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异界当神棍的日子》 第一章 如此表白

“俗话说得好,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完**\美**小*\*說\網.22pq “泱泱天朝十万载,浩浩长书五千年,无数的仁人志士与高官侠客用自己喷洒的鲜血与悲惨的人生证明了,这个结论是多么光正与伟大!” “然而,就像迅哥儿说的:真的猛士,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敢于直面惨淡人人生,他们即使身处黑暗之中,也仍然要向着前方那点微弱的熹光奋勇前行!” “他们,是伟大的人,是大写的人,他们是整个个民族的脊梁!” “所以,你就放心的去吧!” 满脸麻子的胖子郑重的拍了拍捧着玫瑰花的瘦子的肩膀,庄严而肃穆的说道:“兄弟,你今夜的壮举将被人铭记,无论成功与否,从此以后,你就是我们b433寝室的脊梁!” 瘦子狠狠的抹了一把鼻涕,一脸动容,他眼睛之中晶莹闪烁,那,是世间最诚挚的感动。 今夜,他即将完成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壮举,而单单是做出这个决定就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的勇气,所以,他绝不能有丝毫的退缩! 此一番,前途难揣,虽战死亦难免,望不见的路的远方何其渺茫? 然而,就在此时此刻,此等人生艰难的时候,仍然有一个义无反顾的关心他支持他的人! 他,又何其有幸哉! 瘦子心中满怀着感动。 “胖子,我去了!” 最后的最后,瘦子深深的凝望了胖子一眼,他要将这个身影永远的刻在心里。 胖子对他重重的点头,那是对自己即将远行的同伴付与自己全部的信任与支持。 瘦子狠狠的抱了抱胖子,然后毅然决然的转过身。 “再会了,我的好兄弟!” 瘦子朝后摆摆手,留下一个风萧萧兮易水寒的背影。 胖子“啪”的敬了一个礼,他目送着这个果敢而有些瘦弱的背影,此时此地,它竟显得如此的伟岸! 胖子眼眶湿润了。 “啊朋友再见,啊朋友再见,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胖子樱唇微张,低低的吟唱在这黑夜里传扬...... 这是对伟大英雄最崇高的敬礼! ...... 时间定位:2011年7月7日,晚上九点。 地点:某大学、某教学楼、某后院、某枯井旁。 重要事件:某枯井旁站着一个黑发飘飘的女子。 事件特点:该女子一身清宫装,时不时的抬头望天,时不时的望着井里,喉咙里还时不时的发出一阵阵痴汉般的诡笑。 然后...... “靠,我还以为是鬼呢,吓得我都软了!”某正在草丛办事的男生非常郁闷的把手里的套套塞回撕开的包装袋里。 “哼,真没用!”某欲求不满的女生狠狠的掐了一下某男生,然后她两眼喷火的望着枯井旁边的那个女子,“沃日,大晚上不睡觉的跑这里装鬼玩,你搞毛啊!” “唉唉唉,算了吧。”男生连忙拉住即将发毛的某女生,他温声抚慰道:“她那是有病,咱别和她一般计较,等一会我状态就恢复,我们直接去‘来见喜’开个房,就再没人会来打扰我们了。” 听见这几句话,女生这才好受了些,她低低的咕哝几声,倒也没再说什么了。 两人整理好衣服起身往回走。 “不过你选的这宾馆名字也太不吉利了!” 女生边走边抱怨道,来见喜,见喜,什么鬼么! 男生低笑:“我们的安全措施都做得这么到位了,你还怕什么?” 女生有些不好意思了,娇嗔道:“人家总觉得心里有点膈应嘛。” 男生嘿嘿坏笑起来:“就是要这样才刺激啊!” 女生轻轻捶了捶男生的胸口,“臭混蛋,不要脸.....” “嘿嘿嘿嘿嘿......” 男生搂着女生的细腰,两个人渐行渐远。 ...... 某教学楼的拐角阴影处。 李浮七已经蹲在这里很久了,纠结了许久,他踩灭了第三根烟,终于是下定了决心。 李浮七今年二十又一,是普通大学的一枚标准的废材大学生,用他老妈的话说,就他这个样子都能考上大学,这是把全家一家老小的往上数十辈子的运气都花光了! 当然,这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从客观上来说,他确实是一无是处。 首先,他成绩差,在高中班里常年垫底,好不容易上了大学,成了班上有名的控分大佬,人送外号六零哥,就是能打六十分就绝不打六十一分的奇迹般的存在。 其次,他也无任何特长,爱好打游戏和家里蹲,还经常在游戏里遭人骂。 嗯,或许他要向全天朝的小学生弯个腰道个歉? 