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正传》 第一章 引子 时间:二十世纪九十年代 地点:n市的一个矿区。 中秋的太阳已升起一竿子来高,它敞开无私的胸膛,把温暖和欢乐洒向人间,大地充满了祥和的气氛。一会儿,从西边游过来几片灰色的云块,随即,一股凉风卷起一阵尘埃,有几张碎纸片在空中上下飞舞,像几个飘荡的幽灵。 在集贸市场门前靠北的一大块空地上,众人围成一个大大的“○”形,正玩着套圈的把戏。这是一个星期天,来来往往的人越聚越多,喝彩声一浪高过一浪。人们挤进挤出,闹腾得沸沸扬扬,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分子,熏得人们有几分醉意。 一辆大货车载着满满一车纸箱子缓缓开过来,停在了集贸市场大门口的空地上。车刚停稳,高高的车厢上面突然冒出个“胖子”,冲着北面的人群使劲地吆喝着: “喔,看这里哟,正宗的新疆葡萄,又大又甜又新鲜啰!” 有人略一张望马上又收回了目光,有人却伸长了脖子呆呆地望着。一条黄狗也竖起了耳朵,警惕地搜寻着。 “新疆的无籽葡萄,三十块钱一箱,不甜不要钱,快来买呀!”车上的一个“男高音”扯起鸡公似的嗓子接着喊道,脖子上的青筋还一跳一跳的。 有几个人已经凑了过去问道:“有好重哟?”只见“男高音”提起一箱葡萄就往一个小磅秤上一搁,指着上面的刻度说道:“二十斤还出头。”一个妇女踮起脚尖伸长脖子够着望了一眼说:“真有二十斤咧。”有一个青年却又指着另一箱,让“胖子”往秤上一搁,然后看了看、点点头,就朝旁边的一位中年妇女说道:“哟,差不多有二十一斤了!” “就看味道怎么样?”一个中年男子问道。 “保管甜,不甜你甩我两巴掌!”“男高音”显得底气十足地答道。 众人哄然一笑。“男高音”拆开一个纸箱,扯了一串葡萄递了下来,几个人连忙一起凑上去看了看:好亮丽,都像一颗颗玛瑙。有个青年扯起一颗放在嘴里:“嗯,是蛮甜呢!” “好划得来哟,快来买呀!”不知是谁冒了这么一句。于是,有几个人围了上来,接着一群人围了上来,还有一群人也围了上来……一群又一群的人围了上来。不大工夫,汽车四周就挤满了人,一圈又一圈,构成一道密密匝匝的人墙,蔚为壮观。 “我要一箱,我也要一箱!”喊叫声此起彼伏。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车上一个声音高叫着。 一张张钞票递了上去,一箱箱葡萄送了下来。 在一阵阵的喊叫声中,就有人已经拎着纸箱挂着微笑,冲出人群,一个个都像打了胜仗的“将军”,脸上洋溢着自豪和骄傲! 众人陶醉在一片欢乐之中。他们议论着、品尝着。这也难怪,在这个远离市中心的矿区里,平时是很少碰到这些稀罕之物的。 一批人提着“战利品”离去,另一批人又闻声赶来。诗画般的韵致在整个矿区飘扬。 葡萄天然就是诗。唐代王翰的《凉州词》有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葡萄所蕴含的诗情,由此可见一斑。 葡萄天然就是画。如果秋天到新疆去,在家家户户的庭院里,一定会看到那一串串高高地挂在棚架上的葡萄,她晶莹剔透,光洁如玉,娇艳得如同少女柔嫩的肤肌;她温柔而矜持,就像刚刚步入青春的女子;她充满着生命的活力,朝气蓬勃,构成人间最美丽的风景。 路边,几个女青年站在那里品尝着葡萄。一株高大的梧桐树上,有几只麻雀跳来跳去,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似乎也想把这人间的美果品尝。 太阳挂在了树梢,几片灰色的云块靠近了太阳。 远处,一个三十来岁的瘦子摇晃着脑袋朝这边走来,嘴里还不停地大声唱着:“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哇……往前——走……”,落后一句“莫回——头……”却特别刺耳,就像一只刚学会鸣叫的公鸡在“打鸣”,使人不由得起一身鸡皮疙瘩。 “咯老子底,好多人啦!”瘦子走到一个中年男子面前嚷道,手里却打了一个清脆的响指。 “野人,你也来买葡萄啊?”中年男子问道,话音里夹杂着讨好的分子。 “你能买,我就不能买?”野人笑嘻嘻地反问一句,像是认真,又像是开玩笑。 中年男子笑眯眯地从纸箱里拿出一串葡萄,野人用左手接过来,再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扯下一颗,顺势旋转一下,剥了皮,然后将果肉丢进嘴里: “好舒服呀!”说着,一股涎水和着葡萄汁从嘴角淌了出来,他用大拇指把挂在嘴边的涎水往口里边抹了一下,却昂着头望一望攒动的人头,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快意。 野人约一米六九的个子,按照时髦的说法,称得上是半个残废,但又因为“瘦”,似乎能在苗条领域里占个半席之地。他上身穿着一件深红色西服,却又没有系领带。里面一件花格子衬衣,有一个领角搭在西服领圈的上面。衬衣领子上有一层黑乎乎的油垢,就像理发店里的一块荡刀布,上面还有一个模糊的“○”形红印,犹如购物发票上的一个业务专用章。西服下摆靠腰缝处有个一分硬币大小的窟窿,显然是被香烟头烫过的痕迹。他脸色蜡黄,眉毛上翘,眼珠子白多黑少,上面还布着一道道血丝,像是地球仪上的经纬线。鼻子却如同贴在脸上的一个小面团,上面还沾着几颗芝麻般大小的黑点。最奇特的是他那张嘴巴,简直可以把整个苹果一口吞下。随着他上下牙齿的开合,本来就突兀的颧骨像是力图要撑破脸皮去窥探外面的世界。 野人本名王得意,文革爆发那年出生,今年正当“而立”。他上小学五年级时,学生们看他任性撒野,给取了个野人的绰号,从此,大伙都一直叫他野人。后来,他的绰号在整个矿区传扬开来,而且名气也来越大。他的绰号无人不知晓,可提起他的真名来,人们往往面面相觑。他也无所谓,反正名字是个标签,叫什么不都一样?甚至还有几分窃喜。何者?因为这个“野”字,代表着他的身价,就好像一枚挂在胸前的勋章,含有令人“敬畏”的分子,他以为。这也正是他的不凡之处。 【未完待续】 第二章 望子成龙 矿区的孩子门都知道野人的不凡,要是哪个孩子正在地上打滚哭闹,大人喊一声:“野人来了!”那孩子准会一骨碌爬起来,直往家里跑。这情形,有时刚好被野人看见了,便会得意地一笑。野人的不凡由此可见一斑。 然而,论及野人的家庭出身:上溯五代都是修理地球的,与名门贵族毫不沾边。我费尽了思索,也不明白野人何以这般不凡。 后来不知怎地,我突然想起了朱元璋,他曾经是个叫花子,后来却做了明朝的开国皇帝,显赫一时,正所谓“英雄不问出身”嘛。这样看来,我也就释然了:这或许就更加显示了野人的不凡。 野人的母亲叫熊英,乃w市x县一个乡民的女儿,野人的父亲叫王才仁,是n市郊区一个农民的儿子。王才仁1960年参军在w市当上了一名铁道志愿兵。就在这期间熊英和王才仁在热心人的撮合下于1965年结了婚。1966年初,王才仁转业到了这座国营矿区搞供销工作,熊英也随之转为非农业户口,被安排在矿区百货商店当上了一名售货员。这年7月,熊英就生了野人。 1966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史无前例的年代。 “时势造英雄,文化大革命的光辉让我喜添贵子,这简直就是文化大革命的一个丰硕成果,这孩子将来恐怕要成为大人物的,”她想。 熊英将儿子的出生与“文革”扯到了一起,也在“情理之中”。“文革”时期有个惯性思维,但凡“美事”都是因为有了“文革”。在这个惯性思维的指导下,世界万物都与“文革”挂钩:“文革”让国民经济“突飞猛进”,让人们“丰衣足食”……假若没有“文革”,人们就要“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假若没有“文革”太阳每天还能不能从东方升起,都还是个问题。又从“文革”派生出“革命”的问题。除了“黑五类”的子女之外,每个人都是为“革命”而生,从出生那一刻起,就被贴上“革命后代”的标签,理所当然地成为“革命事业的接班人”。所以时逢“文革”生个儿子,那还不就是平地一声春雷?至于成为“大人物”,那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既然儿子将来恐怕要成为大人物的,首先应该有一个气度非凡的名字,古今中外的大人物,哪一个的名字不是响当当的?单听那名字就令人肃然起敬:华盛顿、拿破仑、孔子、毛泽东、……。据现代科学测定,名字往往左右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和前途。当初,我父母给我取名熊英,就是要我成为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我也就飞出了农门,所以……”熊英思接万载,想入非非。 气度非凡的名字,首先应该是响亮而又不俗气,然后还要寓意深刻。她想来想去,像什么 “勇啊、涛啊、虎呀……”响亮倒是响亮,却只是太俗气;像什么“贲啦,鳖呀,陛那……”虽不俗气,却又不响亮。至于说到寓意深刻,她自己却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她翻遍了一本《新华字典》,也没找出个满意的名字。她简直就记恨那些大人物,有气度的名字似乎被他们占尽了。儿子都快半岁了,可名字还是八字没一撇,矿区保卫科户口管理员也已经催了好几次。 王才仁看熊英仅为儿子取一个名字淘神费力不值得,于是他对熊英说道: “算哒,不要瞎操心哒,按我们王家的辈分排来……”他想了想又接着说:“依我看就叫‘王气来’不是蛮好的吗?”因为按王氏家谱,“才”字下面就是“气”字。 “你懂个屁!什么 ‘王气来’,”熊英带着讥讽的口气继续说道:“怎么没有想起‘紫气东来’?我看你是屎壳郎戴眼镜——装秀才……”熊英噼噼啪啪地数落了王才仁一大通。王才仁看熊英那说话得意的样子,憋了一口气,却不敢发作。因为,王才仁自身条件不太好,用流行的说法,就是有点对不起观众: 一副黑里透红的脸庞上,镶着一个酒糟鼻子,一双绿豆眼、两只招风耳。最惹眼的是他那高高凸起的大肚皮,远远望去就像是庙宇里的一尊大肚罗汉。他成天一副醉醺醺的模样,眼睛常常眯成一条缝,走起路来总是迈着“八字”,左右摇晃着,人送一外号:胡传魁。王才仁虽说读了个“完小”,但因学习不用心,只能打七折,实际算个“初小”水平。对于能找到熊英为妻简直就相当于癞蛤蟆吃到了天鹅肉。 不过,王才仁“优势”还是有的:一是能喝酒,最高一顿喝过一瓶北京二锅头、一瓶山西汾酒外加一箱啤酒;二是能抽烟,一天三包烟还“放早工”。这对于他的供销工作来说是大有裨益的。他的“海量”,能在酒席上把满桌宾朋全都“放倒”;他这把“烟枪”,能在供销会上把各路神仙熏得晕头转向。民间戏言:酒杯一端,政策放宽;香烟一递,可以可以。由于他的这些优势,他在单位里的工作可谓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上头很重视这样的人才,给他安排了个副科长的职务。但他的这些“优势”在家里边可就得不到施展了,有点英雄无用武之地的遗憾。 熊英读过初中。文革前,在中国农村里有个初中水平就是知识分子。熊英因为有文化,当过几年大队民办教师,校长曾经对熊英有过那种意思,但熊英一心想跳农门,没有答应。她虽然长得也有点胖,但到底还有几分光泽:白净的脸蛋上飘着两朵红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闪着迷人的光波,特别是那一头飘逸的秀发,弥漫着年青女子特有的气息,有一种勾人魂魄的力量。但感缺憾的是:熊英说起话来嗓门特别大,给人几分粗俗的感觉。还有,她生起气来,眼睛瞪得像灯笼,而且还翻着白眼,充满了白色恐怖。不过,总的说来瑕不掩瑜,王才仁这么认为。 第三章 百依百顺小霸王,蛮横无礼母老虎(上) 王才仁虽说在单位里大小也算个人物,但在熊英面前都逆来顺受,凡事都由熊英做主。家里边的事情他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于是他也就没有继续往下说,只是一个劲地抽着香烟……但他转念又一想,我虽然先天条件不足,可我到底把你熊英弄出了农门,不然,你至今还是一个乡巴佬,有什么了不起的?想到这里,他似乎增加些底气,于是鼓起勇气说道: “你也不要太得意忘形!”他想压一压熊英的气势,虽然话不中听,那也顾不得,因为在他大脑的仓库里一时也觅不出一个合适的词儿。不过,刚刚说完,王才仁就觉得那话说得有点过头,于是,有些后悔。可俗话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哪里还收得回来?也只好听天由命了。 王才仁却没有料到,他那句“不中听的话”竞让熊英产生了“灵感”,只见她眉飞色舞地说道: “得意……不错,”她看了他一眼,接着说:“得意,就是称心如意,非常满意。俗话说,春风得意,‘文革’就是春风,‘得意’扣‘春风’,也算是天意……”于是,她当即拍板:“好,这个名字好,既响亮又不俗气,而且寓意深刻,非常有气度……”熊英振振有词,说得头头是道,倒有些“忘形”了。 王才仁也似乎觉得熊英说得一套一套的,简直有一万个理由,也就默认了。 于是,一个气度非凡的名字就这样诞生了。真可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一个气度非凡的名字就是人生的一个美好的开端,这正如一场戏剧有了一个精彩的“过门”,接下来就要精彩纷呈了,熊英充满了期待。 一晃,王得意快满一周岁了,熊英想起了老家里大户人家“抓周”和“测字”的排场。据说,往往准得很。于是,熊英带着儿子回到了她的老家。 抓周,是民间为满一周岁的小孩举行的一种庆祝仪式,就是桌上摆些如钢笔、铅笔、钱币……等等物件,把孩子抱到桌上坐着,让其随意抓取桌上的物件,根据所抓之物,可以判定这孩子的未来前途。虽说那时正值“文革”,对于这样带有迷信色彩的活动,上面管得很严,可毕竟山高皇帝远,她的老家隔县城也有个百十来里,当地干部都是土生土长的,低头不见抬头见,誰又去较那个真? 熊英却没有想到,王得意抓得竟是一把木梳,这有一个说法:男儿抓女儿物件,这是暗示家族兴旺,儿孙满堂,足见儿子的先见之明。有人说她儿子将来是要走桃花运的,这样的“运”,非一般人所能为,只有那些天庭饱满、官运亨通的人才能为之。看来,她儿子还是块当官的料。 测字结果更是让熊英乐得合不拢嘴。测字先生说: “从这名字看:王者为王,得意乃昌,嗯……锦绣前程,需靠自立,多用智谋,能奏大功!再从出生的时辰看:1966年7月23日——日子很好,1966年是马年,古诗云:春风得意马奋蹄(他把“马蹄疾”换成“马奋蹄”),这孩子了不得呀,将来要‘奋蹄’的,也就是前途无量。这7月23日——按阴历就是六月初六,俗话说:‘六六大顺’,这孩子将来样样都顺心,只是大人样样都要顺着他,千万马虎不得的!……” “……样样都要顺着他,千万马虎不得的!”熊英记住了测字先生的话,对儿子百般呵护,毫不马虎。 儿子要什么她就给什么,没有丝毫犹豫。儿子要扯她的头发,她就任由儿子去扯,儿子手重,每次抓取后都有大绺大绺的头发往下掉,可熊英忍着剧痛还对别人夸奖儿子手劲大,有出息! 王得意似乎特别喜欢鲜花。无论在哪里,只要看见鲜花他都哭着要,熊英总是百般依从,即便是在公园的花圃里,宁可冒着被罚款的危险,也要摘取。可王得意拿到鲜花,往往玩上不到一分钟就会将鲜花撕得稀乱扔在地上。王才仁批评说:“这孩子太古怪……既然喜欢花儿,可为什么又不爱惜花儿呢?”熊英听了哈哈一笑:“这说明儿子将来是要成大器的……凡是大人物,小时候不都有些古怪?” 熊英把测字先生的话当作了圣旨,样样都顺着儿子,不在话下。同事们称赞她对于儿子是“顶在脑壳上怕掉了,含在口里怕化了”,她听了特别舒服。 上幼儿园的时候,野人为了抢一个小男孩的洋画,把人家的脸抓了一道道血痕,那男孩的母亲到熊英家里来诉说,可熊英却振振有词地说道:“小孩子打闹,哪能分得清誰对谁错?再说,幼儿园的事情,归阿姨管,你找我有什么用?”她一边说着一边就把人家推出门外。 在熊英的精心呵护下,野人很小就显露出“不凡”之处。 野人还在咿呀学语的时候,就学会了骂人。一次,一个同事到熊英家里来玩,看见野人正专心致志地玩着一把小刀,就故意逗着要夺过来,野人脱口而出:“妈底屄!”,熊英在一旁乐得哈哈大笑。打这以后,熊英就常常变着法逗他骂人,在他看来,儿子从口里吐出的脏话就是一曲美妙的音乐。后来,野人动不动就骂着:“妈底屄”,这句骂词也就成了他挂在嘴边的口头禅。 第四章 百依百顺小霸王,蛮横无礼母老虎(下) 野人大约四岁时就已显现出打架的“天赋”。一次,一个与王才仁有业务关系的人请客,王才仁带着熊英和野人到了酒店,那人也是携带全家三口,其中有一约五岁的小男孩。席间,野人和那男孩打打闹闹中发生矛盾,就追着打人家,那男孩也不还手,只见野人一掌就把人家揎倒在地……熊英见状乐得哈哈大笑。对方家长笑着对熊英说:“你这儿子好调皮哟……”熊英接过话头:“嗯,孩子调皮点好,调皮的孩子聪明、灵活,长大了有出息的,”又接着问对方:“你这孩子多大了?”答:“五岁。”熊英又说:“啊,都五岁了,太老实了,竟然还打不过四岁的孩子,这——长大了怕是要受人欺负……”那人一时语塞,他也许是第一次听到这种“理论”。野人见母亲在表扬他,就学着大人的样子,挺起胸膛,摇晃着脑袋,一副得意洋洋的神态。 野人大约到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就已经很会打架了。每次和同学打架,他总能赢,这里面的诀窍就是:不怕事,照死处搞。 有一回,他和班上的一个男生发生了矛盾,两人相互厮打起来,那男生个头比较高,一下就把野人揎翻在地上……野人于是把手伸向那男生的裤裆下面,死命地捏住对方的“果果”不放,人家痛得鸡喊鸭叫,野人趁势翻身骑在人家身上,一阵乱拳,好好出了一口“恶气”。从此,他就把打架时捏住对手的“果果”作为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并将这种打架技术谓之曰:仙人摘桃。 除了仙人摘桃以外,他还有一个核武器:就是当对手过于强大时,就捡起地上的砖块、石头之类的东西,朝人家砸去,这常常很凑效,仅凭这声势,就能把对方吓个半死,对手也往往见势逃之夭夭。因为他很能打架,不要说同年级的学生,就是高几届的学生也都很服他。 后来熊英知道了野人很会打架,还在王才仁面前夸耀:“你看,我儿子好厉害哟!好多比他大些的孩子都打不过他呢,将来走到哪儿肯定都不会吃亏。”熊英十分自豪地说道。王才仁正喝着小酒,木然地望着熊英,似乎想说什么,但却总在脑子里徘徊,终究没有吐出来。 野人还常常以招惹是非为乐趣。一天放学回家,他见路旁有一个刚上小学的孩子在沙堆上玩沙,他突然想起了要玩一个“飞刀”,虽说“飞刀”至于他已是驾轻就熟的事情了,可从来还没有玩过“活靶子”,他便从书包里摸出一把用钢锯条磨成的尖刀,要“检验”一下自己的“功夫”。那孩子正聚精会神地摊开五指在沙堆上按手印,野人就偷偷地站到了他的背后,拿起“飞刀”要从人家五指之间的空隙处穿过,“嗖”地一下……毕竟“功夫”未到家,就把人家的一个手指头划破了好深一条口子。那孩子捂着受伤的指头顿时号啕大哭,野人却站在一边乐得哈哈大笑。刚巧,熊英路过,问明情由,就把那小男孩领到矿区医院,缝了两针,包扎一下。晚上,小男孩被他母亲领着到熊英家里问个情由,熊英却对人家说: “你那儿子太胆小,像个姑娘儿,怎么见不得一点血呢?要是当兵打仗,恐怕就是个逃兵……”这可真是:猪八戒上城墙——倒打一钉耙。听了熊英的一番话,人家什么也不说了,拉起孩子扭头就走。 熊英把人家的孩子看成是一根草,却把自己的孩子当作一个宝。人家是不能把她的儿子弹一指甲壳的。 野人读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班上有个同学在家里带着钉锤利用课间修理课桌,野人走向前去正要挑逗,却没想到被人家扬起的钉锤碰上了额头,野人当时就恼羞成怒,对人家一顿拳打脚踢,那同学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有看见后面有人,不是故意的……” “你妈底屄——!你不是故意的,难道是我故意往你的钉锤上撞?”野人不依不饶,硬是把人家搬到在地上,骑在人家的身上乱打一通,同学们都来劝解,方才了事。 野人这边“了事”了,可熊英却还没有“了事”。晚上,熊英带着野人到那同学的家里,硬是逼着同学的家长把他领到市里的大医院检查。医生看了看野人的额头,又摸了摸,说:“没有什么问题,开点三七片吃一吃就行了……”熊英不干,非得拍x光片。不得已,拍片就拍片吧。一会儿拍了片,医生说,拍片结果要明天才能出来。于是,熊英又让那同学家长陪野人在医院住一夜,等待第二天的结果。 第二天,结果出来了,野人的额头并无大碍,同学家长总算松了一口气,但熊英还没完事,又跟人家扯起来什么营养费之类的问题。不得已,人家赶紧买了奶粉、麦乳精、饼干等一大堆送到熊英家里,算是基本了事。 为何说基本了事呢?因为后来熊英放出风声:“儿子的学习成绩不好,是因为脑壳被钉锤敲打过,脑细胞受到损伤,以后要是找不到工作,那要负责任的……”这真叫人苦笑不得。从此,矿区的人们给熊英取了个外号,唤着:母老虎。 在熊英眼里,她的儿子就是一个“完人”,永远都是对的,错误都在人家。这似乎与老祖宗的成法不谋而合:胳膊不能往外扭。 野人在熊英眼里是个“完人”,而在学生们眼里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流氓”。也不知道他究竟安得什么心,就将男女私处的轮廓画在厕所墙壁上,或者画在纸上随意张贴,或者就直接画在学生们的作业本上。有一次他竞在一个女生的作业本上写着这样的话:毛非女子千八日”,这是用的“拆字法”,意思是“x好香”三个字。有时野人在路上走着走着,看见一群女生,就故意撞上去,以显示自己有板眼,女生们往往都怒目而视,敬而远之。 野人还当着许多学生的面做些下流动作。比如,他用左手的拇指和食指合成一个“○”形,再用右手的中指从那“○”形的中间作来回运动状,男生们见了都感到怪不好意思,女生们更是羞得满面通红,他却得意地哈哈大笑。 第五章 脱缰野马酿苦果,正人君子设大防(上) 有一次,野人以给玩具为名,将一名小学一年级女生弄到家里。因为王才仁出差在外、熊英在上班,家里没有人,于是,野人便哄着要那女生把裤子脱了说是看看,那女生也太小还不懂事,便脱了裤子……后来那女生跟自己的母亲说了这事,人家很气愤,到派出所报了案。这事一时在全矿区传得沸沸扬扬。派出所调查来调查去,因为野人只是看了看,终究没有采取实际行动,加上野人本身也不够负法定责任的年龄,于是让学校给他“记小过”一次的处分,这事才算是平息了。 野人读初一时就学会了抽烟。最开始在家偷王才仁的香烟,被王才仁发现后狠狠地训斥了一顿,随之把香烟藏起来。野人偷不着了,就用“过早”钱去买烟,宁可饿着肚子去上学,等到中午回家再饱撑一顿。后来慢慢地烟瘾大起来,入不敷出了,就开始擂肥。