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淘宝回古代》 第一章 我有淘宝app ——周褚王七年二月仲春。 日上三竿,太阳晒屁股。 小院子里,一个年轻人正一手拿一牙刷,一手拿一咸蛋超人漱口杯,蹲在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刷着牙,而在他面前,则是一个只有他自己才能看得见的淘宝app的操作界面。 这个人的名字叫秦心。 很显然,秦心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他来到这个时代,也就半个月左右的时间。起因是他好几年不逛一次淘宝,结果却在他最后一次逛淘宝的时候,手机一边充着电-然后手机漏电-最后他触电身亡,然后,就来到了这个时代。 正如很多穿越者一样,秦心也有金手指。 秦心的金手指,就是现在在他眼前正被他看着的虚拟屏幕版的淘宝app操作界面。大概一个ipad那么大,用手指去滑的话,也能操作的动。所以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是他面前现在正悬空漂浮着一部只要他自己才能看得见的ipad,而且这ipad只有淘宝这个操作界面,退不出去。 “苹果7手机降价特惠5388朋朋贝,修身大衣399朋朋贝,王老吉凉茶无糖罐装20罐79。” 秦心一边心里面读着这些商品的报价,一边摇了摇头。其实……基本上要钱买的,他都不会考虑。他现在每天只会打开淘宝免费试用,看看还能不能从免费试用上面淘到点什么。就像他现在左手手上拿着的牙刷,可千万别小看它,因为其实它是一支电动牙刷,虽然它现在已经没电了,可这依然改变不了它比一般牙刷手感要更重一点的事实,就是在免费试用专区上拿下来的。 以往,淘宝免费试用专区上的试用商品的名额都要碰运气,或者干脆就是被黑心商家用他们自己的小号牢牢地把控着,根本就不可能真心地送给一般买家。不过现在……人穷,没办法! 本来到了这个时代后,秦心发现自己有了淘宝app这个金手指,感觉以后在这古代还不横着走?然而残酷的现实却告诉秦心。仅仅只是一百朋朋贝,就足可以在这里购买一千三百亩地。以秦心的时代标准,即四百亩地,约四十个标准的11人足球场那么大。而现在秦心自己手上,别说一百朋朋贝,他连一个都拿不出来。因为现在这个时代,很悲催地,还正处于一个商业发展严重落后的时代,一般人家的生产产出可以够自己吃、自己用就好了,根本不太可能拿出去交易,而且即使是交易,也是以物易物为主,货币交易为辅,而且货币交易大多集中于统治阶级,平民基本上用到的很少。 当然啦!这种情况应该也是分地区的,在国都等繁荣富庶的地区,货币交易说不定已经成为主流,但在偏远落后的地区,以物易物,依然不少。就像秦心穿越过来之前的中国东南沿海地区跟西部贫困山区的区别。而秦心现在所在的地方,应该就是属于那种比较偏远落后的“山区”。现在上到市场上去,举个例子:问的都不是你的母鸡、你的粮食多少钱怎么卖,而是我用我这只母鸡,换你多少粮食怎么样。 所以,货币流通低,而且货币数量稀缺,单个价值高,秦心希望走倒卖路线,就不得不深思。因为只有傻子才会拿千亩的良田去换20罐无糖王老吉凉茶。也正因为是这样,而且自己也没有钱,秦心最后,也只能把注意打到淘宝的免费试用里去。 一试之下,果然是可以的! 不过,似乎是为了限制他的能力,秦心测试过,现在这个免费试用虽然每天都可能会有新的商品刷新,但秦心自己一周,也就只能从中取出三样。 现在,秦心拿到的免费试用产品就有,电动牙刷+赠礼牙膏、漱口杯全套x1(价值299朋朋贝),如爱初见本色卷纸x24卷(价值196.7朋朋贝),还有至尊杀器——小时候的手工铁锅:韦氏手工x1(价值205朋朋贝)。 除了小时候的手工铁锅,其他两样秦心刚好用的上,现在,秦心就等看看接下来,会刷新出什么,因为按照规律,一周一刷,而今天,恰好是新的一周又开始了。 淘宝搜索:淘宝试用。 然后可以看到免费试用,点击进去,便可以看到试用主页面,在试用页面中,其实有很多不同的内容,但大多的内容就跟出现了断网或者是网速慢一样,不是点击进去没反应,就是连外面的图片都显示不出来,正常人其实一看,就知道这些东西其实是有问题的。当初,秦心也是试过,结果是这些像断网跟网速慢的,他一个都申请不了,不过还好,在他持之以恒之下,终于发现了竟然还真的有东西是可以申请的,也就是前面提到的三样,而且这三样都出现在比较显眼的位置,当时秦心就申请了,然后一周时间过去。说实话,虽然这申请是显示申请成功了,但秦心却依然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可以灵验。而且,要是灵验了,谁给他发快递?检查了收货地址,然而是一串乱码,而看到那串乱码,秦心冥冥中有种感觉,他不能乱改,原因很难说得清,反正,就是觉得不能乱改就是了。 就这样心情既激动,又复杂地撑过了一周的试用期展示,最后秦心发现只要时间一到,脑海中就会仿佛是灵光一闪般。然后,他就会来到一个空间,这个空间应该是专门用来储存他淘到的免费试用产品的地方。其实……刚刚一开始进入到这空间,秦心也被吓了一跳。但后面想想,自己连穿越都发生了,又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了。在一番打量后……秦心也不知道这个空间究竟有多大,因为只有一个乳白色的地面,然后秦心的前后左右还有头顶,全然是白茫茫的一片,而且不知边际,就算在里面大声地喊话,也不会有回音,然后他淘到的东西就会随意地丢在他的脚下。 此时,秦心就正一边刷着牙,一边细心地留意着虚拟屏幕上淘宝app的每一处细节是否有发生变化,因为这个淘宝app根本没有系统精灵那种东西,所有的东西,都要靠他自己去摸索。今天,他再次打开一看。果然!免费试用专区里面的东西大多都变化了,而且又刷新了三个新的东西。 只不过…… 看到这三样东西,秦心的嘴角却是一阵抽搐。 因为——这刷新出来的都是什么东西啊! 第一个: 东阿正宗小主阿胶糕x1(价值699)。 第二个: 穿上马上就会变帅的百搭运动t恤一件(价值399)。 第三个: 森比奥婴儿纸尿裤20片3包组(价值168)。 这尼玛的,好像都是些没什么鬼用的东西啊。 在正式收到货之前,秦心还有大把的时间去看这些货品的作用,不过其实t恤以及纸尿裤就不用看了,只有东阿正宗小主阿胶糕还可以去看看。 “阿胶糕是什么鬼?” 因为自己平常并不会买类似的东西,所以秦心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毫无疑问,应该是糕点类的食品,但是居然卖699,如果是正常情况下,秦心就不会去买了。点进去,然后,秦心便看到东阿正宗小主阿胶糕的功效:调养气血、调经安胎、延缓衰老、补血养血、滋阴润燥、美容养颜。 果然,应该是食疗用的糕点,其实只是看过那名字,秦心就已经在往这方面去想。之所以要看,只是为了确认一下而已。 “都是些没什么鸟用的东西啊,这一看明显就是给女人吃的。” 秦心他在这个时代的老娘早就撒手人寰了,至于在这个时代,秦心还有没有其他女性亲属的话。秦心似乎想到了一个人,但随即又苦笑了笑,然后摇了摇头,吐出口中的牙膏泡沫。 “那名义上虽然是我母,但实际上,此时对方却恐怕已对我恨之入骨,恨不得除我而后快了吧。” 就在秦心想到这的时候,远处,正好一个人也是一阵风似地往这边走了过来。 这人来到秦心的旁边,先停下来,缓了口气。紧接着,脸上自带一股得意地微微一笑,才对面前的秦心道:“三哥,父让我寻你去宗庙~” 第二章 秦家来客 “三哥,父让我寻你去宗庙~” 跟秦心说话的人,名字叫秦波。 长得一副陈嘉辉版马文才的样子,简单地说就是阴险小人一个。 秦家共有四子,大儿子刚出生就夭折了,二儿子秦锋,而秦心在家中排行第三,秦波刚好第四。 因此,秦波见到秦心,才会唤他一声‘三哥’。 不过,这个‘三哥’……说实话,秦心看了看秦波那脸上的不屑以及微微得逞似的笑。估计,对方也就是嘴上喊喊罢了,对方压根就没有把他当作是自己的‘三哥’过。 “知道了。” 所以秦心回了句,然后便又继续喝水漱口,不徐不缓。 秦心不是对自己父亲的吩咐不重视,他只是做给面前的秦波看。 秦心越是着急,那边的秦波就越是得瑟。 既然是明显带着敌意而来的人,那么秦心觉得,他也没有必要跟对方客气点什么。 那边的秦波看到秦心一点都不着急,不徐不缓地继续洗漱,脸上也是很快出现了愠怒之色。 他哼了一声道:“秦心!别以为之前有父给你撑腰,你就觉得自己大可放心无忧。知道这一次父为什么要让我寻你去宗庙?” 秦心依然不急不躁,从水缸里鞠一捧水,打算先洗完脸再说。 “父这一次是要把你驱出我们秦家族谱!” 秦波终究还是得意洋洋地把实情说了出来。 直到这时候,秦心这才不禁稍稍有点紧张起来,并且轻轻地皱起了眉头。 “父为什么要把我驱出族谱?” 秦心问秦波。 …… 秦心现在的便宜父亲名叫秦皓,是一名士人。放在后世来说,那就是一名地地道道的知识分子,并且还是个当官的,虽然仅仅只是这个时代里面最小最小的官。 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平民-奴隶,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权力等级和格局。 很显然,相信大家在看完这个等级和格局后,也不难知道,这还是一个以宗法制和分封制为主流的古代,相当于很原始很原始的古代。再上一点,估计就是神话时代了。虽然秦心自己所学的历史也不多,但对于中国古代的历史,读书的时候还是多少了解过的,而周王姬褚……说实话,这人名他还真的没有听说过。不过不管怎样……在秦心的印象中,秦皓既然是个知识分子,又是个当官的,自然也是一个比较能够明白事理的人。当然记忆中,秦皓也的确是一个比较明白事理的人,可今天怎么突然还是听信了枕边风和谗言了呢? 几乎都不用想太多,秦心就知道,这肯定又是秦波的生母——谢氏,所搞的鬼。 是的! 除了谢氏,又还能有谁呢。秦波的生母——谢氏,现在名义上,也算是秦心的母。但谢氏和他的两个儿子,也就是秦锋、秦波,早就跟秦心不对路了。母子三人,因为担心家族继承的问题,以前早就想过不少办法,希望能把秦心赶出家门,只是都没有成功。而恰好这一年春,秦心眼看就要真的成年了,三人的想法便可能越发强烈。如果不是穿越前的秦心,便十分深得其父秦皓的喜爱……毕竟秦心不但长得高挑秀雅、风度翩翩,而且聪慧过人。在六艺上,更是深得秦皓本人的真传。那么恐怕,秦心早就被这三人给逼出了秦家。 相反,秦皓其他的儿子就不行了。一个个不是倨傲不逊、自以为是,就是不学无术、只会窝里横。 所以在选择继承人上,因为大儿子刚出生就夭折了,秦皓是更倾向于秦心的。 …… 可现在——秦波却在他面前得意洋洋地说,秦皓要把他驱出族谱!就算秦皓临时要改变主意,不立秦心为嫡,也大可以把秦心留着,不至于说严重到要把他驱除出族谱这么绝吧。 是的!这是秦心不解皱眉的地方。 要知道,在当今社会——一个仍然还是以分封制和宗法制为主的时代,一个人的出身比之后任何一个时代都要显得重要。虽然秦心也不是非要抱着这样的出身,但要是秦皓真的要把自己驱除出族谱,秦心还是不得不稍稍地重视一下。 秦波看到秦心眉头神色终于有变,脸上也是很快就化先前的愠怒为后面得逞的笑。 “到底是怎么回事?” 秦心转过头抬头直接问秦波。而秦波则是一脸趾高气扬,“你跟我一起到宗庙,很快不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能够看到秦心吃瘪的样子,秦波一脸说不出有多高兴。不过,说实话……其实秦波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这事情的缘由,因为…… 就在三日前…… “你父心态坚决,似非要立那三子为嫡不可。要真到了那时候,那么你们兄弟二人以后的生活就艰难了。” 是的! 当时秦波还记得他母是这么说的。而为什么仅仅只是过了三天,态度就来了一个横竖的翻转?说实话,秦波也不知道。毕竟秦波自己其实也是刚从外面回来,听到他母吩咐他,是父这么说的,所以,秦波这才这么跟秦心这么说,不过秦波想:“估计还是母在枕边吹的风终于还是起了作用了吧。不然再也没有第二种可能了。” …… 就在秦心这边迅速收拾完手尾并且赶往宗庙的时候,而今天宗庙这边,也是一下子便来了不少人。 首先是有家主秦皓!一个一眼就可以看出年轻时,肯定是位外貌极为俊秀儒雅的中年男子。而且通过其外貌轮廓可以看出,秦心的高挑秀雅、风度翩翩,就是遗传于此人。 有谢氏,也即是秦锋和秦波的生母。作为妾出身的,一般多少都要长得艳色绝世、明媚妖娆,而谢氏,也没有例外,虽然已年过三十,然而依然风姿绰约。 有秦锋,秦心名义上的二哥。其实秦锋长得不太像秦皓,更像他母亲。但也是仪姿非凡,似乎不比秦心弱太多。与此同时在宗庙的朝寝中,还有多位秦家的族叔,似乎是作为见证人而存在,以及秦皓的得力助手家宰青叔,相当于秦家的大管家。最后,则是这一次大家之所以要来到这宗庙,最最重要的人物,被秦皓视为席上宾的——既不是秦心,更不是秦波,因为现在这两人还在来的路上,而是距离现在秦家的采地数百里开外的郑家,郑家家主——郑河。 说实话,当看到郑河。秦家之中,似乎除了秦皓和秦青两人,其他人都对郑河并不相熟。但无论是秦家的各位族叔,还是谢氏,还是秦锋,都可以明显看到,秦皓跟郑河的关系不是一般的亲密,在等着秦心到来之前,两人相对席地而坐,一直是有说有笑,表面上看上去甚至是言谈甚欢。 自己丈夫究竟打算做什么,说实话,谢氏也是一时间看不出来了。之前不是说要把秦心驱出族谱吗?怎么现在更像是与友人叙旧? 谢氏观这郑河身上的配饰,似乎跟自己丈夫一样,也是士人。不过当然,郑河的样貌并不及自己丈夫十分之一就是了。 “能让夫君如此开心高兴的人,这天底下,不多。这个郑河,是什么来头?”朝寝内,所有人都默默地看着两家家主在欢笑地叙旧,一脸茫然。而直觉告诉谢氏,面前的这个郑河的出现,必定跟秦心有关,不可能真的只是恰好在这个时间点路过。 第三章 驱出族谱 两道人影一前一后先是跨过宗庙的大门,然后越过门庭,之后又穿过一道门,最后直接来到了朝寝。 朝寝,直白地说,就是古代用来杀羊宰猪祭拜祖宗、先祖的地方。既然秦皓要把秦心驱出族谱,那么肯定是要到这里来的。 家宰青叔在秦心进到朝寝之前,就已经发现了秦心的到来。告知家主秦皓,然后两位多年不见的旧友,这才停下了交谈,转以把目光都放到了之后进来的秦心的身上。 秦心走进朝寝,所有人的目光便都投到了他的身上。 秦心先是跟熟悉的人按次序一一都打了招呼,即使是谢氏都没有例外。只不过,谢氏却似乎并不喜欢他,在他微微叩首以示尊敬的时候,对方却是白了这边一眼,然后便扭过头。而秦心见此,也不勉强,转过身去看他父亲。 秦皓看到秦心,也是很快把秦心叫到自己跟前,并且有点郑重其事地,把秦心介绍给了郑河。 说话大意是,这就是我的三儿子秦心,然后说了一大堆有关秦心不算是缺点的缺点,比如说:秦心平常被他宠惯了,所以说不定会有点娇生惯养,而且有时候脾气还有点臭。 对面的郑河一听,就知道那些只不过是谦词,并没有在意。并且,郑河观秦心,高挑秀雅,仪表端庄,要是他也有个这样的儿子,他也会宠着惯着。 郑河在秦心进来看到秦心的第一眼,他就对秦心很有好感,并且他越是打量秦心,他的那双眼睛就越是发亮。 “不错!不错!”郑河一边看一边突然就称赞起面前的秦心道,而且围着秦心身边转,就像是在挑着什么似的。 秦心今天穿着一身如雪白的细麻衣,细麻衣上一尘不染,腰束青蓝色水纹腰带,平添几分雅致,头上简单地梳了一个髻,黑色长发如流水瀑布,自然垂于背后,整个给人的感觉,高挑秀雅、恍若天仙。这自然让郑河很欢喜。后面,郑河又十分高兴地针对秦心进来时的言行举止,称赞秦心彬彬有礼,举止端庄。 然而……秦心却感觉自己被蒙在了鼓里。不是说要把他驱出族谱吗?现在这是什么情况?这似乎不像是要把他驱出族谱的节奏,更像是老子把他儿子介绍给某位不认识的外姓叔叔。 其实同样有着这样的疑问的,还有谢氏以及她的大儿子秦锋、小儿子秦波。 大儿子秦锋跟谢氏对望了一眼,小儿子秦波也是一脸疑问和莫名地看着谢氏。 不是说要把秦心驱出族谱么,怎么现在感觉并不像是那么一回事。 众族叔之前还议论纷纷,因为怎么好端端地就说要把秦心驱出族谱?他们感觉秦心也没做过什么对不起宗族的事情。 现在,所有人都感觉自己先前是不是听错了传话。因为秦皓现在根本一点都不像是想要把秦心驱出族谱,反倒在向客人介绍秦心的时候,对秦心的认同和溺爱,溢于言表。这两位旧友,似乎在其他人都不知道的时候,仿佛已经达成了什么协议。 最后,秦皓才向秦心介绍道:“这一位是来自东南郑家的家主,郑河。” 东南郑家,就是住在东南方向上的郑家。虽然秦心不知道这位东南郑家的家主郑河为什么到来,又是为什么好像看他的目光有点暧昧,但秦心在得知对方的名谓后,也是再次作礼,并向郑河谦虚地自我介绍。 郑河看到秦心又要作礼,其实刚刚已经作了,连忙说不必拘礼,但心中却又是愈喜。心中暗叹此儿果然深得其父秦皓的筋髓,如此懂礼,好,实在是太好了!而秦心也是说实话,如果不是看对方眼神并不像什么有龙阳之好的人,说不定还真以为这人有什么龙阳之好,不然为什么对方看自己的时候眼睛能眼带笑意、眼放光华呢? 这边秦皓把秦心介绍给了郑河,又是聊得正热,然而谢氏、秦锋、秦波这边,却是莫名地急躁了起来,因为她们不知道秦皓现在打的是什么主意。 终于,也不知道是过了多久,谢氏终究还是没忍住。她不得不提醒秦皓,把秦心驱出族谱才是正事。不过当然,在客人面前她也没有直接说具体是什么事,只是一副笑盈盈地说:“夫君您看现在时候也不早了,接下来,夫君您不是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宣布吗?不如早点结束,说不定还有时间和客人一起回家继续把酒畅谈。你看客人今天要来,你也没跟我说一声,要知道的话,我就备好珍馐美馔。” 秦皓听到谢氏的话,也是抬头看了看外面的天色,的确,不早了。热络完了以后,接下来,终于是时候谈正事了。在谢氏的提醒下,朝寝当中前一秒的气氛还是其乐融融、一片和谐,然而下一秒,秦皓的态度却忽然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反转。他忽然转身背对秦心,走回到祖宗牌位之前,然后当他重新转回来的时候,脸上原本的笑容,已经全然不见。 秦皓一人站于正北,其余人则是自觉分成两列,独留秦心站于中间。 很突然地!秦皓就一脸正颜厉色,就差拍桌子,可惜这个时代还没有桌子地对秦心说道:“逆子秦心!还不在列祖列宗前跪下!” 听到秦皓忽然这么说,秦心也是不禁一愣。 “这是什么情况?” 为什么兜兜转转,好像还是回到了要把他‘驱出族谱’来,要是这样的话,那刚刚言语之中对他的认同和溺爱,又该如何解释。 青叔作为从小看秦心长大的家奴,这时候,便起到了缓冲的作用,他知道,秦心肯定会不解,但其实,秦皓这么做也是为秦心好。 看到秦心愣在那里,便对秦心道:“秦心!你父让你跪下,你就跪下。子事父。” 秦心因为之前跟青叔关系还不错,所以求救一样地望着青叔,想从青叔的眼神中看出什么。他起码要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但随后看到的,却是青叔一副要按公办事的面孔。秦心无奈,只能跪下:“不知道父为什么要叫我‘逆子’?我自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对不起您、还有对不起列祖列宗的事情。” 然后便听到秦皓道:“还说没有,你看看现在都什么时辰了!” 秦心看了看外面,已经日上三竿,而且阳光越发毒辣,便回道:“大概是巳时。” 秦皓于是道:“这就对了!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每天不到巳时都不起来。我们秦家没有像你这样的不孝子孙!” 秦心无语,那不是今天正好不是农忙吗——这都是理由?况且,我也没见你们今天出去耕田打猎啊。 “父……”秦心刚想解释什么。 “你不用解释!”秦皓却制止了秦心,并且对秦心说道:“我就当从来都没有生过你这儿子。现在!我要把你驱出我们秦家的族谱!” 第四章 自有留爷处 秦心开始还以为他父亲只是开个玩笑,应该还有转弯的余地,然而接下来,当他看到秦皓真的毫不留情,没有一丝犹豫地直接拿出族谱中记载着有关自己的那几片竹简,向他扬了扬,然后用手折断,并且愤怒地丢在他面前。 秦心就知道,他父亲这一次应该是认真的,而且,可以看得出来。他父亲是早有准备,真的想要把他逐出秦家。 “从此以后!你我不再是父子!你自己自生自灭!” 在分封制与宗法制的时代,离开了家族,就如同无根之萍。 其实为什么秦心一个现代人,去哪里不能飞黄腾达,仍然要依靠家族而存? 那是因为,现在还是一个类似于吃大锅饭的时代,所有生产资料共享,所有劳动成果也共享。 要是脱离了家族,秦心能在这个时代自己养活自己么? 可能那些个野外生存达人可以,但秦心不行。 而且,假如可以有个安乐窝给你,你为什么还要去睡草地,蚊虫又多。 离开了家族,秦心将有可能出现食不果腹,只能以地为席、以天为被,病了也不会有人过问他的情况,死了也不会有人给他收尸。虽说,秦心也可以去投奔其他的家族和其他的人,但有一点不得不说的是,他的身份优势就没有了。到时候,别人看他野人一个,而且还没‘身份证’,分分钟就把他抓起来充当奴隶。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奴隶还是很值钱的,五十个朋朋贝吧,甚至比百亩地还贵,这主要是因为,土地在当今统治者看来,还有大片大片,根本开发不完,然而奴隶呢,多一个奴隶就是多产出几口人的饭。孰重孰轻,一目了然。 秦心没想到的是,秦皓最终还是走出了这一步。 其实,秦心对于夺嫡什么的,根本半点兴趣都没有,要是秦锋想要,那拿去便是了,秦心只求能有个栖身之地,平常能吃饱穿暖,也就差不多了。 不过现在看来……这终究还是没能实现。 而秦皓要把秦心逐出了秦家,最开心高兴的,莫过于谢氏母子。 之前谢氏还很担心,秦皓会不会做什么手脚,一点都不像是要把秦心逐出秦家的样子,不过看到突然认真起来,就连她这个枕边人看了都有点害怕的秦皓的威严一面之后,就凭秦皓那严厉威严的态度,谢氏就知道,秦皓这一次绝对是来真的。虽然找的理由是牵强、蹩脚跟不讲理了一点,但只要秦心能够从自己眼前消失,谢氏也不会真的去深究,秦皓用的是什么理由。 看到秦心跪在那里,想解释不能解释,百口莫辩,谢氏别提多高兴。 秦心被逐出了秦家,那么以后秦家就是她大儿子秦锋的了! 事实上,秦皓在把秦心绝情地驱出家族的时候,他自己心里也是在滴着血。 秦心绝对是他最为看重的人,可一旦他真的把嫡长子的位置交给秦心,最后的结果,极有可能就是兄弟不和。而且以谢氏的性格,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秦皓有问过他很尊敬的年长智者,他问智者,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应该怎么办? 智者告诉他:兄弟不和家遭难。这种情况,如果真的无法调解了,那就只能狠心地舍弃一个。 秦皓又问:“那我该舍弃哪一个?无论舍弃哪一个,都如同割我心头之肉。”而且为人父,他如何能下那么狠心。 然后智者便告诉秦皓:“舍弃,并不等于完全放弃。你可以给他安排好一条更好的出路。” 秦皓便道:“路在何方?” 最后智者将秦家东南有郑家,你跟郑家当代家主郑河年轻时不还是相识的挚友吗,郑家上代、上上代,虽子女无数,然每代皆是单传,到了这一代,郑家更惨,无后矣,唯有女,及笄又三年,仍待字闺中,就是不出嫁,别家女,及笄就出嫁了,为什么?智者问秦皓。 因为已经多年不见了,所以秦皓也是不清楚。 智者道:“是他找不到人去当上门女婿啊。” 智者评价郑河道,河就是那种表面上看上去没什么,可内心却是极其挑剔之人,不过本性其实也不坏。 智者道:“如果是你,你既是他旧友,你那儿子又高挑秀雅、风度翩翩,聪慧过人、颇有急智,郑河肯定能看上。你要是把你那儿子送到郑河那里去,不但能够解决家庭和睦的问题,说不定,还能凭空壮大秦家的实力。你的两个儿子现在不和,只是因为利益分配不均,才反目成仇,现在利益分配不均解决了,只要稍加导引,未尝不能重归和睦,只是……” 是的!智者又道:“只是……这么做也不是完全没有缺陷的,那就要看你那儿子的胸襟了。毕竟那是要去当赘婿,身份地位肯定是无法平等的,要是你送去的是一位睚眦必报的,两家未来只会更加危险,不过相隔数百里,大概也不会影响到谁。” 秦皓听完了智者的话,茅塞顿开。 最后,便有了现在这一幕。 虽然秦皓对谢氏的喋喋不休不喜,但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 秦锋有其母谢氏,有其弟秦波,肯定是不能把秦锋送出去的,无益。那就只能把秦心送出去,秦皓已经计划好了,待他宣布把秦心驱出家谱后,郑河立刻就接手秦心。 虽然秦心会因为成为别人家的赘婿,而地位有所下降,但至少,今后的生活无忧矣。这总好过他直接把秦心赶出家门去当野人,也好过,他把秦心留在家里,引致兄弟不和家遭难。 秦皓看似狠心,然而,也是迫不得已而为之。 秦皓希望秦心能够体谅他的苦心,而秦皓也认为,秦心必然能够体谅他的苦心。 秦皓说完话,然后便看到秦心跪在那里一言不发。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秦心才终于说话,但语气中多多少少带着一丝丝的认命。 “父亲!您真的要这么做吗?” 秦皓没说话。因为为了秦家,他必须狠下心来。秦心又继续道: “不过……你终究还是这么做了。” 秦心的话语中带着浓浓的失望,让秦皓听了不禁浑身一颤,但他最后还是强撑住了,他板着脸,也是回应秦心。 “家有逆子!不驱出家门,祭祀的时候在祖宗跟前我都脸面无光。”他如此说道。 谢氏母子三人中,秦波还以为这是他母亲的胜利,所以此时此刻,也是有点趾高气昂地站出来道。 “可惜了秦心,以后都不能做兄弟了。” “不过……虽然当不成兄弟,但我们秦家还是很缺仆隶的,你可以继续留下来当仆隶。说不好,我们还能赏你几口饭吃。” “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 “只是,要想有饭吃,那你就得改改你的那些坏毛病了,比如说目中无人!心高气傲!” 秦心瞪了他一眼。 秦波立刻便退后几步,“我刚、才说什么来着。别目中无人,改改你那臭脾气,看来,你还是只适合到外面当野人。”秦波就像小丑一样,在秦心的面前活蹦乱跳。 而秦锋性格倨傲冷傲,所以对秦心,倒是没什么好说的,反正,以后见到秦心,他就当是看到了泥猪疥狗。 谢氏虽然也很想踩秦心几脚,但因为现在还有客人在,同时也要维持矜持,所以,也只能有点可惜地,看着她二儿子秦波对秦心进行践踏。虽然不能自己亲自上场,不过能够就看到自己儿子把秦心如此羞辱,倒也不错,谢氏心里也如斗赢了的孔雀,无论是一个眼神,还是一个动作,都充斥着对秦心的蔑视。 秦心瞪退了挡在自己面前小丑似的秦波。 族叔当中,此时似乎也有想为秦心说话,但是无一不被秦皓顶了回去。 秦心看到这……“既然事情已经无可挽回了,那么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是的,秦心的心中此时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变化,毕竟,秦心他也是一个有着比这个时代的人更长远的目光的人。 既然秦家不要他,他也不会死皮赖脸地要赖在这里,他大不了,去找其他需要他的地方。 其实如果可以不用改变,那么秦心也不想改变,毕竟谁不想有个家,有个避风的港湾呢,但既然事情已经无可挽回,那他也不会自怨自艾就是了。他不是那种没了谁谁谁,就非要要生要死的人。而且说起来……他也仅仅只是来到这个世界半个月,对这个家,也不算特别有感情,那些感情,全都来源于这身体原本的主人。 说实话,秦心此时此刻心中是半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所以,秦心随后便很干脆利落地站起来对秦皓道:“既然父亲已经决定了,那我只能接受。只不过……我希望父亲您在最后能接受我一份礼物。”然后,秦心便假装去拿,其实就是从空间中拿出了他从淘宝淘回来的那口‘小时候的手工铁锅’。 这个时代,大多数家庭煮饭炖菜用的还是‘釜’,就是破釜沉舟的那个釜,因为做法、材质不同,又有很多不同的分类,总之形状类似于鼎,目前是陶制和青铜居多,陶制一般是普通人用,青铜基本上是作为礼器,非贵族都很难用的上,它们大多都壁厚,加热慢。 而秦心拿出的,则是铁锅,可以以石头为足,坚固耐用,加热快。秦心拿出铁锅后,很是认真地给秦皓介绍了铁锅的好处,还说现在铁锅只完成了一半,让秦皓可以自己做个盖子,防止热气散失,然后煮饭就更快了。 最后,秦心还十分有孝心地把铁锅亲自递到秦皓的面前,与秦皓进行交接,当着秦皓的面前,一副父子之情满满地对秦皓说道: “希望父亲能接受我的这一份礼物,虽然父亲已经把我驱出家谱,但我毕竟曾经是秦家的人,父亲您养育了我二十年,我没什么可以报答的,只能以这口还没完成的锅来相还,希望父亲以后无论春秋迭易,都能健康如意、百岁平安,能够一直保重好自己。” 说完,就把锅郑重地递给秦皓。 而此时的秦皓,即使男儿有泪不轻弹,可被秦心这么一煽情下,一双老眼当中,还是禁不住有些氤氲。 秦皓双手颤抖着地接过那口锅,但他还是要克制住。因为为了秦家,终究有一个人还是要被牺牲掉的。 “心儿!”秦皓只能在心中再呼唤秦心一声。 秦心也是演戏要演足,继续道:“父亲!其实我知道您的难处。(是的,一句难处就够了,有些事情,大家都是男人,也不必解释太多,这也恰恰符合之前秦心跟秦皓两父子的相处方式)” 秦心随后又道:“不过……这应该是我最后跟你说一声‘父亲’了。正所谓男儿流血不流泪!(主要是看到秦皓那心痛想哭的模样)请让我在离开之前,能看到父亲您像一个男人。(进一步体现他的孝子之心,明明白白地告诉秦皓,既然你做得出这个决定,那么我这个当儿子的便认真去执行就是了。)” 秦心说完,便放开手,退后一步,又作了一个辑,然后转身,一边走,还对着朝寝外面,一边有点感慨悲伤地大声念道:“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大意是:父母生我养我,拉扯我长大,呵护备至。我想好好报答,但父母的恩情却如天一般,大而无穷,我又怎么能报答得完呢。 说完,这不能怪秦心装,而是,他也是迫不得已。在这个时代,如果说出身比什么都重要,那么名气就是比什么都好用。而且既然秦皓真的要把他踢出秦家,那他反过来利用一下秦皓,也是无可厚非。至于谁可以帮他传播……郑河啊,那边那个看上去有点像个老好人一样的郑河不就是最好的目击证人么? 然而秦心不知道的是,郑河今天之所以会到这里来,其实本就是想把他接回去当女婿来着,说实话,郑河连马车都拉来了。 原本秦心外貌的高挑秀雅、风度翩翩,就已经让郑河很满意,现在,再看到秦心这高尚的孝子品质,整个人更是乐得不行。 确定了!秦心以后就是他女儿的夫婿。 “此儿不但长得不错,而且才德具备,如果不是他,估计也找不到更好的人!” 郑河心里如此想着,也是立刻就跟着秦心走了出去,只留下朝寝中,已经禁不住那种弃子的心痛眼泪盈眶的秦皓,和一堆呆逼了的族叔,以及谢氏三母子。 族叔们是觉得可惜了,说实话,如果不是秦皓是家主所以他们也不好指责什么,那么肯定是要指着秦皓的脑袋说他是不是太糊涂了,秦心这可是大孝子啊!是的,如果不是大孝子,又怎么能够作出像‘父母生我养我,拉扯我长大,呵护备至。我想好好报答,但父母的恩情却如天一般,大而无穷,我又怎么能报答得完呢。’的诗歌呢。 而谢氏三母子,则是很不满秦心在临走前还要表演一番父子情深,怎么看都觉得秦心怎么不顺眼。因为在他们心中,秦心只能哭丧着走出去,或者是干脆跪在地上,抱着他父亲大腿死皮赖脸地求他父亲别把他驱出族谱,但他们没想到的是,这家伙真的说走就走,而且在走之前,也不忘继续装清高一把,念了一首似诗似歌的东西。 第五章 争辩 宗庙外…… “贤婿贤婿!请等一等。” 郑河从后面急匆匆地追了出来,而秦心,正在前面走得轻快,并且脸上还带着莫名的快意。 其实脱离了秦家,倒不如说,秦心现在心里更轻松欢快了。 虽然脱离秦家,自己前途未卜。不过,秦心却依然能够保持一个十分乐观的心态。 倒不是说他已经有了更好的打算,而是,这里毕竟也不算是他的家,他现在在这,也不过是逢场作戏而已,跟这家里的人,其实也算不上有什么真正的感情,强迫着自己去认谁谁谁当便宜父亲,其实也是一件不好受的事情。更何况……就拿秦家的实力来说吧。秦家,终究也只是一个士人之家。治田数百亩,已经是极限了。在秦家的上面,还有卿大夫、诸侯、天子,其实就跟打工一样。在还没有离职之前,他也会觉得不舍,而且各种忌惮。比如说不做这份工了,以后会不会就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呢?这样的担心是一定会有的,但是当离职已成定局以后,那就离了呗,大不了,再去找一份更好的。 秦心已经做好打算,既然他脱离了士人之家,那么以后最低最低,也都要混个卿大夫之家。 在这个时代……怎么说呢。 养鸡、养猪、养羊什么的他可能不擅长,种田、种菜、种瓜或许他也不行,但他有的是力气,而且有的是‘现代人’的智慧,他就不信,他找不到一个好的落脚处。 当然如果可以不做以上工种的话,秦心觉得,他还是最好不做以上工种。 秦心一边走,心理活动也是极度地活跃,所以一开始听不见后面郑河的话,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如果郑河都来到自己身后几步不到的距离,秦心仍然还听不见的话,那他就是真的耳朵有问题了。 其实怎么说呢,秦心原本就已经打算随便地编个什么理由,然后跟着郑河一起走。 秦心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去找到郑河的马车,然后蹲那里,想好怎么跟郑河说。 感觉,还是苦肉计更好。就装可怜,郑河大概也已经被他刚刚的表现所感动,送他一程,应该不成问题吧。 因此,听到郑河追出来后,秦心背对着郑河,已经在酝酿自己脸上的表情,要装得再失意一点,再可怜一点,只不过,当秦心听到对方口中的‘贤婿贤婿’后…… 是的,秦心却又不禁皱起了眉头。 秦心转过身眉头皱成麻花地问同样正一脸兴奋地望着他的郑河:“呃……贤婿?”、“你是在叫我?” 听到郑河的‘贤婿’,秦心一时间,总觉得‘贤婿’这个词,有什么不妥。他好像在那里听说过,反正,就是很耳熟就对了,可咋一刹那,他却又突然忘了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是对他的客气称呼? “没错,我叫的就是你。”郑河来到秦心的跟前,点点头,仍然一脸喜色,而且看上去,郑河还好像有点亢奋,脸色都是红红的。 “呃……贤婿……”秦心眉头还轻轻地皱着,似乎非要想出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不可。 “是的!就是贤婿。”郑河紧接着又是附和道。 其实……郑河知道秦心为什么会皱眉,也知道秦心为什么会流露出疑惑的表情,不过这个,他待会就会跟秦心解释。 “贤婿不是女婿的意思吗?” 突然,秦心仿佛终于想起来了‘贤婿’的意思,问郑河。 “是啊。”郑河回道。 “那你为什么要称呼我为‘贤婿’?”秦心。 郑河笑了笑,然后,便把这是他之前跟秦心的父亲早已商量好的事情说了出来。而且,还问秦心记不记得,就在半月前,有一个陌生人专门来过秦家,见过秦心,这人其实就是郑河派来的人,这人看完秦心后,回去便在郑河的面前形容秦心,“眉棱、目阔、鼻耸,面修阔,鬓茂而疏。颇有其父之风,远之而无不及。” 郑河听到,开开心心驱着马车就来了。因为郑河跟秦皓老相识,秦皓长什么样,他难道还能不知道?在他们还年轻的时候,秦皓就是他们那些年轻人当中的长得最美的,出去‘郊游’,那些个女的都总喜欢围在秦皓的身边转,不少人现在还嫉妒着秦皓呢,而他派去的人还说秦心‘颇有其父之风,远之而无不及。’,那这秦心得有多美。 事实上,在这之前,郑河一直在愁着自己女儿的婚事,也愁着自己郑家的血脉无法得以延续。但在一边忧愁的同时,郑河又有点高不成、低不就的意思。你条件太低了,他看不上;条件太高了,别人又不愿意来。而且赘婿,那其实真的是很丢脸的事情,因为要改别人家的姓,那就等于抛弃自己宗族,而且常常因身份低贱而饱受歧视,一般什么样的人会当赘婿,出身卑贱,实在没钱娶老婆的。 以前,郑河或许很难找到适合的人选,不过现在,郑河已经认定,秦心就是他要找的人。毕竟你想想,像秦心这样的,本就长得不错。正所谓龙生龙、凤生凤,郑河自然也希望自己郑家的种是最优秀的。其次,则是秦心的德行。像秦心刚刚的表现,可谓是至诚至孝。而且那首诗歌,也间接地体现出了秦心的才华。 正是这样一个优秀的人,郑河当然不会放弃。而且,一般情况下,这样优秀的人肯定是很难答应自己去入赘的,事实上郑河也能理解现在秦心的疑虑,但郑河可以保证,虽然秦心是被秦皓逐出家门的,现在的身份,几乎与野人无异,不过,他还是会将秦心视若自己的儿子。毕竟,这也是一开始,他就跟秦皓商量好,约定好的事情,连信物都有——一支木簪。秦皓曾说过,秦心只要看到这木簪,自然就会明白是怎么回事。 只是秦心这边…… 说实话,当听到郑河喊自己‘贤婿’的时候,秦心的心里却并不会觉得有多高兴,反而有种被吓到了的感觉。他怎么突然就变成了别人家的女婿了?直到听完郑河的话,他才知道,都是秦皓做的好事。虽然他也知道,他这便宜父亲是出于好心,可是,他却不能这么轻易地接受。毕竟,有着现代人思维的秦心,又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东西,换任何一个现代人,都不可能说你爸让你跟谁结婚,你就跟谁结婚。除非,对方真的长得很漂亮。可问题是……对方很漂亮,那都是小说里面的东西,秦心现在鬼知道郑河他女儿漂不漂亮。 因此就算是郑河有秦心他妈以前用过的木簪作为信物,秦心都不会答应。继续保持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其实就是装的,恭敬道:“郑家主,虽然您是这么说。但那是我父亲以前所答应下来的事情。我现在已经不是他儿子了,所以对不起,我不能答应。现在我是我,我父亲……唉,我已经没有父亲了。”说完,脸上便‘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了一副伤心的模样。 而秦心的这些表现,自然而然,都落到了郑河的眼中。 郑河此时心里的想法是,秦心被逐出了秦家,伤心固然是正常的,但是,人总是要往前看的不是:“贤婿!我知道你被你父亲驱出了族谱现在是很伤心,但人总该向前看。不如先把伤心放到一边,好好想想你的前途。入赘到我郑家!保你一世衣食无忧!而且,你的父亲原本也是这样的意思。” “不,他已经不是我父亲了。”秦心却说道。 “呃……那、那好!我们不谈他是不是你的父亲。”郑河觉得,秦心说不定还对被驱出秦家还有点介怀,因此暂且把这话题打住,转而问到另外一个问题上,“贤婿你现在没有地方可以去,不如到我们郑家如何?” “入赘?” “呃……是。” “那我不能答应。” “为什么?” “因为,反正就是不能答应。” “你是不是觉得赘婿的地位低下,放心,以后我会把你视若我亲生儿子。我会吩咐郑家上下,让他们都不会轻视你。”郑河几乎是拍着胸脯说道。 “郑家主,不是这个问题。”秦心却依然摇着头。 “那是什么问题?” “哎,怎么说呢!” “……” 渐渐地,秦心就有点装不下去了。因为,你要继续保持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又怎么能推掉这郑河的盛情拳拳(死缠烂打)。 其实! 这种入赘的桥段,说实话秦心也看过不少,主要是在虚构的小说上。 说真的,无论身份地位是什么,有能力,就能牛逼。所以,对于入赘什么的,在对社会对自己的看法上,秦心是一点都不会介意的。秦心介意的是,他不知道郑河的女儿长什么样啊。 你要是如西施、如貂蝉,秦心还是可以考虑一下的。他就是这么的没有节操。只不过,现在秦心又不能跟郑河这么直白地说,你先让我看看你女儿长什么样。要是他真这么说了,那么郑河会把他当成是什么人。以后他还要不要在这个时代混了。虽然,他就是那样的人。 一切都要看脸的人。 而且其实说真的,脱离了秦家,秦心都打算自己靠实力,去娶个至少也是诸侯之女什么的了,而郑河,显然只是这个时代最底层的小官,吸引力对他显然还不够。 秦心不是好高骛远,而是如果你不去把目标定高一点的话,那你以后也就那样了。而且他自己可是穿越者啊!自带淘宝app的!秦心相信,自己终有一天是能够出人头地的,只是时间问题。 所以莫名其妙就成了别家的赘婿,他甚至连自己妻子长什么样都不知道,秦心是绝对不会贸贸然地同意的,无论郑河拿不拿秦皓的承诺来说,以及有没有他妈的木簪作为信物,结果都一样。 随后…… 两人很快就陷入到了‘为什么不答应呢’,‘不答应就是不答应’的争辩之中。 第六章 最贱赘婿 太阳慢慢地爬上最高点,原本还有行人的大路上,渐渐地便只剩下蒸腾着的热气。 也不知道是过了多久…… 一个树荫子的底下,忽然传来郑河说话的声音,已然显得有点不耐烦和暴躁。 只见郑河指着秦心说道:“你、你真的是气死我了!你就像是一头牛一样,想拉都拉不动。”、“而且那明明就是你父亲答应下来的事情,你现在不答应,不但不孝,也是失信!” 这么气愤地说完,郑河的脸色已经涨得通红。 说实话!郑河也没想到,秦心竟然会有如此固执的一面。刚刚见到秦心的时候,给他的印象还是蛮不错的,应该是个能讲理的人,然而,现在秦心却愣是把他气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因为他都已经说得口干舌燥了,就是说不动秦心心甘情愿地入赘到他们郑家。难道真如一开始秦皓所说,脾气有点臭? 其实郑河也明白,让一个有才能有抱负的人去入赘是很难的,但秦家这父子,也不能言而无信不是。他们郑家,也不是好欺负的。 在郑河和秦心争辩的期间,郑河带来的四名仆隶,也是一路看着这一老一年轻在不断地切换着战场。原本是在太阳底下,随后发展到了树荫底。要不是后面从大路上又来了一老一幼,估计两人的争辩都不会产生什么结果。 …… 郑河是最先看到这一老一幼的,因为他刚好正对着秦心和这一老一幼,而秦心则是背对。 原本,郑河都对秦心已经表示没有办法。但突然看到远处走来的一老一幼,郑河却脸上突然一喜,然后立马兴高采烈地迎了上去,看得秦心一愣一愣。 不过很快,秦心又似乎是明白了什么。 敢情郑河这是想找一个能通道理的人来给他们作决断。不过其实无论找谁来都是一样,要不是秦心还需要郑河帮他宣扬自己的孝子名声顺便搭个顺风车,秦心其实大可以现在就离开。 原本,秦心是这么想的:不管谁来都没用。 只是随后…… 秦心看到郑河那恭敬的姿势,却怎么看,怎么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因为……郑河这上去请那位老人家的样子,就这么远远地看着,也有点太毕恭毕敬了吧! …… 近了。 大路上那一老一幼,终于是来到了秦心这边。 “鲁夫子您慢点!小心!小心脚下。” “快!快从马车上拿出个垫子出来。”郑河还吆喝着自己的四名仆隶。 秦心也是稍稍地站了起来,挪了挪位置,让了让老人家。 在一边让的过程中,一边也是上下地打量着。 待到老人家坐稳,老人家给秦心的整体感觉也才出来。 这老人家身高不比在座的人差,甚至隐约比秦心还高,长得眉白如八字,双唇宽厚,下巴下的胡须就不多说了,异常丰茂,还有只能说那些什么老人家都是长得慈眉善目都是骗人的,面前这一位老人家,就长得十分的凶神恶煞、不说话的时候,自带着一股淡淡的威严。 而且…… 不看不知道,秦心还看到,这家伙在衣服遮挡着的地方竟然还配着剑! 你妹的! 要不是他要坐下,秦心都看不到衣服下面居然还有剑。 最后那把剑,而且是真剑,当然是由小童帮忙吃力地拿着。 刚来到树荫底下,秦心就知道这老人家的身份肯定不同寻常了。 因为一般能够佩剑的,身份地位都不会差。 “鲁夫子,我们有件事情想让您给评评理。”郑河甚至还要稍低老人家半个头才说道,足见这个鲁夫子的身份和地位。 说完,郑河又是对秦心这边说了一句,“你小子!今天有鲁夫子在,看你还怎么辩。鲁夫子是我们大周朝名满天下、知识最为渊博的人,我就不信他也说不过你。” 明明他跟秦心的父亲之前有承诺在先,而秦心竟然想赖账,这是郑河最气的。 被叫做鲁夫子的老人家咳嗽了一声,也是打量着秦心。 他似乎听说过秦心,只不过,今天应该也是第一天相见。不然,也不至于说对秦心打量得这么认真。 待打量得差不多以后,他才跟郑河心平气和、慢条斯理,以一副中立者的姿势问道。 “不知道是什么事情?” 当然期间,他的目光就从没有从秦心的身上离开过。 “是这样的……” 然后郑河就把事情的经过完完整整地给老人家说了一遍,包括他跟秦皓的约定,还包括秦心说的那句父母的爱无限大,他想报恩也报不完,但是秦心现在却想赖账。 老人家听完了以后,点了点头。也不知道是说我已经知道了事情的经过,还是对秦心的那句话的赞赏。 回过神来……现在秦心跟郑河的纠纷简单地说就是秦心不认为现在的他,应该去履行之前他父亲帮他定下来的诺言,因为他们现在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然而郑河却认为,即使秦心跟秦皓已经没有关系,但承诺了就是承诺了,那就应该去履行。 秦心看着老人家认真聆听以及思考的样子,似乎想当和事佬。果然!过没多久,老人家便首先对郑河说道:“其实,这年轻人说得也有点道理,即使是我,似乎也无法驳斥他什么。” “鲁夫子。”然后郑河就傻眼了。 不过老人家随后又问郑河道:“你非他不要?” “非他不要!”郑河很坚定。 “为什么?”老人家。 “因为……鲁夫子您是一个见多识广的人,所以相信您也应该听说我们郑家……”然后,郑河便把自己的苦衷说了出来。并且,都已经说到如果不能逮秦心回去,那他们郑家说不定就要绝后,秦心是他目前为止见过的最佳的人选,而且秦心怎么能不守信呢。 或许是可怜郑河的苦衷,鲁夫子也不避嫌,最后直接说道:“那好!那我试试看。”老人家说着,然后又转过头来问秦心:“年轻人。既然你现在已经没了父亲,那么为什么你不能接受他的好意呢?” “因为我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秦心。 “什么打算?”鲁夫子。 “呃……”一时间,秦心也还真不好说。不然,被这些人笑话怎么办,秦心自认毕竟是个‘稳重’的人,“反正,我就是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就是了。” 老人家似乎是明白了一样,点点头,说道:“一个是有苦衷,一个是有难言之隐。不过我看相比于难言之隐,郑家家主的苦衷似乎更大一些。年轻人,既然你不说出你的难言之隐,那你就不能怪我偏帮郑家家主了。” 郑河听到鲁夫子似乎要帮他,面上一喜。 而秦心这边则是想着,你老人家虽然是夫子,但是我要死不答应,你也不能拿我怎么办吧,因此倒也没有很在意。紧接着,一场在未来会被记入到‘史册’中的谈话,也就发生了。 …… “年轻人,如果按照你的说法,那么是不是你在很久之前曾犯了罪,过去的你所犯下的罪,今天的你就可以不用承担?”老人家率先说道。 一开始,秦心听说这老人家是什么大周朝名满天下、知识最为渊博的人,秦心还有点慌,不过现在,感觉似乎也不怎样。因为这种类似的假设,郑河之前就曾跟他说过了。然而郑河并不是他的对手。 秦心毫不露怯,甚至有种好整以暇的感觉,先理了理自己的衣冠,恢复一股帅帅的模样,这才平缓而有力地回击对方道:“老人家,这性质不一样。第一,那是我父亲答应的事情,不是我答应的事情,那就不是我所犯下的罪。第二,在您提的假设中,过去的我跟将来的我都是同一个我,而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当初的我,并且关键是,这还是曾经的我的父亲他自己一手造成的。” 秦心继续道:“这就跟,原本我父亲是有一只羊可以许诺给郑家主的,但是他却把这只羊在交货之前一脚踹开了,我父亲也不认那是他的羊。你总不能要求这羊自动去找郑家主,然后填回之前我父亲许下的诺吧,羊都知道自由了肯定会要多远就跑多远,我是人难道还不懂吗。郑家主也不应该去追那只跑丢了的羊,而是应该去找我父亲另外再要一只。” 只能说秦心果然很会狡辩,不过要不是这样,郑河也不至于被秦心气得一肚子火。 老人家认认真真地听完,没有说话。倒是郑河,刚刚他就是这么被秦心给气得怒火攻心的,就差大跳起来骂道:“歪理!都是歪理!什么过去的你,现在的你。还不都是你?” “你怎么看?”老人家没有正面回应秦心,而是去问他身边的小童,似乎是想考考小童。 然后小童便绞尽脑汁地想了想,回道:“他说的好像有点道理。” “道理是有点道理,可他也不是羊啊。”老人家却说道。 小童然后便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回道:“对喔!如果是羊可以。可他毕竟是人,又怎么会有人自甘堕落,把自己比喻成牲口。夫子您曾说过,人之所以比猪狗羊要高尚,就是因为人懂得守信。不能守信的人,甚至连猪狗羊都不如。” 靠!秦心觉得这两丫的就是在演双簧,不由得反问道:“小童,那你夫子有没有告诉过你,无论是牲口,还是人,有一点都是一样的,那就是都会有自己的想法,不会任人宰割。你见过有牲口或者是人主动跑到别人的刀下受死的么?牲口都知道有危险或者是遇到对自己不利的事情就跑,我作为人,比牲口还聪明,我不跑,那不是傻吗。除非郑家主把我强行绑回去,或者是拿其他什么东西要挟我,这我没法子,不然的话,我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说完,秦心便一脸理直气壮。倒是……其他人看秦心的样子,却忽然便变得有点古怪了起来。 老人家突然道:“郑家主,既然他自己都说了除非你把他强行绑回去,那你就把他给强行绑回去吧,问题不就解决了?你就当是把走丢了的羊,又抓回来了。回去,立刻就成婚,他就跑不掉了。” 而郑河听完了老人家的决断后,脸上似乎也写着‘其实……我刚刚也是这么想的’,眼睛一亮,然后一幅正儿八经恭恭敬敬地开始给老人家道谢。毕竟如果不是鲁夫子给秦心下了这么一个套,秦心也不会上当:“谢鲁夫子指点!” 然后便响起了秦心反抗的声音…… “喂!你们怎么能这样!!” “你们这是蛮不讲理啊喂!” “别以为我不会反抗。” “靠!我的至尊杀器——小时候的手工铁锅呢?” “妈的!忘了之前装逼送人了。” “你们四个。” “别动手动脚。” “我不跑还不行吗。” “放规矩点!” …… 老人家在解决了树荫下的争辩后,不多久,又到了秦家的采地。 秦皓闻知老人家来了,二话不说,就跑了出去迎接。 “夫子您怎么来了?有失远迎。” 秦皓一脸恭恭敬敬。 老人家道:“怕事情不好解决,所以亲自来一趟。” 秦皓又急忙问,“那现在外面的情况如何?” 秦皓对秦心的关心,可见一斑。 老人家回道:“已经解决了。” 可随后听完老人家的解决方法,秦皓又哭笑不得起来,问:“这样会不会出意外?万一他执拗起来……” 老人家却笑了笑,“怎么会有事。指不定,以后他还得感谢我。” 然后两人一边坐下一边聊。显然,鲁夫子就是之前秦皓去找的那一位智者。 而这一次,也算是秦心自己作茧自缚。 后世有人读到这段历史,都说赘婿在古代不过是高等一点的奴隶而已,因为大多赘婿只需一匹马就能换回来,而秦心则更贱,只值一头羊尔。 …… 讲台上。 “反映了在距今约2800多年前的古代,赘婿身份地位之低下……” 一位历史学教授对其学生如是说道。 第七章 路上 秦心被郑河劫持着。 一开始是被四个仆隶连捆带绑地看着他。 之后因为不反抗了,所以也是很快,就得到了优待——能够在马车里跟郑河并排而坐。 其实,如果非要反抗的话,秦心也不是不能反抗的。 只不过,反抗归反抗,秦心得想想后果才行。 在认真地思考完了后果以后。 最后秦心觉得,他在这里跟郑河闹僵可以说一点好处都没有。 倒不如先静观其变,比如说他现在,就跟郑河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秦心软磨硬泡道:“我说郑家主,你把我抓回去也没用啊。”,“你为什么就是看上我了呢。”秦心一副气急了哭笑不得的样子,然后又跟郑河说道:“这天底下的年轻人多了去了,你怎么能因为我这棵小树苗而放弃整片森林呢。” 郑河这时候才发现,虽然秦心长得是挺高挑秀雅、风度翩翩,但有时候也挺油嘴滑舌、诡计多端的。 不过只要是长得足够美,这些都不是问题。 而且,有一点郑河也是不解了。郑河好声好气对秦心说道:“我让你入赘,那是便宜你,你怎么还推三阻四的。” 然而说起这个,秦心就不满了。 秦心又扯了一堆歪理出来回道:“郑家主!你知不知道这恰恰正是问题所在!就是因为入赘!我才万万不能答应。” 郑河反问道:“为什么?你是怕入赘后地位不如从前?这你大可放心!我膝下无儿,我自然会把你当成是我半个儿子来对待。郑家的下人,也不敢小看你。”是的,如果是一般人去当赘婿,正如那位历史学教授对他的学生所说,赘婿一般都是去当‘奴隶’的,身份低贱得可怕。只不过……凡事也会有例外。那些因为没钱才到女家去混饭吃的,自然会遭到鄙视。但秦心不同,秦心是郑河强绑回来的,那么郑河在对待秦心的时候自然会比一般的‘奴隶’要更加地重视。这从郑河答应会要把秦心当成是‘半个儿子’来养,就可以看得出来。 然而,秦心却似乎有不一样的见解。 他继续对郑河道,而且看上去样子还有点郑重:“郑家主!其实我对于地位不如从前是没所谓的。我只是不想因为我是赘婿,然后我的儿子、孙子世世代代都抬不起头啊。郑家主你试想想!要是将来我儿子长大了,别人问‘你父是谁?’,他能说‘我父是一个赘婿’?那样别人会耻笑他的!我丢脸可以,但我万万不能让我儿子、孙子也跟着我一起丢脸,这是身为一名父亲、未来的爷爷对自己儿子、孙子的保护啊。” 郑河听完了秦心的话,也看到了秦心神色当中的郑重,也是不禁一愣。 没想到,秦心想的竟然已经这么远了。 不过,他一看秦心那郑重其事的样子,就知道,秦心又是想找借口,演技太低劣了啊。 郑河甩了甩头,心想差点让你小子给蒙骗了。 郑河很快回道:“歪理!都是歪理!大家都鄙视你有可能,谁会去鄙视你的儿子。” 秦心夸张地高声道:“怎么不会!”然后说了一堆例子,想让郑河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 “自然不会!这不过是一件很普普通通的事情。”郑河口硬地说完,不过内心其实还是被秦心动摇了,但他又能怎么办?难道自己凭空变一个儿子出来,不把秦心抓回去,他们郑家都要绝户了。 “郑家主,要不这样,我们一人让一步。”秦心。 “你又想怎样?”郑河。 “以我现在的身份地位,太有损你女儿、你未来孙子的声誉,等我什么时候出人头地,我再回来跟你女儿成婚,就算是当个赘婿我也认了。”秦心刚说完,郑河立马打断秦心:“我看你其实还是想跑吧,别想了!而且我就不明白了,你现在家都没了,孤身一人,你还能去哪里?说不定你走着走着就饿死了,还说什么出人头地。年轻人,还是不要好高骛远好。” 秦心却似乎一点都不同意郑河的这种说法,回道:“错!大错特错。什么叫做好高骛远,那叫有理想。人如果没有理想,那么跟咸鱼又有什么区别呢。我的名声将来一定会传扬全天下。” 看到秦心一本正经的样子,郑河也是笑了,嗤笑回道:“你以为你是什么人?像鲁夫子现在的地位,都不敢说自己的名声已经传扬天下,你能跟鲁夫子比?反正你说什么我都不会让你跑。”然后就是逮住秦心,不让秦心跑,气得秦心不行。而秦心与此同时,也只能把那鲁夫子的祖宗十八代在心里暗暗地圈圈叉叉一顿。 …… 一路上,秦心只要找到机会就劝郑河放他一马,而且他真的没有郑河想象得那么优秀,什么文质彬彬,端庄秀雅,他都是装出来的,并且把自己的缺点无限放大,什么不干农活,只知道吃,以打消郑河的想法。 但偏偏,郑河就是不听他的,而且还认为秦心是刻意那么说,让秦心死了逃跑的心,这女婿他是要定了。并且告诉秦心,不但秦心他要,秦心他儿子,他也要,一个都跑不了。 古代的马车速度并不快,主要是人多,马车虽然可以跑得飞快,但四个仆隶,总不能要求人也跑得跟马一样快吧,所以平均下来的话,也就二、三十公里的时速,相当于未来的电单车最低档还要低。所以,要回郑家,也只能说路途真的不是一般的遥远。最后,足足是花了四天的时间,紧赶慢赶,秦心这才看到一个城邑,然后郑家似乎就在这城邑里面。 而在这一路上,秦心还可以看到不少人在田间翻土和松土的,估计是为之后的春耕作准备。成百上千的人一起在田地里耕作,不得不说,远远望去,颇有些壮观。“千藕其耘”,描写的大概就是这个时代耕作的场景吧。因为生产工具落后,所以这个时代,在生产上只能靠人力来堆。 最后在一块长三米、高两米的影壁前,郑家的马车停了下来,因为,他们终于都回到了郑家。 说实话。 看到出来迎接的仆隶。秦心现在的心情是复杂的。 为什么郑河就是这么地固执呢,甚至就连秦心自己,都没觉得自己有哪里好。他其实不就是长得帅了一点吗,难道帅都有罪?难道帅就要被人抓去当赘婿? 下了马车后,秦心就往自己身后的大路上看去。 他在思考着要不要趁机脚底抹油好。 郑河却仿佛是看穿了秦心的心思,立刻对秦心道:“你小子别想着能跑掉,这里是我的地盘,四处都是我的人,我要把你抓回来,轻而易举的事情。” 秦心又装模作样地给郑河作了个礼,最后说道:“郑家主,我在这里给你行礼了,我们就不能再商量下?男儿志在四方啊!那么早成婚,我跟你说,真的没好处。” 郑河毫不在意道:“说实话,我不需要你有多志在四方,你能帮我延续郑家的香火就可以了。” 秦心急了:“郑家主!不是我说你,你这样就太没有大志了!你这样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郑河仿佛懒得跟秦心辩了,他转过身,对一个身份看上去还蛮高级的人直接说道:“郑庆!现在正好是正午,我只给你半天的时间准备。日入之前,我要看到孟郑的婚礼!” 被叫做郑庆的人看了看秦心,然后点点头,回了一句:“是!” 郑河吩咐完了以后,心里不禁哼了一声,让你小子老是推三阻四。 “来人啊,把你们姑爷请进去。” “喂!喂!你们别乱来!别动手动脚的,我自己就可以走!” 第八章 郑家的人 郑家中,秦心来了的消息不久就传遍了。 不过这也实属正常,毕竟,郑家又不是很大。横竖纵深,也就是横不超过四十米,竖不超过五十米这样子,所以要是屋子的前院发生了什么事情,后院都不用五分钟,就能够全部知道。 首先打听到秦心的八卦消息的,是这家里的女主人。 总共有五位女主人,连上原配,应该是六位,不过原配早就已经去世了。 原本郑河作为士人,一般也就只能拥有一妻一妾,加起来也就是二,但是大家也知道,为了延续香火,郑河也是管不了那么多了,宁愿冒着不尊天子之法、周朝之礼的危险,也要强行在原本一妻一妾的体制下,又暗暗地娶了不算原本的妾氏的四位年轻貌美的女子。 最高,不高于二十五岁;最低,甚至比郑河自己女儿还要小一岁。 反正,各个年纪的都要试一下嘛,不试过又怎么知道不行呢是吧。 只可惜事实证明,不行就是不行,没的生就是没的生。 所以,以至于现在,就造成无正妻,只有一个名义上的妾氏,另外还有四个黑户口这样的尴尬局面。 原本郑河其实是打算在五位女主人中,谁的肚子争气,就让谁当正妻,但是现在…… 五人当中,就没有一个争气的,那就只好把正妻的位置先空着。 而此时,五人聚在一起,颇有些开大会的意思。 “唉!终究还是找回来了。” 其中一个人叹着气说道。一看,原来是五位妾氏当中的老二——名叫郑袖。郑袖在性格上,应该是那种软弱只会自我埋怨的人。这一点,从她叹着气地说,就知道了。 “怪就只能怪你们不争气。”老大却是说道。 毕竟是老大,说话的时候,自带一副颐指气使的气势,有种正给剩下的四人训话的感觉。不过老大也的确有这样的资格,毕竟相比于其他四个黑户口,老大怎么说也曾经是出身士人之家,而且是明媒正娶。老大的名字叫庄糜,出身庄家,而这个庄家,也是一个士人之家,跟郑家同级。 但听到老大庄糜这么说,老三似乎就有点不乐意了。 老三是个小女人,属于是睚眦必报的那种,如果说前几年,她在这家里对老大、老二还是有点敬畏的话,那么现在,敬畏早就没了,立刻便反驳并嘲讽老大道:“大姊你不还是一样,你就比我们争气了?你要争气,也不见你的肚子里有什么动静?而且你来的比我们都要早。” “郑旦你别说了。”现在说话的是老四,“还是想想,以后该怎么办吧。” “还能怎么办?”老三回道,“看郑玉你慌张的。现在怎么过,以后我们也怎么过便是了。” 只有年纪最轻今年只有十七岁,两年前还是十五岁就被郑河纳进门的老五郑倪坐一旁一直没说话,她时而眼神游离,时而神色上,似乎比嘴里说着‘还是想想以后该怎么办吧’的老四还要紧张,也不知道在紧张些什么。 老大看到这情况,也是有点猜疑,不过正当她准备去问的时候,却有一位仆隶走了进来,告知家主让她们到后室去。 …… 不得不说。 郑河对秦心的确不薄。 这边让仆隶去照顾秦心的洗漱打扮,准备今晚的婚礼。另一边,也是聚集所有妾氏,进行了一番家庭教育。 郑河对众妾氏说道: “以后,他就是我半个儿子。” “我不希望看到你们因为他是赘婿的身份,就看低他……” “以后你们都可以把他视为自己的亲生儿子,庄糜你升正妻,郑袖你升妾,剩下旦儿、玉儿、倪儿,虽然我不能给你们什么名分,但一切照旧,因此你们也不用担心什么。” “以后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 对众妾氏吩咐完,然后让她们都出去以后,郑河感觉自己仿佛一下子便苍老了不少。 不过也对,以前他是不服老,然而现在,却是不服老都不行了。 郑河深知,自己要想延续郑家的香火,靠他是不行了,不过还好的是,他把秦心抓回来了。 虽然秦心表面上看上去,这一路上,是那么油嘴滑舌,而且诡计多端。 但如果从另外一个侧面去想,秦心何尝不是能言善辩。 而且……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初一开始见面,是那么地彬彬有礼,给他的感觉就仿佛绝世公子,而且绝对是子孝父慈,然后跟他熟悉了以后,虽然渐渐便不怎么礼貌,秦心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上下级,怎么说他郑河也是士人,而秦心不过庶民,但他要把秦心掳回来,秦心的确也不需要继续对他礼貌,然后,郑河还发现这小子还是挺有才能的。 不是么,毕竟秦心的一些话,甚至都能把他这个‘行人’都说得时不时心动半拍。 比如说那句:‘郑家主!其实我对于地位不如从前是没所谓的。我只是不想因为我是赘婿,然后我的儿子、孙子世世代代都抬不起头啊。郑家主你试想想!要是将来我儿子长大了,别人问‘你父是谁?’,他能说‘我父是一个赘婿。’?那样别人会笑话他的!我丢脸可以,但我万万不能让我儿子、孙子也跟着我一起丢脸,这是身为一名父亲、未来的爷爷对自己儿子、孙子的保护啊。’,当时秦心能够说出这样的话,配合那认真的语气以及周遭的环境,说实话,是差点真的就打动到他了,不过秦心没想到的是,他有着比秦心更重要的理由,如果他不把秦心掳回去,那郑家从此就有可能消失了,所以无论秦心怎么劝说,都不管用,不过这足以证明秦心这人是有才能的。 只是现在这才能还远远不行呢,还需打磨、还需打磨。 想到这里的时候,郑河不禁有点沾沾自喜,毕竟无论怎么想,他还是赚了。 不过当然!秦心也不是完全已经被他看透就是了。比如说,为什么一个人已经被逐出家门了,竟然还能保持如此乐观的心态?竟然还可以对他郑家的招赘推三阻四?这是郑河暂时还有点想不通的。不过既然想不通,那就暂时不想。仿佛是忽然想起什么,郑河很快又站起来,然后往自己女儿的西厢房方向走去。 第九章 严重怀疑 郑河出了居室,其实他的居室跟西厢房也不是很远的距离,只要几步路就到了。 这个时代的建筑,总的来说,还是以实用简单为主。 什么曲径通幽,羊肠九曲,还要有一个大花园、荷花池、再养点鱼,这里全都没有。 这里有的,只是一个长方形围成的高台建筑。 建筑从南往北的功能分布分别是门、塾、前院、堂、后院、后室,然后左右两边,分别是西厢房跟东厢房。 可以简单地看成是两个四合院并在一起,不过,比四合院稍有不同的则是,这房子是筑于夯土高台之上。高台也不高,也就离地一米左右。 之所以这样,大概也是上行下效。 此时的天子、诸侯皆以高台为美,高台是夸耀他们权力和财富的象征,所以下面只要有点能力的人,都会自己造一个小高台。 天子造九米,那分到下面的人造一米也很正常。 郑河来到自己女儿的厢房前,先敲了敲门,征得女儿同意后,再走了进去。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是那么说,但郑河觉得,他还是要跟自己女儿认认真真地谈谈。至少说明,秦心这人不差,另外还有就是,别叫秦心此儿给忽悠了,以后,你才是做主的那个。郑河之所以要这么做,其实是有点对自己女儿的单纯有点不太放心。 …… 反过来再看秦心这边。 秦心从东侧门的台阶上,自然而然,来到的便是东厢房这一列。 古代以左为尊,男左女右。 更何况,郑河之后给秦心安排的,还是东厢房的第一间,这可见,他对秦心的重视真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不过当然!这也很有可能是因为本身郑家就没什么子嗣,所以压根这边东厢房就不住人。 而秦心来了便正好,东厢房,随便住都行,你一个人住好几间也没人管你。 因为长期缺少子嗣,东厢房八个房间,在秦心来之前,基本上不是用来放杂物,就是用来养蜘蛛。 “姑爷,您的房间到了,请。” 秦心看了看这郑庆,问:“你是郑家家宰?” 郑庆点点头,恭敬回道:“是。” “我之前似乎见过一个跟你长得很相像的人,只是看上去更年轻,那人是不是就是你儿子?” 郑庆有些高兴道:“没想到被姑爷给认出来了,正是我儿子。” 可随后郑庆却看到了秦心一脸似乎要跟他打架的样子,差点就要揪着他的衣领说道:“大叔!你知不知你儿子害惨我了!难道我长得漂亮有错吗!你儿子难道就不能说我长得浓眉掀鼻,黑面短髯,像怪物?非要说什么眉棱、目阔,风度翩翩,唉~” 郑庆被秦心吓了一跳,也不知道秦心哪里来的这么大的火气。 