重新追求自己的幸福,她要这么一直傻下去吗? 「有什么不可以?」火妮的声音幽冷而清脆。「我忘不掉死掉的人并不丢脸,你从没有打开心房去爱人吧?!那才丢脸,因为你连尝试的勇气都没有!」 她的话一字一句,强而有力的敲打在他心上,他浑身震动了一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因为他也越来越怀疑,自己真的是她说的那种人。 天才刚亮,火妮还在床上正好眠的时候,敲门声就叩叩叩地响个不停,像催命符似的。 「谁啊?」昨天她哭到睡着,头有点痛,想再多睡一会儿,不要来吵她啦…… 「是我。」 「鬼知道你谁啊?」 门外的辜至美笑了,语气很冲,看来某人有起床气哦。「我是光宗。」 没一会儿,房门霍地从里面打开了,一个长发凌乱、穿着格子棉布睡衣的女人光着脚丫子,没好气的瞪着他。 「干么?昨天没骂够,今天一早想接着骂是吗?」 「你快点起来,我有东西要给你看。」他扬扬手中的几页纸。「是几个关於有机农场的计划,对你有帮助。」 听他这么说,火妮精神都来了,也暂时忘了两人的「恩怨」。「真的吗?你写的?」 「你换件比较正式的外出服,我们要去镇上,在车上我—边告诉你。」 火妮用最快的速度刷牙、洗脸、换衣服,两个人连早餐都没吃就准备要出门了,看得在准备早餐的梅淑珠一头雾水,不知道这两个孩子在搞什么,她连忙在後面喊道—— 「你们要去哪里?晚上阿万伯娶媳妇,记得回来喝喜酒啊。」 「知道了。」火妮跳上载货用的小货卡,熟练的系上安全带。「我们去镇上干么?」 这种手排的小货卡,农庄里的女人就只有她会开,是她爸爸留下来的,她可是引以为傲哦。 「去拜访所有的饭店、民宿和旅社,还有——」辜至美站在驾驶座敞开的车门边看着她。「你下来,我来开。」 她扬扬眉毛。「你确定你会开?」 「感觉上好像会。」 她也不跟他争。「也对啦,男人好像都会开手排车,那好吧,你来开,我负责报路。」 她换到副驾驶座去,把驾驶的大位让给他。 辜至美发动车子,踩油门,从起步到换档,动作熟练。 火妮看着他,肯定道:「你开得很好,你以前一定很会开车。」 他扬起嘴角,不置可否。「说不定我是个计程车司机。」 「计程车司机也很好啊,凭自己的劳力赚钱,没什么不好,我这辈子最瞧不起那种游手好闲,给父母养还打父母的人了。」 「说不定我就是那种人。」他自嘲道:「凌仲凯说的,我像吃软饭的。」 「他真的对你这么说?哈哈哈……」火妮大笑。「那小子说的话不必理他啦,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长大,都是被我们宠坏了……不过话说回来,谁叫你长那么美,像小白脸。」 他板起俊颜分辩道:「我一点也不白。」 「那是现在啊,你刚来的时候像只白斩鸡,我们都吓一跳,哇,世界上怎么有这么白的男人?」哈哈,给她逮到机会尽情消遣他了厚,好爽! 他很感冒地蹙了蹙眉心。「皮肤白不代表就是小白脸。」 火妮朝他扮个鬼脸。「我知道!大、男、人!」 他呀,绝不可能是小白脸,因为个性太机车了,像个高高在上的皇帝一样,处处要人服侍,说他养了几个嫔妃还比较贴切。 「对了,你说要去拜访饭店、民宿跟旅社做什么?这跟有机农业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吧?」 「我想说服他们跟我们合作,让住宿的游客搭配参观有机农庄的行程,他们只要付微薄的清洁费,比如一个人五十元,就可以到农庄参观种植过程,还可以把有机蔬果买回家。」 「天啊天啊!我快不能呼吸了!」火妮兴奋极了,她忘形的抓住他手臂。「你是天才!你一定是天才!不是什么计程车司机,不然你怎么想得出这么好的办法?不但可以推销我们的有机蔬果,那些客人买回去吃得满意还会免费替我们宣传,如果喜欢也会再回来买,简直就是一举数得嘛!」 「所以你必须再去办一支手机。」 「为什么?」 「订购专线。」他看了她兴奋得发亮的脸一眼。「游客来农庄时,给他们名片,如果有需要,打你的手机跟你订,因为整个农庄只有你最清楚产品有哪些,才能对客人做最详尽的说明,他们也会食用得比较放心。」 火妮越听越兴奋,璀璨的大眼闪着欢欣的光芒。「知道了!我回去马上就去办支订购专线!」 哦!好忙好忙,苗家农庄要展翅高飞喽,好像有好多事情等着她去做,她迫不及待的想要着手安排了,而这一切都是他的功劳…… 昨天他们吵得那么凶,没想到今天他会主动找她,还替农庄规划了未来,这么一来,她不先开口道歉好像太小家子气了。 「那个——昨天——对不起。」她别扭地说。 辜至美深邃的眼眸直视着前方,专注地开着车,淡淡地说:「或许你说的没错,我真的是那种不懂爱又没勇气尝试的人,所以我打算好好从你身上学习我所缺少的勇气。」 她惊讶的转眸看着他,心蓦然跳快了两下。「所以你才会连夜写了农庄的企划案?」 他微扬起嘴唇,眼眸瞬了下。「失去记忆的人,本性并不会变,我感觉得到,你会是对的,而我不想当你口中的那种人,我会改变,变成一个懂得爱人、让你信任的人,以後你想做的事,由我来守护。」 咚! 火妮的心蓦地重重一跳,她水亮的粉唇微张,方寸大乱。 他、他说这些是、是在向她告白吗? 她应该哈哈哈的大笑三声才对,可是……要命!她为什么笑不出来,反而心跳得这么快呢? 第七章 这一趟跑下来,火妮几乎都在亢奋中度过。 拜访饭店、民宿的过程很顺利,有六家同意从下个月开始跟他们合作,向住宿的游客介绍参观苗家农庄的行程,而他们也被火妮对有机农业的热情感动了,都不收取费用,这点同样让火妮感动得无以复加。 「大顺利!大顺利耶!」 步出最後一间民宿,火妮简直想跳起来亲吻天空。 她怎么觉得今天的天空蓝得好漂亮,云好白,阳光也好可爱,她整个人从昨天的地狱边缘活了过来。 这些,都要感谢光宗…… 咕噜—— 感性的话还没说出口,她的肚子就很丢脸的发出巨大腹鸣。 辜至美瞥了她一眼。「你饿了。」 「对啊!饿死了,从早上到现在都没吃东西,也没喝半口水耶……」火妮看看手表,一声惊呼从她嘴里跑出来。「天啊!已经快六点了耶,不会吧?时间怎么过那么快?我们早上还没七点就从家里出发了不是吗?」 他淡淡笑道:「因为专注於喜欢的事,所以没感觉到时间飞逝如电。」 而他,则是因为陪在她身边,看着她那专注而认真的模样,也不觉得时间过得慢,更加不觉得肚子饿。 「说的对!」她露出一个愉快不已的笑容。「为了感谢你,我今天请你吃一顿好料的!」 火妮兴匆匆的领着他走了两条街,走进一间名叫「羊咩咩」的平价牛排馆。 今天客人不多,只有寥寥两桌有人在用餐,悬挂在墙上的电视正在播报新闻。 两个人找了位子坐下来,老板娘拿了菜单过来,笑吟吟的搁下餐具,「两位要什么?」 「给我们两份特制牛排。」火妮看也不看地说。 反正她以前就看过了,这份菜单总共只有两种,一种特制牛排,一种儿童牛排,而且限十二岁以下的儿童才能点,他们不是儿童,所以没什么好看的,只有一种选择。 「请问要几分熟?」老板娘问。 火妮也是毫不考虑的回道:「我要七分,你呢?」 「三分。」 「三分?」她瞪大眼。 他答得好自然,该不会以前的他常吃牛排吧? 「好的。两位坐一下,汤和饮料自己拿。」 老板娘一定,火妮就立刻小声地对他说:「这是镇上唯一一间牛排馆,水准当然不能跟大都市的比,不过我小学同学会的聚餐有吃过一次,老板的手艺还不赖,牛排也不会老,待会你尝尝看。」 她起身去拿汤了,辜至美的位子视线正好对上电视萤幕。 联通环球集团的前任代理总裁辜至酷今天召开记者会,辜家已将寻找现任总裁辜至美的赏全提高为一亿台币,辜至美是在两个多月前…… 「汤来喽。」火妮端着两碗汤回到坐位,看到他抬头仰看着电视。 她不经意的问:「好久没看电视了,有什么大新闻吗?」 家里电视已经坏很久了,反正没有人觉得有需要买,所以就不买了。 「有个人在开记者会。」辜至美看着萤幕上那个西装笔挺的严峻男子,心口莫名一震。 好熟悉的感觉…… 他怎么会对出现在电视里的人感到熟悉? ……只要任何仁人君子可以提供我弟弟辜至美的下落,我辜某人就会致上一亿台币的报酬,绝不食言……在此,郑重向各位报告,联通环球集团的营运将不会有任何问题,在辜至美总裁回来之前,我会暂代总裁的职位,因此投资人毋需恐慌…… 「牛排来了!」 老板娘熟练地一手各端一份冒着浓烟的铁板牛排。「小姐七分熟,先生的三分熟,慢用厚!」 她搁下牛排走了,闻到香味,火妮精神都来了。 她把铁板上的荷包蛋翻面,把蘑菇酱汁跟面条搅在一起,正准备开始大快朵颐时,却看见某人动也不动的,眼睛还定在电视萤幕上。 「喂!在看什么那么好看?」她用刀叉在他眼前挥了挥。「你快把蛋翻一翻吧,都快焦了。」 辜至美蓦地回过神来,上一段新闻已经播报完了,换上另一则体育新闻,他怔怔地看着电视萤幕,心口闷闷的。 刚刚那个人是谁?会跟他有关系吗? 噢……该死!头又痛了! 火妮察觉到他的异状,她关切道:「你是不是想到什么了?」 他脸上那痛苦扭曲的表情,根据她的经验,这跟他在想过去的事绝对脱不了关系。 「我什么都想不起来……」辜至美拧着眉,头越来越痛。 「那就别想了,快吃吧!」她实在不忍心看他被疼痛折磨,更何况每次痛过还不是什么都想不起来,那又何苦来哉? 他会有恢复记忆的一天吗? 她想告诉他,就算他永远无法恢复记忆也没关系,他可以把苗家农庄当成自己的家,永远住下来! 回程的路上火妮睡着了,而且沉得要命,大概是只差没流口水而已啦,路上有几处颠簸到爆的路面,她都很猪的没有被吵醒。 八点多,两人回到家,但没半个人在,大概都去阿万伯家暍喜酒了。 火妮还在睡,头歪到了一边,整个人几乎是瘫在车椅里。 辜至美把车停好,轻手轻脚地把她抱下车,抱到她房里,把她放在床上,温柔地替她盖上被子。 对於过世已经三年的男朋友,感情依然那么强烈,在她的心里,不可能有他的存在。 虽然如此,他仍愿默默的守护她,保护她,尽他所能,为她做任何事,只要能看到她的一个笑容就足够了,因为他爱她。 晚安了,火妮,祝你有个好梦…… 他替她带上门,回到房里,整个人仍然感到又昏沉又晕眩,不舒服的感觉席卷而来。 他和衣躺下,觉得自己好像走进一片起火的森林,浓烟呛得他难受,然而他却怎么也走不出来…… 「天哪,他很烫耶……」火妮担忧不已地看着发烧中的辜至美,秀眉蹙得死紧。 今天早上她醒来时发现自己睡在床上,大吃了一惊。 