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得美(平装版)》 南极姑娘 文/陈谌90后写作者陈 1 我翻了个身,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从窗口望出去,无尽黑夜中弥望的依旧只有漫天星光。 十一月,极夜的结束仍遥遥无期。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习惯在这段漫长而寂寥的时间里沉睡,尽管北极熊并没有冬眠的习惯,但对我而言,睡眠是逃离孤独的最好方式,毕竟等待终归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可能会消磨掉你的希望,然而当你闭上眼睛的时候,无论是梦境还是想象,那些画面总会泛着些许光亮。 我起身数了数剩下的鱼,应该是吃不过两天了,于是我很不情愿地从温暖的冰屋里钻出来,一头扎进了寒冷的夜中,琢磨着是时候去储备点粮食了。 今天没有风雪,总体说来是个适合出来觅食的天气。我缓缓地踱着,环顾着四周被星光映得晶莹透亮的雪地,脚步无端变得轻盈起来。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这般轻松的感觉了,自从她走了之后,我把自己藏在这样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没有和任何人说过一句话。我时常会自言自语,甚至故意从鼻子里弄出点声音来,以证明自己的存在。 走到岸边,我敲击着冰面,选了一个冰薄的地方,小心翼翼地在那儿凿了一个洞,然后把爪子伸到水中搅动了几下,希望能引来鱼群。我一向都是这么捕猎的,其他北极熊或许会直接跳入水中去抓鱼,而我则习惯于守株待兔,撑着下巴望着洞口像是个哲学家一般,虽然可能有些花时间,但时间对我来说并不值钱,作为一只没有理想也没有追求的北极熊,我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可以用来挥霍。 等了大概有四五个小时,我已然有些昏昏欲睡。可是正当我歪着脑袋流着口水就快要意识模糊时,水面忽然有了一些波澜。我听到声音,连忙打起了精神,直起身子眼巴巴地盯着洞口,准备来个突然袭击。说时迟那时快,水面下似乎有一团黑影闪过,我一伸爪子就把它从水里给抓了出来。 “啊……”手里的不明物体猛地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着实把我吓得不轻,于是我手一滑又把它给丢了出去。 那团圆鼓鼓的东西骨碌碌地滚出老远,在原地打了几个转才停了下来。 我张大嘴巴愣了半晌,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借着微弱的光亮定睛一看,那坨东西竟然是一只企鹅。 “企企企……企鹅?”我怔得说不出话来。 “是,怎么了?”企鹅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雪,忿忿地瞪了我一眼,听声音似乎还是个姑娘。 “没没……不好意思,有些吃惊而已。” “吃你妈个鬼,你没把我吓死就不错了。” “真对不起,我刚才在捕鱼来着……” “捕鱼?企鹅是鱼么?你知道‘鹅’字怎么写吗?左边一个‘我’右边一个‘鸟’,姐姐我是只鸟啊熊孩子!” “是是是……错伤无辜,请您见谅。”我连忙点头哈腰给她赔不是。 “哦,没事。”她斜着眼上下打量了我一番,问我道,“北极熊?” “是。” “哎呦妈呀,第一次见到活的了,真有趣,不愧是北方汉子哈,个子这么高。”她看着我笑得很开心。 我心里嘟哝着,你大爷的,我在北极见到企鹅都还没说啥,你丫在北极见到只北极熊有啥可笑的。 2 她叫米娜,来自南极,地球的最南方。 我和她坐在雪地上聊了很久,她告诉我她从遥远的南方来到这里,只为了心中一个简单的梦想。 “你知道吗,大熊,从小我就想知道,地球的最北方是个什么样子,然后我想在北方看一次日出。” “噢,那你可来错时候了,现在这里是极夜,下次出太阳怎么也得三个月以后了。” “好吧,那怎么办?” “要么等,要么回去呗。” “现在回不去。” “为啥啊,你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呗。” “我顺着洋流漂来的,这个季节只适合北漂。” 我觉得这种说法冲击了我的价值观,便掏出爪子在地上画了画,试图找出这里面的科学依据。 “好吧,那你只能住我那儿了。”我把地上乱七八糟的箭头擦掉,缓缓对她说道。 “住你那儿?我跟你很熟吗?你不会把我吃掉吗?” “姑娘,你这么瘦,还不够塞牙缝呢……”话没说完,我的肚子便很合时宜地“咕咕”叫了两声。 尴尬地沉默了几秒后,我干咳了两声对她说道:“不如这样吧,为了你的安全着想,顺便作为住在我那里的报酬,你帮我抓鱼吧。只要我有得吃,肯定就不会吃你对不对,你又有个可以安身的地方,多好啊。” 她沉思了片刻,觉得有些为难,但似乎也没想出什么更好的解决方案来,因此最后还是同意了我的建议。于是她一头扎进了洞里,不一会儿就丢上来一条条活蹦乱跳的鱼儿,我在洞口接得不亦乐乎。 就这样忙活了几个钟头,我找了块浮冰把收获的战利品堆在上面拖回了住处。路上米娜趴在我的背上睡着了,看她睡得那么香,回想起刚才她努力抓鱼的样子,我无端有些于心不忍,毕竟她经历了这么远的长途旅行,还要被我这只废柴熊雇作廉价劳动力,肯定是累坏了。 然而对此我却又感到深深的不解,她这么千里迢迢地来到北方,仅仅是为了看一次日出吗?这听起来是病,得治啊。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到家后,她醒来从我的背上翻身而下,钻进门看了看我的冰屋,忍不住摇了摇头:“你就住在这小破屋子里?” “条件有限,别计较那么多,而且我一直都是一个人住,要那么大房子有什么用。” “你没有女朋友吗?” “有过,死了。” “噢。”她忽然就不说话了,然后过来想拍拍我的肩膀表示安慰,但是因为够不着,只好戳了一下我的屁股。 “没事啦,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就不要再提了,你过来躺躺看舒不舒服。”我钻进屋子里示意她过来。 然后她就四仰八叉地躺在了屋子的正中间。 “亲,注意素质啊,你这样让我躺哪儿。”我尖着嗓子喊道。 于是她一脸不情愿地一路滚到了墙角。我躺下后,往窗边挪了挪,对她做了个手势,示意她可以往我这边躺一点。然后她又往回滚了两圈。 “感觉怎么样?”沉默了一会儿,我问她道。 “还行,虽然有点拥挤,但是还好你庞大的身躯挡住了风,挺暖和的。” “嗯,那就好。” “只是我担心一件事情,睡觉时你会翻身吗?” “我尽量不。” “可别‘尽量’,你‘尽量不翻’,我也只能‘尽量不死’,麻烦你体会一下。” “好好好,绝对不翻。” 说完这句话,我立刻就陷入了沉沉的睡眠中。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又是那个似曾相识的梦境,梦里我看到了她的脸,闻到了她的气息,听到了她的呼唤,交织着冰川碎裂的声响、大地颤抖的回音,我伸手想要抓住她,却怎么也抓不到,只能看她坠跌入黑暗的深渊之中。 猛然醒来后米娜已经不在了,我从窗口看出去,她正一个人坐在雪地上望着天空若有所思。 “你醒啦,睡得好吗?”她看我钻出门来,问我道。 “刚才做噩梦了。” “梦到她了是吗?” “嗯,习惯了,这些年总是会做相同的梦。” “她是怎么……”米娜很小心地问我。 “意外吧,在这地方很常见,出去觅食的时候,冰川有时候会碎裂,她就那样掉下去了,一瞬间的事情,我甚至没有来得及救她。” “所以你就自己跑到这样一个荒凉的地方来了?” “嗯,想把自己隔离起来,过一段安安静静的日子。” 她叹了口气,然后又戳了一下我的屁股。 “你不必总用这种方式来安慰我,真的。”我把她抱起来放在肩膀上笑道。 她也会心一笑,然后拍了拍我的后脑勺。 3 和米娜一起的日子,过得简单却很开心。 我们每天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在一起睡觉,因为在寒冷的极夜,睡觉可以很好地减少能量的消耗,这样我们就不必经常出去捉鱼。 自从有了米娜,我睡觉老实多了,再也不敢随便翻身,但她却似乎很不老实,时常睡着睡着就趴到了我的肚子上,或者钻到我的胳肢窝下面,而看到她睡觉时候的样子,我偶尔也忍不住把她搂在怀里。她像所有南方的姑娘那样,有着娇小柔弱的身子,让人忍不住有想要保护的欲望。 睡醒的时候,我们时常会躺着聊一会儿天,然后起来一起吃鱼。天气好的时候,我们会在开阔的雪地上散散步,看着漫天的星光,聊着不同世界里的那些故事。如果运气好,有时还能看见极光,每当这个时候,米娜总会表现得特别兴奋,在雪地上又跳又叫。 “我说米娜,南极的极光和北极的有什么不同吗?” “没什么区别,除了发音上的,我们说‘极光’不卷舌头。” “那你在兴奋个什么劲儿?” “在不同的地方看见相同的事物,也会有不同的心情,这正是旅行的意义,也是我想要来北极的原因。” “唉,女文青的世界我不懂,我是觉得你如果这时候在南极一定很温暖,也总能看见阳光。说真的,我不太能理解你为什么放弃光明而选择来黑暗中等待。我总是很害怕极夜,这种无尽的黑暗让我感到孤独与绝望,等待光明是个痛苦的过程,有时候我甚至怀疑太阳究竟还会不会照常升起。” “但你没有一次是在白白等待不是吗,有期待的日子终归是好的。” “我不知道,或许自从她走了之后,我就更加害怕这种等待了。” “大熊,你真的不必用过去的事情惩罚自己,你应该学学我,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你抱着那些过去还能得到些什么呢?” “我就是心里很沉重。” “那就先试着让自己轻盈起来,过来,让我们一起在极光下翩翩起舞吧。”她跳到了前面的一片空地上,冲我招了招手。 “神经病啊,一只北极熊和一只企鹅在雪地上跳舞,听起来就像个冷笑话。” “谁会看到啊,这周围连只骆驼都没有。” 我拗不过她,只好和她一起在雪地上跳起了舞。作为一只熊,我跳舞从来都是很豪放的,这对我来说更像是一种释放自己压力的方式,而她跳舞的样子却很美,像是为了诉说一个故事。那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舞步,她的小脚印在雪地上留下了一幅画,舒缓的线条勾勒出了属于另一个世界的风景。 也就是在这样一个时刻,我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喜欢眼前这个小个子的南极姑娘。她轻盈欢快,却又像风那样捉摸不定,她总是无忧无虑,身上带着一股北极所没有的芬芳。 我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南国气息吧。时常听见有人唱起那里的歌,说起那里的故事,但对我而言那里却一直是个神秘而遥远的地方。 此刻,虽然我从未到过那儿,却能够感受到属于那里的所有温柔。 4 米娜是个很健谈的姑娘,她不在吃和睡的时候,嘴巴总是一刻也闲不住。 她时常会嘲笑我的口音,和我探讨南极和北极之间有什么差别,还总抱怨北极的鱼味道竟然是咸的,这是她这个南极甜鱼党所无法接受的。 虽然我有时候觉得她一直唧唧歪歪也挺烦的,但无论如何,总比我之前那些只能和自己说话的日子要舒服多了。毕竟熊也是需要交流的动物,我不得不说米娜的新鲜气息确实缓解了我很久以来的抑郁和苦闷,让我感到其实生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 这天,外面刮起了暴风雪,我挖了点冰块把门堵得严严实实的,于是屋子里顿时陷入完全的黑暗。 我摸索着找了个靠墙的地方坐下来,然后把米娜放在自己的腿上。 “你以前遇到暴风雪的时候都是怎么过的?一个人待在小黑屋里大概会很害怕吧。”米娜问我道。 “习惯了就还好,就是闷得慌。你们在南极遇到暴风雪怎么过的?” “我们会在屋子里抱成一团取暖呀,然后大家一人说一个故事,暴风雪差不多就结束了。” “噢。”我努力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陷入了沉思。 “你们北极熊不这么做吗?” “其实北极熊生来就不是喜欢群居的动物,我们虽然内心渴望沟通,但彼此却只是在雪地上擦身而过,忙碌于各自的生活中。” “为什么呢?” “或许我们并未达到如此强烈的彼此需要的地步吧,我们每个个体都有能力狩猎,也有足够的脂肪让自己保持温暖,因此我们不像你们企鹅会成天凑在一起,更多时候都只是为了各自的生存奔波而已。” “所以听起来北极熊真是矫情的动物呢。” “少来啦,你根本不懂作为一只北极熊的脆弱……不过我的确挺羡慕你们的那种生活。” “其实作为企鹅,我们也有自己的苦恼呀。群居生活虽然听起来热闹又有趣,但是成天和一群跟你长得一模一样的东西待在一起,做着一样的事情,难免也会找不到自己的存在感呀。” “怎么说?” “你想啊,为了合群,大家在吃饭的时候你也得吃饭,大家在睡觉的时候你也得睡觉,即使是游泳这么自由的事情,我们都要排着队一个个往水里跳,我觉得这实在是太愚蠢了。” “所以这也是你独自出来旅行的理由?” “是的呢,可以逃离那种生活,去做真正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哈哈哈,我觉得我们俩都挺矛盾的嘛,不是吗?” “生活嘛,就是一个不断逃离、最后发现自己回到原点的过程。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旅行就是一群人去到另一群人活腻了的地方体验生活。” 我们俩就这么在黑暗中讨论着彼此的生活,不知不觉外面的风雪声越来越小了。 我把米娜放在身边,到门口挪开了一点冰块往外瞅了瞅,感觉暴风雪似乎就快要过去了。 “米娜,过一会儿就能出门了,第一次感觉时间过得这么快。” “是呀,我觉得我们俩这种相处方式就挺好的,既不过分亲密,又不疏离。” “你说北极熊和企鹅能在一起吗?”我笑着调侃道。 “可以,不过会是个很冷很冷的爱情故事。” 米娜在黑暗中调皮地戳了一下我的屁股。 5 不知不觉三个月过去了,米娜开始每天趴在窗口张望,等待漫漫极夜后的日出。 而我却感到一股深深的失落,因为我知道,当太阳出来以后,米娜就要离开了,回到她久违的故乡。 这是这些年来我第一次如此不情愿看到日出,因为一个来自南极的姑娘,一个甚至还没有我脑袋大的姑娘。 但我却没有告诉米娜我的心事,毕竟我不能挽留她,我也不可能跟她一起随着洋流漂到南极去,如果我再轻一点的话,或许理论上可以,但是我毕竟是一只北极熊,一旦到了南极就会变成一个无解的笑话。 某一天,我忽然从睡梦中被叫醒,米娜兴奋地拉着我到外面,说太阳马上就要从地平线上升起来了。 我陪着她在雪地里坐了不知几个小时,太阳才终于羞涩地从地平线上露出了一角,但是没过多久,它又缓缓地落下去了。 这一幕虽然短暂,米娜却显得非常开心,她对我说道:“大熊,极夜结束啦,从今天开始,日出的时间会越来越长,你漫长的黑夜结束了。” “嗯。”我冲她别扭地笑了笑。 “怎么啦大熊,你应该开心才对,你等待的东西不是终于来了吗?” “是啊,但是你要走了呢。” 米娜忽然就不说话了,她低着头想了一下,然后抬头望了望我。 “大熊,你再抱着我睡一次好不好?等下一次天亮我再走。” 于是我和她回到了屋里,最后一次把她拥入怀里。她很快就睡着了,然而我却一直清醒着,就这么看着她,看着她,一直到天亮。 第二天送她到岸边的时候,我一时想不到什么要说的,既不知道该怎么告别,也不知道怎么感谢她这些日子的陪伴。 “大熊,我该走了。”米娜戳了一下我的屁股道。 “嗯,米娜,赛由娜拉。” “别整鸟语,听不懂。” “这几个月,谢谢你了。” “你不必谢我,我觉得你应该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去哪里?” “去南方。” “南极?” “你不必去那么远的地方,你只要再往南走走就好了,你既然害怕极夜,越往南的地方,极夜就越短不是吗?你是时候和这里说再见了,这里太沉重,太荒凉了,而且你又喜欢用意念来抓鱼,我觉得你早晚会饿死的。” “好吧,我会的,那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如果你愿意一直往南走,我会在世界的最南方等你的。” “但我如何知道哪里才是南方?” “既然你已经在世界的最北方,那么无论未来你朝哪个方向走,都注定是南方。” 世上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 文/张皓宸作家张皓宸 上个月,朋友跟一个大佬级别的经纪人吃饭,把我顺道捎上了。刚一落座,那个大佬就讲起前段时间去美国旅行的经历,劝我们好好打拼,争取今后能到那个自由的国度去看看。聊了一会儿见他的朋友还没到,就斟满茶水,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 他说,我们每个人身体里其实都装着一个宇宙。 阿ken是个香港人。 因为一直怀抱着大陆梦,于是从港大毕业后,他拒掉了香港公司的offer,直接投奔成都。张艺谋说成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受他影响,阿ken对这座城市情有独钟。 故事的开始就发生在这里。 来成都的前两年,阿ken全然陶醉于自己的游客身份,靠着家里的钱吃喝玩乐。他异常钟情于火锅,几乎隔两天就会吃一次,还必须是牛油锅底,辣到嘴巴红肿满身大汗才能爽快。最好笑的是,他还喜欢上了打麻将。成都的麻将叫血战到底,一桌四人,胡到最后一人为止,他说这种畅快淋漓的“厮杀”非常带劲。这份比成都人都还爱成都的情怀,让阿ken短时间内就交到一帮挚友。 到了第三年,阿ken败光了家里给他的钱,回头看身边的人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忙碌,才从桃花源里醒了过来,开始考虑生活的问题。对一个普通话还说不标准的香港人来说,找工作其实不易。多次碰了壁,最后因其是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经朋友介绍进了一家婚纱店设计婚纱。 一晃又是两年。二十六岁的阿ken从刚进店的学徒到自己动手设计婚纱,看似步履不停,却遇见了自己的瓶颈。店铺不大,生意一般,况且因为放不下面子的缘故,有些单子还得让给另一个女设计师。那个时候,他骗家人说他在一家外企上班,小日子风风光光的,但实则底薪加提成,一个月下来也就只能解决温饱,根本攒不下钱来,靠两张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勉强过活。为了省钱还时常逃掉朋友组的酒局和出国旅行,渐渐地,朋友也少了,最喜欢做的事情变成下班后宅在家里枯燥地上网,写写博客。 真称得上是穷困潦倒。 20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阿ken接到了笔大单,说是那个要嫁人的富二代是阿ken博客的忠实粉丝,点名要他设计的婚纱。第一次见面沟通被对方邀去仁和春天顶楼的咖啡馆,他丝毫不敢怠慢,打扮得油光铮亮地去了。 还没来得及消化女生的劲爆身材,就地震了。当时大地就像哀号似的,天瞬间暗了下来,所有人都疯了,四处乱窜,尖叫声和杯子的破碎声此起彼伏。阿ken想都没想,拉起女生就往应急通道跑。女生吓得一边哭一边叫,高跟鞋都跑掉了,于是他不管人家同不同意,直接拦腰把她扛了起来。小小的楼梯间止不住地晃悠,天花板一直在落灰。那种恐惧,看客们无法感同身受。 两人安全到了街上,乌压压全挤满了人,女生下了地站不稳,整个人就瘫在阿ken身上,他当时非常尴尬,因为她的胸,真的太大了。 后来事情的发展非常顺天意,女生逃了婚,跟阿ken好上了。但女方的家长一直对他耿耿于怀,见面聊了工作后更是戴上了有色眼镜,“不可能”三个字给了他们这段恋情最好的回应。 地震后余震不断,整个城市都人心惶惶的,阿ken一慌神不小心向妈妈说漏了嘴,给家里人知道他在婚纱店工作,于是家里人坚决反对,劝其改行。面对家庭和爱情的压力,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彷徨。 好在那个大胸女生是个典型的“我喜欢谁关你屁事”的白羊座女孩,瞒着爸妈偷跑去阿ken的店里,一有机会就给他加油打气。久而久之,他被女生感染,于是重新振作,跑去女生家立誓说,给他一年时间,如果还是没有改变,他就放弃女生。 说实话,这份冲动不全是女生给的,而是他真心觉得自己在设计这块可以搞出名堂,他也从未想过离开这座城市。而爱情给他最好的助力,就是有了责任以后,自己的行为不会太荒唐。 阿ken说他有次无意中看了张艺谋的一个采访。张艺谋说当初拍《活着》的时候,他可以跟葛大爷谈剧本到凌晨三四点,葛大爷撑不住睡着了,他就看着身边的工作人员谁眼睛还睁着就跟谁说。跟张艺谋合作过的人都说他精力特别旺盛,一进摄影棚就亢奋。 亢奋绝对是做一件事最初的原动力。 就好比习惯早起的人,拉开窗帘后看见蓝天白云就莫名兴奋;厨师看见食客狼吞虎咽地吃自己做的菜心里就觉得异常满足;摄影师遇见一个好模特,一股脑拍完才发现自己满身都是泥泞。 怀着这份心情,阿ken花了半年时间,让自己彻底爱上画婚纱。然后没过几个月,他就被一个国内知名的独立设计师团队挖去当设计总监,北京成都两地飞,加上自己是香港人的优势,让内地的客户有种国际化的归属感,赚得盆满钵满。 再问女生他们的恋情如何归置时,对方却说她要移民了。 明白事已至此,阿ken没有多挽留。在双流机场跟她告别时,女生抱住他的脖子,在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说放弃她吧。阿ken没有回答,只是拍拍女生的背,像是安慰。 成都刚进入夏天,一切都变得慵懒且随意,让闲适的节奏更添几许,只是地震后的天府之国,鲜有蓝天,每天都是雾蒙蒙的。女生走后,阿ken经常去他们相遇的咖啡馆小憩,想起当初他扛着女生逃跑的画面,觉得又可笑又励志。 这些年,他们靠手机联系,有时候实在忍不住了,阿ken会飞去美国找她。于是不管女生之前是刻意不回短信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叫嚣着分手,见到他后必会以缠绵代替。来来回回几次,女生的父母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了他们这段异国恋。 直到2011年底,女生突然跟阿ken说她订婚了,这次是她喜欢上对方,逃不了抢不了。不信邪的阿ken飞过去想弄清事情的原委,结果出了机场,就看见那个所谓的未婚夫在宾利车里等着他,然后非常友好地带他去参观自己的制药厂,吃了当地最昂贵的西餐,并承诺会爱那女生一辈子。如同坐了一次跳楼机,心情直上直下,阿ken面如死灰地默默飞回国。 女生结婚之后,因为老公抽大麻闹得有些不愉快,找过阿ken几次,但阿ken的手机成了空号,一切聊天软件的头像都是黑白,问身边的朋友,也说他就跟消失了一样杳无音信。后来,她老公的制药厂被警方查出来做毒品加工,背后竟牵扯出由她老公牵头的国际贩毒链条,女生被证实清白后吓得跟他离了婚,跟家人搬到纽泽西的一个小镇上生活。 故事到这里暂且画上句号。 经纪人大佬抬手跟前来的朋友打招呼,等到那个穿着风衣的男人一落座,我跟朋友惊着了——那张脸作为金牌影视制片人经常出现在新闻上。经纪人简单介绍了他,除了投资影视,还有自己的服装品牌,就连去年双十一淘宝销量最高的那家护肤品店也是他的。 我跟朋友默默在旁边听着他们的谈话,风衣男一直在询问人才输送和绿卡的问题,看样子是准备移民。经纪人打趣说他坚持了这么久终于可以过去了。起初我俩不明白,后来走的时候,经纪人轻轻在我们身边说,他就是阿ken。 那晚我失眠了,想到阿ken消失的那两年,一定做了最大的坚持,如同当初坚持设计婚纱一样,坚持让自己更有能力去追回那个女生。 我们现在所经历的迷茫和窘境,其实应归咎于过去不愿面对的改变或多年来不曾根治的恶习,如果因为做一件事而无法坚持,那么到了二十多岁需要对外界承担一份责任时,就欠自己一个交代。 我相信,阿ken去了美国后,一定会在纽泽西跟女生相遇,上天会给勇敢的人最好的福气,好弥补他们那几年动荡的离合,也证明他当初的坚持,没有让自己的后半生有丝毫悔意。 别给自己找太多放弃的理由,因为比你好的人还在坚持。而这个世上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 祝我们再遇见,都能比现在过得更好。 去我的90年代 文/张晓晗作家编剧张晓晗oliver 0 我们先从一首歌和一道菜讲起吧。 前几天因为工作原因去了一个欧洲小国,长时间的外语氛围下我变得对中文尤为敏感,已经到了走在大街上听到一句“国骂”,就激动得不能自已,隔着一条马路,就想冲街对面同胞也来上一句的那种程度。 那天我迷路了,经过一家中国餐馆。开始我也没发现那是中国餐馆,但我先听到了里面放的歌,成龙唱着《明明白白我的心》。 我头顶的呆毛立刻竖了起来,接收到了来自祖国的信息。之后我情不自禁朝着这首歌的方向走,闻到一股扑面而来的红烧鱼味道。然后我就站在店门口,闻了一整首歌的时间。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每一种久别重逢的味道,都是一块关于记忆的琥珀。有时候你的潜意识是能欺骗你自己的,但是你的嗅觉不能,每一种味道,都无法用辞藻形容,却能让你的脑海出现一个无比具象的场景。 就好比,每次闻到ckone的味道,我就想到地铁里玩手机的男白领,闻到硝烟的味道就会想到喝了大酒之后走过的满是鞭炮红色碎屑的街道。其实钱也是有味道的,是一种经过无数人转手却不会沾染任何人本身气味,冷漠而肮脏的味道,有这种味道的还有麻将牌。 所以每次走进棋牌室,听着无数麻将牌噼里啪啦摔在桌上,我会不自觉地深吸一口气。朋友问我,你在干什么?我说,嘘,你闻,这是钱的味道。她不屑地笑着,说,这是输钱的味道。 不过这些都和红烧鱼无关,红烧鱼的味道是属于大哥的。 1 没上学时,我曾经是大哥的马仔。我不知道他真名叫什么,但是院里的大小孩都叫他大哥。开始我不这么叫的,我奶奶和他妈在讨论白菜是不是又涨价了的时候把我推到他旁边,她说:“去,和大哥哥玩去。”我叫他大哥哥,他很不满意,轻蔑地看了我一眼,说,叫大哥。我问也没问为什么,点点头,叫了声“大哥”。他一转身,我小声补充了一个“哥”。内心犯贱的本性才得到满足。 我并没看过他打架,但是因为他看过所有周润发的电影,了解的剧情比所有其他小朋友都超前,所以他变成了大哥。只有叫他大哥,他才愿意把“赌侠的故事”换成第一人称讲出来,每个故事的开头都是“我当年还是二年级的时候……”上小学前,我知道最高的学历是小学六年级,他已经到了四年级,对我来说,他的人生就只剩下两年,已经是道行颇高的人类了。 那是港产片的光辉岁月,出租碟片的地方,周润发和周星驰的vcd摆在货架最显眼的地方,封面特别破旧。我是深受赌侠系列摧残的少女。我爸当初很迷恋发哥的风采,很多讲赌博的电影,总会有一个大佬的义女,留着长长的指甲和倾泻而下的乌黑长发,每次她摇骰子都拔一根头发下来直接钩着摇,然后大佬在旁边得意地说,我从小用牛奶给她泡手。然后我爸转身对着我说,以后你也用牛奶泡手,练好了我带你去澳门。我小时候也天真地以为,用牛奶泡手就能长成梁咏琪和钟楚红了。 这些都不重要,我们要说的是红烧鱼。 我当马仔的时候,大哥常带我去冒险,在后院烧火烤玉米,或者什么都不烤,只是体验火焰燃烧那种危险的感觉。他是第一个带我走出大院的人,那一刻我看到面前穿梭的车水马龙,又紧张又兴奋,连眼皮都在颤抖,我觉得朝鲜人到了美国也不过如此吧。 我们去了一个居民楼的楼顶,黄昏来临的时候,对面霓虹灯一瞬间亮起。那个时候我没认识几个字,就觉得是几个横竖交错漂亮的灯。就是那一瞬间,楼下的那家人正在做红烧鱼。他问我,你闻到这个味道了吗?他说,这是红烧鱼,做红烧鱼先要把鱼洗干净了,抹上薄薄一层盐巴,还得耐得住性子,用各种调味料浸一小时,之后放油里去炸,炸成麦田的颜色。你见过麦田吗?我摇摇头。他说,你以后去闻面包,那就是麦田的味道。 我之后见过许多写文章的男生,但是再也没有一个男生让我听他描述一道菜,就流口水。只有大哥可以。他一边说,对面的霓虹大房子里就传来“中国好声音”节目里导师一定不会转身的歌声,成龙和陈淑桦唱的《明明白白我的心》: 你有一双温柔的眼晴/你有善解人意的心灵/如果你愿意/请让我靠近/我想你会明白我的心。 他让我学着唱女生的部分,他唱男生的部分。我就跟着他唱。我一边唱一边在想,他一定是要和我过家家了吧? 我问他,那个唱歌的地方是什么东西。他说,那叫夜总会。大哥要去的地方,我爸爸也去的。我又问,你现在练歌是为了以后去唱吗?他说,这倒不是,是我想在春节联欢晚会上和我的同学王海燕一起唱,春节后我和王海燕约好一起烧红烧鱼。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问,我能去吃吗?他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我,说三年级以下是不能吃的。然后他很不满意地跟我说,以后你也别来跟我练了,你五音不全,都要把我练跑调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后来我就变成了真正的五音不全,音乐考试永远拿不到优秀。学心理的朋友说,这是童年阴影。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应该就是这次吧。 而且从那以后,我讨厌所有名字里有海燕两个字的女同学。她们总能打败我。 2 别以为一个六岁的女孩不懂这种微妙的感情,其实她们什么都懂。女孩越是在无知的时候,越容易喜欢一个人。隔壁强子为你打一架,你就觉得拥有全世界了。 那时候我喜欢《成长的烦恼》里的mike和《我爱我家》里的梁天,直到现在,我看无数遍《我爱我家》的重播,都对梁天爱得不可自拔。操着一口北京贫,总是吹出一片前程似锦,又总是在生活中跌跌撞撞,一事无成。我喜欢过的男孩,都大抵如此,带着明显的人性弱点,一边逞强,一边懦弱,这让他们总在男人和男孩之间徘徊。 我还看过梁天演的一个电视剧,叫《金马大酒店》。大哥带我眺望的霓虹灯,也叫金马大酒店,是我们那儿夜总会的鼻祖。在我家后面,之后好几年,听到的歌也就这么几首,《明明白白我的心》《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和《东方之珠》,在看到歌词之前,我老是把东方之珠想象成东方蜘蛛,每听一次都是一身冷汗。 周杰伦出现的时候,我们搬家了,地头蛇被枪决了,金马夜总会也悄然落幕了。 3 刚上小学那几年,日韩电视剧席卷而来,《血疑》和《排球女将》反复重播。病态柔美女主角形象也席卷而来。班级里的女孩互相交朋友的方式,都是在体育课时拉着对方的小手,坐在树荫底下,眼神忧郁地问对方,你为什么不跑步?一个捂着胸口说,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有心脏病。另一个同病相怜,说,我得的是白血病。还有另外一种女孩,把自己幻想成了励志型的代表,赤名莉香、小鹿纯子或者是《天桥风云》里的宋庆琳。我本来是很懒的,根本不想拿着沙包去羽毛球网旁边练晴天霹雳,可是我一直给自己洗脑说我像莉香,于是我就变成了第二种。 说自己家有一百亿,男友叫夏寒枫这种显摆模式都是《流星花园》之后出现的。 就是那个时候我认识了人生中第一个海燕同学。海燕同学就是那个每一节体育课都不跑步,并且拥有充满机关的海绵铅笔盒的人。她永远是被众星捧着的月,班里所有人都喜欢她,没有缘由,就好像不喜欢上她和没看过《灌篮高手》一样抬不起头见人。后来我发现,漫长的学生岁月里,男生基本都是这样的。 他们喜欢她穿着白色裙子坐在操场边看我们满头大汗的公主样。因为她成为那时候幸运的、有病的人。 但我不相信。 我还曾经问身为医生的妈妈,白血病的症状是什么样的。后来我拿着这些症状一一对比海燕同学,她压根没表现出来,我决定揭穿她。 我坐窗边的位置,一次午休,她说自己冷,让我关上窗。我假装听不见,看自己的漫画书。她又说了一遍自己冷,我还是无动于衷。她被我激怒,耍起脾气,站起来,声音稍大一点,说了一句,我冷,你把窗户关上。周围几个同学也站起来,围观着我们的对峙,还有男同学要拉开我,去关窗户,我也不知道哪来那么一股倔劲儿,拉着窗框,死活不让。我在同学面前,看着她,涨红了脸,大声喊着,她在骗人,她根本没有病,电视里演了白血病会流鼻血的,你们看她流过鼻血吗? 所有人瞬间鸦雀无声了,大家都看着她,她站在众人中间的时候,从来没感受过这种眼神。她变得恼羞成怒,竟然狠狠捶了鼻子一拳,果然,红色的血顺着她的鼻子流下来,她一言不发,看着哑口无言的我。 然后在她的微笑中,男同学一把拉开我,“啪”一声关上窗户。我成为了众矢之的。 那一声响,像是掰断了我心里的某个酸味儿棒棒冰。 之后我明白,所有看上去甜得轻快、凉爽的棒棒冰里,藏着的都是嫉妒。 4 她的确没有白血病,但是她有另外一种病。我高中时候交的男朋友也是这样的,可以自己控制鼻血狂流,所以我们常常上演时日不多、苦命鸳鸯的戏码。我对当初决定揭穿她普度众生这件事十分后悔。 还是因为我妈是医生,有一段时间发现我身上出现莫名瘀青,可是我又不记得是为什么。她十分敏感,让我去医院检查。我电视剧也看了不少,觉得完蛋了,报应来了,我要得白血病了。拿了化验单走到我妈办公室只有一层楼的距离,腿不自觉地打软,连滚带爬跑上楼梯,一路上摔了两跤,还没把化验单递到我妈手里。站在门口,看到来看病的人排着长队,我越着急,越挤不进去,于是站在门口就哇哇大哭起来。 所以有关病痛的美丽,都是像我这样的混蛋创作者的幻想。其实所有疾病的根本都是痛苦,没有一种疾病是美丽的。 5 但是那件事却让我收获了真正的支持者。 海燕事件之后,我被冷落。儿童的孤立,是没假装的,所有人成群结队从你身后跑过来,你也被混入了队伍中,当你以为这件事已经平息过去,然后一大群人有说有笑,又嗖地呼啸而过。你就被剩在原地,成了一个孤独的奔跑者。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姑且叫他z。他本来跟我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我们一个坐在教室的西北角一个坐在东南角,之间的距离曲折得像一条贪吃蛇。他却特意来找我,跟我说,你直到现在还是不相信她有白血病吧。 我心有不甘,却不敢回答。于是没吭声。 他接着问,那你相信奥特曼吗? 我摇摇头。 你相信圣诞老人吗? 