败坏了您们的名声,让您们饱受网络各界精英人士的诟病与指责,那还真是对不起了啊喂! 不过李浮七阴人倒是挺在行的。 一般情况下他也不去惹别人,不过你要是作死犯到了他手上,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你惹了他,他面上和你笑嘻嘻的,转过背能把你阴得你老妈都不认识,而且什么下作的手段都用得出来。 什么泼油漆、灌麻袋、敲闷棍、拔气门芯,那都是他耍得要不要的小儿科手段。 他光荣的战绩之一是:某年某月某一天的某个下午,他去某红灯区雇了一个小姐姐,然后让她在学校图书馆揪扒着某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的衣袖,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唱了一出二女争夫的白学大戏,成功的从某绝世渣男手中拯救了一个纯情的美少女,为我佛在人间的光辉事业增光添彩,增砖添瓦,胜过于造了一百四十二级浮屠。 从此,他李浮七总算是迈入了路边行善、兼济天下的大善人的行列。 当然,事件的起因——类似于某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踩着他的脑袋顶在女朋友面前装逼这样的事情,依照春秋笔法的规矩来说,一般是要被忽略不计的。 再一个,他不修边幅,经常是头上杂毛乱如草,夹板背心走天下。 最后,他比较早熟,十一岁就开始和五姑娘谈起了恋爱,十二岁嘴圈就开始长起了青毛,不到十五岁,那圈青毛已经变成了浓密的黑毛,而他,也成了小伙伴中第一个有电动剃须刀这种象征着成熟的高级玩意。 非但如此,李浮七还经常向别人吹嘘,说自己阅女无数,而且相交的都是国际友人,环肥燕瘦各有姿态,沉鱼落雁各个都是艳丽无双,把一众情窦初开、青春懵懂的小兄弟们羡慕得哈巴濑子流了一地,张口老大闭口大师的,简直恨不得把他给供到香堂上。 其实他哪有这本事,他连女生的小手儿都没摸过! 所谓的交往,只不过是看看十一区的深度恋爱教学小视频罢了,根本没有其他的,顶多算是知识和信仰的传播挥洒。 或许他可以在这方面领个教授的职称?韩愈说的,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嘛! 但李浮七是个混不吝的人,按照王胖子的说法,他是个没心没肺人,啥也不在乎,什么也不放在心上,牛皮吹得比火车都响,什么没节操的逼都敢装,不管做多么不要脸的事情,他都不会有任何的心理阴影。 以前用丰富的阅女检验交换小伙伴的游戏币是如此,现在嘛......那更是如此啦! 就比如说此时此地捧着玫瑰的他。 李浮七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场景。 那是在下午的图书馆里,她就坐在临窗的位置上,捧着一本书一页一页的翻着,脸上满是岁月静好的恬然与与世无争的娴静。 而午后的阳光懒洋洋的撒了进来,透过厚厚的落地玻璃,直接落在她的身上,她那瀑布般的黑发被染成金色,如此的动人心魄。 第一眼望见她的时候,他的心脏猛的跳了一下,一道电流从他脚趾头尖直直涌到他的脑袋顶门,麻痹了他的四肢百骸。 他知道他沦陷了,无可救药的沦陷了。 从那以后,他总是不自觉的打听她的情况:她是历史系的,又报了天文系的双学位,她成绩好,名列前茅,长得好,面若芙蓉,身材好,前凸后翘,她洁身自好不说还无不良嗜好,而且极为自律,天天泡在图书馆里。 不论从哪方面评价,她都是百分之一百的女神般的存在,而且无论多么优秀的高富帅都会在她面前自惭形秽,难以有凑上前去产生交集的勇气。 任谁都看得出,李浮七与她的距离就是屎黄的泥巴和五彩的祥云之间的距离,他们之间永远都不会碰出半点火花。 可是,爱情又岂是这些个世俗的成见可以揣度的?更别提那是他李浮七的爱情! 你能控制住自己的思想,但是你绝对控制不住自己那颗向往爱情的心! 李浮七的灵魂分分白白的这样告诉他。 所以,他来了,无声无息的来了,他挥一挥衣袖,带来了一捧娇艳的玫瑰花。 他抱着玫瑰花,想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后退。 但他不能后退,后退是懦夫的选择,星星也为他沉默,沉默是今晚的教学楼。 李浮七一步迈了出去了,当左脚从悬空踏到地面的时候,一秒过后,他那双高仿耐克的薄薄鞋底传过来大地那厚重而坚强的触感,这给了他那颗踌躇满志的心莫大的勇气。 我没有错,女神也是需要爱情的,而我,就是那个为不能触及爱情美妙果实的可怜女子播撒‘爱的光辉’的正义的勇士啊! 李浮七狠狠的抹了一把眼泪鼻涕,他被自己舍己为人的伟大情操给感动坏了。 他快步走向井边的女子。 第二章 如此穿越

