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庸风雅》 楔子 天启七年的冬天显得尤为漫长,在帝都长安,本应是草长莺飞的三月,却被忽如其来的一场大雪扰乱了秩序。 这天,天气晦暗,寒风凌冽。 被清扫干净的永兴坊德化街寂静空旷,往日里车马川流不息的热闹一扫而空,只留下烈烈风声。德化街的临街德昌街,坐落着开国功臣梁国公和宋国公的府邸。此时,梁国公府的后花园中,两个黄衫小厮正偷懒私语着。 其中一个略胖的小厮四下瞅了瞅,开口道;“你知道十几年前那位名动天下的混血胡姬——青染衣吗?” “嘿嘿,这个我知道,门房的黄老头老是说起她,说她风姿如何倾城,才华如何绝伦……”另外一个瘦高小厮说着便禁不住露出向往的神色。 “昨儿我爹喝醉了,说起了她,听说,当年的长安城的男人,没有一个不为她神魂颠倒的,可就是为了那位爷”他说着指向德化街定国公府的方向:“闹得满城风雨的……” “怎么了回事儿?你快说啊。”这个小厮面露急色。 “嘿嘿,那青染衣出身教坊,一次表演时看到了还是定国公世子的陆睿陆公子,一见倾心啊,竟然在众人面前……” “让你们收拾花房,你们倒好,竟在这儿偷起懒来!”突然,一声呵斥传来,打断了他们的对话,原来是花园的王总管来了。 那两个小厮见是脾气温和的王总管,原本被吓走的三魂七魄立即归体。连忙行礼。 胖小厮道:“是小子们的错,想着收拾完花房偷懒一会儿,还请王总管大人大量,饶了小子们吧。”瘦高小厮附和说:“小子们下次再也不敢了。” “还有下次!”王总管故作凶恶道:“下次再让我逮到就仔细着你们的皮。”随即又叹口气说:“罢了,看在你们第一次出错,就放你们一次。” 那俩小厮转身就要走时,王总管又提醒道:“府里的规矩你们也知道,是最见不得长嘴多舌之人的,以后都仔细着点儿。” 两人又急忙转身行礼道:“多谢王总管提点。”抬头时却见王总管已经走远了。 却见那王总管心不在焉的向前走着,明眼人一瞧便知道他这是陷入了回忆之中。 原来,王总管儿时因家中发大水,被卖到了一位富商家中,跟随一名老园丁管理花木。他自小就是聪明好学之人,小时候一直偷偷跟着里正的儿子识字读书,且他不甘为奴,卖身为奴后更是积极进取,一心钻研花木园艺之道。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很快便得到了当家老太太的赏识,可他并不甘心如此,反而更加努力。他在私下里培养出了能够并蒂开的魏紫,并偷偷出售,攒钱赎身。不过两三年,他不但攒够了赎身的钱,还留出了一笔做生意的本钱,从富商家出来后,就开始专心经营自己的花木生意。 因为他种的花品种繁多,新鲜品种层出不穷,很快便声名鹊起,接到了当时最有名的教坊——云韵坊的订单。 云韵坊是官方教坊,专为宫中和世家大族提供歌舞表演,其中的歌姬舞姬均是罪臣之女或是家世清白自愿学艺之人。前一种是终身制,后一种则是有年限的,愿意进入教坊的女子,要么是家中贫困,要么就是想飞上枝头,因此虽然名声不怎么样,但想要进入教坊的女子却不在少数。 作为官方最权威的教坊,云韵坊的选拔标准自然较高,里面的女子个个都称得上才貌双全,歌舞水准稳坐长安城的头把交椅。 王总管当时为了做好这单生意,亲自到云韵坊与管事商谈。却没想到,只是那日在院中无意间的一瞥,就已让他目醉神迷,成为了一生都忘不掉的魔障。 那少女半倚在窗前,只一眼,王总管就觉得天地间所有的光忽的黯了,满园春花皆失了颜色,唯有那清姿玉韵,袅袅风-流的身影。 他回过神后,便向人打听那名绝色少女。才知道,那名少女是云韵坊坊主的养女——青染衣。 说来,那青染衣的身世也令人怜惜。她的生母本是一名酒馆的当家胡姬,不知与谁珠胎暗结,生下她来。好在那胡姬生性刚烈,坚强独立,硬是独自抚养她长大,并将她保护的十分周全。却没想到天降祸事,这位胡姬与一位商妇发生争执,竟不幸被对方失手打死。因那位胡姬与云韵坊的坊主是好友,于是坊主便将年仅七岁的青染衣收为养女,抚养长大。 青染衣年小貌美,资质聪灵,那位坊主也无子女,便倾心教养她,琴棋书画,诗词歌赋,甚至经史子集……那位坊主本身是前朝贵族出身,奈何世事变迁,不幸屈身教坊,她一手将云韵坊发扬光大,有了那样的地位名声,本身自是不凡,而青染衣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早早就已闻名长安。 但坊主是以世家贵女的标准教养青染衣的,并不希望她涉身教坊,只愿她能像良家女子那样安乐平和。可是以青染衣的才貌,普通家庭怎能承受的起,不管坊主如何遮掩,还是有人见到的已有绝世之姿的青染衣,教坊也因此遇到了危机。 青染衣为了不让养母为难,自愿献身救助教坊,义无反顾加入了教坊,成为了教坊的头牌。 王总管为了青染衣,魂牵梦萦,茶饭不思。哪怕生意才刚起步,变卖产业也要一掷千金,拜托朋友,有机会进入崔家的金秋会,因为金秋会那天是青染衣第一次登台表演的日子。 那青染衣果然不负众望,开场以一只如梦似幻的凌波蝶舞就已惊艳众人,随后又自弹自唱了她自己创作的《月下吟》,琴声清绝,歌声曼妙,相应交织。让人直叹:所谓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今乃见矣。她谢幕时,崔家特意将事先准备的十六盏明灯全部照向她,那三分娇艳,三分清丽,三分脱俗,一份奇异的容貌气质更是令在场众人惊叹不已。 一夜成名的青染衣迅速成为大夏朝贵族们追捧的对象,但她性格冷清,为人有种文人的清高,成名后向来只凭感觉挑客人,随心所欲,若是不对她的口味,哪怕是顶级权贵富豪,也难见她一面。但谁都知道,若非上面有人捧她宠她护她,哪会让一个女子在权贵圈子里如此肆意。 青染衣本身才华卓绝,于诗书一道尤为突出,留下了不少脍炙人口的诗篇,便是那些瞧不起她出身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她的才华,且她为人良善高洁,常常帮助穷困之人,因此,世人对她也多尊敬。 可惜这位红的发紫的才女偏偏就对定国公世子陆睿一见倾心,在一次宴会中还在众人面前写情诗表明心迹,当时的长安众人,都被她大胆的举动吸引,每天有无数八卦消息流传。 青染衣艰苦的求爱过程甚至被人追踪宣传,成为长安人民茶余饭后的谈资。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哪怕青染衣才貌双绝,性情真挚,却都不能吸引那位世家探花郎的一丝一毫。 想来是情深不寿,那青染衣在遭到多次拒绝后终于一病不起,不到半年时间,这位绝世佳人就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中。有人说她是因重病而香消玉殒,有人说她是因伤情而远走他乡,也有人说她是被被一位贵人纳为了良妾…… 而痴情的王总管后来因得罪了一位贵人,被爱花成痴的梁国公夫人收留。 两天前,王总管从德化街经过,在定国公府的偏门看到一辆马车,从车窗中隐约看到了一位女子,十分像早已消失在人们视野中近十年的青染衣,心中波澜再起,又忆了起当年的那位佳人。 不过他并未在意,只当自己眼花了,却不知这位绝世佳人和一位年约七岁的小女孩儿在德化街的定国公府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a&a&a> 第一章 初到 沈欢刚过完十八岁生日,虽然年纪不大,但这些年随着爷爷和小师叔走南闯北,自忖还有些见识,但饶是她向来随遇而安适应力超强,此时也不禁为自己的未来惶惶不安。 在一月前刚穿过来时,发现自己成了七岁小萝莉,有个绝色病弱小白花似的母亲,生活在各种隐形危险之下,沈欢也适应的挺好,可是,现在谁来告诉她这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她们要千里奔波来到长安,只为求死啊! 进入这个偌大的国公府后,沈欢与她的娇弱母亲就分开了,她被安排在一间客房,有两个小侍女看着。没想到不过半天的功夫,那边的人就带着她与娇弱母亲来告别了。 临终前的女人只告诉她要听话,然后就安详的倒在床上了。 沈欢上前抱住没有了气息的青染衣,心中惊讶难受之极,虽然她并不欣赏这个母亲伤春悲秋文艺多思的性格,但是,不可否认,这个至情至性纯然透明的女子让她心生好感,更何况她还生的那么美,沈欢对美人完全没有抵抗力。 为何要这么做呢?就算为了保护她也不用牺牲自己吧。 沈欢看着这个就算没了气息也美的那么惊心动魄的女子,一时间悲伤惶恐惊惧齐聚心头,这次的事情一定不简单。先不说扬州那边的种种矛盾,单说诺大的国公府,就这样任凭一个柔弱女子进来还郑重招待就已经不同寻常了。 只是事情纷繁复杂,理不出个头绪,现在她该怎么办呢? 许嬷嬷听到消息后,就连忙赶到客房,看着被小女孩儿抱在怀里已没有气息的绝色女子,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知道进府的女人竟然是青染衣,许嬷嬷惊诧厌恶,见到本人时更是怒气不止。 八年不见,青染衣虽然病容难掩,但风姿犹在,身着一袭白衣,更添楚楚动人之态。她跪在定国公前,声泣俱下的哀求陆睿收留下这孩子,夫人被她刺激的早产,爷竟然还答应了她。 本以为这个女人进府会有什么幺蛾子,没想到她竟然自杀了,看来事情并非她所想,只是这不是她应该关心的事情。 许嬷嬷走向前拉着小姑娘的手,柔声道:“姑娘,别看了……夫人会找人帮你把你娘安排好的,走吧,嬷嬷带你吃好吃的。” 沈欢听了这话,忍不住要嗤笑,她是七岁,不是七个月,一顿饭就能换来七年的母女情分?可是现在不跟着她,她一个孤女无依无靠,对世事一无所知,又应该何去何从? 一个七岁的小孩子面对这种情形该是什么反应?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听从青染衣的安排,她是不会害她的。沈欢轻轻地俯身在青染衣苍白透明的脸上轻吻了一下,起身对面前的妇人礼貌的行礼,低声道:“娘亲想要火葬。” 许嬷嬷对吩咐了李大家的一番,便牵着她走出了客房,走了没有几步,沈欢便发现前面停着一道青色软轿,许嬷嬷为她打起轿帘,沈欢小心的弯腰进去。 轿子并不大的空间,她坐进去还显得宽敞些,还真是不适应这么小的身子。 轿子十分平稳的前行,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沈欢都快要睡着了,轿子才停下来。一个丫鬟打起帘子,许嬷嬷扶着她下来,来到一座院子前。 红木匾额上“疏月院”三字姿态丰腴,体势凝重。沈欢心道:写的还真不错。 进门右边是抄手游廊,游廊尽头是一段楼梯,直通前方两层阁楼的二楼,阁楼精巧奇特,有股幽香若隐若现。左边则是缩略的山水风景,陡直假山旁连着小水潭,奇花异草点缀其间,还有一株傲骨腊梅,风姿凌然。 而中间则是一条弯曲小路直通阁楼。 两个身着浅黄窄袖的齐胸襦裙,年约十五六的少女迎来,一明丽,一温婉。 “都收拾好了吗?”许嬷嬷问道。 明丽的女子恭敬答道:“一切准备妥当。” 许嬷嬷点点头:“这是姑娘,以后就住在这里,你们好生照料着” 两个侍女没有一丝惊诧,向着沈欢恭敬行礼。 “婢子红菱,见过姑娘。”明丽者道。 “婢子青莲,见过姑娘。”温婉者道。 沈欢点点头。 “姑娘若有什么需求,只管对她们说,不要客气。”许嬷嬷对沈欢道。 沈欢却觉得受宠若惊,心中越发迷乱了,只能点点头。 许嬷嬷随即又对红菱青莲:“姑娘有什么吩咐,你们若是办不到就去找陶总管,莫怠慢了姑娘。” 红菱青莲纷纷应下,许嬷嬷对她们点头,略有些放松,然后吩咐她们:“先带姑娘去沐浴,然后吃些东西”。 于是两人带着沈欢走向屋中,许嬷嬷看着沈欢随她们进入房中,才转身回去。 由着她们的服侍,沈欢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却已累极,连续一个多月的赶路,今日到了长安后又毫不停歇的来到定国公府闹了一番,沈欢无论是精神还是身体都到了极点,哪怕前途未卜,也不想那么多了,没有吃饭便倒在了松软的床上 等她醒来时,天色已黑。沈欢只觉得全身酸软无力,五脏空虚,只能一动不动躺在床上,恢复体力。 “今日府中发生了这么多事,众人都忙成了一团了,我也不好去打听消息。”听着像是青莲的声音。 “我也是道听途说,却根本不信,她怎么会是爷的私生女。爷和夫人感情那么好,连个通房都没有,怎会平白闹出这种事。” “你看今天许嬷嬷的样子,就知道这位小姑娘应该不会是私生女那么简单。想必有什么隐情,咱们也别打听了,这种事沾染不得,过不了多久,府中就会下封口令的。” “只是惊讶罢了,任谁都不会相信爷会作出那种事的。” “咱们相不相信有什么用,管这么多做什么,这事儿自有人处理。” “我才不想管呢。今日府中大喜,不知道爷会怎么行赏。” “必然少不了,说不定宫中还会有赏赐下来呢。” “可不是,咱们陆家子嗣单薄,太后娘娘不知道有多着急呢。” “也是,别的世家大族,那个不是子孙昌盛,族人众多。唯有咱们家,一门两公,却只有爷和大公子两个男丁,如今好不容易添了两个公子,自然要大肆庆祝一下。” “府里终于也热闹一会了,诶,把你石青色的线借我一些,我的不够了。” ...... 沈欢好不容易坐了起来,撩起了紫绡帐,一缕柔和的光洒了进来,是床边的黑漆小杌子上的羊角宫灯散发出来的。入眼的是织锦织成的花鸟红线毯,室中有一圆几子,上面摆着青玉如意云纹镂空熏炉,北面则置有一架黄花梨木的梳妆台,架上有一菱花形花卉纹铜镜,精致细巧,还有一个黑漆红莲纹妆盒,临窗置有一黑漆螺钿雕花塌,远处有一山水大屏风。 许是听到了沈欢起来的声音,两人停止了谈话,红菱拨开珠帘,走了进来。 “姑娘醒了,可要洗漱开饭。” “姐姐为我倒杯茶吧,我口渴的紧。”沈欢嗓子又干又疼,十分难受。 红菱应下,便出去倒了杯茶回来,青莲带着四个青衣小侍女随之进来,服侍沈欢洗漱。长这么大以来,沈欢还没见过这样的阵势,只能像个木偶,随她们摆弄。 一切收拾好后,红菱便领着沈欢走到中堂,在黑漆镶嵌大理石圆桌旁坐下。 此时,两个青衫小侍女,手捧着黑漆红鹤纹食盒进来,先后在桌子上摆上一对象牙箸,一套如玉温润的上等青瓷茶盏和餐具,随后,才将食盒中的四菜一汤一粥摆上。饭菜色香味儿俱全,精致诱人,早已五脏空空的沈欢暗自欢呼,颇有些急切的想要开动。 “姑娘先别急。”红菱为她盛了一碗色清味香的清汤:“饭前先喝汤,益养生,姑娘先喝些汤吧。” 沈欢没有说话,顺从的接过了汤,却不禁想起前世的母亲,她是南方人,煲得一手好汤,沈欢小时候经常喝汤,只是自从她六岁与祖父生活在一起后,便很少喝汤了。 不一会儿,沈欢便吃好了,因为身体不是太好,便没敢多吃。红菱倒了杯茶递与她,随后说到:“姑娘若是无聊,可到东边书房消遣,也可以到院中玩耍,只是最近府中事务繁忙,姑娘莫要跑到院外玩儿” “欢儿晓得了,姐姐不必担心,我不会乱跑的。” “姑娘客气,若还有其他要求,姑娘只管吩咐婢子就是。” 沈欢本想去书房看看,只是白天虽休息了,但身子还有些虚,刚吃完饭又想睡了,于是决定到院子中转转,也理清一下思路,把最近发生的事情好好顺顺,再想想以后该怎么办。 由于天气严寒,青莲拿了一件貂皮被风,但沈欢心中膈应,她原来可是动物保护协会的半个会员,虽然不怎么招动物们的喜欢。但想了想,没有拒绝,乖乖的穿上了。 院中灯光明亮,月光皎洁,景色怡人。漫步其中,沈欢一个多月以来一直紧绷的精神有些放松,她知道自己潇洒肆意惯了,不是沉稳成熟的性子,却偏偏来到了礼法森严的古代,唯有每天不断警告自己,收敛性情,处处小心。跟着青染衣还好,并不拘束,但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总要多注意些,不一定要做到真的沉稳有度,起码也要磨练一下自己跳脱的性情。 前世,沈欢的母亲出自中医世家,自幼父母双亡,和叔父一起生活。后来在美国留学期间,认识了沈欢的父亲,两人不仅志同道合,而且情投意合,很快就在一起了。在沈欢六岁时,沈父沈母去非洲医疗援助,便将沈欢交给中国的祖父祖母抚养。谁知,由于非洲战乱,沈父沈母在一次救援中撤退不及时,丧生在了茫茫大漠。 祖父祖母白发人送黑发人,伤心不已,祖母一病不起,不久就去世了,祖父一夜白头,而沈欢似乎也在一夜之间长大了,懂事了很多。 说起来,沈家也算得上书香世家,只不过这个书香世家有些特殊。 第二章 初遇 沈家祖上以读书发家,后来因子弟不肖,读书不行,便将祖上积累的字画古董拿来贩卖,有一子弟便干脆做起书画生意。后来几代,沈家靠着经营书画又开始繁盛起来。宋朝鼎盛时期,民间收藏之风大炽,恰好这时,沈家出了一位惊艳才绝的临仿大师,日进斗金,沈家就从字画生意改作了临仿生意。说白了,就是伪造名人字画,再当真品卖出去。 按说,这种生意并不光明,甚至遭人不耻。但奈何沈家从此之后能人辈出,艺术造诣极高,临摹技能,临摹水平日益成熟,其临仿的作品不仅能够以假乱真,无人能够识破,其真作也能够登堂入室,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有许多名人还赞誉沈家有"再造**"的禀赋本事,于是,沈家在业内渐渐成了领头羊,并发展了一套严密的出货制度和人才培养制度,以至于辉煌了几个朝代,直到近代才没落。 到了祖父的父亲一代,正值中国社会风云际会,动荡激烈。太祖父放弃家族事业,一心追求民族传统艺术的革新发展,他生长在波涛壮阔惊涛海浪的时代中,历经沧桑变化,而且品德高尚,性格耿直近乎狷介。丰富的经历,高尚的品质,独特的性格,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使太祖父成为了名扬海内的一代大家,他为没落的中国文人画做出的贡献足以彪炳史册,令人叹服。 而祖父则是少年成名,天资绝伦。他学贯中西,继往开来,融合中西艺术精华,开创了一个崭新的流派,成为一代艺术大家,在世界上声名斐然。但沈欢的父亲却对艺术没有丝毫兴趣,还在祖父也从不强求,幸而遇到了天赋绝佳的小师叔,让眼高于顶的祖父惊艳,收*徒。 可以说,沈欢自父母双亡后,便一直跟着祖父和小师叔生活。但是,一个半百艺术家,一个文艺小青年,能将她养成什么样呢。由于祖父放纵,学习十二年,家传本事不过学个十分之一二,倒是培养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兴趣,好在人品还有保障,没有长歪。 “哎。”沈欢长叹了一口气,便不再回想。既然来到了这里,怎么样也要打起精神,好好生存下去,想到这一个月的糟心事,只叹路漫漫其修远兮。 当日她穿到本尊身上时,青染衣正抱着她哭,身边的林婆子劝她早作决断,说她们身边的人越来愈多的开始投靠公子,这样下去他迟早会知道沈欢身上的秘密,她们不是公子的对手,一旦被抓,沈欢必定遭殃。 青染衣表情绝望,然后决绝道:“便是拼上一切,也不能让欢儿落在他手里。” 沈欢那时候惊悚茫然,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在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青染衣就开始收拾行囊,准备带她离开。她们住在一座三进的精致小院,除了身边的林婆子和侍女锦荣,就在没有其他人,所以很快就收拾好了。 在路上,沈欢一直处于适应状态,根本没有多少危险意识,见青染衣不愿多说,也就不多问,青染衣除了让她乖乖听话,就没有对她透露过任何情况。 青染衣手中似乎有些势力,林婆子和锦荣常常帮她传递些消息,但来到长安后两人就突然消失了,沈欢还没来得及问,没想到突然连问的机会都没有了。 沈欢可以想到自己身上肯定有什么秘密,青染衣为了保护她的秘密才会将她托福给陆家。 但是,想着刚才的对话,沈欢心中颇为郁闷。 本来,被人误认为私生子也就罢了,在古代世家贵族中,这种情况也不少见。偏偏人家夫妻相恩相爱,连通房都没有,可想而知人家的感情是有多好了。 这样,自己这种貌似是私生女的身份可就更加尴尬,碍眼惹人烦,仿佛自身的存在就是一个错误,这种感觉让沈欢十分受伤。 她想要摆脱这种感觉,同时也急切的想要查清楚自己身上的秘密,只是她无依无靠的孤女,实在不方便行事,看来她还得想个办法。 第二天,吃过早饭后,沈欢闲着无聊,便来到书房,找点东西消遣消遣。但她并不敢写字作画,她的水平虽然一般,却也不是七岁小孩子可以达到的。 可惜,这里的书都是一些启蒙读物,没有沈欢想看的山川地志,历史习俗,传奇话本等书籍。 可能是昨晚在院中着了凉,今早醒来时有些头疼。 沈欢扶着脑袋,坐在书案前,找了本《龙文鞭影》打发时间,适应了一个月,对于没有标点符号的古代书籍,沈欢表示依旧吃力。吃过午饭,下午继续看书,晚上早早睡觉,一天规律而无聊。 没成想,这样一过便是一个多月,沈欢无人问津,倒是过的自在许多。红菱与青莲口风严谨,平时难得透漏半点儿消息,沈欢试探的打听过几次,却都铩羽而归,反而让两人更加谨慎了。 这天,早饭过后,沈欢同往常一样去院子中散步,打发走跟在身边的红菱,一手拿着从青染衣那里求得的刻刀,一手拿着从青染衣手中拿来的白玉小瓶,随心所欲的雕刻起来。 这个玉瓶,是从青染衣身上找到的,估计青染衣就是服了这里面的药自缢的,虽然危险,但却让沈欢很有安全感。 玉瓶的玉质,属于软玉的一种,虽不如羊脂玉那样极品,却也质地细腻,温润剔透。奈何沈欢七岁稚龄,人小无力,哪怕是这种易于雕刻的软玉,也要花不小的功夫。 更何况,十五厘米左右的刻刀,沈欢的小手用起来也不十分方便,一个月了,设计好的图案,才雕了一半。她为了锻炼自己的雕工,刻地都是极其小巧的各色纹饰,虽然她的雕工一般般,但雕刻精细,看起来还不错。 沈欢虽然自小学习书法绘画篆刻,但是为人懒散随性,样样不精。书法还好,她最有天赋,再加上祖父对书法要求最高,还算略有小成。篆刻倒也可以,因为她最喜欢送人印章,每逢亲戚朋友生日,总要雕一个章送给人家,如果新认识一些投缘的朋友,也必定为人家刻一枚章。反倒是绘画,最为糟糕,并不是她不喜欢绘画,相反,她十分喜欢,尤其爱鉴赏品阅名画佳作。只是前人遗产太过丰富,她又太过贪心,学习的东西驳杂混乱,偏有没那个本事全都吸收,倒学了个什么都不是,真是愧对先人。 完成了今天的任务,沈欢开始毁尸灭迹,红菱她们虽然知道她有刻刀,但认为那是青染衣的遗物,不知道是她用的东西,沈欢也并不想她们发现,毕竟古代社会是十分残酷的,现在自己又一窍不通,自然要低调行事。 工作完之后的沈欢心情十分畅然,伸了个懒腰,准备回屋看书,却突然看见从门口进来了一个少年,原本院中沉闷的气息竟为之一变,灿然瑰丽起来。 少年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似天工般的刀笔勾勒出流畅坚韧的线条,斜飞入鬓的浓墨俊眉,深邃幽深的清冷凤眼,挺直完美的高俊鼻梁,让人恍然入画......还未等沈欢欣赏完,那少年淡漠的瞥了她一眼,便转身走了。 沈欢拍了一下自己的脸,真是好没出息,好歹看了一个月青染衣那样的绝色佳人,怎么一点美人抗体都没有呢! 不过看那少年的气质,就知道是世家贵族子弟,浑身上下都写满了两个字---‘贵’和‘雅’,简而言之,就是不好惹。 这个少年是谁呢?来这里做什么? 还未等沈欢回过神来,红菱带着一个眉目温婉的的青衫女子走了过来。其实,人家是跟着那少年来的,只是沈欢完全忽略了。 “婢子南盈,见过姑娘。” 沈欢点点头,并不说话。这一个多月,沈欢一直塑造一种孤僻寡言的形象,当然,这是基于红菱她们对她一直都挺尊敬的,没有丝毫怠慢苛刻。如果不是这样,沈欢讨好卖乖还来不及呢。 南盈并没有对沈欢的表现有所反应,继续道:“这几日夫人身子渐渐好转,今日天气正好,想要见见姑娘。” 见她!终于到这一天了,沈欢心中的一块儿石头落了地,总归没有不闻不问,任她自生自灭。却也让沈欢紧张了起来,红菱青莲她们话虽不多,却多少也透漏出一点儿消息来。 定国公陆睿与其妻薛凝玉鹣鲽情深,成亲八年,却只有一女,而陆睿非但没有纳妾,不要通房,还高调宣布永不纳妾。 好在如今薛凝玉有了一对儿双胞胎儿子,全府上下无不欢庆,同时也避免了传承危机。薛凝玉为人良善大方,名声极好,在下人中威望极高,看红菱她们的素质也可知,这女子聪慧有手段,但不是狠毒之人。 只是,越是情深,出现沈欢这种私生女,心中会越发受伤,只希望这位韩夫人,豁达高傲,不在乎她,也不屑对付她,饶她一条小命。 其实,私生女的身份还有待商榷,沈欢基本肯定自己应该不是,但是似乎整个定国公府的人都这样认为,沈欢觉得薛凝玉可能有些误会,要不然那天也不会早产。而且,哪怕不是私生女,她也是寄人篱下,万事不得不小心。 这厢,青莲拿出一件被风,为她穿上。南盈牵着她的手,带着两个小侍女,离开了疏月院。 当初入府时,沈欢没有机会观察国公府,今日一见,果然非同一般。一路亭台楼阁,飞檐水榭,雕甍绣槛,让人应接不暇,奇花异草,假山怪石,清流水潭,让人称奇不已。处处华贵精致,蕴涵深厚,透露着世家的尊贵矜持。 七绕八拐,好一会儿才走到明轩院,穿过一个东西的穿堂,走过仪门,来到一个大院落。上面五间大正房,两边厢房鹿顶耳房钻山,四通八达,轩昂壮丽。 走到正方门前,两个小侍女打起帘子,一位淡黄衣衫的秀丽女子从里面迎来。 “婢子南桑,见过姑娘。”看到沈欢点头,她才起身道:“夫人等了许久了,姑娘跟我来吧。” 两人帮沈欢脱掉被风,随后带她走进了东次间。 “老爷,夫人,姑娘来了。” 第三章 离开 沈欢进去,一眼看到那日带她进府的许嬷嬷,许嬷嬷指着一个石青色的锦缎团蒲道:“快来拜见老爷,夫人。” 沈欢看着对面坐着的俊男美女,心中犹豫,这该怎么行礼,要跪下来磕头吗?她才不要,拱手行不行呢…… 就在沈欢胡思乱想之际,其他人见到沈欢不行礼,室内的气氛有些凝滞。 “小孩子认生,不急,嬷嬷些让她坐下,给她倒杯茶。”陆睿温声道。 沈欢趁机偷偷抬头,打量两人。 若说青染衣是出尘绝世的莲花,那薛凝玉则是国色天香的牡丹,明艳耀眼,美丽芳华。虽不若青染衣精致绝美,但自有一股高贵气度,让人折服。只是她一直低头喝茶,没有言语。 沈欢暗自松了口气,想来,她是不愿意见到自己吧,于是坚定了自己原来的想法,便转头对陆睿像是闹脾气道:“我不喝茶,我要回扬州,我娘说死也要葬回扬州。” 沈欢倒不是真的想回扬州,只是想着,不管她是不是私生女,她的身份总归是一个麻烦,还不如让陆家给她另外安排一个地方,既可以不碍人眼,也有利于自己以后行动。 最重要的是,青染衣当初虽然将她托付给陆家,但是言语中还是多有忌惮,似乎她曾经和陆家有些过节。沈欢是个独立的人,自己也有些安身立命的本事,想着万事还是靠自己妥帖些。 陆睿并没有理她,而是站起来,走到了窗边。他长身玉立,举手投足间优雅翩然,浑然天成,如无双宝剑,光华慑人,又如温润美玉,悠然无暇,无疑是一个俊逸无双的贵公子。 只听他开口道:“既然她不想在这里,就让她回去吧。正好容嬷嬷回乡养老,就让她和容嬷嬷在那边的庄子上先住着。” “既然答应了她,还是留在这里吧。”薛凝玉淡然道。 “她们这一路行踪没有掩饰,有心人很容易能查出来,留在这里只怕更危险,倒不如送回去,找个隐秘的地方安置起来。” 过了一会儿,薛凝玉仿佛突然意识到陆睿是在对她讲话,才慢慢开口道:“你安排就是了。” 陆睿苦笑一下,便没再说话,室内又陷入沉默。 沈欢抬头看向陆睿突然问道:“大老爷,你能不能告诉,娘亲为什么会死。” 陆睿有些惊讶的的看着女孩儿,她虽然有些紧张但眼神执着,于是陆睿走到她面前,温声道:“这事情很复杂,与你也说不清楚,你无须担心,我们会替你娘亲照顾好你的。” “你们和我娘亲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替她照顾我?我不想要你们,我要我娘亲……”沈欢低头,表示伤心失落。 陆睿伸手摸摸沈欢的脑袋:“以后你就是我们的女儿,你要好好活着才能让你娘亲安心。” 沈欢点头,略带哭腔:“娘亲让我听你们的话,我会乖乖的。大老爷,我知道有坏人要抓我,娘亲是为了保护我才死的,是不是因为我害死了娘亲?” 陆睿摇头:“怎么会,那些坏人和你没有关系,是你娘亲的故人,你娘亲了结了一段旧事,心中放心才安然离去。” 沈欢更加眼泪汪汪了:“娘亲是不要我了吗,你们把我送走也是不要我了吗?” 陆璟微叹:“大人的事情很复杂,你不明白,但你娘亲绝不是不要你了,等你长大我会告诉你。你以后是我们的女儿,我怎么会不要你,把你送出去是为了处理一些事情,等过一段时间,我会把你接回来。” “你是为了帮我娘亲抓那些坏人吗?” “是啊,我会把那些坏人处理掉,让欢儿开开心心的生活。” “谢谢大老爷。”沈欢咬唇点头。 陆睿笑道:“欢儿不要这么客气,以后就是一家人。” 陆家对她的态度很好,这是青染衣的功劳,青染衣和陆家做了交易,让她好好生活,她或许可以暂且安心,不用担心自身的安危。只是端看薛凝玉的态度,她是真的不受欢迎,看来离开这个提议还是不错的 突然,一团火似的一个小孩儿冲了进来:“爹爹!娘亲!” 陆睿上前,稳稳地抱住了她,沈欢这才看清来人,小女孩儿大概同她差不多大小,身着一身红衣,年虽小,却眉目如画,弦月眉,桃花眼,粉腮玉颊,琼鼻朱唇,玉雪可爱的小美人胚子一个。 “干什么去了,出了这么多汗,还往爹爹身上抹,快去换衣服。”薛凝玉见她进来,便起身走到她身边,为她擦汗。 “爹爹才不嫌我脏呢。”小女孩儿说完还蹭了蹭陆睿,陆睿只是宠溺一笑。 此时,刚才见到的绝色少年仿佛踏云逐月般的伴着神光悠然走了进来。 “叔叔,婶娘。”少年声音清洌动听,全没了刚才见她时的冷然,反而十分温和怡然。 “正好,伯言也来了,传午膳吧。大家也都认识认识。” 仿佛是小女孩儿的到来,使得韩凝玉态度软化了取多,温和的对她说:“这是你欢儿姐姐。” 小女孩儿皱了皱可爱的鼻子,有些不情愿的叫到:“欢儿姐姐。” 然后薛凝玉向沈欢介绍了这两人,沈欢才知道,小女孩儿陆珧,是陆睿和薛凝玉的女儿,少年陆璟,是陆睿大哥陆逊的儿子。 “陆珧妹妹,陆璟哥哥。”沈欢乖巧道。 少年只点点头,并没有说话,只是沈欢感觉到了他对她的漠然。 一顿饭吃的看起来倒是和乐融融,只是沈欢能感觉到自己有些格格不入。不过想到自己马上就能离开了,沈欢也就释然了。 沈欢离开主院后,陆睿抱住薛凝玉:“我知道她是个大-麻烦,但是你放心,我会安排好的。” 薛凝玉无奈摇头:“你有没有听到刚才她说,那群人是要抓她的。” 陆睿一怔,随即修眉微蹙:“抓她?你是说青染衣在说谎。” “我是女人,知道一个做母亲的心思,她觉得生无可恋想追随他而去,便将女儿交给我们,这个理由根本不可信。除非是因为凭着她手中的势力保护不了她女儿,才会和我们交换。 刚才伯言得到消息,说这一路追杀她们的是南诏的人。她已经将南诏的势力给了那人,那人却还要追杀她们,肯定是因为她手中有他们想要的东西。” 陆睿沉声:“她用手上的势力和南诏的消息与我做交易,我根本无法拒绝。” 薛凝玉从他怀中出来反抱住他:“我知道,你是为了伯言,所以关心则乱。但你仔细想想,青染衣知道我们想要什么,却不给出明确的消息,还将所有的线索都引到那人身上,她一定对我们隐瞒了些什么,这消息一定和她女儿有关。” “她女儿身上有南诏那边想要的东西,她这么做让南诏和我们直接对上,虽然是借我们保护女儿,但也给了我们机会。这几年我们在南召的经营毫无进益,对他们的情况了解甚少,有了她女儿这个目标,南诏那边一定会露出马脚。” “这是我们的机会,但是如果我们和南诏那边想要的东西都和她女儿有关,会怎么样?” 陆睿一愣,眼神幽深锐利:“让伯言去送她,好好查一下。” …… 回去后的沈欢渐渐安下心来,等着离开。好在国公府效率挺高,不过两天功夫,便已安排俱全。 这天,沈欢刚吃过早饭,许嬷嬷带着两个小侍女就来了:“姑娘,东西都收拾妥当了。” 沈欢点头,随即,许嬷嬷指着带来的两个小侍女:“这是夫人为姑娘安排的两个侍女,姑娘先用着,等到了地方再补齐。” “婢子见过姑娘,还请姑娘赐名。”两人脆生生的齐声道。 沈欢看着年纪不过十岁左右的两人,在现代还是在上小学的年纪呢,心中叹气,真是有够凶残的古代。 她算是撞倒大运了,碰上了这样一家人,虽不喜欢她,但好歹锦衣玉食,悉心伺候着,这一个多月的生活虽无聊,倒也十分滋润,若不是为了心中那点儿伪艺术家的自尊心,为了以后的自由独立,她也不想跑回扬州去,谁知道到那儿的生活会怎样。 其实,沈欢对生活的要求并不高,她虽然出生于艺术世家,祖父随便一幅字画都能拍出个天价,但她基本没有享受过什么富贵安乐的生活。小时候跟着父母还好,但跟着祖父之后,虽不能说是三餐不继,但是吃穿什么的都没讲究。 祖父得来的钱要么买字画古董,要么用来游历世界,要么全都捐出去,能留下来给自己花的寥寥无几,沈欢从下到大好东西倒是见过不少,却没拥有过什么,到了十八岁时,连一件像样的女孩子的饰品都没有,还是小师叔送她了一块玉佛,才摆脱了浑身的素净。 回过神来,沈欢便指着其中一个面容秀丽却严肃沉静的女孩儿说:“你叫钟灵。”又指着另一个明丽俏皮的女孩道:“你叫钟秀。” “钟灵谢姑娘赐名。” “钟秀谢姑娘赐名。” 沈欢点头,随即又从自己来时带的荷包中拿出两个珠子,递给身后的红菱青莲。 “这段时间多谢姐姐们的照顾了。” 红菱青莲有些惊讶的看着沈欢拿着的拇指大的滚圆珍珠,却没有推辞,便收下了。 这时,许嬷嬷又给她一个白瓷莲纹小罐:“这是......她的骨灰。” 沈欢接过抱在怀里,有些伤感,但随即抛到脑后,对许嬷嬷道:“欢儿多嬷嬷了。” 许嬷嬷摇摇头,却什么也没说,领着沈欢三个离开了疏月院。这次也是坐着青色软轿,不一会儿便到了一条胡同,下了轿,沈欢就看到一排十分气派的马车,一群人来来往往,忙碌的整顿着。 一会儿,又来了一架软轿,下来的是陪沈欢一同去扬州的人--容嬷嬷。 “荣嬷嬷。”沈欢主动打招呼,说不定这是以后自己的负责人,要搞好关系。 年纪不过五十,身子十分硬朗的老太十分慈祥:“姑娘客气了。” 她身边模样清俊的侍女道:“婢子冉云,见过姑娘。” “既然大家都到了,时间不早了,荣嬷嬷、姑娘还是早些上车吧。”许嬷嬷道。 就这样,沈欢登上了前往扬州的马车,心中顿时松懈不少。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a>&a>&a> 第四章 世事 可是仿佛老天爷要跟她作对似的,这边她刚松了口气,想着离开国公府,能暂且脱离乱七八糟的身份,稍微自在的生活几年。 一转头便看见车窗帘被掀了起来,露出半张俊颜,那双深邃迷人的双眼淡淡的扫视了她一眼,便放下走了。 接着便听到他说:“出发。” 沈欢呆了呆,怎么会是陆大公子! 不要这样玩儿我啊!虽然我喜欢美人,但是跟着一个眼神犀利仿佛能看透自己的帅哥相伴而行一月之久,绝对不是一件令人舒心的的事。哪怕基本不会有正面接触,但是那种无所遁形的感觉一定会伴随一路,不会消失。 沈欢蔫儿了半天,只能自我安慰,想开一些,大度一些。回过神才发现只有钟灵在车上,不见钟秀的身影。 “钟秀呢?” “在后面马车上。” “怎么不坐一辆马车。” “婢子不知。” “为什么陆大公子也去扬州?” “婢子不知。” “我们下一站到哪?” “婢子不知。” “钟秀在干什么?” “婢子不知。” “你叫什么?” “婢子不......婢子叫钟灵。” 算了,一看这丫头就是真正老实寡言的一种,绝非沈欢这种山寨货能比的,沈欢无奈放弃从她口中得到什么信息了。 “钟灵,车上有书看吗?” “没有,钟秀那辆马车上有您带来的书。” 她带来的书,应该是青染衣带她来时带的那些书吧,可惜,她喜欢的都看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都不感兴趣。只是没想到,陆家竟然没有将青染衣的东西扔掉,反而打包送给她了,果然是高素质人家。 无奈,沈欢又开始雕她的玉瓶了。 沈欢也不怕钟灵知道,毕竟钟灵以后要服侍她,瞒也瞒不了,她也不想瞒,而且她没有能力换侍女,只能努力把钟灵钟秀培养成心腹。看陆家对她的态度,就知道陆家肯定对她没什么兴趣,他们想要的青染衣已经给他们了。 想必只要她不惹事不出头,他们才懒得理会她干什么呢。 青染衣喜欢诗词歌赋,所以,带来的书也多是这些内容,但还是有些史书的,再加上青染衣的普及,沈欢勉强了解这个时代了。但是,不得不说,这里的历史真是让沈欢混乱啊。 在这里,夏商周春秋战国,都存在,沈欢虽然不太了解这些历史,却也知道与她原来的世界大致相同。 而历史则在秦国时发生了重大改变,秦始皇依旧统一六国,建立了不世伟业,但是秦朝并没有如沈欢所知的昙花一现,二世而止。因为秦始皇的大公子扶苏并没有被陷害而死,而是成功继位,稳定了秦朝的统治,直到二百年后,秦才灭亡。 然而,历史仿佛又回到了原轨,名为刘邦的**混混经历了以弱胜强的楚汉争霸,建立汉朝。此后,西汉东汉三国魏晋南北朝隋朝,先后在历史舞台登台谢幕,但是,就沈欢了解,这些朝代虽然依旧存在,却与沈欢所熟知的历史不同,很多具体的历史早就发生了变化。 到了历史上最强大的唐朝,历史又发生了剧烈变动。 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虽迫于各方压力,立了自己的儿子为太子,但直到病重,大限将至,也没有还政于李唐。而且宰相张柬之发动的神龙政变却没有成功,反而被武则天打击了一批李唐拥护者,并执意废弃太子,想在武家子弟中找合适的继承人。然而,废太子一举如同捅了马蜂窝,引起了诸多不满,而此时,武则天也已经无力镇压,统治发生了混乱。 武则天在位时,在政治上,打击世家贵族,提拔寒门子弟,削弱了许多世家大族的实力,尤其是关陇贵族,基本从历史舞台中消失了。但也让世家心生不满。当时,许多世家大族纷纷在李唐皇族中寻找代言人,反对武家统治。虽然科举制实行多年,武则天也提拔了不少寒门子弟,但沿袭了千年的世家大族,其实力底蕴绝非一般。 而且,武则天称帝前后杀了一大批能征善战的宿将名帅,在加上均田制逐渐瓦解,府兵减少,军事实力减弱。虽然靠着高超的政治手段,稳定了边疆局势,却无法根本抑制突厥蠢蠢欲动的野心。武则天死后,国内政局混乱,突厥与新生的契丹,也趁火打劫,边境上顿时烽烟四起。 于是国家陷入混乱,像是提前到了五代十国,但是好在本朝高祖的崛起,没有让混乱持续太长时间,不过十几年,又恢复了秩序。 高祖出身没落世家,本只是边镇一位中将,却在抗击突厥中大放异彩,短短几年,领军粉碎了突厥与契丹的侵袭中原的野心,在军中与民间建立声望极高,同时与几个最具实力的世家大族交好,再加上当时国内政局震荡,高祖众望所归,也是用几年的时间就结束了国内的纷争,建立了夏朝,定都长安,设立西都洛阳,沿袭唐制。至今,经过两代的巩固统治,夏朝已现繁荣昌盛之势。 沈欢发现,这里的生产力同宋朝相当,很多东西都已经出现了,但是,夏朝的文化却大多传承于唐,恢宏包容,绚烂瑰丽,民风大气开放,雄浑昂扬,丝毫没有宋朝日渐颓势的国风。 非但如此,士族政治也回光返照了。 隋唐时代是身份制的社会,世家大族在社会上享有崇高的地位和威望,尤以是五姓七望为最。但他们在政治上并不占优势,而且,随着科举制的成熟,统治者的打压,更是愈见没落。 然而,随着士族对科举制的适应,世家深厚的底蕴使得他们在科举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逐渐在朝堂上占据主要地位,再加上夏朝的统治者因依靠他们的支持建立,因此并未对其进行明显的打压,士族政治又开始辉煌起来,如今越发明显了。 这有些像唐朝中晚期时期,如沈欢所知的范阳卢氏,有唐一代尤其是自中唐起,也就是自唐玄宗之后,中进士者超过百人,这一数量令人惊异。要知道,唐朝时科举考试中的进士考试是最难的,录取人数又少,卢氏能有此成绩,自是借助于家风与知识。还有一家,仅在中晚唐时期就出现过二十多个宰相,可见当时世家大族在科举上的优势,在政治上的优势就更不必说了。 不过根据沈欢学过历史,知道这些都是短暂的辉煌,虽然此时的世家大族还有很大的优势,但随着科举制的继续发展,统治基础的扩大,世家的地位会逐渐降低,他们在科举的优势也会逐渐减少。 就像宋朝,经过五代十国的混战,世家大族伤亡惨重,又随着士大夫阶层的崛起,读书人地位的提高,再没有哪一个家族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望和地位了,凡是有出息的读书人地位都很高,同样,也再也没有出现能够统治朝堂的世家大族了。 此时的世家大族中,以荥阳郑氏,博陵崔氏,赵郡李氏,颍川韩氏四家为顶级世家,另有几十家权势不等的中等世家和不少末流世家,但沈欢不知道,还有一家特别的世家---清河陆氏。 陆家的特别之处在于,陆家绝对具有顶级世家的资格,其家族历史甚至比其他几家还要辉煌,每代人才辈出,如今更是一门两公,而且当今太后乃是探花出身的家主陆睿的嫡亲姑姑。 但是,陆家却无世家之势,因为陆家人口太过稀少了。 少到何种程度。红菱曾说过,如今,陆家仅有四名男丁,其中两个还是刚出生的奶娃娃,其他两个,便是家主陆睿与其侄子陆璟。陆睿的父亲定国公陆帧、大哥平国公陆逊,一个重疾而死,一个战死沙场。 其实,陆睿还有一个弟弟,陆川,一位惊艳才绝的少年天才,可惜,人家离开陆家出家了,法名鱼行。 陆家的历史可追溯到上古,是周朝皇族后裔,于秦朝崛起,此后历经各朝各代,陆家人才辈出,不断发展,于汉朝成为顶级世家。可惜,陆家子嗣艰难,人口一直不多,所以基本没有分过家,一直聚族而居。到北朝时,陆家因为一件事情遭到了灭顶之灾,只剩下一支族人,到现在都没有恢复过来。 沈欢曾翻遍青染衣的所有书,试图找到穿越者的痕迹,毕竟,历史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发生改变。但是,沈欢却未能发现蜘丝马迹历史虽有偏差,却无超时代的任何东西。 只是沈欢觉得历史有些矛盾,成产力已经发展到了宋朝水平了,政治水平却仍停留在中晚唐时。这不科学啊。但想到自己存在这里本身就不科学,沈欢也就释然了。 可是,怎么就不出现一个穿越前辈,把什么抽水马桶玻璃牙刷等东西给发明出来,造福广大群众。要不是陆家富贵,沈欢的生活肯定诸多不便,这让她以后脱离陆家独自生活怎么办。沈欢极度怀疑自己在古代独立生存的能力。 中午,车队中途休息时,沈欢让钟灵拿了些书过来。看了会儿书,沈欢休息休息眼睛,发现钟灵正在绣荷包。大红底上,两朵栩栩如生莲花,一朵灿然绽放,一朵含苞待放,下面翻卷的莲叶还未完工,却也生动盎然。 沈欢由衷称赞:“好漂亮的荷包,钟灵,你真厉害。” 钟灵严肃的小脸上有些羞涩,大概没有人这么直白的赞美过她的绣工。 “你是跟谁学的,年纪虽小可绣工却不俗。” 沈欢一向很喜欢手工艺品,对于刺绣尤为欣赏, 钟灵低着头,在沈欢以为她不会开口的时候,她才有些黯然的说:“我娘教我的。” 看她的神色,沈欢不好继续问下去,忙岔开了话题:“你能教教我吗?我想为我娘绣个荷包,给她带过去。” 钟灵有些意外,想到沈欢的娘亲也去世了,竟有些同病相怜的感觉:“这个很简单,姑娘用心,就能学好。” 没发现,还真是个认真可爱的女孩儿,沈欢心中欣喜,便央求她赶快教。可惜钟灵准备不足,没有材料,于是打算明天再开始学习。 第五章 相处 沈欢下午看书时,不觉就睡着了。醒来时,已经是黄昏时分,拨开车帘,一股冷气扑面而来,她不禁打了个寒颤。都四月了,怎么还这么冷。 马车在平坦的官道上奔驰,远望过去,苍山连绵,峻峭挺拔,天边瑰丽烂漫的橘色晚霞似乎给这个还有些寒气的时节带来了一丝暖意,映照在山体上,明丽温暖。没由来的,心情突好,只是好久都没有写写画画了,手痒的难受。 直到钟灵为她倒了一杯热茶,她才回过神来,这才发现拨车帘的手都有些凉了。 “钟灵,你看外面多美。”沈欢拉着钟灵的手,让她看外面的风景:“你都绣了一下午了,歇一会儿,对眼睛好,还有,最好多往远处看看。” 钟灵虽不说话,但明显放松随意了一些,表情也没有那么严肃了。 “对了,钟灵,你除了刺绣,还会些什么。” 钟灵认真想了想,摇摇头:“没有了。” “那钟秀呢,你知道她会什么吗?” “她是府里的人,会的比我多。” “啊,原来钟秀是家生子啊,那你是怎么进府的?” 钟灵沉默的望着远方,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钟秀的父母早就不在了,她跟着叔叔婶婶一起,我是陆珧姑娘救下的。” 沈欢讶然,心中叹气,原来都是可怜人。同时,也沉默了下来,想来,钟灵的生活充满波折困苦,让她回忆过去,沈欢觉得有些残忍,便不想再打听什么了。 “钟灵,你去过扬州吗?那里的风光与这里极为不同......” 一路上,沈欢絮絮叨叨说个不停,讲解着她通过青染衣了解到的繁华扬州。 不知过了多久,沈欢都有些犯困了,马车停了下来,原来他们一行人已经到了邢阳城。 此时,天已经全黑了,有两个婆子提着灯在前面带路,钟灵扶着她走进了一个小跨院。一番洗漱后,又吃了些东西,便上床休息了。 但是沈欢白天赶路时睡得太多,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起来,走到窗前的榻上坐下,悄悄打开窗户,一边望月兴叹,一边庆幸没有让钟灵钟秀这两个丫头**。 沈欢想着,自己身边没有半个亲人陪护,寄人篱下,唯有夹起尾巴,小心行事,好在这古代安然生存。还有,以后要多多练习字画篆刻,好歹是安身立命的本事,而且前世就已经辜负祖父的期望了,如今能重来一次,必定要奋发刻苦,不能再那样随意懒散了,恩…顺便学习刺绣厨艺,好在古代有一两样生存技能。 就在此时,突然看见两个小厮提着灯笼走来,沈欢连忙关上窗,却还是在关窗的一瞬间,与走小厮后面的陆璟打了一个对眼,虽是灯光晦暗,但他的眼神锐利如电,锋芒毕露,竟完全不同于平日里高贵淡然的样子。 沈欢赶紧跑到床上,真不知道这一个月要怎么过。 一会儿,钟离钟秀一人提着灯,一人抱着一包东西走了进来。 “钟秀,怎么了。”沈欢装作困顿不堪的的样子。 钟秀答道:”没事的,姑娘,大公子只是不放心姑娘,让钟灵陪您睡,姑娘莫担心,好好休息吧。”说话的一会儿,两人就利索的收拾好了床前的塌,钟秀静静的离开,而钟灵也一言不发的躺下睡觉。 虽说如此,但沈欢心中却有些不安了。 沈欢知道自己身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有人想要得到,而青染衣为了保护她才会千里迢迢来到长安,找到陆睿,并自尽身亡。 之前她并不愿意深想,因为事情太过复杂,而且她了解的太少,并且本尊的年龄太小,沈欢不觉得能够牵连到她什么,可是,陆璟那一眼,却让她有些惶恐,会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不然也不会让大公子陆璟亲自把她送到扬州了。而且这一路上,车队都有意无意的隐藏沈欢的存在,不想让人知道。 但是陆家说过要保护她的,而且陆家似乎与那群想要找她的人有仇,会帮忙对付那些人,他们不像是会失信的人,所以沈欢相信他们。 不过这样的信任是不牢固的,靠别人永远不如靠自己,不管怎样,沈欢一定要查清楚自己的身份和秘密。沈欢向来不会杞人忧天,想不明白的事情以后查清楚就行了,现在就不管那么多了。 天还未亮,钟秀就把她叫醒了。 “大公子说,今天出城的人多,要早些出发。” 沈欢还未完全清醒,昨晚还是想的有些多,没睡好,迷迷糊糊收拾好便上了车,顺带给荣嬷嬷问了声好。 没成想,一上车沈欢完全不困了。幸好,昨天晚上,沈欢让钟秀以后和她们坐一辆马车,借口是一个人太寂寞了。 “钟秀,昨天晚上怎么回事,我好想听到大公子的声音了。”想了想,沈欢还是问了出来 钟秀看着这个面色苍白剔透的女孩,没想到她竟然叫他大公子,看来是个明白的主儿。 “姑娘莫担心,听说昨天有个小贼闯到了别院,不过,很快就抓住了,昨晚怕吓着您,就没有多说。” 沈欢明白的点点头,便不再追问了,有小贼说明遭到了查探或是袭击,看来这一路上不会太平了。沈欢也不多想,便开始缠着钟灵教她刺绣。 不知不觉,就到中午了,当马车停下时,沈欢还在绣她的绿叶。拿笔和拿针虽然不同,但也不难,沈欢学的还是很顺利的。 钟灵钟秀先下车布置,因为在他们吃饭的路边客栈里,陆家讲究,一定要布置上他们自己带的用餐器具,当然,饭食也是自带的厨子借人家的厨房做的,甚至大部分食材也是自带的。 用沈欢的话表示,就是骚包。不过,幸好是在雅间,要是在大厅,这影响多不好。 一会儿,钟秀回到马车上,给沈欢戴上一个幕帷,扶她下车。 “姑娘,今日客栈客满了,没有雅间,只在大厅匀出一张桌子。好在在角落里,又拿屏风挡住了,倒还方便,就是喧闹些。” “一张桌子?那怎么吃饭?” 还在大厅,这不容易暴露行踪吗?想到昨天晚上的事情,难道这是故意的?找她的人过来了,陆璟想要利用她当诱饵? “嗯,这张桌子还是别的客人让出来的。您和大公子先吃,我们和其他人就在后厨凑合凑合就行了。” 也就是说要与陆璟一张桌子吃饭!那就好,自己即使当诱饵,也应该是安全的吧。 沈欢深呼了口气,提醒自己做好心里准备,这才跟着钟秀进入客栈。 刚一进门,沈欢就发现大厅的人都齐刷刷的盯着她看,让她有些尴尬,于是加快脚步。走进屏风后,坐下才发现,原来大家盯着的是走在她身后没有任何掩饰的陆璟。瞧他坦然自若,丝毫没受到影响的样子,沈欢只感自愧不如。 吃饭时,陆璟对她还是漠然处之,虽然是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他也仿佛将她当成透明人,没有存在似的。可惜沈欢还做不到这种程度,只能努力平复心情,认真吃饭。 突然,一只半大的雪白小狗,跟着端汤进来的钟秀跑了进来,不分青红皂白的对着沈欢狂吠。沈欢顿时一惊,盯着这只漂亮的应该是狮子狗小白狗,嘴角有些抽搐。但动作丝毫不慢,一瞬间绕到了桌子那头。 原来她天生犯猫狗的体质也穿越了过来了......虽然它并不可怕,但是习惯性的心中发怵。 那只狗不依不饶,沈欢再躲避时,却不小心碰到了陆璟。沈欢身子一僵,扭头讨好谄媚的对陆璟一笑,又迅速扭回来,对着那狗龇牙咧嘴的凶狠瞪视,其实心中已经紧张如麻了。从小到大,无论猫狗,只要见到沈欢,不扑上来狂叫撕咬那就是奇迹,真不知道为什么她就不招猫狗的喜欢,明明其他动物都很好。 这时,沈欢感觉到脖后有动静,顿时紧张的一下子跳了起来,扭头转身时不小心踩了陆璟一脚,自己也惊的摔在了地上。这一切,发生的极快,等沈欢回过神,看到钟秀仿佛遇到世界末日的的表情,觉得自己要完蛋的时候,一道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 “阿福,快过来!” 只见一个约十一二岁左右的红衣少女跑过来,将小狗抱在怀里。然后羞涩的对陆璟道:“下人疏忽,竟让犬儿冲撞了公子,宜欣羞愧,今日愿作东,以表歉意,还望公子不要见怪。” 明明冲撞的是我,沈欢哀叹。正准备爬起来,就发现,一只骨骼分明,修长有力的手将她拎了起来。陆璟将她放在座位上,眉头微皱,凤眼清冷,薄唇轻启:“出息,老实点儿。”沈欢抖抖眉,表示她一直都很老实。 只见陆璟优雅坐下,眼神都不瞟那女孩儿一下:“宣白,送客。” 陆璟那眉清目秀的小厮见怪不怪:“这位姑娘,还请带着您的阿福好走。”然后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沈欢看那女孩儿的脸,如调色盘般变了好几个颜色,最终还是羞愤难当,抱着狗跑了出去。 见女孩儿走了,陆璟吩咐道:“成碧,全都再换一份。” 这时,钟灵钟秀也端来了水,沈欢与陆璟略微洗漱了一番。 沈欢抬头,有些尴尬:“刚才,实在是被狗追怕了,大公子不要见怪。” 这话,出自一个七岁女孩儿之口有些奇怪,但这里也没人在意,反正沈欢一向表现的都透露出超出普通七岁小孩的成熟。 陆璟转头看着她,眉头轻佻,略有些嘲讽:“连狗都这样,你可真讨喜。” 沈欢内伤,有些不忿,于是装作三分无辜,七分不好意思:“你别夸我了,娘亲说我从小就讨小动物们喜欢。” “原来是没长脑子。” ...... “宣白,去叫刘师傅做份猪脑汤来。” ...... 半天,沈欢才憋出:“谢谢大公子...”真是脑残了才会接他的话...... 这时,陆璟转过头看着她,目光淡然,却有着不容忽视的讽刺:“呵,还算没长残完。” ...... 由没脑子进化到脑残...... 我还是什么也不说了,喝猪脑汤...... 只是,我都一成年人了,怎么还会害怕一个青少年,太丢人了。想着,沈欢也平复了心情,既然已经是这样尴尬的身份了,各种内疚不自然觉得对不起人家的心情也要放一放了,要不然不仅太累,这种战战兢兢的态度也会惹人厌烦。你既然看不起我不理我,我也不看你的脸色不理你,大家相安无事嘛。 沈欢想明白后,心中一松,就想到刚才的女孩子了。 没想到古代的女孩子这么大胆,一看那女孩子就知道她非富即贵,没人跟着就过来独自找狗,说不定是私自出来的。 哎,不用想也是陆璟那家伙招惹来的。虽然知道这个朝代很有唐风,开放大气,但还是没有真切的感受到过,所以总有种不踏实的感觉。 第六章 倒霉 中午的这个插曲,如同在湖面扔下一个小石子,涟漪微起,过而无痕。 下午继续枯燥的赶路。 陆家的马车十分先进,比沈欢跟随青染衣去长安时坐的马车舒适多了。但是,再好的马车也会颠簸,第一天还不觉得,今天就开始有些不适了。怪不得陆璟时而骑马,时而坐马车,一直坐马车实在是折磨,不过,在沈欢看来,骑马也好不到哪儿去。 傍晚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不一会儿,车队的速度慢了下来。 沈欢好奇,便掀起车窗帘往外看。一个人骑着马跟着陆璟的马车慢慢前进,那人低头,似乎在和车内的陆璟说话。 “那是在前面打点的许安,这时候过来,想必有要事。”钟秀跟着沈欢向外望了一眼,许安是许嬷嬷的儿子。 沈欢点点头,就开始闭目养神,出了事儿也轮不到她操心,想太多干什么。 一会儿,车队又开始加速前进,直到天黑时,才停下来。 沈欢坐在车上,听着外面十分喧嚣的的声音:"好热闹啊,怎么回事?" “姑娘,我下去看看吧。”钟秀道。 沈欢点点头:“你小心点儿。” 一会儿,钟秀回来了,只是没上车,在车窗处说:“姑娘,这前后百里只有这里有驿站和客栈,只是前两天,一场大火,被烧了干净,许多人只能露宿。为了安全考虑,大家便聚集在了一起。” “那我们晚上也要露宿了。” 钟秀轻笑:“姑娘不必担心,咱们事先准备好了帐蓬被褥,一切东西一应俱全,现在正搭帐篷呢,一会儿就好。” 沈欢下车时,看到周围大大小小几十个火堆,众人围坐在一起,十分热闹。 跟着钟秀走了一会儿,便看到一个白色四角方形帐蓬。帐蓬由白色羊皮所制,上面绘有精美的纹饰,大约十平米。 走进去,地上铺着整块儿的红色毡毯。进门是一张方桌以及四个小杌子,桌子上摆着一套素青瓷茶具,角落里有两个铜炉,上面正烧着水。往里走,是一架落地红木花鸟屏风,屏风里面有张一黑漆螺钿榻,榻里面还有同套的衣架,盆架,以及马桶。整个帐蓬里,还有四座青铜朱雀灯座,正吐着明亮的烛苗。 沈欢暗自瞠目,好大的手笔。 钟灵端来了水,服侍沈欢洗漱,钟秀提来了晚膳,一一摆在方桌上。 由于马车的颠簸,沈欢没有胃口,只喝了半碗梗米粥,就到榻上躺下休息了。 只是,刚躺下,外面的喧闹声就更大了,一时间,起哄声鼓掌声,还有乐声,纷纷传来。沈欢心中痒痒,想要起身去看,又觉不妥,便强自忍着。过了一会儿,掌声十分有节奏的传来,沈欢一点儿睡意都没有了,再也忍不住了。 “钟秀,钟秀,外面发生了什么,这么热闹。” 钟秀看着沈欢意图明显的表情,笑道:“外面有两个行商带了舞姬,本要叫她们跳舞给大家助兴。只是不知道谁在起哄,竟变成斗舞了。” “斗舞!听着挺有意思,你看了吗?好看吗?” “姑娘想知道,何不亲自看一眼。” “我能去看吗?”沈欢既惊讶有兴奋。 钟秀心中微叹:竟这么小心。随即笑道:“这有何不可,只是,姑娘只能在远处看,不能靠近。” 得到肯定地回答,沈欢再也忍不住了,抱着钟秀欢呼了一下,由着钟灵钟秀服侍她收拾好,便兴冲冲的出去了。 此时,外面火光漫天,香气弥漫,人声鼎沸。沈欢所在的地方,地势较高,目光越过围成月牙形的众人,就看见,那些人中间有一个大火堆,一位彩衣女子在火堆前,踏着鼓点,回旋飞舞。虽然看不清脸,但是那舞姬身姿曼妙,舞步翩翩,流转间风情无限。伴随着周围众人的喝彩掌声,气氛热烈之极,沈欢一下子就被这种氛围感染。 要是有二胡一把,一定要为那舞姬伴奏。沈欢感慨:学了这么多年二胡,还是第一次想为他人伴奏,没想到是在这种场景下。 这时,陆璟的小厮宣白抱着一个黑瓷小瓮朝这边走来。 “姑娘怎么不早些休息,明天一早就要赶路了。” 沈欢对这个爽朗清秀的男孩儿,颇有好感。便指着下面的众人笑道:“他们太吵,我出来凑凑热闹。你呢,这是在干什么?” 宣白举举怀中的小瓮:“大公子要烹茶,命我去把玉泉水拿来。” “那你快去吧,别让他等急了。”沈欢对他摆摆手。 谁知,此时一团东西从沈欢头上的树枝上掉落下来,正好落在沈欢手上,而沈欢一摆手,那东西又飞溅到了黑瓷小瓮上。四人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坨鸟屎!远处的火光照在深棕色的小翁上,映衬着那点点散落的鸟屎,十分刺眼。 四人有些呆滞,尤其是沈欢,盯着手上的鸟屎,心中哀叹:知道人品不好,还是没想到会走鸟屎运啊! 现在是四月份,天气还暖,鸟儿都从南方回来了。 就在四人还没反映过来的时候,一道清冷的声音传来:“扔掉!” 转身一看,竟是陆璟带着成碧朝他们走来,看着成碧脸上的偷笑。沈欢更加郁卒,真是流年不利,连毁尸灭迹的时间都不给。 那边,宣白的动作迅速流利,把那黑瓷小瓮扔的远远的。 沈欢心中安慰自己,努力表现的镇定:“钟灵钟秀,咱们走吧,我累了。”边说边朝帐蓬走去,也不看陆璟一眼。 钟灵钟秀向陆璟行了礼,就默默跟着沈欢离开事故现场。 “宣白,拿一瓶花露给她,好好洗洗手。”那边陆璟慢悠悠的说:“你也去洗洗,干净了再来见我。” 龟毛! 沈欢吐槽,虽然想赶快离开,但还是转身向他道谢:“谢谢大公子。”其实她根本不想道谢,他的话,讽刺意味太浓了。 陆璟没有搭理她,只是看着下面热闹的场面出神。火光柔化了他的五官,有些妖异的俊美。 长成这样是要逆天啊! 沈欢怕自己控制不住,加快步伐回去,然后用热水狠狠洗了洗手。 “姑娘,宣白把花露送来了。” “拿过来。” 沈欢从钟秀手里拿过来,竟是沈欢半个手掌大的琉璃瓶!晶莹剔透,犹如水晶,在烛光下熠熠生辉。沈欢原来在博物馆看到过一些从战国时期到明清时生产精美的玻璃器,就十分喜欢。如今亲手拿着一件此精美的琉璃瓶,更是爱不释手。 于是,沈欢打开瓶塞,一股脑将里面的花露都倒入铜盆中。 “姑娘...”钟秀惊呼。 “既然是用来洗手的,就洗手好了,你把瓶子给我放好。” 钟秀有些可惜,觉得沈欢暴殄天物。 “对了,钟灵,你再给我打点水来,我要好好洗洗。” 沈欢泡了会儿手,心中郁气全出,就歇下了。只是,手上的香味儿过于浓重,弄得鼻子很不舒服,晚上没有睡好。 第二天早上迷迷糊糊上了马车,想要在车上补觉,谁知道竟开始打喷嚏打个不停。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她会对这种花露过敏啊! 沈欢边流泪边打喷嚏,作孽啊! 钟灵默默给她擦眼泪,钟秀着急了:“姑娘,我去叫人,让杨大夫给您看看。” “啊嚏...别...啊嚏。”沈欢说着,就将双手伸到了车窗外:“闻不到...啊嚏...啊嚏...就好了。” 钟秀也将车门帘卷起一半通风,直到车内的味道消散的差不多了才放下。 沈欢虽然还打喷嚏,但好了很多:“太难受了,钟秀,帮我倒杯茶,啊嚏!” 钟秀又好气又好笑:“姑娘以后莫再任性了,因用香露过多而过敏,说出去怪让人笑话。” 沈欢讪讪的笑了笑:“我没用过,没想到反映这么大...啊嚏...以后再也不用了。钟灵,钟秀你们可不许说出去,太丢人了。” 钟秀看着沈欢红红的眼睛和鼻头,忍不住笑了出来:“姑娘放心,我不说,钟灵更不会说了。” “不说什么。”. 沈欢她们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车窗帘被人掀了起来,露出宣白的半张脸:“姑娘这是怎么了,把手伸到了外面。” 一阵风吹过,沈欢又闻到了手上浓郁的香味儿。 “厄...这个...啊嚏...啊嚏...呵呵...太热了,凉快一下。”沈欢十分尴尬。 宣白忍住笑,沈欢白玉般的脸上眼睛红红,鼻子红红,说不出的可怜可爱,再加上那种尴尬的左顾言他的表情,十分滑稽有趣。 “姑娘凉快完了还是把手伸回去吧,我看手都红了。” 沈欢小心翼翼的把手拿回来,试着闻了闻,不行,又开始狂打喷嚏了。 于是,连忙把手又伸了出去。 “姑娘这是怎么了?” 到这种地步,瞒也瞒不住了,索性坦白吧:“啊嚏啊嚏...钟秀说...啊嚏...” 钟秀无奈:“姑娘好像对花露过敏,闻到就打喷嚏,闻不到就好了。” “昨天晚上没事吗?” “是今天早上发作的。” 宣白看着停不住的沈欢,放下车窗帘,策马前行。 不一会儿,他又来了,手中拿着一个白瓷瓶,递给钟秀:“让姑娘闻一闻,可能会好点。最好拿两条绢布,沾湿包住姑娘的手,别露在外面了。” 钟秀接过来:“谢谢宣白哥哥。” 宣白点头,却又有些不好意思:“大公子说,姑娘若是喜欢花露,不用客气,直接找他要就是了。”说完,就急忙走了。 “啊嚏...太过分了...啊嚏...” “姑娘别说话了,快来闻闻这个药,不知道有效果没。” 这边,钟灵用湿透的绢布包住她的手,又闻了宣白带来的药,有一种苦涩的冷香,感觉好多了,只是还是时不时的打个喷嚏。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a&a> 第七章 生病 沈欢虽然不迷信,却觉得她与陆璟实在是八字相克,最好能不接触就不接触。这让认为自己已经够老实的沈欢决定,还要更老实一些才行。 这样,情况有所好转的沈欢便老老实实的待在马车里,连午饭也借口身体不适在车上解决了。 “钟灵,我们休息一下吧。”有点无聊的沈欢看着一旁的钟灵。 “姑娘才绣了一炷香的时间。”钟灵严肃的看着她。 “劳逸结合才有效啊。” “姑娘才绣了一炷香时间。”钟灵坚持。 “恩,钟灵,你识字吗?”沈欢转移话题。 钟灵摇头:“只认识几个。” “那我教你识字好不好。” 钟灵眉头微皱:“姑娘还是先学刺绣吧,以后再教我识字。” “难道你不想学,你要是现在不学,以后可就没机会了。” 钟灵有些犹豫,但还是坚持:“姑娘刺绣吧。” “钟灵你可真无情,连给我表现的机会都没有。” 在一旁的钟秀被沈欢搞笑的表情逗笑了:“姑娘好好绣吧,别再逗弄钟灵了。” 几天的相处,沈欢发现钟灵这孩子由着十分朴素而坚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难得一见的纯粹的人,这让她好奇又敬佩,总是想着逗逗她。 “革命尚未成功,我的继续努力。” “噫,外面下雨了。”钟秀往窗外一看。 沈欢立即凑上去:“哇,好细腻的雨。” 此时,窗外细雨绵绵,如浓雾般笼罩这整个大地,朦朦胧胧,不知何时悄然长出的嫩绿麦苗,大片大片的分布在到路边,为这幅画面带来了无限生机,一切都显得静谧美好。这让沈欢的心情也平和安然了许多。 也许是沈欢的心声起了作用,接下来的两天十分平静,没有什么意外事情发生。 从长安离开的第五天中午,他们来到了东都洛阳。打算由陆路该水路,沿着大运河到扬州。 沈欢看着雄伟阔大的定鼎门,十分激动。长安没有好好打量,洛阳就不能再放过了。 定鼎门左右坐落着两个平面呈长方形的墩台,中间有三个门道,两边还分布有东西飞廊、东西两阙和左右马道。东西飞廊和东西两阙分别位于墩台两侧,和墩台呈平行对称。 此时的定鼎门外挤满了排队等候的各色马车和民众,穿着盔甲的士兵门在一一排查。而沈欢他们则凭借着特权,越过了排队等候的人,从另一个门道中进入了繁华洛阳城。 洛阳北据邙山,南抵伊阙之口,洛水贯穿其间。隋炀帝为加强统治,连接南北,解决关中的粮食问题,大兴土木,修建了举世闻名大运河以及东都洛阳。而经过洛阳的大运河部分,就是在洛水的基础上拓宽修建的。洛水东西贯穿洛阳,将洛阳分为南北两半,因此,修建了天津桥沟通洛水两岸。 而沈欢他们为了赶时间,马不停蹄的赶到了洛水,在一座天津桥下下马。天津桥是巨大的石桥,桥上有四角亭,桥头有酒楼,名为‘天津晓月’,十分风雅。 沈欢透过雅间的窗户,看着热闹非凡的洛水,体会着洛阳的繁华鼎盛,心情十分好。 “姑娘,”钟秀从外面进来:“宣白说一切都准备妥当了,只等着上船了。” “这么快,我才刚吃完饭。”沈欢伸了个懒腰。 “许安早就打点好了,刚到这边,就有咱们的人将东西搬到了备好的船只上。” 沈欢点头,随口问道:“今天中午大公子没吃饭?” “不清楚,听宣白说,大公子好像去见什么重要的人了。” “那他还会和我们一起到扬州吗?” “那当然了,大公子这次去扬州是为了参加宋老夫人的七十大寿,怎么会留在洛阳。” “宋老夫人?这是...” “是大公子的外祖母。” 沈欢点头,心中松了口气,倒是她自作多情了,还以为陆璟是为了她才去扬州的。其实不管那群人不管有什么阴谋,都是冲着沈欢来的,陆家就算要保护沈欢,也不会派陆璟过里啊,毕竟陆睿定不会让自己唯一的侄子出事。 是她想多了,不过不管她被牵扯到什么事情中,陆家既然答应了就会保护她,她现在也没有能力保护自己,还不如放宽心。 放下心来的沈欢就继续打听:“这还挺麻烦的,长安离扬州那么远,不可能年年都去吧。” 钟秀仔细观察着沈欢的表情,慢慢道:“是不能年年都去,但三年总要去上两次。” 她又看了看前面带路的婆子和周围的护卫,声音压低了些:“大夫人是宋老夫人的老来女,也是唯一的女儿,老夫人十分宠爱,因此,也极为疼爱大公子。现在的宋家家主是大夫人的大哥,除此外,大夫人还有三个嫡亲哥哥,也都十分喜爱大公子。” 看着沈欢的表情,钟秀继续:“宋家极为富贵,被誉为咱们大夏朝的首富,而且宋家子孙繁盛,子弟中能者辈出,加之宋家乐善好施,口碑极好,在南方的声望比四大家还要高些。只可惜宋家子孙多不愿出仕,势力弱了些。” 发现钟秀这么配合,沈欢雀跃:“我听说大公子的父亲平国公在沙场战死,那夫人呢,而且,大公子怎么没有继承爵位。” 钟秀沉默了一下:“公爷是在战死后,才加封了爵位,那时候大公子不过七岁。老太爷,也就是先定国公,上书请辞爵位,先帝不同意,就下旨让大公子成年及冠后再承爵。大夫人生下大公子后,身体一直不好,两年前就不在了……” 沈欢了然,只是两人一个说的投入,一个听的投入,完全没注意到脚下。等登船的时候,沈欢也心不在焉的,走在红漆船梯上,一不小心踩空,拽着钟灵就倒在了船梯上。就在倒下那一瞬间,沈欢看到了站在船头的陆璟,发现他面色淡然。 “姑娘,怎么样,能站起来吗?”钟秀赶紧蹲下扶她。 沈欢忍着脚痛,扶着钟秀站了起来:“钟秀,你没事吧?” 钟秀摇摇头:“没事,姑娘别担心。” 每次碰到陆璟都要倒霉,还真是克星,再看向船头,已经没有陆璟的身影了。此时,沈欢才看清了船貌,这是一艘三桅大帆船,船身阔大,船上建楼三层,在周围的船只中十分显眼。 沈欢被扶着上了船的二楼,刚到事先布置好的房中,一个小厮带着一个婆子来了。 “小人良言见过姑娘,许管事让旬医婆给您瞧瞧腿。” 沈欢点头。 钟秀道:“多谢小哥了。”然后给他手里塞了些东西。 良言又向沈欢行了个礼,便退下了。 那婆子四十岁左右,皮肤白皙,面容温和,头上簪着两只银钗,除此外,浑身上下再没有别的首饰,看起来干净利落,十分可信。 她先给沈欢行礼:“姑娘安好,”又对钟灵道:“麻烦姐儿把姑娘的鞋袜脱了吧。” 这时,钟秀打了盆水来,旬医婆洗净了手,就蹲下,双手不规则按压着沈欢的脚踝。 “嘶!” “姑娘可是这里疼。” 沈欢点头,然后旬医婆又捏了捏其他地方,确认沈欢的受伤情况。 “姑娘放心,只是有些红肿,并没有伤着骨头。” 她为沈欢按摩了一会儿,就起身道:“姑娘再用些消肿的药,就没事了。” 钟秀将旬医婆打发走,回来手里拿了个小瓷瓶:“姑娘,我给您上药吧。” 沈欢没有说话,只是把一直带的荷包递给钟秀:“这里面是一些珠子,你拿着,以后好换钱。” 钟秀扑哧笑了出来:“姑娘这是做什么,您的钱都不在自己那儿,怎么打赏我。”看着沈欢惊讶的表情,她解释道:“来时国公爷给了容嬷嬷五千贯钱,让容嬷嬷给您保管,许嬷嬷又给了我二百贯钱,让我给您保管。” 沈欢这才明了,只是陆家对她也太好了吧,让她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她和陆家到底是什么关系,以后还是弄清楚为好。 没想到,此后,旬医婆成了沈欢这里的常客。 沈欢晕船晕的厉害,在船上呆了半天就开始眩晕,旬医婆为她开了药,才好了些,却又开始断断续续的低烧。一路上只能躺在床上,晕晕乎乎,期间只有容嬷嬷和冉云来看过几次。 好在旬医婆医术可靠,沈欢渐渐好了起来。 这天沈欢正坐在床上吃饭,钟秀神色匆忙的过来了。 “怎么回事,这么慌张。” “姑娘,昨天晚上船就到扬州了,大公子他们下了船,咱们却还在往南走。” 第八章 念安村 沈欢脸色一变:“容嬷嬷呢?” 钟秀顿时淡定了下来:“容嬷嬷还在。” “那你去容嬷嬷那里问问怎么回事,别慌张。” 大约一柱香的时间,钟秀回来了。 “姑娘,咱们此行的目的不是扬州,而是苏州。” “怎么回事?” “我去问的时候,容嬷嬷也很诧异。她说来的时候就定好了是苏州,苏州是咱们陆家在南方的根基所在,不回苏州能回哪里去呢。我便说,还以为咱们都跟着大公子去扬州呢。" 沈欢仔细想了想,确实没人给她说要回扬州,当时她提了要求,但并没有得到答复,是她自己以为是要回扬州的,还影响了钟秀钟灵。看来,陆家确实没把她看在眼里,只是想找个安全的地方打发掉她, 事已至此,沈欢也没什么生气的,反正她的目的只是离开陆睿那对恩爱夫妻,找一个相对独立的地方发展自己,扬州也好,苏州也罢,在她眼里都一样。 “嗯,你说的很好。其实苏州也很美呢,咱们到哪里都一样。” 钟秀见沈欢神色自然,不像作伪,便放心了:“陆家在苏州很有声望,在那里比扬州还要好些呢。” 沈欢笑笑,就躺下养神,难道她还能借陆家的势不成。当然,她现在是借陆家的势力保护自己,但是一切被动,哪能招摇。 只是却没想到,沈欢去的地方,也不是苏州城陆家的府邸,而是一个离苏州城还有大半天车乘的偏僻村落。 中午在船上吃过午饭,沈欢他们就下了船,坐到事先安排好的马车上。 一开始沈欢她们也没注意,只是,马车行驶了快有一个时辰了,沈欢终于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怎么会这么远,不应该下船就是吗?” 钟秀看着窗外,心中疑惑,便掀开车帘与驾车的婆子攀谈:“阿婆,咱们这时去哪里?” 谁知道,那婆子一口吴侬软语,沈欢她们根本就听不懂,只知道并不是去往苏州城。 沈欢心中虽然焦急,但还算镇定,直觉觉得陆家不会害她,可能只想给她安排个隐蔽的地方。 无奈,看着钟灵钟秀有些惶恐的表情,沈欢就开始转移话题,讲些改编版的冷笑话,总算让气氛没那么紧张,而沈欢身体也虚弱,一会儿就睡着了。 等她醒来时,已经是天黑了,钟灵在车上点上了灯。 “姑娘,咱们已经到了,别院的管事习总管正在安排。”钟秀给她倒了杯茶,“咱们来的地方是陆家在苏州城外的汐沙别院,据说,当年陆家一位公子外出遇险,被这里的村民所救,后来见这里山清水秀,就起了在这里建别院的念头。” “那这里是什么村子?” “念安村。” “念安村,挺别致的村名,有缘由吗?” “姑娘听这名字不就知道了嘛,这里的村民都是当年从北方迁徙过来的,心心念念的都是平安。” “对了,这里的话能听懂吗?” “能听懂得,他们的话虽奇怪,但和官话差不多。” 这让沈欢放心下来。 这时,马车突然前进了,不过几十步,就停了下来。 一个温软的声音:“姑娘,下车吧。” 钟秀先下去,钟灵扶着沈欢下车。只见一道厦式门,飞檐高翘,雕镂精巧,檐下挂有两个灯笼,门前站着两个婆子和一位十分看起来年轻的女子。见到沈欢,她们一起行了礼。 那名温婉柔美的女子道:“涟漪见过姑娘,以后就由我服侍姑娘以后的起居用行了。” 沈欢有些惊讶的看着这个人,这可相当于她的管事妈妈了,虽然灯光昏暗,沈欢看不清楚,可也能感觉到这位女子十分年轻。 “以后就麻烦涟漪姐姐了。”沈欢摘下腰中的玉佩递给涟漪。 涟漪坦然接受。 钟灵钟秀也一起见了礼,涟漪连忙扶起她们俩:“一路舟车,想必姑娘已十分劳累了,还是先进院吃些东西,休息休息,做这么虚礼干什么。” 两名婆子在前面打着灯笼引路,沈欢她们穿过一个影壁,走过一个天井,来到一个大厅,大厅灯火通明,有两个婆子守着,穿过大厅往后走,是一个小花园,一条石板路蜿蜒前行,小路两旁有柱形石灯台,散发着温暖的灯晕光。走过花园,就见到一个拱形门,穿过拱形门,又是一个影壁。 穿过了影壁,涟漪道:“姑娘,这就是汀芷院。” “这是我的院子吗?”沈欢边问边打量这个院子。这间院子没有天井,影壁后是一个大鱼缸,鱼缸左右两条小路,通向左右两个拱形门。 “嗯,以后姑娘就住这里了。那边是沁墨园,是姑娘以后学习的地方,姑娘的两位先生也住在那里。”涟漪指着右边的拱形门,随即又指向左边:“这边是您的小厨房,以及侍女婆子们住的地方。” 沈欢听言,好家伙,给她请先生,还配小厨房。 再看这间院子,布置也极为雅致,西南角与东南角,都种着一丛芭蕉,院子右边中间是一棵阔大的樱桃树,树下有一石桌和四个石墩。对应的左边是一小水潭,潭边怪石花草俱全。 往前走,是一栋两层小楼,一楼二楼都有栏栅走廊,只是一楼中间有阶梯和门,二楼则是全包,楼梯则在小楼右侧。嗯,构造挺奇特的,不像一般的传统建筑。 此时,院中亮着数十盏明灯,一眼就看到有十个人在一楼阶梯前站着。 等沈欢走近,十人纷纷行礼。 涟漪就领着沈欢走进大厅,大厅并不大,布置十分清雅。涟漪请沈欢坐在上坐,又招手让那十人进来。 这十人中,有两个是二等侍女,四个小侍女,另外四个婆子。 两个二等侍女沈欢起名锦书,锦画。小侍女则叫怡情,怡景,怡心,怡灵。 只是沈欢身体虚弱,见过她们就没了精神,涟漪亲自服侍她沐浴,又吃了半碗粥,就到楼上的卧房休息了。 第二天,沈欢是饿醒的,四肢酸软无力,脑袋昏昏沉沉。 “钟灵...钟秀...” “姑娘醒了。”守在边上的钟秀收起幔帐:”钟灵正收拾咱们带来的行李呢。” 沈欢勉强起身,靠在床头:“嗯,有吃的吗?我有些饿了。” “早就备着了,只等姑娘起身。”钟秀服侍沈欢起身穿衣。 那边,锦书锦画带着小丫鬟鱼贯而进,锦书服侍她洗漱,锦画在黑漆镂雕圆桌上摆饭。 沈欢这才看清自己的卧房,不同于在疏月院注重隐秘的格局,这间房子并没有屏风等隔绝空间的装饰,显得十分亮堂开阔。只有两层淡黄淡紫的幔帐用作隔离,将房间分为三部分。只是现在都收到了两边。 洗漱后,沈欢来到了房中间,坐在黑漆八角墩上吃饭。 饭毕,沈欢满足的来到房间右边临窗的罗汉床。 “现在什么时辰了。” 钟秀笑道:“姑娘这一觉睡得可饱,现在已经快午时了。” 沈欢打了个哈欠:“太累了嘛。对了,我昨天没有好好逛逛,今天可要好好看看。” “这儿以后都是姑娘的了,怎么看都行,只是一会儿还要旬医婆给你看看。”沈欢点头,如今的身体状况确实差了点。 “嗯,涟漪去哪了?” “涟漪姐姐去安排容嬷嬷了,容嬷嬷并不和咱们住一个院子。” “这么说,以后都是涟漪管咱们的院子了。” “应该是这样的,习总管是这里的大总管,但平常是不管这里的。” “还有哪些情况?”沈欢望向窗外的樱桃树,竟然已经开花了,看来过不了多久,就能吃樱桃了。 “姑娘的两位先生,一位是教文章诗词的冯先生,绍兴人氏。一位是负责琴棋书画的杨先生,金华人。原都是金陵书院的学生,两位先生我都见过了,十分可亲。” “只教这些吗?怎么没有教刺绣厨艺的。” 钟秀有些惊异:“姑娘怎么这么想,您自然是要学习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只有那些寒门小户的女子才会学习刺绣厨艺,姑娘自有人制衣做食,何必学这些呢。” 沈欢也诧异,感情我向钟灵学习刺绣,你还以为是闹着玩的啊。不是说古代闺秀都要学习刺绣的嘛。 沈欢自己身份特殊,又不愿依附陆家生活一辈子,自然要学点的实用的本事。虽说自己最喜爱也最擅长的书画在古代也很有市场,但是沈欢可不认为自己有那个本事能以书画生存,毕竟书画这种艺术品通常与一个人的地位身份挂钩,沈欢打定主意要老实低调,自然不能张扬。 唉,世事多艰,前路不明,还是走一步算一步。 沈欢喃喃:“原来我娘亲都是自己制衣做食的,我以为也要学这些呢。” 钟秀默然,随即一笑:“姑娘以后可不用为这些操心了,这不很好嘛。” “是呀,那我什么时候学习啊。” “姑娘三天后正式拜师,单日上午一个时辰随冯先生,下午两个时辰就跟着杨先生,双日就反过来。” 什么!一天要学习六个小时,虽然不多,但白天就那么点儿时间,自由分配时间就少很多了。这是压榨小学生啊! “这么长时间!钟秀,有没有假期啊。” 钟秀看着沈欢纠在一起的小脸,忍住笑意:“姑娘别担心,十天一次休沐,可以休息一天。” 这分明比现代还要过分啊!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a&a&a> 第九章 汀芷院 不一会儿,旬医婆过来为沈欢诊脉,开了几个保养的方子。沈欢意识到,这个身体先天不足,后天也没养好,虚弱得很,看来,每天还得早期一会儿锻炼身体,跟舅舅学的五禽戏,太极拳,还有养生拳,这一世也要不停的练习,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生命在于运动嘛。 申时不到,涟漪就带着钟灵回来了。 “姑娘,您的东西都已经登记在册,收在库房里了。” 涟漪交给她一本蓝皮册子,沈欢打开,东西还真多,大到家居摆设,小到衣服首饰,应有尽有,竟然还有不少名家大师的字画!嗯,连陆睿给的五千贯,许嬷嬷给的两百贯也都登记上了,不得不感叹,陆家太厚道了。 将册子递给涟漪,沈欢笑道:“以后就让拜托姐姐了。” 其实,那些前朝古董,名人字画,都是青染衣留下的。可沈欢根本不知道,现在她只觉得生活很有保障了,心情大好,就带着钟灵钟秀参观以后的生活环境。 沈欢这才发现汀芷院后面前有一片桃树林,只是此时桃花已经衰败了,想来盛开时,必是云蒸霞蔚,美不胜收的景致。一条小溪从桃林中穿过,流到前院的小石潭,没想到,那个小石潭还是活水。 “钟秀,能在这里搭个秋千吗?” “姑娘若是想要,回头给涟漪说一声就行了。” 沈欢点头,也好,试试这位滴水不露的管事的态度。 想到二楼的卧房书房都有后窗,沈欢更开心了,以后可以对着这片桃林作画了。 汐沙别院占地数十里,连绵成片,沈欢的汀芷院只是边缘的一个院子,除了汀芷院,其他地方都封锁着,沈欢根本无法参观。不一会儿,沈欢逛完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儿,很满意,前有花园后又桃林,左有书苑,右有杂院,人员配备齐全,一名管事,八个丫鬟,四个婆子,还有两个先生,医婆一名。这可比前世享受多了。 晚上睡前,沈欢推开后窗,对着月色下别有一种风情的桃林,对月许愿:“愿祖父安康长寿,不要太过伤神,愿小师叔心愿终成,活的潇洒自在。如今重获新生,定不负韶华时光,苦练书画,不再愧对祖父的苦心教导。” 许完愿,沈欢哭了,这是她自穿越以来第一次流泪,心中五味杂陈,而此时,温润春风伴着细雨朦朦,拂面而来,心绪渐渐沉定下来,给自己一个大大的微笑:“生活这么舒服豪奢,要活得开心啊!” 第二天,沈欢早早起来,打了会儿太极,练了几下五禽戏,不一会儿就气喘吁吁了。 沈欢接过钟灵递过来的面巾擦脸:“钟秀,有什么轻薄透气的布料没有,回头我给你样式,给我做几套练功服。” 已是四月末了,苏州这里的天气十分温暖宜人。 钟秀对于沈欢练功,一直有几分怀疑,但看了今天的效果,倒觉得还不错:“姑娘放心,一会儿我就去库房找找。” 沈欢洗漱后,吃完早饭,就兴冲冲的来到了书房,终于可以摸到笔了! 其实,动不动笔不重要,沈欢最关心的就是如今颜料的发展,究竟有哪些,哪些没有。沈欢的书房紧挨着卧房,同卧房一样大,进门是一架黑漆落地屏风,上面画的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景象,绕过屏风,是一个花架,架上一盆吊兰。 房间中间有一扇后窗,临窗的是一架翘头楠木大书案,宽约八十公分,长约两米。案上笔墨纸砚齐全,左右两边有青色的幔帐隔离。左边是两排高大的书架,上面摆满了书;右边有一架小书案,书案后是一套楠木柜子,柜子里是一些文房用品。另有四盆花木点缀,东西虽多,却不显拥挤。 沈欢坐在小书案边:“钟灵,快把颜料拿出来,我想作画。” 钟灵从旁边的柜子拿出一个盒子,沈欢打开,竟然是两层折叠的那种盒子,摆放着婴儿拳头大的白瓷盒,沈欢一一打开,发现有石青、石绿、花青、赭石、朱砂、银朱、朱标、胭脂、洋红、泥金、泥银、铅粉、藤黄等品种,竟然十分齐全。 沈欢忍不住调了几个颜色,随意在纸上画了起来 钟灵钟秀十分惊讶,只见沈欢寥寥几笔,一支桃花就跃然纸上,五朵桃花形态各异,鲜活生动,栩栩如生,竟隐约觉得有桃花香味传来。 “姑娘画的真好。”钟秀由衷赞叹,不过是七岁稚龄,竟然画的这般好。 沈欢心中也有些惊讶,没想到自己竟把桃花的意韵抓的这么好,虽然技法却有些生疏,却比以往画的好多了。 这本是沈欢随意画的,觉得画的不错,就打算把画补全了。一道墙,一条河,一座桥,一棵柳,被沈欢一一勾勒,用淡墨画出。那枝从墙内伸出的桃花显得格外鲜艳,一旁的河流,远处的桥和柳,成了背景,成了陪衬,但这种朦胧淡雅的有些印象派风格的情调与明丽亮眼的桃花对比,竟有种欲与还休,神秘幽远的独特风味。 但从整体上看,这副画却有些不论不类,她学习的东西太多,无法兼收并蓄,导致了风格混乱。 所以,沈欢需要的是沉淀,积累和感悟,将自己囫囵吞枣吸收的知识一点点消化,融会贯通。 “钟灵,你说怎么样。” “怪怪的,但是很好看。” “你太捧场了,其实我自会拿笔就开始画画,现在这种程度并不算好。” 钟秀连忙道:“怎么会,我虽然不懂画,但也看的出姑娘画的不错,尤其您现在年纪还小,假以时日,定会更好的。” 沈欢笑笑,没说什么,其实沈欢并不想在两人面前隐藏她的天赋,毕竟以后要长久相处,沈欢不喜欢日日都要小心感觉。 就她这种半调子,也就占了年纪的光,但不可否认,三个多月的经历似乎也磨砺了她,虽然没有练习,但感觉境界意识分明有了不错的进步,这算不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吩咐钟秀将这幅画收好,沈欢不再画什么了,熟悉了一下书房的环境,开始了练字。 沈欢爱写字,因为练字可以凝神养气,于她,是一种享受。她最擅长的是行书,同时对隶书和魏碑情有独钟,楷书也不错,她的欧阳体也有了三分火候。 不过,她是个左撇子,左手明显比右手写得好,刚才画画也是不小心用了左手,还好钟灵钟秀没有注意到。 但是,今天的任务不是练字,而是为了两天后上课做准备,她的写出一手符合她年龄的幼稚字体来,这可比写好字还要难上几分啊。 其实,沈欢这么小的年龄是不适合练字的,因为手骨没张开,没有力道,但不妨碍她打打基础。 有事情做,时间就过得很快。 两日后,沈欢同往常一样,早早起来,锻炼身体。吃过饭后,沈欢被涟漪好好打扮了一番,就来到了沁墨园,准备拜师仪式。 不过,见到两位先生,沈欢有些傻眼了,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先生是女子!还是从金陵书苑出来的!没想到,这个时代竟然还有女学院,还蛮先进的嘛。冯先生是标准的江南女子,娇小玲珑,皮肤白皙细腻,举止温雅,满身的书卷气。而杨先生容貌昳丽,身材修长,气质高雅,颇有世家风范。 两位先生的喝过沈欢的拜师茶,冯先生送了一套诗经,杨先生给了一套画笔。 “小姑娘不必紧张,今日不授课,咱们可以随意交谈。”冯先生说着,便拉着沈欢走到庭院,杨先生不慢不紧的跟在两人身后。 沁墨园比汀芷院略小,却显得阔大,这里仅有个一方墨池,一棵金桂,一丛修竹,只是没想到,冯先生带着沈欢出了沁墨园,来到了桃园。 桃园小溪旁的草坪上,早已布置上了一张大方桌,三个小杌子,方桌上有一套茶具,三盘点心。 那冯先生望着桃林,显得十分开心:“前些日子见这里桃花开的旺盛,就想来这里煮茶谈天,今日可是如了我的愿了。” 杨先生神情怡然:“花都败了还如愿,你倒是心大,还是快煮茶吧。” “便是煮茶,也要让姑娘先品。”冯先生说着,就坐下,就着小丫鬟端着的铜盆净手,又让人在香炉上添香。 这时代的饮茶并不像后世,而是有点类似宋朝,将茶叶磨成粉末,用热水冲着喝。当然,茶艺并非这么简单,里面的门道很多,沈欢并不清楚,只觉得冯先生动作优雅娴熟,看起来赏心悦目。 最后,冯先生将一兔毫盏放在了沈欢面前,沈欢看着茶盏上的并蒂桃花,吃惊的看着冯先生,没想到,冯先生的分茶技艺这么好。不由赞叹道:“先生好手艺,我都有些舍不得喝了。” 冯先生轻笑:“这算什么,你杨先生可更厉害了,若她给你分茶,你不得天天供着。” 沈欢看向杨先生,只见她专心品茶,神色不动,看来她没有猜错,这位杨先生并不喜欢她。于是没有接冯先生的话,也专心的品起茶来,说实话,味道一般。 第十章 青梅酒 冯先生见二人都不说话,似乎察觉到什么,便把茶盏放下:“不知姑娘可曾启蒙,学过些什么。” 沈欢想了想:“我自幼由娘亲启蒙,学了千字文,幼学琼林,还学了几篇诗经。” “哦,还学了诗经,不知到姑娘喜欢哪一篇。”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姑娘可懂其中真意。” 沈欢摇头:“就觉得挺美的,先生为我讲讲吧。”只是心中吐槽:不懂装懂,是装逼,懂装不懂,是苦逼。 其实,从小祖父就给她启蒙,经史子集轮番讲,倒也学了不少,毕竟学画之人,要有一定的文化修养。 没想到,冯先生不但给她讲解了这两句,还把采薇整篇都讲了个遍。不过,她也确实学识渊博,一首采薇,娓娓道来,如讲故事般,清晰易懂,外加旁征博引,倒也十分有趣。只是那杨先生一语不发,等冯先生讲完,沈欢才突然意识到还有一个人在。 好在一个时辰很快就过去了,茶话会也结束了。 沈欢走后,冯先生叹气道:“何必呢,只是一个孩子。” 杨先生冷笑:“我们寄人篱下,本不该抱怨什么。可她这种身份,竟要让我们来教导,这陆家也欺人太甚了。” “陆家救我俩一命,便是做牛马也要报答的,不过是教一个学生罢了。” 看着杨先生脸上悲切痛苦的神色,冯先生劝诫的话也说不出口了,就起身往桃林深处走去:“你还是想开些吧。” 回去的路上,沈欢对涟漪赞叹道:“看冯先生那么年轻,没想到竟这么博学多识。” “姑娘满意就好。” “看两位先生行为举止,雅量非常,想必出身不凡吧。” 或许觉得沈欢话中打探的意味太过**裸,涟漪扫视了沈欢一眼,却正好撞上沈欢笑眯眯无辜纯良的眼神,她平静的把眼神转向前方:“为姑娘请的先生都是远近闻名的才女,自然不凡。” “两位先生年纪不过二十五六,竟还没有成家生子,反而出来坐馆教学,我倒十分佩服先生这等洒脱之人。” 看发型,应该没有成亲。 涟漪突然笑了:“没想到姑娘竟有这样的志向,只是这种道路十分艰难,姑娘可要想清楚了。” “我只是说笑罢了,涟漪姐姐这么年轻也没有嫁人,可曾后悔。” “涟漪不过普通女子,得陆家大恩,无以为报,只愿服侍好姑娘,别的不曾多想。” 说实话,沈欢并不擅长这样打机锋,而且涟漪圆滑沉稳,说话办事滴水不漏,让沈欢十分头疼。算了,这种打探消息的事情还是交给钟秀吧,不过说了几句话,就这么耗费脑细胞。 但是她们主仆到来日短,虽然这里的人服侍周到,但并没有相应的尊重,而是一种对客人的客气和疏远,打探消息可谓是困难重重,好在沈欢看得开,现在掌握不了生存环境的信息没关系,生活依旧舒适,不用着急,反正来日方长嘛。 此后,沈欢就跟着冯杨两位先生学习,冯先生温和宽松,在她那里倒是十分自在,而杨先生只管教,沈欢学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一点要求都没有,而且还经常提前结课,这到让沈欢轻松自在了许多。剩余时间,沈欢基本都用来看书和练习字画,古代娱乐这么少,沈欢就把教钟灵识字,钟秀算数,当成了乐趣,这两个天资聪颖的妹子完全满足了沈欢为人师的虚荣感。 只是,再好的地方,一直呆着也会腻歪,更何况是沈欢这种跳脱性子。前几天还好,读书写字作画教学,沈欢还玩的津津有味,可是,憋在这一亩三分地,没人管着,却不能出去,让沈欢心里直痒痒。 好在,几个月来,她也成熟稳重了许多,虽然经过看书套话,她也了解这个时代对女子的束缚并不多,反而很开放,但是,她一直摸不清涟漪的态度,而这里的习总管更是一面也没见过,不确定性因素太多,便不再想着出去的事了。 马上就到五月初五端午节,虽说沈欢并没有感到什么节日的气氛,但是原本规规矩矩的小丫头们突然活跃了起来,这天沈欢看见怡情怡景跑到涟漪面前请假,在沈欢面前一向戴着温柔大方面具的涟漪对她们竟面露包容无奈,颇有些招架不住的样子。 “你们这些鬼丫头,出去玩也可以,但要跟紧福才,申时之前要赶回来。” “咦,这是干什么呢,你们要出去玩儿。”偷听够的沈欢面带好奇的走过去,其实从这里到苏州只用一个时辰就够了,那日是因为容嬷嬷看望亲戚,才饶了远路,只是沈欢睡着了,并不知道。 三人见是沈欢,连忙行礼。 涟漪笑道:“这俩丫头,和怡心怡灵约好,趁着福才在端午去苏州城采买时,一起去看赛龙舟,不过是去三个时辰,院子里也不忙,我就答应了。” 沈欢心想,不答应怎么行,这些丫头撒娇功力不凡,而且都是十岁左右的小姑娘,怎么能不爱凑热闹,想着身边过于早熟的钟灵钟秀,沈欢有点小心疼。 “我在扬州的时候见过赛龙舟,热闹极了,反正院子里也没事,你们就好好出去玩吧,回来给我和钟灵钟秀好好讲讲。”其实扬州城只看过一眼,哪见过什么龙舟,真是越来越虚伪了。 涟漪一直觉得沈欢显得比同龄人成熟淡定,没想到竟会装作毫不在意的说出这么酸溜溜的话,表情别扭可爱。 “姑娘若是想去,我差人去找习总管说一下,看看能不能安排姑娘出去。” 沈欢心中欣喜,想着终于能出去看看了,谁知,不一会儿习总管传话过来:“如今临近端午,要彻底清扫别院,人手不够,外面又过于拥挤喧闹,怕是护不好姑娘。” 总而言之,是出不去了。 桃园的桃花已经完全凋零,都是观赏性的树,没有结多少果子。 沈欢坐在秋千架上,有些苦恼,明明二胡拉的不错,怎么学起七弦琴来就这么困难。 想起杨先生十分心疼的看着青染衣的那把焦尾琴,还有些哭笑不得。杨先生本就对她冷淡的很,就算看到她在书画上的‘天赋’也没有什么改观,在看到沈欢在古琴上废柴的样子,就更是心灰意冷了。 “姑娘,梅子都处理好了。” 过来的锦画,是沈欢这些丫头里长的最好的,鹅蛋脸,水杏眼,美丽可爱。 “这么快,带我去厨房,我教你们蒸酒!” 沈欢在花园里看到了两棵青梅树,果子都快熟了。只是,青梅这种东西,不处理根本没人要,沈欢发现,这里的人们一般都把青梅做成果脯,而在汀芷院,大家都把它无视了,沈欢想起了原来喝过的青梅酒,好喝又保健,十分想念。 青梅酒制作简单,沈欢就决定试着作些青梅酒。幸好,自从端午过后,沈欢与涟漪那层客客气气的隔膜也有些消散,倒越来越自然了,许多事情做起来也变的方便起来。 这个时代,已经又很多品种的酒了,什么百末酒,琥珀酒,金银酒紫驼酒等,都是黄酒和白酒,但基本上都是低度数的酒,蒸馏酒还未出现。 这时的果酒,是以各种果品和野生果实,经发酵酿造而成的低度饮料酒,什么葡萄酒、梨酒、荔枝酒、石榴酒、枣酒、黄柑酒、甘蔗酒以及蜜酒等,种类繁多,可却上不了台面。 起初沈欢很奇怪,夏朝鼓励饮酒,世人嗜酒如命,虽然果酒度数低,但口感香醇,这时候的饮料又少,应该很受欢迎啊。 现在才明白,这时的果酒色泽浑浊、多有絮状杂质,而且果酒的酸涩味苦,掩盖了本身的果香。没办法,这时候果酒的酿造技术无法与已经十分成熟的黄酒和白酒酿造技术相比,尤其是这时的人敝帚自珍,稍微有点好办法就绝不外传。 其实酿酒是一门十分复杂的工艺,沈欢并不清楚,只是知道果酒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葡萄酒和李子酒等一些自酵果酒,这种酒不需要酒曲,另一种则是需要加入酵母,因为这些果子自身不带有酵母菌,只靠自然发酵的话,酒没酿好,就先变质了。 一般而言,催化各种酒类的酵母菌是不同的,所以要酿制非自酿果酒,就必须得到这种酒的酒曲。当然沈欢酿造的青梅酒可没有专门的酒曲,要弄出来的话麻烦得很,所以就采用一种捷径,就是用高度数的酒直接浸泡,酿造青梅酒。 第十一章 秦越 沈欢要酿造的青梅酒,需要四十度左右的白酒,在没有蒸馏酒出现的现代,四十度的酒基本还没出现,所以只能自己来制造了。 只不过,虽然懂原理,但实际操作根本是另外一回事,勉勉强强做出来,效果也不尽人意,早知道就提前画好图纸,制作些工具了,忙了半天,已接近天黑,汀芷院的众人才把这么多青梅弄好,什么都没干的沈欢还累的不轻。 “这几日辛苦大家了,一会儿一人赏五十钱,大家都到钟秀那里领。” 沈欢心中高兴,果然大家一起做事,才容易打成一片,这么两天来,整个院子的气氛也不一样了。 “涟漪姐姐,你把这些酒都放在地窖里,三个月就可以了,到时候可记得要提醒我哦。” “姑娘放心,准不会误了。” “对了,涟漪姐姐,明天休沐,我能不能到村子里转转。”熟悉之后,沈欢也不在小心翼翼,旁敲侧击。 涟漪答应的很干脆:“姑娘要去村子里玩,就带着梁婆子,她是村子里的人,对这里十分熟悉。” 沈欢雀跃:“钟灵,明天带上你给我做的画板,咱们去采风。” 涟漪看着对钟灵说个不停的沈欢,无奈摇摇头,果然还是孩子,无论说话行事再怎么成熟,也有孩子气的一面。 第二日,沈欢带着钟灵钟秀还有梁婆子兴冲冲的出发了,只是没想到,走过前院大厅,出了门,就是念安村了。 汐沙别院在村子的西北方山岭附近,依地势而建,占地数十里,汀芷院只是最外侧的一个院子。 沿着门前的石板路向下走,入眼的满是绿色,大片大片的青嫩的稻田,点缀其间的碧绿湖泊,远方起伏连绵的苍翠矮山,沈欢不由得深呼一口新鲜的空气:“好一个山明水秀的世外桃源啊!” 那眉目祥和的梁婆子听到沈欢的赞叹,双眼笑着眯成了一条线:“姑娘的话可大实话,这方圆百里。再没有一个地方比我们这个村子景色更好的了,每年都有不少读书人来这里呢。” “那是,也只有这样的好地方,才能养出婆婆这样详乐平和的人。”沈欢对着梁婆子甜甜的一笑。 “哎哟,姑娘可别羞我了。” “我看婆婆每日都乐呵满足,人又大方慈爱,就知道这里是一方好水土。” 梁婆子慈祥的看着沈欢,颇有些感慨:“这可都是托了陆家的福了。” 念安村这个地方除了偏僻一点其他的都是顶好的,土地肥沃,景色宜人,所以不少地主大家都瞄准了这里,对这里的百姓多有欺压,为的是兼并这里。 好在陆家在这里建过别院后,再也没有什么人敢觊觎这里,强取豪夺了。 看着梁婆子一脸感激崇拜的表情,沈欢笑道:“婆婆可别这么说,想必是先祖看你们心性淳朴,热情好客,才会被打动,主动庇佑你们,这一啄一饮,自是缘份。” 梁婆子也面露自豪:“不是我说,周围的人提起我们村子也都要说声好。” 沈欢被梁婆子有些孩子气的表情都笑了,她自幼由祖父养大,对老人有种天然的亲近,遂即拉着梁婆子聊起来,她说话活泼俏皮,一会儿把梁婆子逗得合不拢嘴,直拉着沈欢到她们家吃午饭。 村子殷实富裕,家家都是粉墙黛瓦,屋檐飞翘,犹如一幅清雅悠然的水墨画,来往的村民见到梁婆子都热情的打招呼,知道沈欢是陆家姑娘后,更是激动异常,沈欢的饭约都能排一个多月了。 沈欢到梁婆子家参观了一番,就拉着钟灵钟秀跑到在路上经过的一个水塘出玩耍,而梁婆子倒也不担心,只是叫沈欢一会儿回来吃饭。 水塘很是阔大,岸边布满了清雅的粉荷,嫩黄的荇菜花,还有白色的菱角小花,远边一群白鹅姿态依然,整个水塘热闹鲜活,沈欢三人不觉浑身放松,而且池塘旁边还有一片幽深的竹林,清凉无比。 环境美好,连钟灵都放松了许多:“姑娘回去给我画些花样子吧,我想绣白鹅。” 沈欢笑嘻嘻的:“哎呦,难得钟灵提出要求了,快把画板拿出来,让姑娘我给我们钟灵花两幅花样子来,好博得美人一笑。” 钟秀把胡床,也就是马扎放在地上:“姑娘可不能厚此薄彼,我看那荷花开的漂亮,姑娘就也给我画两幅。” 沈欢刚要满口答应,就听见扑通扑通几声,她赶紧扭头一看,发现一个五六岁粉雕玉琢的小男孩儿正在泄气似的往水塘里扔石子。 “咦,钟秀,这是谁家的小姑娘,在这里闹脾气。”沈欢故意提高了声音。 钟秀有些好笑:“要不我去问问那小姑娘。” 果然,那小男孩儿抬头看像这边,见到沈欢三人,刚才懊恼的神色不见,颇有些傲然:“无知妇孺!” “噗!”沈欢笑了出来,对着有些愕然的钟秀钟灵道:“我看咱们这里,没有妇人,好像只有一个小孩儿。” 那小男孩儿神色有些不屑:“竟然连半点自知之明都没有,还敢大言不惭。” 沈欢面色一顿,拿着手帕掩嘴,低着头,语气黯然:“哎,不曾想,我自幼身患奇症,自七岁后竟再没有长大,如今竟被一个小姑娘轻视。” 小男孩儿有些羞恼:“你胡说,哪有这样的怪事。”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若不信,可找金庸先生所作的《奇异志》翻出看看,里面有一个奇人名曰天山童姥,年过九十,可至死都是六岁幼童的样子。想来,你是没有看过这本书吧。” 他有些狐疑:“不过是一本胡说八道的书,我才不信。你到说说看,你今年有多大。” “说了你也不信,问那么多做什么。”沈欢扭头不再看他。 小男孩儿哼了一下:“就知道你在说谎。” 哎呦,还会激将法,沈欢觉得越发好玩儿了:“罢了,实不相瞒,我已年芳十八了。” 男孩儿脸上有些狐疑,眼神一转,对着沈欢得意的笑:“口说无凭,我来考考你。” “考我,自然可以,若我真的是十八岁,你该当如何。” 男孩儿有些不满,大声道:“还没考,要求条件,我看你是心虚了吧。” “我问心无愧,有什么可心虚的,你随意问吧。” 只见那男孩儿双手一背,清脆童声琅琅动听:“今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二,五五数之三,七七数之二,问物几何?” 这算什么,前两天刚跟钟秀讲过,沈欢十分轻松:“二十三。” “远看巍巍塔七层,红光点点倍加倍,共灯三百八十一,请问尖头几盏灯?” 不过一个一元一次方程,还好算:“一百九十六。” 许是沈欢答题的速度有些快,令男孩儿惊异,黑白分明的清澈双眼瞪着沈欢:“今有门厅一座,不知门广高低,长杆横进使归室,无奈门狭四尺,随即竖杆过去,也长二尺无疑,对角斜进恰好齐,请问高宽各几。” 这道考勾股定理,比上一道还好算:“高三宽四。” 男孩儿皱着好看的眉头:“今有鸡翁一,值钱五;鸡母一,值钱三;鸡雏三,值钱一。凡百钱买鸡百只。问鸡翁母雏各几何?” 好家伙,这可是个三元不定方程,要列四个未知数才能求出来啊,沈欢口算不出,只能拿笔在画板上演算。一边的男孩儿相当自信,觉得沈欢是在白费力气。 “你可听好了,一共有三种答案。第一种,4只公鸡、18只母鸡和78只小鸡;第二种,8只公鸡、11只母鸡和81只小鸡;第三种,12只公鸡、4只母鸡,84只小鸡。我说的可对?” 男孩儿听后,立即蹲在地上演算,一会儿站起来,有些别扭:“你是怎么算的。” 这怎么告诉他列方程啊,沈欢看这题,突然意识到:“4只公鸡值20文钱,3只小鸡值1文钱,合起来鸡数是7钱数是21;而7只母鸡呢,鸡数是7,钱数也是21。如果少买7只母鸡,就可以用这笔钱多买4只公鸡和3只小鸡。这样,百鸡仍是百鸡,百钱仍是百钱。所以,只要求出一个答案,根据这种法则,马上就可以求出其它的答案来。” 说完,笑盈盈地看着男孩儿:“你可相信我是十八岁了吧。”男孩儿有些不忿,咬了咬唇,然后装着十分傲然的样子:“这不够,你明天过来,我再考考你。” 钟秀觉得他十分好笑,扑哧笑了出来。 “明日我可没空,不如你告诉你我叫什么名字,家住那里,等我有空了去找你。” “秦越。”说完,男孩儿别扭的扭过头,不看沈欢。 “原来是秦越小姑娘,对了,你家住那里?” 秦越突然想到了这茬,有些愤怒:“你才是女孩子!我明明是个男子汉。” 沈欢瞪大眼睛:“啊,哪里像男子汉了,分明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秦越嫩白的小脸被气地通红,随即瞪了一眼沈欢,窝起小拳头:“好男不跟女斗!”说完,转身就跑了。 第十二章 秦家 沈欢再也忍不住了,十分畅快的笑了出来。 “姑娘这个狭促鬼,等小郎君知道你骗他,非得回来找你算帐。” “哎呀,我忍不住嘛,他长的太可爱了。”再说了,我是真的十八岁了,这也不算骗他。 说着,沈欢坐在马扎上,抱着画版不由自主的画起小男孩儿秦越,她最善人物,不过寥寥几笔,一个呆萌狂拽的秦越就跃然纸上,一旁的钟秀笑了出来。 沈欢越发起兴了,干脆换张纸,用漫画手法,画起四格漫画。将男孩儿略微q化,将自己刚才看到的神态一一画出,巨萌无比,把钟灵钟秀稀罕的不得了,白鹅荷花什么的都不要了。 “这样也好,回来你们给我修个荷包,把他绣上,下次见面送给他。” “这人物我没绣过,也不知道怎么配色,还是让钟灵来吧。” “钟灵绣,你也要学着点儿,嗯,我跟你一块儿学。” “这下可好了,姑娘学刺绣,终于可以把琴放一放了。”忍受够沈欢的魔音的钟秀打趣道。 沈欢脸皮也厚:“这你就你不懂,你家姑娘我弹的是寂寞,你是不会欣赏,还嫌弃我弹的难听。” “我是不懂寂寞,哪天姑娘弹弹热闹,我或许能听懂一两分呢。” ...... 三人说说笑笑,其实钟灵没有说几句。 很快太阳就到的头顶,钟秀怕沈欢被晒着,就劝着她回到了梁婆子家。吃过午饭,沈欢跟着梁婆子的孙女梁静宜绕着村子逛了一圈儿,只是沈欢体质太差,逛逛歇歇,与前世爬泰山跟玩儿似的体质根本没法儿比,郁闷的她打算回去就把自己的锻炼强度再提高一倍。 沈欢回来后心情大好,念安村一日游的心得体验就连杨师傅的冷脸看着也像一朵花,这让觉得沈欢心思深沉平庸无能的杨先生更觉这娃嬉皮笑脸的令人讨厌。 花了好几天把在念安村的所见所感画了下来,沈欢得意的冲钟灵钟秀炫耀:“看看,看看,你家姑娘我的画技一日千里,哎呀,怎么画的这么好。” 钟秀一口茶别在嘴里,咽不下去,吐不出来,吓得沈欢连忙给她拍背。 “姑娘以后说话可得事先吱一声,要不我的三魂七魄可要被您给吓走了。”与越发厚脸皮的赖皮沈欢相处,钟秀的也变的犀利起来。“就冲你这句话,我也要多说话,好锻炼锻炼你的抗打击力,看看钟灵,不动如山,稳重如土,你差远了。”一旁专心绣荷包的钟灵躺枪,抬头睁着眼无辜的看着沈欢。 钟秀知道斗嘴她是远远比不过精怪的沈欢,就给沈欢倒了杯茶:“姑娘说了这么多,还是先喝口茶吧。” 沈欢美滋滋的喝了口茶:“离我休沐还有几天。” “三天。” “三天啊,好快。对了,秦越家打听好了吗?在哪里?” “嗯,我听梁婆子说,秦越和他哥哥跟着两人的祖父住在南山上,他们并非本地人士,是前些年才过来的。秦师傅学识渊博,又略通医术,很受村人爱戴。” “他们家没个女人吗?” “这倒不曾听说过。” 这让沈欢觉得秦越跟自己挺像的,从小跟着一老一青两个男人生活,嗯,应该很悲苦吧。 想当年自己七岁就背着包跟着两人走南闯北,一路风餐露宿,各种凄苦。十三岁去游览南美雨林和湿地,差点儿被毒死。十五岁在青藏高原来例假,前不着村儿,后不着店儿,别提多难受了。还有去撒哈拉经受大漠风沙的洗礼,格陵兰岛观看冰川极光,却被冻个半死,总之就是哪里环境艰难去哪里。 算了,往事不堪回首。回头得把自己看过的风光一一记录下来,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胸中脱去尘浊,自然丘壑内营,随手写出,皆为山水传神。 当然沈欢虽然行了不下万里路,但是还远远还达不到这样的境界。 沈欢自己虽不能说是读了万卷书,但几千年来的知识精华,学了十几年,知识储备绝对算的上丰富,至于行万里路,全世界有历史有特色有故事的地方基本没有几个是她没去过的。所以,在这么好的前提下,自己不好好沉淀积累,那就是暴殄天物。 其实,沈欢从没想过她会在这一道走多远,从小在小师叔绝顶的天赋的打击下,就没想过以她这样普通的天赋才情能创造辉煌成就,但她就是热爱并坚持努力走下去。 于是沈欢列了个提纲,将这些年自己去过的地方看过的风景见识的民风民俗等一一记录下来,等着以后慢慢画下来,不过,一统计就忙到了大半夜,最后实在困顿不堪就睡下了。 因为要去的南山正好同汐沙别院成对角线,有些远,所以,这次出门涟漪给沈欢派了一辆青蓬牛车。 沈欢好奇,不顾反对坐在了右驾驶位置,十分悠然的欣赏沿路的风景。 到了南山下,梁婆子的孙女静宜道:“姑娘,秦家在半山坡,还有些路程,牛车过不去,只能走上去了。” 沈欢看着脚上精美的绣花鞋问道:“远吗?要走多长时间?” “并不远,一炷香的时间。” 踏着幽深的青石板路,沈欢有些小期待,不知道小男孩儿秦越见到她会是什么反映。 等到了地方,沈欢三人惊呆了。 一道高十几丈的瀑布如一条白练倾泻而下,落入水潭。两个直径有三丈的大型圆形水车呈阶梯式的与瀑布中间相连,几根青翠的的竹管引水到瀑布边的院子中。 眼前这个院子,开阔亮堂,干净清爽,簇新的半人高篱笆墙,爬满了绿叶。靠东面儿的墙上边有一颗挺拔阔大的榕树,枝繁叶茂。哗哗哗的流水声从榕树后传来,衬得这小院很静,静得有些清冷,院子中尽是奇奇怪怪的东西。 “有人吗?”沈欢试着喊了一声。 突然,右前方传来一个清朗的声音:“可是陆家小姑娘?” 沈欢抬头一看,一个清风明月般的俊俏少年背着竹筐,牵着秦越踏步而来。 “咦,你是谁,怎么知道是我,难不成是这深山里的狐狸变的。” 那少年摇头轻笑:“果然是个精怪的姑娘,难怪越儿被你骗着。” “答非所问,可不是君子所为。” “君子境界高远,不是我所能高攀。” 少年气质如竹如松,沉稳清越,此时嘴角一丝微笑,让人觉得舒服清爽。 沈欢也不再绕圈子:“我是陆欢,前来完成那日与秦越的约定。” 其实陆家并没有承认沈欢的身份,但是一直以陆家姑娘向外说,所以沈欢就自动变成了陆欢。 “在下秦翊,姑娘远道而来,有失远迎。” 沈欢看着一旁面色别扭的秦越,笑的欢快:“这么客气做什么,钟灵,把我给两位公子的见面礼拿出来。” 闻言,钟灵拿出两个藏青色的香囊。 秦翊接过一看,不由笑出声来:“姑娘好笔力,当真是活灵活现。” 而秦越接过香囊一看,眼刀子拼命向沈欢射杀:“骗子!” 秦翊拍了下他的头:“姑娘别介意,还是进来说话吧。” 沈欢笑眯眯一脸慈爱的看着秦越:“不介意不介意。”秦越受不了她贼贱的眼神,扭头不去看她。 秦翊无奈摇摇头,领着众人走进庭院。 “秦大哥,你背着竹篓干什么去了。”面对美人有些自来熟沈欢忍不住了。 “呵呵,近日天清气爽,就去山上看了看,摘了些草药。” “山上可好玩儿?” 秦翊刚要回答,一道雷霆似的洪亮嗓音从房中传来:“臭小子,才回来,你要饿死我啊!”一个年约五十的邋遢老头急冲冲的向他们走来。 沈欢转头看秦翊,他脸上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我在厨房留了饭。” 老头挠挠乱糟糟的头,有些不好意思,看到沈欢眼前一亮:“咦,这谁家漂亮的小姑娘。” 沈欢甜甜一笑:“秦爷爷好,我是陆欢。” 秦翊补充道:“就是帮越儿解开那道题,还摆了他一道的陆家小姑娘。” “哎哟!好丫头。”转头对秦越:“看你小子还每天一幅趾高气昂的样子。” 秦越不爽,赌气似的跑进屋子里,沈欢想跟进去,但秦老头儿抓着她不放,而秦翊也丝毫不担心的放下竹筐,往后院儿走去,沈欢也放心下来。 “秦爷爷,外面的两个大水车是你做的吗?” “雕虫小技,不算什么,做着玩儿的。”秦老头儿一脸得意。 “我看挺有意思的,你做它们有什么用?” “方便啊,你不知道秦翊那个难伺候的小子。” 接下来,秦老头儿带她参观了他们家的用水系统,让沈欢感叹古人智慧。原来,水车是借用瀑布的冲力,将源源不断的水送进院子,竹管好像现代的水管似的,分别将水送到菜地,厨房,浴室和茅房,秦老头儿设计的阀门就像现代的水龙头,随用随开。 第十三章 秦老头 秦家的茅房十分现代化,用的是冲水便池。秦老头儿做了个水箱安在屋顶,水箱中有道闸门,用线穿着。每次方便完,用手一拉,水箱中的水便沿着竹管流下来,冲洗着瓷质的便池,流到建房前挖好的下水道里,下水道一直通到山下,定期有人收去做粪。 而且这是一个循环系统,水流向秦家,用不完的再流回水潭,没有浪费。 沈欢称奇不已,真的好想弄一套啊,可惜,这里是借着瀑布和地势之力,其他地方想弄应该有些困难,而且,她也没有资格动陆家的房子。 秦老头儿得意洋洋,或许是沈欢这种小萝莉地赞美让他大受鼓舞,带着沈欢去院子里,对沈欢讲起他的作品来。 没想到,着老头儿竟然去是一个古代难得一见的科学家! 沈欢发现,秦老头儿学识渊博,通晓数学,物理,天文,地理,医术等诸多领域。他不但改良设计了许多农具,还设计了许多水利措施。 此外,他痴迷机械,设计了减震的装置,各种阀门装置,齿轮装置,简单的水下呼吸装置、拉动装置、发条传动装置、滚珠装置等,而且,沈欢还看到了半成品的机器人,机械车,和有些类似滑翔机的大木鸟,让沈欢叹为观止! 一路参观下来,沈欢与秦老头越聊越欢,沈欢是现代人,虽不是学物理化学的,但眼界高,不经意的两句话就会给秦老头一些启发或灵感,而秦老头思维活跃,想象丰富,说到开心时更是手舞足蹈,像个孩子。 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秦家的家仆,一对儿姓秦中年夫妇,驾车从苏州城回来,带了许多东西,秦老头儿用一种升降级似的机械,直接把物资从山下拉了上来。 突然,秦老头儿一阵大叫把看的津津有味儿的沈欢三人吓了一跳。 “哎呀,饿死我啦,丫头,老头我不行了,自己玩儿吧!”说着,人就像一阵风似的跑没影了。 钟秀一边看一边感叹:“真是又奇怪又厉害的老头。” “科学家都是特立独行的嘛。”沈欢突然想到了舅舅,古板严肃清冷,都是搞科学的,怎么差别这么大。 沈欢来到书房,看到秦翊在教秦越学习,就没打扰他们,随便找了本书坐在一边看起来。秦家藏书丰富,无所不及,而且分类科学,很容易找到想看的书。 一会儿,秦翊出去了。 沈欢有些讨好的给秦越倒了杯茶,秦越撇了她一眼,接过茶,却不理她。 “还生气呢。”沈欢叹了口气:“还男子汉大丈夫,这会儿竟这么小气。” “哼,我不和骗子说话。” “我道歉还不行嘛。” 秦越瞪她:“一点儿诚意都没有。” “哎,这样吧,你要是接受我的道歉,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嗯,就是为什么我算学学的这么好,这可是独家秘诀哦?” 秦越有些狐疑,但还是一脸不屑:“我勉强接受,看你能说出花儿来。” “我要是说我有十八岁,你信不信。” 看到秦越的两眼快喷火了,沈欢立即转了口气:“嘻嘻,不逗你了。其实,我家里的先生教我算学,出了几道题难为我,你那天出的题刚好和先生给我出的题重复了,要不然,那些题我不可能算都不算就说出来。” “也就是说,那些题不是你算出来的。” 孩子,原来你的关注点在这里啊!沈欢忍不住伸手捏了把秦越粉嫩的脸蛋儿:“前面的题我还会,可惜最后一道算不出来。” 秦越的露出挺满意的得意神色:“我就知道你算不出来。算了,我也不跟你计较了。” 还没等沈欢发问,秦越就露出有些好奇的神色:“你是陆家人,那你知不知道陆家的陆川。” 陆川?这不是那个出家的‘叔叔’。 “只是听说过,但不了解,而且也没见过,怎么,难道你是他遗落在外的儿子。” “胡说!”秦越有些羞恼:“他都出家了,怎么会有儿子。” “那你怎么想问他?” “我就是好奇。”说着,秦越拿出一本书——《行知录》,“这是他写的,我就是想知道他这个人。” 沈欢拿书看看,大概就是将陆川出家云游后,一路的所见所闻,丰富有趣,深入浅出,旁征博引,蕴含哲理,令人回味无穷,看着看着,沈欢就有些入迷了。 秦越一看不对,就把书从沈欢手中拿走:“没让你看。” “你就借我看看吧,我只是个私生女,真的不了解陆川。” 秦越有些吃惊,然后就有些了然:“怪不得你会住在别院呢。不过,想看书,就把你说的《奇异志》拿出来。” “既然年龄是骗你的,这本书当然也是杜撰的了。” “你骗人还这么理所当然,我不管,你要拿不出《奇异志》,我可不借给你看。”秦越傲娇。 沈欢突然有种拿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不过,就一本书嘛,名字可以杜撰,内容也可以杜撰,大不了自己写几个故事编一本。 “好吧,你说了,下一次,我就给你一本儿《奇异志》,你就把这本书准备好吧。” 见沈欢满口答应,秦越有些狐疑,但是抱着一种看沈欢笑话的心态,就没再说什么。 “你们家真好玩儿,有那么多有趣的东西。” “这算什么,都是我爷爷闲来无事折腾出来了。以前有不少人成天往我们家跑,求我爷爷手里的东西。”秦越颇为得意。 “秦爷爷的东西不凡,必然会有不少人来争抢,想必秦爷爷不厌其烦才会搬到这里来吧。”沈欢随口道。 说道这个,秦越表情有些黯然,又有些愤怒,最后严肃的对沈欢道:“以后千万不要再我祖父面前问起我们搬到这里的原因。” 沈欢一听便知道自己推测错了,触碰到了别人家的*:“对不起。” 秦越道:“不怪你,只是祖父一直觉得是因为他我父母才会被害死的,我不想他内疚。”沈欢没想到秦越会对她说这种事情,她不知道事情如何也不能劝解,也不愿秦越沉浸在往事中,便笑着转移了话题。不知不觉,就到了傍晚,沈欢和秦越坐在半山腰的竹亭里,看着天边绚烂的晚霞。 真没想到,不喜欢孩子的自己竟然和一个小孩儿玩儿了一下午,还乐在其中。沈欢心想,是因为他能让她放下心,不用提防也不用隐藏自己的缘故吧。 “小臭屁,时间不早了,我要走了。”沈欢将自己吃完的果核很没有节操的用力抛出去。 因为这个外号一直不满的秦越根本不搭理她,下巴一翘,暗示沈欢快走。 沈欢被他这种傲娇的样子萌的不得了,忍不住捏他的脸:“我走了,可别想我啊!还有,准备好那本书,下次来的时候我会把奇异志带来的。” 秦越为挣脱她的魔爪小脸憋的通红:“快走,你一辈子不来我也不会想你的!” “啧啧,小没良心的,这么口是心非。” “你这么泼妇,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沈欢喷笑:“你这么小就开始担心我的终身大事,真是难为你了。不过你放心,我应该是嫁不出去的。” 这下秦越好奇了:“怎么,你不想着以后嫁人啊。”沈欢前世就是个不婚主义者,喜欢就在一起,没必要用婚姻捆绑彼此,她是个没有定性的人,随意不受拘束,真要是和一个与自己各方面差异都很大的古人生活一辈子,想象不到。 “我是怕见过你这样聪敏俊俏的小郎君后,再也看不上其他人了,没听说过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嘛。”沈欢调笑。 秦越瞬间脸红:“你...你少做梦了,我才不会要你呢。” “那你害羞干什么。”沈欢笑道。 这下秦越脸更红了,不过是被气的,沈欢见状也不好欺负的厉害了,于是便道:“你放心,我不会纠缠你的,刚才只是在开玩笑。我没想过嫁人是因为......我不知道我到底是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 秦越双眼瞪的滚圆:“你...你...” 沈欢大笑,也没有解释,踱步向下走。 第十四章 编书 回到汐沙别院,沈欢连饭都没吃,就跑到书房,翻箱倒柜,寻找材料,要么就不做,要做就要做好。既然答应了秦越,那就要好好做。 此时的书是没有封面的,前世直到元代才出现带插图的封面。因为中国古代书籍在唐代以前都是卷轴装帧,不需要封面,后来出现了旋风装、经折装、以及宋朝时的蝴蝶装书籍,才有了简陋的封面,而随着包背装和线装书的出现,封面才逐渐发展完备。起初封面插图还是比较繁复的,后来到明朝时逐渐简化,简约大方成为了封面的主题,一直延续到现代。 沈欢决定做成包背装,虽然线装书既便于翻阅,又不易散破,是中国传统装订技术最先进的形式,但沈欢觉得包背装并不比线装书落后,而且看起来更美观。 封面,内容,插画,装桢等等,任务还挺多。正在考虑封面该弄成什么样子,涟漪带着怡景怡情捧着饭盒进来了。 “姑娘忙什么呢,可别累坏了,还是吃些东西吧。” 涟漪将饭摆好,沈欢虽然没心情吃饭,但还是老实的吃了些东西。但是心中一直在思考封面该弄成什么样,不能太花哨,也不能太刻板,还有,是先画好封面呢,还是成书后再往上画呢。 不管了,还是先把内容想好吧,故事也不写多,就写七个,不过得先把逍遥派天山童姥的故事写出来。她虽然看过《天龙八部》这本书,但时间久远,她又不是过目不忘的天才,早就记不清了,还得再编编。 大理无量山的逍遥派,其门下弟子个个不凡,个个男俊女靓,俊朗不凡,人人潇洒飘逸,聪慧异常。 掌门逍遥子有四名弟子:天山童姥、无崖子、李秋水及小师妹(李秋水妹妹,无量洞玉像,真实姓名没有被提及)。后来逍遥子将掌门之位传给无崖子,并授以七宝指环。 童姥六岁时开始练天长地久不老长春功,每三十年返老还童一次,每次返老还童的同时内功需重新练起,并且午时需饮生血,这样一天恢复一年功力和容貌,但是因为童姥开始修练的年纪太小,以致于永远都是六岁女童的模样。 天山童姥和的李秋水同时爱上风-流潇洒的无崖子,常为其争风吃醋。然而,无涯子心慕姿容绝世的师父逍遥子,只是此事有违伦理纲常,只能隐而不发。奈何无涯子忍受不了二人的痴缠,便假装喜欢小师妹,并因以外与其发生关系,生有一女。 日渐相处,小师妹渐渐发现了无涯子的心事,既震惊又伤心,原来,她对无涯子早已情根深重,只是她心性骄傲,无法忍受他只是把她当成挡箭牌,便带着女儿愤然离开。李秋水借与妹妹一样的容貌趁虚而入,奈何,无涯子对她冷淡异常,于是独自跑去西夏,凭美貌媚术当上西夏景宗李元昊的妃嫔。 此时正值童姥二十六岁,练功有成,手少阳三焦经脉逐渐好转,本可发身长大,与常人无异,哪知遭李秋水暗算,走火入魔,这回彻底长不高了,永远停留在六岁女童的身材。 作为报复,童姥潜入王宫,在李秋水脸上用利刃划了个「井」字,两人至此仇深似海。 而进入江湖的小师妹却混的风生水起,凭借着绝世容颜与俊逸犀利的武艺迅速成名,还博得了君兰仙子的美称。