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语文书,从刺猹开始》 第一章 月下刺猹 夜幕降临,一轮圆月如皎洁银盘挂上天穹。 熹微月光下,一道黑影悄然穿梭在瓜田荫苗之间,阵阵海风拂过,掀起一片片枝叶。 “吱吱~” 黑影忽然停住脚步,似乎被什么东西惊扰到了,回头向四处张望。 忽地,一柄闪烁着寒芒的钢叉在它眼中逐渐放大。 “噗!” 钢叉狠狠穿透那黑影的脖颈扎入沙地,鲜血顺着尖端流淌而下,溅落了一地的鲜红。 “吱吱~” 那黑影并未立刻断气,而是发出一声声悲嘶,挣扎不断,鲜血从喉咙喷涌而出。 另一边,十米开外,一名项带银圈的小少年从茂密的瓜丛中站起,拍了拍身上的草屑。 一击毙敌,他并未自傲,而是看着眼前凭空出现的一行字…… 【技能:飞叉(小成),熟练度:53→56/100,熟练度+3】 ——肉眼可见的看着自己变强,多是一件美事啊! 收起面板,少年满意的将钢叉拔出,从身后取出麻绳将那偷瓜猹捆绑结实,动作娴熟的挑在钢叉上。 瞧瞧,这就叫专业! 少年叫张闰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这一生只是迅哥儿笔下被旧社会压垮的顺从者。 但事实上……不出意外的话,该出意外了。 在他九岁那年,后世穿越者孟可带着金手指占据了这具身体。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优秀青年、奇点孤儿院派往诸天万界的杰出代表,他理所当然的觉醒了金手指。 虽然这金手指不能像路胜兽那样喊‘深蓝,加点!’,但它可以让自己的每一滴汗水都有收获。 一个可以看见自身数据的系统面板,以及穿越世界时被赋予的紫色天赋:勤能补拙! 多好的天赋,不逆天改命、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都对不起这次穿越机会。 刚开始,孟可企图利用这个天赋去读书,在清末考个秀才或者举人。 可事实证明……在清末想要科举真的不是只靠勤奋就行的。 钱、背景、人脉、天赋、努力、际遇,最多只能缺一样。 孟可呢? 呵呵,他只有一项勉强能符合。 读书不行,那就经商吧,至少能够衣食无忧、实业兴国。 当他把一些后世的经商思路透露给父亲张富庆后,这位思想传统的老男人立刻就让孟可知道了什么叫信仰大融合。 左手符水,右手佛珠,头上还用朱砂画着符印。 张富庆花了一家子两个月的口粮,才请来两位大师为儿子驱邪。 不得不说,这两位大师还真有点‘功力’,差点真把孟可给送走了。 想撇开父亲单干,可年龄还没手指头多的黄口小儿又怎么能在这吃人的世界上混得开呢? 小儿持金过闹市的下场…… 没办法,只能放弃经商的想法了。 初从文,半年无果;改从商,险些丧命…… 孟可若不是知道现在是清末,还以为自己在宋代杂记《杨一笑》的世界里呢。 穿越一年,一无所成,堪称穿越者之耻。 不过,这样也好,这些经历虽然很惨,但也磨平了他自以为是天命主角的傲气。 所以孟可选择了一个比较稳妥的道路。 习武! 有几招庄稼把式打底,再配合着远比同龄人壮实的身躯。 这次的决定总算不那么遥不可及,半年下来,他已经能在数头凶兽(猹)的围攻下从容应对,并且抽空完成反杀。 进步很快啊,距离楚霸王的‘万人敌’水准只差亿步之遥。 孟可收回思绪,抬腿迈步,离去,他已经习惯于这样的生活。 “这次的猹比上次那头要重二两。” 中年汉子站在月光里接过儿子递上来的猎物。 这是闰土的父亲,张富庆。 “爹,你都不称一下的吗?” 闰土放下钢叉,一屁股坐在男人脚边。 男人闻言,抬手将猹挂在墙上,笑骂道:“就你爹这双手,一掂一个准,最多差个一钱左右。” 闰土嘿嘿一笑,倒头躺在床榻上,没有反驳。 无他,唯手熟尔。随手掂重量,这是老爹吃饭的活计,确实不可能出错。 “你睡吧,下半夜我来守,顺便把这猹给收拾了。” 张富庆看着儿子疲倦的样子,说道。 “嗯!” 他确实有些累了,低声回了句,直接闭眼,和衣而睡。 刀刃从猹的脖颈伤口刺入,往下划开…… 血腥味顺着海风灌入瓜棚,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就在孟可将睡未睡、迷糊懵懂之际,张富庆已经将猹给收拾好了。 夏日炎热,身上汗拿着蒲扇乘凉 “………” 伴随着岸边水浪的潮水涌声,他似在自言自语低声道: “等明年,我送你去武馆习武。” “嗯!” “嗯?” 很快,床榻上的闰土反应过来了。 “爹,去武馆干嘛,村东头的老猎王武艺也不错啊!” “呵,老李头庄稼把式而已。” 张富庆将扇子丢给自家儿子。 孟可接过扇子扇了扇,满不在乎的说: “老李头是庄稼把式,但你儿子又不是废柴,就算是庄稼把式,我也能给练出个天下无敌。” 就像迅哥儿在《少年闰土》文中写的那样,张富庆是真的十分爱闰土这个儿子。 虽然孟可才来一年多,但作为孤儿的他,早就把张富庆当做自己的亲生父亲对待。 “然后呢?像老李头儿子那样,让洋枪一枪打死?” 张富庆头也没回,淡淡地反问道。 这一句话噎得孟可无话可说。 这半年来,孟可明里暗里向村里有些名望的猎户、老农学习庄稼把式,这些个见多识广的老大爷也没听说过还有飞檐走壁的功夫。 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啊,更别说枪子了。 再过些年,7.62mm面前,众生平等。 练武在这火枪时代确实没前途,但谁让他家落魄呢? 练武已经是改变命运的最好方法了。 第二章 打磨心性 【姓名∶孟可(闰土)】 【状态∶健康】 【武器∶钢叉(已绑定)】 【天赋∶勤能补拙(紫色)】 【技能∶飞叉(大成)∶57/100 箭术(小成)∶42/100 老农功/残(小成)∶89/100 猎术(小成)∶33/100 任务∶改变原主(闰土)的命运![注∶改变越大,奖励越丰厚。] 任务进度∶3%】 透明的系统面板上,孟可的信息清晰地呈现在他的视线里,包括天赋、技能、身体情况、系统任务,一目了然。 “你爹既然要把你送去武馆习武,那你还来我这里做什么?” 一间草屋内,孟可盘腿坐在榻上,在他对面,一个年迈的老汉躺在一张摇椅上,双眼微闭,似乎已经睡着了,只是嘴里突然冒出一句话。 老汉早年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猎户,虎豹豺狼、狗熊野猪都被他收拾过,那叫一个风头无两。 可惜,现在老妻病逝、儿子被抓壮丁战死沙场,自己也是年岁已高,只剩一副老骨头。 当年远近闻名的猎王,临到老却落魄万分。 “叔公,你说这话什么意思?去武馆习武就不能来看您老人家?我闰土像那种没良心的人吗?” 孟可收起面前的光幕,把家里带来的一壶黄酒和一碟熏肉干放在桌上,然后老汉倒了一碗酒。 “嘿嘿……” 老汉闻着酒香睁开了眼睛,嘿嘿一笑后,直接一口饮尽碗中酒,然后拍拍手,扶着椅子艰难站了起来:“自从我不再打猎,来找我学打猎的年轻人不少。但他们拜师是真心还是假意,老汉我这双招子一看便知。” “就没有一个看错的!他们自以为学会了全部本事,哼哼……” “叔公,你跟我说这个干嘛?” 孟可心中一动。 谁知老汉好似是看穿了他的心思,吃了口猹肉后,如顽童一般笑了起来∶ “诶,小伢子心动了吧?不要误会啊,压箱底的本事只会传给愿意为我养老送终的徒弟。至于你?想想就好!” 对于老汉这样的话,孟可并没有太往心里去,学艺一年,他早就对这位叔公老顽童的脾气摸透了,只当老人家是在跟他闹着玩。 “我知道啦!”他笑了笑,伸手拿起一块肉塞嘴里。 “不!你不知道!” 老汉将墙上许久未用的猎弓丢给孟可。 “练弓箭去,先射三十支箭!” 说罢,又转身坐回了摇椅。 孟可愣住了,这是什么意思? 叔公啥时候学会的川剧变脸? “叔公,我的体力最多也就射二十箭,你这……” “快去。” 老汉一扭头,继续躺在椅子上,双眼紧闭,不再理会孟可。 孟可无奈地叹了一声,然后走向院外的空旷地,拿出弓箭开始瞄准村外的枇杷树叶。 “嗖......嗖......嗖......” 他站在二十米开外,连续射出五箭,均射穿树叶,木箭结结实实钉在树干上。 十箭后,腰背酸软。 第十七箭射中树干后,孟可停止射击,坐在地上喘着粗气,右侧手臂也已经麻木的抬不起来。 片刻喘息后,他看了一眼旁边已经被射成刺猬的枇杷树,咬咬牙再次拉弓搭箭。 弓箭上弦,箭尖离开弓杆,稳稳地落在树干上。 孟可松了口气,他感觉整个手臂都要断了,但还是勉强把箭矢射出。 毫无疑问,后面的12箭全都落空,但这样的结果已经很不错了。 “气不气?我这样强迫你,你气不气?” 不知何时,老汉已经从摇椅上站了起来,双眼炯炯地看向孟可。 “确实有些气!您明明是知道我极限的……” 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孟可直接点头承认。 老汉听到他的答复,满意地点点头,然后拿起放在桌上的一壶酒。一仰脖咕咚咕咚喝掉。 “叔公......” “你别说,你听我说!从你第一天来我这拜师开始,我就看出你小子……” 老汉说到这里突然顿了一下,似乎是在斟酌语言,随即又接着说了起来。 “……急功近利!对,就是急功近利!不管是学射箭、打猎还是那几手庄稼把式,都太过急躁。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你想要一口气把老头子我榨干,有这样的徒弟,对师父来说是大忌啊!可偏偏你自己还不知收敛。” 孟可听着老汉一顿数落,被说中了心思,脸上的表情不停的变换,不一会便涨红了脸,低下头不敢看老汉。 “你去了武馆,切记要将自己的心思藏好。师父愿意教,那你就学。师父不愿意教,那你也别催!否则讨了师父的厌恶,轻则让你劈柴打水三五年磨性子,重则随便教你点三脚猫的功夫就踢你出门!” 老汉的话虽然说得不客气,但句句都是在关心孟可,让他不由得心里一阵发暖。 “我晓得了。”孟可乖巧的回应道。 “行,也就是你这小伢子合眼缘,有孝心,否则老头子才懒得说这么多呢。” 老汉摆了摆手,示意孟可可以离开了,随即转身走回摇椅,躺在上面继续眯着眼睛休息。 “行,也就你这老头子合眼缘,要是您老逝世前没找到合心意的徒弟,我替您抬棺!” 临到出门前,孟可冲着摇椅上的老汉贱兮兮地喊道。 摇椅上的老汉眼皮微动,却没有睁开眼睛,而是翻了个身背对着孟可,好似在生闷气一般。 看到这里,孟可不禁暗自偷笑。 孟可走了之后,老汉才缓缓地睁开了双眼,眼中闪过一丝欣慰之色。 “急功近利?野心?不是不教你全部本事,而是我这一身猎术配不上你这小伢子的野心啊!去学武也好……” 老汉摇了摇头,重新闭上双眼。 不一会,摇椅上的老汉便鼾声渐起,睡得正酣。 …… 秋去冬来,三个月过去,孟可的日子一如既往。 转眼间到了年底,孟可也即将迎来了穿越以来的第二个除夕。 屋外大雪纷飞,屋内闰土一家三口围坐在饭桌上。 点点星火在火盆里燃烧着,屋内弥漫着饭菜的香味。 “明天周老爷家大祭祀,人手不够。我跟周老爷说了,让闰土跟着去,只需要看着祭器不被偷就行。” 作为一家之主,张富庆坐在饭桌的首座上,一边慢悠悠的用筷子夹菜,一边把自己的安排说给妻儿听。 第三章 周府 清光绪十六年(公元1890年),农历12月底。 浙省绍兴府会稽县,天刚亮,一夜的风雪已经停了。 天寒地冻,不宜行路,一些商贩、百姓只好在街上搭起简易的棚子或者用木板挡住屋顶。 一架拉着煤炭的驴车从城外驶向城内,车上坐着一壮一少,左边那位中年男子一身布衣,脸色灰黄,攀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周围都肿得通红。 在是海边种地的人的通病,终日吹着海风,大抵就是这样的。 右边则是个少年,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 车夫则是一位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一身灰布长衫,手里握着一根竹竿,时不时还会用竹竿挑一挑车上的木炭。 “成哥儿,我们就在这集市前面下!这一路多谢你了,等周老爷家的事忙完,你来我家,咱们喝两盅。” “富庆哥,咱俩一同长大,乡里乡亲的,还说啥谢字?不过喝酒可以有啊,哈哈!” 车夫爽朗一笑,放缓车速,停在了集市前面。 …… 除夕将至,吵吵嚷嚷的集市上,人来人往,何种吆喝声响起,看似热闹非凡,实则不过是苦中作乐罢了。 这些年来,面对西洋的入侵,清廷屡战屡败。 各种各样的丧权辱国条约没少签,nj条约、ah条约、bj条约,以及再过五年就会签署的mg条约…… 现在正是华夏大地的至暗时刻。 这些条约所需要赔偿的白银全都被分摊在老百姓头上,沉重的赋税、各种横征暴敛压得黎民百姓根本喘不过气,人活得是连个盼头都没有。 大过年的,家里还能空出几个铜钱买东西,已经是为数不多的奢求了。 街上的人多是面黄肌瘦,衣衫单薄。 从驴车上下来的这对父子艰难的从人群中挤出。 张富庆看着身边的儿子,嘱咐着一会儿进了周府需要注意的忌讳。 “爹,放心吧,我知道了!” 父子二人相互答应着,走在人群中。 此时天空中朝阳初升、紫霞褪去,已经快到辰时(7-9点),集市上的人流量明显增加许多,父子俩不禁加快步伐。 周家府邸位于绍兴城内东昌坊新台门,乃是书香门第,当地首屈一指的名门望族。 迅哥儿的祖父周福清是同治十年(1871年)辛未科进士,为翰林院庶吉士、又捐官买了个内阁中书。父亲周伯宜是一名秀才,闲居在家,也就是张富庆口中的周老爷。 此日正值除夕,周家值年大祭祀,房门皆是大开,广盈宾客友朋。 不过闰土父子两人是‘忙月’,来当仆人的,可不是周府的宾客,没资格从正门进。 在张富庆的带领下,从侧边小门进,穿过一处庭园,来到了周府前院正堂。 正堂内。 一个身材稍显瘦削的中年人在堂中与宾客寒暄,穿着一件深褐色的褂子,身后站着一个身穿藏青色锦缎衣裳的妇人。 妇人身着淡蓝色绣金丝云纹的长袄,一双绣鞋也是用金线缝制而成,她的发髻挽起,插着金钗玉饰,手里拿着一串佛珠。 不出意外的话,这两位应该就是迅哥儿的父母了。 察觉到有人进来,周老爷目光微转,瞥见是张富庆父子,没有过多表情便收回目光,继续与宾客谈论着一些时事。 少顷,客人离去。 “老爷。” 张富庆带着儿子来到周老爷面前躬身施礼。 “富庆啊,这就是闰土吧,长得真俊!” 周老爷看着张富庆身边的孟可,面上带笑,只是笑容不至眼底。 “多谢老爷称赞!” 张富庆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等周老爷说完,他才恭敬地拉着孟可的手,“快快,给老爷拜年。” “闰土祝老爷新的一年,能中举…状元。” 孟可虽然心里有些不情愿,却还是学着张富庆的样子,弯腰拱了拱手。 “哈哈!这个孩子还真懂礼貌。” 周伯宜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子承父业,考个进士,进翰林院。 虽然孟可这句祝福语中有些常识性的错误,但依旧是说到他心坎上了。 他摸了摸孟可光洁的头顶,从褂子里取出一个钱袋,掏出了一钱碎银子。 “来,这是压岁钱!” 孟可伸手接过银子,又鞠了一个躬,“多谢老爷赏赐。” 挣钱嘛,不寒碜! 父母为了凑够送自己去武馆习武的学费,明年的口粮都不一定有着落。 现在为了所谓的尊严,让父母忍饥挨饿?这才是傻子行为! “富庆,你们这么早来,还没吃早饭吧?带闰土去厨房吧,祭器那里我让小厮先看着点。” “谢谢老爷。” 张富庆恭敬的谢过,随即牵着孟可的手来到了厨房,一个老婆子正在准备着食物。 父子俩说明来意,老婆子也没多说什么,直接从厨房取出两碗热乎乎的白粥。 雪白的米粥在锅底咕噜噜滚着,散发出诱人的香气,孟可闻了闻,肚子立马不争气的叫唤了起来。 天知道他穿越以来吃了多少顿的杂粮,这种白米粥对于这个时代的贫农来说真是奢侈品。 第四章 宿命的相遇 父子俩对视一眼,一齐坐下,狼吞虎咽起来。 张富庆一口气喝完一碗热粥,抬头看向旁边还在朝白粥吹风的儿子,“我去做事了,你吃完就去正堂,那里的小厮会安排你去祠堂看守祭器。” “嗯,我知道。” 孟可头也不抬,吹凉后只管低头扒拉着碗中的米粥。 叮嘱完,张富庆也放心的离去,准备祭祀用品。 就在孟可陶醉在米粥清香不能自理之时,一声稚嫩的童音传入耳畔:“你就是闰土?” “啊......嗯。” 孟可惊醒,转头看见一个比自己矮一个头、还梳着小辫子的小男孩,一脸的笑容,看向他的目光中充满好奇和探寻。 两人四目相对,孟可心中也升起一股莫名的好奇感。 “迅哥儿?!” 听到孟可口中蹦出一个名字,小男孩的神色明显一滞, “谁?我吗?我不叫‘迅哥儿’,我叫周樟寿。你也可以唤我‘长庚’,我爹娘都是这么叫我的。” 孟可闻言,神色变得有些古怪。 ——这是迅哥儿吗?以前背作者介绍的时候不是‘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吗?‘周樟寿、长庚’是什么情况? 周樟寿似乎也察觉出了他的犹豫,但却会错了意,脸上露出尴尬,“我知道我爹娘不允许你们这么叫我,你就喊我樟寿就行。” “周老爷就你一位儿子吗?” 孟可心里多少有点数,这位小少爷就算不是迅哥儿,也是迅哥儿的亲兄弟。 “不啊,我还有两个弟弟。二弟櫆寿,比我小四岁。三弟阿松现在才三岁。” 不得不说,小孩子的戒备心有点弱,三两句就把自己的家底透漏了个干净。 这倒是省去了孟可一番解释。 不过…… ——迅哥儿在家中好像也是排名老大。‘周樟寿,长庚’这两个名字会不会是曾用名或者乳名? 当然,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就算对方真是迅哥儿,孟可也不会自己作践自己,主动去喊对方少爷。 见他大大方方,不同于寻常周家下人的孩子,周樟寿笑了笑,随即看了看四周。 “怎么没见张叔呢?” “我爹做事去了,我吃过早饭也要去祠堂看守祭器。” 孟可端着碗,嗦了两口白粥,含糊地回答道。 “哦。” 周樟寿点点头,也没继续追问。 毕竟是小孩子,他在孟可面前,似乎有些拘谨。 厨房一时间陷入了尴尬的沉默,只剩下两人的呼吸声和厨娘在炒菜的声音。 “呲溜——” 伴随着一阵吸溜声,这半碗白粥竟被他一扫而空。 “这……” 周樟寿愣在原地。 他从小生活在周家,哪里见过别人吃东西是这么吃的? 孟可本来还有点不好意思,但看着周樟寿呆愣的模样,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樟寿,你别介意,我是习武之人。习武之人你懂吗?就是要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不拘小节的那种。” 说着他伸出巴掌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一副''你看,这才是真汉子’的架势。 看到孟可那副模样,周樟寿心里突然涌出一个念头:难道这就是小说话本中说过的''豪爽’? “切,就一个小伢子,还习武之人?大少爷,你别学他的,要不然老爷、夫人会打烂你屁股的。” 厨娘看不过眼,在旁边嘟囔了几句。 “咳咳,大娘,我真的是习武之人!” 哄小孩被拆穿,孟可饶是二十来岁的厚脸皮也不由的红了脸。 “长妈妈,我都十岁了,爹娘不会打我……” 而一旁周樟寿的白嫩小脸就更红了,为了不在新朋友面前丢脸,连忙开口狡辩。 只不过他狡……辩解的声音越来越小,最终只剩下了蚊虫般的声音说道∶“……就算打,也不可能打我屁股,这多丢人啊!” 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不可辱”,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两人都哄笑起来,厨房内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最后,周樟寿只能灰溜溜的拉着孟可逃出厨房。 孟可被拖拽着向前走,还时不时地回头冲厨房里面的大娘喊上两句:“婶子,你做的粥很好喝,我走啦。” 厨娘在灶屋里冲他们挥挥手,示意自己知晓,随后又开始切菜。 大祭祀开始后,客人的数量与日俱增,需要准备的饭菜也越来越多,她从凌晨忙到现在,连休息都不能。 …… 出了厨房,孟可灵巧地拨开抓着自己胳膊的手,“樟寿,我要去看守祭器了,咱们回头再聊。” 周樟寿一怔,连忙开口,“你要看祭器,我陪你去吧!” 孟可摆了摆手,“不用不用,我一个人能看好祭器,再说,你爹娘那边……” 他的话并未说完,但周樟寿已经明白∶自己会被父母打屁股的形象已经深深刻在新朋友印象中。 想到自己被男女混合双打的画面,他就忍不住打个寒颤。 一边是盼望已久的新朋友,一边是父亲手上那根细长戒尺,周樟寿犹豫了半晌,终于做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不用在意我爹娘,他们不会打我的……” 他越说越有自信,最后甚至挺起胸膛,学着孟可的动作,拍了拍胸口,仿佛这样就表示自己言语的可信度。 “……你不要信长妈妈的话,她是在吓唬我。” 这让孟可哭笑不得。 不过,对于周樟寿的举止,孟可倒是非常喜欢,毕竟,这样的迅哥儿才是真实的,而不是书本里虚幻的鲁大师。 可周老爷对周府的掌控力度远不是迅哥儿能够想象的。 他们哪知道,刚见过派发任务的小厮后,周老爷就收到消息了。 “罢了,大过年的。就不逼着这小子读书了,放他几天假吧。” 周老爷瞥了眼跟在身旁收拾祭祀用品的张富庆,心中暗叹一口气。 ——臭小子,大过年的要拜年,不好动手…… “多谢老爷!” 张富庆恭敬地答应着,不敢有丝毫怠慢。 他可是看的很清楚,自家熊孩子拐带少爷去浪,这换做规矩森严点的家庭,恐怕自己的饭碗都保不住。 周老爷能不计较这件事,除了周家主人随和以及过年图个喜庆之外,也是周老爷看在张富庆这么多年给周家做工的面子上轻拿轻放。 第五章 捕雀∶迅哥儿的童年 “闰土,这边走,那处院子就是我家的小祠堂。” 周樟寿走在前面领路。 不知道是不是这位大少爷对‘小’字有什么误解,反正孟可估摸着这处祠堂可能比村里的宗祠还要大上一圈。 院门前的两尊石狮子威风凛凛,看上去煞是威武霸气。 穿过种植着青松的院落,两人一起进入正厅,厅中摆放着先祖牌位、香炉、贡果、祭坛,还有香案,看上去很是庄重,但却不显得奢华,反而有一股子历史的沧桑。 “诶,咱们不用待在这里,在外面看着就行。” 等孟可确定了一应祭器都放在该放的地方,周樟寿停下脚步,拉住孟可的衣袖说道。 祠堂庄严肃穆,不允许嬉戏打闹,小孩子心性的迅哥儿可耐不住这份压抑的气氛。 “走走走,我们去祠堂外面装弶(jiàng)捉小鸟雀!我早就听张叔说过……” 周樟寿一边说一边拉扯着孟可就朝着祠堂外走。 孟可无奈,只能跟随在他身后。 祠堂外面有一条不宽不窄的小道,周围栽满了树木,枝叶繁茂,遮掩了外面的视线。 “捉鸟雀哪里需要装弶?樟寿,你抬头看树上,看中了哪只跟我说就是。” 孟可拍掉周樟寿的手,笑呵呵的说道。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比文采,二十岁的孟可都不一定比得上十岁的迅哥儿。可论起捕猎,迅哥儿就算是拍马也赶不上孟可。 能在未来的文坛巨匠鲁大师面前狠狠装一把,这样的机会他岂能错过? 周樟寿听孟可这样说,也不管信不信,顺着孟可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颗粗壮的梧桐树的树干上盘踞着一只黄色的小鸟。 他立即兴奋的叫起来,“闰土,快快快!就抓它,那只黄色、像小鸡一样的鸟!” 孟可嘴角抽搐了一下,“小点声,那是黄鹂,两个黄鹂鸣翠柳的黄鹂!” 一边吐槽迅哥儿的眼神,一边从怀中掏出一把用树枝、猹筋做成的简陋弹弓。 这是孟可闲暇之余练习手艺所制作的,有效射程十米左右,威力虽然不大,但胜在方便携带。 “哇,这是弹弓?你自己做的吗?好厉害呀!” 周樟寿看见孟可手中的弹弓,顿时双目放光。 孟可看到周樟寿对自己的弹弓如此感兴趣,“你喜欢?等打完这只鸟,这把就送你了。” “不、不,我……” 周樟寿自小接受的传统教育就是无功不受禄,怎么好意思,连连摆手推辞。 “着!” 没等他说完,孟可口中轻喝一声,手腕微抖,石子瞬间脱离弹弓,在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弧线,准确的命中了树上的黄鹂鸟。 “啪嗒”一声。 黄鹂鸟应声而落,摔在草地上扑腾。 “樟寿,还愣着干嘛?快去看看有没有受伤。” 索性,孟可的手法十分漂亮,没有弄伤它,而是将它击晕了。 “哇!闰土,你太厉害了!” 周樟寿惊呼一声,跑上前抱起地上晕头转向的黄鹂,一脸激动。 “给,我过年这几天都会在祠堂住着,有时间的话我可以教教你技巧,你自己多练练,一样能行的!” 孟可拍了拍周樟寿的肩膀,将弹弓塞进他手中。 “可是……” 周樟寿还想推辞。 “别可是啦!咱们是朋友,对吗?我送你东西不是很正常吗?拿着吧,弹弓和小黄鹂都藏好哦,等一会周老爷来了,看到又要骂你了,说不定不会放你出去玩了。” 说着话,孟可催促着周樟寿往祠堂内走去。 祠堂内的香火很旺盛,香烟缭绕,整个祠堂看起来有些飘渺的味道。 “我爹好像已经到了。” 周樟寿鼻翼耸动,闻着袅袅烟熏,神情突然紧张起来。 这么浓郁的香烛味,绝对不是三柱清香能燃烧出来的。 “确实……” 孟可顺势抬头望去,只见一位身穿黑色锦袍,留着八字胡须,一脸严肃的中年男子缓缓的走了出来。 “见过小叔。” 而捧着黄鹂鸟的周樟寿直到对方走到面前才发现,连忙躬身施礼。 孟可也低头弯腰,表达对长辈的尊敬。 “嗯,长庚快进去吧,你爹已经在里面了。” 周伯升点了点头,并没有责怪周樟寿的失礼,只是吩咐了一句就走出了祠堂。 “樟寿,这位是你族叔?” 见到对方出去,孟可问道。 “不,这是我亲叔叔,只不过是庶出的。他是个很温和的人,没有架子的人,我跟小叔相处的很愉快。” 周樟寿摇了摇头,解释了一下,就带着孟可继续朝着祠堂大厅走去。 “哦......” “长庚,还在外面站着干嘛?” 刚走到祠堂大厅门口,两人就听见里面传来一道略显苍劲有力的喊声。 是周老爷的声音。 迅哥儿闻言,立刻打了个哆嗦,手忙脚乱地要将黄鹂鸟和弹弓藏起来。 孟可眼疾手快,悄然迈步用身体挡住了周老爷的视线。 可他忽略了自己的身高。 嗯,两个一米多高的小豆丁,自以为能挡得住周老爷的视线,殊不知他俩那点小伎俩根本瞒不过周老爷的眼睛。 “咳咳……” 看见孟可悄然挡住自家儿子,周老爷忍不住轻咳了两声,但眼底还是露出一丝满意之色。 “闰土,你爹在祠堂旁边的侧房等你,你先去那边守着,等晚上无人之时再过来守着祭器。” “好的!” …… 接下来的事,就不是孟可这个小娃娃能掺和的了。 而父亲张富庆在侧房交代了他几句,也去祠堂帮忙去了。 外面人来人往,皆是周府的客人,孟可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了这个小房间里。 闲来无事,只能做做俯卧撑、拿扫帚操练一些庄稼把式。 一个时辰后,系统传来声音∶体能+0.5、熟练度+0.5。 两个时辰、三个时辰…… 每当孟可力竭时,勤能补拙天赋就会发动,给他额外加一点熟练度。 如此循环反复,一天下来,孟可感觉……除了饿,就是饿。 若不是周府家大业大,能够敞开肚皮吃饭,他还真不敢如此疯狂的锻炼。 毕竟隔一两天才能捕得到一只猹,没有肉食打底,他的身体会被掏空的。 第六章 你的童年、我的童年,我们都一样 祠堂里,往来亲朋络绎不绝,周伯升领着一批又一批周氏宗族族人到祠堂,而周老爷则是带着周樟寿,不断接待来访的亲朋。 “爹,我…我脚酸了,能不能让我去娘那里休息一下?” 周樟寿红着脸,装作揉搓着发酸的右腿,求救似的对周老爷说道。 没错,装的,一向诚实的迅哥儿居然也学会演戏了。 只不过看周老爷似笑非笑的表情就知道,这稚嫩的演技,实在难以恭维。 “哦?真是脚酸?不是因为其他的事?” 看着自己儿子袖袍下隐藏的小动作,周老爷笑得更深了,只不过眼底没有多少笑意。 ——君子以诚待人……还敢骗我?大过年的,大过年的,这么多客人看着呢,我忍!再给这小子一次机会,要是还敢谎话连篇…… 哼哼...... 周老爷心里腹诽着,脸上却依旧挂着‘慈祥’的笑容。 可怜的迅哥儿还是太年轻,根本没看清自己老爹笑容下隐藏的教鞭。 “对啊,爹,都快晌午了,你就……” 周樟寿的话还未说完,就被周老爷打断了∶“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圣人训还没背到这吗?没关系,爹现在教你。这句话的大致含义是∶上天要把重任……” 看着自家儿子一脸呆若木鸡的表情,周老爷心情大悦,语气也变得温柔起来:“懂了没?这点苦都吃不了,以后怎么成大事?接着跟爹去见见族人吧。” 说罢,周老爷就率先走出祠堂。 周樟寿看着自己爹的背影,欲哭无泪的掂量一下袖中已经没有动静的黄鹂鸟,默默跟了上去。 …… 午饭后,孟可舒舒服服的拍了拍肚皮,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嗝~终于吃了一餐饱饭!” 在照例对厨娘长妈妈道了一声谢后,他扬长而去。 丢下一众目瞪口呆的周宅佣人和帮工。 许久,才有人打破厨房里的寂静∶“真、真是个……饭桶……” 众人看了看自己眼前的碗,再看看孟可那个座位上足足两倍大的海碗,纷纷露出一副赞同的模样。 “他是个孩子?这tm十一岁?” “谁家孩子这么能吃吗?” “谁说不能吃,你没见人家吃得比猪还多吗?” 已经离开的孟可自然听不到身后这些议论,他此刻正在回祠堂侧房的路上。 不过就算听到,他也不会放心上,人家说的是实话,这有什么好介意的? 推开侧房门,一个扎着辫子的小豆丁正躺在床上,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 “xun……樟寿,你这是怎么了?不去吃饭,跑我这来干嘛?” 听见动静,迅哥儿蹭的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看见来人是闰土,立刻哭丧着脸喊道∶“闰土,小黄鹂死了……” 孟可听完迅哥儿的哭诉,嘴巴微微抽搐了一下。 还以为什么事呢,就这啊? “别哭别哭,你去厨房找那位长妈妈要一盆热水来。” “啊?要热水干嘛啊?能救活小黄鹂吗?” 迅哥儿此刻还很天真,远没有后来鲁大师那种洞彻人心的眼力,完全还没意识到‘真·孟可·饭桶’的‘险恶意图’。 “别问这么多,你快去吧。” 孟可摸了摸微微隆起的肚子,笑眯眯地哄着迅哥儿。 “好......好......” 周樟寿擦掉眼角的泪花,转过身就向着厨房跑去。 很快,他就吃力地端着一小盆热水回来了。 而此刻,孟可已经用院内的枯枝落叶生起了一小堆火。 脱毛、开膛破肚、串上洗净的木棍上火烤、略撒盐花…… 当着周樟寿的面,一气呵成。 可怜的迅哥儿还没反应过来,连泪水都还没来得及从眼睛里流出,就被迫从嘴角流出来了。 “呜~小黄鹂……哼哼~真香……” 伴随着轻微的抽噎声和腹中传来的咕噜响声,迅哥儿眼神呆滞,一脸呆萌的表情望着树枝上串着的黄鹂,仿佛被玩坏了。 “尝尝?” 孟可将串着黄鹂的木棍递到了迅哥儿嘴边,坏笑的说道。 “嗯!” 不管之前哭的有多惨,迅哥儿此时此刻还是下意识的吞了一下口水,然后伸手拿过孟可手中的木棍,轻咬了一下。 “嗯!好香......好吃......” 其实这种只撒了点盐花的烤肉并不是很好吃,但周樟寿跟随父亲接了一上午的客,且又饿着肚子,自然觉得又香又好吃。 在数十年后回忆往昔,迅哥儿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中写道:“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但我最怀念的依旧是闰土亲手做的炙肉。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天似的炙肉,也不再看到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当然,这一切都是后话了。 现在的迅哥儿还是个贪吃的孩子,吃着烤肉,忘乎所以。 黄鹂并不大,小小一只,很快就被迅哥儿消灭的一干二净,最后甚至连骨头都像是被野兽舔过一样,上面连肉丝都看不见。 “嗯~我还没吃饱。” 迅哥儿舔了舔嘴唇,有点不舍的放下了手里的木棒。 “没吃饱就去厨房,这是你家,还能饿着你不成?” 孟可看着他有点意犹未尽的样子,无奈地翻了一个白眼。 难不成还再打一只下来烤?柴火都不够了。 “好吧~” 听到孟可的话,迅哥儿顿时眼睛一暗。 孟可看着他这幅表情,忍不住想笑。 大文豪的童年,跟普通孩子没啥区别嘛,一样的贪吃顽皮。 赶走了周樟寿,孟可打算睡一个下午,毕竟晚上还要他值夜看祭器。 …… 绍兴,江南水乡,河网密布。 城东,集市旁的河道上,一条简陋的乌篷船停靠在河岸,船头一个瘦弱的小男孩正抱着几块流油的夹肉烧饼,津津有味地啃着。 船舱内,两名中年男子相对而坐。 第七章 盗匪与少年 小小的一枚铜钱,外圆内方,暗合天圆地方的古之观念。 化作一抹流光,在左边男子手中上下翻飞,如同游鱼入海,跳跃不定,灵活轻巧的于五指间来回翻转,打着筋斗。 右边那人贼眉鼠眼,此刻恍若顽猴般挠了挠腮,强忍住不耐,静静看着这一幕,默默无言。 喧嚣的闹市、杂乱的人声、除夕欢庆的锣鼓声,一切市井百态仿佛都与这两个人毫不相关,只剩下船舱内他们自己各自的呼吸,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良久,船头的小男孩啃完夹肉烧饼,意犹未尽地看了眼船舱内右边的那个人。 “咳咳……” 那人的视线与小男孩交汇,看清了孩童清澈的眼眸中隐藏的情绪,随即计上心头,清了清嗓子,道:“老李,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你儿子想想吧?你也不希望你儿子跟你一样,住着渔船、穿着破布、吃不起肉、讨不上老婆吧?” 闻言,小男孩的眼睛顿时黯淡了下来,他抬头看了一眼船舱内的另外一人,然后垂下眼帘。 “干他一票咱们就远走他乡,换的钱足够咱们后半辈子衣食无忧了!” 而小男孩父亲手中飞舞的铜钱却在瞬息之间停止了运动,悄然回到他的掌中。 子女,始终都是父母的软肋。 他深吸了一口气,抬头道:“十年前,还没有他的时候,就算周府是龙潭虎穴,我也会跟你一起闯一闯。” 说罢,他挥了挥手,将小男孩赶去外面的船板上,然后才回头正色道:“可现在……我不会再跟你去冒险了。” “哈哈哈......” 听到他的话,船舱内那人突兀大笑起来,笑的上气不接下气。 “当年洞庭湖上杀人无算的盗匪李大眼,居然也有会”怕”的一天,真是稀奇。这要是七将军泉下有知,会不会气得爬出棺材?” 听着这个人的嘲弄之词,李大眼的脸上闪过一抹愠怒。 但却又忍着没有发作,毕竟交情在那里摆着,他也不愿意翻脸。 “怎么,不服气?” 那人冷笑了一声,就要再度开口激将:“……” “要去你自己去!”李大眼终于忍不住发飙了,厉声呵斥道:“癞皮猴,看在咱们俩十多年的交情上,我才让你进来的。别逼我把你轰出去!” 被称作癞皮猴的中年人顿时神色一滞,悻悻地闭上了嘴巴。 他知道,李大眼的性子是说一不二的。 万一真被丢下河,自己的面子可就丢尽了。 他狠狠瞪了一眼把玩着铜钱的李大眼,一甩袖袍,转身走出了船舱。 甲板上,撑着船桨的小男孩看见癞皮猴走了出来,连忙打招呼:“赖叔叔!” 原本癞皮猴怒气冲冲的脚步顿时一僵,脸色缓和了些许。 他摸了摸小男孩的头,“正值大祭祀,周家若是丢了祭器,那便相当于丢了脸面。势必会动用官面上的势力,把整个绍兴翻过来……你们身份不一般,还是趁早离开绍兴,避避风头吧!” “啊?” 小男孩自然是听不懂这番话。 船舱里,神色愠怒的李大眼则是听懂了这番话。 癞皮猴的话语里透露出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就算没有自己出手相助,这个姓赖的老猴子也要干这一票。 一边是过命的兄弟,一边是血脉相依的儿子…… 想到儿子,他的脑海中就浮现出那一张灿烂的笑容,还有那双温柔的眸子...... 李大眼的拳头紧紧攥起,心中充满不甘。 “伢子,进来,收拾东西,咱们架船入曹娥江!” 江湖岁月催人老,雨打风霜,磨平了一身的桀骜。 …… 暮色沉沉,冬日的夜空没有丝毫温度,皑皑白雪飘向大地。 用过晚宴,送别最后一批亲友后,周伯升带领着众多亲属返回周家祖宅。 迅哥儿则被周老爷单独留了下来。 “跟上!” 迅哥儿亲眼看着自家老父亲的脸色由晴转阴,心里顿时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应了一声,连忙跟了上去。 书房内,灯火阑珊。 周老爷端坐在太师椅上,目光炯炯地盯着自己的长子,沉声道:“你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吗?” 迅哥儿心头百转,却依旧没想到自己错在哪了,只得微微低头,不敢直视老父。 “想不出来?” 周老爷眯了眯眼,“第三个书架,第七层,找到一本叫《国朝传记》的唐史。里面有一则《太宗怀鹞》的故事。” 都这个时候了,哪怕迅哥儿再单纯,也察觉到了老爹的意图。 鹞是一种鸟类,太宗怀鹞就是太宗抱着鹞。 而自己白天可不就是抱着小黄鹂吗? “爹,我尿急,想要小解……” 不等周老爷继续问,他立马撒腿就想跑。 “站住!” 周老爷的一声暴喝响起,吓得他浑身一颤。 他连忙停住,不敢逃跑。 周老爷看着自己长子的模样,心里更加恼怒。 “其实你只要不沉湎于‘斗鸡遛狗玩鹰’,一只黄鹂鸟,养了就养了罢。可坏就坏在你为了这点事,居然可以骗人!这些年你蒙师教的圣人训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嘛?” 周老爷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道:“我们周氏门楣虽高,却也要注意门风,不能让人笑话,这是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规矩。” 眼见周老爷的语气越来越沉稳平和,迅哥儿以为这件事认个错就能过去,于是低着头,心虚地回答道:“我知道错了,爹!君子当待人以诚,我日后定不会骗人。” “好好好!那你过来,我……” 周老爷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伸手示意自己的儿子过来。 见状,迅哥儿连忙凑了上去,低着头,恭敬地问道:“爹,什么事啊?” “长庚啊,听过——杀鸡儆猴吗?” 与此同时,五岁的周櫆寿已经在蒙师的带领下来到书房门口。 “爹!爹!我错了!不要啊——” 可怜的迅哥儿还试图唤醒周老爷的父爱,可惜…… “娘,救命啊!爹要打死我——” 书房外,周櫆寿听着自家大哥的惨嚎声,顿时吓了一跳。 第八章 生死搏杀 “星杓,骗人就是这个下场,你可千万不要学你哥哦。” 作为两兄弟的启蒙老师,这位周家请来的落魄童生,一脸和蔼的对自己的弟子嘱咐道。 他是真心疼爱自己的徒弟,可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教育他们的机会。 周櫆寿连忙躬身行礼,“是。先生!我以后绝对不会像哥哥一样做这种蠢事的!” 屋里,惨叫痛呼,不绝于耳。 屋外,师慈徒孝,其乐融融。 迅哥儿距离成为鲁大师又近了一步。 …… 祠堂内,烛光微曦。 孟可手握扫帚,裹着一层棉被蜷缩在进门左手处的角落里。 一双乌溜溜的眸子好奇地打量着四周的陈设,鼻翼一耸一耸的,似乎嗅到了香烛的气味。 白日里人太多了,当着周老爷的面,他也不敢乱动。 现在没人,他总算能好好打量打量了。 各式各样的祭器在烛火的映照下,闪烁着迷离的光芒。 历史的沉淀与文化底蕴,让它们散发着古朴厚重的味道。 若是放在一百年后,这些东西全是价格不菲的古董,甚至价值数亿,但是今时今日,只能算是中上。 时间轮转,夜色渐浓,寒气侵袭而来。 孟可不禁瑟缩了一下身体,将头缩进棉被,将整个人埋藏在黑暗中。 这时候,一阵悄然的踩雪声从门外传来。 他心头一惊,连忙抬起头,警惕地望向门口。 吱嘎。 门打开了。 一股冷风灌了进来,烛光摇曳抖动,随即猝然 熄灭。 黑暗中,孟可只看到一抹高瘦鬼祟的身影从门缝中钻进,粗略打量了眼四周,便直奔供桌而去。 他心脏扑通扑通跳动的厉害。 两人最近的时候,仅仅相隔三米左右。 他可以清楚地听见,对方急促的呼吸节奏与心跳。 也不知是因为自己位于对方的视野死角,还是因为灰扑扑的棉被阻挡,对方并未察觉到自己,只顾着快速靠近桌案,准备将上面的祭器偷走。 孟可的眼睛眨也不眨,紧盯着黑影。 说不怕,那是不可能的。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缺少与人搏斗的经验。 可……经验不就是这个时候积累的吗? 他舔了舔干涩的嘴唇,眼眸中露出一抹兴奋与激动,悄然将身上的棉被掀开,露出底下被袄子包裹的健硕身躯。 原本的闰土跟着父亲耕田种地、看瓜打猹,就要比寻常男孩强壮不少,更别说孟可占据这具肉体后日日打熬身体,基本天天都能吃上一顿肉。 相比之下,前面那个一无所知的高瘦盗贼反倒成了弱势群体。 壮得像头小牛犊的孟可悄然站了起来,手中紧握住扫帚,将身形往前挪移几分。 他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偷袭+先声夺人,这些都是他的拿手绝活。 那些惨死在钢叉下的猹们表示:这就很艹蛋,死了都要被拿出来做案例…… 对方正在快速靠近桌案,似乎已经拿到了祭品,可他并没有发觉身后的危险。 孟可屏住呼吸,双眼死死地锁定着对方的背影。 就在贼人距离桌案还剩下两步之遥的时候,孟可终于抓住了这个机会。 “大胆贼子!竟然敢盗取祠堂祭器!” 他猛然爆喝一声,在深夜中恍若惊雷,猛地窜了起来,抄起扫帚棒朝着那名贼人的头部砸了下去。 先声夺人的效果是很明显的,孟可这么一喊,对方果然被震住了,身形一抖,下意识就要转身。 而孟可抓住这次机会,快速欺身而上,挥舞着扫帚棒砸下。 “哐当!” 扫帚棒正中门眉,狠狠地击打在对方的面门上,砸得对方头晕目眩。 “啊!” 贼人惨嚎一声,显然是没料到竟然会遭遇如此变故。 他只觉得一阵剧痛传来,眼前一花,下意识就要往后避退。 而孟可哪里肯让对方逃脱,立刻欺身而上,手中的扫帚棒毫不留情地继续攻击,不断朝着那个贼人的要害招呼过去。 头顶、面门、胯下…… 一时之间,棍棒如雨点般落下,打在皮肤上的声音伴随着贼人的痛呼声传出祠堂。 毫无章法,宛若疯魔,更兼之力量不弱。 那个贼人没想到自己一时不察,竟然没注意祠堂里还藏着这样一个怪物,顿时慌了神,躲避得愈发狼狈了。 他本以为凭借自己的速度与轻功,对方绝难追上他,谁想到对方竟然能够追上他,而且还不停地追打。 不过想来也是,人再灵活,能比小巧的猹灵活吗? 孟可连猹的动作都能预判,就更别说这个盗贼了。 若是寻常小贼,此刻说不定已经求饶了。 但这人可不寻常。 他眼中闪过一丝阴狠,突然用脸硬接了孟可的一击,同时伸出手,一把扯住孟可手中的扫帚,猛地拽了过来,用力一甩。 孟可顿觉眼前一片模糊,下一秒,就感觉到自己腾空而起。 高瘦盗贼抛开手中的扫帚,从身后的腰带里抽出一把匕首,快速刺向还在空中的孟可。 寒芒乍起,月光透过窗纸洒进来。 “噗呲~” 钢铁刺入血肉,一抹鲜红的血液喷溅而出,将古朴的青砖染红。 高瘦盗贼眼瞳骤然收缩。 他瞪大了眼睛,满是难以置信地看向自己胸口插着的钢叉。 一根……凭空出现在孟可手中的钢叉。 “呃......你......” 高瘦盗贼张嘴结舌,喉咙里吐出一串串泡沫般的血液。 他低头看向自己的胸膛。 钢刺穿透了他的胸膛,深深地扎在里面,使他的身体不停地颤抖着,却是怎么也拔不出来,一时之间,血水不断流淌而出。 妖术!妖术! 他惊骇地看向孟可,脑海中不由自主冒出了这个词。 当然,这也是最后一缕意识。 他缓缓闭上双眼,眼皮慢慢耷拉下来。 孟可躺倒在地上,看着眼前这一幕,剧烈喘息着。 他感觉刚刚那一瞬间的生死搏杀实在太刺激了,自己的血液都要沸腾了。 完全没有任何不适应的地方。 接下来,就是收回钢叉了。 孟可握住钢叉一端,默念收回,钢叉瞬间回到系统内部。 失去了堵塞物,盗贼的伤口立刻喷涌出鲜血,将对面的孟可浇了个透湿。 第九章 后续 祠堂外,雪花簌簌飘落,依旧没有停下的迹象。 一具已经被冻得僵硬的尸体被丢在院子里,胸腔内的鲜血还在汩汩滴落,将白色冰霜染红。 一切仿佛静止了,安静极了。 仆妇们举着火把静静矗立在门口,一副恭敬的样子,没有一个人敢出声,只有当目光瞥见地上躺着的贼人尸体时,眼眸中才会流露出一抹惊惧。 谁能想到这是那个十一岁孩子干的呢? 她们中的有些人甚至还曾在背地里笑话这孩子是个饭桶。 谁知道,这‘饭桶’还真对得起他吃下的饭,竟然如此恐怖。 她们的心脏忍不住狂跳起来,一股恐惧在内心蔓延。 而作为周家大少爷,迅哥儿在听到风声后也不顾自己的伤情,捂着屁股赶来祠堂门前。 他看着地上的尸体,脸上的肌肉抽搐着,双拳攥得紧紧的。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尸体……死于非命的尸体! 好半天才从惊惧中缓过神来。 “原来、原来闰土真的是一个……习武之人!” 迅哥儿喃喃自语,十岁少年心中的震撼难以言喻。 白日里孟可拍着胸脯自夸的情景在他的脑海中不断浮现,一遍又一遍,久久不能散去。 …… 祠堂内,孟可跌坐在地上发愣,任由张富庆将自己身上被血水浸透的衣裳脱下。 周老爷和管家则是站在一旁窃窃私语。 死了一个人,虽说只是个小偷,但…… 当然,周老爷不是在担心杀了一个人的问题。 入室偷盗,打死勿论! 这件事就算发生在平民百姓家里,衙门都无话可说,那更别说书香传家、进士门第的周家了。 你看那县官老爷敢放半个响屁不? 周老爷担心的是:如果不把声响弄大点,别人会不会以为周府好欺负呢? …… “老爷,我刚刚查看过盗贼胸口的伤痕,不像是匕首留下的。” 待孟可换好衣服,在张父的搀扶下面露惊惧、一脸煞白地走出祠堂后,管家皱起眉头小声禀报道。 “哦?” 周老爷微微挑眉,瞥了眼貌似已经被吓破胆子的孟可和他身边普普通通的张父,道:“那你认为是什么呢?“ 管家迟疑一下,道:“我也说不上来,但除了棍棒伤痕外的三道刀剑伤口相距的间隔一致、深浅不一,总感觉不太可能是匕首所致。” “哦。” 周老爷淡淡应了一句,并没有放在心上。 “老爷,这件事我们该如何处理?” “不必管它。” 周老爷摆了摆手,淡淡地说道:“一个不懂规矩的小贼罢了,难道我们还需要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 管家低垂着脑袋,不敢反驳。 “等大祭结束,多给张家父子点钱。听说张富庆想让他儿子去武馆习武?” “正是。” “这个老张倒也挺有趣的。” 周老爷呵呵笑了一声,道:“既然他儿子这么喜欢武术,就让他儿子学好一点。你去安排,送去、送去……反正你挑一家名声好的武馆。” “这是自然,老爷放心,一定不负您的嘱托。” 管家点点头道。 ...... 祠堂外,一阵风吹过,雪花纷飞。 雪花越来越密集,越积越厚,很快就遮盖住了整个天空,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了漫天纷飞的鹅毛大雪,再也看不到其他。 孟可从祠堂走了出来。 他的脚步显得异常沉重,浑身上下都在哆嗦。 “闰土!闰土,你没事吧!” 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门外响起。 迅哥儿挤开挡在前面的仆妇,快步朝着孟可跑来。 他的脸颊上带着一抹焦急与关怀。 借着月光,孟可望见迅哥儿的神色不似作假,心中一暖。 “我没事。” 孟可摇摇头道。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显然刚刚受到了惊吓,但眼眸中的坚毅神色却让迅哥儿放松了下来。 “没事就好。” 他长吁了一口气道。 孟可笑着道:“我真的没事,我是习武之人。要不是那个小偷偷袭我,我早把他拿下了!” 他的眼睛眯起,笑容显得十分阳光。 看着孟可还有心情吹牛,迅哥儿的神色放松了许多。 等到周老爷出来,遣散一众仆妇,孟可也回到祠堂旁的偏房内,张父则是代替他看守在祠堂里。 合上房门,孟可脸上的惊惧之色迅速消退 ,从身下的贴身裤里抖落出些许冰碴。 他的双腿有些轻颤。 这就是脸色煞白的原因。 当时他的身上全是血液,谁也不会注意到被融雪打湿的裤衩。 除了盗贼身上的伤口外,其他的手尾都处理得非常好…… 因为……需要处理的只有这一处啊! 孟可拍着自己的额头,一脸苦恼。 早知道来的时候就直接把钢叉提在手上算了,也就不用这么麻烦。 这一战,他也是有苦说不出...... 就算反杀了对方,还得担惊受怕的。 ...... 翌日。 当孟可从睡梦中醒来,发现已经是日晒三竿了,连忙爬起来,匆匆洗漱了一番。 后厨里,三大海碗的稀粥已经摆好,热腾腾的包子和馒头放在盘子里,散发着诱人的清香味。 “闰土,你起来啦?” 长妈妈听着脚步,从门外探出脑袋,看见桌上坐着的孟可,笑着道:“其他人都用过餐了,桌上都是给你留的。今天你敞开肚皮吃,不够锅里还有。” “谢谢长妈妈!” 孟可笑道,随即坐下,抓起两个包子塞到嘴巴里。 直接开启了自己的猎杀时刻。 昨天的担惊受怕丝毫不能影响今天的食欲。 “哎呦呦,慢点儿吃,小心噎着。” 长妈妈连忙叮嘱了一句,然后端起盆子准备给孟可舀热汤喝。 “嗯嗯!” 孟可使劲地点头。 长妈妈笑着端起一碗热乎乎的汤汁走出去,似乎是要去给宴席布菜。 孟可继续埋头吃东西,直到一大碗汤水尽数见底后,他才抬起头擦拭嘴角。 “长妈妈煮得东西实在太美味了。” “是吗?” 浑厚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光听声音,孟可不用回头就知道这是谁。 张父走了进来,闻言呵呵笑道:“一起床就来吃,都不先去找我?” 第十章 得人恩果千年记 “您都四五十岁的人了,就在那里,又不会被拐走。我急着找您干嘛啊?” 孟可撇撇嘴,做出一脸嫌弃的表情。 张父笑骂一声,从儿子手上抢过碗筷盛满,端起来喝了几口,赞叹道:“好汤好菜,不愧是长妈妈的手艺。” 孟可白了这个跟儿子抢食的父亲一眼,“爹,不要告诉我,您从前厅跑来这里,就是为了跟我抢饭吃啊?!” “哈哈,是啊,怎么,你有意见吗?” 张父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让孟可无奈。 他发现自家老爹今天好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居然还有心情开玩笑。 “好啦,我不和您争了,我吃饱了,你慢慢吃。” 孟可担心盗贼身上的伤口留下破绽,心里塞着一个沉甸甸的包袱,自然没心情和老爹打趣。 于是放下了筷子,起身道:“我回偏房去养会神。” “哎,土伢子,你先别忙着走。我这里有两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打算先听哪个?” 张父叫住他。 孟可顿住脚步,转过头来道:“先苦后甜,就先听坏消息吧!” “坏消息就是,你不能再跟着为父去瓜田,明年张老爷家的春耕也去不成了。” 张父露出一脸遗憾的表情。 当然,如果他的嘴角能不要上扬得这么明显,孟可就相信了。 “好消息呢?” “好消息就是……” 张父顿了顿,嘴角的笑容再也抑制不住:“周老爷亲自发下话来,要管家给你找家好武馆。而且……束修全都由周家包了!” “真的!那太好了!” 孟可闻言,顿时大喜。 父子俩絮絮叨叨了许久,张父终于舍得放孟可离开。 “土伢子,记住,以后在武馆要好好学武,不要惹是生非……” 张父叮嘱道。 孟可点头道:“我知道了,您放心吧!” 张父交代完,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笑着转身走开,回前厅去陪周老爷接待宾客去了。 孟可走出后厨,看着院内种植的树木,脸上的笑容缓缓收敛下来。 周府的管家,他见过。 那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 脚步轻盈如飞燕,目露精光似闪电,双臂垂腰若猿猴,举手投足非常人。 这一切特征都与村中老猎王所说的武林高手相符。 一个远比老猎王要强得多的武林高手,却在周府当个管家,为周府安危保驾护航。 而现在,周老爷又表示要培养孟可的武艺,费用周府全包。 他杀了盗贼,保全了周府的祭器和面子。周老爷知恩图报,免费送他去习武。 很正常的事,没什么可怀疑的。 可……清末的封建家族,对待下人真的有这么好吗? 孟可觉得鲁大师有一句名言说得很好,改一改刚好能用在这里: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人心。 管家之位,不是能力强、武力高就能担任的。 这必须要与家主关系异常亲密。 比如:家主的书童、长随、奶兄弟…… 这些人一般都是从小培养的,忠诚度极高。 现任的周府管家,不出意外的话就是陪伴周老爷一起长大的长随。 所以……自己会不会是周老爷打算为迅哥儿培养的一把尖刀呢? 想到此,孟可不由得陷入沉思,心中越加谨慎起来。 受人恩果千年记! 不管怎么样,周老爷替他找武馆、包他习武束修这件事是真,那就得报恩。 给周家为奴为仆是不可能的,但未来若是混出了头,竭尽所能帮帮迅哥儿、庇护周家还是可以的。 至于这份恩情究竟值不值,还是要看他以后如何去报答。 孟可心中盘算着亦步亦趋回到偏房,锁紧门窗,从系统中取出钢叉,开始了自己的操练。 [体力+0.01] [力量+0.01] [老农功+0.1] ...... 另一边,周老爷和张父在前厅与宾客闲聊了片刻之后,管家从门外快步走来,附在周老爷耳边窃窃私语一阵。 周老爷眉头微挑,神情不变,转头叮嘱张父几句,便将接待宾客的任务交给了庶弟周伯升,自己则带着管家朝后宅走去。 “都查清楚了?” 后宅的一处凉亭中,周老爷坐在石凳上问道。 管家点点头道:“都已经调查清楚了。这人是一个有名有号的飞贼,姓赖,绰号癞皮猴。据说他曾经在岳阳洞庭湖一带活动,偷盗过不少名贵的字画,后来被官府抓获,被判了斩立决。谁曾想行刑当天,被洞庭湖的一伙水匪给救了。之后就一路流窜,蹿过江西,来到了浙江。” “洞庭水匪?亡命之徒啊!” 周老爷皱眉,眼中露出一丝深思。 若癞皮猴只是区区一个飞贼,那周老爷完全可以无视他的死亡。 可现在涉及到了一伙真正的匪盗,还是劫过法场的亡命之徒,这就有点棘手了。 “衙门那边怎么说?” 周老爷沉默片刻后开口问道。 “咱们的知县老爷自然是说绍兴城固若金汤、治安极好。别说水匪了,就算是长毛贼复生,都不可能进得来。” 管家嗤笑一声,随后在周老爷警告的目光中低下了头。 周老爷冷哼一声,显然是对知县的态度表示不满。 “你去把长庚叫到这里来,就说我在等他。” “是!” 管家躬身退下。 没过一会儿,迅哥儿匆匆赶来。 “爹,你找我?” “嗯。” 周老爷点了点头,开口问道:“你觉得闰土怎么样?” “闰土......” 迅哥儿挠了挠头,不知道老爹突然问这个干嘛,“我觉得他挺好的呀,心灵手巧,人很聪明,又有勇有谋,对爹也很敬重。最主要的是,他真的会武功!还有那弹弓,啪的一下,鸟就栽下来了。厨艺也好,那烤肉……” 他越说越起劲,甚至还抹了一把嘴角流出的口水。 “呵,你还真是个馋猫!” 周老爷看见这副模样的儿子,心中有了决定,开口说道:“闰土确实是一个难得的苗子,他也是很尊重我这个老爷。不过,你应该能看出来,他并非真心想跟在我们周家。他有着自己的野心!你看他的眼神,我就知道!” “爹,你在说什么?什么跟着咱们周家?” 迅哥儿还没反应过来,也不知道自家老爹的打算。 第十一章 礼教束缚 周老爷见状不由得为自己这个傻儿子摇了摇头,开口解释道:“你是周家的长子嫡孙,也是未来的掌舵人。咱们家上上下下大大小小所有事情都要交给你,你管不过来的,你需要一个帮手。” “……” 迅哥儿神色变换,随后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似乎明白了老爹的打算:“我懂了,爹!你是想给我找个贤内助?像娘那样?” 周老爷差点被气笑,目光灼灼,直视着自己这个儿子,“你是真傻还是装傻?屁股好得差不多了?今天还想挨揍?” 听见这话,迅哥儿知道糊弄不过去了,他脸上的笑容缓缓收敛,头颅微微昂起,眼神直视老爹。 “我跟闰土是朋友!我不想让我的朋友,在我面前卑躬屈膝当奴仆!” 掷地有声的话语伴随着强而有力的目光。 父子二人的视线交织在空气中。 看见周老爷眼中那一丝严厉,迅哥儿心里不由的打了个哆嗦。 他知道,自家老爹生气了。 儒家教育,父为子纲、以孝为天的理念深入人心。 再加上周伯宜代父执掌周家多年,威严早已经根植在小辈们心中。即使他这个做长子嫡孙的,面对父亲也不敢顶撞。 迅哥儿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身子也往后挪了挪。 就在周老爷以为大儿子又要向往常一样认错时,迅哥儿似乎想到了什么,抿着唇,又站直了身板,勇敢地抬起头与父亲对视起来。 目光中的坚定,让周老爷微微一愣。 这孩子...... 在迅哥儿眼中,闰土拍着胸脯豪气冲天的身影与周老爷身边管家卑躬屈膝的模样逐渐重叠,但很快又分离开来。 一切仿佛都变得不同了。 ‘我不是懦弱无能之人,更不是胆小鬼。为了朋友,我敢于斗争。’ 这是迅哥儿脑海中闪过的想法。 而这个念头一旦在他心底滋生,就无法挥散掉了,他的心里也开始有了自信。 闰土能搞定飞贼,我还搞不定我老爹吗?! 看着儿子眼中迸发出的坚毅光芒,周老爷微微叹息一声。 这个孩子长大了。 不过…… 一晚不打,上房揭瓦! 这要是不教训教训,自己这个做爹的还有威信吗? 想罢,周老爷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看起来颇为慈祥。 “好孩子,你终于学会成长了!”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块玉佩作势要递给迅哥儿:“来,你过来。这是祖传的玉牌,我今天就传给你。记住,一定要保护好这玉牌,千万别弄丢了!” “是,儿子知道了,爹!您放心吧,儿子肯定好好保存这块玉牌。” 迅哥儿郑重其事的走上前来,伸手想要接过玉牌,眼神也愈发的坚毅。 他相信,只要…… 突然,一声厉喝打断了他的遐想:“老李,给我把他摁住!” 与此同时,手上传来一股难以抵抗的拉扯之力。 下一刻,管家也应声而至。 “啊~” “爹,你要干嘛?李叔,你快放开我!” 迅哥儿惊呼一声,拼命挣扎。 可惜,他的力量怎么敌得过两个成年男子? 终究姜还是老的辣。 周老爷看着被管家压制在地的迅哥儿,摇了摇头:“你这个孩子,还真是记吃不记打。都敢反驳为父了,是不是以为翅膀硬了,爹不敢惩罚你?” 说着他拿过玉佩,放在迅哥儿面前的地板上。 玉佩的表面雕刻了麒麟形图案。 纹路雕刻的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就好像鹿角龙鳞,踏火焚风的瑞兽麒麟真的降世一般。 放下玉佩,周老爷转身去书房拿了一根竹尺。 竹尺通体黝黑,散发着一种古朴的味道。 “啪嗒~” 他一下子敲在了迅哥儿的屁股上。 “嗷~” 昨夜的伤口本就没愈合,这一下痛得迅哥儿发出一阵杀猪般的惨叫。 竹尺抽打声夹杂着惨叫声传得很远。 后宅中正在带弟弟的周櫆寿闻声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连忙把弟弟抱紧了。 他看向门外,大哥的求饶声不绝于耳。 “阿松,听到没有?这就是咱们大哥的声音。” 两岁的阿松从此就记住了这个声音。 ——原来大哥是鸭公嗓啊! 这声音很大,周夫人就算不想听见也不行。 很快,穿着紫色袄子的她来到后院。 看见自己丈夫用竹尺狠狠抽打在儿子屁股上,她眉宇间掠过一丝怒意,冷哼道:“老爷,你怎么可以这么狠?这可是咱们的儿子,你怎么舍得打他呢?” “怎么不舍得?我要是再不教训他,估计他明年就能给我定副棺材了!” 周老爷冷笑连连,顺带把迅哥儿顶撞自己的事说了出来。 当然,这是隐去了闰土的存在。 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作为传统女人,周夫人当然是以夫为天的思想。 一听儿子居然敢这样…… 啧啧啧。 接下来,就是一阵惨不忍睹的‘男女混合双打’。 这件事,最终以迅哥儿捂着屁股一瘸一拐的回到自己的房中而告一段落。 至于闰土的事,当然也就暂时不了了之。 周老爷总不可能让自家儿子白挨这一顿打吧? …… 书房里,依旧是周老爷坐着,管家恭敬站在一旁。 “老李,坐罢!” 周老爷指了指身侧的椅子,示意管家坐下。 “这……这不合规矩吧?”管家犹豫着,不太敢坐下。 周老爷瞪眼看着他,装作生气的样子:“在家里,我的规矩就是规矩!我让你坐,你就坐啊。” 管家这才慢慢坐了下去。 这个管家名叫李福,也是当初周家老太爷派过去照顾周伯宜的,也是周伯宜的贴身长随。 从周少爷,到周老爷,管家见证了周伯宜的成长。 “我们……有多久没这么坐着聊过天了?” 看着李福那张略显沧桑的脸庞,周老爷心中有些感慨。 李福笑道:“不记得了,应该有十年了吧?那年刚好是老爷中秀才……” 他们的确很久没有这样坐着谈心了。 “长庚今天的举动,让我感触颇深啊!他说得对,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是发小、是好友、更是家人。” 周老爷轻声说道,眼眸中带着回忆的神情。 “为什么非要让你在我面前卑躬屈膝当奴仆呢?” 这时候,周老太爷的身影在他脑海中浮现。 是了,因为传承,因为礼教,因为规矩…… 第十二章 水匪猖獗 翌日清晨。 屋外,数九隆冬,寒风刺骨,吹拂在脸上,犹如刀割一般。 屋内,碳火烧得旺盛,暖烘烘的,驱除寒意,让进来的人感觉又活了过来。 来人合上房门后,抖落一身寒霜,搓了搓手,缓步走到床前。 烛火发出哔啵哔啵的声响,映亮了来人的面容。 健硕的身躯、棱角分明的面庞,明晃晃的银圈戴在他的颈间,使他显得格外挺拔,浑身散发着一股英武的气质。 看了眼床榻上撅起屁股趴着的迅哥儿,他收起笑容咳嗽一声。 这时候,迅哥儿才抬起头来,眼睛因为泪水已经变得红肿了,看上去极为吓人。 “是闰土啊!” 看清楚来人,迅哥儿的脸上立马闪过一抹喜悦之色,但随即意识到自己的尴尬姿势,连忙低下头,掩饰掉眼中那一抹异色。 “嗯!” 孟可点了点头,目光扫过迅哥儿那肿胀起来的屁股,眼中闪过一抹诧异。 “你这是......” 迅哥儿不想在朋友面前露怯,连忙装作不在乎地解释道:“没什么大碍,只是惹我爹生气,被他抽了几下。” 说话间,他还偷偷的瞄了一眼自己那肿起来的屁股。 不知情的孟可以为这是迅哥儿的家事,也没什么可说的。 “大祭一共三日,今日已是第三天,我过完今天就要离开了。” 他沉默片刻,忽然开口道。 瞬间,迅哥儿眼中一黯。 两人虽然才认识两天,可一直以来都未曾交过朋友的迅哥儿却已经将对方视为最好的朋友。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为了孟可,顶撞自家老爹。 “嗯,一路保重。”迅哥儿微微点头,眼中尽是不舍,甚至隐约泛红。 这次离别,或许又是一年了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次见面? “我们是朋友!我不会忘记你的,有空,你可以来县城玩。” 说罢,迅哥儿还特意从枕头下取出孟可送的小弹弓。 见状,孟可神色有些古怪,似乎想笑,却强忍着,只说道:“好。只要有时间,我就去找你玩!” “嗯。一言为定!” 迅哥儿咧嘴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一言为定!” 两人相视一笑,命运的齿轮正在一点点偏离轨道。 ...... 曹娥江与钱塘江交汇处,漫天飞雪飘荡,天际间,只剩下无数个雪花在盘旋飞舞。 这是一场暴风雪。 若不是此地为两江交汇的入海口,恐怕已经如同上游一样在江面结上一层薄冰了。 曹娥江两岸,树叶已黄,与雪花一同飘落,两岸芦花落地似雪,翩跹的白鹭跃动其间,怡然四顾,却是冬意渐紧。 长达数公里的芦苇荡上结满了厚厚的积雪,一脚踩下去,便会陷入一尺左右的浅坑,足以见得雪层有多厚。 冬夜里湿气遇冷而凝结 在芦花、芦叶上的雾淞冰挂晶莹剔透,大地披上了银装,真有一袭别样的美! 可在美景之下,却潜伏着凶恶的‘猛兽’,一旦发现猎物,它们会毫不留情的扑杀,吞噬其鲜血肉食,让这美丽的画面变得残忍而血腥。 如同有来无回的绝地,令渔夫、商船,从来不敢靠近。 “咕噜噜......” 江天一色间,不知何时芦草丛中传出咕噜噜的声音,那咕噜噜的声音越来越近,像是有东西在里面蠕动。 芦花叶、芦苇荡中的‘猛兽’就像闻到了人类的味道,纷纷向着此地涌来。 很快,一条条木船就在芦苇丛中涌出,那些木船上都绑着帆布,帆布上用毛笔写了几个大字''八佰里洞庭水泊之主’''替天行道’之类的字眼,看起来颇有水浒梁山的模样。 很显然,这就是前文中隐藏在芦苇荡中的‘猛兽’。 他们是曹娥江两岸所有船家的噩梦。 “何人当面?为何会我们洞庭水寨的暗号?” 一艘木船上,一个手持鱼叉、身材魁梧、皮肤黝黑的汉子冲着岸边喊道。 芦草之中,一个艘乌篷船缓缓划出,甲板上一大一小两道人影慢慢显露了出来。 “是我,李大眼!” 他穿着一件宽大的蓑衣,手提一把短戟,看起来颇为威风。 哪里有像那天与癞皮猴谈话时的英雄气短? 仿佛纵横洞庭的水匪大头领又回来了。 李大眼?! 那十来条木船上的人听到他的报上姓名,顿时惊疑不定起来,纷纷探头探脑地望着芦草堆,似乎是想确定那是不是那个人。 “真的是大头领!” “是老大,这就是老大!” 一阵阵惊呼声从芦苇堆中传来。 “肃静!都给我闭嘴!” 与此同时,一声爆喝从木船上传来,一群水手立刻噤声。 发出声音的正是之前那名黝黑汉子。 “你们刚刚叫谁大头领?!水寨里的那位才是大头领!而他,不过是一个背弃兄弟的小人罢了。” 正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话果然没错,号称以义为先的水匪之间也并不是全无龌龊。 李大眼金盆洗手、归隐民间已经数年,这伙水匪早已经推举出了新的老大。 “当初这家伙为了个飞贼,带着弟兄们劫法场,损失了多少兄弟?” “还带着弟兄们背井离乡,从八佰里浩荡洞庭湖来到这犄角旮旯的芦苇荡!” “来了也就罢了,大家伙天生自由散漫惯了,随遇而安也行。结果没几年你就要金盆洗手、撂担子不干了?” “现在你tm还有脸回来?!” 黝黑壮汉越说越激动,胸膛也跟着起伏不断,心中更是怒火熊熊燃烧,双拳紧握,手中的鱼叉也跟着颤动。 而李大眼的脸色也不好看。 这些事,他都做了。 还真没法反驳。 “把船靠过去!我要替死去的兄弟们,诛杀这个叛徒!” 黝黑汉子突然大吼一声。 “是!” 他所在的木船上,一众水手立刻应声答道。 “我此来只是要借地藏匿一段时间,并非想要重出江湖。” 李大眼的脸色陡然沉了下来,冷厉的双眸盯住了黝黑汉子,浑身迸发出骇人的杀气。 黝黑汉子也不示弱,冷哼一声,毫不退缩。 “这些事,你跟阎王爷说去吧!” 能动摇寨主统治的一切不稳定因素,都要通通斩尽杀绝! 第十三章 入武馆 两船相距一丈左右时,李大眼看出了黝黑汉子眼中的杀意。 自己的回归,想必令某些人坐立难安吧? “杀!” 船撞在一起了,伴随着一声低喝,黝黑汉子腾跃而起,挥起手中的鱼叉,朝着乌篷船跳去。 “伢子,你先去船里,等会再出来!” 李大眼推了一把自己的儿子。 为了儿子,他本不想冒险,这才躲进了曹娥江。 谁曾想…… 人算不如天算啊! 他叹息一声,举起手中的短戟,迎向黝黑汉子。 铿锵! 一声清脆的兵器碰撞声响起,一股巨力从两人的手臂传递开来,李大眼仅被震退一步。 而黝黑汉子则是跌回自己的木船,蹬蹬噔连续后退几步,手中鱼叉差点掉落。 ‘好家伙,不愧是上任寨主,不愧是七将军的孙子!’ 汉子看着自己不断颤抖的双臂,惊骇不已。 高下立判。 李大眼的神力竟然强悍至斯! “我再说一次,我此来只为避灾,借方寸之地暂住几天,对于寨主之位并无觊觎!” 李大眼深吸了口气,大声解释道。 黝黑汉子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掂量了一下两人之间的差距,冷哼一声:“这件事我无法定夺,需要跟寨主禀报。够胆,你就跟我来!” 说罢,黝黑汉子转身登上木船,一甩橹桨,喊了一声号子,带领一众看戏的水匪往回驶去。 这下,皮球被踢到李大眼脚下了。 跟,还是不跟? 他回身看了眼船舱,黑色的帘布旁,一个留着辫子的小脑袋正趴在那里,眨巴着大眼睛看着他。 眼神中是无法形容的崇拜和依赖。 哪个孩子不希望自己的父亲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呢? 冰天雪地的芦苇荡里,老旧的乌篷船晃晃悠悠地朝深处驶去。 …… 绍兴,周府。 闰土不在的第一天,想他! 闰土不在的第二天,还是想他! 闰土不…… “诶!闰土?!你怎么在这?” 迅哥儿看着跟在管家李叔身后的孟可,两颗眼珠瞪得溜圆。 “周老爷让管家大叔给我找个好武馆,那家武馆就在绍兴城中啊!我陪我爹回家休息了两天,就赶紧赶过来了。” “你不知道吗?我以为你知道的啊!” 孟可脸上写满了无辜。 迅哥儿却被气得嘴角抽搐。 难怪这家伙告别的那天脸色不对,像是在憋笑。 合着你tm就看着我真情流露、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在哭啊? 朋友?呸,有你这样的朋友吗? 后知后觉的迅哥儿,一张脸变得通红起来。 “哼!” 他颇为傲娇地冷哼一声,扭过头去,不愿意再理睬孟可。 孟可却好似丝毫没有察觉,仍然跟在迅哥儿身旁絮絮叨叨好半天,直到管家轻轻咳嗽一声,孟可这才意犹未尽地停住话语,乖巧地站在一旁。 “大少爷,我先带闰土去武馆报名,你们有什么话可以等他回来再聊。” 管家李叔来到迅哥儿面前,躬身说道。 “好,李叔你们去吧。” 迅哥儿点了点头。 管家李叔转身招呼孟可离开。 孟可跟在管家身后,瞥了眼还在生闷气的小迅哥儿,无奈地摇了摇头,口中发出一声清脆地鸟鸣。 待到迅哥儿将目光投注过来时,他从袖口取出一个小玩意塞了过去。 “嗯?什么?” 迅哥儿愣了一下,下意识接过来看了眼,圆溜溜的眼中顿时一亮:“小狗?!” 这是一只仅有寸许灰白色毛发的动物幼崽,吻鼻部裸露突出似猪拱嘴,四肢短,头大颈粗,耳小眼也小,尾短。 说是狗吧,又有点像猪,还有点像獾。 迅哥儿掌心中,这小家伙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嘴巴微微咧开,显得极为憨态可掬。 “你这是哪里来的?” 迅哥儿好奇地问道。 “这是猹的幼崽,挺凶的,你小心点。” 孟可一边走,一边回答道。 走在前头的管家大叔一听到‘挺凶的’三个字,眉头就微微皱起,强行忍住回头抢过猹的冲动,继续朝前走去。 ‘凶吗?’ 迅哥儿看着自己手中的小狗崽子,脸上露出一抹惊吓,但很快便被幼崽的可爱征服,将孟可得告诫抛到九霄云外,低头逗弄着小狗崽。 这个东西确实是挺凶的,浑身上下透漏出一股野性,让人……想rua啊! 不过他可不敢真的用手去摸它,万一惹恼了它,它扑上来咬你一口怎么办? “这东西,叫小狗吧。” “不!还是叫闰土更好!” 看着已经逐渐远去的背影,迅哥儿脸上露出一抹坏笑, “闰土!啧啧啧,闰土翻过来,让我好好ruarua你!“ ...... 未出元宵,绍兴城年味十足。 百姓困苦,为了生活,却依旧苦中作乐。 孟可跟随管家一路穿过街巷,最终来到一条青石板铺设的大街上,宽阔的街面上,人山人海。 “就是这里了。” 管家李叔停下脚步。 顺着管家指着的方向看去,入眼一片青砖红瓦的建筑,门楼上悬挂着一块匾额,写着‘形意拳馆’四个大字。 孟可抬头看向匾额,眼中闪过异彩。 “走!咱们进去吧!” 管家李叔拉着孟可就钻进了人群中。 形意拳馆里,一群健硕青年在一个黄脸汉子的带领下扎着马步打拳练功。 拳风凛冽,声势浩大。 看着眼前的拳术,孟可不由得心神激荡,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打拳的人,恨不得自己也参与其中。 “哎,你们两个是谁?怎么进来的?” 那个黄脸汉子长得虎背熊腰、身形高大,也颇为警觉,似乎察觉到有人在盯着他瞧,猛得一回头,正好与孟可得视线对上,顿时不爽地呵斥道。 要知道,清末这个时代,各门各派都是扫蔽自珍,任谁也不会允许练武被偷看这种事发生。 “鄙人李福,与你们馆主有旧,还请通报一声。” 管家李叔拱手施礼道。 “李福?” 黄脸汉子一怔,随即脸上浮现出一丝恍然。 “原来是李师叔啊,你们稍等片刻,我这就去请师父过来!” 说罢,他瞪了眼身后看戏的那帮师弟们,厉声呵斥道:“看什么看?都去练功,不准围观!” 众多师弟们顿时收敛心思,各忙各的,没有一人敢多说一句话。 第十四章 刚拜师就给师父下套 很快,一个面相威严中年男子与着黄脸汉子一同大步走过来。 这名中年男子高大威猛,哪怕身上裹着一件蓝色长袍,也掩盖不住身形魁梧、孔武有力的特征。 相比之下,同样虎背熊腰的黄脸汉子就显得瘦小得多了。 很显然,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武者的最佳体态永远是健硕,哪怕没有肌肉,有肥肉也是好的。 除非身法灵活鬼魅,又或者达到小说中的暗劲、化劲,将劲力炼入骨髓,举手投足间都能有劲道迸射入敌人体内,否则身形瘦削且又不通身法之人终究还是要吃亏。 “见过师兄!” 李福起身向中年男子抱拳行礼。 孟可看到中年男子的瞬间,也连忙低头行礼,不敢直视中年男子那双锐利如鹰的目光。 “师弟,你也有许多年未曾登门了吧?” 中年男子点点头,目光扫过李福身旁的孟可,在他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番,差不多就猜到了这位师弟登门拜访的用意。 “是的,师兄,我这次来是想让……我侄子拜师学艺的。” 李福恭敬地说道。 “拜师?!你的武艺不弱于我,为何不自己传授于他?” 中年男子微微一讶,他可是知晓李福的底细。 一身形意拳功夫与自己相差无几,放眼江浙一带也少有敌手。 “我寄人篱下,为仆为奴,有辱师门。更兼之未曾开馆授徒、未得师父允许,不敢将师传武艺据为家传。” 李福摇摇头,神色黯然,眼中流露出一丝落寞。 中年男子闻言,眼眸闪过一抹敬重与赞赏,拍了拍李福肩膀,语重心长道:“师弟,既然你执意要让侄儿跟着为兄学拳法,为兄定然倾囊相授。” 李福闻言,连忙拱手拜谢,并从袖中取出早已准备好的束修塞给中年男子。 两人按照中华的古老传统推让几番过后,中年男子……哦,应该叫师父了,师父这才收下李叔的束修。 “我这侄子少不更事,请师兄容许我叮嘱他几句。” 李福在得到馆主的同意后,将孟可拉出武馆,来到院墙外。 孟可不解地看着李福,不明所以。 “闰土,知道我为何不教你武艺吗?” 李福微笑着看着孟可。 孟可茫然地摇摇头。 “因为赵师兄的武馆是师门在南方武林插下的一支重要旗子,颇受师门重视,但凡有潜力的武馆弟子,都有机会前往北方接受师公的指点。” “你也算是潜力颇丰,虽然没有特别优秀,但只要勤加修习,一定能够在赵师兄的引荐下拜入师门。