所谓擂肥,就是找那些低年级的学生要钱,明要、明抢,然后用擂肥得来的钱去买烟。被擂肥的学生往往都不敢跟老师和家长讲,因为都怕野人知道后用拳头来报复。说来好笑,一些学生往往每天都挤出一部分过早钱,主动贡献给他,以求得安宁。这样一来,野人抽烟就有了资金保障,相当于进入了财政预算,很少有资金不到位的时候。 大约是读初二时,野人竟然学会了喝酒。对于野人喝酒,王才仁倒也默许了,他的理论是:少喝点酒可以活血化瘀,对身体有些好处。既然口子一开,野人就堂而皇之地喝起酒来。开始还是逢年过节喝一喝,慢慢地过渡到几乎每天都要喝一喝了。酒量也从每顿一两发展到每顿半斤八两。进而,一个人喝不过瘾了,就经常邀约一伙人到家里喝酒,喝到尽兴时,便划拳行令,脏话连天,把家里搞得乱七八糟。这令王才仁大为恼火,于是有一天,他终于忍耐不住,就大声责骂起来并揎了桌子,一伙人不欢而散。熊英见状,却在一旁责备王才仁:“看你凶巴巴的样子,就像在吼强盗似的……”在熊英的“卫护”下,野人有恃无恐,竟然对着王才仁骂道:“你管老子做什么?老不死底东西!”一边骂着一边就拿起凳子向王才仁砸去,王才仁躲闪不及,额头上被砸得起了一个大包,他上前抓住野人的衣服,举手就要打,却被野人挡住,父子俩扭成一团。邻居们都过来解交,野人才松手出了门,却还边走边骂道:“妈底,你打老子……你记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熊英一个劲地责怪王才仁不该揎桌子,王才仁气得浑身发抖,一语不发……他这才意识到当初默许野人喝酒是犯了一个大错,可悔之晚矣。 野人真的奋蹄了,他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在人生的道路上,狂奔乱跑。 有一次,野人纠集一伙人手拿匕首在路上截住一个卖小菜的农民,硬逼着人家将卖小菜所得的二十多元钱如数“贡献”出来。那人不认得野人,不肯。野人就用刀子抵住那农民的后背: “咯老子底!还满夹生呢,你它妈底,要钱还是要命?”见这阵势,那人只好“乖乖地”掏出钱来……。人家后来告到派出所,因为年龄尚小,于是,教育一通,又通知家长赔了钱,然后让学校给他“记大过”一次。这样,野人的行状上就又多了“光辉”的一笔。 “记大过,算什么,又不疼又不痒……”野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态,却是:外甥打灯笼——照舅(旧),该干啥干啥。仍然是隔三差五地纠集同伙“打个劫”,用野人的行话就是:“搞几包烟钱”。他“搞几包烟钱”不要紧,却把整个矿区都搞得人人自危,大伙白天见了这帮“爹”,都得绕道走,到了晚上家家闭门紧户,生怕一不小心就搞到自己头上来了。后来,打劫的方式起了变化,那就是常常故意“行个岔”,然后邀约一帮无赖到别人家里要求“私了”,这个“私了”,都在上百元左右。这比拦路抢劫似乎来钱更撇脱,后来就成为他们“打劫”的主要途径之一。 我们中国老百姓自古都有一个良好的传统,就是民间有了纠纷尽量不给政府添麻烦,往往都自行解决。矿区的人们也都遵循着老祖宗的成法,有了纠纷,也常常“请”野人一伙去“摆平”,也就是前去“教训”对方,被“教训”的人除了受些皮肉之苦以外,还要付给野人一伙的“辛劳费”,至于钱数,甚至比“私了”有过之而无不及。野人及其一伙真可是“吃了原告吃被告,轻轻松松进元宝”。就这样,发生矛盾的双方,一个是出钱消气,一个是舍财免灾。 在一栋家属楼的同一个单元、同一个楼层里,住着两户人家,两个男主人一个姓李,另一个姓张。姓李的正和老婆闹离婚,就一个人搬到单身楼去住了。可有一天中午,他回来找老婆有事,就在外面敲门,老婆不理他,他就使劲敲,用脚踹,甚至找了个砖头去砸门,搞的震天价响。住在对面的张姓男子因为上夜班,这时正在睡觉,被吵醒后,就开了大门指责道: “你搞什么名堂撒,没有一点道德!”那李姓男子毫不示弱:“老子底屋,想敲就敲,妈底,你拿好多钱,管老子的闲事?……”说着又重重地敲起来……张姓男子忍耐不住,就和李姓男子吵了起来,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各不相让,不一会,争吵逐渐升级到动手。拉扯扭打之中,李姓男子似乎吃了亏,便满脸怒气地指着张姓男子的鼻尖说:“妈底,好汉不吃眼前亏,你记到,老子明天找你算账……” 果然,到了第二天中午,那李姓男子请人来“摆平”了。只见野人带来十多号人,浩浩荡荡地闯进了张姓男子的家门。 野人进门就扇了那张姓男子两个重重的耳光,然后厉声问道:“昨天欺负我们的兄弟,你说怎么办?”张姓男子捂住耳朵说:“你要怎么办?”野人说:“兄弟们都专门来的,还不给点辛劳费?”张姓男子本想争辩几句,可看见野人一伙气势汹汹的样子,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于是问道:“给多少?”野人说:“你说给多少?”张姓男子说:“最多给五十。”野人说:“你它妈底打发叫花子呀?不行,按老规矩,每个弟兄出手一次是三十块钱,我们今天共十三个弟兄,算起来就是三百九十块钱,零头就算了,给三百块钱!”张姓男子说:“这……也太多了,最多给一百。”野人说:“那怎么能行呢,不能坏了规矩……”张姓男子的老婆从内屋出来,插话道:“哎呀,都是一个矿上的人,照顾一下嘛。”野人说:“那也太少了撒,给两百!”张姓男子的老婆陪着笑脸:“我们工资都不高,哪里拿的出这么多钱哟,通融一下嘛,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野人斩钉截铁地说:“那也不行,一分都不能少了,都像你这样,我们兄弟们都不成了要饭的?”……双方就像做生意似的讨价还价,僵持不下。却在这时,其中一个兄弟凑到野人跟前耳语一下。于是,野人便说道:“好好,看在你老婆和这位老兄的份上,给一百五算了。”于是,张姓男子老婆连忙笑道:“谢谢各位兄弟高抬贵手……”说着便走进内屋,拿出一百五十块钱,野人哼了一声,接在手里就统进了荷包,又摇晃一下脑袋,横了张姓男子一眼,这才带领众兄弟走了。 第六章 脱缰野马酿苦果,正人君子设大防(下) 从此,李姓男子走起路来都昂着头,看那张姓男子时都用“余光”了,那意思好像是说:“你算老几,跟老子玩这个……”这倒也是,就连左右邻居也对李姓男子刮目相看了,因为,既然和野人沾点边,脸上自然就多了一层“光环”,“尊敬”些,总是没错的。 派出所对于野人,总是抓了放、放了抓,因为不够法定责任的年龄,他们也没有办法。派出所找到熊英,要她对孩子严加管教,不然很危险的。熊英两手一摊,眼睛一翻: “这……我有什么法呢,他是学生,出了问题,学校应该负责任,我又不能一天到黑跟在他屁股后头……” 一天,野人带着十多个兄弟并排走在通往市里的公路上,把整个公路都排得满满的,对面却来了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年轻人,野人一伙仍旧这么朝前走着,那年轻人骑着车小心翼翼地要从这伙人边上的一个空隙穿过,却不料,一下撞在一个兄弟的身上,这个兄弟借势一歪就坐在了地上,年轻人也连人带车都倒在了地上。野人上前一把抓起那年轻人的衣领,说道:“你它妈底屄,眼睛瞎了呀,咯老子底,你说怎么办?”那年轻人辩解道:“你们把路都堵死了,还怪我呀……”野人道:“你咯狗日底身体金贵呀,就不能下车走几步?”年轻人道:“这……你们就不能让一下?”野人道:“咯老子底,你嘴倒还蛮硬呢,兄弟们给我上……”话音刚落,这伙人一窝蜂地围上来 ,雨点似的拳头砸在年轻人身上,他抱头鼠窜,这伙人紧紧追赶。慌忙中,年轻人在路边捡到一根树棍就挥舞着与这伙人对打起来……却是寡不敌众,终于被打倒在地上。野人就拿起一把匕首朝人家下腹部一捅,年轻人顿时倒在血泊中,然后把人家荷包里仅有的十多块钱掏个尽光,一伙人于是作鸟兽散……后来那年轻人成了残废。 多行不义必自毙。野人被强制送进了少管所。那时,他初中都还未毕业。 这样看来,野人还真是文化大革命的一个丰硕“成果”呢,不过,这个丰硕“成果”却苦涩得很! 后来,母老虎得了乳腺癌,一病不起。胡传魁成天酒气熏天,在唉声叹气中度日…… 光阴荏苒,转瞬已是三年,野人从少管所回来了。 第一次见到野人是在矿区的马路上。只见他领着一个靓妹,挺着胸、昂着头,面带微笑地跟“哥们”频频点头,连连招手。古人云:士别三日便当刮目相待。虽说,“哥们”明知道野人是从少管所回来的,但毕竟是出了一趟远门、增长了一些见识,便都带着九分的“敬畏”,连连招手,予以“回礼”。野人这时也仿佛一个见过大世面的人物,就对着“哥们”滔滔不绝地吹了起来: “那边好大哟,都是平原,开阔得很……和人家那里比起来,我们这里简直就是他妈底乡旮旯……我有时还跟干部一起跑个差,倒还蛮自由的……”野人唾沫横飞,俨然一副状元架势。 不过,野人在“桃花运”方面确乎一个“状元”。自打“载誉”归来,他就不断地领着一个个靓妹在矿区的马路上晃来晃去。几年光景下地,他玩得女朋友换了一茬又一茬,这倒让人不得不刮目相看:野人到底还是有板眼的,不然,那么多漂亮的女孩怎么都偏偏自愿投入他的怀抱?但有一个问题:虽说野人玩的漂亮女孩很多,却又为什么没有一个修成正果?究竟是女孩们后来识破了野人的真相而最终离去,还是野人只想图个新鲜而始乱终弃?那我可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1988年春上,才22岁的野人竟然结婚了,这可是矿区的一大新闻,野人似乎要规规矩矩地过日子了。妻子叫李芳芳,刚满21岁,是个独生女,读过高中,因父亲病退顶职,在矿区行政科当办事员,不善言辞,也不多跟人交往。对于芳芳与野人的结合,有人说,这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也有人说这是:吃稀饭淘汤——各有所喜。 芳芳与野人认识是在交通车上。交通车其实就是大客车,是矿区人们的习惯说法。因为矿区没有公汽线路,企业专门购买了好几辆大客车,每天按固定的时间往市里跑来跑去,一是接送住在市里的职工上下班,二是方便住在矿区的人们到市里购物办事。交通车每天都往市里来回跑十来趟,因为人多,每趟都是三辆交通车同时发车,一年四季从不间断。职工乘坐交通车都是凭矿区所发的“交通车票”,住在市里的职工根据每月上下班的往返次数发放若干张;住在矿区的职工,则按每月休息日的次数双倍发放。所发车票用完了,就得自己花钱买票乘车。附近农民也可乘坐交通车,但每次都要自己掏钱购票乘车。由于乘车的人很多,交通车上常常人满为患,所以上车能够占个座位是很惬意的事情。 有一次,野人在交通车上多占了个座位,正好芳芳就站在旁边,于是就让芳芳坐了,因为,到市里都有二十多里路,一直站到终点是有些累人的,加上野人在女孩面前巧舌如簧,由此芳芳对野人产生一丝好感。野人看芳芳长得十分俊俏,有心娶她,于是,天天絮聒绵缠,软磨硬泡,还没处上一个月就占有了芳芳的贞节,生米就做成了熟饭。 芳芳是个淑静的女孩,人很老实,其父母也都是全矿有名的老实人。芳芳能跟野人结婚,主要的原因是“生米做成熟饭”,至于是不是被野人的狠气镇住,或者是跟着野人不会被外人欺负?那谁知道呢。 说来也好笑:芳芳被夺了贞节反倒留下一个“把柄”,就是野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卖屄的,第一次怎么没有见‘红’呢?看来不是个正经货。”这如同一把尚方宝剑,把芳芳镇得服服帖帖。因为那个什么“红”,按照老祖宗的成法乃是女子贞节的一个“硬指标”,第一次行那事,女子若不见“红”,简直就没有做人的资格。至于为什么不见“红”,芳芳自己也搞不懂。单从对于“红”的重视程度看来,野人即使不算正人君子,至少也算个孝子贤孙。 李芳芳虽不能与西施、王昭君之类的女子媲美,倒也自有几分颜色:身量苗条、脸蛋白嫩,眉不修自俊,唇不搽自红,脸上老是像挂着淡淡的微笑,她生气的时候,倒还透出几分西施的娇羞,天然一副美人模样。哥们也都夸奖野人真有本事,居然能把这样的美女搞到手。于是野人就很他妈底飘然了一向时。 正因为芳芳有着姣好的外貌,野人对她就格外多了几分“保护”意识。有一回,野人在集贸市场看见一个卖小菜的姑娘儿俊俏的脸蛋,就止不住想要上去摸一摸……,照此推理,大凡男人们看见一个漂亮的女人总要想入非非的,所以他要防患于未然。 第七章 变态的小人,纵欲的狂人(上) 为了“保护”芳芳,野人给芳芳规定了三不准原则:一是不准随意到左邻右舍串门,因为家家都有男人,而男人一般都是很“骚”的;二是不准一个人单独上街,因为街上的风流男人很多,有被拐走的危险;三是不准和男的多搭腔,因为说话多了就会起歪心思。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能成文的规定。比如:衣服的颜色不能太鲜艳,因为容易招男人注意;夏天不准穿白色的衬衣,因为白色透光……还有,每天出门前要注意检查衬衣上面第一颗扣子是否扣严实了,胸罩扎紧了没有。因为有一回,野人在交通车上见到一个年轻女子衬衣上面的第一颗扣子没有扣着,加上胸罩也没有扎紧,以至于野人踮起脚,竞瞟见了她的乳沟。野人得了便宜还卖乖,他对芳芳说:“那女的简直有点伤风败俗,我都看不过眼……”所以,野人认为:身为女人,衬衣第一颗扣子不扣严、胸罩不扎紧,都是有伤风化的事情。他甚至恨不得给芳芳做一个套子,出门时就把整个人一套,做一个“套中人”。 野人还经常对芳芳进行抽样检查。不幸有一回,芳芳下班回到家里,就被野人发现她衬衣上的第一颗扣子没有扣着,胸罩也似乎没有扎紧,从脖颈处往下看,一眼就看到胸罩里面的乳沟。于是,他张口骂到:“你他妈底屄,跟你说过好多回,就是不当一回事,办公室的男的今天肯定看到了你的乳沟!”芳芳说:“哪个都像你看得这么过细,还靠这么近来看?好像没有誰注意……”野人说:“人家占了便宜,还能告诉你一声?”芳芳说:“你不要把这点小事想得那么复杂……”野人骂道:“你简单?你咯狗日底像个猪脑髓,人家把你卖了,你还帮着数钱……”芳芳还想解释一下,野人却没有容她张口,就是一巴掌扇过去,顿时,芳芳的脸上立刻留下五个指印…… 野人为了有效地“保护”芳芳,还隔三差五地盯梢。有一天,他早上去单位报个到,就溜了号,窜到行政科,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远远地把目光射进芳芳的办公室,却看见芳芳正朝一个男人微笑着说些什么,并且,那男人的手还往芳芳的桌面上伸过去一会儿。“一定有什么勾当!”他心里想着,不动声色地走了。 这天晚上,芳芳刚一踏进门,野人对着芳芳劈头就是一巴掌: “你它妈底骚货,还回来干什么儿,不是有人看上你了吗?”芳芳一愣……野人又接着说道:“滚你妈的屄,上班也不正经,你和那男的在搞什么名堂?” “哦……”芳芳想起来了: “人家刚出差回来,在领工资呢。” “你它妈底给我编,领工资还要笑什么?”野人气势汹汹地吼道。 “那我总不能望到人家哭吧!”芳芳顶了一句。 “你他它妈底嘴硬,那男的都把手伸到你面前了,差一点就挨到你的乳房。”野人终于把这个关键性细节亮了出来。芳芳生气地撅起嘴巴:“人家正在签字!” 野人想:就那么巧?于是又抡起巴掌照着芳芳猛地扇过去: “咯老子底,你它妈底还‘东说东有理、西说西有理’?”没想到这一下用力太猛,倒把野人自己的手搞疼了。只见他一边用左手捏着右手,一边呲牙咧嘴地怒视着芳芳,就像一只发怒的狮子,恨不得一口就把对手整个吞下去。 芳芳捧着脸呜呜地哭着,野人却逼着她脱光衣服检查。这令人想起了夏天的时候,大人们判别孩子们是否偷偷下河游泳的一种检查。因为这矿区,隔一条小河不远,每到夏天,许多孩子常常结伴下河游泳解暑。但这往往很危险,每年夏天都有淹死人的事件发生,所以大人们对此事管得很紧。鉴于又不能成天跟着孩子,便发明了一种检查孩子是否游泳的方法。这种方法是:大人用指甲壳往孩子脊背或胳膊上这么一挠,如果出现一条白色的痕迹,就证明孩子游泳了,便一顿死打;如果一挠,没有出现白色的痕迹,就证明孩子没有游泳,便了事。但这男女之事怎么能像游泳之事那样进行检查?难道野人有特异功能?这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一次,芳芳请一个女同事在市里买回两双长筒袜子,下班后就径直跟着人家到家里去拿,回家稍微晚了一些,野人于是发问:“到哪里去了?”芳芳说:“张虹给我带的袜子,让我去她家里拿来。”野人又问道:“她男的在不在家?”芳芳说:“我管她男的在家不在家干什么?”野人有些生气:“你咯狗日底,和老子抬杠?说!她男的到底在家还是不在家?”芳芳说:“我也没有注意看啦。”野人说:“你个狗日底是瞎子啊,一个大活人还看不见?”芳芳说:“好像……没有看见。”芳芳知道野人喜欢吃醋,本想敷衍一句了结,可野人却是穷追不舍:“什么好像,你个狗日底不说实话,老子等一会去问。” 不一会,野人果真去问了。刚一踏进大门,就狠狠地踹了芳芳一脚:“她男的明明在家,还和你说了话的……”野人气呼呼地接着说:“最后人家让你有时间就去玩,你竞然满口答应……你妈底骚货,还想主动送上门?”野人醋意大发,便关上大门,硬是逼着芳芳脱得一丝不挂,站在一个条凳上“反省”。他自己却点燃一支香烟,在一旁嬉皮笑脸地说:“她男人是不是看中你了,不然怎么还让你再去‘玩’?他家里好玩吧……”说着,便把燃着的香烟就朝芳芳的下身一抵,芳芳一声惨叫,野人却说:“不给你长个记性,你狗日底不晓得锅儿是铁打的。”野人就用这种方法给芳芳“长个记性”,可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手段之残忍,举世无双! 照野人的意思:一男一女在那里讲话,一定要有勾当了,这好像是阿q的理论。野人虽不认得阿q,但他的理论竟然与阿q理论惊人地一致,这倒令我们不得不对野人“肃然起敬”了。 有一次,芳芳阑尾炎动手术,主刀的是个年轻的男医生。手术结束后,野人问芳芳:“那男的看了你那个地方没有?”芳芳说:“没有,都用白布遮挡着,单只露出腹部。”野人说:“我不相信,你脱了裤子上手术台的时候,那男的就没有瞟一眼?”芳芳说:“你不相信就算了,我不跟你说了……” 芳芳出院后,野人还是惦记着那事,于是问道:“你说,那男的到底看了没有?”芳芳说:“人家都在忙着做事,哪会有这门闲心事?”野人说:“看一下又不要蛮长时间,不过几秒钟……”芳芳被他问得烦了,就说:“没有看怎么样,看了又怎么样?你也太小心眼啦。”野人道:“这么说还是被那男的看到了哟。”于是进一步追问道:“那男的看你那个地方的时候,你有什么想法没有?”芳芳道:“我有什么想法哟?”野人道:“一个女的光着下身被一个男的看,不可能没有想法。那为什么每次我一看你那个地方,里面就会有水流出来?” 第八章 变态的小人,纵欲的狂人(下) 芳芳想了想说道:“哎呀……你也太……”芳芳本来要说“你也太无聊了”,可又吞了进去,转而说道:“我说不过你,算了,算了!”野人道:“你肯定流水了,说说,那男的有多高?”芳芳道:“大慨有一米八的样子。”野人道:“长得还是潇洒的嘛。”芳芳道:“潇洒倒是潇洒,可跟我有什么关系?”野人道:“你想不想他?”芳芳道:“我想他做什么?”野人道:“你不想他,怎么就承认他长得蛮潇洒?”芳芳道:“这是两回事!”野人道:“我看就是一回事,你承认他长得潇洒就是在想他,说!是不是想那男的了?”芳芳道:“你怎么不讲一点道理哟!”野人道:“你个狗日底讲道理?”芳芳也许气急了,竟脱口而出:“你不要胡搅蛮缠!”。这下可把野人惹恼了,他顿时火冒三丈:“你说老子胡搅蛮缠?老子早就说你不是个正经东西,”野人抓起一只茶杯就往地下狠命一摔:“你它妈底有本事跟到人家去……。”芳芳说:“你不要钻牛角尖好不好?”野人又骂道:“你妈那个屄,二逑吧唧底,脑壳进了水……” 在野人看来,一个女人称赞一个男人,那她就一定是在想那男人了,不然,怎么会平白无故地就称赞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他认为这就是芳芳的第二个“把柄”。打这以后,野人一不高兴就对芳芳骂到:“你这个卖屄的,卖到医院去了……”一个阑尾炎手术竟然打翻了野人的醋坛子,原本十分简单的事情,怎么到了野人眼里就变得那么复杂,居然和男女关系扯到了一起,真是不可思议。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野人时时提防着芳芳,自己却“开放”得很,他除了隔三差五地在外玩女人外,还时常领着一个又一个妖艳女子回家过夜。野人的哲学是:能搞女人是男人的本事。他十分仰慕西门庆,认为做那样的男人死了也值得!因而乐此不疲。 野人每次领女人回家过夜,都是心照不宣的事情,芳芳从不敢干涉,因为野人一来有“狠气”,二来又捏着芳芳的两个“把柄”。 但野人似乎抬举了芳芳一回,有一天,他嬉皮笑脸地对芳芳说:“我跟你说个事,有个女的,蛮造孽,她男的没有生育能力,我帮她做个‘好事’……过两天就来……” 芳芳有些猝不及防,来不及多想,“这女的命也苦……”芳芳想着,就稀里糊涂地就点了点头。 “借种”这事,芳芳以前在小说里看过,不过那都是解放前的事情,却没想到现在竟然闯进了自己的生活,她也闹不懂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于是他把这事讲给自己的密友听。 “这事嘛……不好说,不过,听说国外现在好像有什么人工授精,难道我们中国称为借种,到了外国就叫人工受精?……”密友也搞不太懂。 过了两天,野人领着一个打扮妖艳的女子进了家门。这女子,二十五、六岁模样,但见:柳眉杏眼,皓齿丹唇,云鬓淡扫春山,两峰高耸入云。她脖挂金链,耳吊双环,一身珠光宝气。女子扭捏着腰肢、踩着莲步,走到了沙发跟前,一屁股坐在上面,又冲着芳芳神秘地一笑,就翘起二郎腿,上下抖动着。她从随身携带的小皮包里摸出一包香烟,取出一枝、点上,接着深吸一口,然后仰头吐出一串烟圈。女子与野人就并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看着电视,一边眉来眼去。 芳芳一个人在厨房里忙活着。 吃过晚饭,芳芳还拿出崭新的床单,为那女的铺好,安排就寝…… 这一夜,芳芳和儿子睡一床,野人和那女子睡一床,他们都睡得很香。 第二天,那女的走了,野人对芳芳说:不行,不行,那个地方没得水,小家伙翘不起来,没有搞成……”他摇了摇头,不停地摆手:“她赶不上你,真的,唬你是王八。”芳芳居然相信了他的鬼话,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事后,芳芳对她的密友说:“王得意没有搞成,说是那女的没得水……”密友听了只是一个劲地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觉得芳芳太天真了,天真地近乎到了愚蠢的地步。 芳芳就像野人手里的一个玩偶,可以任意摆布。 野人经常对芳芳打出大手,可道理却总是在野人一边。 有一次野人又打了芳芳。一般说来,他打芳芳的时候,都是关着大门的,以掩人耳目。可这一次不知怎么走漏了风声,被芳芳的父亲知道了,于是,父亲来了解情况。