郑庆回道:“可姑爷就是风度翩翩。” “算了!已成定局。”秦心抱怨完,很快又静下来,心中想着,“为今之计,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先看看房间里面对着外墙有没有窗户,如果有的话,感觉要是强行溜出去,指不定也是可以的。”现在的秦心越想越感觉不对,像那郑河长得并不咋地,他女儿肯定也不咋地。现在他的心情就跟买彩票一样,要是抽到一等奖,那就是超级美女,要是抽到二等奖,也可以有小家碧玉,可问题是,彩票这种东西,太不靠谱了。“真不明白那些成亲前都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样的古人是怎么过来的,真佩服他们的勇气。” 郑庆把秦心请到了东厢房安置下来后,又问了问秦心有没有其他需要。 秦心当然是表示,没需要,然后四处打量房子内部,之后发现,竟然、竟然是没窗的!而门口处……一路上押送秦心的四人,现在还留下两个,仿佛是得了郑河的授意,在门口站着,无论怎么说就是不让秦心出去,所以最后…… “……”对着那两人,秦心也无话可说。然后又过不多久,郑庆又带了几个仆隶过来,协助秦心沐浴洗澡,然后一顿瞎弄,渐渐地,便日暮降临。 …… 几个小时的时间,仿佛眨眼即逝。 原本秦心还以为自己至少会有一丁丁逃跑的机会,但事实证明,那些人为了给他准备婚礼,就用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甚至都不给他吃一口饭。 夜幕很快降临,天空繁星璀璨。 仲春的夜晚,外面的夜色格外澄明。只不过,秦心却实在无法去享受此时此刻的美景。因为一想到等下就要去宗庙,就感觉整个人便如买彩票一样,而且感觉应该是失望要多于期望。 这个时代的婚礼,并不像后世那么热闹,不会说大摆筵席,然后宴请各种亲朋好友。 婚礼,在这时候又叫‘昏礼’,“婚礼不用乐,幽阴之意也。婚礼不贺,人之序也。”,还有“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当然!虽然在这是时代结婚不会宴请亲朋好友,也不会奏乐。但一般在宗庙中简单地摆几桌,只有自家人一起吃,还是会有的。 只可惜,像郑家这样,也就只有零丁几个人,而且还是招的赘婿,倒不如不摆,摆了,也没什么意思,干脆将幽阴之礼进行到底。 没过多久,秦心从东侧门出,而女方,则是从西侧门出。因为两人中间至少还隔着差不多二、三十米的距离,所以秦心也不是很能一下子便看清对方长什么样。只能大概知道对方跟他一样,此时身上都正穿着黑红色的周朝婚礼礼服,秦心自己则另外还要加冠,而对方,则只需头绾发髻,并不需要带上什么头巾。秦心从远处看去,虽然仅仅只有侧面,但看完后,秦心的心里还是不禁轻轻地‘咦’了一声,心跳稍稍情不自禁跳快了半拍。因为,料想中的那种水桶腰没有,相反,对方的身材明显还是很苗条的。而且关键是……最让秦心惊艳的,是对方的整个侧面给他的整体的感觉。 “黑红礼服,华而不媚,并且在夜色的衬托下,隐约有种般般入画的感觉。难道是一等奖?不不!说不定只是眼花。” 然后,秦心闭上眼睛摇了摇头。别想了,要是真那么漂亮,用得着找个赘婿都这么难,肯定有不少“风流才子”,扑都扑上门来了。 仿佛是察觉到秦心的表情变化,郑庆的儿子——名字叫郑荣,此时正好站在秦心的身旁,也是立刻有些得意地对秦心说了这么一句话,“姑爷!漂亮吧。是不是长得跟天仙一样?” “??”然后,秦心便皱起眉头看着郑荣。今天,这个郑荣颇有些要当他伴郎的意味。不过可惜的是,这个伴郎显然有点没眼力,根本没看到秦心的皱眉,他继续说道:“姑爷您不知道,虽然家主一直对外宣称孟郑长得不漂亮,但其实,郑家的人都知道,我们孟郑不比任何人差,可以说是蔡国第一美人也不为过。” 秦心就那样看着这郑荣,郑荣这人,坏就坏在嘴快收不了口。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他却有点讨厌不上这郑荣。 “继续说。”秦心有点期待地听着郑荣继续说下去。 然后,郑荣便继续说了:“郑家有一条家训,那就是女子不能在外抛头露面……之所以会有这条家训的原因,已经无从得知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因为孟郑从小就很少出门,所以外人从来都没有知道我们孟郑长得漂不漂亮的,但不得不说,孟郑的确长得很漂亮,甚至不比那些王侯的妻妾差。” “真的?”秦心却表示他严重怀疑这一点,心想:你见过人家王侯的妻妾吗。 第十章 为人如何 当这边新人准备往宗庙朝寝去的时候,宗庙朝寝的院子前,郑河和他的五位妻妾,也已经早早便到了那边等着。 这个时代怎么说呢,虽然可能也已经有了一些男尊女卑的规定,但总得来说,男尊女卑还是不如后世那么明显。 这从女子也能够入宗庙,就可以看得出来。甚至即使到了二十一世纪,一些观念浓厚的地方,很多祭祖等活动还禁止女性的参加。 现在这个时代,就相当于先秦时期各种思想学说还没有出来之前,万恶的儒家还没有提出那句后来演变为“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的代言的“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还好以往的秦心也是一个‘学富五车’的校草,不然,秦心还真不可能知道以上这些。 这个时代——在周之前,同样也有夏朝和商朝,夏朝便是典型的母氏社会,之后过渡到商朝,商朝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直到到了现在大周朝,才出现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的规定,进而便进入到了父系氏族社会。 然而比较可惜的是,夏朝和商朝的历史,因为太久远了,相当于秦心他太太公那一辈之前所发生的事情,所以秦心也不确定是不是就是他所认知的夏朝和商朝。 估计是等人等得有点闷,所以,宗庙之中,众人也是慢慢地说起了话来。 首先打破这种等待的沉寂的,是刚刚升了正妻的庄糜。 庄糜笑着对郑河道:“夫君,虽然您让我们好好跟对方相处,但我们似乎到现在,仍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和为人。”从妾升为正妻,而且,以后再也不用担心有没有后、能不能生蛋的问题,庄糜现在的心里也都轻松欢快了不少,感觉终于都可以歇一口气,笑着问道。可以看得出来,庄糜对秦心的入赘,也不算排斥,反倒是,秦心的到来,似乎把她多年来心头上的某一块心病给治好了。 而老三和老四——也即是郑旦和郑玉,听到庄糜这边这么说,也是立刻也对秦心这人好奇了起来。只不过,两人好奇的却与庄糜不同,两人更想知道的,是这新女婿难不难相处。 秦心以后进了郑家,那就也是郑家的人了,大家要是能够好好相处、相安无事,那也罢,可两人怕就怕,以后只有秦心说,都没有她们说话的份了,那她们恐怕也不得不做好战斗的准备了。 本来,秦心只是赘婿,所以两人说实话是不怕的,但今天下午听完了郑河的话后,又顿时觉得这秦心肯定不一般。毕竟被郑河如此重视,指不定,她们以后还得看秦心的脸色行事,这是两人最不想看到发生的事情。 郑河听到三位妻妾这样问,也知道三人的担心,毕竟一家人,最重要的是和气。 所以郑河在看了看老二郑袖,以及老幺郑倪也是同样的神色后,郑倪甚至似乎还搞得有点心不在焉,于是就这一路上他对秦心的感觉,对众人说了起来。 “他的名字叫秦心,秦家庶子,士人之后。为人颇有孝心、对人彬彬有礼……” 郑河从开始见到秦心说起。而为了保存秦心的面子,那些秦心耍赖的,郑河也就不说了,只用了“颇有才智”来一笔带过。而几位妻妾听过后,很快,一个十分正面的形象,也是跃然眼前。 “这感觉,倒是跟夫君很像。”庄糜听完后,便对郑河道,“难怪夫君对他这么重视。” 算是小小地拍了拍郑河的马屁。 老三、老四郑旦和郑玉咬了咬唇,明明她们也想这么说来着,竟然被庄糜抢先了。 然而,郑河听完了庄糜的话却摇了摇头,心想:“要是真的像就好了,只是因为我隐瞒了这一路上他不少的撒泼。所以你们才不知道此儿的真正为人啊。”、“此儿怎么说呢,一会能给你正经,一会能给你不正经,可当你认为他不正经,打算把他放弃掉的时候,他又能给你说出一些让你十分震惊、甚至让你震耳发聩的话和道理。”当然!这些郑河是不会对自己的几位妻妾说的。因为那些东西一旦说出来,说不好,就会让秦心在几人心中的形象大跌。现在郑河看重的,只有秦心的样貌,也算是没有亏待孟郑了,还有秦心的聪慧,其实只要在秦家原本所在的顿国打听打听,就知道秦心这人在顿国之中还是颇有才名的。要怪就怪,秦心是庶出。现在这世道,就连诸侯之子,为了避免夺嫡之祸,都要远奔他国,更别说秦心只是士人之子。 郑河也明白,秦心是个聪明人,所以说的那些个抱负,比如说要让自己的名字名扬天下,应该是真的。如果秦心真的能好好地当好他郑家的女婿,他即使再不合规矩,也帮秦心谋份官职又如何。不过前提是,秦心必须好好当好郑家的女婿,别再给他动什么歪心思。 朝寝中,在明媚的月光照射下,与火把的交相辉映下,一个正人君子、大孝子、彬彬有礼的公子形象在众妻妾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只不过不知道当她们真正接触秦心后,又会是怎样的反应。反正,秦心在下午被人合手合脚地摆弄的时候,他就已经做好打算了。既然是郑河逼他进郑家的,那他就照着他之前跟郑河说的那些个缺点,比如说好吃懒做,反正就是坏的东西一个个都试个遍。 其实秦心不知道的是,有关好吃懒做这一点,郑河还真的不是很在乎。毕竟,虽然郑河跟秦皓大家都同为士人,可士人跟士人之间,还是会存在一些差距的。 士人,也分上士、中士、下士三等,如果说秦皓仅仅只是下士,禄足以代其耕,那么郑河就是上士,如果按照上士的标准,那么郑河的谷禄应该是秦皓的大致四倍,不过,郑河又有些特殊。郑河的这个上士并不拿谷禄,然后很多人可能就会说,那郑河拿什么来养活郑家。两个字,采地。 采地,也叫‘采邑’、‘食邑’,原本是指卿大夫的封地,只有卿大夫才有资格拥有,但也有‘凡命士有功德或功臣之后,亦间有采地……然士有采地者甚少,且里数亦大减’这样的特例。 …… 郑家家宅前…… 听完郑荣把孟郑说得那么漂亮,内心而言,秦心是不愿意相信的,但刚刚那匆匆一瞥……又似乎真有那样的可能性。 “妈的!竟然有点期待起来了!” “秦心,你能别这么天真吗,好白菜又怎么会轮到你来拱。” 秦心拍了拍自己的脸,好让自己清醒清醒。但秦心也知道,当他自己走上马车的那一刻,他其实已经无法清醒。心里想到的已经是,要真是美女,似乎也不赖,最多,要不是美女,他就不洞房就是了。他硬不起来,对方也不能拿他怎么办不是。料想对方也不可能是那种四五十如狼似虎般的可怕存在。 这一刻,秦心莫名地想到了二十岁年轻小伙交800块应聘男公关本以为服务的都是些年轻貌美的成功女人,然而事实上,真的去上班后才发现,全都是些四五十岁如狼似虎让人倒胃口的富婆大妈。 第十一章 成婚 毕竟入赘不是什么光鲜事,而且这个时代还提倡‘婚不举乐’——其实主要还是‘乐’,那是贵族老爷们才能享用的东西,所以接下来的整个婚礼的过程,就一切都显得十分低调。 迎婚的队伍中…… 姑且还是用‘迎婚’这么一个词吧。护送的人也不多,前面孟郑的马车,算上车夫,也就八个人,其余七个都是婢女,至于秦心这边,四个孔武有力的大汉防着秦心半途跳车逃跑,加上郑荣,然后还有一个车夫,也是只有六个人而已。 不多久……在澄明的夜色掩护下,两辆马车就来到了宗庙门口。 下马车时,秦心又看了看对方穿上了婚服的背影。期间,秦心当然也有留意到那些婢女时不时便帮着她们孟郑偷看自己,偷看完,然后又凑到自己家孟郑耳边窃窃私语却硬装着没有窃窃私语的样子。 这一切,秦心都看在眼里,也觉得有点哭笑不得。“或许古往今来,这种事情无论如何,都是不可免俗的。 在宗庙的门口,家邑郑庆看到马车到了,也是匆匆跑进宗庙里去告知郑河,之后,便是一对新人越过门庭,一同走进朝寝。在进去的时候,其实本应是并排而进的。但也不知道是前面的人也害羞,所以脚步有点走快了,还是后面的秦心,已经决定好暂时不想见,所以刻意放缓速度。两人在进去的过程中,永远是保持着一前一后,愣是能够保持着一个相对固定的前后距离——大概五步左右。而且,前面的人没有看后面。后面的人,也不再主动去看前面,两人便形同陌路。虽然,这在郑河以及一干妻妾的乍一看之下,多少觉得有点别扭,感觉这更有点像是夫妻不和的征兆。不过,郑河现在也只以为,这是秦心的牛脾气又犯了。心中便暗暗地腹诽着: “你小子,我女儿天子王侯都不给,就给你了,你还一脸不愿意,是不是想气死我。不过你今天结也得结,不结也得结。” 然后,一对新人便于郑河以及庄糜的面前,简单而浓重地举行了婚礼。在到了夫妻对拜的时候,秦心才第一次正面看到了对方的容颜,然后迅速地撇过了头。因为秦心的为人怎么说呢,嘴里可以吹得天花乱坠,也就是吹牛行,可真要到了实战,却不一定。毕竟作为一个纯情的小男生,他曾经也是连女神都不敢多直视多几眼的怂货存在。而至于大家最关心的对方的容颜的问题…… 这一点倒是可以放心,因为如果是看到丑女的话,秦心是不至于害羞地撇过头,又或者说是要把眼睛转到一边装作看地面。可以看得出来,秦心第一眼看对方的印象还是蛮不错,不过这就反而让秦心有点自卑了。毕竟无论怎么说,如果对方条件好的话,那追求肯定也更高。他现在是对对方有了一丝丝的好感,但这却并不代表对方也会对他有了好感。当然!在这个过程中,秦心其实已经极尽自己全力地让自己显得更帅。比如说常言道“站如松、坐如钟”,现在秦心是连跪,都跪得像松跟钟。而在秦心撇过了头正好没看到的地方…… 原本郑河还有点担心自己家孟郑会不会对秦心这小子不喜欢,毕竟如果是不喜欢的话,那郑河就有点愧对自己女儿了。 郑家家训除了女人不得出去抛头露面外,其实还有一条,那就是对女人,永远不要太自视甚高,甚至还有必须尊重女性的训条。说实话,这在主流思想下,绝对是有点格格不入的。一开始,郑河也很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一条,但听完了他已经去世的父亲曾对他说的话后,郑河也就明白了。毕竟当年郑家就是依靠女人才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而现如今,看到两人在对视了一眼后,立即便不约而同地同时撇过头,郑河也就放心了。因为这种迅速地撇过头,如果是过来人的话,其实一眼就能够看出来。绝对不是不喜欢的那种撇过头,反倒更像是恋爱期的年轻男女的那种生涩的害羞的相互喜欢。这大概,也有婢女以及郑河之前把秦心夸得长得还不错的功劳在里面。当然!也得秦心的确是长得有让女人一见倾心的吸引力才行。 比如说郑河的几位妻妾,在乍一看到秦心的时候,也当即就觉得这女婿长得有点惊为天人。 夫妻对拜完后,也便算是礼成了。除了婚礼过程中郑河以及庄糜的‘训话’,其他妾氏之后也都稍稍地补充了一下一些长辈们对这对新人的祝福。而从这些人的说话语气以及内容便可以分辨出,在郑河的几位妻妾中,老大庄糜是颇有些大气庄重的类型,老二的郑袖则是和和蔼蔼偏和气和弱气一点,老三、老四即郑旦和郑玉是相对直白奔放、会吱吱喳喳的类型,老五郑倪则是太过于年轻了,甚至其实还比孟郑小一岁,看上去这后妈的年纪有点小,而人小说话也通常不太会说,不过最后真挚的祝福还是确确实实地送到了。 长辈的祝福说完后,郑河再看看外面天色,也已经不早了,“既然婚礼完成了,那就回去吧。”郑河一声话下,众人便朝原路返回。而回去的时候……毕竟今天是秦心和孟郑这一对新人的婚礼,所以,也不再考虑什么长辈要先走、后辈要后走,而是长辈们直接目送秦心和孟郑两人一同登上了马车,而又因为马车数量其实是不够的,所以郑河跟一众妻妾也便慢慢原路走回去,当散步,而心情好,散步的时候自然也不知觉地心里更轻松。彼时,郑家之中,庖人们,也已经早早便准备好了相较平日里更为丰盛的菜肴,等待着新人以及一众人的归来。 …… ——回途的马车上。 一对新人并排地坐在空间狭小的车厢内。只不过,车厢内的气氛却似乎有些过于拘束。秦心拘束是因为孟郑的确长得漂亮,今年才十八岁,相当年轻。气质上,仿佛既有南方女人的清秀和温婉,又隐有一些北方女人的大气与端庄。但正正是因为这样,跟漂亮的女人说话,一向都不是秦心所擅长的。虽然说,对方名义上已经是他的妻子了,好像已经可以肆无忌惮了,也不用担心会被说成是耍流氓,可人人平等、尊重女性的念头一直潜藏在秦心的心中。虽然他喜欢对方,两人也成婚了,但这一次毕竟是出于‘父母之命’,如果对方其实并不喜欢他,那秦心就很是尴尬了。显然现在,秦心拘束的是这个。毕竟…… 他还不知道对方是不是也会喜欢他。 秦心回忆着孟郑的面相,正所谓“相由心生”,对方倒不像是那种强势的女人,反倒是长得八分温柔甜美,两分优雅冷艳。 而孟郑这边拘束的,似乎跟秦心也差不多。只不过,更多的或许却是年轻女孩对刚刚才只见了一面的俊美夫君的害羞与羞赧。成婚之前,她父亲,以及一些婢女,其实就已经在她的面前描述过,对方有多好看,有多器宇轩昂。在宗庙朝寝之中,第一眼看到以后,她也见到了,的确如她父以及婢女们所说,总的来说,她还是满意的。但,终究还是会害羞不是,即使两人的关系如今已经是确定。 就这样在狭小的空间之中,秦心坐得相当不自在,孟郑也用手揪着她的衣角显得很紧张。 也不知道这种尴尬持续了多久…… “咳!” 一声咳嗽后……‘男的终究还是要主动点。’这句话也不知道是谁说的,不过现在,秦心却觉得颇有道理。秦心还觉得,无论对方是不是也喜欢他,至少……两人不应该因为可能不喜欢,就相互都不说话。“必须找点话题聊聊。” 然后…… 虽然土是土了点。 “你、你的字叫什么?”秦心问。 孟郑在秦心的认识中,只不过是这个时代古代女性的乳名、小名,孟是表示家中老大的意思,郑是姓。 “我叫秦心,字……”秦心。说起这个字,秦心就有点伤心,因为他字都还没有取,秦皓就把他踢出家门了。 其实讲道理,怎么也得要到今年三月初,他才算是正式成年。在此之前,他还是十九岁。不过现在…… 好吧!他只能说秦皓干得漂亮。‘你果然是我亲爹!送个这么漂亮的媳妇。以后,要有你儿子一口饭吃,绝对不会让您老喝粥。’ “字……还没有。要说的话……总之……这里面有点复杂。”秦心道。 话匣子一打开,秦心便也能够说得流畅起来,不过,恐怕也是有感而发才能够达到这种效果,毕竟一旦注意力不再在相处的尴尬中的时候,话还是比较容易说出口的。只是莫名的‘装可怜’技能,此时此刻也跟着一起发动了,秦心的话语中,隐隐中便蕴含了一丝丝被人扫地出门的落寞,尤其是最后那句,‘总之……这里面有点复杂’,几近是用了叹气来说。 秦心说完,等着对方说。 这个时代,“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而相信,今天早之前,郑河也已经跟孟郑说过,孟郑的‘字’是什么。是的,原本……秦心是这么想的,只不过…… 秦心扭过头去看着对方,对方仿佛也察觉出秦心话语中的落寞和叹息——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也莫名地多了些同情和可怜。然后……大概便也是归功于这些同情和可怜,对方终于找到机会鼓起了勇气稍稍抬起头与秦心对视,虽然还是很害羞,脸还绯红着,但还是说了出来,“我、我叫孟郑……”声音由强变弱,呢喃软语害羞地道:“……父还没给我取字。”说完。果然她还是没有办法跟秦心长时间直视,很快便又害羞地低下别过了头。 而看到对方害羞地低下别过了头,双手还死死地拽紧着衣角的反应,秦心很快就在心里笑开了花。毕竟……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还是这个时代的女孩子单纯啊!明明是个女神级别的,可却是这样可爱羞涩的表现。” 在秦心的印象中,女神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然而现在的孟郑在他看来……不得不说,只能说秦心更喜欢了。 在明白了对方并不是那种难以接近、喜欢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类型,反倒更像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温柔害羞的,很快,秦心也便更大胆,能够说出来的话题也更多。 ‘你平时都喜欢做什么?我的意思是……你平时的兴趣爱好都是什么……’ 在皎洁的月色以及一路鸟虫奏鸣的相伴下,本来还十分拘束的车厢内,慢慢地,便变得不再拘束。原本还极度害羞的人,虽然现在也还是极度害羞着,但至少,两人的交流并没有因为害羞就停下来。 …… ‘读册。’那边说道。 然后秦心便要稍稍地愣了一下下,去想这个‘读册’究竟是什么意思。在秦心明白过来之前…… ‘是不是很怪?’那边小心地试探着问道。 应该是感觉到秦心听完她说的话后,就愣在了那里,于是才这么问道。 这个时代怎么说呢,女人的兴趣,无论是什么都好,至少读册,也就是‘读书’,基本上是与女性少有缘分的,当朝统治者也不重视这方面的建设。对方估计是生怕秦心不喜欢,所以才这么问。 ‘才女?’不过正当对方有些担忧的时候,接下来秦心所说的却是这两个字。 ‘呃……’然后对方也是一愣。 秦心继续道:‘读册好啊!那你平时都看什么类型的册……’ 第十二章 能不能来得及 出发去宗庙的时候都没有这么觉得,但回来的时候,秦心却总觉得时间过得有点快。 在乘马车回来的路上,为了迅速了解彼此,另外就是跟孟郑搭上话,所以秦心提议,两人各问对方一个问题。 秦心先问,然后孟郑回答,然后到孟郑问,再到秦心回答,如此循环。 然而,秦心记得自己似乎才问到第三个问题,然后,两人便再次回到郑家家门口。而眼看已经回到郑家…… 下马车的时候,秦心也是绅士了一把,在孟郑下马车的时候专门做了一个牵我手,我扶你下来的姿势,对方虽然也害羞着,但最终还是愿意把手放到秦心的手心里。“如果后世的那些女的也这么好拿下就好了。”然后秦心便忍不住会那样想到。 包括拜堂成亲的时间,仅仅只是四分之一个时辰不到的时间,此时的秦心和孟郑两人的关系,哪里还像是之前进去宗庙拜堂前郑河以及一干妻妾看到的夫妻不和。 反倒更像是琴瑟和谐,鸾凤和鸣。 而那些跟着秦心和孟郑一同回来的婢女们,看到两人这样,也是一边欣羡,一边跟自己家孟郑挤眉弄眼。毕竟,她们孟郑刚刚真的把手放到了姑爷的手上了啊,所以挤眉弄眼一下也是应该的。 而孟郑,便红着脸,在秦心注意不到的地方,嗔怪她的那些不知尊卑的婢女侍从们一下。 这些婢女们都是十分年轻的年纪,估计都是刚好十七八岁,如果不是在郑家当仆隶,这里面不少,也应该都被许配出嫁了吧,对于自己家孟郑的嗔怪,这些婢女们似乎也不怕,反倒感觉变得更加肆无忌惮、调笑得更猖獗。 郑庆是比秦心这一对新人还要快回到郑家的,回来后,郑庆便让人着手准备好菜肴。虽说不会大摆筵席,但说实话,今天大家也都忙了一天了,还没有吃晚饭,肚子还饿着呢,总不能今天就不吃了。 郑庆来到门口对两人道:“家主已经吩咐过,不用等他们。菜肴都送到了孟郑跟姑爷的屋子里了。” “知道了,谢庆叔。” 只能说读过书的人说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大概这就是所谓的知书达礼吧。不过当孟郑主动回郑庆话的时候……如果不是郑庆是对着孟郑问的,而孟郑也是先把话说了,秦心差点都以为自己真的不是入赘,而是娶妻了。虽然孟郑的性子感觉是比较害羞温婉的类型,那些婢女,似乎也没有要看不起秦心入赘的意思,但其实不管怎么说,要说以后当家做主的话,秦心在现在的郑家当中,似乎还真的不太够格。 “看来还是太膨胀了。没摆好心态。”很快,秦心又把这种想法擦掉。因为……谁当家做主又能怎样?他是绅士,让一让女人,又如何。秦心想是这么想,但是回到房间的时候,还是情不自禁地想到了某些画面。或许每个男人都肯定多多少少有些大男人主义吧,假如日后,郑家里面所有人,都是如此,只看孟郑眼色,而根本不用理会他的眼色,那他会变成怎样?是的!即使再不在意的人,最终,肯定也会产生郁郁不得志的感觉,不被别人重视的感觉。 想到这个,秦心冥冥中便觉得。入赘后,他的生活似乎并不一定就像想象中的那么愉快。即使孟郑真的很漂亮。但你能想象,其他人说不定只把你当作是花瓶?在重要的事情上,孟郑才是他们的决定人,孟郑的话才是至关重要的。这就更是要求,秦心必须要做出一点什么,不然的话…… 秦心想,他终于都明白赘婿在古代的处境了。 不一定非要是别人直言对你看不起、甚至出言挑衅的那种被社会小看才是打击人的,而是本身作为一个男的,在心境上,你能否甘心忍受自己今后只会作为一个‘为女性陪衬’的角色? 可能是因为孟郑之前给秦心的印象太过于害羞温婉了,也或许是秦心之前太过于天真,不过,刚刚的那件小事,却无形中点醒了秦心。成为了赘婿,还有个漂亮的老婆,听着似乎很完美,但事实上,真正残酷的是对成为了赘婿的人的心境上的摧残。 难怪古时就常有那样的言论,‘既然你选择要去当赘婿,那就代表,你对自己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还有‘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没有人会愿意去当赘婿。’,‘一般当赘婿的,都是家里人多,养不起了,才去当赘婿的,这种赘婿,就跟别人家养的家奴没什么两样。’ …… 因为纠结着这个事情,所以,即使面对着一桌子的菜肴,秦心也似乎顾不上去动筷。 孟郑在一阵羞涩过后,也发现了秦心皱着眉头的异样,不过她肯定是无法理解秦心此时的心情的。或许在她的眼中,郑庆问她而不问秦心,不过是一件很正常很普通不过的事情而已。 但这个小细节,在秦心看来,却是有点重要的。所以,秦心也说了,肯定是他自己的心态没摆好。 是的!既然你已经确定好了,并且已经成婚了,那你这‘赘婿’,本就该有这个时代的‘赘婿’应有的心态不是。现在才反而开始闹别扭,是不对的。就像既想要熊掌也想要鱼,可往往这两者,是不可得兼的。 ‘你已经对自己不抱希望了。你就当自己被一个很漂亮的小姐姐包养了不一样嘛,而且被小姐姐包养,多少人恨都恨不过来呢。为什么非要摆脱这个‘为女性陪衬’这个角色呢?’ 秦心开始用这些理由去说服自己,因为大概只有这样,他的心里才会变得好受一些,并且,也更心安理得一些。 孟郑看到秦心自打进了婚房后就愣在哪里,也是有点疑惑。明明刚刚似乎还好好的,怎么忽然间,秦心就皱起了眉头。是不是不喜欢这里的饭菜?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天真善良的她,并不能理解现在自己夫君的想法。‘既然已经拜过堂,那自然便已经是自己夫君了。’她心里甜丝丝地想着。 其实,说实话。孟郑对秦心是很满意的。秦心,字还不知道,人长得很好看不说,关键是兴趣爱好也有读书。不过恐怕孟郑不知道的是,秦心说他喜欢读书的时候,秦心是捂住自己的良心说的,他说的读书,不是那种研究学术、学问的书,而是装逼小说。 但孟郑听到秦心也喜欢读书,却觉得很有共鸣,之后,两人便谈到喜欢看什么书,孟郑说自己喜欢看周朝各地风俗、故事之类的,比如说《九丘》,还有诗书,当然时不时也研究下其他的上古典籍,没想到,秦心也喜欢看各地风俗、故事之类的,也看诗书,并且时不时也研究下上古典籍。这样一来二去,明白了秦心既长得好看,又跟她有相同的爱好,对秦心便渐渐地认同了。 这个时代,十分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既然是父母之命,那孟郑也只能认了,现在发现秦心是这么优秀,那认的,也更是干脆了。 或许,“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对于后世来说,多少有些专制、刻板跟没人道了一点,但在这个时代,却有其必要的意义。现在的周朝,真正算起来,也是去古未远,人类的人口数量,最多也就是几百万,你要再搞些剩男剩女出来,还挑三拣四的,那人类的人口肯定永远都提不上去,生产力也无法提升,大家的生活质量也提不上去。 所以在周朝,也有官媒,规定男子三十岁之前、女子二十岁之前,一定要娶或嫁,如果你不娶不嫁,那官方就自动给你配对,到时候,无论好坏、美丑,你都只能认了。 另外,这个时代还有女子七八岁的时候,知男女,十岁的时候,便不再允许出门,要出,也要蔽面,可能庶民、野人就没这么讲究了,但对于孟郑这样的也算是贵族来说,肯定是要遵守的,因为这是周朝礼仪中规定的。所以十岁,孟郑就不能出门了,可想而知,孟郑对外界根本一无所知,而原本仲春二月是俊男靓女们一起出游的日子,也称‘相亲月’,这个月,即使是私奔都是合法的,但又被郑家家训女子不得抛头露面限制了。然后,到了年龄,就在父母的安排下与一名不认识的男人结婚。 如果是好看有才谈得来的夫婿,那倒好,可万一是不好看无才谈不来的呢? 直至真的见到了秦心,孟郑的心这才放了下来,因为秦心是真的长得不错,不但高挑秀雅、而且风度翩翩,然后经过与秦心的聊天后,孟郑紧接着也发现,她们还算可以谈得来。至于才能……她父亲也说了,秦心还是有才的。 其实今天,不单单是秦心结婚的日子,同时也是孟郑结婚的日子,然而,在孟郑觉得自己还算幸福,没有什么值得失望的时候,秦心却摆出了皱眉的样子。 “有什么事吗?你怎么不动筷?”孟郑看到后有点担忧地问。 而秦心这边听到孟郑这么问,也是很快便清醒了过来,苦笑了笑,道:“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愁。算了!不想这些不开心的事情。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大事。明明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为什么要给自己找不自在。起筷、吃!” “快吃啊。” “呃……”孟郑愣了愣,然后:“哦。” 秦心夹了一块肉到孟郑的碗里,然后孟郑又害羞地脸红了,然后,秦心便看着对方红扑扑的脸——大概……这是他这个赘婿跟别家的赘婿最不一样的地方吧。这妻子娶得,说实话,一点都不强势,而且真的是一点主人翁意识都没有啊。除了刚刚她跟郑庆对话的那一秒,稍稍地显露过一丝丝女主人的气质,不过也才那么一丝丝而已。 ‘你说,万一你能够强势一点,那么我的烦恼是不是就可以少一些呢?’ 秦心看着对方孟郑,不禁心想。此时此刻的秦心,忽然才觉得现在所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似乎有点虚幻。大概……是因为有点美好的过头了。他明明只是一个赘婿,下人们没有鄙视他的,长辈们也没有看不起他的,连妻子,也是如此腼腆温婉,简直有如梦幻。莫名地,现在他倒是很想看到一个人跳出来,嘲讽自己两句。话说他是不是有自虐的倾向。也不,说不定……他只是想重新给自己定位一下。 …… 而过了没多久,郑河跟他的几位妻妾也回来了。 回来后,几人便在大堂那里吃。 这个时代怎么说呢,到了晚上,虽然还没有后世的电灯,但也知道只要点着点什么,就能够照明。而且也明白,动物油之类的,是可以用来燃烧的。 所以在前院、或者是室内,烧个篝火或者让仆隶拿着个火把用来照明什么的,其实是相当常见的。 只是当然啦,味道就不一定好闻了,以及,还会有烟。 不过这也常常给后人留下一些比较有趣的故事。据说有个人举行夜宴,请客,因为担心烟会熏到客人,所以让一个仆隶去遮挡,但客人误以为这是对其羞辱,大怒,以饭不等,辍食辞去,主人家自持其饭比之,客人才知道主人家是出于好意,最后客惭,自刭。“自刭”,就是自刎,用小刀割脖子的意思。 这里是不是编的就不知道了,又或者是类似后世所说的炒作,目的是求贤如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夜里照明对于古人来说,只要想做,并非难事,尤其是对于郑家这样的有自己采邑,并且家中仆隶都数十人的士人家庭来说,就更不是什么难事。 而郑河几人在回来的途中,其实就已经在谈论着秦心这位赘婿。 毫无疑问,妻妾们这一次都一致认为,这位赘婿招的还不错,长得一表人才。妻妾中人人都称赞郑河目光如炬,会挑人。也有说,这一下孟郑往后的幸福,便不用再过于担心了,也算是终于有着落了。可说是这么说……郑河对此却还是不大放心,毕竟,谁知道秦心那小子会不会又耍什么花样。 想到这里…… 郑河便问侍候在一旁的郑庆,先问了问孟郑和姑爷那边情况怎样。得知估计也在用膳,不过应该已经吃的差不多。然后郑河又问老大庄糜,今天下午的时候,有没有教过孟郑那些关键的东西,就是那个呢。 庄糜自然是说,这肯定是教过了的。但郑河却依旧有点心忧,毕竟,他女儿的性格他还不知道么,缺点就是太腼腆了,孟郑肯定是不会主动的,那只有靠秦心主动了,可秦心那边…… “我怎么就忘记了这个了呢!”郑河似乎突然想起某件很重要的事,一拍脑袋道。 “夫君,你忘记了什么?”庄糜便问。 但庄糜这才刚问,郑河已经冲了出去。 都怪秦心,老气他,原本他应该是要安排个人给秦心说的,但因为当时也还气着呢。而且,当时觉得能逼秦心成婚都不错,还哪顾得了那么多,所以才暂时放到了一边,现在忽然想了起来,毕竟今晚就是洞房,谁知道秦心那小子会不会这个。别到时洞房的时候,两人干坐着,坐一晚上,都不知道成婚后究竟应该要做什么。 第十三章 泪光点点,娇喘微微 这个时代的婚前性教育怎么说呢——大抵都是临阵磨枪型的。 在秦心那个时代有记载的史料中,从汉朝时期起,就出现有所谓的‘嫁妆画’和‘压箱底’。 ‘嫁妆画’,顾名思义,就是陪同着嫁妆一同送给一对新人的画。直白说,就是画着不同交配方式的春宫图;而至于‘压箱底’,字面意思是压在出嫁箱子的最底下的一样东西,其实是一种瓷器。有的比拳头还小一些,外形多为水果状,有盖,内藏一对呈交合状的男女。而无论是‘嫁妆画’,还是‘压箱底’,其实起到的作用都只有一个,那就是给年轻夫妻看着模仿。 不过可惜,现在秦心所在的时代恐怕离他所认识的‘汉朝’,还差了几百甚至上千年。 现在的周朝,才刚刚分封了没几百年,去古未远,全国都还没有统一。读书用的,也都还是竹简,也就是孟郑之前所说的‘读册’。 所以,哪有那么多‘嫁妆画’以及‘压箱底’供秦心、孟郑两人参考。也正是这样!这才是郑河担心的! 联想到秦心在成婚的时候,还会有别过头的害羞动作。是的!郑河不禁哼哼地想着,秦心虽然孝顺,也有才,但料想也不过是‘雏’一个而已,在那方面,一定还没什么经验,而郑河觉得,自己毕竟身为长辈,同时现在也已经是秦心的老丈人了,当然是有义务教秦心的。 所以,郑河很快就来到了西厢房第一间这边。 而与此同时……秦心这边,也正跟孟郑一起坐在床上。床上摆上案几,案几一侧边边上远远地放着正冒着黑烟的周朝版‘蜡烛’,两人相对跪坐着,一边吃着东西,一边时不时聊两句。 烛光暗黄,因为害羞,所以孟郑是小口小口地吃。要是遇上秦心突然问她问题,她为了回答,更是直接顾不上吃。有时,她嘴里还含着米饭,结果被秦心一问,她想立刻回答,但是嘴里的东西还没吃完,只好囫囵把嘴里的东西吞下去,当时就差点被呛到。 “咚咚咚!” 正当秦心想问孟郑这个时代的‘围棋’,应该怎么玩的时候,郑河敲响了这对新人的婚房。 “贤婿!你出来一下。” “呃……谁在外面敲门?” 最后听到是自己老丈人的声音,秦心才反应过来。 说实话,秦心还是不太适应喊对方丈人、岳父之类的。毕竟一方面,郑河在秦心的印象中简直弱爆了,战斗力居然比不过他这个二十还没出头,未经系统训练的年轻人;另一方面,则是这门亲事怎么说,也是秦心之前不想答应的,现在他默认了,终归有点认怂了的意味。要是让他‘心甘情愿’地喊郑河‘丈人’,那就更怂了,以后肯定会被郑河拿来嘲笑的。所以,他在心里还是习惯喊对方‘郑家主’。 听到外面的敲门声——秦心跟孟郑说了一声,然后重新穿好鞋出去。这个时候,郑河这么突然地找自己,难不成是想反悔?不想把孟郑嫁给他了?带着这样的疑问,秦心便来到了外面,开始接受郑河的婚前性教育。 说起来,郑河也是知识分子,太直白的话,郑河是不会说的,所以愣是拐弯抹角拐了好久,然后,秦心才看懂了郑河想说什么。只不过,这婚前教育便也感觉有点怪怪的了。因为郑河毕竟是秦心的丈人,却竟然教秦心怎么把他女儿给办了。话说,是不是应该换个人来说会更好一些,毕竟,父教子,终归有点儿不太严肃。 事实上,郑河也不是不想让其他人来,只是……郑河自己心中实在是有点迫切。因为郑家的未来就放在秦心以及孟郑的身上,郑河现在是恨不得秦心跟孟郑赶紧洞房,赶紧生出小孩,三年抱两,而且最好都是男丁,那是最好不过。 尴尬地听完了郑河的话后…… “你都明白了?”郑河问秦心。 “明白了!”秦心回道。 郑河终于是说完了,秦心也是如蒙大赦。 “你要真的明白才好!”郑河又不放心道。 “孟郑今晚要不见红,明天你可以来找我!”秦心斩钉截铁地回道。说的就跟要去杀人一样。 两人谈完,都妥了! 秦心继续回去吃饭,而郑河这边,则是似乎还不放心,偷偷地摸到了隔壁的屋子。与此同时,郑河的那些妻妾们,看到郑河走了,也是不得不一起跟了过来。之后便是秦心和孟郑在这边吃,郑河和他的几位妻妾,也是从大堂,搬到了隔壁的屋子。那是老二郑袖的屋子,不过,现在是谁的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包括老三、老四在内的不少人,其实都对隔壁的动静,似乎很有兴趣,其中,又以老三、老四郑旦和郑玉尤为八卦,耳朵贴着墙竖得最高。 秦心跟孟郑谈完了‘围棋’,又谈到了这个时代的历史。发现孟郑虽然一直都待字深闺,但知识层面,还是很丰富的。不过这些,其实从孟郑屋子里都放满了竹简,便也可以看得出来。 而且,这竹简的数量,堆积成了小山的模样,恐怕比秦皓的都要多。 秦心虽然聪慧,但毕竟能够接受的教育有限,这个时代,分小学和大学,各七年制。十五岁的时候,秦心才入小学,就学学什么是礼,还有怎么写字、作诗。 谈吐方面,是差不多了。可要说真的有什么太深的墨水,却是不见得的。 只不过,在周朝现在这个以礼治国的时代。懂礼,其实也就已经足够了。而为什么是十五岁才入小学……一切都是因为等级制度。 天子的儿子八岁就可以入学,公、卿的长子,大夫、士的嫡子,十三岁。而到了秦心这种庶子出身,而且还是最低级的士人之子,自然,就更晚了。 当王太子八岁入小学,十五岁进入大学时,同年龄的嫡子以外的诸子才刚刚进入小学。这种悬殊的差别,显示了王太子享受着与众不同的特权,在客观上,必然造成的效果是——使等级较低贵族的子弟,从小在思想上就深深留下了“奴隶”主贵族内部存在着森严等级制度的烙印,并确认这是无法转移和变更的。 自然而然地,以后便更容易接受了种种不合理的宗族观念和制度,从而使他们终身维护着‘奴隶社会’的尊尊之法。 不过凡事也有例外,就比如说孟郑。虽然甚至不能入学,但可以自学。而秦心,虽然十五岁之前还没去小学,但秦皓不忙的时候,也会教他。只是没有那么系统,而是可能说到那,就到那。这样,即使秦心是十五岁才入小学,然而,因为事先已经准备充足,秦心的学识一样比同龄人高。 小学中,夫子对秦心的评价是‘学而不厌’、‘手不释卷’,早早便有人看出,秦心以后说不定能做出一番大事。 不过秦心和孟郑这边谈天论地、谈古论今,却是让隔壁的心里更痒痒了。 明明今晚是最佳时间,你们俩在这里说什么看了什么书啊。赶紧吃完饭,然后办正事,才是正道好吗。 就在郑河都有点忍不住,要再去拍门的时候。那边这才似乎传来了一个好消息。一阵安静之后,似乎‘蜡烛’烧完了。这个时代的‘蜡烛’,当然不比后世。后世的那种搞气氛的,一支甚至扬言可以烧十小时,但这个时代的,无论是气味、亮度、持久各方面,都远不如后世。这个时代的‘蜡烛’,直白地说,就是烧油脂罢了,气味难闻不说,因为冒黑烟,也十分影响亮度,加上没有可以节制燃烧速度的措施,自然在持久上也是比不上的。 没多久,郑河便听到那边秦心跟孟郑说——“你看,一直都只顾着问你问题,你好像都没吃什么东西。”而那边孟郑也是回秦心,“没事,其实我也不饿。”。“真不饿?”、“真不饿。”。然后,两人便又安静了下来。 “终于都到了今晚最为关键的时刻了!”隔壁的人纷纷这么想。 然后,一片死寂之中…… 秦心似乎还在度量着,孟郑的那句‘真不饿’是真心的,还是假的的时候……孟郑说话了,大概也是想借此,跟秦心加深交流。只不过……她似乎问了一个不该问的问题。 “父……刚刚找你是有什么事?” 其实,这本就是一句客套话,闲话。之前因为秦心回来后,就让她接着刚刚的说,所以她也没机会问。现在,为了打破这种安静,所以她才又重新提出来。但也正是这一句话,便让整个房间里面的气氛,之后变了一个样。 之前仿佛是两个知己,在交流兴趣、爱好方面上的东西,两人说起来,更像是朋友,而不像夫妻,不过接下来,就到夫妻了。 秦心在黑暗中忽然认真起了脸。 “其实……你觉得我怎么样?” “?”孟郑不明所以。 秦心深吸了一口气,解释道:“我的意思是,我跟你毕竟今天才第一天认识,而且恐怕也才认识不到一个时辰,你真的愿意成为我的妻子?让一个才认识了一个时辰不到的也不知道是否可以依靠的人来当你的夫君,你难道就没有哪怕是一点的……害怕,或者是担心?就拿我自己来说吧,如果我父要我跟一个不认识的女人成婚,先不说可不可以拒绝,反正,打心底里,我是抗拒的。我不相信,你没有这种感觉……” 听到这里,隔壁的郑河不禁心想,秦心此儿,该不会是到这个时候,又想反悔了吧。 “不过这小子,说不定还真有这样的可能!”郑河很快皱起眉头,恨不得现在就丢下碗筷,去把秦心暴揍一顿。 孟郑听了秦心的话,其实不太明白秦心想说什么,所以她等着秦心继续说下去。 秦心便进一步解释道:“其实我想说的是,我值不值的你为我——一个之前根本连了解都没有了解过的人这般付出,甚至是你的身子。”“实话实说吧,你父刚刚找我。跟我说的,其实你也应该懂的,就是怎么跟你做……那种……事。” 含糊地说完,秦心继续道:“但我不是那种喜欢强人所难的人。如果你不喜欢我,我今晚绝对不会碰你,甚至连一根手指头都不会。因为我家乡有句俗语,强扭的瓜不甜,勉强是没有幸福的。” 秦心说完又补充道:“当然!不得不承认,从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已经是喜欢上你了,加上跟你的谈话聊天,我发现你更加无可挑剔。估计在这世上,很难再找到第二个像你一样的人了。可我不能因为我对你一见钟情你,就让你也必须喜欢上我。” “所以,我刚刚一开始才会问你觉得我怎么样?你是不是也喜欢我?如果是,你父刚刚说的,我们今晚就可以照办了。但是如果你其实是不喜欢我的,或者是对我还心存顾虑的,担忧的,不知道未来跟我在一起是否会幸福的。那……我也不会强来。”秦心最后叹息道。 秦心把话说的这么直白,直接把喜欢不喜欢都说出来,这摆明是逼孟郑说喜欢还是不喜欢他,这便让孟郑一下子变得有点不知所措了。不过……秦心显然又是温柔的。这从他最后是以叹息的语气来结尾便可以看得出来,秦心还是把那种给予对方的压力,降到了极致。前面是‘逼’,后面却还是带着一种缓和的语气,显示出他的并不强求。 或许也正正是这种缓和的语气,孟郑也是很快便缓过了神。说实话,她对秦心的话,更迷糊了。不过…… 还是先从她第一次听到有关秦心的事情说起吧。 第一次听到秦心,是从仆隶们的口中得知的,据说剑眉星目、潇洒闲雅,高挑秀雅、风度翩翩,反正各种各样的形容词都有,当时她的心情,就仿佛秋千,在摇摆不定了多年以后,仿佛终于都稍稍地找到了一丝丝可以停歇下来休息的机会。 毕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本就没有选择的权利。可以是长得好看的,总好过外貌上长得难看的。 那个下午,她在多年的惴惴不安中,似乎稍稍地找到了一个歇口气的机会。只不过……这却并不代表着她那惴惴不安的心情,就能够彻底安定下来。 紧接着!第一次与秦心的初见,是在东西厢房两边的廊道的时候,也即是出门去宗庙之前,她有暗暗地朝秦心这边瞄过一眼。但可惜,毕竟秦心当时戴着冠,天色又黑,根本难以看清外貌。 当时的她不免想,是不是真的剑眉星目、风度翩翩,会不会是女仆隶们哄她的呢。不过果然,究其内心,她还是希望,那是真的,而不是哄她。 之后,便得到宗庙下马车的时候,在秦心下马车低头看地面注意不到她的时候,她又偷偷地看了一眼,这一次,依然没看到。但她身边的女仆隶们,却不断地把姑爷的确长得很漂亮进一步地坐实,还挑唆她回头去看,但显然她是绝对不可能那么做的,而且她望着宗庙的大门……其实到了这里,她知道自己已经没什么可以想的了,因为只要进了宗庙的门,基本上就不容她拒绝。 正如这个时代,等级制度深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根本不容辩驳。此时此刻的她,要做的,仅仅只有带着美好的幻想、还有美好的憧憬,往宗庙里面一步步地走去。这里不得不插句题外话,因为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说真的,或许孟郑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怎样,才算是美。 直到最后……她终于都看到了秦心。 那是一个跟她曾经见过的任何一个男子都很不同的男子,因为她只是看着对方的脸,就会莫名地,情不自禁地心跳加速。在愣愣地看了几秒后,她很快便害羞地过了头甚至再也不能直视。 这时候,她才知道,女仆隶们真的没有说谎。果然真的不一般! 其实到了这里,她基本上已无所求了,毕竟……都已经知道对方长得并不差了。当然,如果可以的话,其实她还想知道秦心的为人,究竟好不好相处。 毕竟成亲之后,就是两个人的事情了,而不单单只有自己。如果跟对方成亲了以后,两人都不能和睦相处的话,那也是让她很是忧虑的。 然后便是马车上的情景。她和秦心交谈得似乎还可以。秦心给她的感觉颇为文质彬彬。秦心还问她‘才女?’,那似乎是一种惊讶夹杂着赞叹的语气。不过‘才女’这个词,听着也着实让她觉得喜欢。 马车上,秦心似乎并不在意她喜欢“读册”这种癖好,而且还会跟她交流彼此所读的内容。即使秦心有的问题,听着有点怪,她是不认识的,但她也只以为自己说不定还见识浅薄着呢,暂时还没法回答上。后来,在下马车的时候,秦心还很是细心地扶她下马车。 想到这里,说真的,这样既长得让她觉得好看、又待她这么好的夫君……是的!她又有什么理由要觉得不满足呢。 毕竟这个时代,没见过面便洞房的太多太多了,而且其实这样的,才是真正的主流。或许像秦心这种,都拜过堂了,已成定局了,还纠结这个的,反而是另类了。不过,突然能够听到秦心这么说,这么照顾她的感受,而且还说也喜欢她,孟郑也的确是高兴。所以……孟郑很快便有了答案。 可能……说实话,孟郑也不知道怎样才算是夫妻之间的喜欢,另外,她现在也不好说,自己对秦心是哪种程度的喜欢,但毕竟,她跟秦心已经成婚了。既然已经是成婚了,那便代表她们已经是夫妻了,还有既然已经是夫妻了,那当然是要互相喜欢的,这才符合现在大周朝的礼。 所以最后!孟郑在坚定了一会后,又害羞道:“能、能够听到夫君说出‘如果你不喜欢我,我今晚绝对不会碰你,甚至连一根手指头都不会’,这么照顾我的感受,我很高兴。可夫君怎么能说出那样的话呢,毕竟、毕竟无论怎么说,我们都已经是拜过堂成过亲的。既然夫君已经是我夫君,那我以后当然是要喜欢夫君才是。” 是的!这已经是一种定局。孟郑总不能说不喜欢秦心,现在去搞外遇吧。那是不可能的。 听完孟郑的话…… “这个时代的女人,果然够单纯!”秦心不免心想。不过这就好办了,秦心说道:“那你的意思是,你也喜欢我?” “不讨厌。”孟郑害羞地回道。幸好夜色够浓,不然,秦心肯定可以看到,孟郑现在已经满脸殷红。 “呃……‘不讨厌’是什么意思。那是喜欢呢,还是不喜欢呢?”秦心又问。 隔壁郑河那边所有人听完后,都鄙视地翻着白眼,秦心是憨还是憨啊,这分明是孟郑不想直接说喜欢,才说的不讨厌,女孩子的心思还不懂么!简直是榆木脑袋啊。 谁知道秦心似乎还觉得气人气不够,又进一步说道,“如果你只能在喜欢和不喜欢两个中间选一个,不能用其他的词,当然你也可以用‘偏喜欢’,或者是‘喜欢比不喜欢要多一点点’这样的回答,那么你会选哪一个?” “其实——不是我想逼你一定要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你的回答,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秦心忽然认真道。 孟郑似乎有点被秦心感染了,从害羞,也逐渐地正了正经。 “非、非要说吗?”。 “是的,非要。”秦心。 “那……那是喜欢比不喜欢要多一点点。”孟郑说完,然后扭过头去。 “就等你这句话!”秦心却是突然煞有介事地说道,然后很快便举起三根手指,对天发誓道:“今天,我秦心对天发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或许在这个时候,所有人都认为,秦心不过是失心疯,突然便自顾自地说着让人不明所以的胡话,不过,这一番话后,秦心却解决了之前一直困扰他的问题。那就是,他未来的路该如何走的问题。 如果孟郑是不排斥他的,那他便可以为自己找一个借口——就算是当赘婿,成为孟郑背后的男人,一生名不显、声不彰,也是值得的。但如果孟郑是根本不喜欢他的,那他……当然很大的可能性是,先缓缓,等把孟郑泡到手再行夫妻之实。 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秦心又不傻,孟郑是美女,放着个漂亮的老婆不吃简直是罪大恶极。不过其实最重要的是,秦心也没有选择,毕竟终究,他们也是成过婚了的。 郑河却再次被秦心的一言半语给震惊。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小子!” “哈哈,可以!果然诗书学得也还行吧。” “不过这嘴甜的功力……” “看来以后还是要提醒孟郑,要多多防范这小子才是。” 先不说郑河的高兴,高兴的原因是,这么看来,至少孟郑和秦心还是可以合得来的。秦心在发完誓言后,便又对孟郑道:“那……我们接下来是不是可以做那事了?毕竟……时候也不早了。” 孟郑其实才刚刚从秦心的那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对她的承诺么中回过神来,其实本还有点小小的感动的,但又听到秦心后面这话,脸便红得跟红鸡蛋一样。不过她也知道,这是避不过的。而且,相比于她听来的各种成婚后的传闻以及八卦,她这情况好像已经要好上很多了。 “嗯…”孟郑羞涩地呢喃了一声。 “嗯是什么意思?”秦心又要问到底。 有时候,秦心就是这么地让人抓狂。不过,其实这也不怪秦心,毕竟,秦心也只是想问清楚一点,不然贸贸然就动手动脚的,那就太冒昧失礼了不是。 …… 这一夜,没有大红喜字,也没有暗黄色喜庆的花烛,有的,仅仅只有黑漆漆的屋内距离越来越近的两人。 如诗云: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望君知悉心怜惜,泪光点点,娇喘微微。 第十四章 郑家的上上下下 时间流逝。 转眼间,秦心到郑家已经过了差不多一周的时间了。也不知道秦心是会为郑家带来好运呢,还是霉运。反正成婚后的第二天,便一路雷鸣滚滚,断断续续地下雨下了足足三天,人向外望去,整片天,从早到晚,似乎三日都不曾亮过。 郑河的确对秦心不薄。本来秦心已经是赘婿了,有没有加冠礼,取不取表字,似乎也都不重要了。但即使是简了又简,减去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程序。郑河最后还是帮秦心完成了加冠礼。然后,籍此机会,还一道顺便为孟郑取字为‘子妍’,寓意孟郑永远年轻美丽;为秦心取字为‘子智’,寓意秦心聪慧过人。自此,孟郑便有了‘子妍’这称呼,而秦心,也多了向人拱手介绍道:“鄙人秦心,字:子智。” 郑河为孟郑取表字‘子妍’,基本上是没毛病的,几乎都不用怎么纠结,就确定下来了。可是为秦心取‘子智’的这个表字的时候,却是纠结了不短的时间。因为除了‘子智’,郑河还想了很多诸如子聪、子敏之类的。不过最后,他还是敲定了‘子智’,因为‘智’字念起来够直白。最后孟郑和秦心两人的表字加起来,便是寓意着,希望两人以后生下来的后代,也能够既美丽、又聪明。 为两人取完了表字,然后,郑河便不管两人了。而秦心,也是利用一周的时间,对郑家的上上下下,都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现在的郑家中,最大的自然是家主郑河了。郑河之下,紧接着便是孟郑的一干后妈。年纪最大的庄糜,二十五岁;年纪最小的郑倪,仅仅只有十七岁。甚至比孟郑,还要小一岁。看着就让人怜惜。然而古代就是这样,老牛吃嫩草,再正常不过了。而且秦心也知道,他对这是无能为力的。 上面说的是高层,然后中层,便是孟郑和秦心了。毕竟很容易一目了然,也便不说再多,直接跳到底层。 底层中,牵头的是郑庆,而在郑庆之下,还有很多不同的分工,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反正,有事没事都找郑庆,绝对不会有错。 这么一看,郑家的结构其实很简单。没有太多的堂兄弟之类的,就只有独此一脉。不过当然,其实还是有其他的关系的,比如说,郑河的那些已经出嫁到‘世界各地’的姐姐和妹妹们。只不过,像这样的嫁出去的女儿,就如同泼出去的水,一旦嫁了出去,基本上,也就很少回来。只有时不时,会路过省省亲。这些人中,有嫁作士人作妻,也有嫁作卿大夫做妾,甚至,还有嫁作诸侯作宠姬。 只有偏偏到了孟郑这一代,郑家却歇火了。两年前,郑河还因为偏信巫师的偏方,最后甚至搞得阳痿不举。当然,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然后,郑家的希望慢慢地,便不得不落到了孟郑的身上。 对于这样的简单的人物关系,其实秦心还是很乐意去接受的。哪像他之前在秦家,见到个人,都是他三姑六婆、七叔八公。 只不过…… 在这个了解的过程中,有一点,又是秦心不解的。 那就是郑庆的身份和地位的问题。 郑庆身为郑家的家宰,一般作为家宰的,地位肯定不低,至少起码不会是奴隶出身,但郑庆,却真的是奴隶出身。 大家可能不明白,郑庆是奴隶出身,这又有什么奇怪的。 事实上,一般意义上的家宰,是卿大夫的家臣。有时候甚至是要士人的身份,才能担当。如大家熟知的孔子的那些弟子,不少就去做了人的家宰。所以,如果郑河要找家宰的话,找回来的肯定也是士人,即使不能是中士,也是下士。不过,郑家却没有这么做,而且是由一名原本奴隶出身的人,担任了家宰。 原本秦心以为,或许这也是因为郑家的存在本身就不合规矩,毕竟郑家明明才上士之家,却有封地,这本身就是特例,不过后面,秦心很快又明白了。 因为郑家是把家朝和邑朝分开的。除了家宰,还有一个邑宰。家宰不需要太多的知识,把待人接物的东西学好,有客人来时,能斟茶递水不出错,还有把日常里伺候主人的工作做好,就行了,但邑宰呢,却不一样,那是要协助郑河管理封地的行政的。前面也说过了,秦心他父亲秦皓是食禄的,而郑家,食邑。邑,就是城池的意思。 然后,之前为什么郑家家中的仆隶都不鄙视秦心的问题,也一道解决了,那就是,其实现在在郑家家中为郑家服务的,都是因为历史遗留下来的世世代代皆为郑家做家奴的奴隶。这个时代,奴隶是不参与耕作的,而是做‘服务业’。而因为本身就出身卑微,甚至,说起来,他们比秦心的赘婿身份,还要低一级,因此,这些人自然不可能来鄙视秦心。 要不是前两日,天放晴,有个士人打扮的人来找郑河,汇报春耕工作,秦心差点就以为,那么弱气的郑庆,竟然是当家宰的料。 这个时代,或许说,各种职位和职能,是有混乱的地方的,而且不同国家的情况,也不一定相同,比如说某些地方的家宰,就不单单管家事常常出入主人的家中,也管城邑的行政。而郑家的先祖的这个分开管,其实倒颇是科学的。 那天那名士人来郑家的时候,跟秦心也打了一个照面。不过或许当时对方还不知道秦心是谁,所以仅仅只是打量了一眼,就走了过去。 在明白了郑家的上上下下后,秦心便也了解自己现在的处境了,像在秦家那样的干农活修耒耜什么的,大概是可以免了,洗衣做饭什么的,也轮不到他来做,至于他接下来可以做什么…… 咳!其实他早就想过这样的生活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然后还有一个漂漂亮亮的老婆可以日。只不过……呸!他怎么可能是这么没有大志的人呢!本身赘婿就够耻辱的了,他必须要做点什么,用来——洗!脱!耻!辱!不然,他也不好意思在这个家里白吃白喝不是。 第十五章 由读册到《孙子兵法》最后得到的启发 入赘到郑家后,秦心大部分的时间,还是跟孟郑绑一起的。两人用‘出双入对’、‘如影随形’来形容,都不为过。 至于谁是影、谁是形……毕竟孟郑是主,而秦心是客,郑家的规矩,秦心又不大清楚,所以大部分时间,都是秦心小心翼翼地、好奇地跟随着孟郑。 孟郑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就比如,一、随着孟郑一起去给几位后妈说早安;又比如,二、坐在孟郑身旁,看孟郑示范如何读册、还有了解孟郑都收藏了些什么册。 秦心大致看过孟郑的那些书册。 看似堆积成山,然而,真正字数,加起来恐怕还不如后世一部完结的网络小说的字数多。不过当然,有时候,知识又是不能用字数来衡量的。 就拿《九丘》来说,寥寥千字不到,却把大周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风气所宜,皆聚于此。 那里好种稻谷,那里有新鲜美味的鱼儿,那里有让人神往的上古传说。当然,不得不承认的是,这部书或许又是不完美的。比如某个地方记载着产甲鳖,难道别的地方就没有吗,肯定不是的。《九丘》只是把大周九州比较突出的部分,记载在了书上。 孟郑看的书册如果按照不同的分类方式,可以分成很多不同的分类。但如果以内容来分的话,那么秦心认为,大概有以下几类:一、历史大事件;二、地理志;三、神话志;四、诗歌,另外,还有一些很难分门别类的,来自民间发生的一些趣闻轶事。 这些趣闻轶事,大多都是郑河为了取悦孟郑,而自己编刻的。郑河除了是邑主,在蔡国,他还有另外一个职位,那就是行人。行人有大行人、小行人。大行人一般是卿大夫担任,小行人则是上士和中士,大行人管接待诸侯之礼,而小行人则是接待诸侯的随从之礼,另外,小行人有时候还会带着本国的信物出使他国,而在出使的过程中,如果碰上了什么趣事,郑河就会在路上记载下来,慢慢地,孟郑房间里的书册便多了起来,以至于现在,已经堆积成了小山。 这么想来,为了困住孟郑想跑出去的心,郑河还是花了不少的心思的。而孟郑,在这个过程中,渐渐地便变成了那个,即使足不出户,也能了解天下之事的才女。秦心的这句才女真的不是出于奉承,或许是因为孟郑天生就有这方面的天赋,在秦心入赘郑家之前,孟郑已经有要编写上古以及近代历史的意向,虽然仅仅只是简单地想把每件事情都按时间的顺序来厘清,但也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只不过……这些都不是秦心要问郑河拿一百朋朋贝的原因。 …… 郑家大堂。 郑河皱着眉看着秦心,“你要一百朋朋贝做什么?” 一百朋朋贝,对于郑家来说,还是能够拿得出手的,毕竟郑河是一邑之主,难道真的没有几百上千朋朋贝压底?说出来,秦心也不信。不过,在这个时代,一百朋朋贝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因为在大概六十年前,涉及这样数额的交易,那甚至都是要立鼎的,还要请来司空、司寇等人来作公正,当然,那一次的交易涉及的是卖地,说不定还是第一次卖地,所以才显得有点浓重。 “这个很难跟您解释。不过!一百朋朋贝,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你小子,该不会是现在还想跑吧?” “您想到哪里去了,我又怎么可能会跑呢,反正,你不给我一百朋朋贝,我晚上就不跟孟郑睡。” 睡,是文雅一点的说法。意思其实就是,我就不跟孟郑打炮,让你不能抱孙子。 “你先说你要一百朋朋贝做什么。” 郑河实在是想不到秦心除了着草跑路,还有什么其他的可能性。 无奈,秦心只好说道,“这事关我跟孟郑的将来是喝粥呢,还是吃饭,我总不能在郑家白吃白喝吧,所以,我想找点事情做做。而一百朋朋贝,就是起点。” 事实上,最近郑河也在避着这事。 从认识秦心的第一天开始,秦心就一直在他的面前表现出了不同于一般人的‘远大志向’,所以,郑河其实早就料想,秦心不会心甘情愿地当播种的……说得不好听的就是种猪和工具。但郑河自己内心又是如何想的呢,郑家家大业大,难道还养不起一个闲人了么。因此郑河初始的想法是,如果秦心不提的话,他肯定也不会提。不过,他显然低估了秦心的心性。 其实以秦心这般年纪,要是能享乐的话,谁不想只想着享乐,而不用干活。上至王公,下至平民,几乎没有一个内心是不贪图享乐的。 但现在怎么说呢…… 一个疑问又出现在了郑河的脑海中。 “一百朋朋贝是起点,你想用一百朋朋贝做什么?” 如果是以前,秦心的想法肯定是自然是做生意啊,只有成为商人,他的淘宝app才能发挥出最完美的作用。只不过……就在两日前,一件事情的发生,却改变了秦心的想法。 两天前,仍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秦心除了收到了上一周的阿胶糕、t恤还有纸尿裤这三个淘宝试用品之外,秦心还看到了下一周他即将会拿到手的试用品,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却是比上两次,还要多了三件,总共六件,分别是:可加长儿童实木床x1(价值1749朋朋贝),天中桐木素面实木演奏考级古筝一个(价值1180),美国星特朗天地两用望远镜(价值2480),雷神笔记本电脑(价值5999),孙子兵法全四册金装(价值168),还有德国力魔顶技4100全合成机油x1罐(价值480) 这一次中到的试用品,显然都是高级货,床就不多说了,虽然看起来应该是婴儿床,但到时候孟郑生了,就能派上用场,而古筝……虽然秦心不是很懂古筝,最多也就是在电视上看过别人是怎么弹奏的,但也不失为一件不错的试用品,感觉拿去卖的话,说不定能卖到钱,不过,秦心可能是不会真的拿去卖,因为他想留给孟郑用,试想想,欣赏古色古香的美女弹奏,绝对是一件超级棒的事情。而第三件美国星特朗天地两用望远镜,绝对是装逼的首选,不过就怕吓到了这个时代的人,虽然大周之后,人对天地的认识已经大大增强,不再什么事情都全往神啊鬼啊的身上推,但如果秦心告诉别人,我们脚下其实是圆的,天上根本没有天神,那别人肯定会把秦心视为异端。 第四件,雷神笔记本。在这个时代可能没什么鸟用,但在秦心所在的时代,也是一件大件。 第五件,《孙子兵法》。《孙子兵法》的贵重不在于它在淘宝中的标价的多少,而是在这个据传只有一本《太公兵法》,而且还被极少数人藏着掖着的时代,《孙子兵法》无疑是一件极其珍贵无比的东西,甚至,说不定还拥有可以改变这个时代走向的能力。秦心正是看到了《孙子兵法》,突然得出了一个结论——只有知识才是力量。 原本,以秦心现在的年纪,其实还是要去继续上学的,到大学去,学更多的礼,顺便还有最关键的是学射。不过现在……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恐怕郑河就是备足厚礼,想把他塞进大学,别人,也不见得会同意,甚至还有可能会反过来把郑河臭骂一顿。 来到这个时代,秦心一开始的妄想之心还是很大的。首先,这个时代的人用的还是石耒石耜,木耒木耜,为了提高生产力,那么铁,总归是要做出来的吧,但问题是,生活于什么都是现成品,动动手指就能把任何铁制成品拿到手的时代,要说炼铁,秦心哪里会。不过现在不会不要紧,秦心已经搜到了,淘宝上,《中国古代冶铁技术发展史》只卖38,还有《中国古代农具发展史》,也只卖25,固然,秦心是可以在淘宝上买一个铁锅,然后再把铁锅转手卖给其他人,但是这么做,又怎么可能比得上,我自己会冶铁、自己就能做铁锅的价值来的大。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太阳公公把金色的阳光毫不吝惜地洒向大地,秦心仿佛找到了淘宝的正确用法。至于那本《孙子兵法》,呃……打打杀杀的多不符合他对生活的追求,或许,他会送给有缘人,又或许,他就自己藏着掖着,一辈子都不会拿出来。 讲道理,按照秦心对现在的大时局的理解,战争什么的,应该是不多的。当然,也不能说没有。因为这个时代,恰恰是各种夷、蛮、戎、狄势力最多、实力也不比周王室、以及众多诸侯国弱多少的时代。 所以!秦心问郑河要一百朋朋贝,其实是用来买书看、涨知识的。 至于第六件,德国力魔顶技4100全合成机油,其实……直到现在为止,秦心都没想到这机油他可以用来做什么。 第十六章 我教你读书 “如果你想找点事情来做做,我可以给你安排。我实在是想不到,你要一百朋来做什么。” “那你给,还是不给。” 两人对视着、也对峙着。 不过最后,还是郑河先败下了阵来。 一百朋朋贝,可以那么说,即使是贵族家庭,也足够三五年之用了。一开始,当秦心这么突兀地提出这件事情的时候,郑河也觉得秦心胃口不小,因为这个数量的朋贝,即使是他,都不得不犹豫一下,就如同后世买个最新款的苹果手机,还有配一台高级一点的电脑。 这都是属于比较贵重的物品。 ‘既见君子,赐我百朋’,见到君子,就像是得到了一百朋朋贝一样地高兴。拿后世的话来说就是,就像是中了几百万一样地高兴。 可见一百朋,对于这个时代的一般人的份量究竟有多重。 如果秦心问的不是郑河,而是其他人,估计其他人还不一定能够拿得出来。就比如说秦心他便宜老爹秦皓,虽然也是士人,但却真的不一定能得给了秦心,肯定要跟秦心打烂砂锅问到底,你要那么多钱做什么。不过郑河无论怎么说,也是一邑之主,秦心就不信,郑河就没有得到过什么珍贵的玉石之类的,然后恰好,又卖了换朋朋贝。 是的!如果没有现钱的话,郑河还能通过变卖,来换钱。 郑家,据秦心的了解,三代之前,就已经在蔡国出仕,而且三代之前,郑家就已经是郑邑的主人,所以一百朋朋贝,对于郑家来说或许有一定的压力,但也绝对说不上倾家荡产,最多只是割了一块肉。 