无涯子听说后,也开始挂念起小师妹,便决定下山去找她。得到消息的天山童姥和李秋水纷纷阻挠,阻止两人相遇。 嫉妒让女人变得恐怖,天山童姥知道此生要和无涯子在一起已是痴心妄想,但也绝不原意别的女人得到他,于是暗下杀手,决意除掉小师妹。 无涯子进入江湖麻烦重重,好在他能力出众,武功高强,每次都能化险为夷,但时日已久,就开始想念在无量山的师父,于是打算以后再寻找小师妹。 却不知,逍遥子知道自己大限将至,便独自下山寻找自己的埋骨冢,途中遇到被天山童姥追杀重伤的小师妹。此时的小师妹见到师父,委屈愤恨嫉妒不满,各种感情纷涌而至,泄愤似的刺了逍遥子一剑,却正好被赶来找师父的无涯子看到。 无涯子疯了似的打了小师妹一掌,却不知道小师妹那一剑刺的不重,逍遥子虽大限将至,但这样妖孽似的人物怎会如此脆弱,他本就是让着这个自己宠爱的弟子。 但无涯子并不知晓,看到那一幕他的理智已全无,而他那一掌,也将小师妹送入了黄泉。 逍遥子望着眼前的一切,抱起了小师妹道:“你与你父亲完全不像,他冷漠的很,却让人怎么也放不下。”说完,便消失不见了。 无涯子疯了,他知道自己爱慕师父,却不知到,在小师妹死后,他才发现,原来,他也是爱着她的,只是从来不觉得她有师父重要。 追踪小师妹而来的天山童姥看到了自己最爱的这个世间清俊无双的男子陷入癫狂的状态。 李秋水得知这一切,笑着笑着便哭了:“哈哈,都是妖孽,男人喜欢男人,父女相争,哈哈,不!我才不是你女儿,我也不是王妃,我是秋水啊,师兄!” ...... 洒了一通狗血,沈欢心情大为畅快,也没想过这样刷新三观的故事适不适合小孩子看。扭头发现钟秀都趴倒桌子上睡着了,而钟灵的眼皮也开始打架了。 一问时辰,已经过了子时了,这才赶快休息。 第二天一早,沈欢差点儿没起来。 上午是杨先生的课,教了一会儿指法,便让沈欢自己练习,然后自己回房看书了。 往常,沈欢还会自己练习一会儿,但今天,她也不在意了,只管回书房。因为,她发现了自己任务十分艰巨,昨天只是编了一个故事,就用了那么长时间,今天要把故事完完整整的写出来,用的时间只怕更多了。 此后每天,沈欢都是这么废寝忘食,写完一个故事,还要配上十几幅插图,几天下来,才搞定了天山童姥。 然后是妖媚多情狐妖,霸气侧漏黑山老妖,精怪可爱玉泉精,邋遢酒鬼老道,清俊呆萌书生等的搞笑情仇妖怪故事,最终结为跨种族跨年龄跨性别的金兰亲友。 还有酷炫狂霸拽的海盗与神秘毒舌腹黑的海妖相爱相杀,引发国家纷争,最终一一被平息的绝壁丰富感人的情感故事。 怎么能少得了鬼怪故事!意外死亡的中年狡诈商人遇到意外出现问题的黑白无常,见缝插针,把握机会,最后成功谈判得到七天时间。重新复活的商人却发现自己开始看得见鬼魂,然后是一系列鬼怪出现的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最终商人受不了折磨,只多活了六天。 啧啧,盗墓这么好的题材,不写就对不起观众啊。于是,一对好基友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也由此诞生。 奇人奇事不能少。一个潇洒不羁的诗人,机缘巧合,一日内游览仙界,妖魔界,魂界的奇幻故事。一个善良淳朴的平凡人在艰难黑暗的世道,被重重迫害,最终黑化,成为一代佞臣奸臣代表的沉重的现实主义故事。 最后沈欢忍耐不住加了一个男女灵魂互换的故事。 十日到了,沈欢没有完成任务,计划好的八个故事只写了两个半,没办法,只能给秦越带了个信,过些时候再去看他,自己在家继续奋斗编故事。 沈欢自认为不是什么吹毛求疵的完美主义者,但却是个想把自己的事情做好的信守承诺的认真的人,一个月多过去了,江南燥热的梅雨时节来临,苦夏的沈欢日子不好过了。 好在每日练字绘画编故事,忙的不亦乐乎,如今故事都已经写完了,可还有五个故事的插图没画呢。 对于插画,她对自己的要求更高,每次都要修改七八次才能定下一张稿。好在,最近的收获也不少,虽然笔力不够,但笔法用墨更加纯熟,也因为最近一些列突变,使得她的心境变化巨大,意韵境界得到了不小的提高。 她极喜欢近代大师吴有如,虽然他在海派画家中笔墨老辣朴茂不如吴昌硕,色彩淋漓斑斓不及任伯年,意境俊逸秀冷不若虚谷,风质博大沉雅比不上祖父,但他博闻强记,丰富多彩,观察敏锐。 吴有如描绘的清末社会各阶层的生活和众生相,酣畅淋漓可谓近精刻微、入木三分。达官显贵、巨贾大商、地主农民、流-氓地痞、才子佳人、睿智顽鲁、老-鸨-妓-女、贩夫走卒无不形神毕肖、如灯取影、妙趣横生。并且作为中国新闻插图第一人,曾有大师评价,他绝对是“前不见古人,活不见来者”的唯一一人。 所以,沈欢的插画多模仿他,可惜笔力不够,表现力不足,只能又扬长避短,增加笔墨,使画面更加丰满。 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有这样安安静静沉下心来练习了。沈欢还是很享受这种状态,把自己这么多年学到的见识到的感悟到的统统沉淀下来,一点一点融会贯通,一点一点成长进步,十分美妙。 只是夏天实在太难熬了,不过画了一会儿画,就出了一身汗。钟灵钟秀叫来婆子,又拿来了两个冰盆,沈欢这才好受一些。 “恐怕还得再拖几天了。”沈欢一边抱怨,一边下笔:“我决定到七夕的时候再过去。” 第十五章 偷闲 钟秀有些没精神,这一个多月,跟着沈欢高强度的工作,她和钟灵也没清闲,每日只能睡三个时辰。 “姑娘也别着急,还是身体要紧,秦越小郎君应该不着急的。”钟秀担心沈欢的身体状况,每天除了上课,都在写写画画忙个不停,常常忘记吃饭睡觉。再过几天怎么撑的下来。 “拼了!大不了杨先生的课逃了,也要赶紧把这本书做好。” 看着沈欢有些咬牙切齿的的表情,钟秀笑着劝慰:“慢工出细活,姑娘想做好,就不要着急嘛。” 可是你家姑娘我着急啊,我想出去玩儿! 沈欢放下笔,看着刚画完的一幅插画:“还可以,也是,做事讲究劳逸结合,收拾东西,去花园里逛逛去!” 说着,沈欢就开始收拾笔墨。 “可是,姑娘,外面正在下大雨呢。” ...... “呵呵,我忘了。没关系,到走廊里,咱们看雨打芭蕉!” 然后,沈欢带着钟灵钟秀看了一幅雨打残焦图:“今年雨水有些凶残。” “是啊,连樱桃结的果子也没原来多了。” “哎,时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沈欢酸酸的来了一句。 “姑娘说什么呢。” “我在唱歌啊。”这个时候都是整齐的律诗,长短句什么的都是歌词。 “姑娘又在说笑了。” “啧啧,这是你们没见识了吧,我这是说唱。” 说到这里,沈欢还真想唱歌来着,想当年她可是麦霸无敌手呢。 “色白花青的锦鲤跃然於碗底 临摹宋体落款时却惦记著你 你隐藏在窑烧里千年的秘密 极细腻犹如绣花针落地 帘外芭蕉惹骤雨门环惹铜绿 而我路过那江南小镇惹了你 在泼墨山水画里你从墨色深处被隐去 ......” 沈欢轻声唱了一段,笑道:“怎么样,你家姑娘我可是相当多才多艺呢。” 其实,沈欢在音乐上的天赋远高于在书画上的天赋,她从小跟着世界级的大师学习二胡,这位大师是祖父的好友,本打算不再收学生,却又珍惜沈欢的天赋,收她为徒。 期间又涉猎钢琴提亲,还自学过一段时间的吉他陶笛,就连唱歌也像是无师自通,唱的很好,祖父还送她去学过一段时间的京剧,后来怜惜她受不了唱戏的苦,才不了了之。 可惜沈欢不管干什么都凭兴趣,在音乐一途远没有在书画上用心。如今学习古琴,因为杨师傅的态度,让沈欢完全不想学习,怎么都学不会。 所以,沈欢骨子里还是个任性妄为的人。 钟秀看着沈欢带有怀念的笑容,以为这是青染衣创作的歌,沈欢是想她了。 “虽然听不清姑娘唱了什么,但是很好听。” 沈欢轻笑,周董的歌,自然是听不懂才好听啊~开玩笑的,沈欢虽然从小学习古典音乐,但身为年轻人,是不可能逃得过现代流行音乐的魅力的。 “等哪天弄把胡琴,我给你们弹,一定惊呆你们。”沈欢查过书籍,此时已经有二胡的出现,只不过是叫胡琴,是下等乐师才会弹得乐器。 想着沈欢糟糕的琴艺,钟秀无奈:“到时候姑娘可要手下留情。” 沈欢噗哧笑了出来:“看把你吓得。”然后伸了个懒腰:“外面太热了,我还是进屋继续努力吧。” 第二天是休沐,沈欢刚完成了一个故事的插图,脑袋有些疼。 “算了,今天休息,钟灵钟秀,咱们先出去逛一圈儿!” 可惜,豪气冲天的沈欢出来就蔫儿了,这鬼天气,没有太阳还这么热。整个大地仿佛是一个蒸笼,刚出来没一会儿浑身就汗津津的,知了却越发精神,震天似的叫个不停,虽说昨天刚下过雨,但今日地上一点儿痕迹都没有。 沈欢一边走一边没有精神的看着四周生机勃勃的绿色植物们,心情略微好了点儿,也幸好走了不大一会儿就来到了大水塘,荷花开的正好,沈欢兴奋的向附近清爽翠绿的一片竹林里走去。 靠近水塘时,就觉得凉快了一两分,走进竹林更觉神清气爽,如获重生。而且,竹林里有不少竹椅竹桌,许多村里人正在这里纳凉,见到沈欢,纷纷热情的打招呼。 “姑娘,来几块儿西瓜吧,刚从井水里捞出来,解渴消暑。” 沈欢扭头一看,竟然有还有几个摊铺,卖水果茶水。此时说话的是一位十分白净的中年妇女,用蓝色头巾扎着头,十分利索。 “好啊,钟灵,咱们吃点儿西瓜。” 女子赶忙请沈欢三人到前面的竹桌上坐下,端来了一个人头大的小西瓜,当着沈欢她们的面切开。刀尖刚切进西瓜里,瓜皮砰的一声就裂开了,一听就是好瓜。 果然,红壤绿皮黑子,看着鲜艳可口。 几块儿冰凉多汁的西瓜下到胃里,沈欢身上无一处不舒畅。 “姑娘,您悠着点儿,身体不好,别吃这么多凉的。”看到沈欢还想再吃,钟秀忍不住劝阻。 想到自己削弱的身体,沈欢只好悻悻的放下魔爪:“哎,小管家婆,你家姑娘我真是可怜死了。” 许是被沈欢装出来的一脸可怜可惜的扭曲表情逗乐了,卖西瓜的女子扑哧笑了出来:“这位姑娘说得对,身体不好,姑娘就少吃些,我给您倒杯大麦茶,温润养胃。” “姐姐说的对,我就听您的,暂且放过这个管家婆。” 那女子一脸不好意思:“我夫家姓赵,姑娘叫我赵大娘就好,姐姐听的...让我觉得占了姑娘的便宜。” 沈欢觉得这位赵大娘说话十分有意思,其实她也不是故意的,这位这大娘顶多三十岁的样子,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叫姐姐。 “您这么年轻,叫姐姐符合,叫大娘的话总觉的把您叫老了。” 赵大娘笑着摇摇头:“我有一双龙凤儿女儿,女儿都快及笄了,姑娘叫我大娘可不吃亏。” 沈欢惊叹:“没想到大娘看起来这么年轻就有这么大的孩子了,而且还是龙凤胎,看来,大娘是很有福气的人啊!” 赵大娘边收拾桌子边笑:“姑娘惯会说好话。”说着端来一盘荔枝:“这是我儿子摘的,我知道姑娘不缺这些,但这野生的却比那买来的要好吃些,姑娘尝尝。” 沈欢没想到几句话就让人家献出一盘荔枝来,倒有些不好意思,但心中欢喜,便大大方方的接受了。而且,赵大娘眉目温柔婉约,气质可亲,让沈欢有种被母亲温柔照顾的感觉。 “大娘,你儿子女儿长的像吗?” 赵大娘停下手中的活儿:“小时候倒是像极了,可惜越长大越不像,只是两人多像他们父亲。” “像赵大叔?赵大叔长的可英俊神武?” 赵大娘笑了出来:“可别提什么英俊神武了,不过是个文弱书生。”接着又露出怀念的神色:“是个极好的人。” “看样子,您和赵大叔感情一定很好吧。” 赵大娘笑着点点头,却没说什么,继续手中的活计。 沈欢觉得有些奇怪,却没有多问。一会儿赵大娘走走远了,沈欢邻桌的一位老太太对沈欢说出了实情。这才得知,原来赵大娘的夫君是个举人,几年前在参加科举的路上不幸去世了。 沈欢想到这么多年来,她一个人照顾两个孩子和一位老母,但还保持者幸福祥和的样子,不得不十分佩服。 一时感慨,沈欢便抱着一个西瓜,在上面写字:心态安好,幸福长存。 笔意潇洒流畅,如削金断玉,筋骨分明,十分漂亮的瘦金体,这些日子果然进步不少,虽然指甲有些酸疼,但沈欢还是很欣喜的叫到:“大娘,你看,好看吗?” 赵大娘转身走过来,仔细看了看:“真漂亮,比我家那臭小子的字漂亮多了。” 沈欢得意洋洋的冲着钟灵钟秀傻笑,有对赵大娘讨好的笑:“那大娘不介意我在您的西瓜上写写画画吧。” 赵大娘大方一笑:“姑娘随意,只是别用指甲了,我给你一根竹筷,你看能不能用。” 沈欢看着自己的绿绿的指甲:“多谢大娘。”在西瓜上涂画是沈欢突然想到的,觉得颇有意思,有字有画的西瓜应该更好卖,也算帮了赵大娘一把,总算没有白白吃人家的瓜。却不知画着画着。沈欢自己也着迷了。 这次出来放松,将沈欢的从高强度的工作中释放了出来,一个普通的感悟,就让在多日的练习积累中达到瓶颈的沈欢,仿佛在此刻突然爆发,灵感如同决堤的江水,奔流不息,源源不断。 从人物故事倒山水风景,从白描手法到渲染艺术,从写实刻画到奇幻印象.....凡是沈欢想到的表现形式,她都一股脑的画在了西瓜上,边上还配有文字,篆书行书楷书草书外加瘦金体,沈欢这么日来积累的的艺术热情一下子喷发,像是不受控制的想要全都表现出来。当最后一个西瓜画完,沈欢摸着岁月静好四个字,有些怅然若失。“姑娘,喝口水吧。”钟秀出声打断了沈欢的深思。 沈欢猛一抬头,竟被吓了一跳:谁来告诉我,这么多人是从哪来的! 只见许多村民围成一圈,用十分惊叹佩服的眼神望着沈欢。 这时,一个明丽清秀的女孩儿站起来,对着围观的众人:“大家都看完了,还是散去吧,小姑娘都不好意思了。” 第十六章 赵玥 看着众人纷纷散去的沈欢终于舒了口气,却发现自己腿脚都麻了,根本站不起来。 “钟秀钟灵,快扶我站起来,你家姑娘我的腿要废掉了。” 两人赶快向前把她搀起来,赵大娘也搬了一把竹椅过来,让沈欢坐下,又蹲下来开始按摩沈欢的腿:“姑娘真是,认真起来,什么都忘了。” “也都怪我,知道姑娘的德行,竟然忘了事先准备好。” 钟秀貌似埋怨自己,实际指责沈欢的话让她反驳:“我什么德行,不就是偶尔忘记吃饭嘛。” 好吧,忘记吃饭,晚睡都是恶习,以后要改。尤其是现在身体不好,晚上的灯光也差,对眼睛不好,要不是有舅舅教的那套眼操,沈欢可不敢大晚上的那么费眼用功。 刚才那女孩儿也过来,手中端了杯茶:“姑娘喝些茶吧。” “谢谢。”沈欢接过来:“你是赵大娘的女儿吧。” 女孩儿虽然生的明丽娇俏,眉眼却有一股坚韧之气,气质清爽,自然舒悦。她清颜露笑:“见过陆姑娘,小女赵玥,玉字玥。” “你知道我是谁,我也不介绍了,这是钟灵钟秀。” “姑娘辛苦了一下午,要不要留下吃过晚饭再走,今天刚摘了些新鲜的菜。” 沈欢想留下来,看看钟秀,想问问可不可以,却被赵大娘拒绝了:“天都快黑了,刚才梁婆子还派人过来让姑娘早些回去呢,今日不方便,改天姑娘想来了,咱们再好好招待。” 沈欢有些失望,但看着天色,也知道不能再晚回去了,只能起身带着钟灵钟秀离开:“下次再来找大娘玩儿。” “姑娘,等等!”赵玥突然叫到。 沈欢转身:“怎么了?” 她有些不好意思,但随即又坦然:“姑娘,那些西瓜我能拿到城里去卖吗?” “啊,那些西瓜啊!”沈欢看看那堆西瓜:“这是你们的西瓜,当然想怎么卖就怎么卖,不过,能不能不让外人知道是我画的。” 钟秀想张嘴,却被沈欢抓住了手,只能担忧的看着沈欢。 “姑娘放心,下午的那些村人是不会说出去的,拿到苏州城卖也只道是我弟弟赵翔画的。” 沈欢想了想:“既然你都找好借口,那就放心的卖吧,我不介意的。” “不用了,姑娘不用担心,这些西瓜我们不会往外卖的。”赵大娘去突然道。 “娘,你......” 沈欢来这里也有几个月了,知道这时候士族的地位十分高贵,虽然风气开放,但世家女子尊贵也不能让她们的作品流入世俗。可惜沈欢身份尴尬,她也从没有把自己在他人眼中高高在上的身份地位看成一会事,觉得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就好了。 “大娘,没关系的,只要没人知道,就无所谓啊。”再说,她创作的是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大众喜闻乐见的艺术,怎么能束之高阁不与人分享呢。 赵大娘语重心长的拉着沈欢的手:“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还是谨慎些好。姑娘还小,不知道有些事情的厉害。” 沈欢鼻子有些酸,没想到自己变的这么感性了。 赵玥也拿得起放得下:“娘,是我想的简单了,我们不往外卖陆姑娘的西瓜了。” 赵大娘很欣慰,钟秀也松了口气。 “不过,我和翔哥儿也可以仿照姑娘那样,在西瓜上写字作画,就算没有姑娘画的好,也能卖个好价钱。” 聪明的姑娘! 沈欢也坦然了:“以后我常来,教玥玥画画。” 赵玥笑了起来:“真没大没小的,要叫姐姐,知道吗?” 沈欢却转身就走,不理她,叫她姐姐,自己太吃亏了:“对了,钟灵,把我画的西瓜全买下来。送给明天来乘凉的村民们吃,就说是我请的。” “玥玥!下次再见哦!” 回去的沈欢心情异常好,胃口也大开,晚饭过后抱着撑的圆鼓鼓的肚子在花园里散步。 “最近都没有见姑娘胃口这么好了。”涟漪陪在沈欢旁边。 沈欢笑笑:“出去一趟,发现很多美好的东西。” “念安村是个好地方。” 是啊,感谢陆家,祝你们一生平安! “那我以后下了课,能出去吗?”休沐日争取到了外出权,得寸进尺的沈欢努力争取平时的外出权。 涟漪无奈的笑了笑,柔和的灯光下,眉目显得更加温柔:“姑娘只要注意按时回来,不要跑太远就可以了。” 沈欢顿时雀跃,真想抱着她亲两口,但考虑到涟漪一个古代女子的保守心态,还是作罢了。 此后,沈欢的工作效率突飞猛进,除了去两位先生那里上课,去找赵大娘玩儿,就赶工,终于,历经快两个月的奋斗,两册书在七月初正式完工了。 黑色的封面,白色的缠枝鬼面花纹。 奇异志的封面就很有特色。 翻开书,页码,书眉,都有着精致的装饰,而且每页都不尽相同,刚完工的书,特意选择的泛黄的纸,还泛着淡淡墨香。 沈欢心里的成就感别提有多少了。 真想现在就去南山,跑到秦越面前,看他的反应。对了,要叫上赵玥,这几天她倒是经常去找她玩儿,爽朗不失可爱的妹子真是各种有爱。 哎,不行,做人要矜持一点儿,现在淡定几天,还是七夕的时候再去好了。沈欢脑子里闪过乱七八糟的想法。 七夕这天,并不是休沐日,但作为女儿节,沈欢的两位先生还是放了她的假。 锦书锦画将准备好的奇异志,两坛酿的差不多的青梅酒,一些沈欢喜欢的糕点等搬到了马车上,钟灵钟秀服侍着锻炼完身体后的沈欢沐浴。 “姑娘,今天梳个什么头。”钟秀将沈欢的头发梳通。 “别太麻烦,简单点儿。” 钟灵摇头:“我可不听姑娘的,今日七巧节,当然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可是,我才多大点儿!沈欢无奈,也不去管她,只是看着铜镜里的自己,有些发愁。 青染衣虽然是个混血儿,但长相却比较偏向汉人,只是没想到,沈欢却比青染衣更有点儿异域特色。肌肤雪白透明,有些病态,深眼窝高鼻梁,发色不是乌黑透亮,而是盈亮的栗色,就连瞳仁颜色也有些浅淡。 在现代,混血儿是聪明漂亮的象征,可惜在古代,这就是身份卑贱,血统不纯的象征。而且,长成这个样子,没有高门大户的庇佑,不知道以后会有多惨,这让有心过些年脱离陆家的沈欢有些怀疑自己的决定。 “好了,姑娘看看,喜不喜欢。” 不像平日里弄的两个小包,今日钟秀将她的头发编了起来,又缠缠绕绕弄到了脑后盘起来,插了只细细的象牙簪,缀着两只小蝶。衬的她的五官越发精致立体,比平时的可爱又多了几分娇媚,漂亮的沈欢都忍不住想调-戏自己。 “就这样吧,咱们先去接玥玥,记得玥玥要的的书别忘带了。” 外面的天气依然炎热,到了赵家小院前,沈欢窝在马车上不下去,等着赵玥自己上车。 “你真会享受。”赵玥上了车,不客气的给自己倒了杯茶,“你是弄了多少冰块儿才把马车里弄这么凉快的。”沈欢伸手指给她看角落里两个满满的冰盆,赵玥瞬间闭嘴。 “今天七夕,你有什么安排没。”沈欢问道。 “家里还一堆事情等着呢。” “有事也拖着,今天陪我去南山。” 赵玥凉快了下来,才看清沈欢今天的装扮:“哎呦,这么漂亮,要去会情郎啊。” 沈欢挑眉看她:“你也不看看我才多大,是你太着急,才天天想情郎吧。” 这话说的赵玥倒不好意思了,说实话,她到真没有把沈欢当成小孩子的意识,总觉得她早熟异常。 “你等我一下,我安排些事情。”说着,赵玥就下了车。 赵玥再过不到两年就要及笄了,也就能嫁人了。一般的女子,在十三四岁就定亲了,及笄后就嫁人。可惜赵玥情况特殊,她早年丧父,懂事早熟,从小就帮家里打点内外,十分能干,而且长的清丽漂亮,不知道多少男孩儿喜欢她呢。 只是,南方风气略微保守,像赵玥这种每日抛头露面种田养鱼管理豆腐作坊的女子并不好谈亲,而且她这般出色的女子要求自然要高些,赵大娘相了很多人都不满意,好在赵玥性格坚韧爽利,并不在乎这些。 沈欢也觉得这村子里根本没有人配得上她,还不如再等等,可是过了十五再不定亲,又有人开始说到了...... 这边沈欢想着赵玥的婚事,那边赵玥很快安排好了事务,上了马车。 “想什么呢,那么入迷。” “没什么,你想在苏州城开铺子的事,跟大娘说了吗?” 说起这个,赵玥的表情一黯:“还没有,因为最近的事情,奶奶和娘都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想让我好好在家学习女红。” “那你觉得这样你行吗?” 赵玥有些迷茫:“我觉得挺好的,可让我这样安于现状,老老实实嫁人,心里就有些不情愿。” “既然想干,就别那么犹豫了。先给大娘说了你的想法,我听着很好,大娘未必拒绝你。再说,连尝试一下都不敢,可不像我认识的你啊。” “我知道,回去我就和娘商谈。”赵玥点点头:“就算娘不同意,我也不会轻易放弃的。” “恩恩,有志气。但是有些事情也不能强求,总不要让赵大娘伤心才好。” 第十七章 赏画 “唉,忘了,这是我给你找的书,有农书,史书,还有地志游记。”赵玥爱看书,沈欢便在自己的书房找了些书。 赵玥翻看了一下,就抱住沈欢,狠狠亲了两口:“好欢儿,你就是我的福星。” 沈欢也开心,只是作出嫌弃的样子:“口水都流到我脸上了,你们家书也不少,你都看完了没,有什么好看也借我看看。” 可惜赵玥这厮已经沉浸在书中了,根本不搭理她,好在马上就到南山了。 “走了,下车啦。” 沈欢把书从她手中夺走:“农事问题看书还不如问问秦老头,走吧。” “别这么没礼貌,要叫秦先生。” “他是学识渊博,可却是个老小孩儿,在一起不像长辈倒像是朋友,叫先生才生分呢。” “随你吧,只是村中人都尊敬推崇秦先生,你私下叫叫就行了。” 两人边说边聊,一会儿就到了秦家大院儿,这里佳木繁盛,郁郁葱葱,还有瀑布水潭,幽深竹林,十分清凉舒爽。 沈欢看到院中的妇人,大声喊道:“秦大婶!秦越在家吗?” 秦妈妈还没回答,秦越从房中跑了出来:“你个骗子,终于来了,杜撰个书用这么多天,真没用。” 沈欢看他别扭的表情就像逗他:“想我了就只直说,不用这么含蓄的。” “你也太自恋了,谁想你!”秦越瞪她一眼,转身就走。 “不想我,听到我的声音就跑出来,这么口是心非,一点儿也不可爱了。” 他扭过头:“自作聪明,我不过是要看你这骗子拿出的是什么书。” “啧啧,罔我这么费心费力的为你写书,想早点儿见到你,你却这么对我。” 秦越的脚一顿,又继续往前走,但还是让沈欢看到了他红红的耳朵。 此时站在门外的秦翊含笑看着他们:“许久不见,姑娘越发好看了。” “那是自然。” 秦翊又向赵玥问到:“不知赵奶奶身体怎么样了。” “多谢秦公子关心,先生的药很管用,奶奶现在好多了。”赵玥大方回答。 “噫,你们俩认识,那正好,也不用我介绍了。今天我带了好东西,把秦爷爷叫出来吧,保证他喜欢。”在人家孙子面前,还是要保持尊重的。 “外面炎热,姑娘还是进屋吧,你来的时候我就让秦大叔去叫他了。” 沈欢赵玥随他进屋,钟灵钟秀把拿的东西放在桌上,秦翊为她们倒上茶。 “我可是花了两个月,每日夙兴夜寐,殚精竭虑,终于做完了。” 沈欢把书盒打开,拿出书来,秦翊和赵玥一看,都被那奇异的封面吸引。沈欢得意洋洋的向他们显摆:“来看看,这就是金庸先生的《奇异志》,独家提供,别无他家。” 秦翊与赵玥一人一本拿着翻看。 “好精细的心思。”赵玥看到书里插画和精致的小装饰。 “字画具佳!”秦翊也赞道。 这时秦越从里面出来,凑到秦翊旁边看:“你竟然写了两本!” “怎么样,这下你可以借书给我看了吧。” 说着,秦老头就进来了:“小丫头编了本书?真的假的,让我看看。” 赵玥乖巧的把书递给他,他拿起书翻了翻:“啧啧,丫头的字画是不错,看起来有好些年的功力,你不会真的十八岁了吧。可惜,文章写的不行,功底太差,倒是挺通俗易懂的。” 虽然从小学习古文,但在白话文大行其道的现代社会里,沈欢的水平只比普通大众好一些,写成这种半文半白的风格已经不容易:“我是天赋异禀,字画双绝,至于文章,我又不用科举,大家能看懂就行。” “没出息的丫头,哎,赵丫头也来了,今天热闹了。” 沈欢把书收起来:“你们先别看了,我带了好东西来!” 说着,把两坛酒拿了出来:“哈哈,新鲜出炉的青梅酒,你想不到的人间美味!” 其他人都有些期待,只有秦老头嗤笑:“吹得真好,酸涩的青梅能酿出什么酒来。” 沈欢不理他,把封口的泥巴揭掉,打开酒坛。一股迷人醇香悠然散开,沈欢拿起一个茶杯,先到了一盅,酒色温润浅黄,她小酌一口,梅子的青花淡香,与蒸馏酒和糖的浓烈、醇厚交揉在一起,果香交融,口感酸甜怡人,回味无穷。 “这么小,喝什么酒。”秦老头忍不住抢下酒坛,为自己到了一杯。 这边钟灵钟秀也为其他三人倒好了酒。 秦翊品尝了一口:“酒味儿醇郁浓烈,不似一般的酒,的确不凡。” 秦越和赵玥觉得有些辛辣,但还挺好喝。 “这青梅酒不但好喝,还有多种保健功能,怎么样,秦老头,酸涩的青梅酿出的酒能喝吗?” 只见秦老头一脸迷醉,听到沈欢的话,立马清醒过来:“的确好喝,酒味儿醇烈,果味儿酸甜,这酒是怎么酿的?” 秦老头目光灼灼的看着沈欢,沈欢还颇有点儿招架不住,好在她也不打算卖关子:“就是梅子,冰糖和酒一起泡着喝。” “不可能,一般的酒不会有这么醇烈。”秦老头摇头。 “对啊,我还没说完呢,你就打断我了。” “那快说!” 这下沈欢却不说了,只是让秦越拿出纸笔来,画出了一套东西,这是她和祖父参观博物馆看到的一套古代蒸馏酒的工具,具体她不知道怎么弄,只花了一个大概样子。 “你看,就是这样,我把酒放在这.....这样,酒地浓度就提高了,味道也就更醇厚了。” 秦老头沉思,秦翊秦越赵玥一脸惊叹,让沈欢很不好意思:“这不是我想的,是我娘想的办法,她喜欢喝酒,也喜欢酿酒。” “好东西!”秦老头突然道,然后拿着图纸和两坛酒就往外走:“小孩子家喝酒不好。”然后就消失在了门外。 屋内几人面面相觑,最后一笑。 “酒没了,还有点心,这是我家一位师傅做的,十分好吃,大家尝尝。” 却见秦翊将秦越的杯子拿过去:“小孩子不能喝酒,吃点心。” “以大欺小。”秦越瞪他。 “照顾幼小。”秦翊温和。 “狡辩!”秦越愤然。 “有理说不清。”秦翊无奈 ...... 没想到秦翊还有这样孩子气的时候,沈欢和赵玥在一旁看戏,还意犹未尽呢,秦翊停了下来:“美酒难得,名画少有,我这里刚好有一幅前朝名画,不知姑娘可愿品鉴一番。” 说实话,沈欢虽然拥有青染衣留下的不少名人字画,但她还没机会鉴赏,并不了解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绘画水平和欣赏风格,这次有了机会当然不能放过:“自然不能放过了,想来秦大哥的收藏绝不一般。” 于是几人来到秦翊的书房,秦翊从书架上拿出一个黑漆匣子,打开取出一个画轴,缓缓在他的红木大案上一点一点展开。 一幅乍看十分富丽堂皇的图展现在众人面前,此图是一幅竖轴画,画中牡丹、玉兰、海棠布满全幅,花丛间有两只杜鹃,图的下方,湖石边绘了一只羽毛华丽的野禽。枝叶与花鸟,先用墨笔勾出轮廓,然后再敷以色彩。玉兰、牡丹、海棠,白的淡雅,粉的娇媚,在石青铺地儿的映衬下,更现端庄秀丽之气韵。 这种满纸点染,不留空隙的画法,是受了佛教艺术的影响,不知道这时的壁画发展的怎么样了。 沈欢看着画,却跑了神。纵览中国古代美术史,上溯远古时代,艺术匠师们便把壁画当做是最伟大的、最动人的也最能传之久远的艺术形式,他们把壁画当做是艺术天才纵横驰骋的天地。 南朝四百八十寺的无数壁画随着岁月递嬗而湮灭,唐代吴道子的真迹也因唐末灭佛运动而无存,唐以前的东西在偏僻的敦煌莫高窟才得以大量遗存,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唐宋画家必画壁,不画壁者,不能享盛名,而且画法自成一家,绝不摹仿,我即是画,画即是我,学我者,亦我也,有此成风,故画不提名。 如今来到这个时代,不知道能否见识到徇烂多姿恢弘壮丽的壁画,让人真心期待。 “姑娘觉得如何?” 沈欢回过神来赞叹:“这幅画富贵华丽,却丝毫不见庸俗。所作花木禽鸟,形骨清秀,用粗笔浓墨草草写枝叶萼蕊,略施杂色,使色不碍墨,不掩笔迹,一变黄筌细笔勾勒、填彩晕染的画法,属于清新洒脱的花鸟画新风格。 且此画以淡墨勾线,造型生动,以淡彩敷色,给入超逸清雅之感,精确细致,确是难得的佳作。” 秦翊轻笑:“看来姑娘眼界高瞻。” 沈欢看到赵玥迷醉的样子,有些了然。这幅画确实不错,但沈欢见惯了古今中外大师巨匠的佳作,面对这样的作品,赞叹有之,但主要还是观察其线条画法,设色布局,以及评价其价值。 沈欢还没开口解释,秦翊就转了话题:“我见姑娘的插画,线条流畅,气韵生动。笔墨不多,亦不设色,却意蕴皆现,着实佩服。” “我自小就喜欢书画,从会拿笔就开始画,每日练习,从未间断。” “不过也看的出姑娘于书画一道,天资不凡,可谓是百年难得一遇啊!” 这时,赵玥也回过神来:“你别这样夸她了,本来就自恋,这下尾巴不知道要翘多高。” 秦越也点头同意。 秦翊笑道:“越儿,你的三十张大字还没写完,快去吧。我要回药房,就拜托赵姑娘帮忙监督他了。” 然后他收起那幅画,转身离开了。 第十八章 遇事 秦越乖乖练字,赵玥也找了本书看,沈欢心中却不平静。 仔细想秦翊的话,就觉得他话里有话。他是想说她的天赋不凡,但还是收敛低调点比较好吧。 但她向来自然坦荡,心思简单,并不愿意自己生活的小心翼翼,尤其是面对朋友。 好在她不傻,知道些分寸。仔细想想,她从没有在冯先生和杨先生面前展示什么过人之处,每日练习的字画手稿都收拾起来,每过十天,就会烧掉,除了钟灵钟秀,就连涟漪也没见过她的手稿。 她在西瓜上作画写字的事情涟漪也听说了,只觉得村人夸大其辞,并没有在意,而且那些西瓜也已经被吃掉了。 秦翊一片好意,沈欢心领,也暗自警告自己以后万事要小心,想通之后,沈欢也不再纠结了,于是向秦越走去,想看看他的字练得如何。 谁知她一靠近他,秦越就停笔不练了。 “这么不专注,练字就没有效果了。” “那你是怎么练字的。”秦越有点儿扭捏,他见沈欢不过比他大了一点儿,字已经写得很不错了,有心讨教,却不想沈欢太得意。 沈欢微笑,也不再开玩笑:“练字首先要会执笔,刚才见你的姿势,还算标准。要知道,指使笔,腕使指,肘使腕,而指腕肩均听役于右体,右体要支援左体,下体要支援上体,方能倾全身之力送到笔锋上......” “我知道,你能不能不说虚的。” 看着秦越不屑的表情,沈欢有些郁闷,她理论知识丰厚,指导秦越应该没问题,但秦越练字也有些时日了,基础理论也都知道,高深点的他又不需要,最重要的还是练习,但具体的练习笔法她又不能一点一点教。但好歹有着几千年的理论做铺垫,就找些有用的说说吧。 “练书最好先写篆书和金文,有了底子之后在写碑。等到字之间的间架结构弄熟了,善行中锋,有了腕力,再学行书草书,这样才会落笔不俗,格调自然就高......你每日再加一些篆书练习。” 扒拉扒拉说了一不少,也不知道秦越听进去没有,沈欢喝了口茶,润润嗓子。 “那练画呢。” “你想学习绘画?” “大哥说要开始学了。” “这些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想要真正有所成就,非得经年累月的时间练习不可,你既然要学,就要坚持下去。 绘画一道,流派之繁,画家之多,不胜枚举。但不论什么什么画种,它们的造型观念都是相同的,造型手段表面上千变万化。但是,万变不离其宗,都是首先从白描下手,也就是线条。 通过线条的逆往,粗细,徐疾,收放,起伏,聚散,刚柔,枯润,轻重,薄厚,浓淡,伸缩,扬抑等的变化无穷,传模自然和人物。” “线条要练到一定程度,才能雄而不野,畅而不滑,灵而不浮,粗旷而不失逸气,满不臃肿,拙而弥隽,简可胜繁,这功底要毕生苦练,才能收纳天地造化,随心所欲。” “说了这么多,就不能说些写实际有用的啊。” “小屁孩!不懂理论怎么指导实践啊!”忍不住想显摆一下,还被嫌弃。 “初学者,在描画物象时,最好先学会用细线精到地刻画,不轻易放过所见的一切,要事无巨细的观察事物的构成,宁繁勿简......” 讲的累了,沈欢干脆坐下,教秦越几种基本简单的笔法,面对一事物,要如何解析构架等,就连赵玥也听的津津有味。 “你的教的东西,与大哥说的的完全不同。” “这个嘛,是我自己经验总结出的一些捷径,简单实用,你记着就行了。” 教了一些,沈欢不敢再教了,她根本不了解这个时代的书画水平,这样乱教一气,实在是不保险,于是就找了个借口带着赵玥离开了。 赵玥盯着她一脸探求:“我从没想过,你会这么厉害,真不知道你是吃什么长大的。” 沈欢被她盯的有些发毛:“无非是五谷杂粮,反正不可能吃花瓣喝醴泉长大。” 赵玥无奈摇摇头:“有时候觉得你精怪的不行,让人头疼。有时候觉得你成熟深沉,知道的太多,看的太明白。可有时候一派天真纯然,像个真正的小孩子。” “人本身就是复杂的,就是你,不也是有好几面。我不过是经历坎坷奇怪些,你是知道我的身份的,总要聪明一点。” “大智若愚知不知道,像你这样的就是些小聪明。” 沈欢大步前走,靠近马车:“智慧不多,够用就行!” 赵玥走在她身后,独自喃喃:“不管是什么样,总是潇洒自然,让人羡慕。” 马车快到赵家时,就听到一阵十分噪杂喧闹的吵闹声。 “怎么回事?” 赵玥脸色一变:“是我家那边传来的声音。” 两人连忙下车,向赵家走去,此时赵家里外围了一圈村民,沈欢看这情形就拽着赵玥停止了脚步:“钟秀,你先去打听一下,看是什么事,我在马车上等着。” 然后沈欢就拽着赵玥走向马车,赵玥脸色发白,显然也听到了“攀高枝”等字眼。 “是我大伯娘......” “怎么回事,你还有大伯?” “我祖母是祖父的小妾,祖父死后,大伯就把祖母和父亲赶了出去。前段日子,我去城里看铺子,被大堂哥瞧见了。” 沈欢觉得无语:“然后他瞧上你了?” “没有。”赵玥有些不好意思,“是知府家的公子钱秉坤。”钱秉坤,这是怎么回事?不过此时不是问这个的时候。 “他想把你送给钱公子?” 说到这儿,赵玥有些无奈:“他是有着这样的想法,但钱公子为人良善,并没有强迫我。” “那这是怎么回事?” 赵玥摇头,紧握的双手表明了她的不安。 一会儿,钟秀回来了。 “姑娘,是范家人托赵姑娘的伯娘来提亲,被赵大娘拒绝了。” 一听是范家人,赵玥猛地抬起头:“怎么会!” 沈欢有些云里雾里,赵玥却平静下来:“范家是苏州府的大户,原不过是个富贵商贾之家,却没想到前几年范夫人的弟弟进士及第,高中榜眼,被崔丞相收做门生。范家水涨船高,也渐渐嚣张起来。范家独子范崇与钱公子不知何事交恶,常常针锋相对。” “也就是说,因为钱秉坤喜欢你,所以范崇想要抢到你。” “想来是这样吧,可恶!”赵玥皱眉。 这样事情就有些难办了,这范家素来嚣张霸道,又不知道钱秉坤是否愿意为赵家出头。 “你现在不宜出头,先冷静些,随我回陆家吧。” 赵翔正在苏州府学读书,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赵玥有些担忧赵大娘和赵奶奶。 “你别担心,我下去走一圈儿。” 赵玥拉住她:“不用,这里是陆家的地方,他们是不会太嚣张的。” 她不想让沈欢为她出头,沈欢身份尴尬,自己都要低调做人,小心翼翼的,怎么能为她强出头。 沈欢默然,这实在有些憋屈。 “先回去吧,实在不行,我就去求习总管,他打理着陆家在苏州的产业,应该有些脸面。” 沈欢带着赵玥回到汀芷院,又派梁婆子给赵大娘带了个信儿,就安排赵玥住了一晚。 本来今天是七夕,有很多活动,如穿针乞巧,喜蛛应巧等,可是如今俩人都没什么心情过节,就随便吃了点巧果。 第二天一早,赵玥没给沈欢告别就匆匆回去了。 由于要上课,沈欢只派了钟秀去打听,直到中午时,钟秀才回来,赵玥也跟着来了。 “来的真好,一块儿吃饭吧,锦书,再添一副碗筷。” 赵玥笑的有些无奈:“嗯,吃饭最大,再给我来坛青梅酒。” “别告诉我你要借酒消愁。” “愁啊愁,都愁到外婆桥了。”她先喝了口茶,又继续道:“大伯娘威胁娘亲,如果不答应提亲,就不让翔哥儿在府学进学了。” “呵呵,蛇打七寸,你伯娘还挺懂战略的啊。” 赵玥不屑的一笑:“就她,还是算了。” “你打算怎么办,我觉得挺好的,范家富贵,你嫁进去可就享福了。” “也不是不可以,就算是妾,好歹是良妾不是。”赵玥凉凉道。 “对啊,你看,你嫁进去之后,不仅你奶奶和娘亲的日子好过了,翔哥儿以后在学业仕途也能走的更容易,你要是得宠,还能给你大伯娘穿穿小鞋,一举多得。” “你这么说,我还挺心动,要不就这么嫁了。” 赵玥歪着头看向沈欢,沈欢拍拍她的肩膀一脸悲苦:“可我心仪你已久,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你被别人抢走!”锦书锦画钟秀和赵玥都笑了出来。 随后,赵玥表情认真起来:“这事儿还能拖一拖,我担心的是翔哥儿听说这事儿,从府学回来,把事情闹大了。” 沈欢也思索起来:“范崇成亲了吗?” “还没有。” “未成亲先纳妾,这不合规矩吧。” “曾有高人为范崇算过一挂,说他命中太过富贵,但命格压不住,所以要找小户女子冲散一下富贵,得保平安。” “也就是说就算娶妻,身份也不能太高。” 赵玥还有心情幸灾乐祸:“对啊,就连我这种举人之女,也不行。” “啧啧,这才好嘛,到时候他的妻子压不住你,弄的他家宅不宁,好报他纳你为妾的折辱之仇。” “我算是知道了什么叫最毒妇人心。” “那你没听说过无毒不丈夫。” “就你,大丈夫。”赵玥有点儿乐不可支,“好啊,大丈夫,小女子向您请教,该怎么解我这一局。” “那还不简单!”沈欢说的豪气冲天,却语气一转:“不过你得让我吃饱饭才有力气说啊。” 赵玥当她说笑:“好啊,吃饱饭,吃饱饭才有力气想办法。” 第十九章 谣言 两人于是老老实实的吃饭。赵玥昨晚没吃多少,今天早上也没有吃,所以很饿,吃的还挺尽兴。 突然,沈欢抬起头。 “诶,你跟我说说范崇和钱秉坤的恩怨纠葛呗。” 赵玥嗤笑:“这有什么可说的。两人同在府学里,钱公子品学兼优,深受先生们喜欢。至于姓范的,在学院里打架斗狗,拉帮结派,无恶不作,钱公子看不下去,时常说教一翻,就结下梁子了。” 沈欢突然笑的贼兮兮的:“你说,他怎么对钱秉坤这么小心眼儿。” “不过是嫉妒罢了。”赵玥不以为然。 “你说,会不会是因为他喜欢钱秉坤呢......” 赵玥被沈欢的话吓了一跳:“怎么可能,他怎么会......” “怎么不可能,难道钱秉坤不够优秀。” “你脑子里都想些什么,钱公子再优秀,他也是男人啊。“ 其实,自唐朝,断袖之风就已经被禁止了。 唐初为了增加人口,严令禁止娈童,而且,唐风剽悍,很少有男子相恋这回事儿,大夏朝虽有唐风,但断袖之风却有抬头,沈欢看的一些杂书就有不少本朝有关娈童男妓的记载。 “男人又怎么了,你瞧不起男人喜欢男人啊。” 赵玥的表情有些纠结:“这根本不是瞧不起的问题,是不可能的问题。” “难道你就没听说过娈童,小倌。” “是听说过,但应该是捕风捉影吧。”赵玥有些不确定道。 “我从没想过你还有这么天真的时候。”沈欢摇头叹道。 “我当然不像你,可是这种事情与我有什么关系。” “你是没有意识到问题的关键。既然范家势大,你不能与其硬碰硬,解决事情的主动权就在他们手中,让范家主动放弃纳你为妾的想法,才是上策。” “我当然知道他们主动放弃我才是上策,但这件事情哪有那么容易,我总不能自毁声誉吧。”赵玥苦恼。 “那就毁范崇的啊。”沈欢笑道。 赵玥有些不敢置信:“你不会就用范崇断袖的事情就让范家放弃吧。” 沈欢恨铁不成钢:“舆论引导思想,你想想,范崇因为钱秉坤的一次教训心神不满,就处处留意,想要教训回来,却渐渐被钱秉坤的风采暗自折服,产生了不该有的感情。 因为想要引起他的注意,就处处和他做对,听说钱秉坤对赵家姑娘一见钟情,就又急不可耐的要纳赵家姑娘为妾,想要阻止两人产生感情。 范家二老本看不上赵家姑娘,却被范崇威胁如果不相让范家绝后,就必须纳你为妾,其他人不行。” 赵玥听完后一脸叹服:“虽然是一派胡言,但是为什么我会觉得你编的合情合理。” “你也不看是谁。”沈欢得意,“不过这不是重点。你想,一旦苏州城的人听说了这种事,会怎么样,范家会怎么样。” “这事儿要是传出去,范崇就别想出门了,范家要压下谣言,就不会再纳我为妾。” “对啊,就怕范家强硬,不惧谣言,范崇的名声也有够坏了,破罐子破摔怎么办。还有,要是范家查出是你传出的谣言,日后收拾你怎么办。” 赵玥思忖了一会儿,然后笑道:“不会,范家这几年因为那位榜眼水涨船高,极力要抬高自己,对名声十分在乎。只有范崇,因为是独子,放纵了些,但也并没有闹出格儿,如果这事儿一出,范家......”赵玥笑着摇摇头没有明说:“至于你说的被查出来,你可以放心,做了几年生意了,我还是有些门路的。” “那就好,但是,这件事操作起来可不简单。”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可比你更了解范崇与钱公子的纠葛,相信我,等故事出来后,绝对要比你编的更加真是可信,不行,我等不及了,这就去苏州城找翔哥儿......” 还没等沈欢反应过来,赵玥就一阵风似的消失不见了。 “这么急,要去投胎啊。” 赵玥的事情也不用怎么担心了,沈欢为了那本书可是辛苦了好一段时间,想要放松一下,却又不知道干什么。 “对了,钟灵,你把我库里的那些字画之类的东西都给我取出来,我要好好研究研究。” 来这里有一段时间了,要不是秦翊,她都忘了要了解这个时代的书画水平,不过想来应该不会太差,单看颜料就知道最少发展到北宋初期阶段了。 中国画有人物画、山水画及花鸟画。人物画发展最早,山水画次之,花鸟画最晚。唐宋时发展到高峰,尤其是山水画成为主流,远远超过了人物画和花鸟画。 但是,自宋以后中国画就渐渐没落了,元代时虽有黄公望、王濛、倪瓒、吴镇四家的产生,将整个水墨山水向前推了一大步,其风格和技巧在现代也有不少人推崇,但仍具有不少消极因素。 此后开始并逐渐形成了明以后中国绘画陷入纯粹的主观、流于形式主义的颓势。明初沈周、文证明、唐言、仇英诸家,虽画面趣味各有不同,有曲有直,但创作性不够。此后,没落的就更是厉害,虽然有八大山人、石涛等不断地针对这脱离时代的形式主义的倾向提出过尖锐的批评,但也未能挽其颓势。 如果正好发展到高峰期,那实在是太幸运了,想到能亲眼见证一个繁荣的书画时代,沈欢就心潮澎湃。 让钟灵锦书她们去库房拿画,沈欢就在书房寻找有关书画收藏品鉴的书籍,看看能不能找出些线索,早知道就跟杨先生混好关系了,让杨先生讲解总比她自己摸索来的强啊。 通过一番研究,沈欢发现这个时代人物花鸟画的发展高于北宋时期,而山水画的发展却出乎沈欢的意料,这顶多才发展到唐朝,还没到王维时期。 不过仔细一想,倒也能解释得通。书画的发展与时代的发展密不可分。此时国力昌盛繁荣,气象恢宏,夷狄根本不敢争锋,远非唐末和宋朝颓靡的国风能比的。 所以,上至王公贵族,下至黎民百姓,追求的都是绚烂多姿,富贵华丽的艺术,因而人物花鸟的发展远快于文人山水,即使是山水画,也是色彩绚烂的,颜料发展的这么齐全成熟也就不足为奇了。 至于线条技巧的发展,也已经成熟,但沈欢学习的对象是集中西绘画技巧之大成的祖父,自然要比现在高明的多。虽说如此,在沈欢的收藏中,许多画的布局景致,气韵意象,用墨设色等许多方面都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 而书法更不用说了,从篆隶魏碑到行楷草,沈欢这里有名的帖子也十分丰富,让她喜不自胜,此后的练习也越发认真投入了。 这几天沈欢一直在等赵玥的消息,但始终没有听到什么风声,于是她就派钟秀去打听。午膳过后,沈欢就在院中消食,这几天的持续高温在昨天的一场雨中消退不少,再加上穿着一身凉快透气的雪蚕绡,竟连一点暑意也感觉不到了,十分的惬意。 “喂,那个女娃娃!” 突然,一个老头的声音从屋顶上传来,沈欢和众人吓了一跳,抬头向上一看,就看到一个头发乌黑面色红润颇有些仙风道骨的道袍老者正坐在上面冲沈欢嘻笑。 钟灵挡在沈欢前面,面容沉静:“你是谁?”院子中的人都不敢动。 “嘿嘿,我是向女娃娃讨酒喝的,女娃娃送我两坛酒可好,老道我感激不尽。”说着,他还向沈欢作揖。 沈欢看着老头,知道他没有歹意,觉得十分有趣:“酒可以给你,但你得说是怎么上去的。” “这有何难的。”说着,老道一个纵身跳了下来,一个翻身就飞到了沈欢面前,清影如风,犹如谪仙。 “怎么样,女娃娃,酒可以给我了吧。” “怡情怡景,去拿三坛青梅酒来。”随后又看向老道:“老先生好功夫,让我大开眼界,我就多送你一坛酒。” 老道大笑:“爽快!你这儿的女娃娃有义气,比那个唐丫头大方太多了,我喜欢!” 沈欢觉得他和秦老头有些相似,可爱的很,便有意结交:“喜欢我那就多待会儿,我让人给秦先生带个信儿。”知道她有青梅酒,应该和秦老头关系匪浅。 “别跟我提那个混蛋!带什么信儿,不用管。”老道没有好气儿。 沈欢忍不住笑道:“哈哈,你别用这种语气说话,让我觉得你和秦老头好像有一腿似的。” 老道瞪大了眼睛:“我俩是八杆子打不着,女娃娃别乱想!” 沈欢不理他,坐到石墩上:“哎呀,你越是要澄清,我就越怀疑。难道你没有听说苏州城范家独子与知府公子的感情纠葛?” 第二十章 事态 老道跟过来,坐在沈欢对面:“刚进城就听说了,唐丫头好奇的紧,还专门打听来着。” “哦,怎么样,算不算虐-恋情深。” 老头儿敲了下沈欢的脑门儿:“现在的女娃娃们怎么尽是些怪念头,这男男之事不过平常事,有什么可好奇的。” “你是见多识广,觉得稀松平常,我却想知道,你给我讲讲吧,好多细节我都不清楚呢。” 这时,怡情怡景也将酒拿了过来,怡心怡灵摆上了一套青瓷酒具。 沈欢站起来给老道到酒:“我给你倒一杯,你就给我讲讲,就看在我这么大方的份儿上。” 老道美滋滋的喝了杯酒:“哎,你都知道些什么,讲给我听,我再说给你。” 沈欢将自己编的讲了一遍,这时,老头儿都已经喝了三杯了。 “嘿嘿,大差不差了。这事儿是府学里的学生传出来的,曾有人见过两人单独在一起,范崇拉着钱秉坤的手,还有人见过他们抱在一起。这事儿传出来后,很快就闹得沸沸扬扬的,钱知府反应快,立即安排钱秉坤去长安国子监了。 范崇也不知听了什么,在市集大闹一番,还是非要纳钱秉坤看上的女子为妾,范家也想用成亲来抑制谣言,就改纳妾成聘娶。嘿,谁知道那女子与钱秉坤的事也传了出来,这下范家反应也快,立马改了人,范崇不肯,他爹就找人绑了他,送回老家成亲。这会儿知府和范家正在极力澄清谣言呢。” “啧啧,没想到范崇还这么痴情。”沈欢摇头感叹,心中却有些担忧,赵玥的名声,这下可彻底没了。 “我看不是痴情,而是执念。” “对了,那和钱秉坤有瓜葛的女子现在怎么样了。” “那范崇固执的很,被送回去的前一天绑了那个女子,第二天那女子自己逃了出来。” “什么!”沈欢站了起来:“怎么会这样!” 老头儿看了沈欢一眼:“怎么,你跟她认识。” 沈欢点点头。 “那女子回来的时候衣衫褴褛,许多人都看到了,想来那一晚上不好过。”说完还可惜的摇摇头。 “钟灵,去给杨先生请假,我要去看玥玥!”转念一想:“可她现在这种情况,需要冷静,明天去看她怎么样。” 老头儿看不下去了:“想看就去看,犹豫什么,难不成她还会把你赶出来。” 沈欢此时也冷静了下来:“等不及了,这就收拾东西。老先生也快走吧,我就不招待你了。” “嘿嘿,老道我一生百事无成,唯医药之学略有小成,女娃娃要用得到我,就知会一声。”说完,就带着酒乘风消失了。 沈欢焦急,也不管涟漪劝阻,没等杨先生答应,带着人就走了。 刚走到门口,钟秀回来了。 “姑娘,这是要去哪?” “我知道玥玥的事了,她现在怎么样。” 钟秀也没问沈欢是怎么知道的,拉住沈欢的手:“姑娘别担心,赵姑娘现在没事了,刚才还吃了两碗饭呢。” “那我现在去看她合适吗?” “赵姑娘刚歇下,姑娘还是明天去看吧。” 沈欢知道她没做傻事,松了口气,但心中还像是压了块儿石头,于是回到书房练字,却发现钟秀心不在焉的。 “怎么了?” 钟秀有些犹豫,但还是开口了:“赵大娘说前天她来找姑娘,却被涟漪拦住了......” 一股充斥着怒火的无奈感瞬间袭击了沈欢,她无力的摆摆手:“我知道了,你们先出去吧,我想静一静。" 沈欢拿着笔,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写什么,只想发泄一下让心情平静一点。 她知道自己不该抱怨生气,本来她拥有的这一切都是别人赐予的,但这种不被尊重的感觉实在让她伤心。 涟漪或许只是把服侍她当成一种任务,虽然态度温和,但还有着客气疏离。沈欢一直想融入这里,能够和谐的与大家相处,本来以为有些进展了,却没想到只是自欺欺人吧。 不过,想要人尊重,还是要努力。 渐渐的沈欢就进入了状态,不再想其它的事情,专心练字,却没想到这一练就是一下午,忘记了杨先生的课。 第二天上午杨先生的课,沈欢受到了在寒冬中吹冷风一样的凄惨对待,下课后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姑娘,东西收拾好了,我们走吧。” “嗯,记得对冯先生说一声。”要尊师重道啊。 来到赵家门口,沈欢有些忐忑,还没准备好进去,就见虽然青涩但已然是个俊朗少年的赵翔出来了。 “姑娘是来看姐姐的吗?” “是啊,好不容易求来了时间,就过来看看玥玥,对了,还带来了青梅酒。” 赵翔与赵玥细看只有四分相像,赵翔五官轮廓更加英挺,浓眉大眼。笑起来像是明亮的朝阳,让人心暖: “我早就听姐姐说了,今天可是有口福了。” “你们俩站在门口聊什么,还不进来!” 沈欢抬头一看,就见赵玥倚在堂屋的门口,笑咪咪的看着她。 “玥玥,我想死你了。”沈欢冲上去抱住了她,“走了你也不给我个信儿,我都不知道事情是什么解决的。” “鬼信你胡扯,你会不知道。” 沈欢像个小狗似的围着她转:“嘻嘻,是了解一点,但是不多嘛。” “正好我刚做了午饭,一起吃吧。” “好啊,我还没尝过你的手艺呢。” 这时,赵大娘出来了:“姑娘,快进来吧,饭都快凉了。” 沈欢看赵大娘的虽然笑着但面色不好,也就没开口多问,老老实实进去吃饭。不过,赵玥的手艺真的不错,滋味十足,沈欢吃得赞不绝口。 吃完饭,赵大娘帮赵翔收拾东西去去苏州城,赵玥拉着沈欢就往她的房间走去。 “你都听说了吧。” 沈欢点头:“知道你被范崇掳走了。” 赵玥表情平淡:“其实我并没有被人占便宜。” 沈欢惊喜的跳起来:“真的!太好了!” 赵玥清丽的脸庞有一丝轻愁:“其实这也正如我的意,名声坏了,就不用嫁人了。” “嫁不嫁人另说,不过,你也要考虑澄清一下,就这样把名声毁了太不值了。” 赵玥坐在椅子上,有些迷茫:“世人追求身份名声,只是,娘的辛苦我都看在眼里,如今家里刚有些起色,我怎么能安心离开呢。 娘为了我的亲事遭了多少白眼,我看着都心疼,嫁人有什么好呢,名声好又能怎样,还不如现在活得自在呢。我也想明白了,名声什么的算什么,只要我们家过得好,我才不在乎。” 渐渐的她的神色坚定起来,如秋水澄净的眸子有着坚持:“哪怕日后艰难,可我不后悔。” 沈欢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不管怎样,我支持你,我相信,你做的是对的。” 赵玥一把抱住她:“谢谢。” “我过几天就去苏州城,把开铺子的事定下来。” 赵玥幼时父亲就去世了,家中艰难,赵大娘曾跟着一位姑母学过做豆腐,就经营起了豆腐铺子。赵玥聪慧坚韧,又识文断字,读过不少书,在豆腐店帮忙的时候积累了许多经验,后来在原有的工艺工序上作出了调整改进,做出了有着"白玉明珠"美誉的念安豆腐。 不仅如此,她还开发了不少相关产品,例如豆干豆丸子青豆腐等十分美味的食品,如今已经名扬苏州城,不少有名的酒楼都前来订购。 只是,在如今的时代,没有靠山和门路,一个女子想做大生意可是艰难得很,赵家的生意很快就受到了打压,差点连秘方都保不住了,所以赵大娘才会出来卖西瓜,以补贴家用。 但赵玥不甘心,想把之前置办的鱼塘和土地卖掉一些,在城里开店,这样能够得到房主的保护,如今店面都已经相中,只等着赵大娘点头了。“好事,到时候招牌让我写吧!”沈欢大言不惭。 “你行吗?” 沈欢思忖一下,现在的笔力实在不能写好大字:“开玩笑的,招牌我写不了,就送你一对楹联吧!再送你一幅画,装点店面,怎么样。” “那感情好啊,只怕以后不能常回来了。” “反正我也是十日休沐一次。” “我想帮娘雇佣一些长工,帮她打理家里的水田和鱼塘,可她怎么也不愿意,你帮我想想办法。” “唉,赵大娘心软,你找几个老实但家境贫苦的快过不下去的人,好好求一下赵大娘,保准成功。” 赵玥眼神一亮:“好办法!对了,你下午不是有课,那就快走吧,正好我要研究新产品了,没空招待你了。” “你太没良心了吧!用完人就扔掉,我可没见过你这样做人的。”沈欢抱怨。 “反正你目的达到了,我不会想不开,就走吧。”赵玥一脸笑笑。 沈欢知道她是担心自己缺课会得罪先生,哪怕是请过假了,她还是觉得不好。可是沈欢不想回去,就又陪她玩了一会儿。 “时间不早了,你还是快走吧!”最终还是被赶了出来。 沈欢带着钟秀钟秀被赵玥赶出赵家,却不想回到别院。 “反正都向冯先生请假了,不用就太可惜了,我们去南山吧!” 钟秀笑道:“一切谨遵姑娘的吩咐。” 于是三人就向南山走去。 环境还是那么美好,没什么可担忧的事情,沈欢悠闲地走在山间小道,觉得心旷神怡。 “每次来到这里,心情就不由自主的变好。” 钟秀也点头:“在这里放松的很。” “前面有人!”钟灵突然开口提到。 沈欢抬头望去,发现前面有一个修长挺拔的背影,仅是背影,就有种苍山阔海的沉稳辽远的气质,让人叹服。沈欢只觉得精神一震,有些恍惚,突然想到了自己前世喜欢的那个自由摄影师。 很像,却又不一样。 第二十一章 唐家父女 沈欢急切的追了上去:“喂,大叔,停一下。” 那人停下转过身,一袭藏青的细麻长袍,一条银色云纹腰带,一块儿极品青玉螭离佩,一支木质海浪纹簪,简单大方。 他大约有三十多岁,五官深邃如刀削,粗砺沧桑。气势如云顶白雪,冷洁淡定,如青山孤松,内敛从容,又如辽远大海,包容豁达。 见到沈欢,他低头笑道:“可是陆欢小姑娘。” 沈欢一路小跑有些气喘吁吁:“对啊,你怎么知道我。” 由于他太过高大,沈欢需要仰头看他,于是他便蹲下来,与沈欢平视:“在下有求于姑娘,自然晓得。” 沈欢觉得有些目眩神迷,快要把持不住自己抱上去了,幸好钟灵钟秀两人追了上来,为她擦汗,让她有些理智。 “你有求于我,是什么?”沈欢目不转睛的看着他。 许是被沈欢灼灼的目光萌到了,他忍不住摸摸她的头轻笑:“在下是为姑娘的酿酒术来的。” 他的声音醇厚如百美酒,声音也好好听,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 “咦,你不为酒来,反而是为酿酒,可是为图利。” 男子从容微笑:“浊世俗商,自为利来。” 沈欢狐疑的打量了他一圈儿:“虽然知道你没骗我,可还是不相信你是个商人。” 他调侃似的轻笑:“那是因为我功力深厚,世俗气藏的深啊。” 沈欢适应了这种强烈的美感侵略,也淡定起来,不过却被他的话逗笑了:“你这人脸皮又厚又虚伪,我要是和你做生意,不得把自己卖了还替你数钱啊。” 这男人哈哈大笑起来,一把抱住沈欢,站起来向山上走:“这是哪家机灵的小姑娘,卖了倒是能赚不少钱。” 沈欢眼神一边示意钟灵钟秀不用在意,一边被他逗小孩子的话表示无奈。 “大叔,难道你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现在抱了我可是要对我负责的。而且哪有你这样傻的商人,刚刚夸奖过你,现在就要打脸后悔了。” 他抱着沈欢十分沉稳的往前走:“姑娘这话就不对了,我可从没承认过自己是个聪明的商人。至于负责,姑娘想让我怎么负责?” “你看你看,一副老子天下第一商人的样子,还说自己不聪明,大叔,你还能再虚伪点儿嘛。” “虚伪可是我的本性,不过,我觉得我这点儿道行可比不上姑娘......” ...... 不知不觉就到了秦家大院儿,两人也是越聊越欢畅,突然,一个纸团扔了过来,恰好打在了男人的肩膀上。 “说好的带我一块儿去玩儿,怎么拐回来个小娃娃。” 沈欢扭头一看,竟是一个十四五岁的耀眼少女。她身着一套大红色的衣衫,灿若烟霞,脖戴着明晃晃的金项圈,脚蹬着一双木屐。肤若美瓷,唇若樱花,一双粼粼的桃花眼增添了几分高傲魅惑,好一个漂亮的傲娇少女。 没等人回答,她一个健步走了过来:“好漂亮的小姑娘,你要拐回来给我当妹妹,我就不生你气了。” 说完还不忘捏-捏沈欢可怜的嫩脸,真是豪迈的姑娘。 男人把沈欢放下:“我是拐回来了,不过,你负责照顾她,跑了可别怨我。” 沈欢开启卖萌模式:“姐姐好,我是陆欢,以后请多多关照。” 红衣少女乐不可支:“唉呦,真乖,陆欢…什么!你叫陆欢?” “如假包换。”沈欢有些纳闷,她听说过自己? “是你编写的《奇异志》。” 原来如此,沈欢点头:“是我杜撰的。” 这下可好,少女双眸弯成了月牙,一把抱起沈欢:“还是个聚宝盆,你总算给我带个值钱的宝贝儿回来了。” 然后狠狠的亲了沈欢一口。 “放下她,你没看见她很难受啊。” 沈欢听到这个声音,如获新生,挣扎着从少女怀中出来,看见一脸不爽的秦越和笑吟吟的秦翊背着药筐走了过来。 “要你管,欠我的钱还没还清呢,就嚣张起来了。”少女挑眉笑道。 秦越嫩白的的小脸儿顿时红起来:“明明是你耍诈!” “分明是你技不如人!” “你......” 终于在一旁看够戏的秦翊开口了:“璐瑶,放下小姑娘吧。” 唐璐瑶也察觉到了沈欢的不舒服,就依言放下沈欢:“好妹妹,刚才我可不是故意的,呐,这个小玉坠儿你拿着玩儿,权当我给你的见面礼和赔罪礼。” 再叫好妹妹,你也不是我的宝哥哥啊,沈欢心中吐槽。 唐璐瑶给她的是个羊脂玉的小鱼儿挂坠,雕的生动活泼,十分有趣。 “谢谢好姐姐。”沈欢也毫不客气的接了过来。 这时,昨日见到的老道也过来了:“瑄瑞,出去一趟还把女娃娃带来了。” 秦翊和秦越向老道行礼,叫道:“师叔祖。” 唐瑄瑞也回应道:“路上偶遇,说明我和小姑娘有缘啊。” “咦,老道,你是他们的师叔祖。” “你个女娃娃,问这么多干什么,快把你带来的好东西拿出来让我看看。”老道笑道。 “你怎么知道我会带好东西,你要想看也行,干脆认我当妹妹吧,这样他们就能叫我师姑祖了。” 沈欢是真的没带东西,今天是顺道儿来的,青梅酒什么的都没准备,但是不妨碍她开点儿玩笑。“虚张声势。”秦越对着沈欢撇嘴。 唐璐瑶笑出来:“小丫头野心不小,不过,你要是带来好东西,我也不介意叫你师姑祖。” 唐瑄瑞却毫不留情:“还是乖乖给我当女儿吧,什么都没带就敢漫天要价。” 老道摸了摸胡子笑道:“你们几个一起玩吧,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唐丫头可不许欺负小丫头。”唐潇君对着她做了个鬼脸,老道无奈摇头,然后转身就走了,唐瑄瑞笑着摇头跟了过去。秦翊对几人道:“外面有些闷热,我们还是去竹林凉快吧。” 于是四人向院子后面的竹林走去。期间唐璐瑶拉着沈欢的手一直问东问西,十分热情,沈欢也了解了不少事情。 唐璐瑶幼时丧母,这些年一直和父亲唐瑄瑞相依为命。唐瑄瑞是明宇商行的掌舵人,这些年带着唐璐瑶走南闯北,结识了不少人,其中就包括胡老道,而胡老道和秦老头是师兄弟。 虽然明宇商行生意越来越大,但唐璐瑶父女一直漂泊不定,还没有要安定下来的心思。这次来,是因为唐瑄瑞想要出海,特意找秦老头设计更安全的海船。 “要去海上,你怎么不跟着去,据说海上非常有趣。”沈欢非常向往。 说起这事儿,唐璐瑶还气鼓鼓的:“我也想去,嘴皮子都磨破了,可他就是不愿意。” 依照这会儿相处的交情,沈欢也知道唐璐瑶是个不吃亏的主,于是问道:“大叔拿什么让你能老老实实的呆在这儿的。” 唐璐瑶一脸得意,粼粼桃花眼都飞扬起来了:“他把生意都交给我打理了。” 第二十二章 春宫 沈欢了然,怪不得唐璐瑶愿意心甘情愿的留下来,于是故意夸张道:“啧啧,大叔是想从海上回来就喝西北风啊。” “鬼丫头,你竟然敢质疑我。”唐璐瑶一把抓住沈欢蹂-躏她的脸。 “住手啊,你还要不要跟我的生意了。”沈欢挣扎道。 唐璐瑶放开她:“都怪你,忘了正事儿了,走,进屋说。”还没在竹林凉快一会儿,就被唐璐瑶拉进屋了。 沈欢进去坐在一把椅子上,狠狠喝了几口水抱怨道:“你都不能对我温柔点儿。” “嘻嘻,好妹妹,我给你揉揉,小人不记大人过嘛。”唐璐瑶狗腿的为她捶背。 唐璐瑶没看上别的,而是看中了沈欢提供的蒸馏工序,因为有秦老头这样的专业人士,其中的价值唐璐瑶自然更加清楚。 “先说好,我可不会酿酒,就知道那架工具,你要是觉得有用,就拿去用吧,不用客气。” 说到正事,唐璐瑶也正经起来,坐到沈欢对面:“那可是个好东西,一看就知道可以把酒的品质提高很多。但是图纸是你的,我们也不能白占你便宜。” 一旁的秦越爆料:“你不知道,她看到爷爷做的成品就两眼放光,千万别客气,狠狠宰她。” 沈欢这个人,怎么说,跟祖父小师兄在一起久了,也沾染了点儿视金钱如粪土的文人气质,尤其不喜欢和自己合得来的人有什么利益纠葛,最重要的是她自己也不缺钱。 “你都给我见面礼了,这份图纸算我给你的见面礼,嗯,还有,就把秦越欠你的债一并免了吧!” “你怎么这么傻!”秦越瞪她一眼。 沈欢给了他一个暴栗:“小没良心,帮你还债你还不满。” 唐璐瑶也在边上凉凉的说道:“大人说话,小孩儿插什么嘴啊。” 幸好秦翊及时阻止了暴走的秦越:“时间到了,越儿该去读书了。” 于是秦翊带着秦越出去,留下沈欢两人好好商量事情。 “真的啊,你什么都不要。”唐璐瑶认真的问道。 “怎么,我敢给,你不敢要。”沈欢轻睨她。 其实,沈欢也想过给自己找一条出路,只是她现在在陆家手底下,还是不要轻举妄动为好,更何况,她根本不了解唐家父女的底细,毕竟两人一看就不是简单人物,与其随便合作,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送给她。 唐璐瑶盯着沈欢看了好一会儿,才抬着下巴十分女王道:“你这么有诚意,我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了,以后姑娘我罩你!” “噗!你别这么说,我觉得你和秦越比秦大哥和秦越更像一家人。”沈欢看到唐璐瑶傲娇的表情忍不住了。 唐璐瑶不爽的撇撇嘴:“那小鬼太嚣张,得好好教训。” 这表情和秦越就更像了! 沈欢笑的不行:“那感情好。对了,那图纸我给你,但你不能再打那本书的主意了。” “为什么啊,写的多好啊,我正打算涉足书画,做文人生意呢。” 沈欢给她个白眼:“就你这没文化的人还想做文人生意呢,你知道那群高端文人看到这本书会给批多惨嘛,这里面的故事,只适合在市井流传,娱乐普通大众。” “哎,找个读书人,好好把你的故事润润色,肯定能卖出不少,现在有不少人都喜欢这种猎奇故事呢。”唐璐瑶不死心的劝道。 “要好卖,你还不如找人画春宫呢。” 唰的一下,唐璐瑶眼睛亮了:“我怎么没想到。” 这下沈欢呆住了:“开玩笑,你还真打算做这种生意啊。” “唐丫头,我看你是皮痒痒了,胆子越来越大。” 一听就知道是老道,不知何时,他和唐瑄瑞一起进来了。 唐瑄瑞挑眉:“卖春宫,你怎么不开家青-楼呢。” “哼!等你到了海上,我就开家青-楼,不仅如此,我还要开家小倌院。” 唐瑄瑞倒是气定神闲:“你也就能气气我了,你要想开,我支持你,只要开的起来,反正商行归你了。” “我都想到你在逼良为娼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了。”沈欢说的十分悲凉。 唐璐瑶给了她一个大白眼,起身拉着她就走:“我们聊自个儿,懒得理你们。” 这天,沈欢玩的十分开心,唐璐瑶确实见多识广,可以说大越每一片地方的历史地路,风俗人物她都了解,还有什么宫内秘史,豪族纷争,更是知道不少。什么传奇家族陆家,绝世混血名妓青染衣,比沈欢知道的多多了。 “我猜你生的肯定比青染衣还好看。” “你又没见过她,怎么知道。” “你可有着陆家的血脉啊,强强结合不知道啊!” 沈欢哂笑:“怎么,你羡慕,我送你点儿。” 到底是不是陆家的人还不一定呢。 听出沈欢的话里透露着无奈,唐璐瑶拍拍她的肩膀。陆家的血脉再高贵,也拉高不了沈欢的档次,沈欢不在意这些,但在现实面前沈欢也不考虑身份会带来的麻烦。 “你不用安慰我,不知道多少人想要我这样的富贵生活呢。我只是有些贪心和不安,想着能够更自由,能够独立自主,却又觉得我现在所享受到的并不是我本应该拥有的,一点儿都不心安理得,总觉得亏欠陆家许多。” “我还以为你心宽的很,没什么顾虑呢。” “人生一世,谁能真正逍遥自在,毫无顾虑啊。我是不聪明,但该考虑的事情总是要想的。” “那你想什么,不会是想着离开陆家吧。” “是有初步想法,但并不确定。” 唐璐瑶搂住她的肩膀:“你要真这么做,我可就佩服你了。” “这算什么,有一天,你还会崇拜我呢。” ...... 又是接近傍晚的时候,沈欢依依不舍的和他们一一告别,回到别院。 “今天的功课还没练,我得补回来,让怡情怡景把饭摆在书房吧。” 沈欢吩咐下去,就开始练字。 可是练完字吃饭的时候却一直想着春宫! 不是沈欢想歪了,而是想到了前世看徐悲鸿的人体艺术绘画展,被迷的不得了,就拉着小师叔一起学习人体艺术。在她还老老实实的学习的时候,小师叔就融入一些技法到国画中,创作了一本堪称极品的工笔春-宫-图。 故事讲的是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的过程,线条生动传神,丝丝入扣;布局若隐若现,格调高古;设色雅淡而不艳媚,暖而不淫;整体风格秀逸清俊,让祖父都赞不绝口。 单说人体艺术,大家都不会想歪,这可是自然而伟大的人体美学,可如果是春-宫-图,就没办法不想歪了。其实,历史上有许多文人雅士都画过春-宫-图,尤以唐寅仇英最为有名。在沈欢看来,画春宫无非是一种乐趣,在艺术家眼中,性之美,有着最原始生命魅力,无需遮掩,无需羞涩,坦然即好。 这让沈欢有点儿心动,要不就画一下试试! 第二十三章 硕人经 说干就干,沈欢没有犹豫,吃完饭就开始构思布局。 这天中午,沈欢一个人在书房构思太虚幻境的人物,刚画好一人,墨还没干,就听见哐当一声,有人闯进来了,沈欢连忙把画藏起来,却已经来不及了,被来人抓了个正着。 “我说你,一个人躲在书房干什么呢。” 沈欢瞪着唐璐瑶:“进来都不敲门啊。” 唐璐瑶翻眼:“都敲了半天了没人应,再说,我不讲究这些。” “我讲究!” “那没用,快让我看看你在干什么。” 沈欢无奈,把手中的画稿递给她:“看吧,我给你画的。” 唐璐瑶接过去一看,眼睛就睁大了。 只见微黄的宣纸上一位薄纱女子盈盈而立,像是要从纸上走出来。那女子秀丽典雅,含笑望来,眸似明星,一袭鹅黄薄纱轻裹娇躯,随风而飘,女子半露的*莹白圆润,形状美好,两颗红樱桃更是娇艳妩媚,在轻纱下若隐若现,引人遐思,双腿笔直修长,匀称曼妙,秀足娇小可爱,令人怜惜,当然最关键的地方是看不见的。 “你,你......”唐璐瑶明润的大眼睛越发明亮,双颊绯红:“还别说,你画的可真好。线条清细,色彩艳丽清雅,体态优美,造型准确,笔简意赅,意趣十足呢。” “你倒还挺专业,我也觉得挺满意的,就是还差点火候”,沈欢挺得意的笑。 两人慢慢扭头,对视一眼,都不由得笑出声来。 唐璐瑶放下画,拍着沈欢的肩膀,上下打量,啧啧称奇:“好妹妹,看来是我小瞧你了,怎么样,这生意做不做?” 沈欢推开她的手,喝口茶润润嗓:“我无所谓,不过是画个有趣吧。但是你,不要用这么饥-渴的眼神看着我,我不值钱!” “奇货可居,”唐璐瑶笑眯眯的说:“好妹妹,咱们签个契约吧,你来画我来卖,怎么样?” 沈欢知道她在开玩笑,她再喜欢钱也不可能让一个小女孩儿去画春-宫,虽然沈欢在她眼里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儿。 于是沈欢随意道:“你要是能把我从陆家弄出来,我就给签给你十年八年的也心甘情愿。” “啧,你不用顾忌什么,只要运作得好,我保证就算是陆家也不会知道我卖的是你的画。”唐璐瑶倒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还是算了,谁知道我会不会刚出狼窝又入虎穴呢。”沈欢笑道。 这下唐璐瑶开始傲娇了:“就你这水准,还不值得我花那么大的代价去得罪陆家,不太符合我做人行商的准则,你就不要痴心妄想了。” 沈欢被她这副商人嘴脸逗得直笑:“我虽然不值钱,但能给你指个门路,绝对让你大发。” 唐璐瑶本不太相信,但看沈欢神色认真确定她没有开玩笑,就来了兴趣:“是什么?快说与我听。” 沈欢慢悠悠道:“急什么,让我好好想想,明日再与你说。” 唐璐瑶不满,赏了沈欢一个爆栗子:“小小年纪故弄玄虚,快让我收拾收拾。” 两人调笑一番,唐璐瑶便起身离开,沈欢从书架上拿出一册书,不顾晚饭就走去赵家。 正值赵家晚膳时间,沈欢正好在赵家蹭了顿饭,用过饭,赵玥就拉着她回屋去了。 赵玥看她神色如常,应该没出什么事,虽不担心,但也有几分好奇:“这么晚了,你来这儿干什么。” 沈欢眨眨眼:“我想你了,不行啊。” 赵玥没好气的捏捏她的鼻子:“我就知道从你嘴里听不到正经话。” 沈欢笑笑,把刚从钟秀手中拿回来的书递给赵玥。 赵玥接过书:“这是什么书?还挺厚,封页很漂亮啊——《硕人经》……” 赵玥所拿的这本书,是青染衣众多藏书的一本,沈欢不经意发现的,书名取自诗经卫风。 赵玥翻书,发现里面所书竟然是美容一道,实在是前所未闻。 沈欢在一边解释道:“我娘是个爱美的人,这是她的一本藏书,我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我大致翻过一下,这本书中总结整理了许多美容密方,还有针对女人病等方面的一些方子。 你可别小瞧了这些,世间的女子没多少不会为这个花钱的,我本想早些给你看,但是我看有些方子所用的都是些珍贵的材料,成本较高,想等等再说,现在倒是有个好机会,不知道你想不想干。”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一句名言云:“宝剑赠英雄,红粉赠佳人。”可见化妆品对女人的重要性。古代的化妆品虽然没有现代种类多,但也着实不少。一般来说,化妆用的有黛、粉、胭脂、口红、香身以及指甲油。护肤用的有各种面脂面膜,还有全身护肤的汤浴。此外还有各种护法的发膏头油,洗脸沐浴用的汤碗澡药香汤等。 这个时代,许多化妆品和护肤品的配方简单,效果一般,就算有好的护肤品,也是世家的不传之方。 沈欢跟随青染衣知道她对普通的东西看不上眼,平时用的都是自己做的。 这本书除了各种方子,还有青染衣的笔记,记录了她的制作心得,产品的功能效果。再细看配的方子,各种植物药材等皆入药,有简单有复杂,功效甚多,应该差不了。 赵玥一边翻看,一边感叹:“真厉害,虽然不知道效果,可光看配方用料工艺,就知道是行家。” 赵玥看书颇多,因为赵奶奶身体不好,医书也看过不少。 沈欢点头道:“我虽然不懂,但是我娘是个不俗的人,她看好的东西,应该差不了。” 赵玥除了开始的震惊,就陷入了沉思,听到沈欢这么说,不由感激道:“我知道你是个好的,没想到却这么为我着想。你说吧,要怎么做。” 沈欢就喜欢赵玥爽朗干脆,就将自己的计划一一道来:“我不是个做生意的料子,今日拿这本书过来,就是想全权交给你。” 不等赵玥发问,沈欢继续道:“南山来了一对父女,看着是厉害的生意人,那女孩儿只比你大了一两岁,但手底下的生意十几万贯也是有的。 我仔细观察,觉得他们为人磊落大方,应该比较可靠。你可以与她合作,她出钱,你出秘方,共同经营,将这生意做起来。况且她手中有资源,你也不用抛头露面,只好好研究这些方子就好了,我想赵大娘也不会反对。” 赵玥名声已毁,赵大娘更不愿意让她抛头露面了,沈欢想着就凭这赵玥的为人和聪慧,什么事情办不好,既然豆腐坊不行,何不干脆换个更赚钱的生意。 赵玥抱住沈欢:“难为你想这么周全,可我原来没接触过这些,要是做不好怎么办? “这有什么好担心的,咱们又不用投入太多成本,就算失败了,也算是积累了经验,以后还可以做些别的。” 赵玥面色放松下来:“那对父女果真可靠?” “看着应该不错,尤其是那位大叔,气势不似凡人,背景应该不简单,所以咱们可以背靠大树好乘凉。” 赵玥低头沉思了一会儿,然后抬头看向沈欢,目光坚定:“我代你做这生意,你放心,我会好好做的。” 沈欢一副甩手掌柜的样子:“我是把这个送你了,以后可没有我的事。” 赵玥听了这话,恨铁不成钢道:“知道你清高,但也不用装到这份上吧。” 第二十四章 合作 “我身份尴尬,怎么能做生意,而且我也不感兴趣。再说,我可没想着要帮你,只是觉得这些东西闲置着,不造福一下广大女性同胞,实在有些可惜。” 倒不是沈欢说假话,她自有安身立命的本事,就不需要再忙碌于其他事物,以免影响书画的境界。她帮助赵玥,是因为她把赵玥看做是自己的朋友,真心想要她好。 但是,反过来一想,这何尝不是为自己以后铺条路,赵玥绝不是忘恩之人。日后赵玥发展起来了,对沈欢也有莫大的好处。 赵玥忍无可忍,拽住她的耳朵:“你也知道你身份尴尬!我看陆家虽不会薄待你,但也不会太好,你总的为自己考虑啊。算了,你也不用管了,这门生意我就帮你做了,等你以后能独立了,我再交给你。” 这个时代的所有契约都要官府认证,沈欢要参与生意,占有股份,还需要身份证明。赵玥考虑到这层,便决定代她出头。 沈欢抱住她:“我知道你对我好,可我也想对你好,你好我也就好了,玥玥你就好好干吧,不用管我。” 看赵玥无奈的表情,沈欢笑嘻嘻道:“在我看来,钱够花就好。我的金钱观就是及时散财,不留余财,不重钱财,不图享乐。你将这种挣钱的生意分我一份,我总觉得心里不舒坦,想要将它们送出去。” 赵玥挑眉道:“感情你是个自命清高的散财童子。既然这样,我就不客气了,大不了以后我包-养你。”心理却想着,她要好好做,将来为沈欢积攒一份陆家之外的财产。 沈欢拍拍她的肩膀:“这才对嘛,原来很疼我的一位老人就这样教育我,说这样才算活的潇洒自在嘛” 沈欢的祖父从小就教育沈欢以一种过尽千帆的心态去对待种种奢侈享乐,让她明白很多东西其实也就是那回事。一个人一生所追求的东西,能够给她带来满足幸福成功等感情的事情,绝非是享乐和豪奢。 祖父带着沈欢进行各种体验经历,就是为了引导沈欢发现探索她自己真正喜欢的真正享受的事情,努力让自己的生活充实,人生更有意义。 所以,沈欢这种价值观也就这样渐渐形成了,当然,这里面有着艺术家清高孤傲的态度,但对沈欢来讲,这些东西已经牢牢的根植于她的思想世界,无法轻易改变。 想到祖父,沈欢托着腮帮有些忧伤:“我没有攒钱的爱好,无非是我从来都是衣食无忧,从没受过苦。钱帛动人心,老人教育我没那么多财富,就没那么多烦恼,我觉得挺好的。” 赵玥摇头感叹:“要是别人这样,我一定给她一个深刻的教训,你嘛,我懒得说了。” “你别说,我原来就有个朋友把我骂的狗血淋头。说我这样享受着别人的供养,却不屑谈钱,不事生产,真是作孽。再直白说就是不创造财富,享受财富,却还不屑财富。” “听起来还真是一针见血。不过,谁说你不创造财富的,你给我的这些东西创造的财富以后可大了去了。” “所以啊,我还是得坚持自己。” 坚持自己创造财富,再去挥洒!只是目前都是借助别人智慧,挥洒起来很是不爽。 事实上,在沈欢最好的朋友说这些话时,她才十六岁,确实从没创造过任何财富。朋友的一番话却也让她明白,真要对财富不屑一顾,是需要创造大量财富才有底气的,所以,想要清高,也是要有资本的,而这个资本是需要你自己创造的。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看天色已晚,赵玥就赶着沈欢回去了。 第二天唐璐瑶又来找沈欢了,正好上午是杨先生的课,她随便讲了些东西,不到半个时辰就下课了。 沈欢放下练字的笔:“看来你很闲嘛。” 唐璐瑶不客气的坐到对面,两腿翘起:“怎么,不欢迎。” “怎么可能,你能来我觉得真是蓬荜生辉。” 唐璐瑶被她那副与有荣焉的陶醉表情弄得哭笑不得,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就直奔主题了:“你想不想出去玩儿。” 沈欢顿时睁大了眼睛:“要带我出去玩,是去苏州城?” “嗯,看你可怜,赏赐给你一次外出的机会。”唐璐瑶得意。 沈欢立马站起来抱住她:“好姐姐,你可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咦~说这么恶心。我应该是你的......” “优乐美!” “什么优乐美?” “呵呵,优雅快乐美丽的好姐姐!咱们什么时候出发,我也好做准备。” “就过两天,等你休沐吧。” 说着说着,赵玥也来了。 原来赵玥一早去南山找唐璐瑶,想着见见唐璐瑶,谈一下生意的事情,没想到扑了个空,就转身来汀芷院了。 沈欢介绍双方认识,对唐璐瑶说:“这就是我给你说的赚钱的门路,你们去那边说去,让我把这几张字练完。” 赵玥和唐璐瑶都是爽快的人,见面互相都有些好感,但唐璐瑶并没有抱太大期望,只是有些兴趣,后见赵玥拿出那本书,才真正认真起来,和赵玥谈起来。 “看起来是好东西,不知道可有成品。” “因为材料有限,现在还没做出来,不过,我有把握,做出的东西不会让你失望。” 唐璐瑶看出赵玥是真正有料的人,她本身也干脆,当即拍板决定和赵玥合作了。两人决定商铺就叫硕人阁,股份的话唐璐瑶占七成,赵玥占三成。 本来赵玥觉得唐璐瑶有些吃亏,但唐璐瑶有眼光,知道这些方子的价值,再说,她虽喜欢做生意,但不是重利之人。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安排了,两边找了个日子立下契约,然后两分头行动。 赵玥一边向秦翊学习一些药学医理,一边研究开发产品,而唐璐瑶负责资金人手等一系列事务,而沈欢这边成了两人的办公室。 “只要你把东西做出来,我这边就安排店铺人手,咱们就把店开起来。”唐璐瑶十分豪爽。 “那原料呢,在哪进货,如何保证货源的质量,原料的好坏对我们的产品的质量非常重要,看来我还得学习辨认原料的好坏……”赵玥思忖道。 “这你不用担心,我来安排。不过,开店之初我们从外面进货,但如果生意做大了,我们最好自己能生产一些原料。这样不但能保证原料质量和供应,还能防止竞争对手对我们进行打压。” “嗯,正好,不如先在我家的地里种些原料吧。你别拒绝,我家的地并不多,不过一二百亩,只是我的一些心意,总不能我真的什么都不拿吧。” 第二十五章 生意 唐璐瑶拍拍赵玥的肩膀:“咱们是要做大生意的,就不计较这些,而且你也别着急,现在还不到时候,咱们慢慢规划。” “也是,问题还多着呢。以后生产的东西怎么包装,如何向世人推广,如何......" ...... 两人一聊就忘了时间,直到沈欢提醒她们吃午饭,谁知道这两人像是入了魔,越聊越来劲,午饭过后继续直到天色已晚,两人才意犹未尽的离开。 她们商定了很多事情,首先是店铺的名字,初步决定叫硕人阁,先开在苏州。 唐璐瑶负责店面选择,原料购买,并搜罗这方面的人才,赵玥开发产品,并负责以后工人的培训。 当然,她们俩也没放过沈欢,赵玥知道她擅长书画,就让她发挥她的专长,把店面设计和产品包装的事情交给了她。当然,唐璐瑶只是意思意思,她自己另有计划。 其实赵玥也没想托付给沈欢,只是想把她拉进来,她做不做都无所谓。 于是沈欢提议她们两人针对自己负责的方面写一份详细的策划,方便下一步商定更多细节。 至于什么是策划书,沈欢一说,两人就明白了,万事开头难,好好规划一下,心中也就有了底。 她们两人一起还决定了首批研发的十个品种,并初步拟定了推广方案。 说实话,虽然赵玥和唐璐瑶的年龄比沈欢小,但说起生意来,比沈欢熟悉老道的多,沈欢听了她们的计划,缜密周全,可行性很强,心中不由佩服,便想着要好好帮她们一把。 第二天,唐璐瑶和赵玥都没有来,一打听才知道两人去苏州采买原料去了,于是沈欢也接受了自己被强加的任务,老老实实的在家设计包装,就当是绘画练习了,反正挺有趣的。 现如今大部分胭脂水粉都是用瓷器来盛装的,富贵人家或许会用一些珍贵的材料,但毕竟不通用,而且瓷器在耐久性、封闭性更强,造型上也有更好的可塑性。 此时瓷器的品种已经发展的很全面了,其中彩瓷青瓷白瓷比较流行,尤其是彩瓷的发展,简直是超越历史,可以和清代的粉彩有的一拼了,不过陆家多用青瓷白瓷。瓷中霸主青花瓷虽然出现了,却比较小众。 对于瓷器这种艺术品,沈欢可是熟悉的很,要设计出美观大方的瓷器还是很容易的,就是不知道现在的官窑和民窑发展的怎么样,此时的官窑向外出售吗? 如果官窑用不了,民窑的水准又是怎么样的? 好在有冯先生,沈欢才知道此时的官窑是不可以向外出售的,而且官窑民窑的制作水准差距还不小,其实技术都差不多,就差在用料和做工上。 比较有名气的民窑有十个,北方是磁州窑磁州窑、耀州窑、钧窑、定窑和邢窑,南方是饶州窑,就是景德镇窑,以及龙泉窑、建窑、吉州窑。 沈欢倾向于景德镇窑,因为景德镇是的瓷土是最适合做瓷器的优质高岭土,虽说现在工艺一般,但瓷器的胎质肯定要好于其他民窑的瓷器。而且,可以让唐璐瑶打听哪里生产青花瓷,购买一些原料,像是平等青,石子青,浙青,在景德镇生产。 不过,考虑到世人的审美爱好,沈欢决定还是多设计些彩瓷。 除了瓷器,还有玻璃器,水晶玛瑙象牙牛角等材质,也要设计些造型,除此外还可以做一些镶嵌是的盒子,就是在木雕竹雕漆雕等不适合做容器的的盒子里镶嵌一层瓷器,什么浮雕的、浅雕的、阴雕的、透雕的、镂空雕刻的等等都设计一些,不管怎么样,但求这些包装盒子精致美观,犹如艺术品。 沈欢兴冲冲地画了两天,设计了许多各种各样的盒子,要不是钟秀提醒,差点儿连休沐日要去苏州的事情都给忘了。 休沐日这天,照例打了两套拳,冲了个澡。 “东西收拾好了吗?” 钟秀给沈欢盛了碗粥:“姑娘不用担心,一切都收拾妥当了。” “有些激动呢,可别告诉涟漪啊。”沈欢搓搓手,这种不告诉家长偷偷跑出去的感觉还蛮刺激的。 钟秀抿着嘴笑:“姑娘快吃饭吧,一会儿就凉了。” 沈欢也觉得自己有些龟毛,就不再说什么,专心吃饭,然后去书房,将设计好的稿子亲自收拾好,放在画板里。 “那咱们就出发吧!” 主仆三人乘着牛车来到南山,刚将赶车的婆子打发走,那边前后来了两辆马车,旁边还有正骑着马的唐瑄瑞。阳光透过他身后的树叶,细细碎碎的流淌过来,留下斑斑驳驳的剪影,更显得他风姿卓然。 “大叔!” 唐瑄瑞下马一把抱住她:“丫头来的挺早,进马车吧,璐瑶在里面打瞌睡呢。” 沈欢搂住他的脖子,趁机占便宜:“我不要,我要骑马!” 钟秀钟秀像是受不了她的无赖样,直接上了第二辆马车,和唐璐瑶的侍女多宝多珍呆在一起。 唐瑄瑞捏着她的脸:“你倒会挑,一会儿难受了可别抱怨。” 这让沈欢想起她娇弱的小身板,皱着眉头十分可惜:“那好吧,我就坐一会儿。” 像是被她的小模样萌到了,唐瑄瑞笑出了声,然后一个凌空,抱着她坐到了马上,还没等沈欢反应过来,就策马飞奔。 清晨舒爽的清风伴着薄雾迎面而来,让沈欢不由得吹了个口哨,似乎被沈欢清越的口哨声激励,马儿跑的更加欢腾。沈欢觉得这像是在乘风而行,像是要飞起来,自由潇洒,飞扬肆意。 唐瑄瑞骑马带着沈欢绕着南山跑了一圈,沈欢兴奋地双颊绯红,要知道,她平时的脸色都是苍白透明的。 这时唐璐瑶也睡醒了,一只手托起下巴,靠在马车车窗上,十分悠然:“瞧你这点儿出息,回来我送你一匹马,让你骑个够。” 刚下马,沈欢的双腿还有些软:“这是我体验人生的乐趣,你懂什么。” 谁知秦越突然从马车上冒出来:“女人的废话真多,赶快出发吧。” “小臭屁,你也来啦!秦大哥呢?” 秦越哼了一声,不理她,转身回到马车。 “上车,咱们该走了。” 说着,唐瑄瑞将沈欢抱上马车,驾车的是秦大叔。 车里的空间很大,沈欢三人一点也不拥挤。 看到秦越,沈欢忍不住上去捏了把他的脸:“你还赌气,是不是大丈夫啊。” “我是懒得理你这小女子!” “你不用理我,我理你就行了。” 秦越羞恼:“一点儿女孩子的矜持都没有!” “矜持又不能当饭吃,我可不需要!” ...... 好在沈欢适可而止,玩了一会儿,就开始办正事了 拿出画板,递给睡意犹在的唐璐瑶:“吶,你看看怎么样。” 唐璐瑶懒洋洋的接过去,打开看了两眼,呵呵笑了出来:“啧啧,你可真不是做生意的料。” 第二十六章 苏州城 “怎么了,难道不好看?” 唐璐瑶翻着画稿,斜睨的看了她一眼:“怎么会不好看,重点是太好看了!你觉得你画出来的东西有谁能制作出来?先说瓷器,怕是只有官窑才行,就像这个秋水图花样,估计得是大师才能做出来。还有这些雕刻花样,不是能工巧匠,哪里能做出来你画的样子。” 秦越也跟着说风凉话:“真是异想天开啊~。” 沈欢一头捶在车墙上:“啊,好可惜。”然后又抬头怨念深重的看着唐璐瑶:“你不是自诩本事通天,怎么就不能定制官窑,找一批能工巧匠!” 唐璐瑶摸着她的头,挑眉傲笑道:“你怎么知道我不能定制官窑。” 沈欢一听就拽住她的手:“你有门路!太好了,你也不要嫌弃成本太高,反正有钱人多得是,而且女人的钱多好挣,反正我就想用这样的瓷器!” 说到最后,沈欢耍起了无赖。 唐璐瑶伸了个懒腰:“这个我可管不了,你得去找我父亲,不过,我倒是能找出一批厉害的工匠,但也不可能大量制作这样的盒子。” “能制作出来就好!我可以再设计一些简单的花样,也正好把制作出来的东西分个档次。这些精致的花样还可以做成册子,让客人挑选,专门定制,走高端路线。” 这下子唐璐瑶的眼睛亮了:“好主意,最好再设计些套装,一次卖一套。” 沈欢点头:“我研究过现在流通买卖的瓷器,发现景德镇的瓷器胎质最好,而且出窑的成功率最高,要不咱们在景德镇买个窑厂,自己烧瓷。” “你确定景德镇的瓷器胎质好。”唐璐瑶有些怀疑,这么小年纪怎么懂这么多。 “怎么,你不相信我。” “那倒不是,我手里是有几个窑厂的,经营的还不错,你这么说,我还真想在景德镇再开一个窑厂。” “咦,你竟然还经营窑厂。”沈欢惊讶。 “我父亲认识的一个朋友,是从官窑里出来的一个工匠,因为一些事被排挤出来,穷困寥落,父亲为了帮他,就特意开了一个窑厂,没想到经营的不错,就多开了几家。”唐璐瑶解释道。 看沈欢着沈欢惊叹的表情,唐璐瑶索性就讲起了她家的生意。原来,明宇商行就是一个大型牙行,做各种中介贸易,将各种资源商品调配运转,流通到各地。 唐瑄瑞为人仗义磊落,又足智多谋,生意做的十分兴旺。又加上他心胸开阔,从无身份地位偏见,喜爱结交各种能人异士,所以认识了许多能工巧匠,因此还慢慢发展起了所谓的手工制造业,有许多手工作坊。 “这太好了,以后我要做许多东西可就方便了。” 唐璐瑶得意笑道:“只要以后你跟着我混,那还不好说。” “嘻嘻,以后小的就靠大爷你了。” 一边的秦越给了她一个白眼:“狗腿!” 唐璐瑶扭头嗤笑:“要你管。” 三人在车上吵吵闹闹,不知不觉,时间就过去了。 马车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沈欢掀起车帘向外看,激动道:“咱们快到城门了。” 这次终于能好好地在参观游览古代大城市了! 车外人声鼎沸,各种车子,各类人络绎不绝,沈欢还发现不少女子或是驾车,或是挑担,无论怎样,都坦然大方。 唐璐瑶将她拉进车中:“看你没出息的样子,现在太阳正毒,一会儿进城在看。” “你是见多识广,不在乎这些了,我可是第一次啊,你就让我多看两眼。” 念安村宁静祥和,总是一派悠然淡定的气氛,不像这里,隔着车帘就能感受到一股洋溢着的热闹的市井生活气息,连带着周身都沉浸在一种温暖热烈的氛围中。 在沈欢自顾自的沉醉中,马车缓缓前进,不一会儿就进入城内。 苏州是一座精致的城市,有着“水陆并行、河街相邻”的双棋盘格局和“三纵三横一环”的河道水系。由于是一河一街的格局,所以苏州的道路不同于长安和洛阳的宽阔气派,反而精致优雅。 苏州水网密布,桥梁众多,沈欢他们刚下车,唐瑄瑞就和他们分开了,留下一对姓乔的中年夫妇陪着他们,走了没几步,就到了一个码头,打算换船。 身处街市,热闹喧嚣的气息扑面而来,耳边充斥着吴侬细语,放眼望去,建筑精致典雅、疏朗有致,街面店肆林立,会馆集聚,商贾辐辏,百货骈阗。桥上桥下,人烟稠密,船只密集,居货山积,行人水流,列肆招牌,灿若云锦。 一派富贵**,繁华鼎盛之气象。 她们夹杂在人群中,哪怕事先订好了船,也过了好一会儿才上船。船只不大,红漆飞檐,精致富贵。进去里面有两排六个红木桌椅靠窗而立,小桌上水果点心茶水一应俱全,雕花窗户早已打开,沈欢几人挑好座位,船就出发了。 “咱们一会儿先去山塘街,这可是苏州城第一名街,我看好的店铺就在那里。” 沈欢前世就听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有西湖,苏州有山塘。两处好地方,无限好风光。” 这山塘说的就是山塘街,只是现代早已没有的古时风貌,只能在许多宫廷画中,窥见一二。其中徐扬的姑苏繁华图,宋骏业的康熙南巡苏州图,王翚的康熙南巡图和焦秉贞的康熙南巡苏州虎邱行宫图卷是其中表现力不错的,但也远远无法和身临其境的感受更为直接热烈,沈欢只觉得自己的一双眼睛根本就不够用。 “别这样看,跟饿狼似的,钟秀,给你家姑娘一个幕帷,可别叫其让人将这幅穷酸相看到了。” 钟秀倚在船窗边掩嘴偷笑,钟灵却默不作声的将幕帷递了过来,这下连唐璐瑶都忍不住笑了。 “啊呀,我不要这个,快把我的画板和炭笔拿过来。”沈欢才不管这些,她现在激动的不得了,只想把她的所见所闻用画笔记录下来,才不虚此行。 这会儿秦越也不傲娇了,好奇的凑过来,睁着滚圆的双眼看着她:“什么是炭笔?怎么画?” “顾名思义,就是用炭块做的笔,我可是找了许多碳,才找到合适的。这种笔适合速写,能够快速记录下来要画的景物特征形态轮廓,方便回去画出完整的画稿。” 说着,沈欢就拿起削成不规则圆柱形的碳棒在画板上挥舞起来。只见不过瞬间,已有数笔落纸,看起来毫无联系的线条渐渐联系起来,勾勒出一个轮廓,只见沈欢下笔迅速,却连贯有度,流畅自然。 此时的沈欢再没有了平时的玩味慵懒,取而代之的是前所未有的专注认真,仿佛此时的繁华喧闹都是过眼烟云,于她没有丝毫影响。不过是几息时间,在看画板上,刚在经过的垂虹桥就已经定格在了上面,连岸边的小楼,来往的行人船只都历历在目。 第二十七章 野心 这让旁边的唐璐瑶和秦越看的两眼放光,啧啧称奇。沈欢却全神贯注,画完一张,又一张,两人看了一会儿,就觉无趣。唐璐瑶索性就为钟秀钟秀讲解起两岸的风光景物。 “岸上的路是干将路。相传,吴国人干将与其妻莫邪善于铸剑,他们曾铸有一对锋利无比的宝剑,一名干将,一名莫邪,都献给了吴王阖闾。后来,干将、莫邪被成为了利剑的代称。为了纪念干将,苏州人把与干将墓相近的城正东城门称为“干将门”,正东门对的路就叫干将路,一会儿,我们就会到达山塘街,山塘街......” 说了一会儿,唐璐瑶喝了口茶润口,随意向岸上一看:“咦?那个人好眼熟?是谁?” 沈欢正好画完一张稿,就凑了过去:“我看看。” 岸上熙熙攘攘,人口众多,却能一眼看到街中心骑着白色骏马的男子,这人身着一身花团锦簇的衣服,五官生的漂亮,却眼神上挑,一股倨傲之气油然而生。 一旁的秦越叫道:“哎呦,好大一只花蝴蝶。” 几人不由的笑出来,唐璐瑶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然后又一副玩味的表情:“你们猜,这是谁?” “买什么关子,你就说吧。” “呵呵,这可是和玥玥有着莫大渊源的人啊。”唐璐瑶摸着下巴笑道。 沈欢愣了一下:“不会是范崇吧。” 唐璐瑶眉角一挑,笑的意味深长:“除了他,谁还会这么招摇。” 沈欢听得摩拳擦掌,恨不得现在就好好教训那家伙:“他不是被送走了吗,怎么又回来啦。” “不清楚,回来我让乔叔查一下。现在不是追究那件事的时候,你最好把你的画板放下,我选的店址快到了。” “唉,我就脑子里**一下,找点快感。” 唐璐瑶听了这话,忍不住戳戳沈欢的脑门儿,教训道:“没有出息就算了,说话还没节操。” 沈欢顿时反映了过来,刚才的话实在是无心的,于是就挤眉弄眼的看着唐璐瑶:“你看他那么欠扁的样子,就不想戏弄一下。” “你以为调-戏良家少男那么容易。” “我不是没主意,向你讨教嘛。”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等弄来了他的资料......”唐璐瑶眯着眼淡淡的说道。 沈欢会意点头,转身吃钟秀为她剥的红溜溜的石榴子,不一会儿,船就在一个小石梯边停了下来。 唐璐瑶先上岸,然后转身牵起沈欢的手,将她拉上来:“走吧,前面就是我说的地方。是个临街的四进的房子,原本是一家布坊,因为受到外来低价布匹的冲击,生意吃了亏,没了法子才不得已盘出。盯着这块儿肥肉的人可是不少,我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了过来。” “哦,说的这么难,怎么没两天你就定下来,弄到手了。” 唐璐瑶既神秘又得意一笑:“有人乐的当冤大头,我干嘛不成全他呢。” “冤大头?快说,你傍上谁的大腿了。” “没什么可说的,诶,咱们到了。” 沈欢本想再追问,只是被她这么一打岔,就决定以后再说,虽然她没怎么把设计店铺的事情看得很重要。 只见一栋气派的两层木石结合的楼宇,飞檐斗拱,彩绘精雕,富丽典雅。门前两颗亭亭如盖的梓树,树体端正,冠幅开展,叶大荫浓。门前没有匾额,雕花窗户紧闭,只有大门刚被乔叔打开,从里面出来四个婆子,迎接沈欢几人。 沈欢咋舌:“花了不少钱吧。” 唐璐瑶满意的看着这座楼,眼睛闪亮亮:“花钱是为了以后挣更多的钱,这点儿钱都不舍得花,以后怎么挣大钱,你给我出息点儿。走,我带你参观参观,你也想想以后这儿怎么布置。” 几人进去,就见一个大厅,门口两边是两道楼梯,直通二楼,正面是一个柜台,四周摆满了漆雕的柜子,可以看得出都是以前摆布匹的架子。 “这儿呢,就是正堂铺子,楼上是雅间儿,专门接待贵客。” 绕过柜台,两边是门帘,穿过门帘就是出口,出去后就是一座阔大的院子,只有一座天井,两颗石榴树,没有回廊,正面是三间正房,两边都是厢房。 “这里都是仓库和伙计们的住处。” 穿过角门,再往里走,是一出小花园,种了些很普通的花木,布置也没有讲究,幸好有个水潭,增添了两份景致。走出花园,就是原来主人的住处,第四进是女眷们的地方,同时还有一个小园子。 地方并不大,不一会儿就逛完了,一行人就在后院的凉亭休息。 “怎么样。” 沈欢接过钟秀递上来的茶,痛快的喝完后,才舒了口气道:“地方是不错,却布置的一塌糊涂,如果按我的要求改,差不多等于原地重建了。” 唐璐瑶白了她一眼:“不当家不知道茶米油盐!先不算原址重建的花费,就是重建的时间我们也耽搁不起,时间就是金钱,要是浪费在整改店面上的时间过长,我是不会同意的。” “你要知道,咱们走的是高档路线,店面可是脸面,那些个夫人姑娘们眼睛都是顶着天的。既然要做,就要做好,做到一鸣惊人。” “我还用你教我这些生意经。”唐璐瑶端着茶轻啜一口:“我是想着就先把前面的铺子修整好,后面的这些院子全都改成仓库和作坊。” “可这样太不合理了吧。”沈欢有些不明白,一般来说,做这种富贵生意总要弄几个雅致点的地方当门面。 唐璐瑶站起来,看着远方,眼中有着不容忽视的热情和信心:“我和玥玥商量过了,我们要打造一个能够提供贵妇骄女们采购游玩办社集会于一体的地方,让硕人阁成为她们趋之若鹜的顶级交际场所。所以我找了一个好地方,打算建一个园子,专门接待那些贵客。” 沈欢看着张扬耀眼的唐璐瑶,一瞬间就被她流露出的傲然和雄心折服。啧啧,不简单,还以为只是一个简单的化妆品专卖店,没想到她的目标是打造成一家大型美容会所。不过,听她的意思,还没想过美容这个概念吧。 “好主意!但是,难道你打算就凭卖胭脂水粉吸引她们来我们这里结社集会吗?” 唐璐瑶看到沈欢的表情有些奇怪,沈欢把书交给她们后,就不再关心生意的事情,一直表现淡淡的,怎么现在的表情认真热忱起来。唐璐瑶好奇道:“不卖胭脂水粉怎么办,我们可是脂粉铺子。” 第二十八章 闲游 “这种事情她们直接吩咐下人就行了,何必亲自来店里,就算亲自来了,我们给她们提供的地方还比得上她们自己家的园子。” 唐璐瑶不以为然:“你不了解这方面的行情,我是自信咱们的东西能够吸引她们过来的,再说,我找人建造的园子自然差不到哪去。” “难道你不想让硕人阁更有吸引力吗?”沈欢笑的意味深长。 唐璐瑶有些惊讶和惊喜,这丫头别的不说,鬼主意倒是挺多:“怎么,你有什么好主意?” “你们好好的研究我娘的那本书,里面的不少面膜方子,汤浴方子,你打算怎么办。” 这下唐璐瑶奇怪了:“自然是直接做成成品卖出去,不然还能怎么办。” “难道你没想过让她们在咱们的店里体验。” “什么意思?”唐璐瑶眯眼。 沈欢想了想道:“我是想提出一个美容的概念,所谓美容,就是通过一些办法让人变得漂亮起来。” 其实沈欢也不太了解,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解释下去:“我觉得咱们应该让来硕人阁的人变得漂亮起来,不只是让她们直接买产品,而是在这里体验产品。” “体验?”唐璐瑶琢磨着这个词。 “我知道一些面部按摩可以通活面部经络,如果配以面膜,可以提高面膜的使用效果,你跟着胡老道学过,应该明白吧。”前几天沈欢才知道老道姓胡名天明。 唐璐瑶若有所悟:“我知道,人的脸部有不少穴位和经络。也就是,咱们用咱们的产品给她们按摩,提高使用效果……”越说唐璐瑶的眼睛越亮:“这样就能扩大硕人阁的吸引力,汤浴也是,咱们配好,让她们在我们这里使用,人的身体也可以按摩针灸的!” 沈欢点头:“对,还可以汇集最流行的美容资讯,培训一些聪明的招待,让她们帮助客人从穿衣饰品发型妆容等方面努力让人变得漂亮,最好进来硕人阁是一个样,出去是另一个样……” 唐璐瑶托着粉腮沉思,沈欢又细细讲了她了解的现代美容会所的情况,当然这些都是她比较肤浅的认识,她可没有去美容院的经历。只把唐璐瑶说的目光灼灼,激动地恨不得现在就把硕人庄园来起来。 沈欢说的口干舌燥:“就这么多了,重要的是咱们的产品一定要好,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强,庄园也不能比她们的私家园林差,富贵豪奢是比不上,但一定要精细新巧,富有创意,玩出新意。 虽然我不会做生意,但是设计一下庄园还是不成问题的,我可以帮你设计一些,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当然,你还得找个人主要负责。”她年纪小,现在的水平也一般,只是见识多一些,现在对这件事上了心,自然要拿出百分百的努力。 此时的唐璐瑶也淡定下,但还是掩饰不住眼中的热情:“我相信你,你把你的想法都画出来,不用担心地方不够用,也不要担心投入成本,放心大胆的去画。” 沈欢握住她的手:“你就这么任我玩闹!”她提出的想法固然新奇诱人,但真正运作起来不知道有多困难复杂,唐璐瑶愿意接受,还愿意投资那么多的资源去尝试,不得不让沈欢佩服,这让对这件事不怎么上心的沈欢也生出一股豪情。 唐璐瑶摸摸她的头:“你是在怀疑我的眼光。” “当然不是,你放心,我一定好好做,不会让你失望的。”沈欢向她保证。 唐璐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歇够了吧,咱们正事儿也谈完了,走吧,我带你好好玩玩苏州城。” 来时走马观花大致走了一圈,已经就见得苏州繁华壮丽,言不可悉。 曾有古诗: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古宫闲地少,水巷小挢多。夜市买菱藕,春船载绮罗。遥知明月夜,相思在渔歌。 很能表现出沈欢对此时苏州的感觉,即使这里的人们都是处在繁忙喧闹中,却仍能感觉到隐藏着那一股清悠与惬意。 唐璐瑶二话不说拉着沈欢来到了最热闹而集市,市肆夹路,整齐繁多,亭馆布列,楼台相望,略无隙地,街上與马从盖,熙熙攘攘。水巷上,光彩耀目,游山之舫,载妓之舟,拥货之船,舳舻接缆,鱼贯于流水绿波中。 一行人兴奋地走在路中,惊叫不停,乔叔为了保护几人安全,还特意安排了几个身强力壮的婆子跟着,好在这里的消费水平较高,人没有太多。 沈欢对什么都好奇,每家店铺都要逛上一逛。尤其是在卖文房的店里,流连忘返,但并没有买多少东西,陆家给她准备的无一不是上好的。倒是在一些特产店里,买了不少精巧的手工艺品。 而在一家绣坊,沈欢走不动了,这家绣坊的绣品,针线细密,用针细如发丝,设色精妙,光彩射目。正所谓:“山水分远近之趣,楼阁得深邃之体,人物具瞻眺生动之情,花乌极绰约底馋唼之态。”尤其是店中的镇馆之作——环秀山庄,景胜字妙,精彩绝伦,令人称赞。 “别再看了,这苏绣店家掌柜不会卖的。” 这幅大型刺绣,别说是五千贯了,五万贯也买不到,因为这是宋家明年进贡的,在这里供众人瞻仰,是因为当今圣上喜欢这种在民间久负盛名的艺术品。 原来沈欢觉得自己有五千贯,已经很有钱了,如今才觉得自己贫困的可以。但沈欢明白艺术无价,无论她再有钱,也不可能拥有真正的艺术,还是抓紧时间欣赏吧。 不知不觉,一行人就忘了午饭的时间,直到唐瑄瑞打发人来,沈欢才发觉自己已经饥肠辘辘了。 “大爷在馆珍宫订好了临流枕石,请姑娘和两位朋友前去。” “馆珍宫?”沈欢扭头看唐璐瑶。 “是苏州久负盛名的一家苏菜会馆,临流枕石是里面有名的雅间,就是在水流旁的石质桌椅上吃饭,弄得文绉绉的。” “有的吃就好了,快走吧,等不及了。” 于是一行人又坐船,穿过几个巷子,来到了馆珍宫。馆珍宫占地颇广,修建讲究,除了临街的大厅外就是修建的各种雅间。沈欢到了所谓临流枕石,并没有想象中的惊艳,有些失望,幸而有饭菜很快就上来了,也就没有太细的打量。 苏式菜肴,在烧制上主要采用“焖、焐、煨、炖”等手法,口味清淡,甜而不腻,非常讲究食雕及配色,在花式及外观上下大功夫。菜名力尽高雅,选料务求鲜活。餐具小巧而精细,能让人轻取细品;酒水甘醇而不烈,浅饮辄止。餐前餐后喜以清茶待客,席上席下好用诗书佐酒。 很像现代的淮扬菜系,只不过在各方面还是差的多。 沈欢来这里一段时间到已经比较适应这里的口味了,但也说不上喜欢。她真正喜欢的是麻辣够劲、浓郁丰富的川菜和色鲜味浓、醇厚香浓的东北菜,简而言之就是比较重口味儿。好在菜品雅致,鲜嫩清爽,吃着也别有一番风味。 酒足饭饱后,沈欢她们休息了一会儿,就有出发了。 这次,沈欢央求唐璐瑶带她去书铺,此时已经出现了活字印刷术,许多书籍得到了普及,推动了出版业的发展。再加上科举制的成熟,读书人越来越多,文化丰富多彩,包罗万象,又没有什么明令禁止的条文,所以许多书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冒出,此时的读物还是非常丰富的。 第二十九章 轶事 苏州有条文昌街,大大小小开了几十家书铺,沈欢扫荡了一番,收来了十几本战利品,也算是心满意足了。 只是将要离开时还是有些不舍。 唐璐瑶一把揽住她:“好了,走吧。别伤感了,这多不适合你啊。下一次来,我叫父亲约好冯伯伯清沁园,咱们好好游园,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苏州繁华,有几条街市不禁夜,夜晚的风光也是不俗,可是沈欢看不到了。依依不舍的看着苏州的城门,沈欢摇手告别,将头缩回了马车。 好在这种消极情绪对于沈欢,向来是来得快去得快,很快就开心的聊起今天的感受收获,可惜秦越手里拿着一个跟魔方似的小东西玩的起兴,唐璐瑶在看账本,没人搭理她。 不过就算没人理她,沈欢一个人也说的起兴,她内心的开心无法抑制,只想抒发。 直到天黑,沈欢她们才回到别院。此时的沈欢已经困累交加,虽然她的身体最近好了一些,但也受不了这样折腾一天。 “姑娘,还是再吃一些吧。”钟秀劝道。 “实在不行了。”沈欢摆摆手:“我看会儿书,消化一会,你给我准备些水果。” 那边,钟灵给沈欢倒了杯热羊奶,虽然加了杏仁,沈欢还是受不了羊奶微微的膻味儿,不过还是老老实实的捧起杯子,小口小口的喝。 虽然此时茶饮盛行,但只喝茶对小孩子的成长发育还是不太好的,幸好还有牛羊奶等奶茶。 除此之外,此时还有熟水和浆等饮品。 熟水其实就是饮料,熟水大都采用天然制作而成,而且特别重视口感和保健的双重需要,最有名的是紫苏熟水,紫苏熟水芬芳怡人,而且有治疗胸中滞气的作用,还有草决明熟水,用于明目通便,适合老年人饮用,金银花熟水用于清热解毒,适合夏季饮用等。 浆泛称捣为汁液的各种饮料,沈欢理解为各种果汁,还有最有名的豆浆。 沈欢不喜欢这里的茶,来这里时适应了一段,就渐渐把她喝的都换了,只是出去后还是喝比较大众的茶水。而且为了身体健康,每日豆浆羊奶不断,因为牛奶不好弄,只能暂时将就一下羊奶了。 沈欢看了会儿书,忍不住又写了几张大字,才去睡。第二日醒来身体像是被车碾压过似的,酸痛无力。在床上磨了半天,才起来练了一会儿五禽戏,然后去上冯先生的课。 沈欢坐在她的楠木大书案,温习冯先生上节课讲的内容。 “怎么,窗外的竹子就那么赏心悦目。” 不知何时,冯先生过来了,看到沈欢对着窗外的一丛修竹发呆。 沈欢笑道:“原不觉得这个院子有多好,今日仔细一瞧,才发现这里虽不如汀芷院精致优雅,却像是浸透着一股清冷的书香。每一处景致看似随意,却都恰到好处,让人无法修改,否则就破坏了其整体的美感。着实厉害,也不知是哪位高人布置的这院子。” 冯先生随意的坐在沈欢对面,也学着沈欢的样子托着下巴:“汐沙别院是前朝名士——巴陵斋主亲手设计的。 巴陵斋主出身并不好,不过是普通商贾之家,只是风-流多情,常流连于烟花酒巷。据说巴陵斋主年轻时为了吸引一位喜爱书画的头牌姑娘,练就了一手好字画,他为那位头牌画过一幅《嘉陵江》,惊艳众人,此后扬名,求其书画者多不胜数。 或许是有才华的人都比较孤傲,他不轻易作画,也很少作画,但流传在外的无一不是精品。只是,某日这位浪荡才子看上了一位姑娘,极尽去手段追求,大家原觉得这不过又会成为他的一段风-流韵事,却没成想,这次他却真的认真了。” 说道这里冯先生停了下来,笑的有些奇怪:“你可知这位姑娘是谁?” 沈欢好奇,冯先生平日都是温婉优雅的,少有笑的像如今这样。不过既然冯先生这样问她,就说明沈欢要么认识这人,要么就与这人有着莫大的联系。 沈欢想了想,有些迟疑道:“谁?不会是陆家人吧。” 冯先生已经恢复了平和的样子,对沈欢的猜测不置可否,轻啜钟秀刚端上的热茶,才继续道:“没错,只不过他看上的不是陆家的姑娘,而是陆家的公子。” 这下沈欢也笑了:“莫非陆家这位公子貌似好女。” “恩,公子容貌昳丽,精致不似男子,巴陵斋主一直把公子当做是女扮男装的女儿家,每日写诗赠画。公子本不在意,也不理会他,奈何他纠缠不断,公子也渐渐欣赏他的才华,于是将在蜀地的正事办完后,公子起了兴致,邀他共浴。” “那他岂不得历经大喜大悲,悲愤羞恼万分。”还真是想不到,这时的人都这么奔放浪漫,不拘世俗,潇洒不羁啊。 “大喜大悲倒是经历,但没有什么羞愤。他接受事实后,倒是很大方的与公子共浴,还写了首艳诗,表其迷醉之意。”冯先生笑道。 “倒是一个真性情的人。” “后来公子离开蜀地,他也继续跟随,并在这里帮助公子修建了汐沙别院。” “那他可曾娶妻。”沈欢八股的多问了一句。 冯先生淡淡看了沈欢一眼:“不曾听说,好了,别问那么多,说说今天想学什么吧。” 沈欢嘻嘻一笑,也不再纠结:“我想了解一下那些名扬四海精美壮丽的园林。” 一节课下来,沈欢收获颇丰,但最重要的是了解了那些有名的园林建筑专著,所以下了课就匆匆忙忙的回到书房找书,找不到的就让钟灵去秦家借。 沈欢虽然有些建筑设计的经验,也了解许多古今中外许多有名的建筑,她自信能设计出让大家惊艳的园林,但首先的了解时下的审美的倾向,要符合大众的喜好。所以,先学习此时的园林建筑概况是非常必要的。 下午,杨先生依旧是讲解一些知识要点,就让她自己练习,然后翩然离去。沈欢也不管她留的作业,自顾自的回到书房开始画硕人阁的草图。 按照她的想法,她是想设计几个等级不同的美容馆,汤浴熏蒸馆,美妆交流馆,休闲娱乐馆。然后是一些适合举办各种诗社聚会的主题馆。最后,她还想弄一个游泳馆,一个圆形剧院,还可以做舞厅用。 此时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极爱跳舞看戏。当然,最爱的还是蹴鞠马球,沈欢本想设计一个像古罗马角斗场那样的圆形运动场,可是工程量太大,而且需要考虑很多建筑力学原理,沈欢这个半调子压根不行。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秦老头的技术支持。沈欢也想把硕人阁设计成水流全自动,尤其是热水全自动的比较现代化的用水系统,同时,这也是为了沈欢心念的抽水马桶。 除此之外,瓷砖瓷管是最重要的材料,是否能达到沈欢想要的效果,这是必不可少的,当然,如果有玻璃的话就更好了。 所以沈欢准备了几种方案,在技术材料都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也要设计出令人眼前一亮的建筑。 “姑娘,赵姑娘来了。” 第三十章 设计 只是沈欢沉浸在工作中不能自拔,根本就听不到别人在说什么。赵玥也知道她这死性子,就拿了一本书,在她边上坐着。直到掌灯时分,沈欢才停下来。 “别看了,灯太暗,伤眼睛。”沈欢抽出赵玥手中的医术。 “怎么,终于肯赏我点儿时间了。” “我这么大方,不就是点儿时间嘛,一会儿赏你顿饭吃。”其实,沈欢有些心虚,她是知道有人来的,只是在她专注画图时,分不开心去关注其他的事物。 赵玥也不与她计较:“今日我去找璐瑶,她让我带几句话。” 锦书锦画将屋里的灯都点亮,书房顿时明亮不少,沈欢看到赵玥明亮的眼睛下有一片淡青,想来这几天她都在很努力吧。 “怎么,又有什么话。” “璐瑶说我们应该先把铺子开起来,把我们的东西卖出去。一是可以打入市场,聚集人气,把名气给赞起来。二呢,也能收拢资金,然后投入到会馆的建设,这样就不用前期投进太多钱,影响到其他的生意。” “哦,我知道啊,她对我说过的。”沈欢有些漫不经心。 赵玥一脸‘我就知道会这样’的表情:“但是你肯定都给忘了吧。” 沈欢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她确实忘了,只想着硕人庄园的设计了。 “所以呢,璐瑶让你先把铺子的图纸画出来,庄园的事情我也听说了,但不急于一时半会儿。” 本来唐璐瑶并没有把这件事交给沈欢负责,后来看到沈欢突然爆发出极大的热情,就改变主意让她也做一份设计。 “这没问题,对了,你那边怎么样了。”沈欢满口答应。 “一切顺利,比较简单的珍珠玉簪粉已经做出成品了,效果还不错。” “这么厉害!快拿出来给我看看。” 赵玥举起手中的书:“我是给你送书并负责传话的,珍珠玉簪粉没带,就算带了,你也用不了。” 沈欢接过书:“我不能用不代表我身边的人不能用啊。” “那你再等等吧,璐瑶专门找了两个祖传做胭脂水粉的匠人过来帮我,我看看能不能再改进一些。” “好吧,先放过你,咱们去吃饭。”沈欢站起来拉着赵玥向外走。 赵玥吃过饭就匆匆走了,沈欢也放下了庄园的设计,转而向铺面的设计。 接下来的几日,涟漪和冯先生成了沈欢的顾问,许多常识性问题和此时的流行风向等都是沈欢的空白。好在她们虽然不知道沈欢在干什么,但还是知无不言,让沈欢的设计有了很大的进展。 沈欢以明亮温暖的鹅黄,清雅脱俗的天青和神秘高贵的淡紫为主色调,全面改变了原来铺子的格局。 首先将进门的两道直梯改成螺旋上升式的,同时为了扩大采光效果,也将窗子进行了扩大和改造。本来沈欢想设计成落地窗的样子,但出来的效果并不尽人意。 其次,进门并不是柜台和架子,而是不规则摆放的十个主打产品展示台,这些展示台都是已木雕或石雕做成的柱形基底,上边的展示部分则是根据主打产品的性质设计的,就像珍珠玉簪粉,就是一支绽放的玉雕的玉簪花,含着五彩可爱贝壳,而贝壳就是产品置放的地方。同时,每个展示台上都有精制的书笺,上面写着该商品的名称特点功效。 柜台并没有放在中间,而是在大厅的东侧,柜台旁边是同套的货架,都是以符合时下审美风格的比较华丽繁复的样式,很有些巴洛克和洛可可的复古华丽的风格。 除此之外,沈欢还设计了三种不同样式的六架梳妆台组合,为的是客户在这里体验产品。整个大厅用鹅黄和淡紫的幔帐装饰隔离,并布置许多绿色长青的植物,给人以清新舒爽的感觉。 楼上的雅间被分成六间不同主题风格的接待室,分别以曜日明月清风和幽竹雅兰仙莲命名,并以其名为主题装饰以华丽优雅清新自然古朴内蕴等不同风格。 但是整个四进的院子沈欢并没有做太大的改动,只是稍微休整了一下。 一旦有了方向和目标,沈欢的工作进度就很快,不过十日,硕人阁铺面的设计就进入了尾声,期间赵玥和唐璐瑶都来过两次,本来唐璐瑶觉得沈欢虽然厉害,但也只是七岁幼童,只是点子很多,所以只是将沈欢的设计作为备选,没想到沈欢的方案更加出彩,最终决定还是采用沈欢的方案,让沈欢按照她的意见又做了些修改。 这天休沐日,沈欢难得睡了一个懒觉,涟漪叫她起来吃午饭,才懒洋洋的从床上爬起来。 “才不过几日,天气就这么冷了。”说着沈欢就自顾自的穿起衣服,她还是不习惯别人服侍她,总觉得别扭。 钟秀在一旁帮她穿衣服,没办法,衣服不好穿,有时候需要人给搭把手:“姑娘不知,今日下雨了。” 穿好衣物开始洗漱:“下雨!下雨好啊,不过今天是哪一日,还没入秋了吧。” “还没有,今日是七月二十九,也没几天了。” 今日是钟灵为她洗头:“啊。这么说秦越的生日快到了。” “离八月十五还早着呢,姑娘不用着急。” 沈欢点头,将此事记在心里。 一切准备妥当后,沈欢来到圆桌吃午饭,然后去书房将东西东准备好,就带着钟灵钟秀去南山找唐璐瑶了。 前日唐璐瑶已经将大堂的设计稿和家具设计稿拿走,开始着手准备店铺装修了。今天沈欢是把楼上雅间的设计稿给她送过去,顺便看看秦越,并向秦老头请教一些问题。 “秦老头,你说能不能把你家这套东西搬到这上面啊。”沈欢指着她画好的会馆图纸平面图,与其说是会馆,沈欢更喜欢叫成庄园。 “园子占地太大,我需要去这个园子观察观察,才有把握。”秦老头摸着胡子,若有所思的说道。 “你这么厉害,怎么会做不出来呢,你可是我最崇拜的人啊。”沈欢一幅崇拜的摸样,想要激励秦老头多给力一点儿。 这下轮到秦老头吹胡子瞪眼了:“你这个女娃娃,别拿这话来刺激我。我说再看看,就是想做的更好一点,谁说我做不出来啦。” 沈欢殷勤的为他捶背:“就是,谁说您做不出来!如果像您这样天上地下少有,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天纵奇才也做不出来,这还有天理嘛!” 第三十一章 喷泉 沈欢哄了一会儿,秦老头才终于不再傲娇。 “老头儿,我在给你个好东西,看看你能不能做出来。” 秦老头正埋头吃东西,听到沈欢的话,差点儿没噎住。谁让他在沈欢来之前已经两天没怎么吃饭了。 “臭丫头,你就不能不再我吃饭的时候说话。 沈欢赶忙递上去一杯茶:“您老大人不计小人过,我只是觉得这个东西很好玩儿,你一定喜欢。” 说着,沈欢拿出她一早画好的几张喷泉效果图:“你看,如果地底下的水通过某种装置喷出地面,达到这种效果,是不是很有意思啊。” 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像钟灵钟秀看到图,只觉得神奇与好看,而秦老头看到这几张图纸,就陷入沉思中:“一般的水流喷不出这么高的,这得需要……” 接着沈欢又拿出一张图纸,是她画的简单的喷泉构造图。她在欧洲游历时,见过很多古喷泉,像是很有名的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伊斯特别墅的著名“百泉布道”和莱恩脱的喷泉水渠,这些喷泉在博物馆里都是留有图纸的。 还有罗马,一坐城市就拥有有3000多个喷泉,沈欢还专门花几天的时间都游览了一遍,把其中的精品记录下来。 在17-18世纪时,喷泉在欧洲城市盛极一时。著名的如法国凡尔赛宫的太阳神喷泉,俄国彼得宫的带雕像群的大瀑布喷泉。欧洲是十分注重历史的地方,有些著名的喷泉不但都完整的保留了下来,连它们的图纸和一些部件有些也都被收进了博物馆。所以,沈欢对喷泉还是比较了解的。 沈欢设计的喷泉并不复杂,尤其是和雕塑建筑结合在一起,就更简单一些。只是沈欢并不是理工工科的学生,对这一块儿实在是不了解,就算画出了图纸,也只是记忆中的大致模式,以及沈欢想要的达到的效果的理想图。 好在秦老头是个机械方面的天才,明白沈欢想要什么以及基本的喷泉的原理后,就拍着胸脯说有把握做出来。 其实喷泉原理是个动量守恒原理,从大半径管道到小半径管道,产生一个速度的变化,冲向背离地面的方向。大半径的速度由泵带动,小半径中的速度是原来速度,与动量转化速度。 这是初中就学过的东西。而秦老头对于动力和机械运用可以说是炉火纯青了,他设计的的许多机械都十分先进,只是有些一直没有找到应用的方向。 秦老头了解了喷泉的工作原理后,颇有些感慨:“没想到,有些东西还能这样用,啧啧,丫头,是个人才。” 沈欢笑笑,却并没多说什么。江南水乡多水,沈欢设计庄园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诸多水景,像是壁泉、涌泉、雾泉、管流、溪流、瀑布、水帘、跌水、水涛、漩涡等。其次便是最大限度的追求自然和谐,做到天人合一。 此外,沈欢还设计一处主要景点,虽然占地只有半亩,却辟有六十余米山径,洞壑、涧谷、危道,悬崖等遍布其间,希望能够做到“山形面面看,景色步步移。” 其他的亭台楼阁幽径池塘等景致沈欢也设计了不少,许多地方融合了许多地方特色,尤其是明显的地中海风格。 