我摇摇头。 你相信灰姑娘吃了毒苹果这件事吗? 我摇摇头。 他很满意地把一只红富士放在我的桌上,我也不相信,我们做朋友吧。 6 理解这件事,在逆境的时候显得尤为重要。 他说,你要坚持你的想法,因为我们是少数,所以我们更要坚持。 直到现在,我都不太相信这句话是一个三年级的小男生说出来的。 7 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才会渐渐接受一些虚情假意,也会同流合污。我们是天生迷信真实的人,虽然越长大,我越为这种较真感到痛苦。 我不喜欢别人说“我是对你好”这句话。这种时候,我就在心里想,无非是为自私找了一个好听的托词。他是上个世纪最后一个为我奋不顾身的男孩。 当初排挤活动连绵不绝,期末考试时,调皮的男生故意扔小抄,落在我桌子上,被老师抓了个正着。我还没反应过来,z扔下笔,噌地站起来,说这是他丢的,丢错人了,原是丢给海燕的。我看见坐在前排的海燕,身体稍稍抖了一下,震惊到不行。老师也很震惊于他的大义凛然,走过去一耳光抽在他脸上,留下的印痕像那一颗不存在的毒苹果,也像挂在墙上评比栏上最鲜艳的大红花。 8 z仿佛什么都懂,他每天看新闻联播和晨间早报,当我还沉迷于樱木花道的时候他已经活到了成人世界。他家很早就有电脑,是我认识的人里最早会玩“大富翁”的一拨人。他说我很像孙小美。他帮我做所有的小明和小红向着对家走,却永远一个快一个慢,错失彼此的悲情应用题。 也就是他,告诉我,我们马上要进入千禧年了。我问他,什么是千禧年?他说就是所有电脑一起中病毒死机。我又问他,什么是病毒?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可能是嘲笑我知识贫瘠,也可能是他也讲不出来。 我说,千禧年来了,我们会有什么不一样吗? 他说,哪里都会不一样的,但是我们还是会一样的。 我问,哪里一样的? 他说,就是我还是会帮你做应用题的。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正在帮我写“答:综上所述,他们不会相遇,所以选d”。 临近千禧年,我家有了第一台电脑。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哭天抢地让我爸安装“大富翁”,想看看孙小美长成什么样子,而电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中病毒。 屏幕一黑,我在游戏里辛苦买来的北京上海成都香港,全都没有了。 后来我跟很多朋友说过,我长得像孙小美,朋友全都笑得前仰后合,说,你怎么不说你像哥斯拉呢? 也是长大后我才知道,说我长得像孙小美、波多野结衣、新垣结衣的男孩,都有一个共性,就是说这个话的时候很爱我,爱得眼都瞎了。我也是一样的,深信不疑。 9 关于小字条事件,有一个讽刺的结尾。 在我们那个时候,北方这种热血沸腾的城市,老师抽学生耳光,是一件平凡的小事。各自叫人打群架或者联手打群架,都是很正常的事。刚来到上海,我发现学生可以公然开老师玩笑,吓得虎躯一震。本来这件事就应该这样过去的,但在学期末的最后一天,z突然拉着我跑到办公室,我们躲在楼梯的转角,看着年级组长在教训那个数学老师,和他打z一样,一耳光抽到他脸上。我惊呆了,扭头看z。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老师打老师。而z脸上出现的那个笑容,和海燕当初赢了我时的一模一样。 震惊的我听到年级组长说,你知不知道明天他爸要给我们学校买二十台微机,你还打他?奶奶个熊,你活腻了吧? 后来我才知道,z也讨厌海燕的原因是,他们两家当年都开始捣鼓电子产业的生意,微机、大哥大还有游戏机、网吧,想做我们那里的垄断,两家打得不可开交。海燕家有一些政府关系,估计z的爸爸也没少在家里说海燕一家的坏话。 这件事突然让我觉得,其实z没有什么不同。 我也没有什么不同。 我们都会长成一样无趣龌龊自作聪明的大人。当时我是想不出这种词,只是觉得,这样好像不对,可我又是这种不对的受益人。 这让我觉得,z其实也没有很爱我,但我的确因为这些小恩小惠喜欢他。 很快,我们各奔东西,他初中去追全校最漂亮的女孩,大眼睛,长头发,会跳新疆舞。的确,丝毫没有假装,她的自信只来自自己的优秀。 10 就在最初的迷惘中和全世界盲目的狂欢中我们进入了千禧年。那一年朴树在春晚上唱了《白桦林》;大批的小卖部关门变成乏味的超级市场;聊天室渐渐普及,导致了无数家庭妇女从陌生男人的言语中,找到了自己的第二春;大哥大变小了,bp机的寻呼小姐纷纷失业。我的大龄男青年叔叔终于要结婚了,他相亲时带回来过不少女朋友,只有现在的婶婶送了人生中第一个塑胶笔袋给我,我就觉得她一定会成为我的婶婶。后来我送了不少男生家人礼物,却没成为他们任何一个的家人。 前几年,我春节回济南和朋友出去玩,发现大哥成了酒吧的陪酒经理,声音沙哑,穿得紧绷,油腔滑调。他一定不记得我了。关于海燕,我也偶尔得知消息,好像也是一直平顺地当着公主。z呢,他最后追到了那个女孩,去了外地,剩下的我不知道。 这不是一个故事,本来就是记忆的碎片,就别去强求结局。 11 我认识一个导演,他说千禧年的前十年,是摧毁现代年轻人梦想的十年。 但是我们这一代,就是成长在这十年里。 关于我的90年代,大多数记忆的味道都是飘着雪花膏的香味,那是一种让人感到安全的工业香精味。我的所有善良,基本都挥发在了那十年里,而对世界最初的恶意,也是从那里开始的。 如果下次我们再碰到,就给你讲讲我的千禧十年吧。晚安。 乖,摸摸头 文/大冰作家民谣歌手主持人大冰 有些姑娘像花儿,是你心心念念的红玫瑰或白玫瑰。有些姑娘是株草,开着小花儿,不惹眼地摇曳在你身旁。 新的一年到了,浪荡天涯的孩子,忽晴忽雨的江湖路,祝你有梦为马,随处可栖。 我有个小建议——驻马小憩的间隙,给你身旁小草一样的姑娘发条短信如何? 比如:乖,摸摸头。 1 我有一种神奇的本领,再整洁的房间不出三天一定乱成麻辣香锅。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就是乱,所有的东西都不在原来的位置,手表冷藏在冰箱里,遥控器能跑到马桶旁边去,衣服堆成几条战壕,沙发上积满了外套,扒上半天才能坐人。我自己不能收拾,越收拾越乱,往往收拾到一半就烦了,恨不得拿把铲子一股脑儿铲到窗外去。 最烦的就是出门之前找东西,东翻西翻越忙越乱,一不小心撞翻了箱子,成摞的稿纸雪崩一地,碳素墨水“吧唧”一声扣在木地板上,跋山涉水地朝墙角那堆白衬衫蜿蜒而去…… 我提着裤子站在一片狼藉中,捡起一根烟来,却怎么也找不到打火机。委屈死我了……这种老单身汉的小委屈几乎可以和小姑娘们的大姨妈痛相媲美。 每当这种时候,我就特别地想念杂草敏,想得鼻子发酸。 杂草敏是我妹妹,异父异母的亲妹妹,短发资深平胸少女,眉清目秀得很帅气,外表上看起来性取向严重不明朗的那种帅。 她有一种神奇的本领,不论多乱的房间,半个小时之内准能拾掇得像样板间,所有的物件都尘归尘土归土金表归当铺,连袜子都叠成一个个小方包,白的一队,黑的一队,整整齐齐地趴在抽屉里码成军团。 十年前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在同一个电视台上班,她喊我哥,我算她半个师傅,她定期义务来帮我做家务,一边干活一边骂我。 她有我家备用钥匙,很多个星期天的早晨我是被她给骂醒的,她一边用雨伞尖儿戳我后脊梁,一边骂:“把穿完的衣服挂起来会累死你吗?!回回都堆成一座山,西服都皱成粑粑了好不好!” 过一会儿又跳回来吼:“小伙子!你缺心眼吗你少根筋吗你丢垃圾的时候是不是把垃圾桶一起丢了?!” “小伙子?小伙子是你叫的?”我把拖鞋冲她丢过去,她回赠我一鸡毛掸子。 我把她当小孩儿,她嘴上喊我哥,心里估计一直当我是个老小孩儿。 杂草敏是一个南方姑娘,个子小小的,干活时手脚麻利身手灵活,戴着大口罩踩着小拖鞋嗖嗖地跑来跑去,像宫崎骏动画片儿里的千寻一样。那时候《千与千寻》还没上市,市面上大热的是《流星花园》,大s扮演的杉菜感动了整整一代无知少女。杉菜在剧中有段独白:杉菜是一种杂草,是生命力顽强的杂草。 她看了这句话后颇为感动,跑来和我商量:“哥,人家叫杉菜,我起个名字叫荠菜怎么样?荠菜也算是杂草的一种。” 我说:“不好不好,这个名字听起来像馄饨馅儿一样,一点都不洋气,不如叫马齿苋,消炎利尿还能治糖尿病。” 她认真考虑了一下,后来改了qq签名,自称“杂草敏”,一叫就是十年。 2 我第一次见到杂草敏时,她还不到二十岁。 那时候我主持一档节目叫“阳光快车道”,里面有个板块叫“阳光女孩”,她是其中某一期的节目嘉宾。 她那时候中师毕业,在南方一个省委幼儿园当老师,本来应该按部就班地混上十几年混成个省委后勤机关部门小领导什么的,怪就怪我的一句话,断送了她的大好前程。 我那时候年轻,嘴欠,台上访谈她时不按台本出牌。我说:职业是职业,事业是事业,没必要把职业升迁和事业成就混为一谈,也没必要把一份工作当唯一的轴心,别把工作和生活硬搞成对立面,兼顾温饱没有错,可一辈子被一份工作拴死,那也太无趣了吧啦吧啦吧啦…… 我随口胡咧咧,她却醍醐灌顶,风驰电掣地回去料理了“后事”,拎着一个超大号旅行箱跑回山东。 她说她梦想的事业并非在幼儿园里从妙龄少女熬成绝经大妈,而是要当一名电视主播。 她说:“万分感谢你一语点醒梦中人哈,你帮人帮到底吧。” 我说:“我擦,你是不是以为当个主持人就像庄稼地里拔个萝卜那么简单?赶紧给我回幼儿园看孩子去。” 她说:“回不去了,已经辞职了。” 见过孩子气的,没见过这么孩子气的。我信因果报应,自己造的嘴孽当然要自己扛,于是喊来几个同行朋友手把手地教了一个星期,然后安排她参加台里的招聘。成事在人谋事在天,反正咱仁至义尽了就行,她考不考得上看她自己的造化。 没想到居然考上了,名次还挺靠前。杂草敏一开始是在少儿组实习,窝在机房剪片子,后来当少儿节目的主持人,尖着嗓子哄孩子玩儿。她本身就是个孩子,又是幼师出身,嗲声嗲气的,哄起孩子来很有耐心。 她毕竟是新人,有时候主持节目老ng(nogood,不好需重拍),连续七八条都过不了,导演不耐烦,告状到我这里来,于是我老骂她。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一骂她,她就嬉皮笑脸地用方言说:“哥,不是有你罩着我吗?”“罩什么罩!哥什么哥!”她南方姑娘,“哥”被她喊成“锅”,听得人火大。 我沉着脸压低声音说:“你别tm给我撒娇,连a罩杯都不到的人是没资格撒娇的,你再这么ng下去,哪儿来的给我滚回哪儿去。” 她咬牙切齿地大声发誓:“哥,你别对我失望,我一定努力工作,努力发育。” 一屋子的同事盯着我俩看,跟看猴儿似的…… 我左手卡着她脖梗子,右手捂住她的嘴,把她从我办公室推了出去。 后来她上进了不少,经常拿着新录的节目带子跑来让我指点,还事儿事儿地捧着个小本子做记录。我那时候实在是太年轻,好为人师,很享受有人来虚心求教的感觉,难免挥斥方遒,唾沫星子乱飞,有时候聊得刹不住车,生活、感情、理想各个层面都长篇大论,着实过了一把人生导师的瘾。 她也傻,说什么她都听着,还硬要把我当男闺密,什么鸡毛蒜皮猫事狗事都来问我拿意见。我大好男儿哪里听得了那么多婆婆妈妈,有时候听着听着听烦了,直接卡着脖梗子把她推到门外去。不过时间久了,关系毕竟是密切了许多,她再“锅”、“锅”地喊我的时候,好像也没有那么烦人了。 电视台是人精扎堆的地方,她傻乎乎的太容易受欺负,有时候也难免为她出出头。 有一回,她像个小孩儿一样躲在我背后露出半个脑袋,伸出一根指头指着别人说:“就是他,他欺负我。” 我一边黑着脸骂人一边心里好笑,想起小时候表弟经常拖着鼻涕和我说同样的话:“就是他,他欺负我,哥哥你快帮我揍他。” 那时候杂草敏工资少,她自己也不客气,一没钱了就跑我办公室来让我带她吃肉去,我看她一个小姑娘家家的背井离乡来跳火坑,难免生出点恻隐之心,于是撸串儿啃羊蝎子的时候都带上她。她也不客气,扎啤咕嘟咕嘟地往下灌,烤大腰子一吃就是三个起,吃得我直犯怵。有一回我实在忍不住了,语重心长地和她说:“妮子,大腰子这个东西吧,你吃再多也木有用啊,有劲你使不上哇……”她愣了一下,没听懂,然后傻头傻脑地龇着牙冲我乐。 我那时候短暂追过一个蛮漂亮的森林系女生,有时候带着她们俩一起撸串儿。那个女生碰翻了辣酱瓶子,我掏出手绢来一根一根帮她擦手指头,那姑娘赏我一个大大的吻,她爱抹口红,印在我腮帮子上清清楚楚一抹红。 这可把杂草敏羡慕坏了,嚷着也要找人谈恋爱印唇印,嚷了半年也没动静。 我把我认识的条件不错的男生介绍给她,个个都喜欢她,她个个都不喜欢。 有一回她来帮我收拾家务的时候,我问她到底喜欢什么样子的男生。她歪着头不说话,一边叠衣服一边不耐烦说:“不要你管。” 我说:“哎呦,好心当成驴肝肺啊这是。” 我伸手去拍她脑袋,往左边拍她头就顺势歪向左边,往右边拍就歪向右边。 3 那些年我在拉萨开酒吧,每回一录完节目就从济南往西藏跑。 我有我的规矩,只要是回拉萨,那就只带单程的路费,从济南飞到成都或丽江,然后或徒步或搭车,一路卖唱或卖画往前走,苦是苦了点,但蛮有意思的,反正在这个世界挣来的银子,少爷懒得拿到那个世界去花。 出行的时间短则半个月,长则三个月,有时候出行的线路太漫长,就把杂草敏喊过来,把家里的钥匙现金银行卡什么的托付给她。 山东的孩子大都有个习惯,参加工作以后不论挣钱多少,每个月都会定期给父母打点钱表表孝心,她知道我所有的银行卡密码,除了汇钱,她还负责帮我交水电物业费,还帮我充话费。 一并交接给她的,还有我的狗儿子大白菜。 她自称白菜的姑姑,白菜超级爱跟她,跟着我只有狗粮,跟着姑姑有肉吃有珍珠奶茶喝,还能定期洗澡。白菜是苏格兰牧羊犬,小男生狗,双鱼座,性格至贱无敌,天天觍着脸跟她挤在一张床上搂着睡觉觉。 第一次和杂草敏做交接的时候,惹出了好大的麻烦,那是我第一次把她惹哭。 我约她在经七路玉泉森信门前的机场大巴站见面,一样一样地托付家产。那回是要去爬安多藏区的一座雪山,冰镐、冰爪、快挂、八字扣,叮呤当啷地挂了一背包。她一边心不在焉地盘点着,一边不停地瞅我的背包,忽然问:“哥,你不带钱不带卡,饿了怎么买东西吃?” 我说:“卖唱能挣盘缠,别担心,饿不着。” 她嘴一下子噘起来了,她那个时候对自助旅行完全没概念,把雪山攀登、徒步穿越什么的想象成红军爬雪山过草地,以为我要天天啃草根煮皮带。 她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雪山上会不会冻死人?你穿秋裤了没?” 呵!秋裤? 我着急上车,心不在焉地说:“穿了也没用,一般都是雪崩直接把人给埋了,或者从冰壁上直接大头朝下栽下来干净利索地摔成饼饼……” 说着说着我发现她的表情不对。 她忽然拿手背捂着眼,嘴瘪了一下,猛地抽了一口气,哇的一声就哭出来了,眼泪哗哗地从指头缝往外淌。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惊着了,说:“我擦!杂草敏你哭什么?” 她齉着鼻子说:“哥,你别死。” 我又好气又好笑,逗她说:“我要是死了,你替我给白菜养老送终。”她哭得直咳嗽,一边咳嗽一边吼:“我不!” 我哄她,伸手去敲她头。越敲她哭得越厉害,还气得跺脚,搞得和生离死别似的。她那个时候是二十岁的大姑娘了,可哭起来完全是个孩子。 后来生离死别的次数多了,她慢慢地习以为常,哭倒是不哭了,但添了另外一个熊毛病——经常冲大巴车摇手道别,笑着冲我喊:“哥,别死啊,要活着回来哈。” 司机和乘客都抿着嘴笑,我缩着脖子,使劲把自己往大巴车座椅缝儿里塞。 他奶奶的,搞得好像我是个横店抗日志士,要拎着菜刀去暗杀关东军司令似的。 4 唉,哪个男人年轻时没莽撞过?那时候几乎没什么惜命的意识,什么山都敢爬什么路都敢趟。夜路走多了难免撞鬼,后来到底出过几次事,断过两回肋骨残过几根手指,但好歹命贱,藏地的赞神和念神懒得收我。 左手拇指是残在滇藏线上。 当时遇到山上滚石头,疾跑找掩体时一脚踩空,咕噜噜滚下山崖,幸亏小鸡鸡卡在石头缝里才没滚进金沙江。 浑身摔得瘀青,但人无大碍,就是左手被石头豁开几寸长的口子,手筋被豁断了。我打着绷带回济南,下了飞机直接跑去千佛山医院挂号。 大夫是我的观众,格外照顾我,他仔细检查了半天后,问我:“大冰,你平时开车吗?” 我说:“您几个意思?” 他很悲悯地看着我说:“有车的话就卖了吧,你以后都开不成车了。” 他唰唰唰地写病历,歪着头说:“快下班了,你给家里人打个电话来办一下住院手续,明天会诊,最迟后天开刀。” 自己作出来的孽自己扛,怎么能让爹妈跟着操心。我犹豫了一会儿,拨了杂草敏的电话。这孩子抱着一床棉被,穿着睡衣拖鞋冲到医院,一见面就骂人,当着医生的面杵我脑袋。然后抱着棉被跑前跑后地办各种手续。 我讪讪地问:“恩公,医院又不是没被子,你抱床棉被来干吗?” 她懒得搭理我,一眼接一眼地白我。 到了住院部的骨科病房后,她把我摁在床上,强硬无比地下命令:“你!给我好好睡觉休息!” 医院的被子本来就不薄,她却非把那床大棉被硬加在上面,然后各种掖被角。掖完被角,双手抱肩一屁股坐在床边,各种运气。隔壁床的病人都吓得不敢讲话。我自知理亏,被裹成了个大蚕蛹,热出一身白毛汗来也不敢乱动。 她就这么干坐了半晚上,半夜的时候歪在我脚边轻轻打起了呼噜。她在睡梦中小声嘟囔:“哥,别死……” 我坐起来,偷偷叼一根烟,静静地看着她。清凉的来苏尔药水味里,这个小朋友打着呼噜,穿着毛茸茸的睡衣,白色的扣子,小草的图案,一株一株的小草。 会诊的时候她又狠狠地哭了一鼻子。 医生给出的治疗方案有两套: a方案是在拇指和手腕上各切开一个口子,把已经缩到上臂的手筋和拇指上残留的筋抻到一起,在体内用进口物料缝合固定。 b方案是把筋抻到一起后,用金属丝穿过手指,在体外固定,据说要上个螺丝。 治疗效果相同,b方案遭罪一点儿,但比a方案能省差不多一半的钱。 我想了想,说那就b方案好了。 没办法,钱不够。那一年有个兄弟借钱应急,我平常没什么大的开销,江湖救急本是应当,就把流动的资金全借给了他,连工资卡在内,账户上只剩下两三万,刚好够b方案的开支。b方案就b方案,老爷们儿家家的皮糙肉厚遭点小罪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大夫说:“确定b方案是吧?” 我说:“嗯。” 杂草敏忽然插话说:“a!” 借钱的事她不是不清楚,银行卡什么的都在她那里保管,她不会不知道账户余额。 我说:“b!” 她大声说:“a!” 我说:“一边儿去,你别闹。” 她立马急了,眼泪汪汪地冲我喊:“你才别闹!治病的钱能省嘛!” 她一哭就爱拿手背捂眼睛,当着一屋子医生护士的面,呜呜地哭了起来。 我觉得太尴尬了,摔门要走。医生拦住我打圆场:“好了好了,你妹妹这是心痛你呢……” 当着一屋子外人的面儿,我又脸红又尴尬,想去劝她别哭,又抹不下脸来,又气她又气自己,到底还是摔门走了。 一整个下午杂草敏都没露面。到了晚上我饿得要命,跑到护士值班房蹭漂亮小护士的饼干吃,正吃得高兴呢,杂草敏端着保温盒回来了。 她眼睛是肿的,脸貌似也哭胖了。 她把盖子掀开,怯生生地擎到我面前说:“哥哥,你别生气了,我给你下了面条。” 一碗西红柿鸡蛋面,腾着热气,西红柿切得碎碎的,蛋花也碎碎的。 我蹲在走廊里,稀里呼噜地吃面条,真的好吃,又香又烫,烫得我眼泪噼里啪啦往碗里掉。 从那一天到今天,只要吃面,我只吃西红柿鸡蛋面。 再没吃到过那么好吃的西红柿鸡蛋面。 我吃完了面,认真地舔碗。杂草敏蹲在我旁边,小小声地说:“哥,我以后不凶你了,你也别凶我了好不好?”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说:“嗯嗯嗯,谁再凶你谁是狗。” 我腾出一只手来,敲敲她的头,然后使劲把她的短头发揉乱。 她乖乖地伸着脑袋让我揉,眯着眼笑。 她小小声地说:“我看那个小护士蛮漂亮的。” 我小小声地说:“是呢是呢。” 她小小声地说:“那我帮你去要她的电话号码好不好?” 我说:“这个这个……” 小护士从门里伸出脑袋来,也小小声地说:“他刚才就要走了,连我qq号都要了……还他妈吃了我半斤桃酥。” 最后到底还是执行了a方案。 她知道我死要面子,不肯去讨债也不肯找朋友借,更不愿和家里开口。多出来的钱她帮我垫了,她工作没几年,没什么钱,那个季度她没买新衣服。 手术后感染化脓又术后黏连,足足住了几个月的院。杂草敏那时候天天来陪床,工作再忙也跑过来送饭,考勤保证不了加上旷工,奖金基本给扣没了,但一天三顿饭从来没耽误过。 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得当回大爷,人家住院都住瘦,我是噌噌地长肉,脸迅速圆了。 整个病房的人都爱她。我骗他们说这是我亲妹妹,有个小腿骨折的小老太太硬要认儿媳妇,很认真地跟我数道他们家有多少处房子多少个铺面。 她和那帮小护士玩儿成了姐妹淘,你送我个口红我回赠个粉饼儿,聚在一起叽叽喳喳聊电视剧。 人家爱屋及乌,有两个小护士经常在饭点儿噔噔噔跑过来,摸摸我脑袋,然后往我嘴里硬塞一个油焖大鸡腿儿。她们跟着她一起喊我哥,但老摸我脑袋把我当小孩儿,搞得我怎么也不好意思开口要电话。 生病也不能耽误工作,台里催我回去录节目,整条胳膊打着石膏上台主持终归是不妥,杂草敏给我搞来一条彩色布套子,套在石膏上时尚得一塌糊涂,像花臂文身一样漂亮。录节目的间隙,她神经兮兮地擎着透明胶跑过来往长筒袜上摁。 我说:“你干吗?” 她龇着牙笑,说:“上面沾的全是白菜的狗毛,镜头上一推,特写特明显,我给你粘粘哈……” 我揪着她耳朵让她老实交代这条布到底是什么东西的干活。 …… 我tm胳膊上套着杂草敏的彩色长筒袜主持了一个季度的节目你信不信。 5 整整半年才最终痊愈。 拆石膏的时候是腊月,那一年的汉历年和藏历年正好重叠,我归心似箭,第一时间买票回拉萨。 杂草敏帮我收拾行囊,她偷偷把一条新秋裤塞进包里。我没和她拗,假装没看见。 依旧是她牵着白菜送我,依旧是家产托付给她,依旧是在机场大巴站分别。 我隔着车窗冲她招手,很紧张地看着她,我怕她再喊什么“哥,别死啊,要活着回来哈”。 她没喊。 西风吹乱了她的刘海。她蹲下身来,抱着白菜的脑袋一起歪着头看着我。 那一年开始流行举起两根手指比在脸庞上。她伸手在脸旁,笑着冲我比了一个yes,要多二有多二…… 那年的大年初一,杂草敏给我发来一条短信: 哥,好好的。 我坐在藏北高原的星光下,捏着手机,看了半天。 而后的每一年大年初一,我都会收到一条同样的短信。在成堆的新年快乐恭喜发财中,有杂草敏短短的四个字:哥,好好的。 四个字的短信,我存进手机卡里,每年一条,存了很多年。 后来杂草敏离开济南,蒲公英一样漂去了北京又漂回了南方,再后来她漂到澳洲布里斯班,在当地的华语电台当过主持人,订婚,又解除婚约,开始自己创业,做文化交流也做话剧,天南海北兜兜转转辛苦打拼。听说一直是一个人,一直没有遇到一只能照顾她这株杂草的花盆。 不论身处何方,每年一条的短信,她从未间断。 很多个大年初一,我收到那条四个字后,都想回复一条长长的短信……可最终都只回复四个字了事: 乖,摸摸头。 敏敏,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你喊我哥,喊了十一年。可一直以来我都明白,那些年不是我在罩住你,而是你在心疼我。 有些话,年轻的时候羞于启齿,等到想说的时候,已是人近中年,且远隔万重山水。 我有过许多女朋友,每一个都比你胸大比你腿长,可没有一个能煮出你那样的面来,又烫又香的西红柿鸡蛋面,烫得人眼泪噼里啪啦往碗里掉。 真想再吃一次哦。 今宵除夕,再过几个小时就能收到你的新年短信了,此时我在云南丽江,有酒有琴有满屋子的江湖老友。你呢?杂草一样的你,现在摇曳在何方? 好好的哦。 乖,摸摸头。 九月十三 文/七堇年作家七堇年 今天是9月13号吗? ……是啊,怎么了? 八年了吧,得有。 什么八年? 我俩认识八年了——2005年9月13号到今天,刚好八年了。 嗯。 我们走错了路,在北京的三环上瞎绕着。夜色很深,老孙困了,一呵欠就是一汪眼泪花儿。当我说完这是相识第八年之后,我们更沉默了。车内狭小的空间里,空气凝固起来,我们像两只弱小的昆虫,突然被困成了一块琥珀。 八年,抗战都结束了。 我很希望打破这寂静,说点儿什么,就没头没脑扯了这么一句,却像根钝得不成样子的针,没能刺破这一层沉默。 怎么办?我想上厕所了,老孙说。 刚才怎么不上?现在这哪儿有啊,只能你把我送到酒店了再去大堂上吧。 还有多远? 估计快了吧,你到前面掉头,然后别上桥,就走辅道,再往前一段,拐弯就到了。 气氛舒缓了下来,往事们却纷纷站起了身,一眼望过去,如同人头攒动的操场,凌乱,拥挤。 2005年那会儿,我的日子还像清澈的溪水,叮叮咚咚地流着。到如今,已经成了浑浊的河,许多事已被囫囵席卷而去。 我望着他的侧脸,问,你后来还回过天津么? 好像回过一次,也就那一次。 去了尖山吗? 他一笑,说,早没了吧……那地方。 尖山是过去天津一个卖便宜货的地方。那一带全是小商贩们租住的破烂旧楼,吃的用的什么都有,摊位像满口龅牙,参差不齐地挤着,人们摩肩接踵,三教九流。“屌丝”这个词在当时还没有,网购也还没成气候,所以我还特拿去尖山引以为豪。 他比我高两届,天津已混熟了。也许是为了逃避对大学生活的失望,我疯狂逃课,经常和他在城市里东游西荡,吃喝玩乐,自诩上得了友谊商场,下得了尖山市场。 当然,如青春年华中所有转瞬即逝的好日子一样,我们并没能走多久。 后来我在香港读书的时候,有个晚上和朋友一起去油麻地夜市。正坐在地摊上吃扇贝什么的,脚下爬来了一只小强,探头探脑,吓得我心跳骤停,扔下一桌菜就要逃。朋友特淡定,她提着筷子夹着菜依然往嘴里送,说了一句,做人就要能屈能伸,上得了海港城,下得了油麻地。那一刻我哭笑不得,却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了天津,有关那座城市的一切应声跃入脑海,在那个夜晚,像绳子似的把我捆了个严实。 经常能听到别人说,在一起五六年——分了;在一起八九年,十几二十年——离了。我就在想,是什么能让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又是什么能让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之后,还是分开了? 我不知道答案,因为我从来没能和一个人在一起久一点,最多只能算是个半年抛、年抛型吧。 老孙家境比较好,可我知道他的钱也不是自己挣的,花父母的算什么英雄,所以我不想让他破费。老孙性格好,总是由着我,陪我逛逛尖山之类的破地方,每个周末就是吃一肚子垃圾食品,扛一袋子地摊货,吭哧吭哧挤两小时公交回宿舍。 钱是没花几个,但若要说岁月如金,那我这辈子再没有比那时候更挥金如土的日子了。 其实我还是想过,两人在一起要上进,要互补的,不然没有未来。我们说好了毕业后要一起去美国读研,说好了现在起就要好好学英语,他基础差,刚好先毕业,可以补补英语,等我毕业。想法都是好的,可实际上,在一起的时间全都浪费在看碟片、玩儿、吃东西上了——忘了说,“吃货”这个词儿,在当时也还没有。 而这样的后果就是:老孙考英语四级,考了两次都没及格。因为买的答案不够贵,都是假的。到了大四毕业前最后一次机会,考试不过毕不了业,他铁了心下了血本,花四千买了枪手,外加一套设备,非过不可。 考试那天,我一早混进他宿舍去,帮他穿设备。那是一套利用人体为导体,为无线耳机供电,连上手机,用电话听答案的系统。我按照说明书,帮他把浑身上下的各种导线粘好,捆得像自杀式炸弹袭击者似的,然后外面再穿上衣服,插好手机,连上耳机,测试了半天,确认无误之后,他就悲壮地赴考场了。出门时,他还把我反锁在了寝室里,外面打不开。说怕有宿管来查,看到一女生在里面鬼鬼祟祟,就说不清了。要知道他还分别给了每个室友封口费,不告发这事儿。 那个上午我就被困在他的寝室里,这边厢接收枪手发来的答案,那边厢再用寝室座机打电话一道一道念给他听。他咳嗽就是没听清,不吭声就是继续往下念。 那时候的黑白诺基亚声音挺大的,电话那头隐约传来整个考场此起彼伏的咳嗽声,当然时不时也有他的,我就重新念一遍,确认他都听到了,再继续往下。大概是两个多小时之后,估计终于交卷了,我才挂了电话,叹了一口气,抬头看窗外的天。那是北方冬天的日头,混混沌沌的大白亮。我就盯着那一口天,想,这扶不起的刘阿斗啊,家里再好,顶个屁用。 又过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死一般冷清的寝室楼里渐渐有了人声,走廊里的脚步声逐渐密集,终于有人开门了。他考完试回来了,我问他怎么样,他说还行,这次肯定过。然后我们就又没心没肺地出去逛了,玩了玩游戏,看了看电影,又去尖山吃了狼牙土豆、麻辣烫之类,买了一堆没用的小东小西,昏昏沉沉混完一天,再疲沓地回来,腰酸腿软,就像以前的每个周末那样。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回去的路上,我特别不开心。彻头彻尾的昏闷、无聊、失落、迷茫,像脏玻璃上的一层厚厚雾气,叫你看不见未来。 这可是在青春年华啊。 回学校的路程很远,我坐在出租车上,靠着他的肩膀,不知不觉睡过去了。我是个睡眠极差的人,连躺在床上都睡不好,更别说什么在课堂里、车上、飞机上……那种瞌睡我从来都无福享受。但那个下午是我记忆中唯一一次,靠在一个人的肩上,在车里,睡得像猪。 该下车了,他轻轻地叫醒我,我还在梦里,迷迷糊糊下了车,过了好久才清醒过来。他就一声不吭拿着我们的大包小包,在前面老老实实一步步走着。我看着他背影,想起刚才的那一觉,就跟自己说,该是一个多么让人信任、多么暖心的人,才能让我在车上都能睡死过去啊。 老孙的四级总算是过了,也毕业回了河北的家里。可是他家里管得太严,父母压根不让他出来,要在本地给他安排一个稳稳当当的工作,然后房子车子都是现成的,再相个亲,跟着就该结婚生子……总之就是大树底下好乘凉的标配人生。他连我的生日,一个半小时的车程,都没法出家门,到天津来一趟。 忘了是二十二岁还是二十三岁生日,我上完课,也懒得动,没精打采地一个人蹲在寝室里看电影。我就想啊,他家里这么严,他这么大个人了,连出门的自由都没有,我俩在一起也只是浪费时间,都这么不上进,英语连个四级都过不了,还谈什么一起出国,谈什么未来。你家有钱,你不努力都能活得这么好,我没这么好的命啊。我拼死了才能得到的东西,你轻轻松松与生俱来,什么风雨都有父母替你挡。我倒是也想指望你啊,可你这是能让人指望的样子么?算了,还不如各走各路,我没那么好的命,耽误不起,还得奋斗呢。 话说回来,当时也没有“女汉纸”这个词儿,所以我还对分手的决定引以为豪。闺密说,见过嫌没钱分手的,没见过嫌有钱而分手的。 做决定之前,我去了一趟他老家见他。他还蒙在鼓里,兴冲冲地告诉我,已经在北京的新东方报了名了,要学托福,学gre……这样才有正当理由不在家里住,他家人也管不住他了,到时候他会经常来找我…… 我一时于心不忍,分手的话也没说出来。见完了面之后,回去想半天,还是发了一条短信给他,台词老套到俗:我们分手吧,我已经和别人在一起了。 若说辞职有裸辞一说,那我这分手也是裸分的。其实我想说的是:一个人在没有成为最好的自己之前,也不配拥有最好的对方。但当时也是一塌糊涂的我,有什么资格说这样的话。 如我所料,分手说出来,他也没闹,也没挽留,就像一刀捅进棉花里,没有痕迹,没有声音,连刀子都陷进去不见了。 他只是在最后一次约我见面的时候,带了一大箱子东西,在滨江道的星巴克里面,把所有有关我记忆的东西,全都还给了我。包括七个笔记本,里面抄满了从我们认识第一天起,所有的短信记录。一笔一笔,一个字一个字。 他说,我也没你那么会写,我写不出来,只能都抄下来了。 我看着那一箱子的时光,头一次真真切切感到了什么叫“头晕目眩”。而他的那种平静,让我后知后觉,其实我还是希望他挽留我的。但我明白,从我说分手起,我就再也挽不回他了。 失去一个人并不难受,难受的是无可挽回。 我后来才知道,分手之后,他痛苦得大病一场,抑郁且终日不食,瘦了十斤。他爸妈吓疯了,带他去欧洲旅行散心,转了一大圈回来之后,再也不干涉他自由,由着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而他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从一个家门都出不了的家伙,变得能一个人独自开车从河北到安徽,去见一个相好的妹子。 我知道了之后,真是气坏了。打个比方,就像你买的股票越跌越凶,苦苦捏了两年都没舍得割肉贱卖,最后终于判断没有看涨的可能,三思而弃。结果一出手,转天股价就反弹上天。 让我气坏了的还在后头。他开始痛定思痛,发奋图强,从一个四级都过不了的水平开始学英语,花了快两年,总共考了六次托福、四次gre,终于被纽约的学校录取,并拿到了签证,在我刚好快毕业的时候,去了美国。 嚷嚷半天,结果去成美国的是人家。 他走之前,我有天手贱,回到他的博客去看,有一则写的是:走得够远,已经忘记当初是为什么出发。沉甸甸的时间与辛劳,喜泪参半。那个博客里写满了他这两年的时间如何度过。我一边看,一边掉泪,想了许多的如果,最终都只有但是。 真的憋不住了,你等等啊,我靠个边尿尿一下。老孙说。 我把脸对着窗外,车里放的是杂七杂八的交通广播,可我什么都听不见了,回忆如山,重得我抬不起头。要不是他说要尿尿,我都不知道怎么让当时的心情收场。八年了,覆水为什么难收,说白了,因为干都干了。 他把车子靠边,打开车门,两步跑到角落里,对着墙解决。等他回到车上来的时候,他开出了两步,眼睛瞟后视镜的时候,才看到我的脸,吓得他一脚刹车,问,你怎么啦?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我心一横,想着,反正脸都丢尽了,也不怕再丢一层,豁出去了。 于是我就着两管鼻涕加两窟窿眼泪水儿,跟他说,老孙,这一趟来北京出差,本来没想见你的,事情太多。但今晚的安排临时有变,就空出来了,我就突然想来见见你。我也没有想到你会回我的短信。 我们认识有八年了,有时候真的是非常想你。现在我的生活挺整齐的,也安静。早睡早起,在家里赶稿子。有时候夜里气氛到了,会想起好多以前的事儿。说是突然想见你,其实也不是平白无故的。前几天,我又回到了你最老的那个博客去看了看,觉得时间真快……别的没什么了,我只是想和你说一件小事。你当然不记得了,但每次我想起你来,就想起那一件小事。就是我们分手之前,有一次我们打车从滨江道回学校。那出租车上,我居然靠着你肩膀睡着了,还睡得特别死,都做梦了,该下车了都不知道。这种事从前没有过,以后也没有过。一辈子能遇到过这么一个让你安心的、在车上靠着就能睡着的人,挺值得的。 回想从前那会儿,我真是够一塌糊涂的啊。实在是不好意思啊,见笑了。经过这些年,现在我觉得一切都变好很多,大约是我最好的时候了……你也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变得更好了。 …… 你别送了,我下车了。前面就是酒店了,下次来北京再见。 他沉默不作声,也没有看我。 我觉得再多一秒都待不下去了,打开车门下了车。身后没有声音,过了一阵,响起了车子开动的声音。我没敢回头,脚步停了一下,努力分辨声音的来去。然后我终于确认,他的车子已经渐渐驶离了。那一瞬间我伤感极了,却又如释重负。没有什么偶像剧里的谁飞奔追上谁,大雨里拥吻。那是一个平静得连风都没有的夜晚,街上没有人。 而那一条没有风、没有人的街,就像我们如今的心。它曾经人来人往过,热闹过,可是每当夜晚来临,它却只是独自卧在黑暗里,静静地想,什么时候,只要有一盏路灯亮,一盏,就好了。 德州扑克 文/颜茹玉90后写作者silver是水果味儿的 w市是一个骨子里带着赌性的城市,跟大多数沿海城市一样,每当夜晚降临,从电话里一嗓子“三差一喂你来不来”开始,哗啦啦,哗啦啦,在夜晚涨潮,又在清晨销声匿迹。我小时候的数学都是在牌桌上学会的,两个二万就是四,四筒加三条等于七。二的次方更是烂熟于心,两个四个八个,十六,三十二,六十四,一百二十八,两百五十六,金顶!给钱给钱! 赌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它和占便宜、要面子、不认命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拧成一股叫做豁出去的精神。这是一个赌局上的故事,这里有人赢了钱,有人输了一生。 故事起始在我大二的时候,那时候全寝室的人都在疯了一样找兼职。两个姑娘结伴去了超市卖红酒,还有一个在学校食堂当帮工。实习女大学生真是世界上最廉价的工种了,一个小时付给她们六七块钱,外加上很多很多“老娘终于能挣钱了”的自豪感。其实越大的公司,底层越便宜,但大学生们还是拼命地往五百强里挤,工作那个卖力啊,就好像肯德基里有自己的股份一样。 那时候我在帮一些公司做广告设计,当然也是廉价而自豪的那一种。我的上级是设计公司的一个小经理,经理的签名总是不断变化着各种数字组合,像某个特务机关。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问了经理,这是什么啊。 经理说这是打开梦想之门的密码,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他买的双色球。 我问他,那你赢过吗?他说这买的是一种信念,中个几百几千的根本不足挂齿。我的qq延迟,点了重发,结果把上一句又发了一次,却收到了几个有点窘迫的字——还没有啦。 还没有,这语气就像是在等着一班一定会来的公交车。我常觉得赌博和爱情很像,来过很多班,带走过很多人,可你还在那里。这一班车方向是对的,可人有些挤。这一班终于有了空位,却没有开空调。赌徒们从不会就此罢休,因为更好的人还没有来,更大的奖池还没有来。 一次校园活动的宣传加急,晚上要海报,接到经理电话要我把打印好的招贴送到他在的地方。于是我照着经理说的地址,找到了这个大三居的地下赌局室。清清爽爽的大客厅,饮料和零食都是免费供应的。 经理在桌上打牌,让我把东西放在沙发上就成。赌局老板走过来跟我说,你们老大今天手气不好,打红眼了,要不你帮他摸一把吧。赌局老板看着很年轻,不到三十的样子。大家起哄,经理也就顺势答应让我看了底牌,j和10的同花,他说你扔多少就多少吧。我看了看面前筹码,大概一千多点吧,于是仗着点qq游戏的经验,哗就给他全推了。同桌的玩家都弃了牌,于是经理收了一桌的底子,八十五块,那是我赢的第一笔钱。 赌局老板看了我一眼笑了,说小姑娘胆子挺大的啊。我准备走的时候,刚刚坐在一边没说话的老板女朋友,过来说这场子刚开,问我有没有兴趣来做荷官,收入按小费计,管饭,包住宿。我有些蒙圈,便随口问一个小时多少钱。她顿了顿,说一个月五位数没问题。 “啥时候来上班?” “明天。” 就这样我愉快地当上了荷官。这是个很简单的工作,发牌,点筹码,清桌。 我每天下午五点上班,凌晨两点左右收场。中途会和老板换班,给客人们煮点饺子、下点热汤面什么的当夜宵。一桌最多十个人玩,每晚小费维持在一千左右。 我就住在三居室的沙发上。还养了一条金毛,叫小七,每天下班我就牵着它下楼遛弯到小区门口的银行,把当天的收入都存起来。我和我的狗每天都过得很舒服,白天看看书,回学校上两趟专业课,其余的时间我俩都在睡觉。 这里的赌局不算大,输赢也就是几千,客人也基本固定在那二三十个人里。 大家都说德州扑克玩的不是自己手上的那两张牌,而是对方的底牌和自己的表情,玩的是人和命运。 今天要讲的故事男主角是个长相介于火枫和尹相杰之间的中年男人,我叫他大胡子老头,四五十岁的样子,简称老胡吧。老胡还有个长得很像他的儿子,也常来我们场子,就简称老胡儿子吧。 老胡儿子是学法律的,跟我一般大,有时候来早了就捧着一本国际刑法的书在牌桌上看。我们老板是个没什么幽默感又喜欢逗乐的人,每次碰到老胡儿子在看书,总是忧心忡忡地问我,他输多了钱会不会告我们啊。有天我实在不耐烦了,说:老板,他要举报你还需要看这玩意儿吗?少儿识数前两页学会就够用了。场子里人听见都笑了。老板一看被抢了风头,心急如焚又想不到更机智的回答,于是酝酿了半天憋出一句,我看你今天小费只要第一页就够用了。 老胡是个小图书出版公司的老板,属于盲目自信型的保守玩家,不管赢多赢少都会固定给个小盲的钱数当小费。老胡喜欢说教,每次赢一把牌,都要讲上五分钟他分析对手牌的心路历程。德州扑克的玩家是鲜会亮底牌的,因为怕对手看透玩法,除非是为了塑造形象。可是老胡的对手常常会受不了他的解说,气得从牌堆里翻出自己的手牌,摔到桌上证明他是瞎扯。这时候老胡就会面不改色地接着说:对啊,这就是我正准备讲的第二种情况了。所以后来大家就常常抬杠让老胡先讲第二种,老胡就说麦当劳第二杯还半价呢,你能只买第二杯吗。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老胡总带着一个女人在一起,大家都叫她玛丽姐,看着比我大不了几岁,气场很强,也漂亮。从老胡在桌上的絮叨里,知道他们在澳门住了一年半刚回来。老胡每天在赌场玩牌,玛丽轮班发牌,下班之后两个人就去隔壁场子一起玩。 玛丽很专业,有时候池底有边池的时候,三四家一起,我就常算不清钱数,她扫一眼筹码就能告诉我谁该分多少。他们一家三口时常会在牌桌上碰见,玛丽看起来很怕老胡,常常几十块的跟注也要看老胡的脸色,老胡儿子也直呼其名叫玛丽。一开始我们都心照不宣地认定玛丽是小三,所以聊天什么的都很避讳。 后来有一次和老胡儿子聊天的时候问起来,他很自然地说:“玛丽和我爸结婚了啊。”我倒吸了一口凉气,然后听他接着说。 “玛丽是室友介绍给我的女朋友,比我大一岁”,“黑龙江大学的”,“高考五百五十多分”,“没看上我,黄了”,“我介绍给我爸的”,“结婚两年了”,“儿子都三岁了啊”,“扔在玛丽的东北老家养”,“一开始都没想领证”,“还是我劝他俩去办的”,还说“毕竟对我弟弟也有个交代”。 这一通下来,我心里像是一口倒了十包跳跳糖那么噼里啪啦的。正在喝水的老板听到结婚两年、儿子三岁了那会儿就呛着了,之后就一直在咳嗽,分不清是故意的还是有意的。在场的都面面相觑了,眼神里的信息量已经超过了表情能容纳的限度。老胡儿子似乎很满意他讲出这番话带来的效果,又若无其事地看起了他的国际刑法。 那天晚上的牌局玛丽姐也来了,我们大家似乎一整晚看她的表情都不太自然。中途她起身去阳台透气的时候看到了小七,然后很兴奋地把小七牵进屋,到我身边问我多少钱买的,我愣了一下说几百块吧。然后她惊喜地跑到老胡身边,用甜得发腻的声音说,老公我也想养一只金毛啦,才三百块呢,好不好嘛。老胡忙着打牌,眼皮也不抬地应付着说行行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对于男人来说就是一边玩去的意思了,她却亲了老胡一口说就知道你最好了,然后乐颠颠地把小七牵回阳台。当时我心里就犯嘀咕,果然这样的女人才能傍到有钱人啊。 关于玛丽傍大款这个想法,是在有一天晚上崩塌的。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轧账,查抽水发现账目比往常少了两千多的样子。我们三个做了一晚上分析,最后发现筹码里有二十多个比较新的一百元,从而发现是有人从淘宝买了一样的筹码偷偷带进来,临走时兑换成了现金。 是谁呢?那一晚鱼龙混杂来了很多不认识的人。于是我们只好把现有的一百元筹码最中间的那个圈拿记号笔涂成了黑色,其实挺明显的,但来赌博的人谁会在意这个。 第二天继续打开门营业,人到得很齐。那晚老胡的运气很不好,两次诈牌都被对家跟了上来,输了有小一万,向来爱絮絮叨叨的老胡那晚最后竟然被打得偃旗息鼓。他媳妇倒是赢了不少,但也入不敷出。牌桌上有规矩,筹码不能相互给,于是后来玛丽干脆不玩了,把钱都给了老胡,搬了个高脚凳坐到了他身边。 一局结束之后我发现池子里竟然有了两个没有涂黑的一百,赶紧给老板使了一个眼色。结果我的眼色似乎使得有点太大了,大家都停下手上的动作,看向池子里的筹码。我突然灵光一闪,想到梅勒的《失落的神谕》里面的故事:有个阿拉伯老法官抓小偷,把失窃小店的门板放到街上抽五十大板,说是门没有尽到职责放走了小偷。集市上围了一大群人,都想亲眼看看怎么执行这奇怪的判决。抽完之后法官靠近门板问它谁是小偷,然后站起来宣布:“这扇门说,头巾上沾着蜘蛛网的就是盗窃犯。”人群中有个男人立刻去摸自己的头巾,搜查这个人的家之后,店主立刻找到了失物。 于是我点了点筹码,随手拿起一个一百的筹码,说钱好像不对,差一百。老胡连忙丢了一个一百的筹码进到池子说,噢,我旁边掉了一个没看见。 我抬头看向老板,他也正在看着我。其实我并不知道池子里钱少没少,但那一刻显然我们都知道了另外一件事。 那天牌局结束之后,老板特意最后才跟老胡兑换筹码。他输得只剩几百块了,老板挑出那个没有被涂黑的筹码扔在老胡面前,说你这个筹码和我们的不一样,不是我们的。老胡随口说那筹码交来换去的也不知道是谁放进来的啊。老板的女朋友是个眼睛里容不下沙子的人,开口就直说:我都看见一开始是从你那里扔出来的这个筹码了,然后指着墙角一个亮着红点的半圆状物体说,一查监控记录就出来了。其实那就是个烟雾探测器,可老胡却有点慌了阵脚,扭头问玛丽说,是你带来的?玛丽先是一愣,谁都看得清两人牵强的表情。玛丽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估计是我之前在别的场子玩留下没换的,刚才翻包的时候以为是你们的就直接拿出来了。 谁都知道这句话是假的,但就在大家都不知道怎么接茬的时候,老胡一巴掌甩到玛丽脸上。老胡跟老板说剩下的这千把块钱我们不要了,不好意思。然后拉着玛丽就走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老板冲着背影小声地嘀咕,就剩三百多了,还千把块呢。 而我脑子里却不停回放着玛丽被扇了一巴掌之后的表情,好像在很多香港警匪片里都见过。 这件事之后老胡再也没有来过,我们也没人再提起过这件事。 大概过去了半年吧,准备离开w市去北京上班的时候,我又想起了玛丽。 想起她喜欢小七,打算把它托付给她。于是打给老胡儿子问玛丽的电话,他说他们已经离婚了。意料之中的,但我还是要了玛丽姐的电话。 玛丽接起我的电话时有些诧异。我当然没有提离婚的事,只是问她还想不想要小七。她说她现在住的地方很小,不方便养狗。然后我们客套了两句就挂了。 过了一个多小时吧,我收到了她的短信,说那天筹码不是她拿的。 我回复了她,说我知道。 我当然知道,我早就知道了。 女人替男人出来担事的时候,眼神里那个骄傲劲儿,根本不是在认错,是一种飞蛾在火堆里烧得噼里啪啦的快感。还有反被爱人推脱和指责之后那份无奈,像被剧烈疼痛燃烧过后的灰烬,却被人轻巧地吹一口气,就散在风里。 这就是女人,说来可笑呢,爱一个人时,吸进去那么多勇气,最后吐出来的却都是叹息。 反正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对话。德州扑克的圈子很小,后来也断断续续地听了一些他们的消息。老胡没有要孩子,玛丽也没有。老胡只身又去了澳门,赢了一大笔钱。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和老板不约而同地嗤笑了一声。 赌界就是这么个规矩,就算你有几个亿也好,没两个钱也罢,你买筹码进来就只能是二十五十地盲注。这里的世界很公平,桌上的钱你可以输完了再买,但你如果输掉别的,想买回来就没那么便宜了。 w市本来也就是个不大的城市,过年放假回去的时候,在新世界碰见了玛丽在挑鞋子。我正准备跟她打个招呼,却看见旁边的男人好熟悉。我绕过去瞄了瞄,果然是老胡。 妈蛋,他俩又和好了。 那一刻我不知道怎么的,想起了场子里另一个中年男人。他左手只有三根手指,花臂文身,大粗金链子,我们就叫他文身男吧。文身男是他一起的一个朋友带来的,那朋友斯斯文文,就暂时叫他眼镜男。文身男每个月只来一次,估计是他钱到账的那天。但此人手气极背,又沉不住气,是谓赌场两大忌,所以每次来输个精光就骂骂咧咧地回家。可人生好玩就好玩在这里,都说一物降一物,文身男就特别怕他老婆,撞到两次他老婆打电话催他回家,那膀粗腰圆的大老爷们柔声细气的哟,像小心肝尖尖在颤的那种,“宝宝我再玩一会会啊,你乖乖先睡觉觉好不咯。”每次我都忍不住窃窃地笑,他就瞪我,凶狠得像眼珠子要迸出来。 有一天开五人小局,大家都很熟了。文身男不在,眼镜男就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了一些关于他的故事,于是那天我知道了文身男以前是做金矿的。村里大家分地,他们家不务正业,给他们家分了个秃山,最后挖出个金矿,发了横财。又去城市做生意,爱上了赌博,结婚的钱都给输没了。老婆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求婚那天他就当着岳父岳母面把小拇指给断了,发誓再也不赌钱了。在场的人谁也没问第二根手指是怎么断的,毕竟当我们见到他的那一刻起,他之前断掉多少指头也都没有意义了。 之前看《赌王之王》的时候,其中有个地痞运气暴好,几乎赢光了小赌场里所有的钱,然后得瑟地拿钱就要走。马特达蒙问老板说如果都这样的话,赌场不就垮了吗。老板叼着烟,说了一句所有赌徒必定会心一笑的话。他说,我们不会输的,只要他们还回来。 赌性这东西,生长在骨子里,所以你减掉脂肪,剜掉肉,它依旧在那里。那些在感情里不安分的人,便是爱情里的赌徒,永远不满足,不断拿已经拥有的去换更多。 他们的爱情也是这样,两副不好的手牌,或是两副太好的牌,都会让其中一个人输得一干二净。可偏偏就有这样的女孩啊,完全不看自己的手牌,一次次把筹码推到池子里输给对方,再讨好地让他打赏一点点,不到两局又一股脑推进池子里。 我心里怪难受的,于是晚上约了赌场老板吃饭。啤酒,烤串,路边摊。老板场子已经关了,“你走之后,w市就开始严打了。现在回了老本行,做二房东。”“那你还真是坚持在法律边缘作斗争啊。”我笑着打趣他。 我问他知不知道老胡和玛丽和好的事。他说老胡去了澳门日夜赌,输干净了还落了一身病,回w市找玛丽,玛丽这缺心眼的还答应了。两个补办了婚礼,好几个牌友都去了。“谁也别同情谁,还是咱古人说得好,贱人都是成对儿的。”他有些醉醺醺地说。 聊天中知道他和女朋友分手了,他说她和那谁上了床,后来又回来和好过一阵,可是看着心里就疼,想拿拳头砸墙,想把头发一根一根拔下来。他说:“我多想好好打下去啊,可手里这把牌太烂了,真觉得还不如扔了手上这把牌,不玩了,没准还能再抓一把。” 我问他那谁是谁。 他说是场子里的,你认识。 我问是和咱熟的吗? 他说钱输出去就输出去了,输给谁都一样。 你看,赌博就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连输牌的心态也和分手差不多。你以为我要从德州扑克里跟你总结出个什么爱情道理是吗?那是你还没有看明白。因为爱情这东西就跟赌博一样,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想起来说这个故事,是因为上个月我看到老胡在朋友圈里发了一张和玛丽抱着儿子的全家福,配图文字写着:“赌了这么多年,唯一赢到的一次就是他们。” 我抱着手机,一瞬间五味杂陈。 运气是上帝每天分给每个人的五块钱,有人拿去买能翻两三倍的刮刮乐,也有人垂涎奖池的五百万。街上总张灯结彩地宣告着谁又中了几十万,好不风光。可更多人的美梦是一辈子猜不对的福利彩票,懊恼却又不甘罢休。 此时此刻,我只想每天能吃碗热干面,油条脆一点,有富余能再来碗冰的绿豆汤。 不拿已有的去换未知,真的,就这样挺好。 冲击钻、膨胀螺丝和爱情 文/慢三“致郁系”领军人物慢三 方琼想在进门正对的墙上挂一幅画。我表示反对。我的意思是,墙上最好白花花的,什么也没有。但方琼坚持,那么,既然如此,走吧,我们去买画。 我们先去了宜家家居。由于是周末,人特别多,大家走走停停看看想想,拿出卷尺来丈量尺寸,躺在样品床上呼呼大睡,有的甚至在方形餐桌上摆了麻将。我站在他们旁边看了一会儿,赌得不大。 你应该先打二饼,我建议道。 滚你妈的,你哪儿来的? 方琼赶紧把我拉走。我们逛得很慢。是这样的,当你打算去买一样东西,肯定会在这个过程中被其他的一些东西吸引,并为之心甘情愿地掏钱。我们选了一套蓝白条纹的被单、几只灰色的瓷碗和一个用来磨刀的器具。随后我们去餐饮区吃了顿饭。 你带会员卡了吗? 没带。 会员卡可以免费喝咖啡。 哦,真可惜。 排在我们前面的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大妈,又肥又矮,但打扮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儿。她要了一份意面、一份牛腩饭、两块慕斯蛋糕,还有一碗奶油汤。我完全相信她能把这些东西消灭得一点不剩。 吃完饭,我俩优哉游哉地喝了一会儿咖啡(因为可以续杯,我俩共饮一杯),并就中国人的公共素质问题展开了一场小型的讨论,她觉得最近三十年中国人素质一直没有提高,而我觉得大家还是在进步的。直到感觉时间差不多了,我们才收了碗筷,继续前进。 家居厅在二楼。由于东西多,我找了一辆推车。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又拿了一块圆形的羊毛地毯、四只高脚杯,还有一个用来煮意面的不锈钢锅。在一个狭小过道中,迎面来了一辆同样的推车。一个年轻的高个子父亲推着他大约三岁大的儿子,嘴里哼着一段听不清是戏曲还是歌曲的旋律。两辆推车头冲着头互不相让,较了一会儿劲,就在剑拔弩张之际,我再次被方琼拉到一边。 这里有套装的膨胀螺丝,要不要买一盒? 买了干吗? 挂画啊。 挂画有钉子不就行了? 当然不行。 方琼坚持要买。那么,买吧。紧接着她又说既然买了膨胀螺丝,就得买电钻。摆在面前的有三种:电起子、普通电钻、冲击钻。她犹豫不决。 你们买来做什么用呢?一个穿黄颜色工作服的工作人员适时地插了进来。 你甭管,你就告诉我这三种有什么区别吧。 电起子是用来拧螺丝的,普通电钻只能用来在木板或石膏板上打洞,冲击钻则可以打一般的实心墙。工作人员解释得很耐心。功能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 那就买冲击钻吧。 等等,我说,我觉得普通电钻就足够用了,进门那堵墙是石膏板做的。 可是万一你以后需要在客厅的承重墙上再挂点其他的东西呢,到时候你不又得跑一趟? 那你的意思是,一步到位? 对,一步到位。 看到方琼又开始坚持了,我还能说什么呢?那么,好吧,就买冲击钻。 我和方琼相识在一档相亲节目,当时她是台上二十四位光彩照人的女嘉宾中的一位,漂亮、端庄、知性,美国留洋经历。而我则是一个有过失败婚姻的男人以及五岁大女儿的父亲。我一眼就看中她,并在心里默默期望她能为我留灯到最后。我并没有任何信心,直到最后牵手成功,那该死的音乐一渲染,我几乎被搞得当场落泪。下了舞台,方琼表示先从朋友做起,我没有什么理由不答应。一年后,我们正式开始谈婚论嫁。 啊,一切看起来都那么顺利,不是吗?以我的年纪和现状,就她而言,我真的是太幸福了,因此只要能力允许,我会尽我所能满足她提出的要求。她需要房子,我就买了房子,她需要把女儿送到前妻那儿,我也照办了。那么,她想在进门处挂一幅画,没什么好说的,挂吧。 我们走到了卖画的区域。我看中了一张印有卓别林肖像的油画,可她却对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不满意。 这些都是流水线上的玩意儿。 是的,那你的意思是? 我想买些画家独立创作的画,哪怕画得不好,但真实。 你是说这些不真实? 嗯,艺术是创造,不是复制。接着她和我讲了一大堆她在美国逛博物馆的感受。哎呀,那种艺术的气息简直扑面而来,而这里,我只闻到一丝腐臭。 我看了看那幅卓别林,知道自己即将失去它。 要不我们换个地方看看? 好吧,去哪儿呢? 我们把之前买的零碎以及工具都结了账,然后就出了宜家。方琼让我开车上机场高速,顺义方向。 远吗?要不我们改天再去?我说着,顺便看了看时间,下午四点五十分。今天是星期六,晚上七点我得和女儿通话,这是我每个星期必须完成的事情。 不,我今天就想把画挂起来。 那么,就去吧。我加大油门,心想只要加快速度,应该能赶回来。方琼这时点起了一支香烟,并将车窗开了一条小缝,烟雾随即被抽离出去,飘散在天空中。我是在和她交往一个月之后才知道她是个老烟枪的。 从六环路出口下去,走通顺路,再拐上宋梁路,逐渐接近了我们的目的地。这是我第二次来宋庄,上一次一个朋友跑这边来看独立电影,结果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啤酒瓶莫名其妙砸破了头。这个倒霉蛋一手捂着血流不止的头一手给我打电话求救,半小时后,我开车把他接走并送到了附近医院,当时血已经彻底模糊了他的面孔。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个时间点,宋庄街上行人稀少。我把车停在路边,然后跟着方琼走进了一家没有招牌的画室。画室的墙上和桌上密密麻麻堆满了画作,印象派、写实派,静物、景物,向日葵、裸女……诸如此类,也有书法作品,墙角还堆有木质画框,一只咖啡色的猫四仰八叉地躺在一叠画纸上,见我们进来,只是瞅了一眼,懒得动身。 方琼似乎对这里很熟悉,也不说话,只是四处翻看。我则有点焦急。等了一会儿,还是没人过来,就喊了一嗓子。 老板!有人在吗?! 这一喊把那只懒猫吓了一跳,“嗖”地就冲了出去。方琼瞪了我一眼,有点责备的意思。我无奈地耸了耸肩,然后指了指手腕上的表。这时,从里屋走出来一人。中年,男性,长发,戴黑框眼镜,穿白色t恤,骨瘦如柴,一手拿着画笔,一手夹着半根点燃的烟。 哟,方方。 嘿,老柴。 显然,他俩认识。我挺了挺胸,以为方琼接下来会介绍我,但却没有。 好久不见啊,方方,更漂亮了,来干吗?这位老柴也不正眼看我,好像我并不存在似的。 想你了呗,方琼哈哈一笑,哎,说正经的,问你买幅画。 行啊,随便挑,不过你当主角的那幅已经没了。 没了? 被人买走了。 你不是说你自己留着收藏吗? 人家出价高啊。不说这个,你什么时候有空再来一趟,我重新画一幅。 你以为我这模特是那么好请的么? 哟,瞧您小样儿。 老实说,我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也没兴趣。我低声对方琼说了一句“快点”,就转身走出了门。外面天已经黑下来了。那只懒猫蹲在不远处的石阶上,好奇地看着我,然后把背拱得老高。 时间正在快速流逝。屋里不时传来欢快的笑声,抑扬顿挫,我的心却像被针刺一般难受。我来回踱着步,不时把路边的石子狠狠踢向远处。不知怎的,我想起了钟灵,我的前妻,一个娇小而倔强的女人。我们曾经是那么的好,一起驾车去陌生的地方旅游,说一些不着边际的傻话,也曾为了女儿的降生感动得抱头痛哭,但最终因为生活态度上的极端差异而分开。我向往一种舒适而稳定的生活,而钟灵却不甘平庸,渴望奋斗改变命运。我的保守和悲观改变不了现实,她最终嫁给了一个五十多岁的新加坡人,而跟方琼认识之后,我把女儿也送了过去。 吴骏! 方琼在里屋叫我,我马上跑了进去。 帮我把这幅画拿着。我接过来一看,是一幅布面油画,一匹马的正脸,鬃毛的部位似乎油彩还没来得及涂上去。 这是老柴刚画的,觉得怎么样? 非常棒!我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态度真诚。 算你有眼力,老柴是我最喜欢的画家,你看,这里还有些地方未完成,不过我要的就是这种残缺美。 嗯,真好!我想是不是应该和老柴握一下手,但看他面无表情,似乎没这个兴趣,也就算了。 你觉得这画值多少?方琼漫不经心地问我。 不好说,我是外行。 两万怎么样,老柴?方琼把我晾在一旁,脸冲着老柴。其实应该值更多,不过看在我俩的交情上,你就当送我的结婚礼物吧。 是啊是啊,我在旁边附和着,脑子里却嗡地一下。 老柴微微一笑,把手一挥,做出一副豪爽的样子。就在我担心自己身上带的现金不够时,他从角落的废纸堆里翻出了一个银联pos机。刷完卡,签上字,老柴这才冲我露出了一点难看的笑容,伸出满是颜料的手和我握了握,凤爪般的手指力道十足,捏得我生疼。吴骏是吧?下次来玩,下次来玩。 从宋庄出来,天色暗沉,沿途的路灯毫无用处地点缀着夜晚,迫使我将汽车大灯打开。已经是六点四十分了,虽然赶不及越洋电话,但我还是尽量把车开得像飞起来。方琼显得比来时更加兴奋了,不断发表着自己对艺术的看法,对老柴的看法,并一直在强调我们捡了个大便宜。她又抽起了烟,源源不断的话语和烟雾从她嘴里喷射出来,让我的视线逐渐模糊起来。我有点看不清前方的路了,但某种向前的惯性驱使我继续加大油门,继续冲刺,直到迎面而来的一束远光彻底刺瞎了我的眼睛。汽车撞向了高速中间的隔离带,侧翻了几个跟斗之后,像只乌龟一样四脚朝天仰面躺着。黑暗中,我试着握了握方琼的手,潮湿、绵软。很快,一种平静而又虚无的感受如同一床厚实的棉被将我深深包围。 我们回到了家。电话铃声响个不停,我拿起来,把话筒凑近耳边,能清晰听见女儿的呼唤,却使出浑身劲也答不出一句话。方琼表情淡漠地拿起了冲击钻,插上电,开始“哒哒哒哒”地在墙上钻孔。孔钻好之后,她把电钻放在一旁的地板上,然后把膨胀螺丝拧进了孔里。接着,我看见她终于把画挂到了墙上。 那是一匹悲哀的黯淡的已经死去多年的马。 红灯须硬闯,马路要横穿 文/王路诗人作者王路在隐身 1 我一向以为奇葩的人不在少数。有些人看起来奇葩,实际上靠谱;有些人看起来靠谱,实际上奇葩。我不知道朱一发属于哪一种,也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种。 朱一发是我刚到北京时的合租室友,是我见过的少数特立独行的人之一。孔子说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也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朱一发就有点“不改其乐”的意思。他具备一种能力——把无聊的事变得有趣,而我和他相反,擅长把有意思的事变得无聊。因缘凑泊,我们成了朋友。 朱一发的签名是“红灯须硬闯,马路要横穿”。这句话让我在未曾谋面时就断定他是奇葩一枚。第一次见面是在合租的房子里,他十足的屌丝相,递了张名片给我,我顺口就念了出来:“来一发!” “不是来一发,是朱一发。” “你这名字跟埃及前旅游部长马格拉比有一拼,让有知识的人一不小心就念错。” 当时朱一发正在学车,每次去驾校前他都拎一听啤酒上路。他说在驾校不会有交警查,要趁机体会体会酒驾的感觉。他喜欢跑到高档商场问衣服,和售货员漫天砍价,砍完就走,从来不买。我骂他有病。他说这不叫病,叫沟通力。 2 朱一发和我去超市,路上碰到个衣着干净打扮光鲜的小姑娘,说自己是外地来的,钱包被偷了,让我给她买点吃的。这种我见得多了,直接无视。 走出十几米,朱一发说:“干吗不和她聊聊?” 我说:“你看不出来她是骗子?” “能看出来还怕被骗?” “不想耽误时间。” “你日理万机吗?” “不。” “那何不聊聊呢?” 朱一发长了张像被人刚刚扁过一顿的脸,每次开口又让人有再扁一顿的冲动。不过,他的话虽然听起来欠揍,但要过过脑子,似乎也有那么一点道理。 我想起大学时候吃食堂,受《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毒害,明明可以一顿饭吃二十分钟,我偏要五分钟吃完,剩下十五分钟坐着干等同学,边等边眼馋他们碗里的鸡腿儿。 也许朱一发是对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我们转身返回。又见小姑娘,朱一发迎上去。 小姑娘说:“好心人帮帮我吧。” 朱一发问:“你是学生吗?” “是的,大四,准备考研呢。” “那我问你,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是什么?” 小姑娘摇摇头,一脸茫然。 “知道任汝芬是谁吗?” 小姑娘急了:“不给就算了,带这样欺负人的吗!” 朱一发笑了:“你想吃什么,我给你买。” “肯德基。” 我和朱一发面面相觑,他冲我递了个无辜的眼神。 “妹子,你吓到我了,你看我们这身打扮像吃得起肯德基的人吗?我们只吃得起方便面。” 其实朱一发有时周末在家加班,一天十二个小时不离电脑,三顿肯德基。 “那你给我几块钱,我自己买吧。” “你不会是骗子吧?” “我这有身份证,还有学生证,你看。”小姑娘娴熟地掏出证件。学生证是人大的,五块钱的那种。 “哎呦,原来是学妹,”朱一发也掏出自己办的人大学生证,“他也是人大的,把证拿出来给师妹瞧瞧。” 我从书包里翻出北外的学生证。 “他不是说你也是人大的吗?” “对,我是人大的,但我出门一般带这个证,这个证比人大的值钱,人大的五块,这个十块。” 小姑娘反应过来,脸“刷”一下就挂不住了。朱一发生气地冲我说:“去去去,别欺负人家。”然后真的带小姑娘去吃了肯德基。 吃完,小姑娘大概明白被我们看破了身份,也不再提额外的要求,千恩万谢地告辞。走了几步,朱一发叫住她:“妹子,你还年轻,别耽误了。” 小姑娘愣住,眼圈登时就红了。 两年后的今天我才学会“人艰不拆”这个词,回想起来,朱一发那时已经做到了。他比我高明的地方,只有这么一点。 可单单这么一点,就是不小的距离。 3 有次去atm机取钱,要穿过的小区正在施工。 我说:“好像过不去,从外面绕吧。” 他说:“正因如此,更要试试。” 真不是一般的贱。 这时,一个戴墨镜的女人迎面而来,路过我们时说了句话,好像是“过不去”。 我愣了下,准备回头,朱一发说:“二货,她是在打电话。” 我回头一看,白色耳机线从她的大波浪间耷拉出来,果然是在讲电话。朱一发冲我扬了扬眉毛:“哥眼神儿好吧?” “你偷窥专业毕业的吧。” 又往前走了三百米,路当中横着一张大牌子,上书四个大字“此路不通”。我朝朱一发竖起中指。朱一发说:“挺好的,锻炼身体嘛。” 我们绕回去,到了atm机,插卡进去,发现机子里没钱了。我懊丧地朝朱一发摊了摊手。朱一发说别急,然后走到atm机前,把大脸贴到摄像头上,清了清嗓子,然后吼道:“没钱开毛银行啊!没钱开毛银行啊!没钱开!毛!银!行!啊!” 我没有笑。真的没有笑。我觉得朱一发这个人有点小特别。或者换句话说,有点牛x。 我碰见司空见惯的事情往往直接略过。就像别人来个当头炮,我想都不想,直接跳马。好像在复杂的世界里,我们习惯了把90%以上的事件打包安装在脑子里,下次再碰到类似事件时,不用分析,程序可以直接凭记忆做出反应。这样就省下了大量的时间。就像马克思认为生产过剩会导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一样,你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把过剩的时间填满,于是就需要寻找另外的消遣。但当你在脑子里安装了快速反应程序之后,很多消遣方式变得无效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我的第一款手机是很老的诺基亚,上面只有两款游戏:俄罗斯方块和贪食蛇。我每天都玩那两款游戏,有时连续玩几个小时都不嫌腻。让我觉得那种手机彻底不能用是智能机的出现。我装了不知多少款游戏,每款都是很快玩腻、删掉,换成新的。到现在,没有哪款手机游戏能让我集中精力玩超过三十分钟。 朱一发的手机里没有装任何游戏。当我看到他冲atm机吼的时候就理解了,生活本身对他来说就是一款游戏。永不通关又趣味盎然的游戏。 更重要的是,他清楚自己有几条命。他冲atm机吼的时候一脸严肃,吼完回头就哈哈大笑。他切换得很精准,手起刀落,毫不拖泥带水。 4 我们合租了将近一年,租期满了。朱一发房还没找,却提出先帮我找。 我说:“你自己屁股还没擦干净呢,到时候流落街头了我可不负责收留。” 朱一发说:“想找到很简单,只是好玩的事情不能错过。” “你觉得找房好玩?” “一群正装革履的人簇拥着一个穿大裤衩人字拖的屌丝,明明比你大一轮还一口一声大哥地叫你,鞍前马后地给你当导游,只要你说句‘我要看月租一万二的房子’,他立马能把你供得跟爷似的,圈出一堆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房子让你挑,这还不好玩?” 似乎有道理。做事如果只奔目的去,就没什么意思了。要租两千的房子为什么不能去看看一万的?按我这工资增长速度,等到单位寿终正寝我都租不起一万的房子。与其去故宫十三陵看死人住的地方,何不去看看活人住的地方?与其去酒吧搭讪,何不找个中介妹子聊聊?最最重要的一点,这种娱乐是免费的——唯有免费的娱乐才配得上屌丝的身份。 “那你打算怎么玩儿呢?” “简单,你有一辆单车,我也有一辆单车,那么——” “我们加起来就有两辆单车。” 他哈哈笑了,表示对我幽默的认可:“我们骑单车,沿一号线,公主坟往西,把地铁沿线所有小区都看一遍,来个一号线风土游怎么样?” 我说可以。 下楼推车,绕着单元楼走了三圈,没见朱一发的单车,看来是丢了。新买的,不到半个月。 朱一发愣了半分钟,说:“你等下,我去趟家乐福。” “干吗?” “买单车。” “你没病吧?” “高富帅和屌丝的区别就是,屌丝丢了东西会惋惜好久,高富帅丢了会立马换个新的。我们虽然不是高富帅,但要有高富帅的范儿。”说完一溜烟去了家乐福。 前一句话我在文章里写过。但写归写,我自己都做不到。 谁做到谁是傻x。 有句英语谚语叫:agentlemanis,ratherthandoes.翻译过来是:你是就是,模仿不来。换句话说,你行你就行,不用上也行;你不行就不行,上了也不行。总之,不服不行。 检验傻x的时候到了。 过了会儿,他空手出来。 我说:“单车呢?” “真他妈贵,最便宜的也得六百多,算了算了。” 其实以朱一发的工资,在一分钟内决定买个六百多的自行车也不能算不理性。