“那个.......洛晴川同学!”^完**\美**小*\*說\網.22pq 李浮七结结实实的弯下了九十度的弯腰,“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你能不能......能不能......做我女朋友!” 双手笔直的伸向前,九十九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花,还有脸上那因为紧张而不断往下流的汗。 然而,十秒过后,没有任何声音。 这场面一度很尴尬。 李浮七微微抬头,只见女神正在抬头望天,脸上带着莫名的兴奋与红潮。 “难道是我声音太小了,她又太专注了?”李浮七满带着疑惑。 “洛晴川同学。”李浮七又走进了一步,这次他离得更进了,他甚至都能闻见她身上那淡淡的薰衣草的味道,他的心神一阵摇曳。 “请你做我女朋友!”李浮七的喉咙里发出了更大的声音,这是他最大诚意的表达。 然而,依旧没有任何声音。 李浮七咬咬牙:都已经是这样的人生了,都已经是这样的结局了,我已经没什么好怕的了!我,什么也不在乎了! 他一次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这次几乎都快贴着脸了! “请你......” “靠!你挡住我了!” 还没等李浮七说完,一根浑圆的大长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下往上飞撩过来,雪白色的丝袜在皎洁的月光下散发着不可名状的、惊心动魄的荧光。 从李浮七角度,那就是一道闪耀而飞跃的花火! “咚”的一声,李浮七耳边响起鸡蛋碎裂的声音。 李浮七“啊”的一声惨叫,两只眼白珠子都凸了出来。他跪倒在地上,两只手紧紧捂着裤裆,脸上分外扭曲,眼前赤橙黄绿青蓝紫七彩绽开,耳边如敲钟似的嗡嗡直响。 “咳咳咳咳.......”李浮七疯狂的口吐白沫。 而那女子却不管不顾,她两只眼睛仍然望着天,忽然,她呼吸变急促了,两只手死死的抠着井边沿。 “来了!终于来了!”女子大叫起来。 李浮七抬头一望,只见那女子站在井边放声狂笑,“不枉老娘我看了这么多的历史书、天文书,泡了这么久的图书馆,这七星连珠,终于还是让我等来了!” 七星连珠? 李浮七挣扎着望向天边,只见原本漆黑无光的夜空上,不知何时已经冒出了七颗星星,这星星与平时的不同,非常的小,却又非常的耀眼,而且周身散发着微弱的红光,诡异而又炫目。 而这七颗星星正在慢慢的变成一条直线! “喂,如果这七颗星星连在一起,会怎样?” 李浮七心底有些颤抖,他的本能告诉他会有大事发生,而且是超越寻常的大事,而他对于这些未知的事物,有着寻常人普通的畏惧。 “会怎样?”那女子轻笑了一下,然后扬眉吐气道:“那当然是能穿梭时空啊!” 女子心情大好,要知道她从五岁开始计算,历时十三年,才最终确定这七星连珠的具体时间和方位。 “穿梭时空?”李浮七呆住了,他以前以为这都是那些电视剧里瞎编的,现实生活中谁要是当成真的谁就是傻逼。 可是现在...... 李浮七有些怀疑自己的人生了...... 而就在李浮七呆住的这段时间内,那七颗星星终于连成了一体。 七道强烈的光柱从分别七颗星星上迸发,如七道撕裂虚空的白练,直直的注入到了那女子眼前这口枯井里。 只是一瞬,这井里忽然爆发出强烈的白光。 李浮七本能的闭上眼睛,可这种光线极为刺眼,居然穿透眼睛皮直接射了进来! 李浮七惨叫一声,死命的捂住了眼睛。 而那女子站在井边上,对着强光无知无觉,她的脸上带着不正常的疯狂与红晕。 “八阿哥,四阿哥,你们的晴川要来了,你们快来好好地疼爱她吧!” 女子张开手,身体一点一点的往井里倾倒,“我要做穿越女主!我要做穿越福晋!!我要做穿越皇后!!!恶毒的女二们,来接受本福晋的制裁吧!!!!性感的阿哥们,等着本福晋过去调教吧!!!!!本福晋的美妙人生,就要开始啦!!!!!!” 然而...... 就在女子飞身入井的那一刹那,说时迟那时快,李浮七猛的扑上前去,死死的揪住了她的衣领。 他的下颌磕到了井砖上,剧烈的疼痛感直接麻痹了他的半只脑袋,可他的手紧紧的抓着,一点也没有放开的意思。 “王八蛋你想干嘛?”女子眼睛红得瘆人,仿若一只噬人野兽。 此时此地,谁敢阻扰她去触碰她那坚守了十三年的美梦,她就让谁去死! 李浮七才不管那么多,他只知道自己这次是吃了大亏了,不仅一直萦绕在梦中的女神给生生整没了,自己还差点还让人一脚踹成了断子绝孙! 他现在这身体里里外外都是气,而且是郁结于胸中不得不发的气。 