也就是说,昨天两个人奔波了一整天,回程时她就只顾着自己呼呼大睡,一点也没想到他也会累,还让他自己一个人开车,更别说前一天晚上他还熬夜写企划案了,把他给累得生病了。 「是啊,都已经吃了退烧药一个小时了,怎么还不会退烧呢?」梅淑珠也担心得要命。 火妮轻轻用手拂开他额前的短发,试了试热度,她皱起了眉。 老天!他更烫了!「妈!你再打电话到药局问问,他又烧起来了,这样真的不必送医院吗?」 虽然药局的药师有告诉她,这阵子流行的感冒会伴随着高烧,烧退了就没事了,可是他这样真的不要紧吗?她真的很不放心哪! 「好好!我马上去打。」梅淑珠连忙去打电话了。 梅淑珠走後,火妮把辜至美额上的毛巾拿下来,重新拧过再放回去,希望他可以早点退烧,不要再把眉头蹙得那么紧…… 都是她不好……她自责无比地看着他。 像他这样,应该马上把他送到医院去才对,可是他没有身份证件、健保卡什么的,万一医院起疑通知警方,到时…… 她不该一拖再拖,都是她要包庇小叔叔所以害了他…… 这次等他清醒後,她一定要把事情源源本本的告诉他,还要陪他去镇上的警局备案,让他的家人可以早日找到他,纵然到时可能会令小叔叔吃上肇事逃逸的官司,她也必须要这么做。 「大哥……」 听到他的呓语,火妮震动了一下,她盯着他。 他喊大哥? 这么说,他有哥哥…… 「火妮啊——」门没关,苗大顺直接走进来。「我想了很久,我们不能再骗光宗了,就算我会被抓去关,我们也要告诉他,不然他生病了,却不能去医院里看医生,我心里真是不好受啊。」 「小叔叔……」火妮动容地看着他。 看来他们叔侄果然有默契,想的事情都一样。 「就这么决定了。」苗大顺壮士断腕地说:「等光宗醒过来,你就告诉他,然後把他带到镇上去备案,如果他的家人找来了,我再对他们磕头道歉,请求他们原谅我……」 火妮冲口而出,「到时就跟他们说是我撞的好了。」 苗大顺搔搔头皮。「你这傻丫头,没人会相信啦,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撞的就是我撞的,我苗大顺这点担当还有,怎么可以叫你这个小孩子出去替我担罪?这样我死後怎么有脸去见你爸?」 「我想光宗不会怪你的,他的家人也一样……」 「呵呵呵~」苗大顺啊嘴笑了起来,怪不好意思地说:「我也是这样想捏,以前是不认识啊,才骗他,现在我们那么好,他不会怪我啦!」 「厚,小叔叔,你心机很重耶。」火妮也破涕而笑了。 她相信光宗的家人一定、一定不会怪小叔叔的,她相信…… 傍晚的时候,辜至美的烧还没退,整个人几乎呈现昏迷状态。 「火妮——」凌仲芳端着一碗热腾腾的汤面走进来。「我来照顾光宗吧,你一天没休息了,我替你下了碗面,吃完去睡一下。」 火妮摇摇头。「我不饿。」 他的情况越来越槽,她怎么吃得下? 她的视线不由得凝视着床上那张熟睡的年轻面孔—— 两道挺秀的浓眉,直直的高鼻梁和薄薄的嘴,就男人来说,他真的很漂亮,她从来没有看过比他更俊美的男人了,他到底来自哪里?生长在什么样的一个家庭? 「怎么可能会不饿?你连早餐都没吃……」凌仲芳把她拉起来。「你要照顾他,自己也要有体力,不然他好了,换你倒下去怎么办?听我的,把面吃了,不要让伯母担心你。」 「可是我真的吃不下。」火妮烦恼的眼眸定在辜至美脸上,「仲芳,我应该把他送去医院才对,如果他有什么意外,那我……」 「你想太多了。」凌仲芳打断她,不给她胡思乱想的空间。「我看你还是吃了面去睡,你太紧张了,不适合照顾病人,我来照顾他吧。」 「不,我要留在这里。」火妮自责道:「都是我不够体贴,他才会累到病倒,我要负所有的责任。」 「火妮——」凌仲芳看着她。「你坚持在这里照顾光宗,真的只有这个原因吗?还是你已经爱上光宗了?」 她愣了愣。「仲芳,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可能会爱……爱上光宗?」 可是……为什么仲芳这么问,她的心会跳得这么快? 「仲凯也有生过病,你也会照顾他,可是你脸上从来没有出现像现在—样的表情。」凌仲芳深深的看着她,「劲哲哥已经死了三年了,一千多个日子,你把你自己的心门给关起来,已经够了,不要再折磨自己。」 火妮一脸的「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没有折磨自己啊,你应该知道我对劲哲哥的感情是谁都不可以取代的,我心甘情愿的记着他,因为他永远活在我的心里……」 「够了!」凌仲芳搁下汤碗,她直勾勾的看着火妮。「有件事,我原本打算到死都不告诉你的,可是你这个样子,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火妮不解地打量着她,仲芳的样子好奇怪。「有件事是什么事啊?你干么这么严肃?」 凌仲芳深吸了口气。「事实上,劲哲哥爱的人是我。」 仲芳在说什么?她说劲哲哥爱的人是她? 火妮错愕到家的瞪大了双眸。「什么?」 凌仲芳看着她,感觉到内心如释重负,她终於说出来了。「我说劲哲哥爱的人是我,可是他不知道怎么告诉你,就在我们决定要结婚,并且打算找你说清楚时,他却突然死了……」 「等等——」火妮挖挖耳朵,因为她认为自己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你刚刚说什么?劲哲哥爱你?你在开玩笑吗?这玩笑并不好笑。」 「我知道你不会相信。」凌仲芳拿出口袋里的手机,迅速按了几个键,接着再把手机递给火妮。「这是劲哲哥传给我的,我一直没有删掉。」 火妮感觉到自己心跳好快,她接过手机,看着上面的短讯。 我已经约了火妮,就在今天晚上我会跟她谈,我保证这次一定会对她说清楚,我不会再让你等我,我们的小宝贝也不能等,再给我一次机会,相信我,我会给你幸福的,老婆…… 老婆? 她的心紧紧一抽。 发讯的手机号码确实是劲哲哥的没错,但这是不可能的,怎么会这样?难道劲哲哥每次到她家来,都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仲芳? 「小宝贝是什么意思?你——你们——」她问不下去了,因为不敢问。 凌仲芳吸吸鼻子,要对火妮说出实情,她也不好过。 「没错,我怀了劲哲哥的孩子,所以才逼不得已找你摊牌,但後来,我因为伤心过度,孩子流掉了。」 火妮青天霹雳的愣在原地。 难怪在丧礼上,仲芳哭得跟她一样伤心,难怪办完丧事後,仲芳也迅速消瘦了好几公斤,那时她因为自己心情不好,因此都没有关心仲芳…… 「你们是什么时候在一起的?」她闭了闭眼,心痛地问。 「你上了大三之後,你很忙,放假也没时间回来,那时劲哲哥退伍回来,我们常有机会相处……我知道劲哲哥是你的男朋友,我不是故意要喜欢他的,可是不知不觉,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们已经不能没有彼此了……」 火妮用舌头润着嘴唇,喉咙里又乾又涩。「既然这样,你就把这个秘密永远藏在你心里,为什么要说出来?」 「因为我不忍心。」凌仲芳深深看着她。「劲哲哥并不爱你,可是你却在为他守活寡,明明喜欢上光宗却不愿意对你自己的内心承认,我知道你觉得自己不应该再爱上别人,所以希望你知道实情後可以放开那段感情,因为你就像我妹妹一样,我希望你得到幸福。」 火妮冷漠的看着她。「姊姊不会抢妹妹的男朋友。」 凌仲芳眼眸一黯。「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但是我想告诉你,幸福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你可以永远恨我,但幸福错过了就不会再回来。你自己好好想一想……」 语重心长地说完,她走了。 火妮呆坐了好久好久,眼泪不争气地滑下眼眶,她先是无声的哭泣,最後无法自抑的放声大哭。 哭累了,她趴在桌上睡着了。 她这个要照顾病人的人,醒过来时反而躺在床上被人照顾,昏黄灯光中,她看到一双沉沉眸子看着她,她的心怦然一阵扛跳。 「我怎么会在床上?」她的眼睫连续眨动好几下,视线瞄到一旁的小闹钟指着十二,天啊,居然已经十二点了。「你、你烧退了吗?」 「原来我发过烧。」辜至美这才明白浑身不适的感觉从何而来。「难怪在梦里好热。」 火妮期期艾艾地问:「那你现在没事了吗?」真是糗大了,要照顾他的说,却哭到睡着,反而被他照顾。 「应该没事了,身体觉得很轻松,也不感觉热了。」现在他比较关心的是她,他目光灼灼地盯着她看。「你为什么哭着睡着?担心我死掉吗?」 「才怪。」她啐一声,脸蓦地红了。「倒是你很诡异,怎么知道我哭着睡着?」 辜至美挑了挑眉。「我失忆,但没有失智,你眼睛一睁开就肿肿的,明显哭过。」 「算你厉害,床还给你,我回自己房里睡。」她避开话题,掀开被子下床。 她不想跟他讨论她为什么哭,因为太丢人了。 她的信仰在瞬间破灭了,她还有什么资格说他不懂爱?她才是个大白目,她身边那么亲近的两个人,爱得连孩子都有了,她还可以像睁眼瞎子一样,什么都看不见,她才是那个最不懂爱的人! 「你还没告诉我,你为什么哭?」辜至美挡在她身前,不让她过去。 火妮一心想赶快离开他的房间,她含糊地说:「没什么,跟你没关系……」 他的长臂一展,直接形成一道围墙。「我要知道。」语气是没有商量余地的那一种。 她有点小烦。「我已经说了,跟你没有关系……」太伤她自尊了,她不想说啦。 「我也已经说过了,我要知道。」他也很坚持。 她抬眸望着他,蹙了蹙眉,「你就这么想知道?」 他点点头。「对!」 「好,那我就告诉你,正好让你好好取笑我一番——」她闷闷地看着地板说话。「我今天才知道,劲哲哥爱的人是仲芳,仲芳甚至有过劲哲哥的孩子,我很可笑对不对?还一心想着我对劲哲哥的感情海枯石烂、永远不移呢,没想到只是我一相情愿罢了!好了,你都知道了,笑我吧!」 嘲笑声并没有如她预期般的传进她耳里,她疑惑的抬起头来,看见他深邃的眸子里没有嘲弄,他只是静静地看苦她。 火妮意外极了。「你怎么不笑我?」 「没什么好笑的。」他撇撇唇。「你说的那件事是谁告诉你的?」 知道了那种不堪的事,她一定很伤心,可恶的李劲哲,如果不是他已经死了,他一定会找他算帐! 「是仲芳亲口告诉我的,很可笑吧?」火妮幽幽且自嘲地说:「你知道她为什么会突然告诉我吗?