可能是怕再丢,他没有那么草率。虽然理解,我在嘴皮子上还是没饶过他:“这就是你所谓的高富帅的范儿?看来我们只能坐地铁了。” “坐地铁哪行?下了地铁还得徒步,看不了几家,租个二手的吧。” “等你租完黄花菜都凉了。” “做事不要目的性太强,兴许租单车会让你找到一间好房子,还不要中介费。” “你真会联想,兴许租单车会让你中五百万。” 出了超市,有间修自行车的铺子,朱一发过去问铺边乘凉的大妈哪里有单车出租。大妈说:“你租自行车干啥?” 朱一发说:“找房子,房租到期了。” “哎呀,你算是问对人了!我楼上那家正有一间次卧要出租呢。” 房子就这么搞定。敞亮,干净,无中介费。 我说:“朱一发,赶紧买彩票,今天你点儿正,五百万等着你呢。” “作为一个‘逼格’很高的人,我从来不会主动去找运气,只等运气来找我。” “你的‘逼格’高到脸上了吧。” 5 搬家前一天,朱一发辞职了。 我问他为什么辞职,他说新居离单位太远,睡不了懒觉,索性辞了。 这当然是扯淡。 我第一次听说他单位的时候眼神都直了,不是因为单位好,而是因为那单位给我的印象是每年只在数得着的几所高校招数得着的几个人,能进去的都是大牛,朱一发在我看来显然不在此列。当时我几乎断定他是托关系进去的,所以惊讶这种单位居然也有靠关系的路子。现在,他干净利落地辞职,证明我的猜想破产了。 看来朱一发的水平比我想象的要高。这么说显得我阅人水平有点低,那就换个表达:看来朱一发的水平比他长相显示的要高。 既然他有本事进这单位又有本事出来,对自己的下一步应该有清晰的考虑。不过,他用这么扯淡的解释来敷衍,大概是不愿透露。我知道他是那种在事情板上钉钉之前不喜欢四处张扬的人,他辞职连父母都没告诉,我也就不便多问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我们在小区里的烧烤摊上叫了些烤串和啤酒。清凉的夜风拂去残夏的燥热,知了在疏雨里断断续续地鸣叫。随着地上的空酒瓶越来越多,我们的谈兴也越来越浓。朱一发渐渐跟我聊起了小时候:“那会儿骑单车上下学,我骑得快,常常看见前面有个同学。一起走吧,没话说;超过去吧,又怕人家嫌我不礼貌。只好放慢车速,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还怕他回头。” “屁大的事儿,打个招呼自己先走呗。” “对啊,这么简单的问题,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想明白。你可能无法想象,一个内向的人在面对许多很简单的问题时有多么手足无措。之前的我不是现在这样,那时候,我买东西从来不会讲价,如果早上有事我就会在闹钟响之前自动醒,去ktv从来不唱歌,见了陌生人全身别扭……” “这些也不算太大的问题吧。”我轻描淡写地说。我不把这些当成问题,因为一半以上我也有,我丝毫不觉得它们影响了我的生活。 “单独拎出来,都不算问题,可你如果把它们放在显微镜下看,就会发现,生活中的很多挫折和失败,追根究底,正是来源于这种性格特质。在平时它无关紧要;关键时候,就会变成致命的弱点。我去和陌生人聊天,去商场和人砍价,去故意找些事情与人交流,无非是想改变自己的性格特质。不是说这种性格特质不好,而是你需要让自己的性格更有张力。” “发哥,矫情了哈。”酒喝高了,我有点小晕。我们在一起聊,不正经才是正常,正经就是矫情了。这时,天上莫名打了一声巨雷,把我震醒了不少。 “这其实是个需求和细节的取舍问题。” “什么玩意儿?” “比如一场考试,满分是100分,你有一道题不会,丢了20分,别的都会,加一起也丢了2分,考了78分。如果给你重考一次的机会,你是想着先把这20分补回来,还是先补那2分?” “当然是20分。” “我是做产品的,我的产品比同事做得都漂亮。其实我们刚出模型的时候,大家都是78分上下。可他们几乎所有人的修改都只盯在细节上。要知道,这时候满分不是100分,没有人知道满分是多少,但每个人都知道细节上有2分改进的余地,所以很多人眼里满分就是80分,他们从第一遍改到第十遍,每一遍都是在细节上翻来覆去。他们不知道,只要在需求上小小动一下刀斧,就可以轻松逼近98分。” “为什么他们不动需求呢?” “百分之九十的人看不见需求部分哪里可以动刀。百分之十的人觉得这样动刀太猛了,不敢动。一个需求问题可以派生出一万个细节问题。绝大多数人宁愿动一万次小刀都不肯动一次大刀,一是因为动大刀要冒着全盘推翻的危险,二是因为他不知道动大刀该从哪里下手。因循自己固有的方向不断改进是动小刀,改变方向是动大刀。但很多人找不出最优的方向在哪儿。” 我清醒了不少。 “还有,尽量少拆穿人家。如果只为证明自己的存在与高明就拆穿别人,反而不高明了。给别人留余地也是给自己留余地。”我知道他在说那次路遇小姑娘的事。 这场谈话让我再一次对他刮目相看。 6 那次谈话后我和朱一发就没有再聊过。我们虽然都有对方的电话和qq,但我的qq永远是隐身状态,他好像也是。我把他放在靠上的分组里,但从未见他头像亮过。我没有在节日发祝福短信的习惯,他也没有。我以为他就如我人生里出现过的很多人一样,从此不会再见了。 一个月前,老陈从深圳来北京出差。他比我年长二十多岁,是之前在广州认识的朋友,我们约在紫竹桥附近的一家咖啡厅见面。我竟然在那里碰见了朱一发。那儿离我们谁的住处都不近,北京这么大,两千万人,只能说是缘分。我问朱一发几人,他说就他自己,没事随便坐坐喝点东西。我感觉他的眼神有点怪异,但也来不及细问。我说约了朋友,他说你们聊吧,我晚上也没什么事,待会儿送你回去。 我这才看见桌上躺着一把车钥匙。他自己的车?不至于这么快摇上号吧? 我和老陈吃完聊完,老陈要打车回酒店,朱一发说,干脆我顺道送送这位大哥得了。 车在三环上疾驰。前方红灯亮起,车速丝毫未有减慢的趋势。我转头看,朱一发表情如木偶,似乎根本没看见红灯。我陡然想到他两年没更新的签名,联系到他今天独自呆坐在咖啡厅,心里大惊,一个念头瞬间在脑子里闪过:这家伙不会有什么心事想不开吧? 就在此时,一个刹车,稳稳当当在白线后停下,车身并没有怎么晃。我扭头看后座的老陈,他也没有异样的表情,方才意识到是自己少见多怪了。 老陈之前一直未说话,这时突然开口了:“车技不错啊,小伙子!” 这还车技不错? 过了会儿,我突然想到老陈也喜欢车,算是资深车友,就问老陈:“你看我这朋友像有几年车龄?” 老陈说:“刚才这一脚刹车,很像开了十几年的老司机,不过看这兄弟这么年轻,恐怕没那么久,但五六年总是有的。” 我说他车龄还不到两年,老陈不信。 老陈下车后,车转入长安街,渐渐出了四环,周围车流比刚才少了好多,车速居然慢了下来,毫不显眼地跟在其他车屁股后面。我奇怪道:“怎么不飙了?” 朱一发说:“一快之后,必有九慢。” 我咂摸着这句话的味道:一快九慢,九慢一快……你应该改名叫朱十发。 我说:“不是‘红灯须硬闯,马路要横穿’吗?” “那只是打个比方。很多事情你也许做不到,但一定要去想。” 我花了一阵在脑子里回味朱一发这句话。一年未见,我对他的境况毫无了解,也不便贸然搭话,更不能像当初那样一句一个“二货”地称呼他了。 沉默了半晌,朱一发开口了,不知是在对我说还是在自发感慨:“你看这世界如此奇伟,大厦如此高峻,使这一切成为可能的,都是在心里闯过无数次红灯的人。” 我用不着细想,用不着咀嚼,仅凭对文字的敏感和直觉,仅凭句式、语气和时态,就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判断:“逼格”甚高。 我正要鼓掌叫好,朱一发又加了一句: “可是,即便是他们,活在这个世界上,依然要遵从万物运行的法则。” 他几乎每次都会让我感到意外,这次也不例外。 7 我说要去单位顶楼的健身房,朱一发把我送到了单位门口。 车停下。我说,朱一发你先别走,我想在顶楼给你拍个鸟瞰照。 我冲进大楼,按下电梯,徐徐升至十七楼。我跑进健身房,推开窗户,攥紧扶手,探出半个腰往下看。街道像铅笔盒那么窄,朱一发的车像蚂蚁。而他,就是蚂蚁的眼睛。 拍完照,我打电话给朱一发:“拍完了,你可以走啦。我在楼顶目送你二十里。” 朱一发的车发动,沿着长安街一路向东,慢慢消失在夜色遮却的洪流中。 长安街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路旁华灯盏盏,温柔的光芒镶嵌在这座城市的大地上。伫立的楼厦巍峨高峻,秩序井然。远处工地上,冰冷的摩天机械伸起它的庞然铁臂。 我原以为朱一发是另类,在人群中少之又少。直到此刻方才恍然大悟,在这座城市里有着无数个朱一发,多如牛毛。这庞大而井然的气象就是明证。 存在着无穷多个朱一发这样的人,他们是这世界的刻度。就好比存在着无穷多个有理数,而世界,就是数轴。 比有理数多了很多倍的是无理数,他们同样在这世界上存在着。但他们存在的意义只是存在,并止于存在。没有人能在数轴上精确标出一个无理数的位置。可有理数不一样,你无须标注他们的位置,他们是以定义的方式出现——先于数轴而存在。上帝画下一道线,说:这里是0,这里是1。然后,数轴就出现了。 一个人如果无从理解别人的想法,就只能永远生活在逼仄的空间里。 杀手的礼物 文/蒋话90后青年作家蒋话话 1 终于,在完成一次“双杀”之后,俊彦注意到顶在颈后的消音器。 “谁?”俊彦的话语有些吞吞吐吐,但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慌乱,眼睛不时地瞟两眼电脑屏幕,鼠标就像吸在他手掌上一般舍不得放下。 “杀手,所以麻烦你转过来一下。”我建议道。消音器一头已被他的体温焐得温热,而他竟然到现在才发现我的存在。我的食指则轻轻地勾在扳机上,随时可以取走这个网瘾青年的性命。 “能不能稍稍等一下,等我打完这局?”俊彦有些腼腆地指指电脑屏幕,“人在塔在,中途退出的话会坑死队友的。” 我被他的“敬业”弄得不知所措,站在他身后看他打游戏,其间还指出他几处操作上的失误。很快,俊彦带领队友一波打掉对方老巢,游戏中也没有耍花招向队友发出求助类的暗语。 “好了。”俊彦放下鼠标,转过头看着我,双唇不自然地微颤。我将枪顶在他太阳穴上。 “开枪前,可以让我打个电话吗?枪在你手里,我不敢报警的。”俊彦说,怅然若失的神情写满了他整张娃娃脸,“虽然已经分手,我还想最后听听她的声音。” “罗密欧,感情牌在我这可不管用哦。”我笑着说,“况且,你至少得让我将对白念完。” “对白?” “俊彦,有人向我买你的命。现在,你有一次机会猜他是谁,如果猜中,权利就将反转!”我拍拍他肩膀让他振作。 “这……”俊彦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这就是我的规则,一份从天而降的礼物。 2 我叫李悟,七年前越过边境偷渡到德州,成为一名杀手。 干这行已足足五年,至今尚未染指杀手界奥斯卡,连“最佳创意道具”、“最热心售后服务”这样的单项奖也与我无缘。究其原因,我既没有柯刀那种经常客串肥皂剧的俊朗外表,也不具备夜枪那样百米之内随意取人性命的狙击手法,更没有卡尔那般花样百出的猎杀手法,我只是死板地接单,然后拿起擦得发亮的马克22,将子弹射入目标的心脏。 想来,我能立足于杀手界,只有一个原因,再简单不过,别人却很难做到——价格公道。我接单的价格是同行的五分之一,甚至更低,常常被同行骂无节操。顾客则视我为救星,曾授予我三次“业界良心”锦旗。 然而那一单任务过后,我省悟了。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在理查德博士的私家侦探所里,年逾花甲的老博士力气倒没有减退,奋力反抗使我子弹射偏,眼角也被他的手杖戳伤。 “放了我,我给你双倍价钱。”精通汉语的理查德博士倒在地上。 “别幼稚了。”我对他说。 “是艾勒里指使你的吧?我的确作了伪证,可那是他自找的。”博士捂住流血的腹部,一副对任何事情都了然于胸的样子,侦探的通病。 “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神探先生,你猜错了。”我走到他身边,重新瞄准他胸口。 “那一定是约翰!”理查德博士吸一口大气激动地说,我的准心再度跑偏。“我早跟这小子说过,他配不上我女儿!” “嗯?”我吓了一跳。 “他配不上我女儿。”理查德博士纠正道,他的气息开始微弱,修长的白眉耷拉在额边。 “也不是约翰……”我说,好像自己是答题类综艺节目主持人。 “是雷,我就知道……”他再抢答,依然是错的。 在我将子弹射入他胸口前,理查德又陆续说出十来个名字,可惜最终没有命中真正雇主。 生活就是如此,每一个人平均每天要说一个多小时的话,做五十到一百多件事。每一句话、每一件事都可能开罪人,然而自己却全然无知,直到被人用枪顶住脑袋才开始反省,到死都不知道究竟做错什么,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 事成后,我若有所思地走出事务所,皎洁的月亮高挂在夜空。理查德博士临终前的神情在我脑海中反复浮现,那么无奈、无助。 然后,我开始创立属于自己的规则,试图打破雇主与目标者之间强弱分明的僵局,给予目标者实现逆转的一线生机。当然,规则是不许雇主买凶猎杀自己,因为那样会产生不必要的悖论,我本人数学极差,最头疼逻辑。 从此以后,我拥有了全新的名字,杀手代号“礼物”。 3 “能解释下权利反转的意思吗?”俊彦弓着身子,小心翼翼地问道。 此时的我和他正坐在沙发上,我一抬头就能看到靠背边缘挂着的臭袜子。和大多数留学男一样,俊彦的单身公寓脏乱到让人无法忍受,窗边的摇椅成为唯一的“净土”,上面还盖着粉色的毯子。 “很简单,半小时内猜出雇主是谁,我便不能杀你,转而去干掉雇主。”我没有经过他同意,拿起茶几上的易拉罐饮料,打开一饮而尽,“计时从我喝完这罐饮料开始。” “就是说我还有活下去的可能?”俊彦舔舔干裂发白的嘴唇,兴奋得像重生一般,“只是你这样做,还有雇主敢向你买凶杀人?” 和俊彦猜测的相反,规则定下后,我的生意反而越来越好,因为我将费用再度下调三分之二。这种低投入、高回报的投资,受到越来越多顾客的垂青,尽管它拥有同样高的风险。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笑笑,提醒俊彦注意时间,这个时候好奇心可帮不了他。俊彦略加思考,赶紧从电脑桌下找来纸笔,纸上很快出现密密麻麻许多人的名字,而后他皱着眉头将名字一个个划去。 俊彦在进行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排除法,他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可不仅仅是排除法,还牵涉到归纳和演绎法。”俊彦纠正我,我的头又开始发胀,示意他随意发挥。苦思冥想之后,俊彦的a4纸上出现了三个名字,分别是:里奇、阿秋、安妮。 我注意到,俊彦的脸色开始凝重。他咬着笔杆盯着纸上的名字,祈求般看着我:“可以连猜三次吗?” “可以,多猜一次你的脑袋上将多一个洞。”我摸摸下午刚理好的子弹头。 “场外电话求助呢?” 我直接举起枪对准他。 “开玩笑开玩笑的!”俊彦赶紧讨饶,直到我放下枪他才开始重新凝视茶几上的a4纸,时间已经过半。 俊彦继续自己的排除法,首先是里奇。 里奇和俊彦在布鲁克林街相识,当时有人抢了里奇的钱包,俊彦拔腿便追。俊彦出国前是二级运动员,速度极快,比赛中常常将对手甩下一圈半圈,结果这次习惯性反超抢劫者一圈,哪里还拿得回钱包。 “不会是里奇。”俊彦摇着头,“他不是斤斤计较的人,而且,我还向他借了三千美金呢,他会傻到让这钱成为无头账?”俊彦试探性地望着我,我挑挑眉毛表示爱莫能助,他点点头坚定地将“里奇”二字划去。 接下来是阿秋。阿秋是俊彦大学死党,在学校里两人几乎形影不离,阿秋还曾为俊彦和隔壁学院的白人干过架。后来阿秋沉迷于夜店的灯红酒绿,才和俊彦渐渐疏远。俊彦向里奇借的三千多美金,就是替阿秋付清陪酒小姐的过夜费。 “更不可能是阿秋。”俊彦再次否定,“下周要考微观经济学,我一死,没人给阿秋‘助攻’,他必挂科。要杀我会等到考试过后。” “哦。”我敷衍他。 然后,俊彦将十指埋入鸟窝般的头发里,鼻梁上出现了痛苦的皱纹,就像池塘中被冷风吹起的涟漪。他直勾勾地盯着纸上的最后一个名字——安妮,像是丢了魂一样。 我已经猜到,安妮应该就是他的前女友。 “看来,你有答案了。”我转动着手中的消音器,“排除到最后,只剩她了。” “安妮……”俊彦眼神空洞,目视前方,“不会的。” 认识安妮那年,俊彦二十岁,安妮十九岁。在一个夏季的午后,安妮将自己编织的厚重围巾给俊彦围上,俊彦接受了安妮的爱,同时也接受了第二天冒出的大片痱子。之后,俊彦不顾家人反对,与安妮在单身公寓同居。安妮颈椎不好,俊彦就买来摇椅,让安妮躺在里面休息,自己轻轻摇动。他以为自己会和安妮就这样一天天老去,只是没有想到,审美疲劳来得如此之快。半年前,安妮提出分手,从公寓搬了出去。俊彦没有放弃,打电话挽回,甚至到安妮上班地点去堵她,却得知安妮已经有新男友。安妮请求俊彦不要再纠缠,从她的世界里消失。而俊彦只是想告诉她,他还一直在等她。 “是安妮?不会的,不会的。”俊彦跪倒在地上,双拳紧握着,指甲已深入皮肤渗出血来。或许,他早就能猜到这个名字,只是自己不愿意承认,这才拿出纸笔,想尽一切办法逃避。 只是真理不容逃避。 我看看手表,时间已经到了。 4 掸去冲锋衣上的灰尘后,我敲响安妮家的房门。安妮过了很久才出来开门,她刚洗过澡,穿了一件干净、宽松的白衬衫,长发像瀑布一样洒落在两肩上。 若能搂着她,一定会幸福到死。只可惜我是杀手,来这儿是为了完成任务。 “结束了?”安妮问我,惨白的脸上能看到弯曲的小血管。 “结束了。”我说,我的到来已经说明了结果。 我走进房间,带上门。安妮平躺在床上,她已经闭上双眼等待我的子弹,宽大袖管中的手臂像糕点一样洁白。 “你说有新男友,是骗他的吧?”我给马克22装上消音器,“最近对他说的所有狠话,其实都是暗示,你是有意让俊彦猜到雇主就是你,对吗?” “为了我,他和家里断绝关系,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彻底忘记我,不是吗?”安妮眉间一蹙,仍然没有睁眼。 我笑笑,继续说:“我调查到,你最近投了份意外险,受益人是俊彦。你在利用我的规则,知道吗?” “我只知道你一定会遵守规则。”安妮微笑,像一个胜利者。 我摇摇头,将马克22顶在她背部,开枪。 安妮的身子猛然颤动一下,枪却没有响。是空枪。 “这一枪,是对你亵渎规则的惩罚。”我去掉消音器,将手枪收入怀中,“活下来的是你。” 安妮诧异地看着我,呼吸急促,明显没有缓过神。 “俊彦猜错了。”我叹道。 “不,应该说他是故意猜错的。”我坐到床沿,“你失算了,即使知道你要杀他,他最终还是选择让你活下来。你低估了他对你的爱,或者说,你的计策原本就很愚蠢。” “不,不。”安妮浑身颤抖,绝望的五指在床上乱抓,才终于摸到手机打给俊彦。 俊彦当然不会再接了。 “去看他最后一眼吧。”我说,“他非常非常想念你。”安妮已经哭花了眼,匆匆套上牛仔裤飞奔出门。 我从兜里掏出香烟,点燃,然后数了数手掌里的子弹。破天荒地,今天竟一颗也没有用上。 一会儿俊彦搂着安妮,一定会幸福死。 便宜那小子了。 (本文属虚构作品,与现实生活无关) 姐姐的战争 文/王云超某酒企主管大蛋蛋的外宅 姐姐和班花是闺密,后来她俩闹翻,打架。班花身手矫健,一把抓住姐姐的头发,打脸颊,嘴里问候我母亲。姐姐被压着头,一边哭鼻子,一边空舞手爪,问候班花母亲。她早已失去控制力,却死死抓着班花一缕头发,捍卫最后一丝尊严。孩子们看热闹,起哄,没有一个过来拉劝。姐姐鼻子被打出血,和泪水掺在一起,顺着松散的头发滴下。班花打累,问候我母亲,松开手。 姐姐抹了把脸,慢慢走回座位,趴下,大哭。 1 姐姐和白富美的这场肉搏在某种意义上像极了她的前半生,堪称完败。 据说她一出生就带着败象。秋末万物破落之际,属相羊,犯女人之讳,阳火命,注定操劳一世。父亲说当年奶奶望着地上的脐带,喃喃道:“老天爷保佑,保佑这闺女能活命。” 姐姐六岁半,逢生平第一关,左鬓生出骨刺,难倒十里八乡的郎中。这根骨刺,仿佛附身妖魔,压得她夜不能寐,眼黑气喘。一家人万念俱灰叩首怨天的时候,她挣脱开母亲的怀抱,跑到院子里,一头栽倒在炉火台上,喷出两坨鲜红的血块。母亲大叫着奔过去,她缓缓爬起来,用小手抹了把脸回头说:“娘,我好像没事了。” 活命的姐姐随后和其他孩子一起背着碎布书包上学去。比起父母在家里无休止的争吵,她显然更喜欢学校,或者说她所有的快乐都来自学校。尽管长相和成绩毫不起眼,可她爱这个地方,爱老师的点名,爱课本扉页的芬芳,爱小伙伴们的嬉闹,直到肩背三道杠的班花因为一把铅笔刀把她揍得稀里哗啦,她才发现这所学校其实并没有她想象中那般爱她。 1993年,姐姐十三岁,上了乡中,迎来初恋。她连初恋都毫不起眼,而班花的男朋友是全年级女生的梦中情人。这个长相酷似林志颖的男生酷爱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每次斗殴,后面都跟着上百人的围观队伍。尘土扬起,“志颖”打赢,高昂头颅目不斜视地走过人群,众喽啰在一旁紧紧跟随,他突然甩一下头发,人群中几个姑娘失去重心。 “志颖”这样的好汉,一般都避免不了被开除的命运。会考结束后班花也离开乡中,两人挑了个好日子鞭炮齐鸣地订了婚。“志颖”的爸爸与我父亲同年,名大喜。大喜四两白酒下肚,开始散德行,深情地望着我父亲说:“老哥,咱做亲家吧,只要你一句话,我就找人退亲去。”父亲轻轻拍了拍大喜的肩膀说:“放你的屁。” 2 1996年,父亲下岗,再找不到好营生。母亲起早贪黑去工业区打工,挣四口人的嚼谷儿。作为一家之主,她动了不让落榜女儿复读的念头。眼睁睁两个娃娃都大了,母亲力不从心。姐姐想接着读,她坚信只有死死抓住上学这条路才能打赢出身,只有高学历和体面的工作才能挽回她的尊严。她含着眼泪一家一家去求亲戚,这才有了读高中的机会。 其时,姐姐年逾豆蔻,出落得亭亭玉立,引成片男生觊觎。闺密们私下都有男友,她却不敢恋爱,她怕恋爱,怕恋爱影响她那本来就一般的学习成绩,她甚至没有勇气接受男生的目光,在日复一日的拮据与自卑中变得越发冷漠。 “王雅莉!”理科班的毛毛在二楼扯着嗓子喊,王雅莉却不敢应声,低着脑袋加快脚步。她的心怦怦乱跳,分不清厌恶还是不安。“王雅莉!”毛毛又扯着嗓子喊,整个楼层开始骚动,女孩子偷笑,男孩子帮腔,甚至有人吹起口哨。王雅莉心跳若崩忍无可忍,一脚踩烂地上的情书,仰首回敬一句:“喊你妈!” 楼层更加骚动,女孩子哈哈大笑,男孩子集体起哄,这下该毛毛露怯,他涨红脸蛋,呆傻僵硬,不知如何收场。 毛毛活该挨骂,他这两嗓子不仅让王雅莉出了大名,也让王雅莉最好的闺密心碎了一地。整个文科班都知道程墨暗恋毛毛,可毛毛却当众向别人扔了纸飞机,程墨只好申请调了宿舍,再没勇气见王雅莉。 高考结束,姐姐失利,分数只过了当地的邢台学院。程墨留下复读,她铁了心要报考和毛毛一样的大学。姐姐另一名闺密葛青考取北大声名大噪,四年后又进党校学习,一飞冲天。 据说2002年程墨给姐姐写了一封很长的邮件,内容不详,姐姐亦未回复。2007年,程墨和毛毛在石家庄离了婚,她不得不独自办理离婚手续,因为老公和自己的一个学生跑了。姐姐对我说:“程墨挺可怜的,付出了那么多,毛毛却从来没有爱过她。” 2000年暑假,我回老家帮老乡盖新房,工地上邂逅传说中的“志颖”。可叹“志颖”,怎么会有沧桑,所以再不是年轻的模样。他认出我是谁的弟弟,拖动二百斤的身体走来,想说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只递了根烟了事。“志颖”子承父业开了班车,妻子在村里小学做民办老师,过着微不足道的乡下小日子。 世间太多故事,其实都没有胜者。 3 葛青对我说:“除了钱,没人能打败你姐姐,这女人性格太硬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可她偏偏是个穷人家的姑娘,钱是她的心病,钱是她的梦魇,她如愿以偿上了高校却逃不开人生的头号大敌。那是家里最困难的时期,我也上了高中,家里却只有一个人工作。为了不让我借钱读书,她将全部课外时间用在兼职上,家教、刷盘、发传单。 即便这样,她的名字依旧和其他贫困生一起出现在学校的催款栏中,她不敢看那块板子,她是邢台学院有史以来唯一一个欠着学费和贷款利息的校学生会主席。 她变得外向,作风干练,言语刻薄,骑着一辆二手自行车风尘仆仆地奔波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只要人家脸不是太臭不拖欠工资,她就帮人家干。她舍不得去食堂吃饭,写了个简易营养食谱钉在床头。她自己动手剪头发,并将同宿舍所有女生的发型剪乱。 大学恋爱公开化,她没有心思,或者说没有时间。学生会的学弟暗恋她,不敢表白,仿佛任何男生在她面前都会失去胆量。表姐婚礼,表姐夫的发小,肉嘟嘟,对她一见钟情,遭到婉拒。肉嘟嘟不甘心,每隔半月必回邢台探家,探家必呼姐姐。校门口,姐姐说:“你来干啥?”肉嘟嘟说:“没事,回家,顺道看看你呗。”姐姐说:“回家吧。”肉嘟嘟说:“嗯。”如此数年,孜孜不倦。 我问王雅莉,为什么选择肉嘟嘟,王雅莉讲了个故事。话说肉嘟嘟也算个官二代,父母在机关任职,他中专毕业,找不到工作,又不想和其他机关子弟一样落得个啃老名声,一怒之下和我表姐夫去北京做保安,月薪一千,管吃管住管制服,干五年,携五万现金归来。肉嘟嘟的妈又疼又气,当场就把儿子给打了。 肉嘟嘟赢了,他以不可思议的执著和令人发指的节俭打动了王雅莉。王雅莉说服母亲,一分彩礼钱没要,风风光光嫁给了他。但在大多数人眼里,王雅莉的出嫁充满了投机色彩,她考上了肉嘟嘟父母所在单位的公务员,尽管她在一百多个竞争者中笔试第一名,面试部分仍由公婆出面请客送礼搞定。 毕业合影那天,校门口来了个人,姐姐和表姐一起出去迎接。毛毛平静地对姐姐说他要和程墨结婚了,希望姐姐周末参加他们在老家的婚礼。姐姐说周末就要大考肯定去不了。毛毛在远处突然把车停下,站出来,关掉车门,对着天空扯着嗓子喊了一声“王雅莉”,然后头也不回地钻进车走了。表姐说:“这男的谁啊,怎么这么逗啊。”姐姐抹了把脸,笑着说:“一个傻小子。” 4 参加工作后的姐姐接了母亲的班,掌控起全家的财政。每到年底,她会做好一份几页的家庭财务报表给我。我一次也没看过,她收起来说:“你不爱看没啥,但我必须得做。”她继承了母亲当年的勤奋和省俭,却远比当年的母亲强硬和专制,她严格控制全家人的零花钱。两个家庭,九口人,几乎都要看她的脸色行事。 姐姐依旧恋着娘家,一身警服气场强大地迈过故乡的老街,接受每一个巷口每一位长辈的问候和赞许。乡亲们来串门的越来越多,母亲骄傲地炫耀这是女儿给买的那是女儿给买的什么都是女儿给买的。父亲喝酒后被人打,她带领派出所一帮干警冲到对方家里,直到对方赔礼道歉。家乡的人去监狱探监找她通融,事后她将人家送的购物卡硬生生退回,她在故乡人面前始终保持一种胜利者的姿态。 2007年,我大学毕业私自进京谋生,她旗帜鲜明地站在父辈一边与我开战。她逼我回老家工作,逼我回迁户口,逼我相亲,逼我买盐。我怒道:“买个屁盐!你大小也算个国家干部,承蒙党和人民教育多年,就这点觉悟。”她乐了,乐完继续板个脸说:“少废话啊,人家都买你凭什么不买,你买不买?” 2012年,这个女人突然变得温和了许多,或是多年操心过度,榨干了她最后一丝跋扈。她偶尔会在跟我吵架失败后略带伤感地说:“你看我是不是有点老了,也有白头发了,是不是更年期要来了?”我说:“别别,您才三十五,更年期早着呢。”她说:“你到底啥时候才能结婚!” 某日,全家人在院子里聚餐。席间父亲说前些天遇到大喜了,晚景凄凉,老两口被儿媳妇赶到养老院居住,窗破无人修。我顺便问起:“如果当年你和班花那场架你打赢了,会是怎样?”她说:“那时候小孩子一个,懂个屁。” 姐姐带女儿开车送我去火车站,边开车边唠叨:“是,咱家那时候是穷,是受过不少欺负,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不能总像个孩子似的看不起老家人。你不回来工作,没关系,但我告诉你,外面的朋友再多,毕竟心上跟你隔着一层,老家的人再不好,毕竟和你水土一脉世代同处,那种埋在心底的情分儿是你在外面找不到的。” 回京后,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姐姐离婚了,她的公公婆婆丈夫女儿都抛弃了她,连工作都丢了,她重新变回当年那个无路可走的穷姑娘。我把她接到了北京,帮她找工作,帮她物色男伴。她不想工作,对男人也死了心,我就养她一辈子,守她一辈子,直到她比我先老去,直到她比我先糊涂。我坐在床边给她喂饭,她撑开皱纹边吃饭边瞪眼瞧着眼前这个老头子,瞪了半天,认出我是谁,然后望着窗外说:“蛋,下雨了,咱娘怎么还没回来。”醒来后,我哭得一塌糊涂。 我给姐姐打电话说:“刚才你在梦里可惨了。” “我过得好着呢,乱梦个屁,我说你到底啥时候才能结婚!” 站在三十岁的门槛上 文/邓安庆作家浮尘录 二十九年前的今天,妈妈生下了我。现在妈妈在老家,我在北京。每一年我回一次家。他们都永远在那个老屋里,而我总是从一座城市换到另一座城市,出发的地方总有不同。打电话回家,他们问我在外面过得好不好,我说好啊,吃得饱穿得好。我问他们好不好,他们说好啊,天气好收成好。他们总问我吃饭了吗,说着说着又问我吃饭了吗。吃饭好像是第一等的大事情。他们生在饥荒的年代,爸爸小时候在全家出去讨饭时差点被卖,他们总是忘不了饥饿的感受。最新鲜的一次,是跟九岁的侄子通话,过去他在我印象中只是一个模糊的小孩,现在他却能清晰地表达。我问他转学的事情,问他有没有朋友,我其实也很想跟他说:“九岁时,你的爷爷奶奶去了外地,我第一次学会了站在凳子上拿着锅铲做饭。” 我们的生活交集得越来越少,一年一次的回家,主题渐渐变成催婚。无论什么话题都会转到结婚的事情。一次我忍受不了这样的重复,便说:“我有我的生活。”妈妈在电话那头质问:“你怎么这么自私?你考虑过做父母的感受吗?走在垸里,跟人家说话,人家问起你的事情来,我都不好意思说什么。”我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我尝试费力地讲我的世界、我的想法、我的得到,他们茫然地回应着。他们在那个永恒不动的小村庄里,听着一个在远方不断流动的声音。我不敢说任何不好的事情,被中介骗,被人骂,被偷了东西,这些司空见惯的外乡事件,都能引发他们的担忧。但是他们一定会转回来说:“你要赶紧找个女人结婚!” 我想三十年的生命中,我最常感觉到的是一个场景:我在一个小箱子里,手和脚都缩着,无法伸展开来。上学时,我担心交不起学费,担心被别人同情和嘲笑;上班后,我担心被炒鱿鱼,老是被失业的噩梦惊醒。当我跳出来看自己,我看到的是一个自哀自怜的形象:母爱缺失,总把自己放在一个需要关爱的位置上。因而去屈从,去讨好,生怕人们不爱我。我开着各种玩笑,又留心人们的反应。我想做父母的乖孩子,也想做工作中的好同事。在我的内心中,我压抑着自己。我想过的人生,坦荡而肆意的生命,总是因为我内心的恐惧而止步。当我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一个日渐趋向衰老的肉身,内心常有自我厌恶感。 想起大学刚毕业的时候,还留在上学的那座城市上班。那时候的女友打电话叫我回学校。她在车站等我,然后带我去了餐馆。推开门,坐了一屋子的人,生日蛋糕摆在桌子的中央。我内心激动而惶恐。从来没有人给我办这么热闹隆重的生日宴席,面对这么多的祝福我不知道怎么去回应他们。亲密的情感,从来不是我熟悉的。从小我独自一人面对这个世界,我一个人接受,一个人消化。忽然有人对我这么好,我有点手足无措。后来我离开那座城市,在另外的城市里找工作,找到又被开掉,吃不饱饭,房租也交不起,我没有告诉她。那时候我们已经分手了。 我把积蓄一部分给了哥哥,另外所有的都打给父母,留下几百块钱熬到下个月发工资,有点倾家荡产之感。我总记得上大学时父母向亲戚借钱给我上学,他们一百一百地凑钱的场景让我终生难忘。我也记得母亲当时在山上因结石疼得直哭,还要去地里干活。我想也该是我回报的时候了。我终究不能完全按自己意愿生活,我的一部分是他们的。我出生时,七岁的哥哥跑到地里去叫我爸爸,然后跑回家放鞭炮。现在他三十七,我妈妈六十,我爸爸六十一。哥哥是做生意的,欠了钱,跟媳妇儿吵翻,跟生意伙伴闹僵,现在他不见了足足半个月。当我的人生走进三十岁的门槛,这是我碰到最糟心的事情。我内心一直存着这个想法:他一定是好好地活着的,只不过压力过大,就躲了起来。但如果他真的出事了,我就要承担起我两个侄子的抚养责任,也要照顾好我的父母。我做好了这个打算。既然生活就是这样反反复复,我没必要悲观,平平静静地尽我的责任就好。我三十了。 哥哥失踪前的几天,问我妈妈:“你是不是更喜欢你的小儿子啊?他又懂事又听话。你看我的两个儿子,我跟他们妈妈吵架,老大就杵在那儿绷着脸不说话,小的就会到他妈妈那边笑笑,再到我这边笑笑。你看弟弟不就是像我那个小的那样吗?”我妈妈生气地说:“我对你们都是一样地疼爱!”妈妈告诉我这件事时,我说:“他是担心你们会嫌弃他。”妈妈那边激动地说:“他是我儿子!我怎么会嫌弃!”当我三十岁时,我会想起他的三十岁,也会想起我爸爸的三十岁。我们一个个穿过这个时间的节点,奔赴未来的生活。我常常为我父母而心疼,他们养育了两个他们无法理解的孩子。他们至今在期待一个安全而平坦的人生。哥哥最后一次电话跟我说:“我在家,根本不敢看妈妈的眼睛。她的眼睛叫人害怕。” 以前没有电话时,每回收到在外读书的哥哥来信,爸爸都要回信。常常是他和妈妈在房间剥棉花,我趴在桌上拿着纸笔,他口述一句我写一句。经常是这样开头的:我儿,收到你的信了;结束的话也是固定的:钱省点花,好好读书,出来为国家社会多做贡献。妈妈会添一句:饭要吃饱!我也会添一句:带点书回来看!现在虽然我不写信了,但是我会不断发短信给他:“我想生活总是这样,坏一点,好一点,再坏一点,再好一点,好好坏坏之中,人变得坚韧起来。就这样,不至于好到哪里去,也不至于坏到哪里去。时间继续往前走,日子继续往前过。在反复折腾中,对于人生的各种境遇,世态炎凉,人情冷暖,都有了丰厚的体会。领受属于我生命的独一份,并去过好它就可以了。”我希望他能看到这段话。而我最希望的是看到他回的短信:“弟弟,我没事。祝你生日快乐。” 无法隐居的人 文/毛利专栏作家毛利 2009年,我在北京待了整整一年,到最后一个月,我觉得情况糟透了。天气太冷,脾气逐渐变坏,我和朋友在三里屯的小酒吧喝酒,已经没有任何男人给我们买酒。某一天我站上药店的体重秤才发现,男人绝不是好心肠的瞎子,我们只好寂寞地自掏腰包,互相请对方喝一轮。 圣诞节前后某天,我穿着羽绒服(暖气不足)躺在出租屋的床垫上,翻着一本比尔·波特的《空谷幽兰》,翻到第五页我决定打包行李滚出北京,也去找个地方隐居一次,彻底地,净化身心,戒掉电话网络各种不良习惯。我想象自己从那个缥缈无人的山谷中出来时,已经是个如苍井优一样明亮纤细干净的女孩,而不是眼下这副臃肿肥胖痴呆的模样。 