野人却说“我没有打她呀,她洗碗没有洗干净,我说了她几句,她就大哭大闹……”野人像作报告似的,一套又一套,环环相扣、严丝合缝,根本不容芳芳的父亲插上半句话。两口子的事情,又没个旁证,谁说得清?也只好不了了之。 芳芳被打了往往还不敢在外声张,也许是慑于野人的狠气,也许是鉴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古训,也许碍于自己的脸面。有一次,芳芳因为“好事”来了,没有依从野人的要求,野人就横挑鼻子竖挑眼,竟把芳芳打得鼻梁骨折,满面伤痕……后来被别人问及,芳芳还说:“唉……骑自行车摔了一跤。” 屋漏更遭连夜雨,船迟又遇顶头风。不幸得很,芳芳似乎又被野人抓住了第三个“把柄”。那是有一天晚上,野人行完那事,却突然发现芳芳的私处旁边却有一块煞白的皮肤,如蚕豆般大小,野人认为这就是“白癜风”。他听说“女的”得了白癜风,“男的”多半就会短寿,他感到不寒而栗。于是他对着芳芳骂道:“……你它妈底白癜风,老子算是‘倒了八辈子霉’……” 第九章 丧心病狂整女人 不知是出于何种考虑,野人居然要亲自给芳芳治一治白癜风。他让芳芳脱得一丝不挂,自己就骑在芳芳的身体上,接着点上一支香烟,然后就用燃着的烟头朝那一处白癜风一抵,芳芳痛得一声尖叫……野人却说:“妈底屄,这点疼痛就忍不住,要是被敌人抓去了,早就当了叛徒。”……后来,芳芳的那个地方烂了,伤口愈合后留下一块疤痕,白癜风变成了“黑癜风”。 一次,野人在马路上捡到半张报纸,独自蹲在厕所里看着。突然他发现一句似诗非诗的句子:“我读遍了你的身体,可是你如今却要离我而去……”看到这里,他一下就来了精神。 这天吃过晚饭,野人早早就让芳芳上了床,他也要研读一下芳芳的身体。他聚精会神地研读着,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如果他这种劲头用在研究“相对论”上,爱因斯坦只怕也要甘拜下风。芳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可野人还在孜孜不倦地研读着…… 第二天,芳芳患了重感冒,腰也疼得直不起来了。接连打了几天的吊针,感冒倒是有所好转,可腰却依然还是疼得很。过了十多天,芳芳的“好事”来了,竟然随着滑出了一段约五厘米长、两厘米直径的塑料管,只听见“砰”地一声,落在了便池里。芳芳把这事跟野人一讲,他却神秘地一笑,置之。这种事情,怕是西门庆都想不出来,野人真可谓是个“风流奇才”。要是这种事情也可以列入世界吉尼斯纪录,怕是非野人莫属了。 芳芳备受凌辱,却又无处倾诉,因为两口子的私密事怎么说得出口?只好自己忍了,但愿下辈子投胎变个男的。 就这样,野人不断变换着花样,玩弄和虐待着芳芳,简直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芳芳在痛苦中煎熬,不知向谁倾诉。倒也是,这种事情谁又管得了呢?搞的不好,只会跟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 芳芳想得也并不是没有道理。在人们的潜意识中,男人虐待自己“女的”,那是两口子私事,法律在这个问题上,也似乎缺乏相应的条款。可以见到这样的事例:要是一个大男人动手打了一个陌生女子,就会立即引起公愤,如果打伤了对方,就可能以伤害罪投入大牢;但如果被打得是自己“女的”,那就很可能无人问津,即便是被打断了腿。这也难怪,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嘛。这就有一个问题:似乎婚姻关系就成了暴力犯罪的庇护所,暴徒们在这里可以为所欲为,而逍遥法外。真不知道这是婚姻的悲哀,还是法律的悲哀。 “即便鼓足勇气给单位讲了,人家怎么看?”芳芳在心里想着:“人家会把你看成一个下流女人,说你在宣传黄色的东西,有可能逮不着狐狸倒惹一身臊……”她内心痛苦地矛盾着。 芳芳也想到过离婚,甚至有一次,她鼓足了勇气跟野人说了要离婚的想法。她说: “小王,跟你说个事……” “你妈底屄,有什么事就直说,不要它妈底吞吞吐吐。”野人很不耐烦,他天生就这样性格,口无遮拦,见不得婆婆妈妈的。 “我,我……”芳芳小心翼翼地说道:“我不会做家务事,好多事情都不能让你满意……” “你它妈底,有屁就快放!”野人骂道。 “我想,我想……我们两个好说——好散……”芳芳终于把这个意思表达出来了。 “好!你写离婚书,你写了我就签字,不签字我是王八!”野人似乎很爽快。 “还,还是你写……”芳芳不知道他的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战战兢兢地说。 “滚你妈底屄,是你提出来离婚,还要老子写?”野人声音一下提高了八度。 “我不过说——说,你如果不同意——就算了。”芳芳声音有些变调,她打了退堂鼓。 “什么我不同意?你肯定是看上哪个男的了,”野人阴阳怪气地说:“说,看上哪个男的了,说出来让我见识见识,如果能打得赢我,我就自动消失……”听了这话,芳芳离婚的想法腾地烟消云散。打这以后,芳芳再也不敢提离婚的事了。 人类无法理解的事情简直太多太多了,要说,野人本来就长着一副花花肠子,可为什么又死活拖住芳芳不放手呢?若是按照常理,野人和芳芳离婚以后,岂不更自由了吗?这里面的玄机,不要说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不可思议,就算是天才的心理学家恐怕也是一头雾水。 芳芳对于野人就像一个落满了灰尘的花瓶,虽然平时懒得擦拭它,甚至都很少正眼去看它,但是,如果别人要拿去,那就不情愿了。野人宁可把这个花瓶打得粉碎,也是决不会让人家拿去的。 芳芳渐渐失去了先前的容颜,成天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神情恍惚,目光呆滞。她常常自言自语,不知在说些什么。每每碰到熟人总是重复着那句老话:当初我真的没有想到王得意是这样的人,只看到他对我特别殷勤,竞稀里糊涂地就跟他结了婚,真的……。 开始的时候,人们还寄予同情的目光,劝解着,甚至还有一个老太婆这样劝过她:天上下雨地下流,两口子打架不记仇,白天吃的一锅饭,晚上还睡一枕头。后来,大伙似乎听厌了她的唠叨,看见她来了,就装着没有看见的样子绕道走开。大伙之所以这样,也还有另外一层原因:女人们要是和芳芳说话多了,就会被野人认为是在挑拨是非,男人们要是和芳芳说话多了,就会被野人认为是在勾引芳芳,所以谁也不愿意去惹那个麻烦。 芳芳就像一只无助的羔羊,任凭狼的撕咬,没有人替她做主、没有人为她撑腰。 野人的理论是:能够镇得住女人的男人,才算真男人。他最瞧不起那些书呆子:“……个个都是‘妻管严’,连个女人都镇不住,辱没了祖先!” 野人实在是太了不起了,他简直就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奇才”! 第十章 歪门邪道创挤功 野人着实是个“奇才”,他就这么站在那里,望着那辆装满葡萄的大货车,俨然一个即将出征的“将军”。 “搞一箱葡萄那算什么——小菜一碟!”他想。 “好吃吧,”中年人讨好地说着,一手提起刚买的一箱葡萄,一手拍着野人的肩膀接着说道:“我要回家做饭去了,你快去买吧。”中年人刚走几步又回过头喊道: “喂,野人,今晚金科长要到我家来搓麻将,晚上你再找一个人一起来玩一玩吧。” “今天星期天,都到市里去了,哪里找得到人哟,”野人说道,却在心里想:“妈底屄,金科长瘾大水平低,小打小闹,玩得不过瘾。” “那你一个人先来,我再去找钱主任,”中年人的“麻将虫”似乎爬出来了,固执地说道。 “我尽量来,”野人应付了一句。 “一定要来哟,”中年人又强调一句。 “咯老子底,我说来就来,不来,是你儿子,”野人赌起咒来。至于他真的是否去,那就很难说了。 如果把“麻将运动员”按赌注的大小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野人就属于高层次的队伍,都是玩“大的”,一个屁和少则十元,多则上百元,而金科长他们都是属于低层次的队伍,都玩“小的”,一个屁和也壹元钱,甚至五毛钱。野人偶尔也跟他们玩玩“小的”,按照他自己的说法,这叫“混点”。野人一向认为,玩“小的”都打瞌睡,简直就是浪费时间。单从玩麻将这一点看来,野人就很有些“大将风范”。 中年人走了。野人转身望一望黑压压的人群,朝地上吐了一口浓痰,立刻,有几只苍蝇盘旋着落在上面,努力地扒拉着,还不时摇晃着脑袋,像是在享用一顿可口的佳肴,其乐融融。野人下意识地用右手摸一摸西服左边的内荷包,然后将手里吃剩的半串葡萄往远处一抛,就直往大货车那边奔去……人群顿时有些骚乱。 路旁,一棵小樟树的枝丫上,一个蜘蛛正牵着一根长长的游丝慢慢地垂向地面。一阵小风吹断了游丝,蜘蛛跌落在地上,原地转一圈就窜到草丛中不见了踪影。一只蚂蚁咬住一块葡萄皮努力地往树旁边的一个小洞拖去,一个小孩一脚踩上了葡萄皮,刚一抬脚,蚂蚁拖着一条残腿,原地绕了几圈,就不知钻到哪里去了,葡萄皮却留在了洞口。 野人侧身拼命地往人群里边挤去,碰到个头小的他就用手一掰,碰到个头大的他就把脚从地面上先伸过去,再用胳膊肘奋力地来回顶几下,然后用脑壳使劲一拱,又不断变换着姿势,稳扎稳打、步步为营……不大工夫,野人就已穿过厚厚的“人墙”,将身子靠在了汽车厢板上,他得意地舒了一口气。 他当然很得意,“会挤,也是在世面上混的一个重要法宝。”他想。 也许是因为物质供应的匮乏,也许是因为“从众心理”的作用,排队,在矿区人们的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就好比电脑的一个启动程序,缺少了这个程序,电脑就不能启动。人们大凡要获得某种东西的支配权,除了花钱之外,还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排队。不过这排队经常就没了“队形”,成为“一窝蜂”。因为有些人为了节省自己的宝贵时间,常常直接从队伍前面插进去,也就是通常说的“插队”。这样的情况多了,站在后面的人心理不平衡,往往也都往前涌去,于是,队伍散开,形成一道半圆形的人墙。在这种情况下,来的再早也没有用,重要的是要有硬功夫——会挤。这就是矿区的人们常说的一句口头禅:来得早的、不如来得晚的,力气大的、不如会挤的。 野人虽然在力气上比起那些五大三粗的人来,有些逊色,但因为很会“挤”,因此在插队方面占有很大的优势,也就引以为自豪。他常常讥笑那些五大三粗的人:“一个个呆头呆脑的,田里的冬瓜——白大的……”在野人看来,插队这活路,不会“挤”,力气再大也没有用,正如打架一样,得有技术。 野人对于如何“挤”,很有一套理论,他称之为“挤功”,意为挤的功夫。这“挤功”的关键词,按照野人的原话就是:侧进、拱头、伸腿、屈臂、抓物以及鹞子翻身等。野人说他的“挤功”能够达到四两拨千斤的神奇效果。 野人对“挤功”作了具体的解释,为了让各位看官增长见识,我把野人的原话记述成文,登录如下。但需要强调的是,下面的解释完全是野人的原创,他对此享有著作权和最终解释权。 1、侧进,就是从人群的侧面往里钻。因为人的身体对于来自侧面的外力,往往无法抗得住。 2、拱头,就是用头部往人群里挤。人的头部圆而坚硬,阻力小,很容易穿过人群。 3、伸腿,就是在十分拥挤的情况下,先插进一条腿,稳住阵脚,再将身体塞进去。因为人体所占空间,下体最多只有上体的一半,聚集的人再多,下面总是有空隙。 4、屈臂,屈臂就是将手臂弯曲,用胳膊肘开辟道路。胳膊肘的锐气,常迫使对方自动闪开,这样就能轻松挤到人群中去。 5、抓物,就是因地制宜,抓住现场有利物件,比如窗口的防盗钢筋条,车门的把手等等,将其作为牵引物,把自己的身体硬塞到人群中。6、鹞子翻身,就是爬到人群的头顶上。这在特别拥挤的情况下很管用。 野人虽然肚里没有多少墨水,却对于“挤功”竞讲述得头头是道,可见,野人还真的有过人之处。不过,野人的“挤功”理论还得加上最重要的一条:不要脸皮。这样才显得完足。 第十一章 插队冠军,挤车能手(上) 野人的理论绝不是空穴来风,可是有实践基础的。 有个星期天。快过年了,为给职工改善生活,矿里从周边郊县弄来一批鲜鱼在大食堂里出售。野人一觉睡到八点过了才匆匆起床。到了大食堂,只见十多条长龙似的队伍分别守住了所有的窗口,一个个就像站在起跑线上的马拉松队员,只等裁判一声令下,就要撒腿跑向预定的目标。八点半钟,所有的窗口都同时打开,所有的人都提起了精神,所有的眼睛都放出异彩。一些没有排队的人都往队伍前面凑过去,人群一阵阵骚动。 “不要挤,不要挤,”有人大声喊着。 “喂!不要插队,到后面排队去!”有人高声吼道。 没有人理会。有几个人已经从队伍前面插了进去,一些人向窗口涌去…… 一群人在前面起哄,“一、二、三——冲啊……一、二、三——挤呀……”他们推来搡去,惟恐队伍不乱。早早排在队伍前面的人,有的已经被挤了出来,还被挤掉了鞋子、扣子什么的……队伍摇摇欲坠。 一会儿,就有人提着活鲜鲜的草鱼,在众人面前摇晃。 众多的人都向前涌去,队伍完全溃散。不大工夫,黑压压的人群就像一座座小山包,把所有的窗口都堵得水泄不通。 野人捋起双袖,两只手心合着一搓,就朝一个窗口奔去……他斜着身子紧贴窗口一面的墙壁,偏着脑袋使劲拱着,再插进一条腿,又不停地摇晃着胳膊肘,努力往里钻着,然后把屁股使劲撅几下,即刻有几个人被揎到了旁边,还有一个人倒在了地上。野人保持着攻势,一步一步地蹿到了窗口前,伸长了两只胳膊,紧紧抓住了窗口上的钢筋,一下就堵在窗口,排在了队伍的“第一”。却不料后面的人群重新围上来,挤的他差一点就喘不过气来了,在这关键时刻,他“急中生智”,使出全身的力气,两脚在墙上奋力一蹬,紧接着身子猛地一鞧,屁股就在众人头上一搁,然后,一个“鹞子翻身”,就趴在众人头顶上…… 真可谓身手不凡,野人很快就买了两条又大又肥的草鱼。只见他:一个空中飞人似的,提着两条大鱼从众人的头上跳了下来,鱼尾巴在几个人的脸上一扫而过,还留下了几片鳞甲。众人惊叹不已,他感到十分自豪。“挤功”让野人得到了实惠。 虽则如此,但这“挤功”最实惠的地方,还是搭乘交通车。因为对于矿区的人们来说,搭乘交通车几乎是人人都需要、每天都发生的事情,不管你愿不愿意,“挤车”就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事情。于是,野人的“挤功”在这里更是派上了大用场。有个星期天,野人来到一颗梧桐树下等候交通车,他要到市里去。这棵梧桐树有两人合抱的胸径,高约二十米,茂盛的枝叶向四周尽情地伸展,犹如一把巨大的太阳伞,是人们夏天纳凉的绝佳处,自然而然也就成了一个习惯的社交场所和交通车的固定停靠点。因为是个星期天,搭车的人比平时更多,野人来时却早有两百多号人聚集在这里,谈笑着,期待着。 人们到市里去,都各有各的目的。单就矿区的人们来说,有去购物的,有去看电影或逛街的,有串亲戚的等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业余的“宣传家”,他们要利用星期天去“采访”。“采访”的内容五花八门,如某处修了一个宾馆啦,某处汽车撞死人了呀,某处商品降价了呀,某人中了大奖了呀等等,反正天上地下,能够提兴趣的事儿,都是他们所关心的。待到星期一上班,宣传家们就要在同事面前进行现场直播,在同事们的赞许声中,他们也就提高了自己的身价。不过,他们的宣传也是矿区的人们获得外界信息的一个重要渠道。 野人也是一个宣传家,不过它的宣传内容与别人不同,都是带有刺激性和娱乐性质的玩意,比如,哪里有人打架啦,哪里的舞厅豪华呀,哪里的小姐漂亮呀,哪里又出现了什么新玩意呀等等。一次,野人发现市里已经有了电子游戏机,于是便花了两元钱玩了好多盘,也不过刚刚入了门,回到矿区,就在一群小青年面前吹了起来: “嗨,那玩意好玩!五角钱一盘,过瘾、过瘾!” 小青年们因未见过那洋玩意,都直称颂野人见多识广,有板眼。 “拐子,下回到市里,也带我去开开洋荤,”一个青年要求道。这时,野人就拍一下那个青年的脑袋,然后神气十足地说道: “那玩意不是一般人能玩得好的,这第一,脑筋反应要快,第二呢,还要胆子大,该出手时就出手,不然白送钱!” 另一个青年就捅捅那个青年,然后说道:“算哒,算哒,你没得那个细胞,”大家一阵哄笑,笑得那个青年直挠后脑勺。野人这时就挺高了胸膛,摇晃着脑袋,一副洋洋得意的神态…… 第十二章 插队冠军,挤车能手(下) 十点钟光景,三辆绿色的交通车,在远处的山腰之间盘旋而来,不一会儿,依次经过梧桐树,继续向前开到一个岔道口,调转一下车头,由原路折回到梧桐树跟前停下,先后都打开了车门。众人争先恐后地扑过去。大家都想占个座位,图个舒服,这倒也是人之常情。 这里的人们都把汽车上的座位称为“位子”,因为“位子”供不应求,都得奋力去抢占,故而,习惯上都把占座位称之为“抢位子”。 矿区的人们在观念上可以允许一个人抢好几个位子,物件也可以代替人,比如,一个提包、一件衣服,甚至一本书、一串钥匙、一块小手帕等等,都可以代替人占座。后上车的人都非常“自觉”,只要看见座位上有个“物件”,也都不去相争,因为座位上的“物件”都被人格化了。 一个人如果只抢一个位子,就仅限于自个图舒服,但往往都想多抢几个位子,以便发扬一下“风格”——给别人让座。这有许多好处:让给父母,可以得到“孝顺”的称赞;让给老人,可以得到“敬老”的美誉;让给同事,可以得到“活雷锋”的好评;让给女性,可以得到“尊重女性”的夸奖。在矿区的交通车上,“让座”现象蔚然成风,成为矿区“精神文明”的一个显著标志。 野人也想多抢几个位子,以便于“让座”。他看准一辆交通车,以闪电般的速度直冲过去,就贴在了车门旁边。却有好几个彪形大汉仗着人高马大,捷足先登,每个人都抢了好些位子…… “妈底屄,太不像话,一个人竟然抢那么多位子。”野人在心里骂道。他急了,猛地蹿前一步,一掌揎开一个农民,又奋力拽出一个学生,就一手死死扯住一高个子的衣角,那人顿时被卡在了车门口。 野人换手抠住车门,用膝盖顶住那人的膝盖后面,“高个子”的腿略一弯曲,脚步挪动一下位置,腾出来一足之地,野人迅速把一只脚插进去,胳膊肘左右开弓,“高个子”一下从汽车踏板上滚下来,仰面朝天地倒在地上。野人乘胜前进,四肢并用地冲了上去,分别用一串钥匙、一个香烟盒抢了两个位子,随后自己又坐了一个位子。然而,却在车门上被挤掉了两颗扣子。 用损失两颗扣子的代价换来几个位子,他认为值得。一来,自己图个舒服,二来,如果碰到两位漂亮的姑娘,也能发扬一下“风格”,送出去两个欢喜,当然,他自己也会收获两个欢喜,可谓一箭“四”雕。俗话说,有钱买不到欢喜,野人倒挺“精明”的。 由于野人会挤,常常就有人请他帮忙抢位子:“喂,野人,帮我抢个位子……喂,野人,帮我也抢个位子……”野人也就当仁不让。得到位子的人就夸奖道:“啊,野人真行!”野人这时也就招招手,微笑着点点头,又客套一句:“啊,不要紧……”如果碰上大方的男士,往往就能奖励野人一支红塔山香烟,野人便毕恭毕敬地双手接过来,点上,然后吐出一连串美丽的烟圈,像是给对方的奖励来一个回报。如果运气好的话,碰上更大方的男士,甚至就奖励野人一包红塔山香烟,这时,野人就双手作揖好一会儿,差一点儿就要喊人家一声“爹”了。 矿区的人们戏言:“抢位子找野人”,简直就与“有困难找民警”等量齐观了。据说,有一回,矿区附近一个农民的老父亲因为要到市里去看病,就曾花了十块钱请野人帮忙抢了一个位子。在矿区人们的眼里,野人就是一个“挤车能手”。 他记得,那次多抢的两个位子是让给了两个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都在劳资科上班。她们望着野人甜甜地一笑,那笑貌至今还在他的脑海里回荡…… 想到这里,野人十分得意。 他收回思绪,定了定神。用一只手抓住厢板,又踮起脚,把另一只手伸到车上,但却是够不着。 他移动一下身体,看准靠车厢边沿的一个纸箱正要伸手去抓,可是不巧,车上的“胖子”突然一转身,提起那个纸箱递给了车下的一个妇女,大慨人家已经付了钱,他有点失望。 这时,车上有个女的对着“胖子”使个眼色,嘴巴又贴近那“胖子”的耳根说了些什么,“胖子”便迅速瞟了野人一眼,然后又忙他的去了。 第十三章 盜林高手,混世魔王(上) “难道他们晓得我要搞事(偷)。”野人心里一怔,可转念又释然了:“我脸上又没有刻字,他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他自我宽慰着。 他想起自己搞这种事情,从来还没有栽过跟头。 他记得有一回的夏天,茄子、辣椒刚上市,贵得很,他想吃,却又不想出这个冤枉钱,于是,和几个哥们半夜跑到农民的田地里,神不知鬼不觉地摘了一麻袋茄子、辣椒,哥们几个分了。野人每每看见有些人在集贸市场讨价还价,就觉得十分可笑: “它妈底,都是些二逑,有时间在这里跟人磨牙(讨价还价),倒不如自己去田里搞,一分钱都不要,多撇脱!”野人在心里骂道。 卖菜的农民对野人倒还有几分好感,因为野人买过几回菜,都不还价,直爽得很,可他们哪里知道野人的隐秘呢? 野人似乎有偷盗的天赋,这在他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就已初显端倪。 在矿区子弟学校附近,有一户农家,在路边开了一个茶馆。有一个被称作“吴大帅”的老头是这里的常客,据说他曾在国民党部队里干过一个什么官,故落下来这么个称号。有消息称,吴大帅是“倒戈”到解放军部队之后,因为年纪大了,被政府安排回原籍的,就住在附近生产队的一间仓库里,靠着政府每月发给他的生活费过日子。吴大帅无儿无女、无亲无戚,没得去处,每天“坐茶馆”是他的必修课。他成天一副脏兮兮的模样,又因腿上生有疥疮,大人们都对他“敬而远之”。吴大帅也不去理会那些“大人们”,却是特别喜欢和学生们在一起玩。吴大帅会讲故事又会变些小戏法,还常常买些煮熟了的胡豆或黄豆给学生们吃,因而深得学生们的亲睐。学生们每次路过也都聚集在吴大帅的身旁,一边听故事、或看变戏法,一边吃着东西,其乐融融。 有一次,吴大帅又在玩着“变钱”的把戏,野人就挤在他身旁看热闹。吴大帅拿一张拾元的钱,放在一张旧报纸上,接着把报纸折起来,然后拿在手里晃一晃,说一声“变——变——”再打开报纸,就变成了两张拾元钱。却是一不小心,有一张拾元的钱从他袖子里露了一只角,正好被野人发现,于是就迅速伸出两指将那张拾元钱夹取过来塞到了自己的袖子里,吴大帅竟浑然不知。野人小小年纪,手脚居然这般利索,不愧为盜林“天才”。 俗话说,从小偷针,长大偷金。由于野人起步早,随着时光的流逝,他的“偷技”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他想要什么,一般都能搞到手,这也是他的过人之处。 有一回,野人帮“泥鳅”(野人的同党)到市里去买冰柜。泥鳅开着车,到了一个电器商店。营业员把他们领到柜台后面的一个仓库里,挑选了一台合适的冰柜,拆开外包装,经过试机,泥鳅决定购买,于是便跟营业员一起到前台去开票、交钱……然后,就将冰柜拉回了家。 在泥鳅的家里,野人却魔术般地从冰柜里抱出一台崭新的14吋彩电,把泥鳅惊得目瞪口呆: “啧啧啧,怎么搞得?”