庄园设计中供以的聚会的主题馆,沈欢设计了三个,一是画舫补秋:即“补秋舫”,二是寒泉飞雪:即“飞雪泉”,三是高阁涵云;即“涵云阁”。 最重要的美容馆,分为青铜白银黄金玉石四个等级,每个等级的馆都拥有美容室,汤浴室,化妆室,方便顾客享受三位一体的服务。 青铜级的是踏莎馆,每个房间有三个或四个美容床位,每间汤浴室也是三个或四个浴桶,其次是配套的更衣室化妆室。 白银级的是濯姿馆,是标准的二人间,只是汤浴由浴桶改成了小型浴池。 黄金级的是云菲馆,都是单人间,除了上述的设施服务,还能享受到音乐舞蹈等表演,并且在姿秀馆还配有两个泳池。 而顶级的玉石级是群仙馆,都是独栋的豪华套间,增添了不少娱乐项目,汤浴池修成房间大小,并配以单独的泳池。 到时候根据唐璐瑶的意见,再来决定每个馆房间的数额。 和秦老头交流完,沈欢满意的回到唐璐瑶的房间。 看到唐璐瑶在看东西,沈欢还以为在看图纸:“怎么样?” 唐璐瑶抬头看她:“什么怎么样?” “图纸啊!” “还不错,已经交给福财了。” 福财是唐璐瑶的小厮,现在负责硕人阁的各项事宜。她的另外三个小厮分叫旺财兴财运财,帮助她打理生意上的一些事务。此外,唐璐瑶手底下还有有两对夫妇,一对是去苏州陪同的乔氏夫妇,一对是还没见过的孙氏夫妇。除了多宝多珍两个贴身打理的丫鬟,还有四个帮助她打理账务管理事务的大丫鬟。 沈欢看到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眼下的青影也有些严重,不过眼神还是很精神,精神面目不错。 “怎么,最近事情很多。” 唐璐瑶放下手中的账本,喝了口热茶:“恩,这段时间,父亲逐渐把生意交给我打理。忙是忙了点,但还能顾得过来,过段时间就好了。” “虽说能者过劳,但是也别把自己折腾的不像样。” 唐璐瑶给了她个白眼:“你以为我像你一样白痴么。” 沈欢傻笑,这么多天她也就睡了昨天一个好觉,而且她的身体弱,年纪也小,来到这里养出的点儿肉最近也消耗没了。 唐璐瑶摇摇头,然后扔过来一个瓷瓶:“接着,这是师父给你配的养生丸儿,补齐养元,一天一粒。” 沈欢接过彩瓷小瓶,打开瓶塞,倒出一粒药:“咦,很普通嘛,完全没有莹润饱满散发微光的样子耶。” 掌心的药丸拇指大小,玛瑙红色,没有任何味道,表面也不光滑,看起来很一般。 “你是听谁说的药丸得是那种傻样子的。”唐璐瑶无语。 “书里说的神药都是这样的,生成时还有天地异象,什么五彩神光,繁星满天,药香盈野什么的。” “那你去给我师父说,‘你不是自诩本事通天的老头?怎么做的药没异象没神光!这分明打发小孩子的烂糖豆!’让他给你炼一炉能成仙的药啊。” “我才不要成仙呢,我的在人间陪着你啊。” 唐璐瑶懒得跟她贫嘴了:“钟灵,好好叮嘱你家姑娘,每天吃一丸,不够了打发人来要。” 沈欢将瓷瓶递给钟灵,然后扭头正色道:“说正事儿!” 然后沈欢将对庄园的大致设计讲了一遍,最后有些意犹未尽提出要求:“所以你做好找个依山傍水山清水秀的地方。” 唐璐瑶懒洋洋的点头:“地方已经找好了,正在商谈阶段,过不了多久就能到手了。你回去好好画图吧,慢慢画,不着急。” 沈欢两手握成拳,托住两腮:“厉害,效率这么高。” 唐璐瑶挑眉笑道:“玥玥那边已经能作出五种样品了,工匠我也找到了,你再设计些包装盒子,简单的复杂的都要。现在店面也在装修中,一切顺利。” “那我说的瓷砖能做出来吗?”沈欢很是期待。 “我怎么知道,这得问工匠。还有你说的成块儿的没有杂质的玻璃,我已经找了工匠研究了,我也找了些波斯的工匠,不知道有没有进展。” 第三十二章 木材 此时的玻璃制造技术虽然还不错,但最优质的玻璃主要还是从地中海罗马那边传过来的。 虽然中国自古就有玻璃器的生产,但比起波斯制造还是差一截,主要就是中国此时没有与地中海碱一样的高品质碱,所以沈欢把她粗略了解的提纯碱的方法给了唐璐瑶,希望能够促进玻璃的研究,她实在怀念明亮的玻璃窗。 “太好了,波斯人制造玻璃的技术还是很先进的,你得督促着点儿,这玩意儿我有大用!” “恩,放心吧。” “对了,大叔呢,怎么不见他人了。”沈欢这些天都没见到他,还挺想他的。 唐璐瑶不以为然:“忙他的船去了。” 沈欢想到唐瑄瑞要出海,就来了兴致:“大叔出海,打算做什么生意?” “没什么,出海主要是茶叶丝绸瓷器,回来的话就是香料宝石和其他新鲜玩意儿了。” “香料啊,我觉得还不如采购一些木材。” 唐璐瑶挑眉:“木材!什么木材?” 其实沈欢自来到这里以后,可以说都住在富贵豪宅里,但却很少发现紫檀和花梨木的家具,一般都是小摆件。 哪怕在陆府,也就只有些几件大件的家具,还是十几代积累的。此时的人们虽然还不像明朝中后期那样追捧紫檀花梨,但也把这种木材归为贵重材料,因为国内的这种木材实在太稀少了。 但是在东南亚和印度那边,紫檀花梨木就要多很多了。 沈欢的眼睛闪亮亮的,她和祖父都十分喜欢紫檀花梨的家具:“紫檀和花梨木啊,紫檀质地如缎似玉,色泽耀眼逼人,外形沉穆雍容典雅,这个你们都常听说的。 还有一种比较少见的木材黄花梨,黄花梨颜色由浅黄到紫赤,色彩鲜美,纹理清晰而有香味,木质本身的纹理有种自然美,有一种文静、柔和的感觉。 这两种木材质地坚硬细腻,不易变形,可以经得住非常精细的雕刻,是打造家具的顶级选择。” 唐璐瑶皱着眉头:“我是知道紫檀的,这种木材生长缓慢,一般没有大块儿的料子,都是用来做成小件,要是做成家具得需要大量的原料。” 沈欢摇头解释:“世人知道紫檀珍贵,生长于广西一带,却不知海外才是盛产紫檀的地方。我是在一本游记上看到的,虽然并不做准,不过你可以让大叔注意一下。” 现在流行的都是华丽的漆制家具,但是有些悠久的世家是比较喜欢这种料子的吧。 “我给他提一下,让他看看,这生意还真是不错。”唐璐瑶摸摸下巴:“你还有什么想要的,都一并说了吧。” “那我就不客气啦!你让大叔帮我注意一下海外的颜料,最好是比较特别比较少有的,还有海外很有特色的食物,还有……就先这么多吧。” 璐瑶放下笔,看着面前颇为壮丽的单子:“你还真不客气,不过放心吧,我会让他注意的。” 沈欢站起来:“好了,你忙吧,我去看看秦越那个臭小子去。” 唐璐瑶对她摆手催她快走。 来到书房时,沈欢发现秦越在偷偷的玩他的益智游戏——解连环。啧啧,真是不可爱的小孩儿,不玩儿些符合年龄的游戏,偏喜欢沈欢超级无能的高智商游戏,真是伤人。 “秦大哥,你回来了!” 沈欢故意对着窗户叫道,果然看见秦越连忙把手里的连环放下,拿起书开始摇头晃脑的背诵。 “怎么,被我抓住了吧,小鬼!” 秦越一见是她,认真粉嫩的小脸一下子就拉了下来,眼角直往上拉。 “笨女人,你来干什么。”自从沈欢拒绝解连环,秦越就一直这样叫她。 沈欢走进,坐在他对面,笑眯眯的开口:“蠢笨如你怎么知道我来干什么。” 秦越不搭理她,继续低头手中的解连环,沈欢就目光灼灼的盯着他。两人就这样僵持着,直到秦越终于受不了沈欢火辣的目光。 “说吧,你来干什么。” 沈欢不逗他了:“我给你带了你喜欢的薄荷糖。”这是沈欢闲来无事的时候做的,没想到秦越非常喜欢这种微苦带有清新香味儿的糖。 秦越一脸‘看在你如此诚恳卑微的份儿上,小爷我就勉强接受吧’的欠揍傲娇表情接过沈欢递的糖盒,打开盒子十分满足放在嘴里一颗。 “你今天的功课是什么,做完没就开始玩儿。” “我会像你那么没用。”秦越傲然,然后又抱怨道:“总是给我些简单的东西,一点意思都没有。” “没意思是吧,要不我给你个好玩儿的游戏。” 秦越知道她的鬼主意向来很多,所以蛮有兴致的看着她。 “不过,这得等一段时间,我现在忙的很,没时间做。” 秦越撇撇嘴,表示有些失望。 “既然没办法给我好玩意儿,就陪我下象棋吧。”秦越说着,也没有征得沈欢的同意,直接站起来拉着沈欢往外面的象棋盘走过去。好在沈欢受祖父的影响,也喜欢下棋,就欣然陪他去了,而且,秦越年龄虽小,但技术还不差,而且在实战中进步神速,假以时日,一定会超过沈欢这个半调子。 两人下了会儿棋,沈欢想着今天还没有练习字画,就早早的回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沈欢就老老实实的上课练习书画看书画设计稿,期间赵玥受到酒蒸发提高品质的启发,想到用蒸馏的发方法来提纯从一些药材花瓣中汲取的液体。 沈欢拍拍脑袋,竟然忘记了这么重要的东西,于是沈欢趁机了提出了萃取的方法,又说了不少想法,希望能够启发赵玥作出香水精油等之类的产品,而且沈欢还想到了手工皂,又为她们的产品中增加了一大类品种。 也许是参与进来之后,沈欢找到了乐趣,本来并不热忱的沈欢现在十分上心,一有什么想法就记录下来,希望对硕人阁的发展能够有用。 一场秋雨一场寒,自进入八月以来,下了几场雨,天气逐渐变冷,八月十五中秋节也即将到来,沈欢将抽空做好的世界经典游戏牌——扑克牌整理好,放在一个木盒子里。 “姑娘,你做的这是什么?” “一种很好玩儿的纸牌,等回头有空的时候,我再做一副,到时候叫你们玩儿。” 这是为秦越的生日做的,但由于时间有限,做的并不精致,好在扑克牌也简单,并不花费太多精力。 “对了,你们想怎么过中秋节啊。”前几日涟漪就来问过她,她也没什么想法,就让她随便安排。 只见钟灵钟秀的表情都是淡淡的,并没有什么期待。 “姑娘怎么安排都好,我们陪着姑娘。” 钟秀率先开口,钟灵跟着点头。 这怎么行!才多大的人,就已经对节日没有了期待向往。 这段日子的相处,沈欢早已经把她们看作是亲人的存在。沈欢并不是天真到一点世俗都不懂,她没想着在这里践行什么平等自由思想,而是努力去适应这个世界的规则。 但她的骨子里都浸润着人文主义,自有平等对她来说有时候是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所以她总会抽出时间教钟灵钟秀认字读书算数等许多知识,不只是希望她们多些见识,多几样谋生技能,而是希望她们接触的东西多了,对待万事万物都有着比较正确豁达的看法,能够珍惜享受所拥有的东西,并有能力去主动创造追求自己的幸福。 第三十三章 模拟画像 当然,这些只是她想当然的想法,她还没那个能力去当人生导师,只能去引导并分享她自己的所思所想。 只是这是个残酷的时代,哪怕它开放恢弘,也依旧改不了它骨子里剥削性质,它是个等级森严的社会。 有时候沈欢会想,这样对钟灵钟秀是否真的是好的,如果将她们培养成心比天高的性子会怎样?但沈欢阻止不了自己,她无法让自己什么都不做。所以,她并不亲近其他的侍女,基本上凡事都找钟灵钟秀,以免自己做的太多,错的太多。 有时候沈欢都觉得自己神经兮兮的,因为她总控制不住自己。总是在想,明明已经来到了古代,为什么不去大胆闯一闯,完成自已从前对古代的渴望和践行自己的设想,人生总要轰轰烈烈的,再多的磨难也无法阻止探索的脚步。 所以经常在半夜的时候,她突然从梦中醒来,疯狂的想跑到唐瑄瑞面前,求他带她去海上,她忍不住,只能拼命地掐着自己的胳膊去抑制体内涌动着的奔腾着的热血。 沈欢摇摇头,不再多想。 “不用想过节做什么,你们就说想做什么,不用管什么过节不过节的。” 钟秀沉吟一下,笑的有些腼腆:“我想喝酒,想喝醉。” 沈欢很好奇:“怎么想喝醉,难道你要借酒消愁。” 钟秀笑的有些怀念:“我从记事起就跟着叔父他们一起生活,虽然他们对我很好,但我总是小心翼翼的,害怕作出让他们不喜的事情。现在来到这里,有姑娘这么随意的主子,我也想放肆一回,想知道无所顾忌是什么感觉。” 沈欢听了一怔,无所顾忌,她原来可不就是活得潇洒自在无所顾忌嘛,但很快回过神:“你这要求太简单,再想想,我允许你多提出几个。” 钟秀俏皮的回应道:“我不会跟姑娘客气的。” 沈欢点头:“恩,很好,这就对了。”然后转向钟灵:“你呢,有什么就大胆的说出来,你家姑娘我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帮你实现的。” 钟灵睁着黑白分明清澈透底的眼睛:“我想见我娘亲。” 钟秀偷笑着将头扭向一边,沈欢则是脸色一僵,然后傻笑道:“还有别的想做吗?” 看到钟灵低着头沉默,沈欢习惯性的咬着嘴唇,一只手托起下巴。钟秀知道这是沈欢陷入思考的状态,就要用手碰碰钟灵,想示意她见好就收。 钟灵其实坚强得很,尤其最近开朗了不少,钟秀知道她只是想逗逗沈欢。 突然,沈欢拉住钟灵的手,抬头十分激动道:“我知道该怎么办了!”然后拽着钟灵就向她的楠木大书案走去。 沈欢一边坐下准备东西,一边对钟灵说:“你还记得你娘亲长什么样子么?形容一下,要具体一点,另外习惯性的神态和穿着也最好说一下。” 难道要画出来吗?钟灵钟秀有些好奇,但并没有什么表示,反正沈欢奇怪的地方多的去了。然后,钟秀给钟灵搬了把椅子,让她坐下好好想。 这时沈欢也准备好了,炭笔和白麻纸。 白麻纸正面洁白、光滑,背面稍粗糙,质地坚韧、耐腐蚀,比较适合素描写生。 “不着急,你先好好想,想好了再说。” 钟灵反应过来,然后坐在那里,陷入沉思,过了一会儿才眼神有些恍惚:“我娘长得很好看呢。小时候,常听说村子里的很多人都羡慕我爹爹,其实我知道,他们觉得爹爹配不上母亲。我娘曾是绮绫阁大师傅的弟子,有一手好绣法,而且长得漂亮,所以被她们东家的公子看上了,我娘不愿意,就托人离开,急急忙忙的嫁给我爹。 虽然大家都认为我爹得配不上娘,但我娘对爹爹很好,说我爹是个好人,没有他的话,不知道要怎样呢。” 说道这里,钟灵顿了顿,过了一会儿才有些艰涩的说:“后来,东家公子找了过来,把爹爹打了一顿。我娘花了很多钱才救下我爹,只是我爹再也下不了床了。娘亲当时还怀着我,东奔西走,差点就……我出生后,爹爹病情加重,没过多久就没了……后来,我渐渐长大,村子里的人都说我是扫把星,但我娘从不这么想,她对我很好,总把最好的东西留给我,自己却什么都不舍得用……” 沈欢默然,脑子里勾画着一个坚韧温柔秀美的女子形象。 “娘亲不高,和赵大娘出不多,却瘦得很。皮肤很白,手很漂亮。她的脸很小,脸型是鹅蛋脸,眉毛柔美,像是纤细的柳叶,眼睛不大不小,并不是双眼皮,鼻子很秀美,高鼻梁,嘴巴像是漂亮的菱角,美好温柔,总喜欢微笑。娘亲只有额头有些窄,所以总是留着刘海儿……” 沈欢所用到的就是模拟画像,一般采用素描的方法,由作画者根据他人的描述进行创作。一般都是追踪犯人的时候才会用到,而且现代都是电脑合成技术来模拟画像,所以用到这门功夫的地方就更少了。但沈欢学人物画的时候,有专门学这个,虽然基本上没有用过,但还算有些基础。 根据描述画出一个人,除了最根本的基本功外,还需要作画者的天赋,即从描述者的描述中,勾勒出所画之人的气质。 气质是一个古老的心理学问题,似乎是人们熟知而又不易捉摸的概念,大有“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意味。 实际上气质是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之一,它体现在人的认识、情感、语言、行动中,心理活动发生时力量的强弱、变化的快慢以及均衡程度等稳定的特征。主要表现在情绪体验的快慢、强弱、以及动作灵敏或迟钝方面,因而它为人的全部心理活动表现染上了浓厚的色彩。 所以,了解所画之人日常的某些事情,说的一些话,抓住其主要特征,推导演绎出一个人的性格气质,是一门非常复杂也非常有用的学问。沈欢前世跟着祖父做过不少这方面的训练,如今可算派上用场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钟灵发现似乎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正想着还有什么被她忽略的细节。 “呼!差不多了,来来来,快看看哪里不对劲儿,需要修改。”沈欢连忙招呼钟灵。 钟灵站起来走上前,看着沈欢献宝似的举着手里的画,顿时呆愣了起来。 第三十四章 心想事成 记忆中熟悉的感觉像海浪般席卷而来,钟灵依稀记得画面中的女人低头浅笑,用柔和的声音教她如何拿针,如何用针,要用什么颜色的线。每当她的绣技有了进步,女人的总会温柔的拍拍她的头,告诉她今天有蒸蛋吃…… 眼泪又有些控制不住了。 “什么时候我们家钟灵成了爱哭鬼。”沈欢把画放在画案上,故意调侃道。 钟秀上前帮钟灵擦眼泪:“还不都怪姑娘,平白无故的总欺负钟灵。” “原是我的错啊!钟灵美人可要大人大量,饶了我这不长眼的升斗小人吧。”沈欢还一遍挤眉弄眼的向连连钟灵作揖。 钟灵忍不住给了沈欢一个白眼,却是不再那么伤心难过了:“姑娘,让我在看看画像吧。” 沈欢把画像拿过来:“想看自然是可以的,但是……你可不能再哭了,你一哭,我的心就抽抽的疼。” 钟秀忍不住笑着调侃:“不知道的听了这话还以为咱们姑娘是什么多情的**小公子呢。” 钟灵也笑笑,但却没有接话,而是认真的在看画像:“刚才一眼看过去,还真以为是我娘重生呢。现在仔细看,还是有些区别。” 沈欢凑过去:“在哪里?你说,我来改。” 钟灵指几处细微的差别,沈欢一一修改后,差不多完美了。但沈欢并没有将画像交给钟灵。 “画是可以给你,但是你们俩得计划好中秋节咱们该怎么过。”然后沈欢眼神一转看着她们俩,语气充满**:“我满意了,心情好了,自然,你们求我什么事情都好说了。” 钟灵钟秀看着沈欢得意的贱表情,互相对视了一眼,有些无奈。 “姑娘不想和赵姑娘还有唐姑娘一起过中秋节吗?” “这个嘛,其实我更想和你们过。”说是这样说,但沈欢还是有些心动,“再说了,我要是走了,这院子的人怎么办,我给他们放假行吗?” 钟秀想了想:“这院子里的人除了涟漪姐姐,大多是陆家的世仆,都是一家老小几代生活在一起的,给她们放假她们只有欢喜的份儿,姑娘不用太担心。只是涟漪姐姐和姑娘的两位先生不太好办。” “先生还好,冯先生一早就和我说了她们俩不喜欢过节,中秋节放我的假,随便玩儿,不用去陪她们。” 最关键的是杨先生不喜欢她,跟她一起过节还不如不过呢。而且,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可以沈欢看的出两位先生家似乎是遭了难,所以她们对许多事情看的十分淡然。 三人正说着要怎么处理涟漪的关系,涟漪就带着锦书锦画敲门进来了。 锦书锦画捧着两盘点心,涟漪温柔道:“厨房里刚做出来的点心,想着姑娘玩了这么会儿,肯定有些饿了。” “可不是,还是涟漪姐姐贴心。”沈欢甜甜的笑着。 涟漪笑而不语,将点心放好,并没有离开的意思,而是看向沈欢行了个礼。 “涟漪姐姐,你这是做什么。”沈欢赶紧站起来,扶起她。 “我…我有个无理的请求,还望姑娘……” 涟漪低着头,沈欢看不到她的表情,却连忙打断她的话:“涟漪姐姐这是什么话,有事情直说就好,咱们都是自己人,没什么无理不无理的。” 涟漪站起来,低头看着木质地板,斟酌了一下才开口:“我自小是卖进府中的,本不该再与家人联系。只是,前些日我哥哥托人带信儿说……”说到这里,涟漪顿了顿,“我母亲重病,怕是时日不多了……” 听到这里,沈欢明白了,就接着她的话:“血脉亲情,怎么会被一张薄薄的纸就割断呢。涟漪姐姐,想去就去,不要让自己遗憾难过。” 涟漪看起来十分感激,又向沈欢行了一个大礼:“那就多谢姑娘了。” 等涟漪她们走后,沈欢有些怅然,怎么会她刚想解决什么事情,那件事情就自己解决了呢?还有,涟漪一个外来户,是怎么打败众多世仆,成为这里的管事的? 这么多天,钟秀一直在收集这里的信息,可她无论怎么努力,愣是打探不出涟漪的半点消息,今天来这么一下,是为什么? 沈欢不是什么聪明人,但天生有种直觉,虽然小师叔常说是因为她太过蠢笨上天看不过去才赐给她的,但这种直觉一向很准。 根据沈欢的判断,涟漪根本不像是去看望重病的母亲,那她为什么要找借口离开呢? 好在沈欢并没有在涟漪身上感受到危险,也就不再多想了。 “一定是因为我太出色了,连上天都忍不住要帮我一把,让我心想事成了。” 原本还在沉思的钟灵钟秀被沈欢一搅合,也不再多想,三人一起吃了些点心。沈欢就开始临帖写字,钟灵在一边看书认字,钟秀则做起了绣活儿。 日子就这样过的不慢不紧,很快中秋节到了。前天涟漪离开,由钟秀负责院子里的事情。 早上吃过饭,沈欢将所有人聚起来,说了几句喜庆的话,就给她们发钱放假。怕是没见过沈欢这样的主子,众人在接钱的时候还有些如在梦中,直到沈欢三人走远了,大家才恍然似的收起钱,议论纷纷。 坐在牛车上,沈欢欢快的哼着歌儿:“对了,在家守门的有没有发双倍的钱。” “我可不是姑娘,这种事情现在才想起来。”钟秀今日也有些兴奋,不时往窗外看去。 沈欢眨眨眼,笑眯眯道:“谁让我们家钟秀这么能干呢,是不是啊,钟灵。” 在外面驾车的钟灵并不理会两人,反而是那头大青牛从鼻子里哼出一大声,钟秀顿时笑得没了形象。 “赵奶奶,赵大娘,我来看你们了。”沈欢下了车就大喊。 没想到却是赵翔出来了,英俊的阳光大男孩儿向沈欢笑着说:“今日一早就有喜鹊临门,原以为是什么喜事,不想却是姑娘来了。” “我来这儿,自然是带喜而来啊。我可是带了好酒过来呢。”这酒是唐璐瑶前两天打发人送来的,是他们家的酒坊做出来的第一批蒸馏酒。 沈欢并不怎么爱喝,但是世人多爱饮酒,像赵翔这样的少年也并不例外,看他亮晶晶的眼睛就知道了。 “我可就先谢过姑娘了。”赵翔向沈欢作揖,然后接过钟秀递过来的酒,引她们进屋。 “娘和姐姐正在厨房做月饼,姑娘可要去凑热闹。” “既然是热闹,哪有不凑之礼。”沈欢学他摇着脑袋说话。 赵翔失笑,沈欢也不理他,带着钟灵钟秀先一步走到厨房。 据沈欢了解,这个时代的月饼并不是必需品,很多人家都不会刻意准备月饼作为当晚的佐餐之物,比起月饼来,饮酒倒是更为普遍。 因为在此时的条件下,制作月饼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还是大难事。一来制作月饼的工序较为复杂,一般人家难以做到。二来月饼所需材料不是每家每户都能置办齐全的。 酒水就不一样了,村镇、街坊大都有酒肆,而且中秋时节正是新酒上市的时期。中秋之夜,富人酌酒高歌,穷人也置衣买酒。 赵家的厨房干净明亮,有一个外间,专门用来做些费事占地方的东西。沈欢进去,就见到桌子上摆了好几个瓷盆,分别装着果仁、豆沙、糖、肉末、花料等馅。 赵玥和赵大娘正在往和好的面里加馅儿,并放在模子里压成印花的圆饼。许是刚做不久,并没有多少成品。 第三十五章 术业有专攻 赵大娘看到沈欢来了,笑道:“姑娘可别沾手,一会儿坐等着吃就行了。” 沈欢才不同意,这么好玩的事情怎么能不参加:“我可不能光吃不做,咱们去洗手去,回来做月饼。” 赵玥点头:“正好我觉得人不够呢,快去,回来帮忙。” 赵大娘无奈摇摇头。 沈欢兴奋地带着钟灵钟秀洗手,她原来还挺会做饭的,但来到这里以后,再也没有动手的机会了。 沈欢回来,立即把手伸进盆里,一把拿出一团面:“咦,这面好油啊。” 赵玥做好一个月饼,抬头看了她一眼,摇头笑道:“你是没吃过月饼,还是没见过月饼,做月饼的面粉中要掺入酥油、蜜、糖,这样做出来的才好吃。” 沈欢点头表示明白,然后就无比专心的投入到做月饼的工作中。 赵家人口不多,准备的材料也不多,几个人不一会儿就做完了,然后把做好的放在笼子里蒸。没办法,条件有限,这里的月饼都是蒸出来的。 没什么事儿的赵玥就带着沈欢坐在院子里聊天嗑瓜子。 “你出来过节那儿的人没有表示。”赵玥看向汐沙别院。 沈欢很欢乐的向地上吐瓜子皮:“怎么,你不欢迎我。” 赵玥看着她:“你这么厚脸皮还用我欢迎。” “啧啧,我这样的剔透晶莹的小脸儿你竟然还说我皮厚,难道你的眼睛是瞎的不成。”沈欢假装委屈道。 赵玥笑着把手伸过去:“让我把你的脸皮撕下来,好好看看你是有多厚脸皮。” 沈欢躲着,两人笑成一团。 “好了,每次有话你都不好好说,老把人给带偏了。”赵玥埋怨道。 沈欢吐吐舌头:“我要是告诉你是因为我的人品太好,上天都帮我如愿岂不是更欠揍。” 赵玥扭过头,给她一个大白眼:“大言不惭!” 沈欢也没再岔开话题,就给赵玥说了涟漪正好请假的事情。 “照你这么说,还真是挺好运的。” “虽然我不想用阴谋论来揣测对方,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对劲。不过,想那么多干什么,重要的是我今天能跟你们一起过节。” 赵玥对她作揖:“恭喜恭喜,可喜可贺。” 两人玩闹了一会儿,就已经中午了,赵家没有仆人,只请了不少长短工,如今也都放假了。赵大娘准备了一桌好菜,因为人不多,钟灵钟秀也上桌一起吃饭。 午饭过后,沈欢挺着撑得圆溜溜的肚子,和赵玥来到了她的作坊。 “第一批十种产品已经做出来了,璐瑶那边正在招募人手,过不了多久就能开工了。” 有这么快的进步,唐璐瑶请来的两位专业人士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赵玥这一段时间的努力。她本来就聪明好学,又看过许多书,见识也比较广,通过这段时间拼命似的学习,竟比两位专业人士还要精通。 当然,胭脂水粉做工程序的简单也是一部分原因。 沈欢带着钟灵钟秀一样一样的试用。 钟秀对那个珍珠杏仁面脂爱不释手:“比姑娘的太真红玉膏还好用些。” 赵玥拿起另一种面脂:“其实这个更适合你,你的皮肤很好,就是脸上有些斑,长期用这个,会有点好处的。” 钟秀有些惊喜,拿起来又是看又是闻。 沈欢踮着脚拍拍赵玥的肩膀:“果然,行家一出手,就是不一样。” 赵玥微微一笑:“原不过觉得照着方子做就行了。最近看了不少书,也学了些医理,才发现这里面的门道着实复杂。” “自古以来,世人就好这口儿,研究的人就多了,自然也就复杂了。”沈欢玩着手里的紫色底粉。 赵玥点头:“人皆爱美,但需求总是不一样的,有些人皮肤粗糙,想要细腻一些;有些人肤色黑,想要白一些,有些人面色暗黄,想要肤色亮一些,还有些人皮肤太娇嫩,敏感的不行,一般的东西东用不了。 凡此种种就不一一详说,总之,我们做这些,也要根据人的需求吧。就像这个冰蚕面脂,由桑白皮、生晒参、当归、白僵蚕、茯苓制成,能够令皮肤白皙。如果是敏感一点的人,可以再加些蝉蜕;若是还想淡斑,则可加水质、桃仁;想要肤质水嫩,就再加麦冬、知母。所以,这样就可以做出更多产品,也能针对更多的客人了。” 沈欢眼神一亮:“这样不但增加了我们的专业性,而且可以增加我们产品的效果。” 赵玥着摸她的头,颇有些感慨:“是啊,而且,一个人要想真正漂亮起来,可是要内外双修。” “内外双修?”这不仅让常看武侠小说的沈欢想歪了。 赵玥不知道沈欢在想什么,但一看就知道她的表情不对劲儿,不过她并没在意:“有些人脸色发黄油腻,其实是因为身体湿热,身体湿热,就可以和甘露消毒丹或是三仁汤。 有些人面色不好,皮肤粗糙,是因为脾胃不好,可以把白术和茯苓配成药丸或汤药服用,平日多吃些薏仁,赤小豆,绿豆,车前子,用金银花和苍术泡茶喝。还有一种天门冬酒,美白祛疤的效果也很好,还有……” 沈欢听的有些晕,就连忙打断她:“别还有了,说了半天,你就说你想干什么?” 赵玥眼神发亮,有些兴奋的说道:“咱们再加一个养生馆吧!我研究过,用一些汤药,还有平日的普通食材,从人的身体内部帮助人们变得漂亮!” “可是,用药的话,好点儿的大夫就可以的吧。我觉得倒是可以做营养餐,弄出一些对皮肤好的饮品食物点心。” 赵玥摇头:“我发现,一般的大夫是没有专门研究这个的,而且,就算有,也没有你娘和胡道人给的方子好。” 沈欢也觉得很好,很像食疗营养餐什么的,应该不怎么难弄:“这么好,那就完全可以啊,你给璐瑶说了吗?” “还没呢,这几天都太忙了,我打算计划好了再给她说。”赵玥是想着还是先写一份严密的策划书比较好。 沈欢倒没有想那么多:“我晚上去那边,你拜完月也过去吧,咱们可以在一起好好讨论。” 晚上,才是过节的重头戏,一家人坐在一起赏月畅谈,喝酒游戏,一般都熬到很晚。但是赵奶奶和赵大娘睡的都比较早,往往等赵玥赵翔拜过月,就去休息了。 这时的年轻男女,无论富贵贫穷,都讲究拜月。男子拜月一般是求得“早步蟾宫,高攀仙桂”,而女子拜月则主要是希望自己“貌似嫦娥,面如皓月”。对于这种习俗,就有诗人作诗调笑,“时人莫讶登科早,只为嫦娥爱少年。” 赵玥想了想,也觉得拜完月没有事,就答应了:“好啊,往年过节,我都随着娘奶奶一起早睡。” 两人在作坊里玩了好一会儿,其实也不算是玩儿,主要是研究一下怎么做精油香露香水和手工皂。 等几人回到家里,月饼早已经好了,沈欢吃的不亦乐乎,赵大娘还为她准备了一盒让她带走。 沈欢三人吃过月饼,就离开了赵家,前往南山,前两天就已经约好一起过中秋了。 只是下午在作坊的时间太长了,等沈欢到达南山,天色已经黑了。 第三十六章 中秋夜 南山上灯火通明。 不知道是谁财大气粗在山道两边弄了两排红灯笼,山上也是处处明灯,各种样式应有尽有,三人刚到山上,就被这辉煌壮观的灯观闪瞎了眼睛。 好不容易适应了清新朴素的宅院逆袭成了土豪居所,沈欢发现秦翊,秦越,唐瑄瑞,唐璐瑶,胡老道,秦老头,还有多宝多珍几个都坐在院子里摆好的几个方桌边,大家在说说笑笑,好不热闹。 见到沈欢过来,众人都停了下来,扭头看她。 沈欢有些受宠若惊:“我知道你们喜欢我,但也不用这么隆重吧。” 秦老头张口骂道:“臭丫头,现在才来,我都快饿死啦!” 沈欢一脸得意洋洋的欠抽表情:“重要人物总是最后登场嘛。” 唐璐瑶和秦越异口同声道:“少臭屁了。”说完后两人对视一眼,然后又互相不忿的扭过头 胡老道自己喝着酒,好不自在:“丫头来晚了,可要受罚。” 秦翊和唐瑄瑞笑着看他们,看起来心情很好。 沈欢摊开两手,表示无奈,就来到众人面前,很是豪爽:“我来迟了,那就自罚三杯。” 说着就端起唐璐瑶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被呛住了。 好不容易缓过劲儿来,厚着脸皮笑着对大家道:“为博君一笑,我可是牺牲不少。” 胡老道笑着说:“你这丫头脸皮厚得很,这算什么牺牲。” 秦老头也跟着帮腔:“罚喝酒便宜了你,不能这么算了。” 唐瑄瑞有些看好戏的样子:“丫头这么厉害,总不能让我们失望吧。” 秦翊微笑:“姑娘自求多福吧。” 唐璐瑶一只手支在桌子上,姿态悠闲:“刚才我们正在讨论让谁给我们表演儿乐子,要不就你吧。” 沈欢大方的点点头:“受罚的话我认了,但是我得找个人跟我一起表演,独木不成林嘛。” “不行,你得自己先来一个才行!”秦越去不满提出抗议。 秦翊笑的十分温柔摸摸秦越的脑袋:“越儿这么积极,你就和小姑娘一起吧。” 秦越不满摇头,沈欢笑笑,然后拿出之前做好的扑克牌递给秦越:“这是我送你的生辰礼物,可要收好了。” 秦越矜持倨傲的接过去,眼中的惊喜却掩饰不住。 那边,钟灵钟秀把赵大娘做的月饼给大家分好,也坐了下来。 沈欢站在众人中央,低头想了想,十分苦恼:“唉,我可是吹拉弹唱无一不精的,挑一样来表演,好为难啊。” 众人忍不住给她给白眼。 “小丫头好大口气,既然都会,那就一个个来吧。”胡老道笑呵呵的。 唐瑄瑞把玩着手中的犀角杯,颇有兴致:“饮酒怎么能没歌舞助兴,小姑娘可不能让我们失望啊。” 秦翊举起酒杯:“这里,我先敬姑娘一杯,多谢姑娘为我们助兴。” 妈蛋!这是把她的话堵死的节奏啊。 一边的唐璐瑶秦翊和秦老头嚷嚷着让她快点开始,沈欢叹口气:“你们谁给我一把胡琴啊。” 众人诧异,胡琴本是从西域传来,经过多年演变,成为一种比较流通的乐器,但大多还是江湖艺人和低级乐师才会演奏的乐器,沈欢虽说身世上不了台面,却也不应该会胡琴这种乐器啊。 沈欢知道他们的不解,也不想多做解释:“乐器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胡琴的音色即可柔美抒情,也可激昂清越,它既适宜表现深沉、悲凄的内容,也能描写气势壮观的意境,音色接近人声,有很高的情感表现力,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乐器呢。” 二胡这种民间乐器,是一种十分适合“讲述”的乐器,无论是抒发情怀,还是表达情感,都十分有感染力。 秦老头赞同的点头:“说的不错,我就不喜欢古琴唧唧歪歪的,哪有胡琴听得爽脆,丫头,我给你拿琴,好好表演给他们看。” 说着,来不及众人阻止,就火急火燎的起身回屋。 其他人无奈摇头,面向沈欢都带些期待,可是沈欢心中可没底,她会弹得二胡,可是经过华彦钧、周荣庭等名家对二胡的结构,演奏方式等进行改造过后的二胡。 而且在此时的音乐体系中,二胡等弦乐器的地位还是很低,主要用来伴奏,很少作正规场合的独奏,更没有专为二胡写的独奏曲。 沈欢还没想过要在这里大出风头,来几首名曲呢。 唐璐瑶看到她纠结的表情,有些幸灾乐祸:“啧啧,让你逞能,为难了吧。” 秦翊微笑摇头:“姑娘向来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你就看着吧。” 沈欢顿时泪流满面。 不一会儿,秦老头拿着一把胡琴过来了,沈欢之前见过这把胡琴,还仔细研究过,确定自己会弹,今天才有点把握。 双手接过秦老头递过来的琴,沈欢有些激动,像是多年未见的老友,虽然不是自己熟悉的模样,却天然有一种亲切,想到祖父最爱听自己的二胡声,鼻头有些酸。 沈欢轻呼一口气,开始熟悉这把二胡,试了几个音,决定不独奏二胡,而是选择二胡配戏。没办法,这把二胡实在是用的不趁手,对于沈欢这种专业出身却并非顶尖高手的人,很多细节的不同就会让演奏千差万别。 那边,秦大叔已经为她在院中摆好一等,沈欢就抱着琴走了过去,许是被沈欢认真的态度,大家也开始端正态度,放下手中的酒杯和竹箸。 沈欢坐好,试着拉弹一段。这边沈欢想着该唱哪一段,那边几人就开始对沈欢的试演评判起来。 胡老道先是摇头:“不对,不对,听不出拉的是什么。” “断断续续的,能听出什么啊。”秦老头送他个白眼。 唐瑄瑞打量着中央认真思索的漂亮女娃,眼中多了一份思索。 “咳咳,我准备好了,你们认真点儿!”沈欢清清嗓子。 她这么一说,众人都正襟危坐,表示期待。沈欢事先并没有开过嗓,就打算唱上一小段儿,为大家助助兴。 月色明亮,灯火辉煌,此时的院中,却静谧无声。一道缠绵凄婉的乐声幽幽响起,乐声如水银倾泄,层层流淌蔓延开来,为夜晚辉煌的光芒凭添了一股神秘朦胧之感,众人恍惚,似是时光飞逝,跨越历史,来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恁般景致,我老爷和奶奶再不提起。朝飞暮倦,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刚被刚才的乐声带入到状态的众人,听到沈欢开口,如同飘在空中突然坠落,美感戛然而止。 唐瑄瑞首先忍不住,轻笑不停,胡老道与秦翊也都忍禁不俊,而唐璐瑶与秦越可不给她面子,趴在案子上大笑不止,最可恶的还是秦老头,抚着肚子,仰头长笑。 第三十七章 游戏 原来,并非沈欢唱的不好,实在是沈欢忽视了年龄,清脆的童声与这段戏词的意境格格不入不说,沈欢入戏的的表情表现力十足,放在她身上却加剧了喜剧效果。 昆剧行腔优美,以缠绵婉转、柔漫悠远见长。在演唱技巧上注重声音的控制,节奏速度的顿挫疾徐和咬字吐音的讲究,场面伴奏乐曲齐全。 昆剧表演的最大的特点是抒情性强、动作细腻,歌唱与舞蹈的身段结合得巧妙而谐和。但沈欢只有一人,好在前世她已经习惯这种表演方式,一人分唱多角,连伴奏配乐也被她改编成了二胡独奏版。 沈欢本以为能让大家惊艳一把,没想到本事不到家,却弄巧成拙,闹了笑话。但是专业素养要求她不能停下来,只能努力摒除杂念,调整状态,继续表演下去,等表演完了,再找他们算账! “遍青山啼红了杜鹃,荼蘼外烟丝醉软。春香呵,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成对儿莺燕呵。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翦,呖呖莺歌溜的圆。去罢。这园子委是观之不足也。提他怎的……” 众人笑过后,也渐渐品出味儿来,此时的戏曲发展不过是宋朝的水平,几乎没有像现代昆曲这样一种较为完美的艺术形式,而且昆曲风格清雅,唱腔圆润柔美、悠扬徐缓,唱词高雅,仔细品味,韵味十足。 只是,大家不知道完整的故事,单听这一段儿,根本不知所云,再加上开头没好好听,刚对味儿就结束了,更是听得云里雾里、 颇有些感觉不够尽兴的秦老头咂咂嘴:“这就完啦!这才刚听出道道来,不行,再来一次!” 唐瑄瑞点头称赞:“小姑娘果然没有让人失望,好听得紧。” “扑哧~”,唐璐瑶笑的十分无良:“是搞笑的紧吧!” 秦越点头赞同,难得两人达成一致。 秦翊似是刚从戏文中走出,听见唐璐瑶的话,好笑的摇头:“你整日与孔方君打交道,要你听出妙处来,可真是太难得了。” 唐璐瑶挑眉不忿:“我是俗人又怎么了……” “好热闹啊,我们也来凑热闹了。” 众人扭头一看,原来是赵玥赵翔来了,沈欢兴奋地奔过去。 突然,胡老道一声长啸,然后兴奋道:“好丫头,唱的太好了!” 众人黑线…...这反映……然后众人笑作一团。 唐瑄瑞举杯而立,挺拔轩昂,笑着救场:“既然小姑娘的助兴表演结束,人也到齐了,我们开宴吧。” 于是,秦老头迫不及待的埋头就吃,胡老道立即拦住他:“开宴可以,但还是要有助兴的,咱们出个游戏,边吃边玩,这才像过节啊。” 众人想想,纷纷赞同,但是玩什么好呢? 秦老头首先提出要求:“我可不要玩儿什么吟诗作对,太倒胃口了。” 沈欢狂点头,虽然学了这么长时间,也有点小天分,但是要玩儿这个还是有些吃亏。 其他几人也都没有意见,沈欢突然想到了一个经常和同学玩的游戏:“我有个主意,大家要不要试试?” 秦老头急道:“说来试试。” “这个游戏叫‘倒着说’,就是讲一句话反着说,说错者受罚。从最左边的唐大叔开始,唐大叔随便说三个字,然后胡老道将这三个字倒着说一遍,不可有错,不可犹豫,不可停顿,否则就受罚,然后重新说三个字,以此类推,到下一轮的时候将字增加到四个,以后每一轮增加一字,大家觉得如何?” “有意思,就这个吧!”院子的主人秦老头最终拍板决定。 于是大家纷纷坐好,最左边是唐瑄瑞,然后依次是胡老道、秦老头、秦翊、秦越、赵翔、赵玥、唐璐瑶和沈欢。钟灵钟秀她们说什么都不在一起玩,沈欢知道强求不得,就没多说什么。 喝过一杯团圆酒后,唐瑄瑞悠然放下酒杯:“那就从我先开始了。” 他的声音醇厚低沉,似一道千年美酒,韵味无穷,“月夜明!” 胡老道放下竹筷:“明夜月!该我了,清风爽!” “嘿嘿,简单!爽清风!”秦老头刚又喝了杯酒,脱口而出。“错了!错了!”秦越立即指出。 大家哄堂大笑,秦老头才意识到自己犯的错,有些不好意思的摸摸脑袋:“唉,大意失荆州,我自罚三杯!” 唐璐瑶瞪他一眼:“你喝酒怎么算罚呢,要罚的话那得是一轮不能喝酒,下一轮答对了才行!” 秦老头不满,但大家都决定这个处罚,他也只能接受,不禁自责懊恼不已。 “祖父,继续出题吧。”秦翊微笑提醒秦老头。 秦老头没好气:“不喝酒!” 秦翊气定神闲:“酒喝不。”然后低头看了一眼跃跃欲试的秦越,“秋意寒。” “寒意秋。”秦越爽脆的童声如珠落玉盘,“风送暖。” “暖送风。”赵翔答得很轻松,“云烟淡。” 赵玥立即接下:“淡烟云。”然后给唐璐瑶倒酒,“酒香醇。” 唐璐瑶喝下那杯酒:“醇香酒。”举着白玉杯笑对沈欢:“暖玉明。” “明玉暖。” 这帮家伙玩儿的太文绉绉,没乐趣,沈欢腹诽,然后对着唐瑄瑞贼兮兮的笑道,“我吃酒!” 说完后,大家先是一愣,然后就都笑出来。 唐瑄瑞无奈摇摇头:“酒吃我。” 这下众人就更加忍不住了,尤其是秦老头,笑的十分痛快。唐璐瑶把沈欢抱在怀里**:“鬼丫头!” 等大家都笑够了,唐瑄瑞才开始第二轮,他深邃的眸子含笑看着沈欢:“牙尖嘴利。” 沈欢狗腿的对他笑笑,那边胡老道就开始了:“利嘴尖牙。”然后他站起来,伸伸懒腰:“我去出恭!”刚说完,一个眨眼,就不见了。 众人笑的东倒西歪,秦老头则气的脸都绿了:“贼老头!” “你快答题啊。”众人催促。 “恭出去我。”为了酒,秦老头忍了! 这下连唐瑄瑞都忍不住抽笑,好大一会儿众人才平息,胡老道也回来了。 秦老头连喝三杯:“不醉不归。”下家是自己的孙子,不能太不厚道。 笑的眼神愈加温柔的秦翊接道:“归不醉不。那我就出‘牛鬼蛇神’好了。” “神蛇鬼牛,我的是‘醉卧君怀’”秦越毫不客气。 赵翔有些脸红,但没有停顿:“怀君卧醉。美人如玉。” “玉如人美。”赵玥对哥哥微笑:“剑气如虹。” “虹如气剑。”然后唐璐瑶不怀好意:“鬼丫头听好了‘欢神喜鬼’” 沈欢眼神一转:“鬼喜神欢!”原来是谐音。 众人哄笑,沈欢轻笑:“这样吧,咱们下一轮倒着来怎么样!” “没问题啊。”大家纷纷表示赞同,秦老头摩拳擦掌,想要报仇。 “路遥知马力!”沈欢挑眉贱笑。 唐璐瑶不甘示弱:“力马知路遥。” …… 沈欢拍手:“错了吧!” 唐璐瑶扶额:“你个臭丫头,专门挖坑给我跳。” 第三十八章 隐约 众人哄笑,气氛渐渐热闹起来,大家也发现了这个游戏的趣味,于是就放开了说,常常弄得哄堂大笑,尤其在字数增加超过七个之后,难度加大,大家纷纷中招受罚。 其中胡老道表演了一套剑法,让沈欢更加直观的感受到这个时代十分强盛的武术。胡老道的剑法并不快,从容有致,滴水不漏,让人感受不到里面的杀气,却能明显的看出这套剑法的威力,让沈欢看的直流口水。 此外,秦翊的琴声,也让沈欢吃惊,这位十几岁的少年,比前世沈欢见到的天才们强得多,尤其是对音乐的感悟力,以及表演的感染力,一曲毕,沈欢觉得心境澄澈清明,似乎所有烦恼忧愁都是过眼云烟,此刻都消失殆尽。 而唐璐瑶的舞姿,也着实让人惊艳。沈欢也会跳一些舞,都是兴起时学的,玩玩儿而已,但唐璐瑶的舞蹈已经是很专业的了,她的身体很灵活,动作流畅有致,奔放热情,翻飞的红裙,闪耀的眼神,都让人难忘。 这是穿越后,沈欢第一个真正放开所有伪装,笑得最开怀的时刻。 这个晚上的每一个细节,都深深印刻在她的脑海里,难以忘怀。 不管此后的日子会遇到怎样的艰辛和波折,不管此后众人会有怎样的际遇和变故,至少此刻每个人都是开心的。 沈欢由衷感谢穿越至今遇到的每个人,感谢他们的存在和关怀,让她感受到生命的鲜活和可贵,学会珍惜。从此以后,她将真正进入这个时代,尽自己所能努力生活,不枉此生。 就这样一直热闹到午夜才消停,唐瑄瑞不放心沈欢她们,亲自送她们回到别院。 沈欢身体虚弱,年纪又小,在马车上就睡着了,对于她被唐瑄瑞抱到床上的过程,一点印象都没有。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已经快到午时。好在中秋节有三天假期,不用担心缺课了。 沈欢洗漱后,正好吃午饭。 “对了,钟秀,月饼和酒有没有给先生送过去。”沈欢喝了整整一晚米酒粥。 “姑娘还不放心我。”钟秀细心缜密,做事周到成熟,在沈欢身边还没有出过纰漏。 “哪里哪里,向钟秀女侠道歉,您大人大量,就放过小的吧。”沈欢双手作揖,十分滑稽。 连一旁的锦书锦画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说实话,沈欢来到这里后,最不习惯的一件事情就是无论什么情况下,总有人跟着,只有在书房的时候才能有一点儿*空间。而且,对于一个有行为能力的“儿童”,穿鞋穿衣有人代劳还不算什么,但是吃饭有人给夹菜这种事情,简直让向来自由独立的沈欢感到崩溃。 好在沈欢适应如今的身份后,能够心安理得的尽量按自己方式生活。想当时不让锦画给她夹菜时锦画委屈的表情,沈欢现在还有种起鸡皮疙瘩的感觉,万恶的封建社会,万恶的等级制度,古代的地主们要不要活得这么滋润啊。 由于昨晚在南山玩儿嗨了,忘记了钟灵钟秀她们,沈欢就跑到书房,用剩下的材料很快做了一份儿简易的扑克牌,于是,主仆三人开始玩儿起斗地主,经典的纸牌游戏。 等钟灵钟秀会玩儿后,沈欢便让她们找其他人玩儿,自己回到书房开始日常作业。 书画一道,能够取得成就的原因有很多,但少不了勤奋。沈欢自幼开始,就算不是很勤勉,每天也少不了练习,如今就更是努力了。 而且,来到这里,书画就成了她的精神寄托,相较于以往的普通喜爱,如今又多加了一份热情和热爱,沉浸在自由思考的情绪中,每日的练习就是一种享受。 当然,劳逸结合还是要注意的,胳膊有点儿酸时,沈欢就找了本书看,没成想,一看就睡了过去。 等醒了,沈欢发现她已经到床上了,天已经黑了。 “姑娘,你醒了。”钟灵进来,把灯点亮:“多宝姐姐已经等了半个时辰了。” “等我?璐瑶有事吗?”沈欢睡饱了,利索的穿好衣服,走出去。 俏丽的多宝给沈欢行了个礼:“见过姑娘。” 沈欢将钟秀端来的果浆一饮而尽:“这么晚了,璐瑶有什么事情。” “我家姑娘想着明日是您还有空闲,想邀您再次去苏州游玩儿。” 沈欢眼睛一亮:“真的!” 多宝看到沈欢激动的小模样,抿嘴一笑:“当然是真的,我记姑娘说如今寒山寺正是景色秀丽之时,是出去游玩儿的好时节。” “好好,回去告诉你家姑娘,明天一早我就去找她。”沈欢连连点头。 “姑娘不用着急,明日您可以多睡一会儿,我家老爷到时候会亲自来接你。” 沈欢笑眯眯的示意钟秀,钟秀了然,将多宝送走,并塞了一个大大的红包。 沈欢乐不可支,忍不住去书房画了几笔漫画,想着明天要出去玩儿,就早早的躺在床上,可是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就拉钟秀闲聊起来。 一聊就过了头,第二天早上被钟灵叫起来的时候真是痛苦。好在一想到今天要出去玩儿,沈欢就兴奋了。 按惯例打了一会儿拳,刚沐浴好要吃饭,唐瑄瑞就过来了。 沈欢迅速喝下一碗羊奶:“我这就好了,钟灵你准备一些点心,一会儿马车上吃。” 看到沈欢手忙脚乱的样子,唐瑄瑞安抚道:“不用着急,你好好吃饭,璐瑶也还没准备。” 沈欢也放不下可口的早餐,听他这么说,便坐下继续吃,顺便调侃道:“那你来这么早,还不是来催我的。” 唐瑄瑞十分从容,坐在沈欢对面:“我是怕你等得心急,到时候埋怨我来的迟了。” “看来在你眼中,我是个无理取闹的人了。”沈欢往嘴里递一口软糯的余香米粥,十分满足。 唐瑄瑞笑着的摇摇头,忍不住捏了把沈欢的小脸:“无理取闹又如何,你开心就好了。” 沈欢忍不住笑了出来:“你这么对我说话,感觉像是在哄情-人。”然后又用一种微妙的眼神看了唐瑄瑞一眼:“看来你经验很丰富嘛。” 唐瑄瑞没好气的点点她的额头:“你懂得也不少,看来是天赋异禀了。” 沈欢忍住笑意,继续吃饭,心中却很开怀温暖,一种被人纵容宠溺的感觉慢慢滋生,与祖父的疼爱不同,这种感觉让人不自觉地感感到舒心。 可是,这这样的感觉却没有持续太久,涟漪回来了,恰巧在门口碰到了准备出发的唐瑄瑞沈欢他们。 涟漪秀美温柔,唐瑄瑞儒雅有礼,两人对视了一眼,沈欢没由来有了一种悚然的感觉。 第三十九章 寒山寺 涟漪依然很温柔:“姑娘想出去玩儿就去吧,只是要小心一些,早点回来。” 沈欢兴奋地一把抱住涟漪:“涟漪姐姐你真好,你放心,我会早点回来的!” 涟漪无奈的笑笑,沈欢上了马车,在马车偷偷掀开窗帘,看到涟漪站在门口,脸上的笑意全然没有了,眼神中有一让人无法忽视的冷凝的探究之意,并不是对她,而是唐瑄瑞! 沈欢背靠车壁,双拳紧握,回忆着刚才涟漪的眼神,还有唐瑄瑞隐藏在眼底冰冷的嘲弄之情,虽然并不是对着她,却也让她心惊。 沈欢自忖还算有些观察力,学画之人这点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家里祖传的手艺是临摹仿古,所以在这方面更是有着独到的研究。 《芸芸众生像》是祖传的关于观察人物的书籍,到了祖父这一辈,祖父又增添了很多内容,涉及很多现代研究的心理、哲学等多方面的内容。 沈欢自小学习,实践更是不计其数,再加上天生的一股直觉,很少看走眼过。 看似她与唐瑄瑞他们一见如故,相处很好,并非是沈欢没有心机,而是她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 可是,如今唐瑄瑞和涟漪对互相的态度却让她陡升危机之感,这恐怕不是因为两人之间有恩怨,而是因为沈欢吧…… 到了念安村,祥和平静的生活总让沈欢忽略这个身体本身的秘密和危机,但是,无论怎么逃避,沈欢内心也知道自己的处境。 涟漪是陆家的人,她对唐瑄瑞的防备是因为什么?为什么还会放任沈欢和他们相处?唐瑄瑞来到念安村真的是因为造船,还是别有所图? 她和唐璐瑶的相处这段时间,确实没有看出唐璐瑶有什么异样,这个女孩儿骄傲爽朗,满肚子只有生意经,不是心思深沉的人。唐瑄瑞,接触的少,暂时还看不出深浅,但沈欢也没有从他身上察觉到危险…… “姑娘,你没事儿吧。”钟秀关切的问道,一旁的钟灵为沈欢倒了杯热茶。 沈欢心中一暖:她应该相信自己的,不是吗? “我没事,可能是刚才吃的多了,肚子有点难受。”沈欢装作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卖萌微笑。 钟秀放下心来,却连忙拿出一早准备好的消食丸,让沈欢吃下。 沈欢也摇摇头,有些事情想不明白以后再说,今天出去玩儿,不能让坏情绪打扰了出游的乐趣。 “钟灵,把纸牌拿出来,咱们玩儿斗地主!”沈欢压下心中种种思绪。 说到这儿,钟灵钟秀的眼睛都亮了,昨天和沈欢玩了一会儿,刚会玩儿,起了兴致,沈欢就不玩儿了。虽说她们可以和其他人玩儿,但是玩忽职守这种行为在她们两个的意识里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钟灵迅速从包里拿起纸牌,沈欢拿过来开始整牌:“昨天玩儿怎么样,有没有忘掉,要不要我再给你们讲一下规则。” 钟秀有些迫不及待,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姑娘,你别磨蹭了,咱们直接开始吧。” 钟灵的小脸儿神色认真,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 沈欢心中那点儿阴影一下就消散了,扑哧笑出声来。 这时,唐瑄瑞撩起窗帘,看道沈欢手里的纸牌,轻笑道:“我说你这丫头怎么这么老实,原来是有这好玩儿。” 昨天,秦越就开始研究这玩意儿,沈欢写了几种玩儿法给他,但都是多人游戏,就忍不住拉了其他人一起作陪,唐璐瑶更是感兴趣,大晚上还拉着秦越一玩儿,今天早上折腾了老半天才叫起来。 沈欢调整好了心态,对着唐瑄瑞没有一点儿异样:“嘻嘻,我可是为了不打扰你,才委屈自己老老实实呆在车里的。” 唐瑄瑞故作委屈:“小没良心的,自己玩的这么开心,也不关心关心我。” 一个大男人装委屈,厄,没想到也这么迷人,沈欢忍不住趴在窗边:“黑黒乖乖的,我的钟灵钟秀已经忍不住想要赶人了,你快带着大叔走远点儿吧。” 黑黒是沈欢给唐瑄瑞的爱马起的昵称。 钟灵钟秀忍不住拉她,唐瑄瑞却笑着放下车帘,让她们好好玩儿。 看到钟灵钟秀不好意思的样子,沈欢挪揄道:“怎么,你们两个不是忍不住要玩儿嘛。” 最终,两人还是败在了沈欢的厚脸皮之下,一番笑闹后,三人终于渐渐投入到游戏中。 寒山寺在苏州城西阊门外五公里外的枫桥镇,建于六朝时期的梁代天监年间,原名“妙利普明塔院”。唐代贞观年间,当时的名僧寒山和拾得曾由天台山来此住持,改名寒山寺。 说起寒山和拾得,可能大多数人并不熟悉,但是两人有一个问答名句在佛教界和民间广为流传,影响甚广。 寒山问拾得:世间有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治乎?拾得曰: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敬他,不要理他,过十年后,你且看他! 寒山寺自建成起,就香火鼎盛,游客云集,更令沈欢激动的是里面有着集唐朝之大成的建筑、雕像、壁画、石碑等。 虽然除了沈欢,其他人对这些都不怎么感兴趣,但是自从听说过沈欢对这里向往已久后,唐璐瑶就一直策划着要来这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三人在马车里玩儿牌也都累了,马车也渐渐慢了下来,车外也越来越热闹。 沈欢第一个忍不住,看向车外,她就是喜欢这样热闹的市井气息,盛世繁华扑面而来,让人感受到生活是如此的美好。 唐瑄瑞看着沈欢像脱了笼的小鸟儿好奇的四处瞅,不禁笑道:“快到了,这儿没什么好看的,快回车里,别晒着了。” “嘿嘿,你都让别人看,让我也多看两眼嘛。”说着,沈欢还向四周不断向唐瑄瑞明送秋波的大胆的姑娘们送出鼓励的微笑。 唐瑄瑞神色自如,一点也没有被众人火辣的眼神影响到:“那你就好好欣赏吧。”其实,周围打量沈欢的眼神也不再少数。 沈欢已经颇为适应此时人们对美人的追捧,对于长得漂亮的人总要过够眼福,好在都没什么恶意,大家都是欣赏而已。于是沈欢毫不扭捏的向周围群众打招呼,似乎十分享受众人的追捧。 唐瑄瑞看她这样子,也觉得十分好笑,也就不再赶她回马车了。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不一会儿就到了寒山寺。 大老远都能闻到阵阵佛香,下车后,目之所及,都是三三两两的人群。 钟秀不仅感慨:“好热闹啊,姑娘,你还是把幕帷带上吧。” 沈欢皱皱鼻子,不情愿的摇头,看就看吧,又不会少两斤肉。 这时,早已经到了的秦翊秦越和唐璐瑶他们也赶了过来、 唐璐瑶一把抱过来:“懒丫头,来的这么晚。” 沈欢赔笑:“我错了还不成,你可别挠我。” 秦越等不及了,小脸儿满是兴奋:“既然来了,那就走吧。” 那边唐瑄瑞也已经将马车安置好,和胡老道一起走了过来。 沈欢深呼一口气,展颜一笑:“好啦!我们快走吧。” 一行人说说笑笑,走进寒山寺。 走过茂密树荫下平整的石板路,大家来到了寒山寺的正殿。寒山寺正殿,面宽五间,进深四间,大气阔然,飞甍崇脊,据角舒展。 第四十章 范崇 殿前方有一座汉白玉露台,露台中央设有炉台铜鼎,鼎的正面铸着“一本正经”,背面有“百炼成钢”的字样。 胡老道指着铜鼎上的字笑着说道:“你们可知道者八个字的来源。” 唐瑄瑞笑而不语,剩下的人则没人知道。 胡老道也不卖关子:“前朝时,一位僧人和道士起了纷争,较量看谁的经典耐得住火烧。于是佛徒将《金刚经》放入了铜鼎火中,没想到,经书安然无损。所以为了颂赞这段往事,就在鼎上刻上了这八个字。” 唐璐瑶第一个就不相信,嗤之以鼻。 秦越也不相信,只是不想跟从唐璐瑶,什么也不说就往大殿里走,秦翊笑着跟上前。 沈欢乐悠悠的说:“子不语怪力乱神,不过,世事无绝对,说不定,这是真的呢。”烧不着的书,她都会做。 胡老道倒是挺意外的看了沈欢一眼:“看不出,你还信这个。” 沈欢双手一合:“我是有一颗佛心,祈望佛祖能够保护我呢。” 胡老道好笑,他可不信。 两人跟着众人进入大殿中。 殿里烟火缭绕,梵音阵阵,彩练飘飘,大殿中间高大的须弥座用汉白玉雕琢砌筑,晶莹洁白。座上安奉释迎牟尼佛金身佛像,慈眉善目,神态安详。 两侧靠墙供奉着十八尊精铁鎏金罗汉,个个眉目生动,栩栩如生。整个大殿威严肃穆,气氛却热闹祥和,不少信徒参拜供奉,僧人穿梭其中,都让沈欢看的目不转睛。 “喂!回神了,这有什么好看的。”唐璐瑶突然拍了她的肩膀。 沈欢挑眉不屑:“我在和佛祖交流,你懂什么。” 唐璐瑶正要开口反驳,就听殿门口传来秦越的痛呼声。 “臭小子,没长眼啊!” 两人急忙看过去,只见秦越倒在地上,前面站着一个趾高气昂的小厮。 沈欢顿时怒火中烧,跑过去扶起秦越,并仔细查看有没有受伤。“臭小子,你没事儿吧。”唐璐瑶问道。 秦越睁着滚圆的大眼,小脸被气的通红:“没有,是他撞我的。” 唐璐瑶一马当先,走到那个小厮面前:“我说怎么回事,原来是有人没眼睛也没心,怪不得能做出这种事情呢。” 那小厮见唐璐瑶衣着不凡,容貌逼人,下意识的退后两步,撞到了他身后的华服男子。那个华服男子本就不耐烦,一脚踢开小厮,走到唐璐瑶面前,神色凶狠:“你说什么!” 沈欢看到秦越没什么事儿,放下心来,此时听到那个男子这么说,故意扑哧笑出来:“连人话都听不懂,我大人不计小人过,姑且给你解释一下。没眼睛的人才走路撞到人,没心的人才会欺负这么小的孩子。还有什么不懂的,一并说出来,不要害怕让人知道你的无知。” 此时秦翊与唐瑄瑞先后过来,秦翊蹲下安慰秦越,沈欢走到唐璐瑶旁边,这才看到华服男子竟然是范崇! 范崇的脸色铁青,一脚揣在倒地的小厮上:“蠢货!有眼无珠,也不看看是谁,也敢口出狂言!” 唐璐瑶刚要还口,一个青袍和尚插了进来,后面跟着胡老道。 “阿弥陀佛,施主请息怒。”和尚双手合十,然后转向范崇,“佛门重地,还望范施主自重。” 范崇心中厌烦,想给这秃驴一脚,但是想起此次来的目的,勉强压下那股怒气,哼了一声,转身就要走。 没想到唐瑄瑞却走了出来,他身材高大挺拔,倒比范崇高了将近一个头。 “这位公子,你似乎还有一件事没有做吧。” 范崇转身抬头,待看清唐瑄瑞,神色怔怔然,惊艳痴迷一一而过,竟没有说话。 沈欢看到他的神色,嘴角有些抽搐,不会吧,这位还真是好那一口!发现唐瑄瑞被他这么盯着脸色还那么自然,沈欢不得不佩服,自然起了看好戏的心思。 只是唐璐瑶忍不住了:“看什么看,你还没道歉呢。” 范崇突然反应过来,一抹红晕从脸上划过,沈欢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没让自己笑出声来。 “厄,这…这位公子,你让我…做…做什么。”范崇说的结结巴巴的。 秦翊牵着秦越走过来,脸上没有了常有的温柔的笑容:“这位公子还未给舍弟道歉吧。” 范崇像是失了魂连连给秦越道歉,但目光却一直停留在唐瑄瑞脸上,唐瑄瑞见他道过谦,就要走,范崇急忙拉住他:“敢…赶问公子…大名。” 沈欢实在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偷笑。 唐瑄瑞却微微一笑:“在下姓唐。”然后就往大殿内走去。 范崇看着他的背影有些失魂落魄,沈欢忍不住惊叹唐瑄瑞的“美色”过人。本来还想看看他的窘态,却被唐璐瑶拉着往里走。 沈欢越想越可乐:“没想到,你爹还这么抢手。” 唐璐瑶傲然一笑:“他算什么东西,追求我爹的人多的去了,随便找一个就甩他几条街。” “其实,他长得还不错嘛,第一次见面就这么热情的,恐怕也不多见了。俗话说烈女怕缠郎,我看他说不定有可能上位呢。” 唐璐瑶忍不住给她后脑勺拍一巴掌:“那又怎样,我爹可正常的很,没有什么癖好,你不要乱想!” 说着说着,一行人外加和胡老道聊得火热的青袍和尚,走出正殿,兜兜转转,来到了藏经楼。 藏经楼共三层,建筑样式与正殿相似。 走进楼内,正堂立有寒山、拾得二人的塑像。寒山执一荷枝,拾得捧一净瓶,披衣袒胸,作嬉笑逗乐状,生动活泼。 楼内左右壁嵌有著名书法家所书的《金刚般若波罗密经》,共二十七石,字苍劲古拙,透出英武刚烈之气,沈忍不住上前品鉴,等回过神时,却发现其他人都不见了。 沈欢也不在意,就自己慢慢转悠,上到第二层,发现南边的窗户没关,沈欢走近,就看到了窗外有一座六角形重檐亭阁,想必这就是以“夜半钟声”闻名遐迩的钟楼了,沈欢想着。 这时有人从三楼下来,沈欢扭头,发现是唐璐瑶,只见她没好气的走过来:“你就不能老实一会儿,稍微不注意,就把你弄丢了。” 沈欢扬起笑脸,送她一个谄笑:“你放心好了,我不会丢的,以后我就老老实实的跟着你。” 唐璐瑶一脸无奈:“那就走吧,辽远大师在楼上煮茶,十分难得哦。” “辽远大师?”沈欢好奇道。 “说起来,辽远大师跟你还有些渊源呢。”唐璐瑶笑道。 “跟我有关系?不对啊,我可不认识什么和尚。难道跟我娘有关,总不会是我娘的座上客吧。”沈欢不自觉就不正经了。 唐璐瑶一副被她打败的样子:“怎么可能!辽远大师可是皇上都称赞的名僧,德高望重。只不过他与鱼行圣僧辩过佛法,要不是输了,也不会从长安来到这里。” 沈欢了然:“原来如此,他输给过我那未曾蒙面的小叔子。” 唐璐瑶突然不忿道:“哼,你们陆家的人个个了不起,鱼行不过才学了两年佛经,就连胜众多德高望重的大师们。就连你,小小年纪不但鬼灵精怪,还有一手常人远远不及的书画,真是,上天对你们陆家实在太优待了。” 这话说的沈欢心虚不已,但也不得不承认,就单从长相上来看,陆家的人说是集天地之精华也不为过。 沈欢叹气:“我哪里能算是陆家的人,不过是人家可怜我罢了。” 唐璐瑶也突然意识到沈欢尴尬的身份,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没什么,反正我好吃好喝的活着,你别这副表情,我可不爱看。” 唐璐瑶也释然,两人相视一笑,便把这事儿抛在脑后。 第四十一章 偶遇 唐璐瑶带着沈欢来到三楼的一个房间,沈欢进去就看到那个坐在窗前,正认真分茶的辽远大师。 辽远大师年纪已有六十,但是皮肤饱满有光泽,看起来不过四十岁左右,但是那花白的胡子暴露了真实年龄。他面目祥和,气质中正,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从容的气度。 只见辽远大师不过几个动作,就停下来,示意唐瑄瑞:“施主请慢用。” 沈欢这才看到,众人之中只有唐瑄瑞与辽远大师坐着,其余人都站在一旁,连胡老道也不例外。 唐瑄瑞接过温润的青瓷茶杯,低头品味一番:“大师果然名不虚传,这分茶技艺怕是天下无双了。” 辽远大师目光移向窗外,悠远淡然:“施主谬赞了,施主气度不凡,心志坚毅,可谓人中龙凤,之前送给施主的那句话,还望施主不要见怪。” 唐瑄瑞放下茶杯,随意道:“大师客气了,在下不过是一介商贾。” 这是沈欢没见过的,向来淡定从容的唐瑄瑞竟也有霸气外露的一面,此时的他眼神明亮坚定,透露出一往无前的勇气和飞蛾扑火的执着。 辽远大师终于将目光定在唐瑄瑞身上,平静无波的眸子有着洞悉一切的精光:“阁下执念过重,并非幸事。” 唐瑄瑞轻笑:“大师严重了。” 辽远大师双手合毕:“坚持下去,不过伤人伤己。何不潇洒一些,也为后人牟福。” 唐瑄瑞垂眸:“大师的告诫,在下谨记,然世间万事纷扰,在下也身不由己。” 沈欢在一旁听得一头雾水,古代人说话弯弯曲曲的真是神烦啊,再看唐璐瑶的表情,发现她也是疑惑不解的样子,沈欢也就不在意了。 看得出辽远大师只是只对唐瑄瑞有兴趣,对其他人根本毫不在意,沈欢也没了在这里待下的心思,转身想要走,她最感兴趣的碑廊还没去呢。 突然,外面一个慵懒清亮的声音传来:“金陵宋家祁辈行七特来求见辽远大师。” 金陵宋家!陆璟的外家!祁字辈的老七!怎么会来这里! 沈欢意外看了一眼辽远大师,谁知道刚才平静淡然的脸上竟能看到隐约的笑意,这位宋七公子很厉害嘛。 “祁熙就进来吧。” 祁熙?这么熟悉,那见面还要报备详细身份? 说话间门就被推开了,只见一位年纪与陆璟相当的耀眼少年信步走了进来。 少年俊美不下陆璟,五官精丽绝逸,一双修俊桃花眼微微一眯勾魂摄魄,举手投足间透露着一种性感慵懒的气息。他眼神深邃锐利,气质高贵,一身精贵华服更是衬得少年华丽不凡。 沈欢还没欣赏够,却在看到宋祁熙后面的人时陡然从天堂掉入地狱。妈蛋!竟然是陆璟! 沈欢连忙低头躲在唐璐瑶身后,但是那道冷淡的目光避也避不开,让沈欢无所遁形,就在沈欢准备死而后已的时候,两人穿过众人走到辽远大师面前。 沈欢突然松了口气,却也忍不住自嘲,自己也太看得起自己了。于是就拽着唐璐瑶往外走,却发现唐璐瑶看向陆璟惊艳痴迷的眼神,沈欢忍不住扶额,今天这是怎么了,大家桃花朵朵开啊。 “想不到陆公子大驾光临,老衲有失远迎。” 辽远大师见到陆璟竟然起身相迎,这也太差别待遇了吧! 沈欢实在忍不住那道似有若无的犀利目光,也不管唐璐瑶逃似的走出房间,出来就努力呼吸,依稀还听见陆璟性感的要命的声音传来:“闲来无事,带了些好茶来看望大师。” 那厢唐瑄瑞站起来笑道:“既然大师还有客人,在下就现行告辞了。” “施主慢走。”辽远大师送客。 一行人全都出来了,只是大家都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唐璐瑶有些迷茫的喃喃道:“那是谁?” 沈欢无奈叹息,只能拉着她向前走,只有秦越来到沈欢身旁,好奇的问道:“那人姓陆,是不是陆家的人?” 发现众人的眼神都看向自己,尤其是唐璐瑶灼亮的眼神,沈欢有气无力的点点头:“那是陆家大公子,陆璟,字伯言。” “不愧是陆家人,端的是风姿无双。”秦翊忍不住赞叹。 明明宋祁熙也不差,怎么这些人眼中只有那个陆璟。 客观来说,宋祁熙容貌并不比陆璟差,只是气质有些不同,相比较更显成熟的陆璟吸引力明显要大。其实相比而言,唐瑄瑞气质也不必陆璟差,只可惜容貌差了几分。 好吧,沈欢也不得不承认,陆璟迷人的不得了。 唐璐瑶忍不住再次问道:“你确定?他好像不认识你。” 沈欢同情的看着眼前的“失足少女”,磨牙道:“你觉得这种人你见一面会忘了吗?” 唐璐瑶摇头。 沈欢叹口气说道:“他不认识我只是说明他压根不在意,这人骨子里高傲的很,一般人吃不消啊。” 唐璐瑶这样漂亮耀眼的女孩儿他连瞟都不瞟一眼,目中无人到这种程度,可见其骄傲。 沈欢不想唐璐瑶陷下去,只是感情的事情不能劝,越劝唐璐瑶这种倔强的性子就越是偏执,还是先顺其自然吧。 出了藏经阁,沈欢烦闷的心情好了不少,便与众人分开游玩,拉着心不在焉的唐璐瑶走到寒山寺的碑廊。 沈欢的性子比较简单,抗干扰能力超强,转眼间就忘记了陆璟给她带来的压力,兴致勃勃的欣赏起碑文来。 其中一副行楷碑文情怀饱满,章法稳重,笔意浑圆,挥洒淋漓,沈欢看的目不转睛,恨不得留下来好好临摹一番,只是午时将近,唐璐瑶饿了,就拉着她去吃斋饭。 来到斋堂,就见钟灵钟秀一脸不安的跑过来。 沈欢关切的问道:“发生什么了,这么慌张。” 钟秀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姑娘,大公子来了。” 沈欢的好心情荡然无存:“我知道,刚才在藏金阁已经见过了。” 钟秀看着沈欢的脸色,有点同情的说:“大公子说让姑娘等着,午后一起回去。” 第四十二章 共乘 “什么!”沈欢不小心叫了出来,看到众人关切的神色,连忙调整心情:“呵呵,没事儿,你们不要的担心。” 钟灵钟秀神色认真的点点头,像是告诉沈欢认命吧。 “一起回去?他是要去别院?” “恩,大公子今日与宋公子要回别院。” 事已至此,沈欢也只能认命了,好在也和陆璟相处了一段时间了,没什么好怕的,不爽就不爽吧,忍一忍就行了,反正他也不会在这里待太长时间。 还是要摆好心态,要坦然要自信,别让别人看不起,沈欢在心理为自己打气。然后笑呵呵的同大家一起享受美味的斋饭。 饭后,唐璐瑶凑过来,贼兮兮的笑道:“欸,你说要不要收拾一下那个范崇。” 沈欢来了兴趣:“快说,你想怎么办?” “你知道他此行的目的吗?” “目的?难道是为了那两位公子?” 唐璐瑶点头。 “就凭他,怎么可能见到。” “所以我找人偷偷给他的小厮透露了消息……” “你要借刀杀人,这招可不好用,那两位是不屑和范崇那种人计较的” “那就要看你了。世家重名声,就算是不看重你也不会任由外人轻贱。” “馊主意!他若知道范崇欺辱我,可能会出面收拾他,但是我的日子也不会好过,本来我私自出来就不好,现在再软弱到被外人欺辱,我真怕以后他会让我禁足。” 更要命的是他要同我一起回汐沙别院,那人的嘴那么毒,沈欢可不想再被他讽刺。 唐璐瑶丧气:“那好吧,我再想想别的办法。” “用你父亲的美人计怎么样?” “你想出卖我爹。”唐璐瑶警惕。 “什么啊,你派人以唐大叔的名义约他见面,然后找人打他一顿闷棍就行了,简单粗暴还解气。” 唐璐瑶笑道:“我父亲不在乎名誉,但他要是以后找我父亲算账怎么办?” “他舍得吗?” “好吧,听你的,我试试。”唐璐瑶无奈,随即招手,叫了多宝多珍过来,将事情吩咐下去。 事情进展的出乎意料的顺利,范崇因为没有见到陆璟和宋祁熙,心情正不好,听到唐瑄瑞约他见面,顿时心花怒放赶了过去,然后被人关门打狗,收拾了一通。 沈欢几人得到消息,心情畅爽,然后心情大好在寺中游玩,正在沈欢带着钟灵钟秀欣赏着寺院里的壁画时,宣白找到了她们。 “姑娘,马车已经准备好了。” 沈欢笑道:“那就走吧。” 走着走着,宣白突然笑道:“姑娘可知道一个叫范崇的人?” 沈欢心中惊讶,面色平静道:“了解一些,他与我朋友发生过过不愉快的事情。” 宣白舒了口气:“幸好不是姑娘的熟识。” “怎么了?” “今日那人惹怒了成碧,成碧便施了些小手段略惩了一下他。” 沈欢了然,然后笑道:“这人确实嚣张,略施小惩也无妨,倒是不知道成碧是怎么收拾他的?” 宣白有些尴尬,他怎么好对一个小姑娘说,成碧把人家扒了干净扔进了湖里。 他不多说,沈欢也就不多问,专心走路。 不同于来时走得正门大道,宣白带着她来到一扇小门,出去后沈欢看到一辆四匹骏马的超级豪华马车,华丽装饰差点儿闪瞎了沈欢的双眼。 华丽典雅,大气出众,这样的马车高调的真够可以的。 不过再怎么华丽也比不过马车旁的两位绝世帅哥,只见陆璟与宋祁熙随意的站在马车边,就让周围的一干人物失了颜色,仿佛天地间只有这两人而已,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 宋祁熙先看到她,眼中趣味盎然:“这就是欢妹子啊。” 陆璟也看了过来,淡然随意。 沈欢只能向前行礼:“见过大公子,宋公子。” 宋祁熙折扇一收,挑眉笑道:“欢妹妹太客气了。” 不客气,不客气,你最好对我多客气点儿。 陆璟开口道:“上车吧。” 废话也不多说,沈欢看两人的意思是让她先上车,便也不客气,径自爬上那辆豪华的过分的马车。进入马车里,沈欢才发现里面的空间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大。 三面放置着软榻,中间固定着一张方几,四周还有小巧的白玉香炉,马车顶部四周还有玻璃似的装饰,沈欢仔细看才发现竟然是灯台。 车厢内装饰精致华丽,看着东西不少,却不显得拥挤。沈欢随便挑了个地方规规矩矩的坐下,宋祁熙和陆璟先后登上马车。 两人一进来,沈欢就觉得气压有点儿不一样,还是忍不住敛气屏神。 宋祁熙坐在沈欢对面,吩咐随从把车里的灯点亮,沈欢只觉得车内虽然明亮温暖,但是有种暴露在他人眼睛下、无所遁形的感觉。 好不容易适应了这种感觉,马车已经出发了。 车上只有他们三个人,随从都不在,宋祁熙懒散的躺在软榻上,慵懒的嗓音有种别样的性-感:“喂,这次出来了,我可不打算那么早回去,你可要负责到底。” “你以为舅舅他们不知道你的打算。”陆璟半阖着眼眸,黑凤翎般的睫毛又长又直的垂下来,勾勒出一个优雅的弧度。 所谓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沈欢这才发现其实陆璟并不是一个冰冷的人,除了对她不喜,平时是一个温和随意的人,只是太优秀,举止优雅,气质高贵,不经意间拉远了与别人的距离。 宋祁熙的一张俊脸突然变成包子脸,一脸哀怨:“明明咱们俩年纪相当,怎么你就成熟稳重,我就不让人放心!” 沈欢差点儿扑哧笑出来,陆璟也睁开眼,似笑非笑的看着宋祁熙:“宋七公子年少风-流,我怎么比得。” 宋祁熙不满的看着他:“你以为我愿意,都是她们自己贴过来的,怎么都赶不走。” 沈欢越听越不对味儿,怎么这么像一对儿攻受在打情骂俏。沈欢的一个死党是骨灰级腐女,沈欢被带着多多少少有点儿腐倾向。看到两个顶级美少年这样,心中实在有点儿热血沸腾啊。 “明明你比我长得还好,怎么那些女人都不来找你。”宋祁熙继续抱怨。 陆璟斜睨他一眼:“怎么,你不满。” 宋祁熙笑嘻嘻的摇扇子,颇有点儿讨好的样子:“怎么会,怎么会,小弟我佩服还来不及呢。” 沈欢低头偷笑,陆璟看着是那种高高在上供人瞻仰的神仙人物,相比较之下,宋祁熙就比较亲民了,豪放的大夏朝妹子当然不会放过你了。 谁知道,宋祁熙话锋一转:“欢妹子,今日陪你去寒山寺的人都不简单啊,尤其是那个男人。” 第四十三章 秦申 沈欢收敛一下笑容,唐瑄瑞当然不是普通人,从今天早上起沈欢才觉得自己根本不了解这个男人,她应该好好说说,最好能让陆家查一下他的底细,目前看来陆家是不会害她的。 整理了一下思路,沈欢开口道:“那人是明宇商行的掌舵者,名叫唐瑄瑞,与我在一起的少女是她的女儿唐璐瑶,那个道士姓胡,是看似是他的好友,实际应该是他的手下,武功高强,医术精湛。” 宋祁熙顺手为她倒杯茶,沈欢也不客气,端起喝了一口继续道:“另外一对兄弟姓秦,住在离别院不远的南山,同他们祖父生活在一起。 我也是因为秦家祖孙才认识唐大叔他们的,因为秦爷爷擅长各种杂术,于造船也十分精通,唐大叔为了出海造船便过来拜访秦爷爷,不过秦爷爷似乎与胡老道有一些老交情。” 沈欢交代完毕,看着两人,陆璟还在闭目休息,似乎一点也不在意,宋祁熙修长漂亮的手正把玩着一块儿玉石,漫不经心。 “他为什么要出海呢?”宋祁熙突然问道。 沈欢摇头:“说是为了做生意,但我觉得没必要冒这么大的风险。” 这时陆璟插了一句:“秦家是前工部侍郎秦申的家人。” 宋祁熙惊叹道:“竟然是那个秦家。” 秦家很厉害吗?沈欢还没反应过来,宋祁熙就开始兴致勃勃的问她:“你说的那个秦爷爷厉害吗?” 沈欢想到秦老头不由自主的想笑,于是点头道:“秦爷爷很厉害,总是发明一些奇怪但是很神奇的东西。而且性情纯真如孩童,每日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原来就听说秦申是个天才人物,看来老先生也不简单啊。你说说秦先生都有什么神奇的发明。”宋祁熙很认真的看着沈欢,顺便帮她加水。 很厉害嘛,不仅明白发明什么意思,还能活学活用。 沈欢无奈只能慢慢讲起秦老头的神奇创造,这样一路也不显得无聊尴尬,宋祁熙听得津津有味,连连称叹。陆璟没什么表示,但应该也在认真的听着。 不过不能白讲这么多,沈欢说累了就反问道:“秦爷爷的儿子就是秦申吧,他哪里天才了?” 宋祁熙正躺在那里听得认真,听沈欢这么问,就坐起来,单手支在桌子上:“秦申厉害之处在于治河,前些年黄河泛滥不止,朝廷又在西北与突厥用兵,户部吃紧,为了尽快解决黄河水患,工部提交了三个方案。 政事堂的丞相们支持侍郎周鹏的分流方案,但是秦申说那个方案隐患极大,极力反对,硬是借皇上出巡时冲闯龙驾,求皇上更改方案。” 沈欢听得有趣,很是狗腿的为宋祁熙倒茶、 “但是当时周鹏的方案已经开始实施了,已经不可能更改了,秦申没办法,只能协助治河,减少风险。 谁知那年夏日里一场百年难遇暴雨侵袭黄河,周鹏修建的分流的二股河堤坝很快就崩塌了,洪水倾泻淹没了下游万亩良田,于是秦申临危受命,重新治河……” 沈欢听着十分感慨,黄河之所以常常决口,是由于过多的泥沙沉淀在河身之中,致使河水愈来愈前,河床愈来愈高导致。 若让黄河下游分作北流、东流两股,则两股河水的流速必然都比较缓慢,泥沙沉淀必然就越多,抗洪能力就越弱,灾祸由此生焉,这是现代高中生都懂得,没想到能人辈出的古代竟然在这上边犯晕。 其实,沈欢不知道的是由于黄河周围良田肥沃,许多世家贵族在此置田。 黄河历史上的天然河道在北,最宽最深也最适宜河水以较快的河速入海,减少泥沙的淤积。几经改道后往东流,东道浅显,经常泛滥改道。 若按照秦申的疏浚北流方案,则会占用许多已变为良田的土地,触犯了世家贵族的利益,所以朝廷才会选择看起来最保险,短时间见效的二股河方案,没想到一场大雨就让二股河方案提前破灭,最后朝廷毅然选择看起来代价最大的秦申的方案,看来还是比较风骨的。 当然,秦申的天才之处不仅仅在于治河,还在于发明各种工具,现在大夏朝使用的农具都是秦申改造过的,最重要的是武器,不过宋祁熙没有具体说,而且据说秦申在冶金种植等领域也很有贡献。 “秦大人既然这么厉害,为什么最后还会被处死。”沈欢忍不住还是问了出来。 她的话一出,车厢就沉静可下来,陆璟睁开眼,如泼墨的眸子淡淡扫了下沈欢,不紧不慢道:“他督造的军器出了问题。” 军器出了问题?事情未必这么简单吧,可是沈欢没有问下去的*了,这种事情她毕竟掺合不来。 不知不觉,马车渐渐停下来。 “公子,我们到了。”宣白在车外说道。 宋祁熙首先下车,沈欢跟着他,宋祁熙很有绅士风度的扶她下车,最后是陆璟。 沈欢下车后抬头看,黑压压一片人向他们行礼,一位四十多的中年男子走上前:“公子,都已经收拾妥当了。” 沈欢想,这应该就是席总管了。 陆璟不喜欢下人话太多,对席总管还算满意,态度温和:“辛苦了。” 席总管受宠若惊,但表现沉稳,而其他人,都已经沉浸在两位公子的美貌中了,所有人都愣愣的,好在两人已经习惯,丝毫不在意,径直走进去。 这是沈欢第一次来到汐沙别院的正门,也是第一次从这里经过,不免有些好奇,想要好好看看这别院内部是什么样子。谁知,沈欢刚走两步,涟漪便走过来。 “姑娘,咱们从这边过。” 不跟他们同路,沈欢求之不得,欢快的跟在涟漪后面。 一路水榭雕楼,窗棂雕花,屋脊走兽,处处精致不凡,所有的建筑都精雕细琢,掩映在佳木秀阴之中,青山玉泉,千岩竞秀,奇石争景让沈欢看的应接不暇。 傍晚的夕阳为天地渲染出瑰丽的色彩,让沈欢误以为行走在天宫神苑中。 妈蛋,没想到古人的顶级私家园林别院能修成这个样子,足足甩了后世的拙政园几条大街。只可惜时间太短,沈欢不能细细品味,不知不觉就从一条幽径走到了汀芷院。 这么美的地方偏偏要封锁起来,实在是可惜啊。 不过很快沈欢就不心疼可惜了,玩了一整天,中午只吃了一点儿斋饭,现在已经是饥肠辘辘了。沈欢很快泡了个热水澡,享受了一餐美食,十分满足的躺在罗汉床上。 想到明天还要上课,沈欢看了会儿书就睡了。 第二天上午下课后,赵玥就过来了,正好和沈欢一起吃饭。 “听说你们昨天遇到范崇了。” 沈欢点点头:“对啊,还真是个混蛋,一点儿都不懂得尊重人。他家人也太娇惯他了,这么快就放他回来。” 赵玥表示无奈:“没办法,谁让他祖父六十大寿,这唯一的孙子自然要出席。” “便宜他了,对了,你昨天没去,不知道他那个傻样子,嘿嘿,我们还帮你小小的收拾了一下他。”沈欢突然想到昨天的事情,忍不住笑着给赵玥讲了一通。 赵玥也忍不住大笑:“他不会是看上唐大叔了吧。” “那必须是啊,而且他竟然还脸红,真是笑死我了。” 不过想到另一茬,沈欢就有点儿头疼了:“昨天在寒山寺我们还碰见了陆大公子和宋七公子。” 赵玥有些迷惑:“陆大公子和宋七公子是谁?” “就是我名义上的堂哥和他的表弟,金陵宋家,总听说过吧。” “陆大公子还没回长安。”赵玥吃惊的问。 沈欢无奈:“我怎么知道,其实我倒没什么,可是我觉得璐瑶可能是喜欢上陆大公子了。” “真的假的。”赵月有点儿不相信,唐璐瑶那样高傲的人,竟会仅凭一面之缘看上一个人 “比真金还真呢。”沈欢十分认真,然后严肃的看着赵玥,“我可给你提个醒,那两位的相貌根本就是非人类,长的比花儿还漂亮,属于那种男女老少通吃、一见误终生的祸水类型,你要是见到他们,一定要把持住” 赵玥觉得沈欢说的搞笑,忍不住笑出来。 这时那个慵懒清亮的嗓音又响了出来:“没想到欢妹妹对我们的评价这么高呢。” 第四十四章 感情 沈欢面色一僵,转身看去。宋祁熙笑的十分骚包的站在门口,陆璟看不出表情,一如既往的从容淡定,应该没有生气,沈欢放下心来。 转头再看赵玥,虽然有些恍惚,但眼神还算清明。于是拉着她站起来,反正他们也不在意,沈欢就没有行礼:“你们怎么来了。” 两人走进来随便坐下,宋祁熙折扇一展,魅惑一笑,尾音轻扬:“怎么,欢妹妹不欢迎。” 沈欢赶快摇头:“坚决没有!” 宋祁熙也不再逗她:“我和伯言想拜访一下秦家,想着欢妹妹和他们比较熟,不如你带我们一起去。” 你们还需要熟人引荐!开玩笑啊。 其实沈欢想的不错,本来陆璟是想直接去的,只是宋祁熙非要带上沈欢,陆璟无所谓就跟着他过来了。 “你们继续吃,不用在意,我们等一会儿就行了。”宋祁熙笑眯眯的。 妈蛋!让你们两个看着我们吃饭,哪里还有胃口,呜呜,午饭才吃了几口啊。 沈欢压下心中的愤闷也笑眯眯道:“没关系的,我们已经吃饱了,现在就可以走。” 一旁的赵玥内心狂点头,她的小心脏啊快不行了,让她赶快摆脱他们两个吧。 谁知道一旁的陆璟开口了:“你们吃吧,不急。” 宋祁熙翘起腿,姿态悠闲:“不用不好意思,都怪我出来早了 说不定现在秦家还没开饭呢,你们多吃会儿,到时候再过去时间刚好。” 沈欢咽下将要脱口而出的妈蛋,用眼神示意赵玥:怎么样,还吃吗? 赵玥悲壮的点点头:这架势不吃也不行啊。 两人无奈,继续坐下慢慢吃,好在两人默契十足,用眼神交流基本可以代替简单的基本对话。而且两人心大神经大条,吃着吃着就忘了旁边的两尊大神,不一会儿,就抱着肚子一脸餍足。 突然,沈欢动作一顿:“下午我还有杨先生的课。” 谁知根本没人理会她,陆璟见她吃饱话都没说站起来就走,宋祁熙在后面跟着他。 赵玥长舒一口气:“怪不得璐瑶会喜欢上他呢。” 沈欢正犹豫着要不要跟上去,赵玥就拉着她往外走。 “怎么,你要陪我一起去。”沈欢一脸感动。 赵玥扭头给她一个白眼:“想得美,我要回家。” “没良心的,不是说有难同当吗。” “我分明是把福都让你享嘛!” “你明明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啊。” …… 与赵玥一番贫嘴,沈欢心情也好了些,出了门,席总管站在一辆马车前:“姑娘,请上车。” 沈欢与赵玥分别后调整好心理状态,表情肃穆的登上马车,谁知里面没有人,由于太过惊喜额头就撞到了车门框上,但沈欢还是乐呵呵的。 后面上来的钟灵钟秀看到沈欢揉着红红的额头傻笑忍不住担心起来。 “姑娘每次见到大公子都会变傻。”钟秀凑近看沈欢撞得严重不严重。 钟灵赞同道:“何止是变傻啊,简直就要神魂颠倒了。” 沈欢没好气的打断两个日益毒舌的丫头:“看来钟灵最近很努力嘛~四字词都会说了,画像不想要了。” 那幅画像沈欢又重新修整了一下,就差装裱了,但是没有合适的材料,沈欢就拜托赵玥拿到城里去装裱了。 钟秀抗议道:“姑娘,你说过利用他人的弱点进行威胁是不道德的!” “我有说过我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吗?”沈欢一脸无辜的反问道。 钟灵适时的递过来一杯茶:“姑娘请喝茶。” 沈欢揉揉肿痛的额头,接过茶杯,好吧,是叫我闭嘴嘛,我知道。 不过一炷香的时间,马车停了下来。 沈欢下车,原来已经到南山了。 陆璟与宋祁熙站在那边,午后绚暖的日光笼罩着两人,如此美好,沈欢恍然觉的这两个人真是太般配了,古代绝配好基友啊! 宋祁熙走过来,见到沈欢,看到那白玉一般的小脸上撞得红红的额头,忍不住笑了出来:“才一会儿不见,欢妹妹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 太不道德了,竟然说风凉话。 沈欢扬起一张纯真无邪的笑脸:“我觉得大公子和你看起来像一对儿神仙眷侣,忍不住看呆了,就撞在车上了。” 这时陆璟也走过来,沈欢不经意撞到了他的眼神,阳光下看似通透的俊眸更显深邃幽深,折射着淡淡日光,犹如神秘浩瀚的宇宙,广袤、迷幻,让人惊叹迷离。 沈欢不得不感叹,造物主太钟爱这个人了。 一旁的宋祁熙听到沈欢的话一把拉住陆璟,搂住他的肩膀:“是吧,我也觉得我们两个般配的很,欢妹妹真有眼光。” 沈欢两眼看的直放光,赤-裸裸的卖腐啊。 似是被沈欢太过直接热烈的眼神烧到了,宋祁熙不自觉地松了松搂着陆璟的肩膀。 陆璟优雅的拿下宋祁熙的胳膊:“你吵着要来,别废话了,走吧。” 宋祁熙也听话:“欢妹妹,咱们走吧。” 沈欢乖乖走在他们后面,心想不知道秦老头他们受不受的了这个惊喜,还有唐璐瑶你一定不要在啊,你要是继续沦陷下去谁也救不了你了。 一路胡思乱想,很快就到了秦宅。 这时秦越正在瀑布下玩耍,看到这些人过来,蹬蹬跑过来。 纯真又傲娇的小屁孩儿十分认真地打量着陆璟和宋祁熙,两人十分耐心,感觉得到,他们都挺喜欢秦越的。 “你是陆家大公子。” 没想到陆璟竟然蹲下来,摸摸秦越的小脑袋:“我是。” 秦越却不给面子,有些不满:“你们是不是总要摸着别人的头以显示自己和蔼可亲,我才不吃这一套。” 宋祁熙笑出来:“跟芊芊很般配嘛~” 陆璟轻笑:“你不是想看我长什么样,我让你看清楚。“ 这下秦越害羞了,有些羞愤的从陆璟手底下跑出来:“你太丧心病狂了,竟然对小孩子用美人计!” 众人大笑,尤其是钟灵钟秀,看着沈欢笑的发抽,秦越的话有着十分明显的沈欢的痕迹,尤其是“丧心病狂”四个字,更是沈欢的万金油短语。 陆璟也笑了出来,那一瞬间,仿佛时光扭转,闪烁星辰布满穹顶,美丽而充满迷幻的感觉,让人目眩神迷。 不知道什么时候,唐璐瑶从屋中跑了出来,站在院中,痴迷的看了过来,沈欢跑过去,拉着她:“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有没有点儿出息。” 难得唐璐瑶低下头,沉默不语。 沈欢看到这架势,心道不好,只得另外转移话题:“秦老头呢,我带人来看他了。” 唐璐瑶此时也恢复正常,脸颊粉红:“在他的作坊里呢。” “不管了,让他们自己找吧,走,去你屋里。”沈欢拉着她向秦家客房走去,沈欢看的出来唐璐瑶是真的迷恋上陆璟了。 多宝和多珍给两人摆好棋盘。 沈欢先坐好:“我执白子,咱们两个来一局。” 唐璐瑶叹口气,笑着应战。 说实话两个人水平都不怎么样,根本就是乱下,但是看着眼前黑白分明的棋盘,心中陡然开阔,会平静许多。 到底是唐璐瑶没有沉住气:“我出生后,我娘大出血,爹爹找了很多人依旧没有把她救过来。” 沈欢毫不客气的吃掉她的棋子。 “之后爹爹就带着我生活,这十几年,我们父女相依为命,居无定所,不断漂泊。我自认大江南北都是去过的,见过的人不少,但从没见过像陆公子那样风采的人。”唐璐瑶越说眼睛越亮。 沈欢干脆放下棋子,专心听讲。 “我也去过长安,见过不少世家贵女,不过是些养在金丝笼里的凤凰,我自认才貌都不输她们,见地阅历更是远胜她们……不过是身份上输了些,可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沈欢第一次见到唐璐瑶这样骄傲到自负的样子,并不喜欢,于是摇头打断她:“凤凰就是凤凰,就算养在金丝笼里,也不是普通的鸟能比得上的。再说,你以为金丝笼就好找,想住也不一定住得上。” 唐璐瑶抬起头,没想到沈欢会这样说,显得有些愤怒:“怎么,你也把自己看成是尊贵的世家小姐了。” “人生来是不平等的,这点谁也无法否认,但平等的是我们都有追寻自己想要的东西的机会。可是,有人成功有人失败,原因有很多,但有一个前提就是要认清楚自己现实中的地位,生来不是凤凰,就不要妄想,做一只有志向的云雀,未必就比凤凰差。” “我本就不必她们差!” 沈欢漫不经心的把玩着温润如玉的棋子,有些无奈:“你就认准他了。” 唐璐瑶晶亮的眸子看着她,似在燃烧:“没错!” 沈欢也放下棋子:“我没什么好说的,感情的事情不好说,我也不会多管。在你看来,门第差别是你们的困难,但在我看来,最困难的是你如何获得他的青睐。” 唐璐瑶想要张口,却被沈欢打断:“我知道你很优秀,也很自信,陆璟再怎么厉害也是个凡人。作为朋友,我不劝你放下这段感情,因为真的很难得。 如果你成功,我恭喜你,但是,我最想说的是,如果很困难,一再的失败,我希望你能够放下执念,爱情很美好,但并不是人生的全部,所以,希望你要想清楚。” 唐璐瑶走过来抱住她:“谢谢。”好一会儿才笑道:“你个小屁孩儿,怎么懂这么多。” “你去过长安,没听说过我娘的光辉历史啊。” 唐璐瑶了然。 沈欢有些低落,这段时间,她都没怎么想过那个美好的女子:“像飞蛾扑火,太执着,只能自我毁灭了。” 第四十五章 隐患 唐璐瑶有些迷茫:“你说的我都有点害怕了。” “害怕?害怕你会放弃吗?” 唐璐瑶顿时瞪大眼睛:“怎么可能。”说完,上前将沈欢推到,不停挠她痒痒。 沈欢忍不住大声呼救,还真有人进来。 秦越大声道:“你们两个大白天干什么呢。” 唐璐瑶突然亲了下沈欢的脸颊,然后挑衅的看着他:“关你什么事。” 秦越不屑的撇撇嘴:“你除了会欺负小孩儿,还会干什么。” 沈欢见唐璐瑶要开口反击,立即说道:“诶,陆大公子和宋公子干什么呢?” 果然,唐璐瑶放松了力道,沈欢赶紧从她身下逃出来,跑到秦越身边。 “没什么,等我祖父呢,大哥在陪他们。” 沈欢看到唐璐瑶咬着下唇有点儿不知所措,既无奈有好笑,就拉着秦越往外走:“走吧,咱们两个玩儿去,唐姑娘有要事要办。” 秦越到没有抗拒沈欢,跟着她就走了。 因为秦翊陪着陆璟和宋祁熙两人,今日就没有给秦越布置功课,两人没有下棋,就带着钟灵钟秀玩儿起了纸牌。 “听说你爹是个天才。” 秦越诧异的看着沈欢,然后一脸不屑:“混话,我爹是天下一字号大傻瓜,再也没有比他傻的人了,你还说他是天才。” 沈欢忍不住笑出来,给他一个铁榔头:“目无尊长,有这么说自己父亲的。” 秦越出张牌,没好气道:“能把自己的命玩儿没的,我爹可是天下第一个。” 沈欢没话说了,虽然秦越在极力装作毫不在意,但根本无法掩饰眼底的那份黯然。一个不过刚过六岁的小孩子,失去双亲,哪怕天生性情豁达,心中也难免有一片他人难以触摸的伤疤,这点儿,沈欢颇有心得。 “那又怎么样,反正很多人把你爹爹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总是很厉害了,不像我,有和没有一个样,连一个幻想崇拜的对象都没有。” 秦越的那点儿伤感瞬间不翼而飞,并带上对沈欢的鄙夷:“我看你活的好得很,一点儿都没为这种事伤过心,装什么。” 沈欢压下想要胖揍他的冲动:“小屁孩儿,要是能让你看出来,我还混什么啊。” 秦越扔下手中最后两张牌,站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沈欢:“手下败将,你混得起来嘛” 沈欢握着手里的半把牌,想着这小子什么时候手里只剩一张牌了。 钟秀忍不住:“姑娘,秦小爷三把就把牌出的差不多了。” 沈欢愤然:“我刚才在走神,不行,咱们重新来战,让你们见识一把赌神风采。” 但秦越一点儿面子都不给她,转身就走,钟灵拦住愤愤不平的沈欢,劝慰道:“姑娘,你今天实在是时运不济。” 都怪陆璟,每次遇见他都倒霉的要命。 沈欢蔫蔫认命,就去书房找书看。 不知不觉,天色已晚,沈欢接到陆璟和宋祁熙的召唤,乖乖上马车返回别院。 两人虽然等了秦老头不少时间,但秦老头可没让两人失望,压箱底的东西都掏出来供两人玩弄,看宋祁熙那贼亮的眼神就知道收获不少。 此后,两人就再也没有打搅过沈欢,每日都跑去南山,沈欢也开始了规律的生活。 九月一到,连着下了三场秋雨,天气也愈加阴冷,前两天陆璟和宋祁熙两人悄然离去,沈欢今天才知道。 不仅如此,唐瑄瑞也离开了,不知道去哪儿,留唐璐瑶一人在苏州城,两人已经从那日之后就再也没见过面了,而赵玥倒成了常客,经常拿着研发出的新产品拿院子里的侍女试验,人气火速上升,直逼沈欢。 沈欢对硕人山庄的事情只是一时热情,做了一个大致的设计方案就扔在那儿了,主要是园林设计方面她还是个雏,最近看了不少书,一点一点学习。 而硕人阁的装潢已经弄了一半了,本来还可以更快,但沈欢的设计跟不上,最后唐璐瑶忍无可忍找人模仿着沈欢的风格接着设计,然后让沈欢修改,还别说,唐璐瑶找的人挺靠谱,把沈欢的风格学了个八成像,沈欢的工作任务骤然减轻,工作也就更为细致了。 沈欢打完拳,涟漪递上毛巾:“姑娘,杨先生身子不适,今日上午就不用进学了。” “先生身子不适,旬医婆看了吗?” “已经看过了,没什么大碍,只是夜里着凉了。杨先生特地说过姑娘不用去看,以免寒气传到姑娘身上了。”不想看见我就直说嘛,这么虚伪。 “就算不去看,也要准备一份礼物。”面子还是要顾的,虽然都知道不是真心的。 “姑娘不必担心,钟灵已经去库房拿了些药材送了过去。” 沈欢回屋吃过早饭,就躲在书房看书。这段时间她还是很努力改善和杨先生的关系的,琴艺进步可谓是神速,但杨先生就是不冷不热,骨子里散发着高傲的神态,将对沈欢的看不起抒发的淋漓尽致。 沈欢也没了耐性,就找借口各种请假,根本不去上她的课,姿态比她摆的还高,直把杨先生气的摔杯子。 于是两个人基本上撕破了脸,冯先生没办法成了沈欢的全职先生,但是课时没有增加,沈欢的闲暇时间也多了起来,时常外出。 日子平淡却也不缺乏趣味,沈欢却总觉得心中压抑,一股不知名的危险似有若无,常让她半夜惊醒。 她的直觉一直很灵敏,沈欢相信危险的到来,可会是什么事情呢?唐瑄瑞和涟漪的异常让沈欢注意,她想打探消息,可唐瑄瑞自寒山寺那天,就再也没有出现在过念安村,而涟漪这边,沈欢观察了多天却一无所获。 危险的感觉让沈欢不安,她需要做些事情,不能就这么被动下去。可沈欢研究了很多天,都不知道自己应该从何处下手。 就在沈欢绞尽脑汁的时候,她预感的危险也即将发生。 念安村这段平和的时光注定成为她今生难忘的一段美好时光...... ————我是分割线——— 第一卷结束,铺垫完成,有点长,希望亲们不要嫌弃~~可怜~~故事就要正式开始了,各路强人变-态也即将轮番出场,相信后面的故事不会让大家失望,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一章 掳走 沉睡中,沈欢觉得似有重物压身喘不过气来,却又怎么也醒不过来,头疼欲裂,又觉得好像从山上滚下来,磕磕绊绊,跌跌荡荡,浑身酸痛。 不知过了多久,沈欢艰难的睁开眼睛,恢复意识,突然被自己的现状吓的出了一身冷汗。 周围一片漆黑,伸展四肢,却受到阻碍,她现在似乎在一个箱子里,而且能感觉到明显的颠簸感,这是在马车上。 被绑架了! 沈欢努力平静下来,回想到底发生了什么,晚上的时候,自己喝了杯羊奶,与钟灵钟秀玩儿了会儿就休息了,像往常一样,并没有让人守夜。 她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她会被掳走? 这段时间,危险的感觉阴冷粘腻,如蛆附骨的缠着她,让人很不舒服。她一再小心,逐渐减少了外出的次数,就算出去,也仅限于念安村,唐璐瑶写信好几次,她都没有去苏州。 可她还是中招了,这群人还真厉害,在别院里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她弄出来。预料中的危险发生后,不知为何,沈欢心中竟有中放松的感觉。 这群人花这么大的代价得到她,所图一定不小,所以她的性命应该不会有问题,只要命还在,直面危机比危机似有若无的感觉让沈欢适应。 这么一想,沈欢淡定下来。但是,心中又有种彻骨的寒意,这么轻松的把她掳出来的人,是唐瑄瑞?还是那个什么公子?但是,无论是谁,陆家那边绝对有问题,明明要保护她,怎么会这么容易让人掳走她,难道是帮凶...... 想不明白,她到底牵扯到什么事情里了,青染衣是半点儿消息没透露过,沈欢觉得一个头两个大。这段时间太短,她刚刚安顿下来,还没有能力打探出任何事情,就这样措不及防的被绑架。 不过此时她也没有心力思考其他事情,在箱子里被颠地七荤八素的,胃里翻江倒海,难受的要命,真后悔之前吃了太多东西。 也不知过了多久,马车渐渐停了下来,沈欢觉得箱子被人抬了出来,但异常的安静,根本没有人说话,只有静静的水流声。 现在在河边,看来是要陆运转水运,本来还想着透过这些人的对话推敲出一点蛛丝马迹,结果这些人闷得跟头驴似的,一个字都没有,沈欢郁闷了半天,无事可做,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再次醒来时,沈欢听到了开锁的声音。 她赶快装睡,箱子打开了,一个人单手将沈欢拎了起来。 “药效什么时候过”声音暗哑,应该是装出来的。 “不小心药量下大了,午时的时候应该能醒。”这是个女子的声音,口音有点儿怪,但沈欢听不出是哪里的人。 那人将沈欢扔在地上,粗粝的稻草刺激着沈欢娇嫩的皮肤,差点儿就叫出来。好在那两个人将沈欢扔下就走了。 过了一会儿,沈欢偷偷的将眼睛睁开打量四周。 这是一个船舱,挺大的,有十几平方米,十分干净,除了沈欢和身下的一堆稻草,就没有别的东西了,空荡荡的。 沈欢有点儿冷,躺在稻草上蜷缩在一块儿,想着为什么自己中了迷药这么早就醒了,是不是身体有抗体,难不成自己还是百毒不亲的体质,想到夏季不防范也没有蚊虫叮咬,沈欢竟然美的笑了来,突然又反应到自己现在的状况,立即蔫儿了下来,现在逃脱的希望不大,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好在沈欢大脑活动比较丰富,也不算太难熬。也不知过了多久,沈欢听到有人下来,就赶快装睡。突然,一盆冰凉的水倾泻而来,浇了沈欢一身,沈欢被刺骨的寒意刺激的大叫出来。 “醒了吗?”那个暗哑的男声。 沈欢收起心中的愤恨,装作楚楚可怜的样子,勉强看到身前的两个身影。 “你…你们是什么人。” 男人身量不高,瘦瘦弱弱,面色蜡黄,眼神阴翳。女人身高与男人差不多,容貌一般打扮朴素,却难掩举止间的风情,她把手中的托盘放下:“吃饭吧。” 一男一女!沈欢想起陆璟走后在念安村出现的一对儿夫妻,那对儿夫妻是从外地来的,家中大旱,颗粒无收,就来到南边做些小生意。 沈欢从来不在意这些细节,也没和那对儿夫妻见过面,但是沈欢有种直觉,眼前这两人就是那对儿夫妻。 两人没有理会沈欢的反应转身就走了,留下惴惴不安的沈欢 沈欢早就饿得要死了,这种情况下保命是要紧的,她必须吃饭。 可能是有些晕船的缘故,沈欢胃口一般,吃了一点儿就不行了,看到旁边的木桶,解决了一下生理问题,一会儿就睡着了,应该是午饭了下了药吧。 此后几天沈欢只能分得清白天还是黑夜,其他时候都是晕晕乎乎的。那两个人似乎察觉的迷药对沈欢的作用一般,又加大了药量,所以沈欢大部分时间都处在混沌状态。 其实沈欢也想不喝水不吃饭保持清醒的状态找机会逃出去,但是只要她不吃饭,那个女人就会强行喂给她。沈欢反抗不了,也不愿多受罪,还不如老实一点。 这天沈欢睡的格外的死,等醒来时,环境已经变了,又是在箱子里马车上。 路似乎更加崎岖,颠地沈欢直接在箱子里吐了。沈欢被自己恶心的吐得更加厉害,到最后只剩下酸水儿可吐了。 箱子里充斥着难闻的味道,沈欢拼命地拍着箱子,不管怎么死也不能被自己熏死啊,这种死法实在是太难看了! 好在有人听到了沈欢的挣扎,马车停了下来,有人走近打开箱子。 女人打开箱子,似乎被这难闻的气味给熏着了,给了沈欢一个嫌弃的表情。 第二章 哥哥 “呜呜,姐姐,你给我换个地方吧,我快死了。”沈欢哭的十分可怜。 女人有点儿为难,实在是太恶心了,她真的不想碰沈欢,但又不能不管她,于是她想了一个办法,抱起箱子把箱子倒了过来,把沈欢倒了出来。沈欢获得新鲜空气,如获重生:“谢谢姐姐。” 女人没有理她,把箱子从车上扔下去,沈欢发现马车门是朝后的,马车行驶的道路十分狭窄,旁边是就是悬崖。 “走吧,没事。”女人对着车头道。 那车缓缓前行,沈欢透过窗帘观察这里的地形地貌还有岩质,大致推测出这里应该是西南,应该是南诏那里。 女人看到沈欢不安分的眼神儿,用手掩住车窗:“老实点儿。” 沈欢不敢反抗,安静下来,但是忍不住胡思乱想,那女人见沈欢眼神灵活,极不安分,也不像普通孩子遇到这种情况害怕的瑟瑟发抖,就顺手一个手刀,将沈欢砍晕了。 可怜的沈欢还没呼吸几口新鲜空气,又不幸失去了知觉。 再度醒来已是天黑,三人在一条河边安营扎寨。 跃动的火苗将沈欢的小脸儿烤的的红彤彤的,进入十月份,天气转冷,现在身处的林子潮湿阴冷,参天的大树将天空遮掩的没有一丝空隙,不知名的鸣叫声为林子带来一分奇诡。 那瘦弱的男子和女子都不是话多之人,两人将脸上的妆容洗掉,沈欢才发现女子姿容妩媚秀丽,是位美人。男子五官平淡,但面皮惨白,有些瘆人。两人容貌都有异于中原人,应该是南诏人吧。 看来是到了自己人的地界,两人都不用掩饰了。 但沈欢想不明白,她怎么会和南诏这里扯上关系。 南诏在大夏朝一直是个特殊的存在,因为大夏朝对这里有名义上的管理权却无实际上的管理权。唐末大乱,本来就不怎么服帖的南诏百族自然也叛乱自立,本朝高祖一直想要征服这里,却因为种种原因被搁置。 还是高祖的长子利用和南诏最强大的乌蛮族族长之女的联姻,种种厚赏以及强大武力的胁迫使得南诏归附。但这种关系根本不牢固,自高祖长子太子之位被废,成为庶人,南诏就这边又陷入了混乱。 南诏地形气候复杂,毒瘴遍布,百虫出没,中原的士兵到这里根本无法作战,大夏朝用武力几度征讨这里,却接连失利。而且南诏地区,百族林立,各族之间也纷争不断,可以说这里是大夏朝最混乱的地带, 想逃脱,不但没有机会,说不定还会更加危险。 沈欢欲哭无泪,反正没有生命危险,就走一步看一步吧。 当然,如果沈欢知道日后她会经历什么的话,此时,就算拼了性命也要逃走。 南召地形复杂,他们走的是偏僻小路,行进的速度就慢了下来,沈欢每次以为到了,却还要继续前行,所以也就不再思考要去哪儿了。 这天,沈欢由那女子看着解决了生理问题,想要点儿水洗手,却眼前一黑,又被那女子砍晕了。 醒来时,沈欢发现她正在一个潮湿的洞窟,洞窟四壁燃烧着数十支火把,将洞窟照的通明。 这是一个颇大的洞窟,宽和高有三四丈,长有十丈,身后有一个长方形的大坑,占了洞窟的三分之一,前方有一阶梯台子,两边站了十几位奇怪男女,那两名将沈欢送来的人也在其中。 想再打量一下四周,却被一只冰凉的手捏起下巴,强行抬起头。 只见那人不过十六七岁,却是男生女相,美丽异常,细长斜飞的墨眼藏秀含蕴邪妄异常,眼眸深处渗出一股深沉的绿色,妖异迷人。 乌黑的头发,柔顺中带着暗蓝的流光,长发散肩……一般人飘散长发起码可以让整个人感觉柔滑,但他反而增加了夜一般的迷离的气质。 沈欢断定,这个男人十分危险……可能是个变-态。 “你…你是谁,把我抓来干什么,我是陆家的人!” 他一把将沈欢的仍在地上,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她以为将你送到陆家你就安全了,哼,做梦……” 随即蹲下来,居高临下的望着她:“陆家人?我的好妹妹,你可真会抹黑自己啊。” 妹妹!?什么情况?这就是一直要找她的公子?怎么会是她哥哥! “世人愚昧,皆以陆家尊崇,没想到你也这么认为,那贱人就是这么教你的,连自己是谁都分不清!” 说完,似乎忍不住气愤给了沈欢一巴掌!沈欢耳朵轰鸣,半张脸没了知觉。 美貌男子拎起沈欢,令人发寒的眸子盯着她:“你记住了,你身体里留着最高贵的血脉,以后不许玷污自己!” 他一把沈欢扔下,沈欢摔得倒吸一口气。 这人转身走上平台,坐到石椅上,沈欢这才发现他的肩头盘踞着一条青翠碧玉般的小蛇,仿佛接触到沈欢的眼神,青碧小蛇示威的吐着红信。 男子宠溺的抚摸小蛇,轻声道:“莫怕,很快她就威胁不到你了。” 那美貌男子自言自语的说了许多话,总之就是她不管怎样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的,沈欢没由来的从心中升起一股冷意,这些人奇怪异常,尤其是眼前的男子,让沈欢忍不住胆寒。 “将她绑起来。” 有两人听到吩咐,将沈欢两手反捆,高高吊起来,只有脚尖着地。 那妖魅男子单手支起下巴,看着沈欢:“他当日因那贱人宠爱你,将什么好东西都给你,却也不想想你有那资格消受吗?” 他说着不禁激动的站起来:“明明是我母亲给我留下的玉神蛊,他凭什么给你!” 什么玉神蛊?! 沈欢看着他面目狰狞的走下来,走到她面前,小蛇飞速逃开。他伸手抽出一条鞭子,在沈欢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抬手对着沈欢就是一鞭。 那鞭子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柔软却遍布着尖锐的倒刺,鞭子飞舞间带起一片血舞。 一鞭未止,另一鞭又落下。 仿佛血肉被一层层的刮下,噬骨钻心的痛楚第一鞭就让沈欢冷汗遍体,沈欢难得忍住疼痛,庆幸的想到,幸好不是藤条。 一分细一分痛,知道打人最疼的是什么吗? 不是狼牙棒,是藤条。其实那些粗壮的皮鞭往往只是看起来吓人,真的打在身上只要收鞭的力气掌握的好保证皮开肉绽却不怎么痛,当然,这种痛是相对的。 像那种极细的软鞭,柔韧非常,收尾时手腕一压,绝对可以让你皮肤不破皮下全烂!淤血都包在里面,可以多疼上二三十天…… 此时的沈欢,什么念头都没有了,所有的意识所有的细胞所有的神经末梢都被痛楚填的满满的……排山倒海的疼……但她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因为她知道,但凡一点儿激烈的反应,都会刺激眼前这位男子更强烈的虐待*。 痛苦最可怕的地方,在于看不到它的末端。 沈欢不知道鞭打是什么时候停止的,层层叠加的痛楚早将沈欢淹没,嘴已经被咬烂完了。当沈欢恢复些许意识后,松了口气,终于没有了,再继续可能会死吧。 殊不知,这只是今晚大戏的第一幕,开场都熬不过,怎么看得到结尾? 一盆带有浓重药香的水泼了下来,沈欢忍不住尖叫起来。 不知名的液体挥洒全身,沈欢的大脑因刺激突然变得清醒,但身上的痛楚并没有减少,反而感受的更清晰。 邪魅男子看着狼狈可怜的沈欢,精致的小脸没有任何屈服恐惧,眼睑下垂,长而直的睫毛微微颤动,不知道在想什么。 事实上,沈欢是疼的思考人生的力气都没有了。 男子却满意的笑了笑:“很好,反应还不错,我想你会很喜欢接下来我送你的礼物。” 说着他拍拍手,语气兴奋中带着一丝残忍:“无情、无忧,带她看看我为她准备的宝贝儿们。” 还是刚才的两人,他们放下沈欢,拖着她来到那个方形长坑中,沈欢勉强抬起眼皮往里看了一眼,忍不住浑身颤抖出来,一下子吐了出来。 女生们没有几个不害怕虫子,就算不害怕,恶心也是有的。 你能想象成千上万各种各样五彩斑斓的虫子和毒蛇汇集在一个地方,密密麻麻的堆积着,不断地蠕动,像是不断滚动的虫子地毯,散发着了令人难以忍受的腥臭,只一眼,沈欢所有的汗毛都立了起来,那种毛骨悚然的恐惧让沈欢因疼痛灼热的血液瞬间凝固,冰冷无比 冰蚕、青蛇、蜈蚣、蝎子、蜘蛛、蟾蜍、曲蛇、朱蛤…… 沈欢恨不得现在就晕过去,但因为刚才的药液,她此刻异常清醒,吐过后,沈欢感觉五脏六腑都被扭曲挤压,紧张恐惧让它们都无法打开以至正常运行,这是比死亡更恐怖更痛苦的折磨。 她无力地跪在地上:“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邪魅男子嗤笑一声,语气蛊惑:“你不用明白我要干什么,你只要乖乖听话就好了,乖~” 说着,他慢慢靠近沈欢,猛地将在长坑边缘的沈欢一把推下去! 沈欢忍不住大叫,在落地的一瞬间,沈欢觉得自己差点儿吓尿,所以落地的一瞬间,她没顾得上看虫子,而是先加紧了双腿。 第三章 药人 当她回过神,才发现周围的毒物们飞速的向四周蔓延,如潮水般退却,在她周围形成一个真空地带,它们怕她!心情如同坐过山车般,瞬间平静下来。 沈欢松了口气,抬头看着正朝她玩味的笑着的男子,一股被玩弄的愤怒从心底喷薄而出:“很有意思吗,虐待捉弄同一个只有七岁的女孩儿,怪不得他要把玉神蛊留给我,你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人喜欢!” 管“他”是谁,管他是不是会激怒他,经历过比死亡还可怕的恐惧后,她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 男子仰天大笑,一股威压迅速扩散,顿时沈欢本已麻木的身体被震得痛楚无比,五窍流血,彻底晕了过去。 沈欢是被疼醒的,被鞭打的外伤再加上被男子内力震到的内伤,沈欢浑身上下由内到外没有一个地方是不疼的。更关键的是,此刻她处在冰冷彻骨的冷水里! 虽然知道满身是伤的时候洗热水澡只会让血流得更凶,所以用冷水是比较有科学道理的,但是在疼的想死的心都有的时候,谁还在乎这些,哪怕付出惨重的代价换来稍微舒服一点,恐怕也在所不惜。 水是彻骨的冰凉,身体是疼痛的灼热,冰火两重天让沈欢的脑袋晕晕乎乎,眼睛都睁不开,只能稍微恢复一点意识。 隐约中听见不停的有人在身边来来回回。 “出去!”一个清冷的声音传来。 “毒鬼,不要以为只有你一个人会炼制药人,就这么嚣张,族里已经有不少放言要收拾你了,我劝你还是收敛点儿。” “出去!” 只听到一串桀桀的诡异笑声,一个十分刺耳的声音:“毒鬼好本事,我们就等着药人练成之日。” “滚出去!” “你!不过是仗着自己有二两本事,就真以为自己厉害了,还口出狂言能用玉尸蛊炼制药人,真是笑掉大牙了。” “出去!” “哼,你也就得意这一段时间吧,我们走!” 感觉到人陆陆续续都走了,那个清冷的声音里散发出一种狂热:“蠢货,这可是玉神蛊啊……” 沈欢稍微清醒点儿的意识又陷入了混沌中。 她的身体本就不好,被绑架后精神一直处于紧张疲惫状态,这么一番折腾下来,身体机能仿佛进入休眠状态。 意识总是不清醒的,无法思考,身体沉沉浮浮,仿若无根之萍,没有着落,眼睛无论怎么用力也睁不开。 不知何时,身体已从冰水里转移到了温水中,只是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古怪气味一直萦绕在鼻间,经常有一只冰凉修长的手抬起她的下巴,往嘴里灌着各种味道的药液。 也不知沉睡的多长时间,沈欢睁开眼时,发现自己正处在一个不断冒着热气的黑水池子里,四肢酸软,没有一丝力气。 这应该是一个幽暗潮湿的山洞,左边有一个窄小的木门,不过*平方米,四周的石壁上长着各种苔藓,周围有几个木架子,上面摆满了各种药材以及瓶瓶罐罐。 “吱——”,木门开了。 沈欢扭头,这是一个看起来不过三十岁的年轻男子,长发直顺,被整齐的束在脑后,露出一张惨白冰冷的脸,五官平庸,眼神淡漠,一身黑色长袍,干净妥帖。 沈欢的第一个反应是“被看光了!”,然后才意识到水是乌黑乌黑的。 看来这应该是“毒鬼”了,冷漠,却不残忍。 沈欢抬头冲他讨好的笑笑,毒鬼却视若无物,径直走到池子边,伸手抬起沈欢的下巴,毫不怜香惜玉的灌下去。 沈欢顺从的喝完,勉强压下恶心感。 毒鬼将碗放在一边,站起来走到旁边的木架,挑挑拣拣,拿了一些药材和药瓶,返回来一一添加到池子里。 沈欢趁他放药材的时候抓紧询问:“我要泡多久才好。” 不理她。 “药人是什么?要多长时间能练成?” 不理她。 “玉神蛊很厉害吗?我只听说过金蚕蛊耶。” 不理她。 “你能确保成功吗,我不会丢掉小命吧。” …… “啪——”门关了,人已经出去了。 沈欢无力地垂下头,十分沮丧。 现在她十分清醒,回忆起被绑架的整个过程,沈欢毫无头绪,虽然唐瑄瑞神秘可疑,但沈欢无法怀疑他。他要是想对付某人,一般会站在背后,自己轻易不会现身的。 自己那个邪佞变-态的“哥哥”和她应该是同父异母的,而玉神蛊应该就是她的“亲生父亲”给她的,但这个玉神蛊却是“哥哥”的母亲的。 所以,因为拿了别人的东西,所以现在遭报应了! 是谁呢?沈欢隐约猜到了自己的身世,却不想深想,眼下最终要的最着急的问题是——玉神蛊的拥有者也就是自己要被炼制成药人了! 听听就不是什么好事情,但现在自己顶多才八岁,一身内伤外伤没有好,深处陌生危险的环境,本身除了会些艺术技能根本就是废柴! 该怎么办? 明白自己现在只能等待的沈欢自嘲,还自以为见识多广,阅历丰富,其实身无长技,偏偏还自视甚高。拿着些花花架子沾沾自喜,为点儿小天赋自鸣得意,明知道身份复杂危险,却从不做任何防备,明明察觉到了危险,却像鸵鸟般故意忽略。 沈欢闭上眼睛,如此失败的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更不能丧失信心,只要自己还有利用价值,还有性命在,一切都还有希望! 不过当沈欢想到自己那天差点儿被吓到失-禁,忍不住捂脸,危险的地方不是没去过,毒物不是没见过,当年和眼镜蛇还一起玩耍过!怎么就没出息到哪种地步! 想什么来什么,沈欢突然尿急了! 沈欢低头看着自己光溜溜的身体,环顾四周没有衣服,没有手纸,没有马桶。 想着毒鬼根本不会理会她,沈欢认命的慢慢移动身体,试图爬起来,可是,稍微一动,身体的每个细胞就叫嚣着痛,但沈欢更无法忍受“就地解决”,于是用着出生以来最大的意志,坚持着从池子里爬了出来。 出来时,沈欢不知道流了多少汗了,太过疼痛导致差点儿虚脱,比被鞭打时还要痛。 山洞的通风还不错,一阵风吹过,沈欢打了个寒颤。 沈欢却吃惊的发现身体上竟然没有伤痕!光滑细腻,更胜从前,明明当时皮开肉绽,鲜血四溅! 不过沈欢已经没有时间思考了,所以没有注意到自己身体上的其它变化。 赶快拖着身体找了个角落解决生理问题,顾不得羞愤难看,往池子里爬过去。 “吱——” 沈欢受到惊吓,猛地扭头对上了毒鬼冷漠的眼神,他没有任何反应,似乎在他眼中沈欢只是一只小白鼠,一个可以随时抛弃的生命。 沈欢身体蜷缩着身体,冷静道:“我想如厕,没有衣服,没有地方。” 鬼老开口说出了对沈欢的第一句话:“回去!” 你不说我也要回去的,只是你能别看着我吗? 但是毒鬼并没有听到沈欢的心声,看到她没有的动,就走过去一把提起沈欢,将她扔了过去。 “噗通——” 沈欢掉进水池,并被迫喝了几口及其刺激的黑水。 “咳咳咳……”沈欢挣扎的坐起来:“我饿了。” 她都不知道自己有几天没有吃过饭了。 毒鬼递给她一个瓷瓶:“每次一粒。” 沈欢瞪着他:“我要吃饭!” 妈蛋!你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要干什么就干什么,对我为所欲为,竟然连饭都不给吃一口! 沈欢愤愤不满! “找死。”明明他说的非常平淡,沈欢却蔫儿了下来。 毒鬼走的时候,给沈欢留了五个字:“你不能吃饭。” 不能吃饭不能吃饭不能吃饭不能吃饭不能吃饭……四个字一直在沈欢头脑中盘旋,她突然觉得很绝望,要不要自杀,再死一次,说不定还能穿越。 可是,她是那么热爱生命的人。 她最爱的画是梵高的《向日葵》,怒放的生命,那样炽热,那样恣意,那样执着,那样灿烂,第一次看到那幅画的时候沈欢的眼泪直接就流了下来,她看到了一个绝望的人对生命的热爱向往珍惜。 沈欢抹掉脸颊的泪水,怎么可以这么轻易放弃。 沈欢吃下一粒并不难吃的药丸,心绪渐渐平静,身体也到了极限,睡了过去。 枯燥无聊的日子似乎没有尽头,分不清白天黑夜。 每两个时辰要喝一次药,每天的营养就是药丸儿和一种黑乎乎的东西,好在没有味道,要不然沈欢真的要崩溃了。除此之外,在引来的温泉水中每三个时辰添一次药。沈欢的身体恢复的极快,估算也就三天左右,疼痛感就消失殆尽。 毒鬼自那次事情后,就给她带来了一个斗篷和一个马桶,再也没有尴尬的事情发生了,每日有一个哑仆过来收拾。 可是,沈欢发现,自己的皮肤隐隐发青,本来沈欢并不当回事,却发现青色日益加重。直到一日,沈欢方便完后,震惊的发现木质的马桶烂了,仔细看是竟然是自己的尿液腐蚀的! 更恐怖的是木桶下的地面也有被腐蚀的痕迹! 所以毒鬼进来时,就看到这样一幅画面,披着黑色斗篷对着一只木桶不知是哭还是笑,表情怪异。 沈欢看见毒鬼,指着木桶道:“这是怎么回事。” 毒鬼看到木桶,并没有表示什么,但沈欢却看到了他眼中的炽热和激动! 第四章 万毒窟 在沈欢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毒鬼一把抓住沈欢,将黑色斗篷抽了出去。 沈欢**着暴露在了毒鬼面前! 知道他只是把她当一个小白鼠,沈欢也没什么害羞,只是抱住肩膀,任他打量。 毒鬼看了一眼,重新将黑色斗篷披在她身上,然后将药递给她,例行公事在池子里增添药材。 沈欢重新泡在药池里,对于自己身体上的变化已经接受了。在知道自己要变成药人的时候,对于以后的遭遇,沈欢已经有了些预测,这本是在预测之中的,不是吗? 于是继续用池子里的黑水在自己卸下来的木板上练字。 毒鬼再次出现时,手里拿着一套衣服,他递给沈欢,示意她穿上。 “门口等你。” 沈欢又是激动又是担心,激动出去后说不定有逃生的机会,担心出去后会面临更痛苦的环境。 但是手中的动作没有停,很快穿好衣服走出了那扇木门。 出来是一条长长的甬道,毒鬼正靠在墙上等她。 “走吧。” 沈欢乖乖跟在他身后,还是忍不住开口:“这是要去哪?” 没想过毒鬼会开口,于是继续自言自语:“我努力配合你,你能不能给我些书看啊,每天喝药泡澡真的很无聊……” 走着走着,沈欢渐渐发现,每次遇到岔口,就走最左边的岔口,终于,两人走到一扇石门前,停了下来。 石门狭高,密密麻麻雕刻着各种毒物。 沈欢头皮发麻,想起那天掉入毒坑的经历。 “这是你以后住的地方,如果你老实,我会给你拿书看。” 这是毒鬼第一次对沈欢说这么长的话,却让沈欢不自觉汗毛直立。 “这里面是什么?”沈欢紧张的咽下口水。 毒鬼看着石门,竟然露出一丝狂热:“这是各代圣女们练功的地方。” 沈欢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我想知道里面是什么。” 毒鬼低头看她,有些不耐:“你那日看到的不足其中十之一二。” 沈欢听到了意料中的答案,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么害怕便继续问道:“它们还怕我吗?” “自然。” “那我在里面干什么,我不会练什么功。” “睡觉,每日会有人叫你出来,其余的时间你呆在这里就行了,什么都不用做。” 沈欢点头,原来每天还有出来的机会。 “进去吧,听话,我给你书看。” 说是不害怕,沈欢还是不由的轻颤,手摸摸到石门,竟觉得石门温热,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冰凉。 沈欢深呼吸,鼓起勇气,闭着眼推开门,石门看似笨重,却没用力便推开了。 没有闻到奇怪的味道,沈欢略微放心,抬步走了进去。 睁开眼的时候,沈欢想,还有什么比人类更恐怖的物种呢? 许是想象力过于丰富,沈欢把这里想象的的过于恐怖,所以睁开眼睛时,除了有种眩晕的感觉,并没有被怎么吓到。 这是一个很大的洞窟,由于毒物太多,有种铺天盖地似乎要将她淹没的感觉,除了脚底下的石板,其他地方都遍布着毒物,两边还有水潭,有着一些植物,整个洞窟阴暗潮湿,却没有太多异味,甚至还能感觉的轻风吹过。 比起这里的视觉冲击,生化危机里熙熙攘攘的丧尸根本没什么杀伤力。沈欢忍住想呕吐的冲动,向前迈出一步,前面的毒物如潮水般退去,飞速窜逃,沈欢心中淡定,于是低头只看脚下,慢慢前进。 这里曾经似乎有一条石板路,只是已经斑驳不堪,沈欢沿着石板前行,并自我催眠,忽视那些毒物,大约走了百余米,沈欢看到前面有些亮光,于是加快脚步。 走近才发现洞窟中间有一个小石屋,最让沈欢惊喜的是石屋并没有被毒物们占据,似乎这里有它们畏惧的东西,不敢靠近。 石屋四周的屋檐,悬挂着四颗成人拳头大小的夜明珠,在昏暗的洞窟里散发着柔和明亮的光芒,沈欢来不及感慨他们财大气粗,就推开石门,走进去。 石屋内异常简单,不过一座玉床,比外面的夜明珠更亮的四颗珠子,然后就没有了。 沈欢仔仔细细搜寻者石屋,企图找到什么前人留下的笔记,获得无上神功,可是这里连个毛都没有! 