她说看不下去我一直为劲哲哥把自己的心关起来,连爱上了你都不敢承认,她真的是很好笑耶,像这种伤人的事怎么可以说出来,应该一辈子藏在心里才对啊……」 她倏地住了嘴,因为发现他直勾勾地、一语不发的瞅着她,那对深邃漂亮的眼睛里,有道灼灼的光芒在看着她,令她心弦震动也心慌意乱。 等等,她刚刚说了什么? 要命!她好像说了不该说的话…… 「呃,我回房了,你好好休息……」她不敢再迎视他那令她慌乱的眼神,直觉想逃。 辜至美不让她逃,他一把握住她的手,坚定地将她带到胸前,霸道的将她紧锁在自己怀中。 火妮的心狂跳,浑身血液在她体内奔腾,她抬眸看着他,他的眼睛好像更深、更黑、更亮了。 蓦然间,他的嘴唇压了下来,仿似着火的舌尖大胆的侵入她的唇,炽热的唇办紧紧压在她微颤的红唇上,她不由自主的自心底最深处发出一声低吟,全身像着火一般,心荡神驰…… 他大胆火热的在她樱唇四周落下绵绵细吻,浓烈如火的占有她的嘴唇,使得她浑身掠过一阵又一阵的轻轻颤悸。 在天旋地转的阵阵热吻中,奇异的喜悦与欢愉流窜过她全身,她如梦似幻的晕眩着。 这一切是真的吗? 她跟他接吻了? 为什么她心中没有罪恶感,反而充满了浓浓的喜悦和美妙的晕眩感? 「火妮啊——」 门外传来梅淑珠的叫喊声。 两人迅速分开,才刚一分开,梅淑珠就睡眼惺忪地进来了。 「咦?光宗,你醒啦?」梅淑珠松了口气。「我还以为你还在发烧呢,想说换我来照顾你,让火妮去睡觉……啊,你们两个站着干么?是不是肚子饿了?我替你们把饭菜热—热,快点出来吧……」 火妮红着脸,连忙跟着梅淑珠出去了。 天哪!怎么办啦? 她眼光宗接吻了,而且感觉竟然这么美好,她真的爱上他了。 第八章 连续几天,火妮都躲着某人,因为她实在不知道要怎么面对他,真的是好害羞啊! 然而这天,两个人却不得不一起工作,因为第一批由民宿介绍来的客人正式到农庄来参观了。火妮卯足了劲的带他们参观,为他们讲解,把客人送出农庄後,两人安步当车的走回农庄。 夕阳下,辜至美蓦地牵起她的手,她吓了一跳,却又挣脱不开,只好任由他握着,心中却是喜悦的。 她也很想他,只是这真的很难为情嘛,大家知道会怎么说?一定会笑她吧?想 到这个她就觉得头好痛,情愿当只鸵鸟,暂时不去想这个问题。 「为什么躲我?」辜至美忽然停住了脚步,将她搂进怀里,目光灼灼地看着她问。 火妮蓦然脸红了,他的视线令她心跳加速。「我哪有躲你?我们不是天天早中晚都一起吃饭?」 他扬起了唇角,「你一直避免跟我单独相处。」 她故意跟苗大婶黏在一块、跟阿顺叔黏在一块,跟阿泰婶黏在一块,总之她就是永远不落单,连晚上都抱着枕头去苗大婶房里睡,令他想找她单独说说话都不能。 「那是因为……因为……」 她还因为不出个所以然,他已经用力把她搂进怀里,炽热的唇办落在她唇上,强悍的吻着她。 火妮心神俱醉的沉醉在他的怀里,全心全意的回应着他缠绵不断的热吻,直到两人都快喘不过气来了。 他放开她的唇,双臂仍紧紧锁着她,黑瞳坚定的注视着她,「我们今天就向大家公开我们的感情。」 他极度不喜欢她那过於刻意躲藏他的感觉,他们又没有见不得人之处,没什么好闪避的。 「不行!」火妮几乎惊跳起来。 辜至美蹙起眉峰。「为什么不行?」 她咬着嘴唇。「我怕大家会笑我,过去我一直嚷嚷着我对劲哲哥的感情永远都不会改变,一直到他死了,他还是我的生活重心……」 他不快地打断她。「我知道了,在你心中,一个死人比活着的人还重要。」 「不是这样的!」她心乱如麻地央求他,「给我一点时间,我会向大家说的,保证一定会说!」 他眉尾一挑。「多久?」不等她回答,他迳自订下期限,俊唇不容置喙的吐出两个字,「三天。」 火妮呻吟一声,才三天?会不会太短了啊?!三天都还不够她做好心理准备开口呢! 但是,他的脸色实在不太好看,而且他也实在没理由接受这么不公平的待遇,跟她谈个恋爱,搞得像地下情似的。 唉,都怪她以前把话说得太满了,可是这能怪她吗?她又怎么料得到,她的劲哲哥早就背着她偷偷劈腿了。 「好吧。」火妮无奈的答应了。 然而三天咻地过去,她还是开不了口,面对他谴责的眼光,她又开始躲他了,这次躲得更加厉害,除了洗澡,她二十四小时和梅淑珠像连体婴,一刻也不分开。 再给她一点时间,她就快做好心理准备了,这几天她有稍微对母亲和小叔叔起了个头,相信到时等她告诉大家时,他们就不会太惊讶。 她自我安慰着,并且苦思公布恋情的时机,然而这天早晨…… 「不得了!光宗走了!他恢复记忆了,已经走了!」梅淑珠拿着一张纸条在手上挥舞着嚷嚷。 一时间,在吃早饭的人都像一、二、三木头人似的,愣住了,不会动。 「你说光宗……走了?」火妮第一个回神,她起身,快步走过去把纸条从母亲手中抽走,—颗心忐忑不安。 梅淑珠叨念着,「我本来要去叫他吃饭,就看见他房门开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唉,这孩子怎么可以这么薄情,枉费我们对他那么好……」 火妮连忙看那张纸条上写了些什么。 我恢复记忆了,谢谢大家的照顾,保重。光宗。 就这样? 火妮的鼻子一阵酸楚,眼眶蓦然红了,她在众人惊讶的眼光中拭掉泪花,拿出手机拨给他。 他怎么可以就这样走了?不行,她要找他问个清楚,他凭什么说走就走,这样太过份了! 一阵铃响在餐厅扬起,众人你看我、我看你,雾煞煞。 「不是我的。」苗大顺说。 「也不是我的。」凌仲凯说。 「不是我。」凌仲芳说。 梅淑珠如梦初醒的叫出来。「啊——光宗的手机没带走啦,就压在这张纸上面,在我手上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火妮的心情更加沉重。 连手机都没带走,他是存心跟他们一刀两断,撇得乾乾净净是吧? 夜深了,火妮呆呆地曲膝坐在床上,窗户半开着,让微凉的夜风吹进来,吹在她脸上,希望自己可以清醒一点。 他居然真的就这样走了,连一句话都没对她交代就这样走了…… 心痛的感觉好强烈,窗外只剩蛙鸣和蝉声,她望着窗外的月亮,回想起两个多月来的点点滴滴,两人之间才刚萌生的爱苗,就这么化为泡影,随着他的不告而别而结束。 走得这么急,看来恢复了记忆的他,一定是想起来还有重要的人在等他,所以等不及跟他们大家讲一声就走了。 是什么重要的人?他的女朋友吗? 想到这里,她的心又狠狠抽痛。 她真的後侮极了,如果时间倒返,她会毫不考虑的向大家公开他们的感情,她不会再怕大家笑她,爱人并不可耻,爱人是一种有勇气的表现,她不是老早知道这个道理吗?怎么当事情发生在她身上,她却比谁都还胆小呢? 叩叩叩——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她幽幽叹了口气。「进来。」 梅淑珠端着一杯牛奶走进来。「你这孩子,秋天了耶,怎么还把窗户打开?这样吹风会着凉的。」 她说着将牛奶放桌上後把窗户关上,拉上窗帘。「你晚上都没吃东西,把牛奶喝了,不然胃会坏掉。」 火妮动容地看着母亲。 世上果然还是只有妈妈好,自己的亲人,永远不会说走就走…… 忽然之间,泪水在她眼眶里转动,她悲伤地喊道:「妈——」 梅淑珠错愕的看着女儿。「什么事啊?你怎么好像快哭了?」事实上不是好像,她是已经哭了。 「妈……」火妮抽噎地说:「我好想光宗……」 「哦,天啊,你这傻孩子——」梅淑珠坐到床沿上,轻轻抚摸着女儿的头发,柔声探问,「告诉妈,你是不是喜欢光宗?」 「对!」她泣不成声的说:「我喜欢光宗,我爱上他了,可是他却走了,他不会再回来了,他一定不会再回来了……」 「唉……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梅淑珠安慰道:「你就想成他只是回去看一看,马上就会再回来好了,不要想太多,睡吧,你明天不是还有民宿的客人要带吗?别太晚睡了,或许一觉醒来,光宗就又回来了。」 火妮吸吸鼻子,极力忍住想哭的冲动,「知道了。」她不能让母亲担心她,不然害她失眠就不好了。 「这样才乖。」梅淑珠揉揉女儿的头,轻轻替她关上门走了,火妮还把头埋在膝盖里啜泣着。 她不能再哭了,明天还要带客人,到时眼睛红红肿肿的不好看…… 叩叩叩—— 门又响起了。 「进来。」她的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不知道她老妈忘了什么,年纪大子,都有健忘症。 「妈,你忘了什么……」她抬起眸来,泪雾迷蒙的双眸先是连续眨动了好几下,然後小嘴缓缓微张,眼里出现不解的困惑。 「你不是走了吗?」她看到了光宗,是不是幻影啊?她真的不确定自己看到的是真实的人。 「我没走,我一直在阿顺叔房里。」 两人四目紧紧交接,有股奇异又浓烈的情焰在他们眼波之中默默流动,辜至美缓缓走向火妮,黑眸紧锁着她。 她愣愣地看着他,忽然间她明白为什么了。 她瞪大眼睛,「吼!我懂了!你这个人好坏,居然用这种方式试探我,你知不知道,我伤心得差点死掉了!」 可恶!害她哭了那么久,原来是场骗局。 「我知道。」他的眼神温柔的落在她身上。「阿顺叔说,你听见我走了,整个人失魂落魄,饭也吃不下,做什么都提不起劲,受到很大的打击。」 火妮脸红了。「才……才怪,我哪有?」 小叔叔真是吃里扒外啊,居然出卖了她! 「难道你希望我真的走掉?」辜至美一瞬也不瞬的看着她,目光无比灼人。 「当然……不希望。」她垂下了眼眸,低声说道:「如果你真的不告而别,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因为我……我爱你。」 说完,她心狂跳的不敢抬眼看他,而他也半句话都没说,房里保持着最高品质——静悄悄。 疑惑间,她的小嘴却冷不防的被他火热的嘴唇给堵住了。 她嘤咛了一声,整个人马上被他压倒在床上热吻。 他的双臂圈着她,嘴唇落在她的唇上、颈上,绵密的舔吻着她的唇办。 火妮紧闭着眼,心跳飞快、浑身发烫,她嘴里迷醉地发出轻喃,脑袋迷迷糊糊的无法想太多。 她感觉到一股狂野的男人味朝她席卷而至,狂乱的剥了彼此的衣物,但感觉要命的对极了,许久没有被人这么温暖的拥抱,她不想停下来。 她悄悄张开眼,看见他那一身结实健美的身体漂亮得无与伦比,比起他俊美的面孔毫不逊色,她没来由的一阵紧张,竟担心起他嫌弃她身材不够好怎么办? 然而她的担心显然是多余的,他的嘴唇落在她玲珑饱满的酥胸上,爱抚亲吻着她的双峰,他的方式告诉她,他对她的身体有多迷恋,她放心了,嘴角绽扬起笑,专心地领受着他在她身上制造的魔法…… 激情过後,两人相拥着挤在火妮的单人床上,他的手揽着她的腰,她的螓首靠在他的肩头,虽然被激情後的倦懒感包围着,但两个人很有默契,一时都还不想睡。 