李浮七盯着女子那十分漂亮的小脸蛋,非常无耻的说道:“快说做我女朋友,不然你别想要我放手!” 经过这一遭后,这女子的女神的形象已经完全在他心中碎裂,没有了当初的那份悸动,那种怯弱的情绪自然也就荡然无存了,那个无耻无羞的他又回来了。 他今天吃了这么大的亏,总要捞点本回才好。 一想起这茬,他又有些蛋痛了,抓衣领的手更加用力起来。 “就你?”女子一脸蔑视看着他,不屑道:“你可别做梦了,老娘我可是要当福晋的女人!福晋,懂么?给你做女朋友,你也配?” 李浮七立马就不服了。 呀呀个呸的,妈蛋的不就是脸漂亮一点么?有什么好狂的?还当福晋?我呸! 他咬着牙叫嚣道:“我今天还就不放手了,你倒是看我配不配!” 没料到那女人也不是吃素的,也不多说什么,一口闪亮亮的烤瓷牙张口就咬在了李浮七的手上,当场就给他李浮七见了血。 “啊!” 李浮七吃痛松手,然后,他看到的是那女子满是嘲讽却越来越小的脸....... “沃日!小娘皮!老子今天还治不了你了?” 李浮七一口怒气直接冲上了脑门顶,“啪啪”撸起两根袖管子,他想也没想的就冲了下去。 然后...... 白光消失,七颗星星渐渐隐没,一道凉风刮过,枯井,它还是原来的那口枯井。 2011年7月7日,某省某市某大学的两名在校学生,李浮七、洛晴川无故失踪。 2011年8月7日,经过家里、学校、公安部门一个月的寻找,该两名同学依然了无音讯,被当地公安部门暂定为失踪人口。 再然后...... “那小子,表白就表白嘛,居然还带人姑娘私奔了。” 某校某天某下午某放学后,某胖子坐在天台上寂寞的抽着烟。 第三章 如此异界

这是一个异世界,我们姑且将它命名为——无边无际、种族无数、大国无数、强者林立之独神世界。 独神世界,顾名思义,这么大的世界,如此多的种族,如此多的强者,却只有一个神。 这个神,独神世界的人将她称之为——美貌魅惑倾国、身材妖娆绝世、声音甘如毒药、性格秒杀众生、实力汪洋大海、智商冠古绝今的极致完美女神——舞日月空大人。 舞日月空,姓舞日,名月空。 单独姓或单独的名都挺好的,但组合在一起就稍显怪异了,还有点像岛国动漫的名字,比如什么三日月夜空、五月七日茴香之类的。 不过也不是什么重要角色,这里就随意随意了哈,要是还有不习惯的,借鉴一下本作者的女神——天朝知名女皇帝武瞾武陛下的名讳,大家差不多就明了了。 话题再转回舞日月空大人。 话说舞日月空大人是这个世界唯一的神,既然是神明,还是独一无二的,那自然必须有点彰显身份的地方。 比如说:舞日月空大人的丝袜,那必须是无尽诱惑之皓如白雪、荧丝嫩滑之蕾丝,可风情可清纯之香奈儿牌世界举世无双私人定制丝袜。 舞日月空大人的**,那必须是无尽诱惑之镂花嵌纹、黑白肉变色蕾丝、可情趣可丁字之爱马仕牌世界独一无二私人定制** 舞日月空大人的罩罩,那必须是无尽诱惑之、波澜起伏、曲线曼妙、可前解可后解之安曼琳牌绝无仅有私人定制罩罩。 而舞日月空大人所住的地方——舞日月空大人的神殿——唯一神殿,坐落在喜马拉雅山脉、奥斯匹林山峰的岳麓之巅。 岳麓之巅,世界之顶,皑皑落雪,冰封万里,将宫殿覆盖,与大地浑然,俯瞰世界的高塔——凌天高塔,坐落在岳麓之颠的最高的那一个小山包包上。 高塔极高,宛若一根银白色的冲天利刺,孤高的矗立在那里,带着一股子要誓要将天捅破的霸道与横扫一切的狂气,和这天地一色的独白相辅相成,如同孤傲的君王孑孑独立,那睥睨一切的王者的气息,让敬仰它的臣民们心存敬畏与倾慕,恨不得挥刀立马,追随于王的身后,与王一起去见证史诗的传奇! 所谓的神明,就是要活得比凡人精彩,活得比凡人耀眼,活得比凡人狂妄! 这是独立世界的神的雄姿! 登顶者亦是孤独者,登顶者更是豪气者,此情此景,何其壮哉,何其伟哉! 然而...... “喂,小白白,你说我要带那一根才好呢?”^完**\美**小*\*說\網.22pq 高高的柜子前边,独立着一位丁香一样的绝丽的姑娘,她有丁香一样的面容,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丁香一样的哀伤。 她的身如嫩柳,她的肤如凝脂,她的发如瀑布,她的面若芙蓉,她的眉她的稍,她的眼她的唇,好似那伸手而不可及的迷梦。 腰不堪盈盈一握,声好似会心一击。 她站在那里,便让人心脏也不敢跳动,与之同处于一室,就连呼吸也似乎多余。 美哉爱哉,哀哉叹哉,如斯佳人,何处可得? “到底该带哪一根呢?” 姑娘琼鼻微皱,透着红晕的小腮帮子微微鼓起,阳光之下有着淡粉色的通透,这简直是个摄人心魂小妖精! 而她的前边,那个硕大的柜子已然打开,最上一层...... 好吧,最上一层居然是一色的红蜡烛!