坐在温润的玉床上,想着自己以后都要住在这里,实在有些不甘心,又想着不是幕天席地的和毒物们近距离接触,也就释然了,于是决定出去,好好探查一下石窟。 拿着一颗明珠,沈欢再次出发。这次沈欢继续向里走,发现毒物逐渐变少,植物多了起来,走路也更小心了,这里到处都是沼泽,好歹沈欢有些经验,慢慢摸索着前行,倒也没有遇到危险。 这里生长着不少及其美丽的花,有一株淡蓝色的四瓣小花竟然还散发着淡光,沈欢也逐渐忘记了恐惧与紧张,反正她百毒不侵,还怕什么。 越往里走路越狭窄,走了不过二百米,就出现一条仅能容一人经过的小路,小路的尽头是一个三平米左右的小石窟,这里除了角落里的一株白色花朵和上面差点让沈欢忽略的两只如白玉通透纯净的白蚕,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突然,一滴冰凉的液体落到沈欢的鼻尖上,沈欢正仔细观察那两只白蚕,冷不丁被这突如其来的凉意吓到,沈欢举起明珠,发现上面的石壁湿润,仔细听,还能听到隔着石壁传来的滴答滴答的声音。 这是? 沈欢兴奋地敲击四周的石壁,发现左边靠上的石壁不同于其他地方,声音轻透,尤其是滴水的地方,沈欢根据声音判断应该有半尺左右! 可是,怎么才能打通石壁呢,手中一点儿工具都没有。 沈欢拨动着不怎么害怕她的两只玉蚕,有些发愁,但总归有些希望,并不是完全没有生路。沈欢给自己打气,让自己冷静下来,逃走不是简单的事情,自己现在什么情况都不了解,如果没有自保的能力,出去又能怎么样呢。 直至完全冷静,沈欢才起身离开,不过还没有走到石屋,就听见一声哨响,尖锐急促! 实在叫她吗?沈欢往门口走去,推开石门,果真,毒鬼和两个哑仆在门外等她。 “这么慢!”毒鬼表情看不出什么不耐烦,只能从声音里听出他的不快,对于毒学狂人来说,耽搁他研究的人或事都该死。 沈欢低头并不辩解,而是走过去接手哑仆拿的东西,衣服,书籍。 沈欢检查过收到的东西后,再次提出要求:“我想要写笔墨。” 毒鬼却转身离去,留给她一个背影和两个字:“下次。” 没有拒绝! 沈欢庆幸,抱着东西回到石屋,沈欢开始了她的毒窟生涯。 每日,毒鬼会召唤她一次,泡黑泉水,喝苦药,吃药丸,吃黑药膏,其他的时间沈欢就留在毒窟看书练字作画。 搞艺术的一般情丝多,敏感细腻,有些神经质,很容易陷入自我情怀中不能自拔。沈欢跟祖父学习字画,祖父告诉她字画用来表达自我情感,但这种情感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小,一种大。 所谓小,指的是关注自身得失喜怒的自我情感,所谓大,指的是观察体验天地万物记录的情感。 两种情感无分优劣,相互交融。祖父指导沈欢的道路一直都侧重于 “大”情感,就是担心沈欢一日陷入自我情感儿不能走出。 沈欢练字时心无外物,流畅沉静,为的是修养心性,作画则描绘山川河流,自然万物,开拓心胸。都是为了让自己将情丝放在其他地方,忽略自身艰难处境,久而久之,就不觉得自己如今的境况有多艰难了。 沈欢保持着自己的好奇心,整个洞窟都被她摸了个遍,再不会看见毒物就恶心紧张了。 除了身体变化让沈欢有些担心,沈欢越来越适应这样的生活方式。所以,沈欢不断地从毒鬼那里搜刮有关医毒等方面的书,而毒鬼从不决绝她的这种请求。 沈欢这才知道,玉神蛊是苗疆传说中的一种蛊,炼制困难,百年难得。除了能够百毒不侵外,玉神蛊还有一本配套的功法,能够发挥玉神蛊的力量,驾驭百虫,清除蛊毒。 好吧,这些都是传说,带有夸张的色彩。如今的但沈欢还是明白了玉神蛊的珍贵和厉害。 玉神蛊源于南诏百族之首的巫族,但巫族在唐末就已灭亡,为何还会有玉神蛊的出现,这和她的身份有什么关系? 而毒人和药人,顾名思义,大家都明白。所谓毒人易得,药人难求,药人的炼制比毒人难过百倍,但大多数毒人和药人都是专项的,药人一般只针对两三种毒。 但是,沈欢根据推测,毒鬼似乎是要把她变成万能药人!这怎么可能! 沈欢不相信,只能自己学习医毒之道,反正炼制药人是个极大的工程,没个几年成功不了。 本以为日子会这样平静下去,却没想到不过两月,就有人将她带走了。 第五章 木逊 又回到了那个洞窟,她被铁链绑着,又看见了那个妖魅男子,她的哥哥姬清玄!毒鬼告诉她的。 一袭墨绿暗金纹长袍,更是将姬清玄衬得邪佞异常。 沈欢敏锐的感觉的他很生气,深眸中怒火燃烧。 没有预兆的,鞭子落在了沈欢身上。 还是那条鞭,只是手法变得更加讲究,疼的沈欢冷汗直流,好在沈欢有心理准备,咬牙撑着。 姬清玄边鞭打边痛斥:“他以为他是谁,一个叛徒的后人,竟然在我面前嚣张!” “哼,他倒是找到这里,找到你啊!” “我的好妹妹,你可真是个香饽饽啊,啧啧,果然是个美人胚子,怪不得这么多人惦念着。” …… 他越说越生气,一下子没有控制好力道,将沈欢抽出了血,鞭子被腐蚀了,不知道打了多少遍鞭后,鞭子一下子就断了,一节鞭子飞了出去。 姬清玄诧异了一下,停了下来,打量着已经变成青色的人的沈欢,露出了满意的神色。 “毒鬼的本事愈发见涨了。” 随后冰凉的手爬上了沈欢的伤痕累累的身体,抚摸着被他鞭打出的痕迹,破碎的黑色衣服,青紫交加的伤痕,在昏黄的火光下有种异样的**。 此时的沈欢早已经失了神智,陷入了昏迷。 醒来时,发现自己在躺在一张石床上,沈欢知道,这是毒鬼的石窟。 浑身针扎似的痛,嗓子的干哑。 一旁的哑仆喂她喝了药,毒鬼进来了。 “能走吗?” 沈欢慢慢移动身体,冷汗流了下来,但她还是站了起来:“可以。” “那就回去吧。” 沈欢在哑仆的搀扶下回到了毒窟。 躺在玉床上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没有逃走的想法,因为她现在已经变成了毒人,而且毒性在加强中,她根本没有办法阻止,本想着等成为了药人之后在离开。 但是,姬清玄是一颗定时炸弹,**癫狂,沈欢不知道她还能坚持多长时间,不知道她是否真的能成为药人,不知道是谁在找她,是好是坏? 一切都是未知。 沈欢忍不住再次来到哪个小石窟,来到了蚕芙花与玉蚕边,看着此时已经打通的拳头大的洞,洒下让沈欢心醉的阳光,浮尘在阳光下飞舞,美好迷人。 这是沈欢唯一的希望,这是她两个月用自己的鲜血不断浇筑的成功。 想到这里,沈欢坚定了信念,随后就在阳光下睡着了。 一天天过去,沈欢逐渐由青人变成了黑人,毒气四溢,所到之处,人畜皆逃,毒鬼也不例外。姬清玄却喜欢她这副鬼样子,常来视察,碰到他心情不好的时候,挨几鞭子是不了避免的。 似乎有人再跟他作对,让他节节失利。 但是,沈欢的“希望”越来越大,已经快足够让她出去了。 那天她将头伸出去,看到了一个迷人的山谷,草木茂盛,虫鸣鸟叫,生机勃勃。 其实这个山谷潮湿温热,植物过于繁茂,有些类似热带雨林,并不是很好地生存环境。 原来已经来年春天了。 今天,沈欢决定走出去,不是为了逃走,而是为了能有一个自由呼吸的地方,一个充满生机的地方。 如今她的毒性爆满,不过一点血,就能腐蚀一大片岩石。 此时阳光已经充满了整个小石窟,沈欢看到外面的世界,有些近乡心切,忍不住激动的流泪,但是动作没有停止,手臂伸出去,支起身体,钻了出去。 清风徐来,花香袭人,清泉叮咚,虫鸣鸟唱。 沈欢身体暖和起来,仿佛重生,沈欢忍不住唱起歌,想要跑起来。当然,她跑不起来,这里是一片无人山谷,没有被开发过,沈欢前进一步都不容易,茂密的植物密密麻麻的交织成最细密的网,难以突破。 慢慢向前开拓道路,一路鸟兽四散,沈欢却笑得开心。走累了来到一个小湖边,沈欢不敢喝这里的水了,只是坐在湖边抬头仰望天空。 这是一个由群山环绕的山谷,高大繁密的枝冠几欲将天空遮掩,沈欢只能通过几个细碎的间隙看到一片湛蓝的天空,飘渺白云,沈欢一直紧绷的心情骤然释放,兴奋异常。 沈欢高歌一曲后,浑身舒爽,站起来打算好好了解一下这个生机无限山谷。 只是没走几步,听见后面的树上传来沙沙的声音,沈欢扭头一看,一个黑色的身影正朝她袭来。 沈欢吓了一跳,脱口而出:“别碰我,我有毒。” 黑影戛然而止,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站在了沈欢面前。 他身材修长,消瘦柔韧,如出鞘的利剑,锋利冰凉,像优雅的黑豹,矫健轻盈,似挺立的白杨,笔直挺拔。 明明长得十分普通,但通身的的气势让人折服。 “你是谁?怎么在这儿?”沈欢问道。 那人打量着沈欢,似乎有些不忍直视眼前“黑通通”的人形物种,眉头微皱:“毒人?” 沈欢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原来你知道,我现在虽然是毒人,但是我可是奔着成为药人的与远大目标而来的。” 少年坐下,眼睛微眯,看着清澈却犹如不见底的湖泊:“你是谁?毒师是谁?” 沈欢坐到他的身边:“怎么一个个都少言寡语。我是谁,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是谁,至于负责我的毒师外号叫毒鬼,把我弄到这这里的人叫姬清玄。对了,你认识他们吗?跟他们有仇吗?要不要我帮你啊。” 那人无聊的瞥了沈欢一眼,清冷道:“没有。” “唉,那你叫什么?怎么在这里?” “木逊,掉下来的。” 沈欢抬头看了看四周高耸入云的青山:“你确定自己是掉下来的,身上有伤吗?” “没有。” 沈欢笑道:“你就骗我吧,不过现在有个人骗我我也觉得很幸福。” 木逊无言。 “喂,这么冷漠,你该不会是杀手吧。”沈欢随口道。 木逊点头,沈欢吃了一惊,然后笑道:“没想到还真是,你很厉害吧。” “尚可。” “少年,我看你气势不凡,想必一定不是普通杀手。传闻有种杀手,杀人于无形之中,没有杀不了的人,只有不想杀的人,你能不能做到啊。” 木逊轻瞥她一眼:“不可能。” “好吧,像你这种看似冷漠的人,其实内心都是细腻的,说不定身世悲苦,怀有血海深仇。潜伏下来,自我封闭,只为报仇。一旦大仇得报,却觉得了无生趣,想不开就跳了下来……” 突然,沈欢感到脖子里一股寒意,低头看到一把尖锐的匕首抵在她的脖子上。 “你话太多。” 沈欢双手举起:“我闭嘴。” 匕首抽掉,在沈欢还没喘口气的时候,木逊转手将匕首投掷出去,射中了一只飞鸟。 木逊起来接过那只鸟,就开始开膛破肚。 有大半年没有吃过正常饭食的沈欢咽下口水,告诉自己要忍住,转眼间木逊已经收拾好了那只鸟。 “别拔毛,我知道怎么做好吃。”沈欢赶紧道。 木逊没有理会她。 沈欢忍不住上前想接过那只鸟儿,木逊的眼光转移到沈欢乌黑的爪子上,意味明显。 沈欢讪讪的放下了手:“你用泥巴包起来烤,会很好吃的。” 但是木逊还是不理会她,几下将鸟处理干净,放在一片叶子上,就地取材,点起了火。 沈欢低下头,看着平静的水面:“你知道吗,原来我是个饕餮食客,吃过不计其数的美食,嘴巴吊得很,味道平常些都不吃的。可是,现如今我已经有大半年没有吃过任何食物了,每天都是各种药,估计以后我会丧失味觉吧,你说可悲不可悲……” 沈欢兀自沉浸在不能吃东西的悲伤中,木逊抛出了一句话,让沈欢的怨念戛然而止 “我尝不出五味,也看不到色彩。” 第六章 传递 “什么!”沈吃惊的看着平静的木逊,确认自己没有听错,于是追问道:“是天生的吗?” 木逊的动作没有任何停顿,表情淡然:“不是。” 沈欢刚松了口气,木逊就道:“满月时中过毒。” “有解药吗?” “没有。” 沈欢看着眼前平静淡然的木逊,似乎他说的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明明遇到了比自己更可怜的人,沈欢心理却没有半点儿得到平衡:“那你是自由的吗?” 木逊半响才道:“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吧,是因为你是有不得不承担的责任,不得不去做的事情?这算哪门子的自由。不过,这世上哪有完全自由的人呢……” 沈欢为他添把火:“我不过是来这里享受片刻的自由,没想到会在这种避世之地遇到你,你说是不是种缘分。” 木逊一言不发,专注的烤鸟。 “我很庆幸,感谢老天能让我在这种时候遇到一个人。虽然我发誓,不管多么绝望都要努力活下去,但天知道看不见未来的日子有多难熬,喂,你是不是也觉得遇到我心理骤然轻松了很多。” “没有。” …… 沈欢自顾自的说:“可是我有。如果不是不想害你,我会给你一个大大的拥抱,虽然拥抱给不了,不过我给你一个大大的微笑吧。” 木逊抬头看着傻笑的沈欢,嘴角微动:“太丑。” “没关系,我看不到。”沈欢笑道。 木逊默默扭过头。 “你知道我最擅长什么吗?是描绘色彩,原来我遇到过一个和你一样看不到色彩的女孩子,但她是天生的全色盲,看不到色彩,不过十五岁就看不到生机,死气沉沉,她的父母整日以泪洗面,请了很多心理医生都不管用。” “啊,说漏嘴了,心理医生,顾名思义,专治心理疾病的医生。全色盲是一种遗传疾病,是治不好的。” 可是她遇到了我小师叔,我小师叔可是个美男子哦,而且还是个书画天才。其实每一种色彩都是有生命的,特性不同,看不到,却不代表体验不到。” “你看眼前的这片湖泊,沉静幽谧,清澈深邃,无声中蕴藏着很多生机,这是它的颜色,由浅至深的墨绿色。你看眼前的火焰,跳耀着,挣扎着,热烈奔放,激情四射,有着无限的能量,驱散黑暗,蒸发寒冷,融化生硬,带来光明温暖以及熟热的食物,这就是它的颜色。你仰望天空……” 沈欢说着不着边际的颜色分析,思念之情如泉水涌动。 bb说的口干舌燥,沈欢的哪些思念之情也随着生理上的口渴转瞬消失,本以为能看到木逊稍微动容点的表情,没想到迎接她的是对方闭目养神的打坐。 似乎意识到沈欢说完了,木逊随口接到:“你小师叔怎么不来救你。” 沈欢瞬间泪奔。 木逊睁开眼,看到眼前抱成一坨的小人,哭的稀里哗啦,身体有些僵硬,不知如何应对。 好在沈欢哭的痛快,酣畅淋漓,一会儿就到劲儿了。 “我再也看不到他了,这是我的秘密,可是我想告诉你。如果我告诉你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我只是异界的一缕孤魂,阴差阳错的来到这里,你相信吗?” “不相信。” “不相信就好,那我可以告诉你了,但是今天不行,我得回去了,明天再来看你。” 说完,沈欢也不看木逊一眼直接往回走。 她知道自己冲动了,但是她需要倾诉,书画是一种倾诉,但是与人交谈是一种更为有效的倾诉。 她还有什么可害怕的,有什么可失去的,没有,所以为什么不随心所欲呢。 整理好心情,第二日完成日常药人工作后,沈欢带着礼物又来到了山谷,沈欢给它起了一个俗气的名字——无忧谷。 刚出来,沈欢就被感动了,她昨天开辟的那条小路很明显被扩大了,整齐平整,足够他轻松的走过去。 沈欢开心的来到湖边打坐的木逊身边:“我就知道欢迎我,你也不喜欢孤单对不对。” 沈欢也不在意木逊的冷淡,坐在他身边:“喏,我送你的。” 木逊睁开眼睛,接过沈欢递给他的一打纸。 沈欢得意洋洋:“你送我一条出路,我送你一个世界,这生意稳赚不赔吧!” 木逊看着手中千奇百怪的图,那双清冷迷人的眸子看着沈欢。 “不管你想不相信,我真的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一缕孤魂,那是一个你想想不到的世界,想不想知道?” 木逊一副你别说废话的表情看着她。 沈欢无奈:“好吧,我为,你知不知道我们的世界有多大,你知不知道天上有多少颗星辰,你知不知道天有多高,海有多深。” “不知道。” “哈哈,我也不知道。” 木逊压抑住心中一瞬间想要将她扔到湖里的冲动,不明白自己在期待什么。 沈欢收敛笑容,抱住双膝正色道:“我们的世界很大,大到不能想象。宇宙浩瀚,我们所在的地方不过是一粒微尘。这个世界有太多未知的东西,但有人总能窥探出一些。 我知道太阳离我们有多远,为什么东升西落,我知道月亮是一颗骗人的东西,它本身不会发光,我知道光的速度,知道声音的速度,我知道为什么一年有四季,我知道大海的那边是什么……” 木逊表情依旧淡然,但是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在听。 沈欢展开第一张纸,这是一张宇宙星空图,沈欢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就开始画自己所向往的所经历的种种,所以一开始就将目标放在了浩渺星空。 但是沈欢将它翻了过去,拿出了地球平面图。 “其实,我们所在的地方是一颗球。我管她叫地球,因为她非常大,所以我们才会觉得地是平的。其实如果你到过海边,每次看到船的时候,看到的都是帆顶,随着船的靠近,才会慢慢看到船的全身。” 沈欢一边讲,一边拿出碳在一边画着示意图。 她为木逊解析地球,告诉他地球是不规则的椭圆,有两极有赤道,地球上海洋陆地三七分,有七大洲四大洋。她画的图有世界地图,上面标注着她去过那里,每个地方的特点,而夏朝并非世界的中心。 然后她有拿出太阳系平面图:“虽然地球很大,但是太阳更大,不但如此,比地球大的星体也很多。” 她为他讲解星系,为什么太阳东升西落,一年四季,月亮不发光为什么会亮。为什么会有日食月食,地球与太阳的距离,光的速度,声音的速度等等。 最后拿出银河图:“我们所处的世界大的离谱,许许多多的太阳系组成银河,而无数的银河组成一个未知的无边无际的宇宙。” “多么恢弘壮丽,广袤深邃,神秘迷人,这就是我们的世界,没有神佛,只有以自己的意志运行的世间万物。” “说什么日食是神罚,彗星是灾星,都是狗屁……” 天黑了,木逊不知何时点起了篝火沈欢才从那个世界出来,与其是在给木逊讲,不如说是她在给自己讲,她完全没有在意木逊听懂了了没,没有在意自己所说的东西对于一个古人来说是一个多么大的冲击。 而木逊全然接受了,比起沈欢讲的手舞足蹈激动万分,他看起来十分平静。 “要讲的东西太多,所以我决定加课,关于宇宙,你要再给我三天我大概才能说完,所以你不要偷偷溜掉哦。” 第七章 离开 因为晚上还要喝药,所以沈欢不得不回去。 以后几日,沈欢抽空都会出来,除了为木逊描绘宇宙星空,黑洞,彗星,流星,陨石带,双子星,星座……又增加了色彩分析。 果真连讲三日,沈欢才将宇宙部分讲完。不过,沈欢经常歌性大发,经常来个插曲来烘托气氛。 有些意犹未尽,沈欢舔舔干涸的嘴唇:“宇宙篇我就说完了,明天开启地球篇,这个要说的就更多了,不过,你看我说这么多话,每次都口干舌燥的,你就不能给我烧点水喝吗。” 木逊沉默半响:“我以为你不能喝。” 看着他那无辜的眼神儿,沈欢欲哭无泪:“水是万物之源,一个人怎么能没有水就活下去呢。我决定了的,明天我就给你讲文明的起源,你把我画的世界地图上所有的大江大河记好了,我来告诉你水有多重要!” 沈欢是个随性的人,而且脑袋笨的可以,没有丝毫逻辑可言,所以她是想到什么说什么,没有规律,没有目的。 因为晚上还要喝药,所以沈欢不得不回去。 以后几日,沈欢抽空都会出来,除了为木逊描绘宇宙星空,黑洞,彗星,流星,陨石带,双子星,星座……又增加了色彩分析。 果真连讲三日,沈欢才将宇宙部分讲完。不过,沈欢经常歌性大发,经常来个插曲来烘托气氛。 有些意犹未尽,沈欢舔舔干涸的嘴唇:“宇宙篇我就说完了,明天开启地球篇,这个要说的就更多了,不过,你看我说这么多话,每次都口干舌燥的,你就不能给我烧点水喝吗。” 木逊沉默半响:“我以为你不能喝。” 看着他那无辜的眼神儿,沈欢欲哭无泪:“水是万物之源,一个人怎么能没有水就活下去呢。我决定了的,明天我就给你讲文明的起源,你把我画的世界地图上所有的大江大河记好了,我来告诉你水有多重要!” 沈欢是个随性的人,而且脑袋笨的可以,没有丝毫逻辑可言,所以她是想到什么说什么,没有规律,没有目的。 她在倾述,诉说着自己对那个世界的思念。在这一刻,沈欢意识到她远没有想象中的坚强,她一直假装很好的适应了这个世界,其实不然,在看似洒脱的表面下,有一个脆弱敏感的心,但是在生存的逼迫下,她视而不见而已。 木逊的出现,是一个契机,一个在她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卸下全部伪装的的天时地利人和的契机。 她对木逊倾囊讲诉她所知道所了解的一切,没有丝毫隐瞒欺骗,告诉他现代社会,描述其中的人生百态,教授他现代知识,甚至详细到她看的每一本书,每一部电影。 木逊是个聪明人,因为他很会问问题,并且在沈欢跑题的情况下再把话题带回到原来的话题,并且对自己感兴趣的内容会诱导沈欢说的更多,常常让沈欢招架不住。 “不要再问了!我不知道!”被问住的某人恼羞成怒, 木逊漫不经心:“没有任何根据不经思考乱说话,这是你的本性吗?” 人品被质疑了,沈欢站起来愤怒道:“我可是红旗下成长诚实善良的好青年,从来不乱说话。都告诉你了木马计不过是一个传说,还有待考证啊。” 木逊如黑曜石一般纯净幽深的眸子望着沈欢:“红旗下?我记得你告诉我你并不信仰*。” 沈欢忍不住想翻白眼:“听不出来那不过是口中的抱怨嘛,他们即使有种种弊端,但在心理却觉得有他们在就很安心。” “但似乎你并不信任他们。” “并不是不信任,只是太复杂了。他们的能力并不足以应付日新月异的变化却还试图掌控一切,你要知道在我们那里强权和专权总要遭到质疑的。” “强权和专权?你怎么知道他们描绘的的*会比现在好。” “那个愿望太遥远,我们广大的人民群众可从来没有相信过,只要能让我们生活安稳,谁会去想那么多。” “也是,自欺欺人的活着比较幸福。你还是继续讲史诗吧。” …… 人一旦有事情做,就会感觉时间过的很快。 山谷日渐温热潮湿,但沈欢现在的特殊体质并不会觉得热,让一直苦夏的沈欢觉得成为药人并不是全然不好,果然事情都是两面的。 这天晚上,沈欢准备好了关于雅典的讲义,准备好好和木逊探讨一下民主制度。 “我明天要走了。” 沈欢猛然抬头看着木逊,想从他脸上看出一丝一毫的玩笑,可是失败了。 沈欢毫不掩饰自己的失望难过:“我知道你会离开的,没想到这么快,我还有好多东西没给你讲呢,真是可惜。” 一只手落在了沈欢头上,沈欢受惊似的跳到一边:“你傻啦,不知道我有毒!” 月光下,木逊嘴角掀起一丝笑意,清俊迷人:“我知道。” 沈欢抱怨:“那你还敢碰我,没事吧。” 木逊向来高深莫测,让沈欢从他脸上看不出花儿来,没想到他竟给了沈欢一个玩味的表情:“你说呢。” 沈欢被他惊住了:“你…你确定你是木逊,这…真不适合你。” 木逊挑眉,瞬间又回到了高深莫测的模式。 沈欢却松了口气,拍拍胸口:“你那样真吓人。” “没出息。” 沈欢无所谓:“很多人都这么说我,你意识到这一点说明你已经比较了解我了。” 木逊没有回答,只是专注着注视着泛着粼粼月光的湖泊。 沈欢看着这个人,不知是月的撩人还是气氛迷人,沈欢觉得木逊的侧脸性感的要命,好想亲一口!意识到自己突然猥琐的沈欢急忙转过脸,明明不是特别俊美的人,竟然比陆璟还要吸引人,真是要命。 等沈欢回过神时,只见木逊已经把目光转移到了她的脸上,眼眸像是黑色漩涡不断地吸引着她,无法自拔。 “要听话,我会回来看你的。” 木逊说完最后一句话,便消失在了沈欢眼前。 沈欢怔怔的看着他离开的方向,很快回了神:“混蛋!说走就走,连个缓冲的时间都没有,我还没给你唱送别歌呢。” 第八章 痛苦 正所谓,世间没有谁离了谁不能活,所以在木逊离开后,沈欢该怎么活还是怎么活,只是心中缺失的那一角不知道该怎么补回来。 同时,沈欢发现自己在医药一途真是没什么天赋,每日学的苦不堪言。 但是,生活不可能一尘不变,在你以为已经没什么能让你觉得痛苦的时候,总会有些事情打破你的底线,残酷而凌厉。 毒鬼告诉沈欢,第一个释放毒性的阶段已经完成了,现在,要开始改造毒性了。 沈欢很开心,总算不要人见人怕,鬼见鬼逃了。 但是,现实总是残酷的,当沈欢再次踏入药池,等待她的是铺天盖地的痛感,比鞭打痛苦百倍。 全身像是万蚁蚀骨,从骨髓深处层层递进,每一个细胞每一个毛孔都在叫嚣着疼痛,她痛苦的抽搐不停,原来真的有疼的想可以毁灭一切的时候。 沈欢流着泪哀求道:“求…求你了…啊…我不要…不要了…” 毒鬼却一点儿都不在乎沈欢的反映,苍白阴翳的脸面无表情的继续在药池里添加各种药物。 很快,沈欢就撑不下去了,意识开始模糊,但是疼痛的感觉并没有减轻,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一直控制她不咬舌的药童开始往她嘴里灌药。 清凉的液体从嘴中流进,瞬间蔓延到四肢百骸,抚慰着在体内暴虐的疼痛,意识清醒了,疼痛还在继续,但是已经可以忍受了了。 有这么管用的东西不早点儿拿出来,害她受那么多苦,她的意志可经不起考验。 饶是如此,沈欢最终还是晕了过去。 等她再次醒来的时候,沈欢盯着石窟顶部,感叹自己小强一般的生命力。 “醒了,那就回去吧。”毒鬼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不讨喜。 沈欢不想同他呆在一起,闻言不顾浑身的疼痛就起身,她怕忍不住她会杀了毒鬼,虽然这事情有难度,但是沈欢觉得如果每次都这么痛苦她真的会跟他拼命的。 回去之前,又吃了一大堆味道奇异的药丸,毒鬼再次告知沈欢,千万不要吃其他任何东西,否则会立马毙命。 沈欢却想,她确实得准备些吃的,这样在她活不下去的时候还能有个痛快的了结。 不过,现在还是能撑得下去的。 沈欢努力休息,乖乖听话,配合毒鬼,希望他能减少自己的痛苦,每七天一轮的药浴真是要人命啊! 沈欢再也不觉得学习医药是件痛苦的事情了,她学的很认真,同时她发现在痛苦的锻炼下自己的专注度在不断地提高,写字作画时她已经摸到物我两忘的境界,没到这个时候她能够忘记一切痛苦和折磨,从中得到抚慰。 所以当知道这个过程可能会持续两三年时,沈欢默然,没有崩溃,只是平静的接受,收敛心神,她不能让自己发疯,也不允许自己被疼痛逼疯。 每次的药浴依旧是个折磨,但好在关键时刻毒鬼总会给她灌下那种清凉的药,减轻痛苦,所以沈欢又好好地活了一年,虽然难熬,但是并不是没有尽头,不是吗?沈欢安慰自己。 今天,是木逊离开一周年的日子,沈欢记得清楚,却没有那么想他,她最近越来越恐慌了。 不知从何时起,会突然觉得空虚,渴求某些东西。 沈欢起初觉得是因为自己在这种牢笼中生活的时间久了,渴望自由而不得。于是用书画来安慰自己,沉淀自己。 可是这种感觉不断加大,写字作画时开始出现力不从心的感觉,专注度不断下降,烦躁不安,竟然开始期待七日一次的折磨。 沈欢猜测是那种清凉的药汁的作用,想要拒绝,可每次痛苦到崩溃的时候根本拒绝不了,也没有力气拒绝,直到前天,沈欢犯“毒瘾”了。 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沈欢不想再回忆,只是觉得恐惧绝望将要把她包围了,沈欢坐在山谷中,让阳光照耀着,全身却如坠冰窖,瑟瑟发抖。 她该怎么办? 深陷泥沼,不得解脱。 熬了这么久,怎么能轻言放弃。 可对沈欢来说,没有什么比失去自主意志更恐怖的事情了,当有一天,不能再作为“人”活下去的时候,死亡或许是一种解脱。 所以,宁可疼痛,宁可死亡,也不能失去自我。 沈欢无神的眼睛渐渐坚定,她找到了毒鬼。 毒鬼没有惊讶:“你终于发现了。” “这是什么药?” “能减轻你痛苦的药。” “谁给的?” “少主。” “不能拒绝?” …… 沈欢闭眼,她怎么没想到,姬清玄总要找到一个方法控制她,可是蛊和毒对她都无效,所以,他找到了这种东西!这个人一年不见,手段却愈加可怕。 沈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恨一个人,可是她什么都做不到。 毒鬼告诉她,不要拒绝,如果想要,他随时提供。 沈欢能怎么样?她现在只能接受,但是,她绝对不会任由他们摆布,不过是疼痛而已,忍耐就行,她决不能连精神都被人控制! 毒鬼没想到沈欢什么反应都没有,反而日渐活泼,话多起来,她已经不怕他了,甚至开始不断的冒犯他。 可是,人们对于砧板上的肉,困龙里的兽能投入多少在意的目光,只要听话,蹦跶几下是无所谓的,所以,毒鬼没有怎么在意沈欢的这些冒犯。 从第一次毒瘾开始,这一个月沈欢已经犯了四次毒瘾了,沈欢没有屈服,可也见识到了毒品的威力,怪不得有那么多人陷入毒沼不可自拔。 期间姬清玄回来了,沈欢看到他那张美丽的脸蛋上多出了一条丑陋的疤痕,顿时得到了些许安慰。 沈欢觉得自己挺可悲的,这点儿事情都能让受了这么多折磨的自己感到安慰,很没出息。 鞭打的那点儿疼痛对沈欢已经不是什么威胁了,被打完后,沈欢还有力气抹完药后回到自己的万毒窟,如今,沈欢觉得这些毒物们可爱极了,至少它们不会伤害她。 沈欢还是不喜欢阴暗的环境,于是拖着残体爬到山谷晒太阳,突然,毒瘾犯了。 像前几次,沈欢从怀中拿出木棒衔着,双手环抱肩膀,身体蜷曲颤抖,冷汗不断地流,渐渐腐蚀衣服……她身体的毒性在这一年多已经减少了很多了。 狼狈而难堪,沈欢却没有丝毫屈服,她的坚持! 突然,一双温暖的手抱住了沈欢 第九章 催眠 沈欢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再次见到木逊。 明明很冷清的人却有一个温暖的怀抱。 毒瘾过后,沈欢离开木逊的怀抱,躺在地上,拨开贴在脸颊上湿透的头发,冲他笑道:“你的衣服不能要了呢。” 木逊没有在意自己的已经破烂不堪的衣服,而是盯着沈欢,看似疏离淡漠的眼光中透露着认真:“怎么会这样?” “唉,一言难尽。”沈欢用手遮住自己的眼睛,阻隔那个清透的目光。 沈欢和木逊相处了三个月,木逊去年六月离开,如今已经八月份了,沈欢算了算,自己离开苏州已经快两年了。 “对了,你这次回来呆几天?”沈欢突然想到。 木逊沉思,半响开口道:“半个月左右。” 沈欢点头,想着怎么安排教学计划,她这一年多可是准备了不少教材呢。 木逊注意到了沈欢的变化:“你的肤色浅淡了很多。” 沈欢平复了一下呼吸:“说明毒鬼的方法卓有成效嘛,很快我就能脱离苦海了!” “习惯了离魂草,还离得开吗?” 沈欢猛然坐起来:“离魂草!我这样是因为离魂草!” 木逊点头:“离魂草并没有毒性,能够镇魂止痛,但不可多用。” 沈欢问了半天,才知道离魂草并不是罂粟,是一种特殊手法炼制的草药,苗疆巫族独有,无毒亦无解药。 泄气的躺在地上:“看来只能忍了,在这样下去我就成忍者神龟了,你知道忍者神龟吗?忍者神龟是我们那里一部游戏的主角……” 或许是因为身边有熟悉的人,沈欢长久以来绷紧的神经放松了下来,十分安稳的睡倒在木逊身边。 木逊看着身边谁的安详的女孩儿,去年时全身漆黑浮肿的女孩今年变得枯瘦青紫,皮肤紧贴骨头,没有一丝肉,勾勒出骇人的骨架,像是一具干尸。 可是眼睛中的火焰愈加耀眼,像是她给他看过的一幅画中的向日葵,燃烧着生命,不屈的怒放,张扬热烈,对生命的执着渴望直白**,想要把人灼伤。 走到一旁,将下一步的指示放出去,木逊再度回到了沈欢身旁。 沈欢醒来时,已经是明月高悬,繁星璀璨了,木逊在身旁,点起了火堆。 “你就不热吗?” 好吧,人家是武林高手,这么热的天连滴汗都不出,怎么会觉得热。 “唉,其实这个纬度可以看到南十字的,我曾经和祖父他们拍到过南十字星的照片,还拿到了奖呢。 要知道纯净幽暗的夜空才能观赏到南十字,但是我们那里污染很严重,机会很少。本来在理论上,位于最南方的十字架二并不会在这里升起。但是由于大气的折射现象,却将十字架二的光芒带入眼帘。有点像海市蜃楼。 有意思的是,这本是一颗蓝色的恒星,但由于太靠近地平线并经过大气层长距离的穿梭,所以最后呈现为红色…… 你看到天上那红色的深空天体了吗,那是是著名的船底座大星云,也称为钥匙孔星云。她的旁边则是疏散星团也成为许愿井星团……” 这样平静的慢慢倾诉的夜真是让人怀念。 木逊的到来再次安抚了沈欢,她很快就精神了起来,将这一年多攒的各种讲义拿出来同他分享。同时,放松下来的她终于突破了许久以来的瓶颈,成功实现了自我催眠! 没错,对自己进行催眠。催眠是一个技术活儿,沈欢曾接触过一些厉害的催眠师,本着兴趣了解了一些。但是沈欢仅仅知道一些理论,从来没有实践过。尤其是很有难度的自我催眠,一个弄不好,对自身的精神状态影响是非常不好的。 在催眠状态下,自己不断地强化自我设置的情感、感觉以及观念等,使其在意识和潜意识中印记、贮存和浓缩,在脑中占据优势,就可以通过心理生理作用机制对心身状态和行为进行自我调节和控制。 而且,自我催眠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是集中注意力,但是每次在药浴时被折磨的欲仙欲死的沈欢别说集中注意力了,连阻止灌药的意识都很难集中,尝试了那么多次从没有成功过。 但是这一次,或许觉得自己有了些许的依靠,沈欢竟然进入了那种魂体分离的状态,身体的痛苦依旧继续,但沈欢已经不怎么能感觉到了。 但是,进入催眠状态的沈欢依然不能阻止药童给她灌药,离魂草的毒瘾日益严重,她根本无法时刻保持注意力随时进入催眠状态,痛苦狼狈自不必说。 好在还有木逊,每次毒发,他都会紧紧的抱着她,这让她觉得自己不再是飘泊浮萍,没有依靠,痛苦也没有那么难捱了。 一天,木逊突然提出要和她下围棋,沈欢诧异:“为什么。” 木逊:“你废话太多了。” …… 那是劳资在给你普及初中小朋友都知道的东西!不过沈欢还是苦着脸同意了。 对沈欢来说,四书五经君子六艺那都是必修课,身为书画艺术家,这点底蕴还是要有的。 但是你让一个性格跳脱的人下围棋,怎么可能有造诣,说白了,她懂得围棋的规则,记得一些棋谱,有过不少惨痛的的输棋经历,对围棋说不上深恶痛绝却也没什么好感。 再看看木逊,人家一脸淡定沉稳一幅稳操胜券的气质,就知道这厮绝对是个高手。 也不知道这家伙从哪里弄来了一幅这么名贵的棋具。楸木材质的棋盘,纹理细腻,木质温润,泛着淡淡的光泽,一看就是个老物件。黑子如墨,中心不透,周边有一碧绿色光环,白子似玉,呈很淡的微绿色。 沈欢下棋从来都是先手,当仁不让,落下一子。 木逊之间衔起一粒白棋,气质陡然间发生了细微的变化,自然流露的优雅仿若与生俱来。 沈欢下棋并不专心,边下边说话:“我祖父喜欢象棋,小师叔喜欢围棋,两人都是高手,却总爱拿我练手,摧残我幼小的心灵。所以我最喜欢的是五子棋……” “有段时间想装高端,学习了一段时间国际象棋,厄,国际象棋是……” “不过相较于智力竞技比赛,我更喜欢体育竞技比赛,最喜欢网球跳水和花滑了,你大概不了解,网球呢……” …… “你输了。” 沈欢看着棋盘:“你是不是让着我呢,这盘棋竟然下了这么长时间。” 黑白分明的棋子错落有致,勾勒出一幅繁复动人的画卷,自成一个世界。 木逊修长漂亮的双手分拣棋子:“太早结束没有意思,而且,我已经了解你的水平了。” 说着,木逊抬头用那双漆黑幽深的眸子看着沈欢:“你的习惯,你的思考方式,我大概也能推断出来。所以,接下来你要认真了。” 沈欢送他一个白眼:“喂,你未免也太自说自话了。不过是一盘棋而已,每个人的思维虽然有很多定式,但这体现在很多方面,不可能通过一件事而透露出来。” 木逊却轻笑,眸子中透露着笃定:“你可以试试看。” 那一瞬间露出的强大风采让沈欢怔住。 沈欢灿然笑道:“好啊~~不过你的给我一点儿准备时间。” 木逊垂手而待,沈欢静坐闭眼。 第十章 思维转换 沈欢先祖能在作伪一道创下辉煌成绩,在于能够再现名画的情感风貌。要知道,在技艺笔法上临摹的一丝不差并不是很难办到的事情,最难的是赋予画作主人当时的情感体现,艺术造诣越高的画,其情感愈加难以临摹。 所以,真正的作伪大师能够自我催眠,将自己的人格完全转化为另一个人,从而进行作伪创作,也只有这样作伪的成品才是真正的“再造风-流”。 当然,这十分需要天赋,要同原作的作者在情感上产生共鸣,需要十分了解对方,如果已经作古多年,只能通过现有的材料揣摩,若不是惊艳才绝之辈,是很难做到的。 沈欢自然做不到,但是模拟一下熟悉的人格,不求情感思想完全相同,仅仅改变一下思维方式,还是可以的。 所以,当沈欢再次睁眼时,木逊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一个人仅在一会儿时间,神态气质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难免让人疑惑。 但是,棋局已经开始了。 木逊将注意投入棋局,虽然不知道沈欢是怎么做到的,但是棋风棋路确实完全改变了。 木逊嘴角轻勾,兴致全起。 但是,思维再怎么改变,也无法掩饰沈欢是一个烂棋篓子,所以,木逊还是很快掌握了占据,很快将沈欢杀下马。 沈欢气喘吁吁:“累死了,这事儿真不是人干的。” 看等待解释的木逊,沈欢得意地笑:“最讨厌你们这种干什么都是一脸成熟于胸运筹帷幄胜券在握的样子。” “想知道,你求我啊~~~” 木逊的冷淡面瘫脸不在了,而是笑的云淡风轻的温柔,他伸手摸摸沈欢的头:“我求你。” 声音清雅,带着少年变声时略微的沙哑,别有一种性感勾魂的感觉。身为死声控的沈欢瞬间不淡定了,却又不想轻易缴械,于是唱到:“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嘿~就不告诉你……” 木逊手指玩弄着棋子,对着她浅笑道:“没关系。” 话虽这样说,沈欢却感到一股冷风吹过,背脊发凉,就知道这家伙一笑就危险。 “想知道也可以。不过,我传授了你那么多知识,怎么着也算得上你半个人生导师吧,你叫声师父听听,兴许我一心花怒放就告诉你了。” 木逊单手撑起下巴,脑袋侧歪,有几分卖萌的意思,他十分认真地上下打量沈欢:“是吗?你给我讲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是真的?那么相对论到底是什么伟大的奥秘,电又到底是怎么制造出来的,电脑那么厉害你知道怎么制作吗,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文明是真的吗,英国的大宪章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 沈欢听的一个头两个大:“停!停!” 木逊两手一摊,修眉轻佻:“你到底教了我些什么,我一直以为你太寂寞,所以才会花时间听你乱说,难道你不该给我些补偿吗。” 沈欢听的直翻白眼,和木逊相处久了就知道这是个鬼精鬼精的十分**的人,别看一幅高岭之花淡然高洁样子,实际上那都是装的,你看你看,现在本性全都暴漏了吧!那个追着自己逼问了两天英国君主立宪制前因后果影响发展等内容的混蛋这时候翻脸不认人了! “就算我没教你具体的知识,但好歹也算开阔你眼界,增长你见识了吧!” “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的呢。” 沈欢愤然而起:“既然怀疑不是真的,那怎么还那么多狗屁问题啊。” 木逊一脸我为你着想:“一个人说话很累,我给你捧场。” “你……” 突然,一包东西从天而降,正好砸到了沈欢的头上。沈欢吃痛摸着头看向罪魁祸首,却只能看到那头雪鸮优美的滑翔,留给她一个潇洒的背影。 这时木逊已经打开了那个包裹。 里面是几个香囊,还有一个成人手掌大的羊脂白玉的盒子。 沈欢凑过去:“这是什么?” 木逊打开那三个精美的香囊一一检查:“托人给你带了些东西。” “也就是说那只鸟是你的!” “朋友的。” “这不是极北地区才会有的鸟吗,在这里能习惯吗,会不会水土不服。” 木逊抬头盯着她:“你都不问问给你带了些什么吗?” 沈欢愣了一下反应过来,然后笑道:“对呀,你给我带了些什么?” 木逊将香囊递给她:“能够稍微抑制离魂草的香料,不知道效果如何,你先试试。” 沈欢拿着鹅黄色的精绣香囊,一时不知道做什么反应。 其实她和木逊的关系说不上亲密,也没有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情谊,一直觉得他们只是红尘间突然相遇的过客,不会有羁绊。 沈欢的未来渺茫黯然,身怀着惊世骇俗的秘密,把这封闭的绝境之地当做是一个桃源梦,倾诉给木逊的一切,想必对他来说不过是一场荒诞离奇的梦境而已。 半天,沈欢嗅着香囊令人安心的气息,嘴角勾起一丝笑意:“为什么我会有种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感觉。” …… 许是因为沈欢那句煞风景的话,木逊一整天都没有给她好气儿。 沈欢脸皮也厚,讨好卖萌手段不断。 终于,木逊忍不住,幽眸轻睨她:“不要再顶着这张这脸冲我笑了。” 沈欢整个人都僵了。 他还雪上加霜:“看多了会影响食欲。” 顶着一张墨绿色的干瘪的脸是她的错吗!虽然她每次看到自己也会被吓一跳,但也远不及被人**裸的说出来更令人痛心!再说,你一个连五味都尝不到的人有什么食欲!一个大男人要不要这么小气! 沈欢凌乱了好一会儿,开始义正言辞的指责木逊:“魂淡,这点儿承受都没有,当杀手的不都得忍辱负重卧薪尝胆两面三刀曲里逢迎里外不是人才行嘛,你到底是怎么出师的,毒鬼每次见到我两眼都放光!你行吗!” 木逊回答的干净利落:“我不行。” 沈欢脱力:“你要是接到一个任务,要杀死一个丑陋肥胖的老女人,但偏偏她身边高手如云,你只能投其所好,假装男宠接近她才有机会,你会怎么办。” 木逊用烤好的鱼指着沈欢,眼神泛着冷光:“再说话我喂你吃。” 第十一章 相偎 沈欢咽口水:“我知道你想杀我,但你要先回答问题啊,不然我死不瞑目啊。“ “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切~一切皆有可能,你这样逃避问题是不对的!” “我会斩断所有会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 “都说了最讨厌你们这种事事绝对自信的臭屁样子,昨天下棋还被我摆了一道呢,今天就没记住教训。告诉你耶,我可是公认的乌鸦嘴,凡是不好的事情,一说一个准……” 木逊直接伸手捏住她的下巴,要往里面塞鱼肉。 “啊,大哥,我错了,我不说了,我闭嘴……” 有人陪着时间总是过的很快,沈欢发现木逊教她下棋果然是有其用意的。因为木逊已经熟知了她的水平风格棋路,所以每次和下棋他总会先一步封锁沈欢的出路,让沈欢每一步都变得十分艰难,不得不全身心投入其中。 围棋与书画一样,都需要专注与平静。由于离魂草的作用,沈欢在书画上的专注度不断下降。而在与木逊下围棋时,因为木逊的带动,沈欢的专注度再次提高,怎么说,就是有种“凝神练气”的功效。锻炼心境,明心静气,对于抵抗离魂草的“吸引”有着潜移默化的好处。 沈欢有些感动,与木逊的关系就像捅破了一层玻璃纸,颇有几分知交的感觉。所以沈欢越加口无遮拦,甚至有时候还会蹦出来几个荤段子。 当然什么普通的搞笑段子脑筋急转弯冷笑话什么的沈欢存量也十分丰富,有几次木逊也差点破功笑出来。 不过沈欢还算知道点儿分寸,把自己知道的皮毛的心理学知识给木逊讲了讲,并叮嘱他人格转换什么的不能轻易尝试。 到了沈欢要泡药浴的那天,沈欢再次自我催眠成功,没受太大的罪,自己已经能勉强走到释然居了,释然居就是她住的石屋,沈欢自己起的名字。 但是,身体上的消耗疲惫是真实的,沈欢最终还是脱力晕倒在玉床上。 醒来时,沈欢突然在感觉到有一个人也在这个房间,吓了一跳,决定继续装睡。 “别装了,我知道你醒了。”声音熟悉的好听。 是木逊! 沈欢坐起来,看着坐在床边的人,吃惊道:“你怎么进来了!。” 这个地方可不是轻易能进来的啊。 石室内柔和的珠光为木逊平淡冷峻的五官覆盖了一层轻柔的纱,有一种让沈欢觉得是错觉的温柔。 “无聊,来看看你。” 沈欢撇撇嘴:“口是心非。” 木逊不为所动:“感觉怎么样。” “被灌了一肚子的药,难受死了。还有我想小解,麻烦让一下。”沈欢抱着肚子坐起来,浑身酸痛,一点儿力气都没有啊。 木逊忍住想要一把将她拍飞的想法,顺势扶了她一把。 沈欢出去找到之前挖好的坑解决掉生理问题,慢悠悠走回去,发现木逊正在翻阅她的画稿。 “都看过了,还翻什么。”沈欢有气无力的坐在床上。 “是嘛~”木逊小小的拖了一个尾音。 沈欢瞬间觉得不太对劲儿,汗毛都立了起来,凑上去看了一眼,顿时傻眼了。 “呵呵…这个..厄..无聊的时候的画的…还不是因为想你嘛” 木逊拿着的那张画满他的各种样式的q版小人,吐血的,流泪的,哀求的,谄媚的,还有被打屁股的…… 还不是因为他嘴太厉害,每次都把她气得跳脚,才会画出来泄愤。 木逊寒潭般幽深的眸子盯着她,面无表情,低头认错的沈欢忽略了其中一闪而过的无奈幽怨。 “我错了,大哥!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放过小的吧。” “保证以后不再画了。” “向天保证!” “你不信天。” 沈欢发狠了:“我再画的话一辈子不能吃东西!” 木逊略微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将折好的那张纸塞到袖子里。 沈欢舒了口气,却发现木逊向她靠近。 “你要干什么,我都保证不在画了。” 木逊给了她一个闭嘴的眼神,伸手捉住她的手腕。瞬间,沈欢感到一股暖流从手臂流向四肢百骸,舒服的沈欢忍不住哼唧一声。这种感觉像是未出生时泡在母亲的羊水里,温暖安定舒心,一个幸福感从心底升起。 沈欢难得安静,躺在床上,享受难得的福利。 “喂,等我好了之后,我能治你吗?” 沈欢想起木逊丧失的味觉和看不到色彩的眼睛,有那么一点点心疼。 “大概可以吧。” 沈欢闭上眼睛:“那就好,这样我就有坚持下去的动力了。” 木逊一点也没有被感动,声线依旧冷淡:“无所谓,已经习惯了。” 沈欢听了这话浑身不舒服,于是爬起来看向木逊:“胡说,你敢说一点儿都不想。” 木逊沉默了半天:“失望是一种太过痛苦的情感,我宁愿不抱希望。” 木逊说的平淡,但那语气中包含着令人喘不过气的辛酸与沉重,沈欢上去给了他一拳,抬头望着他:“我不赞同!哪怕我现在是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但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不会轻易放弃我的生命,放弃追寻自由。你年轻而强大,有什么可畏惧的呢!” 木逊伸手捂住她的眼睛,太灼热太明亮了,几乎要将他烫伤。 “我没说不抱希望,只是不想你有压力。” 沈欢尴尬了,自作多情了呢。 “哦呵呵,那就好那就好。” 不知不觉,沈欢已经恢复了活力,然后……毒瘾发作了…… 沈欢驾轻就熟的做好忍受准备,木逊站起来从之前他给沈欢的木盒里拿出一颗浑圆的药丸,放在沈欢的砚台里点燃,然后返回去抱住她。 奇异的香味,温暖的怀抱,让沈欢觉得心安,痛苦中忍不住轻声唱起歌。 木逊听不懂她这哼什么,而那种欢乐幸福圣洁的感觉让他不自觉抱得更紧一些。 沈欢自己也不知道在唱什么,只是随着自己的意识儿走,已经没有那么痛苦了呢。 就这样,沈欢和木逊度过了他们相拥而眠的第一个夜晚。 知道木逊有从姬清玄那里抢来的避毒丹,沈欢就带着他游览了她的住所,并送给了他一些珍贵草药。 不过两个人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山谷里,每天下棋斗嘴,听沈欢胡说八道,唱千奇百怪的歌,时间飞逝,已经在山谷呆多呆了一个多月的木逊再次不告而别。 第十二章 火山炼 日子依旧还要过下去,毒鬼越加心急,药浴换成了三天一次,而姬清玄那个**更加暴躁,鞭打成了家常便饭,好在她现在回复力惊人,一两天伤痕就下去了。 但沈欢并没有觉得日子有多难过,自我催眠运用的日益纯熟,毒瘾虽没有减轻但也没有加重。 只是忍不住期盼着木逊会再次出现,她忘记了对她来说儿戏般的誓言,又开始画他了。不过不只是他,她前世的亲人朋友,来到这里遇到的每一个人她都一一将他们记录下来。 她学会了忍受寂寞,享受孤独。一遍又一遍的默念着自己的座右铭“多读书,识天地之大,晓人生之难;有自知之明,有预料之先;不为苦而悲,不受宠而欢;寂寞时不寂寞,孤单时不孤单;绝权欲,弃浮华,潇洒达观,于嚣凡尘世自尊自重自立自强不卑不畏不俗不馋。” 又是一年春暖花开时。 毒鬼的方法很见效,沈欢的肤色渐渐变浅,如今已经是浅青色了。 比较奇迹的是,沈欢竟然长高了,要知道这两年多她一直喝药,吃哪种黑乎乎的药膏,没有任何食物的摄入,瘦成了干尸样子,这样还能长高,实在是太稀奇了。 学习医药的进度并不快,谁让她三天里两天都处在脱力伤痛状态中呢,就连书画练习都耽搁了,但是沈欢已经了解了大部分草药的性质作用,虽然她不会医理。 沈欢晒着太阳,想着毒鬼最近说的话,沈欢知道,她的炼制已经到了最后阶段了,所以,她要换地方了。 怎么能这样!她好不容易熟悉这里的环境,做好了逃离的准备! 但是局势并不在她的掌控内,她只能顺势而变。 将给木逊的留言系在他最常待的那颗树上,沈欢离开了这个地方。 除了一些衣物和书籍,沈欢没有什么好收拾的,这里积存的手稿她全部留给了木逊。 离开毒窟的时候,沈欢被蒙上眼睛,被人带着慢慢走。 “毒鬼先生,我们是要去哪里?” “加快练成的地方。” “少主等不及了吗?加快的话会不会有后遗症?” “不要问少主的事情,我会做到完美的。” “哦,那加快的话,什么时候能完成。” “一年左右。” …… 相处了这么长时间,沈欢乖乖配合,所以毒鬼话虽少但一般有问必答,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大约过了两柱香的时间,沈欢感觉走出山洞。 两个人将沈欢扶着登上马车,就这样,沈欢离开了囚禁她将近三年的地方。 虽然不算是真正得到自由,但沈欢呼吸着外面流动的清新空气,还是忍不住内心激动。 她发誓,她绝不会再让自己回到这里! 马车启动后不久,沈欢就摘下眼罩,贪婪的呼吸着外面的空气,好不容易平静下来,才发现马车上还有一个人。 当初将她绑来的那个女人——香澜姑姑 她依旧妩媚漂亮,眼角多了一条一寸左右的伤疤,凭添了两份野性。一身靛蓝色的奇异服饰,像是美丽的苗家少女,可是沈欢在她身上闻到了些许癫狂的味道。 “老实点!” 沈欢乖乖听话,窝在自己的位置上休息。 由于急着赶路,除了方便外,其他的时间都不停歇,这里路面崎岖不平,马车质量也一般,颠簸程度堪比碰碰车。 沈欢晕车厉害,每天的药都喝不下去,毒鬼有些着急,却也只能拼命赶路。 等沈欢稍微清醒些时,发现自己已经换了马车,因为好奇怎么不那么颠了,沈欢向外看了一眼。 竟然是四个人扛着车厢在走,不过,这四个人使用轻功。 好高端,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享受到这种待遇。 也不知道走了几天,沈欢感觉越来越冷,外面竟然还有积雪。即使往北走也不应该降温这么厉害,只能是向上走了。 沈欢没有猜错,他们一行二十多个人来到了山上,四面雪峰插云,险峻陡峭,凌冽大风呼啸,令人悚然。 在距离山顶还有三十米的地方有一个山洞,毒鬼带着沈欢和两个药童进去,其他人带着大量物资在外面待命。 刚进去,沈欢感到一阵热气扑面而来,竟然来到了活火山! 简直没有比这更坑爹的了,虽然没有看到岩浆,但外面冰天雪地,里面炎热如夏,只能说明下面埋藏着随时可能爆发的火山啊!这群傻货! 这个山洞不大,不过五十平米,顶部有大块儿的萤石,将山洞照的透亮。中间有一个冒着热气的水潭,四周竟然还有些红花绿树,交相掩映,四壁也爬满了藤蔓。 看着是人间仙境,其实是无比危险的绝地啊! 毒鬼吩咐两个药童将外面的物资一一搬进来,然后直接直接走向沈欢,从身上拿出一个木盒。 打开木盒,一股冷雾冒出,沈欢冷不丁打了个寒颤,一块儿婴儿拳头大小的凌然美玉出现在眼前,玉质无瑕,冷光盈盈,散发着透骨的寒意。 “脱了衣服。” “啊,要干什么?” “脱。”毒鬼加重了语气。 沈欢不再犹豫,立即开始脱,直到剩下一件特制的**,据说是什么神玉天蚕丝特制的,必须穿在身上不许脱,泡药浴的时候还能增加吸收。 见沈欢脱好,毒鬼拿起那块儿寒玉塞到沈欢嘴里,然后立即把沈欢扔到水潭里。 沈欢被突然而袭的寒玉冰的大脑发麻,还没反应过来,又被翻滚的热水围住,内外冰火两重天,那滋味儿别提多*了! 好在沈欢什么非人的折磨都受过了,这种痛苦根本不在话下,而且过一会儿适应了,竟然觉得无比舒服。 这就是从地狱到天堂的立即升级啊。 毒鬼将沈欢安顿好,就开始整理带来的草药。 沈欢因为多日来的赶路,早已经疲惫不堪,遇到了舒适的环境,不一会儿睡了过去。 但是这一睡,沈欢就没在醒来。 隐约中有人把口中的寒玉拿了出来,挂在了胸口,不停的有人灌药。 有时意识清醒,眼皮却沉重无比,无法动弹。 但大部分时间昏昏沉沉,没有意识。 有时候太过难受,仿佛身体要爆炸了,全凭着一股莫名的意志没有全盘崩溃。 沉沉浮浮,*折折,仿佛过了几万年,又似乎只有几天,沈欢的意志逐渐回归,只是还是睁不开眼睛,不知何时,耳边有了声音。 “先生,圣女状况已经稳定了,体温也恢复正常。” “恩,继续喂药。乙木,注意药池的变动。” “是,先生。” …… 第十三章 雅妮娜 接下来就是无边的安静,沈欢魂游太虚,但也知道这是自己的一道关卡,不痛苦但却危险。所以,沈欢努力集中注意力,让自己不再陷入混沌状态。 耳边每天有人回报自己的状况,几乎不停地喂药,然后不断地被蒸发成汗液,药池每天都会增添不同药材,味道渐渐变得清香,池水的颜色日益加重。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欢惊喜的发现自己能够支配身体了,虽然有些困难,但好歹能让眼皮动动。于是沈欢开始积蓄力量,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沈欢睁开了眼睛。 甲木激动地喊道:“先生,圣女醒了。” 圣女?真是跟她太过维和的称呼。 “感觉怎么样。” 沈欢动动头,看到了毒鬼那张阴翳的脸,竟然觉得十分亲切。 “没有力气,我睡了多少天。” “九九八十一天。” 沈欢动动身体,发现没有问题:“我挺好的” 毒鬼满意的点头,然后让甲木乙木把沈欢从水中捞起来,放到一边早就准备好的软榻上。 “这处仙池已经不能用了,你先休息两天,我们去下一个。” 什么!还有下一个。 沈欢拉住毒鬼的衣袖,问道:“有几处,我每次都要昏睡八十一天吗?” “恩,一共三处。” “然后还要干什么,你一并说完吧。” “没有了,用药玉蕴养着就行了。” “那就好。” 沈欢躺下休息,却发现胸前的那块儿寒玉已经变成了墨玉,不,只能算是黑石块儿,没有一丝光泽,也没有了寒气。 自己可真厉害,那么难得的美玉也能被毁掉灵气,可悲可叹。 好在沈欢也没有那么多力气思考,不过休息了一天,就再次踏上了征程。 不过这些人还真厉害,这么难得的地方竟然找了三处。 就这样,沈欢在不断的昏迷中,完成了药人最后阶段的内容。 最后一次醒来,沈欢的肌肤已近恢复了苍白近透明的感觉,但是干瘪瘦弱,经脉突出,看着依旧吓人,只有一头缠人的长发,依旧盈亮有光泽。 可是,她还没有庆幸自己从祸害行列脱出,就看到一张**的脸。 “真是不可思议啊,竟然成功了呢,我的好妹妹。” 姬清玄笑的一脸妖孽,眼神却凶狠无比。他把沈欢捞出来甩在地上,掐住她的脖子,而此时的沈欢却根本没有力气反抗。 “香澜,拿来。” 一直隐身的的香澜从旁边过来,手中捧着一个盒子,姬清玄打开,一种古朴却生机盎然的气息迎面儿来。 姬清玄从盒子里拿出一个条精致的白玉链,玉链上缀着一个碧绿的菱形宝石。 凑近看,才发现那玉链有种难以用笔墨形容的惊人的美,内敛的精致与古拙的粗狂奇异结合,随着流动的莹润玉白,寂寂沉淀在那精雕细琢的繁复纹路中,纤巧柔美,散发着古雅温润的柔光。 但最惹人瞩目的还是那盛满生命力的菱形宝石,是凝练尘封也无法消磨的坚强,是无数荒凉苍茫岁月里历经沧桑辗转跋涉仍盈满的活力,那是生命的气息。 姬清玄迷恋的看着它,呢喃着“雅妮娜”,像是对待最美的**,温柔**。 他将它戴在沈欢的脖子上:“记着,它不是你的,好好护着点儿,你的命没它值钱。” 沈欢被他的语气弄得抖三抖,连忙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姬清玄站起来,看着她,眉头微皱:“太瘦了,毒鬼先生,拜托你了。” 看不出他对毒鬼还满礼貌的。 “少主放心。” “恩,那就不打扰先生了。” 说完,他带着香澜离开了山洞。 沈欢舒了一口气,无暇顾及刚得到的珍宝,抬头看向毒鬼:“先生,炼好了?” 毒鬼露出一个难得的笑容,更觉面色惨淡:“不错。” “他会用我来干什么?” 毒鬼转身走向药柜:“不是你该管的事情。” 沈欢无奈,只能走到一边铺好的褥子上躺下休息,她现在根本没有力气整理思绪,别看她一直处在昏迷状态,但这也是非常消耗体力的。 不过,刚闭上眼睛,沈欢就觉得不对劲儿,突然反应过来,是毒瘾犯了。 已经有将近一年没有犯过毒瘾,沈欢几乎都要忘记了,没想到,在她昏迷的时候他们也不忘记给她灌药,怪不得姬清玄这么放心的把那么贵重的东西带她身上且不派人专门看着她,他是笃定她脱离不了他的控制了! 尽管已经筋疲力尽了,但沈欢可是经历了三年多痛苦磨砺的人,当下立即进入抗毒状态。毒鬼似乎注意到了沈欢的反映,立即让药童拿着药过来。 “圣女不必苦忍,吃药即可。” 她哆嗦的结果乙木手中的小瓷瓶,打开倒出一粒黑褐色珍珠大小的药丸,几乎迫不及待的放在嘴里,然后表现出一脸满足的样子。 她现在可要表现出离不开这东西的状态,药虽吃了,可她没有吞下去,这要表现出痛苦又享受的表情,她真的可以拿奥斯卡大奖了。 好不容易熬过去了,沈欢连眼皮都抬不起来了,感觉到乙木过来了,沈欢以为是要给她喂药所以没有反应,结果刚被喂了一口,沈欢的泪水就控制不住的流了下来。 这可是她这几年来吃到的第一口食物! 虽然只是粘稠的没有味道的糊糊,沈欢却觉得这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幸福感骤然上升。 山洞并不是久居之地,因为要把物资运到这里实在太费劲了。所以沈欢他们不过休整了两天,就起程出发了。 沈欢恢复的很快,虽然毒瘾基本上每两三天一次,但也压抑不住可以吃饭的快乐。 被裹的像头熊的沈欢被人塞到了一个箱子里,沈欢透过出气口看到外面多了很多人,而她来时坐的那辆招摇的车厢还在,只是里面的女孩儿不是沈欢。 想必成为药人沈欢是个香饽饽,注定很抢手,但沈欢如今刚刚炼制成功,知道的人很少,这路上应该不会太危险。但不管有没有危险,路上都是沈欢的机会,她准备了那么久,绝对不会让自己在此回到毒窟受人控制! 第十四章 逃离 谁知,出发不过五天,领队的赤昆来到毒鬼的帐篷,说道消息泄露了,要改变路线。 沈欢就知道机会来了,这一路不会太平了。 沈欢养精蓄锐就是想着能不能趁乱找机会逃走,而且这几年她并非完全没有行动,就是不知道现在成效怎么样了。 这些人训练有素,路上安静迅速,不过两天时间就到了山下,沈欢也逃脱了裹成粽子的命运,在箱子里做做仰卧起坐什么的完全没有问题。 这天晚上,沈欢吃过饭又被丢进了箱子。 带队的人不知道是真傻还是假傻,大晚上的一行人竟然在峡谷中安营扎寨,这不是摆明着说快来抢我吧我是肥羊。 要是用来诱敌的话,这也太下成本了,被抢的沈欢本尊可是货真价实的在这儿呢。 所以沈欢一点儿睡意都没有,她要等待,一点机会都不能放过! 嗖!嗖!嗖!空气撕裂的声音不断传来,一声嘹亮的哨响盘旋在空中,急促紧迫,似乎连空气都变得紧张起来。 外面的人似乎早已经准备好了,没有丝毫慌乱,他们有秩序的准备组织反抗。 “先生不用担心,少主已经策划好了,鹰蝎他们正在外围准备,等这些人下来后准备一网打尽。” “知道了,你出去吧,这里不用你保护。” “可是,少主命令……” “出去!“毒鬼厉声喝斥! “是,先生小心。” …… 刀剑声传了过来,空气中也开始弥漫着鲜血的味道。 厮杀已经开始,不断地有人赶过来。 “是谁透露消息了,这都已经第三波人了。”毒鬼自言自语道。 沈欢虽然有仔细听,但她还真听不出什么来。 突然,毒鬼松了口气:“来了,不对!还有一拨人!” 血腥味儿愈加浓郁,甚至有人杀进帐篷来,但无一例外都被毒鬼的毒放倒了。 沈欢估计着战局应经混乱到极点了,将之前从木逊那里要来的一种用于催眠的香料挥洒出来,这香料她一直用油布包着放在**里面,运气很好一直没被发现。 香料味道不大,还有浓郁的血腥味掩饰,毒鬼应该不会闻到吧……沈欢有些忐忑。过了一会儿,待香料挥散的差不多了,沈欢敲敲箱子:“先生,先生,我内急。” 一会儿,箱子开了,露出毒鬼那张惨白的脸:“你现在最好我老实点儿。” 沈欢趁这个时间,集中精神盯着毒鬼深幽无光的双眼,语气渐慢,放缓节奏:“先生,我很乖不是吗?我一直都很听话,先生,不用担心我……” 看到毒鬼精神有些恍惚,沈欢心中松了口气,这两年来的努力没有白费。 自她到毒窟半年后,她就经常看着毒鬼的眼睛说话,内容漫无边际,却总给他一种自己很乖很听话的感觉,实际上是为了对他进行潜意识催眠。 由于毒鬼这个人十分纯粹,专注度也很高,所以过程十分困难,再加上有一年时间的中断,沈欢也没有自信,好在还有催眠香。 想当初被迫食用离魂草的时候,沈欢都没有轻易的发动,万般忍耐,为的就是这一刻! 沈欢沉住气,再接再厉:“先生,放轻松,不要紧张,少主会处理好的。你很厉害是不是,所以不用紧张,要放松,放松……” 见毒鬼渐渐进入状态,沈欢边催眠边小心翼翼的从箱子里爬出来。 “先生会不会武功。” 毒鬼双眼呆滞,声音木讷:“会。” “很好,先生很厉害嘛。可是我不会啊,我很弱小,但很听话,对不对。” “对。” “而且我还很珍贵,对不对。” “对。” “为了更安全,先生带我离开这里吧,好不好……” “好。” 沈欢此时应经满头是汗了,但她必须加快速度,外面的混战不知道进行到什么程度了,毒瘾也不知何时突然发作,如今只能拼一把,反正失败了,她也没有生命危险,顶多受点儿苦。 “那好,先生,一会儿你就带着我飞出去,要快一点,不要让其他人追上啊。” 看到毒鬼点头,沈欢撑住,然后踮起脚尖环住赌鬼的脖子:“先生,抱住我,我们走吧!” 毒鬼抱住沈欢,沈欢指挥她从帐篷后面出去,然后沿着悬崖向上飞。 正值此夜天气昏暗,无星无月,毒鬼的轻功诡异轻盈,没有声响,开始竟然无人注意这里,直到毒鬼一口气飞到崖顶,下面的人才发现二人,于是各种哨音此起彼伏。 沈欢抱紧毒鬼,心中既紧张又激动。她深呼吸,抱住破釜沉舟的毅力,继续对毒鬼进行控制,其实毒鬼已经控制不了多久了,而且后面的追兵不断,沈欢前途堪忧。 但越是混乱越是她的机会! 在密林中不断地穿梭,沈欢听着身后的动静,打量了下四周的环境,突然开口:“先生放我下来,自己往东南方向去吧。” 毒鬼依言放下她,抱着沈欢脱下的衣服转身往东南方向飞去。 沈欢夜视能力经过几年的淬炼,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所以刚才在看到一闪而过的树洞时候就决定躲进去。 托成为药人的福,一般人是察觉不到她的气息的。 刚要屈身,沈欢感觉到背后一阵冷风刮过,然后就被拥入一个怀抱。 “哈哈哈,小爷果然是天之骄子,那混蛋白费心机还不是落到了我手里。”声音嘹亮豪放,惊得林中鸟儿纷纷飞走。 沈欢一听浑身一抖,这声音配上刚才瞥到的那个最多不超过十三岁的猫眼儿男孩儿,还真是有种违和感! 沈欢还没反应过来,突然就被男孩儿扔在了地上。 “啊!怎么这么丑!” 沈欢看着他,心喊糟糕,她已经没有能力进行第二次催眠了,只能焦急对男孩儿道:“后面有好多人,快跑吧。” 看着个男孩儿的性格就知道是个好对付的,还是先跟他走吧,只要不落在姬清玄手中就好。 结果这个长着一张可爱脸庞的猫眼男孩一点儿都不着急,反而露出傲娇的嫌弃表情打量沈欢:“小爷见过丑的,但你这种丑人还没见过,算了,还算有特点,勉强收了你吧。” 沈欢抓住他的胳膊催促道:“快走吧。” 男孩儿不耐烦:“喂!丑女人,记住了,以后你就是小爷的收藏品了,跟小爷走吧。” 第十五章 齐亚嘉 你那副施舍的表情语气到底什么意思啊!还有,你没看到后面的追兵已经来了吗? 沈欢就要绝望了…… 男孩一把扛起沈欢,纵身飞走,身后的追兵大喊:“小子,放下那女孩儿。” 男孩猫眼微眯,十分不爽,飞到一个树枝上扭头道:“小爷的东西,有什么资格跟我要,滚!” 这话说的嚣张至极,霸道至极。 此时已经有一群人追了上来,将男孩儿围住,沈欢捂脸。 刚才喊话的黑衣人没有气恼,只是定身站在那里,眼神微眯,冷气四溢。 男孩儿自顾自的扛着沈欢,四周扫了一眼,轻哼一怔,跳起来要飞走,就在这一瞬间,四周数十人纷纷出手。 沈欢被男孩儿粗鲁的背法弄得头昏脑胀,刚喘一口气,男孩儿背着她身体急速旋转,避开所有杀招,然后跳出包围圈将沈欢扔了出去,沈欢一个反应不急,就被撞在树上,沈欢一时间觉得天昏地暗。 好在没有晕彻底,沈欢还没喘口气,就发现腰中被系了一条丝带,正要伸手,身体就不可控制的被拉了回去,从重围中突破出来的男孩儿正好伸手抱住沈欢,然后纵身跳跃。 “小爷还有事儿,回来再陪你们玩儿。” “臭小子!” “快,追上去。” “放下圣女!” …… 身后众人拼命追赶,不过男孩儿似乎有些帮手,那些人一直追不上来。沈欢看得出来,男孩儿功夫是不错,但也并不是其余众人的对手,只是他身姿灵活如不粘手的游鱼,速度极快,再加上众人因他年纪小而小觑了他,所以才让他的突围了出去。 接下来的一路可真是精彩纷呈,一群人你追我赶,我藏他找,几次险境,男孩儿均逃脱出来,并且不忘记沈欢这个收藏品。其惊险刺激惊心动魄的程度让沈欢无法表达,唯独庆幸的毒瘾没有发作。 好在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追累了大家都会停下,重新策划夺人战略。男孩儿似乎也累了,看到后面没有追兵,甩下沈欢就坐下休息。 “累死小爷了。” 然后他看到吐得七晕八素的沈欢,露出一个嫌恶的表情:“真恶心,你这么弱,怎么活到现在的。” 沈欢给他一个无力的表情,他立即炸毛:“你还敢瞪小爷!。” 靠,你哪只眼看到我瞪你了。 “你长这副丑样子,小爷看一眼都是损失。” 沈欢摇头,表示自己没有蹬他。 他恍然大悟,傲然笑道:“我知道小爷很英俊,你被我迷倒了。但是告诉你,别痴心妄想了,小爷喜欢的是胭脂阁里珠圆玉润的姐姐们,你这种干尸一样的女人,还入不了小爷的眼。” 毛都没长齐,还胭脂阁,我又不是恋童癖,怎么可能喜欢你!这孩子的脑袋里到底藏了些什么,沈欢无语。 “咦?咱们这是跑到哪了,你知不知道。”男孩儿语气恶劣,故作凶狠道。 意识都不清楚,怎么可能知道跑到哪里,沈欢无力摇头。 男孩儿无所谓的摆手:“算了,知道在哪儿也会迷路,还是先找点儿吃的吧。” 于是他像小狗一样左闻闻,右问问,然后提着沈欢飞走了,很快来到一个小村庄。 可是此时已经是凌晨时分,天色漆黑,周围寂静无声,分外安详。 沈欢亲眼见他偷偷溜进好几家的厨房,抱出一堆吃的。 许是沈欢眼神怪异,他凶狠的瞪了沈欢一眼:“看什么看,小爷我给钱了。” 沈欢狗腿的笑笑,摸摸肚子,表示自己饿了。 他一副大人大量的样子递给沈欢一个饭团,然后不管不顾的坐下来开始狂吃猛喝。 沈欢虽然饥肠辘辘,但她由于几年没吃东西,胃功能退化,能吃的东西不多不说,量还少的可怜,要不然胃受不了,所以饭团只吃了一半就再也吃不下去了。 而男孩儿风餐云卷,很快解决的自己的那份儿,一脸餍足,微眯的猫眼显得可爱极了。 “这你都吃不完,太废物了吧,怪不得长得像干尸。”男孩儿极其嫌弃,“算了,小爷我就勉为其难帮你解决的吧。” 说着,他就要从沈欢手里拿过饭团,沈欢赶紧阻止,不得已开口:“我身上可能还有余毒,不要吃。” 男孩儿猫眼瞬间睁大,然后一幅出离愤怒的表情:“你会说话!” “我当然会说话,见面的时候不是说过的吗?”沈欢诧异。 可是男孩儿似乎出离的愤怒,根本不理会沈欢的辩解,拽住沈欢的衣领怒吼:“你是不是瞧不起小爷啊!还不跟我说话,我告诉你,小爷我文武双全,英俊迷人,喜欢我的人都排到东直门去了,胭脂阁里的姐姐天天盼着我过去,就你这样的丑八怪,竟然还敢嫌弃小爷……” 说完,他还气不过,拎着沈欢的领口,霸道蛮横,表情坚定:“哼,小爷决定了,多陪你玩儿几天,让你拜倒在小爷无边的魅力之下。” 沈欢无力吐槽,也不想跟他解释自己之前跟他说过话:“我没说不会说话,只是刚才嗓子不舒服。其实你这么厉害,我早就拜倒在你的魅力之下了,你不用刻意为我浪费时间的。” “那你不早说,我怎么能看懂你那扭曲的眼神。” 靠,沈欢忍住给这小子一拳的冲动,深呼吸:“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呢?” 男孩儿得意:“想知道小爷的名字?小爷的名字也是你能知道的,不过看在你这么喜欢小爷的份上,那就告诉你吧,小爷齐亚嘉,你记清楚了,敢忘小爷就杀了你。” “不,我一定会永生难忘的。” 此时的沈欢可谓是筋疲力尽了,鉴定完眼前的齐亚嘉是个幼稚鬼大脑回路异常生活在三次元的生物,没有什么危险,一个呼吸就睡了过去。 齐亚嘉扭头看着刚才还在说话的女孩儿瞬间就睡了过去,还有些惊异,于是恶意的逗弄她,发现她却是已经熟睡,才躺在她身边睡了过去。 第十六章 平达镇 沈欢醒来时,发现身上披了一件衣服,是齐亚嘉的。而他,就在一边练剑,男孩儿身姿飞扬,凌厉疏狂,年纪虽小,气势却不凡。等他大汗淋漓的走过来,沈欢给他一个崇拜的表情,他虽然极力压抑但眉角还是露出得意的神色。“谢谢你的衣服。”齐亚嘉潇洒接过去,斜睨沈欢一眼:“要不是你冻得可怜兮兮的蠢样子太吓人,小爷才不会给你,用不着谢。”沈欢才不理会他的话,这孩子说话太欠揍了,然后依旧渴望的看着他:“我饿了。”齐亚嘉不耐烦:“饿了找我干什么,我又不是你爹。”继续渴望的看着他:“我饿了……”他瞪她,沈欢不为所动。突然,沈欢脸色一变,毒瘾发作了,浑身抽搐,面容狰狞,汗如雨注的沈欢成功吓到了齐亚嘉。“喂,你是失心疯了还是羊癫疯,不会传染吧!”沈欢不想他雪上加霜,哆哆嗦嗦道:“定…魂…草…”“定魂草?你中毒了!你不是百毒不侵吗,怎么还会中毒,小爷抢的不会是个假货吧。”沈欢已经没有精力搭理他了,一浪高过一浪的痛苦几乎让她失去理智。“喂,你不会死吧。”“喂,怎么弄,你能好过一点。”“喂,我给你去弄吃的,不会丢下你的。”…… 好在毒瘾来得快去得快,等齐亚嘉拿过早饭回来,沈欢正在那里喘息。 “我想喝水。” 许是看到沈欢过于虚弱,齐亚嘉虽不满沈欢支使他,但还是给她找水喝。 喝过水吃过早餐后,沈欢向他解释了毒瘾的原因。 “不会吧,以后每天都来一次,你就要随意使唤小爷啦!”齐亚嘉大叫。 “你不用管我,只要给我准备些水就行了。” 齐亚嘉满脸不爽的同意了,等沈欢休息好,两人就上路了。 齐亚嘉是个路痴,根本不知道路,不过这家伙鼻子比狗都灵,所以依着嗅觉往人多的地方走。不过,跟踪依然没有结束,据齐亚嘉说,昨天晚上还有两拨偷袭者,幸好他反应快。 怪不得早上醒来时觉得不对劲儿,原来已经不是昨晚睡觉的地方了,同为路痴的沈欢才反应过来。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抢我吗?” “你的血很值钱,能解毒嘛,反正是那只狐狸要的东西,应该挺贵重,对了,你有什么用。” 沈欢笑道:“我会画春宫。” 齐亚嘉将沈欢扔了下去:“你没骗小爷。” 沈欢揉着酸痛的肩膀,果然不能乱说话。 “我没骗你,我真的很会画春宫。” “你画给我看!” “无纸无笔,你让我画什么。” 齐亚嘉扛起沈欢继续前行:“到前面的镇子里买给你,你最好不要骗小爷,要不小爷杀了你。” 果然,齐亚嘉并不感兴趣她真正用途,虽然他知道那些人不是因为她会画春宫才抢夺他的,但他没兴趣,反正还不如画春宫来的有意思,更吸引他。 两人一路前行,不时躲躲追杀,沈欢不时发发毒瘾,但总算一路顺利。 穿过层峦叠嶂,沟壑幽谷,高山深林,两人几乎成了野人,沈欢估计他们大致处于横断山脉地区,所以人烟稀少,除了开始遇到的那个小村庄,之后就再也没有碰到村落城镇,一路风餐露宿。 好在两人年纪虽都不大,但野外生存能力超群,在深山野林呆一两个月也能活蹦乱跳的。 翻过一座山,沈欢眼前一亮。到处是烟云霏绕,青竹遍布,一阵清风吹过,铺碧叠翠,绿浪起伏,万竹成涛,青烟变幻,气象万千。 美景在眼前,沈欢陶醉不已,在现代哪能见到如此出尘如仙境之美,让人宠辱皆忘,心境澄澈,仿佛过去三年多所有的一切都如梦幻泡影,被这里涤荡一清,破裂消散。 大自然的怀抱温暖博大,能够抹平伤口,驱散疼痛,安抚心灵,让人得到救赎。 虽然齐亚嘉那个小鬼依然让人牙疼的紧,但沈欢从内心里感谢他,将她带离了地狱,来到了天堂。因为他们一路乱走,竟来到了天府之国,大夏西陲的益州路。 从逃离那夜起,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们总算顺利的来到了一个人类聚居的小镇——平达镇。 大夏两代皇帝励精图治,虽还没有贞观之盛,治下人民却也平和安乐。小镇处在群山环抱之中,人口并不多,但十分热闹,远远的就看见小镇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几年没有见到热闹人群的沈欢激动地热泪盈眶。 齐亚嘉送她一个鄙薄的眼神:“你不要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太丢小爷的脸了。” “我就是没见过世面,你知道我有多久没见过这么多人了吗?”沈欢装可怜。 齐亚嘉最受不了别人柔弱可怜,他容易产生保护欲,进而满足自己的强者*。 “唉,真是。走吧,小爷带你去见见世面,我已经很久没有和姐姐们睡过了。” 沈欢一抖,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你跟姐姐们睡!” 天啊,你毛都没长齐呢,哪个女人会跟你睡! 齐亚嘉一脸不耐烦:“不是早就和你说过嘛,姐姐们最喜欢小爷这样威武的男人了。” 沈欢忍不住笑了出来,齐亚嘉也耗尽了耐心,提起她就往小镇飞去。 “喂,走过去不行吗,这样太引人注意了。” “小爷我天生就吸引别人的目光,走过去也一样。” “我害怕不成吗,我很久没有见到这么多人了,我害怕!” 齐亚嘉瞬间停下来,面色不好的看着她。 沈欢低头:“我…我长得太丑了,怕吓到他们。” “怕什么,有小爷在,谁敢讨厌你!” 虽是这么说,但在沈欢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齐亚嘉就迅速脱掉了外衣,罩在沈欢头上,二话不说再次起飞。 沈欢深感和三次元生物无法沟通。 就在一阵颠簸之中,沈欢飞进了小镇,在四周人民的惊呼之中,来到了一扇描金绘银富丽堂皇的门之前。 沈欢被这没有品位的土豪门闪的眼晕,所以忽略了高高挂起的“红锦园”三个大字。 齐亚嘉拉着沈欢豪气冲天的推开还关着的土豪门,沈欢正想着怎么快到中午了这家店还不开门呢,两个正在大厅睡觉的青衫大汉起来看着这两个不速之客。 “小鬼,快出去,这不是你们来的地方。” “少废话,快把姐姐们叫出来,小爷我很久没有睡一个好觉了。” 两个大汉对视一眼,放出不屑的大笑:“哈哈哈……” 笑音还没落,齐亚嘉过去一人一脚,将二人撂倒,从荷包拿出一粒金珠子拍在桌子上,然后匪气十足的一只脚踩到其中一人的肚子上:“小爷耐心有限,快叫姐姐们来,” 沈欢在一旁补充道:“再准备些吃的。” 没被踩的那人赶紧起身向后院跑去,没过一会儿,一个花红柳绿浓妆艳抹一看就是**的女人带着两个清秀的小侍女走了进来,带来一股浓郁的香味儿。 第十七章 木清华 齐亚嘉不喜欢她这种态度,没好气道:“这是小爷的人,你快去准备吃的,再看小爷砸了你这破店!” **被吓得转身就走,齐亚嘉得意的看着沈欢,那副表情明显是在说‘看吧看吧,有小爷在,谁敢欺负你,还是跟着小爷混吧。’ 沈欢没来得及给他上一堂普及正确价值观的课,就被他逗乐了,从他的神态行为分析,他根本就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雏,和姐姐们睡觉纯粹就是睡觉,一点儿也没有其他不纯洁的意思。 一般来说,喜欢和成**性睡觉的未成年男孩儿,都比较缺乏母爱,和成**性一起睡会感到安全感,而且女人的怀抱比较舒服,睡着也比较安稳嘛。 受到恐吓的**效率很快,一会儿就上来了四道菜,外加一壶酒。菜的味道一般,但对沈欢来说,已经是很久没有吃过的美味了。 结果齐小爷却十分不满:“这是什么酒,一点味道都没有!小爷要喝明宇酒庄的贪欢酒!” 贪欢,贪欢,听到熟悉的名字沈欢有些恍惚。 “喂,丫头,新酒快要出来了,你起个名字吧。” “不要不要,我起名无能。” “哼,给你面子你不要,看我的如来神掌。” “我错了我错了,璐瑶姐姐,啊呀,玥儿快来救我。” …… “臭丫头太狡猾了,就知道指望不了你。恩,你的名字里有个‘欢’字,不如就叫贪欢吧!” …… 三年已过,沈欢却觉得这些场景仿佛刚刚发生,清晰美好。 “喂,丑女人,发什么呆,快吃啊。” 沈欢反应过来,此时一旁的人都在瑟瑟发抖。 那**哭喊道:“小爷冤枉啊,那贪欢酒岂是我们这种小地方会有的,要是有,我早就给您端上来了。” 齐亚嘉有掏出一粒金珠子拍在桌子上:“小爷给你钱,你去买。” **给他跪下来,眼泪横流,妆花的脸都成调色盘了:“那酒就是有钱也没有地方买啊,小爷~~~” 齐亚嘉被这**一脸的可怜像弄得心烦暴躁:“快滚,叫姐姐们过来。” **逃命似的跑上楼去,其他人也一哄而散。 沈欢满足的喝粥吃菜,间歇中随意问到:“什么贪欢酒,很好喝吗?” “还行吧,勉强能入小爷的口。” “哦,一般哪里有卖啊?” “哼,小爷喝酒从来不用自己买,你废话再多,把你扔出去!” 沈欢跪倒,果然不能指望从他嘴里套出什么来。 好不容易两人安静的吃会儿饭,沈欢还琢磨着一会儿泡个澡换个衣服什么的,这么长时间风餐露宿身上都快馊了。 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沈欢扭头,看到刚才去叫**的青衫大汉带着十几位配有横刀的黑衣捕快。 这是什么情况!? 青衫大汉指着齐亚嘉:“桂爷,就是那个小子!” 与此同时,躲在楼上的**立即狂奔下来,对着领头的男人哭诉道:“桂爷,就是这个小贼,仗着武力,强迫姑娘们下来接客,还打伤了张大刘仁,分明是目无法纪,不把您放在心上……” **一番唱念俱佳的表演完全征服了过来主持正义的捕快们,那领头的中年男子当即下令:“将那小子给我拿下!” 齐亚嘉从开始就一副‘就是小爷你待如何的’嚣张架势坐在那里,沈欢则默默的躲在角落里等待好戏开场。 对于齐亚嘉来说,那些个捕快完全不够看的,不过是几个呼吸之间,沈欢连齐亚嘉的动作都没有看清楚,那群捕快就统统倒在了地上。 一边的**脸色发白,汗如雨下,差点儿就要晕过去了。 “哼,还敢找小爷麻烦,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 齐亚嘉双手抱胸,抬起下巴示意**:“还有更厉害的帮手没了,一并叫过来吧。” 那**当即晕了过去,青衫大汉掉头就要走,却撞上了突然出现在门口的人,那人一把抓住他,缓步走进楼内。 只见来人身材潇洒,形容倜傥,身着绀绿色暗银纹丝织长衫,长长的乌发由一根碧玉簪子束起,手执一柄折扇,双眸明亮,似笑非笑,端的是一个浊世翩翩公子。 “臭小子,这么嚣张,连师门的禁令都敢违背。” 齐亚嘉见到他一脸不可思议:“死**,你怎么在这里!” 沈欢舒了口气,原来是自己人。 那人把那青衫大汉扔下,走到齐亚嘉面前,齐亚嘉想躲,却被抓了个正着:“还没出师就敢下山,出来吧,还偏偏惹了个**烦……” 他说着眼神不经意的扫过沈欢。沈欢冲他谄媚一笑,他竟也回敬一个灿烂的笑容。 “你知道一路上我帮你挡了多少麻烦吗,嗯?还在这里更我横,看来你是皮痒痒了吧!”这人声音清润,若含珠玉,仔细听却能感受到其中的一丝凉意。 齐亚嘉挣脱出来,十分不爽:“那是他们技不如人拦不住我,我的事也不用你管。” “我自然不想管你这臭小子的事情,我来这儿是要见小姑娘的。” 他说着就向沈欢走来。 齐亚嘉拦住他:“**,她是我的,你不许抢!” “哦?”他用扇子支起下颚,笑的一脸温和:“你要抢回去当媳妇。” “怎么可能,我怎么会娶这种丑女人,是她迷恋上了小爷,死活要跟着我。”齐亚嘉炸毛了,然后傲然道,“你就死心吧,她喜欢的是小爷,不会跟你这死**走的。” 沈欢欣赏着**公子劲瘦有力修长白皙的漂亮双手,乍然听到齐亚嘉这份宣言真是哭笑不得。 “是嘛,我看小姑娘似乎更喜欢我呢。” “你不要做梦了,她是女人,女人怎么可能喜欢女人。” 沈欢一惊,抬头仔细打量正观察她的‘女人’。 作为一个学过人体美学、从小就练习察言观色的画家,沈欢是绝对不会搞混人的性别的。虽然眼前这人无论气度还是风姿,都没办法再男人了,但仔细观察,就能发现,从生理学角度来看,她绝对是个女人没错! 第十八章 出蜀 “姐姐好。”逢人三分笑,能卖乖就卖乖。 齐亚嘉不忿沈欢的态度,在一旁打压到:“别笑了,长得跟鬼似的,都能吓哭小孩儿了。” 女人毫不在意,反而伸手摸摸沈欢的头,然后执起沈欢的胳膊为她把脉。 “小姑娘不用听他的,好好调养几年,就变成水灵灵的美人了。臭小子我告诉你,老老实实回山上去,你自己根本护不了小姑娘周全。” 似乎是听出女人语气中的认真,齐亚嘉犹豫了:“我护不了她,谁又能护的了她,不要告诉我是那只狐狸!” “不是他又有谁能将你身后的追兵收拾的那么干净,那些个虾兵蟹将不过是让你练练手罢了。” 沈欢就知道这一路不会那么容易,光想想姬清玄为了她投入了多少人力物力,再加上比她值钱的‘雅妮娜’就足以令姬清玄疯狂了。 那日若不是出了沈欢这个意外,基本上很难有人在那里能把沈欢抢走。而齐亚嘉把她抢走时,沈欢在围追人中一个熟人都没有看到,也就是说,姬清玄的人不知为何没有找到沈欢。 女人抱起发呆的沈欢,转身就走:“走吧,时间不多了。” “喂,木清华,你不要太嚣张!”齐亚嘉赶快跟上去。 “那就让我看看你这些天有没有偷懒,来追我吧。” 沈欢趴在木清华肩上,冲着齐亚嘉鬼笑,看他气急败坏的样子真是开心。 不过木清华可不是齐亚嘉那种二货,刚出了小镇,就停了下来,这里有一辆马车等候多时了。 木清华把沈欢送到马车里,齐亚嘉就到了。其实齐亚嘉的速度不比木清华慢,只是晚了一步,就追不上了。 “清华姐姐,我们要去哪里。”沈欢毒瘾刚发作完,正躺在马车的软榻上休息。这么马车看似貌不惊人,里面却十分豪奢。 “先出蜀,把那些尾巴处理掉。你放心,我们不会伤害你的。”木清华运功为她把衣服蒸干。 沈欢浅笑就闭目睡过去了,她知道齐亚嘉木清华不会伤害她,因为她比较有用。虽然不知道他们口中的‘狐狸’是谁,但肯定是个人物,不知道要她来干什么,只要别折磨她就行了。 他们三人一路上避开所有城镇,专挑僻静小路,一路平安到达了出蜀的一个私人码头。 沈欢三人登上事先备好的船,两个看起来精干的船夫把缆绳收起,撤回踏板。船渐渐远离岸边,沈欢坐在船头,眼睛贪婪的注视着西蜀的美好风光,感叹不知何时再见如画美景。 本想着在这天府之地安居,奈何命不由人,身不由己,只能作罢。 待船行驶半日,壮美景观从眼前倏然而过,只见黑黝黝的山壁迎面而来,江船急速冲向山壁,就像要撞上去一样,忍不住闭眼,不过一瞬间,就划过那段山壁,扑向另一面山壁了。 这种刺激体验令齐亚嘉兴奋不已,忍不住发出长啸声,声音传向峭壁,引起高出猿猴放声长叫,彼此应和,声声不绝于耳。 木清华倚在一侧,挑眉一笑,好不潇洒:“现在激动什么,待到了瞿塘峡,进了滟滪堆,再叫不迟。”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沈欢多次游玩于川蜀,却从未体验过这样艰险的道路。 自古蜀地就是隔绝之地,自秦开始,就一直修葺从外进蜀的栈道,可是由于天险,规模一直不大,而水路则凶险异常,所以才会有古人频发感慨。 水流湍急,不过多时就到了瞿塘峡,瞿塘峡两岸如削,岩壁高耸,大江在悬崖绝壁中汹涌奔流,自古就有“险莫若剑阁,雄莫若夔”之誉。 进入瞿塘峡,最危险的便是‘滟滪堆’,一江怒水直奔滟滪堆,狂澜腾空而起,涡流千转百回,形成“滟滪回澜”的奇观,激越飞扬的浪花击打着巨大的礁石,江面上涌现出一个又一个的可怕漩涡,似乎要吞噬过往的一切,让人胆寒。 沈欢虽来过这里,但这‘滟滪堆’早在建国时就被炸毁,所以根本没有想过情景会是如此惊险,急流裹挟着船只飞速向前,波涛汹涌,奔腾呼啸,令人惊心动魄,稍有不慎,就会撞到礁石之上,以这样的速度,一旦撞上就会人船两亡。 好在船夫经验丰富,技巧超绝,总算有惊无险的度过了瞿塘峡,来到了巫峡。 巫峡百里,青山连绵不绝,迂回曲折,群峰竞秀,气势峥嵘,奇峰嵯峨连绵,烟云氤氲缭绕。这里常年不散的浓重水汽,若雨似雾,如胶如漆,缠绵悱恻,生性浪漫的楚人为其创造了一个**的词语‘巫山*’。 木清华见识极广,各种名迹美景,信手拈来,沈欢也颇为熟悉这里,两人聊得十分投入,令没文化的齐亚嘉郁闷不爽。 巫峡最险的地方名为‘人鲜翁’,这里有一块儿巨大的圆石头,占据了水道八成的宽度,出口极窄,水流湍急,经过那里的船只就像在漩涡中挣扎的枯叶,随时可能翻入江底。 真到了这个地方,沈欢只觉得天旋地转,颠簸翻滚,忍不住吐了出来。 好在木清华抱着她,稳住了身子,过了一会儿,船渐渐平稳下来,沈欢不禁感叹道:“你们敢带着我走这么惊险的路,他们恐怕想不到吧。” 木清华朗声笑道:“幸亏有两位胡大哥掌船,要不然我可不敢。其实三峡中,最为惊险乃是西陵峡,我去那里的时候,可把我师父骂了个半死。” 沈欢看着那两个沉默的船夫,心中升起无限敬意:“咱们接下来要到秭归,然后经过西陵峡,看来还有好长一路要走。” “恩,过了秭归就是西陵峡,那里礁石林立,浪涛汹涌,两岸怪石横陈,滩多流急,不过有胡大哥他们在,丫头你就放心吧,好好睡一觉,过一天我们就能到巴陵城了。” 沈欢激动道:“那我岂不是能见到传说中的岳阳楼了。” 沈欢激动道:“哇,那我岂不是能见到传说中的岳阳楼了。” 第十九章 岳阳楼 沈欢激动的是能够看到从三国时期修建,唐朝扩建的古岳阳楼,而非现代那个清末重修,现代加工的岳阳楼。 经过一番折腾,沈欢疲惫不堪,随意吃了些东西,就进船舱睡下了,只是船的颠簸超乎沈欢想象,一路上都是木清华抱着沈欢,就这样,沈欢还是晕晕沉沉,她的身体太过虚弱了。 西陵峡虽然艰险,但是经过历朝历代疏通,但除了个别路段,大体上还是平稳的。 船比预计中更早到达巴陵城,不过午时,沈欢就远远的看到了传说中的岳阳楼,巴陵城的西门——水城门。 船虽然离码头还有老远,但这座高三层、青瓦素墙、飞檐塔顶的千古名楼,其壮阔的气势,雄伟的构制还是深深震撼了沈欢。 “果然不愧有‘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美称,着实非凡。” 木清华用扇子敲下她的脑袋:“好了,别发呆了,咱们进城吧。” 巴陵北通巫峡,南极潇湘,迁客骚人,多会于此。同苏州的繁华温婉相比,这里少了一份繁华,多了一份浪漫,少了一种柔情安逸的闲情,多了一种胸怀天下的情怀。 沈欢远离人间三年,乍然来到如此热闹的城市,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果然我还是群居动物。” 一旁的木清华潇洒的一挥折扇,引得周围的姑娘们小声尖叫。啊,真是可爱的人啊,这么久不见,姑娘们还是这么热情。 只有齐亚嘉恶声恶气:“饿死小爷了,把你那副风骚的模样收起来,死**。” 木清华跨步向前:“你就不要嫉妒我比你受欢迎了,嫉妒也没用,臭小子,还是接受现实吧。” 沈欢紧跟着木清华听他们两个斗嘴,觉得十分有趣。路上见到不少卖小吃食的,沈欢馋的口水直流。 “你还是别看了,东西不能乱吃哦,小欢欢~”,木清华看到沈欢可怜的小眼神,解释道:“你身体长时间未进五谷,肠胃虚弱,更何况你的体质特殊,饮食上更要注意。所以,以后不可以乱吃东西哦。” 沈欢绝望的垂下头,她从能吃东西以来吃的全都是白饭啊,连点儿咸味儿都没有! 木清华摸摸她的小脑袋:“不用担心,以后会有人专门负责你的饮食,他做饭很好吃的,你有口福了。” 沈欢点头表示接受现实,于是一路上目不斜视,再也不往那些吃食上多看一眼 一会儿他们找到一家干净的酒楼,为了安慰沈欢,木清华点的都是一些素淡的菜,不过沈欢已经觉得很幸福了。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爱热闹,尤其是在吃饭的时候,沈欢在楼上就感受到了楼下鼎沸的气氛。 “端午快到了吗?”沈欢问道。 木清华展颜一笑:“是啊,还有三日,到时候还会在洞庭湖上举办龙舟大赛。” 沈欢却觉得不应该这么简单,端午龙舟大赛各地都有,普通的龙舟大赛不会有这么高的关注度。 想到这里特殊位置沈欢摸摸下巴:“难道是水军龙舟大赛?” 齐亚嘉胡吃海喝一番,满足的打个饱嗝:“还不算笨,除了有比赛,还有水军演习,小爷就是冲着这个来的。” 木清华面露可惜:“你要想看就留下来,小欢欢得跟着我走。” 沈欢还没发表意见,齐亚嘉就不爽了:“你干什么这么卖命,就让他等几天又怎么了。” 木清华满脸愤恨:“我的小宝贝还在那只狐狸手上呢!” 齐亚嘉就给她一个鄙视的眼神:“就你那只吃里扒外的家伙早就被狐狸收买了,你就放弃让它回心转意吧。” 木清华刚要还口就看到神情恹恹的沈欢趴在桌子,于是转口安慰道:“我知道你想看热闹,只是现在还是很危险,在这里久留并不安全。” 沈欢笑笑:“清华姐姐,我没有失望,只是有些困,最近总是这样。” 沈欢并没有说谎,她虽然想看,但是她并没有报什么希望,所以也就谈不上希望。身体上的反应沈欢从前几天就发现了,无力嗜睡,应该是毒瘾渐发的后遗症吧。 木清华看到沈欢的的脸色,眉头微皱:“正好吃完了,我们走吧,小欢欢的毒瘾快要发作了。” 她推测的没错,刚抱着沈欢走到这家酒楼的后院,沈欢的毒瘾就爆发了。 这里是他们接应的地方,早就提前做好了准备。 木清华让齐亚嘉和一早准备好的两个易容成她和沈欢样子的人走出酒楼,混淆别人的视线。她和沈欢换了行头,坐上一辆普通的马车,离开这家看起来普通的店。 等沈欢恢复意识的时候,她们已经到码头了,沈欢勉强抬头看了看,竟然发现了身穿铠甲的士兵! “这是军船?”沈欢吃惊。 木清华坦然点头:“你放心,没有问题,有了他们,我也可以松一口气了。” 沈欢放下心来,陷入沉睡。之后的水路就顺利多了,十分平顺。而沈欢也在船上见到了她的专属医师——苏云深。 苏云深不过而立之年,气质文雅,眼神清明,五官虽平凡,却有种难以描述的特殊韵味儿,笑起来让人如沐春风。 不过最关键的是他的侄女,才十一岁小名碧儿的萌妹子苏笛,苏碧儿长得娇俏可爱,眼睛滚圆,清澈灵动,肤白细腻,嗓音娇柔软糯,让人好不怜爱。 “欢儿妹妹,你身体虚弱,不要吹太多风。”苏碧儿从船舱中出来。找到了在船头散心的沈欢。 沈欢看到她忍不住笑眯了眼,拉着她的手,趁机吃妹子香软的豆腐:“呼吸新鲜空气有助于身体健康,再说,你看两岸秀丽的景色,怎么还舍得待在沉闷的船舱里。” 苏碧儿拉起她,小嘴微嘟:“叔叔说不能听你胡扯,进来先把饭吃了。” 沈欢认命的跟她回去,自从苏云深来了之后,就专门为沈欢制定了一套药膳。 秉着少食多餐,以补为主的原则,沈欢每天要吃六七顿,顿顿都是少盐寡油外加各种药材的补品,各种汤汤水水,一天十二个时辰在火上不停炖着。 虽然味道不难吃,但也绝对算不上好吃,就知道不能相信木清华那个女人! 第二十章 狐狸 经过几天的调养,沈欢的身体确实有了很大的气色,就连毒瘾都得到了控制,这让沈欢由衷开心,所以十分配合治疗。 而且,苏云深带来了一种香料,同木逊给她的一模一样! 沈欢躺在床上,闻着熟悉的味道,不由得想起了他。这么长时间,不是没有想过他,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相见,所以沈欢克制自己,不让自己太过沉溺于这种思绪。更何况这么久以来,她绝大多数时间都在昏睡,清醒时也在考虑生存问题,哪有时间去考虑其他事情。 沈欢有想过木逊和苏云深他们是一伙人,但是几次旁敲侧击,也没有发现他们之间的联系,便不再打听了。 现在的沈欢就像是重回婴儿时代,每天十二个时辰其中十个时辰都在睡觉,更是完全没有精力去搞这些伤脑筋的事情。 “欢儿妹妹,没想到你的棋艺这么好!”苏碧儿一脸泄气的看着棋盘 沈欢收拾着棋子:“不是我棋艺好,而是你的棋艺太差,这种动脑子的事情就不适合咱们两个。” 说起这个,苏碧儿也是一脸痛苦:“我也不想学啊,可是回到长安后,父亲一定会考察我的棋艺的。” “为何要单单考察你的棋艺,你不是学医的吗?”沈欢好笑的看着她**自己粉嫩的脸蛋儿。 “唉,我真是悔不当初。祖父说我们家学习医道的姑娘,除了学医还需要有其它才艺拿得出手。我生性愚钝,专心学医尚且吃力,哪有精力去学习其它才艺,当初觉得下棋最简单,便选了它。”苏碧儿欲哭无泪。 沈欢摸摸她的脑袋,安抚道:“博大精深的医术你倒学得好,下棋你却学不会,不过是因为你不喜欢,心理抗拒罢了。有了兴趣,学习才事半功倍。再说,你的厨艺那么好,难道不是一技之长。” 苏碧儿双手托腮:“那怎么上得了台面。” “那怎么上不了台面。”沈欢戳她额头:“民以食为天,人可以不吟花赏月,但必须要五谷杂粮。除了满足我们的生存本能,美味的食物也是精神上享受。一味美食可以让人趋之若鹜,一掷千金,其他艺术可以给人带来的感觉,美食也全都可以给与大家。那些瞧不起厨艺的,都是眼光浅薄,心胸狭窄的人,你何必去在意他们呢。” 苏碧儿双眼明亮,抓着沈欢的胳膊:“我就知道,厨艺也是可以让人欣赏的。可是,像欢儿妹妹这样想的人不多。” 那是因为你身处在上层贵族社会,而劳资自小就生活在普罗大众之间,哪里生的出那样高端想法。 沈欢站起来,伸伸懒腰:“走,咱们出去看看两岸的劳动人民。” 两人走出船舱,这是南方最好的时节,回望江上,远山重复深秀,陂湖渺然,大大小小的湖泊星罗棋布,到处都有在劳作的农人,整理作物,打渔赶鸭,还有顽皮的儿童正欢乐嬉戏。 苏碧儿由衷赞叹:“真美。” “劳作不易,粮食难得。我尊重入口的每一份食物,你珍惜到手的每一份食材,所以咱们才能享受厨艺的美好。棋是一种千变万化、博大精深的艺术,可以不喜欢,但要尊重,你只要抱着稍微端正一点儿的态度,棋艺就能突飞猛进。”沈欢自我感觉良好。 没想到苏碧儿突然笑了出来:“欢妹妹突然说出这样的大道理,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不好玩儿了。” 沈欢泄气:“好吧,虽然我不正经惯了,但是偶尔伪装一下你也要给点儿面子啊。” 苏碧儿笑嘻嘻的,全然没有了刚才愁闷的感觉。 沈欢也笑起来,心中却不轻松。 几天相处,苏碧儿从没有刻意隐瞒过什么,从她那里透露出来的消息,沈欢可以知道不少事情。 苏云深并非是她的专职医师,而是应诏前往长安。 苏碧儿自小在本家金陵长大,其父乃是太医院院令。此次前去长安是为了与父母幼弟团圆。她从小在医学上的天分让其祖父惊喜,便亲自教养她,也常带她云游四方,到处行医救世,所以苏碧儿虽然长的软糯可爱,实际上见识博广,心性坚韧,没有那些世族骨子里的骄傲,所以和沈欢一见如故。 他们是受人所托绕路巴陵城,随行的军队也不是他们的人。 两人对她态度尊重,对她的模样毒瘾发作的状况也没有惊异,从不打听沈欢经历过什么。 木清华,看似是一个风光霁月的洒脱之人,但她行动做事均有章法,一看就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人。 谁会有这么大的能量,答案似乎呼之欲出。 沈欢无限头疼,困意袭来,就不再多想了。 晚上时由于毒瘾发作,沈欢没有睡好,虽然白天已经睡了额很长时间了,但沈欢依旧疲惫困顿,于是直接睡到了第二天。 金陵城西的码头热闹非凡,初升的旭日在这片喧嚣之地洒下大片温暖的金光,为这里增添了几分动人姿态。 沈欢走出船舱,看到这样热闹却不失温暖的画面,有些僵硬的心情也变得好了几分。 木清华拉着沈欢,走到岸上,穿过车辆人群,来到了一辆宽大的马车旁。 宣白坐在驾驶的位置,看到二人喜不自胜:“终于到了,这么久不见,姑娘受苦了。” 边说着,边放下木梯,好让沈欢登上马车。 木清华没有那么多耐心,冲着马车说道:“人我带回来了,我可以去看我的宝贝儿了吧!” 马车里的人悠然道:“梧桐别院,你去吧。” 木清华冲着沈欢摆摆手,转身留给她一个潇洒的背影:“小欢欢,不要想我哦,咱们有缘再见!” 沈欢羡慕嫉妒恨得盯着那个消失在街头的背影,感叹为什么自己就没有机缘学得武功,好得一身高强的本事能够自保,活的潇洒。 宣白见沈欢久久站在那里,没有反应,出声提醒道:“姑娘,上车吧。” 沈欢深呼一口气,转过身,扶着宣白的胳膊登上了马车。 第二十一章 交涉 没想过再见陆璟时会是什么情况,却还是再一次被他的风采冲击。那个人明明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却有种天地间的风华都聚集在此的感觉。 没有了三年前让人觉得要被灼伤的耀眼夺目,没有了让沈欢无所遁形的通透目光,没有了一举一动都让人离不开眼的致命吸引力。 陆璟整个人都内敛深沉了很多,仿佛被时光打磨,将那耀眼的光芒都藏蕴其中。但沈欢却觉得他越发迷人了,犹如浩瀚星空,神秘广袤瑰丽。 朴素木簪束发,身着黑色宽锦袍,银色暗绣若隐若现,腰围螭龙白玉带,无双的俊脸带着一抹疏离闲适的浅笑,意态悠闲,走上前才能隐约感受到那透骨的贵气优雅。 他这么轻松,沈欢也突然觉得没什么可紧张的了。 “坐吧。”声音清越却带有一丝沙哑,音调低沉,有种别样的性感。 沈欢老老实实的坐下,仰头问道:“既然当时把我送出去了,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的代价把我找回来。” 当初如果不是陆家有意放行,凭着香澜那两个人不可能那么轻易的把沈欢带走,难道,只有成为药人的沈欢才是有价值的吗? 陆璟没有回答她,而是对着外面的宣白道:“走吧。”然后他将目光转移到沈欢身上,眸光幽深淡然:“自然有你的用处。” 沈欢迎着他的目光,嘴角掀起一丝笑意,语气坚定:“我不仅有用,而且有大用不是吗?” 不知道是不是沈欢的错觉,她发现陆璟的眼中闪过一丝清淡的笑意。 “没错,你很有用。”陆璟的回答意外的干脆。 沈欢心中五味杂陈,陆家弃信,没有保护好她,还让她落在了姬清玄手中,青染衣的牺牲全然白费。 可是沈欢没办法恨他们,本就弱小如浮萍,自己无法保护自己,怎么能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陆家的做法虽然不仁义,但错的是青染衣和沈欢自己。 沈欢觉得这些日子以来的各种提心吊胆真是白费,虽然都是受制于人,不得自由,但是在陆家这边待遇还是比较好的,完全不像在姬清玄身边那样过的痛不欲生。被算计就被算计吧,就当做被咬了一口,反正她现在比较抢手,一时半会儿不用担心被弃掉。 “我会乖乖配合你们的,但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沈欢有些犹豫。 陆璟不徐不慢的伸手倒了杯水,递给她,沈欢有些受宠若惊的接过去。 “你说吧。” 沈欢坐端正,清清嗓子:“是这样的,你能不能帮我找一个人。” 陆璟淡然的目光看着她:“谁?” “他是一个杀手,名字叫木逊,可能是假的,不过没关系,我有他的画像。他好像挺厉害的,应该比较有名气吧。”沈欢说着说着皱起眉头,这才发现自己对木逊这个人知之甚少。 低头思索的她却没有看到陆璟动作一顿,眸光闪过一丝异动。 “为什么要找他。”陆璟的声音听不出一丝异样。 “恩,他曾经帮过我。我知道他患有一种奇毒,好像是‘无知’,能让人变成没有感觉的植物人。他虽然解过毒,不过没有彻底清除,味觉视觉似乎触觉都还有些问题。哦,对了,他的眼睛只能看到黑白色,你可以根据这这帮我找人……”一不小心沈欢又开启了话唠模式。 陆璟没有不耐烦,安静的听她絮絮叨叨,直到沈欢自己意识到了话太多,才讪讪的闭了嘴。 “你想帮他?”虽是疑问语气,但陆璟的语气笃定。 沈欢点点头,有些迟疑:“恩,我的血应该有些用吧。”虽然她自己称得上是万能药人,但也只是针对大多数毒,并非是绝对的。 陆璟修长漂亮的手指把玩着温润如玉的青瓷小杯:“可以用没错,但也不一定。” “有一丝希望也好啊。”沈欢想着,然后抬头期待问他:“你帮不帮我?” 这时陆璟正好转移目光,两个人的眼睛不经意的对上了,沈欢有一瞬间的恍惚,陆璟的眼睛深邃幽暗,漆黑如子夜,深广无垠,仿佛黑洞般吞噬着撞上去一切东西。沈欢从没有见过这样的人,明明优秀到让人望尘莫及,却偏偏有种无声的歇斯底里的绝望,没有一丝生机,让人心惊,如坠冰窟。 陆璟乌黑如缎的头发随着身体的转动垂下来,落到了沈欢鼻尖,沈欢突然惊醒,才发现不知何时自己竟然与陆璟挨得这么近了。 “呵呵。”沈欢尴尬的笑笑。 陆璟唇角轻勾,似乎有些玩味:“如果我不帮忙呢。” 你大爷的!沈欢十分不爽,忍住给他白眼的冲动,无所谓道:“又不是非你不可,爱帮不帮。” “你想找唐家那对儿父女?”语气中虽然淡然却充满不屑! 沈欢被说中心事,深深无力,这个人什么都知道:“怎么,你不帮我,还不允许我找别人。” 谁知道陆璟伸手挑起她的下巴,居高临下,黑如点漆的眸子看着她,星光浮动:“听话,我会帮你。” 这个姿势让沈欢非常不舒服,于是等回过神,就立即挣脱出来,没想到这么优雅一个人,力气却这么大。 沈欢整理好情绪,眼睑下垂,做出一副乖巧的样子:“我会听话。” 就知道他和唐瑄瑞之间有问题,但那又怎么样,她也就那么几个熟悉的人,必要的时候还是要联系的。 沈欢这样想着,头顶上就传来声音:“知道你甘心,最好把那些小心思收起来,没用的,如果你想牵连他们。” 沈欢磨牙,陆璟伸手敲了下她的脑袋。 于是沈欢老实了。 马车缓慢平稳的前进,车外喧闹的声音此起彼伏,沈欢失落的低着头,在大街上行走是一件多么简单多么幸福的事情,可她连这点儿能力都没有。 没想到是陆璟打破了车厢里沉默的气息:“没什么想问的了?” 沈欢有些茫然的看着陆璟坦然大方态度,一时发现自己竟然没什么想问他的;“问什么,我不知道。” 陆璟漆黑幽深的眸子让沈欢有些心虚,半响才听到他慢悠悠道:“你的身份,不想知道?” 第二十二章 韶华郡主 “我的身份?反正不是你们陆家的人,你不用担心。我知道姬清玄应该真的是我哥哥,难道我父亲是一个土著酋长……”沈欢乱七八糟的说道 她到底是什么身份?母亲是青染衣无疑了,两个人怎么看都有那么几分相似,但父亲可就复杂了。姬清玄在南疆的势力不小,应该是继承来的,他还说身份很高贵,可是那边没有什么云南王什么的霸主,只有一群还不怎么开化的土著,青染衣那样的人怎么也不可能和土著在一起……只有那个人了…… 陆璟看着神游太虚的沈欢,就知道她不知道又想到哪里去了,伸手去敲沈欢的脑袋。 沈欢捂着额头,回过神看向陆璟:“干什么?” 陆璟的语气难得有一丝认真:“你要逃避到什么时候。” 沈欢再次沉默了,知道自己不能再这个鸵鸟样子,她得积极点儿弄清缘故,好让自己从一个个看不清的泥潭中脱身。可她并不相信陆璟,不相信陆家,她这几年遭受的一切陆家一定逃不了干系,她被迫害怕了。 “虽然青染衣名动天下,但她后来跟了一位贵人,成了他的良妾,长安的不少贵族都知道,那人姓沈。” 沈欢闻言沉默,看来自己的猜测不错。 沈,在现代这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比较好听的姓氏,可是,在这里,沈却是国姓! 沈欢来到这里后看过不少书,对这里的历史还是很了解的,皇族人不是很多,权势大到能够独揽青染衣,时间什么的都比较合适的,联想一下自己所知道的情况,沈欢只能想到一个人。 十二年前,前太子也就是当今皇上的哥哥,因为骄纵跋扈,荒淫暴虐,品行不端,外加结党营私,图谋不轨,废除太子之位,贬为庶人,全家流放。 这个从出生就是天之骄子的人因承受不了这种打击,自杀了,他的王妃他殉情,而他的唯一一个不过十五岁的儿子在流放途中因承受不了艰苦,也自杀而亡。 沈欢沉静的双眸紧盯陆璟:“是沈启嶂,对不对?” 陆璟微颔首:“没错,姬清玄是他和夜雪夫人的儿子,当年他在流放途中被人救走,夜雪夫人是南诏乌蛮族族长之女。 今年太后七十大寿,皇上准备大赦天下。”陆璟说着,看着僵笑的沈欢,意味深长:“并且准备恢复废太子的王爵,迁入宗庙。” “你到底想说什么?”沈欢皱眉。 “皇上听说废太子还有一位遗腹女,欲加封其为韶华郡主。” 沈欢如遭雷劈,呆在那里,哦呵呵,剧情急转之下,这真特么狗血好不好!沈欢已经无话可说了。半响,才干涩道:“姬清玄呢?” “自然是死在了当年的路上。” 沈欢木然,封一个女儿彰显一下仁慈之心就够了,儿子什么的有一个杀一个有两个杀一双,根本不需要。 “可是我娘亲的身份……” “那并不重要。” 韶华郡主,说得好听,不过是个好听的名头罢了。真正的郡主都是以封地命名的,何止郡主,上至公主,下至县主,哪个有实权的没有封地食户。看先皇赐封的两个公主:信阳长公主和荥阳公主,不仅都有富饶的封地,还有食戸五百。 再说,难道有了皇家血脉就是尊贵的人吗?放屁!在这个世家尊崇无比的社会,历史悠久的家族才有骄傲的资本,皇室沈家缺少了底蕴,在民间的声望甚至还不如那些名门望族,更何况沈欢的母亲只是一个妾,一个名声虽好但是身份低下的人,别说是郡主了,就算是公主那也是要遭到鄙薄的。 对于世家大族,哪怕家世清白但只要进入教坊,连当妾的资格都没有,生的孩子不弄死就是仁慈的了,像皇族沈家这样大张旗鼓的迎回去,实在是太可笑了,这里面必定有什么阴谋! 沈欢绝望的问道:“这么说,你是要护送我回长安了?” 陆璟回给她一个惊艳的微笑:“所以你最好听话些。” …… “怎么还不下来?”车帘掀开,宋祁熙那张招摇的脸露了出来,“咦,欢儿妹妹,好久不见。” 沈欢怨念万分的心情好了些,想要给他打招呼,却脸色一变,不好,毒瘾发作了! 一定是这些消息太惊人,才会激发毒瘾。昨晚才发作过一次,按理来说这两三天都是安全的。 宋祁熙倒是被吓了一跳,转身上了马车,陆璟从她身上拿出香囊,放到她鼻间。 沈欢收敛心思,不再去想那些复杂的事情,专心抵抗毒瘾。 突然,一股暖流从手腕传来,流向四肢百骸,沈欢勉强睁眼看到眼眸低垂的陆璟正拿着她的手腕。 这次毒瘾来的之凶猛是沈欢没有想到过的,她全力抵御还是晕了过去,隐约中还听到了陆璟和宋祁熙的对话。 “怎么会这么厉害,不是说已经好多了吗?” “可能同她的心情有关。” “你怎么惹她了,让她心情不好。” “谁说她心情不好了。” “刚才我看她脸色惨白,瘦的皮包骨头,眼睛大而无神,比鬼还吓人,不是心情不好是什么。” “其实是太激动了。” “你不会全都告诉她了吧,怪不得一副死了爹娘的样子,伯言,你太残忍了。” “只说了身份而已,而且她爹娘早都死了。” …… 说实话,沈欢真的不想醒过来。 身底下散发着阳光味道的柔软褥子让沈欢恨不得死在上面! “姑娘,吃些东西吧。”钟秀红着眼睛说道,一边的钟灵端着热气十足的药膳。 看着这两个傻丫头,沈欢叹气,挣扎的坐起来:“拿来吧。” 钟灵却退后一步,身后的小侍女上前来,服侍沈欢洗漱。 很久没有享受过资本主义式的奢侈服务的沈欢忍不住轻叹,在生存面前尊严算个毛线玩意儿啊,长安的牛鬼蛇神再厉害也不能吃了她,她却可以享受富贵生活。 沈欢给自己打气,然后给钟灵钟秀一个灿烂的微笑,坚持起来再吃饭。 三年多不见,钟灵钟秀的变化颇大,本来就是女孩子发育最快的年纪,两人如今已经是亭亭玉立的少女了,更何况两人本就早熟,如今显得成熟稳重。 “这几年,你们过得怎么样。” 钟灵脆生生的答道:“没了姑娘,少了很多乐趣。” 沈欢扑哧一笑,开心的抱着钟灵:“我就知道钟灵需要我,你看,三年不见又成了木头人了。” 钟秀掩嘴微笑:“姑娘还是像以前一样没心没肺。” “不好么?”沈欢仰头反问。 没想到钟秀却红了眼:“好…一点儿小事儿都能乐上半天,只是…姑娘受了不少苦吧。” 沈欢笨拙的站起来为钟秀擦眼泪:“是受了很多苦,可是我一想还有两个傻丫头等我回来放她们自由,就挺了过来。所以啊,你要对你家姑娘好一点,可你哭的我的心都要碎了,让我好不心疼,我怎么好过呢。” “哈哈,没想到小欢欢这么油嘴滑舌,比我还会哄女孩子。”一道华丽清扬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宋祁熙和陆璟! 钟秀赶紧从沈欢手中拿走手帕推在一旁,沈欢瞬间提高警戒。 两人并肩而行,身材俱是挺拔欣长,风华无双。 第二十三章 宋家 宋祁熙笑意盈盈,勾魂摄魄,陆璟优雅淡然,眸光扫过沈欢:“话这么多,看来恢复的不错。” “你们过来不只是为了看看我吧。” 陆璟挑眉:“你有什么值的我图谋的。” 那语气里高冷的态度让沈欢语塞,继而傻笑:“呵呵,那不会现在就出发吧?” 宋祁熙摇着手里的折扇:“小欢欢不用这么着急,总要等到我祖母大寿过去再出发。” 也是,宋老夫人的生辰快到了,过了七十的老人,每一个生辰都很重要啊。 陆璟嘱咐道:“你暂且在这里住下,好好调养身子,如果不想被姬清玄抓走的话,就不要乱出去。” 又是不能出去,沈欢已经习惯了,无所谓的点点头。正好她也要重新修整,一年多未曾触笔了,不知道要生疏到什么地步,而且她在南诏毒窟里,试着配了不少油画颜料,虽不甚理想,但已经很有进展了,这边材料齐全,不知道能不能再进一步。 他说的平淡,可是沈欢心中却又一股怒火蹭蹭升腾。学规矩,一个名誉韶华郡主的身份已经让她大为恼火了,行动举止还要接受他们的改造,真是够了! 沈欢原是什么样人,用朋友的话来说,就没见过比沈欢更任性的人了。质疑规则和传统!挑战权威!厌恶束缚!凭着祖父的盛名行事肆意,她虽然没闯过什么祸,却也从来不接受任何行事的控制管教,祖父小师叔纵着她,除非原则性问题,全让她自由发展。 从来到这里后,不断地被限制自由,她接受;受苦受难,她挺过来;身份尴尬,她微笑应对。一步步退让,一步步隐忍,可是,当要学这里的规矩时,沈欢忍不住了,突然有些害怕自己会变得再也不像自己。 “如果一定要靠出卖灵魂和不断的背叛来获得成功和优越的生活,那么我宁愿选择平凡和贫穷。若是以前,我一定会这么说。可是现在,现实教育了我,恶魔不是谁都能做的来的,哭着喊着追着撒旦将灵魂双手奉上的,撒旦不一定看得上。” 突然想起不知道是谁说的话,沈欢低着头,慢慢平复心情。不过是退让和隐忍而已,凭什么自己清高的学不会,学会表里不一不就行了,沈欢这么想,心里还是很难受。 其他人没想到沈欢反应那么大,谁都知道这是为了沈欢好,以后要回长安,掌握这些规矩必不可少。但是沈欢明显表现出了愤怒和抗拒,不知道是哪里刺激她。 沈欢情绪化的厉害,怒火来的快,去的也快,想清楚后立马嘲笑自己钻牛角尖。然后她抬头对陆璟说:“不好意思,刚才有点儿想不开。你放心,我会好好学的。” 陆璟眼神突然变的晦明难测:“你想什么我不管,我再给你两天时间。” 然后转身就走,宋祁熙跟着他,转身笑着安抚沈欢:“静风女官是个很温柔的人,小欢欢不要害怕哦。” 送走两尊大神,钟灵钟秀上前轻抚着无力趴在圆桌上的沈欢:“姑娘,你没事吧。” “不想学啊,可是没得选。”沈欢很委屈。 钟秀轻笑:“姑娘知道就好。再说,您的身体不好,到时候不想学就装病嘛。” “哇,没想到,我们的钟秀竟然有肚子花花肠子。不错,可以坐我的狗头军师了。”沈欢欣慰的拍拍钟秀,心情好了不少。 钟灵却又端来一盅药膳:“姑娘,再来吃些吧。苏大夫说了不能剩下。” 沈欢老老实实的接过来吃完,困意又升,但是想着不能吃完就睡,于是拉着钟灵钟秀出去遛弯儿,了解这几年都发生了什么。 外面阳光正好,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十分舒服,园子精致也非常迷人。石榴、玉兰、月季等开的灿烂,繁花似锦,姹紫嫣红,莺蝶戏舞,暗香浮动,一派不胜繁华的景象,虽然沈欢更喜欢绿色植物,却也觉得这里美得让人欢喜。 “园子很美啊,这是谁家的?” “姑娘,我们在宋家的烟霞阁。” “哦,鲜花满地,确实灿若烟霞,可…可是为什么会有猫!” 这是一只通体雪白,光滑如缎,眼睛翠碧非常可爱的肥猫。沈欢却身体僵硬,钟灵钟秀知道她向来见到猫狗就逃,赶忙上前挡住她。 “姑娘不用害怕。” 正在这时,外面想起了喧闹声。 “宋甲大哥,我家姑娘的球球跑了进去,那只猫是我家姑娘的命根子,你能不能通融一下。”娇柔的声音充满了恳求。 “栾晴姑娘请回吧。”这人一定木讷极了,沈欢想。 “我只在院子里找找,不会进屋里去的。” “姑娘还是回去吧。” 女孩儿的声音都快出来哭腔了:“那你能不能进去帮我找找。” “不能。” 拒绝的太过干脆,沈欢忍不住想笑:“你们两个谁能把球球征服了,就把它送出去,我回去睡了。” 钟秀点头:“钟灵你扶姑娘回去休息吧,我来。” 沈欢放心,便回房休息,一躺在床上就睡着了。 只是没曾想,不过睡了一会儿,就被外面的争吵声弄醒了。看到床边的钟灵,疑惑的问道:“怎么回事?” 钟灵不满的呶呶嘴:“那只猫见钟秀要抱它,一下子就跑出去了。出去给那栾晴说,她却不相信,一会儿,宋四姑娘就来了,宋甲却不让她进来,她的侍女正在外面闹呢。” 钟秀走进拔步床:“姑娘喝些热奶吧,还是新鲜的牛奶呢。” 沈欢看着热气腾腾的小盅,心中欢喜:“加蜂蜜了吗?” “不会忘记的,有些烫,慢些喝。” 沈欢喝下热牛奶,浑身舒泰,然后倚在床上:“宋家的情况你了解多少,说来给我听听吧。” 钟秀坐在床边,沉思一下,开口说道:“我也就了解一些本家的情况。宋老太爷共有四子二女,其中宋老夫人生有四子一女,另外一位庶女早已嫁人,不好好像因为难产已经去了。 宋大爷宋晨明,夫人出自陈郡谢家。共有三子和一庶女,分别是大公子宋祁晟,三公子宋祁宣,七公子宋祁熙,大姑娘宋晓玲。如今是宋家族长,也是宋府的掌权人,榜眼出身,如今已经官任门下省长官侍中。 宋二爷宋晨兴,夫人出自弘农蒋家。有一子二女,二公子宋祁昌,三姑娘宋晓薇,四姑娘宋晓婕。宋二爷**潇洒,痴迷金石字画,常流连于烟花酒巷,与蒋夫人关系并不好。 宋三爷宋晨光,夫人出自陇西张家。共有一子一庶女,四公子宋祁琏,二姑娘宋晓婷。三爷进士出身,文采出众,却厌恶官场,如今在金陵府学任教。 宋五爷宋晨辉,夫人出自华阴杨家。共有两子,五公子宋祁霖,六公子宋祁乾。宋五爷是貔貅转世,极会做生意。 大公子的母亲就是宋老夫人的幺女宋瑶彤。” 沈欢被这复杂的一家弄得头晕:“人真多,宋四姑娘是不是宋家现在唯一的嫡女?” “是啊,自小养在宋老夫人身前,十分得宠。四姑娘容貌出众,才名远播,为人也很好。” 此时外面的声音已经没有了,宋四姑娘到底没有进来。 沈欢头痛:“她为什么想要打探我?” 钟秀与钟灵对视一眼,钟灵开口道:“那日她看见大公子抱您回来了。” 第二十四章 取血 沈欢不由得皱眉:“那日是没有办法啊,哦不,也就是说她看上陆大公子喽。” 钟秀抿嘴笑道:“应该不假,所以才会这么紧张。” “祸水!”沈欢捂着脸:“真应该让她看看我这副鬼模样,一定就不会紧张了。” 她的五官本就比较立体,眼大脸小,眼窝很深,皮肤惨白无光泽,瘦到皮包骨头的境界,连沈欢自己看着都难受,不演鬼片儿真是可惜了。 钟灵钟秀听了这话沉默了,沈欢没觉得什么,看她们这样安慰道:“你们担心什么,你家姑娘底子这么好,等养回来之后一定是个绝世美女!” 钟灵十分坚定:“恩,姑娘会变漂亮的。” 沈欢忍不住大笑。 三人又聊了一会儿,沈欢吃了两次药膳,就又睡下了。 过了两天着吃了睡睡了吃的猪一样的日子,第三天,沈欢迎来了女官静风。 时光似乎特别优容着这个已经年过四十的女人,发黑有光泽,肤白且细腻,容貌丰盈,好吧,沈欢只想用‘珠圆玉润’四个字形容她。 身着一袭精致的青蓝色宫装,梳着端庄乌满髻,簪着一朵开的正好的白兰花。气质优游闲逸,祥和自然。 人确实非常好相处,一举一动优雅精致,钟灵钟秀看的惊羡不已,沈欢却累的够呛。沈欢因为身体的不好,而且真心不喜欢这些,一天下来根本学不了什么。 静风却从容闲淡,教不了沈欢就去**钟灵钟秀。对沈欢要求也不高,一个动作只要知道怎么做就可以了,不需要反复练习。几天下来,沈欢也没什么逆反情绪了,渐渐喜欢上了这个闲适自然的女官。 时间渐渐流走,沈欢的身体有了很大的好转,最明显的就是毒瘾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基本上七天左右才会发作一次。而且她已经有力气打半套太极拳儿了,虽然还是瘦的皮包骨头,皮肤却不再惨白,渐渐有了些光泽。 沈欢也接触到了笔墨,只是笔力虚弱,写字作画都差了三分,不过令沈欢兴奋地是她找到了可以很好调和油画颜料的亚麻油,出来的效果令沈欢振奋不已。 苏云深每天来看诊一次,却再也没有见过苏碧儿。 五月十七,是宋老夫人的寿辰,沈欢在烟霞阁也能听到外面的喧嚣热闹,但这一切都与沈欢她们无关。 如今已进入六月份,天气逐渐变热,沈欢倚在用叶子吹曲儿给钟灵钟秀听,苏云深带着他的药童甘草过来了。 “曲调欢快流畅,清脆婉转,姑娘今日的心情不错?”苏云深等沈欢吹完这一曲,上前为沈欢把脉。 沈欢笑道:“多亏了苏先生,已经有半个月没有毒瘾发作了,精神也好了很多。只是越发嗜睡,一本书我都看了三天了,一半儿都没看完,每次都是看一点儿就睡着了。” 苏云深表情平静,笑着安抚道:“姑娘精魂受损,体内生机枯竭,再加上体质特殊,药物影响有限。休眠能够帮助姑娘养魂生息,对姑娘最为有益,所以我为姑娘增加了些安眠的药物。姑娘不必紧张,想睡便睡,睡的越多越好,等到消除了定魂草的影响,身体恢复会一日千里的。” 沈欢扑哧笑道:“我现在比出生的婴儿睡的都多,静风姑姑都已经放弃教导我了,苏先生放心,我会努力克服定魂草的。” “姑娘的意志坚韧,定力不凡,恢复速度已超出预料,我想无需多日,姑娘就能度过此关。”苏云深并不是话多之人,但他今日却说了不少废话,而且他面色有些犹豫,似乎不知道怎么开口。 沈欢有些困顿,不想胡扯太多,就直接开口了:“那还要多多感谢先生的悉心照料呢,先生今日来,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您直接说吧。” 苏云深见沈欢眼神透亮,充满信任,便不再犹豫,开口道:“因为需要姑娘的一些血液,却不便告诉姑娘缘故,所以不知道怎么开口。” 沈欢松一口气,不就是一点儿血嘛,原来还定期去献血呢,于是大方道:“先生不用客气,想用多少就用多少,我相信先生不会拿我的身体开玩笑的。” 苏云深拱手感谢:“多谢姑娘。” 这个人真是单纯赤诚,一心钻研医道,太过良善,沈欢现在的处境,别说是贡献一点儿血了,就是让割肉刮骨,沈欢也不能拒绝。 “先生什么都好,就是太客气了,您是我的半个救命恩人,这点要求算什么。” 苏云深却正色道:“挟恩图谋岂是君子所为,救姑娘乃是医者本分,姑娘不必太过感怀。” 算了,跟这个正人君子说不通。 “钟秀,把我刚做好的白毫银针给先生准备一些。”沈欢对钟秀吩咐道,然后扭头对苏云深解释道:“我喝茶的习惯与众人不同,喜欢炒制茶叶,然后冲泡着喝。这白毫银针色白富光泽,汤色浅杏黄,味清鲜爽口,静风姑姑也很喜欢,先生拿回去尝一下,看看怎么样。” 苏云深笑着接过,递给甘草:“既然静风姑姑喜欢,定然是不错了,只怕以后还会麻烦姑娘。” “只要先生不嫌弃。”沈欢说道,然后把冲泡茶的方法细细的讲了一番。 前些日子沈欢看静风姑姑喝茶,实在受不了把茶磨成粉末,还要加各种奇怪调料的饮法。便要了一些还未处理过的茶叶,试着制作了一些。 白茶属于轻发酵茶,比较容易制作,只要把叶片采摘下来后只经过轻微的发酵,不需要经过任何炒菁或揉捻动作,直接晒干或烘干就可以了。 制好的茶带有细致的茸毛,滋味清淡爽滑,意外地不错。可惜沈欢最喜欢的红茶,全被沈欢玩儿坏了。 等沈欢说完,苏云深就准备抽血了,他拿出一个细小的玉瓶:“麻烦姑娘备些热水。” 钟灵端过热水,苏云深洗过手,拧开玉瓶的盖子,盖子上带着一根细小的玉针。 已经洗过手的沈欢把鸡爪似的手伸出来,苏云深面露不忍,动作却十分干脆,在沈欢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就用玉针扎破了沈欢的食指。 殷虹的血珠立即冒了出来,苏云深用玉瓶小心翼翼的接着,可是沈欢的手指太细,也没有多少肉,滴了两滴就没有了。沈欢使劲儿挤了挤,也没挤出第三滴,却吓得苏云深握住她的手。 “姑娘这是干什么,两滴已近够了。” 沈欢皱眉:“这么少,怎么够。”献血最低也得二百毫升,现在她的身体虽然不好,但也不能太吝啬。 钟秀忍不住劝道:“姑娘,你的血也不多。” 苏云深为沈欢的伤口抹好药,郑重的对沈欢道:“姑娘的血一滴便价值千金,两滴已经足够了。” 沈欢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这么值钱!” 苏云深无奈的笑了笑:“姑娘不要想那么多,还是养好身体要紧。” 沈欢知道自己值钱,没想到会这么值钱,不免又惊又喜,却又觉得自己处境堪忧,成为被人争抢的香饽饽,除了生命有保证,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苏云深离开后,沈欢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连睡着了被人抱进屋都不知道。 “喂,丑女人,快出来,小爷来看你了!” 第二十五章 套话 竟然是齐亚嘉这小子来了。 沈欢这时刚刚醒过来吃了药膳,正想着出去溜溜,听到齐亚嘉的声音,动作不免顿了一下。 钟灵钟秀露出不明所以的表情,沈欢笑着解释道:“是救我出来的男孩儿,人十分特别,咱们出去看看吧。” 沈欢出去,看到神采飞扬的齐亚嘉,大大的猫眼闪耀着少年特有的光芒,好似骄阳,纯粹热烈。 他看到沈欢,眼睛微眯,不经意露出惊喜的笑意,一下子飞到沈欢身边,吓了钟灵钟秀一跳。 他看着沈欢得意道:“这么激动,是不是离开小爷之后,就觉得小爷无比的好,非常想念小爷,茶不思饭不想的,憔悴了这么多。” 你哪只眼看到劳资憔悴了,中二少年,沈欢忍不住吐槽,却难掩眼中的开心。 “是啊,小爷您英俊神武气度不凡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离了您我就想像鱼儿离开的水不能呼吸,鸟儿离了天空不能飞翔……” 沈欢一袭肉麻的话说的齐亚嘉脸虽微红,却觉得十分熨帖,满眼暗示沈欢继续说下去。钟灵钟秀却听得目瞪口呆,随着齐亚嘉进来的陆璟宋祁熙,一个眼神平静的令空气凝结,一个笑的灿烂令百花失色。 沈欢说不下去了,齐亚嘉拽着她的胳膊:“看在你这么想我的份上,我就送你件礼物。” 沈欢好奇:“是什么?” 齐亚嘉一副你快求小爷小爷才告诉你的表情,沈欢忍不住给他一个白眼,没想到齐亚嘉突然变脸:“对了,你这个丑女人,你许诺给我的**画好了没有!” 沈欢已经不想看其他人的表情了,**这种事情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宣出于口!这个傻小子! 再想到自己曾在地上给他画过几个人物,就不能骗他自己不会画,沈欢真觉的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没想到你本事这么大,连**都会画,但是我小觑了你。” 陆璟语气清淡。 “小欢欢这么厉害,可不能厚此薄彼啊。”宋祁熙笑的玩味。 转眼间,陆璟和宋祁熙已经走到了他们跟前。 齐亚嘉不爽的看着他俩:“关你们什么事!她是我的!” 陆璟对着他浅笑,天地失色:“什么时候品味变得这么差了。” 宋祁熙搂住齐亚嘉的肩膀,语气颇为怀念:“这么久不见,小猫还是这么可爱,就是没有小时候乖巧了。” 齐亚嘉语塞,气的跳脚,被讽刺的沈欢撇撇嘴,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几人走进屋里坐下,钟灵钟秀倒茶,端来几样小吃食。 不管怎样,沈欢就是喜欢齐亚嘉,把碧绿剔透的薄荷糖往他前面一推:“你尝尝,这是我最喜欢的糖。” 齐亚嘉脸色还是很臭,不过没有拒绝,直接拿了一把塞在嘴里。沈欢被他这豪放的吃法吓了一跳,忍不住闭上眼,这个糖挺苦的。 果然预料不错,齐亚嘉当即跳起来,把嘴里的糖吐到花盆后面的痰盂里,看向沈欢面露凶光:“这就是你说的好吃的糖,坑死小爷了!” 沈欢憋着笑意,怕再惹毛了小爷,拿起一粒奶糖塞到他嘴里:“哪有这样的吃法,没品位。” 被沈欢刻意忽略的陆璟宋祁熙倒没客气,吃着糖饶有兴致的看着两人打闹。 宋祁熙白皙修长的手指夹着一颗清透碧绿的薄荷糖,在透窗而过的温暖阳光下散发着清润的光晕,像是一件艺术品,美型控的沈欢眼睛受到蛊惑,移不开。 “味道确实很好,早知道小欢欢这里有这么多好东西,我就应该常来。”宋祁熙懒洋洋的说道,然后放下那颗糖,伸手挑起沈欢的下巴,笑的沈欢心肝乱颤:“小欢欢最近恢复的不错嘛,脸上长肉了。” 齐亚嘉打掉他的手,让他不要乱摸,陆璟事不关己的喝着茶。 沈欢喃喃道:“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像什么?” 宋祁熙来了兴致,桃花眼波光流转,激起一滩春水:“像什么?” “像是一个养猪的农夫,看着长膘的小猪,等待着养肥卖掉。也像**里的**,看着有资质的姑娘,想着她们长大了,卖个好价钱。总之就是不怀好意。” 宋祁熙先是一怔,然后捏捏沈欢的脸,眼神波光粼粼:“是嘛,可是小欢欢可比猪值钱多了呢。” 沈欢一本正经:“恩,我也是现在才确定我的价值。”然后期待的看着宋祁熙:“我这么值钱,乖乖等着你们卖,能不能要求提高待遇。” “这个嘛~”宋祁熙笑嘻嘻的摸着下巴:“小欢欢想要什么呢,我可没有亏待你哦。” “我要的可不是物质上的,恩,我就想要一点点权限。”沈欢用手比划着一点点,挤眉弄眼:“咱们去长安还有一段时间,在金陵的时间可能是我最后一段比较自由的日子了。虽然现在还不安全,可是能不能允许我偶尔出去几次。” “伯言,你觉的呢。”宋祁熙把问题抛给陆璟。 陆璟敛眸沉思,长而直的睫毛像黑凤翎般在阳关下折射出优雅的阴影:“可以。” 沈欢瞪大眼睛看着他不敢置信,陆璟看似漫不经心却犀利透彻的眼光扫过她然后继续说:“把你和硕人阁的关系说出来。” 沈欢一头磕在桌子上,声音响的让钟灵钟秀心惊。 沉浸在奶糖美好味道里的齐亚嘉惊奇:“你和硕人阁有关系!?” 宋祁熙雪上加霜:“小欢欢不用着急,慢慢说。” 沈欢捂着额头,心情郁闷。这事儿连钟灵钟秀都不知道,她们都以为那是唐璐瑶的主意,因为沈欢的关系,才会与赵玥一起合作,谁会想到她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会参与到这种生意中,而且怕陆璟察觉,她都没有从钟灵钟秀那里打探关于硕人阁的消息。 说来她也笨,刚才的反映就说明了她与硕人阁有关系,而且关系不浅,想到陆璟可能只是试探,沈欢就想给自己一巴掌。 事到如今,沈欢也就老实交代了:“我有硕人阁的股份。” “还有呢,比如酒。”陆璟继续问道。 沈欢看着陆璟的浅笑,觉得牙疼:“我帮他们改进了酒,他们为了感谢我要给两成股,我没要。” 然后沈欢看着他们痛苦而认真道:“没有了,真的没有了!”继而无力的趴在桌子上痛恨自己为什么不会说谎!陆璟知道她与唐家父女关系匪浅,一开始就防备着这个,沈欢也没想过通过唐家父女逃脱,只是想着必要的时候寻求些帮助。陆璟这是要探她的底,看看她们关系的深浅,沈欢一时不察就暴露了,谁让他问到点子上呢。 沈欢没有看到陆璟与宋祁熙对视一眼,陆璟眸中闪过一丝了然笑意,宋祁熙看着沈欢心痛的表情笑的打跌。 齐亚嘉惊讶的捞起沈欢学着咆哮君激动地摇晃道:“贪欢酒是你酿的!” 沈欢被他晃得头晕,幸而宋祁熙制止齐亚嘉的动作。 “我哪有那么厉害,只不过无意中看到一种提纯酒的的办法。不过是前人智慧,不幸蒙尘,被我发现了而已。”沈欢现在已经是破罐子破摔了。 齐亚嘉失望的扔下她。 宋祁熙笑道:“那也是小欢欢运道好,不然怎么会让你发现呢。没想到啊,小欢欢竟然还是个小富婆。” 运道好你妹!小富婆你妹!劳资落到这种地步,手上一分自己的钱都没有,简直不能够更糟糕了! 感觉到有人摸自己的头,沈欢抬头看到宋祁熙那张妖孽的脸:“小欢欢这是怎么了,不舒服。” 正好这时钟灵端着药膳过来了,沈欢都是定时吃饭的。此时她心身都受到了巨大创伤,急需食物安慰。 第二十六章 出游 沈欢瞬间投降,干脆的吩咐钟灵道:“你看着给他们包一点,他们两个只给薄荷糖,奶糖全给齐小爷。” 齐亚嘉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又有些不耐烦:“好了好了,快走吧,看看我给你带的礼物。” 沈欢早就忘了这一茬了,原本的困意顿消:“你给我带了什么?” 宋祁熙摇着折扇:“很可爱的两个小东西,小欢欢会喜欢的。” 沈欢有发毛,不会是什么猫猫狗狗的小动物吧!但想了想还是跟了出去。 这是什么?! 沈欢揉揉眼睛,竟然是两只半湿的熊猫! “都怪臭狐狸,洗过澡丑死了。”齐亚嘉嫌弃的看着被侍女拿棉布包着的熊猫,然后抬起下巴,猫眼微翘:“这是我给你找的竹熊,听说你喜欢。” 沈欢两眼笑成月牙,握着齐亚嘉的手郑重道谢。 哈哈哈,她早就想养只国宝当宠物了,当初和齐亚嘉一起路过蜀地的时候,沈欢说起过这种动物。齐亚嘉没见过,想去捉两只,沈欢觉得动物还是顺应天性,生活在适合它们的地方比较好,所以阻止了他,虽然觉得很遗憾。 没想到,齐亚嘉竟然还是弄了两只,沈欢这次不客气了。她走过去接过一个小侍女手中毛刚张齐的熊猫,眼睛半睁未睁,还没干透显得可怜兮兮,瞬间让沈欢的心酥了。 “钟灵钟秀,赶紧把它们抱进去,别着凉了。” 宋祁熙低头看着小家伙:“还真是可爱,小欢欢送我一只吧。” 抱着熊猫小侍女满脸通红,沈欢把手里的小熊猫递给钟秀,然后抢过另一只给钟灵,给宋祁熙一个惊悚微笑:“不要。” 宋祁熙也不在意,摸着沈欢的脑袋:“那我们就走了,小欢欢好好休息,明天来接你。” 沈欢对于宋祁熙这种哄宠物似的行为有些不舒服,因为祖父和小师叔也喜欢这样做,但他们是对她宠溺怜爱,而宋祁熙让沈欢觉得被算计了。 等他们都走后,沈欢和钟灵钟秀围着两只熊猫,开心不已。 钟秀一脸慈爱的为小熊毛擦身子:“诶,姑娘,它们吃什么。” 钟灵擦着另一只:“嫩竹叶,刚才我看到两个小厮搬了不少竹子在厨房。” 沈欢看着小小的两只:“不过它们还小,要不喂它们喝点儿牛奶吧。” 钟秀赞道:“也好,姑娘的牛奶每天都有剩余,与其做奶糖,还不如给它们喝。不过,先给它们取个名字吧。” 沈欢点头:“我想好了,它们叫团团圆圆。” 钟灵皱眉:“好奇怪。” 沈欢笑的一脸期待:“因为熊猫肥肥的胖成球最萌了!” …… 虽然遭到的钟灵钟秀的集体反对,沈欢还是用身份压迫她们两个,成功为熊猫定名为团团和圆圆。 由于下午精力耗得太多,沈欢早早的睡下,一睁眼就到了第二天。 钟秀告诉她陆璟和宋祁熙正在外面等她。 沈欢瞬间清醒,想起来了今天要出去玩儿! 纸醉金迷的十里秦淮,原来不过是在康熙南巡图中窥得一丝魅影,到底不够。 唐朝时,南京作为南方原来的中心,在经济政治等方面一直被打压,甚至取消南京州一级的建制,后来由于开发南方的需要,以及一些老牌氏族的努力,才升至‘升州’。 大夏朝南京正式成为金陵,金陵府的地位再次抬高,与繁华扬州成为南方最重要的两个城市,一个是南方经济中心,一个是政治中心,就像北方的长安和洛阳。 宋家所处的青交巷,就是原来鼎盛的王谢乌衣巷。 沈欢,齐亚嘉,木清华,宋祁熙,陆璟五人分坐在两辆马车里,齐亚嘉和木清华陪着她。 “清华姐姐,你怎么也在。”最后一个上车的沈欢十分惊喜。 木清华仍是一袭倜傥男装,上前给她一个拥抱:“怎么,不欢迎我。” “怎么可能,我快想死你了!”沈欢乘机亲了木清华,吃了一把豆腐。 齐亚嘉横眉怒眼:“不知廉耻!” 木清华闻言,眼波流转,捧住沈欢的小脸儿亲了两口:“小欢欢越发惹人怜爱了。” 沈欢笑的痛快,恭维道:“清华姐姐风姿怡人,见之忘俗,令人倾心。” 两人对视,哈哈大笑。 沈欢坐下,好奇的看向窗外:“咱们是要去哪里?” 并排的另一辆马车窗帘掀起,宋祁熙倚在一侧风情万种:“自然是畅游秦淮了,小欢欢开心吗?” 沈欢笑的眼睛弯成月牙:“秦淮河咱们逛逛就行了,那里晚上才热闹。白天的话咱们就去鸡鸣山、后湖、还有寺院。都说南朝四百八十寺,我还没见过呢。” 陆璟斜睨沈欢,黑玉般的眸子似有流光闪现:“只要你能坚持下来。” 沈欢这才发现陆璟今日的装束十分清雅,木簪青衣,宽袖长袍,显得他皮肤白皙细腻,犹如莹润玉石,身上高冷的气质没了,多了一份飘逸平和,恍然若仙人。 而他身边的宋祁熙全然相反,骚包的花鸟图样的红色锦衣,气质**高雅,让人想到的灼灼桃花,似是下凡的桃花妖,无限风情。 两人真的好般配! 狼血在体内沸腾,沈欢忍不住脸红转向窗外,真的好想画一本关于他们两个的**。想当年,她被好友逼着画了多少男男有爱图,导致她见到优秀的男人,第一反应就是配个什么样的男人才能入画。 往事不堪回首啊,那段无忧无虑,张扬肆意的年华。 “小欢欢在想什么,这么怀念。”木清华停止挑逗齐亚嘉,转向看发呆的沈欢。 沈欢脱口而出:“在想画春宫。” 祸从口出,口无遮拦,沈欢因为没心没肺不知犯过多少次,驾轻就熟了,于是顶着几人的目光,笑眯眯道:“因为我不怎么会画,所以在想怎么才能应付过去。” 齐亚嘉第一个跳出来:“胡说,你给我画过。” 沈欢无辜道:“我只会画**裸的女人,男人我没见过怎么画,难道你脱光给我看。”这话说的不实,沈欢可是看过*高h漫的女人。 齐亚嘉恼羞成怒,木清华笑着拦住他。 宋祁熙干脆推了面前的棋盘,笑的让人想犯罪,他看着沈欢一脸**:“小欢欢想不想见见**裸的男人。” 沈欢震惊:“你想带我去找小倌,真的有这样的地方!” 陆璟修长的手指把玩着一颗黑玉棋子,只见他两指一个错过,那枚棋子就弹到了沈欢额头,沈欢吃痛,却敢怒不敢言。 木清华帮她揉额头:“你别听他胡扯,哪有这种地方。” 沈欢撇嘴:“存在即合理,既然有需求,这种地方一定就有。美貌的少年,不仅女人喜欢,男人也喜欢,干嘛要遮遮掩掩。” 宋祁熙摸着下巴,赞同道:“小欢欢说得对,喜欢便光明正大的表现出来,遮遮掩掩不过是小人心思。”然后别有意味的看着沈欢:“小欢欢喜欢吗?” “我只是有点儿好奇,喜不喜欢的,我有没有接触过,怎么知道。” 宋祁熙双手一拍,笑道:“那好,今晚我就带着小欢欢见识一下如何。” 陆璟淡然无所谓,木清华大笑,表示十分有兴趣,齐亚嘉猫眼上挑,也不否绝,于是沈欢激动的点下头。 马车行驶一会儿,人声渐增,空气中都浮动着热闹的气息。沈欢也顾不得和他们聊天,眼睛一眨不眨的看向车窗外。 秦淮河两岸官民杂居,歌楼舞榭,商肆林立,彩坊绵延。街上人流熙来攘往,既有提篮挑担、吆喝叫卖的,也有骑马赶驴、抬轿扛匹的,还有的则逛街闲聊、甚至杂耍卖艺。 一派富贵繁华,比之苏州少了一份祥和闲适的文人情怀,多了一份富贵大气的底蕴,这是曾做过都城的城市才有的底蕴。 这样世俗的烟火气让沈欢从心到身的暖和起来。 第二十七章 经济 马车停到了一个小码头边,一群大汉早将这里清了场,周围的群众对这里指指点点,却不敢靠近。 齐亚嘉一马当先冲出马车,然后是木清华,她将后面带着幕帷的沈欢抱下来。宋祁熙和陆璟才在万众瞩目中施施然的走下来。 沈欢看到一艘精致华丽的画舫悠然地游弋在笼罩六朝烟水气的淮水上,这肯定是宋祁熙的品味。 宋祁熙走过来低头牵着沈欢:“走吧,小欢欢。” 沈欢听到周围群众的种种议论,知道这位爷在这里不是一般的受欢迎,于是顺从的跟着他上了这艘招摇的画舫。 画舫不大,共有两层,有四个清秀小厮肃立在船头,将沈欢他们就迎了进去。 沈欢他们直接上了二楼,画舫的二楼是一个开放的环境,四面透风。精致的檐角挂着白玉风铃,冰丝般顺滑明亮的紫色帐幔随风飘动,隐约中暗香浮动,沈欢走进去,瞬间惊艳了。 地面是一整块儿黑色嵌金丝琉璃,琉璃漆黑深邃,光滑明镜,流光闪动,黑色琉璃内镶嵌着一幅由金丝勾勒的月下琼花图案,构图奇巧,线条精致,栩栩如生,精美绝伦。 幽邃的黑,明耀的金,交相辉映,散发出一种亘古的生命魅力,漫长的岁月中孤独的坚守的高贵气质。 沈欢忍不住惊叹!赤脚走上去,细腻温爽。 这里的布置非常简单,中间一张方桌,四周有几盆绿色植物,两边各置一软榻,方形矮茶几。茶几上摆放着鲜艳欲滴的诱人樱桃和蜜桃,以及两盘干果,都是沈欢喜欢吃的。 “这里并不常用,临时布置的,小欢欢随意坐。”宋祁熙发现沈欢很喜欢这里,畅快的笑道。 软榻很舒服,沈欢坐在上面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岸上热闹的街市和熙熙攘攘的人群。 齐亚嘉毫不客气的占据另一个软榻,其他三人则坐在中间的方桌边。 木清华盯着对面啧啧说道:“你这地板是不是两幅图?” 宋祁熙一只手懒散的撑在桌子上,漫不经心:“对啊,晚上是一副牡丹图。” “哼,大男人竟然喜欢花。”齐亚嘉十分不屑。 沈欢吃惊,蹲下来仔细看,并没有从其构图技法中发现其中暗藏的玄机,不由得感叹工匠的高深技艺。 “晚上的牡丹图是不是银丝构图。”沈欢推测道,隐藏的这么干净肯定是材料的问题,不可能还是金丝。 “还是小欢欢见识多广,这样的地砖官窑用了十几年的时间也不过成功烧造出了三块儿,可惜我不喜欢这个图案,要不然就放到我的书房了。”宋祁熙不无可惜道。 沈欢偷偷翻了白眼,败家子! 这玩意儿后世连见都没见过,工艺肯定失传了,沈欢想想就心痛。 宋祁熙看到沈欢心疼的表情,十分好笑:“小欢欢这么喜欢,回头我把它拆下来送给你。” 沈欢连忙摇头:“不用了,欣赏欣赏就行了,你好好放着吧。” “客气什么,小欢欢喜欢拿走就是了。”宋祁熙表现的毫不在意。 “喜欢并不一定非要拥有,它在这里好好地,你就别折腾了。”沈欢看向外面,不想再跟他纠缠。 木清华走到沈欢身边,单手搂住她:“小欢欢还真是性情中人,来来来,咱们不理他们,我好好给你介绍介绍金陵。” 大夏朝的经济非常发达,沈欢大概估计相当于宋朝时期,甚至更甚一层。茶寮、酒家、点心摊、五谷铺、肉铺、药铺、衣帽行、布行、丝帛店、书店、字画店、古玩工艺品店、漆具店、家具店、工具坊、当铺、交引铺、柜房等鳞次栉比,琳琅满目。 此时甚至已经有一些类似于金融机构的榷货务、市易务、检校库、抵当所、抵当库、便钱务等。 沈欢有些好奇:“市场上交易的铜和银哪个是流通货币呢?” 木清华有些不可思议:“当然是铜了,你难道没买过东西?” “没有,我用的东西都是别人买的。” 木清华无语。 “难道银子就没有用吗?” “怎么会,但是银子比较贵重,很少用在交易中。” 沈欢了悟:“真是浪费,那纸币呢?” “纸币?”木清华疑惑。 沈欢连忙解释道:“厄,就是具有凭证价值方便携带的可以当钱用汇票什么的……” “你是说交子?” 沈欢猛点头:“对对,就是交子,交子用的多吗?” 宋祁熙突然插嘴道:“交子在川蜀地区用的比较多,其他地方比较少见,不过这些年已经渐渐开始流行了,但使用的还是不多,一般多用于大宗商品的交易中,不过,小欢欢问这些干什么。” 在沈欢熟悉的历史上,宋朝产生并盛行纸币,对经济发展有利有弊,但是发行和使用并不科学,再加上一些其他原因,纸币在宋元风行一时后便折腰了,到了明代,金银铜等金属货币又成了通币。 “呵呵,只是好奇而已,其实我觉得交子这种东西很好用啊,怎么没有普及呢。” 陆璟淡淡道:“时间问题,朝廷也开始考虑发行交子了。” “看来钱荒问题很严重了?” 宋祁熙眉毛轻佻:“哦,小欢欢观察力很强嘛,怪不得能成为小富婆呢。” 沈欢笑眯眯:“那是啊,钱是什么,不就是用来交易的嘛,市场上有多少商品在流通,就需要多少货币,而如今,铜钱数量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导致百货不通,万商束手,非常影响经济发展,大势所趋,不用交子也不行啊,只是怎么用大有学问。” 宋祁熙神色漫不经心,看向沈欢的目光却锐利清透:“小欢欢知道的很多嘛。” 沈欢坦然笑道:“我没事儿总喜欢瞎琢磨,遇到不了解的事情就千方百计的去弄明白,在这个过程中常常产生一些异想天开的想法,别人都觉得很傻,但我还是想跟大家分享一下,说不定有人会觉的很有价值,宋公子,你说呢?” 宋祁熙眼神充满探究,笑的魅惑异常:“恩,我真的很想知道小欢欢在想什么呢。” 沈欢在想什么,她自己也不清楚,马上要去长安了,身份尴尬,无依无靠,她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靠山。 陆家?宋家?怎么可能! 身上的血很珍贵,是个麻烦也是个砝码,但沈欢没办法保证需要的人不会过河拆桥,这种用一次就可以的东西实在不可靠。 沈欢不能把自身的安全寄托到那些需要她的血的人身上,她需要发展自己的力量,需要可靠平等的伙伴。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外乎情与利,在情的方面沈欢已经放弃了,在她现在所接触的人中,谁会为了‘情’去保护她帮助她,只能从利益关系出发了。 她不才比这些人多了几百年的经验,在见识眼界上占有太多优势了,但是具体说到什么有用的技能和本事,沈欢还真没有,至今为止她也只是弄出来蒸馏法这种异于这个时代的众所周知的东西,而且这个技术也是碰到了唐瑄瑞手中才发挥了作用。 一肚子花花架子没有真才实学的沈欢脑仁想疼了都没有想到自己能够拿出什么有用的东西能让他们重视,直到今天出来游玩儿,沈欢才发现这里没有钱庄。 她的腐女闺蜜学的是经济学,耳濡目染受到些影响,说实话钱庄的操作看似简单,实则十分复杂,而且还不一定适应这个时代的商业发展,沈欢之所以想了解那么多关于这个时代经济发展的状况,就是想多几分把握,就算不成功,也是一种尝试嘛! 第二十八章 钱庄 钱庄是在明朝中后期才出现的。 早起唐朝有柜房,仅仅帮人保管财物,收取保存费,因为金属货币存储不便且意折损,所以出现了柜房,但到了宋代,柜坊逐渐丧失了本来的职能,沦为赌场,因为宋朝的通货主要是纸币,它基本上解决了以往铜铁钱携运和交易的不便,也便于私人自己保管,这就大大减少了以往商人事先请人代管大量钱币的需要。 另一方面,宋朝大宗有利可图的商品是盐、茶等专卖品,商人为此需投入大量的资金,但由于盐引、茶引等有价证券取代现钱而流行,大大消除了以往用铜铁钱交易的不便。所以,笨重的钱币大量退出流通领域,使原来以代人保管钱币为业的柜坊人户失去了服务对象,这一行业的衰败势在必然。 如今,大夏朝非政府的金融机构只有柜房,交引铺,其功能仅仅是保存钱财,兑换货币。其实柜房并非没有私下放贷的情况,很多铺主经不起**,擅自用去“收买蓄积,广置邸店、屋宇、园田、宝货”。即投资于购置不动产和宝货,企图另牟厚利。 但是很多经营不当,造成流动资金减少,发生无钱可供兑换的情况,引起词讼争闹,官府常常因此关闭柜房,当然这是禁止不了的,有一些做的还不错,但是很多人在存钱的时候都尽量选择信誉好,不随便动用存钱的店,所以规模很小,毕竟存钱是要收费的。 而专门放贷的都是私下进行的,虽然猖狂但不成系统。 沈欢想了又想,决定和宋家合作,不,也算上合作,纯粹出主意而已,在她脑子里还有点存货的时候暂时找到一个可靠的盟友。 所以沈欢迎着宋祁熙的目光,笑的天真:“我想开一种类似于柜房的店,名为钱庄,谁要是把钱存在我这里我就给他利息!” 宋祁熙的俊秀的桃花眼微眯,闪过一丝惊异,却又瞬间恢复平静,陆璟却一直淡然的垂眸喝茶。 宋祁熙恢复平静后摇着扇子笑道:“果然是异想天开的想法。” 木清华敲着她脑袋:“你以为你是散财童子啊。” 沈欢想着齐亚嘉怎么没出来讽刺她,抬头开过去那家伙竟然已经睡着了。 “是很异想天开啊,宋公子,你觉得我会赚钱吗?”沈欢躺在软榻上,看似随意的问道。 “我相信呢,小欢欢。”宋祁熙眼神充满期待,也充满压迫,似乎在警告沈欢可别让他失望。 “你这么相信我,真是让我受宠若惊啊。不过我坦白给你说吧。想法我是有,但是实际的操作非常复杂,最重要的是需要很有经济头脑的人才。” 能够制定各种利率,负责放贷项目的专业经理人。 “经济头脑?”宋祁熙摸着下巴思摸。 沈欢笑了笑:“就是能把梳子卖给和尚的人才。” 宋祁熙双眸微眯:“我没听错吧,小欢欢。” 沈欢傻笑:“呵呵,你没听错,不过我在开玩笑。” “是吗?我可不觉得小欢欢是在开玩笑。”宋祁熙笑着摇头。 沈欢觉得再这么绕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进入正题,还是决定开门见山,虽然这样在谈判中容易吃亏,但她实在不擅长这些。 于是沉吟半响,沈欢郑重其事的开口:“我所说的钱庄是面向所有阶层,以工商业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经营存款、放款、异地汇划、发行钱票以及货币兑换等多项业务的金融机构。” 宋祁熙蹙着俊眉:“放款?异地汇划?金融机构?小欢欢很多新鲜词吗?” 沈欢喝过茶继续道:“你听我解释嘛,放款是钱庄的主营业务,也是盈利所在,其实说白了就是贷款给别人,但并不像如今流行的那种高利贷,我们服务的对象是主要是有潜力的工商业者,就像硕人阁。 我知道这家店这几年发展的非常快,全国闻名,可是它在苏州、扬州还有长安开店,却没有在洛阳金陵这样的城市开店,而且很多产品供不应求。原因大家都知道,是因为他们力所不及。 试想,如果硕人阁有更多的资金投入,那么它的发展会更上一层楼,但它想要筹措资金除了出卖股份,就是借高利贷,那么对于硕人阁来说,就太不值的了。 钱庄就是寻找这些有潜力能挣钱的商家,借钱帮助它们发展,从中获取利息,这样可以让商家和钱庄互利共赢。” 宋祁熙笑意盈盈,却表现很平静,城府可见一般,沈欢只能继续说下去:“这个说的容易,实际操作就很复杂了。单就存钱来说,存钱的期限可分为定期和活期,定期又有短期,中期,长期。而且根据存钱数量的不同利息也可以相应的调整,定期的利息是多少,活期的利息是多少,都需要通过大量的调研和计算,而且还要不断的调整。放钱那就更复杂了,一时半会儿也讲不清楚,不过最重要的就是需要一些熟悉生意有眼光有胆识的人,他们要熟稔各种生意,有识人之明,负责审查商家,从而判定其优劣、价值、前景,制定贷款计划,并且跟踪整个周期,必要时还要帮助商家改善经营……” 沈欢说的口干舌燥,宋祁熙陷入沉思,陆璟缓缓开口道:“其实最重要的是一个实力雄厚名望高绝信誉良好的主家,没有比宋家更合适的了。” 沈欢愣了一下,爽快的点头:“没错。” 他深邃目光淡淡的扫过沈欢:“既然是你出的主意,回去写一份完整详细的策划,今天出来玩,就不要想那么多。” 宋祁熙啧啧称赞:“小欢欢果然不凡,我可是很期待哦。” 沈欢看着他们两个,反应了一会儿迟疑道:“也就是说你们接受了?不过我先说好,我只会纸上谈兵,到时候失败了别来找我。” “你做事前总是先给自己找好退路?”陆璟的反问的语气透着不知名的意味。 沈欢转过头,不去看他,免得自己生气:“做事情总要考虑周全吧。” 陆璟嘴角轻弯:“性格简单,想法却复杂,你在担心些什么,这样殚精竭虑。” 第二十九章 买卖 沈欢不想理他,她才不信她担心什么他会不知道。 “小欢欢大可不必这样,何不一些多信任我们。”宋祁熙神色颇为受伤,但眼神平静。 信你们就是鬼了! 陆璟站起来,走到东边,眺望窗外,长身玉立,风姿非凡:“有钱庄这份投名状,你可以放心了,费脑子的事情不适合你。” 沈欢诽腹,你还是直接说我脑子简单吧,撇撇嘴:“我没有不信任你们,只是有些事情还是自己比较靠得住。” “鸡鸣山快到了。”木清华突然插口,转移了话题。 沈欢看向外面,只见近处树木交荫,风物清美,湖光山色,棹舟出没,远望冈峦起伏,塔阁寺楼分布其间,古朴雅致的鸡鸣寺远离尘烟,散发出缕缕梵香。 另一边的南岸,雄伟壮丽的大报恩寺巍然屹立,浩然悠远,香客云集。 “是去鸡鸣寺呢,还是大报恩寺。”沈欢犹豫,总不能都去啊,寺庙又不是很好玩儿。 “你想去那里卖梳子,咱们就去那里。” 沈欢抬头怒瞪说风凉话的陆璟,你说这人长着一副天仙样子,怎么就有一副蛇蝎心肠啊! 宋祁熙和木清华纷纷表示支持,有种看笑话的期待。 “我要是卖出去怎么办,你们有没有什么表示?”沈欢轻笑,接下战书。 “帮你一件事。”陆璟转身看着她。 沈欢看向宋祁熙和木清华。 “我也是哦。”“我帮小欢欢做一件事情。” 沈欢点头:“好啊,你们就看着吧。” 最终一行人选择了鸡鸣寺,因为那里的斋饭好吃。 船停在鸡鸣山下,拾阶而上,道路两边古树参天,意境深幽,沈欢慢慢挪步,只觉得神清气爽。 不一会儿来到山门,山门正中书写“鸡鸣寺’三个金字,步入山门,就有一位青衫的中年和尚领着几个小沙弥等在那里。 “几位施主远道而来,有失远迎。”浓眉大眼的中年和尚双手合十。 宋祁熙摇着扇子笑道:“净空师父客气了,今日来只是带着朋友随便转转。” 净空转身面向宋祁熙身旁的陆璟,对沈欢几人视而不见:“想必这就是清河陆家的陆大公子吧,果然容姿不凡。” 陆璟淡淡道:“谬赞了。” 那净空见到陆璟不愿搭理他,见好就收,同宋祁熙寒暄了几句就领路带他们去吃斋饭。 沈欢趁机走到净空身边,假装天真好奇:“净空师傅,为什么你们出家都要把头发剃掉呢。” 净空扭头看到一个看起来不过*岁的瘦小女孩儿,浅色瞳仁在阳光下显得剔透盈亮,流光溢彩,只是眼眸深处雾汽氤氲,犹似隔水相望空濛缥缈,倒叫人看不透。 净空被这双眼睛吸引,等反应过来要回答问题时才惊觉自己没有看清女孩儿长什么样,于是收敛心神,专心答道:“小施主有所不知,头发代表着人间的无数和烦恼和错误习气,削掉了头发就等于去除了烦恼和错误习气,修行之人削掉头发就等于去掉人间的骄傲怠慢之心,去除一切牵挂,一心一意修行。” 沈欢恍然的点点头:“可惜我们这些红尘中人仍是三千烦恼丝缠身,不能像净空师父你们这样清爽。” 净空忍不住浅笑,沈欢也笑出来,这位净空师父能被派出来接待宋祁熙等人,在寺院的地位可见一般,但他眼神尤有精光,气质过于圆滑,向来并不是佛法高深之人,应该处理俗物的管事和尚。 还未等净空接话,沈欢就继续说道:“不过我们这些俗人也有自己的办法,每日拿梳子梳上一梳,便觉爽快,烦恼消去三分。” “小施主真乃无邪豁达之人”净空笑道。 沈欢睁大眼睛,微微不满:“你不相信我,我告诉你,梳子有很多益处和寓意呢。医术中说,梳子能够舒筋活血,安神健脑,缓解疲劳。送给老人寓意健康平安,舒心顺利,不服输,老当益壮,你说是不是?” “小施主说的甚为有理。” 沈欢得意的点点头:“那是自然,不止如此,女子出嫁前会有家人为其梳头,所谓“一梳梳到底,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子孙满堂”,用以表达家人的美好祝愿。还有接发同心,以梳为礼,年轻男女用来表达爱意…….” 沈欢绞尽脑汁,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梳子的寓意通通说出来,也不给净空解释的时间:“你们佛家总说普度众生,结果自己烦恼全无,留我们这些红尘中人烦恼自生,就知道和那些牛鼻子的道士一样都是骗人的!” 净空停下来,双手合十,低头道:“阿弥陀佛,佛法深奥,距无边界,小施主难免有所误解……” 沈欢抢答道:“可你们的那些信徒里大部分连字都不认识,怎会理解你们那些深奥的佛法,你们怎么能普度他们呢。” 净空敛目认真道:“苦海无涯,佛非不渡我,自渡即佛渡。能自渡者,自登彼岸。佛从来都没有做过普度众生的事,却也无时无刻都在做。只看你心中是否有佛,不识字不要紧,心若虔诚,自能领悟。净空自知佛法浅薄不能令小施主满意,小施主若是有兴趣,可悟远大师正在弥勒殿讲经,施主可前往一听。” 沈欢摇头:“我才不要听那种深奥的佛经,师父还是带我们去吃斋饭吧。我们这些,若能得到悟远大师赐福的一把梳子梳尽烦恼就知足了。” 净空想说什么,突然想到寺院没有梳子。 沈欢眼睛一转,看着净空笑道:“咦,不如我给师父出个主意吧。你们寺院何不定制一批刻着佛家箴言的梳子,让德高望重的大师赐福。一来可以为众香客扫去烦恼,二来,得到梳子的香客自然是每日勤用,多看看那些箴言,说不定还有助于领悟佛法呢!” 净空眼神一亮,随即了然,原来这小女孩是来谈生意的,有些好笑,却又觉得她说的甚为合理:“没想到小施主聪慧如此,倒与我佛缘分不浅啊。” 沈欢见这净空是个聪明人,心下开心,不枉她费那么多口水,看到一旁看好戏的宋祁熙他们,沈欢眼睛一转,笑道:“怎是我与佛祖有缘分,其实这都是宋七公子的功劳。” 第三十章 玄武湖 于是沈欢偷偷凑近净空耳边:“宋老太太喜爱佛法,宋公子为了讨好老人家,特地做了些这种梳子。因为还剩下很多,想着不能浪费,就想到了这个主意,等着净空师父上钩呢,师父若要购买,和他讲价时千万不要客气。”净空不由得摇头笑道:“多谢小施主提醒。”知道自己被宋七公子盯上了,净空又向宋祁熙合十双手,低头道:“还望七公子手下留情。”宋祁熙双眸微眯,看着沈欢,沈欢这个没出息的小小的算计了他一把,开心的眼睛笑成月牙。早就等不及的齐亚嘉粗声道:“饿死小爷了,戏也看完了,快去吃饭。”闻言,净空又看了宋祁熙一眼,沈欢忍不住又笑,决定回去再做些奶糖送给齐亚嘉。净空领着众人前去吃斋饭宋祁熙走到沈欢旁边拿扇子敲她的头,轻笑道:“小欢欢很厉害嘛。”“过奖过奖,比七公子还差一筹呢。”木清华忍不住的看沈欢:“没想到小欢欢还真是做生意料子。”沈欢想到那个学习经济嘴皮子却比专业销售人员的好友,就忍不住的笑:“我认识一个人,她总喜欢向我推销各种奇怪却没有用的东西,每次我不但会买而且还会对她感恩戴德,经常被她坑的身无分文。”“哇,还有这样有意思的人。”木清华惊异。沈欢赶紧转移话题:“恩,我小时候遇到的,很久没见过了。净空师父我们什么时候到啊,我的肚子都叫了。”不说不知道,一说沈欢还真觉得自己饿了,苏云深说过吃其他食物没关系,只是药膳能最大程度的恢复身体,所以陆璟他们只允许沈欢每日吃药膳,如今终于能吃点儿其他东西了,让沈欢怎么不激动。鸡鸣寺的斋饭确实名不虚传,色香味俱全,可口怡人,沈欢吃的眼泪都掉出来了,遭受到了众人的一致鄙视。吃过饭,几人在鸡鸣寺随意游览了一番,就回到了画舫,沈欢坚持了一上午,已经困顿不堪,到了画舫倒头就睡。齐亚嘉指着沈欢,一脸震惊:“她是猪吗?这才一个多时辰!” 木清华一把拍到他头上:“小欢欢身体特殊。” “可是原来也不这样啊!” “这不是在治疗嘛,不过,咱们是陪她出来玩儿的,她睡了,咱们干什么。”木清华看着无奈的笑笑。 陆璟眸光轻扫熟睡的沈欢:“把船划到玄武湖内,让她在船上睡吧,你们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 玄武湖位于皇家园林内,一般不对外人开放,重要的是里面有军队守卫! 宋祁熙笑道:“你是算准了姬清玄不敢同宫里对上。” 陆璟嘴角轻勾:“他们实力大减,有心无力。” “看来你在云南这两年除了剿匪,还清除了他不少力量。不过也得感谢他们。”宋祁熙说着,然后看向沈欢,“这种事情也能成功,不知道真的假的。”“试试便知。”陆璟看着熟睡沈欢的沈欢道。 沈欢蹭蹭柔软的褥子,懒洋洋的转个身,睡的好舒服啊!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想给自己倒杯水喝,突然看到另外一张软榻上休眠的陆璟,吓得一个激灵。 此时已是夕阳西下,橘红色烂漫的阳光透过紫色的纱幔在陆璟脸上投射出如梦似幻的色彩,配上哪张天怒人怨的脸,让人忍不住屏息。 气场全收的陆璟让沈欢意识到这个少年今年才十八岁,实际年龄比自己还要小四岁! 不过现在她才十一岁,比他还小七岁,沈欢笑起来,自己穿越还赚了十一年呢。 沈欢为自己倒杯水,润润嗓子,抬头就对上了陆璟漆黑深邃的双眸,他什么时候醒的! 沈欢条件反射的举起手里的水壶:“要喝水吗?” 陆璟微微颔首,沈欢为他倒杯水,双手递过去,好奇的问道:“他们人去哪里了?” 陆璟接过水杯:“有事要办,晚膳时回来。” “哦,我们现在是在那里?”沈欢站起来拉开紫色的幔帐,夕阳倾泻,为整个阁楼镀上了一层暖意。如今的金陵已经燥热起来,只是沈欢因为身体缘故,感受不到太多热意。 远处汉白玉的长拱桥横跨两岸,夕阳正好落在拱桥中央,两岸的风光旖旎,紫树留云,水中荷叶连天,鸭鹅泛水。 沈欢伸个懒腰:“真美,这是玄武湖吧。” “恩,想看就让他们划船吧。”陆璟拿起一旁的书继续看。 沈欢一听,乐不可支,跑出去让在船头静候的小厮们开始划船。其实这里固然很美,但对于沈欢来说却也不算什么,可她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干什么都会觉得畅快。 陆璟也没有想象中难相处,他很安静,收敛了气场,完全不会干扰到沈欢,可沈欢不是个安静的人,没人同她说话她会一个人自言自语或是唱歌,反正不会让自己觉得孤单。 宋祁熙不一会儿就过来了。 “小欢欢睡的可好。” 沈欢扭头,看到骚包的宋祁熙风情万种的倚在壁柱上,颇有种接客的感觉,沈欢不由得笑出来:“托宋公子的福,睡的很好。不过,我想知道晚上你要带我去哪里?” 宋祁熙眸光流转,脑袋侧歪:“不会让小欢欢失望的,要不要给我点奖励呢~” 被他邀宠似的表情萌刹了,沈欢点头:“我能给你什么奖励,难不成你也想要春宫?” 宋祁熙扶额笑道:“不用哦,刚才听小欢欢哼唱的曲调意外动听,小欢欢不妨为我献唱一首吧。” 唱歌?这没什么难的,不过想到那一年中秋为秦老头他们唱的昆曲受到一致的嘲笑,沈欢就有些难办,时代不同,审美趣味不同,唱什么合适呢 ? 看到沈欢纠结的表情,宋祁熙问道:“怎么,这么为难?” “是啊,想知道唱什么你能听懂。我唱歌的话唱腔风格甚至语言跟你们平常知道的都不一样。” “看来小欢欢还有很多秘诀啊。” “对啊,你会说东瀛语吗?” “东瀛语?怎么可能。”宋祁熙不屑。 “哈哈,你听不懂,那我就给你唱首东瀛语的歌吧。”沈欢决定,前世看那么多动漫日语歌还不是手到擒来。 第三十一章 宋晓婕 这下轮到宋祁熙郁闷了,本来想着画舫离开玄武湖还有一段时间,不知道干什么好,上船后听到沈欢不知道在唱什么,十分开心,就想着逗逗她。 没想到她还真的唱他听不懂的歌! 唱腔奇怪,曲调奇怪,完全不知道她在唱什么,反正听着很难受。但是其中旋律丰富,唱腔悠扬,仔细听又有很多精妙的部分,偏偏沈欢不好好唱,弄得乱七八糟。 沈欢看着宋祁熙古怪的神色,唱的更加起兴,一首接着一首,难听的好听的,想到什么唱什么,最后还是自己忍不住倒在软榻上,笑的肚子抽搐。 宋祁熙走过来,无奈的坐下为自己倒杯水,看向陆璟:“你怎么受得了。” 陆璟眼底浮起一丝浅淡的笑意:“看着你,就没有那么难受了。” 别看陆璟平常话不多,但是和宋祁熙在一起,就有说有笑,让人不得不怀疑他们两个的关系。 宋祁熙斜睨他一眼:“好你个伯言,你就是想看我不舒服吧。”他说着一个眨眼就到了陆璟身边,陆璟放下书,两个人对起招来。 沈欢眼冒红心,这两个人…… 沈欢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画舫一个剧烈晃动,陆璟和宋祁熙两人见招拆招正玩儿的开心,突然地变故让他们两个都没有顾及到沈欢,而沈欢抗拒不了地心引力,一下子摔了出去,脑袋撞到了桌子棱上,顿时鲜血顺着脸颊留了下来。 沈欢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大叫:“哇,有没有瓶子,我的血很值钱啊。” 宋祁熙一个纵身飞了出去,陆璟蹲下来扶起沈欢,把她抱到软榻上,查看她的伤口,正好有小厮抱着药箱进来放到陆璟手下。 沈欢这时才觉得有些疼,不过这点小疼痛对于受过非人折磨的沈欢来说基本等于没有,她心疼的看着被陆璟拿锦帕擦掉的鲜血:“太浪费了!” 陆璟熟练的给她伤口洒上药,包扎好,摸着她的脑袋问道:“还有哪里不舒服。” 沈欢被他这一连串的动作弄得受宠若惊:“哦,没有了。” 不过刚说完,沈欢就感到不对劲儿,脸色一变,毒瘾快要控制不住了,她本就血气不足,刚才还损失不少血,如今精力不足,根本压制不住已经很久没有爆发的毒瘾了。 忍不住哀叹,就知道不该任性出来,尤其是和陆璟,她每次遇到他都会倒霉! 陆璟见沈欢脸色不对,再看她忍不住颤抖的身体,眉头微皱:“控制不住了。” 沈欢点点头:“我可以…可以…挺过去。” 陆璟闻言并不说话,而是将她抱在怀里,为她输送内力。沈欢闭眼想要尽快压制住毒瘾,还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这种时候,尽量不能让自己拖后腿。 “不用担心,外面没有打斗声。”陆璟的声音,在沈欢听来,犹如夜月下的幽潭,泠泠清辉下,微波漾漾,圈圈渏涟,有着致命的**和异样的安全感。 好在毒瘾已经大不如以前,沈欢的衣服没有湿透,沈欢就平静了下来。 木清华和齐亚嘉走了进来。 “怎么回事?”陆璟问道。 木清华笑道:“没事,虚惊一场。金陵府尹的小公子和杨家的四公子为了宋四姑娘打了起来,不小心撞到了我们。” 宋四姑娘!宋晓婕! 正说着宋祁熙走了进来,身边跟着一个妙龄少女,少女声音清脆动人:“都怪七哥哥出来玩儿也不……” 她说着进来看到了正抱着沈欢的陆璟,不由得瞪大眼睛:“表哥你……” 沈欢此时已经恢复了些许体力,看到这少女不过十二三岁,却已经是倾国之姿,明眸皓齿,五官精致,犹如盛开的百合花,高洁纯然,一袭水蓝色长裙,衬得她多出了几分明净出尘的气质。 她讶然的看着陆璟沈欢,一丝难过从眼中闪过,却不自觉地微微抬高下巴。 表哥表妹,多么熟悉的桥段啊,沈欢起了坏心,在陆璟怀里翻了个身,反手抱住陆璟。 陆璟丝毫反应都没有,平静道:“晓婕怎么在这里。” 看来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了,沈欢想着,不由得为这位美女表示哀悼。 宋晓婕有些委屈:“哼,你和七哥哥出来玩儿,却不叫我,我只能自己出来了。” 齐亚嘉却最不耐烦这种气氛,扔下一声‘无聊’就飞了出去,木清华拍拍沈欢的背,表示安慰,紧随齐亚嘉走了,独留沈欢一个人应付这种场景。 这下沈欢开始后悔乱抱陆璟了。 宋祁熙拉着宋晓婕坐下,问道:“小欢欢没事吧。” 沈欢从陆璟怀里出来,笑嘻嘻的对着宋祁熙:“我一点儿也不好,留了那么多血,心疼死了。” 这下宋晓婕看清了沈欢,乍看起来像是一个异族小姑娘,但是细看,却又有些中原人精细温润的感觉,五官深刻,却瘦骨嶙峋,看起来丑得吓人,一双浅色眸子让人看不清楚。整个人纤细娇小,苍白无力,似乎一个不小心眼前的人就要消失了。 她从来没想过自己最优秀的哥哥和表哥会对这样一个女孩儿‘呵护有加’。 宋祁熙伸手拍她的脑袋:“会开玩笑就知道没事。晚上的行程取消了,好好回去休息吧。” 沈欢郁闷的捂住脸:“太残忍了,我的美男子们。” 一旁的宋晓婕也忍不住笑了出来,却看见陆璟扶着沈欢让她躺下:“失血那么多,不要乱动。” 然后她笑不出来。 沈欢也觉得有些头晕,就老老实实的躺着。 宋祁熙看着妹妹,再看看陆璟,不由道:“晓婕想去哪里玩儿,等把小欢欢送下船,我带你去,伯言也好不容易闲下来,不妨一起来吧。” 陆璟颔首,没有拒绝。 “还是七哥哥对我好。”宋晓婕欣喜,忍不住想看看沈欢的反映,没想到对方已经睡着了。 宋祁熙无奈笑道:“她体质特殊,晓婕不用惊讶。” “她是不是很重要,清华姐姐都出现了。”宋晓婕抛弃掉那些乱七八糟的感情,终于想清楚些缘由。 “晓婕不用想太多,当做没看到就行了。” …… 第三十二章 放肆 沈欢再次醒来时,已是灯火繁华时,钟秀钟灵正守着她。 “姑娘吃些东西吧。”钟灵将还热气腾腾的药膳端到沈欢面前。 沈欢吃过东西,觉得恢复了不少体力,便下床转悠,顺便逗逗憨态可掬的团团圆圆。 心情好了不少,于是想到了今天自己提出的主意,决定要写出一份关于钱庄的策划书。沈欢心中有种急迫感,便不想浪费时间,当即开始行动。 沈欢虽然在很多方面不太靠谱,但是认真做事的时候还是很有章法的。为了让现在的人能够了解钱庄的运作,把她能想到的方面都罗列了出来,最后才组织语言正式落笔。 其实钱庄最难的还是广泛调查定下利率,沈欢设计了不少表格,细细列出了不少方法手段帮助调查,那些生意人一个不一个聪明,只要获得充足的数据,定下利率不是难事。 其次还有专业经理人的素养,沈欢花费最多的笔墨详细的列举了对经理人的要求,甚至连培养守则都写了出来,完全是按照闺蜜为模板写出的超高标准,把她知道的关于经济学金融学的不少理论都一一写了出来。 最后沈欢还有些意犹未尽,洋洋洒洒写了一篇关于钱庄美好未来和远大前程的畅想,标题就是“百业之母——钱庄”。 整个工作进程耗时耗力,做完后就到了七月底,期间错过了陆璟和宋祁熙都没有再来找过她,沈欢也不知道错过了他们两个的十八岁生辰。 不过,沈欢的身体也有了很大的气色,毒瘾已经完全控制住了,只要身体不发生重大意外,它就不会再威胁到沈欢了。嗜睡依然,但只要睡够六个时辰,就会有精神了。 每日慢跑打拳练太极,再加上药膳调养,沈欢已经不再瘦的惊人了,但是她的体质让吸收营养变得有些困难,想恢复正常体重,任重而道远。 好在力气渐渐恢复,臂力腕力都有了有一定程度的增长,她的字已经渐渐恢复到最高水平了,只是由于忙着策划书,还没有动过画笔。 这日空气燥热,让人胸口发闷。 天上阴云密布,犹如浓墨翻滚,天色暗淡,仿佛末日到来压抑的让人透不过起来。突然狂风大作,花木乱舞,树叶翻飞,门窗砰砰作响,沈欢和钟灵钟秀赶紧把团团圆圆移到屋内。 “这天气真可怕。”裙子差点被吹翻的钟秀心有余悸。 沈欢安慰道:“没事儿,空气这么湿润,是要下暴雨了,把门窗关好,咱们好好呆在屋里就行了” 抬头看向天空,厚重的云层中不时有一丝亮光,呈紫色,红色,或是蓝色,将一小片乌云映的绚丽多姿,但没有闪电袭来,沈欢知道这还在孕育之中。 突然,一道粗壮的紫色闪电以破天开地之姿划过天际,似乎要将厚重阴沉的云层撕开一个口子,降临到人世间,伴随而来的震耳欲聋的雷声,大有毁灭天地之势。 钟灵钟秀有些害怕,她们的院子平日里只有她们三人,这种天地之威让她们觉得自己身为渺小,仿佛一个瞬间就会被毁灭。 闪电一道又一道的劈天而来,威势愈来愈大,雷声轰轰震得人头皮发麻,让三人根本听不到互相在说什么,只能互相比划。 沈欢将钟灵钟秀赶到床上,自己装睡,然后趁两人不注意冲了出去! 沈欢觉得痛快极了,太难得的雷雨天气了。 她仰天痴迷的看着各种形状的闪电以毁天灭地的姿态降临,令苍穹变色,迷离梦幻,轰隆雷声犹如万军征战的激昂高歌,鼓荡在天地间,惊天动地。 在自然界的威力面前,人显得如此渺小,沈欢仿若处在远古洪荒,想要将自己积压的情感,随着雷电威势彻彻底底的宣泄出来。 豆大的雨滴落了下来,第一滴雨滴就像发起了重逢的号角,她身后的千万同胞从那被撕裂的天幕中倾盆而出,哗啦啦响成一片,沈欢身上的衣服很快就湿透了,雨水犹如瀑布,打在身上还有些疼,连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沈欢张开双手转着圈儿,恣意起舞,犹如无人观看。 那些压抑的委屈、痛苦、悲愤、绝望等等负面情绪,随着狂风暴雨,闪电雷鸣,肆无忌惮痛痛快快的宣泄出来。 无所顾忌,没有限制,肆意妄为,痛快淋漓,这种感觉令沈欢**着迷。 这是她最喜欢的天气,祖父曾为了她这个怪癖不知费了多少心身,最后却也只能放任自流。 正在畅快中,突然,有人抓住了她的双臂,沈欢一惊,抬头撞入陆璟幽深如墨的双眸:“你在干什么!” 他的表情平静,眼神中却墨色翻滚。 宣白和成碧冲过来给两个人打伞,虽然两人都已经湿透了。 沈欢觉得扫兴,不想理他们,低头不语。 陆璟一把抱起她,大步走进屋里:“去烧热水,顺便把云深叫过来。” 宣白成碧领命而去,留两个人呆在屋里面。 听到不对劲的钟灵钟秀跑出来,见到两人这个样子,脸色变得煞白。 “姑娘……” 沈欢挣扎着从陆璟怀中出来,对她们两个笑笑:“没事儿,一时犯了傻气,帮我准备一身干净的衣服。” 钟灵转身拿衣服,钟秀踌躇的看着陆璟:“那公子……” “不用管我,服侍你家姑娘沐浴吧。” 沈欢扭头看着一直拉着她的手输送内力的陆璟,刚想说话,一个喷嚏忍不住蹦了出来,眼泪含在眼眶,钟秀赶紧从拿出波斯毯子盖到她身上,并给两个人倒上热水。 沈欢坐下来,认真的抬头看着陆璟:“任性完了,我会听话的。”陆璟坐到她对面,此时他的衣衫已经半干了,他看着沈欢往日雾气氤氲双眼变的清澈明亮,垂眸道:“随你,命是你的,没人能干涉。” “扯蛋!”沈欢只想翻白眼,“对了,你这种天气过来干什么?”沈欢听着外面不断传来的风雨雷电交织的声音。 还没等陆璟说话,钟秀过来说水烧好了,沈欢就跟着钟秀去泡热水澡了,留下陆璟一个人。 等沈欢出来,发现陆璟还在,头发衣服全干了,仿佛根本没有淋过雨,苏云深在一边和他对弈。 第三十三章 证实 沈欢对于会武功的人打心眼儿里嫉妒,从小就怀有武侠梦的沈欢非常看到这些人别提有多眼馋了,可是谁会教她呢,尤其是她现在的体质,根本就不适合练武。 苏云深见到沈欢,放弃了棋局,走到沈欢身边,眉头微皱,温柔的眼神有着责备:“姑娘感觉怎么样?” 沈欢有些不好意思:“有点头疼,应该是感染风寒了。” 苏云深为沈欢把脉,眉头皱的更紧了。 不过是个小感冒,为什么苏云深的表情这么严肃呢。 “先生,有什么问题吗?” 苏云深写下药方,甘草拿着去配药。 “姑娘太拿自己的身体当儿戏了。”苏云深看着沈欢,郑重其事,“姑娘体质特殊,对疾病的抵抗力比普通人要差很多,普通小病都有可能伤及你的性命,而且很多药材对你都无效,即使有用的药物,效用也会大大折扣。” 沈欢听得心里发凉:“也就是说,我生不起病……” 感情她现在就是一玻璃人! 苏云深叹息:“都怪我没有提醒姑娘。” 沈欢摇头:“就算先生告诉了我,今天我还是会这么做,是我太任性,让先生操心了。” “姑娘也不要太担心,这几日注意一些,身体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只是以后姑娘要多加小心了。”苏云深安慰道。 陆璟在一旁淡淡道:“这几日云深就在这里住着吧,等她身体恢复一段时间,我们再出发,长安那边不用担心。” “这是自然,这几天我会看好姑娘的。”苏云深拱手,然后出去为沈欢制药去了。 看到苏云深离开,沈欢向陆璟问道:“我们要出发了?” 陆璟幽深如墨的眼神斜睨她一眼:“走不了了。” 沈欢耸耸肩:“但你这种天气过来不应该只是通知我要出发了吧。” “侍卫说你发疯了,我来看看你还有没有救。”陆璟眉头轻佻,讽刺的意味不言而喻。 侍卫?陆璟派来保护她的那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手,没想到这种天气还尽职尽责。 沈欢对着他笑道:“没救了,你要怎么办?” “卖个好价钱。” 沈欢磨牙:“喂,做人不要这么没有良心好不好。” 陆璟轻笑:“你不是一直认为是我将你卖了吗?” “没错,你敢说我被姬清玄劫走跟你没有关系。”沈欢看着毫不避讳的看着他。 “是我故意放你走的。”陆璟眸光与沈欢的眼神接触,淡定沉静。 沈欢听到意料中的答案,并没有什么愤怒伤心:“是因为你需要我成为药人吗?可你又怎么知道我体内有玉尸蛊,那本来是姬清玄的东西。” “青染衣。” 沈欢诧异,怎么会,虽然和青染衣相处时间不长,但她是真心对待她的,这一点可以肯定。 沈欢推测:“她知道陆家需要什么,以此交换,让陆家庇佑我?” 陆璟不置可否:“算是吧,陆家从不失信于人,既然答应了,就会做到。” “呵,你让我怎么相信,要保护我却被姬清玄抓去,现在既然又要揭露我的身份把我送往长安,我不觉长安的日子会好过。”沈欢讽刺的笑笑。 “你知道当年太子为什么被废?”陆璟依然很平静。 沈欢脑袋有些晕沉,于是干脆趴到桌子上:“还不是想要集权,被那些世家大族所不容,联合抵制了,再加上夺嫡纷争,干不过我二叔呗,当今皇上重新把他搬出来……” 沈欢重新抬头看他:“是因为皇上要同世家宣战了吗?那你又是站在那边的。” 陆璟站起来,深眸看了她一眼:“你不用想这么多,把你摆在明面上,是为了安全考虑,那些争斗一时半会儿还牵扯不到你。” “也就是说总会牵扯到我了。”沈欢追问。 不过陆璟没有回答就离开了,原来外面的风雨已经停了。 沈欢推开窗户,清爽的空气迎面而来,一洗如碧的天空上挂着一道美丽彩虹。 沈欢知道这里的历史后,十分惊讶,唐朝在武则天时期统治稳定,根基深厚,怎么可能轻易的就被扳倒。 后来仔细看书,才发现,这个时代从商周起,就有世家大族的兴起,随着朝代变更,世家也不断变换,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士族力量一直都很强。 只是随着时代发展,皇权不也在不断增强,士族权力与皇权不可避免的发生冲突,双方有赢有输,基本上维持着势均力敌的状态。 秦朝没有二世而亡,也是因为士族对扶苏的支持,破解了胡亥的阴谋。汉朝几位有名的太后如窦漪房卫子夫等在历史中却没有成为皇后,顶多不过是个妃子,也是因为身份低微,被世家所不容。 而唐朝也是因为对士族打压过狠,从而遭受反扑,导致灭国,也因此,唐朝的生产力并没有受到太大破坏,大夏朝能够迅速恢复生机。 对士族灭亡作出最大贡献的科举制,也因此没有提早出现,还是隋朝开始的,唐朝时因为英明的君主,对士族确实产生了不小的冲击, 但大夏朝的建立,又让士族反扑了。 不过,这也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士族的力量相较于以前还削弱了不少,沈欢的父亲就是看到这点,才不顾前车之鉴去打压士族,但还是失败了。 如今朝中暗潮涌动,皇权与士族,寒门与世家,种种矛盾虽然还没有完全爆,但是火药味儿已经能隐约闻见了。 不过这也只是沈欢的推测,掌握的信息太少,沈欢也不再深想了,她想不通以她的身份怎么会掺合在这种纷争中。 虽然听到了些不好的消息,好在刚刚宣泄过,心情还不错。不过,刚才还不觉得,现在头却越来越晕,身上也越来越烫了,沈欢难受,眼睛都有些睁不开了。 钟秀见沈欢双颊潮红,眼神迷茫,心道不好,赶快上前扶住她,没想到被烫了一下:“天啊,姑娘,怎么这么烫!” 于是,她把沈欢扶到床上,跑出去叫苏云深。 第三十四章 病愈 此时的沈欢觉得灵魂都升了起来,四周都是浓雾,不知身在何方,也不知道怎么出去,沉沉浮浮。意识中,感觉有人在身上来来回回的揉搓,往她嘴里喂苦涩难喝的药汁,她想挣扎,却怎么也动不了。 沈欢的这场病来的汹涌异常,就连苏云深都没料想道这么严重,一连几日都不敢合眼,守在她身边。 陆璟和宋祁熙前两日还每日都来,可是见到沈欢的病情并没有缓解,便两三日才来一次。 沈欢是在悠扬的笛声中醒来的,那曲调熟悉,却想不起在那里听过,可等她完全清醒时,那笛声便消失了,沈欢有些失落。 在一旁守候的钟灵醒了,看到沈欢正睁着眼睛,眼泪顿时盈上眼眶:“姑娘,你醒了!” 沈欢嗓子干涩,发不出声来,只能微笑。 钟灵激动把钟秀和苏云深都叫了过来,沈欢看到苏云深的样子下了一跳。 这位平时都干净儒雅的男人,不仅消瘦了一大圈,连胡茬都出来了。这个人嫌弃胡子不干净难以打理,从来都不留胡须的。 沈欢愧疚不已。 “把姑娘扶起来,先喂些温水。”苏云深坐下,为沈欢把脉。 钟秀把沈欢扶起来,接过钟灵端过来的温水,一点点喂给沈欢喝,久旱逢甘霖的沈欢也不再多想,很快就喝下去了一碗水,嗓子舒服多了。 “都怪我任性,让先生如此操劳。” 苏云深摇头:“姑娘不必介意,这是医者的本分。姑娘感觉怎么样,还有什么不适?” “除了浑身酸软无力,倒没有别的问题。”沈欢在被窝里伸缩四肢,活动身体。 苏云深松了口气:“我再给姑娘开一方药,吃上两天应该就会好了。” 沈欢欣喜的点头,赶紧拍马屁:“先生真是扁鹊重生,华佗转世。” 苏云深好笑的摇头,伸手拍拍她的脑袋:“好好吃药,别再任性了。” 为什么每个人都喜欢摸她的脑袋,她长成这样一点儿也不萌也不可爱。 沈欢乖乖的喝下药,虽然没有力气,却不想再在床上躺着,于是钟灵钟秀扶着她到外面散步。 沈欢看着庭院中新开的花,突然想到:“我昏迷了几天?” 钟秀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姑娘可是昏迷了整整十天啊。” “这么长时间!” “是啊,姑娘以后做事可要慎重啊。” 沈欢内心哀嚎:天啊,她现在就是一个玻璃人啊,连林妹妹都比她强啊,感冒发烧都能要命,快还我前世活蹦乱跳的健康身体啊啊啊! 事已至此,只能好好保护自己了。 沈欢回到屋里,发现桌子上的策划书还在:“啊,竟然忘记它了。” 于是翻着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遗漏,结果越看越心虚,投资钱庄需要多大的资金啊,而且短期内也见不到收益,不知道钱庄能不能适应如今的经济水平,沈欢有一瞬间后悔自己提出了这个计划,自己根本就是个门外汉啊…… 正在沈欢自怨自艾的时候,陆璟和宋祁熙来了,进门就看到沈欢越发瘦骨嶙峋的小脸一副纠结悔恨苦恼的表情,说不出来的诡异吓人。 “你家姑娘怎么回事?”宋祁熙挑眉问钟秀。 钟秀低下头,似乎不忍心再看:“从开始看那叠纸就一直这样了。” 怀疑自己存在感的宋祁熙有些不可思议:“她就这么旁若无人?没发现我们来了。” “姑娘只要想事情,就没有别的事情能够打扰她。” 宋祁熙觉得很有意思,上前猛地抽出了沈欢手里的那叠纸。 沈欢被突如其来的状况吓了一跳,抬头看到宋祁熙正拿着她写的策划书,不由更加心虚:“喂,不问而取视为盗,亏你还是金陵第一公子呢。” “我们来了这么长时间你都没有注意到,现在还为了这几张纸斥责我,真是让我伤心啊,小欢欢。”宋祁熙装模作样的摇头道。 沈欢被他的话弄得浑身不自在:“额,我又不是故意忽视你们的,我赔罪不行嘛,不过你得先还给我。” 宋祁熙扬扬手里的纸,一脸欠揍的样子:“想要?” 沈欢猛点头。 “想要就求我啊~”宋祁熙声音本就好听,这句话尾声上扬,说得好不**,配上他那副杀伤力巨大的俊脸,顿时让沈欢泄气。 “本来就是写给你看的。”沈欢也不跟他争了,摆摆手:“反正只是一些建议,看看就行了,要是不合理你就当笑话吧。” 宋祁熙坐到陆璟身边,看了一眼就放到了旁边:“今天可是来看小欢欢的,这些事情先放一边。” “我很好啊,放心啦,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我现在还死不了。”沈欢说的有气无力。 陆璟眸光打量着她,讽刺的浅笑:“看到了,没想到你这样还能拿得动纸。” 不就是又瘦成了干尸嘛,我也很痛苦啊,要不要这样刺剐我啊。沈欢抱着脑袋投降:“我会好好调养尽快恢复,跟你们回长安的。” “没时间了,过八月十五就出发。”陆璟道。 “啊!”沈欢看着他:“可我还没学好规矩呢。” “既然不想学就别学了,反正你不怕别人笑话。”陆璟闲淡的语气听得人牙痒痒。 “反正我是死猪不怕开水烫,随便吧,我要休息了,钟秀送客。” 沈欢转身离去,爬到自己的床上,还剩七天,就要踏上不归路了 沈欢陷入前所未有的迷茫。 前世她活的潇洒自在,目标明确,年少的她是环境保护协会的会员,她热爱自然,崇拜自然,下定决心要一生致力于保护她并记录她的美丽。 可是来到这里,她所求的只是好好活下去,没想到会这么艰难,在生存都不能保证的情况下,什么理想什么目标都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那生命的意义又何在呢?她从来没想过安定幸福的生活会成为她一生的追求,她从来都是个不安分的人。 唉,沈欢叹气,阻止自己的胡思乱想,先走一步算一步吧。 第三十五章 启程 接下来的几天十分平静,沈欢努力配合治疗,尽快摆脱干尸形象,以至于连中秋节都差点忽略。 “姑娘,这是宋家送来的月饼。”钟灵拿着精致的月饼向沈欢献宝。 刚刚晨跑过的沈欢突然想到今天竟然是中秋节,顿时愣了愣。 钟秀看到沈欢脸色不对,岔开话题:“真好看,咱们还是四年前和姑娘一起过中元节呢。” 四年,原来她来到这里已经四年多了,可是仿佛昨日她才来到这里,四年时间不过是一场梦,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沈欢抬头笑道:“你们今年想怎么过呢?虽然咱们只有三个人,但也要过的热热闹闹的,对了,晚上给院子里的人放假,让他们回去过节。” “姑娘,我想玩儿纸牌!”钟灵提出。 “那咱们晚上赏月,然后玩儿牌!”沈欢也想不到应该干什么。 钟秀摇头:“咱们明天就要出发了,姑娘还是早点休息吧,你晕船,估计路上休息不好。” 沈欢安慰她:“不用担心,我从蜀地一路坐船到这里,都没有事儿,咱们今天就好好玩儿吧,我先去做纸牌了。” 沈欢回屋就开始准备,却忍不住跑了神。她趴在楠木大案上,把玩着玛瑙雕双兔镇纸,看着案子上摆设的白玉蟠夔龙长方墨床,白玉蝴蝶饕餮纹洗,浮雕梅花端砚,描金山水纹青玉插屏,冬青釉龙纹笔筒,一套黑漆描金的羊毫笔,无一不是精品,价值连城,宋家却仅仅用来招待她这样的客人。 想她跟着祖父的时候,一套普通之极文房用品从小用到大,她觉得委屈,祖父却从不在这方面纵容她。 这让她意识到,她与这个阶层的差别是如此之大,她却要融入其中,她享受这样的富贵豪奢,付出着自己永远不想牺牲的代价。 胡思乱想注定了效率低下,制作纸牌通的是笺纸,有些类似清朝时宫用的厚库笺纸,韧性极强,质地厚硬,富有光泽。 沈欢画错了几张,心疼的不得了,便收起心思专心画起来,不一会儿就做完了。 三个人的中秋节能干什么呢,吃过饭,月亮也没有赏,直接在屋里玩儿起了牌,因为第二天要出发,钟灵钟秀体谅沈欢身体不好,便早早结束了牌局。 第二天,沈欢早早的就被叫起来了。 “什么时候出发,天才刚亮啊。”沈欢眯着眼在钟秀的帮助下穿衣服。 钟秀回答道:“东西早就收拾好搬到船上了,姑娘起来吃些东西,就可以走了。” 沈欢吃的东西全都是味道一般的药膳,虽然没什么胃口,但沈欢每次都努力吃完。 走出院子,一辆马车正等着,沈欢上了马车,就直向码头奔去。 沈欢看着金陵城飞奔而逝的街道,却没有想象中的伤感,反而十分平静,已经做了那么多心理准备,再软弱就不是她的性格了。 当年从长安去苏州的时候,正值4月,长安到洛阳一段的广通渠运河刚刚解冻,还在枯水期,并不适合船只航行,现在这段运河正是繁忙的季节,水路畅通。 沈欢想到一路上都是水路,不用受马车的劳顿之苦了,心情还不错。 到了码头,看到比来时更加阔大招摇的船,不用说就是宋祁熙的风格。 “宋公子也要去长安?”沈欢问道。 前面带路的宣白笑道:“七公子喜欢热闹,明年皇上要开恩科,七公子决定试试。” 沈欢惊讶:“宋公子看着不像是会走仕途的人。” “那姑娘就看错了,七公子可是十五岁的解元郎呢。”宣白一脸叹服。 果然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怎么看都是像是纨绔子弟的人还是个学习的料子。 沈欢和苏云深先一步上船,过了一会儿,陆璟和宋祁熙才过来,身后还跟着浩浩荡荡的送行队伍,古人出个远门就是麻烦。 沈欢从窗外看到有人在祭天放鞭炮,还看到了宋晓婕美人,当然少不了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怀春少女们,喂,你们那副生离死别的样子是什么意思,不就是两个男人嘛。 沈欢看着这群发花痴的少女们,十分怀念自己逝去那段青葱时光,好像自己当时比她们还要夸张呢。 也不知道外面闹了多久,沈欢都睡过去了,醒来时船已经离开了金陵,开往扬州。 沈欢走出房间,走到外面的甲板上,看到陆璟和宋祁熙正站在船头那里聊天。 宋祁熙看到了沈欢,笑的很招摇的冲她招手,沈欢有种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感觉,转身想走,却被陆璟投的过来眼光定在了原地。 “小欢欢感觉怎么样,午膳都没有吃,饿不饿啊。”宋祁熙的一双桃花眼比东流江水还要多情。 实在太没有节操了,对着她这样的还放电。 沈欢扭头看其它地方:“不饿,起来的时候就吃过了,只是出来透透气。” 宋祁熙懒洋洋的:“是啊,船上实在苦闷,无聊之极,小欢欢可有什么好玩儿的?” “没有,你不是明年要参加春闱吗,还不回去看看四书五经什么的。” 宋祁熙嗤笑:“看过的东西我从来不看第二次。” 靠,这人自大的欠揍!过目不忘了不起啊,但你要不要这么嚣张,身为一个普通人,沈欢表示深深的嫉妒,然后整个人都不好了,于是忍不住挑衅道:“这么厉害,明年你要是能考个状元回来,我就送你份儿大礼,保证你毕生难忘。” “哦~”宋祁熙帅气的合上折扇,一双桃花眼波光流转,摄人心魂,“小欢欢都这么说了,我不努力一把岂不可惜。” 沈欢却只想抽自己巴掌,叫你嘴快,现在都控制不住,到时候他要是真得个状元拿什么给他啊! 陆璟语气悠然:“有韩修竹在,你就别想了,不过凭着你这张脸,探花应该跑不掉了。” 沈欢正想着韩修竹是何方神圣,就看见宋祁熙一脸哀怨和不忿:“伯言,你还是不是兄弟啊。” 沈欢内心补充道:是基友!然后偷笑:“恩,你很有吃软饭的资本。” “是吗?那小欢欢要不要考虑让我吃你的软饭啊。”宋祁熙双眸微眯,一脸**。 沈欢看看自己堪比泡脚凤爪的手,忍不住道:“没想到你竟然还是恋尸癖,这那些喜欢你的少女们情何以堪啊!” 宋祁熙先是一僵,然后满脸哀怨:“你是在嫌弃我吗?” “没有。”沈欢摇头,十分遗憾:“我很乐意**你,奈何能力有限。” 宋祁熙点头:“真可惜……” 你说这人是多想吃软饭,沈欢黑线。 两人又扯皮了几句,宋祁熙突然道:“对了,小欢欢,我还有很多钱庄的事情要问你,来,咱们进去慢慢谈。” 沈欢还没反应,就被宋祁熙拉着进了船内。 “喂喂喂,我知道的都写了在策划里了,你再问我也不知道啊。”沈欢想反抗,奈何身子弱的风都能吹跑,宋祁熙毫不费力的就将她拖到了船上的书房中。 “你出的主意,要负责到底!” 宋祁熙将她按到固定的一把造型奇特的梅花椅上,然后坐到她的对面,陆璟则悠闲坐到靠窗的地方拿了一本书翻看。 宋祁熙好整以暇的看着沈欢坐好,开口道:“你就说说阶梯利率吧。” 沈欢一愣,才意识到当时自己只是一笔带过这个概念:“阶梯利率,顾名思义,就是利率像阶梯一样层层递减啊。” “废话。” “哎呀,你让我好好想想。”沈欢挠挠头,“其实就是根据借贷额度的不同利息不同,例如无抵押借贷的月利是三分,半抵押借贷的呢,就可以比着无抵押借贷将月利降低一点,而足额抵押月利则再降低,如果足额抵押并且贷款额度超过十万贯,那么还可以在之前的基础上继续降低,这样鼓励大家多多借贷啊。” 宋祁熙点头,垂眸认真的样子倒是比不正经的时候顺眼多了。 “那鼓动朝廷从钱庄发俸禄又是什么意思?”他继续问道。 “这就是我提的一种设想,我说过钱庄的立身之本在于诚信和权威,诚信就不用说了。至于权威,你们宋家虽然很厉害,但毕竟比不过朝廷。如果朝廷经由钱庄发放官员的俸禄,那就代表朝廷也认同了钱庄,其他人自然也会相信钱庄。 具体操作就是让户部把要发的俸禄全都存进钱庄,并据上俸禄表,到时候官员凭借官牌什么的身份证明来领钱,这样就大大减少了户部的工作量,实现双赢。 其实除此之外,朝廷的很多活动都可以借由钱庄来操作,如一些大型工程,甚至税收,不过太复杂了,我不知道怎么操作。”沈欢看着宋祁熙,心中非常心虚。 宋祁熙点头,眼神有些高深莫测:“说的不错呢,不过,我最想知道的还是建立一套货币体系呢。” 第三十六章 路途 沈欢惊讶,想不到他野心还挺大,不过建立货币体系只是她写的钱庄蓝图中提到的,等到钱庄发展到一定规模就可以发行钱币了。但这只是沈欢对钱庄前景一种夸大的畅想,在这个时代完全没有可行性,根本就算不得真啊! “这个…钱庄做的话不太好,还是留给朝廷做吧。”沈欢纠结道。 宋祁熙轻笑:“不用担心,你只要说一说什么是完整的货币体系就好了。” “好吧,不过我也是一知半解。钱庄建立的前提有一条就是定下金银铜的兑换比例,其实这个就是基础,方便钱庄的各项事务。其实货币系统也应如此,标准的货币体系应该是同时流通几种等级的货币,而不是像现在官方只发行铜一种货币。 几种等级其实就是上下级,上级货币可以兑换若干下级货币,比如发行一种银钱,可以一枚银钱等同于一千枚铜钱。 我觉得现在就可以建立由金银铜构成的三级货币体系,确定它们之间的兑换率。这样就可以用金银代替大量的铜钱,这样的货币体系就比较科学。” 沈欢说的口干舌燥,宋祁熙示意他的小厮青城为沈欢倒水,然后道:“继续说。” “你想想啊,建立了货币体系后,铜钱银钱和金钱可以各用于不同额度的买卖交换,这样金银就可以代替大量的铜,铜钱就不会那么紧缺了,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钱荒问题了。 等金银钱一发行,冲击铜钱的价值,让那些有钱不花,非得把钱藏到家里等着发霉的大户都哭去吧!钱不流通,什么用都没有,藏起来实在太浪费了,一点儿经济学常识都没有,市场上出现钱荒,那些守财奴似的人家得负一部分责任……”沈欢话唠模式一开,忍不住就说起不着边际的话。 宋祁熙拿扇子敲敲桌子,打住沈欢的碎碎念:“小欢欢倒是忘了,在我朝,金银可比铜稀缺的厉害,要不然朝廷怎么会只发行铜钱呢。” 沈欢语塞,对啊,怎么就忘了中国自古以来就稀缺金银呢。 “呵呵……”沈欢傻笑。 一旁的陆璟突然开口:“这些年从海外涌入了很多白银……” 沈欢突地站起来,猛地拍下桌子:“对啊,咱们大夏朝金银稀少,但周围遍地都是黄金啊,倭国资源匮乏,但银矿众多,南洋就更别说了,金银矿遍地都是!” 沈欢意识到自己激动了,于是讪讪的坐下,有些遗憾,“有钱的人只会存钱买地,跟那些勤苦劳作的农民抢地。要是拿钱开发南洋,不说一家一个金银矿了,就是卖木材香料都能赚个盆满钵满,更别说那里气候宜人,种个水稻都一年三熟……” “放着平稳的路不走,非要冒险,你有没有考虑过这要付出多少代价?”宋祁熙嗤笑,眸光悠远,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险中求富贵啊,一个家族没有点儿开拓进取的精神,抱守成规,早晚会被历史的车轮碾成渣渣。我想,只要明白南洋的价值,没有一个家族会坐以待毙的吧。” 宋祁熙笑眯眯的摸着她的脑袋:“虽然有点天真,但还是有可取之处的,那些大家族远没有你想象中的明智。” 沈欢向后仰,逃离他的魔掌:“他们怎么样才不管我的事,想法我是提出来了,怎么办就看你了。” “我可不会让小欢欢失望的哦,不过小欢欢再给我分析分析发行交子的利弊吧。” “说实话,交子这种纸币比金属货币容易携带,可以在较大范围内使用,有利于商品的流通,对商品经济的发展十分有力,只要使用好绝对是利大于弊。 但其实它是个非常复杂的东西,需要一套很严密的体系,进行监管确定发行数量,老实说我不是很了解,唯一确定的是交子用起来很上瘾,以至于容易滥发。交子最重要的就是需要朝廷的公信力,可一旦朝廷乱发,交子没有了信用,交子的实际价值就会减退,甚至成为一堆废纸,从而变相的成为掠夺民间财富工具,贻害无穷……” 沈欢越说越困,直到宋祁熙的小厮青山端着沈欢的药膳进来,才打起精神吃了些东西。 “说起来,如今世间的富豪大贾多囤地放贷挣钱,如果钱庄建立,可算是与天下富人为敌了,小欢欢可有什么想法?”宋祁熙笑道。 沈欢直接摇头:“想挣钱还不想得罪人,哪有那么两全其美的事情。” 想想宋朝时王安石变法,一个青苗法,朝廷用较低的利率带给农民钱就触动了多少人的利益,不但实行起来困难重重,效果也大打折扣。 没办法,谁让此时的赚钱渠道太少,时代的局限性使得很多有钱人只会兼并土地和放高利贷,而钱庄这样诚信合法利率又低的存在,自然会引起轩然大波吧。 宋祁熙拿扇子抵着下巴,眸光浮动,嘴角轻笑:“说的也是呢。” “所以钱庄开始的时候最好以商贷为主,等根基稳固了,再向拓展农贷。” 两人又聊了些其他细节的问题,沈欢又饿了,同时宋祁熙也有些饿了,便也点了些东西吃。 如今正是水产丰收的季节,天下第一鲜的鲥鱼,肉质肥嫩的河虾,还有硕大鲜美的大闸蟹,再加上菱角莲藕等等,对沈欢绝对是巨大无比的**! 可是因为螃蟹是大寒之物,沈欢不能吃,就连西瓜沈欢也只能吃一小块解解馋。 宋祁熙和陆璟两个人当着沈欢的面将大闸蟹全都吃完了。 那可是沈欢的最爱啊! 好在平时三人都是分餐的,一般不会在一起,要不然沈欢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拼死强螃蟹吃从而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因为吃螃蟹而死的人。 晚上的时候,月色正好,宋祁熙让青山叫沈欢去甲板上赏月,沈欢正看书累了,便欣然前往。 月色如水,银辉铺地,为这静谧的夜平添了一股迷离梦幻之感,月光下正对酌的两人如九玄天外的仙人,仙姿玉璋,绝逸飘然。 沈欢忍不住放慢脚步,悄悄走过去。 “小欢欢来了。”宋祁熙举杯向她示意。 沈欢笑道:“这么美的意境,怎么只能有酒无歌呢,宋公子才名远播,怎么不来一首。” “好啊,”宋祁熙非常大方,双手一摊,**不羁的感觉自然流露,“小欢欢喜欢什么呢?” 沈欢坐下来:“我滥情的很,什么都喜欢。” 宋祁熙眼光转向事不关己的陆璟,调笑道:“伯言,你在南绍待那么久,听说那里全民能歌善舞,你总该耳濡目染学会一些吧,要不我来唱歌,你来伴舞。” 沈欢听得热血沸腾,当场鼓掌! 其实,据沈欢所知,唐朝和大夏朝都非常流行跳舞,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王公贵族,全都爱跳能跳,宴会上开心了,大家都会手舞足蹈,世家子弟不会跳舞的几乎没有。 可惜陆璟从小就古板,从来不学这些东西。 陆璟淡淡的瞥了眼沈欢:“她也在南绍呆了三年。” 沈欢抗议:“我是去那里受罪的好不好!” “我在那里除了打仗就是处理政务……” 沈欢黑线,你直接说你不想跳就行了啊,用不着这样曲里拐弯的拒绝吧,又没人会强迫你。 “你怎么回去南绍做这种苦差事?”沈欢很好奇。 沈欢从南诏那里出来后,就仔细研究了一下南诏的情况。如今南绍大概包括现代云南全部和贵州、西藏、越南、缅甸部分尚未怎么开发的地方。大夏朝当初建立时,根基还不稳定,再加上重北轻南,名义上封这里是漳州道,后来沈欢的父亲用尽百般手段收服了这里,才使朝廷对这里有些控制权。但随着沈欢父亲的废黜去世,朝廷对这里的控制越发不稳。 地形崎岖,气候湿热,雨林密集,瘴气弥漫,而且人口构成复杂,可谓是蕃族林立,混战不停。沈欢父亲之后,几位想要在建立功业的总督虽然用武力拿下了这里,却无法管理这里,不是这里叛乱了,就是那里又闹纠纷了。 其实安抚狄夷,怀柔羁縻,对于大夏的臣子并非难事。可惜内有朝中势力错综复杂互相牵制,使大夏朝无法全力拿下这里,外有姬清玄这样在夷族里身份高贵的恐怖分子,想要捋顺这里,无疑比登天还难。 可以说,南诏无疑是个苦差事。 陆璟放下酒杯,漫不经心道:“朝廷里没人接那里的事情,我正好闲着无聊。” “可有成效?”沈欢好奇。 陆璟侧头看向沈欢:“你猜。” 沈欢捶地,哼,就冲他这种态度,沈欢就决定不告诉他那里是个聚宝盆,一般人知道那里物产富饶,铜矿丰富,但是随着一些早就开发的浅层铜矿的枯竭,人们已经不再重视这里了。殊不知,这里还未被开发的铜矿更多,就沈欢所知,自元朝之后,云南就成了全国唯一产铜的地方,直到清朝还拥有全国七八成左右的产量。 不过,沈欢这才察觉到,原来陆璟和自已一样都在南绍呆了三年左右,他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情况,甚至连木逊……沈欢一直没有问过木逊的事情陆璟半的怎么样了,因为她相信他既然答应了,就会做到,多问无意。 可是现在沈欢有些怀疑:“木逊是不是你的人?” “没错,不然云深要你的血做什么。”陆璟坦然。 沈欢再次捶地!她告诉了木逊那么多事情,陆璟不会都知道吧! “小欢欢这是什么表情,像被人扒了衣服一样羞愤。”宋祁熙笑道。木逊应该不是个多嘴的人吧,而且他看起来也不是那种听命于人的人,想来陆璟应该不能完全控制他,说不定二人只是合作关系…… 沈欢阿q的安慰自己,抬头对两人道:“我给你们唱歌听吧。” 她现在很烦,需要发泄。 宋祁熙欣然点头:“求之不得呢。” 可是说完他就后悔了,沈欢不管不顾的张口就吼,震得他差点连手里的小酒盅都扔了。 乡村重金属歌曲,广场大妈的最爱,ktv必点的活动气氛神曲-----最炫民族风!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满满的青山脚下花正开…….” 沈欢吼尽一曲,神清气爽,宋祁熙经过开头的不适就就一直笑眯眯的,陆璟看起来十分镇定,当然,如果忽视掉已经成为粉末的酒盅。 “小欢欢真是……”宋祁熙笑的乐不可支,然后对着沈欢竖起大拇指。 沈欢冲他抛一个可以吓死人的媚眼,然后调整声音,开过嗓子了,可以唱点正式的了,沈欢就随意挑了京剧天女散花的一个片段,表演不够惊艳,但是唱腔足够惊艳。 宋祁熙叹道精妙,便也高歌一曲,潇洒肆意,说不尽**优雅。而陆璟也拗不过宋祁熙磨人的纠缠,一曲清妙笛声让人神迷,可惜没有丝毫人气儿。 沈欢本人是个十分有活力的人,喜欢的也是充满生命力的事物,可是她在陆璟身上很少发现少年应有的生机,似乎他生活在一个孤立沉寂的世界里,而宋祁熙有着与他相当的家世容貌能力,优秀自不必说,却也有这个年龄应有的飞扬稚气。 所以沈欢从心里“怵”陆璟。 三人并没有玩到很晚,早早的散了场,之后就很少在碰面了,沈欢一直老老实实的配合治疗锻炼身体,她现在拿笔手都抖啊抖个不停,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充足的腕力,沈欢就是个废物! 越往北走天气越清爽,可惜沈欢的渣渣体质让她现在都觉得微冷,对于穿皮草别扭的她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把羽绒服给整出来! 时间如流水,沈欢也没算出来过了几天,一行人到达了秦川。 ***********************************************第二卷结束~铺垫了这么久,终于要上正戏了。前面写的有很多不足之处,看本书的人也不多,但如果亲们能坚持看到这里,还希望能给鬼鬼一些意见。鬼鬼是新人,需要大家的鼓励和鞭策~~ 第一章 出丑 八百里秦川横亘关中,青山峻岭,郁郁葱葱,完全没有后世粗狂贫瘠的黄土高原的样子。实际上这里的环境已经恶化多年,黄河屡次泛滥,但自从秦翊的父亲修浚黄河,这里便开始封山育林,不过十几年的光景,已经初见成效了。 黄河奔腾咆哮,岸南山青水绿,风景如画,岸北地势高亢,山峦起伏。 进入九月,天高气爽,沈欢站在船头长啸,心情复杂,还有不到一个时辰就到长安了。 广通渠西起长安,南通洛阳,长计四百余里。 本来长安城内就有码头,可是随着人口增长和迅速发展,城内的码头远远满足不了需求,并且增加了管理难度,所以便在城外另建了码头,离长安城只有半个时辰的路程,而城内只留下通往皇城的龙首渠允许少数特殊船只通行。 当然,沈欢还没这个幸运由龙首渠进入皇城。 所以只能通过正常渠道了,到了城西的码头,太阳才露出一半的时候,这里已经人声鼎沸,热闹不凡了。 沈欢带着幕帷走下船,有数十名侍卫护驾的通道,引起了众人关注。不过很快沈欢就上了一早等在那里的马车,由陆璟和宋祁熙马车开路,浩浩荡荡的向长安奔去。 沈欢和钟灵钟秀在马车上为了缓解紧张情绪玩儿起了纸牌。 “姑娘,感觉怎么样?”钟灵有些不淡定的问道。 “还行吧,咱们低调行事,再有陆家保护应该不会有问题,顶多收到几个白眼,我无所谓,到是你们不要太介意。” 钟秀眉头紧皱,她们三个只有她最了解长安的状况,对于沈欢的盲目乐观,表示十分担忧:“我们人生地不熟的,太容易吃亏,低调没错,但是姑娘还是要想些办法收集些消息。” “是啊,不了解情况,万事处于不利之地,只是现在咱们资源匮乏,等安定下来,我会想办法的。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咱们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不要一副下地狱的表情……” 沈欢正说着,马车突然停了。 到了?怎么这么快。三人面面相觑,这时听到外面一阵马蹄声传来。一道清脆如铃的声音喊道:“伯言哥哥,我来接你了!” 陆珧!那个比她小半年的女孩儿。 “芊芊,小心。”另外一个清幽宜人的灵美嗓音。 沈欢好奇,便掀开车窗帘往外看。 沈欢的马车停在陆璟他们马车的右后方,所以她可以清楚地看到立于马车前的十几位华服少男少女。最引人注目的便是最前方的两位少女。 一个明丽耀目,如春日骄阳,一个清幽玉姿,如空谷幽兰;一个身着红衣,张扬艳丽,一个身着紫衣,韵雅精致;一个贵气凌人,活泼雀跃,一个优雅迷人,从容淡定。 俱是倾世佳人,比之宋晓婕又多三分惊世之美,让人见之沉迷,陶醉不已,沈欢大开眼界,眼睛都直了。 陆璟和宋祁熙下了马车,红衣少女如一团火焰冲了过去,一把投入了陆璟怀中。 “真是呢,芊芊都没看到我,好伤心啊。”宋祁熙假装伤心实则调侃。 陆珧从陆璟怀中抽出脑袋,冲着宋祁熙做鬼脸:“臭狐狸!我可是三年多没见过伯言哥哥了。” 陆璟则露出沈欢自认识他以来最有人气儿的表情——温柔宠溺,摸着陆珧的小脑袋:“几年没见,芊芊竟长成了大姑娘。” 陆珧有些害羞,冲着陆璟调皮的笑笑,然后转身拉着紫衣少女:“伯言哥哥,还记得夏禾吗?” …… “那是安夏禾,从小与陆姑娘一起长大。”钟秀道。 沈欢疑惑,想了又想才开口:“安夏禾?没听说过安姓的士族啊。” 钟秀解释道:“她父亲是我朝寒士第一人——安彦楮,官拜尚书令。母亲博陵崔氏嫡出的姑娘,与夫人是手帕交。” 夫人是薛凝玉。 沈欢点头,看来出身也不简单啊。 此时,后面的一位华服少年似乎有些不耐烦:“既然接到了,就快点走吧!” 前面的那四位没人理他,其余众人纷纷看向他,少年一时间有些慌乱,突然拿马鞭指着沈欢的马车道:“不是说带着什么韶华郡主来的吗,是不是坐在那辆马车上,怎么不出来让我们看看。” 沈欢立即放下掀起的车窗帘,死孩子,怎么扯到我身上了。 而车内的沈欢也看不到那群人中一直懒洋洋的少年伸手打出一道飞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划断了沈欢这辆马车上深青色的蜀锦车帘,就这样,沈欢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与长安的少年贵族们开始了第一次非正式的会面。 沈欢看着突然掉下来的车帘,一时间不知道作何反应,看向外面的少年们,似乎被她干尸般的外表给震撼住了,一个个表情惊讶嫌弃。 “郡主呢,在哪里,我怎么只看到了一只猴子。” 只见刚才甩出飞刀年约十二岁剑眉星目的俊朗少年嘲讽道,那双明亮的双眼充满的不屑。 其余人纷纷大笑,一旁的陆璟和宋祁熙看向这边,却没有什么动作。 呵呵,沈欢突然想笑,有多久没有人这样讽刺过自己了,想当年自己的那些毒嘴巴好友,每次都把自己黑的体无完肤,没脸见人。 少年的这点毒液对沈欢来说也只是挠痒痒而已。 沈欢不会忍气吞声,却也不会莽撞行事,但什么都不做似乎不是她的风格啊。 沈欢挣脱紧抓着她的钟灵钟秀,向前一步到驾驶的地方,抬头看着那个骑在骏马身上的少年,眼神迷茫,一脸疑惑:“我很像猴子吗?可是有人带我遛猴,人都看我不看猴啊。” 顿时,出现了似乎时间都静止的安静,连空气都凝固了,然后,不知谁带头打破了凝滞的气氛,众人大笑,俊朗少年眯着眼看着沈欢,充满了嘲弄。 不用你嘲笑,姑娘我可以自嘲,沈欢心想。 宣白不知何时走了过来:“姑娘换辆马车吧。” 沈欢点头,拒绝钟秀拿起的幕帷,扶着宣白走下马车。 突然,又一阵马蹄声传了过来,打头的是一匹神白如雪的神驹。 “是韩修竹和崔浩谨他们。”不知道是谁说的。 这又是何方神圣,沈欢已经没有兴趣了,头也不回的跟着宣白向后面的马车走去。 等到了另一辆马车,沈欢听到一道温润的声音道:“修竹向两位世兄赔罪了,今早祖父考校功课,不得已耽搁了迎接二位世兄。” “韩世兄客气了。” …… 接下来肯定就是这样那样各种形式的客气寒暄了,沈欢懒得听,便上了马车。 “钟灵,那辆车上的奶糖拿过来了吗?我想吃。” “忘了,姑娘稍等一下,我回去拿。” 沈欢刚想说算了,钟灵就已经消失了。 钟秀陪着沈欢,不知道在想什么,沈欢有些累,躺下休息,不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钟灵拿着奶糖回来,发现沈欢已经睡着了,惊叹道:“姑娘的功力是越来越深了。” 钟秀笑出来:“你就贫吧,唉,这样也好,不知道以后会遇到多少比今天还要难堪的事情呢。” “长安城的一切牛鬼蛇神都是纸老虎,咱们以不变应万变。”钟灵淡定的很。 钟秀不淑女的翻个白眼,摇头感叹道:“有时候无知是一种福气啊。” 于是她也不再纠结这些,开始和钟灵商量着将名为“胸罩”的东西做出来。这当然不是沈欢要的,只是她看到进入发育期的钟灵钟秀穿着非常不符合健康和美丽两重标准的肚兜,就亲自执笔为两人设计胸罩。 想当初沈欢刚来的时候,对这里的**简直是痛恶之极,于是逼着青染衣给她做出健康舒适的**,这种**迅速征服了青染衣以及后来跟着她的钟灵钟秀。 所以相比较弄出蒸馏酒,沈欢对改造古代**更觉的骄傲。 等沈欢醒来时,她已经进入长安城了。 马车沿着笔直宽阔的朱雀大道快速行驶,过了胜业坊后向左转,然后经过三个坊区,来到了沈欢他们的目的地长乐坊旁边的永安坊长青街,这里紧挨着城墙,是贵族区最偏僻的一个地方,而沈欢的郡主府就在这里。 沈欢的便宜叔叔,也就是当今皇上,在半个月前大赦天下,恢复了她倒霉爹的王爵,并赏了个郡主给她,所以她现在已经是名副其实的郡主了,住在郡主府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只要明天去宫里领个旨,谢个恩就行了。 沈欢下了马车,就看到黑压压的四五十口人向她行礼。 “……见过郡主,郡主日安。”异口同声整齐划一很有气势。 沈欢被这阵势弄得有点儿受宠若惊,愣了一下。这是一位中年儒雅男子和一位形容温和的嬷嬷走了出来,看衣着气质就是这群人的头儿。 “小人邓绍兴见过郡主。”“婢子冯铃见过郡主。” 沈欢虚扶他们一把,想要真扶还的需要力气。 “两位快快请起,我初来乍到,有许多不明之处,以后还要先生和嬷嬷多多注意,两位不要这样客气。” 两人连忙再次行礼,邓绍兴道:“太后将我二人赐予郡主,是用来服侍郡主的,怎么能因郡主年小不知事而妄自尊大,不懂礼仪尊卑。以后我二人便是郡主的人,郡主有事吩咐即可。” 第二章 郡主府 太后赐的人?也就是陆家给的人,沈欢了然,也是,陆家要是没有些准备,也不会把她弄到长安来。 “既然是帮助我做事的人,自然要敬重几分,两位不必惶恐。对了,忘记为二位介绍我的两位侍女,这位是钟秀,这位是钟灵,她们自小服侍我,都是知礼懂事的人。” 钟秀钟灵向二人行礼。 “钟秀见过邓先生冯嬷嬷。”“钟灵见过邓先生冯嬷嬷。” “二位姑娘客气了。” 相互寒暄过后,沈欢道:“在外面这么久了,咱们还是进去再说吧。” 邓绍兴和冯嬷嬷赶紧请沈欢进去。 沈欢想着自己还没有正式请旨,也不急着了解府里的情况,对着两人道:“二位也看出来了,我身体不好,很多事情都是钟灵钟秀打理的,今日因赶路体力不支,就先不见大家了,等改天我身体好些了,再认识大家。” 冯嬷嬷恭敬道:“郡主自当以身体安康为要,那些下人们什么时候认识都行。” 邓绍兴因是男子进不了内院,便主动请求安排沈欢带来的行李,沈欢让钟灵陪他过去,然后在钟秀和冯嬷嬷的带领下,进入早就收拾好的正院上房。 沈欢的郡主府虽然位置偏僻,但是地方倒不小,本朝并没有郡主府,一般都是公主级别的才有资格建府,但沈欢这个特殊的郡主没办法只能独立建府。 郡主府是一套五进的大宅子,传统建制,前院、花园、正院、后院和后花园,这原是唐朝皇族中一位王爷宠爱的庶子的府邸,这人仕途不得志,倒在艺术方面有些造诣,他亲自设计建造,不算富贵奢华,倒也十分秀雅精致。 沈欢经过前院和花园,来到正院,倒有些吃惊,这里有三个特色各异的院子成品字形排列,沈欢的正房安排在了正前方的芳花院中。 芳花院内种满了各色牡丹,可惜如今不是牡丹盛开的季节,只剩有些假山藤蔓,不规则半环形的五间房子,三间打通的正房,两边各延伸一间厢房,正房的后面还延伸出了几间房,是沈欢的洗浴间和侍女们住的地方,后面还有一排罩房作为库房。 三个院子的之间有个小厨房,掩映在繁密的高树下。 沈欢来到正房休息,跟着沈欢来的两个做药膳的厨娘已经准备好了药膳。 沈欢问道:“对了,冯嬷嬷,咱们有种竹子的地方吗?” 她可爱的团团圆圆这一段时间坐船和马车精神不是很好。 “回郡主,后面的听涛阁里种满了竹子,邓管家早就为您的两只宝贝准备好了地方。” “哦,听涛院,那里是做什么用的?” “那是为郡主准备的书房。” 沈欢微笑:“难为嬷嬷和先生准备这么充分。” 冯嬷嬷敛首:“都是婢子的职责。” “好了,钟秀扶着去我消消食,今日我刚入府,想必事情繁多,嬷嬷去忙吧。” 冯嬷嬷行礼退下,沈欢没形象的伸懒腰:“哎呀,好累啊,走,咱们看看团团圆圆去。” 钟秀扶着沈欢,无奈道:“这才多大一会儿,郡主就喊累,明日进宫岂不是要累死了。” 沈欢摇头笑道:“明天只要乖乖听别人摆布就行了,哪像今天,得打起精神来,好好探探咱们府里的底,以后我们可是要在这里长期生活的,你有什么发现吗?” 钟秀沉默,过了一会儿才斟酌道:“应该都是陆家的人。” 沈欢点头:“没错啊,感觉和汐沙别院一样,事事周到恭敬,人人精明不知底细,不过我也放心了,陆家人还算比较靠谱。一会儿我给你画个表格,你回头统计一下这府里都有多少人,叫什么,擅长什么,原来在哪干什么,现在在府里干什么,有什么直系亲属统统写下来。” “恩,郡主放心。” 两人说着,很快就到了听涛阁,就是品字形右下角的院子。不过也说不上院子,因为它是一个全开放式的地方,掩映在碧波修竹林中,样式与沈欢在陆家住的疏月阁很相似,一楼是书房琴房还有一间练舞房,二楼全是藏书,这让沈欢十分满意。 而团团圆圆就在外围溪流假山修竹处,这里还有一间精致的竹屋,两只瘦了一圈的吃货理都不理沈欢,自顾自的吃的开心,憨态可掬,萌意十足。 品字形左下角的是凌霜阁,种了不少梅花,说白了就是一座梅园,那里整个都通了地龙,冬天十分温暖,是过冬的地方。 后院和后花园这两处占了占了府里一半大的地方沈欢还没有看,但已经真心觉得自己赚大了,诺大的府里只有自己一个主子,说不上是自由的畅快还是孤单的寂寞,沈欢心情不错的沐浴洗漱一番就睡过去了。 第二日一早,沈欢就被钟灵钟秀两人拉起来梳洗打扮,可惜沈欢这种瘦弱的身子实在是撑不起郡主的礼服,穿上去不伦不类,沈欢自己笑的直不起腰来。 “我不要在头上戴这么重的东西,连头都抬不起来!”沈欢挣扎道。 可是钟灵钟秀也没有办法,这是规矩。 “算了,请冯嬷嬷来,看看怎么办,我是实在穿不了着一套。” 冯嬷嬷过来了解过情况后,沉吟道:“礼不可废,但事急从权,郡主只带这支金冠吧。” 就那个最沉好不好! 没办法,沈欢认命的穿上这套能把沈欢压死的礼服,顿时觉得呼吸都有些困难。 还好冯嬷嬷事先安排了轿子,沈欢坐着轿子和在前院等着的女官燕姑碰了个面,接了道准许入宫的旨,大意就是皇上国事繁忙就不见你这种小人物了,去大明宫向太后她老人家谢恩就行了。 由于被礼服弄得七晕八素,沈欢也没有了紧张的思绪,只想着快速结束折磨就行了。 从郡主府出来,经过两个坊区,就到了气势恢弘的丹凤门,可惜沈欢没资格从这里过,只能从旁边的小门进去,经过前面的含元殿,就到了大明宫。 大明宫原是唐太宗为太上皇李渊建造的养老的地方,后来唐高宗入住,这里便成为了大唐的政治中心。但是大夏朝建立,皇帝又搬到了太极宫,高祖死后,大明宫便成为了太后地方。 说实话,沈欢对“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大明宫早就向往已久了,然而此时的沈欢看着眼前层层叠叠有好几层楼高的阶梯,腿就软了,知道你气势宏伟,规模宏大,但要不要这么显摆,她的身体不行,要是晕倒在半路怎么办! 自从第一次和长安贵族子弟见面后,那个贱种的韶华郡主又丑又傻这种话一夜间就已经传遍了长安,今天再来这么一出,这就是要血洒太极宫,名扬长安城的节奏啊! 刚才跟一位内侍说话的女官燕姑走过来对沈欢道:“郡主不用着急,太后已经知道您来了。” 沈欢乖乖的点头,果然一会儿就从上面的传来“宣韶华郡主觐见!” 然后阶梯两侧的内侍层层传递,沈欢在燕姑的搀扶下,颤颤巍巍登上了华美的汉白玉阶梯。 等登上去的时候,沈欢已经累的不想说话了,燕姑帮她整理了一下衣冠,沈欢深呼吸蓄力,休息了一会儿才走进紫宸殿。 紫宸殿阔达恢弘,黑色、红色和黄色交相辉映的装饰风格,显得肃穆大气,开阔壮丽。 沈欢目不斜视的向前走,眼神很好的看见了陆璟和陆珧以及他们周围的两排俊男美女们,这是特地来看她笑话的吧。 走近之后,沈欢收起自己不安分的眼神,敛目垂首,根据燕姑的指示在指定位置俯身行叩拜大礼。 “拜见太后娘娘……”唉呀,要喘不过来气了,还有半句话还没说完呢。 “可怜的孩子,快快起来,都是一家人,不用那么多礼。”一道温和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沈欢被燕姑扶了起来,但是刚才的跪拜礼太费劲了,站都站不稳。 太后道:“这孩子的身体可真差,快坐下吧。” 沈欢坐下,调整呼吸,对着太后恭敬道:“多谢太后娘娘体恤。” 这才看清楚太后的模样,这哪里是七十岁的人啊,也就四五十岁的样子,连头发都是乌黑的,这保养效果太逆天了! 太后虽然不再年轻,但时间沉淀的优雅雍容确是任何人都比不上的,再加上陆家人特有的美貌,沈欢不自觉多瞄了两眼。 太后看见沈欢偷偷瞄她,抿嘴轻笑:“虽然吃过不少苦,可这孩子眼神还是灵动有力,人不怕身子差,精神头还在就好,以后让苏大人好好料理你的身子。” 沈欢谢恩,然后太后问了几个问题,什么郡主府住的还习惯吗,有什么其他要求啊什么的,然后就开始了认亲活动。 除了陆璟和陆珧,其他全是沈家的人。 当今皇上也就是她的二叔有九子四女,今天到场了四子四女,沈欢的三叔恭亲王沈启谨有一子四女,今日只到了嫡子嫡女,那位嫡子就是当日用飞刀割断马车车帘,嘲笑沈欢像猴子的世子沈延。至于沈欢的四叔廖亲王沈启峥,似乎与皇上二叔有些不合,一家人都去了封地,所以没有人到场。 第三章 出宫 被当成猴子让大家看戏似的瞧了了一番,沈欢就坐在座位上老老实实的啃点心,刚才那一番实在太消耗体力了。 然后就听大家将话题转向陆璟,大家似乎对他在南绍的几年非常好奇,巴拉巴拉问个不停,这场由太后开启,现场的各位公主郡主成为主力的热情问话,让沈欢得以开心的偷吃个不停。 吃的差不多的沈欢才发现一直有人注视着她,就是五皇子沈重,沈重沉默寡言,看起啦稳重内敛,但沈欢却觉得他这个人不好惹。与陆璟的凡事毫不在意的淡漠不同,这人的眼神透露着世隔绝的冷漠。 沈欢低头避开他的目光,不能影响自己吃东西的心情。 好在他似乎感觉到了沈欢的反应,便转移了目光,却又时不时的瞥向沈欢,沈欢无奈,反正你不说话,看就看吧,又不会少两块儿肉。 好不容易等到午时,太后留众人吃午膳,沈欢以身体不适为由谢绝的午膳,太后便让燕姑送沈欢回去,没想到出了宫门,就看见了陆璟和陆珧正站在那里。 看到沈欢出来,两人就朝她走来,沈欢却顾不了他们两个:“有话一会说,先让我换身行头。” 陆珧见沈欢这幅样子,忍不住笑出来,一霎间百花竞开,让沈欢迷了眼。 沈欢上了马车,一直等着她的钟灵钟秀赶快帮着沈欢换下来那身沉重的礼服和金冠,长舒一口气的沈欢喝了一早准备的大补汤,这才下车见陆家兄妹。 下车后却没见到陆珧,只有陆璟站在那里。 陆璟没有说话,漫步向前走,沈欢只好跟上去。 “找我有什么事?” 陆璟轻睨她一眼:“没事就不能找你。” 沈欢嗤笑:“你这么忙。没事儿会来找我?” “秦家兄弟来了。”陆璟突然冒出一句。 沈欢不知道是开心还是震惊。 陆璟的话让她的思绪蓦然回到了三年前,在那个宁静安逸的村落,热情平和的人们。聪慧美丽的朋友,傲娇可爱的男孩儿……那是她来到这里最美好的一段时光。让她在这个无亲无故的陌生世界里渐渐安稳下来,抚慰她迷茫的的灵魂和思念泛滥的心情,让她决心融入到这个世界…… 她应该开心或是惊喜?太复杂的情绪沈欢很少有,但是现在很纠结,秦家兄弟不是平凡的人物却也不是权贵人家,以她现在尴尬危险的境地,她应该怎么面对他们而不给他们带来麻烦。 “他们怎么会来长安?”沈欢低头问道,真是讨厌的身高差。看着他说话脖子都要歪了。 “求学。” “你告诉我他们的消息是什么意思,可以见还是不能见?”沈欢没办法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他。 “无所谓,只是顺便告诉你,如果为他们好,以后在太学见到他们最好不要太过熟稔。” 沈欢惊诧:“太学?为什么我会在太学遇到他们?” 陆璟一下子敲到了沈欢头上。 “你干什么!君子动口不动手!”沈欢捂着脑袋。 陆璟薄唇轻启,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偏偏凤眸清幽,什么也看不出来:“在太后面前你都能跑神,我是该佩服你还是要…惩罚你。” 沈欢迅速调出记忆,搜索她和太后到底说了什么。但是没有提到太学的地方啊。 “你把话说明白点儿,我脑子不够用啊。” “太学就在女学对面。” 沈欢忍不住挠头:“女学?!你是说我要去上女学!我记得太后没说过这个吧。” 女学是太后建立的。 大夏朝建立后继承唐制,教育制度也和唐制一样。中央设国子监,国子监管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等不同级别的学校。这些学校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国子学算是世家贵族学校,太学和四门学是卿大夫学校,律书算学则是地方州县下级官员也就是八品以下子弟的学校。 国子生、太学生、四门生学习儒家经典,律学、书学、算学学生则学习专门课业。国子学生员三百人,太学五百人,四门学一千三百人,律学五十人,书学、算学三十人。入学年龄均为十四岁至十九岁。律学则为十八岁至二十五岁。 本朝太后向来推崇学校教育,便办起了女学。教育贵族和官宦人家的女子,并且为了加强教育质量。与国子监管辖的学校共用教学资源,于是把女学放在了国子学的旁边和太学的对面。 “我说你怎么那么淡定。”陆璟轻笑,嘴角微勾,嘲讽十足。 沈欢心虚,貌似太后是说过等她身体好点了,就学点东西什么的,没注意要上什么学啊。 陆璟突然停下来:“我可以帮你拖延一下,让你明年春再去上学,但你最近老实些,不许出府,想要什么我会派人送过去。” 沈欢听后没有生气,就她这个身体,没养好前她一定会老老实实的,更何况安全还没保证。只是忍不住嘟囔:“你这是什意思啊,限制我人身自由没完没了了,我告诉你,要是没有正当理由,我是不会听你话的。” 陆璟丝毫不在意她的抱怨:“以后云深两日为你诊一次脉。” “哦。”沈欢点头,“对了,木逊怎么样了,不是说我的血能帮到木逊吗,怎么没见下文了。” 陆璟捏起她干柴似的胳膊,皮包骨头,青筋暴露,沈欢看着难受无比。 “你说我还能从你身上榨出几滴血。” 沈欢赶快把手抽出来:“我已经快要摆脱离魂草的控制了,以后你要多少有多少。” “看来你很得意摆脱了离魂草。” “对啊,难道你不觉的我很厉害,那玩意儿实在太折磨人了。” “岂止是厉害。”陆璟居高临下,幽深黑眸高深莫测,“似乎任何事情任何事物都难以在你身上或是心里留下痕迹,你好像不会受伤。” 所以说,一个人太聪明看的太清楚就会惹人讨厌。 沈欢抬头看着他:“你错了,我会受伤,只是能让我受伤的东西太少了。所以,你对我这么好,就是因为掌握不了我的弱点?” “没有人值的我去掌握。” 这话说的霸气,沈欢忍不住都要拍手为他叫好了。 可是,沈欢不希望陆璟太过注意她,这个人实在太危险了:“我那府里全是你们的人,你不用担心我失去控制。” “宣白。”陆璟突然道。 沈欢莫名其妙,这是什么情况。 一直在后面跟着的宣白快步走上前来,手里捧着个两块儿砖大小的紫檀盒。宣白将盒子打开,送到沈欢身边。 沈欢看到里面似乎是一摞纸,她看向陆璟:“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你府里所有人的卖身契,以后他们就是你的人了。”陆璟平静道。 沈欢惊讶,怎么是他给她,不应该是太后吗?哪怕是陆家安排的人,也要借太后的手给她才合情理吧,难道说陆家和太后也并非完全站在一起的? 沈欢有些警惕:“你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我从里不认为一张小小的契约就能控制一个人。” 陆璟却懒得搭理她,转身就上了成碧驾驶的马车,留下一头雾水的沈欢。 回到府里时,沈欢已经累极了,吃了些东西,就睡着了,再醒来时已经是傍晚了。 “郡主,起来吃点东西吧。”钟灵扶她起来。 沈欢刚睡醒有些茫然,现在她好像除了吃就是睡,这种状态还不如团团圆圆呢。 沈欢边吃边想,然后泡了个澡,把正在忙碌的钟秀叫了过来、 “进展如何?” 钟秀道:“已经弄完了,每个人都很配合。” 沈欢惊异:“这也太快了,咱们府里有多少人?” “算上咱们带来的人正好六十个人。”钟秀将整理好的资料交给沈欢。 “这么多人。” 沈欢翻阅,熟悉这这些人,管事的,看门的,厨房的,库房的,花园的,护院的等等大大小小竟然有十几种,六十多个人看似多其实也不多。 钟秀补充道:“这些人大部分都识字,都是世仆里出来的,忠诚能干。” 沈欢合上册子,抬头严肃的看着钟灵钟秀:“据我所知,宫里只给了我两个庄子,咱么能养活这么多人吗?” 钟灵拿出另一本册子:“郡主,这是你的财产。” 沈欢看了看,除了当时在汐沙别院的东西,还多了宋家给的五千贯和她在宋家用过的东西,皇家的赏赐似乎除了这所宅子和里面的东西以及两处庄子,就什么都没有了,不过她每年还有两百贯的俸禄可拿,虽然还没二品大员一个月的俸禄多,但了胜于无啊。 沈欢放心道:“没想到我还有这么多钱,这就不怕了,钟秀,咱们的两处庄子是什么情况。” 钟秀很严肃的告诉沈欢:“郡主,这两处庄子都离长安不远,都不大,加起来也不过四十顷地。” “四十顷地,不少了,应该能养活大家吧。”沈欢不确定道。 钟秀叹气:“那就要看郡主怎么花了。”(未完待续) 第四章 生计 四十顷地,也就是两千亩,听起来是挺多。但是,据沈欢所知,此时农业发达的南方每亩稻田也只能产五六石粮食,最高也不过七石,而北方的旱田种的麦粟不过每亩两三石,折合下来每亩的收益最多不过两贯,抛去收益,也就一贯多一些。所以,算下来,沈欢每年的收益最多是三千贯左右。 其实此时的物价还是很便宜的,一斗米八至十二文不等,猪肉没斤一百二十文左右,鸡肉兔肉鱼肉要便宜一些,但羊肉和牛肉就要贵很多,生活用品中,盐一斤四十五文左右,柴每石七十文,碳每石五百文,麻布一斤不过三文钱,一般的布也就每尺十九文。 根据钟秀所说,按照此时的生产力和物价,在长安生活,正常的五口之家一年五十贯钱是最低生活标准。 可关键是沈欢在身份上是个贵族!吃的米是高级粳米,盐是精盐,碳是无烟碳,穿的是绫罗绸缎,用的是比珍珠还要贵的面脂,更别说沈欢还需要鲍鱼燕窝人参鹿茸等各种珍贵的药材补品,消耗大量的高级笔墨纸,仅她一个人一年最少就需要一千多贯左右维持生活,再加上她还要养着六十口人,每年的收入只能勉强维持府中的运营。 听钟秀算完帐,沈欢悲哀了,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啊。 她最拿手的书画根本没办法赚钱,拥有的资本不过是一万贯,开店连基本的启动资金都拿不出来,她有房有田,可是多余的房子没办法出租,田地也没办法增加。 想来想去。沈欢能想到的开源方法还是从田地这里入手,粮食作物不挣钱,经济作物呢?可这时又有什么比较赚钱的经济作物? 鲜花?药材?水果?技术难度太大。专业人才不好找,而且不稳定。还有就是反季蔬菜了。 现代人谁不知道塑料大棚,可惜古代没有塑料,用玻璃的话沈欢可以直接破产了。其实,古代并非没有反季节蔬菜培养技术,但是代价太大,就连皇帝都受不了。 汉代汉安帝时就已经开始在宫里培育反季节蔬菜了,但后来汉安帝不得不发出诏书,要禁止向御厨供应大棚蔬菜了。为什么呢?在宫殿里建造温室,属于“高精尖”项目,投资很大,每年要耗费好几千万铜钱。当时天灾*不断发生,百姓衣食尚不得温饱,为人君父的皇帝还这般奢侈,如果传了出去,恐怕“不好意思”,所以后代皇帝中也很少有人这般奢侈。 如今的温室培育技术虽然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花费还是很大。虽然还有不少世家大族不在乎代价培育,但是也仅够自家食用,根本不会流向市场。皇族和世家还在骊山温泉众多的地方种植蔬菜,但这种靠地利得到的收获,就更少了。 而沈欢想弄的则是明清时候出现的比较成熟的既可以充分利用太阳能又可以烧火加温的立土墙开纸窗火暄式温室。 可是代价还是很大,沈欢躺在床上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第二天起来,沈欢照常锻炼身体,然后苏云深就带着苏碧儿来了。见到可爱的苏碧儿沈欢非常开心。 “碧儿!” “欢儿妹妹!” 两人先来了个热情的拥抱。 苏碧儿坐下来,看着沈欢也很开心,沈欢是少有的和她志气相投的女孩儿。 苏碧儿打量着沈欢忍不住的摇头:“你怎么才到长安啊。本以为养了这么长时间能养胖点儿,没想到比之前瘦的还厉害。” “嘿嘿。就小小的任性了一把,不过小半年没见。你怎么又胖了。”沈欢眼红的看着苏碧儿健康粉嫩的皮肤。 “别装了,小叔都告诉我了。” 苏云深为沈欢诊脉,见两人如此笑道:“不见面时想,一见面就先掐架。” 沈欢和苏碧儿相视而笑。 苏云深写下新的食疗方子,又叮嘱了沈欢几句,便离开了。 沈欢带着苏碧儿去看她的团团圆圆:“你现在是不是在女学?” “是啊,无聊死了。”苏碧儿抱怨,然后突然看向沈欢:“你不会也要来吧!” 沈欢好笑:“怎么,我又不是什么洪水猛兽,你不用这样吧。” 苏碧儿神色奇怪的看着沈欢:“你知道女学的学生怎么认识你的吗?” 沈欢嗤笑:“还用想吗?无非是又丑又傻,低贱的混血郡主,说实话,除了这些,我还真想不到你们这种年纪的女孩子能有什么更恶毒的想法。” “也是啊,除了孤立排斥,也没什么,看起来你不在意嘛。”苏碧儿释然。 “关键是我在意也没用,徒增烦恼啊,你没看见那天我在宫里见的那几个公主,那眼神…啧啧…我还从来没有这样被看过呢。”沈欢摇摇头,然后拉着苏碧儿走进听涛阁。 “看,我的宝贝儿团团圆圆。”沈欢献宝似的给沈碧儿看。 适应能力很好的团团圆圆淡定的看着沈欢两人,然后自顾自个啃竹子,它们两只,皮毛光滑,神态憨萌,模样可爱,基本上没有女孩子能抵抗它们。 苏碧儿喜欢的上前亲自喂两只吃竹子,可惜两只傲娇惯了,不鸟她,沈欢看的心痒,便加入了骚扰队伍,直到团团圆圆忍无可忍,爬到了假山那边。 “天啊,实在太可爱了,真好玩儿”苏碧儿十分兴奋,娇俏的鼻尖都冒出的薄汗。 “那就有空常来玩儿,这两只懒得很,要是吃成球就不好玩了,你来了带它们多动动。” 苏碧儿欣然点头:“求之不得。” “走吧,咱们在书房休息一下,你好好给我说说女学的事情。” 其实女学就是一个贵族女子的提高班和交际班,一般都是十一岁左右入学,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学习两年或三年,因为贵族女子十五岁及笄,就要嫁人。 女学的课程有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礼除了一般的礼仪外还包括茶艺棋艺舞蹈,乐有声乐和乐器,射也不是闹着玩儿的,而是真的教授女子射艺,御便是骑马,大夏风气开放剽悍,女子也以好骑术为荣,书便是书法绘画,数就是计算,这可是管家的基本技能。除了六艺,女学还开设了经学,学习经史子集。 女学除了规定的节日,如春节就放三十五天的大假,其他节日都是三天到十天不等,其他时间都是十日休沐一次,上课的时间也宽松,上午一个半时辰,下午也是一个半时辰。 每年女学有两次考核,并会在年末有一次才艺考核大比,优秀的学生会在当天将自己最出色的才艺展示出来,局时长安城不少有名望的人都会来观众,身份最高贵的还会是评委。 苏碧儿说的口干舌燥,沈欢更是听得一个头两个大,她前世都没当过什么好学生,一年到头除了考试没有几天在学校,学业全是小师叔亲自教授的,自由的很。 如今要在古代学校老老实实学习,不惹事生非,还真是难为她啊。 沈欢送走苏碧儿,躺在窗边的木塌上休息。 “郡主,吃饭吧。”钟秀道。 沈欢点点头,站起来走到桌子边,突然对钟秀道:“通知邓先生,今日我正好有空,未时让所有人在前院正堂集合,好好认识认识大家。” “是,郡主。” 钟秀离开,沈欢吃过饭就走到听涛阁的书房,开始练习字画,累了就睡在了书房的木塌上。 未时已到,钟秀见沈欢睡的香甜,就没叫她,还是钟灵记得沈欢的嘱咐,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沈欢叫了起来:“郡主,人都齐了,就差你了。” 沈欢猛地坐起来,懊恼道:“睡过头了!现在什么时候了?” 钟灵钟秀帮着沈欢整理头发衣服,钟秀笑道:“才过了未时,让他们等会儿也无妨。” “我可不觉得让他们等我就会无形中增加我的权威,最讨厌这种行为了,咱们快点儿。”沈欢催促。 对于第一次和大家正式见面就迟到的沈欢,坐在前院正堂齐正堂的上座上,看着底下站着的一圈人,半天没说出话来,说实话,她还从来没有管理过别人,这还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四周静悄悄的,沈欢轻咳一声:“今日让大家久等了,是我怠慢了大家,一会儿每人去领五十文,补偿大家等候多时的辛苦。” 底下的人颇有些惊讶的看着沈欢,小声议论纷纷。 沈欢扫视一圈,开口道:“我是个很好相处的主子,或许在你们眼里我十分软弱可欺,没有做主子的威严。 这没有关系,我可以容忍很多事情,但是无规矩不成方圆,只要你们各司其职,安分守己,我虽然不能让你们大富大贵,但是会尽我所能给你们一个安稳富足的生活。” 沈欢一旦认真起来,确实有股子真诚的味道,看着她虽然年纪不大,但却让人非常信服。他们都是世仆,服从主子天经地义,却从没见过这样的主子,没有世家的高贵优雅,奇怪的让人忍不住轻视,可偏偏态度真诚,让人忍不住相信。 “我废话也不多说,今天主要是来认识一下大家,邓先生,开始吧。” 邓绍兴向沈欢行礼,恭敬道:“是,郡主。”(未完待续) 第六章 故人 “我可不会那么傻,这张纸我会当命根子的。”沈欢认真道,然后把契纸收好。 “哦,对了,大公子让我告诉你一声。”木清华突然想到,“那个暖房就当做谢礼吧,他很感兴趣。” “他怎么知道!我就知道他把邓绍兴他们的卖身契给我,是因为就算有了卖身契他们还是他的人。”沈欢愤愤。 木清华的清眸突然变得锐利:“公子不是那样的人,既然给你了,那就是你的人,至于公子怎么会知道……”木清华一顿,轻笑道,“公子想知道的事情还没有打听不到的。” 看看这副崇拜而傲然的样子,沈欢啧啧,陆璟到底给她灌了什么迷药,这样洒脱的人竟然对他那么服从尊敬。这下,沈欢知道了,人是给你了,但不代表他不会用其他人监视你。 沈欢无力地摆手:“不要在我面前炫耀你家公子到底有多英明神武天下无敌了,告诉你家公子,这暖房我是用来冬日里种蔬菜的,他要用就随他,但是得帮着我在我的庄子上弄上几个这样的暖房。” “没问题,”木清华点头答应,然后看着沈欢:“你好好养身体就好了,用不着操心什么事情,有什么问题就让邓管家去清缘斋找陆掌柜。” 沈欢点头,但心中却不安稳。说实话,在沈欢看来,人与人之间无非“情”与“利”二字,从“情”来说,她与陆家没有半分情谊可言,从“利”而言,她一定有陆家用得到的地方,但到底是什么。她想不明白。 这一成干股虽是她应得的,但却太容易太贵重,让她更加觉得不同寻常。这让她有种喘不过气来的压抑。像是有一张大网,正在她身边层层叠叠的布置着。等待收网。 木清华将事情交代清楚,看沈欢也没有精神应付她便走了。 沈欢想不通,便不再想了,也不想写字练画,想着来长安这么久了没出过门,实在不符合她的性格。于是便叫来邓绍兴,说要出府,邓绍兴没有反对。非常恭敬的答应下来。 于是第二日一大早,沈欢便带着钟灵钟秀出府而去。 长安哪里最热闹,自然是东西两市,沈欢想着好好领略一下盛世长安的繁华,自然要去那里,岂止刚出门不久,还没到东市,沈欢就被劫了。 当时沈欢正和钟灵钟秀聊得开心,马车突然一停,三人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被调转了方向。 不会吧。要不要这么倒霉,不过刚出门,沈欢心中哀叹。 不过马车很快就停了。沈欢掀开车帘,看到外面是一间茶寮,里面只坐了一个人。 看到这个人,沈欢顿时舒了口气。 是唐瑄瑞,气质如苍山阔海的唐瑄瑞!那个让沈欢一见惊艳,却又忍不住警惕的男子。 “是唐大叔。”沈欢笑道。 钟灵钟秀同时放松,钟秀忍不住埋怨:“吓死人了,他怎么会用这种办法请郡主。” “下去问问就知道了。”沈欢跳下车,走进茶寮。 三年不见。晒成古铜色的肌肤,使唐瑄瑞看起来更加成熟有魅力。不仅如此,还多了一种更加外放开阔的气质。沈欢忍不住闭上眼睛,避免自己太过澎湃的情感,这个男人比陆璟还要让她觉得危险。 好一会儿沈欢才道:“唐大叔,你怎么会在这里……” 唐瑄瑞对着沈欢浅笑:“怎么,三年不见,欢丫头对我这么冷淡。” 沈欢坐到他对面没好气道:“谁让唐大叔请人不走寻常路呢。” 唐瑄瑞无奈笑道:“要不是欢丫头身边影子太多,我也不会出此下策。” 影子太多?沈欢挑眉:“没办法,谁让我一滴血就价值千金呢。” 唐瑄瑞轻叹,收手摸摸她的脑袋,颇为怜惜:“这几年,可是吃了不少苦。” 沈欢低头笑道:“还好,都已经过去了,唐大叔不是出海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年三月份就回来了。” “哦,不知道璐瑶怎么样了,从我被掳走,都没有见过她呢。” “她很好,只是很想你。” “大叔回去告诉她我很好,也很想她,不用担心。” “成了这副鬼样子,还很好?”唐瑄瑞忍不住摇头。 沈欢眉头轻佻:“怎么你也以貌取人,你看看我的精气神,有哪点儿不好。” 唐瑄瑞笑的温柔,犹如蓝的醉人的平静大海:“是很好,不过你都不担心以后的生计吗,朝廷只给了你两个小庄子。” “船到桥头自然直嘛,我在想办法啊,用不着为此烦恼。”沈欢两手一摊十分无所谓。 “你还是那样没有心。”他说着从怀里拿出一个一指厚的小木盒递给沈欢。 沈欢接过来打开,竟然是明宇商行的两成股! “太贵重了,唐大叔,我受不起。”沈欢摇头拒绝。 唐瑄瑞根本不理会她的拒绝:“你可知道如今硕人阁和明宇酒行已经占据了我们商行一半以上的收入。你不愿意占别人便宜,难道我就愿意占你一个小女孩儿的便宜。我们是公平交易,你不用这样。” 沈欢咬唇,想着到底要不要接受,她并不是不在乎钱,而且她现在需要更多保护自己的资本,容不得她清高。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什么钱都能收,更何况陆璟一再强调让她与唐家父女划清关系…… “那点钱你也好意思拿出来。”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沈欢紧张的抬起头。 宋祁熙摇着折扇,一副悠闲风流的样子,只是看向唐瑄瑞的眼神冰冷警惕。 唐瑄瑞没有丝毫情绪波动,只是平静的看着沈欢:“欢丫头拿着吧。” “谢谢唐大叔。”沈欢摇头,“我受之有愧。” 宋祁熙坐到沈欢身旁:“唉,小欢欢果然有眼光。她可不会要你的东西。” 唐瑄瑞看向他:“这似乎不关宋公子的事情。” 宋祁熙伸手半搂住沈欢,轻笑道:“那又怎样。” 沈欢没好气的推开他:“唐大叔,我知道你的好意。只是现在我并不需要。” “我知道了。”唐瑄瑞点头,然后站起来离开。不过走到门口时突然转身道:“你在长安不易,以后有困难可以去长安的硕人阁,赵玥在那里。” 沈欢既惊又喜:“玥儿怎么会在长安?” 可惜唐瑄瑞没有回答她就走了。 “小欢欢还不感谢我英雄救美。”宋祁熙调笑道。 沈欢瞪他:“美个头啊,煮熟的鸭子都飞了,你说该怎么补偿我。” “以身相许如何。”宋祁熙眨眼。 沈欢叹气:“别闹,你们跟唐家到底什么关系?” “没什么关系,纯粹觉得他太危险了。” 沈欢才不相信:“说谎的人会变丑。” “没关系,只要不比小欢欢差我就满足了。” 沈欢心塞。诅咒他被陆璟压一辈子。 “小欢欢为什么不接受他的东西呢。”宋祁熙漫不经心的问道。 