秦心在大堂那里等了郑河一会,郑河在跟他对峙落败后,就回了后室,没多久,一个用布帛包裹着的盒子,里面装了足足一千枚贝壳,便送到了秦心的面前。 郑河警告道:“我不知道你想做什么,不过要是让我知道你要对孟郑始乱终弃的话……(意思就是你要想拿着这一百朋朋贝逃跑的话)”郑河把身后的青铜剑拔了出来,一刀砍在案几上,威胁道:“这!就是你的下场。” 大堂这边剑拔弩张的气氛,甚至让远处待命的郑庆都不由得吓了一跳。等秦心抱着盒子离开的时候,连忙便走了上来,问家主是怎么回事。 郑河却是突然笑了笑,然后说了几句让郑庆听不懂的话。 什么这小子可以啊。被我拿剑威吓着,都还能那么镇定,眼神清明。 不过……我倒是更好奇他要用那些钱来做什么了。 最后,郑庆便收到了一个命令:盯紧姑爷,看看他最近都做什么,有什么情况,立即上报。 然后,郑河便出去了。现在正是二月仲春最后的几日,眼看三月就要到来,好在几天前连续下了三天雨。今年,大概不用再担心会大旱了吧。郑邑其实也还好,虽然河流里的水是少了很多,但还够用。郑河想的,却是北方那边的事情。 虽然自己能力不大,不过有时候,郑河还是会表现出一种悲天悯人的情绪。又或者说,这是从他很久以前的老祖宗的那一代,就流传下来,并且已经是刻进了骨子里的。 …… 真的问郑河拿到了一百朋朋贝,而且郑河也真的给了。 其实在问之前,秦心便有考虑过郑河可接受的范围。只不过,倒也没想到,郑河会这么干脆。 其实…… 不是秦心不想跟郑河解释他要一百朋朋贝的用途。而是,要是他真的解释了,那么后果只可能有两个可能性。 一种是郑河把他当鬼神来跪拜;另一种,秦心当然要解释,他其实是相当于现在这个时代说不定是两千多年后的人,可那样,郑河说不定就会把他关起来,拿来当研究对象。 而以上无论是哪一种,都不是秦心想要的。闷声发大财,尽可能地不让任何人知道,才是王道。 秦心捧着一个有点显眼的盒子回到屋里,这自然有被孟郑看到。不过,不回自己屋里,难道他还捧着盒子在外面四处晃荡? 孟郑基本上是那种不会太涉及秦心的隐私的人,所以虽然看到了,也很好奇,却不会直接问。 只不过,却是注意到秦心似乎拿着一个盒子,一直走来走去,然后在某一刻,孟郑忽然又见到,秦心手上的东西似乎凭空消失了,她便歪了歪头,是不是她刚刚眼花了? “夫君在找什么?”孟郑说话的声音很轻柔很轻柔,就如同春风吹拂过大地。 “没,没找什么。” 秦心一开始其实是在找怎么把盒子先藏起来,不过后面,突然灵光一闪,是不是可以把盒子放进他的那个白蒙蒙的空间里面呢,然后一试之下,果然成功了!只不过……怎么在淘宝上购买东西,秦心似乎还要再实践一下。 讲道理,是人都知道,在淘宝上买东西是要绑定银行卡之类的,所以是否真的可以购买,现在还在是与否之间。当秦心得知孟郑打算按时间线来排列这个时代的历史大事件的时候,秦心也曾鼓励孟郑,要不,老婆你就写一本《史记》吧。孟郑听完秦心的提议,也是眼前一亮,所以这几天来,孟郑就在做这个,先把收集得来竹册都找出来,然后再打算慢慢地修书立著。但有时候,孟郑还真怕冷落了秦心。因为,既然是夫妻的话,总不能她做她的事情,而秦心,却无事可做。 秦心对于孟郑的诗、书,兴趣显然是乏乏的。平时拿来打发时间还差不多,不过现在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与孟郑相互对着坐在案几前,孟郑在偷偷地打量自己有没有冷落到秦心,而秦心这边,却是调出了淘宝app客户端,在虚空之中,有一下没一下地划着。孟郑看到秦心那个样子,便认为,她果然有冷落到秦心,不然,秦心也不至于无聊到要赶苍蝇。看到秦心的手一挥一挥的,一脸无所事事、生无所恋的样子,孟郑就有点愧疚。 其实……凡事都要讲道理,秦心只是放松着自己的身体,在逛淘宝,试着怎么购买。 随便试着购买一个东西,点击购买,然后原本付款方式是蚂蚁花呗或者是银行卡的那里,现在竟然直接变成了“朋朋贝”,而且是大篆的字体,看到这个,顿时秦心就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又花了不到半分钟的时间,付款方式秦心便弄得一清二楚,很简单,把朋朋贝放进那个白蒙蒙的空间里面,就等于是自动有了朋朋贝余额,要买什么,直接从余额里面扣。 之后,秦心便更加认真地扫淘宝,用货比三家都不能用来形容秦心对接下来他要购买的东西的谨慎,但显然,秦心的表现,在孟郑看来,却又是另外一回事。 孟郑抿了抿唇,心想道:唉,夫君果然已经无聊到了能跟不存在的东西都较上劲了。但她平日里,也几乎都是这么做的,要一下子便想出点什么,给夫君解闷,却也找不到。正纠结间…… “夫君,要不……我们一起下下棋吧?” 秦心便愣了愣,下棋?呃……其实他现在正在做着正经事啊。不过,还是点了点头,说道:好啊。 然后,两人便摆下棋盘,下起了围棋。 这个时代的围棋,跟后世意义上的围棋是完全不同的。大概,有点类似于后世的六子棋。说实话,秦心不精。只一会,就败下了阵来。而孟郑也发现,秦心根本心不在焉。就像后世的,一桌人吃饭,没有一个人在聊天的,几乎全都在低头玩手机,只有当别人问到的时候,有人才会说话。 这,便让孟郑有点伤心了。不过很快,孟郑又仿佛冥冥中感觉到,秦心不是在半空中瞎比划的,而是呈现出某种玄妙的规律,便道。 “夫君。” “啊?”秦心随意地应了一声。 “看着我。” 孟郑把秦心的头摆正,正对着她,然后她的脸也滚烫滚烫着。 “我是不是很怪?”孟郑突然问道。 “为什么这么说。” 秦心开始认真地看着对方,自然是不解。 “因为我只喜欢读册,夫君你是不是觉得无聊了?” “没有啊。” “那你……” “你等等。” “?” 然后,秦心就从他身后掏出了一本《中国古代冶铁技术发展史》,作者:杨宽。只能说真的是毫不掩饰,毕竟,考虑到无论怎么说,孟郑都是他的妻子,他老婆了,而且,有的东西,他终究是要拿出来的,比如说手机啊(秦心觉得自己迟早会抽到)、笔记本电脑啊什么的,如果秦心把那些东西拿出来,在完全没有前兆的情况下,肯定会吓孟郑一跳,倒不如说,现在就先把神秘的面纱先掀开一点点。至少,现在只是书而已,又不是那些更高级、看上去更可怕的东西。 不过,看到秦心手上的书,孟郑却整个人都迷糊住了。 “这是什么?”问。 毕竟实在是没有见过,不过……看上去,却有点精致。 “你不是很喜欢读册么,我教你,担保你没看过。而且……这一本应该够你读半年了,如果是按照大学一个学期学某一个课程的用时的话。”之后秦心便说道。 当然,事实上,秦心自己也很期待。 因为毕竟是冶铁啊。 把书交给孟郑,秦心先不说,先让孟郑自己看。 在这个时代,纸、印刷术,以及中国现代汉字,对于孟郑来说,都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东西。 而与此同时,秦心还得跟孟郑解释这本书的来历。就说是秦家的先祖流传下来的,是一本天书,上面用的文字,晦涩难懂,也就只有秦家的人,世代相传,才能读懂。 反正,半真半假,先忽悠着再说。这不是秦心诚心想骗孟郑,而是秦心想暂时先呵护着孟郑的小心灵,直到秦心认为时机成熟了,再慢慢一一摊牌。 第十七章 想法是好的 三天的时间很快便又过去了,原本秦心的想法是好的。夫妻同心,其利断金。 大家一起学习,如果秦心有什么不解的地方,也可以问问孟郑的看法,如此综合起来,肯定比秦心一个人研究要有效很多,并且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但要真正实践起来,却似乎有点难度。 就比如说《中国古代冶铁技术发展史》这本书的序,里面便已经有很多的字眼提到了中国古代至迟在春秋晚期,就已经掌握了生铁冶铸技术,而且这项发明在时间上,比西方欧洲要早了一千九百多年。 “冶铁,泛指炼铁、炼钢和铸造、锻造等技术,这本书沿用这个名词,用来概括这些技术。” 秦心等于是刚刚说完了个开头,然后便支支吾吾地说不下去了,因为,书上的很多内容,如果他真的逐字逐句翻译出来的话,那么他肯定是要完蛋的。 万一孟郑问她,春秋战国时期是什么时间,欧洲又是哪里?秦汉是什么意思,南北朝又是什么地方?他上哪去解释。毕竟书中的内容,是几千年智慧的浓缩,如果秦心真的一字一句把这些都解释给孟郑听,肯定会越解释越乱。而且,书上还不乏提到如‘越国’、‘吴国’这样的字眼。 暂时来说,秦心还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这两个国家,不过,做好最坏的打算,一定没错。最后,不得已,秦心只好囫囵地说。因为这是老祖宗流传下来的东西,所以,其实上面有很多文字,他也不太明白里面的意思。 “反正,这是一本用来记载如何‘炼铁’的书!至于铁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呢……” 似乎从秦心的解释中,孟郑还不能理解铁对这个时代的重要性。孟郑只看到秦心捧着书,半天说不出一个字,不过也没打击秦心,甚至还表现出了充分的理解。 然后…… 现在好了。孟郑继续编她的《史记》,而秦心,也是读自己的书。每当她看到秦心用功读书的时候,便有点心疼地想,夫君其实不必这么执着,现在看不懂,不代表以后看不懂。慢慢来,终有一天会明白书里面的意思的。 恐怕在孟郑看来,这便是一个秦心想要在她的面前装逼,然后却没装成功的例子。 而秦心,似乎也留意到了孟郑的态度变化。心想:算了,我还是自己慢慢研究吧。其实只要她不觉得这本书的来历奇怪,就没事,他也乐得清静。 …… 三天的时间,转眼即逝。 期间郑河有问到秦心这三天来都在做些什么,郑庆也是一一回答,除了吃饭上厕所,姑爷就没有离开过孟郑的屋子,似乎是一直陪着孟郑在屋里看书。 郑河点了点头,然后让郑庆盯紧点。 现在还没有动作,不代表之后不会有什么动作。 秦心从他这拿了一百朋朋贝,不可能什么都不做。 可能,只是时机未到。 然后,当郑河打算把郑庆挥手叫下去的时候,郑庆却支支吾吾地,似乎想说什么,然而,又有点难以启齿的样子。 “还有什么事?”郑河发觉后。 “是有一件事,不过不知道当讲不当讲。”郑庆低头回道。 “有什么当讲不当讲的,虽然郑庆你是我们郑家家奴,但已经服侍了我们郑家这么多年了,其实,我们郑家也早就把你当成是一家人。” 听到郑河这么说,郑庆便只好把话说了出来。毕竟,瞒着也不是事。迟早会被发现的。 “最近……五夫人似乎有点古怪。” 五夫人,说的正是郑河那位才十七岁的妾氏——郑倪。倪儿有什么奇怪的?一开始郑河也是一愣。因为在郑河的印象中,郑倪应该是属于那种最听话,也最安静的人,而且郑倪从来不会在他的面前争宠。但听完了郑庆之后的每一字每一句后,郑河脸上的表情却很快便变得阴晴不定了起来。而原本平静的郑家,就在这一天,似乎悄悄然便迎来了一个巨大的转折。未来,一场面对面的对峙和质问,更是差点让郑家从此跌落谷底、走向衰落。而正处于风暴中心的秦心,对此,却丝毫不觉。 …… 蔡国都城,上蔡。 在一个卿大夫的家中,一道清脆婉转的女子声音,一声惊呼,很快便打破了院子里的宁静。 “什么!你说孟郑跟人成婚了!?” 坐于女子对面的年纪约莫二十七八的男子便点了点头,算是确认,而且他还补充了一句,“我见过她的夫婿,长得还不错。” 女人便道:“怎么我完全不知道!不行!我要去看看她。” “你凑什么热闹。” “什么凑热闹,我们可是最好最好的姊妹,她悄悄地成婚了竟然都不告诉我。” 女子刚欲出去,却被男子拉住了。 男子道:“你又不是不知道郑家的情况,迟早有一天,孟郑都是要成婚的。就像你,不也嫁给我了吗。” “你还好意思说!你们俩是异姓兄妹,你这个当哥哥的竟然一点都不关心,还有心思在这里喝茶。” “谁说我没有关心过的,我有关心过的。想不想听?” “快说!” “据说是来自顿国,名字叫秦心,字子智……人长得还不错,只比你夫君差那么一点点。” “为人怎么样?性格怎么样?呜~孟郑会不会被欺负?” “怎么说他也是入赘的,孟郑以后才是郑家之主,孟郑又怎么会被欺负呢。” “你懂什么!照着孟郑善良的性子,你觉得她不会被欺负?” 男子转念一想,好像……这还真不一定。紧接着联想到与其挂名叔父郑河商量春祭和春耕的事情的时候,郑河后面也的确有稍稍提到过这种忧虑,“都不知道孟郑能不能驾驭好那小子”。 女子看到男子突然便犹豫了,于是道:“不行!我至迟明天就要去看看她。” 男子知道女子的性格,言出必行、风风火火,也是赶忙拉住道:“你去看了又能怎样,两人都已经成婚了。叔父既然这么安排,肯定有他的打算。而且这事事关郑家存亡,你去了,又能怎样,你也不可能去改变点什么。” “我去,我去了至少可以教会孟郑不要被对方那么容易就欺负。” 男子似乎拿自己的妻子没办法,摇了摇头。 明明已经为人妻了,但是行事风格却还是跟以前一样,最后只得叮嘱一句,“你去归去,可千万别闹出什么麻烦来才好。” “这我自然会有分寸。” 两人说完,不一会,男子又起来,往后室的方向去,大概,是想把这事也告知他父。而如果秦心也在这里的话,肯定就可以辨认出来,这男子恰恰便是当初在郑家跟他有过一面之缘的,找过郑河商量要事的那一位士人。 第十八章 死人了 “姑爷。” “姑爷。” “姑爷…” 郑家之中,秦心每到一处,都会有不少人跟他打招呼。 其中有一些是他已经认识的,也有一些,是他还没有来得及认识的。 这十多天来老宅在屋子里,总感觉会憋出病,本来是想拉着孟郑一起到外面走走的,没想家里却是来了客人。 据说是孟郑以前的死党,跟孟郑是同一年,但成婚的时间,却比孟郑要早了一年。 孟郑有问过秦心要不要一起过去,而秦心原本是有点蠢蠢欲动的,毕竟,两世为人,或许以前的他对于这方面的应酬不是很感兴趣,但尝试一下也不妨不是。 前世的秦心,只是个死宅而已。 几乎没有什么外交的他,有机会的话,也想试一试走出房门。 不过,到了要做决定的时候,他嘴里又不自觉地蹦出了一句,“还是算了。” 而孟郑,也没有强求。 最后,便是一个去往大堂,而另外一个,则是慢慢便走出了郑家。 这应该是秦心第一次走出郑家。 今天郑河恰好不在,不过事实上,这十天来,郑河也常常不在家。 毕竟男人嘛,终究是要在外面拼搏的,这个时代的男的,大概,也就只有像秦心这样的,才会有闲情逸致,带着领略风景的心态,四处晃荡。 或许是因为春耕就快来了,所以无论是男的、女的,似乎也都一一开始忙碌起来。 郑邑的面积不大,长宽各五百米,呈正方形,如果是放在后世的话,大概,也就是一条村那么大,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已经是一座不小的城邑。 秦心在街道上走着,虽然只是身穿布衣,但每路过一处的时候,却总会有年轻的女子,情不自禁地往他这边望过来,甚至个别的还有一言不合便原地忽然跺脚扭捏起来了的,话说他也没去撩对方啊,只能说这便让秦心有点汗颜了。 不过这也不能说那些年轻女子很坏、水性杨花什么的,这大概只是古时风俗的遗存,在这个时代,虽然统治者一直在提倡各种尊礼重德,可男欢女爱,也是极为正常的一件事情。 通过孟郑有的典册,而秦心没有的,秦心已经能够大概一窥现在这个大周朝的冰山一角。 与秦心自己微薄的认识的中的周朝,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相同的地方是,都存在‘周礼’,但不同的是,在秦心所在的世界,制礼乐的人是周公旦,而这里,说的却是武王。据说武王东伐后,并没有很快就挂掉,武王为了周朝统治的长治久安,于是制礼乐,分诸侯,以蕃屏周。 之后还有一连串的事,看着似乎眼熟,但跟秦心所认识的,又完全不是一回事。反正不管怎么,无论这个是不是他所熟知的时代,他都不可能找到什么他认识的潜力股,然后傍着对方的大腿往上爬。因为即使是在秦心所在的时代,那些专业的历史研究者们,对两千多将近三千年前的周朝,能知道的东西也不多,就更别说秦心了。 现在秦心心中的想法只有一个,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可能幸福地活下去,即使是平凡点,也无所谓。 最好的话,就是一辈子都没什么太大的波折。 秦心现在俨然抱着的,已经是一种退休养老的姿态。走着走着,前面的路突然便拥堵了起来。 “兄弟,前面什么情况?” 问了一个路人。 “好像是死人了!” 秦心眉头便一跳:“死人了?” …… 时间倒回到今天的清晨。 这一天,按惯例,是郑邑举行春祭的日子。所以郑河早早便带着人出了门。这件事大抵只有秦心还不知道,因为其他人都早就习以为常。 古语云:国之大事,在祭在戎。郑邑是郑河治下的城邑,一般到了这个时间,郑河还是要亲自登台,祭天、祭地。本来,这一切都进行的好好的。 但是这一次在祭祀的期间,却似乎发生了一些不和谐的事情。 比如说:郑河在完成了祭祀仪式后,便似乎有什么急事一样,匆匆地离开了。只留下他的副手蔡仲,字叔开主持之后的春耕演说。 郑河急匆匆地去做什么了,没人知道,现在大家唯一知道的是,死人了。鲜红的鲜血,血淋淋的滴了一地。 秦心不用拨开众人,前方众人便已经自觉地慢慢分开两边,只见一个年轻的男子,抱着一个女子从人群中走出。 本来,秦心也不想多事,毕竟死人有什么好看的,但无意中看到那女子的衣裳的颜色,却让秦心不得不停了下来。 青色,对于后世来说,或许并非什么难事。而且别说是青色了,五颜六色的衣裳,也有人能给你定做,只要你有钱。 但这个时代不同! 青色染料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还是比较难以获得的。更直白地说就是,普通平民根本不会穿这样的衣服,一般也就只有贵族姬妾之类的,才能穿上这样的衣服。 不过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那衣裳的款式和颜色,秦心好像早之前在哪里见过。而且似乎就是在今天早上! 秦心起来后晨运,曾跟他‘小妈’郑倪有过一个碰面,当时,他记得郑倪穿着的似乎就是同样的衣服。 “这!该不会是真的这么巧吧?” 秦心慢慢地走了上去。 …… 与此同时,郑邑之外三里处的一个树林外的草地上。 青翠的草地上,此时此刻却染上了红色的鲜血。 郑河看着自己手上的剑,似乎还在震愕中,久久无法反应过来。 郑庆看到郑河突然举起剑,一副要自刎的样子,也是冲了上去制止。 “家主!千万不要!” “我还有什么面目见人!你别阻止我!” “你还有大夫人、二夫人、三夫人、四夫人,还有孟郑。” …… 郑家中。 很快! 原本有朋自远方来的喜悦,很快便被死了人的事情给冲淡。 第十九章 迎来巨变 话说秦心这边…… 见那受伤的人与自己‘小妈’极度相似,秦心自然也是走了上去探了探。 却不想,好的不灵坏的灵!虽然秦心并没有认真去检查伤口,但也可以看出,胸口的青衣直接被染红了一大片。 这个时代,医学发展还不算强,发个烧都能烧死人,就更别说是胸口似乎被什么给狠狠地刺穿了。 究竟是谁这么狠心!? 一开始,秦心也没时间去疑虑对方的身份,只以为这名年轻男子或许只是郑家的仆隶。 现在是把人从外面给带回来。 然而,当秦心都打算帮忙推开围观的众人的时候却突然发现,这仆隶走的方向是不是走错了。 郑家明明在西,但是这仆隶走的方向却是九十度一折,直接往南。 那一秒,秦心便是不禁愣住了。 又折了回去,打算问明白情况。兄弟,你是不是脑子秀逗了。郑家不是这个方向。 “你是郑家的人?” 被拉住了肩膀的年轻男子转身对秦心道。 秦心点了点头。 然后,便听到了一句。 “你他妈给我滚!” (当然,在用词上肯定不是这样的,不过就是这样的意思) 然后秦心便站在原地挠了挠头。我艹,什么情况,他什么时候得罪对方了?不过无论如何,那的确就是他‘小妈’郑倪无疑,这人抱着他小妈,谁知道对方要干嘛。 一直在后面吊着这人,之后便跟着这人来到了一个草屋。 说实话,此时此刻怀抱中女人,早已死得不能再死。 但即使是这样,虽然秦心不知道从清晨到现在他小妈在外面发生了什么意外,可怎么说,那也是郑家的人,这人想把他小妈怎么样。 秦心已然做好准备,虽然他的锅是送人了,但是地上捡块石头猛敲一下,效果也差不多。 不一会,秦心便听到了这名年轻男子的絮絮叨叨。 “倪儿,你不会死的。” “都怪我,要是我帮你挡那一剑的话……” “要是我两年前能够鼓足勇气向你求婚,带你私奔的话,都怪我!” 在秦心这边举起石头,听着这人絮絮叨叨的时候,郑家这边很快,也是没多久便收到了风声。毕竟看到现场的人那么多,难免就有恰好认识郑倪的。而且说起来,郑倪也是在郑邑出生郑邑长大的,当时被抱回来的时候,就有不少曾经的邻里之类的见到。 从报信的人中听到了出事的消息,郑家这边也是很快便有了行动。但郑河终究是仁慈了,如果一开始他就下狠心把这两个人都一起杀了话,那么估计也就不会引出之后更多的事。 一日后…… 有关这件事的传闻便传了出来。 郑家五夫人郑倪与外人珠胎暗结,郑家家主郑河盛怒之下失手刺死了郑倪。 时间要倒退回到半月前,也就是秦心来的那天,甚至还要更早。 郑倪有古怪,其实不少人都已有察觉。毕竟,怀孕后的孕吐,不是想忍着就能忍着的。 郑河是行人,其实如果不是最近因为孟郑的婚事还有春耕,他大部分时间,都不会留在郑邑,而是在上蔡城,而且时不时还会东奔西走,一年真正能够留在家里的时间,不会超过三个月。 或许,也正因为郑河的工作性质是这样,这给了一名叫敝屣的年轻人机会。 那大概是差不多一年前吧,本来,敝屣已经跟郑倪完全没有可能性的了。毕竟,一个只是平民,一个已经是士人的姬妾,虽然两人曾是青梅竹马,也互相存有爱意,可毕竟,佳人已作人妻已经成为了事实。作为平民的敝屣,也只能祝福。不过最大的可能性,恐怕还是天时和人和。因为两年前,正当敝屣与郑倪在感情上已经你侬我侬,就差谈婚论嫁的时候,郑家家主郑河突然横插了一脚,要纳第五房。 俗话说父母之命、媒灼之言,而且讲道理,郑倪的父母肯定是更想攀高枝,胜过把女儿许配给一个穷小子。正逢当时,敝屣恰好不在,所以郑倪便在自己父母的硬逼硬推下,三下五除二,郑河就把郑倪给收了。等到敝屣从外面回来得知此事,已经是一年之后的事情。 话说那一年,敝屣到上蔡做买卖,敝屣毫无疑问是打猎好手,那天打算把打猎所得的珍贵狐皮拿出去卖,卖了拿到钱也好上门提亲,却不想,因为在市场上得罪了人,实际上就是怀璧其罪,结果就被关在了上蔡的大牢里,直到一年后才被放了出来。 这一年的时间里,外面的变化已经很大。郑倪早便以为他死了,但一年后,敝屣突然又回来了。再次看到敝屣,郑倪自然也高兴,但也渐渐地开始变得郁郁寡欢。 因为郑倪对郑河,根本算不上有感情。郑倪对郑河,有的,仅仅只是对世俗的妥协而已。 而敝屣呢,敝屣自然是愤怒的!要不是胳膊扭不过大腿,估计早就把郑倪从郑家里面抢出来了。 最后,想了想,敝屣还是觉得不甘心。在一次两人的私会中,大概是两人的意见相距甚远,敝屣想带郑倪远走高飞,但是郑倪却表示不同意,两厢争执下,敝屣便在草地上强行地把郑倪给要了。而孩子,自然也是那时候有的。 郑倪因为自己的不守妇道——其实也不能完全怪她,毕竟敝屣才是那个最不理智的人,每日夜晚都被噩梦所折磨。因为毕竟,郑河对她其实还是不薄的,这一年多的相处下来,郑河无论是对自己的那一位妻妾,都很照顾,很少顾此失彼。每次往往从外面出使回来,众人都可以分得不少来自他国的珍贵礼物,从来都不会少郑倪那一份。而且,毕竟无论怎么说,她也已经跟郑河相处了一年,即使原本没有感情的,现在,慢慢地也会产生感情。毫无疑问,郑倪很高兴能够再次看到敝屣,只不过,两人此时此刻的身份,俨然已经泾渭分明,两人,最好就是不再联系。 直到…… 一个意外的发生——郑倪发现自己有了! 摸着越来越显大的肚子,她知道这不可能是郑河的,而且,要是让其他人知道的话,事情肯定就会曝光。 郑倪有想过把孩子悄悄地打掉,可最后她又忍住了。 她很认真很认真地问了自己,她在郑家真的过得开心吗?郑河是很爱她不假,可他们的心终究是融不到一块去的。即使一年了,也几乎是没什么变化,更不用说,郑河还是那种一年不见了九个月的人。行房事的时候,有一个人其实根本没有感觉,每次都只是例行照做而已。 但对敝屣的感情,郑倪却有点不同。当初听到她父母说,敝屣说不定早就死在打猎的山上的时候,她便暗暗地伤心了好几个月。如果是抛去了世俗的枷锁,显然,她更喜欢的人还是敝屣。两人是可以从内心深处走到一块的人。 那是一个午后,在郑家门前十多米开外的大树下,一直来郑家蹲点没有死心的敝屣再次找到了郑倪,他来是想告诉郑倪,他是真的爱她的,上一次是他冲动,所以才会做出那种禽兽才会做的事,他在这里诚恳地道歉,还有,如果郑倪真的不想再见到他的话,那么他会永远离开郑邑,以后一辈子两人都不会再相见。 而郑倪回答他的是:“我有了。” 春祭,是每年众多最重要的日子之一。一般在这一天,郑河都不会有时候去管太多的事情。敝屣和郑倪两人便打算借此机会,带着肚子里的孩子远走高飞。 却不想,这事情却被郑庆提前发现,而且早早便设下埋伏。 两人一走,正好被逮到,郑河听到消息后,便连春祭演说都不说了,匆匆赶往现场。 这时候的郑河自然是满腔愤怒的。他自问自己对郑倪不薄,而郑倪竟然跟外人珠胎暗结,此时还想背着他,跟情夫远走高飞。一对质下,郑河反倒成了那个横刀夺爱的人。但盛怒当中的郑河自然是听不进去的,拔剑就想把那‘小白脸’给了结了,之后的账,慢慢再跟自己的夫人算。却不想,郑倪却扑身挡在了他的剑锋上。 一场悲剧,就那么发生了。郑河在感受到剑锋入体的感觉后,脑子里也是一下子便清醒了不少,整个人愣在了哪里。心里想着的却是,难道真如小白脸所说,他才是那个夺人所爱的罪人?不然,为什么他的倪儿要对对方舍身相救。 秦心在草屋里听完了面前的年轻男子的话,无言以对。只能暗暗地骂一句:这扯淡的关系。本来应该相爱的人,却被迫分离了,本来不应该在一起的人,却因为时代世俗而硬凑到了一块。那他现在该怎么办?是把尸体带回去,还是不带回去?听着对方的那番话,忽然间觉得对方也挺可怜的。 本来,人都已经死了,事情,大概也就到这里为止了吧。但秦心没想到的是,事情似乎并没有就此结束。因为第二天,与郑家五夫人郑倪与外人珠胎暗结的消息同时传出的,还有郑家家主郑河突然一睡不起。 大周朝,褚王七年这一年的仲春,郑家,突然迎来了巨变。 有人说,郑河是被气死的,但秦心知道,或许郑河是服用朱砂过多,导致中毒而死。朱砂虽然有镇静催眠的作用,但也会引起肝肾损害,并可透过血脑屏障,直接损害中枢神经系统。更何况,早在两年前,郑河为了治疗不孕不育,就不知道吃了多少成分不明的有毒的东西。 第二十章 丧礼前后 作为一邑之主的郑河突然离世,无论是家事还是公事上,都自然是留下了一大滩的烂摊子。 很快,上蔡便来了一名卿大夫,正正是之前来郑家的客人的家翁。 两家人的关系,似乎不错,因为孟郑跟对方打招呼都说的是叔父。 具体的审问过程秦心不知道,毕竟,他只是一个赘婿,也没有那样的权限。只知道,就如同前面说的那样,郑家五夫人不守妇道、与一名叫敝屣的人珠胎暗结,没多久,敝屣就被处死了。 这里面便可以看出封建统治者对于自身利益的维护。 如果没有人给这件事情作一个定性的话,那么郑邑的平民肯定就会胡乱议论,要是出现一些对郑家名声不利的事情的话,那就不好了。 所以蔡茂在连夜赶到郑邑后,第一件事情便是控制舆论。 在秦心看来,蔡茂把敝屣抓回来之后,肯定是找敝屣亲自审问过详情的。其实,在这死去的三人里面,三人都算不上大奸大恶。但敝屣错就错在,他不应该挑战封建统治者的权威。既然那是贵族的姬妾了,那你最好是连看都不能看,不然,你一定会死得很惨。无论敝屣是出于什么原因,什么理由做出这种让人不耻的事情,不耻就不耻,现在嘛,别说打算自杀,然后让人把他跟郑倪葬在一起,或许,现在即使是他们这对奸夫yin妇死了,也得被挂到城墙上进行鞭尸。 以儆效尤、以尊礼法。不然,都不足以出气。 不过上面这些都已经是小事了。接下来更大的事情,却是郑河的丧礼。 在确认郑河死后,郑家的仆隶便从郑邑的四门尽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快马加鞭向郑家在外的亲属、蔡国国君、还有平日里的关系不错的友人、同僚通报家主的丧讯,约定在三日后举行丧礼,如果此时是留在外国,地方远的,赶不回来,到时候就在坟头磕个头吧。毕竟于心而言,发生了这么一件丑事,所有人在商量后,都希望能够把丧礼的时间尽量缩短,减少影响。 郑河的姐姐妹妹们听说了弟弟哥哥的丧讯,很快便来了十分之七八,一堆女人开始哭哭啼啼,秦心看来,倒不像是假的,说不定,郑河和他的那些姐妹的感情还真不浅。蔡国国君蔡侯听说了郑河的丧讯后,十年不曾离开过自己宫室的他,这一次竞也是亲自前来,于丧礼上,对郑河的生平、品德进行了一番简短的评价,曰河在世时,虽不及其先祖,立下赫赫功名,但也是勤勤勉勉、兢兢业业,继承先祖的良好品质,把郑邑治理得有条有理。对外,也一直是蔡国与国外各诸侯国联络的桥梁。损失了这么一个人才,悲哉惜哉。末了,还对孟郑进行了一番勉励。倒是到的这时候,郑家长女的仪容,才被世人所窥见。即使身穿麻衣素服,也难以掩盖其身上的气质。 丧礼很快就办完了,几乎用快刀斩乱麻来形容,也不为过。 丧礼结束后,权力的更迭,又成了必须要解决的了。 蔡侯在回到上蔡后,很快便跟群臣进行了一番庭议。有人认为,现在郑家没有一个人顶用的,不如暂时先把郑邑收回去吧。但这提议一经提出来,便受到了猛烈的抨击。理由是都封出去的地,还能要回来么?是,没错,国君的确是有这样的权利,但如果这么做了,传出去,会不会被有人耻笑君候趁虚而入。反对声最激烈的,自然是那些也有封地的卿大夫。而这些卿大夫的身份,自然大部分都是蔡侯的兄弟。蔡侯看到自己一出手便迎来这么大的阻碍,也只好悻悻作罢。 最后经过商议,反正之前郑邑,一直都由蔡茂的儿子蔡仲帮忙打理,现在干脆继续让蔡仲打理着。然后又提到,孟郑的婚配问题,毕竟,蔡仲终究只是帮忙打理的,以后,郑家的子嗣出来了,还是要交还给郑家的。当提到婚配的这一个问题的时候,几乎人人都心动,就算不是看在郑邑的这份家业,也是看在孟郑的年轻美貌。尤其是那些年轻一点的,一时间内心已经有点蠢蠢欲动。毕竟数天前的丧礼上,他们可都是见过的。蔡仲便把大概一个月前,事实上郑家已经招了婿的事情给说了出来。 蔡仲说完,蔡茂便见到蔡侯的脸色似乎有点不大好了。古往今来,美女皆是祸水。无论是蔡侯自己想占有,还是想利用嫡子的联亲,把郑邑收回来。本来,蔡侯应该都是准备了一番说辞的了,只不过……此时此刻,便如同一只苍蝇,飞进了他的嘴里,让他有话也说不出。 蔡茂便对自己的儿子不禁摇了摇头,不过转念一想也好,由一个年轻人去说,总好过他去说。怎么说,他跟郑河也是多年的好友,两家的关系,也是极其亲密。郑家现在的情况,他也不希望别人去打扰。 回了蔡府,蔡茂跟蔡仲复盘了刚刚蔡侯的心里所想,他这儿子是聪明,是有点才智,能力也不差不错,但离真正能够站稳在官场上,似乎还有一段很长远的距离。最后叮嘱蔡仲,接下来,就好好地帮郑家先代理郑邑。短时间之内,蔡侯应该都不会再有收回封地或者想拿下孟郑的打算。毕竟蔡侯的那些兄弟,又不全都是傻瓜,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被宰的。 可以说,近年来,蔡国国内的环境一直都不好,一直暗流涌动着。最后谁能赢,现在,似乎还不太好说。毫无疑问,蔡侯是一个有梦想的国君,但有梦想,有时候却未必是一件好事。因为当你得到了利益的时候,其他人的利益,肯定也会相应地有所减少。而与此同时,也必然会迎来斗争。 此时郑家这边…… 伤心是毫无疑问的。但好就好在,这一份伤心和悲痛,并不仅仅只有一个人来承担。所以大家互相分担着、互相安慰,倒也还可以撑得过去。而且也正是这时候,便体现出郑家的凝聚力来。 郑河的那些姐妹,真的就是姐妹,在自己弟弟或哥哥去世后,愣是陪着郑家这边住了半月才陆陆续续地离开。 此时比较尴尬的,只有秦心,因为无论是丧礼前,还是丧礼后,他一滴眼泪都没有流——所以有时候便不禁在想,说不定,这就是古人跟今人的区别。当然,这并非是说秦心对郑河不敬重或者说完全没感情、狼心狗肺。就内心而言,他还是觉得自己的这位老丈人不错的。而且,也对老丈人遭遇的事情给予了足够的同情。但……唉,现在的这个世道就是这样,他又能怎样呢。他只能希望以后不会再有人要经历类似的苦难。 几位后妈有一干姑岳母安慰,而孟郑,也有蔡仲之妻,名字叫采苓照料着。本来,对方来郑家应该是想来考究考究秦心的,看看秦心有没有当孟郑夫婿的资格,不想,事情最终却竟然发展成了现在这样。 “你!给我好好地照顾好孟郑!不然,我决不饶你。” 秦心眼看着面前放狠话的阳光少女,却是心想,你这不废话,要不是你这些天都跟我老婆睡一块,让我不得不睡东厢房的地上,我早把我老婆哄好了。 这一天,因为丧礼而到来的宾客,连最后一个,也要离开了。郑家,也要从现在开始,适应少了一个主心骨的生活。 第二十一章 心中微暖 采苓狠狠地瞥完了秦心后,之后又看向她的夫君蔡仲。 蔡侯那边的决策已经下来了,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郑邑还是郑家的封地,这是谁都无法改变的,接下来,郑邑的主人将变为郑家女——也即是孟郑。 第二、郑邑现在虽然是群龙无首,但以往的时候,郑河本就很少呆在封地,封地的大部分工作却依然能够照常运作,所以接下来,也要争取维持现状不变。 第三、派遣蔡仲辅助郑家女,不令郑邑政事以至于完全荒废。 而除了以上三点之外,蔡仲还带来了一个消息,那就是两日后,孟郑要亲自到上蔡,一同参加今年的群臣朝会,商议今年各大夫的封地的发展目标。 实质上,这就类似于一个‘国家发展规划’,顺便交流各自封地的治理经验。还有,最主要是为蔡国未来一年的发展,定下一个总的发展方向。而考虑到孟郑可能全无经验,因此,可由蔡仲全程陪同。 对了,接下来还有一件事。那就是搬家的问题。采苓建议孟郑搬到上蔡去,以后两人离得近,也好互相照应。不过他夫君蔡仲,却不认为此时搬家是好的选择。 首先,孟郑接下来还要学习怎么接管郑邑,肯定是继续留在郑邑最方便;其次,则是三年守丧,上蔡那边比郑邑这边显然繁华太多了,把老家不要了,搬到新家去,有可能会遭人诟病。现在这时候,孟郑就应该装着很悲痛,兢兢业业的样子留在郑邑才对。当然!蔡仲也不是说孟郑的悲痛就是装的,而是,听完了他父亲的描述后,上蔡那边现在的环境太复杂了,孟郑是官场新人,离那太近的话,搞不好被人吃了都不知道,还是郑邑这边要安全的多。 当这些人谈话的时候,秦心,便有点如同一个无关重要的人。不过,这本就是赘婿会有待遇。所以,秦心也并没有觉得不快。 一切都商量完毕,两日后,孟郑便去了上蔡。 或许,孟郑便是史无前例的大周第一个‘女城主’。 不过,这绝对是在复杂的背景中妥协下形成的产物,而绝对不会成为常态。 至于秦心这边…… 丧礼期间,大部分人都仍然处在悲痛中,秦心也不好意思把书拿出来读,只能跟着一起悲痛。现在好了,人都走光了,悲痛也淡了很多,现在是时候赶紧把怎么炼铁看完,然后再把新买的《中国古代农具》也看完。毕竟,从一开始穿越到这个世界后,秦心便对于这一方面的发展,有着很强的野心。虽然貌似,现在春耕,已经在陆陆续续进行着了。 “郑海!” 秦心喊停了正要出去的郑海。 “姑爷,有什么事?” 郑河去世之前,郑海一直在上蔡那边。因为郑河现在死了,所以郑海也回来了。 “我想你把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你有没有关系好一点的平民家庭,我想租他点地用用。” “??” 听到秦心这么说,郑海便愣住了。 “姑爷你要做什么?” “做点实验。” 然后,听完了秦心的详细解释后…… 郑海便汗颜了,虽然姑爷您是入赘的,但怎么说也是姑爷啊,怎么能去下地耕种呢,那么做多不合适。 “那你帮还是不帮!” 郑海支吾了好一会后,“有没有征询过家主的意思?” “我是种地又不是做违法的事。” 正好,当秦心这么说的时候,郑庆也路过,看到后,郑海便很没有义气地把秦心的想法给说了出来。 郑庆是郑家的老人了,自然知道怎么处理最适合。 大概地明白了秦心的想法后,无非,秦心就是想要一块地,打发打发时间。如果他把事情闹大了,让郑家所有人都知道,倒显得对秦心这边姑爷不够重视。最后,郑庆便折中了一下。说他的弟弟有一块地,虽然不是什么很好的地,但也可以用来打发时间,完成秦心所说的那个什么‘实验’。这个时代,地嘛,有什么不好找的。要多少有多少,问题现在在郑庆看来,最关键的,还是他们这么做,会不会让孟郑回来后生气。 秦心自然是拍起胸脯,孟郑很好劝服,另外,他还会跟几位夫人说明一下。 事情到了这一步,本来秦心想低调地干的,毕竟能不能取得成绩还不好说,现在是全然不可能了, 很快,秦心见了他的四位后妈。言明,自己在秦家的时候也这样干,而且干活干惯了。毕竟这个时代还处于劳动光荣的时代嘛,听到秦心这么说,所以四人也没有阻止。 而紧接着没多久,远在上蔡的孟郑也收到了‘家书’。 看着面前来送信的郑海,孟郑便微微地蹙起了眉头,轻声不解道:“夫君要做什么?” 倒是一旁的蔡仲,似乎有一点想法,猜测道:“是不是伯父的去世,其实让他也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所以现在想帮忙,可又不知道应该帮点什么,所以,才会想出……” 听了蔡仲的分析,采苓却是哼哼道:“之前看他人有点木木讷讷的,现在看来,人倒是不算太坏。”什么叫不算太坏,秦心是根本没坏过好吗。 “那现在该怎么办?”郑海便问道。 “不妨同意他吧。”蔡仲说道,“毕竟这也是出于好心。不过……我听说他也是上过小学的,而且颇有学识。所以其实,不妨可以安排更好的职务给他。为什么他要选择去种田,实在是想不清楚。” 这时候郑海便不由得站出来为秦心说一句话了,郑海道:“准确地说,姑爷说他不是种田,姑爷说这是‘做实验’。” “什么是‘做实验’?”孟郑于是问。 “姑爷说‘做实验’就是把一件事情做无数次,然后找出最有利的做法,我记得姑爷好像是这么说的。”郑海。 联想到自己的夫君有时候还是挺神秘的,孟郑最后于是道:“姑爷怎么说你们就怎么做吧。”可能,她夫君也的确有一点想为她分担的意思在里面。想到这里,孟郑的心里面便不禁一暖。 第二十二章 准备干活 时间不知不觉便来到了三月份。 过了仲春的祭祖和外出郊游,三月份之后的主要活动便是要着手开始春耕。 而秦心这边,也是很快便见到了郑庆的那位兄弟。 以及…… 郑庆他那位兄弟身后庞大的‘家族’。 足足有三十多四十人。 包括老的、嫩的,男的、女的,不过大多数人的年纪,还是在十多到二十之间,无论男女,都青涩的很。 听闻姑爷来了,便由家主郑力在外迎接,其余年纪小的,都好奇地躲在墙角、门后的地方观望。 秦心来的时候,这家人其实也正准备外出。 毕竟,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 “姑爷,这就是我的弟弟,郑力。” 在郑庆的引荐下,秦心不自觉地往前伸出了右手,然后在对面完全懵逼的情况下,又尴尬地收了回去。 “你好。” “姑、姑爷好。” 郑力是一个表面看上去有点强壮魁梧的壮年,不知道是平时就有锻炼的原因,还是就干农活炼成的,反正,虽然算不上虎背熊腰、铁臂虬须,但那一身肌肉给人的视觉效果,还是有点震撼。 只不过,如今就是如此强壮魁梧的一个人,见到秦心,却也不得不表现得有点诚惶诚恐。 秦心接下来便直入主题,问郑力,大概今天要做什么,你大哥都有跟你说了吧? 郑力点了点头。 而看到郑力点头,那秦心也不多说了。之后,便和郑力一家人一同出发。 一行人,二十多个,浩浩荡荡地出发。 路上,正好遇到来交货的郑海——两把大铁铲,之前秦心给郑海的时候只有两个铲头,不过现在,郑海已经让人把木柄给安装上了。 得到这两件神器,等下动手的时候效率应该可以快上很多。毕竟,秦心也不想浪费别人一家人太多的时间来帮他,怕耽误了别人春耕的时间。 这个时代,一夫百亩,一个成年人就要耕一百亩的田,任务量是很重的,秦心自然不能让自己的游戏之作变成人家的负担。那样的话,他心里面也会过意不去。 但其他人之前根本没有见过的这两铲,所以完全是没有那种心理准备。现在突然看到郑海交给秦心的两把铲,尤其是看到那两把铲上那锋利的铲刃。 “姑爷!能不能让老仆我看看。” “你想看?那就看吧,没关系。” 郑庆拿到铲后,便仔细地打量了起来、并摸了摸。发现这东西的刃虽然很薄,但却异常坚韧,便有点震惊地问道。 “姑爷,这是……” “耒耜。”秦心答道。 的确,按照这个时代的话来说,铲,跟耒耜,就是一类的东西。都是用脚踩,把尖端刺进土里,然后再利用杠杆原理来翻土。秦心很明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道理,要是他不买两把铁铲,就凭现在大家手上的木制、石制耒耜,他的挖土开沟要挖到什么时候。不过冶铁史花了38块,中国农具发展史花了25块,这两把铲连带邮费花了36块,现在秦心,也立刻就变得一穷二白了。最最让秦心不解的是,这两把铲竟然还要他付邮费!这是最气的! “这东西……”郑庆喃喃道。旁边的郑力,也是看着这东西。 郑庆很快便拿来试了试。 来到路边稍软一点的泥土处,往地上一戳,轻易便入了三分。然后眼尖的郑庆又看到了铲上末端那微卷的卷沿,“那个是用来踩的。”秦心提醒道。也正是这个卷沿,竟然还要多收秦心一块钱。郑庆用力一踩,整把铲便轻易地入了一半。然而这还不是水田,如果是泥土要更软一点的水田,那可想而知,说不定整把铲的铲头,都要没入到泥土里去。而且……这也太省力了! 拔出来,郑庆再一看整个铲面,木制、石头制的耒耜都有崩断的可能性,刚开始,郑庆还有点担心,这东西看起来这么薄,会不会崩断,所以刚刚用力把土翘起来的时候,他都不敢太用力,但是现在一看,毫发无损,而且,用手敲了敲,感觉还是那么坚实。 “姑爷,这东西……”郑庆。 “铁制的。”秦心道,“等下一个人在前面掘,一个人在后面把土铲起来。两人配合起来的话,效率上应该能快上不少。” 郑庆听到秦心说是铁制的,这个时代,大部分的人都还不知道铁是什么东西,因为铁在自然界中虽然多,但往往是以矿石的形式存在,自然界中很难看到单纯的铁。或许,早在几十,甚至几百年前,某位聪明的古人已经曾经误打误撞地炼出过铁,但那些都只会是个例,可能仅仅只炼出了一个手指头的量不到,就被贵族拿了来当装饰品,并且带入了墓葬。在秦心所在时代的《尚书·禹贡》篇中,即夏朝中,铁是以贡品的面目出现,其地位仅次于金而先于银,足证铁在当时的珍贵。另外,经过考古发现,古人对铁的发现,很可能是因为在炼铜的过程中,使用了同时夹杂有赤铁矿的孔雀石,在一起冶炼的时候,逐渐对铁开始有了认识。 但不管怎么样,现阶段来说,尤其是郑家这里来说,估计还没什么人,对铁有什么太深的认识。更不用说,秦心说‘铁’字的时候,用的还是普通话,这些人就更是对铁听得有点稀里糊涂。这不怪秦心,毕竟平日里,大家都不谈铁,他怎么知道这个时代的‘铁’的发音是什么。 这个时代,用的还是上古汉语,非要比喻的话,可以看成是新疆话、也可以看成是闽南语等,总之,你要回到这个时代,你听到的,都是乱七八糟的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发音。这也解释了,有时候,秦心为什么听完别人的话,要愣一愣,毕竟,本体还是他,而他,一直是以普通话为主要语言,当别人用上古汉语和他对话的时候,他就必须要调用原主的知识库才能应对。就像做英文翻译。 “姑爷,这个‘铁’是什么东西?” 估计,郑庆也是看出,这不像是铜制的,于是问道。 第二十三章 太神秘了 要解释‘铁’是什么,说实话有点难。 原本呢,秦心是不打算解释的。不过,这似乎也是一个不错的机会。 如果能让郑庆现在便知道‘铁’的存在,那以后他研究炼铁的时候,支持他的人无形中就会多出一个。 “‘铁’,就跟铜一样,都是冶炼出来的。” 秦心便一边走一边解释道,当然,现在解释的都是些很浅显的东西。即使这里的人听了,也还是不会知道该怎么炼铁。 秦心只是把自己拿出铁的这件事变得常规化,不至于让这里的人认为是什么神器之类的。 另外,秦心还把炼铁的难度刻意说的很高,从而断了其他人对炼铁的想法。 所以,听完了秦心的解释后,郑庆便觉得有点可惜。 “要是现在这里人手一把这样的铁耜那该多好。有了这种利器,绝对能让耕作的效率提升一倍。” 郑庆:“姑爷,那这个……”郑庆是想问怎么来的。因为郑庆记得,秦心来的时候,明明手无寸铁。甚至连身上换洗的衣服,还是他临时向一般平民家采购回来的。 然而秦心只是看着郑庆。郑庆便知道这里面肯定有原因,他也不好接着再问下去。不然,就容易犯了忌讳。 不过这样之后,郑庆也突然便觉得自己姑爷有点神秘了起来。 …… 当秦心和郑庆结束了谈话,那边好奇的人,也已经把那两把铁铲给传了个遍。 郑力得到铁铲,试着铲了很多次,简直就如同不世武将获得绝顶神兵,兴奋得道路两旁都被他挖得坑坑洼洼。 不过的确,相比起木耜、石耜,铁铲不但坚韧不怕损坏,而且,从力学上来说,因为刃更薄,破土的时候也比前两者要更省力一些。 “别在那里看了,先到大田去吧。” 郑庆看到后便说,其他人听了,却是巴不得立刻就找块真真正正的田地来试试。 …… 很快,所有人便来到了一块水田前。 当那些年轻不懂事的人还在连铁铲都觉得好玩,而且玩不释手的时候,秦心这边,也是把自己的意图一一说给了郑庆和郑力听。而郑海,则是在一边好奇地当着旁听。 “这里,我想挖一个大坑。” “这里、还有这里,我想挖四条沟。宽,大概这么宽。深,大概这么深。” “还有田埂的外围,也同样围着田埂挖一圈。” 郑海听完了秦心的话后,也是好奇,问秦心。 “姑爷你挖这么多坑坑沟沟是用来做什么?” “养鱼。” “呃……” “除了这些坑坑沟沟,其他的地方你们就帮我按照水稻田的方式来整理就行了。有没有问题?” 问题,自然是一箩筐的,不过,秦心肯定不会给他们解释。 不一会,二十多人就行动了起来。秦心,也把衣服脱了,只穿了一条从淘宝免费试用那里淘回来的七分裤,上身短袖t恤,然后就下田一起工作。 刚开始看到秦心解了腰带,也要下田的样子,郑庆还想阻止秦心,不过后面看到秦心最里面穿着的那一套怪异的服饰,很快又愣住了。 按理说,郑庆是最了解秦心的,他根本没有给秦心定做这样的衣服,为什么秦心会有? 秦心却不在意,因为,他这一身的衣服又不是什么妖魔鬼怪,都是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不过大概,郑庆也不敢过分逾越直接上来摸摸秦心身上衣服的质料。只能盯着看着,心中疑问则越来越大。秦心在他眼里,无疑变得更加神秘。 从早上大概七点多的样子开始开工,中午,郑力的家人特意送来饭食。无非就是小米加豆拌饭,另外还有一些上年酿制好的肉酱。而这肉酱,大概还是因为秦心在,所以才刻意准备的。 一家人于树荫下简单地料理了午饭,温煦的微风轻轻拂过脸庞,像这样和和谐谐的一家人耕作的生活,说实话,其实也不赖。 秦心头枕着自己的双手,躺在树下的草地上,轻轻地打了个盹。等休息的差不多了,下午的工作又继续。 …… 秦心并没有拿太大块的田地来做实验,大概,也就这个时代的一亩地,后世的三分之一亩那么大而已。 所以二十多人做起来,速度还是很快的。仅仅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七七八八。估计再用不到半天,基本上,地这一块,就能够整理好。 傍晚回了郑家,秦心,也要开始考虑下一步的动作——那就是育苗。 这个时代,因为生产力低的原因,根本不存在事先育苗这一步。所有人种植稻谷或其他细粒的谷物,很简单,把地整理好,然后把种子直接撒地里就好了。优点是省时、省力。不过缺点也不少,比如分布不均,种子入土深度分布不一致,丛籽较多,成苗率低。 本来,秦心也不想浪费那么多时间,干脆也撒播就算了,但后面转念一想,既然要做,那么自然要做到最好,如果随便应付,那么跟半途而废又有什么区别。 只是……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却让秦心有点纠结了起来。因为郑河给他的一百朋朋贝已经用完了,现在也就只剩下一朋了,而要想买育秧盘,没个五十朋,也不顶事。 本来当小偷的事情,秦心是不会做的,不过,现在没有办法了。 郑河死后,所有的财产,便移交到了孟郑这边,孟郑现在又没有回来,时间不等人,还是用了再说。 于是没多久,郑庆便见到秦心在东厢房的某个杂物房里,看到数十个秧盘,这些东西都是怎么来的,再次让郑庆觉得自己这位姑爷真的是有点过分的神秘了。 头头的几天,种子种下去还没有发芽,所以郑庆只能看到一盘盘的泥土,不过又过了一段时间后,便可以看到在秧盘中,长出青青的稻谷秧苗。 几位后妈在秦心做这事的时候,也有来看过,大概知道秦心在做什么。不过,对秦心为什么要这么做,应该都只是有点好奇而已。反正,她们大概也不认为秦心是认真的,估计都认为只是游戏之作。 没多久,孟郑也从上蔡回来了。这一次的‘全国人大’,谈到的问题似乎有点多。不然,也不会回来的这么晚。 “都说了些什么?” 晚上,秦心问孟郑。 而孟郑,也是把大概的内容说给了秦心听。 第一,鼓励生育。比如说这个时代说是十五岁成年,然而十五岁之前,比方说十二、三岁就成婚的,其实也不在少数。所以这一次的‘全国人大’便提议,鼓励大家把成婚的时间提前。这个在秦心看来,无疑是极其不理智的做法。要知道,这么早就行房事、生小孩,此时不少小萝莉的身体发育还未完全成熟,出问题的概率是很高的。但或许,这也有这个时代的迫切性跟需要在里面。 第二,注重商业发展。各卿大夫的封地,都应该大力发展商业。尤其蔡国,位置恰恰是天下的中心,五湖四海的人,经商都要途经这里。是时候看准机遇,狠狠地捞其他国家过来的商人一笔了。但或许是这个时代的局限性吧,这些人讨论的竟然是如何加大商业税,设置多一点的收税点,而不是提供相应配套的服务,从而赚取更大的利益。秦心听完了孟郑的话后便摇了摇头,学学管仲,开个妓院,让那些在路途上苦受煎熬的商人找到一个发泄的地方,还不赚的盆满钵满的。 当然,秦心也仅仅只是想想而已。毕竟开妓院这种东西,怎么想都有点儿不太道德。而且,如此丧风败德之事,此时还不是春秋战国。大概,也很难行得通。现在这个时代,感觉看个跳舞、听个唱歌,说不定都要被定罪。这得要等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阻力大概才不会有那么大。不过……不是妓院,如果仅仅只是沐足、按摩有没有搞头? 还有第三…… 第四…… 第五…… 等到秦心这边问完了孟郑问题,又吐槽完这个时代的各种弊端之后。孟郑这边,接下来也轮到她问秦心问题了。 “夫君呢,夫君最近又做了些什么?” 孟郑便好奇地,饶有兴致地,仿佛是等着秦心自己自首一样地说道。显然,郑庆已经把秦心这些天来所有的神秘都告诉了孟郑。现在,孟郑也很想知道,他夫君这些天都做了什么。 比如说那两个铁耜是从哪里来的,又比如那些奇装异服是从那里买,她也不曾记得,她夫君有过那样的衣服,还有为什么要在田里挖坑呢,夫君你那真的是要种稻谷吗,怎么感觉更像是挖水塘啊。 5第二十四章 承诺 看到孟郑笑吟吟地看着自己的样子,秦心就知道,他必须要做点什么解释。 不过其实……解释对于秦心来说,倒没什么。关键是,不能因为太超前,而把对方给吓着。 秦心:“咳咳!我这十来天……其实也没做什么啊。也就下了下地,学了学怎么种谷子。”这么说完,与此同时,秦心也明白。对方想了解前因后果,也仅仅是对他关心而已。他要是隐瞒太多的话,有时候反而会适得其反,弄得两人的关系不好,“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孟郑:“什么东西?” 秦心:“我这几天种出来的稻谷秧苗。” 来到存储秧苗的地方,此时的秧苗,已经长出了翠绿色的嫩叶。而一盘盘的秧苗,平铺在地上,看上去视角上也是多少有点震撼。主要是,都一盘盘的,而且高度、长势什么的都一致。一眼望去,就如同一簇簇矗立的小树苗,整整齐齐地排列着。 秦心道:“这就是这些天来的成果。”三月上旬催芽播种,现在接近三月底了。此时,像是外面的大部分平民,都已经把谷物的种子撒到了地里,然后不管,但秦心这里,接下来却还要有一步——插秧。 孟郑最先注意到的,是一盘盘整齐的秧苗不错,但或许,她更想秦心解释一下的是,这些塑料秧盘是从哪里来的。 从郑庆的汇报中,她就听闻了这东西,现在用手捏了捏,的确很有韧性,也有点稍稍的硬。 孟郑:“这些像蜂巢一样的东西是什么,夫君是从哪里得来的?” 秦心:“要解释这个东西,首先,我得先跟你说一件事。” 孟郑:“什么事?” 秦心:“我临时缺钱。然后,我就从老丈人那里拿了五十朋朋贝。” 孟郑:“?” 秦心:“这些秧盘,就是用五十朋朋贝买的。可能五十朋朋贝的确是贵了点,不过,可以用好几年。我的意思是……这些东西就是用五十朋朋贝买回来的。” 跟谁买,秦心没说。 果然! “五十朋朋贝?”孟郑。 “嗯,五十朋朋贝。”秦心。 “夫君你是不是……”孟郑想了想,‘傻’字还是不要说了。 不过这也不怪秦心不是,毕竟,要是不用秧盘的话,直接拿一块地来种,那样虽说也可以,不过工时上就要浪费很多。 秦心这一次的实验,只是想做一个完美的实验,暂时来说,很多技术上的东西,他还没有想拿去推广。按照现在这个时代的生产力发展来说,要是人人都这样,一百亩地肯定种不了几亩,整个最好的春耕播种时间就要过去了。秦心现在之所以要做这么多,一方面是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另一方面,毫无疑问,“精耕细作”才是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他只是那个打头阵,看看产量几何,希望心里有底的人。 秦心显然不是那种,既然我脑海里藏着这么牛逼的技术,那干脆一开始就提倡整个郑邑都跟着我这么做吧。要知道,真那么说了。假如以后出事了,他可是要负责任的。秦心其实是那种我要试过了,我才能向你推荐可以这么做,不会给你加特效,也不会给你做几页ppt,自己都不知道行不行,就来坑你的钱。 …… 第二天。 秦心又带着孟郑,郑海陪同,一起参观了秦心的那片试验田。 对于秦心想在田里养鱼的想法……也不是说不行吧。 但总觉得怎么说呢,那明明是一块田啊,为什么要浪费来养鱼呢,如果秦心想吃鱼的话,河里最不缺的就是鱼。 直白地说,估计看过了的人都会觉得,明明那么好的地,你却白白地给糟蹋了。物尽其用,种多点粮食,该多好。 期间,也看到了那两把铁铲,现在这两把铁铲在郑力的手上,是秦心点头借出去的。 在拿到了这两把铲后,原本要十多天才能彻底整理好的土地,现在,效率足足快了起码三成,郑力把那两把铁铲视若珍宝。 孟郑问秦心:“这就是‘铁’?” 秦心:“没错。” 孟郑:“你做出来了?”因为秦心之前便曾跟孟郑说过,炼铁的事,所以,孟郑才会这么问。 秦心便回道:“没有。” 孟郑:“那……” 秦心:“祖传的。”秦心说的时候,对孟郑眨了眨眼。意思就像是在说,这种事情我们两个私底下单独说就好了,显然,说‘祖传的’不过是借口。好在,孟郑也很懂,看到秦心那样,就没有多问。 事实上,孟郑离开郑家,也不过两个星期左右的时间,但是等她再次回到家后,她却忽然发现,秦心似乎多了很多她不知道的小秘密。 既然是秘密,孟郑也知道,是不宜多问的。 不过有时候,她又会忍不住想问。 床上,两人四目对视着,这一天下来,她感觉她看到了一个全新的夫君,又或者说,现在的这个才是她最真实的夫君?前面的那个,其实是有所保留的,忽然又联想到,夫君给她用过的牙膏、牙刷,说实话,这些都是她以前从未用过、见过的。究竟,她夫君身上还有多少这样的秘密。 说实话,现在她也很想立刻就知道答案,不过,她也知道,如果她夫君不想说,她也不能强求,因为那只会伤了两人之间的感情。 孟郑侧着身看着秦心,轻轻对秦心道:“夫君好像有点神秘。” 秦心回道:“是吗?其实我也这么觉得。不过,你只要永远记住,我是你夫君就行了。”秦心叹了口气,继续道:“老丈人去世了,他还在的时候,我本不打算做点什么,因为毕竟我自己也有点懒。每天就静静地陪着你读册,饿了有人会叫吃饭,困了就睡觉,像那样的生活,想想都觉得好。但是现在他去世了,我便总不能还像以前一样。本来我还想当一条蛀虫、或者是米缸的老鼠,但接下来……我发誓,我会成为你最坚实的后盾。” “那就要去养鱼了吗?”当秦心提到郑河的时候,孟郑神色也逐渐暗淡了起来,不过后面听到秦心说的会成为她最坚实的后盾,孟郑便浅颦轻笑道。 第二十五章 卖东西 大概是明白秦心不想说,最后,孟郑也没有强求。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孟郑便时不时要外出,和蔡仲一起‘教化’百民。 郑邑中的民众对于孟郑接管郑邑,似乎也还能接受,反对的、嚼舌根的声音固然有,但无论怎么说,孟郑始终是郑邑目前为止最合情合理的继承人。 在宣布了郑邑的‘人事调动’后,然后,便是继续下达各种政令。 就比如说,之前孟郑有跟秦心提到过的,把男子和女子成婚的合法年龄都提前。 蔡国,相比于其他的大国来说,人口还是很少的,如果不能因地制宜,及时调整策略,所有东西都学‘中央’定下来的那一套,蔡国迟早完蛋。 秦心虽然不赞同把这个时间提前,可这是蔡侯联同蔡国的大臣一起定下来的,他一个无权无势的赘婿,也无法阻止什么。 倒是在得知蔡国是天下中心之后,而且据说各国商人络绎不绝,秦心便是开始打起这些商人(大多都是官商)的主意。 这些天来,他在淘宝试用专区又拿到了不少好东西,其中不乏价值5999朋朋贝的青花瓷餐具套装。 要知道,那可是青花瓷,跟现在的瓷器相比,完爆了九条街不止。但怎么卖,秦心却不得不谨慎一些。 正所谓怀璧其罪,郑家的人只是看到他拿出些小玩具出来,都好奇地打量他。要是外人,那还得了。 秦心这些天来也淘到了一些比如女性文胸啊——其中有一个还是智能旋磁按摩丰胸文胸、补水保湿蚕丝面膜、精致民族绣花拖鞋、可爱少女内裤什么的,然而,秦心也没敢现在拿出来给孟郑用。 明明有货,但是却不能拿出来,就如同赃物一样,实在是让秦心觉得难受。 不过……秦心也很有耐心就是了。反正,货在手上,拿不拿出来,什么时候拿出来,只在他一念之间。 现在这段时间,是风头正紧,等孟郑慢慢地淡忘了铁铲、奇装异服、还有秧盘的事,随便找一天晚上,他再拿新的东西出来,估计到时候的反应,应该就会慢慢小很多。 至于秦心接下来要做什么…… 孟郑回来后,他便算着日子,看着秧苗的长势,没多久后就带着人去把秧苗给插了。 对于插秧这件事,在郑力一家人看来,还是蛮新鲜的。 毕竟现在这个时代,哪有人这么种稻谷的。 一个上午的时间,把秧苗都插好,看着田地里一棵棵笔直矗立的秧苗,秦心接下来只想快点到稻谷成熟的时候。农民伯伯的心情,这一刻,秦心也是多少有点明白了。 孟郑知道这一天秦心是要去插秧的,所以在‘教化’众民的路上途经而过的时候,也有过来看过。 看完后的第一感觉是什么呢,只能说,这不像是种稻,因为太讲究了。每一行、每一列,都排列得异常整齐。副手蔡仲看了后,眼睛中也是闪起莫名的光。似乎在思考秦心这么做的道理,又好像希望通过这个来研究秦心的为人。 正直、严谨、一丝不苟?但是看中午时分,秦心想喂孟郑吃饭的样子,又不太像。 就目前为止,蔡仲只能感觉的到,秦心跟孟郑应该是那种很恩爱的夫妻,而且说实话,在那么多人的面前给孟郑喂饭,有时候这也表现得太恩爱了点,让大部分看了的人都受不了。 其实,蔡仲哪知道,秦心估计也在看着他。 虽然是名义上的异姓兄妹,但谁知道这个蔡仲会不会对孟郑有什么想法,所以,秦心在秀恩爱的同时,也有留意蔡仲的表情变化,直到秦心确认,蔡仲真不是那种人,秦心这才不继续秀。 倒是苦了郑力,郑力的妻子长得不怎么好看,几乎就是看过的笑话上说的,小明,你有没有女朋友?小明说没有,然后女孩就说,现在你有了的那种类型,她却非要郑力效仿秦心,事后,郑力就跟秦心吐过苦水,说:姑爷你可把我害惨了。 插完秧苗,接下来是捕鱼。 这些事情,秦心都在郑力一家的帮助下,顺利地完成了。 回顾这一段时间,过得也还算可以。除了一点!守孝期间不能行房。 直系亲属死了,尤其是父亲死了,守孝的时间如果真的完全遵循礼节,可是要三年的时间。 不过,有时候万事都能商量。守孝的意义只在于,缅怀去世的人,以及对去世的人的尊重,然而,对于自己老丈人的尊重,秦心觉得,无疑于赶紧生出小孩。 是的,秦心是这么跟孟郑说的,不过……孟郑约定至少都得等一年。 然后,秦心便软了。心想:好吧!毕竟这个时代,还是一个讲礼的时代。如果你不讲礼的话,就会寸步难行。三年变一年,态度给到了,大概,外面的人也不会那么容易嚼舌根。 稻田那边的事情解决了,接下来只需要时不时地去看看生长情况,适当地视情况,换换水,看看有没有死鱼,其余的时间里,秦心便开始留意铁矿、还有计划着怎样才能把手头上越来越多暂时用不着的东西给卖出去。 资金周转,是秦心必须要解决的第一个难题,甚至,比找到矿山还要重要。因为只有有了钱,秦心才能让自己的系统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他总不能老让孟郑给钱。那会显得他很渣。 而为了达成这一目的,这一天,秦心便来到了上蔡——这个被视为是天下之中心的首都。 来到大街上…… 咋一看,的确,人来人往,比郑邑在人气上要大很多。只不过,即使是这样,秦心也不得不到市里面去,才能看到这个时代尚算繁荣的商品交易。 现在面前所看到的景象,却是秦心之前在秦家的那个小乡村里看不到的。 有卖各种粮食的,也有卖做好的各种生产工具,比如说石斧和石镰,再就是各式各样的陶器,以及还有牲畜、狩猎得来的动物的皮毛。这些人中:有的,是个体户;也有的,是大商家。有只是拿着一块皮毛卖完就离开的,也有十几辆牛车把货物往地上一放,一蹲在那里就是大半天。 至于交易用的货币……毕竟这里是天下的中心,所以即使是一般平民,手里都攥着不少朋朋贝,但大多数情况下,你却不能说他们很富有。因为大部分人可能十多天,甚至长达一两个月,才来集市一次。他们的商品不是源源不断地供应的,不是今天能赚三个贝壳,明天也能赚三个,而是今天打猎,抓到兔子了,有多,家里吃不完,于是拿出来卖,又或者是历经两、三年时间,终于做好了一把绝世好弓,所以现在拿出来卖,看看有没有识货之人。 种地耕田,才是他们的本职,卖东西,只能算是额外收入,一年下来,有能力的人或许能赚得多一点,但也有不少人,可能一年也赚不到几个朋朋贝。目前来说,真真正正发挥着经济作用,拉动经济的,还是那些来自天南地北的各国的商人。 “姑爷,我们来市场做什么?” “卖东西。”秦心回郑海道。 第二十六章 翡翠貔貅 秦心山长水远跑来上蔡这件事,孟郑是知道的。 而当孟郑问秦心夫君为什么要去上蔡的时候,秦心的回答却是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毫无疑问,这种一点都不正经的回答,配合当时秦心搞怪的表情,自然是免不得引来了孟郑的嗔怪。 有鉴于前面秦心那些不想说的秘密,这一次,孟郑也没有问什么原因。只说那夫君便早去早回。 秦心便把这些天有时候无聊时刻下来的一些竹简交给了孟郑,自己却是空着双手,第二天一早,就跟郑海一起出发。 郑海原本是为郑河四处奔走的‘头号马仔’,不过现在郑河完蛋了,现在便只能回来,看看孟郑有没有吩咐。 如果换做是以前的郑河,郑海有时候可能一两个月都忙得不见人,但现在孟郑嘛…… 终究还是不可能比得上她父亲郑河的。尤其是现在,郑河一死,郑家对外的各种关系很快就断得七七八八,于是郑海,也就突然便变得清闲了下来。 不过秦心也知道,这些或许都是暂时的。 孟郑近段时间已经在尝试重新联络在外面的关系,所以大概,郑海也可能跟不了他几天了。 “姑爷要卖什么东西?” 因为郑海是自己人,所以秦心也没有避讳,直接把他从淘宝免费试用上得到的一块价值后世588块的云南翡翠貔貅给拿了出来。 这一块翡翠貔貅,是用来戴在脖子上的,大小也就一个成年人的拇指那么大。 如果是以重量来说,也就几十克,微不足道,但如果以做工上来说,还是颇为精致的。料想,应该也可以卖到十朋或者是二十朋之间吧。 当然,正如黄金有价、玉石无价,这块小东西最终能卖多少钱,也不是秦心决定的,而是由买家决定。当年和氏璧还曾被人当成过破石头,一文不值,送和氏璧的那人还被楚王废了双腿,就知道玉石这种东西的价值嘛,往往是见仁见智的。买家如果觉得这东西值,那么就会给多一点,如果觉得不值,那秦心大概也只能是贱卖了。反正,这东西在他手上,也没什么用。 秦心把翡翠貔貅拿出来给了郑海看,郑海的眼睛却是瞪得老大。 “姑爷,你这东西从哪里来的?” “什么叫从哪里来的,这东西一直都是我自己的好吧,是贴身之物,我们秦家的传家之宝。我说郑海,我怎么也是你姑爷,你该不会认为我是偷来的吧?” “呃……姑爷,我可没有这么说,是你自己说的。” “郑海你觉得这东西能卖多少钱?” “不好说。”郑海摇摇头,说完,又问:“姑爷,这个是不是玉做的?看着有点像是玉做的。” 玉在现在这个时代,因为产量稀少,所以价值还是蛮高的,如果真的是玉做的,那这东西就值钱了,这是郑海的第一想法。 “翡翠。”秦心回道。 “什么是翡翠?”郑海又问。 “翡翠……就是玉,其实差不多!” 秦心也懒得继续解释下去。因为翡翠还有一个名字,叫硬玉,但这个时代,应该是软硬不分,统一都叫作玉。 不跟郑海废话,秦心拿回翡翠貔貅,便找那些看上去起码有点财力的,进行询价。 第一步,找到商队的负责人,然后私聊; 第二步,议价。 这个时代,普通人根本没有分辨玉石的眼光,拿和氏璧的例子来看就知道了。和氏璧之所以那么有名,大概就如同名曲《高山流水》,都是有其背后的故事所在。如果缺失了背后那些让人津津乐道的故事,说实话,有可能就是一块破石头,还有一个吃饱了撑的在乱弹琴而已。 所以这不! 秦心虽然拿着翡翠貔貅上前询问了不少人,但不少人对此却似乎不大自信。直到秦心找到一位来自齐国的商人,然而对方却只愿意出三朋。 但这不是打发乞丐吗。 秦心自然不可能卖,最低最低,他都要卖到十朋。 “五朋!五朋怎么样!” 秦心刚转身,对方似乎突然又着急了起来。五朋,就是五十个海贝,说实话,真的已经挺多的了,甚至就连旁边听到说话的人,都不禁扭过头,投来诧异的目光。 不过五朋在秦心看来还是太低了。 “十五朋!”秦心道。 “六朋!” “十四朋!” 对方一咬牙,似乎下足了很大的决心:“八朋!” “少于十二朋我都不卖。而且……我还有很多家没问,不急。” “十二朋就十二朋!成交!” “郑海,我们还是到其他地方再问问吧。” “别!我出价十五朋!” 当听到对方说愿意出十五朋的时候,秦心便有点犹豫了,因为从对方可以从三朋加价到十五朋就可以看得出来,说不定他手上的东西还是值钱的,因为要是不值钱的话,对方也不会这么看重。从对方的态度,秦心明显看得出来,这东西绝对值十五朋以上。那他到底要不要继续提价,还是早点把这东西出手…… 略微地想了想以后,秦心便决定,还是卖掉吧。因为他有一个印象,那就是他隐约记得,如果真的是名贵的翡翠,几十万,上百万都有,而这一块在现代也就只值588块,估计质量也好不到哪里去。