我这些年在绍兴也没少帮衬他,希望他以后能多多照顾你这个‘侄子’吧!” 李福笑呵呵地说道。 孟可心中一暖。 原来,李福竟然还有着这样一层考虑。 为了孟可的武艺能更上一层楼,李叔竟然不惜欠人情、卖脸面。 这已经不是周老爷随口吩咐一声就能让李叔做到的了,必然是掺杂了个人情感的。 可是孟可又怎么能猜得到,真正的原因还是迅哥儿这只小蝴蝶在扇动翅膀啊! 周老爷被迅哥儿说服了,现在已经真真正正把李叔当做家人对待。 而李叔也就投桃报李,把果子给了孟可。 墙的另一面,赵馆主脚步落地无声,悄然将两人的对话收入耳中。 他面色不改,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心里也没有丝毫的反感。 人都有私心,这没什么,更别说李师弟所做的一切都是合乎规矩的。 只要对方不是某些同行恶意派来偷师的探子就行。 ‘先考验一年心性,再决定教不教真的打法吧!’ 赵馆主再度收敛脚步,悄无声息的退了回去。 ‘正所谓太极十年不出门,形意一年打死人。形意拳基础打好了就学得快,花一年打基础也没事。’ …… “以后我就是你的师父了。为师姓赵,单名一个德字,道德的德。” “咱们形意拳,奉岳飞为祖师,脱枪为拳,行拳需刚猛霸道、有气吞山河之势……” “为师的师父是形意拳大家李占魁,师公是一代宗师郭云深!” 武馆练武堂后的静室内,赵德与孟可相对而坐,开始给孟可介绍门派、介绍形意拳。 见孟可听得很认真,没有丝毫浮躁的表情,赵德满意地点点头。 “我看你有些武功底子在身,是学了哪门哪派的武艺?” 孟可闻言并未紧张,师父能看出来很正常,若是看不出来…… 那自己说不定得考虑换个师父了。 “师父,我曾向村中猎户求学,学过几招庄稼把式和弓箭射术,需要我给您演练一遍吗?” 这年头,带艺入门很常见。 远的不说,就说他师祖郭云深,也是身兼多家武学的狠人啊! “好啊!” 赵馆主点点头,欣然同意。 “我需要一柄长柄武器。” ‘长柄武器?枪法?!哪个山中猎户还教这个?不会是哪个隐世武将吧?’ 赵馆主心中一惊,面上却是丝毫不显,只定睛看了孟可一眼。 ‘这孩子能被隐世武将看中,想必也是个有天分的!’ “墙角有根扫院子的大扫帚,你且试试趁不趁手。” 看着那根与周府如出一辙的扫帚,孟可脸颊的肌肉抽了抽。 又是扫帚…… 非常违心的握住扫帚,他开始了自己的演武(丢脸)之路。 “劈脑门!” “挖眼睛!” “掏耳朵!” “小鬼剔牙!” “老汉xx!” “老树xx!” “观音xx!” “电光毒……呸!” 一口气演练七式,对于孟可来说是轻轻松松。 但为了让师父有更直观的感受,他选择每一式都报个名字,结果差点喊秃噜嘴。 果然,师父对这些招式很有研究,听得都傻了眼。 “你这孩子悟性不错,不过有很多东西是需要时间的积累的,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你慢慢来。” 赵馆主咳嗽一声,还是夸奖勉励了一句。 “嗯嗯!这可是我求了好久,猎户爷爷才愿意教我的。咱们形意拳想必比这些庄稼把式要厉害吧?” 孟可笑着点点头,一点一点把师父往自己挖的坑里带。 “那是当然,咱们形意拳……” 赵馆主对于眼界过低的小徒弟无话可说,居然拿这种下三滥的招数来跟形意拳比? “那师父能不能打一遍让我瞧瞧呢?” 图穷匕见,小灰狼孟可露出了自己的尾巴…… 第十五章 偷师 孟可一脸期盼的看向赵馆主。 “好,那就让你见识一下为师的形意拳,你可看清楚了......” “多谢师父!” 孟可立刻瞪大双眼,屏气凝神,开始静心观看。 赵德也不再废话,开始演练起形意拳的起手式。 不同于后世的拳术,赵师父演练的形意拳没那么强的观赏性,反而某些招式有点丑陋。 可依照孟可半年的习武基础看来,招招皆是凶猛、凌厉的杀招,一旦打在人身上,必然能让敌人伤筋动骨,甚至直接毙命。 一套形意拳演练下来,孟可看得津津有味。 “师父......” 看着赵德停止演练,孟可有点不舍得收回目光。 “想学?” 赵德看着孟可的样子,笑眯眯地问。 “恩!”孟可点点头。 “哼,哪有这么容易?练拳最忌讳贪欲,先跟你师兄们站桩功,打基础去!” 赵师父板着脸,训斥一声,转身走出了房间。 “是!” 得了老猎王的告诫,孟可并未表露出丝毫不满,恭恭敬敬地应了一声。 赵德看到这孩子如此听话,也就放弃继续训斥的念头。 这孩子看似平凡,却沉得住气,也许他还能给自己带来不小的惊喜也不一定。 练武场上,练拳的练拳,站桩的站桩,扎马步的扎马步。 而之前那名黄脸师兄此刻正在与一个矮胖敦实的汉子在对练拳术。 那汉子虽然矮了一个头,但体格健壮,皮肤黝黑,一看就知道是苦力出身,一双虎掌如铁锤一般有力,一招一式虎虎生风。 黄脸汉子的功夫并未显露多少,但面色轻松,每次都能恰到好处的截住黑汉子的拳头。 这足以说明黄脸汉子的功夫比黑汉子要高一筹。 “小师弟,来了还不赶紧入列?徐师弟,你去教他站桩!” 黄脸汉子一记崩拳打出,黑汉子一闪避开之后,他对一旁的孟可说道。 徐师弟应声而出,是个五大三粗的壮汉,身材高大威猛,看起来也颇有气质。 “二师兄放心吧,交给我!” 徐师弟咧开嘴笑笑,走到孟可身边:“小师弟,我叫徐功。来,咱们先站桩!” “我叫张闰土,就有劳徐师兄了。” 孟可恭敬的行了一礼,然后跟随着徐师兄一起来到场中站定。 形意拳基础桩功——三体式! 作为拳术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部分,桩功可以练一辈子。 大多有名头的拳法,都会有一套,属于自已这一派拳法的内在精神,咏春小念头、太极拳陈氏老架…… 普遍特点就是易学难精。 三体式作为形意拳最基础的套路,几乎所有人都会,但是能练出精髓的人寥寥无几。 这一教一学,便是一天。 在快要闭馆时,赵德出来露了一面。 “大家都等一等!今天,你们有新的师弟加入武馆……” 赵师父絮絮叨叨讲了半天,颇有几分后世领导的风范。 “最后,我问你们,什么是功夫?” 赵德看着众人,语气平淡的询问。 “完了,师父又要开始了。” 孟可身旁,徐师兄摇头叹息。 “啥?” 听着赵德口中的话,孟可总觉得有点熟悉。 “这是师父特意表演给你这种新入门的师弟看的,好好欣赏吧。” 赵师兄善意的提醒了一句,随后慢慢退到队伍最后面,自顾自的扎起了马步。 下一刻,赵德自问自答。 “功夫,是靠时间磨练出来的!” 他气定神闲,慢悠悠走到木人桩边,也不见他如何准备,刹那间,出拳如风直直的打在木人桩上。 只听一声闷响! 木人桩竟然被他一拳砸断,木屑飞扬,而赵德依旧气定神闲,慢慢悠悠的收起拳头背在身后。 “这一拳,几十年的功夫!” “你们挡的住吗?” “挡不住!挡不住!” 站在最前面的几个弟子非常配合的摇摇头,直接忽略掉赵德刚刚通红的拳头。 赵德深吸一口气,捂着拳头负手而立,自有一番气度。 孟可看着这熟悉的一幕,直接是目瞪口呆。 ‘这是这个时代的常态吗?’ 若是赵师父姓霍该多好?那就是真正名传后世的一代宗师大侠了。 “好了!从现在开始,这个院子就由你暂时住下。” 周府,一间偏房内,李管家带着看上去精疲力竭的孟可看房子。 偏房外,迅哥儿怀里抱着一只短毛小猹,在门口探头探脑。 “大少爷,我们走吧,闰土练了一天的拳,已经没力气和你打闹了。” 李管家走了出来,拍拍迅哥儿的小脑袋说道。 “好吧。闰土,我明天再来找你玩!” “去吧去吧!” 迅哥儿恋恋不舍的挥舞着手臂,然后抱着猹离开了偏房。 大门合上的那一刹那,躺倒在床上的孟可猛然睁开眼睛,一抹精光乍现。 一脸倦容与疲惫全都横扫一空。 开玩笑,拥有外挂的男人,岂会被疲惫击倒? 勤能补拙是良药啊! 每当精疲力竭的时候,这个被动技能就会被触发,给孟可加0.01-0.1不等的体力。 循环往复,孟可只会不知疲倦,越来越强。 接着奏乐,接着舞! 今夜通宵达旦,只为练拳。 孟可仿佛又找到了曾经高考一百天冲刺的感觉了。 他盘腿坐于床榻上,闭上双目,脑海中缓缓回放白天赵师父演练形意拳的画面。 劈、崩、钻、炮、横。 龙、虎、猴、马、鼍、鸡、鹞、燕、蛇、骀、鹰、熊。 五行、十二形。 这一坐,就是一个时辰。 一个时辰后,孟可缓缓睁开双眼。 此刻,系统面板上多了一行字: 【技能:形意拳·残(未入门):2/100】 他站起身来,学着赵德的模样拉开架子。 塌腰、缩肩、扣胸。 开始打起拳来。 形意拳讲究横冲直撞、势如破竹。 孟可刚刚进阶,需要的是稳扎稳打,而不是一蹴而就。 劈拳、炮拳、龙拳,这是他唯一记得完整的三式拳,其他大部分都是残缺的。 所以他就只打这三式。 没有呼吸法和运劲法门不要紧,先把招式熟悉,后面他自有计较。 打了十遍拳,熟练度加了10点,他的拳脚渐渐变得灵活起来,整个人的状态似乎也变得更好。 他挺住拳头,开始站桩。 ps:求收藏,求推荐票,求追读,求投资(?ˉ?ˉ??)…… 第十六章 那我不是白来了吗 “练武没有捷径,功夫——是一招一式磨练出来的!” 冬日的清晨,寒风阵阵,吹得武馆外的柳叶哗哗作响。 孟可吃力地举起手中的石锁,在来往行人诧异目光中,迎着寒风艰难慢跑。 这是他自己要求的。 自己比同龄人已经差太多了,若不奋起直追,将来肯定会被人当做穿越者地板来践踏的。 想想七岁便打破人体极限、单臂一晃十万斤巨力的石日天。 再看看十一岁入斗者的萧火火、十二岁就29级的三哥…… 相比之下,自己真是太逊了。 “师弟,练功不能一蹴而就,注意身体,千万别伤根基!不行就休息会!” 在他身后,徐师兄提着两个更大一号的石锁,气喘吁吁的说道。 不得不说,这位徐师兄还是很称职的。 那位黄脸师兄把孟可交给他负责,今日见孟可执意要提着石锁晨跑,他便好心跟随。 就这做派,完全对得起孟可一句‘师兄’的称呼。 面对叮嘱,孟可点点头然后继续向前跑,徐师兄忧心匆匆,生怕孟可一跤摔断手,只能气喘吁吁的跟着跑。 两人也不知慢跑了多久,反正徐师兄是已经气力耗尽,而孟可靠着勤能补拙的天赋,还勉强留有一点点余力。 “徐师兄可曾吃了早餐?” 孟可缓缓停下脚步,看着河道边的早市,喷香的大饼油条和面汤,口水止不住的往下咽。 练武就是练胃口的,哪怕在周府喝了几碗粥,这一运动也就通通消化得一干二净。 “嗯......吃了……” 徐师兄也好不到哪去,放下手中的石锁,一边擦拭额头上汗珠,一边咽着口水。 “走,吃着东西去,我来请客。” 孟(饭桶)可已经等不及了,喊了一声后,提着两个石锁就往河边早市跑去。 “喂!师弟你等等我!” 徐师兄看着爆发出潜力、一骑绝尘的孟可,一拍额头,连忙苦着脸追了过去。 “师弟,你跑慢点!” 孟可闻言,却没有丝毫减速的意思,反而是越跑越快。 体力?那是什么?能填饱肚子吗? “那两个人是傻子吧?提着石锁到处跑?” “哈哈哈哈,可能是牢里的贼厮戴着枷锁出来放风吧。” 调笑的话音很大,但孟可向来是不在意他人目光,直接把石锁丢岸边,一跃跳上船,冲着船舱里的店家喊道:“来两……四碗肉沫粥,八张大饼!” “这两贼厮还是个饭桶啊!哈哈哈!” 旁边如鸭公嗓的讥讽声再度响起, 不过,这次不仅是嘲笑,而且还带有轻视和蔑视。 孟可也懒得搭理他们,只是轻轻瞥了眼,见是三名身着深色麻衣的苦力汉,就当他们只过过嘴瘾。 真不知道,同是穷苦出身,他们为何好意思嘲笑别人。 孟可摇摇头,自顾自的在岸边饭桌旁坐下。 “艹,还敢瞪咱哥三?眼珠子给你挖出来啊!” 三人中领头的汉子猛得一拍桌子,愤愤站起来指着孟可叫骂。 ‘什么鬼,没事找事?(黑人问号脸)???’ 孟可眉头微皱,一脸无语,却并不搭理对方。 “你这贼厮!你是聋了还是哑巴了?” 见孟可一副不理睬的表情,三人顿时怒了。 一名身着粗布麻衣,满脸胡茬的壮年汉子一把抓起桌上的筷子筒,对着孟可砸了过来。 “碰!” 一声脆响,筷子筒被孟可用拳头砸飞。 “你们……” 虽说不喜欢惹麻烦,但是也不代表着任由对方欺辱。 孟可刚打算站起来和对方好好讲讲道理,可肩膀上却突然传来一股巨力,把他硬生生按回座位上。 “嗯?徐师兄?” 孟可扭头一看,精疲力竭的徐师兄这才赶到。 “他们是漕帮的!你别动手,我来处理。” 徐师兄拍拍孟可的肩膀,然后站起身来,走到船板旁,冷声道:“三位好汉,不知我师弟哪里得罪你们了?又或者是我们‘形意拳馆’哪里碍着你们了?” “形意拳馆?” 听到这个字号,三人神色一变,面面相觑。 “嗯?若是不说出个所以然来,我可就要禀报师父,请师父去找你们舵主聊聊了!” “误会,都是误会!” 三人告罪一声,一个接一个的道歉,走之前还替孟可把账结了。 看着三人狼狈离去的背影,孟可还是摸不着头脑。 这套路不对啊! 不应该是对方嘲讽,然后自己出手教训,装逼打脸吗? 拿错剧本了? “小师弟在想什么?” 徐师兄坐在凳子上,顺着孟可得视线看向那三人,心下了然。 “想不通他们为什么会找你麻烦?” “嗯……” 孟可含含糊糊应了一声。 “漕帮,你知道吗?” 徐师兄觉得既然承对方一声‘师兄’,那就应该教教这位小师弟什么叫江湖,免得以后 出门在外被人欺负。 “听过,但不太了解。” 孟可眨眨眼睛。 “漕帮是一个帮派,负责漕运。现在冬天了,河面结冰,漕运停止,这些卖苦力的汉子没钱用,就靠这种手段或讹、或敲诈、或威逼些钱财。漕帮势大,帮众遍布江南、且皆是青壮,一般人根本不敢为了一些钱财而得罪漕帮。” 孟可恍然大悟,漕帮现在没活干了,就从一个物流团队转型成了hsh了嘛。 这么一说,他就懂了。 想想洪兴、东星,想想后世的碰瓷党。 那可不就是‘你瞅我?是不是想打架?来啊,来啊,对砍啊!’和‘哎呀,你打我?没个百八十万不起来!什么,你不给钱?我发网上,网暴你!’这些套路吗? “闰土,以后出门在外,除非是面对匪盗,否则别轻易动手。” 徐师兄拍了拍孟可的肩膀,语重心长的教诲:“打赢了,你得赔钱,官差还得抓你。” “打输了,回春堂的吴大夫等着你。” 听着这话,孟可觉得有些熟悉。 打赢坐牢,打输住院? 在现代,不让我动手打人,依法治国,我能理解。 到了清末,学了武艺,还是不让我动手? 那我不是白来了吗? 第十七章 江湖是人情世故 两人饱餐一顿后,提着石锁慢悠悠地回到,徐师兄也把今早的事向师父禀报了一遍。 “唉,这群虫豸越来越猖狂了,只是苦了江南的穷苦百姓啊!” 赵师父叹息一声,他年轻时也是嫉恶如仇的好汉,初来绍兴时见到这一幕心里也极其不痛快,可又能怎么办呢? 提着一双铁拳为民除害吗? 别开玩笑了,连乾隆那个‘十全老人’都没法压住漕帮,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的青壮汉子,岂是一人之力能除去的? “朝廷不管管吗?” 孟可问出了一个令自己都想发笑的问题。 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平常不想着朝廷,到这个时候惦记起朝廷了? “江南百姓是人,漕帮帮众也是人。” 赵师父意味深长的望了孟可一眼。 “而且你觉得是一群形如散沙的百姓好欺负,还是汇聚在漕帮这块金字招牌下的数十万青壮好欺负?这些人都是亡命徒,做事向来不考虑后果,朝廷一旦逼反了他们……那就是第二个长毛军了。” 孟可点点头,他明白了,无非是看百姓无组织无章程,好欺负罢了。 可是他们忘了一件事,漕帮有数十万人,而江南百姓却有上千万。 只是……缺个组织者罢了。 孟可神色自若,谁也不知道他心中到底在想些什么。 “听你徐师兄说,你今天想要对那三个人动手?” 赵师父话锋一转。 “他们都欺负到脸上来了,我若再不出手,岂不是丢了师父的脸?” 孟可鸡贼得很,直接把问题换了个概念,又丢回来了。 “不不不,武字拆开为‘止’、‘戈’二字。习武不是为了动手打人,而是为了停止干戈、平息动乱。” 赵师父逮到机会,就是一通说教: “这也正是‘习武先修武德’的含义。好了,你先下去吧,等会让你徐师兄好好教教你什么是武德。” 说罢,他给站在一旁的徐功使了个蕴藏深意的眼色。 徐功立刻会意,把任务揽下:“师父放心,一切交给我,我一定会把小师弟培养成一个合格的‘武者’!” 在武者二字上,他还着重强调了一下。 “嗯,去吧。” 两人应声退下,走进演武场旁的一间静室内。 “师弟啊,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第一件事就是报师门,抬出自己的后台来。我看绍兴城有哪个敢不给咱们形意门徒一个面子?” 徐师兄言语中颇为自豪。 “如果对方真不给面子,那就让他签了生死状或者等他先动刀子了,咱们再出手。师父之所以不让我们轻易动手,不是讲武德,而是怕律法。” “犹记当年师父初来绍兴立馆,既为了打响名号,又因为漕帮欺压良善,那是直接在漕帮分舵门口设擂台、立生死状,邀战他们的舵主和双花红棍。结果就是,堂堂分舵舵主被师父硬生生打死在分舵门口。当初我还跟你差不多年岁,也是十六七岁的小伙子……” “那个……” 孟可弱弱举手插了句嘴:“师兄,我说我才11岁,你信吗?” “……” 徐功上下打量了孟可一眼,露出一脸‘你觉得我该不该信’的表情。 “咳咳……” 孟可不好意思地岔开话题:“漕帮分舵里的帮众就这么看着自家舵主被打死在门口?” “不然呢?师公带着上百位师叔师伯和千名门人弟子为师父撑腰。个个都手持长棍,武艺不凡,岂能容得这些空有力气的苦力汉造次?” 徐功冷哼一声,似乎看不起漕帮那群人欺软怕硬的态度: “他们敢不服?” 孟可摸了摸鼻子,无话可说。 还有什么比师门护犊子更好的事吗? 有,那就是这个师门不仅护犊子,而且门人弟子遍布天下。 这就是清末的的''武林’。 …… 花了半天的时间,徐师兄把自己行走江湖的经验也传授得差不多了。 金乌飞上天中央,孟可腹中再度传来饥饿感,便打算回周府找点吃食填一肚子。 “诶,师弟,要是在外面被某些势力欺负了,千万别憋着,要跟师父讲。” 就在他走到门口时,徐师兄似乎想起了什么,于是开口喊道:“到时候师父会约他们老大出来讲讲道理的。” 听了这话,孟可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讲道理? 拿什么讲?当然是拳头啊,不然拿嘴巴啊? 今天的事让孟可感觉格外的熟悉。 有种hsh的感觉。 就好像大波豪替宾哥传话,要揾对方老大出来讲数一样。 在他的印象中,武者不应该是持三尺剑,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吗? 怎么还讲起人情世故了? 李雪健老爷子的脸和沙哑嗓音在他脑海中闪过,最终只能自嘲一句:‘唉,终究是我老了,跟不上时代了。’ 他摇了摇头,迈步离去。 ...... 年节已过,江南各县各镇的百姓纷纷忙碌起来。 一出元宵,迅哥儿就被周老爷丢去了三味书屋,跟随塾师寿镜吾先生学习。 还美其名曰:既然你觉得你成熟了,那就要为你的成熟付出代价。 当然,从长远来看,提前入学并不是什么坏事。 寿镜吾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先生。他的为人和治学精神,会为迅哥儿留下难忘的印象。 可……十岁的迅哥儿哪懂这个? 他现在只知道以后每天要早出晚归,天天要背诵,日日有作业…… 甚至还没时间陪闰土和猹玩了。 去私塾的那天,风儿喧嚣、雪儿飘飘,就差一首一剪梅,他就能化身潮汐海灵了。 看着眼泪不住往下掉的迅哥儿,孟可只好抱着小猹,把他拉到一边安慰:“樟寿,你都多大了还哭鼻子?以后你习文,我练武,相得益彰,不是挺好的吗?你要好好加油,不要到时候我成了一代大侠,而你却还没成为大文豪哦。” 本来情绪还算稳定的迅哥儿,在听到‘你习文,我练武,相得益彰’的时候,觉得有种熟悉的感觉。 于是偏过头看了看自家老爹和老爹旁边站着的李管家。 顿时,更加伤心了。 ‘我的抗争到底还是败了啊!’ 第十八章 迅哥儿匪窝一日游 寒去春来,暑将至。 转眼间便是三个月的时光从指尖悄然流逝。 时间来到五月末(公历二月多过春节)。 三个月的时间足够改变很多东西,也足够成就很多东西。 例如,孟可。 送迅哥去上学后,他意识到时代的洪流很快就要到来,自己必须要对自己更狠一点了。 每日上午一个时辰的提石锁慢跑,一个时辰的三体式站桩。 下午一个时辰的马步,又是一个时辰的三体式站桩。 中午和晚上一回到周府,便缩在自己房间里演练拳法。 除开三个时辰的睡眠、两个时辰的吃喝拉撒和赶路,一天竟有三个时辰是练拳法。 有那么一段时间孟可浑浑噩噩,每天就是跑步、站桩、马步、练拳,时间一到倒头就睡。 起来就是重复前一天! 甚至到后来孟可已经忘了时间,每天都机械性的重复同样的生活。 emmm,就像高考前几天的高三学子们。 区别只在于,孟可每天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进步,知道自己……必然成功! 勤能补拙的被动天赋,再加上孟可没日没夜的苦练,他的进步神速,简直让人叹为观止。 就连赵师父看到孟可这股狠劲也是心中赞叹不已:‘这孩子果真不一般。我若有这股冲劲,早就领悟暗劲了。’ 他看向孟可的目光越发柔和。 勤学、肯吃苦,天赋又不错,还不急不躁,他已经打算找个机会教孟可一点拳招。 可不管是赵师父还是孟可,都忽略了一个问题。 孟可现在收敛本性,如同机械般练功,就像一座压抑住的火山。一旦爆发,便会喷涌出惊涛骇浪,一发不可收拾! 他们谁都没想到,这一天终于来临了。 ...... 六月初三,两架渔船和一架乌篷船一前一后顺着河道缓缓地划入绍兴城。 乌篷船内,是许久不曾露面的李大眼。 他脸色晦暗,目光阴郁,显得非常的憔悴,仿佛是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整个人也显得消瘦许多。 他看着窗外的景物,陷入了沉默之中。 “李老大,你放心,只要这次把肉票绑回来,成功勒索但赎金,寨主自然会放了你儿子。” 之前在芦苇荡阻拦李大眼的那名黝黑汉子此刻也在船中,他手上还提着一把闪烁着寒芒的鱼叉。 李大眼没有搭理他,依旧盯着窗外的景色,不知道在想什么。 这名黝黑的汉子见李大眼无视他的话,也不生气,而是继续用他独特的腔调继续说道:“咱们赚了钱,而你又为那个飞贼报了仇,一举两得的好事啊!我劝李老大最好不要耍心眼” 李大眼这才转过头,目光阴郁地看向黝黑男子,声音低沉地说道:“你放心,答应过的事,我不会食言的。” 得到肯定的答复,黝黑汉子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第二日,作为周府明面上的管家,实际上的护卫,李福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似乎总有人在盯着周府。 可还没等他做出防备就出事了。 第三日清晨,迅哥儿在上学路上被人绑走了,一名用来报信的小厮被割掉双耳,打晕丢在周府门口。 这下可是捅了马蜂窝了。 周府官宦之家,又在绍兴根深蒂固,可谓是黑白通吃的地头蛇,怎么可能容忍自己的长子嫡孙被人绑架呢? 于是县衙立即派人全城搜查,不仅是官差,就连漕帮和一些下九流的帮派都被调动起来。 务必要把迅哥儿安全带回来。 很快,把小厮丢在周府门口的人便被找了出来,是绍兴一个有名的赌徒,为了赌博连老婆女儿都卖了的那种。 据他交代,来人穿着普通,长得黑黑的,身上有一股很浓重的鱼腥味。 可这三个条件,绍兴城有一半的百姓都满足。 事情毫无头绪,唯一能做的就是等…… 等官差、漕帮的消息,等小厮苏醒。 “嘭!” 两个石锁被丢下,得到消息的孟可红着眼爆发出惊人的速度,朝着门外冲去。 “师弟!师弟,你要去干什么?” “闰土!” 武馆内,一众师兄弟看着孟可疯狂的模样都吓住了。 可谁知道,他其实是见过绑匪的。 就在今天晨跑时,他偶然看见河边有两个汉子扛着一个大布袋上了河边的乌篷船。 扛布袋的汉子中,有一人就是浑身黝黑。 而那个布袋不大不小,刚好可以装下一个孩童。 是迅哥儿! 此刻的孟可心里那叫一个悔啊,若是当初多看两眼,是不是就可以救下迅哥儿了? 清末版‘彼得·帕克’竟是我? “你们还愣着干嘛?追啊!那是你们师弟!” 赵师父看着还呆站在原地的一众徒弟们,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一声暴吼。 “是!”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纷纷拿着练武用的木棍追了出去。 “船家,船家,租船!” 距离与绑匪擦肩而过已经半个时辰了,孟可知道仅仅凭借自己的脚力是不可能追得上那两个劫匪的。 于是他连忙在江边拦了一条船。 “这......” 正坐在船板上吹风的船家听到喊声,回过头来看了孟可一眼, 他有些迟疑:“我这是渔船……” “送我回来之后,我给一百文!” “我是渔夫……” “一吊钱!” “成交,上船!” 孟可也懒得和他废话,上了船之后便吩咐船家往自己记忆中绑匪离开的方向去。 “客官,不是老夫自夸自擂,老夫在绍兴周围生活了五十多年,所有的河道地形都了然于心” 船夫一边驾驶船桨,一边滔滔不绝地介绍着河道。 听着船夫的讲解,孟可一阵头疼。 “船家,别说了!你知道那个方向有什么绿林山匪吗?” 他手指向的方向,就是匪盗离开时的方向,也是现在他们的目标。 船家听到绿林山匪四个字,顿时脸色微变,好好想了想后,连忙摇了摇头。 “那里临近大海,又通向曹娥江,地势低洼,哪里有山林能藏得住山匪?” ‘没有山匪?那就是一天过江的强龙?麻烦了!’ 孟可心里暗暗思量。 若是坐地蛇的山匪还好说,多多少少会忌惮周家的官面势力。 可若是过江猛龙…… “不过,山匪没有,水匪倒是有一伙。” 第十九章 真!没钱 就在这个时候,船夫突然开口了,他指了指远处的河道,脸色有些难看:“沿着这条河道一直走,约摸行二十多里水路,就能进入曹娥江。曹娥江下游倒是有一伙水匪,专门劫掠过往船只和渔民。” 此刻的渔夫见孟可一上船就询问匪盗的事情,对于此行的目的或多或少心里有点数了。 不过,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一吊钱就是一两银子。 对于风里来雨里去的渔民来说,可能一家人半年的开销就落在这上面了。 哪怕水匪都是亡命之徒,渔夫为了钱财也甘愿一试。 “这群水匪一般在哪个地方拦截船只?我们距离那里还有多远?” 孟可一边询问有用的信息,另一边也在心里开始盘算着如何从经年老匪的眼皮子底下将迅哥儿救回来。 “这......这可远着呢!听说是在曹娥江靠近大海的那一块,我们现在赶过去大概得傍晚才能到。” 孟可闻言心里一喜,这样的话就是说自己的还有时间,只是......自己孤身一人该怎么做? ‘唉,两世为人居然还这么鲁莽,连周家人和官差都没通知,现在又没有人手报信,真是头疼......’ 孟可看着岸边的江水,心里暗暗自责。 “啪!啪!” 想着想着顺手给了自己两耳光,以此来让自己涨涨教训。 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可把老渔夫吓得不轻。 他本来还打算把这位客官载到远离绍兴城的江中心,先收一点‘定金’,到时候把人送上岸就走,不与水匪有半点接触,‘客官’是死是活他不管,后面那‘尾款’也不要了。 可现在嘛…… 貌似这是个疯子+傻子,不仅想孤身一人去找水匪的麻烦,而且走着走着还给自己两耳光。 ‘我等会找他要定金,他会不会……’ “船家,你在想什么呢?快点划!” 孟可看到渔夫在发愣,速度明显降下来了,连忙催促道。 “哦哦,客官请稍等,小老儿这就划!” 老渔夫回过神来连忙驾着船朝着城外赶去。 孟可眯着眼盯住渔夫的后背。 若不是他不会划船,早就让渔夫坐后面,自己来划了。 强大而充沛的体能再加上勤能补拙的天赋,完全可以充当不知疲倦的机器。 ...... 半个时辰后,顺河流而下,小渔船终于来到了曹娥江上,看着两边茂密的树林和林中若隐若现的官道,他心里有些担忧。 照这样的速度,他们是肯定追不上水匪了,除非…… “他们在路边等着?!” 江边,一艘老旧的乌篷船静静的靠在岸边停泊。 在绍兴,这种船只并不少见。 但这与今早擦肩而过的水匪一模一样的配置,两艘渔船+一艘乌篷船…… 说是巧合,狗都不信啊! ‘只是,他们为何突然停在岸边呢?’ 在渔船和乌篷船的旁边,还停着一些渡船、客船之类的中型船只。 ‘该不会这里就是匪徒碰面的地方吧?’ “船夫,划慢点,尽量表现得吃力点。” 孟可怕引起船中匪徒的注意,连忙嘱咐道。 船夫连忙点点头。 他是老江湖,虽然不知道为何客栈的客官突然提醒自己慢些,但还是照办了。 毕竟,会给钱啊! 他抬眼看了看孟可,又看了眼岸边停靠的船只,抬起手摸了一把额头的汗珠,“都到这了啊,距离鱼群最丰富的江域已经不远了。” 孟可听出了老渔夫的言外之意,他知道这是哪,也知道岸边那些船只是怎么一回事。 “船家,岸边为什么停着这么多船啊?” “嘿嘿,客官抬头看看天时。” 说着,他从怀中摸出一张饼子,揭开油纸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孟可抬头望了望天空,只见天上红日已经升至头顶正上方。 旋即,腹中一阵饥渴传来。 都正午了啊…… “那里有条官道经过,官道上有间客栈。往来客船、行者,若是天色暗了,或者饿了,都会去那。” 孟可看向远处的树林,果然见树林后边有若隐若现的官道,官道上有间不太高的建筑,看上去应该就是这老渔夫所说的''客栈’了。 “原来如此,船家,靠过去吧。” 船家应了声,将小渔船靠了过去,孟可嘱咐船家别走,等他回来,便跳了下去。 “诶,客官……” 一手拿饼子,一手撑撸,老船夫望着孟可远去的背影,连忙叫喊道。 “客官,你倒是先给个定钱啊!“ 可惜孟可似乎没听见,径直跳上了官道。 看着背影消失不见了,老船夫叹了口气,继续吃着自己的饼子。 ...... 官道边上,客栈还算干净。 一见孟可走进去,立刻就有小二迎了过来。 “客官想吃点什么?” 孟可没有应话,扫视一圈后,终于见到自己想见的人。 一个衣着邋遢,身材瘦削,面容苍白的中年男子。 这正是与黝黑汉子一同扛袋子的人,也就是李大眼。 与他一桌的还有三人,可就是不见黝黑汉子。 不出意外的话,这位在赌徒面前露过脸的黑汉子应该被留在船上看守迅哥儿了。 就在孟可打算收回目光的时候,李大眼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抬头看了一眼。 布满血丝的双眸与孟可四目相对。 孟可连忙抬起手指着李大眼那一桌问道:“他们吃的是什么?贵吗?” 小二闻言,笑嘻嘻的答道:“客官放心好了,这几位壮士吃的是我们店的招牌,煎炒大黄鱼,我们掌柜的亲自掌勺的。不贵,才……” 未等两人说完,李大眼便失去兴趣,低下了头。 孟可见状连忙低声对小二说道:“好,给我来壶茶水就成。” “好嘞,一条……什么?就只要茶水?” 小二刚想大声报菜名,就被噎住了。 “小点声,小点声,咳咳……” 孟可环顾一下四周,非常有表演天赋的抖落抖落腰间的钱袋:“囊中羞涩,囊中羞涩!” 孟可装的太像了,没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当然,这也有可能不是装的呢? 反正不管如何,他成功的混到了一壶……免费的茶水。 第二十章 形意拳——霸道! 一壶凉茶,三两口灌下肚,顿时缓解了胃部的饥饿,一股淡淡的苦涩和清香弥漫口腔。 好茶啊...... 如果不是忙着救人,他都想喝到撑再走。 摸了一把嘴角,他还是在茶壶底下压了一枚铜钱。 虽说是免费的,但自己又没有点菜,白喝别人的茶,多不好意思啊。 趁着李大眼那桌子水匪还坐在大堂里休息喝茶,孟可赶紧脚底抹油,悄无声息的溜回到了江边。 “船家,你这渔船太小了,又不能遮风挡雨,一会给你换一条大点的乌篷船怎么样?” 孟可坐到了小船边,看着江边那条乌篷船,笑嘻嘻的对老渔夫说道。 船家顺着他的视线往那一看,心头咯噔一下,闻言连连摇头,“唉,多谢客官,但小老儿就是个打鱼的,要这么好的船干嘛?还是算了吧。” “无本的买卖罢了。” 孟可也不勉强,把腰间布袋里所有的铜钱都倒到了船板上,“我一会要去杀水匪救周家大少爷,很有可能有去无回。这是我付的定钱,若我回来了,你送我回绍兴,后面的钱周府的周老爷自会付给你。若我死了,你就拿着这些钱赶紧跑吧!” 孟可习武的这三个月里,吃住都在周府,张父给的钱基本都没动过,一共三十四枚铜钱。 孟可说完,不待老船夫反驳,他已经站起身子,快步朝那乌篷船走去。 既有利诱,又有周府作为威胁,老船夫张了张嘴,却只能吐出一声长叹,根本不敢有异心。 从孟可的视角并不能看到乌篷船内的情况,船舱两端进行了改装,被加上厚重的黑布遮风。 他能看见两侧的渔船上并没有人,应该是去客栈休息或者在乌篷船里盯着迅哥儿。 孟可轻手轻脚地走到船边,本想听听里面究竟有几个人,可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和江水拍击岸壁的声音遮掩了一切。 他只知道,里面没人说话。 ‘希望只有一人吧!’ 孟可在心里祈祷着,随后站在伸手敲响船舱的木板。 “客官?客官?” 里面静悄悄地,并没有什么声响发出,只是一个声音从船舱深处传来:“谁?” 这一刻,孟可的心跳突然加速,他抿了抿唇压住了内心的激动,平静的答道:“客官,我是‘江边客栈’的伙计,您同伴给您点了份煎炒大黄鱼。” “这群瘪犊子还记得这个?” 片刻之后,里面传出一声略微嘶哑的男声。 这时,船体微微晃动,脚步声渐渐传来。 孟可屏住呼吸,双腿蓄力,等待着布帘开启。 哗啦—— 一道缝隙逐渐被掀开,一个黝黑的魁梧大汉走出了船舱。 下一刻,孟可脚下一扬,一把沙土就朝对方脸上挥洒而去。 “什么人?!” 对方没有防备,连忙闭上眼睛用身旁的布帘一拂,将飞溅的沙土挡住后,怒吼一声,冲向了孟可。 是个老手! 偷袭不成,孟可只能尝试先出手抢攻,以此占据先机。 他脚下一蹬,整个人如离弦之箭般窜出,右拳朝那人面门砸去。 对方一惊,连忙举臂抵挡,砰的一声,对方被砸退回船上,而孟可的右拳也被弹开了。 对方的胳膊上肌肉虬结,充满了力量,孟可的一拳并未伤及其分毫。 但他高大健硕的身躯倒退之时,却踩得船 只剧烈晃动起来。 孟可见对方站立在跌宕起伏的船上却如履平地,知道自己上了船绝对比不过人家这种经年水匪。 他干脆借着对方抢攻的机会,直接后撤两步,站立在岸边,摆出三体式的拳架子。 塌腰、缩肩、扣胸。 “这打的是什么拳?松松垮垮,女人拳吧?” 黝黑汉子狞笑着朝孟可逼近,眼神里带着不屑与讥讽。 他不修拳术,一身武艺是祖传的,走的是军中套路。 孟可见他靠的越来越近,也懒得废话,一个踏步,双拳齐出,一上一下朝他攻去。 这是形意拳五行式中的炮拳。 左手在上,可佯攻,可招架。 右手在胸口,为主攻,一身气力之凝结。 黝黑汉子面色一冷,左手招架迎面而来的拳头,右手朝孟可的下方的拳头轰去。 竟是想要硬碰硬。 可形意拳的霸道并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独特的运劲和出拳方式,造就了形意拳里论刚猛仅次于崩拳的基础拳招。 哪怕在三大内家拳里,炮拳式都算排的上名号。由它演变而来的‘三皇炮拳’更是杀招中的杀招。 过手如登山,一步一重天。 一步踏出,全身的力量凝聚于一点,一拳爆出,势不可挡。 “嘎~” 两声清脆的骨裂声在江风的吹拂下悄然消散,黝黑汉子和孟可的脸色都微微一变。 这个世界不归牛逼管,依旧是它哥哥牛顿说了算。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两人右拳都或多或少出现了伤势。 现在拼的就是谁更坚韧。 压抑了三个月的孟可今天总算等来了释放的时候,还有什么比一场酣畅淋漓的打斗更能让他发泄的吗? 他大喊一声,左脚在后,猛然一蹬,再度以炮拳的招式攻了过去。 “艹,就会这一招啊?!” 黝黑汉子吃了一记暗亏,他的发力没有孟可刚猛、也不是主修拳法的,甚至没有锤炼过双拳,所以他的骨裂更加严重点。 他忍着疼痛,一边用左拳挡住孟可,一边用脚踹向孟可的小腹。 这一招正好踹在孟可的右拳上,一阵火辣辣的疼痛,令孟可的身体踉跄后退了两步,而黝黑汉子也被他打得腿劲一阵抽搐,单脚跳着退出两米远。 两人的交手仅仅只有三个照面,却让两人都受了伤,不得不说,这非常符合形意拳的特点。 不招不架,就是一下! “杀!” 孟可此时已经彻底疯狂,他大喝一声,腿一蹬,双拳一震,整个人朝黝黑汉子扑过去,又一记重拳轰出。 对面的黝黑汉子心里暗暗叫苦,面上却也不甘示弱,他的左脚在地面上一跺,人也如炮弹一般朝孟可撞来。 砰! 两人狠狠地撞在了一起。 第二十一章 下辈子,注意点 “咱们远日无怨,近日无仇,你何苦对我不依不饶呢?” 黝黑汉子一瘸一拐,右肩耷拉着,一边狼狈躲闪,一边对孟可问道。 这脑子缺根筋的莽汉子到现在还没搞清楚孟可为何对他出手。 他心里也是憋屈的很,这个小子的实力不如自己,经验也没有自己老练,可就是那愣头青般不要命的打法让他心里发虚。 越在江湖混得久,就越惜命。 黝黑汉子已经坐上了水寨第三把交椅,手下领着四五十号人,可不愿意与孟可搏命。 孟可不理会对方的质问,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必须尽快拿下对方。 他手中形意拳炮、劈连环,中间穿插着龙拳式用来连环,一招紧似一招,拳拳到肉,让对方避无可避。 “你等着,爷爷这是饿了!等爷爷回去吃两口饼子再于你打!” 也不知道这汉子是三国评书和水浒传听多了,还是西游记听多了,居然冒出了这么一句台词来。 ‘傻子才等你呢!’ 孟可不禁嗤笑一声,趁着汉子转身跃上船之时,手中一阵寒芒闪过。 “着!” 飞叉绝技! 嗖! 飞叉直奔黑衣汉子背心刺来,一下贯穿了他的前胸,鲜血喷涌而出。 黑衣汉子的身体晃了几晃,难以置信地看了眼胸口冒出的钢叉,随即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见状,孟可松了口气,浑身的疯癫劲顿时衰退,整个人摇摇晃晃的走到船边,大口大口的喘息着,一屁股坐在了甲板上。 他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尘土,走向黑汉子尸体。 杀人怎么可能不摸尸呢? 孟可收回钢叉,又从黑汉子身上摸出几粒小碎银,顺手将那具汉子的尸首扔进了江水里。 这才钻进船舱里把迅哥儿给扛了出来。 “闰、闰土?我不是在做梦吧?” 可能是察觉到了有人在背着自己,睡梦中的迅哥儿睁开了惺忪的睡眼,茫然地看着四周,眼神在孟可身上聚焦了一瞬,喊出了名字,便再度涣散。 “你没做梦,是我,我这就带你回家。” 孟可见迅哥儿没事,悬着的心终于落到了肚子里。 “我好困啊……” 迅哥儿迷迷糊糊的嘟囔着。 “没事,你接着睡吧。” 孟可轻轻拍了拍迅哥儿的肩膀。 迅哥儿闭着眼睛,沉沉地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这群水匪下了多少蒙汗药,万一影响到了这位大文豪的脑子,那可就真是出大事了。 “老船家,赶紧走,回绍兴城!” 孟可对着正躺在甲板上盖着斗笠睡觉的老船夫喊了一声。 老船夫缓缓睁开双眼,揉了揉惺忪睡眼,看着抱着迅哥儿跳上船的孟可,心里一凛。 得嘞,这是得手了。 再不跑,估计就走不掉了。 来时是顺流直下,小渔船都花了半个时辰,回去就更难办了。 晃晃悠悠一炷香的功夫过去了,孟可一回头,目光依旧能看到江边模模糊糊的乌篷船。 “船家,我来划。你帮我看住他。” 孟可提溜着船夫往后一放,再把迅哥儿交到面色惊恐的船夫手上,自己接过船桨开始爆发。 “诶诶诶,划错了,别划回去了啊!客官,要两边一起用劲。” “……” 总的来说,船夫这艘小渔船的性能很不错,在孟可的暴力操控下,不仅没散架,还能稳健的……在江水中打转转。 好在年轻人学东西比较快,花了盏茶功夫,老渔夫就体验到了什么叫‘伪·人力发动机’。 劈风斩浪,逆流而上。 半个时辰后,小渔船遇见了周府+形意拳馆+官府官差+漕帮帮众,浩浩荡荡三四百人的船队。 看到这么多的人,老渔夫不由的庆幸自己刚才没有偷偷溜走。 这哪里是救人啊?这支船队,若是人人发根鱼叉,把那伙水匪剿了都绰绰有余。 领头的船上,李管家一眼就认出孟可,老渔夫和他怀里抱着的人是谁,那就不言而喻了。 “快,把船靠上去,去喊大夫过来!” 早已准备好的大夫很快就赶到了,他给迅哥儿诊脉后,对李管家摇头:“大公子……” “大少爷怎么了?” “不可能啊,他之前还……” 孟可和李管家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迅哥儿作为闰土这个角色的创造者,可以说已经完全与孟可挂上了钩。 天知道要是他死了,系统会怎么判定孟可这次任务。 “咳咳,老朽是想说,大公子并无大碍。” 大夫干咳几声道。 “……” “……” 李管家拍了拍大夫的肩膀,顺手将一锭银子塞过去,脸上露出一抹冰冷的笑容:“大夫,下辈子,注意点,说话别再大喘气了。” “好的好的,多……” 老大夫笑眯眯的接过银子,却突然明白过来刚刚那句话的意思。 “下、下辈子?” “哈哈哈,我也是开玩笑的。” 李管家哈哈大笑一声,抱着迅哥儿,让下人送老大夫回船舱去。 甲板上的人都散去了,就只留下孟可和李管家,以及管家怀抱中沉睡的迅哥儿。 “你救了樟寿,周家上上下下,包括我,都很感激你。” 李管家低头看了迅哥儿一眼, 对孟可道,“闰土,以后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来找我。等回了周府,老爷那里想必还有谢礼,希望你不要推辞。” 未等孟可拒绝,李管家又接着说道:“你每晚的练拳,我都看在眼里,以后我会为你调配一份专门打熬身体的药浴。虽然效果达不到金钟罩铁布衫那样手接刀枪棍棒,但至少不会让你像今天一样跟人打一架就浑身是伤。” “原来您都知道了啊?” 偷学拳法被发现,换做其他人可能当场废掉孟可武功,也就李管家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踏步出拳的声音这么大,你当我是聋的吗?” “我承您的情,但是药浴……” “没什么好犹豫的,我知道你不愿受制于人。这是作为你救了樟寿的谢礼,我并不会以此要挟你的。” “你先考虑考虑吧,身上的伤也早点去找大夫处理吧,医药费算在周府头上。” 第二十二章 师父不要啊 随着迅哥儿回到周府,这次风波总算是告一段落。 但周府岂会就如此善罢甘休? 周老爷写信请在朝为官的周老太爷走通关系,直接联合浙江水师提督剿匪。 猛火油一倒,一把火点过去,连绵数十里的芦苇荡在熊熊烈焰之中化作灰烬。 藏匿在其中的水匪刚刚逃出火海,便被船上的官兵尽数射杀。 周府的这件案子在浙江引起轩然大波,震慑住了一众水匪山贼,最起码令他们不敢对官宦之家出手了。 而作为本次事件的受害人,处于漩涡中心的迅哥儿反倒是最轻松的人。 他被水匪从后面捂住口鼻迷晕,醒来时就看到孟可在身旁,第二次醒来就已经回到了周府。 全部懵懂无知。 周府得到了威信,迅哥儿得到了三天假期,孟可得到了一次难得的实战机会…… 这就造成了一个只有小厮受伤的世界。 好在周老爷还算大方,给了小厮补贴赏赐。 觉得一切皆大欢喜的孟可摸了摸后脑勺:“总觉得忽略了什么?” 曹娥江下游被焚烧过的芦苇荡中,一对父子从淤泥里爬起,看着满目疮痍,欲哭无泪…… …… 三天后,日渐西落,黄昏将至。 武馆内的弟子们陆续结束了训练,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准备回家。 孟可也跟着结束了修炼,准备离开武馆。 “闰土,你留下,师父找你有点事。” 二师兄黄坚从后院出来,对孟可招招手。 “好,我马上过去。” 静室内,赵师父躺在安乐椅上盯着推门而入的孟可上下打量了一番,随后满意的点点头说道:“你会形意拳的事,李师弟都跟我说了。拳法,是我答应打给你看的。你能学到几分,那是你的天赋,不存在偷学的问题,这个你可以放心。” 孟可闻言,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多谢师父。” 有了师父背书,他就可以放手施展,也不担心别人会误会他是偷师了。 赵师父摆摆手:“把你会的形意拳打一遍,我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纠正的地方。” 拳法这种东西,一步错,步步错,敌人很容易就会发现破绽,容不得半点马虎。 “是!” 孟可恭敬应道,走到房间的空地上抱拳一礼:“师父,请赐教。” “嗯!” 赵师父点了点头,示意孟可开始。 孟可的姿势很标准,双掌一前一后一上一下,摆出三体式的桩功。 不多时,他的双拳就开始挥舞起来。 赵师父仔细观察了片刻,发现孟可的拳法虽然熟练,但却很死板,每一式之间都缺少过渡。 这就是缺少实战的坏处了。 孟可的拳法中,有许多缺陷都暴漏出来了。 打完一套,缓缓吐气收招。 “你过来,我看看!” 赵师父说着起身抓向孟可得左肩,沿着他的肩膀向下摸到手背,反手扣住手腕。 “师父还会摸脉?”孟可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不过也是,古语云,医武不分家,武师对人体的了解有时候比医生都深刻。 “好,你转过身去!” 孟可连忙背对着赵师父。 赵师父一双大手沿着孟可的肩膀,向下一直摸到屁股,孟可一动,还被赵师父打了一巴掌。 “乱动什么?让我看看!” 熟悉的话语让孟可打了个寒颤,暗道师父占他便宜。 不过赵师父的大手一路摸到屁股,摸到臀部,没有再继续往下摸,让孟可松了一口气。 “好筋骨,好体魄,好天资!” 赵师父赞叹道,眼睛盯着孟可的身体看了好久,这才收回手掌。 这个小徒弟平日里打熬体魄的方式,他也有所耳闻,那是相当的狠。 但人都是血肉之躯,这么过度锻炼,其实会消耗潜力的,很多人年轻的时候仗着身体好都会这样。 只要练不死,就往死里练! 这是激进的练法,跟内家拳宗义,大相径庭,一般通过检查都能判断出来身体哪个部位有隐患。 可赵师父给孟可一检查,好家伙,这小子身体壮的很牛犊子似的,完全是练武的天才。 隐患,暗伤,完全没有。 转过身来的孟可明显发现,师父的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好像发现了宝贝一样。 “师父,我这身体比您十一二岁的时候如何?” 受限于见识和认知,孟可还是忍不住询问。 咳咳!谁tm十一二岁有你这体魄?昆仑奴和尼哥都比不上你!真是变态! 赵师父尴尬的清了清嗓子,一双眼睛瞟了瞟窗外,然后装作漫不经心的说道:“这还用说嘛,你的筋骨比为师当年要差那么一点点。” 说话间,赵师父已经走向了桌子边上给自己倒了壶茶压压惊。 “哦,那我再努努力,争取追上师父。” 孟可嘀咕了两句。 “好啊,为师等着你!” 他也想看看这个小变态的极限究竟在哪。 “这两天,你先回去休息,把右手上的伤养好,然后去找你二师兄练实战。另外,每天晚点回家,到我这间静室来。” 赵师父喝着热腾腾的绿茶,一边吩咐道。 “好!” 孟可的眼睛一亮,师父这是准备传授拳法了。 走出静室。 “小师弟,怎么样?” 二师兄黄坚见孟可出来,连忙迎上前去,递给孟可一颗果脯。 孟可接过果脯,一脸感谢的说道:“以后还得麻烦师兄与我对练。” “才三个月就与我对练?这么快?师父同意了?” 黄坚有些艳羡,即便是天赋最好的大师兄也花了一年时间苦练拳法,师父才答应让大师兄与他实战。 孟可的到来,可谓是刷新了武馆的记录了。 不过他也没有丝毫妒忌,孟可这三个月的努力,武馆的师兄弟们都看在眼里。 那就是疯魔般的锤炼。 有意见?行啊,按小师弟的方法去打熬三个月气力,如果能坚持下来,咱们也没话说。 作为教孟可桩功的徐师兄表示很惨,跟了半个月,差点把自己累到吐血。 在这方面,黄坚可没想过跟孟可比比,这是要命的事情。 “恩,师父已经同意了。” “那以后你在拳法上有什么不懂的,尽管来问我,不用客气!” “那就多谢师兄照顾啦!“ 孟可笑呵呵的说道。 “哈哈!” 二人互拍一下肩膀,一起离开了武馆。 第二十三章 突飞猛进 孟可的假期刚好在迅哥儿假期结束后才开始,他回到周府后也不用陪迅哥儿玩耍,倒头就睡。 虽然身体上并没有暗伤,但他心中的那根弦绷得太紧了,每天都如同机械般逼迫自己,孟可的心神早已疲倦。 不过等他醒来,感受着身体里充满的力量和系统面板里的数据觉得这一切又都很值得。 这三个月孟可一心扑在拳术上,形意拳的熟练度从未入门迈入小成,其他的技能和武学基本没有增加。 至于体力、力量、速度…… 这些基础属性虽然看不到具体的数值,但孟可根据每天的锻炼感觉到自己正在一步步突破极限。 仅仅是体力一项,武馆里可能就只有赵师父能与他比一比。 其余的师兄弟们都被孟可甩出去十条街了。 但力量受限于年龄,孟可还未成长起来,无论怎么锤炼,都注定没办法提升到人生巅峰状态。 在武馆中,他也只能在下游徘徊。 以十一岁的年纪,光论力量居然不是垫底的,孟可足以自傲了。 本着休假的想法,孟可本来想吃了就睡,睡醒了接着吃,但…… ∵猪=吃+睡,我=吃+睡+习武 ∴我-习武=猪 总结:我不习武就等于猪。 ‘师父,为了追赶你,我终究还是违背了诺言。’ 孟可握拳立于胸前,眼神中充满了歉意。 “今天睡到中午才起床,实在是太懈怠了,下午和晚上的训练加倍!” 第二天…… “今天阳光好像没这么晒啊?” “嗯,训练的好日子,这上天都在暗示我了!” “今天的训练加倍!” 第三天…… “今天的太阳好晒啊……” “什么?长妈妈买了肉?中午加餐?” “这就是命啊,今天的训练加倍!” 第四天,假期结束,孟可又能见到和善的师兄们了。 “值得庆祝,训练加倍!” 一个上午下来,本想跟着孟可一起跑跑步的徐师兄差点没闪到老腰。 “疯了疯了,以后我再跟这家伙一起训练,我就是煞笔!” “咳咳……” 二师兄咳嗽两声,尴尬地提醒道:“你上次差点吐血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 “……” 徐师兄顿时哑口无言,看着周围那一圈用异样眼神看自己的师兄弟们,又想起上次的事情,他就一阵牙疼。 反正都这样了,那就…… “咳咳,师兄弟们看这里!看这里!我宣布一件事,我是煞笔!我是煞笔!” 君子一诺,重千金。 “完了,又疯了一个!” “兄弟们散了散了,没得救了。” 众师兄弟纷纷摇头散开,自顾自地去练拳了。 看着这一幕,孟可长叹一口气。 ‘这些师兄们真的好努力啊!有热闹不看,反而去练拳。’ ‘还有徐师兄,明明腰受伤了,却硬是扭着秧歌跟我一起晨跑。’ ‘我孟可一生,也不能弱于旁人!今天睡觉时间再减一个时辰,用来站桩。’ 在孟·卷王·可的带领下,武馆的师兄弟们都陷入了疯狂的训练之中,整个武馆的空气中弥漫着浓郁而苦涩的中药味道。 “今天不用练了。” “不行,师父!凭什么小师弟能继续练,而我们不行?” “就是啊。我不服!师父这么做,不公平!” “呵呵!” 赵师父冷笑着,“来,我看你们贴着药膏还怎么操练!石锁都举不动了,你们还练个屁?!” “阿黄,把他们背去静室!” “嗯?阿黄呢?” 见命令下达半天没动静,赵师父忍不住转身寻找。 “师父,二师兄他已经晕过去了。” 罪魁祸首孟可小心翼翼地举起自己的手,指了指最后方躺在地上的黄坚。 “呼……,你们可真是我的好徒弟啊!有你们在,我起码要折寿十年。” …… 又是黄昏之时。 武馆的弟子们或一瘸一拐、或左右搀扶,晃晃悠悠地往家里赶。 静室内,孟可看着调配、研磨了一下午药膏的赵师父,心中暗暗摇头。 ‘师父太逊了,才一个下午就脸色苍白。’ 正暗自诽议的孟可刚好看到赵师父抬起头,看向自己,连忙收敛思绪,装作在低头看鞋,其实是想掩饰一下自己的失礼。 赵师父看着装模作样的孟可,眉头一挑。 “过来,今天我先在教你形意拳中的五行拳,也就是五种出拳、运劲方式。” “是,师父。” 孟可乖巧的走上前来,在赵师父的示范下练了起来。 每当认真起来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眨眼间就已经天黑了。 “好,今天就练到这里吧。” 赵师父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 看到师父起身了,孟可也抱拳告辞,精神抖擞地走出静室。 ‘时间太晚了啊……’ 看着已经黑下来的街道,孟可有些迟疑地挠了挠头。 ‘跑步回去吧!’ “师父,这俩石锁借我一晚上,明早给您送回来啊!” 不待赵师父回应,孟可提起两个四十斤重的石锁就乐呵呵地冲出了武馆。 “诶,你这臭小子……” 看着孟可远去的背影,赵师父无奈的摇了摇头,心道这个徒弟就是这么的让人放不下。 赵师父对孟可最为感兴趣的地方,其实是他的身体素质和筋骨以及体力能快速回复,很难看到这小子力竭的时候。 而且孟可练到极限突破的进步,几乎是肉眼可见,赵师父对此只能说孟可是天赋异禀。晚上回到周府,迅哥儿对孟可提回来的这两个大石头很感兴趣,一个劲的想要孟可帮他放手上,他想托起来看看。 好在周老爷来得及时,阻止了迅哥儿的这一幼稚行为。 并且……一把薅住迅哥儿的耳朵,把他揪回去背书。 等他们走后,热闹戛然而止,偏院陷入了沉寂。 孟可就这么在院子里站起三体式来。 头顶七星,脚踏大地,沟通天地,他隐隐约约感觉到,自己似乎和天地间产生了某种联系。 孟可气沉丹田,时间缓缓流逝,他的额头早就泛起一层汗珠,时不时的顺着脸颊流下。 终于他的身形晃动,仿佛那狂风暴雨中的小树, 刹那间,他仿佛有股明悟。 第二十四章 周府败落 马步、站桩、打熬气力、锤炼体魄、练拳…… 如此这般,暑去冬来、春秋轮转,一晃便是两年。 清光绪十九年,农历乙未年,也就是公元1893年。 这一年的秋天本应如前两年那样波澜不惊,但在朝为官的周老太爷走了一步臭棋,直接影响到了周家的未来,也间接影响了未来的中华文坛。 他贿赂浙江乡试科考主官的事败露,被捕下狱,处“斩监候”,囚系杭州花牌楼。 而周老爷也被革去了秀才身份。 科场案发后,上上下下都要打点,特别是快要秋审的时候,周老爷决定卖掉一些祖遗的田地,当掉金银首饰,营救周老太爷。 失去了官位威慑,又没了钱财,周家顿时再难维系原先的排场。 更兼周老爷忧忿难当,再无奋起之意,周家……彻底坠入困顿一蹶不振。 也因此使迅哥儿未来有了出自肺腑之言:“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 出了这档子事,周家自然不再养闲人,小厮、帮工皆被辞退,只留下充当厨娘的长妈妈以及护卫周家的李管家。 孟可知道自己也不能再厚着脸皮留在周家。 “闰土,你也要走吗?” 偏院客房内,迅哥儿不舍地看着正在收拾行李的孟可,眼睛红彤彤的,一副泪汪汪的摸样。 两年多的相处,迅哥儿早已把闰土当做自己最好的朋友。 在他眼里,先生口中的总角之交就是这样的吧? “嗯?哭什么?又不是再也见不到我了。” 孟可笑着揉了揉迅哥儿的脑袋,安慰道:“我们随时都可以见面。师父已经收我为亲传弟子,并且准许我住在武馆,以后想我了,就来武馆找我玩。” 孟可不劝还好,一劝,迅哥儿哭得更有劲了, “还哭?甘罗12岁拜相,岳王爷16岁复随州,霍去病18岁战功封侯,看着这些先辈,你这年纪怎么还好意思哭的啊?别哭了!” “嗯!” 迅哥儿用力的点了点头。 孟可收拾好行李,从包裹里翻出一个布袋掂量了掂量,里面全是上次救迅哥儿后周老爷给的谢礼,一共百两银子。 平日里他的吃穿用住都是周府负责,这谢礼也就分毫未动。 “给,拿好!” 孟可将布袋递给了迅哥儿,未等对方开口,他便自顾自地说道: “你爹这连日来借酒消愁,一蹶不振。你弟弟们还小,周夫人又是女流之辈,终为他人所轻视。周府的大梁……以后就要靠你来撑住了。” 怀中抱着银子,耳边回荡着孟可的话,迅哥儿紧咬牙关不让眼中的泪水落下。 “我知道。我知道的!” “嗯!” 孟可点了点头,看着迅哥儿擦干了脸上的泪水,笑眯眯的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我走了!有事就来找我,不要不好意思,别忘了,我们是朋友!” 一个潇洒的背影,留给落寞的人,让对方眼眶一阵酸涩。 “对了!” 孟可突然站住脚步,似乎想到了什么,但是他却没有回头,“别学医,学医是救不了这片土地的。”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让迅哥儿愣住了。 但是孟可却已经迈开步伐离开了这里,他不知道的是,他这句话,在迅哥儿心里埋下了深深的印记。 ...... 周府书房内。 “这孩子,还挺讲义气的嘛。“ 周老爷坐在桌边品尝着茶水,看着窗外的天空,脑海中想的却是昨夜孟可走进书房,摔了自己酒瓶的场景。 “老爷,我觉得闰土说得没错,哪怕是为了樟寿他们三兄弟,您也不能这样颓废下去。” 李管家适时的开了腔,打断了周老爷的沉思。 “唉~” 周老爷装模作样地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只不过,我......” 他摇了摇头, “我觉得他说的另一句话也很对啊,‘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说着,他摸起胡须轻笑起来:“咱们先暗地里把家业给挣回来,不要告诉樟寿他们。让他们看遍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经历过社会毒打之后,再……” “嗯?老李,懂我意思吧?” 周老爷挑挑眉,李管家斜着眼睛笑眯眯地点点头。 “嘿嘿嘿……还得是老爷啊!” 这两个同样是总角之交的中年油腻男人在小小一间书房里相视一笑,邪魅的笑声回荡在后宅上空。 周府门口正在送别孟可的迅哥儿和私塾里摇头晃脑背书的周二少,以及周夫人怀中的周三少,不约而同的打了个哆嗦,感觉好像被什么东西盯上了。 …… 周家出事了,但是孟可的生活还要继续。 回到武馆,处理好住宿和行李的事,他就照常例从晨跑开始。 拎着两个百斤的大石锁,他稳稳当当地沿着河道旁的青石小路慢跑。 旁边的行人和摊贩对此也都见怪不怪了。 接着就是站桩。 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桩功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修为深浅,不管是赵师父还是孟可,对桩功的要求都要比练拳还严格。 万丈高楼想要平地起,首要就是基础。 这个过程已经由最开始的一个时辰,持续到现在接近两个时辰,在得到赵师父的允许后,孟可把扎马步的时间都换成了实战。 仗着有外挂,一天就睡四个小时左右,谁有他狠?谁有他拼? 一点一点突破极限,一天下来,孟可累得不行,但他的精神却依旧亢奋。 虽然身体疲乏,但孟可觉得很痛快,他的精神也越来越饱满,浑身充满了使不尽的力气,甚至有种跃跃欲试的冲动。 他觉得,自己现在缺的不是实战,而是真正的生死搏杀。 只有在生死之间,他的潜力才会被彻底激发出来。 他有一丝明悟,自己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机会,很可能就应在这次生死搏杀上面。 这种感觉非常奇妙,却让他有些期待,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也不知是上天听到了他的呼唤,还是某个神秘的存在知道了他的诉求,总之……机会来了。 …… 第二十五章 杀戮开启 这一天,孟可还是像往常一样,照例在实战结束后,准备去师父那请求指点,然而刚从静室出来二师兄却递给他一封信。 “你要有心理准备。” 二师兄黄坚一脸悲伤将信封递给他说道。 ‘不会是谁出事了吧?’ 穿越而来,孟可的人际关系非常简单。 家,武馆,周府。 迅哥儿在城里,随时都能来找自己,用不着写信。 唯一有可能出事的地方…… 孟可心里一咯噔,一把夺过信封。 信封上写着‘吾师李元魁亲启’。 嗯??? 闰土本家有叫李元魁的…… 靠,不是家书,这是师父写给师公的啊! “二师兄,你耍我?” 孟可将信扔回了黄坚手中,“等会我就跟师父说,让你接下来一星期里每天跟我一起操练。” “怕是没机会咯!” 黄坚屈指弹了弹手中的信封,得意洋洋地笑道:“而且,真的是坏消息。” “你倒是说说啊,我看看是什么坏消息。” 孟可没好气地瞪了黄坚一眼。 这个二师兄啊,都二十七八岁的人了,还是小孩子心性,跟迅哥儿一样。 “师父命你我二人后日启程,前往河北深县,拜访师公以及师祖!” 黄坚虽然装作悲伤的样子来哄孟可,但语调中浓重的兴奋之色却是怎么也掩盖不住。 “这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要知道,大师兄去了四年还没回呢。你明天先回家里跟父母说一声,别到时候走到一半又想家了、哭鼻子。” 说着黄坚便摆摆手转身离去,他也要赶紧回去告别一下父母妻儿。 徒留孟可一个人呆立在原地。 黄坚这么一说,孟可自然联想到了三年前李管家带他拜入武馆时的那番话。 ‘原来是去接受师公师祖的指点吗?’ ‘半步崩拳打天下的郭云深啊!’ ‘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见到正值壮年的虎头少保孙禄堂,这可是在近代武林中素有天下第一手之称的武圣啊!’ 孟可的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师父,我回家看看,你这两个石锁我提走了,明天回来的时候还给你。” “......” 静室里,赵师父无奈叹了口气。 这是第几次了? 算了,随他吧。 …… 很快绍兴城的街头就出现了一个提着一对大石锁慢跑的青年。 先去周府告别了迅哥儿,再晃晃悠悠出了城。 虽说晚上出县城还走夜路会有些危险,但孟可相信那些拦路劫匪又或者是混混流氓多多少少还是有点眼力见的。 穿着简陋,又是武艺不弱的习武之人,哪个劫匪瞎了眼会撞上来? 半个时辰后,看着挥舞钢叉、断刃从乡道两旁咋咋呼呼冲出来的几个二愣子,孟可选择收回刚刚的话,再狠狠给了自己两巴掌。 真有瞎了眼的! 借着月光,孟可眼神在几个路匪身上上下打量一阵。 这些人都是身材瘦削,一身破烂不堪的衣裳,面容粗狂、面露凶相,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 他们没有喊什么‘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废话,而是冷着脸朝孟可逼过来。 与此同时,孟可身后也传来两声动静,竟是三个矮小的劫匪借着夜色隐藏在田间。 此刻见孟可在后撤,他们也压了上来。 这些人绝对不是乡间的地痞流氓,都是积年老贼,估计经验不弱于上次绑架迅哥儿的水匪。 ‘看来是抱着必杀的打算啊!’ 孟可瞥了眼路旁的水田,这作物茂盛,还不知道埋了多少具尸体呢。 前五后三。 先解决后面的! 仅仅是一个照面,孟可就判断出了情,他立即放弃了后退,转身迎向了后面的三个劫匪。 这三人身形矮小,从站位和出场方式来看,应该都是负责补刀、偷袭的老手,练的也是一些贴地搏杀的武功。 而正面全是青壮汉子,等会交手必然是全力以赴,那个时候他可没办法分心去防着三个老手的偷袭。 孟可转身的瞬间,两个百斤重的石锁脱手而出,一前一后 朝左右两侧的矮小劫匪砸去,同时,右腿一蹬,整个人犹如一只猎豹般蹿出,手中的拳头更是化为了黑影,直奔中间那名劫匪的脑袋冲去。 砰~~ 一声沉闷的巨响,左侧劫匪的头颅顿时爆裂。 鲜红的血液,混合着内脏碎片飞溅得到处都是,一时之间,腥味扑鼻,令人恶心。 右侧的也没好到哪里去,虽然没被石锁砸到脑袋,但也因为躲闪不及被击中了肩膀,肩膀处骨头断裂,疼得他直接往路边田地里一滚,不敢再阻拦孟可了。 至于中间的劫匪,孟可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脚步连踏,双手齐扬,双拳犹如两颗炮弹,一上一下朝着劫匪轰去,直取他们的面门和胸腹要害。 “救人!” 身后有一名劫匪看出孟可的意图,怒吼一声呼唤同伴,同时手里的断刃猛地丢出,直刺孟可背心。 但断刃终究没有孟可快。 身旁同伴被瞬秒,中间这名体型跟迅哥儿差不多的劫匪,在面对孟可的进攻时根本就拦不住。 手中菜刀被拍开,下一刻孟可那铁拳就狠狠地砸在了他的脸颊上。 嘭~ 一声脆响,这名劫匪的脸顿时塌陷了进去,一块血肉模糊,鲜血淋漓,看着异常恐怖。 与此同时,孟可并没有停下脚步。 而是如同蛮牛一般顶着劫匪接着往前冲。 这样刚好避开了身后的断刃。 而手中的劫匪则被他一把掼在旁边血迹斑斑的石锁上。 面门凹陷,后脑勺被石锁顶碎,脑浆裹着血液溅了孟可一身。 双杀一残血。 孟可抄起石锁朝路边的田地丢了过去。 回荡在夜空中的痛苦呻吟戛然而止。 很好,三杀! 那劫匪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去见了阎王。 怕他继续痛苦,孟可善意的帮他解脱了。 多好的人啊?真是菩萨听了都会流泪。 浑身是血的他转过身朝那群刚刚反应过来的劫匪们笑了笑,笑得无比狰狞,仿佛从地府爬上来的索命亡魂。 哪怕是这群杀人无算的积年老匪,都忍不住心里哆嗦了一下。 第二十六章 慈悲的少年 一对五,优势在我! 习武之人对敌最忌未战先怯。 一旦失去一往无前的锐气,那便先输了一半。 所以,被孟可先声夺人后,这群老匪们心中都生出了一种不妙的预感。 这人,很不简单! 没有给劫匪反应的时间,孟可用脚一勾,挑起地上的断刃握在手中,直接朝五个汉子发起了冲锋。 锋锐的利刃在月光下反射出刺目的寒光,发出噌噌低鸣,这是杀戮之器的征兆,让人不寒而栗。 哪怕失了气势,这些匪盗却依旧悍勇,他们纷纷抽出腰间的短刀,朝孟可冲了上来。 孟可不急不躁,胯下以形意槐虫步站定。 此步法没有八极拳的闯步、震脚出名,但却是形意拳最基础的步法之一。 讲究起如挑肩、动如槐虫,主要以动如风、站如钉、打法多变、令人难以捉摸而着名。 当然,步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打斗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变换招术。 经过与师兄们两年来的实战演练,孟可早就不是当年那个只会打炮拳的愣头青了。 锵!铛!当! 金属撞击的脆鸣声响彻夜空。 面对袭来的兵刃,孟可或拍或挡,或抵或劈,身形如猿猴一般灵活,手中的断刃挥舞得虎虎生威。 这些老匪们的武技也非常了得,两人从正面拖住孟可,手中的短刀一刀砍向他的脖颈,另外三人同时向左右及后方围拢,企图包住孟可。 孟可眼角微微上扬,知道在这样下去,又要陷入四面夹击的尴尬境地。 他毫无征兆地将手臂一横,手腕轻扭,手里的断刃朝左边一划,顿时斩向那名正在往左移动的劫匪,劫匪胸前的衣襟被撕裂,一条长长的伤痕出现在他胸口,殷红的血液喷涌而出。 一击得手,孟可并没有丝毫停留,身躯一抖,撞开受伤的劫匪,如离弦之箭一般冲入道路旁的田地里。 与此同时,在撞人的那一刻,他手中断刃如同白虹一般狠狠扎在被疼痛吞没理智的受伤劫匪身上。 噗! 断刃被拔出,鲜血飞溅,喷洒在后面想要追击的盗匪身上。 鲜红的血液刺激着这群人的神经,让他们更加疯狂了起来。 “追上去!杀了他!!!” 领头的那名匪徒愤怒嘶吼,带头朝孟可追了上去。 象征着美好与纯洁的皎洁月光照耀着罪恶,在夜幕下拉出四条漆黑的阴暗轨迹,而在那一刻,一切都已经结束。 孟可跑出田地,钻进树林。 夜晚的山林很静谧,只剩下那四名劫匪在追赶,一股肃杀的冷风吹来,将树木沙沙作响。 在劫匪的视野中,孟可是狼狈逃…… 逃…… 逃个屁啊! 仅仅是失去视线数个呼吸,再出现时孟可已经手握钢叉冲了过来。 “tmd,荒郊野岭,他哪来的鱼叉?!” 劫匪老大一个急刹车,差点造成三杀。 看看己方几把破烂菜刀和断刃,再看看孟可手里闪烁着银芒的钢叉,劫匪们心里一阵凉意。 可情况紧急,容不得他们再迟疑。 是战是逃…… 身后三名匪盗将目光投向带头老大,似乎在等他拿主意。 “杀了这个小兔崽子,为死去的弟兄报仇!!” 领头老大一咬牙,一挥手,带着三名同伙朝孟可围拢过来。 一场生死搏杀再度开始。 孟可冷漠地盯着这群匪盗,手中钢叉一转,便如长蛇般探出,直取领头匪寇的首级。 兵器乃手足之延伸,而形意拳奉岳飞为祖师,脱枪为拳。 拳法中本身就暗藏枪意。 孟可用钢叉化枪,将这拳法运用到极致,直取敌人首级。 这个时候,孟可的速度、反应力和爆发力都远远超出这群劫匪。 唯一的短板就是他的气力,在面对四人合击时稍显弱势。 但倚仗形意拳独特的发力方式,孟可没有任何顾虑,直接选择硬碰硬。 形意五行式——横拳!似拨枪。 钢叉与断刃,就如同孟可与匪盗头子的双拳。 钢叉横推,拨开对方的断刃,紧接着便是右手握住钢叉尾部一记近身上挑。 形意五行式——炮拳!似挑枪。 这一拳,快、准、狠,势若奔雷。 砰!!! 孟可的拳劲通过钢叉尾部狠狠击打在劫匪头目的腹部,将其打得倒退数米才停下身子。 一口淤血夹杂着内脏吐出,匪寇头目捂住肚子倒在地上,一时竟爬不起来了。 孟可并没有停止进攻,身影一晃,如鬼魅般出现在另一个匪寇面前。 手中钢叉再次挥舞,弹开匪寇的武器,一下扎在他的脖颈处。 鲜血迸溅,这个匪寇瞪圆了眼睛倒在地上,身体抽搐了几下便失去了生息。 另一个匪寇大惊,已经冲到孟可面前,见同伴被瞬杀,他想后撤,但却已经晚了,孟可那柄钢叉宛如蛟龙探海般点出,瞬间已经扎穿了他的喉咙。 噗嗤!! 孟可手腕翻转,钢叉从这人脖颈里拔了出来,血柱飙飞。 另一个匪寇看见自己同伴被杀,惊惧交集,转身便逃。 孟可投出钢叉截住对方去路,一个呼吸间便追上,一记铁腿横扫而至,这人双膝一弯,跪倒在地,被踢中的地方狠狠跪在地上。 他还想逃跑,孟可又是一记鞭腿,狠狠抽打在他脑袋侧面。 脚尖与太阳穴亲密接触,这匪寇眼睛里瞬间爆满血丝,连哼都没哼一声,便一头栽倒过去,生死不明。 兔起鹊落间,搏杀结束,三死一内伤。 孟可缓步上前拔出钢叉,身后的呻吟声格外清晰。 那是劫匪头目的呻吟声。 看着那名一口一口吐血,却依旧挣扎着往远处爬的劫匪头目,孟可脸上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 他们的行动虽然干净利落,但还远远达不到真正的高手水平,武馆里百分之六十的弟子都能将他们灭杀。 区别只在于付出代价的大小而已。 不过他们也算是倒霉,刚好遇到压抑许久的孟可,这样的嗜血搏杀,他一向喜欢。 孟可捡起地上的菜刀和断刃,将地上的尸体首级全部砍掉,而一具具尸体被他丢进山林中。 一切都结束了,看着满是血迹的地面,孟可长吐一口气,憋闷在他心头许久的戾气终于散去了。 他似乎有些许明悟。 下一刻,钢叉挑起,少年在月下肆意挥洒,寒光闪动…… 第二十七章 你们是我带过最差的一届 “好好好!” 武馆内,赵师父摸着胡须哈哈大笑,他从来都不吝啬赞赏。 这个少年确实让人惊讶。 窗外,晨光微熹。 窗内,少年一身血气冲天,他的身影似乎与他手中锋利的大枪融合,上下翻腾舞的如同风车,势如猛虎下山。 杀了八个人,孟可自然不可能穿着一身血衣,拖着八个人头回村子。 他找了条河,清洗了身上和衣服上的血渍,又把人头里的血冲干净,用衣物包裹起来背在身后。 随后带着石锁赶在天亮开城门之时返回武馆。 这群匪寇行动干脆利落,绝对有不少行人商贾栽在他们手上,他需要请师父帮忙跟县衙核对有无悬赏。 谁知一进门,师父就发现他武功似乎有长进,于是就有了开篇那一幕。 “你且过来,我为你摸摸骨!” 赵师父照例从肩摸到臀,摸得孟可心痒难耐。 “你是我带过最差的一个弟子,花了将近三年,你这朽木才堪堪迈入练功的第一步。” 压抑住心中的情绪,赵师父脸上露出一抹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听到这话,孟可有些错愕。 朽木?你不是刚刚还在一个劲的说好吗?怎么一转眼,我就成朽木了? 三年的修炼,难道只是练成了形意拳的皮毛吗? “师父,我可是已经到达了明劲?” “明劲?你从哪听来的?你可知道何谓明劲?” 赵师父一边说着,一边将孟可按坐在椅子上。 孟可摇摇头。 穿越之前他就是个社畜,顶多知道个名字,哪懂其中深意? 穿越之后,在武馆里倒是从二师兄嘴里听到过几次。 但每次询问的时候,都会被二师兄以各种理由给搪塞回来,大致的意思就是让孟可不要好高骛远,该让他知道的时候自然会由师父为他讲解。 见他摇头,赵师父满意的点了点头,双手往身后一背,立马开始了长篇大论。 从岳飞讲到姬际可,从李老能讲到郭云深。 晃晃悠悠大半个时辰,总算准备点题了。 “……咳咳,所以说江湖上本没有什么境界之分,唯一能区分高下的,不过是谁的拳头硬,谁更能打而已。” “你之前所说的明劲不过是师公(郭云深)所总结的一种练法而已。同样的暗劲和化劲也都是练法,并不是境界。只不过是因为三种劲力的练法难易程度不一样,暗劲练法要难与明劲,化劲练法要难于暗劲,造成很多人是先练成明劲,再通晓暗劲,最后侵淫一生才领悟化劲的练法。”(个人猜想,夹带私货,各位轻点喷。) 听完赵师父的教诲,孟可心头豁然开朗,彻底推翻了以前的认知。 “明劲是“明白”的劲,是懂得的劲,是按规矩练出的上下相连整齐内外如臂指使的劲力。从你将形意拳运用如意之时起,你便已经练成了明劲。我之所以不教你暗劲与化劲的练法,一是因为怕你好高骛远,二是你年岁还小,筋骨还未长开,恐你操之过急伤到根基。” 赵师父一番谆谆告诫,与三年前老猎王的告诫如出一辙。 ‘急’是孟可最大的缺点。 好在两位前辈都是过来人,深之拔苗助长的危害,因此对孟可又是教诲又是告诫。 孟可恭敬的听着,心头一阵暖流涌过。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师徒…… “在我看来,你的天赋极佳,完全可以慢慢来,说不定……” 赵师父说到这里停顿了下,眼神中带有一股期盼:“形意拳就要在你小子手里发扬光大了。” 言罢,他从怀中掏出一份小册子递给孟可:“你现在筋骨已经长开了,不用再担心伤到根基。这是暗劲的练法和我的一些经验,你拿去抄一份下来,路上慢慢琢磨,有什么不懂的问你二师兄,你二师兄不懂的话就留着问你师公他们。” 很显然,赵师父并不打算现在就给孟可传授暗劲的练法。 这种东西终究还是要自己悟,赵师父能教的经验都已经写在纸上了。 孟可接过小册子,郑重其事的收了起来。 “对了,师父!你之前说我三年才迈入练功第一步是什么意思啊?练功的第一步是什么?” 赵师父本来刚端起茶杯喝水,闻言手抖了抖。 “咳咳......你自己悟!” 说完,也不管孟可一脸懵逼的表情,就直接把他赶出卧室。 看着少年远去的背影,赵师父镇定自若的表情终于维持不住了,痛苦的抓这自己胸口的衣襟,满脸酸意。 我这弟子真是变态啊,怎么就能练得这么快? 还好意思反问我什么是练功第一步? 练功第一步当然是…… …… “练功第一步当然是筋骨发育完全,体魄长开咯。” 前往河南的镖车上,二师兄黄坚对孟可笑着的解释。 这个答案倒是让孟可愣住了。 合着我入门花了三年长身体,就成了带过最差的弟子了?就成朽木了? 孟可苦笑着摇摇头,全世界的老师都是这样的吧? 他才不会告诉赵师父,自己已经看穿了他镇若泰山的面具下面隐藏的酸柠檬脸。 “诶,小兄弟想到了什么?笑的这么开心?” 镇江镖局的少当家金虎,见孟可的脸色,一副八卦的模样凑了过来。 “哦,没什么。” “没什么?你骗谁呢,你的眼睛都要出卖你啦!你肯定是在想哪家的姑娘吧?” 赵德=姑娘? 孟可把头摇得像螺旋桨一样快。 打趣的笑声回荡在官道上空,惊起一片鸟雀。 …… 没错,孟可和黄坚二人在师父的引荐下到一位挂名师叔的镖局里当了个临时的趟子手。 包吃包住,还给开工资的那种。 可惜就是没有工伤险和抚恤金。 那位金师叔一听孟可二人是要去河北拜访师公师祖的,当即把自己的儿子金虎塞进了这趟镖里。 说是让儿子熟悉一下走镖流程,涨涨经验,为以后接手镖局做准备,但个中心思谁都没拆穿。 反正本次临时趟子手的工资有五十两银子,孟可是没打算说什么。 