泥鳅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是跟你吹,我学过移法,”野人得意洋洋地摇晃着脑袋,嘿嘿一笑,接着又扬起眉毛,带着十分自豪的神情说道:“没两下,能在世面上混?!”野人把自己吹得上了天。 泥鳅倒也见过“移法”,但其中的奥秘他至今都未搞懂。 那是多年以前,省文工团来到矿区礼堂慰问演出,曾经演过这么个节目。那时,泥鳅还是个小孩子,他趴在台前看节目,台上有个人拉着他的手,让他协助表演一个节目。泥鳅就爬上舞台站在那里,那人递一只玻璃杯到他手里,又向台下的观众借一块手表让泥鳅过细看过一遍,就放在玻璃杯里,然后,用一块红色小布块盖在玻璃杯上面。这时,那人用手在玻璃杯的上方晃了晃,就叫泥鳅揭开小红布,他掀开布块一看:里面的手表却不见了。 他正纳闷,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声,那人用手朝舞台上方指了指,只见空中吊着一个精致的小箱子,这是在表演前就被一根绳索拉上去的。一会儿,一个助手解了绳索下面的一头,将小箱子缓缓放下来,落在舞台上。又有一个助手走过去,掏出一串钥匙,用其中一把钥匙打开这个箱子,从里面拿出一个更小的箱子,再用另一把钥匙打开这个更小的箱子……如此这般,最后,拿出第六个小箱子走到舞台最前面,再用钥匙打开,然后一手托起箱子,一手面向观众掀开箱盖:里面居然静静地躺着一块手表。那个助手取出这块手表向台下观众展示一下,就拿到泥鳅跟前,让他辨认,泥鳅看了又看,真真切切,正是玻璃杯里原来的那块手表。于是,表演者就让先前出借手表的观众将其领回去,台下一人走上舞台,接过手表看了看,连连点头……泥鳅认得那人,就是矿区子弟学校守大门的一个老头。 泥鳅怎么也闹不明白,手表竟然在一瞬间就“飞”到半空中的小箱子里。后来,他听别人说这就是“移法”,所谓移法就是用“意念”的方法将某一种东西从一处移到另一处。他想,要是自己学会了“移法”那多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他早就想见识见识这玩意,于是他要求野人再当面演示一下。 “这玩意,随随便便就出手,那还值钱?”野人很神秘地说道。 泥鳅想了想也是,大凡有这种功夫的人都这样,一般不轻易出手,据说这玩意也跟气功一样,出手次数多了容易伤元气,非到万不得已不出手,于是便对野人说:“以后你有空了教我,我也想学会这个……” “那就看你有没有这个造化,这玩意不是随便可以学到手的,还得有悟性。”野人神乎其神地说道。 “造化……悟性?”泥鳅想了想:“……要说悟性自己好像是有一点的,可不知自己究竟有没有造化?”他显得不太自信。 泥鳅由此对野人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个兄弟真不简单!” 第十四章 盜林高手,混世魔王(下) 其实,野人的所谓“移法”不过打了个时间差,类似于“障眼法”。 原来,就在泥鳅跟着营业员到前台开票、交款的空挡里,野人乘四下无人,顺手抱起一台14吋的彩电塞到了冰柜里,随即就把冰柜的外包装套上……。这些情况,野人当然是不会告诉泥鳅的,否则他在泥鳅面前就少了几分神秘感。野人至少也算得上半个黑道上的人物,保持一点神秘感那也是必须的。 泥鳅的真名叫马小光,在矿里汽车队工作,担任副队长兼司机。他开着一辆双排座小货车,主要任务有二:一是在市里头临时采购一些中小型的工器具。二是在n市周边给食堂采购一些市场上不好买的副食品,以改善职工生活,当然也常常顺便给矿上的头头捎点土特产。他脑瓜灵活,八面玲珑,上头下面都玩得很转,因此,大伙就给他取了个绰号:泥鳅,意为圆滑。这泥鳅单是看他的外貌倒也名副其实:圆圆的脑袋,匀称的五官,像是从模子里倒出来的一个塑像。 由于泥鳅大小也是个领导干部,每天的工作都是自己安排,公家的车就等于是他自己的车,想开到哪儿就到哪儿,谁也管不着。这样看来,泥鳅倒也算得上半个“红道”上的人物。 既然泥鳅是半个“红道”上的人,那为何偏偏崇拜半个“黑道”上的人呢,这大慨是搞活经济的一种需要吧。不过,泥鳅与野人混在一起,也的确把他自己的经济搞活了不少,这当然是后话。 野人自打顺手牵羊搞回一台彩电,就已经把自己看成一个盜林高手了。试问,这样的事情誰能干得这么干净利索?非他野人莫属也。有这般功夫的人竟然还为一箱葡萄劳神费力,在某种程度上说,简直还是对卖葡萄的一种“抬举”。 “一箱屄葡萄,搞的这么谨慎,不是搞大事的人,都是他妈底小农意识。”野人在心里骂道。他记得小时候在矿区的什么地方见过一条标语,上面写着:“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他想:“嗯,说得有道理,这些农民是它妈底要好好教育一番,太小气了!一箱屄葡萄能值多少钱?” 人啦,有时看来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动物。你卖葡萄的要是明智一点,就睁只眼闭只眼,干脆让野人大摇大摆地拿一箱葡萄,哪会背上小气的骂名呢?再说啦,你那么大一车葡萄,还在乎这一箱葡萄?看来,如果让野人白拿一箱葡萄,农民的教育问题也许就搞好了。 “哎,你不买让我来。”一个小伙子推着野人的胳膊说道。 “你慌麽事,早慌儿子都有了,”野人扭过头,随即又瞪大了眼睛讥讽道:“你还嫩了点,咯老子底,想充六个指尕儿?” “你说这么多搞什么儿,你想要打架呀?”小伙子忍不住顶了一句。 “什么儿?你要打架?”野人反守为攻:“滚你妈底屄!” “嘴巴不要带渣滓,好不好?”小伙子又还了一句。 野人板起面孔说道:“老子说话就这样,你想怎么搞?”说着,就扭着小伙子的一只胳膊猛地朝外一揎,众人纷纷闪开,小伙子一个趔趄,撞在旁人的身上。有一个中年男子对着小伙子说:“算哒,算哒,好汉不吃眼前亏……”,边说边把他往人群外面推去,众人让开一条路,小伙子嗫嚅着退了出去。 “妈底,你记到,老子明天找你算账!”野人望着小伙子的背影愤愤地骂道。 人群外,有几个老头子相互努一努嘴,嘀嘀咕咕地似乎发表着意见。野人瞥了一眼,眼睛里闪着得意的光亮,就像斗牛场上一头得胜的公牛。 野人怎么不得意呢?能打架是他的一笔财富,就像账户上的存款,可以随时取出来使用。 “还想在老子面前充老大,什么东西……”野人在心里又骂了一句,即刻,过去的往事就像电影一样浮现在眼前。 1973年,他刚上小学一年级。在一次回家的路上,一个高年级学生抢走了他手里的洋画,他追了上去,那个学生仗着人高马大,一掌就把他揎倒在地,并且还踢了他一脚,他哭着回家,告诉了熊英。 “ 你这个苕货,不晓得还手?”熊英责备道。 “我打不赢他。”野人说。 “就是打不赢,也要咬他几口,你没有牙齿啊?”熊英启发道:“再碰到这种事情,放狠一点,看那个还敢欺负你?” 打那次以后,野人真的就“放狠一点了”,而且越来越狠,就像一句俗语说的那样:脱了裤子赶老虎——既不要脸,又不要命。这招还真灵,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欺负他了,倒是别人都成了他欺负的对象。 不过,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野人虽然在打架上有了很高的造诣,却在学习上就很有些不好意思了。说来也惭愧,他虽说也混了将近九年义务,却也仅仅达到“脱盲”水平。他记得去年,他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儿子问他: “一除以一等于几呢?” “等于零吧。”他想:一个数除去一个数,不就什么也没有了吗。 “那么,一除以零呢?”儿子又问。 “嗯……”他想了一会儿说道:“咯老子底,这还不晓得?等于一嘛。” 对于学习,野人很不以为然,他想:“学习好有屁用?那都是虚的,能打架才是实的。自古江山不是学出来的,都是打出来的,……哦,想起来了,好像哪个大人物说过,叫什么‘枪杆子里面出政权’……”野人竟然还找到了“理论根据”,真不愧为“活学活用”的典范。 第十五章 不学无术飘飘然,一夜麻将成大款(上) 你还别说,世事往往也的确难以预料,野人真的还因为没有文化而得到了实惠。 1984年矿里内招。这次招工规定: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者直接充实到各个科室;凡初中以下学历者经过文化考试择优选取一部分到科室,其余部分一律安排到井下当采掘工。考试科目只有两门,即语文、数学,两科满分200分。野人在这次招工考试中总共得了30分,考了个倒数第一,比倒数第二的成绩还差60分。可是,各个矿井都不敢收他,为啥?成绩差得太离谱了。人家说得有道理:别看当个采掘工,可难免要同机器打交道,机器上的标识有汉字也有洋字母,认错一个标识,造成操作失误,往往是要出人命的,这誰能担当得起?矿里头头思来想去,最后把野人分到了综合厂。 综合厂,是一个专门收旧利废的单位。建矿初期,早先来的一批创业者,其家属大都没有工作,为了安定人心,就设了这么个庙,因此综合厂都是清一色的娘子军。综合厂日常的工作就是整理全矿区的废品,如坏了的机器设备呀、破铜烂铁呀、旧工作服呀、旧报纸啦等等,将那些有利用价值的东西,修理好后送交相关部门循环使用,没有利用价值的东西则分门别类,整理出来卖给废旧收购站。 综合厂不是矿区的主要生产部门,没有硬指标,正如同家务事,你要找事做,一天二十四小时不歇气也做不完,你要马虎点,今日推明日,也照样过日子。所以,综合厂是“因人设庙”,一般不再进人。野人安排在这里是个例外,相当于硬塞进去的,有点照顾情绪的味道。 俗话说,不看僧面看佛面。王才仁除了会喝酒、会抽烟之外,现在又增加了一门特长:会打“业务麻将”。所谓“业务麻将”就是陪着客户的业务员打麻将,主要的任务就是“输钱”给对方,当然,所输的钱由矿上拿。对方赢了钱,就能多采购本矿的产品,而且也不还价,这叫羊毛出在羊身上。但是,打业务麻将也得有技巧,不能让人家看出来你是故意让他赢的,就是说“放冲”要掌握火候,要玩得巧妙。王才仁对于业务麻将,可谓玩得精熟,业务员都喜欢跟他打麻将,常常有人来了就直接点名要跟王才仁一起玩,简直就有点像舞厅里点某某小姐陪着跳舞一样。因为王才仁会打“业务麻将”,在销售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被提为“正科长”,照顾一下情绪也在情理之中。 野人对于分到综合厂里很高兴,虽说工资少一点,却也落个清闲,有钱买不到舒服嘛。收废旧这活路,多一人、少一人不显形,何况,综合厂本来就人满为患,野人不搞事还省却一些麻烦。他搞事又不像搞事的样子,经他整理过的废品,往往还得经别人重新搞一遍。他常常“拉到黄牛就是马”,经他一搅合反而乱了套。所以,综合厂里的头头,也都没把野人当回事,来去自由,只要他不惹出什么大的乱子来,简直就像供了个活佛。 有人形容野人是:上班报个到,车身走人了,下班点个卯,圈圈画圆了。综合厂的工人们也都把野人看成一个甩手干部,平常都这样跟野人打招呼: “嚯,王干部来了呀!” 野人听了也还微笑着给人家打招手,很有点自豪的样子,似乎自己真是一个甩手干部。他成天背着手到处转悠,总觉得比那些采掘工倒要高几个等级。有时和人家发生了矛盾,开口就是: “黑不溜秋的,什么玩意……有本事,当干部去!” 白天,野人大多在集贸市场飘来荡去。常见他:背着一双手,东瞧瞧西望望,或者与闲人们凑在一起吹吹牛、说说荤段子、打打扑克,待到快要下班的时候再回到综合厂打个照面。正所谓“塞翁失马,安知非福?”野人简直有点飘然了。 野人虽说因为没文化得些实惠,但却又因此而掉些底子。 1995年6月,矿里搞三十周年大庆。早在半年前,就提出开展“五一工程”活动,以示庆典。“五一工程”的具体内容是:一个月劳动竞赛、一个月安全教育、一个月爱我矿区征文、一个月文艺汇演、一个月电影放映。也就是在一个月时间内集中开展上述五项活动。为了让全矿职工有个思想准备,提前半年时间,矿里大会小会、广播电视,就跟做广告似的,一趟赶一趟地宣传。然而,野人的耳朵与这些宣传是两个世界,他没有兴趣听这个。 第十六章 不学无术飘飘然,一夜麻将成大款(下) 一天,他正在集贸市场门口飘荡,看见有个西装革履、手握话筒、身背相机的年轻人正站在对面不远处,后面老远还有一个人肩上扛着个黑乎乎的东西朝这边左右摆动着。野人很感兴趣地凑过去看个热闹,却不料,那个拿话筒的人就冲着野人笑了笑,然后很有礼貌地问道: “同志,听说你们矿里正在开展”五个一工程“,你知不知道?” “晓得!”野人拍了拍脑袋,随口就蹦出这两个字。 “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拿话筒的人来了兴趣,进一步要求道。 “这……”野人一怔,没想到人家还这么认真,一时没有谱了,可他脑袋一摇晃,又摸摸后脑勺,眨巴眨巴眼睛,就信口开河地说起来了:“一条柏油路、一棵梧桐树、一座大礼堂、一个菜市场,嗯……还有一个茶炉房。”拿话筒的人皱起了眉头,旁边有几个人笑得前仰后翻。 “笑个屁!”他吼了一句。照他的意思,所谓“工程”,必是与钢筋水泥、木头瓦片这类东西相关,难道这还有错? 也许野人没有错,错的只是那些书呆子们,你用“活动”这个词儿,不就得了,还非得用个文绉绉的词儿,整个什么“工程”, 存心叫人搞不懂。 因为这事,野人让综合厂的娘子军们取笑了一向时,还给新起了个带有女性色彩的绰号,唤作:“五姨”。有一向时,这些娘子军们看见了野人,竟然还当面打着招呼:“啊,五姨来了!”鉴于是些“女的”又不便发作,只得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正所谓:“好男不跟女斗”嘛。后来,时间一长,他也就释然了,这好比文人的两个笔名,如果说前一个具有阳刚之气,那这一个就具有了阴柔之美,一阳一阴,可谓刚柔相济。不过,“五姨”终究没有“野人”的名气大,也是不争的事实。 “买完了的让一让,没有买的赶快来买!”车上的“胖子”使劲地吆喝道。 野人收回思绪转过身子,寻思着如何下手,却老是够不着……突然,他想起了用砖头垫脚,于是弓腰向下寻找着砖头。 因为这集贸市场大门外还是泥巴地,只是在上面铺了一层煤渣,每到下雨时,人来人往的脚步都将地面踩得稀泥乱浆,有人就找来砖头东丢一块、西丢一块,便于行走,久而久之,这些砖头就越聚越多。这倒让野人派上了用场,不一会儿,他就用砖头码了约四十来公分高的墩子。野人站在上面,就像一个踩着高跷的杂技演员,比周围的人高出了很大一截。 他一手扶着汽车厢板,一手伸向一箱葡萄。他的中指和无名指已经触到箱子外面白色的包装带,只要再将手指伸进带子里面去,就可以把一箱葡萄提起来。 这时,车上车下一片繁忙,一笔笔交易在大呼小叫中完成,谁也没有注意他。他感到就要成功了,脸上露出一丝丝难以抑制的喜悦。 他想,他近几年来搞什么都能成功,没有办不到,只有想不到,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敢搞”。文革时有一句流行的豪言壮语,说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这与野人所说的“敢搞”,在强调精神作用方面,有异曲同工之妙。说起“敢搞”,昨晚打了一通宵麻将竟然赢了一万多块钱,他想起来就觉得好笑: “桌上那个老滑头可输惨了。有一盘,我的清一色都听了好半天,他竞浑然不知,却还像个二逑,竟敢冲出一个五筒,咯老子底,我把牌一揎,和了!他惊了一身冷汗,仅那一盘,我就赢了一千多块呢……一夜下地,他们三家都输得脸色都变青了。” 野人说得老滑头是江苏来的一个包工头,就住在矿区附近。他领着二十来号人在矿区搞基建维修,干了十多年了,又是个头头,自然有些积蓄,手头有了些钱,就喜欢玩大码子,据说有刺激。野人因为也喜欢玩大码子,就与包工头有了些来往,算得上是一个麻友。包工头在市里还有两个老乡,都是生意人,也喜欢玩大码子,都说这地方僻静,公安局抓赌大队也是鞭长莫及,于是常聚到这里豪赌。生意人嘛,荷包里有了钱就喜欢寻求刺激,赢了自然高兴,输了也不怕,可以再去挣来。包工头常常把野人叫去凑角,玩个通宵。 他们玩大码子一个屁和就是一百块,矿区的人们都是靠工资吃饭,哪有这个胆量?但野人却是胆子大。野人常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野人虽然斗大的字认不了几个,却将精神对于物质的反作用,理解得如此“深透”,不要说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就是哲学家们恐怕都要汗颜无地。 哎,你还别说,野人玩大麻将还真是赢多输少。但有人却说,野人会做牌……云云。野人究竟会不会做牌,那是无法考证的事情,但他“胆子大”却是不争的事实。 野人虽说一夜未眠,但精神却是出奇得好,因为他赢了。他自己带了五千元的本钱,加上赢的至少也有一万六千块钱,都统在西服左边內荷包里。他就揣着这些钱,俨然一个大款,神气十足地走在矿区的马路上。他哼起歌来:千年等一回——等一回啊—— 第十七章 出口成脏一地痞 精神倒是好,但毕竟熬了一夜,眼睛都布满了血丝。他原本打算回去好好睡一觉的,可是,当他路过集贸市场,看见那一串串水灵灵的葡萄,顿时从舌根下面涌起一股酸水,一种强烈的占有欲从脑海里腾地升起。 他心里发毛,像有一只猫在拼命地抓,他手心发痒,像一条条毛毛虫在努力地爬。 “不搞白不搞,搞了也白搞……”他想。 搞东西,对于野人来说,已近乎于一种职业。在“职业习惯”的驱使下,他本能地朝着这边走来,又哼起了另一首歌: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哇…… 野人的食指和中指就并着伸到编织带里面去了。他努力往上一提,纸箱急速地上升,已经快要与车厢上沿平齐了,他感到一种就要成功的快意……他想转动一下身子,两只脚准备交换一个位置,不料刚抬起一只脚,突然,随着“哗啦啦”的一阵响声,他的整个人仿佛被一种巨大的魔力猛地往下一拽,身子一歪,葡萄箱一下子从手指上滑回原处,紧接着身子又往后一仰,脑袋从一个人身上一滑而过,就重重地掼倒在另一个人的脚背上。紧接着就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哎呀,我的脚!”这一切都在一个瞬间,他蒙了…… “你有毛病啊?”女人接着数落一句。野人感到脑壳嗡嗡作响,手指像是被钢针猛地扎了一下。他倒在地上,偏着脑袋,斜着眼睛瞟一眼:左手中指头上有个红色的惊叹号。他努力撑起身子,屁股又一阵生疼。他就坐在地上,将左手中指在西服上蹭一蹭,又含在嘴里吮吸一下,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这才看见那个中指头被地上的碎砖头擦破了一块皮,于是他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使劲捏住那个受伤的指头。然后,他抬眼向上望了望,那女人正怒视着他,野人感到十分恼火,不禁冒出一句: “你它妈底——要吃人啦?咯老子底。”这是他的惯用伎俩,叫做先声夺人,也就是在与对手较量之前制造一种声势,企图压倒对方,使之畏惧而让步。 “哎,你撞了我,倒好像还是我错了?”女人愤愤地质问道:“哪有你这种不讲道里的人?”她似乎并不吃野人的那一套。 “妈底……哪个叫你站在这里?”野人蛮横地说道。 “你这叫什么话?撞了别人,还强词夺理?”女人毫不示弱地指责道:“没有家教的东西!” “你妈底屄——……”野人骂了一句,一着急,竟找不着词儿了,他显得十分尴尬。对手要不是个女的,他早就用拳头说话了。他觉得这个女人有点难缠,就想自己找个“梯子”下台,于是,他装出一种“男不和女斗”的样子站了起来,低头拍打着身上的尘土。 女人将近四十来岁,一副文静模样,眼角处隐隐有几丝鱼尾纹,头发绾起一个高高地发髻,穿一件粉红色衬衣。她还那样站着,怒气未消地指责道: “嘴巴放干净好不好?” “我就这个习惯,你把老子啃一口?”对于骂人,野人可谓对答如流,出口成“脏”。这也是他的一个“不凡”之处。 “流氓!”女人十分生气地骂道。 野人却狠狠瞪了女人一眼,就把目光转向了大货车。 “你妈没有教育好,活不到腊月三十的!”女人诅咒道。 野人这时却装着没有听见的样子,洋洋得意地伸长脖子,摇晃着脑袋,俨然一副“绅士”派头。 “老子今天算是遇到鬼了!”女人愤怒地骂了一句,就挤出了人群。 一场风波下地,野人又开始实施着他的计划。他一低头,瞥见了大货车的车轮子,顿时就有了新的主意。他想:“咯老子底,活人还能让尿憋死?踩在车滚子上还撇脱些。”想到这里,他踮一踮脚,伸直两手,抓住厢板上沿,又将一只脚踩到车轮上,然后用力一蹬,双手借势做一个“引体上升”运动,又一撑,接着两只脚就踩到了车厢下沿凸起的横木上,身子紧紧贴住汽车厢板,胳肢窝几乎和车厢上沿平齐。他腾出一只手,看准一箱葡萄,伸过去一下就抓住了那纸箱上面的编织带。 这时,车上的人忙得团团转,车下的人一声接一声地喊,谁也没有注意誰。集贸市场的屋顶上,有一只麻雀在那里跳来跳去,像是很急躁的样子。 野人也显得有些急躁。他迅速提起那箱葡萄,像老鹰抓小鸡似的,猛地就提起来搁在了厢板上沿。他身体朝外一倾,做一个下跳的姿势,找准人群中一个小空挡,像一个空中飞人,连人带箱一起落下来,却是手一松,一屁股坐在地上,脑袋靠在一个人的大腿上,那人还热心地扶着野人的胳膊说:“慢一点,莫慌!”。野人顾不上看一眼,两手在地上迅速一撑,从地上弹起,抱起那箱葡萄,转身猫着腰,从人群的下半部奋力钻过去…… 在集贸市场的大门口,野人迎面撞上一个人,不由得一个哆嗦,差一点就把抱在怀里的一箱葡萄掉在地上。他定眼一看,却原来是泥鳅。 “哟,拐子,买葡萄呀?”泥鳅问道。 “……嗯。”野人答道。 “昨晚‘火’怎样?”泥鳅又问道。 “啊,赢哒,”野人又摆一摆手小声说道:“晚上再过细讲。”泥鳅点点头,走了。 野人走进集贸市场,找到一个僻静的墙根放下那箱葡萄,左右张望一下,又用手理了理乱蓬蓬的头发,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朝稍远处的一个小副食店走过去,他要喝水。野人正走着,却听见一个声音: 【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 沾沾自喜二流子 “看你还往哪里走,没辙了吧?……”野人心里猛然一惊,却又听见:“哈,你完蛋了,没得救了……”野人耳朵嗡地一声,就有一股血液直往上涌去:“完哒,难道有人追来了?”他心里咚咚地跳个不停…… 野人强压着内心的恐慌,往前走着,耳边却又传来一个声音: “走啊……你看那蓝蓝的天,多美呀,不要停,一直走下去……你倒是快走啊……” “妈底,说些什么话?……”野人十分纳闷。他循声望去:不远处两个卖烧饼的正在下着象棋。他这才想起那些话原来是日本电影《追捕》中的台词,便在心里骂了一句:“快活你妈底屄,嚇老子一跳……”他恨不得就上去甩他们两巴掌,却终究打消了这个念头。待走到跟前,那人又唱起来了: “帅没哒……将死哒……啦啦啦……啦啦啦……” 野人狠狠瞪了他一眼,继续往前走。