能卖十五朋,应该也算是赚到了。 另外,秦心还有一点担心的是,翡翠,中国境内通常情况下是没有的。没有的东西,就不好估价。现在对方应该是把翡翠误认为是一般意义上的玉,加上做工不错,所以才会出这么高价。而且,毕竟这块翡翠并没有什么太高的附加值,也没个和氏璧的小故事在后面,所以,秦心觉得,能卖出去就好。此时不脱手,更待何时。 “行,成交!” 双方交换了贝和货物,秦心认为是自己赚到了,而对方,似乎也认为自己值得一搏。 “不知道公子怎么称呼?” 齐国商人应该是看到秦心长得眉清目秀、风度翩翩,说不定是那家的公子,所以才这么问。大概,也正是因为秦心这样子,对方才不会认为他是偷来的,心想:说不定这位公子只是刚好家境不济,所以才拿了祖传的玉石出来变卖。 “问这个干嘛?查户籍?想玩报复?” “呃,老夫不是那样的意思。”虽然不知道秦心说得户籍是什么意思,然而老伯还是道。 “那你是什么意思?” “只是想跟公子结交一下。如果公子以后还有什么这方面的交易,都可以来这里找我。”说着,心里与此同时想着的却是,是呀,这样的水鱼,不认识一下真的好么。那翡翠貔貅,他应该转手就能赚一倍。这样的生意,他自然是想来多一点。 秦心听了对方这么说,却是问了问对方是不是时常都在这里,还是每月才来这么一次,知道对方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一次,时间其实也不定,不过,如果秦心有东西想出手的话,他们这边也常常有人在这里收售货物,紧接着便给秦心介绍了一个联络人。大概知道对方的运作情况后,然后,秦心也没报姓名就带着郑海离开了。 是的!秦心又怎么可能蠢到自报姓名呢。以后单方面交易,岂不比让对方对自己知根知底要来得更好。 不过下一次,秦心大概不会再把东西卖这么便宜了。毕竟,这才十五朋朋贝,换到后世吃个贵一点的麻辣烫都不够。 把十五朋收好,秦心感觉,他未来的路还很艰难。 第二十七章 抓小偷 “抓小偷!” “兔崽子,还不让我抓到你!” 正当秦心这边刚好完成交易,准备离开。 前方…… 却突然出现一阵混乱。 只见一个小孩被一个大人一手掀翻在地上,而且还拿脚去踢。 附近的人看了,都纷纷对着这指指点点。 “姑爷,前面好像出了什么事。”郑海便对秦心道。 “上去看看。” 来到最前面,似乎是这个小孩偷了对方一只小羊羔,这小孩死死地抱着那只小羊羔,任一个长得像屠夫似的中年人去拽、去踢,可小孩就是不把小羊羔给交出来,反而在地上抱着小羊缩成一团,而且越缩越紧,痛得小羊羔都挣扎着咩咩叫。 这时候,大概是听到小羊羔的惨叫吧,小孩不自觉就松了松,也就是这一刻,小孩原本怀里的小羊羔轻易便被屠夫给抢了去。此时,市场里负责巡市的司稽也是很快就赶到。 “这里是怎么回事!” “司稽大人你来得正好!这小孩偷了我的羊。” “那是我的羊!”小孩却说,而且还冲到屠夫面前,一脸着急地想把自己的小羊给要回来,“你快还给我!”但很显然,屠夫只是把羊拿起,举着,以这小孩的身高,就不可能拿得到。 秦心倒是没想到,竟然让他遇到这种事。 “什么是你的羊,这明明是我的羊。司稽大人,这小兔崽子偷人东西,你一定要抓起来。” “你们一个说是你的,一个说是你的,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们慢慢说!” “这羊是我的!”小孩。 “诶!你凭什么说这羊是你的。司稽大人,刚刚所有人都可以看到,是这小孩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从我的羊圈哪里把羊给偷走的。”屠夫。 “有谁可以作证!”司稽便问。 “司稽大人,我!” 一个人便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先是说了说自己的身份,是屠夫旁边一档卖菜的,他表示自己亲眼见到小孩偷羊。 “你确定!?” “确定!” 但是小孩听到这人这么说,却似乎不干了,一直在嘴里念着:“羊是我的。” 这位司稽大人也算是那种正直不偏私的,估计是看到了小孩眼中紧张,而且不似作假的神色,所以转过便望向那卖菜的。 卖菜此时却是有点慌了,看看司稽大人的眼神,怎么怀疑到他身上来了,他这是见义勇为啊,不过如果屠夫跟他不是邻居的话,大概他也不会作声就是了,不过他真的十分肯定,是这小孩偷的羊,这他是亲眼看见的。而且,跟他一起看到的,还有很多人。 卖菜的便倒退了几十步,找来了另外一家卖鸡蛋的。让卖母鸡的也一起过来对质。而随着卖老母鸡的也说明显是这小孩偷了人家的羊,周围也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说他们都看到。 “这个就……” 秦心默默地看着事态的发展。似乎有点出乎他的预料啊。其实秦心是认为,小孩才是受害者的。毕竟,人嘛,总会在第一时间,下意识地帮助弱势的一方,但现在忽然这么多人都说这小孩是小偷,而且都说他们看到,这就总不可能是这些人都串通的吧。 那样的可能性可以说微乎其微。 “难道……真的是自己看走眼了?” 秦心不禁自问。 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就如同后世某些老人,在地铁装可怜问人借钱说没钱回家,然后凭此赚得盘满钵满的,不在少数。 这小孩,莫不是也是这种。 其实不但秦心有这样的疑问,大概那位司稽大人,现在也有这样的疑问。 大概是为了保险起见,司稽又去问了小孩,但这小孩只说羊是她的,问她有没有什么证据,她又说不出口,只是一味地强调。 这却是让司稽无比头疼,他一方面可怜弱小,但一方面,屠夫这边又是有那么多的人证。如果这小孩不能拿出确凿的证据,那他只好把羊判给屠夫,至于对小孩的处理,看年纪这么小,大概,最后他会给对方一次机会,抓起来吊打一顿什么的,感觉就太严苛了。 想毕,司稽便下判决道:“如果你不能拿出证据证明那是你的羊,那这羊就是这位屠户的。念在你年纪尚小,也是第一次,这一次就饶了你。” 如果真的是偷来的,那么识趣的肯定都会默默地就接受这个安排,不过这小孩,却明显不是这样。 又道:“羊是我的,把羊还给我。” 这、这给人的感觉就是,这小孩怎么就这么固执呢。现在都给了你退路了,你还在这里纠缠。这就有点不太识抬举了是吧。 屠夫大概也是有点生气了,明明羊是他的,这小鬼却是真的会坑蒙拐骗。幸好他有人证,不然他的羊就要被白白地骗掉。 “小兔崽子,你凭什么说羊是你的。” 所有人都等着小孩的回答,其中也包括秦心,但这小孩怎么说呢,也不知道是蠢,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反正,还是除了那句羊是她的,就没有其他的话了,她也不管大人的想法是怎样,她只是一心想要回自己的羊而已。也就在事情僵持在这的时候,某一刻……似乎终于都有一个‘知情人’出现了。 这人身穿洗得发黄的粗麻布,甚至看上去比孟郑守孝用的孝服还要粗糙,应该是后面从人群中看到这小孩,才急忙拨开众人惊呼道:“奴奴,你怎么跑这来了!” 这时候,司稽便仿佛有了新进展了,逮住来人问:“你认识这小孩?” “认识!怎么不认识,就住我家隔壁,我们是邻居。” 一番解释,终于明白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小孩父母早亡,现在寄居在叔叔家,但叔婶是个势利眼,平常就没给过她好眼看,小孩父母死了,原本还有一只小羊为伴,没想到却被叔婶偷偷拿去卖了,但这人没想到的却是,她竟然跑到这里来找自己的羊。 事情解释明白了以后,难怪她之前不愿意说原因,既然是卖出去了的东西,虽然不是她的本意,但羊便已经不属于她,她也只能偷偷地把羊给要回去。 等这人这么一说完,司稽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要怪的话,就只能怪那位卖了自己侄女小羊的不要脸的叔婶。这羊最终,还是归屠夫。而念在小孩也是无知,这一次,就饶这小孩一次。 “既然羊已经卖了,那就不是你的东西了。”司稽便对小孩道。 然而司稽还没有说完…… 小孩便忽然跪在了地上,苦苦哀求道:“小尾巴是我的,求求你把小尾巴还给我。” “这……”却是让屠夫也是不禁一愣。 可无论怎么说,虽然屠夫也可怜这小孩,但屠夫也是决不可能白白地把自己买回来羊又免费送回去的。 就在这时…… “姑爷!” 郑海看到秦心动了。 “你这羊多少钱?” 所有人都望着突然冒出来的秦心。 秦心没管其他人的反应,对屠夫道:“我想买下来。” “呃……八、八朋。” “这里是八朋。” 秦心从袖口里随手拿出八朋贝壳,然后换回了那只羊。 说实话,这羊还那么小,肯定是不值八朋的,毕竟一头成年的牛,也才二十朋而已,羊比牛还要便宜。不过,此时秦心也没在意这么多。 因为这小孩,他喜欢! 秦心和屠夫交换了羊之后,就把羊还给了小孩。小孩看到羊回到了自己的手上,也是对秦心磕头千恩万谢。 围观的人看到秦心这么做,一个个议论纷纷。 有说: “这位公子真好人。” “人长得这么俊逸,是不是哪家的贵公子?” “好心有好报。” 诸如此类的…… 不过当然!也不乏那些比较世俗的,在心中暗暗地嘀咕秦心是不是脑子烧坏了。 等人都散去,原本人满为患的地方,便只剩下秦心、郑海,那小孩还有小孩的邻居。 看到邻居想把小孩带走的样子,秦心便提前一步把自己的想法给说了出来。 对小孩的邻居道:“听你说,她叔婶一家对她很不好。” 邻居这时候就仿佛又一大堆话要说,“何止不好……”陆陆续续地就把小孩的叔婶怎么对小孩不好给说了出来。 秦心这时候,也是‘无意’,其实却是‘有意’地说道:“那她回去了,估计还是要很艰难。” 邻居便道:“唉,谁说不是呢,但还能怎么办,她父母早早就过世了,除了她叔叔家,就没有其他可以依靠。” 此时,见时机成熟了,秦心便蹲下来对小孩道:“不如,你跟我回去吧。” 邻居听到,顿时道:“公子!” 秦心不管邻居的震惊,解释道:“我身边正好缺一个仆人,你以后可以跟我。山珍海味不一定有,但是吃饭肯定管饱。” 邻居看秦心语气平缓自然,而且样貌俊逸,倒不像坏人,略微定了定惊后,才道:“不知道公子是什么人?” 秦心都还没有说话,郑海便多嘴道:“我们姑爷是郑邑的赘婿。” “呃……郑邑的赘婿?” 秦心解释道:“意思即是,我是郑邑郑家的赘婿。” “哦哦!”邻居这才点了点头。似乎在想跟个赘婿有没有前途,毕竟赘婿,就是多余的意思。好像秦心的处境,似乎也不大好啊。不过不一会后,这位邻居终究还是叹了叹气,似乎在想,起码比继续留在她叔叔家好。 小孩此时还有点懵懂,不知道如何是好。 倒是她的邻居,这一次却是充当起了媒人,感叹道:“奴奴,不如以后你就跟了这位公子吧。起码比你继续留在你叔叔家要好。而且指不定,你这一带着羊回去,第二天就又要被你那势利的婶婶给拿去卖了。” 小孩便道:“我不要。” 邻居又转过头对秦心道:“奴奴就拜托公子了,她父母临死前,也有让我好好照顾她,但是……唉!我平时也只能是有什么剩余的,才能拿出来给她填肚。” 秦心道:“我明白,毕竟这世道,大家都不好过。” 邻居:“奴奴,还快过来拜见公子。” 小孩犹豫了下,不过最后还是正正经经地跪伏了下去,道:“奴奴拜见公子。” 秦心摆了摆手:“不必多礼,而且,我也算不上什么‘公子’,你就叫我‘姑爷’就好了。” 小孩:“奴奴拜见姑爷。” 秦心很开心:“哈哈,好!以后,你就是我郑家的人了,起来吧。” 系统提示:获得狗腿子一只。虽然现在年纪还有点小,也就七八岁的样子,不过迟早会长大的。 之后,在城外一个三岔路口,奴奴便跟邻居道别,而郑海,估计也是没想到最后竟然会发展成这样。 八朋,不但换来一只羊,还有一个小孩。 第二十八章 回家 路上…… 秦心问小孩:“你叫什么名字?” “奴奴。” “唔……”然后秦心便陷入了沉思。 在这个时代,奴奴两个字加起来无疑是小名。而且,这个小名似乎还不大好听。 在这个时代,‘奴’字,表达的并不是奴隶的意思,而是‘罪人’。这可能跟后世有点区别。在读书的时候,老师就说,周代是奴隶社会,奴隶主通过奴役全国的奴隶为其生产。但到了这个同样有个‘周’字的朝代,秦心却发现,事实根本不是这样。 这个时代虽然存在奴隶制度,但是,却并不是类似西方的奴隶社会。 就拿郑邑来说,郑邑里面的平民,都是自由民,正是通过他们的下田劳作,才养活了郑家。而郑家一年的收入,其实就是他们收入的其中一部分。孟郑虽然可以对他们发号施令,但却完全做不到像奴隶主那样,孟郑想对他们怎样就怎样。 也不知道奴奴的父母为什么要给她取这个名字,虽然读起来,是挺顺口的,但总觉得,这么小小的人,就被定义为‘罪人’,而且还用两个‘罪’字,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你今年几岁?”秦心又问。 然后便看到奴奴歪着头看着他,眼睛在转动着,可就是没想起自己几岁了。 “得!还是个连自己多少岁都不知道的。”秦心却是心想。 得到奴奴之后,秦心便有在考虑应该怎么安排。可想来想去,秦心暂时都没想到有什么好的安排。 而且,要想让奴奴派上用场,秦心估计还得四五年,当然,秦心也可以找那些已经更懂事了的,但那些更懂事的人,有一点却又未必符合秦心的要求。 就拿郑海来说,他随手拿出个翡翠貔貅,而郑海竟然首先问他是从哪里来的。 秦心要的不是这样的狗腿子,秦心要的是那种,即使他现在凭空拿出一辆粉红色高档女士变速碟刹自行车,对方都不会因为好奇过问他一句,只会默默然地问他,姑爷,你午饭想吃什么,等秦心回答完了想吃什么后,然后对方也只是默默地看着自己骑自行车去田里视察稻谷生长情况,心中加一句:姑爷一路走好,不对,是一路平安,是这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狗腿子。 奴奴,因为现在年纪尚小,世界观未完全开发,显然,正正是秦心想要的。以后,秦心自己就是奴奴的天、就是奴奴的地,心中信奉的唯一的信条是:姑爷说的就是对的,其他人说的都是错的。 见到奴奴甚至连自己几岁都不知道,好吧,接下来秦心便知道,他要做的事,还有很多很多,要走的路,还有很长很长。 首先……还是教奴奴数数吧。 “奴奴。” “嗯?” 奴奴闻声抬起头。秦心发现奴奴没事就喜欢去玩她的羊。 大概,是因为一人一羊感情深厚吧。 只不过…… 秦心还是要事先说好。 秦心道:“你要知道,郑家也不是白养闲人的,所以,以后你要学会怎么当好一名仆隶,知道吗。” 奴奴点点头,“奴奴知道。” 秦心:“那么首先!我教你数数。” 郑海前面听到秦心说的那么认真,还以为秦心接下来就要给奴奴介绍郑家的家规呢。却不想,秦心接下来说的却是教奴奴怎么数数。 “嗯!”奴奴还重重地点了点头,一副认真受教的样子。 “我首先教你一到十。一横是一,两横是二、三横是三。”秦心。 “……”郑海一脸无言以对。 …… 此时郑家。 孟郑在房间内捧着秦心送她的竹简,刚刚才忙完,她也是这才有时间看早上夫君交给她的竹简,然而不看还好,一看,别人就都以为她疯了。 “孟郑在笑什么?” 一个个服侍着孟郑的女仆隶们,都忽然带着好奇的目光望向孟郑。 然而,孟郑却笑得有点答不上来话。 只是笑着,就跟得了失心疯一样。 所有人便都以古怪的神色,看着孟郑。这还不止,孟郑笑完,然后又继续看那竹简,紧接着,她又莫名情不自禁地继续持续地笑。 “有什么好笑的?” “不会是得了失心疯了吧?” “怎么可能!” “孟郑,您别吓我们。”女仆隶们赶紧上前去察看情况。 这些女仆隶又怎会知道,秦心把后世他听过的一些笑话改了一下,刻成了竹简给孟郑看。 其中,就有‘小明,你有没有女朋友?’的那个,只不过,现在却是被秦心改成,‘小明,有没有喜欢你的女子?’、‘小明,别灰心,你现在有了!’那位长得奇胖奇丑的女子拍拍小明的肩膀说道。 类似这样的笑话,秦心刻了七八个。 再多的,秦心也想不出来了,本来,这应该是用来老丈人走了,然后给孟郑疗伤的,但其实,时间也过了那么久了,孟郑的丧父之痛也早就缓过来了,现在,便变成了用来缓解孟郑这些天来都要在外面奔跑的疲惫。 秦心改编出来的那些笑话,都是很容易让人忍不住发笑的那种,而且秦心文字功力深厚,把笑话中的画面描绘得栩栩如生,也难免孟郑会被人误认为是疯了。说实话,秦心认为这不怪孟郑;要怪,就怪他太有才吧。 等孟郑笑得差不多了以后,这边的闹剧才结束。 而知道事情缘由后的女仆隶们,也都纷纷松了一口气。 看完了那些笑话,孟郑问服侍她的女仆隶们:“姑爷还没有回来吗?” “好像还没。”便有人道。 “呃……”一人似乎又突然听到声音,飞快地跑出门外,紧接着又转过头回来,“姑爷回来了。” …… 秦心暂时只教了奴奴一到六,前面三个都应该不成问题,主要还是四五六。不过秦心相信,只要不是真的蠢的人,都应该可以记得住。更何况,他这一路上还是教了一遍又一遍的。 听闻秦心回来,孟郑温柔地来到外面迎接。 而看到了忽然多出来的奴奴,孟郑也是相当好奇。秦心便简单地解释了一下,一句话:就是他拐了一个人回来。说不定会有手尾,不过,秦心已经跟邻居大叔说了,让他回去报个信,料想奴奴那叔叔听了郑邑郑家,也就不敢多说什么了。还有那位势利的婶婶,指不定还得满心羡慕嫉妒恨。 听完了秦心对奴奴身世的介绍,孟郑也是一脸同情地看着奴奴,随后吩咐几名仆隶去烧水帮奴奴洗澡沐浴,大概半个时辰后,一个俏生生的短发小丫头就出现在秦心的面前。 说实话,路上秦心就感觉到,奴奴说不定是女的,毕竟这名字本就更倾向于女性化。现在洗走了脸上的邋遢,换了身上的衣服以及理顺了头发后,果然如此。甚至还有点像以前电视上见到的女童星——刘楚恬。 本来,秦心是想要一个狗腿子的,现在……好吧,看来他还得再去找一个狗腿子。 第二十九章 大丰收 男孩八岁为奴,女孩九岁为婢。 但奴奴在郑家所有人看来,不过六七岁的样子。 所以要想让奴奴立刻便进入状态,走上正轨,似乎有点难。 更不用说…… 秦心也是观察了几天后才发现,奴奴寸步不离她那只名字叫做‘小尾巴’的羊,想让这样状态的奴奴,去学会照顾人,未来成长为自己最得力的贴身婢女,秦心觉得,奴奴反倒更像是更需要别人照顾的那个。 “姑爷,这怎么办?” 女仆隶们想拿走奴奴的羊,但是奴奴却抱得死死的。 秦心便唯有跟奴奴单独聊天。 说道: “奴奴,难道你想当一辈子的放羊妹?” 既然奴奴这么喜欢羊,秦心的确可以考虑,让奴奴去放羊,反正,郑邑也有人专门为郑家放羊,如果秦心开下口的话,孟郑应该也不会不同意,但是! 但是如果真的这么做的话,那么就有点浪费了奴奴那张可爱的脸蛋了。 其实就奴奴的可爱外表,放到后世说不定会被人当成小公主来捧,都不为过,但奴奴也要体谅秦心,当仆隶已经是秦心能够给的最好的资源,难道还想让他跟孟郑说,要不我们认奴奴当干女儿。 秦心肯定不会说。因为这就不是为郑家带来一个下人,而是一个宝贝。 不过现在,其实奴奴也跟宝贝差不多了。去哪里去带着她的羊,臭烘烘的,完全无视其他人的感受,简直特权分子。也难怪女仆隶们会跟秦心投诉,姑爷,这小丫头不听话,怎么办? 原本秦心还想把奴奴丢给女仆隶们,让奴奴跟大姐姐们学学,不过现在,已经是没戏了。 …… 面对秦心是不是想当一辈子的放羊妹的问题,奴奴低着头没有说话。 秦心是她唯一一个不会表露出强硬的态度的人。而那些想让她跟小尾巴分开的人,现在都被她通通视之为坏人。 见奴奴半响不说话,好吧,秦心也放弃了。 估计这辈子,奴奴是真的想跟这羊过一辈子了。既然这样……也只能是去当放羊妹了。 又过了两天,奴奴就开始跟一位老爷爷一起去放羊。 孟郑对于秦心这样的安排,其实是有一点点的心疼的,毕竟无论怎么说,那都是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啊,她夫君竟然如此残忍地对待。 秦心却是摊摊手,表示他自己也没有办法道:她整天都抱着那只羊,这我也没有办法。你想想,整天抱着那只羊,还能干活吗。也就只有放羊最合适了。 也是,孟郑此时也不得不点了点头。 随后秦心又道:“不过,她放不了几年羊的。” 孟郑好奇地问:“怎么说?” 秦心道:“羊的寿命不过十年,当她十七八岁的时候,小尾巴也快死了。” 孟郑默然。 秦心又道:“正好,十年时间,就让她一边放羊,一边学东西吧。” 当时孟郑并没有问秦心学什么东西,当后面孟郑知道之后才明白,那是一个新的世界。 …… 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里,不少人便可以常常看到。 秦心早早就出门,然后一起去放羊。 然而虽说是放羊,但是基本上大部分的时间和事情,都由那位老人家去做,奴奴则是跪坐在秦心的面前,行弟子礼,跟秦心学习各种知识。 首先是数学,如果连数数都不会,放羊的时候少了一只都不知道,到时候回去就得挨骂了。 秦心总共教奴奴三种不同的数学表达方式,第一是大篆,第二是简体中文,第三是阿拉伯数字。 奴奴不知道学习这三种写法不同的数字表达有什么意义,不过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像其他人那样,问秦心那么多为什么。 除了数数,另外,秦心还会给奴奴讲这个世界的历史和这个世界的起源和发展。因为秦心要给奴奴灌输一种全新的世界观。 秦心从上古时代开天辟地,讲到现在大周朝,还顺便延展到未来。最后!秦心只想告诉奴奴一点,这个世界,总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举例了当年我们的祖先茹毛饮血,然而这几千年来,慢慢地,便从刀耕火种,又转到了精耕细作。 秦心就如同跟奴奴讲故事一样,讲述着这个世界的起源和发展。将这个世界一些大家明明看到,却还不知道的规律,说给奴奴听。 第三,秦心还要教的是礼仪。 让奴奴坐直、坐正,知礼懂礼,放羊老人看到俨然是书塾里面的夫子教学生一样。倒也觉得挺稀奇的。 也是这个慢慢学习的过程吧。 以前奴奴只要抱着小尾巴就行,也不顾别人的感受,每天都弄得自己身上臭烘烘的。甚至就连帮她洗衣服的女仆隶,都快要有意见了。 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奴奴虽然也在意她的羊,却更懂得考虑别人的感受,也更注意自己给人的感觉。 大概……是因为秦心的那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起到了效果。 时光流转,半年时间很快便过去了。 在这半年间,郑家过得一切也都还算和平。 不过郑家在这半年间,还是少了不少的盟友,跟以往很熟的人,都慢慢地有了距离感。 以往,来郑家拜访的人不说络绎不绝,但时不时也是亲朋满屋,可现在嘛,自打孟郑当上家主之后,孟郑一个女人不好四处去应酬,同样,其他人也不好意思过来与孟郑单独会面。唯一还有密切联系的,最后似乎也就只剩下蔡茂那一家,跟郑家的关系一直不变。 秦心这半年来也陆陆续续地出手了不少的货,交易的对象都是齐国那位商人。 正所谓一回生、两回熟,原本秦心只能把一些本就看着名贵的玉石卖给对方,但后面,即使是化妆品和护肤品,也可以出手了。而且往往还能得到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而要是效果显著的遮瑕霜,齐国商人的出价甚至比名贵的玉石还多。 不过齐国商人始终不知道秦心叫什么,秦心也没有说。至于对方有没有私底下探一探秦心的底秦心不知道,秦心只知道的是,这么多次交易下来,两人的关系一直处理得很好,既不过于亲密,又不过于疏远。 而就在这平平淡淡的日子中,很快,便迎来了收获稻谷的季节。 这一天……不!应该说是这半个月、一个月来,凡是路过秦心那片试验田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往田里看多几眼。此时稻田中的鱼早就已经被清空,留下的,便只有一穗穗金黄色粒粒饱满的稻谷。 显然,这是一次大丰收。 第三十章 起码也比完全没有好 “姑爷,那田里的稻子你真不要了?” “不要了,都给你了。诶我说郑力!你究竟还要我说多少次。”秦心顿了顿,又道:“更何况,那本来就是你的田,我只是借来做实验。不过税你还是得交。” “税当然要交,可、可那毕竟是姑爷您种的。姑爷您就这么送给我们家……” “你们才是真正出力的,我只是瞎指挥。” “姑爷您谦虚了,要不是您出的主意的话,又哪会满田都是金灿灿的稻子。” 秦心这一天又来到上蔡的市集。只不过,却不是为了卖东西,而是“买”。当然,看到这个“买”字加了双引号,大家也便知道,买只不过是借口。主要是,现在手里面珍贵的东西不是都多了嘛,而在这近半年来,秦心都没有送过什么礼物给孟郑,便打着出去逛市集的借口,再把好的东西带回去。其实,今天秦心就是出来装装样子。 而郑力,今天却是秦心的跟班。不过,也仅仅只是临时性的而已。而且,郑力还有一个任务,就是帮忙把上一年堆积在郑家吃不完的粮食卖出去一部分,这自然便要郑力这样的苦力来完成。 十多车的粮食,因为差不多也都过期,郑家每年都会更新仓库里面的粮食,而有多的,基本上都是便宜卖,几乎差不多是等于买一送一,送给那些从野里进城里来买粮的野民。 野民的意思不是野人,而是居住在城外小农村里的平民,这些平民跟城里的平民,就如同后世农村人跟城里人的区别。往往,他们的消费能力要比城里人要低很多。存放了一年的粮食,虽然已经不如一开始收获好、晒好的那么新鲜,但至少还是可以管饱。 今年,据说北方旱灾越来越严重了,甚至就连蔡国这边,不少地方也受到了影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减产。而如果秦心没有猜错的话,这是一种反常的自然气候现象,说实话,因为秦心不是气象学家,所以也不知道这种现象会持续多久,但反正,秦心知道,此时此刻求神拜佛也是没用的。 …… 此时在蔡茂家中…… 蔡家今天来了两位客人。 一位是蔡国的小司寇,位列中大夫,名叫蔡嵩,字山高,另外一位则是蔡嵩的手下门客。 三人在堂前煮酒交谈着。 原本,三人还在说着如今蔡国朝堂的动荡,但转眼间,三人便又谈到了北方近几年持续旱灾的事情。 蔡嵩首先感慨道:“今年,北方又要很艰难了,听说很多地方都是颗粒无收。” 蔡茂对此却不是很感冒,毕竟他在上蔡住好、吃好,北方的事关他屁事。所以面上并没有蔡嵩的悲天悯人。 蔡茂抿了一口酒后道:“要是向东(郑河的字)还在,你跟他说这个倒是说不定能说个几天几夜,你跟我说这些作甚。” 蔡嵩听到蔡茂提起郑河,伤感之情更是浓郁了一倍,感慨道:“是啊!向东是真的可惜了,家门不幸啊。对了,不知道今年郑家,还有没有在做善事?” 蔡嵩转身问自己那位手下。 蔡茂却是先一步回道:“早来了,今天早上蒙蒙亮的时候,就拉了十多车粮食来。” 蔡嵩便道:“看来孟郑侄女,跟他父一样,却是继承了郑家的传统。” 蔡茂:“但没用!终究只是一个小丫头。”蔡茂却是立刻泼了蔡嵩一盆冷水。 蔡嵩:“你这人,刀子嘴豆腐心。不过的确,一个小丫头,终究难以成事。更何况……还长得那么漂亮,听说,上个月还有人想对她无礼。” 蔡茂望向蔡嵩便道:“你接下来是不是还想说,然后我家仲儿上去打了人家一顿。” 蔡嵩笑了起来:“哈哈!这可不是我说的,是你自己说的。那次之后,麻烦不小吧?毕竟是上卿的嫡子。” 蔡茂回道:“麻烦是有点,但也说不上大。” 蔡嵩:“确实,君上还借此机会,削了削对方的气焰。毕竟,这也是对方无礼在先。最麻烦的,其实是你家跟郑家的关系吧,有可能会被猜忌。” 蔡茂叹了一口气,举起酒杯喝了一口:“猜忌是肯定的,不过,估计给再多的时间,也不会弄到我头上来。那几家才是真正要削弱的对象。” 蔡嵩忽然想起了什么,又问道:“对了!这一路上我老听说,郑邑被稷神保佑了,你有没有听说这事?” 蔡茂回道:“知道一点。不过,你该不会真的信这种东西吧?” 蔡嵩:“怎么回事,说说。” 蔡茂便把这些天来听到的消息,稍稍地跟蔡嵩说了说。 蔡嵩便道:“你说是那位赘婿做的?” 蔡茂点了点头,“其实今年大家的收cd不好,不过,偏偏就那块天丰收了,在一些无知之民以讹传讹下,便产生了稷神保佑的谣言。” 蔡嵩:“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偏偏只有那片田会丰收?” 蔡茂:“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应该跟他的耕作方法有关。” 蔡嵩:“你说说。” 然后,蔡茂便又把秦心是怎么耕作的大致地说了说。这却是很快便引起了蔡嵩的兴趣,问:“你知道这其中的道理?” 蔡茂摇了摇头,毕竟,他又不管这一块。而或许是蔡嵩跟自己的关系不错吧,所以蔡茂便多说了两句,“听说此子在他家乡已经小有名气,以学而不厌、手不释卷而被其老师称赞。半年前,也不知道向东是从哪里听到的消息,于是亲自去了此子的家乡,把人给要了回来。我这么说,你是不是已经对他感兴趣了?” 蔡嵩便道:“已经有那么一点了,不过还需要你说得再多一点。” 蔡茂被气笑了道:“滚!要想知道什么的话,你自己派人去查便是了。” 蔡嵩:“你这里不是已经有现成的了吗。我又何必再浪费那么多时间去查呢。而且你的为人,我信得过。” 不过蔡茂还是封口了,不说话。毕竟,他一向擅长名节保身。要是他把那位赘婿推荐给了蔡嵩,最后蔡嵩到头来却不满意,岂不是要怪到他这里来。 原本,蔡茂都没打算多看秦心两眼的,不过,因为秦心最近耕的那片田的名声太响了,所以没办法。都不知道是那个神棍,吹嘘出来的稷神的保佑。 少顷,送走蔡嵩后。蔡茂独自望向郑河墓葬所在的方向,自言自语:“这小子是不是就是你给郑家留下来的希望?不过……起码也比完全没有好。”蔡茂说完,摇了摇头,离开了前堂。 第三十一章 夫君被人糟蹋了? 其实把一个赘婿推到前面来,蔡茂是有经过深思熟虑的。 足足花了他半个月时间去观察和考虑。 自从郑河去世了以后,郑家在朝中便再无人可以为郑家说话。 而孟郑,又是女流之辈。在别人眼中,终究只是个可以随便拿捏的小丫头,甚至还不乏脑子烧坏了想对其无礼的。如果这时候,能有一个男人站出来,无疑能为郑家带来方便,甚至,还带来在朝中说话的权利。 不过,这样的人又不是谁都合适的。 如果蔡茂不是经过调查,知道秦心有一定的学识,而且颇有名气,甚至还在别人都减产的情况下,他丰收。是的,其实蔡茂都不需要知道那片田丰收的道理,他只需要知道,秦心有这个能力,便够了。 只不过,秦心最后能够走到哪一步,蔡茂心里也没底,所以他才会说,终究比完全没有要好。 反正,一切都要看秦心的造化,看郑家的造化。 倒是,原本他还以为秦心只是一位默默无闻的赘婿,却没想到,一打听下,也曾是小有名声的学子,而且还是出自顿国据闻最严厉的老师偃师的门下,这的确在一开始的时候,小小地惊讶了他一把,不过,也仅仅只是一下下而已。 …… 蔡嵩出了蔡府,作为小司寇的他,每年都要为蔡国搜罗一些来自民间的人才,以便为蔡侯献计献策。 所以其他人都没有蓄养门客的习惯,只有他。 这五六年来,蔡嵩从民间找到了不少的人才,其中一部分已经入朝为官,但也有不少,是被打发了回去的。 今年,他同样正为这件事情而头疼。 事实上这个时代,并不是平民一定不能为官,士人的庶子如果有能力,是可以为官的,只是微乎其微而已。这一方面,有人才自身能力的因素;另一方面,也有国策的因素。就拿各国选拔官员的标准来说。 齐国,‘尊贤上功’,意思即是我们齐国要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不考虑他的地位,家室和名望,只看重他的能力。鼓励人才之间的竞争,然后选择最强者帮助我的子孙治理国家。 反过来再看齐国下面的鲁国,‘亲亲上恩’,意思便是我们鲁国将来的治国方针就是任用亲人,鼓励他们好好发展祖国,多施与一些恩德。至于外来的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呀,当然不能用。 所以如果有人跑去鲁国求官,扑街的几率是九成九的,除非你真的有经天纬地之才,就连国君都忍不住要为你破例一次。而如果到齐国,希望就很大了,即使大官没有,但是小吏,应该还是有的,而且做好了,出成绩了,还能不断升官。 毕竟天下诸侯数百个,每个诸侯国,都会产生不同的治国方法和治国理念,而秦心现在所在的蔡国,其实也还好,既保持了周朝的传统,周礼的一部分规定,又因为面临变革,而开始大量选拔人才。可说实话,人才又那里是那么好找的。 蔡嵩今天来找蔡茂的目的,一方面是叙旧,另一方面,其实也想问问蔡茂有没有人借他用用。却是没想到…… 蔡嵩出了蔡府后,浸吟了几秒钟,然后对身边的人道:“臧鄙,你现在就去查查郑家那位赘婿。事出反常必有妖,今年大部分地方的稻谷都减产,唯独那位赘婿耕种的那块地没有,说不定……” 被稷神保佑的事蔡嵩也是不信的,说不定,跟那位赘婿的耕种方法有关。至于那些谣言,指不定是那些平民看到赘婿的田方方正正,像巫师起坛作法一样,于是就以为用了什么巫术,请来了稷神。对于未知的东西,很多人往往会保持敬畏。 不过的确,秦心的那片天,一片黄灿灿的,稻谷与稻谷之间分布得异常规整,的确是有点像外星人来过。 名叫臧鄙的人听了蔡嵩的话,得令就离开了队伍。 其实…… 蔡嵩也知道蔡茂的用意,如果这位赘婿是真的有本事的,而他们君候又用得上的,蔡嵩是不会怕做那个担保人的,因为他不像蔡茂,总是自私自利,总想着独善其身。 …… 郑家的十多车粮食,因为是低价抛售,所以很快就售完了。 卖完了,然后一行人便带着秦心“买”来的东西,驱着牛车回去。 而在今天一上午的卖粮中,最亮眼的,无疑要数奴奴了,小小年纪,却被秦心付以重任,当收银员。 可以说凡是凑近过来看到奴奴算钱、还有用布袋装钱的平民,都情不自禁地被这个可爱的小丫头的一举一动给迷住。然后回家估计就想弄死自己家那个傻不拉唧的。 “奴奴今天真是帮了大忙!” 郑力一家,都在夸奖奴奴。而奴奴,也是很镇定。大概是跟秦心跟得多,而秦心又常常教她要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所以渐渐地,便有了一种要往高冷女仆的方向发展而去。 秦心听到郑家一家都在夸奖奴奴,也是对奴奴道:“别人夸奖你呢,这时候你要说什么?” 奴奴便俏生生地镇定道:“都是因为大家的帮忙。” 看吧!奴奴就很镇定地这么说。忘了提一句,是抱着她的羊很镇定地这么说。而看到奴奴那镇定正经的样子,众人便是一阵大笑。 经过这半年时间的教育,奴奴跟之前已经很不同。 首先,注意卫生了。不再把自己的身体搞得邋邋遢遢、臭烘烘的,还时不时给自己的羊洗澡。 第二,都不知道是奴奴本身性格就高冷,还是秦心教的,不过秦心却是真的没想起他什么时候教过奴奴要保持高冷,他只教了奴奴,要‘喜怒不形于色’、‘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然而,到了奴奴这里给人的感觉就是——很高冷。即使是对秦心,也会这样。 第三,认识了很多文字,也懂得怎么算数。秦心教奴奴学字的方式,便是把‘喜怒不形于色’、‘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这样的名句教给奴奴的同时,也让奴奴知道这些字的含义。如果非要让秦心为高冷背锅的话,那么可能跟这个说不定有点关系。因为他教奴奴的第一个,就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而且还夹杂着故事、人生道理之类的一起说给奴奴听,自此,奴奴大概便开始染上了高冷的毛病。 不过,秦心认为这不能怪他,毕竟,就拿刚刚的例子说,别人夸奖你呢,这时候你要说什么?正常人不应该说的都是‘谢谢’吗,但是,奴奴说的却是‘都是因为大家的帮忙’。 这就不能怪秦心了吧!这绝对是奴奴的性格使然。但秦心似乎又忽略了一点,因为他还曾教过奴奴,要有上位者的气息,因为你毕竟是我的头号女仆,跟那些唯唯诺诺的女仆隶,绝对不是一个档次的。 或许……奴奴之所以会变成这样,完全就是秦心自己无意中促成的。 这半年来,因为多了奴奴这个聊天对象,所以,以往很多隐藏在心里不能说的东西,现在反而有了一个可以说的对象,这才没有把秦心给憋坏,而奴奴也从秦心这里,得以用另外一种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 冷静镇定地审视。 正当秦心这边众人一路上其乐融融地往郑邑赶的时候,此时,郑邑中,也是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情。 有人向孟郑报信道:“孟郑,不好了!姑爷的那片田要被糟蹋了!” “嗯?”原本还苦恼着其他事的孟郑便猛地抬起头,道:“什么?夫君被人糟蹋了?” 第三十二章 光天化日 当孟郑带着人一起来到秦心那片试验田才知道,那名仆隶说的糟蹋,其实是她夫君辛辛苦苦种好的田要被别人给糟蹋了。 现场,一片乱哄哄的。一些郑家的仆隶以及郑邑中带职的皂隶,正在维持着秩序,而孟郑,也是很快便找来负责人来问询情况。 “这是怎么回事?” 孟郑问一位郑邑中当田畯的官吏道,田畯,就是管农事、田法的官。平时指导平民进行耕作,兼顾巡逻保护等职责。 “邑主!”田畯先跟孟郑行了礼,然后,便把大致的情形给说了出来。 “事情是这样,有一家人有个儿子,得了温病几日都不见好,眼看就奄奄一息要死了,然后父母就去请了女巫,老女巫说这片田是被稷神祝福过的,只要用田里的稻谷,做成米粥,就能让他儿子的病痊愈。” “然后呢?” “然后就真的痊愈了!”田畯道。 “那这里又是什么情况?” “这还要接着刚刚的事情说起。发生了这件事情后,也不知道这消息是怎么透露出去的,现在邑里的人都听说这片田里的稻谷竟然有这样的奇效,于是都纷纷跑来抢着收割。” 这边田畯跟孟郑汇报着情况的时候,那边仍然还有不少人的眼睛看着满田的稻谷喷着粗重的鼻息。无论田畯带来的皂隶们怎么劝,都不愿意离开。 ‘这是什么事啊!’ 听完田畯的汇报,孟郑便不由得有点哭笑不得。 知道实情的她,其实是知道这并不是什么稷神保佑。而且在一个月前,她们两夫妻就在床上谈论过这个问题,当时她夫君还跟她讲解过蕴藏在里面的道理。这片田之所以会丰产,事实是她夫君的‘试验’成功了。 “邑主,现在怎么办?”田畯此时着急地问孟郑,“这些人都跟失去了理智一样,要不是我们发现的早,恐怕这整片田就都要被抢割完了。” “郑海!”孟郑立刻喊了喊远处的郑海。 “在!”郑海也是快步走了上来。 “你现在快点去找姑爷,说不定现在也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找到他之后,立刻请他过来。”孟郑。 “好!我这就去!”郑海刚刚也是拦住众人当中的一员。 其实,郑海有解释过的,毕竟他也是曾经跟过秦心的人,他知道,这就只是一块很普通很普通的稻田而已,于是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上去跟人解释,但那些人根本听不进去,甚至还有的估计是病急了乱投医的,竟然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公然对抗,用力一把将他推倒在田里,抢了稻谷就拿了回去,让现在郑海的屁股上还沾着泥。 …… 当秦心得知了这边的情况下,也是快步地赶了过来。 郑力听说姑爷的稻谷竟然被抢了,这还得了,撸起袖子就想打架。 而一起起哄的,还有郑力那一家十多个十多二十岁的年轻后生。 “郑力,别瞎嚷嚷。郑海,你一边走一边说。” 差不多到了自己的试验田的时候,大概的情况秦心也大致明白。其实,关于他的那片田被什么稷神保佑,他也有耳闻。但当时也只是笑笑便不了了之,因为他也知道现在这个时代很多人都是很迷信的,毕竟去古未远,而且从各国的官职中还保有男巫、女巫就可以看的出来。 只是秦心也没想到,今日竟然会发生这种事情。‘这不是明抢吗!而且现在还是大白天呢。’秦心心中苦笑道。 当秦心来到试验田这边的时候……国有国法、邑有邑规,在田畯这位田法官的威吓和恐吓下,很多人都不敢再动手动脚了,甚至,还陆陆续续地一个个把抢了的东西都交还了出来。虽然说是百般不愿的,但没办法,田畯都说了,如果不交出来,就通通抓回去。这些人也便只能暂时先按照田畯说的这么做。 见了秦心,孟郑迎了上来,“夫君。” 秦心:“现在什么情况?” 秦心看到远处一个个人都似乎当了俘虏一样,缴械投降,然后回去全部蹲下,不由得问道。 孟郑便道:“还不是夫君你做的好事。” 孟郑说完,向秦心介绍田畯,田畯名叫郑宏,看上去,也就三十出头,郑宏以最简单最简炼的语言,向秦心说了说现在的情况,前面的都还好,但是后面田畯的做法就…… 郑宏对秦心道:“我现在已经勒令让他们把稻谷都交出来了。但也有好一些,已经被人拿回去了,那些要想要回来恐怕就要难一些。” 郑宏说到一半,秦心却打断了他的话,“算了。” 郑宏便愣了愣,道:“算了?” “是的,算了!就让他们随便割吧,不过要注意安全,让他们别哄抢。” 郑宏瞪大着眼睛,仿佛自己听错了秦心的话。 “这!姑……” 郑宏一开始实在找不到怎么称呼秦心的办法,只好也是厚着脸皮,称呼秦心为姑爷。 “邑主姑爷,你是不是说错了话?” 只不过后面又在前面加了邑主两个字。 “我没说错。”秦心语气很平静道,“你看看他们一个个的样子,眼睛都看得发红。还不如让他们随便割。倒是郑力,之前说的,算你姑爷我食言。” “姑爷,没事!没事!”郑力也是大方道,“不过姑爷,真的都给他们了吗?” 秦心便道:“不给还能怎么办,这时候,估计我就算再怎么解释,他们也不可能听得进去。(毕竟这群人,现在很多都已经被洗脑了啊)”秦心在心中又补充了一句。 秦心很快站出来大声道:“大家等下都可以割到稻子,但是千万别抢,小心安全。” 很快,那边的人听说可以随便割。那些本就无病无痛只是贪小便宜的,倒是不好意思割太多了;反应最剧烈的,只有那些真的现在就有那样的迫切的需要的人,才会整个人、整个心都扑进去。期间,秦心就曾见到一个约莫二十出头的妇人红着眼,一脸哭过的样子匆匆地割了一点以后,又到秦心这里用力地磕了几个响头,再急匆匆离去。 一场闹剧,匆匆来、然后匆匆又过去。 当秋风吹过田埂,吹起秦心脚下的衣角,一片后世半亩不到的稻谷,就被抢割了一空。当然,此时已经不单单只有一开始的那些人了,而是又多了不少听闻到这边的情况,于是路过也顺手抓一把回家沾沾稷神保佑的喜气的。 如果是其他人穿越见到这一幕,秦心不知道其他的穿越者会怎么想,但秦心此时却有了一个想法,虽然他不懂医,但或许他可以购置一些医书,为这个时代的治病救人出一分微薄之力。毕竟如果不是已经走投无路,又怎会有人相信稷神、相信平常的稻谷能治病。 “那位妇人是什么情况?”秦心又问孟郑和郑海。 不过却是更了解那妇人情况的郑宏回答的,郑宏道:“她丈夫在两年前得了病,现在,躺床上也基本上是半死不活了,唉……可怜家里还有几个小孩要照顾。”郑宏道。 “知道是什么病?还有救?”秦心问。 郑宏摇了摇头,“大夫说估计熬不过这两天。” 秦心还本想施以援手,但突然听说这么严重,然后,便也只能带着不忍无奈地缓缓放下想把对方叫住的手,“唉……” 第三十三章 解决手尾 没想到原本应该高高兴兴的日子,却因为突然发生了这么一件事,而让大家一下子都有点高兴不起来。 无论是这个时代的人的愚昧迷信,还是听闻那妇人的悲惨遭遇,显然,这些赤裸裸的事实,只要是任何有恻隐之心的人,都没有办法高兴得起来。 不过,不高兴又归不高兴,秦心又还算不上“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所以,接下来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 回了郑家,大概下午三、四点的样子,吃过晚饭,到了夜里,秦心又把人都发动起来,举行夜宴。 秦心拿出了淘宝里淘来的煎锅以及牛排,也知道,这个时代无故不吃牛,不过,他毕竟也进了郑家的门这么久,却也没为郑家、没给几位后妈孝敬点什么,这一次,秦心当然是要拿出最好的。 果然,众人听说是牛肉,也有点小小的意外,不过很快,便又被牛排的美味,以及今天发生的事情,给冲淡了那份意外。 几位后妈大概也都觉得有点感同身受吧,老二郑袖便提议道:“那看看能不能帮帮那个女人?” 老大庄糜以及老三、老四听了都没有反对,毕竟丧夫之痛,她们也是刚刚经历过。 郑河虽然容易阳痿早泄,但起码人在,定心丸便也在,鬼知道她们这半年是怎么过来的。 孟郑听完便点了点头,既然后妈们都这么说了,她便没理由不帮。 吃完了牛排后,之后秦心又拿出了菠萝啤,不过已经让奴奴把菠萝啤从铝罐里倒出来了。 在整个吃牛排、喝啤酒的过程中,秦心便估计孟郑的好奇心肯定又要蹭蹭地冒出来,果然,夜宴散了以后,孟郑便又笑吟吟地看着他。 “我自首!”秦心率先道。 “那夫君你说,都是从哪里来的。不然每次都让我帮你打掩护,很难的。夫君总得让我事先知道一下吧?” “这不是想给你惊喜吗?”秦心回道。 “那还真的是让我又惊又喜呢。” “牛嘛,毕竟老了,就要宰了,这不算无故杀牛吧。”秦心道。 “那那个水果酒呢?” “我跟别人买的。”秦心。 “夫君不想说就算了。” “你说的!其实我还真的不太想说。”秦心。 “夫君你怎么这么无赖。” 床上打闹了一会,然后,秦心才拿出接下来想单独送给孟郑的东西——一只钻石戒指。 其实这只钻石戒指秦心得到也有一段时间了,其他很多诸如银项链、珍珠耳环什么的,秦心都卖了,唯独这对钻石戒指,秦心却没有卖。 固然,孟郑常常会问他这么多奇怪的东西都是从哪里来的,可很多情况下,孟郑也只是问一下而已,秦心也明白,知不知道答案对于她来说其实根本不重要。从她脸上很轻松的表情就可以看得出来。只不过……随着这样的情况之后肯定会越来越多,秦心也知道,孟郑肯定会有一个极限。 因此,倒不如此时便把一部分的事实说出来。 “你知道这个是什么吗?”秦心拿着钻戒在孟郑的面前晃晃道。 因为本就对钻石戒指没什么概念,所以,孟郑也只是觉得,一个小东西,上面有个似乎会闪光的东西,还有就是……好像是银做的,就没有什么更多的想法了。 秦心帮孟郑把钻戒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自己也拿出自己的那个,虽然款式不完全相同,但看上去是一对的。 此时孟郑还好奇着,秦心便趁机继续解释道:“钻戒,听把这东西卖给我的那位游商说,是在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西方,用来代表爱情的东西。银色的不是银,是18k金,上面的那颗小小会反光的,是钻石。钻石据说是要经过几千万年甚至上亿年才能形成的东西,是这个世界上最纯粹、最单纯的东西,所以往往用来代表永恒的爱。” “那位游商是假的吧?”孟郑却道。 “咳!聪明的女人没有人会喜欢的。——不过你是个意外!”秦心后面觉得说的不太对,于是又连忙补充了一句。 两人随后又说了些悄悄话。比如说孟郑这次做的太不干脆了,既然已经控制不住了,那就不用控制,让那些人去割就是了,当然孟郑也有原因,毕竟那是夫君的心血,而且夫君还没有统计是不是种一亩比种三亩收成还要好,她只是不想秦心的力气白费了。 期间,毕竟不知道钻石戒指的价值,秦心也无法说得太天花乱坠,所以孟郑也只当这东西价值不重要,重要的是——秦心说的那个永恒的爱。她发现,他夫君总是很擅长说那些甜蜜蜜的话。 黑夜中…… “孟郑。” “嗯?” “我教你一种暗语怎么样?” “什么暗语?” “比如说‘我’不读‘我’,要读wo。” “为什么?” “都说是暗语,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你学不学?” “那夫君您说。” 本来,孟郑是不想学的,不过……反正也暂时睡不着。 …… 第二天一早,秦心便拉上郑海、郑宏去看那位妇人。 然后很快便得知,她男人在昨晚正好去世。 这一方面说明了稻谷是不可能有治病效果的,另一方面…… 其实秦心在昨天就很在意的了。 秦心想知道,究竟有多少人是发生类似这种情况,才乱急投医的。让郑宏发散人,一家家问。 幸好的是,郑邑的人口不算多,也就五百户左右,人数总共四千多五千人。 一个上午把情况问完,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无病无痛,就是听说有治病的奇效,所以才去割稻的,这部人占了大概八成; 第二种,有一点小病小痛,或者说暗病久治不愈但又算不上太严重,只要认真找个大夫坚持看几个月就能好的,甚至干脆即使是大夫都看不好,但也不算太影响生活的,这部分人占了两成; 第三种,就是大病和快死之人,幸好,这样的情况不多,就目前为止,秦心也就只听到三五例。 所以下午,秦心又分别去这些地方分别探访。 死了的,好生安慰;未死的,也跟对方诚恳地道明真相。说明看病还是得找大夫才有效。还有便是站出来以身说法,说自己也不想自己老丈人死啊,可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望节哀。 忙完这些后,最后秦心又让皂隶们接下来帮忙去查一查究竟是谁散播的谣言。 此时,或许秦心还没想到弄对方的办法,但要找机会矫正郑邑里面的平民的愚昧思想是肯定的。 除了以上这些,和郑海、郑宏在路上的时候,秦心还问了两人有没有听说附近有神医之类的。 郑海虽然大江南北,跟随郑河去过的地方也不少了,十三岁便跟着郑河,现在已有五六个年头,但对于神医这方面的消息,知道的还真不多,只听说过谁家诸侯的大夫还不错,但那些秦心肯定是挖不过来的。 倒是郑宏,对秦心找大夫的事情却是有点好奇,莫不是秦心或者是郑家中谁病了?而秦心也没有藏着掖着,说看到原来和平安宁的郑邑下,问题还是这么多,所以才想请名医,为大家检查治病。 郑宏明显是个十分有责任感,以及正义感的人,一听说是这个原因,便给秦心推荐了不少人,但秦心都摇了摇头,他要的是扁鹊、张仲景的那种怪物,一般的油脚大夫,只是略懂的,怎么说呢,也不是不行吧,但总感觉上限太低了。 终于在苦思冥想了好一会后,郑宏才跟秦心推荐道,“我听闻嵖岈山有一位从别国罢官归隐的大夫,附近大多野人生病后都到他那里去治病,在当地颇有名声。” “医术怎么样?”秦心问。 “这、这个倒是不知了。不过据闻没有他治不好的病。”郑宏。 秦心思忖了片刻,没有治不好的病肯定是假的,天花、肺痨,这个时代谁敢说能治?不过,既然已经没有更好的人选…… “郑宏,那你愿意陪我走一趟?”秦心。 “敢不如命!”郑宏。 第三十四章 凤凰涅槃 跟孟郑说了说自己的目的,然后,秦心便带着人出发了。 虽然路途不算远,但恐怕也要一两天之后才能回来。 孟郑对于秦心的想法是支持的,毕竟郑邑是郑家立足之根本,只有当郑邑的平民人人都身体健康、安居乐业,郑邑才不至于没落。 至于孟郑自己,则是反思秦心临走前对她说过的话。 “以后,我的即是孟郑你的。别说是一片田,就算是一片天,你也能做主送出去。当然,你得等你夫君把天都摘下来后,刻上‘秦子智’三个字,已经归了你夫君才行。” 对于自己夫君对自己的支持和信任,孟郑显然是无比感激的。 她发誓,下一次,她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因为那不单单是她这个邑主的不称职,也是对自己夫君的不信任。眼神中,很快便多了一丝丝的坚定。 蔡仲这些天因为打了架,所以被蔡茂暂时关了半个月算是给被打者的一个交代,此时才被放了出来,出来后,便来找孟郑。 一了解,倒也没想到前天竟然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之后便听闻秦心竟然自告奋勇去请名医,也是霎时便对秦心高看了两眼。 不过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了。 回到秦心这边,有着郑宏在前面带路,秦心倒也不会完全像没头的苍蝇,这一天的下午将近日落前,一行人刚好来到嵖岈山山脚下,夜晚便随便找了一家民居,住宿了一晚,然后准备第二天,再上山。 当晚,秦心问过山下的居民,的确有一位大夫住在嵖岈山山上,而且医术颇为了得。 不论是内科、外科、儿童、妇科等,无不精通,据说曾经是一位大官来着,只是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才隐居于此。 打听到对方的名字以及相关资料,第二天天一亮,秦心便在向导带领下上山。 秦心对外是宣称,想找位名医回郑邑看病、治病,但事实上,秦心的目的远比这个要大的多。 只不过……也得看看对方是不是他可以托付的人。 来到山顶,在一处茅屋内,秦心见到了这名传闻中的神医,怎么说呢,年纪已经七、八十了,听闻秦心的用意,当即就摆了摆手,婉言拒绝。说他都已经这么老了,已经不太愿意动了。可惜秦心来晚了一步,他其实也有一名亲传弟子,不过昨天刚下了山,如果这时候秦心追上去的话,说不定还可以追上。 这时候秦心才想起,昨天来的时候,他的确有见到一个不像是一般野人打扮的年轻人在他身旁走过,但却怎么也没想到,那竟然是对方的亲传弟子。 秦心当即让郑宏带人去追,而秦心,则是继续留在这里,和老人家交谈。 其中,言谈里,便问到了不少医书上的问题。 说实话,秦心是不懂的,他不过是问问那些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比如说,据闻人的身体有三百六十五个气穴,每个气穴都有每个气穴的用处和特点,不知道老人家能不能给他稍稍地说说。 秦心倒没想,他随便说出口的话,却成了老人家的实验对象,不对,是一个小女孩的实验对象。 一个看上去年纪比奴奴稍大那么一点鼻翼两侧长了不少雀斑的十多岁小女娃,估计是生气她师兄都可以下山了,为什么她不能下山,但她师兄今年已经二十,而她才只有十三岁,所以就把气都撒到了秦心的身上。 咳,一开始的时候秦心是真的有点慌,毕竟,被一个那么小的小屁孩在自己的身上施针,那不是嫌命长吗。但没想到的是,老人家竟然也助纣为虐,竟然拿秦心当试卷来考对方。 然后当时的情况……秦心也没有办法,而且他想,老人家总不能看着他出事吧,这才勉为其难地答应当实验对象。 最后……反正是很爽,痛并快乐着。不过其实也不能完全算是痛,大概用酸、麻、胀或几者混合起来来形容或许要更恰当一些。 末了,小女娃还很老气地给秦心说,他最近有点上火,肯定是吃了热气的东西。明明小胳膊小腿的,但是却表现出了大人的风度,人小鬼大。 这女娃跟奴奴,倒是有那么点像。不过,却没有像奴奴那么高冷。反倒是更喜欢喋喋不休。尤其是针对她爷爷不让她下山的问题。 当然,秦心也是到最后才知道,老人家竟然就是小女娃的亲爷爷。 “让你见笑了。”赶走了小女娃后,老人家对秦心道。 “没有。只不过没想到,这么小小的年纪就懂得医术。想来,老人家的医术更加高明。” 老人家便叹了一口气,“可无论我怎么治,终究是治不好她脸上的斑点。” 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老人家忽然便提到了小女孩脸颊上的雀斑。 说实话,秦心也觉得这挺影响一个十三岁小女孩的外貌的,原本是好看的,因为有了雀斑,都变成一般了,而这还是以秦心用平等的目光来看待,要是放到其他人眼里,恐怕就是皱起眉头,甚至,要是放到女巫的口中,便是被妖魔诅咒。 老人家提起小女娃脸上的雀斑,秦心倒也没太在意,只回道:“人无完人,我看她性格挺天真乐观的,也没什么不好的啊。” 老人家神色便有些黯然了,“现在只有你跟我,再多了便只有她师兄,当然可以这么说,可真要下了山以后呢?”顿了顿,老人家继续道:“其实我这些年一直都在寻找治疗这些斑点的方法,但说实话,我至今仍然无能为力。” 老人家当然是无能为力的,因为即使是到了后世,各种科技十分先进,也没有说能彻底根治,只能说减轻,看不出来。但一旦不注意,还是会冒出来的。毕竟那是染色体决定的事情。 听到老人家这么说,秦心也不好说什么,不过如果老人家总是这么想的话,反倒对他孙女过于保护了,想了想,秦心道。 “我曾听人说过,‘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她的外表,而在于她对社会的贡献’。事实上在这个世界上,很多被人记住的人,绝对不是她们长得有多么好看,而是她们曾经做过什么对社会有贡献的事情,所以才会被大家所永远记得。甚至,有的人即使在史书上已经被记载得长得很丑,但更多后人却更愿意相信,她们其实是长得很漂亮的。” 老人家听完秦心的话,却是道:“公子这番话,我倒是第一次听闻。不知道能不能举个例子?” “咳!”此时秦心便不禁心想:早知道就把孟郑带上,因为史记这些东西,显然孟郑比他要熟啊,不过接下去还是硬着头皮道:“就比如这个人……可能老人家您没听说过。毕竟这个人并不算是我们周朝人,而且还住在一个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 等秦心把花木兰的故事讲完,老人家还在回味着秦心刚刚所说的故事,虽然也有不少值得疑惑的地方,比如说秦心所说的马鞍真的存在吗?如果真有那等东西……但是整个故事听下来,老人家还是听得极为入神,甚至还不由得被这样一位女子身上的魅力所吸引,一双老眼发出极为向往的光芒。而看到老人家的反应,秦心便知道时机已经成熟了,道:“可老人家你试想想,要是花木兰真的长得像一个娇滴滴的美女,同行十二年,她真的能不被发现吗?而且她还要上战场打仗,所以我估计,花木兰其实长得就跟男人一样,至少四肢不会跟一般女人纤细,说不定相貌还是极度丑恶的那种。” 老人家听了秦心这么说,很快便皱起了眉头,脑海中的景象应该是被秦心带到小沟沟去,现在翻水水了。脸上愠怒加不快了一会后,老人家再对秦心道:“这样一个奇女子,你怎么能污蔑人家长得不好看呢。” 秦心便适时道:“这正正就是我之前说过的,‘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她的外表,而在于她对社会的贡献’的意思,如果这个人真的有什么美好的品质,后世的人根本不管她长得好看不好看。只会记住她美好的地方,并且她的支持者甚至还会像您一样,会说我污蔑了她的名声。” 当秦心和老人家聊着天的时候,隔壁屋,一个人也在听着两人的话。其实!她是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的,也知道山下的人都是怎么看她,这一点她一直都很明白。但也是直到刚刚,听完了那个男人的一番话后,那看上去表面坚强、但内里其实也可以说是十分脆弱的幼小心灵这一刻才仿佛终于被打碎了,但很快便又得到了重组,接着,便如同凤凰涅槃一般……浴火!重生! 第三十五章 高挑秀雅 等到郑宏去追那位大师兄回来,已经是三日之后的事情了。 三日后,郑宏一脸内疚地半跪在秦心的面前,向秦心请罪道:“邑主姑爷,是我失职,花了三天三夜,还是没能追上。” 看着一脸疲态、似乎连半刻钟都没有休息过的郑宏,秦心也是有点哭笑不得,心想你是属狗的吧,追人追了三天三夜。 不过秦心却没有半点不开心。因为老人家已经答应他会跟他下山。所以郑宏能不能追上那位大师兄已经不重要了。 将郑宏扶起,笑了笑郑宏是不是属狗,再向郑宏解释了下老人家已经答应他的事情,郑宏原本还绷紧的心这才松了松。 毕竟,他身上肩负的事情是事关郑邑每一位平民的大事。 “追不上是正常的,因为我那位弟子他从不走寻常路,往往朝着路旁的树林一钻,这位皂隶大人就很难追到他的行踪。”老人家在一旁也是慰藉道。 之后,便按原本定好的,待郑宏回来,秦心便跟老人家一道先回郑邑。 至于郑宏嘛,这么劳累,还是先在原地休息半天,还有等其他皂隶也一起回来后,再一道回去。 这三天时间,秦心基本上就是住在老人家的家里。 得知老人家名叫黄砜,出身于黄国一位大夫之家,庶出,自幼便喜读医书,中间儿子辈都有谁,老人家没提,秦心也没问,至于那位鼻翼两侧长着雀斑的十三岁女孩,则是他孙女,单名:英,而秦心往往是不在意这个时代的叫法的,所以,便叫对方小黄英。 黄英六岁便跟黄砜接触医术,按照黄砜的说法,对医书上的东西也是倒背如流了,现在差便差在实践。这一次,黄砜下山却不是为了在郑邑定居,毕竟,相比起人多的地方,他还是更喜欢隐居的生活。事实上他的医术已经大多被他这位孙女吸收,他也教无可教,所以他这一次下山只是陪同一起去,为小黄英铺路。 毕竟才十三岁,虽然已经有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样子,可终究,还是不太容易让人相信她的医术。黄砜这一次下山到郑邑,大概会等到之后黄英能够独立为止。 而在这三天时间里,秦心也是把他的医书拿了出来,《伤寒杂病论》张仲景版,《本草纲目》彩图插画,《铜人经》,这本却是主讲针灸的。 当然,在没有秦心翻译的情况下,一对爷孙根本没有办法知道里面的内容写的是什么,于是这三天,秦心其实也没有闷着,而是一点点把内容翻译出来,跟黄砜慢慢探讨。 黄英也是在侧屏气凝神、专心听讲。 当秦心第一次拿出这些医书的时候,老人家看后颇为震惊,尤其是《本草纲目》,上面的插画,以及对药物的理解,简直让他觉得震撼,他从未见过一本如此系统的介绍各种药物药理的书。不过震惊过后,老人家也仿佛知道自己大概活不了几年了,倒是反而把希望都寄托到了黄英的身上。 很快,郑邑姑爷从外请来名医的消息便在郑邑当中传播开了,秦心专门找了一个地方,用作医堂,郑邑中有病没病的人都来看看。 而郑邑中的人对于这诊断时老大夫先让小女孩问脉,最后再由他亲自把关的事情或许一开始也觉得有一点点的奇怪,不过后面当发现小女孩的医术竟也颇为了得的时候,小黄英的小神医之名很快便不翼而飞。这时候,小黄英脸上雀斑的事情,便似乎真的成了次要的东西了。 “邑主姑爷真的没话说,不但请来了神医,而且还免费治病。” “我听说邑主姑爷是在神医的屋前跪了三天三夜,才请来了神医。” “以后谁要敢说邑主姑爷一句不好,我老耋跟他急。” 这一天,臧鄙受蔡国大夫蔡嵩的委托刚刚从顿国调查秦心回来,一入郑邑,便听到了所有人都在议论什么神医、什么邑主姑爷,眉头也是不禁一皱。 等稍稍一打听后,才知道近一段时间竟然还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又联想到自己曾在顿国打听回来的消息。 说实话,在秦心的故乡打听回来的消息让他挺矛盾的。 秦心的一些堂兄堂弟说秦心眼高于顶、一身傲气,以往跟他们就不是很合群,还说“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也不会被逐出秦家。”但是秦家也有不少老一辈或者是后生说,“秦心?大孝子啊。就是可惜了。”、“你问的是我秦心堂哥?别听那些人胡说,明白人都知道我秦心堂哥被逐出秦家其实是出于无奈。我心哥是好人,只是天妒英才。”还有秦心曾经的同学以及老师……有的同学也说秦心有点傲气,但老师却说秦心最是尊敬老师和长辈了,而且十分讲礼。 原本听完了几乎往两边倒的评价,臧鄙也是有点蒙的。那秦心究竟算好人,还是坏人呢? 直到……这一次他来到了郑邑,然后看到秦心本人。 那是一个给他的感觉很平易近人、完全跟傲气搭不上边的人。 很年轻、很俊秀,人长得高挑秀雅,这是第一个感觉。 第二个感觉…… 便要从秦心之后所做的事情来说了。 这时候,秦心或许见时机也差不多成熟了,便打算开始向全郑邑的平民公布一个事实——他的那片田根本就没有被什么稷神祝福和保佑过。而是有原因的! 当秦心把里面的道理以最通俗易懂的语言说了出来,并且告诫大家,病了一定要找大夫治病,虽然秦心没说千万别相信什么巫术,但其实就是差不多的意思了。只是此时的秦心还不想撕破脸皮,跟那方面的人起冲突而已。 在秦心讲解其中道理的过程中,臧鄙便能够感受到,秦心绝对不可能是前者所说的一脸傲气,反倒显得十分平易近人。 另外,秦心对于农作方面的独到认知,也是让他眼前不禁一亮。 差不多把情报收集完,臧鄙便回去向大夫蔡嵩复命。 第三十六章 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 秋风送爽,金桂飘香。 当郑邑中的平民一个个都身康体健,老虎都能打死几只的时候,秦心的生活也是很快便回归到了他原来的轨道上来。 秋祭、秋猎。 秋祭就不用说了,每年收获后,都要拿最好的东西来拜祭先人,感谢上天。 至于秋猎…… 以往每年,郑邑都会参加,今年同样也没有例外。 只不过…… 孟郑毕竟是女人,总不可能像她父亲郑河一样,穿上战袍,站在战车上拉弓放箭吧。 于是,今年的秋猎便由蔡仲代劳。 秋猎的结果是怎样秦心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回来后的孟郑便更加失落了。 “有什么事这么不开心,说出来让你夫君我开心开心?” “夫君不正经!”孟郑便带着其独有的幽怨腔回道。 “会说话,既然还会说话,那么说明问题应该还算不上大。” 秦心大概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其实就是孟郑是女流之辈,终究难以融入那边的圈子之中,因为感觉到自己被排斥在外,所以才不开心。 不过反正,孟郑又不是真的郑邑邑主,只是代理。如果换做是秦心自己,秦心就不会纠缠了。 况且,能把自己手头上的事情都丢给手下去做,自己做个甩手掌柜,只是动动嘴皮子就行,何乐而不为呢。 秦心拿出了从淘宝上淘到的民族风绣花拖鞋,抬起孟郑的纤纤细足来试了试,大小正好合适。 给孟郑换好了鞋,一边欣赏打量着如白玉凝脂一般的孟郑的美足,衬上精致的绣花拖鞋,整体给人的感觉更美了,秦心这才道:“其实你越是想要融入到他们当中,就越是难以融入。不如考虑一下,先从你自己的优点着手。” 孟郑也没想到,自己夫君似乎还有恋足癖。虽然是自己夫君,但被那么打量着看着,总觉得有点害羞。不过这份害羞很快,又被秦心所说的话给掩盖了过去。 “夫君是什么意思?” “老丈人以前之所以在朝中有影响力,是因为他有官职在身,而且更是认识各国官员。你现在无官无职,他们在公事上没有要跟你打交道的地方,当然跟你就会疏远,所以你不如想想是不是可以从朝中谋到一官半职。” “可我们蔡国没有跟女官有关的职位啊?”孟郑想了想,“除了夫君您说的那些坑蒙拐骗的(指的是女巫)。” “谁说没有,不是还有史官吗。如果你能编出一部完整的‘近代史’出来,肯定就没人会小看你。你再用这个作为跳板,加上我的协助,拜相都不是不可能。你可听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历史,可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东西。” 当然!这句话秦心就是用来麻痹孟郑的而已,毕竟,史官再牛逼,还是个史官。 真正牛逼的人,是那些能从历史里面看出这个世界的发展规律,并在之后活用起来、甚至进行改良提升的人。 说实话,秦心现阶段也不知道孟郑有没有这种能力。