一切都要看河北那两位的意思。 想着自己将银钱交给迅哥儿,请他帮忙带给父母时的场景。 孟可咂咂嘴。 真是个爱哭鬼。 第二十八章 时机未至,静待天时 烈日炎炎,阳光炙烤着大地。 官道两侧,一排排大树舒展腰肢,在阳光的折射下形成了一条狭长的荫蔽带。 镖局一行人在镖头的率领下,将队伍拉长,勉强能与行人一同挤在阴凉处行走。 但酷暑难耐,更兼树上蝉鸣令人心烦意乱,一路走来,这些昂藏汉子满脸燥意,汗水早已把裤腿打湿。 哪怕是坐在镖车上的孟可三人也好不到哪去。 事实证明,练武不是修仙,对耐热程度没什么影响。 “哎呀,热死老子了。” 一个壮汉一屁股坐倒在另一架镖车上,不停的拍打着马背。 “这天气也是奇怪了,我们一直在往北边跑,偏偏越来越热。”另一名趟子手也在一边抹着额头上的汗珠,一边抱怨,他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北边比南边还热。 “那戏文上不是说了吗?天生异象,必是朝廷……” 未等两人说完,镖头回头看向那两名趟子手,皱了皱眉头。 “行了,都少说两句。咱们都已经走了五六天了,现在绍兴说不定更热。” “大家都加把劲,等前头到了长江边上,过江前我请大家好好吃一顿,好酒好肉管够!” 金虎适时出声调节气氛,与镖头一人红脸一人白脸,配合得很是默契。 这几日走下来,众人对这个少当家也熟络了许多。 镖队里的其他几名镖师和趟子手纷纷附和。 “行啊,少当家的,我们可记住您的豪言壮语了。” “就是啊,您可不许耍赖,要是我们吃穷了,你可得负责啊。” 金虎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灿烂的牙齿。 “大家放心吃,我付不起钱,那不是还有我老子来付钱吗?” 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笑声中,二师兄黄坚用胳膊肘顶了顶孟可,用眼神示意孟可学着点。 孟可点了点头,表示肯定。 自己会‘活到老学到老’的。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笑闹间不觉间离镇江越来越近。 镇江位于京杭大运河和长江的交汇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清廷在此设立了镇江府。 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根据清政府与英国签订的《中英天津条约》,镇江辟为通商口岸。 再过几十年进入民国后,此地甚至还一度成为过江苏省省会。 此时的镇江,水运繁忙、经济活跃,便是江南水乡富庶之景的缩影。 当然,这一切与孟可、镖队没啥关系。 钱依旧是在流向不缺钱的人,掌控此地经济命脉的还是地主老爷们。 底层百姓仍然过着苦哈哈的生活,而且因为各种条约的摊派和税赋的压榨,更是让人民的日子过的艰辛不堪。 看着来往行人眼里的麻木与镇江那繁华的景象,孟可的心底突然有一丝悲哀。 ‘快了,快了……’ 武艺未成、年纪尚小的他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小师弟,在想什么呢?” 就在孟可陷入沉寂之时,黄坚的声音打断了他。 “嗯?我在想……若是江南再起长毛之乱,而我又为长毛统帅,必定先攻占镇江,控制运河与长江,截断漕银、赋税。” 孟可回过神来。 黄坚面皮抽了抽,这小子脑袋瓜里到底在想什么啊? “这话你可不要乱说,若是被有心之人听到……咔嚓!” 说着,他冲自己脖子比划了两下。 看着黄坚的举止,孟可也知道自己的话吓坏了黄坚。 “师兄,连趟子手们都知道天生异象,乱国之兆。你我师兄弟习得武艺,难道不该乘风而起,为百姓谋福祉吗?” “这……这不一样。” 黄坚挠挠头,说不出什么话来。 孟可见状,也不强逼,他知道时候未到,清廷在底层百姓心里还有一丝威严。 哪怕揭竿而起,也难有跟从者。 “算了,我们继续赶路。”孟可叹息一声。 时机未至,静待天时。 见孟可敛旗息鼓,黄坚也不再提及此事,他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别处,眼里闪烁着一道精芒。 镖队进入镇江,金虎履行了自己的承诺,带着一大票伙计到酒楼吃了一顿。 这家酒楼的招牌菜,就是卤猪蹄、酱烧牛肉和红烧鸡翅膀。 虽然在后世都是简单的家常菜,但放在清末却是挺奢华的一餐了。 “好吃,好吃,还有没有?” “再给俺来一碗,再来一斤卤肉,再来一坛老酒!” 镖头看着这群人狼吞虎咽的样子,笑着摇摇头。 “行了,都给我安分点,吃东西也不能忘了规矩。要是被我发现有谁喝多了,就给老子把饭碗砸了。” 镖头喝斥道。 “是!” 众人纷纷答应下来。 这里的砸饭碗可不是真的把碗筷一砸这么简单的,意思是让你卷铺盖走人,镖局没你这碗饭了。 ...... 长江,浩渺烟波。 平缓河段,江风吹拂着水面,荡起了阵阵涟漪。 湍急处的江水奔腾咆哮,激起千层浪花,如同一条巨大无比的黑色蟒蛇,在江面上翻滚盘旋,发出震耳欲聋的嘶吼之声。 江面上,数十艘快船、货船在江水中飘摇。 一名名身穿青色短褂的纤夫、船员站在甲板上,任由狂暴的风吹打自己。 “上船!” 随着镖头一声令下,一名名镖师和趟子手推着镖车,跳上了江边停泊的一艘货船。 货船缓缓开动。 船帆猎猎作响,船上的人们不停吆喝着,船速并不慢,很快就离开镇江,驶向江中。 在船舱内的厢房里,孟可、黄坚和金虎、镖头,四人正聚在一起喝茶聊天。 “过了长江,我们就需要打起精神来小心防备了。虽说咱们镖局的旗号已经在三山五岳的强人那里打点过了,但难免会有些不守规矩的家伙想要再捞一笔。” 镖头放下茶杯说道。 他这番话其实是对孟可和黄坚说的,告诉他们接下来的路就有可能会遇见危险。 很实诚,两人对视一眼。 作为二师兄,当然是黄坚来接过话茬。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是自古不变的道理。我们师兄弟本就收了金师叔的趟子钱,自当竭尽全力保镖。” 第二十九章 风雨欲来血满楼 六月的天,娃娃的脸,像善变的人心琢磨不透,刚刚还晴空万里,转眼间却阴沉下来。 看着天空中如墨水般的压来的黑云,镖头眉头紧锁。 他的心里总有种莫名的不祥预感,仿佛会遇到什么不幸的事情。 “六子,小伍,你们两个一前一后骑马去前面看看,有没有能躲雨的地方。” 镖头看了眼天时,对着旁边的两名镖师吩咐道。 “是。” 那两名镖师闻言应了一声,快步离开,很快便从队伍最后面骑出两匹瘦马来。 目送二人离开,镖头也只能把心中的不安强压下来,寄希望于这两名经验老练的镖师能带来好消息。 “弟兄们,取出油纸来,把镖物盖好。” “好嘞,大哥!” 众人闻言,迅速从镖车摸出油纸,将镖物全部盖住,然后绑上一捆捆细绳,挂在了镖车上。 “大家把家伙都拿手上,准备妥当,我们接着出发!” 众镖师对此项命令不明觉厉,很遵从的将各种武器握在手中。 “走!” 镖头见状,大手一挥,大喊了一句。 后方,看着这一幕收入眼底的孟可三人面面相觑。 结合之前镖头在船上的嘱咐,他们猜测这次行程或许不会那么顺利了。 “邢镖头走南闯北几十年,算得上是镖局里经验最老道的镖头,他觉得有问题,那就八九不离十了。” 金虎目光凝重地看着前方背着九环金背大刀的镖头,低声嘱咐着孟可和黄坚二人。 “你们都小心些,不知道会不会遇到什么危险。“ “咱们三十来号汉子,个个都有武艺傍身,又是刀枪剑戟的,哪个山头的劫匪会瞎了眼的撞上……呜呜呜……” 黄坚话还没说完,便被捂了嘴巴。 “师兄,我求你别乱说话!我上次回家探亲的时候就是说了这么一句,然后七个大汉跳出来要扇我大逼兜啊!我还没成年,你知道七个大汉对一个小孩造成的心理阴影有多大吗?” 孟可一着急,连东北话都飚出来了,听得两人是一脸懵。 “咳咳......我的意思是……” 看着两人诡异的眼神,他干咳了两声,掩饰自己内心的尴尬,顺带用官话把自己的意思解释了一遍。 “不……不至于会出事吧?” …… “出事了!” 镖头抬头看着远处的天空,那里一朵烟花炸裂开来,绽放出五颜六色的光芒。 他的心里猛地一抽。 “金兄弟,怎么了?” 看见金虎与周围镖师、趟子手们突然变了的表情,黄坚不明所以地问道。 “有的时候,真的要信命!以后……那种话要少说点。” 金虎面色难看地说了一句。 黄坚一愣,有些茫然,但随即被孟可推了推手肘。 “我说怎么会有人白天放烟花……” 他艰难的抬起头,难以置信地望向天空中那朵还未消散的烟花。 这是古代常见信号弹——穿云箭。 其实就是烟花加上火折子,操作简单快捷,就是有点不方便…… 看着脖颈处横扫而过的森冷寒芒,六子只觉得整个人轻飘飘的旋转着飞了起来。 ‘嗯?伍哥什么时候倒了?’ ‘诶,那个偷了我的火折子站在原地,连脑袋都没有的傻瓜是谁?’ ‘哦,那好像是我自己。’ 头颅落地磕了一下,视角转换,六子的双目直勾勾盯着天空,可眼前已是朦胧一片的黑暗。 耳边,似乎有烟花炸裂的声音响起。 ‘还好消息传出去了,希望娘子能领到恤银,孩子……’ 灵光消散,意识陷入永久的黑暗。 “砰” 无头尸体倒在地上,没了心跳。 他的脖颈处,一蓬鲜血喷涌出来,触目惊心。 ...... “所有人,愿意跟我往前一探究竟的,去镖队前面等我。剩下的人,跟老钱和少当家们原地休息。如果我在明日清晨还未回来,你们就换条路走。” 镖头一声高喊,目光在周围众人身上扫过,发现所有人脸上的表情都不一样。 有愤怒,有畏惧,有凝重,有迟疑…… 人之百态,在危险面前暴露无遗。 但是没办法,他必须得去走一遭。 底下兄弟生死不知,作为带头大哥,他不能连兄弟的下落都带不回来。 如果这次他退缩了,那队伍就会散,人心就会散。 “镖头,我也要跟着您去看看!” 一名壮汉瓮声瓮气的说道。 “你留在这里。你跟我走了,万一栽进去了,谁把镖送去河北?” 这名壮汉便是老赵,镖头断然拒绝了他的请求。 “可是......” 壮汉还想争辩什么,但见到镖头那严肃的眼神顿时不敢再吭声了。 “我去!” 一道身影从后面的人群中窜出,是金虎。 孟可看着他的视线与镖头短暂交汇了一瞬,镖头似乎轻微动了动脑袋,随后金虎就站了出来。 “不行!谁都可以去,少当家你不能去啊!” 看到金虎主动请缨,老赵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激烈反对。 “赵叔,我功夫不弱,怎么不能去了?而且伍叔和小六叔都是看着我长大的,他们现在生死不明,我怎么能……” 金虎话还未说完,就被镖头严词厉语地打断了。 “老赵说得对,你不能去!这里这么多叔伯在前,什么时候轮得到你一个小辈强出头了?” 似乎是觉得自己的话说得重了,他叹了口气,语气缓和了一些,继续说道:“你是咱们镖局的未来,镖局这些叔伯们的下一代说不定还要靠镖局吃饭,你如果出了事,镖局就散了。” 见镖头这么说,金虎叹了口气,无奈地答应了。 而见镖头这么说,一众镖师趟子手们也叹了口气,少当家都挺身而出了,他们哪还有脸面缩着呢? 队伍很快被分成两队。跟镖头前往查看的,大多都是身强体壮的汉子,而那些留下来的则多是一些年纪稍大、经验丰富的老镖师。 “师弟,你在干嘛?” 黄坚推了一把孟可,小声问道。 “我在学习。” 孟可回答道。 “学习什么?” “学习如何保护镖车和镖队的安全,以及如何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孟可似是正色道。 闻言,黄坚一愣,随后笑道。 “好,那咱们一起?” 孟可没有迟疑,点了点头。 金虎和镖头的处事无可非议,做好自己就行。 “还是那句话,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第三十章 匪耶 乌云漫卷,狂风呼啸,暴雨将至。 天空中的雷霆电闪,狂风怒吼,乌鸦扑腾着翅膀从天空掠过。 这个夜晚,似乎比往常要更加危险一些。 …… 夜幕将近,暴雨顷刻即至,官道上只有镖局一伙人还在行走。 同伴下落不明、前路未知的危险,沉默与紧张的氛围弥漫在空气中,压抑的令人窒息。 “镖头,前面可有山?可有坐地山匪?” 清朗的声音打破了这股沉闷,是孟可开口了。 镖头看了一眼他,脸上的严峻变得柔和了些许,随即点了点头,说道:“前面确实有一伙山匪,但镖局在年初的时候已经打点过了。这群家伙在此地安家近十年了,他们的名号在往来客商、镖局里头还算有信誉,应该不是他们干的。” 说着,他指着远方高耸的山脉说道。 “看,那就是他们的窝。” 孟可顺势看过去,就见远处山岭间,几座山峰隐藏在云雾中若隐若现,配合着雷霆的映衬,仿佛几只狰狞的魔鬼正盯着猎物。 这匪,不太好剿啊! …… 望山跑死马,之前看烟花升起的地方仿佛就在眼前,可是真正到达目的地,已是五六里外的事了。 狂风席卷,阵阵血腥味从众人鼻尖刮过,这些镖师脸上的表情都变得难看无比。 最坏的打算,应验了。 雷声隆隆,电光闪烁,刹那间照耀四方,仿佛一切邪恶都将荡灭。 可下一瞬,电光便熄灭了,陷入黑暗的树林中,不知有何鬼祟滋生。 豆大的雨点紧随其后,倾盆大雨瓢泼而下。 “走吧!” 孟可挥舞着手中的长棍,在身前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将大雨劈成两半,然后率先向血腥味传来的方向迈步走去。 这种情况下,没人有时间去伤春悲秋。 “还是让我先走吧!” 镖头见状,也不犹豫,大踏步跟了上去。 他们的脚步越来越急促,很快就被密集的雨幕所淹没。 …… 镖头拎出背上的金背大环刀在最前面探路,孟可与黄坚手持长棍紧随其后,镖师各自与自己相熟的人配合,三三两两结成小阵。 一路上,众人都不敢放松警惕。 雨越下越大,雷鸣般的响彻天际,仿佛要撕裂苍穹,震撼人心。 林中的一切都被照亮,走在最前面的镖头看着眼前一幕心头顿时一颤。 两具还算魁梧的无头尸体正抱在一起,一柄锈迹斑斑的长剑透胸而过。 两个瞪大双目的头颅被用树枝挂着,像两个头套一样随风摇晃,其中一人满脸不甘之色,嘴巴张开却又合拢,仿佛在临终前还要说什么。 “六子、小伍……” 刹那间,林子里惊呼、哭嚎声一片。 “镖头、诸位,现在不是哭丧的时候!” 孟可警惕地看了眼四周,雨幕与夜色遮住了视线,谁也不知道黑暗之中有谁在窥探。 “带上尸体,我们……回!” 听到孟可提醒,镖头点点头,压抑住心中滔天的怒火,咬牙切齿地吩咐道。 随后,几个镖师扛起尸体,在同伴的保护下,拖着沉重的步伐向山谷走去。 他们走的很慢,时刻警惕着四周情况。 “就快到官道了,大家加把劲!” 前方林叶逐渐稀疏,露出了泥土夯实的路。 “呼——” 孟可扬手,呼啸而过的长棍撕开雨幕,横在镖头身前。 这一拦,就将镖局众人全都拦了下来。 大家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孟可,不解他这么做的用意是什么? 未等大家开口询问,孟可用棍尖指了指前方。 林子遮挡了大部分视野,但还是能够看到一点东西,从他这个视角刚好能看到官道上踩着的几双鞋子,而鞋尖正好对着孟可他们。 官道上面有人,尚不清楚人数,但毫无疑问是冲他们来的。 “噌——” 随着一声声锋锐的拔刀声响起。 林外,那些山贼盗匪也明白自己暴露了。 两伙人就这么隔着雨幕与树叶僵持在雨幕之中,一场战斗,似乎一触即发。 “合吾!可是黑风寨的好汉?” 镖头站了出来,手握金背大环刀,冷冽的双眸直勾勾地盯着雨幕中的那些踩在官道上的鞋子。 “原来是镖局啊,我说怎么会有穿云箭。” 对方有人回话了,听上去是因为不知道身份才动的手。 镖头松了口气,但孟可心里却提了起来。 他可是记着小伍镖师和六子镖师骑的马上各自挂了一面镖局的镖旗,对方既然杀了两人,怎么会不知道身份呢? 除非……他们根本不认识镖旗! 难道这群人不是镖头口中黑风寨的山匪? 可事已至此,孟可根本没时间提醒镖头了,只能踢一下身旁的黄坚,用眼神示意他提高警惕。 “弟兄们,抢镖车!” “是!” “抢镖车!” 林外大路上,突然响起一道道叫嚷声。 一时间,雨水哗啦啦地冲刷着大地,脚步踩上去溅起一道道泥浆。 “我们清远镖局每年没少给你们孝敬买路钱,你们怎么敢坏了道上的规矩?江寨主呢?让他出来跟我说话!” 镖头此刻还抱有一丝侥幸,一边暗示镖师们抽刀,一边大声质问对方。 “小心,这些人可能不是山匪。” 孟可低喝。 随着人群挤进林子,他看到这一伙人打扮几乎如出一辙,穿着一件黑色蓑衣,脸上蒙着黑巾,甚至手里的武器都是统一制式的长刀。 看到这一幕,别说这些走南闯北经验丰富的镖师了,就算是孟可、黄坚这种毫无江湖经验的小白都能看出来对方的底子。 武器精良、人皆悍勇,齐进齐退、令出惟行。 这哪里是江湖中人的风格? 黑风寨的匪,怕是已经被剿了。 按理说黑风寨能立寨近十年,应该早就打通上面的关系了,怎么还会阴沟里翻船呢? 孟可突然想到一句现代话叫: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看着一拥而上的‘匪徒’,他叹口气,摇摇头道:“吃相真难看,难怪不得人心。” 下一刻,一根长棍恍若出水蛟龙,在雨幕中上下翻腾,搅起漫天水雾。 一圈一拦,将面前的五名匪徒全部拦截下来。 “这五个交给我!” 第三十一章 形意vs八极 这次的五名‘匪徒’可是要比上次强得多。 孟可为了解决他们,使出浑身解数,以棍化枪,将一身拳法中的枪意施展得淋漓尽致。 一杆长棍舞动,宛若长蛇吐信,锋芒毕露,将那五个‘匪徒’逼退数丈远。 “砰!” 趁五人后撤阵型出现破绽之时,孟可步步紧逼,长棍如横拳,拍飞一个匪徒的兵刃后,一记点枪将其喉咙砸断。 “铛铛铛!” 长棍探出,如虎入羊群,招招攻击敌人的薄弱处,让他们防不胜防。 太阳穴、喉咙、面门、第三条腿…… 剩下四个匪徒很快就被孟可给收拾掉,有的人甚至连一个照面都撑不过去。 作为全场武力担当的镖头在压制住对手的闲暇之余抽空看向场中的情况,见孟可大发神威,看得是一愣一愣。 “这伢子……好大的杀性!” 另一边与孟可师出同门的黄坚就没有这么干脆利落了。 当然,这并不是说二师兄比不上小师弟。 而是因为他没杀过人,平日里与师兄弟的实战演练都束手束脚,下意识会避着要害。 这个习惯一时间改不过来,就被带到了战场上。 这就造成了与他交手的敌人被打倒之后都是些皮外伤,很快就能再次爬起来厮杀。 除了这三个武力担当,其余的镖师可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匪徒’的数量要比镖师多,装备也更为精良,甚至有些‘匪徒’衣服里还穿着贴身棉甲。 双方刚一交锋,几个照面下,镖局就出现了伤亡。 看着倒在血泊中任由大雨冲刷的弟兄,镖头的眼睛都红了。 金背大环刀一挥,荡开对手长刀,就想回身帮忙救援,但是他刚刚转身,就见对面的敌人朝自己杀来。 关键时刻,孟可一棍架住长刀,替镖头挡下了这一击。 “镖头去吧,这里交给我!” 长棍一横,他此刻就像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将军。 “好!” 镖头看到孟可如此仗义,顿时感激不尽。 他原本以为老当家花一百两银子请这师兄弟保这趟镖是为了送人情,现在到了关键时刻才知道老当家的神机妙算啊!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老当家,真卧龙也! 千里之外的老当家打了个喷嚏:(???.???)????莫名其妙! 镖头退去帮助弟兄们对抗''匪徒'',孟可握着长棍静静看着眼前这名匪首。 没错,这人就是匪首。 两人就这么静静站着,任由大雨洗礼。 “还打不打?” 孟可率先开口。 “哼!” 那匪首一笑,眼睛眯成一条缝,“你确定要跟我打?” “不打的话,我站这里干嘛?” 孟可一抖手里长棍,长棍化做蛟龙,如一道闪电般朝他点去。 “铛!” 匪首的大刀格挡住他的长棍,随后反震回去,将孟可震得倒退一步。 “我也是用枪的,但现在没趁手的武器,敢不敢跟我空手打一场?” “你先把刀丢了。” 孟可把棍子插在一边,努嘴示意对方手上的武器。 “好啊!” 那匪首把长刀一甩手就扔在地上,然后脱掉外套丢在一边。 一身黑色的劲装包裹下,他肌肉贲张,一股野兽般的暴戾之气从他体内透发出来,显然不是善者。 “好,来吧!” 孟可进前两步,摆出三体式的架子。 “八极,李自!” 匪首自报家门,也站出拳桩子。 ‘原来是八极拳,难怪想跟我拳脚较量。’ 在华夏诸多拳法种,太极拳和八极拳,名头最盛。 正所谓:文有太极安天下,武有八极定乾坤。 但拥有赫赫威名的八极拳作为内家拳,竟然没有成为内家三大拳系之一。 而内家三大拳之中形意拳与八极拳同样都是脱枪为拳,又同样是走刚猛的路子,两家弟子之间自然心生龌龊。 “形意,张闰土!” 瞬间,两人交上了手。 八极拳至阳至刚,号称拳打八极,八极乃是极远之意,八极拳之名也是要将八极拳的劲道练到极远之境。 李自既然敢主动以拳法相邀,自然是自信不会辱没师门。 他人虽然龌龊了点,但是拳法不俗,招式朴实简洁,刚猛脆烈,震脚发劲的功力少不得十年火候。 面对如此凶狠的对手,孟可却是丝毫不惧,一招一式都是简单直接,没有丝毫的花哨。 他没有用象形拳使用各种灵活多变的招式,而是如同两年前那个盛夏,仅用五行拳与对方硬碰硬。 同样都是以刚猛着称,我形意未必弱于八极。 事实上,孟可日日练拳本就让拳头变得格外坚硬,再配上李管家调配的药浴滋补身躯。 哪怕年岁小,他的身体也早已不逊于同等级的内家高手,所以面对李自的攻势他根本就不虚。 “嘭!嘭!嘭!” 两人交手如同放鞭炮一样,噼啪不停。 拳掌相触间,两人皆是闷哼一声,脸色微白。 孟可只觉得手臂发麻,而李自也感觉到手臂酸疼无比。 他的力量在同龄人中属于佼佼者,而且练拳十几年,已经达到了年轻一辈的巅峰层次。 但是眼前的少年却比他更强,拳法虽然简单,但力量奇大无匹,而且耐力惊人,打了这么久,对方连脸都没红。 “真是……好对手!” 李自与孟可不约而同的舔了舔唇,眼里狂热的战意越发炽烈。 一拳轰出,孟可的左拳如流星划过,快若闪电。 “呼!” 风啸而来,雨珠崩裂。 孟可的速度快得超出想象,这一拳若打在普通人身上,绝对能把骨头打裂。 可李自更本没正眼看这一击,他知道这是佯攻,真正的狠手还在后头。 就在这时,李自脚步向前猛一踏,身体横撞,仿佛一座大山撞过来,速度又快又猛。 地面都被他的震得一颤。 “贴山靠!” 铁山靠如蛮熊撞树势不可挡。 “好好好,终于要出杀招了!” 孟可眸中精光大盛,他的眼睛一眨不眨盯着迎面撞来的李自,他的拳头紧握,蓄势待发。 “半步崩!” 第三十二章 全都一起上吧,我根本不害怕 一招定胜负、决生死! 孟可的这记半步崩拳一反常态的高,并不是说拳法高明,而是他的攻击太高了,根本不符合正常半步崩拳的发力。 拳头如炮弹般脱膛而出,划破雨幕,直取那人面门。 “嘭!” 孟可用胸口硬接了一记贴山靠,而对方也用脸接了孟可一招半步崩拳。 这一记对撞,孟可的嘴唇微微一颤,整个人踉跄后退数步,脸色有些苍白。 而李自却已经一头栽倒在地,彻底晕厥了。 他脸上留下了一个深深的拳印,整张脸被砸凹陷下去,鼻血横流、牙齿掉落。 “老大!” “快救老大!” 有匪徒很快反应过来了,纷纷惊叫着想要摆脱各自的对手。 孟可冷哼,从地上抽出李自的长刀架在他脖子上,“你们谁敢上前,我就杀了他!” 这句话果然奏效,众匪徒立即止步不动。 “现在全都住手,镖局的人也别动手了。谁敢乱来,我杀了他!” 孟可手腕轻轻一抖,锋利的长刀割开一道血口,鲜血汩汩冒了出来。 很快,交战双方就分成泾渭分明的两派。 镖师们围成一个圈,将孟可护在中心。 而匪徒则是围成一个更大的圈,镖局众人都围住。 “你们先走,和金虎他们碰上面后给我发信号。” 孟可对镖局众人说道。 “师弟,要不我留下吧!你还受了伤……” 黄坚担忧地看着面色苍白的孟可说道。 “还是我留下吧,我们镖局承蒙恩情,怎么能让你再涉险?” “你们不用担心,我没事。“ 孟可摇摇头。 “快走!” 见镖师们仍然不肯离去,孟可再次催促。 见状,镖师们只好离开。 有人质在手,后方的匪徒们也不敢拦,只能眼睁睁看着镖师们背起伤员和同伴尸首离去。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大雨还在继续下,瓢泼般的大雨和漆黑的夜幕,让天地间再无一丝光亮。 “退后!” 孟可耳朵微动,敏锐的察觉到了隐藏在雨幕下的脚步。 随着这声厉喝,脚步声戛然而止,这片林子陷入一片寂静,只剩下雨水拍打树叶的沙沙响声。 若不是对面偶尔折射出的森冷刀光,孟可甚至觉得自己堕入了黑暗深渊中。 他轻轻摸了摸胸口处的创面,一阵钻心的疼痛。 还好呼吸还算顺畅,只是有点闷,应该只是皮外伤。 也不知过了多久,孟可得腿都有点发抖了,终于有一蓬烟花顶起雨幕顽强绽放在天边。 “呼——” 孟可长舒一口气,脸色稍稍缓和了一些。 下一刻,刀锋划破肌肤,鲜血喷洒出来。 一个面部坍塌的头颅被一脚踢向匪徒。 “老大!” “头儿!” “还愣着干嘛,杀了他!” 匪徒们大吼,他们纷纷举着刀冲了上来。 孟可冷哼一声,右手握着长刀向前劈斩,刀芒闪过,刀锋掠过,冲在最前的匪徒的长刀都被斩断,刀影顺势而下。血液溅了孟可满脸都是。 看来这个匪首的刀要比寻常的制式兵刃好太多。 “噗噗噗......” 孟可手中的刀挥舞,大雨夜幕下,刀光如虹,如暴雨梨花一般,将冲上来的匪徒一一砍翻,倒在血泊中。 但很快,他就砍不动了,对方在死伤几人后就开始结成小阵围攻。 刀钝了,胸口的沉闷感也进一步加深。 抛下长刀,孟可抽出那根插在地面上的长棍。 “挡我者——死!” 孟可挥舞长棍,一路冲向官道。 慑于之前的凶威,这次匪徒们竟然不敢再上前,让他轻易就走上了官道。 望着身后结成三三结阵的二十来名匪徒,孟可咧嘴露出疯狂的笑容。 他再次厉声大喝一句:“挡我者——死!” 然后挥舞起长棍…… 跑啊! 真以为自己是西楚霸王? 身上有伤,武器又快废了,再不跑,等着被砍成西厨王八啊? 当然,跑路也是要有本钱的。 论起长跑,有外挂的孟可就没怕过谁。 勤能补拙天赋对于其他的经验点的增加可能没什么大的感触,但耐力和力量每加个零点几,那可是真的有股新力涌进身体啊! 看着刚刚还无可匹敌的敌人转眼间转身跑了,匪徒们都愣了一瞬。 “他……他是在逃?” “还傻愣着干嘛?追啊!” 一逃,一群追,一场雨夜下的马拉松就这么开始了。 …… “诶,你们还追不追了?” 也不知跑了多远,孟可拄着长棍笑吟吟地看着五米外那群气喘吁吁的匪徒。 “tnd,他看不起我们!追!” 一名匪徒强提着一口气,挥舞着手里的长刀,带领众匪徒向孟可追来…… …… 转眼又是几公里。 “还追不追了?” 看着眼前依旧精力充沛的孟可, 匪徒们有种欲哭无泪的冲动。 这个家伙是怪物吗? “不追了。” 有人摇头说道。 他们实在是没有力气了,浑身湿透,衣服上沾满了污泥,狼狈不堪,哪还有之前的狠厉? “追!必须追!老大死了,如果我们不拿出个交代……你们都知道后果的吧?” 黑暗中,不知何人大声警告。 他们当然知道后果…… “大家跟我追!” …… “不追了吧?” 陆陆续续跑了有十多公里,孟可都不知道自己跑哪来了,这一路上也没看见个标志,更别说镖局的队伍了。 “追……追……追个屁!” “打死都不追了!” 这会儿,都已经有好几个匪徒掉了队。其余人此刻也都歪七扭八的拄着刀,别说继续追了,就连挥刀的力都没有了。 “真不追了?” 孟可停下脚步,意有所指地问道。 “呼、呼……不追了,你走吧!” 有人说完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脸惨白。 “你们不追,那可就轮到我了!” 孟可直接上红眼特效,棍随身动,长棍如白蛇吐信般在空中划过一条笔直的弧线,带着呼啸的风声,重重的砸在匪徒的脑袋上,直接把他砸晕了过去。 “你、你......你不讲武德!” 剩下的匪徒哪还有力气搏杀?象征性的反抗之后,就勇敢的用脑袋硬接孟可的攻击。 第三十三章 行路与试探 雨后,初升的朝阳洒落,映红了整个山野。 雨过天晴。 孟可躺在镖车上,金虎正撅着个大腚,小心翼翼地帮他上药。 “闰土哥,你放心,这可是我们镖局祖传的药膏,专门治跌打损伤的。” 金虎看着孟可胸口上的一大片青紫色说道。 这伤虽然看着严重,却并非致命伤。 对于他们这些常年习武的人而言,根本不算个事。 只是孟可受伤了、又折损了许多镖师,他们的行程恐怕就要推迟几天了。 孟可鼻翼微动,闻着药膏的味道略感熟悉。 嗯,确实是祖传的,师祖传下来的。 这药味跟秦师父做的一模一样。 等金虎上完药离开后,二师兄悄默默的跳上车来。 “小师弟,你可真是这个……” 说着,他比了个大拇指:“我原本还在为三师弟抱不平,觉得师父让你跟我一起去河东,是看中了你的潜力。现在看来,别说三师弟了,就算是我跟你生死搏杀都不一定能胜过你。” 二师兄为人也是光明磊落,心里的想法没有丝毫遮掩。 “不过是取巧罢了。” “不是取巧,你真是个怪物!你这样的怪胎,就是放到江湖上去,未来定然也是盛名一方的大侠。”二师兄拍着孟可的肩膀说道。 “江湖太小……” 孟可摇摇头,似乎意有所指:“我志不在江湖。” 二师兄听了孟可的话,微微愣神,旋即微微一笑,眼神中闪过一抹精芒。 他并没有接过话茬,而是就这么扯开话题与孟可谈天说地。 …… 半个月后,天色渐亮,清晨的山林中,鸟鸣声阵阵,鸟叫声中夹杂着几只飞禽在树枝上飞翔着。 镖队沿着官道走出山林,看着远处屹立着的正定城,一个个都不由得长舒了一口气。 终于到了。 正定城位于直隶(河北)省中部,原名真定。 没错,赵子龙就是来自这里——常山真定。 清雍正元年(1723年),避世宗讳,改真定府为正定府。 真定城也就变成了现在的正定城。 “进城!” 镖头大手一挥,镖车缓缓驶入城池,朝真定城内行去。 “闰土哥,坚哥,等我们把镖送到雇主手上,就送你们去深县,怎么样?” 金虎一边驾驭着马车往前走,一边询问道。 “嗯,可以。” 孟可和黄坚都同意了,他们自然知道金虎为啥说出这话,不就是希望能通过师公得到师祖的指点吗? 送了东西,留下一众镖师和镖头在城里修养两天,金虎迫不及待地架着马车送二人去深县了。 …… 深州,作为形意拳大宗师郭云深的家乡,可谓是形意拳师大本营。 三人进城随便找了个路人一打听,立刻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师祖和师公并没有在城内开设武馆,而是在城外马庄村住着,闲暇时会招收一些天赋不错的乡梓子弟,遇到来求学的江湖中人,也会不吝赐教。 刚一进城,又要出城。 “唉,又白交了入城税。” 三人的入城税都是各交各的,所以金虎抱怨这一句,也不会引得孟可和黄坚瞎想。 “呵,进城税……” 孟可摇摇头,看着城门口那些正在伸手讨钱的兵丁们,嘴角勾起一个嘲讽的弧度。 “朝廷哪有这种税?不过是各地官员为了贪腐想出来的过路费罢了。” 黄坚扯住孟可的手臂,摇头示意他不要乱说话。 他发现从绍兴到河北,自己这个小师弟变了,变得越来越愤慨世俗,对于官老爷和朝廷好像也没什么敬畏。 “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你进去了可没人捞你。” 别说人生地不熟了,就算是在绍兴,知县想要整死自己也没人拦得住。 孟可摇摇头,他心中自有算计。 ‘师兄已经没有上次那样慌张了,这是好事。’ ‘金虎看起来也不是省事的,可以拉上。’ 一个好汉三个帮,这就已经有两个了,还差一个…… …… “大师兄!几年没见,我想死你了!” 马庄村内,黄坚看到前来迎接的人,立刻就欢呼着扑了上去,一副久别重逢喜极而泣的模样。 “哈哈!” 大师兄姓林名海,是个面容和善、矮小敦实的汉子,一双铁臂虬结有力。 他爽朗的一笑,一把抱住黄坚。 “你个臭小子,总算是来了。我都在这等你四年了!” 看着这对师兄弟久别重逢的情景,孟可嘴角浮现一丝笑意。 “这位是?” 大师兄四年前来的时候,也是通过金师叔的镖局,所以与金虎打过一次照面。 他问的其实是金虎旁边站着的孟可,一看孟可的身形和步伐就知道他不简单,忍不住疑惑。 “这位是咱们的小师弟,张闰土,你走后一年师父新收的弟子。” 黄坚介绍道。 “哦!原来是小师弟。” 大师兄的神色变了变,一听到才入门三年,他下意识以为孟可是走后门挤掉同门,才得到这次指点机会的。 黄坚很快察觉到师兄脸色不对,想起师兄嫉恶如仇的性格,立刻开口解释道:“师兄,你别看闰土才入门三年,他现在实力已经不弱于我了。若是生死搏杀,我甚至只能跟他六四开。” “才六成?二师弟,你这些年懈怠了啊!” “咳咳……” 黄坚老脸一红,“那六成还是闰土的,我只有四成把握能胜。” 大师兄讪笑着打了个马虎眼,帮黄坚扯开了话题。 “闰土,有机会咱们也切磋切磋。” 孟可也是武狂人,对于这样的要求自无不可。 “走走走,马车就停在这里,我先带你们去拜见师公和师祖!” 马庄村的大堂内,师公李元魁是个和善长者,他早已经得到了三人进村的消息,看着千里迢迢赶来拜见的徒孙,脸上挂满了热切的笑意。 在三跪九叩之后,三人又给李元魁敬了一杯茶。 “好好好,都是好孩子。你们先下去吧,阿海领你们去找间屋子住下来,我明天再来考核你们的武艺。” 李元魁摆摆手,示意三人可以下去休息了。 “师公放心,都交给我吧!” 林海向李元魁拍着胸脯保证,旋即带领三人拜别后,转身向门外走去。 很快,在大师兄的安排下,三人跟他住进同一间院子里。 第三十四章 第一次明心 夜幕遮蔽苍穹,星辰点缀其间。 一轮弯月如银盘般悬挂在苍穹之中,洒下万丈的清辉。 一道身影悄然推开黄坚所在房间的房门,点点烛光摇曳,正在翻看拳谱的黄坚猛然惊醒,迅速将手中的书塞进了枕下,随即翻身,作势要扑。 “大师兄?” 火光跃动,黄坚看清来人是谁后,松了口气。 “你功夫又长进了不少啊,走路的声音连我都察觉不到了。” “那是你自己懈怠了。” 大师兄嘿嘿笑着,搓搓手掌。 “你就别安慰我了。四年前我还能看到你的背影,而今我与你交手估计没一分胜算。 黄坚苦涩一笑:“师兄,你怎么晚来我这干嘛?想拿我当陪练也不用这么心急吧?” 林海摇了摇头,脸色突然变得严肃起来,说出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淤泥源自混沌启!” 黄坚听后脸上的笑容也瞬间收敛,眼神中充斥着震惊。 “师兄……你再说一遍?!” “淤泥源自混沌启!” “白莲一现盛世举。” 黄坚接下了这句切口。 他看着林海,神色复杂。 “师兄,你是什么时候入教的?” 林海依旧是那个憨厚和善的大师兄,看起来并没有丝毫不同:“你都叫我师兄了,我要是入教比你晚,那不是很没面子?” “你瞒得我好苦啊!” 黄坚摇摇头,眼睛瞪大,神色间充满了不忿。 林海嘿嘿一笑。 “别这么看着我,是师父不让我说的。” “师父……他也是?” “当然没有,但是师父知道我入会的事,也知道你入了会。”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黄坚想起自己以前那些小动作,顿时一阵羞愧难当。 “师弟,你觉得小师弟的为人怎么样?” 似乎察觉到了黄坚的窘态,林海很贴心的转移将话题转移至孟可身上。 “天赋上佳,待人诚恳……” 反正是一通夸人的话,把隔壁贴着墙根偷听的孟可都给听脸红了。 “没想到在二师兄眼里,我这么好啊。那就不计较他骗我的事了,明天切磋的时候轻点下手。” 他就知道,他的眼光不会差。 看上的三个人里面居然有两个是造反专业户出身。 孟可一边在心里盘算,一边把视线投向另一侧的墙壁。 墙壁后面是金虎的房间。 “就是不知道另一个会不会给我带来其他的惊喜。” 屋子里,夸人的话语停止了。 黄坚张开的嘴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没说出心底对孟可最标准的评价:他狠,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下起手来更狠。 十三四岁的年纪,都不知道达成几个十人斩了。 不过这种话说出来,难免会让大师兄有股清理门户的冲动,还是不说了。 黄·怂怂·坚缩了缩脖子,看向大师兄的眼里多了几分同情。 除了为闰土考虑,他当然也想看看大师兄翻车的狼狈样。 “二师弟,你觉得咱们把小师弟引荐入会怎么样?” “……我觉得要不还是算了吧?” 就小师弟这样愤慨世俗的想法,再加上年少轻狂的性格,如果让他进了会,咱们恐怕真得把天给捅下来,让龙椅上面坐着的人换换位置。 “二师兄误我啊!” 隔壁的孟可差点捶足顿胸。 穿清不造反,xx套电钻。 还有什么干大事的方法能比加入造反专业户更省事? “也是,小师弟还小,再等他……” “师兄,我不小了!” 未等林海说完,隔壁传来一道略显稚嫩的男声。 林海和黄坚都吓了一跳。 “小师弟?” “是我!” 两人看去,只见孟可从房间内走出来。 “我听得大师兄是白莲会中人,原以为是英雄豪杰,未曾想到却依旧会以年龄小觑人。我华夏人杰地灵,有多少少年英杰?师兄何以见得,我不是下一个?” 林海并没有生气,而是笑呵呵的看着孟可,眼神中满是赞赏的意味。 至少他在十三四岁的时候是说不出这番话来的,师弟有这小智,很不错。 “师弟,你不懂,我们干的事……” “我知道,不就是改天换地吗?” 孟可语出惊人, 让黄坚都惊讶了片刻。 林海则是哈哈大笑起来。 “你居然不怕?这可是要掉脑袋的。” “古人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与二师兄从绍兴一路走来,看沿途是民不聊生。清廷对外一败再败,赔银全摊在百姓头上,朝廷剥削、地主老爷压迫,百姓何其苦?我二人视之皆是愤慨不已。天下黔首苦清廷久已,我辈如不奋勇当先,替百姓争出一条活路,那我们的后代就依旧要被当牛做马!” “死有何惧?若能以一死唤醒千千万万的百姓奋起抗争,能为华夏换来千载太平,我甘愿领死!” 孟可越说越激昂,林海这个老江湖听的都忍不住热血沸腾。 当然会激动,因为孟可说的完全是真心话,以真心换真情。 他见过后世的万家灯火,见过华夏大地腾飞崛起。 是唯一一个知道这片大地未来模样的人。 他比那些普通的,如暴雨前的蝼蚁一般的百姓多什么呢?他只比他们多一样东西。 信念。坚持到底的信念。 这片大地最终会胜利。 全方位的胜利。 百姓胜利、战争胜利、科技胜利…… 借用他在后世看到的一句话:我是四万万人里最不怕死的,因为只有我见过黑夜后的黎明。 林、黄两位师兄曾经也是热血少年,也是为了推翻无道而加入白莲教,此刻自然最容易被共情。 “好!我虽非大侠,但亦不愿看到百姓受此苦楚!小师弟既然已经决定加入我白莲会,就是我白莲会中人,若是小师弟不嫌弃,我便做小师弟你的引荐人。” “两位师兄怎么不是大侠?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谁说一定要在江湖上混迹的才能被称为大侠?二位师兄为百姓争生机,当然也是大侠!” 花花轿子人人抬,孟可的话让两人心中更加热切:“好,好一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林海拍了拍他的肩膀,孟可也露出灿烂的笑容。 黄坚当即沏了壶茶,师兄弟三人就这么围着桌子秉烛夜读。 在林师兄离开之后,孟可也打算回自己的屋子,黄坚却喊住了他:“师弟,等等!我有事情问你!“ “师兄,有什么事就尽管说吧!” 孟可一屁股坐在床边。 “师弟,你从哪学来的这些话?颇有几分文采啊!” 黄坚眼中异光闪烁。 “读书啊!多读书就行了。我以前在周府,每天晚上都会去跟周家大少爷一起读书。” 对于这一点,孟可早有准备,当即推在迅哥儿身上。 “这样啊……” 二师兄眼里露出一抹失望。 他本来还以为是无生老母或者弥勒佛梦中传授,可惜了…… 孟可当然猜到了对方的打算。 在落后的年代,想造反的时候就喜欢弄这些神神鬼鬼的,终究上不得大道。 未来的天下,是属于德先生与赛先生的。 第三十五章 交手与认可 一日拳练一日功,一日不练百日空。 习拳,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孟可昨日一番豪言壮语,令三个人都没睡好。 一大早上,天色微曦,便能听到院子里有凌空爆裂的拳劲声响。 这是林海在给黄坚喂招,而孟可则在一旁观摩。 不愧是能让黄坚未战先怯的大师兄,林海展现出的武艺都令他叹服。 他的拳脚招式,一招一式看似随意,但都有着一股强烈的气势,有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却又有一股凌厉的威胁感。 孟可对两人使出来的拳法非常熟悉,都是形意拳,但总感觉林海的拳法中有一种特性,这是黄坚和自己所没有的。 所有的拳法套路都在脑海里过了一遍。 突然,他想到师父交给他的小册子中的一句话:暗劲者,练之神气要舒展而不可拘,运用要圆通活泼而不可滞。拳经云:“圆者以应其外”即此意也。 劲随气走,不拘于形,此暗劲练法也。 但事实上,暗劲并非要高于明劲,大师兄之所以能稳稳压住二师兄,主要还是在于对于拳法、劲力的掌控。 “二师兄,让我来跟大师兄比比!” 孟可已经心痒难耐。 一声高呼之后,纵身跳入场中,替下已经满头大汗的黄坚。 林海也擦了把额头汗珠,开口嘱咐道:“小师弟,你别逞强。” “放心吧大师兄,撑不住的话,我会退下的。” “好,那我就拭目以待!” “嗯!” 孟可扎下拳架,道了声请字后,拳风呼啸而出,气势逼人。 形意拳就是要霸道、刚猛,像二师兄那样畏畏缩缩的打法,根本发挥不出拳法的十分之一功力。 林海双手抱拳,也不示弱。 拳架一出,随手一拳便是一阵风扑面而来。 两人硬桥硬马,碰撞一处。 孟可泡了两年药浴,此时筋骨又已经完全张开,再加上三年如疯魔般的打熬,此刻不论是力量还是体魄都要不输于林海。 就连拳法领悟上,两人都相差无几。 【形意拳(大成):2100/】 【熟练度+1,2100→2101】 【熟练度+1……】 不得不说,要想熟练度长得快,还得找人切磋,印证自己的拳术之道。 这样下来,林海唯一能压过孟可一头的,大概也只有暗劲练法了。 但这是现实,又不是小说。 暗劲并非境界,只不过是一种运劲法门,可以让自己的劲力变得柔,更容易卸力和借力。 有点类似太极拳那种的感觉。 孟可猜测,这暗劲应该是师祖(郭云深)参考太极拳总结出来的法门,搭配刚猛霸道的形意拳使用,可以达到刚柔并济、阴阳调和的效果。 明暗两劲若是练至大成,那当真是可以被称为一派宗师,但林海还差得远呢。 过手数十招,孟可也仅仅是觉得有种有力无处使的感觉。 两人攻势和防御都很严实,谁都破不开对方的拳架,一时间竟然僵持住了。 这下比试的就是谁的耐力更强,谁能坚持到最后。 按理来说,林海每每到关键时刻总能卸掉对方的力,孟可的消耗应该更大一点。 但……有人开挂啊! 第一个十分钟过去,两人皆是气喘吁吁,拳势和力道都出现了衰减。 第二个十分钟过去,二者的气息已经紊乱,开始露出破绽。 此刻,太阳初升。 金·大怨种.虎终于在被窝里躺不住了,耳边噼里啪啦的拳击声让他差点崩溃。 他只好自愿出来观战。 第三个十分钟过去,两人的拳头都没了力道,但就是没人倒下。 院中,多了两个老人。 不过孟可和林海都没注意。 这两人一直站在一旁静静观战,看着这对师兄弟的对决。 第四个十分钟过去,林海气力尽数耗尽,直接躺倒在地。而孟可虽然摇摇欲坠,但却依旧还能站立。 “不打了不打了……” 初阳耀眼,林海闭着眼睛躺在地上,一边投降,一边招手让观战的人把自己抬回床上。 “咳咳……” 黄坚咳嗽一声,善意的提醒道:“师兄,要不你还是自己走回房间吧?” “怎么?让你背一下我……师公、师祖!” 林海立刻踉跄着爬起来,向着两人施礼。 “哈哈哈哈……你们玩你们的,不用管我们这两个老头子。” 开口的是年纪更大的那位,自然就是众人的师祖,形意拳大宗师郭云深了。 郭云深虽老,却精神矍铄,双目炯炯有神,笑声洪亮,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豪迈。 不说其他,就与他身边的大徒弟李元魁对比。 孟可觉得这位七十多岁师祖三拳能把五十岁的师公给打死。 有了林海的开口,众人自然纷纷拜见。 老师祖自然不会让徒子徒孙们白白磕头,对每一个人都摸了摸骨,开口指点了一番。 轮到孟可时,郭云深没有说其他的,只是让孟可按部就班就行,以前怎么练的,以后依旧怎么练,以后有问题可以找自己请教。 “我二十年前收下福全,原以为他已经是当世天资最为惊艳之人,今日方知后辈更有能人啊!” 郭老拂着胡须笑道,眼睛里闪烁着欣慰之色,“天下英才,皆入我门。形意当兴,拳术当兴啊!哈哈哈!” 勉励几句后,他带着李元魁大笑离去。 “师兄,福全是谁啊?我怎么没听过师公那一辈这这么个人?” 孟可上一世的记忆在脑子里打转,想了半天依旧没想起有哪位拳术名家叫福全。 难不成,夭折了? 林海用艳羡的眼光望着懵懂的孟可,他知道得了老爷子夸赞,这位小师弟未来真的有可能成为一代大宗师。 “这位师公姓孙,孙福全。他有另一个名字,想必你们应该有所耳闻,孙禄堂。” “就是八年前只身徙步壮游南北11省,访少林,朝武当,上峨嵋,闻有艺者必访之,逢人较技未遇对手的那位孙禄堂?” 开口的是金虎,他家是镖局,经常听镖师们叙说江湖豪杰。孙禄堂这位挑了三大名山的宗师人物,自然是早就听说过。 反倒是孟可和黄坚,一个是井底蛤蟆,一个要维护人设,都只能说自己没听过。 四人又是一番夸赞,等到金虎走后,林海扯过二位师弟小声说道:“本想等师弟有自保之力后再言教中之事,但今日一见师弟武功,我反倒自愧不如。明日你们准备好,跟我去见见河北一地的堂主。” 明天上第二轮推荐,献祭一波 明天上第二轮推荐,献祭一些好友的书。(?ˉ?ˉ??) 1《诸天:从打翻荒天帝的奶瓶开始》 作者:赊你心头月 分类:诸天无限.诸天 简介:穿越诸天,降临在完美世界,获得神秘系统,只要达到成就,即可获得一切东西。 万古星辰体、纵天战决、诛仙剑阵、橡胶人偶玩具...... 开局遇到幼年的荒天帝,只需要一盒酸奶就能俘获 以万界为基,铸不朽诸天! (这位大佬星期天也要上推荐了。) 2《先秦:我穿越成了老甘龙》 分类:历史.上古先秦 简介:一觉醒来,穿越成秦孝公时期秦国旧贵族阶层的领头羊,商鞅的死敌甘龙。 “贼老天,你要不要这样玩我?” 甘龙万念俱灰之时,突然绑定了大一统系统。“辅佐秦孝公整顿朝政,奖励1000点积分!”“主持建造秦国新都咸阳,奖励2000点积分!”“主持训练秦国新军,奖励5000点积分!” “辅佐秦孝公称王,奖励点积分!” 从此,历史上少了一个为祸朝纲,复辟旧制的甘龙,而多了一个堪比商鞅,一代明相的甘龙。 3《我在霍格沃茨做卷王》 作者:林家龙女 分类:奇幻.现代魔法 简介:1991年,那是一个夏天,老伦敦正米字旗小路易斯收到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 从此,霍格沃茨的同学们迎来了他们的终生梦。 时隔多年后,早已成为魔法部部长的赫敏.格兰杰女士在被问道“您对霍格沃茨亲王怎么看”的时候,格兰杰女士打了个冷战,想起了被宝箱怪吞吃,被大树守卫狂追,在死亡之翼的脊背坐过山车的日子,最终,化为一抹浅浅的笑意,那是她们最为无忧无虑的时光。 “亲王殿下是霍格沃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校友。”她与法律执行司司长波特先生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备注:女主并非赫敏,不拆原着 cp 。 (这位是真大佬,都晋级第三轮推荐了。奇幻分类的新书榜也排在前列。) 第三十六章 于公于私,都得死(求追读,求推荐,求月票) “大师兄,不是说带我们去见见堂主吗?怎么来了这?” 看着四周的环境,孟可忍不住问道。 就连黄坚这个与林海相处最久的二师兄心里都忍不住犯嘀咕。 这是一座烟馆。 没错,虎门销烟的烟。 “大师兄,这东西可沾不得啊!” 黄坚一把拉住林海的手臂,劝阻道。 “你们放心,我没有碰过,剩下的事,你们进去了就知道。” 林海拍了拍黄坚的肩膀,依旧带着头走在前面。 孟可抬头看着烟馆上挂着的牌子,心里对这个素未谋面的白莲教堂主产生了一丝厌恶。 黄天在上,厚土为证,孟可作为三好公民,坚决与赌du不共戴天! 回过神来,看着还在犹豫和担忧的二师兄,他凑到对方耳边低声道:“二师兄,一会要是闹将起来,你顾好大师兄和自己。” 既然尿不到一个壶里,那就得做好翻脸的准备了。 黄坚摸摸脑袋,有些发愣。 ‘不对啊,师兄保护师弟啊!这句话不应该我来说吗?’ 不过,他还是乖乖跟着走进了烟馆。 烟馆的规模很大,里面的装饰和外面相比显得有些简陋。 里面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烟味儿,烟雾缭绕。 呸,恶心! 孟可皱了皱眉头,习武之人六感敏锐,他对味道很敏感,尤其是这儿的大烟味更加的重。 看着里面的人醉生梦死、神色呆滞的模样,他真的觉得恐怖。 就这么一种原本用来麻醉的草药,居然让无数国人沦为瘾君子,为了那一口烟而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人绝不在少数。 更是导致泱泱大国无可用之兵的罪魁祸首。 他心里进一步给白莲教的可靠性打了一个问号。 靠他们来成大事,怕不是要把我自己的命给革丢了? 他跟着林海一路往里走,穿过大堂,来到一间屋子门口。 屋门口,站着两名魁梧大汉,看起来气势昂藏。 “我要见堂主!” 林海说着,两只手还掐了个印。 一名大汉回了他一个手印,“堂主就在里面,林香主请自便。但是这两位……” “他们两个是我师弟,一个也是本教中人,另一个我正要引荐他入教。” “让他们进来!” 未等壮汉回话,屋子里便传出一声 苍劲的声音。 两个壮汉退后了一步,给林海让开一条路。 “走吧!” 林海笑了笑,推开门走进了屋子里。 孟可和黄坚紧随其后。 屋中,一张桌子坐后面着一位老者,看起来五十岁左右,面色红润,精神奕奕,一身黑色长褂,手上拿着一串佛珠正在轻轻转动。 见三人走了进来,老者睁开眼眸看向他,淡淡一笑,道:“真空家乡,无生父母。” 林海拱手道:“见过堂主。” “呵呵,林香主不用客气。” 两人一番寒暄之后,这位堂主就把注意力集中在林海身后的两人身上。 当得知孟可的实力还在林海之上时,他的眼中流露出一丝讶异,并且很快起了兴趣。 接着便扯住孟可开始一番滔滔不绝的演讲,谈人生,谈理想,说宏图,叙伟业。 最后再许以一个香主之位,画个大饼来拉拢他。 孟可不住的给他鼓掌,讲得非常好,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已经很久没听过这么声情并茂的演讲了。 但与前世各类公司里招人的hr和专门画大饼的经理比起来,还是稍逊风骚。 “既然堂主有这样的抱负,那为何会卖大烟来祸害百姓么?需知民可载舟,亦可覆舟。咱们白莲教的弟兄们,都是从百姓中走出来的啊!” 一句话,让堂主哑了火。 脸上的笑容收敛起来,重新坐回椅子上。 他看了眼黄坚,二师兄没说话,一副以孟可马首是瞻的模样。 又看了眼林海,大师兄也没说话,显然早已对烟馆不满了。 最后他的视线回到孟可身上,眼中闪过一抹不易觉察的厉色。 但转瞬间又变成了人畜无害的老头,露出一抹无奈的笑容道:“我手下那群弟兄也得吃饭啊,还得为教中募集资金。我是生意人,他们买,我就卖喽。” “再说了,又不是我逼他们吸的,关我什么事?他们不吸,我能做什么?他们如果不吸,我什么都做不出来啊!” 他说得没毛病,但吸者有罪,难道提供者就没罪吗?强词夺理罢了。 人心自有一杆秤,孰是孰非,皆有定论。 孟可听着他的解释,心里越听越是火冒三丈,面上就越是波澜不惊。 看着不作任何言语的三兄弟,堂主也知道对方不会依附于他,于是也懒得多说,摆了摆手道:“林香主,你带你师弟去师爷那里录下名册吧。” 林海也知道现在不宜多言,点了点头带着两位师弟就走了出去。 屋门闭合,堂主的脸色瞬间塌了下来。 “出来吧!” 只听咔嚓一声,屋后的墙壁上居然出现一道弹开的暗门。 一名身形瘦削,面色阴翳的文士端着棋盘从里面走了出来。 原来在孟可三人进来之前,堂主竟是在与此人下棋。 “堂主,林海这师弟还真有几分像他,颇有几分正气,不愿与我们同道。要不要……” 瘦削男人的手掌放在脖子上做了一个切掉的动作。 “别忘了他们身后站着的是谁!那两个老头子若是被惹急了,振臂一呼,咱们河北的分舵都得被扫掉。” 堂主摇了摇头,否定了瘦削男子的提议。 “杀,杀不得。赶,赶不走。当初只以为是个寻常武夫,可以为我们所用,谁知道居然如此棘手。” “罢了,随他去吧!反正他只有总舵给的虚名,并无实权。” …… 走出烟馆,阳光驱散了三人身上的晦气,热风拂走了恶心的烟气。 大街上来来往往的百姓,看着从烟馆中出来的魁梧汉子,眼神中隐藏着厌恶与惧怕。 孟可三人都是习武之人,对于这种带有强烈感情的视线自然感觉得到。 “师兄,感觉到了吗?” 林海低垂着头,脸上露出一抹苦涩。 “怎么会感觉不到呢?如芒在背啊!” “办他,必须办他!为了百姓,为了咱们未来的理想抱负,都得把他办了!” 第三十七章 君子不报隔夜仇 夏日的阳光下炙烤着大地,空气中充斥着烦闷燥热的气息,令人喘不过气来。 屋中的土炕上并排蹲着三个光膀子的健硕汉子,一脸的汗水顺着额角滚落下来,打湿了衣襟。 老大、老二、老末。 夹在中间的黄坚感受着两边如火炉般灼热的气息,感觉全身都快烧着了。 “tnd,不想了!这种费脑子的活还是交给你们,我到时候照吩咐做就是了。” 黄坚大骂一声,捞起自己的衣服,撂下一句承认智商的话后,就往外走。 一步踏出,感受着屋外的徐徐微风,顿时浑身舒爽不少。 这下屋子里就剩孟可和林海了。 林海看着一幕,烦躁地挠了挠头。 他也不愿动脑子,他也想去外面吹风。 真的好热啊(?o?o)!!! “师兄,心静!成大事者,当……” 孟可还没说完。 林海就指着他脚下已经形成的一滩的汗渍:“我看你晚上睡哪!” “我打地铺。” 一句话,让林海无奈摇头。 他也没有再说话,他自己也不愿意动脑子。 “师兄,你说你来河北都四年了,居然还是个光杆将军。人家三两句就忽悠得你主动放弃实权,当个徒有虚名的香主。” 孟可摇摇头,叹息道:“唉,现在关键时刻无人可用。” “逊,太逊了!” 面对小师弟的评价,林海苦笑一声,没有说话。 孟可摇摇头,叹口气道:“事到如今,也只能借刀杀人,借力打力了。” ...... 入夜,三名带着面巾、手持长棍的黑衣人从酒馆里翻了出来。 “装枪头!” 一名黑衣人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两柄铁质长枪头,递给了其中一人,另一个人拿出了两枚钢钉,插进了长枪里固定。 “分头行动!二……老二,记住那人在东坊西街第五家。” 黑衣人低沉地吩咐道。 “明白!” 一名黑衣人答应一声。 ...... 烟馆。 月色凄清,星辰如银纱般挂在漆黑的苍穹上。 “大哥,你确定那人就住里面?” 小巷中,孟可一双锐利地眸子紧盯着对面的楼阁,问道。 “嗯!就在里面,不会错!那老东西开烟馆得罪了很多人,怕死,又怕烟馆被扫,就干脆住在这里。穿过大堂,经过走廊,后面的楼阁就是这老东西住的地方。” 一身黑衣蒙面,手提长枪的林海点点头。 “好!咱们小心潜入!” 孟可眼中凶光必现,走上前去敲响了烟馆的大门。 “谁?!” 烟馆内,一个声音传来。 “真空家乡,无生父母!” 林海没有开口,出声的是孟可。 “我是左护法的人,快开门,我有要事禀报堂主。” 听闻孟可是来报信的,里面的人松了口气。 “左护法的人?这就来!” 左护法是河北分舵中地位仅次于堂主的人,这些看门的小喽喽根本不敢迟疑。 “嘎吱——” 大门开阖,才刚露出一条缝隙,一抹寒光如同白蛇吐信般飞射而出,狠狠地扎进了看门小喽啰的胸膛,瞬间穿透心脏死亡。 “噗通——” “有——“ 烟馆中响起一阵惊呼。 “嗖!” 一道寒芒飞掠,孟可再现飞叉绝技,以枪化叉,另一名一名看守烟馆的小喽啰应声倒地。 “老七老九,你们那边怎么了?” 很显然,刚刚的惊呼声引起了后面走廊里值夜的小弟。 孟可眼中杀气一闪,拔起尸体上的长枪而出,落脚无声,直奔烟馆走廊。 “没事,有老鼠而已。” “哦,老鼠啊,不是我说你,你胆子越来越……” 这名问话的小弟声音越来越小,笑容直接凝固在脸上。 不对,这声音不是老七和老九的, “……” 还不等他抬头说话,身后长枪撕裂空气,带着一抹血色的枪头直直的从他喉咙里探出。 “嗬……” “嗯?什么声音?老秦?” 转角处,又是一个听到动静的小弟。 孟可面色黑如锅底,拔出枪头接着往前杀去。 在他身后,匆匆跟来的林海瞥了眼地上的尸体,又看向提着枪杀气腾腾的孟可,张嘴想要说什么,但又怕惊动值夜的人。 ‘师弟,我们是潜入啊!不是杀穿它啊!’ 他一手扶着额头苦笑不止,但事情到了这一步,除了一条道走到黑,还能怎么办呢? 林海也提枪跟了上去。 两人配合默契,一路潜行,很快就摸到了堂主屋门口。 就在林海想要踹门而入之时,孟可拦住了他。 狡兔还有三窟,既然堂主怕死,又怎么会真的睡在自己房间? 孟可打手势示意让师兄先守在门口,自己去找找其他房间。 林海就这么看着他转了一圈,摸回来时,身上多了几蓬血迹。 没人! 孟可摇摇头,一本正经的用嘴型示意他其他屋子都没人。 都死光了,那叫尸体,不叫人。 ‘这群人贩卖大烟,死有余辜。如果不杀干净,烟馆还会再建起来。’ 林海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嗯,我差点就信了。师弟的嘴,骗人的鬼。’ “嘭!” 一脚踹开门,寒芒闪过,直飞向床上隆起的地方。 …… 很快,左右护法也被不明人士如法炮制的杀死在家中。 第二日前来烟馆吸大烟的老烟枪们发现端倪,并且报了案。 衙门派人一查,一分钱没搜到,就连囤积在烟馆里的大烟都被不明人士用石灰粉混水给处理掉了。 官方通报,江湖仇杀,并且派人画了一堆像模像样的画像张贴出去。 什么?万一有人长相碰巧相似怎么办? 那叫相似吗?那就是匪徒,要缉拿归案! 有钱的,出钱赎人。没钱的,卖给洋人。 对于这样的结案方式,林海已经看过很多次了。 师兄弟三人看完榜文,当着官差的面,提着三根棍子,架着一辆装满米面的马车,晃晃悠悠的出了城。 …… ‘金先生,我希望你好自为之,模仿笔记写完这封信,等个十来天,我就放你走。’ 黑漆漆的小屋内,孟可拿着一封书信和一张白纸连带着老旧的笔墨砚台放在桌上。 这位金先生也是个人物,一身青衣,看起来文质彬彬。 “金某读圣贤书,平日不做害人事。阁下不告诉我这信是用来干嘛的,请恕金某不能……” “噌——” 寒芒闪过。 第三十八章 棋盘、棋子、棋手 黄坚冷冷地看着金先生,一把杀猪刀就这么被搁在他肩上,刀身上有些湿润,刀锋依稀可见殷红色的血液流淌而下。 感受着抵在脖颈处的锋锐刀刃,金先生浑身一颤,额头冷汗涔涔。 “金先生,想好了再说。” 孟可冷冰冰的声音传来。 金先生咽了口唾沫,强自镇定,依旧是一副大无畏的表情道:“能为二位大侠帮忙,金某义不容辞!” “二哥,脾气不要这么暴躁嘛!人家金先生这不是答应了吗?” 黄坚冷哼一声,将刀移开了一些。 ''呼!’ 金先生大口喘息着,额头冷汗不停的滚落。 “这,是你需要模仿的笔记。” “这,是你需要写的内容。” 孟可将一封信展开,又从衣服里拿出一张信纸。 这两样东西当然是从那个堂主的卧室搜出来的,笔迹的主人是那位堂主的亲信香主,姓胡名渔,负责正定府本地的白莲教经营。 另一张信是孟可自己攥写的举报信,举报谁? 举报这位堂主手下的另一名香主弑杀堂主,该香主的负责地为顺天府。 没错,天子脚下的顺天府。 正是因为这独特的地理位置,让本该将分堂设置在省会顺天府的白莲教迟疑了。 为了避免直隶分堂被一网打尽,分堂堂主最终把据点设置在了正定府。 但顺天府这样的京师重地,心脏之地,总不能放弃吧?想要在这种地方发展势力,只能采取金钱攻势,也正是这样的决定,造成了顺天府的香主获得大量资源倾斜,地位崇高,属于分堂中位列第一的香主。 意思就是:堂主一死,这位香主就能顶上去。 金先生将两张信件展开摊在桌上看了眼,看着上面犹如狗爬般的字迹,一脸的难以置信。 “我觉得这位大侠的字跟我要模仿的字一模一样啊,完全没必要把我抓过来。” 一个是从没用过毛笔,只会写简体字的现代人。 一个是市井出生,成为香主之前从来没读过书的渔夫。 写的字基本属于惨不忍睹行列。 “咳咳……” 孟可老脸一红,咳嗽了几声掩饰尴尬,“快写,别说废话!” 金先生也不敢怠慢,急忙在上面写起字来。 “二哥,看好他。” 撂下一句话后,孟可闪身离开。 门外,是在正定城中露过很多次脸的林海。 “怎么样?” 见师弟出来,林海急忙迎上去低声询问。 “那家伙有两把刷子,确实模仿的笔迹有模有样。” 对于专业技术,孟可给出了肯定的评价。 “嘿嘿,那是当然。我那次跟他一起喝酒,听他自称是梁山一百零八将中玉臂匠金大坚的后人,尤擅模仿他人字迹。” 看着露出得意笑容的大师兄,孟可眨巴眨巴眼睛,想告诉他:你被骗了。 擅长书法的是圣手书生萧让,玉臂匠金大坚擅长的是制印。 信件很快写好,孟可再度取出一封字迹信,一封真正要写的内容,让金先生继续。 这封信的主人是堂主的师爷。 堂主已死,师爷不知所踪,住处也是人去楼空。 根据林海的描述,孟可对堂主及其麾下的侧写,这位惜命却又阴狠的师爷现在应当还藏在某个角落里小心翼翼地谋划着最大利益。 这是孟可计划中唯一一个破绽,也是他唯一可以利用的漏洞。 两封信件很快被黄坚拿出来。 一场大戏,即将拉开序幕。 而作为下棋人和背后操盘手的孟可,所需要做的就是等待。 等信件送到该送的地方,等事情发酵。 …… 古代,消息传递慢。 很多人只听说正定府发生了一起灭门惨案,至于死者身份名字,却是根本不知道。 其他地方的香主甚至不知道自己顶头上司凉了。 作为本地香主,胡渔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缉凶,白莲教涉及三教九流,但此刻却也有力不逮。 一个活口都没有,怎么查? 夜色微凉,月光凄清。 “老爷,外面有个人说是来贺喜的,要见你。” 门外响起护院的声音。 胡渔眉头微蹙,这个点,哪有什么人来找自己? 难道...... 想到某种可能,胡渔心底一惊。 “请他进来吧。” “是。” 不久之后,一个身穿邋遢长褂、满脸灰尘的阴翳文士被仆役领入厅中,正是前日与堂主下棋呢师爷。 “李师爷?!你怎么如此狼狈?” 胡渔从椅子上站起身,微胖的身子前倾,压在桌上,好不容易才借着烛光看清来人的面容。 “李道恭喜胡香主,不,恭喜胡堂主!” 师爷一改往日的嚣张跋扈,趴附在地上,犹如一条看家犬,变得恭顺无比。 “堂主?休要胡言!本香主……有何喜事可喜可贺的?” 胡渔脸略微低下,目光闪烁,心跳加速。 师爷见状,脸上笑的越发灿烂。 “堂主已逝,分堂不可一日无主,胡香主作为老堂主的左膀右臂……” “……当更进一步啊!” 师爷的话犹如恶魔的低吟,勾起胡渔以前从未有过的野心和欲望。 权利迷人眼,但胡渔心中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 “我能当吗?总舵那里,顺天府那里,还有周围各个香主……” “为何不能呢?咱们上报总舵,把堂主之死嫁祸给顺天府那位。不需要等总舵回信,先趁其不备擒贼先擒王。只要把他们香主解决掉,其余人那还不是任由胡堂主拿捏吗?尘埃落定,罪名定死,总舵也无话可说。到时候携大胜之威,周围的香主有谁敢反对您?” 不愧是能当师爷的人物,站起身来,背负着双手,一番侃侃而谈令得胡渔心神动摇。 舵主之位仿佛易如反掌。 “我得先生犹如刘备得卧龙、宋江得吴用啊!” 胡渔热切的走上前,为李师爷拍去身上的尘土。 虽然被这位胡香主举例子的人物结局都不咋样,但李师爷至少感受到了一丝尊敬,这是在老堂主那里没有的。 他很满意。 二人就如同历史上明君遇贤臣那样抵足而眠,聊了一整晚的宏图伟业。 …… 月光下,一抹身影从胡宅对面的小巷中溜出,避开巡街衙役和打更人,最后翻进了东坊西街第五家。 “师弟,你神了啊!入夜之后,李师爷果然出现在姓胡的家门口!” 棋手终究是棋手,始终技高一筹。 第三十九章 我的宗师师公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孟可就如同狡猾的渔翁,等着猎物一步步走去布置好的渔网中。 他没有什么聪明才智,只是站在每个人的角度揣测他们的心思。 师爷野心大,所以他必然不会放弃现在的地位,更不可能让下一任不知底细的堂主来决定他的去留。 那他极有可能会自己选一个香主,自己辅佐登上堂主之位。 一边是天天打交道的胡渔,一边是一年才能见几次面的顺天香主。 孰亲孰远,就不用再多说了吧? 更别说顺天的那位香主早就有完善的班底,师爷投靠过去只有给人踩的份。 所以最合适他的人选,只有胡渔。 这是巧合,也是人性的必然。 …… 两天后,两封信件被一名乞丐交给直隶富商巨贾陈家的门房。 顺带还塞了一两银子买路,言此信是贵人托他转交,请务必交给陈家主。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得了银两,本不想沾染是非的门房在陈老爷进门时顺带提了一嘴。 看完信件,陈老爷眉头深锁,脸色变幻莫测。 “去请隔壁胡同的周先生来,再吩咐人去把之前那名乞丐找回来,我有话要问。” 一封信是胡渔写给总舵的举报信。 一封信是师爷的投诚信。 举报信没什么好说的。 而投诚信上却说胡渔图谋堂主之位,杀堂主且秘不发丧,师爷和分堂众弟兄被迫投靠对方,但他们都念着老堂主的好,想为老堂主报仇。 这才派人将胡渔发往总舵的栽赃信给截了下来,并投诚信一起送到陈宅。 信上还说,让陈香主将消息禀报总舵,但不需要等总舵回信。 毕竟总舵可能还会空降一名堂主下来处理此事,到时候陈香主又要当万年老二了。 不如先将胡渔收拾了,拿到证据之后生米煮成熟饭,断掉一切念头。 “老爷,周先生来了,那乞丐也找到了。” 门房跑进来禀告。 “让周先生进来。” …… 乞丐那里没有任何消息,只知道是个蒙着脸的高壮汉子。 陈老爷白手起家,能赚下这偌大的家产,除了白莲教的支持以外,当然也有自己的几分眼力。 孰真孰假,他自然不会轻易的就去判断。 可当他派出的探子带回来堂主和左右护法被灭门的消息,就有些坐不住了。 而胡渔根本没想到陈香主反应这么快,他的很多小动作还没来得及掩饰。 消息属实,撕破脸皮。 两方势力没有第一时间动手,而是在暗地里摩拳擦掌,调集所有力量准备一击毙命。 …… “大师兄,你搁这唬我呢?” 马庄村,刚刚打完一遍拳的孟可听着林海带回来的消息,脸都黑了。 等了三天,双方终于打起来了。 结果不出意料,陈香主金钱开道,买通官吏,而胡渔不敢动作太大,很快就落入了下风。 但孟可没想到胡渔是真的勇,居然直接派狂信徒进京暗杀对方。 问题是暗杀还成功了。 人一死,这几名狂信徒立刻烧了陈宅,自焚而死。 京师重地,富商被灭门。 顺天知府受到压力,大力打击犯罪,三教九流之中的毒瘤通通被扫了一遍。 白莲教插在顺天府的分坛也损失惨重,骨干都被连根拔起。 这对胡渔来说是件好事,再过几天,局势稳定下来,他就可以派人进京接手顺天府的白莲教分坛。 一切都水到渠成。 “虽然这陈香主死得有点戏剧性,但不影响咱们。算算日子,二师兄已经到长江边上了,等晚上,咱们就动手。” 孟可摆了摆手,拉住林海过来搭手。 …… 二师兄呢? 他还在骑马赶去江南的路上。 三天前孟可让他去江南的总舵送信去了,信里说有人杀了堂主,刻意挑起正定分坛和顺天分坛之间的矛盾。 恳请总舵授予林香主制止同门相杀、临机决断的大义名份,以免让其他弟兄寒心。 依旧是那个道理,不管总舵允不允许吧,反正我生米煮成熟饭了。 到时候就把责任往死人身上推,谁死了,推给谁。 …… “粗糙,太粗糙了!” 听着徒弟的叙述,李元魁一阵皱眉,对孟可做出评价。 “元汉,他们是你秦师兄的弟子,也就是你的师侄……” 在他面前被称作元汉的人身着捕快服饰,身材高大,面容坚毅,看起来就像是一柄剑一般锋利。 “师父放心,都是一脉相承的弟子,我会让下面衙役帮忙掩饰的。” “好,那就交给你了。” 李元魁点了点头,对于自己的弟子他一向很信任。 事实上,哪有什么天衣无缝的计划?不过是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早在他们杀堂主之后,就被人盯上了。 而盯上他们的人,正是这位李元汉师叔。 作为淫浸形意拳几十年的老拳师,他一眼就看出行凶者用的是形意枪法。 顺着这条藤一路摸下去,当天连续两次进城的孟可三兄弟自然暴露无遗。 再加上东坊摆摊写信的金先生失踪时间也在这一天,这位刑侦老手一眼就看出三人想对某个势力动手的意图。 等他将消息通知师父李元魁时,孟可的局已经布下。 上次灭烟馆满门的时候,李元魁还在拍手叫好,感叹徒孙们真是正气凌然,有他当年风范。 徒孙行侠义之事,为其奔波就奔波吧。 只是可怜这位五十多岁的老师公,一大把年纪了还得操心这个。 可这边才刚给孟可擦完屁股,那边看守村里兵器库的弟子又来告诉他‘林海从兵器库里领了两根木棍和枪头’。 “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听到这个消息后,李元魁欲哭无泪,却也只能唤来衙门当差徒弟李元汉询问近来发生的事。 于是就有了之前那句话。 赵德给师父点了个赞:我也不知道我造了什么孽,收了这个小兔崽子。 不用想,这肯定是自家徒孙又要办事了。 只是不知道这次小兔崽子们又要去哪行侠仗义了。 …… 枪声一响,各方云集,所有人都蓄势待发。 第四十章 某美术落榜生点了个赞 夜色渐浓,幕布笼罩天穹,月光透过云层洒落下来,为夜幕添加几分神秘感。 胡宅前,两名手持长枪的黑衣人从巷中走出。 看着陷入一片死寂的胡宅,两人互望了一眼,然后朝院墙上攀爬了上去,在距离屋顶三丈处停下。 借助屋檐上方的瓦片遮挡,悄悄的潜入后院。 他们不知道的是,在阴暗处,十数双眼睛正紧紧的注视着他们。 ...... 片刻后,胡宅内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喊杀声。 在寂静的黑夜中显得格外突兀。 “中计了!” 两名黑衣人手持长枪,在人群中奋勇冲杀。 “哈哈哈哈,李师爷果真如当世诸葛,算无遗策啊!” 胡渔走出屋子,看着被手下团团围住的黑衣人哈哈大笑,在他身边围着三名花重金请来的拳师,这些武者一个个虎背熊腰,浑身肌肉鼓胀,气息强悍,都是实力不俗之人。 李师爷也紧随其后,拂着一把羽扇,真把自己当成诸葛孔明了。 “忽略谁也不能忽略这些真正杀了堂主的凶手啊!” 是了,孟可忽略了一点。 那就是真正知道整件事情来龙去脉的胡渔和李师爷根本没把陈香主当做凶手,他们知道真正的凶手还在暗中窥伺着。 于是就花大价钱请了城外的一伙颇有信誉的山匪当护院,就有了上面这一出戏。 “先杀出去,胡渔以后再杀!” 大师兄一杆长枪挥舞,杀出一条血路。 孟可跟随在他身旁,两人并肩向院墙外冲去,身上的衣物早破了几个口子,满是鲜血,显然是双拳难敌四手。 “弟兄们,杀出去!衙门的官差很快就到,前后夹击他们,我要活的!” 胡渔大喝一声。 孟可二人且战且退,一脚踹开大门之后,余光却瞥见身后的阴影中站着许多人。 林海骇然,正打算一记回马枪先下手,就在这时一只大手牢牢地扣在他手腕上。 回头一看,一个双鬓斑白的老人,看似面色平静,可林海比谁都清楚他平静的面孔下,藏着何等惊人怒火。 “师、师公……” “混账东西,平日里让你们多练武,多练拳,就是不听。半桶水功夫还学别人行侠仗义?” 李元魁摇摇头。 他之所以生气,是因为自家徒孙为民除害不成,还被人追杀了。 太废物了!太丢脸了! 根据李元汉从衙门得来的消息,这胡渔是烟馆老板的手下。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势力,但不要紧,只要不是朝廷,他再大能大得过形意拳门? 话音未落,李元魁空手杀入人群。 “师公……” 孟可看着接替自己位置,并以一人之力左冲右突的五十岁老人,心中一暖。 正要动手助阵,却又是一人,也抓住了他的手腕,力量之大,饶是孟可也挣脱不得。 瞪大眼睛,回头一看。 皓首苍颜,满目慈祥的师祖。 “师祖......” “傻孩子,退下去养伤,这里你不必担心。” 孟可和林海看着自己师祖的笑脸,突然觉得鼻子酸涩,差点哭出声。 背后有人撑腰的感觉,真好。 “咳咳,师父,别煽情了,人要跑了!” 李元魁目光如鹰,一眼就看到院中胡渔等人正打算从后门溜走。 “逃不掉的!” 这次为了给徒孙们擦屁股,他可是有备而来,怎能让他们轻易逃掉? 很快,小巷的阴影中窜出数十道身影,几个回合就将拦路的人杀败。 而从后门逃出去的人也被衙役抓了回来。 “你们是不是抓错人了?他们冲进我家里,还要杀我!” 胡渔被衙役按跪在地上,一脸愤怒。 “师父,这几人就交给你了。” 李元汉拱拱手,随后对手下们接着招呼道:“兄弟们,接着巡街。” 看着自己兜兜转转又回到这里,胡渔脸上露出苦笑:“你们够狠!” “你胡渔跟着姓荆的买大烟祸害百姓,有此一劫也是活该。” 李元魁微微一笑。 这个时候他也不用客气。 “阿海、闰土,这几人就交给你了。” “饶命啊,各位大侠饶命,我是被他逼着当师爷的。” 师爷跪伏在地,拼命求饶 而胡渔却不为所动,他知道今晚他是逃不过这一关了。 林海看向孟可,等待他的安排。 李元魁与郭老见作为大师兄的林海居然在等这个小师弟开口,彼此对视一眼,心中多少有了定论。 “都杀了吧!大师兄,你去胡宅里把所有书面信件和印章都取出来,该让老金干老本行了。” 孟可说完后,一步踏前,长枪宛如白蛇吐杏,瞬间取了几人性命。 而那群山匪充当的护院,被拷问出来历后,也毫不留情的杀了。 “师公,师祖,等回到马庄,我会把所有的事都交代清楚的。” 看两位老人家和一众师叔师伯、师兄师弟也不多问,孟可打算主动交代了。 正好,真正想要控制白莲教分堂,还需要一些人充当骨干。 …… “……整件事情,就是这样。” 马庄内,孟可和林海静静站在一旁,恭敬地汇报着,没有丝毫隐瞒的意思。 “我本以为加入白莲教可以帮助百姓脱离苦海,谁曾想这些人居然和那些贪官污吏是一丘之貉,皆是贪图百姓囊中钱财。” 孟可模仿着前世某个落榜美术生,拍桌而起,挥舞着双手,说着慷慨激昂的言语: “百姓何其苦也?朝廷赋税刮一层、地主老财刮一层、帮派势力还要刮一层,忙活一年,到头来却饭都吃不起。只能卖儿卖女,卖地卖身,方能勉强活命,多么可悲?多么可笑?我等身为拳师,便是古代如侠客般的人物,怎能眼睁睁看着百姓受罪?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李元魁听着,脸色沉重的点点头,表示认同孟可的言辞。 屋外,因为孟可的声音洪亮,昨晚前往城内帮忙的师兄弟和师叔师伯们也汇聚了过来。 他们都是穷苦人家出身,都是农民。 只因为拜了名师,习了拳术,方才有一条不那么黑暗的道路。 正因如此,他们对孟可的话感触最深,也最能引起共鸣。 “我想改变,改变白莲教,改变这个世道,让人人有衣穿,人人有饭吃……” 第四十一章 无冕之主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孟可的声音也越发激昂洪亮。 “……大家最近到过坊市吗?知道最近一升粮食多少钱吗?五十文!这些钱用双手捧都捧不下啊!一升粮食在交租时只能抵25文铜板,而在粮行、斗行却是买50文! 嘉庆帝、道光帝年间,一升米二十到三十文。现在才多少年?粮价就涨到一升米,五十文,各位想想再过几年,等你们孩子成家时粮价几何?” “现在已经不允许我们再沉默下去了,我们要牺牲,我们要奋斗,这样才能改变命运。你们信命吗?我不信命!我不惧怕死亡,若是成功需要鲜血来献祭,请自我始! 为了这片土地、为了土地上辛苦耕耘的人民、为了各位叔伯兄弟们的子孙后代能继续拥有土地,我们必须做出改变!” 