沈欢转头对他笑道:“我觉得你会被我不为金钱折腰的风采倾倒。” …… 被这件事情搅合沈欢没了游玩的心情,打发走说话越发没有操守的宋祁熙,沈欢恹恹的回府。 刚到郡主府,邓绍兴迎来,脸色有些奇怪:“郡主,方才有人送了五万贯钱来。” “什么?”沈欢惊讶,“可有留名?” “说是姓唐。” 沈欢叹了口气:“收下吧。” “是。” 回到芳华院,沈欢有些头疼,唐瑄瑞到底是送钱过来了。之前她不收,虽然是顾忌陆家。但更大一部分原因是沈欢对唐瑄瑞也不放心。在什么事情都不清楚的情况下,沈欢觉得轻易接受任何人的东西都不是明智之举。 但他现在送钱不送干股,这又是什么意思?不过既然送过来了。沈欢也不打算再拒绝,没必要将路都封死。 晚上吃过晚饭,沈欢照例在园子里遛弯,突然意识到自己现在不缺钱,以后钱庄开始分红说不定还真的成为富婆呢。虽然不用为生计而发愁了,可沈欢并没有想象中的开心和轻松。 接下来的日子,沈欢一边制作礼物,一边忍不住心痒想出去的心思,她想见见赵玥。可是想了想还是打消了念头。她最近还是老实些吧。 不过既然有钱了,沈欢就想着把它花出去。于是想着把自己住的地方改造一下了。 郡主府建造的精致典雅,室内布置华丽舒适。可是这不是沈欢的风格,她喜欢自然明亮的环境和开放自由的空间。在宋家睡的拔步床她就非常不喜,平板床才是她的最爱,如今她的床也是三面被包围着,让她不太舒服,还有衣柜,受不了每次找衣服都从箱底翻,还弄得皱巴巴。 室内的布置也要重新安排,清新明亮是主格调,值钱贵重的东西摆一些就是了,多余的都收起来。 除此之外,沈欢也想改造一下院子,人工味儿太浓,花多树少,到处都是堆砌的景致,美则美已,却少了许多自然活力。空房子太多要利用起来,还有有下水道系统,她需要冲水马桶和淋浴,坐在桶里洗澡是怎么都不适应的地方。 沈欢的府里前后有两个活水湖,前花园里是个半月湖,后花园是个满月湖,沈欢想建一个渡口和一个水榭。她喜欢钓鱼,弄一个渡口钓起来更有野趣。 后院的房子同正院一样,有三个小院子,沈欢重新设计,想将后院与后花园融为一体,多种林木,房子仅作点缀,其中一座小院专门用来存放沈欢喜欢的字画和她平时作的不错的作品,一座小院改造成天文台,那里视野辽阔,沈欢想建的高一点,用来放置天文仪器,将来寻来高级水晶,制作放大镜。剩下那个最大的院子就作为库房和客房。(未完待续) ps:加更送到~ 第五章 生财 邓绍兴拿着册子开始点名,从大管事到小管事,再到普通奴仆,点到名字就上前来,先给沈欢行礼,然后说明自己的职责。等外院的完了之后就是冯嬷嬷掌管的内院,还是照此行事,很快沈欢就将郡主府的人认识了一遍。 这才知道自己还有四名二等侍女妙言、妙语、妙姝、妙婳,和四名三等侍女百云、百荟、百润、百合。 “管事们可识字?”沈欢问道。 邓绍兴答道:“回郡主,管事们都识几个字,只是底下的人有些不会。” 沈欢点头:“那就好,回去让每个人都学会写自己的名字。” 然后示意钟灵钟秀,两人将一早准备好的一沓表格发到各个管事的手上。 等到每个管事手里都分到表后,沈欢道:“现在你们手里每人有两张表,第一张是让管事们将你们手底下每个人什么时候做什么安排清楚,制作一个排班表,然后给手底下每人发一份儿,贴到自己住的地方。当然,特殊的时候再制定临时排班表。 第二张表,是签到表,每个人在上工之前在自己干活的时间和职责下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如果请假,顶替他的人签自己的名字。 我知道这样做有些严格而且麻烦,但府里只有我这样一个主子,事情清闲,我又是不太管事的,府中还是多立些规矩比较好。 我先给各位一段时间适应,有不明白的或是其他意见,就告诉邓先生,下个月,咱们府里正式开始这种规矩。” 沈欢说完,低下的人虽然惊讶面面相觑。却没有议论纷纷。看起来这些人调教的还真不错,沈欢心想,却也不再理会他们。带着钟灵钟秀离开了大堂。 如今沈欢有府里所有人的卖身契,有邓先生和冯嬷嬷这样的能人。若按照以往的性格,沈欢自然就只当个甩手掌柜。但她如今不了解周身的环境,不明白来长安的意图,没有一丝安全感,所以,她需要熟悉这里的环境,掌握这里的环境,才能为看不清楚的将来做些准备。而不是像原来那样每日都是阳春白雪。 不过作为一个现代人,沈欢从来不相信以人治人的方法,在她看来,管理好一个地方,最重要的还是有一套科学严密的制度,省时省力,讲究效率。 但是,饭要一口一口吃,步子不能迈太大,先从责任制开始试水。看看看看行不行的通。若是可以,以后可以再把福利制度建立起来,收买收买人心。 可是。怎么赚钱啊!沈欢抓狂,她本来并不急迫,好歹田庄的收入能够勉强维持府中的运转。但是等真正了解到府里的情况,沈欢才知道什么叫花钱如流水。 本来今年沈欢是没有收入的,好在太后补给了三千贯,但是郡主府是新修的,宫中虽然给了不少东西,可总避免不了少很多常用东西,而且沈欢的药膳实在太烧钱。不过采买了一个月的药量,就花出去了一百多贯。 天气已经渐渐变冷了。要是弄不出性价比较高的温室,就要等明年了。 沈欢回到书房。努力回想自己知道的有关火暄式温室的知识,忙了好几天,勉强设计出一种在她看来还可以的方法。 连着忙了几天,沈欢每日起来还是会锻炼身体,虽然依旧消瘦不堪,但她的身体已经恢复的不错,离魂草已也经很久没有发作过了,只是还是比较嗜睡,而且不怎么长肉。 这天午后,沈欢吃过饭将邓绍兴叫道书房。 “郡主。”邓绍兴向沈欢行礼。 “先生不必多礼。”沈欢笑道:“今日叫先生过来,是有件事情要麻烦先生。” “郡主请吩咐。” 沈欢对他这副时刻都恭恭敬敬的样子表示十分不习惯,不过还是要适应。 “是这样的,我平日里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莳花弄草,想在府里弄一个暖房。”沈欢说着将画好的图纸和要求须知以及材料清单递给邓绍兴,“我画了一个大概的图纸,列明了我的要求,先生看看可不可行。” 邓绍兴接过去认真的看,眼中闪过一丝惊异,半天才斟酌道:“可以试一试。” 沈欢欣喜:“那就拜托先生了,先生也不用担心,就算是失败也无妨。” “郡主放心,老奴定不会让郡主失望的。”邓绍兴道。 看着邓绍兴远去的背影,沈欢轻松的躺在窗边的软榻上,现在她也想开了,成功失败就那样吧,天无绝人之路,大不了重拾祖传的手艺,重振临仿业嘛。 不过想起自己退步了不少的水平,沈欢叹气,站起来走到书桌旁开始练习。 其实自从在汐沙别院开始,沈欢就没有停止过练习字画,比之前世要刻苦十倍八倍,尤其是在南诏被囚禁在万毒窟时,除了练习字画,沈欢已经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了,技艺和境界也是飞速提升,可惜后来在炼制药人的最后阶段,沈欢有一年多没有碰过书画,身体更是虚弱的提笔就累,哪怕境界没有下降,技法水平倒退的可不是一年两年。 如今拿笔,基本上都是心手不一,根本不能随心所欲的表达心中所想,怎么都差几分功夫,这让沈欢相当不爽。 书画对她来说已经不再是从前简单的爱好了,这是她在异世的精神寄托,这是她在南诏没有发疯的精神支柱,这是她不惧他人眼光的立身之本! 所以随着身体逐渐恢复,沈欢在书房的时间不断增长,钟灵钟秀有些惊异沈欢这股疯狂的劲头,却不知道沈欢乐在其中。 郡主府唯一的主子简单安静,不多事,下面的人就好过,那些不满要每日签到的人也逐渐平息了下来。签到这种事情做起来简单,也让人放心,只要做好了自己的事情。哪怕是管事也不能随便找自己的麻烦,而且管事也觉轻松不少,不用时时刻刻关注着手底下的事情了。 更何况沈欢很快推出了福利制度。每个人只要做好了不仅有奖金可拿,而且假期也比以前多了起来。哪怕是最底层的仆役,也没人能剥夺他们的假期。 最重要的是沈欢没有干涉他们的灰色收入,只要事情做好,没有人闹事,沈欢对他们都比较放纵。 主子不严厉,底下人自然有些轻狂,要不是太后给的这些人素质高,邓绍兴和冯嬷嬷两人厉害。以沈欢这样的态度府里早就乱了起来。 就这样半个月过去了,沈欢的暖房才建了一半儿,沈欢此时也没有心情关注这些,她正在为苏碧儿准备生辰礼物。 十月初十是苏碧儿的生日,要是照沈欢以往的习惯,肯定是雕刻一枚章了,可是她现在的根本没有那个力气去刻章。仔细想想,来到这里后,她也就只为秦越准备过礼物,简单的扑克牌。其他人的生日要么没赶上要么就是不知道。 沈欢想起二月出生的赵玥和十二月出生的唐璐瑶,决定也为她们准备一份儿礼物,哪怕不能送出去。也是自己的一份念想。 沈欢准备礼物有一个惯例,那就是一定要是自己亲手做的。她想了半天,准备制作台历和书笺,都是精致需要创意的实用玩意儿,而且沈欢设计了两个版本,一种是淡雅水墨风,一种是秾丽的油画风。 这日沈欢正拿着她之前画好图纸让邓绍兴准备的木质台历的架子,满意的点点头,准备根据这个裁剪合适的纸张。突然从上面掉下一个纸团正好砸到了沈欢的脑袋。 沈欢一惊。抬头看去,就看到了木清华那张清俊的脸上挂着戏谑的笑容。 “清华姐姐!”沈欢惊喜。 一个瞬间。木清华消失在了屋顶,然后从书房后面的窗户飞了进来。 “小欢欢。有没有想我啊。” “想的茶不思饭不想呢。”沈欢压低声音,钟灵钟秀还在隔壁。 木清华坐下,捏捏沈欢没一丝肉的小脸儿:“哎呦,小嘴摸了蜜了,这么甜。” 沈欢忍不住翻个白眼,能不能不要总是一副调戏良家妇女的样子好不好。 木清华一副大爷样子,把腿伸到沈欢的桌子上,吊儿郎当道:“好了,今天我是来当送财童子的,快去准备好吃好喝的来。” 沈欢一脸可惜:“我这里只有药膳,清华姐姐要不要吃。” 木清华语塞,当时她骗沈欢说药膳好吃,现在沈欢的凶恶眼神让她心虚。 “呵呵,开玩笑呢,我刚吃过饭,不用了。”木清华说着,然后从怀里拿出一个布囊递给沈欢,“看看我来给你送财来了。” “送财?”沈欢好奇,接过来打开才知道是一张契纸,看上面的内容竟然恒通钱庄的一份干股!而且上面标注的是她的名字。 “这是宋七公子给我的?” “恩,大公子和宋公子商量的结果,钱庄下个月在长安、洛阳、凉州、扬州、金陵、苏州六个地方同时开张了。” 沈欢震惊:“要不要刚开始就这么大的阵仗,就不怕赔本吗?” “这就不是你要关心的事情,你只要坐等分红就可以了。不过第一次估计要等个两三年了。” 沈欢顿时觉得手中的这张纸有千斤重,有些拿不住:“这一成干股的本钱都可以供我吃一辈子了吧,你说我要是卖了,你家公子会怎么收拾我。” 木清华收起散漫的样子,反而有些振奋的看着沈欢:“公子让你好好拿着,不准转让。不过我还没见过敢违背公子心意的人存在,你要想做第一个,可以试试,我也很好奇。”(未完待续) ps:祝大家圣诞快乐~~~因为过节,所以晚上为大家加更! 第七章 相见 在沈欢还没有设计好郡主府的改造计划时,邓绍兴已经将暖房建造好了,沈欢十分满意,不过,暖房的面积虽然不大,不过半亩左右,却也将花园的意境全弄没了。 “很好,真是辛苦先生了。” “郡主满意就好。” 财大气粗的沈欢忍不住想要将这里全都换成玻璃,但是她没有奢侈浪费的习惯,一时下不定决心。 想到玻璃,沈欢还是忍不住了,于是突然决定道:“对了,先生准备一下吧,我明日想出去一趟。” “不知郡主想去哪里?”邓绍兴没有反对,而是认真问道。 “我去一下硕人阁,见一位朋友……”沈欢想了想,叹息道:“算了,先别准备了,一会儿找人帮我送封信到硕人阁吧。” 沈欢回到书房,给赵玥写了封信,交给邓绍兴安排的小厮草晖,让他送到硕人阁。 第二天,赵玥没有来,沈欢有些失望。 又过了一天,沈欢还在锻炼身体,钟灵就激动的跑过来:“郡主,郡主,赵姑娘来了。” 沈欢停下来,十分惊喜:“快请她进来。” 然后沈欢也顾不上沐浴,进屋在妙言妙玉的帮助下随便收拾一下自己,这时赵玥已经到了中堂。 沈欢从东次间走出来,看到一个消瘦高挑的淡青色背影。 “玥儿……”沈欢叫道。 赵玥转身,看到沈欢,眼泪一下子盈入眼眶:“臭丫头,怎么会变成这样子!” 沈欢上去抱住她:“没什么,很快就会好了。倒是你,三年不见。越发美丽动人了。” 赵玥破涕而笑:“还是这样的油嘴滑舌。” 可是沈欢说的是实话,已经十七岁的赵玥,越发清丽秀美。犹如亭亭翠竹,自有一股坚韧清灵的气质。 沈欢拉她坐下。钟灵钟秀为两人倒上茶,就带着所有伺候的人退下了。 赵玥看着沈欢,颦起秀眉:“当年是怎么回事,你怎么会突然消失,如今怎么又成了郡主?” 沈欢想了想:“这事情太复杂,一言难尽啊。你知道,当年我爹被废,我娘就怀着我躲到了扬州。只是我小时候被人下过一种蛊,便被南诏那边的人掳了过去。前段时间陆家找到了我,就把我接回来了。今年太后七十大寿大赦天下,我爹也恢复了王爵,我就成了便宜郡主了。” 赵玥清澈沉静的眸子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怕是这郡主也不好当,这分明就是个靶子。” “靶子还算不上,不过是一个信号而已。我没有牵扯到什么利益关系,没有人会怎么样我的。”沈欢安抚她。 赵玥却不信她:“你说的简单,可我觉得这事复杂的很,既然当年你父亲都被废了。为何还有人来加害于你,几年后又把你牵扯出来,这根本就不寻常。你在陆家的保护下被掳去南诏。变成这副鬼样子,这也不寻常,你还这样天真!” 沈欢笑道:“没想到玥儿经过这几年的历练都练出火眼金睛了。我是对你隐瞒了些事情,你才会想的复杂,但我向你保证,我现在是安全的,以后也不会出事的。” “不会出事,就你的身份,在长安这个圈子里都混不下去。还不是问题。郡主回宗,正经的仪式没有不说。上没有上族谱也未定,那些族里亲戚长辈你可有见几个?”赵玥嗤笑她。 面对赵玥一连串的质问。沈欢挽起她的胳膊:“身份是怎样有什么必要,关键还是自己要立的住。我虽然不是什么聪明人,但也不会轻易让人欺负了去。好了,不说我了,说说你这几年吧,有没有嫁人!” 赵玥无奈的点点她的额头:“看不出来吗,我现在可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 沈欢仔细打量赵玥,她乌黑的秀发由一支精致的玉兰式的羊脂玉花冠束起,花冠精巧细腻,巧夺天工,花上微颤的清新露珠都雕的生动活泼。身着淡青色的高腰襦裙,上面绣着整幅四君子图,绣工精细,栩栩如生。皮肤白皙细腻,眼眸精神透亮,整个人举手投足都透露着自信从容的风度。 “我倒觉得你乐的一个人逍遥自在,看来你这几年过得不错,挺滋润的。”沈欢笑道。 赵玥没好气:“是啊,托了你的福,我才不会像你,把自己弄到这副模样。” 沈欢笑嘻嘻,完全不在意,赵玥本来又气又怜的情绪就这样被她弄没了。 “你被掳走后,我便专心和璐瑶打理硕人阁的生意,倒是不负你所托,做出了点成绩,今日来的急,我没有将账本拿过过来……” “都是送你的东西,你还跟我这样客气。”沈欢毫不犹豫的打断她。 “你这个不知人事的丫头,你可知道硕人阁这几年有多挣钱吗?”赵玥一脸很铁不成钢。 沈欢叹息:“玥儿,我知道你觉得当初是我给了你这个机会,一直想要报答我,我们都是这样,都不愿意欠别人的人情。 我实话告诉你吧,我如今虽然并不危险,可是从没想过要在长安一辈子,迟早有一天,我是要离开的,可是如今我并不好为自己铺路,所以这件事我就拜托你了。” 赵玥握住沈欢的手,认真的看着沈欢:“我很开心,你没有把我当是外人。当年你被掳走,我无能为力,你却为我创造一片天地,哪怕你不说,我也会帮你。” 沈欢心中叹息,就她这个药人的身体,她都不能把赵玥牵扯进来,太危险了,突然,她才意识到或许今日见这一面都有可能将赵玥带入危险的境地。 “其实现在也不用着急,咱们慢慢来,你只要好好经营着硕人阁就好了,有需要我会毫不客气的吩咐你的。” 赵玥拱手道:“固所愿也,不敢请尔。” 沈欢将心中的担忧压下:“今日我找你过来,是想问问当初让璐瑶造的透明琉璃可有信儿了。” “你还没用过咱们的东西吧,如今咱们出的东西很多都是琉璃包装的,现在怕是没有人比我们会制造琉璃了。” 沈欢心中翻白眼,看来唐璐瑶把玻璃的用处全当容器了,忍不住叹息道:“我是想知道你们能不能把玻璃做成薄薄的板子,像是大块儿的瓷砖。” “那有什么用?”赵玥好奇。 沈欢指指窗子:“喏,我想把透明无色的琉璃安装到窗子上。” 赵玥先是一愣,然后眼睛发出亮光,和唐璐瑶那副财迷样子一模一样。 “我还想用这种琉璃建造一座暖房,养养花,种点儿蔬菜什么的。” “你要想要,我回去让工匠试试,要是可以就帮你弄一些,只是,这东西可是能作大买卖的,而且明宇商行最近人力不济,想要售出几个作坊。”赵玥语含深意。 沈欢愣了一下:“玥儿你是想……” 赵玥突然看向沈欢,语气严肃道:“欢儿,你告诉我,你信任唐家吗?” 沈欢顿住,想了想才道:“唉,感情上想要相信,可是理智上告诉我不能相信。” 赵玥看着沈欢的眼睛,认真道:“我跟他们合作了三年,总觉得他们不像普通的商行那样简单,想想都觉的深不可测,欢儿,有没有想过咱们自己单干!” “不行。”沈欢摇头否决,“就是知道他们不简单,当时才会和他们合作,没有背景没有靠山,咱们就是抱着金元宝的娃娃,太危险了。” 赵玥道:“我可以想办法把琉璃坊从唐家手里弄出来,我认识李家的人,咱们可以送给李家五成干股,借助他们家的威势。” 沈欢还是觉得不妥:“与韩家合作确实更为保险一点,但是硕人阁这边你跟唐家斩不断,再利用唐家的东西同韩家合作,你知不知道这是在做什么啊。” 赵玥笑道:“我当然不会傻到自己去办这些事情,你不知道,我在来长安的路上救过一个男子,当时没在意,后来才知道他是清音阁的当家。” “清音阁?” “清音阁是这两年突然红遍大江南北的一个教坊。” 沈欢的八卦之心瞬间燃起:“怎么,难道他见了你要以身相许不成?” 赵玥没好气:“他喜欢的是男子。” 沈欢惊讶:“看来你们交情不浅啊,这种事情你都知道。” 赵玥忍不住笑道:“话说当年还是你带我了解龙阳之好的,不过,说起来你们两个的性格倒是挺相像的。” “嘻嘻,是啊,不知道那范崇如今怎么样了,当时我还想收拾收拾他呢……” 赵玥突然恶狠狠的看着沈欢:“每次与你说话都会被你带偏!你听我说!” 沈欢讪讪笑道:“您说,您说。” “清音阁突然崛起,全是靠他一个人的才华支撑起来的。他本出生富贵之家,却纨绔不羁,少时离家,在南绍与前去平叛的宣威将军石庆相交,当年他才十五岁……” 沈欢惊叹:“他可真厉害,这么早熟。” 赵玥一个眼神过来,沈欢乖乖闭嘴。 “后来石庆不幸死在战场,他伤心欲绝,差点跟了他去,是石庆的一个亲卫告诉他石庆是被人算计而死,他才因想着报仇的活了下来。” “哦,这么说他创办清音阁是为了报仇了。” 赵玥叹气:“可惜现在连仇人的面都没有见过。”(未完待续) 第八章 作品 沈欢讶然:“对方那么厉害,准备了那么多年两面都没有见过。” “谁知道呢,他也不说。这么多年,他为了不受制于人,自己一个人苦苦支撑,十分不容易。我救他时,他被兄弟背叛卖给了别人,几次死里逃生才活下出来。来到长安,因为怕连累我,我们都是一直暗地里联系的,基本上没有别人知道我们的关系。” “你是想和他合作了?” 赵玥点头:“我相信他的为人,怎么着都比和唐家在一起安心,虽然也有风险,可是这世上没有完全安全的事情。” 沈欢忍不住在心里叹息,她这哪是给赵玥送的富贵啊。 “玥儿,要从唐家那边抽身,我赞同,要和那人合作,我不反对,但是我希望一切都以保证自身安全为前提。” 赵玥抱住沈欢:“你原来是多么没心没肺什么事情点都不操心的一个人啊,现在却像惊弓之鸟一样,看来你的处境真的很危险。” 沈欢轻笑:“太聪明的女孩子可不招人喜欢啊,想早点嫁人就让自己蠢一点。我现在对陆家很重要,不会出事的。”假话,她现在都理不清和陆家的关系到底是什么。 赵玥放开她,瞪她一眼:“谁担心你这个没心没肺的小混蛋。” “好啦,走,我带你看看我的宝贝去,说实话,我过的真心不错呢。” 沈欢带着赵玥在她的郡主府转了一圈,和团团圆圆玩了一会儿,又一起吃了午饭,然后一一不舍的分开了。 她不能和赵玥表现的过分亲密,所以短时间内不会再见面了,等赵玥离开。沈欢惆怅的回到书房,不再考虑这次见面应不应该了,却忍不住为赵玥担忧。能让赵玥如此警惕,唐家父女怕是真的不简单吧。 接下来的日子沈欢依旧安分。专心练习字画,准备礼物,设计郡主府。直到十月九日,沈欢将准备好给苏碧儿的礼物包起来,找人送了过去。 她的身份实在尴尬,沈欢不想给苏碧儿添麻烦,所以提前一天送过去,谁知道礼物上午刚送过去。苏碧儿下午就过来了。 “欢儿妹妹,你从哪里得来的那些东西。”苏碧儿进门就抱住沈欢:“实在是太棒了!” 沈欢被她的热情吓了一跳,旋即反应过来。她给苏碧儿一共送了三件礼物,一本台历,一本手札,还有一套书签。 台历是以沈欢设计的刻有花鸟纹的木托为底,共有十二主页,二十四附页,每月一张主页标明日期节令,两张附页则被沈欢设计成不规则小块儿。用来记事。 她精选了十二种可以作为药材的花,如曼陀罗、藏红花等,作为每月的主题。图案样式均是沈欢亲自设计。亲手绘画,由于怕油画太过显眼,沈欢还是选择了水粉,而且是沈欢比较普通的右手创作的,好在设计新奇,线条生动,设色大胆,匠心独运,总的来说。沈欢还是比较满意的。 另外,苏碧儿学医。经常会有心得体会需要记录,沈欢特意为她只做了一本长型手札。用手拿着刚好,她根据苏碧儿的形象为她设计了百种漫画造型,各种姿态,各种表情,各种服饰……生动形象,萌态十足,可爱无比,每一页都有不同的小人,封面则是唯美水墨风的造型,里外差距巨大。 最后一件也就是一套书签,则是沈欢费心血最多的,上面的图画均是沈欢的左手所作。 这套书签一共四张,以红、黄、绿、蓝四色为主题,画有四种沈欢所见的纯粹景致:红叶图,荒漠图,竹海图以及浅层海底图。 首先选用最上等的笺纸,用调好的不同颜色的花瓣汁液浸泡,晕染上浅淡的不同层次的色彩,并散发出淡淡的花香。选取晕染最成功的部分裁剪下来,制成三指宽、三寸长的纸片,然后将毛边处理掉,使其变的光滑。 沈欢根据裁好的书签底上晕染的不同,设计构图,先在大纸上作出要画的图案,经过再三修改,定下终稿,才会在书签上动笔,就这样沈欢还是画废了不少书签。 红枫,是沈欢非常喜欢的一种树,遇雪犹清,经霜更艳,红的放肆灼目,却不搔首弄姿,大片的红枫林到了深秋,如漫天红霞,燃烧的热烈疯狂,为山林披上一层艳艳红妆,瑰奇绚丽,灿烂耀眼,惊心动魄,让人心醉,目眩神迷。 黄沙莽莽的大漠深处,开阔雄浑,荒凉辽阔,浩瀚无边,无穷无尽,有种遗世独立的孤独,天荒地老的坚持,有着最原始的美感和最直接的震撼,沈欢和祖父小师叔常常徘徊在沙漠,流连忘返,最美的不过落日美景,瑰丽的红霞与湛蓝的天空交接,漫漫黄沙与之呼应,沸腾的深橘红色的太阳身处其间,所有的一切,勾勒出天地间最美的图景。 无比清新犹如仙境的竹林,是绿色书签的主题,一条翡翠长廊,万竿拥绿,烟波变幻,折射出层层绿意,带有无穷生机。竹海层峦叠嶂,沟壑幽深,绿浪起伏,潇潇幽静之美,沁人心脾,飒飒清俊之姿,除尘忘俗,勃勃生机之态,神清气爽。 蓝色的则是光怪陆离的浅层海底,阳光透过湛蓝的海水,在浅海处折射出斑驳的光团,演绎出一幅变幻多端的光影世界,恍若进入蓝色宝石的内部,神奇迷离,梦幻迷人,犹如梦境。 方寸之间,纳天地美景,并非易事,且每一张都是浓墨重彩,绚烂绝美,让人震撼倾倒,仿若身临其境,无论从哪方面都已然达到了沈欢如今的最高水准,若是祖父看到了也要说一声进步非凡。 沈欢安抚下激动的苏碧儿:“那个台历和手札是我做的,书签是我娘留给我的。” 沈欢早在之前就利用家传技艺对四张书签进行了做旧处理,不像是新画的。 结果苏碧儿更激动了:“天啊,你娘留给你的,这么珍贵。竟然给了我。” “不过是些身外之物,你还要不得了。”沈欢调侃她,“你放心。我还有好几套呢。” “那还是太贵重了,你不知道。我三哥看到这套书签,眼睛都直了,激动的语无伦次,差点儿跪下来求我借他观摩几天,我可是纠结了半天都没有松口呢。” 沈欢有些纳闷,她虽然觉得这几张书签画的还不错,但也没有好到这种程度啊,不过想想。倒有些明白。当时为了在这么小的书签上描绘出几幅美景,沈欢运用了不少超前的空间技术,尤其是光线的利用,更是发挥到了极致。 中国古人作画从来不考虑光线问题。 并非写实画作,却表现的真实立体,怕是让人眼前一亮,耳目一新的地方,当然也有古人从来没有表现过这种主题的缘故,颜色运用也是,每张书签上的颜色不下百十种。一个绿色就可以演绎出深浅浓淡几十种来,且一起用在同一幅画作上。 好在成为药人后,沈欢的感官变得比以前敏感好多。尤其眼睛,用多了也不会累,也不会花,所以画这么精细的作品也不觉的累到眼睛什么的,看来凡事都有两面性,好坏并行。 “什么惊世之作,不过有些创新的地方,我那里还有好几套呢。这东西我既然送你了,便是我的一番心意。你随意用就行了,想要借给谁就借给谁。不用顾忌那么多。” 苏碧儿释然:“那我就不客气了,不过我更喜欢哪个日历书和手札呢。你说你怎么就那么多怪主意,那手札我都不好意思拿去给别人炫耀了。” 沈欢嬉笑:“那你喜不喜欢。” “我当然喜欢!没看出来欢妹妹在书画上这么有天赋呢,那日历上的字可真是漂亮,我三哥都没有看出来那是小女孩儿写的呢。” 沈欢的字清俊飘逸,一派洒脱不羁之风,确实不像是女子所书。 “那是,我可是不出世的天才,你可要抱住我的大腿啊,说不准以后我能一字值千金呢。” 苏碧儿笑道:“我看是脸皮厚的不出世吧,告诉你,我以后可是要青史留名的女神医,你才要抱紧我的大腿呢……” 两人自吹自擂,忍不住相视哈哈大笑。 突然,苏碧儿拍下脑袋:“哎呀,竟然把点心忘了!” “什么点心?” “我特意给你做的点心,你可以放心,不会跟那些难吃的药膳冲突的!”苏碧儿拍拍沈欢的肩膀。 沈欢顿时感动的不行,作为一个美食爱好者,顿顿都是没什么味道的药膳,其他东西大部分不能吃,能吃的也只能浅尝辄止,别提多痛苦了。苏碧儿同为美食达人,深深的同情沈欢这种境地,于是她特意研制了几种美味可口的点心,不但不会影响药膳的疗效,反而岁沈欢的身体大有裨益。 “碧儿,你真是我的救星!” 沈欢那副模样把苏碧儿逗的不行,笑的眼睛完成月牙儿,梨涡荡漾,可爱无比:“我让美绮把方子交给钟秀,以后想吃就自己做,回头我再帮你把药膳改进一下,弄得好吃一点。” “碧儿女神!你真是仙女下凡!”沈欢深情道。 苏碧儿被她夸张的表现弄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沈欢见好就收,带着她和钟灵钟秀玩儿纸牌,直到所有人脸上都贴满了纸条,她才意犹未尽的告别离开。 第二天,苏碧儿派人送来了她亲手熬制的药膳粥,弥补沈欢不能亲去的遗憾,那味道绝不是沈欢平日吃的可以比拟的,沈欢正幸福的品味着。 妙言从外面进来,向沈欢行礼道:“郡主,外面有两个姓秦的公子,说是您的故人,非要见您。” 沈欢一惊,是秦翊和秦越兄弟两个吧……(未完待续) 第九章 年近 这下沈欢不平静了,想起当日陆璟说的话,便觉得纠结,到底要不要见呢,那日与赵玥见面沈欢就已经后悔了,虽然难受,但沈欢还是不想以后后悔。 她狠心摇头:“说我不认识什么秦氏兄弟,让他们离开吧。” 妙言领命出去,沈欢坐在那里,原本美味的粥已经变得索然无味了,心中十分狂躁,便起身走向听涛阁。 沈欢很想听歌,在听涛阁找到了一把古琴,毫无章法的弹奏起来。说来也好笑,想起当日因为那杨先生态度不好便不喜欢古琴,沈欢觉得自己特别幼稚,总该学着成熟一些了,很多事情不能随着性子,得靠脑子。 冥冥中沈欢感觉到好几股势力在自己身边纠缠,如何在夹缝中生存,求得一线自由,还得看自己够不够强大,赵玥已然奋不顾身的为她跳下水,哪怕不为自己的未来考虑,也要想办法护住她啊。 不过,她实在不适合复杂的脑力劳动,半天也没有和头绪,便放弃了,车道山前必有路,慢慢来……再也没有比沈欢还会调节自我情绪的人了,不一会儿,便想开了,像个没事人一样该看书看书,该写字写字,让钟灵钟秀啧啧称奇。 沈欢是永远不会无聊的人,她有太多爱好,有太多可以填满生活的事情,再加上她越来越沉静的性子,接下来的日子越发平静,锻炼身体,看看闲书,练习字画和篆刻,设计郡主府,研制颜料,制墨。熟悉装裱,布置暖房……甚至为府里的丫头们设计花样子,偶尔弹弹琴。每天的时间都排的满满当当,然后她不小心再次忘记了自己的生辰。 十一月十一日是沈欢的第十一岁生辰。 其实。忘记生辰也不是沈欢的错,她向来对不重要的事情不走心,虽然和前世的生日是同一天,但是祖父和小师叔都对这种事情不上心,忘记生日都是家常便饭,更何况是一直颠簸不定的古代。 再加上如今没人知道沈欢的生辰,所以被略过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还是钟秀突然想起来,问了问沈欢。她这才意识到生辰都已经过了两天了。 钟秀为自己的大意懊恼不已,非要为沈欢重办一个生日宴。 沈欢挠挠头,有些无奈:“都已经过去了,办不办也无所谓啊。” “这怎么可以,生辰是人生大事,郡主年纪小,不懂得它的重要性,但不能因为怕麻烦就省了这事儿。”钟秀十分坚决。 沈欢拉住她,有些头疼:“我听说小孩儿过生辰会折寿的,今年先不办。咱们明年办一个隆重的怎么样。” 钟秀张口想要反驳,却看见沈欢养了多日却看不到长肉的小脸,一个没忍住。眼泪险些掉下来,想当初在陆府,陆珧姑娘过生辰时,那是何等的热闹喜庆,可是沈欢,没有一个亲人不说,连朋友都见不得,就算办了生日宴,除了苏碧儿谁又会来呢。 想到这儿。钟秀一时间心疼不已。 沈欢将钟秀红了眼眶,一时有些慌神。她最怕女孩子哭了:“好钟秀,就咱们三个一起过好不好。我就跟你们两个亲了,不想要其他人……” 钟灵在一旁道:“恩,咱们三个一起!” 钟秀忍住眼泪点头,沈欢见此松了口气:“既然要一起过,那礼物也不能省了!” “郡主想要什么礼物?”钟灵道。 沈欢想了想,眼睛一亮:“我想要羽绒披风!” “羽绒披风?”两人疑惑。 其实沈欢早就想把羽绒制品弄出来了,可惜这段时间太忙,就忘记了,深秋时节,郡主府的湖水都已经结冰了,沈欢除了在园子里锻炼身体,平时都在温暖的室内呆着,而凌霜阁的地龙也已经通上,沈欢把卧房和书房都搬到了那里。 沈欢想着正好趁此机会让女红好的钟灵钟秀把羽绒枕。羽绒披风甚至羽绒棉裤羽绒棉袄什么的都弄出来,好歹过一个暖冬。 “你们知道鸡鸭鹅这些动物冬天为什么不冷么?” “他们有羽毛啊。” 沈欢打一个响指:“对了!就是它们有羽毛,所以才能熬过寒冬,由此可见,它们羽毛的御寒效果非常好。最好选取鹅腹部成芦花朵状的绒毛,然后进行清洗,高温杀菌消毒……” 沈欢将自己知道的都告诉钟灵钟秀两人,并把自己的要求说出来,半天两人明白了,但实在不明白沈欢干什么这么折腾,明明有上好的貂皮披风,却怎么都不肯用。 其实到了这里,沈欢对皮草这种东西还是有些接受的,毕竟这里是古代,人与自然还有动物还算是和谐相处的,即使仍有杀害,也还是遵循着自然界的法则,没有什么动物因此遭到灭种的危机。 在这个甚至很多人生存都不容易的时代,沈欢没有资格清高,人类尚且不能完全摆脱生存危机,哪里去谈论动物保护。 但是,沈欢还是心理有障碍,不管别人怎么样,自己还是要遵循自己的准则行事。 钟灵钟秀忙去找邓管家努力发展羽绒大业,沈欢得到清闲,便窝在窗边的美人榻上看书。 冯嬷嬷进屋,后面的人搬了四盆隽美多姿的菊花。 沈欢起身看着,有些惊讶:“嬷嬷,那里来的这么好的菊花,绿牡丹、十丈垂帘、西湖柳月、紫珠蟠龙,哇,可都是名品呢。” 关键是这几种菊花都不是寒菊品种,开在这么晚的时节可不寻常。 冯嬷嬷笑道:“这是太后赏给郡主的,郡主可喜欢。” 沈欢点头惊叹:“怎么会不喜欢,真是多谢太后赏赐。我正想着在屋里放些鲜花,瞧着有生气呢,来来,这盆西湖柳月放在窗边的园几上,这盆……” 沈欢布置好这几盆花。又同冯嬷嬷说了一会儿话,才知道这是宋家送的,太后觉得仅自己赏太可惜。便命人赏赐给了孙子辈的皇子公主郡王郡主们,沈欢便得到了四盆。 等冯嬷嬷走后。沈欢就走到了书桌前提笔作画。 菊花可是祖父最喜欢的花呢,而且祖父种菊花也是一把好手,每年到了季节,祖父总会带着她和小师叔一道来一个赏菊宴,吃蟹品酒赏菊,最后一起画菊…… 九月时,长安办起了大大小小几十场赏菊宴,其中最有名的便是崔家和韩家在九月底一起办的秋色宴。 不过沈欢是没有这个荣幸被邀请的。她也不知道这件事情,还是赵玥来的的时候说起了这件事情,苏碧儿和府里的人都知道这件事情,但是没有人对沈欢说。 沈欢虽然有一副玻璃身,可又不是玻璃心,这种事情她根本不在乎,被全场长安人民忽视到底才是她的目标。在没有绝对实力的情况下,想要寻求自由,那就要低调低调再低调,尤其是形势不明。牵扯到几方势力当中。 经历过南诏炼狱般的日子,外加定魂草这种鬼畜东西的折磨,沈欢不仅精神力大大增强。专注度也在不断的提高,一进入创作时间,基本上就是六亲不认,两耳不问窗外事,因为这忘记吃饭不知道被钟灵钟秀还有冯嬷嬷念叨过多少遍了。 等沈欢揉着酸软的手腕停笔时,已经是华灯初上了。 这边妙语妙语端着用热水温着的药膳和餐具等在一边,那边妙婳、妙姝服侍沈欢洗手漱口,沈欢虽说还是有点不适应,但已经坦然多了。 吃过晚膳。钟秀那边已经将热水准备好,沈欢进去泡了个热水。出来躺在榻上,任由妙语她们擦头发。自己拿起没看完的史书继续看,这时钟灵兴冲冲的跑了过来。 “郡主,外面下雪了!” 沈欢放下书,一阵怔然,她来这里四年除了在雪山还没见过下雪呢……正好头发也干的差不多了:“别擦了,正好院子里的灯都亮着,咱们出去看看。” 一边给沈欢做小衣的钟秀瞪了钟灵一眼,对沈欢劝道:“郡主还是把头发擦干了再说吧,你的身体可经不起折腾……” 沈欢想到自己的玻璃身,老老实实躺下去:“你们说咱们府里是不是特别的安静啊。” 诺大的府里只有沈欢一个不多事的主子,下面的人自然比较清闲。沈欢有没有什么来往的亲戚朋友,也没有大大小小的宴会,对于喜欢热闹聚会的长安人民来说,这种日子实在是太过无聊和冷清了。 可爱苹果脸的妙语轻轻道:“是有点儿,不过活儿也变少了,大家都觉得很轻松。” “我倒觉得闲散并不一定是好事,过的丰富才叫生活呢……”沈欢思索着:“倒是我忽略了,大家往年都是怎么过年的?” “咱们府里的人都是庄子上出来的,之前没有服侍过正经的主子,每年过年,大家都在庄子上聚在一起吃饭,顺便找几个活泛的人,给我们些乐子。”妙言道。 “都是些什么乐子?” 妙语回忆道:“唱曲儿的耍把式的跳大戏的,还有些老人会摆龙门,给大家讲些天南地北的故事。” 沈欢点头:“倒是有意思,今年咱们也这样过,明天我去给邓先生说一下,怎么也是我第一年建府,大家要过个热闹的好年。” 妙言妙语惊喜,激动称赞。 第二天沈欢起来做完晨练,便叫来邓绍兴和冯嬷嬷商量事情,两个人很干脆的同意了沈欢的提议,并表示全力配合。 “郡主,那要不要请几个杂耍班子?”邓绍兴问道。 “杂耍班子?他们不过年吗?” “总有些是不得闲的。” “那倒是,不过我觉我们不需要请人,那样太过招摇,咱们自己关起门来玩儿就行了。”(未完待续) 第十章 暖房 邓管家和冯嬷嬷领命下去,很快就公布了消息,这下原本平静如水的郡主府犹如滴下一滴热油,突然沸腾了起来,大家似乎被压抑久了,爆发出了连沈欢都没想到的热情。 这里就不得不解释大夏朝的民风民俗了,中国人自古就喜欢热闹,唐朝和大夏朝人民尤其突出,不难想象,一旦经济国力强盛,文娱生活就要丰富了,而且这两朝的民风彪悍,气象开阔,大家玩得起玩的开,尤其是世家贵族们,一年到头各种宴会活动不断,自然而然世仆们也都喜欢热闹,乐意去搞文娱活动。 而且这时的人也不想现代的人那么功利,他们是纯粹的喜欢热闹,喜欢表现,直接热烈大胆。 倒是有不少人自告奋勇的要为大家献艺,听说其中一个就是护院,刘松自小练习拳脚功夫,打起拳来虎虎生威很是好看。另外一个是一个名叫元瑞的小厮表演的变脸绝技,这是他小时候跟一个卖艺的学的,因为喜欢,多年来也没有停下练习,反越发精进。 不过府里的人基本上从出生就注定是奴仆,发展方向也都学些伺候人的活计,哪会有人接触什么艺术,所以虽然大家热情很高,但提出的表演大部分上不了台面。 不过他们但求热闹,对质量没什么要求,沈欢就让他们自己安排,闲暇之余也会看看他们准备的情况,帮他们做些改动。 渐渐沈欢也从他们那里感到了一些久违的激情。 前世的时候,沈欢永远都有用不完的精力,对什么都喜欢,对什么都好奇,总是不知疲倦的投入到一件又一件事情中。对生活对艺术有着无限的崇拜和热爱,这也是祖父认为天才的小师叔不如她的一点,她虽然缺少感情上的细腻敏感。但是却拥有纯粹的活力热情,这是任何东西都无可比拟的。 来到这里后。她总是小心翼翼步步惊心,她压抑着自己的情感,限制着自己的爱好,变的成熟稳重,磨砺的深沉内敛,她开始虚伪冷漠,自我封闭,小心算计……变得越来越复杂。成长的代价是沉重的,却也是珍贵的,每个人在长大的过程中总会丢失一些纯真,收获一些经历。 没有人指导,沈欢走的磕磕绊绊,但是她始终努力保持自己最本真的纯粹。久违的激情让沈欢开始审视自己,自己为何变得像现在这样,又如何走下去,或许不能马上就有答案,但是对她来说已经是一种进步了。 所以沈欢很快发现滞留在瓶颈期的书画竟有了些许的松动。原本有些滞涩的感觉渐渐变得顺畅通透起来,整个人都变得轻松更有活力了,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体重直线增加。小脸终于能看到些肉了,不再是那副吓人的鬼样子。 天气愈发寒冷了,沈欢已经到了能不出门就不出门的程度,实在是体质问题,受不了半点冷。 这时候,终于放年假的苏碧儿跟着苏云深过来了。 苏云深满意的看着沈欢,笑道:“最近郡主的精神很好,恢复的也不错。” 沈欢拍马屁道:“多亏的苏大夫医术高明。” 其实她很想叫他苏大哥什么的,可是这样就跟苏碧儿差了一个辈分。叫大叔,实在开不了口。 苏云深笑着摇头。并不接话,开始为沈欢诊脉:“没有问题。如今郡主的情况已经稳定很多了,以后我便七日一次会诊,郡主觉得怎么样。” “我没有问题啊。”沈欢干脆道。 “我再开三份药膳,郡主接着吃上两个月,如果情况好的话,就可以删减一些药膳,吃正常的饭食了。” 沈欢眼睛一亮,兴奋道:“真的?!” 苏云深点头:“要是恢复的好,以后每天一顿药膳或是两天一顿都可以。” 沈欢抱住一旁的苏碧儿:“太好了,终于可以摆脱难吃的要死的药膳了,回头我就要开一个宴会,纪念我有重回人世了!” 苏云深和苏碧儿被她弄得哭笑不得,半天才安抚好沈欢激动的情绪。 “今日还有一事,就是想再取郡主的一点血来用。”苏云深请求道。 沈欢大方道:“苏大夫随意取吧,最近我长了不少肉呢。” 苏碧儿翻白眼,虽然肉眼可见沈欢变得丰润了不少,但是肉在哪里,依然瘦的够可以好不好。 不过苏云深真的没有客气,取了整整沈欢一小玉瓶的血液,沈欢最后还道:“用完了再来要,不要客气啊,苏大夫。” 那态度好像她的血就是大白菜似的,苏云深压下心中深深的无力感,微笑着向沈欢告别。 苏碧儿一个人笑的打跌:“哎呀,你没看见我小叔的那个表情,要笑死我了。” “要不要笑点这么低啊。” “笑点?” “就是令你发笑的界点,笑点高的人不容易笑,笑点低的人总是莫名其面的笑。” “这个说法挺新鲜的,嘻嘻,话说过啦,这次我来你这里发现你们府里很不一样了。”苏碧儿不知道怎么形容,皱着俏眉。 “变化是好还是坏?” “很精神,自然是好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抓住沈欢的衣服,盯着她,想要看出什么来。 “没什么,你知道这府里只有我一个主子,过年未免显得太过冷清,我就允许他们像在庄子上的时候,一起过年。” “跟仆从一起过年?”苏碧儿有些惊讶。 “与民同乐吗。” 苏碧儿有些怀念道:“我跟着祖父时,也是和府里的仆从们一起过年呢。” “人多才热闹有趣。” “是啊。”苏碧儿点头。 这时钟秀走进来:“郡主,披风已经改好了。” “披风?你这是什么披风,好奇怪,这么薄保暖吗?”苏碧儿摸着薄薄的红色披风。 沈欢看着精致羽绒披风,嘴角忍不住的上翘,这可是钟灵钟秀制作的。邓管家找来上好的鸭绒,两个丫头消毒晾晒,然后寻找合适的布料,最后在上面绣出沈欢设计的图案,前后用了大半个月才完工。 这件羽绒披风除了里面的羽绒一共有两层料子,里面一层内胆,选用最细密坚韧的丝绸,防止羽绒外露,并缝成密密麻麻的格子用来固定羽绒。外层选用结实好看的蜡涂棉布,耐磨防风防潮,要是脏了可以直接换外面的一层,里面的内胆可以一直用。 刚刚钟秀就是拿去换外面那一层了。 “你拿起来试试。”沈欢拉着苏碧儿的手。 “又轻又软,里面是什么?”苏碧儿越发好奇。 “是鹅绒,轻透保暖,钟灵钟秀帮我做的,她们怕我被那些寻常的披风给压的走不动” 苏碧儿笑出来:“你这里真是好多新奇的玩意儿。” “那是,以后就跟着我混吧,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小姑娘……” “大言不惭。” 沈欢笑的开心:“那是,走,带你看看我的暖房,种的第一批蔬菜快成熟了,正好你走的时候带走一些。” “你用暖房种菜。”苏碧儿一脸吃惊的看着她。 沈欢疑惑:“怎么了?不可以吗?” 这下苏碧儿真的败给沈欢了:“人家都是种花,你来种菜!你到底是有多麽败家啊!” “又不是没有人家种菜。”沈欢很无辜,成本也没有很高。 “你能跟那些人家比吗?!” “难道你们家冬天都不吃菜的吗?” “怎么会,一般都会提前窖藏,我们家比较好,给别人看脉问诊都会有人送一些,但是除了那些非常有钱的人家,基本上很少有人在冬天吃新鲜的蔬菜的。” 沈欢搂住她:“这下好了,有了我,你们家冬天都不会缺新鲜的蔬菜吃了。” 苏碧儿送她一个白眼,沈欢安慰道:“放心吧,以后冬日里的新鲜蔬菜会越来越多的。” 想着陆宋两家速度应该不会慢,而且沈欢已经决定明年在自己的庄子上弄上几亩暖棚用来创收,并且找人无条件的推广暖棚技术,最好种的越多越好,当然只是想当然的想法,就算成本下降,也不是一般的家庭能承受的。 两人从前院走了有一炷香的时间才到了半在地面、半在底下的暖房,从边上的门进入,瞬间眼睛都有些模糊,在后面跟着的钟灵和美琪上前把两人的披风脱掉,等眼睛看清楚后,入眼是一片生机勃勃的鲜嫩绿色让人情不自禁的舒口气。 “哇,真好。”苏碧儿跳到田地里。 这个暖房不过半亩大小,地下有两米左右,四周挖了两道墙,最外围的有石头砌成,保温隔热,里层的是泥土堆砌,传温导热,两道墙中间是封闭的空间,每边的外面有三个火口烧柴添碳。 暖房突出地面的是由竹条搭建的拱形顶,例外铺有厚油纸,可以透过不少阳光,晚上的时候会在外面盖上厚厚的茅草甸,用来保温,其实厚油纸也很脆弱,需要看管的人时刻注意,破掉要及时更换,所以沈欢决定以后换成玻璃的。 苏碧儿不禁赞道:“这样的设计真巧妙。” “而且这种结构成本较低,不会用掉太多的柴禾,只是需要人时刻关注着,比较费心思。”沈欢道,为了全府都能吃到新鲜的蔬菜,看管的人不可谓是不上心。 苏碧儿点头,然后兴致勃勃的选了一些菜,又和沈欢玩了一会儿,就回去了。(未完待续) 第十一章 过年 苏碧儿走后,沈欢在府中又转了一圈,看着大家忙碌的样子,不免有些感慨。 如今她可不是一个人吃饱就算了,有几十口人的生存名誉地位都是靠她维系的,责任的增加就意味着自由的减少,说实话沈欢并不喜欢这样,但自小她就被祖父教育要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在前途渺茫的时候,自由什么的都是奢求,还是先养活着一大家子再说吧。 过了几天,宫里传来了旨意,说是体谅沈欢身体不好,年夜会就不用参加了。 但是拜年还是要的,大年初一要先去宫里给太后皇上皇后等拜年,然后要给那个亲王叔叔为首的一干皇亲国戚拜年,沈欢估摸着如今的身体情况,一天完成的话可能比较困难,就依着邓绍兴的意见,用三天时间天来拜年。 很快到了大年三十,郡主府张灯结彩,大家全都忙碌了起来,冷静肃杀的冬日也因忙碌而多了些鲜活的气息。 沈欢将后花园的鸣鸾阁腾出来,鸣鸾阁是一座凸字形的建筑,一边是戏台,一边是观赏台,空间也足够,比较适合大家举办宴会。 而且为了让每个人都参与进来,沈欢还提出了用自助式的形式,将食物酒水提前准备好,方便大家取用。 除夕那天,沈欢完成日常锻炼,也来到了后花园鸣鸾阁查看现场布置情况,因为之前沈欢就画好了现场效果图,所以沈欢到的时候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邓绍兴见到沈欢过来,忙放下手中的活走到沈欢面前行礼道:“郡主。” 沈欢饶有兴致的看着现场,不由赞叹道:“邓先生厉害,这么快就布置的差不多了。” “还是郡主的才思聪敏,一切都是遵从郡主的安排。” 沈欢已经习惯他每次都恭敬有礼的样子了。笑道:“既然都安排的差不多,我就不在这里捣乱了,还是回去养精蓄锐。晚上可是要好好闹腾呢。那麻烦邓先生多辛苦一下。” “郡主客气了。” 我客气,还不是你太客气了。沈欢暗想。她带着钟灵钟秀转了一圈,又查看了各处的进度,就放心的回去看书,午膳后就躺在床上好好养精蓄锐,美美的睡了一觉,醒来时天色已经黑了,床边的八角宫灯散发着昏黄的光。 沈欢晕晕乎乎的坐起来:“钟灵钟秀,现在什么时辰了。” 两人进来。钟秀安慰沈欢:“郡主不要担心,如今刚到酉时。” 沈欢点头,妙言妙语进来,服侍沈欢洗漱,用温水洗了把脸,沈欢精神了不少。 “大家都准备的怎么样了?” 妙言略微有些激动:“鸣鸾阁已经完全布置好了,厨房也准备的差不多了,烟花也都放到了花园,冯嬷嬷说一会儿就可以放烟花了……” 沈欢听着,顺便穿上大红色金线绣梅的夹袄。这是钟灵专门为沈欢过年做的新衣,沈欢肤色过于白皙,总是让人觉得不真实。穿上一身红衣,到让人看着十分精神。她的头发丰茂浓密,盈亮柔顺,略带天然卷的栗色,很是漂亮,可惜过于消瘦的小脸衬不起这样的头发。 “郡主,今日要不要上些妆。”钟秀提议。 沈欢摸摸自己的脸,摇头道:“就这样吧,上妆只会显得更滑稽。把头发都编道后面,用两只珊瑚簪子固定一下。” 钟灵钟秀熟练的帮沈欢弄起头发。很快就好了,沈欢站起来转了一圈:“怎么样。喜庆吗?” 钟秀笑道:“怎么不喜庆,只是时间不早了,咱们还是早点儿出发吧,妙语她们早就等不及了。” 钟灵为沈欢披上羽绒披风,几人拥着沈欢走出屋子,冯嬷嬷一早就安排软轿在门口等着。 郡主府灯火通明,无数各色花样的灯将郡主府点缀的富丽辉煌,此时外面已经是锣鼓喧天,鞭炮轰鸣,烟花竞放的热闹场景了,沈欢被这种热闹的气息感染,情不自禁的笑道:“咱们该快吧,我都忍不住了。” 轿子一直用暖炉熏着,十分暖和,沈欢坐进去,两个婆子抬着沈欢,稳健快速的向后院出发,不一会儿就到了鸣鸾阁前面的空地上,此时,已经聚集了三四十口人了。 看到沈欢到来,众人一阵骚动,邓先生和冯嬷嬷领先向沈欢行礼,然后众人一起行礼。 沈欢吸一口气,大声道:“今天是大年三十,正式普天同庆的日子,大家就不要拘礼,咱们今天就是要过一个热热闹闹的年,我话也不多说了,邓先生封门吧。” 邓先生领命,然后高呼封门,几个小厮通报消息,让护院的人将门都封住,然后来到后花园集合。 冯嬷嬷走到沈欢身边:“郡主,外面天气严寒,您还是先到里面坐着吧。” 沈欢看着大家都静悄悄的看着她便点头:“我和钟灵钟秀先上去,妙言你们就在下面玩儿吧。邓先生也不用等了,现在就开始放烟花吧。” 然后沈欢就上到鸣鸾阁的二楼,透过窗户看外面放烟花。沈欢走后,大家也没有那么拘束了,男人们自告奋勇的承担起放烟花的责任,不一会儿,伴随着碰碰的响声,天空中连续不断的绽放出各绚丽的花朵,火光映照在众人了脸上,每个人开心幸福各种表情一一被沈欢收入眼底。 不断的有人过来集合,厨房的人也来到阁楼里,开始安排食物,烟花坊完后,众人散去开始准备宴会。 等人到了差不多了,邓绍兴和冯嬷嬷便带着众人进入阁内,阁楼里此时已经是飘满了食物迷人的香气。 众人惊喜,这才发现阁楼四周有许多架子,架子下面摆放着洁净的餐具,上面是瓷质的方形容器,一共两层,里面一层注入热水。外面一层是热腾腾的食物。食物的主角是饺子以及厨子们的拿手菜,此外还有各色点心果子零食酒水等,十分丰富。 大家对虽然事先有些了解。但到真正见识的时候还是啧啧称奇,钟灵钟秀首先为大家示范。为沈欢拿了些吃的到主座上,其与众人才开始自由取食,由于开场舞的热身,大家也都不在那么拘束了,一时间阁内热闹不已。 正在大家认真的讨论这种新鲜的吃法时,响起一阵鼓点,大家纷纷看向舞台。 七个大汉和七只打鼓不知何时出现在舞台上,给人一种视觉震撼。渐进的整齐的鼓点,令人振奋,气势恢宏,热血沸腾,看得人忍不住想要随着鼓点起舞呐喊。 “这是谁出的主意,别出机杼,确实精彩。”沈欢称赞。 “是邓先生。”钟秀笑道。 开场鼓结束,众人忍不住给予热烈的掌声,然后众人起哄,鼓动让有才艺的人上台。这并不是寻常宴会那样会把节目安排好,而是大家根据随意乱点,但是凡事准备的都不会错过。 表演虽然质量一般。但气氛很好,沈欢也看的非常尽兴,等时间差不多现场的气氛也趋于缓和的时候。沈欢上台给大家弹了一段琴,虽然她更想拉二胡。 弹过琴,沈欢接过钟灵手中的藤球,站起来来到台前笑道:“今日是普天同庆的喜日,刚才大家那么卖力,我也要赏给大家一些彩头,你们说是不是。” “是。”众人齐道。 “不过既然是彩头。那就不是人人都有的,所以我们来进行一个小游戏。其实也算不上游戏。大家看到我手中的彩色藤球,一会儿呢我就随意扔过去。谁抢到就有机会上台来,在这个漆盒里抽取一张花笺,上面有一些有意思的谜语,不管猜对猜错都可以在另外一个漆盒里抽奖。” 众人在下面有些骚动,沈欢打了一个响指:“为了鼓励大家参加游戏的积极性,我们先来奖赏给大家看一下吧。” 话音刚毕,钟灵钟秀就端着两个盘子出来了。 “明宇商行独家赞助的贪欢酒和硕人阁的牡丹玫瑰兰花三种养颜套装。” 这下下面的人不淡定了,护院的汉子们高声道:“郡主,快开始吧,都等不及了。” 然后其他人纷纷争抢,沈欢闭上眼睛,笑道:“我可看不到大家,哪边的声音大我就扔到哪边,来,让我听听你们的声音!” 这下整个鸣鸾阁热闹了,到处都是大家的嘶吼声,像是要把屋顶震翻了,沈欢暗自点头,随便找了个方向用力把藤球扔了出去,扔球瞬间大家更加激动了,却在陡然间安静了下来。 沈欢睁开眼睛看到情况,突然有种想钻到地缝里的冲动……因为……藤球没有扔到观众席…….它落在了戏台和看台的中间…… 众人想笑却不敢,倒是钟灵忍不住笑出来,这下犹如在热水中滴下一滴热油,瞬间沸腾起来,众人忍不住笑出来。 沈欢自己也忍不住笑,知道自己能力有限,便让贤于邓先生和冯嬷嬷主持游戏环节。 “臭丫头,你就看我的笑话吧,回去罚你每日写一百个大字。”沈欢指着还在笑嘻嘻的钟灵道。 钟灵向她盈盈的行了一个优雅的礼,笑道:“丫头遵命。” 沈欢瞠目,这还是那个严肃老成的小丫头吗!然后,沈欢拉着钟灵的衣领,让她微微弯腰,接着抬起她的下巴,贱笑道:“小丫头这么调皮,是不是想让姑娘我为你找个如意郎君啊。” 事实证明,无论是哪个时代的剽悍少女,在提起这种事情的时候都不能够淡定。 钟灵有些狠狠的看着沈欢:“郡主,我的心里只有你,才不要嫁人呢。” 沈欢笑眯眯的松开手:“这可不行哦,我可要帮你们两个找到一个真心相待的人才行呢。” 钟灵钟秀两人都十四岁了,找对象要从早开始。 游戏快结束了,剩下的节目也要开始了,沈欢重新坐回主位,听着大家兴奋地讨论刚才的奖品,由衷的感到开心。 众人吃吃笑笑热热闹闹,闹到了很晚,又在院子里放了会儿烟花,两只舞,众人才恋恋不舍的散去。(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 拜年 沈欢玩的很开心,可惜精力不济,回到屋内就趴下睡了,第二天还要去宫里拜年,这几天要辛苦了。 天还未亮,沈欢就被冯嬷嬷叫起来了。实在是疲惫困顿,沈欢也不睁开眼睛,像个木头人似的任她们随意捯饬。 “郡主,先把药膳吃了,一会儿在轿子上再睡。”钟秀在她耳边轻声道。 冯嬷嬷不赞同,将用凉水浸过的帕子直接敷到沈欢脸上:“郡主还是清醒些,听老奴再唠叨唠叨,一会儿进宫可不能再像平日里那样随意了。” 沈欢被冰凉的手帕冻得一个激灵,清醒了不少,乖巧的点头:“嬷嬷请说吧,我听着呢。” 回想一下自己微薄的礼仪知识,沈欢摇摇头,打起精神听冯嬷嬷的临时补习,一会儿可不止她自己去拜年,虽然不在乎什么形象名声,但是在宫里还是谨慎小心一些。 吃过药膳,冯嬷嬷的叮嘱也快结束了,正好妙言过来道:“郡主,嬷嬷,轿子已经准备好了。” 冯嬷嬷最后将沈欢的仪容整理一下,安抚道:“郡主不用紧张,不过是走个过场,很快就结束了。” 沈欢点点头:“嬷嬷不用担心,我可以的。” 钟秀扶着沈欢,向外走去,今天是她陪沈欢进宫。 此时天已微醺,唯有启明星和弯月还高悬在空中,寒冷肃杀的天气让沈欢彻底清醒,邓先生和冯嬷嬷亲自将她送上轿子,伴着噼啪响亮的鞭炮声向宫中出发。 新年新气象,皇宫也是粉饰一新,数以万计的精致宫灯辉煌耀眼,万涛彩锦富丽奢侈。更遑论随处可见以假乱真的鲜艳假花和散发幽香的真花,空气中都弥漫着令人迷醉的气息,这就是她在的大夏朝。恢弘开阔富贵雍容! 沈欢带着钟秀跟着从丹凤门接引她的一位女官,一路脚踏织锦红毯。不急不慢的向大明宫紫宸殿走去。由于走的慢,路上不断被不认识的各种贵妇骄女超越,沈欢才明白,今天不只是皇家的人来拜年,世家大族满朝文武官员的家眷全都来了! 一路接受各种注目礼终于来到了紫宸殿,隔老远就能听见里面嬉笑热闹的声音,沈欢磨蹭到门口,门外的内侍托着尖锐的嗓音扬声道:“韶华郡主觐见。” “宣!” 留钟秀在外等候。沈欢整顿心绪,漫步踏进殿内。 一进去,瞬间的安静,所有的目光集中而来,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又恢复了热闹气氛,仿佛刚才那一霎那不曾发生,一切都是沈欢的错觉。 慢慢走近,稍稍抬头看到主座上的三人,沈欢微楞。身边的女官小声提醒道:“郡主,两边的是皇后娘娘和太长公主。”太长公主是先皇高祖的亲妹妹。 沈欢了然,俯身行大礼:“韶华拜见太后娘娘。太后娘娘万福金安,恭贺太后娘娘新年吉祥……” 再行大礼:“韶华拜见皇后娘娘,皇后娘娘万福金安,恭贺皇后娘娘新年吉祥……” 再行大礼:“韶华拜见太长公主,恭贺太长公主……” 礼毕,内侍宣她起身,然后女官带她走到一个偏僻的角落,这是赏赐给她的座位,长方形的黑红漆矮案,一方软榻。 拜年的人接连不断。贺词虽不一样,却大同小异。沈欢发现,竟然大部分人都只是半跪。没有行跪拜大礼。 其实在清朝以前,跪拜都是大礼,即便是对皇上也只是在重要的正式场合才会跪拜,平时根本不会轻易下跪。只可惜清人入关,压断了中国文人最后一根脊梁。 当然,也是因为此次能来的都是身份尊贵的人。 皇权和士族的权力相比,自然还是皇权要大一些,不然为什么皇权为尊,但是世家的权力并不仅仅局限在政治层面,它已经渗透到了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普世的价值观,道德礼仪,社会风气等等均掌握在世家手中,因此在影响力方面,传承千年底蕴深厚受人尊崇的世家要比刚建立不久简单粗暴的皇权大得多。 沈欢坐下来休息,顺便打量着大殿的女人们,不得不说,还真是赏心悦目,基本上没有丑女人,但要说美,小一辈儿的陆珧和安夏禾绝对的出挑,两人虽也是盛装,却比其他人简单的多,两人站在那里不自觉地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此外,还有一个李家的美人,仙气十足,出尘高雅,容色气质丝毫不输陆珧和安夏禾,举手投足韵致清雅,一颦一笑优美动人。 而真正成熟风华绝代的美人还是要数韩凝玉和一位崔夫人陈氏,倒是安夏禾的母亲并没有想象中美,稍显普通,看来那位安大人还是个顶尖的美男子呢。 当然,除了这些顶尖的美人,其他各色环肥燕瘦的美人也各具特色,各有其美,让沈欢大呼值了。 可惜苏碧儿还没有资格来到这里,沈欢只能一个人寂寞的欣赏美人,就这样,拜年的程序就将近走了整个上午,大部分人拜过年就走了,只有少部分能留下来参与中午的宴席,沈欢就是少部分的人,可惜大部分东西只能看不能吃,所以宴席开始后不久,沈欢就偷偷溜出了大殿,反正她位置偏,也没人注意她。 出去后找到带她进来的女官:“这位姑姑,我身子有些不适怕打搅了太后的兴致,可否先情告退” 女官有些讶然,然后用标准的恭敬微笑道:“既然郡主有些不适,不如先休息片刻,等奴婢禀报燕姑。” “那就麻烦姑姑了。” 说话间女官带着沈欢绕过大殿走到后面的偏殿专用作招待贵女的厢房:“郡主请稍事休息,容奴婢离开片刻。” 沈欢笑道:“姑姑去吧,我不急。” 等女官走后,沈欢坐在临窗的软榻上伸个懒腰,把头上的金冠拿下,扭扭脖子,幸好来之前让钟秀把头发编好,不用金冠固定头发,随摘随带,好不方便。 厢房中间的青铜香炉散发着有些甜腻的芳香,沈欢有些气闷,便脱了鞋爬到榻上,推开窗户,一阵冷气伴着幽暗梅香袭来,沈欢忍不住打个寒噤,却自然放松,忍不住笑出来。 原来窗外就有一棵悄然绽放的腊梅,嫩黄色的梅花,错落有致的枝干,浅淡怡人的冷香,沈欢忍不住伸手触摸:“凛冬依时至,百花迹静绝,寒客踏雪来,幽然悄无言。” 腊梅又称寒客,诗吟完,沈欢咯咯傻笑出来。 “一个人也玩的开心。”一道清冷的声音传来,沈欢吓了一跳,转头一看,竟然是五皇子沈重! 因为入宫那次,沈欢特意打听过他。他的母妃曾艳冠六宫,可惜早亡。不过有小道消息说本来他母妃喜欢的是前太子,也就是沈欢的便宜爹,可却被当今皇上看中,成为侧妃,登顶后成了皇后一人之下的宸妃,可惜红颜薄命…… 这个长相俊美犹如寒雪仙人的冰块儿竟然在跟她说话,沈欢不自觉紧张,靠着窗又没办法行礼,只能抱拳笑道:“殿下新年好啊。” 冰块儿仙人眉毛微动,点漆的双眸盯着她,然后……转身走了…… 沈欢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僵了一下,讪讪把自己收回来,外面太冷了,当然,人更冷。 关上窗准备暖和一会儿,结果女官带着钟秀过来了,沈欢连金冠都没有带上。 “郡主,你没事儿吧。”钟秀进来仔细扫视沈欢。 “我没事儿,就是累了。”沈欢看向女官:“让姑姑看笑话了,我这身子太不中用。” 女官摇头:“郡主不用妄自菲薄,太后娘娘让您以身体为重,早些回府休息。” 瞎子都能看出沈欢身子不好,再见加上刚才吹了冷风,脸色更是难看。 钟秀为沈欢戴好金冠,扶着沈欢跟在女官身后,走出大明宫,谁知,在半路遇到了一位煞星!恭亲王世子沈延! 流年不利啊! “郡主,这会儿各位公子们来向太后拜年呢。”钟秀在一旁小声提醒道。 沈欢点头了然,目不斜视的从他们一行人身边走过,本想着宫里不会出事,她却低估了这位世子嚣张的程度! 正走着,身后一股巨力传来,沈欢忍不住前倾摔倒,金冠散地!原来沈延用他的玉扳指发力打向沈欢的金冠。 沈欢只觉得头有点儿发麻,双手刺痛,但她顾不上自己,起身看垫在她身下的钟秀。 “钟秀,你没事吧!” 钟秀还没回答,周围一阵哧笑,沈延笑的最大声。沈欢扭头看过去,结果人家全都走了,只剩沈欢二人凄凄站在那里,周围的侍者全都低头沉默,女官扶起钟秀默然不语。 钟秀过来搀扶沈欢:“郡主,我没事儿,你怎么样。” 沈欢扬头笑道:“怎么没事儿,被一个眼睛长到头顶上横着走的玉扳指给绊住脚了呢。” 沈欢蹲下捡起那枚玉扳指:“长得倒是玉模玉样,怎么不干玉事儿呢,好在我宽宏大量不计较,就罚你……” 看着脸色不好的女官,沈欢笑的愈发温和,伸手将玉扳指抛得远远的:“你算什么东西,懒得跟你一般计较,钟秀,咱们回家。”(未完待续) 第十三章 风平 出了丹凤门,上了马车,钟秀终于忍不住了,红着眼圈儿道:“郡主,你今天……” 沈欢笑道:“出气了,不是吗。” “可是……” “可是什么,没什么好怕的,我虽想着装蠢低调不惹事,但不代表我就怕事,我们来长安不是受气的,就算前方道路艰险,我们也要闯出一条生路来!” “只是现在与他争锋吃亏的还是郡主……”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在乎名声颜面的可斗不过什么都不管不顾的,我才不怕他明着欺辱我,他这样明面见真章的人才好对付,没有什么好担心的,怕就怕那些底下的手段,令人防不胜防。” “郡主明白就好,只是我们在长安人生地不熟,还是谨慎一点比较好。” 沈欢点头:“我还没想过真的收拾他,你放心,我平日深居简出,基本不会与他有交际,以后去女学也会躲得他远远地,不招惹是非。” 一旁的钟灵默默道:“可是郡主你明天要去他家拜年……” 沈欢一愣:“啊……我能……不去吗?” “您说呢。”钟秀双手一摊表示无奈。 沈欢无所谓:“我说的话那肯定是不去了,对,不去了。” 这下钟秀着急了:“郡主这怎么行呢,这可是礼节。” 沈欢往后一倒,慢悠悠道:“礼节?我什么时候是懂礼守礼的人了。” “这不行,郡主你不能任性。” “人家又不稀的跟我来往,明天让邓先生带些礼物替我送过去,就说我身体不适,恩,谁让他们儿子欺负我来着。” “郡主。你…你是认真的。” 沈欢微笑:“那可不,我本来身体就不好,风一吹小命都有可能吹走。更何况是被砸伤。再说了,就我现在这种倒霉的衰样。去了还影响别人心情呢,要是吓到小朋友,那罪过就大了。” 钟秀完全无力了:“您想怎样就怎样吧,我听你的。” 沈欢拍拍她的肩膀:“不要这么丧气嘛,船到桥头自然直。现在全长安都在看我的笑话,让他们笑去吧,我们走自己的路。” 回到郡主府,沈欢赶快填饱了肚子。就躺在床上一睡不起,殊不知她在宫里说的话如插了翅膀迅速传遍了长安。 再次醒来已是天黑了,沈欢请来邓先生和冯嬷嬷告诉他们她的打算。 两人对视一眼,邓先生道:“郡主今日受惊,不易出门,明日一早我带着东西去恭亲王府赔罪。” “赔罪?赔什么罪,邓先生代我送些东西全当我拜年就好了,他将我打伤我还没找他算账呢。” 邓绍兴点头:“小人明白,定不会让他们折辱了郡主。” …… 送走二人,沈欢松了口气躺在床上。真是头痛的事情,想来以后会更寸步难行吧,可她实在忍不下那口气。压抑了那么久总会爆发的。管他呢,好歹自己是皇上请回来的郡主,他们也不能太过分! 沈欢笑笑,想着想着又睡了过去…… 第二天中午,沈欢在书房,妙语从外面进来道:“郡主,邓先生回来了。” 沈欢放下书,点头:“恩,我知道了。钟秀钟灵。陪我去看看邓先生。” 结果还没等沈欢收拾好出去,邓先生就过来了。 “郡主。” “邓先生坐吧。回来这么晚,他们不会真拉着你进去做客了吧” 邓先生微笑:“没有。小人把礼送过去就出来了。之后去看了一些店铺,准备等开春修葺郡主府。” 邓先生说的轻描淡写,但沈欢可以想象恭亲王府对他可不会太客气:“委屈先生了,不知先生遇到世子了吗?” “为郡主办事何来委屈之说。至于世子,小人有幸见到一面。”邓先生微笑道。 沈欢一惊,上下打量邓先生一番:“先生…是怎么平安回来的。” 邓先生轻笑:“郡主太过担忧,世子那等尊贵之人怎会为难小人。见到世子,小人在十步之外就行礼问候,在礼仪上没有差错,自然不会有事。” 沈欢放下心来,看来邓先生很会对付这种人。 既然拜年没有事儿,沈欢整理整理拜年收到的压岁钱,然后安安心心休养生息。出了正月就要上学了,如今为了府里的人,做什么事情都要小心,而且她需要慢慢洗清自己的名声,不能让府里的人因此受尽屈辱。 到了正月十五元宵节,正是出门游玩儿的好日子,可惜元宵节人多杂乱易出事,沈欢强忍着蠢蠢欲动的心思,把自己关在书房一整天。 第二天苏碧儿就来了。 看到沈欢能吃能喝的样子,苏碧儿忍不住笑出来:“算我白担心了,还以为你得罪了恭亲王世子正在家惴惴不安不敢出门呢。” 沈欢委屈的撇撇嘴:“可不就是因为他,我才没出门呢。” “你敢出口骂他,怎么现在怕了。” “谁怕他,只是嫌麻烦罢了。唉,我都不知道怎么得罪他了,他干什么针对我,也不嫌掉价。” 苏碧儿送他一个大白眼:“你来的那一日他打赌输了,在安夏禾面前丢了脸,可不得记在你头上啊。” “赌约?什么赌约。” “赌你长得美不美,要知道你娘是名动长安的绝世美人,你父亲当年也是有名的美男子,大家自然想知道你长什么样子啊。” “那他输的可真够彻底的。”沈欢笑道,“不过他们也够无聊的。” 便宜爹是美男子?沈欢可看不出来,皇家的人除了沈重长得算得上美男子,其他人只能说英俊。其实不是长得一般,而是和陆璟宋祁熙这种顶级美男差的有点儿多。 “是够无聊,但他你都敢骂,还真是有勇气。恭亲王可是手握实权的亲王,深受陛下宠幸。” “你干脆说我脑袋缺根筋儿吧,谁让我当时管不住自己呢。不过。虽然他看起来是睚眦必报的那种人,但是头脑心机上不了台面。要是连他我都怕,以后还怎么在长安城混。” “唉,凡事总有利有弊,你还是谨慎些比较好。至于沈世子的为人,我虽不太了解,但也没听过他的什么劣迹,倒是不用太过担心。不过这次你和他可是名扬长安了,没有人管你倒好。可他估计的好好被教导一番,学学什么是皇家风范了。” 沈欢点头:“是该好好被修理,跟我闹起来实在是没有格调。” “你还真是一点儿都不担心。” “担心有用吗?我就不相信自己这么倒霉,每次出门都能见到他。” “你还真天真,他要是想收拾你,方法多的去了。你以为长安那些世家子嘲笑他是因为跟你计较吗?” “咦,难道不是?” 苏碧儿终于败给她了:“他们嘲笑他是因为他收拾你不仅自己亲自动手有*份,而且手段低端,竟然让你有反击羞辱的机会。” 沈欢绝倒:“我果然还是太天真了。” 两人对视,苏碧儿道:“你自求多福吧。” 事到如今。沈欢郁闷也没办法了,她又不是世族,也没接受过什么世家教育。怎么会知道他们的行事准则,她对沈延可不是简单的说几句,那可是*裸的人身攻击,对他的侮辱啊,世家贵族可是最看重荣誉名声了。 送走苏碧儿,沈欢本想找邓先生谈谈,但是又觉得既然邓先生这么淡定,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吧,反正她现在也不出门。不用着急。 倒是苏云深那里传来了好消息,沈欢终于不用一天三次都吃药膳了。但需要每十天为他提供一次血,无所谓啊。反正小玉瓶装满也顶多才十毫升。 心大的沈欢度过她在长安最后一段最安稳的日子,很快,女学开学的日子就到了…… 沈欢在台历上看着日期,托着下巴哀叹道:“还剩两天啊。” 钟秀钟灵在一旁偷笑,钟秀道:“太后下令,您是必须要去的,何不放宽心。” “你都不关心你家郡主,我要是被欺负了怎么办。” “这是太后开办的女学,不会有人太过放肆。郡主好好学习,安安分分的,应该不会有事儿的。” “尽人事听天命。”沈欢高举双手,“对了,到时候上学我能带你们吗?” “冯嬷嬷说每位女学生能带一名侍女。” 沈欢点头:“到时候你们两个轮流来,后天先带钟秀探探情况。” 两天时间眨眼就过去了,二月初一,沈欢像往常早起做操进行常规的身体训练,然后挑了一身低调的行头。 本来她以为会有统一的校服,结果低估了夏朝女人们对美的追求,要是真的像太学那样穿统一的衣服,夏朝的贵女早就闹翻了。 吃过早饭,沈欢认命的带着钟秀坐上一早准备好的马车,在邓先生冯嬷嬷还有钟灵等一行人的目送下,向女学驶进。 结果,离女学越近,沈欢越放松无所谓,钟秀却开始紧张起来,连手心都冒汗了。 沈欢拉住她:“去上学的是我,你这么紧张干什么,来,跟着我深呼吸。” 沈欢带着她一起深呼吸,安慰道:“我会老老实实听话,不冲动多思考,你这样紧张可是对我没有信心啊。” 钟秀摇头。 “既然对我有信心那就淡定点儿,紧张可是会传染的呀。倒是你,性格太好又不愿意招惹是非,受了欺负也不会说。” “我没事的……” “那要是有事儿呢。我们低调不惹事不代表怕事,被欺负了也不敢反抗,那样别人会更看不起我们,所以不要怕,做自己就好了。” 沈欢说着便笑着唱起歌,歌声最能抚平人心,钟秀渐渐平静下来,抱住了沈欢。 两人就这样一路抱着,不一会儿马车就停了,车夫佟大道:“郡主,女学到了。”(未完待续) ps:这章有点晚,不用好意思~~~过节加更,稍后送来 祝大家元旦快乐,看文开心~~ 第十四章 女学 钟秀为沈欢整理衣冠,并披上羽绒披风,然后走在前面,搀扶着沈欢下马车。此时正值各个学院学生上学的高峰期,马车来往,好不热闹,结果沈欢一下车,却是瞬间的安静。 没关系,沈欢已经习惯了。 下了车就见一位二十七八的温婉女子站在马车旁。女子穿着青色云纹斗篷,头挽坠马髻,珍珠点缀,瓜子脸,月牙眼。长相甜美,她应该是女学年轻的教习。 国子监长官为国子祭酒,主持政务。下设司业、丞、主簿、录事等官员为辅,平时教学的有博士、助教、典学、直讲等学官。女学长官则为院长,下面设有各种女官,平时均称姑姑,掌管教学的为先生,等,很多方面并没有国子监那么讲究。 “林沐见过郡主。” 钟秀赶紧上前搀扶,她到是不客气,礼行一半就止住了,沈欢也不介意。 “林沐姑姑客气了。”沈欢话不多。 林沐轻笑:“外面也天寒地冻,郡主随我来吧。” 沈欢点头,跟上她,进入了女学清雅精致的大门,还未等她跨入大门,就听到一阵骚动,沈欢转身,看到两辆马车停在了门口,其中一辆马车,那种看似低调实则奢华的风格让沈欢十分熟悉。 还没等沈欢反应过来,从门内出来两位女教习向那两辆马车走去。不出所料,应该是陆珧和安夏禾来了。 沈欢虽然也想欣赏两位美人,可却不想在这种场合下,便让钟秀提醒站在那里不动的林沐。 “姑姑,我家郡主身子不好,还是快些进去吧。” 林沐反应过来,急忙低头行礼表示歉意:“许久未见那两位姑娘的风姿。刚才忍不住起了想要多看两眼的心思,还望郡主不要见怪。” 她虽然这样说,但沈欢还是看到了她眼中一闪而逝的不以为然。 沈欢垂眸浅笑。 跟着林沐进入女学。不断在路上遇见了好几位教习,毫不例外的都在偷偷打量她。眼神惊讶诧异。沈欢轻笑,自己还真成了被看耍的猴子了,不知道她奇怪的模样现在被传成什么样了,能引起这么多人的围观。 其实现在比之初到长安的时候已经好了很多了,那时候自己长得像干尸一样,恐怖吓人。但如今经过几个月的调养,虽然还是瘦的可怜,却已经丰盈了不少。看着依旧奇怪,其实并不吓人。 说实话,每次照镜子,沈欢都会有个担忧,如果以后变正常了,美貌值会不会爆表,依照小时候不输于陆珧的样貌,沈欢想着怎么着都不会差太多。 当然,现在这种担忧还早,沈欢也不用想太多。 周围的人在打量她。她则在打量四周。 女学不愧为大夏朝第一女学府,气势庄严肃穆,看起来甚至不像是女子学院。但在细节上处处精致奢华,又给人一种别样的风流。 穿过前院大厅,眼前瞬间开阔,竟然是一片广阔的湖面,令沈欢惊讶的是绿波荡漾,湖水在这样冷的天气下竟未结冰。汉白玉的五孔拱桥如一条飘扬白练飞跃在湖面,这是静贞桥,太后命名的。 许是第一天开学,桥上铺着华丽的波斯红毯。新鲜花瓣点缀其间,每个桥柱上放置着一盆鲜花。花香四溢,生机勃勃。 过了静贞桥。便是正式的学堂——舒雅斋。舒雅斋是“亚”字型的建筑,两边两排是教室,中间是相连的回廊,茶水间和各位贵女的侍女们呆的地方。 林沐将沈欢带到第一排教室的正堂,钟秀则被带到其他地方。 此时正堂已经聚集了几十个小姑娘了,欢声笑语好不热闹,有不少人沈欢在宫里拜年那一天见过。沈欢进去后,各位姑娘都毫无顾忌的打量着她,沈欢坦然任人观察,自己在找了个能观察全局的角落,坐在摆好的织锦团蒲上。 好在她前脚坐下,陆珧和安夏禾后脚就进来,帮她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接着陆陆续续又来了不少女学生,苏碧儿也来了,但是沈欢之前和她说好在女学不要太过亲近,两人对视一眼,苏碧儿就被她的朋友拉去了。 沈欢发现这些女学生看似都融洽无比,但仔细观察就能发现一些有意思的现象。 三个最美的女孩子,陆珧,安夏禾还有李歆瑶,虽然每人身边都围了不少女孩儿,但陆珧和李昱瑶却不是谁能能够搭上话的,一个高傲如曜日,一个清冷如谪仙。 安夏禾却好多了,她对所有人都大方有礼,十分健谈,却丝毫不显世故,在众人之间游刃有余。 崔伊雪和韩氏姐妹韩雅文韩雅怡则又是一个中心,这三位世家女孩儿虽不是绝世美人,却也清秀美丽,身上浸润着着千年世家的书香气质和尊贵矜持,也是当之无愧的中心人物。 说来四大世家只有荥阳郑氏这一辈的嫡女比较少,只有一个还已经出嫁了,嫁给了宋七公子的大哥。 另外,沈欢的两位堂姐,绥阳公主沈珺卿和陵南郡主沈婂卿又是一个中心,围绕她们两个的人最多,可惜这两位公主郡主比之其他几位姑娘气质上要差上几分。 不一会儿,大堂里已经聚集了上百人了,看不出来长安城的女孩儿们倒还蛮多。沈欢观察了一会儿,有些无聊,便开始放空养神。 就在这时,正堂突然一阵安静,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 宋家四姑娘宋晓婕!作为美貌值只略输三大美人稳压其与众人的宋晓婕,一出场便吸引了众人注意力,没办法,谁让这个美人是个生面孔呢,好在人家大方坦然,随意找了一个地方坐下。 这下可热闹了,沈欢心想。正在大堂热闹的时候,一阵清脆玉玲声响起。 沈欢看到正堂两边走出来两排教习,随后是几位衣着更加庄重华丽的女子。应该是正式的授课先生,最后出来的是一位看起来三十多。气质高雅的女子。 她站在众人中间,高髻上插着一支镶满宝石的金步摇,画着梅花妆,螓首蛾眉,五官标致,一双明眸灿若寒星,让人在她面前有种无所遁形的感觉,一身水蓝色高腰襦裙。衬得身姿高挑,端庄大方。虽不是一等一的美人,却有种让移不开眼的惊叹。 这应该就是院长——洛秋华,出身世家,十三岁时才名满长安,与陆家幺子陆川定亲。 没想到陆川出家,婚事自然而然就告吹了,但洛秋华就喜欢陆川,非君不嫁,立誓要孤独终老。真是可歌可叹啊。 “古人将教学育人视为神圣之事,女学自承办之日起,便一直追求纯粹教育之道。 古人云: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因此,诸位女君子若想要在女学学习,需得忘记家世背景,忽略容貌才资,用心一也,专心求学。 学习之道,要淡得功利之名,立下奋发之志,广纳博取。精益求精,容不得丝毫作伪。 君子之学。以美其身,以修其性……” 沈欢听着听着就发呆了。有名的才女确实不凡,句句引经据典,好在也不太罗嗦,很快就说完了。 院长讲完话,就让高年级散去等待上课,然后对新来的学生讲述女学规则。 女学一般设有三年的课程,分为金钗、豆蔻、碧玉三个年级,因为古代女子12岁称金钗之年,13岁称豆蔻年华,14岁称碧玉年华。 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入学时进行除课,女学所教的六艺课程,有些人没办法全部都学,所以会给学生机会,将自己不上的课程上报,其实主要是给身体不太好的学生申请不上射御两门课,就像现代身体不好的同学不上体育课一样。 洛秋华让教习们给每个学生发一张花笺,同时一一为大家介绍每位到场的或不到场的先生,让学生们认识老师。 沈欢本着最大限度方便自己的原则,决定讲自然将射御两门课排除掉,其实她连礼都不想上,学礼仪啊跳舞什么的实在累人,但是做人不能太过不要脸,少两门已经很不错了。 结果在新进的三十多人中,只有沈欢在众目睽睽中将除课花笺交给了院长洛秋华。 之后高年级的学生要带新生参观校园! 沈欢跟着几个人在一位挺温和的学姐的带领下开始的参观之旅,学校嘛,除了教室食堂图书馆操场,也没有什么了。 女学里除了舒雅斋是主要教室外,还有独立的翩鸿阁作为礼课的教室,雅悦阁作为乐课的教室,清墨轩作为书课的教室,至于最不被看重的算学是没有单独的授课楼的。 此外,女学还有一个食堂——丰味斋。由于课程安排比较紧,中午时女学生一般都不回家,所以午饭都在女学里解决。布置清雅,分成一个个单独小隔间的丰味斋有些像日食餐厅的感觉,一点烟火味都没有。 由于女学与国子学为邻,与太学相对,三家学院共用一个最大的图书馆——博翰馆。此外,女学还有文轩阁一个小的书馆,另外两家学院也有自己的小书馆。但沈欢看过后,只能用书室来形容,不过已经不错了,虽然如今活字印刷已经普及了,但由于印刷质量不高,并不受士族青睐,所以大部分有身份地位的人家都只用雕版印刷的书,活字印刷的书只有广大的普罗大众才会用。 至于学习御射的校场,女学和国子学也是公用的,因此有不少选这门课的学生醉翁之意都不在酒,虽然男女学生是错开时间上课的。 当然除了这些基本的设备,女学作为一家园林式的学校,景致优美,哪怕现在寒气料峭,一路走来也觉得不负盛名,好在见识过陆家的别院,沈欢已经很淡定了。(未完待续) 第十五章 意外 很快就到了午时,丰味斋已经备好了饭菜,沈欢跟着大家吃了一顿正常的饭食,小小的激动了一把。饭后是自由活动时间,沈欢已经累的不行了,直接找了个教室趴那儿不起。 直到集合时间到了,沈欢在再次来到舒雅斋,下午就开始安排课程了。女学一天三个时辰,六个小时,会安排四节课,每节课大约一小时二十五分钟,中间有十分钟也就是一炷香的休息时间。经学作为必修课程,每天都有一节,其他六门课两天一轮,三十多名新生分成两个班以便减轻教学压力。沈欢被分到了甲班,同陆珧一班,安夏禾已经是豆蔻级的人了,连新来的宋晓婕也直接越过金钗级直接进入豆蔻级。 下午的时间也不上课,甲班乙班各回自己的教室,认识自己大家熟悉一下先生以及专属教习,相当于班主任。沈欢她们甲班的教习是一位名叫袁玫的年轻女子,乙班的专属教习则是接沈欢进来的林沐。 袁教习是个身材高挑,容颜艳丽的女子,废话不多就开始带领大家熟悉课程安排,熟悉规章,女学每年两次的考评,假期安排,请假制度等等一系列杂事,说完之后给大家发放课表,然后就放学了。 第一天开学就这么平淡无奇风平浪静,这让沈欢走出女学大门时还有点儿不真实的感觉,不就是全程被无视嘛,如果是这样,那以后的日子就太好过了。 第二天上课,依旧是钟秀跟着,两人都没有太过紧张,一路说笑,今天是第一天正式上课。沈欢本着低调的原则,比平时早起了两刻钟,想着早点儿到女学。不赶在高峰期不会引人注意。 但沈欢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是第一个到的学生,晨光微醺。教室虽温暖如春却显得清冷无比,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沈欢开始补觉。 不过刚趴在桌子一会儿沈欢就听见外面有人在说话了。 “姑娘,这会儿屋里还不够亮堂,不如先婢子点盏灯。” “不需要,你先下去吧。”这个声音清清泠泠,十分好听。 沈欢好奇,可惜这不是玻璃窗,看不到外面。 正要继续睡的时候又听到有人气喘吁吁道:“歆瑶姐姐。我就知道肯定是你来这么早。” 原来是李歆瑶。 “婂卿,你的教室在这边。”声音疏冷,看来跟婂卿并不熟络。 “现在还早呢,我想和姐姐多呆一会儿嘛。”听声音就像个娇俏少女。 …… 沈欢还等着听呢,结果没有声音了。 正准备继续接着睡,没想到有人推门而进,颇有些怒气冲冲的抱怨道:“清高什么,还真以为自己是……” 进来的这位穿着鹅黄小袄的女孩儿看到沈欢,吓了一跳,眼睛瞪得溜圆。停下了嘟囔,竟有一时的无错,沈欢还本想说两句表示自己没听见。结果人家很快调整情绪,下巴高抬,冷哼一下转身就走,坐到了教室的第一排,留给沈欢一个高傲的背影。 沈欢想起来了,这位沈婂卿不仅是她的同班同学,还是比她大不过三个月的堂姐,沈欢三叔恭亲王的唯一的嫡女,世子沈延的嫡亲妹妹! 沈欢共有九个堂姐妹。除了淮阳公主沈嬅卿和恭亲王庶出的两个女儿比她小,其他均要大她一些。现在女院上学的有两人,除了沈婂卿陵南郡主。还有在豆蔻级的绥阳公主沈珺卿。 不过,大家虽然是一家人,可却没有半点儿亲情,而且沈欢的来到不知道给皇家抹黑多少,让本来就在世家女面前就没有皇族优越感的公主郡主们就更加被瞧不起了。 沈欢继续趴在桌子上睡觉,管他呢! 其他学生都陆陆续续来了,教室逐渐热闹起来。直到一阵清脆玉铃声响起,沈欢才慢慢坐起来,然后就被前面的红色身影给吓住了,陆珧什么时候坐到她前面了! 但是时间也不容她多想,傅先生进来了。 第一节是礼仪课,傅先生已有四十岁,仪态端庄,从容有度,一举一动都是范本,青涩的萝莉们很快就被震慑了。 这是沈欢最不喜欢却对她最有用的课!可惜她却听不下去,第一节课从礼仪的衍生发展讲起,又给学生们发放女院自编的教材,听得沈欢昏昏欲睡才下课。 第二节是是俞先生的书画课,也是沈欢最感兴趣的,无奈即使俞先生再优秀,比起祖父和沈欢的其他老师,在各方面还是差很大一截的。 其实很多现代艺术家无论从技巧风骨还是气度是比不上古人的,古代文人单纯的生存环境以及纯粹的风骨品性是现代很多艺术家难以达到的,就是沈欢的祖父也不会自信的说已经完全超越了古人。 但是书画艺术发展经过那么多年到了现代,无论是从内容题材还是表现形式技艺技巧要丰富得多,有不少创新和发展,倘若有人能在现代诸多丰富的画派技巧形式等诸多方面汲取融合创新出自己的艺术特色,再加上本人的风骨品性不差,其作品与古人的作品相比其艺术价值和观赏价值要稍胜一筹的,只是比较可惜的是这样的艺术家比较少见。 其次是在教育方面,现代书画教育比之古代,要系统和细致的多,老师教学生恨不得一笔一划的教。但在古代,在书法方面有成就的人在教学方面都比较随意,给你一幅作品,为你讲解一番,学着写或者画去吧。技艺技巧很多都是学生自己悟出来的,至于天分差的人,那就没办法了。 俞先生也不例外,她今天为学生介绍各种字体,讲解这种字体个特点风格,然后发字贴,布置作业,回家临摹。真是简单粗暴的教学方法。当然,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俞先生有很多东西也是值得学习的。 接下来是午休,然后下午一节算学课一节经学课。算课对沈欢来说完全不成问题。一节课全用来发呆了,而教授经学课的先生徐先生,乃是当世大儒,是从国子监借来的博士,小老头并没有那种儒学的酸腐气,反倒坦率幽默,颇有些道家气质。 他讲的经学科是沈欢最能听下去的课,内容丰富去不深奥。正经却不严肃,讲解深刻,言谈之间透露着一种大智慧,令人受益匪浅。 放学后,沈欢跟着钟秀回到郡主府,昨晚功课和日常联系后躺在床上睡觉,才突然发现这一天竟然没有一个学生同她说过话,看来还真是被忽略的彻底呢。 来女学上学的姑娘基本上除了公主,其他的全都是家中的嫡女,就连恭亲王府和廖亲王府的庶女也不例外。沈欢从身份上来讲也只是亲王的庶女,按理来说是没有资格来这里的,大家不理她大部分是因为身份问题。 第二天的御射两节课。沈欢不用去上,就自己在教室里看书,乐课就不能发呆了,根据每个学生所选乐器不同,又分了几个小班,沈欢选择了箜篌,因为没有学过。 艺术是相通的,乐器尤为然,沈欢学过的乐器以弦乐器为主。学起来比较事半功倍。可惜经学课换了先生,沈欢这才知道经学课有六个先生。轮流授课。 有些事情,当你真正去做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困难可怕,就像上学,沈欢抱着壮士断腕的决心去,却发现根本不用这样,安安静静上学,做一个透明人,完全不会有任何问题。相反,她可以自在的可以观察每一个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自从发现就算她上课睡觉先生也不会管的时候,沈欢就给自己重新安排了上课内容。因为陆珧也喜欢坐在窗边,所以沈欢之后都会选择最角落儿不引人注意的地方、 任何浪费时间的行为都是要被摒弃的,哪怕是发呆也要是有用的。沈欢这些年虽然有些懒散不羁,一事无成,但有一点值得称道的是从未睡过懒觉,也很少去做无意义的事情。 人的一生太过短暂,时光珍贵,能做的事情太少,要在有限的时光尽力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才不会觉得遗憾。 对于上课这种事情,值得学习的,自然好好学习,如果觉得没必要,那就用来做其他的事情好了。 沈欢学生时代的嚣张作为又回来,先生在上面讲课,她在下面奋笔疾书,说实话,教室并不是一个能够安心练字作画的好地方,所以这种正经的事情还是要回家再做的,那就只能做些不正经的活计了。 在这个娱乐匮乏,尤其是沈欢交际也匮乏的年代,除了练字作画这种事情也需要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来调剂生活,画漫画写小说编段子这种事情都是沈欢爱干的,而且做起来可谓是驾轻就熟。 所以沈欢小日子过得还是很滋润的,甚至无聊的时候还给自己写食谱,因为沈欢现在一天只一次药膳就好了,其他都要吃正常点饭食。可惜这个时代材料匮乏啊!!! 生产力同宋代相当,没有辣椒没有花生没有番茄没有土豆……没有冰淇淋没有慕斯蛋糕没有一切沈欢喜欢的甜点……没有啤酒没有口味纯正的酸奶…… 总之有太多想吃的没有,要么是没有材料要么就是不会做! 好在吃货不是白当的,想吃什么有材料有本钱就自己捣鼓呗。 这天下午两节课教授御射,沈欢没有去上,找了本书在灯光明亮处看起来,这一看不要紧,再抬头起来天色已暗,钟秀在一旁快睡着了。 “钟秀,起吧来,咱们该走了。” 钟秀猛地站起来,反应了一会儿,才把手上的披风盖到沈欢身上:沈欢看着天色:“想来佟大该等着急了,咱们快些走。” “郡主不用急,左右不过一会儿。” 说是这么说,两人还是不自觉加快了脚步,等走到门口时,满街只剩下一辆马车了。 佟大见是沈欢,小小的激动了下,然后跳下车给沈欢搬蹬梯。 沈欢有些不好意思,但要是给他道歉的话,会令他更加不安的,只能微笑示意。 突然,一声清越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可是韶华郡主。” 虽然话是疑问句但是语气笃定是个陈述句。 而沈欢转过身就僵了,是秦翊!(未完待续) 第十六章 花朝 四年不见,清俊疏朗的青年少了四年前的青涩和稚嫩,多了份成熟,面容俊秀,看向沈欢,眸光温和,嘴角弯着一丝暖心的微笑。 沈欢忍不住跳下车,站到秦翊面前:“好久不见啊,秦大哥。” 秦翊轻笑,一手放在她的肩膀上,一手轻抚头顶:“是啊,好久不见了,幸好你还是你,没有变。” 沈欢顺手抱了一下秦翊,不过一抱而过,这年头,拥抱已经是非常大胆的事了,吃豆腐也要有限度的。 “秦大哥错了,我变了,可是秦大哥也变了,变帅了哦。” “你没见越儿,他的变化才比较大。”秦翊微笑。 沈欢再次僵住,这要是让秦越将她抓个正着,那可就不会像现在这么平静了,秦翊这话说的实在有种咬牙切齿的味道在里面。 沈欢心虚,讪讪笑道:“秦大哥,这里也不是说话的地方,不如我请你吃饭吧,正好也可以叙叙旧。” “可是越儿还等着我回家呢……” 沈欢拽住秦翊的长袍,抬头恳求:“秦大哥再给我一点儿时间。” 秦翊无奈:“他又不是洪水猛兽,你不用顾忌那么多。” “不行,我得做好准备,要不一见面他把我拆了怎么办。” “好吧,不过就算我不说你也躲不了太长时间。” “能多一刻就一刻嘛。” 秦翊将沈欢身形单薄,面色苍白,不由心软温声道:“天气严寒,你还是先到马车上吧,越儿那边我会帮你的。” 沈欢高兴到:“我就知道秦大哥会帮我的。你不要看我身体不好,其实还是可以的。我想和你走一走,咱们聊聊天。” 秦翊摇头:“天色已晚,你还是早些回家吧。回头寻个时间,我来找你。” 沈欢见秦翊坚持。只能作罢,两人就此别过。 这可真是意料之外啊,还没完全做好心理准备呢,虽然太学就在女学对面,可两个学校的课程是不一样的,太学的学生每天要比女学的学生多两节课呢,所以沈欢从没有想过会这样突然见面,激动有之开心有之担忧也有之。 为他们好。自然是不认识最好,可是这样的朋友沈欢不想失去,他们也不会介意,要是介意,秦翊今日就不会叫住她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不用顾忌太多,想太多反倒失其美好。 想通了沈欢就该吃吃该喝喝,继续上学,然后要放假了,沈欢的第一个沐休日二月十一日正好与二月十二日的花朝节相连。所以连放三天假。 立春已过,天气回暖,大地复苏。草木萌青。 花朝节在大夏朝是一个年轻男女都很喜爱的节日,民间又称称“花神节”、“百花生日”、“花神生日”。正所谓“百花生日是良辰,未到花朝一半春;万紫千红披锦绣,尚劳点缀贺花神。” 其实,说万紫千红有些夸张,或许在江南或川蜀等南方会有这种场景,但是在长安,郊外的花顶多刚接花骨朵,但这根本影响不了人们的热情。 早在还没放假的时候。沈欢就听到许多同学开始四处邀伴,在花朝节这天去踏青。 花朝节这天。人们惯常结伴到郊外游览赏花,祭花神。在北方。姑娘们喜欢剪五色彩纸粘在花枝上,或是剪了五色彩笺,取红绳把彩笺结在花树上,来映衬百花齐放的场景,俗称为“赏红”。此外,有些地方还有“装狮花”、“放花神灯”等风俗,有花神庙的地方还要到花神庙去烧香,以祈求花神降福,保佑花木茂盛。 沈欢本来不打算凑这个热闹的,可是那天碰到了秦翊,后来秦翊约她花朝节出来游玩,便决定这天还是与大家同乐。 可是没想到苏碧儿也给她递了帖子,邀请她花朝节出来游玩。 “郡主,你看这样可好?”钟灵举起铜镜,让沈欢审视今天的发型。 虽然铜镜光可鉴人,但相比用习惯的玻璃镜还是差远了,沈欢只能看个大概,因为身体原因,沈欢从来不再头上带任何有重量的东西,向来只用几根彩带。 今日过节,多加了几个珍珠。 “很好啊,钟灵的手越来越巧了,真不知道以后会是谁家的臭小子会把我们家钟灵娶走。” 被调戏惯的钟灵还是忍不住翻个白眼,正在收拾东西的钟秀忍不住笑道:“郡主可要好好把把关啊。” “那是!”沈欢大方点头。 “那郡主可不能厚此薄彼,钟秀也不能放过。”钟灵放下铜镜反击道,祸水东引。 沈欢摸着下巴笑道:“这是自然,不过我看钟灵比较着急啊。” 当你调戏他人时,一定要专一,轻易改变对象会让你不仅会削弱己方实力,还可能使自己八方受敌。 钟灵看着这两个人知道今天自己是躲不过,索性不说了。 沈欢笑笑,决定适可而止,想想自己今天要出去玩儿,还是忍不住有些小激动。想想自己好歹老老实实的待了半年,现在出去应该没什么问题,反正陆璟最近没有对她进行什么警告。 收拾好东西踏上马车,沈欢想到苏碧儿拒绝其他朋友的邀请,选择自己,并且不愿意在女学再装作不认识,忽然觉得自己何其幸运,能得到这样几个朋友,不顾世人眼光甚至不顾危险愿意和她交往,赵玥,秦家兄弟,还有苏碧儿。 顿时,心中所有的顾虑全都没有了,今日要开心的和朋友在一起,尽情放纵。 沈欢与秦翊约在了城门口处的一个亭子,而与苏碧儿是约好在永安坊的尽头,郡主府所在的永安坊虽然比较偏,但是离东城墙的通化门比较近。 长安的西郊由于连着运河,交通发达,商贸繁荣,而东郊环境优美,群山环抱,则是皇家和士族修建园林游玩踏青的地方。 虽然全民欢庆花朝节,但是不同阶级庆祝的地方是不一样的,沈欢虽有心避开长安的贵族们,但是不说没人同意,但就安全这一点儿,沈欢觉得就算多碰见一些长安贵族也无所谓。 不一会儿就到了与苏碧儿约定的地方,沈欢本想着苏家离这里稍远,要等一下苏碧儿,没想到人家到的比她还早。 “怎么这么积极来这么早,是迫不及待想见我了吧,这么想我。”沈欢开心笑道。 “你可不知道上学这十天简直要把我憋死了,你这个臭丫头!” 两人见面来了个热烈的拥抱。 “我还不是为你着想。” “我祖父说人之相交,相通于心,交汇于灵,与那些外物何哉。” “到时我着象了,你祖父才是真名士风范。”可是这个世界上这样的人又何其少,沈欢心中叹息。 “那是。”苏碧儿得笑道,“你不说还有朋友吗?咱们快走吧,说不定再等一会能要碰见恭亲王世子呢。” 沈欢望天:“借你吉言。” …… 其实这里离东门已经不远了,不过几株香的时间,沈欢她们已经到了东门,出了东城门,又行了半柱香的时间,终于到了望青亭。 沈欢下了马车,深吸一口气,顿觉神清气爽! 再转头看向亭中的四个人,送上一个大大的笑容。 赵玥、赵翔、秦翊三人站起来表示欢迎,另一个漂亮俊俏的男孩儿见到沈欢立即把头扭了过去,虽然变化挺大,但这是秦越无疑了。 沈欢拉着苏碧儿进入亭中,苏碧儿瞪着两只圆溜溜的双眼看着赵玥:“你…你可是硕人阁的玥姑娘。” 赵玥微笑点头,沈欢有些纳闷,怎么这么激动,但还是为双方介绍起来:“这是金陵苏家的苏十二娘苏笛,小名碧儿。” “他们是我在苏州认识的朋友,玥儿你认识了,这个英俊少年是她弟弟赵翔,这位翩翩君子是秦翊,那位傲娇少年是我最好的玩伴儿秦越……” 两边认识过后,沈欢才了解到为什么苏碧儿见到赵玥这么激动。硕人阁如今盛名显耀,令整个大夏朝的贵妇骄女们趋之若鹜,尤其是硕人山庄这种美容沙龙式的经营尤其令人称道,而作为台前掌柜的赵玥自然受人关注。 当然,在这种世家当道,商户低贱的社会里,赵玥受到的关注自然不是什么尊敬崇拜,不过是认为她能力不错能不能收为己用罢了,只有沉迷于医道的苏碧儿关注的是硕人阁产品开发者赵玥,对她将医学之道与美容之道融合入在一起十分感兴趣。 两位妹子一见如故,沈欢也顾不得秦翊,讨好的凑到秦越面前。 “一别经年,许久不见,秦越小哥真是越来越俊俏了。”(未完待续) 第十七章 山庄 秦越转身不理她,沈欢追上去:“我错了,我道歉,我忏悔,我痛定思痛追悔莫及悔恨交加……” 继续转身,继续跟随:“我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现在交由组织,恳请组织宽大处理,再给我一次机会。” 继续转身,继续跟随:“我已经这么诚挚的向你道歉了,男子汉要大人有大量,心胸宽广,器量不凡,你这样就跟小女孩儿一样,多没意思……” “你谁啊?我认识你吗?别跟我说那么多话。”唇红齿白的少年下巴微抬,语气不屑。 傲娇少年你惹不起啊,沈欢心中抹泪。 “我认识你啊,你忘了咱们两个四年前在一个夏日午后美好的邂逅了吗?我一见你就惊为天人,崇羡之情犹如决堤江水,滔滔不绝,一发而不可收拾……” “长的丑就不要露出这么难看的表情。”少年继续转身。 但沈欢可没有忽略他嘴角忍不住弯起一丝弧度,心想有门儿,于是偷笑再接再厉道:“你长这么俊俏,怎么能以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别人呢,总要给我们这种人留条活路不是……” “活路?笨蛋一个,本来长得还能看,结果弄得自己成了丑八怪,还让别人给活路,怎么不先自己对自己好点儿。” “咦,你怎么知道我本来长得还能看,你认识我对不对!” “哼,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小爷才认识你这个丑八怪。”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耳熟,沈欢一时呆住了,这分明就是齐亚嘉附体的即视感,怪不得觉着深深的惊悚感。 秦越说完话。发现没人回答,忍不住转身看到了沈欢怪异的表情,还以为刺激到她。一时觉得自己话说重了,但又不能收回。就清清嗓子道:“你不知道别人对你说话你要回答吗?” “啊,回答什么?”沈欢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围观的四个人忍不住笑了,秦越看着沈欢,恨铁不成钢道:“你怎么还是那么笨!” 沈欢笑着抱住他:“笨又怎么啦,你要是原谅我,我就是笨一辈子也愿意。” 秦越别扭的推开她,颇为嫌弃:“别说傻话,你这辈子已经没有变聪明的可能了。” 这是变相的原谅她。沈欢笑出来,再次抱住少年。 哄好了秦越,几人才算是正式会师。 秦翊温声道:“我们许久未见,应围炉漫谈,正好今日凑齐了,不如拜过花神我们就回城,找个地方好好叙旧。” 赵玥笑道:“哪里用这么麻烦,我已经在硕人山庄设好宴席,咱们在此地野游一番,再移步硕人山庄。好好畅谈。” 沈欢拍手:“这个我赞同,我还从来没去过呢,正好看看大名鼎鼎的硕人山庄是什么样的。” 其他三位完全没有意见。众人便步行向前出发。 此时万物萌春,郊外青山环抱,山势绵亘,幽岩深谷,高峰平坡,流溪飞泉,百鸟鸣啼,一切都那么清晰动人,所有的事物都充满着生机。盎然勃发。 沈欢不由感叹:“真好,没想到还能有一天和你们悠闲的漫步在自然中。想想过去几年发生的一切,都像是在做梦。唯有此时是清醒的。” “那你一直生活在梦中了,真天真。” 秦越一句话破坏掉沈欢酝酿的气氛。 秦翊安慰道:“既然梦都过去了,欢儿以后都要活的鲜活才好。” 苏碧儿也笑道:“是啊,好日在都在后头呢。” 唯有赵玥笑而不语,谁说以后的日子会好过,在她看来,怕是会更加不好过了,不过她会全力帮助她的。 几人说着,秦越忍不住问道:“你这几年到底怎么了,竟然变成了这种鬼样子。” 沈欢想了想道:“说来还挺传奇,不知道为什么,我身体里被人放置了一枚珍贵的蛊,这个蛊对南诏还很重要,他们掳走我之后,千方百计的想拿出来,却不得其法,我就被关在一个地方,虽然没受什么苦,却也挺痛苦的。” 沈欢说的简单,但这事情确实复杂,也说不清,苏碧儿知道沈欢在这上面撒了谎,不过是为了掩盖这几年受的折磨,便没有说破。 知道沈欢这几年是怎么回事,秦越也就没有往下追究。 “你们呢,这几年怎么样。”沈欢说完自己的,继续问道。 其实几人也无甚特别,赵玥自从开始打理硕人阁之后,便不再回念安村了,赵大娘和赵翔一直跟着她从苏州到扬州,又从扬州到洛阳,再从洛阳到长安,最后为了赵翔的学业,在长安安定下来。不过赵翔因为身份原因,只能在长安一家比较有名的私塾学习。 倒是秦翊和秦越一直跟着秦老头在念安村,去年差不多和沈欢同一时间来到长安,在太学求学,至于秦越,纯粹是在南山待得无聊,出来见见世面。 “这么说,你们几个倒是有缘,分别几年还能在一处相见。”苏碧儿道。 沈欢双臂伸展:“对啊,你可是成了这一段孽缘诞生的见证者哦。不如让我来高歌一曲,赞美缘分。” “可不就是孽缘,歌你还是别唱,我会折寿的。”秦越道。 “姑娘的歌声,令人难忘啊。”秦翊想起四年前的中秋,也忍不住笑道。 赵玥赵翔随声附和,倒是让苏碧儿好奇不已:“什么歌,为什么大家这种反应。” 沈欢看向她:“他们不懂我的忧伤。” 众人笑,碧儿道:“再来一次嘛,我想听。” 沈欢想起自己那次滑稽的表演也忍不住笑:“这样吧,等到了山庄,我再给你唱吧。” “路上挺无聊的,你就唱唱呗。”苏碧儿被几个人的反应弄得心痒。 秦翊也附和道:“我也想听。” 沈欢想了想,虽然是在路上,但这时人还少。反正是唱一小段儿,便答应了。 “还好前一段时间开始练了练嗓子。” 清清嗓子,沈欢唱了一首为了娱乐钟灵钟秀亲自改编的一首曲子。虽然已经尽力靠近如今的审美,可是在几人看来还是别具一格。竟然获得了一致好评。 沈欢小得意:“这不过是餐前小菜,接下来请欣赏沈欢为大家带来的牡丹亭记,掌声欢迎” 几人很给面子的鼓掌。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遍青山啼红了杜鹃,荼蘼外烟丝醉软。春香呵,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 一旦开始演唱。沈欢就认真了,虽然形式闲适随意,但不再是清脆的童声,不再是娇嫩的女童,也不再是简单的心境,略有些沙哑的嗓音配合着婉转的曲调和优美的辞藻,竟与几年前的表演感觉完全不同了。 众人渐渐品鉴出一种凄美的味道,正有些入迷,却被传来的一阵马蹄声惊醒了。 声势浩荡的一群人,老远沈欢就看到了打头的沈延!!! 真特么是流年不利。沈欢抱头郁闷不已,这时候躲也躲不过了。 马蹄声渐进,秦翊环抱住沈欢:“没事儿的。” 他知道沈欢和沈延的恩怨。 沈欢叹息:“我是没事儿。就怕他有事儿啊。” 好在沈延已经不会傻到在大庭广众之下对沈欢怎么样了,伴随着一阵冷风,这群人离开了,留给沈欢他们一圈潇洒的背影。 旁边的苏碧儿大出一口气,可爱的小脸儿满是释然:“刚才好紧张啊。” 赵玥赵翔也是一脸庆幸,而秦越却十分不爽:“那是谁,你们怎么了?” 沈欢从秦翊怀中出来,十分淡定:“以后见了他绕道走就行了。” “他做事情从来不用这里”,沈欢用手指指脑袋笑着补充道:“他做事走心。不走脑……” 其他人大笑。 赵玥道:“这会儿来往的人多了,咱们还是赶快出发吧。” 沈欢点头:“咱们在哪里拜花神。人多不多。” 秦翊思忖道:“是我思虑不周,恐怕那个地方不适合我们。” 赵玥提议:“这样更好。咱们直接去硕人山庄吧,在那里拜花神也不错。” “商量好了就快走吧。”秦越催促。 几人骑马的骑马,坐车的坐车,向东郊的硕人山庄驶去,沈欢赵玥苏碧儿三人还在马车上顺便玩儿起了斗地主。 硕人山庄离这里并不远,大约两柱香的时间就到了。 沈欢下了车,顿时眼前一亮。 下了马车,首先映入沈欢眼帘的是一条长不过二十米宽过五米的青石板路,路两边有两天细小的水渠,水渠中每个七尺便伫立着一尊优雅的汉白玉鲛人造型小喷泉。 鲛人形态各异,每隔鲛人头顶着一只全开或半开贝壳,水流便从贝壳里的珍珠中倾泻而出,顺着鲛人优雅的形体流如下面的水渠中。 往前走,是一道华丽的黑漆镂空雕花铁大门——这是沈欢当初设计。 沈欢当初设计硕人山庄时,是想将它塑造成一个开放式的环境,中国古代建筑都是比较封闭的,尤其是私人建筑,一定要建在高大厚实的砖墙之后,外人没有丝毫可窥探的机会。 但沈欢将山庄的外门设计成西方庄园的形式,连围墙也是,造型独特优美的砖石与栅栏结合式围墙,爬满各色植物、地锦、常春藤、绿萝、石龙腾、扶芳藤、凌霄......疏落有致,既有了空间隔离的私密感,又有了舒放自然的开阔感 自然精致,开阔疏朗,这就是硕人山庄给沈欢的第一感觉。(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 麻烦 跨过大门,是一座大型喷泉,传统的圆形喷泉,喷涌而出的水流层层递高,在阳光下反射出晶莹的光芒,喷泉中间是一座造型精致的假山。 由此有一条环形路,绕过环形路后又是一条不过二十米的大路,路两边种植着两排高大笔直水杉,路的尽头是硕人山庄的服务大厅——誉美堂。 几人还没有进入誉美堂,就有人出来迎接了。 一位三十岁左右,面容可亲,身姿丰腴的青衣女子带着几位十五六岁的粉衣少女走到几人面前向赵玥道:“掌事!” 赵玥点头微笑:“蓉管事,槦欢楼安排好了吗?” 蓉管事道:“掌事放心,具已安排妥当。” 赵玥满意道:“蓉管事就去忙吧,我这里也没什么事情了。”然后又转身对几人道:“那咱们就走吧,我可是提前好几日特地预留了这个地方。” 秦翊道:“赵姑娘可知道今日山庄除了我们,还有那些宴席安排?” 赵玥看向蓉管事,蓉管事笑道:“山庄的生意一直很好,宴席安排已经排到三月份了。今日康富商夫人定下了静华阁,安正候夫人定下了水月阁,信阳长公主定下了万象楼。” 赵玥问道:“信阳长公主招待什么人呢?” 蓉管事看了沈欢一眼,才慢慢答道:“长公主不过是出个名头,定下来是借给小公主们玩耍的。” 看着秦翊和赵玥微变的表情,沈欢无奈笑道:“你们这是怎么了,虽然我不受她们喜欢,但好歹是一家人,不用太担心的。而且我们可以离万象楼远些,出来玩不用顾虑那么多。” 只要沈欢没有问题。其他人就更没有问题了,于是赵玥带着一行人向槦欢楼走去。 硕人山庄除了美容场所外,为了不浪费巨资投入的园林。便设了二阁双楼四个地方用做宴客场所。 槦欢楼是硕人山庄最美的地方,同时也是四个宴客场所中最小的地方。它伫立在硕人山庄地势最高的西北角。林峦高下,烟云掩映,水泉道路,篱落桥梁,仿若仙人们无意间流落人间的一座小楼。 不过沈欢想说,来这里还真是需要体力,没有大路可通马车,小路隐秘而狭窄。仿若自然形成,虽然累却别有趣味。 不过说是小楼还不如说是空中楼阁,因为这座两层小楼是建立在几根巨大的石柱上的,远处看来好像是悬空的。 “果然奇趣,只是怎么上去呢?”苏碧儿一边啧啧称奇一边疑惑道。 赵玥抿嘴笑道:“怎么走进去可就要靠你们自己了。” 秦越闻言,露出有什么大不了不过如此的的表情,一马当先走在几人前面带路。也不知道怎么走的,几人就进入了一个干燥清爽,陈设华丽的山洞,走出山洞。才看到一条索桥连接着山洞和槦欢楼的二楼。 秦翊赞道:“果然是别有洞天。” 沈欢点头顺便拍了下秦越的马屁:“秦小哥还真是厉害,这么快就找到了出路。” 秦越眼中闪过一丝得意,不过却极力压抑上扬的嘴角。 桥上的风景很好。峭壁悬崖,云雾缭绕,丹枫与翠竹相交,老干与新枝相应,绿云葱郁,凝空飒飒,一派美景美不胜收。 进入槦欢楼,楼内布置雅,开阔明亮。 听到周围有水声。秦越推开后门,竟然是一条瀑布。 “这是人工凿砌。”赵玥说道。 沈欢忍不住赞叹道:“你们可真用心。” “只要你喜欢。多费些心思又如何。”赵玥调笑。 沈欢夸张道:“哦,我的心都要被你给融化了。” 两人笑作一团。 苏碧儿和秦翊赵翔去外面的观赏走廊看瀑布去了。而秦越一进来就被二楼吧台那里的旋转木椅吸引住了。二楼是游戏厅,放置了许多游戏道具,还特意安排了一个吧台,因为二楼游戏一般是不带侍从参与的,酒水要自己准备。 “现在还不到午时,我们先玩会儿游戏。”赵玥提议。 “好啊,我想到一个金陵十三钗的游戏,很有意思呢。”沈欢兴奋道。 谁知此时一个甜美的声音传了过来:“花朝时节,本应大家同乐的,槦欢楼内的几位贵人尊贵不愿移步,小女便特地前来拜访几位,还望几位贵人不要把我拒之门外啊。” 有时候就是你不找事,事也来找你,沈欢可没有听错,这是陵南郡主沈婂卿陵的声音。 几人面面相觑,赵玥苦笑:“怕是因为没有订到这里,心中不服气。” 沈欢笑道:“我来应付她吧,好歹身份一样,她不能怎么着我的。” 说罢,便站起来向外面走去。 赵玥拦住她:“你不要出去,我来,我是掌事,直接说槦欢楼在修葺就行了。” 秦翊道:“她既然过来,就是知道这里是有客人的,你这么说,她自然不相信。” 几人正在讨论时,秦越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下去了,他对着站在门外的沈婂卿用他招牌式的傲娇语气道:“既然知道里面是贵人,那就不要过来打扰了。” 果然,听了这话沈婂卿大怒:“你是谁?凭什么让我离开。” “反正不是你的地盘,就不要像地痞一样赖在这里了。” “你知道我是谁吗?敢这样跟我说话!” “你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就跟我这样说话。” 皇家的贵女在世家的刺激下,自尊心又强又脆弱,一旦有人用这种语气对她们说话,那就像触到了逆鳞,听着这种跟小学生吵架一样的对白,沈欢竟然觉得还挺有意思。 “混蛋,你竟然对我这样无理,我不会放过你的!”沈婂卿的声音好像带着些哭腔。 几人想这下玩儿大了,赶快下去阻止,结果刚下去就看到沈婂卿带着两位侍女跑了。 秦翊看着面色无辜的秦越,严肃道:“越儿你太胡闹了。” “她不是走了吗,看你们一个个如临大敌的样子还以为是多么厉害的人物。”秦越无所谓道。 “她是沈婂卿,陵南郡主。”苏碧儿补充道。 秦越指着沈欢道:“郡主怎么了,她还是郡主呢。” 赵翔安慰一脸头痛的秦翊:“秦大哥,不用着急,总用办法的。” 沈欢喷笑道:“小哥真是好样的,几句话解决了大麻烦,以后的事情就留到以后头疼去吧,你说得对,我也是郡主,她欺负不到我头上。” 赵玥无奈道:“大麻烦在后面呢。” 果不其然,不过一会儿,浩浩荡荡来了一群人,打头的是辽阳公主沈澜卿和绥阳公主沈珺卿,沈婂卿紧随其后,后面则跟着一大波来看戏的贵女们,陆珧安夏禾宋晓婕赫然在列。 看来今天这个聚会还不小呢,沈欢腹诽。 场面一时尴尬,沈欢六人站在门口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沈欢拽住要上前一步的秦翊,自己走到前面对着众人笑道:“没想到这么巧,能和姐姐们在这里巧遇。” 沈婂卿道:“谁是你姐姐!” 沈澜卿用一个眼神制止了她继续说傻话,笑道:“确实没想到,刚刚婂卿还想着谁这么大本事定下了槦欢楼,没想到是涵卿妹妹呢,怪不得妹妹不愿意同我们一道玩耍,原来是有了更好的去处。” 辽阳公主沈澜卿的母亲是王贵妃,出自琅琊王氏,是宫中最尊贵的公主,今年刚从女学毕业,成绩优良,不知道为什么还没有订婚。 不过这位姐姐还真是绵里藏针,你什么时候邀请我一起玩耍来着? “姐姐说笑了,我与赵掌事原是苏州旧识,之前就约好相会了,万不得已才负了姐姐的好意。今日,这里的人取消了预定,赵掌事才邀我来这里稍坐片刻的。” “看来是我误会妹妹了,只不过方才婂卿来这里说了几句不好听的话,我来这里特地为刚才那位受辱的小公子道歉的。” 重头戏来了! 沈欢疑惑道:“受辱?刚才我在楼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听我朋友道,他看到一个漂亮的姑娘,不免多说了几句话。” 这下沈婂卿睁大眼睛,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沈欢,想愤愤开口却被沈澜卿阻止。 “都是我这位朋友轻薄了,姐姐别看他站着一副冷面孔,说话也冷言冷语不好听,其实不过是为了掩藏羞涩。”沈欢站着说假话一脸真诚,“还望姐姐原谅他嘴笨心拙,唐突了姐姐。” 沈澜卿看着沈婂卿温柔道:“婂卿,我看你刚才话没有尽实,定是你骄纵惹了这位小公子,还不快道歉。” “才不是,是他…..” 沈婂卿还未说完,早已经不耐烦的秦越道:“我不过……”之后的话被秦翊捂在了肚子里、 秦翊上前,垂首恭敬道:“是小弟无礼冲撞了郡主,还望郡主大量,莫与他一般计较。” 其实,当沈澜卿看到对手竟然是沈欢时,已经不愿意多生事端了,免得让在场各位世家姑娘看笑话,于是便道:“也是婂卿骄纵了些,秦公子客气了。相逢即是有缘,不如诸位与本宫一起共度花朝佳节,我们酒杯化干戈如何?”(未完待续) 第十九章 闹剧 “姐姐盛邀,妹妹怎么会不答应呢,只是方才秦公子兄弟和赵掌事姐弟都因有事要离去,怕是时间不太巧。” 真要让他们几个同这群骄女们一起,也太折磨人了。 沈欢的拒绝令沈澜卿有些不快,这下是*裸的打脸了,她发了邀请,这几个身份低下的人竟然还敢拒绝! 四人听了沈欢这话,十分配合的拱手告罪。 沈澜卿也不想有*份与他们一起,只是被拒绝了心情不爽,好在这么多人在这里不好发作:“无妨,妹妹能过来就好了。” 然后众人转身走了,沈欢拉着苏碧儿跟四人互送了保重的眼神,认命的跟上了大部队。 万象楼的景色也是不错的,西邻广阔湖面,东林连绵青山,南有唯美百年紫藤,北有水景一泻天,只是少了槦欢楼的“惊”和“奇”。。 沈欢和苏碧儿夹杂在一众贵女中间,与她们一同玩耍,这还是沈欢第一次参与这种活动,可惜她在这里格格不入,怎么玩儿的都不畅快。 好在两人来了之后众人都有意无意忽略二人,让两人还能喘口气。 到了午时沈欢正想拉着苏碧儿告辞,却发现众人一阵骚动。 “什么情况?”沈欢奇怪。 苏碧儿笑道:“应该是男宾来了” 男宾? 沈欢抬头,一眼看到了老熟人宋祁熙,以及传说中的玉面公子韩修竹。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谦谦公子,温润如玉,从容有度,如沐春风。 韩修竹给人的第一印象不是面如冠玉的俊美容颜。而是整个人如美玉般温润雅致的气质,眉宇间那种悠扬淡然的感觉,恍若遗世独立的谪仙。这种气质不迫人不逼人不压人,却让每个人都不自觉为其折服。倾倒在其光芒之下。 他与宋祁熙进来的一瞬间,厅堂都增色三分。 “来这里咱们也不亏,有这么多美人可以欣赏。”沈欢乐呵呵的向苏碧儿道。 “别欣赏你的美人了,看看谁来了。”苏碧儿可爱的用下巴示意。 沈欢转头就看到了一身锦蓝长袍的沈延! 忍不住头疼。 苏碧儿安慰道:“避着他点儿就行了,大庭广众之下他应该不会太嚣张。” 沈欢点头,只是不能再嚣张的欣赏众美人了。 男宾来后,午膳也开始了,因为在座有众多俊男美女。大家都十分安静守礼,看看众位贵女无限娇羞的模样以及众位公子故作潇洒的样子,沈欢感慨:“真是青春啊青春。” “别青春了,一会儿要去赛马,咱们两个还是早早溜了吧。” “我也想啊,可你也不看看辽阳公主那副模样,我哪敢去说要早退,要是打搅了她与韩修竹的谈话不得被她记恨一辈子啊。” 苏碧儿摇摇头:“打搅了那是救她,这俩人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多说也无益。” “为什么?” “谁让她是公主呢。” “哈哈。公主是一种很凶残的群体。”沈欢笑道。 古往今来,尚公主都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看着光鲜亮丽。其实根本就是苦逼到家的一件事。公主看似身份高贵,其实政治影响力并不高,而且相对于世家,教养也不怎么够。 虽说本朝不限制驸马参政,但是驸马也不会成为重臣。所以大多数人家面对公主还是避之不及,尤其是世家,更何况本朝的公主相比起唐朝的公主剽悍程度也毫不逊色啊。 皇帝的女儿不好嫁啊。 不过皇帝的儿子就不愁娶不到世家女了,皇子嘛,比之公主自然离权力更近一些。世家尊贵,却也要建立在权力的基础上。他们瞧不起皇家的教养,却也不得不略微屈从皇权的权势。 “别偷着乐了。想想一会儿咱们怎么溜吧。” “看看吧,找好机会,不能再拉仇恨了。” 两人说着跟着众人向外走去。 夏朝贵族对于骑马有种病态的狂热,聚众在郊外骑马,是一件令多么振奋人心的事情,所以众人兴致都很高。 眼看已经离开硕人山庄,众人纷纷开始骑马了。 沈欢道:“我们偷偷溜走怎么样。” “不怎么样,太无礼了。”苏碧儿否决。 “我相信她不会介意我无礼的。” “她会介意自己被冒犯了。” …… 沈欢不得不硬着头皮上前去找沈澜卿,结果走了两步,就走不动了,因为左前方有只大黑狗正火速向她奔来! 沈欢不自觉身体僵住,天啊,救命啊!什么时候这里出现了一只狗!!! 沈欢本想着以不动应万动,可实在忍不住内心的恐惧撒丫子跑了起来。 “汪汪…汪汪…” 狗的狂叫引来众人的目光,不知是谁带头笑了起来。 只听陆珧大声道:“沈延,快把你那只疯狗收起来!” 好妹子! 沈欢身体本就不好,跑不快还累的气喘吁吁,不过几个眨眼的功夫那只狗就已经追到沈欢身边了。 这下死定了!就自己这种小身板,这么大的狗一口要下去半条命都得搭进去,而且这时没有狂犬疫苗啊,还有,你知道劳资的血到底有多值钱吗……一时间许多念头纷纷涌进脑海。 突然,天降一个黑色身影,沈欢投入到了一个冰冷的怀抱中,一直修长的手从沈欢的腰中摘下一个暗黄色的荷包扔了出去,那只狗立即停下了追赶,低头嗅那只荷包。 “呼~~~”沈欢长舒一口气,自己身上什么时候多了一个荷包?不用想和沈延脱不了关系,于是不再多想,向救她的人道,“多谢。” 抬头一看,竟然是沈重! 冰雪美人放下沈欢。一言不发的转身而走,而策马奔来的陆珧和已经过来的宋祁熙同时松了一口气。 苏碧儿跑过来扶住有些腿软的沈欢:“真是吓死我了,他还真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这种事!” 沈欢无奈道:“谁想的到。” 此时。许多人围了过来,沈澜卿也过来了。沈欢正好向她道:“姐姐,我身子有些不适,怕是骑不了马了,这样还会影响大家的兴致,不如先行告辞了。” 沈澜卿安抚道:“你回去好好休息,改日我再约你。都怪那狗奴没有看好‘大将军’,让它惊扰了你,回去我一定好好收拾他。替你出气。” 算了吧,在场的谁没有看到那只荷包,谁会相信这件事情会是意外。 这时,宋祁熙过来了,桃花眼波光潋滟,嘴角含笑道:“正好我有事要回去,郡主不如和我同行,好歹有个伴儿。” 这下沈欢觉得周身全是刀子在飞,这一句话真是太招仇恨了!!! “恭敬不如从命了。”不能拒绝,宋祁熙应该不会无缘无故来找她。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沈欢拉着苏碧儿跟在宋祁熙身后走出了人群。 “怎么会这样。”苏碧儿欲哭无泪。 “我也想知道。”沈欢也是一脸深仇苦恨的样子。 宋祁熙回头看向两人,笑道:“多日不见。小欢欢就不想我吗?” “我想的你胃疼……” “哈哈,小欢欢还是一如既往的幽默啊。” “多谢夸奖。” 骑马的众人走后,沈欢的马车过来了,钟灵钟秀已经在车上等候多时了。 上了马车,沈欢和苏碧儿两人纷纷倒下,钟秀道:“郡主和苏姑娘怎么累成这样。” 沈欢哀叹:“今天出门没看黄历。” 苏碧儿补刀:“你家郡主人品实在太差!” 突然一道温润的声音从窗外传来:“郡主没事吧,在下这里有几粒雪参丸,正好给郡主压压惊。” 沈欢惊悚,怎么会是韩修竹! 只是碧儿眼神好饥渴啊。 “多谢韩公子美意。我已经没事了。”药可不能乱吃,沈欢答道不过碧儿你的眼神怎么突然恐怖了…… 宋祁熙笑道:“你这丫头不识好歹。韩家的雪参丸可是千金难得,她不要。修竹还是给我吧。” “七公子点石成金,难得看得起这小小的药丸,是它造化。” 沈欢忍不住伸头出去:“好东西到他手里都被糟蹋了,韩公子还是给我吧。” 一副财迷心窍的样子让韩修竹莞尔:“看来这药丸是与七公子无缘了。” 拿着从韩修竹手中接过小玉瓶沈欢笑道:“韩公子会感谢我没有让明珠暗投的。” 回到车厢,把玉瓶递给一脸激动的苏碧儿,沈欢道:“说吧,怎么感谢我。” “小女子定当衔草环相报。” “少贫了,还是想想咱们两个以后在女学怎么过吧。” “让我们期待明天会更好。”苏碧儿面无表情。 沈欢扑哧笑出来:“看来你是没问题了,那我也无所谓了。” “谁说无所谓了。”苏碧儿坐起来,“咱们今天得了两大公子大的护送,这是在太招仇恨了,怕是要在女学寸步难行了,也好,我正想着借个由头退学呢。” “你说过要报答我的。”沈欢看着她。 “没忘呢。” “那好,只要我还在女学,你死都不能退学。” 苏碧儿笑道:“我肯定退不了学,刚才开玩笑呢。” 沈欢:“……” 两人喝了些热水,吃了些点心,好不容易平静下来。 “诶,你今天给我们唱的是什么,听着好美啊。”苏碧儿凑到她身边。 “我娘编的。”只能这么骗人了。 “啧啧,怪不得你娘当年能名动长安呢。” “那可不,只是她太悲观了些,红颜薄命啊。” “你可不能步你娘的后尘,可要坚强点儿。 沈欢斜睨她:“我看着像短命鬼吗?” “不,你看起来像红颜。” “……明明长得像个祸害。”沈欢不满。(未完待续) 第二十章 春暖 “确实像个祸害。”苏碧儿忍不住笑道,“你可要遗贻害千年呢。不过,在你贻害千年之前,能不能教教我怎么唱遍。”苏碧儿一脸期望。 “当然可以,不过等我把整部曲子写下来,再教你唱。” “恩。”苏碧儿欣然点头。 “不过这种情情爱爱的段子还是少唱为好,要是引得你春心萌动,我可真诚祸害了。” “哪里来的情情爱爱?”苏碧儿皱眉。 “这曲子就是讲了一对不顾世俗相爱的男女的故事,你听听里面的词句,什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还有‘惊觉相思不露,原来只因已入骨’,怎么样,这还不是写情爱的。” “虽是如此,但写的着实优美。” 沈欢摇头:“这故事听听就好,可千万不要当真。” 