他走到了副食店前,照看店子的是个十七、八的少女,见到有人买东西,她扔下手中的旧报纸,起身站起来,放出一股精神: “要什么儿?”少女发出温柔而又甜美的声音。 “拿两瓶汽水!”野人显得有些急躁,熬了一个通宵,都没顾上喝一口水,嘴上都干得起了裂纹。 “一块钱!”少女一边报着价钱,一边就从地上的一个塑料箱子里取出两瓶汽水,都起了瓶盖,放在柜台上。 野人拿起一瓶汽水,扬起脖子,一饮而尽,接着又拿起另一瓶汽水,也都喝得瓶底朝天,然后用手背抹一下嘴唇,又摸一摸西服的下面荷包,掏出一个烟盒子,一看,空的,于是扔掉,然后对着少女嚷道: “来包红塔山!”他素来都抽这个牌子的香烟,因为这是名牌,象征着他的身价。经常抽这种牌子香烟的人,除了公款一族就是有钱一族。野人因为来路广,勉强算着“有钱一族”大约也差不了多少。所以,要知道一个男人的经济地位,单是看他所抽什么牌子的香烟就足够了。 “九块钱!”少女说着递过一包“红塔山”,野人接在手里捏一捏问道: “前不久都还是八块嘛,怎么涨价了?”他感到几分疑惑。 “有什么办法呢,进价都涨了,原来的价卖不起了。”少女答道。 “是不是假的哟?”野人接过香烟又反问一句。 “都是一个矿区的人,我怎么会卖给你假的呢?”少女乖巧地说道,野人却嘻嘻一笑。少女似乎觉得自己的话里有点走味,脸上一阵绯红,像个熟透了的苹果。 野人把烟盒倒过来,从底部很潇洒地撕开一道口子。这是时下最玩味的“撕烟法”,据说,倒着取烟,免得手指上的细菌沾染在烟咀上,有利于身体健康。野人很欣赏这个理论,他想:“手指头上的细菌太多了,弄到口里去,要得艾滋病的。”于是,他一直都这么取烟。他取出一支香烟,放在鼻孔下面闻一闻,又在烟盒上顿了几下,接着摸出打火机,点上,猛吸一口,然后,吐出一串漂亮的烟圈,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野人就望着那一串漂亮的烟圈出神,就像在欣赏一件无与伦比的艺术品。他自我陶醉着,随着飘逸的烟圈,他的思绪也就如冲出闸门的流水,奔腾而下,势不可挡。 他想起来他第一次学会“吐烟圈”的经历。那时,他刚读初中一年级。那天下午第一节课,老师在讲什么“二元一次……”他没有兴趣听,当然也听不懂,他倒要玩个新奇的游戏。他在书包里摸出一个纸包,从纸包里面取出一条蚯蚓,这是他头一天就构思好了的一个“精彩节目”,于是“按既定方针办”,他将蚯蚓迅速放进了前排一个女生的脖颈里,那女生突然一声尖叫,随即连哭带跳,不知所措,他却洋洋自得,哈哈大笑。顿时,整个教室里哄堂大笑,课堂乱成一锅粥,老师把他撵出了教室。他正求之不得,一溜烟跑出了学校大门。 在学校大门口,野人碰到一个外号叫“癞子”的学生。野人以前也听说过这么个人,因为癞子高他一届,一直都没有在一起玩过。也巧,癞子也是因上课捣蛋被老师撵出来的,真可谓“城隍庙的鼓槌——一对”。 “妈底,老子早就不想上课了!”癞子愤愤地说。 “咯老子底,学它妈底屄,顶个屁用。”野人附和着。 癞子从荷包里摸出一根皱皱巴巴的香烟,就用两手夹着搓一搓,然后对着野人说道:“兄弟,“大前门”的,带劲得很!”,说着就将那支烟递给野人。野人以前听大人们说过“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不觉产生几分新奇感,于是就接过那根香烟。 癞子又摸出一根香烟,搓了搓就自己就叼在嘴里,随即掏出火柴。不料刚划燃,却有一个“大人”从学校大门里匆匆走出来,癞子赶紧把正在燃着的火柴棒往地上一扔,两人几乎同时都把手里的香烟装进荷包。“大人”瞥了他们一眼,没有理会,匆匆地走过了。 “算哒,算哒,到那边山上去。”癞子用手朝学校大门斜对面的一座山包指了指。 【未完待续】 第十九章 臭味相投歪脖树,烟圈摇身成艺术(上) 那是一个荒山,虽说隔学校只有一里来地,却从来都没有人去过。一眼望去:一大片灌木丛中耸立着一棵歪脖子老槐树,树上有一个鸟巢,两只乌鸦正在它的周围来回盘旋。在歪脖子老槐树不远的地方,立着两座孤零零的坟包。他们一前一后,像两只野兔,一蹦一跳地窜了过去。两人都靠在了一座坟包上的那一边,正好挡住了学校这边的视线。 他们重新掏出香烟,癞子划燃一根火柴,两人凑近一个跳动的火苗,点上。癞子老练地吸一口,吐出一串漂亮的烟圈。 “好圆啦!”野人羡慕不已,便学着癞子的样子,猛吸一口,却还没等吐出来烟雾,喉咙里一阵发痒,不由自主地咳嗽几下,呛出几颗眼泪,脑袋也膨胀起来,他甩掉香烟,强眯着眼睛说道: “咯老子底,太呛人哒!” “万事开头难,过一会儿就好了……”癞子安慰道。野人没有答话,只觉得天旋地转,好像到了另一个世界……他睡着了。癞子吸完手中的香烟也睡了。 他们像两只懒洋洋的刺猬,蜷缩在那里,地球却依然载着他们在太空中遨游,多么自在、多么逍遥! 不知过了多久,却飞来两只麻雀,在两个坟包之间跳来跳去,叽叽喳喳地,搅断了他们的好梦。他们两人同时睁开眼睛,一齐伸了个懒腰。 “再来一支,”癞子揉一揉睡眼惺忪的眼睛说道,“你把这支烟抽了就没事了,我抽第一支烟的时候跟你一样,也发晕。” 野人接过香烟,癞子划燃一根火柴给他点上,野人试着吸了一口,感觉还不错,又接着吸上一口,一股香味在喉咙里徘徊,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舒服,“啊,这玩意真神!”他在心里说着。他又想起了癞子那一串漂亮的烟圈,于是,学着癞子的样子,深吸一口,把嘴唇拢成一个“○”形,就猛地往外一吐,四散开来的烟雾形如一团乱麻,他感到有些“掉底子”,露出失望的眼神。 “算哒,算哒,你到底还有点年轻……”癞子嘲弄一句。这“年轻”二字,是江湖用语,在这里并不是指年龄小,而是一种没有本事,没有能耐的代名词。野人听了很不舒服,甚至有点窝火,便反唇相讥道:“咯老子底,你蛮行?” 癞子到底多吃了壹年干饭,懂得一些江湖上的圆滑技巧。他本来是想借机显摆一下自己,却没有想到野人生了气,于是变换一个语调,笑着对野人说道:“跟你开个玩笑底,你底板眼,我早就晓得……”癞子知道野人会打架,又有“狠气”,他不想得罪这个“朋友”,便转而奉承一番。 野人受到了“奖励”,刚才的“怒气”早已烟消云散,前后不过十来秒钟,竞一下从谷底猋升到半天云里,不禁飘然起来,他十分得意地说道: “不是跟你吹,我妈说我从小就聪明,一岁就会走路,两岁就认得钱,三岁就晓得买东西,四岁就会打架……”他如数家珍般的自吹自擂一通,终于挽回了“面子”。 说起癞子,倒有一个特殊的家庭背景。他自幼父母双亡,被他大舅收养。他大舅本是附近农村人,据说因他老丈人落实政策留下很大一笔财产,发了。他大舅在市里的西山开发区修了一栋五层楼房,上面住人,下面搞建材生意。癞子到底不是他手背上的肉,他不想带个累赘,不过尽一下兄妹情分,所以让癞子就近还在矿区子弟学校读书,住着原先农村的住房,让丈母娘招呼着,顺带管着癞子。他除了给癞子交学费外,每月还给个一百,两百的,让丈母娘和癞子两人作日常开销。对于癞子在学校的情况,他是一概不知,也从不过问,因为他生意忙,没时间嘛。学校也都知道这些情况,从来也不多管,癞子简直就是在天上过日月。 癞子的真名叫刘乃平,因常常争强好胜,死皮赖脸,特别是喜欢在女同学身上取乐,大伙就按照他名字的谐音叫他“刘赖皮”,省略为“赖皮”,后来觉着不顺口,干脆就改成“赖子”,又因为“赖”与“癞”同音,就成了“癞子”。癞子虽然“赖”,可他还有点小聪明,每次考试倒还能在六十分上下,这方面,他比起野人来,倒还是“渣滓堆里拣鸡屎——高一篾片”。这单从老师们对他们的调侃中也分得出来。对于野人的调侃是:双手摸白纸,两眼望青天,一朝当天子,尽废读书声;对于癞子的调侃是: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不敢有奢望,但求六十分。 癞子从小就与香烟有了不解之缘。他舅舅是个烟鬼,经常往他脸上喷烟雾逗着玩,开始时,癞子呛得流眼泪,时间一长,不但不感觉呛人,反而产生香喷喷的感觉。后来,癞子看见舅舅吐烟圈的神态,很有些气派,于是,他就搞些干枯了的丝瓜梗子当作香烟,和一群顽皮的孩子们经常躲在山上吞云吐雾,比赛吐烟圈。那干枯了的丝瓜梗子中间有许多小孔,极易燃烧,并且都不起明火,所燃烧的烟雾倒还带有一股清香味。再后来,丝瓜梗子不过瘾了,就开始偷他舅舅的香烟,而且极易到手,他舅舅是个“黄昏”,竞浑然不知。有时候,他还偷舅舅的钱去买烟……经过长期的刻苦“自学”,癞子在小学毕业时,就已经很会吐圆圈了。 野人虽然读书不行,却独独在这些方面“天资聪颖”。在癞子的精心指导,野人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和半包香烟,他就基本学会了“吐烟圈”。 第二十章 臭味相投歪脖树,烟圈摇身成艺术(下) 野人自打与癞子接触过一回后,就经常混在一起称兄道弟,不在话下。随着他的烟瘾的增加,吐烟圈的技巧日臻完善,常常能一口气吐十来个烟圈,像一朵朵黑色的牡丹,漂浮于空中,久久不肯散去。野人感到无比自豪。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不能理解的事情太多了。这正如拍马屁,虽则说起来,人人嗤之以鼻,却到底还有人欣赏;这好比会喝啤酒,尽管看起来有点俗气,却能够上吉尼斯大全;这就像吃稀饭淘汤,不知玩得什么味,但到底还有人喜欢;这犹如一条臭鱼,虽然人不可食用,却可以成为猫的一顿佳肴。 野人的烟圈就往往作为一种“艺术”在矿区里被人欣赏。时常听见有人对野人说:“喂,野人,露两手!“这时,野人便当仁不让,于是点上一根烟,猛吸一口,再缓缓放出一个个依次叠加的漂亮烟圈,都像土星那神奇而缥缈的光环。于是,有人鼓掌称颂:“啧啧,真好看,不错,真不错!”甚至有人鼓励野人去申请吉尼斯大全。 后来,野人还真向泥鳅打听了吉尼斯大全的事情。泥鳅告诉他:《吉尼斯大全》就是专门收集世界之最的一本书,由英国吉尼斯公司主编。如果申请的项目被收录进入吉尼斯大全,那可就在全世界扬名了。不过,首先得自己花一些钱作为申请费用。俗话说,说起钱,就无缘。野人本想借助于“烟圈绝活”让自己也在全世界扬一下名,可一听说要自己拿钱,便打消了这个念头。“要是不花钱能申请这个,那就好了……”他想。 想到这里,野人习惯地摇晃一下脑袋,深吸一口香烟,又吐出一连串黑色的牡丹。然后,他把右手往上一抬,并拢五个指头,小胳膊一个九十度的旋转,就与胸部形成一条平行线,接着手掌贴近里边的花格子衬衣,他准备掏钱。 如果放一个慢镜头就会发现,野人仅在一个小小的掏钱动作上,就极具规范性,不是人们想象中的粗人之举。其实,野人除了在插队、打架、骂人等方面给人以粗鲁之感外,他对于金钱、女人等方面都有着超人的精细,其“精细”程度恐怕要超过自己的性命。 “……一没得钱,二不会玩女人,还叫什么男人?”野人常这样在一帮小青年面前鼓噪,而他对于性命却是看得很轻淡,他说:“……性命算什么?二十年后不又是一条好汉?”野人竟然这般“胸襟”,我们凡夫俗子是难以望其项背的。 少女就对着野人站着,准备收钱。野人一面就将右手慢慢向西服左边内口袋伸去,一面用眼睛打量着她:白嫩的脸蛋像一个质地细腻的雪梨,长长的睫毛下嵌着两只乌黑的眼睛,两片薄薄的嘴唇泛着淡淡的红光,一副乖巧俊俏的模样。“麦子倒还蛮清爽的嘛……”野人止不住心底就一阵骚动。 野人但凡看见颇有些姿色的女子,就难免要想入非非的,大约走桃花运的人都有这个习惯。因此,他这时就止不住想要上去摸一摸她的脸蛋。他想:“她的脸上一定很滑的……”谁知,他想着想着却不禁“滑”到了去年秋天的一次销魂之夜,那是因为帮人逼债,被请到全市最豪华的歌舞厅去开了个洋荤……仿佛自己的手指头至今都还那么滑爽。 那天下午五点来钟,野人正靠在综合厂大院里的一个墙角犯迷糊。 温暖的阳光斜射在他的身上,他双手插在袖筒里,两腿成弓形曲伸着顶住胳膊,将脸部埋在裤裆里,单露一头乱蓬蓬的头发,看上去就像一个蜷缩着的刺猬。 本来,照惯例他要到集贸市场去游逛的,但因上回给矿区领导“丢了脸”,于是矿里领导对他有了一些“重视”,就给综合厂的头头打了招呼:如果王得意再捅了漏子,拿头头是问。综合厂的头头也不得不认真对待,于是也给野人打了招呼:上班时间不准出院子大门,发现一次扣工资贰拾圆,发现三次以上就开除。野人对于扣工资贰拾圆倒也不怎么放在心上,可以“堤内损失堤外补”嘛,随便“杀个皮子”也就回来了,却是对于“开除”倒有些在意,他想:万一开除了,没有了铁饭碗,毕竟不是小事。 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不出院子大门,倒也不难,反正没有硬性规定搞不搞事,养神靠点吧。”他想。根据新的情况,野人把自己的生物钟作了调整,白天就利用上班时间睡觉养神,晚上再放出全部的精神。这正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这个问题上,野人真是“聪明绝顶”。 综合厂的头头们只要看见野人还在院子里呆着,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仍旧不叫他搞事,因为,他只要老老实实地就这么呆着,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对头头们的一种抬举,每天的考勤簿上照例在王得意的名字下边划上一个“○”。野人就这么心安理得地靠在墙角迷糊着,没有谁去打搅他的好梦…… 【未完待续】 第二十一章 奇才出山展宏 “嘀嘀……”清脆的喇叭声却搅断了野人的好梦,他身子微微动弹一下,然后艰难地抬起眼皮,又揉了揉眼睛: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停在了综合厂院子的大门口。但见车上下来了两个人,一前一后,走进了大院,就朝野人这边走来了,他正疑惑着,两个人已经又朝这边靠近了十来米,前面那个他看清楚了,是泥鳅,后面的那个他却不认得。看上去那人是个半拉子老头,约莫五十来岁,一双眯细眼,满脸肉疙瘩,两个腮帮子使劲地往下坠着,像是挂在脸上的两个皮口袋。下巴上布着一圈络腮胡子,随着移动的脚步,有节奏地颤动着。脚上的“老人头”皮鞋,在斜阳的辉映下发出刺眼的光亮。 “拐子,好难得找你哟,”泥鳅埋怨道:“你也守起规矩来了?” “我日它妈日,”野人愤愤地骂道:“它妈底,上头又发了屁眼风,要整顿什么屄的劳动纪律……不然老子报个到,早就溜了!” “噢……我说怎么在集贸市场没看见你的人呢,原来是管严了?”泥鳅微微一笑宽慰道:“都是一阵风,等风头一过,还不是外甥打灯笼——照旧!” “好汉不吃眼前亏,等过了这个风头,哪个还照闲哟?”野人又自我宽慰一句。 野人还坐在地上,眼光却在那胖子身上扫来扫去,胖子笑眯眯地朝野人频频点头。 泥鳅用手指一指野人,侧身对着胖子介绍道:“这就是我说的拐子,叫王得意,”接着又拍一拍胖子,望着野人说:“这是钱队长,浙江人,他们施工队在市里头砌了好多楼房,有名的百货大楼就是他们搞的……” “过奖过奖!”钱队长谦虚道,说着走到野人跟前,弯一下腰,笑眯眯地伸出右手,做出要握手的样子,野人却没有反应,也许是他还没有完全清醒,也许他还不懂这个礼节。钱队长有点“掉价”,眉头紧锁一下,脸上的肉疙瘩一阵微红,却到底还是块“老姜”,只见他右手稍一顿,在空中划个半圆弧,又朝院子门口一指,说道: “噢,那是上个月才买的新车,桑塔纳的,特意请你和小马去玩一玩……” 野人不解其意,正自纳闷,泥鳅于是接过话说道:“哦,钱队长请你去帮个忙,搞完之后,这个……”他用拇指头在中指头及食指头上边来回摩擦几下,做了个数钱的动作,又接着说道,“然后……请我们到蓝色港湾歌舞厅去玩一玩……”野人知道这个“蓝色港湾”歌舞厅,是全市最豪华的,那儿的小姐也特标致,一个个都赛似神仙……他不禁吞了一口涎水。 “嗯对!小马说得是,不过,帮忙是次要的,玩一玩是主要的……嗯,主要的。”胖子的脑袋像“鸡子啄米”似的,上下不停地运动着。 “帮忙……”野人已猜出八、九分,他想,“那就是动武的事,这年头,靠‘文的’往往都行不通,来‘武的’基本都能解决问题,拳头就是硬道理” 这是第一次有人正式请他,就像一件待价而沽的商品,终于有了“买主”,他喜出望外。 野人虽说以前也没少动武,但都是自个寻上门,小打小闹,油水不大。他的“特长”似乎都没有得到外界足够的“重视”,市里头竟然没有人发现他这个“人才”,以至于让他憋屈了这么多年。 他感到有些愤愤不平:“妈底屄,要不是憋在这个乡旮旯里,老子早就发肿了……”多么可恨又可恶的乡旮旯呀,简直就差一点埋没了这个“奇才”。 “拐子,钱队长非常欣赏你哟,早就想拜访你的,主要是太忙了……”泥鳅在一旁打个圆场。 “嗯,太忙、太忙……”钱队长谄媚道:“久仰久仰,一回生、二回熟,咱们以后就是老朋友了。” 泥鳅和钱队长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把野人的心里撩得痒痒的,他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简直有些受宠若惊了。 野人看一看手表,又朝远处张望一下,已经陆陆续续有工人出了车间,就朝院子门口这边走过来,下班时间到了。于是,野人也就一下从地上弹起来,两手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说了声:“走!”。 “到底还是年轻人爽快,够朋友!”钱队长不失时机地称赞野人一句。泥鳅接着补充一句道:“拐子,跟钱队长帮忙,不会让你吃亏的。” 钱队长让野人在前,他和泥鳅在后,三人就朝院子大门口走去。快到轿车跟前,钱队长又连跨几步抢到野人前头,熟练地打开车头的右门,就一手扶着车门,一手横在车门顶上,让野人上车,野人也不推让就一步跨上去坐了下来。钱队长这才绕个半圆来到轿车左前门,上了车。泥鳅这时也从后面上了车,坐在轿车后排。 小轿车原地打个倒车,然后上了正路,一溜烟地走了。一会儿驶过集贸市场和那棵梧桐树,拐一个“之”字,在山腰中盘旋。 野人欣赏着窗外的风景:漫山遍野的桔树上,挂满了成熟的桔子,黄灿灿的,像一个个漂亮的小灯笼,在一片苍翠之中显得格外醒目。路边,五颜六色的野菊花,妩媚多姿,楚楚动人。他想起了一首歌:“……你是我的爱……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哎,不要采……”。 【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轿车一会儿放慢了速度。钱队长左手抓住方向盘,右手在提包里摸出三包红塔山香烟,给了野人和泥鳅各一包,就将自己手中的那包烟夹在两腿中间撕开一个小口子,又重新拿在手里,用食指从底部顶出一支,将嘴凑到烟咀跟前含住并叼起来,接着摸出打火机将香烟点上,然后用食指和拇指捏住就递给了野人,又顶出两支,抽出来,递一支坐在后排的泥鳅,自己点上一支,就从嘴里放出一溜长长的烟雾,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又踩一下油门,汽车猛地一蹿,怒吼着向前冲去。 随着轿车的颠簸,野人的脑袋在靠背上轻轻地晃动着,他叼着香烟,半眯着眼睛养神,一副优哉游哉的神态。 泥鳅拍一拍野人的肩膀,就说道: “喂,拐子,有个伙计,四十多岁,跟钱队长是老乡,1987年来这里搞服装生意。一次,钱队长买西服认识了他,后来就常在一起打牌、上馆子、进舞厅,亲如兄弟。1992年,因西服走俏,他找钱队长借六万块钱进货,因为货不对路,都积压在库里……。当时讲好是一年到期就还,连本带利一共六万六千块,可快三年了,却还挂着账。钱队长看在老乡的份上,那六千元的利息就不要了,只要本钱,可催了好多次,都直喊没得钱,搞得钱队长无可奈何……钱队长最近手头也有些紧,他的意思是——不给那小子一点颜色,只怕这六万块钱要打漂漂了,你看……”说到这里,泥鳅停了下来。 “咯老子底,那伙计也太不就意思了!”野人愤愤不平:“饿死的骆驼比马大,怎么会没钱呢,肯定想赖账!”野人也了解一些生意人的心态,往往说没钱,不过一句搪塞之词,不能完全当真。 在这一点上野人说得真还是那么回事。生意人追求财富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为填满这个欲壑就要不断地增加资本投入,扩大再生产规模,以获取更多的钱财。他们的人生哲学是:投钱——赚钱——再投进去……不断循环,形成一个怪圈。赚得钱再多,也等于没有钱。 “是的,借的时候,他好话说了一大箩筐,后来却给我泡起了蘑菇,所以……”钱队长不失时机地奉承一句:“我听小马说你最讲义气,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我最喜欢这样的人……” “老子撇他的胯子,看他还泡不泡?”野人情绪激动地说道。这句话正中下怀,钱队长坚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事成之后,给你们两个每人一万块钱,然后再到舞厅玩个痛快 。”钱队长就像看破红尘似的,接着说道:“钱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也只当这钱是白捡来的,再说你们两个都是我的朋友,不能亏待你们的。”他略一停顿,又接着说道,“如果少了,可以再加一点的……”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野人喷出一串烟圈,不以为意地说道:“君子之——交——淡……淡什么……”泥鳅连连补充道:“淡——如水。”野人接着说道:“噢对,君子之——交——淡——如水。” 对于金钱的占有欲望,野人其实是“一条喂不饱的狗”,大凡走这条道的人也慨莫如此,但嘴上却显得轻描淡写。这也是祖宗们留下的说话技巧。 “那就拜托了!”钱队长见野人这般“谦虚”,便恭维一句。 “包在我身上!”野人爽快地甩出一句。 钱队长的名字叫钱得发,1985年,他带着50多号人到n市搞建筑,发了一笔财,但是,钱再多也不能白白地就让人家占去啊。他倒有几个生意上的朋友,可都只晓得做买卖,逼债这种活路都不在行。他手下的工人呢,一个个都老实巴交的,虽说力大如虎,却是胆小如鼠,也不是这方面的材料。看来这号活路非江湖朋友莫属。 一个偶然的机会,泥鳅开着汽车到他的工地找“外快”,他见泥鳅是本地人,又能说会道,满嘴江湖话,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就有心和泥鳅交个朋友,因此,让泥鳅拉了不少砂石、砖瓦等建筑材料,使泥鳅捞了不少外快。 一来二往,钱队长便和泥鳅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顺便就说出了自己的心事。要论歪点子,泥鳅倒有两下,但要动真格的,他还差一把火,只能当个二传手,敲一敲边鼓还行。于是,泥鳅便“抬出了”野人,提出让他一起来帮这个忙,钱队长欣然同意。 钱队长见野人已经“上了路”,就继续鼓励道: “小王,那小子在新发路租了个门面做生意,又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区租了个住房,一家人就住在那小区里。