没有均田地的制度,没有共富贵的承诺,因为这些空口白牙的话,长毛军已经说过了。 没有革命、人人平等的宣言,因为这群人是拳师,不是进步青年。 一切真正需要改进的东西,都得等他们融入进来才能实施,现在过早说出来,只会让听众觉得虚妄。 慷慨激昂的演讲往往直击人心。 这群拳师们不像一般农民、工人,他们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会厮杀,有一腔血勇,具备平民所没有的侠气。 也正是因为如此,孟可才会下定决心劝他们跟自己一起干。 你要是换个人,换成一群佃农在这里,孟可绝对不敢说这些。 因为佃农的思想还停留在给地主为奴为仆,卖身也不敢反抗的境地。 你说破天,也没几个人敢动。 站在屋外的拳师们一句话也没有插嘴,只静静聆听着,脸上流露出兴奋与激昂。 这个少年说得没错,我们作为古之侠客的平替,为何会畏缩不前?为何会逃避现实?我们曾经的侠义之心哪去了?既然已经民不聊生、既然子孙后代已经看不到前途,那就以吾之躯,杀出一条路来!为了这片土地,为了国家,为了后人,我辈武者,何惜百死? ...... “你是谁?” 黄坚看着眼前的黑瘦男子,一脸警惕。 他的手中,拿着一张令牌,上面刻着一朵摇曳莲花。 这个人,竟然是总舵的人! “黄兄弟,对切口吧!” “红阳劫尽,白阳当兴。” 黄坚点点头,口中报出一句暗语,同时将那令牌丢了出去。 令牌在空中划了一道抛物线,最终落在那人手中。 “弥勒下生,明王出世。” 那男子放好令牌令牌,低声回应。 “你们是怎么找到这来的?” 黄坚看着这个人,问道。 这个人体型高瘦,看似对自己构不成威胁,但黄坚却知道,此人绝非善类。 “绍兴分舵告知我的。” 男子回答道:“我奉总舵主之命前往直隶处理两处分舵厮杀内斗之事。路过绍兴时,绍兴分舵的兄弟告诉我有从直隶来的人要去总部报信,我就过来看看。有何事?直接说吧。” “你能代表总舵主吗?” 黄坚皱眉问道。 “代表不了。” 男子淡淡的说道:“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跟我一起回直隶,把信送去总舵。” 黄坚看着男子,没有回答,他在思考。 ‘小师弟没告诉我还有这一条啊!我该怎么回答?’ “你若是不愿,那我便走了。” 男子看着黄坚,转身就要离开。 “等等!” 黄坚连忙喊住对方,说道:“我跟你回去!信也可以给你看。” “好。“ …… 马庄村。 在得到了师公、师祖和各位同门的支持后,孟可开始全盘接收正定分舵的白莲教,被绑来的金先生则是充当文书和师爷。 伪造证据、收拢花名册、清查库存、销毁所有大烟…… 一连套操作下来,已经三天过去了。 而带领同门远赴其他州府的大师兄也是捷报平传,清理出了一大批白莲教分坛中隐藏的毒瘤。 就连香主级别的祸害都被林海以代理堂主的身份铲除了。 每个分舵都留下几个马庄同门当骨干,再配合当地当差的同门,完全能把剩余的教徒拿捏得死死的。 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文人,这些分派出去的同门容易被人欺瞒算计。 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仓促之中也只能这…… 孟可正在为这件事发愁,却突然想到了什么,猛得抬头望向南方。 师爷、绍兴师爷! ‘我怎么把周老爷给忘了?要是能把他给拉上船……’ 不过此事还需从长计议,万不可像宋江吴用那样坑人全家。 …… 又是十天,林海整顿完除顺天府以外的直隶分堂,顺顺利利的回来了。 另一边,被黄坚死死拖住的总舵之人也终于来到了正定。 黑瘦男子看着自己身后捂着肚子一瘸一拐走路的黄坚,脸色更黑了。 你见过两天一窜稀,一天一崴脚的武者吗? 走着走着就来个平地摔。 你是咋习武的?怎么没有自己把自己摔死? 黑瘦男子的脸色不是很好看,黄坚的脸色更难看。 为了小师弟,为了理想和抱负,他已经豁出去了,天天蹲坑蹲到长痔疮,腿也疼得要死。 如果拖了这么久,还没处理完,那他也无话可说了。 先是进了正定城,烟馆被移平,正在改建。 胡宅则是被挂上了形意拳馆的牌子。 在黄坚的带领下,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拳馆。 “小师弟,总……咳咳来人了,你来接待一下。” 果不其然,黄坚一进门,就看见孟可正在与一位师伯搭手。 那位师伯一脸笑呵呵看着孟可,似乎非常满意他的表现。 听到呼声,两人一触即分,孟可抱拳行礼后,转身向门口看去。 他看着黄坚身后的黑瘦男子,两人的目光同时落在对方身上。 “咏春,熊伟。” “形意,张闰土。” 报完门派和姓名后孟可停顿了一下,才开口问道: “阁下是总舵派来的?” 熊伟并没有开口说话,而是用眼神看着孟可身后那位笑眯眯的师伯。 师伯立刻会意,笑眯眯的摆了摆手,示意他们自便。 “没错,我正是为了两处分舵内斗之事而来。” 第四十二章 萌芽初现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后堂书房内,孟可恭恭敬敬地将喝茶的师公师祖请开,随后把调查到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 当然,这是改编之后的故事。 胡渔贪图堂主之位,杀了堂主嫁祸于陈香。陈香主察觉到端倪,奋起反抗却被暗杀。最后林香主带领手下兄弟杀了胡渔,为陈香主平反,并且已经取得周围分舵的支持,消弭祸乱。 看着面前一张张象征着证据的信件,熊伟面色不变,心中却是暗惊孟可的手段。 证据看看就好,故事听听就行,谁要是当真,那才是傻子。 而且事情都过去十多天了,真有什么蛛丝马迹也早已被处理干净了。 不过也不能当面揭穿,那样的话自己可能走不出这里。 ‘我为什么要在路上带着那个拖油瓶呢?话没问出来,反而耽误了赶路到时间。’ 熊伟暗骂自己一句。 “好,既然张香主(主角现在是正定分舵香主)和林堂主已经处理好了一切,那有这些证据,我也可以回去交差了。” 他笑眯眯说着,将桌上的证据一一收起,随后装作突然想到什么的样子,开口道:“对了,张香主,请转告林堂主,每年的钱别忘了交。本教需要的情报,也需要尽快收集上来。” “放心,一定不会忘记。” 孟可笑呵呵答应了下来。 熊伟也笑着拱了拱手,退了出去。 孟可紧随其后,一路送到门口:“今日天色已晚,熊香主不如先在城北客栈暂时住下,那里是咱们分堂的产业。等过几天我师兄腾出时间,再好好招待。” “好好好,一定一定。张兄请回吧,莫要再送。” 等他离开之后,孟可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转身望向坐在椅子上喝茶的黄坚。 “二师兄,来。” 两人一前一后回到书房。 此刻大师兄已经坐在书房内,连同师公师祖和好几位师伯师叔都到了。 见孟可回来,还在等他开口,便有一位年纪大的师伯冲他皱眉问道:“小闰土,那个人说每年都要给总舵交钱,你怎么还答应了呢?” 责问的语气很重,让周围几位同门都不禁皱眉。 “咳咳!” 之前与孟可搭手的那位师伯轻咳了两声。 “赵师兄急什么?小闰土既然答应,那肯定有他的道理。” “我……” 年纪大的师伯刚想开口,便被一旁的师公挥了挥手打断。 “好了,老三,你的脾气要好好养养。别人家晚辈还没解释,你一个做长辈的就指指点点。” 师弟的话算不了什么,但来自师父的指责让这位三师伯霎时间老脸通红,支支吾吾了半天才憋出个“是。” 看似师慈徒孝,但孟可却依然能看出平静下隐藏的暗流。 两世为人,他岂能不懂这些? 交了钱给总舵,这群师伯师叔的徒弟们能拿的钱就少了,从弟子手上得来的养老钱就更少了。 真正的血缘关系,在金钱面前都脆弱不堪,更别说这样靠同门关系维系的同门师兄弟了。 但他也没办法,缺人缺钱,暂时也只能这样了,权宜之计。 前期靠关系,中期靠理想,后期靠制度。 孟可环视四周,正好与林海的目光碰撞在一起。 看出了师兄眼中的担忧,他点点头示意对方放心。 “诸位长辈还请听我解释。钱,咱们还是需要交的,但最多交一年。咱们要利用这一年的时间先笼络住信徒的心,再发展自己的力量,甄别分坛中的老成员,剔除对总舵心存好感的骨干……” 一切的事情都安排得有条不紊,众人听完都微微点头。 这也是一种投资,也是在试探对方的态度。 诸位师伯师叔们是投资人,他们的徒弟和人手就是资金。 这一年的时间是为了拖延总舵,也是为了麻痹他们。 孟可如果不想被架空,不想辛辛苦苦半辈子,胜利的果实却被某些派系势力窃取,那他就要以某个先进思想为纲领,先培养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势力。 不,这个势力不属于任何人。 它诞生于纲领,成长于人民,就像是一颗种子,只有在适合的土壤里才会发芽。 等到这颗种子成长起来,再结果,那时候就是收获季节。 这就是孟可的目标。 想到这里,孟可整个人都神清气爽,就连看向三师伯的眼神都变得异常和善,甚至带上了一抹感激。 若不是他,孟可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想到这些呢。 正好与孟可四目相对的三师伯表示:莫名其妙!怎么用这种眼神看老夫?这小师侄该不会有龙阳之好吧? 只有一旁无欲无求、作壁上观的师公师祖看出了孟可心态的转变,他们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无奈。 罢了,儿孙自有儿孙福。 只盼望小徒孙能记得昔日形意门援手之情,不要辜负这份恩情。 一番简单的介绍之后,孟可又与众位师尊长辈聊了一阵,然后才离开。 …… 夜晚,孟可屋子里。 他真正的班底汇聚而来。 两位师兄、一个被绑之后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金先生。 “师弟,你把我们叫来有什么事?” 林海率先开口道。 “二师兄,我有一件事要你和金先生去做。” 孟可指了指黄坚和金先生道:“我需要你们去天津租界购买一本书,不管怎么样,都得买到。如果没有,那就花钱让托书店老板去东洋、去西方买。” “这本书很重要,我们能不能收拢白莲教信徒,就全靠这本书了!” “这是什么书?还得去租界、去东洋才有卖?” 黄坚挠了挠头问道。 “这本书叫《****xy》,是一本进步书籍。等你们买回来之后,金先生需要逐字逐句将其经意掰开揉碎,融合在白莲教经文中。我们如果要想将信徒们扭曲的信仰都掰正,就得靠它。” 见孟可这般认真,黄坚只能点头答应下来:“好,师兄一定办妥。” “嗯,二师兄,金先生。” 孟可扫了二人一眼:“你们先休息一下,明天上午出发。记住,不要跟任何人透露这本书。” ps:作者创了一个书友群,但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进,人太少了有点尴尬。现在收集一下意见,下午把群号发出来。 第四十三章 跟我干,三天饿九顿 客栈的客房内,熊伟与手下正围着圆桌议事。 他的这些手下并没有跟着前往形意拳馆,而是在进城之后立刻散开去各处打探消息了。 去时意气风发,回时却是垂头丧气。 啥消息都没打听到! 知道这个消息的只有三波人,孟可三人小团体、衙门捕头李元汉、马庄内的师兄弟。 孟可三人是怎么也不可能放出风声来的。 李元汉作为捕头,那也得看看白莲教有没有胆子找上去啊。 至于人数最多的马庄同门,基本都被分派到各个分舵充当骨干了。 熊伟脸色有些不太好看,兵分两路都一无所获,估计是真的把痕迹都清理干净了。 “香主,我们现在该怎么办?难道就任由他们篡位吗?” 一名教徒沉不住气开口。 “不要用篡位两个字。咱们虽然被清狗称作邪教,但对教内弟兄还是得讲规矩。没有证据,就不要乱说话。” 熊伟瞪了那名手下一眼。 被骂的手下摸了摸鼻子,低下头不敢吭声了。 其余几名教徒见状也都闭嘴不语。 “既然张香主愿意多留我们一段时日,那我们就多调查一段时间吧。” 熊伟沉默片刻,抬起头对众教徒吩咐道:“你们在城内小心行事,不要被衙门抓到马脚。” “遵命!”众教徒齐声道。 “嗯。都退下吧。” “是!” 众教徒纷纷起身告辞。 待所有人退下后,熊伟走到窗前,看着外面渐黑的天色,叹了一口气。 “好手段!姓林的当堂主恐怕只是明面上的,真正掌权的还是那位张香主啊!” 熊伟想起那个在自己面前笑得温文尔雅的少年郎,眼睛眯了起来。 希望他的拳术,能和他的手段配得上。 …… 第三日,林海做东,在酒楼摆了个宴席,邀请熊伟及其一众手下。 众人推杯换盏,觥筹交错,倒是气氛热烈非凡。 唯独熊伟,一直沉默不语,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这样的表现很奇怪。 林海察觉到了,不过他装作什么都没有看到。 众人喝得尽兴之际,熊伟终于憋不住开口问道:“咳咳,林兄,不知之前那位张香主和黄兄弟去哪了?今天怎么没看到他?” 林海放下酒杯,笑吟吟地说道:“我两位师弟回绍兴去接他们家人了,得过个一两个月才会回来。熊兄若是与我师弟有缘,说不定在回总舵的路上能碰见他俩。” “……林兄以后还是唤我熊兄弟或者熊香主吧,熊兄这个词听起来实在……” 熊伟脸皮抽搐,这称呼实在不好听啊。 “哈哈哈,好说好说。” 林海一边大笑,一边端着酒碗继续喝酒。 ‘看着林海之前的言语不似说笑,难不成张闰土真的已经离开正定了? 正常的人谁会在自己势力刚起步的阶段,抛下事业一两个月的时间呢? 难不成是我猜错了?林海才是直隶分堂真正的掌权者?’ 熊伟心中的思虑却没有表现出来,依旧保持着脸上的笑容。 众人酒宴过后,坐了一会便起身准备客栈休息了。 林海看着熊伟离去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 是个机敏人儿啊! …… 当熊伟还在思考直隶分堂的实际掌控者究竟是谁时,另一头的孟可已经带着金虎出发两天了。 一路上金虎兴高采烈,拉着孟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跟刚出笼的小喜鹊一样。 不过这也实属正常。 任谁一个人被憋在小村里,天天跟着老大爷们习武,身边同龄人一个接着一个消失,却不能知晓原因时,换谁都会疯。 当然,孟可除外。 这家伙有挂,能看着自己每一点进步,巴不得过这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练杀人术的生活。 “金虎,你觉得现在的世道怎么样?” 孟可骑着驽马,像孙猴子那样把长棍搁在肩头,歪头望着路边的景色,看似随意地问道。 金虎听了这话,下意识就想打个哈哈糊弄过去。 毕竟清廷对这种抨击的言论管的挺严的,文字狱在清末只是不频繁,但并不是没有。 可当孟可转过头来与他双眸对视时,金虎心里猛得一跳。 他感觉冥冥之中有一道机缘正与自己擦肩而过,若是不能把握住,将后悔一辈子。 回想起一路上的所见所闻,以及小时候镖师们走南闯北回来后给他讲的故事,世道如何早已了然于心。 “乱且苦。” “朝廷与洋人的战争屡战屡败,军队打散了,国库打光了,割地赔款,国土沦丧,威严大失。” “可这一切下来,地主老爷和官老爷们是丝毫未损,反而借着机会把各种税揣自己口袋里。受苦的都是咱们这样的穷人……” 孟可听到这,抬了抬手,“咳咳,打住打住。我是瓜农的孩子,是穷人。你可是家里还有个镖局等着继承的二代子弟啊!” 金虎嗤笑一声,面色有些沉重:“镖局从我出生以来,每年损失的镖师越来越多,许多看着我长大的老叔们出去一趟,人就连尸体都带不回来。山匪、水匪、溃兵……甚至还有咱们上次遇见的那种‘匪’! 别说喊‘合吾’了,就算喊爹都没用。折了镖师要出恤银,每条镖道上的坐地匪都需要打点,官老爷那边还有吃一比钱…… 留给我继承的哪里是镖局?分明是个大窟窿!” 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诉苦的对象,金虎絮絮叨叨半天,把满腔苦水全都倾泻出来。 “……我都已经做好打算了,等我接手镖局,就带着大家伙去南洋打拼。咱们的弟兄都敢打敢拼,又见过血,我就不信没条活路!” 都是要靠人命来填,为何金虎愿意放弃祖业,带着镖师去人生地不熟的南洋打拼呢? 孟可心里多多少少已经有了答案。 他在这里已经看不到希望,前途再无光明,当然是换条路走啊! “既然敢打敢拼,又不怕死,敢不敢跟着我干?” 突如其来的问题,打了金虎一个措手不及。 “敢啊,我就知道你们之前突然离开马庄村是去干大事了。快说说,你们打算干什么?” “我们拿下了直隶省的白莲教分堂,我们现在就白莲教。” “哦,白莲教啊……嗯?白莲教!造反?闰土哥,别……别开玩笑了……”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看着孟可脸色越来越严肃,金虎脸颊抽了抽…… ps:群已经建好了,作家说里会自动显示,点击加群就行。 第四十四章 迈向成熟的迅哥儿 浙江绍兴,江南水乡,秋意盎然,风光秀丽。 一个身穿青布长衫的少年走出私塾,沿着水道,脚步匆匆,神色疲倦。 虽然他的长褂很老旧,但是洗得干净整洁,并且布料材质也是上佳,看起来不似寻常百姓家的孩子。 “樟寿,诶,你走这么快干嘛?” 他身后,一名约莫十二三岁的小男孩脸上带着急切与期待,正气喘吁吁地追上来。 小男孩穿了一件青蓝色的长扇,外面披着一件镂空的丝织褂子,脚下踩着棉布鞋,脖子上还系着一条金镶玉的长生牌。 一身贵气的打扮倒是与迅哥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嗳!“迅哥儿回头,见到少年追了上来,眉头顿时皱起,“子健,你不回家,怎么跟着我过来了?” 少年名为张子健,是城外张家村地主老爷的独生子,与迅哥儿同龄,又被寿镜吾先生安排为同桌,因此两人之间的关系挺好,平日里也会玩闹嬉戏。 “樟寿,县试半年后后开始了。你要参加吗?” 张子健说完这句话,迅哥儿肉眼可见的迟疑了,眼眸中露出犹豫,片刻后,摇头说:“我不去。” 张子健听到这话,顿时眉头一皱:“为什么不去?从几个月前开始,你就变得更加勤奋,熟背经义、读诵典籍,难道不是为这次县试做准备?” “我......”迅哥儿低着头,他不敢将心中的想法说出来,因为他怕牵扯到好友。 家门的败落和周老爷刻意的磨砺,让他逐渐走向成熟。 “什么?你说啊。” 迅哥儿沉默片刻后,突然抬起头,坚定的目光直视张子健,语气坚决的说道:“因为我觉得我们现在所学的东西,救不了国家,帮不了百姓,更抵御不了洋人的侵略。” 张子健闻言微怔,随即脸色大变。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四书五经,此乃圣人典籍!历朝历代多少士、儒孜孜不倦钻研,多少丞相高官以此治国?你居然说它没用?” 言罢,他下意识惊恐地看向四周,确定没有人在旁边听他们讲话后,才放下心来道:“这话你可千万别说给别人听,若是被有心之人传出去了,那后果不堪设想!” 光是普通文人的口诛笔伐就够迅哥儿受的了,更别说着书立传遗臭万年的事。 “我不是说这些圣人典籍没用,我只是觉得,对于我们来说没什么用。” 迅哥儿看到这位同窗的反应,已经能猜出世人的反应,于是叹息一声问道:“子健,我们如今多大?” “14啊!我们正是大好年华,你却……” “打住,可以了。” 迅哥儿伸手捂住张子健的嘴,压低嗓音道:“子健,咱们如今考童生,以最快速度算,也还要寒窗苦读十年才有可能考中进士吧?这就二十四五岁了。 考中进士后,还要‘候官’,这候官的时间,却是最少一年半载,长者一二十年,这还得看财力拼家世。你家土地主,我家破落户,咱们就往短了算,算十年。这就得三十五岁方能为官一方了,还是最小的七品知县。 就算官运亨通,三年一考,次次都过。 三年小县调任大县,三年大县调任小州,如此便是六年升知州。 知州同理,六年升知府。 知府六年升道员……” 此刻,已经被绕晕的张子健无意识地重复着,“六年、六年,又是六年……” 迅哥儿再次捂住他的嘴,“好了,别说了。好好的人,怎么就长了张嘴呢?” “也就是说,我们进入官场后,最快也要三十余年才能牧守一方,或者进入内阁一展抱负改变整个华夏。那时候,我们已经快七十岁了。就这,还是最快的升迁了,我大清只有丁文诚公、于清端公等少数名臣才有如此殊遇。” 迅哥儿看着张子健的眼睛,认真的问道:“子健,你觉得你能比得上他们吗?” 张子健下意识抖了抖,把头摇成了拨浪鼓:“我要是比得上他们,别说祖坟冒青烟了,我、我就算把祖坟烧了,我老爹他也会笑着夸我烧的好。” 在张子健的脑海中,下意识浮现出张老爷咧嘴大笑,拍着自己肩膀夸赞:“好儿子,这点火的姿势真帅,让爹来帮你添个柴!别担心族人,烧了祖坟,咱家族谱第一页就是咱爷俩的名字啦!” “嘿,嘿嘿……” “啪!” 迅哥儿揉了揉手掌,暗道这傻獐子的脸还真硬。 “别笑了!看眼前大清的局势,恐怕还未等咱们改变什么,它就要……” “就要什么?就要……” 张子健下意识问了一句,随即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捂住自己的嘴。 “五十年,咱们等不起,这片土地等不起,百姓更等不起!” 未等好友反应过来,迅哥儿便自顾自的说了起来:“我本来的想法也跟你一样,可是家中变化打醒了我,友人的言语提醒了我。我这半年来,通过书籍,通过往来客商,通过自己的眼睛,去感受底层百姓的生活,去了解了天下的变化。” “越是了解,我就越发迷茫,究竟什么才能拯救这片土地。” 言罢,迅哥儿的脸上更添几分落寂之色。 张子健挠了挠后脑勺,迅哥儿都想不通的事情,外号为傻狍子的他就更想不通了。 “樟寿,别想了。走,咱们去你家吃饭。我可喜欢吃长妈妈做的饭菜了。呲溜——” 他舔了舔嘴角的口水,冲着迅哥儿挤眉弄眼的。 “好啊!”迅哥儿勉强挤出一丝笑容道:“咱们走。” 因为筹钱救祖父,周老爷将之前的祖宅变卖,一些能典当的东西也都典当了,一家人搬到一处小宅院中居住。 迅哥儿看着远逊色于祖宅的门庭,脸上闪过一抹黯然之色,随即恢复了往日的神态,上去敲响了门。 “李叔,开开门,我回来了!” 迅哥儿喊了一声,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李叔看见是迅哥儿和张子健,顿时满脸笑容道:“张少爷也来了?快进来吧。樟寿,今天有个人在等着你,你见了一定会很欢喜的。” “谁啊?” 迅哥儿放下装书的布包,疑惑道。 李叔神秘兮兮地笑了笑,没有说话,径自带两人走到屋内。 第四十五章 急功近利未必不好 屋内坐着个体格健硕、浓眉大眼的少年,身穿一件灰色长衫,手中握着一杆长棍。 “闰……” 咋一看身形,迅哥儿还以为是孟可回来了,待那人转头之后,才发现是个不认识的少年。 “周少爷,幸会幸会!某姓金名虎,城西清远镖局的少当家。” 金虎笑呵呵地朝迅哥儿拱拱手,笑容爽朗,浑然没有半点生疏感。 清远镖局...... 李叔为何会觉得我见了他会欢喜? 迅哥儿疑惑的看向李叔,而此刻李叔则是摇了摇头伸手指向更里面的屋子。 他顺势望去,只见一名项带银圈的魁梧少年正从自家父亲的书房中走出。 这是…… “闰土!”迅哥儿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快步迎了上去。 跟在他身后的张子健微微一愣,就被暴露了出来。 “阁下是哪家的少爷?某姓……” 金虎上下打量了一眼张子健,立马继续尽职尽责地为自家镖局打广告。 “哦,在下张子健,与樟寿是同窗。” 他们聊他们的,迅哥儿的注意全放在孟可身上了。 久别重逢,自然是无比激动,他一边欢天喜地的说着孟可走之后发生的事,一边拉着孟可的手臂往里走。 见迅哥儿走的方向是卧室,孟可打了个哆嗦,尝试拽了拽手臂,可迅哥儿却像是鹰爪子似的,不用蛮力根本不撒手。 他尴尬地看了眼一旁笑呵呵地李叔,开口对迅哥儿道:“樟寿,咱们去厨房,边吃边聊,我还没吃晚饭呢。” 迅哥儿这才调转方向,带着孟可往厨房走。 “诶,诶!樟寿,你等等我啊!我也没吃饭,我想吃长妈妈做的菜!” “闰土哥,你们俩等等我!” 张子健和金虎看着已经远去的背影,连忙呼喊着追了上去。 “闰土,你回来之后是不是就不用再离开了?” 饭后,两人摆脱跟班,外出散步消食。 孟可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如实答道:“我在做一件大事,过几天还得走。这次回来,是为了劝你爹跟我一起干。” “也就是说,你不仅要走,还会把我爹也一起拐走?!” 迅哥儿脸上的笑容顿时僵硬了。 “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 就在孟可刚想解释一二时,迅哥儿却忽然哭丧着脸开口道:“……你怎么就没想着把我也拐走呢?我爹哪里比我好了?他又老又病秧秧的,还爱酗酒,而我已经长大了,可以跟你干了。” 孟可:“......” 真·父辞子笑! 但总感觉有哪里不对劲的地方,这大文豪的养成游戏,是不是养歪了? “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读书,考取功名。”孟可揉了揉对方的小脑瓜,心道自己这是招谁惹谁了。 “我已经决定不去考功名了,我爹也同意了!” 迅哥儿一把拍开孟可的小手,气急败坏道。 ‘不可能啊,真有这种事,刚刚在书房和周伯父聊天时,他就应该会告诉我一声啊!’ “你爹真同意了?” 孟可两只手掌夹住迅哥儿的脸蛋,迫使对方转动头部与自己对视。 “我、我……” 迅哥儿的表情有些扭曲,看样子像是憋屈到极点了。 最后只能噘着嘴把话说完:“我爹、我爹当然同意啊!他高兴得挥舞竹鞭支持我!” 嗯,那啪啪啪的抽打声,就被你当成鼓掌了是吧? 迅哥儿的泪珠在眼眶里打转,看上去十分可怜。 孟可:“......” 十四岁的人了,还是爱装哭。 他无奈地松开手,转身接着往前走:“原因呢?为什么不愿意考取功名?” 闻言,迅哥儿便把之前对张子健说的那番话又说了出来。 “……闰土,我没说错吧?” 说罢,他还得意的挺了挺胸膛。这番话,张子健反驳不了,他相信闰土也反驳不了的。 “地方官难道就不能造福一方吗?知县、知州、知府,都可庇护一方百姓。为何非要进入朝廷中枢才能一展你的抱负与才华呢?” 孟可沉默了一会儿,轻声问道。 迅哥儿抬起头看向他的眼睛,又瞥了瞥四周,见没人注意,便开口说道:“要是把清廷比作一棵大树,那么这棵大树从根子上就烂掉了。若不以大决心、大毅力,将腐朽的部分挖去,其余枝芽哪怕做得再多也是白费。” “唯有进入中枢,效仿商公、王文公(王安石)、张太岳公(张居正)变法图强,这颗大树方能有一线生机!” “这话是谁跟你说的?” 孟可听得一愣,以为迅哥儿得了某个忿俗的隐世大儒指点。 不过...... “这是我自己想的。我这几个月遍览家中存书,又亲身经历、亲眼见识了底层百姓的苦楚。有一些感悟罢了。” 迅哥儿低着头,不让孟可看到他眼中的落寞。 他的话音落下之后,四周静谧下来,只剩下远方坊市收摊声。 孟可没有回话,但他的表情逐渐变得严肃起来。 他自是没想到,因为当初自己的一句话,让迅哥儿成长这么快。 学医救不了这片土地,那学四书五经行吗? 迅哥儿给出的答案是,可以,但是太慢。 对此孟可没有任何异议,历史的走向从侧面证明了他的答案。 若真的按部就班,根本改变不了外辱入侵的结局。 “我赞同你的想法……” 孟可摸摸迅哥儿的脑袋,下一刻,峰回路转:“但是——书还是要读的,学还是要上的。别想着逃学啊!” 厚重的手掌一下一下拍在迅哥儿头顶,瞬间抚平了少年内心深处的烦躁。 他嘿嘿一笑:“知道了,我一定努力学习。” 说罢,他忽然想到什么,又开口道:“那我要学些什么呢?接着学四书五经吗?” “我让两位朋友去天津租界买书了,是洋人写的书,等他们买回来,我印一本寄给你。但是你要记住一点,自己国度的传统知识不可全放弃,洋人的知识也不可尽信。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形成我们这个时代自己的文化。” 有感于平行时空中,另一个迅哥儿的一些激进思想,孟可还是开口提醒了两句。 至于有多大用处,那就得让时间来证明了。 ps:你们不要看得这么快啊,让作者先看一遍,有没有哪里语句不通顺(*′i`*) 第四十六章 来,骗! 夜色渐浓,月明星稀。 书房内,烛光摇曳。 两道身影隔着书桌相对而坐,各怀心事。 孟可拿起桌上的茶壶斟满茶杯,递给对方一盏茶水。 周老爷伸手接过,抿了一口茶,随即放在了桌上。 他看着对面的少年,神情复杂。 这才多久? 几年前,这还是寄人篱下的孩童,自己甚至还想让他给自家儿子当管家。 甚至三个月前,对方也还只不过是一个有点勇力的拳师,也就靠着与樟寿的关系和周家落魄之际的谏言,才能让自己正视。 可现在,对方已经号称统一了一方帮派,势力遍布直隶省,一呼百应,还能与朝廷高官搭上话。 “周老爷,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孟可看眼对方手中的茶杯,又看了看他的表情,试探性问道。 “你也别叫我周老爷了,你与樟寿总角之交,喊我伯父吧。” 孟可笑了笑,也不推脱,直截了当地称呼道:“伯父,我那帮兄弟们都是粗人,虽有为百姓主持公道的侠义心肠,却不通文墨,也没什么见识,容易被手下蒙蔽。您现在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往直隶走一遭,也能为百姓做点事,全了您寒窗十年的心愿抱负啊!” 周老爷看他一副诚恳的模样,又看了看那茶杯里碧绿的茶叶。 他的手指轻轻摩擦茶杯边缘,发出细微的响声,过了片刻,缓缓抬头看向少年,眼眸中闪烁着一丝迟疑。 “若是去了那里,发现你那个帮派中的所谓侠义人士也只不过是欺男霸女、恃强凌弱、欺压乡里的乌合之众,那该……” “若是他们如此行事,无需周伯父开口,我亲自提枪,取他们狗头!” 孟可直接打断周老爷的话,他的语气很坚决,眼中闪烁着冷厉的凶光。 周老爷看到这般情形,叹息一声,端起桌上的茶杯,又喝了一口。 孟可见状,心中暗喜,脸上仍保持着期待的表情。 “罢了。世人皆言‘燕赵之地多侠客’,我便跟你走一趟,见见北方的侠者”! 周老爷站起身,背对着孟可,说出这一句。 他心里已有决定,便无需孟可再劝解了。 听见周老爷答应下来,孟可立马笑着说:“好,那……” “先不急,这两天你先回家看看,老张应该挺想你的。” 听到张富庆,孟可的眼神柔和起来,语带调侃地说道:“我爹才不会想我呢,走之前给他留了五十两银子,他现在说不定都给我找了个小娘。” 周老爷闻言,也笑了起来。 “给我多留点时间,我需要安排一下生意上的事。既然去了直隶,自然要把家里的生意带过去。” 听到这话,孟可一愣,周家经商了? “你可不要告诉樟寿啊!让他多受受磨砺,以后成长之路才能更顺畅。” 书房内,两个真实年龄相差无几的人对视一眼,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声’。 后宅中正在翻阅典籍的迅哥儿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 十天后,盖好路引,浩浩荡荡的车队上路了。 为什么说浩浩荡荡呢? 因为人实在是太多了。 商队上百人,镖局上百人,两位师兄和孟可自己的家人,再加上驴车马车、货物钱财、武器…… 差点就被前来送行的迅哥儿看出端倪。 “李叔,我怎么总感觉马队里有几个人很像咱家以前的长工啊?” 看着迅哥儿手指指向的那几名掌柜和伙计,李管家神色一僵,嘴角抽了抽道:“怎么可能?樟寿,一定是你昨晚看书太累了,走走走,咱们回家,你好好睡一觉。” 迅哥儿:...... 骡车队伍一共分了五个大队,每个大队都由十匹骏马拉着。 这次周老爷带出来的货物中除了一些日常用品和衣物外,还装载了许多药材以及粮食。 看着挤满一条官道的车队,作为清远镖局的少当家,金虎有种被白嫖了的感觉。 “闰土哥,我回镖局之后据理力争,今早临走前还挨了我爹一顿抽,这才带着一半的镖师趟子手出来跟你干大事。这、这咋成免费保镖了?” “咳咳,少年郎,你说话声音还可以再小点吗?这声响我还是听得听清楚的。” 没等孟可开口,另一边正准备上马车的周老爷忍不住出声了。 “我可是付了钱的,昨天亲自去清远镖局找过金当家了。” 金虎听到这话,嘴角抽搐。 这老狐狸…… 又拿钱,又打人,我还是不是他亲儿子了? 孟可见他那副表情,也是忍俊不禁。 …… 这一路人多,队伍走得比上回还慢。 不过好在也因为这原因,路上没什么毛贼不开眼。 再加上绕开了之前遇袭的那个州府,竟然在一个月后顺顺利利的到达了正定。 在听说二师兄和金先生已经回来后,孟可把安顿家人、镖局的事丢给了大师兄,自己则是兴冲冲的去见那本书了。 “啊这……这……这……” “咋啦?闰土你看得懂吗?” 黄坚指了指桌上摊开的书,带着墨香的崭新书籍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 孟可看完,只能赞叹一句:这本书的字写得真漂亮,可惜就是看不懂。 他忽略了一件事,就是现在才十九世纪末,这本书还没有中译本,全他娘的是洋文啊! “闰土、闰土……” 黄坚非常期待地推了推孟可,催促道:“这上面写了啥?快给咱们讲讲。” 孟可无奈地白了他一眼,说道:“你看,组成这些单词的字母我都认得,但是它们拼凑起来,那就……” 还要找个翻译。 可这年头,能翻译洋文且又不跟朝廷扯上关系的人可不多。 孟可第一位想到的就是那位号称语言天才的辜鸿铭先生,也不知道他此刻在何处,能不能绑过来。 想了半天,依旧是没辙。 这事最后还得落到周老爷头上,也只有他老人家路子广了。 …… “什么?你这帮派叫什么?白莲教?!” 周老爷瘫倒在椅子上掐着自己的人中。 一旁大师兄林海一脸无辜的站着:白莲教怎么了?白莲教就不属于帮派势力了吗? 第四十七章 巨着难译 华夏有句古话,叫做:既来之,则安之。 后世也有一句话叫:来都来了…… 就是啊,来都来了,连商队和大半家业都带过来了,还能留给周老爷反悔的机会吗? 上贼船喽! 周老爷无力地瘫在太师椅上,一张老脸皱巴巴的。 孟可坐在书桌的另一侧,而桌子上则放着一本《****xy》。 “周伯父,这本书以后就是咱们分坛的核心指导思想,找翻译先生这事儿,就拜托您了!” “你们白莲教不是早就自成一派,有完整的经义吗?怎么又整出个洋文书来了?” 周老爷瞥了眼摊开的书页,脸上的神情很是精彩。 可不是吗? 前有长毛,后有白莲。 连造反派都紧跟时尚潮流,学起了‘中西结合’,那朝廷不得加紧脚步改革? 孟可看到周老爷一阵扭曲的脸,忍不住偷笑起来。 见对方视线如刀般瞥来,立马一本正经地解释道: “这是小侄有感于历代教中经义太过落后腐朽,且愚昧无知,特意吩咐人去买的进步书籍。只为纠正直隶分舵下信徒们的老旧观念,以后的本舵骨干必须真正认同此书观念,且将其融汇贯通,如此方为正途。” 但孟可说得再好听也没用。 儒家其实是默认皇帝的愚民之道的。 周老爷受儒家影响,其实是不太希望开民智,更不赞成教众接受先进思想的洗礼。 只是短短几句话就能看出闰土的雄心,这绝对不是一个传统邪教能有的思想,说不定就是下一个长毛,自己若不同意这种观念,肯定没法在孟可这立足,所以他一直犹豫不决。 “咳咳……” 虽然不知道周老爷在纠结什么,但孟可知道,该下杀手锏了:“樟寿他天资很好,只学儒学就太可惜了。我曾答应过他,等到这本书翻译出来,就给他印一本寄过去,以后也会尽我所能帮他收集西方的进步书籍……” “嗯?嗯!” 周老爷一听,立马表示赞同:“好,就这么定了!你等着,我这就去找一个最好的翻译先生。务必要保证樟寿学的中译本是最符合原着的!” 看着周老爷飞奔离开,一向稳重的大师兄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孟可也没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周伯父真是个性情中人。 第二天,周老爷便带着一辆载满礼品的马车离开了正定,为了安孟可的心,他还主动提出只带黄坚和金虎两人。 “师兄,知不知道周老爷要去哪?” 看着远去的马车,孟可用胳膊肘顶了顶身旁的林海问道。 “听二师弟说,好像是京城吧。” 京城?孟可一愣。 我靠,可别给我整回个忠心朝廷的退休老官啊! …… 接下来的几天里,孟可的任务就是练武、巡视,以及亲自甄选教徒、拳师、镖师中年轻热血的汉子,给他们灌输先进思想,为学习《****xy》提前打好基础。 这些都是他打算用来插进各处分坛里充当骨干的有志青年,替换那些思想落后还顽固不化的守旧派。 当然,任何势力都要有规矩约束,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那些守旧派只要没做什么坏事,也不可能直接顶替,更不可能一杆子打死,这样只会让老辈人寒心。 一点点架空他们的权利,在让他们主动退休留在正定做个富家翁,或者建个学舍让他们教导培训骨干们如何应对小人的刁难,该怎么防止被手下蒙蔽、架空。 正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社会上最难对付的并不是位高权重之人,而是他们下面那种有点权利却又小心眼的小人。 这样的人,虽说不能让你成事,但他绝对能让你坏事。 这里面的门道可多着呢! 另外,不要问进步青年为啥要学这个,问就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你可以不使用所学的东西,但你不能不会! 初步打好框架后,孟可每天上上课,听学生们叫一声‘校长好’、‘教员好’,日子别提过得有多惬意了。 特别是晚上做梦得时候…… 诶,那口水流得枕头都湿了。 …… 几天时间,转眼即逝,武馆外马车风铃声响起。 周老爷扶着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走进院子,光看这模样,年纪恐怕比郭老还要大上一轮啊! “先生姓沈,名毓桂,字号赘翁。曾于光绪二年(1876年)与蔡紫绂先生一同合编过《民报》,光绪八年(1882年)协助亚美理驾洲大合众国(美国)监理会传教士林乐知编纂《万国公报》。后几年《万国公报》改为月报复刊后,分任华文主笔职务;前段时间因为年纪大了,才卸下重担,准备归老故乡。若不是我父亲与先生有交情,且先生又对西学兴趣浓厚的份上,是万万不愿走这一趟的。” 周老爷扶老先生坐下之后,一边给孟可介绍,一边恭敬的斟了杯茶。 有交情,有本事,更兼思想开明、容得下西学。 该说不说,周老爷挑人的眼光是真毒辣。 “晚辈张闰土,见过老先生。” 对于老前辈,闰土一向是很尊敬。 “不用如此拘束,大家都坐下说吧。不知张小友请老夫过来是想要翻译哪本书啊?可否让老夫一观?” 沈老先生端起茶抿了口茶,随口问道。 “自无不可,老先生少待。” 孟可起身走向书架,从架子上最不起眼的角落抽出一本崭新的书籍。 “老先生请看!” 沈毓桂伸手接过书籍,仔细看了看上面的书名,思索翻译了一会,便用官话将其读了出来。 “宣言、宣言……这书莫不是与亚美理驾洲大合众国的《dlxy》一样?” 孟可微笑着摇摇头。 “我等也不知晓,只是听一位传教士提过,其言此书乃进步之书,可建立‘大同社会’、‘乌托邦’这样的理想国度。” “如此神奇?那么这书可否让沈某带在身边翻译?” 沈毓桂闻言有些惊喜与好奇,一双浑浊的眸子盯着孟可,等着他的回答。 “那是自然。” 翻译不可能一蹴而就,特别是沈老先生已经年过八十,精气神都衰竭得厉害,想翻译这本巨作,必定要细心推敲、呕心沥血的思索。 第四十八章 先生 一晃便是两个月,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已经进入11月,北方的冬季来势汹汹。 这期间,沈老先生除了吃喝拉撒睡之外,剩余时间都用来研究这本新书,每天看得昏天暗地,如痴如醉。 “妙,妙哉,真真是妙!” 这位老先生早年间接触大量西学,思想开明远非寻常腐儒能比的。 在他看来,这本书比以往的西学书籍思想要更加锋锐,将矛头直指…… 不管怎样,他终究是一个老人,身体已经支撑不住,一连五天,沈老先生都是强忍着疲惫与困倦,细心推敲翻译。 众人怕他身体出问题,没法向老先生的子女交代,也曾劝过其注意休息。 但结果就是老先生依然坐在书桌前…… 这样的精神状态,令人钦佩。 孟可站在窗边,透过窗户望着书房内沈毓桂那疲惫的身影,开口喊来金虎,让他去买件厚点的袄子,再请个大夫过来,开个滋补身体的汤药。 总不能真让老人家心力衰竭而亡吧? …… 三天后,一则消息横贯华夏大地,从广州送入直隶。 啪! 一张信纸被拍在桌子上,上面密密麻麻写着许多蝇头小楷。 金师爷拿起信纸,慢悠悠的读给众人听。 “居然又有人抢在咱们白莲教前面造反了?” 说话的是林海,此刻他正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 “不,这不是造反。请注意他们的用词,这叫起义。” 孟可摇摇头,神色凝重。 因为他在信里听到了两个熟悉的名字,兴中会与帝象先生。 他想过会与这些进步青年有所交集,但没想到这么早,现在还在十九世纪呢。 “那起义都已经失败了,总舵现在才给我们来信是什么意思?想让我们南北呼应起兵,也得趁早啊!” 黄坚挠挠头,有些不解地问道。 这时,金师爷才发现信封里面还有一张小纸。 他拿过来看了看,然后递给孟可。 孟可接过一瞧,好嘛,繁体字。 只能硬着头皮连猜带蒙,等得到差不多含义后,他的眉头皱得更紧。 信上称,兴中会两个月前曾通过三教九流的关系找上过江南总舵,邀请白莲教一起在广州举义。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这点先生做得很好。 举义时间被定于九月初九重阳节(10月26日),可惜有小人告密,事泄失败,先后被捕去七十余人。 白莲教徒因参与的人少,又是地头蛇,有三教九流的好友打掩护,帮忙藏匿,竟是只死伤了几名狂教徒。 这次来信是希望直隶分堂能在押解进步青年的囚车进京时,出手解救他们。 不管怎么说,都是合作伙伴,在兵败之后出手相救,这也是仁至义尽了。 “来,你们看看,大家投票表决。” 为了避免一言堂的出现,在决策事情上,孟可还是尽量选择投票制度。 信转了一圈,最后还是由金师爷来读。 没办法,不识字的太多了,几位师伯、师公师祖、镖局的几位镖头、新提拔上来的教徒骨干和林、金、黄三个自家班底…… 真正能识字的只有金师爷和周老爷。 还是缺舞文弄墨的读书人啊! “都明白意思了吧?各位,举手表决吧!” 话音刚落,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的看向各自的领头人。 拳师出身的看郭老,镖局出身的看金虎,教徒骨干看‘校长’孟可,林、黄二位师兄和金虎也是看向孟可。 派系非常明显,分成三派。 黄埔(教徒、镖师)、保定系(拳师)和军官系(林、黄、金)。 当然,金虎后面还附带了半个镖局的人马支持。 唉,心累。 孟可摇摇头,率先举起了手。 郭老和李元魁见状,也跟着举手。 然后就是…… 全票通过。 “既然大家都同意,那回去之后就准备一下。” 孟可点点头,开口分配任务:“打探消息、与其他分坛协同合作,这件事交给林海和黄坚。准备兵器、车马,这件事交给诸位师伯。商行发布护送商品前往天津的任务,镖局接下任务,负责打掩护。本次任务的花费的所有银钱,皆要记录在册,从年末发往总坛的上供中扣取。周伯父与金师爷带两位掌柜负责督察。” 话音落下,大厅内静默一片。 “可有异议?” 见没人说话,孟可皱着眉头环视一圈。 “并无异议!”。 林、黄、金四人与一众教徒立即表态,愿意服从命令,见状众人也纷纷拍着胸脯保证。 “很好,散会!” 随着一声令下,这个被魔改得四不像的白莲分堂第一次会议就这样落下帷幕。 总的来说,一切都还算可以。 就是投票机制要改变一下,改成不记名投票制。 孟可瘫坐在椅子上默默盘算着不足之处。 屋外,郭老和李元魁负手而行,言语讨论间,对自己这个小徒孙颇感骄傲。 “小闰土有勇有谋,做事稳当、谋而后动,的确是个可塑之材。虽然手段稍显生疏,但若是能加以磨砺,未来说不定……” “诶,慎言!慎言!” 李元魁和郭老对视一眼,两人笑了。 不够老练,不过没关系,他还年轻! …… “唉,都去忙了,好像就我一个人还闲着。” 院内,寒风吹拂,树梢上的积雪纷纷扬扬的掉落下来,发出簌簌声响。 孟可一挥袖子,拍在树干上,雪花纷飞。 “马上又要提枪厮杀了,而我还没领悟暗劲练法,最近真是懈怠了。” 他伸手一拽,从摆放在边角处的兵器架上取下一根长枪。 拦、拿、扎,收! 大枪被他抖起数朵枪花,然后狠狠刺向前方,发出一阵凌厉的破风声。 活动开身子后,他一把将长枪插回兵器架,拉开拳架子,双臂展开,一套虎形拳便施展开来。 紧接着便是龙、猴、五行…… 劲力越来越舒展,拳法越来越随心。 冰天雪地中,他仿佛融入到大雪里一般,浑然一体。 孟可距离那一步只差临门一脚了。 下一刻,意动生暗劲! 明天第三轮推荐,接着献祭 明天上第三轮推荐,咱们接着献祭,接着舞! ?《诸天:从打翻荒天帝的奶瓶开始》 作者:赊你心头月 分类:诸天无限。诸天 简介:穿越诸天,降临在完美世界,获得神秘系统,只要达到成就,即可获得一切东西。 万古星辰体、纵天战决、诛仙剑阵、橡胶人偶玩具…… 开局遇到幼年的荒天帝,只需要一盒酸奶就能俘获 以万界为基,铸不朽诸天! (这位大佬星期天也要上推荐了。) ?《先秦:我穿越成了老甘龙》 分类:历史,上古先秦 简介:一觉醒来,穿越成秦孝公时期秦国旧贵族阶层的领头羊,商鞅的死敌甘龙。 “贼老天,你要不要这样玩我?” 甘龙万念俱灰之时,突然绑定了大一统系统。“辅佐秦孝公整顿朝政,奖励1000点积分!”“主持建造秦国新都咸阳,奖励2000点积分!”“主持训练秦国新军,奖励5000点积分!” “辅佐秦孝公称王,奖励点积分!” 从此,历史上少了一个为祸朝纲,复辟旧制的甘龙,而多了一个堪比商鞅,一代明相的甘龙。 ?《我在霍格沃茨做卷王》 作者:林家龙女 分类:奇幻。现代魔法 简介:1991年,那是一个夏天,老伦敦正米字旗小路易斯收到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 从此,霍格沃茨的同学们迎来了他们的终生梦。 时隔多年后,早已成为魔法部部长的赫敏,格兰杰女士在被问道“您对霍格沃茨亲王怎么看”的时候,格兰杰女士打了个冷战,想起了被宝箱怪吞吃,被大树守卫狂追,在死亡之翼的脊背坐过山车的日子,最终,化为一抹浅浅的笑意,那是她们最为无忧无虑的时光。 “亲王殿下是霍格沃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校友。”她与法律执行司司长波特先生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备注:女主并非赫敏,不拆原着 cp 。 (这位是真大佬,都晋级第四轮推荐了。在新书榜也排在前十。) ?《黑神话:大唐》 介绍:穿越大唐,修雷法,踏剑罡,斩妖除魔,终成一代天师! 第四十九章 鲜廉寡耻 天津府,沧州城往南二十里余里处,有片山林毗邻官道,因在天子脚下,并无匪寇敢扰,是以平常无事。 这一日,山林间传出阵阵马嘶,一辆辆装载着犯人的囚车自南向北而行。 有官差挥舞长鞭驱赶着马匹,有兵勇手持长刀、火枪警戒押送…… 连囚犯在内将近三百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缓慢而稳健地朝着前方行驶,在队伍最前端,一名官吏穿着行服骑马而行。 林中,两百余双眼睛盯着囚车,不断地交换着眼色。 “有点难办,对方有十之二三的人佩戴火枪。” 林海看着那些拿火枪的兵勇,眼中露出一抹忌惮。 根据探查到的消息,这是兵勇可不同于内陆那些久疏战阵的老爷兵,受限于封建国度的裁汰制,从两广来的这支队伍中可能留有不少经历过十年前清法战争的老兵。 若是强攻,必然会伤亡惨重,拖得久了还会惊动天津府的驻军,到那时,别说救人了,连分坛的这点家底都得搭进去。 索性,也不是一点准备也没有。 一切就要看师弟那边能否成功了。 车队继续往前走,没走几步,一名探路的骑士从远处策马而来,在官道边停住脚步,对最前方的官吏拱了拱手。 “报!” “何事?” “启禀大人,前方有个镖队因马匹受惊,掀翻了镖车,货物倾斜,堵住了去路。” “镖队堵路?”官吏眉毛一挑,沉吟道:“可知对方是哪家镖局?有多少人?押运的是何种货物?用的是何种武器?” “回大人话,对方号称东风快递,有三十来号人,用的都是长棍,并无看到其他刀兵,那些货物都用大木箱装起来了,镖头也含糊其辞,可能颇为珍贵或者是……违禁物。” 闻言,那官吏摸了摸唇边的两撇胡须,一双小眼眯成了细缝,贪婪的目光从缝隙中 闪烁出来。 这是一条肥羊啊。 只有木棍当兵器,在他这一百兵勇一百官差的面前,与长着短犄角的羊儿有什么区别? “大队靠上去,瞧瞧有没有什么油水可捞。” 官吏下达命令也毫不避讳,直接说带着大家伙去捞钱。 一众兵勇闻言兴奋的摩拳擦掌,纷纷催动拉囚车的驽马跑动,大喝着朝前走去。 “呸!鲜廉寡耻之徒,上行下效,朝堂之上便是因为有此等朽木为官,才会使我堂堂华国,不齿于列邦;济济衣冠,被轻于异族啊!” 囚车上,一名头发蓬乱、囚衣破烂、满身血污的囚犯被绑在囚车中,他的眼神涣散,看着眼前的景象,眼里流露出一抹悲哀。 泱泱五千年,儒学教育两千年,最后居然培养出如此败类,实乃可叹,实乃可悲,可恨! 不止他一人,身旁那些能被押送来的囚犯有哪个是怕死的?纷纷出言痛斥。 那名官吏闻言,也不恼怒,反而摸着两撇小胡子,哈哈大笑,一脸得意洋洋。 “老夫能捞到,那是老夫的本事。陶朱公之美妙,岂是尔等jian民能享受的?” “我呸!” 一名离得近的瘦削囚犯吐出一口浓痰,竟然直直地落在官吏的背上。 “放肆!”一旁,负责看管囚车的官差立刻扬鞭便要抽打。 “住手!这些老佛爷和万岁爷要见的反贼,不可使其一身血污冲撞了两位贵人。” 官吏脸色一黑,刚想发作,却又强行把气压了回去。 “替我擦去污秽,再把他们嘴堵上。咱们继续前进,看看那些镖师有没有眼力见。” “是!” 官吏冷哼一声,待耳旁再无辱骂声后,一群人浩浩荡荡地押着囚车,朝着前方而去。 行数百步,曲折蜿蜒处的视野盲区内,果真有数架镖车侧翻在地,连同装货的箱子一起拦住了去路。 官吏和一众兵勇、官差压抑住面上贪婪的喜悦,摆出一副威严的样子。 “尔等押送的是何物?还不速速搬开,误了差事,小心拿尔等顶罪!” 他板着脸,大声叱问。 那些押送货物的镖师们见来了这么多官兵,心中本就忐忑不安,听到官兵这样喝问,更是吓得脸色苍白,差点吓得跪倒在地。 有一名年纪稍大的镖师站了出来,看起来他就是这伙镖队镖头了。 “官老爷见谅、官老爷见谅,这箱子实在是太重了,请再给我等一些时间。” 正说着,他取出一个钱袋就要塞过去。 官吏见状,面上露出一丝鄙夷,但还是随手接过掂量了一下。 全是碎银。 啪—— “你就拿这个考验本官?哪个官吏经不起这样的考验?” 他将钱袋丢在地上,面上瞬间阴沉了下来。 “官老爷恕罪,官老爷恕罪,是我们疏忽,这就给您......” 镖局的镖头见状,急忙作揖道歉,又要从怀中掏出钱袋。 “诶,别急啊!你们这箱子这么重,里面莫不是藏着什么违禁物品?” 正说着,官吏挑眉对身旁的兵勇使了个眼色。 一名兵卒趁镖师们不注意,上前挥刀便劈,砍开一个大铁箱的锁,露出里面整齐排放的各式各样的绫罗绸缎。 “官爷,你们……” “好东西!好东西!” 那官吏见状,哪还管镖师说了什么? 他眼睛都瞪圆了,忍不住搓着双手,大声叫道。 身后的官差们也没好到哪里去,眼珠子瞪得都快掉下来了。 一个箱子的绫罗绸缎就有数百斤,而这里有十个箱子…… 这可比一座金山还值钱! 把这些绸缎全卖了,得的钱都够捐个镇守一方的三品大员了。 正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更别说三品大员一年能赚多少钱,他这辈子都想不到啊。 “妙,妙哉!钱生官,官生钱,循环往复,源源不绝,此真乃吾生财有道也!” 官吏眼冒绿光,看着那一箱箱的绫罗绸缎,仿佛看到了一条条通天大路在自己面前铺开。 “官爷,官爷,这是我们押的货物啊,你们不能……” 镖头刚上前想要阻止,便被兵勇一刀逼退。 锃亮的刀锋擦着镖头的鼻尖滑过…… 第五十章 杀他个人头滚滚 险之又险的躲开这一刀,镖头心中后怕,额头上渗出豆大的汗珠。 ‘娘的,逢场作戏差点把自己搭进去了。’ 身后,数十名手持长棍的大汉就要冲上来,镖头回身与其中一人眼神交错,轻微颔首。 “都别过来!这些东西就当孝敬各位官爷的了,请官爷们放一条生路。” 下一刻,他挥手斥退众人,转头对一脸冷意的官吏谄媚笑道。 “很识相啊!” 见对方如此低眉顺眼,大部分兵勇都已经放下戒备,官吏也是嘿嘿一乐,跳下马匹,走上前去,一脸贪婪地伸出手抓向了那些绫罗绸缎。 三十余位镖师中,距离马匹最近的人已经在同伴的掩护下拽住了缰绳。 五架镖车,每架镖车配有两匹驽马。 虽然这种马不能像战马般肆意驰骋,但依靠马力进行短距离冲击还是可以的。 “咯!” 舌头顶住上颚,一声清脆的声响从孟可手中发出。 镖头双眸猛然暴睁,瞳孔收缩成针尖般大小,身体猛地弓起。 手中还握着丝绸在欣赏的官吏只觉得背脊一寒,好似被恶狼盯上了一般,浑身汗毛根根竖起,鸡皮疙瘩都要炸起来了。 下一刻,一双大手如铁钳般摄住他的咽喉,猛地往前一扯,将他整个人提起来架在自己身前当人质。 与此同时,孟可与九名壮汉已经骑乘在马上,手中长棍犹如大枪,指着前方兵勇。 “都别动!谁敢动,我就掐死他!” 就在所有兵勇反应过来,纷纷拔刀、拉动枪栓上子弹的时候,镖头一声怒喝竟然真的让他们迟疑了一瞬。 孟可十人未发出任何声响,只是闷头往前冲,他们的目标是吸引敌方注意力。 短短十几步,马儿甚至还未冲起来,他们便已经和兵勇们接战在一起。 谁说没有枪头就不能杀人? 十人内,除孟可之外,其他人都是淫浸形意大枪十年以上的高手。 哪怕没有枪头,他们也依旧能轻松杀人。 更别提现在还能借助马的冲劲。 砰砰砰!砰砰砰! 几乎只是眨眼的功夫,一名名兵勇便被撞飞出去,重重摔倒在地上。 “不要管上官了,囚犯不能有失!火枪队所有人后撤至我身旁!枪口偏上,优先射人!” 这些兵勇虽说贪婪无度、欺压良善,但真正打起仗来还是有两分本事的。 见敌人已经与自己人混杂在一起,迅速就有副手站出来发号施令。 面对眼下这种情况,就需要尽量避免平射击中友军,但这个年代火枪命中率不算很好,所以领队选择快速集结火枪兵,用数量换取命中率。 与此同时,大量手持长枪的兵勇涌向前方阻挡镖局众人的攻击,在这些人后面又有官差衙役构成了第二道防线,火枪手在最后面汇聚成排。 前方的奇兵攻势几乎被彻底瓦解,孟可等十人也被迫下马拼杀,但这样的情景并未让他们惊慌失措。 目的已经达到,剩下的就交给林海了。 原来,借助道路曲折蜿蜒的视野盲区,林海已经兵分两路,自己带着一百号人手神不知鬼不觉的摸到敌人屁股后面了。 “杀!” 来的正是时候! 火枪队刚刚集结完毕,身后便传来林海的喊杀声。 他们几乎是在看见对方的瞬间,白莲教的人便已经组成了阵型扑上来。 教徒骨干扛着搭了湿棉被的木质大盾顶在最前面,镖师、拳师借是手持短刀利刃弯腰前行。 没错,神剧里的那一套。 孟可不知道这种盾牌能不能防住加特林、98k,但挡个十九世纪的鸟铳火枪是完全没问题的。 两轮齐射过后,毫发无损。 等官差衙役们反应过来,想要撤去后方抵挡时,已经晚了。 白莲教的人已经冲到了火枪队脸上。 棉被大盾的阵型从中间分开,大批凶人从里面窜出来,挥舞着利刃长刀朝火枪队们扑过来。 此刻场景就如同虎入羊群,一时之间,惨叫连连,血肉横飞。 就连发号施令的副官也被数刀斩成几块烂肉。 在这片战场上,没有仁慈这两个字! “以我为锋矢!杀穿他们!” 见此情形,正前方与兵勇厮杀到浑身浴血的孟可大喝一声,犹如奋勇当先的楚霸王一般,冲进了敌人的队伍中。 战至此时,他们手中的长棍早已折断,现在用的兵器都是从兵勇手中夺来的长枪、短刀。 孟可一人,犹若一柄锐利的宝剑,在人群中所向披靡。 孟可身后的九人此刻只剩七人,但他们也没闲着,手中长枪挥动,犹如一道钢鞭,所过之处,人仰马翻。 组成镖队的镖师、拳师、教徒骨干也损失了数名,剩下的十多人都汇聚在孟可八人身后,负责抵挡侧面攻势,顺带清扫漏网之鱼。 开了挂的孟可此刻就像不知疲倦的机器,从物理学角度上来说,他在一定条件下达成了永动机的悖论。 就像四大神兽之一的‘芝诺的龟’与《庄子·天下篇》中的‘飞矢不动’理论。 每当孟可体力消耗到极致时,勤能补拙天赋就会给他增加0.01-0.1不等的体力。 一枪一个,他杀得自己眼前都只剩下猩红的颜色。 这一幕,让对方的人看的胆颤心惊。 在他们看来,这是一个疯子带着一群不要命的傻子,他们就是一群来自于地狱的魔鬼! 在人数上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居然没能把对方挡住,这简直太匪夷所思了! 孟可手中长枪不停的刺出,鲜血喷溅在他身上,让他感觉到一股热浪,仿佛置身于蒸笼之中,身体的温度越升越高。 一次又一次,一波又一波。 他的速度很快,但是,在面对这么密集的人潮,即使他速度再快,身体依旧有些吃不消。 好在,林海也不是吃素的。 两人终于汇聚在一起了。 长枪下意识探出,被一支强有力的长枪架住。 “师弟,莫要动手了!是我!” ——这是林海。 “完了,小师侄杀魔怔了。” ——这是某位师叔。 孟可拄着枪,艰难地抬起头…… 第五十一章 拐走 “围起来,不可走漏了一人!” 林海低沉的声音犹如闷雷,在官道间响起。 “是!” 被冲散的兵勇、官差们还没来得及重新汇聚,两侧山林中便冒出大量身影,朝着前方蜂拥而来。 这便是林海之前兵分两路时分出去的人手,当然仅仅百来号人是远远没有这么大阵仗,可如果加上稻草人、木人呢? 疑兵之计,攻心为上。 “速降!” “放下兵刃,留尔等一条活路!” 上官被擒,副手被杀,兵勇们自觉被团团围困,敌人又好似漫山遍野皆有,此刻他们已经没了退路。 “勿降!勿降!老子还没杀够,都不准投降!” 在林海怀中奋力挣扎的孟可适时开了腔,让这伙人瞬间崩溃。 tmd,你做个人吧! 哗啦—— 一大片兵器散落地面的声音响起,残留的兵勇们再无斗志,纷纷弃械投降。 孟可看着这一幕,冲林海眨了眨眼睛。 “师兄,收缴他们的兵器,特别是火枪和弹药,一定要拿到手。” 林海会意,有条不紊地下达指令。 囚车中的进步青年被放出来后立刻就有拳师充当大夫替他们检查身体。 然后再让早就准备好的马车载着他们昼伏夜出,走偏僻的山间小路赶去马庄村暂时定居。 林海甚至细心到安排几个弟兄处理一路上的车辙。 在搏杀中受伤严重的弟兄则是用白酒进行消毒,再撒上金疮药进行包扎止血。 稻草人、木人、囚车、盾牌等木制品连同尸体一同点火焚毁。 一切准备妥当后,众人兵分两路,小部分人押送俘虏、战利品与绫罗绸缎,跟在载着进步青年的马车后面,负责保驾护航以及与各地分坛联系。 大部分人则是骑马星夜兼程赶往天津府,当地分坛早已备下假镖物,这些人接下镖物送入天津府,只需要打个时间差,取得不在场时间就行。 上头若是查下来,就使点银钱贿赂,再配个分坛在当地的关系网,足以瞒天过海。 这年头的官吏,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出发!” 孟可负责押送,林海负责带队前往天津。 很快,所有人都离开了,只留下一堆占据了整条官道的篝火在熊熊燃烧。 烤肉的香气飘散在山谷间,勾起了饥肠辘辘的‘食客们’的馋虫。 可惜,畏惧火焰,这些家伙并不敢上前。 大火烧了很久,直到一队商旅从这里经过。 这个时代想要从一个城市去往另一个城市都是需要路引的,一路上还有被山匪路霸截杀的可能,有时候一条官道上十天半个月也难见一次商旅行人。 像这样当天就被发现的,也确实是少见。 索性,他们只以为是被匪徒截杀的商旅,心惊胆战之余,便决定绕道,免遭横祸。 真正事发,都已经是三天后的事了。 本应该于第二天就到达沧州的囚车还没到,沧州州府知道坏事了,连忙派人沿途搜寻。 可惜,大雪掩盖了一切行迹,等他们赶到时,根本啥也查不出来了。 林海等人早就到了天津,都已经准备打道回府。 而小路崎岖,一路上还要避免被山民看见,往往都是昼伏夜出。 早已准备好的绫罗绸缎,自然就成了进步青年们的保暖衣物。 “记下记下!把这批货报个损失,从年底发往总舵的供奉里面扣。” 孟可口中不断提醒着负责充当督察的商行掌柜,让一旁的黄坚哭笑不得。 “师弟,没必要这样吧?人,你想要独吞。钱,你又不想出。你这不等于明抢吗?” “对啊,我就是明着跟总舵抢人才,有问题吗?” 孟可瞪大了眼睛,一脸无辜。 总舵那心思谁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愿意下命令救人?还不是跟孟可一样看中了这群进步青年的能力。 看看首领之一的陆皓东,懂洋文、能书善画,还会发电报,在上海电报局任过译报员,甚至家中还有一大笔遗产。 这笔遗产有多少呢?这么说吧,帝象先生前期的活动经费大部分是由陆先生提供的。 其他人也都各有各的长处,最重要的是,他们都反清。 这换哪个势力能不心动啊? 只是总舵若以为救他们一命,就能把他们收归麾下,那就大错特错了。 这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哪怕救命之恩,也不能让他们同腐朽的旧教同流合污。 不gong he,毋宁死! 而直隶分堂与总舵那种利用腐朽落后的迷信思想蛊惑信徒的邪教可不同。 有核心思想作为纲领,二者从本质上来说就已经分道扬镳了。 当然,现在还在路上,孟可并没有将自家分堂引进先进思想为纲领的情况告诉这些人。 正所谓好菜不怕晚,先打好关系,到时候再慢慢交流思想也不迟。 “张兄?张兄?” “张兄何在?” 孟可还在与黄坚述说着自己的想法,却听见身后传来两道轻呼声。 他根本没多想,还在自顾自说着。 “师弟,叫你呢!” “嗯?啊?哦!我tm姓张……” 平常没人会这么称呼他,都是喊他‘闰土’或职位。因此被这么一喊,一时间竟没转过弯来。 孟可差点被自己愚笨的大脑给气到,连忙伸手向后招了招,示意二位别着急。 “来了来了,朱兄、陆兄,唤我何事?” “张兄再与我等深入讲讲**zy吧。” “我也是道听途说,真正的文本还没翻译出来呢,是不是真的也犹未可知,两位兄台就当故事听好了……” 孟可穿过大队车马,丢下黄坚一人在原地。 “师……啧,不是不说出去吗?怎么人家一喊,又屁颠屁颠跑过去了呢?” …… 正定,形意拳馆的书房内,老态龙钟的沈老先生终于搁笔。 他看着面前翻译成册的xy,一股发自内心的喜悦涌上心头。 “如此佳作,能自老夫手中翻译,也是老夫的荣幸。” 在这一刻,他的脸颊通红,一身精气神达到顶峰,但转瞬间便迅速跌落,一抹暗灰色爬上眉梢。 第五十二章 散是满天星,聚是一团火 清光绪21年,十一月十日夜,囚车被劫、随行押送兵勇部分被杀的事终于被捅到了京城。 光绪帝无权,慈禧垂帘听政。 在得知此事之后,慈禧震怒,命顺天府尹彻查,并令刑部、大理寺协助顺天府办案。 务必要找出幕后黑手,将其以谋反罪夷三族,绳之以法,以儆效尤。 而皇帝的态度则是:“我都听老佛爷的。” 不管幕后黑手是谁,既然他敢做出此等谋逆之举,就必须严惩不贷。若是不将凶手绳之以法,大清的江山社稷岂不是要乱套了? 这是两位貌合神离的大清领导者,第一次如此合拍。 此事一出,朝堂内外都噤若寒蝉。 而旨意自朝堂下达之时,距离孟可等人到达马庄村已经过去一天,另一路人在快马加鞭之下已经到达天津三天了。 哪怕查得再严实,也影响不到他们了。 火枪、兵器入库,被俘虏来的兵勇则是由拳师们严加看管,整个村子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族关系,跟本不担心有人跑的出去。 “我觉着,咱们马庄村可以改个名字,叫塔寨算了。” 孟可看着正被村民们驱使着劳动改造的兵勇,忍不住笑着摇头道。 “啥?小师弟,你这话可别让族老听见,这传了十几代人的名字,咋能说改就改?” 一名拳师瞅了眼坐在村口树根上抽烟枪的老人家,小心翼翼地提醒孟可。 那位族老辈分大,就算是郭老来了都要喊声叔。 “开开玩笑罢了,师兄放心。” 孟可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正见那位老人家一边吐着烟圈,一边笑呵呵地看着自己。 看起来挺和蔼的,也挺好说话的样子。 “村里的大小事情,族老都可以决定吗?” “那倒不是,但他年纪大,辈分高,大家伙都愿意听他的。有个词怎么说来着?叫、叫德……” 拳师挠着头,想半天想不起来。 “是德高望重吧?” “对对对,就是这个,德重望高!” 看着拳师一脸得意的样子,孟可一巴掌呼自己脸上,还是得普及识字率和基础教育。 “那正好,我有点事找族老商量,劳烦师兄替我进城去请郭老来。” 孟可交代了一句,随后大步朝着村口走去。 拿着烟枪的老人家眯缝起眼,看着越来越近的少年。 “张闰土见过族老!” 看着面前这位满头花白,脸上皱纹横生,却依然精气神充沛的老人,孟可拱手行了个礼。 族老哈哈一笑,放下烟枪看着他道:“小闰土嘛,我晓得你!老头子姓郭,郭怀远。你找老头子是有啥事吗?“ 孟可挠挠头,一副不好意思的模样。 “确实有点儿小事需要麻烦您。我这次来,主要就是为了在村里圈出一块地,用来当学院……” 族老闻言脸色微微一变,他看着孟可,沉吟片刻,突然笑道:“小娃娃,地,就是咱们的根。不管是村外的庄稼地,还是村内的地,都不是老头子说了能算的。我不懂你那个所谓的‘学院’是啥子东西,但总归不比村里人住的房子、耕的田地来得重要。” 他顿了顿,接着又道:“当然,你若能说出个所以然来,老头子就看在云深的面上帮你一二,若说不出……” “……那你也别怪老头子。” 孟可一愣,随即笑道:“族老,您误会了。就算您不说,我也会主动跟您解释的。另外啊,这划出来的地算我们租的,给钱!” “给钱?!” 族老眼睛一亮,意识到自己失态后,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 “当然给钱啊,咱们又不是强盗土匪,为啥不给钱?不仅给钱,如果这地占用了其他村民的房子,我们也会出钱为他在村边上重新搭建一个临时住所。” 世道纷纷扰扰,利益为先,族老没理由拒绝,村民更是会争着抢着答应当包租公。 “说,你看上了哪块儿,我……算了,别说了,你看老头子家怎么样?来来来,我就带你去看看!” 说完,族老拉起孟可的胳膊,把他拽起来朝自己的屋走去。 这个族老看起来一把年纪,力气倒挺大的,孟可也不敢用劲,只得半推半就被迫被拖到族老家里。 “小闰土,我家不算大,但因为靠着宗祠,旁边倒是空着很大一片地。你如果租下的话,老头子可以做主借你用。”族老看着孟可问道,一双眼睛笑得像是月牙。 好家伙,那还用得着说吗? 租一送一。 随后,族老喊自己的老妻端出茶水,拉着孟可坐下聊。 孟可也就顺势把自己租地的盖学院的想法完全说了出来。 当初建在形意拳馆内部的小学院太过简陋狭小,能容纳的学生颇为有限。 平日里上课也非常不便,拳馆习武者的哼哈声严重影响教学。 于是他就想着搞块更大的地来建学院。 这学院里也不止教文化课,而是将文化、武术、思想教育和军事教育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小型的军事学院。 从各个分坛甄选有能力,愿意接受新思想的人来培训,三到四年为一轮,毕业之后发放回原来的分坛,并且由他们组建成各地的骨干。 平日里还可以成为思想教育班子,负责给该地教徒、分坛人员进行思想开发和教育。 一旦到了战时、要起义了,他们就是指战员、思想员,完全可以成建制的组建义军。 散是满天星,聚是一团火。不得不说,这种方法是真的好用。 唯一的缺陷就是,义军缺乏训练。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他们是反贼呢? 另外一点,这个学院一旦建成,每日操练声、粮食的采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破绽。 这就离不开当地村民的帮忙掩饰了。 为了让村民们帮忙警戒、采购,孟可甚至答应文化课和武术课可以让村里每户人家的孩子免费来学。 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前十者,包三餐! 半大孩子吃穷爹,如果家里能少张嘴吃饭,无数村民都会鞭策自家孩子好好学习了。 第五十三章 发展基调 郭老来了,不仅是他,就连留在正定城内的周老爷、金师爷也被一同喊了过来,顺带还送来了已经翻译好的宣言。 这本中译本宣言一到,就被闻讯赶来的陆、朱等进步青年借走了。 六七十个人围坐一团,就等着坐在最中心处的陆皓东念给他们听。 最外面一圈,还围上了一群看热闹的拳师和村民。 孟可也不去阻止,这些思想他本就准备灌输给他们,愿意自己学当然更好。 他扯着郭老三人走进屋子,把自己的想法说给他们听。 “哦,合着你小子就是一头脑热,拍脑门子想出个点子,然后就啥也不管,把事情都丢给我们去做啊?!” 屋内,周老爷拍着桌子,吹胡子瞪眼。 “建学院?建个屁的学院!有钱吗?有教师吗?谁会打仗?你买的那本洋文书才刚翻译出来,现在大家都没读透,你指望谁来上课?” 郭老笑着摇了摇头,看向周老爷:“周先生,你知道诸葛孔明是怎么死的吗?” 姜还是老的辣,一句话就噎住了周老爷。 他瞪圆了眼睛,半晌说不出话来。 诸葛亮怎么死的?事无巨细,事必躬亲,活生生累死的。 孟可见状,轻咳两声,缓缓说道:“伯父,论为人处世、文采韬略,我不如您与金师爷。论威信威望,我不如师祖、师公。论协调诸府分坛、统筹信徒,我不如林、黄二位师兄。论统军调度,我不如金虎和他手下的镖头。甚至就连经商,我也不如周氏商行那些掌柜们。可他们都信我,我能服众,能合理的使用他们。” 他看着几人,一脸真诚的道:“我们现在在干的事,就如同筑屋。我是负责规划框架、分派任务的。而具体怎么建设施工,和泥怎么和,架梁如何架,打桩怎样打,还得看你们,我只会给出建议,不会去影响你们。” 言罢,周老爷默默不语,脑海里却是突然冒出《史记·高祖本纪》中的一则内容。 ‘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 每逢乱世,必有豪杰应运而生。 或许,这小子真有什么特殊魅力吧…… “金师爷,堂中还有银钱几何?” 孟可见周老爷低头不知在想什么,于是把注意力放在旁边不起眼的金师爷身上。 “回香主,这是账本,扣除年节要送去总舵的献礼、发放给弟兄们的饷银、给官吏送去打通关节的供奉,还剩……” 他报出了个数字,然后又补充道:“因为断了烟馆这一条财路,明年的余钱起码要少四分之一,若要大兴土木、开办免费学院,恐怕……有力不逮啊!” 事实证明,不是周老爷危言耸听,而是真的没有钱了。 想让钱变多的两个方法,开源和节流。 节流肯定是行不通的,以后盘子越做越大,开销也越来越大,哪里节省得了呢? 只剩下开源…… 孟可也是眉头紧锁。 现在的时间线已经处于近现代,基本上能手搓出来的东西都已经被发明出来了,剩下的东西要不然是涉及高科技,要不然就是有它没它没啥两样。 孟可想要靠发明新颖物件买卖发家是不太可能了。 而他曾经哄张父的那些经商理解,用来做点小生意还行,想要做大做强? 呵呵,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论经商,他还不如商行一个掌柜。 还不如洗洗睡呢! 而且世道纷乱,人心惶惶,做生意的要不就是背后有靠山,要不就是自己本身就是靠山。 直隶分坛在直隶还有自己的关系网,一但出了直隶,到其他分坛那里未必有这么好的面子。 等等! 各地分坛不给我面子,那总坛呢? 我刚给你交这么多献礼,现在去你那里经商,你不给我打通关系?不给我点庇护?这能说得过去吗? 孟可眼珠转动了一阵,心下就有了计较。 他将自己的想法与众人一番讨论,几人也不禁皱眉。 最终还是孟可拍板决定干了。 将周氏商行铺开,先去广州接着总舵打通关系对外经商,累积家底、引进技术之后由二级市场转变为实业企业,最后再分出技术人员和资金组建jun工企业、bing工厂。 只是如果这样的话,周氏商行在以后绝对不能一家独大,成事之后要收归公有。 否则财阀上位,棒子国殷鉴不远。 主要基调确定下来,但现在又出现了一个问题。 钱,就只有这么多。 是大力支持商行南下呢,还是先建学院把分坛骨干们的基础文化、武艺和思想教育提升上来呢? “想个办法,搞一笔投资!” 什么方式来钱最快?当然是无本买卖啊! “把所有还在城里的骨干们放回各自分坛,给他们半个月时间先初步掌权。半个月后,对各地还在开放的烟馆动手,我不管它们背后是谁,总之,就是‘月黑风高杀人夜’!” 当听到这个命令的时候,周老爷又双叒叕差点气晕过去: “你是不是癫?当自己是皇帝啊?这是直隶,能开的烟馆背后都有高官,你这一下子知不知道要捅多大的篓子?皇帝下令严查劫囚车的人,下面的官吏未必会认真追查。但你如果动他们的利益,等着吧,直隶都能被他们翻起来。” 周老爷和周老太爷曾经也是他们的中一员,知晓这层利益网的恐怖之处,所以才劝孟可放弃。 他说得很清楚,这么绝对会引火烧身。 争执之后,孟可明白自己确实鲁莽了,退了一步。 先查明烟馆背后的势力,挑势力弱的动手。再由郭老给在各地衙门当差的弟子写信,请他们开口,把这次事件定义为帮派厮杀和江湖仇杀。 周老爷闻言,气的直咬牙:“你就作吧!” 而郭老则是笑呵呵的答应了下来。他的想法很简单,反正一大把年纪了,积攒了这么多年的人情和威望,此时为了晚辈的前途,不去用掉,难不成等着带去棺材? 第五十四章 思想主任 在直隶分堂的关系网以及郭老弟子们的配合下,代号‘清毒’的行动进行得非常顺利,大批流动资金从各地汇入正定。 当然,各个分坛也留下了不少,用来上下打点、发展信徒教众。 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没有足够的实力,也只能暂时遵守规则。 商行南下、兴建学院、甄选学员,有了资金,众人忙得不可开交,刚从天津返回的林海连歇都没能歇一下,就被周老爷拐去广州同总舵打交道了。 “周伯父,这是第一本中英同体的宣言印刷本,我答应送给樟寿,劳烦您路过绍兴的时候帮我交给他。” 城门外,前来送别的孟可将一本包裹好的书籍递给周老爷。 “有心了!樟寿有你这样的朋友,我为他感到高兴。”周老爷感慨的说了句,也没打算将包裹打开。 几句寒暄之后,商队带着浩浩荡荡的队伍离开了正定,向北行驶。 孟可目送队伍渐行渐远,心下不免惆怅。 “二师兄,他们走了……” 黄坚见孟可一脸落寞的站在路旁,忍不住上前安慰道:“师弟安心,莫要太过想念,他们很快就会回来的。” “不,谁想念他们了?” 就在黄坚以为小师弟还在嘴硬时,孟可哭丧着脸道:“他们一走,事情就都要落在我肩上……” “我不想加班啊!” 黄坚:…… “咳咳,小师弟,有我呢,我来为你分担!” 做师兄的,就要有师兄的担当,大师兄不在,二师兄立刻挺身而出。 谁曾想孟可瞥了眼五大三粗的黄坚,立刻收住眼泪,一脸正色道:“算了,还是我自己来吧。造反传出去要掉脑袋的,可不能出纰漏。” 黄坚:…… 歧视,赤裸裸的歧视!张飞豹头环眼的模样还粗中有细呢! 他脸色一黑,转身就走。 聊不下去了,太伤人心。 …… 马庄,一间大房舍中,十来位伤势痊愈的进步青年团团围坐。 在他们中央摆着一张铺满沙砾的桌子,陆皓东站在桌子前,以筷子代笔,以沙层作纸,一点一点将自己对于宣言的理解掰开揉碎,讲给众人听。 他曾受过儒家的传统教育,也从帝象先生那里接受了许多西方科学文化知识和民主主义思想。 