实话实说,如果你漂亮,有人追,买得起橱窗里的名牌包,你肯定不会跟我一样想去大山里待一阵。当时我穿着羽绒服腾空一跃,先去左家庄的小百货店,买了四个蛇皮袋。一袋子书,一袋子衣服,一袋子鞋,一袋子败家玩意儿。跟室友打招呼,下个月开始不住了。再跟我妈妈打电话说要把所有东西寄回去,她大喜过望说:你要回家了?我说是的,不过回家前要先去哪儿玩一趟。 在收拾房间的过程中,我越来越发现,这个世界真是物欲横流,一个女人居然需要这么多东西,吃的用的喝的玩的,没完没了无穷无尽。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过上传说中的隐士生活——吃得很少,穿得很破,睡的是茅屋,在高山上垦荒,说话不多。这不是存心找罪受,而是像吃惯了红油火锅,热切地盼望着吃几顿清粥小菜。 这一次,我的背包里只有换洗内衣和洗漱工具,一条备用牛仔裤。当天晚上在网上买了一张去云南的机票,既然要住很破的房子,最好还是找个温暖点的地方。 云南冷得要命,刚到大理我就在大街上买了条披巾,不可思议的是,我在人民路碰到一个北京的朋友,我们马上跟在簋街一样,快快乐乐地点了大救驾玫瑰炒鸡蛋、风花雪月啤酒。吃完躺在客栈里,觉得屈辱万分,飞越千山万水,居然还是摆不脱脑满肠肥的宿命。 幸好客栈老板娘说鸡足山有几座小庙,的确有人在那修行。有人插嘴说,鸡足山上的庙实在太破,连电都没有,也没信号,一个女的去,有点危险。又有人说,干吗不去苍山上的无为寺?那里有一星期的武术修行班,很多外国人去,学点打坐、马步、三脚猫功夫,挺不错的。 我拎着包,在大街上找了一辆黑车,告诉师傅去无为寺。他说六十块我说四十块,最后以五十块钱成交。那天下午大理的天气好极了,晴空万里,爽朗无风,小鸟喳喳叫,想到马上要跟这个世俗的世界暂别,已经开始涤荡心灵深处的污垢。去的路上相当幽静,一条山路往上开,除了偶尔冲下来辆小面的,连个闲逛的村夫都没有。司机默默无语,我一路看着景色越变越绿,激动得努力控制住情绪。 到达无为寺,背上行囊,在后门碰到两个和尚,正从面包车上卸进口红提,我问他们武术在哪儿学,他们指了个方向。我边走边想:这群和尚吃得真好,也罢,第一次隐居不宜太激进。 庙里果然有几个外国人,一个金发姑娘热情地问我是不是也来学功夫,她说走,我带你去报名。我跟着她走在曲曲绕绕的小径上,觉得此处甚好,甚幽静,甚是适合短期休养。传说中的武术修行班放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小院里,几个外国人在里面练着马步,一个面带笑容的和尚看到我问:你是中国人吗?我点头,他随即告诉我:对不起,我们这不收中国人。 是以什么样黯然的心情离开了无为寺?现在我已经记不太清楚,总之就是又气恼又丢脸。走出庙门一看,黑车司机还在那里,我问他你怎么还在,他说这里不收中国人呐,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一路都默默无语。他说:你下山吗?我也下去,这回收你三十。 我不可能像比尔·波特写的那样,到终南山顶,找一个无人居住的茅房,就着两袋面粉过一个冬天;我也不可能像梭罗一样,孑然一身跑到湖边自己造个房子住。我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跑到一个没网的地方待几天,感受下脱离世界的感觉,可我居然因为是个中国人而被拒绝了。下山后客栈老板娘听说了这个消息,立刻说,那和尚每晚都去坏猴子酒吧喝酒,你要不要过去跟他喝两杯联络下感情?没准就让你去了。不,我这辈子都不打算再去无为寺。 后来我发现想找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住着,听上去很简单,找起来真难。到处都是人,诺顿那样乡下的地方,只要有一个背包客说那里很好,马上整条街都是揣着单反的哥们。一个不太熟悉的朋友跟我说,你可以去杭州乡下,空气好极了,现在人也少。我琢磨了几番,觉得那里没准有郁达夫笔下《迟桂花》的气息,有点蠢蠢欲动。朋友说,帮你打听好了,那里的农家乐一个房间一天收三百,你是我朋友,去一个月给六千就行。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如你所知,我很穷,听到这个消息我甚至后悔放弃了北京两千块的出租屋,其实拉断网线在里面进行一番辟谷运动,没准也能收获大块大块的孤独。不过这种人出现在城市里,看上去都像标准精神病。 两年后,我终于有了一个机会。那一年我无意中去了修行大本营,印度的瑞诗凯诗,大名鼎鼎的瑜伽城。大把和我一样想要由内而外洗洗肮脏心灵和肥腻身躯的闲人,聚集在那儿。没费多大工夫,就找到了一家ashram(隐修所),那里没有网,没有电视,没有信号,没有交通工具,离小镇步行需两小时。房间里只有一张床铺、一个水杯。在这里既不允许抽烟喝酒,也不允许高声喧哗,甚至连聊天都最好避免。你只需要做一件事,冥想。 冥想的内容还是人类终极问题,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到哪儿去?我对禅学一无所知,正式开始修炼前,蹲在清澈的恒河边,吸了一根印度草烟。那是本地人用烟叶做的,吸着吸着想起王小波写在云南拿这种烟叶抽,一把火燎光眉毛,呵呵乐了。那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在冥想上不会有什么出息。 终于过上了梦寐以求的与世隔绝的生活,我们从早上五点开始打坐,七点练瑜伽,九点散步冥想,中午休息,下午再练一堂,到晚上又是打坐冥想。我本应沾沾自喜,可是两天后的一个下午我终于明白这次地方是对了,但时机不对。隔壁的墨西哥女人告诉我,她来这儿是因为和法国男朋友分了手,问我,你呢?我说我刚交了男朋友,他很好,在工作。 你想他吗? 想,何止想,我的每一次冥想都成了大段爱情与动作电影回放。于是这一场本该深入灵魂最深处的探寻,因为我满脑子心有旁骛,最终每一分钟,都在眼巴巴渴望回家。 修行结束的那个下午,我兴高采烈,乘了第一辆的士出山,又叫了一辆昂贵的出租车去火车站,随后飞也似的,离开了印度。我的男朋友在机场等我,问我修炼得怎么样。 那一刻我只觉得做个普通人已经相当满足,一个人若非碰到大起大落,实在犯不着跑到山里拼命冥想“我到底是谁”。爱情没收所有清高,当时我只想跟他一起吃红油火锅。 直到这份恋情褪去热情,我才又一次,像回忆亲妈一样回忆那一年在印度,早上湿冷的空气,山中宁静的小道,五平方米小屋内的独坐,林间瀑布的冥想…… 不过我知道,再一次跑去隐居,只要在门口放块巧克力蛋糕,俗人立刻又能觍着脸跑出来。 光灿烂时,星已死灭——献给《今世今生》的亿万维诺妮卡 文/蔡康永主持人作家蔡康永 从星空开始 看见那颗星在天空闪耀的时候,那颗星可能早已在两百七十万年以前死了。因为那星的光,要跋涉两百五十五亿亿公里的路程,才能到达你的眼。当你为那星落泪、凭那星起誓的时候,那星早在整个文明开始之前,就灭绝净尽。当一个维诺妮卡领悟、看见的时候,另一个维诺妮卡早已释放过最灿烂的光芒,灭绝净尽了。基耶斯洛夫斯基的电影,常常把宇宙带到我的面前。 旅程中想起 约翰·巴斯在小说《夜海之旅》里,将一枚奋力泅泳的精子当主角,夹杂在无数互相竞争的勇者之间,开始思考造物者和他们这群勇者之间的关系,他们这样想——创造我们的造物者不见得是不朽的。我们可能不只是他的使者,我们可能还是他的“不朽”。我们延续了他的生命,延续了我们自己的生命。我们变化形体,超越了个体的死亡。造物者和勇者,彼此创造了对方……这枚精子,越想越惑乱,有可能我在一开始游泳时,就已经灭顶了,只是我在咽最后一口气之前,幻想出这整个在夜海游泳的旅程罢了…… 有时我认为:我就是那些已经灭顶的、我的朋友,活下来了的那个维诺妮卡,在电影结束以后,也会开始这样的生命,可能真的隶属于一个更巨大、浩瀚的整体。 个体的死亡,并不能臻至灭绝,而是通过死亡或变形,参与到另一个生命里去。不朽,就靠着这么无赖的手段,得以完成。 被爱情繁殖 马歇尔·埃梅在小说《分身》里,造了一个能随意复制自己的家庭主妇。 这位主妇,起初为了兼顾爱情和婚姻,动用了自己的化身。结果情况越演越烈,各种对女人的需求纷至沓来,家庭主妇使尽浑身解数,小说结束前,她在世上的化身多达六万七千名。最后,还是因为爱情的关系,化身之一被勒死。其他所有化身,一齐微笑告别人间。 爱情,在基耶斯洛夫斯基的电影里,以种种幽深隐微的方式,蔓布于生命的所有枝干。爱情并不是救赎,爱情就是道德本身。爱情的光源,把一个人的影子,不断投射在地球不同角落。而这些影子,因为爱情的缘故,便都能够活下来,自己走动、相信生命。 即使有六万七千个维诺妮卡,同时朝爱情的光源凝望,也就是如同六万七千朵向日葵,分享同一个太阳,而每一朵向日葵都能得到足够生长的阳光,不觉得生命有匮乏。 从梦境胎生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如同庄周到罗智成这整整一脉的恍惚神智,总在猜疑自己的一生,是别人做的一个梦:人类的世界,是造物的一个梦。造物呢?也许是人类的一个梦吧! 博尔赫斯在诗里写他梦见的《白鹿》—— 轻柔的生物,由一点点记忆与一点点淡忘而组成…… 管制这奇怪世界的诸神让我梦见但不驯养你; 或许在渺达未来的一处转角我会再度见你…… 而我自己也是一倏忽即逝的梦,只不过多梦几天 多留些时候…… 活下来的、在爱情里的那个维诺妮卡,意外瞥见一张旅游照片中另一个已逝的维诺妮卡时,恍恍惚惚地、似懂非懂地,然后,会过意来地,痛哭了。 她是没有办法不哭的。 博尔赫斯的《环形废墟》讲一名以做梦来生育子裔的术士:他先梦见跳动的心脏,最后把头发也一根一根以梦造出。他完成了造人的任务以后,用火来焚身,他准备好要接受死亡的解脱了。谁知道火并没有如他预期的那样烧焦他的皮肤,而只是轻轻拥抱抚摸着他。博尔赫斯这样作结: ……欣慰、屈辱和恐怖的感觉,同时袭向他,他突然领悟:自己也不过是个幻影,另有别人在梦里创造了他。 欣慰……屈辱……恐怖……维诺妮卡是没有办法不哭的。 在另一个城 伊塔洛·卡尔维诺,《看不见的城市》,在第二章首,马可波罗想着: ……每当抵达一个新城市,旅人就再一次发现一个他不知道自己曾经拥有的过去……他必须前往下一个城市,在那里会有另一个过去等着他,或者是,某种原本可能是他的未来,目前却成了某人的现在的东西,在等着他…… 巴黎的维诺妮卡,邂逅了克拉高的维诺妮卡。城市身世的秘密,几乎要被拆穿——这无数形貌各异、各自靠经纬度标示的城市,其实,都只是同一个地方而已。波兰的城、法兰西的城,其实依赖的是相同的城民、相同的姓名,相安无事地前后错开了时空,像行星那样,谨慎地在自己的轨道上,兜着兜不完的圈子,以便瞒住那做梦的人,维护住这一个一个,繁衍为城市的梦境。 只要不被撞碰,我们便都得以像心脏病发前的这个维诺妮卡,发现照片上的那个维诺妮卡一般,对号入座在生命的观众席上,偶尔心丝牵动,终究转瞬而忘,不会去探知大放映幕的另一面,也坐着一批同名同脸的观众,痴迷地望着银幕。 有那样一个早上,你心血来潮,不是为了拿药瓶子,却突然打开了浴室挂镜的那扇小门,你发现另一张不是你自己的、你的脸,也正凝视着你。 你发现镜子的彼端,一直藏着一整座一模一样的城。 《看不见的城市》,第九章,“连绵的城市之四”—— “每个地方都混在一块了。”牧山羊的人说:“到处都是西西利亚城。” 所有的部落 罗智成的诗《语录》—— 在我心底有无数事件。 它们不属于我的任何经验。 甚至也非我所创造的。 但确实是我的。 这样,即使地球上只剩下你一个人,也不能算是寂寞、不能算一无所有的了吧,维诺妮卡。终有一天,你也将从世上消失,你也将因卸任而感到欣慰,因虚幻而感到屈辱,因渺小而感到恐怖。但是,在那之前,你会遇见下一个维诺妮卡,在甘肃、在木星、在银河以外的大麦哲伦星云…… 生命的不确定与仓皇,也许因此而可以被谅解了吧。 所有的维诺妮卡,都将继续在文字里、故事里、放映的光和投射的影子里相会。 所有流离的维诺妮卡。 罗智成的四行诗句—— 这次我的心思跋涉太远 浏览了灵魂其他的部落 这次我的心思跋涉太远 被辗转贩卖,四处为奴…… 北京,北京 文/暖小团作家媒体人暖小团 2010年12月31日,我来北京的第三个月。那天我拿着同事给的赵传演唱会的门票,下班后换了两趟地铁,一个人去五棵松体育馆看演出。我不喜欢这个歌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去,大约只是不想一个人跨年。也许去现场的大多数人和我一样,整场演唱会中没有尖叫也没有荧光棒。可是当这个又丑又老的男人开口唱“当所有的人离开我的时候/你劝我要耐心等候/并且陪我度过生命中最长的寒冬/如此的宽容”,我一下就哭得像个傻x。那年我二十四岁,生命中第一次哭着跨年。我至今都能记得那时候心酸的滋味,但我至今都说不清彼时流泪的原因。 2009年6月,我从家乡哈尔滨的某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同年年底,经过入职考试加上父母托关系,我进入某大学附属高中,成为语文组的一名教师,主要教顽皮不羁又家境优越的艺术生,让他们在几个月后的高考中能考入理想的大学。2010年3月,因为当时面世不久的新浪微博突然加了“测试版”符号,加上之前同类网站“饭否”被封,网上疯传微博要被和谐。当时我的微博只有一千多粉丝,都是当年“饭否”上一起嘻嘻哈哈的朋友。某天晚上,我收到了一个女孩儿的私信,她说:我挺喜欢你的,我怕微博挂了以后找不到你,我能把你的语录整理成一个帖子吗?我说行,反正我平时也是自言自语玩儿的,你随便。几天之后的一个中午,我因为下午第一节没课,破例在午休时间从学校回家吃午饭,打开电脑,第一眼看到的是消息框提示:你有10000个新粉丝,7200条转发,3900条评论。我当时心跳到嗓子眼,说实在的,是吓坏了,随手点开几条评论才清楚了原因:那个留言给我的姑娘整理了我的100条语录发在当时某个热门论坛,于是一夜之间,粉丝纷至沓来。 我的第一反应是自己会被校方开除,我知道网络时代人肉一个人有多么容易。校领导如果知道自己的员工突然成了网络红人会是什么表情,学生家长如果知道孩子的语文老师是个口无遮拦的姑娘会是什么态度,这不难想象。我做的第一件事儿是删除了所有我之前发布过的个人照片和带个人明确消息和周围朋友的微博,我想保护我的学生保护我的家人,起码他们不至于被推到风口浪尖。整个一下午,我都在紧张中度过,粉丝数还在不断攀升。之后的三天,我没更新任何一条微博。我没法冬眠,我还得上班,但是我可以装死,或者装死狗。我知道,这种时候,我该做的唯一一件事儿就是闭嘴。 到2010年6月,我的第一批学生毕业。一切似乎没我想的那么坏。其间打扰我的只有莫名其妙的评论和连绵不断的私信。两个月后,我收到一条私信,大意是问我愿意给他们写专栏么?我没回复。第二条私信很快发来,还是这个人,他问我,你愿意来北京做杂志编辑吗?我看到他的微博认证是某杂志主编。 因为正值暑假,我有的是时间想事儿,一周之后,我做了最后的决定。一个下午,我带着辞职报告跟校长谈了一次,从学校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彻底告别了自己的教师生涯。回家后,我才把这个消息告诉父母。他们先是惊讶,因为在此之前我没跟他们透露一点儿相关消息,他们的讶异很快就变为愤怒,他们认为一份高中教师的工作对一个生活在哈尔滨的二十三岁姑娘而言,其实足够。他们不明白我为什么要为一个在网上结识的人一句话,辞职去千里之外的北京,也不知道之前没有一点编辑经验的我突然跑到北京到底能做点儿什么。确定我已经辞职之后,他们开始沉默,整个家陷入一种可怕的死静。十天后我启程,母亲默默为我收拾了行囊。后来,我妈才告诉我,我做警察的父亲在得知我辞职消息的当天就去了一趟北京,专门跑到我要工作的公司彻彻底底地打听了一通,确定靠谱之后,才默许我离开家。 来北京的第一段日子,我借住在一个朋友的朋友家,只因为她就住在我公司对面,再远点儿我可能不认识路。我要做的版面是“两性与健康”,这对于一个之前性生活对象只有大学男友一人的姑娘而言实在滑稽。不过一切容不得我选择,这对我而言不是安排,是任务。 几个月后,我已经见过所有之前认识的在北京工作的网友。我依然什么地方也找不到,工作还没转正期间,我那点微薄的工资几乎都用来晚上和朋友吃饭来回打车,当老师时攒下的工资基本上花了个精光。总是在别人家叨扰不是长久之计,于是我用身上的最后一笔钱租了间房,房主是对北京的老夫妻,两个人住在破旧不堪的楼里,只住两室中的一间,另一间租给我。坏消息是窗户摇摇欲坠,好消息是距离公司近且价格便宜。 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在喝酒,没有一天不是凌晨才回家。每天穿着大眼儿的丝袜,蹬着高跟鞋,两根手指夹着支烟,给自己涂个大红色的嘴巴走在这个城市。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这么干,但我只知道,如果当时的我任凭自己的状态消沉下去,我很可能在某个周末被压抑扼死在那个破旧的小屋里。这种想法如今想起来很滑稽,但却是我当时的唯一念头。 没人瞧不起我,没人给我冷眼,我只是突然觉得自己渺小。我按照之前做教师时的工资提了薪资要求,可这个数字在北京这个城市仍显得少到可怜。有时候,我会在下班之后坐在人潮拥挤的国贸地铁口拎着一瓶啤酒看周围的人:他们个个行色匆匆,好像这个城市一直需要他们;他们好像永远那么忙,好像他们就是这个城市未来命运的决定者;他们总说“下班了,回家”,可我总是想:这个城市真的是他们的家吗?能让自己睡个觉的地方就是家吗?他们真的需要一个每平米支付五万块才能买下来的家吗?我们每个人好像一直都在跑,却总觉得自己把心和最后一点安全感落在了千里之遥的家乡。 我开始强迫自己找个北京籍男友,我希望这么做能换来内心的安全感和归属感。我知道有了他就不必再到处问路;我知道有了他不用住在冬天盖三床被子才能暖和起来的旧房子里;我知道有了他能有个关于明天的期许;我也知道,有了他也许就不会让我的孩子跟我一样,不得不面对初到大城市的怅惘。 当我的男朋友第一次带我回家的时候,我并没有看到新楼盘里气派的大宅门,那是一幢破旧的小楼,电梯里黑咕隆咚,开门的是两位老人。我低下头默默吃饭的时候,我听到他母亲在厨房里问他:“怎么是个外地姑娘……” 2011年,因为连续喝酒熬夜和不规律生活,我生了场大病,父母闻讯赶来,给我单独租了一间房子。他们说:回去吧,回家怎么都比这样强。我就乐了,我说我来了就不打算走,要是这么走了我之前受的这些罪就全白费了。我妈开始掉眼泪,她说,我知道你过得不好。我说真的,我过得挺好,我要是真过得不好,我都活不到今天。 之后的日子我开始老实地生活,大约是之前过剩的荷尔蒙都被那一场病搞得消失殆尽,再不需要酒精和彻夜狂欢来消耗它们。我发现日子竟然也能这么顺理成章地过,我再也不在意北京户口,我再也不羡慕三环有房,我再也不动辄就长吁短叹,我再也不把自己搞得狼狈不堪。事到如今,除了每个月让自己活得不再拮据之外,我还能掏出一大笔银子补贴父母。当赚钱、买房这类事情都有可能靠自己的本事实现的时候,我才发现,那些之前以为永远不会过去的东西,竟然就这么简单地过去了。上个月拿钱给我妈的时候,我爸沉默了半天,突然冒出一句话:“没想到,你还是翅膀硬了。” 我仍然不劝所有刚拿到大学毕业证的孩子把这个城市作为就业的首选。我爱过这个城市:我喜欢京腔,我喜欢密布的胡同,我喜欢下午的后海。是的,你可以在这个城市赚到更多钱,这个城市遍地都是机会。但你也要知道,你要为此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如果手里已经端稳了一个饭碗,想换个更好的饭碗,你可以来这里;不过如果你此时手里并没有一个吃饭的家伙,想来这儿张开手讨口饭吃的时候,你就要清楚,你可能要下跪。 新年开始的时候,身旁的几个朋友先后离开了北京,选择回家乡去继续工作和生活。走的时候他们跟我说:“当时觉得非来北京不可,现在突然觉得,活着是让自己自在快乐的,这个最重要。”我听着倒是像突然明白了点儿什么。好吧,这个让我们又爱又恨的城市,我没本事让自己成为你孕育的孩子,但我起码能让自己不死在你怀中。 代金卡 文/另维90后写作者大三学生nba节目主播另维_ “嘿,能稍微,稍微留步吗?我有一样东西送给你。一张代金卡,赛百味三明治店的,我不知道它余额多少,也不认为它在这里有什么实用价值。我知道有点莫名其妙,但是请允许我,依然把它送给你。其实它原本就是个礼物,别人送的。” 1 2010年,我18岁,独自来到西雅图的华盛顿大学念书。一切都是新的,语言,饮食、用拥抱蹭脸表示“你好”、“再见”,以及在开学前上学校书店自购课本。 课本按学科分类。书店很大人很多,我右手环抱一个文件夹,取书放进怀里,转身碰见熟人,寒暄着同路回家。进了寝室才发现书还在手里,大约因为被挡在文件夹后,躲过了人们的视线。 我发了会儿呆,连忙查看定价。飞来横财啊,净赚175刀,添点零头就是一个katespade小手包,本学期开门大吉。 但我又马上皱起眉头,这种事难免掉人品,恐有报应,搞不好会碰上一个变态教授或者出门丢钱包。如果再不幸点,所有的课上都碰不到一个美少年,那我就要哭了。 我左思右想,神情恍惚。出门吃午饭,没走两步,便险些撞上电线杆。报应来得太快了。我抓起那本书,一路小跑杀回学校书店。 “真对不起,我刚刚在这里遇到熟人,聊着天忘了手里还有书,结果没付钱就走出去了。我不是故意的,书还给你们。” 柜台前,收银员接过书,连声道谢,谢得我脸红得都想逃了。末了她又说一句“请等一下”,转身与同事交头接耳起来。不一会儿,她们一齐回到我面前,手里多了一张卡片。 “昨晚来了个老奶奶,丈夫刚刚去世,也是华盛顿大学的毕业生。这张赛百味代金卡是老人生前没用完的,她希望我们把它送给一个善良的人。我们达成共识,你完全配得上这份礼物。” 她们用了“deserve”一词:值得,配得上。 我接过卡片,不新,但被保存得很完好。卡上附有一张黄色小纸条,我对英文手写连体字还没有辨识能力,琢磨了几遍,勉强读出最后一句话:thankyouforyourrandomactionofkindness.(感谢你不经意间的善行。) 我眼前飘过katespade小手包,红色款橙色款黄色款还有格外别致的宝石绿款,一阵脸红手抖心虚。 而店员还在意犹未尽地窃窃私语:“谁说中国人素质低爱贪小便宜,真是信口开河。”这一句入耳,已经起步走人的我脚下一顿,心头有什么东西动了一动。 2 开学几个月后,脑袋里学校甚至城市的地图渐渐清晰起来,我开始习惯每天排队乘公交车,习惯平日常把“谢谢”挂在嘴边。在每周四的晚上,也会裹上小片裙和同学们一块儿走进酒气缭绕、乐声震天的派对,还在校日报社做起了记者。 有一天去市中心跟访本校教授的公共演讲,活动结束时天色已暗。眼看快到黑人流浪汉出没的时间了,我加快脚步,却还是被一个高大的黑人乞丐挡住了去路。 我吓得脸色惨白。他伸出手:“我肚子很饿,你能给我点零钱买东西吃吗?”我摇头。我确实没带现金,只好不好意思地冲他笑一笑。 “well,thanksforyourbrilliantsmile.(那么,谢谢你明亮的笑容。)”他说罢,侧身让路。 “不用谢。”我说完,小跑几步加紧离开。忽然想起卡包里那张赛百味代金卡——我禁不住又停下来,转头看向那位巨型黑叔。他的黑衣服和黑脸在半黑的街头化作一团不太明显的黑影,一种寂寞与无助的存在。 我从包里翻出代金卡,跑回去递给了他。 他连声道谢,并在我转身离去时叫住我:“youndy,it'snotsafeouthere.areyoutakingbus?iwalkyoutothestop,okay?(年轻的女士,这里不安全。你去搭公车吗?我和你一起走到车站如何?)” 我们拐过路口,一小群黑人映入眼帘,围绕在公车站附近,大声说着语调夸张的英语,看着我从他们面前走过。 那之后一段时间,我还经常想起那张代金卡,然后猜测它的余额。 是的,我并不知道它值多少美金。它属于我时,我要么把它遗忘在卡包里,要么在拿出的一刻忽然舍不得使用。我祈祷不要太少,否则对不起黑叔陪我走路的好心;也不要太多,否则我就亏大发了。 那么,我的回身递卡,和他的“iwalkyoutothebusstop,okay?”,又分别值多少钱呢? 又过了一阵,因为参加公益活动的缘故,我每个星期四上午都会前往西雅图的苏丹流民区。他们是战乱时代逃难前来的流民,群居在偏远小镇上,与世隔绝一般生活着。 政府鼓励高中生和大学生们趁课余时间来帮助这里的小孩子,我报了名,教他们简单的英语与算术。 事实是,没有多少孩子买这份善举的账,纵使我们提供零食饮料,听课的人数还是在新鲜感淡去之后一天一天地减少。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以在聊篮球的间隙讲算术的方式,留住了两个男孩一个女孩,三兄妹。学期结束时,他们的母亲邀请我共进家庭晚餐。 我在餐桌前拆开来自这位苏丹母亲的礼物,然后足足愣了五秒钟。 一张一模一样的,赛百味代金卡。 我试着想象这张卡在离开我后所经历的旅程:被巨型黑叔转送给苏丹孩子,孩子交给妈妈?或者,它们原本就不是同一张卡。 3 “少年,我所讲述的卡片,就是这张了。它躺在我的卡包里,随我来到地球另一边,和我一起在这座小村庄里遇见你。” 大三的时候,我办理了一年休学并回国。在国内,我跟访一个东莞工厂的女工,随她一起来到了她的家乡。路过这片田地时,遇见了你。少年,那时候你正在四处漏光的树荫下读书,用树枝在土地上做算术。我跟着你,看你因为热爱读书被同伴嘲笑,被父母责罚,而这一切都没能阻止你对知识的渴望。 你告诉我,你要考进镇上的初中,城里的高中,然后上大学去。我忍不住坐在你身边,和你一起摆弄树枝,给你讲外面的世界。 你疑惑的眼神告诉我,你并没听懂这张代金卡究竟是什么,你或许认为它很值钱,又或许觉得它不过和你用废卡纸折成的玩具一样没什么用。但我依然把它送给你。 生活一成不变也瞬息万变,我看到这双小小的眼睛里,那个充满希望的你,就仿佛看到一个青年的你,拐进美国街头的赛百味店铺,用娴熟的英语匆匆买下三明治,然后回到人流里继续前进。 怎么会突然想起那个村庄和少年呢?已经过去两三年了。此刻我正开车行驶在去往芝加哥的路上,夜色深沉。不过,我好像开错路了。 这次我是来芝加哥做暑期实习。机场到酒店路途遥远,我开着华人中文电台,以防精神不济。 节目主题似乎是“你所收过的特别的礼物”。主持人与嘉宾们在一通接一通的电话里调笑不止。我听见有男声说赛百味代金卡,心头一动。 “我曾参加‘美丽中国’去山区支教的一个活动,离开时有个学生送了我一张美国地区的赛百味代金卡。我不知道这张卡是通过什么神奇际遇辗转到了那里,但那个小学生显然很珍惜这张卡,他用布把它层层包裹了起来,轻拿轻放,后来说什么也要送给我,我很感动。” 男生的声音很好听,只是大约不善言辞,故事被他讲得干巴巴的,调频冷场了两三秒,大概连主持人也不知用什么语气接话才好。 而我已经刹了车,翻找起电台号码,我有相似的故事要讲。 高速上夜色深沉,来往的车辆也很少。我坐在车里,许多往事自记忆深处倾涌而出。等我找到号码,调频里早已开始了另一则故事。芝加哥的夜冷而干燥,车内却暖洋洋的。我静坐在车里,心想,就让这张代金卡继续它自己的旅行吧,我原本就是一个传递者,而非拥有者。 我放回手机,轻踩油门,转动方向盘,重新上了路。 孤独患者 文/陶立夏作家翻译家摄影师陶立夏 那间会议室简直就像是宇宙黑洞,投影仪的光线之外漆黑一片,让人在咽口水的间隙忍不住猜想窗帘的厚度。而我们整个团队准备了月余的营销策划提案,只换来甲方负责人一个高深莫测的表情。末页那句硕大的thankyou渐渐隐没,像是在自嘲我们的不知深浅。 呕心沥血换灰飞烟灭。 走出会议室,美丽的前台小姐以娴熟的手势按键打开感应门,头都懒得抬。也是,你不能要求流水线上的工人拥有充沛的感情。 我盯着手里的名片——此行的唯一收获,目光灼灼恨不能烧出洞来。 ruifu,企划总监。 “还记得我吗?”身后有个人问。正是会议桌尽头那块攻不破的万年玄铁:ruifu。 我扭头看他,眼睛的角度尽量不斜。 记得?就算被宇宙射线辐射百万次我都认得。五分钟前正是他抬一抬手就否了我的提案。想到那些加班加点无论魏晋的日子,牙齿咯咯响。 “付总。”我尽可能快地切换一个专业笑容,不着痕迹地把他的名片放进口袋。 “没吃早饭吧?脸色不大好。”他说,“来,我请你喝咖啡。” 电梯叮一声停了,他大踏步走进去,伸手挡着电梯门,分明不给我拒绝的机会。 “你的提案,已经比前三个出色很多。”他说。 前三个?我看下手表,早上9点05分。他们是什么作息时间啊?好吧,devilsneverrest(魔鬼从不休息)。 “谢谢付总的意见,对我们颇有指导意义。”我虚应着,心里默默拼写:d-e-v-i-l。 在大堂咖啡座,我握着第一次由甲方买单的咖啡,不死心想做最后一搏:“付总,以后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向你brief(简述)改进过的提案?” “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他叹息。 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感性的甲方,疑惑、忐忑、好笑各种情绪交织,最后我只得用几乎震惊的神情看他。 “班长。”他虚弱地说。 “你,你是?!” 他是付汝文,妇孺,有辱斯文。这大概是他的名片上只有英文名的真正原因吧。 “那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这次投标底价多少?”我一下挺直了腰杆,恨不能摩拳擦掌。 “晚饭时候告诉你。” 结果是,我在吃过大概十五次烛光晚餐与二十次大排档之后,依旧没有知道底价。 为表示自己也有尊严,这个周末我拒绝了付汝文的邀请,去妈妈家吃晚饭。 晚饭后她搓着衣角,趁朱叔叔去泡茶的间隙踌躇半晌对我说:“今年的大年夜,你还是去看下你爸。”她踌躇得让我误以为他们离异多年还余情未了。我一边点头应承,一边从包里掏一叠簇新的现钞放到她手里:“我的年终奖,给你派红包用。”老实说,要能拿下付汝文的单子,这叠现钞会厚得多。 她略做推辞,收下了。又问:“那红包你买了吗?不会忘了吧?” “你自己去便利店买吧。”我揉一揉太阳穴,“最近忙,忘记了。” 她点点头,算是原谅我的这点疏忽。 过年她都希望我能去爸爸那边,当然不是怕我爸孤单,主要是不希望我和朱叔叔家的孩子打照面。她改嫁朱叔叔时,他的一双儿女并不比我年长多少,但如今都已成家,孩子都上幼儿园了。我呢?孤家寡人,连个正式男友都没有,真正的输人输阵。 她愁容满面地送我出门,好像还有心事没有机会说。我没告诉她爸爸并不想见我,他甚至没接我电话。这是我爸的好处,直截了当,不在没可能的事情上多费唇舌。他们的婚姻或许已是他能做的最漫长的一场妥协。 记得小学五年级那年,我照例在开学前上门去问我爸要学费。应门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一只新书包,那种明亮的粉绿色,仿佛清晨还沾着露水的苹果叶子。只是,到我走都没摸着那书包。这些年他并没有再婚,立意游戏人生,所以事到如今我都不知道他那只书包究竟是为谁准备的。 那次回家我破例跟妈妈要求买只新书包。她倒也不意外,只是心平气和地问:“你说,我哪里来的闲钱?”与我打商量的语气。 所以我很早就懂得,不是每个人都有任性的权利。 大年夜一个人过。我在空荡到要哭出来的超市里采购速冻食品,外面偶尔有烟花的声响,像远处的闷雷,但传到耳中余威犹在,震得人头皮发麻、心肝俱颤。值班的中年店员阿姨用近乎同情的慈爱目光看着我。 手机响。付汝文。 “你在哪里?” “啊,付总,新年好。” “新年好。你在哪里?” “度假呢,亚马逊丛林。”我将一袋打折的速冻三鲜饺子放进购物车。 “你在丛林里煮饺子?我以为他们更爱生肉。”没等我解释,电话那头的他已收了线。 他从生鲜蔬菜区走出来,黑色高领毛衣,洗得很旧的牛仔裤,手里拿着一袋盐和一把葱。还,蛮好看的。我在心底客观地评价道。 “走,去我家吃晚饭。” 简单的家常便饭,连只烤鸡都没看到,更别说蜗牛了。所以桌上那瓶红酒与一对水晶高脚杯略显浮夸。我大概露出了失望的神色,并且没有来得及掩饰。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你希望看到什么,酒池肉林?”付汝文没好气地问。 “据说年过三十还单着的男人,都有隐衷。”攻击是最好的防守。 “也有女同事向我示好,表示欣赏,我觉得她眼光有问题。你看,你的品位就好,总是很嫌弃我的样子。” 我的防线溃不成军。 整个春节他都变着法子做好菜,每逢佳节人寂寞,我一时不察,从吃晚饭演变为留宿,却一点甲方的秘闻都没探到。我的节操一定是被满天的烟花炸成了灰。春节过后,很快又从在他住处过周末恶化成长住,因为他愿意顺道送我上班。清晨站在冷风里为两块钱坐公交还是四块钱搭地铁这种事计较,并不能显得你有多聪明。时常需要出差,租的小公寓使用率还比不上酒店,所以干脆退掉,这样一来,每月的薪水居然有了盈余。付汝文说:“两个人住更符合经济学原理,绿色环保。” 上海的冬天是可与南极媲美的。下班后我直接躲进被窝里看美剧,直到付汝文加完班回来。他一边开暖气和油汀一边问:“这么冷,怎么不开空调?你以为灯光可以取暖吗?” 这大概是他说过的最浪漫的话。泪水突然就下来了。 “为什么哭?”他大概习惯了我都市白骨精的风骨,被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林妹妹吓到,愣一会才过来用指尖轻轻抚摸我的眼角。我在他怀里找个最舒适的角度蜷起身体。 “小时候,我在火车站迷路了。” “然后呢?” “那年我十岁。” “然后呢?” “那年我爸爸和妈妈离了婚。” 他紧紧抱一抱我,依旧问:“然后呢?”他真是个谈价钱的高手,声线这样温柔,却比最严厉的刑讯逼供都有用。我发现自己的意志都随眼泪流进了下水道,那些千辛万苦才得以在脂肪下藏妥的心事,差点就全部倒出来放到他手里。 “日子很苦,我妈不是个坚强的人。” “然后呢?” “其实是她把我扔在火车站,但半路又后悔了,回来把我领了回去。” “傻瓜,是你走丢了。”他又紧紧抱一抱我。 “不,是她不想要我了。” “你是猪吗?谁会舍得不要你?” 但我记得很清楚。那年冬天,妈妈第一次去同事介绍的相亲对象家吃饭,带了我去。上海的冬天真冷,那个叔叔看我冻得跺脚,开了油汀。我从没见过那么暖那么亮的光,好像世界上所有的不快乐都能融化在里面。那个下午我守着油汀,舍不得离开半步。 但是他们没有成。介绍人来传信的那天,妈妈在卧室哭了。“那天你怎么让他开了油汀?那东西多费电你知道吗?” 吃过晚饭,她突然说:“我们出去走走。” 大概是因为内疚,我什么都没有问,冒着冷风跟她一路走到火车站广场。 “你在这儿等我,知道吗?” 我在广场那个寒冷的角落里等了两个小时四十三分种。