他有一个儿子今年十七岁在省里上中专,老婆上周回老家去了。他在本地也没有什么哥们,你只要往他屋里一站,他准会吓个半死……” “拐子,钱队长说得对,你对付那小子,还不就像拔根鸡毛一样?”泥鳅敲着边鼓。 “小马说得对,我看人往往都很准的,小王这气质,一看就不是一般的人!”钱队长不愧为生意场上的老手,一句话就把野人捧得上了天。这倒让野人心底美滋滋的,舒服得犹如寒冬里洗了个桑拿浴。 【未完待续】 第二十三章 自鸣得意一小丑,大打出手乃恶棍(上) 轿车绕过一个又一个山梁,便驶进了平川,马路渐渐宽阔起来。钱队长换了一个档位,又踩一下油门,轿车便像离弦的弓箭,“嗖”地一声向前飞去。 钱队长全神贯注地把握着方向盘,泥鳅望着窗外的景色出神。 随着轿车的颠簸,野人放飞着“思绪”,对于第一次坐桑塔纳轿车,他有种异样的感觉。 “妈底屄,在矿区,老子还是第一个享受地师级待遇的人。矿长有什么了不起?每次到市里去开会,也就坐个屄吉普车,可那些二逑们还当个稀奇,真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野人拣个棒槌当个针(真),暗地里沾沾自喜……不觉就晕晕乎乎地睡着了。 泥鳅常开车在外跑,懂得一些官场上的事儿。他曾告诉过野人:官儿们坐车都是分等级的,什么官儿做什么牌子的小轿车,那是有规定的,这也就标致着官儿们的身价。能坐上桑塔纳轿车的,那就是地师级的官儿,于是人们都“以车取人”,但凡看见这样的人便肃然起敬。当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生意人也可以坐桑塔纳小轿车的。不过这样一来,常常就鱼目混珠了。但老百姓为保险起见,也都一视同仁,人们“宁可错认一千,也不可小觑一个”。 野人仿佛就是一个地师级的官儿了,他竟然下起了“指示”: “喂,小马——,女秘书给我安排好了没有啊?” 泥鳅忍不住“哧”地一笑,拍了拍野人的肩膀说道:拐子、拐子,什么女秘书、男秘书的,尽说梦话。”野人一下惊醒过来,揉一揉眼睛,茫然地问道:“搞什么儿?” “你说梦话哒!”泥鳅提高了嗓音。 “没有啊……”野人努力地搜寻着记忆,却没有了一点痕迹。他有这个习惯,凡是闲着的时候,往往就呵欠连天,只有坐在麻将桌上或者干那种事,才会放足了精神。 窗外有一股凉风吹进车内,野人打了个寒噤,完全清醒过来了,他问:“到什么地方了?” “快进市区了!”钱队长答道。 轿车狂叫着向前奔去,过一会儿,在一个写有“大侠酒家”的白色小楼跟前停下。天色已完全黑了下来,只见五颜六色的霓虹灯闪闪耀眼,一派都市的繁华景象。 在钱队长的一声接一声的“请”字中,三人爬上了二楼…… 吃完饭,野人被钱队长和泥鳅夹在中间,蹀躞着走出酒家。来来往往的汽车灯柱在他们身上扫来扫去,远远看去就像三个晃晃荡荡的幽灵。野人打一个酒嗝,脖子还一伸一缩的,活像一只立在田埂上的野鸭子。 “好香啊!”泥鳅赞叹道:“还是真茅台呢。” “老地方,它还能有假?”钱队长像是在炫耀。 三人重新上了车。轿车原地打个旋转,就快速行驶在宽阔平坦的大街上。也许是路面平坦,也许是轿车高级,也许是情绪高涨,野人靠在座椅上感觉轿车像是在冰面上滑行,有些发飘的感觉。 轿车在车流中滑来滑去,滑过一个又一个岗亭,滑过一排排灯红酒绿,又七弯八拐,拐出了正道、拐过一片草坪,然后在一座红色七层楼前打住。 “到了!”钱队长一声宣布,就第一个跳下了车,接着,泥鳅、野人也都跟着跳下来。钱队长用手指一指上面透出一点光亮的窗口说道:“四楼!”说着又做一个挥手的动作,他们三个就一齐向楼梯口涌去。 楼道里没有灯光,只有远处的路灯发出无力的光亮,浅浅地抹在楼梯的扶手上,台阶上却是黑魆魆的。他们沿着楼梯,瞪着贼溜溜的眼睛,蹑手蹑脚地向上奔去,恰如三只急于觅食的老鼠。 在四楼的一个住户门口,钱队长停了下来,做了个手势,便敲门,他连敲了两下,却没有任何反应。野人有些急躁,正伸出右脚准备去踢门,被钱队长拦住,泥鳅也在后面扯了一下野人的衣角。钱队长将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听了一会儿,然后重重地连敲了三下……里面传出一个男中音: “哪一个?” “啊,是我。”钱队长连忙应了一声。 “哎呀,刚进门一会儿,还没有吃饭呢,”里面的人听出是钱队长的声音,便嘀咕道:“不是说好了,过一段时间……”接着便听见开门的声音。 大门刚刚露出一丝缝,野人就一脚将门踢个大开,他在前,泥鳅跟在后,一齐猛地冲了进去。里面的人迅速往旁边闪开一步,还没回过神来,野人就左手卡住那人的脖子,右手猛地一扬,“啪”地一声就落在了那人的左耳上。 进门一个下马威,空气顿时紧张起来。这是江湖上惯用的伎俩,叫着:虚张声势。这招很管用,只见那人一手捂住脸,一手放在半空,做一个挡的姿势,偏着脑袋惊慌地喊道: “干什么……你们要干什么?!” “滚你妈底屄,吼什么儿?……”野人骂骂咧咧地对着那人胸部就是一拳,那人踉跄着后退几步。 泥鳅乘势抽出一把三角刮刀,一下立在了旁边的一个茶几上,就抬起右腿狠狠地朝那人的小腿上就是一踢:“你它妈底还蛮夹生呢,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章 自鸣得意一小丑,大打出手乃恶棍(下) “咯老子底,还不醒水?!”野人竖起眉毛狠狠地瞪着那人。 钱队长却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点燃一支烟,翘起二郎腿,又吹了吹烟灰,就这么看着他们,像是在欣赏一部惊险的武打片。 那人哭丧着脸,可怜巴巴地望着钱队长,又用手揉了揉小腿,然后说道:“钱队长,这是何必呢,有事好商量嘛……” 钱队长喷出一股烟雾,带着几分得意的神情说道:“张先生,你也太不够朋友了……”野人没等钱队长说完就抢着吼道:“商量你妈底屄,今天不还钱,老子就放你咯狗日的血!”张先生结结巴巴的说道“好,好,我——我想办法,我想办法……”两腿却不由自主地来回抖动着。 “你早就该明智点。”钱队长带着讽刺的口气说道。 “我实在是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你们看……是不是缓几天?”张先生带着乞求口气说道。 泥鳅瞪了一眼骂道:“缓你妈底屄!”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 泥鳅话音刚落,野人如饿狼般扑了上去,一手抓住张先生的衣领,一手握起拳头,照着人家的鼻梁连击数下,顷刻,张先生鼻孔里涌出两股鲜血,晃晃悠悠地仰面倒在地上……张先生刚刚挣扎着撑起上半个身子坐在地上,野人就对着他的腰身猛地踹一脚,张先生一个翻滚,便趴在地上。张先生撅起屁股正要重新爬起来,泥鳅却又照准他的屁股猛踹一脚,张先生的屁股又重新回到了下面。这时,张先生的脸上红一块,黑一块的,活像戏剧脸谱上的一个大花脸。 “你咯狗日底,还想装狗熊?”野人凶神恶煞地骂着,又朝张先生的大腿踢了一脚,就一屁股坐在了一个木椅上,他似乎也打累了。 张先生努力挣扎着撑起上半个身子,就势又一翻转,跪在地上,连声跟野人哀求道:“求你们不要打了,我,我一定还,一定还……等我想想办法……” “咯老子底,敬酒不吃,吃罚酒,看你个狗日底服不服,”野人气咻咻地说:“你在全市访一访,谁敢不服老子?……” “放明白点,我们老大的狠气谁不知道?”泥鳅带着威胁的口气紧跟一句。 “知道,知道,嗯……”张先生想了想,拱手说道:“我保险柜里有三万块,是准备明天去广州进货用的,都给你们算了,嗯……还差三万块……”张先生祈求道,“剩下的钱,再等一个星期……到时候我一定给你们送去。” “搞不成!”野人断然拒绝道。他想,这个伙计不见棺材不掉泪,看来还是要动点真格的,于是,他拔起茶几上的三角刮刀,对着张先生的大腿就是一捅,张先生一声惨叫,痛苦万状,一股殷红的血液渗过裤筒……野人咆哮道:“你到底还想不想活命?”说着便又用三角刮刀在张先生鼻子上面晃了晃,张先生连连倒退几步,靠在了一个墙角,下意识地用双手遮住鼻子:“不,不要——不要这样,让我好好想一想……”他皱着眉头,凝神思索着…… 钱队长这时提醒道:“你先找别人借一些嘛!”经这一提醒,张先生想了想,便说:“也只好这样了……”于是,就往卧室里走去,泥鳅也跟在后面。张先生抓起电话,拨动几下键盘号码,一会儿通了,他说: “喂,老刘啊,我明天蛮早要到广州进些服装,还差一点钱……想找你借三万块现金……对,现在就要……什么,不够,能凑多少?……两万四千?……好,行,你马上开车送到我楼下,我下楼找你拿……嗯,那好,谢谢!” 打完电话,张先生就走进内屋打开保险柜,从里面取出三沓子钱,递到钱队长手里说:“这是三万块钱。”钱队长接在手里,数了起来……一会儿数完,又点点头说:“不错,三万块。”说着就将钱放进了随身携带的提包里。 不大一会儿,电话响了。张先生接完电话说:“钱马上就送来,你看……”他望着钱队长,钱队长说,“小王、小马,你们两个跟他一起下楼去。”于是三人一起向楼下走去…… 不长时间,三人又一起进来。张先生打开用报纸包着的钱放在茶几上,让钱队长点一点。钱队长依次数了一会儿,就点点头说:“嗯,二万四千块,不错。”说着也将钱装进了提包里。 “还差六千块!”泥鳅在一旁说道。 “说,还差六千块,怎么办?”野人紧逼一句。 “嗯……“张先生又想了想:“噢对,我还有块金表,是前年在深圳花五千块买的,还有发票。”说完就走进卧室里,一会儿就拿着一块金表和一张发票走了出来,都往茶几上一放。 钱队长拿起金表看了看,又放在嘴里用牙齿咬几下,嘴里念叨道:“嗯,倒还是真的。”说完就将金表戴在手腕上,又拿起发票看了看,放下,接着说道:“买的五千,用了两年,算八成新,作四千块,还差两千块。” 张先生想了想,又从卧室里拿出一件皮大衣,说道:“这件皮大衣是顶一千二百块买的,你看……” 钱队长把皮大衣接过来左看看,右瞧瞧,然后说道:“也按八成,八一得八,八二一六,作九百六十块。”说完便将皮大衣披在身上试了试,点点头,就放在沙发上。 张先生,又拿出皮夹子,将里面所有的整钱、零钱全部都空到茶几上,凑了九百五十块,就递到钱队长手里。 “还差九十块!”野人数学不行,但一经沾上个“钱”字,倒算得蛮快的。这正应了一句民间戏言:瞎子见钱眼也开。 “这……”张先生一愣,看看钱队长,又看看野人。 钱队长提醒道:“你再想想嘛,看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拿出来抵一抵,多的就给了,这一点还凑不齐?” “快点想,老子们还有别的事情,跟你耗不起!”野人翻着白眼,用食指戳了戳张先生的额头,凶狠地说道。 张先生在脑子里苦苦地搜寻着…… 【未完待续】 第二十五章 女人问题(上) 野人突然想起有人跟他说过,但凡做生意的人,家里基本都有几盘黄色录像带子,时下,拥有这玩意是一种身份的象征。野人也想提高一下自己的“身份”,于是,他问道: “有没有黄带?”张先生答道:“这——倒有两盘。”野人问:“是不是水货哟?”张先生道:“反正没有穿衣服。”野人这时一下子来了情绪,便转身问道:“钱队长,你看……两盘黄带作九十块钱行不行?”钱队长见张先生一副可怜相,顿生几分怜悯,于是便答道:“行行行,便宜他算了。”野人便对张先生说道:“快把黄带拿出来我们看一看,如果是水货,那就不客气了哟?” 野人所说的水货并非指走私货,而指内容是否“地道”。有一回,他跟泥鳅一起到黄沙路录像厅去看过一次黄色录像,名字倒是蛮刺激的,叫什么“风流小妹”,可进去一看,却不是那么回事:“也就三点式的穿戴,根本调动不起情绪……”他大骂人家录像厅是挂羊头卖狗肉。俗话说,上一回当,学一回乖,从此,他就多了个“心眼”。 张先生是个明白人,连声说道:“你放心,地道得很,绝对不唬你们。” 张先生从卧室里拿出两盘录像带,打开其中一盘,放到录像机里边,就打开电视机……屏幕上便弹出一对人儿,都身无挂牵地扭来扭去。那女子:轻施粉黛,淡扫蛾眉,通体白嫩,上下风光,但见,纤纤玉笋拂金茎,猩红樱桃弄春情……这倒让野人的“身份”一下子提高到半天云里去了。 野人第一次瞧这玩意,倍觉养眼。只见他伸长了脖子,张大了嘴巴,一股涎水悄悄地淌下来,竞浑然不知。涎水一头已接近地面,另一头却还挂在嘴角,犹如一根长长的蛛丝。 泥鳅的眼睛瞪得像个灯笼,活像一头虎视眈眈的饿狼,生怕一不小心,眼前的猎物就会溜掉。钱队长向前倾着身子,一动也不动,手指夹着的半支香烟已经挂着一寸来长的烟灰。张先生却打着“花脸”,呆呆地立在电视机边,就像杂剧团的一名时刻准备出场的滑稽演员。 “噹——”,墙角的一个立式大钟突然敲了一下,似乎在提醒着屋子里的人。钱队长抖掉香烟上面的烟灰,这才发现手里的香烟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熄灭了,他甩掉烟头,下意识地看了一下那架大钟:时针指向八点半。他抓起放在茶几上的红塔山香烟,取出一支,含在嘴里,就摸出打火机,“啪”地一声,点燃,接着喷出一股烟雾……又猛然想起什么似的,站起来,前跨一步,拍了拍野人的肩膀,然后说道:“小王,时间不早了,还有正事呢,我们走吧。”野人像是从睡梦中突然惊醒,茫然地望了一眼:“什么儿?”说着又扭过头转向电视屏幕。钱队长接着说道:“不早了……把带子拿回去慢慢看吧。”野人这才想起还要到舞厅去这件事,于是,站起身来,伸一个懒腰,又朝屏幕瞟了一眼,才应声答道:“噢,噢,想起来了。” “关掉!”钱队长说道。张先生问:“还有一盘,要不要试一试?”泥鳅接过话,不耐烦地说:“算了,没有时间哒,如果有问题,回头再找你算账。”张先生这才“啪”地一声,关掉了电视机,又从录像机里取出带子,将两盘带子都放在茶几上。野人赶紧向前跨一步,抓住两盘带子就往荷包里一塞,仿佛一个稀世珍宝,生怕迟一步就会被别人抢去似的。 “走!”钱队长抓起放在一旁的提包,又抱起皮大衣,然后挥一挥手说道。野人用手指对着张先生的鼻尖说道:“咯老子底,放老实点啊,如果你动了钱队长一根毫毛,那就看你长了几个脑袋,听见了没有?!”张先生战战兢兢地说:“你就是借一个胆子,我也不敢啦!”野人说:“嗯——量你也不敢!”说着又抓起茶几上放着的半包红塔山香烟,顺手统进了荷包。钱队长在前,野人在中间,泥鳅随后,先后都出了门,急匆匆地向楼下奔去。 在楼道里,钱队长连连颂扬着野人,他说:“小王,看来,小马没说错,你还真有两下呢,不错不错,是个人才。”野人应声道:“小意思,小意思……”像是在谦虚,又像是在显耀。 下了楼,三人都上了车。在车上,钱队长拿出两扎钱分别递给野人和泥鳅各一扎,钱队长没有食言,果然每人一万块,两人都心照不宣地各自统进了荷包,不在话下。 轿车在楼前空地上划上半个圆圈,就一溜烟地走了。上了正道,轿车加足了马力欢快地在大街上奔驰。野人的脑袋也随着轿车轻微的颠簸不停地左右摇晃,他感到无比舒畅。他怎么不舒畅呢?用他自己的话说,这叫做:精神物质双丰收。 一会儿,轿车放慢了速度,沿着路边慢慢向前滑行着。野人挺直了胸脯,透过车窗向外望去:不远处,用霓虹灯管圈成的巨大“舞”字,像一只单腿独立的金鸡,高高地耸立着,在一片夜色中显得格外耀眼。那桔红色的光彩,一闪一闪地似乎正向他们频频招手。 【未完待续】 第二十六章 女人问题(下) 轿车刚一停下,野人第一个跳下去,他就这么站着,叉着腰,挺着胸,望着那个巨大的“舞”字,止不住一阵狂喜:“哈哈,没想到老子还有这般福分……”他倍感荣耀。这倒也是,像这种豪华舞厅,所有的服务都是超一流的,能来这里消费的人,一般都不是等闲之辈,普通人哪有这个福分? “小王,请吧!”钱队长下了车,做一个手势。野人回过神,用右手揉了揉眼睛。于是三人一起向舞厅大门口拥去。野人看见,在舞厅大门上面用霓虹灯管圈成的“蓝色港湾”几个字发出令人眩目的异彩,他有点发晕了。 舞厅大门两边各站一位靓丽的小姐,都一样高挑的个子,苹果似的脸蛋,猩红的嘴唇,高耸的乳峰,清澈的眼睛闪动着迷人的光波。野人从一位小姐身边擦过,只觉得一股奇异的芳香扑鼻而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进了大门,钱队长到服务台去交押金,他让野人和泥鳅就坐在靠墙边的一条长椅上等着。 野人禁不住又朝大门口的那位小姐望去。他看见那小姐也望着他们发出一个甜甜的微笑,脸上还现出两个深深的酒窝。野人的目光却在小姐的胸部上下扫来扫去:那小姐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岁,胸部却耸得如同两个山峰。 野人素来对女人的胸部有着浓烈的兴趣,但凡看见年轻漂亮的女子,都要对她们的胸部做一番仔细的考察,久日久之,倒也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他发现,那些高耸的胸部中,竞有百份之八十都在胸罩中衬了海绵,可见中国女人在胸部上作假的还真不少。如今这打假,那打假,就是没人对女人隆起的胸部来一个打假,他恨不得就给“上头”来一个建议,把女人胸部的造假,也列入打假范围。 他还将女性的乳房进行了分类:按形状,有圆形和椭圆形之分;按大小,有标准型和巨乳型之别;按造型,有上翘型和下垂型之异。野人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女人问题的专家,甚至还想对全世界年轻女子的乳房做一个全面考察。“……因为,这是我的工作需要……”他有些发昏了。 野人对女人的心理状况也是很有研究的。他认为中国女人心理上的最大问题是假正经。他对于那些高耸着乳房在大街上晃来晃去的年轻女子非常反感。什么曲线美、直线美,都是一些圈套,不过是要在男人面前显示一下自己,以博取欢心罢了。但显示就显示吧,为什么要假正经呢?因为,野人曾经被这种女子博取过一回欢心,倒是事情的结局不妙,以至于他至今都耿耿于怀。 那是有一回夏天,野人到市里去玩,看见一个商铺门前正排着长队,他凑过去一看,原来是在卖减价的裤子,据说是出口转内销的产品,质量好,又便宜,野人也想买个“划得来”,于是跟着排队。在野人前面站着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但见:披一头飘逸的秀发,身着连衣裙,脚蹬高跟鞋,特别是那高耸着的乳房,老是在他眼前晃来晃去,便身不由己地就紧紧贴在那女子身后站着,不知怎地,却把他档里的物件惹得发了威……就势抵住人家的美臀……在上面刷了一层浆糊……正沉醉其中,那女子突然一转身就一把扯住野人的胳膊,大声叫道:“抓流氓!” 这一喊,却惊动了所有的人,没等野人回过神,众人就已经围成了一个严严实实的圈。有两个义愤填膺的彪形大汉已一左一右紧紧地拽住了他的胳膊。他还没来得及辩解,那女子却一下撩起裙子的一个角:“你们大家看,太无聊了!”女子愤怒地说道。众人看见那裙子上面已留下了一圈湿漉漉的印记,还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两个男子又看看野人前挡,却还开着一条缝。 关于这男女之事,民间有一句调侃:隔一层布,十里路。那意思是说,男女双方挨得再近,只要是隔着衣服,那就根本算不了什么事情。 “……毕竟还隔着一条裙子,算什么事呢,真是大惊小怪……”想到这里,野人在心里骂道:“妈底屄,吃咸萝卜操淡心!”他差一点就要与这伙人“据理力争”了。一群男子自告奋勇地把野人扭送到派出所。 这却给派出所的人出了一道难题,因为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种稀奇古怪的事情。说是流氓罪吧,既没有动用武力,又不在关键部位,而且还隔着一条裙子。派出所里的人翻遍了刑法也不知道犯得哪一条,只得安了个模糊的罪名:“扰乱社会治安”,给予刑事拘留十五天。 这件事情后来在矿区传得沸沸扬扬,以至于“刷浆糊”一词在矿区就成了“耍流氓”的代名词。这很让野人掉了一回底子,一想起这事,他就大为恼火:“妈底,假正经……”他从此得出一个结论:中国的女人全都是假正经的。 对于女人的正经,野人倒也没有什么微词,却是前面一旦附上个“假”字,那就“很他妈底不是个东西了”,所以,野人历来对于“假正经”是深恶痛绝的。 “哼,等我一旦发了,你们就是跪在地上向我求情,我都不拿正眼看一看……”他在心里幻想着那一天的到来。 有一回,野人做了个梦:他似乎已经发大财了,竟然引来好大一群靓妹,她们都争先恐后地拥到他的跟前,把他扯来扯去,他觉得都太轻浮,始终没有搭理她们,这大约是因为唾手可得的东西往往都不稀罕。却不料,那些靓妹们后来都一哄而散,野人又有些后悔,竞一夜都未睡踏实,并且早晨起床时,发现短裤竟然上了一层霜。 “走,上二楼,包厢!”钱队长一句话,打断了野人的幻想。 楼梯口在服务台的一个墙角。在昏暗的灯光下,他们像三只蟑螂,蹒跚着向楼上爬去。 【未完待续】 第二十七章 风情万种歌舞厅 登上二楼,一个宽敞的大厅映入眼帘。正中的天花板上吊着个大铁球,上面布满了一个个圆窟窿,里面闪烁着耀眼的光波。铁球不停地旋转着,五颜六色的光柱交相辉映,令人眼花缭乱。随着音乐的节拍,众多男女扭动着身子,欢快地跳着,射出无限的激情。 大厅靠边有一些木头房子,都如立柜般大小。野人想,这一定是包厢了。包厢据说是供舞伴们休息用的,跳累了便可以在里面放松一下,养足精神再出来接着跳。为了让客人彻底放松,包厢还很隔音,里外都互不干扰。包厢的门都一律紧闭,只是偶尔开一下,闪出一对男女。包厢外边稀稀拉拉地放着一些镀铬椅子,有几对男女坐在椅子上肩挨着肩、耳朵咬着耳朵说些什么。 大厅门口斜对面的墙角有一个三十来公分高的三角形木台,木台是一个等腰直角三角形,两直边分别靠着两方墙壁,一条斜边朝外,约有四、五米长。有几个人坐在那木台上面吹吹打打,是为乐队。只见两个吹鼓手各拿着一把铜号,鼓着腮帮子,奋力地用功。还有几个男子都卖力敲着不同样式的锣鼓,好像浑身有使不完的劲。美妙的声响在大厅里回荡,时而如春雷滚滚、浊浪滔天,时而如风和日丽、溪水潺湲。令人心潮澎湃、浮想联翩。 犹如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野人倍感新奇,激动不已。 “怎么样?”钱队长附在野人耳边问了一句,野人回过神来,频频点着头。 野人听说,这里的小姐不仅人长得赛似神仙,而且都有一个非常可贵的品质,那就是没有假正经的坏毛病,她们懂得男人心理,该咋地就咋地,从不扭扭怩怩的,这正是野人所期望的。 一会儿,钱队长领来一女子,对着野人说:“给你领来一位漂亮小姐,姓李,今晚就把她交给你啦!”又转身拍一拍野人的肩膀,对那女子说:“这王先生是我请来的贵客,今晚,你可要把他陪好哟,如果王先生玩得爽性……”钱队长用拇指头在食指和中指两个指头上来回摩擦几下,又接着说:“这个……那是不会亏待你的。”有钱能使鬼推磨,钱队长深信这个法则。小姐会心地一笑,说道:“没得问题,保管满意……”她娇媚地答道。 野人看一眼小姐:高挑的身量、耸立的双峰,柳眉高挂、云鬓淡扫,晶莹的眼波射出万种风情,就像一把火,直撩得他心里痒痒的……他想起来一首歌:“要问我爱你有多深,月亮代表我的心……。今天,我倒要看一看你身上到底有多滑……”一股欲火在他心底燃烧。 “今天你就尽情地玩吧。”