但……不妨试试。 秦心先不说一个国家应该怎么治理才是最好的,而是给孟郑出一道考题,“既然你已经看过了这么多的史料,也读了不少王朝的兴衰,那你认为,假如你是一国之相,或者你就是蔡国的国君,你觉得自己应该怎么治理蔡国?你现在应该培养的是你自己的能力,而不是让蔡仲带着你去搞联谊。没本事的人才要去找别人,有本事的人,别人会自己找上门来。你该活用自己的长处。冷静下来,沉淀下来,然后迟早有一天,你会翱翔于九天之上。” 给孟郑描述了一个远大的前景,然后,秦心便去教奴奴和黄英简体汉语了。后面秦心发现,直接把字典给这两人学感觉会更好,所以最近回头又重新认真地教起了拼音。 孟郑看着秦心出去的背影,似乎听懂了,但是,又好像没听懂。 而秦心之所以会这么说,一方面是不希望孟郑老是患得患失,所以给孟郑找点事情做做,先冷静下来;另一方面,大概也是想试试培养一下某人,不过说实话,最终会培养成什么样,秦心也不知道。 孟郑回过神来,低头看看正好合脚的精美鞋子,她觉得她夫君应该是想用那些大话、空话来唬她,让她都忘记问这鞋子是从哪里来的了。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然后,孟郑便不断地回忆着这话,不知道在想什么。 …… 蔡嵩府上…… 这一天府上似乎还来了一位尊贵的客人。 “如何?” 蔡嵩问臧鄙。 臧鄙便跪坐在蔡嵩的面前,恭恭敬敬地把他近段时间打听回来的消息知无不言地全数说给了蔡嵩听。 “那你是怎么看?”蔡嵩问。 臧鄙便回道:“我觉得他不像是那种傲气的人,反倒,在见过他本人以后,我只看到了很年轻、很俊秀,人长得也很高挑秀雅。俗话说‘君子如玉’,我觉得,说的大概就是他那样的人吧。” 被臧鄙这么一形容,这便让蔡嵩更加地好奇了,甚至于还有点吃惊,这位郑家赘婿竟然能被臧鄙形容为美玉,这评价不低啊,打算过两天,自己再亲自去看看。 至于举荐给蔡侯的事情…… 不急,反正,近段时间,蔡侯应该都会很忙,毕竟秋猎之后还要准备向天子朝觐述职。 倒是那位客人,对两人谈起的这位赘婿,也是很快便升起了浓浓的兴趣,让臧鄙又说多了一点有关那位赘婿的事情来。 听完后,这位客人对于那位传说中的赘婿,也是忽然无比向往了起来,打算过两天跟着蔡嵩一道去看看。 …… 外面的世界发生着什么,秦心不得而知。 秦心只知道的是,他现在要完成的事情似乎有很多。 半年了,他的炼铁八字还没有一撇。 同样半年了,他的小发明跟小创作就没有一个成功过。 他果然是手残么,看来当伸手党才是他的命。 第三十七章 是不是搞错了 古语有:“君子无故,玉不离身”,“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为什么古人总是喜欢把君子和玉绑在一起?大概是因为玉的光芒总是凛于内而非形于外。 不露锋芒,不事张扬,无大悲大喜,无偏执激狂,雍容自若,豁达潇洒。 因此,如果要把一个人描述成“君子如玉”,那绝对是很高很高的评价。 这可比一开始郑海形容秦心的眉棱、目阔、风度翩翩要夸张的多,也难怪,无论是蔡嵩,甚至那位客人,都突然对秦心有了更深的兴趣。 只不过恐怕,臧鄙的这个评价又是受到了郑邑平民的影响的。 比如说秦心为求神医跪了三天三夜。臧鄙大概是因为听说了秦心这事,觉得秦心品行不错,加上外表不凡,这才把秦心形容为君子如玉。 …… 时间已经是两日后。 蔡嵩、那位客人、加上臧鄙还有一个脸上带着面纱的十五六岁白色窈窕身影,如约一起来到郑邑。 郑邑对比起上蔡来,不过只是一座小城而已,比上蔡落后了不止一点半点。 没有太大的百工生产作坊,整体还是以农业种植为主,不过每年产的丝织品,却不少,这是因为在人口结构比例上,郑邑以女性居多,其实说郑邑是一座女性当家作主的城邑,也一点都不为过。 郑邑的机织品,如各种丝、麻、葛的布匹和衣服,一直是郑邑对外赚钱的主要手段。 至于还要说其他的赚钱手段的话…… 那就是售卖各种粮食了。这个时代,稻谷比之其他如糜子、大麦、小麦等,因为种植要求更高,产量稀少,所以往往能够卖到更高的价格。而郑邑,恰好在地理位置上还是不错的,一直是产稻的主要地区,所以常常通过把稻谷卖出去,再买回小麦等,把好的东西卖给上等人,自己却吃低级一点的,从而慢慢一点点地累积财富。 太阳刚刚升上头顶,一行四人很快便来到郑邑外,临近中午的郑邑,感觉整体有点寂寥。因为大多人现在不是还在田里干活,就是往往躲在家里,准备午饭。 “好像有四五年了吧?”那位客人看着城门处‘郑邑’两字便道,“我也有七八年没来过了,感觉变化有点大。” 蔡嵩听到那位客人这么说,却是一点都不觉,在蔡嵩看来,只不过是路修得比七八年前宽敞了许多,另外,还有就是环境也比七八年前要干净许多。 不过,这都是正常的,毕竟万事万物都是在向前发展的,郑邑,也不例外。可能是因为他每隔半年、几个月都会来一次吧,因此倒没有那位客人那么容易产生感触。 “这里就是郑邑?”那道十五六岁站在一众大叔级年纪的人当中的白色窈窕身影,也是有点好奇地四处打量着。大概,是因为她以前从来没来过。今天,听说她父亲要去见一个温润如玉的君子,所以也便缠着要跟着来。那么问题来了,现在那温润如玉的君子在哪里? 郑邑城门门口,门卫看到蔡嵩一行人的出现,也是猛得从昏昏欲睡中醒来,大概是认出了蔡嵩吧,毕竟挺好认的,也属于老熟人了,连忙就上来行礼,然后着人去通知邑主。 原本一行人也有过微服私访的念头,不过想到身边还带了一个娇滴滴的女子,而且郑邑那么小,有什么陌生人出入随便一看就能看出来,便也心想算了,直接就进入家访环节吧。 所以进了郑邑之后,一行人没多久,就到了郑家。 而孟郑突然听说蔡国小司寇蔡嵩到访,也是有点意外。便在前堂设宴款待,拿出一幅正正经经的郑家家主的模样。好像,这还是她当家做主这么久,郑家第一次有客人来。 蔡嵩孟郑是认识的,因为曾经,蔡嵩跟郑河在私底下是关系很不错的朋友,只不过……那位客人,孟郑却着实觉得有点陌生。 当孟郑见到这位客人的时候,这位客人也是得以一睹孟郑的容颜。盛赞道:“早闻郑家孟郑肌肤胜雪、娇美无匹,容色绝丽、不可逼视,今年一见,果然如此。” 大概是这半年来的沉淀吧,现在的孟郑,一头黑发之外,面容更加秀美绝俗了。的确比一开始,又多了几分‘不可逼视’。 “谢过夸奖,不过这位是……” 蔡嵩紧接着便把那位客人的身份说了出来,这倒是让孟郑有点小小的吃惊,另外还有一个疑问却是,为什么这位客人会来郑邑?然后才知道,原来是想找她夫君。不过不巧的是,今天秦心却是恰好不在家里。 准确地说,秦心早上就出去了,说去帮忙采药,至于什么时候回来,这还真不知道,恐怕至少得傍晚。 然后…… 蔡嵩一行人便有点尴尬了。几人之后又稍稍地聊了聊家常,期间蔡嵩提到秦心跪在神医屋前三天三夜的事情,也算是拍拍孟郑的马屁,却不想,孟郑倒是老实地回道:都是误传,是我们郑邑的一个皂隶追那位下山的大师兄追了三天三夜。她夫君却是在人家家里吃好喝好睡好玩了三天。 君子如玉的印象一下子便下降了不少,只不过,这还是不能动摇根基,之后蔡嵩又问孟郑,她夫君是不是饱读诗书、而且熟知礼仪,孟郑更老实了,说秦心一向(对人)都是很随意的,倒没怎么觉得她夫君很讲究礼仪。常常跟仆隶一起去放羊,也能跟郑邑的平民一起吹牛打屁。像跟郑力那一家,就相处得很愉快。至于学识方面……因为没有对自己夫君有太多的学识很高的印象,所以孟郑也是直言,好像没有他们形容的那么夸张。 这样的细节一出来,慢慢地,大家脑海中关于秦心的印象慢慢地就歪了。心想,是不是臧鄙之前搞错了?而臧鄙听了以后,也是觉得有点尴尬。期间,孟郑倒是有问蔡嵩找她夫君做什么?蔡嵩便把稻田丰收一事提了出来,而对于稻田丰收一事,孟郑给的评价倒是很中肯的,她夫君的确在这方面有点研究。但愿不愿意做官,却不是她可以确定的,而且,大概她夫君还没有那样的能力吧,虽然她也觉得有点受宠若惊。 家访完了以后…… 蔡嵩便有点恼羞地对臧鄙道:“可能只是个有点小聪明的人,你却非要形容成‘君子如玉’。”现在看看搞得,他失望不要紧,要紧的是让那位客人看了笑话。 一行人分开后…… “我倒是觉得那个人挺有意思的。”白色窈窕身影突然道。 “为什么这么说?”她父亲就问她。 窈窕身影便回道:“你想想,一个人怎么会让人有这么多不同的评价。” “那你认为那一种评价最合理?”她父亲便问。 “我认为两种都不合理。一个是夸得太大,一个却是太自谦了。” 回去的时候…… 这一对父女在马车上恰好见到前面的一个小树林中有人从中而出,然后擦肩而过,其中,便有一个看上去气质似乎跟一般平民有点不一样的背着箩筐的青衣男子,而青衣男子的身后,还有一个脸上长着雀斑的女孩,同样也背着箩筐。另外雀斑女孩的后面,还有一个年纪似乎更小抱着羊的。一共三人的古怪组合。 隐约间,只听见‘拨’、‘坡’、‘摸’、‘佛’、‘得’、‘特’、‘讷’、‘了’的回响。 等这对父女反应过来——那人说不定就是他们前面要去看的人的时候,马车早就已经走了不知道多远了。 本想掉头回去,但看看天色…… 第三十八章 受之不起 当秦心回到郑家的时候,已经是很晚了。 看到秦心回来,孟郑在一边用膳的时候,也是第一时间就把有客人来过的消息告诉了秦心。 秦心对这个时代的官级的大小,没什么太多的概念。 只知道小司寇的职位应该不小,至少是中大夫才能担任。 了解到孟郑和对方对话的细节,秦心便肯定地点了点头。 “你这么说没错!咱就该说事实。你要是真的把我吹到天上地下只有一个,那我说不定得遭殃。因为到头来,他们肯定会发现,这根本不是他们想要的人。” “可如果被看上的话,那夫君就可以入朝为官了。夫君想不想做官?” “以前想,不过现在……已经不想了。”秦心道。 “什么意思?” “都能吃饱喝饱,还给自己找罪受干嘛。当官只要不是当那个最大的,都会意味着被人管着,多不自由。对了!你刚刚说在那些客人当中,还有一个是蔡侯的公子?”秦心后半句莫名地有些警惕。 “是啊。那又怎么了?” “他来又是做什么?他没做什么吧?”秦心问。 …… 在郑邑碰了一鼻子灰,第二天,蔡嵩便去找蔡茂抱怨。 蔡茂听闻了昨晚的事情后,却只说了一句话,那就是,“你都还没有亲自见过对方,就这么轻易地妄下判断了?” 蔡嵩听到蔡茂这么说,他知道蔡茂不会说没有的东西,可心中还是没底。 “那你跟我说说,他是不是真的‘君子如玉’。” 蔡茂便道:“是不是‘君子如玉’不好说,但我知道,他擅长种田。至少一个稻人,还是可以胜任的吧。” 蔡嵩便觉得蔡茂的话似乎也有点道理。那种能使稻谷丰收的能力,是抹不去的,便打算过两天再去一次。 却不想……有个人却似乎比蔡嵩还要积极。 路上…… “我敢肯定,昨天晚上看到的那个人就是他!”脸上带着面纱的十五六岁少女道。 男人便苦笑道,“你这么早就把我拉起来,就是为了这件事?” “父亲,难道你就不好奇吗?”少女道。 “可他妻子都说了,那些都是误传。他事实上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男人。 “没想到父亲你也是以貌取人的人。” “好吧好吧,我说不过你!不过就是不知道他今天在不在,要是还不在的话……” …… 这一天…… 似乎连孟郑都不在。 只有郑庆一个人守在家里。 看着来访的两人,郑庆记得这两个人,显然是昨天那两位客人。 便道:“不好意思,姑爷今天又出去了。” “那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男人说道。 “这个……”郑庆便不确定地说,“很难说。” 少女便问,“为什么很难说?” 郑庆回道:“因为姑爷临走前说过,他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甚至让我们午饭都不用帮他准备。” “那他有没有说去哪里了?”少女。 “这个倒是没说。”郑庆。 听到又不在,男人便对少女道,“又不在,该放弃了吧。” 少女却似乎偏不,说道:“昨天因为几步之遥,错过了,今天,等也要等到他回来。” 然后,两人一等,便是等到了夕阳西下,也没见到个人影。 到了孟郑回来,问姑爷呢? 郑庆还是摇了摇头,因为还没有回来。 但这时候,其实郑家自己人也有点担心了,因为毕竟这个时候,秦心也该回来了。 问奴奴,奴奴说今天没带她出去啊。 之后又找了小黄英,小黄英今天却是一直都在医馆,一天都没有跟秦心出过去。 “不会出什么意外了吧?” 郑家立刻便发散所有人去找秦心。 终于! 在灯火通明的时候,秦心回来了。手里还拿着几块褐色的石头。 因为郑邑所在的位置是一个平原,所以四周的山也有,但很少,所以秦心不得不到更远的地方去找矿石。 直到最后找到了,秦心这才回来。 而在回来后,也是见到了那一对父女。 略微瞄了瞄,男的,三十多将近四十的样子,长得颇有贵族的气质,女的,却是十五六岁。 跟两人匆匆地打了个招呼,然后秦心便去沐浴更衣。 一开始看的时候,因为秦心回来的时候已经满身狼狈,衣服还有被荆棘勾破的,还真看不出秦心君子如玉,但之后等秦心沐浴完,整个感觉瞬间就不一样了。即使是那男人看了,都不禁有点呆。 而且关键是…… 秦心又拿出了当初在秦家的那种彬彬有礼出来。 “这特么的就是君子如玉啊!” 当秦心跟孟郑坐在一块的时候,那种感觉便更加明显,咋一看,两人简直就成了一对金童玉女。 “我就说吧!”少女便有点得意地向他父亲示意。 而蔡景,也是彻底服气了。 …… 所以人落座后…… 菜肴在仆隶的协助下一一搬了上来。 孟郑是主人,所以孟郑先向两人介绍秦心道:“这位就是我夫君,秦心,字子智。”介绍完了自己夫君,然后孟郑又向秦心介绍两位客人,“夫君,这位就是公子景,还有这位,是他家女公子。” 秦心谦谦有礼地向两人作了作礼,论到装,秦心自信没有人能够比得过他。目光停留在那位身材窈窕的女公子的身上,倒不是对对方有什么想法,而是,这公子景泡妞应该不会带上自己女儿吧,如果不是的话,那倒是好说。 原本,听说家里来了个公子,秦心还以为是来踩场的呢,但好像,并不是这样。 孟郑随后又硬着头皮说了说两人等了秦心一整天了,让秦心得知这件事后,紧接着又跟两人道了一声抱歉。说实话,待人接物方面,一向都不是书呆子孟郑擅长的东西,秦心从自己妻子有点生硬的说话语气,就可以听得出来。不过,这反倒让秦心更喜欢。毕竟男人最怕的,不应该是那种很擅长交际的交际花吗。 秦心听到两人等自己等了整整一天,也是再次直起身来作礼。等到客气的东西做完了……接下来,才正式进入交谈。 “不知道两位找我有什么事?” 倒是那位女公子先说,“听人说你长得‘君子如玉’,但是我父亲不信。” 公子景便瞥了瞥他女儿,这不是坑他吗,忙回道:“今夜一见,我已无话可说。” “什么‘君子如玉’?”秦心便问。 而听到秦心这么问,然后,公子景便把蔡嵩以及臧鄙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听完,秦心却是无语了,没想到自己还能得到一个这么高的评价。果然!长得好看的才叫吃货,长得丑的那叫饭桶。 “君子如玉,受之不起。”秦心便道。 “听说你出身于顿国秦家的?”公子景忽然问。 “是。” “在你家乡,关于你的评价似乎有两种。” “不知道是哪两种?” “一种是一身傲气、不合群,一种是有学识,而且是个大孝子。” “其实这两种都没有说错。”秦心便道。 “怎么说?” “觉得自己有才的人往往都会有点傲气。第一种跟第二种,其实并不冲突。不过……这种坏毛病,早就改了。” 被秦心这么突然一点醒,公子景觉得也似乎是这么个理。 其实,因为秦心跟这公子景毕竟没有什么利益交集,所以,能聊的东西也不多。 倒是那位少女,问题却是有点多。 “去找神医是出于真心的,还是其他的目的?” “其实……我只是想找个私人大夫。”秦心一开始这么回道,不过后面还是正正经经地把整个过程说了出来,完完整整的,包括女巫事件,以及那片稻田被抢割,还有那名妇女的事件的前前后后。 听完了秦心的话,倒是似乎让对方有感而发,公子景很快站起来认真道,“如果蔡国能有多几个像子智这样的人该多好。就凭子智你的德行,我想举荐你入朝为官,不知道子智你意下如何?” “呃……” 第三十九章 还是忘了吧 因为有德行,所以就被举荐为官,这样的例子,自古有之。 只不过,还没等秦心反应过来,那位十五六岁的窈窕少女,便似乎要提醒其父道。 “父亲。” “父亲!” “父亲!!” 连喊了三声父亲,然后,男人便为自己的失礼而感到抱歉。 而如果单单只是失礼,那其实也还好了,更让秦心听不懂的,却是后面。 对方突然道:“对不起,你还是把刚刚我所说的话给忘了吧。” “呃……” 什么意思?随后只见对方一个三四十的男人的脸上,竟然流露出了落寞的表情。 少女大概是见秦心夫妻都觉得有点疑惑,便为其父解释道。 “对不起,我父亲一直有这个毛病。一旦见到有德才的人,往往表现出比看到美女还要高兴。但是对于举荐别人入朝为官的事情,其实他是无能为力的。” “什么意思?”孟郑也是问道。 少女便解释道:“其实我爷爷一向都不让我父亲参与政事,那些被我父亲举荐的人才,入朝以后反倒不会被重用。” “呃……” “可能你们听了以后会觉得很奇怪,不过,这是事实。希望你们能原谅我父亲刚刚的随口乱说。”少女说完,又转头对其父亲道:“父亲!你也该把你这老毛病给改了,不然每次都会闹出笑话。” 窈窕少女此时倒显得很大气,而她父亲,则被她数落得嘴唇嗫嗫,就差蹲在墙角画圈圈。不过他这样的反应,显然也证实了,窈窕少女说的应该没错。 “没事,反正,我也没想过要当官。”秦心便道。 这一对父女,显然是有什么难言之隐,秦心回想着那句‘其实我爷爷一向都不让我父亲参与政事,那些被我父亲举荐的人才,入朝以后反倒不会被重用。’。想来,即使是去古未远的周朝,朝堂之上的政治斗争也一点都不会比后世差。至于这一对父女,应该是属于被当今蔡侯不太重视的那一种,甚至或者说是太重视,都摆明了,不想对方进入朝堂之中的态度。 秦心不想卷入到这里面的政治斗争去,所以,也是很快便扯开话题,“饭菜都凉了,不如先吃饭再说?” 这个时代的饭菜,除了肉酱以外,肉食方面,平常常见的也就只有鱼了,配上特别酿制的果酒,几人在前堂倒也吃得还行。 也是这时候,秦心才看到窈窕少女的容颜,清秀脱俗,干净中带着一丝英气,吃食的时候很斯文,虽然比孟郑肯定是比不过的,但是身上独有的气质,也颇吸引人。 另外,秦心还发现,这少女特别喜欢提问题。 “听说你能让稻谷丰收,不知道能不能跟我说说里面的道理?” 而因为这已经是郑邑当中人尽皆知的事情了,所以,秦心也没有不能说。先说育苗的好处,有助稻谷分蘖,提高成穗率,然后再说到养鱼。 “……就这样!鱼为水稻除草、除虫、耘田松土,水稻则是为鱼提供饲料。既把稻谷种好了,收割前还能收获美味的田鱼。如果管理得好,理论上,是可以为水稻增产一到两成的。可惜我都还没有来得及统计,就被抢割完了。不过……虽然育苗跟在稻田里养鱼是有这么多的优点,但也不是毫无缺点的,那就是会相当耗费人力。甚至,还有可能出现得不偿失的情况。” 有秦心这位专家亲自解释,自然比臧鄙复述出来的要更加清晰。 公子景听完便道:“子智大才!如果蔡国上下都能按照子智的方法去做,必定年丰岁稔,仓箱可期。” 秦心回道:“这都是理论上的东西,究竟能增产多少,我现在也没有一个底。” 少女便道:“可现在人人都知道先生可以让稻田丰收,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吃过晚宴,东厢房没人住,孟郑便着人安排了两个房间给这一对父女。 这一晚,孟郑忽然觉得自己夫君特别像一位君子。无论是行为举止,还是穿着打扮上。 “夫君这是为什么?”孟郑问。 “为了不给你丢脸。”秦心便道。 “夫君……” “嗯?” “我有点迷茫。” “有什么迷茫?” “你教教我好不好?” “……” “你说,我现在首先应该先做什么?” 虽然又翻看了不少古书吸收了不少经验,也明白,要想把郑邑打理好,可以有很多方向去做,但是,哪一个方向才是目前对于发展郑邑至关重要的,孟郑却不知道。 然后,秦心便说了一句话,“你首先要做的,是别把你夫君当成是神。”孟郑便以为秦心想跟她表达的是你夫君也不是万能的,即使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啊,因为我也没有经验,我也没有当过邑主,然后只能默默地自己继续想。 …… 第二天,虽然公子景无法推荐秦心,但公子景却突然想起,他可以让蔡嵩来完成这一件事。 公子景虽然是一位悠闲公子,但是对于蔡国的兴衰却一直都很看重。从小,公子景就像有毛病一样。大概是小时候听多了相关的故事,总觉得这样很帅。总觉得向别人举荐厉害的人才,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一个劲地向他父亲举荐不同类型的人才。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都还好的,他举荐的人才只能是真的有才的,或多或少都能够得到蔡侯不同程度的重用。但自从公子景的其他兄弟都长大了,似乎也差不多到分家的时候了,情况便开始急转直下了。 蔡侯大概是不想看到到时候出现嫡庶相争的局面,于是刻意削弱其他儿子的话语权。除了将来会继承蔡侯位置的嫡子,其他儿子基本上都被蔡侯放养,而且要求都很低,无论你沉迷美色还是沉迷吃喝玩乐都好,蔡侯都不管,但偏偏公子景却没有这样的自觉,反而表现得更加积极,蔡侯便有点生气了,你这么积极,不会想跟你哥哥争位吧,于是八年前,一个生气就把公子景驱逐出境,去了他外父那里。直到半月前,因为年迈的母亲身体抱恙,才有机会带着女儿回来探望。 事实上,公子景的心是好的,只不过是想找多点人才帮助他父亲,帮助蔡国。只不过,他越是这么做,反倒越是容易引起蔡侯的猜忌。 …… 说实话,蔡嵩原本是打算过两天再去找秦心的。 毕竟,知道不是‘君子如玉’之后,他已经没有之前那么热络。甚至都有点想随便派个人去找秦心,让秦心过来见他。 却不想,这一天下午的时候,他却再次见到了公子景。 公子景见面便对其道:“蔡嵩大人!你差点就跟一位品格高尚的君子擦肩而过,还好有我!” 蔡嵩也是很好奇,他什么时候跟一位品格高尚的君子擦肩而过了。 “那秦心,秦子智,我见到了。果然就如你门客所说,是一位性情温润如玉的君子。” “呃……”蔡嵩便有点懵。 然后直到公子景把见面的细节都一一说了出来,蔡嵩这才反应过来。那天他们的确是太着急于下判断了,然后拍胸脯,我现在这就再去请! “父亲,我也去!”少女便道。 “呃……你又去做什么?” “我忘了还有一个问题想问。” “什么问题?” “鱼为什么不会吃稻苗?” 第四十章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事实上这半年来,秦心一直都有在思考一个问题。 那就是他希望奴奴将来会成为一个怎样的人。 固然,帮人安排好未来的路的做法,在后世无数的父母已经被口诛笔伐得足够多了。可在自己目前处境下,秦心还是希望,奴奴将来会在某一方面有所成就,而不仅仅甘当一个普通人。 所以,秦心一直都有在想,以奴奴的性格,究竟适合做什么。 刚开始接触奴奴的时候,奴奴就差不多是一张白纸。 所以秦心其实是很迷茫的,因为就算奴奴是他的贴身仆隶,但他还是做不到把奴奴完全当成一个下等人来培养。 秦心有问过奴奴长大后想做什么,但奴奴年纪毕竟还小,她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最后,不得已,秦心便只能各方面的内容,都跟奴奴说说,看看她对什么东西的反应会更敏感一些。 如同孟郑那样,读书刻字? 似乎完全没有兴趣。 秦心还拿过《孙子兵法》出来。 但一个小孩子,哪里听得懂打仗。 最后,倒是让秦心发现,奴奴算数不错。大概,也是她唯一能够拿得出手。 可说实话,算数在这个时代事实上并没有什么鸟用,最多最多,也就只能当个小吏,帮不会算数的平民在交易的时候算数和作公正。 然后这件事便一直拖,直到今天早上放羊,秦心给自己算了一笔账,他终于都凑够今年过冬的朋贝,在无意中感慨钱还是不够用的时候,与此同时,目光不经意便落到奴奴那只羊的身上的时候,然后,就发现奴奴像个守财奴一样地看着他。 地主老财——奴奴!那只羊现在卖了起码能值十朋,其实奴奴自己也是个小土豪了。不过她竟然怀疑自己姑爷,这就不对了!在吐槽奴奴是土财主的时候,秦心无意中便有了想法。对奴奴说,“奴奴,有没有兴趣成为商人!”紧接着秦心越想,就越是觉得这可行性很大,毕竟,奴奴之前也试过当小老板娘负责收钱了。 “就这样说定了!” 然后,接下来的时间秦心便开始给奴奴恶补商业知识。 “商人!就是‘辨贵贱’,‘调余缺’,‘度远近’。”今天的第一堂课,秦心说的,就类似于大学老师每开一门课程第一节课都会花一定的时间来看看课程导论或者是序,而这个课程导论或者是序的目的:第一点,让人明白接下来要学的是什么;第二点,让人知道学这些以后会有什么用;最后第三点,怎么学? 第一点,秦心已经说了,要学的是做商人。而商人是什么,就是辨贵贱、调余缺、度远近,从而为自己谋取利益。 第二点,学了这些有什么用?自然是帮你姑爷赚钱,那样你姑爷就不会惦记你的小尾巴了。 第三点,怎么学?怎么学这方面自然会由秦心手把手教学。 而当秦心正和奴奴讲着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商人的时候…… 有人来了。 …… 三个人,其中两个是认识的,另外还有一队兵卒。 这阵仗,秦心倒是有点少见。 “子智!” 公子景远远便打招呼。原本秦心还以为这些人是去打猎什么的呢,走近了才发现,连把剑都没带。 公子景,虽然只是个不被蔡侯重视的公子,不过既然来得这个世界,秦心还是站起来,作了作礼。 今天穿着便装的秦心,显然已经不及昨天那么华丽,不过一身青衣,也是相当有气质。 公子景首先给秦心介绍蔡嵩,然后,紧接着又把秦心介绍给了蔡嵩。 秦心率先作礼道:“见过小司寇大人。” “不用拘礼。”蔡嵩倒显得很平和。大概,现在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秦心的身上。等打量完后便心想,果然高挑秀雅,而且身上隐约有股文雅从容,庄重大方的气息。 现在一看,称之为‘君子’,也的确有点不为过。 公子景:“先找个地方坐下慢慢谈。” 然后,便自有人拿来草席。公子景此时倒颇有些当媒人的意味。至于蔡嵩,也是直入主题。 “我为之前没有亲自见过面就妄下判断的事情道歉。” 说完了第一件事后,蔡嵩紧接着便提到了第二件事。 “不知道秦心你有没有入朝为官的想法?” “呃……” 秦心还以为是什么呢,紧接着便道:“其实,我也明白小司寇大人您的想法,但恐不能胜任。”之所以会这么说,是有原因的。秦心终究只是半路出家,小时候有跟家人一起学过怎么种粮食,但终究不是擅长。而且如果他真的擅长,真的对自己有信心,就不用事先要做实验。所以现在你要让他突然当官,甚至于以后可能蔡侯就要丢一个大项目给他,他目前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hold得住。万一搞砸了,岂不是完蛋?此时,他应该先找好退路。 果然,蔡嵩听到秦心这么说,便道:“你都能让稻田的稻谷丰收,甚至现在连上蔡的平民、贵族都有所耳闻,怎么就不能胜任呢?” “小司寇大人,我就直接这么跟你说吧。让我入朝为官可以,不过,我希望只是言官。就是有建议权和监督权,不用给我什么实职。而且,最好不用每天点卯,喜欢就去,不喜欢就走。”秦心很快便把自己的要求给提了出来。这却是把公子景给弄得哭笑不得了起来。 “子智,你这是什么要求啊。”公子景道。 “如果小司寇大人能够答应的话,那就我答应了。我相信孟郑,也不会不同意。” 听到秦心提到孟郑,蔡嵩便道:“你是担心孟郑侄女不同意?这一点你完全可以放心。怎么说,孟郑侄女也是我半个侄女。我这个当叔的只要说一声,她肯定不会不同意。”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我擅长的东西不在做官。要是你让我做官,反倒不能发挥我的全部能力。” “什么意思?”蔡嵩便问。 “第一,我不想离开我妻子,离开郑邑;第二,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希望自己能够多多学术,就比如研究怎么种植水稻才能让水稻更容易丰收。最后,不知道你们可听说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秦心接着道:“在上古时代,未有火化,我们的祖先食草木之食,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可你们再想想我们现在……我的志向便是想利用自己的学术成果,让五口之家、百亩之田,瓯窭满篝、污邪满车、五谷蕃熟、穰穰满家。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四海升平,八方宁靖。” 说着说着连秦心自己都惊了,他的目标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远大了。靠!是不是感觉有点吹过头了? 等秦心说完,不单单公子景、蔡嵩还有窈窕少女,就连什么都听不懂的奴奴,此时也是忽然间觉得秦心的形象一下子便高大了不少,情不自禁仰望了起来。 第四十一章 荣升上士 “却是老夫考虑不周。”蔡嵩。 “没想到子智的志向竟然如此之大。”公子景。 “但是那样的景象真的可以见到吗?”窈窕少女也是不禁踮起脚跟向前有点殷期地往秦心这边靠了靠。 “几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可能也没想到我们的日子能过成现在这样。所以,这肯定是有希望的。我们一定可以活得越来越好。只要我们可以多多发动脑筋。”秦心。 “听君一话,如梦之初醒。我这就去回去禀告君候。”蔡嵩。 “小司寇大人别急。其实……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请求。”秦心。 “不知道是什么请求?”蔡嵩便问。 “因为我接下来所做之事毕竟不确定是否真的会有成效,所以希望你在跟君候说话的时候,注意下言辞。另外,有时候我可能需要蔡国上下的支持,所以,我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允许。”秦心。 “什么允许?”蔡嵩。 “如有我用到的地方,在不损害蔡国利益的情况下,蔡国百工包括他们的上官我都可以任意指使调用。”秦心。 …… 很快,蔡嵩就回去见了蔡侯。 在蔡国宫殿上…… 蔡嵩拜倒在木地板上:“君上,我想为您举荐一位人才。” 上面一身衮衣绣裳,头戴冕冠年约六七十的蔡侯大概也是习惯了蔡嵩为他举荐人才了,倒也不觉得惊讶。 却是放下书简,很快淡定回道:“蔡嵩,你最近这几年都说给我举荐人才,但在我看来,实在有点不怎么样啊。”心想:人才倒是人才,只是,都不是他最渴望得到的。 蔡嵩也明白蔡侯的意思,就是说他举荐的人才都很中庸,没什么出彩的。 不过…… 蔡嵩便道:“君上,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是一位有可能让蔡国从此走上国富民强的大才。” “哦?”蔡侯倒也不差那点时间,听听蔡嵩怎么说。 然后,蔡嵩便把秦心的理念说了出来,从上古时期到现在,科学技术在不断发展,生产力才得以不断提升,一个国家要想富强强盛,只有发展科学技术才是根本。什么是科学技术,还有什么是生产力,之前秦心怎么给蔡嵩举例的,蔡嵩现在也便怎么重复给蔡侯听。而且期间还重复了秦心曾提到的现在百工当中的弊端,以前,我们的科学技术都是在实践中被动地慢慢提升的,过程很缓慢,甚至需要数千年。但是,如果专门有一个人甚至一个部门做这方面的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主动提升生产效率,那么国富民强,绝对不会只是空谈。 好吧,听完了蔡嵩说的,让五口之家、百亩之田,瓯窭满篝、污邪满车、五谷蕃熟、穰穰满家。即使此时心中最大的症结并不在国富民强的蔡侯,都不禁有点心动了。探出头道:“真有这样的可能?” 蔡嵩便借用秦心的话回道:“历史的发展轨迹早已证明了这一点。” “此人是谁?现在在哪?”蔡侯便问。 “君上应该听说过郑邑的赘婿。” “就是那个别人的稻田都减产,唯独他的稻田却能丰收,甚至还引起上蔡国人议论之人。” “正是。”蔡嵩。 “我想见一见他。”蔡侯。 …… 自秋收之后,天气逐渐便变得有点冷。 尤其早晚,不添多件衣服,都容易生病感冒。 近几天,去医馆治病的人就多了不少。 原本,小黄英是一般只值半天的班,然后半天跟秦心边学字边采药,但因为这几天生病的人忽然多了很多,现在两爷孙都不得不在堂前为病人坐诊。 “一日煎两次,早晚各一次。三日以后应该就可以痊愈。” “谢谢小神医。” “下一位。” 经过这些天的表现,小黄英的医术已经渐渐地得到了郑邑所有平民的认可,一般感冒发烧,已经足以hold住场面,唯有那些疑难杂症,才需要黄砜跟她一起联合坐诊。 因为天气已经转冷,所以近段时间,秦心也很少去放羊了,没事就看看淘宝试用有没有刷新什么新的东西,他这大半年来,总共获得两百多件试用品,其中,一半已经被他卖出,换了近两千朋贝,剩下的一半,四分之一是暂时用不了的,因为是电器,又有四分之一已经进了他跟奴奴的肚子里,因为是零食,最后还有四分之二,是能用,但是暂时秦心还没有拿出来用过。 那天蔡嵩回去之后,第二日,便安排秦心去见了蔡侯。 而其实在这之前,也即是自己岳父葬礼上的时候,秦心便见过对方。在宫殿上,一个诸侯,一个赘婿,就这样很轻易地见了面。 整个过程谈得还不错,两人也谈到了稻田丰收的事情,秦心也说了一些细节出来。就是当秦心提到自己的小要求的时候,对方却皱了皱眉,因为秦心太狮子张大口了,不过最终在多番衡量下,还是同意了,最后给了一个‘百工长’的没什么实职的闲职,平时不用去点卯,如果要做什么可以直接去找人,而且还有直接面见蔡侯的权利,与此同时,身份也从平民直接擢升为上士。不过却没有过多地引起朝廷内部的注意,因为这些都是秘密进行的。而且,还是秦心提出的,因为他不想太引人注目。被秦心这么一说,蔡侯倒反而对秦心放心起来了。明白秦心应该是一个喜欢低调的人,不喜张扬,而且大概,也真的对权势不是很看重,只重研究。只不过,毕竟这个世界没有密不透风的墙,一些人还是通过各种办法得知了一些消息,所以最近,不少小团体也在私底下议论这一件事。 “听说郑邑的赘婿被君上私底下提升为上士,这位赘婿究竟是何德何能?” “会不会是君上想安定人心?郑家,毕竟是功臣之后。听说对我们蔡国曾有过救国之恩。” “我倒是听说,郑家的先祖本不是我们蔡国人,是郑地人,来自北方。因为怀念郑地,所以取氏‘郑’。” “给了一个‘百工长’的职位?君上这是在想什么!怎么能轻易地把百工的控制交给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呢。” “你们想多了!有限制的。” “什么限制?” “一次不能调动太多人,人多了就要向君上请示。” …… 上蔡的人怎么议论自己,秦心不知道。 秦心的生活还是如同平时一样,睡觉吃饭教教小萝莉,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唉,那么着急干嘛,过惯了快节奏的后世都市生活,大家难道不觉得这样缓慢的古代生活也是挺好的吗,反正,蔡侯又不会对他进行考核,他自然是不到关键时候,都不做事。 听闻秦心得到了一个‘百工长’的官职,孟郑是最高兴了。 难得破例又吃了一次肉,不然三年守孝还没有过去,他们还是得吃斋。 公子景后来也是来到郑家悄悄地来祝贺了秦心一番,另外还有就是,也要和秦心辞别。毕竟,他父亲对他一向不怎么待见,他现在也探完自己母亲的病了,也该回去了。 不过公子景临走前却是给秦心丢下了一个麻烦。就是他女儿,小名叫轻舞。 秦心就觉得这公子景挺牛逼的,竟然敢把自己的女儿留在别人家,也不怕别人吃了他白白嫩嫩的女儿。 所以现在,除了奴奴、小黄英,秦心身后便又多了一个跟屁虫。而让秦心最无奈的是,前面那两个稚气未脱的都不会推着他的进度走,唯独后面这个小荷才露尖尖角的却是整天跟在他后面问他,接下来我们有什么研究。“对了!为什么鱼不会吃稻苗?” “因为放养的鱼选的都是小鱼,那时候鱼还小,而稻苗即使再嫩再细,也不是它们的小嘴嘴能够吃得下的,懂不?后面等鱼长大了,稻苗也早就成熟了。” 第四十二章 夫君,你是什么人 “一去二三里, 烟村四五家。 亭台六七座, 八九十枝花。” 题目:一去二三里。 秦心的怀里,奴奴拿着秦心给她买的小学一年级课本一字一句地读着。 这是一首来自宋朝著名卜士邵康节所作的诗,因为之前秦心已经教过奴奴一到十的数字,所以此时学习起来,也是很快。 只不过识字,显然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读,奴奴虽然磕磕碰碰也能够读完整,但是这些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奴奴却还要等秦心去一一解释。 “去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去’的意思,要写出这个字,可以分成以下几步,横竖横厶。这一句话的意思是,一口气走出二三里。” “烟,是我们烧饭看到的‘烟’,‘烟村’就是冒着烟的小村庄。这一整句话的意思是,一口气走出了二三里,眼前要路过一个小村子,只有四五户人家,正在做午饭,家家冒炊烟。” “明不明白?”秦心问。 “嗯。”奴奴点点头。 “你不但要知道这些字怎么读,什么意思,还要知道这些字怎么写。你现在自己遮着,看看自己记不记得怎么写。” 或许是奴奴心思还很单纯吧,不像后世的小萝莉和熊孩子那样,被很多花花世界的诱惑所影响,所以学习起来,一直都可以保持很专注的状态,学习的效率也很高,只是被秦心教过两三次之后,自己遮住再回想,很快就可以把之前学过的字给重新默写出来。不过这还没有结束,学完了某个字以后,秦心又把这个时代通用的大篆写法一起教给奴奴。 奴奴对于秦心的这种做法已经一点都不觉得意外,因为秦心半年前教她数数的时候,就已经是三种不同的写法一起教。 教完了一首诗之后,秦心又教了一些额外的,比如说组词。 “去字可以跟别的字组在一起,然后形成不同的意思的,比如说‘离去’,‘归去’,‘去世’。” 一天下来,奴奴除了学习到秦心教她的十个主要文字外,另外,还会初步接触到少则十数个,多则数十个的陌生词语。当然,这些都是秦心给奴奴长见识用的,肯定不会出现在明天早上的默写上的。 而对于小黄英那边,秦心却不会用古诗词,而是直接上医书。所以,早上教奴奴,下午教小黄英,原本,秦心的安排妥妥当当的,直到……青舞这个清秀脱俗、胸前才只有‘小荷才露尖尖角’大小但却最喜欢问东问西好奇心满满的少女的出现,这让秦心一下子觉得自己的隐私被人偷窥了。 “这是什么文字?” “为什么要学这个?” “有什么用吗?” “不过的确比雅文要规则很多。” “这、这个是!” 好奇少女拿着秦心从淘宝买来的小学生一年级课本,半天没反应过来。对纸张的疑惑,对那些图画、文字的疑惑,简单地形容,简直就如同发现了另外一个文明。而秦心也不解释,你想学就跟着一起学,不想学,就呆在一边看。 所以现在……秦心就又多了弟子。而反正都曝光了…… 这一天晚上,秦心干脆也曝光了更多。秦心第一次拿出了比书本还要有震撼力的东西。 洗澡沐浴完,秦心怀里拿了一台东西上了床。 孟郑看到秦心手上的东西,两眼看着,看是看到了,但是心里面,却好像完全没什么想法。 直到秦心随后直接跟她说: “吹熄灯烛!今天你夫君给你看一件很牛逼的东西。” “什么东西?” “你得保证,你绝对不能尖叫,也不能疑神疑鬼。不然就不给你看了。你保证。” 无知的她啊,此时还不知道接下来的事情将如何颠覆她以往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但是,她还是点头保证了,毕竟,那是她夫君啊。 然后,总共耗时两个半小时,她看到了比好奇少女更神奇的东西。她夫君告诉她,那个叫动画电影,电影的名字叫《海洋奇缘》,说的是三千年以前,一个部落里的伟大的水手们勇敢远航,穿越广阔的海洋,发现了海洋上的无数岛屿。但此后一千年,冒险却戛然而止——而且没有人知道原因。一位充满冒险精神的少女莫阿娜扬帆远航,为拯救族人踏上冒险旅程。 要想把这里面的原理讲解给孟郑听,可比讲解一本书是怎么来的,显然要困难太多太多。如果不是秦心事先说明不能尖叫,不能疑神疑鬼……可她一开始还是整个人被震懵了。 那不是如同另外一个文明,而是简直就是另外一个文明十分生动地呈现在了她的眼前。最后她夫君还告诉她,可能这个部落的后代,现在还航行在浩淼无垠的海洋上。他们有着黝黑的皮肤,他们的身体都很强壮,他们有着属于自己的战歌和战舞,他们向往自由,他们都很勇敢,敢于在波涛汹涌的海洋上劈波斩浪。 这一晚,两人都没有睡觉。 “夫君,你是什么人?”她问。 “如果我说出来你肯定不会信。” “我信。” “其实我是……咳,我还是不说了。你就当你夫君是神好了。” “夫君欺负人。” “嗯,我就喜欢欺负一个叫做孟郑的美女。” “夫君,那你是不是还藏着很多其他的东西。” “这你怎么知道的!” “都有什么。” “你知不知道知道得越多的人,命活得越不长。” “……” “骗你的,既然都让你知道了,就让你稍稍地参观下吧,不过你得要为我保密。” …… “夫君,要不再看一次刚刚那个吧。” “没电了。” “没电是什么意思?” “没电的意思就像人没吃饱饭,就没力气工作,那东西要吃电才能工作。” “那夫君你喂它吃电。” “你夫君又不是真的神,要是我能发电,我都能横着走了。不过也还行吧,应该还有半个小时,只能看半个小时了,半个小时就没有了。” 第四十三章 蔡仲来访 蔡仲因为跟一位公卿的儿子打了一架,所以被蔡茂象征性地关了一个月。也是直到今天,才被放了出来。 而当重新回到郑邑,蔡仲感觉空气从所未有的美好。作为郑邑的邑宰,他果然只有在这里,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价值。而且,他不在的这段时间,也不知道郑家怎么了,都不知道孟郑能不能够应付得过来。 “邑宰大人。” “邑宰大人。” 郑家门前,忙碌的仆隶们见到蔡仲后都纷纷打招呼、行礼。 “你们家孟郑呢?” 蔡仲随意地问。 “好像……还没有起来。” “额……还没有起来?” “嗯。” 这时候,郑庆也是看到了蔡仲,因为蔡仲是熟人了,甚至于差不多是一家人,因此也是快步迎了上来。 郑庆解释道:“孟郑今天的确还没有醒。” “没道理啊,病了?”蔡仲便看着已到头顶的太阳。然后又恰好,见到了一位窈窕少女跟着奴奴走过,眼睛就随着那少女而平移了起来。 “那位是……”奴奴蔡仲是认识的,知道是秦心身边的小跟班,但是那位窈窕少女,他却不认识。 “家里来的客人,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是一位女公子。”郑庆便道。 “女公子?”蔡仲嘴巴一张,显然也是有点惊讶。随后,他又听到少女和奴奴的对话,“让我看看。”、“不给。”、“小气。” 显然,奴奴和少女正从秦心和孟郑的房间出来,之前,两人还蹲在秦心和孟郑的门口,一副眼巴巴地看着。此时,两人走了,可以肯定的是,秦心和孟郑也肯定已经醒了,而且,也能听到房间里面已经有洗簌的动静。就是——不知道奴奴当时拿着的东西是什么,少女很想看,但是奴奴却不想让她看。 倒是孟郑有问起秦心那个是什么,秦心便随意地回道,“那是一块儿童益智早教液晶写字板,给奴奴每天早上默写用的。”优点是不用充电,而且低能耗。一颗小小的纽扣电池,就可以用一年。可以反复书写,一键清屏。还护眼。如果是以前,秦心肯定不会这么直接拿出来,但既然孟郑都知道了,他也就不藏藏掖掖了。以后,干脆就让奴奴自己拿着吧。那可是等于无数张纸和无数支笔,可以帮秦心剩下不少朋朋贝的神器。唯一的缺点只有:屏幕不是很大,只有一块平板电脑的大小。奴奴的学习热情,多少也有被这件神器给激发的,以前这东西秦心很少拿出来,只有在他们两人单独相处,四周无人的时候,奴奴才能够用上。 等秦心两夫妻洗漱完,很快,便在前堂接见了蔡仲。 蔡仲首先给秦心道了道喜,另外还带来了礼物。 秦心看着蔡仲送来的腰玉挂件,也是感谢道:“邑宰大人太客气了。” 以前,秦心虽然会跟蔡仲碰面,但基本上都是不打招呼的,远远地作个礼就算了。而那时候,蔡仲也几乎把秦心当成是小透明,就如同当初郑庆只会征求孟郑的意见,而不会征求秦心的意见一样,因为只有同等身份或者身份相近的人,才有对话的机会。显然,今天蔡仲突然间变得这么客气,也是因为秦心当上了官。而且,秦心现在名义上是可以控制蔡国百工,虽然只是名义上的,但这个权力之大,已经远远超出很多人的承受范围之内。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权力并不影响朝中任何一个人的利益,现在秦心估计早就被惦记上了。 之前,人人都对郑家不看好,现在,大概已经有不少人在考虑,要不要来拜访一下,聊聊天、拉拉关系也好。可他们又猜不到君上那边又是什么心思,君上既然没有大肆公布出来,而是秘密授职,那就代表着不想这件事情让太多的人知道,太过于张扬。如果他们光天白日到郑家来拜访,那么又会不会显得太那个了?想来想去,最后,所有人就又都静了下来。反正,先看看郑家怎么出招吧!另外,其实还有不少人还是看不懂的。据说,秦心是因为种稻谷而被破格提升为上士,按理说,如果秦心是种稻小能手,为什么不给秦心提升为稻人,掌稻谷之种植,反而是‘百工长’,说实话,此时朝中很多人都还不知道这里面的原因。目前知道的这里面的原因的,全天下只有三个,一个是蔡侯自己,一个是小司寇蔡嵩,另外还有一个就是秦心。 所以,接下来秦心究竟会有什么动作,很多人依然还在云里雾里。大概,不等秦心出手,他们都不知道秦心这个百工长,究竟负责的是什么,要做的,又是什么。 听到秦心喊他邑宰大人,蔡仲自己估计也是颇为尴尬的,忙说道:“妹夫太客气了,都是自己人,你叫我一声大哥就好。”秦心目前是上士,而蔡仲是蔡茂的儿子,蔡茂是中大夫,这么一想,对方以后继承了蔡茂的位置,便也是中大夫了,那么对方的这个大哥,说的似乎也没怎么自大。又或者说,即使现在秦心被擢升为上士,但论到两人的地位,这个小弟,他现在还是得暂时先领着。 只不过真的挺奇怪的,以前,蔡仲是瞄他一眼就算了,跟他一点都不熟络,现在,却自称‘大哥’。真真有种…… 其实不但蔡仲自己尴尬,秦心自己也很尴尬,秦心自认自己从不随便乱认哥,但后面,抛开利益上的想法,于情义而言,他也的确应该叫蔡仲为大哥更为合适。 “那我以后就叫邑宰大人蔡大哥了。”蔡仲实际上比秦心大不了多少,不过,蔡仲一家之前毕竟是帮过郑家的,两家世代交好,所以这一声蔡大哥,好像叫一叫也无所谓。也正是这一声蔡大哥,之后的交谈,便变得慢慢自然了下来。 一番闲谈过后,蔡仲这才提到,“为什么是‘百工长’,而不是‘稻人’?”因为知道是自己人,蔡家还帮过郑家不少,也算是同盟了,所以秦心也很乐于透露一点消息,“我是专门做实验和研究的。让稻谷丰收,只不过是其中一个实验研究项目,我未来还会做更多其他的实验和研究,不一定局限于水稻。我可能会尝试让小麦也丰收,也可能会让胡麻丰收,我让蔡侯看重的不是某一方面的能力,而是一种能够探究万事万物的内在发展规律的思维,最后这种思维不但能让稻谷丰收,万事万物皆能。” “真有你说的可能?如果小麦、胡麻都能丰收的话,那我们蔡国岂不是……” “只要人们愿意开动脑筋,一切皆有可能,只是大家都习惯了不去动脑。” “那子智你现在有没有新的想法?比如说可以让小麦丰收。” “这个……还没有。因为实验和研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随随便便想想就能想到的东西,往往很多时候,都需要灵光一闪。但毫无疑问的是,只要能够成功一次,那么不但蔡国,甚至全天下,不但这一代,甚至以后我们的子孙千秋万代,都能够从中受益。我只是提提,让君上可以按照这个思路去发展蔡国。而君上因为信任我,所以才给了我百工长的职位。” “受教了!”蔡仲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观点,侧身作礼恭敬道。 “不敢当,相互交流。” 秦心现在的这个百工长,就有点相当于后世的科学院。这个时代,大家都对发展科学技术没有什么太大的主观能动性,而秦心,或许应该是这个时代第一个提出这种要主动发展科学技术,从而依靠科技来强国的人。显然,这种观点目前已经被蔡侯看上了,而蔡侯当然也不会把宝全都压到秦心的身上,只是希望如若秦心真的能给他带来一定的收获,他也就赚了。这还只是在蔡国原本较大的发展方向上,稍稍开出来的一条枝丫。只不过还是那句话,秦心不会把自己的研究成果真的那么老实,全部都上交。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自己老婆的封地都没发展好,什么时候沦到上蔡,以后,秦心肯定是把自己玩剩了的东西,再上报给上面。 第四十四章 能够做到的最多 “今天有蔡大哥在,我却也是想了解一些事情。” 听完了秦心这边的事情之后,之后便到秦心问蔡仲。 “妹夫但说无妨,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如果是为兄知道的,为兄自当知必言,言必尽。” 或许是被秦心的坦白影响了,所以当得知秦心也想问自己问题的时候,蔡仲也是如此说道。 “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大事,我只是想了解下现在蔡国朝堂上的一些东西。” 蔡仲愣了愣,不过,很快就又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我猜妹夫一定是想了解现在蔡国的各方势力吧。也对,妹夫现在也是蔡国的官员了,以后必然也会接触到朝堂上的东西,要是什么都不知道,难免有被撞得焦头烂额的可能。” “烦请兄长赐教。” 然后,蔡仲便说了起来。 “现在蔡国中,君上最大,下面分别是设有三司,别分是:司徒、司马、司寇。” “司徒负责管理民众、土地及教化等事情,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相当于宰相);司马掌军政和军赋,使师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相当于军委主席);司寇掌管刑狱、纠察等事。使师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相当于刑部)” “大体上的职务便是如此,三司地位平等,相互制衡。我父亲蔡茂现在是小司寇,蔡嵩大人也是小司寇,都位列中大夫,两者是同僚,只不过是具体所负责的事务不同罢了。而大司寇,蔡节大人,则我父亲和蔡嵩大人的上官,与君上是胞弟,所以在朝中最为得宠,至于蔡节大人的为人如何,我觉得你还是得要亲自去见过才知道。不过总的来说,蔡节大人是一个好人。” “司徒蔡邦大人,君上的叔父。虽然位高权重,但和君上的关系并不算好。而君上也因为对方是其叔父,拿他没什么办法。妹夫一定要注意这个人,是只老狐狸。我听父亲说,君上现在都盼着他什么时候能够死翘翘。” “司马蔡叔敖大人,同样也是君上的叔父。但现在基本上都抱病在家,他的事务大多由其副手接手。所以这里也是蔡国朝堂之上刀兵最为凶险的地方。君上希望收回兵权,但对方一直都拖着,也不知道是打的什么样的主意。只能说居心难测。” “我最近听闻,无论是蔡邦大人还是蔡叔敖大人,都跟君上的几位庶子公子有接触。而近些年来,君上的身体也一日不如一日,大概,离那个…也快要不远了吧。但现在支持太子登位可以确定的只有一位,那就是蔡节大人。所以现在蔡国的朝堂之上,妹夫最好是跟这些人都别接触得太深。因为即使是我父亲也说,他自己,也可能要自身难保。” 听完蔡仲的讲解,秦心对现在蔡国的情况有了一个更加清楚的认识。古往今来,每一次的王位易替必然会有一番腥风血雨,而他此时便恰恰处在这么一个风谲云诡的时期。 “谢兄长提点。”秦心正儿八经地作礼道。 “不客气。不过说起来也是惭愧,认识半年了,也是直到此时,才算是真正认识妹夫,果然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哈哈,有机会的话,一起出游、聚会。我可以带你认识更多的人,都是些很不错的朋友。现在有你在,孟郑肩膀上的负担也少了很多。” “呵呵……”秦心便干笑,心想道:这半年,我的确没什么干过正经事。不过你也好不到哪里去啊,要是你的那些朋友真的可以的话,就不至于让孟郑晚上的时候向我抱怨了。听说孟郑去亲自邀请那些人来帮忙打理郑邑,那些人都有点推三阻四啊。当然,这样的事情往后也便不要再提了。 其实如果秦心想当官的话,直接上去敲响那些卿大夫的门毛遂自荐就行了,但秦心却显然比想象中要更有耐心。毕竟之前他初到大周,也不过是半月的时间,在还没有完全了解这个世界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之前,秦心都更愿意当一个中庸一点的赘婿。不过,现在情况不同了。首先是时机成熟了,其次,秦心也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瓶颈。 固然,严防死守自己的秘密,绝对是不脑残的穿越者的最佳做法,但一旦这个时间长了,鹌鹑装多了,也无异于作茧自缚。龟缩了半年的他此时的确应该站出来了,凭借自己无意间的一次种田所得来的被擢升为上士从此也意味着步入贵族阶层的收获,振翅而起、扶摇直上。 不过也是说句老实话,当那种很正经的官,秦心是不愿意的,所以他才会坐地起价,要求自己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蔡侯那边初初一听,也觉得秦心这要求很过分,而且,秦心之前还说他要有控制百工的权力,这就更过分了!你这个毛头屁孩,简直贪心不足蛇吞象,要知道百工可是蔡国的命脉。直到后面被蔡嵩劝说怪才都有怪癖,反正秦心也说了,他要百工又不是去打仗,只是为了更好地进行研究,不妨答应。最后又设置了不少限制,蔡侯这才同意了下来。 现在,上蔡城中,蔡侯就正在等秦心的水稻这份丰产报告,写不好,恐怕也是要怪罪的。所以其实想想的话……秦心跟蔡侯也算不上有什么情义。不过是相互利用罢了。秦心知道自己的研究成果在这个无奈的时代最后终究还是要归那些名正言顺的统治者所有的,即使孟郑是郑邑的邑主,大抵也难以守住吧。 既则如此,不如合作一把。郑邑之中几乎没有百工,大部分都是些只会种庄稼的平民,所以秦心已然打算利用蔡侯手下的百工为郑邑添砖加瓦。 毕竟,实验研究终归是要载体的。秦心可以以这个为借口,让整个郑邑接下来既不用担心人力和物力,甚至还有自己的劳动成果会不会被人抢夺的问题,让郑邑在科学技术上可以一直领先于这个时代一小步。这大概,也是秦心目前为止能够做到的最多的了吧。 第四十五章 秦子智历史讲堂开课了 “要想成为一名出色的邑主,我认为,大局观和长远的目光是必不可少的。” “我之前不是曾说过‘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吗。虽然不可否认,你已经有了丰富的史料知识,但我认为,你一开始最多不过是当是故事书、解闷的书在看吧,同时也不求甚解。” “我说的对不对?” “你眼巴巴地没有说话,那就证明我说的是对的。不过也是,毕竟你是自学,又没有名师。今日,就由你夫君来教你历史的正确看法。” “据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可能有万万亿兆年前,宇宙还只是一粒小尘埃……有人说,其实我们是从猴子变来的,准确地说,是一种猿人。” 送走了蔡仲后,秦心便与孟郑单独来到一间屋子里,站在一块1.5米x2.4米的大白板前,趁热打铁地给孟郑讲解包括这个世界的起源,以及人类历史文明发展轨迹。从宇宙诞生之始,再到人类出现之初。不过当然,此时讲宇宙孟郑也不一定能听懂。所以,秦心也基本上就是略略提了提,便让孟郑暂时忽略这一点。之后最最主要的,还是要从地上出现大陆,然后还有人猿的出现开始说起。 “它们一部分为了躲避天敌,学会了攀爬,此时仍然留在树上。但是还有一部分,却因为自然环境的恶劣而不得不来到地上。又经过了上千万年的进化,最后,它们的手渐渐地有点像现在人类的手,而且为了生存,它们还学会了战斗。” “一开始它们的武器是自己的双手,但是后面它们学会了使用树枝和石器,而且还会制作简易的武器。为了更容易生存下来,他们往往是群居,而且渐渐地,这很快就发展为部落,甚至部落联盟,但此时的他们仍然还是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这里吃完了,就转换到下一个地方。其实这样的习惯,至今还有风俗遗留,就比如说田地的轮作。” “在太古时代,没有什么君王,所有古人都聚居在一起,只知母不知其父,没有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也没有上下、长幼之道。没有进退,也不做揖让之礼,没有衣服履带宫室蓄积,没有器械、船车、城郭、以及防范险阻的准备。而且当年,也还是女人当家做主,给这个时期一个名字,叫做母系社会时期。那个时期,跟我一样的赘婿,可以说全天下都是。” “不过这种情况,过了没多久,就又发生了改变。古人在不断进化的过程中,开始变得越来越聪明,而且越来越有纪律。男人跟女人开始有所分工,而且,因为男人更加强壮,比女人更有先天优势,于是,男人便开始逐渐取代女人在太古时期的地位。” “之前我有说过,一开始古人是群居,而且只有很少的人,他们通力合作,一起组成部落,甚至部落联盟,那么,我们现在的大周朝又是怎么发展而来的……故古有万国,这说的其实并不算夸大。只是曾经很多大大小小的王国,现在都已经被吞并或者是被埋在了风沙地底。” 因为时间有限,一下午的时间,秦心也只能深入浅出地暂时讲到这里,不过这也已经足够刷新孟郑的三观,让孟郑的小心脏根本停不下来。随着秦心或媚媚道来,或侃侃而谈,或许她一开始也曾不以为然过。但很快,她就被吸引住了。忽然眼前如同出现了一道门,推开那道门,眼前便出现一道光,之后,她便随着那道光,仿佛回到了万万亿兆年前,她仿佛能够看到自己的祖先眼神如何复杂地回望它身后渐渐稀疏的树林,如何迫不得已地从树上下来,如何从弓背爬行到直立行走,制作兵器,学会用火,期间既饿过肚子、也斗过猛兽。很多人都倒下了,但剩下的还是坚定地往下走,去寻找更适合它们生存的地方。每一次回头观望,心中也有不舍,但它们知道,除了离开,它们别无选择。 慢慢地,它们从只能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学会了如何耕种。器械的使用,以及火的利用,让它们如鱼得水。它们开始从单纯的游牧社会转化为游农社会,而且族群的规模也发展得越来越大。日子似乎终于都要好起来了,但是它们还是要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上一地,每隔十数年还是要不断进行迁徙。如同她夫君所说,这是有佐证的。回顾夏王朝的历史发展轨迹,夏王朝经十七世,历时470余年,但都邑屡次迁徙,尤以早期为盛。 最后它们是等到什么时候才停下来。直至他们掌握了更合理的耕作方法,以及开始初步掌握肥田的道理和方法。终于,有一天,它们慢慢地稳定了下来,城郭也开始慢慢出现,宫室也开始慢慢地建了起来。此时,在西方,在众多小国当中,出现了一个夏王朝;在东方,也在众多的小国中,诞生了一个商王朝。两个王朝在中间一对碰,夏王朝覆灭了,而商王朝,却是趁势崛起,很快便成为了这片中原大地上最大的王朝,只不过……商王无道,最后,就又被现在的大周朝所取代。而之后万国来朝的被朝拜的对象,也自此从商王朝,转变为周王朝。 “今天就说到这里,口都干了。” “夫君你快继续说呀。”秦心要不说了,孟郑急忙道。 “不了,而且都快要吃饭了。” 秦心所说的故事,比她以前听到、看到的不知道精彩了多少倍。 “嘤嘤嘤~” “你就算撒娇也没用啊。这些东西,根本就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说完的,而且我现在所说的还只是个大概呢,该如何‘以史为镜’,还没有跟你细说。” “那今天晚上会继续说的吧。” “咳!看情况吧。嗓子都觉得有点哑了。” “夫君~” “好好好,你答应我一件事,我就继续说。” “什么事?”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有些特殊一点的衣服想让你试试。”秦心看了看孟郑的胸前,什么都好,唉,就是有点小。 第四十六章 月亮也不过是一个球而已 秦心和孟郑一个下午不见,窈窕少女自然是着急的。因为她还有很多问题想问秦心呢,但慢慢地,她又似乎察觉到,秦心并不是很愿意跟她说话。 其实也对,先不说两人本来就不熟,她还一个劲地追着人家问东问西,这的确有点过了。不过她也知道,如果自己不主动点的话,她可能将什么收获都没有。 所以此时,却也不是应该一直保持矜持的时候。 等所有人都吃完饭后,一般接下来的时间,稍微走走休息下,便是各回各房,然后就等天黑睡觉了。 秦心先是检查了一遍今天奴奴的默写,然后又给奴奴讲了一个故事,名字叫“三千越钱可吞吴”,注意,不是“越甲”。 范蠡,这个名字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被誉为‘商圣’、‘财神’,但在现在这个时代,应该是没有范蠡这个人了,以后会不会出现,秦心不知道。 范蠡一生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有三样东西:一个是他三次经商、三散家财;第二个是他跟西施的暧昧关系;第三个,则是献策扶助越王勾践复国,功成名就之后,又急流勇退。后人评价‘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 但一般世人都只知‘三千越甲可吞吴’,却不知,事实上真正把吴国推向深渊的,却是‘越钱’。 为什么这么说? 公元前494年,越国被吴国所灭,吴王夫差向越王勾践提出了一个非常过分的和谈条件:若越国想保持诸侯封位,勾践必须以国王之尊来当吴国奴隶。 为保国家不灭,越王勾践只能答应这个条件,在吴国被羞辱了十年后,才得以返回,之后又开始了十年的卧薪尝胆。 但当勾践返回越国的时候,越国早就吴国掠夺得千苍百孔了。正常情况下,即使再给多越国十年的时间,越国也难以翻出浪花。但是,勾践有范蠡,这位商业上的天才。 范蠡在回到越国后,首先做的不是对勾践说,“大王你快锻炼士兵,等什么时候我们练出一支雄狮,到时候再去找吴国决一死战。”范蠡不是,范蠡在回国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借助大量的蚁鼻钱首先搞活对外贸易,而且他的生意范围相当广,业务项目更是几乎囊括了一切赚钱的生意。但唯独对吴国,他却只做一种生意——那就是以蚁鼻钱高价收购粮食。 公元前472年,吴国正好赶上旱灾,最后国人连稻田里的野生大闸蟹都吃光了,这时候,越国仍旧表现出“信诚守道”的精神——为吴国提供军需粮食。 勾践就对范蠡这么做很反感,说:“我和你一起谋划反击吴国,你总说时机不成熟。现在,又反过来资助吴国粮食,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出兵。” 范蠡回答:“天灾与人事必须相配合,我们的粮食并不能维持吴国的战斗力,倒是吴国自身的力量至今仍未消耗干净,他们如果做垂死挣扎,我们未必能胜。”果然!上天没有让范蠡久等,就在为吴国提供粮食的当年九月,夫差这个已经越老就越骄傲自大的傻逼再次不顾国内饥荒率兵奔赴黄池与楚国决战。当时,吴国军队的粮食供应几乎全靠越国。好的,现在范蠡才说时机成熟,我们可以反了。 没有粮食,防备空虚,最后,吴国又如何能够抵抗越国三千兵马?所以其实,真正进攻吴国的并不是三千越国勇士,而是范蠡前期如流水般花掉的蚁鼻钱。最后,范蠡率兵攻入吴国都城姑苏,并在海上切断了夫差的后路,夫差兵败自刎。 事实上三千越甲可吞吴的故事,其实从来都不是三千越甲当主角,真正的主角,是范蠡这个商业天才,以及他利用用经济,从经济的角度,对吴国进行打击。 而这,大概就是秦心对奴奴的最高的期望了吧。 当秦心把经过改编的故事说给奴奴听的时候,窈窕少女也在一旁。听完了这个故事,窈窕少女简直觉得秦心疯了,他教给奴奴的都是些什么啊。不过更让她无法想象的却是,奴奴竟然可以欣然接受。 跟奴奴讲完故事之后,秦心便又给了奴奴一个任务,让她花几天时间,好好想想这个故事里面那些最为关键的点,七日后,把为什么‘越国’可以战胜‘吴国’的原因复述给他听。 解决了奴奴这边,秦心这才去看着窈窕少女。说实话,对方现在还不是自己人呢。可以的话,秦心是真的很想把这家伙给踢走。要不是看在对方不像什么有心计的人。说是女公子,但此时嘛,啧啧,似乎还不是寄人篱下。 “你跟我出来一下。”秦心突然对窈窕少女道。 窈窕少女随后便跟着秦心来到了前院。 “你可以问为什么,但是我不一定会回答。如果你非要知道为什么的话,其实也不是不行,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你能给出是‘自己人’的诚意。” 也是到这时候,窈窕少女才发现,自己是不是走进了黑窝,怎么总觉得,郑家越来越古怪了。尤其是秦心这人,特神秘!奴奴的那块板子,都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神奇无比。还有那些书,包括奴奴的一年级课本,还有黄英的医书。 “那、那你认为要怎样才算是‘自己人’。” “这个……”秦心自己一时间也是一愣,有点没想好,不过很快,“拜师!你如果拜师了,我们就是‘自己人’。” 窈窕少女听完,连忙松了一口气,她差点还以为秦心要杀她灭口呢。 “那是不是如果我拜师了,你就能把什么都告诉我。而且还会像对奴奴、小黄英一样毫无保留地对我?” 的确,窈窕少女也来了一段时间了,敏感的少女心多多少少还是能够感觉得出来,秦心似乎一直都在有意跟她保持着距离,连看她的眼神都带着某种与看其他人不一样的感觉。