我确切记得那分分秒秒,因为每隔五分钟我就去看一眼广场那座高悬的大钟,“上海站”三个大字是血一般的艳红。当妈妈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人群中时,我把眼泪忍了回去,只怕她又因心烦改了主意。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后悔,这些年都没想明白。但或许她就是这么一个人,做什么都缺少决断。 “你记不记得有一次你考了第二名,放学后在教室里哭?”付汝文问。 没齿难忘。那时候妈妈嫁给了朱叔叔,中间几年的辛酸,不足为外人道。想起自己以后要从一个陌生男人手里讨生活费,哪有脸面拿第二名。 “那次考第一名的人是我。”付汝文自顾自说下去,“看你哭那么伤心,我暗自发誓一定要补偿你。” “那你还否决了我的提案!” “这种小案子无关痛痒。最主要是,公司规定不可以与有业务往来的乙方有不正当关系。” “这么说,我们是不正当关系?” “嗯,不正当男女关系,确切来说。”我破涕为笑。 “你喜欢我什么?”付汝文问。 总不能深情款款地回答“我喜欢你傻”,所以我心虚地笑。 “答不上来才是真爱。因为爱情是模糊混沌的,是不可以被分割的各种感觉的融合。”他说。 我伸手揉他头发。为什么我的所有问题,他都有好答案? 他是通话结束时等别人先挂电话的人。用微信之后,他也总是负责结束对话的那个人。 我不适应凡事需与人报备,且对方在我看来不过是个偶遇的陌生人。他却自动抹去我们分别后那十几年距离,安适地过起日子来,心安理得地问:“亲爱的,卫生纸用完了吗?”以前只有我妈妈曾用这样商量的语气和我说话,她问:“我哪来的闲钱,你说?” 他时常比我晚下班,如果遇上我做提案,会抽出休息时间来给些专业意见。“为什么你ppt最后一页的thankyou总是设置成渐隐?” “大幕终于落下的散场感啊。”我得意地回答。他回以一个拿我没办法的无奈表情。 开春的时候,朱叔叔突发心肌梗塞,抢救了几天,在重症监护病房打了个回转又康复出院。出院的那天我下班去看望。妈妈来应门,她在防盗门后狐疑地问:“你是谁?”随即又突然醒悟过来似的说:“今天下班怎么这么晚?”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朱叔叔恢复得不错,他神色里的担忧不是为他自己:“你妈最近总是丢三落四,昨天出门找不到回家的路,遛弯的邻居送她回来的。” 临走,我忍不住和她商量:“妈,我们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我没病。” “我知道,但检查一下保险。你看朱叔叔……” “比他早走,也蛮好,是福气。”她这话却不是赌气,我知道她是当真这么想。 只差那么一点点,就要失去多年依凭,这声警钟提醒了她来日注定的结局。或许是在医院里耗尽了仅有的坚强,或许是知道结局无法避免却又无力面对,她决定推倒记忆的围墙,让意志崩塌。而她自顾自沿着断壁残垣走向过去,那已经发生过再不会重复的安全的黑暗里去。 确实,也蛮好。 回到付汝文的公寓,他烧了一桌菜,目光灼灼地说:“跟你商量件事。” 我突然一阵心慌,真怕他取出蓝色丝绒盒子来。 “我拿到去纽约总部进修的机会,两年。跟我一起去,好不好?” “我可以考虑一下吗?” “当然。” 电话在半夜响,我妈的号码。说话的却是朱叔叔。 “刚才你妈说要去火车站,我劝不住。想说陪她去,正穿鞋呢,她自己先跑了……” 我挂了电话,披件外套,抓起付汝文的车钥匙冲下楼去。 车站一带早已经不是当年的样子。她茫然地站在空荡荡的广场中央。 “妈妈。”我隔着几步远的距离喊她。她听到我的声音转过身来,像溺水的人紧紧握住我的手,神情焦灼:“我女儿不见了,你帮我找找。你是好人,你帮我找找。我女儿不见了,我女儿不见了……” 我说不出话来,满脸都是泪,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如此吧。你并不知道自己在难过些什么,但活着本身就够你难过的了。 “妈,我们上车去找。” 或许是我镇定的语气安抚了她,她把手递给我,顺从地跟我走。原来她的手这么小,这么瘦。我带着她,在午夜空荡荡的高架上兜了一圈又一圈。直到她在副驾驶座上沉沉睡去。 回去的时候付汝文洗漱完毕正准备去上班,他什么都没有问,给我沏了咖啡。我踌躇半晌才说:“家里有点事,下礼拜不过来了。”当时的神态,一定像极了我妈。 他什么都没问,只是点头:“需要帮忙的话,尽管说。”为了这份宽容,我想我余生都感激他。 我打电话去公司请假,到几家医院的神经科与脑科做了咨询,考虑到她的年龄,医生的建议是找一个专业的护理。又与朱叔叔商量过,我们决定骗她说孙护士是保姆,负责他俩的饮食起居。 “为什么花这个钱?”她很不乐意。 “你也为朱叔叔考虑,他的身体需要好好调养。”我耐心解释,“费用我来。” 回去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去和老板谈离职,听清楚原委,他没有再挽留。 我要离职的风声很快就传了出去,猎头在电话那头说:“kc公司的项目即将通过最后的预算审查,马上开始招人,你再等等,简直是为你量身定制的,我敢打包票。” “俗话说鸡头凤尾,我需要换个朝九晚五的工作,薪水可以低些,不用出差。你帮我留意。” “明白。”在挂电话前,她小声说,“怎么有种金盆洗手的感觉。” “哪里去置办这金盆啊?”对着这个大概是世界上最了解我年龄、血型、身高、学历以及过往的陌生人,我可以说一些软弱的话,“不劳而获的事情总听别人遇上,我就从没这运气,总要拿些什么去换。” 再见到付汝文是半个月以后。 “跟我走。”他的笃定里有我无法忽略的恳切。 “不行。” “公寓都找好了,步行去moma只要十多分钟。想一想,毕加索的睡莲池。” “我拿到了kc的offer。” “就因为这个?”他诧异,抬手的时候打翻桌上的水晶杯子。他看着地板上的碎片,神情里有莫名的失望。到如今终于又看见他七情上脸,没有掩饰,不知是欣慰还是悲哀。 “我不是你在高中时候暗恋过的女生了。就像这水晶玻璃杯碎了,你瞧,有些东西碎了是补不回来的。” “这比喻可真贵。”他又戴上那个嬉笑怒骂的面具,但眼神出卖了他。“真的只为kc那个职位?” “是,一介白领,还有什么更高的追求?我等了足足半年有余。”我低头,避开他的目光,“还有,是莫奈,莫奈的睡莲池。” 都说由奢入俭难,找个相对轻松的工作也花了月余的时间。就在银行存款要见底的时候,收到了新公司的入职通知。职位是项目助理,不用出差,不用24小时开着手机。我从客户资料收集做起,以往我希望收到怎样的材料,现在就做成怎样的。很快就有了口碑。在公司上班,好人缘是成功的一半。 “有你在,蓬荜生辉。”新上司说。 薪水不如以前的一半,但不再需要应酬,可以按时下班去妈妈家陪她吃晚饭。有时候她记得我,有时候她当我是孙护士的女儿。当我是孙护士女儿的时候,十分客气,请我吃点心,给我沏茶,还从口袋里掏出我小时候的照片给我看:“这是我女儿,她很忙,下回你来或许能见到的。下次,你还来的吧?”我搂着她的肩膀:“来的,放心吧。”照片里那个乖巧的女孩笑得花一样,确实,她才更配做我妈妈的女儿。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每月我把差不多全部薪水存进银行,以备不时之需,又开始思考诸如花四块钱搭地铁还是花两块钱搭公交车去上班这种问题。 出发前,付汝文发来一条简讯,只有我的姓名和航班讯息。我看了半天,按下删除键。不知道为什么想起第一次重逢时他在会议桌末尾做的那个手势。 如果有人问,我会毫不犹豫地答:是,我想跟他走。 但没有人问。 转眼又是一年,年末飞机稿满天飞。 浑水好摸鱼,我们这么一家小公司居然也拿到了去kc比稿的机会。同事出发前,老板开誓师大会:“成败在此一举,新上任的副总裁今天会亲自参会。前台小姐告诉我的,大家不可掉以轻心!”世风日下,不对,是人心不古。当年那些连头都不肯抬的前台如今都懂得私下透风了。 一个小时后,座机响:“快送电脑电源线来,真是百密一疏!”老板在电话里气急败坏地说着成语。 我啼笑皆非地抓过电源线奔下楼打车,想不到自己竟是这样进的kc大楼。 会议室大门打开的瞬间,我仿佛穿过时间隧道,回到了那个冬天。会议室尽头依旧是那块千年玄铁:付汝文。 我将电源线放下,转身轻轻走出会议室,不过几步远的距离,却感觉背上已插满刀子,生疼。 傍晚老板在总结大会上忐忑地说:“到最后一页thankyou渐隐的时候,那个付总突然大笑,却笑得跟哭似的。我们的情感策略是不是太感性了?” 这时我的手机震了一下,一个陌生号码传来一条简讯问:你,是猪吗? 梦见/猫夫人 微弱之光/fleurz 迷鹿/fleurz 和你们又不熟/linali 最亲密的人/linali 岁月水果店/molinta 家人的晚餐/molinta 看了北野武之后/何昳晨 看了北野武之后/何昳晨 看海/元熙 小动作/元熙 海洋/鸟先森 秘境/鸟先森 sweetdreams/王贺 旋木/王贺 人真正喜欢的是假的/大橘子 还在读古龙的那些年 文/荞麦作家荞麦chen 在网络出现之前,很难想象我们是如何打发青少年时期的。大把的时间,没有网络没有游戏没有玩具的年代,一切都显得异常悠长。我们无事可做,闲晃、打闹,能认字之后就开始租小说来看。读武侠小说的女生和读爱情小说的女生轻而易举地分成了两个类别,而我显然是武侠派的。三年级时我看的第一本武侠小说有三卷,讲的故事是传统武侠小说的经典模板:主角被灭门之后掉下山崖吃了丹药,从此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而且认识了各种各样风格的美女,她们都和睦共处。最后他成了武林盟主,和若干美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复仇、丹药、美女、正邪两派……应有尽有。毫无疑问,看完之后我觉得自己长大后一定会是一个纵横江湖的女侠,而且说不定会成为武林盟主。 等开始读古龙的时候,一切变得不一样了。那年我大概十三岁,被送到隔壁镇上读初中。那是一段即使过去了很久依然觉得艰苦的日子:每天早晚要骑四十分钟的自行车,风雨无阻。如果下雪,简直难以成行。正巧表姐中师毕业被分配到隔壁小学任教,妈妈就让我冬天的时候不要回家,跟她住在她的宿舍里。 印象中她娇小俏丽,眼睛会说话。现在想来,中师毕业也就比我大几岁而已,在我眼中却已经是一个女人而不是女孩了。但她很不快乐,很少见她笑,又很凶。我在她那儿翻出了破破的《绝代双骄》,一看便一发不可收,连吃饭时也看。她抢过书,一把扔在地上。 我不太明白她为什么不快乐,更不明白她为什么有时候又显得特别快乐。她从小丧母,亲戚们都说她脾气古怪。后来我偷听到她正在谈恋爱,但对象却有两个,难以抉择,是一对双胞胎兄弟。 ……这不是《绝代双骄》里的情节吗?铁心兰在花无缺和小鱼儿之间摇摆不定。我一点都不喜欢铁心兰。我喜欢苏樱,因为她很聪明。而且她几乎是古龙小说里面最不美丽的女主角。 同时,我自己在喜欢小鱼儿还是花无缺之间摇摆不定。小鱼儿那么有魅力,但我们班的班长却有点像花无缺:温文尔雅,喜欢礼让,还总穿白色的衣服。一起打乒乓球的时候,他总是让我赢。或许在现实生活中,还是花无缺更让人喜欢吧。 第二年,班长得了白血病。我倒空了零钱罐也只拿出了十元钱。 那个时候,连我的爷爷奶奶都还年轻着呢。那是我第一次经历身边人的死亡,而且是第一次真正确定:原来世界上是没有灵丹妙药的,也没有给燕南天治病的万春流。 从《绝代双骄》开始,我到处找古龙的小说看,还看了很多冒牌的,作者名字叫:古龙著。古龙大概是最会起名字的作家:楚留香、李寻欢、萧十一郎、西门吹雪、花满楼、孟星魂、叶孤城、司空摘星……又有意境又美。但他总是更擅长起男人的名字,就像他更擅长写男人。他的小说里面,女人总是处于两个极端又经常互相转换,要么是天使要么是魔鬼,有时是熟女有时是萝莉,唯一相同的是全部大胸细腰长腿白皙的皮肤。他爱女人,但又不信任她们。 我那时候还不知道其实他早已经死掉了。我读的每本书,都像是他的遗书。他幻想中的世界,是一个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可以随时为知己去死的世界。这个世界里面,最可笑的就是想称霸武林的人,而他的主角们都不屑于做那些传统武侠小说里的人爱做的事情:他们不喜欢复仇,不喜欢比武,不喜欢出名也不喜欢赚钱。 我立刻觉得:那果然是更有趣的人生。 等我上高一的时候,表姐跟双胞胎中的弟弟分手,嫁给了哥哥,也调离了那个小镇。有时候亲戚家喜事上偶尔碰见了,她对我显得比以前热情一些,大概是因为我长大了。“你真好啊。”她说,“真后悔没有去读高中。”她看上去还是那么不快乐。或许铁心兰就是一个不会快乐起来的女人。临走的时候她忽然有点感慨地握着我的手,但没有多说。 我在高中遇到了几个跟我一样喜欢古龙的女生,成了好朋友。我们为各自到底喜欢谁的问题,费尽了脑筋。楚留香当然很完美,但又未免太完美了,而且喜欢他的女人太多太多。西门吹雪特别酷,但我们都不想显得太自私。花满楼……很温柔但毕竟是个瞎子。陆小凤……那时候我们还不太能够接受长胡子的男人,况且还有四条……我们都讨厌那个自以为是又怏怏不乐的李寻欢。 我们不想成为古龙书里面的任何一个女人。 互相借东西的时候,我们学着楚留香给对方写字条:“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我们嘻嘻哈哈,经常一起泡在校门外的书店里。我们躲在校园最隐秘的角落里分享心事,却又吞吞吐吐。 第一次看到古龙的照片,三公里外都能听见我们心碎的声音,照片就印在他的传记封面上:他的样子跟我们想象的所有侠客没有任何一点相像之处,反而很像一个屠夫。我们这才知道他因为纵酒而早逝,一生“热爱朋友,酷嗜醇酒,迷恋美女,渴望快乐”。他的人生仿佛是他笔下江湖的更真实版本:潇洒和纵情底下,是孤独、混乱、挥霍、酗酒、情殇、私生子……而且:“古龙的朋友,大多和他交得比较远,毕竟,每个人有每个人要过的生活,不可能以相同于古龙的方式来进行。”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我们觉得这本传记写得很差。为什么会交得比较远?为什么不可能像古龙那样?朋友不就是应该那样吗? 我们一致觉得有位师兄很像古龙小说里面的人:他穿裤子,只卷一边的裤腿。浪荡不羁,经常拿一把扇子,给自己取外号“八绝书生”。问是哪八绝,答:“坑蒙拐骗,吃喝嫖赌。”少年意气,写古诗,追我们学校最美的女生。 他跟校花站在走廊上讲话的时候,嫉妒的男生们从上面往下扔香蕉皮。他的朋友就在上一层楼的走廊上给他们打一把伞挡住。 我们经常谈论他,他渐渐成为一个固定的话题直到我们其中有一个终于跟他谈起了恋爱。然后高中毕业,我们各奔东西,没有像古龙小说里那样,即使远隔天涯也心意相通。我们只是,各自进入了现实中的江湖。 在大学那些最寂寞最失望最伤心的日子里,我闷在宿舍里一本一本重新读古龙。他最朴素的一本小说是《欢乐英雄》。“谁说英雄寂寞?我们的英雄就是快乐的!”主角们穷得吃不上饭,却皆有人性之美:每个人都慷慨、温暖、友爱、侠义、贫穷而快乐。那曾经是我最不喜欢的一本书:里面没有传奇,没有绝顶高手,没有美酒佳人,没有一掷千金……然而再读时却发现它几乎是古龙能够想象出来的,最快乐也最无法实现的人生。 最终,一切青春年少都成了非常模糊的回忆。我也早已很多年不再读古龙了。在北京的时候我跟那位多年不见的师兄喝了一场酒。他头发已经白了一些,前一晚刚刚大醉过,看上去依然像古龙小说里面的人一样,以“浮一大白”为人生乐事。谈起高中的校花,她早已在人海中销声匿迹;他问起我那些朋友,也早已不再联系;而那个跟他谈过恋爱的女生,已经跟他最好的朋友结了婚。就像是李寻欢的故事,却不是悲剧。 最黑暗的年份里,他一个人待在北京的出租屋里五天没有出门,翻来覆去几十遍看一部烂电视剧,不知人生的方向在哪里。他过了很多年浪子的生活,然后失去一切,又忽然大红大紫。 喝酒的时候,我不知为何屡次想起那个已经快忘记了的表姐,听说她被网上认识的男人骗了一大笔钱。亲戚们谈论她的语气显得很遗憾:她已经那么大了,却还那么天真地要去相信一个从没有见过面的男人。我想到她被困在那个小城,那里大概很难满足读古龙的女人。古龙的世界总是广阔到了极端的程度:大漠、海洋、水底、天边……而现实中的远方却总是太像一个骗局。如果你走得足够远,大概也还是会发现,那里其实什么都没有。 最终,曾经迷恋古龙小说的我们这些人,或多或少,都在盲目地追求着那些看似毫无意义的东西,甚至不自觉地,在追求着某种狂欢式的失败。喜欢读金庸的孩子大概会建造人生的意义,心中有家国,而我们只会消解。仔细想想,古龙小说里面的人物,没有人获得传统意义上的成功,几乎都是边缘的;他们的道德意识,没有一个是标准的;他们都很聪明,却都倾向于做最愚蠢的事情;他们的情感强烈得让人脸红。 在他们眼里,生命终究只是一场虚空。 就像古龙小说里所有那些酒鬼一样,我们越喝眼睛越亮。此时我们的年龄已经是认识时候的两倍,各自经历的故事不必一一倾诉。有些东西改变了,有些东西却像水渍一样遗留在碗底。我们都是读古龙长大的人,我们正迎着虚空而上。 路人铜狮张 文/姬霄作家姬霄 我可能是同龄人中参加婚礼最少的人。 一是因为生性孤僻,朋友寥寥无几。二则抱着侥幸心理,新人在婚礼上忙于应酬,根本无暇关心你是否到场,只要送上红包,大多能蒙混过关。 但这一次不同,新郎与我相识十年,交情非比寻常。不仅如此,他更以严谨出名,发出的每一封请柬都再三确认,从航班住宿到两地的天气情况,事无巨细,言辞诚恳,令人没有任何推辞的理由。 婚礼是国庆长假的头一天,在他家乡的一个生态园举行,百米红毯、钢琴乐团,还有令人咋舌的八十八桌,无不彰显出主人的土豪气质。形单影只地坐在席间,面对犹如过江之鲫的宾客,我有些许的不适应。依稀记得,上一次参加这样热闹的场景还是大学毕业典礼。我穿着借来的学士服,静静看着大伙争相跟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合影,虽然在我的手里同样握着一部数码相机,但到最后,我都没有迈出那一步。 后来听说,那个女孩已经结婚了,是跟班上一个同学,全班都去参加了她的婚礼,唯独我没有收到请柬。至于为什么,我也懒得猜,毕竟在大家的心目中,我就是一个没多少存在感的人吧。 缺乏存在感的人很容易辨认,他们大多行为拘谨,目光涣散,看上去失魂落魄,在流动的人群中像一尊悲伤的铜像,其实思维早已飘浮在九霄云外。 正如此刻,在千军万马之中我第一眼看到铜狮张的样子。 他扎着发髻,留胡须,透着艺术家气息,很容易被记住。但不知为何,他独自一人坐在角落,与世无争,只是默默打量着眼前的一切,仿佛是头一回经历大雪封山、从树洞向外窥探的松鼠。 朋友介绍给我认识,上海人,之所以叫铜狮张,是因为他的涂鸦设计曾经在戛纳广告节上拿过铜狮奖。 说到涂鸦,我还上过快乐大本营表演哦。铜狮张嘻嘻哈哈地补充,丝毫没有谦虚的意思。 我没应声,因为不知道如何接话。坦白讲,我明白这样的浮夸表现只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存在感,但那又怎样,再耀目的光环,对我而言也只是完全不相干的人而已。 朋友忙成了狗,这边介绍完又赶去其他桌,留下我和铜狮张坐在一起。 沉默了一会,铜狮张又忍不住跟我讲话,说的是他曾经把一辆停在街边的阿斯顿马丁涂成了hellokitty的壮举。 这些在我耳中更像是卖弄,我更加懒得接话了,把椅子往远处挪了挪。但不知是反射弧太长,还是看不懂我的冷漠,他又凑了过来,问,对了,这新郎叫啥来着? 我一愣,难道刚才介绍铜狮张给我的人不是新郎? 他见我一脸狐疑,以为自己没说清楚,又解释道,我跟他刚认识,一不留神给忘了。 我惊讶不已,你连名字都没搞清楚,就来参加人家的婚礼? 要知道,这可不是同城婚礼简简单单地赶个场,他得专程从上海飞到成都,再转大巴到绵阳。玩这么大阵仗,就为参加一个陌生人的婚礼? 当然不是这么简单。 铜狮张下巴一扬,目光投向隔壁桌的女孩说,他是为她而来的。 女孩叫猫姐,比铜狮张大三岁,是他的大学学姐。猫姐刚失恋,前任是个五星级大酒店的继承人。两个人在一起多年,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却遭到男方家长反对,猫姐不胜烦恼,恰逢收到请柬,决定出门散心。这种机会百年不遇,铜狮张立刻买机票紧随其后。 我说,没看出你不仅痴情,还是个痴汉。 铜狮张莞尔一笑,痴情是精神力,痴汉是行动力,被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我的胜算大了好多。 我忍不住也笑了,几千公里的距离都追过来了,却连坐到同一桌都不敢,这胆量怎么追女孩。 铜狮张哀怨地叹了口气,其实这是我第一次追女孩,以前都是女孩倒追的我。 我哈哈两声,说,你真是吹牛皮界的天纵奇才。 那场婚礼在语笑喧闹中谢幕,新郎被灌得不省人事,其他人开始商量着后面的假期去哪玩。 我是个孤僻的人,集体活动向来懒得参加,直接订了当天的机票飞回了北京。 过了一个星期,我接到一个电话,是铜狮张打来的。他问我要地址,说要寄明信片给我。原来他追着猫姐一路跑去了西藏。电话里,他的声音懒洋洋的,他解释说是因为缺氧。 我问他,你有没有向猫姐表白? 铜狮张没回答,说他刚到拉萨就开始高原反应,小命差点没了。 我重复问,你有没有向猫姐表白? 铜狮张说,猫姐在医院照顾了他两天一夜。拉萨的夜晚特别冷,猫姐就蜷在座椅上,脱掉鞋,把脚从侧面伸进他的被子里取暖,直到一点一点地睡熟。他躺在病床上,看着猫姐糟糕的睡相,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就好像连冰冷的日光灯都变得温暖,发出像烧烤一样吱吱的幸福声…… 我打断他的畅想,继续问,所以,你最后到底有没有向猫姐表白? 铜狮张沉默了一会儿才说,第三天,猫姐接到男友的电话,飞奔回了上海。 我说,靠,什么烂剧情。 铜狮张听到我骂娘,谄媚地一笑,问,你到底要不要明信片? 我说,要。然后给了他地址。 铜狮张又说,对了,你叫啥名字来着? 我直接挂了电话。 半年后,我到上海出差,铜狮张看到我发的微博,在我临走的最后一天半夜,约我去吴江路吃烧烤。 见面他还是老样子,只是身后忽然闪出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瞪着眼睛嚷,鸡腿呢,鸡腿呢? 我惊奇万分地问他,怎么个情况?这是谁家的小孩? 铜狮张眼中藏着笑意,说,是猫姐的儿子,叫阳阳,半夜醒来哭闹着非要吃鸡腿,我就带他出来溜达一圈。 我崩溃了,怎么突然就冒出这么大个孩子? 铜狮张叫了半打啤酒,开始跟我讲这半年发生的事。 半年前他回到上海,猫姐又跟男朋友冷战。这次他终于没哆嗦,冲上去对猫姐表白。但没想到的是,猫姐只是把他当弟弟看,一连拒绝了他三次。 最后一次,他终于忍不住大声问,为什么? 猫姐说,我比你大。 他说,我不介意。 猫姐又说,我离过婚。 他说,我也不介意。 猫姐说,还生过一个孩子,已经四岁半了。 猫姐顿了顿,接着说,他家里反对我们在一起,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铜狮张错愕了几秒,但仍然梗着脖子说,他是他,我是我,我全都不介意。 猫姐笑了,笑得手舞足蹈,笑到险些岔气。 她像看傻瓜一样望着铜狮张说,你知道离婚带着孩子的女人代表什么吗? 铜狮张不说话,安静地听她说。 猫姐说,代表在剧本还没动笔时就知道会有一个烂结局,代表每一天从清晨醒来就开始变得像是回忆,代表看不到任何希望,任你再满腔热血轰轰烈烈,也不过是下一秒在倒计时上画掉的红x。 她盯着铜狮张的眼睛说,如果我的失魂落魄让你以为是分手后遗症,你就大错特错了。真正令我感到悲伤的是,我知道自己已经再也没权利去选择好的爱情了。 我开始明白,自己不是公主不是女王,只是一个带着孩子的离异女人。这样的人遇不见七彩祥云也配不上白马王子,就算走运撞上了,相爱了,难舍难分了,到头来,还不是要面对现实这个冰冷的剧本? 说到这里,猫姐拎起桌上的酒杯,将剩余的威士忌一饮而尽,再一抬头,泪水已经糊住了眼。 铜狮张还是一言不发,正当猫姐以为他终于妥协了的时候,他猛然抬起头说,轮到我说了,你的这些我都知道了,还是那句话,我不介意。我为我今天所说的全部负责。 我不知道人生是不是像剧本那样,一早就被设定好的,我只知道我从大学就开始喜欢你,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那时候我只能站在你的教室外,远远地看着你。毕业后,你去哪家公司我就死命投那家的简历,你在哪个小区我就租那里的房子,我一点点在追赶你的脚步,希望能够离你近一点。如果说人生就是上帝写好的剧本,我的剧本里从来没有过别人,只有你,都是你。 猫姐搓了搓被酒精麻木的脸颊,怔怔地望着他说,你当真不介意? 铜狮张坚定地点了点头。 猫姐不说话,过了许久,她抬头整理了一下头发说,好,我答应你——等到有一天,我真正忘记他的时候,我会第一个打电话通知你。 铜狮张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显得很落寞。 我说,这什么破承诺,说了跟没说一样,后来呢? 铜狮张说,后来她又跟男朋友分分合合很多次,怎么都忘不掉他,前段时间两个人又和好了,一起去美国了。我就让她把阳阳搁在我这儿一段时间。 我暗自吐血,连续三次表白失败,心上人和情敌潇潇洒洒度蜜月去了,自己留下来给人带孩子。备胎做到这种程度,也称得上叹为观止了。 铜狮张不理我的奚落,笑笑说,可能剧本就是这么写的,一台戏不可能只有男女主角,总要有路人甲和男二号啊。他一边说,一边细心地帮阳阳剔着鸡腿肉,留下我不知该如何应答。 作为一个孤僻的人,我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毫无理由地对一个人好,拼了命去成为对方生命中的角色,哪怕只是一个死跑龙套的。别说什么不为结果不图回报的才是真爱,说得刻薄点儿,两个人的心中彼此拥有时才存在“真爱”,孤军奋战只有“真惨”才对。 这一场酒喝到凌晨三点半,店里只剩下我们一桌客人,四下安静得可以听见呼吸,阳阳早已经趴在铜狮张大腿上呼呼大睡。铜狮张掏出湿纸巾,轻轻擦拭着阳阳脸蛋上的油渍,仿佛真正的父与子,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这时候,铜狮张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空荡荡的饭店里,这股突如其来的电子音乐显得尤其刺耳。铜狮张赶忙摁下静音键,看了看怀里的阳阳,还好没被吵醒。 但没多久,电话又重拨了过来,手机已经被调成静音,只能看见屏幕不停地闪啊闪,可以看到来电的人叫清华,看名字应该是个女孩。 我说,不打算接吗?这么晚打来,说不定有重要的事。 铜狮张说,不用。说完,他拿起手机直接关了机。 什么样的人会在深夜孜孜不倦地打给一个人呢?铜狮张没继续说,我也不打算追问,即使这当中或许有另一个故事。喝完最后一杯酒,我告别了铜狮张,匆匆赶往机场乘早班机。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出租车时,铜狮张忽然把他的iphone塞给我,又闪电般夺走我的手机说,我们来交换角色! 我说,什么臭毛病?快还我! 铜狮张说,一个游戏,游戏的玩法是要接听对方所有的电话并记录下来,持续一年,看谁比较厉害。反正你那么孤僻,也不会有人主动打给你,就算我让你吧。 说完,他扛着仍在睡梦中的阳阳转身就跑。 清晨的霞光下,只留下我一个人的怒吼:谁特么要跟你玩啊!!! 候机的时候,铜狮张用我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过来:你的手机好难用。 我回复:那就趁现在还回来,立刻!马上! 铜狮张说,其实猫姐这次去美国,是去登记结婚的。 我正愤怒地敲击键盘的手指停了下来。 铜狮张说,这一次猫姐的男朋友总算当了回爷们,瞒着家里出国登记,对猫姐来说,是好事。 铜狮张又说,但对他而言,也许永远都等不到猫姐的电话了。他把手机给我,这样在他的心中还能保留最后一丝期待,只有拥有期待,才可以一直坚持等下去。 一直坚持等下去就会有结果吗?如果猫姐一直没有打来电话,我又该怎么告诉铜狮张这个残忍的现实呢?我没有回复他,只是在心里默默想着,铜狮张把问题丢给了我,想为自己的剧本找一个开放式结局,而我却是一个最拙劣的编剧。 值得庆幸的是,回到北京后,我的生活并没有因为交换手机而打乱,这充分体现出孤僻的好处,吃喝照旧,无牵无挂。 唯一出乎我意料的是,铜狮张的手机也几乎从没响起过,除了那个叫清华的女孩。 出于礼貌,我按照铜狮张的习惯,每当清华打过来,我都会摁下静音键,默默等待,直到屏幕完全暗下去。渐渐地,我已经掌握了她打电话的规律,通常都是凌晨一点到三点之间,重拨三次,只要在那个时间段提前调好静音即可。 对于此人,我并非没有猎奇心理,只是担心万一接通电话,对方是前来索债的,我岂不是要陷铜狮张于不义之地。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第二个月的一个傍晚,手机响起来的时候我正在街边小店吃饭,顺手接起电话才发现,屏幕上显示的名字竟然是清华。 我憋着气不敢说话,假装话筒这边没人。 过了很久,那边传来一个轻轻的女声,是你吗? 我还是不说话。 她说,我知道你在听,我能听见你的呼吸。 我心想狗屁,我憋着气呢。 她仿佛知道我在想什么,又说,别硬憋了。 我彻底投降,开口说,对不起,你打错了,我不是这个号码的主人。 她疑惑了一声,有些失望地说,哦。 我连忙解释,说我和铜狮张交换了电话,说要做什么鬼游戏。 女孩释然地笑了,说,没关系,我还要谢谢你,这是三年来我第一次拨通这个号码。 我说,那,你有什么话要我替你转达给他吗? 她说,不用了。顿了顿她又说,以后我还可以打这个号码吗? 我说,当然,只是我不是他。 她说,嗯,我知道了。再见。 我说,再见。 挂掉电话我有些怅然,坚持拨同一个号码三年,这德性简直跟铜狮张有得一拼。不知为何,我开始对这个叫清华的女孩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但接下来的两天,清华都没有打过来,我想,她大概知道我不是号码的主人,放弃了。 一直到第三天凌晨,电话又响了,我慌不择路地摁下接听键。 清华率先开口,不好意思,这么晚又打给你。 我说,没关系,我也习惯晚睡。 清华说,上次你说可以帮我传话给他,我想了想,你就告诉他,下个月的今天是我的生日吧。 我说没问题,我会告诉他,不过……只是这一句吗? 清华说,对,你说了他就明白了。 又是打哑谜,我最讨厌打哑谜了。我忍不住问她,你和他——铜狮张究竟是什么关系?他欠了你很多钱吗? 清华忍不住笑了,说,对啊,他欠我……也就两百万吧。 我被这个数字吓到了,结结巴巴地说,不是开玩笑吧你。 她说,没错啊,三年前他把我的车搞坏了,到现在都没赔。 我说,你开什么车啊竟然要两百万。 她说,阿斯顿马丁。 我说,我现在还能说我不认识这号码的主人吗? 她在那边笑得花枝乱颤,说,你还真够贫的。 在后面的交谈中,我渐渐得知,原来清华是铜狮张小时候的邻居。 铜狮张从小就是一名桀骜不驯的涂鸦少年,他家门口的小巷里,到处都是他画的涂鸦。因为怕被大人们批评,他总是半夜偷偷溜出来,借手电筒微弱的光芒在墙上涂鸦。 尽管他这般小心翼翼,还是有一个女孩每晚都会在楼上默默地注视着他,眼睛里充满崇拜的光芒。这个女孩自然就是清华。 然而,这个场景持续的时间并不长,随着清华的父母在国外生意越做越大,不久她就搬离了小巷。临别时,铜狮张对她说,会在她生日那天送她一幅最棒的涂鸦做礼物。但从此之后,两个人再也没见过面。 直到几年后,一个偶尔的机会,清华又遇见铜狮张。他正在街边涂鸦一辆车子,清华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背影。 但当她走上前再定睛一看,铜狮张涂鸦的对象竟然是她的阿斯顿马丁。 她装作不知情,拍拍铜狮张的肩膀,还来不及问候,铜狮张便很紧张地对她说,快跑,等车子的主人回来捉到我们就惨了。 于是,作为受害者,她被铜狮张没头没脑地拉着跑了几里地。 清华说,他牵着我的手,没命似的往前跑,感觉周围的一切都融化了,摇摇欲坠的夜色中,车灯汇聚成一条霓虹飘带,缠绕着我俩,仿佛走向一个永远没有尽头的远方。也就是那个时候,我发现原来我是那么喜欢他。 我静静等她说完,才说出自己心中的疑惑,后来呢?他为什么会不接你的电话? 清华说,因为我并不是他喜欢的人啊,甚至没准是个令他烦得不得了的人呢。 我被她的话弄得哑口无言,原来在她心中对这层关系的理解,比任何人都清楚。 她接着说,但就算这样,又有什么关系。我总在想,“我喜欢他”这件事,可能会因为时间而改变,因为有了更喜欢的男生而改变,但绝不会因为“他不喜欢我”而改变。相反,我也希望他永远都不会忘记我。就像他始终欠着我的那份最棒的生日礼物,就像我习惯了每天凌晨打电话给他,只有在那个时间被打扰到,才会更加记忆深刻。 最后,她笑笑说,哪怕在他的人生中,我就是一个讨厌鬼,但至少也是一个有名有姓的反派角色啊。 听着她略显天真的声音,我心中有一种微妙的疼痛感。 没有天生的配角,那些跑龙套、讨厌鬼和反派角色一定也为主角的位置去努力过。到后来,或是资质平平,或是无心恋战,成绩总是拙劣不堪。尽管如此,在他们的世界里,也有人把他当英雄崇拜,也有人一提起他就痛不欲生。 那些残缺的笨拙的努力的但始终平凡的配角,都是被爱打磨后的产物。 正如此刻,努力当一个讨厌鬼的清华就像一直在等待猫姐的铜狮张,陷入爱情的人们上演着一个个完全不同,又全然类似的故事。 挂掉电话我默默地想,如果我是铜狮张,会不会放弃这个做主角的机会,去当一个只有三句半台词的配角?但一直想到头痛,也没有想出合适的答案。 直到后来,我看到九把刀写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中的一段话:“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 我才明白铜狮张为什么这样疯狂,清华为什么这样执著。 等待,只要有一个最简单的理由,就够了。 铜狮张的电话再也没响起过,陷入爱情中的人们依旧在期盼中希冀着未知的美好,这份孤军奋战的爱情,永远不会无果而终。 再后来,我在搬家清理邮箱时,终于在堆积如山的广告页中翻出那年铜狮张寄来的明信片。卡片的正面是瓦蓝天空下的皑皑雪山,雄伟壮阔,背面是两行清秀得不像话的字体。 写着: 愿我们斗志昂然,长生不老,最终找到那个“令你拼命成为她生命中某个角色”的人。 ——路人铜狮张 我和邵毛毛的日与夜 文/春晓青年作家编剧春晓君1989 1 两年之前的十月份,我跟邵毛毛坐在80路公交车上,忘记了那天我们是要到哪里去。