而且型号大小不一,从五厘米到五十厘米的应有尽有! 我的天! 再看下一排,居然是一色的手铐,金色的,粉色的,雕花的,镂空的,米老鼠的,招财猫的,...... 再下边,依次摆放着红绳、脚镣、枷锁、铁链...... 这都是什么鬼? 再看最后一排...... 那居然是一排闪亮亮的皮鞭,螺纹的,倒刺的,分叉的...... 这小姑娘,会玩啊! 而姑娘正盯着这一排的皮鞭,一脸的愁眉不展,“我选那根才好呢?” “小白白?小白白?”姑娘左右巡视着,空旷的大殿里却空无一人。 “咦?人呢?跑哪去了”姑娘呢喃一声,如微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她随手捏一根红皮鞭,脚尖轻轻一点,整个人如滑落的丝带一般朝着门口飘去。 ...... 岳麓山山顶,大雪如鹅毛,纷纷扬扬,挥挥撒撒,天地间白茫茫的一片,寂寥,枯寂,毫无生机。 “漓白,平时大人允许,我可以不管你,但是今天,你不能离开。” 山顶的一旁,一位身着女仆装的女子笔直的站立,飘雪在其身体三寸的地方消失,好似隔了一层不可见的屏障。 女子身材比较娇小,脸圆圆的,软软的,萌萌的,乍看像一团肉呼呼的小包子,可爱得让人恨不得去捏上一捏。 不过她的面容却很严肃,身立如苍松,仪态肃丽而端庄,整个人如模子里倒出的一般,让人挑不出一丝毛病。 可这样的一副高三班主任的表情却配上这样的一张娃娃脸......让人有种说不出的......嗯......怎么说呢......或许这就叫作反差萌? 明明是可爱软萌型的,却偏偏要做一只高冷的御姐,就像一个明明是个小孩子,却偏偏要强的去装大人,真是叫人好气又好笑。 然而,这一切都是表象。 当你去看她的眼睛时,你就会感到惊讶——那是一双没有任何波动的眼睛。 不同于死气沉沉的干枯,那里边是波澜无惊的平静,而这平静下边又隐藏着针刺般的锋芒,当她看向你时,似乎能把你的整个灵魂都扎个通透。 女子叫执云,是这神殿的管事,平时负责掌管着神殿的一切运作。 另一边,是一个年轻男子。 这男子极英俊,体态修长,青丝细密,莫约十七八岁的年纪,瓜子脸蛋儿,白若施粉,而这白里又透着淡淡的嫣红,有如春日的晚桃。 他鼻梁高挺,上面驾着一对狭长的丹凤眼,与那两笔卧眉组合在一起,顾盼生辉,流转之间,有情生焉;唇薄而红,嘴角天然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勾人心神。 当然,这丝笑现在是惨白的。 再看他的穿着,青衫轻挂,隽秀飘逸,袖口与衣边用金色丝线细细的绣着复杂的花纹,虽是金色,却又与这大体的青色相得益彰,浑然天成。 他修长的手指上还捏着一柄花哨的镂花镶玉黄金剑,右腰上别着两片雕工精致的龙形还首白玉环,一看就贵气十足,富贵非凡。 整体评价,风流世家子的顶配。 男子名叫漓白,是神殿的神侍。 虽然是神侍,但是他却丝毫没有作为神侍的觉悟,一天到晚不见人影,不是去调戏河边洗衣的大媳妇小姑娘,就是去和各大名苑里的小姐姐们嬉笑玩耍。 他今天也是准备偷偷溜出去的,不料被人抓了个正着。 “执云姐姐。”漓白笑嘻嘻的打着哈哈,“其实今天也没什么不同吧,不就是换神主么,至于弄成这样吗?我出去溜达溜达,等下就回,您就通融通融呗!” 漓白完全一副讨好的狗腿子样子。 “不行。”女仆执云的眉毛扬了扬,“等下仪式完成后,我们就该去拜见新任神主了,你不能出去。” 外表可爱的少女对别人的讨好完全无视。 “新任神主?” 不知怎的,一听到这四个字,漓白脸色刷的一下涨红起来,捏剑的手指不住的颤抖。 过了好一会儿,他艰难的吐了一口郁气,仰面嗤笑一声,道:“新任神主关我什么事?他当神他的神主,我过我的日子,我和他井水不犯河水。” 他混不吝的抱着剑,一脸的无所谓,又一脸的愤愤然。 执云眉头慢慢拧成一团,尔后又舒展了一点。 其实也不难理解,舞日月空大人往日里都是比较疼爱漓白的,从来都是任着性他的性子让他胡来,不管他做再过分的事也不责备,此时神主换届,他当然是有些逆反。 执云淡淡道:“神主更迭,等新任神主上任后,是去是留,随便你。不过在此之前,你得老老实实的在这待着,这是大人定下的规矩。” “去他的狗屁规矩!”漓白红着眼睛大吼:“大人做的好好地,干嘛要换?换了我也不认,要拜你拜,反正我是不拜这劳什子神主!” “换不换那都是舞日月空大人决定的,既然大人决定了,你就必须遵从。”执云自顾自的说着,她完全不在乎漓白的想法,她只说她该说的,做她该做的。 “那我就是不遵从又怎样?!”漓白堵着气道。 第四章 如此手下