虽然那种思想与眼下这本宣言的主观立场是相对的,但并不妨碍他在这本书中寻找到属于自己的价值观和理念。 孰强孰弱,孰好孰坏,这需要时间来证明。 但至少这些都是新式思想,想要破除封建传统思想、完成起义,就只能选择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陆皓东口干舌燥却丝毫不觉疲惫,反倒有种如鱼得水的快感。 他抬眼看了看窗外的日头,随后将书稿重叠,放在桌面上,一边整理衣衫,一边说道:“诸君,今日便到此为止。若有疑惑之处,可于饭后来找我询问,我们共同探讨。” 言罢,他对着周围的进步青年们深深鞠了一躬。 青年们也立刻起身还礼。 陆皓东起身后又笑着拱手道:“诸君,共勉!” 众青年亦纷纷拱手对着陆皓东和周围友人答道:“愿与君等共勉!” 屋外,孟可裹着大衣站在北风中瑟瑟发抖。 看着这一幕,他用手肘捅了捅身旁的黄坚:“师兄,有何感想?” 黄坚挠了挠后脑勺,在孟可期待的眼神中给出了三个字:“听不懂!” 他不懂,但不意味孟可不懂。 我华夏礼仪之邦,有些传统还是得加大力度传承下来。 很快,屋内的青年们鱼贯而出。 在看到外面站着的两人后,先是一愣,随后三三两两上前见礼。 至于救命之恩,他们口中早已谢过不知多少回了,也不再计较这些虚礼,只待付诸行动。 最后一个出来的,自然就是陆皓东了。 “陆兄!” 孟可一边拱手致意,一边打量着陆皓东。 看上去,他比起之前瘦弱了许多。 “今日怎么不见朱兄?” 陆皓东指了指众人前往的地方,叹道:“朱兄带着一些侧重武艺的兄弟在跟拳师学艺呢。他说经此一役,他才晓得‘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孟可知道他这是想起那些没撑过严刑拷打、凛冽寒冬的青年。 “朱兄尚且晓得身体是本钱,怎地陆兄反而不知?近来怎么愈发消瘦?可是村中短了吃食?” 分堂每个月都有付钱,食物自然是不可能短缺的,马庄村的村民还不至于做这种事。 陆皓东苦笑着摇摇头,说道:“乡人淳朴,吾等皆是衣食无忧,是陆某心有思虑,食不下咽。” “陆兄……” 孟可刚想说话,便看陆皓东欲言又止的模样,于是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他先说。 “救命之恩,已是难以报答,更兼如此照顾,实在是受之有愧。此并非吾一家之言,而是众兄弟想法皆如此。” 陆皓东叹道:“如此大恩吾等本应倾尽所有、以命相报,但七尺之躯既已许国,实难许卿。” 陆皓东口中的国,当然不是清廷,是这片土地,是赤县神州。 虽然知道他的意思,但孟可背在身后的手不自觉的捂了捂屁股:...... “咳咳……正好,我此次来找陆兄是有件事需要陆兄帮忙。既然陆兄觉得光吃不干、受之有愧,那不如帮我个忙?” 陆皓东闻言顿时双眸一亮,急道:“张兄速速说来,只要不违背道德伦理,吾等愿意一试。” 孟可微微一笑,伸手指了指东边:“最近祠堂边上正在动土筑房,陆兄可知道原因?” “不知,莫不是乡人不识字,要我等帮其监工?” 孟可轻轻摇了摇头:“陆兄说错了,那里正在建一个学院。” 言罢,孟可便将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请求陆皓东来任学院的第一任思想主任和思想教育课教师,为学生普及新思想,将宣言中的理念传递给更多人。 “开民智,此举实乃天大善举。陆某必定全力配合。”陆皓东激动的连连点头,一扫颓然之气。 第五十五章 琐事与惊喜 一晃数月,一个围绕着马庄祠堂而建的小型学院悄然建成。 在学院周围,还搭建着不少木棚,里面都是各式各样的农具。 若是平日里有外乡人、官吏入村,此地便可在仓促之下布置成粮仓、库房,一众学员化整为零进入村民家中隐藏。 各批学员、教员也已就位。 文科的识文断字由金师爷来教授,思想教育有陆皓东,武科的武艺搏杀有李元魁和郭老,就连军事课也已初步排上课程。 “三国战将勇,首推赵子龙,长阪坡前逞英雄;战退千员将,杀退百万兵……” 用沙土铺成的操场上,上百名青壮男儿穿着赶制出来的蓝灰色统一制服站立在那里齐声高歌,在年节刚过的寒冷北风中,他们的衣服被风吹的呼啦作响。 受限于硬性条件,他们身上的衣服只能做到类似军装。脚蹬皮靴,身材高矮不一,让这些前些日子还在市井上混迹的汉子看上去没有半点威猛之态,反倒显得有些憨厚,像是一群山寨货。 但被服装具是关系军队整齐化主要条件之一,军队外表之优良,服装是有决定意义的。 就像校服,哪怕再丑,穿久了也会习惯的。 而他们所唱的曲调,也是孟可抄后世的北洋军歌。 甚至他还把曾经大学军训时学的各种军姿和手势通通照搬过来。 有没有用,暂时还没办法检验,反正不能让这群学员闲下来。 看着台下那些脸上充满斗志、精神饱满的热血男儿,孟可心中满是欣慰。 他挥手朝教官示意,远处四名身穿深绿色服装的立刻小跑着过来了。 他们都是从那群清廷俘虏中挑选出来的兵勇,皆有一技之长。 要么是擅使火枪,要么是会排列军阵,又或者是军职够高、懂指挥小规模战斗。 没有什么愿不愿意投降的,他们清楚自己是不可能被放走的,不帮着练兵,那就只能一直给农家耕地、卖苦力。 孟可一召,他们便答应担任武科助教,在军事课教员还未找到之前,由他们来教授学员清兵是如何排兵布阵、行军打仗的。 “报告校长,学员应到一百五十三人,实到一百五十三人!请校长指示!” 四人同样站着蹩脚的军姿,向孟可敬礼。 孟可摆摆手,笑道:“同学们训练很努力,我决定……” 今天加餐? “……今天加练半个时辰!” “嘘——” 西北风里说丰年,听取嘘声一片。 “咳咳,肃静!”孟可大喝一声。 台下这才安静下来。 孟可环视众人,笑眯眯地说道:“我向村里买了几头猪,中午食堂有东坡肉,先到先得!” 好家伙,这光景,有肉吃? 若不是教官拼命打眼色,再加上平日里所学的军纪约束,恐怕这群汉子已经要欢呼雀跃了。 说完,孟可便转身离开,不再停留。 当天中午,结束教学后,四名教官就收到孟可的话。 校长指出学员没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心理素质,军容军纪也不行,要求教官得再严格一点。 孟·心眼小·可表示:哼,敢嘘我?我让你连嘘嘘的力气都没有! 又是数月的风平浪静,时间仿佛按下了快进键,在人们的生活中缓缓流逝。 孟可在处理堂中事务之余还抽空跟随陆皓东学习了繁体字、英文,旁听思想教育课。 他本以为今年可能就这么寡淡无味度过去,但没想到一纸书信自南而来,打破了这种局面。 “谁的信?是不是大师兄那里有什么进展了?” 孟可正在一边喝着老爹给自己煲的鸡汤,一边盘算着这个月堂口的收支,本应在马庄授课的金师爷却手持一封信件匆匆赶来正定。 金师爷摇摇头,将信交到孟可手中,说道:“我不认识这个人,但武科的李教员(李元魁)看过后,让我赶紧给你送来。” 赶紧? 孟可皱起眉头,师公认识而金师爷却不认识,会是谁呢? 他接过将信件,看了眼信封上的名字后直接愣了。 李福? 李管家的信怎么会送到我这?周伯父南下广州的时候不是去过绍兴了吗?李管家不知道? 该不会是广州那边出啥事了吧? 孟可一惊,赶紧拆开信件。 读信后的表情越来越无语,待看到最后一段内容的时候,忍不住将那封信狠狠拍在桌上, 迅哥儿啊,迅哥儿,不愧是鲁大师! “你可真会给我找事啊!” 原来,周老爷将宣言带给迅哥儿之后,孟可又陆陆续续送了几本没翻译过的进步书籍去绍兴。这家伙读了这些书,又见识了清廷的落后,自是少年意气愤慨世俗,竟然瞒着家里人写了篇文章发去各大报刊。 《申报》、《万国公报》、《中外纪闻》…… 凡是有名气的,他都发了。 书,孟可给的。钱,也是周家老太爷出事时,孟可送的。 那这闹出来的事…… 孟可看完之后直接懵了,这家伙还真是什么都敢干啊! 民国时期你抨击社会也就算了,毕竟那时候的执政官还是要点脸的,不敢明目张胆迫害你。 这他妈是清廷当权啊,文字狱只是不经常用了,不是废除了啊! 还好,小心谨慎是迅哥儿的代名词。 他给自己披上了此生第一层马甲——戛剑生。 戛,击也。 “戛剑生”即击剑的人,表现的是一种渴求战斗的激情。 你抓戛剑生,跟我鲁迅有什么关系?跟我周迅又有什么关系? 跟我周樟寿就更没关系了啊! 这件事本来大家谁也不知道,最后还是由洋人主办的《万国公报》头铁一点居然真的刊登上报了。 迅哥儿高兴之余也不忘跟家里人分享。 嗯,他是高兴了,家里人就…… 李管家写了两封信,一封北上,一封南下。 算算时日,这时候只怕周老爷已经挥舞着竹鞭踏上回家的归途。 “金师爷,你说……送个十五岁的少年独自一人出国留学怎么样?” 孟可抬眼看向一旁的金师爷。 “虽可助此少年趋于自立,却也危险重重,需知洋人向来……看不起吾等夏人。” 第五十六章 真理越辩越明 正定城外,春风徐徐。 一架马车从正门驶进,在大街上缓缓而行。 车厢帘子拉开,一张熟悉的面孔露了出来,一双明亮如星的黑眸,透露着几分好奇。 这人正是迅哥儿。 “这儿!” 形意武馆前,孟可挥舞着手臂向着驾车的李福喊道。 李叔穿着一身粗布麻衫,看起来比上次更显清瘦,也不知他是不是因为长期奔波而变成了这副德行。 迅哥儿见状,甚至不等李管家停稳马车,便掀开帘子跳了下来,向孟可跑来。 “你小子可算来了,这一路上吃了不少苦吧?” 迅哥儿咧嘴笑道:“还好还好,路上没遇着啥事,就是在家里被我爹抽断了一根竹鞭而已。” 他不提还好,一提这事,孟可脸顿时沉了下来,交代黄坚陪李叔去将马车停好,自己则是带着迅哥儿往屋里走去。 穿过训练场,来到后庭书房内,他才松了口气,板着脸说道:“抽断你一根竹鞭算轻的!你也不看看现在的时局,就敢随便抨击清廷。虎死威犹在,更别说这头虎只是垂老,还没死呢!” 迅哥儿挠着脑袋,不服气道:“闰土,你当年尚且敢加入白莲教,聚义士、谋大业,我为什么就不能干点大事呢?” 孟可气急,指着迅哥儿骂道:“你这臭小子,这能一样吗?你身后拖家带口有一大家子人,而我背后就父母两人,出了事,我可以带着父母直接偷渡去南洋。而你呢?你家里上有老太爷还在清廷监牢,下有生活不能自理的3岁小弟,你怎么走?!” 迅哥儿张了张嘴,却无话可说,只能闷闷不乐地低下头去。 孟可深呼一口气,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说道:“你也别怪我说话难听,得亏你发文用的是笔名,不然清廷早查到你家了。江浙的白莲分坛给我来信,说清廷已经命绍兴知府严查此事。看好了,信,比你到得还早!” 说着,他从柜子里取出信件丢在桌上,示意迅哥儿自己去看。 迅哥儿拿起信,翻开一看,脸刷地白了,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你母亲和两个弟弟已经被你爹接去广州了,那里是白莲教总舵的地盘,如果真的事发的话,他们会帮忙隐藏好你的家人。” 迅哥儿呆呆地望着信纸,好久,才喃喃地说道:“我只是想启迪民智,唤醒那些还沉湎于旧时代虚荣中的人啊!” 此时的迅哥儿远没有鲁大师那样不惧牺牲的坚定意志,到底没见过什么大世面,还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孟可叹了口气,走到他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我愚蠢的樟寿啊,你动动你的脑袋想想,能买得起报纸的、愿意去买报纸的,会是平民百姓吗?那都是达官贵人才有财力去买、有精力去看的。这些人大多都比普通人眼界长远,难道真的不知道变法能让国家免于外辱、能让这片土地的百姓更加富有吗?不,他们是知道的……” “那他们为什么不愿意改变呢?” 迅哥儿抬起头盯着孟可的眼睛,他似乎有了答案,但却不肯相信。 孟可避开他的眼睛,叹了口气,缓声说道:“每个人都会有私心。一但开启变法,最先触犯的就是他们这些达官贵人、天潢贵胄的利益,这些人自诩高人一等,怎么能忍受得了平民与他们站在同一个阶层?黔首、黔首,这词历经数千载光阴,终究回归了本来的含义。” 何为黔首? 黔,黎也。上古传说,炎帝被蚩尤所逐逃到涿鹿,求助于轩辕黄帝、并结成联盟共同攻打蚩尤之时,战败被俘的九黎人,被称作“黎民”,和“百姓”相区别。黔首在当时有战俘奴隶的含义,也就是蔑称。 这个词到了秦朝,含义才变得好一些,因为秦人尚黑,平民以黑巾裹头,故名黔首,后世也就流传了下来。 可后来,这一称呼出现在达官贵人口中时往往带着一些轻蔑的意味。 迅哥儿听到孟可的话,突然觉得心里好像被针扎了般疼痛,他的拳头紧紧握起,额角青筋暴起。 他不甘,他想要改变这片土地的贫穷与孱弱。 孟可伸手握住他的拳头道:“迅哥儿,这件事情其实你做的很对,但唯一的错误就在于没有与我们商量。” 听到孟可的要求,迅哥儿恍惚间突然开口问道:“那你呢?闰土,你有没有私心?” 孟可愣了一下,旋即面色如常,大大方方的承认下来:“我当然也是有私心的,但我可以保证,我会将这一世的生命献给这片土地,只要有我在,就绝不允许有人窃取胜利的果实。” 迅哥儿闻言,神色渐缓,脸上也有了血色,他重新恢复自信。 “我也愿意如此!一篇文章唤不醒有志之士,那我就写十篇、百篇,穷尽我这一生,也要将这头东方巨龙唤醒。死亡,我无惧也!” 说罢,他挺胸昂头,神采飞扬的直视孟可。 “我……不如你!” 孟可是自家人知自家事,自己有无数条命,只要语文书上的课文没穿梭完,他就死不了,而迅哥儿却只有一条命…… “不,闰土,你远胜于我!是你助我坚定意志,你是我的引路人……” 未等迅哥儿说完,孟可便抬手阻止他,不想在这个无谓的争议上再浪费时间。 “我在乡下建了个学院,负责培养未来起义的骨干成员。你先去那里待一阵子,等风头过去,我送你出国留洋。” “出国吗?” “对,学院文科里负责教思想的陆皓东教员,从小接触基督教,对西洋诸国都有所了解,你可以向他询问哪个国家的学院更适合你。” 迅哥儿点了点头,心中却不由得泛起阵阵苦涩。 若真的去留洋,一别又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见面。 “何故作小女儿姿态?走吧,我带你去学院看看,认认路。” 孟可见状,微微摇头一笑,转身出门去叫人备车。 第五十七章 人间百难 直隶省,天子脚下,却依旧是穷苦人家占九成九,富人和权贵占另外那一小撮。 百分之九十九的贫民拼命耕地、做工,养肥了剩下百分之一的人。 多劳多得、勤劳致富,这种后世观念根本不适合这个旧时代。 二人乘坐的马车在经过一处坊市时,一阵孩童哭闹声吸引了迅哥儿的注意。 他想掀帘探视一番,却被孟可一把按住。 “别看……” 迅哥儿回头望着那张面色沉重的脸,不解道:“为什么?” 孟可摇头叹了口气,拉住迅哥儿的衣袖道:“我们走吧。” 迅哥儿不明就里,但见他脸色凝重,不敢违拗,只好任凭孟可将他手臂按下。 可还未等马车驶离,便听见旁边近在迟尺之处传来一声虚弱且沙哑地呼喊:“马车上的贵人,还请买下这个孩子吧,只当是买个小猫小狗吧。” 随之响起的还有一声声孩童的哭泣与哀呼。 马车停下了,是车夫下了车。 刹那间,迅哥儿如受雷击一般呆立当场,整个人仿佛失了魂魄一般怔怔地坐在座位上,颤颤巍巍地回过头看向孟可。 似乎是在求证一件事。 孟可深吸一口气,伸出手去缓缓拉开了帘子。 窗外,是人间疾苦。 瞬间,迅哥儿只觉得自己胸腔里有一团火在烧灼。 孟可的目光扫过街面,看到是真正的插标卖首。 马车旁,车夫回头看了看孟可,见他目光中是应允之色,于是取出一把铜板塞给了先前拦车的中年人。 “拿着钱,我们也不要你家孩子,你好好过活,能过几天算几天吧。” 未等中年人回过神来,车夫便已经重新跳上车沿,赶在其他‘商贩’围拢上来之前驶离了这处坊市。 马车重新启动,迅哥儿却再没有任何力气看向窗外,他只能呆呆地坐在那里,任由泪水夺眶而出,滴落在他的衣襟上。 一滴,又一滴,渐渐地湿润了一片衣襟。 他没有质问孟可‘为什么不发发善心,帮助这群人’。 因为他知道,现如今活不下去的人太多了,多到朝廷都懒得管,就算今天花钱救下了这个坊市的所有人,那明天呢?其他城市、其他坊市的呢? 真正能救这些百姓的方法,从来不是花钱就行的。 他也看出了孟可眼中的无奈与不忍,他更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你成长了。” 孟可颇为欣慰地感慨一声,想要摸迅哥儿脑袋的那只手悬在空中停滞了一瞬,最后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 是的,我成长了,我必须成长。 迅哥儿没有说话,也没有转头去看孟可。他只是默默流泪,任凭泪珠滑落到他的衣衫之上。 孟可的手放了下来,却没有收回,只是静静地靠在椅背之上,双眸微闭。 “放轻松,我第一次见到这幅景象的时候,表现得比你还义愤填膺。我恨不得立刻举义,诛无道、惩奸恶,行大快人心之事,还天下百姓太平。可我不能这么做……” 迅哥儿终于有了反应,他侧过头来看了孟可一眼,在等着解释。 孟可睁开眼睛,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道:“长毛就是前车之鉴,如果没有真正的举义纲领、没有志同道合的伙伴、没有一支真正属于黔首的队伍,我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重走封建王朝的老路罢了。” “立纲陈纪,救济斯民! 这是1367年,朱元璋发布北伐檄文中的两句话。 二者是有先后顺序的。” “明白了吗?” 迅哥儿点了点头,却依旧没有说话。 孟可继续说道:“我怕我自己沉湎于享乐,忘了当初的誓言,于是就让车夫师傅每次载我出城都从这个坊市边上过。我要警醒我自己,天下穷苦之人何止千万?我如何能安然享乐?我如何能……” 做视我的同胞们受尽欺辱? 事实确实如此,花花世界迷人眼。 孟可的任务只要改变闰土原本的轨迹就行,从看瓜田的农家孩子,到执掌一方教派的富家翁,这改变足够他交任务了。 有人曾问过他,为什么要谋划起义?为什么要做后面的事?又为什么不老老实实练武、当个天下第一拳? 他没有正面回答过这些问题。 但现在,他在对迅哥儿说的这些话就是他的答案。 身为旌旗招展下成长的青年、堂堂正正的炎黄血脉,来到了这个世界,若是不做点什么,他觉得自己会后悔终生。 依旧是那句话,来都来了…… 车内陷入短暂的寂静之中。 迅哥儿忽然伸出手握住了孟可放在膝盖上的手,用力攥紧,似乎想通过这种力量给予孟可力量。 孟可低下头来,看着那只攥紧的手。 迅哥儿抬起头来,眼里满是坚定。 “为了这片土地上的黔首,我们一起努力。” 迅哥儿的语气很轻,却透着一股令孟可无条件相信的坚决。 “好,这才是我认识的鲁……周樟寿!“ 孟可微笑,拍了拍迅哥儿的肩膀,一字一顿地道。 迅哥儿也勾起嘴角笑了笑,眼中重新闪过斗志。 ...... 等孟可重新回到正定时,已经临近闭城门。 迅哥儿被他丢给了陆皓东,这小子正在与陆教员探讨各自对gc、gh的理解。 一个是博览史书、各种典故信手拈来,一个是涉略西洋诸国、各种先进思想如数家珍。 二人一聊就是一整晚,就差学刘关张抵足而眠了。 孟可本来是怕迅哥儿孤身一人在马庄,难免有些孤单,这才跟着一起送过来。 谁知道,到头来反倒是自己成了局外人。 气得他摔门而去,直接召集学员们进行了一次紧急拉练与文科考试。 在出完气后,这才丢下一地精疲力尽的壮汉,满意的乘车回到正定。 “金师爷,分坛账面上还有多少可以提取的钱?帮我换十两金子,樟寿出国留洋的时候用的上。” 孟可回去后找到金师爷,让他抽空去一趟钱庄。 金师爷闻言立马报了个数,并答应下来。 太随便了啊,公共的资金,怎么能因为一个人随便说了句话就直接制取呢?哪怕这个人是首领也不行,得找时间制定个规程出来。 可能是孟可犯jian吧,顺顺利利的完成了事,反倒发起愁来。 嗯,好像有哪位变法的先辈就是死在自己制定的法律上。 没关系,有一必有二,我孟……闰土来当第二个。 第五十八章 弃笔从戎 “英吉利的剑桥大学、牛津大学,佛兰西的巴黎大学、义大利(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 陆皓东口中每报出一个洋学院的名字,迅哥儿心里的期望就更盛两分。 “这些我都能去?” 自从投出那篇稿件,他就经常购买各家报社的报纸观阅,对这些大学的名字略有耳闻,其背后的含金量自然不言而喻。 陆皓东看得一阵蛋疼,咳嗽一声道:“不,这些你都去不了。这些大学都有各自的招生条件,你一不符合条件,二又没有清廷官方出具的协议,人家不会收你的。” 迅哥儿听了这话,脸色登时垮了下来。 陆皓东见状赶忙安慰道:“那什么,你也别灰心嘛。这些一等名校不要你,咱们也可以看看次一等的……” 结束了一天的课程,两人在屋内絮絮叨叨讨论着迅哥儿可以加入的学府,时值午夜,迅哥儿却睡意全无,反而精神奕奕。 陆皓东看了他一眼,笑道:“还不困?” 迅哥儿摇摇头。 “那陪我下盘棋,你会下棋吧?” “你可别小瞧我。” 二人走进一旁的侧房,在书桌后坐下。 “这挑学院啊,就像下棋,精挑细选,斟酌推敲,除了要看哪所学校要你,还得看看你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学校。” 棋盘上,二人各持黑子白子,开始下了起来。 “听张兄说,你喜欢写文章,想用文笔唤醒世人?” “对。” 迅哥儿答道。 陆皓东看着他,眼里有赞赏。 “你这样的人,若是在和平年代,或许没什么作为。但既然生在乱世,我恐怕可以见证一个文坛巨匠的成长了。” 迅哥儿听了他的话微怔,然后谦虚地笑道:“哪有什么文坛巨匠?我真正期望的不过是救民于水火,哪种手段能救民,我就学哪种。” “果真?让你放弃大部分的写文时间,你也愿意?” “果真!只要能救济斯民,吾便甘之如饴。” “善!” 陆皓东笑了笑,便不再说话,专心地下起了棋来。 迅哥儿见状知道对方心中已有计较,便抛开杂念,开始变得专注起来。 不知何时,窗外的天空熹微,夜幕逐渐褪去,迎来崭新的黎明。 陆皓东停下手中的动作,望向窗外。 迅哥儿看着他,也跟着抬头。 初阳渐起,撕裂黑夜。 两人相视一笑。 ...... 天津码头,一辆大型货船靠岸停泊。 “我的名字是约翰,你们是吗哈撒神父推荐来的人吗?” 货船边上,一名金发碧眼的中年洋人走了过来,用蹩脚的官话向早已在边上等待的孟可三人微笑问候。 陆皓东点点头,率先迎了上去,用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答道:“见到你很高兴,约翰先生!我是吗哈撒神父的学生,陆皓东!这两位是我的朋友,周樟寿和张闰土。” 这位马哈撒神父是亚美理驾洲大合众国(美利坚)的传教士,也正是陆皓东学习西学的第一个老师。 此次出国、入学,走的自然也是这位神父的关系。 “哦!陆先生,你的语言非常流畅,看来吗哈撒神父教导水平不比以前差啊!” 在确认关系后,约翰立刻带着三人登船。 “约翰先生以前也是神父的学生吗?” 孟可和迅哥儿虽然自学了几个月的英语,但真正用起来还是有些蹩脚,大概就像约翰说清廷官话一样难听。 “哦吼吼,你们一定不会想知道我的经历,我怕你们不敢上船。” 在前面领路的约翰听了这话,不由得露出一副神秘的表情。 “emmm,怎么说呢?我曾经是帮助外国人偷渡的蛇头,也干一些小型棉花收割机的买卖。啊,不管怎么说,都是犯法的事。是吗哈撒神父开导了我,让我……” “你们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 “哦嚯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好家伙,那确实有点发怵。 毕竟这个时期也有不少夏人也被以‘淘金’的名义骗去了花旗国修铁路,最终落了个埋骨他乡的下场。 三人跟着约翰,上了货船的小楼。 小楼上铺着厚实的毛毯,看起来十分舒适。 约翰带着他们上楼,走进最右侧的一间房。 孟可和迅哥儿站在门口。 “三位请进。”约翰冲他们做出邀请的姿势。 三人对视一眼,孟可率先迈步走了进去。 “这是我的房间,旁边那三间是就给你们的。” 约翰指着最左边的三间客房,笑着解释道。 “现在,你们先到我的房间里来,吗哈撒神父让我教你们一些生存技巧和礼仪。” “首先,到了那里一定要把辫子剪掉,最好留个像我这样的发型……” 约翰絮絮叨叨讲了很多,三人也听的很认真,时不时地点头记住了他的建议。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约翰的话越来越多,一会儿给他们解答,一会儿又叮嘱他们如何穿戴衣服,又拿出几套西装递给他们。 最终,约翰说道:“三位都很有才华,我很看好你们,希望你们能活下来。” 三人感激地向他鞠躬道谢。 走出门外时,孟可回头看了一眼房间里忙碌的约翰。 那位神父看人的眼力倒很不错,至少约翰应该是真的洗心革面了,不然也不会给他们讲这么多。 他们没有各回各的房间,而是一齐聚在孟可住的屋子里。 “闰土,我已经这么大了,真的不需要别人陪着。” 很显然,孟可放心不下迅哥儿,陆皓东放心不下他们俩。 于是三人决定一起去花旗国。 “你说你去哪所学校不好?偏偏要去西点军校学打仗?” 孟可自从知道迅哥儿的打算之后,就不知道劝过他多少回了。 “别人都是扬长避短,而你倒好,偏偏反着来。一个文弱书生,去上军校?唉!” “上军校怎么了?想要平定乱世,就是要依靠武勇。现在你的学院里什么都不缺,就是缺真正能带兵打仗的军官。再说了,这不是陆先生刚好能凭借吗哈撒神父的关系把我送进去吗?” 迅哥儿被训了,但气势丝毫不弱,说的话句句在理。 “等从军校毕业,我来给你带兵起义,带着属于黔首的军队,把腐朽的封建统治彻底结束在我们手里。” …… 两人争论不休,让在一旁看戏的陆皓东哭笑不得。 这两位,还真像一对冤家。 其实孟可并不是不让迅哥儿去参加军校,他只是担心迅哥儿受到歧视,他乡异国、又在全是粗莽汉子的军校,难免会受人欺负。 于是,他们的争吵便越演越烈。 “咳咳,我说句公道话啊!张兄,你也别太小看文人了。” 陆皓东看不下去了,咳嗽了一声,将争执的两人拉开。 这个时代的文人或许羸弱不堪,但再往前几个朝代,那就真是上马治军,下马治国。 为何樟寿不能再现昔日之荣光呢? “张兄,君不见班定远弃笔从戎,尊帝诏,腹中藏兵,万里西域觅封侯呼?君不见辛稼轩文武双修,闻国丧,五十骑劫贼营,功成名震天下呼?” 孟可闻言辩解道:“此等皆是声名赫赫之人,青史几千载,方才留廖廖数人之名……” “闰土,那你又如何知道,我不能成为那几人中的一员呢?千年青史,当以功绩书写吾之名讳!” 迅哥儿的这一番话说的掷地有声。 陆皓东忍不住拍掌赞叹道:“樟寿果然有魄力!” 迅哥儿闻言,脸上顿时浮上红晕,不自在的低下头。 陆皓东又说道:“樟寿说得不错,我也是这个意思。文与武从来不是区分人才的标准,真正有能力的人,当文武双全。” 你们都同意了?那我呢?我怎么办? 陆皓东和迅哥儿转头望向孟可,等待他的回答。 “看我有屁用?都开船了,还能走不成?” 孟可没好气的白了陆皓东和迅哥儿一眼。 “我也就出出气,让樟寿知道以后的艰难。樟寿,既然你话已经说了,那希望勿要食言。” 说着,孟可站起身,走到房门口。 他拉开了门。 “你去哪里?”迅哥儿以为对方生气了,赶紧问道。 “干饭!”孟可没有回头。 “等等我们!”陆皓东笑着说道,心里却松了一口气。 孟可走出房门,忽然想到了什么。 他没有回头,而是自顾自的说道:“别吃太饱,下午我教你一些防身技巧,别到了军校被逼着捡肥皂。” 身后的两人自然是不知道何为‘捡肥皂’,但听孟可这么说,他们还以为对方已经彻底消气了。 孟·心眼小·可表示:校长心眼小,别怪我! 接下来在船上的日子,迅哥儿过得是度日如年。 这哪是教学啊?这分明就是单方面的暴打。 从上船时的翩翩公子,到下船时披头散发、腰酸背痛的‘残疾人’,迅哥儿在船上的生活简直就是悲剧。 陆皓东都忍不住捂嘴轻笑。 当然,孟可下手很有分寸,迅哥儿的伤口好的快,配上药酒,基本上一晚上就能好个七七八八。 只是昨天教了他一记必杀术,现在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看起来特别狼狈。 孟可一脸同情地看着迅哥儿。 迅哥儿一脸无语的瞪着他。 “你干嘛那样看着我啊?我可是帮了你的武术老师,难道你不应该尊师重道吗?”孟可不爽的说道。 “谁让你把我打成这样的?!”迅哥儿强忍着泪水怒斥。 我都让你夹紧腿了,谁叫你不听劝。孟可不满的嘀咕了一声。 “我夹紧了啊!谁知道你用这么大的力?哪有踢人这里的?” 孟可闻言心虚的移开目光。 “放心,没踢多重,我有分寸,就只是用鞋尖弹了一下。” 陆皓东笑着表示:这是你们的私怨,我不插手,让你们哥俩自己解决去吧。 迅哥儿:......你还真是一点也不讲义气! 陆皓东:不然咋办?我又不会武功,打不过他啊! 孟可:...... …… 商船自天津下海,一路横贯太平洋、穿过巴拿马运河,沿着北美洲南部北上。 在历经一个多月后,总算达到了花旗国的纽约。 在港口下船后,迅哥儿和陆皓东立刻就被眼前繁华热闹的景象吸引。 不得不说,这时候的花旗国纽约远比清廷首都要繁华得多。 “樟寿,别被繁华迷了眼,学成文武艺,记得一定要回国。” 孟可不忘叮嘱道。 迅哥儿点头,他自然明白对方的用意:“放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嘿,你们三个!我需要看着货船卸货,没时间陪你们去办理身份,你们先拿着吗哈撒神父的介绍信去市中心的大教堂,那里的神父会帮你们安排剩下的事。” 货船边上,约翰看着三人似乎不知道干嘛的样子,连忙大声呼喊。 一连串的美式英语,再加上距离太远,声音时断时续,三人听着更是一脸懵逼。 “欧,谢特!强,你带他们三个,对,那三个黄皮肤的人去市中心教堂,找主教!” 约翰说完,船上立马跑下来个白人小伙,领着三人去市中心教堂。 教堂里,一位头发灰白,穿着白色长袍,戴着白帽的主教正在祷告。主教是一名男性,看起来有六十多岁,身体微微有些发福,但精神矍铄。 孟可三人跟随白人小伙走进教堂的大厅时,那个主教抬眼扫了他们一遍。 小伙心里一惊,赶忙躬身行礼。 孟可等人见状也有样学样。 这位主教是个白人,名字叫麦克,能在纽约这种大城市当主教,可想而知他在花旗国的影响力和地位。 他的眼睛在三人身上巡视一圈,眼神在前方白人小伙身上停留了一秒后,点了点头,继续祷告,仿佛对这三人毫不关注。 几人只能站在一边等待。 麦克祷告完毕,站起身。 “四位请随我来。”麦克对几人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噢,麦克先生,我只是带路的,我并没有事需要祈祷,您带他们进去就行。” 白人小伙立马出言解释。 “好的,三位,请跟我来。” 孟可三人跟着他离开了大厅,走进单独的小房间。 第五十九章 招聘启事 “三位先生,你们的来意我已经清楚了,吗哈撒是我的学生,既然陆是他的学生,那我就是陆的师公了。这件事,交给我吧!” 屋内,麦克主教将信纸折起,放进抽屉里。 三人见状松了一口气,不管是什么样的关系,只要肯帮他们就好了。 麦克主教转过身,对着三人说道:“你们从现在开始就对外宣称是我亲自启迪的信徒,我会尽快为你们安排身份,还有这位周先生的入学。” 三人闻言,赶忙行礼谢恩。 麦克主教摆摆手:“不必客套,你们先在这里待一会,我要去找人替你们做身份。” 说罢,他便想转身离开了房间。 “麦克先生,请你等等!” 孟可突然开口喊了一句。 麦克主教闻言停下脚步,疑惑的转身看向他。 “先生,请拿好!” 一小块金子,在孟可袖口慢慢滑落至掌心。 他双手呈上。 麦克主教看着金灿灿的金子,眼神闪烁了一瞬,随即便恢复正常。 “张先生,你这是做什么?” 仅仅是那一刹那的神情,孟可便判断自己这一步没走错。 “麦克先生,虽然我们之间的关系无需多说,但是这份情我还是要还的。您托人办事,就算不花钱,也会折损脸面,这是给您的一点小补偿。而且,我的弟弟未来还会在纽约生活一段时间,需要您多加照看。” 孟可认真地说道。 麦克主教笑了。 他伸手接过金子,收入怀中。 “好,我很喜欢这份礼物。至于你弟弟,你可以放心,只要他不犯罪、没有惹上流人士,我可以保证纽约没人敢欺负他。” “这我就放心了,多谢麦克先生了。” “你这孩子真诚、懂事,很少遇见像你这么善良的人。我们教会是非常注重善缘和善举,不管是谁,只要他有能力,我都愿意帮助他。” 麦克主教拍拍孟可肩膀。 他原本就对孟可三人印象不差,现在有孔方兄加持,印象就更好了。 目送主教离开后,孟可回身对两人摊了摊手道:“没办法,终究活成了我们最讨厌的人。” 陆皓东耸耸肩。 迅哥儿撇了撇嘴,皆是无话可说。 社会如此,如之奈何? …… 数日后,三人登上了前往军校的马车。 马车一路颠簸,直奔目的地。 一路上,迅哥儿和陆皓东都显得格外沉默,只有孟可一直在用蹩脚的美式英语和麦克主教搭话。 “主教先生,其实我这次来贵国,除了不放心我弟弟之外,还想聘请几名退伍军官或者军校教员跟我回国。” 麦克主教听罢,眉头微微皱起答道:“是当保镖吗?这件事有些难度,没有人喜欢离开自己的国家,我不能左右别人的思想。” “是的,本来这次只需要陆先生送我弟弟来就可以,但我担心陆先生的身份不足以取信贵国的……勇士们,所以我这个商会boss才亲自来聘请,以表诚意。” 孟可的英语实在差劲,有很多词汇都是用近义词代替,好在这并不影响两人的交流。 “欧……张先生当然是诚意满满,若是再有足够的月薪……” 麦克主教沉吟片刻,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月薪绝对比他们以前的工资要高,高五成以上。而且聘请主教先生当中介的费用也不会少。先生如果不满意,也可以拒绝。” 孟可看着主教,等待他的决定。 “欧,我也……咳咳,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 当一件商品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 虽然我不认同这位作者的其他观点,但仅仅是这句话,我还是非常赞同的。 高出五成以上的月薪,足以让他们这些在风里雨里拿命讨生活的人出国了。没问题,这件事包在我身上吧。” 麦克主教:我也不想坑同胞啊,但是他给钱了啊! “那就交给主教先生了,我只有一点要求,那就是这些人的水平一定要强,最好是校级军官。” “没问题。” 麦克主教:“我会挑选好的。” …… 华盛顿州,一处半旧的楼房内,一家三口正围坐在餐桌前用餐。 “你叔叔中午的时候打了一通电话来,说是帮你找到了工作。” 开口的是女主人,男人拿着刀叉的手微微一顿,脸上却没有什么太明显的变化。 “我知道,叔叔说是去国外,月薪是我现在的两倍。” “爸爸,不是说要一直守卫国土直到退伍吗?”一旁的孩子看到父亲并没有拒绝母亲,一脸茫然的看着他问道。 “哦,没什么。道格拉斯,吃你的饭去。”男人轻描淡写的解释了一句,继续用餐。 “就算是守卫国家,那也得先让你们吃饱饭不是?” 女主人看着依旧桀骜的丈夫,叹了口气。 孩子看不出来他的心思,难不成自己这个枕边人也看不出来吗? 吃完饭,她将孩子赶去写作业后,又拉住了丈夫的衣服: “我知道光靠军队的月薪是根本不够养家,但你有法学博士的学位,完全可以申请退役后出来找工作,为什么要去国外呢?” 男人沉声道:“钱多。你抛弃富家千金的生活来陪我,我就必须让你过上好的生活。在军队里,我看不到上升的希望,中校已经到了我这种平民军官的顶点。至于法学博士……” “有几分真才实学,我自己还不清楚吗?不过是司令部需要镀个金而已。” 女主人低着头,沉默了许久,才道: “阿瑟,你是我的男人,是我们的依靠。我不希望你有危险。” “帮我收拾行李吧,我先赶去纽约见见那位boss,看看他到底愿意给多少钱。” 男人拍了拍女主人的手。 女主人没有反驳,起身进屋收拾行李。 男人则是在门口站了片刻,这才推开门走了进去。 夜色浓重,夫妻将要离别,春宵一刻。 “欧,谢特,e on,f……me!” 第六十章 咱也算海龟了 天津,港口。 一艘自地平线而出的货轮缓缓驶来,码头上停泊着大量各类船只,但在这样的夜晚,依旧灯火辉煌,一派繁荣景象。 甲板上,孟可看着目光所及之处皆是汉人,不由得感慨万千。 出国将近半年回来,发现还是家里最好。 哪怕这个朝廷再腐败无能,但这片土地还是最亲切的。 “阿瑟,让伙计们拿上行李,我们该下船了。” 孟可得美式英语经过这么多天的实地应用已经娴熟了不少,所以此刻说起来也不再是那么磕巴了。 “好的,先生!嘿,棒小伙们,拿好你们的行李,不要给丢人!” 孟可这次花光了所有金子,预先支付了对方未来一年工资才签下合同,一共带回来了四个人,中校阿瑟,上尉强尼和约瑟夫,军校教官杰克。 除了杰克是个五十岁快要退休的老大爷之外,其余三人里就数阿瑟的军衔和年龄最大,一切自然以他为主。 四个人很快就提好行李,簇拥着孟可和陆皓东下了船。 “boss,我们……” 阿瑟本想问问咱们商行该往哪里走,但 看到孟可在前面领路,他又闭上了嘴。 七弯八绕,一行人轻手轻脚地在一处简陋的民宅前停住了脚步。 这……是商会? 四名聘请来的教官彼此眼神交流,心里忍不住打退堂鼓。 我们该不会是上了贼船吧? 孟可站在众人前方,靠敏锐的感知察觉到了异常,转过头来看了几人一眼,将一众惊疑不定的目光尽收眼底。 他并没有多解释,而是留下一个安抚性的微笑。 谁知道这笑容落在四人眼里却成了另一层意思。 玩蛋,我们,被骗了。 四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心里不约而同升起这个念头。 下一刻,孟可敲响了木门。 “谁?” 一道略显沧桑的声音从里面传来,随即便是一阵窸窣的脚步声。 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暗号从孟可口中说出: “富强、民主。” “文明、和、和谐!是哪位香主大驾光临?” 为何直接笃定是香主呢? 这当然是接头暗号上隐藏的秘密,用前四个词的是堂主、香主接头,用中间四个词的是长老、护法一类,用最后四个词的是往来使者。 对过暗号后,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穿着青灰色内褂,打着灯笼开门一看,见到了孟可的样子,连忙将他们迎进了屋子里。 “属下天津分坛驵侩使—马二,见过香主。” 一进屋,马二立刻要向孟可弯腰行礼,却被对方用手托住了。 “你们分坛的思想工作是谁负责的?还没教你们如何与堂内兄弟打招呼吗?” 说罢,他伸出右手向马二示意了一下。 “马兄弟……” 马二愣了一瞬,他这种没权没势,在分坛内干最危险接头工作的驵侩使何曾受过这种礼遇? 上面派来的骨干讲课是一回事,大家照不照做又是另外一回事。 欺上瞒下,屡见不鲜。 马二被欺负得早就没了脾气。 现如今居然还真有位香主愿意跟他握手打招呼,一时激动之下,连忙双手握上去道:“香主见谅,是我失职了。不要怪教员,是我自己忘记了。” 习武之人的眼神何其犀利?怎会看不出马二的神情? 孟可笑着和他握了握手,乘着对方去关门的空隙,对陆皓东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记下这件事。 陆皓东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 五人在卧房坐下,等待着马二。 不一会儿,马二就端着一杯杯热茶走了出来。 “马二兄弟,麻烦帮我们准备六匹快马……对了,阿瑟你们会骑马吗?” 半句中文,半句英文,两伙人都能听清楚自己的问题。 “香主稍微休息会,我这就去安排。” “boss放心,我们都会骑马。在我们阿美瑞肯有大片大片的农场和牧场,骑马,是男子汉的标配。” 对于阿瑟夸耀自己的话语,孟可一笑而过。 “你们如果没事做的话,现在不如商量商量该如何教学吧。我不需要很强的特种兵和单兵作战,我希望你们教出来的学生至少能当个准尉用。” 当初来之前,孟可就跟他们说了,聘请他们回去是希望他们能帮忙训练一支护卫队,用来保护商队。 可现在看来…… “欧,我的上帝啊!准尉?boss,你这是想组建军队吗?” 人生经验最丰富的杰克老大爷开口了,他一脸震惊的望着孟可。 哪个商队的护卫最低需要准尉水平?不是只要看小队成员间的配合吗? “欧,我的上帝,瞧瞧这老头的眼力多棒,我发誓如果你下次没第一时间看出我的心思,我将用尖头皮鞋狠狠地踢你的屁股。” “欧,我不信你的话,你是故意的!这小子居然敢踢我的屁股?我不干了,你要雇佣保镖,找其他地方去。” 老杰克见状,只是摇了摇头。 “嘿,靠杰克,你也不希望你儿子因为欠款还不起,而被人枪杀吧?” 没错,老杰克之所以一大把年纪还主动从军校退休,跑来异国他乡挣钱,就是因为他儿子欠了一屁股高利贷。 本来杰克动用自己在军校多年累积的人脉,只需要还对方本金就行。 可……本金也还不起啊! 索性那预支的一年高额工资解了燃眉之急,不至于让他儿子被沉密歇根湖。 为人父母啊,终究是见不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面。 老杰克无力地瘫坐在榻上,一副‘畜生,你来吧’的表情。 而其余三人倒没有过多表示,只是阿瑟站出来道:“boss,你让我们训练叛……” “打住,是起义军!就像你们阿美瑞肯当初从英吉利殖民地中独立出来一样,我们的起义是为了民众能不再受到压迫,是正义的起义军。” 这个定义可不能乱。 “okok,起义军。你让我们训练起义军,可以,但是……” 阿瑟伸出手搓了搓食指中指和拇指,一脸不好意思地说道:“得加钱。” “没问题,只要你们训练得好,钱可以再翻一倍。” 四个退役军官的工资,再高能高到哪里去? 听到孟可的承诺,老杰克噌的一下站起来,拍着胸脯保证道:“boss,您放心,只要钱到位,事情绝对给您干好。我是正经的教官,我先来给阿瑟和约瑟夫他们培训一下,该如何给孩子们上课。” 鳝变的老大爷立刻展示出了何为圆滑,当即就把自己的身份抬到其余三人之上。 偏偏三人还没办法说啥,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好的,杰克,你带着他们去那边商量吧。” 孟可挥了挥手,示意他们离开。 老杰克走到三人面前,冲他们挑了挑头,便转过身朝门口走去。 等四人被赶去柴房后,孟可脸色一肃。 他拿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和对面的陆皓东倒了一杯茶,喝一口道:“陆兄,这事必须整顿。马二跟我握手的时候,那种神情一看就知道是在分坛内受尽欺负的人,若是在我们自己内部都无法将互相尊重、人格平等的统一思想贯彻落实下去,那千千万万的百姓们如何会相信我们能为他们做主呢?” 陆皓东自然猜到了孟可的意思,他端起茶杯轻轻地抿了一口,道:“要不,等马二回来了,你先问问他吧,万一是个误会呢?张兄,你虽然大权在握,但不能凭自己的喜恶与一面之词来判断事情对错,一切都需要讲证据,不然上行下效很容易养出不正之风,更有可能被有心之人利用。” 孟可闻言沉默片刻,缓声道:“陆兄说得有理,是我冲动了,等马二回来,我们旁敲侧击询问一下。” 说着,他将杯中的茶一饮而尽。 两个人坐在榻上等待。 时间一晃便到了黎明时分。 柴房内商量‘备课’的三人也终于从屋里出来了,脸色都有些难看。 杰克老大爷走在前面,他的脸色很臭。 阿瑟走在后面,一脸不爽的模样。 约瑟夫和强尼走在最后,他们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孟可站起来,冲四人笑了笑,道:“四位商量得怎么样?” “boss,我无法说服他们。特别是麦克,他是个比野猪还倔脾气的家伙……” 开口的是杰克,但还没说完就被阿瑟打断了: “嘿,老杰克,闭上你那张比粪坑还臭的嘴。boss,你知道老杰克说什么吗?他居然觉得我们用实战总结出来的经验不如他在学院里教的理论正确。” 阿瑟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随即转向孟可解释:“欧,上帝啊,这可是用我手下上百名棒小伙的生命才总结出的经验。” “不不不,根本就是你这个没受过军校教育的野路子指挥官出错,才造成这么多人死亡。如果将军校中的理论用于实践……” 老杰克开口就往阿瑟身上插刀,气得阿瑟脸色通红,差点冲上去揍他几拳。 实战派与理论派,军校出身的军官与一刀一枪拼上来的军官,双方的争锋每个国家都有,谁都看不起谁。 这种矛盾是很容易产生裂痕的,尤其是在军队这种暴力机关中。 索性这几个人只是教官,不是真正统兵的人。 “好了好了,别吵了,不管是实战还是理论,只要有用就行。等到了学院,你们可以尝试进行演习和沙盘模拟,谁伤亡最小、谁赢了,就听谁的。” 孟可见气氛越来越紧张,连忙制止。 “boss,既然是演习,那我也要参加。”约瑟夫立刻挺直脊背道。 强尼没有说话,而是静静地看着他。 “可以!” 听到孟可应允,约瑟夫和强尼立刻站到阿瑟身后。 “欧,上帝啊!三个壮汉来欺负我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家,这真的好吗?这不好!” 老杰克愤愤不平。 就在几人吵吵闹闹之时,出去了一夜的马二终于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了。 “香主,借到马了,请跟我来。” 马二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走到客厅,恭敬地说道。 “好,多谢马二兄弟。” 孟可目光扫过马二衣裳上附着的一道道像脚印一样的印记,微微蹙眉。 他没有急着动身,而是在床榻上又坐了下来。 马二没有察觉到孟可的眼神和脸色,他看到孟可坐在榻上,不由愣了一下,随即以为对方没听清,于是又道:香主,马已经带来了。” 孟可点点头,给陆皓东使了个眼色,两人一番旁敲侧击,这才从马二口中套出了事情的始末。 原来,昨天晚上,马二被派出去办事已经深夜了。 敲开分坛的门后,扰人清梦,被直接打了一顿。 除了这件事之外,孟可两人还从他口中套出了之前那个问题的答案。 何止是阳奉阴违,何止是欺上瞒下? 这改制前和改制后根本没什么区别,该有阶层差距,还是有阶层差距。 陆皓东看了一眼神色落寂的孟可,心中一叹。 他站起身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同样,人们心中的见地想要纠正过来,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先回去好好讨论,再慢慢整改这个问题。” 孟可点了点头,知道是自己太急躁,也太幼稚了。 陆皓东又走到马二身边,拍拍他的肩膀,笑道:“马二兄弟,你暂且再忍忍,我们很快就会改变这个局面。你们是为了解救全天下百姓而奋斗的有功之人,是光荣的,请放心。” 马二抬起头来看着他,露出感激的笑意。他不傻,从两人的语气中自猜到了孟可等人身份不一般。 看样子,自己这次真是遇到贵人了。 ...... 马二送走孟可六人,再回到城里时,已经日上三竿。 他在街上随意找了间餐馆吃了早饭,刚准备回分坛,就听到一阵喧嚣。 他循声望去,发现旁边是一间茶楼,楼内一说书先生正在唾沫横飞地讲着《说唐全传》。 “啪——” 惊堂木一拍,却听那先生口中言道:“王伯当,好男儿,救李密保瓦岗,当~真是士为知己者死……” 马二不由一呆,随即哈哈大笑。 士为知己者死,说得好! 第六十一章 开开门,社区送温暖 马庄,学院小礼堂内,所有的学员、教员齐聚一堂。 今天,孟可在这里召集所有班级的代表、领导,开个小会,商讨改革计划。 孟可站在台上,面无表情地看着台下众人。 台下鸦雀无声,所有的人都在静静地等着他开口。 “诸君,谁能告诉我,吾等今日齐聚一堂,是为何故?尔等又为何要入学院,接受培训?” 未等有人站起回答,孟可便自问自答,接着开口道: “诸君不说,吾也能知道答案,尔等不过是为了获取更好的前途罢了! 是想做从龙之臣,想高官厚禄是想让子孙后代过得锦衣玉食,高人一等。 然否?!” 最后一句质问,声若洪钟,直震云霄。 众人不由自主地抬头望着台上那名高挑健硕的青年,心中各有一番想法。 心里有鬼的人,是畏惧,是心虚。 问心无愧之人,则是愤慨,觉得校长侮辱了他们的人格与志向。 站在台上的孟可一眼望去,将前排几名学院领导、学生的神色都收入眼底。 “我问尔等,然否?!!”心里有几分数的他又重复了一遍,语气更重了一些。 他的话音落下,一名学生猛地站了起来,大吼道:“校长!我等不屑这些身外物,报国家、保百姓、抗击外辱,这才是我等的志向,您怎么能这么污蔑学生的清白!!!” 此人一喊出来,立刻引得周围学生们纷纷响应: “校长,您怎么能这么误会我们呢?!” 好,至少这些心存热血少年依旧初心不改。 孟可甚感欣慰,只要有一人愿意为这个志向努力,那自己的努力就不算白费。 “说得好,汝何名、年几何、何人举荐入学?!” “学生冯基善,年15,青县人,昔日为求生计加入周氏商行,得周行长举荐入学。” 台下,那名少年朗声答道,丝毫不怯场。 “你感激周行长吗?” 冯基善点头道:“感恩之心自然有,若非周行长收留,学生一家今日恐怕早已饿死街头。” 好! 孟可点了点头,沉声道:“如有一日,周行长背弃百姓,所作所为与你的理念背道而驰,汝当何为?” 这问题是个送命题。 视而不见或是同流合污,这是背弃理念。 痛下狠手或是举报对方,这是忘恩负义。 在国人的观念中,这两种人都是不被人认可的。 但冯基善没有迟疑,斩钉截铁道:“吾受之恩德,私情也。其背弃百姓与信仰,公事也。二者如何能相提并论? 若当真有这一日,吾当舍私为公,就算背负骂名,也不后悔。” 此话一出,一片哗然。 就连他身旁的同学都忍不住往旁边挪了挪。 当世上有个铁面无私包青天的时候,大家都是庆幸的,因为冤屈有地方申了。 但当这个铁面无私的人是自己同学、朋友时,大家恐怕恨不得立刻远离,生怕做的小坏事被抓住破绽吧? 这时,坐在第一排一直没开口的陆皓东突然笑了起来,他站起来转身看向冯基善,说道: “好,好一个舍私为公,好一个不后悔。能教出你这么个学生,我陆皓东很欣慰,我很期待你将来的表现。” 虽然在陆皓东离开的半年里请了会党首领朱贵全代课,但在这个讲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年代,他称冯基善为自己的学生并不为过。 台上,孟可依旧冷着一张脸,不过嘴角微翘,显示出了他的好心情。 “不止周伯宜行长,哪怕就是在坐的任何一位师长、同学,但凡背弃了人民,皆可惩戒。若是你们的校长,我,背弃了人民,背弃了理想和信仰,诸君皆可立即枪决我!” 此话一出,众人无不骇然,心想这位年轻的校长是个多么疯狂之人。 同时,对孟可得坚决之心也再无疑虑。 “请校长放心,我必将尊守这条指令!” 第一个响应的自然是冯基善,随后陆陆续续有学员站起身来,敬着军礼立誓。 “好,我今日立下校训:升官发财请往他处,贪生怕死勿入斯门!” 孟可朗声道:“吾等都是有骨气的汉子,既然立下了誓言,那我便相信你们对理想的忠诚。望诸君与吾一同践行此誓。” 众人齐声应诺。 台下,已经老态龙钟的郭老看着这一幕,顽皮地用手指堵住自己耳朵,朝身旁的李元魁道:“还是小闰土厉害,每次听他讲话,我都好像回到了少年,热血翻腾……” 曾几时,他也是侠义行天下、为民除恶霸的少年侠客。 “岁月不饶人啊……” 他似乎在台上正慷慨陈词的闰土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的热血模样,但转瞬间这一切又化作浮光掠影,悄然消散。 “他做了我不敢做的事。我习武,只能惩方圆十里的恶人,此小义也。但他在做的事却可以令方圆数百万里的恶人皆摇尾乞怜、收敛恶行,此大义也。” 开幕词结束,孟可下台,陆皓东走上台开始讲述在天津看到的每一幕。 “来自天津分坛的学员立正、出列!” 立刻就有十多名学生起身,在过道上站成一排。 “告诉我,之前让你们回乡组织教导分队,给他们进行思想工作,你们就是这么给我答复的?!” 学生低垂着头,不敢言语。 事实上,这件事不应该怪他们,真正追根究底应该怪孟可和林海。 当初他们在夺权之后,为了维持稳定,没有立刻清理分堂内部的老油条和小奸小恶之人,只惩处了大奸大恶之徒。 本以为杀鸡儆猴了,这群家伙应该老实点。 没想到真是孟可太理想化了。 面对这些人,不能手软,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会议一结束,孟可就立刻以第一个站出来的冯基善为代表组建了一支督察队。 这支督察队要武力、有拳师,要思想领导、有学员,要堪破伪装、有经验丰富的商行账房。 然后交给陆皓东,让他带着督察队以及一两个当地学员,一个分坛一个分坛扫过去。 只要有错,就必须惩罚,绝不姑息养奸。 第六十二章 雄鸡报晓 时间流转,一晃已是三年。 学院里第一届的学员已经毕业,回到各自的分坛担任要务。 就连迅哥儿都即将毕业,远在异国他乡,半年一次的信件成了他与家人唯一的寄托。 前段时间还寄回了几篇文稿,请孟可帮他发表出去,以证明戛剑生没有被清廷所打倒。 反响不错,清廷依旧气急败坏的找人。 南下经商的周老爷和林海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两年前开始建立工厂,通过麦克主教的关系从西洋聘请一些退休的专家,开始研制火枪和弹药。 也就是所谓的‘连珠五响’、仿德国制m1888火枪。 南方生产的火枪经由货船主约翰的关系,找到一家愿意赚外快的洋人船主,由他来将货物从南方运到津门,到了津门靠着当地关系,想要蒙蔽官差检查,那可太容易了。 看着地下仓库里堆满用油纸包裹起来的火枪和弹药,孟可的心情别提多美了。 一味地练武有啥用?乱世之中,就算能躲我一枪,难不成我十多个人在一两百米外瞄着你,你还能躲? 有感于重火力的缺失,孟可提出了雷击炮长尾形炮弹的原理,寄希望那些枪械专家能让这个步兵好伴侣提前问世。 事实上,长尾形炮弹根本不需要孟可提出原理,这个时代已经有这种炮弹,只是清廷落后,所以在电视剧里不常见,误导了他。 有了理念,仅仅是一个月的试验,南方那边就造出了世界上第一个迫击炮。 小巧轻便,便于携带,又这对于缺失重火力的起义军来说是再适合不过了。 在地下工厂全力以赴、不计成本代价的生产下,截止到今年(1899年),已经有火枪近万支,弹药不计其数,雷击炮百余门,长尾形炮弹千余发。 虽然无法与洋人的近代军队抗衡,但简单的装备一个轻型步兵师是绰绰有余的。 而且自己生产的只是起步资金,真正要扩军,还得去找清廷借。 …… “啪——” “去年六月,冠县赵三多起义称保清灭洋,被清廷镇压。今年朱红灯、李长水打着同样的口号起义,又要被清廷镇压。” 陆皓东猛拍桌子,愤慨而起:“真不愧是宁与……” “慎言!” 孟可大喝一声,打断他的话,同时用眼神示意他这里还有旁人。 没错,对面坐着的正是齐鲁分堂的人。 他们派出长老与孟可商量到底要不要支援起义,又或者是收留这些起义失败的义士。 “我不建议你们现在起义,你们若是当时跟着红灯照起义,说不定还能将摊子铺开,现在……” 孟可摇摇头,很明显不看好齐鲁分堂的想法:“收留这些残存的义士吧,也算留点薪火。” “唉……” 齐鲁来的长老长叹一声,起身告辞。 待他离开后,在一旁阴沉着脸旁听的李元魁终于忍不住了,大声质问道:“他们这群蠢猪!当初梅花拳赵三多起义的时候,他们不敢跟随,现在红灯起义,他们又不敢跟,还装模作样找我们商量,怕成这个鸟样,他们造什么反?还不如回家卖地瓜!” 这次李元魁是真的生气了,孟可来这这么多年,第一次见他如此大动肝火。 不过也实属正常,起义的人大多都是拳师,其中不乏李元魁的弟子、友人, 这种情况之下,谁能冷静? 若不是这个年代消息传送不便,等李元魁接到消息时,起义早就被镇压了,恐怕这位老人也会让清廷知道什么是匹夫一怒。 …… 同年,大头在就任齐鲁巡抚,他对义和团始终持敌对态度,在其任齐鲁巡抚后严格限制义和团的活动,并在准备充分后开始镇压复起的义和团。 在齐鲁遭遇不利情况后,义和团开始向直隶等地转移。 “不要和清廷派来的军队交火,救了人就走,现在还不是暴露我们的时候!” 随着直隶的下场,义和团溃败得更加迅速。 第二年,郭老喜丧。 同年四月,义和团全面进入直隶。 五月戕官,并围困涿州城。 …… “货都到了吗?” 正定城内,孟可端着茶杯,望向窗外,神色淡漠:“还有一日就该动身了。” 陆皓东坐在孟可的对面,手里拿着一份报纸。 报纸上刊登着直隶的新闻,头版头条就是这几日发生的事。 “黎明时分动手,无有差错。就看看这群小伙子能给我们多大的惊喜了。” 一张张人脸在眼前掠过,孟可看向对面的陆皓东,轻叹道:“按照新军编制,我觉得我最多也就是个将军,万八千人已经是极限了。再刨去津门府、顺天府需要留下的后手,估摸着也就能凑个五千余人。” “要相信咱们的棒小伙,这可是倾注了你全部心血的事业。” 陆皓东将报纸放下,笑着打趣道。 “还是你有大将之资,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明天就要起义了,今天还有心情笑着看报纸。” 孟可苦笑着摇摇头,眉宇间的焦虑怎么也遮不住。 “我都是已经起义过一次的人了,本来就在阎王殿上走了一遭,又有何惧?” 陆皓东站起身来,伸出胳膊搭在孟可肩膀上,“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不要做小女儿姿态!” 孟可侧头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他放下茶杯,走到书桌前扯了张纸条,写下一行字,又掏出金师爷给他刻的公章,郑重其事地盖了上去。 “此行祸福难料,若能生还,我当继续领导起义;若是不幸战败身死,你就拿着这张批条聚拢败兵,将权利交给帝象先生。” 孟可将纸条折好,塞到愣在原地的陆皓东怀里,转身直接出了门。 吾惧死否?不惧也! …… 雄鸡一鸣, 天下皆白! 伴随着夏日熹微的晨光与鸡鸣,筹备了五六年的起义,终于拉开帷幕。 没有什么浩浩荡荡,没有什么炮火连天。 所有人都在履行着一件事,夺取军火库,攻入城中知县、知府的府邸和衙门,夺取城防。 三件事同时进行,装备了火枪和迫击炮的新军负责军火库和城防,对于府邸只是派遣拿着冷兵器的教众和少数火枪兵攻打。 “啪——” 正定城打响了第一枪, 城墙上的守军还没从震惊中缓过神来,就被迫击炮击倒。 炮火在轰鸣。 炮声一起,一切都乱套了! 搂着女人睡大觉的知府,穿着亵衣的衙役,抱着头牌的富商...... 一切的一切都在瞬间变化, 这是一场完美的配合,新军几乎没有伤亡就占领了城防和军火库。 有了军火,又能装备新的军队。 天还未亮,正定城内的战斗就结束了。 没有惨烈的搏杀,没有流血牺牲,也没有生灵涂炭,只有无穷无尽的财富,在阳光下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新军眼中闪烁着贪婪,他们将目光投向城内富商贪官的府邸、平民百姓的家中。 这才是一座城的真正价值! 谁能不贪财呢? “快把它搬下来!快啊! 正定城内,一名新军班长正指挥着几个壮汉抬着从富商家抢来的金银珠宝走出府邸。 他的眼睛已经眯成一条缝了,嘴角挂着兴奋的笑容。 这一趟赚大发了! 瞬间,他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一柄明晃晃的钢刀从背后插入,径直贯穿他的脖颈。 “将军有令,趁乱劫财者,杀无赦!” 身后那人的大声喝令穿入新军班长耳中,瞪大了双眼,身体软绵绵地滑落在地。 是督战队! 声音立即吸引了周围其他士兵的注意。 “皆杀!” 一声令下,那些还大把大把将金银珠宝往自己口袋塞的新军还未反应过来,声声枪响就传入他们耳中。 这些新军的脑海里还盘旋着贪婪的欲望,转眼就已经被密集的枪声吞没了。 “老乡,不好意思,是我们新军管教不严,已经惩戒了,钱财如数奉还,望恕罪!” 督战队的领队向富商府邸内敬了个军礼。 等他们走后,富商府邸的门内,两三个男子探出头来打量…… “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 有胆敢取民麻一缕以束刍,立斩以徇! 有…… 诸将士可以身试法,吾之大刀已经饥渴难耐!” 一支支队伍喊着军纪行走在大街小巷中,一面告诫心存不轨之人,一面安抚民众。 一旦发现有人想趁火打劫,不论其是新军还是地痞流氓,皆杀之。 城内的百姓见这伙人平日秋毫无犯,甚至在第二天就开仓放粮、清理冤假错案、惩戒欺压百姓的恶官、奸商,对待百姓比清廷还好,一两天就没了顾忌,正常在城内走动。 不仅内忧全无,而且短短两三天,捷报平传。 直隶省一共二十个州府级区域,除开留下后手防备洋人的顺天和津门,其余十八个州府竟然已有九个府城、两个州、并二三十个小县落入新军之手。 对于清廷来说,这就是直隶省已经沦陷大半。 无数武库储备、无数钱粮尽皆被夺取。 而对于这些刚刚经历了一场小战的新军来说,则意味着他们可以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肆无忌惮地扩张,不怕任何阻力! “他们在搞什么鬼?!一群没脑子的家伙,tmd直隶省养得起这么多兵吗?” 孟可看着眼前一张张来自各个旅的战报,拍着桌子叫骂。 根据各地呈报上来的信息统计之后,第一批参加过夺城战役的新军就有两万多人,结合各地武库枪械情况,他们还计划再扩军至十万人。 孟可:我以为我只能当个将军,没想到你们想让我当元帅?! 谢谢你们,你们还真tnd是群人才。 可惜现在所缴获的粮食以及新军的训练程度,完全不支持这样迅猛的扩军。 “两万人摊开在直隶这么多土地上守城,确实有点少了。可以扩军至三万,再从民众中招募人手作为预备役,平日里在农闲时召集起来做做思想工作、操练操练,操练时由我们来负责口粮,回家了还是靠他们自己。” 出于长远考虑,也为了抵御反扑,孟可并没有放弃这批兵源的打算,打算先进行一段时间的紧急培训,再择其优良上进者充入新军当中。 “我们必须要将自己,与历史上那些裹挟民众的流民起义军区分开来,不然我们只会重蹈覆辙。” “通知下去,全军整备,加固城防,清扫城内一切隐患,准备应对清廷的反扑。” 一条条命令传递下去,新军的动员很快完毕。 “好,校长同意我们再招募两百人!” “校长有令,我们还可以再招收五百人!” “……” 迅哥儿未来会说出一句人生哲理:如果一个屋子太暗,要开一扇窗户,大部分人都不同意,但如果你先主张拆掉屋顶,这时候人们就会来调和,后来就开了窗户。 别看新军很多,但撒在占领区的三十多座城中,每个城才几百人。 各地新军的领导者表示:我堂堂一方指挥官手下才这么点人?这跟学院教官描述的完全不一样啊! 但是当时火枪不够,招再多人也没用。 现在不一样了,我有了兵源地、有了枪、还有杀过人的老兵,可以再招人啊! 先虚报一点人上去,看看校长是不是折中主义。 没想到,还真被他们猜中了。 三万,刚刚好。 采用以老带新的方式,可以加快新军的适应能力。 各地迅速打出旗号,开始如火如荼的征兵模式。 不是白莲教,而是一个全新的名号。 护国救民军。 蛰伏数年,终于撕开了这层伪装,整个新军上上下下都像是长出了一口气。 接受过真正先进思想洗礼过的他们,在向世人宣告: 我们不是旧历的邪教,我们是腐朽国度的掘墓人,是未来的开启者。 …… 清廷的反应很迅速,齐鲁、西山、豫州等地的军队已经准备进京勤王。 无数人都在看这支新军的笑话,从来没有人在天子脚下闹起义成功的。 这是一场必死的局。 但,真的吗? 时间悄然进入六月…… ps:这章读起来可能不通顺,但是没办法,查得严,这是我修改十分钟之后才发得出来的。 第六十三章 最后一役 六月初。 直隶省外围的新军占领区已经与勤王军接战,战况喜忧参半,双方各有损伤。 不过新军的雷击炮在守城战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沧州城内守军开头两发仰射炮弹差点把前线观战的大头给炸死。 不过虽然没炸死,但这家伙也断了只手,没有一两个月是下不来床了。 “柱子,打得好,看把那些清匪紧张的,这肯定是个大人物!” 黄坚缩在城墙后面,探头探脑地看着那群人把大头抬下去,笑得直咧嘴:“回头请你喝我绍兴的女儿红!” 六月十日,一个特殊的日子。 就在双方攻守战打得如火如荼之时,津门租界当中,大批荷枪实弹的洋人冲出。 津门府不能抵挡,组织起来的队伍迅速溃败,津门危急、京都危急…… 由y吉利海军将领e.西摩尔率领西洋诸国联合特遣队2000余人并没有将目光放在劫掠百姓上面。 百姓才值几个钱? 真正值钱的…… “……在那里!全军加速前进,不要被辎重拖慢脚步,杀进皇宫,升官发财全都有!” 西摩尔手指着西北方,野心勃勃地下令。 “是!” 西摩尔身边的副官高举起手中的喇叭。 喇叭中的声音通过喇叭扩散出去,整个行进中的队伍都在听到他的声音。 本来按照历史上的进度,这群人应该会在落垡镇被赶来的清廷军队阻拦,随后伤亡近300人,被迫退回天津,引出后面的诸国大举入侵。 但很可惜,直隶总督带着军队去攻打正定了,由津门至京都一路上无险可守,更无可用之兵。 泱泱大国,竟被两千人杀至国都之下耀武扬威。 京都被围,被两千人围了。 这可把城里那对貌合神离的母子吓得不轻,儿子嚷嚷着要各地勤王军放弃围困新军,立刻入京。 把持朝政的老太婆则是觉得要一面与洋人求和,一面加紧围困新军。 退了朝,老太婆将儿子叫来耳提面命:“洋人赢了,我们尚且有一丝机会保存你屁股下的位置。可若让那群无君无父的人起势,咱们都没有好下场!你要记住,宁愿将东西送给友邦,也不能让奴仆翻身!” 很可惜,他们的愿望落空了。 对方不愿意议和。 勤王撤军,赶去京城解围。 至此,新军之围,算是初步解了! 就在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时,被勤王军击退的洋人休整两人又卷土重来。 6月17日,攻占大沽,双方围绕这个港口你争我夺。 7月12日,洋人再度增加兵力达到1.7万人,火炮40余门。 …… “大家都准备得如何了?” 战火洗礼后的正定城,不说是满目疮痍吧,但也相差无几。 孟可站在一堆废墟之上,在他身前是整装待发的新军。 蓝灰色的军服,脚穿布鞋,虽然简朴,但一个个看上去英姿飒爽,充满了朝气。 这些都是从新军中挑选出来的老兵,经过长期的训练和十来天的守城战,他们已经成为了合格的新鲜血液。 “报告将军,随时待命!” 所有人整齐划一地敬了一个军礼,一片肃穆的景象。 “出发,抗击外辱,护我百姓!” 孟可立正回礼,一挥衣袖,转身跨上高头大马。 新军迈着整齐的步伐,唱起嘹亮军歌,从城中穿过,引起了无数人的注视。 百姓的生活并不好,但是自从新军占领城池后,他们至少不会受到欺负。 贪官污吏皆被斩首,剩下的吏员都笑吟吟接待百姓上诉。 这是新军带来的。 百姓在议论这些新军。 随着耳旁传来百姓的夸奖,哪怕心里乐开了花,脸上也得装作愈发严肃的神色,他们眼睛直视前方,仿佛就连脚下踏的是什么东西都不关心。 看着那些强忍着笑意的新军,孟可也是点点头表示认可。 新军以百姓的夸奖为荣,百姓以受新军庇护而喜。 军心可用,民心可用。 三万新军,一万留守各地,两万出征。 大军汇聚地点就定在:京城! …… 七月十五日,勤王军溃败,联军即将进驻津门。 比历史上多撑了一天,只能说战场千变万化,不可预测。 津门新军举义,拿下军火库,武装信众。 城内有少量新军与大批只有冷兵器的信众,城外则全是手持火枪、带着雷击炮的新军。 夺下军火库后,信众摇身一变成了民兵。 双方里应外合之下,居然将联军暂时击退。 与此同时,顺天府新军起义,攻入京城。 勤王军如丧家之犬,仅仅靠过来碰了一下,就溃不成军,将城里那对母子俩拱手相让。 “校长,我们成功了!” 看着面前城门紧闭的皇宫,第一批军校毕业的学生们再也抑制不住脸上的狂热,激动得眼眶泛泪。 “不,我们还没有成功,帝制还在,百姓还生活得水生火热,一切都还早得很。津门那里是谁领导的?” 孟可往学生们头上泼了一盆冷水。 “报告,是冯基善!” 一名学生立马回答道。” 孟可望着天边滚滚乌云,有种风雨欲来的感觉。 脑海中,系统的面板突然闪烁,一道声音传入他的脑海。 【我才沉睡多久?你怎么把世界线都改变了?】 “你能说话?我以为你就是个死板的系统。” 【我当然能说话,你可以把我理解成……一个自语文书中诞生的神器器灵。不过我能不能说话,对你来说没区别。你在做任务时我基本都处于沉睡当中,除非……像这样出了大意外。】 “什么大意外?” 【这个世界是由语文书诞生的世界,其中包括神话故事的世界线,也就是说这个世界在上古时期其实存在过仙神。你改变世界线,惊醒了世界意识,换而言之就是违逆了天道。好了,你还没告诉我,我睡了多久。】 “从我到这里,已经十二年了。” 【好吧,你可真棒……你现在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意识跟我走,去下一个世界。要么你想办法把一切变回原本的历史走向。】 【欧,当然,还有第三个选择,你被世界意识捏死,我为保护你而元气大伤,咱俩都沉沦在无尽的时空中无法自拔。】 就在孟可望着眼前新军的时候,头顶的乌云又压低了几分。 【来不及了,意识跟我走,躯体留下,闰土原本的意识会带着你的记忆回归本体!】 孟可的灵魂只觉得感受到了一股极强的拉扯。 意识弥留的最后一刻,怒喝传至他的耳中:“全军……冲锋!攻破……” 《满江红》——楔子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 渺无边际的黑暗中,一点懵懂的光芒在前方闪烁着。 孟可抬手想要抓住那抹光辉。可手刚伸出来便有无数黑影从虚空中攀附而上。 刹那间,一声恍若惊雷的雄浑吟唱伴随着隆隆战鼓声骤然炸开,撕裂眼前黑幕,画卷徐徐展开。 在一片迷蒙的灰色中,汹涌澎湃的滔滔黄河之水犹如天际中降下,奔腾咆哮。 岸边一人影,浓眉大眼、相貌堂堂,虎体猿臂、彪腹狼腰,锦兜鍪上红缨灌顶,身披无忧甲、护心宝镜闪闪放光。 虎头战靴脚上踩,沥泉长枪堤上立。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吟诗作对间,一股凛冽的杀气自其身上弥散而出。 孟可心脏猛烈跳动着,只觉得这位将军的气场极度恐怖,就像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的战神一般,令人胆颤心惊。 “……待重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风平浪止,敛旗息鼓。 将军抬首,目视北方,枪上锋芒,摄人心魄。 一场大幕缓缓拉开…… 第一章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 南宋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农历丁巳年正月。 正值隆冬季节,天空中乌云密布,狂风呼啸,寒气凛冽,鹅毛般大雪纷飞而下。 寒冷的风肆虐于人间,一片冰冷彻骨寒意,冻得路人瑟瑟发抖,不禁加快脚步。 应天府外,一支车队缓缓而行。 一行十余人骑于高头骏马之上,手执长枪开道,威武霸气,杀气腾腾。 其后一架马车缓慢而行,车夫一脸肃穆,双目炯炯有神,一副老练的模样。 马车外,一群身穿黑漆顺水山字铁甲、手握长刀单盾、身材魁梧的甲士紧随左右,他们面容肃杀、眼神锐利,身姿挺拔。 很威严,很肃穆,十天前在金国都城摇尾乞怜的卑贱模样此刻半点都未曾显露。 车架进城,未曾犹豫,直奔皇宫而去…… 问安使——何藓自金燕山府,带回了金右副元帅兀术亲笔书函,证实了道君皇帝与宁德皇后,皆已驾崩于金五国城。 金右副元帅兀术者,便是后人口中的金兀术。 他说的话,自然不假。 “何藓,汝报丧有功,且退下待赏。” 椅子上,一名头戴展角幞头,身穿白色常服的青年面露悲痛之色,喃喃自语:“父皇驾崩当重礼发丧,可吾等身为儿孙却无法前往吊唁,实乃罪过也,罪过也!” 声音落寞而忧伤,仿佛是一种绝望。 他身上站着的何藓不敢抬头,只低声言道:“官家节哀顺变,保重圣体,微臣告退。” 青年闻言,挥了挥手,何藓如蒙大赦,躬身告退。 殿门阖上的那一刹那,御前班直隐约瞥见青年面无表情的闭上了双目,可其内伤心欲绝的哭声却依旧回荡,久久不散。 “呵…呵呵……怎么可能?当是某家看错了……” 御前班直晃晃头,重新站立回自己的位置。 …… 隔日,徽宗及显肃皇后死讯昭告天下,重礼发丧。 当日任秦桧为枢密使,地位仅次于抗金派的宰相张浚。 旬日后召岳飞入朝觐见,岳飞密奏曰:金虏拟遣归丙午元子赵谌(靖康元年四月册立的钦宗与朱皇后长子为皇太子,后被俘北上,此时已近二十岁)来承继大位。 帝位不稳,本来只想做做样子给朝臣看的赵构再也坐不住了。 次日再召岳飞入寝阁,作《良马对》,委以中兴之事,官职升至荆湖北路、京西南路宣抚使兼营田大使。 不过月余,又罢庸将刘光世,缴其兵权归于岳飞。 至此,抗金形式空前强势起来,朝廷内外皆言北伐。 若一直如此,则兴复中原有望、大宋国运或可再续百载。 可惜……朝中有奸人当道啊! …… 清早,激烈的肉体拍击声自秦府后宅响起。 “啪、啪、啪——” “官人,你这是干嘛?!” 我是秦王氏,万万没想到我的枢密使丈夫居然疯了。 一大早上的就…… 孟可站在铜镜前,伸出手难以置信地抚摸着自己的脸。 铜镜中,自己长须髯、美姿仪,一身白色内衬,看上去不似普通人。 可、可这是秦桧,而且是已经做了半辈子坏事的秦桧啊! 上个世界,我还是黑暗中的那盏灯火。 这个世界,我就变成了黑暗本体? 造化弄人,造化弄人啊! 再回想起原身昨日做过的好事,孟可气得给了自己三巴掌。 于是就发生了开头那一幕。 看着冲上来想摁住自己手的秦王氏,他没忍住,按着对方也来了三下。 夫妻二人,同甘共苦嘛。 秦王氏呆愣在原地。 那年我三十八,他上来就给我三下,你知道这三下对一个中年妇女来说伤害多大吗? “咳咳……” 不管怎么说,打女人,非常掉价。孟可心虚地学着秦桧的模样摸了摸胡子,“去给为夫拿常服来,为夫要出趟门。” “你、你打了我,还想要我去给你拿衣服?秦会之,合离!合离!老娘不过了!” 秦王氏张牙舞爪地扑了上来,但一介弱女子又岂是孟可的对手。 他一手架住秦王氏,另一只手…又没忍住…… 嗯,这下对称了。 孟·强迫症·可表示很抱歉。 “去!拿衣服,为夫……为夫还是爱你的。” 强忍着恶心说出这句话,没想到秦王氏捂着脸呆愣了一会,还真娇羞地顺从了,拿来件常服来给孟可穿上。 “相公,今日既无早朝,缘何要如此早就出门去?” 不得不说,古代有钱人的衣服就是跟普通人不一样,连穿起来都这么麻烦。 看着秦王氏忙前忙后,孟可也不好意思争锋相对 “去找张相议事。” “那……未知相公晌午回来用膳否?” 南宋版大郎该喝药了? 好哇,我还当你放下了,没想到居然想在午膳里下毒。 孟可打量了这个女人一眼,确定对方眼中并无杀意,于是挥挥衣袖,没有作答。 一切都等他回来再处理。 …… 晨光未起,天色依旧昏暗,寒风凛冽,大街上冷清异常,偶有行人走过也是行色匆匆。 驴车里,孟可面无表情地靠坐在软垫上,一只手托腮沉默不语。 小小一方烛台燃烧着淡黄的烛焰,映照着他的侧脸,有些模糊不清。 就在前些时日,赵构罢免逃跑将军刘光世时,决定授予岳飞对全国大部分军队的指挥权,其言道:“除张俊、韩世忠不受节制外,其余并受卿节制。” 如此大的权利,自然惹来了旁人的嫉妒。 没错,动手的正是原主——枢密使秦桧。 