她是外人是一方面,而一开始,她还以为是自己跟秦心的关系还不够深,所以她心里面告诉她自己,只要再过一段时间、接触的时间长一点就好了,可现在看来,要达到秦心对奴奴以及小黄英的那种层次,似乎增长接触时间还远远不够,而是要更进一步、更深一层,才有可能取得秦心的信任。明白了这一点后! “当然!”秦心肯定道。 “那我愿意拜师。” “拜师可不是说说就行的,我怎么知道你是真心想拜师,还是假的想拜师。”秦心。 “那你还要怎样?” “既然你已经拜我为师,那为师说的话当然得听。以后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不能有任何异议。直到我认为你是真心的为止。” “这个……” “不同意?那算了。” “不!我答应你!” “好!成交!来,现在先帮你师父捶捶背。” “……” 说实话,秦心都不好意思让奴奴跟小黄英帮他捶背,一个是太小,一个毕竟是他私人医生并不算是仆隶,不过窈窕少女,却半点障碍都没有,就算对方是女公子。 很快,窈窕少女便还哪有之前的女公子的样子。完全就成了秦心的十五六岁贴身丫鬟了。而为求甚解,能够做到这个份上的女公子,估计这大周朝,也就只有窈窕少女一个了。 少顷,秦心拿出早早便从淘宝免费试用上淘来的天文望远镜,现场安装了起来。 而窈窕少女看到那些凭空出现的各种器材,整个人也是惊呆了。 秦心这时又警告道:“对了!关于师门的秘密,即使是你父亲,都不能与之说。不然,我可是会杀人灭口的。” “你!你!”窈窕少女指着秦心你了半天。 “别惊讶,这只是你师父会的太仓一粟而已。安装好了!去唤你师娘出来。今晚咱们看月亮。正好是月圆!” 秦心打算今晚看完月亮,明天就应该可以讲讲天体运动了。 其实,月亮也不过是一个球而已。 第四十七章 缫车 拜师后的几天,窈窕少女的确能够感觉到他师父对她态度的转变。 但是,她也仿佛一下子便掉进了另外一个世界。 这已经不是她所熟知的世界了,如果以往有人要告诉她,自己的脚下其实是个球,她肯定会嗤之以鼻,但是,旁听完她师父跟她师母的对话后,她又忽然发现,她师父所说的话是那么地有道理。 “地球围绕太阳公转,同时地球自己也在自转,月亮则是围绕地球在转。在地球之外,还有金、木、水、火、土等等行星。” 这几天,少女就如同猛然受到了什么巨大的打击一样。现在,观星已经变成了她每天都要做的事情,俗称‘中毒’。 秦心倒也乐意见到这种情况的出现,毕竟,能被一件事吸引住,别来找他麻烦,还是很不错的。 奴奴、小黄英对观星这种东西兴趣却似乎不太大,毕竟,离那么远的东西,又不能摸得到,打法时间看看就好,更没必要一定要去明白它们的运行规律。 大概也就只有窈窕少女,是那么地执着,想穷尽里面所有的道理。 在明白了窈窕少女之后短时间之内应该不会找自己麻烦后,秦心来到了郑家养蚕和织丝的地方。 今年的最后一批秋蚕蚕茧已经收获了,此时大部分的仆隶都在忙着处理蚕茧,怎么处理,简而言之,把胶囊一样的蚕茧抽成一条长长的丝线,用一个丝框卷起来,变成我们后世看到的一个线圈一样放着以备后面使用。 可说真的,21世纪,能看到养蚕的地方真的不多了,淘宝上,秦心也很难找到相关的资料,不过如果真的要找相关资料的话,也不是完全没有就是了。 比如说在秦心想要了解古代农具的时候,无意中就看到一家店铺有卖纺车,不过说实话,当时他所看到的纺车就太简陋了,秦心一直以为,必然会有更简便的解茧的办法,所以这半年来,秦心曾进行过不同的尝试,可最后还是发现。这东西根本简化不来,倒是只能买了一本介绍相关技术的书,而这书,还是秦心搜了淘宝几百遍,才买到的,内容也正好符合他的要求的——有关我国养蚕织丝技术的发展的介绍。 据闻在黄帝时期,就出现养蚕技术,那么古时的人是如何缫丝的,“缫丝”就是前面所说的把茧变成线圈储存起来备用的过程。礼记里面有记载:及良日,夫人缫,三盆手,遂布于三官夫人世妇之吉者,使缫。” 这里描述的是诸侯夫人的行为,虽然仅具有象征性。但对比完自己后妈庄糜跟仆隶们的实际操作,秦心也是更加明白这句古语的含义了。 只见此时,他后妈庄糜缫丝用的还是常温的水,而且,还要三盆手,即多次把蚕茧浸入水中,另外,在缫丝的过程中,还要‘凡缫,每淹大总而手振之’,为什么还要‘手振之’,是因为蚕茧里面有一种胶水,把丝黏在一起而形成茧,如果不用水去溶解蚕茧里面胶水,以便脱胶,蚕丝就不好分开。 而且不得不说,此时的缫丝,还是一个分步进行的过程,第一步,用水浸泡,打开蚕茧,取出蚕茧里面的死蚕,并破坏蚕丝之间的黏性,第二步,再有另外一批人,用纺锤,把丝卷起来。 而在秦心的书中,这两步工作,完全可以由一个人去完成,那是到了繁荣的宋朝,出现了一种脚踏缫车,缫车的结构,前面有釜,用来煮热水杀死蚕并溶解蚕茧里面的胶水,温度以八十度为宜,如果没有温度计,那以看到蟹眼大小的气泡为宜,热釜的后面便是缫车的本体,一个滚轮,这个滚轮通过脚踏传动,这种方法比之前面的优点是,人可以坐在热釜前,煮熟茧后,只要找到蚕茧的丝头,拉开一点点,就可以利用脚踏以使滚轮转动完成缫丝的全过程。 也就是说,手脚并用。 “子智今天怎么这么有空来参观?”庄糜完成了今年秋蚕缫丝象征性的工作之后,便热络地问秦心。 此时孟郑也在旁边,不过孟郑对养蚕织丝一向不在行。她只是跟着她夫君过来,看看情况。 “没什么,就是想来看看。”秦心嘴里是这么说,但实际上,他心中对这方面已经有点蠢蠢欲动。毕竟,在已经知道除非他能搬出整条现代化的缫丝生产线,不然要想提升缫丝的效率,最终还是要靠人力,最原始的方法,并没有太多的捷径后,他接下来能做的,便也只能是靠一步步脚踏实地地来初步提升缫丝的效率。 参观完整个过程后,然后,秦心拿了几个蚕茧回去,跟自己后妈说了一声,便离开了。 接下来……秦心需要几个木工。 …… 得知秦心进了上蔡城,而且还带走了几个熟手的木工,上蔡所有人的目光都霎时对秦心更加关注了起来。 在一个下大夫的府邸之中,几位在官场上既有上下同僚朋友关系,也有叔伯亲家亲戚关系的人便议论了起来。 “听说那位赘婿终于都有了动作。” “但是只是从百工当中挑了几个木工,这好像算不上什么大事吧?” “对啊,我说你们之前是不是太担心了,他的职位是百工长,充其量管的也就只有百工,虽然被君上看重,莫名其妙地封了他一个上士,但想来,也影响不了蔡国的整体局势。” “这可不能这么说,虽然郑邑人口不过万,更是女多男少,可如果真能把人都纠集起来,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势力。” “我始终觉得,这会不会是君上觉得现在他可信之人不多,但起码,郑家还是可信的。所以才给了对方上士,以作拉拢。” “不管怎样,先看定情况再说。” 与此同时…… 蔡侯这边,也是很快便收到了消息。不过因为人被直接带走了,所以他也不知道秦心具体要做什么。只能等那些木工被秦心放回去后,才能再了解。 回了郑邑,秦心便定好尺寸,让不同人分工合作,分别完成缫车的不同部分。同时,也合力研究解决了脚踏传动的问题。 经过小半个月的实验后…… 一辆崭新的小型脚踏缫车便出现在一个秘密的小屋子里。 不过行不行,还得要试过才能知道。 接下来,秦心记得是先煮熟蚕茧,再用冷盆缫丝,俗称“冷盆缫丝法”,虽然也可以在热釜中完成缫丝,但那温度,毕竟难控制,而且古文有:冷盆丝为上,火丝次之。……水丝者乃冷盆所缫之丝也,精明光彩,坚韧有色。丝中上品,锦绣纱罗之所出也的说法。 当缫车转动起来,响起吱吱的声音,而且蚕丝也很听话地自己卷作一圈圈的时候…… 孟郑、庄糜以及另外几位后妈便都张着嘴巴看着秦心。 至于那几位已经被秦心送回去了的木工……蔡侯问起他们这小半个月都做了什么,大概他们也可以把自己做了什么给说出来,但缫车的作用,说实话,他们却不一定能知道。毕竟,木工跟缫丝,完全是两个不同的行业。且缫丝最关键的地方,应该是对水温的控制。 缫丝的发展是:常温水沤(长时间地浸泡)丝抽绪、纺专茧丝合股→涚水(温水)沤丝、纺专茧丝合股→沸水煮茧工艺普及→热釜缫丝法出现,缫车出现→缫丝开始注意温度控制,总结出有效办法(蟹眼大小气泡为宜)→ 冷盘缫丝法(先热水几分钟,再转入到冷水中)→ 连冷盘(失传)。 现在这个时代,绝大部分还都停在前面两个。但如果不对温度进行掌控,那么缫车的工作效率也会慢下来。只要秦心不说这一点,即使同样拥有了缫车,别人的效率也不及郑邑。毕竟试想想,一个人的脚下是在泥泞的道路上赛跑,而另外一个却是正规赛道。现在,秦心想做的只有,赶紧按照研究出来的缫车为模板,先做个几十架,缫丝这一步效率提升了,对之后纺织的效率提升也会有很大的好处。毕竟要进行纺织,缫丝是绝对绕不过去的一步。 “夫君,这东西!”孟郑。 “名为缫车。” 第四十八章 赐朋二十 在进行缫车研究的过程中,秦心遇到的阻碍无非两个。 一个是机械传动方面的知识,另外一个,则是木工的手艺。 这两个问题,现在都被合作一起解决后,基本上,缫车的复制已经不成问题。 秦心让郑海悄悄地找了一些不算熟手的木工,但也是木工中的能手,进行了缫车的复制。 很快,陆陆续续第一批的复制品就出来了,再在秦心自己的指导下,十数台缫车很快便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 女仆隶们都觉得缫车超级神奇,效率比之前何止快了十倍。而且关键是,纺出来的丝也比以前的要更坚韧、更精美透亮。 “子智这一次可是帮了大忙。”大母庄糜便道。 “大母言重了。我只是做了点小小的事情而已。”秦心。 “今年这批蚕丝质量这么好,应该能织出不错的布。”二母郑袖也是说道。 “那二姐不如给子智做一身新衣服。”郑旦。 “是呀。”郑玉。 “这个……”郑袖似乎在考虑着这个建议还不错。但是! “为什么不是你们两个来做呢?就知道让别人来做。你们两个却游手好闲。”庄糜便不满道。 秦心眼看岳父的后宫就要爆炸,也是适时站出来说道,“咳!其实我的衣服也够了。而且织出那么漂亮的衣服也不适合现在这时候穿,毕竟老丈人也才刚刚去世半年。” “幸好还有子智你在。”庄糜听到秦心提起先夫,也是一脸伤感道,,同时也带着一丝丝的想拉关系的意思。 毕竟,秦心现在已经是上士。如果说郑河死后,老丈人的后宫对秦心多多少少还是慢慢冷淡了下来,那么现在,庄糜看到秦心的能力,必然要重新和秦心打好关系。 而对秦心而言……其实说实话,他老丈人半年前就那么去了,现在留下四个后妈,名义上,现在是庄糜这个大的主持后宫大局,但事实上,这半年来,他还是隐约觉得,他老丈人的后宫还是显得有点死气抑郁。 庄糜今年才二十五,郑旦郑玉也才二十一、二十二,如果放到后世,这些人甚至连大龄剩女都算不上,但此时已经成了寡妇。 所以,秦心时不时也有在想,是不是应该给这个世界来点娱乐活动,让郑家不再死气沉沉。 但后面想了想,又觉得算了。 毕竟难道他要把麻将、纸牌拿出来,然后目睹一个个后妈都变成赌徒吗?这让他情不自禁就想到了星爷的唐伯虎点秋香那后宫的场面。那就有点太可怕了! 因此考虑再三后,秦心觉得,还是任其自然吧。 现在他这几位后妈,没事就自己做做手工用来解闷,起码还是比一般平民家庭的那种要为了生存而日夜不停地做手工要幸福了不少的。 就是可能夜深人静,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可能会有点寂寞。 “夫君在想什么?”散了以后,孟郑问时不时皱眉的秦心。 “没想什么。”秦心摇了摇头。大概,他也得转变下思想观念才是。要符合这个世界的世界观。 …… 上蔡。 蔡侯自然不可能不过问秦心做了什么。尤其秦心要的人回来之后,已经半月没有消息了。事实上他也很想知道秦心能做出点什么。 与此同时,今天蔡嵩也在。 见到蔡嵩来见自己,蔡侯也正想问蔡嵩知不知道秦心最近在做什么。 但蔡嵩每天都要走来走去,哪里知道那么多。 倒也只能从蔡侯叫去打听消息的木工的身上,才知道秦心似乎是搞出了一架东西,但是那架东西在完成了以后,秦心就让他们可以回去了。所以他们也不知道那东西是用来做什么的。 蔡侯本以为秦心会很快过来向他报告,但秦心才没有那么傻,自然得自己先用一段时间再说。 蔡嵩随后参观了复制件,其实这架东西,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 简单的是它的构造,来来去去无非就是一个脚踏装置带动一个木框转动,而说复杂也复杂之处则是在于,用脚传动竟然可以让木框轻易转动起来,看上去是相当精妙,里面仿佛隐藏着某种玄机。 “蔡嵩,你能不能看出来这东西是用来做什么的?” “臣暂时还看不出来。” 随后蔡侯又去问木工,但从木工的口中,也仅仅只能得知,秦心在完成后最后只说了一句,“可以了。” 这便让一开始对秦心还有所期待的蔡侯,现在稍稍地对秦心有点不满了。 很快,便下令道:“蔡嵩!” “在!” “你去问问。” 大概是知道如果自己不去主动问的话,秦心肯定还会给他拖着,所以最终,他也只能派人主动去问。 而秦心这边…… 听闻蔡嵩来了,秦心也是出来迎客。 双方在前堂主客落座好。 蔡嵩很快便问起了之前秦心要走了几个木工的事。 秦心便也知道,这事大概瞒不了多久,便直说这其实是他的一项研究,现在他还在研究中呢,八字还没有一撇,还不适合拿出来,这才没有去跟君上汇报。不过不可否认的是,他做这个东西出来,是为了纺丝。之后便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然后蔡嵩便一脸震恐!回去上报给蔡侯。 蔡侯听完了秦心的想法,也是颇为惊讶,但同时却也为秦心的吹毛求疵恨不得给秦心一巴掌。能用就行,还追求什么最高效率。但很快,蔡侯便也意识到,秦心说得或许是对的。因为当蔡侯也命人试过之后,虽然作用是不错,是能缫丝,但缫车空有速度优势,但其作用根本不能发挥至百分之一百,那最后的结果就是,用着难受。这才信了秦心的邪。之后又让蔡嵩转告秦心,速速将后面的缺陷完善。 此时,蔡侯已经多少被秦心的智慧给征服了,毕竟就算缫车现在的功效还不能发挥至最高,但也比以前要快出不少。还有,就算质量上等的锦绣纱罗暂时还缫不出来,但是能用的蚕丝,还是可以缫出来的。 “得此一子,盖过百工。”蔡嵩便对蔡侯道。 “赐!朋二十!”蔡侯大手一挥,很是豪气地赏了秦心二十朋朋贝。 第四十九章 大周吃枣药丸 不是秦心嫌弃,蔡侯赐的二十朋朋贝,还不够他去买一本讲养蚕纺织的书,不过,聊胜于无。 这一次联同二十朋朋贝一起给秦心送来的,还有秦心的官服,以及一个铜鼎。铜鼎上记载着秦心被封上士的原因。 送来的人,是蔡侯的内侍,实际上,就是个太监。名叫繆艚。 繆艚大概是知道秦心现在隐约有要变成蔡侯的宠臣的潜力,所以来到郑家,也是不敢摆任何架子,对秦心毕恭毕敬,甚至言语上百般讨好。 而很多人都歧视太监,但是秦心却不会,而且,对于能够在朝中认识多一点更容易接触到内幕的人,秦心也十分乐意。 所以当繆艚来了以后,秦心并没有表现出什么轻视,甚至,还有意款待了对方。 而繆艚见到秦心并不歧视自己,也是大有要把秦心交为知己的想法,两人没多久就从陌生人变为相谈甚欢。 末了,秦心还给对方送了一件礼物,是一小半斤的绿茶。此时的人们还没有喝茶的习惯,所以在繆艚看来也是相当新奇的一件事。再加上秦心编了编,把这绿茶说得如何珍贵,繆艚便觉得秦心这人上道,更值得交往了。在离开的时候,繆艚拍着胸脯对秦心道:“以后秦大人有用的着我的地方,尽管到上蔡来找我。”然后还把他现在住的地方,说给了秦心听。 孟郑全程看着自己夫君跟一个太监的那种热络——简直看得头皮发麻! “你看着我干嘛,我脸上有茶叶?”秦心看到孟郑盯着他看,也是问道。 “没有。” “哦!我知道!你歧视人家!你知不知道你歧视‘寺人’是不对的!”秦心道,“寺人也是人!而且,寺人有时候比任何人都好用。我给你说个故事……” 然后,秦心便把如何通过一个太监,再利用一个女人,然后一场战争的胜负便被决定了下来,甚至就连一个国家的兴替,也被决定了下来的故事给说了出来。 孟郑最后便道:“夫君,你该不会是想灭了蔡国吧?” “我只是想告诉你,给自己留一手永远没有坏处。”秦心刮了刮孟郑的鼻子,“以后,蔡侯的后宫里,也就有了我们的耳目了。继续讲课吧,今天,我们要讲的是——这个大周,吃枣药丸。”从经济、军事、政治等多个角度去分析。 开了个头之后的秦心,便泄漏天机泄漏得一发不可收拾。 不过当然,就算是泄漏,他也仅仅只泄漏给孟郑一个人听而已。 在这个过程中,孟郑的大局观,便开始呈指数级增长。 而在这个过程中,这一对年轻夫妻也颇有一种坐而论天下的感觉。 …… 孟郑现在对秦心如果说出什么惊人的言语,已经一点都不奇怪了。 即使,秦心预言不用多久,大周迟早会完。 毕竟,秦心说的还是那么有条有理。 其实自这个时代的周朝建立以来,跟秦心所知的周朝历史发展轨迹是几近相当的。 大周初期的敌人都是东夷集团,因为大周是从西方崛起的集团。 其实真正要说起来的话,周人还是戎人,还带着一点戎人的血统。每朝每代天子,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也多与戎人通婚,甚至还有儿子登上天子之位的,说是华夏族,其实,这个华夏族从很早之前开始,就已经不纯洁,不过华夏集团内部还是喜欢把自己与蛮戎夷狄区别起来,毕竟,划分一个民族,不单单要看血统,还要看文化。 初期的周天子为了巩固自己对东方的统治,所以早期频繁对东夷用兵,这样的好处是战争一方面使得华夏族和东夷族进一步融合,但同时也导致了双方力量都受到了损伤。 当发展到第四代周天子的时候,南方的南蛮又崛起,于是,周天子又开始对南蛮用兵,但很不幸的是,这位周天子不但连连惨败,甚至还把自己的小命给搭了进去。据孟郑的书卷记载,汉江一带的南蛮进献了一艘豪华旅游巨轮给周王,结果在乘船过汉江的时候,巨轮慢慢解体沉了——原来这巨轮是水货,堂堂天子就这样喂了鱼。 这一代的周王死后,周朝开始对南蛮有种莫名其妙的恐惧,不过更糟糕的是。与此同时,西北的戎狄又开始崛起,刚刚登上天子之位的新周王又要处理西北的戎狄,也即是说,自打周朝建立以来,五、六代,超过上百年,大周一直都在东征西讨、南征北战,连好好停下来歇口气的时间都没有,加上在南方的惨败,六师丧尽。大周慢慢地,在面对外族的入侵时已经变得不那么主动。反倒是各种蛮夷戎狄,逐渐从守势转化为攻势。 而周天子此时还在继续做一件很傻的事情,继续分封。 继续分封,拿人来当挡箭牌固然好,但是毫无节制的分封,也将带来两个坏处。 第一,周天子自己的地越来越少了。没有了地,还怎么发展。对外还连连吃着败仗,现在还把家里的东西又再给了别人。周天子自己本身只会越来越弱,绝对不会越来越强。 第二,封臣们坐大,而且容易恃宠而骄。那些被分封到西方帮忙阻挡戎狄的诸侯,周天子为了换取他们的忠诚,往往喜欢通过联姻。 试想想,天子的儿子其实都是我诸侯的孙子,以后大周还不是我西方诸侯的。人都是自私的,肯定都想自己能够大权在握。 所以,秦心预言,如果西方诸侯集团和周天子发生夺嫡争执,那么,大周便有可能会立马完蛋。 大概,历史上的周幽王是昏君不错,可绝不至于做出烽火戏诸侯的事情,烽火戏诸侯只不过是某些学说的大家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而生编捏造的,或许,周幽王是不想天子的位置落入西方诸侯的掌控,所以废了带着西方诸侯血统的嫡子之位,而这位嫡子的废立又正好影响了西方诸侯的利益,最终,西方诸侯一不做二不休,便带着戎狄把大周给灭了。 至于现在这个大周的情况…… 说实话,好像也差不多快到这一步了。因为,秦心也是前些天才得知,现在的大周朝堂之上,方伯的话甚至比天子还管用。而且,甚至还能代天子号令诸侯反击戎狄。这么看,这个大周也已经有了衰亡没落之相。 当然!这些东西在孟郑的书卷上却不是这么写的。书卷上写的是,方伯兢兢业业,辅助天子,护我大周。 …… “那夫君觉得接下来该怎么办?”孟郑跪坐在自己夫君面前,一脸认真地请教道。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秦心便叹了口气,目光深邃地望向远方。顿了顿,再说道:“总之,郑邑现在是我们立足之根本。我们不能让郑邑完蛋。而且,还要想办法让郑邑变强。所以你这个邑主,责任重大。”顺手捏捏孟郑的脸。 第五十章 要走 今年郑邑的收成还不错。秋收之后,郑邑里面的平民便都忙着打谷子和晒谷子。 要说一年之中最值得高兴的时候,大概也就这一段日子了。 毕竟这个时代,很多人家里的存粮往往都是差不多到这段日子就吃完,看到又可以‘吃新’了,谁能不高兴。 “邑主姑爷!” “邑主姑爷!” 大概是之前的抢割稻田事情,以及请来神医为郑邑的平民治病,现在郑邑的平民俨然已经把秦心视为大恩人。 秦心在郑邑的声望,甚至已经盖过了身为邑主的孟郑。 就连蔡仲,虽然身为邑宰,平时也跟这些乡亲父老打不少交道,且也为这些乡亲父老解决过不少难题,但也从未有过类似于秦心这样的待遇。 今天秦心和蔡仲并肩走在大街上,蔡仲看到这样的景象,便很有感慨。 他说道:“我却是羡慕子智你。” “羡慕我什么?” “只是来了不久,现在在郑邑平民中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这有什么好羡慕的。” “可是你要想想,我来了郑邑八年了,也从未有过这样的待遇啊。” “那蔡大哥你的意思是说我一来就抢了你的风头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只是,可能,我也没必要继续留在郑邑了。” “你要走?” “嗯!今天邀你出来,也是为了这事。不过……问题是还不知道你能不能行。” 蔡仲认真看着秦心。 说实话,他也不想离开。 毕竟人一旦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也会有感情的。不过此时他也很欣慰,因为现在他妹夫不但当上了上士,而且还如此受郑邑平民的爱戴。料想,以后如果当上邑宰,问题也不大。 得知蔡仲要走,秦心的脑袋上也是出现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秦心当即问道:“为什么突然要走?” 蔡仲便回道:“这就要从八年前说起。我父亲之所以把我留在郑邑,只是为了给我一个历练的机会。现在,眼看郑邑已经被打理得井井有条,而且郑邑上下政通人和,我想,我也没必要再继续留下来。” “你该不会是嫉妒我现在的名声比你响吧……”秦心便道。 “哈哈,也有点!”蔡仲笑道,笑过之后,然而很快又认真了下来,“不过最关键的,还是我想回上蔡。” “也对。”秦心只是简单地想了想,便明白了,“只有伯父自己一个人在那边,的确让人不太容易放心。” “所以,我已经打算在这几天时间之内把工作与你交接好,然后就跟孟郑请辞。” “现在上蔡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秦心问。 蔡仲便回道:“大公子差点被人下毒毒杀。” “……”秦心。 蔡仲叹了口气,继续道:“君上震怒。不过,估计即使是想查,也查不出点什么来。” 秦心也没想到,竟然已经变成这样了。 “那你这时候回去……”秦心便无不担忧道。 “别以为子智你在郑邑就不会受到牵连,你就当我这次回去是打头阵。”蔡仲轻松道。 “呃……的确!历朝历代王位的更替,很少有人能置之度外。” “我想估计不用多久,其他公子就会派人来郑邑找你或孟郑。子智,你认为到时候该怎么办?”蔡仲。 “我能保持中立吗?”秦心。 “如果对方说不呢。”蔡仲。 “那我就来一个答应一个。”秦心。 蔡仲愣了愣,不过很快又好笑了起来,“子智你这不是墙头草吗。” “没什么不好的。反正,郑邑能拿出去的战车,估计凑不够十辆,我想,他们其实也不会太在意郑邑会影响到他们什么。” “也对。”蔡仲也是同意得不能再同意。 说完上面的以后,蔡仲又强行跟秦心介绍了邑宰的工作。 其实有点类似于司徒,一样是掌管百官,目标则是带领百官治理好城邑的方方面面。 介绍完了以后,蔡仲又给秦心介绍了郑邑的领导班子。 这个就比较随便以及混乱了,因为一个地方如何治理,完全是看需求。 不过郑邑,可以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掌管农事,这个农事的下面,又有不少人,比如说教种稻的都能设一个隶职;第二类,掌管城邑治安和刑罚,这个就没什么好说的,其实就是公安局;第三类,管教化的。宣扬仁义礼智信,有点像族老,男的调纠纷、女的劝婚媒。 反正,怎么治理一个城邑,是没有绝对标准的。而且这些年来,不少人都在致力于寻找一种最合理的管理封地的办法,但谁也没有办法说,自己的办法就是最好的,因为不同地方的风俗文化不同,所需解决的最迫切的问题也不同,自然,所侧重的点也会不同。 跟秦心见面的人有四五十人,几乎都是平民中有某项特长,于是被擢升。不过,这也是郑邑的传统了。毕竟,郑家从最先的那一代开始,就是这么搞。当时,那一代的蔡侯也曾派出过一些得力的士人来帮助郑家的先祖打理郑邑,只不过,大概是觉得没前途吧,最后留下来的,一家都没有。 而郑邑的邑宰做事的方法也很简单,邑宰自己一人独大,相当于县令,反正有什么事,都找邑宰就对了,下面的人,则是按照各自特长各自负责一部分的工作,当然,发展到这一代,已经不能完全说是特长,有的其实已经变相地成为了世袭。 就拿秦心认识的郑宏的田畯来说,其实就是个巡田治安官,但秦心却认为,像郑宏这种人,应该去当破案的捕快,当然,巡田治安官也差不多相当于捕快,带有一部分重叠的职能。 郑邑之所以能够用这种如此粗暴的管理方式,大概也是因为郑邑人少,平时纠纷事情也发生得少,如果是管理像上蔡那样的,人口数八九万人的城邑,要还用这种这么简单粗暴的,肯定是不行的。那样上蔡的邑宰不得断案断得吐血。 听完了蔡仲的讲解,秦心只想早点回家。因为,蔡仲丢给他的分明就是一摊烂摊子。 第五十一章 前后脚 很快,孟郑便也得知了蔡仲要离开的消息。 说实话,对于这位从小就一起长大而且对自己以及郑家都十分照顾的兄长,孟郑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答谢方式。 离开的几天前,千言万语,最后只能化作一句话,那就是:兄长保重。 蔡仲倒是回答说,又不是什么生离死别,而且郑邑离上蔡也不远,倒是他突然撂挑子不干,说不定会为郑邑带来一点麻烦。之后目光望向秦心。说实话,此时的他还不能完全看懂自己这位妹夫,不过他相信,以他叔父郑河的目光,选的人应该不会错。 之后便是正式的工作交接,带秦心到‘办公’的地方,进一步熟悉郑邑的治理,另外还要在郑邑里面进行宣传,如此又过了几天,待到郑邑平静下来,在一天清晨,蔡仲便打包好包袱,登上马车。 “你们自己也要小心点。”蔡仲道。 “一路平安。”秦心。 “如果上蔡那边有什么事要帮忙,让人传口信给我们。”孟郑。 “这是自然。我走了!勿送。”蔡仲。 …… 最后,蔡仲还是走了。 说不上悲伤,只是有点淡淡的伤感。毕竟这一去,可不是去旅游,而是投身到更危险的地方去。 蔡国目前国内的紧张,也得亏郑邑的能量还不大,不然,说不定得首当其冲。 送走了蔡仲,现在,郑邑重归郑家。 这大概是很多人都想不到的,不过说起来,这说不定也是一件好事。 这一天,放羊的老伯就对独自读书写字的奴奴道:“邑主姑爷现在当了邑宰,大概会让郑邑变得更好吧。” 也不知道放羊的老伯是从那里来的对秦心的信心,不过他老人家阅人无数,直觉应该还是不会错的。 倒是刚刚离开了不多久的蔡仲,路上却看到了一件颇有意思的事。 当了郑邑的邑宰也有些年头了,郑邑一般都很少有人拖家带口来郑邑,但就在他离开的这天,半路上,却看到了一行数十人。 这些人打好包袱,走的方向似乎正好是郑邑的方向,好奇的他便停下马车问了问。 一问才知道,是现在正在上蔡的郑海安排的,说是到郑邑包吃包住还分房,另外,如果年轻男子到郑邑结婚定居,五年不用交税,五年后只交一半税。 秦心竟然敢撬君上的百工,虽然大多都是百工之后。但蔡仲听完后还是不禁苦笑了笑。 自己这妹夫想做什么?“这么做,似乎有点不合规矩啊。” 其实撬蔡侯百工的事情,秦心早在他带走第一批百工的时候,就已经在做。 一起研究缫车的时候,秦心便跟那几位族长的关系打得很热乎,甚至连人家家里有多少人、日子过得怎样都全问了出来。还问有没有年轻人现在还没有婚配的?郑邑美女多!而且个个贤良淑德!真的,不骗你们。你们可以考虑来郑邑定居。你们也看到了,现在君上对我的看重,我这里是蔡国科技的前沿,立功机会远远大于在上蔡,绝对比你们把所有子子孙孙都放在蔡国好。俗话说鸡蛋别放一个篮子,要学会投资…… 一开始,不少人应该还是犹豫的,毕竟能有个安稳的地方安生其实也蛮好的。但之后看到了缫车的成功——现在缫车虽然还并未在上蔡开始批量复制,可秦心和他们一起研究的成果得到了蔡侯的重视,而且还得到厚重的赏赐,这是既成的事实。秦心让郑海在上蔡继续给这些人煽风点火,现在,便终于有人忍不住诱惑。反正,只要不是现在有职的百工,那些未成年的,或者说即将成年的,却也已经有了一门手艺在身的,还是可以送来郑邑深造的。 秦心也没说,你要改户口什么的,当然此时也还没有完善的户籍管理制度,秦心只说,你就当你在郑邑有栋房。 秦心这么做肯定是存在风险的,不过秦心料想,蔡侯即使知道了,也不会真的责备他什么。最近秦心读了《厚黑学》,《厚黑学》告诉秦心,要成大事,你必须脸皮厚、心黑、手段更要黑。 当然,这一开始原本是秦心买来打算给孟郑看的。不过最后便发展为……靠!感觉对自己也挺有用的,那就一起学习。 所以蔡仲前脚刚走,后脚便有上蔡的人来到了郑邑。 后面才知道这事的孟郑,也是美人一愣。 …… 这一次搬来郑邑常住的人有五十个,大部分都是未婚年轻人。 虽然是年轻人,但毕竟是出身百工家族,打小就跟随父辈接触木工,手艺绝不会比父辈差太多。 安顿好这五十多人,顺便选出一个带头的,名叫子反,这一批五十个木工,秦心便到手了。 而安顿完之后,总得找点事情做做,不然要是让这些人闲下来,胡思乱想,就不好了。 很快,秦心便画出了曲辕犁的样子,然后让他们去做。 说实话,很少有人会主动问秦心这东西能做什么。大概是因为现在不少人都是初到郑邑,所以还是很拘谨吧。不过,虽然人少,但主动问的人还是会有的。比如说:子反,以及青舞,都不约而同地问秦心,做这个奇怪的东西出来有什么用。 秦心便一副神秘的样子回答:做出来以后就知道了。与此同时,秦心也正在找十个月大左右的小牛。说实话,这并不好找。不过秦心已经让在上蔡的郑海留意这方面的消息。秦心的想法是,最好就是有多少头,就找多少头,毕竟孟郑不差钱。 做完了上面的事情后,秦心又在郑邑里面相了一小块地。近几天,似乎打算想要种点什么。下午一‘下班’,就跑去整地,整完地,然后再回家。 蔡仲的离开,无疑是进一步地释放了秦心身上的束缚。 在整地的时候,秦心便在想,他是不是该对郑邑立刻进行改革,顺便,再组建一支民兵,不然,到时候别人打上门了,他都没反抗的能力。 秦心现在谁都不信。他现在守着郑邑,大概就跟当初奴奴守着小尾巴是一样的。 第五十二章 吏户礼兵刑工 “吏、户、礼、兵、刑、工,你觉得怎么样?” 当讲解完六部每部所负责的工作以后,秦心便问孟郑。 当然,这里的六部虽然也是六部,但是做的工作,却不完全是‘三省六部’中的六部。 比如说: 吏部:是一个主要负责挖人、荐才,其次才是考核的机构。 户部:主要负责人口户籍统计以及征税事宜。 礼部:有负责祭祀,但实质上,更多却是教育部、文化部以及宣传部的职能。 兵部:主要负责军事。 刑部:主要掌管刑罚。 工部:主要负责工程建设和新技术的研究。 建立这六部,对于之前那些有职在身的皂隶来说,并不冲突。秦心只是希望能让郑邑的发展变得更有针对性。所以才设置这六部,以便让郑邑能够获得更好发展。 至于以前那些皂隶,比如说劝农的官、教人种植的官,秦心怎么处理。 他们还是跟往常一样,做同样的事情,拿一样的俸禄,只不过,可以预想的是,他们以后肯定会被慢慢地并入六部中,并最终和六部融为一体,或者说如果确实融不进六部之内,那就再单独开一个部门。 六部之中,吏部、兵部和工部是目前秦心看得最重的,刑部则是接下来秦心可以尝试进行融合和改革的首要目标,户部其次,礼部再其次。 吏部长官:吏部尚书,郑海。工作其实就是个猎头者,也叫高级人才寻访。同时,兼职考核。 但因为本身现在郑邑就人才缺乏,所以人多才是最重要的,考核便反倒成了次要的了。 刑部长官:刑部尚书,秦心打算由郑宏来担当,因为秦心觉得这个人能追人追了三天,可见其责任心,如果把刑罚之事交给对方,凭对方那种猎狗的精神,应该不容易出什么差错。 兵部长官:兵部尚书,秦心打算由郑力来担当,毕竟郑力肌肉扎实,一看就让人觉得很能打,而且据闻郑力还是郑邑响了名的猎手、箭术功底扎实,那么毫无疑问肯定是郑力了。 当然,要说带兵经验,这方面肯定是谁都没有的,所以前期秦心也会全力协助郑力组建好兵部。 工部长官:工部尚书,暂定子反,这年轻人虽然只有十六七,但秦心觉得他的脑筋转得还是蛮快的,所以便让他试试,反正秦心一时间也找不到更好的人选。 至于户部还有礼部:未定。因为现在秦心认识的人还是太少了。有时候即使是秦心,也逃不掉‘任人唯亲’的毛病。 “夫君说怎么做就怎么做,我也觉得这样不错。” “那就暂时按照这个安排,如果出现什么问题,再慢慢调整。毕竟,罗马帝国也不是一天之内建成的。” …… 隔日,秦心便招来了郑宏、郑力、子反三人,郑海现在还在上蔡当卧底,所以秦心也就不管他了。 把自己的设想告诉了三人,郑宏听完,原本红润的脸色一下子便变成了绿绿的苦瓜脸。因为要知道,现在负责刑罚的人还是有的,他的资历那么低,却突然占据高位,邑主姑爷这么做不是把他推到火堆上烤吗。但秦心改革意向已决,不容拒绝。 郑力听完秦心的话,也是牛高马大的肌肉男,竞表现出了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也对,他可是良民啊,还有打仗那可是要死人的哇。好好的过小日子不就好了,做那么危险的事情干嘛。秦心便只能骂着这些人,一个个都烂泥扶不上墙。 还好,子反这小子还不错。估计是他以前都没当过官,现在一来就有个官当,俸禄还涨了两倍,何乐而不为。加上,秦心说他的职责,也就是负责监控工程建设、带队突破技术难关,这在他看来虽然责任似乎有点大,但也未尝不能挑战一下。 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不管怎样,最终秦心还是把三人的位置坐实了下来,而且还与三人深入交流了他们分别所负责的工作,最后,记录下来,写成文书,带回去三人晚上再继续琢磨。 郑宏是学过字的,因此问题不大。郑力却是拿着那张纸,豆大的字半个都看不懂。子反对文字这方面也算是比较敏感。不过他更加好奇的却是,这种如雪一样白的‘纸’,还有秦心手上的那支圆珠笔,以及秦心背后的白板、油性笔、还有那个板刷这些东西究竟都是怎么来的。 或许,他打小就对这方面的东西有兴趣,所以散了以后,也是留了下来,想看看秦心的圆珠笔。当看到圆珠笔上的那颗小圆球的时候,只能说那颗小球,以及里面所蕴含可以写出字的道理,给了他很大的震撼。 “送你。” “这,真的可以吗?” “那你要还是不要?” “要!要!”子反拿到后如获至宝。 而秦心这边,反正他还有几十支。当时买的时候,是一口气买了六十支。原本秦心是拿来给奴奴练字的,但后面得到了那块早教板之后,秦心便让奴奴转用早教板了。有时候要学字,不写多几遍是真的不行。 …… 回了郑家。 秦心没想到黄砜老爷子今天也来了。 说起来,黄砜老爷子也来郑邑差不多三月有余。 前堂,宾客落座好。 “我想明天就回嵖岈山。”黄砜在席间道。 “怎么这么突然?”秦心愕然。 “因为现在,黄英也能自己一个人完成治病救人了。而且,郑邑也已经少有人看到患病。我天天在医馆闲坐,也没什么用。”黄砜。 孟郑倒是在一边说道:“今天夫君不在的时候,嵖岈山来了人,想请老人家回去,据说有人患了重病。” 秦心:“那……我明日一早便让人送老爷子回嵖岈山。” “黄英就拜托邑宰大人代为照顾了。”老人家也是作礼道。 “放心,我会把她当作是我亲妹妹一样来照顾。”秦心。 听到秦心这么说,老爷子也就放心了。 第二天一早…… 虽然小黄英早就想下山了,而且也一直都嚷嚷着要跟着她师兄一起下山行医,但到了此等离别的时候,眼睛里还是不免鞠满了泪水。 大概,是真的不到离别,都不知道离别之痛。 第五十三章 一起去打猎吧 郑邑外五里的一个草搭的驿站中。这一天秋风萧瑟,大雁南飞。 “爷爷!”小黄英红着眼睛,看着自己爷爷。 “我走了。” 老爷子怜爱地摸了摸自己小孙女的头,沉吟了一下,还是说道:“记住:勤求古训,博采众方。不可盲目自大……亦不可妄自菲薄。” “爷爷,我知道了。”小黄英啜泣着回道。 老爷子说完,又转过身对秦心礼道:“黄英就拜托邑宰大人。谢邑宰大人这些天来不烦叨扰。” 秦心哪里受得了老人家那么大礼,也是忙躬身,回道:“应该是我要代郑邑所有人感谢老爷子才是。” “自己照顾好自己。”老人家又转身对小黄英道,说完,便坐上了郑家安排好的马车。 秦心跟车夫打招呼道:“老爷子年纪大,车走慢点。” “保重!”老人家拱手道。 “保重!”秦心也是半鞠躬。 紧接着,马车便动了起来。秦心一行人,也是目送着老人家渐行渐远,直至离开大家的视线。 离别的伤感,仿佛能够感染不少人。 孟郑就摸摸小黄英的头,想安慰对方,奴奴、青舞两人也都一言不发。 就连郑宏一个大男人,此时也是一声不吭。 大概只有郑力跟子反,因为跟老爷子还不太熟,所以才没什么感觉。 不过,子反在听闻了小黄英的牛逼之处——已经能够独自坐堂诊病以后,也是暗暗地吃了一惊。没想到在郑邑连一个年纪小小的雀斑小妹妹都这么不可小觑。 伤感完,一行人又过了不多久,这才回郑家。 首先,要解决的是小黄英的屋子的问题。之前秦心安排的是跟老爷子一起住,屋子里放两张低脚床,并且是单独在郑家外面居住。但是现在,如果再把小黄英自己一个人安排在外面,那就有点不安全了。 干脆,秦心便征求了孟郑以及几位后母的意见后,把小黄英也一起搬进郑家里面来住。 把从淘宝上免费得来的精美高级实木床,说实话,秦心自己都没享受,就给两个小家伙了。 以后,小黄英就跟奴奴一起睡吧,反正,两人还这么小,床是大的双人床,也足够两人在上面随便跳了。 孟郑看到那精美的实木床,眼睛看得也是异彩涟涟。不过更多的却是对自己夫君的神奇的异彩涟涟,倒不是嫉妒这大床她夫君怎么不早点拿出来用。 同样,青舞的眼睛也是看着瞪得大大的,她虽然出身高贵,可也都从未见过这么一张无论是从色彩,还是从造型上,都这么精美典雅的床。 这便证实了,其实无论是那一个时代,人们对美的追求是趋向于一致的。 这床是一张弹簧床,在淘宝上价值一万两千多,人躺在上面,舒适柔软,睡在上面,就跟睡在豪华的五星级酒店一样。 这张床秦心几个月前就已经淘到了,但因为郑家此时内部关系复杂,一直都不好拿出来。 毕竟,他是可以一声不吭地拿出来,可他也不能只顾着自己享受,他的那些后母呢。 总不好自己睡那么精美漂亮的床,结果却让自己那些外母睡硬板床。 要知道,今年过冬,秦心可是连棉被,都准备了六张。也得亏正好遇到一家店,在低价冲销量,现在,秦心用来买书总共花了五、六百朋朋贝,买棉被也花了三、四百朋朋贝,剩下的钱,其实也不多了。如今,大概也就只剩下一千朋朋贝多点而已。 “以后你们两个小家伙就睡在这间屋子里。” 奴奴听到秦心这么说,犹豫了下就扑上床滚了滚。对于秦心给她的东西,她是不会客气的。之所以犹豫,只是觉得这东西好像有点好,不忍破坏。 小黄英看到自己没见过的新床,慢慢地,也是被转移了注意力,从之前离别的伤感中恢复过来。用手轻轻地碰了碰床垫,床垫便会自己陷下去,所以在第一次碰到的时候,也是有点被吓了一跳。 秦心知道,孟郑肯定是不会跟两个小家伙争这张床的了,毕竟都是身为邑主和家主的大人了,即使再好奇,她也得矜持着。 只不过…… 另外一边的青舞,却是不好说。 果然! 到了这一天的晚上的时候,青舞就也来了床上捣乱。当然,她也不完全只是来蹭床睡。而是最近,为了弄懂更多有关秦心的秘密,她正跟奴奴学拼音、学简体中文。现在,只是就连晚上那一丢丢的时间,都不放过而已。 秦心得知后,也没理会太多。而且说起来,青舞的性格还不错,虽然是位女公子,但丝毫没有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一开始初初见面的时候有,但现在,已经原形毕露,毕竟无论怎么说,她的年纪在秦心看来,也仅仅只是小女孩(窈窕少女)。 安顿好这边。 至于六部这边。 秦心打算让孟郑跟刑部、礼部,而秦心则是跟其余四部。 刑部因为是接下来的改革重点,所以孟郑身上的压力不会少。 不过,秦心的压力比孟郑更重就是了。因为他要搞兵部。 秦心发现:一天没有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他都不会觉得安心。 要想组建兵部,首先,得有兵源。这个肯定是要从各家各户里面抽调的了。有了兵源,接下来,秦心还需要有武器。 如果说兵源,都可以以邑主的名义来对平民进行强行征调,那么武器方面,秦心却是无力的。 因为在郑家被封郑邑的时候,估计那时候的蔡侯也觉得,就把郑邑当成是蔡国的粮仓来用就好了,所以只给了会耕种的百姓,而根本不给百工。郑邑现在算得上百工,大概只有郑家的纺织作坊的那几百号女仆隶以及一些擅长陶器制作的工人。关于炼铜作坊、武器作坊什么的,在郑家根本没有。 郑邑,在秦心来之前,便如同一个建了围城的落后村庄,人们世代居住在这里,没有外敌侵扰,一直安居乐业,倒也可以算是世外桃源了,但是,也正是这种完全不未雨绸缪,现在,却让秦心有点头疼。他现在上哪去找武器。如果拿着石斧、石耒去打架,分分钟要被虐杀。 而仿佛恰好就是这么不巧! 第二天下午…… 秦心便收到了来自蔡国的邀请,蔡国的大公子派人来跟秦心说,不如一起去打猎。 是不是打猎,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第五十四章 气定神闲 可以说秦心降生在了一个最坏的时代,也降生在了一个最好的时代。 因为大周之后,你可能就再也不会见到一个王朝,会像大周这样,如此讲‘王德’。 ‘王德’是什么?便是敬天和保民。 在这个时代,‘王’只是一个凡人,‘王’之上还有‘天’,所有凡人都必须有所敬畏。在天命面前,统治者必须修明德行,如果失德,即使已有天命,亦会被上天抛弃。 这个时代,如果‘王’失德,也是会被国民赶出王都的。 所以,大公子请秦心去打猎的目的便不言而喻了,争取得到秦心的支持。如果蔡国国内越多人支持他,那么他登上蔡侯的位置的机会就越大。而且他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可以跟秦心明着说,‘不如你来支持我吧?’的人。毕竟,他是嫡子。如果是其他人来找秦心,反倒便有‘是不是想密谋造反?’的嫌疑。 这一天,秦心带上郑宏、郑力两人,如约来到蔡国的陈桥猎场。 蔡国的大公子,名衮,今年快四十了,只不过,却一点都不显老,反倒显得精神烁烁。 多年的从政让其在待人接物方面,显然比那些年轻人要好上很多。 当在临时搭建的营地座位上看到秦心的马车在远处出现,听见马蹄声,他人便站了起来。 带着一群大夫、上士出来迎接。 而且,在把秦心迎接到座位之前,对方便已经能够拿出一副似乎跟秦心认识了十几年的熟络。 秦心便知道,无论对方是不是真心的,他这一次应该还是安全的。 “哈哈……今天一见,果然如名!” 饶是大公子阅人无数,但在见到了穿上正经官服,身材高挑秀雅,配上蔡仲送的腰玉,气质顿显雍容不凡的秦心之后,还是忍不住称赞道。 其他大夫、士人也是被秦心给忽然惊艳到,毕竟谁又能想到,一个赘婿,竟然能有这种风度。 底下立刻便有人偷偷地议论着。 “难怪郑河谁都看不上。” “原来是因为这样!” “你们又不是不知道郑河是出了名的挑剔。我就说,郑家怎么可能随便找个上门的赘婿,肯定有他不凡之处。” “秦子智,如翩翩浊世佳公子也。” 最后,更是有人如此赞道。 这就得益于孟郑给秦心的打扮了,如果是秦心自己来,肯定是随便就好的,现在经过孟郑一番料理,大概终于都追上了当初成婚的时候的感觉,而且更出尘。 当然,好看是一方面。 好看看完了就可以算了。别忘记了,今天的主要目的可是来‘打猎’的。 所以秦心此时就很郁闷,其实孟郑把他打扮成花瓶的样子,那样他就真的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花瓶。这对于他来谈判,可能会有点不利。 给秦心介绍完了同样在座的不少大夫之后,然后,这一次的秋末、冬初的打猎,才正式被提了起来。 一开始,对方肯定不会立刻就跟秦心说,你来支持。往往这种话题,都得等到时机正浓的时候。所以接下来,却是真的安排了正正经经的打猎。 各大夫,点齐自己的‘司机’和‘副将’,这些司机和副将都是士人阶层,根本没有平民,个个披坚执锐,总共有八架战车,秦心原本带郑宏和郑力来,就是想让两人当司机和副将,不过,接下来似乎不用了,因为大公子果然邀请了他同一架车。而车上的马夫,绝对是大公子身边最为亲近之人。 “子智的射术如何?”出发的时候,大公子问秦心。 “说出来惭愧。”秦心回道。 “哦?为什么这么说?”大公子便道。 “因为我是收到了大公子的邀请之后,才让人教我的。”秦心便道。 “以前没练过?”大公子也是好奇了。 “还真没练过。以前都只会埋头诗书,很少有接触到弓箭、射术之事。” “那我就不得不批评你了,身为士人,又怎么能不懂射术呢。”大公子便装作严厉道,但很快,估计也是已经得知秦心的妙处,大公子又接着道:“我知道子智你擅长的不是这一道,不过,射术终归还是得练练的。” 正当大公子跟秦心套着近乎的同时,战车阵列中,一辆战车已经飞快地冲了出去,所有人定睛一看,都知道那辆车上的人是谁,不是大公子手下头号猛将武城黑还有谁。众人再一看前面,原来大公子都还没有宣布田猎正式开始,似乎就已经有一只小猎物,一只小麋鹿迫不及待地跳了出来,想要主动献身,成为猎人的猎物。 武城黑站在飞快的战车上,拉弓搭箭,待得距离又近了些,五十米、四十米,小麋鹿闻声即将想要逃跑的时候,咻一声,小麋鹿应声挣扎了几下,便倒在了地上。 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一连串的过程,但在所有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这个武城黑,便已经收获了一枚战利品。关键是,这人还很嚣张,猎到了小麋鹿,还不忘跑来跟大公子炫耀。 “谢大公子的赏赐。” 因为公子衮在出发之前曾经说过,谁今天要第一个猎到猎物,赏十朋,奴两人。还有谁要猎到猎物最多,赏五十朋,奴五人。 这、这么特么就让很多人很不爽了是吧。虽然大家也不一定在意十朋,但五十朋,还是要在意一下的。虽然大家也不一定在意奴两人,但是奴五人,这特么还是想要的。 而像这种赏赐的奴,就一般都不是犯罪之人了,而是跟真正的奴隶没什么区别。通常,这种奴隶都是对外打仗,从蛮夷那里抢回来的年轻女子。另外,这个时代的奴隶还是蛮贵的,一个起码值五十朋。在蔡国可能更高,因为怎么说。蔡国地处中原,四周蛮夷被杀得差不多了,要想获得蛮夷奴隶,难度往往比那些边陲的地方更难。再说了,大公子赏赐的女奴,肯定是很年轻漂亮的那种。 妈的!此时此刻,即使是秦心,也不由得有点小小的嫉妒了。 秦心之外的其他人,因为跟黑城武也是相当熟悉了,更是一一直接骂娘。 “好你个黑城武,这不算。” “为什么不算?” “大公子都还没说开始呢。” 对的,现在才出发打猎的路上,所以不能算。 “让子智见笑了。”看到如此混乱的场面,自己的人这么没有风度,再看看人家子智,气定神闲,大公子也是一脸抱歉道。 但说实话,此时此刻的秦心也很心急啊。 靠!我也想要赏赐呢。 但现在坐这车上,他也很绝望。 第五十五章 赌约 “不,应该是我让大公子扫兴了才是。” “子智此话怎讲?” 秦心便指了指大公子身侧那把精美的猎弓,说道:“大公子既然今天把这么精美的猎弓都带了出来,肯定也会想展示一下自己的武勇。但是车上现在偏偏多了我这个累赘,让大公子不能尽情地打猎。所以,其实应该说抱歉的人是我才对。其实,我也为无法看到大公子的武勇,不由可惜。只是因为刚刚有所顾及,毕竟大公子邀我上车,也是出于好意。我才不好拒绝。但到的现在,明明是我不好,却还要大公子向我道歉,这不该是我的错吗,又怎么能反过来让大公子您向我道歉呢。” 秦心现在的忽悠能力在这一刻直逼当初见到自己老丈人那会,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实,秦心的意思很明显,那就是我们还是别一辆车了吧,我们又不搞基,坐一块,谁都拿不到好处啊。 本质上的意思肯定是这样的。可由秦心的嘴巴里说出来后,这原本是嫌弃的意思,却偏偏变成了,我是担忧大公子你今天不能尽情地表现您自己,所以,其实应该说抱歉的人是他才对。 果然,大公子一听秦心这话,便很受用。 或许是因为他自己也没想到,秦心竟然如此顾及他的感受,又或者,是因为那猎弓的确是他的心头好,而秦心竟然能够注意到,并把这一点提出来,所以拍马匹正好拍到了马屁股上。 秦心的一番话,大有为他着想的意思,言语中,诚意恳恳你、真情切切,大公子一听,就觉得秦心很会上道。 “子智言重了!子智今天毕竟是客人。”大公子当即道。 然后秦心又继续道:“原本我家仆隶在路上还跟我说,大公子会不会很难相处,不过现在看来,天底下像大公子这样的公子,应该不多了。”秦心随后也不怕把马屁继续拍足,而且,当然是面不改色,一本正经地说。仿佛能把假的都说成是真的一样。 古往今来,那些擅长拍马屁之人的嘴脸,无不让人看着像是只会投机取巧的奸诈小人,但偏偏,秦心却能以一身正气,一本正经地拍马屁。只能说,杀伤力更大。不过当然!最关键是其实还是最后秦心那句,‘不过现在看来,天底下像大公子这样的公子,应该不多了。’,秦心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已经想投入自己的怀抱了?这让大公子想想,便不由有些激动。 但好不巧,那边的黑城武估计是偏偏对秦心这个说话一本正经的马屁精有着天然的免疫力,他还没等大公子高兴够,便突然插了一只脚进来,说道:“听闻子智射术不错?咱们比一比怎么样?” “咳!”秦心便尴尬了下。 “黑城武!不得无礼!”大公子也是立刻帮着秦心道。 “这位是……”秦心问大公子。 大公子便答道:“黑城守将,现在位列下大夫。” 黑城,蔡国东南临时构筑的一座军事小城,主要是用防止南方蛮夷入侵,尤其是要阻断楚国北上。 “原来是黑城武将军,久闻大名!不过其实说实话,我并不擅长射术。甚至这一两年来,我连弓箭都没摸过。” “那你是怎么当上的上士?不过也是,看你这么瘦弱的样子,估计连拉开弓箭都做不到吧。啧!真没用。”黑城武便翻白眼道,针对秦心的意思十分强烈。 ‘好家伙,这人竟然鄙视起自己来了。’然而秦心仍然面不改色。毕竟,他是学过《厚黑学》的人,又怎么会被这么小的挑衅给气炸。 “黑城武,说了让你不要无礼!子智,我为自己属下的无礼向你道歉。”大公子又是道。 “无妨。在射术方面,我的确是没什么用,黑城武将军说的没错。而且人要贵有自知之明。不过虽然我射术不行,但是我手下却有擅长射术的人以弥补我不会射术的缺点。”秦心于是道,“郑力!” “邑主姑爷!郑力在!”郑力赶紧从后面赶来,下了战车跑到秦心跟前。剩下的郑宏则是还没搞懂现在的情况,话说邑主姑爷会不会有危险啊。就在郑宏这么想着的时候,便听到秦心继续说道:“你跟黑城武将军比比。” “啊?”郑力人一蒙。 不过比郑力更蒙的,或许是黑城武以及围观的人。因为看到郑力那一身庄稼汉的模样,还有那把惨不忍睹的破木弓。黑城武很快便觉得自己被羞辱了,愤怒道:“我想跟的是你比试,你怎么让你家仆隶上来了,你是不是看不起我!” 秦心面不改色继续彬彬有礼而且正正经经地拱手道:“黑城武将军怎么能这么说呢,我正是因为看得起将军,才派出我认为自己这边射术最好的人来跟你比试。” “你就是看不起我!大公子!你来评评理。”黑城武。 “呃……子智你这么做的确有点不太合规矩。不过黑城武!你也别再胡闹了。子智都说了自己不擅长射术,你这样强人所难,也非君子所为。”大公子。 “可惜了,还以为今天能亲眼看到黑城武将军的武勇。”秦心。 “你!”黑城武。 “不如这样吧!还是比试打猎好了。”秦心继续道,“如果黑城武将军猎得的猎物数量多于我这位仆隶,那么我回到郑邑,花一个月的时间免费用来宣扬黑城武将军的武勇并且我还会花三天时间到上蔡,逢人便说,我秦子智自不量力,妄图挑战黑城武将军。但是,如果黑城武将军输了话……” “好!我就跟你比!”黑城武估计是被气炸了,“如果我输了的话,那我‘黑城武’三个字从此以后倒过来念,再加……” “不不不!不用这样。还是换一个吧,换成改掉‘轻视’别人的坏毛病。正所谓‘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虽然我在射术上是比不过黑城武将军,但是我想,比黑城武将军射术好的人还是大有人在的,其实我不是想跟将军置气,而是怕将来黑城武将军遇到那样的人以后会吃亏。而且,如果是平时比射术吃亏了也就吃亏了。我怕的却是上了战场以后——比输了,那就是黑城武将军的命啊。”秦心一脸为了对方着想的样子。 “你、你在咒我!?好!很好!比就比!等下我便让你知道什么叫绝望!”黑城武。 “郑力!”秦心。 “在!”郑力。 “我相信你。”秦心。 其他人都没有说话的机会,赌约就这么定下来了。 而时间返回到五天前…… “打猎,我特么的不会啊。”秦心躺在床上对着屋顶道。 “夫君不会打猎?”孟郑两只大眼睛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瞪着自己夫君。毕竟在她的眼中,他夫君已经接近于无所不能了。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秦心便道。说完,又喃喃自语:“还有!到时候,万一有人找我麻烦,要跟我比射术什么的……怎么办。” 然后孟郑便也给秦心出主意,说,如果真的有人上来找麻烦,那就直接弃权。 “可那样会不会太怂了?”秦心。 “‘怂’是什么意思?”孟郑。 “就是太窝囊了的意思。”秦心。 “那夫君你觉得不然还能怎么办?你又说不会打猎、不会射术。”孟郑。 “当然是准备好一套说辞,就算是输了,也要输的光荣。”秦心回道。但说归这么说,他觉得,他还是很有必要去练练的。向孟郑打听了下靶场在哪,然后第二日。正好又这么恰好!就见到了郑力在教他家的小孩练射术,并且在靶场中,还有其他家的小孩子也在,郑力也便当起了几十个十五岁左右的小屁孩的教练。 而原本,这靶场是郑家专用的,但郑家也没男丁了,所以便已经基本上荒废了。郑力因为跟郑家是有渊源的,准确地说,是曾经被蔡侯赐给郑家的女奴所生下来的后代,只是后来,大概是世代服侍郑家,没功也有劳,于是几乎已经摆脱奴籍。准确点说,明明是奴籍,但是却不是奴籍的待遇,反倒更像是平民,甚至,郑河在生时,还往往把郑力、郑庆等视为半个家人,所以,这靶场明面上是官方的,但是却也能被郑力所使用。 然后也是这时,秦心才知道,在郑邑中,郑力一家的小伙子们是最擅长打猎的了,无论是天上飞的,还是水里游的,都能用箭给你射穿,一般人往往是成童,也就是十五岁后到最晚二十岁,才接触射术,就比如说秦心,但郑力家的那些小鬼,十岁左右就开始启蒙了,到得十五、二十的时候,已经不是同龄人可比的了。 另外,那天在靶场,秦心也是见识了郑力的射术,其实之前便已有耳闻,说郑力打猎很行,但当时秦心也没想到射术上去,可等看完了郑力在小鬼们面前的表演,然后秦心便服了,射箭在郑力的手中,就跟玩儿一样。然后,秦心跟孟郑提到的那一套说辞也是很快就想好。 特么的郑力就是我右手!他代我出战有什么不行!当然,秦心自己也一样会练就是了,拿出他那把淘宝免费试用上搞下来最高可达七十磅的马修斯复合弓,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也是这大半年来,秦心在淘宝上看到的唯一一把复合弓,其他的,秦心还看到弹弓之类的。 当然,这把复合弓只是一把便宜货,也就一千块出头。练了几天后,如果是低磅数,四十磅以下的,秦心基本上能够拉开,而且指哪打哪。高了不稳定性就逐步提高,毕竟他的手臂还是缺乏锻炼,他应该是属于文质彬彬的书生的类型,但即使是这样,基本上,他也都能基本命中目标,用来应付打猎,问题已经不大。 不过!他靠装备的优势会射术了的事情又不会到处乱说就是了。 跟黑城武定好了赌约,与此同时,秦心也顺利把郑力推到了前面。 秦心忽然想赌大一点。即使其实他跟黑城武比,也不一定真的就输。 第五十六章 就问你服不服 显然,应该没有人会想到,事情最后竟然会发展到这样。 秦心坚持要好好地教育教育黑城武什么叫一江春水一江涛,一山更比一山高,而黑城武,也忍不住秦心的挑衅,气愤地答应了赌约。 离猎场跟正式狩猎开始还有一段路。路上,大公子也是苦笑着跟秦心说道:“呵呵,子智你这是何必呢?” 秦心便回道:“大公子你觉得我赢不了?” “不是。”大公子,“只是……” “可你脸上写满的就是我赢不了啊。我听说大公子你身上既有一个优点,也有一个缺点。” “请说。” “优点是能跟下属打成一片,没有太大的架子;缺点是缺乏威严,下面的人都似乎不怎么听你的。” 秦心指的便是黑城武,同时也间接映射了大公子。 秦心继续道:“要知虚骄自大者,败之媒也。黑城武是大公子属下唯一带兵还不错的将军,然而这毛病,要是让大公子你的对手利用了去的话,如果是发生在夺嫡的战场上……那大公子你的蔡侯之位就危险了。其实,我也是为了大公子您着想。” 突然听到身旁的秦心这么说,而且是一本正经,大有要教自己的意思,大公子原本还不甚在意的,但很快,以为周遭气氛的缘故,也情不知觉地被秦心牵起了鼻子走,后背莫名有点发凉。同时觉得,秦子智这人,仿佛不单单只有美貌那么简单了。 …… 另一边。 黑城武要跟一个庄稼汉比试打猎,众人都变成了好奇的看客。 按理说,黑城武虎背熊腰、而且还是军中之人,实力肯定不弱,而且在军营中,据闻还没有哪个人的射术能比得过他的,所以,这一次黑城武赢而秦心要到上蔡逢人便说自己自不量力,妄图挑战黑城第一射手的机会很大。 不过也有人认为,郑力应该也不差。毕竟看郑力手上那把弓,虽然看似有点破旧,但明眼人一看便知,那是一把被它的主人使用了无数次的猎弓,可知这位郑邑姑爷带来的庄稼汉,或许并非一般庄稼汉那么简单,而极有可能是那种常年持弓外出打猎,而且常常钻研射术之人。 因为有了前面的赌约,所以很快,黑城武和郑力便成了猎场中的焦点。 一米七六虎背熊腰的黑城武瞪大着眼睛凶郑力,而一米八几的郑力牛高马大的人,在打猎正式宣布开始之前,竟然也是差点就被凶到。不过也对,毕竟他可是良民啊,他姑爷这次真的是……一米八几的汉子,欲哭无泪。 而很快,秦心跟大公子的悄悄话也很快谈完了。 谈完了悄悄话的大公子,已经大有要把秦心刮目相看的感觉——这人,是来教我的。虽然还没有真正看穿秦心,但冥冥中,他已经觉得秦心有点不凡。只不过……还是先宣布狩猎开始吧。 随着大公子宣布狩猎正式开始,黑城武第一个驱动着战车冲了出去,毕竟先发制人,自古有之。而秦心看到郑力还愣在那里,也是大喊了一声,“郑力!你还愣在那里做什么。要是你赢不了,你就别想再用我那两把铁铲了!” 郑力一听‘传家之宝’要被没收,也是整个人一激灵。在这个还是石头、木头、兽骨做成耒耜的时代,那两把铁铲可是能让他们家种庄稼的效率提升两倍以上的东西,他死都不可能还给姑爷。 其他人见到前面两人已经出发,也是陆续驱车出发。 最后,才到秦心和大公子的这车出发。当然,其实两人出不出发已经不重要,两人最多就是吊在前面的人后面,以观赏的态度,看看前面的人狩猎的成果。 …… 黑城武的战车一车当先,一百步、八十步、六十步,黑城武拉弓搭箭,咻的一声,利箭如闪电一般往前飞去。可惜,六十步开外的迷途小鹿仿佛早早便察觉到了这边战车汹汹而来的动静,几个跳落间,便躲进了树林里。 一个目标逃掉了,战车因为不适合直接冲上山林,所以黑城武也只能途径而过,继续往后面而去。紧跟在后面的战车上的大夫和士人们便大叫可惜,不过同时也暗自庆幸,幸好没中,他们的首杀还是有机会的。 很快,又转过了一道弯,这一次却是草地上的一只兔子,这一次,黑城武再次拉弓搭箭。说实话,兔子的目标太小了,还真不好射中,不过,战车慢慢地放慢了速度,黑城武显然跟自己的老司机配合很好,在兔子还没有察觉要逃跑之前,一支利箭破风而去。 噗的一声!兔子从草地上猛地跳起,然后又落下。然后,黑城武的嘴角便弯出了一道微小的弧度。十朋,奴两人,到手。 战车慢慢地停了下来,黑城武跳下车捡起了倒在地上已经奄奄一息的小灰兔。举起向更远处的秦心示威。 “干!”秦心也没有办法,因为郑力似乎并不擅长在移动的战车上狩猎。 郑力虽然是良民,但他不是蠢民,见到前面黑城武已经得手,也知道,跟在对方后面肯定没什么好处,恰好,这时候以其敏锐的耳朵仿佛听到了旁边的树林仿佛传来猎物的声音,而且数量似乎还不小,立刻便跳下车钻进了树林里。当众人都不解停下来的时候,很快,郑力也是挽着两只野鸡回来。显然,难度比黑城武大兔子,似乎还要高那么一点,毕竟郑力是一次带回来了两只。 打猎仍然在进行着,预计会一直到今天晚饭前,所以,此时此刻说谁能赢,还真不好说。 黑城武见到郑力回来的得意样子,心中也是跟吃了一坨屎一样,内心很快燃起熊熊怒火,继续让人驱动战车去寻找下一个目标,倒是有种要把剩下的人都撇开的感觉,很快,便差不多完全抛弃后面的人。 其实打猎嘛,往往练的是配合。就像动物世界那样,不同人不同分工,把一群动物赶到一起,然后再把猎物群中那些掉队的猎杀。当然,黑城武想单独干也不是不行,只不过……如果论到单独狩猎的话,他应该还是比不上郑力的,毕竟,郑力是真的泥腿子出身。 随后当黑城武驱着战车,把成群结队的猎物们都吓得鸡飞狗跳的时候——看着很大群的猎物,但其实,追来追去,根本猎不了几头,因为全一窝蜂地被追着乱跑,而郑力这边,却是弃了战车,因为战车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了,在他看来,根本不适合用来狩猎。狩猎,当然是悄悄地找个地方,悄悄地接近,然后往猎物的要害射上一箭。还别说,看到这猎场的猎物是真的多,可比郑力自己上山打猎要轻松不要太多,郑力都乐坏了。走走停停,看到就射。 …… 时间很快便临近傍晚。 临时搭建的篝火营地里…… 距离统计最后结果的时间,也差不多到了。 外出狩猎的战车,也是一个个都陆陆续续从外面回来。 回来后,由专人统计这些人的狩猎成果,然后再由一人大声报出。 “汉英大夫,麋鹿两头、野猪两只。” “汉英,不错啊!连野猪你都敢猎,胆子不小啊。”于是便有人道。 “呵呵,谢各位夸奖。”名叫汉英的大夫也是站起来,谦虚道:“只是两只小野猪。如果是大的,我还真不敢去猎。” “子滕大夫,麋鹿一头,貉两只,狐两只。” “子滕你是专门盯着貉和狐去的吧。” “唉,你们不知道,我宠姬早就想要一张狐皮了,但是狐皮哪里有那么好找。” “哈哈,原来如此!”众人听后也都哈哈大笑。 基本上,大家猎取的猎物除了数量最多的麋鹿,大都少有重叠的。或是猎取野猪,令人夸奖自己很会作死;或是猎取狐貉,只是为了讨好美姬。 大家仿佛已经自成一套打猎规则,反正,基本上每个人都不会被冷落,互相都能吹捧,就跟事先就商量好了一样。 当八位大夫,很快就回来了七位,也就只剩下黑城武以及郑家姑爷派出的那位还没有回来的时候,众人这才又针对两人进行了一番议论。 “你们说,他们两人谁能胜?” “我觉得必然是黑城武将军。” “哦!怎么说?” “因为我在追猎野猪的时候就看到,黑城武将军后面的战利品已经满满地装满了两车跟在后面。” “不是吧!这么多!”便有人夸张道。但其实,如果是在蔡国早期。当蔡国四周的野生动物还有很多的时候,这一车、两车的猎物根本不足为道。只不过现在不同了,犀牛几乎没影了、大象也死得差不多了,老虎虽然还有残留,但一般少有碰到,现在陈桥猎场数量最多的,大概就是麋鹿还有野生水牛。当然一般情况下,水牛谁都不会去射,所以受伤最多的,一般还是三五成群的麋鹿。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众人议论着的时候,黑城武一脸雄赳赳气昂昂地回来了。 报数的人在清点完了黑城武的收获后,也是大声道。 “黑城武大夫,老虎一头,麋鹿七头,野猪五只,野兔一只,另外……” 后面的都还没有说完,便有人倏地站了起来。 “猎到老虎了!?” “真的是老虎!” “将军神勇!” “竟然还有两只老虎幼崽!” “黑城武!你是捣了老虎窝了吧?” 大公子听闻获得了老虎幼崽,也是倏地整个人站了起来。这可比之前那些互相吹捧要振奋人心的多了。 “速速将老虎幼崽呈上来让我看看。” “是!” 果然,那是两只刚刚才两、三月大的老虎幼崽。 “哈哈!黑城武,干的不错!重赏!” “唉,这一次估计郑邑姑爷要输了。” “是啊。就这老虎,就能以一当十。” 最后经过统计,黑城武猎得的猎物数量,大大小小、会飞的跟不会飞的加起来,数量竟然有七十多,然后他一个人,就能顶别人好几个。 “就问你服不服!” 然后,秦心便见到了黑城武一脸嚣张的样子地看着他。 第五十七章 干得漂亮 大公子得到两只老虎幼崽,整个人便有点过于兴奋了。如果不是自己身旁的人提醒,他似乎还浑然不觉自己刚刚其实已经有点冷落了今天真正的客人。 这一次的打猎,真正的客人是秦心。虽然名义上是打猎,但倒不如说,这还是一次可以展现大公子自己‘王德’的机会。 被身旁的人提醒后,大公子也是很快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放下了两只老虎幼崽,转过头来安慰秦心道,“子智,输了不要紧,毕竟黑城武这厮常年都到楚国边界练兵狩猎,他能拿出这么好的成绩,也是因为这家伙一年到头都在那边练这个。” 那边黑城武还被一群人捧在天上,还没走过来,不过很快,耳朵也似乎是安了雷达一样,正好大公子这么一说完,他便装作谦逊地推开了众人,直接往秦心跟大公子这边过来。 因为今天战绩不错,所以黑城武的底气也是十足。 “我说郑家的姑爷,你那位庄稼汉随从呢,怎么现在还不见人?是不是还没有猎到猎物,所以现在不敢回来了?” 看到对方那得意嚣张的嘴脸,秦心很不爽,不过郑力跟郑宏一行人还没有回来,所以,他现在也只能是耐心地等待。 照理说,按照郑力以前的战绩,随随便便都好几十只的飞禽,应该不至于会输。 秦心现在最担心,反而是郑力跟郑宏会不会是因为在路上出了什么意外,这才慢了回来。就在秦心心情有点烦闷的时候,静默的气氛中,似乎由远及近,很快便传来了马蹄以及马车的动静。 “肯定是郑力跟郑宏回来了!”秦心当即心想。 “哟!还敢回来。”黑城武也是掉转头,往营地门口的地方望去。 营地外,经过了兵卒的检查之后,马和马车都被留在了外面,然后……能够进到营地的人,便只有郑力和郑宏两个。