追求自由固然好,但有时候代价未免太大了,牡丹亭浪漫主义色彩浓厚,充斥着自由主义,个性解放等等元素,沈欢虽然喜欢,却也知道并不适合这里。 硕人山庄离长安城并不远,不过一会儿就到了,进城后韩修竹就与宋祁熙分开了,宋祁熙跟着沈欢直到郡主府,苏碧儿很有眼色的告别沈欢溜走了。 “宋公子里面请吧。”沈欢看着站在门外笑意盈盈不肯离开的宋祁熙无奈道。 “多谢郡主邀请。” 邓先生很有眼色的将两人带到前院的会客厅,并将下人们全部带走,只剩下两人。 沈欢问道:“找我什么事啊?” 宋祁熙笑道:“多日不见,甚为想念小欢欢呢。” “正经的。”沈欢忍不住翻白眼。 “沈延不会善罢甘休的,好歹相识一场,我可不想让你被他欺负了去。” 沈欢一脸怀疑:“纯粹是为了护送我回来?难道是我太不纯洁。把你想复杂了。” 宋祁熙邪魅一笑,修长的手指托起下巴道:“我可真伤心啊,小欢欢竟然怀疑我的一片良苦用心。” “好吧。你没事儿找我,我倒有些疑问希望你帮我解答。” “但说无妨。” “你们和唐瑄瑞到底是什么关系?他到底什么背景?”沈欢不客气问道。 宋祁熙微眯双眼:“嗯。这可怎么说呢。其实没什么关系的,非敌非友,至于他的背景嘛……我也不是很清楚哦,他可是个危险人物呢。” 说了等于没说。 “姬清玄现在怎么样了?” “你不用担心,他现在可没有力气找你的麻烦。” 沈欢突然没了兴致,问也问不出什么:“算了,我没什么想问的了,慢走不送啊。” 宋祁熙见沈欢突然送客。愣了一下,然后正色道:“郡主不用烦恼,你对我陆宋两家有恩,我们自会鼎力想抱,护的郡主周全。” 沈欢纳闷:“我对你们有恩?” 是钱庄?万能血?沈欢有些不确定,也想不出其他的,可是既然有恩,怎么还要把她送到长安这个大牢笼。 “有些事现在还不方便向郡主明说,郡主只要好好调养身子就行了,你现在不易多思虑。” “这么说。你们全是为了我着想了。” “如果郡主相信的话。” “我不信,不过我相信你们不会让我出事的。” “郡主明白就好。” …… 他来这里是想安她的心,既然如此。她就安安心心的过自己的日子吧,也渐渐歇了向沈延找回场子的心思,以后有机会再说,这段时间最重要的还是调养身体。 两人不咸不淡说了一些话,宋祁熙就离开了。 经过这半天的折腾,沈欢已经身心俱疲,稍微洗漱一番,吃了些东西就歇下了。 接下来的两天假期,秦翊秦越还有赵玥先后拜访。 赵玥告诉她。琉璃坊唐家已经卖出去了,清音阁阁主颜哲玉买下。 沈欢没想到会这么快。 其实唐家虽然看起来很厉害。但实际上在世人眼中,不过是一个富商。地位低下,如果没有背景,是不会把生意做这么大的,而明宇商行的背景则是赵郡李氏。 这几年明宇商行扩张的厉害,在管理上就有些捉襟见肘了,古代并不像现代,聘用人才比较开放,古代是绝对的用人唯亲。像唐家这种世代经商的家族,所有的人才都是一点一点自己培养的,很少会聘用外人。而唐家人才培养的速度又远远比不上如今生意发展的速度,所以就会放弃一些不怎么重要的产业。 大夏朝的琉璃工艺十分发达,唐家的琉璃坊唯一的优势就是透明纯净,说实话这在大夏朝并没有什么竞争力,真正顶级的琉璃是色彩斑斓金光闪闪的,就像宋祁熙画舫中的那块儿地板。 透明琉璃——玻璃在大夏朝估计也就只能成为窗户了。 因为赵玥比较忙,同沈欢交代了一些事情便离开了。 天气转暖,郡主府的改造也提上了日程,沈欢没有急着从凌霜阁搬到芳华院,而是准备等芳华院修整完毕再搬过去。 转眼间开学了,沈欢依旧是早早的过去,不过同学们的眼神都有些吓人。 “就她,还高攀宋公子,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样……” “宋公子不过是好心……” “她可真好运,那天还有韩公子呢……” “你没看见韩公子告辞时公主的脸色……” “是不是她们家的人都喜欢痴心妄想……” “我要是能同两位公子同行,便是让我折寿也甘愿……” …… 果然八卦是无处不在啊,这里的女孩子们还真是奔放,不过这也只能怪男色误人啊。 午休时,沈欢找到正与安夏禾和宋晓婕在一起的陆珧。 三位美人在一起是在是养眼,沈欢偷偷在心理流口水,表面一脸正经。 三人见到沈欢也是一愣。天气渐热,爱美的女孩子们早已换下了春衫,唯有沈欢还是一身棉衣。但是她太瘦了,就算是穿上冬衣。也显得单薄异常。 陆珧小时候见过沈欢,那时候沈欢长得非常漂亮可爱,现在这种模样让她心生怜惜,她对沈欢没有什么特别感情,只是看不惯沈延仗势欺人。 沈欢略低头,递上手中拿的东西:“那天多谢陆姑娘仗义执言,一点小心意,希望陆姑娘不要嫌弃。” 陆珧心中讶然。然后接过东西,展颜笑道:“你太客气了,是沈延那混蛋太过分。” 陆珧笑起来十分炫目,明艳中带着娇俏,十分迷人。 “只是一点小心意。”沈欢说道,然后觉得没什么可说的便告辞了:“那就不打扰三位了。” 沈欢送过东西就离开,回去找苏碧儿了。 没想到下午上课之前,陆珧走到沈欢面前笑道:“我很你喜欢你送的东西,多谢了。” 沈欢反应了会儿,才在众目睽睽之下答道:“你喜欢就好。” 陆珧当众表现出对她的友好。这下众人炸锅了,私下里纷纷讨论沈欢在讨好抱大腿。 沈欢还真没想过在女学里抱大腿,安安静静是她的心愿。送陆珧东西是真心表示感谢,不过既然陆珧有意照顾,也没什么不好。 她送给陆珧的不是什么他别的东西,是她前一段时间制作的台历,比较新巧实用,至于沈重那里,已经委托邓先生送过去了一批东西。 放学的时候,沈婂卿走到她面前,十分瞧不起她的样子:“真是狗腿!” 沈欢无辜的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有时候还真是多做多错,她的一举一动被别人解读出来都要变味儿。 好在这些女学生都比较好面子。没有谁会跟沈欢过不去,更何况陆珧表示了对她的照顾。 随着学习的深入。课业也越发繁重了,没想到这里的先生还真是认真,每次都要布置作业,第二天还要在课堂上讲评,礼仪课声乐课还要在众人面前演示,世家贵女们谁肯在众人面前丢人,全都卯足的劲儿学习,那股认真劲儿堪比高三毕业班。 沈欢本来就够引人注目的了,自然不想更引人注目,每次都是中后等,既不会太靠前,也不会太靠后。可惜,总有那么几个人在学习上没什么天赋,每次都掉车尾,沈婂卿就是其中之一,沈欢注意到每次她看向沈欢的目光都是各种不忿,于是思考着要不要做几回倒数第一……不过她生气的样子还真是可爱。 临近三月,长安越发热闹了。 今年是大比之年,全国各地的有资格的学子们纷纷赶来参加会试,同时进行的还有武举会试。 夏朝承袭唐制,有科举和武举,用以为国家招揽人才,只是将时间由二月改到了三月。 在科举这方面,世家们占据着绝对优势,无论是学文还是习武都是要经济基础的,普通人家很难负担得起,小富之家哪怕能负担得起在底蕴上也要差很多,而最有钱的商贾子弟是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的。 近些年,不少寒门子弟凭借科举在朝堂上争得一席之地,渐成气候,但是与世家相比还是差了不少。 由于紧邻着太学和国子学,沈欢每次在路上都能感受到浓郁的学习氛围,常有在路边论辩的学子,吟诗赋论侃侃而谈的更是不在少数,整个城市都沉浸在一种发酵中人文气息中,女学生们也没闲着,时时关注着有关春闱的一举一动。 因为韩修竹宋祁熙等不少有名的公子都要参加今年的大比,哪个少女不怀春,那个少男不钟情,尤其在这春暖花开的时节,就连空气中都嗅得出那股萌动的气息。(未完待续) 第二十一章 时事 沈欢和苏碧儿在一起吃饭,总觉得她有些心不在焉。 “你怎么了?” “啊,没事儿啊。”苏碧儿笑着摇头。 沈欢叹息道:“你没事儿我可有事儿,唉,秦大哥要备战春闱,这段时间不会来找我了,我好郁闷呢。” 苏碧儿像是被说中了心事,有些心虚的提了些头然后才道:“毕竟春闱是大事儿,你也不用着急,统共也不过半月。” 沈欢观察到苏碧儿的反映,心中了然,真是万万没想到啊。这段时间与秦家兄弟来往多了,苏碧儿与他们也渐渐熟悉起来,因为秦翊也学过医,所以两人常常相谈甚欢,到底还是青春少女,这么快就有了心思。 不过沈欢不再逗她了,真要是恼羞成怒就不好了。 “晚上清音阁有出戏,据说阁主颜哲玉要亲自上场,有没有兴趣。” 苏碧儿咬唇:“怕是我母亲不会同意。” “看来你无福消受了。”沈欢惋惜道。 大夏朝经过几年的修养生息,虽然还有些天灾战争,但整体上已经安定繁荣了,尤其是商业发展迅速,长安等一些大城市已经取消了宵禁,虽然大部分地方还是有宵禁的。 下了学,沈欢一行直奔长安最大的夜市——朝华街。此时天色还未全黑,但街上行人摊贩已经陆陆续续多起来,见时间还早,沈欢就带着钟灵钟秀开始逛起街来。 说来,她来到这里四年了,竟然没有上过几次街,买东西也就只有当时在苏州的那一次,所以此时心情非常好。 朝华街上有几家比较有名的书画店和文房铺子,沈欢转悠了许久。艺术没办法闭门造车。被掳到南诏三年时间里,沈欢有将近一半时间没有接触字画,另一半时间全都用来练习基本功。自来到长安后。就开始着手整理学习青染衣留下的那些字画,可对沈欢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如今是她大幅度升华提炼自己的阶段。大量接触字画是十分必要的,而她本身眼界就比较开阔,眼光也高,能看得上的字画着实不多,看上的全都是价值连城买不起的,弄得心里痒痒的。 于是便带着钟灵钟秀出来逛夜市,此时夜色降临,朝华街灯光升起。摊贩相连,十分热闹,空气中都透露着一种盛世的繁华慵懒,虽然街上的人见到沈欢都忍不住偷偷打量,然后与周围人切切私语,但这根本不影响沈欢的兴致,她流连在小吃摊手工艺小摊,乐不思蜀,不过时间不多,只能忍痛赶往硕人阁和赵玥相会了。 夜市中最繁华的地方是一个丁字路口。也就是朝华街与朝轩街的交叉口,那里有四家享有盛名的店铺,分别是新生的硕人阁。百年老店六味居,天下宝物无所不有的珍宝阁和以朝华街命名的天下第一楼——朝华楼。 硕人阁的店面非常显眼,风格独特,是沈欢设计的风格。看的出来生意很好,虽是晚上客人也络绎不绝,统一着装的清丽女孩儿在门外招待客人,看到沈欢,一位名叫雀儿的女孩儿带着沈欢直接来到了后门,赵玥已经在那里等她了。 “这是做什么。神神秘秘的。”沈欢见到赵玥忍不住调侃道。 “前门太堵了,从这里快一些。” 沈欢点头道:“看完戏什么时候能结束。我可不能回去太晚,要不然冯嬷嬷会担心的。” “你放心好了。戍时一刻就能结束。” 赵玥说着,两人已经上了马车,钟灵钟秀跟着赵玥身边的佳林坐在后一辆车上。 赵玥在车上喝了杯差,拽过快把头伸到外面去的沈欢道:“你可知道前天沈延出事儿,被扣在大理寺了。” “出事儿?”沈欢惊讶,“什么事儿竟然被扣在了大理寺?” 说起消息,沈欢真是不够灵通,先不说郡主府低调与外来往少,就是在女学,沈欢也听不到多少消息,谁让她人缘不好,没人愿意和她来往,而唯一比较熟悉的苏碧儿也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主儿。所以长安发生什么事情,沈欢都是后知后觉的。 “那日他在街上纵马,遇到一个醉鬼不小心冲撞了他,可能那日他心情恶劣,便不管不顾当街教训起来,之后扔下伤痕累累的醉鬼就走了,好心人将醉鬼抬去医治,却因伤势太重,没有救过来就去世了。” 沈欢吃惊:“竟然将人打死了?我看他虽然嚣张,人比较小心眼儿,但也不是个狠毒的人啊,怎么会这样?” “他为对付你放狗行凶,还不够狠毒吗!”赵玥反问。 “他不过是想戏弄我,看我出丑,以报当日被我羞辱之仇,那只狗被训练的并不咬人。”这是沈欢后来才得知的。 赵玥一副拿你没办法的表情:“你倒是豁达,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这次可是倒霉了。” “毕竟人命关天,就算是皇子王孙,也不能逍遥法外。”沈欢点头。 “你以为只有他倒霉,关键是他爹——恭亲王,恭亲王前些日子刚接了犒军燕北军的差事,这下可砸了,不但丢了差事,还太后训斥教子无妨,回家闭门思过去了。” 赵玥喝口茶继续道:“犒劳军队可是风光的差事,尤其是这次,自新年以来,燕北军打了几场漂亮的胜仗,这可是皇上登任以来的最大的胜利。而燕北军作为大夏最精锐的边防军,其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所以皇上非常重视此次犒军,特意让他最亲近的弟弟恭亲王代替他前去边关犒劳军队……” 沈欢认真听着赵玥为她分析此次犒军,虽然不明白赵玥为什么要说这些,但她身份复杂偏政治还不敏感,为了让赵玥少操些心,自己还是要用心的,边听边想,沈欢又点儿意识到重点了:“如今恭亲王去不成了,谁会顶替他?” 赵玥有些欣慰道:“朝堂上正争论不下呢,不过呼声最高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中书令安彦楮安大人,另一个是定国公陆睿。” “为什么是他们两个?” “安大人虽是寒门出身,但他才智过人,少年时就已闻名,这么多年来兢兢业业,政绩斐然,尤其是西域政策,为大夏的安定做出了多少贡献,就更不用说了,最重要的是他简在帝心。” “至于定国公陆睿,世家出身,家世显赫,少年探花郎,惊艳才绝,虽然在功绩上差安彦楮一节,但是声望却不比他差,两人差不多起鼓相当,不过……”赵玥说着语气一转,向沈欢问道:“你可知陆家为何能分封两公吗?” “功勋显赫呗。”沈欢答道。 “岂止是显赫,大夏朝的半壁江山都是陆家打下来的!” 原来,当年先帝家世没落,少年时便前往边关,想要建功立业,并发誓不立功业不娶妻。后来机缘巧合在二十五岁的时候遇到了年方十三的陆家姑娘,也就是当今太后,一见倾心,于是努力求娶。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当年太后的父亲非常欣赏先帝,不在乎身世差别,便把爱女嫁给了先帝。 时值天下大乱,烽烟四起,先帝保卫边疆立下了威望,野心也膨胀起来,想要角逐天下。 先帝不管是保卫边疆还是争夺天下,陆家都在背后一直鼎力相助,先帝登顶时不过三十七岁,短短的九年时间就赢得了天下,陆家可是为此立下了汗马功劳。 所以先帝与陆家的关系十分亲密,大夏朝初立时,先帝分封陆太后的哥哥陆帧为世袭罔替的定国公,而且保留了陆家的军权,后来委以还不是平国公的陆逊重任,让他建立的显赫功绩,被加封为平国公。 当年国家初定,人心不稳,连百姓还没有从李唐王朝走出来,先帝虽赢得了大致上的胜局,可李唐王朝的势力还是很大,叛乱此起彼伏,甚至边疆也不安定。 那些归附的世家也还没有全心全意辅佐先帝,在一旁冷眼旁观,先帝手底下的能臣悍将虽不少,但却没有一个能主持大局的。还是当年才十六岁的陆逊出头,先后征战,用尽各种办法,几年时间平定了国内乱局,大夏朝的统治才稳定下来。 后来陆逊被派到燕北,抵御蠢蠢欲动的契丹。当年先帝打败了突厥,使突厥四分五裂,本以为再无边患,便专心征战国内。熟料,新兴的契丹崛起,不但发展壮大,很快吞并了势弱的突厥,击败其他民族,统一了草原。 经过修生养息的契丹野心勃勃,对繁华中原一直虎视眈眈,但当时陆家的嫡系军队在西北镇守,契丹无机可趁,于是开始从防御比较薄弱的燕北下手。陆逊临危受命,算得上是从新经营了一支军队,这一战一打便是十多年,直至陆逊战死。 “陆逊死后,燕北军落入了谁的手里?”沈欢问道。(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 颜哲玉 “宣威侯晏震,先皇一手提拔的将军。” 沈欢扬眉:“这事儿可就不好说了,好不容易从陆家拿来了燕北军,再让陆家的人去犒军,皇上怕是没有这样的气度,但是让安彦楮去燕北犒军,怕是寒门在朝中的势力会大减,毕竟此时可是关键时期,皇上刚刚向世家下了战书呢,可是,谁又会在这件事情上得利呢?” 赵玥反问:“你可知道朝堂上的局势?” 沈欢摇头,她还真是一点都不知道,既没兴趣,也没途径。 赵玥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缓缓道:“世家之中,以崔家为首,在政事堂中,崔家有两位宰相,且朝中党羽遍布,势力很大。” 政事堂是宰相议事的地方,是用来协助皇帝统治全国的最高决策机构。参加政事堂会议的一般为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省长官(尚书令两人、中书令两人、侍中两人),也就是宰相。 这有些像明朝时期的内阁,但是并没有首辅这种权臣,三个部门是互相牵制,互相协助的。 “其次是韩家,韩家老太爷是帝师,虽一心著书立说,不理俗事,但享有盛名,门生遍天下,韩公子的父亲韩世琨在政事堂。郑家是大皇子的外家,皇长子既是嫡又是长,请封他为太子的呼声很高,虽然郑家无人在政事堂,可是在御史台很有势力。李家倒是稳当,紧跟崔家,虽无人在政事堂,但到底是大世家,虽然看起来一般,但是不容小觑。 此外政事堂还有三人宋家大老爷宋晨明。还有河北裴家的裴述,还有就是寒族出身的安彦诸安大人。 寒门官员自然以安大人为首,这十几年下来。安大人不断提拔寒门子弟,倒也是一股势力。只是与世家相比还是不成气候,但是安大人在政事堂中硬是压两位崔大人一头,所以两方互有胜负。 其次还有一股不显山不露水但是不容忽视的势力,在世家和寒门之中比较中立,其中为首的便是宋大人。” “那陆家呢?” “陆家这些年十分低调,陆睿虽是探花,却并未入仕,只在军中挂一个虚职。但是绝无人小看陆家,要知道,当年陆家可是真正的权倾朝野啊。” 在这里,就得说说在这个时代世家为什么能绵延千年了。凡是世家,都有些约定俗称的规矩,世家都是通过朝堂来施展影响力的,他们明面上基本上不干涉军队,当然暗地里怎么样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也有些武将世家,但都不得久远。而且千年以来,从没有一个世家篡权谋反。自立为王,社会声誉很好,所以无论谁当皇帝。都会与世家合作,共同治理天下。 强势的皇帝会压制世家,但也绝不会太厉害,于是就形成了铁打的世家,流水的皇帝这种局面。所以,世家可以有很大的势力,但很少有世家可以权倾朝野,那些犯过错的世家都已经消失在历史中了。 陆家原本也是如此,可是却在本朝打破了惯例。大夏朝有名的四支军队,虎贲军、金龙卫、西北军和燕北军。其中两支边防军都与陆家有莫大的渊源,西北军是陆太后的父亲一手建立。老定国公一手经营的雄师,燕北军是平国公陆逊经营十多年的军队。虎贲军和金龙卫是先皇的嫡系,现如今拱卫长安和洛阳两都。 虽然陆家如今不掌握两军了,但是影响力还是有的,而且大夏的勋贵大部分也都与陆家有关系,因为有一半的将领是陆家提拔的。此外,陆太后年轻的时候就与先帝一起处理政务,共掌朝政,先帝晚年更是陆太后一手把持朝政,直到当今登位后,才交出权柄。 可以说当时陆家在军政两方面都拥有者非常强大的实力,称得上是权倾朝野了,只不过这十几年隐退的有些厉害。 沈欢笑道:“可惜陆太后没有孩子,要不然又是另一种情形了。” 太后年轻的时候意外小产伤了身子,无法再孕。先帝与太后鹣鲽情深,直到先帝四十岁的时候,为了皇族绵延,先帝才不得不广开恩泽,但先帝选择的全是身家清白的良家女子,没有世家女。广撒网比较有成效,不过三年,先帝便有了四子二女,此后,先帝便再也没有去过后宫,一直与太后在一起。 “没有那种可能,即使有,陆家的风险也会更大。” “话说,你原来对这种事情也不感兴趣的,之前也未对我说起过,看来这段时间你是做了不少功课哦。” 说到这儿赵玥笑了,像是松了口气:“你这倒是看得明白,这段时间我是请教了不少高人。其实给你说的时候还挺紧张的,就怕自己想不起来说不完整,或者你想知道的我答不出来。不过你放心,我会努力以后做的更好的。” 沈欢心中感动不已,也有几分内疚,但终究没有表现出来,上前一手搂住赵玥:“跟着大爷好好干,保你以后吃香的喝辣的。” 被沈欢这种痞子气逗乐的赵玥没好气道:“好好的姑娘家说话流里流气的,女学可是徒有虚名。” “盛名之下无虚士,女学的学生们可没有我这样的,你可要好好珍惜啊~”沈欢笑道。 赵玥假装叹气:“看来这辈子是摆脱不了你了。” 两人说着些顽皮话,那边赵玥身边的佳林过来催促两人了,原来早已经到了清音阁,马车都进入了人家的后院儿。只是沈欢两人聊的太过投入,不好意思打扰两人,但眼看戏剧表演快要结束了,就不得不出口提醒了。 赵玥笑道:“不着急,咱们就是等着结束呢。” 说着她拉着沈欢下了马车。 “我们直接去后面等他,一会儿结束了他会来找我们的。” 沈欢纳闷:“你们不是明面上没有来往的吗?” “我负责硕人阁产品的开发,需要一些定制的琉璃盒,要和他们合作,纯粹的生意关系,谁会想那么多。” “这么说,你们的关系是由暗转明了?” “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 说着,两人已经进入了清音阁,绕过热闹的表演大厅,由一个叫宫琏的侍从带着来到一间厢房,这个侍从安静内敛,但沈欢一看就知道是个武林高手,一米八的汉子走路一丝声音都没有。 这间厢房离前面的戏台大概不远,隐约能传来些丝竹之声。 “两位姑娘稍等,公子一会儿就到。”宫琏为两人端上茶。 过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沈欢正和赵玥聊着她的郡主府改造计划,,就见一个红色的身影伴着一阵徐徐清风推门而入,仿若天地间的一摸魅影,散发着清濯的灵气。 等他走近,沈欢看到了他的模样。 一双勾人摄魂的丹凤眼勾勒出无边媚意,看似深情的双眸深处却隐藏着落寞和孤寂,飞扬的长眉仿佛天生带有一股风流,微勾的唇角透露着说不出的讽刺。 怎么会有人有这样一副亦嗔亦怒亦嘲亦讽风情无限的面庞? 他走到沈欢面前,带着些好奇的眼神看着沈欢,竟然有种纯然无辜的感觉,这是一个极具风情和个性的纯粹的人。 沈欢冲他笑,并伸出手:“沈欢,初次见面请多多指教。” 他轻笑,无意中散发的清魅之意让沈欢忍不住有些脸红:“颜哲玉,初次见面,请多多包涵。” 他的声音干净清澈中有种慵懒的味道。 然后颜哲玉伸出修长白皙的手握住沈欢鸡爪似的消瘦,发出赞叹:“你的手有种病态的美感。” 沈欢一副与有荣焉的自豪:“病态是艺术的最高境界。” 赵玥:“……” 赵玥:“……” 颜哲玉转身坐到她们两个对面,他懒懒散散的靠椅背,用手支着下巴道:“玥儿,你这小友有倒是很有意思。” 赵玥不雅的翻白眼:“你的关注点在哪里?” 沈欢看着颜哲玉道:“关注点在哪里不重要,重点是我对你一见如故。” “颜某真是三生有幸,只怕时间久了郡主会对我失望呢,我可不是一个好的生意人。” 沈欢咳了一声:“那你可就看错我了,其实我这人特别庸俗,只要你美色不变,我对你的心意就不会变。” 这下颜哲玉笑出来了:“郡主还真是性情中人。” “既然不讨厌我,那就不要那么客气,直接叫我的名字就好了。” “叫你欢儿,欢欢还是小欢欢呢?”颜哲玉一个个的叫,似乎是在找一个顺口的叫法。 实在忍受不了两人没营养对话的赵玥开口道:“够了,你们两个。今日时间不多,既然都已经认识了,那咱们三个在一起是干什么的你们心中有底儿吗?” 沈欢:“不就是合作卖琉璃嘛。” 颜哲玉:“是你让我帮你买下琉璃坊的,我可不管。” 赵玥头痛的看着两人一脸无知还理所应当的表情,深感无力的扶额道:“你们一个靠卖艺的戏班子准备向深不可测的敌人报仇,一个身份复杂怀有至宝毫无自保之力,偏偏还没有自觉。” 颜哲玉冷哼:“那家伙早晚会落到我手里的……” 沈欢弱弱道:“我还是有些自保的能力的……” “你们再说一遍。”赵玥看似平静道。 这下沈欢和颜哲玉闭嘴了。(未完待续) 第二十三章 合作 赵玥泄气:“算了,跟你们两个根本说不通。你们两个目的虽然不同,但是都需要拥有一定的实力,今日让你们认识,既是为了交朋友,也是想着合作发展,你们两个觉得怎么样?” 看到赵玥这么认真,沈欢也就不开玩笑了:“你的决定我是双手赞同,只是要辛苦你了,其实我的情况还好,背后暂时有些依靠,所以玥玥你不用太过费心。” 颜哲玉:“玥儿你不用操太多心,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报仇这件事情我会自己做好的,你能平平安安不被我牵连是我唯一的心愿。” 沈欢点头赞同。 赵玥挑眉:“看来你们两个是不相信我了?” “怎么会!”“没有!” 两人坚定。 “既然如此,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你们两个的事情我还管定了。”赵玥表现的十分具有女王气势。 沈欢狗腿:“玥玥威武。” 颜哲玉一脸拿她没办法:“随你。” “你们放心,我不会乱来的,只想着一点一点积累我们的实力,以后遇到一些事情还带有些底气,你们两个的事情我可没有那个本事去解决。” 颜哲玉道:“你在生意这方面比较擅长,最好老老实实做生意,以稳妥为主。” 沈欢:“我手中有些本钱,以后需要直接找我就行了。” 赵玥笑道:“看来你们两个是打算当甩手掌柜了。” 颜哲玉摇头:“我的事情我自有规划,此时不好分心。” 沈欢道:“我可没有这么想,你不说我也会尽力的,只是我不太好出面……” “算了,你身份不便,玥儿在明宇商行手下也不好出面。还是我来吧。”颜哲玉轻叹。 赵玥当即点头:“那好,以后教给你了。” 颜哲玉挑眉:“看来你是一早就计算好了。” “没错。” 颜哲玉轻笑:“那就具体说说咱们干什么吧……看看我有没有兴趣……” 于是赵玥拿出一早准备好的方案给沈欢颜哲玉两人看,其实并不是什么大动作。只是立足于琉璃坊,慢慢发展。做生意挣钱而已。 “我觉得挺好,稳扎稳打。”沈欢看完后发表意见,“不过,你办说办这个小报是什么意思?” 小报其实是早就出现的一种模仿朝廷邸报的刊物,通常是各地驻在长安的进奏官、使臣、还有朝廷中下级官员和书肆主人私自发布的,主要公布一些朝廷没有公开的“朝廷机事”以及大臣表疏和官吏任免事项。因为这些消息对很多人来说非常重要,所以很受欢迎,但小报的出版触犯了新闻泄漏的禁令。因而被朝廷加上“撰造浮言”、“乱有传播”等罪名,受到严厉查禁。 不过这种东西都是屡禁不止的,越是严禁越是发展猖狂,如今朝廷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加上最近出现的一些不关乎朝廷政治的小报,已然是一种新兴态势的出版物了。 “其实我也只是提议,我打算办一种与朝廷无关只关系商贾之事的小报,其实就是想通过这个能够正大光明的雇一些人打探消息。” 颜哲玉不太感兴趣:“太麻烦了,而且拿不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其实,小报这种东西最重要的不是打探消息。而是宣传消息。”沈欢笑道,“玥玥还记得当年范崇那件事情吗?” 赵玥睁大眼睛:“怕是不合适吧,太敏感了。” 颜哲玉好奇:“什么事情?” 赵玥将当年利用舆论摆脱困境的那件事情说给颜哲玉听。颜哲玉也陷入了沉默,半天才道:“其实是很冒险,但是若是在一件事情上它能起到作用,也算有价值了……” “可这种力量是建立在小报的影响力上的,单纯的小报很难具有这样的力量……” …… 三人又聊了一会儿,看时间已经不早,赵玥和沈欢就告辞了约好下一次再见面。 回到郡主府的时候,邓先生和冯嬷嬷在正门那里等着她,让沈欢很不好意思。保证再也不会回来那么晚了。 第二天去女学,沈欢把沈延的事情告诉了苏碧儿。 “这种事情水太深了。谁知道会怎么样。不过沈延这下可是遭报应了,让他嚣张!”苏碧儿一脸解气。 “他虽然杀了人。但到底是恭亲王唯一的儿子,不知道朝廷会怎么处理。” “至少让他以后不要那么嚣张。”苏碧儿说着转移了话题:“过两天是三月初三上巳节,你打算怎么过。” 上巳节是祓除灾祸,祈降吉福的节日,洗浴是祓禊的主要内容。这日的洗浴可不是简单的洗澡,而是“东流水上自洁濯”这种到河边临水洗浴,不仅是民间百姓就连皇族世家也会赶赴水边沐浴。 除此之外还有祭祀高禖的活动,也就是掌管婚姻和生育神灵。雅致的世家贵族还会有“曲水流觞”的活动,其实就是水滨宴会,一群人在一起谈文作赋,饮酒取乐。 紧接着上巳节的是寒食节,因为当天只吃冷食,因此得名寒食节,寒食节有祭扫、踏青、秋千、蹴鞠、牵勾、斗鸡等风俗,是民间第一大祭日。 在这个时代,上巳节和寒食节都是比较盛大的节日,全民欢庆,而后世相当重要的清明节不过是寒食节附属的一个小节日,两个节日比较接近,所以这段时间的休息时间比较多。 只是一想到花朝节的经历,沈欢就有种无力感:“我没有安排,就我这种身体,在河水里洗澡不得搭上半条命啊,那天我就不出去了,女学也只给一天休沐,我还是好好在家呆着吧。” 但是,事情总是事与愿违。 三月初二这天沈欢接到太后的旨意,让她第二日去芙蓉园,皇族和世家要在那里的曲江池进行祓禊。 曲江在长安城的东南隅,因水波浩渺,池岸曲折,“形似广陵之江”,取名“曲江”。 秦始皇时就已经开始在这里修建离宫,汉武帝时曲江成为了皇家苑圃,并修建离宫称“宜春苑”,而且汉代还在这里开渠,修建了“宜春后苑”和“乐游苑”。到了隋朝,隋文帝凿其地为池并称为“芙蓉池”,称苑为“芙蓉园”。此后,唐朝不断扩建,凿黄渠,辟御苑,筑夹城,建大雁塔,修新开门,曲江池也因此成为水域千亩、名冠长安的名苑。 朝代的更替并没有让芙蓉园受到损坏,大夏朝在唐朝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修建和维护,规模更加庞大。 可惜受到邀请的沈欢没有半分喜悦,只能认命的让冯嬷嬷收拾她要带去的东西,并补习了一通礼仪。 第二日一早,宫里就派下了马车来接沈欢。 沈欢带着钟灵钟秀坐上马车,盘算着今天怎么混过去。 等到芙蓉园的时候,沈欢才发现今日竟然这么热闹,来往的马车络绎不绝,随处可见在女学的同学,看来今天长安的贵族们都来了。 之前沈欢从冯嬷嬷那里了解到,一般上巳节这日,芙蓉园就会对外开放,当然,一般的世家贵族朝廷官员都会来这里庆祝上巳节,但并不统一。 太后前天就来到了芙蓉园,住在凤栖殿。 沈欢到的时候,依旧是静风女官来迎接她,进入大殿,沈欢只见太后和陆珧在那里正在说笑。 “韶华见过太后娘娘,太后娘娘万福金安。” “好孩子快起来吧。”陆太后温和笑道,“一段日子不见,涵卿倒是丰润了不少。”沈涵卿太后赐给她的大名。 “还要多谢太后娘娘让苏大夫时常来照料我呢。” 太后正想要说什么,辽阳公主沈澜卿、绥阳公主沈珺卿、淮阳公主沈嬅卿过来了,太后不喜欢和宫妃打交道,所以很少有宫妃会到太后面前刷存在感。 于是沈欢顺势坐到了陆珧旁边。 又等了一会儿,已经出嫁了的平阳公主沈黎卿也过来了,平阳公主是皇上的长女,十分受宠,她嫁给了武威候晏震的嫡长子晏桓。 之后嫁入河南顾家的信阳长公主和她的女儿顾妍灵,和嫁入琅琊王家的荥阳公主和她的女儿王静彤也来了。 顾妍灵是幼女,活泼可爱,在女学金钗级学习,王静彤是个温柔可亲的姑娘,已经从女学毕业,和涪陵谢家的公子订了亲。 等了半天,恭亲王府里的女眷竟然还没有来,尤其是爱热闹的陵阳郡主沈婂卿,她身为恭亲王府唯一的嫡女和实封郡主没有来可就有些奇怪了。 沈欢也看出来了,这大概是皇家家族性质的聚会,除了太长公主因身体有恙无法过来,其他的皇室贵女能来的全来了,至于陆珧,她是太后母家的后辈。 “你前面的苹果都要被你盯出洞来了。” 突然,一边的陆珧对她说道。 沈欢一惊,然后对她笑笑:“只是有些无聊。” “很快就好了,一会儿皇后来了我们就能离开了。” 既然开始交谈,沈欢也就不拘束了:“我们一会儿真的要用曲江水洗濯啊?” 陆珧点头:“是啊,你放心好了,曲江的水很干净。” “一定要用冰凉的江水吗?” 陆珧笑的意味深长的对沈欢道:“自然是因人而异。”(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章 应诏 这是什么意思? 还没有等沈欢反应过来,皇后带着一群宫人过来了,众人起身行礼。 一切安排就绪,皇后来请太后移步曲江,于是大家离开大殿去祭拜高禖。 曲江附近最有名的曲江亭旁边一早就搭好了汉白玉祭台,四周彩绸飘扬,鲜花怒放,空气中弥漫着甜美的花香。 太后带领众位皇亲们出现时,各个世家贵族的女眷们已经等候多时了。 因为并不是特别重要的节日,所以也就不怎么拘礼,太后先带众位皇亲祭拜后,便离开了,然后便是世家贵族们,因为祭台四周都可祭拜,所以十分随意,没有刻意安排的先后顺序,通好之家喜欢一起祭拜。 随后沈欢便被领着去曲江边用彩色幔帐临时搭建的洗浴室,有两位宫女专门服侍沈欢,进去后,沈欢发现里面空间并不大,不过四平米左右,设有衣架,案几,木桶,虽然简单,却十分精致。 两位宫女将沈欢的衣服脱下,然后用绘有精美图案的黑漆木瓢从木桶中舀水,从沈欢的头顶浇下去。 不是凉水,是适度的温水。 看来是事先安排好的,沈欢放下心来,便安心的接受浇洗。其实洗濯只是一个简单的仪式,用流动的河水洗去灾病,带走祸患,象征性的浇几瓢就可以的。 沈欢被浇了七瓢就被宫女用一张艳丽的波斯面毯子裹了起来,将她擦干,重新穿衣梳妆。 熬过今天的重头戏,剩下的时间就由自己来分配了,夫人们大多都已经回去了,剩下的基本就是年轻的新妇和姑娘们。大家都三三两两的开始游园。 因为人多,所以沈欢也没有去找苏碧儿,而是回到太后的凤栖殿。这里有一间书房,沈欢准备在这里消磨时间。 到了午时。沈欢被请去陪太后用午膳,其实早上在的人现在一个不少,好在沈欢位置比较偏,毫无顾忌的大吃了一顿。 想着正好可以请退了,没想到太后突然对着她开口:“涵卿今日玩的怎么样?” 大殿顿时安静,众多眼神纷纷看过来。 沈欢站起来答道:“多谢太后关心,涵卿今日十分愉快。” 太后欣慰的笑着点头:“好孩子,小小年纪。就这么知礼大方,真是难得。” “太后您可别这么夸我,涵卿可是会忍不住翘尾巴的。”沈欢忽视四周的各种颇有深意的眼神,心中暗叹,这是要闹哪般,突然这么抬举她。 “你这孩子心性好,倒是当得起夸。”太后继续夸赞,转而口气一变,“这段日自是哀家疏忽了,你小小年纪独自支撑门户。家又中没有长辈指导,着实辛苦了。” 一旁的信阳长公主道:“可不是,看看这小模样瘦的。让人瞧着都心疼。” 太后略微沉吟道:“总归哀家还是你祖母,平日也闲来无事,明日起你就搬来大明宫中陪陪哀家吧,趁哀家还有些精力,能代你父王母妃尽一些教养之责。” 太后一语出,满殿皆震惊,平阳公主甚至脱口而出:“太后,这恐怕不合适吧。” 信阳长公主道:“这有什么不合适,太后是涵卿的祖母。代替父母教养孩子无可厚非,你还是涵卿的姐姐。怎么不多为妹妹着想一些。” 平阳公主道:“我并不是不怜惜涵卿,只是为太后圣体担心。太后操劳一生。晚年总该清闲些,我们这些作晚辈的孝敬您还来不及,怎么忍心打搅您老人家,涵卿妹妹,你说是不是。” 沈欢还处在震惊中,平阳公主这么一说,倒是让沈欢不知道怎么办,很明显,太后这是在抬举沈欢,对沈欢来说,这绝对应该是顺着杆子往上爬的事,可是从感情上来说,沈欢一点儿都不想进宫,好不容易自在点儿,这下全没了,还会成为众人的眼中钉。 沈欢犹豫的还没有回答,其他几位公主已经开始纷纷建言附和平阳公主的话了。 太后抬手止住众人的争议,笑道:“知道你们体恤哀家,为哀家的身体考虑,只是宫中寂寞,哀家总想着有个乖巧的晚辈陪着,好好享受普通的天伦之情。 说是接涵卿到宫中教养,不如说是哀家这个老太婆想找个人陪着,不过你们的孝心哀家也心领了,哀家会体恤自己的身子,只要涵卿一个就够了,若是真的再来一个,怕真是顾不过来。” 太后说着,自己笑了起来,众人跟着笑,沈欢反应过来决定还是坚定的跟着太后走,于是起身走到大殿中间向太后谢恩。 众人看着殿中跪着的单薄身影,心中怒吼:想找人陪,你选我啊选我啊! 这么好的机会竟然只给了沈欢一个人,偏偏此时又不能让太后增加名额,这不是明显的打脸吗。 按照传统,太后选择喜欢的晚辈留在身边教养非常正常,没有什么不合适的。但是,陆太后因为没有嫡亲的子女,与先帝的孩子感情并不深,和小辈更是疏远,那些皇子公主全都尊称她为太后,没有亲昵的叫皇祖母的。 太后最宠爱的晚辈是陆家的孩子,但太后和陆家的关系似乎有些微妙,陆璟和陆珧也甚少出现在宫里。 不过这次太后钦点沈欢留在宫中教养,着实令众人惊讶,大跌眼睛。 陆太后在大夏朝可是一个地位超然的存在,她在不仅在平民百姓中广受爱戴,在世家中也是备受尊重,读书人更是将陆太后誉为太后的典范。 先帝晚年因多年征战身体不好,陆太后帮助先帝打理朝政,当时朝中传太后牡鸡司晨,但陆太后丝毫不惧流言,坚持帮助先帝处理朝政。她政治智慧超凡,为人谦和低调,很快压下了流言,且在她主政期间,多行善政,受到百姓的崇敬爱戴。而太后最令人钦佩的一点,则是太后在先帝去世,新帝登基后,并没有坚持把持朝政,而是逐渐将手中的权力移交道皇上手中,直至完全退到幕后,丝毫不贪恋权力。 所以,别看太后温和好说话,其实根本没有人敢质疑的她话,像这种收养孩子教养的决定,别说是公主反对了,就连皇上都得双手赞成。 沈欢回到郡主府收拾东西,就接到了皇上的赏赐,并传话让她乖巧听话,好好听太后的话。 正所谓计划赶不上变化,太后这么一搅和,沈欢的好多安排全都打乱了,她和赵玥颜哲玉的计划才刚刚起步,郡主府也才慢慢熟悉起来。 不过,就算进宫她还是要去女学的,和赵玥颜哲玉的事情暂时还耽搁不了。郡主府也正好要改造,她搬出去倒是更方便了,毕竟这里才是她的地盘,就算现在离开以后还是要回来的,于是她将这件事全权委托给了邓先生。 内院的事情交给冯嬷嬷,外院邓先生打理,沈欢什么都不用操心,心情复杂的把东西收拾好,向团团圆圆告别。 第二天一早,沈欢带着钟灵钟秀踏上了一去不复返的马车。 钟秀忍不住感慨:“郡主你这次是走了大运了。” “天上掉的馅儿饼已经要把我砸晕了。” 钟灵倒是和沈欢一样,并不是特别想去宫里:“郡主,宫里的规矩会不会特别严苛啊。” 钟秀安慰她:“按照冯嬷嬷说的什么做就行了,你这么聪明害怕学不会宫里的规矩。” “以后不会像郡主府那样自在了。”钟灵怀念道。 钟秀默然,郡主府清闲自在自然好,但是对沈欢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来到大明宫,静风姑姑来接引沈欢。 “终于把郡主盼来了,昨儿回宫之后,太后就一直念叨着郡主呢,这下见到您,心情一定大好。” 沈欢到紫宸殿的时候,太后正在偏殿里看书。 沈欢向她行礼:“涵卿见过太后娘娘。” 太后今日没有穿朝服,而是很简单的靛青色单衣,头上简单的绾了支木簪,不像是雍容华贵的太后,反而像是一个清修的居士。 太后温和的笑着让她起身。 “哀家这儿平日里也不来人,没有那么多规矩,你不用太拘礼。” 沈欢坐到太后下方道有些不好意思:“太后慈爱,体谅我规矩没有学好,不过我可不能太放肆,以后出去要是堕了您的名声,那就罪过了。” 太后轻笑,心知这是沈欢给她打预防针,她的规矩学的真的不好。 “你之前虽来过这里,却是不熟悉,一会儿让夏嬷嬷先带你到紫清殿安置,然后逛逛熟悉一下周围环境,以后就安心住下吧。” 夏嬷嬷是太后的首席女官,她终身未嫁,从十岁起就开始服侍太后,深受信任。 “麻烦夏嬷嬷了。”沈欢向她行了半礼以示尊重。 夏嬷嬷是个安静的人,话并不多。 紫宸殿处在大明宫的中心,是大明宫最大的建筑,它的两边有两个回廊相连的小宫殿,分别是左边的紫清殿和右边的紫徽殿。 紫清殿其实就是缩略版的紫宸殿,只是格局有些不一样。紫清殿呈一个矩形,布局像是一个倒着的凹字,凹进去的地方是一个大厅,大厅后面是沈欢的起居室,起居室很大,除了沈欢的卧房还有侍从的小房,两边分别是书房和临时库房。(未完待续) 第二十五章 相处 紫清殿整个风格与紫宸殿一样大气开放,是沈欢喜欢的感觉,而且比之紫宸殿的庄严肃穆,紫清殿则更加精致华美,沈欢很满意。 除了钟灵钟秀两人,太后还为她配备了一个掌事姑姑也就是静姝,四个宫女春光,夏雨,秋香,冬梅,此外还有些负责杂事的仆从,就不一一赘述了。 夏嬷嬷为沈欢引荐这些人后就将沈欢交给了静姝,然后告辞了。 “郡主,要不要先休息一会儿?”静姝问道。 沈欢点头又对钟灵钟秀道:“你们两个也休息一下吧,反正咱们带来的东西不多,下午再整理。” 两人应下,却也没有坐下,而是静静站在沈欢身边。 这一路下来沈欢消耗了不少体力,这会儿确实累了,于是顺势倚在一旁的软踏上:“姑姑也坐吧,我初来乍到什么都不知道,还要姑姑好好指导一下我。” 静姝也不客气,就坐到了沈欢旁边,春光夏雨为她们端来热茶。 “姑姑,这是从小就在我身边服侍的钟灵钟秀。”沈欢指着两人道,“她们被我惯坏了,规矩学的不好,还请姑姑以后多多费心了。” 钟灵钟秀向静姝行礼。 静姝温婉道:“郡主客气了,虽然这是在宫中,但是太后娘娘的规矩并不多,您不用担心。” 沈欢微笑:“姑姑这么说我就放心了,太后娘娘将我召进宫中教养,我自是不胜感激,但平日与太后娘娘接触不多,姑姑就为我说些太后娘娘的习惯吧。” “太后娘娘是个喜静的人,若非节令或初一十五。平日里是不见人的,只有陆家姑娘常来。 太后娘娘每日卯时三刻起身,亥时一刻就寝。午后总要休息上半个时辰…… 起身后会打一套养生拳法,平日在书房呆的时间比较多。偶尔也会去园子里逛一逛…… 太后茹素,少见荤腥,却爱鲜鱼,喜汤水粥品,不爱面食….. 太后娘娘还喜欢莳花弄草……” 静姝细细的说,沈欢认真的听,发现除了吃饭的特点不同,她和太后的作息习惯还是挺像的。 很快。午时到了,太后那边的明心过来请沈欢过去与太后一同进膳。 沈欢将钟灵钟秀留下协助静姝整理行李,带着春光夏雨过去。 太后平日里吃饭也都是在偏殿,沈欢过去后看到殿里只摆了一张黑漆长桌,太后已经坐在正坐,旁边给沈欢留着一把矮凳。 沈欢惊异,平日皇家吃饭都是分桌而食的,不过怎么摆就怎么坐呗,沈欢不会想那么多,想太后行过礼后就坐了过去。这才发现面前摆的都是自己喜欢吃的。 太后看到沈欢发亮的双眼笑道:“之前从冯嬷嬷那里专门要了你平日的膳食单子,你看看宫里做的可合你的胃口。只是你那些奇怪的菜品,可把我的御厨难为坏了。” 这把沈欢感动坏了:“多谢太后娘娘。您可真疼我。” 沈欢第一次在太后面前说话直白,没有小心翼翼的伪装。 “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以后想吃什么就吩咐御膳房去做。” “太后娘娘放心,我可不会吃独食,以后有了新菜品,一定让您尝鲜。” “那可要看菜做的怎么样了,不然哀家可不会做你的试菜者。”太后竟然同她开起玩笑。 沈欢笑道:“太后试菜那可是我的荣幸,怎么会让您失望呢。” 笑话,说到吃。沈欢自认没有几个比她嘴刁的了。 “那就尝尝御厨的手艺,看看哪个御厨做的好。以后让他为你做菜。”太后说道,然后开始夹菜。 太后不需要人布菜。沈欢就更不需要了。 一时无话沈欢就埋头吃饭,说实话御厨做的还是不错的,沈欢吃的十分畅快,等她吃完三碗饭后,太后夏嬷嬷和身边服侍的人全都有些吃惊,沈欢摸着肚子不好意思道:“太后您别笑话我,我就是个吃货。” “吃货?”太后忍不住笑道,“能吃是福,你身体羸弱,多吃些才好,看你吃的香甜,我今日还多吃了半碗饭。” “太后娘娘能多吃半碗饭那可是涵卿的荣幸。” 和吃货一起吃饭,常常能增添胃口,因为吃货吃饭非常专注享受,仿佛吃饭就是天地间最幸福的事情,让人忍不住跟着胃口也好起来。 “那你就陪哀家去园子里逛逛,正好吃多了消消食。” “遵命!” 今日阳光正好,沈欢和太后走出紫宸殿,顿觉浑身暖洋洋的。紫宸殿后面有个花园,是太后一手打理的。 正值草长莺飞的时节,花园里姹紫嫣红十分热闹。 “太后娘娘,您每日起来都要打一套拳法吗?” 太后点头:“哀家从小身体不好,父亲就找师傅教了我一套拳法,用以强身健体,你是想学?” “我和太后娘娘一样,每日起来要练一些功夫,我的功夫是一个江湖郎中教的,虽然上不了台面但是还挺有用的,我想着和您的一道练功,说不定还能交流交流切磋切磋呢。” 太后来了兴致:“那可好,想不到你也喜欢这些,你的练得功夫是什么?” “我练的那套拳法叫太极拳,” “太极?易有太极,始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看来你这拳法不简单啊。” “我这套拳法轻灵沉着,刚柔相济,身体要舒松自然,不偏不倚,动作要连绵不断如行云流水,轻柔匀缓,需要人沉着耐心,所以我一直差些火候。” “听这要求就知道是套好拳法,不过你年纪还小,活泼些才好。除了打拳平日里你喜欢做些什么?” “涵卿没有定力,平日做的事情也乱七八糟,总的来说喜欢看些通俗易懂的书,练字作画,有个怪癖,没事儿就喜欢唱小曲儿,身边的人常常受不了我。”沈欢忍不住吐吐舌头。 “倒是有趣,没事儿也给哀家唱些小曲儿,哀家身边尽是些木讷无趣的人。” “那太后娘娘可不要嫌弃我……” 说唱就唱,沈欢挑了首轻柔平和的歌慢慢哼唱起来,词经过沈欢的改编,应该勉强能让古人接受。其实唱戏更合适一些,但是沈欢只会唱几段比较有名的,而且她更喜欢流行歌曲。 太后听完赞叹:“唱腔奇特,难得亲切动听,情重于声色技巧,感情自由不羁,内容丰富通俗,引人共鸣,你这一曲有开一派之先河,着实难得。” 这下沈欢不好意思了,摸着脑袋羞涩道:“小时候常听娘亲唱。” 太后叹息:“你娘亲是个难得的才女,可惜了。” 话题有些沉重,沈欢连忙转移。两人在园子里逛了一会儿,就回去休息,沈欢回到紫清殿时,钟灵钟秀已经将东西收拾的差不多了.沈欢睡了个午觉,起来后又被太后叫了过去,苏云深来了。 虽然搬到了宫中,太后还是让苏云深负责调理沈欢的身体,这次特意召来苏云深也是为了日后苏云深来往方便。 如今苏云深每三日为沈欢问脉,修改用药分量和改换药膳,而且每次都会取沈欢稍许的血液。 这次过来他还推荐了一位梁医女,以后负责沈欢每日一次的药膳。 苏云深走后,沈欢向太后道:“太后娘娘,我那里都已经收拾妥当了,不如明日就继续去女学。” 倒不是她对女学积极,而是借口搬家赖着不去上学不太好。 “再好好看看,要是少哪些东西,直接吩咐静姝。既然你想去女学,明日就收拾好,我让夏嬷嬷为你安排马车。” “多谢太后娘娘。” 然后太后随手给了沈欢两本书,一本《清风碑影》、一本《禅悲画意》。 “你既喜欢书画,这两本书你拿着学习,应该会对你有所帮助。” 这下沈欢可是激动坏了,她对这两本大名鼎鼎的书垂涎久已,其中一本集中了历史所有著名的碑帖,是前朝最有名的拓碑名家徐怀钰历时二十多年踏遍九州收集所来。另外一本则是北朝佛画大家吴墉的集大成之作,吴墉擅壁画,书里面记载了他从画一生的领悟,并载有他最有名的壁画缩略图,是所有学画者梦寐以求的名作。 “看来你也明白这两本书的价值,书无学便无用,哀家希望你能真正发挥这两本书的价值。” 沈欢认真向太后行大礼,正色道:“太后娘娘放心,涵卿绝不会辱没了两位大家,也决不会让娘娘失望的。” “你既有进学之心,哀家便放心了,但你的学业哀家还是要负责的,以后每旬给哀家交出一幅你的书画,要是令哀家不满意可是要受罚的。” 沈欢应下,太后便让她回去了。拿到两本书的沈欢如获至宝,兴奋的连晚膳都忘记了,还是静姝提醒她,才把她从狂热状态拉出来,她才想起来要陪太后一起晚膳,于是连忙赶了过去。 “你这孩子,反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做事切勿心急。” 太后像一个睿智的长者教导她,亲切耐心,像是祖父,让沈欢打心底里亲近,说话间便没了顾及。 “我记下了,只是对这两本书神交已久,拿到了就舍不得放下,还好太后娘娘这里有美食诱惑,要不然我可救沉溺其中不能自拔了。” “痴性难得,只是世人严苛,你在外还要注意些。” 沈欢认真点头。(未完待续) 第二十六章 解禁 吃过晚膳,沈欢陪太后聊天,太后阅历丰富,才华出众,待沈欢亲切,沈欢则是多了近千年经验,为人逗趣,在艺术方面小有造诣,两人难得相谈甚欢。 还是太后考虑到沈欢第二日要去女学,所以将她赶回去休息。躺在床上,沈欢才暮然想起,直到现在,她还没有想到太后让她入宫的意图。 太后召她入宫教养,到底是为了保护她,还是别有所图?可惜她知道的事情太少,推测不出什么来,看来得加快和赵玥她们的计划了。 第二天卯时三刻,沈欢准时出现在花园太后的练功的地方,太后见她一身清爽的练功服笑道:“看这有模有样的,涵卿功力不凡啊。” 沈欢摆出姿势道:“您就瞧好吧。” 太极讲究气韵,吐纳要与身体和自然相合,气息连绵轻柔,动作刚柔并济,连绵成势,行云流水,有着说不出的韵味,看起来漂亮极了,沈欢从小练太极,至今也有十年了,也算是略有小成。 太后是何等的眼界阅历,自然看出了太极的精妙,等沈欢做完打完成套的拳法,太后拍手称赞:“妙,想不到竟会有如此意韵无穷的精妙拳法。” 沈欢此时已经是大汗淋漓了,一套太极拳下来其实是很累的,尤其是沈欢的身体虚弱,能坚持下来已经不易。 “太后娘娘若是喜欢,不嫌弃我的话我教您可好。” “那哀家可就不客气了。” 沈欢自然没有不可,欣然答应。这个时代武功分为好几种,一种能练成武林高手的内家功夫,还有强健体魄的外家功夫,还有像太极拳这种养生功夫。 内家功夫不是谁都能练的。而是要看根骨,且对个人的资质要求甚高,因为内家功夫非常难练。修炼也十分吃苦,所以会的人少之又少。养生功夫就简单多了。养生功夫是内外兼修,但它的内修不过是通气畅血,增加身体强度,并不会产生内家功夫那样的功力。 太后所练自然是最顶级的养生功夫,但是比起千年传承的太极还是稍逊一筹。 晨练过后,沈欢洗漱一番同太后一起吃早膳,只是她早上要吃药膳,一脸愁苦迥然不同平常吃饭。到让太后啼笑不得,说了不少安慰话。 早膳过后,沈欢向太后告辞去女学。 等沈欢走后,夏嬷嬷陪着太后进入书房:“主子很喜欢郡主。” 太后淡笑道:“我终于明白伯言为何说她特别了,年纪虽小行事说话却老练,看起来有些不通世故,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她不是真正不通,只是不上心,性子惫懒,有些痴性。” “奴观察郡主实际是善良天真的纯然性子。虽然会掩藏自己,但是心志不坏。” 太后点头:“更难得是小小年纪见识不凡,思想独特自成体系。有些想法甚至胆大包天惊世骇俗,我对她是越发感兴趣了。青染衣虽是不错,但到底格局太小,不像是能教出这种孩子的人。” “主子想这么多做什么,既然到了您手底下,好好调教就是了。” 太后摇头感叹:“心性已定,怕是调教不了啊。” 那边沈欢已经到了女学,其实大明宫离女学也不是很远,甚至比郡主府还稍微近些。 沈欢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迎接即将面对的一切。没想到同学们的热情还是将她吓到了。 原来她在女学就是一个小透明,大家都会对她视而不见从不招呼。今日自从沈欢下了马车,同学的招呼就没有停止。她进入教室,甚至出现了短暂的静止,然后大家纷纷向她打招呼。 沈欢微笑向大家回礼,淡定的坐到角落里,表现的宠辱不惊,其实心中呐喊:大家还是将我当成小透明吧,这样好累啊。 不仅如此,连先生们都变的热情起来了,上课的点名率直线提高,这让沈欢上课不能像原来那样松懈了,中午苏碧儿见到一直唉声叹气的沈欢后,笑的打跌。 “你别看她们对我怪热情的,其实心里都觉得我走了狗屎运了。” “她们想走还走不成去呢,外面纷纷正议论你和陆家到底什么关系,太后为何如此抬举你呢。”苏碧儿八卦道。 “我还想知道呢,谁来告诉我啊。”沈欢翻白眼,转口问道,“对了,去燕北犒军的人选定下来了吗?” “定下来了,是顾世卿顾大人,虽然资历声望不如安大人和定国公,但是安大人要主持此次大比,定国公身体不适,经不起长途跋涉,顾大人只能临时受命了。” “看来皇上还真是抬举安大人,让他主持大比,韩家怕是很不满吧。” 韩家文冠大夏朝,家中名士文豪辈出,稳坐大夏第一诗书世家,他家把持科举大比几十年了,每次的主考人即便不是韩家的人,也是与他家有莫大渊源的人。 苏碧儿提醒道:“还不是因为韩修竹。” 沈欢反应过来:“是为了避嫌,看来韩家对韩修竹很自信嘛。” “韩修竹从小就被称为文曲星下凡,三岁能诗,七岁能文,十三岁舌战名士纪准,更是名声大振。凡是他流传出来的文章诗词,无一不令人称赞,自然是有本事的。” “上次见他,看得出不是徒有虚名。”沈欢点头道。 苏碧儿至今心有余悸:“上次他和宋七公子一起站在咱们马车边,我连气儿都不敢喘了。” “这要是陆大公子站到你面前,难道你要直接晕了。”沈欢笑道。 “陆大公子久闻其大名,但我是只远远的见过一面,听说他自小身体就不好,甚少出现在众人面前。” 身体不好?这是从哪传来的笑话!就他那能一会儿烘干衣服,将上好的瓷杯捏成粉末的功力,怎么可能身体不好。 只不过这些年陆家甚是低调,很少在世人面前出现。 这几天女学的文风越盛,就连先生们都忍不住品评今年的考生,推测考题,甚至给女学生们讲解往年前三甲的文章。 下午的经学课依旧如此,沈欢则偷偷在下面用炭笔画漫画,她最近为女学所有的先生都设计了漫画造型,准备画一本漫画,就叫大话女学,用以记录女学生活的点点滴滴,同时也用来练习基础线条,提高线条的表现力,以及对人物神韵的把握。 晚上回到宫中和太后一起晚膳,沈欢就絮絮叨叨的讲述今日在女学学了些什么,发生了什么,太后会点评一下,也会考察沈欢的功课,然后沈欢便回到紫清殿开始作功课。 自从开始在女学上学,她都是抽出晚上的时间练习字画,虽然在女学也不停止练习,但那只是提高熟练度,是真正的提升还是在晚上,最认真专注的时候。 其实和太后在一起生活比沈欢想象中要愉快的多,凡事不用操心,有长辈处处提点指导,那种被照顾被关怀的感觉让沈欢幸福感直线上升。 很快寒食节到了,这天有很多活动,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祭祖,不过沈欢作为不重要的郡主,也就出面意思了一下。 至于吃冷食,以沈欢的身体状况,这是万万不能的,所以这一天她只吃了些糕点。 不过,寒食节很快就被在三月初九、十二、十五这三天的大比给盖过了风头,整个长安城都因此安静了几分,十五这天早上,皇上皇后携众皇子公主来给太后请安。 这也是沈欢入长安以来第一次见到皇上,祭祖的时候她是被皇后带着的,没有见到皇上。 当今皇上二十九岁登基,至今已有十一年,今年已经是不惑之年。他面容清俊,行动见威严可见,整个人沉着内敛,眼神平和深处却锐利,怕是这些年皇上不好当,此时两鬓已有些斑白,额头也有了皱纹。 沈欢向他行礼,他温和的叫她起身,随便感慨了几句,便向太后告辞了,看来还挺忙。 沈欢因为要去女学便同前来请安的绥阳公主沈珺卿一起走,沈珺卿是个话不多的人,她的母亲是白嫔,虽然家世普通,品级不高,但平日还算得宠。 所有的公主看沈欢都不顺眼,沈珺卿也不例外,两人在一起她两个正眼都没有给沈欢,沈欢没兴趣找人烦,于是两人一路上一句话也没有说。 到了女学,多日不见的沈婂卿出现了。 前两天,沈延的审判结果下来了,因为恭亲王花了不少钱摆平了醉鬼的家人,那家人便称醉鬼本来身子就不好,沈延不过是失手伤人,既然人家受害者都不追究,朝廷也没人多事儿,便将沈延放了出来。 于是恭亲王府全家解禁,重新出现在众人面前。 说起来沈婂卿这丫头,那是真正的没心眼,心性直白,骄纵任性,而这种人闹起来最没有意思,沈欢向来避着她走。 只是没想到她再次出现在女学,看沈欢更加不顺眼了,要不是因为沈欢,沈延那天也不会心情不好失手伤人,他们家也不会遇到这种糟心的事情。 好在沈欢的地位已经今非昔比,沈婂卿再傻也不会主动招惹她。 今日是打比的最后一天,所以女学受到国子监和太学的影响一整天都处在亢奋的气氛中。(未完待续) 第二十七 争风 “好想去接秦大哥啊,不知道他考的怎么样。”沈欢哀叹,她可不好意跟太后提出要同男性朋友见面的要求,虽然大夏风气开放,但是这种出格的事情也是不允许的。 苏碧儿同样哀叹:“我也不能去,母亲这段日子对我越发严格了。” “不日我们现在去找玥儿,先把礼物交给她,以后有机会在同秦大哥好好庆祝。” “可是我们怎么出去。”苏碧儿为难,现在是中午休息时间,一般是不允许女学生外出的。 “那就让钟秀去传个口信儿,让玥儿过来吧,正好我有个东西想从她那里拿过来呢。” 于是沈欢写了个纸条,让钟秀出去带给赵玥。 下午第一节课的时候赵玥赶了过来,沈欢下了课就叫着苏碧儿去女学大门处的接待厅,赵玥正在那里等着她们呢。 “玥儿。”沈欢抱住她。 赵玥看着她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些日子在太后那里过的不错。” “太后娘娘对我很好的。”沈欢笑道。 “看出来了,把你们的东西给我吧,保证完好无损的交到秦大哥手中。” 沈欢把手中的黑漆盒子递到赵玥手中:“这是我亲手制的松烟墨,用着还算舒服,希望秦大哥不要嫌弃。” 其实这墨费了她极大心思,前世祖父偶然得来了一个徽墨古方,历时七年不断试验才研制成功,制出的墨色泽黑润、坚而有光、入纸不晕、舔笔不胶、经久不褪、馨香浓郁,完全达到了拈来轻、磨来清、嗅来馨、坚如玉、研无声的顶级墨的标准。 由于费劲,沈欢也只制成了三块儿,一块儿留着自己用,一块儿送给了太后。送给秦翊的这一块儿。她在上面雕刻了杏林春燕、鱼跃龙门、一鸣惊人、魁星点斗四副寓意吉祥的图案,也预祝他能金榜题名。 苏碧儿也拿出了她的礼物,她送的是一根做工精良的竹笛。寓意节节高升。 将东西都交到赵玥手中,沈欢问道:“对了。我要的东西送来了吗?” “拿来了六块儿,已经放到你马车上了。” 苏碧儿好奇:“什么东西?” 沈欢挑眉笑道:“透明的琉璃,至于用途嘛,回来再给你解释。” 其实玻璃早就制造出来了,只是最近这段时间事情较多,琉璃坊还没有走上正轨,所以一直没有量产,沈欢这次要玻璃。是用来讨好太后的。 因为课间的时间比较短,三人没说几句话就分开了。 晚上回到宫中,沈欢颠儿颠儿的向太后献宝:“太后娘娘,今儿我给您带了件好东西。” 要不是眼睛没有花,太后还以为沈欢背后长了条来回摇摆的尾巴,忍着笑道:“这次又给哀家带了什么?” 沈欢一副神秘的表情:“晚上看不出来,明早给您看。” “还跟哀家卖起关子了,要是哀家不满意,就罚你三天不准唱小曲儿。” 跟沈欢相处后,太后才深刻了解了她的怪癖。不管什么心情,只要来了兴致,什么时候都能唱。好听的不好听的,正常的怪诞的,听得懂的听不懂的,什么样式的都有,五花八门,丰富多彩。 其实并不折磨人,沈欢唱的曲子很有感染力,身边的人常常被她带的心情飞扬的,甚至一日听不见还不习惯。 沈欢知道太后这是在开玩笑也不在意。 第二日一早。晨练结束后,沈欢让几个宫人抱着那几块儿玻璃来到了太后的紫宸殿。 “太后娘娘。您看!” 太后朝她身后看去,发现是整齐的长方形透明琉璃板子。这种琉璃非常纯净,没有丝毫瑕疵,不过拇指厚,宫人平抬着,透过这些透明的板子,能够非常清晰的看到下方光滑的地板。 “倒是新奇的东西,你拿这个用来做什么?” 沈欢上前抱住太后的胳膊:“太后娘娘您过来。” 太后跟着她走到门口,沈欢指挥者宫人,将玻璃竖起来。 “太后娘娘您看,这东西是不是丝毫不阻挡视线。” 太后点头。 “其实它也不会阻挡阳光,您想想把它安在您书房的窗子上,代替窗纸,哪会什么样的效果。”沈欢说的神采飞扬。 太后眼神放出光彩,忍不住叹道:“你这小脑袋是怎么想到的,倒真是精巧,好了,我让人来处理这东西,你快去吃药膳,一会儿去女学别迟到了。” 沈欢点头,跟着太后去吃早膳。 吃饭的时候她也不消停:“太后娘娘,我给这个东西起名叫玻璃。其实它不仅可以做窗户,还能建成暖房,因为它能毫无保留的将阳光投射到室内,还能保温,建成之后就像是水晶宫,肯定非常漂亮……” 一旦在放松状态开启话唠模式,沈欢就变得非常生动,眉角飞扬,整个人都在发光,让人不忍心打断,于是太后整个早膳期间都默默忍受,直到沈欢起身去女学。 太后忍不住送了口气,对着夏嬷嬷笑道:“哀家还是怕了她这股气势。” “您没发现自从郡主来了,整个紫宸殿都变得不一样了吗?” 太后怔然:“多少年了,那件事……” 每年的三月份,长安城的活动便很多,这边大比刚结束,那边年轻男子们就开始纷纷组队玩儿起了马球和蹴鞠就。 马球又称击鞠,是一种激烈的马上对抗运动。球状小如拳,用质轻而坚韧的木材制成,中间镂空,马球运动以草原、旷野为场地,游戏者乘马分两队,手持球伏,共击一球,以打入对方球门为胜。蹴鞠是古代花样足球,比之现代足球,场地要小,玩法规则花样要多,所用的球用十二片熟硝黄革尖皮缝成圆形的球壳,球壳内塞毛发改为放一个动物尿泡,“嘘气闭而吹之”,成为充气的球,和现代足球十分相像。 两种运动各有特色,蹴鞠更加流传广泛,上到王公贵族,下到走卒贩夫,都能玩儿。马球更加危险激烈,且对硬件设施要求高,所以在上层社会更加流行一些。 本来春天就是躁动的季节,春闱过后,长安城变得更加热闹沸腾了,在这个浪漫开放的年代,等待结果的考生每日都是大大小小的诗会文会,教坊妓馆等声色犬马之地也越发繁荣,每日总有几件风流韵事。 国子学的学生卢璋与御前侍卫封焕因为长安有名的美人李歆瑶发起争执,马球约战的事情更是为这躁动的气氛凭添一把火。 从卢璋和封焕争风这件事情就看的出,长安这么多美人中,最有人气的就是李歆瑶了。 陆珧美的耀眼,性格肆意傲然,一般人物震慑不住。安夏禾则输在了身份上,别看她的父亲是寒门第一人,但寒门就是寒门,与世家相比总有些上不了台面,虽然她母亲出自博陵崔氏,但自从嫁给安彦楮后,基本上就断了与崔家的联系,甚至当年她为何嫁给安彦楮还是一件理不清的公案,而且安夏禾平日低调,甚少出现在众人面前。 只有李歆瑶,无论是出身相貌,还是才华人品,俱是优秀绝伦。她身为李家族长的嫡长孙女,自小便有才名,去年女学的艺比力压众人,轻松获得魁首,且她并不是闺阁的娇小姐,关心百姓民生,经常救济穷人,名声很好。 所以是实打实的长安第一名气美人。 为她争风吃醋的两人,出身也都不简单,卢璋出自范阳卢氏,这也是一等一的世家,仅比四大世家稍逊一筹。而封焕则是梁国公的嫡三子,先帝在世时不过封了五个国公,陆家占其二,剩下的三个无疑不是战功显赫,封焕的祖父是先帝一手提拔最信任的人,他的父亲更是如今还掌握实际兵权的唯一国公。 两方来头都不小,一个世家,一个勋贵,平日本就各自看不顺眼,现在发生了矛盾,长安的年轻人全都将目光投向了这件事情。 女学也不安静,因为卢璋常常在与女学相邻的校场进行练习,所以常常有女学生结伴去看他们练习,每日中午休息都不消停。 沈欢看向外面挥洒汗水的热血青年们忍不住感叹道:“青春啊青春。” 苏碧儿却皱眉:“什么好看的,太容易受伤了。”她不知道跟着祖父看过多少因为马球受伤的人了。 此时两人正在操场旁边的曦晖楼中,这栋二层小楼其实就是一个看台,只有有庆典和重大活动的时候才会启用。虽然少用,但这里时常打扫,非常干净,沈欢没事儿的时候喜欢在这里休息。 今日中午沈欢拉着苏碧儿来到这里看他们打马球,沈欢喜欢这种运动,看的热血沸腾。 “明日就要沐休了,你打算干什么?”苏碧儿因为外面吵闹的声音颇为头疼的放下手中的医术。 “自然是在宫中陪伴太后娘娘了,你不要妄想我能出来,我总要老实一段时间。”沈欢看的出来苏碧儿想拉着她去见秦翊,她心中无奈,还没想好怎么办,她绝对不会轻举妄动推波助澜的。 苏碧儿可惜道:“看来入宫也不全然都是好处,本来想和你去踏青放纸鸢呢。” “有得便有失嘛,要是无聊就去找玥儿玩儿。我可是灾难体质,跟我出去玩儿不知道又要出什么事儿呢。” “玥儿那么忙我就不打扰她了,还是老老实实在家看医书吧。” 两人正说着话,突然一阵脚步声传来,有人上楼了。(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 意外 沈欢扭头看向楼梯的三个少女,为首的赫然是女学赫赫有名的女将军——赵婷,她向来与李歆瑶形影不离。 赵婷出身侯门,父亲武安侯是有名的猛将,母亲更是剽悍,一身武艺不在其父之下,听说有次直把武安侯打的几天下不了床,让武安侯成为了长安城的笑话。所以,别看赵婷长得清清秀秀,其实本人相当厉害,骑马射箭堪比男子,还有一手非常漂亮的鞭法,平日言行举止大大咧咧的,非常“豪放”。 她穿着一身飒爽戎装,将她修长匀称的双腿衬得更加笔挺,上身女孩子特有的青涩曲线也更为明显,非常精神的女孩子。 可是她此时正怒视着沈欢二人,伸手指着二人道:“你们两个是什么意思,竟然往歆瑶头上扔石子,真是心思恶毒,太过分了!” 沈欢两人被她弄得一头雾水,疑惑道:“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让赵姑娘这么生气?” “竟还然不承认!”这下赵婷更加生气了,她从身后的刘忻手中拿过一颗拇指大小的石子,刘忻的父亲是工部侍郎。 “那这个石子你们不认的吗?倘若你们只是失手,只要你们向歆瑶道歉,我们可以不计较,但是如果你们死鸭子嘴硬,那不要怪我不客气!”赵婷说着手放在腰边的鞭子上。 苏碧儿冷笑道:“怎么,你还想对郡主动手不成!” “郡主?她又算哪门子郡主!” 沈欢挑眉:“你不把我当郡主无所谓,但是好歹讲些道理。我们正在这里休息,你怒气冲冲的进来,不分青红皂白毫不讲理的就往我们身上安罪名,现在还霸道的想用武力让我们屈服,我还想问赵姑娘你这是什么意思。知道的认为你是在替李姑娘不平,不知道还以为你做贼心虚,诬赖好人!” 沈欢越说气势越盛。竟让赵婷忍不住往后推了一步。 “你血口喷人!”被沈欢这么一辩白,她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显然已经气急。 她身边的刘忻忍不住拉住赵婷的手,向前一步,向沈欢行礼:“郡主误会了,我们方才在在附近观赏国子学学生的马球比赛,不成想竟然天降横祸,从曦晖楼里飞出一颗石子正好打到了歆瑶的额头,血流如注,歆瑶不想把事情闹大。劝退了国子学的学生,只是婷婷一时心急,冲上楼看到了郡主两位,才以为……” 她这话说的客气,可话里话外都在指明此时乃沈欢二人所为。 曦晖楼是作为看台设计的,构造非常简单,只有大厅和一边的茶水间,就连净房都在楼后面,此时茶水间明显不会有人,整个楼只有沈欢二人。既然是从楼中飞出的石子,看起来只可能是沈欢二人所为了。 沈欢正色拱手道:“不管三位怎么想,但此事绝不是我们所为。” “难道这里除了你们两个还有第三人?不要再狡辩了。跟我去道歉,否则我们就去见院长。” “我们和李姑娘无冤无仇,甚少有交际,为什么要去伤害她?大理寺办案还要讲究证据,你不听我们辩解,仅凭主观臆断就认定我们有罪,这件事情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苏碧儿抢白道。 “不是我们做的事情我们绝不会承认的!”沈欢道。 想不到沈欢二人表现的如此强势,赵婷她们一时愣住了。 沈欢正想要开口,一道声音打断了她。 “既然不是她们所为。你们还站在那里做什么,回去上课吧。” 众人回头。看到一袭紫衣的李歆瑶清清冷冷的站在楼梯口,绝美的脸上那处结痂的伤疤格外显眼。虽然风姿不减,却让人更加怜惜。 她脸皮真薄,一个石子都能蹭破,沈欢想到。 赵婷显然心中不忿:“她们在狡辩。” 李歆瑶面色平淡,也没有看向沈欢她们,只是眸中透露着不耐烦:“不是什么大事,何须计较那么多。” “可是…”她话没说完,李歆瑶转身要下楼了。 “李姑娘请留步。”沈欢道,“李姑娘气量宽宏不计较此事,但是我们不能平白担了伤害李姑娘的罪名……” “婷婷道歉。”李歆瑶看向赵婷淡漠道,其中的不耐谁都可以听得出。 “我们不是想要道歉…”苏碧儿道。 “那我们走吧。”李歆瑶毫不犹豫转身,留给沈欢两人一个背影。 沈欢吃噎,怪不得沈婂卿被她气的跳脚,这种态度还真是让人火大。 留下的沈欢和苏碧儿面面相觑。 “怎么办,好像得罪了万人迷。”苏碧儿惆怅。 “万人迷不可怕,可怕的是她身后的追求者,这件事要是传出去,咱们两个就不要出门了。” 到底谁会这么做呢,李歆瑶虽然有些孤傲,但很少会挑事得罪人,平日里也没见她与谁恶交,这件事情麻烦啊。 “这件事情对李歆瑶来说无所谓,但咱们两个必须要查清楚,否则以后很难在女学立足了,甚至会连累家人……”苏碧儿心情有些沉重。 沈欢拉着她的手:“放心,我会将这件事情查的水落石出的。” 苏碧儿点头:“我相信你。” “走吧,他们的练习都结束了,我们回去上课吧。” 两人携手下楼走了出去。 就在此时,茶水间传来一点儿细微的声音,一个娇小的身影从茶水间猫着腰探出头来,向四周打量,发现真的没有人才彻底出来,舒了口气:“真倒霉,谁想到会那么准,竟然把她打伤了。” 沈婂卿也觉得倒霉,本来心情不好想在这里清净一会儿,没想到紧接着就有人来,听到沈涵卿的声音,心中更是不耐,所以躲到茶水间,她不想看见她,要不是她,哥哥那天也不会心情不好将人失手打死,家里也不会那样了。 没想到,她发现李歆瑶竟然出来看练习了,就站在楼底下,沈婂卿对李歆瑶抱有一种非常复杂的心情,羡慕嫉妒崇拜不甘,她想亲近她,可是总被拒绝,所以看到她,心中那种心情不断发酵。她也不知怎么就将刚才在路上捡的石子扔了出去。 扔完后她的心情砰砰直跳,没想到真的出了事儿,还好有人顶包,还是她讨厌的人,想到这,沈婂卿心中的不安减轻了许多。 走出小楼,阳光照在身上沈婂卿竟然觉得有些腿软,正想着赶快离开这里,突然肩膀上出现了一只手! 沈婂卿吓得尖叫,转身看见沈欢和苏碧儿两人果然不出所料的表情。 “我说今日我上楼的时候怎么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原来你先我们进去了啊。” “是啊,我就想着无缘无故楼上怎么会掉下石子砸到人呢。” 沈欢抱臂看着沈婂卿煞白的小脸,其实刚才她就有怀疑楼上有其他人,想着让赵婷她们搜查一下,可惜没人给她说话的机会,她也不想再面对李歆瑶哪张冷脸了。 “跟我们去道歉,我保证不会将事情弄大。”沈欢道。 看着沈婂卿完全不同于往日嚣张的有些可怜的小脸,沈欢就知道她被吓得不轻,虽然娇蛮了些,但是她也不是心思恶毒的女孩儿,今日这件是她应该不是故意的。 没想到沈婂卿竟然挣脱了苏碧儿,虚张声势道:“什么无缘无故,那是你扔的,我看见了!” 她的倒打一耙让苏碧儿好生气恼。 “是吗?”沈欢拽住她的手,“那你手上的伤痕是怎么弄的?” “什么伤痕!”沈婂卿惊怒,急忙看向自己的手。 她粉嫩的手掌不知何时出现坑坑洼洼的凹陷和淤痕,许是她刚才用力捏石子的时候留下的。 “你放开我!”沈婂卿挣脱沈欢的手,却又被苏碧儿抓住了。 “郡主还是跟我们走一趟吧,你态度诚恳些,李姑娘会原谅你的。” 沈婂卿用力挣扎:“放开我,我什么都没做,不需要原谅!” 到了这种地步还死鸭子嘴硬,沈欢和苏碧儿无奈。 沈欢对她道:“你不承认没关系,但既然做了,就不要想着能侥幸逃脱。” 沈婂卿神色慌张,两人也不看她,准备将她带走,却忽视了沈婂卿眼中闪过的一丝狠绝。 “我…我不是故意,没想到能打到她的,她都不计较了,你们多管什么闲事儿…”沈婂卿十分委屈的解释着。 沈欢笑道:“一人做事一人当,好歹是郡主,你不会连这点儿担当都没有吧。” 突然,沈婂卿尖叫一下,用力挣脱了两人,沈欢两人还没反应过来,转就头看到沈婂卿已经摔倒在地。 “啊!”沈婂卿惨叫。 沈欢上前扶起她,发现她的右手已经磨烂了,原本的痕迹已近被覆盖了。因为这里是校场,所以地面不是整齐的石板,而是平整的土地,所以难免会有细小的石子砂砾,沈婂卿的手比较娇嫩,她又刻意想要抹掉证据,所以很用力。 看不出来她竟然敢对自己这么狠! 沈欢蹲下用手帕包住她的手:“你至于吗?算了,赶快去清理一下伤口,别留了疤。” 沈婂卿眼含泪水:“哼,不用你假好心!” 沈欢笑了:“你以为没了受伤的痕迹我就不能证明是你做的了吗,你还真天真。” 沈婂卿的眼泪啪啪掉了下来,好不可怜:“你……” “你在做什么!”突然一个男声传了过来。(未完待续) 第二十九章 品鉴 沈婂卿抬头看到来人,猛地站起来飞奔过去,沈欢被她推倒在地,苏碧儿连忙扶她起来。 “呜呜,表哥,她们欺负我!” 这姑娘真是演了一出又一出。 沈欢转身打量过来的两个人,这两人年约十七八岁,一个头略高,身着宝蓝色长袍,面色白皙,五官清秀,行动中透露出一股儒雅之气。另一个正关切着沈婂卿的男子,肤色略黑,却浓眉大眼,很是精神。 那男子十分生气的看着沈欢:“不知道我表妹做了什么,这位姑娘要对她下如此狠手!” 其实他看出来沈欢就是韶华郡主,但是不想承认,毕竟从身份上来讲,他需要向她行礼。 沈欢此时已经不耐烦了,今天无缘无故的惹了一身腥不说,现在还和什么都拎不清的沈婂卿纠缠不已,还真是晦气。 “这位公子,是你亲眼见到我把你表妹弄成现在这个样子了吗?” “难不成是她自己弄得吗?”男子反问。 沈欢似笑非笑的看了眼沈婂卿:“我怎么知道她为何要这样做,怕是有特殊的癖好吧。” “表哥,你不要听她胡说,就是她伤了歆瑶姐姐,却死不承认,刚才威胁我,要赖在我身上,呜呜……” 这话一出,两名男子脸色全变,看向沈欢的眼神就像沈欢是罪大恶极的凶犯。 沈欢轻笑:“是吗?原来沈婂卿的话是如此可信啊!不过我有些疑问,既然你看到是我伤了李歆瑶,怎么刚才不出面指正偏偏要躲起来?你的手掌虽然烂了,但掌心处还是完整的,你敢不敢给你表哥看一眼呢……” 沈婂卿紧张的抬起自己的手掌看了一眼,两名男子神情微变。 沈欢继续道:“看来是有问题了。你刚才刻意摔倒。弄烂右手,这是为何?上面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你如此恐慌不惜自残也要磨灭掉呢。” “你胡说,是你推倒我的!” “哦。没想到我这种风都能吹到的人竟然能将健康的郡主推到,对了。万千宠爱的郡主刚才竟然还会被我这种人物所胁迫,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男子看向沈婂卿:“婂卿……” 沈婂卿哭着摇头:“不是我,赵婷她们都可以证明,真的不是……” “我想我现在说什么你们也不会信,但事情的真想到底如何,是否像你们听到的或看到的那样,我看两位公子也不是偏听偏信的人,恳请两位多给我一些时间。我会给你们一个真实的答案。” 沈欢裣衽行礼,然后拉着苏碧儿干脆转身离开。 快到舒雅斋时苏碧儿担忧的看着沈欢:“这事儿你打算怎么办?” 沈欢抬头看着天空微眯双眼:“没看到天空飘过来五个字吗?” 苏碧儿纳闷,抬头什么都没有发现,无奈道:“你还有心情开玩笑啊!” “天空飘来五个字,这都不是事!” 苏碧儿绝倒。 “这件事情沈婂卿本就是临时起意,破绽和漏洞很多,我会找出证据的。就算是她精心策划的,就凭她的智商,也绝不可能是严密没有瑕疵的。” “所以呢,你打算怎么找证据。” “先上课再说吧。事情都到这种地步了,我也不怕闹大,被别人黑了一把。不利用回来我可有些不甘心。”沈欢眨眼笑道。 下午上课,沈欢什么都没有听,独自练了一下午字。下了学,她在女学转了一圈,找了几个人聊了会儿,就回宫了。 休沐日,沈欢向太后交过作业就回到紫清殿的书房练字。 她给太后上交的作业全是右手所作,虽然她不想欺骗太后,但是左手的水平拿出来实在太招摇。她还没有做好成为才女的准备。其实,她右手的水准虽然差左手一截。但是在女学中也是能拿的出手的,所以也不会让太后误以为她说的喜欢字画是骗人的。 很意外。这天陆珧过来了,平日里陆家的人很少进宫。太后惊喜,便拉着她品鉴沈欢的作业。 “芊芊觉得怎么样?” 陆珧拿起两张字画,细细品味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道:“俱是佳品。字写的不凡却也一般,字形清俊笔势清润,气格流畅且毫无凝滞,每个字的布局结构均有新意,笔画舒展自然,赏心悦目,只是风趣有余,而骨力不足,但看得出这人造诣颇深,写字的应该肆意洒脱,不拘小节,却又通透敏锐的人,” “倒是这幅画却是让我惊叹,从线条和风格能看得出这幅画同那张字出自一人之手,基本功扎实。最难得的是取材,作画者竟然以《清平乐》这种平凡农家生活为题,既不是华丽富贵之风,也无超凡高雅之感,画风朴实清新,线条轻圆灵活,气韵生动,尤为值得称道的是用色,独特新鲜,布局独树一帜,其中人物的描绘兼用工笔和写意,轮廓简单,神情姿态动人。 当然也有很多不足之处,最重要的还是笔力不足,用色过于复杂,有些繁复之感,但是不掩其真情溢然。真正艺术之道,所发表抒写者,能引人入胜,悠然起澹远幽微之思,而悦离一切尘垢之念。看到这幅画,我只觉温馨美好,砰然感动,此画着实深入人心。” “总的来说都是难的的佳作,姑祖母,我看着笔墨颇新,应是新作,是谁的大作呢?” “怎么你还想与哀家抢人不成?” “芊芊怎么敢呢,我是觉得这人的画作多有新意,想要请教呢。” 太后目光投向两幅作品,眼中情绪复杂:“确实难得,是那个女孩儿创作的。” “什么?”陆珧惊诧,“竟然是她!” 太后颔首。 “怪不得觉得有些熟悉呢,她之前送过我一个奇怪却好用的历书,上面的字画独树一帜,没想到是她亲自动手。她在书画一途有如此的造诣,看来平日她在女学藏拙了。” “她在这方面极为专注,心思纯粹,每次拿起笔若无人提醒便放不下,是个痴人。” 陆珧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笑了出来:“她还真是个有意思的人,那日先生点她对答,她站起来直道:学生愚钝,不知。表情无辜还理直气壮的,气的先生说不出话来,偏她还一脸茫然,先生无奈,此后再也不理会她了。” 太后也笑了起来:“她就是这种性子,以后在女学,你多照看她一些。” “我晓得了,姑祖母,您放心吧。” “伯言最近怎么样了?” …… 这厢沈欢丝毫没有想到太后会和陆珧聊起她,难得有整个上午的时间用来练字,临近午时沈欢的小衣已经湿透,但是通体舒泰,心情畅爽,感觉酣畅淋漓。 于是洗漱一下换了衣服,沈欢去了御膳房,说是御膳房其实就是太后的小厨房,就在紫清殿的后面,很快就走到了。自从搬到宫中,沈欢就成了这里的常客,与这里的掌膳大人刘胖子已经非常熟络了。 “郡主今日过来又有什么想吃的?”刘胖子笑呵呵的像个弥勒佛。 “今儿心情好,而且陆姑娘也来了,咱们今天做几个菜好好招待招待,我要的食材准备好了吗?” “早就给您备好了。” 陆珧和太后的口味比较像,喜欢清淡新鲜的味道,所以沈欢准备的是淮扬名菜--文思豆腐羹。 淮扬菜口味清淡,崇尚本味,讲究鲜新味美,且淮扬菜精致细腻,不惜费时费力也要精雕细琢,所以要做出地道美味的淮扬菜是不容易的,沈欢为了今天的这道文思豆腐羹已经准备好几天了,先是给了刘胖子菜谱让他研究,后来挑选又是挑选食材 豆腐作为主材料,先后挑选了十几种,才选定下来。这种豆腐是御厨亲自制作,洁白如玉,细如凝脂,口感柔腻并有淡淡的清香。 文思豆腐羹十分讲究刀功,因为刘胖子刀工最好,而且私底下也狠狠练习的一番,所以决定亲自动手,别看他身宽体胖平日笑嘻嘻的,一旦拿起刀,整个人都变的不同了。他伸手轻轻按到那块儿方形的豆腐上,动作轻柔无比,像是接触水面却又怕惊起了涟漪,然后闭上眼睛,手起刀落,寒光闪动,不过几个眨眼,刀已经滑到了豆腐的尾端,看起来豆腐只是微微晃动似乎没有变化,但是沈欢知道,豆腐已经被切成了极薄的豆腐片,看到这里沈欢已经放心了,于是离开去看另一道蝴蝶海参。 等刘胖子将所有材料切成头发丝粗细的细丝,已经出了一身汗:“这道菜是在太考验功夫了。” 沈欢笑道:“这道菜还好,你知不知道有一道百鸟朝凤的菜,那做起来才叫麻烦呢。” 刘胖子来了兴趣:“哦,那是什么菜?” “我只是听说过,这是一道摆成凤凰形状的菜肴,其中凤凰的尾翅是用一百根豆芽杆拼接而成,每根豆芽杆都用极细的银针镂空,往里填入各种不同的鸟禽类肉糜......” 刘胖子听了连忙摇头:“虽说食不厌精,但这样确乎折腾,反倒失去了厨艺的本质。” 沈欢点头笑道:“所以这道菜失传了嘛。”(未完待续) 第三十章 报纸 此时文思豆腐羹已经做好了,掌勺的马御厨将冒着热气的豆腐羹倾倒在晶莹圆润,通透光滑泛着光泽的瓷碗中,只见碗中的豆腐羹汤汁浓稠,带有淡淡的琥珀色,汤中出了如云絮般飘洒的洁白豆腐丝,还点缀着黄瓜、火腿、金针、香菇、冬笋、鸡茸等材料切成的各色细丝,五彩缤纷,丝形婀娜,如烟如画,美不胜收。 沈欢尝了味道,与记忆中的感觉已有八分相似,非常满意,在看另一道菜也准备好了,便向紫宸殿走去。 午膳不算今日的两道新菜,其他几道也是沈欢来到后折腾出来的,因得到了太后的肯定便定了下来。 陆珧看到满桌的新菜,不禁跃跃欲试,等尝过一遍,已完全拜倒在了御厨的手艺之下,午膳后非要派家里的厨子过来偷师不可。 下午太后午休,沈欢和陆珧就各自相安无事的看书作画,直到陆珧发现了玻璃窗,十分新奇,心动不已。 “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沈欢道:“我与硕人阁的掌事赵玥姑娘是熟识,她与清音阁谈生意时发现了他们秘密制造的这个玻璃,因为还没有大量制造,所以我就先弄了几块儿用一下,我想过不了一段时间应该就能买到了。” “看来现在是弄不到了。”陆珧有些遗憾,然后看向沈欢笑道,“没想到你入宫后,这里的变化会这么大,倒是越发有趣了。” 沈欢伸出细长白皙的食指点点下巴:“这大概是我唯一的用处了。” 陆珧调笑道:“怎么看还是一无是处。” “一无是处好啊,可以专注吃喝玩乐一百年。”沈欢一本正经。 “你就不要再做美梦了,我姑祖母是不会放过你让你清闲的。” “你说太后为什么会对我这么上心呢。”沈欢话题突转。陆珧一愣,别有意味的笑道:“大概是因为你自我感觉太良好了。” 沈欢:...... 第二日沈欢来到女学就发现气氛有些不对劲,午休苏碧儿来找她时沈欢才知道那件事情已经愈演愈烈了。不过这也是在预料之中的。 沈婂卿的表哥吴沛和其好友余言都是李歆瑶姑娘的爱慕者,他们的另一位朋友更是死忠,那位朋友知道了不是沈欢就是沈婂卿弄伤了李歆瑶。心中大怒,于是挥毫做出一首讽刺女子心如蛇蝎品行卑劣的赋。剑峰直指两位郡主。 此赋一出,国子监哗然,待得知此事因果后更是纷纷扬言支持,沈欢和沈婂卿的名声一黑到底。而且因为李歆瑶马球约战的封焕、卢璋更是立誓,输了的一方定要不计代价的为李歆瑶报仇。 这个誓言无疑是火上浇油,几乎长安城所有的年轻贵族都将目光转向了这件事情。 苏碧儿满脸忧虑:“事情闹到这种地步,已经不好收场了,你不如去求求太后吧。” 沈欢摇头:“这件事情没必要去麻烦太后她老人家。事情已经闹大,堵不如疏,尤其是年轻人血气方刚,如今因为心上人头脑发热满腔豪情,不易触其锋芒。” 苏碧儿严肃道:“我可不允许你放任自流,任别人污了自己的名声,此时若认定,你以后在长安就无法立足了!” 看着有些激动的苏碧儿,沈欢心下感动,她握住苏碧儿的手。眼神坚定:“你放心,我不是孤军奋战,不会任由别人肆意抹坏我的名声。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那你打算怎么做?” 沈欢神秘一笑:“我要送长安城一份大礼。” 当天下午,听到消息的赵玥和秦翊赶过来看望沈欢,三人商量了一些事情便匆匆分开。 接下来的几天,沈婂卿没有出现,但她一直找人说项,努力摘清自己抹黑沈欢,沈欢像往常一样该干什么干什么,陆珧都忍不住替她着急却被她劝了下去 还不是时机…… 很快到了三月底,这是三月最后一个休沐日。也是封焕和卢璋约战的日子。 这日清晨,沈欢照例起来和太后一起晨练。晨光微熙,清风徐徐。清香袭人,沁人心脾,满园的鲜花点缀着清新的露水,在朦胧金光下仿佛镶嵌了无数细碎的钻石,瑰丽梦幻。 如斯美景让沈欢心情舒畅,回去的路上太后问道:“哀家听说长安今日有一场热闹,你不去看看?” “不过是一场马球比赛,有什么好看的,怎么比得上在宫中陪您呢,况且如今外面的日头越发毒了,我可不要出去受罪。” 太后笑笑:“好,你就留在宫中陪伴哀家吧,哀家可要批评你,这次交过来的功课可比不得上次。” “那可得求您好好指点我了。” “你这丫头,哀家就喜欢你每天笑呵呵像一点心事都没有的样子,想做什么都随心所欲,却也懂得分寸,不过,要是有了什么委屈,你也不用刻意隐忍。” 这是什么意思?沈欢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太后肯定知道了那件事,于是抱住太后的手臂笑道:“您喜欢笑我就多笑给您看,有您为我撑腰,谁敢让我受委屈啊。” 太后心中暗叹,看着沈欢日渐丰润却依旧苍白透明的消瘦脸颊,目光悠远,不知在想些什么。 今天这场热闹,沈欢是不在场,可这不代表她不会参与。 午后,本来不打算过来的陆珧却过来了,听到这个消息,沈欢微笑,然后放下笔,不出所料,陆珧只到太后那里请了个安就匆匆向沈欢这边走来。 陆珧过来毫不客气的坐到沈欢对面,然后将一沓纸放在沈欢面前,目光灼灼的看着她。 “这是你弄的?” “偶然间想到的,不过其中只有一篇文章与我有关系。” 陆珧点头:“我看到了,真是害我白担心一场。” “多谢你为我执言,只是报纸之事有关商业机密。我不便透露。” 陆珧不在意的笑道:“没事就好,不过你既然要感谢我,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沈欢拱手:“请君手下留情。” 陆珧失笑。沈欢这里好吃的东西多,就连茶都与别人不同。还有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陆珧垂涎很久了,于是陆珧挑了几样东西让钟秀打包好,施施然回到太后那里去了。 沈欢将目光转向案上的一沓大纸,每张纸有六本书大小,一共三张,只是被陆珧对折了,所以显得比较多。 沈欢展开就被第一张纸正中间的四个大字吸引—长安旬报。四个字削金断玉,瘦直挺拔,遒劲飘逸,气势十足,这是沈欢左手所写。 沈欢不紧不慢的细细品阅这几张写满字的大纸。虽然沈欢对这份报纸也有出力,但是她也是初次见到成品。 这份报纸一共三张双面,有六版,第一版头条赫然写着“双杰争锋为美人,誓约无惧两郡主。” 这片文章讲述了这件被吵得沸沸扬扬的事情的起源发展经过,并预测了结果。还特别分析了两方马球队的实力,语言幽默,通俗易懂。 这个版面除了这篇文章还有一片评论。这个评论并没有从这件事情谈起,反而从男女之情说起。 从上古时代到大唐时期,从诗经三百篇到名曲凤求凰,从各个方面论证了男女之情的合理性,哪个少女不怀春,那个少年不钟情,这是多么自然而纯洁的感情。 可是,什么样的男女之情才会被接受被祝福,如何获得爱慕对象的青睐。第一个问题文章简单说明应合乎礼法。不能轻举妄动,惹人非议。文章重点阐述了第二个问题。最重要的是自修,也就是自我修养。一个人不一定要非常优秀才能吸引他人,但是没有一定的修养和特质是吸引不了别人,所以要学会提升自己。其次要学会尊重对方,了解对方,才能对症下药,倘若不顾对方意愿轻率行事,怕是会事与愿违。 文章就马球之事问道,不知李姑娘对待此事会有何感想,不过按照李姑娘的性格推测,怕是不会被讨好,甚至会被厌弃。 首先约球之战本就将不爱多事的李姑娘推向舆论中心,后来立誓报仇就更是可笑,李姑娘还没没反应,就跳出来维护,且既然要报仇,却连是谁做的都不清楚,丝毫不在意被冤枉的那人会怎样。 此外文章还列举了其他条件,就不一一赘述。 这是一片胆大包天的文章!哪怕在这个礼法宽松的时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是不容质疑的,这篇文章偏偏挑战礼法,承认私情的合理性,真是石破天惊,不过不得不说着很吸引年轻人的眼球,并暗合他们的心声。 沈欢边看边笑,看不出颜哲玉还挺有文采的。 接着就是朝政版,其实没什么朝廷大事,只是反映了朝廷最近公开颁布的一些有关民生的政令,并开一专栏专门介绍史上有名的能臣干吏。 第三版是经济版块,一篇关于如何对待农商辩证分析的文章,以及一篇有关商业精神的文章。剩下的全是商业新闻,譬如大肆鼓吹钱庄的好处,鼓励大家存钱,还有为玻璃宣传造势的新闻,以及硕人阁新品发布的消息等等。 第四版是春闱特别版,介绍热门考生,并邀请当世大儒其实是秦翊的博士评析考题。 第五版是民俗民生,报道长安城最近发生的各种奇事俗事,有悲欢离合,有家长里短,也有逸闻趣事,志怪传说。并开有美食专栏,介绍了长安夜市葛家名吃。 最后一个版块儿,则是用整个版面刊载了一片前所未闻的传奇故事——沈欢亲自编写的推理小说! 这个故事就是沈欢以那件事情为基础换个角度写出来的,没有加工改编,一切基于事实。 只是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参与事件的任何一个人,而是学院的一个先生,因学院里发生了这个事故而被受命调查此事。(未完待续) 第三十一章 解决 其实,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仅是证明沈欢没有做已经是不够了,重要的是让所有人知道沈欢没有做,所以这就需要宣传舆论的力量。正好沈欢他们准备的报纸已经有了雏形,沈欢就借用这件事情,一来澄清自己,二来推广报纸。 虽说几人最初的想法是做商业资讯报纸,但沈欢认为有影响力的报纸是需要可读性的,所以就建议改成综合性的小报,内容丰富但少涉及政治。计划定下来,几人就开始准备四处邀文,沈欢还为其写了有关西方商业文明的文章以及两篇小说故事。同时寻找有潜质的“记者”,准备印刷各项事宜等等,所有一些一直都在有条不紊的准备。 直到沈欢这件事情爆发,将所有的计划都打乱了,不但事情全部提前,而且报纸的内容也因此改变,很有可能被查封。 但是几人还是坚持用这种方式帮沈欢正名。 于是很快第一期报纸就紧锣密鼓的安排下去,动用所有能用到的资源,十天时间也只赶出了八百份。 为了一炮惊人达到沈欢所需要的效果,特意选在马球比赛之前在比赛场地售卖,形式新颖,耳目一新,再加上在场的都是不缺钱的主,很快就售罄了。赵玥将报纸的定价仅比成本价高一点儿,十分便宜,毕竟报纸不是靠这个挣钱的。 《长安旬报》火了,这种独树一帜的出版物因其题材内容已经成了长安城大街小巷热议的新事物。 第二日,上百份《长安旬报》刚一出炉,就被抢购一空。 沈欢出宫时,灰蓝的天空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空气变得清新湿润。 到女学时,沈欢刚下车。就有一个人出现在她面前。 “学生余言见过郡主。”来人向她行礼。 沈欢这才看清楚他,原来是沈婂卿表哥的朋友,那个斯文男子余言。此时整个人显得有些紧张。 “原来是余公子,不知何事要来找我。” 余言偷偷瞥了眼沈欢。然后才道:“学生当日失言,连累郡主名誉受损,深感羞愧歉疚,特向郡主赔罪。” 沈欢听罢,反向他裣衽行礼,吓得余言往后退了一步。 “涵卿敬佩余公子为人,误解之人何其多,能主动认错的人却何其少。公子今日能过来,已是难得的君子之风。” 似乎被沈欢说的非常不好意思,余言有些手足无措:“郡主雅量” 沈欢也不想继续站在这里被围观,于是笑道:“我接受公子的歉意,公子也不必为此继续内疚,毕竟事情已经澄清。时间也不早了,公子快些回去吧,小心迟到被博士惩罚。” 余言再次向沈欢行礼:“多谢郡主,在下告辞了。” 他走后,沈欢向教师走去。等坐下来才松了一口气,这样作秀还真是累人,秦翊怕是费了不少心思才能说服余言向她主动道歉吧。沈欢想着。心中流过一道暖流,整个人都放松下来,恢复了平日的懒散样子。 午休时苏碧儿来找她,忍不住斥责她一声不吭的弄出这么大的热闹。 “事情不是都解决了嘛。”沈欢告饶道。 苏碧儿瞪她:“你还说!害我好多天都没有睡好。”说着又无奈的摇摇头:“还真没想到,五皇子竟然为你作证。” 五皇子沈重是出了名的冷淡性子。 沈欢嘿嘿笑着:“我那天想找想着找些证据好为自己辩白,无意中看到了文墨楼,虽然文墨楼离曦晖楼并不近,但是文墨楼有三层,与曦晖楼之间没有视线阻隔。我就想着会不会有人看到些什么,于是打听了一番。没到那日中午竟然是沈重在三楼。” “他看见了吗?你又是怎么说服他帮你的?”苏碧儿追问。 沈欢狡黠轻笑:“他怎么会关注这种事情,我说他看见了他就看见了啊。” 苏碧儿指着沈欢明白了过来:“你让他做假证!” 沈欢摇头。食指竖在嘴角:“不是哦,是我求他保持沉默,确切的说,是我在做假证。” “那他是怎么答应你的?” “你知不知道,平时万事不动声色总是一副高深莫测样子的人,都是隐藏的吃货!”沈欢颇为得意。 “吃货?!” “对啊,还是那种特别挑剔非常难伺候的吃货,我手中有些存货,又在宫中打听他偏好甜食,所以送了几份儿点心过去。 “这么轻松?”苏碧儿有些不信。 “是你想的复杂了,其实你别看沈重总是冷冰冰生人勿扰的样子,其实人挺不错的,那次在硕人山庄却主动出手帮了我,可见人不像外表那么冷漠。” “兴许是你投他的眼缘吧……”苏碧儿道。 她可比沈欢在长安的时间长,了解的事情也多。当今皇上有九子,大皇子既是嫡又是长,外家还是郑家,但是一直却未被立太子,言传皇上最宠爱五皇子沈重,是想着把位子留给他,虽然是道听途说,但从一些事情上也能看出一些端倪。 当年宸妃宠冠六宫,风头无人能及,就连皇后都要避其锋芒,而自从宸妃过世之后,皇上更是鲜少踏入后宫。五皇子沈重自幼受宠,成年后的宅邸是所有出来建府的皇子中唯一能和大皇子比肩的,宫中赏赐不断,恩宠无边。 但沈重是个孤傲冷漠的人,总是一副与世隔绝的样子,甚至对皇上都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态度。他没有朋友,也没有亲近的人,也从没听说过他帮助过某人。 “不说这个了,你看过报纸了吗?感觉如何?” 苏碧儿笑道:“都已经传疯了,我怎么会没看,着实有意思,不过国子监的博士们,还有那些当世大儒可是要疯了,上面的文章着实惊世骇俗。撇下那篇情论不说,关于农商之论怕是已在学界一起轩然大波了。” “长久以来的重农抑商虽然情有可原,却偏颇严重。如今天下负税过半为商税,却还一直压抑。于天下于百姓都无利,正所谓无农不稳,无商不富,是时候该为天下商贾说句话了。” “你别说,那篇文章虽有动摇传统之嫌,却字字属实,句句在理,我都要被说服了。可惜天下学士顽固之人何其多,千年来传统定式又有几人敢于挑战,这篇文章无异于平地一声雷,要将着天下学问震上一震呢。” “到底如何,日后自然见分晓,还不知道第二期能不能如约发售呢。。”沈欢伸个懒腰,“晚上玥儿邀请我去第一楼,你有没有兴趣?” 苏碧儿给她一个郁闷的表情:“我母亲不允许我晚上出门。” “那真是可惜呢,我都好久没有见过秦大哥他们了。” 沈欢看着苏碧儿越发懊恼的表情决定见好就收,不再逗她。 下了学。沈欢再次来到朝华街。 有了上次的经验,沈欢逛街的效率直线提升。首先去了几家书肆,看看能不能淘到什么书。她个人比较偏好地理图志、杂文小品、游记传奇等书,可惜好书难淘,半天才挑到一本杂文。之后去文房铺子转了转,其实她现在的文房用品俱是绝品,有青染衣留下的,陆宋两家赠与的,也有太后赏赐的,在外面也难得找到更好的,她主要比较关注颜料的发展。看看能不能有新的发现。 随后,就是沈欢最感兴趣的书画铺子了。她要看看有没有值得入手的作品,很幸运淘到了一张满纸生烟的狂草和一幅道尽苍凉的墨莲图。三幅作品具出自一人之手——拙行客。 “这人倒是有意思,丰掌柜,以后这人的书画全都帮我留着。”沈欢对着年轻的文雅掌柜道。 “姑娘放心,下次那人再来时,在下一定帮您留意。” “那就多谢掌柜了。” 沈欢心情正好,想着让钟秀给这个掌柜一些打赏,抬头时却瞥见门外的一个身影,不禁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冲了出去。 钟灵钟秀被沈欢突如其来的反应吓了一跳,急忙追了上去,在街角找到沈欢时,看到她一副沮丧失落的样子。 “郡主,您怎么了?”钟秀关切道。 沈欢摇头,然后对着两人笑道:“让你们担心了,方才看到一个熟人,可惜人太多,没有追上。” 钟灵和钟秀对视了一下,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好在沈欢也不再纠结了:“许是我看错了,管他是谁呢,咱们去对面的金石铺看看,正好逃几块儿好石头刻章。” 这几年,沈欢的书画都有很大的进益,唯独篆刻落了下来,如今手手上了力气差不多回来了,也该好好练习了。 此时的印章多为金、玉、铜、牙等名贵材料,石质印章较少且多为清贫之人所用,而史上有名的四种篆刻石料:青田石、寿山石、昌化石、巴林石,此时虽不是默默无闻之辈,却也多不受重视,沈欢在金石铺子没有什么收获,却在一家手工艺小店儿有了收获。 这家小店名为胡一刀,掌柜胡一刀是个大师级的手艺人,享有盛名,他的店里有几个精致的石雕,沈欢看过去眼都直了。 其中一枚半个手掌大小的双鱼游曳石雕,两只金鱼首尾相连,雕刻的灵动可爱,活灵活现,工艺超凡,难得的是全石通体明透,似凝固的蜂蜜,润泽无比,这竟是田黄石上品的田黄冻石! 此外,这里还有两枚封门青、灯光冻两种上品青田石的石雕。 沈欢激动不已,这种石头要是放到现代可是要贵比黄金,而且有价无市啊。(未完待续) 第三十二章 团聚 “掌柜,你们这石料可还有?” 看起来老实木纳的伙计摸着后脑勺道:“姑娘就不要打这石料的主意了,我师父最喜欢石料,这些年天南地北的跑,好不容易收集了一些,是万万不肯出售的。“ 钟秀挑眉:“怎么,你们打开门来做生意,竟有不卖的道理。” 那伙计看到秀美的钟秀,脸色涨的通红:“不…不是…这个…这个石雕是卖的,可…石料…石料不行。” 沈欢好笑的看了眼钟秀,然后安抚他:“我这丫头嘴巴厉害些,但是并无恶意,小哥不要介意,我只是真心稀罕这些石料,不知道怎么能让令师割爱,卖与我稍许。” 少年伙计摇头:“不行的,师父是绝对不允许的。” “可否让我见一下令师。”沈欢提出。 钟秀将几枚铜板塞到少年伙计手中,那伙计连忙推辞:“姑娘不用这样,我…我这就去找师父。” 然后少年伙计头也不回的往后走去,有种落荒而逃的架势。 沈欢笑道:“连店都不要了,我们钟秀倒是蛮厉害的嘛。” 钟灵也笑了出来:“虽然呆头呆脑的,可是长得还算清秀。” 没想到钟秀却十分坦然大方没有一点儿羞涩:“你们可真没意思。” 话说间就见少年拉着一个人过来了,那人年纪约有五十,两鬓斑白,却精神矍铄,双眼有神,此时正不耐烦的向少年道:“你这头犟驴要干什么,没看见我正忙着吗!” 少年只管闷头前行,拉着老头儿走到沈欢面前:“这位姑娘要见您。” 沈欢裣衽半礼道:“老先生。” 胡一刀是雕刻界有名的大师。虽然工匠地位低下,但是凡是在一门工艺上达到了大师的级别,都会受世人尊重。便是在世家,也多受礼遇。甚至有些大师,地位尊崇,世家也不能奈其何,所以沈欢行这半礼并不过分。 “小丫头为何非要见我。”胡一刀打量着沈欢。 “我为夺先生所爱而来。”沈欢一句一字道。 老头没好气道:“那你就走吧,老头我是个小气的人,没有心情和别人分享所爱。” “先生可知,世间夺人所爱者有两种人?” “什么意思?” 沈欢笑道:“夺人所爱者无非为两种人,一种是当世仇人。可我与先生素昧平生,自然无仇无怨。而另一种则是知音同好。因爱好一致,难免在某些事情上有些争执,不知先生觉得我说的是否有道理。” 胡一刀看向沈欢,颇有些兴趣:“小姑娘年纪不大,口气却不小,竟敢口出狂言说是我的知己。” 沈欢见胡一刀不急着走,心中雀跃:“这枚双鱼雕的材质温润凝腻,天下间唯有江南东路福建的寿山村才有如此美石。寿山村出美石,除了这种田黄冻石。还有很多其他种类,如同片片桃花瓣浮沉在清澈溪水之中的桃花冻石;凝结脂润、细腻纯净的芙蓉冻石;石性凝结,透明度强。晶莹透澈的理智冻石;细细数来,有十几种之多……” 胡一刀眼睛一亮,沈欢心道有门儿,便继续道:“而这两枚石雕狮子则出自江南东路浙江的青田村,青色微黄,莹洁如玉,细腻纯净。 青田奇石最大特点是一块石头有多种颜色,有些甚至多达十几种颜色。世人喜爱青田石,并赋予其“六相‘:即纯──是指石质细密。具有温润之感;净──是指无杂质,具有清静之感;正──是指不邪气。具有正雅之感;鲜──是指光泽鲜艳,具有恒丽之感;透──是指照透明。具有冰质之感;灵──是质有生命,气脉内蕴,光彩四射之感……” 啪啪啪,胡一刀鼓掌,十分叹服的点头:“姑娘果然为同道之人,见识不凡。老夫收集奇石几十年,竟不如姑娘研究的透彻,这‘六相’之说,句句在理,将青田石描述的如此形象,实在是令人佩服。” 沈欢有些不好意思,她毕竟多了些经验,有作弊之嫌:“先生谬赞,不过些纸上谈兵,不若先生身体力行。” “你说的确实不错,不过…”他语气一转:“姑娘虽会赏石,可奇石再美若无人雕琢也只是顽石一块,姑娘可也精通雕刻一道?” 他是相信沈欢懂得石头,但是,雕刻一道博大精深,与之书画也不逊色,他不相信沈欢这种细弱的小姑娘能够精通。 沈欢正色道:“我与先生爱好随同,但是所擅长的却有所不同,先生喜雕刻,我却爱篆刻,虽殊途同归,却也有差别。我自认篆刻略有小成,不过却算不上精通,只能厚着脸皮请先生割爱了。” “篆刻?你用石头来篆刻?”胡一刀有些惊讶。 沈欢挑眉:“石头又怎么了,岂不知有些石头不逊于任何美玉,甚至风骨更胜,想不到先生这样的人也会着象。” 胡一刀拍自己的脑袋,由头叹气:“倒是我格局小了,姑娘的眼光心性老夫佩服,想必手艺也不会辱没这些顽石,姑娘同我到作坊走一遭,看看能否找到有眼缘的石头。” 沈欢喜不自胜:“多谢先生了,您放心,一会儿我会手下留情的。” 从胡一刀的铺子出来,沈欢已经兴奋的难以言表了,她收获了两枚田黄石和三枚灯光冻,这要是放到现代几千万还不一定能买到。 “郡主,你别傻开心了,咱们已经晚点儿了。”钟秀提醒道。 沈欢拍一下脑袋:“哦,看我,一不小心又忘记时间了,咱们赶快去吧,钟灵明日去找邓先生让他给胡先生送钱。” “郡主放心。” 沈欢来到第一楼时,天色彻底暗下来,皓月当空,繁星满天,灯火辉煌的第一楼车如流水马如龙,热闹非凡。 凡是有些规模的酒楼都会开辟女性通道,有专门的女小二接引。第一楼自然也不例外。 前来接待沈欢的清秀女子举止优雅,礼仪周全,对沈欢恭敬道:“不知贵客要去哪个房间?” “春色海棠。” “您这边请。” 沈欢被领着到了远离街道的一座幽静小院儿,来到春色海棠的房间,刚推门进去就被一个红色的身影个抱住了。 “欢儿妹妹,好久不见啊~” 是唐璐瑶! 沈欢惊讶欣喜,顺势抱住她笑道:“你个没良心的,怎么这么久才来见我。” 唐璐瑶放开她,笑吟吟的拱手道:“都是小生的错,惹姑娘不满,还请姑娘教训,小生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你这小生嘴还真甜,本姑娘大人大量,就不和你计较了。”沈欢与她调笑。 这时,沈欢才看清楚她。 一袭艳丽红裙衬得唐璐瑶身姿修长,玲珑有致,颈间挂着闪闪的宝石璎珞,乌黑长发绾成高髻,带着整套的红宝石头面,整个人艳光四射。不同于陆珧艳色中带有的高贵,她的艳丽多了几份野性,比之四年前,显得越发干练,不知为何眉目间的豪爽气息不见了,倒是多了两份锐利和一分隐约的倨傲。 两人笑着坐下,沈欢向秦翊秦越和赵玥打招呼。 “难得老朋友凑齐了。”唐璐瑶豪爽的笑道,“今天要好好庆祝一下,来人,上酒!” 沈欢和秦越两个年纪小的以茶代酒,几人连干了三杯。 虽然秦越想喝,但是秦翊管的紧,只能作罢,而沈欢则是身体原因,滴酒不能沾。 沈欢和秦越有段时间没见了,这小子还是臭屁傲娇的不行,秦越不想秦翊性格温和,处事周全。他性格纯然,于待人接物为人处世方面多不擅长,有些不通人事,而且不喜经史子集这种书,对数学天文地理等杂学兴趣十足。沈欢在这上面见识多一些,能给他不少提示,两人虽然甚少见面,但私下的通信不断。 好不容易见一次面,聊天便停不下来了。 “你们两个倒是别光顾着聊天,多吃些菜啊。”唐璐瑶对两人笑道。 此时菜已经上齐了,第一楼果然名不虚传,比之宫里的御厨也不遑多让,且更有特色,几道招牌让沈欢吃的十分过瘾。 “璐瑶你这段时间都在忙什么,唐大叔都回来了,你也不见清闲。”赵玥问道。 赵玥没好气摇头:“唉,我爹爹回来后,变得越发不管事了,每天四处乱跑,不知道忙些什么,前些天在洛阳抓住他,他竟然为了一盆魏紫跟人斗茶。” 接着唐璐瑶就开始诉苦了。 原来自唐瑄瑞出海后,她就开始全盘接收明宇商行的生意,同时还要照料硕人阁和酒坊的生意。她年纪小却心气儿高,为了打理好生意下了不少功夫,吃了不少苦,虽然渐渐稳住了,却还是每天忙得马不停歇。 唐瑄瑞回来后虽然接管了一些事情,但是大部分事情还是落在了唐璐瑶身上。 “想来唐大叔正忙着为你的终身大事考虑呢,招个乘龙快婿,以后就能完全当甩手掌柜了。”沈欢开玩笑道。 只是话音刚落,沈欢就发现唐璐瑶的脸色微变,眉宇间的多了一丝郁色和不平,但很快调整了过来笑盈盈道:“那我可就借小欢欢吉言了,不过不要光说我了,玥儿的终身大事可还没有解决呢,赵大娘可是急的头发都白了呢。” 赵玥扶额:“你们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未完待续) 第三十三章 惊梦 大夏朝的女子通常十五及笄,十六嫁人,有些十七嫁人,但是十八不嫁就是已经是大姑娘了,而赵玥马上就要十八岁,再不嫁真的要变成老姑娘了。 不过唐璐瑶却已经快要二十了,这老姑娘可是当的妥妥的。 大夏朝男子一般也是十六七成亲,但是世家子弟尤其是嫡系会稍微晚些,毕竟婚事要慎重。 唐璐瑶笑道:“咱们也别说这个了,但是欢儿妹妹最近怎样,在长安可如意。” 如意?就她的这种身份怎么如意? 不过凭心而论,她来到长安这段时间过的还不错,人不自在心自在。 “长安物华天美,怎么能过的不如意呢?”沈欢轻笑反问。 “欢儿妹妹倒是好福气,能让那么多人另眼相待,还真是可喜可贺呢。”唐璐瑶感叹道,但是沈欢在其中听出了一丝酸涩的味道。 沈欢挑眉淡笑:“这话怎么说,我一个伶仃孤女,谁会对我另眼相待呢?” 唐璐瑶一副你就承认的表情宠溺的看着沈欢,好像沈欢是顽皮的孩子:“据说陆大公子和宋七公子一路护送你来到长安,多有维护,陆家为了护你还特意请太后将你接到宫中教养呢。” 唐璐瑶说完仰头饮尽一杯酒,灯光映在她的眼中,流光溢彩,有种妖异的疯狂,让沈欢心惊。 沈欢调整了一下心情,笑道:“那你可就误会了,他们护送我不过是奉皇命罢了,太后接我进宫是因为我年幼无人教养,怎么会是因为陆家的请求呢。” 陆家照顾她,到底是为什么沈欢暂时不清楚,但她知道陆家不是她的依靠。而且陆家和太后的关系那么微妙,太后接她入宫的原因不一定是因为陆家。 秦越冷笑:“你倒只看到好处了,她没心没肺不知道。你看不出来她在长安举步维艰四面楚歌,现在她年纪小,以后的路就更难走了。” 秦越出口维护她,话一出,场面竟有些尴尬。 沈欢心中感动,但觉得秦越却是把她的境地想的太不堪了。她不过是身份尴尬了些。境遇没有那么夸张。 “璐瑶不要介意越儿言语偏激,实是欢儿境地并不好。”秦翊温言。 “我到底是多可怜,让你们这么想。”沈欢忍不住摇头。“我身份虽然尴尬,但只是一个不牵扯任何利益的小人物,我安安分分的,还能做个富贵闲人呢。” 唐璐瑶有些歉意的看着沈欢:“却是我浅薄了,只看到了些表面的东西,我先自罚三杯。” 沈欢站起来:“璐瑶这么客气做什么,我真是应该感谢唐大叔呢。其实在长安他最照顾我了。” “我爹爹自然是要照顾欢儿妹妹了,他一直很喜欢妹妹呢。” 沈欢叹道:“是啊,只是唐大叔的恩情却让我无以为报,两成明宇商行的股实在是太重了。” 两成股虽不是实情,但她却是在拿着明宇商行的两成红利。 此言一出,室内出现了短暂的安静。唐璐瑶大笑起来。仿佛刚才的那一瞬间并不存在:“你客气什么,那是你应得的。” 沈欢故意说出来此事。没有错过唐璐瑶在那一瞬间露出来的震惊不甘和愤怒,看来她并不知情。但明宇商行的实际掌权者还是唐瑄瑞,可他为何要瞒着唐璐瑶? 几年过去,每个人都变了,但只有唐璐瑶变得让她有些陌生,四年前那个笑的傲然和耀眼的少女又到底经历了什么? 赵玥岔开了话题,几人又聊了一会儿,知道钟秀过来催沈欢。 “今日时间不早了,一会儿就要落宫门,我得先行告辞了。”沈欢站起来。 “我也累了,跟你一起回去。”秦越也站起来。 唐璐瑶点头:“时间确实不早了,那我们就散了吧,以后有机会再聚。欢儿妹妹路上要小心,以后有事就派人来明宇商行找我。” 回到宫中,沈欢向太后请过安,就回道紫清殿就寝。 可是她躺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她想起了祖父和小师叔,想起了木逊,许多画面不断的闪现在脑海中,挥之不去,不知何时她睡着了,她回到了原来的世界。 走在青春飞扬的校园中,与还不熟悉的同学相视而笑,祖父和小师叔来看她了,她奔跑过去,抱着两人开心的哭了出来。 可这是却有一只无形的手将她抓了起来,时空变换,她暮然醒来,发现她正在一张巨大的蜘蛛网上,周围无尽的虚空,饥饿寒冷,她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面前却突然出现了一个蛛身人面的生物,那张人脸俊美妖异,却面目狰狞,张牙舞爪的对着沈欢,一股痛楚从灵魂深处涌动出来,让她痛苦不堪。 就在此时,时空再次变化,她置身于一个黑白世界里,一个熟悉的身影背对着她,但她怎么也想不起这是谁,这人举起长刀,一刀将蛛身人面的怪物斩杀,就在这人要转身时,沈欢感觉到一股危险靠近,转身就跑。 可是她跑着跑着来到了一个巨大的牢笼之中,这里寂静无声,她蜷缩成一团,躲避着从四面八方而来的刀光剑影,但她知道,真正的危险不是这些光影,而是远处那团盯着她正在蓄势待发的红芒,她无处可逃…… “郡主,郡主,该起身了。” 一个声音传来,接着有之手温柔的抚摸她的额头。 “怎么办,郡主的额头有些烫!” “天啊,怎么会这样,快,快,快去找苏大夫。” “慌什么,钟秀,你去向太后禀报,派人去找苏大夫,顺便派人去女学告假。钟灵,你去端些冰水……” 沈欢的头有些昏昏沉沉,她知道自己可能有些感冒,于是挣扎的睁开眼睛:“静姝姑姑……” “郡主,您醒啦,感觉如何,有什么不舒服的吗?”静姝姑姑小心翼翼的向沈欢问道。 沈欢嗓子有些干哑,慢慢道:“扶我起来,我想喝水。” 静姝姑姑扶着沈欢坐起来,“夏雨,快去端些温蜜水。” 沈欢喝了一杯蜜水,感觉好多了:“我有些饿了,姑姑把药膳端过来吧,顺便拿来些点心。” “春光去后面端药膳,秋叶将桌子上的点心拿来。”静姝姑姑吩咐道。 钟灵把冰水端过来,见到沈欢清醒的坐着,有些激动,红着眼睛给她敷冷毛巾。 “你们不用担心,我的身体我知道,这次的情况比上次好多了,只是有点着凉,不会有事的。”沈欢安慰道。 这时钟秀也回来了,同来的还有夏嬷嬷。夏嬷嬷奉太后的命来看望沈欢,这年头,长辈是不能主动看望晚辈的,不合礼且会折寿。 沈欢吃了些东西,苏云深来了,听说沈欢病了,他心急的不行,看到沈欢还有些精神,却也不敢掉以轻心,知道诊过脉,他才轻舒了口气。 “郡主元气恢复的好,虽有些风邪入体,但并无大碍,先给郡主熬些姜汤,我这就开方子。” “多谢苏大夫了。” “郡主身体虽无大碍,但不能掉以轻心,这两日郡主还是好好休养,待身体无恙再出门。” 沈欢点头,她自己的玻璃身子可不得小心翼翼嘛。 昨天下雨,天气有些湿寒,她晚上思虑过多,才会着凉,好在平日里每天都晨练,太极拳五禽戏勤练不辍,身体元气恢复的好,才不至于酿成大患。 喝了姜汤,沈欢睡了一觉,醒来又喝了苏云深给开的药,已经好了差不多了,第二日郑皇后要在曲园举办牡丹会,给沈欢发了请帖,沈欢不想凑热闹,正好以身体微恙为借口不去,待在紫清殿看书。 今年牡丹的花期由三月中旬开始,估计会在四月中旬结束,这段时间是长安大大小小的牡丹会接连不断,在娱乐贫瘠的时代,少有的娱乐活动自然要花样百出,花会除了赏花最重要的就是赏人,世家贵族的花会尤其如此,比拼衣着品味比拼容颜举止比拼学问才艺,大型的花会往往会传出种种佳话,多少才子佳人都是凭借这个平台才名远播,容倾天下。 今年的牡丹花会因陆宋两家年轻一辈的出现更为热闹,两位美人陆珧宋晓婕在此次花会大放光彩,将原本李歆瑶和安夏禾平分天下的局面该为四足鼎立。其实陆珧美名早已远播,但是之前因为年纪小,花会这种活动只是作为看客,此次一诗惊艳全场与李歆瑶的赋难分胜负,可见其才华。 但是最令长安民众激动的是甚少在众人面前出现的传说中的长安第一美男子陆家大公子陆璟出现在了此次牡丹花会,原以为宋七公子宋祁熙和韩三公子韩修竹已经是天人之姿,却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沈欢暗叹,果然最大的八卦不是女色而是男色! 沈欢休息了两天,身体已经完全恢复了,她本想着再多休息一天就去女学,却接到了赵玥的请帖,硕人阁的新品发布会将要在硕人山庄举行,特邀沈欢前去观礼。 沈欢对着新品发布会没什么兴趣,倒是想趁着这个机会在这春光明媚的天气好好在郊外散散心,于是向太后请示后第二天带着钟灵钟秀出发了。(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章 重逢 人间四月芳菲尽,却也不尽实,东郊一路青翠悦目,生机盎然,不知名的野花向行人炫耀傲人的生命力,鸟语花香,生机无限。 路上的行人不少,看的出大部分都是女眷,应该和沈欢一个目的地,只是没想到硕人阁的号召力这么大,到了硕人山庄时,前面排了大约二十多辆马车。 沈欢耐心等待,打量着四周,有些夫人看起来很眼熟,应该是在太后那里看到过,品级还不低。硕人山庄门口粉饰一新,门前长道铺上红毯,两边的是怒放的鲜艳牡丹。 等沈欢进入山庄后,一位身着月白襦裙淡紫半臂的清丽女子负责接引她到明香阁,明香阁是硕人山庄最大的一个建筑,世沈欢仿照后世剧院样式设计的。但其中装饰却比沈欢设计的华丽的多,雕梁画栋,富丽堂皇,一派纸醉金迷的气息。 沈欢没有去大厅,而是直接来到了二楼的包间,因为对发布会没什么兴趣,所以就拿着事先准备好的《九州图志》躺在软榻上看了起来。 “欢儿妹妹,没想到你真的来了。” 沈欢抬头,看到唐璐瑶一身紫色华服走了进来,扬了下手中的书笑道:“怎么,还不允许我来捧场啊。” “我以为你没兴趣就不来呢,不过既然来了,那肯定要好好招待,请你吃午膳怎么样?” 沈欢懒洋洋道:“这次就是过来痛宰你们的,这两天嘴里全是苦味儿。” 她的话音刚落,一阵清脆乐声响起。 “要开始了哦。”唐璐瑶坐到她旁面,一脸欣悦。 沈欢透过窗子看到赵玥穿着与唐璐瑶同款天青色华服款款走到台上,身后跟着两列粉衣女子。 唐璐瑶看到沈欢看了一眼就没有兴趣了,便道:“你要是实在不耐烦,不如出去走走。总比窝在这里强。” “正合我意,正好趁着春光去采采风。”沈欢欣然起身。 从明香阁出来后沈欢倒是不急了,就慢慢悠悠的走着。还没走出硕人山庄,却看到唐璐瑶带着多宝从另一边急匆匆的走了出去。 “唐姑娘这是怎么了?”钟秀纳闷,急忙的连她们都没有看得到。 “不像是焦急,倒是挺激动的,难道是唐大叔来了。”沈欢思忖,推测道。 倒是钟灵没什么好奇心:“郡主。咱们要去哪?” “莫愁湖!” 莫愁湖是长安东郊最大的湖泊。周围景色优美,不少世家的别院都建在那里,马车行驶了半个时辰。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沈欢下了车,就看到阳光下波光粼粼的万顷金波与湛蓝的天空、青嫩的绿草交织成一副无比美好的图卷,这是大自然的恩赐,是任何画笔都难以描摹的美好。 沈欢开心的甩了一个嘹亮的口哨,慢慢走过去,却发现湖边有一个地方与这幅景致完全不相容。 一个头戴蓑笠的黑衣人坐在一棵垂柳下垂钓,整个人神秘深邃。仅仅静坐在那里,就有一种天荒地老的坚持,一种遗世独立的孤独,仿佛隔绝了时空,在广阔天地间丝毫不觉渺小,反而自成一景。 那是谁?为何如此眼熟?沈欢静静的走过去。大脑突然一片空白,然后惊醒。是他!没错,她感觉得出,那人就是木逊! 再也忍不住,沈欢激动的小跑过去,到那人跟前一把抱住那个静坐的身影:“我好想你啊……” 被她抱住的人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一把拽住她,拉她坐在身旁,摘下蓑笠,露出清俊的容颜,冷淡的表情。 “放手。” 沈欢拽住他的胳膊不放手,有些泪眼婆娑的看着他:“你都不想我吗?我这么想你……” 好似有无限的委屈。 木逊的眼神闪过一丝无奈,:“哭什么,没出息。” “情不自禁啊,我也没想着会哭的……” 原想着不过是偶然的过客,可是感情却不可控,投入了那么多心血又岂能忽视。 眼前的男子在那段噩梦的岁月中扮演的角色已经成为生命中不可替代的一部分,他了解她的一切,包容她的惊世骇俗,陪伴着她度过最绝望的时光。 这个人,看起来淡漠冰冷,却细致耐心,对她呵护有加,是这个世界唯一让她感到安心的人,哪怕是赵玥,都给不了她这种感觉。 没看到他还好,不过是偶尔的怀念,可一旦看到他,感情就像决了堤,怎么都控制不住,那么自然汹涌的倾泻而出。 木逊拿出手帕为她拭泪,可她的眼泪却像流不尽似的:“好不公平,你都不想我……” 就像要不到糖的小孩子,透露着无限的委屈。 木逊唇角勾起,泼墨般深邃的眼睛淡淡的盯着沈欢:“我的鱼要被你哭走了。” 沈欢的泪水戛然而止,随即有些恼羞成怒的抱住木逊的胳膊:“那你想不想我。” 木逊没有反应,好一会儿才放下鱼竿,摸摸她的脑袋:“大概是想的吧……” 沈欢扑哧笑了出来,一是觉得自己刚才实在太幼稚了,有些不好意思,二是觉得能让木逊这样冷清的人说出这句活,有些得意。 殊不知就连木逊自己也惊讶会说出这句话,他自幼身中奇毒,为解毒遍历种种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可最终也无法完全解除毒性,只能生活在无色无味的世界里。 偏他聪慧异常,情思敏锐,哪怕周围的人都在骗他,他也明白自己与他人的不同,他并不觉得痛苦绝望,只是觉得这个世界了无生趣,可他却不能放弃生命。 他的性格不冰冷却淡漠,少有人引起他的情绪波动,可是这个在山谷意外相遇的怪异女孩儿,却是个例外。 她不但经历离奇,且她的学识、思想、精神独特丰富,在她眼中,世界那么辽阔,那么精彩,让人忍不住驻足倾听,甚至一个不起眼的事物在她的眼里都有别样的风采。 “哪怕是一缕阳光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可以将砖石瓦砾、衰叶枯草幻化成晚风中最动人的油画……” “自然之美,最美在其无穷无尽,无法预料,追求穷尽“美”是没有意义的,我们能做到的只是感受美。” “你或许看不到小草的青翠,但你能看到它随风飘动的优美姿态,你看,其实你也没有那么糟糕……” …… 她在那样的境地,眼中依旧没有消失光芒,她那么渴望生命,珍惜生命,与他截然不同…… 木逊认真的看向眼前平日里如同一团迷雾的女孩儿。 