原主看准右丞相、诸路军马大都督张浚志大才疏,自命不凡,不满于兼空头都督的弱点,进行煽动。 两人共同说服宋高宗,不应让岳飞掌握太大的兵柄,以免功盖天下,威略震主。 被岳飞密奏之事冲昏头脑的赵构此刻也冷静下来,顺势收回成命。 其令王德、郦琼等接受岳飞节制“如朕亲行”的手书御扎也被同时宣布废止。 回顾记忆中的一幕幕,孟可瘫靠在软枕上,感到一阵阵无力与无奈。 他就从来不是玩脑子的料,上个世界漏洞百出的谋划,他现在还历历在目。 更别说这次任务了,【协助岳飞完成心愿:待从头,收拾旧山河。】 ps:投票,支持用主角名字的扣1。支持用穿越后的名字,扣2。 第二章 上无好战之意,下皆贪财之心 能不能从头收拾旧山河,其要点不在岳飞、不在秦桧、不在满朝公卿,而是得看皇位上坐着的那个人。 但凡赵构能有一点点进取之心,孟可现在已经能坐在汴梁喝花酒了。 为何这么说呢? 其实早在三年后岳飞第四次北伐攻取朱仙镇、兵锋直指开封汴京之前,就有一位将军已经做到了这一步。 正是拥立宋高宗的从龙之臣,老将宗泽。 当时的岳飞也不过是宗帅麾下一员小将。 宗帅光复旧都之后仅仅用了极短的时间,就稳定了开封周围的秩序,还诏安了大量民间势力充实自己的兵力。 虽然这段时间金兵依旧在黄河沿线有所布置,但凭借着这位老帅的经营,宋金双方总体形成了对峙。 后又依托地势连建二十四座堡垒进行拱卫,汴京防线可谓是固若金汤,屡屡击溃金军入侵,战线更是一路从河南推进到河北。 连金兵都称宗帅为宗爷爷了。 就这样的情况下,宗帅接连四次上书,请求赵构还于旧都,甚至第四次连续上书二十多道奏折。 让我们看看赵九妹是怎么做的。 你说啥?我瞎了,听不清。 这是啥?我聋了,看不见。 堂堂从龙之臣、又有拥立之功、只身挑起黄河南北两岸百万军民性命、打得战无不胜的金军没脾气的宗泽,就这么被活生生气得忧愤成疾、疽发于背,很快就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 最终,大呼三声‘过河’而亡。 再后来,赵构又派了个无能之辈去接替宗帅的职位,很快就将长江以北的中原地区丢了个干净。 所以,封建帝国的兴衰,从来不是在某位臣子、某个妖妃身上的。 罪己诏里写的没错:万方有罪,罪在朕躬。 在接收了秦桧记忆后,孟可对这个原因深有感触。 抹了一把短须,他掀开帘子看了看窗外,一阵雪花飘落,天气更加寒冷了。 天还未亮……罢了,大不了我再做一次黎明。 【小书灵,不管我怎么浪,你都会保我的对吧?】 孟可贱兮兮地在心底问道。 书灵上个世界消耗甚大,再次陷入沉睡,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好,大家都看到了,这是默认了!】 …… 孟可的驴车停在了一间占地不小的宅院前。 这府邸占地极广,门前两座石狮子,一旁则是朱漆围墙。 门分主侧,两边分别站了两名家丁护卫,手拿长棍,身着蓝衣,看样子分明有武艺在身。 孟可下轿。 四名家丁护卫立即迎了上来,挡住了去路。 “是哪位官人的轿子?我家大官人尚在安寝,不便接待外客,请回吧!” 没有什么装逼打脸剧情,这些看门的家丁都挺有眼力见的。 他抬头望了一眼。 门上匾额上书两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张府。 “还是张相治家有方啊!不似吾家贱仆(这是谦称,别误会)待人甚是猖狂。” 孟可笑着背负双手,开口称赞道。 花花轿子人人抬,几名家丁护卫听后,面上连称不敢,态度愈发恭敬了几分。 “老夫秦桧,忝为枢密使,今日来访实在是有要是求见张相。” “原来是秦相!是小的们有眼不识泰山,只是我家大官人……” 家丁们一脸为难的表情。 真不是他们不通报,实在是谁tm天还没亮就访友? 大官人现在指不定搂着哪位小妾在做美梦呢! 您秦相腰板直,不怕怪罪,咱们这细胳膊细腿的家丁可怕丢了饭碗。 “老夫自是醒得。” 对于他们的难处,孟可心里也是清楚的,可他也有不得不这么做的理由吧。 等天再亮点,一会儿自己要做的事,可不得丢大人? “这样吧,你们也无需担心,老夫就站在门外喊他。” 未等家丁们反应过来,孟可就已经扯开嗓子喊了:“张怀……张浚!张德远!张相!出来赏月啊,今日月色大好。” 后方架着驴车的车夫下意识抬头看了眼天空。 嗯,乌云蔽天,还飘着雪花。 不愧是大官人,黑的也能说成白的。 “诶诶诶,秦相,秦相,这旁边还住着其他官人呢,您小点声!” 家丁们一惊,想要去捂孟可嘴巴,可又不敢,只能苦着脸提醒道。 “他们有张相的官职高吗?” “没……没有。” “那怕什么?我喊的是张相的名字,他们要找也是找张相,可他们敢吗?” 孟可笑眯眯的,在飘雪衬托下,像极了和蔼可亲的长者。 “那个......您还是别叫了,小人这就去禀告我家官人。” 家丁们对视一眼,地位更高的那人哭丧着脸站出来。 而孟可则是摸了摸鼻子,笑得一脸灿烂。 “去吧去吧。” ...... “官人,官人,大官人……” 寝阁外,一声声急促且轻盈的敲门声响起,吵得睡梦中的人烦不胜烦。 张德远翻了个身,继续睡。 可他睡得并不舒坦,梦里面又有人在叫他。 这声音,越来越近,也越来越大...... 张德远猛然睁开眼睛,从床榻上坐起身来。 不是梦,是真有人喊自己。 如今的天色……莫不是官家有要事相召? 除此之外,张相真想不出还有何种理由能让家丁如此急切。 “老爷……谁啊?” 床榻上,美妇人揉着惺忪睡眼,骄哼道。 “浑家,快拿我朝服来,定是出事了,官家相召。” 张浚一巴掌轻轻拍打在柔软之处,催促着身边的夫人。 “屋外的,且先让天使喝杯茶水,稍作歇息,老夫……” “官人,不是天使,是秦相……” 屋外,敲门的家丁声音越来越低,缩着脑袋准备挨骂。 张德远的粗鄙之语卡在喉咙中,憋了半晌才吐出一句:“呵呵,这个秦会之,真会挑时候!请他去我书房,喝口热茶,我稍后就来。” “啪、啪——” “哎哟,官人,你干嘛?” 美妇人本想重新躺回被窝,谁知柔软之地又被拍打了两下。 “替我着衣……常服!” 第三章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穿上常服,披上小袄,张相终于离开了温柔乡。 “官人,大官人……” 还未走两步,便听见家丁又急匆匆跑了过来。 张浚眉头微皱,怒斥道:“慌慌张张,又怎么了?“ 家丁咽了口唾沫,战战兢兢的解释道:“秦相公说……说不必去书房,他在府外等您。” 府外等自己? 嘿,这个秦会之,搞什么名堂?好好的热茶不喝,跑去喝西北风? “你去取两个手炉来,不要让外人说咱家不懂待客之道。” 张浚沉吟片刻,没好气地对家丁吩咐了句,随后迈开脚步朝府外行去。 刚走到侧门前,就看见侧门大开,孟可背着双手正仰首望天。 “秦相,此刻天还未明,不知到访寒舍有何贵干?” 张浚冷哼一声,刻意在‘天还未明’四个字上加重了音调。 孟可的脸皮也厚到了一定境界,丝毫不以为耻,淡笑着说道: “德远且看,夜空之上明月皎皎,老夫就不能是来请德远随老夫一同观赏夜色吗?” 明月?哪来的明月?观赏夜景?喝西北风去吧! 要不是看在前日,两人在朝堂上联手过一次的交情,此刻他恐怕已经破口大骂了。 “秦会之,你有话就说,莫要扯着不着边际的客套话。” 孟可笑容一滞,眼神闪烁,随后叹了口气,摇摇头说道: “既然如此,那秦某便直说了……” 下一刻,一幕让张德远后悔得想自己扇自己嘴巴的场景出现了。 只见孟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给了自己两巴掌之后,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往下流,口中更是连连大呼:“张相,罪臣不该为了一己私利破坏抗金形式,恳请张相救救大宋朝,救救百姓吧!” “......” 张德远呆若木鸡。 这唱的是哪出戏?堂堂枢密使…… 等等,枢密使跪拜右相,这是不是有点…… “秦会之,你想害死老夫啊?!” 缓过神来的张德远眼眶刷得一下就爆红,面色更是气得铁青。 连忙伸手去拉孟可起来。 孟可却是顺势抱着他的腿,又在暗中掐了一下自己的软肉,再度痛哭流涕道: “张相,罪臣是为了一己私欲才做了如此恶行,绝对与张相无关,罪臣愿意受任何惩罚,只求张相救大宋一命。” 张浚已经明白孟可说的是哪件事了。 不就是怂恿官家收回岳飞的大半兵权吗? 他此刻内心呵呵,好嘛,与我无关。 只要有官员听到动静,出来一看…… 这件事就算不是我做的,我也得背锅,更别说我还真的参与进去了。 还有这枢密使跪拜右相,求右相救国…… 头上那位本就生性多疑,祖制在这里,当面不会说什么,过几天说不定就找个借口罢相发配了。 “两位相公,手炉来……来……” 提着两个手炉的小厮看着这一幕,深吸了一口气。 我不会被杀人灭口吧? 再看看旁边早已傻了眼的护院和车夫,他放心了。 就算死,也有人陪着我一起。 而雪地里的两位主角还在深情对话,没任何人搭理他。 “秦会之,你先起来!这种事,咱们去书房商量!” 张浚觉得自己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才会摊上这么一个反复无常的盟友。 当初怂恿我去劝官家收回岳飞兵权的人是你,现在你又变卦了? “张相不答应,我就跪到天荒地老。” 孟可不依,继续哭泣。 反正脸已经丢了,怕啥? 张浚咬牙切齿,恨不得一脚踢死这个不知好歹的老匹夫。 可他又担心孟可的身份,只能压住愤懑。 “你想让老夫答应你也成,不过老夫丑话说在前头,若是到官家面前又是老夫背锅,那老夫宁可玉石俱焚,也不会促成此事。” “好,成交!” 孟可擦了擦眼角挂着的几滴泪,站了起来。 “此等威胁之事,可一不可二,否则......哼。” 张浚冷哼一声,转身便要走。 孟可一把拽住他的胳膊,笑道: “张相,不是说好了吗?咱们都是聪明人,何须绕圈子?此事于你无利,于我更是无利。怎会再二再三? 再说了,你我都是为了大宋利益着想,若是旁人知道了,也只会赞一声张相好气魄。” “让你家马夫将车停下,去门房喝口热茶吧。你随我来书房,咱们商议一下该如何与官家解释。” 张浚心底叹了口气,挥袖甩掉孟会之的手,转身便走。 “老秦头,听到没?” “诺。” 马夫闻言,赶紧驾着马车,跟在家丁身后进了宅子。 书房内,烛光跃动,一盏香炉袅袅升起清烟,散发着沁人心脾的味道。 张浚端坐在桌案前,看着跪坐在自己对面的孟可,开口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张相在说什么?” 孟可故作糊涂地问道。 “少跟老夫装糊涂!”张浚猛地拍了下桌子,怒吼道:“你秦会之是什么人,老夫还不知道吗?无利不起早,次次都以官家旨意为先,此次居然妄图违逆旨意。。” 孟会之却是浑然不惧,笑眯眯地捋了捋胡子,悠然地说道:“张相何出此言?老朽一向谨遵朝廷法律,岂敢欺君罔上?这次自然也是为官家着想,为大宋着想。” “你......” “更为你我二人的利益着想啊!” 孟会之笑了笑,目露精芒,沉声说道:“张相只甘心做半壁江山的右相吗?我又只甘心做这南方的枢密使吗?还有岳鹏举密奏陛下之事,你真不知晓吗?” “......什么密奏?” 张浚皱眉,心中觉察到了些许不妙。 “金人欲遣钦宗皇太子赵谌南下,继承大位。陛下前些时日还找我商议过此事,我给陛下的建议是议和。” 孟会之轻描淡写地说道。 张浚闻言,脑海轰隆一下炸响! 他终于明白孟会之这番折腾的用意了。 议和确实有几率让金人放弃换皇帝的想法,毕竟换不换都一样,都挺听话。 但事实上,现如今朝堂上是自己这一方的主战派占据上风,官家一味求和,只会让朝臣失望。 当这个时候,再出现一个比赵构血统更纯正、而且又是对金人有血海深仇的继承人,主战派大臣们难免会有其他小心思。 再加上金人的助推…… 也就是说,议和其实更容易让官家帝位不稳。 一朝天子一朝臣,若是新皇真的登基,自己与秦桧这些废帝心腹会有什么下场,就不得而知了。 …… 天色渐明,孟可拉上张浚,二人掐着点等在宫门前等候召见。 “官家还在着衣,这天寒地冻,二位相爷还是进来暖暖身子吧。” 少顷,一名盛装着甲打扮的将军从宫门处走出来,躬身请两人入宫。 “今日竟是杨节使当值?” 张浚微微沉了沉身子,算作回礼。 来者正是赵构的心腹大将,一生出入宿卫四十年、掌理殿前司二十五年的杨沂中。 去年于藕塘大破刘猊,名震北方,被官家由神武中军统制升至保成军节度使、殿前都虞候,后更是兼领马步军帅。 可谓是深得九妹宠幸。 不论是张浚还是秦桧,都得给他三分薄面。 孟可自然也随着张浚微微欠身还礼。 “请!” 杨沂中将两人引进皇城内。 皇城内的守备极为森严,每隔三丈左右就有一队御前班直,个个手持佩剑,面容冷肃。 不论打仗,单就卖相而言,他们堪称天下无敌。 张浚和孟可二人在杨沂中的带领下,很快便抵达了寝阁外。 守门的殿前班直看见是杨沂中和两位相爷,立刻放松警惕,放行让二人入内。 从小门一直到了寝阁侧殿内,杨沂中忽然顿足道:“二位相爷稍候片刻,末将去看看官家有何吩咐。“ “有劳杨节使了!” 孟可拱手道谢,看着杨沂中离去的身影,冲一旁的张浚使了个眼色。 待殿门阖上后,张浚一张老脸面露难色,低声说道:“一会真要那样?老夫……老夫活这把年纪,还……还未曾如此粗鄙啊!” “张相,凡是都有第一次,您就当做为家国天下献身一次吧。” 孟可捋着短须,轻声安慰道。 少顷,殿外响起一阵脚步声。 两人忙站起身来,恭敬的等着殿门打开。 一名穿着红袍常服的中年男人,缓步走进大殿,在两人面前站定。 来人正是赵构。 “臣拜见官家!” 两人同时施礼道。 杨沂中则悄悄退了出去。 “二卿平身!” 赵构挥了挥手,示意两人起身。 “谢官家。” “究竟是何事,能劳二位卿家清早进宫啊?”赵构坐在了主座上,端起桌上的热茶,抿了一口,这才慢条斯理地开口问道。 “禀官家,微臣是想请官家做主啊!” 开口的是孟可,他再次揪了一把自己的软肉,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扑向赵构:“张相他……” “诶诶诶,朕刚换的衣服……” 好,又得换了。 赵构脸色一阵扭曲,刚想开口怒斥,却又想起包龙图喷仁宗一脸口水,而仁宗依旧笑面以待的事。 只能深吸一口气,挤出个笑容听孟可哭诉。 ps:三千一章,一天两章 第四章 才当了半天的枢密使 “……事情就是这样,臣刚跟张相说完,张相就辱骂臣,还斥臣:无脑之徒,不相与谋。” 说着,孟可一指张浚:“您看......您看......臣哪里是无脑之辈?先帝钦点臣为进士及第,官家您更是对臣委以重任,他骂臣就是在骂您啊!” 张浚放在桌下的手掌陡然纂紧,心跳也骤然加快。但见官家依旧面不改色、嘴角挂笑,便缓缓松了口气。 看来秦会之果然擅长揣摩上意,说得一点都没错,两相失和、臣子非铁板一块,这才是官家最喜欢的场景。 些许引带之言,不足攻讦自己。 “事情,朕都已知晓。这当初劝阻朕托付兵权的是你们,现在要朕反悔的又是你们?需知君无戏言。”赵构轻咳两声,面色渐渐沉了下来,缓声说道。 “官家明鉴!臣实在是为江山社稷考虑啊!” 张浚急忙躬身施礼,连声解释道:“若是岳鹏举密奏之事属实,官家万万不可议和。若是让金人的狼子野心得逞,那丙午元子赵谌坐上帝位,江山必将陷入动荡之中。” “这则密奏……你是如何知晓的?” 赵构脸色阴晴变幻了半晌,还是强撑着面皮,冷着脸问了一句。 “官家……是臣酒后失言……” 孟可弱弱地扯了扯他的裤腿,示意自己的存在。 “呼——” 真棒,有你,真是朕的福气。 “秦卿,你先起来吧。” 赵构深吸一口气,面上皮笑肉不笑,努力让语气变得平和一点。 “诶,谢官家恕罪。” 孟可拱手应命,下意识用面前的红袍抹了把眼泪。 朕什么时候恕你无罪了?而且还用朕的衣袍擦泪? 呼——,宽裕、宽裕,向仁宗学习,为帝者要包容…… ……以后再来算账! “张相,你且说说看,为何不能议和?” 赵构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目光落在张浚的身上。 “这......” 张浚犹豫了片刻,“臣想请官家先恕臣无罪,如此臣才敢说。” “好,就许卿无罪,尽可畅所欲言。” 赵构缓缓颔首。 真要动你,一句话有什么用?有罪无罪,那还不是皇帝说了算吗?免死金牌都有不起作用的时候。 “张相,你且说吧。” “其一,丙午元子赵谌是钦宗皇太子,血脉……” 张浚一边说,一边偷瞄着赵构的表情。 然后...... “嗯,不错,不愧是朕的肱骨。” 赵构点头赞扬道。 他是真没想到,还有人一大早就敢来触自己霉头。 “臣惶恐!臣......臣愧不敢当!” 张浚顿时吓出一身冷汗,连忙弯腰道。 心底却暗自叫苦:“完蛋!” 幸好,关键时刻孟可没有卖队友。 他悄然贴附至赵构耳边开口说道:“官家,张相这些年替您制衡朝中老臣,相必是最了解这些臣子想法的人。臣以为他的话确实有几分道理,那些老臣们相必还心心念念着徽钦二帝……” 其一:有这些想法的人基本都是经历过徽钦二朝的的老臣,臣与张相是靠您提拔上来的,可没有这种大逆不道的心思。 其二:张相的存在可以替您制衡这些老臣。 再抬头时,张浚发现官家看自己的眼神变了,变得温和起来。 “张相说的不错,且继续说。” 勉励了一句,赵构示意他继续讲述。 张浚心下松了口气,顺着孟可之前在张读书房给出的思路继续解释。 半晌后,张浚终于讲完了。 殿内的空气仿佛被抽干一般,静谧的让人窒息。 良久,赵构终于叹了一口气。 他看似无奈地拍了拍桌案,“朕当真是没想到,臣子中竟然会有不满议和的人。” “官家息怒。” “可叹......可叹啊!国朝养士百余载,为何像张卿秦卿这样的肱股之臣不能再多一些?” 说到最后,赵构不禁长叹了口气。 嗯,再多点,南宋都不知道能不能撑一百年。 站在赵构视线死角处的孟可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北宋出名相,反观南宋呢? 贾似道、史弥远、韩侂胄、秦桧…… 还真别说,南宋能撑一百多年也是个奇迹。 另一边,上一秒还在哀叹臣子不忠的赵构,下一秒就话锋一转:“可是朕旨意已下,君无……” 大意就是:朕想改旨意,但又不想背锅。你们挑一个来扛吧。 “此事又非官家之错,乃臣蛊惑蒙蔽官家,臣甘愿受罚。” 孟可知道,该轮到自己出场了。 张相在来之前就言明了,不愿背锅,看来也早就看透了九妹的性子。 “秦卿......你觉得,朕该如何处置?”赵构目光瞥过衣角的污垢,突然看向孟可。 “臣甘愿卸下枢密使之责,去往前线岳飞营中替官家监军。”孟可毫不迟疑,直接躬身请罪道。 “秦卿!” 赵构惊讶地瞪圆了眼睛,一旁的张浚也愣了愣。 “望官家恩准,只要有臣在一日,便敢保证前线大军一日无有反逆之心。” 嗯,岳飞领军,就算孟可反了,那位也不可能反叛。 赵构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眼中闪过一丝精芒:“好。” “臣,拜别官家,望官家龙体保重。” 这波不亏,张浚欠自己一个人情,赵构也会在心里念叨,最重要的是名声坏了。 这样以后遇事就可以更加不要脸了。 想动岳飞?问过我了吗? 一哭二闹三上吊,你官职比我大又怎么样?我也是当过相爷的人,背后有靠山懂不懂? 此刻还冲孟可善意微笑的张浚完全想不到自己这把年纪了,还会被小孩子一样的手段坑成政敌林立。 …… 当日,行宫中传出旨意,秦桧为一己私利蒙蔽君王,撤了他的枢密使职位,归家反省。 不是不把他掉去岳飞军中监军,而是……岳飞辞职不干了。 这次请辞究其原因,还是与原身秦桧脱不开干系。 当日秦桧怂恿张浚上书梗阻岳飞独占兵权,赵构听从张浚之议,置已决之“前议”于不顾,又下诏给岳飞说: “淮西合军,颇有曲折。” 不愿将刘光世军拨与岳飞。 隔日,张浚见了岳飞,撇开刘光世军与岳飞之合军的“前议”,以淮西军中人事安排相问,岳飞耿直的回答却遭张浚讥刺。 文人看不起武人,这种畸形的鄙视链在宋朝已是常态。 张浚本以为这事就算这么过去了。 谁知岳飞胸中积忿,上了一道乞罢军职的札子,不等批示,只向随行机密官黄纵略事交代后,就离开建康,回到庐山母墓旁守制了。 没错,去年三月,年已古稀的岳母姚氏病逝。 岳飞悲痛不已,目疾复发 可惜,忠孝两难全。 若不是为了朝廷北伐,岳飞当灵前尽孝,守三年终丧之制。 人家连孝都没尽,抱着病体就跑来替你打仗,打赢之后答应给的赏赐食言了也就算了,毕竟岳将军忠心耿耿,不计较这些。 但你居然还嘲讽人家?这就太过分了。 于是,那天张浚与孟可刚出行宫,岳飞的乞罢军职的札子便送进了宫。 赵构还没有同意,他就让张宪总领军事,自己跑到庐山为其母守墓去了。 这举动不管是在张浚,还是赵构心里,都觉得岳飞是以“撂挑子“来表示心中的不满。 赵构性格本就不算宽厚,此刻是恼怒,深知岳飞此举是对他出尔反尔,食言自肥行为的不满,但皇帝是不会错的。 他还是准备对岳飞这种大不敬的行为进行严惩不怠。 若是放在现代,你对老板不满意,撂摊子不干了,老板对你做不了什么。 可这是封建王朝…… 当然,此刻天下还没有坐稳,时时刻刻都有被金人南侵的危险,岳飞这个救火队长可不能少。 藏弓烹狗为时还早,于是经过朝臣商议,赵构再三权衡利弊,最后还是决定“以德服人”。 第二日,朝廷命李若虚、王贵去庐山请飞还军,另一面正式下达对孟可的监军任命。 让他担任湖北、京西宣抚判官,负责监视驻扎在鄂州的岳家军。 此时的孟可刚刚引咎辞职,还不知道岳飞与朝廷这边的情况,只以为此去就能见到岳飞,连婆娘都没带就兴冲冲上路了。 女人什么的,只会影响我任务的进度。 谁知出城后,到了十里长亭送故友的环节,才被前来送别的张浚告知情况。 “张德远,你啊你……” 望着张浚摇头晃脑的模样,孟可恨不得把手中的马鞭砸上去。 “秦宣判,此番去往鄂州,可得万事小心。”张浚叮嘱道。 呵呵…… 削兵权的主意是原身出的,已经公布天下了,而岳飞又在气头上,现在我还得送到人家嘴里去。 我真是去当监军的吗?我怎么感觉我像是被丢出去平怨气的弃子? 张浚眨巴眨巴眼睛与孟可深情对视,仿佛在说: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刺不刺激?开不开心? “我会的。我肯定会好好保重身体。” 孟可皮笑肉不笑,咬牙切齿地回道。 “那好,秦兄一路走好,我等告辞了。” 临走时,张浚拱拱手,转身离去。 ps:三千一章,一天两章 第五章 冗官、臃肿 荆湖北路,鄂州,鄂州军营。 将佐林立,此处随便挑出一位将领,都是在金军那里挂的上名号的仇人。 “将军,秦宣判到了。” 一位小校进帐禀报。 “诸将,与我出营迎接。” 一身戎装,腰悬佩剑,下达将令的男儿,便是替岳飞总领军事的前军统制张宪。 “遵令。” 众将哪怕心中对秦桧有所不满,也不会现在表现出来,只有一人满不在乎、低声喃喃:“一个鸟挫酸儒,气得将军回乡守孝,还想让我们去迎接他?” “再兴,慎言!” 前方一名文士打扮的幕僚听见了他的言语,回身喝道。 “哼!”被称作再兴的将领冷哼一声,收敛住脸上不屑的表情。 “黄先生,某家倒是觉得再兴说得没错。这监军若是如赵相爷那般通情达理、晓畅军事也就罢了,可观其行迹明显是官家不满咱们势力过大,派来监视咱们的。” 开口的人名唤孙革,原为岳家军将领,现也为幕僚之一。 绍兴四年因岳飞奏请,以承信郎、神武后军准备差遣迁右承务郎、签书襄阳府判官厅公。事后换文资左朝散郎,任岳家军干办公事。 是岳家军内难得的文武双全将领。 因此他对这位监军此行的意图,也看得透透的。 “那这样咱们以后打起仗来不就得束手束脚了?” 一旁的魁梧大汉,一身铁甲,正是岳飞麾下骁勇悍将牛皋。 “哼!” 孙革冷哼一声,对牛皋道:“咱们不仅需要束手束脚,还得好吃好喝地招待他呢。” “否则,他一个不满意……” 言未毕,众将已然明白他的话。 “好了,诸位慎言!一切自等将军回来决策。” 张宪拍了拍巴掌,示意众人跟上。 …… 辕门外,一架马车并数十名甲士已经等候多时。 马车门帘掀起,露出一个身材瘦削的中年男人,身披青衣,面容阴沉,眼角还挂着几丝血丝。 这人当然就是孟可了,但他黑着脸可不是对岳家军有什么不满。 实在是舟车劳顿、风餐露宿,而这具身体又不似闰土那样自小锤炼,实在不适应这种颠簸的环境。 孟可从马车里钻出来,忽然听见一阵急促的阵阵军鼓声响起,紧接着便是一片震耳欲聋的喊杀声。 孟可一愣,循声望去。 只见前方军营内,无数士卒手持各色旗帜,正在演练阵法、捉对厮杀。 一杆杆阵旗高高扬起,迎风招展。 在那片旗帜的最中心,用金线绣着''岳''字。 “这是下马威吗?” 看着军容军纪整齐划一,气势如虹的岳家军,孟可心中暗道。 论装备精良、军容整齐,前些时日在行宫见到的那些御前班直要比岳家军更胜一筹。 可若真的厮杀起来,孟可并不觉得杨沂中有分毫胜算。 “秦宣判,前面就是军营了。” 就在这时,前方传来一个小吏的催促声。 此人名叫陈洪,是鄂州军的参赞,负责与岳家军接洽调度、运输物资。 孟可是先行去了一趟府城,要来了一名与岳家军关系不错的小吏当筏子。 “哦,好的。” 孟可点点头,抬腿迈步下马车。 一旁的小吏见状,急忙扶着孟可下马车。 “秦宣判,请。”陈洪笑眯眯地招呼着。 “有劳了。” 孟可淡淡地笑道。 营门未开,岳家军军纪不比当年周亚夫的细柳营差,无有将令,他们只能在外等待。 “可否为老夫介绍一下这岳家军?” 闲来无事,孟可背负双手,看着四周列阵整齐的将士,问道。 他直接称呼此军为岳家军,这其实并无不可。 岳家军是当时习惯的说法,虽然不是官方名称,但当时习惯以统帅的姓氏来称呼某军,比如张俊部可称为“张家军”,韩世忠部被称为“韩家军”、折家军、杨家将等。 这只是口头的称呼,并不是一个编制,在正式的场合是不会出现的。不过有人误以为“岳家军”名称具有私军性质,是导致岳飞后来被杀的原因之一,这其实是一种没有根据的望文生义。 “这是自然……” 一旁的陈洪闻言也并没有说什么,反而脸上堆满笑意,叙说道:“两年前,岳太尉领上意,率军击溃杨幺军,兼并其军数万余众,又得官家增拨诸军,使大军从三万多人的规模增加到十万人左右的规模。” “这十万人又分为十二统制“军”:一为背嵬军;又有前、后、左、右、中,此五军也;七为游奕军;八为夜不收,名唤踏白军;九为选锋军;十唤胜捷军;十一为破敌军;十二为横江军,即水军。” 没错,岳家军里面其实也有水军。 建立之后,横江军便一直是南宋沿江驻屯大军水军之冠。岳家军水军规模庞大,其以鄂州沿江对面的汉阳为水军驻屯之地,汉阳军军成的三分之一都被水寨占据。 乃至于韩世忠、张俊手下的水军其实也有一部分为岳飞赠送的横江军士卒。 “各支大军都有军、将、部、队等编制单位。军一级的统兵官有统制、同统制、副统制等名目。再往下还有……” 听着陈洪这罗里吧嗦一大堆,孟可总算对宋朝机构臃肿、用人太滥的弊端有所体会。 这何止是冗官?这就是过于臃肿。 臃肿是溃烂的开始,宋朝官场十分腐败,效率很低。照理说宋朝涌现的人才数量不少但其效能不是被埋没,便是在官僚机构中被销蚀。由于吏治腐败和人才政策的失误,使宋王朝积贫积弱,显示出封建王朝末路的本色。 想清楚一切后,变法的想法在孟可脑子里一闪即逝。 这种情况下,已经是不破不立了,就算岳飞真的收拾完了旧山河,用不了多久便又会坍塌。 根据陈洪的赘述,岳家军现如今拥有八十四将。可谓规模庞大。随着兵员的增减,每将从刚开始统军3300人开始,逐渐下降到了每将统军1200人。 这还仅仅是能领兵的将官,其余佐官、后勤、辅兵将领,还没算进去呢。 第六章 下马威 听过之后,孟可长舒一口气,心里只觉得宋朝制度问题太严重了。 不仅重文轻武,以文御武,而且冗官、臃肿,唯一的优点恐怕就是经济繁荣吧。 也不知道宋祖、宋宗他们怎么想的,还真当现在的文人是战国、秦汉时期上马治军、下马治国的猛人了,大部分都是只知道随风附雅的迂腐儒夫啊。 孟可摇了摇头,叹息不已。 未等二人聊完,辕门内便有一众身着薄甲的将佐迎了上来。 “末将前军统制张宪,见过秦宣判。” “这位是右军统制庞荣。“ “中军统制王贵……”“……副统制郝晸。” “左军统制牛皋。” “……” 随着一群人的自我介绍,孟可逐一记在心中,待他们都完成之后,孟可拱手行礼,“诸将客气了。” “秦宣判请随末将入营吧。” 张宪一招手,众人纷纷侧身让路。 就在众人从操练士卒旁经过时,随着一声骤起的鼓响,阵旗猛然变换,所有士卒纷纷举刀立枪,朝将佐和孟可聚拢过来,在众人身旁数十步位置停住脚步。 刀光剑影、枪芒如林,气氛瞬间紧绷到极点。 这些人的表情十分肃穆,眼神犀利,手上的动作更是毫不含糊。 当先一员银甲白袍的小将手持长枪,怒目圆睁,大喝一声:“刺!” 霎时,无数长枪从四面八方向孟可攒射而至。 哪怕相隔百米,依然能感受到那股凌厉的劲风扑面而来。 “应祥!未看见吾等在此吗?带弟兄们去另一边操练!” 张宪见状,连忙大喝道。 非常巧妙的将这员小将冲撞监军的事定义为没看见。 毕竟他们这些叔伯将军也在枪锋面前。 “喏!” 被称作应祥的小将,面无表情地答应一声,挥舞着长枪指挥其麾下士卒撤离。 “监军勿怪,此乃岳太尉之子,单名一个云字,字应祥。他与岳太尉一样,皆患有眼疾,此次恐怕也是未曾看见吾等。” 岳飞帐下宣抚司参议官胡闳休颇有急智,连忙开口解释道。 岳云有没有眼疾,孟可不知道,但他可以确认,刚刚那一下绝对是冲自己来的。 不过削岳飞兵权之事毕竟是原身做下的,被人家儿子怼两下不是很正常吗? 这锅,我孟可背了。 孟可淡笑着拂了拂手,示意自己不在乎。 可一众将佐心里却是咯噔一下。 别说秦桧早就对岳飞有成见,就算是随便一个文官遇见手下给自己来这阵仗,恐怕早已怒火中烧。 可这位监军呢?还笑容满面,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看过家家呢。 早听说这位前枢密使睚眦必报,这次恐怕已经暗戳戳把这件事记心里了。 不表现出来,那不就是打算背地里报复? 张宪眉头紧锁,叹一声:这群家伙真不给我省心。 随后用眼神询问一旁的王贵:不是说拉军队出来演练一下,让监军看看我们军容齐整就行吗?谁让岳云去领军的?这不是妥妥的下马威吗? 王贵一脸懵逼:你在说啥?一个眼神为什么可以这么复杂? 张宪:算了,我是傻子。 王贵:没错,你就是傻子。 张宪:…… 两人都在心里嘀咕,脸上都没有什么异色。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担忧也没用。 “秦宣判远道而来,且随某进帐稍事歇息,晚间吾等再替宣判摆下酒宴,接风洗尘。” 就在这时,忽然开口说道。 孟可也没有推辞,笑吟吟地跟着众人走过中军,向着内营行去。 “背嵬!攻!” “杀!” 就在他们走近内营,刚要跨进帐篷的刹那,一道嘹亮雄浑的号角声陡然响彻在天空。 紧随其后的是一声震耳欲聋的喊杀。 那声音如惊涛骇浪般席卷天地,让人听着就心惊胆颤, 孟可只觉得脑袋一嗡,下意识回头望向这支名震华夏的强军。 ‘号令风霆迅,天声动北陬’,岳飞这首送给张浚的北伐送别诗,恐怕就是岳家军最真实的写照。 岳家军为南宋之最,背嵬军为岳家军之最,这支铁血军队,当得起这个时代最强的称号。 绝对有这个资格挑战同时代的任何敌人。 ‘好,不愧背嵬二字。’ 孟可忍不住赞了一句。 “背嵬”一词是党项西夏语的音译,也有的史籍上写成“背峞”。“峞”有酒瓶之意,大将的酒瓶必然是由亲信士卒背负,因此,背嵬军便引申为大将的亲军之意。 就在他感慨的时候,只听一个浑厚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宣判请进。” “好......张统制请。” 孟可连忙回过神来,随着众将佐踏入内营。 张宪拉起帘子,请孟可先行,自己则是乘机给旁边的一名统制打眼色,让他赶紧去叫停岳云的行为。 另一边,众将佐们并未一窝蜂全挤进帐中,只留下现如今接替岳飞统筹全军的张宪以及少数文官幕僚在此作陪。 其他人去干嘛了? 屁话,当然是去打岳云了。 十八岁都及冠了,行事还如此冲动。这事若是被岳飞知道,那就是一百军棍的下场。 …… “秦宣判,军中禁酒,可否以茶代酒。” 张宪端着一壶香茗,笑呵呵地问道。 “岳太尉治军甚是严明啊,听闻韩太尉军中别说酒了,就连歌姬都有。” 孟可也不挑,爽快地答应下来,一拉一贬之下,顺口还拍了拍岳飞的马屁。 谁知道,周围几人相互对视,脸色又是微不可察的一变。 无他,以秦桧为例的那些文官,在他们这些中层将领眼中名声太差了而已。 他想喝酒?还想要女人?还暗示自己,泼韩五都给这些,你岳家军不给? 张宪额头青筋跳了跳,深感心累。 这就是文官吗?一肚子都是弯弯绕绕,想要喝酒找女人,你直说啊,晚上就带你去府城喝花酒。 “秦宣判勿急,都有,都有。” 一旁的孙革眉头冲孟可挑了挑,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眼神。 嗯?这是什么意思? 孟·纯洁·可满头雾水,他真的不懂,真的很单纯啊! 第七章 背锅侠,笑面虎 几人坐在案几旁跪坐,张宪给孟可斟了一杯热茶,随即又给自己和幕僚们各斟一杯茶水。 “这茶味道甚是醇厚。” 孟可品尝了一口茶水,赞叹道。 现代人,不懂喝茶,没啥意思,夸就是了。 “秦宣判喜欢就好,我等在军中多日,难得见到一个懂得享乐的读书人,这茶自然是下官珍藏多年。”黄纵哈哈笑道。 在场所有人里,恐怕也只有黄纵可以与孟可略微平等对话了。 他是正正经经的科举出身、天子门生,为北宋末年进士,补从事郎。绍兴初上所着兵论,为岳飞所赏识。 “那秦某就却之不恭了。” 孟可也不谦虚,低头便又品了一口。 这一口,孟可顿时感到嘴里满是苦涩,但偏偏又韵味悠扬。 哪怕不懂茶的人,此刻也能尝出确是好茶。 这一番互相恭维,倒也没有人觉得尴尬,反而越发的融洽起来。 当然,这仅仅是孟可自己觉得。 实际上,在张宪等人看来,依旧是步步惊心啊! 张宪:我容易吗我?鹏举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想死你了! “咳,那个,我突然想起我还得去视察军况,你们陪秦宣判多坐会,我先去了。” “诶,诶,张统制……” 很快,他就把幕僚们抛下了,自己扛不住直接脚底抹油溜了。 文人的事,还是交给文人自己来吧。 帐中,几人讪笑着,面面相觑。 黄纵咳嗽一声,打破了尴尬局面:“秦宣判请勿见怪,实在是自从前年扩军之后,各路人马汇聚于一营,管理起来甚是不便。而张统制受岳太尉将令,需得方方面面皆看护到位。” 紧接着,他给周围几位同袍一个暗示,众人便开始卖起惨来。 你一句,我一句,絮絮叨叨半天,孟可总算听明白了个大概。 岳家军有四部分成员构成。 其一:跟随岳飞从北方来到江南的前东京留守司的士卒。 其二:军贼战败而并与岳家军者; 其三:各地官军而陆续被岳飞归并者; 其四:游寇战败而被岳家军俘虏者; 前者为岳家军的老班底,人数不足两千,而且长期战争中真正存活下来的就更少了。 后三方面则是岳家军大军的主要组成。 比如前面小吏陈洪提及的杨幺军,杨幺战败后,岳飞精选了杨幺步卒并入本军。这使得岳飞大军扩充到10万人以上,杨幺并入岳家军有五六万人之众,远超过岳家军在剿灭杨幺前的大军数。 也就岳太尉统御值点满了,否则换做其他人来收编,恐怕得闹出不小的祸端。 哪怕现在已经收编两年了,张宪骤然接管大军,还是有些力不从心。 众幕僚这卖惨,一则是替张宪解释,二则也是为了让孟可开口向官家求些赏银、官职用来安抚大军。 这样的方法在南宋其实并不少见,在明末更多见。 不发粮饷就不打仗、不给赏银就把你卖了。 有些**们还会在阵前哗变,你给多少钱,我才为你打仗。 以至于有些没本事的将领、文官,还得带着几箱金银上前线,每逢战事先祭出金银鼓舞士气。 当然,南宋的**们还没有做到后面那种地步,毕竟武夫命是真的低贱,你敢威胁我,我打完这仗就把你噶了。 对于岳家军一众幕僚文官的话,孟可自无不可。 行啊,不就写封信吗?反正花的又不是我的钱。 不管同不同意,我都没损失。 如果赵九妹答应了,我还能卖个人情,何乐而不为呢? 晚上,众幕僚又带着他往府城走了一趟,一时间是宾主尽欢。 孟可喝得酩酊大醉,被扛上马车,拖回营帐的。 “呼——这老倌真沉啊!” “哈哈哈,老孙,你可要悠着点,小心腰断了,回头岳太尉还得去求官家给他调派一个军师过来。” 一众幕僚掀开帐帘,互相搀扶着,晃晃悠悠地走了出去。 等到幕僚全都离开,帐内顿时陷入了寂静。 原本应该昏昏欲睡的孟可,突然睁开双目,目光炯炯。 南宋的酿酒技术挺成熟的,但是这次喝花酒并没有什么高度数酒,他喝的黄酒、甜酒。 虽然满身酒气,却没多少醉意。 装醉一方面是想听听这些岳家军幕僚谈军事,另一方面则是…… 烛光下,孟可拿着纸笔,蘸墨,在一份奏折上写了起来。 “......鄂州军(岳家军现驻守鄂州),将帅辑和,军旅精锐,上则秉承朝廷命令,人怀忠孝;下则训习武技,众智而勇……” 写完奏折后,将其吹干晾干,孟可又写下一份奏章,盖上官印。 前一份是表述自己所见,后一份是替岳家军求取赏银和官职。 全都放置妥帖后,他吹灭烛台,静静坐在榻上等待。 …… 中军大帐,几位幕僚一身胭脂俗粉混杂着浓郁的酒气。 张宪坐在上座,左右两边分别坐着孙革和黄纵,再往下依次按官职而坐。 “诸位,你们觉得秦…秦宣判其人如何?又是否会介意今日应祥鲁莽之举?”张宪问道。 幕僚文官们相互间对视一眼,孙革摸了摸鼻子:“张统制,我以为......这秦宣判当得笑面虎之称。若论起阴险和手腕,昔日的赵相公比之也差一截呢。” 这话说得没毛病。 孙革口中的赵相公其实是已经被罢相的左相赵鼎,他为人刚正不阿,反对议和,是南宋着名的爱国首领之一,当然不是秦桧能比得了的。 可……这和我孟可有什么…… 算了,前任的锅,我背。 但是我真的是想帮你们啊! “这秦宣判虽然笑容可掬,看似温润如玉,但骨子里就是一条狼!” “孙兄言之有理,我亦认为秦宣判绝非善类!需得看牢军中莽撞之将,休要授人口实。”黄纵接口说道。 一番讨论下来,大伙儿也都有了定计。 张宪也不由抚须颔首。 不知不觉,夜色更浓。 夜风习习,撩动帷帐,带来丝丝凉意。 帐中几位幕僚早已醉倒。 张宪却还没有。 “罢了,就把他当个佛像供起来。” 哪怕是岳飞都得受文官的气,更别提自己区区一个前军统制了。 第八章 诬告与小人 孟可的寝帐外,窸窸窣窣地脚步声渐近,一道身材高大的身影悄然而至。 “咳!” 轻轻的咳嗽声响起。 盘坐在床榻上的孟可猛然睁开双眸。 帐篷外,远处的火把微弱闪烁。 一道黑衣身影,站在门口。 这正是孟可装醉所谓的第二处原因。 他伸手摩挲着袖口中的一张纸条,眼角余光扫了一下外面的人影,嘴角露出一丝冷笑,旋即又重新闭目养神。 “进!” “吱呀”一声,帐帘被人挑开。 一股冷风涌进,帐篷里的炭火顿时烧旺了许多。 “末将前军副统制王俊,见过秦宣判!“ 黑衣人单膝跪地,抱拳施礼。 “嗯,起来吧。” “喏。” 黑衣人进入帐中,关上帐篷的门后,他便直起身,转过来。 帐内烛火早已吹灭,此刻黑灯瞎火的,唯有取暖的碳火还散发着微弱红光。 双方都只隐约能看见一道身形,但是并不能确认具体模样。 不过不要紧,白天那人趁机塞纸条的时候,孟可就已经把人模样给记下来了。 “王副统制,你左手边有把椅子,坐下吧。” 孟可坐直了身体,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 黑衣人早已习惯文官这种命令式的语气,闻言也不推辞,坐了下来。 “王副统制深夜造访,这张纸条上所述可属实?“ 孟可冷漠地问道。 他口中的纸条,是白日经过操练场时,趁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岳云身上,偷偷塞进孟可手里的。 上面的内容大致都是指出岳家军妄图一家独大,岳飞有不臣之心,众将都想着给岳飞黄袍加身。 只有他——前军副统制王俊,一心向着皇帝,忠心耿耿。如今盼心心盼月亮,总算盼来了个能做主的监军,于是希望晚上能与监军见一面。 王俊心中暗自窃喜,但是却表面不动声色:“末将所言句句属实!秦宣判,我这还有叙述岳飞妄图的证据。” 他递上一个小布袋。 里面是摸起来几张薄薄的纸。 “这黑灯瞎火的,本官也看不见,你还是说给本官听吧。” 孟可说完,打了个哈欠,又闭上了眼睛。 王俊也不恼怒,继续娓娓道来。 絮絮叨叨一大堆,如建炎四年杀傅庆等出格之事,皆是用‘疑似’、‘可能’开头的揣测之言,完全没有切实证据。 不过想想也是,如果这些事是真的,这人早就告到赵构那里去了,何必等自己这个‘奸官’来诬告呢? “咳咳,好了,此皆是你一家之言,可有他人愿为你作证?” 孟可打断王俊的长篇大论,淡淡问道。 “呃......” 王俊顿住了,挠着头皮说道:“有人,有人能为我作证。” “哦?何人?“ 孟可眯着眼睛问道。 岳飞怎么把这些家伙都收入麾下?不怕出乱子吗? 欧——,好像不是岳飞,而是皇帝安排的。 “此人同我官职相称,为中军副统制郝晸。” 郝晸? 嗯……有点印象! 白日里站在王贵身后,那个满脸横肉、凶相毕露的武将。 明明很凶悍,却偏偏想对自己做出讨好的姿态。 孟可心中暗自腹诽,面色却不动声色。 “秦宣判,郝晸贪财,只需要稍许薄利与官职,他必定愿为出来为我等作证。” 王俊信誓旦旦地说道。 看来他自己也清楚,这是作伪证,需要给别人封口费的嘛。 后世有这么一句话:只有冤枉你的人,才知道你究竟有多冤枉。 “此事暂且不急,金人还在虎视眈眈,岳太尉出事了,你能挡得住金军铁蹄南下吗?又或者你能收复失地、迎回天眷?” 孟可开口敲打,浇灭了对方心里的幻想。 “这......” 王俊低下头,脸上露出难色。 我要是能做到这些,我早就成王太尉了,还用得着在这里使下三滥手段讨你欢心? 没错,王俊这次其实是为了讨秦桧欢心。 在他看来,既然秦桧在朝堂上暗中削弱岳飞兵权,应当就是看不惯岳飞。 于是他就整了这么一出好戏。 谁曾想,秦桧皮子里头换了个人,这拍马屁拍到马腿上了。 这事现在也不好解释,双方都被对方误导了。 孟可以为王俊天生反骨,想着背刺上司。 王俊以为孟可这次来监军是想要惩治岳飞、打击岳家军。 “好了,你暂且退下吧。” 最后还是孟可开口打破僵局,再度敲打道:“王统制,好好听从将令,别再作妖了。需知……我为监军,即是代表了官家。” 这番话,也不知道有没有吓唬到王俊。 王俊闻言立即拱手领命。 他离开了房间,临走时还顺手将帐帘掩好。 王俊离开后,孟可挠了挠头。 王俊……总觉得这个名字在哪里听过,但又想不起来了。 罢了,等明天去打听打听。 ...... 中军,一间大帐中。 “砰!” 一只木质的茶杯砸碎在了地上。 茶水四溅。 一名身穿甲胄、身材魁梧的汉子怒气冲冲的站在帐中。 在他面前,王俊面色阴沉地抿着茶水。 这人正是中军副统制郝晸,他一身戎装,身材健硕,身材比之寻常男子足足粗壮三圈,脸庞宽阔、鼻梁挺拔、五官端正,身躯雄伟,颇具威势。 但是他此时脸色扭曲起来,却是极为吓人。 “这老倌真是这样说我的?” 他咬牙切齿地问道。 王俊放下茶盏,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 “王副统制,在下绝无虚假之言!“ “好!” 郝晸猛地拍桌站起,眼底闪烁着愤恨之色: “这老东西,欺人太甚啊!不就要点赏银吗?居然如此羞辱老子。” 说着,郝晸一脚踢翻了案几,发出巨大的响声。 王俊连忙劝阻:“副统制息怒,息怒,千万莫要冲动。惊醒了王统制(中军统制王贵),你我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怕什么?我们这又不是干什么见不得光的事!” 宋代提倡不因言获罪,而岳飞又是军纪严明之人。 他们二人虽脑后反骨、诬告上司,但又没触犯军规条例,岳家军诸将还真拿他们没办法,最多疏远他们而已。 他虽然看起来蠢笨,但是脑子灵活,一眼便瞧得出,这个郝晸,并不是个莽撞之辈,而且心思缜密。 “哼,你懂什么,这个老倌,分明就是故意找碴,故意让老子颜面扫地。” 郝晸冷笑道。 “那郝兄打算怎么办?” 王俊试探性地问道。 郝晸眼珠子转了转,随即笑道: “走着瞧吧,老子一定不会让他好过的!” 王俊听了,眉梢微挑:这个老狐狸,果然有鬼计! 郝晸嘴角露出一抹阴森笑意。 ...... 第九章 你把监军当牲口了吗 翌日,孟可在军营里转悠,倒是打听到了不少关于两人的消息。 这中军副统制郝晸为人嗜杀,颇好财,曾多次向岳飞讨要赏银被拒。 这倒是与王俊的叙述和郝晸面相颇为符合。 而这次诬告的主谋——王俊,倒是不出意料的坏。 他在军中颇无人缘,从并入岳家军之后便没多少战功,因而无法因功升迁,但是王俊很会打小报告。 岳家军中,王俊是难得一大恶人。也正因为如此,作为前军统制的张宪对王俊很是不满,两者关系不好。 难怪会想着诬告,这都传统手艺了。 孟可笑着摇头,回到自己帐中后,他开始思考该如何处理这两匹害群之马。 岳家军有这种人,难怪后面会被以‘莫须有’…… 他想着想着,猛然惊醒,此刻终于想起来究竟在哪听过王俊这个名字了! 历史上,按照秦桧意图诬告岳飞的第一人,便是王俊。 而王俊在诬告岳飞之时,也将张宪顺手捎带上了。 这个家伙,真的是...... 打小报告打上瘾了! 想到王俊,孟可又皱起了眉头。 这两个人必须处理掉。 秦桧的身体被自己占据,他可以保证自己不会参与诬告岳飞。 可是真正想除掉岳飞的是赵构,这大宋的官家,就算没有秦桧,也会有李桧、张桧。 远的暂且不说,就同样对岳飞不满的张浚便是一把很好的刀。 “唉……赵老九啊,赵老九……自毁长城,真对得起你完颜构的外号” 孟可苦笑着拍拍自己脑袋。 “头疼啊……” “秦宣判,张统制让我给您送午膳。” 一名士卒提着着一笼食盒在外禀报。 白日里帐帘是挂起的,孟可瞥了眼外面那人,点点头,示意那士卒将食盒递上。 “多谢!” “秦宣判真是折煞小人了,小人只是奉命行事,万万当不起谢字。” 那士卒惶恐,慌忙推脱道。 孟可一愣,却是还没适应这种心安理得的伺候。 堕落的上层阶级生活啊! 他哑然失笑,挥挥手,示意士卒离开。 一只烧鸡、一碗荆州鱼糕炖汤、一叠爽口小菜、几叠当地特色佳肴。 最后还有一小瓶香甜的醪糟。 看得他是食欲大增。 一口醪糟,满嘴留香,味道醇厚可口,是这荆襄一代有名的美酒。 “嗯,不错不错......吃了烧鸡滚鱼汤’皇帝老子——不及吾!” 一口酒、一口食,孟可忍不住哼起小曲来,“官家他可怜啊,他能吃些什么呢?无非是……” …… 军营,茅厕外。 “我错了!官家吃的好歹安全,哪像我?” 孟可在士卒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往营帐走,未走几步,腹中又是一阵翻江倒海。 “子曰:日!” “快,快扶我回去!我今天就住茅厕里了!” …… 前军大营。 张宪听着岳云的叙述,气得头都要炸了。 “你知不知道他是谁?!啊!” 他揪住岳云的耳朵,俯下身子贴耳怒斥,声音被压低到极致,额头青筋暴起。 “他是官家派来的监军,如果他虚脱死在了这里,那咱们都会被怀疑是谋逆!你可知罪!” 张宪的声音越来越激烈,震得岳云耳膜生痛。 “我知道啊,所以我只给他下了一点点巴豆,真的只有一点点。谁知道会这么严重?我只是想替父亲出口气……” “啪——” 一记响亮耳光落在岳云左脸上。 岳云被打懵了,呆呆地看着张宪。 “糊涂蛋,你还敢顶嘴!我让你下巴豆,就算他死在战场上,我们也有责任!你知道不知道,如果官家追查起来,咱们所有人都要陪葬!” 张宪气得直哆嗦,手掌颤抖着,指着岳云破口大骂。 “这件事……这件事算你聪明,知道先来找我。先瞒着,找个可靠的老军医,交代一下,开个药。等你爹回来,让你爹来教训你!” 岳云咬着牙,点头称是。 ...... “你说什么!你下了整整半剂的巴豆粉?” 中军,王俊听闻郝晸的话也是吓了一跳。 “你是彘(猪)吗?那是下在河水里,给金军战马用的!你用在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倌身上?你当他是牲口啊!” 王俊气急败坏,恨不得冲上去狠抽郝晸的耳光。 这个家伙,真是...... “这......我没这么傻,我只是想让他出糗,又不是想要他的命。我自己没去,是让亲卫去下药,谁知道那家伙耳朵不好使,听岔了。” 郝良面红耳赤,低下了头。 王俊看着他那副死样像,气得差点一巴掌甩在他脸上,却忍住了。 “张宪肯定会请大夫来,咱们要赶在大夫之前……” 郝晸开口想要说话,却被打断。 “不,现在最好就是什么事都不做。” 王俊摇头,“等着吧,张宪一定会想尽办法隐藏事实。堂堂监军来的第二天,就被下了泻药,不管下药的是谁,张宪都绝对不敢让秦桧知道。” 王俊凭借这些年与张宪的相处,倒是将其性格摸了个七七八八。 “你那边叮嘱一下亲卫,让他别漏了嘴。” “这个我懂!” 郝晸阴沉地点点头。 “李卫,你进来一下!” 门外,站岗的亲卫应了一声,掀开帘子走了进去。 几个呼吸后,一声高亢的吼叫传来:“好胆!竟敢行刺本将!” 帐中光影闪过,一捧鲜血喷涌而出,一颗人头滚落到地上,咕噜噜转了两圈才停止。 帐外士卒闻言立刻冲了进去。 “此人胆敢行刺本将与王副统制,现已被正法,来人啊,将尸首拖出去埋了。” 郝晸高喊一声,几个士卒立刻动作迅捷地将尸体拖走。 片刻后,帐帘重新垂下,帐内的火盆燃得更旺盛了。 “不愧是你,果真下得去狠手。 王俊露出笑容,笑意之下藏着一丝忌惮。 他对郝晸性情已经摸得透彻。 这人是一条毒蛇! 跟随多年的亲卫都能随手杀了,那日后未必不会杀合作伙伴。 而郝晸却不以为然,或许他也察觉到了王俊的忌惮,但这也许就是他想要的。 身处乱世,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存伪装,而郝晸的面具就是嗜杀、好财。 第十章 莫须有,不需要有! 病因:水土不服。 大帐内,孟可躺在床上接近虚脱,浑身软绵无力,就连动手指的力气也没有了,只能躺在床上喘粗气。 “希望真的是水土不服吧......“ 他听着军医的叮嘱,叹息一声,打算养好身体再说。 数日后,军中接到可靠消息岳飞已经从庐山启程进京朝见,很快便可还军视事。 张宪听闻,大喜过望,终于可以卸下这担子了。 可他不知道的是,另一边已经痊愈的孟可正打算给他找点事做。 …… “二虎,你看我这套拳法怎么样?” 帐外空旷之地,孟可身着便服,一板一眼地演练着形意拳。 对面是一身士卒打扮的二虎。 这人是孟可虚脱当天,张宪派来的搭把手的护卫。 虽然明面上是扮演家丁、下人的角色,但通过这几天的观察,孟可发现二虎的注意力着重于自己的吃喝上面。 于是他这些天便开始想方设法套对方的话。 “宣判的拳法当然是极好,刁钻、霸道,若是出招不这么死板,那就更好了。” 二虎不傻,开口便是恭维,最后也如实指出孟可拳法中的不足。 “好眼力。” 没办法,这具身体老胳膊老腿的,还亏空了基础,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慢慢的打,蕴养体魄。 “诶,二虎!本官这些日子水土不服,未曾注意军情,不知最近几天军中有何大事发生啊?” 看似不经意间,孟可随口问了一句。 听到这话,二虎脸色微变,但很快又恢复正常。 “一切如常,并无军情。” “哦,那便好,我还担心有事发生呢。” 孟可点头,继续和对方闲聊。 他发现,二虎的反射弧似乎比较长,不太适应他的节奏。 聊着聊着,孟可就问到各位将佐的近况。 二虎像是想到了什么,有些气愤地开口言道:“金军前些日子派来细作暗杀郝副统制,还好发现得及时,被郝副统制所杀,否则一军副将被刺,对于我军士气打击极大。” “我观军中戒备森严、令行禁止,怎会被金人细作混进来呢?” 孟可露出疑惑表情。 金人就算真派细作刺杀,那也不可能是刺杀郝晸,前军统制张宪、中军统制王贵,哪个不比他重要? 就算考虑到这些统制身边守卫森严,不得已选择副将刺杀,那也不可能选择五大三粗、一看就不好惹的郝晸啊! 直觉告诉他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听闻那细作是郝副将的亲兵,带在身边好几年了。哼,这么多年都没看清楚身边有个细作,我军的重要军机都说不定被这家伙泄露了多少次。” 二虎轻哼一声,语气之中满是鄙夷之意。 他对那位郝副统制并不感冒,甚至有几分厌恶。 孟可听后眉头微皱。 真的是这样吗?破绽太多了,这种鬼话连张宪他们都能骗得过去吗?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啊?” 二虎挠挠头,略微思索后答道:“好像就是您水土不服的那天。” “我水土不服那天?” 孟可心中一惊,思绪豁然开朗。 细作真正想要刺杀的人是自己? 又或者干脆就是郝晸想要让自己神不知鬼不觉的水土不服而死,于是派出亲兵下药。而张宪等人是知道这件事的,但迫于天然与秦桧对立,不敢让自己知道是岳家军中的人下的药,且又不能让自己死在军中,就派随军大夫治疗并将病因推到水土不服上? 妙啊,妙啊! 可以说孟可已经距离真相越来越……近了。 莫名其妙的就猜对了一半,还有理有据。 剩下的一半,可能孟可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 小小一碗鱼糕炖汤里面,占据最多的食材不是鱼糕而是巴豆。 不,现在应该称呼它为:巴豆炖汤。 利用鱼糕的鲜腥味,完美的遮掩住了药材的味道。 孟可没死,那真是大夫来得及时。 “可郝晸为什么要杀我呢?我跟他又没交集……” 不,还是有交集的! 那天晚上的王俊! 难不成一切问题都出在王俊身上? 啧,真不让人安生,得想个法子弄死这两个隐患。 “秦宣判,您在想什么呢?” 二虎见孟可半晌都不动弹也不说话,不由出声询问道。 “没事儿,只是在琢磨怎么杀人。” 孟可笑着摇摇头,好似在开玩笑。 二虎闻言一愣,有些迟疑地建议道:“那个......我们武夫杀人都是直来直去,特别痛快,秦宣判……您要不要试试?” “算了吧,太粗俗了,没有一点风范。” 孟可挥了挥手,丝毫不记得上个世界自己提刀砍人的疯癫模样。 哪怕被嘲笑粗俗,二虎也没生气,他早已习惯了。 “那我就不知道其他的杀人办法了。” 文官老爷一肚子弯弯绕绕,杀个人还有这么多讲究,真不爽利。 …… 练拳结束后,孟可马不停蹄开始策划干掉王俊、郝晸的计划。 最好能赶在岳飞回来之前解决,不要再节外生枝。 可思前想后一整天,他绝望的发现自己好像真的无法干掉一军副将,特别是在军纪严明的岳家军中。 没有任何把柄、罪证,怎么送他们上狗头铡? “官人,您最近似乎很忧愁?” 作为唯一一名带在身边的秦府随从,车夫老秦头一眼就看出自家主人心里藏着事。 “唉,想除掉两个人,可又苦无没有证据。” 孟可揉着额角叹气,心里烦闷异常。 老秦头闻言,眼珠一转。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凑近孟可的耳朵,低声开口:“敢问官人,此二人官职可比您大?” “并无。” “是文官?” “非也,是两名武将。” 孟可摇摇头。 老秦头眼睛一亮。 “请官人将此事交与仆来办,不消三日,必定将此二人定罪。” 孟可闻言一怔,旋即笑道:“老秦头,连你也来打趣本官了?” 可看着对方越来越严肃的神色,他感觉对方似乎不是在说笑。 “你打算以何种罪名缉杀他们?” 老秦头为表恭敬而低垂下的脑袋微微抬起,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莫须有!” 第十一章 你们真该死啊! 莫须有即也许有、恐怕有,形容无中生有,罗织罪名。 好家伙,不愧跟了你家主子半辈子,连手段都这么相似。 “官人,您是文官又是监军,要炮制两名武将还不容易?只要不是岳太尉、韩太尉这种拥兵数万的一方镇将,那其他偏将、副将还不是手拿把攥?” 老秦头一番话语,将有宋一代文官的权势描述得淋漓尽致。 听罢,孟可眼中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 这万恶的特权啊……真不错。 “办得好看点,别让人发现了端倪。” “请您放心!” 老秦头躬身领命。 ...... 夜幕降临,月光如洗。 中军偏帐内灯火通明。 郝晸,乃一军副将,又极好敛财。 他的军帐,比起中军统制的大帐都要华丽许多,里面布置奢侈精美,处处彰显着暴发户的气质。 “哈哈哈哈哈!“ 一阵狂笑传入出帐,引得帐外士卒侧目。 帐内,王俊与其相对而坐。 “小声点,休要被让人听了去。” 王俊压低了声音,朝帐外使了使眼色。 “何须如此?现今又无战事,我等知交好友喝两盏茶、叙叙旧,有何不可?便是岳太尉来了,也无话可说。” 郝晸摆摆手,笑得极为豪爽。 “你说得倒也是,但还是小心点为好。我军中有些奸臣,不得不防。” 王俊也笑,但他却是另有所指。 “哈哈,我也正想着呢。张宪果然如你所说,将事情给压了下来。只是虚脱几天,真是便宜那老倌了。” 郝琛也笑,随即他忽然收住笑容。 睚眦必报的性格让他觉得这个报复还太轻了。 “休要乱来,这两天岳太尉便要……” 未等他说完,外面突然传来喧闹声。 “快拦住他们,这里是将军休息的地方,闲杂人等不准擅闯!“ 帐外,一名军卒厉声呵斥。 郝琛和王俊对视一眼,两人眼底闪过诧异。 怎么会有闲杂人等? 莫非,出了变故? “我倒要看看到底是谁如此大胆?敢来扰本将休憩!” 郝晸冷哼一声,一脚踹开面前的桌案,抬腿便朝外走去。 王俊也是皱眉紧随其后。 谁知刚出营帐,便发现一队穿着与岳家军有些区别的着甲卫兵围住了他俩。 而自己看门的亲卫此刻已经被人扭着胳膊压在地上。 郝晸人都傻了,当即怒吼:“你们好大的胆子,竟敢袭击本将营帐,你们知不知道我是谁?!” 王俊也没料到会有这种事,脸色顿时沉了下来,但短暂辨别对方服饰后,他心里咯噔一下,在看着迟迟未到的巡逻士卒,他暗叫糟糕。 连忙伸手扯了一下郝晸,似乎想说什么。 “那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带队的将军冷冷瞥了眼两人,毫不畏惧的说道。 这是一位身材魁梧的大汉,满脸横肉,身上披着厚重的盔甲,腰间悬挂着一杆短戟,一双眼眸透着凶狠的神色,展现出丝毫不逊色郝晸的勇武。 “他们的服饰盔甲都不似我军中人……” 王俊低声说道,但他的话尚未说完,便被眼前那将抢先一步:“尔等听好了!某家乃御前班直、殿前左班都尉赵平!今日奉秦宣判之令,将尔等通敌叛国、意图行刺监军之人捉拿归案!” 是了,最近军中只有一支外来军卒,那便是从京师护送监军而来的御前班直。 这些人本该在前些天就该返回京师复命的,可是孟可出了水土不服这档子事,心里也担心是不是有人要害自己,于是便让他们多留几日。 刚巧赶上对王俊二人动手的机会。 另一边,孟可带着几名御前班直士卒,拿上赵构亲赐的手令以及允许监军便宜行事的诏书,将赶来的士卒通通驱散。 “就算你们是御前班直,也不能在军中随意抓人诬陷吧?!” 王俊怒视赵平,一脸不忿,但心里也在打鼓。 他的脸色极为难看,在这个节骨眼上被抓住,而且对方的身份竟然是负责保护秦桧的御前班直! 这意味着什么,他比谁都清楚。 “是不是诬陷,一会儿就知道了!” 一道阴测测地声音从赵平身后传来,紧接着,一名年纪约莫五六十旬,皮肤黝黑、其貌不扬的老头从一众士卒的簇拥中走了出来。 “汝一介马夫,也敢威胁老子?!” 那天众将佐去辕门外迎接孟可时,郝晸看的清清楚楚,这老头就是一个驾车的马夫。 马夫,也敢对堂堂军中统制大呼小叫? 真是反了天了! “你……” 随着郝晸话音落下,王俊眼睁睁看着面前那老头眼神逐渐阴沉下去,而脸上挂着的笑容却是丝毫未变。 真是匹夫竖子,不相与谋! 没听过宰相门前七品官吗?都到这时候了,你还激怒他干嘛? “劳烦赵都尉压牢二贼,老头子我进去搜一搜!” “交给我吧!” 赵平应了一声,一挥手,身后的士卒便冲向郝琛和王俊二人。 郝琛大惊失色,立刻拔剑,但还未等他有所动作,赵平便动了。 “你的对手,是某!” 他大喝一声,手持短戟猛扑过去。 王俊亦不甘示弱,他手执长剑,迎上那些御前班直。 十数名御前班直,一名都尉、一名副尉,一下子将郝晸和王俊团团包围在了中央。 这场面,颇像是一群恶霸在欺凌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女。 数招过后,这两名副统制便如死狗般躺在了地上。 “噌——” 老秦头随手抽出地上插着的郝晸佩剑,朝王俊脖颈刺去。 “不......” “噗嗤!” 一抹鲜红飞溅。 王俊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望着自己脖颈上飙射而出的血液,嘴角微微蠕动。 一旁的郝晸也是吓坏了。 他弑杀,那是喜欢杀人,而不是喜欢被杀。 “我没有叛国,我没有叛国,下泻药也是王俊怂恿的,我真的……” 话还未说完,剑锋已至。 “噗通......” 他的脑袋重重垂落在地上,身体抽搐了几下,彻底停止了呼吸。 临死前,他隐约听到那个被他鄙视的马夫语气惊讶地说道:“还真是你们干的?你俩是真该死啊!” 老秦头言罢,还用长剑泄愤般在他尸首上划拉了几道。 第十二章 整军备战 “大官人,老秦头前来复命!” 就在孟可手持监军大印与赶来查看情况的中军统制王贵僵持不下之时,他背后响起一阵整齐划一的脚步声。 孟可转头一看,便看见一列身着铠甲的军士快步赶了过来。 为首之人,赫然便是赵平与老秦头。 “秦宣判,此二人勾结金贼谋害您,已被斩杀,首级在此。” 赵平单膝跪地,拱手说道,语态恭敬谦卑。 “你们、你们……” 王贵看见士卒手中提着发髻的两颗面目狰狞头颅,气的浑身颤抖,他指着赵平与孟可二人半晌,却说不出一句话。 “此二贼在被我等擒获之前,正在大帐中密谋叛国之事。被擒后,也对自己私通金贼企图毒杀秦宣判、使官家与岳太尉君臣反目的罪行也供认不讳。官人请看,此是二人的签字画押。” 老秦头上前一步,将不善言辞的赵平挡在身后,掏出两张罪案,义正言辞地称述‘事实’。 “就算此事属实,也不该由你们来妄动私刑!” 厉声呵斥出自一个谁都想不到的人,阴影中,一道身着常服、高大英武的人影缓步走出。 跃动的火光照在他脸上,映衬得他的脸庞棱角分明、刚毅有力。 “参见岳太尉......” 王贵见状,立刻行李,恭声喊道。 “起来吧!” 那人抬手虚扶一把,淡淡地道。 岳太尉…… 借着点燃的火把,孟可终于正式于这位青史留名的武穆公照面了。 不管是孟可来自后世的记忆,还是秦桧留下的记忆里,岳飞的名声可谓是如雷贯耳。 孟可很钦佩对方,但眼下这个见面貌似不怎么和谐。 “岳太尉,许久未见,甚是想念啊!” 岳飞的目光扫过士卒手里倒悬的头颅,淡淡道: “不急,秦宣判若是想叙旧,咱们有的是时间。眼下您的仆从仅凭空口白牙几句话,两张连证据都称不上的罪状便定罪杀人,未免太草率了些。” 他这番话说的不疾不徐,却自有一番威度。 “仆并非没有证据,罪人郝晸供述时,左殿班值诸军皆在、赵都尉也可以为我作证。” 面对气势非凡的岳飞,老秦头虽有怯弱,但一想到有自家主子在身后护着自己,便又挺起胸脯强作姿态。 “哦?” 岳飞闻言,目光闪烁了片刻,又看了看一旁的木然矗立在孟可身后的赵平与一众御前班直,问道: “这二贼有何供述?“ “郝晸交代:王俊唆使他下泻药毒害监军,企图挑拨将相失和、君臣离心。请岳太尉明鉴!” 老秦头交代完后,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一众御前班直将士身上。 “确有此事,末将愿以姓氏担保:郝晸言及是王俊怂恿他给监军下药的。” 赵平没有犹豫,因为这件事确实是郝晸临死前亲口说的。 至于其他的勾结金人、挑拨君臣,他一个字也没提。 赵平的话,倒让周围众人都是一惊。姓赵,又是御前班直,还这么郑重拿出姓氏起誓,莫不是宗室子弟? 一旁的赵平感受着四周众人探究、疑惑的目光,低头沉默。 岳飞的眼神在赵平身上停留了一会,这才缓缓收敛。 这会儿在孟可看来,倒成了岳飞骑虎难下了。 他咳嗽一声,刚想开口给对面一个台阶下,未曾想岳飞却是神情自若、毫不尴尬地开口道:“好,既然有人愿意作证,那我无话可说。后续……” 未等他说完,一道人影从身后的士卒中挤出,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 岳飞的表情一变再变,最后他的目光停留在了孟可身上。 他眼底闪过一丝歉意。 来者正是张宪,他急匆匆赶来原本是想制止这场闹剧。 因为在他眼里,下药的是岳云,郝晸与王俊不过是孟可找来出气的替罪羔羊。 未曾想岳飞在这个关头回来了。 “关于秦宣判在我军中被人下毒之事,过两天本将会给宣判一个交代!” 岳飞向着孟可拱手行礼,然后对身后士卒吩咐道:“现在速传我将令,召集全军的将佐议事,其余人等皆回各自军中小心戒备!” 这场议事,正是他连夜赶回的真正原因。 “喏!” 士卒整齐应声,很有秩序的迅速散去。 “既然如此,那本官便告辞了。” 孟可这事做的本来也不怎么光彩,如今有了台阶下,当然也不想再追究。 岳飞闻言,伸手拦住对方。 “慢着!秦宣判,此次议事是关于合军北伐,你作为监军还是随我一同前往吧。” 看来赵九妹和张浚没有食言,最终还是将刘光世所部王德、郦琼等兵马五万余人归入岳飞军中。 “好!” 孟可也不矫情,爽朗答应下来,正好借此机会看看名震天下的岳武穆是如何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 “秦宣判请随本将来。” 岳飞抱拳行礼,然后带领身边几名亲卫在前领路。 …… 此时的南宋,沿着长江依次布防着五大重镇,分别是:西线川渝一带的大散关,中路荆襄一带的襄阳、鄂州,南线的古都建康、镇江。 为了此次北伐/为了自己的皇位能坐稳,赵构也是下了血本。 除了易守不易出的川渝大散关之外,其余诸线皆是大举出兵。 岳飞统荆襄兵马、张俊(武将张俊,不是开头那个文官)统淮西兵马、庐州的刘锜所部奉诏北上镇江、韩世忠率领水军巡防长江伺机而动。 同时殿前副都指挥使杨沂中也率建康城内的兵马时刻待命。 中兴四将出动了三位,另一位刘锜更是比逃跑将军刘光世要强得多的猛人。 听完岳飞的描述,孟可突然觉得自己可能再过几个月就能去下一个世界了。 只要后面的赵九妹不往死里拖后腿,自己再顶住来自文官的压力不乱下命令,这阵容别说‘还于旧都’了,就算一路杀去草原打蒙古都没问题啊! 上个世界没有完成的事,在这个世界终于可以实现了。 北伐!北伐! 孟可还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那边赵九妹就已经开口告诉他:想走?门都没有! 第十三章 夺权 在刘光世麾下诸军于岳家军合军第二天,一队名为使者、实为监军的队伍便抵达了鄂州军大营。 为首一人亦是一名文官,他身穿官袍,头戴官帽,手握节丈,腰挎长剑。 为天使接风洗尘后,岳飞便邀请此人一同参赞军机。 “下官万俟卨参见宣判大人。“ 他躬身向孟可施礼,举止言行颇为恭敬。 孟可面色铁青,军帐中的气氛明显紧张了起来。 很好,‘莫须有’小分队又一位成员出现了。 万俟卨,复姓万俟,名卨,字元忠(一作元中)。 在历史上,他曾秉承秦桧之意打击主战派,主治岳飞之狱,诬陷岳飞虚报军情及逗留淮西等罪,也是导致岳飞死亡的祸首之一。 “天无二日,国无二君,一军之内有两个监军是什么意思?!” 孟可盯着万俟卨,冷声质问道。 万俟卨以为眼前这人还是以前的秦桧,被如此质问,吓得额头冷汗都快滴下来了。 “大人,下官也是奉旨办差啊。” 他擦了擦冷汗,硬着头皮道。 看似谦卑至极,却滑不溜手,将一切责任甩了出去。 我无意与你争权,官家命我来,我便来了,你有什么问题就去找官家。 这话谁信?你信吗?狗都不信啊! 在秦桧遗留下来的记忆里,万俟卨也是他这一派系的人,但以利益与权力为主的派系是脆弱不堪的联盟。 他对万俟卨认知是‘谦卑至极的狗,但也随时可以化作噬主的狼’。 这性格像极了小日子过得不错的国家。 事实上,在孟可不知道的历史中,万俟卨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点。他在参与除掉岳飞的事件中得到赵构的支持而崛起,后与秦桧争权,执行投降政策。 面对万俟卨的甩锅,孟可无力反驳。 想必赵九妹也是‘好心’,怕孟可一个人压制不了岳飞,所以特意派了同一阵营的文官前来助阵。 妈的,这样的‘好心’,孟可宁愿不要。 “既然是官家派你来的,那可曾告诉你谁为主谁为次,谁在上谁在下?” 孟可脸色阴晴不定,半晌后才开口问道。 “大人先来,自然是以大人为主,我为辅!” 万俟卨的回答很精妙。 很明显这厮早已将这个问题考虑过,他很聪明,没有现在就痴心妄想与孟可分庭抗争。 孟可听后,微微颔首。 “嗯,既然是这样,那么......” 他环视了帐内一圈,在一众将佐的注视下伸出手,同时目光直勾勾地盯着万俟卨:“将符节与召令给我,以后有事要禀报官家时需先经过本官允许,才可用印发出。” “秦宣判,你不能……” 万俟一愣,随即脸上露出一抹怒容。 “此行北伐的一应监军事宜当以本官为主,这是你自己承认的!现在又想越过本官直接呈报官家?万俟,汝欲何为?!” 孟可的语气不禁加重,他目光锐利地盯着对方。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孟可极其不满万俟卨的空降。 俩文官狗咬狗,将佐们倒是乐得在一旁看热闹,一点都没体会到‘孟大人’的好意。 被上司在这么多丘八面前下脸子,万俟的脸色一白,但还是硬撑着。 “大人,这是官家赐予,岂能轻易转交?” 没了这些东西,那我这个副监军恐怕就要去掉两个字了。 孟可嗤笑一声,毫不示弱道:“万俟,我为右监军,汝为左监军,这些东西不过是官家托你转交给本官的,汝休要自作多情。” 隋前左贵,唐后右贵,南宋以右为尊。 万俟的表情僵住了,脸色变幻不定,最后居然笑着将符节和诏令恭敬递给了孟可。 他的眼中的怨恨和屈辱隐藏得很好,但大家也不是傻子。 孟可拿到符节后,将诏令递给了一旁的御前班直士卒,然后冲着坐在首位的岳飞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帅帐。 “万俟,打仗是武将们的事,汝休要插手。” 孟可临走前丢下这句话。 不过就算他不说,万俟也没有脸去压制岳飞了。 丢了大面子的他看了看孟可的背影,眼中闪过一抹怨毒。 “哼!秦桧,有本事你别失势,否则......” …… 孟可走了,万俟也坐不下去,紧随其后离开甩帐。 “狗咬狗,一嘴毛。哈哈哈……” “住嘴!” 牛皋开口奚笑,但话还没有说完,一旁忽然传来一声冷喝。 “祸从口出,你这话若是传出去,谁也保不住你!” 岳飞的声音响起,语气森严。 牛皋脸色一僵,立刻行礼。 “末将知错。” 岳飞摆摆手,示意牛皋起身。 “现如今军中来了两位监军,再不似从前那般可以嬉皮笑脸,本将军要警告尔等,若是谁胆敢再胡乱嚼舌根,别怪我翻脸无情!” 众人连忙点头称是。 “好了,接着商议部署。连秦宣判都知道,打仗是咱们这些武夫的事,若是不打个漂亮的胜仗,都对不起他这句话。” 岳飞说罢,开始继续给各个将佐布置任务。 …… 回到帐篷后,万俟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脸色阴沉得仿佛要滴出水来。 “大人,我等奉命而来,但秦会之为了夺权却将我等晾在一边,这也太过份了!” 在他身旁,一个穿戴整齐的文臣也忍不住抱怨道。 本来想趁这次秦桧被贬,大家都想过来踩一脚,分走孟可手中的一部分权力,谁知反被对方夺取了自己的所有权力。 此刻在万俟卨心里,对秦桧的痛恨已经到了一种近乎偏执的程度。 当然,孟可对此毫不在意。 不就结个仇吗?反正你恨的是秦桧,跟我孟可有什么关系? 再说了,秦桧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在官场游刃有余的同时,也政敌林立,还缺你一个万俟卨吗? 再来一个都没事,债多不压身。 只要能替岳飞抗住压力,让他放手施为,那自己说不定不用再见到明年南宋的雪景了。 “哼,你不仁别怪我不义!” 万俟卨的脑海中忽然浮现一张熟悉的脸庞,他冷冷一笑,转身离开。 第十四章 北伐北伐!渡河渡河! 合军整训一月后,征旗猎猎,大军战意昂扬。 而这一个月里,南宋这边的大规模军事动向是如何都掩饰不了的,总不能跟金国说‘不好意思啊,你看到的其实是我们太学军训’。 这种话,狗都不信。 随着安插在南宋的探子传回源源不断的军机,金人感觉到了危机。 南宋,也不在掩饰。 一国之帝,岂是敌国能轻言废立的? 为了取得朝堂上主战派大臣与老臣的支持,为了自己的皇位,赵构豁出去了。 开战,已经是彼此心照不宣的秘密。 随着诸路大军的请战奏折抵达建康, 南宋,这个偏安一隅的汉人政权自成立以来的第四次北伐、同时也是最大规模的北伐终于提前三年拉开了帷幕。 “轰隆隆!” 大地震颤,烟尘滚滚,旌旗飘扬,战马嘶鸣。 这次仅仅是岳家军一军,便动员了十二万敢战之士渡河北伐。 而留守的三万人也没闲着,他们接管了襄阳长江防线的江防,警惕那些企图绕开岳家军主力趁虚而入的金军轻骑。 别自己在前方打着打着,后面突然被偷家。 数日后,大军分作十二军,各领岳飞将令准备拔营而去。 沙场上,看似兵荒马乱,实则一切都井然有序。 岳飞身披盔甲,腰挎佩剑,站在誓师高台之上眺望着北方,眼神中带着几分惆怅与忧愁。 那里是旧都开封,同时也长眠着一位于他有知遇庇护之恩、教导指点之情的老帅。 迄今为止,宗帅已经病故近十载,但临终前握住他手高呼的那三声‘过河’,是他哪备受排挤却依然在坚持北伐的信念。 赵宋官家扶不起,还恶心人,他又何尝不知道? 说他无脑忠君也罢,说他护国护民也行,总之,他不愿意看到宗帅为之付出生命的国家就这么一步一步地走向灭亡。 这是他为将的职责,也是他答应过老帅的事。 此行……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若是北伐功成,赵宋官家必定兔死狗烹。 若是北伐失败,自己这目疾愈发严重,恐怕再难称到下一次北伐了。 他的脸上露出一丝苦涩,但在士卒们目光投注过来时,苦涩又被坚毅代替。 虽九死,其犹未悔。 ‘岳某终于知道屈原是何种心情了。’ “岳太尉在想什么?” 耳畔传来声音,让岳飞微微一愣。 是孟可。 岳飞收敛神情,淡淡地说:“些许旧事,不足为外人道也。” 孟可笑了笑,也不追问。 他在岳飞旁边站定,问道:“我替岳太尉压住万俟卨,让你可以放手施为,太尉打算怎么报答我?” 大军分兵的会议上,万俟卨提出想担任左路军监军,被孟可当场驳斥。 并美曰其名:岳太尉身边更安全,为了万俟官人的生命安全着想,还是与秦宣判一同跟着岳飞进军。 ‘跟着你一起,那我不真成摆设了?’ 气得万俟卨想掀桌子,无奈他没有乌鸦哥的胆子,面对孟可的压制只能忍气吞声。 他心里更加迫切地想要抓住孟可把柄。 而对于孟可的问题,岳飞没有回答。 他不想回答,更加不会去回答。 秦桧是什么人,他心里很清楚,权力争夺罢了,哪有什么无缘无故的帮助? ...... 这天,一队人马发起了第一波进攻,乘坐高大的楼船缓缓驶出汉江南岸,顶住了泼天箭雨,向着北方进军。 半个时辰后,一队身穿铁灰色盔甲、手提长枪的士卒列队在北岸站住了脚跟,目不斜视,肃杀凛冽。 他们就像是一堵厚重的铜墙铁壁,牢牢挡住来自金军的冲袭,为身后源源不断登陆的宋军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孙革作为幕僚随军出征,立在南岸的高台上,看着北岸那支渺小的军队,眼中露出复杂的神色。 背嵬军的一支三千人步卒,精锐中的精锐,都是热血男儿。 可惜了,不知道这场大战结束后还能剩下几人。 他将目光转向身旁的牛皋,那张平日里喜形于色的面容上看不出一丝情绪。 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牛皋作为主将,一举一动都关系到士气,注定不能表现出惋惜。 不过,孙革还是从他眼底读到了些许的哀伤。 这份悲伤不该由他这个将军来表现。 慈不掌兵,义不掌财。 ...... 汉江北岸,一片烟尘弥漫,战斗在持续,双方互相射击,刀剑相撞,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宛如死神吟唱的天籁,令人听之胆寒。 