「如果有一天,你恢复了记忆怎么办?」她有点小烦地抠着他的指甲间。 刚刚的激情来得好像一场风暴,她连想都还没想清楚就发生了,现在理智回来了,许多事情还是要面对,不是逃避就可以假装不存在呵。 「如果真恢复了记忆,我要把你介绍给我的家人。」 「那么,如果你永远无法恢复记忆怎么办?」她又想到了另一个烦恼。 辜至美轻轻抚着她脸颊,深深的看着她。「就算找不回过去的记忆也无所谓,我宁可不要过去的记忆,只待在有你的地方,跟你一起创造回忆。」 她感动的回望着他,但心里很内疚,她期期艾艾地说:「可是,我有件事情没有告诉你,你听完了可能不会原谅我,大概也不会想待在有我的地方了。」 他淡淡地说:「阿顺叔都告诉我了。」 「你说——你说小叔叔都告诉你了?」火妮瞪大了眼,结巴地间:「小叔叔告诉你,是、是他撞了你的那件事……吗?」 辜至美轻声道:「对,他都告诉我了。」 火妮润润唇办,觑着他脸色,疑惑的看着他。「你不怪他,不怪……我?是我们害你失去了记忆,还过份到没去报警,害你到现在还无法跟家人团聚……」她可是最大的帮凶哪! 他搂着她的手臂一缩,将她带进了怀里,眼光凝在她脸上。「我不在乎失亿,只要拥有你,我就是世界上最快乐的失忆人。」 一瞬间,火妮感动而震撼,她眼眶湿了,连忙吸吸鼻子,逼回泪意,因为这么开心的时候不适合哭。 她伸手轻轻抚摸他刚毅俊挺的脸庞,嘴里叨念着,「哪有人像你一样,失忆了还那么快乐的?你很奇怪耶,你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啊?该不会真正的你是个怪咖吧?这样我很冒险,也很吃亏耶,还没搞清楚你的底细就跟你在一起,好像太不智了哦。」 辜至美大手圈着她,轻吻着她的耳垂,看着她的熠熠黑眸闪着炽热的情焰。「现在後悔已经来不及了,你已经是我的了,不论真正的我是个什么样的人,这辈子你都休想逃开我身边。」 「人家又没有说想逃开……」火妮眼里泛着幸福笑意,拉着他修长的手指把玩,轻柔说道:「海伦凯勒说,爱,是黑夜派来的一颗星星,我觉得,我好像看到属於我的那颗星星了。」 他的嘴唇炽热地压向她。「我也看到了。」 星期天下午,火妮专心照着食谱在厨房做蛋糕。 蛋糕里的水果都是苗家农庄出品的有机水果,这也是某人想出来的,他说藉由深受女性喜爱的甜点,将有机水果推销出去,相信重视家人健康的主妇们,一定很乐意吃用有机水果制成的甜点。 他真的是天才耶,想出那么多很棒的点子,如果没有他该怎么办?她的生活里已经少不了他了,他们也去警局备案,他的家人如果真的找到他,要把他带回去,到时她也只能嫁鸡随鸡啦…… 想到这里,她甜蜜一笑。 他说的,当他家人找到他、他要跟家人回去时,她也得包袱款款跟他走,因为他是针,她是线,针在哪里,线当然也要在哪里喽…… 凌仲芳手里拿着碗走进来,一看见火妮在厨房里,她愣了愣,第一个反应是转身要走。 她们已经不讲话很久了,自从她告诉火妮那件事,她们情同姊妹的情谊就在一夜之间抹煞得乾乾净净,就算她心里觉得很难受也没办法。 「等一下!」火妮搁下做蛋糕的工具,连忙跑出去拉住她。 凌仲芳错愕的看着她,心里唯一想到的,火妮一定是要赏她一巴掌,她一定是越想越气,打她才能泄她心头之恨。 「我们讲和吧!」火妮看着她,突然扮了个鬼脸。「同住一个屋檐下,这样不说话很奇怪耶,别说别人受不了,我自己就第一个受不了,我没把握可以跟你老死不相往来。」 「火妮……」凌仲芳不敢置信的问:「你肯原谅我?」 火妮心平气和地说:「反正劲哲哥已经死了,我再继续怪你,根本一点意义也没有,更何况我现在已经找到了幸福,一半是你的功劳,我没什么好怪你的,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 她跟光宗的感情已经公开了,大家都给他们祝福,每天她都过得好快乐、好幸福,这也是她能够原谅仲芳的原因。 她已经幸福了啊,那么过去就真的没什么好追究的了。 「谢谢你,火妮……」凌仲芳哭了。「我真的好高兴你能原谅我,再跟我讲话,这阵子你不理我,你不知道,我……我真的好难过,我不希望跟你的姊妹之情就这样消失不见……」 「奸了,别哭了,没事了。」火妮安慰着她。 「火妮!」苗大顺十万火急的冲进来。「不好了!光宗昏倒了!」 她倏然一惊。「光宗为什么会昏倒?」 苗大顺跳脚地骂道:「是被仲凯打的!而且已经昏迷两个多小时了,那臭小子把人打昏了就搬到他房里躺着,眼见光宗一直不醒才逼不得已通知我们,光宗他人现在在仲凯房里。」 凌仲芳听见弟弟的名字也惊跳了起来,她慌张地问:「阿顺叔,仲凯为了什么事打光宗?光宗伤得严不严重?」 火妮公开跟光宗的感情之後,仲凯就一直很不爽,她很担心他会闯祸,原本以为他长大了,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没想到他还是闯祸了。 「先去看看再说!」火妮连忙解下围裙奔出去。 凌仲凯房里,辜至美躺在床上,床边围满了家里人,大家都很担心他。 火妮冲到床前,她着急地摸摸他的头又握握他的手,探探他的鼻息,确定他是活着的,心里才稍微安定了一点。 罪魁祸首很不安的立在一旁。 「你说,你为什么要跟光宗打架?光宗不会跟你打,一定是你先动手的对不对?」凌仲芳气急败坏地骂着弟弟。 凌仲凯撇撇唇。「我又没跟他打架,我只是从他背後打了他一下,谁晓得他是逊咖,打一下就昏过去了。」 「只打了一下就昏过去?」她不信地看着弟弟。「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事?你用什么打?」 他的声音变小了。「呃,也没什么……」 她激动的涨红了小脸。「你快说!不然我不承认你是我弟弟!」 他蹙着眉头,心不甘情不愿的说:「棒球棍啦,可以了吧?」 火妮倏地转眸,狠狠的瞪视着他。 「你居然用棒球棍偷袭他?你无缘无故的干么偷袭他?你还是不是男人啊?凌仲凯,你到底在想什么?」 「我又不是故意的……」他只是想给那娘小子一个教训,谁知道他会昏过去,害他被大家骂惨了。 火妮看他还振振有词就火冒三丈。「如果他死了,你也一棒子把我打死好了,他死了,我也不想活了,你听清楚了吗,凌仲凯?」 「拜托,干么讲这样,又没有很大力,只是轻轻打一下……」 她超级不爽的飙高了声音。「你以为他的头是石头做的吗?你这么厉害怎么不打你自己的头看看?他的头受过重伤,还失去了记忆,这你不知道吗?你为什么要找他的麻烦?就算没有他,我跟你也不可能,因为你是我弟弟!」 「马的!」凌仲凯气愤的甩上门走了。 「啊!光宗醒了,我看到他眼皮动了……」一时间,梅淑珠的话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没人去管凌仲凯了,全部人都把目光放在辜至美身上。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老天爷啊,谢谢祢啊……」苗奶奶双手合十地对天感恩。 火妮也松了口气,她真的很担心他的记忆又会再退化,想也知道仲凯一定是下了很重的毒手,不然他也不会被打得昏迷过去。 她关心地看着辜至美,就见他动动眼皮,睁开了眼睛,但眉心紧蹙着,好像很痛苦。 「哪里痛吗?是不是觉得头很痛?」火妮审视着他的表情,很担心他又像之前那样,头痛得发狂。 「我看还是把他送到医院里去好了。」苗大顺说。 「火妮的妈,躺了两个小时,光宗一定饿了,你去替他下碗面……」苗奶奶吩咐着。 「我去我去!」阿泰婶抢着做。 「光宗,你感觉怎么样?」凌仲芳好抱歉好抱歉地说:「我代替仲凯向你道歉,他还小,不懂事,请你不要跟他计较,我保证一定会好好管教他……」 辜至美紧紧蹙着眉心,他的头昏昏沉沉,感到天旋地转,一堆人头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吵杂的声音扰乱他的心神,他觉得好烦、好烦,胸口好闷、好闷…… 「大家安静点!」火妮发现他的不对劲,转身低喝着。 一瞬间,房里的人全安静了下来。 她的视线回到辜至美脸上,仔细地看着他的反应。「光宗,你怎么样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辜至美紧紧蹙着眉,她是…… 看了她半晌之後他想起来了,她是火妮…… 跟着,他弄清楚了其他人,都是苗家农庄的人,他们都关切地看着他。 可是他为什么在这里?他不是应该——应该要去迎娶芷柔才对吗? 不,不对,脑中飘过一堆乱七八糟的画面,大到看不清路的雨势、车子翻覆、司机和南秘书流了好多血昏迷不醒,他得找人来救他们,手机却怎么也打不通,四周一个人都没有,他想找人,於是一直走、一直走…… 「我怎么了?」他开口了,声音乾乾涩涩的。 听见他开口说话,而且还认得她,火妮一颗吊在半空的心总算放了下来。「你被仲凯打晕过去,他已经去反省下。」因为她会逼他反省! 「我昏迷了多久?」 「两个多小时。」火妮回答他。 他又蹙起了眉心。 两个多小时? 才两个多小时……好像有什么地方接下上来,但一时之间,他又不知道哪里不对,只觉得头好昏沉,那是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光宗啊,你要是有哪里不舒服就要说。」梅淑珠关切地插嘴。 「我叫至美。」 「啊?」她愣愣地看着他。 他瞬了瞬眼眸。「我叫至美,至极的至,完美的美。」 梅淑珠捣着嘴,眼睛只差没掉下来。「哦!天啊!你想起来啦?」 「你恢复记忆了?」火妮的心咚的一跳,她错愕的瞪视着他,一时说不上来是什么心情。 替他高兴,可是又担心他会不会离开这里、离开她,但是不替他高兴吗?这样好像太过份了…… 哎,她怎么这么自私,应该替他高兴才对啊,这么一来,他就可以去找他的家人了……. 「太好了!太好了!这么说来是因祸得福哪!仲凯做得好!仲凯做得太好了!」苗大顺开心得手舞足蹈,光宗恢复了记忆,他心中的内疚感也会减少许多。 「不得了!不得了!」去煮面的阿泰婶拿着锅铲冲进来。「管区带人要来找光宗,好几部车,看起来好有派头,好像是有钱人哪……」 火呢的心一紧。 不会吧?怎么这么巧,他的记忆刚恢复,他的家人就找来了?才备案十几天而已,会你会太快了,怎么办?