钱队长在“尽情”二字上特意拖长了腔调。说完就走开了。 野人瞥一眼远处,看见钱队长和泥鳅各自的身边也都依偎着一位小姐……他收回目光,小姐却将一只手搁在了他的肩上:“王先生,我们开始吧!”小姐甜甜地说道。 野人就一手勾住小姐的手,一手按在她温柔的腰肢上,随着音乐的节奏声跳将起来。野人之于跳舞,不过是“灯影子擤鼻涕——假做作”,有好几次都踩在小姐的脚背上,小姐微微一笑,她似乎并不介意。他们跳着跳着就跳起了贴面舞……野人早已心猿意马,小姐亦是意马心猿,一曲过后,便迫不及待地就双双搂着走进了包厢。 包厢一面靠壁有一个约二尺来宽、五尺来长的台子,野人刚往上面一坐,李小姐就一屁股坐在了他的大腿上,两支玉腕就势勾住了他的脖颈,接着抛一个媚眼。野人就用右手搂住小姐蛇一样的腰肢,左手不停地在她的身上运动着……借着灯光,野人仔细地打量着小姐,却是:面若桃花,发似蝉羽……令人心旗荡漾,就禁不住赞美一句:“啊,小姐长得好漂亮哟。”小姐们最爱听漂亮二字,因为这是她们的资本,野人深谙此道。但见小姐嫣然一笑,脸上泛起一阵红晕,于是也回敬一句:“王先生不愧是个大老板,蛮有风度的……”野人望着她脸上的红晕,觉得越发漂亮了,便搂紧了小姐,在她脸上就一阵狂吻…… 小姐用舌头顶开野人的嘴唇就伸到里面去,野人也用舌头相迎,两只舌片如胶似漆,搅来搅去,搅得野人不能自己,有一股涎水从他的嘴角流了下来……小姐一只手就伸进他的胯裆,掏出那活儿……野人觉得小姐手儿好乖巧、好滑腻……犹如一股强大的电流通过了他的全身,便不由自主地颤抖着,他觉得浑身都麻酥酥的……他想起有一回让芳芳也这样,她却高低不肯,竟说什么太那个……“妈底,假正经……”他在心里骂道。 一场暴风雨过后,野人神态安闲地躺在台子上闭目养神。小姐温柔地依偎在他的怀里,双眼微闭,一副娇滴滴的神态……一会儿,双双都进入了梦乡。 一觉醒来,二人重振旗鼓,先后宽衣解带……野人定眼细看:却是乳沟凝脂,双峰似玉,手到之处,异样滑腻酥软,禁不住一晌贪欢……他俯身往下看去,芳草环生的幽谷之中一朵奇美的花儿正含苞待放,却有一股清泉在花蕊中流淌……小弟弟情不自禁地就走进了花蕊中……不觉飘然如仙…… 想到这里,野人顿觉自己的手指头异样地滑腻。他望着眼前的少女,心底里竟不由自主地卷起阵阵波澜。 少女一副水灵灵的模样,就像刚从菜地里采摘的菠菜,鲜嫩鲜嫩的,直撩得野人春心荡漾:“她肯定想……可为什么要假正经呢……”野人尤其不能容忍“假正经”的,于是,他在心里狠狠骂了一句:“它妈底,装得倒挺像!” “把她弄到到别处……然后……”想到这里,野人就充满了信心。因为,就在今年春上的一天,他和泥鳅在一起已经成功地将一个姑娘儿变成了女人,接着又将她变成了鬼魅。他们就像两个魔术大师,使一个清纯的女孩在短短的一天就完成了人生的整个历程,实现了生命过程的跨栏式飞跃。所以,我们不得不相信野人的“能耐”,他想做什么谁还拦得住? 【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章 色胆包天荒郊外 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星期天,泥鳅开着双排座汽车穿过n市,行驶在318国道上。大自然积蓄了一个冬天的精神都一股脑儿地放了出来。公路边上,嫩绿的小草在春光中快活地生长,田野里黄灿灿的油菜花散发着诱人的清香,农舍的房前屋后,红的桃花、白的梨花竞相开放。野人坐在副驾驶位子上,春心荡漾,充满了期望。 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到明珠县龙泉镇去开瓜。据说这种瓜味道非常鲜美,有些县太爷宁可丢掉乌纱帽,也要去尝一尝,那滋味实在是爽得很,岂有不尝之理? 开瓜已是公开的秘密,业内人士常以开瓜为自豪,这也是一种资本,简直就相当于获得诺贝尔奖那般荣耀和自豪。野人他们至今都还不曾开瓜,便像是矮人三分似的,所以,也要赶个时髦,以便在艳史的册子上,留下“绚丽”的一笔。 龙泉镇距离n市有个五十多里地,那里有个龙泉洞,里面有许多钟乳石,每年春季,游人如织,热闹非凡。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各具特色的农家饭店如雨后春笋悄然而起。有些农家饭店为了招揽生意,常弄些山妹子,陪客人吃饭喝酒,却是一不小心就陪到床上去了,于是饭店就兼营起花店来,客人只要格外多花个五十块钱就能行那事。再后来,客人的胃口起了变化,纷纷转向开瓜。于是这些饭店的老板们,又都把开瓜作为自己的特色产品,以吸引客源。食客们只要肯再破费五百块钱就能开瓜一次,当然,这是一般的瓜,要是特别嫩而又光鲜的瓜最高可以达到一千块钱。开瓜所得收入,一般三七开,即老板得三成,女孩得七成,这些钱,对于那些贫穷的山区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于是,一些女孩往往都慕名而来,成为她们快速脱贫致富的一条捷径。这种皆大欢喜的特色产业,有力地提升了当地的知名度,龙泉镇就在n市的“有钱阶层”中具有了良好的口碑,成为他们放松身心的天堂。 俗话说,计划没得变化快。当野人他们开着车到了龙泉镇,却是倒吸一口凉气。原来,最近省里要来检查,镇里打了招呼,花店已销声匿迹,开瓜自然已不可能了。于是他们草草吃了饭,就到龙泉洞里走马观花一番,便带着几分失意打道回府。 真是天赐良机。汽车刚离开龙泉镇不过五里地,却遇到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要求搭车。泥鳅将车停下,野人望一眼姑娘:红润的脸蛋,娇羞的身姿,秀色可餐,楚楚动人。野人眼前突然一亮,止不住一阵欣喜。他伸长着脖子,前后一张望,不见一个人,也没有车辆的踪影,就招呼姑娘上了车,让她坐在后面的一条长座上。泥鳅赶紧发动车子向前开去。 野人于是就和姑娘攀谈起来。攀谈中得知,姑娘今年十三岁,名叫王小娟,家住龙泉镇王家村三组,隔龙泉镇有个十来里的距离,今年正读着初中一年级。小姑娘的父亲前年病死了,母亲于去年改嫁到了南京乡下,她于是就跟爷爷奶奶过日子。常常因为家庭琐事,和爷爷奶奶发生激烈争吵,久日久之,积怨甚多,她觉得日子一片灰暗,于是产生了要投靠她妈妈的念头。昨天她便偷了爷爷卖猪子的一百多块钱,就于今天下午到了龙泉镇,准备到n市搭乘火车前往南京。可不知怎地,才五点钟都不到,开往n市的客车就已收班了。开弓哪有回头箭?也只好步行去n市了。她想搭个便车,却一路上车辆稀少,偶尔碰见一辆车,招招手,可竟然不停车,大慨是嫌麻烦…… 姑娘就像是遇上了大好人,长一声、短一声,甜甜地叫着“谢谢叔叔,谢谢叔叔”,对于野人他们感激不尽。俗话说,人心隔肚皮,做事两不知。单纯的姑娘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两个“叔叔”,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送上门的便宜哪能错过?一股色心在两个“叔叔”的脑子里膨胀,他们要对姑娘亲自开瓜。不过,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野人深谙此道,于是便哄着那姑娘,要帮她买火车票,还要亲自将送她上火车,云云。姑娘从未出过门,正不知n市的火车站大门朝哪一方开,听了这番话,自然是欢天喜地。 姑娘也许是太困了,随着汽车的颠簸,她竞倒在后座上睡着了。姑娘的胸脯随着她的呼吸而上下起伏,野人心里止不住卷起一阵阵狂潮……他附在泥鳅耳边嘀咕一句,泥鳅会意地一笑。 约莫六点来钟汽车就到了n市,却没有停下来,也没有往矿区里开去,而是直接就沿着318国道继续往m市的方向开去。汽车开到一处前不着村、后不巴店的山岗时,夜幕已经降临。公路旁边有一条废弃的老路,因为原来的318国道在这里绕了很大的一个弯子,后来取直了,老路就废止不用了,也没有谁去管它。这正好给野人他们提供了方便。于是,汽车放慢了速度,沿着这条老路向纵深处驶去。老路上已是杂草丛生,荆棘纵横,两边的树木旁逸斜出,交织在一起,形成一张巨大的“树网”,充满了恐怖。汽车就开了进去,熄了火,消失在一片黑暗之中。 天真的姑娘还熟睡着,也许她沉浸在母女相见的幸福之中,竞浑然不知一场灾难就要向她袭来。大山沉默着,树木沉默着,只有不知名的虫儿发出梦呓般的声响,像是在诅咒这夜幕下的罪恶。 不料,车刚停稳,姑娘却突然翻了个身,又揉揉眼睛,就问道:“叔叔,到哪里了?” “嗯……快了,快到了……”野人猝不及防,结结巴巴地应付着。 “叔叔,车怎么停了?”没有马达的轰鸣声,姑娘似乎感到几分怪异。就像一个战士在炮声隆隆的战场上能睡得很香,一旦到了安静的地方反而有些不习惯了。 “……啊,汽车坏了,要停下来修理一下……”野人应付着,却一下将心提到了嗓子眼。 姑娘也许是想看一看到了什么地方,又突然一下坐了起来,野人吓得魂不附体…… 恶向胆边生。说时迟那时快,野人如猛虎下山般地扑过去,就把姑娘揎倒,全身死命压在她的身上,然后又按住姑娘的双手,姑娘还没反应过来,泥鳅就用事先准备好的毛巾堵住了她的嘴。姑娘一下明白了什么,嘴里含混不清地发出“啊,啊……”的声音,身子也本能地扭动着。泥鳅又拿出透明胶绕着姑娘的脑袋缠起来,把毛巾紧紧地裹在了姑娘的嘴上,单留着鼻子出气。姑娘再也“啊”不出来了,鼻子却不停地向外喷气。 一会儿,可怜的姑娘也许是累了,也许是吓昏了,就一动不动的仰面躺在那里,像一只怯弱的小绵羊,紧闭着双眼,任由两只饿狼宰割。 野人将姑娘浑身上下剥得一丝不挂,又将剥下的衣服垫在她身下,以防那些秽物弄在坐垫上。然后他假意客气道:“兄弟,你先上?”泥鳅说:“还是拐子先上吧!”泥鳅在野人面前永远都甘当“二传手”,在这个问题上当然也不例外。于是野人自相自解地说:“啊,恭敬不如从命,那我就不讲客气了哟!”说着便迫不及待地扑了上去……行完那事,他舒服得得如同三伏天里喝了冰水。 “老子今天开瓜了,哈哈……”他自我陶醉着,那美妙的滋味,顷刻传遍他的每一根神经,渗入所有的毛孔,他感到骨头都酥了。一会儿,泥鳅也扑了上去…… 【未完待续】 第二十九章 花季少女含恨九泉 “拐子,人怎么办?”泥鳅完事下来后,就附在野人耳边问道。野人垂直伸开一只手掌往下用力一劈,泥鳅心里一惊:杀人灭口?他隐隐约约有几分害怕,可转念又一想:“事情到了这步田地,也只好如此了……”于是他赶紧用衣服堵住姑娘的鼻子,野人就两手死死地掐住姑娘的脖子……可怜的姑娘没挣扎几下,便微尘似的迸散了。 一朵含苞欲放的鲜花,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夭折了,那样地匆忙,那样地凄凉。大自然创造了生命,却又让一个无辜的生命在邪恶面前是那样的脆弱,这不知道是大自然的疏忽还是大自然的罪过? 野人将姑娘衣服里的钱掏出来数了一下,共有一百六十八块钱,于是两人平均分掉。接着就将姑娘嘴上的毛巾连同缠在上面的透明胶拿下,与姑娘身上剥下来的衣服一起装到一个黑色塑料袋里,然后两人就将赤身裸体的姑娘抬到公路边,抛向陡峭的深谷……一会儿传来几声狼嚎,大慨是在庆幸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吧。一个鲜活的生命,顷刻间就在这世界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在这里,野狼和“人狼”成了“同谋”。 野人和泥鳅重新回到车上。泥鳅小心翼翼地开着汽车,驶入主道,就调转方向朝n市开去。 也许三年的劳教经历倒让野人增长了见识,他在如何处理姑娘的衣服这件事上,竟有过人的精细。他认为,如果是将姑娘的衣服也抛向深谷,难免会挂在树枝上,而衣服鲜艳的颜色是很容易被人发现的,这样就埋下了一个隐患。他的想法是——找一个地方将姑娘的衣服偷偷烧掉。不过,单是在什么地方“烧”这个问题上,他一路上都在苦苦思索着。野人想,荒郊野外任何地方只要一动火就可能会有人发现,再说烧掉的残片灰烬也会到处飘扬……后来,他突然想到了矿区的茶炉房,泥鳅恰好有一个哥们那里当司炉工。 “嗯,茶炉房倒是个最好的地方,可以找个机会,一烧了之……”想到这里,野人一阵窃喜:“这样,就只有天知道了。” 野人所想到的茶炉房,在矿里的生活区。这茶炉房的锅炉以及烟囱都被围在房子中间,司炉工在屋子里操作,称为操作间。从锅炉里引出一根水管,穿过墙壁伸到外面,然后,墙外顺墙边横着一根长长的管子,上面每隔半米距离就有一个接头,接头上都安着龙头,一顺排开共有十多个龙头,人们就在外面的龙头上接开水,与操作间互不搭界。茶炉房的炉火常年不熄,为矿区人们的生活服务,一天二十四小时提供开水,分文不取。这里一天到晚川流不息,人们总是提着大瓶小瓶,大壶小壶,甚至水桶来这里提开水。这儿是矿里人气指数最高的地方。野人选择茶炉房干这样的事情,实在是高妙之举。这正应了那句经典之词: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 野人把自己的想法跟泥鳅一说,泥鳅拍案叫绝,就觉得野人简直就是一个“圣人”,似乎就要顶礼膜拜了。于是,两人经过一番周密的计划,决定按既定方针办。 回到矿里,泥鳅了解到,他的那个哥们,过几天上“中班”,也就是下午四点钟到晚上十二点钟当班,这是一个最佳时段。 到了这天晚上,野人用一个布制的提包,将装有姑娘衣服的塑料袋放在下面,就将自己换洗的衣服放在上面,便提着这个布包和泥鳅一起去矿区大澡堂里洗澡。两人洗完澡,就直奔茶炉房。泥鳅在前,野人在后,两人一起进了茶炉房。 这个哥们姓张,泥鳅迎面就打起了招呼:“小张,上中班啊?”小张应声道:“嗯,嗯,上中班。”泥鳅寒暄一句,就直奔主题:“我昨天到松坪县买了些干木耳,才四块钱一斤,给你带了一斤,你跟我去拿来…… ”小张道:“可……隔一会就要往里添煤的……”泥鳅道:“这不要紧,就让王师傅在这里帮你照看一会儿。”野人在一旁微笑着点点头:“哦,都是几个兄弟,这点忙,小意思,你放心去吧。”小张道:“那好,我先添几锹煤再走。”说着就拿起铁锹。野人夺过铁锹,说道:“你去你去,我来,我来。”于是,小张便和泥鳅离开茶炉房,走了。 泥鳅在这里用的是,“调虎离山计”,他就用一斤木耳将他的那个哥们“调”出了茶炉房,而让野人按既定方针办,可谓一大“绝招”! 野人看着他们走远了,就打开炉膛的门,添上几锹煤,然后将装有姑娘衣服的黑色塑料袋投了进去,顷刻,那衣服腾起一团火焰,便化着烟雾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忘形地一笑…… 野人虽说将这事处理得干干净净,可到底也还有几分心虚,因此,他隔三差五地就搭交通车到市里去转悠,主要是看看风声。 要说野人在这方面还真有“先见之明”,大约一个来月后,他在市里一个大型广场的宣传栏里,看到一则寻人启事: “王小娟,女,现龄13岁,家住n市明珠县龙泉镇王家村三组,于1996年3月24日下午外出未归。该女出走时,运动型头发,并别有一个蝴蝶型发夹,她上穿米黄色外套,内有一粉红色羊毛衫,下穿牛仔裤,脚穿一双蓝底红色条纹尼龙袜和一双白色旅游鞋。另外,该女身上带有170元现金。有知其下落者,请与n市明珠县龙泉镇王家村王大力联系。联系电话:7952779” 在寻人启事左上方还附有该女一张半身像。野人看得真真切切,正是那个姑娘儿。 “当时怎么没有发现那个蝴蝶型发夹呢,”他想,“该不会掉在驾驶室后面的那个坐垫上吧?”他感到有几分害怕,于是赶紧回到矿区,找到泥鳅,两人一起在驾驶室里细细搜寻着。他们翻开垫子,一遍又一遍地查找着,不放过一个死角,果然,在一个不显眼的缝隙处发现了那只蝴蝶型发夹,又用扫帚将驾驶室彻底打扫一遍,再用抹布把垫子抹一遍,竞弄出来一些长头发,就将发夹和这些头发用一个空的香烟盒子小心装好,然后就扔进了垃圾坑。这回野人彻底放心了。 半年时间都过去了,倒也风平浪静。野人却得了便宜还卖乖,常常暗自得意:“妈底屄,公安局的都是它妈底饭桶……” 自从成功地干了这样的大事,野人的底气似乎更足了,所以,把眼前这个少女搞到手,那还不是迟早的事情?不过,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倒要慢慢琢磨出一个万全之策。于是,他收回思绪,就将右手伸进了西服左边的内口袋。 不料,他心里猛然一咯噔:“钱,钱呢?……”他像掉了魂似的,心里一阵慌乱,又赶紧在其他的荷包里摸着……摸遍了所有的荷包却毫无结果,他两眼直勾勾地望着眼前的少女,却是六神无主。少女疑惑地将他上下打量着,就像在打量一个外星人。 “怎么搞得?”野人在心里问自己,整个人便像着了魔似的一动也不动,眼珠子也凝固了,远远看去,活像服装店里摆放的一个人体模特儿。 “完哒!”他嗫嚅一句,身子微微一颤,又努力回忆着:“……也许是那个伙计乘着‘扶’一下的机会,就下手……”可他却没来得及看人家一眼,他感到十分后悔。 “你怎么回事哟?”少女奇怪地问道。 “钱,钱……”他结结巴巴地说,“钱掉哒!”说完,脸上却像涂满了白蜡。 “哦——”少女醒悟似的说,“不要紧,明儿天拿来也不迟。”然后,依旧扯起那张旧报纸坐下来看着,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妈底屄,早知道钱会被偷……”想到这里,他的肠子都悔青了。真可谓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钱,对于野人来说简直比性命还要金贵,真真切切属于自己的一万多块钱,怎么说没就没了呢?他像丢了魂似的,一下子从脑门凉到脚心。 【未完待续】 第三十章 杀人恶魔小命归西 “他妈底,太缺德,竟然搞到老子头上来了,不得好死……”他在心里愤愤地咒骂道,却像跌进了一个万丈深渊,茫然无措。 他突然想起了还放在墙根的一箱葡萄,于是本能地朝那边走去。一条花狗却不知趣的蹿到他的跟前,在他脚上嗅着,似乎想捞点什么油水。 “妈底!”一股无名火就像被点燃的一桶汽油,“腾”地一声,直冲他的脑门,他飞起一脚,花狗“汪汪”地叫着,委屈似的跑开了,却还不时地回过头看了野人几眼。 “清一色呀,和了……大把大把的钞票飞来;霓虹灯闪闪灭灭……一个个美女争先恐后地扑来……”野人脑海里放着电影,身子却像喝醉了酒似的,头重脚轻,晃晃悠悠地踩着八字步。 这时,从集贸市场南面的那个大窗口射进一道强烈的太阳光,明晃晃的格外刺眼,他感到一阵眩晕,脑袋就像灌满了浆糊,不知身在何处。偏偏在这时,从地沟里跳起一只硕大的老鼠,瞪着绿油油的眼珠,看见野人迎面走来,就像碰到了一个巨大的幽灵,一时慌不择路,竟然一下就窜进了野人的裤筒里,又顺着裤筒奋力往上爬去,就碰到了他的那个隐秘的物件,一阵乱抓,还发出“吱吱”的声响。野人吓得毛发倒竖,惊叫着跳了起来,却没料到他的两只脚像是踩在了冰面上,竞猛地向前一滑,就电光石火似的仰面摔倒在地,接着两腿猛地抽搐几下,就再也没有动静了。 一个路过的中年男子首先发现了这一情况,走到野人跟前弯下腰仔细看了一会儿,便大声喊道:“啊——死人哒!”犹如放了一颗原子弹,随着这一声喊叫,集贸市场所有的人都纷纷朝这边涌过来,众人围成一个“○”形。 “看样子,的确是死了。”一个中年妇女发表着自己的意见,再一次印证了那个中年男子的判断。 “他还欠我十块钱呢……”副食店的那个少女围上来说道。 “报应!”一个声音传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众人看见,说这话的是个老农,又听他接着说道:“这个杂种,还抢过我二十多块钱呢……”经这一提醒,大伙也都想起来了,这一晃大约有十五、六年了吧,人们都还依稀记得,难怪这老农的模样似曾相识呢,不过,那时他还是个中年……人们都觉得这老天爷仿佛还真长了眼睛似的,于是众人叽叽喳喳地议论开来…… 这人世间的事情还真说不清。就单说这个“诅咒”吧,有时候,还真灵验。看官们可都还记得:就在野人搞葡萄的时候,有一个中年女人曾这样诅咒他:“你妈没有教育好,活不到腊月三十的。”却不料这个诅咒竟然就应验了。这难道仅仅是巧合? 不知什么时候有人通知了矿区医院,这时就来了两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众人让开一条路,两个医生蹲在野人旁边。一个医生戴上白手套,翻开他的眼皮,观察一小会,又用听诊器在他胸部听了片刻,接着拔动一下他的后脑勺,却看见有一圈深紫色的淤血,他摘下听诊器,然后宣布道:“没气了,死了——瞳孔都放大了……” 一个医生走到集贸市场管理办公室里,给矿里保卫科打电话。不大工夫,保卫科来了两个干事。医生对那两个干事说道:“人已经死了,根据初步诊断:为后脑勺在地面撞击,造成脑血管破裂猝死。”听了医生的介绍,两个干事走到野人的跟前,一个人仔细地观察着,还不时地做着记录,另一个人一个则拿着相机“喀嚓喀嚓”地拍照……一切程序处理完毕,便分别向汽车队、供销科和行政科打了电话。给汽车队打电话是要他们派车拉尸体。供销科和行政科是野人的亲属上班的单位,所以也一一通知到。 很快,汽车队来了一辆大货车,随车还有两个民工。供销科里回电话说王才仁出差去了外地,但王才仁给供销科讲了:这事如果李芳芳没有意见,就全权委托矿里保卫科处理。因为熊英早就归西了,王才仁的话自然就成了圣旨。 李芳芳怀着异样复杂的心情来了。对于野人之死,她不知道是应该笑还是应该哭……一个保卫干事迎上来,对她说着什么……,她只记得“……全权委托保卫科处理”,关于这一点她自然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可后面又说了些什么她一句也没记住。她瞥了一眼尸体:脸色苍白,狰狞可畏……,生平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着死人,她不由得毛骨悚然。她呆若木鸡地站在那里,就看着两个民工把野人的尸体盖上白布,然后抬上了大货车。一会儿,又开来了一辆吉普车,两个保卫干事也让芳芳上车,芳芳就登了上去,木然地坐着,脑子里一片空白……后来,她也不记得去做了些什么,又是怎么回到家的。 这矿区有个惯例。大凡矿上的职工死了,无论是“因公”还是“因私”,也无论是“在职”还是“退休”,都是先拉到殡仪馆停放三天,然后第三天要在殡仪馆告别厅举行一个追悼会。参加追悼会的人,除了亲属之外,矿里各个部门也要派一些代表前去,矿里还要安排专车。还有一项重要内容,那就是矿里的头头还要在追悼会上宣读悼词,内容大都是些溢美之词,基本离不了“损失,学习,铭记……”这样的词汇,所有的死者近乎一个“完人”。 这倒也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博大胸怀:生人不记死人过。人一旦死去,生前的错误就无足挂齿,简直就是一笔勾销了,单只剩下业绩,供人缅怀、学习、继承。 矿区的这个惯例,无论对死者或生者都是一种告慰,对于凝聚人心都是大有裨益的。毛泽东说过:“……村上的人死了,开个追悼会。用这样的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这样看来,矿区的这个惯例倒是蛮有理论根据的。