漓白是个孤儿。 十岁之前,漓白都是一个人。 吃饭是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就连说话,也是一个人。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从小到大他都是一个人过活,从前是他一个人,今后也是他一个人,他甚至都没想过他的人生能有别人的参与。 他的人生,是灰色的,单调,无趣。 不过,也无所谓了。 没什么大不了的,一个人。 直到有一天,有一个人对他说:“喂,你小小年纪的,干嘛总皱着眉毛呢?天气这么好,你该多笑笑啊!”^完**\美**小*\*說\網.22pq 他永远都记得,那天,那地,那个湖泊,那场清风,那个张绝美的容颜,还有那只向他伸出的手。 他永远都记得那天的阳光有多明媚,永远都记得那个阳光里的笑容有多温暖。 他觉得那一刻,他觉得心里有了一丝丝的满足。 这大概就是我想要的,他想。 也正因为如此,在他心中,舞日月空大人一直都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尽管他行事有些放浪形骸,但对于舞日月空大人,他一直都保持着最虔诚的敬仰。 可现在,舞日月空大人要消失了,一个他从没见过的人会要顶上来,他或许还是个长着大瘤子满脸猥琐的抠脚大汉! 这让他怎么能接受? “我让他去死!”漓白如野兽般咆哮。 ...... 执云微微偏了偏脑袋:无疑,漓白已经被愤怒冲混头脑,现在该怎么办? 她忽然想起了那一天,那一夜...... 是夜,唐国,赵家。 武神赵家灯火通明。 赵家祖祠,祠堂大门洞开,一条长长的青石铺道从门口一直延伸进祠堂里边,过道两边,两线盏火通明,将整个祠堂照的透亮。 过道上边,老老幼幼近百人低低的跪伏着,他们身着素衣,面容严肃。 过道尽头,祠堂上首,摆着一个巨大的架子,架子上摆放着密密麻麻的牌位,牌位上铭刻着的,是赵家历代为国捐躯的英魂。 排位其下,一个花白老者肃然而立,他双手托着一柄银白色的长枪,颤颤巍巍的托过头顶。 “吾赵家当代家主赵铭世祷祭,祭众位老祖英灵!” 声音一出,其下众人整整齐齐的扣了三首。 “吾赵家立世两百余载,凡一百八十二代,代代都英雄辈出,护国安民,受万民敬仰,此为吾赵家先辈用鲜血堆砌出的荣耀!” “赵家荣耀,当作传承,今有一百八十一代子孙执云者,卓越出众,建功颇硕,愿请老祖赐枪,佑我赵家世代昌荣!” 其下众人齐声而喝:“请老祖赐枪,佑我赵家世代昌荣!请老祖赐枪,佑我赵家世代昌荣!请老祖赐枪,佑我赵家世代昌荣!” 说罢,众人又叩了三首。 老人缓缓转过身,望着下边越众而跪的执云。 “赵执云,汝既为吾赵家嫡长,吾今将这虎胆亮银枪交予汝手,此枪为赵家代代相传的名枪,专斩一切忤逆狂悖之辈,专杀一切谋叛造作之徒,枪尖所指,军之所向,如有不从,定斩不赦。望汝不孚吾赵家历代先祖之威望,尽心竭力,斩敌杀寇,承我赵家之名,扬我赵家之威!” 苍老而威严的声音如若在耳,执云永远都记得那杆银色长枪在灯火之下闪耀的光影。 执云深吸一口气,再睁开时,她眼前清明一片。 是了,绝对的规则产生绝对的秩序,无序则生乱,乱则崩,崩必灭。 这是她从下到大被灌输的理念,以前赵家第一代先祖这么教他的儿子,后来她的父亲也这么教他的女儿。 万物皆有法,则万事皆可寻! “漓白,我再说一次,今天你不能出去。” 人,就该守规矩,以前执云掌管万军叱咤疆场时是如此,即便现在她成为了女仆,也应是如此! 漓白不服,“那我一定要走又如何?” “如果你非要出去,我会阻拦你。” 执云右手虚虚一抓,一柄猩红色的长枪登时凭空出现在她手中。 枪很长,对于身材娇小的执云来说,它不协调得有些夸张,任谁也看得出拿着它的本该是一个八尺大汉。 而这枪的枪杆却极为素朴,没有多余的装饰,但整个枪头却泛着妖冶的红色,枪刃处更是不时流过着诡异的血光。 枪名:‘血刺破军’。 血刺破军枪,中土十大名枪之二,其威名不抵排名第一的赵家的虎胆亮银枪,然其凶名更赫。 传说中秦将白起用他杀人破国,饮血无数,其下亡魂不下百万,煞气浓厚,鬼神不扰,其主心志稍不坚定,便会被侵蚀心神,失去理智,沦为只知杀人不知其他的疯魔。 此枪当为当世第一的魔枪! 漓白被这话弄得一怔,随后怒极反笑:“打就打,我还怕你不成?” 执云握着长枪遥遥一指,“看来你是心意已决了,多说无意,看招!” 说时迟那时快,她的影子还留在原地,整个人却向漓白冲去。 “哼!” 漓白不甘示弱的抽出长剑,长剑上青光闪耀,剑尖处朵朵青莲绽开。 青玉莲心剑,神主舞日月空大人凭神物青玉莲子炼制而成,青玉莲是凌天塔顶降神池中独有的的莲花,它的莲子更是天下难得的宝物,该剑的威力,可见一斑。 一枪一剑,一男一女,只是眨眼之间,就见两道光影呼啸而过,好似两道流逝的飞火! “锵!” 