她真的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蓦地,她厌觉到有只温暖的手悄然地握住她的手,她低眸一看,辜至美的手正包覆着她的手,他看着她,像在对她说,不要担心,我不会离开你,对我来说,你比过去的记忆还重要…… 一瞬间,她放心了,那颗你安躁动的心定了下来。 没错,她要信任他,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事就是信任。 她相信即使恢复了记忆,他也还是原来的他,他心中有她,而她心中也有他,这点永远不会改变! 第九章 苗家的客厅从来没有显得这么小过,满屋子都是穿西装打领带的都市人,联通环球集团的南区总经理谷定维正在跟辜至酷通电话,他向对方确定他们真的找到人了! 「总裁,请您马上跟我们回去,辜先生迫不及待要亲眼见到您,确定您真的没有事才能够相信您安然无恙。」 辜至美沉吟着,头部仍然昏沉,他脑中的记忆片片断断,思维并你清楚,他知道自己必须做更进一步的检查,而这些是待在这里无法做的。 「总裁,夫人要跟您通话。」一名部属把手机恭敬地送到他面前,他接过手接听。 「是至美吗?」手机那头,辜夫人焦急地问:「你真的是至美吗?」 「妈,我没事。」是他母亲的声音没错,记忆一件件的回来了,想必等他见到家里其他人,他可以拼凑更完整的记忆。 「至美……」辜夫人喜极而泣的喊着小儿子的名字。「你人在哪里?这阵子你都住在哪里?妈有好多问题要问你,你快点回来,妈好想你……」 「我知道了,我会尽早回去,您不用担心。」 才刚跟母亲结束通话,另一支手机又送了上来。「总裁,至雅先生从美国打来的电话……」 跟四哥讲完话,电话又来了。「总裁,三少奶奶要跟您说话……」 跟他三嫂说完,一支手机再送到他面前。「总裁,芷柔小姐坚持要立即过来接您……」 火妮惆怅地遥望着他,感到突然之间,他们的距离变得很遥远。 他身边围绕着那么多人,都对他诚惶诚恐,他们开口闭口地叫他总裁,总裁耶,那不是电视里才有的职称,他竟然是间大公司的总裁,她真的好意外…… 「总裁,您的东西在哪里?我派人去替您收拾行李。」谷定维问。 「不必了。」因为他还会再回来。 火妮的心一紧。 他说不必了,他不想带走他们买给他的那些东西吗? 也对,既然他是一个大总裁,家里一定什么都有,怎么还会希罕他们买给他的便宜货,她真是笨得可以! 「那么,需要我派人先去买一套现成的西装给您换上吗?」谷定维不确定地问。 总裁身上的衣着实在太不入流了,总裁对眼装的品味向来是很高的,之前是因为失忆才那样穿吧,现在恢复了记忆,自然没理由再穿那种衣服。 「派人到家里请香姨挑一套西装送到俪晶玫瑰,回台北後直接先到饭店梳洗,南秘书呢?为什么没有一起过来?叫南秘书准备公司这阵子的所有文件……」还没吩咐完,蓦地一阵头痛朝他侵袭,他撑着额,感到极度不舒服,不但晕眩,还想吐。 谷定维关切地趋前探询,「总裁——」 辜至美无法回答,他的头好晕……好晕…… 意识渐渐模糊,他昏倒了。 辜至美睁开双眸,映入眼帘的是一室柔和和寂静,轻薄的蚕丝被和羽绒枕,完全符合人体工学的昂贵床垫,触目所及皆是要价不菲的古典家具,圆桌上置着水果与鲜花,房间充满欧式风格,并且整理得一尘不染,还有恒温空调。 这是他的房间。 感觉上,他好像很久没在这个房间睡觉了,过去的那两个多月,他天天睡在硬邦邦的木头床架上,已经习惯了那种坚硬,现在反而不太习惯这床昂贵的寝具。 他的房间没有任何的改变,所有的物品都在原来的位置上,只不过簇新的家具都贴上了喜气洋洋的双喜。 好庸俗的东西,是谁在他房间贴那种丑东西的?他蹙了蹙眉。 忽然之间,他想起来了。 这是新房,他的新房,部份全新的高级进口家具是女方的嫁妆,而双喜字则是香姨所谓的习俗,他同意暂时贴上去,等婚礼结东就撕下来,因为他无法容忍双喜破坏了原有的美感。 蓦地,金色门把转动,房门被打开了,一名穿着护士服、样貌普通的女子走进来。 「噢……啊……呃……抱、抱歉,您、您醒啦……」护士手足无措的解释着,「因为管家说,您不喜欢有人用您的洗手间,所以我去外面的洗手间……对、对了,我得通知大家您醒了,他们一定会很高兴——」 「慢着——」他叫住她,「你先出去,暂时不要通知任何人。」 「知、知道了。」护士紧张的吞了口口水。 这位先生俊美归俊美,却有种让人不寒而栗的冷冽气质,存在感超强烈,在他面前,说话不知不觉会结巴哩。 难怪了,这栋豪宅里的佣人都再三警告她,等他醒过来后,千万不要多废话,因为他最厌恶废话多的人了。 「出去吧。」辜至美看着她,随口说道:「辛苦你了。」 「哦——不、不会啦——」护士受宠若惊的张着嘴,看到他那张俊美无俦的面孔又连忙阖上嘴,迅速开门退下。 辜至美眸光不解的看着那道火速消失的白影。 在怕什么?他有那么可怕吗? 他揉了揉太阳穴,缓缓起身,套上搁在一旁的深蓝色丝质睡袍,下了床,巡视着房里的每一个角落,手指轻轻抚过光洁的家具,记忆一点一滴的回来了。 是的,他是辜至美,辜家对完美要求最高的「完美富豪」。 他的人生是一件最最完美顶级的艺术品,从小就是科学天才,二十岁就从美国的研究所毕业,拥有俊美容貌、优异iq以及傲人家世,过去他从来不允许自己出错,今後也要一直完美下去,他向来是这样生活的…… 然而此刻,为什么他会觉得这些摆放得一丝不苟的家具毫无人气?而且他身上的丝质睡袍也柔软得太过份了一点,一个大男人穿这种软趴趴的衣服像话吗?房间这样香香的像话吗? 他拉开窗帘,再拉开里面那层薄纱,窗外是黄昏景象,修剪得宜的树木,维护得很好的如茵草皮,整整齐齐、乾乾净净,一切假得像风景图画。 他脑海里蓦然浮现另一幅田园风光,青翠的果树下,小孩赤脚的追逐跑跳,风中有淡淡的稻香,蝴蝶在空中翮翮飞舞,他闭了闭眼,一张生动俏丽的面孔忽地跳现眼前,他震动了一下……火妮…… 「小子!」 辜至帅不由分说的打开了房门。「醒了居然叫护士小姐保密?如果不是我在走廊遇到她,她又很不会说谎,你要保密到什么时候,存心急死我们吗?」 辜至美定定神,这是……至帅,他的三哥。「只是需要一个人静一静。」 「失忆了两个多月,你静得还不够久吗?」他开玩笑地说。 「我不在的时候,公司还好吗?」辜至美看着他问:「失踪那么久,一定引起一阵骚动吧?」 「公司很好,老大暂时接管了你的职位,那些股东和投资人都被他安抚住了,因此什么乱子也没有,你可以放心,倒是——」辜至帅坏坏地一笑。「你的新婚妻子哭得死去活来,一直很担心自己会成为克死你的众矢之的,你应该首先想的是她而不是公司才对吧?」 由此可见,这小子心里根本没新婚妻子,他的婚姻果然建筑在很不稳固的基础上。 迎娶前的车祸就像老天有意拯救他跟不相爱的女人结婚,这也算是件好事吧,虽然没有人会这么想的,毕竟辜家的「完美富豪」和百成集团的长千金是一对门当户对的佳偶,谁会认为他们的婚姻会不幸呢? 「芷柔在哪里?」这问题令他明显感到心烦意乱。 是的,他完美的未婚妻——梁芷柔,上流社会最美最得体的顶级名媛,家世可媲美辜家,集美丽、秀雅与端庄於一身,他们是人人称羡的佳偶,一对万众瞩目的金童玉女。 可是,为什么现在想起了她,那个原本该会令他满意的未婚妻,竟像有块石头压在他胸口上一样的难受呢? 「你出事後,她在这里哭了一个星期,因为吃不好睡不好,所以被父母接回去照顾,要见她很容易,只要上她家就行。」 辜至帅三言两语交代完梁芷柔的事,看着弟弟的笑眸底浮现另一种兴味。「梁芷柔没什么好说的,倒是苗火妮你打算怎么办?你跟她是什么关系?」 辜至美震惊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火妮?」 「你被送回来之後,你身上带的那支手机一直在响,因为你要做脑部断层检查,我暂时替你保管,苗火妮一直打给你,我『不小心』看了看,你手机里有她的照片,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比芷柔看起来健康多了。」 「手机呢?」他急问。 他在苗家昏倒,被直接送回台北,火妮一定很着急,他必须立刻跟她联络! 「喏,这里。」辜至帅有备而来,掏出口袋里的手机丢给他,嘴角扬起了笑。「可是没电了哦,我看你应该也没那么神,把备用电池或充电器带在身上吧,快点派人去买吧。」 辜至美接住了手机…… 一支超级廉价的手机,他以前根本连看都不会看一眼,更别说使用了。 「对了,芷柔还不知道你回来了,虽然老大交代暂时对外保密,但纸包不住火,她很快就会知道。」说完,辜至帅朝他眨眨眼。「我在说什么你应该懂,一切就看你自己的决定跟你自己的取舍了。」 「火妮啊,我们出去散步,耀祖说它很想去河堤那边走走……」梅淑珠在女儿面前晃来晃去,一下问这,一下问那,嘴都不会嫌酸。 「你找仲芳去吧。」火妮懒洋洋、无精打采的扯着桌巾。 耀祖是一只狗,它当然不会说话,她知道是母亲担心她想不开,努力的想转移她的注意力。 然而她怎么能开心得起来? 光宗……不,是至美才对,他都被家人接走三天了,却一点消息都没有,她打他的手机原本无人接听,后来又一直关机中,她真的很担心他。 「傻孩子,你也不要想太多,一定是还在检查啦,光宗突然恢复了记忆,头又会痛,这一定要好好检查检查的嘛。」苗大顺也加入劝慰的行列。 火妮幽幽地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们别担心,我很好。」 梅淑珠和苗大顺对看一眼——她看起来很不好。 该怎么办才好呢?他们又不知道光宗在哪里,不然也可以打个电话叫他过来看看火妮,看那天的排场,他家里好像很有钱,而且那些人都尊称他「总裁」,那不是管公司的人才会被叫「总裁」吗? 难道看起来年纪轻轻的光宗是一间公司的老板? 哇!如果是的话,那就太好了,将来如果农庄维持不下去,火妮嫁给光宗也有个依靠,那他们就放心了。 「大家都在啊!」凌仲凯反戴着棒球帽,吹着口哨,心情看起来很好,手上不知道去哪里搬来一台中古电视,接上线,像夜市卖膏药的人一样拍拍手,集合大家。「整点新闻很精采哦,来来来,大家一起来看!看到赚到,不看会後悔哦!」 他在死党阿健家看到一段令他瞪大了眼的新闻,就硬是把阿健房里的小电视给「借」了回来。 「什么新闻那么精采啊?」阿泰叔第一个感到好奇。「又有人带小孩自杀啊?那些当人家父母的,真的很不应该耶……」 「拜托!