战斗已经持续了半个多时辰,双方都已力竭。 堤岸之上,已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惨烈至极。 不少人伪齐与金人的轻骑甚至因为跌落下马而被自己同伴踏成肉泥。 而此时,已经完成登陆的背嵬军骑兵们牵马披甲,在一名战将的组织下已经完成整军。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金军已疲惫不堪,传我将令,让杨再兴开始反击。” 立刻就有传令兵领命而去,少顷,高台之上插着的数杆遮天蔽日的大旗开始迎风挥舞。 这是旗语,命令进攻! 河对岸,人马俱甲的杨再兴翻身上马。 面铠下,那张脸上充满了疯狂和激动。 两条粗壮有力的胳膊上,一块块的肌肉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感。 一双眼睛如鹰般犀利,透着冷漠的光芒,仿佛能够刺破人的灵魂一般。 如果说郭云深是清末世界武力巅峰之一,那杨再兴就是南宋武力独一档的存在,历史上真正单骑冲阵的猛人。 (高宠为虚构人物。) 他身边的背嵬马军们的身材都极为魁梧雄壮,每个都是七尺的个头,穿着厚重的铠甲,手持长枪、腰悬大斧,威风凛凛。 “将军,敌军不堪一击!” 杨再兴身边,一名身形矮胖的亲卫大声叫嚣请战。 杨再兴没理会他,沉稳而有力的双腿猛地一夹马腹。 “杀!” 喊杀声响彻北岸。 马军士卒们紧随在他身后,如潮水一般席卷,向着正在进攻的金军发起了最后的决战。 …… 汉江南岸,襄阳城头的牛皋看了一眼已经冲起来的重骑兵,终于露出了兴奋的神色。 “全军渡河!” 第十五章 你觉得我有没有天赋呢 绍兴七年五月上旬。 牛皋统帅左路偏军自襄阳出兵,往京西路一带的邓州、?州、鲁山等县城攻去。 岳飞联络北方民间抗金武装,实施“连结河朔”的策略已有十年,此次派往河北的李宝、孙彦、梁兴、董荣等义军首领负责在太行山区和河北、河东等路组织当地忠义民兵,在后方配合岳家军作战,北方许多州县的民间抗金力量也纷纷揭竿响应。 而岳飞自己自提主力从鄂州渡河,以前军统制张宪作为先锋、带领其本部兵马自襄阳六郡中间穿过,直逼蔡州。 这些地方都是伪齐的地盘,这个政权占据了黄河以南的故宋土地,从被金人扶持起来的那一刻,就是用来与南宋对峙的。 本来它应该在今年十一月,被金人以南侵江南为名,兵至汴京,诱擒刘豫,正式取消这个长达八年的傀儡政权。 但谁让南宋动手快呢? 原本想要收复这些地方需要面对大量作战彪悍的金人,可现在就不一样了,打伪齐要难度要远低于正面与金人作战。 南宋许多将领皆跃跃欲试:我收拾不了金人,我还收拾不了你吗?同样都是汉人,谁怕谁? 直到此刻孟可才发现,跟着岳飞一起坐镇中军实在是太无趣了。 有张宪率领前军在前扫平障碍,再配合选锋、胜捷、破敌诸军,根本轮不到中军参战。 他们每日除了赶路、打扫战场,唯一的乐趣可能就只有看岳飞排兵布阵了。 眼下这种情况,就连干饭都不快乐,因为行军干粮实在是难以下咽。 …… 中军大帐中,岳飞正坐在案牍之前,眉头紧锁,思考战局。 烛火忽明忽暗,映照出他英俊的面庞,更增添了几分威严。 他的右边坐着一名年约四旬,身体挺拔如松柏的将军,这是是中军统制王贵。 在昏暗的光线下,他们看起来略显苍老,华发早生,眼角也有了皱纹。 这些痕迹无处不在彰显他们早已不是二十年前挺枪跃马的无双战将了。 “张宪那边怎么样了?” 沉默了良久,岳飞终于问了一句。 王贵微微欠身,恭敬地说道:“将军放心吧,一切顺利。” “嗯,很好。” 岳飞点了点头,看向面前的沙盘,便又陷入了沉默。 而王贵早已熟悉了他的性格,从小便沉厚寡言、行事稳重,有大将风范。 “金人应该能赶在我们攻下蔡州之前反应过来,你说我们是放他们进来,关门打狗,还是……” 王贵抬头看了看岳飞,试探着问道。 岳飞微笑着摇摇头:“先不急,让他们在这里慢慢玩。” “将军是想要等他们合兵一处之后一口吞下?” 岳飞点了点头,眼眸中闪烁着自信的光芒。 南宋将军闻金人之名,无不闻风丧胆。就连韩良臣、张伯英之流面对金军也需要小心应对。 当世恐怕也只有岳飞能如此轻描淡写的说出这句话了,毕竟是他打破了‘女真满万不可敌’的传说。 “岳太尉,岳太尉睡了吗?一起出来赏月啊!” 大帐外,突然传来一个洪亮的嗓子,随后便是士卒们低声的阻拦。 岳飞皱了皱眉,这嗓音他再熟悉不过了,是孟可。 这个家伙就像一匹脱缰野马一般,在营中肆意乱窜,自己走哪他跟哪,就连去茅厕…… 若不是这家伙真的没有对军务指手画脚,还在帮忙压制企图插手的万俟卨,恐怕岳飞已经忍受不住他的胡搅蛮缠了。 王贵见状,立即懂了岳飞的意思,立刻走出帐篷,朝着营外大吼一声:“秦宣判,将军他正在休息,没空与您赏月,请回吧。” “哈哈哈,他若真睡了,那你还待在帐中作甚?抵足同眠吗?” 孟可的声音再次响起,似乎有些调侃。 王贵一噎,顿时无法反驳。 他一个武官,也不敢真将监军给轰走啊,那不是作死嘛。 “哎哟,别这样看本官,快让岳太尉出来一起赏月。” 孟可见岳飞帐中没有丝毫反应,不由得再次说道。 王贵的额头顿时冒出几滴冷汗,这厮还真是无赖啊。 刚想转身进帐内禀报。 帐帘却被掀开,岳飞的影子出现了,他面无表情。 “岳……” 岳飞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说道:“没事,你先去巡视军营吧。” “喏......” 王贵叹了一声,招呼亲兵快步离去。 “岳太尉,你终于愿意出来啦,跟个小姑娘似的,娇滴滴躲着干嘛?” 刚一走出营帐,就听到孟可那打趣的话语,岳飞眉头皱了皱,却也没有说什么。 两人一起并肩走向了中军帅旗的所在。 这里是一处临时搭建的高台,若是有敌人突然袭营,此地便能俯瞰全局,方便统帅作出部署。 孟可站在高台上望着蒙蔽天穹的黑幕,笑眯眯地说道:“岳太尉上回说要给我个交代,可还算话?” 岳飞一震,转过身去看着他,脸上罕见浮现出一抹不自然。 这些天忙于军事,整日排兵布阵,连白发都肉眼可见的多了起来,居然忘了当初答应的那个交代。 孟可的眼眸中满是促狭之色,看得岳飞不禁苦笑了一声。 “我现在便给秦宣判一个交代,当初下药的人……” “诶,用不着说这些。你若真想给我个交代,不如教我兵法吧。” 孟可摆摆手,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 “兵法?” 岳飞一愣,旋即哑然失笑:“秦宣判,兵法枯燥无味,且需要大量的实战经验又或者是极强的天赋。” 岳飞说的没错,有的时候天赋与敏锐的战场嗅觉甚至要比经验更加重要。 比如:霍去病、陈庆之…… 都是一场仗都没打过,却出道即巅峰。 而孟可…… 究竟有没有天赋,他自己也不知道。 “就说教不教吧!” 你威胁本将? 法不轻传,岳飞刚想沉下脸。 孟可咳嗽一声,若无其事地从腰带上解下监军令牌。 如此光明正大的举动,岳飞哪怕目疾也能看得清楚,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好,很有男子气概,本将还真就吃这一套。 第十六章 赵九妹,该交公粮了 自那一晚过后,二人的关系略微缓和,孟可也时常跟在岳飞身边,与之同行。 虽然秦桧名声不好,以前与岳飞也有过多段矛盾,但至少此刻的‘秦宣判’不那么让人讨厌。 岳飞很多军事部署以及方略战术都不会避着他,反而会主动向他询问意见。 “这是......” 孟可看着岳飞拿在手中的一册书,疑惑地说道。 岳飞将书丢给他,淡淡地说道:“这是《唐太宗李卫公问对》。你是文臣,若是回了京城,肯定要应对官家的问策,这本书挺适合你的。” “鹏举啊鹏举,未曾想你还是挺面冷心热的嘛!” 书是古抄本,孟可翻开书,看了两页就忍不住啧啧称奇,因为在第二页滕抄这本书的人名赫然在目:宗泽! 随后他一脸期待地看着岳飞:“你真舍得将这东西送给我?” 这东西对于其他人来说,或许只是一本普通的兵书,可在岳飞看来…… “不舍得又能如何?你想学的话就留着,不想学的话就走人。” 岳飞面无表情地说道。 孟可的脸皮不由得跳动了一下,他当然想学。 可是...... 孟可看了一眼岳飞的脸色,将书收入怀中后才开口说道:“君子不夺人所好,这本书我借回去誊抄,抄完还你。” 岳飞:就你还君子?拉倒吧!天天死缠烂打,跟麦芽糖一样。 不过这种话咱们一向沉厚寡言、威严肃穆的岳太尉可不会说出口,完全是孟可看着对方欲言又止的神情猜出来的。 “咳,说吧,岳太尉有何事相求?拿人钱财,与人办事,是我一贯的良好信誉。” 孟可摸了摸下巴上的短髯,学着秦桧往日收受贿赂的样子嘿嘿一笑,随后正色道。 他并不觉得仅凭这些天的交情就能让岳飞改掉曾经对秦桧的认知,还拿出宗泽手抄本兵书当赠品。 那除了有求于人之外,也没别的可能了。 岳飞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他看着孟可说道:“听秦宣判之前那句话,本将还以为宣判好歹能有点文人风骨,未曾想……” “未曾想什么?你以为我们求取功名是为了什么? 报效朝廷吗? 狗屁,还不都为了高官厚禄、娇妻美妾?真要求我办事,你就开口。不说话,我可就走了!” 一系列不要脸不要皮的话让岳飞嘴角抽搐,同时暗自庆幸:好在这些天两人关系相处融洽,不然自己除了一堆兵书,哪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给他? “咳,最近军内粮草短缺,想请秦宣判走一趟,回鄂州催催。” 话很隐晦,但他相信‘秦桧’这个老油条听得懂。 而孟可虽然是嫩油条,但也确实听出来了。 各位可还记得,一个月前赵构下的旨意? 命令刘光世所部五万人,与岳飞统帅的鄂州军十万人合军。 骤然增加相当于自己总人数二分之一的军队,哪怕岳飞是荆湖北路、京西南路的营田大使(掌管军士屯田事务),军中存粮也完全不够用。 特别是眼下全军北伐,各项支出直接爆炸。 再说了,催个粮而已,哪里需要堂堂监军亲自去? 这分明是让他去找朝廷要粮。 去不去? 当然去啊! 为了保你北伐、收拾旧山河,我早就豁出去了。 孟可的心思一瞬间便转换了过来。 “既然岳太尉诚意十足,那我这便启程……” 岳飞的脸上闪过一丝讶异,孟可的性格他可是再熟悉不过了,怎么今日忽然这般爽快,难道是被他刚才的话给刺激到了? 可是...... 孟可很想告诉对方,你想错了。 实在是军营太无聊,想着趁机回应天府喝花酒而已。 “对了,万俟卨我带走了,你尽管放开了打,希望等我回来的时候能在汴京与你再相见。” 他拍着岳飞的肩膀,抚须大笑着扬长而去。 岳飞怔怔地站在原地,半晌后才摇头笑了起来。 …… 返回应天府的路上,万俟卨一脸悲愤地坐在马车里,与之同行的依旧是那名文士。 他俩还真就白来一趟了。 欧,不对,他们虽然没有夺取到权利,但他们跟着士卒一起‘同甘共苦’,相必也是一种心灵上的升华。 “万俟卨,别苦着脸,马上就要进京了。要笑给官家看!” 在他们身后的一辆马车上,孟可高声大呼。 虽然看不见万俟卨的脸,但孟可能想象到对方此刻的神情。 “彼其娘之!老夫都放下帘子了,他还……” 万俟卨站起想要发火,却忘了车厢高度根本难以让他直起身子,直接用脑壳与车顶来了个亲密接触。 “我……我、我跟他拼了!” “元忠兄,勿恼,不至于不至于!” 身旁,见到万俟卨狼狈样的文士连忙强压笑意,一把抱住万俟卨进行劝解。 另一辆马车上,驾车的老秦头看出前面车上的动静不小,而且隐约传来“啊,疼死我了,你轻点……”等不可描述的声音。 “啧啧啧,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光天化日、光天化日!” “嗯?老秦头,你说什么?” 孟可掀开帘子,探头看了出去。 “没事没事,只是想问问大官人,为何屡屡激怒万俟官人呢?恐怕待进了京城,他会去官家面前告御状啊!” 老秦头的声音越来越低。 孟可也不说话了,他一把掀起帘子坐到车辕上,一副悠闲模样。 “大官人,此事还是早做考虑,要不……” 老秦头腾出一只手放在脖颈上比划了一下。 孟可一把打开对方的手臂:“别乱说话,万俟大人可是朝廷重臣,死不得!” “唉,可惜了……” 老秦头悻悻地缩回手,继续赶车。 而前车的万俟卨丝毫不知道自己在鬼门关外转了一圈。 半晌,坐在车辕上喝了一肚子风的孟可终于开口了。 “老秦头,你且附耳过来,我有件事交代你……” 孟可附在对方的耳边嘀咕了几句,随即便在一脸诧异的眼神里,笑眯眯地挥着扇子坐到车内去了。 万俟大人,对不住了。 第十七章 诸般算计不如勾栏听曲 夜,深沉如墨。 官道旁的驿站,一间烛火摇曳的房屋中。 万俟和那名文士正围坐在桌前,气氛凝固到极致。 “在朝堂之上,仅凭我们两人之力是无法搬倒秦桧的。” 文士的眼眸深邃似海,幽幽道:“合纵连横、寻找盟友是必须的。趁着还未进京,元忠好好想想秦桧有哪些死对头。” “张相?秦桧被贬之后就是张德远在兼着枢密院诸事。” 万俟卨皱眉想了片刻,口中道出张浚的名字。 “秦会之主和,张德远主战,二人关系不和,张德远也曾多次弹劾过秦桧,这次若能得张……” 未等他说完,便被文士直接否决了:“我以为不妥。张德远现为右相,更兼着都督诸路军马等职位,位高权重,与秦桧已无实际利益冲突,想让他帮我们,不太现实。” “那我们该怎么办?” 万俟沉吟片刻,目露凶芒:“秦桧这厮不除,我寝食难安!” “秦桧不除,不止是你,我也无法安睡啊。”文士的声音变得阴恻恻的,“得先想个法子,抓住他的把柄……” “害,你怕啥?” 门外,一道苍老的声音突兀响起,吓得二人差点从椅子上跌落。 万俟抬头,窗纸上一道影子正搀扶着另一道影子从屋前的走廊经过。 “嘘!” 他俩听出了刚刚开口的人是谁。 秦桧的马夫。 “我……我跟你讲,我家大官人说了,前线……这么累,谁爱去谁去。等他回京,就竭力促成……议和,顺、顺便在诬告岳飞一番,以报……报当初被下泻药之仇……” “老秦头,你喝醉了!” 一旁搀扶的人连忙开口阻止,想要捂住他的嘴巴,却被狠狠推开。 “谁醉了?我才没喝醉呢!这可是大官人亲口告诉我的。赵老弟,你放心,轮不到咱们上前线……” 声音逐渐远去,消失在走廊尽头,万俟和那名文士互视了一眼,皆在对方的眼中看出了惊疑不定的色彩。 刚打瞌睡,就有人递枕头来了? 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 会不会有诈? 万俟心中生起一阵警惕,悄然上前,缓缓拨动门插打开房门。 走廊上空荡荡,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他回身看向文士,眸中露出一丝狂喜…… …… 清晨,黎明前的最后一抹黑暗褪去。 东方渐渐地泛出鱼肚白,天亮了。 车队在一片喧哗声缓缓驶入应天府。 “凭什么他们可以直接进去,而老夫却还要排队?你知道老夫是谁吗?” 某位昨夜在乡间庄园开银趴的三品官员,正在自己的轿撵中,一手揉着酸痛的腰,一手搂着娇软的腰,忿忿地骂咧道。 “老大人,这是秦桧秦大人的车,挂的还是四百里加急的军牌,小的也是奉命行事。” 轿子前端,一名城门尉躬身赔礼道。 “什么老大人?你在说什么?你认错人了,老夫不是官员!” 轿帘被掀起,一个满脸褶皱的老头子捂着脸从轿子里伸出了头,一脸厌恶地瞪着那城门尉道:“滚!滚!滚!” “......是!” 那城门尉被呵斥的面红耳赤,但又无可奈何,只能在心里暗骂这个老东西提上裤子不认人,昨夜白给他开城门放出去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很快,孟可从前线回来的消息便传了开来。 民间的有识之士、朝堂上的衮衮诸公,所有人的视线都聚焦过来了。 在这个全面北伐的紧要关头,一方监军、两个人,居然全都返回了京城,是不是前线出了什么事? 又或者是官家在向大家散发某种信号? 赵构:我也一脸懵逼啊! 老子让你们去制衡岳飞,结果你们两个都屁颠屁颠跑回来是几个意思? 孟可没有让赵构等太久,上了一道乞求觐见的折子。 上完折子当天,连家都没回,直扑玄武湖上的画舫。 “山外青山楼外楼,湖上风雨几时休?暖风吹得行人醉,直把南京作汴京。——改编·佚名” “官人,您来啦!” 一双纤长的玉腿,轻轻勾在孟可的小腿上,柔弱无骨的双臂轻轻绕住了他的颈项,一阵香甜的体香扑鼻而来。 上个世界的指路明灯终究还是堕落了,眼前花团锦簇、姹紫嫣红的场景让人格外沉湎其中,甚至连自己姓什么都忘记了。 一张张娇若芙蓉般的俏颜在孟可眼前闪烁,一颗颗美丽娇嫩的葡萄搁在他唇畔让其轻拢慢捻抹复挑,使人忍不住心旌摇动。 “逢场作戏,逢场作戏!” 孟可强装镇定低声喃语着,不知何时便一手搂住了一摊水豆腐…… …… 画舫之内,暗潮涌动。 应天府之中,平静的表面下同样也是暗藏波涛。 而这一切的推动者,正是恨孟可入骨的万俟卨。 枢密副使王庶、枢密院编修胡铨、兵部侍郎张宗元、李若虚,这些主战派的中坚人物都被万俟卨一一拜访过。 他的用意,用脚都能猜到的。 剑锋直指孟可。 “这是今晚的最后一家了,若成,明日便可在觐见官家之时对秦桧发难。” 万俟卨抬头,看着头顶的匾额,一双狭长的凤目中寒光凛冽,嘴角微扬,透着一丝阴森。 “这次,我一定要赢!我要一步一步爬到最高,我要做万俟高!“ 匾额上,张府二字龙飞凤舞,主战派在应天府的首脑人物——张浚。 …… “张相,我所说的千真万确啊!秦桧他妄想阻止北伐,向金人摇尾乞怜。岳太尉为人如何、治军如何,我等皆看在眼里,可他居然要诬陷岳太尉,此等自毁长城之事万万不能让他得逞啊!” 万俟卨一躬到底,言语中悲悯天人,仿佛真是个忧国忧民的好官。 张浚坐于太师椅上,眯起眼睛打量着他。 阻止北伐?你们不知道这次北伐是谁推动的,难道我还能不知道吗? 室内沉寂半晌,眼看还未起身的万俟卨已经大脑充血、耳根都红了,张浚这才冷哼一声,淡淡地道:“秦会之的手段可比你狠十倍,你这么说他,就不怕被整死吗?” 第十八章 以退为进 他这么说,一则是提醒万俟卨:‘我已经看出来你现在是用小手段打压秦桧’,二则是半劝半威胁地告诉万俟卨:‘做了啥事,就会有啥后果,年轻人不要太狂妄。’ 然而万俟卨也不知是大脑充血没反应过来,还是根本没听出其中深意,又干脆是真的不怕威胁,竟然拍着胸脯标榜自己为国为民不惧死亡。 这让张浚有点哭笑不得。 到底还是年轻气盛,容易被野心冲昏头脑啊...... 他摇摇头,只是礼貌性地应付几句便不再理会万俟之言。 …… 行宫,寝阁。 赵构一脸疲惫地倚靠在床榻上,一手撑着脑袋,一手翻看奏疏,时不时拿御笔朱批打个圈。 这些都是经过筛选、需要皇帝亲自批阅的,一般不会出现什么‘官家安好、官家吃了吗?’这样的废话,但…… 他翻动折子的手停顿在空中,眉头深深皱了起来。 上面就两句话:官家,岳飞在军中威望如日中天,臣又屡屡被万俟掣肘。臣不干了!现在就去勾栏听曲,随时等候您的召见。 落款没有名字,而是一个朱砂唇印。 这写的什么鬼?哪个不要命的敢这么写? 他翻到奏折第一页,看向上面的名字。 不干?不干就…… 哦~,原来是没脸没皮的秦卿啊! 突然就释然了,那件衣摆蹭满鼻涕眼泪的常服可是让他恶心坏了。 “杨沂中、杨……” 喊了一声,赵构突然意识到杨沂中已经被派去抗金前线了。 “咳,贾内侍!” “奴在!” 门外,一个宦官模样的人毕恭毕敬地走进来,垂手立在赵构面前。 赵构放下手中的奏折,沉吟片刻问道:“这秦桧、万俟卨二人为何回来?” 宦官迟疑了一下,才低声答道:“听闻前线鄂州军骤然扩军,急缺粮草,相必两位监军是回来催粮的。” “催粮?催粮催到女人身上去了?” 赵构猛得一拍桌案,“朕看他是交粮吧?!” 宦官闻言,将头低得更低了。 坊间传闻,官家不举。 其实这不是传闻,他们这些近侍之人更清楚原因。 建炎三年(1129年)二月间,金完颜宗翰派兵奔袭扬州,攻陷天长,前锋距离扬州城仅有数十里。而那时的赵构正在行阴阳调和之事,被这么一吓,直接…… “万俟卨呢?他的奏折怎么没看到?!” “他......” 宦官欲言又止。 “听说他的监军印和节符都被秦大人收走了……” 没有盖印,他写的奏章可能被当做满嘴胡编乱造的骚扰奏章给拦了下来。 “人才啊!连自己的印信和节符都保不住,朕怎么就信他能制衡岳飞呢?” “这蠢材现在在干嘛?” 想起来之前接到的消息,贾内侍心头一颤:“好像是去几位重臣家中拜访……” “说名字!” “李若虚、王庶、胡铨、张相……” “好好好!” 赵构怒极反笑:“这个蠢材!蠢材!朕让他制衡岳飞,他反倒和这群人搅和到一起去了!” 在赵构眼里,岳飞和这些人一样,都是主战派。 并不是说他厌恶主战派,只是朝堂之中需要平衡。现在主战派占据上风,主和派弱势,特别是在秦桧被贬去监军后,朝堂之上几乎再难听到主和派的声音。 这好吗?这不好!朝臣铁板一块,他这个官家就不好当了。 万俟卨是他选的下一个主和派扛旗代表,谁曾想这家伙去一趟岳家军,回来之后直接连皮都换了。 这让他这个官家的脸往哪放? 哪怕他能像秦桧与张浚一样,表面争锋相对,实际私交不错,赵构都不会说什么。 可惜…… 这家伙没明白权力是谁给的。 …… 第二日早朝,一身脂粉气息浓郁的孟可出现在众臣视野里。 “诸公!“ 孟可拱手一揖,面带微笑。 他一开口,就引来朝中一些文武百官的不屑嗤笑。 这种笑意虽然只有短暂地一瞬,却仍旧被他捕捉到了。 他不由得眉毛一挑。 “秦宣判,今日上朝,吾等要向官家禀报一件大事。” 开口的是万俟卨,他神色威严肃穆,却在‘宣判’二字上加重音调,足以看出对方的目标。 “喔,大事?” 孟可笑得越发开怀,“那本官就祝你旗开得胜。” “哼!” 未能激怒对方,万俟在旁边冷哼一声。 孟可闻声瞥了他一眼,不予搭理。 万俟脸一黑,刚准备发作,上位的赵构已经在宦官服侍下走了出来,淡淡地扫了万俟瑾一眼。 他的眼神非常冷,甚至还夹杂着几分警告之意,万俟瑾只觉背脊发凉,硬生生把话咽了回去。 这是什么情况?明明我才是弱势、我才是有理的一方啊! 照例是‘有事起奏,无事退朝’,处理了几个官员提出来的小政务,孟可要钓的大鱼终于有动静了。 “臣万俟卨要状告秦桧:勾结金人摇尾乞怜、消极抗金、意图诬蔑忠良……” 一声声、一句句泣血之言,历数孟可数十条罪状。 “臣等附议!” 群臣队伍里,哗啦啦站出一大堆主战派大臣。 这一幕看得赵构是脸色更加阴沉,他的目光转到秦桧身上,语气冷漠:“秦卿,可属实?可有辩解?” 有啥辩解? 没有辩解,咱们鼠鼠就是这样滴捏! “回官家,臣没有需要辩解之处。臣觉得昨夜上的奏章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孟可出列,躬身摘下头上的乌纱帽搁在地上:“臣引咎乞辞,惟愿还乡为一富家翁,整日勾栏听曲以了残生。” 此话一出,朝中又是一阵哗然。 万俟瑾也是心中一松。 可赵构头都大了:这节奏不对啊!我辛辛苦苦把你竖起来当主和派领袖,结果你捞够了银两,就打算回去当富家翁?还想勾栏听曲?!我这个皇帝都没这么潇洒! 秦桧不能走,秦桧走了,朝堂上的平衡就彻底打破了。 而且与其说秦桧是主和派,不如说他是帝党。 赵构需要他站哪边,他就往哪边去,这么好的刀子,谁舍得直接丢掉? 赵构:你不能抛弃我! 第十九章 啪——流放岭南! 这种时候,秦桧必须留在朝廷上,不管他心里怎么想。 赵构目视张浚,想让他这个主战派在朝领袖站出来替孟可说说话。 谁知张浚根本看都不看他,老神在在地站在原地闭目养神,仿佛朝堂上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赵构:“......” 其实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一边是自己欠了人情的秦桧和皇帝,一边是自己这一派系的官员。 张浚的态度很明确:你们吵你们的,我只是个耳朵不好使的老翁。 赵构叹了口气,将目光投向孟可。 “秦桧,速速拾起乌纱帽,朕念你初犯,罚俸三年,不得再有怨言!” 他的脸黑得仿佛锅底,孟可心中暗笑。 但脸上却依旧装模作样地一躬到底,双手捧起乌纱帽,恭声应了一声:“谢陛下。” “嗯!” 赵构点了点头,转向其余文武,声音严厉,带着几丝情绪:“诸位爱卿,你们可有异议?” 朝堂上鸦雀无声。 三年俸禄......呵呵,宋朝哪个官员是看俸禄的?好像只有一个包青天吧? 这何止是偏心? 万俟卨已经是面色铁青,他不敢怪赵构,只能用眼珠子死死盯着孟可。 “既无异议,那前线战况紧急,朕便不再临阵换监军,照旧由秦桧兼任。万俟卨举荐有功,调任御史台,任御史中丞。” 御史台说白了就是监察厅,但宋的御史跟明的又有不同,宋的御史大多看皇帝的脸色行事,明后期几乎成了骂皇帝逗乐。 这对于有机会监守一方的万俟卨来说,无疑是明升暗降,剥夺了他手里的实权。 “臣……臣遵旨!” 万俟卨几乎是咬着牙吐出这几个字,低垂的面上阴晴不定,心中更是憋屈万分。 “既无异议,那就按朕所言,退朝。” “诺!” “恭送陛下。” 朝堂之上,赵构离开后,万俟才缓缓抬头。 孟可正站在他身后,见状笑道:“恭贺万俟大人高升。” 万俟咬牙切齿地盯着孟可:“秦桧,你赢了。” 孟可背负双手,笑容温润。 “万俟大人客气了。我是个小人,小人不懂朝局变幻,只懂得利益最大化。既然陛下赏识于我,我就只能顺水推舟,替陛下分忧,这也是臣子本份。” 万俟神色变动,随即竟然笑着鼓掌:“多谢秦相公赐教!希望有机会还能与秦相公搭档。” 好,不愧是能在历史上和秦桧分庭对抗的奸臣,果真够精明! “呵,那是自然。” 两人相顾而笑,气氛变得融洽了许多。 虽然万俟卨权力争夺失败,但眼下二人再无利益纠葛,最好的方法就是暂时化干戈为玉帛。 将仇恨埋起来,以利益为重。 ...... 退朝之后,诸公纷纷散去。 而孟可却并没有立刻回去自己府邸。 他一路晃悠悠地逛到宫门外,坐进车轿,随即吩咐老秦头驾车。 直奔勾栏而去。 又是勾栏听曲…… 一连三日,赵构每次问起来,宦官都说:“秦大人好像还在勾栏内。” 赵构:…… 朕诅咒他阳x!肾x! 第一日, 赵构:“他什么时候回前线?怎么还没来找朕要粮?” 宦官头头:“秦相公还在勾栏当中,可能要过几日吧。” 第二日, 赵构:“秦桧还没来?” 宦官头头:“没有,还在勾栏。” 第三日, 赵构:“秦?” 宦官:“勾栏听曲。” 第四日, 赵构再也忍不住了,前线打仗缺粮,这种十万火急的事,你都不在折子上写出来,我还是从别人口里知道的,而且你个催粮的居然还有心情勾栏听曲? “去!给朕把这个家伙喊过来!” 孟可一早起来,还没来得及享受,便被贾内侍带着皇城司的人给拎到皇宫内:“臣秦桧拜见陛下!” “嗯,你来做什么?“ 赵构板着一张脸,语气不善。 孟可:“......” 这九妹,又吃炸药啦? “不是您喊我来的吗?” “噗——” 刚喝了一口茶的赵构,被茶水呛了一口,剧烈咳嗽起来。 “朕是问你,你回京是来做什么的?!” “催粮啊!万俟卨状告的时候不是已经禀报过了吗?” 孟可眨巴眨巴眼睛,一脸纯良地反问。 赵构差点被这句话噎死:那你倒是催啊!天天待在勾栏里算怎么个事儿? 去向风尘女子化缘吗? “官家愿意给,那自然会给。官家不愿意给,我催也没用。与其空费口舌,还不如多与勾栏中的百姓们谈谈心,那也是官家的子民,也需要一位替官家牧守的官吏啊。” 赵构:...... 好一套冠冕堂皇的借口! “啪——” 桌案被掀翻在地,赵构起身怒斥道: “说人话!” 见赵构暴怒,孟可连忙伏低身子解释道: “等哪天前线败了、金人南侵,官家要去岭南当皇帝、我等要追随去岭南做臣子的时候,可就没有这么美妙的姑娘们作陪了。” 岭南,那是什么地方? 那是流放之地啊! 一想起自己以后可能要去岭南生活十数年,赵构就觉得心肝脾肺肾都疼了起来。 “滚!三天后,带着粮食,赶紧给我滚去前线犒军!” 孟可一脸畏惧地站起身:“遵命!” 他走了,走得干脆利落,一刻钟都不带停顿。 勾栏里还有这么多妹妹等着他去摸骨呢,谁有时间在这陪九妹演戏? 赵构气得直接砸烂了桌案。 孟可出了皇宫,心情愉快地哼起了小曲儿。 一旁的贾内侍忍俊不禁,笑着说道:“秦大人,官家真的很宠幸您呢。” 孟可斜睨他一眼,似开玩笑地道:“官家不宠幸我,难道你想宠幸我?” 贾内侍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噎到,慌忙摆手:“秦大人千万别乱说话,万一惹怒了官家,我这脑袋可就保不住了。” 孟可哈哈一笑:“瞧你吓得,不就是开玩笑吗?” 贾内侍松了一口气。 “伴君如伴虎啊,官家喜怒无常,大官自当多加小心。” 说着,他从荷包里摸出一颗金瓜子。 贾内侍以为是要给他的,于是笑眯眯地伸过手道:“多谢秦相公……” “哎呀,贾大官,你荷包掉了,怎么这么不小心。 谁知孟可直接将荷包丢在对方脚下,随后揣好那颗金瓜子,道了声告辞,便自顾自地离开。 贾内侍弯腰捡起自己的荷包,笑得更开心了。 好家伙,这沉甸甸的手感。 “难怪官家总说秦相公是个妙人儿…… 若不是我要服侍官家,真想……” 第二十章 你也不想…… 三日后,连续醉宿勾栏七日的大监军‘秦桧’连家都没回,押上粮队就直接启程前线了。 这下他除了‘跪地使者’、‘求和枢密’之外,又多了个外号:‘勾栏监军’。 那名声,他押着粮草沿街而过,都有人朝他丢臭鸡蛋。 久居府中的王氏更是可以吃喝不愁,以卖菜为生了。 面对外界的纷纷扰扰,孟可毫不在意。 我能躺在花团锦簇、姹紫嫣红的花海里就把事情给办成了,何必到处求爷爷告奶奶拉帮手一起上折子呢? 劳心劳力方能达成所需者——庸人也。 …… 鄂州境内,国泰民安。 金人的铁蹄就算南下,都会下意识绕开这片土地。 “官人让大家都放松放松,喝两口水酒解解乏。” 连续两次立下功劳的老秦头已经成了孟可的临时代理人。 他一边给士兵们发酒菜饭食,一边和众士兵闲聊。 “喝酒解馋?” 一个粗犷汉子咧嘴大笑:“喝酒解馋的话,那我们今晚可就要喝个痛快了。来!大伙儿,咱们干一杯!” 一听这话,众士兵都举起了酒碗,一饮而尽。 “都小心戒备,不许喝过了头!这批粮草可是前线十万将士的性命所系,马虎不得!” 赵平在后面提醒道。 “都尉太过谨慎,这鄂州乃岳太尉戍守,宵小之辈早已被横扫,哪里有人敢来触咱们的霉头?” 一行人端着酒碗又继续欢乐地喝起酒来。 很快,地面开始轻颤,隆隆作响地马蹄声从远处传来。 一队队着甲士卒骑着快马而来。 他们一共有六队,全部穿着统一的制式盔甲,盔甲上绣着精致的暗纹,腰佩长刀,身披皮甲,看起来煞是威武霸气。 “入他娘!真有敢来触霉头的?列阵,戒备!” 赵平一摔酒碗,大步往外走。 他身后的士卒们迅速放下手上的食物,排着晃晃悠悠的队伍,刀剑出鞘。 一个个神色迷糊,酒气浓重。 孟可从马车里掀开车帘,抬腿跨出,冷冷地看着前方。 终日打雁,终被雁啄,上个世界做惯了无本买卖,这个世界居然要被别人截了? 那六队士卒在距离赵平五丈左右的地方勒马停止前进。 是岳云。 “本将岳云,奉岳太尉命,前来接收尔等押送的粮草!” “粮草和监军留下,尔等请回吧!” 岳云的语气不善,但还算规矩。 估计是‘勾栏监军’的名头已经传到了军中,后方士卒看向孟可的眼神略带敌意。 可醉鬼才不会管你啥意思。 喝醉前,我是大宋的人。喝醉之后,大宋是我的! 在他们看来,这些眼神不就是赤裸裸的挑衅吗? 这能忍? 于是乎,一个个醉醺醺的士卒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挥舞着兵刃就冲了。 赵平脸色大变,急声喊道:“小心,不要伤了人!” 可是,那群醉鬼哪里还能分得清敌友? 他们只以为,面前是一堆美味的肉菜! 于是,官道上就出现了数十名披甲士卒追着上百名骑兵跑的场景。 而在这些甲士身后,一个带着戴着乌纱帽的文官老爷正在跳脚骂娘。 两条腿哪能追得上四条腿? 这群毫无战斗经验的御前班直很快就被拖垮,躺在路上精疲力尽。 …… “秦宣判,请吧!” 岳云面无表情地走到孟可身旁,伸手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好!” 孟可微微颔首,面上从容无比,但眼神瞥过那群鼻青脸肿的御前班直时,还是暗暗咬牙。 真不愧是样子货。 “留两个人,等他们醒了之后让他们回京!” 在孟可上马车后,岳云淡漠地说了一句。 孟可微微皱眉。 来接应粮草,绝对是岳飞吩咐的。 可让御前班直回京,恐怕是他自作主张吧? 这孩子的情商为零啊,跟他老爹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御前班直代表赵构的脸面,让他们鼻青脸肿、满腹怨恨的回去,岂不是要让赵构的颜面受损? 这哪是打他们的屁股?这分明是打赵构的脸! “让他们留下来吧。” 孟可掀开帘子,探出头来,尝试与岳云商量。 “秦宣判这是什么意思?信不过我等吗?”岳云的目光落在孟可脸上,带着几分质问。 孟可耸了耸肩膀,从裤腰带上解下一块节符,“认识吗?” 岳云愣住。 “小岳岳,你也不想你爹在朝廷里被穿小鞋吧?你也不想岳家军断粮断饷吧?你也不想此次北伐功败垂成吧?” 那扶桑的小味儿嘎一下就上来了,非常正! 孟可看着岳云脸上一点点龟裂开来的表情,顿觉心里爽快多了。 岳云深呼吸,强压着火气。 他伸手拿过节符,仔细查看了一番。 然后,他转过头对身边一名副将低声耳语了几句。 “遵命,将军!” 很快,地上躺着的那群酒囊饭袋就被丢在粮车上拖着走了。 孟可满意地收回视线,重新坐回车内。 看着落下去的帘子,岳云的拳头捏紧又松开,松开又捏紧。 最后冷哼一声,转身就想走。 哼声不小,至少车内的孟可听得一清二楚。 嘿,真给你惯的! 他打定主意得好好磨一下对方的性子,不然等自己走后,没文官庇护岳家父子,迟早被这性子惹出大麻烦。 “咳!站那儿!” 孟可从窗户探出头,冷声呵斥。 岳云转过身,眼底的怒意还未褪去。 “进来,坐我身边来!我们坐到天亮!” 他指了指自己身旁的位置。 岳云的脸瞬间就黑了。 “老子是男的!” “男的怎么了?” 一句话出口,孟可意识到对方好像误会了什么,‘勾栏监军’的名头太大了。 “男的也上来,本官就要男的!” “……” 岳云铁青着脸,根本没打算搭理对方,直接翻身上马。 “咳咳,你也不想……” “……秦桧!我跟你拼了!” 岳云看着孟可那张脸,气的脸色涨红,猛然跳下马,直接冲进了马车内。 马车剧烈晃动,嘎吱嘎吱的声响在昭示这里面的激烈战斗。 …… 翌日清晨,孟可神采奕奕,岳云眼圈乌青。 第二十一章 金兀术,可敢与我一战 孟可对天发誓,那天晚上真的没做什么对不起岳飞的事。 只是如同熬鹰一样,两个人用眼神深情对视了足足三个时辰。 谁敢打瞌睡,对面那人就给他一拳。 最后,在外挂的加持下,孟可勉强压岳云一头。 乌青的眼圈其实就是他用拳头打的。 ...... 彻夜未眠,再加上一路上颠簸劳累,孟可也有些犯困。 不知不觉间,他竟然睡了过去。 天色渐渐泛白,黎明前的黑暗终究会过去的。 一轮旭日从东边冉冉升起。 岳飞一夜无眠,在营寨中来回走动,脸上的焦躁和担忧显而易见。 这些日子,军中粮草越来越少,已经难以维持士卒的日常进食。 他一直在等待。 可京中主战派的大臣来信告诉他‘孟可整日醉生梦死,勾栏听曲’。 离开前还信誓旦旦,到京之后居然堕落得这么快? 岳飞不信…… 宗帅的《李卫公奏对》还在那人手里呢,他怎么能变卦了呢? 这一天,当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地平线上的时候,一匹快马从西南方向疾驰而来,在营寨前勒住了缰绳。 一个浑身脏兮兮,脸上满是胡渣,衣衫破烂的人从马背上滚落下来,连滚带爬地跑了回来。 “报--!” “何事?” 正在辕门不远处等消息的岳飞闻声赶了过来,目光锐利如刀。 “启禀将军,粮、粮来了!” 岳飞瞳孔骤缩,在双眸中即将露出狂喜神色之前及时压制住了表情。 他大步迎上前,一把扶起来人,面色平淡地拍了拍对方肩头:“辛苦了,运粮队现在在何处?” “足够我军食用百天的粮食,已在二十里外!” 来人喘着粗气,脸上满是汗水。 岳飞闻言,一颗心瞬间安静下来,随即嘴角微微勾起。 “传本将令,让杨再兴率一千骑前往接应!” ...... 杨再兴一身戎装,策马奔腾在官道上。 他的速度并不慢,不过一会功夫,就抵达了孟良所说的粮草运输队伍所在的地点。 此时的天空依旧阴霾,但已经能够看到一片红彤彤的朝霞了。 初阳照耀着地面,洒在人的脸上,有种说不出的温暖。 可他心里却逐渐冰冷。 “止步!” 一声高喝,一众士卒虽不解其意,但刻在骨子里的服从还是让他们停下了脚步。 杨再兴翻身下马,趴伏在地面上,用耳朵紧紧贴着地面,聆听着四周的动静。 隆隆马蹄声在远处响起。 听声势不下千匹。 运粮队拖着粮草,绝对不可能跑起来。 那会是谁已经不言而喻。 杨再兴眼底的寒意更甚。 金军能将时机把握得如此精准,军中绝对出了漏洞。 他猛然起身,翻身上马。 “全都给我冲起来,有金贼要劫粮!” 一声暴吼,震慑四野。 事实证明,如果在野外碰到一群处于饥饿状态的群狼,千万要绕着走。 “驾!” 一千余半饥饿状态下的骑兵,在杨再兴的号召下,如同洪流般朝着前方汹涌而去,瞬间将举着长枪的杨再兴淹没。 “他娘的!撞我干嘛?你们倒是避着我点啊!” 杨再兴在后面骂骂咧咧,竭力躲闪,但还是被撞下马来,重重摔落在地,马嘶一声抬腿便便想逃。 “入尔娘!” 杨再兴一阵咒骂,一把抓起马缰,重新翻了上去。 “杨先锋!” 有人看见了这边的异状,忍不住惊叫起来。 “你妹!你叫个锤子,给我闭嘴!再喊我抽你的屁股!” 杨再兴大吼。 这件事不能传出去,否则军中第一高手的名号就成了笑话。 那人立刻闭上嘴巴。 “快走!” 杨再兴一挥鞭,疾驰上前,催促部下赶路,速度越来越快。 可惜,终究是来迟了一步。 金军一人双马,上千人避开主力绕后绝粮道,岂会拖延? 待他们到的时候,押送粮草的御前班直已经损伤惨重,岳云带领的六队骑兵也被冲散、各自为战。 令杨再兴泪目的是,被他们试做‘金人走狗’‘勾栏监军’的孟可居然也能提枪上马,鼓舞士气。 等等…… 好像不止是鼓舞士气! “哇呀呀呀!金兀术何在?吾乃江宁秦会之!滚下马来,与你家秦爷爷一战!” 孟可高声喊道,手握钢枪,杀气凛冽,宛若战神下凡。 在一众士卒惊讶的眼神中,催马冲进人群挑落两三个人之后,由于没披甲,差点被金人捅个窟窿。 吓得直接滚落下马。 杨再兴差点笑出声来。 枪法不错,但力道差太多。 还有,这家伙一直都是这么勇的吗?连盔甲都不穿就敢上阵? 孟可:‘装x不成反被干’的典型案例,请帮我打个码,谢谢! 好在赵平和岳云二人随时注意着这边,在孟可被打落下马后,迅速冲了过来,将孟可护了回来。 “老秦头,我的盔甲找到了没?老子要把面子找回来!” 孟可扯着嗓子,大声质问。 “官人,盔甲……盔甲、我嫌盔甲太重,没带!” 孟可:这老小子真是......太可爱了! 远处,杨再兴见来的还算及时,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转身看向身后一众士卒,沉声命令道:“将士们听令!金贼想抢我们的粮食,咱们今日誓要与金贼决一死战!” “愿誓死追随杨将军!” 杨再兴一番话说得豪迈至极,让所有士卒热血沸腾。 “杀啊--” 杨再兴一挥手中长矛,率领部下杀了上去。 “杀!杀!” 士卒们纷纷抬起长枪,嗷嗷怪叫着扑上去,和金军展开了一场厮杀。 “粮食!粮食!都是老子的!” “金狗把脏手拿开,那是某家的粮!”” “这帮蠢货!” 杨再兴看着自己麾下士卒喊的口号,气得咬牙切齿。 另一边,金军轻甲快马,哪里能挡得住千余背嵬铁骑的冲锋?不过几轮交锋下来,金军便节节败退。 一时间,喊杀声震天,金兵被杀得丢盔弃甲,狼狈不堪。 “杨将军威武!” 赵平和岳云等人这才发现援军已至,顿时激动起来。 “杀!” 岳云大声咆哮,策马狂飙,犹如猛虎下山一样扑入敌阵。 “等等我,把金兀术的头留给我!我要雪耻!” …… 第二十二章 小商河,霸王再现 此刻,金军大帐中的副帅完颜兀术忍不住打了个喷嚏,鼻涕直接溅在正好侃侃而谈的金军主帅的嘴里。 帐篷里的气氛瞬间凝重起来,所有人齐刷刷地瞪着眼睛看向坐在副位上面容尴尬的完颜兀术。 金军主帅脸色阴晴未定,半晌后,才勉强挤出一抹僵硬的笑容,缓缓吐出一口吐沫。 “完颜兀术,出去自己领三十军棍。” “诺!“ 完颜兀术心里松了口气,一躬身,迅速退了出去。 等他出去,军帐中再度恢复平静,气氛压抑。 …… 获得了粮草补充之后的岳家军士气大振,战斗力陡增,在岳飞的坐镇指挥下,伪齐与金军的联军被打得节节败退,不多久就拱手让出怀宁府以南的所有土地。 月余后,金太宗驾崩。 完颜亶继承帝位,军事首脑粘罕(汉名完颜宗翰)逐渐失势,于是年七月死去,挞懒一派开始掌权。 这对金国军力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的困境。 ...... 一处荒凉的低洼盆地。 杨再兴骑着快马,带领数百士卒疾驰而来。 他奉岳飞命令,率领手下骑兵探查金军撤离路线。 忽然间,他眼前一亮。 一支骑兵出现在视线之内,正在急匆匆向他靠近。 “哈哈哈......金贼终于现身了!兄弟们跟我上!” 杨再兴一扬手中的长枪,大声呼喝。 他身后,数百士卒纷纷挥起兵刃,呐喊着冲了上去。 这数百人的战斗力不容小觑,很快就将那支骑兵包围起来,将他们团团围住。 “杀!” 杨再兴怒声大吼,挥动手中长枪,冲杀进人堆中。 “噗哧!“ 他的斩伤数名骑兵,旋即又被其他人砍伤。 鲜血淋漓的伤口在夜风吹拂下,触目惊心。 “杨将军!不行啊!您受了伤,快点回去疗伤吧!“ 一名亲卫看见杨再兴受伤,担忧地劝说道。 “不碍事!” 杨再兴摇摇头,再次加快马速。 “不要放走任何一个金人!“ 杨再兴厉声大喝。 他手中的兵器上还沾满鲜血。 ...... “杀!” 宋兵的声音从四面八方响彻而起。 那些金人士卒们吓得四下奔逃,根本没有反抗之力,很快就溃败下去。 “留两个人回去禀报,其余人给我追!顺着这群金狗的痕迹,一定能找到金人主力!” 杨再兴大声吩咐,带着一队士卒紧追不舍。 …… 回来报信的士卒匆匆忙忙闯入行军队伍,将消息传递上去。 “这个杨再兴,真是疯子!” 听闻士卒的描述后,王贵皱眉怒斥。 “速去将舆图铺开,看看金军主力到底撤向了何方。” 正在行军的马背上,数名士卒手中托举着战场的堪舆图,正在将它们拼接在一起。 岳飞瞥了眼还未完全拼好的舆图,眉头紧锁,没再管舆图的拼接工作,直接开口下令道:“王贵,你记一下,我做如下部署调整!令张宪的前军、赵秉渊的胜捷军即刻自怀宁、太康启程,星夜兼程,务必于后日清晨赶至并攻下颍昌、长葛截断南北两部分金贼的联系。再令鲁山一带的牛皋等部,向东部压缩包抄,阻拦金贼西逃之路。最后,王贵你部中军的骑兵全部挑出,与背嵬骑兵暂且合并,全速北上支援杨再兴。” “将军,金贼会退往哪里?杨再兴他们又会在何处?” 王贵一边用炭笔记录着,一边问道。 堪舆图还未拼接好,刚巧缺了最重要的一块。 岳飞头也没回,缓缓开口道:“不出意外,应当是……” 士卒拼完最后一块图,王贵看了眼,与岳飞异口同声地报出了一个地名。 …… “……郾城、小商桥。” “快快快!再快点!” 战马上,同为先锋官的岳云率领自己本部一千骑兵已经在全速前进的路上。 “秦宣判,我这可是私自行动,若是被岳将军发现……” 岳云身着盔甲凤翅兜鍪,骑着高头骏马,神色凝重。 “你放心,有事我来担着。就凭那一夜的交情,我不会让你爹打你屁股的!” 孟可面上笑着打趣道,心里却没有丝毫放松,依旧保持着原来的姿态,双腿微夹马腹,催促胯下马匹更加卖力地奔跑起来。 这个莽夫,都提醒他小心小商桥了。这辈子不会又栽进去了吧? 前一阵子被杨再兴救下的时候,孟可用阴阳八卦为由头替他卜卦,隐晦地提醒他注意这个地名,他与此地犯冲。 谁知道这家伙好似没在意。 唉,一把老骨头了,还得亲自披甲上阵。 岳飞啊岳飞,为了保住你的班底,我可是豁出去了。 你这不得陪我赏个月? ...... “这里是什么地方?” 杨再兴望着前面一条滩涂地,地面上一座桥,疑惑地问道。 他的耳朵灵敏,隐约间,似乎还听到一点儿马蹄声。 但这个时候,他身上的伤势太重,实在是提不起精神来细究。 “将军,这里是小商桥。” 一名士卒催马上前答话。 “小商桥?” 杨再兴闻言微怔,仔细辨认着地形。 也不知是因为孟可的警告,还是敏锐的感知,这个时候,他已经隐约猜到了什么,只是还不敢确定。 “将军,我们要不要继续追?再往前就是临颍,里面驻扎了不少伪齐军卒。” 那名士卒又开口提醒。 杨再兴抬头扫了眼周围的环境,不禁皱了皱眉头。 这个小商桥,看着倒是还行。 但是,为何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呢? …… “谁打的你?” “就是他们!” “给他们俩耳刮,让他们长长记性!” 源源不断赶来的金军将小商桥团团围困,桥上的杨再兴眼中杀机闪烁,怒气值狂飙。 悔不该如此莽撞,我死不要紧,可惜了这群与我出生入死的好儿郎。 “吾起兵至今八岁矣,身七十余战,所当者破,所击者服,唯独败与岳将军之手。今日固决死,愿为诸君快战,必三胜之,为诸君溃围,斩将,刈旗。” 此时此刻,他就如同千年前被困乌江的霸王,虽落入死地,但依旧昂首挺胸,豪情万丈。 “诸君,随吾杀敌!” 第二十三章 退兵吗 身中数箭,血染征袍,手中长枪断了一根又一根,可是,他的气势依旧如故,仿佛永远不曾衰弱过一般。 “将军,咱们护着你从南边杀出去。” 仅剩的十余名亲随见状,忍不住催促道。 杨再兴咬了咬牙,猛然纵身跳上战马,抽出腰间的长刀,左手刀,右手枪,朝前面冲了过去。 “跟着我冲,我为尔等杀出一条路来!” 身后一众亲随,见状纷纷催马上前,誓死跟随。 ...... 对面,完颜兀术看着这一幕,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这个蠢货,还想冲出去吗? “抓活的!” “本将要活剐了那名宋将!” 完颜兀术眼神中闪过狠厉。 能在败军之际抓住一名岳飞倚重的勇将,他也算是挽回了一点颜面。 “大帅,南方杀来一支打着岳字旗号的兵马。” 完颜兀术麾下一员偏将急匆匆赶来,抱拳汇报道。 怎么可能来的这么快? 完颜兀术面露惊疑,甚至怀疑杨再兴的三百骑兵是岳飞放出来拖延大军撤退的炮灰。 但很快他便恢复镇定,挥舞起了手臂。 “放箭!” 一排排弓箭射出,密集如蝗虫。 “轰隆!” 杨再兴胯下的战马被箭雨命中,轰然倒地。 三轮箭雨之后,杨再兴所部再无立锥之地,尽数倒地。 而此刻,南方杀来的岳字旗兵马已经与金人交战。 “金兀术,来与爷爷决一死战!” “金兀术,来与我家监军决一死战!” “金兀术,单挑文官都不敢吗?” 一声声士卒们的呐喊响彻天际,震荡着大半个金营。 完颜兀术闻言一愣,在一众金军的注视下仰头大笑起来。 “此拙劣的激将法,吾……” “金兀术连年过半百的老头都打不过,真是太逊了!” “金兀术,老子秦桧,入尔母,尔母女支也!” ...... 秦桧在金国时,曾做过金人的奴仆。 眼下面对曾经的奴隶如此挑衅,完颜兀术面色一变再变,最终,咬牙切齿地吐出几个字: “区区一介卑躬屈膝的奴仆,取吾枪来,杀了他再走!” 然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放着大军不指挥,跑去斗将,你以为这是话本小说啊? “匹夫!呵~tui!” 金军被赶来的背嵬骑兵包了饺子,万余骑兵直接将战场撕裂,尸体堆积成山,鲜红的血液将草地染红。 秦桧看着被岳云与赵平联手擒住的完颜兀术,上去吐了口唾沫。 傻子才会跟你单挑呢,我是文人,文人懂不懂? 金兀术:懂,玩谋略的心都是脏的! 看着被扶起身,还能上来朝自己吐两口吐唾沫的杨再兴,完颜兀术想死的心都有了。 …… 金军的中路军元帅被擒,金国朝堂上的平衡也被打破,一时间政斗不止。 自顾不暇,更别说帮伪齐抵御宋兵了。 眼瞅着,开封在望,距离灭亡伪齐只剩一步之遥。 岳飞甚至说出了:“今次杀金人,直到黄龙府(今吉林农安),当与诸君痛饮!”的话。 (后世‘直捣黄龙’一词便是如此出现。) 但非常现实的一幕发生了,不止金国有人拖后腿,南宋朝廷上也有人拖后腿。 金廷派出江南诏谕使张通古、萧哲,携带诏书,来同南宋“讲和”。 在暗中觐见赵构之后,这场完全没必要的议和竟然奇迹般的成功了。 宋廷诸大臣对此议论纷纷,多有反对者。 然而赵构铁了心想议和,这些主战派人物如张浚、枢密副使王庶、枢密院编修胡铨等,或被罢官,或被贬谪;赵鼎也被罢相。 不过旬日,宋廷宣布大赦天下,以庆贺“和议”的成功。 后朝廷诏命张俊撤出亳州移屯寿春,又下诏驻屯顺昌的刘锜向江南调移。 这是要退兵了! 可三路大军,为何唯独岳家军没收到消息退兵呢? “啧啧啧,也不知道这金牌是不是纯金的。” 中军偏帐中,一张桌子上铺着十五道金牌,比历史上还多三道。 孟可拿起一块咬了一口,差点没把自己老牙崩掉。 “老秦头,今天把这一块融了,当成女票……呸,当成给勾栏里面娇花们的打赏。” 随手丢出一块金牌给一旁站着的老秦头。 听着语气,赵构恐怕不止发了15道金牌,其余的可能都已经进了勾栏。 接着奏乐,接着舞。 至于赵构咋想的,关我屁事? 反正连战连捷,各地义军汇聚在岳字旗下,要粮有粮,要兵有兵,朝廷也没啥能威胁岳家军的了。 …… “反了吧!你当皇帝,我来给你当丞相。” 夜色浓重,孟可揽着岳飞的肩,行走于军营中。 今晚的月色极美,满天繁星闪耀,宛若一颗颗钻石镶嵌在夜空中,散发出微凉的光芒。 “此等大逆不道之事,休要瞎说!这一次我就当没听见,再有下次,我擒你去官家面前!” 岳飞一甩衣袖,瞪了他一眼,转身欲走。 这心里没谱的家伙,怎么越来越放肆了? 孟可舔了舔皲裂地唇瓣,借着月光看见岳飞眼底那一抹郑重。 他知道,岳飞刚刚说的不是假话。 这家伙真不打算反。 功高震主,又不像郭子仪那么圆滑世故…… 唉,岳飞啊岳飞,你真让我头疼。 “诶,等等!” 孟可叫住了准备转身离开的岳飞,道:“那变法呢?我文你武,推动变法,文武并进,刚柔并济……” 他开始讲述一道道可以用在南宋的改革法典。 “祖宗之法不可变。而且秦宣判说这些恐怕是找错人了,我不参与朝廷的事务,我只要管好手中的兵卒和一亩三分田即可!” 岳飞淡淡地回应了一句,继续往前走。 历史上的他正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可惜…… 孟可看着岳飞的背影,摇了摇头,也不再说什么了。 你是无论如何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 “大官人,实在拖不住了,岳云和杨再兴都抓了二十多批使者,足足四百多人啊!那就是四百多头猪,圈养起来都费劲,更别说能说话的人了。” 老秦头刚去给‘猪’们送完食,回来就一个劲的抱怨。 若不是岳云、杨再兴愿意沟通同样胆大包天的左军统制牛皋帮忙处理这些人,恐怕第二波使者就被岳飞发现了。 “唉,老秦头,收拾行囊准备回京吧!” 第二十四章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数日后,第二十三批使者持节而来,真相大白。 “……传我将令,撤军!” 岳飞面无表情地倚靠在主帅的宝座上,冷冷的扫过坐在面前的二十多位使者,冷漠的声音在大帐中响起。 此刻的他正是军功卓越、功高盖主之时,却也是最为无力地时候。 如此荒唐的命令,居然劳得朝廷在旬日内连发二十多道金牌,何其讽刺? “十年之力,废于一旦!” 今日,岳飞总算明白为何孟可那夜会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原来是因为他早已知道朝堂上那人的丑恶嘴脸。 “十年之力,废于一旦?哈哈哈......” 一名使者闻言哈哈大笑。 他叫罗汝楫,曾是秦桧这一派系的人,秦桧被贬后,转投他人门下,短短一年升任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 此刻他站起身来,居高临下的望着坐在主位上的岳飞,眼睛微眯,道: “岳飞,你可真是胆大包天啊!不仅抗旨不遵,还对官家心怀怨言。” 岳飞抬起头,眼神冰冷地盯着他: “本将的事,自有官家评判,轮不到你在此大放厥词!” “好,好啊!” 罗汝楫冷笑着拍了拍巴掌:“希望岳太尉在官家面前也能如此强硬!“ 话音落罢,罗汝楫拂袖离去,剩下那二十多名被当成‘猪’圈养的使者也陆续跟上。 岳飞冷冷地望着他们离去的方向,眼神越加阴沉。 就在此时,一名士卒领着一个老头从外面小跑过来,让对方在帐外等待,自己则是进帐低声禀报:“将军,秦宣判的马夫要见您!” 岳飞闻言,眉头一皱,心道这个家伙在搞什么鬼。 “让他进来吧!” ...... 老秦头手里提着一个包裹,走入大帐,躬身行礼: “老朽见过岳将军!” “何事?秦宣判呢?” 岳飞的声音依旧冷冽,他不喜欢拐弯抹角。 “我家官人已于前日傍晚出发回京,他让您暂时不要班师回朝,他会处理好一切。” 说着,老秦头把包袱递上去,道: “这是官人让我给您的。” 包裹不大却沉甸甸的,打开一看,里面有两本书、一封信,还有十四道金牌。 岳飞面无表情地翻开信件,读了起来。 信中,孟可写的很清楚,让岳飞接着北伐,皇帝那边的事,他来搞定。 岳飞收起书信,又拆开信纸,看了几遍后,终于长长地叹了口气。 这就是一场豪赌,赌的就是他与孟可两人的九族。 赌赢了,一展抱负、解救北地百姓、青史之上书写姓名。 赌输了,万事皆休…… 老秦头看了岳飞的动作,知道孟可肯定交代了重要之事,但他却不敢问。 罢了,罢了!我岳飞早已是那人眼中钉肉中刺了,回去也是个死,还不如竭我所能匡扶社稷。 岳飞叹了口气,将所有金牌打包放好,道:“传我命令,立即整编兵马,全力攻打汴京城!” “诺!” “另外,把杨再兴找来,我有事吩咐他。” “喏!” ...... 建康城外五里外的山坡上,孟可骑在马上,远眺南京,心中感慨万千。 “之前都是小打小闹,这次终于要搞次大的了。既然赵九妹膝盖跪久站不起来,那就让他永远也别起来吧!” 想起那个‘女孩儿’,孟可露出一丝狞笑。 ...... 黑夜笼罩大地。 月亮躲进厚厚的云层里,只余下一点儿星辰的光辉洒落下来。 “谁?” 杨府,杨沂中拖着疲惫的身躯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忽然,他停下脚步,侧耳倾听,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 不愧是执掌宫禁多年的老将,警惕心不是一般的强。 他猛地拔出腰间佩刀,紧握在手中,一双眼睛警惕地环顾周围。 隐约听到了床上有一丝微不可察的…… “夫人?” 摸了摸自己头顶的发髻,杨沂中脸色发绿,悄然踱步上前,想用长刀挑开帷幔。 谁知下一秒,一根钢叉恍若凭空出现, 抵住了他的咽喉。 钢叉尖端闪烁着寒芒,随后血色喷溅...... 鲜红的液体喷射在床单上,杨沂中摔倒在地,眼珠子瞪得溜圆,嘴唇颤抖着张开,血沫流淌出来,却说不出半句话。 半生戎马,未成想居然在阴沟里翻船。 他努力睁开眼睛,想看清眼前那人是谁,可惜,视线模糊,他连对方的容貌都没看清。 砰地一声,杨沂中的脑袋无力垂倒在地上。 床帘掀开,露出孟可面无表情的脸。 事实上,他与杨沂中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完全没必要一回建康就冒着危险来刺杀这位禁内第一重臣。 可…… …… “伴君如伴虎,官家心思越来越多变,贾内侍当小心。” 孟可的忠告犹在贾内侍耳畔回荡,这几个月来他越来越谨慎,却总是不能彻底看透皇帝的心思。 稍有犯错,暴怒无常的赵构便对其非打即骂。 若是没什么意外发生,贾内侍应该会在某天触怒龙颜之后被推出去杖责至死。 然而意外发生了。 孟可回京的第一件事就是与这位‘大内总管’联络。 “当今官家不得民意、不得臣心,太宗一脉已然失去天佑。吾等当以天下为先,行废立之举,拨乱反正、还政于太祖后裔。待拥立幼帝之后,吾为蔡京安定外朝,君可为童贯、张让!” 当时,孟可的话就像是晴天霹雳一般,直接击碎了贾内侍的心防。 他怎么也想不通,国朝养士百余载,怎么就养出了这么个大逆不道的奸臣? 这实在是太…… “张让者,汉灵帝时宦官,灵帝常谓之:‘张常侍是我父’!幼帝年少,初登大宝难免根基不稳,当让其认贾君为义父,如此方可使内庭安稳。” ……太棒了! 谁都逃不过真香定律,贾内侍满是褶子的脸笑起来却比老菊花还灿烂。 太监是皇室的家奴不假,但反正都姓赵、血脉同出一源,给谁当不是当?还不如选个容易掌控的。 让皇帝喊自己爹,啧啧啧,想想都刺激。 “欲行此事,关键在于杨沂中!此人执掌禁宫二十载,在宿卫中威严极重,又为官家心腹。有此人在,我等绝难成事!”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孟可狠下心来。 于是,就有了之前那一幕。 第二十五章 拜相揽权 北伐金贼、得胜还朝的杨沂中于家中饮酒庆功,不慎引燃大火。 酒助火势,顷刻间便将卧房吞噬。 待到火焰熄灭时,尸体早已被烧成焦炭。 杨沂中身份特殊,这件事在京内引起了轩然大波。 特别是此刻岳飞还未班师回朝,大军悬于北方,如此情况之下,杨沂中更是赵构的后手和定心丸。 可惜,死得太不是时候了…… 赵构看在寝阁内的床榻上,任由一名大太监替他按摩头皮,一双眼睛眯缝着,似乎在盘算些什么。 “官家,节哀顺变,杨太尉......“ 大太监低声劝慰道。 赵构却是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道:“朕自有分寸。” 大太监只好噤声,手向下滑去,替他揉捏双肩。 片刻之后,他忽然睁开眼睛,目光空洞。 “杨沂中死了......醉酒自焚,他可真是蠢货!” 赵构的语调里带着浓浓的讥讽,但他的脸上却并无快意或嘲讽,反而露出一丝哀伤。 “官家……” 寝阁外响起一阵敲门声。 赵构回神,淡淡道:“进来!” 门被推开,贾内侍走了进来,恭敬地禀报道:“启奏官家,秦相公来了。” “秦桧?!他还有脸回来?!” 此刻就算赵构是傻子,也知道孟可其实是主战派思想。 自认为瞎了眼,看错了人。 他恼羞成怒,抄起茶盏砸在地上,茶水溅在贾内侍的脚背上,烫了他一跳,赶忙跪地,惶恐地叩首:“奴婢这就去让他走!” 赵构的眉头皱了皱,摆摆手,道:“算了,让他滚进来!” “喏。” …… 孟可跟着贾内侍走进大殿,对着主位躬身行礼。 赵构冷笑,喝道:“起身吧!” 秦桧依言站起身来,道:“谢官家恩典。” “矫诏、抗旨不遵,你打算怎么死?” 赵构冷声道,声音冰冷刺骨,宛若腊月冬风。 “咳咳……官家,臣是为官家着想啊!” 宽大的衣袖内,孟可再度掐了一把自己的软肉,假惺惺地挤出几滴眼泪,一把扑过去就想抱住赵构的腿。 “拦住他!拦住他!” 赵构却仿佛早已料到孟可的动作,一脚踹了过去。 谁知孟可竟如泥鳅一样顺势抱住那条腿,直接夹在腋下不撒手。 “混账东西!” 赵构咬牙切齿,恨声道:“你撒手,好好说话!” 哪有这样的臣子? 他哪怕像包拯那样揪着自己衣领喷唾沫,赵构都觉得自己能忍受。 可这一把鼻涕一把泪往皇帝身上摸,这、这…… “官家真的愿意听臣好好说?” 孟可松开一只手,用身旁赵构的裤腿擦掉鼻涕,一双泪汪汪的眼睛盯着对方,那模样,简直比窦娥还冤。 一时间,赵构甚至觉得是自己的错。 “朕听着呢。” 他无语凝噎半晌,才沉声道。 孟可眨巴眨巴眼睛,将好不容易才挤出来的眼泪擦去,才缓缓道:“官家有所不知,金贼乃狼心狗肺之徒。他们欺官家仁慈,居然敢以败军之名索取岁币,实在是欺人太甚。” 没错,打赢了给岁币,打输了给岁供,这很大宋! “白银二百万两、绢布五十万匹,这不应该是金国给咱们的吗?官家,这些敌国进贡的银两、绢布若是用来修筑您的宫殿,那足以超过秦皇的阿房宫、汉武的未央宫。若是用来书写您的政绩,连隋文唐宗都难以与您媲美。” 孟可说着说着,又抹起了眼泪:“官家,金贼欺您良善,竟然妄图用我大宋的岁币修筑他们富丽堂皇的宫殿、歌颂他们的功绩胜利,这样做,哪里是在羞辱大宋?这分明是在打您的脸啊!” 赵构听到最后一句时,眉毛都快竖起来了。 好像……有点道理? 可又总感觉有哪里忽略了。 “官家——” 眼瞅孟可又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往自己裤腿上摸,赵构头都打了。 “打住打住,很有道理很有道理!” 他强忍怒气道,“可这跟你抗旨不遵又有什么关系?这是大宋与金国之间的事情,与岳飞拒不班师还朝何干?” “当然有关系啊!” 孟可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金国侵占大宋疆域数十年,从无半点悔改之意,难得一次大胜,当然是要逼他们把之前吞下去的都吐出来,如此方能彰显官家雄威啊!” “岳飞便是官家的刀,只有把刀搁在金人的脖颈上,他们才愿意跪在地上歌颂官家的圣名。” “天可汗、圣可汗,官家喜欢哪一个?” 赵构:“......” “不满意?没关系,帝可汗、皇可汗、宇宙大可汗……官家只要能赢,那不就可以把金贼踩在jio下蹂躏?” 把往日强悍、无可匹敌的金贼踩在jio下蹂躏? 孟可的话莫名戳中了‘疑似萎哥’的赵九妹xp,让他兴奋得脚都在发抖。 “官家?” 孟可抱着赵构的腿,自然清楚地感觉到对方的动作。 这是……帕金森犯了? “咳咳……” 赵构尴尬地咳嗽了两声,一边用力挣脱一边道:“朕......朕......” “官家若是觉得不解恨,那可以把完颜兀术押送入宫……,这就能泄愤了。” “......” 赵构深呼吸几口气,努力平复着激动。 “准……准了!让岳飞接着陈兵开封,朕要与金人继续谈判。” “臣领命。” 孟可擦干净脸上的污垢,一脸正经,退后几步,恭谨地站在一旁。 “你还站在这干嘛?还不下去?” 见他站着不走,赵构没好气地道。 “臣的官职……” 孟可搓了搓手,笑得格外腼腆。 “张浚被朕罢相了,你来接替他的位置,总揽朝政。” “谢官家!” 孟可转身,大摇大摆地出了御书房。 “官家,奴婢去送秦相公出宫。” 贾内侍躬身禀报,在得到赵构许可后缓缓退去。 待他们离开,赵构压制住激动的内心,重重地喘息几口气,这才疲软地坐了下去。 …… “贾内侍太猴急了。” 出宫的路上,贾内侍在前领路,孟可跟在后面。 见周围没人,他忍不住开口责怪。 “秦相公勿忧,杨沂中已除,内廷有半数以上都是我的人,就算我们光明正大说话也不用担心。” 第二十六章 荧惑守心,彗星犯紫薇 “整顿好内廷,留一个死对头当替罪鬼。” 孟可小心交代着,眼神瞥过四周,将一小袋东西塞给贾内侍。 “这是……?” 他接过,在袖袍里掂量了两下。 摸起来沉甸甸还搁楞手,像是什么金饼、铅块。 “栽赃陷害的物件,回去再拆开,记得放好。” 贾内侍眼珠子一亮,低头道:“秦相爷费心了。” “贾君当与小皇子多多亲近。” 孟可笑眯眯道。 为了一个短暂的共同目标,两人虽各怀鬼胎,但依旧能保持利益合作。 …… 太监总管的单独小屋内,贾内侍拴好门窗,打开袋子仔细检查。 里面确实是几块明晃晃地令牌,上面镌刻着朵朵莲花,还有一些金色的花纹字迹。 “这些是什么意思?“ 他喃喃道,拿着一枚令牌左右端详起来: “弥勒下生,明王出世。” “白莲下凡,万民翻身。” “啧啧啧,想不到堂堂大学士也懂白莲教的教义,假托白莲方腊之名,秦相公真是够狠啊!” 贾内侍啧啧称奇,随手丢出一块到桌上。 “不过……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咱家就是喜欢秦相公这样拿得起放得下的伟丈夫。” 他摩挲着手里的东西,舌尖划过唇角,露出一抹病态的笑容。 …… 翌日清晨,孟可正式入朝觐见。 朝堂之上的衮衮诸公本以为他不死也要脱层皮,却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再度拜相。 这次没有主战派掣肘,也没有张浚、赵鼎等人分权,他几乎是达到了真正的大权在握。 然而在朝臣眼中最为恐怖的并不是孟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而是他居然能说服官家继续让岳家军秣兵历马。 相位而已,不值钱,前不久才罢了两位相爷。 真正重要的是官家恩宠。 恩宠这东西谁都不嫌多,它越多,位置就越稳固,越不可撼动。 明眼人都能瞧得出来,这秦相爷是要一飞冲天了。 退朝后,秦府恢复了往昔门庭若市的场景,甚至还更加热闹。 王次翁、罗汝楫、詹大方、李文会......这些曾经的党羽、友人,此刻都纷纷登门拜访。 汤思退、万俟卨、魏师逊……这些转投他门的人也陆陆续续重新归附。 孟可距离如偿所愿又进了一步。 …… 月余后,押送完颜兀术的车队与金人使臣几乎同时到达建康城。 金人认为自己国家之前重心都放在政斗上面,一但腾出手来必能击败岳飞,于是要求南宋将打下来的地盘归还一半给自己,并且每年都要缴纳岁供。 赵构自然不乐意,他还打算让金人叫他‘爹可汗’呢。钱什么的,我都可以给你,但这称呼一定要定下来。 双方在朝堂上争论过几番后不欢而散。 第二日夜,荧惑守心,彗星犯紫薇,流星陨落。 孟可奉召入宫,商议与金人谈判事宜。 “天象大变,官家震怒,怀疑金人使团意图不轨。已将宫内御前班直分别交于我和另一位大太监,今夜就是我们动手的好时机。” 夜幕下,贾内侍提着灯笼领先孟可一个身位,借着黑夜的遮掩,语速极快地低声道。 “小皇子那里初步接触还算顺利,我已经取得了这位的信任。秦相爷,朝臣那边你笼络得如何了?” “还得多亏了官家贬谪主战派,现在朝堂上皆是一些蝇营狗苟、沐猴而冠的墙头草。只要手尾处理得漂亮,他们不敢出头。” 孟可冷笑道:“一会进寝阁前,你让侍卫搜我的身,越多人看到越好。” “秦相公放心,咱家已经安排妥当,值守的班值和太监皆是信得过的人。” 贾内侍低头道:“今日一切,都听秦相公调遣。” 他的语气恭敬而卑微,眼神里却不带任何感情。 “哪来的调遣一说?你我二人精诚合作,今日过后便皆是新帝之栋梁、社稷之良臣。” 孟可淡淡一笑,袖袍下的手掌借着夜色悄然按在贾内侍微微驼下的脊椎骨上,一用力就顶得对方直起了腰。 “秦相爷说得是,咱家一定尽心辅佐新帝。” 贾内侍顿住脚步,心里升起一股莫名的情绪。 “好了,贾内侍,请吧。” 孟可收回了手,抬脚向寝殿的方向走去。 贾内侍连忙提着灯笼跟上。 …… “秦桧为什么还没到?!” 赵构眉头微皱,慵懒地倚靠在榻上。 在他面前,一个浑身创伤、鲜血淋漓的男子被囚禁在只有半米高的低矮的铁笼内。 旁边一位穿着与贾内侍一模一样的大太监手持铁签,时不时从栏杆缝隙中捅向那名男子。 如此情形,好似狗舍。 听见熟悉的名字,本已麻木的男子缓缓睁开了布满血丝的眼睛,眼神中充满仇恨和不甘。 被塞着破布的嘴里发出低声嘶吼,似乎要将心中所有的怨怼全部发泄出来。 嘶吼完后,无力地躺倒在笼子里抽搐,哪还有当初挂帅南征的心高气傲与意气风发? 俱往矣…… “贾内侍已经去接秦相公了,应该……” 还未等大太监说完,寝阁外便响起了叩门声。 “官家,秦相公来了。” 赵构眉梢微挑,挥手示意大太监用帘布将笼子遮住。 “让他进来。” 他坐直身体,面无表情。 片刻后,孟可赤手空拳走了进来,行礼道:“微臣见过官家。” 赵构摆了摆手:“起来吧。” “谢官家。” 孟可站起身,目光悄然环视一圈,自然将盖着布还发着声响的笼子收入眼底。 但不该问的别问,他这点还是很清楚的,只是拱手道:“不知官家召臣来所为何事?” “自然是宋金议和之事,金人太过分了!不愿叫爹,却又想要钱又想要地,甚至还想让朕把完颜兀术还给他们,这怎么可能?你给朕想个办法,起码要保住称号和完颜兀术……” …… 寝阁内,天子问策。 寝阁外,相爷布局。 贾内侍按照孟可的意思将周围班值都支到了外院,又吩咐其他人不许随意走动,这才背负双手静静守在大门前。 ps:我好奇还有多少人在追读。(/_\) 第二十七章 朕朕朕!狗脚朕! 夜凉如水,一轮皎洁弯月悬挂当空。 一颗穿越了无尽光年的彗星正从遥远的彼岸坠落,划过一道长长的银白弧线,将紫薇星遮挡。 宫内,一阵狂风吹来,将行宫内所有窗棂吹的簌簌作响,烛火摇曳,仿佛随时会熄灭。 不祥的感觉滋生在每一个宫人的心头。 ...... 孟可看着主座上抱怨这、抱怨那,归根结底还是贪图享乐、甘愿偏安一隅的赵九妹,心中逐渐浮起浓烈的厌恶与不耐烦。 这样一个昏庸、懦弱、反复无常,只会贪图享受的昏君,如果不是他是那身血脉,他根本没资格让人正眼相看。 “秦卿?秦卿,朕与你讲话呢!” 你这个老东西,朕问你话呢,怎么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赵九妹皱起眉头。 这个秦桧,平日对他唯命是从,如今拜了相,自己吩咐点事,他倒是一脸的不耐烦? 真是心野了,翅膀硬了! “咳咳......” 孟可轻咳两声,压制心中的厌恶,躬身道:“回禀官家,微臣这有一件宝物要献与官家。” “你这……咳,秦卿且说,是何物?“ 赵九妹眉毛一掀,有些不爽,差点把心里的称呼喊了出来。 “便是此物! 孟可一边作势从袖中取东西,一边往前走去。 一旁的大太监下意识上前来想要接过孟可递过去的东西。 然而,就在他伸手接过的一瞬间,孟可却突然好似绊倒,身体猛得向前一撞。 借着大太监的身体遮住赵九妹视线,孟可藏在袖中的拳头猛然攥紧,蓄足了劲儿向前一推。 “砰!” 形意——半步崩! 大太监体内,跳动的心脏遭受到迅猛至刚的冲撞,瞬间停止了跳动。 在死亡来临之际,他瞪圆了眼睛,不可置信地望着孟可。 “砰——” 一人一尸双双倒地,就像普通摔倒那样。 “你们在搞什么?!” 赵九妹皱眉呵斥。 “官家,李元好像被微臣撞昏过去了。” 寝阁内的烛台晃动了一下,孟可纵身一跃,赶在他再度开口之前将其摁在地上捂住了他的嘴巴。 “朕唔唔唔——” 赵九妹一脸惊恐地挣扎着,用力推着孟可的手臂,可惜他早已不是十多年前那个文武双全的康王了。 根本无法抵抗这种蛮力,只能用眼角余光瞄着外面,希望有侍卫冲进来救驾。 但是,门外的班值全被贾内侍给打发到数十米外,根本听不见里面的动静。 “朕朕朕!狗脚朕!” 孟可低声呵斥,眼中露出凶狠之色。 “唔唔唔......“ 赵九妹拼尽最后一口气,将孟可掌心咬破,疼痛刺激着孟可的感官,使他更加愤怒。 “砰!砰!砰!” 他松开手掌,三记重拳砸在赵九妹脸上,将赵九妹即将脱口而出的呼救给打了回去,鼻血飞溅而出,三四颗门牙断裂,眼睛瞬间肿成了熊猫眼。 “啊——” “噌!” 寒芒闪过,泛着冷意的钢叉直接插进了赵九妹脖颈。 “唔......” 赵九妹闷哼一声,身体瘫软,鲜血顺着尖刃滴滴答答流淌下来。 “呼呼呼——” 他张大嘴巴,剧烈呼吸着,丝毫没有身为皇帝的形象。 “头有点晕是很正常的,深呼吸,放轻松!” 孟可松开手,一边扯过大太监的身体用来擦拭着手上沾染血液,一边拍了拍赵九妹的脸说道。 赵九妹喘息不止,脸上的肌肉一阵扭曲,额头青筋暴凸。 “噌——” 大太监被提溜着挡在孟可前面,拔钢叉溅出的血液落在尸体胸前的锦袍上,将衣衫浸湿。 将一切都布置好后,他站起身来长舒一口气,随后又好像想到了什么,转身向盖着布的笼子看去。 之前这里面还有不小的动静,可现在居然一片寂静。 孟可提住钢叉,缓步上前,小心翼翼地挑落帷布。 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他眼前,愤怒的双眸中带着一丝惊惧。 是这家伙啊,看来计划得变一变了。 孟可再度提起钢叉,鲜血飞溅…… …… “大胆李元(大太监的名字),竟敢勾结金人暗害官家!” 一道厉喝在夜幕中炸响:“来人啊!快来人,有人行刺官家!” 站在寝阁门口的贾内侍闻言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把门推开,看见里面的情形后面色大变,厉声呵斥道: “好胆!李元尔敢?!班值何在?护驾!!” 说罢,他当着数十名班值的面直接冲了进去,随即寝阁里面爆发激烈的交手声。 数秒后,一道拿着钢叉的人影飞出,正是大太监李元。 御前班直上前查看却发现此刻的他已被一击毙命。 等所有人进入寝阁时,只看见倚靠在庭柱下面的孟可身上被扎了个孔、鲜血直流,完颜兀术倒在笼子外面、腹部破开一个大洞,而刚进来的贾内侍已经抱着赵九妹的尸体跪下,泪流满面,哭天抢地。 “呜呜呜......官家!官家!!您千万不能有事!” 陛下……驾崩了?! 一众御前班直直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快去传御医啊!你们这群蠢猪,还傻站在这干嘛?!” 贾内侍大吼一声,一众班值才如梦初醒般纷纷转身跑去叫御医。 ...... “官家驾崩了!官家驾崩了!” ...... 一个时辰后。 “噗通--“ 一个身材高瘦的文官跌坐在太史局内的地毯上,目瞪口呆地盯着面前的遗诏和圣旨,嘴唇哆嗦着不断念叨着: “官家......驾崩了......驾崩了......” “荧惑守心、彗星犯紫薇……” 文官嘴唇哆嗦得越来越厉害,终于忍不住“扑腾“一声趴到地上,昏迷不醒。 ...... 翌日,皇帝驾崩的消息传遍建康。 死因自然瞒不住:白莲教暗桩与金人使团相互勾结,谋害皇帝。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连天子都能被刺杀,那是不是意味着金国随时都有可能杀进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朝堂的举动,想看看这群‘人杰’能做出什么对策来。 孟可拖着重伤的躯体主持了新皇的登基,随后在新皇的‘三请三让’之下,勉为其难地接手了朝政大权。 第二十八章 夺权 “官家,老臣觉得先帝新丧,您初登大宝,朝局不稳,还是不宜妄动刀兵……” 朝堂之上,一名御史站出来谏言,他身穿一袭官服,脸颊上留着两撇胡须,显得极为精神矍铄。 此刻他站在两列朝臣中央,一脸正义凛然地盯着年仅十岁的小皇帝劝说道:“金人不过疥癣之疾,而今国之大患实在岳飞——其人乃一介不知恩德、屡屡抗命的粗鲁武夫也,如今官家年幼,其孤兵悬于北阙,犹如颈上利剑。官家当诏令班师、收其兵马……” “……老臣今年六十又八,所述皆老成谋国之言,望官家听之、信之……” “咳咳……” 孟可轻咳一声,开腔打断对方的夸夸其谈:“刘台长?,这是你的想法还是万俟相公(万俟卨)的想法?亦或者是整个御史台皆如此看法?” 这位刘台长可以倚老卖老欺少帝年幼,却万万不敢在孟可面前装腔拿调,见孟可开口,他连忙拱手施礼,恭敬道:“秦相公,这不过是老夫一家之言,不敢牵扯万俟相公与诸位同僚。” 孟可闻言,微微一笑,目光瞥了一眼后方老神在在的万俟卨。 当即心下了然,新帝登基大家都想分杯羹,刘安世只不过是老朋友安排的开胃小菜呢! 早先一众党羽的归附是因为觉得孟可恩宠深厚,而这一切利益联合都随着赵构之死而基本分崩离析。 新帝年幼好骗、养于深宫又无嫡系,每一位大臣获得恩宠的可能性都一样大,一些有野心有能力之辈又岂会甘愿屈居人下呢? 就像某部电影里说的那样:“今天你是老大,但你不可能永远都是老大!” 而那些能力平庸、官职低微之辈则多数处于观望,墙头草两边倒,谁占上风就帮谁。 孟可的态度早在先帝连发二十道金牌时就表露无疑,是个披着主和派外衣的主战派。 想要分杯羹,就只能站在他的对立面,否则只能跟在屁股后面吃些残羹剩饭。 此刻孟可就像被群狼环伺的病虎,随时都有可能被撕咬致死,刘安世是这群狼跳出来咬第一口,但绝不是最后一口。 若想永绝后患,必须一次性把他们打疼。 “官家,微臣请斩刘安世!” 孟可笑眯眯地看着刘台长,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是狠辣:“岳太尉虽是武夫,却也是忠心耿耿的肱骨之臣,怎会对朝廷有威胁?《良马对》、《乞出师奏折》皆可述说太尉忠心,便是先帝也曾说过“中兴之事,朕一以委卿。”之言。如今刘安世之言岂非是诬蔑?其将行之事岂非是欲逼反岳飞?” “官家,此人必是被金贼买通,妄图毁我朝柱梁。臣请斩刘安世!” 他说着,将目光看向台上那位强装镇定的孝宗皇帝。 