我们一边听着音乐,一边看着车窗外,外面行人如织,车水马龙,80路公交车很艰难地挤到了解放桥这一站,然后被堵得走不动了。这时候邵毛毛扭头看着我说,我们结婚吧。 我和她说,我也正有这个想法。 那时候邵毛毛还没有毕业,我刚毕业三个月,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车也没有房子,银行卡里的钱还不够还债的。可是她说,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又不是为了房子和车才相爱的。 于是我们就准备结婚了。 结婚要准备什么呢?其实也没有太多需要准备的,两张两寸的双人照,双方的户口本和结婚证的工本费。工本费需要人民币六元,虽然当时很穷,但六元人民币我还有,结婚的合照也不麻烦,临时照都来得及,我的户口本一直带在身上,而毛毛的户口因为上学的时候迁到了学校,取出来就可以了。我们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就将一切准备好了。 婚姻登记处的人说,你们违反了晚婚的政策。 我们问,那就不能结婚了吗? 他们说,可以的。 那就结婚吧。我们说。 他们取来两个小红本,填上几个字,贴上双人照,然后粗暴地盖上印戳,我们就结婚了。 没有通知家人,也没有通知朋友,也没有什么庆祝。 我们手持小红本,离开婚姻登记处,沿着华阳路一直往西走,路过一家面馆,于是分吃了一碗面。 邵毛毛说,新婚快乐。 嗯,我说,新婚快乐。 随后,夜色降临,华灯初上,我们吃完饭,又沿着街边走了一会儿,时间有些晚了,我就送邵毛毛回到她学校的宿舍,然后自己返回住的地方。 2 那时候我住在朋友宿舍,朋友在这个城市东郊的建筑大学上学,但是他们都实习去了,空下了几个床位,我临时住在那里。 结婚了,我们就决定租个房子。主要考虑毛毛上学方便,住的地方不能离她的学校太远。于是我们就去网上按照条件筛选,很顺利地找到了一个地方,在广智院街。那个位置处于城市的中心,距离这座城市的标志性广场很近,楼下就有交通站点,出行方便,离毛毛的学校也不远,穿过一条很短的小巷,走到马路对面就是她的学校了。套用地产文案的话来形容,这个地方紧邻风景优美的趵突泉公园,位于cbd商务区,人文学术氛围浓厚,坐拥繁华,交通便利,四通八达。 但是房租很便宜,一个月四百。为什么便宜?因为那是一幢很烂的楼。那幢楼几年前被规划,政府要将此楼拆迁,原住户都已经搬走了,门窗也已经拆掉了,大多数人家的房子里墙体都砸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拆迁忽然中止了。拿了补偿款的原房东又安上了门窗,对外出租。 我们问他,这楼不会夜里忽然来人爆破掉吧? 房东说,不会。 尽管这样,我们夜里经常睡得心惊胆战。 房间很简陋,有电,有水,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一张床都没有。我们决定买一张床,但是床很贵,而且要搬进来也很麻烦。 那就打地铺吧。邵毛毛说。 我们买来很多报纸铺在地板上,买来很多儿童乐园铺地的那种拼图铺在报纸上,买来壁纸贴在房间的四周,房间变得好多了。 早晨我送邵毛毛去上学,穿过马路,穿过校园,把她送到教学楼里然后我回房间;中午去学校等她,一起去餐厅吃饭;下午她上实验课,我回房间,或者在花坛边看书。学校里种了许多五角枫树,秋天了,树叶开始飘落,黄色树叶落满地面,踩上去簌簌作响。秋天了,天空很蓝,一尘不染,阳光跟秋风缠绵,路过身边,挺美好的。 但是很快,天气变得更凉了,冬天来了。 这个城市的冬天并不暖和,风很肆虐,而且干冷,如同匕首。我跟邵毛毛路过学校最古老的那幢楼,那幢老舍曾经在里面工作过的楼。我跟她说,老舍是个大骗子,什么济南的冬天很暖和,尤其是下点小雪啊,简直是冻死人了。 我们住的地方,没有空调,没有暖气,又在背阴的一面,简直糟糕透了。夜晚有风路过,门窗稀里哗啦响一夜,好像外面挤了一堆时刻准备破门而入的暴徒。 邵毛毛总是半夜冻醒,说,我好冷啊,我好冷啊。 我不知道除了把她抱紧,还能说些什么给她安慰,也许只需要抱紧就可以了。 3 去年夏天,邵毛毛读完了研一,开始实习了。实习的医院在千佛山脚下,于是我们第一次搬家了,离开了广智院街的这幢危楼。 我们对着房间拍照,对着危楼拍照。我们都觉得这幢楼避免不了很快被拆迁的命运,所以想留下个纪念。但是前段时间路过那里,危楼依旧耸立,临街的窗户都张着嘴,拼命呼吸着这个城市的pm2.5。 新搬的小区是医学院的旧家属楼,距离邵毛毛上班的医院很近,穿过小区,越过马路,对面就是。小区的条件要比之前好很多了,很宁静,房间也正经,有厨房,有暖气,也有空调,还有一张床。不用睡潮湿的地铺,也不用担心夜里会被强拆,不用担心夏天会热,冬天会冷。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房间里没有阳台,窗户依旧在背阴面。没有直射进房间的阳光,于是很多绿色植物就养不好。搬进房间没几天,我们买了一盆茉莉花,因为没有阳光,过了几天就枯萎了。 后来我们买了一盆草莓,栽在小花盆里的那种,买来的时候,草莓已经开花了。 我跟邵毛毛说,我们很快就可以吃到草莓了。 她担心没有阳光,草莓也会枯萎。于是我就有了一个光荣的任务,每天带着草莓去楼下晒太阳。可是有一天,我把草莓放在楼下享受阳光,自己回楼上准备午饭,结果草莓就被偷走了。 担心她难过,于是去买了一些成熟的草莓回家。 她回家了,我跟她说,吃草莓吧。 她很惊讶,我们的草莓这么快就熟了么? 我摇头。 她说,你买草莓干吗?我们的草莓很快就可以吃了。 我跟她说,草莓已经被僵尸吃掉了。 4 她实习很忙碌,我的时间比较充裕。她每天上班,于是在家中做饭的任务落在我的身上。 我生活不是很规律,经常凌晨之后才睡觉,所以早晨起床的时候,她通常都已经上班了。 醒来,在床上躺一会儿,看看外面飞翔的鸽子。小区附近有养鸽子的,每天清晨都有一群鸽子在飞,透过窗户正好可以看到它们,它们在天空中飞过一圈又一圈,巡逻似的。等到鸽子飞累的时候,我就起床,开始出门买菜。 楼下小区的门口就有一个菜市场,各种蔬菜都齐全,也有新鲜的水果。每天要买的菜十分简单,因为我会做的菜也就那么几样。好在邵毛毛对食物的要求不高,只要是蔬菜她就欢喜。这让我时常觉得养了一只小兔子在家里。 平时很少出门,体重于是持续暴涨。邵毛毛说这样下去会生病的,于是拉着我去锻炼。住的地方距离千佛山不是很近吗?于是那些夏日的傍晚,我们就一起去爬山,不为拜佛,只为减肥。反正千佛山傍晚是免门票的。 我们从东北门进去,翻越一个个台阶,爬到山顶然后返回,通常下山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千佛山的草丛中有许多萤火虫,它们在夏季的夜晚飞行,在冬季到来之前就销声匿迹了。 邵毛毛每次见到萤火虫都很开心。 她说,看,那里有萤火虫。 哦,有萤火虫啊。我说。 我们看一会儿吧。 嗯。好啊。我说。 我们肩并肩站在路边看萤火虫,萤火虫展示它们绿色的尾巴,从草丛中飞出来,飞到路边的松树林,然后折返回来。山脚下的城市开始进入夜生活,街灯鳞次栉比亮起来,城市的夜晚很美好。但是萤火虫微弱的光亮,也让人觉得温暖。 5 我跟邵毛毛认识,到今天一千一百三十四天。我们结婚两年零八天了。我们结婚了,我们私奔了,我们裸奔的。爱就是要在一起,扯别的有用吗? 几天以前,是我跟邵毛毛结婚两年的纪念日。 邵毛毛早晨很早就去了医院,她在医院里跟导师做一个关于糖尿病的研究,去医院给患者抽血去了。起床以后,我去了附近的学校跟朋友们谈事情,中午没有回家,邵毛毛自己做了很多青菜吃。到了晚上,我们一起吃的晚饭,就像平常任何一天一样,并没有什么特别,因为我们都忘记了那天是几号。 吃完饭,沿着街边散步,然后回家。偶然看到日历,才发觉已经10月8号了。 我喊毛毛,你知道今天几号吗? 她恍然大悟,我们结婚两年了吗? 是啊。我说。 为了庆祝我们结婚两年,我应该送她一点礼物,比方说一束花。 她说,时间已经这么晚了,恐怕花店都已经关门了吧? 已经九点了,这个城市大部分的店面都打烊了,更别说鲜花店了。可是总有一束花,应该是为我们准备的,为什么不去试一下呢? 于是我跟她大晚上离开房间出门去,街边的店铺确实大部分都打烊了,附近的几家鲜花店也都拉下了铁门。可是路边的24小时统一银座里,竟然有花卖。没有玫瑰花了,但是有很多百合。百合花已经盛开了,有好闻的味道。 我们可以买一束百合花吗?我们问站在收银台边的收银员。 收银员说,可以啊,只是负责鲜花的人已经下班了,没人给你包装了。 没关系。 我们选了一束百合花,到收银台结账,然后带着百合花走进这个城市夜晚的街道。城市的街道空空荡荡,十月的风从巷道飘过。 6 七年以前,我们来到这个城市。一个从城市的东方来,一个从城市的西北方来,我们在同一个车站停留,出门坐上不同的公交车,去了不同的地方。那时候我们不认识,一个住在城市的中心,一个住在城市的西郊,有三年的时间,我们彼此陌生,做些属于各自的事情消磨人生。后来我们认识了,在这个城市里相遇,在这个城市里相爱,然后一起买菜,一起做饭,一起饭后散步,为鸡毛蒜皮的事情相互争执。 还有十个月,毛毛就要毕业了。我们准备离开这个让我们认识的城市,然后回到海边去。海边刚建了一个新的医院,大楼的主体已经竣工了,年末就要投入使用。而且海边的环境要好一些,夏季的夜晚可以看到繁星闪烁。 一个月前,我们坐着绿皮火车回去,看看我们以后生活的地方。医院四周很荒凉,不远处的铁路工地正在施工,泥土路上有卡车路过,扬起漫天的尘土,四处都是低矮的平房。但是没有关系,尘埃终会落下去,一切都会建起来。会有餐厅,会有楼房,会有酒店,会有影院,会有幼儿园,也会有很多人,涌入视线,带来繁华和嘈杂。这些也都没有关系。能经历繁华,也可以承受荒芜。 什么有关系呢?也许就是在一起吧。 不论生活在哪里,只要在一起就好了。我们在菜市场买菜,在房间里做饭,饭后沿着街边散步,一起看太阳升起,太阳落下,有白天,也有夜晚,这样就足够了。 饮食男女 文/吴惠子广告创意编剧吞米粒穗籽 梨恩因为睡不着觉,又把床上的枕头抓起来痛扁了一顿。 她已经换过各种不同类型和面料的枕头了。她曾经担心荞麦枕遇到泪水会发芽,嫌弃保护颈椎的记忆枕硬得如同河里的大石头,而桃皮棉的枕头又黏糊糊的好像永远洗不干净。 还有一次,她买了一枚决明子枕芯的枕头,睡了不到两天,还没来得及挑它的毛病,就被酩酊大醉的顾万福耍酒疯给扯烂了,他对梨恩嚷嚷着说自己在电视里看到决明子可以解酒,半夜三更非要用梨恩的枕头泡茶喝。梨恩的妈妈没拦住,顾万福醉醺醺地拿起剪刀咔嚓挖了个洞,端着枕头就往茶杯里倒,结果杯口实在太小,决明子蹦蹦跳跳撒满了卧室。梨恩打扫屋子的时候,恨得牙痒痒,决明子颗粒太小,钻到犄角旮旯真的很难弄。 后来梨恩上网搜决明子的功效,说能解酒绝对是胡扯,但是的确能疏肝、降肝火、降血压,她把清扫出来的决明子洗洗晒晒,重新装进玻璃罐子里,拿给了顾万福。 梨恩告诉他,酒喝多了会伤肝,这些你留着泡水喝,每天一小把。她还说枕头那么大一包的决明子,能喝很久。顾万福酒醒之后觉得很歉疚,就跟梨恩的妈妈商量补偿的办法。最后顾万福送给梨恩一个鹅绒芯桑蚕丝的枕头,摸起来滑溜溜的。 这天夜里,梨恩痛扁完她睡眠史上最昂贵的枕头之后,隐约意识到,也许失眠的痛苦不该归咎于此。她借着朦胧的月光,环视房间里的一切,想找一头替罪羔羊。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夜里刺耳极了,客厅没有亮灯,梨恩听见妈妈拿起听筒沉重地“嗯”了几声。她翻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凌晨两点了,她猜电话那头一定又是喝得烂醉的顾万福。梨恩爬起来反锁了卧室的门,定好闹铃,躺在桑蚕丝的枕头上,希望能梦见艾丁来娶她。 在奥林匹克公园的一片小山坡上,梨恩第一次见艾丁。 那天公司欢迎新加入的运营总监,组织户外烧烤,姑娘们拾柴,几个老少爷们儿则围成一个圈,起炉子点火。十月末的北京秋天,金灿灿的银杏叶铺满了林子,有些折断的树枝刚从落叶堆里扒出来,湿漉漉的,还沾着泥土的味道。 艾丁举着梨恩抱来的一堆树枝,说,梨恩你信不信,就你捡来这几根,插土里,春天都还能发芽。他说完真的又把那几根树枝认认真真插回土里了,还让梨恩重新去捡些枯树叶。 艾丁说,打火机燃久了太烫手,握不住。 那天烧烤的一行人,梨恩眼里除了烧烤架上滋滋冒油的牛排,就只有为大家烤牛排的艾丁了。 艾丁问梨恩牛排烤到几成熟。 梨恩说:“熟透啊,熟到再多烤一秒就会糊为止。” 艾丁属猴,比梨恩大七岁,早年是国家跆拳道运动员,训练的时候因为膝盖负伤,所以提前退役,去体育大学念了本科。毕业后同班的兄弟们有人做了康复教练,有人开了道馆,有人考公务员去了体育总局。唯有艾丁,答辩通过那天,卖掉了所有奖牌和奖杯,再加上大学期间做私教和倒腾服装的钱,买了十把自己爱慕已久的紫砂壶,摇身一变,做了个弃武从商的文化人。 如果艾丁不说,梨恩不会相信,她面前这个样貌俊朗、笑容明媚、文质彬彬、举止优雅的男人会有一段野蛮的过去。在艾丁还是60公斤级的时候,曾经为了食堂里的最后一块糯米鸡,一脚旋风踢,踢掉了武术系90公斤级的胖子三颗牙。由于当时艾丁没有负伤,所以糯米鸡作为赔偿之一,归了对方。 梨恩问艾丁,体育大学的糯米鸡究竟能有多好吃。 艾丁说超级棒,那时候大家训练完洗个澡,像一群饿狼,冲到食堂一口气吃六块八块的不在少数。 梨恩问艾丁最多吃过多少,糯米是多难消化的粮食。 四块,艾丁说。 梨恩的妈妈接完电话,半夜便再没睡着,翻来覆去等到天明,早早就把刚睡着不久的梨恩叫醒了。 半夜打电话的人的确是顾万福,从派出所打的。 58岁的顾万福夜里嫖娼被抓了,女孩26岁,跟梨恩同岁。 后来梨恩看了新闻,安慰她妈说:“妈,顾万福不算年迈的。” 梨恩妈妈怒斥:“顾万福是你随便叫的吗?喊叔叔!” 梨恩的妈妈很少上网,也不看新闻,每天守着电视剧来回看,光《甄嬛传》就看了不下五遍。她常常笑眯眯地说:“梨恩啊,你这样的姑娘,如果放进《甄嬛传》里,最多也就活到第六集。” 梨恩的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出车祸去世了,妈妈一直自己带着她,家里没有男人,有许多不方便的地方。换煤气罐,冬天搬蜂窝煤,厨房的水管漏了,房顶的猫妈生了小猫,住在隔壁的顾万福都会来家里帮忙,里里外外,很关照她们。梨恩妈妈常说,两个人的饭很不好做,多了吃不完,少了又不够一锅,让梨恩去隔壁叫顾叔叔一块儿吃。 梨恩大概知道一些顾万福的事情,知道他很年轻就离了婚,和前妻有个女儿,小名叫顾凉,比梨恩大一岁。据说当年顾凉还没过百天,她妈就红杏出墙,被顾万福连人带裤子逮了个正着,然后离了婚。顾凉被她妈带去了南方,离开了北京的油条和豆浆,每天吃着肠粉叉烧,睡醒推开窗户,就能看见海岛另一端的香港。顾万福经常三五年才能见上女儿一面。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顾万福是个地地道道的老实人,一辈子没干什么出格的事儿,不能喝酒还老爱喝,常常就着一碟花生米来一瓶牛栏山二锅头,白瓶绿标那种的,如果碰上红星那款,毫无悬念会醉个半死。梨恩的妈妈曾经断言,顾万福这辈子横竖也混不出史家胡同,往东混不出南小街,往西混不出东四。可没想到二十年后,顾万福居然因为嫖娼被抓,从东城区混到了亚运村。 早晨的朝阳门大转盘,堵得水泄不通,梨恩坐在出租车里看着计价器拼命地跳,花了两个小时,才赶到大屯派出所。顾万福好像一夜之间变老了,看到梨恩的时候尴尬地笑了一小下,皱皱巴巴的一张脸,好像再也揉不开了。 梨恩交了罚款,给顾万福买了点吃的,还留了五百块钱。派出所的民警说,就关十天,这些钱够了。 顾万福到最后也没问起梨恩的妈妈,他说顾凉一早就开始打他电话,他没敢接,只让梨恩把手机带回去,千叮万嘱,如果顾凉打电话找他,就说自己出去喝酒没带手机,千万别说自己嫖娼的事情。 梨恩点点头。 梨恩和顾凉虽然年龄相仿,但是却没有太多的交集。这些年的春节,顾凉回过几趟北京,都是在家里匆匆吃顿饭就走了。她吃得不多,有一年因为嫌炸酱面太咸,惹得梨恩妈妈有点不开心,她觉得顾凉没礼貌。顾万福安慰她,说顾凉是孩子,还不懂事,广东菜吃惯了,有点儿挑食。梨恩心里想,顾凉跟她的名字一样,凉飕飕的。 为了哄妈妈高兴,梨恩吃光了所有的炸酱面,的确稍微有点咸,害得她只好半夜使劲儿喝水。去年冬天,顾万福被查出糖尿病,血糖13.8,还固执得像头犟牛,坚持不打胰岛素,说打了就得打到死为止,太麻烦。梨恩妈妈为此跟他大吵一架,最后顾万福写了保证书,许诺从此少喝酒,多锻炼,严格控制饮食,好不容易才平息了她的怒火。几天后,顾万福就在少喝酒这句话后面补了个括号,里面歪歪斜斜地写着“白酒尽量少量,啤酒打死不喝”。 春节前夕,顾万福第一次提出来让顾凉回北京多陪他住几天。 梨恩妈妈让梨恩下载了很多粤菜菜谱,在家操练了半个月,清汤寡水把梨恩的嘴都快吃瓢了,后来实在受不了,梨恩就打电话给艾丁说自己恨不得用卤煮汤拌米饭。结果第二天,艾丁就被梨恩的妈妈叫到家里来吃双豆焖凤爪,还有紫薯银耳汤,吃完他说味道很不赖。梨恩说,你就知道拍马屁。 那天喝着甜汤,梨恩妈妈突然问艾丁:“艾丁啊,你和梨恩在一起三年了,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啊?” 艾丁迟疑了几秒,正要回答,梨恩却抢了话,“妈,谁说要嫁给他了啊,大东北那么冷,我可受不了。” 吃完饭,艾丁牵着梨恩的手,从史家胡同的东口一直往北走,走到簋街向西拐,两人又吃了一顿麻小。艾丁给自己要了一瓶啤酒,给梨恩照例要了一罐酸梅汤,他起开酸梅汤的罐子递到梨恩跟前。 他说:“梨恩,对不起。” 艾丁还想继续说些什么,但是梨恩没让他说完。 梨恩咬着吸管说:“艾丁,我妈不知道你已经结婚了,以后我也不会告诉她,你不要觉得很抱歉。” 艾丁刚喝完一瓶啤酒就满脸通红。梨恩觉得,该哭的应该是自己吧?可艾丁却哭了。 那是梨恩第一次见艾丁哭,一米八三、三十三岁的东北大老爷们儿,吃着麻小喝着燕京,两眼通红。 梨恩说:“艾丁你别哭了,别人还以为我怎么着你了呢。” 梨恩把眼泪都憋回了脑子里,摇头的时候都能听见流水声。她很想知道这段身不由己、迎难而上、会被很多人指责的感情,抽丝剥茧之后,是不是真的还会留下很多很多的爱。 在她对婚姻和爱情的所有认知里,在一切生命存在的意义里,这个命题变成了最大的谜。梨恩仿佛在梦里不停地下坠,不知道将来会怎么落地。 顾凉答应了她爸爸的请求,春节回北京在家住了一个礼拜。梨恩妈妈终于在餐桌上大显身手,讨好了顾凉的胃口,顾万福也格外开心。 顾凉回南方的前一晚,拉着梨恩说了很久很久的话。梨恩觉得,躺在旁边的顾凉像一只萤火虫,忽明忽暗,忽冷忽热。 顾凉说:“梨恩,谢谢你。” 梨恩问她谢什么。 “谢谢你这么多年做了原本该我做的事情,像个女儿一样陪在我爸身边,让他做了爸爸该做的事情……他怪我妈辜负他,可是感情这种东西,真的谈不上对错……人不该薄情,也不该固执……你看,他虽然是我爸,但是我们父女的缘分却也注定很浅……你记得让他少喝酒,注意身体,多活几十年……我小时候刚到南方,觉得什么都很新鲜,路边的花坛有洁白的葱兰很漂亮,每天睁眼就是蓝色的大海,可是后来我家小区旁边建了一个渔人码头,每天归港的渔船都把死鱼扔在岸上,夏天天气热,开着窗户味道会很难闻……我遇见过很多期待生活能绚丽多彩的人,但是她们的期待最后好像都落空了……有一次我妈带我去澳门,游轮上的霓虹整夜整夜开着,扎人眼,睁不开,船上的东西,难吃得要死……梨恩我好羡慕你呀……你妈妈做的双豆焖凤爪真的蛮好吃……” 顾凉说了很多,梨恩模模糊糊听到这里睡着了。 她梦见顾凉在游轮的甲板上哭,霓虹都熄灭了,黑色的大海像凶残的怪兽,一朵巨大的海浪稀里哗啦拍在甲板上,卷走了顾凉,她吓得紧闭双眼,耳边立刻传来低沉的嗡鸣声,天旋地转,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艾丁在旁边开着船,顾凉倚在门边,津津有味地啃着一大盘双豆焖凤爪,盘子有顾凉的两张脸那么大。海面风平浪静,从船舱里能听见甲板上推杯换盏的欢笑声。 第二天顾万福送顾凉去机场,上车之前,梨恩看到顾凉的眼睛肿得像两只桃子。 梨恩从派出所回来,在胡同口徘徊,不知道怎么向妈妈如实汇报顾万福嫖娼的事实。这时候顾万福的手机又响了,梨恩看到通话记录,显示已经有顾凉十多个未接来电,她担心有什么事情别再给耽搁了,便深吸一口气接了电话。 “顾凉,我是梨恩,你爸喝酒去了没带手机,有什么事吗?” 打电话的是顾凉的妈妈。 她说:“顾凉的日子不多了。” “怎么回事?”梨恩的声音有些颤抖。 “年前就检查出来了,胃癌,做了化疗,一直吐。不让她回北京她非要回,身体吃不消。一开始她不让我告诉她爸,说怕她爸知道了太伤心。她一直说,两个人联系少更好,疏远一些,牵挂就少一些,可是最近医生说癌细胞已经扩散到淋巴了,她这几天不吃不喝,迷迷糊糊,总问我她爸是不是明天有时间带她去海边钓鱼。” 梨恩挂了电话,蹲在胡同里的大槐树下,把头深深埋进膝盖,眼泪吧嗒吧嗒滴在斑驳的树荫里。炎热的夏天,知了胡乱叫,狗胡乱叫,过路的三轮车胡乱叫,但却像极了一幕幕哑剧。梨恩感觉有一盆冰水,浇透了她心里那团含苞待放的棉花,湿了水的棉花变得臃肿不堪,沉甸甸地堵在她的心尖上。梨恩先是低声啜泣,之后忍不住失声痛哭。 梨恩突然看到了同样的一群人,他们假借施善者的爱的名义,曾经向生命里迎面走来的陌生人们,不计得失地兜售自己的热情和赞美,却故意留给身边那些亲近的人冷漠和指责。比起那些明枪暗箭的侵略者,他们才更像是情感世界里真正的暴徒,狂躁愤怒,丑陋至极。 也包括梨恩自己。 梨恩的妈妈比想象中要坦荡得多,在顾万福被治安拘留的十天里,她照常在南小街的菜市场进进出出,和街坊邻居家长里短,买菜逗狗看电视剧。 顾万福出来的前一晚,梨恩吃饭的时候问她妈:“你是不是不爱顾叔叔?为什么你看着一点都不在乎。” “怎么不在乎……你顾叔叔今年五十八岁了,他去嫖娼,只能说他承认自己老了。男人到了这个岁数,他突然发现自己不那么被需要了,是很可悲的。一个男人如果不被需要,变老就是一件很没尊严的事情……他这会儿还不知道顾凉的事情,他亲闺女以后恐怕是更不会回来看他了,以后他被需要的场合会越来越少,他也就越来越老。谁都是一样的,跟有钱没钱没关系……” 梨恩的妈妈,没念过太多书,傻乎乎地过了半辈子,说出来的话听着别扭,但是好像也说得没错。 末了她还说:“那天吃双豆焖凤爪的晚上,你和艾丁出去散步,顾叔叔说你怕黑,就去胡同口等你。他说看见你在美甲店门口的台阶上哭,就没敢叫你。梨恩啊,你以后不要随便掉眼泪,运气都哭没了,更别老在外面哭,有什么委屈就回家来。不想嫁,有妈陪着你。地上那么凉,坐久了对女孩子不好。艾丁的事情,这几年你不说,妈其实都知道,你是我亲生的,我怎么会看不出来……可是梨恩,你别怪他,也别怪自己,艾丁他有很多地方做错了,但是我能看出来,他真的在乎你,惦记你。妈觉得,这感情不能假,他才是最累的人。你俩的事,我以后不会再问,妈就希望你能高兴,怎么舒服,怎么来。人一辈子,走走瞧瞧,吃吃喝喝,不生病,就是福气,如果能遇到自己爱的也爱自己的人,再发点小财,就是天大的福气。顾凉这丫头,福气浅了些,你回头能不能管顾万福叫声爸,也这么些年了……” “妈,你这些都是电视剧里学来的吗?”泪水在梨恩的眼眶里打转。 “你猜呢……” “妈,你特神,你也开个微博吧,写写段子,专门开导那些迷途的少男少女,拯救那些街上的游魂什么的,肯定粉丝特多。” “你都二十六了还少女,你看你眼睛边上那褶子……行了,快吃饭。明天顾叔叔出来,咱做什么吃?” “双豆焖凤爪吧。”梨恩扒了一口饭。 “还得来块卤水生豆腐,电视里边,那些从监狱里出来的人都吃那玩意儿。” 这天夜里,梨恩拿起手机,打开艾丁两个月前发的那条短信。他问梨恩以后还能不能再吃她妈妈做的双豆焖凤爪,梨恩一直没有回答。 也许,当你舍不得痛扁自己的爱人,也舍不得痛扁自己的时候,就去痛扁那个每天陪伴你入眠的枕头。直到有一天,你勇敢地承认,就算全部的爱和未来都变成了谜,就算所有的承诺都化作泡沫,都无法阻挡你对明天的期许,你就应该立刻从悲伤的梦里走出来,放过枕头,抓紧时间,去爱那个你深爱的人。 “我妈明晚做双豆焖凤爪,来吃,管饱。” 梨恩发完短信,翻了个身。一个好枕头,贵得很有道理,她再也没有失眠。 一生痴绝处 文/刘音希游戏公司市场主管刘音希 我大学肄业之后的第一份工作,是写一个垃圾邮件的群发工具。邮件是你一定收到过的那种,内容无外乎快速贷款、走私黑车、恭喜你中了大奖请汇款到该账户这些。说实话这并不光彩,薪水又少得可怜,可对于一个没有大学文凭又被劳教过的程序员来说,也真没有什么挑选的余地了。我记得当时出租屋冷得出奇,咆哮的北风拍打着窗户,听起来就像阳台上囚禁了什么怪兽。代码总算写得差不多了,封好包就可以换来第一笔薪水,够买个电暖炉,这样看书的时候也好把手从被子里伸出来。想到了书,鬼使神差地,我就加了一段代码,邮件的标题中间,附上一句我前一天看的诗—— 一生痴绝处,无梦到徽州。 结果我做了一个在当时骗人最成功的垃圾邮件工具。理由很简单,汤显祖的诗做标题,怎么看也都会有点好奇。所以会有不少人打开邮件来看一看。雇主就又介绍了些别的活儿给我。无奈大学时我书读了不少,专业课却实在是一般,破解qq空间这活儿绞尽脑汁想了快一个月也还是没解决。不过倒是发现人人网没那么难破解,不需要费什么工夫,就可以看到不是好友的或者被加密的日志和照片。 你现在打开淘宝,搜索“代查人人网”,会发现有那么几家店,我就是里面开得最早也最好的那家。刚开店的时候我只想试试,有收入的话就当有个业余的补贴,没想到顾客非常地多,我的旺旺每天都在响个不停。说实话,我有点羡慕那些被我查询的人。我提供的服务价格其实并不便宜,花上100块钱,也许只能看到一个人久远的只言片语,我思前想后也没能找出一个愿意如此对待我的人。可这世上从来不缺少痴男怨女。也许是该找个客服了。 做了这份工作之后,我发现社交网站其实是最危险的地方。不论密码还是好友权限,其实都形同虚设,倘若想把生活公布又要对一部分人有所保留,是万万不可能的。不过对于我来说,也是最安全的地方,首先没有人会关注我,其次就算有,也看不懂我写的是什么。我有一个加密的相册,里面是我所有交易时间的截图。一开始我还能记住我的每一个客户,后来人太多记不清了,就只好都截图做个记录。有时间的话我会通过收货地址去分析他们。比方说有的人会专门注册一个小号来交易,小心翼翼地不透露任何信息。这多半是谨慎的人,来找我应该也是斟酌许久的决定。而有的人就马虎得多,应该是临时起意,真实姓名地址电话全都没有隐去。交易的时间也很能说明问题。要是周一到周五的白天,大部分人都是学生,言谈会轻松一些。而要是凌晨出现的客户,就要焦灼很多。深夜总是有这么多痛不欲生的人吗?刚刚旺旺又响了,凌晨三点,我看了看表,决定做完这单就去睡觉。 我:您好,请留下对方的名字和链接。 278302:付怀青。 说实话,我见过很多人的页面,有嫁作人妇的女人,有新生儿,有隐藏起来的床照,甚至有一个人专门收集不同类型的死尸图片,可都没让我像现在这样错愕。因为我就叫付怀青,对方发来的链接也千真万确就是我的页面。我赶紧打开对方的个人信息栏,账户明显是刚注册的,没有任何能辨识出对方身份的信息。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几乎是有点发抖地打出不知道发过多少次的内容。 我:请问您是要看相册还是日志? 278302:相册。 我:主人的相册不止一个的话,十个以下48元,单个收费8元。 278302:我就看最近的相册就行。我想看看他人怎么样。 我呆住了,是谁呢?他或者她是在用手机登录,打字速度很快。显然不是我的父母,他们都是电子盲不会操作这么熟练,也买不起能用得了旺旺的手机,更何况自打出事儿以后他们就没联系过我。那是同学?可这个问题我早就想过,也没有答案。 278302:我有点急。现在可以查吗? 我:可以,不过你需要先把商品拍下付款到支付宝。 278302:我现在不太方便付款,因为我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看到这种回复,不禁有点哑然失笑。这单生意做不做成其实不重要了,可是我真的很想知道对方是谁。也许和他或者她聊聊,能得到些信息吧。 我:在做很重要的事?还可以分心来查一个人的页面吗? 278302:嗯,因为付怀青对我也很重要。 我:对,谁会花心思去查一个不重要的人的页面呢?大部分人都是想要看看前男友前女友。 278302:对我来说前任真算不上重要。 我:有时候客户查完页面之后也会跟我聊聊,这么晚了,你要是愿意的话,也可以跟我讲讲这个对你重要的人。 278302:说起来可能有点长,我简单地讲吧。十年前我们这地方出了一起爆炸案。起因是一家农户被占了地,给的补偿金又不够,上访了几次,结果丈夫也不知道被什么人给打断了脊椎骨。妻子就背着他,挑了辆人最多的公交车,在车开到市中心的时候就把土炸药点着了。现场就死了三十多个人,那一阵子我们学校里都在传。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想了想,觉得记忆里完全没有类似的爆炸案。那说明这个人十年前跟我生活在不同的城市,那他应该不是我的高中同学,难道是大学同学?女生不会这么平静地描述这么血腥的场面,那是大学里的哪个男同学呢?难不成是……旺旺又响了,他打字还真是快啊。 278302:这事儿当时闹得挺大,家里人总嘱咐我以后公交车人太多千万别上,可我一直觉得这事儿离我很遥远。后来我升了高中,认识了隔壁班一个叫莲恩的女生。她长得很漂亮,是那种不太像亚洲人的脸型。而且总是一副漫不经心有点倨傲的神情,几乎不和人来往。按现在的话说就是很有女神范儿。可没多久我才知道她从来不笑是因为她刚成了孤儿。 我:她家里人当时在那辆爆炸的公交车上? 278302:不。她父母是我们这个城市有名的地产商,怎么会坐公交车呢?可是公交车爆炸之后撞倒了路边一棵树,树倒下又正好砸到她家的车。两个人当时就都死了。是不是很讽刺?我们没一个人是真正安全到可以置身事外的。 我:再有钱也没用。 278302:对。我倒觉得有钱更害了她。她身边从来不少男朋友。可是一个比一个烂。我记得有次我跟家里人因为大学选专业的事儿吵架,气得从家里跑出来可又没地方去。最后还是走到了学校附近。然后我就看见了莲恩。她坐在篮球架下面把psp摁得咔咔作响。那时候psp对学生来说还是天价的东西。我犹豫了很久要不要走过去跟她说话,结果她就抬头看了我一眼,还是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可是眼角却挂着泪。我呆了足有三分钟,就知道完了完了,我算是彻底喜欢上她了,结果只说出一句:你玩什么呢? 我:这是多久前的事儿了? 278302:很久了。你知道吗?我一直特别讨厌我学的专业和现在的工作。我家人几乎都是警察。高中毕业我毫无悬念地上了警校,毕业了又毫无悬念地回家进了派出所。其实也没什么大案子,可我真觉得这不适合我。你知道吗?有时候遇到走失的老人没有亲人来认领,我就忍不住想掉眼泪,还得小心别被同事看见。这样的人该怎么对惯偷拳脚相向呢? 我:就算不情愿,不过也没人愿意扔了铁饭碗吧? 278302:我有一阵子是真的打算把这饭碗扔了,不过所幸没有。两个月前,我是真的第一次庆幸我做的是这份工作。隔了这么久,我终于又见到莲恩了。她几乎一点没变,就是闭着眼睛,看不出是不是还一脸无所谓的表情,眼角依旧挂着眼泪,只是冻成了冰。 我:冻冰?两个月前是七月,怎么会冻冰呢? 278302:形容女神那个词儿是什么来着?哦对,冷若冰霜。我隔了五年重新见到莲恩,她成了一颗真的冷若冰霜的头颅。这是我接的第一个大案,就看见了她。她在自己家里被人碎尸了,又被放进冰箱,你说我该谢谢上天让我做这份工作吗? 我脊背有点发凉,可是又辨别不出他说的是真是假,只好默默地盯着对话窗口。隔了好一会,他终于又发过来一条新消息。 278302:案子破得很快。她身边总是烂人这点也真没变过。凶手就是她上一个男朋友。可她还有三天就要结婚了。她下葬那天我见过她的未婚夫。我觉得钱真是害了她。那个人看起来只有懊丧,完全没有一点伤心的样子。她和亲戚来往得很少,葬礼也很冷清。我头回知道人被火化之后是不会只变成灰烬的,会有很多碎骨。我就去帮那个一脸沮丧的未婚夫殓骨,然后偷偷藏了一截莲恩的腕骨。就好像又回到高中,我盯着她细瘦的手腕看了好久,终于敢轻轻地握在手里。这骨头现在就在我身边。你听懂了吗?我发现这些年过去了,我对她的感情居然一点都没变。可什么都来不及了。我就发了疯一样去看那些证物,妄图再把这些年空白的部分填上。这么浑浑噩噩地过了一月,我终于决定停下来的时候,我忽然发现凶手在去找莲恩之前做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我想起来了,莲恩,全名是尹莲恩。我曾经代查过她的页面。有印象是因为她真的非常漂亮,最新一张照片是她的婚纱照。她侧身站在海边,脸部的轮廓像是雪花石雕像,漫不经心的,可整个人都在发光。而我把代查的页面发过去之后,对方一句话都没说就下线了。 278302:凶手的口供我看了很多次,他说,因为看见了莲恩的婚纱照,才知道她就要结婚了,一时冲动才想要杀了她。你说,是不是如果让他晚些知道消息,莲恩搬去他不知道的新房,她就还能活着?可惜中国没有哪条法律是禁止代查别人页面的。不过我说过的吧?我真的非常喜欢她,这些年一点都没变过。付怀青,我现在就握着她,我现在就要进门了。 当全世界叫你?包的时候 文/乔小囧作家编剧乔小囧 如果不是再次在婚礼上看到他,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见他了,这个?包。 他穿着贴身的西装,端着一个玻璃酒杯,摇摇晃晃地从门外走进来,我本该冲上去给他一个拥抱,可是此刻我却陷入了漫长的回忆。 他叫?包,哦,这万恶的输入法,他叫宋波,我的大学室友,从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就?到了裤裆里。 2005年的夏天,大学入学报到的第一天,他举着一只蛇皮袋,亦步亦趋地跟着班上最好看的姑娘。 姑娘说:“你不要跟着我了。”他说好,便走到了姑娘的前面。 姑娘说:“芍货,你挡到我了。”他便退到了姑娘的并排。 姑娘停了下来,对着他裤裆就是一脚,然后大步流星地离开了。 他站在烈日下,夹紧双腿,面色难看,冲着天空和背影大声疾呼:“任馨,中午一起吃饭撒!” 我有幸目睹了上述一幕,并更加有幸成为了他的室友。 他走进寝室,自我介绍:“你们好,我叫宋波。”全寝室人都听成了?包,疯狂点头。他放下蛇皮袋,拿出一床军绿色的棉褥,一边铺床,一边自来熟地讲起了自己。 “刚才踹我的那个女孩,是不是很漂亮?你们都别惦记了,她是我的妻子。”宋波讲这话的时候年方十八,全然不顾自己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对,你们不要惊讶。