阿泰叔,带小孩自杀的新闻不叫精采,那叫悲情好不好?」凌仲凯纠正着,他口沫横飞地说:「等一下整点要播的那段头条新闻,保证你们一个个下巴全都会掉下来。」 火妮不感兴趣地站起来。「你们慢慢看,我要去睡了。」 「等等——」他拉住她。「那段新闻你一定要看,因为跟你有很大的关系。」 她愣了愣。「是有机作物又有什么新法规了吗?」 「看了就知道。」他硬是把她拉着重新坐下来。 「来,大家吃水果。」凌仲芳端着一大盘水果出来,当然也是他们自己种的,天然没农药哦。 八点,整点新闻播出了,凌仲凯精神一振,掩不住兴奋之情,还「嘘、嘘、嘘」的叫大家安静, 首先为您播报头条新闻——失踪长达两个半月的联通环球集团总裁辜至美平安归来,据闻他已经秘密入院做过精密的健康检查,目前确定身体没有大碍,今天联通环球集团对外召开记者会,说明辜至美复职总栽之位的各项事宜,并发表下一季的投资重点,辜总裁的新婚妻子——百成集团梁百成先生的孙女梁芷柔小姐也现身会场,面带喜悦的微笑感谢各界对夫婿的关心,两人是在两个半月之前结婚的,但很不幸的,结婚当天辜总裁就发生了重大车祸,以至於行踪成谜……以下是记者史康镇的详细报导…… 看完这条新闻,阿泰婶第一个叫出来,「原来这个光宗有老婆啊!」 「而且他是黏通球的幕後大老板!」苗大顺更是张大了嘴无法置信。 「哎呀,光宗这孩子穿上西装怎么这么帅啊?简直就跟火妮爷爷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啊。」苗奶奶很没重点的自己在一旁乐。 梅淑珠张口结舌地瞪着电视,「联通环球不就是那个……那个一直逼我们卖农庄给他们盖化工厂的坏公司吗?火妮?」 火妮强颜欢笑的对苗大顺说:「小叔叔,这么一来你可以放心了,光宗失忆不是被你撞的,原来是他自己发生了车祸……你们聊,我先回房了。」 她苍白着一张脸,呼吸急促,快步走出大厅。 「火妮!」凌仲凯追出去。 他在外面追上她,拦住泪眼婆娑的她,她生气的甩开他的手,尖锐的痛楚在她体内流窜,她好痛、好痛,痛得快无法呼吸了。 「凌仲凯!你达成你的目的了!我看到了!都看到了,他有老婆,比我漂亮、比我高贵,还有了不起的家世,我确实被伤到了,也确实很难过很伤心,伤心得快死掉了!行吗?你还想怎么样?可以放过我了吗?」泪水疯狂的奔流在脸上,但比起她的心痛这根本不算什么。 他有老婆,而且才刚新婚而已,虽然知道不能怪他,他不是存心骗她,是失忆了才会这样,但她真的好难过,整个人痛到发起抖来。 她知道,他们已经结束了,他恢复了记忆,回到原本的位置,回到妻子身边,跟她的感情就只能当成没有发生过…… 「我打听过了。」凌仲凯以蛮力拙住她的手,不让她走,强迫她听他说话。「他跟那女的不算夫妻,他们还没有完成结婚仪式,当时他是在去迎娶女方的路上发生车祸的,而且他们是相亲结婚,他们之间没有感情。」 火妮怒瞪他,「那又怎么样?你想说什么?」 「很简单。」他哼道:「既然他跟那女的不算夫妻,他又不爱她,如果他真的爱你,他就应该回来找你,然後把你介绍给他那些有钱有势的家人,跟你结婚。」 她越听越迷糊。「仲凯,你到底想跟我说什么?」 「如果他从此不再回来找你,那就表示,他选的是那个女的,跟他门当户对的那个女人。」 火妮总算听懂了。 忽然之间,她的心不再感觉那么痛了。 原来他还没真正的结婚,原来他不爱那个高雅美丽的名媛,他会回来找她,她相信他一定会回来找她!而她会耐心等他! 联通环球集团是栋楼高百层的摩天大楼,总裁室位在第四十六楼,这是风水大师找的旺财旺命方位。 辜至美手中握着一支没有开机的廉价手机,沉沉的黑眸俯瞰着落地窗外栉比鳞次的高楼。 他看不到半只鸟在空中飞翔,灰扑扑的天空累积着乌云,似乎快要下雨了。 回到台北已经十天了,三天前,他回到工作岗位,回到这间办公室,熟悉过去两个多月以来公司里发生的事。 工作对他而言不成问题,然而开启电脑跟啜饮着香醇热咖啡的感觉却是那么的陌生。 坐在牛皮高背椅里,身上穿着合身舒眼、剪裁得宜的手工西装,他的双足不再接触泥土和大地,而是隔着义大利小牛皮皮鞋,踩在高级的荷兰进口地毯上。 一切是那么的舒适,这是他所熟悉的环境,他早上才召开了主管会议,席间他驾轻就熟地掌握了会议的进行,再次证明主治医师的话没有错。 他只是脑部受到重击,有血块没有消散,所以才会失去记忆,现在一切都没事了。 「总裁,梁小姐来了。」秘书以内线通知他。 他深吸一口气,缓缓回身。「知道了。」 他们要重拍婚纱照,今天要去试穿婚纱。 女方家长认为先前拍的那组不吉利,所以他才会出车祸,因此他们要求重拍,还要求婚期要在下个月月中举行,梁夫人说,那天的时辰对他非常好,如果那天结婚,可以兴旺六十年。 叩叩叩—— 门外响起了长短一致的叩门声,简短,有礼。 梁芷柔巧笑倩兮地走进来。 辜至美的目光凝视着她。 昂贵的洋装和高雅的名贵手提包烘托出她的身价不凡,耳上的钻石绝对是价值连城的珠宝,颈上的那串粉红色钻石项链也很出色,在低调中透着华丽,那是大户人家才有的品味,绝对不下庸俗。 她的步履非常轻盈,体态婀娜多姿当中带着落落大方,美丽的唇角扬着适当的微笑,眼眸也是温暖的,是个绝对可以带得出场的女伴。 他的人生除了发生车祸的插曲之外,一切都相当顺利,按部就班地朝着他的规划走下去。 等跟她结婚之後,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他们会生儿育女,他主外,管理联通环球集团,她主内,为他生一男一女,扮演好辜家得体女主人的角色。 爱情不重要,爱情会在时间中消逝,专家说,人类的热恋期最长只能维持三年,所以他的选择是对的,把爱情的因素排除在外,他要一个最高境界的完美婚姻。 只要他定下心来,一切都会很完美。 只要他定下心来…… 「可以走了吗,至美?」梁芷柔倾慕地看着未婚夫,像他这么俊美的男人,天下找不到几个了。 他能活着回来真好,她真的是很感谢上帝这么厚爱她,没有让她变成一个克夫的女人。 「可以走了。」他把手机搁在桌上,走出办公桌,走向她。 「过几天我要和母亲、表姊到米兰订制下一季的新装,母亲说,我结婚之後会频繁地陪你出席社交场合,特别订制才不会跟别人撞衫。 「下星期我舅妈举办了一场慈善募款晚会,晚会会在玛丽皇后号上举行,你知道吧?我舅妈是世界公益基金会的执行长,她嘱咐我一定要邀请你参加她的慈善晚会,到时我再跟你的秘书联络。我打算穿白色晚装,你穿白色西装,白色很适合你。 「我们的新婚戒指已经从义大利送来了,你还没看过款式呢,不过我想你一定会喜欢,很素雅,戒身特别刻着我们的中文名字,很有纪念价值……」 宽敞的车後座,梁芷柔的声音絮絮不断,辜至美蹙着眉,视线落在车外,雨珠滴落下来,行人慌张地闪避着这场急雨。 米兰、晚会、婚戒……这些话题怎么那么无趣?难道她想不出更有品味的话题可以跟他聊吗? 他想知道菠菜发芽了吗?他想知道青江菜长得怎么样了?育苗之後有没有冒出别的问题?他想知道民宿和饭店介绍的客人喜不喜欢有机农庄的行程,他们满意买回去的有机蔬果吗?他想知道…… 「至美?」梁芷柔发现了未婚夫的心不在焉,因为从头到尾都是她一个人在说,他都没有表示意见。 他回过神来。「你在叫我?」 她迟疑的看着他。「你是不是——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没有。」他望向她,对这个即将与他共度—生的女人感到无比陌生。 他一点都不了解她。 不知道她喜欢喝茶还是咖啡,不知道她喜欢牛排或是海鲜,不知道她的兴趣是什么,不知道她为什么答应与他结婚,不知道她有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在她心目中他占有什么样的地位,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唯一知道的是,她很完美。 以前他认为单凭这一点就够了,然而现在他却无比的不确定。 在她公主般的外貌下,卸了妆之後,她会是什么模样?脱下华衣美服後,她又是什么样子? 他从来没有看过火妮化妆的样子,她的保养品是别的有机农民送她的丝瓜水,每天早晚洗完脸後,就只用丝瓜水在脸上轻轻拍一拍就算保养完了。 他也从来没看过火妮穿裙子,她的腿很美,笔直又匀称,但都是露在短裤下,穿上洋装的她,不知会是什么模样,一定很好看…… 「至美?」梁芷柔美丽的面孔上布满了无奈。 他在看着她没错,但任谁都看得出来,他没有真的在看她,他的灵魂出窍了,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他透过她在看别人,那是属於女人的第六感,她感觉得到,他在想别的女人。 他有别的意中人吗?如果有的话,他又为什么主动请社交界的金牌媒人向她父母提出以结婚为前提来相亲的要求? 她真的、真的很不懂他耶,甚至有时候,她是有点怕他的,他太俊美了,无形中有股冷漠的气质,让她不晓得怎么跟他亲近,而他也总像在跟她保持着距离,连吻都没吻过她。 她当然不会相信他爱她,但她母亲说的,爱情不重要,两个人在一起,家世相配才是最重要的,家世不相配,很多价值观和生活习惯都会不同,那会很辛苦。 可是,他们之间连一点点小火花都没有,这样就决定结婚好像太轻率了,当时她被辜家最俊美又零缺点的「完美富豪」主动提亲,高兴得冲昏了头,跟他相处过後才知道,完美并不是一件好事,他实在很难以亲近。 唉,都快结婚了,想这些都太晚了,她只能安慰自己,结婚以後再慢慢培养感情吧! 可是,婚後真的就可以培养出感情来吗? 天哪!她真的要嫁给他吗?跟这么完美的人结婚,她越想越怕…… 第十章 坐在婚纱公司的贵宾室里,虽然有适中的空调和香醇的热咖啡,但冗长的试穿婚纱过程仍然令辜至美感到烦躁不已。 梁芷柔不厌其烦的试穿了十几套白纱,他知道婚纱是女人一生最重视的东西,不过要他浪费时间在这里坐两、三个小时,他快要没有耐心了。 「张姊——」一名稚气未脱的年轻女孩探进头来,看见独自坐在沙发里的他,她问道:「先生,请问张姊在哪里?」 他抬眸看了女孩一眼,「你要找设计师吗?她在里面。」 「哦!谢谢!」女孩活泼的蹦跳进来,她手上提着一个塑胶袋,叩叩门。「张姊,绿豆粉圆买回来喽!冰冰凉凉的超好吃,我先替你放在冰箱里,你工作完了快来吃。」 「知道了,谢谢你啊小玫!」 