但一进门口,统计打猎数据的人便把两人给截停了下来,看了看两人手上的战果,然后直接报数道: “郑邑姑爷随从,野兔两只,鸟窝一个,鸟窝里有幼崽……咳咳,一、二、三、四、五,五只~” 当报数的人报完数,不少人都忍俊不禁。主要是报数的说的太逗了。这是谁的人,肯定被收买了吧,不然至于这么损吗。还是应该夸他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好呢。 “噗!”果然黑城武当场就笑了,并且夸张地大声道:“不会吧!这大半天了,只猎了两只野兔?还有,掏个鸟窝回来算什么?这算是打猎吗?” 郑力、郑宏两人却是一脸疑问,似乎还不知道现在正在说着什么。不过!黑城武很快便让他们知道现在营地里的人正在说着什么了。 “郑家姑爷,胜负现在一目了然。七十比七!是我赢了。” 秦心却是皱了皱眉,心想这黑城武是不是蠢。 “黑城武将军是不是算错数了?”秦心便道。 “我怎么算错数?”黑城武。 不过具体是什么情况,秦心也不清楚,所以秦心也只能问郑力。 “郑力!” “在!姑爷。” “你今天就猎了这点东西?” “不是啊。”郑力便回道。 而听到郑力这么说,秦心顿时便安了安心,“那你还猎了什么?我记得,你早上不还有两只山鸡吗?” “咳咳!”谁料一听到秦心这么说,郑力便剧烈地咳嗽了起来,郑宏也是拍着对方的后背,期间眼神给对方示意,似乎在说,都说让你别那样做,现在好了,姑爷问起来了,你怎么解释,郑力最后嘴唇嚅了嚅说道:“路上的时候,觉得有点饿,所以烤了吃了。姑爷,主要是上午打来的东西,不立刻吃,放到傍晚了也不新鲜。” 然后,现场便一片死寂。难怪之前秦心问他的时候,他咳得跟个什么似的,原来是被两人烤了吃了啊。 “不行了,郑家姑爷你带来的随从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请恕我无礼!” “也请恕我无礼!” 围观的众大夫,以及士人听完后无不笑得有点肚子痛,而黑城武,更甚。 “好!”黑城武忍着疼到肚子的笑意,最后十分大度地说道,“我就把上午那两只野鸡也给你算上,你现在也只有九,七十比九,也还是我赢。” “什么七十比九?”此时郑力也是反应过来说道。 “你这大半天的时间,不是只猎了两只野鸡、两只野兔,还有一窝鸟崽么?” “谁说我只猎了两只野鸡、两只野兔,还有一窝鸟崽的?”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黑城武说着,然后便不自禁地皱了皱眉。大概,他似乎也终于都想起来,上午的时候,郑力离开不用三分钟的时间,便能够轻而地猎到两只野鸡。 射猎这么效率的人,又怎么可能大半天时间都猎不到其他的猎物。 也恰好就在这个空档,营地的外面,再次响起了马车的动静。 因为天色已经慢慢黑了下来,所以一开始营地外负责守卫安全的兵卒还以为是什么人,结果靠近了一看才知道,原来是上午被人喊了出去帮忙搬运猎物的哥们。 问清了哥们什么情况,很快便放行了。但站在原地看着那用十车才能勉勉强强装满的猎物,也是一个个都暗暗咋舌。而看到最后两辆车上面的猎物,更是人人都瞪大了眼睛。 “报!”一个兵卒很快便冲进了营地来报信。 大公子挺了挺屁股,也是稍稍坐起,想知道外面的动静是什么情况,便问:“外面什么情况?” 然后那兵卒便道:“报告大公子!郑家姑爷的猎物送回来了。” 然后一时间,众人便议论纷纷了起来。 “呈上来!”大公子微微沉吟了一会后,便说道。 “是。” 然后,一车车的猎物便往地上倒。即使其实离得还远着呢,但还是有不少人,看到了那数量之多。一部木板车下来,估计就有十几二十头大大小小的狸、狐、獾、狍之类的,而且前面的几车全是兽类的,后面的几车则全是禽类,包括大鸨、石鸡、长尾雉等,中间也有麋鹿,但因为嫌体积太大,明明猎了两三头的,却被郑力放弃了,最后只保留下一头,最最后,更让人觉得惊喜的,大概要说在最后的板车上,竟然还拖着一只被射杀了的大犀牛。 当然此时这些人还没有看到大犀牛,只不过,却看到了有四个兵卒,先行一步,把两只野猪般大小,应该还没几岁的小犀牛给呈了上来。 “这是!” 看到那两只小犀牛,所有人都惊呆了。 大公子更是激动地站起来,冲上来道:“这、这是从哪里猎来的!”显然,相比于老虎,犀牛在蔡国更珍贵。都怪现在这鬼天气,原本蔡国两百年前还是犀牛成群的,但后面,因为温度持续下降,犀牛要么往南迁,要么就全冻死了,大公子早年读异兽志的时候,对犀牛这种动物就很是神往,只可惜,一直都难以碰到。即使碰到了,也已经被人杀死做成标本了。现在,苍天有眼啊!竟然让他还能见到活着的! “回大公子,这是在蔡国与柏国的交界猎到的。”郑力回道。当时他打猎打得兴奋,所以差点跨过了国界线。在山涧小河的地方,意外发现。 “好好!来人,重重有赏!赏五十朋!不!一百朋!” 另一边,统计的人也是很快算出了结果,“郑家姑爷的随从总共猎获了猎物,包括一只成年大犀牛,两只小犀牛幼崽,总共:九十三头。” 九十三比七十,显然,郑力猎得的数量更多。 “黑城武将军,现在怎么说。”秦心便笑着对黑城武说道。 黑城武此时的脸色已经黑成了木炭,犟着脖子道:“肯定是你们作弊!一个人怎么可能能够猎得这么多。” “啧啧啧!身为君子,应该要有风度。你猎得七十头的时候,我都没有怀疑你,你现在怎么能怀疑我呢。” “姑爷,我们没有作弊。那些兵卒可以作证!” “好了好了!”大公子眼见又要吵起来,也是立刻制止,“黑城武!你输了就要愿赌服输。至于子智,你这位随从不错!立了大功!我打算赏赐他一百朋!同时你慧眼识才也有功,所以我再赏赐你一百朋。今天打猎,各位的表现都很不错。首头奖励归黑城武,最多奖励归子智。嗯!就这样!” “黑城武将军,以后别忘记了要把你的名字倒过来。”秦心。 “你!你!秦子智!我与你誓不两……” “黑城武!”最后,被大公子一瞪,他才乖乖地退了下去,并且一个人连喝了三杯闷酒,可心里还是隐隐作痛。 与此同时…… “不错!干得漂亮!”秦心也是狠狠地夸奖了郑力。 第五十八章 教不了你 到了夜晚,这时天已经全黑了,所有人接下来也是就地举行了夜宴。 夜宴中,秦心继续保持自己的君子形象,任何人来向自己敬酒,秦心都保持着不远不近的关系。 对于黑城武,此时因为已经教训完,而且还获得了不少的赏赐,所以,秦心也已经不是很在意。倒是更多地把注意力集中到大公子,以及他的小团体的身上。 古语有云: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 如果大公子是一位枭雄,那么秦心是不介意真的帮助对方的。毕竟,大树底下也好乘凉。 但说实话,大公子却似乎并不具备枭雄的潜质。 …… “子智,来,我敬你一杯!” 营地中,所有人很快便喝得酒酣耳热、东倒西歪。 当全场,只剩下秦心跟大公子的时候。 大公子似乎这才有了动作。 秦心举起酒杯。 两人默默对饮。 秦心知道对方有话要说,所以秦心也不急,就坐在那里等对方慢慢说。 大公子开口了,第一句:“我相信子智你也知道现在我们蔡国的状况。我那几位兄弟,狼子野心。我知道自己能力不足,所以我想请子智助我,子智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 “凉拌。”秦心便嘀咕道,“咳咳!” “什么?”大公子皱皱眉头,似乎听得不是很清楚。 “我是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秦心。 “我知道子智你肯定是有才之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该怎么办,你可别糊弄我。”大公子。 “大公子,我也是说实话。”秦心。 “你肯定是糊弄我!”大公子。 然后,秦心便给大公子说了一个人被人逐出家门的故事。明明他就是想吃个饱饭,也不求成为嫡子,继承家业,但还是被赶出来了。那也是夺嫡,而且,那个失败者现在就在大公子你的面前。 秦心想表达的意思便是,我自己都失败了,我还有什么脸教大公子您呢。 “那妇人真心歹毒!”大公子听完后,也是义愤填膺。 “过去的事已经过去,我已经不想再回忆。要怪,就怪我重兄弟情、父子情。”秦心继续往自己脸上贴金。 “没想到子智也有这样不堪回首的过去。我还以为……”大公子。 “呵呵,我可是被我老丈人当成是跑丢的羊给绑回去的。”秦心稍稍地改了改故事情节,把自己差不多是被家里人强行地卖给郑家的差不多,不过事实上,也的确是那样。 然后,便是大公子也不得不哀叹了一声道,“子智命苦。” “所以大公子让我教您怎么赢下夺嫡,真的很不合适。我只能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大公子,希望大公子不会犯下跟我相同的错误。” “受教!受……”话还没有说完,然后最后大公子也倒了下去。 秦心看了看还有的果酒,这可比菠萝啤高不了多少啊,不过大概也跟古代人的寿命体质远不如现代人,所以古人的酒精承受力也不如现代人!活下来的都是最强者啊。 不过他自己现在好像也是古代人,为什么不会醉?只是有点微醺? 呃……秦心笑了笑,最后只能想着,是不是自己大脑的神经中枢已经对这种低浓度的酒精免疫。 …… 第二天清晨。 所有人起床后的第一件事,都是去撒尿。因为酒精度数低,便只能靠数量来填。 所以古时往往有各种豪饮,这不无道理。 状态最好的人自然是秦心,太阳刚刚漏出一个小小的弧度的时候,秦心还能准时起来锻炼身体。 “子智,早!” “大公子早。” “子智的酒量可以啊。” “一般般。” 与此同时,其他人也是陆陆续续地醒了过来。 然后,早上再一起吃了个饭,之后,便散了。 临走前,大公子似乎还有话想跟秦心说,但后面似乎又犹豫一下。最后——秦心便平平安安地回到了郑家。 …… 孟郑一早就站在城门口等秦心了。 因为秦心也说过,都不知道这是不是鸿门宴。 但即使是鸿门宴,他也不得不去。 毕竟,现在的郑邑,还没有能直接跟别人翻脸的实力。 站在城门口远远地看到秦心驾车回来,孟郑这才放下心。秦心刚跳下车,她便忍不住冲上前去,往秦心的怀里扑了上去,然后整个人喜极而泣。 毕竟,秦心之前把鸿门宴说得太恐怖了。 万一秦心真的出了事的话……在不知不觉间,秦心在她心中的地位已经变得如此重要。 “夫君!” “还好,还死不了。” “不准夫君说那样的话。” “那我不说。” “还是先回去再说吧。” …… 再反过头来看看大公子这边。 打猎活动结束后,大公子便一行人带着猎物回自己的封地。 刚回来没多久,便听奴仆说,大司寇蔡节大人已经在前堂等待大公子。 大公子一听到是自己叔来了,也是不容怠慢,立刻去见。 只见,那是一个面容有点凶恶的五六十岁男人,给人的感觉就跟后世那些守门的石狮子给人的感觉差不多。 “见到那位那位赘婿了?” “见到了。” “大公子觉得怎么样?” “似乎离我很近,但好像又离我很远。” “什么意思。” 然后,大公子便把自己的感觉说了出来。而且还把前一天所发生的事给蔡节一字不漏地说了出来。 然而,蔡节却似乎有着不一样的看法。 “他哪里是跟你亲近,分明是在挑战你的权威。” “什么意思?”大公子便不解了。 “黑城武无论怎么说都是你的人,你的人当然得由你自己来教训,怎么能让对方教训呢。他看似是好意,其实,打的也是你的脸。” “那二叔你的意思是不是,他不可能支持我们?”大公子。 “倒也还不能这么说,因为对方肯定也在观望。” “那现在怎么办……” 蔡节便沉吟了一下,才继续说道:“他既然会跟你说这么多,那证明还是有机会的。这样,你不是答应了,要赏赐她五个女奴么?” “是有这样的事。” “把间谍安排进去,有个人监视着他,就妥当很多了。” “二叔英明。但是安排谁?” “我府上正好有个歌姬,从小就被培养成间谍,可以让她去。” “那……最近一段时间还要不要继续拉拢?” “你可以时不时给他去信,但说到底,我们真正的敌人还是公子罡跟公子蟲。拉拢他,只是为了削弱敌人,同时也增强我们自己。公子罡跟公子蟲就算明知道他不可能是我们的人,但看到我们跟他联系这么密切,也不会再去接触他。” “还是二叔明智。” 不过,后面蔡节便会后悔,他真的不应该让大公子跟秦心保持联络,因为秦心最喜欢做的事情是什么——忽悠!秦心其实是个大忽悠!跟一个大忽悠聊天,你能占到便宜吗,不存在的。 第五十九章 赏赐的处理 大公子的效率还不错,又过了三天,秦心的战利品便送来了。 加起来总共有二百五十朋,另外还有女奴五个。 五个女奴没有问题,至于为什么是二百五十朋这个问题…… 事情却是这样的。 原本,那一百朋当然是已经给到了郑力的手上,郑力还很兴奋呢。只是…… 郑力拿到手还没有热乎起来,便听到秦心靠过来抱着他的肩膀对他说:“郑力!” “姑爷!” “跟你商量一件事呗。”秦心说道。 “姑爷什么事?” “话说,你很少有机会出去买东西吧。”秦心。 “呃……是。” “就算家里没肉,打猎也足够了是吧。”秦心。 “呃……是。” “最后家里即使穿得不够暖,也不用去买,妻子勤劳点,也足以穿戴无忧。”秦心。 “是。” “你姑爷我最近缺钱,所以能不能先借点来用用。”秦心。 “那姑爷你想借多少。”即使郑力再蠢,现在也知道秦心想干嘛了。 “不多,也就借一百朋。” “姑爷,你、你这个是不是太那个……”郑力便为难道。 “放心,有借有还,你姑爷一向说话算数。”秦心说完,然后就顺走了郑力的一百朋。也是恰好这么巧,郑海买了二十头小牛回来,秦心便把其中五头小牛,给了郑力以作安慰。 “这五头就当五年的利息给你,怎么样,你姑爷我还行吧。” 然而郑力还能怎么办,官大一级压死人。只好哭着接受了这样的交易。 一头小牛起码值十朋,五头,也有五十朋了,郑力默默流泪,好过什么都没有。 交易达成后,朋朋贝的事情暂且先告一段落。加上突然看到郑海赶着这么多小牛回来,大家的注意力,很快便落到了为什么秦心要买这么多的小牛。 “姑爷,我回来了!”郑海。 “回来就好。郑海,这么久不见,变帅了!有没有泡到上蔡的美女?”秦心。 “咳咳!”郑海便一阵咳嗽。 “别咳,你年纪也不小了,你看看我们现在郑邑。人丁单薄,人才凋零,你怎么好意思不出一份力。”秦心。 “姑爷,你买这么多小牛回来做什么?”倒是一旁的郑宏问。 “等下你就知道。”秦心说完,然后从宽大的袖口里面拿出了一个小钢圈和钢钳,按照淘宝上面的做法,先找了一头小牛来做实验。 “你们帮忙按着这头小牛,一定要按好。”秦心连唤了好几个仆隶帮忙把小牛稳住,而且表情很认真,并不像开玩笑。 而郑海、郑宏、郑力此时三人的注意力也很快便被秦心的认真神秘以及秦心手上的钢钳和钢圈给吸引,那钢圈,既不是铜、也不是金,但是浑身,却反光。 秦心比划了两下,又翻出淘宝客户端的商品介绍,再次确认上牛鼻环的做法。 而那边的小牛,仿佛也明白那个圈即将可能带给它的命运。 秦心都还没有动手,只是拿着钢钳和钢圈刚接近,那小牛很快便牛眼圆睁。头颈上的鬃毛根根竖起,脊背一弓,四蹄扬起,一阵踢腾之后,人仰马翻,然后,秦心的第一次尝试上牛鼻环就这么失败了。 不得已,后面秦心只能换了只蠢萌蠢萌的来做,而且还得避开其他的十多头,不能让它们看见,否则,牛虽然是畜牲,但又不蠢,听到自己同伴的惨叫,还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最后就只是上牛鼻环,就花了不少时间,不过众人还是不知道秦心想做什么,秦心也没说。 而就在这边上牛鼻环同时,子反那边,曲辕犁也做出来了。听闻消息之后的秦心便去验货,验完货之后,没毛病了,便让人先按照做好的再做二十个,数量,又恰好是二十。 直至把上面这些忙完,秦心这才有时间去理会大公子赏赐给自己的女奴。 孟郑对于秦心所获得赏赐品自然是不会过问的,不过事实上,她也想知道,秦心接下来要对这五个女奴怎么安排——大概出于女人的天性之一。即使她没说什么,但不代表她不在意。 一般来说,普通的女奴就丢出干农家活就好了,但偏偏,这五位女奴的姿色都可以说是上等之姿。 尤其是其中,还有一位是面容含蓄,姿态妩媚,据说会唱歌的歌姬。 这个时代,歌舞分为两类,一类是官方的,一类是民间的。官方大多以歌颂大型战争和伟人事迹为主,大部分表演者为男性,用以祭祀;但民间的,就不一样了,毕竟周朝发展到现在,也有几百年了,歌舞不可能真的只为歌颂而奏而跳,所以慢慢地,便也有发展为俗乐的,只是现在的俗乐,还处于萌芽阶段罢了。它的特点表现在,不再是为了祭祀而用,而是为了享乐,颇有些靡靡之音的感觉。 “夫君打算怎么安排?” “唔……” 两夫妻便站在五个女奴的面前。 “你叫什么?今年几岁?”秦心问最靠近他的一位长得还不错,有点小精致的女奴道。 “奴叫喜囿,今年十五岁。”叫做喜囿的女奴怯生生地道。 “你呢?”秦心一个个问。 然后对面的人也是一个个回答。 “都会做什么?”秦心又问。 当然,也都一个个回答了。 在这个过程中,叫做蔓柔的歌姬便也暗暗地打量着秦心,她知道自己这次到郑家的目的,就是为了把握郑家对大公子的态度,所以,一定要博取更好的表现,争取入得秦心的视线,最好是甚至能把正妻都踢下去,左右秦心的决定。 很快,秦心便面试完了。 发现,这些女奴虽然是长得漂亮,但其实也不是只会吃米饭的嘛。秦心的意思是,劳动技能,这些人也掌握的很不错。那秦心便放心了。 “那好,你们四人现在都去帮忙舂米吧。” 而当听到秦心说,让四人去帮忙舂米的时候,蔓柔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岂不是真的当奴仆来用?那四位姐妹虽然算不上国色天香,可也是贴身侍候什么的的最佳人选,而他竟然! “至于你……” 秦心最后又看向歌姬,然后莫名地忍不住笑道:“不好意思!我不应该笑的,但是一听说你叫‘漫游’,我就忍不住想笑。你就暂时留在郑家,咳,反正……大母她们也闷,不如让她给大母她们解闷。孟郑,你觉得怎么样?”秦心最后转过头去问孟郑。孟郑也是一愣,心想她夫君这安排,还真是有点怎么说呢……孟郑最后只能笑着回道:“夫君说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 “那好,就这样!”秦心最后便拍板道。事实上,蔓柔长得一点都不差,但偏偏怎么说呢,秦心就是没有办法对一个叫做‘漫游’的十七岁姑娘有什么太多的想法,好看漂亮的外表,再加上‘漫游’这名字,只会让秦心更想笑。即使长得再面容含蓄,姿态妩媚。 最后,蔓柔只能暗暗地咬咬牙,没想到,她刚来到郑家,就是地狱模式。不过也好,她喜欢挑战! 第六十章 作死的秦心 把歌姬丢给了自己那些后母以后,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因为没有其他琐屑之事了,所以秦心也是跟孟郑一起全力专注于郑邑的体制改革。 孟郑负责刑部和礼部,而秦心则负责吏户兵工。吏部的行动纲领秦心大致地给郑海拟了一份,然后让郑海自己看着办。目标就只有一个,郑邑需要有才能的人。无论是擅长偷鸡摸狗,还是百工,又或者是有学识的人,只要有才,来者不拒。 兵部,避免郑邑百姓抵触,秦心也是拿为了强化郑邑的治安为突破口,要求郑邑每家至少出一名十五岁至二十岁的男丁,秦心没说要打仗,但是‘军训’却是必不可少的。 ‘军训’期间,这些被征调的数量达三百之数的人全部脱产,另外,秦心还额外征调了不少人来建瓮城。 瓮城,即在原本的城门外修建的额外的半圆形或方形的护门小城。 关于为什么要建立瓮城,理由秦心跟孟郑、郑力、郑宏等亲信都提过,郑力和郑宏得知现在蔡国的动荡,也理解秦心的想法。便也只能希望,他们未来不会用上。 另外,户籍管理,秦心也开始着手,和孟郑议定户籍管理制度,但毕竟此时还没彻底发展为铁犁牛耕,生产力还很落后,还不适合分户,所以此时也仅仅只是简单地登记,家里都有什么人,儿子是谁,女儿是谁,有官职的人又是什么官职。 在做这方面的登记时,手提电脑便提高了很大的便捷了,而秦心,也是用了上千朋,购置了一套低配太阳能充电系统。基本上,用于手提的充电,以及之前给孟郑看的蓝光一体dvd机的充电一点问题都没有。 也是此时,见了自己夫君花钱如流水,与此同时,各种各样的神奇事物也是源源不断地出现,孟郑才大概明白她夫君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倒是想把她手里的朋朋贝都给自己夫君,不过却被秦心拒绝了。毕竟秦心如果真要用到的话,自然会不客气地问她要。所以接下来,怎么赚钱,也是秦心必须考虑的。毕竟,只有一套太阳能系统哪里够,显然,他还想要更多。 而郑邑这边最近的动静这么大,自然,消息也不可能对外界完全保密。 二公子公子罡的府上,公子罡听完郑邑如此动静,也是很快便有些不淡定。赶紧找来自己的大叔父,大司徒——蔡邦。 蔡邦七八十岁了,人老成精,听到公子罡这么说,反倒不是很担心。 他说道:“二公子不必担心,这一看就是虚张声势。而且乌合之众,不足为虑。” “但万一是真的怎么办?”公子罡依旧有点不安道,“会不会是因为跟衮打完猎了以后,所以就投了衮。我父亲对此也是半点表示都没有,根本猜不透他现在在想什么。” 与此同时,三公子公子蟲的封地,听闻了郑邑有可能在训练民兵,公子蟲也是找来了自己的支持者,大司马——蔡叔敖。 当然,三公子就对这种乌合之众看得不是很重了,毕竟,他有从军多年的蔡叔敖的支持。 三家之中,谁的兵势最强,第一便是三公子。这里不是说三公子的人数最多,而是他手下的都是百练之师,一个顶三、四个根本不成问题。 不过,出于惯例,他还是想请教自己的叔父。 而蔡叔敖听说了公子蟲的疑问后,也是对秦心的三百民兵不耻,没错,是‘不耻’。因为现在这个时代,只有贵族才有资格当兵。像郑邑的这种,没人用平民来充数,算什么,想到那赘婿带着三百身穿布衣,手拿树支上战场的平民。他们用战车一冲,根本顶不住一个回合。 因此,郑邑怎么样,却不是他最关心的,他最关心的是,蔡侯的态度。郑邑敢这么做,是不是得到了蔡侯的默认?如果是真的,那么君上现在的意思又是什么意思。 但事实上,蔡侯这边也很纳闷。秦心在搞郑邑搞什么鬼啊。练兵?难道是自己的嫡子让秦心这么做的?便很快叫来了大公子回来问话。 大公子听说了这事,也是傻眼,他根本没让秦心这么做啊,蔡侯便让大公子自己去问秦心究竟是什么情况。 其实,蔡国现在的夺嫡虽然已经明朗起来,而且势力泾渭分明,但也是三国争霸,谁都很难说一口气吃掉谁,二公子、三公子现在都已悄悄然地离开了上蔡,而有妻儿还在上蔡被扣押着的,包括手下的将领、百官,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大不了,死了再娶一个。其实这个时代的女人,才是真真正正的女人如衣服。反正,现在即使蔡侯派人去请,也不会有人回去了。毕竟,谁知道你会不会在我回去的时候随便找个理由剁了我。 一个个都在自己的封地拥兵自重,现在的蔡国朝堂之中,已经很难再看到往年秋末冬初那种完完整整的文武百官济济一堂的画面。说实话,这多少让蔡侯觉得有点伤感。但这也更加坚定了他要铲除自己叔父那一辈的分裂势力的决心。而大战什么时候一触即起,其实,蔡侯现在只需要下一个决定就够了。只不过,这个决定,他却迟迟下不去手。他好像还想等他的儿子迷途知返,又似乎只是为了他自己的名声。毕竟,当一个诸侯当得这么窝囊,还得请别人来帮自己教儿子,说出去,周边各国肯定会耻笑他的。 现在听说了郑邑的事,他倒是觉得,说不定郑邑是个突破口。 而反观秦心这边…… 为什么要搞出这么大的动静,其实……秦心也不想,毕竟暗中发展才是‘王道’,但后面,当郑海从上蔡回来,并且把蔡侯上面的那种想法带了回来——果然之前跟一个太监交朋友还是有用的,以及秦心也从自己大哥蔡仲哪里听闻了蔡国现在三国争霸的事实,秦心便觉得,搞大点也无妨。 而且,接下来他还要去问这三兄弟要装备,用来武装自己的民兵。就看他接下来怎么忽悠。虽然是第一次,也有点小怕怕,说不定还会有生命危险。不过,秦心也知道,这绝对是一次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如果他不把握住的话,那么可能郑邑一辈子都起不来,而且他可能一辈子都得看别人的脸色行事。 接下来,秦心的第一个目标,便是大公子。毕竟大公子说起来,跟他尚算有交情。最最重要的是,秦心觉得大公子这人贼好说话。 第六十一章 写信 十一月份转眼便离去,渐渐地,冬天似乎来了。而秋风止,冬风始。 今年,秦心听郑庆说,似乎比往年又要冷了一些。秦心便像变魔术一样,把六床棉被全部拿了出来御寒。 第一次见到那么厚的被子,可以说没有一个人不惊讶。 试了试,更是让人温暖到想哭。不好意思,你们都别来找我了,因为我被被子封印了。 无论是大的、小的,都开始了不同程度的对床的依赖。以前冬天早上醒来,围在火炉前烤火才是最常做的,但是现在,不到吃饭你都可以不用叫我起来了。 当然!几位后母没什么要事要处理,自然是可以这样,尤其是郑旦跟郑玉。而且原来这两人以前就喜欢好姬友一被子,现在即使换了棉被也没改掉这个毛病。 秦心见多出一张,干脆把剩下的给了郑庆,毕竟郑庆无论怎么说,也是功高劳苦的老管家了。 “姑爷,这么珍贵的东西,老奴又怎么能受得起呢。” “反正,三母、四母用不上,之前没想到给你置备,我也挺内疚的,就这样决定吧。”其实不是没想到,而是棉被太特么贵了,秦心还得留点钱用到其他更关键的地方去。 “谢姑爷。” 然后获得忠心的老管家的一枚。大概,这一次才是真正的把秦心当成是郑家的主人吧。即使前面秦心升官升的有点快,但那就像是暴发户一样,郑庆肯定还是不那么容易接受的,还是会惯性地认为,孟郑才是郑家之主,甚至说不定因此还会对秦心有点小小的排斥。但现在不同了,秦心谁都没想到,偏偏只想到了他,那么此时不叩头说愿效犬马之劳,还等什么时候。 有了棉被,可以说一张顶以前三四张,以前是布衾多年冷似铁,现在,一年四季如春。 倒是在秦心注意不到的角落里,有个叫‘漫游’的在瑟瑟发抖。后面还是孟郑注意到,才让郑庆给那位‘姑娘’加点被子以及再加点衣裳,秦心几天不到,似乎就把自己家还有这么个人给忘记了。 其实无论怎么说,‘漫游’姑娘也长得挺不错的啊,孟郑就搞不懂,她夫君却似乎对对方一点兴趣都没有。 这一天,当秦心去看自己之前种下的生菜,经过了大概四十多天的栽培,终于到了可以收成的日子,这两天就可以收割,然后一部分自己吃,一部分拿出去卖的时候。 大公子的信与此同时也是送来了郑家。 打开黏在竹册上盖有钤印的封泥,秦心读了起来。 “子智,离上次打猎后有半月不见了,甚是想念。诗中有说: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我想我现在也体会到了这种感觉。我始终觉得子智你是一个有大才的人,跟我应该能成为不错的知己……父亲前些天把我请了去,问我你在练兵的事。子智,不是我有意责备你,而是,我不得不吐口苦水,你还嫌蔡国现在不够乱吗。朝堂之上,父亲差点就以为你是想要跟我那几位兄弟一起起兵造反,还想要派兵去镇压,还好被我摁了下去,毕竟我知道子智你肯定不是这样的人。但如果不是这样,却又是为了什么?请子智看在咱们两之前交情的份上,知会我一声。你最最要好的朋友——大公子衮。” 读完了大公子的来信,秦心也是让孟郑回他们的房间去,把早早就准备好的信交给了送信的人。对送信的人说,“拿回去交给大公子。”然后送信的人就呆住了,为什么不按套路来,这时候不应该先请他别地休息一下,你再花个半天时间,写个回信,然后他也好方便跟大公子安排在郑家的间谍通通气,再深入地了解了解情况,结果…… 间谍没见着,送信的人就被郑庆友好地请出了郑家。而且,还请到了郑邑的城门口。毕竟,郑家一向都是很讲礼的,老丈人的时候,当的就是行人,对于待人接物,一向很严格。不严格不行啊,毕竟,如果礼数不周,那可能甚至会引发战争呢。 暗暗地说了句‘卧槽’,信使最后也只能是暂时先把回信带回去,“唉,现在也只能先这么办了。” 在快马加鞭的情况下,只用了不到半日的时间,秦心的信便落到了大公子的手上,然后,大公子便迫不及待地拆开来看。 “大公子:其实我早就知道,你将来会有这样疑问,所以,打猎回来后的这天晚上,我就写下了这封信……” “大公子你肯定会埋怨我,埋怨我明明应该站出来支持你的,但是我的态度却好像一直在推脱。其实,我这不是在推脱。而是,我毕竟只是一个赘婿。” “郑邑的情况大公子也了解,出几个庄稼汉出去打猎可以,但说到夺嫡,毕竟是涉及兵戈之事。郑邑兵没有,戈更没有。所以即使我想支持大公子也无能为力。更重要的是,即使我站出来明确地说要站在大公子你这边,恐怕,别人不但不怕,甚至还会嘲笑大公子您……” “但大公子毕竟待我不薄,而且对我情真意切,所以回去以后,我想了很久,甚至都吃不下饭,我总觉得自己不能什么都不做,于是我就想到了是不是可以在郑邑组建一支偏师。” “假如大公子日后如果真的有什么危险,我也能带人去救驾。而要是大公子能够顺顺利利,那我在郑邑便举酒祝贺大公子凯旋而归。” “虽然我这支只是民兵,但如果大公子相信我,加上敌人对我们的轻视,我觉得,即使是民兵,肯定也能在战场上发挥出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能为大公子做的事情也就只有这么多了,大公子小心保重。” 大公子看完秦心的回信,顿时被感动了,两眼泪湿,这才是忠臣啊!不过他还是想问问,那位歌姬的消息,然后信使便把都没来得及碰头,就被送出来了告诉了大公子, 沉吟了下…… 他知道自己不应该怀疑子智,不过,他还是决定再写一封回信。同时叮嘱信使,这一次你醒目点,别再坏事了。 第六十二章 一场没有戈矛的战争 “大家快看!是邑主姑爷。” 秦心自己一个人来到外面散步,今天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大家的神经似乎一下都敏感了起来。 “邑主姑爷!” “邑主姑爷!” “邑主姑爷,听说要打仗了,是不是真的?”一个中年大叔速度最快,而且也似乎是作为代表,很快来到秦心的面前,截停了正打算外出的秦心,他脸上神色有点着急。 “是呀!是呀!是不是要打仗了?” 大叔身后的人,陆陆续续地也是追围了过来,也都一脸着急地附和问道。 打仗,也即是战争,对于这个时代的平民来说,或许是除了饿肚子之外最让他们担心惊惧的第二件事情了。不过更重要的是,秦心征兵的三百人中,有他们的儿子和兄弟。 “大家不用着急!你们一个个问,我一个个回答。”秦心便伸出双手,把现场的吵杂都按了下去。然后便有一人在人群中,迫不及待地踮起脚尖,举手问:“邑主姑爷,我听说现在我们蔡国大公子、二公子、三公子都在为夺嫡训练兵马,那我们是不是也要去打仗?” “你是听谁说的?”秦心便问这人。 “上蔡那边都这么说。”对方道。这倒是让秦心有点没料到。是谁这么蠢把这种事情泄漏出去的?连郑邑的人都知道了,那蔡国上下岂不是人人都知道了? 是蔡侯的主意?想在舆论上先占据有利位置?反正,大家在一般情况下肯定都是支持嫡子继承制,二公子和三公子的行为现在绝对是违背礼俗的行为,这么想的话,蔡侯的可能性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只不过……蔡侯是一个爱惜自己名声的人,之前都不想将这件事情闹大,现在又怎么会这么大张旗鼓地宣扬。还是说,这其实是其他人散布的谣言。 不过不管具体原因是怎样,秦心都有必要澄清一下,“我们郑邑……的确是要打仗!!”秦心一说,大家顿时一片哗然。但是秦心继续大声道:“不过!却不是为了大公子、二公子、三公子的夺嫡打仗,而是为了郑邑的未来而打仗。” “邑主姑爷!什么意思!” “对啊,邑主姑爷,为什么要打仗啊!” “打仗可是会死人的啊。” “……” 秦心继续解释道:“我相信大家都听闻了最近郑邑的一些改革,包括设立刑部和精简内政,孩童上学,以及户籍登记。其实!这些都是为了郑邑的未来而在打仗!”显然,秦心的打仗有隐藏的含义,并不是指真正的打仗。所以大家听秦心这么一说,也是有点绕不过来,刑部的设立、户籍的登记可以说要是强扯的话,也还能跟打仗扯上点关系,但孩童上学是打仗?什么意思? 秦心也不急,之后让大家静下心来,坐到地上,他一步步给大家慢慢地解释。 这个时代的诗,都喜欢用起兴的手法,所以,秦心解释的时候,也用了起兴,先言他物,再说自己想说的。 “我相信,我大家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郑邑的一些人到上蔡做生意,上蔡有的人就会瞧不起我们。为什么?因为我们出生郑邑。郑邑虽然也是蔡国的城池,但是,他们却把我们当成是乡巴佬。你们说气不气!大家都是蔡国的平民,凭什么上蔡的平民就该比我们郑邑的平民高一等。” “但是邑主姑爷,他们就是比我们高一等。他们的衣服比我们漂亮,他们家里的钱也比我们多。” “……”秦心被噎得说不出话来了,但是还是强行硬掰了回去,“我跟你们说,你们这么想就大错特错!” 当秦心跟众人吹牛逼的时候,孟郑带着自己的几位贴身女仆隶也是匆匆地来到了秦心的忽悠现场。她刚才听一位女仆隶说,姑爷似乎被围了,她还有点担心,但现在一看,所有人都被她夫君的话给吸引住了。 “为什么我们会被别人小看?那不是我们出身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都没有底气!就如同那位小兄弟所说,我们的衣服不如他们的漂亮,我们也不如他们有钱。” “大家都给自己一点想象,要是我们衣服比他们漂亮,我们家里也比他们有钱,甚至在要是再次遇到欺负和歧视的时候,我们能拿大把大把的朋朋贝扔到他们脸上,说:老子没钱吗,买不起你们上蔡的衣服吗,老子有的是钱。大家都发挥一下自己的想象力,上蔡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人会怎么想。” “没错,他们会很惊愕,因为即使是他们都没见过那么多钱。然后,说不定下一刻立刻就会把你当成是大爷一样地侍候着。为什么?因为你有钱,他需要钱。当然我不是教大家用这种这么低俗的做法,去践踏别人的尊严,我只是想告诉大家,我们可以怎么做,怎样,才能拿回属于我们自己的尊严。” “我把这,称作是一场没有戈矛的战争……” “邑主姑爷,那为什么还要练兵?”秦心讲完了以后,又有人提问道。 “这正正是我接下来想要说的!练兵!很多人都以为我们要打仗了,所以都很担忧很害怕,因为那样说不定会死人。不!是一定会死人。但大家知不知道,其实士兵跟财富一样,也是一个强大的城邑必不可少的东西……在这里我想跟大家分享一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秦心说道:“大公子、二公子、三公子他们现在是不是在夺嫡,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只有我们郑邑有了训练有素的士兵在手,我们才能在任何时候,都不至于被别人随意地欺负。不练兵,说不定比我们练兵死的人还要更多。” “所以!郑邑最近一段时间的变化,大家或许也能看得出来。其实,都是在打这一场没有戈矛的战争,我既然当得了郑邑的邑主,自然是希望大家都能安居乐业、吃饱穿暖。” “我也不希望将来郑邑会爆发战争,但是,我们不能不为郑邑将来说不定什么时候会爆发战争而做准备。当你们手上的钱不管用的时候,那你们手上的戈矛,就会派上用场。” “不然,你的钱被抢了,脸也被打了,到时候你们要回来跟我说,邑主姑爷,我被打了,那我也只能跟你们说,孩子,回去找你母亲好好地哭一场吧。哭完了,说不定心里面就能好受一些。” “所以!我想请大家理解我跟你们邑主最近一段时间所做的一切,无论外面发生什么,为了郑邑的大家,这些事情我跟邑主都是必须要去做的。这叫未雨绸缪,这叫有备无患,这叫防患未然,这也叫居安思危。谢谢大家!” 秦心说完,没有人再问为什么要练兵了,因为邑主姑爷这话说的也很有道理,而且还说得他们很爽,就是……什么时候他们才能拿钱砸别人脸上呢? 原本围拢过来的平民听完秦心的话慢慢便散去,发现邑主孟郑,也是立刻跟孟郑打招呼,孟郑点点头,算是回应了大家的招呼,便奔向秦心,有点自豪地看着她夫君。 “怎么来了?”秦心见到孟郑来到他面前,也是问道。 “听说夫君被围了,特意赶来救夫君。不过,现在看来,已经不用了。” 秦心便毫不客气地捏住了孟郑的半边脸,还往上提了提,让孟郑不得不歪起了头,变得整个人都不好。秦心道:“你就带这四位小姐姐来,就想救你夫君,似乎兵力还不太够啊。所以其实……你是带人来看你夫君怎么被人给剁成肉泥的吧。” “因为我相信夫君可以以一敌百啊。” 四位女仆隶已经看不下去了,这两个人还能再秀恩爱一点吗! 玩笑过后…… “也不知道是谁散播的谣言。” 秦心觉得,肯定不是蔡侯。大公子?二公子?三公子?秦心觉得有必要让郑海到上蔡再探探消息。同时,估计过两天,他还得把刚刚的话对全郑邑的平民再说一遍。 因为这时候,他们可不能自乱了阵脚。 第六十三章 奴奴你这是打劫吧 两日后,正如秦心想的一样,说听到要打仗消息的人,都是被人刻意散播谣言,而且还特意有提到,郑邑的练兵就是去当炮灰。 但经过了郑海的暗查后,却发现,就连上蔡的平民,都不知道会打仗这件事。不过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上层此时都还在暗斗,能够知道内幕的也就只有士人阶层而已。 至于散播谣言的人是谁,说实话,秦心现在也还不知道。对方的用意,虽然能够猜到一点,应该是想让自己无法再继续练兵,但对方这么做,这不是在作死吗。 秦心听内侍繆艚的意思,蔡侯是希望可以以最低的代价、最小的影响将这场叛乱结束,甚至最好是大家都没有察觉,叛乱就已经平定,因为那样更有利于保存他的名声。但这个散播谣言的人所做的事情,却无疑于想把这件事情闹大。 而要是让全国上下都知道,其实现在三位公子已经闹翻了。刀兵相向只是时间问题,蔡侯见到已经没有掩瞒下去的必要,肯定会恼羞成怒地直接起兵。 这人这么做,无异于在挑战蔡侯的忍耐力。 “这么蠢的人是谁?” 这两天,秦心也是让女仆隶们帮忙把生菜收割了,然后拿到市场上去卖。 郑邑往北,是秦心的‘祖国’——顿国,顿国这个小国怎么说呢,姬姓小国。在公侯伯子男中,属于子爵。国内军事势力很弱,但也是沾了中原国的边。在野外,商品交换落后,因为人们在能够自给自足的情况下,根本不需要太多的商品交换。但是在其国都,其实也还是不错的。而秦心以前严格点来说,并不是住在国都,而是在野外,属于小村庄的形式,而秦心的父亲,就类似于村长,属于行政体系中,不但有责任指导全村的春耕、夏耘、秋收、冬藏,也有着代表一族之长定时定期给顿国的君候上交赋税的义务、甚至于兵役的义务。 上蔡现在的环境那么不稳定,秦心自然不能去冒险,让人把生菜打包好,同时也教好了郑家的一位庖丁怎么做炒生菜,又给了油、耗油、盐、酱油、不沾锅等,再让郑力带着一队人帮忙护卫,然后,秦心便目送奴奴自己去完成自己人生的第一笔由她自己做主的生意。 是的!其他人同行的人都是辅助。生菜卖多少钱,怎么卖,全凭奴奴自己做主。 当然,如果是其他人,秦心肯定不会这么安排,但奴奴毕竟是跟了他差不多一年的头号狗腿子,秦心相信,奴奴肯定不会让他失望。 安排好了奴奴出去做生意,由庖丁帮助、郑力当护卫以后,然后,秦心便留在郑邑,给大家伙解释一下练兵的事,再说说郑邑未来的发展蓝图,顺便,再说说他接下来想在郑邑大范围推广的耕作方法——亲田法。 前面的很快便解释完,后面便提到亲田法。 何谓亲田法,亲田法就是“有田百亩者,将八十亩照常耕种外,捡出二十亩,比那八十亩件件偏袒些。其耕种、上粪俱加倍数……遇丰岁,所收较那八十亩定多数倍,就算遇到旱涝,亦与八十亩之丰收者一般。而要是遇到蝗虫生发,合家之人守二十亩地,也易于补救,亦可免蝗。”当然,郑邑应该是少有蝗害的,倒是现在的黄河下游,比如齐国,却是常常发生蝗虫等灾害。 这一天,秦心干脆也是一不做二不休。讲完了上面那些,又提到了公共卫生问题,让大家别随地大小便,还有那些家里有羊、有狗、有鸭、有鸡的,都把粪便收集起来,经过沤肥后,可以用来肥田。 原本是每家每户至少派一个人来听的,不过听到后面,就连一些妇女、儿童,都坐在不远的树下听。 说完了以后,秦心又让大家可以随便提问,而秦心自己也是一一回答。这可比这个时代的统治者要亲民的多,不过秦心仁德的名声在黄砜被请来的时候已经众所周知,这也是大家现在都愿意坐下来听秦心说话的原因。 郑宏听完了秦心的全部演讲,便不由有点感慨,“还好姑爷来了我们郑邑。”倒不是有意说给孟郑听的,只是孟郑也正好就站在旁边。 子反也是很不正经地挂在旁边的横出的树枝上,秦心刚刚在郑邑未来的发展中刻意提到,而且是以强调的语气说道,‘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未来郑邑会专注于这方面的发展,以减轻大家的耕种负担。听完了秦心的话以后,子反心中便慢慢沸腾了起来。果然,他选择来郑邑并没有来错。而且,他觉得这里越来越有意思了。 而要说郑邑的平民在听完了秦心的演讲后有什么收获,大概是对未来的憧憬,因为秦心给他们描绘了一幅幅美好的生活蓝图。 再反观顿国这边…… 在顿国的都城市集里,奴奴交了钱然后拿了一个铺位,之后便在铺位上摆摊。 在摊档的旁边,用牌子以大纂写上文字,“生菜五颗一朋。” 但说实话,这个时代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文盲,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奴奴似乎也不急,还让郑力帮忙喊,而一喊,大家也都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带着好奇心,渐渐地都围拢了过来。 “这是什么菜?没见过。” “嘶,五颗一朋,你怎么不去抢!” 来看的人不少,但是,会买的人一个都没有。主要是,五颗就卖一朋,这谁吃得起。 其实,市场上现在也不乏很多士人、甚至是卿大夫家中的采办,但即使是他们,也算是有钱人了,但是走近了一看,还是觉得这跟抢钱没什么两样。 “卖菜的,你这东西不就是青菜?凭什么卖这么贵。” 便有人忍不住要问郑力。郑力却是摇了摇头,回对方道:“我不是老板,她才是老板,你们问她。” 在众人尚未反应过来前…… 奴奴这时候也是带着萝莉音脆生生道:“你们买不起就别挡道。五颗一朋,不二价。” “诶嘿!”众人便诶嘿了一声,心想:“小女娃,什么叫买不起就别挡道。你这东西卖这么贵,一看就是骗人的,信不信让皂隶来封了你们的铺子。”也有人说:“你们卖的这个东西都不知道有没有毒,怕不是随便从哪里摘来的野菜吧。” 然后…… 奴奴直接生吃了一片。 让这些人当即无话可说。 随着事态的发展,围拢过来看热闹的人也是越来越多。 其中,便有一个长得很阴险小人的人也混到了人群之中。这人似乎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没多久就钻到了最前面。看看摊档前的生菜,说实话,这些生菜是长得很脆绿、很新鲜、一颗颗都是黄黄的嫩嫩的,看着就很诱人,但是这五颗菜就卖一朋,这特么得也太贵了吧。要是一个贝壳换一箩筐这还差不多。 了解完情况后,这人便一副好心的样子,对奴奴说道——说实话这小女娃还长得挺漂亮精致的,所以他也是出于道义,才不得不告诉这位小女娃一个事实:“你这东西卖这么贵谁会买啊。我看这东西,跟一般青菜也没什么不同的,你要是能一个贝壳,卖十几二十颗,说不定还会有人想要尝尝鲜。这样!我出一个贝壳,如果真的好吃,我再回头跟你买,好过你一颗都卖不出去。” 似乎就这么说定了,但是当他想要动手的时候,郑力却一根木棍抵在了他的手掌上。 很凶狠地说了句,“对不起!没钱!你连碰都别想碰!” 郑力毕竟是身高差不多一米九的猛男,而对方,身高不过一米六、一米七的样子,两人在气势上便已经不是一个档次。 那人一听郑力这么说,也稍稍地有了点火气。毕竟,他是出于好心才帮着买的,要不是看在小女娃长得那么漂亮精致的份上。你这肌肉男倒好,这是好心遭雷劈。 却没想到…… “买不起就滚!” 奴奴又在后面加了一句,算是力撑郑力之前说出口的话。一时间,全场哗然。 “……”那长得有点阴险小人样子的人也是当场就一脸懵在了那里。 在阴险小人样的人旁边…… 也是很快就有帮他说话的人道: “嘿!你这小女娃,怎么说话的。” “这位兄弟,你本来是好意,但是却被这样鄙视,连我都看不下去了。” “是啊,我们是没钱!没钱我们大家大不了不买就是了。” “对啊!我们不买就是了!” “走了走了走了,大家也都别浪费时间了。” “五颗一朋的青菜,谁买谁是傻子。” 拂了拂袖,阴险小人样的人最终也是,恼羞成怒道:“好!既然你们不接受我的好意,算了,那就等着放烂了都卖不出吧。” 慢慢地,人就散了,只不过,关于这个摊档的讨论,却并没有就此停止,当这些原本围拢过来的几十号人散了去,接下来知道有这么一家摊档的人,便数十上百地在增加。 而奴奴,也没有让郑力停下来,继续喊。 郑力:“新鲜生菜,五颗一朋,绝对好吃~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喂。” 只不过没用,短时间之内,已经不会有人再接近这个摊档,而且,听闻了消息之后的人也大多远远地看着,然后指指点点,就是这家,竟然把野菜卖的这么贵,真的能卖得出去吗,我打赌,肯定卖不去。 就这样,时间慢慢地便来到了中午,时间大概也就十一、二点吧,如果是按照后世的计时来说。本来是没到饭点的,这个不得不说。因为这个时代一般两餐。早餐,早上起来吃;晚餐,一般是下午三、四点。只不过……奴奴毕竟不受这样的限制,现在正是发育时期,不吃三顿怎么行。这可是从秦心哪里拿了合法吃饭证的。 其实,在来摆摊之前,奴奴就做好准备了,借了一户人家的厨房来用,然后,时间一到,就把饭菜送来,之后,便所有人在摊档里。小的有小的吃,大的有大的吃,而且还吃的很香很香的样子,甚至还有的也不知道是演的,还是真的就那样,竟然为了一颗生菜抢了起来,而且扒饭扒得特勤快,可以说是狼吞虎咽。让一大伙现在都没吃饭的路人还有那些原本一直想看笑话打赌生菜肯定卖不出去的周围的摊档老板在看到了以后都纷纷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好吃好吃!” “你特么别抢!” “世间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青菜!” “还有没有饭,我要加饭。” 便听见来送饭的妇女道:“有有有!还有!” 妇女正是被金钱收买的那户人家的人,其实要说那些生菜是不是真的好吃,她应该是最有发言权的了,毕竟在起锅的时候,当时那种浓郁的香味,她便闻到忍不住流口水,虽然她没吃过,但她敢担保,这些人绝对不是在撒谎。 奴奴却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毕竟她自己有一个专门的小碟子,所以可以自己慢慢吃。 原本都在看笑话,但是随着吃饭这一幕出现,所有人便又都忍不住真的好奇了起来,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好吃来。 “呸!说不定是演的!没错!肯定是演的!” “要说证据?” “看看那小女娃吧,她就吃得就一脸不喜不悲的样子。” “噗!你拿‘老板娘’来说有个屁的意义,而且她是女的,吃饭当然要矜持。” “卑鄙啊!怎么能在这个时候吃饭呢!” 而阴险小人样的人也没有离去,之前被小女娃那么一气,他当然得等到最后,再找机会奚落回来,要好好地让对方知道,什么叫做不听大哥哥言,吃亏在眼前。 但是到其他地方逛完了一圈回来后,见到吃饭的诡异一幕,也是莫名地吞了吞口水。同时,肚子也是很快便咕咕地叫了起来。 毕竟,早上六七点的时候就吃早饭,现在都五六个小时过去了,早上吃下去的早就被消化得一干二净。 郑力这边的人很快便吃完,然后又大声对妇女道。 “还不够!请大嫂回去让人再炒多一点。” 说是这么说,但其实,庖丁在厨房一直都没有停过手。 而且这一次,除了单纯的炒菜,还刻意做了一点小创新,而且这些早上就已经在准备了,比如说用煎锅煎了一点猪肉,之后可以包着生菜,再沾上农家自酿的酱来一起吃,至于用什么酱最适合,这个自然已经不需要秦心再教庖丁,庖丁自己就能拿主意,知道怎样搭配才是最美味的。而在这些都在准备中,相信再过不用多久,就能再次送过来的时候。市场上,慢慢地,这边的诡异情况也是传了开去。 无论是逛市场得路人,还是固定摊档的老板,都在议论纷纷。 “我跟你说,那菜看上去真的很好吃。” “真有那么好吃吗!” “你这话说的,难道那是屎,他们都吃的这么高兴吗,肯定是真的好吃才会这样。” “有没有那么神。” 而就当大家都在议论这件诡异的事情的时候,一行衮衣绣裳的人,也是出现在了市场上。其中,有一个人还戴着冠冕,而戴着冠冕的男人旁边,还有一个年龄约莫跟孟郑差不多的女子,样子长得也是颇为靓丽动人,似乎是男人的宠姬。 男人是因为女人说宫里闷,无聊,所以才带出来的。不过说实话,男人并不认为,市场是一个好去处,而且人还那么杂。但女子非说要来看看,所以他也没有办法,只好合着对方的性子。一行人路过的时候,说实话,阵仗也是蛮大的。前面要有人开路,然后才是男人和女人登场,后面还得有人殿后。 如果女人想要看什么东西,其他正在买东西的人就都得闪开。但显然,市场里面肯定少有这女人想要得到的东西。 所以,逛了没多久,女人也便觉得没什么意思了,直至…… 有人报告说,前面发生了一件怪事。明明就是些野菜,但是却好像好吃过君王的珍馐。带刀侍卫曾辛带着人在前面开路,一听到手下汇报回来的这个消息,就知道自己机会又来了,这不,这些天,妫姬不是说胃口不好,还耍小性子。他就告诉君候,过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男人和女人这边一听,竟然还有这事!嘿!有意思!那就过去看看!女人听完,眼睛也是一亮。她出来就是想要看到这样有意思的嘛,怎么不早点说呢! 一行人,很快便来到了郑家的摊档门口,郑力以及他手下的民兵便傻眼了,因为眼睛不瞎都知道这些来的人是谁,那男的,肯定就是顿国的君候,顿候。至于那女的,用屁股想想都知道是宠姬之类的。 “我们君候来了,还不下跪!”带刀侍卫曾辛一声喝,吓得郑力以及他的民兵差点屁滚尿流。膝盖不知觉就弯了下去。倒是奴奴,被秦心的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熏陶的习惯了,就算是周天子来了,估计她都能不卑不亢地直接打量对方。 所以当郑力哗啦啦地都被吓趴下的时候,只有奴奴一个人还站着,而且她还敢直视来人。 曾辛一看,这还了得,忙呵斥道:“小女娃!你怎么不跪下!你知不知道你面前的人是谁?” 说实话,奴奴或许是从小就没人教吧,别说君候了,你要说周天子来了,她可能都得先好好想想,这个周天子是个什么玩意,才决定接下来要怎么跟对方打招呼。 所以奴奴先看了看男的,被曾辛那么一喝,又看了看曾辛,最后,又无视了曾辛,再去看那个漂亮的大姐姐。 然后一看,奴奴的眼珠子就移不开了。这个原因,后面再解释。 反正,奴奴现在的表现在外人看来,多少就像有点被惊吓到,然后手足无措的样子。当然,这些都是别人在做梦,事实上,奴奴自己清醒着呢。 顿候就是那种在做梦的人,同时,估计他也是看到自己的宠姬妫姬似乎跟这小女娃有点缘分,因为两人竟然一对望起来,就互相看着,互相离不开对方了。所以也是很大度地说道:“曾辛!算了,你们也起来吧。”郑力这才起来,本来他还想去拉奴奴的衣角,这时候便心想幸亏对方没有计较。不然,他们可能怎么死都不知道。 男人说完了,然后接着便是女人,女人先不再看她面前的这个漂亮精致的小妹妹,而是先是饶有兴致地打量了下那写着“生菜五颗一朋”的牌子,打量了好一会,才对郑力道,因为郑力更像是这摊档的主人,问道:“你们为什么敢把野菜卖这么贵?” 郑力看到妫姬盯着自己,额头冒汗,咳了咳,定了定神,才说道:“其实……咳!我不是‘老板’,她才是。”指着奴奴。的确,秦心临行前跟郑力有提到过,奴奴想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她是‘老板娘’,你们都听她的。你们这次的任务是看好奴奴,别让奴奴被人欺负。该用武力的时候,请不要吝惜使用武力。但是……郑力现在只想哭。他怎么对一国之君动用武力啊,臣妾办不到啊。 当郑力把奴奴怼了出来的时候,闻言妫姬也是一愣。因为她原本以为,这小女娃只是一个出身农家的小女娃。却没想,竟然是‘老板娘’?然后一副愿闻其详的样子。 “什么意思?” 郑力便回道:“我家邑主姑爷说了,今天她才是‘老板’。我们都听她的。” “邑主姑爷?”不单单妫姬,其他人也是对这个称呼,有点没反应过来。 “我们是蔡国郑邑过来做生意的。” “哦!”妫姬便道,“不过这跟‘邑主姑爷’……” 曾辛便解释道:“听说,郑邑在大半年前招了婿,现在那位赘婿在郑邑的名声很大,而且还被蔡侯封了上士。” 郑力补充道:“现在我们姑爷是郑邑的邑主。” “爱姬,这件事我也听说过。”然后顿候也是说道,“据说,原本还是我们顿国人。名字好像是叫秦、秦心。” 曾辛便道:“正是!” 听完了自己君候以及曾辛这么说,对那位邑主姑爷知道是什么情况后,妫姬便也不纠结了,因为她对男人什么的,说实话真的没什么兴趣。不管对方对方是被封上士好,还是大夫也好,也跟她没什么关系。所以,很快,妫姬又把注意力都重新集中到摊档上。 “也就是说,你们那位邑主姑爷,让她出来做生意?” “是。”郑力。 既然郑力不是‘老板’,那妫姬也便低下身来看着奴奴,“小妹妹,那你的野菜为什么要卖这么贵?”之前跟郑力说的是‘为什么敢’,现在换成奴奴却变成是‘为什么要’,果然,不同人的待遇还是不一样的。这也是因为妫姬莫名觉得,自己对奴奴很有好感,很喜欢这个可爱的小妹妹。这种感觉怎么说呢,很奇怪,就像是天生的一样。而要秦心在的话,他肯定会说,这说不定是母爱泛滥了,不算病,但你还是好好地克制一下自己吧,毕竟,乱认女儿是很不好的一件事情。 奴奴便不卑不亢地说道:“数量少的东西当然得卖的贵。”对的!她姑爷就是这么说的,稀少的东西,价格自然很贵。而且……“这生菜全天下,只有我这里有!其他地方你都吃不到。而且很好吃,又营养,用来下饭是最好了。没胃口的人,吃了都会变得有胃口,连饭都会吃多几碗。姑爷还说,生菜是蔬菜中的王后。我五颗一朋卖的都算便宜了。” 奴奴没有说什么脆嫩爽口之类得,就只会说好吃,另外有营养还是抄秦心的,不过就第一次推销自己的产品而言,其实说的也还算是可以了,反正就是——冷冰冰地拒人与千人之外中,又带着一丝丝让人忍不住亲近的可爱劲。 听到奴奴这么说,顿候包括曾辛也是认真地看了看这些生菜。的确,虽然看似是他们当地有的一些菜,但真要细较起来,还是不同的。而且,这些生菜的叶子很脆绿,让人看着就莫名地心情大好。 “好不好吃,也得吃过才知道。”不过曾辛还是说道。这话听起来像是挑衅。不过其实,基本上也属于顺水推舟了,“做一道出来尝尝。” 原本正提着篮子往这边送饭送菜的大嫂看到这里被兵卒围了,还在外头着急得不行,幸好这时候,一个郑力带来的人此时恰好推开了人群,看到饭菜来了,便把饭菜给端上。 此时炒生菜、以及生菜卷,还散发着腾腾热气。 摆好,临时在铺子里垫了席子,用玉做的饕餮镇着死角,奴奴又眼睛移不开地看了那些玉饕餮三秒,三秒后,这才转过身来,对妫姬、顿候做出了一个请的姿势。身子小小,不过此时此刻,却也已经有了秦心装模作样的七分神韵。 第一个要尝试的是耗油生菜。 蚝油生菜,鲜浓多汁,材料:生菜、蚝油、生抽、料酒、香油、水、淀粉等。 看卖相,因为浸泡到耗油汁里面了,所以也说不上卖相很好,但妫姬和顿候也出来差不多大半天了,此时说实话也有点饿。所以话不多说,两人直接开吃,夹了一条,然后放进嘴里。 刚一入口,然后两人便都惊在了那里,在这个时代往往一般就是水煮青菜的情况下,他们何时曾吃过这么鲜嫩多汁的青菜。 一吸溜,顿候便整根菜吞下,耗油的美味很快在他口腔里面扩散,但他此时却还有一点不满足的,那就是这条生菜太小了,感觉都不敢他塞牙缝,无法满足,就是只有无法满足的感觉,再咬了咬生菜,脆嫩爽口,味道甘甜,此刻他只想说一句——好吃!这是真的好吃! 至于妫姬,倒没有像顿候那样整根吞下,却是想咬断,一步步地慢慢吃,她这种吃法肯定是不如顿候的爽的,只不过,那种以前完全没有尝过的味道,也是让她不禁眼前一亮。的确!这东西肯定会送饭。 “要混着饭一起吃才好吃。”奴奴这时候又是不失时机地说道。 顿候便接纳了奴奴的意见,拌上饭一起,再大口地一口吞下,满满的一嘴——完美!感觉这应该是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饭还有青菜了。 其实这个时代的青菜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难吃,为什么现在的很多青菜,到了后世都变成野草,一个很大的原因便是这个时代所吃的青菜,就跟秦心回到后世去吃野菜一样。拿番薯叶来说,番薯叶应该是近些年来慢慢地被人们接受的一种新的蔬菜,但是要说实话,番薯叶真的好吃吗?淡淡的,不但没什么味道,口腔里还会有一种黏黏的感觉,后世的人吃它,或许只是因为据说它的营养价值比其他蔬菜高多少倍。后世人已经不单单注重美味,同时也开始注重饮食健康。 因此,现在这个时代的蔬菜也是差不多。固然,种类有不少,但就跟番薯叶一样。味道淡、吃起来还黏黏,哪有生菜这么爽口甘甜。 很快,碗里的饭便被顿候吃了一半,此时恨不得碗能再大一些,饭能再多一点。 而妫姬这边在同样也接纳了奴奴的意见后,拌着饭吃,也是顿时满足了不少。 “这个又是什么?” 妫姬吃完生菜捞饭,又看着那些生菜猪肉卷。 “肉卷。这个是生的菜叶,再加煎熟的猪肉。其实还可以加点饭,然后整个吞下。”奴奴。 郑力等人看到奴奴吃,都在吞了吞,要不是顿候以及他的宠姬来了,那生菜猪肉卷不是他们的吗,艹,此时他们却是恨不得顿候他们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因为说实话,这个他们还真没有吃过,但只要用屁股想想知道,这肯定更好吃。 “生吃?”顿候此时已经是虚心好问的态度。 “生菜是可以生吃的,只要洗干净。”奴奴。 听完奴奴这么说,两人又是拿起生菜猪肉卷,一口吞下。生生菜的那种爽口甘甜,其实要在这里才能得以完美地体现。而且,加上了生菜以后,猪肉便一点都不会觉得油腻了。 “好吃!太好吃了!” “君候说的对,这种美食,我长这么大也是第一次吃到。” 外面,听到里面自己国君的赞赏的平民也都纷纷傻眼,真的有那么好吃吗!是不是太夸张了一点了?但顿候毕竟身为一国之君,总不能糊弄他们吧。 五分钟不到,再次送来得饭菜便被清理了一空,最后剩下一块生菜猪肉卷的时候,顿候的手还差点就要跟妫姬碰到一起。 期间,奴奴建议妫姬在猪肉粒加点耗油汁,然后,猪肉再次变得更加好吃。 吃完了。 众人便都站了起来,顿候金口一开道:“不错!这生菜,的确可以称得上是‘蔬菜王后’。不但外观漂亮精致,鲜嫩欲滴,而且,爽口甘甜,口味也非常好。” 是的!至少比现在的野菜好吃了不知道多少倍。其实讲道理,现在大家吃的菜,以后百分之九十都没有留下来,而且大部分都变成路边的野草,为什么,其实就是因为不好吃啊。 妫姬也是道:“这种蔬菜,我以前见所未见,口感还这么好,让本来没什么胃口的我都忍不住吃了这么多。五颗一朋,绝对算不上贵。君候,不如买一些回去。” “我全买了!!” 奴奴已经拿出了太阳能计算机,这是姑爷给她的更好用的东西,嘀嘀嘀…… “总共七十二朋!” “……” 说实话,顿候有点后悔了。毕竟是七十朋啊,七十朋啊!不过……话已说出口了,就当是赏赐给四个有功之臣吧。三个二十,一个十二,这么一想,心里终于是舒坦了些。 “七十二朋!?” 而周围,听到这话的人都惊得下巴掉到了地上。 郑力也是手心出汗、两腿发抖,心想:奴奴你这不是打劫吗,而且你打得还是人家一国之君啊。 远处,阴险小人样的人脸色却是有点复杂。长得有点像陈嘉辉版马文才的样子。 嘴里喃喃道:“没想到竟然是老三的人!郑邑姑爷,那不是秦心那家伙么!” 第六十四章 那我期待你的表演 等回到郑邑能够看到正在修建的瓮城,众人还在谈论着奴奴之前巾帼不让须眉,竟然敢打劫顿国国君的事。 七十二朋!虽然生菜是好吃,但也不至于卖出玉石的价格吧。 郑力便心想,要是让姑爷知道了,姑爷肯定也会乐坏,而且现在他忽然便忍不住想要知道,要是他们姑爷在得知了这事后,会是什么反应。 让其他人散了后,郑力于是便带着奴奴回郑家去见秦心。一方面是把奴奴完完整整头发一根没少地交还给秦心;另一方面,也想看看他姑爷张大嘴巴的样子。 “你找姑爷?姑爷跟孟郑现在都还没有回来。”郑庆见了郑力,便说道。 “那姑爷现在在哪?” “可能在工部吧。”郑庆便道,主要是他之前似乎看到秦心跟子反一起走的,所以猜测道。 郑力听到在工部,自然很快也是来到了工部。 工部作为秘密研究基地,基本上不是熟人是进不去的,门口有两个人在守着,但毕竟是郑力,所以门口两人见到郑力互相打了个招呼,便走了进去。 “姑爷在里面?” “在。” 而当郑力带着奴奴进到工部里面的时候,秦心正跟子反研究和探讨着如何用制作磨盘以及风扇车。为什么说是研究,首先,磨盘秦心虽然知道有这样东西,但自己没用过;而风扇车,秦心虽然用过,也大概知道结构和原理,但知道是一件事,就如同读书写字,老师教了你的东西,给你说了的东西,你不一定能够完全掌握,该做不出来的时候,你还是不一定可以做得出来。 不过正如秦心第一次研究缫车一样,一人计短、二人计长,秦心虽然没有实物——其实淘宝上是有实物的,但是已经被当成古董来卖,卖八百多朋朋贝,秦心觉得自己负担不起,所以也就没买,倒是可以通过书上的图片,在讲解完原理的同时,也能给子反一些更为直观的实物是如何的感受。 郑力进来的时候,其实秦心已经差不多说完。子反也表示,难度不算高,应该不用多久就能做出来。 “姑爷!” “回来了?” “姑爷,今天白天发生的事情你要是听完了一定会大吃一惊!姑爷你猜猜今天我们六箩筐菜卖了多少钱?” 秦心便道:“卖完了?那还不错,勉勉强强及格。” “姑爷你快猜!” “我不猜。” “为什么不猜啊?来嘛~” 卧槽,什么时候郑力突然变得这么娘了。真是受不了这人! “我猜……还是算了,你让别人猜吧,叫子反。” 此时除了子反,还有子反的两个副手。这两个副手是秦心让子反挑出来的,虽然工部是工部,但工部内部也应该有一点分工,比方说一部分人专门搞研究,另外一部分人则是负责流水线加工制作。 被秦心这么一说,郑力便盯上了子反。 “那子反,你来猜!” “什么跟什么啊?”而子反似乎还不知道今天郑力跟奴奴一起去卖菜的事情,然后便把他们带着六箩筐的菜去卖稍稍地透露了给子反知道,然后再问子反,他们最后卖了多少钱。 子反毕竟是正常人,听到六箩筐,而且青菜在这个时代说实话,根本就是不值钱的东西,要吃的话,路边说不定野生的都有,便想了一会,毕竟有六箩筐那么多,而且还拉去顿国卖,住在国都的人有时候很奇怪的,指不定什么时候,野菜也值钱,这种情况也不是完全没有。反正,那些贵族老爷突然想吃,那你就算价钱涨一倍,他们也会买。所以子反最后便按双倍的价格道:“一朋再加两个贝壳?” 没错,这个时代,一般能拿出去卖的菜,基本上都是一箩筐一箩筐那样收购,一个贝壳,买一大筐,然后便够那些士人、卿大夫一家好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吃,子反料想,最贵,也就只能卖成这样了吧,按照他在上蔡的生活经验。 孰料…… “一朋再加两个贝壳?不对不对!再给你一次机会。” 子反看到郑力开心的样子,那应该是低了,所以又说道:“两朋?” “再给你一次机会!” “呃……三朋!” “再给你一次机会!” 子反也是有点傻眼了,因为郑力听到他猜错了这么多次,根本不是一脸苦相,而是还在笑,得意地笑,那意味着,肯定是高于三朋。 “五朋!” “再给你一次机会!” 秦心便看不下去了,“郑力你就直说吧,看把你得瑟的。” 郑力便一脸高傲道:“告诉你!是七十一朋加一系!!其实原本是七十二朋的!不过奴奴说,这系贝壳这么好看,就当礼物送给那位漂亮的大姐姐。(五个一系,两系为一朋。) 说起这个,郑力又是一脸激动。要知道,那可是顿候的宠姬,而奴奴竟然敢‘认亲认戚’,他对奴奴真的是彻底服了。 “七十一朋加一系!?”子反的两位副手一听,也是直接傻在了那里。 “没错!就是七十一朋加一系!!”郑力,“我觉得,敢光明正大地打劫国君的人,也就只有奴奴一个了。” “什么打劫?”子反也是好奇地问道。 然后,郑力便把整个过程都说了出来,包括他们如何被附近摊档的老板小看,如何被别人指指点点,奴奴如何向顿国的顿候以及他的宠姬卖生菜,顿候和他宠姬如何称赞生菜好吃。其实……应该是庖丁做的好吃。 听完了奴奴的卖菜经历,子反的两位副手都纷纷觉得奴奴牛逼的不行,子反倒是有不一样的感觉,他只觉得,果然郑邑姑爷身边的都是变态。之前他就知道了小黄英、现在又是奴奴,虽然那个窈窕少女,他暂时还不知道有什么用,但可以想象,那个肯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秦心听说那么多,也是双手夹着奴奴的脸蛋揉揉道:“不错!今晚我亲自下厨,给你做好吃的当作是奖励。”毕竟他把种子买回来,也就几块钱,现在他只卖了十分之一不到,就有那么高的收入,利润何止十倍,已经接近五十倍。 回去的路上…… 当只剩下秦心跟奴奴的时候。 秦心拖着奴奴手,也是不经意间问道:“那一系其实是用来收买顿候的宠姬的吧,让顿候不会觉得自己是水鱼。” 奴奴便道:“不是姑爷你说的,生意长做常有。我还打算再卖他一次呢。” “哈哈!那我期待你的表演!” “姑爷,七十朋是不是还是太少了。” “为什么那么说?” “你都不是很高兴的样子。” “我难道还不高兴吗?” “奴奴觉得你还不够高兴。” “我的确很难很高兴。因为啊,你姑爷我,想要的是数量百万级的朋贝。不过,七十也还行了。凑合着用吧。” “那以后我帮姑爷赚百万级的朋贝。” “哈哈,有想法是好的,但是呢,估计整个大周的朋朋贝加起来,都没有这么多呢。” “我会帮你赚到的。” 奴奴认真地抬头看着秦心。事实上,朋朋贝的多少不重要,她身边这人开不开心在她看来,才是最重要的。 第六十五章 那好!请开始你的表演 当秦心牵着奴奴的小手回郑家的时候,秦心也恰好看到郑家似乎又来了信使。 只不过,当他以为又是大公子给自己写信的时候,后面郑庆却说,那是公子景给他女儿青舞的信。 那就不难怪,青舞也在。 这就让秦心很失望了。毕竟,第一次跟大公子写回信的时候,秦心得做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当时还不好问大公子直接要装备。现在大公子不给他写信了,他还怎么好意思开口问大公子要装备呢。 “唉,早知道第一次写回信的时候,就把现在郑邑人不缺,就差装备了也写上去。” 秦心稍稍地后悔一秒钟,便跟奴奴回里面去了,唔,之前答应了要给奴奴做好吃的……那做什么好吃的呢,不如做啤酒鸭好了。