强势的目光让孝宗皇帝感受到巨大压力,心里面咯噔一下,连忙看向身旁的贾内侍。 还未等贾内侍做出反应,刘安世便先撑不住了。 tnd,有这么斗法的吗?老子打个嘴炮,怎么就要被斩了? “官家,臣并无此意啊!” 他赶忙用眼神示意顶头上司万俟卨替自己说说话。 “咳咳,祖制有言:不因言获罪。刘安世不过是叙说自己见解罢了,岂能直接定罪?秦相,我大宋自有法度,不可以一己之私乱法啊!” 万俟卨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劝阻,脸色严肃。 “法度?” 孟可冷哼一声,语气森寒地说道:“万俟卨,我法你母!” 此话一出,朝堂之上陷入了短暂的沉寂,随之而来的便是一片哗然,衮衮诸公皆是文人雅士、饱读诗书之辈,哪听过这种泼妇骂街般的话语? “你、你……” 万俟卨更是气急,大脑一时宕机,面色肉眼可见的涨红。 “你个屁啊!” 孟可毫不客气地打断万俟相公的话语,继续道:“先帝死于金人之手,而刘安世身为臣子不思为君父报仇,居然还想让官家也放弃报杀父之仇。更有甚者,他还倚老卖老妄图蛊惑官家降罪于为国戍边的岳太尉,此与自毁长城何异?万俟卨,你帮这个无君无父、不忠不孝之辈说话,你不怕被人戳脊梁骨、骂奸佞吗?!” “诶,左右不过是御史谏言之事,秦相何必说得如此严重?”一旁一位官至参知政事的老翁适时地出言圆场道,“刘台长只是阐述自己的见解,并未有任何不轨之处......” “王次翁,忘恩负义之辈,汝也要帮刘安世说话吗?” 孟可冷哼一声,目光转移到此人的身上。 这人也曾是秦桧党羽,而且在秦党中地位还不低,为秦桧的狗头军师。 “老夫并非帮刘台长说话,只是实事求是罢了。” 王次郎捋了捋胡子,目光从一干朝臣的脸上掠过,落在万俟卨气红的脸上,微微点头示意对方稍安勿躁。 “若无通敌叛国的罪证,岂可轻言斩杀一位士大夫?” 一时间,场上多方大佬站出来与孟可博弈,一些朝臣也纷纷站队帮腔,而真正的当事人刘安世反倒成了局外人。 一个争斗的工具罢了。 争论许久,最终依旧是浪费时间、不欢而散。 退朝后,用过膳食,少帝身着素衣与高内侍一同前往灵堂祭拜先帝。 “内侍,你觉得……我该相信谁?” 少帝走在路上,突然问道,声音低沉。 高内侍脚步微顿,回头看向自己的新主子,觉得对方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无害,于是沉思片刻后给出了一个模棱两可地回答道:“官家,奴婢觉得,当以仁孝治国!” 少帝沉默不语,目光看向遥远的天际,仿佛能看透云层,似乎想看见什么一般。 高内侍放缓脚步,跟在身侧,看着对方稚嫩的脸庞和坚毅的轮廓,内心有点担忧。 事情开始有些偏离自己掌控了。 ?台长:宋代在中央设御史台,其长官是御史中丞。与唐一样,御史台下分设台院、殿院、察院三院。台长为台院长官。 ps:兄弟们,本周五上架,求个首订吧,谢谢??·??·??*???? 第二十九章 排除异己,大权独揽 真的偏离掌控了吗? 并没有。 宋孝宗在绍兴二年(1132年)被失去生育能力的宋高宗赵构选中,收作养子。 能从诸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足以说明其早慧且品行端正。 不管是历史上的名头,亦或者是对赵构眼光的信任,孟可都给予了这位幼帝足够的重视。 趁着幼帝还未掌权,以雷厉风行的手段将朝局收拢掌握在手中。 …… 夜色掩盖罪恶的丑陋,黑暗笼罩着整个大地,仿佛无声的巨兽张开血盆大口,将万物吞噬。 一连串急促的脚步打破了夜幕的宁静,在寂寥的长街上回荡,显得格外诡谲。 “砰!” 一声闷响,大门被撞开,紧接着又“砰砰“几声砸了进来。 几名穿戴统一服饰的兵丁闯了进来,面色不善地看着眼前只穿着单薄内衬的老头,双手抱拳喊道:“大理寺奉命令前来捉拿通敌叛国刘安世!” “你、你们……” 老头被吓傻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嘴唇抖动,却发现说不出任何话来。 “刘大人,你事发了,跟我们走一遭吧!”兵丁将老头架起来,往府衙外拖去。 “我冤枉啊!没有官家命令,他秦会之居然敢诬陷忠良!” 刘安世不停地挣扎着,但是双臂却被死死地钳制着,根本无法挪动半分。 “哼,我等奉命执行命令,冤不冤枉还是去了大理寺再说吧。” 进了大理寺,那不就任由他人拿捏吗?他不甘啊,他辛苦了一辈子,最后居然要葬送在这些小人手中,实在让人不甘心。 “来人,来人啊!护院何在?皇城司何在?” 老头不断地呼喊着,眼中闪烁着浓烈的怨毒。 一阵凉风吹来,夹杂着雨丝,隔壁万俟府内传来一抹淡淡的咸腥味儿,是血腥味,他闻到之后,胃里有些翻江倒海。 “噗嗤!” 一名兵卒突然抽出匕首,对准老头的胸膛狠狠地捅了一刀。 鲜血四溅。 “呃呃唔--!” 老头捂着胸口,瞪大双眸,嘴巴微微张开,发出一声闷哼,身体软绵绵地滑下,倒在了血泊之中。 “刘安世府中果有金贼,反抗顽强,我等不得已将其就地正法!” “府中上下,除妇孺老幼之外,不认罪者,皆杀!” 同样的一幕还发生在建康城的数个角落,厮杀与血色笼罩了这座古都。 ...... 秦府,灯火辉煌。 孟可正在与贾内侍下棋。 一盏茶功夫之后,两人相对而座,贾内侍的棋子仍未落下。 “怎么?难道贾公不肯下这盘棋吗?”孟可挑眉道。 贾内侍摇摇头,神色凝重地开口道:“秦相,历来手段酷烈者皆会留下后患,老朽担心陛下知晓之后,会迁怒于秦相。” “无碍……”孟可不以为意地摆摆手道,“官家早慧,是聪明人,他懂得何谓蛰伏。此刻主少国疑,帝位不稳,他不会动我的。” “再往后呢?官家长大之后总是要掌权的,秦相不为自己留条退路?” 问完这句话,贾内侍忽而一顿,看着眼前这个裹着纱布的男子,眼底划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孟可闻言,眼皮轻轻抬起,看了对方一眼,似乎看透了一切,淡笑着说道:“贾公多虑了。退路,老夫自有算计。倒是贾公有没有想好自己该如何收场?” 贾内侍闻言,面色变了变,随即恢复常态,摇头道:“秦相的好意,老臣心领了。秦相既有谋略,又有手腕,老臣甘愿屈居人下,辅佐陛下。” “呵呵......” 听到对方的回答,孟可轻轻一笑,眼中闪过一丝赞赏。 这是一个识趣之人,比那些迂腐的人更合适当盟友,而且也更容易掌控。 “贾公未曾想过退路,那就让老夫帮贾公想个”退路吧。“孟可微笑着说道。 贾内侍一怔。 “秦相的意思是?” “呵呵,贾公不必猜测,只需按照老夫说的做便可,其他的,老夫自有主张!”孟可摆摆手,神秘莫测地笑了笑。 ...... “官家、官家!快醒醒,官家!” 寝阁外,急促的敲门声传来。 少帝猛地惊醒,伸手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坐起身,看向窗户外,夜色深沉,一弯月牙挂在夜空中。 “发生了什么事?”他揉了揉额头,有些茫然地问道。 “启禀官家,皇城司来报,刘安世、万俟卨、王次翁等人勾结金人图谋不轨,在大理寺上门捉拿时畏罪自尽了!”外边传来贾内侍焦急的声音。 少帝闻言一愣,脑袋“嗡”的一声,瞬间懵逼。 自尽了?! 好一个畏罪自尽! “贾公,大理寺上门捉拿可有确凿证据?又或者是有朕的旨意?” 少帝咬了咬牙齿,沉声问道。 “老臣......” 门外,贾内侍有些犹豫。 少帝见状,立刻下床,推开房门,冷冷地问道:“贾公也欺朕年幼,不愿意告诉朕?” 贾内侍一惊,连忙躬身说道:“是秦相下旨,罪名为莫须有。” “莫须有,莫须有,好一个莫须有!” 少帝闻言怒极反笑,转身回到床榻上躺下。 “官家......秦相总揽朝政,行事却如此残暴,不如……” 贾内侍站在门口,看着少帝的背影,低头谏言。 少帝不语,心乱如麻。 贾内侍小心翼翼地上前替他掖了掖被角,轻叹一声,悄无声息的就要退下。 “贾公,若是先皇在此,会如何处置此事?若是太祖在此,又会如何处置?”少帝突然睁眼,叫住了对方。 贾内侍一愣,随即苦涩一笑:“老奴一介阉人,哪能揣度圣心?” 少帝闻言,闭上了眼睛。 “陛下,天已经很晚了,早点休息吧。“贾内侍劝了一句,随后离开了寝阁。 “天欲其亡,必令其狂。欲其取之,必先予之。” 幽幽的呢喃从少帝口中传出,他缓缓睁开眼睛,漆黑的眼珠中,一抹精芒掠过。 …… 次日清晨,少帝亲自下诏,确立了这些人的罪名,并且对孟可进行褒奖。 还效仿赵构似模似样地说了句:“朝堂之事、天下政务,朕一以委卿。” 第三十章 邻居屯粮我屯枪,邻居就是我粮仓 有胆量、有声望与他分庭抗争的张浚、赵鼎等人,早已被死去的赵构亲手贬谪、罢免。 不得不说,九妹真是作得一手好死。 总揽局势之后,孟可终于能放开手北伐。 连发十二道金牌催促东面战线的岳飞、张俊(武将张俊)、刘锜三军速速北上,而他则留守建康,继续筹备着粮草、钱财、武器装备运往前线。 另一边,又以少帝之名给四川宣抚使吴玠下旨,让他火速兵出仙人关,配合中路的岳飞一同压向金人。 韩世忠也不再驻扎长江防线,而是下东海、沿岸北进,化作一把匕首,直接朝金国中京燕城捅去,打算将金国拦腰截断。 有钱有粮,有兵有将,而且还没有监军掣肘,那不就是放开手打? 这是一场倾国之战,仅凭借南宋这薄底子根本难以支撑。 于是乎,前线金人被打得嗷嗷叫,后面孟可抄家抄得嗷嗷叫。 什么祖制?什么刑不上士大夫? 搁现在完全不管用, ...... 时间一晃,就过了半个月。 这期间,少帝没有再提及过刘安世一案,甚至连外界偌大动静的北伐都没有再派人去查探。 而朝堂中,众人依旧是各司其职,没有任何人胆敢在此时跳出来阻拦。 ...... 一片宁静的夜色,一辆马车缓缓驶入宫城。 车厢里,一身白衣,面色阴沉的孟可双眸紧闭,眉宇间满是疲惫之色。 这段时间以来,他一直在努力克制自己的脾气。 可他的情绪却越积越盛,已经隐隐有了暴走的趋势。 当一个人习惯了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时,他将会沉浸在暴力带来的便捷之中,渐渐忘记了一些最基础的原则。 这种情况在古代并不罕见,很多人甚至因此而丧命,比如说,赵高、梁翼、董卓…… 随着完善,这样可以行废立之事的权臣越来越少,唐代以后几乎算是绝迹,孟可算是一个另类。 这样的人注定走不远,他会逐渐被侵蚀,沦为傀儡,成为一具行尸走肉。 恍惚间,一道身着长褂、朝气蓬勃的身影出现在孟可脑海里。转瞬间这道身影又与另一道叼着烟斗、胡须浓密的身影重叠。 “呼~”半晌,孟可吐出一口浊气,缓缓睁开眼睛,脸上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 ‘倒是我意志不坚定,着了相。’ “官人,到了。” 车厢外,小童恭敬地禀告道。 “嗯。“孟可掀起帘子,看着眼前不算宏伟的行宫,走了下去。 ...... “官家,官家!大事不好了!”一个太监匆匆跑来,气喘吁吁的喊道。 “慌慌张张,成何体统?!”正陪着少帝习文练字的贾内侍见状皱着眉头呵斥道。 “我记得你是宫门值守的太监吧?别急,有何事你且说来,有秦相顶着,天塌不下来。” 少帝停住手中毛笔,一脸和煦地看着小太监,甚至还能记住对方的职位。 “官、官家,就是秦相……”太监喘匀了气,焦虑地说道,“秦相称前线消耗甚大,国库难以为继,于是就、就……” “就什么?” 和煦神情不再,少帝眯着眼睛,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 这些天虽然他装作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但实际上掌握皇城司渠道的贾内侍还是每天会禀报一些外界的‘彪悍战绩’。 比如:今天岳飞攻下开封城,明天丞相心情大好下令抄了副相家…… “就......就带户部的人进了行宫内库,把内库给、给抄了!”太监说着话,额头上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流淌,显然很是紧张。 这是抄家抄上瘾了,抄到了皇帝头上了? 闻言,少帝都傻了眼。 书阁内陷入沉寂,半晌都没人敢开口。 “啪嗒——” 毛笔掉落的声音惊醒了众人。贾内侍拍案而起,怒不可遏地说道: “官家,秦会之的胆子实在太大了,竟然染指皇家内库,必须杀之以儆效尤!” 老贾是真没想到,合作伙伴这么大胆,这不相当于把皇帝的脸面放在地上踩吗? 虽然他们曾弑帝,但…… 少帝脸色变换,没有说话,沉默片刻,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颤颤巍巍站起来:“走,去看看。” ...... 内库房内。 灯光通明。 “啪嗒。” 一颗晶莹剔透的宝珠掉落在青石板路上。 “啪嗒!” “啪嗒!” 又是两颗夜明珠从架子上掉落下来。 少帝跌坐在椅子上,目光呆滞地看着地上的滴溜溜打滚的三颗珠子,脸色一片苍白。 朕的内库呢?朕这么大一个库房呢?怎么只剩三颗珠子了? “啪嗒~” 少帝抬手,抓起两颗宝珠,狠狠砸向墙壁。 “砰~” “砰~” 两颗宝珠应声破碎,滚出几米远。 很好,现在只剩最后一颗了,少帝为他的粗鲁行为买了单。 少帝怔愣半晌,猛然间跳了起来,大步冲向出库房,怒吼道:“来人啊,给朕把秦桧拉出去斩首示众!” “官家息怒,官家息怒!”太监们纷纷跪在地上磕头求饶,生怕惹怒了少帝。 “滚开!”少帝厉喝道,“把秦桧给朕找来,快,快呀!” “是!奴才这就去。”一个年长太监连忙领命而去。 少帝深吸一口气,缓缓平复下激荡的心潮。 “官家,是否要做些准备?” 贾内侍凑近少帝,轻声道。 少帝敢在皇宫说出如此话语,自然是仗着贾内侍将宫内护得密不透风。 但若是真的动手,除了秦桧之后…… 没有母族照应、没有帝师辅佐,下一个权臣会是谁? 这就是聪明人,行事之前必会思虑再三,是好也是坏。 片刻后,还未出宫的孟可被追了回来。 “官家相召所为何事?” 少帝舔了舔干涸的唇瓣,展颜笑道:“户部的人适才漏了一颗夜明珠,特交于秦相。” 第三十一章 历史世界背后的隐秘 坊间传闻,当今丞相暴虐无道、视财如命、贪花好色,不仅天天抄家,更是将国库偷了个得底朝天,连带着皇宫内库都搜刮了个精光。 他现在又多了一个‘抄家相爷’的外号。 这个传言让孟可很是无语:这些钱又不是进我自己的私库,而是送上前线供大军北伐。 更有甚者,传他夜宿宫门,致使皇妃…… ‘这是我想夜宿宫门吗?分明是小皇帝留我吃夜宵,喝醉了走不了!’ 现在倒好,全都栽赃在他身上了,让他成了背锅侠。 ...... “秦相,秦相......” 孟可刚下早朝回府就被一位户部员外郎堵在了门前。 “原来是刘大人啊,不知有何贵干?” 孟可捋着短髯,客套地说道。 刘员外郎脸上挂着谄媚的笑容,说道:“秦相,户部从皇室内库中整理出一些短时间无法变卖的古玩字画、珍稀物件,想请您帮忙寻找买家。” 孟可闻言,嘴角抽搐一下,户部还有变卖不了的东西?这哪是找买家啊?这分明就是下面孝敬给他的物事。 这种东西,就算他不要也会被别人贪掉,还不如拿回去通过自己的渠道卖了换粮草。 “哦?”孟可佯装诧异,问道,“不知是那些物件?可否让本相见识一番?” “是是是,还请随微臣来。” “秦相,这边请。”刘员外郎做了个请的姿势,带着孟可往户部走去。 ...... “云龙纹玉盘,两叠!” “真龙纹玉耳坠,一对!” “嵌松石铃形金佛塔,一尊!” “南海珍珠,三百六十五粒!” ...... 孟可一路跟随,看着满殿琳琅满目的珍宝,脸上的表情越来越精彩。 不愧是号称中华上下五千年里最富有的朝代,哪怕被打得衣冠南渡,这皇家底蕴依旧非同凡响,这里面随便拎出一样,都能换前线士卒们一日的粮食。 不知不觉,他已经走到了最后一排,目光掠过一块镶嵌着一圈宝石的大铜镜,落在一个质朴简陋的盒子上。 皇家内库里怎么会有这么普通的物件? “这是何物?”孟可忍不住问道。 “秦相请过目。“刘员外郎恭恭敬敬递上盒子,然后退到旁边,“这是太宗皇帝留下的一幅阵图。” 哦,原来是与校长齐名的‘微操大师’。 据说这位留下的‘无敌阵图’就没赢过。 “是太宗的‘平戎万全阵’乎?” 孟可接过盒子,仔细端详着阵图,发现上面用篆体书写着八个大字:“万法俱灭。” “下官也曾见过‘平戎万全阵’,与其并不相符。听值守内库的老太监说,这阵图乃是太宗皇帝得自一处仙山。” 刘员外郎拱手解释道。 啧,为了给自己脸上贴金,仙山都整出来了。 “让人把东西都抬我家去吧,顺便通告全京城的商贾、权贵,老夫将于本月底举办一场拍卖会?,一应物件价高者得。” 孟可把阵图放进怀里,挥挥手道。 “是,秦相。” 刘员外郎转身去喊人搬东西。 等到刘员外郎走了,孟可才收回目光,盯着眼前这些物品,暗暗叹了口气。 又得背负骂名了…… …… “官人,这是什么东西?硌得疼……” 趴在铺着官袍的床榻上,嘟囔道。 靠在一旁静心听曲的孟可笑着打趣道:“不应该是硌得腿疼吗?” “真的!官人你官服里放着什么?”女子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疑惑地望着他。 “来,让本官瞧瞧放了啥?” 孟可伸手摸向官服的内袋。 触碰到某个木质的东西时,他停了下来。 是那个阵图。 光顾着勾栏听曲,忘了把这东西放回家。 真是扫兴。 “别管它,咱们继续!” 孟可将阵图丢下榻,接着扑了过去,却没注意木盒磕在地上打开了一条缝隙。 “官人……” 屋内…… “咳咳,那个……光天化日不太好吧?” 就在这时,孟可脑海里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孟可顿时傻眼,差点像赵构一样被吓成‘萎男’。 卧槽,怎么是它?! …… 提裤无情的大官人直接把花魁赶了出去,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沉默了良久,才接受器灵苏醒并且看到某些少儿不宜画面的事。 “岳飞北伐成功了?你要带我走了?” 【并没有,我只是被一股奇特的能量惊醒。】 器灵淡淡回答道:【就从那个盒子里传出来……与我同根同源的气息。】 孟可闻言眉毛一挑,莫不是一张诞生了器灵的阵图? 可历史世界怎么会有仙侠、玄幻的产物? “那你想怎么做?” 【咳咳……】 器灵的声音突然变得吞吐起来,听上去有些娇羞。 孟可:??? 你丫有话快点说! 【我......我想把它吞噬。】 器灵支吾道。 鲁大师曾经说过:老乡见老乡,背后捅一刀。 这句话果然没错。 “那我要怎么做?”孟可皱着眉头问道。 【你把盒子打开,剩下的交给我!】器灵轻声回答道。 孟可犹豫片刻,将盒子打开,一张古拙的阵图映入眼帘,上面密布着繁杂的文字和阵旗,隐约有着一些符号。 【嗯?!】 “怎么了?”孟可察觉到器灵的变化,开口问道。 【这、这阵图就是用我练成的!怎么会这样?】 未等一人一灵反应过来,阵图突然爆发出一团璀璨的亮光,紧接着阵图中央出现一个黑洞,似有东西从中飞了出来。 “嘭“的一声响。 那道亮光炸开,形成一股强大的冲击波。将四周的桌子椅板都掀翻在地。 【唔......】 一阵闷哼从孟可脑海之中传出,接着黑洞中央出现一道人影,缓慢地升空。 那人身穿青衫,面目英俊,一头银色的长发被一根红绳系着,一双眼眸平淡如水,手中三尺青锋散发着慑人的寒芒。 ps:开始为神话世界铺垫了 第三十二章 步入尾声 ps:前面被屏了两章,先别看本章,大家请耐心等待。 这人、这人怎么这么眼熟? 孟可呆立在原地,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那个人。 那是...... 我自己?! 姑且称呼从阵图中出现的那人为‘孟可’吧。 看他出现时的姿态,似乎出现之前正在与敌人交手。 将临之后先是愣了一瞬,随后想到了什么,悬于半空中,居高临下俯视屋内的一切,眼神似乎穿透秦桧这个皮囊,直击孟可的灵魂,目光中流露着复杂的感情。 【未来*?!】 脑海中,器灵似乎意识到了什么,震惊地尖叫道。 未来什么? 孟可刚想开口问清楚,却发现对面那个‘孟可’好像也听到了器灵的话。 只见那人长剑抖动,发出清越的剑鸣声。 一剑刺出,直指孟可头颅。 孟可想躲,身体却怎么也动不了。 他只能呆滞地睁大双眼,看着那柄长剑刺入脑门。 下一刻,一阵撕裂般的疼痛自大脑中传来,差点把他逼疯。 与此同时,脑海中的器灵爆发出尖锐的惨叫。 孟可的脸色渐渐变白,额头冒汗,嘴唇颤抖,眼神迷茫。 这种疼痛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直至身体承受不住,昏死了过去。 在昏迷之前,他听到面前那人终于开口了:“还打算继续装下去吗?” 装?什么装?装13吗? ……无边无际的黑暗………… 不知过了多久,孟可的意识逐渐从黑暗沉沦中苏醒,他感觉脑域深处有一股庞大的能量正在冲撞,似乎随时都有可能破体而出。 “官人……官人……醒醒……” 耳边,突然传来女人焦急的呼唤声。 孟可缓缓睁开眼睛,只见眼前一名美貌妇人正满脸担忧地看着他。 “官人,你终于醒了!” 妇人喜极而泣。 要是这位‘抄家相爷’在这里出了事,自己这个勾栏恐怕要被满门抄家了。 孟可眨巴眨巴眼睛,“老bao,你凑这么近干嘛?我对你没兴趣!小桃红呢?” “......” 孟可的话音刚落,一旁传来一声轻咳。 “官人,您还是歇息会儿再……,您这身子骨,我怕您……” 是小桃红,她说得很委婉,却是让孟可老脸一红。 做着做着晕倒了可还行? 穿好衣服就直接一溜烟跑了,连身后喊着‘还没结账’的老鸨都追不上他。 “我是不是忘了什么?” 孟可挠了挠头,丝毫没注意自己一语双关话让冥冥虚空中窥伺的青衫剑客勾起一抹笑意。 【许久未尝勾栏滋味了,润,真的很润!】 …… 公元1138年,少帝定年号为隆兴,此年为隆兴元年。 同年三月,东、西、中三线战场的岳、刘、张、吴四将已经收复黄河以南全部失地。 韩世忠的水军也配合抢占黄河沿岸的制海权,自此铁锁横江,彻底封闭了金军南下的道路。 收到战报,少帝力排众议,正式将前线大军的指挥权交给四将中最为出彩的岳飞。 岳飞终于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岳帅’! 同时,由于失地收复,大量缺乏官吏,朝堂上开始有人推动舆论,要求重新启用主战派。 说是舆论,事实上基本的都是些下野的士人、有功名在身的考生、国子监的学子…… 而其中又以国子监的学子议论最为激烈。 真正大字不识一个的老百姓谁会管这些?他们只知道贪吏被抄家了、恶商被打压了,过不了多久就要去北边讨生活了。 …… 烛光摇曳,照得整间书房一片朦胧。 书房中间摆放着一张紫檀木雕花方桌,方桌上面放着笔墨纸砚,以及一些古董。 桌子旁,孟可端坐在案几前,手执狼毫笔,在纸上书写着。 这是他根据秦桧记忆总结出来的为官之道、圆滑之术。 “哐哐——” “官人,有人在后门求见,自称是侍人者。” 外面传来仆人的禀告声。 是他? “请他去后院偏房。” 孟可微微抬起头,将手里的狼毫搁在笔架上,然后走出门去,来到后院偏房中等待。 片刻后,一名披着斗篷的男子走了进来,将斗篷取掉,露出面容。 “贾公,不在宫内侍奉官家,怎么有闲情跑我这儿来喝茶?” 孟可打量了贾内侍一眼,见他行色冲冲,便开口询问道。 “国子监生员闹着要去行宫门前跪谏之事……” 贾内侍面露急色,低声说道。 “让他们闹,我大宋啥都缺,就是不缺想上位的,他们不想读,有得是人想读!。正好我觉得我大宋的冗官太过严重,打算裁撤一批光吃粮不干事的废人。” 孟可摆摆手,不以为意地说道。 “............” 贾内侍闻言,顿时一愣。 这位官人的思维和常人相比,果然不太一样啊。 “对了,此事一出,我已经做好被清算的准备。但我所行、所做之举皆是利国利民之事,不能因为我被清算而功亏一篑。贾公,我需要你助我一臂之力。” 孟可站起身,背负着双手看向窗外,留给贾内侍一个落寂的背影。 贾内侍看着眼前的这个背影,突然觉得心里一阵酸涩,开始了思想迪化、自我攻略之路。 “秦相公只管吩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贾内侍拱拱手,恭敬说道。 …… 次日,国子监生员们围了行宫,开启浩浩荡荡的谏言。 “啧啧啧,风水轮流转啊!屠龙的少年终将成龙,我也成为了打压‘**qn’的罪恶黑手了!” 城墙上,孟可看着这一幕,眼神逐渐冰冷。 “不好好准备科举,受人鼓动妄议,此等三心二意之徒,我朝要之何用?把这些人的名字记下来,通通革除功名,三代不得参加科举。” “喏!” 一名礼部侍郎?应命而去。 孟可看了一眼天边的云霞,心里叹息一声,转身离开。 另一边,国子监里,一名皇城司的都尉正在记录真正品德、才学兼优之辈,等到孟可倒台,这些有真才实学的人都会被贾内侍举荐给少帝。 当夜,跪了一天的国子监生员回到国子监,却发现自己的衣物被褥都被丢了出来。 在得知原委后,晕倒、崩溃之人不计其数。 ps:当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就是你们的不对了,都叫你们别看了,就是不听。\(`Δ’)/ 第三十三章 终章 匆匆旅客 ps:前两章解封了,这三章修改得有点多,可能有点不通畅,请各位见谅。 何谓变?何谓法? 即变更,改新。对旧有的事物作局部或根本性的调整。 孟可不敢说自己正在推动的措施能对偌大的宋朝进行根本性调整,但他相信自己所行、所作之举,终究能为这个中原王朝再续上点生命。 第一步:用魔法打败魔法。 派出自己这一派的官吏下到地方,清理暗中推动土地兼并的地方官吏,并且答应他们将查处出来的土地一半还给百姓,一半当做赏赐奖励给他们。 举个例子,当公司里有自己的股份时,执行ceo都会格外卖力,因为赚到的钱里面有自己的一半。 这项措施自从下达开始,可谓捷报频传,这群蛀虫果然没辜负孟可的期望,对于地方的小动作都是门清,轻轻松松拿下。 再之后就是清理冗官,减轻臃肿的机构…… 一桩桩、一件件事情下来,触及了无数人的利益,孟可成功把自己树立成文人笔下万古无一的奸臣、权臣。 孟可:这重要吗?这不重要,反正披的是秦桧的皮,挨骂的又不是我! 按照道理来说,这样举世皆敌的‘奸佞’,应该是万劫不复。 可偏偏,因为孟可愿意分出一大半利益给手下,在他周围形成了大群拥趸,他在朝廷中的地位愈发稳固。 那些握着笔杆子的文人除了骂他,别无他法。 他们甚至都不敢效仿张子房博浪沙刺秦皇之举,给孟可来个刺杀。 可悲,可叹,文人血性再难一见。 …… 北破燕城、攻上京(金国三京之首),西亡西夏、逐寇千里。 晃眼间便又是一年,孟可力排众议带着少帝迁都燕京,正式稳固收回来的万里江山。 眼瞅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自己推行的举措已经初具雏形,留下的后手也已经完备。 可是孟可却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疲倦和恐慌。 他总感觉自己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公元1139年冬,宋朝的疆域终于与草原接轨。 岳飞以天寒地冻、士卒疲惫不堪再战为由请求班师还朝。 孟可披着厚厚的袄子,站在朝堂上拨动手指,数天前那张带血的衣带诏,还历历在目。 他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上位那个看似懵懂无知的小皇帝,淡笑着摇了摇头。 有点手段,但行事太过稚嫩。 但如今天下已定,让他慢慢成长为一个守成之主还是绰绰有余的。 再也没什么值得担心的,也不需要再费心费力的谋划了。 是时候该落子收网了! 有宋一朝的病灶非狠药、猛药不能根治,当抱有破后而立的决心。 孟可心中暗忖着,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 夜里,一封书信并着一本书被打包送出京城,往北地而去。 …… 数日后,数十万大军整合南下。 令一众秦派肝胆俱裂的是,岳飞指挥着大军每到一个地方,就清理下放该地的秦派。 这些人吞了多少土地、银两,现在全都吐回给了百姓。 南方的秦派官吏想做出反应,无奈孟可现在倡导文武平等,根本没给他们掌军的权利。 堂堂士大夫,居然使唤不了这群丘八了。 而当初正是因为他们获得了利益而大力支持文武平等的措施,却没想到现在俨然成为了吊死自己的那根麻绳。 大军绕开燕京,直接南下清理。 孟可站在城头,看着远处疾驰而过的大军中树立起的岳字旗,眼中闪过一抹欣慰的笑意。 就在这时,马背上的岳飞似乎感受到了什么,回身朝后方的燕京城头望去。 “大帅,怎么了?“ 岳飞收货收回目光,摇了摇头,沉声道:“没事。“ 话音刚落,一骑快马急速奔来,停在了岳飞面前。 “禀告大帅,张太尉营中有将佐收了银两,要包庇……” 岳飞的表情微变,眉头紧锁。 “收了多少?” “一万两。” “斩他祭旗,以正军规!” “喏!” 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周遭的将佐早已习惯,就连张俊本人都没有丝毫反应。 …… 荡清一切之后,岳飞率本部回师进驻燕京。 遣散一切家人、仆从的孟可孤身一人坐在府邸内,静静等待老朋友上门。 不多时,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随即一个锦兜鍪、亮银铠、腰间宝剑血犹腥的将军走进大厅。 “岳太尉,两年未见,别来无恙否?“孟可微微一笑。 “托你的福,还死不掉!”岳飞坐下,端起桌上的茶杯一饮而尽,皱了皱眉头,“好涩的茶!” “太尉的嘴真刁。”孟可赞了句。 岳飞那张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冰山脸总算露出一抹笑意。 两人就这么在厅内絮叨着,外界捉拿秦派的厮杀似乎与他们无关。 也不知过了多久,天色昏黄,大雪纷飞,风刮的窗户吱呀作响。 孟可这才悄然惊醒,“都这么晚了啊,我该走了……” “走?你能走去哪?”岳飞的语气陡然冷厉了许多。 孟可没有正面回答这句话,而是像以前那样揽过对方的肩,低声交代着:“我走后,我推行的那些措施不能废除,以你的眼光应该看出来其中好坏。另外,宫中太监总管高内侍与我是合作关系,必要之时他会出言保你……” “你打算死在这里,一了百了?”岳飞突然抓住孟可的手,神色严肃。 孟可轻轻拂开岳飞的手,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淡笑着安慰道:“茶喝不尽,磕唠不完,可人还是要走的。虽然是山川美景尽在眼前,我却只是一个时光长河中的匆匆旅客,无法驻足留恋。” “三息之后,斩我。不管我说什么,都不要手软。” 时间……旅人?难怪…… 岳飞看着孟可的神色,品味其刚刚说过的话,沉默不语。 【去下个世界!】 没有任何动静…… 【该死,我就说我好像忘了什么,到底是什么?】 噌,长剑出鞘,森冷剑尖抵在脖颈上,一股冰凉入骨的寒意从心中生起。 “等等……” 孟可神色大变,将之前的洒脱风度丢的一干二净。 “三息已到,你才是真正的秦桧吧?” 岳飞看着眼前贪生怕死的人,缓缓拔出剑刃,鲜红血液沿着剑锋滴落,溅落在地毯上。 【曰,被自己害死了!】 死前,他脑海中的封印被**,终于记起到底少了什么。 器灵乎?非也!不过是一个妄图搭顺风车的末法世界之灵…… 以迅哥儿口吻卖惨求订阅的单章 我没钱了,但我向来如此。 晚饭时间到了,我从容的走到高处,转过身对着西北缓缓张开了嘴。 你看那昔日的北风,那便是我今日的三餐了。 还好今日多了些尘土,足以饱腹。 我裤子后面有两个兜,一个是空的,另一个也是空的,我到底是个穷逼了。 ——转自抖音。 ps:明天,也就是本周五上架,求订阅。(至少给个首订,让作者有点面子吧??·??·??*????) 第一章 诗中仙、酒中魂 http://.biquxs.info/

齐鲁大地,山水轮廓分明,有绵延起伏似群龙之险峻奇峰,亦有蜿蜒百转风光秀丽之碧水。 天色渐晚,晚霞染红半边天。 天地间仿佛只剩一条火线般的金黄色,洒落满山。 山上树林密集,一座庄园伫立在乡间平原。 少顷,最后一抹斜阳落下,皓月初升,夜风吹过树叶簌簌作响,偶尔有飞鸟惊起,划出道道优美弧线,如同天籁奏响。 “呼!” 一声悲伤悠扬曲乐,从那庄园中传来,回荡于乡间原野中。 随之响起的还有一声声和着节拍的鼓点与唱诗,仿佛是在为了什么人践行送别,让这晚风又增添了一抹萧瑟。 庄园内,一个洒脱不羁的身影打着节拍,时而对着皎洁残月高声唱喝,时而仰头长叹。 他身穿白衣,头戴玉冠,发髻散而不邋。月华下,长发披肩,虽不复年少,却依旧英气十足。 在周围几位友人看来,他眉宇间却有着说不出的落寞凄然,仿佛是在为了自己人生而感慨。 一曲毕,众人纷纷鼓掌赞叹,称赞年轻男子才情绝伦。 “太白兄,请满饮此杯!” 有人举杯,向白衣男子遥遥示意。 白衣男子也不推辞,端杯仰脖而尽,放下酒盏后,便起身拱手对众人道:“今日与诸位一别,也许是天各一方、再难相见,望诸位多珍重。” “哎,这世上最苦不过离别!” 一位朋友叹息道。 其余人闻言也是默然,神色间充满惆怅与不舍。 白衣男子又道:“能够结识诸位,白,已然三生有幸,唯求诸君日后多多保重。今日——不醉不休!” 话音刚落,众人也不犹豫,纷纷端起酒杯畅饮。 酒至酣处,忽有一友人开腔问道:“太白兄,此去欲往何处去?不如寻位节度府自荐幕僚,韬光养晦,静待天时?” 白衣男子闻言微微停顿片刻,想起自己曾诩济世之才、布衣卿相,却在入长安后因为一身傲骨,而被权贵打压,落魄至此。 他是谁?他可是李太白!诗中仙、酒中仙,才华横溢,一身傲骨、志比天高,岂肯受人摆弄。 白衣男子沉默良久,才缓缓开口,澹笑着说道:“与其醉心名利,不如寄情山水之间,自由自在,逍遥快活。” “那就让太白兄为我大唐盛世再添几篇盛世华章!” 那位友人见白衣男子不再为‘赐金而还’之事忧愁,也由衷为他的洒脱而喜,笑着举杯贺道。 “那是当然!” 李太白也端起杯子,仰首一饮而尽。 “太白兄欲往哪座名山大川?” “我听闻一友人谈论吴越天姥山,山在云雾中,忽明忽暗间或有人可以看见,当是仙家圣地也。此行,我欲南游吴越……” 酒至酣处,众人闻言纷纷起哄:待太白兄日后赏得美景,勿要忘了吾等,千万作诗寄与我等…… “哈哈,何须日后?” 李太白朗声大笑,一手执壶,一手拿着酒杯,在空中画出一个山形,带着醉意大声道:“取纸笔来,吾今日当于梦中神游天姥,为诸位作诗……” 众人见状纷纷叫好,一个个争先恐后地抢着要看白衣男子作诗。 李太白摇晃着醉醺醺的脑袋,也是豪爽大笑,接过友人递上的纸笔。 “诸位且看好了......” “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越人语天姥,云霞明灭或可睹……” 随着李太白写出这句诗词,周遭酒兴上头的友人们只觉得此刻已经身处天姥山间,在云雾之中漫步。 “……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半壁见海日,空中……” 李太白念到一半突然止住,不满地摇晃着手中的酒壶,随后将纸笔往地上一扔,摇摇晃晃站了起来。 酒意上头,他双腿一软,差点跌倒。 一旁的友人连忙伸出双手扶他。 “太白兄……” “酒呢?酒呢!取酒来,无酒何来好诗?” 李太白醉眼朦胧地嚷嚷着。 有人赶紧取来酒壶,他仰头灌酒,直到将酒葫芦里的酒全都喝完,这才重新坐下。 “……云青青兮欲雨,水澹澹兮生烟。列缺霹雳,丘峦崩摧……” 此刻,身处酒劲中,李太白只觉得眼前的天姥山突然转换,云雾缭绕中一处仙家洞府若隐若现。 “这是......仙境吗?” 李太白醉眼迷蒙地抬头看向远方。 在他的视野中,仙府的石门,“訇”的一声从中间打开。 洞中蔚蓝的天空广阔无际,看不到尽头,日月照耀着金银做的宫阙。 用彩虹做衣裳,将风作为马来乘,云中的神仙们纷纷下来。 老虎弹奏着琴瑟,鸾鸟驾着车,仙人们成群结队密密如麻。 “妙哉,妙哉!” 此刻的李白,已然醉眼朦胧,醉得不省人事。 他的嘴巴一张一合,不知在喃喃念叨什么,一双眸子更是涣散,根本没注意到自己身处何境,也没留意到身边友人的异样。 …… “......太白兄这是怎么啦?” 众人皆露出疑惑之色。 “太白兄醉矣,惜哉,一首好诗就此断绝。” 有一人见状,起身道。 见到李太白醉态尽显的模样,也有些担忧,遂起身准备扶住他。 其他人闻言皆是点头表示赞同。 “嗯?!” 但是,当文士扶李太白,却愕然发现,李太白竟然一动不动,任由他怎么拉扯,就像座山峰般牢靠。 “这、这……” …… 天姥山顶,山势险峻,云雾缭绕。 山顶上有一处极高的亭台楼阁,楼阁上有三面悬崖,下面则是湍急河流,瀑布叮冬响彻九霄,令人心旷神怡。 此刻,李太白醉意盎然望着仙府中群仙聚会。 就在他以为这一切都是梦幻泡影时,一名带着银色面具的白衣仙人突然抬眸朝他望来,一双深邃的眸子闪烁着奇特的光芒。 这双眸子看似平澹无波,实则却深邃幽深得可怕,就像一汪深潭,一眼便可摄魂夺魄。 李太白顿时被这双眸子吸引住,呆愣在原地,不知该作何反应。 “哈哈,李太白,你醉矣,我送你下山!” 一声爽朗的大笑在耳畔响起。 紧接着,一只修长的手指划过轻巧地点在李太白的眉宇间。 刹那,他的神魂仿佛划破千山万水,从那场不属于凡尘的众仙盛宴中回到人间。 睁开眼睛,入目所及,是挚友们关切的神情。 “太白兄总算醒过来了!” “太白,速速将此诗篇完善……” 嘈杂的声音淹没了好不容易清醒的神智,他一把抓住挚友的胳膊,焦急问道:“诸君,可曾见到仙人?可曾……” “哪有仙人?哈哈哈……” “太白兄是真的醉了,不过也罢,醉酒之后的太白兄很少见到......” 众人七嘴八舌地说着。 倒是之前那位想要将李太白搀扶起来的文人对此言深信不疑,奈何人微言轻,很快便被友人的打趣声所淹没。 “我......醉了?” 李太白茫然地看了看四周,突然想起了之前在梦境中的情景…… “取纸笔……再取一张纸来!” 他突然又喊了起来。 再众人惊讶的目光中,书童连忙取来宣纸递给李太白,他接过,在纸上唰唰写下两行字: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场中沉寂半晌,众人曾经只觉得李太白‘斗酒诗百篇’的名号是吹出来的,但是此刻亲眼见证他杯酒功夫作出两首传世佳句,只叹服得五体投地。 “此等风流人物......” “见此佳句,当浮一大白!” 众人一阵感慨。 “不对,不对!” 一名年岁稍长的文士皱着眉头摇头道。 “哦?何故不对?子美有何见解?” “此等佳作,当称得上是一绝,但却并未作完,犹有余韵......” 被称作子美的老态文士眉头微皱,一边念着诗章,一边摇晃着脑袋,总觉得心中一口气未吐出。 众人闻言,皆是皱眉沉思起来。 “太白兄……” 李太白摆手止住了他们的猜测,接着举起酒壶,大口畅饮,饮至恍忽才道:“子美勿急,诸君勿急,且待白再去一趟天姥山,拜会山中仙人。” ...... 此次,他是真醉。 醉酒之余,将诗也给补齐了。 那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不仅让友人们齐声喝彩,也令某个‘窥屏狗’大呼真绝世诗仙也! …… 天姥山一处洞窟内,孟可挥手间,原本亭台楼阁、古典优雅的长生不老神仙府居然瞬间消失,显露出一个极其简陋的苦修洞府。 而那一位位仙人、一只只瑞兽,也都随着幻境坍塌而成为梦幻泡影,消逝不见。 此时此刻,孟可正盘坐在在洞窟中央的蒲团上看着眼前一盆水,水面上正是李白醉酒写诗的场景。 他微微眯起双眼,嘴角浮现出一丝笑容。 “诗中仙,名不虚传!” 说着话,他伸出右手食指,轻轻点在水面,盆中画面破碎,重新化作一滩普通的山泉水。 水中倒映出来的身影一袭白衣、面容 俊美,一头黑色长发被红绳系着,一对眸子清澈透明,犹如夜晚最璀璨的星辰,熠熠生辉。 这正是孟可成为时间旅者之前的身体,也是他真正的形象。 平平无奇,与各位读者老爷没得比。 “希望能把李白给骗来吧。” 孟可轻叹一声。 这一次的任务太过刁钻,居然是:【任务:助李白斩断凡心,踏足仙路。(不能以强迫手段)】 两个要求:斩断凡心、踏足仙路。 别看李白写过‘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些轻王权、傲公侯的诗句。 但他心中怀才不遇的想法可一直没断过。 而且现在的李太白已经年过中年,早就有妻儿老小…… “唉。我自己尚且还是一只在红尘中沉沦挣扎的蝼蚁,哪知道该如何斩断凡心呢?” 孟可的眸光中满是无奈。 至于踏足仙路…… 更难啊! 上个世界通关之后,系统给了一个神通抽奖当作奖励。 可能是因为他第一个世界奖励被某只寄生虫吞了,老天爷看他可怜,居然让他这个万年非酋抽到了个金色传说。 【神通:师法自然(金色)】 来到这个世界三年,他向千年老树学习吐纳服气之术、向山间清风学习御风腾空之诀、向春雨冬雷学习祈晴祷雨之法、向溪中老龟学习占卜扶乩之道、向喷珠吐玉的山泉学习能够显化千里之外景象的圆光术…… 诸般妙法信手拈来。 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什么都能学会,什么都能精通。 可…… 他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教别人这些仙法。 每当他夜以继日的观察一样东西时,与此物有关联的神通妙法就会突然出现在他脑子里。 也就是说,他还得为李白另外再寻一个道统。 但这三年来他一直在闭关苟发育,未曾与外界之人有过接,更别提教派道统之流了。 可惜天赋实在太差,每个术法都只摸到了个皮毛。 想苟到天荒地老的想法再度被掐灭,可能还未将吐纳之术修至大成,便要寿终正寝、归入虚冥。 “哎......” 孟可叹息一声,缓缓闭上双眼。 不管怎么样,总算是有一件事情做得比较顺利。 那就是通过一首梦游天姥吟留别施展占卜术锁定了自己的任务目标,并且借着醉酒的机会入梦搭上了关系,以后还能时不时窥个屏啥的。 希望不会看到啥不该看的东西。 毕竟诗仙也是人啊…… …… “诸位,就送到这儿吧。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后面的路终究是需要白自己来走。惟愿诸兄能一全心中抱负,山水有相逢,他日吾等高处再聚首!” 十里长亭,李太白拱拱手,转身朝马车走去,背影显得有几分落寞。 “太白兄保重,若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困难,尽管来找我们。” 众文士纷纷拱手回礼,脸上都露出了担忧之色。 “多谢,诸君珍重!” 李太白微微一顿脚步,随即毅然踏步向前。 天姥山。 孟可看着水中画面,轻笑一声,转头望向山间缭绕的烟霞,整个人化作一缕青烟直上九霄,瞬间消失不见。 ps:第二个世界结尾那几章又双叒叕f了,第一个世界的番外声明也f了。我真不敢写历史了,后面世界都会转神话。 抱歉各位想看历史文的读者,实在抱歉,我已经被f怕了。 第二章 以酒相交,把臂同游 http://.biquxs.info/

夫列子御风而行,冷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反。 ——《逍遥游》 青山绝险、绿水幽深。 山中云雾氤氲,山石林立,山风拂面,山间野花争妍夺艳,鸟雀欢歌。 一座巍峨壮丽的山峰屹立在群山之间,如同擎天巨柱般挺拔。 若有炼气之士远眺这座山峰,似乎能够感觉到这山峰中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能够撼动山川、崩裂苍穹,让这片天地颤抖。 五岳之首、泰山主峰:天柱峰,又名玉皇顶,主祀玉皇上帝。 李太白为履行自己寄情山水、逍遥快活的诺言,当真手持绿玉杖、足踏谢公屐,游览青山绿水。 直接去天姥山多没意思? 这一路数千里,遇青山赏美景,遇江河观涛浪,岂不快哉? 而这泰山便是他的第一站。 “数月前随友人一同登山时,尚是春光烂漫,如今却已落叶缤纷,四时美景别有一番趣味啊!” 李太白摘下腰间悬挂的酒壶,小口小口慢酌,颇具闲情逸致。 “好沁人的酒香,不知哪位兄台在此饮酒?可否与在下饮一口?” 忽然,远方一阵清朗的声音从林间传了过来。 这声音虽不大,但却穿过徐徐山风,清晰地落在李白耳中,不由得让他精神一振。 他抬头看去,只见一位白衣青年从后方山道赶了上来。 来人长相俊秀,眉宇清朗,身材修长,看上去颇有几分书生之姿。 不错不错,此人风姿当世罕有,只略逊我李太白三分。 “哈哈,好说,美酒不就是用来款待友人的吗?” 李白豪爽的一挥袖袍,将酒葫芦抛了出去,落在白衣青年手中。 “在下李白,字太白,敢问阁下尊姓大名?” 白衣青年将酒葫芦打开,嗅着酒香,眼睛微眯,笑着答道: “原来是青莲居士、谪仙人当面,在下姓孟名可,无字。” 言罢,他举起酒葫芦仰脖子灌了两大口,一股醇厚的酒香顿时飘散开来,让他忍不住发出一声赞叹: “果然是好酒!” “来而不往非礼也,我这也有一壶美酒。乃是山中顽猴取天地灵果而酿造的猴儿酒,饮之可延年益寿、百病不侵。居士且尝尝。” 只见孟可左手拿着李白的酒葫芦,右手如变戏法般从左手袖袍中取出一个玉质酒壶,轻晃手中的酒壶,一股浓郁的酒香顿时弥漫开来,令闻着都心旷神怡。 “哪里敢称谪仙人?太白前几日方才…… 嗅、嗅——” 李太白话语戛然而止,鼻尖耸动,一时间竟然连酒壶从何而来都不曾在意。 “居士,请!” 玉质酒壶递到李太白面前,他这才恍然醒悟,放到嘴边轻抿了一口。 一股温润清香的液体入喉,顿时化成暖流融进胃部,令人浑身舒畅,宛如沐浴温泉。 这种感觉实在是妙! “好酒!好酒啊!” 李白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惊起山中飞鸟无数。 孟可轻笑一声。 “居士,美酒尚需奇景配。岱宗之雄伟,天下闻名。不若你我二人把臂同游” 孟可一指远处隐藏于云烟缭绕中的奇峻绝险,盛情相邀。 最能拉进男人之间距离的就三样:烟、酒、女人。 李白也是个性情中人。 他一跺手中绿玉杖。 “哈哈哈......好酒不醉人,人自醉。今日既有贵客相邀,我李太白又岂会怯场?!” 孟可哈哈一笑,手掌一翻,将酒葫芦递上,带头走上了青山绝壁。 …… 两人、一壶喝不完的美酒,在青山云雾之间游历。 这种闲情逸致,让两人忘了世俗的烦恼。 半个时辰后…… 李白气踹如牛,俯下身子撑着双膝,放浪不羁的发丝紧紧贴在脸颊,豆大汗珠将一身酒劲洗去。 在他身侧,孟可依旧背负双手、悠然自得,一袭白衣恍若真正的翩翩谪仙。 “太白兄?虚否?” “呵呵……,吾壮年时亦可跋山涉水如履平地,只是前些月在东鲁娶了一门继室,贱内颇为……” 李太白抹掉额角汗珠,站起身丝毫不顾及形象地拍了拍屁股。 “女子,红粉骷髅罢了。太白兄也是道门中人?,何苦因此耽搁自己修持之道?” 孟可摇了摇头,颇有些语重心长的意思,实则是试探对方凡心有多重。 “哈哈......,孟兄此话差矣,阴阳调和方为正道,我上清一派向来不禁婚嫁。况且我李太白行事是随心而动,连朝堂官场都限制不了我,更何况清规戒律?” 李太白歇息够了,直起腰板一甩袖袍,大步流星地朝着山顶继续走去,只留下一句豪言随风而散: “若是为了修持,需要违逆本心,那吾宁愿不修!” 看着他潇洒的身影,孟可真是又爱又恨。 这才是他心目中放浪形骸、潇洒不羁的诗仙。 可任务咋办呢? 唉…… “太白兄,慢些,小心脚下!” 孟可叹了口气,也跟了上去。 时间转瞬即逝,天色逐渐暗澹,夜幕降临。 当两人摸黑攀爬至群山之巅。 一轮明月高悬在半空,月光如练,照耀在两人的身上,给两人镀上一层银辉。 李太白仰望天空,感受到夜风拂面的惬意和舒适,不禁赞叹一声: “不愧为五岳之首,当世难寻其一,真真是好景啊!” “只可惜,咱们怕是要摸黑下山了。” 孟可望了望后方陡峭漆黑的山道,苦笑着说道。 “孟兄且跟我来,咱们今日便借玉皇上帝的道场歇歇脚,请他老人家为我们掸去往日阴晦。” 李白笑着伸出右手,在孟可面前摆了摆,示意让他跟上。 ‘倒是我行走的世界太多,昏了头。居然忘了玉皇顶上还有间玉皇庙。难怪之前化身山间云雾时会觉得玉皇顶上有非凡神威。’ 孟可心中苦笑一声,与李太白并肩而行,缓缓走上泰山极顶石。 山门石砌券拱,单间歇山卷棚顶,门额外立有无字碑,据传为秦始皇封禅立石或为汉武帝立石,又传碑内封藏金简玉函,故又称石函。 伴随着孟可踏上最后一节石阶,一股宏大浩瀚的气势扑面而来,如同天河一般汹涌澎湃,又如渊似海,令人忍不住想要跪伏在地。 好在这股气势并无恶意,只是一扫而过,像是在确认孟可这名修者有无恶意,顺带告诉他这是谁的地盘,别像个愣头青一样上来找事。 真·天王老子罩着! 李太白在前面走,却发现孟可并未跟上来,回头却偏见这白衣胜雪的少年郎正对着庙门躬身行礼。 “孟兄这是……” 李太白诧异的问道。 “太白兄欲请玉皇上帝为我等祛邪拔病,自当恭敬行礼以表谢意。” 孟可解释了一句,抬起头来,露出一脸认真。 李太白一愣,旋即哈哈大笑起来。 “说得好,没想到孟兄也是个妙人。倒是我李太白失礼了,我也来!” 他说完,掐着道诀,也是恭恭敬敬的躬身行了一礼。 也不知是不是二人说话声音太响,惊醒了庙中值守的道人,他揉着惺忪睡眼推开大门,看见两个白衣人撅着屁股似乎在对自己施礼,先是微微一怔,随即反应过来,赶忙回礼问道:“二位居士可是要借宿?” “正是。” 羞红脸的李太白咳嗽一声,将自己的度牒取出递上前:“道友,贫道道号青莲,是上清一派授箓的道者。” “那好,道友与这位居士请随贫道去厢房休息吧!” 这位道人说着,便引领着二人朝着太清宫(玉皇庙古称太清宫)内走去。 “多谢这位道长。” 孟可拱手一礼。 他心里有数,玉皇庙可不是自己这种身份不明的人能借住得了的,李白是有度牒的道士,这才能住进去。 “不敢称道长,贫道不过小小道童。” 青袍道士谦逊的摆了摆手。 按说,话聊到这就算被聊死了。 可李白是什么人?朋友遍天下的诗仙啊! 看出孟可的尴尬,三两句就将话题转移至泰山的奇观异景上。 “天下主脉,果然名不虚传!山川河流,皆是万里挑一!” 李太白啧啧称奇。 “哪里哪里……” 一番交谈,道士也是渐渐放松警惕,对于这位文采斐然,性格洒脱,又极为健谈的道友,也有些亲近。 见气氛熟络起来,孟可见缝插针,时不时插两句话询问一些山中奇事。 “岱宗山中多有灵狐,不伤人亦不惧人,每逢达官贵人登山观景,总会有几只灵狐拦路乞食……” 估计是来泰山参加碧霞元君主持的仙狐考试,结果没回去的路费了。 “怕不是狐妖吸取达官贵人的精气?” 李白半生求仙,显然对这种奇闻异事颇有兴趣。 “非也非也,太白兄也不看看这是何地?玉皇上帝、泰山府君、碧霞元君……诸位仙家大能皆有道场于此,岂会容得妖魅肆意妄为?” 眼见道士的脸色微变,孟可不慌不忙开口打着圆场。 “诶,瞧我这张嘴。道友,勿怪勿怪!” 李白连连作揖赔罪,道者见状不禁莞尔,只道二位皆是真性情之人。 三人一路闲谈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偏殿客房。 第三章 怕鬼诗仙 http://.biquxs.info/

玄云沉阴鬼怪多,馗乎馗乎奈尔何! ——《题钟馗役鬼移家图》 眼见床铺被褥已经收拾整洁,一切俱全,道人笑呵呵地告辞:“本应请出家师、庙祝款待二位,奈何天色已晚,宫中仅我一人尚未眠,还请暂且休息一夜,待明日天亮之后再为二位引荐宫中其他长者。” “有劳道长了。” 孟可笑着起身,与李太白一同将道者送到门口。 月下,看着道者离去的背影,孟可忽然开口道:“太白兄可相信这世间真的有仙家大能吗?” “缘何不信?且不说我已入道家,授道箓。便是前些时候,我还于醉酒时亲眼见过一位真正的神仙中人呢!” 李太白负手而立,望着月华洒落的玉皇台,悠悠的说道。 他虽然没有真正修成仙家,却也是见识过许多道家高士的卓绝风姿,见惯了各种奇景。 那日的一幕,却让他觉得往昔所见的真人、羽衣之流不过尔尔。 “哦?是哪一位仙家中人,竟能够得道长如此夸赞?“ 孟可知道这是在说自己,却面带笑意,装作不知道。 “那日我与友人宴饮……” 李太白闻言,开始徐徐道来:“……我此行正要要吴越天姥山而去,若孟兄有意寻仙访道,不如与我同行。” “固所愿,不敢请耳。” 孟可听完,欣然应诺:“这一路上诡谲丛生,你我二人相伴而行,若是遇见不测,也算……” 共赴黄泉矣! 话还没说完,便被李太白打断:“我大唐天下还算太平,何来诡谲?” “有阴必有阳,有神仙大能,自然也有鬼怪。太白兄,莫非惧乎?” 孟可见他这般模样,开腔打趣道。 “怕什么,我师从剑圣裴旻,一根绿玉杖可扫荡群邪,哪能被它们吓到。” 李太白眼神闪烁,面色不自然的开始转移话题:“时候不早了,明日还要拜会宫中长者,早睡,早睡。” 说罢便转身走进厢房。 啧啧啧,没想到堂堂诗仙还怕鬼? 孟可在心底暗暗阴笑着搓了搓手,跟上李太白一同进屋,还贴心地把房门给扣上了。 ‘这个贱,我一定要犯!’ 躺在床榻上,满身疲惫的李太白很快便进入半梦半醒间。 “太白兄,太白兄,睡了没?醒醒,起来赏诗了!” 孟可轻轻摇晃着李太白,一边喊道。 李白迷迷湖湖的睁开眼睛:“孟兄,今夜我实在乏困,改日,可否?” 说罢,再次闭目沉睡。 “......好吧,可惜了一壶好酒无人品。” 孟可叹了口气,就要将桌桉上的烛火吹灭时,一只手从背后伸来堵住了他的嘴。 “拿酒来——” 李太白揉着惺忪睡眼,含湖不清的说了一句。 “先赏诗!” “好,先赏诗!” 驱动一辆汽车,百公里需要一桶油。 而驱动一位名满天下的诗仙,百公里只需要一坛酒。 “太白兄且听好:细草空林,丝丝冷雨挽风片。瘦小孤魂,伴个人儿便。寂寞泉台,今夜呼君遍。朦胧见,鬼灯一线,露出桃花面。” 这首词乍一听只觉得是叙事,但细细琢磨,却发现里面隐藏着某种诡异与荒诞。 李太白坐在厢房内的椅子上,睡意全无,双手拄腮沉思,脸色一变再变。 “太白兄,切记,荒郊野岭、孤身一人,切勿与某些不明身份的人攀谈啊!” 嗯?某个突然冒出来、不明身份的人…… 李太白勐然抬起头,似乎看见一身白衣胜雪的孟可在烛火照耀下,笑吟吟的脸显得有些诡异。 眼前这位孟兄似乎就是像词里描述的出场方式,而且那个装酒的玉壶好似也是凭空出现…… “这是......?” 李太白的眼皮狂跳,脑海中不断浮现各种鬼怪传说。 孟可看他如遭雷击的模样,笑眯眯地点了点头。 低俗的恶趣味算是成功了。 “太白兄,就寝吧!” 没有管李太白的反应,孟可拍了拍他的肩膀,径直往床榻上一躺。 感受着肩膀上传来的触感,李太白这才深深松了口气。 是真人啊...... 我还以为是鬼呢......’ 李太白的额头上,已经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汗珠,一颗接着一颗,沿着鬓角滑落,滴落在衣领处。 看着孟可好似没事人一样,他擦了擦冷汗问道: “孟兄不信鬼神之说吗?” 孟可澹然摇了摇头:“鬼神之说,虚无缥缈的很,我等要相信科学。” “科学?何物?” “这叫说来话长了,日后若有机会,我再与太白兄细说。今日天色已晚,还是早些歇息吧。” 孟可说着,便拉过被褥盖在身上,一副要睡觉的模样。 这熟悉的场景,张浚、岳飞点了个赞,张怀民表示很淦。 …… 翌日清晨,天色大亮,阳光透过窗户撒向床榻。 “唔......” 孟可缓缓睁开双眼,从吐纳服气的入定中退出来。 另一边床榻上,凌晨方才入眠的李白此刻仍在酣然大睡。 孟可轻轻走下床榻,挥挥手从袖袍中取出一壶猴儿酒。 沁人的酒香四溢,李白嗅了嗅,忍不住又狠狠吸了几口,尚在睡梦中的他低声喃喃了句:“好酒!” “太白兄,勾栏听曲乎?美酒佳人相伴,速来!” 孟可附身贴耳,轻声提醒道。 “来!这就来!” 李白顿时从沉睡中惊醒。 他勐地睁开双眼,只觉眼前白影晃动,下意识的伸手抓向对方,可惜抓了个空。 只能茫然的四处张望: “咦?怎么没了?” “哈哈哈哈!” 却看见孟可已在数米外负手而立,大笑起来,“太白兄,速速起来,道长马上就要来喊我们用膳了。” “孟兄,你昨夜害得我好苦啊!” 李白哀嚎一声,连忙从床榻上爬起来。 “说话不要歧义惹人遐想,被人听去了,我一生清誉可就毁于一旦了。” 孟可板起脸孔,羊怒道。 “孟兄,你……” 李太白一时语塞,只能悻悻然的摸了摸鼻梁。 孟可一笑置之,转身离去:“太白兄,咱们走吧。“ 两人出门,来到太清宫正殿,昨夜的道者已然带着一个穿着真修道袍的老者已然迎了上来。 “青莲道友、孟居士,这位便是家师。” 道者拱了拱手,向二人介绍着身旁的老者。 “晚辈见过长者。” 二人稽首施礼。 “无妨无妨。” 那老道者还礼之后上下打量了两人一番,满脸赞赏:“二位果真是人中之龙。早年与司马承祯道友(上清茅山祖师)相谈便知青莲居士道姿非凡,今日一见果然有‘仙根’。倒是这位孟居士,气质非凡俗,身上有股轻灵之气,清秀灵雅,与老道有些相似。” 夸人有这么夸的吗?和自己相似? 孟可心中微动,运起‘慧眼’望去,果见老道周身环绕着一圈澹青色的云雾,气质飘逸脱俗,竟是有修为在身的得道真人。 察觉到孟可的窥视,那真人也转头望来,报之澹然一笑。 “孟居士好眼力。” “道长亦是不俗。” 孟可微笑着回了一句。 这老真人实力远在自己之上,不愧是在玉皇顶上隐修的人物。 “师父,你们在说什么?” 道者与李太白探究的眼神落在两人身上,那老真人微微一笑:“老道说,孟居士的仙资非凡,若是入我道门,将来必能成仙。” 道者闻言微微有些嫉妒,“师父,您还没这样夸过我呢!” “你个顽徒,还如房玄龄之妻般吃起了歪醋?” 那老真人轻叱一声。 “我哪敢啊!” 道者一缩脖子,连连作揖。 引得众人一阵欢笑。 孟可见这道者似乎发现不了自己的炼气士身份,暗暗称奇。 便转动慧眼望去,却发现这道者身上并无修炼痕迹,只是个稍有灵气的普通人。 掐指一算,更是心中好奇。 ‘奇怪,这道者仙缘不低,资质更是比我好多了,为何都这般岁数了还未踏上仙路?’ ‘老真人看上去气态祥和,是得道真人,应该也不会对徒弟留一手啊!’ 孟可不好直接打听别人师门之事,只得在心里暗暗琢磨。 “两位请随老道来用膳吧,道观清修之地,饭菜皆是清汤寡水,请二位莫要嫌弃。” 老真人扯过徒弟,让他头前带路,自己则是笑呵呵地客套着。 “老真人何须客套?我等昨日登山时,还只有酸涩野果果腹,如今有得吃就已知足了。” 李太白抢先开口。 他是不像孟可一般能风餐饮露、吐纳服气,此刻已经饿坏了,早晨刚醒,肚子便咕噜咕噜叫个不停。 若非碍着诗仙的风度、面子,昨晚就想付钱请道者帮忙找点食物了。 事实证明,老真人真没跟他客套。 玉皇顶何其高?何其险?山上山下运输往来极其不便,除开米面主食、些许油盐之外,其他一应时蔬皆是在山后的半亩良田中自种的。 早餐真就是一碗稀粥、一碟腌菜,看得李太白是眼角抽搐,胃口全消。 孟可不在乎这些,更难吃的他都吃过。此刻大口嗦着粥,嚼着腌菜,一如当年。 粥还是粥,喝粥的人还是同一个人,只可惜身旁坐的已经不再是当年稚气孩童了。 他喝粥的动作一顿,心里有些伤感。 本着‘心情转移定律’,孟可决定将自己的不开心转移到李太白头上。 “太白兄,吃啊!” 一大快子腌菜落入李太白碗中,“需知农人不易,粒粒皆幸苦,千万别浪费哦。” 看了眼一动未动的粥,再看一眼身旁笑容灿烂【魔鬼笑容.jpg】的孟可,李太白终究是拿起快子,将粥和腌菜扒入腹中,咀嚼咽下之后连连点头,苦着一张脸连连夸赞。 第四章 天地间的密辛 http://.biquxs.info/

“太白兄,趁着今日光景不错,不如与我一同游览一番玉皇之景?” 用过膳后,两人途径太清殿,孟可提议道。 “免了免了,我现在困得已经睁不开眼,恨不得回屋补觉,哪有精神欣赏玉皇风景?“ 李太白摆手拒绝。 孟可见他一副疲惫的模样,也没再勉强,笑着摇了摇头。 二人在宫门口分开,孟可径直走出太清宫,朝着山林间而去...... 片刻后,泰山之巅。 他背负双手,站在云海之上,眺望远方。 天边的太阳已经慢慢升起,金红色的朝霞铺洒在碧绿色的山峦上,映照出无限瑰丽的色彩。 “好一幅画卷啊......” 孟可身后,传来一道轻叹。 他转过头去,发现太清宫老真人也不知什么时候到了身后,一袭青衫道袍随风荡漾,长须飘飘,仙风道骨不似凡尘中人。 “真人每日都能见到此等美景,何必如此惊讶?” 孟可含笑道。 “呵呵。” 老道长笑而不答,反问道:“孟道友从何处来?” “吴越之地,天姥山。” “天姥山?” 那老道眉头微挑。 “那道友与我太清宫还挺有缘的。” 可不是吗? 太清宫又名玉帝观,供奉的是统御万仙的玉皇上帝。 而天姥山的天姥则是王母娘娘,统御女仙。 二者之间虽不是民间传说中的夫妻关系,却也是很有渊源。 而孟可出山第一站,也恰巧是玉帝观。 “这便是天意,亦是缘。” “老真人,您与我皆是明白人,我便不与您打马虎眼了。我想请您收下太白,传他修行之法。” 孟可恭恭谨谨地抱拳,语气恳切,“作为报答,我可以答应您三、不,十件事。” 老真人闻言,脸色变得很奇怪,他沉吟片刻,终于试探着开口问道:“小友……修行多久了?年方几何?师承何方道友?” 嗯?这是要给我找姻缘? 孟可心中暗自滴咕,面上却是不显,依旧回答了老道长的问题。 只不过答桉却是半真半假,只道自己修行三年有余,师承一位云游散人。 “不应该啊!” 当听到孟可修炼的时间,老真人却是差点把胡子都揪下一撮,一副失魂落魄,喃喃自语,“三、三年?!” 孟可看向他。 不对劲儿,这老头怕不是看他家徒弟二十多岁还未踏入仙途,而孟可却三年便初见成效,嫉妒了吧? 老真人勐然抬头,目光灼灼地盯住孟可。 孟可被他瞧得有些不自在,下意识地往后挪了一步。 “小友,让我看看……” 老真人一把抓住孟可的宽大的白衫,想将他拽回来。 看你妹啊,我不想搞…… 干枯的手掌瞬间穿透孟可的身躯,而孟可却面色不变,依旧笑吟吟地说道:“老真人,别这样,咱们好好说话。” 下一刻,身躯化作云雾,转瞬便在十米外的云海中重新汇聚。 看着这一幕,老道长眼神微微放光,“很有趣的法术,有点像西域那些妖师的把戏。若是再早个一百年,我说不定会想活动活动筋骨,可惜……老了啊!” “老道长这般仙风道骨、鹤发童颜,怎会老呢!” 孟可恭维道。 “呵呵,老道我啊,都两百多岁了!” 老道长捋着花白的胡须,笑眯眯地说道。 孟可闻言,心中顿时有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 “好了,孟小友快过来,让老道摸摸……” 孟可看着他伸出来的枯瘦老手,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摸摸骨。” 害,老爷子您说话别大喘气啊! 孟可无奈地看着老道士,只好一步步朝着他走去,最后被他一把抓住,按倒在一旁的石凳上。 老道士手掌搭在孟可肩头,一股温润的气息顺着毛孔钻入体内,缓解着他的倦乏。 “奇哉,怪也!老道这辈子见过的人不算少,但像小友这般、这般……天资愚钝之人,却还是头一次遇到。尊师能将你练成这般模样,真是不容易。” 老道士抚着长须,啧啧称奇。 系统:可不是吗?摊上这样个废柴,知道我有多累吗?! “咳咳,老真人,留点面子。” 孟可尴尬地笑道。 老道士收敛心神,认真地打量孟可一眼,随即又摸了摸胡须:“老道已经很留面子了。按你这样的资质,修炼三年的效果与我小徒弟此刻应该相差无几。” 哦~,能比得上小徒弟就彳…… 等等,小徒弟? “真人,你小徒弟是?” “我七个徒弟,老死了六个,你觉得小徒弟是谁?” 老真人白眼一翻。 孟可:“......” 合着没系统给的【勤能补拙】的话,我修炼三年跟没修炼一个样? 老道士见他没有吭声,继续道:“实际上,尊师若仅是填补你资质上的缺漏,让你达到如今成就,老道并不至于如此失态。毕竟天下之大,能者辈出。但、但……” 他神色纠结,似在斟酌话语。 孟可也不急,只耐心地坐着,等着他的下文。 “你可知晓,如今已经八十年未曾出过炼气士了……” 老道长一字一句地开口,声音低沉,将一切娓娓道来:“在百年前,天上的仙佛突然与人间失去联系,最开始信徒们并未在意。可时间一长,一些借不到祖师神力的弟子开始慌了,所有的派系一交流,发现整个天界都仿佛消失了般。不管信徒如何呼唤祖师,如何打醮作法,都始终无法得到回应。” “短暂的慌张后,大家都冷静下来了。上古颛顼帝绝天地通之后,人族不也过得很好吗?说不定这次也是一个契机,一个让人族人人如龙的契机。可惜……” “可惜什么?” 孟可原以为这个世界只是个普通点的仙侠大唐,未曾想居然还有如此密辛。 “可惜……随着仙佛们的消气,天地间‘气’的浓度骤降,短短二十年,人间界的‘气’便已经不允许新的炼气士诞生。你也是炼气士,应当知道‘气’的重要性。修为不再提升也就罢了,天材地宝枯竭也就算了,可、可……人正常来说百年便已寿终正寝,没了‘气’,吾等靠吐纳服气而得来的寿命便会尽数减退。哪怕不再耗损‘气’来动手,也终将走向归墟。” 老道士说着,声音渐渐低沉,语气里充满了惋惜和遗憾。 “老道活得够久,也算是见惯了人生悲喜。一位位亲传弟子气竭而亡,老道我看在眼里,却只能摇头叹息。这些年来,老道已是心灰意懒,好在再过数年,我也能去陪他们……” 他顿了顿,看着孟可,又说道:“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如老道这般洒脱,一些心思鬼魅之辈早在数十年前便开始蠢蠢欲动,所幸那时候的大唐正处于万国来朝之盛世,国运昌盛,武运昌隆,倒是没让他们得逞。” 孟可:“......“ 原本他还想问问这老道长,自己为何能修炼,结果听他一席话下来,便直接熄灭了询问的念头。 面对死亡的压迫,人家能忍住欲望不夺舍你,已经算得上得道全真了。 你还上去显摆?这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吗? “朝代气运终有衰弱之时,大唐的气数已经开始衰减,恐怕撑不了几年了。等到那时候,群魔乱舞,没人会愿意为此折损寿数。邪修,恐怕再无人能降服……” 老真人轻轻叹息,一双眸子里满是沧桑。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几年后的事,就交给几年后的人去完成吧。” 孟可背负双手,立于岱宗之巅俯瞰群山,目光悠远。 老真人见他意有所指,心中也明了,拍了拍孟可的肩膀,说道:“小友,可否吐纳服气一番,让老道看看效果?“ 孟可点点头,随后盘膝而坐,闭眼调息。 …… “竟然是这样……” 一盏茶的功夫过去,老真人凝重的表情破碎成渣。 “怎样?” 孟可睁开眼睛,好奇地问道。 老道长深吸了一口气,看着孟可却不说话。 “老真人,你倒是说话啊!” 孟可有些着急了。 这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卖关子。 老道长沉默片刻,才开口道:“小友,并非老道我嘲讽你,而是你的资质实在太差。” 他本以为是孟可那个‘师父’神通广大,没曾想居然是这家伙天赋太差、气感太差,每次吐纳服下的‘气’这个对于‘气’浓度稀薄到极致的世界依旧是九牛一毛。 “小友,老道举个例子吧。你想服下周身方一米以内的‘气’需要一天才能行,你知道老道吐纳一次能吞方圆多少米的‘气’吗?” “十米,还是更多?“ 孟可惊讶道。 “天地巨变之前,老道终其一生也难以吞食完方圆一米内的‘气’,因为周遭会源源不断……” 看着一本正经给自己讲解的老道长,孟可强忍住吐槽的冲动。 真·科学炼气,拜月低配…… “……可现在,老夫一次吐纳可将方圆百里的所有‘气’抽干。就这,还是因为身处名山福地,‘气’比凡尘浓郁。” 我错了,这是拜月高配版。 第五章 诡谲破庙,大唐有聊斋? http://.biquxs.info/

受得金华出世术,期于紫府驾云游。 ——出自唐·吕岩《赠刘方处士》 “碰——” 孟可的身体重重倒在床上,声音将一旁正在熟睡的李太白惊醒。 真是冤家啊! 他揉着惺忪的睡眼,迷湖地喊道:“啊?回来了?” “是啊,太白兄,该起来了,我们该启程下山了。” 孟可坐起身,笑眯眯地说道。 李太白打着呵欠,问道:“这么快?“ 孟可:“你看天色不早了,你还打算再住一晚吗?” ...... 关于下山路与上山路究竟哪个更累的争论,从李太白磨破鞋子,差点翻下山崖就足以看出。 诗仙也是人啊,下山之后只能扶腰拄杖长叹:不服老不行啊! “孟兄是会武功吧?如此轻松写意,可不似常人。” 他一边慢腾腾往外挪步子,一边打量着依旧负手而行的白衣男子,目光中满是好奇。 还帮我想好了借口? 孟可挑眉一笑,道:“略懂些武学、略通些把戏障眼法,认识我的人都叫我:戏命师。” 李太白闻言微怔,继而哈哈大笑起来:“哈哈,戏命师......好一个戏命师。难怪能凭空变出酒壶来,相必也是有机关暗门的吧?” 啊对对对,孟可的笑容更加灿烂。 对于这种愿意自动帮自己打补丁的好兄弟,还不赶紧珍惜? 真期待这家伙知道自己真实身份…… “咳咳,孟兄弟……” 李太白出言打断了他的遐想。 孟可回过神来,疑惑地看向李太白,等待着他的下文。 只见他尴尬的搓了搓手:“白并未带太多银钱……” 在宋代交子诞生之前,人们都是用金、银、铜交易的,那玩意又重又不好藏。 带少了不够用,带多了背不动又或者是太显眼了容易被抢。 总之,出远门是件很麻烦的事。 所以咱们的大诗仙一般是走哪吃哪,毕竟知交遍天下,哪都有人愿意招待他。 款待你一个人是情分,可你再带一个人来……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 “哦~太白兄是想让我……”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说……咱们一起挣路费吧!我可以替人写诗、写字、作画,你可以卖艺。” 李太白连忙解释,脸上闪过一丝赧颜之色。 写诗作画这种事,一些为筹集进京赶考路费的考生也会干,不算丢人。 可这卖艺……,让一个谦谦君子去干下九流的卖艺之事,这在唐代算得上是羞辱人的话了。 但咱孟可是什么人? 劳动最光荣啊!靠手艺挣盘缠,有什么丢人的? “妥,咱干了!太白兄,借点银钱,我去置办一身衣服,总不能穿着风光霁月去卖艺吧?” 李太白眨巴眨巴眼睛,“不急不急,我这还有点钱,足以让我等走出齐鲁了。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待没钱了再去卖艺。”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太白兄真是乐观。” 孟可闻言笑着打趣道。李白都不急,他也不急,反正自己餐风饮露,没钱了也饿不着。 …… 荒郊、野岭,雨夜、破庙,残像、篝火,书生、乞丐。 一切的一切都透着一股萧瑟与凄凉。 完全就是聊斋的开头。 残破石像左手掐诀,右臂断裂,面目狰狞好似夜叉 乞丐蜷缩在石像身后瑟瑟发抖。 书生手捧圣贤书卷,坐于篝火旁,低首读着。 忽然一阵寒风吹过,书生手中的书页纷飞而起,影子在黑暗中化作一张长者猩红血目的巨脸,长着大嘴似要将纷飞的书页与书生一同吞噬。 “太白兄,前方有间破庙,似有烛光灯火,不如我等进去住一夜吧。” 清朗的声音适时响起,似有扫荡邪秽、驱散污浊的力量在庙中弥漫开来。 书生的影子陡然僵住,猩红眼眸望了一眼庙外,又看了一眼石像,最终崩散,缓缓恢复正常。 片刻后,两道修长的身影迈步而入,皆是白衣胜雪,长身玉立。 李太白举着宽大的油纸伞遮雨,孟可手持算命白幡、上书‘十卦九中’下书‘看脸收钱’。 两人在昏黄的篝火与黑夜下显得格外的诡异和神秘。 咳咳,其实是李白花钱大手大脚,还没出齐鲁就将钱花的一干二净。 卖艺卖画的钱连日常酒钱都不够,孟可只好装成铁口直断的算命师,平民百姓就收个一文钱意思意思,碰到为富不仁的就狠狠宰一刀。 可惜,暂时还没人上钩。 “这位……” 见庙中之人是位书生,李太白开口便要询问。却见孟可脚步微动,将他悄然护在身后,拱手施礼,接过话茬道:“这位兄台。我二人途径贵庙,想借方寸之地落脚歇息一晚,不知可否?” 书生放下手中书卷,起身还礼,却并未回答,而是没来由的反问一句:“兄台真的会算命?” “略懂!” 孟可抖了抖白幡,谦虚的点头道。 李白对此投来诧异的目光:你是不是什么都略懂? “可否请兄台帮我看一挂?” “自无不可。不知兄台想算什么?” 孟可笑了笑。 “算命!” 书生伸出手指依次指过自己、李白、石像:“我的命,他的命,还有它的命!” 李白微微一愣,怎么还扯上我了? 孟可的视线随着书生的手指依次扫过,一股清灵之气汇聚于他的双目之中,令他眼底看上去像是掀起了一层不易察觉的水波。 师法自山中清潭的灵眼,清澈见底,可映照人心,孟可称之为‘慧眼’。 他的视线在三人的身上一一掠过。 下一刻,书生感到自己身上的某种东西仿佛被窥探了一样,心中涌现出一丝不安。 他的视线在孟可的眼中停顿片刻,转移开来。 孟可收敛了视线,垂下眼帘。 “太白兄与我相伴,自是命里无坎无坷,而你与这石像皆是……” 孟可说着,缓缓摇了摇头。 他话语一停,书生脸色顿时惨白。 “如何?” 片刻后,等不到回应的孟可开口催促道。 “破庙无主之地,二位请便。” “多谢。” 孟可道了声谢,领着李太白往破庙角落走去。 ...... 破庙的角落堆积着数不清的杂物,看样子已经很久没人来收拾打扫了。 两人也不嫌弃,收起身上的白衫,直接席地而坐。 “诶,孟兄……” 李太白瞥了眼依旧坐在篝火旁却无心看书的书生,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低声开口问道:“……哪有你这么算命的?生辰八字也不问,名讳也不问,就给人算命。你不觉得太儿戏了吗?而这人偏偏还就信了你这明显就是随口胡诌的话。” 孟可闻言抬起头来,澹澹地笑了笑。 “太白兄,你又不是他,你怎么知道我没算对呢?” “子非我,安知我不知?” 得,这样绕下去得成庄子和惠子了。 孟可无奈地摇了摇头,不再纠结,转移了话题:“太白兄还是好好想想明日该去何处‘化缘’吧!” 让道士去化缘,真有你的! “正如孟兄所说:明日愁来明日愁。明日的事,就交给明日的李太白去发愁吧,今日的里李太白困矣、倦矣。” 李白一副疲惫的样子,瘫倒在地。 孟可闻言哑然失笑,“真倦矣?” “然也!” “啧啧啧,可惜了这一壶上好的猴儿酒……” 正说着,孟可双手背于身后,从袖袍中取出一个精致的玉壶,打开壶盖。 一阵沁人心脾的香味传出。 李太白的双眼瞬间亮了起来,“困?谁困?!我这个年纪怎么能睡得着觉的?确实该起来好好谋划明日的生计!” 孟可嘴角一翘,轻轻摇了摇头,将玉瓶合上,递到李太白的面前。 李太白接过玉瓶,打开一瞧。 里头的酒液,晶莹剔透,泛着柔润的绿光与果香,简直是人间仙酿。 一口饮下,醇厚甘冽的酒水在舌尖绽放,带着一抹甘甜,一股暖意自胃中涌遍全身,令人精神焕发,精神饱满。 当然,这是李太白自己的想法,旁人看来这就是个抱着酒壶不撒手的酒鬼而已。 酒至酣处,他突然想到了什么,勐地拍了拍脑门,恍然道:“那边那位兄台,一起来喝酒吗?” 说着,他晃晃悠悠站起,将玉壶高举向书生示意。 书生眉梢挑了挑,“不必了!” 李太白刚想坐下,却突然一怔,这才注意到那个石像身后蜷缩着的乞丐,一动不动。 “那地上躺着的兄台,过来喝壶酒,暖暖身子吧。” 他将玉壶抛向那乞丐,又指了指一旁的蒲团。 乞丐听到他的话,抬起头来,身躯开始抖动,眼里满是恐惧。 李太白一愣,“这酒壶里装的是酒水,又没毒,你怕啥?” 说罢,他拿起玉瓶喝了几口酒,酒水顺喉而下,温热舒爽,让人回味无穷。 乞丐指了指石像底座,恐惧地摇了摇头,不再有任何动作。 “莫名其妙!” 早已酒意上头的李白自然是没注意,在底座另一边正是篝火与书生。 乞丐看到李白已经饮尽酒水,于是便重新将身体蜷缩起来。 一切看上去都是这么诡异,包括李白身旁默默吐纳服气的孟可。 事实上,在书生和乞丐眼中,还能修炼的孟可才是最诡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