枪剑相抵,铁响金鸣,整个雪地的上空都是嗡嗡的回音,整个空间都在震烁! 瞬间,一道无形的能量波迸发,以两人为中心急速的向四周扩散。 “砰”的一声,大片的积雪被掀飞而起,抛至于空中,如山呼海啸,又如巨龙在云间涌动,只是一刹,天地间只剩白茫一片。 雪花簌簌的往下落,中心处,两个人横眉相对。 “哼!” 几乎同时,两人默契般脚尖点地,身子各自往后飘了几步,相对而立。 “执云,你也跟随大人这么久了,你难道就没有一点感情么?你就这么甘心去侍奉给别人?” 漓白大的眼神中充满了怨怒。 认识了这么久,漓白从来都看不懂执云。 她什么事情都先讲规矩,吃饭要讲规矩,穿衣要讲规矩,生活中事无巨细,她都有她的一套规矩。 她做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的精准,又是那么的一丝不苟,仿佛一切的一切都有着既定的轨迹。 她好像是活的,又像是个木头人,漓白就从来都没有在她脸上见过别的表情。 一般人,不管是谁,不管怎样,总该是会哭,会笑吧! 有时候,他甚至于会对她的这种行事准则离奇的愤怒。 就像现在,神主大人要走了,都要走了啊!执云居然都没有流露出任何的想法,居然就这么安安静静的接受了。 而且更过分的是,她自己薄情寡义也就算了,现在她居然还会要求他去参拜什么新任神主。 去他的新任神主!管他是什么人,他才不去拜! 在他心中能担任神主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舞日月空大人。 漓白越想越气,望着执云的眼珠子里简直都快冒出了火了。 “我侍不侍奉新神主,我参拜之后我自然会决定,你侍不侍奉新神主,你参拜之后自然也是随你的意。” 执云淡淡说,“不过在舞日月空大人离任之前,你的身份依然是神主的神侍,既然如此,那么你就该老老实实的履行神侍的职责,你继续这样,作为管事,那我就必须惩罚你。” “给我处罚?”漓白怒极,道:“也好,认识这么久了,你我都没较量过,今日就看看究竟是你惩罚我,还是我教训你!” 说罢,漓白将长剑一横,一道青色的能量从他脚下生出,并慢慢增加,漓白的双脚被这能量托起,缓缓离地。 不一会儿,能量越聚越多,到了最后,他整个人都浮在了半空之中,那团青色的能量将他囫囵包裹。 第五章 如此能力(1)

“是风。” 执云脸色有些凝重了,漓白的能力对她来说非常的麻烦。 ‘能力’,是这个世界生灵特有的东西。 在这个世界里每个生灵或多或少都会拥有一些能力,有的强,有的弱,有的人的能力能毁天灭地,有的人的只能用来端端盘子。 至于能力的来源也是不一而足的。 有的是来自于血脉传承,比如龙族的御空和吐息,这是血脉传承来的。 有的是性状的变异,像诸如雷震子之类的人长鸟脸之类的,就是属于娘胎里变异来的。 另外一些则是来自于后天的刺激。 说到后天刺激就比较玄乎了。 比如在传说中,就有那么一个人,他上山砍柴时不小心被雷劈了,结果非但没有死,反而奇迹般的获得了‘掌控雷电’这种属性极强的能力。 从此以后,这人一鸣惊人,各种开挂强无敌,各种吊打各种嗨,然后强娶土豪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成为了名声赫赫的一方土财主。 最后,他被江湖人尊称为“雷电法王”。 到了现在,他虽然早已经不在江湖里漂泊了,但是江湖里仍然流传着他的传说。 嗯,没错,他的名字就叫,杨!永!信! 当然,自他以后,那座挨雷劈的山里的那块挨雷劈的地里的累累白骨,我们一般是不多提的。 其实吧,说白了,这玩意纯靠运气。 然而,我们必须明了的是:这个世界里种族很多,各类生灵的数量更是数不胜数。 伟大的先贤达尔文告诉我们:如果一个样本的基数越大,那里面产生的变数(基因突变)的种类也就越多。 高中数学和大学概率论告诉我们:无论概率多小,当实验的次数足够多时,一个事件发生的机率会无限接近于它发生的概率。 彩票与赌博的博弈论告诉我们:‘搏一搏,单车变摩托’这种对于极小概率事件的侥幸心理,是普遍存在于人的心里的,你之所以没有表现出来,是因为给你的诱惑不够大。 于是乎,在以上三种理论支持之下,在这个世界里,你永远都不会为了一个随时转性的人大惊失色,也永远不会为了一个脑后长脚的人怀疑人生。 各种稀奇古怪的能力见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 漓白的能力就是御风。 御风能让漓白的剑飘逸而迅速,而且变化多端,让人难以琢磨,再配合舞日月空大人为他特制的青玉莲心剑——材质非金非木,轻如蝉翼,青玉莲子凝神聚魄,安魂辟邪。 