她爸和我爸是战友,所以她还在肚子里的时候就已经被许配给了我。”宋波你真的不觉得“许配”这个词用在21世纪的新中国很诡异吗? “从小学开始,我就喜欢着她,虽然她现在似乎好像仿佛还没有接受这一事实,但我会让她知道,谁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疼……”说到这里,他揉了揉裤裆,深吸一口烟,“……爱她的人。” 说完抬起头,一双狭长的小眼望着我们仨,眼神中满是寻求肯定的期待。我和另外两个室友相视一笑,“宋波,你先忙,我们去打水了。” 宋波不光人长得?,衣食住行都很?。 他从来不喝冰汽水,说是怕拉肚子;他竟然在宿舍的床铺边上装了一扇门板,说是自己睡觉不老实怕半夜掉下来;平时出门,他也从来不坐麻木(武汉的一种交通工具,类似电动三轮车),说是看到黑车司机那凶残的眼神,就觉得自己随时会被谋财害命;至于穿衣打扮,在保暖和耍帅两者之间,他永远和正常大学生完全相反,毅然决然地选择前者。你相信吗?在武汉的炎炎夏日,他来到大学的第一件事竟然是从包裹里翻出了颜色各异的秋裤晒在阳台上,并告诉我们衣服要勤晒,这样秋天穿的时候才会暖和。可是宋波同志,你告诉我武汉有秋天吗? 他好像什么都怕,唯一不怕的是任馨的拒绝。大一整整一年,他都保持着军人世家的作风。早晨端一碗热干面,中午举一盒盖浇饭,晚上抱一杯米酒汤圆,雷打不动地蹲守在任馨的宿舍楼前。暑去寒来,寒去春来,夏去冬又来,眼瞅着宿管大妈都要和他结成了忘年交,任馨对他的热情还是没有丝毫表态。作为情圣的我怎能坐视不管,在宋波又一次出门送饭的时候,我和宿舍同仁们一道制定了“营救?包”的大计划。 适逢当年圣诞节,在我的百般邀请下,任馨终于决定跟我们一起欢庆平安夜。我们宿舍剩余三人各自带着女友或准女友,去打掩护。在组织周密的计划中,我们一行四对情侣吃遍了户部巷小吃街的每一个小摊,又逛完了商场的每一个角落,看了电影院热映的爱情电影,然后来到江滩放起了烟花。 放烟花的时候怎么可能不接吻?眼看着气氛酝酿得正好,就连我们宿舍长那样的丑逼学霸,都和准女友拧成了麻花,宋波却站在离任馨身边一米远的距离,看着她一根接一根锲而不舍地放着烟花。眼瞅着再放下去,预算就要超支了,宿舍长的女朋友大吼一声:“我累了,咱们去开房吧!” 这一声妇女解放般的口号,喊出了宿舍长多年以来的夙愿,也让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受到了女学霸积蓄的能量。 任馨倒是并不扭捏,跟着我们走进了长江旅馆,和宋波走进了同一间房。 “做了吗?” 次日,在我们的反复追问下,宋波羞涩地抬起头,认真地说:“没,她说怕,于是我抱着她看了一整晚的星星。” “抱了!抱了!这是宋波的一小步,可却是人类的一大步啊!”宿舍长正在刷牙,激动得泡沫横飞,忽然又把牙刷丢到宋波脸上,“你骗老子,昨晚特么是阴天!” 我理解宋波这一次的?,?是因为遭遇了爱情,以前都是围着爱情打转,没想到这次爱情贴着身子就来了。没吃过猪肉,还真没见过猪跑,所以烤乳猪上桌的一刻,围着餐巾举着刀叉就不知道怎么下嘴了。 接下来的小半年里,宋波在攻克任馨的事业上有了大规模的进步——每周末,两人都会去学校门口的小旅馆开房。 “真的没那个……真的没……”宋波一边往电脑里下载电影,一边说道。 “胡说八道!我告诉你,这个年纪的女人,如同下山的豺狼猛虎,满脑子想的都是吃人的事儿。作为一名幸存者,我觉得你在说谎。”宿舍长手握《微积分》,从床上一跃而下,大声斥责。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真的,她就是喜欢看韩剧而已,我们整晚都在看金三顺。” “阿西吧!懦夫!”宿舍长怒摔课本,将自己的电脑抱了过来,当即播放了一段场景单一的日本影片。 宋波松了松裤子,默默握紧了拳头,大声喊出了联通的广告语:我能! 第一周,他回到宿舍,摇了摇头,“她不让!” 第二周,他回到宿舍,摇了摇头,“她不让!” 第三周,他回到宿舍,摇了摇头,“她不让,但她说下周可以!” 第四周,他回到宿舍,摇了摇头,“她来那个了!” 第五周,啧,放假了。 这世界上有很多碰巧,比如任馨碰巧来了大姨妈,比如宋波碰巧遭遇大暑假,但就是没能碰巧让她爱上他。宋波说,没关系,小别胜新婚,等开学任馨就更爱我了。我却想说,哥,咱这还没开始呢,怎么就用上比较级了呢? 我们一起整理行李,我要去长沙,他要回家。 “我暑假去湖南电视台做个节目,你要不要跟我过去?能挣不少外快呢。” “别了,我也不缺钱。暑假我就想待在武汉,离她也近一些。” “是个新节目。你不是一直想做电视吗?我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好机会哦!” “不是啦,乔哥,我暑假可是有大事儿要做的!我要戒烟戒酒,她说她不喜欢我身上的烟酒味。” 连男人的标配都要戒掉了,看来他这是要在?包的路上一条道走到天黑了,我摇了摇头,提着行李走了,留他独自在阳台收秋裤。 此刻的宋波还没有看到我,他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台上。台上司仪正在讲新娘和新郎的爱情故事,说新娘遇到难缠的广告推销员短信骚扰,聪明的新郎假冒警察回复短信帮新娘吓跑了坏人,从此英雄和美人对上了眼。宋波笑了,像对待红酒那样晃了晃杯中的白酒,抿了一口,眼神里全是不屑版的“去年买了个表”。我当然认同他有权利露出这样的眼神,因为这可不是我第一次看这个?包穿西服了。 那个暑假开始,我在湖南电视台做得如鱼得水,以至于我直接跟学校老师请了长假,连开学都迟迟没有回到学校。我每周还会在宿舍群里和大家八卦一下宋波的战况,但他给我们永远都是千篇一律的回复——“还没搞,再等等”,大家等着等着,就谁也没再记着这件事。 忽然有一天,他就生生地出现在了长沙,敲开了我的公寓门,我看着他站在门口,一脸震惊。 他劈头盖脸第一句:“搞了。” 我反应半天,才明白他说的什么,连忙道贺。 他劈头盖脸说了第二句:“不是我。” 我反应半天,连忙咽下没说完的“恭喜”。 他劈头盖脸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硬座票,说了第三句:“乔哥,你陪我去四川!” 我反应半天,满脑子都是蒙圈的节奏,决定还是拉他进屋,好好聊聊。 “亏我每周还陪她去开房看韩剧!亏我还想着我和她怎么迎来彼此的第一次!亏我那天还悄悄为她吃了两颗伟哥!我真是个大?包啊!”他把花生米咬得震天响。 “两个月没来才开始着急,那男的却躲得远远的电话也不接,你说她是不是傻!说不敢告诉我怕我生气,自己悄悄去买堕胎药,幸亏被我发现了,你说她是不是傻!其实我一点儿都不生气,但是我心疼啊!我陪她做的人流,我真是个大?包啊!”他把二锅头喝成了矿泉水。 一瓶二锅头,一碟花生米,一包软白沙,他算是把事情说明白了。任馨暑假的时候被一个网友骗上了床,男孩完事儿就撤了,留下任馨怀了孕。然后宋波知道的时候已经是开学很多周以后了,他陪着任馨去郊区的医院做的人流,用的是攒了一年打算给她买戒指的钱。 “乔哥,你陪我干一件事!”他双眼炯炯地望向我,吓得我连忙拉紧了衬衣,以为他遭遇背叛连性取向都发生了改变。 “你陪我去成都,我要见我一个女网友!我也要让任馨尝尝背叛的滋味。”宋波醉眼婆娑,死死盯着我,等待我的回答。 说实话,当我从他口中听到“女网友”三个字时,心底还是翻江倒海出一万分的震惊:这个人模狗样的大?包,天天伪装成一个老实巴交的金牛座,背地里竟然流淌着白羊座的骚血!真特么不简单啊,竟然还有一个备胎女网友!刚刚被任馨saygoodbye,这边就要千里约炮sayhello!万恶的爱情啊,你让这些小年轻都迷失到什么程度了啊?作为宋波的哥们和灵魂导师,我有必要帮助他,于是我接过他手中的火车票,认真而坚定地说:“走!” 绿皮火车晃荡了两天一夜,经过绵延的大山,越过缠绵的河流,我们在无名小镇的站台仓促买一桶泡面,吸溜着面条穿过漫长而黑暗的隧道。这些隧道长长短短,一次次带我们在黑暗和光明间转换,进隧道的时候宋波闭着眼睛,出来的时候眼睛却是红的。 成都火车站,我惦记着去锦里吃碗伤心凉粉。宋波不吭不响,只说先办正事。他从包里掏出一件皱巴巴的黑西服,抖落抖落披在身上,理了理头发,伸手径直拦了一辆出租车,钻进去,闷头说道:“川大!”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宋波,你行啊,泡妞都泡名校生啊!” 宋波望着窗外一言不发,忽然递给我一台拍立得。 “你到那不用多说话,在旁边帮我们拍照就好。” “怕我一说话把你的姑娘抢走啊?” 他没理我,只是摇下窗户,冲着窗外微笑。热风吹拂着我们的头发,窗外漂亮的川妹子像走马灯一样闪动。摆弄拍立得的工夫,车就开到了川大。宋波径直带着我来到了操场,背过身打了个电话。 片刻,他冲我使了个姑娘来了的眼神。 我急忙举起相机,伸着脖子,边等边想,宋波啊宋波,你早这么浪漫,还会搞不定任馨? “你是侯强?” “对,是我,你是?” 预期的辣妹子没有出现,眼睁睁看着取景框里出现两名陌生男子意欲搞基的画面,我很生气,脸上写满了问号。 “我是你大爷!” 只听宋波一声怒吼,超级塞亚人变身,飞起一脚踹到了侯强的脸上,我从来不知道这个?货能踢这么高。 侯强倒在地上,宋波飞身便骑了上去,连捶二十拳,拳拳都打在侯强的脸上,每打一拳,宋波都有话讲。 “叫你跑!” “叫你不负责任!” “叫你搞大别人肚子!” “叫你欺负我家馨馨!” “……” ?包会武术,谁也挡不住。所有路过的学生都停下来,满脸写着“宕机中”。我和路人一样,保持举着照相机的姿势,满脑子滚来滚去就一个想法:宋波你个王八蛋,我是来看川妹子的,你把我硬生生变成了同伙!我要是进去了,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宋波转过身,白鹤亮翅,怒吼一声:“茄子!”我赶紧按下拍照键,留下了这以后势必可以被当作证据的照片。照片里宋波一扫?态,满面坦然,屁股下的男孩鼻青脸肿,周围站满了没有下巴的围观人群。 离开川大,我们去了锦里,每人连吃两碗伤心凉粉。 伤心凉粉真的很辣,他按着太阳穴,吃得满眼是泪。 返程的火车,我们没有买到座位,站在烟雾缭绕的车厢连接处,彼此一言不发。 车到襄樊,他问我:“乔哥,你老实讲,我是不是很??” 我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照片,想起他利落的拳脚,很负责任地点点头:“为了一个女人,真?。” 他笑了,笑得满眼是泪:“对任馨,我注定是个?包。你知道吗?因为?字里面是个从,?就是从啊。” 看着眼前这个一夜长成的文艺青年,我在心中默默给他点了无数个赞。 可这终究不是一部电影,所以接下来的剧情难免会变成尘世间所有俗套的爱情故事不得不遇到的结局。 宋波回到大学后依然每天给任馨送饭,但任馨再也没和他开过房,哪怕只是去看韩剧。我曾经无数次猜想他们的关系会走向哪里,但从来没想到他们会快速地回到无比正常的状态,像一切都未曾发生过。 大三下学期,宋波办了休学,据说从此背着家里长期混迹网吧,抽烟喝酒玩游戏,成为第一个从大学朋友圈子里消失的人。而任馨依然留在大学的朋友圈里,谈了几次恋爱,毕业四年后嫁给了现在台上站着的这个陌生人。 这个陌生人,长得并不比宋波帅多少,个头也和宋波差不多,讲起话来温温吞吞,看起来也是个和宋波一样的肉脾气。听说好像在做茶叶生意,不是大富大贵,刚刚在武昌买了一套三居室,开一辆老款的破马六。 任馨和所有的年轻姑娘一样,最终过上了完全合格的普通生活,不算太好也不会太差,身边的男人既不是当年那举着蛇皮袋跟在身后亦步亦趋的?包男,也不会是曾经幻想中踏着七彩祥云的至尊宝。 生活就是这样,最后难免归于平淡的柴米油盐,只是任馨不知道,台下坐着的那个大?包,曾在某一时刻,是她独一无二的盖世英雄,骑在怪兽身上,冲着镜头,大喊一声:“茄子!” 我以前常常不能理解爱情里出现的诸多问题:为什么她和他相伴七年,她却说了分手?为什么我对你一见钟情,你却对我好感平平?为什么你暗恋着我,我却毫不知情?后来才发现道理原来那么简单,遇到谁、爱上谁、和谁纠缠不清,全都是无法预估的偶发事件,爱情里付出与回报永远保持着奇怪配比,因为爱情本身就是一件?事情。 当全世界叫你?包的时候,你却依然还在苦苦坚持做某个人的英雄。在爱情里,谁又没心甘情愿做过一两次大?包呢? 宋波终于看到了我,端着酒杯走到我旁边落座,脚步像得胜的大将军。我看着他笑,他也看着我笑,我们碰杯,一饮而尽。 “老宋,你包了多少红包?” “八百八十六。” “哈哈哈,?包!” 预谋邂逅 文/阿肆音乐人炸鸡少女阿肆 那天早上特别反常,开到终点站的时候车上除了司机和售票员,只剩下我和他。 还没来得及把用来佯装背单词的抄写本收进书包,就感觉到他从后方的座位一步步走过来,直到一双耐克球鞋停在我旁边。 他说了句:“喂。” 高中的时候我暗恋隔壁班一个男生,于是上课、睡觉、预谋邂逅构成了我的每天日程。 他住得比我远,去学校又恰好和我乘同一趟公交,所以我每天一大早就在车站等好,东张西望,来一辆就用我的近视眼凑近车窗看个半天。他通常坐在后排,如果瞧见他在上面,就蹿上车,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不过,更经常发生的事情还是看走了眼,在错过了好几班车后上学迟到。放学时我就在车站对面的小吃站蹲点,一看到他和同学上车就赶紧吃完鸡柳或者肉串追随其后。 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发现这个女同学的后脑勺很眼熟,走上前来问我抄英语作业,然后我狡黠一笑说:哈,那你的数学也借我抄一下。然而没有。 有时是在早晨出操,和同学换位置,就为了能看清楚他新剃发型的鬓角;有时是在两个班级一起上体育课,女生们都在花坛边围成一圈聊天,我出没在他打篮球的场地四周压腿、踢毽子或者扭腰,为“最好能被球砸到然后背我去医务室”而祈祷。 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注意到我。然而没有。 写过情书想过表白,但经过深思熟虑,还是决定不去冒被拒绝的这个风险。当时的我特别不希望在枯燥乏味压力山大的高中生活里,还亲手断送掉这仅有的一份美好。 于是在大雨的傍晚路过他身边不打伞,想着也许他会因为不忍心看我淋湿而与我为伴,结果第二天发烧病了一个礼拜。 于是在早放学的周五下午去他最常去的漫画店喝一下午奶茶,坐在他最常坐的位置旁边,时刻准备着假装没带钱然后跟他搭讪拜托他帮我买单。结果那天他压根儿没出现,我倒是胃痛得又进了医院。 我却仍然这样乐此不疲,这样频繁地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我想如果他喜欢我,大概会觉得这是缘;如果他不喜欢我,自然也就不会注意,所以应该也不至于会觉得讨厌。这似乎是最恰到好处的安排。 时光又倒流到那天。 那天早上特别反常,开到终点站的时候车上除了司机和售票员,只剩下我和他。 还没来得及把用来佯装背单词的抄写本收进书包,就感觉到他从后方的座位一步步走过来,直到一双耐克球鞋停在我旁边。 他说了句:“喂。”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心脏跳到嗓子眼儿,脖子僵着抬不起头来;特别特别意外。 在卡机了三四秒后,我飞也似的冲下了车,顾不得书包拉链还没拉上,面红耳赤,向学校一路狂奔。 回到教室我冷静下来安慰自己说:我逃跑是对的。因为马上就要高考了,如果他接下来说的是“我喜欢你”,那我一定会因为早恋而高考落榜的;如果他下一句说的是“你能不能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了,我很讨厌你”,那我一定会因为伤心过度而高考落榜的。这样一想,我觉得庆幸极了,庆幸自己反应机敏、智慧过人,逃过了这一劫。 谁知道那天早上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在车站等到过他。几天后才辗转得知,那一天他办理了退学,举家移民去了荷兰。 我以为没有被你看出破绽,却留下了最大的遗憾。 后来我高考真的没有落榜,后来我大学毕业,后来我工作,后来我辞职,后来我成为了“炸鸡少女阿肆”。 后来有一天我在私信里面看到一条奇怪的留言,留言上写: “其实那天我想跟你说的是,喂,我要走了。” 我点击进那个人的主页,所在地显示为:荷兰,阿姆斯特丹。他最新的一条微博是: “这不经意的片段,是你预谋的偶然。聪明如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 后面添加了一条分享阿肆的歌曲《预谋邂逅》的链接。 我有点怔怔的,回忆里时常冒出来的那个没有下文的“喂——”终于以这样的方式和他的主人重逢了。 “喂,我要走了。” 从未真正相遇,又谈何告别呢?假若那天我没有落荒而逃,今天的我,会不会完全不一样呢? 过了两天私信又多了一条: “难道你就不想知道,那天我为什么要跟你告别吗?” 多年无解的“他到底喜不喜欢我”的遗憾突然又从时光的缝隙里钻出来,像一条巨蟒勒住了我。 然而最后,我还是在回复框里敲下了这么几个字: “聪明如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 发送之后,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释然。过往种种错过,我才成为了今天的我。 你的生活里总会出现一个又一个暂时得不到安放的遗憾。直到有一天你能够将自己的纠结解开。 你就会像此刻的我一样无比坚信: 因为他是喜欢我的。 这幻想中的乐观,是我内向的浪漫。 怪力乱爱 文/猫司令自由撰稿人学生_猫司令 我的朋友苏小姐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男友陈某某。相处了两个月,苏小姐说,怎么讲呢?陈某某哪里都好,就是感觉怪怪的。 比如说吧,他几乎是一瞬间就认定了苏小姐是自己此生的真爱,要娶她为妻,相守到老,真让人接受不了。才两个月而已,就这么把自己许出去了?苏小姐才二十四岁啊,又不是饥不择食。这也就罢了,陈某某明明是青年才俊,谈起恋爱来却喜欢低三下四,动不动就说自己配不上苏小姐,不过他以后一定会努力的云云。苏小姐想,你我门当户对,哪来的谁配不上谁,莫不是陈某某有些“身体残疾”?试了几天,也没什么问题,身强体壮。 最要命的是,陈某某永远一副“我爱你,所以我让着你”的姿态,比更年期的爹还烦人。有一次两人讨论起北京的房价,苏小姐看涨,陈某某看跌,彼此争辩了几句,正在兴头上,陈某某突然说:“算了算了,还是老婆说得对。”苏小姐气不打一处来,她说,不用你让着我,咱俩作一番良性讨论,又不是吵架。陈某某说:“跟老婆争对错的男人有什么出息?我不跟你争。”苏小姐听了这句话,居然抬手扇了他一巴掌。我听故事听得哈哈大笑,问她,就算陈某某做人面了一点儿,你也没必要扇他吧?苏小姐说,你不懂,我扇他是因为两点,一是他不跟我讨论,二是他又管我叫“老婆”。 总之,老实巴交的陈某某交了苏小姐这么个急脾气的女朋友,虽然委屈了一点儿,倒也挺般配。苏小姐说,陈某某对自己这么好,她也不想别的了,人哪能没有点儿缺点呢,就这么谈下去得了,她心甘情愿。谁知道两人谈了没几个月,苏小姐的前男友李先生从国外回来了。李先生是个登徒子,跟陈某某一比,简直就是渣男,大学里谈了十个女朋友,苏小姐就是这十分之一。 留学回来的李先生,顺利联系上了苏小姐,分手了还能做朋友,这是李先生才有的本事。两人天南海北地神侃了一阵,不知怎么说到了感情问题上,苏小姐提起陈某某,难免有了几句抱怨。李先生顺水推舟,站在朋友的角度,劝她好好珍惜陈某某。没想到,苏小姐还真吃这一套,聊着聊着眼泪就掉下来了。她一想到往事已成云烟,眼下自己又已身许他人,不免动情,不知不觉就到了床上。事后苏小姐也有点后悔,觉得对不起陈某某,不过她转念一想,这就算是和过去作别吧,以后自己绝不再出轨,安心做陈太罢了。 哈哈,讲到这里,该有人说我胡扯了:苏小姐怀孕了。生活里就有那么巧的事,简直像是在拍电视剧。 陈某某知道了苏小姐怀孕的事,先是欣喜若狂,后来一算日子,那段时间他刚好在外地出差,心里一下又凉了个透。李先生知道苏小姐怀孕后,连微信都不回,消失得无影无踪。苏小姐骂过了,看开了,谁也靠不上,自己摆下的烂摊子,自己收拾算了。手术还没做,有一天陈某某约苏小姐出去,她特意叫上我,怕陈某某怒火攻心,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来。 我们到了约好的茶馆,陈某某已经坐定等我们了,三人尴尬地坐了半天,我和苏小姐都不敢开腔。估摸着坐了得有一个多小时,陈某某终于开口说:“我不想和你分手。”天呐,这是我听他说过的最痛快的一句话了,陈某某在我心中一下子高大了起来,终于像个男人了。没想到此话一出口,苏小姐还没应,他倒先哭起来了。唉,陈某某还是那个陈某某。 后来,苏小姐和陈某某还是没结婚,不过陈某某倒是认认真真当起了孩子的爹,忙前忙后,里里外外。苏小姐的父母先是不大满意陈某某搞大了苏小姐的肚子,后又看着陈某某老实,加上苏小姐一个劲儿撺掇,渐渐也把陈某某当成了姑爷,一家人似的亲。苏小姐自认做了对不起陈某某的事,小姐脾气轰然崩塌,处处温柔体贴。若不知情,外人看这一对儿,真比神仙眷侣还让人羡慕。 半年过去,苏小姐生了个女儿,同学们都来看,陈某某陪在床边,皆大欢喜。这来探望的人群中,竟有一个李先生。陈某某并不认识李先生,只是看别人送的礼物都是奶粉玩具婴儿衣服,只有李先生送了一盒给苏小姐补身子的虫草,出奇贵重,便以为李先生是富二代,虽有点不好意思,也没再多想。那天,李先生有些尴尬地看着苏小姐和她的孩子,陈某某在一边热情地招呼。苏小姐谈笑自若,努力不让自己和平时显出有什么不同。李先生坐了一会儿,告辞离开。苏小姐却在李先生跨出房门的那一刻,流下了眼泪来。刚生完孩子的女人真脆弱,苏小姐自认早就不爱李先生了,没想到这委屈,是一辈子也忘不了的伤痛,比生孩子还折磨人。 陈某某在一边呆呆地看着,心里已经明白了一大半。李先生走后,他给孩子掖了掖被角,摘下阳台上洗干净的棉布兔子放在孩子手边,然后把热好的鸡汤从壶里倒出来,看着苏小姐喝了一碗。他什么也没说,拎着空的保温杯,走出门去,再也没有回来。 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却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文/张皓宸作家编剧张皓宸 这个世界上的寂寞单身男女,大多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长得丑,还嫌别人长得丑,一种是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必须跟你标准相符。总之,爱情这大浪淘沙,让该恋爱的都爱上了,爱不上的就越来越作。 白开水小姐和可乐先生是在七夕时认识的,他们在某交友网站“让我们做一日情侣吧!”的活动页面互相看顺了眼,约在世贸天阶的巨大led下碰面充当一日情侣。 这两个黄金单身都是奇葩。白开水小姐是个老清新,二十六岁高龄还喜欢文青那一套。穿的衣服是淘宝几十块一件的素色森女款,爱看封面花里胡哨书名十个字以上的爱情小说,微博的关注列表都是那些二十岁出头长刘海脸蛋比女孩还俊俏的花美男,待她长发及腰,那些少年娶她真真是极好。可乐先生是一个装x大户,发微博朋友圈的照片必须带上奢侈品包包的边边角角,而那些包,要么是朋友的,要么是淘宝买来的a货。逢人必说自己人际网有多庞大,某某明星是他哥们儿,吹嘘得仿佛腰缠万贯,实则兜比脸干净,跟女人吃饭都要对方埋单。 一日情侣的活动页面上,可乐先生传了一张自己穿白衬衣侧脸对着鹿角的文艺照,白开水小姐的则是一张穿着嫩色衬衫靠在朋友mcm包上的自拍,于是碰巧正中双方下怀。但一见面立刻见光死,白开水小姐无法想象照片里那个清新少年如今会穿着一身豹纹外加一双捆着巨大泰迪熊脑袋的鞋,当然可乐先生也无法忍受对面这个满身碎花的素颜路人。两人别扭地互看对方一分钟,彼此都在琢磨如何开口说“再见好走不送”,等到第十七对情侣从他们身边经过后,可乐先生突然开口了,他说,来都来了,别输给他们。 两人彼此不顺眼到什么程度呢?那天他们全程没说过话。上午坐在巴黎贝甜玩手机,下午坐在星巴克继续玩手机。终于熬不住准备走的时候,碰见一对情侣,男的是可乐先生的邻居,女的是白开水小姐的同事。只见那女的抓住白开水小姐的手一个劲嚷嚷“恋爱了不跟我们说”,男生则用一根手指不断地戳可乐先生的肩膀,庆祝这小子终于“脱单”,最后二人一拍即合:“那不如我们一起去xx吃晚饭吧!” 于是他们被情侣二人带到建国门外的一家日本料理店。白开水小姐看到菜单就吓到想回家了,被可乐先生一把按住,瞥了一眼旁边的情侣,然后虚张声势地说,想吃什么点就是了。等到结账时服务员说两人消费一千八,他们就傻了,眼睁睁看着旁边情侣那桌,男方大方刷卡付了钱。可乐先生埋头低声说:“钱你付了,咱们好聚好散。”白开水小姐疯了:“‘蛇精病’啊,我哪有那么多钱!”可乐先生压低声:“你有多少?咱们aa。白开水小姐拍了拍自己的小挎包,说:“两百,而且没带卡。” 卧槽!两百块就想约会啊你!当然这句话可乐先生没说出口,因为情侣朋友正殷切地望着他们,于是他镇定自若地拿出信用卡,招呼服务生刷,尽情地刷!晚饭后,可乐先生还没从消费短信的梦魇中醒来,朋友又提议去三里屯喝酒,两人连忙拒绝,说要回去做爱做的事。被情侣连夸“你们真恩爱”之后,一日情侣至此结束。 王家卫的电影里说,其实爱情是有时间性的,认识得太早或太晚都是不行的,如果我在另一个时间或空间认识她,这个结局也许会不一样。 白开水小姐在大四谈过一场无疾而终的网恋,对方说是个飞行员,爱写博客,笔名叫“空中列车司机”,文笔酸到不行,背景音乐就一直在雷光夏陈绮贞等人的歌单里轮换。白开水小姐很爱他,可最后,人家一飞就失踪了,至今都杳无音讯。可乐先生的爱情史,可谓是灌满碳酸,超级刺激。他是个典型的吃软饭主义者,但北京的土豪都看不上他,于是靠自己的少年外表,专攻土豪坯子,要么是女博士,要么是女码农,三年谈了十几个妹子。他就像是间客栈,专门收留进京赶考的书生,和每个人私订终身,心想这么多总有一个会高中状元。但时间不等人,至今对爱情都没半点收获。 一日情侣这事儿没过多久,白开水小姐和可乐先生就成了室友。 事情是这样的:七夕之后的某天,白开水小姐在上班路上突然被围攻了,地铁站几个年轻人追着喊她碎花姑娘求合影,到了公司也纷纷惹来侧目。等到她打开微博之后,彻底惊呆了,一夜之间自己涨了几万粉丝,和评论全是五位数,她看见转发大多加了“#最萌情侣走红#”的话题标签。于是随手点开,然后就受到了惊吓,因为她看见那张被疯狂转发的照片上,穿着一身碎花的自己正深情地望着比她高两个头的豹纹可乐先生。他们被偷拍了,重点是这么看来,真的很萌。 噩梦没有结束,走红后是随之而来的媒体采访和电视节目邀请,连某某制片都发来私信,要为他们量身打造一部电影。白开水小姐昏了头,理智告诉她应该发条微博澄清,但当她看见微博关注的几个橙v明星都跟她互粉之后,她选择性失明,默认了一切。 随之而来的,是所有人都在看她的可乐先生什么时候出现。下班后,白开水小姐就成了箭靶被无数目光扫射,最后被逼退到面包店里,看见了共患难的可乐先生。可乐先生房子到期,交不出房租,于是白开水小姐硬着头皮订下协议,以打折价让他搬到自己家来,一来互相利用,二来互相利用。 两个人住在一起后,插曲唱得就更加欢脱。别看可乐先生没钱,但他穷讲究,上了厕所必须洗澡,见不得家里一丝一毫的凌乱,还把白开水小姐满屋的少女摆件挪到一边,把自己的简易沙发床和茶几放到另一边,声称交了房租自己就有客厅一半归属权。晚上白开水小姐在房间看书的时候,隔壁就放起欧美r&b,当她点开香薰灯准备睡觉时,厨房却飘来可乐先生做夜宵的油烟味。 两人开着争吵模式相处,但总因为要随时在微博更新合影,出门要演情侣又不得不重归于好。于是他们的一日情侣变成了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更长。 这对最萌情侣越来越红,赚得也越来越多。后来真的有那么几个土豪女对可乐先生投怀送抱,当然他绝不可能错过,时常把白开水小姐丢一边自己消失了。有那么几次,白开水小姐回家看着静悄悄的屋子竟然有些想念,但马上又自行断了这个疯狂念头。 有一次可乐先生喝醉了,给白开水小姐打电话要她去接他。她第一次挤在三里屯最热闹的酒吧里,被光线刺疼眼睛,尽管忍受不了空气中的酒腥味,但还是把瘫倒的可乐先生从一个大胸美女怀里拽了出来。 周六的街道挤满了出租车,却没有一辆能载他们回去,白开水小姐就这么吃力地扛着他,蹒跚地向前走。可乐先生满嘴胡话,他说,刚刚打你电话,一个女人接的,她连说了好几个打错了,那个时候,我突然害怕你有一天也会这么跟我说:打错了,再见。我知道你一定会出现,带我回家的,是吧? 是的。 于是在这晚之后,就像很多故事的结局一样,他们好上了。没有电光火石,没有山高水长,只是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就像某个人停在自动贩售机前,按下了一瓶可乐和一瓶矿泉水,咕噜咕噜喝下它们,最后甜分和白水融归一处。 你为未来对象设下许多标准,但最后与你牵手的往往是标准之外的那个。遇见他时,他的长相体重,有没有身骑白马是不是才高八斗都不重要了。因为,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却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某天,白开水小姐窝在床上,用可乐先生的电脑看剧,一时兴起想去看看以前常逛的博客网站,打开后自动显示之前登录人的首页,她看见头像下的昵称“空中列车司机”,最后一篇更新是在六天前。她扣上电脑,深吸了一口气。 王家卫还说,世上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论电影的七个元素——关于我对电影的一些看法以及《后会无期》的一些消息 文/韩寒作家赛车手导演韩寒 这些天,不少朋友和媒体来问关于《后会无期》的情况,写一篇短文,告诉大家一些故事和想法。 差不多五六年前,我构思了一个剧本,想自己导演一部电影,于是往返各个城市寻找投资方。我的想法和当年开始赛车时一样,自己的版税加投资方的一部分钱就可以开干了。当时的电影市场还没有今天那么火热,所以各方面都不太成熟。 一年后,我把这个故事写成了小说出版,那本小说就是《他的国》。 然后是三年多前,我又构思了一个剧本,还是想自己导演这个故事,又往返各个城市和不少人谈。当时电影市场日渐红火,新导演也有了更多的空间,无奈这个故事本身稍敏感,所以还是没有成功。 我又把这个故事写成小说出版,那本小说就是《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 电影与出版不一样,我写一本书,无论卖多少,我和出版商都不会亏,无非赚多或者赚少。电影若是胡来或者困顿在导演本人的一些个人情结里,很容易害人害己。我依然在磨磨唧唧做着剧本。但去年电影市场火爆,尤其是新导演横空出世,来找我拍电影的人突然剧增。 其中有几个朋友很不错,相谈甚欢,我学到不少,但更多人是用挖煤挖矿的经验在对待影视。有请我演戏的,把我说得文能控萝莉武能战影帝,我当然只能婉拒;更多是请我导演电影的,很多人都是带着“你拍什么不重要反正我把钱拍桌上了”的豪气而来。剩下的则是问我有什么项目介绍,甚至连我远房亲戚家开养鸡场的邻居都说要投资影视,原因就是赚钱,风光,没有禽流感。 他们眼里都只有直上云霄的风光,似乎没人考虑过直坠深渊的惨状,那些把一整个公司赔破产的,甚至连院线都上不了的电影好像从来不存在,开口闭口都只有“泰囧”、“西游”、“致青春”、“合伙人”。其中很多人对电影的理解非常有意思,要是旁人路过听几耳,还以为谈的是化学,尽是“元素”,觉得电影就是列出一个元素表,然后往里填东西,再加一些过时的网络段子就能成功。在有的人看来,所谓电影,摇臂升起就是宏大,乱着叙事就是新颖,剪碎成碴就是前卫,升格特写就是细腻,喜剧片就是把脸贴到镜头上演戏,青春片就是骑自行车张开双臂,无论拍什么,预期都是五亿。 还有人对我说,对我的预期更高,我定能拿七亿票房,只要我找齐他口中的七个元素。我打断了他,把那些所谓的元素汇聚但非常失败的电影列举出来,并一再提醒,凭什么你就觉得我不会搞砸?所谓微博粉丝之类的都是空的,是无法转换的,一个人再火,几十万铁杆粉丝最多了,如果片子不好,是无法支撑起一部电影的。他们说,这些都是营销不好,要强力营销,他们的公司对营销有心得。你看,比如你这本《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这名字就不行,咱公司潜心研究,发现一个规律,大卖电影都是两个字,三个字,四个字,你这个要改名成《我想谈》,票房就大爆。哦,还要找齐七个元素。 我觉得他一定会爱看《七龙珠》的。 一夜之间,身边的文化人们都在说电影理想。 我其实一直不喜欢“电影理想”四个字。因为绝大部分的文化人,对电影都是感兴趣和存理想的,就像女孩们大多想开咖啡馆一样。在这种情况下,“电影理想”早已经算不得是什么东西,电影态度与电影能力才是重要的。 说回《后会无期》。这部电影的制片公司是劳雷影业,感谢制片人老方多年来的支持,感谢剧组里为这部电影与我一起奔波的朋友们,也要感谢多年前好友罗先生、杨女士的信任与帮忙(开机饭都还没吃怎么说得跟获奖感言似的……)。一过新年我们就会开机,演员阵容会在未来几日告诉大家。虽说网络上有一些剧本梗概和猜想,但真实的故事我觉得在这里说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未来会和大家分享一些导演心得与非限制级的剧组故事。上映日期不至于后会无期,但也要视各种客观条件而定,我自然是希望做好为止。 有朋友觉得《后会无期》必定是个不错的电影,也有人觉得肯定烂成渣,这些都不重要,做出来前甚至上映之后,我自己都不会做太多评价,那是他人的事情。但有人给我发短信说欣赏我,想做就去做了,潇洒、犀利,乃是说走就走的旅行,我其实不赞同。 世上虽然没有完全的准备充分,但必须要有准备与积累,咱不能只看见人家飞在天上吃肉的样子而忽视人家被踩在地下吃屎的日子。那些取得巨大成功的新导演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泥里走过来的。这么多年了,我也一直在学习。 写完这些,专心开工去,希望成片不负大家,更不负自己。 对了,这部电影里,有如下十个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