「那我先下去了。」 辜至美看着她手上的提袋。「小妹妹,等一下——」 小玫眨眨眼,指指自己,「叫我吗?」 「对。」他拿出皮夹,抽出一张千元纸钞。「粉圆可不可以卖我一碗?」 「你想吃啊?」 「对。」 她笑了。「送你吃好了,反正有多买,这间粉圆很好吃哦,就开在巷尾,保证你吃了还想再吃。」 小玫搁下一碗粉圆,笑嘻嘻地走了。 辜至美瞪视着那碗粉圆良久良久,终於,他打开塑胶盖子,拿起塑胶汤匙,开始吃。 他没想到自己会用这么廉价的餐具吃这么便宜的甜点,但这味道跟他记忆中苗大婶煮的绿豆粉圆实在很像,吃完一口,还想再吃一口…… 「至美,这件好看吗?会不会太暴露?」 梁芷柔喜悦地打开试衣间的门,倏然看到西装笔挺的未婚夫弯身在吃东西,而且吃的还是上不了枱面的绿豆粉圆,她傻眼的看着他,一时无法反应。 他究竟定怎么了?他对食物精致的要求程度已经是挑剔级的了,更别说每次跟他用餐时,他对餐具的优劣有多么在意,他是绝对不会用这种来路不明的廉价塑胶碗和塑胶匙吃东西的。 可是现在,在她眼前的他,活生生就在用他不会用的劣质晶吃不精致的东西啊!这不是幻影? 老天!这是不是失亿後遗症啊? 从婚纱店离开後,辜至美筋疲力尽的坐上由司机驾驶的宾士轿车,直接回到公司,他婉拒了梁芷柔一起吃晚餐的邀请,虽然不太礼貌,但今天的他真的没有心情跟她约会,他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尹司机,在前面的便利商店停一下。」快到公司的路上,他吩咐司机。 不一会儿——「到了,总裁。」 「你去买一手啤酒。」 「啊?」司机错愕的瞪大眼。 他们高贵的总裁叫他买啤酒?是要自己喝吗?不可能吧! 总裁他是品红酒的高手,当然,各种高级酒都有涉猎,还拥有私人酒窖,对酒讲究得不得了的他,怎么可能喝啤酒? 虽然好奇不已,然而凭他的身份是没资格过问的,他下车照吩咐买了一手啤酒。 「尹司机,你喝过啤酒吗?」路上,辜至美又问。 司机受宠若惊的结巴了起来,「啊——喝、喝过啊。」 好奇怪啊,总裁为什么问他这个问题?总裁向来是不苟言笑,不会随便跟员工聊天的啊。 「啤酒的味道不错,配鳕鱼香丝一起吃很对味,刚刚忘了叫你买。」 司机更惊讶了。 怎么回事啊?他们总裁不是向来最讨厌鱼的味道,连同跟鱼有关的零食也包含在内,可是他刚刚说鳕鱼香丝不错? 他真的是太太太、太惊讶了! 公司到了,司机在大门口把车停下来,这可是只有总裁的座车可以这么随便乱停的。 辜至美拎着一手啤酒下了车。「我今天不用车了,你回去休息吧,辛苦了。」 「呃——呃——您、您也辛苦了。」为总裁开车开了那么久,这是总裁第一次对他表达嘉勉之意耶,天啊!他真的是开心死了! 辜至美拎着啤酒走进集团大楼气派的大门内,无视於保全人员的敬礼和讶异的眼光,他坐上直达总裁室的专用电梯。 秘书已经下班了,走进办二室,他脱下西装外套扔在义六利进口的深色沙发上,顺手打开所有的灯。 霎时,室内的明亮跟玻璃帷幕外的黝黑成强烈对比,他倏然关掉室内的灯,拿起下午被他搁在桌面的手机,在落地窗的角落滑坐下来,打开一罐啤酒,像跟苗大顺畅饮时那般,咕噜咕噜的一口仰尽。 屁股接触地面的感觉是如此的好,住在苗家农庄的时候,他常跟火妮、苗大婶她们席地而坐,火妮喜欢随手拔根杂草含在嘴里,只要有鸟飞过去,她就会用手指头指着鸟,笑眯了眼,为了再平凡不过的事感到开心不已。 火妮…… 他的头侧靠在柱角上,寂寥地举起手,在玻璃上头写着她的各字,心中蓦然充塞着一股柔情。 他想她,他好想她,他好想听听她的声音…… 他挣扎了一下,终於还是开机了。 他老早派人买了充电器和电池,也老早换了蓄满电的电池,但他却没有勇气开机。 他找到相簿,叫出她的照片,看到照片里巧笑倩兮的她,他轻叹一声,轻轻抚着萤幕,将手机压在胸前。 她一定在怪他,她一定不会原谅他,因为他是个伪君子,不敢面对自己真正感情的伪君子。 他只想生活在他规划好的完美里,让人称羡的生活着,他不敢追求内心想要的,因为他所爱的会破坏他精心安排的完美,所以他就不爱了,他选择了安全,因为他是辜至美。 他身上背负着他父亲的期待,他的妻子只能是各方面都完美无瑕的梁芷柔,不能是苗火妮。 然而他却无法不想她,他怀念跟她在一起的生活,那些日子每天都朝气蓬勃,没有计划、没有流程,一切都是随心所欲的,睡到自然醒,吃早餐,到田里工作……不伟大,相当平凡,却让他感到他在活着。 就让他听听她的声音吧!只是跟她通一次电话不会死掉,除了婚姻他不能给她,他可以在其他方面补偿她。 比如,他可以帮助她打开有机蔬果的通路,这很简单,他可以轻易做到,只要请跟联通环球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卖场进苗家农庄的作物就行了,他老早就该想到这点的,他现在就打电话联络她! 他拨了那个老早就倒背如流的手机号码,等待她接听的分秒,他的心跳不断加快。 「喂?哪一位?」火妮含糊不清,带着睡意。 他差点忘了自己有把手机号码隐藏起来,因为他怕如果不小心开机,会不小心按到拨她号码的快速键。 事实证明,他想太多了,他根本连打开这支手机的勇气都没有。 他清了清喉咙,压抑住征跳的心,压抑住对她奔放的热情,化为简单的几个字。「是我——光宗。」 「哦!光宗——」火妮精神全来了,她立即从床上弹坐起来,她的心跳动,她的脸颊发热,她整个胸口都热烘烘的。 她的声音让辜至美绽出—个久违的微笑,回到台北的这段时间,他没有笑过,他真的没有笑过。 「你睡了吗?」他看了看时间,才九点,是台北人夜生活的开始,但在农庄里,这已经很晚了。 「要睡了,但还没,你呢?你在哪里?」她的声音满溢着喜悦之情,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这是她盼望了好久的,她真的好开心! 「我在公司里。」 「哦~」火妮拉长了音。「你已经回去上班了?你的身体都复元了吗?有没有再昏倒?」 「没有。」他的心紧紧一揪,有股热泪直住眼眶里冲,她的关心令他内疚。「我很好,你不用担心,也帮我转告大家,请大家别替我担心。」 「我知道了。」蓦然,她长叹一声。「……我好想你,你——是不是很忙?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所以忙得都没时间打电话给我?」 「对不起,火妮……」他闭起眼,头倚靠在玻璃上,清楚的感觉到他的心在淌血。「我可能再也不会回去了,因为这里有……有我的家,我的责任。」 「哦——」她的喉咙哽住了,忍着泪意,她强力压制着自己那绝望的心情,「我懂你的意思,你已经结婚了嘛,当然不能丢下老婆来找我,不然她会生气的。」 他微微一怔,「你——看了新闻报导?」 他可以想像得到,当时她有多痛苦,他情愿她对他破口大骂,这样他会好过一点。 「对啊,你老婆好漂亮,好有气质,你们很相配。」火妮用手背拭掉眼泪,努力不让他听出她声音里的颤抖。 他选择了一个几较不伤害她的方法,虽然她仍然很受伤,但起码他是为她着想的,不是吗? 所以他没说,他是因为她身份不配才没选择她,没有让她太过难堪。 「你不怪我?」他的心紧紧一缩,她那故做轻快的态度绞痛了他的心脏,也抽痛了他的神经。 混球!他有什么资格这么问?他还想听到什么答案?从她口中听到祝他幸福这一类的话吗? 「不是你的错,你失忆了嘛,所以才会跟我……咳!幸好一切还来得及,就让我们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你不要担心了,一切都会没事的。」 他举拳,一拳拳的击向强化玻璃,心绞扭般的痛楚着。「告诉我,我要怎么补偿你?」 该死该死该死!他就只有抱歉两字可以说吗?告诉她,他有多爱她!告诉她,他有多想她!说啊! 「我说了,不是你的错,所以不必补偿,没什么好补偿的。」 火妮吸吸鼻子,她的眼神黯淡而凄楚,但她努力挤出一个微笑来,因为她认为,在另一端的他,透过声音,看得到她的表情。 「我想我还没看见黑夜里被爱派来的那颗星星,但我会等,总有一天找会看见,也祝福你已经找到你的星星了,好好珍惜,不要让你的星星溜走了,也不要让她受到伤害。」 辜至美闭上眼睛,眼里漾起了泪光。 他的星星就是她,然而他却选了大星球,而不要小星星,因为他是个大混蛋。 这么轻易地摆脱掉她,他应该很高兴才对,为什么他的心却好痛? 「对了,我可以请求你一件事吗?」火妮问。 「你说。」可以为她做事,他的精神全来了,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 「我想请求你,可以不要在村庄里盖化工厂吗?」火妮低语着,「你来过,领受过它的美好,若污染了这块纯净的土地是多么可惜的事,我不是为我自己才这样请求你,我是为了村庄里的老人家,他们老了,无力搬到别的地方,化工厂若来了,只会加速生命的老化,年轻人拿了卖地的钱远走高飞,不会理这些老人家的,前几天,你们公司的人又来了……」 该死! 他竟忘了这件事,他们怎么可以再去逼她?他们怎么可以对她无礼? 「我知道了,我会尽速处理这件事,化工厂不会进驻荷塘村,我向你保证,村里不会有所改变,一分都不会改变!」 「谢谢你!我代替那些老人家谢谢你!」火妮感激地说。 一时间,他们的距离拉远了,因为她的谢字而拉远了,辜至美的心脏隐隐作痛苦,他知道,他们真的结束了,他亲手结束了。 辜至美对着长镜整理白色西装,俊美的面孔上毫无笑容,甚至可以说是严肃凝重的,完全不见准新郎的喜悦。 穿得一身白,他真的就像个白马王子,这是女方母亲的意见,他不甚满意,因为他不喜欢白色,但是准岳母的意思,他才勉为其难接受他不喜欢的白色西装。 今天「又」是他结婚的日子,昨天还在下雨,他看见母亲和香姨很烦恼的看着窗卟连绵不绝的雨水,似乎很担心上次的不幸会再重演一遍。 然而,今天天气放晴了,女方也不再坚持他必须去南部的梁家祖厝迎娶,路程缩短了,两家之间只要三十分钟的车程,接到新娘後到饭店宴客,一切都顺利极了。 「小叔叔,准备好了吗?要出发喽!」小俊在外面叫着,他现在已经改姓叫辜如俊,十六岁的他是个迷人的少年,长得跟辜至俊一模一样,去年他跟父母从希腊搬到雪梨,有票洋妞老爱追着他跑。 「可以出发了。」辜至美打开房门,看着跟他一般高的侄儿。 小俊在他身上嗅呀嗅地,敏感地皱皱鼻子。「小叔叔,你看起来很不开心哦?