看看自己已有的材料,秦心便下决定道。反正,上一周免费试用又刷新了新的东西,里面正好就有一大箱啤酒。 秦心来到这个时代差不多十个月了,免费试用也一直发挥着它的作用。虽然免费试用不会给秦心带来实力的质变,但时不时也总会给他带来一点惊喜。 就拿上周的六个试用品来说,一箱啤酒、四大包五连包的方便面、德国品质黑刃陶瓷菜刀、投影仪专用投影幕、卡西欧多功能运动手表、925纯银皎洁月光项链。 毫无疑问,那箱啤酒跟方便面,等下肯定就会进了秦心跟奴奴的肚子,菜刀可以送给庖丁,那样他们以后吃肉也不用一整只来了,之前秦心已经有了投影仪,现在就缺个投影幕,而且他的那台dvd也是可以外接投影仪的,只需要拿他刚买没多久的太阳能发电系统带一带投影仪,完全可以看家庭电影了,卡西欧多功能运动手表看着没什么用,但是到了阴雨天、根本无法利用太阳的高度来判断时间的时候就很有用,而最后,那条月光项链,秦心觉得至少可以卖五十朋朋贝,如果他不随随便便地卖出去的话。要是遇到特别喜欢的买家,秦心说不定还能卖到一百朋! 这其实一点都不夸张,只是,就要看秦心怎么运作、怎么去卖而已。 之前,秦心的这些东西几乎都是贱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一个赘婿手上竟然有这么贵重的东西,这很难令人相信。所以,秦心以前卖的时候多是以黑市的手段来卖,例如只卖给那位齐国商人。不过说实话,近一两个月,秦心已经很少再去卖了,归根结底,他现在已经有了底气。像这种大笔的交易,他现在也有自信可以自己操纵而不会被人怀疑。 刚想着吃啤酒鸭,但是又忽然想起,自己老丈人的守孝似乎还没有过去,那今天拿什么理由吃肉好呢? 寻思间,便看到原本高高兴兴地接过自己父亲的信的青舞,很快就萎了下去,从自己身旁走过。 秦心便多嘴问了一句,“怎么了,跟家里死了人一样。” 当然,就是开玩笑。 青舞便回道:“我父亲写信让我回去。” “这不是好事吗!” 秦心便道。说实话,青舞老是呆在郑家,粮食都浪费不少,他还没问公子景要伙食费呢。 “一点都不好!” 青舞似乎发了发脾气,扭捏了下,然后就不知道去哪里了。 “呃……” 算了,不管她。因为秦心已经突然想好可以吃肉的理由了。就当是庆祝今天奴奴荣升郑邑商队掌事,以后郑邑有什么东西要拿出去卖,就靠奴奴了。 晚上差不多八九点的样子,如果是往日,一般这时候大家都肯定睡着了。 不过很快,秦心又把所有人叫了起来,四位后母、孟郑、还有奴奴三个小的,后面孟郑又叫了‘漫游’。二十包方便面,秦心全煮了,然后再浇上啤酒鸭的汁,每个人都分得一点肉,再加一些生菜。可以说,色香味俱全。 “今天是什么日子?为什么做鸭子?” 秦心便把奴奴在顿国卖菜的光辉事迹说了出来,众人都觉得自己耳朵是不是出毛病了,夹起她们眼前的生菜。 “就这生菜,卖了七十一朋一系?” “是的,三母、四母你们没有听错。”秦心回道,“所以,我已经打算让奴奴掌管郑邑以后对外的买卖,包括,我们的丝绸。” “这个……”庄糜却是稍稍地犹豫了一下。 毕竟,奴奴今年才几岁,六岁满了,但是七岁应该还没到。 “大母难道还不放心吗,我支持奴奴,奴奴绝对是个商业天才。” 在秦心为奴奴争取着掌事权的时候,一边的蔓柔也是张大了嘴巴,只有个大写英文“o”。这生菜,卖七十一朋一系?卖了她可能都值不了这么多钱好吗。 “反正……试一下无妨。” 秦心极力推荐奴奴。四位后母见秦心这么坚持,加上秦心说试一下无妨,最后,便也只能答应。敢情,这鸭子不是免费吃的,还得答应秦心的条件。 不过不得不说,这方便面啤酒鸭,她们还真的是第一次吃。 “子智,你说的这个方便面是怎么做的?”二母郑袖应该是想学学。 “这个……说起来比较复杂,以后有机会,我再教二母。” “子智你是天才吧,不然怎么能做出这么多好东西。”郑旦、郑玉也是赞道。 “三母、四母过奖了。” 其实严格地来说,四人是秦心外母,也即是岳母。不过,反正秦心都没有母亲了,便直接跟孟郑一样,称呼四人为母,少了一个‘外’字。这样,也更容易让人觉得亲近。虽然自己老丈人挂掉了,但秦心还是无时无刻不想着,要让几位后母感受到家里的温暖。 现在就很好!大家都没有愁眉苦脸的。秦心扫视了一圈,个个乐也融融,只有到了青舞跟‘漫游’那里,才看到这两个人。一个可能是因为她父亲的信,一个说不定是因为还未能完全融入到郑家当中。 青舞还没有发现秦心在观察她,用筷子戳着面,再好吃的东西,在遇上不好的事情的时候,都会变得不好吃;倒是‘漫游’,见到秦心看她,她微微地皱了皱眉,似乎忽然想到了什么,然后又眼前一亮。 ‘漫游’来到郑家已经一周有余了,但是怎么说呢,郑家的人就跟推皮球一样,秦心把她推给他的后母,而秦心的那些后母毕竟是女人,哪有什么心情看唱歌跳舞,所以又把她推了回去,最后她就变成了闲置的了,但此时,不恰好是表现的机会吗,正好现在夜宴,大家这么高兴,她站出来歌唱一曲,再跳舞一支,顺便勾引秦心。 其实,她现在在郑家除了勾引秦心,似乎也勾引不了其他人了,因为只有秦心一个是男的,其他都是女的,其他女的对她根本就不可能来电。 想毕,猛扒了几口方便面,再囫囵地吃了口啤酒鸭,把嘴巴里塞得满满的,‘漫游’再站出来自告奋勇,要唱歌跳舞助兴。 而众人听到她这么一说,也不好拒绝。 “那好!请开始你的表演。” 说实话,秦心也真的没听过这个时代的歌舞,今天,就腐朽一把。 虽然冷风呼呼地吹,但是为了表演,‘漫游’也是拼了,衣服原本是五层的,现在便只剩下两层了。 宛转悠扬的歌声很快便在前堂里响起,而蔓柔的翩翩舞姿,也是很快便征服了即使是同为女人的其他人。 也不知道‘漫游’是不是刻意的,老是做一些大的动作,这个时代,女人下身又是不穿裤子的,动作一大,就容易露出白嫩嫩的大腿。 虽然秦心并非色狼,但对方总这么漏光,秦心免不了还是会有点心猿意马不是。 而看到秦心的目光终于被自己吸引过来,‘漫游’也是一阵得意。 一曲歌罢、舞罢,‘漫游’紧接着又开始了下一曲,唯一比较遗憾的是,此时竟然没有人会音乐,不然,配上乐器,效果一定更佳。 不过好在,漫游唱得不差,所以,即使没有配乐,也还是可以欣赏。 看得差不多,秦心又去留意青舞。 不就是被叫回家嘛,用得着跟家里死了人一样么。 散了晚宴后,‘漫游’本来认为自己肯定已经勾引到秦心了,却不想,秦心却是个看唱歌跳舞的时候看得两眼发光,可看完了以后却是个拔吊不认人的无情之人。因为秦心竟然无视她最后的眼神诱惑,去找毛都没长齐的青舞去了! 第六十六章 还能不能让人好好看动画片了 月牙弯弯挂在东南,虽然这几天没有下过雨,不过,即使是这样,外头还是有些冷的。 秦心跟着青舞出了郑家,并排坐在一个石阶上。 “这么冷还出来吹风?” 青舞双手抵着下巴,“我想自己一个人静静。” “什么事这么不开心?” 秦心又问。 …… 青舞没有说话。 两人一起静默了一会会。 “反正……你也帮不上忙。” “开玩笑!有什么事情是我帮不上忙的!” “说你帮不上忙你就帮不上忙。” 看到青舞开始有点脾气了。 “好好好,我帮不上忙行了吧。跟我来!给你看一样东西。” 看到青舞还坐在那里不动,秦心又转身叫了一声。 青舞这才不情不愿地说道:“看什么?” “刷新你三观的东西。” 然后,两人便一起回了房间。 奴奴跟小黄英也在,毕竟也是她们的房间,然后秦心便拿出了他那台蓝光dvd机,之前被看得没电,现在电又满了。 当秦心拿出还没有打开的dvd机的时候,两个萝莉,一个过期萝莉都不知道这东西是用来做什么的,不过很快,她们就会知道了。 打开dvd机,放入《海洋奇缘》的dvd光盘,其实这一次的看电影,算是对三人的奖励吧。 毕竟,在秦心看来,只是埋头学简体中文,终究有点枯燥了,如果能一边看电影,一边看中文字幕,那相对会有意思的多。 秦心已经把《海洋奇缘》字幕中出现的文字在三人完全没有感觉到的情况教给了她们,所以今晚,便算是犒劳。 学得精的人等下肯定会看得很爽,说不定还能读懂百分之七、八十,但如果还学得不行的人,那不好意思,他可没想过要留下来给三人当翻译。 要知道,当翻译是很苦逼的一件事情,而且严重影响观影体验,像秦心第一次给孟郑看,不但孟郑看得不爽,秦心其实也看得很不爽。 影片开始播放,然后,三人在床上便都目不转睛地看着屏幕。 “你们慢慢看,看完了派一个人再到隔壁叫醒我。或者,如果你们自己能够解决的话……长按这个键,然后它自己就会关。” 秦心也不知道自己的话三人有没有听清楚,不过,反正就算不关,到第二天早上,肯定也会因为没电而自动关机。 然后屏幕中首先出现的,自然是迪士尼城堡的标志以及简单的背景音乐。 三人只是看到这里,便已经有点惊魂未定,一个个的眼睛,就跟那些小猫咪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眼睛睁得大大的。 也幸亏早就习惯了秦心的神秘,才不至于三个小拳拳一起把秦心dvd的屏幕给打烂。 而迪士尼城堡之后,画面一转,是一个米奇老鼠开船的画面。这种类型的画,青舞倒是从奴奴的课本中多少找到点熟悉感。突然爆发的好奇心,便把之前的烦闷给暂时遮住。之后,影片正式开始:“混沌初开之时,世界只是一片汪洋……” …… 秦心这时却是回到了自己房间。 慢慢爬上床,从背后抱住还没有睡的孟郑,脖子贴着脖子,脸贴着脸,吸着孟郑身上的香气。 “这是什么香囊?怎么可以这么香呢?” “夫君怎么又开玩笑了。” “我怎么开玩笑了?” “我都半年没佩戴过香囊了。” “那你的意思是……你本来就是这么香!?不要脸!竟然自卖自夸。” “夫君才不要脸。” 秦心也不闹了,这么冷的天,还是赶紧躲被窝里吧。脱了衣服,然后跟孟郑一起钻进被窝。 每到晚上的这个时候,两人都喜欢谈天说地,直到说到困了为止。 秦心倒是忽然想起。 “你那边改革的进度怎么样了?” 孟郑便道。 “一切顺利。刑部已经基本完成了,以后,就可以完全交给郑宏一个人坐镇刑部就好了;至于礼部,总共找了三十多个年龄六岁到八岁的。” “男的有多少,女的有多少?” “男有十二,女二十四。” “他们父母反应怎么样?” “一开始都不太愿意,不过……只要把夫君的名字说出去,家里面小孩有多的,就愿意出一个。看来还是夫君的名声有用呢。” “吃醋了?” “那夫君那边又怎样?” 秦心便有点头疼了。 “吏部基本完成,可以让郑海去运作,但是还是缺少人手;户部因为最近这几天有事,所以又搁置了;兵部,说实话,我可不认为我们这三百人真的能派上什么用场,虽然牛已经给大公子那边吹出去了;工部也还行吧,暂时让子反带着两个副手,着手研究。另外,也已经让子反给他的同乡写信。到时候,说不定我们就能开始炼铁了。” 听完秦心这么说,孟郑便也了解了,点点头。 紧接着,又忽然问起了其他事。 “夫君~” “啥?” “为什么我觉得你好像对蔓柔姑娘有偏见?” “怎么这么说?” “蔓柔姑娘不漂亮吗?我觉得,她今天晚上跳得舞就挺好看的啊。” “嗯……” “但是为什么夫君好像对人家总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 “有吗!?” “有。” “她又不是我妻子,这样不是很正常吗,我要是对她太热情了,这才不正常吧。” “夫君真的对蔓柔姑娘一点都不动心?” “咳!我这辈子就只对孟郑你动心。” 虽然秦心其实并不擅长这个时代的诗歌创作,不过…… “初见有女,黑发红衣,虽被老丈人绑回来兮,恰也我愿。” “与女同车……算了,我还是不编了。” “夫君继续编啊。” 孟郑便拉着秦心的手。 “都不顺畅,咳,我还是直接抄吧。难受。” 秦心无耻道,然后便真的抄了。 “有美一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给我日。” “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旁徨。” “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 原著《凤求凰》,本来如果是完整一首诗照抄在意境上肯定是不行的,不符合现在秦心跟孟郑的情况,不过秦心在上面改了四个字以后,立刻眼顺了不少。 “‘不给我日’是什么意思?” “咳咳!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呗。” “夫君再来一首。” “没有了。” “肯定不会没有的,夫君你说过你读书很厉害的。” “那现在我不得不告诉你一个事实,其实,我跟奴奴是一个水平的。” “对了,青舞没怎么样吧?” 孟郑又突然问道。 “不知道。” “刚才看她好像闷闷不乐的。现在她在做什么?” “看电影。” “看电影?” “对啊,《海洋奇缘》。” “夫君你又开dvd了?” “额!” “夫君你为什么不早说!?” 只见孟郑呼地掀开了被子。 “你要干嘛。” “我也想看。” “……” 秦心无奈地叹了口气。 “你不是已经看过三遍了吗。” …… 最后,虽然dvd屏幕是二十五寸,但三个人看还可以,四个人一起看就有点勉强了。 秦心便不得不拿出了投影仪,接上dvd,然后再挂上投影幕,搬来太阳能蓄电池,既然都已经四个人了,那干脆也不妨再加一个,五个人便一起挤在一张床上看。虽然音响效果不怎样,但也勉强凑合。 “什么是魔法?” “恶魔又是什么?” “椰子又是什么?” “航海者又是什么?” “唉……” 然后秦心就知道会这样,还能不能让人好好看动画片了。 第六十七章 同床异梦 申国,公子景府上。 公子景的门客高悬问公子景。 “既然公子明知道女公子不喜欢,为什么公子还要写信让她回来?” 公子景却是无奈苦笑。 “青舞也到十五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更何况,我外父申候决定的事,高悬你觉得我能反对?大概即使我反对了,也没用。” 名叫高悬的门客便也是叹了一口气,“申候现在是天子近臣,但所行之事,却越来越像……我劝公子不如早点……” “可问题是,我现在也是寄人篱下,又能去得了那里。” 拿自己女儿一辈子的幸福来换自己的仕途,说实话这样的事情公子景也不想做,可现在不也是因为太过于无奈。 “公子,高悬斗胆,不如我们回蔡国?公子的其他兄弟都是烂泥扶不上墙,在高悬看来,只有公子才是接任当今蔡侯的最佳人选!” “高悬,这种事情休再乱说!” “公子,你又是何必呢。” “我又怎么忍心跟我的同胞兄弟骨肉相残,所以这样的事情以后都不要再提。” 最后高悬见自己劝不动,也没有办法,只好无奈退去。 …… 第二天。 郑家的仆隶们在秦心的房间找不到秦心和孟郑,后面才得知,秦心和孟郑昨晚都跑去奴奴三个的房间里面睡了。 奴奴趴在秦心的胸口,小黄英在秦心的旁边,小黄英的旁边是青舞,然后另一边最外面的是孟郑。 昨天晚上,这些人翻来覆去足足看了三遍,才肯去睡,反正,秦心是看到第二遍的时候,就忍不住睡着了。 然后秦心做了一个梦,要是他有一支无敌的军队,才不用看外界的颜色行事。 奴奴也做了一个梦,她捡到了很多朋朋贝。因为电影《海洋奇缘》中,女主角莫阿娜就捡到了漂亮的贝壳,而且那些贝壳都很大,应该可以一个当五个来用。如果是个头大的贝壳,那就不是五个一系,两系一朋,有可能两个就是一朋。 奴奴有问过秦心为什么朋朋贝可以随便捡,秦心便回道。你以为朋朋贝是怎么来的,就是我们的祖先,可能本来就生活在海边,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通过几千年来的远程贸易。 青舞也做了一个梦,她梦到了自己成为了那个她想要成为的人。或许是公子景平时对青舞的要求太低了吧,结果导致了青舞似乎更喜欢做男人的事情。本来收到了她父亲的信后,她是很迷茫的,不过看完《海洋奇缘》之后,她不迷茫了。 正如《海洋奇缘》中,莫阿娜的父亲不让她出海,她的奶奶便对莫阿娜说:你父亲的话虽然有道理,不过你也要听从你的内心。当那声音在呼唤你,去追寻那颗星星,就会明白那个才是真正的你。所以,她决定,她也要听从自己的内心,她不要回去成婚,她不要被半神毛伊嘲讽是穿着漂亮围裙的公主,也不要待在家里、哄哄小孩。女人为什么就不能做其他的事情呢? 如果秦心知道自己放个电影,会影响到青舞的决定,甚至在将来还会给他带来麻烦,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 小黄英也做了一个梦,她梦到了自己奶奶,奶奶也是突然有一天就出世了,不过却没有化成黄貂鱼,那肯定是变成其他她没有注意到的东西。对,一定是这样!难道是那只飞蛾?还好,还好,她没有踩死。 至于孟郑,在不同的时候看《海洋奇缘》,她总会有不同的感悟。 第一次看,她从《海洋奇缘》中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一种异于中原的海洋文化。在自己夫君的讲解下,开阔了她的视野,让她明白了生命的发展和历史的变迁。 第二次看,她则是从莫阿娜的身上看到了的责任。因为长大后的莫阿娜跟她一样,开始接触族内的事情,莫阿娜让人忍着刻纹身的疼痛,教人跳舞然后有个人捣乱,老人家好奇那只鸡为什么喜欢吃石头,鸡好像失去了理智,并提议,也许我们该拿它来做盘菜,还有一位妇女说,今天早上摘的椰子,但是早上剥开的时候,已经灰化了,还有一位青年,说捕的鱼越来越少,她都一一给了解决方法,虽然似乎并没有什么用,但看到这的时候,孟郑便也仿佛看到了自己,因为开始的她,也是这样。郑邑里面的平民会有很多问题,希望她能解决,而她便跟莫阿娜差不多,都是手忙脚乱地然后给出自己都不确定行不行的答案。 还有正如莫阿娜的父亲对莫阿娜说:总有一天,你也会站在这里给这座山添上一块石头,就像当初的我一样,我的父亲,他的父亲,每一代酋长都这么做过,而当你把你的石头放上去时,整座岛又会变高一点,你是我们族人的未来,莫阿娜,他们并不在别的地方,就在这里,该你为他们做你应该做的事情了。莫阿娜:我愿带领,也需要你们的指引。 而第三次看,孟郑又看到了“也许世界会和你作对,旅途上也会跌倒受伤,但伤疤会见证你的成长,你爱的人能改变你,你学的知识指引你,没什么能阻止你,和你心中的声音。”最让孟郑心跳不已的是那句‘你爱的人能改变你’,这说的不就是自己夫君吗?如果不是夫君的出现,她现在估计还像莫阿娜一样,连怎么开船都不知道。 第四次看,孟郑觉得自己夫君就是个半神,就跟毛伊一样。因为毛伊会魔法,而她夫君,也会。不过要是秦心知道孟郑竟然把他比作毛伊,可能秦心得吐血,因为他身上无论那一块拿出来,都比毛伊那个原始人要帅好吗。 第五次看,孟郑就开始想,为什么毛伊跟莫阿娜不成婚呢!?这肯定是要成婚的吧!不成婚是不合理的! 第六次…… 五个人,四个都做了跟《海洋奇缘》有关的梦,大概只有秦心一个人,是在想着其他的事情,想着自己的王者之师。连军歌秦心都选好了,就选那首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对,这首歌还不错!因为也很符合他的心境,他本就是渴望和平之人,你不来撩我可以,你要撩我,我就出兵把你打趴下,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做人不要太嚣张。 第六十八章 蔡邦 刚好这么巧,当在郑家中,青舞让来接她的人回去,告诉自己父亲,她是不会回去的时候,秦心‘邑宰办事厅’这边,也是收到了来自大公子的信。 是由郑庆送过来的,秦心拿起信,他这几天盼星星盼月亮,就怕大公子没表示。现在,终于都有了反应。 打开了一目三个字,很快看完。 孟郑也是在一边问:“说了什么?” 秦心便回道:“夸了夸你夫君我考虑周到。” “还有呢?” “他果然没有信错你夫君。” “还有呢?” “没有了。” “……” 静默了一下,孟郑才又说道:“那夫君打算怎么回复大公子?” “现在时机还不是很合适,所以,还得再等等。” 秦心说完,便让郑庆回郑家告诉信使,帮他转告大公子,就说是应该的,毕竟,就礼仪宗法而言,大公子才是继承侯位的最佳人选。 郑庆听了秦心的话,领命回去。 然后,秦心则是继续读自己的书,顺便,在自己吸收那些先进知识的同时,也把孟郑也一起带上,让孟郑坐在自己怀里,一起看书。 “今天说说‘龙与狼的死斗’——从李陵直捣王庭解析汉朝跟匈奴战争背后的军政体系。汉武帝天汉二年,东浚嵇山山脚下出现了一支孤零零的汉朝军队……出塞三十天,总行程一千余里……” 秦心一边说,一边咂咂嘴:“唉,我也想要一支骑兵部队。骑兵,再加上能射三百步的弩箭,都不用多,只要一百人,再配上五六百步兵,大概就能割据一方了吧……” 秦心不知道的是,漫游此时已经跟大公子派来的信使取得了联络。 “有没有什么消息?” 漫游摇摇头,回道:“这些天来根本没有办法近那人的身。” “怎么做事的。” 对方便抱怨了一句,“明明大公子都已经给足你时间了。” 漫游听到对方这么说也是火气有点大,“你会做事,要不你来!我怎么做事不用你教!” “你!” “滚!” 以前漫游再怎么说,也是被众人捧着的,虽然是歌姬,但也是歌姬当中的翘楚,身边姐妹谁敢不服的。如果不是被突然派来当间谍,哪用得着在这里受气,说不定一个华丽丽的转身,就能成为某位大人的宠妾,可现在,想到这里她就更是生气。 “别以为我不想快点完成任务回去。你要不满意,你可以绑了他,去问问是不是站在大公子那边。” 对方虽然是一位下士,但是听完漫游这么说,也只能是悻悻而去,同时心中暗加了一句,小婊砸,不就是个歌姬,拽什么拽,迟早有一天把你摁在胯下。 当两人秘密谈完话后,郑庆也是回来了,把秦心的意思转达了以后,再送人离开。 之后见到漫游竟然也在附近,也是稍稍地留了个心眼,因为怎么说呢,郑庆老人精了,哪里看不出这漫游有点怪。 郑庆之所以会突然怀疑对方,全是因为对方太小看他了,以为他只是郑家的老奴,估计也以为他没什么文化,好欺骗,竟然曾不经意地问他,姑爷是不是大公子的人。 当时郑庆便留了个心眼,这漫游好端端地问这个做什么。 …… 而二公子的封地。 听说二公子竟然擅自找人去散播要打仗的消息,目的是想要瓦解郑邑秦心的练兵,大司徒蔡邦也是心痛自己为什么选了这么一位废物公子。 “你知不知道!君上现在什么都不做,就是因为事情还没有被正式地摆上台面。你这么做,不就等于是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君上要是眼红起来,说不定明天就会发兵来攻打我们。” “那又怎样。反正,这场战争迟早都是要打的。只不过是早打晚打的问题。”公子罡还有点嘴硬。 “我已经让人收买了君上的御用庖丁,不出三个月,君上肯定会暴毙,而且谁都不会知道是谁做的。君上到时候一死,我们才更容易名正言顺地夺位。” 蔡邦也是心狠手辣,脸色一狞道:“所以,请公子不要再做多余的事。” “真的!?”公子罡也是眼睛一亮。 “所以现在,当务之急,是给你造势。公子知道为什么文王明明不是嫡子,而且还排第三,按理说到老二都不会到他,可为什么他还是可以继承父业?并且最后开创现在的大周王朝?” “吾不知,愿闻其详。” 蔡邦便道:“那你应该听说,文王有四个乳頭而且,据说还有一只小红麻雀衔着写满仁义的丹书跑到文王的家里。” 公子罡:“这倒是听说过。” “这些其实都不过是他父亲以及他家族的人为他造势罢了。文王上面还有两个兄弟,一个是太伯、一个是仲雍,你以为他们两个真的是和平禅让?” 公子罡:“不是和平禅让是什么?小学的竹册上都是这么说的。” 蔡邦便道:“那你就已经被蒙蔽了。那是因为文王家族势力太大,文王的祖母是姜姓氏族的公主,文王的母亲是有挚氏的公主,这两大家族背后的实力,才是他继承侯位的根本保障。太伯、仲雍就是背后没人,才被发配边疆,就像公子景。” “受教!那大叔父,我接下来应该做什么?” “你要让蔡国的人都认为,只有你才是接受了上天的意旨,只有你,是上天派下来最适合当我们蔡国之主的人。” 公子罡听完后茅塞顿开。 “就跟之前郑邑那位姑爷一样!” “倒蠢不完全。”听到公子罡这么说,蔡邦这才在心中暗暗道。 之后…… 慢慢地,蔡国各地都纷纷流传着一则传闻,那就是“大楚兴、陈胜王”。呸!不对!应该是……反正,就像是猜谜语一样,突然天降征兆,然后,大家就都开始议论这种异象代表的究竟是什么意思。 蔡邦当然不会让大家立刻知道是什么意思,他会让天降异象的消息一步步在蔡国传开、然后一步步发酵,只有当蔡侯突然暴毙,才是答案揭晓的最佳时机,到时候,他们便一鼓作气。 第六十九章 约战 十二月初,一个月后,郑邑的瓮城已经建得七七八八。 这一天,郑家宗庙,秦心跟随孟郑一起用稻饭以及大雁的肉,还有腊肉来祭祀祖先。 郑家之中,基本上已经没人会反对秦心什么。而且,估计也找不到人来反对秦心什么。 这一个月来,秦心除了练兵,就是登记户口,而除了登记户口,就是了解子反的研究进度。 练兵方面:说实话,秦心根本不认为自己真的能够练出什么王者之师。毕竟,现在这个被他按照斯巴达三百人来训练的三百平民,连些许战意都没有。现在,其实就只是练体能的阶段。另外,秦心还在这三百人中,特意选出了一百人,练投掷。让他们每天都要拿个十斤、二十斤左右的石头,在瓮城的城墙上往瓮城下面投。争取在一秒钟之内不说完全覆盖,但也是瞬间覆盖瓮城里面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面积。 郑力便很不解秦心为什么要练这个,而秦心也没跟郑力去解释,反正,先练着。而且投掷石头,捡石头,上上下下,也挺锻炼身上的肌肉。 三百人中,一百五十人步卒,五十人弓箭手,还有上面提到的专门负责扔石头的,现在这支部队,就是秦心的全部战力。所以这方面的东西,也就不多提了。 户口登记方面:利用一个月时间,秦心已经基本完成了登记。而且,甚至就连每个人的照片,秦心都顺手输入了电脑。 子反的研究进度:风车、石磨都做好了。接下来,秦心却是想趁着十二月,休农息役的这一段时间,让更多平民都参与进来。因为,虽然对于大部分的平民来说,他们的确不是木工,但没有人天生就是木工。有人可以利用屯田,让兵农结合,那么为什么秦心就不能搞个培训班,让工农结合?即使做出来的东西,不能达到完美,但至少能用而且过得去就行。这方面最大的阻碍却不是平民们愿不愿意做,而是百工们愿不愿意教。 不过,秦心已经劝服百工,让他们一个人带五个人,一拖五,相信不用多久,郑邑就能够成为一个生产效率很客观的工厂。 这一个月中,奴奴又出去卖了几次生菜和丝绸,分别到了周边不同的国家。 生菜还是按照老样子,抢钱一样地卖,丝绸方面,也是以市场价高出十倍来出售。 奴奴把价抬得那么高,也不怕卖不出去,就是这一路老吹风,把自己嘴巴给冻伤了,红红的,让秦心看着就想笑。 当然,秦心也知道这很不人道。所以,等后面好了点,破例给她买了润唇膏。 然后,小嘴巴就开始美美哒了。 这期间,大公子又有来信问过秦心练兵练得怎么样,秦心便适时地提出,冬天了,不好练啊,而且也没有武器装备,还是不太像样。如果大公子能资助点武器,那就好了。 现在,大公子还没有回他信。秦心便想着,如果再过几天都不回,他就出发去找大公子的其他兄弟了,没想到大公子竟然这么扣。 其实,在秦心说着大公子扣的时候,大公子也正合自己叔父蔡节谈着这事。 谈有没有必要,将秦心的这支偏师真的搞出点什么名堂来。 蔡节便认为,可以是可以,但是,他们得让这支偏师的人知道谁才是他们要效忠的人。 所以,后面便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十二月三日,大公子和蔡节两人来视察这支偏师的可能性。顺便,再妄图对秦心的三百人进行洗脑,想直接坐实三百人跟大公子的关系,让大公子直接跟三百人见面,说很感谢大家能够为蔡国尽一份力。 话倒是说的无零两可的,不过意思,秦心也大概猜得到,也得亏郑邑的平民比较淳朴,没想太多,不然,秦心就又得做思想工作了。 跟三百人开完会,然后大公子这才跟秦心商量,之后会给秦心送来一百杆戈矛,还有五十把弓,箭若干。 说实话,这送来的东西还不够完全武装秦心的三百斯巴达,不过…… 秦心打算先拿到手再说,不够以后再要,反正他脸皮厚。 两人便约定,一个星期后交接。 回去的路上,蔡节便有些感慨。看看他们的民兵,再看看秦心的民兵。 事实上,他们一般每辆战车的后面,也会跟四到十个民兵,数量视具体情况而定。 但是秦心的民兵在精神气上,就比他们的民兵要强出不止一倍。 当然,你也不想想,秦心不但免了这些人的税,还发钱,还包吃包住,这要是再没有精神气,秦心不得吐血。 也正是看到了秦心练出来的民兵,却是真的有些不凡,所以,蔡节这才冒险让大公子答应借武器的事。 毕竟,如果此时不能给予秦心足够的信任,那么日后,秦心倒戈起来,也是相当可怕的。 其实目前走到这一步,无论他们资不资助秦心,秦心的兵已经在这里,而且蔡节冥冥中便有种感觉,即使这些人只拿着一头削尖了的木棍,感觉都不会比他们正规的兵卒要差不多。 毕竟你得看秦心的兵卒的纪律。 秦心大概绝对不会想到蔡节会对他的三百斯巴达有这么高的评价,但在秦心自己看来,自己这三百人,仍然只是花架子,是一支甚至连军魂都没有的军队。 所以秦心也是斗胆跟大公子约定,十二月末,双方各出三百步卒,来一次比试。 大公子见到秦心跃跃欲试,也没有理由拒绝不是。也是哈哈大笑地回去,虽然他叔父给了秦心的三百郑邑民兵那么高的评价,但毕竟无论怎么说,大公子自己手下的人也是见过鲜血的。 “正好,黑城武将军早就看子智你不顺眼了,我想,他肯定会很乐意跟你再比试一次的。” 大公子说完,便见到秦心低下了头,似乎在想什么,又再道:“怎么,一听到是黑城武,子智你怕了?” 子智便回道:“不!我是有点受惊若宠。毕竟谁都知道,黑城武将军身经百战。能跟这样的对手比试,我想孟郑一定会很开心才是。” “呃……孟郑?” “对的,没错!一个月后,黑城武将军的对手不是我,而是我妻子,郑邑之主——郑子妍!” 大公子便一脸愕然,良久才反应过来,无奈苦笑道:“子智你这不是……想气死人不偿命吗。” 远在黑城镇守着蔡国南疆的黑城武打了个喷嚏,然后嘀咕了句谁他妈在后面说他。 第七十章 排兵布阵 既然跟大公子约定了这个月的月底要来一场真人演练,之后的时间里,秦心当然也要相应地认真起来。 而这时候,孟郑恰好也把刑部跟礼部的事情完成了。刑部已经交给了郑宏,礼部也已经选好了上课的地方,定好了上课时间。这便正好可以抽身出来,研究下怎么应对这个月月末的比赛。 “夫君,你真的那样说了?让我指挥?” “对啊。” “夫君、你!” “给你自己一点自信好吧。总共分三次比试,你只要不是全输就行了。” “那夫君你到时候干嘛。” “嗯,我想想……我就在旁边给你加油助威就好了。” 女子听完自己夫君的话,欲哭无泪。不过也是,秦心问都没问过人家就这么答应了,当然,最重要的是,她也不知道自己行不行,万一搞砸了…… 或许是看出了女子的担心,男人也是从身后抱着对方的腰,温柔说道:“我自己也没经验,我也怕输,你就当为你怕输的夫君指挥一次。” “夫君你肯定是骗人的!你又怎么可能会输呢。” “我是说,万一有一天我输了,那么,就是你威风凛凛地登场的时候。好了,话不多说,接下来还是直接开始说说该怎么排兵布阵。” 说到排兵布阵的起源,那大概得追述到远古时代。在远古时代,男人们经常需要外出打猎,对于那些灵巧、灵敏、迅速、凶猛、巨大的野兽来说,单个人是很难捕猎的,后来人们慢慢的就发现多个人合作,采取一定的方法来狩猎,可以比原来更容易捕到猎物,这就是最初的阵列。 以后再经过漫长的演化,人们将其中的经验总结下来,除了可以用来狩猎以外,还可以用来防御其他部落的攻击,也可以有效的对敌人部落发动攻击,因此随着经验的逐渐丰富,相应的兵法和阵列也就逐渐成形了。 排兵布阵,其实说的简单点,就是通过合理地分配自己手上的兵卒,从而让自己产生某种程度上的优势。比如说田忌赛马,上中下三等马,通过出场顺序的简单变换,就可以稳赢比赛。排兵布阵也是这样,前排肯定要有坦克,能挡住敌人的冲锋和攻击,不至于被别人一冲或者一攻击就垮,中间可以选择稍微健壮一些的,用长兵器越过坦克攻击对方,后方嘛,则可以选择使用远程攻击的弓箭手。 “对了!好像还没有跟大公子说,游戏规则是什么呢。”秦心挠挠头,“不过不管了,游戏规则是没有规则。不管你使用什么武器,只要武器不会重伤人就行,第二点,被武器击中要害位置的人,要主动自己往后撤。” 很快,秦心便跟孟郑大概地想好了三百人应该怎么站位。无非就是前面两排,要有壮汉持盾防御,中间有长矛或者长戈,后面是弓箭手。既有“回字阵”这样的攻守兼备但说实话在进攻上不得不说也太过于保守的列阵方式,也有“雁行阵”这样的虽然后方说不定会被人抄尾巴,但却可以充分发挥射击兵种威力的布阵。 咳!如果是现在的各国将领出来看到秦心这么搞,肯定会大骂秦心无耻,至于原因嘛,毕竟这个时代的人还很天真善良。什么?排兵布阵?不是说完全没有,但是却是几乎等于没有。就拿象棋来做一个比喻,大家应该都知道象棋应该怎么摆放棋子,所以,你也只能看到这个时代的人会这么摆,而秦心,可能就是那个会把自己的车,一开始就放到了对方的第二跟第四个卒面前的那条直线的人,第一步,就要用车吃了人家的卒,而且还立刻威胁到人家的象的那种。 一辆战车后面跟着四到十个人,锣鼓一响。冲啊!杀啊!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打仗。而秦心现在跟孟郑的打法,那得等到后面战火横飞的战国时代,才会有的事情。 商议好怎么布阵,之后便是让人按照布阵的方式来训练,其实如果要想成为一名出色的战场指挥官,数学能力也一定不能差,她要知道自己手上还有多少人,够不够人布自己想布的阵,这一点,也十分重要。 决定好了怎么布阵,之后就是孟郑的事,秦心却是只在瓮城的城门上观看。当看到一切都井井有条、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时,秦心也就放心多了。而恰好在这时候,在上蔡来郑邑的方向,一辆黄牛车,也正载着一个脸上被冷风吹得红彤彤的腼腆少年,年纪与子反差不多,甚至应该还要更小一点。然而估计谁都不会知道,是这个人,开启了之后既让兴奋不已,也让人痛苦不堪的铁器时代。 “小尹,这位就是我们郑邑的邑宰大人——秦心,秦子智。” “你好,你就是子反说过的,会认为那些炉渣说不定是比铜还有用的蠢货?啊!不对!天才?” 这就是两人的第一次见面,一个一看就知道是弱受,另外一个,因为对方是弱受,所以自动变成强攻。 其实这个时代,各国的诸侯为了炼铜方便,高炉炼铜,早就存在了,在上蔡,四米到六米高的高炉就不少。只不过,因为没有研发出风箱,所以在温度得不到提升的情况下,加上主要目的是炼铜,所以得到生铁的数量一般很少,以至于此时的铁还被大多人视为是炉渣,觉得没什么用。但据子反说,这个小名叫做小尹的十六岁弱受,近些年却一直致力于怎么利用这些炉渣,而且,关键是也懂得建造高炉的方法。 这个就很有意思了!只要得到这个人,秦心接下来只需要为对方提供一个风箱,对方再经过试验,大概,就能把秦心想要的铁给冶炼出来。 所以很快,秦心便宣布,接下来,将以子反为领队,小尹是技术指导,秦心也会加入到其中,全力攻坚炼铁。如果快的话,说不定来年开春之前就能够完成,但如果是慢的话,也难说。 而且,其实接下来秦心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那就是矿山归属的问题,上一次,他找到的那座矿山已经不属于郑邑的范围,如果要把炼铁展开来,非要拿到那座山的权属不可。 所以接下来,他大概还得跟别人商量买山的问题。 第七十一章 老丈人也有过牛逼的时候 其实在约今大概是六十年前,山林菏泽大多还是公共资源。也就是说,谁想上山打猎、砍柴、摸小鸟,都不会有人阻止。 但随着私有化制度意识的觉醒,或者说,是统治者们看到了山林菏泽里面所蕴含的巨大经济价值,慢慢地,不少的山林菏泽便都被私有化了,你进去打猎、砍柴可以,不过,你首先得交税,而且,还是很重的税。 六十年前的某位在位的周天子,就是因为这税征得太过,以至于被国人赶出了镐京。现在的褚王,就秦心了解,说不定是一位明君,但有些事情又很难说,毕竟,难道史官还敢记录当朝天子不好的地方么? 肯定不敢。因此对于现在的周天子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秦心依然有点拿捏不准。 同样,上次秦心找到的那片矿山,也已经是有主之物了。每个进山的出入口,都有专门的徒隶在那里把手,秦心想进去的话,唯一的办法那就是交钱。 说起来,这个时代山林的价值,可比一般的农田价值要高的多。 一千三百亩农田,也只卖一百朋左右,但是一片山林呢,要想获得,起码要一辆好车(包括马)+车的配套设备+若干车马饰具。那么一辆马车要多少钱,可以参照后世的汽车。没个几十上百万肯定是拿不下来的。因为上面所说的马车不是秦心平常坐的那种随随便便的那种马车,而是豪华马车,用来给诸侯觐见天子用的闪闪发亮车轮镶上几十颗名贵玉石的仪仗车。 因此,秦心保守估计,最低最低,恐怕他也得花上五百朋,才有可能把那片铁矿山拿下,关键是,事实上秦心也弄不清楚,那是不是真的就是他要找的铁矿。毕竟淘宝,又不是百度,加上秦心又不是炼铁出身的,初高中化学也早就还给老师了。 所以,接下来秦心还需要进行试验,如果能够证实,那的确就是铁矿,能够炼出铁,那么秦心即使花多一点钱,其实也无所谓。 秦心很快便找到了郑庆,郑庆是老人了,应该知道他指的是那片山林,果然,一听到秦心说的那片山林,郑庆就有印象了。不过那好像是隔壁项国的山林吧,郑庆倒是好奇了起来,姑爷问这个做什么。 “没什么,我想买下那片山林。” “姑爷,那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 “姑爷不想想,人家项国的土地,能卖给我们蔡国吗?就算是要买,也得君候亲自去谈才行。” “那有没有不用那么麻烦的办法?” “姑爷你非要买那片山林吗?而且我还想再冒昧地问一句,姑爷你要买那片山林做什么?” 见郑庆是自己人,秦心才说道。 “其实,我就想要那片山林上的石头。” “呃……” “矿石,懂吧。” “可姑爷那里好像没有铜矿啊?” “但是那里说不定有铁矿啊。” 秦心低声道。 “姑爷你说什么?” “没什么,总之,有没有办法?” “如果姑爷只是要那里的矿石,老奴倒是有个办法。” “什么办法?” “那片山林虽然是项国的地,但是,现在却属于项国糜大夫家,也就是大夫人的本家。只不过……大夫人是私奔的,姑爷……如果你想走这一条路,那你得做好心理准备。” “……” 秦心扶额,把大母的形象跟私奔的少女结合起来,这完全无法想象好吗!而且竟然会跟他那位其貌不扬的老丈人私奔,他老丈人又没有他这么帅,这是何德何能啊! 不过最后秦心还是…… “郑庆,你再说多点八卦我听听。” “当年,项家要大夫人嫁给一个大夫人不喜欢的人,大夫人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正好遇到了我们家主,也就是你外父,本来一开始两人都没有什么,就只是萍水相逢而已,可后面,又发生了一件事……然后家主救了大夫人,大夫人就以身相许。”因为郑庆当年就跟在郑河的身边当跟班,对这些事情自然知道得一清二楚。而项家那边知道了这件事情后,项家家主也是大怒,甚至带人上门要找郑河麻烦。然后秦心没想到的是,原来他老丈人,也有牛逼过的时候,“人我已经娶了,也上了。那她就是我郑家的人,即使你项国大夫,又能怎样,这里是蔡国的地盘。” 不过这里当然不得不要提一提蔡国和项国当时的关系,蔡国的国君早年跟项国的国君也是有过矛盾的,毕竟就住在隔壁,矛盾和摩擦肯定不少,只不过,也偏偏就在那么巧的一个时间里,然后出了秦心他老丈人这么一出戏,然后,两国的国君便都站在了自己的臣下这边。 最后,两国还因此打了一场小仗,当时的结果是以郑河带领的蔡国小胜,因此,事情也就不得不告了一段落。所以,如果秦心现在想去买下那片山林,这麻烦恐怕就……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就是了,因为郑庆据说,在当年那场小仗之后,糜家的老爷子倒是觉得郑河这小子还行,所以,之后糜家都没有再来找郑家的麻烦。 这已经差不多是十年前的事情了。说起这件事,郑庆也是一阵唏嘘。没想到,十年的光阴,眨眼间,就这么悄悄地溜走了。 “如果姑爷你能想到办法先修复了两家的关系,那未尝不行。” 郑庆最后道。 “呃……” 秦心便有点傻眼。当年好像是糜家吃亏了吧,现在他要主动修复关系,那岂不是! 糜家的人肯定会把他往死里踩的吧。 “好吧,我知道了,你去忙吧。” 放了郑庆,秦心揉揉自己的太阳穴,名义上是亲家,但事实上,搞不好是仇敌,而且,糜家当年被下了这么大的一个面子,换作是他,肯定都会不爽。 秦心倒不是不能再去更远一点的地方去找其他的矿山,但一来要考虑运输成本问题,二来,也要考虑保密的问题。 “说不得,得亲自跑项国一趟。” 第七十二章 项国 郑庆毕竟已经很久没有到过项国了。现在项国是什么情况,那片山林是不是还是糜家的,其实还很难说。 因为谁知道这十年间,糜家有没有把那片山林转手出去。 所以第二天,秦心便带上几名仆隶,一起来到了项国。 天刚蒙蒙亮,秦心便出发,然后大概上午十点的样子,秦心才来到了项国。 倒没有急着去完成什么任务,反倒是,秦心给人的感觉更像是来旅游参观的。 项国,又称项子国,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小国了。全国上下,似乎只有一座城邑,而且纵横不过千。 一般像这种小国,通常都是被大国欺负的对象。而且往往是那种大国在外面打仗打输了,然后路过顺手灭掉,以对内交代的那种可怜虫。 ‘以对内交代’是什么意思,简单地说,就是一名将领,或者是某位国君之前夸下海口,要去打谁,结果没打成或者是打输了,这时候,为了避免国人不满,就要有人出来背锅,或者是要做点什么事情出来,以弥补自己的锅。 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是没打成,损失不大,那以对内交代就是气找不到撒的地方,回来的时候随便找一个可以撒气的地;第二种,如果打输了,损失很大,那领兵的主将甚至是要自己自裁以死谢罪。 因此说实话,这个时代的将领,并不好当。因为有可能你打输了一场仗,回到国内,国君就会跟你说,你以死谢罪吧。而为了不被杀,那立功就很重要了。 如果回来的时候能把一国的都城送上,而且是做得‘有理有据’、‘让人信服’,那国人肯定就不会对你有意见,而且,你也更不用担心回去后被国君咔嚓掉。 不过说真的,你随随便便地灭掉别人,其他国家肯定也会有意见就是了。所以,在这个混乱的时代,也不乏一些中等国,拿小国出气然后灭掉了小国,结果却惹来了大国不满,大国又把中等国的国君囚禁起来的情况。 秦心觉得——项国未来很可能要走的便是这条路。而至于那些‘有理有据’、‘令人信服’。说实话,都是可以自己随便捏造的。在这个消息闭塞的时代,你既可以说是他先动的手,也可以说是他先动的手,都是很难找到证据的。当然,大家也不蠢,基本上是谁先动的手,大家早就自己心知肚明。所以这时候,拳头大不大,就很重要了。拳头大,那就是别人先动的手;拳头不大,那你无论说得再多都没用。 来到项国,项国目前国内的发展,似乎跟秦心的郑邑差不多。 要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强大,只需要看看国都的人的日常生活便知道了。 跟上蔡的人来人往,买卖粮食布匹的人络绎不绝不同。项国的国都在秦心看来,似乎也就只比秦心自己的郑邑要好上那么一点点。 这绝对不是因为项国本身就这么弱,只能说,大概是项国的国君不善经营。 天下诸侯数百家,有做的好的,自然也有做的差的。 如果国君只懂得贪图享乐,身边也尽是些小人,那么国家必定会越来越弱小,秦心假扮成商人来到项国的市场,看到的不是一片繁荣的交易场面,而是有官吏带着人到各个铺子抽油水,而大多数的商人也是敢怒不敢言,脸上一片愁云惨淡,秦心便知道,这个国家要这么下去,迟早要完。 当然!其实这些又不是他该担心的。 因此只是看了一会,秦心便离开了,开始让几名仆隶四散去打听现在糜家现在的情况,约定未时之前,再在约定的地点集合。 而秦心自己,却是继续四处随便走走。 “老伯,你听说过糜家吗?” “那个糜家?哦!我知道了,早就没落了。” “没落了?” “对的!十年前吧,糜家在项国还是横着走的;现在,早就已经被其他大夫家取代了。” “有大夫之名,却没有大夫之实,说的大概就是糜家吧。” “不过毕竟十年前也是大家族,现在虽然不受国君重视,但也不至于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 “糜家就在前面不远,走过三个路口,往左拐,然后直进三百步,就可以看到了。” 当秦心四处走动的时候,几位仆隶也是把各种消息收集了起来。 显然,所有人得到的消息都是,糜家已经大不如前了。还有家主明明还没有死,但是却已经不管事了,把事情都交给了自己的儿子。而这糜家的儿子吧,也不行。不!倒不如说不是不行,而是任你有通天之能,十年前得罪了项国公子,现在这位公子更是继位成了国君,在国君怀恨在心的情况下,你就算会飞天,也没用。 “都是糜家出了一个任性的女儿的关系啊。” “都说女人是害人精。我家还一口气连生了三个,都是赔钱货,气死我了。” “大叔,您别激动!女儿也不是完全没用的吧,女儿起码比儿子孝顺啊。” “孝顺个屁!看着就来气!” 经打探之后,秦心才知道,原来他大母还是项国国君以前喜欢的人,大概是想讨回去做妾之类的吧。不过不得不说,他大母还是有这样的价值的,因为即使是现在秦心看自己大母,也能想象当年他大母是如何纤纤细步,精妙无双。当然秦心也不是说现在他大母已经不行了,而是,毕竟现在已经二十五了,终归还是少了十五六岁时伪萝莉的那种感觉。 好像暴露了什么东西,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糜家在项国过得这么不好,要是他这时候上门,那就真的是傻到冲到别人的机枪前堵枪口了。 “不对!” 秦心又突然喃喃道,“倒不如说,其实这样才好吧!要是糜家一直好好的,没穿没烂,反而没什么突破口可言,反倒是,糜家此时已经混得这么不成样了,说不定还能给我们的合作带来转机。” 第七十三章 糜南 眼看差不多到了约定的时间,秦心正想回去跟几名仆隶汇合。 却不想,走着走着,他却来到了一户平民的家前。 如果只是一般的平民家,秦心倒不会注意太多,但偏偏,秦心却看到了一个腿脚不便的男人,还有一位面容不凡的妇人。 妇人虽然身穿布衣,但依然难掩曾经身上的那份贵气。 倒不是说这妇人有多漂亮,而是这妇人整体给人的感觉,就觉得肯定不仅仅只是普通平凡的平民那么简单。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两人竟然变得如此落魄。 秦心停在了这家人的门口,妇人似乎也看到了秦心,愣了愣,不过很快就又低下了头,然后把她男人慢慢地搀扶进屋。 这时候在秦心的身旁,也是恰好经过了一个老人家。 老人家见到秦心好奇地上下左右打量这户人机,也是过来好心跟秦心说了一句。 “年轻人,看你有点眼生啊,其他地方来的吧?不过我劝你还是快点离开吧。” 秦心正好看到有位老人家经过,也是拉住老人家问。 “老人家,这户人家里住的人是谁?” “唉,就算你知道了又能怎样。” 老人家叹了口气,“反正这户人家得罪了我们国君,男的原本是一名士人,女的是他的发妻。可惜啊,生什么不好,偏偏生了个女的。” “这跟生男生女有什么关系?” 秦心便纳闷道。似乎在项国中,对生男生女的意见很大啊,难道是一种风俗?秦心不免心想,不过就是算俗,在秦心看来也只能算是‘陋俗’了。 听到秦心这么问,老人家便又多说了两句。 “你难道不知道这家人就是十年前风风光光的糜家庶出但是这三年来却被国君各种打击报复的糜老二现在的家。话说三年前还好,当时项国还不是现任国君说了算,但是现在的国君一当上国君。看吧,那男人腿都断了,你也是看到的了。” 秦心这一路走来,糜家的老爷子曾经有两个儿子这件事情还是知道的。 老大糜费,现在应该便是在糜家的老爷子退位之后继任糜家家主,而且继续在朝中当大夫,但因为国君的偏见,在朝中基本上已经没什么地位,能保住大夫之名,已经是实属不易的糜家嫡子。 而糜家的第二个儿子糜南,便是秦心自己大母的亲生父亲,曾经跟秦心自己老丈人一样,也是一位士人。 秦心继续问老人家。 “老人家,那不都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吗,你们国君怎么这么小气。” 老人家便回道。 “这种事情我怎么知道,反正,糜老二肯定也是糜家赶出来给国君看的,不然,现在恐怕那老大靡费连大夫都当不了喽。” 老人家说完了以后,便走了。 妇人把自己的丈夫扶了进屋以后,又出来收晒干的鱼干,又见到了秦心,而且还看到秦心定定地看着自己,也是赶紧把晒好的鱼干收好,便闭门不出。 秦心便苦笑了笑,大概这三年来,这家人已经被欺负惯了,也都不愿意惹事,甚至于跟其他人也不想有太多的接触。 突然得知这个事实,秦心不免心有恻恻。 大概秦心就是这样的人吧,同情心爆表,不过秦心接下来还是先和自己的几位仆隶汇合。 秦心走后…… 草屋里也是慢慢地便响起了这一对夫妻的谈论。 “外面那人,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妇人道。 “只要不是君候的人,那就不用担心。”男人回道。 “看着倒是不像。腿现在怎么样?”妇人。 “好点了。”男人。 “不如我们离开项国吧?”妇人又道。 “离开了,又能去哪里?”男人道。 “回我家。”妇人。 男人便静默了下来。他一个四十多的老男人了,现在腿还断了,哪里还有脸好意思去自己妻子家。如果真要那样,他还不如死在这里算了。正要发火说这事你不要再提,却看到了自己妻子脸上不知何时流出来的泪水,他便忍住了。 他们现在的情况男人自己知道。先不说他现在腿断了,家里便少了一份收入;他的妻子,最近又似乎是被那些市井流氓给惦记上了。此时两人,名义上虽说是项国的‘公民’,能享受项国‘公民’应有的一切权利,但说实话,现在只要是个人,都能踩到他们头上。关键是,官府的人还都只会一只眼睁一只眼闭,肯定都是不会管的。 走,不行;不走,也是等死。其实真有那么一刻,男人是真的想死了一了百了。 人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活着?大概,是因为胆小。 …… 晚上,秦心住进了官方驿站。 秦心自己一个人一间房,几名仆隶则是两两一间。 从今天收集回来的消息总结后可以得知,糜家为了不被一杆清台,所以老爷子自己引咎宣布退休,老大糜费成了国君忠犬,还把糜南推出去当替死鬼,以表明自己的态度,这样做虽然不能说完全消弭十年前国君心中的不忿与怨恨,但至少,糜家还是得以保存了下来。 只要装狗装得好,希望还是有的,但是假如你连狗都不愿意装,那恐怕国君为了不被碍着眼,说不定现在项国糜家便已经消失在这世间上。 但也有一点,是不是装的,还是真的狗,这一点却是秦心无法判断的。 “看来……现在还不宜直接去见靡费。倒是糜南……毕竟那是大母的父亲,如今生活这么落魄,既然我见到了,总不能什么都不做。” 因此秦心决定,接下来要把两人接到郑邑,总好过留在这里晒咸鱼。 第二日。 秦心带着几名仆隶又再次来到糜南家。 糜南似乎出去了,只有糜南的妻子妫妘在,原本妫妘正在修补衣服,却不想那些市井流氓又来了,而说起来,这妫妘毕竟也是出身贵族家庭的,虽然现在已经年满四十,但保养的还行,所以看上去也就三十四五的样子,而估计那些市井流氓又是十阶大魔法师,竟然敢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拉拉扯扯,调戏了起来。 秦心刚好带着几名仆隶过来,看到那画面,这还了得,让人抄起门前的木棍上去就是一顿揍。 赶跑了那些市井流氓后。 “谢公子搭救。” 秦心也是一边打量屋内的环境,一边礼貌回道:“应该的。” 饶是妫妘四十之龄,以前都还没有见过长得像秦心这样秀雅美貌的,而且身边还有随身仆隶,一看便知道贵不可言。只不过,倒也是不知道秦心为什么会在这里。她稍稍地问了问,然后,秦心也没有隐瞒什么,说自己是郑邑赘婿,既然对方是他大母的母亲,那就是他的大大母。昨天也是意外途径于此,才得知现在两人的处境。今日前来,正是想把两人接回郑邑。 而秦心刚说完,就见到糜南出现在门口了。应该是有邻居好心去给糜南报信,说你妻子又被那些流氓调戏骚扰了,糜南这才急匆匆地赶来,却不想……一进门,便听到了秦心所说的话。 秦心随后便见到,糜南的脸上写满了,那个不孝女,还有脸了! 第七十四章 绑了 “是她让你来的?” 糜南的脸色黑得可怕,说话的语气也是带着一股冷烈漠然。毕竟,如果不是那个不孝女,他们现在又怎么会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这一位一定是母父了。” 秦心见到了糜南,也是起来对糜南作礼道。 “我不认识你,所以别乱认什么母父。” “我没有乱认,既然庄糜现在名义已经是我母,那我母的父亲,当然应该称呼母父了。” “你们走!我不想再见到你们!” “我不能走。”秦心却是道,“既然今天的事情已经被我看到了,我是不可能走的。” “你是想让我拿棍子赶你们走是吧!我们不需要那个不孝女的同情!” 秦心便想,他大母的确有那么点不孝吧,但他大母应该也不知道,因为她的私奔,原本风风光光的糜家,最后竟然会变成这样。 所以,秦心最后只能说。 “这不是同情,而是义务。赡养父母,是她的义务。而且,纠正一点,我也不是她派来的。” “我不管你是不是她派来了,反正,你们郑家的人都给我滚!” 糜南的脾气是如此的固执。 不过秦心的脸皮也不是一般的厚。 秦心略微地考虑了下现在两人的处境,据说不但会有市井流氓调戏大大母,以前糜南的那些政敌如果途经而过,也肯定会对糜南奚落一番,两人如果再留在这里,迟早有一天会出事。所以,如果现在不能把这两人带回去,以后要是再听说两人出事,秦心肯定会内疚。 秦心稍稍地打量了下这个家,贵重的物品一个都没有,那就好办了。 像他老丈人那样,直接抢人吧。 很快,秦心便让几位仆隶向他围拢过来,然后低头说了一阵子的悄悄话。 “姑爷,真要这么做?” “要我踢你们屁股吗,当初你们把我绑回来的时候不是很爽的吗!” 然后几名男仆隶便是一阵尴尬。 “就按照我说的去做!” 然后,众人便去准备。 一炷香的时间后…… 秦心又掉头回来。 糜南又看到秦心,正想开骂。 “你、你们在做什么!呜呜呜~” “姑爷,这样不好出城。” 仆隶又道。 “有钱能使鬼推磨。” 秦心很快便贿赂了守城的,一行人顺利过关。 路上…… 因为知道糜南十分固执,所以秦心也不跟糜南说话,倒是跟相对更好说话的妫妘说。 这个时代,虽然私奔政府不禁止,但私奔无论怎么说,都是不合法的。 而且,父母之命媒灼之言,是自己女儿的话,自然得听自己的。虽然秦心对此种观点有不同的看法,但正因为现在也是在古代的背景下,所以此时秦心也不能说糜南把所有的错都怪在他大母的身上有什么不对。 反正,离开项国那个危险的地方,无论糜南跟妫妘之后想去那里,他都无话可说。 现在倒是,秦心又稍稍地有点担心,不知道回到郑邑之后,他大母又会是什么反应。 如果能父女相认,重归于好,那自然是好,但如果是…… 唉,头疼。不过!秦心觉得,孟郑此时在的话,也一定会支持他这么做。毕竟,今天早些时候要不是他来得早,他大大母说不定已经出事了。他母父就是那种,自己不行还死要面子的人。 至于糜家的矿山的事…… 那片矿山的确还是糜家的,只不过,听说了糜家的做法后,虽然秦心也知道那是无奈之举,但也已经隐约地有些不想跟糜家的人谈了,因为秦心知道能够成功的机会已经很渺茫。之后该怎么办? 先偷采着顶一顶呗,不然还能怎么样,秦心却是不信,糜家会派人二十四小时在那里监守着。 很快回到郑邑,守城的士兵见到被绑着的糜南,也是一愣,不过见是自己邑主,倒也没说什么。 而在马车绕城而过的时候,无论是糜南,还是妫妘,都听到了从瓮城中传来的练兵的喝声。各种“呼”、“喝”、“风”之类的代号词,从三百人的口中说出来,却愣是听着像上千人的效果。以至于让原本还各种不爽的糜南,也是不由得呆住,眼睛直直地看向瓮城的方向。 糜南因为早早便被人踢出了官场,自然没有听闻蔡国的变化。然而项国那边,关于蔡国的动荡,基本上大部分的上层贵族,都已经得知,而且,还在商量,此时应不应该出兵。 有人说,蔡国以前就老欺负我们,现在大好机会,为什么不出兵? 但也有人说,蔡国现在就算再乱,也不是我们想过能够匹敌的。毕竟无论怎么说,蔡国也是千乘之国,战车全国加起来起码三千,而他们项国,撑死了能凑足五百辆战车就算好了。 也有站在中间的,我们可以收了蔡国那边的好处,但是我们只在外围做做样子。 项国的国君项候却是坐在自己的最上位,一直一言不发。十年前蔡国与项国的那场仗,主将正是他,然而他却输给了郑邑的那个郑河,还被郑河从马车上射了一箭,把他打得狼狈不堪,此仇不报,他又怎么能下得了十年前那口气。 但让他更不爽的是,据说半年前那个郑河已经死了,这便让他的气无处可撒了。 大概群臣也正是知道郑河死了,才会有三种不同的说法,不然,如果郑河还在的话,肯定所有人都会支持去干蔡国一把,不对,是趁着这个机会去怼郑邑一把,以挽回十年前的羞辱。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表面上仁义礼智信,其实嘛,因为个人私怨和面子而爆发的战争也不少。甚至几十年前的恩恩怨怨,有可能在几十年后才爆发。 项国这边最后的决定是怎样,现在还没人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蔡国的变化,肯定不单单蔡国自己变,外围的番、息、江、柏、胡、顿、陈、项八国,肯定也会陡然对蔡国关注起来。现在问题就在于,谁会事先入局,谁又是后知后觉。 第七十五章 这下有理由了 进了郑邑,秦心很快便回到了郑家。 此时孟郑和大母她们正准备吃饭。 一般没什么特殊情况,下午三四点的样子就开饭,尤其是现在冬天,入黑更早,所以晚饭的时间也会相应提前。 看到秦心回来了,郑庆也是连忙让人再去准备饭菜。 秦心便对郑庆道,“再准备多两个人的饭菜。” “呃……” 一开始郑庆还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不过随后,他就明白了,因为他很快便看到了被五花大绑像杀猪一样绑回来的糜南,以及眼神有点惊惶不定的妫妘。 妫妘虽然也出身名门望族,但毕竟只是妇人一个,现在来到了自己不熟悉的地方,难免也是有点不安。而且,虽然她也知道秦心是好心,但对他们两夫妻的未来,还是有点难以估摸,也不知道这是好还是不好。 妫妘本以来到郑家她首先会见到郑河,不过秦心老丈人郑河早在十个月前已经死了,现在在大堂中,便只有一干后宫而已。 今天三母、四母郑旦和郑玉都嫌大堂里冷,要回自己屋子里吃,所以大堂里便只剩下孟郑,大母庄糜,以及二母郑袖。 小黄英跟奴奴、青舞她们也躲回了自己房间,毕竟,相比于正正经经地在大人面前吃饭,她们也是更喜欢在自己的屋子里无拘无束。 所以好了,大堂里此时除了一些服侍的女仆隶,便只剩下孟郑、大母、二母三人。 而三人刚准备开饭,便见到秦心回来了。孟郑见到秦心,还在想——夫君不是说有可能几天之后才回来吗,难道事情进行的很顺利? 大母、二母也是留意到秦心回来,不过她们的注意力更多的,还是被后面出现的人所吸引。 首先进来的是被抬进来的糜南,如果说这时候,大母都还没有一下子认出来,那么当她母亲妫妘随后也是踏进前堂,庄糜便愣住了。 因为十年的时光,虽然在妫妘的脸上留下了无数的沧桑,但十年的时光,却带不走庄糜对自己母亲的那份熟悉感。 只是第一眼,庄糜就认出了似乎是自己母亲,第二眼,她就十分确定,而且心里就如同被刀子割了无数次。当年她私奔,更多的是她对糜家其他人的不满,但她跟自己母亲却是半点矛盾都没有的,现在再次见到自己母亲,看到以前穿的是绸缎,现在穿的是残旧的布衣。以前头上是玉簪,现在头上只是根木枝。立马,庄糜便从位置上站了起来走近,两母女相见,然后相拥而泣。 看到这情况,秦心便觉得顿时心安了不少,接下来应该要比他想象的要好办得多。 “母亲!” “大糜!” 等两人缓过劲,庄糜又看向地上的人,正正是自己父亲,便立刻问秦心。 “子智,为什么……” 秦心这才把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说了出来,期间,糜南的嘴一直被封着,秦心也怕这家伙突然闹起来,破坏了刚刚母女相会的氛围。 现在自己大母终于发现了,问到了,秦心把起因经过结果说完,这才把糜南嘴上的破布摘掉。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我怕他们继续留在项国有生命危险,所以不得不这么做。” 然后庄糜比自己父亲的态度果然就跟母亲不一样。倒不是说两人有什么深仇大怨,而有,大概也是因为每个人的世界观不同而已。 糜南更希望庄糜当乖女儿,听从长辈的话。而庄糜,则是希望追求自由,我不想任你们摆布。 不过让秦心没想到的是,两人只是瞪了眼对方然后互相闷声置气,倒没有破口大骂。毕竟十年的时间了,事情现在已经冷了下来,十年间,大家互相间也肯定有过无数的反思与思考,大概也都明白对方的难处。 秦心刚刚这么想完,“那是不是代表,和好如初还是有可能的呢?毕竟是父女,没有隔夜仇。” 可随后,秦心才知道,不是不爆发,只是还没开始而已。 随着大母庄糜哼了一声,糜南也是突然翻脸,“放开我!我要离开这里,宁愿死我都不会留在这里。” 大母也是回道:“这里不欢迎那种把女儿当礼物一样送给别人的人,郑庆!把这人丢出去。” “……” 郑庆看了看秦心,又看了看庄糜,好不尴尬。不过最后,郑庆还是听了秦心的意见。 “先找个地方安置好吧。” 当然,最终庄糜也没有强硬地非要让人把糜南给丢出去。也不知道是看在秦心的面上,还是只是在赌气中其实她自己还保持着一丝丝的理智。 前堂这边发生的事情很快便被‘漫游’全部听到,作为一名间谍,平时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机密,更可恶的是,秦心给孟郑交流竟然全用她听不懂的暗号和听不懂的鸟语,虽然她现在还不知道这个消息对大公子有没有用,不过,起码比没有要好。 回到自己房间,漫游便用一块小布,把情报写了下来,第二天,再把情报埋在了约定的树下,之后等人来拿就好了,却不想,这事情恰好被一位郑家的男仆隶看到,男仆隶见漫游鬼鬼祟祟的,便过去把小布挖了出来,虽然看到上面写了字,但毕竟没文化看不懂,就也是没管,毕竟好奇心已经满足了,就又随手地把布条塞了进去。还塞得不是很好的那种,露出了一点边边角角。 这一天,正好二公子派了人来侦查郑邑的情况,原本是想了解郑邑的练兵进行得怎样,但瓮城那边被封闭着,没人可以进去,另外六部方面,门口的地方也全都有人把守,最终,那人便只能蹲在郑家门口,看看有没有什么有用的情报,正准备放风的时候,突然内急,便随便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蹲下来清肠胃,蹲着蹲着,突然发现了脚下好像有块布,便捏着一角把布从泥土里揪了出来,放正来看,看完之后立即大喜。屁股都好像忘擦了,就赶紧出了城。 “二公子正好不知道如何说服项国出兵,这下有理由!” 扑街声明 说实话,写小说写这么久,从未试过这么扑。以前就算随便乱写,每天收藏增加个十几二十个还是可以的,但是这本书的收藏自从没了推荐以后一直是直线下降,从未有过增加。 可能我真的写不出爽文,尤其是男生向的爽文。其实看看自己第一本书《变身英雄联盟解说》的成功,一方面是题材新,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个题材容易写打脸,打脸直接。在当时2015年,盗版还横行,恰好是网文低潮期,几乎大部分作者都陷入瓶颈一年下来能上精品的人作者上不了五百人的情况下,《变身英雄联盟解说》的确算是一匹小小的黑马。但现在,上不了精品都是扑街了吧。 其实也有人说,《变身英雄联盟解说》是因为主角性格讨喜,傲娇卖萌。可能,我的确在不经意间写出了一个讨喜的主角——傲娇卖萌妍,但我认为那绝对有题材的加成在里面。并不是说我写的人物真的有多么地好。 现在这本书大家都可以看到,打脸的剧情几乎是没有的。大概也是性格使然吧,我本来就不是那种喜欢惹事,比较低调的人,也容易心软,所以难以去写出搞事。一直跟别人和平相处,才是我的处世之道,甚至已经有那么点懦弱,常常被说受,以至于在主角身上也很容易便反应出来。这里不得不提到上一本都市小说《重生完美女神》,大概就是出于摆脱这种性格而写出来的。 重生完美女神前期拿着摆脱懦弱的性格为切入点,然后我自然而然很轻松写出很多搞事的情节。这里面,其实也无意中蕴含了不少打脸或者说称之为可以让读者爽的情节,但是我以前似乎根本没有这种意识。 所以,其实写了网文这么久,我一直都是以我自己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应该说,在那么多的扑街中,我算是其中的幸运儿,至少,我开了十本书,起码能有两三本书能稍稍地看一下。正如我在自己的读者群常说,我写一本小说,只需要一个封面就够了,看着一个封面,我就可以写出小说,但是,扑不扑,这要另说。 现在突然醒悟,也是多得历史责编虎牙大的提点。如果不是虎牙大特意花了点时间跟我分析我的写法特点,而且明明是历史责编,却似乎对我的游戏类作品《变身英雄联盟解说》也很熟悉,而且针对这部作品给我分析,大概我都不会意识到这一点。 显然,我并不属于有天赋的作者,我只是刚好有那么点运气。也感谢这三年来支持我的读者,如果不是你们看都不看就把推荐票先投给我,我也不会在开这本书之初,就能够上历史的新书榜。而且大部分读者都很有耐心,即使我写得再不好,也不离不弃。大概是还在等我写了百分之九十九之后的那百分之一的爽吧。真的很感谢!感谢你们这些‘脑残粉’! 说实话,一开始我对自己挑战历史分类,还是有那么点野心的,为了写好,也买了不少书,看了不少论文资料,几乎每天码完字就看,但或许是因为我写法的不成熟以及想法幼稚,并不是这个题材不好,而是这个题材被我糟蹋了,我不得不承认。所以……咳咳!接下来我想说的意思——大家应该都懂的。 虽然这一次扑得很惨,不过,说实话也有不少收获。起码看清了自己,也知道后面应该怎么走。新书在准备中,短时间内,我在网文界是不会离开的。至于新书叫什么,什么时候发布……可能大家都被我坑不少了,所以,我还是不说了吧。希望我还能从万千人中,再次被幸运女神砸中。 2017年4月2日0点0分0秒——扑街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