如此种种,使得他的剑威力更上一筹。 当然,有优点就必然有缺点,剑法轻灵的代价就是力道的削弱。 简单来说,只要反应速度能跟上,漓白的剑是很容易被防住的。 即便是反应跟不上,只要你重点护住你的身体要害位置,如喉咙,心脏等地方,最多也就是缺胳膊断腿罢了,不至于被人砸出内伤。 不过以漓白的速度,一般人要反应防住他也是挺难。 执云就不同了。 执云使用的枪法是赵家代代相传的军中枪法。 军中枪法,大开大合,力重而狠,主要适用于在战场的厮杀,讲究一击必杀。 执云的能力是赵家代代相传的能力——气场感应。 赵家的人与生俱来就可以释放一种气场,这种气场一旦展开,就会像一张无形的蜘蛛网,对手在里面做出任何细微的动作,包括呼吸和心脏跳动的频率,气场的主人都能迅速的察觉到。 这种变态的能力极大的保障了赵家在战场上的人身安全,一般来说,赵家的人很难在明面上被杀死,当然,前提是你得对对手做出的动作反应得过来。 非常不幸,漓白的速度似乎刚好克制这种能力。 又非常有幸的是,执云还有另一种能力,一种来自于她的那柄枪的、特殊的“能力”——血煞之气。 血煞之气,血气和煞气混合而成的产物。 血刺破军枪因其第一代主人白起的赫赫凶名而成名,为中土第二大名枪,第一大邪枪,因为杀人无数,枪上血气与煞气相互纠缠,常年不散,终成血煞。 在大众意识里,血煞之气对人体是有害的,因为它能侵蚀人的心志,让人变成杀人狂魔。 然而,凡事有弊必有利。 比如说血气:当人体摄入适量的血气后,人体的各项机能会得到显著的提高,包括并不限于:体力,速度,耐力,反应能力和抗击打能力。 不过一旦摄入过量,狂暴的血气会将人体的各个组织和血管撑爆! 再比如说煞气:煞气虽然侵蚀人的心,但它却能降低人对外界刺激的触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不知劳累,不知疼痛,不知受伤,不知生死。 可以想象和这样一个敌人对打该有多么的痛苦。 正所谓,高风险带来高回报,能够丧心病狂到利用这种力量的人,那张萝莉外表和冷漠表情之下,想来也该有着足够的疯狂! ...... 执云弓起腰,做出最佳的应战的状态,这是她对对手实力的一种尊重。 这是一个值得她如此对待的对手。 “呼”的一下,漓白欺身而上,他周围的风如同刀刃般呼啸着向四周扩散,瞬间,他就已经模糊成了一道光影。 毫无疑问,以执云那种笨重的枪法,拼速度是无论如何也拼不过的。 “看来,只能防守了。” 执云眉毛一凝,“气场,开!” 声音一落,她的眉心处一道无形的波动涌出,向周围极快的摊开。 那一瞬,仿佛整个时间都慢了下来,雪花仿佛在空中停止,六边形的棱角在阳光下闪耀着光。 执云稍微感应了一下:漓白的攻击距离还在她气场的反应范围之内。 气场很强,但它是有范围的,一般来说,距离主人越远,气场的作用也就越小。 执云的气场感应范围大概是方圆五百米左右,而她的有效范围只有方圆三百米。 也就是说,在五百米至三百米之间的距离,她只能感应到对手大致的方位,却感应不到对手出手的动作。 在这个距离里,气场传递到她脑子里的信息只是模模糊糊、会动的一团。 执云眯起眼睛,一抹青色横贯长空,正急速的向她冲过来。 她不得不感叹漓白的速度之快,即使是她开了气场,依旧只能捕捉到如此模糊的动作。 “血煞入体!” 刹那,无数血红色的气流着从执云的鼻孔里钻入,纠结着,缠绕着,里面充满了痛苦和哀嚎。 那是无数死于枪下的亡魂! “砰”的一声,一道气波从执云的周身炸开,她头顶发丝狂舞,全身的肌肉开始鼓胀,眉间更是有几缕黑气萦绕,而那双褐色眼珠子的外围,已经被浸染成了鲜血的殷红! “一成。”执云心里默默念道。 一成的血煞侵蚀度。 一般来说,血煞之气侵蚀宿主的身体程度越高,则战力增幅的越明显,持续的时间也越久。 一层侵蚀度持续的时间大概为半个时辰,每加一成,往上叠加的也是半个时辰。 对于执云而言,五成以下的侵蚀度她尚能驾驭,虽然效果过后她会很虚弱,但好歹还留有自保的余力;五成至七成,效果过后她会直失去战斗力,而且往后还需要调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来将身体里残余的血煞之气清除;至于七成以上,她将直接迷失,不再能控制魔枪上血煞之气的入侵,然后,永堕为魔。 现在只是一层,不过,已经足够了! 由于这个开头不是很好,太拖了,所以准备换一个开头,对不住各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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