是不是婚礼的细节哪里不够完美啊,所以你在不爽?」 「我没有『不爽』。」他捏捏小俊的脸颊。「还有,不要说不爽这两个字,不好听。」 说完,他拉拉领带,自顾自地下楼。 小俊摸摸吃痛的脸颊,不可思让地喃喃自语,「居然捏我?居然会这样跟我玩?那个人真的是小叔叔吗?他怎么突然变得有人味了?」 辜至美下了楼,迎娶车队早在大门等候,其他人都先到饭店打点去了,他这个准新郎反倒很轻松,只要坐上车就可以了。 「恭喜您了,总裁!」司机喜气洋洋的打了红色领结,胸前还别了花。 辜至美上了车。「今天也要偏劳你了。」 听到上司的话,司机更是精神一振,他滑稽地行了个军礼。「是的!没问题!我一定会将总裁您安全地送到新娘家的。」 车队出发了,绕着热闹的市区住女方家前进,然而突然之间,车子不会动了,一辆辆全在马路上塞着。 司机苦恼地张望着前方,「报告总裁,塞车塞得很严重哪,听听警广好了,如果不能过的话,恐怕就要绕路了,不然会耽误到吉时。」 他转到广播节目,找寻交通路况的播报。 蓦地,一阵熟悉的旋律传来—— 「等等——」辜至美心里猛然一跳。「转回去,列前面——」 司机不明就里地照做。 他仔细的听着,倏地又听到那熟悉的旋律。「就是这里,停下来——」 这首歌…… 天空的雾来得漫不经心 河水像油画一样安静 和平鸽慵懒步伐押着韵 心偷偷的放睛 祈祷你像英勇的禁卫军 动也不动的守护爱情 你在回忆里留下的脚印 是我爱的风景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想念 寄出代表爱的明信片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爱恋 心牵着心把世界走遍 你就是庆典 你就是晴天 我的爱未眠 不落的想念 飞在你身边 我的爱未眠…… 这首歌是那天火妮在树林找到他时唱的,歌词悠悠地传入了他心底,他无法再坐视自己的心情不理,他想当她身边的禁卫军,他想守护她,他想见她!他要见她!他现在就要见她! 「尹司机,把车掉头,不去女方家了。」他不要完美了,他要他的小星星,没有了小星星,再完美也会变得不完美。 「啊?」司机嘴巴张得大大的,反应不过来。 现在不是要去娶新娘吗?不去女方家要去哪里? 「上高速公路!」辜至美的心瞬间沸扬了起来。 等我!小星星……你一定要等我! 火妮站在花圃旁,耀祖懒洋洋地趴在一旁晒大阳,她则看着一朵三色堇,看了好久好久,到最後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她只是想找点事情做来分分心罢了。 今天是光宗结婚的日子,因为他是大人物,他家又赫赫有名,台湾的新五大家族之一,财富多得数不完,sng车追着迎娶的礼车跑,这些在早上的新闻里都有转播。 他叫辜至美,是个很高傲的男人,身为联通环球集团的总裁,他以一丝不苟闻名於商界,更是个对完美要求很高的男人,因此他被称为辜家的完美富豪。 他有四个哥哥,都很出色,大哥辜至酷在美国自创公司,近年跟沙乌地王子合作,成绩斐然。 二哥辜至俊是美国罗曼史作家,个人资产上看亿万美金,三哥辜至帅经营夜店和酒庄,自有一片天,四哥辜至雅在美国开兽医院,虽然不会暴富,但他继承的辜家股份已足够他用到好几辈子之後。 这样家世显赫的他,当然要跟一个足以匹配他的对象结婚,而她显然不适合,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 「火妮——」凌仲芳走过来,手轻轻落在她肩上。「我想去看看劲哲种的那棵树,你要不要一起去?」 梅淑珠提着一篮洗好的衣物走出来,听见两人的对话,她鼓吹道:「去啦!去啦!天气这么好,去走走啦!」 光宗今天结婚,火妮留在家里也是多伤情而已,何苦呢?不如出去走一走,或许转换一下,心情就不会那么难过。 「也好。」火妮飞快的漾开了笑容。「天气真的很好,我也好久没去那里了,走吧。」 那是劲哲哥跟她一起种在山坡上的,真的是好令人怀念,他们还把一些照片和书信埋在树下呢,准备交代後世子孙挖出来看,不知道等她有了孙子时,她还会不会记得叫他们去挖宝? 两人结伴往山坡走去,安步当车,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 山坡上,绿单如茵,一望无际,树梢的鸟语令人心情平静,一棵枝叶茂密的大树很是显眼。 看着枝叶随风摇曳、发出沙沙声的大树,凌仲芳轻轻说道:「火妮,我今天是来跟劲哲说我要结婚了,请他在天上保佑我幸福、平安、快乐。」 「你要结、结婚?」火妮有够意外的,她霍地瞪大眼眸。「跟谁?」 她一笑。「我的国中同学,他叫李延仁,半年前,我们在同学会上聊得很投机,然後开始交往,他在台中开泡沫红茶店,生意不错,他希望结婚後,我能去店里帮忙。」 「哇!就是说,你要当老板娘啦?」火妮开心地牢牢握住她的双手。「仲芳,我真替你高兴!你一定会幸福的!」 「你呢?」凌仲芳深深看着她,眼眸深处是一抹诚挚的温柔。「你的幸福还没溜走,现在还来得及,要不要去找回来?」 火妮一阵愣然,「什么意思?」 「光宗今天结婚,不是吗?」凌仲芳说的直接、坦白。「今天过去了,他就真的变成别人的丈夫了,到时就算你後侮也於事无补,这一後悔就是一辈子的事,你要想清楚。」 火妮的心咚地一震,这些道理她全知道,然而事到如今,他已经作了选择,她还能做什么呢? 她黯然地撇开眼,「我认为的幸福是跟他守在一起,然而这份幸福会带给他负担,所以我跟他……我们还是待在自己原来的位置最好,这样谁也不会为谁受到伤害……」 「对不起,我让你受到伤害了!」 男性的嗓音猛然传入火妮耳中,她如遭雷击地愣住,嘴唇发颤,心脏紧缩。 「光宗!」凌仲芳惊喜不已,笑容悄悄在她唇角绽开。「看来这里没有我存在的余地喽,我走了,你们好好谈一谈吧。」 她笑吟吟地走了,火妮仍不相信他会在这里,她看着他,穿着白色西装的他好帅啊……她炫惑不已,又惊疑不定。 这是怎么回事? 他不是应该在结婚礼堂里吗?怎么会在这里? 「你又不小心掉到我家树林里了吗?」她心跳得好厉害,甚至不敢呼哎,好怕自己看到的只是他的幻影。 辜至美一步一步,缓缓地走向她,不回答,说他自己要说的,「今天是我结婚的日子。」 火妮一听就心碎,她深吸一口气,「我知道。」 他停在她的面前,用手捧起了她的脸,深刻地看着她,发自内心地说:「如果没有你,就算找回记忆也毫无意义,心跳在我离开荷塘村的那一刻起就停止了,我竟笨得直到现在才发现,你会原谅我的愚蠢吗?」 热浪一下子就冲进她眼眶里,她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咚地跳动不已。 她哽咽地说:「我没有怪过你,我只怕你作了这个选择,将来会後悔……」 他摇头。「错了,把你放走,我才会後悔!」 他迅速的拥抱住她,猝不及防地吻住了她的嘴唇,吻得深入、吻得渴望! 火妮热烈的回应着他的吻,把这阵子想念他的所有心碎心情都付诸在这一吻之中,一笔勾销了。 好久之後,四唇才慢慢分开。 他仍环抱着她,把她的头紧紧压在自己的胸膛上,让她听他激动如擂鼓的心跳声,同样是咚咚!咚咚! 「婚礼怎么办?」火妮抬起眸来看着他,替他担心。 想也知道,那是个很大的烂摊子,他要怎么收拾,女方会善罢甘休吗? 「我会向她好好道歉,轻率对她提出结婚的要求,是我不对。」 「可是他们家不是有钱有势吗?你让他们那么丢脸……」 「时间会冲淡一切。」 「真的吗?」 「真的。」 台北俪晶玫瑰饭店是辜家旗下的饭店,里面最豪华的雅宴厅今天举行辜梁两家的喜宴,席开一百桌,宾客非富即贵,用的酒是一瓶上万元的法国红酒,菜色则比照国宴,一桌两万六千元,什么鲍、什么翅通通应有尽有。 然而,在即将举行结婚仪式之前,新娘休息室却猛地传来一阵惊呼—— 「天哪!姨妈!芷柔不见了,她落跑了啦!就跟你说芷柔有婚前恐惧症你就不信,这下怎么办啦?」 *欲知商场冷情高手辜至酷如何情陷村姑型美女莫荳莲,请看简璎花园系列920首席富豪之一《麻辣富豪》。 *欲知罗曼史天王奉至俊如何追回魔女前妻孟听瑶,请看简璎花园系列926首席富豪之二《梦幻富豪》。 *欲知电臀湿贝秀主秀辜至帅如何色诱芳邻安彤,请看简璎花园系列937首席富豪之三《电臀富豪》。 *欲知「好人卡」王子辜至雅如何感动家事小笨蛋韩沅琋,请看简璎花园系列945首席富豪之四《浪漫富豪》。 后记 【书展到 简璎】 好快啊,璎的作品又跟大家在国际书展见面了。 希望大家喜欢这次的作品,也希望在翻阅此书的时候,每个人都已经在两个月内一口气看完了《麻辣富豪》、《梦幻富豪》、《电臀富豪》和《浪漫富豪》,最好还一一的收藏在家里,那就实在太太太完美了,哈哈! 这套书可以说是为了书展而写的,这种出书方式也是璎的第一次,好害羞哦,连第一次都献出了,看在璎「破处」的份上,大家要给璎用力拍拍手跟嘉奖一下哦!人家可是写得很认真哦! 要怎么嘉奖呢?最好的方法当然就是在书展上把《完美富豪》带回家喽!如果是把一系列五本都带回家的话,那璎真的是连作梦也会笑了,在此先说声谢谢喽! 很感谢过去一年来支持璎的朋友们,璎今年也会秉持过去一月一书的精神,继续给他在书海中发光发热的!如果心有余而力又足的话,当然也会努力写套好久没写的套书喽,请拭目以侍。 对了,璎要郑重的寻找一下,不知去年璎在书展上的「狂野奇迹」大型挂报现在在哪位仁人君子、善心人士手里?愿不愿意割爱给璎呢?如果愿意的话,那就真的是太太太感谢了。 还有,完成了这个系列,璎要给自己和美女萱拍拍手,我们都挑战完成了「三个月写五本书」的不可能任务! 一开始,当璎自找苦吃,决定这么做时,美女萱还一直碎碎念说杂务很多的璎,一定不能如期完稿。 但是呢,後来她也在徐姊的说服下加入了璎的魔鬼赶稿营,整整两个月,我们天天都在互相盯稿报进度当中度过,过程真是有血有泪、可歌可泣啊! 不过这种有伴的感觉还真是好!所以大家也别忘了看美女萱为这次书展特别企划的「二次姻缘」系列哦! 祝大家在国际书展看得开心、买得开心,二00八,事事如意、万事顺心! 【豆豆提醒本书已经连载完成,豆豆小说阅读网(http://.ddshu)】 【豆豆小说阅读网电脑站:.ddshu;手机站:m.dd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