所以,这个惯例自矿区建立三十多年来一直如此,从不例外。 然而,野人死了,却是开例外之先河,都免去了这些程序,尸体就直接拉到火葬场。因为人们似乎都回避着什么,就连野人的哥们也都一个个不见了踪影,大慨是怕沾了晦气。后来,野人的骨灰,就让火葬场自行处理掉了。往常火葬场自行处理的尸体一般都是公安局送来的无名尸,这回野人就被矿里保卫科当作了无名尸,也让火葬场自行处理掉。火葬场附近种了许多柑橘树,据说人的骨灰肥效很高,难怪那些柑桔又大又甜呢。野人的骨灰大慨就变废为宝作了那些柑橘树的肥料了。要说,这也算野人为果木业所作的一个“贡献”。 野人所作的第二个“贡献”是:为矿区的人们增添了茶余饭后的一个谈资,大饱其“口福”。单是关于野人的死因问题,矿区的人们就众说纷纭,归纳起来有两派——“急症派”和“天意派”。“急症派”认为:野人是因为发急症而死,比如突发性脑溢血呀,突发性心肌梗塞呀……等等;“天意派”认为:这就是天意,凡是歹人,上天都是长了眼睛的,让他今天死,就决不会等到明天……一连数月,关于野人的死因问题,两派都争论不休,就像文革时期那种“先有鸡”与“先有蛋”之争一样,谁也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野人所做的第三个“贡献”是:对于人们吵架也提供了一个新的“咒语”。两个吵架的人,如果其中一个骂道:“你明儿跟‘野人’一样的下场……”被骂的人即刻毛骨悚然了。野人做了鬼,竟还如此“不凡”,这大慨也是“史无前例”的。 【未完待续】 第三十一章 尾声(一) 一连好几天来,芳芳的心里像是塞了一团乱麻,怎么也理不出个头绪来。她不禁想起野人曾经说过的那句话:“如果有人打得赢我,我就自动消失……可是,没有人来打赢他,竟然也自动消失了,而且消失得这样突然,这样彻底……” 芳芳成天掉了魂似的,经常丢三落四。有一回,她用高压锅淘了米,便放在煤气灶上,又点上火。这时,她突然发现没有酱油了,就去了集贸市场,却不料半路遇到一个熟人……等她回到家中,却是满屋子烟雾腾腾,大米已经转化为“碳元素”,自不必待说,连高压锅都烧穿了。邻居们说,也不知道芳芳一天到晚在想什么,竟然一点记性都没有了,才三十多岁的年纪,居然像得了老年痴呆症似的。老人们都说这是让野人给整得,一个好端端的姑娘,才十来年功夫,竞成了这模样。 芳芳成天迷迷糊糊、呵欠连天,好像八辈子都没有睡好觉似的。儿子有“报听写”的语文作业,她给儿子报听写的时候,经常是报着报着就进入了梦乡。更可笑的是,有一次,大约是中午,她在路上走着走着竟然就睡着了,脑壳就在路旁的一棵樟树上面一碰,才猛然醒过来,却是额头上起了一个大包。这与陈景润走路撞上电线杆倒有相似之处,不过,人家是遨游在“哥特巴赫猜想”的王国,可她却是走进了“周公”的领地。 时间就在芳芳的迷迷糊糊中悄然流逝,一眨眼就过去了两年多,儿子已经读小学四年级了。芳芳与儿子相依为命,虽然是一半儿清醒,一半儿醉,日子过得倒也平静。 然而,一件意外的事件,却打破了这种平静。 仲春时节,矿区子弟学校一年一度的体育运动会就要开始了。儿子要求买一双“李宁牌”运动鞋,一天下午,母子俩就到了市里的百货大楼,经过几个小时精心挑选,终于买好,这是儿子梦寐以求的事情,他沉浸在快乐之中。芳芳和儿子刚刚走出百货大楼,就看见矿里的交通车已经停在了街道对面的一个停靠点,于是她在前,儿子跟在后面,就奋力向街道对面冲过去,因为错过这一趟车就要再等下一趟,而这往往要隔一个多钟头。 谁知,芳芳刚刚穿过街道,一辆黑色的桑塔纳小轿车就在她身后飞驰而过,就像一个巨大的怪物,一口就将跟在她身后的儿子整个儿地吞了进去,随着路人的一声声尖叫,芳芳扭过头一看,儿子已血肉模糊的倒在街道中间。她拼命地喊道: “我的儿子——我的儿子呀……”芳芳感到天就要塌下来了。 那司机停了车,下来一看,孩子胸部还在微微起伏,于是二话不说,抱起孩子就拦了一辆出租车……芳芳也跟着上了车。到了医院,那司机赶紧抱着孩子到了抢救室,又去交了押金…… 经检查,儿子大肠破裂,需要紧急手术,幸好的是儿子的头部只是擦破一块皮,虽然流了很多血,却未伤及骨头,这真是不幸中的万幸。芳芳在手术单上签了字,儿子被匆匆送进手术室,芳芳紧锁着眉头,焦急不安地守候在手术室外。 她想:“要是牵着儿子的手,一起过马路就好了,可当时怎么就没有想到呢?……”她万万也没有想到,因为自己一时的疏忽,竟然铸成这样的大错,她追悔莫及,不停地暗暗谴责着自己。 手术进行了五个多小时,夜里十一点来钟,儿子吊着药瓶被推出了手术室。医生交代说,今晚是个危险期,一定要仔细观察,有什么情况及时告诉我们。芳芳就坐在病床旁边守着,她一夜都未合眼,实在困了就用毛巾沾点冷水在自己额头上敷一敷,为了儿子,再困她也能顶得住。一夜过去,十分幸运,儿子除了昏睡不醒之外,倒也没有发生什么危险。 儿子一连昏睡了好几天,吊针一直未停,隔几个小时就要叫护士换针药,而且还要查烧、喂药……芳芳日日夜夜守在病床前。儿子出事后,她的父母都来看过,但他们年龄大了,不能让他们在这里守护。肇事司机本来也请来一个年轻女孩帮忙看护,但她不太放心,就觉得自己亲自守着最牢靠,只是偶尔请那女孩做做其他的事情。她困了就伏在床沿上打个盹儿,然后,静静地听着儿子的鼾声,就像在欣赏贝多芬的《献给爱丽丝》。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儿子能睁开眼睛看人了,芳芳的眉头舒展开来。 又过了几天,儿子脸上开始有了一点淡淡的颜色,也能讲话了,芳芳可高兴了。 “妈妈,你说,当运动员好不好?”儿子半躺在病床上,认真地问道。 “当然好啊,”芳芳高兴地说道:“如果当了运动员,日常生活开销都不用自己操心,另外还有工资、奖金什么的……多好的事情啊,”她略一思忖,转而说道:“不过,当运动员要舍得吃苦,俗话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妈妈,你放心,我不怕吃苦的。”儿子望了芳芳一眼又说道:“老师说我的腿部肌肉发达、耐力和速度都很不错……将来当一名国家队的长跑运动员是大有希望的。”儿子略一停顿继续说道:“老师还说要跟市里体校联系一下,把我推荐到那里去接受更正规的训练,也许将来还能拿个全国冠军……”他沉浸在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中。矿区子弟学校历来十分重视体育运动,自建校三十多年来,先后为省里和国家运动队输送了许多长跑、跳高、篮球、足球、乒乓球等方面的人才,这些体育人才中,许多都曾夺得省里乃至全国的冠军。所以,儿子的冠军梦也并非空穴来风。 也许,儿子对于他那个不成器的爸爸有所了解,常常觉得在同学们面前矮几分,于是想争一口气。芳芳在儿子面前从来不提野人的事情,因为她怕伤了儿子的自尊心。但哪有不透风的墙?人们的风言风语,以至于一个眼神……儿子却统统都将它都深埋在心底。芳芳本来以为儿子会消沉下去的,没想到儿子却这么懂事,这么有上进心,她感到十分欣慰。芳芳也许为儿子的懂事而自豪,也许觉得委屈了儿子而伤感,眼泪就在眼眶里徘徊,却终于没有落下来。 “既然当运动员,就要争取夺冠军……”芳芳两眼含着泪花,轻言细语地说道。 “听老师说,中国的男子长跑至今都还没有在奥运会上夺得冠军……我要是当上了运动员一定要拼一拼……”儿子表现得异常兴奋。 芳芳开心地笑了,这大慨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开心。 【未完待续】 第三十二章 尾声(二) “妈妈,等我当了国家运动员,我们就搬到北京去住,……”儿子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他想起了刚买的运动鞋,于是说:“妈妈,把运动鞋拿出来我再看一看好吗?”于是,芳芳拿出鞋子,送到儿子面前。儿子接过来,凝视好一会,就用手一遍一遍地抚摸着,就像是在抚摸一件心爱的珍宝,眼睛里充满了光亮。他早就想买一双“李宁牌”运动鞋,因为他听说这个牌子的运动鞋弹性和耐磨性都非常好,特别有利于跑步训练,可就是价格太贵,他好几次都想跟妈妈说出来,却始终张不开口,这次还是在老师建议下,他才鼓足了勇气,没想到妈妈竞满口答应了……他又把鞋子放到鼻子跟前反复嗅着…… “好香哟!”他问道:“妈妈,你说,新球鞋为什么是香的?” “这,我可不知道呢……”芳芳一愣,又一笑,她可是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我想……可能是加了口香糖的原因……”儿子的话,引来同室病友们一阵欢笑,整个病房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芳芳没有想到,快乐的时光竞是那样地短暂。 就在第二天的晚上,儿子突然咳嗽不止,体温也一下上升到四十度,病情急转直下,芳芳赶忙叫来医生。吃了止咳药和退烧药,却是一夜过去了,高烧也没退下来,上午,儿子被送进急救室,经过专家会诊,认为是大肠发炎感染,从而引起了腹腔炎及其他并发症,于是再一次推进手术室抢救……芳芳的眉头再一次紧锁起来。 芳芳坐在手术室外的长条木椅上守候着。她显得非常焦急:一会儿站起来又坐下去,一会儿坐下去又站起来……她不时地就抬头望一望墙上的挂钟,那指针像是故意跟她作对似的,却是踱着小步,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她觉得每一分钟都是那样地漫长,简直让人无法忍受。她想,要是出车祸的是自己,那该多好呀,这甚至还是一种“幸福”,只要儿子安然无恙,她连性命都可以不要……她好几次竟然就要去推开手术室的门进去看一看。她想给医院提个建议,病人做手术的时候,亲属应当允许站在手术台前,这对于病人是一个很大的鼓励……她觉得儿子不是在做手术,简直就是在战场上与凶恶的“死神”搏斗。她相信儿子一定能够战胜死神……却到底又有些担心,她祈祷苍天一定要保佑儿子。 “儿子的生日又要到了……”她觉得儿子生在这个家庭太委屈了,可是又有什么法子呢,多年来她自己都是在惶恐中度日,那个死鬼,只晓得他一个人快活……自己也本想多给儿子一些关爱,却连这个权利都似乎被剥夺了。虽然这两年多来,她在加倍地补偿着对儿子的关爱,可毕竟工资不高,心有余而力不足……她心里隐隐作痛,像是有一种怪兽正在用尖锐的爪子一点一点地抓着她的心。 儿子以往过生日都是在矿区商店买的生日蛋糕,味道不怎么好,她听说,那个什么红星蛋糕店制作的生日蛋糕是全市最好的,她打算等儿子出院后,就去为他定制一个最漂亮的生日大蛋糕。还有,要带他去吃一回麦当劳,儿子都还没有去过那地方呢。然后,再给儿子买一副“红双喜”的双面胶乒乓球拍。儿子用的乒乓球拍至今都还是光板板的,他只是说光板板的球拍不能发“旋球”,玩得不过瘾。他好羡慕那个红双喜的乒乓球拍,有一次别人借给他玩了一回,他回家一直念叨了好多天,“牌子就是牌子,玩得好过瘾啰……”想到这里,芳芳心里猛然一阵发酸。 她相信儿子一定能够当上全国长跑冠军的,也许,还能夺得奥运长跑冠军呢。到那时,她就可以和儿子一起到北京天安门看升国旗仪式、去八达岭看万里长城……她觉得未来的生活是多么地美好…… 不知过了多久,“吱……”地一长声,手术室的门打开了,芳芳从沉思中醒过来。她抬眼一看,却出来两个年轻的女护士,并径直朝她走来。两个女护士就走到了芳芳跟前,说是让她到院长办公室去一下,院长找她有事。 芳芳心里一颤:“院长找我干什么?难道……”一种不祥之兆一闪而过,她不敢往下想,即刻,浑身上下像是灌满了铅,竟然就瘫坐在椅子上,怎么也站不起来了。两个女护士一左一右,就架着她的胳膊,硬是把她从座椅上拽起来,搀扶着她走进了院长办公室。 两个女护士就把芳芳扶到沙发上坐着。院长端坐在他的办公桌前,面对着芳芳,就那么望着,没有任何表情。芳芳惴惴不安地望着院长,屏住呼吸,静静地等待着,心里却咚咚地跳个不停。 她急切地想知道事情的真相,甚至就要催促院长快一点讲出来……却又希望就这样静静地等待下去,生怕院长一旦开口,就会说出什么不好的消息,使她残存的一点点希望就此彻底破灭。她心里一阵慌乱。 时间似乎凝固了,沉默,可怕的沉默…… 过了好一会,院长一字一句地说道: “啊——这孩子……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却没能救过来——希望你,一定,要挺住……” 院长的话,犹如一个惊天炸雷,将她残存的一点点希望击得粉碎,她脑袋“翁”地一声,一下子就晕过去了…… 【未完待续】 第三十三章 尾声(三) 芳芳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了。她感到十分奇怪:我怎么就躺在自己家里的床上了?而且来了一屋子的人。有矿区医院的两个医生、有自己的父母亲、有行政科的领导和同事、甚至矿长也在这里。她闹不懂他们都在这里干什么。她就听见许多声音几乎同时说道:“啊,醒过来了,终于醒过来了……”她忽然想起儿子的手术还没有完呢,于是,她挣扎着要起来到医院去。可是浑身竟像散了架似的完全由不了自己。她想赶快把这个情况告诉旁边的人,“可怎么不会说话了呢……”她感到非常奇怪。 “……不对……好像是在院长办公室里,院长还说什么‘希望你一定要挺住’……”啊,她终于想起来了,“再也看不到儿子了……”她万念俱灰,就觉得整个世界都毁灭了,她再一次昏过去了…… 她再一次醒过来的时候,看见父母亲泪流满面地坐在她的床前。 “……你也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事已如此,自己的身体要紧……”母亲不停地安慰着:“孩子在那边也不会怨你的,不要太难过……”听了这话,芳芳强忍住悲痛,缓缓地说道: “爸、妈,刚给儿子买的新球鞋,你们一定要给他穿上,还有,你们帮我到红星蛋糕店定制一盒最好的生日蛋糕,再买一副红双喜的乒乓球拍以及一打乒乓球,都让他带走……”芳芳不停地跟父母亲交代着,生怕因为自己的疏忽而亏待了儿子,他觉得儿子在世时亏欠他的地方太多了,到了那一边,一定不要再亏欠他了。 在殡仪馆的悼念厅里,儿子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透明的罩子里面,就像一个化了妆的话剧演员,面色红润,眉毛乌黑,穿着整齐的运动服,和一双新买的李宁牌运动鞋,左边放着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右边放着一副崭新的红双喜乒乓球拍以及一打乒乓球。她觉得儿子仿佛没有死,只是睡着了,却是睡的那么深沉,永远都不会醒过来了……芳芳禁不住号啕大哭……她使出全身的力气就往上面扑过去,两个女同事一人驾着芳芳的一只胳膊,却怎么也拉不住,眼看就要扑倒在那个透明罩上面了,一个年轻的男同事快步冲上前,就一把拦腰抱住了芳芳,拼出全身的力气,才总算把芳芳给拽了回来。后来,那男同事说:“李芳芳的力气简直比男的还要大,竟使我的腰疼了好几天。”他摇摇头,感到不可思议。 芳芳就把儿子的骨灰盒放在了家里,她想天天陪伴着他。 经历了这场灭顶之灾,芳芳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全都不翼而飞,整个人就只剩下一个外壳,浑浑噩噩,形同一个木头人。芳芳的母亲也因悲痛过度而心脏病复发,卧床不起,幸好父亲还挺过来了,成天陪护着她的母亲。 她想起自己悲苦的命运,抱怨上天为何对她如此不公。自己遭了那么多年的罪倒也罢了,唯一不能忍受的是失去了儿子。儿子的身影总是一刻也不停地在她脑海里浮现,她心如刀绞,泪如泉涌。她想起自己曾经遭受的苦难和失去儿子比较起来,那是多么地微不足道啊,就觉得以前那些遭罪的日子,因为儿子的存在,甚至还是一种“幸福”的岁月。如果儿子能够复生,她愿意永远再如以前那样遭罪。 芳芳以前听老人们说过,这世界是分为“阳世”和“阴世”的,人活着的时候是在阳世,一旦死去,就转到了阴世,大凡阳世有的东西,在阴世也都有。虽说如此,可人们大都还是愿意留在阳世,她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她不知道儿子在那边过得怎么样,吃的可好,睡的可香?学会自己洗衣服了吗?…… 芳芳听说,一个人死了,如果他(她)的最亲近的人溺水身亡,那前一个人就会重新投胎回到阳世,她也想用这种方式让儿子重新回到阳世。于是,她打算等儿子过了“百日”之后,就去投水…… 转眼儿子的“百日”过了。一天,她早早起床,精心梳洗打扮一番,就搭乘交通车到了市里。市区旁边就是一条大江,江上有一座大桥,每年都有好几个人从这上面跳下去,从此解脱。芳芳沿着大桥的人行道往前走去。路人形迹匆匆,没有谁注意到她的存在。 她先来到大桥靠下游一侧的护栏边上,两手扶住栏杆四下眺望:蓝蓝的天上漂浮着朵朵白云,就像少女的白纱裙,那样的洁白,那样的轻盈;滔滔江水奔腾不息,如幽梦般地流向天际;右岸,连绵的山峰一座接一座地伸向天边,在艳阳的照耀下,格外清新;左岸,座座高楼鳞次栉比,沿江大道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川流不息,显出勃勃生机。这一切是多么的美好啊……泪水在她眼眶里旋转…… 她又转身来到大桥靠上游一侧的护栏边上站着,陷入了沉思……仿佛有两种声音同时在她耳畔响起: “妈妈,我好想你……”儿子在呼唤着。 “女儿,你可千万要想开些呀……”这是母亲的哀求。 她在心里暗暗告诉父母:“爸、妈,女儿不孝,先走了……”她捋一捋被江风吹得散乱的头发,再一次深情地望一眼起伏的山峦和热闹的街市——这个曾经给她带来欢乐和痛苦的人世,她哽咽着,鼻子猛地一阵发酸,不禁落下了两颗晶莹的泪珠……她掏出手帕轻轻地擦拭几下,随手一扔,两手迅速一撑,就坐在了栏杆上面。她朝下望去:汹涌的江水猛烈地冲击着桥墩,卷起阵阵波涛,一只鸟儿穿过波涛,然后箭一样冲向蓝天,一阵恐惧袭来,她慢慢闭上了眼睛,就纵身一跳…… 【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章 尾声(四) 啊,儿子正高兴地迎上来。她看见儿子穿一身洁白的运动服,虽说显得特别精神,可怎么看着不太顺眼,她记得运动服上面是有蓝色条纹的,她感到纳闷,于是问道:“你穿谁的运动服啦,你自己的呢?”儿子笑而不答,她急了,“你说话呀?”可儿子还是一个劲地笑……她感到不可思议,就用手摸着儿子的头,可儿子竞推开她的手,一眨眼就不见了…… 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年轻女护士印入她的眼帘,正从她的腋下取出一个体温表,看一看,又在一张表格上写着。她环视一周,终于明白了,这是躺在矿区医院的病房里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她努力地回忆着……她想起来了,自己不是在市里的大桥上跳下去了么,可怎么转了一圈竞又回来了呢?她感到十分蹊跷。 原来,就在李芳芳从桥上跳下去的时候,有一个正在桥墩下面钓鱼的中年男子,突然发现从高空降下一个人,扑通就落到水里。那男子放下鱼竿,脱掉鞋子,就奋力朝芳芳落水的地方游去,因为芳芳跳下去的地方恰好是在大桥的一个桥墩处,又是桥的上游,人下去之后,就被桥墩挡着身体,再加上,从岸边到这个桥墩之间正是一个“洄水区”,所以,芳芳没有被流水冲走,只是呛了一些水。那男子水性也好,一会儿就游到了芳芳的跟前,一把抓住芳芳的头发,就往岸边游过来,接着又有几个年轻男子下水前去相助,便把芳芳弄上岸来。有一个好心人连忙打了110,芳芳就被送到了市里第一人民医院,在那里经过紧急救治脱离了险情。后来,市里第一人民医院请电视台插播了一则启事,矿区医院知道后,就安排救护车去把芳芳接了回来。当芳芳知道这些情况后,从心底感谢那些好心人,却又有几分失意。 芳芳的父母赶来了,两位老人苦口婆心地劝着她,“……你不为你自己作想,也要为我们作想呀……”在父母耐心地劝慰和开导下,芳芳终于明白了一个简单的道理:“生命,不只是属于个人的……”她想,于是便打消了轻生的念头。 轻生的念头打消了,可对儿子的思念之情却是永远也打不消的。 芳芳每天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擦拭儿子的骨灰盒,然后将骨灰盒放进一个酱紫色的布包里。每天,她就身背一个酱紫色的布包,在矿区的马路上、集贸市场里,穿来穿去。 从此,芳芳只要见到认识的人,往往就绕着圈子把话题拉到她的儿子身上:“……唉,我真糊涂,要是我牵着他的手,一起过马路,也不至于……唉,我真糊涂……”听的人于是一阵唏嘘,几声叹息,甚至还落下几滴同情的泪珠。这样,芳芳就不断地重复着“同一个故事”,就如同祥林嫂向人们诉说着她的阿毛,不厌其烦。 后来,大伙的耳朵似乎上了茧,慢慢地,人们听了她的唠叨,就不再唏嘘,也不再叹息了。甚至有人等她刚一张口,就插上话说道:“是的,你确实太糊涂了……”听了这话,她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她不明白,矿区的人们怎么突然变得冷漠起来了呢?她感到非常失望,也就渐渐地停止了那个曾经讲过无数遍的故事。 可是,过了没多久,人们惊奇地发现,芳芳突然变得爱笑了起来。起初,但凡见到熟人,芳芳就对着人家一阵微笑,人们也报以一个“回笑”。大家也习以为常,熟人嘛,见面笑一笑就是个打招呼的礼节。可慢慢地,芳芳见了“生人”也冲着人家一阵微笑,这就让人感到有些恐怖了。 有一次,从外地出差来到矿区的一男一女,正在集贸市场大门旁边的早点摊前吃着小面,芳芳走到跟前就冲着人家好一阵微笑,于是那一男一女,放下碗筷,拔腿就跑。那女的穿着一双高跟鞋,却不幸在桌子腿上挂掉一只鞋,干脆把另一只鞋也甩掉,就赤着一双脚一阵疯跑……打这以后,人们但凡看见芳芳来了,竟如同看见“鬼子进村”一样,赶紧躲闪开去,生怕迟一步,就会丢掉性命似的。 李芳芳疯了! 一天,芳芳正对着一个长者“微笑”,那长者忍不住就问道:“……啊,芳芳呀,有什么事这么高兴呢?”芳芳凑到长者耳边神秘地答道:“ “我告诉你——我儿子得冠军啦——是全国的——长跑冠军呢……”听了芳芳的回答,那人禁不住老泪纵横…… 人们终于理解了芳芳。打这以后,人们看见芳芳微笑着走来时,便不再躲闪,也微笑着点点头,有的还和芳芳接上几句话,尽管是“牛头不对马嘴”,那也无关紧要,因为,芳芳只要看见有人和她接着话儿,就无比兴奋。有时,外地来了生人,正赶上芳芳冲人家微笑时,矿区的人们无论誰碰上这种情况,都会主动跟人家解释一番,人家也就释然了。矿区的人们就以这种特殊的方式,对芳芳寄予无限的同情。 从此,芳芳的微笑就成了这个矿区一道“独特的景观”。 故事中另一个主要人物王才仁,就在李芳芳“疯”了后的第二年,因忍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以及孤寂的生活,便喝了一瓶敌敌畏到阴曹地府去了。 《野人正传》全部完毕。感谢各位朋友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