在他面前,她眼睛深处的氤氲雾气消失殆尽,浅色的眸子澄净剔透,犹如最上等的宝石,在阳光下流光溢彩,熠熠生辉。白皙瘦弱的脸庞隐约可见日后的风采,眉目风流蕴藉,秀丽如天地间最美的山川,流转间潇洒恣意,好似纵横天地间放肆不羁的清风,无拘无束,畅快自由。 一段时间没见,他还真的有些想她…… “你怎么来这里了。”木逊垂下眼脸,掩住眼中的情绪,岔开话题。 “在宫里呆闷了,出来散散心,你呢,你怎么会在这里……”沈欢突然想到了什么,然后猛地抬头问道:“你说,你和陆璟是什么关系?你是来找他的吗?” 木逊淡然道:“只是合作关系。” “我之前有托他找你,他有找到你吗?有没有帮你解毒?”沈欢追问道。 木逊沉默了一下:“你今天穿了鹅黄色衣衫。” 沈欢顿时瞪大了眼睛,激动的看着他:“这么说,你…你看的到色彩了!” 木逊颔首。 沈欢开心的抱住他:“太棒了,看来我还是有点儿用处的!” 木逊将她从身上扒下来:“坐好。” 沈欢笑嘻嘻的坐下:“怎么样,怎么样,恢复之后感觉怎么样,有没有觉得我变得漂亮了。” 木逊没搭理她,转头眺望远方:“江山如画,人世繁华,再多光鲜艳丽也掩不住人心丑恶,物欲横流,看得到又怎样,本质还是一样。” 沈欢轻笑:“你这是倒是勘透世情了,不过我跟你看法可不一样,我相信,纷繁复杂的世界,即使常常让人失望乃至绝望,也一定会有一个位面,在那里真实比谎言强大,信义胜得过利益,真情容不得欺骗,实力才是真本事……” 沈欢说的掷地有声,木逊默然,就是这样的光芒,蓬勃的生机,坚韧的希望…… “存在即合理,天地万物无论美丑善恶,既然存在,便有它的道理,天地之美,在于其丰富。若无丑的衬托,美便会失去价值,没有恶的存在,善不会那样美好。 纯净固然难得,却难免失去趣味,正所谓五味俱全,人性美丑善恶,世间悲欢离合,才会让我有喜怒哀乐种种体会,你何不对这个世界宽容一点。” 木逊垂眸,长而直的的睫毛在他脸上留下一片阴影,他伸出一只手抱住沈欢:“既然不在意,又何须宽容……” 沈欢顺势依靠在他身上,扑哧轻笑:“是我话多了,都忘记你高冷惯了,其实只要你自己觉得自在就好,不用在意别人的看法。对了,你饿不饿,我有带吃的。”(未完待续) 第三十五章 新人 沈欢有些心虚,不好意思的笑道:“刚才在湖边遇到了一个旧识,他是我在南诏遇到的救命恩人,但生性孤僻,不喜生人,刚才点了你们的睡穴。” 看到沈欢没受到什么伤害,两人也就放心了,钟灵好奇道:“可是位高人,武功应该很厉害吧。” “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点倒了,幸好不是坏人。”钟秀心有余悸道。 “我也不是很清楚,但应该很厉害,不过你们放心,他不会伤害我的。” “咦,咱们的食盒呢?”钟秀道,她想着这会儿沈欢应该饿了,先拿些点心垫垫肚子,免得饿坏了,却发现食盒不见了。 “别找了,应该是他拿走了,我们也赶快回去吧。” 此时,外面的车夫也醒了,他以为自己睡着了,连连向沈欢道歉,沈欢心中好笑,让他快马带她们回去。 因为时候不早了,沈欢没有回硕人山庄,而是直接回到了大明宫,却不想遇到了五皇子沈重。 一身绛紫色长袍的沈重比平日多了两分尊贵,只是周身的冰冷气息丝毫不减,钟灵钟秀见了他忍不住要瑟缩一下,唯有沈欢好似没有感受到他身上生人勿扰的气场,露出一个惊喜的表情:“好巧啊,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你。” 沈重停下脚步看着她,却不言语。 沈欢走到他面前:“你之前多次帮我,我想当面道谢,却又不方便登门拜访,今日正好碰到,不如你稍等我一下,让我好备些谢礼。” “你给过了。” “可我还没当面道谢呢,没有诚意。” “谢过了。不用。” “空手道谢也不合礼,你就是当我是讨好巴结你,给我个机会嘛。”沈欢仰头笑道。 沈重先后两次帮她。对她的态度虽然冷漠却没有其他人骨子的轻视,沈欢有心交好,也就厚脸皮起来。 沈重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道:“好。” 沈欢惊喜,不顾他后面下巴都要掉到地上的宫人,拉起了沈重的胳膊往紫清殿走。然后反应过来这样于理不合。才放下手,抬头看沈重没有不郁之色,也放下心来。 其实沈欢想宴请沈重一次以表谢意。但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贸然发请贴只会让世人觉得她不知天高地厚,正好趁这个机会给他作几道拿手好菜答谢他。 虽说是做,其实也就是指挥御厨做几道菜,她不能邀请沈重一起用晚膳,因为太后基本不与皇子公主们私下来往,只将做好的几道菜放到食盒。送给沈重。 “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请五皇子笑纳。” 沈重接过:“淳彦。” 沈欢疑惑的看着他,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字。”沈重说完转身离开。 “淳彦...”沈欢默念,然后追上沈重道:“我以后叫你淳彦哥哥可好。” “随便。” 沈欢偷笑,好别扭的人,然后对着沈重的背影扬声道:“那就这么决定了!” 作为一个实际年龄比对方还要大的人。沈欢这声哥哥叫的顺流无比。没有丝毫违和感,足见其脸皮之厚了。 第二天沈欢回归女学。苏碧儿表示热烈欢迎。 “听说你病了,真是吓我一跳!”苏碧儿怕怕胸口。 “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别看我是玻璃身,可那也是钢化玻璃。”沈欢得意,她的身体恢复的超乎所有人的预料。 “什么意思?钢化玻璃。” “一种理想化的玻璃,比铁还要坚固。” 苏碧儿喷笑:“亏你想的出来,你不知道现在玻璃这种东西在长安有多火热。” “是吗?很火热?”沈欢两眼放光。 “是啊,前两天听我伯娘说现在根本就是有价无市,有钱也抢不到,作坊里刚产出来就被抢购一空,全被那些大世家包了,我们这种人家根本买不到。” 沈欢摸了把苏碧儿的嫩脸,眯眼笑道:“小娘子要不要贿赂我一把,说不定我能给你走走后门呢。” 苏碧儿顺手搂住她:“大爷,奴家可只要免费的呢。” “来,给爷香一口!” 苏碧儿终究没有沈欢脸皮厚,笑了出来,好半天才停下来:“可惜你这次没来牡丹会,可是来了几出好戏。” “什么好戏?是陆大公子现身了,陆珧和李歆瑶二美争锋……” 苏碧儿忍不住给她一个白眼:“什么二美争锋,你都在想什么,不过是外人瞎传的。至于陆大公子,自然惊艳全场,可最重要的是皇后娘娘放了颗重磅消息。” “什么事情这么惊人?” 苏碧儿神秘一笑:“皇后娘娘虽然语焉不详,可是话里话外都透露出,春闱过后皇子们要开始选亲了,尤其是七皇子沈辉。” 当今圣上有九子,除了三皇子幼时不幸夭折外,其他的均已长大,最小的九皇子今年也八岁了。 其中郑皇后育有两子,分别是大皇子沈浩和七皇子沈辉,大皇子娶妻齐氏,是梁国公的嫡长孙女。 除此之外,琅琊王氏出身的王贵妃也育有两子,分别是四皇子沈均和六皇子沈坚。四皇子娶妻姚氏,淮南姚家族长之女。 八皇子沈抿的生母是白嫔,他与绥阳公主一母同胞,最小的九皇子沈谦出生时其母赵嫔血崩而亡,所以他便从小寄养在岳嫔那里。 皇帝的女儿不好嫁,皇帝的儿子们可是抢手货,尤其是嫡出的七皇子,英俊聪慧,颇有圣宠。 “皇子们要选亲?这下可热闹了,那五皇子呢?”沈欢纳闷,看起来他也不小了,都出宫建府好几年了,没听说他有成过亲。 “五皇子此次也要选亲,他今年五月份及冠。不过说起来,五皇子的婚事也波折。其实五皇子幼时宸贵妃为他定过一门亲事,是河北顾家长房的嫡女,可惜这位顾姑娘五岁时得了天花,不幸去世,后来五皇子十六岁出宫建府时,皇上要为他赐婚,不知为何被他推辞了,就一直拖到现在。” 沈欢点头:“原来如此,希望他能找个合心意的人。” “五皇子选亲怕是不会太容易?” “为什么?” 苏碧儿拍了下沈欢的脑袋:“你说为什么啊,大皇子地位稳健,皇子中无有能撼动其地位的,其余的皇子的地位,就只能看他们的受宠程度和外家了。五皇子的外家萧氏当年因罪满门抄斩,根本不能给他一点助力。 他虽然受宠,可是在朝臣中并无影响力,而且国法有定,他最多不过是个看起来尊贵的亲王,没有半点儿实权。一般的世家可不敢把女儿嫁过去,更何况他那样的性格……” “虽说世人看待亲事以功利居多,但总有能因情结好的,五皇子好歹有个好皮囊,总该有些市场吧。”沈欢开完笑道。 其实她自己知道这并不现实,在这个年代,怕是没有人能够对自己的婚姻有什么决定权,就算是开明的父母,也总有个标准,五皇子这样的,还真不是一个好人选。 “结亲便是结两姓之好,个人的喜好又能有什么用,家世越大就越是如此,你别看世家子全都光鲜亮丽,他们背后的心酸谁又知道呢。” 苏碧儿说起这个,沈欢也赞同的点点头,位置越高,责任便越大。沈欢在女学这段时间接触到的世家女,俱是认真努力从不懈怠的人,就像沈婂卿那样的人,听课作业也都是一丝不苟。 每个女子都背负着家族的荣誉和自己的前程,只有成为优秀的存在,为家族争光,才能获得更多的资源,为自己寻得一门好的姻缘。 “都不容易啊……”沈欢感叹。 “不说这个了,你知道今天我们金钗级来了个新人?” 沈欢点头:“知道知道,据说是安夏禾的庶妹安夏洛,今天大家对她以庶女的身份进入女学议论纷纷,我就是再孤陋寡闻也知道了,你见过她吗?怎么样,是个什么样的女子?” 整个女学除了公主外就只有沈欢一个是庶出的,但沈欢身份特殊,好歹是亲王唯一的女儿,稍微照顾一下也不算是不符合规矩,但是安夏洛作为一个二品官员的庶女,能够进入女学,这还真是不简单。 “安夏洛的确是个优秀的女子,容貌比之四美也只稍逊一筹,可是为人处事方面……”苏碧儿忍不住笑道:“让人有些哭笑不得。” “这倒有趣了,以后有个她在,我身上的注意力兴许还能减少点儿。” “你?自从你进入大明宫,你的一举一动大家都不会放过,就不要再自我安慰了。”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只要利大于弊,我就是赚了,所承担的风险也就不算什么了。”沈欢无所谓道。 “也是,你已经是赚大发了。等下次有时间我再给你说一下安夏洛的事情,这位姑娘可是个妙人儿。” 下午御射课,沈欢在教舍内看书看累了,打算去湖边散散步。在路过花园假山环绕处时,突然听到两个熟悉的声音在交谈。 沈欢听出来一个是绥阳公主沈珺卿,另一个是御史中丞刘国安的女儿刘春蕾,两人是姨表姐妹,平时总在女学中走在一起。 本着非礼勿听的原则,沈欢想赶快走过去,没想到听到了刘春蕾说的一句话,忍不住停下了脚步。(未完待续) 第三十六章 偷听 “什么时候女学的大门边的像徐家一样,什么样的人都能进出了。”刘春蕾的语气中充满了不满。 武安伯徐家在长安十分有名,但这个名气却是因为武安伯夫妻两人的荒唐事闹出来的。武安伯徐博是个好色的,尤其喜欢在家里乱来,什么样的女子都往家里带。而武安伯夫人吴氏也是个浑的,你玩初一我就玩十五,包养戏子宠爱下人,玩的不亦乐乎。 因为夫妻两个这样,武安伯府成了整个长安城的笑话,甚至还连累了两个家族名声。 “一个卑贱郡主,一个不入流的庶女,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能来到女学。”她继续道。 沈珺卿慢道:“你还不知道安夏洛的事情吗?当初阻止她进女学已经被人诟病了,这次皇后娘娘亲自发话,谁还能阻止的了。” “真是笑话,有安夫人在,她那上不了台面的娘亲竟然能成为安大人的平妻!” “安夫人崔氏。”沈珺卿嗤笑,“当年那件丑事不但让崔家蒙羞,还让晏震将军与崔家决裂,这样的女子,安大人那样的人物怎么会忍受她。” “就算是这样,崔氏也是正妻,平妻在她面前不过也是个妾,正经人家,又不是肩挑两房,谁会弄个平妻出来。” “好了,不说这个了,不管怎样,以后对安夏洛还是客气些,我知道你不满韩修竹对她好,但是有人比你更恨,想要收拾她的大有人在,你不要随便下手……” “知道了。”刘春蕾有些不情不愿,“她你不让我动,那个劳什子郡主也有人护着,真是让人气大。” “你真以为陆家是真心护她。”沈珺卿轻笑。 “怎么。难道有什么内情?” “她进宫时我也甚多不满,还是母妃劝住了我,你就看着吧。她的好日子长远不了。”沈珺卿的语气有些畅快。 “姨母说了什么?” “你知道当年平国公陆逊是怎么死的吗?” 一阵沉默,沈欢背脊有些发凉。 半天刘春蕾才有些干涩道:“那天…我在书房偷听道父亲说起此事,据说,当时废太子受不了世家的压迫,逼不得拿陆家开了刀……” “没想到你还有这本事。”沈珺卿笑道,“不过不管原因为何。都是废太子逼死了陆逊。让他惨死沙场。你说,陆家对仇人之女,怎么会照顾有加。” “可太后都把她召进宫了。” “那不过是她还有点利用价值。等到无用了,弃子什么下场,你总该知道吧。”沈珺卿冷酷道。 “就她一个孤女,会有什么利用价值?” “那你说当初李歆瑶明知是沈婂卿打伤的她,为何却要赵婷去冤枉沈涵卿。” “这…怎么会…” “怎么不会,你别看李歆瑶一副清高的模样,其实她的心思比谁都深沉。我虽不清楚沈涵卿的具体有什么用。但想来干系必定不浅,不然不会连她都出手了。” “可她现在在陆家手中,不是便宜了陆家吗?” “依着陆家现在的态度,估计还没有得手,皇兄派了好几拨人,却一无所获。算了。以后好好注意着她就是了。” …… 沈欢悄悄离开。来到了湖边,忍不住自嘲:还真是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啊! 没想到她的便宜父亲和陆家还有这样一段恩怨纠葛。 不过,她并不担心陆家会为报仇而迫害她,毕竟将上一辈的恩怨牵扯到她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儿身上,未免有失格调,就她接触的这些陆家人来说,怕是也不屑欺负她一个女孩儿。 她只想知道她身上到底有什么利用价值,能让陆家如今如此照顾她,不知以后会不会为了利用她再次将她推入险境?除了陆家,又有哪些势力觊觎她,她若不弄清楚这些,谈何自保,谈何得到自由。 沈欢想来想去身上有利用价值也千磨万砺得来的一身血,这血说是价值千金,也只针对那些中毒者或病者,可又有多少人能中无药可解的奇毒呢? 陆家早就得到了她的血,却也依旧照顾她,再结合沈珺卿所说,怕是陆家也没有挖掘到她身上价值。 除了这个,也就只有她的身份了,她是前废太子的女儿,虽然她父亲恢复了亲王爵位,但也只是个虚衔,没有任何好处。除非,旧太子手中还有什么值得众人争抢的东西,外人以为落在了她的手上。可这也不合理,陆璟明显知道姬清玄的存在,就算旧太子有什么东西也只能落在姬清玄的手中。 既然暂时想不出来,沈欢也不纠结了,准备提前下学去找赵玥一趟。没想到再次路过假山的时候沈欢遇到了一个精神颓靡的女孩儿。 这女孩儿沈欢没有见过,身着一袭精致粉衣,头上带着黄豆大的东珠连缀成的蝴蝶,精致嫩白的小脸儿此时失落黯然。 不会是八卦的中心人物安夏洛吧! 因为学画,沈欢十分善于捕捉人物特征,基本上是过人不忘,所以女学的同学们基本上都认识,这个粉衣女子却面生的很,除了新来的安夏洛,应该没有其他人。 沈欢正犹豫要不要视而不见,那女孩儿突然抬起头看向沈欢,这是一张梨花带雨的精致脸蛋儿,犹如三月江南朦胧烟雨,一副不胜娇柔的样子。 看到她,沈欢蹦出的第一个词是“小白花”,不过她的气质偏纯净多于柔弱,整个人犹如剔透水晶,纤尘不染。 沈欢来到这里几年遇到的女子,骨子里都露出一股坚韧强势,气场不输男子。古代的人早熟,便是七八岁的孩子都成熟异常,尤其是世家子女,向来沉稳有度,胸有城府、 可这个女孩子却让人一眼能看到底,看来这是世家中罕见的一朵奇葩了。 她看到沈欢。纯净杏眸,然后面带微笑向沈欢优雅行礼。 沈欢还礼,然后道:“姑娘好。我是沈涵卿。” 女孩儿惊讶的微张樱唇,小鹿般明净无辜的眼睛闪过一丝惊讶:“夏洛见过郡主。” 这姑娘连表情都不会掩饰,怎么会是安彦诸的女儿,安夏禾的妹妹,沈欢觉得有些好笑,但是这样的女孩子很容易获得人的好感。 打过招呼。沈欢准备走。可安夏洛突然道:“郡主在女学的日子不好过吧,是不是有人经常欺负你。” 沈欢看着安夏洛有些期待的眼神有些哭笑不得,她是来拉同盟来了吗? 看来这姑娘还真是一点儿人情世故都不懂啊。女学的学生谁会欺负安夏禾?就算是身份不够,大家顶多无视她或是说些风凉话,难道这姑娘觉得冷遇和被议论一下就是被欺负。 “多谢安姑娘关心,并没有人欺负我。” 安夏洛眉间微蹙:“怎么会……” “怎么,安姑娘希望我被欺负。” “没有没有。”她连忙摇头,小脸皱成一团,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沈欢也不好意思逗她了:“安姑娘。事有万种,人有不同,每个人对待同一件事物的看法也各有不同,人生是你自己的,又何必去在意别人的看法。” 安夏洛愣住了,随即低头。表情委屈。竟有种要哭的趋势,沈欢一时有些头大。 “谢谢你。”她用雾蒙蒙的眼神看着她。 “安姑娘客气了。” “你能不能陪陪我。”她咬唇恳求道。 姑娘。我跟你很熟吗?沈欢无奈,可她实在拒绝不了这种食草动物的眼神,于是就坐在了她旁边的石凳上。 “我不明白,她们都是高贵的女子,为何还要对我耿耿于怀。”安夏洛伤感道,犹如阴影笼罩水晶,让人忍不住怜惜。 沈欢忍住没笑,想了想反问道:“你觉得韩修竹韩公子怎么样?” 安夏洛低头,玉白的脸颊有些粉红:“韩哥哥自然是举世无双,当世少有的优秀男子。” 韩哥哥?这么亲昵,看来关系不一般呢,沈欢心中八卦。 “是啊,我也这么想。”沈欢点头道,然后语气一转,“可是我发现即便是韩公子这样优秀的人物背后也有人争议。” 安夏洛吃惊,眼神闪过一丝心痛:“怎么会,韩哥哥那样完美的人......” “因为韩公子的家世,一些人不免怀疑其才学的真实性。但世事便是如此,金无赤足,人无完人,不管是怎样的人物都不免如此。纵观历史,也没有一个英雄人物不受争议,所以,安姑娘还是想开些,不是你觉得别人好,人家就会觉得你好。” “你真聪明,像我姐姐一样。”安夏洛对她展颜一笑,犹如烂漫春光,无限美好。 可重点不是这个啊,姑娘! 安夏洛垂睑道:“我知道她们为何不喜欢我,我只是伤心我无力改变。” 她是指她的身份吧。 “你父亲的身份在当朝大臣中如何?”沈欢突然问道。 “自然不如一些人世家大族出身...”安夏洛愣了一下说道,然后惊喜的看向沈欢:“可是父亲如今功绩显彰,备受世人尊崇。” “对啊,你又何必因此烦恼。” 安夏洛点头,然后有一丝调皮道:“你与我想象中的全然不同。“怎么不同,难道你原以为我有三头六臂不成。”沈欢笑道。 安夏洛摇头:“我听说你奇丑无比,甚是骇人,而且为人卑鄙刻薄,品行不端。” 沈欢挑眉,姑娘在当事人面前还这么敢说。 “可是我一见你,就知道你不是他们所说的那样,你真的很美,与别人都不一样。”安夏洛看着她诚恳道。 这样的女孩子真的很容易让人心软......(未完待续) 第三十七章 揭榜 沈欢和安夏洛聊得开心,安夏禾突然过来了,她看到安夏洛,眼中明显闪过一丝放心。 安夏洛看到安夏禾欣喜,然后站起来高兴道:“姐姐。” 安夏禾点点头,然后向沈欢道:“多谢郡主照顾舍妹。” “安姑娘客气了。” “既然没事,跟我回家吧。”安夏禾对安夏洛道,然后点头向沈欢示意,转身离开。 安夏洛给沈欢一个微笑,然后跟上了安夏禾。 不明不白给安夏洛当了一会儿知心姐姐,沈欢心情也平静下来,打消了去找赵玥的念头,选择直接回宫。 了解便宜父亲的事情不能急,她要稳扎稳打,一步一步来,如今要做的,就是整合自己手中的资源,努力想办法壮大自己的实力。 想到这个沈欢就有些头大,她从来不是什么管理型人才,也没有什么野心,还真是为难自己。 不过如果有必要,重拾祖业也未必不行,沈欢暗下决心。 女学里有了安夏洛的出现,竟由几分鸡飞狗跳的感觉,那些想要收拾她的贵女在她面前难得出现集体失语的感觉,欺负这样的人半点做成就感没有不说,还能让人气的跳脚。 比如崔伊雪一日上书课笑着对安夏洛道:“久闻夏洛妹妹有一手漂亮的卫夫人簪花小楷,不知能否指教一下?” 安夏洛纳闷道:“指教?伊雪姐姐你想跟我学习随时可以,不用这么客气。” …… 有日,顾妍灵讽刺她道:“真不知道有些人家都是怎么教养子女的,怎么会教出那种这般蠢笨无知的人。” 安夏洛凑到她身边悄悄道:“顾姑娘你是在说陵南郡主吗?虽然我觉得在背后议论别人不好,但我也觉得她家教不好。” …… 总之,有了安夏洛,女学变得更加热闹了。 此时。国子监也出了一件大事,原来协助礼部主持春闱的博士们陆陆续续改卷归来,听说了《长安旬报》的言论。甚为愤慨,直叹竖子无知。 但是大夏朝毕竟是个开放包容的时代,之前就有御史上书,认为《长安旬报》妖言惑众,应该停办查封,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了。高高在上的读书人更是不会以势压人。所以他们决定以理服人。于是决定仿照《长安旬报》的形式创办《国子监学》,旨在宣扬圣人之学,教化百姓。 其实。说白了就是为了与《长安旬报》上的言论打对台战,公开辩论。 此事一出,文人界立即沸腾了起来,许多文人因《长安旬报》的言论憋屈不满很久了,如今有一个平台可以抒发心中所想,自然积极踊跃,一时间国子监门庭若市。不得不特意开辟新地方,专门用于《国子监学》的办公。 《长安旬报》一炮而红,其中的言论虽然争议不断,但也也获得了某些人的共鸣,因此,也接到了不少评论和投稿。所以。第二期《长安旬报》就在沸沸扬扬的言论中发行了。 不过这次《长安旬报》却没有成为焦点。所有人都被一个《新义书苑》的报纸吸引了目光 原因无他,太犀利了。 《新义书苑》头版头条的文章锋芒直指现行的科举制。科举考试是国家的抡才大典。是为了国家选出优秀人才,帮助帝王分忧协助管理国家,但是到底什么样的人才是国家需要的人才? 文章首先分析为官者的要素,提出了“德才兼备,知事务实”的要求,但是科举制是否能够将这样的人才挑选出来? 现在的考生,春闱前到处投递诗文,想方设法博得才名,文章写得花团锦簇,诗赋做的文采斐然,却只是空中楼阁,华而不实。 因为大夏朝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有有各名人的推荐。因此考生热衷奔走在公卿名士的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以显露头角。 这些人丝毫不关心国家大事,不了解民生疾苦,不过是欺世盗名之辈。试问,这样的人怎么能够为国分忧? 科举考试是为了选拔实干人才,可是为何又要重文采多于策论。其次,科举考试的公平性也受到质疑,文章分析了科举考试容易出现作弊行为的各个环节,并提出了不少改进方法。 此文一出,让已经火热非常的春闱更加引人瞩目。 沈欢当时纳闷儿,到底是谁这么大胆,连国家的抡才大典都能指着鼻子骂。找人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当世名儒白鹿书院院长顾世昌。 说起这个人,不得不说一下如今的学派发展。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儒家发展到此时,虽还是天下主流,但已经有些式微的趋势,这个式微不是被道家佛家等其他学派抢占风头,而是儒家已经开始分裂,而且是非常鲜明的分为好几个流派,就如同宋明理学正式统一天下前分裂的情况。 顾世昌就是“知行合一”派的领军人物,倡导经世致用,可惜不太符合世家的审美和科举的标准,虽然有些影响力,但并不是主流。没想到老先生看到了《长安旬报》这个形式,立即决定模仿宣传自己的学派。 “还真是越来越热闹了,不过咱们没有顾老先生的背景和底气,方向上还是少往朝廷那边靠拢。”沈欢对赵玥道。 赵玥点头:“恩,还是把内容往新鲜有趣上面引,爱看的人越多越好。” 四月十五,春闱揭榜。 沈欢来到女学就发现气氛与往日不同,平日认真听课的同学此时全都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沈欢顿时想起了韩修竹和宋祁熙两大罪魁祸首。 大夏朝人民爱美色,对长得漂亮的人多有优待。像韩修竹和宋祁熙这种不但美色过人,而且才华横溢的世家子就更是受人追捧了,沈欢估计女学中估计有大半的女学生都或明目或暗地的倾慕这二人。 其实也怪不得大家会这样,这两人是此次状元的热门人选,即使大家平时再自制,此时也只是个青春期少慕知艾的女孩儿。 不到午时,就不断有人传来各种消息,韩修竹不负众望,一举夺得甲榜第一,而宋祁熙也获得了甲榜第三的好成绩。 消息一出,女学里一派喜气,哪怕有些人家中兄弟叔伯传来落榜的消息,也依旧开心不已,想来这就是偶像的魅力吧。 甲榜第二名被一个名为谢方博的学子夺得了,虽是姓谢,但是与陈郡谢氏没有丝毫关系,是个地地道道的寒门子弟。后来沈欢从安夏洛那里得知,这位学子是安彦诸的学生,所以拿到甲榜第二名的成绩也就不足为奇了。 钟秀中午也过来传递消息,秦翊取得了乙榜第七名的成绩,沈欢和苏碧儿十分开心。不和那些变态相比,秦翊能以不及弱冠的年纪取得这样的成绩已经非常难得了。 看到苏碧儿的表现,沈欢不由的想起了她对秦翊的心思。 原本她觉得秦翊和赵玥十分相配,没想到人家两人坦荡自然,光风霁月,没有一点儿私情。再说感情这种东西本就不好控制,沈欢也不好掺和。 如今既然苏碧儿对秦翊有意,而秦翊待苏碧儿也有两分不同,她何不帮二人一把,若二人能在一起,岂不是件好事。 于是沈欢也起了当媒婆的心思。 三日后是殿试,出乎人意料的,殿试出了一道关于水军改制的策论题。这让那些埋头苦读,只会纸上谈兵的学子们伤透了脑袋,同时,也显现出了世家子弟的优势。世家子弟毕竟自幼有名师教导,家中长辈处处提点,有些世家子还常年在游历,见识自然广博。 这让亲自改卷的皇上眉头紧皱了几天,殿试结果宣布那天情况才有所好转。 女学体贴的在殿试结果宣布这天为全体学生放假,毕竟是三年一次的盛典,错过太可惜了。 沈欢无意凑热闹,有韩修竹和宋祁熙两人在,想必朱雀大街会被挤爆,想想那种堪比春运的景象,沈欢都忍不住头皮发麻。 可是她不去不代表别人不去,唐璐瑶早早的发来邀贴,她在东华楼订好了包间,位置极佳,机会难得,要是错过老天都会心疼。 东华楼是朱雀大街的标志性建筑,共有五层高,位于安业坊,是长安最有名的茶馆之一。 沈欢接到邀贴愣了半天,曾何几时,她是一个什么热闹都不肯错过的人,哪里有大型活动,哪里都少不了她的身影。可是如今,她是怎么了,什么时候变得冷漠,变得失去热情,突然间沈欢心中竟有些悲凉。 “钟灵钟秀,明日咱们去瞻仰韩状元和宋探花的风采去。”沈欢抛开杂念,展颜笑道。 钟灵钟秀自然没有意见,第二日一早,向太后请过安后沈欢三人就出发了。 今日巳时一刻殿试结果就要出来了,大夏朝采用唱名制度,顾名思义,点名揭榜,考中的进士身着公服,头戴三枝九叶冠,恭立朝阳门前听候传呼,然后与文武百官一起进太极殿分列左右,恭听宣读考取进士的姓名、名次。 这很有些像明朝的传胪大典,只是程序没有那么繁复。(未完待续) ps:不好意识,这章有点儿晚~ 一个月了,谢谢还在坚持订阅的亲们~真的很感谢你们 这个故事有些拖,也不是传统的爽文 我不太会说,但是会一点一点学习,后面的故事列了比较详细的大纲,希望以后的故事不会让大家失望~~~ 第三十八章 震撼 殿试的结果没有太大变动,前面的名次基本没有变动,韩修竹点为状元,谢方博点为榜眼,宋祁熙点为探花。 后面名次的变动较多,其中一名严正兴的寒门学子从乙榜二百零三名一跃跳至乙榜第十五名,备受瞩目。 殿试结果出来,三甲游街紧接而行,也就是殿试的前三甲骑马在长安的主要街市游行,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同时要去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之后还会有曲江宴。 沈欢她们出来的也并不晚,却也没想到今天的火爆程度会到寸步难行的地步。到了长兴坊,沈欢的马车就被堵了,前进不了,后退不行,等了半天也不见好。 “郡主,怎么办,时间快到了。”钟秀有些焦急道。 沈欢从窗口看了下四周的情形,决定道:“下车,反正只剩下一个坊市的距离,咱们走过去。” 钟灵立马抓住她:“不行,外面人多,太危险了。” 钟秀也劝道:“郡主这样,有*份还不要紧,要是有人冲撞了您怎么办。” 沈欢扶额,因为长安城治安良好,沈欢出门甚少带侍卫,今日也是。不过在今天这种情况下,她们三个女子确实不太安全,可要是这样慢腾腾的移过去,恐怕游街结束了也到不了东华楼。 沈欢带上幕帷:“管不了那么多了,咱们小心些。” 钟灵钟秀劝阻无效,只能随她下车,吩咐好车夫午时到东华楼,两人就护着沈欢徒步向前走。 好在道路虽然拥挤,但是人毕竟比马车方便,三人很快到了朱雀大街上。到了朱雀大街。比肩接踵的人群差点让沈欢窒息,三年一次的盛会果然不是闹着玩儿的。 沈欢正想着退出朱雀大街绕道而行时,她面前的人群突然像摩西分海般开出了一条路。 沈欢惊讶。抬头看到一个俊美青年带着两个青甲侍卫走到了她面前。 “在下安志轩,见过郡主。”俊美青年抱拳道。 安志轩?安彦诸唯一的儿子,安夏洛的亲哥哥。 “方才舍妹在车内认出了郡主,担心行人莽撞冲撞了郡主,由于人马众多,舍妹不便亲自前来。于是特让在下前来邀请郡主。不知郡主是否愿意屈尊与舍妹共乘。” 安志轩温和有礼,一看教养便极好。 沈欢看到他们前面两人清道,后面四匹骏马并驾齐驱。周围有不少侍卫,赫然是二品官员的仪仗。 好大的手笔,安彦诸还真是宠女儿,连自己的仪仗都给了女儿。 沈欢裣衽向安志轩还礼:“安姑娘好意,涵卿却之不恭。” “郡主请。”安志轩作出请的姿态。 于是沈欢就跟着他来到了安夏洛的马车,钟灵钟秀坐到了后面的马车。 安夏洛看到她满脸欣喜:“我一眼就从人群中认出了你,不过你怎么没坐马车呢?” 她不好意思说沈欢这样有*份。 沈欢挑挑眉。没办法,她还是没有身为郡主的意识,那套郡主仪仗给了她估计只会发霉。 安夏洛的侍女琉璃为沈欢倒了杯茶,沈欢喝下润润嗓子道:“我出门嫌麻烦从来不用仪仗,想不到今日是这种情况,还多亏遇到了你。” 因为沈欢的话。安夏洛有些小得意。然后又有些不好意思:“我也没想要这样麻烦,可是爹爹不放心。硬是要重新安排。这样一耽搁,出门就晚了,要是看不到韩哥哥,我会伤心死的。” 她的小脸皱成一团,可爱极了,天姿玉色,神韵纯然,指的就是这样女孩儿吧。 “姑娘也不用着急,应该还来的及。”琉璃道。 沈欢也安慰她,然后问道,“你要去哪里看游街。” “东华楼。”安夏洛兴奋道,“可惜哥哥是笨蛋,没有订到包间,幸好还有陆珧妹妹,不用怕流落大堂了。” 沈欢笑道:“那倒是正好,我也是去哪里。” “太棒了,我和你果然是有缘分。” 缘分吗?可能吧…… 安夏洛和沈欢分享她带来的点心,沈欢无意间看到她身边还放着第二期《长安旬报》。 “都已经出了好几天了,你还没看完吗?” 提起这个,安夏洛兴冲冲的翻开市井版面:“早就看完了,不过这几天我一直在看这个,实在太有意思了。” 沈欢看过去,竟然是她的漫画。 作为报纸的策划人之一,沈欢除了定下每一期的主题外,还会根据自己的兴趣创作些东西。这次,沈欢兴致突发,画了一组民俗漫画,想着增加报纸的丰富性。 “我还从未见过这样的画风,意趣盎然。爹爹还说,此画看似内容俗鄙,格局甚小,却是以小见大,体现民生疾苦,内蕴丰富,见地不凡,作画者有大家之风。” 沈欢汗颜,她不过多了一千年的优势而已,但是嘴上赞道:“线条简单,形象生动,画风奇特,确实难得一见。” 安夏洛一脸向往:“要是能见一面这位异乡人,倒是再好不过了。” 姑娘,本尊就在你面前呢。 沈欢心中偷笑,异乡人是她临时起的笔名。 “其实,我还喜欢这上面讲的奇人异事,真是前所未闻,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出来的。”安夏洛指着那篇故事推荐道。 沈欢嘴角微抽搐,她拿到报纸看到这一版面时愣了一会儿,上面刊登的故事分明就是她编写的《奇异志》里的故事,只经过简单润色,就直接拿来用了,颜哲玉这家伙实在太会省事了! 两人聊着,很快就到了东华楼,可还未下车,外面就传来一阵骚动。 “来了来了,他们来了。” “哇,中间的那个就是韩公子吧。” “这状元郎和那探花郎竟然这么年轻。” “天啊,怎么会有这么俊俏的人。” “别挡我,别挡我,让我看看。” “啊啊啊,韩公子在看我耶,你们快看!” …… 外面吵成了一锅粥,就连安家的车队都被扰乱了秩序,安夏洛听了外面的声音,眼睛一亮,忍不住趴着窗子向外看,琉璃急着给她戴上幕帷。 沈欢有些气闷,想问问车夫什么情况,就在此时,又一阵骚动传来。 “踩死人啦,踩死人啦。” 沈欢一惊,还没来得急反应,就感觉到车身在剧烈晃动,然后听到马的嘶叫。 出事儿了! “金吾卫中郎将姜青在此,大家不要慌张,不许乱动!” 安夏洛一时不察,身形不稳,磕到了头角,忍不住尖叫。 “姑娘,姑娘。”琉璃急忙抱住安夏洛。 沈欢也伸手和琉璃一起抱住倾倒的安夏洛,可是车身晃动的越发厉害,沈欢身上很多地方都被撞伤,雪上加霜的是小桌上的热茶水也洒在了她身上。 她忍住疼痛,松开抱住安夏洛的手,向车门处爬去。 此时不能坐以待毙,这种情况下必须自救,才有逃生的可能,沈欢也管不了自己会不会驾马了。 突然,沈欢听到马的一声哀鸣,周围骤然安静下来。 马车车身突然前倾,沈欢的身体不可抗力的翻滚出去,慌忙中想要抓住一些东西,却徒然无功,沈欢只能闭上眼睛,蜷缩身体护住头部,企图尽量减少坠落的伤害,这辆二品大员的马车真是该死的高。 就在掉出车门那一刻,伴随着飘来的血腥味儿,沈欢掉落到一个温暖的怀抱。 沈欢身体骤然轻松,睁开眼看到了韩修竹惊讶的表情。 此时,周围寂静无声,空气都凝滞不懂,气氛诡异到了极点。 公主抱啊,老天,大众情人的公主抱! 沈欢没心情哀叹,只是迅速从韩修竹怀中跳出来:“安姑娘还在里面。” 韩修竹赶紧看向车厢,安志轩不知何时赶了过来,焦急道:“洛儿,洛儿。” 等沈欢看到安夏洛脸色苍白的从车厢爬出来,心中舒了口气,转身想要趁机溜走,却被眼前的画面震住了。 她看到了什么! 不远处,陆璟玄色银云纹暗绣长袍伫立在人群之中,俊美丰姿,犹如天神降临。他手执一柄长刀,长刀漆黑,暗蓝色幽光时隐时现,犹若寒潭,锋芒逼人。 可是,此时这柄长刀上沾满了殷红鲜血,滴滴血珠沿着长刀优美的弧度坠落在地,绽放出朵朵妖异之花。 鲜血滴落的嗒嗒声敲击着在场所有人的心。 一个人怎么会有这样的气势。 他身旁,刚在还神气无比的高大骏马,此时,身首分离,断面整齐平滑,鲜血淌地,画面凄美,令人胆寒。 再看陆璟,他身上没有丝毫鲜血,神色平静,仿佛刚才发生的不过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儿。他无意中看了沈欢一眼,然后淡然的接过身边宋祁熙递过去的棉帕,旁若无人的擦拭起长刀,动作优雅从容,若不是亲眼见到,根本看不出他会作出那样血腥暴力的事情, 他身上漠然淡定却霸气睥睨的气场是一种无声的震撼,让人不自觉噤默无声。 一段时间不见,这人气势又增强了,沈欢忍不住咽了下口水,不知道自己前两天计划约他见面的决定是否正确。(未完待续) 第三十九章 邀请 此时陆珧和安夏禾从东华楼中走了出来,一个走向陆璟,一个走来这边。 钟灵钟秀也找到了她,两人看着完好无损的沈欢喜极而泣,沈欢安慰着两人,向东华楼走去。 在楼上可以清楚的看到,金吾卫已经控制住了局势,四匹马中除了陆璟斩杀的那匹,其他三匹均已被驯服。 可是刚才四匹马冲撞的太过厉害,不少人被践踏,沈欢虽然没看到死人,却看到伤者无数。 人群被疏散,可有些少女却怎么都不肯离开。 沈欢叹息,好好的游街变成这样,朝廷肯定会惊怒,安彦诸这下可是百口莫辩了。 来到事先约定好的包间,沈欢推门进去发现唐璐瑶正站在窗边,专注而伤感的看着楼下。 沈欢走近,知道她看的是正在和一个身穿金甲的中年男子交谈的陆璟,那金甲男子应该就是金吾卫中郎将姜青了。 “好像不管我怎么努力,他都让我觉得望尘莫及……”唐璐瑶幽幽道。 沈欢没想到几年了,唐璐瑶不但没有放下对陆璟的感情,反而更加执着了,不过,也许只有因为感情,唐璐瑶才会有这样失落的一面吧。 “这不过是你自己的主观印象,看着气势逼人,其实这个人到底怎样,你不一定了解。说不定,你爱上的只是你自己臆想一个完美人物,根本就不是他本人。”沈欢道。 此时,楼下来了一位身着青色官服的官员,这人急的满头大汗,来到姜青面前商议事务,安排人清理伤员。而前三甲此时也骑上白马,估计马上就要继续游街了。 陆珧挽着陆璟的胳膊回到东华楼。 唐璐瑶终于转移了目光,看着沈欢:“我何尝不希望他只是个涂有虚表的人。好让我终结了这场痛苦虚幻的梦……可是你看到刚才他那一刀了吗?” 唐璐瑶神色迷幻,喃喃道:“所有人都在惊慌,唯有他。从容不迫,冷静而淡定,独自站在路中,那匹发狂的马冲到他面前时,他连眼睛都没有眨,不过随意拔刀。像是连力都没有发。那匹烈马就已经身首分离了,鲜血喷射,他还是那么淡漠…… 我常想。世间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存在,让我们这些凡尘中人该如何自处……” 唐璐瑶神色痛苦中又有一丝疯狂,她突然抱住沈欢:“我不甘心,我就是喜欢他,无法控制……” 沈欢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心中唯有叹息。 求不得,爱别离。冲动狂喜,安宁极乐,忧惧惶恐,无奈绝望,种种人生最激烈的情感,或许唯有求不得最是折磨人了…… “璐瑶。璐瑶。”沈欢挣扎着从她怀中出来。看着她的眼神,“你听我说。喜欢一个人又不是罪,你感到应该幸运,有这样一个人能够牵动你所有的情感,神魂倾倒,毕竟不是谁都有幸遇到这样一个人……” 唐璐瑶愣了下,过了半响才笑道:“是啊,我应该觉得幸运。” 见她神色还是茫然,沈欢低头想了想,然后问道:“有琴吗?我为你弹一曲可好。” 唐璐瑶摇头:“你知道我从来不用那些。” 沈欢挠挠头,早知道就把自己的二胡带来了。沈欢的二胡她亲自定制的,调试了很多遍才打到沈欢想要的效果,所以喜欢的爱不释手,有时练字作画累了,沈欢便会来上一曲,舒缓精神。 “没关系,多珍你去跟掌柜借把琴来。”唐璐瑶吩咐道。 “东华楼里有琴?” “茶楼这么风雅的地方怎么可能没琴。” “那就好了,就让我当你的琴师为你来一曲吧。”沈欢得意道。 唐璐瑶听沈欢这么说,还以为她的琴艺有多好,却不知道一边的钟灵钟秀正极力忍笑。 沈欢的二胡的演奏确实是世间少有,可是琴嘛,只能说现在不会折磨人的耳朵了。 唐璐瑶作为东华楼的贵宾,要借琴演奏自然没有问题。而且房间内正好有琴室,周围有纱帐阻挡视线,环境幽雅。 沈欢坐下调了下琴,开始垂手静思。 音乐艺术要能感染人,技艺在其次,重要的是走心,沈欢学习古琴有大半年了,技巧也学了七七八八。毕竟她学过那么多乐器,它们之间有很多相同之处,所以上手很容易。 她不打算弹复杂的曲子,以她现在的水平还驾驭不了,于是选择了一首班得瑞的《雨中漫步》。这首曲子曲调欢快悠扬,犹如漫步自然,在沈欢看来,没有什么能比大自然更能抚慰人心的东西了。 试着弹了一遍,断断续续乱七八糟,沈欢慢慢调整,渐渐进入状态,到第三遍的时候已经完全将这首现代曲子融进了古琴之中。 此时,唐璐瑶坐在包间,依靠在矮榻上,遥望着沈欢所在的地方,神色莫名。 起初听到这曲子,唐璐瑶并不以为然,甚至开始的时候有些心烦,可渐渐忍不住被这首曲子吸引。曲调虽然很简单,但前所未闻,是古琴曲中从未出现过的调调。 从没有人将古琴演奏如此轻快活泼,清新自由的风格,令人耳目一新,仿佛徜徉自然之中,心情不由自主的跟着明朗起来。 这首曲子沈欢连弹了七八遍才停了下来。 此时,整栋楼静悄悄没有一丝声音,沈欢也没有动,而是坐在那里,表情有些黯然,回味反刚才的演奏。 她刚才之所以要演奏,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那样的唐璐瑶。她弹琴,不仅希望唐璐瑶能平静下来,也希望自己情绪稳定下来。唐璐瑶对陆璟的感情杀伤力太强,让沈欢感觉到害怕。 “郡主,唐姑娘说商行有急事,她先走了。”钟秀突然过来道。 沈欢愣了一下:“这么急,算了,那我们也回去吧。不,还是先去秦府一趟。” 沈欢离开东华楼时,外面的人群已经散的差不多了。回想起刚才那一幕,沈欢还是心有余悸,马车到底为何会出意外,她也不想追究,这件事会有人查清楚的。 不过她刚才好像忘了向韩修竹道谢,算了,反正没人会在意,真要是再蹭上去道谢说不定又要被人给记恨了。 秦府在升平坊,是秦翊秦越的父母生前置办的。那里是一些清贵官员的居所,离皇城虽远,但是胜在环境清幽,邻里都是书香门第。 沈欢之前从未去过秦府,今天临时起意,也没有事先打招呼,到了之后才发现府中没人,秦翊去参加曲江宴,不放心秦越就将他送去学堂了。 无功而返的沈欢此时饥肠辘辘,她如今正在长身体,每天吃得多还饿得快,于是便让车夫随便找了个小馆子。 可是下车时,沈欢发现这是一个寂静无人的小巷,转身看,车夫已经不见了,一个身着黑色劲装的男子站在三人面前。 沈欢三人一惊。 “你是谁?竟敢挟持郡主。”钟秀虚张声势,沈欢知道她其实是在害怕,手中都是冷汗。 男子并不理会她,而是向沈欢道:“郡主,我家公子有请。” 沈欢看向这人,男子三十岁左右,五官平凡,属于放到人群中就找不到的那类人。可是看他身姿体态,就知道这人是练过武的,含而不露,锋芒内敛,应该是个高手。 沈欢往后退了一步,笑道:“我还不知道世间有这种邀请客人的方式,若不是你说话还算有礼,我还以为碰上了劫匪呢。” 那人不为所动,面容平静:“郡主放心,我们是不会伤害你的。” “你知道吗,醉酒的人都说自己不会醉,我又怎么相信你没有醉呢。” 男子看了沈欢一眼,又垂首道:“姑娘不想摆脱陆家的控制吗?” 沈欢挑眉:“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没了陆家也会有下家,在没有自保能力之前,她才不会轻举妄动。 “‘雅妮娜’的秘密,郡主的秘密。”男子突然道。 沈欢心中咯噔一下,面上笑道:“你这是在和我做生意吗?可惜诚意不够,不过我也不是那么计较的人,既然带我来这里了,总要见你们主子一眼。” 钟灵钟秀紧紧的抓住她。 “放松,既然敢这样来找我,应该不会害我的。” 男子见沈欢答应,面色一松,就转身向前带路。前面是一条狭窄甬道,马车过不去。 沈欢心中千回百转,却没有丝毫头绪。 不会是姬清玄,这人心理变态,不会采取这么有礼的方法。可又会是谁呢?她身边肯定有陆家的人,能在陆家保护的情况下请到她,想必势力不小。 穿过甬道,面前突然开阔,一座安静的小院儿出现在沈欢面前。 两个同样黑色劲装的男子守在门前,见到沈欢他们恭敬的将门打开。 沈欢进去,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 与外面幽静无息的气氛相比,小院儿里面花团锦簇,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倒让沈欢放松了些。 沈欢仔细观察这里,发现这里虽然雕梁画栋,精致细腻,却没有丝毫奢靡气息,反而疏朗自然,有种洒逸之感。(未完待续) ps:这才发现,自动上传没有成功...... 为自己的愚蠢掬把泪...... 第四十章 原因 男子将沈欢领到一座假山下,沈欢抬头能看到上面,假山环绕处,亭翼飞展。 “郡主,您只能自己上去。” 沈欢点头,对钟灵钟秀道:“你们跟着他先去吃点东西,不要担心我,不会有事儿的。” 到了此时,钟灵钟秀也知道形势比人强,只能满心担忧默默的放开手。 看着钟灵钟秀的身影消失后,沈欢才转身面对假山,绕了一圈儿找到阶梯,一步步上去。 亭子上,有一位年轻身着月白色衣衫的男子坐在石桌边,正在烹茶。 看到沈欢上去,男子伸手笑道:“郡主,请。” 沈欢坐到白衣男子面前,看他烹茶,动作如优雅行云流水,赏心悦目。 很快,盛着一幅烟柳美景的白玉茶盏放在了沈欢面前。 “公子好手艺。”沈欢将胳膊放在桌面上,支着下巴道。 “郡主好心态。”白衣男子浅笑。 沈欢抬头打量男子,男子大约二十五六,眉目清雅,却不算俊美,整个人犹如一幅山水画,一举一动悠闲淡雅。 可是他的身体并不好,面色苍白,消瘦露骨,唯有一双明亮双眸,睿智自信。 风度翩翩,坦然自若,有种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强大气场。 这人不简单。 “面对淑女,公子不应该自报家门吗?”沈欢放肆的看着他。 白衣男子浅笑:“崔晔。” 沈欢惊讶:“崔家人?” 崔晔颔首:“郡主不信在下?” 沈欢摇头,然后垂眸沉思,在脑中搜索着有关崔家的信息,分析眼前人的身份。 男子也不打扰她,自顾自的品茶。 “曾听说崔家九公子天资聪颖,三岁能诗,七岁能文。可惜天妒英才。一场大病摧垮了九公子的身体,所以自十六岁后,九公子再也没有出现在世人面前。没想到九公子今天能约我见面。实在让涵卿受宠若惊啊。”沈欢含笑道。 崔家可以称得上是大夏朝的第一世家,不仅家族人丁兴旺,枝繁叶茂,且人才辈出。 大夏朝自建立起到如今近五十年以来,崔家在共有九人出现在过政事堂,族中子弟为官者遍布九州。势力强大。 如今的崔家族长是崔培文。他虽然不在朝为官,可是他的亲兄弟是崔培靖和堂兄弟崔培堔却都是政事堂成员。 崔晔是崔培文的幼子,在同辈中排行第九。曾是长安城最有盛名的公子。 “看来郡主是不喜欢在下故弄玄虚了。” “难道你喜欢?” 崔晔抿了口茶:“我虽不喜,奈何郡主身边影子太多,不得已才出此下策,还望郡主见谅。” “公子费尽心思请我过来,不如有事儿就直说吧。”沈欢开门见山。 “郡主爽快,今日请郡主前来,是在下有事儿想请郡主出手相助。” “让我出手相救?”沈欢轻笑道。“莫非公子是为求药而来,若是如此,又何须大动干戈。” 崔晔苍白消瘦的手指轻抚温润茶盏:“在下身体虽然破败,但还能撑得下去。” 不是求血解毒?又是为了什么? 第一世家的嫡出公子要什么没有,找她这个无依无靠的郡主做什么? 沈欢双手一摊,表示无奈:“我来到长安之后就两眼抹黑。如盲人行路。什么都不知道,公子又何必为难我。” 崔晔微笑。话题一转:“郡主可知,此时朝廷中最紧急的大事是什么?” 朝廷大事?北方突厥蠢蠢欲动?西域商贸不稳定?各地天灾人患?还是朝廷权谋争斗? 天下虽然繁荣初定,但毕竟地大物博,仔细数,问题还不少呢。 眼前在沈欢看来,唯一的大事儿,那就是内斗,皇权与士族权力的争斗,士族与庶族之间的争斗,不过这件事情表现还不算明显。 “我这人向来懒散,从不关心朝廷大事。”沈欢想不到,便拿起桌上精致的点心吃起来,她快要饿死了。 崔晔将点心盘子向沈欢这边推了推:“皇上前日和宰相们商量,说这天下寺院太多了,要是人人都去当和尚,谁来耕种服役,不如裁去一些,毕竟没有那么多人需要佛祖。” 这是什么意思?沈欢停下来。 向寺院下手?寺院有什么,无非是田地多了些,不用交税,难道是朝廷缺钱?不对啊,大夏朝初建,轻徭薄赋,官吏清明,土地兼并也不严重,而且商贸发达,怎么会缺钱? 可寺院还有什么……也就是佛像多了些…… 佛像,好像是铜铸的…… 沈欢突然想到了,大夏朝虽然繁华,可是朝廷的确缺钱,还不是一般的缺! “朝廷缺钱?”沈欢抬头对崔晔道。 崔晔眼中闪过一丝赞赏:“郡主聪慧,如今朝廷已探明的铜矿大都即将开采殆尽,据我估算,便是最大的铜矿,如今也最多也只能再开采五十年年,其他铜矿,三十年以上的都已经不多见了。” 不是穷,只是缺钱,缺重金属。 此时又不像后世,钱不够可以可劲儿的印,如今的流通货币是铜,是贵重金属,不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的。 缺钱有什么不好,大家想想通货紧缩的坏处就知道了。 “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沈欢纳闷。 “前些年,去南绍平叛的宣威将军石庆在那里发现了铜矿。”崔晔意味深长道。 南绍有铜矿,跟她有什么关系?!因为她是巫族圣女吗?老天! 宣威将军石庆?那不是颜哲玉的爱人吗! “那时朝廷还没当回事,毕竟南绍那里混乱不易管理。后来朝廷缺钱,想要确定铜矿的真实性,就把陆璟派了过去。 南绍是什么地方,局势混乱不说,还有一股势力不小的危险分子,要知道,陆璟之前去的刺史可都是有去无回。”崔晔不徐不慢道。 沈欢装傻道:“那里再乱也是我大夏朝的地盘儿,有铜矿不是很好吗?开采了能够解朝廷的燃眉之急。” 崔晔轻笑摇头:“话虽是如此,但是南绍百族林立,民风剽悍,桀骜难驯,且地形气候异常,想要把那里的铜矿化为己用,可以说难度不小。” 南绍虽在朝廷的管辖之下,但实际却不受朝廷的管理控制。 “难道有了我就事半功倍了吗?”沈欢也不再绕圈子。 “看来郡主是不了解巫族圣女在南绍百族中的地位了。”崔晔为沈欢换了盏茶,然后看着沈欢道,“尤其是拥有圣血的圣女。” “哦,对了,郡主还拥有巫族的圣物‘雅妮娜’。”崔晔提醒道。 沈欢忍不住心中突突,她不由自主的摸了锁骨处生命气息旺盛的项链,然后正色道:“这天下是沈家的天下,我身为沈家的人,只要朝廷需要,我自当义不容辞。” 朝廷郡主,巫族圣女,无依无靠,没有根基,这样的身份实在太好利用了。 想要南诏,很好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南诏分封给沈欢,利用沈欢的身份和姬清玄打对台战,真正将南诏收服于朝廷手中。而且,只要控制的好,沈欢就只会是一个傀儡,掌握在朝廷手中,翻不出什么浪花来。 这是朝廷的事儿,沈家的事儿,那些其他的势力掺合进来又是为何? 崔晔嘴角含笑:“郡主大义,令人佩服,只是郡主确定朝廷信的过你。” 沈欢心中叹气,是啊,沈欢和姬清玄可是亲兄妹。 哪怕沈欢是个傀儡,也是有用处的傀儡,不能完全当做摆设。没有沈欢的配合,很多事情就不会太过顺利,可要是两人勾结,里应外合,说不定南诏能完全脱离朝廷的控制,这就得不偿失了。 如何利用沈欢的身份,确实是道难题。 “最关键的是,朝廷如今分不出精力管理南诏事务,正考虑任命新的南诏刺史,全权负责此事。”崔晔继续提醒道。 分不出精力? 沈欢想想,再结合朝廷最近的局势,也琢磨出了点儿门道。如今正是皇权集中的关键时期,皇上想要削弱世家力量,就不会分心去理会南诏,毕竟就算有了沈欢,那里一时半会儿也做不出什么成绩,先不说铜矿开采,单是以后的运输都是个问题。 而且,皇上不急着南诏的铜矿也是想要收拾各个世家,因为铜贵,不少世家都喜欢囤积铜钱,倒买倒卖,黑市里的铜钱价格一高再高,影响正常的商贸秩序。 开源节流,南诏的源头开不了,就拿你们开流了。 可是,皇上不管,不代表别人不想管。 大夏朝的铜矿,像宋代一样,都是承包给私人开采,朝廷收购,获利三成。南诏是各大世家的触角还未伸到的地方,资源丰富,铜矿遍地,是块儿宝地。 凡是历史悠久的世家眼光都足够长远,若是能在铜矿上分一杯羹,想必可以几代无忧了。谁都想动这块儿蛋糕,可是没人敢轻举妄动,要是作出了成果却被人摘了桃子,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皇上步步紧逼,老牌儿世家顾虑重重,却有新兴的寒门势力在一旁虎视眈眈,此外还有皇子想要掺合一脚,这些乱七八糟的新兴势力,如同饿狼,没有那么多顾虑,逼得老牌儿世家不得不考虑南诏问题以及和沈欢的关系了。(未完待续) 第四十一章 决心 南绍怀有巨宝,皇上却按兵不动,放出沈欢去试探各个世家,铜矿可是个让人眼红的东西,尤其是南诏铜矿储量惊人,凡是想从中获利的势力,没有一个会放弃利用沈欢…… “富贵迷人眼,如果有崔家的人找上郡主,还希望郡主高抬贵手,放弃与他们合作……” “合作?说的真是好听,我何德何能能与本朝第一世家合作。”沈欢自嘲道。 “不过是将倾大厦,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呢。”崔晔叹道。 他的语气悲凉冷漠,沈欢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 “崔家看似富贵荣华,实质上却是个内里被蛀虫掏空的房子,若无外力,还能勉强支撑,可只要有一丝风雨,都有可能将它推到。” 崔晔说着,然后突然笑道:“郡主可知我的病是如何来的?” 沈欢沉默。 “是我叔父下的毒……” “为什么要对我说着些?” 崔晔看着沈欢的眼睛,坦然真诚:“不过是想得到郡主的信任,好为我们的合作奠定基础。” 找她合作?公平吗?他的目的绝不止如此吧……家族内斗是所有大家族都会有的情况,崔家内斗的再厉害,也会注意分寸,家族利益至上是整个社会的准则,甚至国家利益都比不了。 崔晔轻易自爆家丑,并想要阻止崔家其他人和沈欢的接触,到底什么意思? 南绍铜矿的事情说不定还有隐情,又或者沈欢身上还有其他值得探求的东西…… 沈欢看着崔晔:“公子还是把话说得明白些吧,我要是误会了公子意思可就不好了。” “郡主想多了,在下只是想请郡主帮我这个小忙。以后郡主若是有事,在下可以任凭差遣。” “仅仅这一个小忙?” “若是郡主觉得在下可以信任的话,我们倒是可以成为朋友。” 朋友?长期合作吗? 沈欢摸了摸下巴:“我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安全。”崔晔放下茶盏。 “这只是我们合作的前提。”沈欢将自己已空的茶盏推过去。 “郡主想要什么?”崔晔再次斟满,并将茶盏向沈欢推去。 “自由。”沈欢伸手抵住茶盏的另一边,茶盏就停在了两人中间。 崔晔停下动作:“郡主是在说笑吗?” “既然做不到,又谈什么合作?”沈欢站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如今我可是奇货可居。价高者得。” 崔晔双臂抱胸:“郡主就不怕玩儿火*。” “没有玩儿过,还真想试一试。” …… 沈欢不知道是怎么走出那座隐秘繁华小院儿的,明明阳光普照。她却感受不到一丝温暖。 实力不相称的合作,要么被吞噬,要么被控制。 沈欢的身份虽然在南诏很好用,可她却得不到一点儿好处。在南诏虽能一呼百应。但是估计还没走到那里,就被姬清玄捉走了。与世家合作。只能被当做傀儡,他们不可能给沈欢任何收拢南绍势力的机会。 但是,只要还不是弃子,只有她的用处还在。她就有机会。只要想利用她的势力不少,她就有周旋的余地。 可是,就凭她的才智。她可以办到吗?沈欢觉得压力很大。 走出进来时的那条甬道,沈欢看到了在马车旁的钟灵钟秀。三人抱在一起。 “你看,我说没事就没事吧。”沈欢笑着安慰两人。 钟灵钟秀只能无奈点头。 沈欢看向黑衣男子:“我的车夫呢?” “郡主放心,人没有事儿,您还是上车吧。” 沈欢上车,有些脱力躺在钟秀怀中。 过了一会儿抱怨道:“今天跟一个聪明人周旋,真是累死了。” 钟秀温暖的手为沈欢按摩,钟灵道:“郡主不用担心,傻人有傻福,你一定会没事儿的。” 沈欢黑线,想要开口反驳,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什么情况?难道又要出事? 沈欢爬起来从车窗处张望,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庞。 是木逊! 沈欢掀开车帘,看到黑衣男子在和木逊对峙。 木逊看到她,眼神中闪过一丝莫名的情绪。 沈欢冲他微笑,才发现他身边站了不少人,其中一个站在他身侧的刀疤脸的男子,十分凶悍,气势逼人。 另外有四个青衣男子,垂首恭敬,虽然看似平凡,但从姿态气质,就看得出是高手。他们正押着两个黑衣人,看衣服,应该是和黑衣男子一伙儿的。 “没想到天罗山庄的庄主竟会像土匪一样拦截别人的马车。”黑衣男子面露警惕。 天罗山庄?这是什么? 木逊身边的蓝衣男子冷笑:“动了我们庄主的人,还这么嚣张,你是嫌自己命太长了。” 庄主的人,是指她吗?沈欢忍不住有些怀疑。 黑衣男子有些紧张,额头有汗滴了下来,他低头抱拳:“家主并不知郡主与庄主认识,而且家主只是邀郡主做客,没有一丝怠慢。” “说着些干什么,你快滚吧!”蓝衣男子十分不耐烦。 黑衣男子咬牙:“在下可以离开,还请庄主大量,放了我的兄弟。” 木逊看都没看他一眼,径直往沈欢的马车走去。 只见蓝衣男子一挥手:“还愣着干什么,动手!” 他话音刚落,站在两边的精壮汉子拔刀下挥,两只臂膀顿时滚落,鲜血四溢。那两名黑衣男子惨叫,几欲昏倒。 黑衣男子呼吸急促,双拳紧握,极力压抑怒气。 沈欢吓了一跳,放下车帘,不让钟灵钟秀看到。 只听到木逊突然停下脚步。淡漠的声音响起:“告诉崔晔,下次再举妄动,后果就不是他能承担的了。” 黑衣男子带着两名残疾的下属走了。 木逊来到马车旁:“要去哪里?” 沈欢摸着肚子:“我饿了。” 因为隔着车帘,沈欢没有看到木逊眼中一闪儿过的无奈。 马车再次前进,沈欢在马车里想起刚才一幕,不由叹了口气,今天这是怎么了。遇到两件流血事件。 她知道木逊不是普通人。但是两人之间一直有种默契,谁都不主动探寻对方的事情。 今天所发生的一切,让沈欢现在还有些恍惚。当她知道自己身边也有木逊的人时,不由得有种很微妙的感觉,形容不出,却让她不敢深入。 木逊与她看似是不同类型的人。他成熟睿智,淡漠冷然。她幼稚跳脱,懒散任性。但是两人骨子里何尝没有一种相似——天性凉薄,他对世间之事毫不在意,没有向往与激情。若不是有责任在身,想必了无生趣的生命在他眼中也可以随时可弃。她追求自由无束,讨厌人世纠葛。哪怕姬清玄对她万般折磨,她都没有憎恨。因为她根本不在意。 不一会儿马车停下来了,木逊把她抱下来,进入一家小店儿。 沈欢抬头看了眼招牌,竟然是张氏面馆,这正是第二期《长安旬报》美食专栏里介绍的小店儿。 小店儿面积不大,也没有雅间,但是干净清雅。 沈欢没有看到招待小二,也没有看到掌柜,竟然一个人影也没有,这是什么情况? “我不喜欢人多。”身边的木逊平静道。 “那也不用这么干净吧,我们不点菜吗?” 木逊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已经点好了。” 沈欢坐在他对面:“怎么感觉你和陆璟一个德行。” 木逊幽深眼神瞟过来,沈欢识相的住嘴,然后笑道:“没想到你也看《长安旬报》。” “闲来无事。” “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建议?或者你想看什么,可以给告诉我,我帮你走后门怎么样。”沈欢一副我照顾你的样子。 “胆大包天。”木逊淡淡瞥了她一眼,然后唇角微勾,“我想看《原君》,你行吗?” 为什么沈欢觉得木逊眼中有一丝调皮的意味,是她看错了吧……不对,刚才他说了什么?《原君》? 开什么玩笑?! 《原君》那是什么东西,那可是骂皇帝的文章。别看现在中央集权不够,但这也是封建社会,除了王与马共天下那段特殊的时期,哪怕是皇权再羸弱也有至高的权威,哪怕那些大世家再牛气哄哄,权倾朝野,他们也得好好的维护君主制,维护君主的权威,从而维护自身大地主阶级的利益。 一旦皇权动摇受到质疑,不用皇帝亲自动手,就有无数的爪牙将各种反动势力扑死在萌芽中。 “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 沈欢颇为不爽的的看着木逊:“你这人太阴险了,明知道我做不到还为难我。” “这种话都敢说,你还有什么不敢做。” “你还不了解我,我是有那贼心没那贼胆啊。” 木逊轻笑:“也是,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了……” 这话说得,他可不就是最了解沈欢的人,甚至比沈欢自己还要了解,不但知道沈欢的前世,就连今生他也知道的更多。 正好这时,木逊的青衣手下端着托盘过来了,一碗鸡丁面,两碟儿小菜,沈欢闻着香气食指大动,拿起筷子开心道:“我要开动了。” 待沈欢酒足饭饱,木逊递给她一方手帕,沈欢接过擦嘴:“果然名不虚传,你不吃点儿吗?”(未完待续) 第四十二章 闹剧 木逊一只手放在桌子上撑着脑袋,虽然面容依旧淡然,但却有种别样的慵懒:“你现在问不晚吗?” “我就是客气一下,你计较这么多,小气。” 木逊懒得搭理她。 “对了,你上次不告而别,我都不知道你在长安那里落脚,以后去找你都不知道地方。” “长乐坊颐景苑。” “长乐坊?西临东市,东临春明门,但是个好地方。”沈欢笑道。 木逊眉头微动,似是有些意外:“你倒清楚这些。” 沈欢自嘲:“我还未进长安之时,就把长安城的布局记得清清楚楚,如今更是铭记在心。” “你想离开这里?”木逊放下支起的胳膊,将刚才看向别处的目光放在沈欢身上。 沈欢摇头:“我想清清爽爽,毫无顾忌的离开这里。” “你应该清醒了。” 沈欢看着他,目光灼然:“我很清醒,虽然这个想法看起来是痴心妄想,但这就是我的目标,我会用尽全力去实现它,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木逊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幽深的眸子浓墨翻滚,一只手伸出摸摸沈欢的脑袋:“那就放手去做,我拭目以待……” 沈欢蔫儿趴了:“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木逊轻叹:“拿你没办法。” …… 和木逊分开后,沈欢回了趟郡主府,了解了下府中的情况,安排了一些事务,并和团团圆圆见了一面。直到天黑十分,才回到宫中。 期间她让钟秀给赵玥送了个消息,他们的小联盟是时候该再次见个面了。 太后晚膳早已用过,知道沈欢没吃饭,就忙让御厨为她准备吃的,沈欢十分感动,边吃饭便对太后讲述今天游街的经历。 虽然吃饭的时候说话有些不合规矩。但是紫宸殿向来不讲究这些。尤其是自沈欢来到后,就显得更加随意了。 也许是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沈欢回到紫清殿。勉强完成日常功课,就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但是今日出行,身上占了不少灰尘,沈欢不得不泡澡。最终还是在浴桶中睡了过去。 钟灵钟秀无奈,将她从桶中抬起来。擦干穿上特制睡衣,最后将她送到了床上。 一夜无梦,沈欢睡的非常好。 虽然崔晔没有给她带来什么好消息,但是总归不是一无所知了。所以她的心绪倒是更加安定。 其实不管什么样的艰难险阻沈欢都不惧怕,在沈欢看来,困境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未知。 沈欢神清气爽的来到女学,却没想到迎接她的却是一场灾难。 这灾难的罪魁祸首就是新晋状元郎韩公子韩修竹是也。不过是一个意外,只是抱在了一起,可也让沈欢小透明般与世无争的日子就一去不复返了。 大夏朝的贵族女子手段简单直接,作风剽悍,战斗力指数绝对爆表。 刚进女学大门迎面而来一直老鼠,钟灵眼疾手快挡在她面前,将那只死老鼠挡了出去,好不巧赵婷经过,没注意被砸中了。 白净的脸蛋儿被气得通红,赵婷毫不犹豫捡起地上的死老鼠,怒气冲冲的看了沈欢一眼,然后大步流星向里走。 妹子还真剽悍,周围一圈儿看戏的面面相觑,这下玩儿大了,惹了这个暴脾气。 沈欢没注意赵婷,只是低头摸下巴,看来今天不好过了。 于是从大门口到教舍的这段路,钟灵都一直在小心翼翼,警惕的看着四周,生怕出什么意外。 快到教舍,沈欢让钟灵回去:“你对我还不放心,谁能占到我的便宜。” 钟灵心中翻白眼,沈欢这种性子,谁都能占她的便宜,但是不好直说。女学有规定,上课期间是不允许侍女随从的,钟灵只能怀着满心担忧离开了沈欢。 沈欢揉揉脑袋,打起精神,然后向室内走进,这次倒是没有飞来横祸,但是却有人不小心撞到自己书案上的砚台,里面的的墨洒了沈欢一身。 面对着毫无诚意的道歉,沈欢并不理会,而是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开始准备上课。 不过,当沈欢打开身边的书箱从里面拿书时,不经意摸到一个触感柔软冰凉还在蠕动的东西。 是蛇! 沈欢勾起一个玩味的笑容,抓住拼命挣扎想要逃跑的小蛇,从书箱中拿了出来,举到眼前观察。 真是个漂亮的小东西,花纹外皮,波浪纹理,绿豆大的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沈欢,仿佛氤氲着层雾气,身体在空中无力的晃动,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沈欢忍不住笑出来。 周围一众等着看笑话的女学生惊呆了。 毕竟想像赵婷那样的姑娘还是少数的,大部分女生不管再剽悍,或多或少也会害怕这种冷冰冰软绵绵的动物。 沈欢拍拍小东西的脑袋:“乖乖的我就放你回去。” 说着,她松开手将小东西放在桌子上,女学生们一片尖叫,没想到小东西慢慢爬到沈欢的笔筒处,绕笔筒缠了一圈,然后就安静的趴在那里,一动不动。 沈欢看的也是目瞪口呆。 可是还未消停一会儿,授课的先生过来后,就有女学生起来告状,指控沈欢携带凶物到教舍,恐吓同窗。 人证物证俱在,沈欢也没办法狡辩,陆珧也只能给她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 于是沈欢自然而然被先生赶了出去,带着小东西站在门口罚站。 沈欢出来先解放了小东西,才回到教舍,在门口罚站。 说来,沈欢还是女学第一位被先生赶到门口罚站的学生,倒是让女学的学生们看尽了笑话。 好在沈欢脸皮够厚,没有觉得丢人。 午休时。沈欢和苏碧儿在一起,苏碧儿同情的看着沈欢,调笑道:“韩公子的怀抱滋味如何。” “那真是世间少有,*无比啊。”沈欢悲愤。 苏碧儿大笑。 “我就纳闷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韩修竹关心的重点是安夏洛,我只是个不讨喜的意外。怎么就对我穷追不舍呢。” “韩修竹就是再看重安夏洛。也没对她做过那样亲密的举动啊。”苏碧儿一语道破天机,“毕竟大家只是憧憬一下他,心理都明白不可能和他成亲。哪怕是安夏洛。在这种情况下,他被你占了便宜,大家能不愤然起来收拾你吗?” “你还说风凉话……” 苏碧儿一只手搭在她肩膀上:“我劝你最近还是先不要到女学来,避避风头。等大家怒气过了,你再回来。” “逃避问题可不是我的风格。” “那你想个办法。” 沈欢抱头。 正在沈欢苦恼时。苏碧儿推推她,沈欢抬头,就看见洛秋华身边的一个侍女教款款走到两人面前。 “郡主,苏姑娘。” “晴川姐姐这个时候过来。有什么事儿吗?”苏碧儿问道。 晴川微笑,露出甜美的酒窝:“院长邀郡主在清风亭品茶。” 沈欢心中惊讶:“院长找我是为何事?” “婢子不知,郡主过去就知道了。” “麻烦晴川姐姐带路了。” 沈欢给苏碧儿一个眼神儿。然后跟着晴川向清风亭走去。 清风亭在建造在一座大型假山上,假山名曰厚山。位于岚湖边上。 路上,沈欢也没心思向晴川打探情况,想着要是一会儿要趁机请一段时间的假,最近她需要做的事情有点儿多。 穿过假山群,走到岚湖边,沈欢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湖边的鹅黄色身影,是安夏洛。 想了想,沈欢觉得有必要让人知道一下她的行踪,总觉的今天要出事。 “可否麻烦晴川姐姐稍等片刻,我去与安姑娘打个招呼。” 晴川停下脚步:“郡主自便,不要耽搁太长时间就好。” 于是沈欢向安夏洛走去,快到她身边时笑道:“你怎么在这里?” “不是你找人叫我来的吗?还害我等这么长时间。”听到她的声音,安夏洛开心转过身,忍不住抱怨。 沈欢脸色一变:“我没有派人找你,先离开这里!” 安夏洛惊讶:“怎么会!” 沈欢也想不了那么多了,伸手去拉她:“先别说那么多了,咱们快离开这里。” 话说这时迟那时快,正当沈欢要拉着安夏洛转身时,身后突然有人贴过来,推搡着沈欢道:“郡主你这是要做什么,快放开我们姑娘。” 沈欢身体瘦弱,不及身后的人力气大,也不知道被她推到了那里,突然腿脚一软就要摔倒。 安夏洛本来离湖边就近,要是撞到她很有可能会掉到湖里,于是沈欢尽力扭转方向,向一边倒去。 “玛瑙,我没事儿。”慌乱中,安夏洛来了一句。 话音刚落,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听的扑腾一声,安夏洛掉进了水里。 “啊啊,来人啊,快救救我家姑娘!”玛瑙大叫。 沈欢倒在一边,腿脚无力,根本站不起来去救人,只能焦急道:“快去找根长棍。” 玛瑙怒视沈欢:“你把我家姑娘推下去,还假装好心,我不会丢下姑娘一个人走的。” “啊…呜…啊…呜…救我…救我…”安夏洛在水中挣扎,小脸皱成一团,看得出非常痛苦。 沈欢心中焦急,也不理会玛瑙,挣扎着站起来。 这时,一个身影跑过来跳进水中,是晴川!只见她奋力向水中的安夏洛那里游去。 看到她会游泳,沈欢松了口气,平静下来,才发现此时背后已经被汗塌湿了。 她垂下眼脸,眼中氤氲更盛。 刚才她分明没有碰到安夏洛,安夏洛却还是被推进了湖中,清风亭就在旁边高处,这里的发生一切那里一定能看清楚。 沈欢唇角勾起,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未完待续) 第四十三章 栽赃 晴川还在救安夏洛时,洛秋华带着一群人匆匆向这边赶来,同时,假山那边也有一群人正向这边走来。 沈欢试着挪动没有酸痛的腿,实在是站不起来,就干脆换了个舒服的坐姿。 “快,你们两个也下去,帮一下晴川。”洛秋华来了,看着湖里的人有些焦急道。 沈欢发现她身边除了两个侍女还有两位先生,一位是教授礼仪的王先生,一位教授琴艺的罗先生。 洛秋华邀请她,怎么还有两位其他的先生?晴川作为洛秋华有脸面的侍女,不可能明目张胆的去骗沈欢,那她请沈欢究竟是为了什么事情? 今天这件事情是巧合还是意外? 沈欢思索着,就发现洛秋华一双寒眸看向她,眼光锐利,令人胆寒,沈欢迎着她的目光,面色平静,无畏无惧。 洛秋华收回目光,此时安夏洛也被救上了岸,玛瑙赶紧凑上去。 “姑娘,姑娘,你怎么了,快醒醒啊!”玛瑙哭泣着喊道。 沈欢心知不好,安夏洛一定是被呛着,水喝多了。 “抬到我这边,快。”沈欢喊道。 顿时,所有人的目光看向沈欢。 “你装什么好心,我们姑娘这样都是你害的。”玛瑙怒瞪她。 “闭嘴,不想你家姑娘出事就照我说的做。”沈欢冷声。 玛瑙刚要反驳,洛秋华出声了:“抬过去,既然郡主有办法,那就试一下。” “先生不能这样,是她将我们姑娘推下去的。”玛瑙哭诉。 但那两个侍女全然不理会她。抬着安夏洛来到沈欢面前。 安夏洛脸色苍白,嘴唇发紫,基本上没有呼吸,甚是吓人,好在心脏和脉搏都在跳动,沈欢赶紧对她进行急救,吩咐另一个侍女对她的胸腔进行按压。 然后沈欢检查了安夏洛口腔中没有异物。就配合着按压对她人工呼吸。 也顾不得周围人的惊讶以及赶来的一阵脚步声。沈欢专注的对安夏洛进行人工呼吸,好在安夏洛溺水时间短,不过几次。就有了动静。 “咳咳,咳咳……”安夏洛嘴角有水溢出。 沈欢松了口气,抬头看见一圈儿人目光复杂的看着她,安夏禾陆珧沈珺卿等七八个人过来了。还有苏碧儿。 此时,有个侍女过来。拿了条毯子将安夏洛裹起来,女学的范医婆也赶过来给安夏洛诊脉。 赶来的安夏禾和陆珧去看安夏洛的情况,苏碧儿走到她身边:“怎么回事儿?” “说不清,可能是个陷阱。帮我留意一下玛瑙。”沈欢压低声音道。 苏碧儿点点头。 那边,绥阳郡主沈珺卿大声道:“怎么回事?夏洛妹妹怎么会无缘无故的落水?” “既然已经没事了,你们回去上课吧。”洛秋华突然道。 众人见是院长发话。都不准备多事儿,准备回去。 没想到玛瑙突然扑倒洛秋华面前:“院长您不能就这样算了。那人推我家姑娘下水,总该给我家姑娘一个交待啊。” 沈欢靠着苏碧儿慢慢站起来,轻笑道:“玛瑙你这话可要说清楚了,不然大家听得一头雾水,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呢。” “你以为我不敢说吗?你以为自己是郡主就能仗势欺人吗?我家姑娘那样善良,与你交好,你却心肠恶毒,将她推倒湖中。” 她的话一出,众人哗然,此时围观的人原来越多,不少人纷纷议论。 “蠢笨”、“没教养”、“人不可貌相”等词传入沈欢的耳朵。 “真是个厉害的丫头,安大人果然治家有方,连一个小小的侍女都有这样的胆色。”沈欢笑道,然后意味深长的看了眼玛瑙。 玛瑙看到沈欢没有丝毫慌张,甚至气定神闲,不由得一怔。 “贼喊捉贼、谋害主子、栽赃嫁祸真是一件比一件干的漂亮。”沈欢叹服的笑道。 玛瑙激动:“你说什么,我怎么可能谋害姑娘你不要推卸责任了。” 沈欢并不理会她,而是走到洛秋华面前:“院长,今日此事我与玛瑙各执一词,怕是一时半会儿辨不清出,我自愿接受院长调查,配合院长将此事查清楚,还望院长不要冤枉一个无辜人,也不要放过一个心怀叵测的人。” 洛秋华不置可否,眼神看向玛瑙,玛瑙咬唇,不知如何是好。 “院长,沈涵卿摆明了是想拖延时间,好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知何时过来的赵婷道。 玛瑙赶紧点头:“院长,我的命都是姑娘救下的,怎么可能去谋害她,您在清风亭上也看到了,分明是她推我家姑娘下水的。” 看到赵婷身边李歆瑶的表情,沈欢差点儿笑出来,赵婷这个没脑子的姑娘,真要是查出来是玛瑙干的,她这句话可就把自己脱下水了。 “哦,我倒是忘了院长在清风亭上,不知院长看到了什么,我这样的身板竟然将在玛瑙保护下的夏洛推进水里,我都开始佩服自己了呢。” 沈欢这句话说出重点了,她这个样子,就算安夏洛没人护着,也不容易将她推下去,安夏洛是在沈欢三人在那里推搡了一会儿才掉下去的,也就是说沈欢也并非是出其不意,这点洛秋华不会不明白。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洛秋华也不能轻易定下结论,只能按照沈欢的提议。 “芳草你带玛瑙去霁风阁,郡主就跟我一起来吧,我们看看夏洛现在怎么样了。” 玛瑙不服气却无奈,她不过一个侍女,现在心中恐慌不安,只能跟着芳草走。 此时其他人看到洛秋华的态度也纷纷散去。 沈欢跟着洛秋华向重华院走去,那里是洛秋华的院子。 “刚才没来得及问,不知道今日院长让晴川请我有何事?”沈欢问道。 洛秋华平静道:“只是想与郡主聊一下在女学的近况。” “是吗。多谢院长关心,我很好。” 洛秋华眼中闪过一丝意外:“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你还觉得很好。” “这种事情需要担心吗?只要院长愿意为我说句话。”沈欢看向洛秋华。 洛秋华挑眉:“你做了这种事情,我为什么要替你说话。” “因为不是我做的,我不相信院长连这点儿小把戏都看不出来。” 洛秋华轻笑:“郡主还真是高估我了,不过,我确实能帮郡主一个小忙。只是郡主需要拿出些诚意。” “诚意?院长想要些什么?” “雅妮娜。”洛秋华停下来。低头看着沈欢。 沈欢不动声色,面露疑惑:“雅妮娜?那是什么东西?倒是我孤陋寡闻了,还请院长多给些提示。” 洛秋华露出可惜的神色:“那可真是遗憾。” “没能满足院长的要求我也很遗憾。不如院长通融一下,别为难我可好。” “恐怕要让郡主失望了。” 洛秋华要‘雅妮娜’做什么?她又是谁的人?这样来试探她,威胁她,手段未免太低端了些。 沈欢微笑:“没关系。我们还是去看看夏洛吧。” 这才是她的希望。 之后沈欢与洛秋华无话交谈,一路沉默来到重华院。 刚到门口。晴川就过来了:“院长,范医婆刚刚诊过脉,安姑娘无事,只是受了些惊吓。略有着凉,此时已经喝过药睡下了。” 洛秋华点头:“夏洛可有说刚才发生了什么?” 晴川有意无意的看了眼沈欢:“刚才安大姑娘问过,安姑娘说当时一片混乱。她只感觉到有人推她,但并不清楚是谁推的。” 沈欢闻言。心中有些失落,但也明白安夏洛确实有些混乱,一个是自己亲自救下在身边服侍好几年的心腹,一个是认识不到几天但感官很好的朋友。 “恩,给安家人送信儿了没?” “安大姑娘一早就派人回去了。” “你怎么样了?有没有让范医婆看一下。” “婢子身体好,没有问题,就不劳烦范医婆。” “话虽如此,还是要小心一些,回去熬些姜汤,好好休息一天。” 晴川走了,洛秋华看向沈欢:“郡主还要进去吗?” “既然夏洛已经休息了,我就不打扰了。” 洛秋华悠悠叹了口气:“郡主以为他们就只有这点儿手段吗?” 他们?他们是谁? 沈欢皱眉:“我发现院长总是说一些我难以理解的话。” “或者说郡主真的以为你是因为韩公子的事情才被人算计吗?”洛秋华勾起唇角。 沈欢无奈摇头:“我有什么值得被人算计的呢,我和韩公子的事情不过是一场巧合,并无任何私情,时间久了,大家自然就不在意了。” “郡主真的这么认为?” 沈欢疑惑的看向洛秋华。 洛秋华寒星般明亮锐利的眸子看向沈欢:“今日此事我就帮郡主一把,日后若还有其他事情,郡主可过来找我。” 沈欢向她裣衽行礼:“那就多谢院长了。” 洛秋华此人看起来气质娴雅,高洁脱俗,不理尘世,但实际心机深沉,野心勃勃,不知道是在给谁卖命,实在危险,沈欢面对她只能装作懵懂不知。 洛秋华转身向重华院内走去,沈欢离开向教舍走去。 到底是谁设计了这么一出,竟然连安夏洛都设计进去了。这人要么实力强大,不惧安彦诸和韩修竹的势力,要么蠢不可及,难道以为这样的小计谋就能蒙蔽他人? 可惜此人没有料到洛秋华的反应,谁会想到洛秋华对沈欢有所图谋而帮沈欢说话呢。 不管是那种情况,既然洛秋华接了这件事,沈欢就先借她这个人情,但是这件事情依然要调查清楚。(未完待续) ps:非常不好意思,本想着放假要给大家加更,可是最近着急练车, 存稿也没有了,鬼鬼写的慢,只能保证不断更。 还有,以后的更新时间也不固定,不过不会太晚让大家久等的~~~ 还请各位看官们见谅~~~以后有机会一定加更! 第四十四章 逢魔 “郡主!” 沈欢抬头,看到钟灵焦急的向她这边走来:“郡主,你没事儿吧。” “你看我像是有事儿的样子吗。” “郡主这样子哪怕是天塌了估计都不会有变化。” “我这叫‘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你可要好好学习学习。”沈欢大言不惭。 沈欢这样一说,钟灵不自觉就放松了:“您就贫吧,我都在前面听说了。” “恩?” “听说你把安姑娘推下水了。” 沈欢挑眉:“消息传的还挺快,原因呢?” “好像是因为韩公子。” “你信吗?” 钟灵十分干脆:“不信。” 沈欢笑了:“这不就得了,只要我在乎的人相信我,其他人说些什么又何必在乎。当然,事情不是我做的,我可不会白白担了罪名。” 钟灵听沈欢这么说,眼睛一亮:“郡主有办法了?” “满头雾水,一筹莫展。”沈欢双手一摊。 钟灵黑线:“还真看不出来。” “好了,办法是人想出来的,不要着急,还是先陪着你家郡主去看看哪个罪魁祸首吧。” 可惜沈欢还没有见到玛瑙,就在路上被人截住了。 李歆瑶身边的侍女兰馨,举止温婉,落落大方,比之小户人家的姑娘还要气派。 “不知郡主可有闲暇,我家姑娘请您清风亭一叙。” 最近这是怎么了,怎么什么牛鬼蛇神都来找她。其实,自从上次偷听后,沈欢就有意留意李歆瑶的消息。 李歆瑶的祖父李琏文是李家族长。她的父亲李昌平是李琏文的长子,但却在她幼年时病亡,她有两个嫡亲叔父,一个叔父李昌同如今是西域都护,另一个叔父李昌广如今是正三品的门下侍郎。 李歆瑶父亲身体不好,子嗣艰难,好不容易才有了李歆瑶。视若珍宝。她父亲去世后。她母亲便吃斋念佛,长伴青灯,她便被祖母方氏接到身边教养。 这样一个虽然身世有些悲苦的世家姑娘。不风花雪月,掺合这些事情做什么,真是让人想不通。 不过既然来找她了,那就要会一会。看看情况。 世家子女在很多方面都很像,风度、气质、性格、甚至爱好。李歆瑶和崔晔一样,约人在亭子中,等人时就煮茶。 同样的气质优雅,李歆瑶还是难得一见的美人。烹茶时自然更加赏心悦目,虽然比起崔晔少了两份岁月沉淀的魅力。 沈欢走过去坐到她对面,李歆瑶正好将一只碧玉杯放在她面前:“郡主。请。” 这是沈欢第一次近距离观察她,光洁的额头。山峦般秀丽黛眉,剪水双瞳,翘挺的鼻梁,樱花美唇……无一不是造物者的杰作,美得惊人。 她今日身着一袭月白色长裙,仙气十足,三千鸦发绾成单螺髻,额前一枚精致的紫水晶月牙,为她凭添两份魅惑。 老天果然是不公平的。 沈欢低头品茶,并不言语,敌不动我不动。 “安姑娘怎么样了?”李歆瑶放下手中的茶盏。 “并无大碍,已经歇下了。” 李歆瑶墨玉般的眸子看向沈欢:“安大人素来疼爱她,不知听闻此事会有何反应。” “安大人为人温文儒雅,既然夏洛无事,想必不会深究此事。”沈欢睁着眼睛说瞎话。 “难道郡主就不想知道是何人指使那婢女这样做的?” “既非我所为,知不知道又有何关系。” 李歆瑶笑了,那抹浅笑如同清波,层层涟漪,明明威力不大,却搅动整个湖面,让人不自觉沉迷。 “郡主果然好气度。” “李姑娘谬赞。” “今日邀郡主前来,是我不经意得到了些消息,想要为郡主提个醒。” “哦,是什么消息让李姑娘这么郑重。” “听闻皇上要为韩公子赐婚,意嘱辽阳公主。” 沈欢抬头将目光移到李歆瑶脸上:“李姑娘这话是什么意思,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李歆瑶不慢不紧:“郡主着急了,还是听我把话说完。” 沈欢作出洗耳恭听的样子。 “可惜韩公子拒绝了,理由是心有所属。” “李姑娘实在说笑吗?” 韩修竹娶辽阳公主沈澜卿,这怎么可能!让大世家的继承人尚公主,就算是皇上也不可能脑洞大开这样做,这种事情实在太得罪人了。 虽然现在皇权在不断扩张,但还未分出胜负,皇上不会这样得罪世家。韩修竹以心有所属为由抗旨,这就更搞笑了,世家子弟行事言语皆有准则,这样任性不负责任的话怎么能信。 “虽然是玩笑话,可是却有人会当真。”李歆瑶笑道。 “就因为这个玩笑话,夏洛才会被害?” “这不过是对郡主的泄愤之举,那人想要一箭双雕,可是行动上未免小家子气,急切粗糙。” 让沈欢背上恶毒的名声,借机惩罚安夏洛,倒是一箭双雕,而且基本成功,就算有洛秋华为沈欢洗白,可这事儿没有证据,大家心里怎么想那就不一定了。 当然,这种事情在高人眼中自然不算什么,估计不少人都知道谁是主谋。 “看来那人对韩公子着实着迷的紧啊。”沈欢感叹。 李歆瑶颇有些好笑道:“都说红颜祸水,看来这蓝颜也害人不浅。” 沈欢心有戚戚焉。 两人又不咸不淡的交谈了几句,直到快要上课时才分开。 沈欢走后,兰馨走到李歆瑶身边:“姑娘,就这样让她走了。” “时机不对。”李歆瑶淡淡道,“今日事发突然。只是趁机试探一下,看她的样子,似乎知道些内情。” 兰馨摇摇头:“谁会这么蠢,在这个当口收拾她。” “除了那个痴傻的,谁会这样做,那个侍女必死无疑,不用派人去盯了。” “原来是她……”兰馨恍然。 李歆瑶站起来看着沈欢远去的背影:“是该让她知道自己的位置了。就算是陆家也护不了她……” 沈欢离开清风亭。就脚步不停的向大门走去。 “郡主,您这是去哪儿,教舍的方向不是这儿。”钟灵拉住她。 沈欢停下来扭头道:“逃课。逛街。” “什么?” “你家郡主心情不好,再继续听课会出事的。” 钟灵见沈欢脸色认真,不自觉放开了手,跟在她身后离开了女学。 走在喧闹的大街上。晒着懒懒的阳光,沈欢的心情好了许多。 根据李歆瑶的话。沈欢大致能够猜出到底是谁策划了这件事,不过,能在安夏洛身边安置一颗这样的钉子,本事倒是不小。就这样牺牲了,不知道她心疼不心疼。 沈欢没有走远,就在附近找了家热闹的茶馆坐了下来。听这里的人们高谈阔论。 不过,茶馆还真是了解世情的好地方。尤其是国子监旁边的茶馆,都是文人学子常聚的地方。 什么安大人因为把仪仗给女儿而被人弹劾,罚俸禄半年。什么燕北又打了胜仗,捉了突厥的一位大将,少将军晏殊不日会到长安献俘。什么大皇子要去南方视察水军,有人断言说大皇子回来就会被册封为太子。 还有最近海外来了一批木材,都是上好的大块儿紫檀,极其珍贵,还有一种黄花梨的木料,美丽异常。 新兴的玻璃也成了众人谈话的焦点,此外,讨论最多的事情就是《长安旬报》和《新义学院》了,为了上面的言论,各执己见的文人可谓是唇枪舌战,差点儿就撸起袖子打起来了。 《国子监学》也传来消息,三日之后便会发刊。 还有人公开示爱韩修竹,那人作了一首赋,辞藻华丽,语气夸张,极力表现他对韩修竹的敬仰之情,沈欢听了捧腹大笑,真是有够肉麻的,不知道韩修竹听了会有什么反应。 正当沈欢听得津津有味之时,突然就听见了桌子反倒的声音,有个男子大笑,狂放悲愤。 “哈哈,韩修竹算什么,还不都是大爷我让着他,区区一个状元,也值得你这样不要脸,哈哈……” “李贺,你分明是在嫉妒,就算你能参加科举也是个落榜的命。” “张兄何必理会这种人。” “掌柜快把这人赶走,真是扫兴。” “就是他啊,活该倒霉。” …… 沈欢好奇,这人是怎么了,还挺有名,于是就从雅间的门帘缝向大堂看去。 此时大堂中间斜斜歪歪的站着一个身着青袍手拿酒壶的人, 这人体貌细瘦,巨鼻通眉,长得很有特色,辨识度极高。只见他发髻散乱,胡子拉碴,落魄凌乱。 “李贺?这人是谁,好大的口气。”沈欢向倒茶的茶倌问道。 小眼睛茶倌鄙夷的看了李贺一眼,然后向沈欢笑道:“姑娘有所不知,这人原做过几首歪诗,小有些名气,可是为人狂傲的不得了,恨不得每天鼻孔朝天走。就因为他这样不知天高地厚,不知道得罪了那位高人,今年大比时,因他父名晋肃,当避父讳,不能举进士。” 沈欢目瞪口呆:“就因为父亲的名字,不能参加科举。” “是啊,谁让他倒霉。” 沈欢呵呵,世界之大还真是无奇不有。 “自从参加不了科举,他就这样了,整日喝酒骂人,要不是安大人怜惜他,曾为他说过话,早就不知道被教训多少次了。” 孤高狂傲,怀才不遇的才子,沈欢闻言也没什么兴趣了,再看时间也不早了,准备回去。 从茶馆出来,已是黄昏时分,西方天际红霞满天,甚是壮丽,沈欢伸手接住悬在天际线上的像是诱人鸭蛋黄的落日,对钟灵道:“你知道吗,黄昏有个浪漫的别称,因为黄昏是日与夜的过度时段,人与妖魔鬼怪可以同时出现,所以又被称为逢魔时刻。” 话音刚落,身后一阵马蹄声响起,沈欢扭头,看到一个人骑着高头骏马过来,夕阳将他的脸庞镀上一层金色,显得比平日更加英俊几分。 “郡主,果真是逢魔时刻……” 沈欢:“呵呵……” 来人竟然是是多日不见的老冤家沈延!!!(未完待续) 第四十五章 出气 人一旦倒霉果然就是喝凉水都会塞牙缝,沈欢心情好不容易恢复了,却在瞬间跌入谷底。 这真是太欺负人了有没有! 沈延骑着马停在沈欢面前,眉角桀骜,嘴角弯起冷笑:“我当是谁,原来是你这个丑八怪。” 好不容易消停一会儿了,怎么你又冒出来了。 沈欢不想招惹他,恭亲王一家最近日子不太好过,先是沈延被人算计,使恭亲王丢了差事,后来沈婂卿办了蠢事,让整个王府蒙羞,好长时间都不敢出门。真要是触了这位的霉头,谁知道这位中二少年还会干出点儿什么。 于是打定主意的沈欢看了他一眼,然后什么反应都没有转身就走。 殊不知这种反应让沈延更加生气了,于是狠狠道:“还真是胆大,连学都敢逃,这里没有先生,我就替你先生教训教训你,让你知道什么叫规矩。” 沈欢本不想理他,但耳后传过一阵呼啸风声,侧过头,迎面而来的马鞭顺着沈欢的脸颊擦过。 这下沈欢怒了,抬头看着马上的人,挑衅道:“我当是谁,没想到是你这个凶犯,禁足结束了?就迫不及待想要挥鞭再创辉煌啊。” 这话戳到了他的痛点,沈延眼中阴云密布,握着缰绳和马鞭的手咯吱作响:“你找死!” 沈欢冷笑:“我是找死,有本事你就来啊。” 钟灵在一旁拉她,这时候跟这位爷对上,明显要吃亏啊。可沈欢这时候不想再忍了,她又是低调又是装逼,已经忍得很辛苦了有没有。这时候还来招惹她,还真以为她没有脾气啊。 沈延冷哼,盯着沈欢的眸子已经怒火中烧:“一会儿你就不要求饶!” 说着挥鞭向沈欢的脑袋抽去。 沈欢将挡在身前的钟灵撞出去,一把握住马鞭,柔软坚韧的上好牛皮,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最终将力道传到末梢。沈欢的整个手火辣辣的疼。已经没有了知觉。 “郡主!”钟灵惊呼,“世子爷,得饶人处且饶人。你这样欺负我家郡主,未免太过分了。” 沈欢两个手握住马鞭,狠狠的看着沈延,沈延被她烈火般的眼神灼了一下:“放手!” 疼痛刺激了沈欢。虽然这点儿痛对她来说已经不算什么,她盯着沈延略有些慌乱的眸子。眼神氤氲的更加厉害,两人就这样目光相对。 过了一会儿沈欢慢慢道:“乖,放手,下马。” 犹如海妖醉人的歌声。危险而诱惑。 沈延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不由自主的听了沈欢的话,等空手站在地上的时候。一时茫然,自己刚才做了什么?! 沈欢唇角勾起。催眠成功了,虽然只有一瞬间,但是足够她报仇了。 沈欢迅速拿过鞭子,二话不说举起鞭子就往沈延身上招呼起来。 “混蛋,忍你很久了,还来找我麻烦,你以为我是面人吗!” 沈欢边说边打,沈延反应过来时,身上却已经挨了好几鞭子,他练过武,还小有天赋,此时被打,怒火上身,一把抓住鞭子从沈欢手中夺了回来。 “你疯啦!” 钟灵目瞪口呆,沈欢却站在一旁喘气大笑:“痛快!” 此时周围已经站了一圈儿人,不少人认出了两人,议论纷纷。 沈延拿着马鞭指着沈欢,钟灵立即挡在沈欢面前。 “怎么,还来吗,你不是自诩威武吗,怎么还被我打了鞭子。”沈欢挑眉。 这分明就是火上浇油啊,郡主这是怎么了,突然变得这么没大脑,钟灵此时只想把沈欢的嘴巴给捂住。 “哈哈哈,爽快,痛快,畅快。”一个跌跌撞撞的身影突然闯了进来,赫然是刚才的那个醉鬼李贺。 那人指着沈延道:“你小子也有今天,哈哈,不是嚣张的谁都不看在眼里,今天怎么被一个小姑娘打了,哈哈哈……” “啪,”沈延一鞭子抽在李贺身上,“滚开!” “我说世子殿下,你也够了吧。”沈欢开口,然后示意钟灵将被打倒在地的李贺拖走。 沈延眯着眼看着沈欢:“你再说一遍。” 沈欢慢慢走到他面前,麻木的手从香囊中掏出一颗白色药丸然后拿到背后捏碎,里面淡黄色的粉末随风飘散,一股奇异的香味飘散在空气中。 “世子殿下,你可有想过你会为今日的举动付出什么代价吗?” 沈延狐疑的看着她,不知为何有些集中不了注意力。 沈欢换上人畜无害的微笑:“世子殿下想知道答案吗,那就看着我,对,看着我……” “很好,我保证你不会打死人,你放心,我也保证你不会被责罚,你要相信我,大家只会更加同情你,所以你要听话……” 看着沈延慢慢失去焦距的眼神,沈欢嘴角的弧度越大:“你现在只要做一件事,放松,脱掉衣服,好好休息,醒来之后什么事情都没有了……你做的很对,就是这样……” 就这样,在围观群众难以置信的眼神中,沈延放下马鞭,开始慢慢脱掉衣服,因为已是四月明媚时节,沈延穿的是薄春衫,很快就脱得只剩下一条单裤。 沈欢趁机拉住钟灵的手,转身就跑,围观众人不自觉为她让出一条路。 还未跑出百米,身后传来一声怒吼:“贱人!” “哈哈哈哈~~~~”沈欢笑的走不了路。 “郡主,快跑吧,他一会儿就追上来了。”钟灵觉得刚才就是一场梦,她现在还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沈欢平复了一下气息,点头道:“走小路。” 突然,一辆马车出现在两人面前,车帘掀起,露出沈重那张俊美冰冷的脸:“上车。” 沈欢和钟灵惊喜,然后迅速爬上马车。 坐到马车上沈欢长舒一口气,然后对沈重笑道:“每次关键时刻你都出现帮我,还真是有缘。” 沈重淡淡瞥了她一眼:“每次遇到你都有事发生。” 沈欢扑哧笑出来:“我都成事儿精了。” 沈重眸中闪过一丝淡淡笑意,沈欢没注意到,钟灵还以为自己眼睛花了。 “心情很好。”沈重递给她一杯茶。 沈欢重重的点头:“刚出了一口恶气,心情自然好。” “你做事从来都不考虑后果。” “人生苦短,如果每件事情都要权衡利弊反复考虑再三掂量,岂不是要累死人,偶尔一件事情能够随心所欲,释放一下,有益身心。” “小不忍则乱大谋。” 大谋,她能有什么大谋,对她来说,一个冲动任性有一点依靠就得意忘形的的性格才容易让人放心,才不会有太多危险,哪怕闯了祸,都会有人愿意替她擦屁股。 沈重伸手,温暖的指尖碰到沈欢冰凉的眉头:“你还是不开心。” 沈欢后仰,躲开他的手:“没有不开心,只是心中有事。” 沈重收手:“有太后护着你,没事。” “我才不会担心欺负那个混蛋的后果。” “那又是为何?” 沈欢托腮忧伤道:“听说大皇兄不日就会启程下江南,七皇兄特意举办了送行宴,还邀请了清音阁的颜哲玉献艺,我对他仰慕已久,可是没有收到请帖。” 沈重刮了下沈欢的鼻尖:“调皮。” 沈欢瞪大了眼睛,不相信这是沈重做出的动作。 沈重无视沈欢受宠若惊的眼神:“明日会派人给你送去。” 沈欢眼睛一亮:“我就知道你有办法,不过你这么帮我,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了。” “不需要。” 沈欢笑笑也不言语,两人就这样沉默着,却一点也不尴尬。沈欢确实累了,虽然刚才有药物的辅助,沈欢依然还是消耗了不少精力。 沈欢不是专业的催眠者,她只是凑巧拥有强大的精神力,精神力说着玄乎,但确实存在。像沈欢这样在噪杂的环境中对另外一人进行强行催眠,其实是十分困难的,沈欢开始也没有把握,只是想着能够扰乱一下沈延的心魂,趁机踹一脚就逃跑。 不过没想到沈延战斗力那么低,竟然让她催眠成功了,这就不要怪她手下不留情了,谁让你倒霉。 休息了一会儿,就到丹凤门了,沈重将她送下车,就离开。 回到紫清殿,沈欢先洗漱了一番,才到太后那里请罪,其中催眠这件事自然不能说,只是提及自己稍微整治了一下沈延。 太后听过沈欢的讲述,颇有些哭笑不得:“你这孩子,平时看着是个稳重的,没想到这么精怪,不过你也不用担心,都是年轻人,有些小矛盾也是正常。” 沈欢倒不是在意沈延再来找麻烦,反正两人已经杠上了,他也不是什么高智商对手,有了他有些事情也好做。只是现在跟着太后混,发生了什么事情还是主动坦白比较好。 接下来的晚膳沈欢也没有再提及白天的事儿,倒是说了过两天要去参加大皇子的送行宴。太后略有些惊讶,但还是支持她,说她确实用该多出去走动走动,然后还赏给她了不少首饰,虽然都用不上。 沈欢再次回到紫清殿,发现钟灵钟秀齐齐的用奇怪的幽幽的眼神看着她。(未完待续) 第四十六章 觉悟 “怎么了?” “听说郡主今天发疯了。”钟秀一脸好想知道今天发生了什么的表情。 沈欢拍了一下她的额头:“不疯魔不成活。” “这是什么意思?” 沈欢叹了口气:“你们两个过来吧,正好钟灵把今天的事给钟秀说说。” 两人对视一眼,有些奇怪,沈欢今天完成日常功课呢,怎么就往卧房走去,但是看沈欢这个样子,两人还是跟她乖乖进了卧房。 “对了,钟秀,去给静姝姑姑说一声,我今日想早点儿休息,让她不用过来了。” 沈欢看了看其他侍女:“你们也都下去吧,没有我的命令不许进来。” 等钟秀回来时,沈欢已经换上单衣,正抱着膝盖坐在床上,钟灵坐在一边,给她砸核桃吃。 沈欢招钟秀坐在另一边:“钟灵你别砸了,把今天的事情好好你说给钟秀说。” 看着沈欢一本正经的样子,钟灵也认真起来,将今天的事情一一道来。 钟秀越听脸色越凝重,直到听到沈欢戏耍沈延的时候才稍微轻松了一些。 等钟灵说完,沈欢漫不经心的玩着手中的核桃:“你们猜那个玛瑙会怎么样……” 钟秀咬唇:“背后的人一定不会放过她的。” “她还是个豆蔻少女,青春洋溢,跟我对峙时坚定又决然……”沈欢想着玛瑙当时的样子,“我想不明白到底什么事情能让她这样奉献牺牲,又是谁能这样漠视生命,只是为了泄私愤,就这样随便牺牲他人……” 钟灵钟秀握住她的手:“郡主。人各有命,她也是罪有应得,当她自己决定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就应该明白自己的下场。” 沈欢知道,她同情她,想救下她,可她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一点她看的开。心理却放不下。 自从经历了南诏的事情,沈欢就想着以后不能再向以前那样随意下去,应该好好为自己的将来考虑。但是因为陆家的保护。让她觉得也不用那么着急,尤其自她到长安后,陆家更是对她处处优待照顾,这让沈欢不经意放松了警惕。 她原想着除了这身血。自己应该没有什么其他利用价值了,可是实际上她自己又傻又迟钝。要不是别人找上门来,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身上还有危险。 哪怕自己与世无争,处处低调小心,哪怕自己没有任何利用价值。没有利益纠葛,也会有防不胜防的阴谋危险。就像她和韩修竹的事情不过是巧合,可依然有人不惜赔上一条人命。用那样阴毒的手段去陷害她。就像沈延,莫名其妙看她不顺眼。处处与她作对。 更何况现在她就像砧板上的鱼,蛛网上的虫,危险且无路可逃。 “我只是发现自己那么失败,低调老实不能改变任何现状,消极避退换来的是被动挨打。”沈欢苦笑。 钟灵钟秀一时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她们和沈欢相处了那么长时间,自然了解沈欢,沈欢这人懒散心大,对于自己不感兴趣不在乎的事情不愿意分出半点儿精力。 沈欢不喜权势财富,复杂人际,不经营自己的势力,也不急于发展自己的实力。在钟秀看来,她根本就是不求上进,就像她的棋风,从来不求胜,也不在乎输赢,和她下棋虽然舒服,但是很没意思。 对于危险和阴谋,沈欢是能避就避,从没有提前意识到危险,也没有想过打击报复,更别提搅乱什么阴谋了。 如今看沈欢的态度,似乎有所不同了。 “今天的事情让我惊醒,危险和阴谋总是防不胜防,在你不经意间就会突然袭来,我突然没有信心能够护你们周全。” 沈欢想象不到,要是钟灵钟秀因为她而牺牲掉,她会怎么样。 “虽然郡主很多时候都不靠谱,但我相信郡主。”钟灵坚定,钟秀也点头,“郡主虽然不争胜,但也不是服输的性子。” 沈欢抱住两人,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总该有些觉悟。 “怪不得今日郡主会向五皇子讨要请帖。”钟灵恍然道。 其实沈欢也是临时起意的,大皇子的送行宴级别高,能到的人都是长安年轻一辈的佼佼者,沈欢想着趁此机会,把自己当饵,看看是否还有其他的势力想要接触自己,同时也想试探一下各方的反应。 此外,沈欢还想见一下颜哲玉。 突然,钟灵惊呼道:“郡主,你的手!” “我的手?没事儿啊。”沈欢看着自己纤细苍白的手。 “没事儿才有事儿啊。”钟灵的表情有些不可置信。 沈欢愣住了,是啊,今天自己空手接了沈延的马鞭,当时整个左手都肿了,掌心的皮也被磨烂,还渗出了血珠,怎么现在完好无损的跟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三人交换了一下诡异的眼神。 钟秀像是想起了什么,看向钟灵:“还记得郡主在金陵时,额头磕伤的那次吗?” 钟灵点头:“记得记得,当时郡主的伤口抹了一次药就好了,第二天连个伤疤都没有,咱们两个还夸赞大公子给的伤药好。” 这下沈欢惊呆了,她从来没有意识到,原来药人的身体还有这种作用,难道自己的身体真的有超强恢复力? “钟灵,去找把刀,剪刀也行。”沈欢有些急切。 “郡主这是要干什么,你可不能乱来。”钟秀站起来拦住钟灵。 “我只想试验一下,总不能稀里糊涂的吧,你放心,我不怕疼的。” 钟秀想了想最终还是同意:“我去拿,但是一会儿郡主不能自己动手。” 沈欢举双手保证。 一会儿钟秀回来,手里拿着一把金银错丝刀鞘的华丽匕首。 “这是在库房里找到了。” 说着,她打开匕首,顿时一股寒气四散开来。三人惊呆,看向匕首光滑薄如蝉翼的刀面。 沈欢吞了下口水:“我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厉害的玩意儿。” 钟秀也没有想到:“苏州整理库房时就有的。” 沈欢突然伸出手指在刀片上一划,顿时血珠溢出。 钟灵钟秀被沈欢突然的动作吓了一条,然后齐齐注意沈欢流血的手指。 只见伤口处只渗出一层薄薄的血,然后就没了动静,沈欢用帕子将食指擦干净,发现伤口处已经一点儿痕迹也没有了。 “这么厉害。”沈欢惊叹。然后捋起袖子。将手臂伸向匕首,却钟秀拦住了。 “我来。”钟秀小心翼翼的拿着刀靠近沈欢的手臂,犹豫半天不敢下手。 沈欢受不了这样磨蹭。就直接将胳膊撞到匕首,瞬间匕首的一半都埋在了沈欢的手臂里,又因为沈欢动作不稳,滑了一下。又是一刀,这下差不多半个手臂的肉都要被削掉了。 钟灵钟秀吓坏了。立马拔出匕首。 沈欢也没想到会这么厉害,疼的她直吸气,看来削铁如泥、吹发可断的神器果然存在,并不是古人吹嘘。 “郡主。你太胡闹了。”钟灵忍不住斥责她。 “嘘,你看。”沈欢用食指指向小臂。 钟灵转头看向沈欢的胳膊,在寂静的夜里。昏黄的灯光下,眼前的这一幕让她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肉眼可见。沈欢苍白手臂上三寸长的露骨伤口正在不断的愈合,仿佛伤口处似乎蠕动这无数肉眼看不见的虫子,混合着殷红鲜血,恐怖恶心。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沈欢感觉到疼痛渐渐褪去,酥痒慢慢爬上胳膊。 “把手帕拿来。” 钟灵拿着手帕小心翼翼的擦拭沈欢的小臂,然后发现小臂已经光滑如初,丝毫没有伤痕。 三人面面相觑,沈欢幽幽道:“没想到我竟成了金刚不坏之身……” “怎…怎么会这样。”钟秀嗓子干涩道。 沈欢也说不清现在什么心情:“你们知道我在南诏时身体里的玉神蛊被激活了,所以身体与常人不同。” 钟灵钟秀缓过劲来,才勉强接受这件惊世骇俗的事情。 钟灵道:“不管怎么说,这对郡主都是有益无害,咱们应该感到开心。” “嗯,只是这件事情一定要保密,尤其时郡主,千万不要让外人发现了这个。”钟秀严肃。 “我好像有点儿头晕,是不是因为刚才失血过多了,好饿啊。” 钟灵钟秀扭头,看到沈欢一手摸着脑袋,一手摸着肚子,表情迷茫委屈,一看就知道她根本没有听到钟秀刚才的话。 钟灵:“……” 钟秀:“……” 沈欢看着两人认真道:“我真的饿了。” 钟秀一脸认命的表情:“我去拿些点心。” 钟灵看着沈欢:“我收回刚才的话行吗。” …… 沈欢吃过点心,困意袭来,就睡了过去,第二天早上,她早早的就被饿醒了。 沈欢平日本来吃的都多,今天更是吃了平日的两倍,太后都有点儿被她这架势镇住了,直劝她多吃点儿消食药丸。 酒足饭饱的沈欢神清气爽的来到女学,没想到刚下车,就接收到了比往日更加密集的目光。不管是昨天对安夏洛的人工呼吸,还是与玛瑙的争辩,或者是与沈延在大庭广众之下大打出手,沈欢都值得成为焦点。 沈欢自嘲,自己走红长安城的节奏可是一点儿没有慢下来。 走进教舍,沈欢远远的就看到袁教习严肃的站在在门口,看到沈欢目光一沉。(未完待续) ps:对不起大家,今天才发现昨天上传的章节没有发表出去~ 所以今天补了过来~ 第四十七章 千机 沈欢惊疑,这是什么情况,看起来袁教习是在等她。 沈欢走到她跟前,向她裣衽行礼:“袁先生。” “跟我过来。”袁教习厉声道。 沈欢乖乖跟在她身后,待走到教舍旁边的花坛处,袁教习停了下来。 “昨日午后你去哪了?” 沈欢瞬间明白过来,原来是来算逃课的账的。于是沈欢立即摆明态度,十分诚恳道:“是我做错了,请先生责罚。” 袁教习还没见过认错这么干脆的人,心中想了半天训斥的话不知道怎么说出口,最后只罚她抄写学戒五十遍。 学戒其实就是女学的校规,一共十一条,不过一百多个字。写字是沈欢的爱好,这点儿惩罚算什么,于是表示三天内必完成抄写,并保证不会再犯,才被袁教习放回去。 课间,沈欢去豆蔻甲班找到安夏禾。 “安姑娘可有时间?” 安夏禾点头,然后跟着沈欢出去了。 找了个僻静的地方,沈欢问道:“夏洛怎么样了,她没事吧。” 安夏禾笑道:“多谢郡主关心,夏洛无事,只是有些着凉,今日便没有过来。倒是家父听说郡主用了新奇的办法及时救了舍妹,今日还嘱咐我向郡主道谢。” “安大人太客气了,夏洛没事那就好。‘沈欢点头,“还有,玛瑙呢?” 似乎没想到沈欢会直接问起这个,安夏禾愣了一下,眼神悠长,垂眸道:“她昨日吞药自杀了。” 意料中的答案,沈欢听到还是难受极了。 沈欢低头:“查出来是谁指使了吗?” “郡主以为是谁?”安夏禾反问。 沈欢摇头:“我并不确定。” 安夏禾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似笑非笑:“家父正在查,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可据我所知,似乎所有证据都在指向我。” 沈欢震惊,抬头看向安夏禾,此时阳光正好,橘色的暖阳照在她绝美的面庞。让她整个人都笼罩着一层光晕。她表情平静,嘴角一抹微笑淡然,可是沈欢却不知为何感到一股压抑的悲苦。 “其实。是谁做的我心里大致已经有数,我相信绝不是安姑娘你。” 安夏禾看着她,她嘴角的弧度略微扩大,柔和的眉目越发绝艳。挺直的鼻梁透露出一股坚韧,这一瞬间。沈欢觉得她风华逼人,令人倾倒。 “多谢你的信任。”安夏禾漆黑澄净的眸子闪过一丝笑意,“若是两天后你能参加大皇子的送行宴,我就邀请你看一出好戏。” “好戏?”沈欢玩味。“拭目以待。” 安夏禾浅笑:“总觉的郡主与我有缘,今日我便再送郡主一句话。” “洗耳恭听。”沈欢认真。 “世人都道当年院长痴恋陆三公子,却不知她对我父亲早已情根暗种。” 安夏禾说完。也不看愣在那里的沈欢,转身走了。 沈欢反应过来。看向安夏禾的背影,心思有些复杂。 安夏禾这话,是在暗示她洛秋华是安彦诸的人?同为一家人,安夏禾这是什么意思? 沈欢突然笑了,怎么找她的这些人家里都不太平呢…… 午间休息,苏碧儿过来找沈欢。 “快说,昨天沈延出丑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欢无辜:“他发疯关我什么事儿。” 苏碧儿纳闷:“别说废话了,我配的药我还不清楚,根本没有那么大的威力。” 没错,沈欢那天使用的药丸是她特意找苏碧儿配的。自从领悟大催眠技能,沈欢就想着要好好利用,但催眠这种事情限制因素太多,天时地利与人和都不可或缺,如果想要更加有效,药物辅助是沈欢唯一能想到的办法。 “南诏学的一个小小的迷惑人的技巧。” 苏碧儿表示明白:“以后可不要轻易用了,现在大家还没反应过来,都以为沈延脑子有问题,不过有些人觉的你会什么妖术呢。” “那我不成了妖女了。”沈欢忍不住笑。 “你还笑,这事儿虽是传言,但可大可小,你最好还是注意一下。” 沈欢点头:“你放心,要是传的太厉害我就去大觉寺一趟,好好求个签,找个高僧为我念经除秽。” “对了,你昨天让我帮你注意玛瑙,你猜我发现了什么?”苏碧儿表情凝重。 沈欢惊异:“你有什么发现?” 苏碧儿看看四周,然后悄声道:“当时玛瑙被带走,我悄悄尾随,可是怕被人发现,于是抄小道去霁风阁,没想到半路碰见了晴川,她神色匆忙,我心中起疑,就悄悄跟上了她。 后来我发现她在霁风阁旁边的花坛边与一位青衣侍女碰头,两人不知交换了什么东西,很快就分开了。我隐约听到晴川说什么怎么能蠢到用千机散。” “千机散?” “千机散是一种剧毒,无色无味,中毒者死状千奇百怪,让人查不出原因。如果我没有记错,这千机散应该是琅琊王氏的独传秘药。” “琅琊王氏?王贵妃就是出自琅琊王氏吧。” 苏碧儿点头。 沈欢沉思,看来此事真的很有可能是沈澜卿所为了。 王贵妃有二子一女,四皇子沈均,六皇子沈简,唯一的女儿就是辽阳公主沈澜卿。 此先沈欢就有些怀疑她,她对韩修竹的痴迷众所周知,再加上李歆瑶所说的传言,她对安夏洛绝对恨之入骨,而沈欢,既然占了韩修竹的便宜,自然也要付出代价。 她有动机有能力,嫌疑最大,此次又牵扯出王氏秘药,就算主谋不是她,这件事她也脱不了干系。 可是。洛秋华到底在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晴川的参与和她一定有关,她若是安彦诸的人,为何要设计安夏洛,若不是安彦诸的人,安夏禾的话又是何意? 沈欢觉的洛秋华没必要参与其中,可能是沈澜卿提前知道了洛秋华要找她谈话。于是借机设计此局。只是。她找沈欢又是为了什么,她背后又是谁呢? 想不清楚,沈欢就笑对苏碧儿道:“看不出来你还蛮厉害的。不但帮我找到了重要线索,还知道王家的秘药。” “那是,不过王家的千机散可比你想的厉害多了。若那玛瑙真的是服用千机散儿亡,我若不知道内情。单就验尸,根本就想不到是千机散的原因。” “还真是厉害。要不怎么回事秘药呢,不知道跟我的血相比,哪个更厉害。” “这根本没有可比性,你那血霸道的什么毒药都能溶解。千机散又算什么。” 沈欢淡笑不语,对于经历了非人折磨得来的血,沈欢感情复杂。 “这件事我是看出来了。应该是沈澜卿针对你和安姑娘,而且看情况院长也参与了进去。不过,为什么院长最后会为你说话,你用了什么办法?” 苏碧儿十分好奇,先是五皇子沈重,后是院长洛秋华,沈欢的人脉真是超出她想象的厉害。 看到苏碧儿的表情,沈欢无奈:“不是你想的那样子,洛秋华也不过是被人利用了,她最后为我说话是因为对我有所图谋,这次施恩就是为了以后让我报答。” “难道她知道你的血的价值?” 何止是知道啊,估计比我还要清楚呢。 沈欢心里想,但不想告诉苏碧儿,有些事情还是不要牵扯她。 “这件事儿就告一段落了,反正我也算摘清了自己,你知道的事情千万不要外传,这件事情恐怕比我们想的还要复杂。” 苏碧儿认真点头。 “后天我会去参加大皇子的送行宴,你会去吗?” “大皇子的送行宴?你怎么会去?”苏碧儿惊讶,沈欢一向不喜欢这种活动的。 沈欢挠头:“额,就是觉得自己太孤僻了,需要改变一下。” “说实话!” “我得为自己未来好好考虑,在大皇子面前刷好感,抱一下大腿。” “说谎的人永远发育不良。” 沈欢立即抓住苏碧儿的手:“我错了,我是为了去见颜哲玉。” “见他?你喜欢他?” “一见倾心。” 苏碧儿明显不信:“陆公子宋公子还有韩公子这样的人物你都不动心,偏偏对一个戏子动心,我很好骗吗?” “你不也对那三位人物没感觉,偏偏对秦……呜……” 苏碧儿惊慌捂住她的嘴:“乱说什么!” 沈欢甩开她的手:“我说什么你不明白.” 苏碧儿咬住下唇,白皙的脸颊染上红霞:“你看出来了……” “你当我是瞎子啊。” 苏碧儿看着她,圆溜溜的眸子可爱极了:“你…你给我保证不说出去。” 沈欢点头:“你放心,不过你确定不让秦大哥知道。” “我不知道。”苏碧儿迷茫。 “算了,这件事我不多问,你好好想清楚,如果需要我帮忙就不要客气。” 苏碧儿羞涩的点点头。 “对了,碧儿,你知道我的血到底都有什么作用吗?”沈欢正色道。 看着沈欢突然严肃起来,苏碧儿也认真的想了想:“其实我也并不清楚,我曾查找过很多典籍,上面说的都很含糊,后来拿到你血仔细研究过一番,基本上对所有的毒药都有克制作用。” “只能解毒吗?”沈欢追问。 “因为你的血有限,我并没有认真探查过,怎么,你有什么问题吗?” 沈欢四处看了看,然后把昨天的情况告诉了苏碧儿,苏碧儿听后捂住嘴巴睁大眼,半天才缓过神儿:“这…这怎么可能?” “我也不清楚,只是这两日我身体不适,等过两天我给你一些血,你帮我好好研究一下。” 苏碧儿从震惊中出来,眸中散发出一种狂热,她认真点头向沈欢保证:“你放心,我一定帮你查清楚,虽然我不清楚这种能力怎么样,但应该不会对身体有害,所以你也不要太担心。” 沈欢点头:“恩,难就麻烦你了。” “你客气什么,我正求之不得呢。” “好了,该回去上课了,有事儿明天再说。” 沈欢站起来拍拍屁股离开,苏碧儿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又被这家伙转移话题了:“混蛋,又上了你的当,你还没说为什么要见颜哲玉呢?” 沈欢背对着苏碧儿表情如释负重,有些事情说不清楚却又不想骗她,真是为难。 下午骑射课,沈欢没有去,在教舍里抄写学戒。正专注听到外面有人跑过来大喊:“袁教习,快,出事儿了。” 沈欢探头看,发现来人是同班的吴晴,其父是正五品的右司郎中。 袁教习从隔壁的房间出来:“慌什么,有事儿站好再说。” 吴晴喘息:“先生,陆姑娘打人了!”(未完待续) 第四十八章 打人 袁教习秀眉皱成一团,边走边向前说:“打了谁?因为何事?” “打了赵婷,因为赵婷说安姑娘谋害亲妹。” 袁教习突然停下,面色如霜:“胡闹!” “先生您快去吧,根本没人敢劝陆姑娘。”吴晴神色焦急。 袁教习大步前行,沈欢想了想也跟了上去。 来到校场,沈欢远远就见一群人围在那里,最中间,一身红色飒爽骑装的陆珧坐在白色骏马上,手执长鞭,神采湛然,美目灼灼,年纪虽小,却甚有威仪,竟压的周围没有一人敢上前。 “哼,我就是仗势欺人,你能耐我何!”陆珧傲然,她身下的白马随着她长长的嘶吼。 姑娘好嚣张! 沈欢两眼放光,早就听闻陆珧是长安城一霸,从小到大,在太后身上撒过尿,跟公主打过架,为一奴仆大闹东市,为一骏马挑衅皇子,种种事迹不胜枚举。 沈欢接触的陆珧,是个标准的世家女,大方高贵,有时候明媚活泼,但也不见霸道骄纵。原以为传言是夸大其词,没想到还真不夸张。 今日可算是见识到了,这姑娘果然名不虚传。 “陆珧,你下来。”袁教习在人群外喊道。 见识教习,围观的人纷纷散开,沈欢也看到了地上狼狈不堪,愤恨的眼睛都要喷火的赵婷。 陆珧看到袁教习,眉头一挑,然后利落下马。 “这是怎么回事?”沈欢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扭头一看,竟然是洛秋华和李歆瑶。 洛秋华锐利的眼神看向陆珧。 “教训了一个聒噪多舌的小人。”陆珧双手抱臂,神色轻蔑。然后似笑非笑的看向洛秋华:“也不知怎么回事,女学最近风气越发不堪,真是该整顿整顿了。” “不知女学是谁给陆姑娘这么大的权力,能拿鞭子教训同窗,的确混乱,确实该整治了。”一边的李歆瑶嘴角含笑。 “我行事从来不需要别人给我权力。” “好了,你们跟我过来。其他人都散去。”洛秋华眼神扫过袁教习、陆珧、以及被刘忻扶着的赵婷。 这下没好戏看了。 沈欢走到吴晴身边:“刚才赵婷说了什么?” 吴晴扭头看到沈欢。吃了一惊,然后才反应过来,沈欢身份再怎么样。也不是她能惹得起的,于是老老实实道:“呃,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听赵婷说。那个死去的侍女身上找到了安大姑娘的贴身物件儿,还有听安家的下人说。安大姑娘房里搜到了砒霜……” 砒霜……玛瑙死亡的症状就是砒霜中毒后的样子…… “郡主,我说完了。”吴晴看向沈欢。 沈欢回过神点头:“多谢你了。” 赵婷素与李歆瑶交好,她在大庭广众之下散步这些消息干什么?不可能是李歆瑶的安排,她没有这么傻。难道赵婷与安夏禾有仇?又或者是被谁利用了? 这件事情真是一波又一波,到底是谁在背后推波助澜,目的又是什么? 直到回宫。沈欢也想不出什么头绪。 沈欢和沈延打架的消息,很快被陆珧鞭打赵婷的消息抢了风头。安夏禾谋害亲妹的消息也是甚嚣尘上,传的沸沸扬扬。 但是这都不妨碍大皇子的送行宴如期举行。 四月二十五日,宜定盟,宜嫁娶,宜祈福,宜宴客,是个好日子。 大清早,沈欢就被忙里忙外的钟灵钟秀弄的哭笑不得, 这是她除了新年朝拜外第一次出席的正式宴会,从昨天晚上开始,钟秀就开始翻箱倒柜,准备今日穿的的衣服。 “你也别再翻了,就是穿再美衣服我也变不成天仙。”沈欢看着玻璃镜里自己的脸。 虽说自己这段时间恢复的很好,但她还是瘦的吓人,苍白的皮肤,下陷的两腮,突出的颚骨,黑洞般的双眼,怎么看还是一个字——丑! 当然相对于以前已经大有改观了,原来是恐怖惊悚像干尸,现在已经是正常范围内的丑了。 钟秀不情不愿的停下动作,却还是犹豫。 沈欢笑道:“就那件月白色内衫,外面加件鹅黄色的半臂,下面穿那件湖绿色的罗裙。” 她现在的身架,可撑不起现在宴会时流行的宽袖大裾式的衣服。 “郡主今天想用哪件发饰?”钟灵趁机问道。 “今日还是用珍珠将头发编起来吧,我脑袋撑不起那么多东西。” 收拾好后,沈欢向太后请辞,这才向大皇子府出发。 大皇子沈浩,自十六岁出来建府至今已经七年了。他身为皇上的嫡长子,在皇上登基时已经十二岁,虽不是聪慧神童,但也才貌优异本来被封太子名正言顺,却因为当年的一件丑事,被迫不了了之。 后来他出宫建府,被封为明王,但这毕竟不是他想要的,郑家这些年一直在为他请封太子的事情努力,不知道闹过多少风波,但是因为皇上的态度及其他世家的阻挠,一直都没能成功。 虽说如此,大皇子也是如今最有望成为储君的人选,沈浩温文尔雅,才华出众,在文官中享有赞誉,这几年在军中任职,在行伍中也颇有建树。 他待人亲和,人缘极佳,沈欢来到明王府时,门前的马车已经排了半条街了。明王府坐落在皇城东北角,与东宫只有一街之隔,由此也可以看得出他地位超然,与太子之位也只是一步之遥。 在等待进王府时,沈欢忍不住看向清冷的东宫。 那里自从沈欢的便宜爹被废后,这里就闲置了起来,也因为皇上多年未立太子,这里也没有重新翻新,比起簇新热闹的明王府,那股寥落破败的感觉更加明显了。 沈欢进到明王府,就被一位侍女领到了后院,明王妃齐氏正在招待前来的女客。 看到沈欢到来,她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但很快恢复笑容,拉着沈欢的手亲切道:“我还道是谁,原来是涵卿妹妹,真是稀客。” 明王妃齐氏是安国公齐敬天的嫡长女,如今也才二十岁,五官明艳动人,今日头挽高髻,整套赤金宝石头面,高贵雍容,一身华丽紫服,宽大的裙摆上绣着碗口大的盛开牡丹,行动间幽香浮动,大有引蝶而来的趋向。 沈欢裣衽行礼:“我自幼身体就不好,鲜少出门,嫂嫂可不要怪我先前没有登门拜访。” 齐氏扶起她,嗔笑道:“你这样可心的人,嫂嫂疼你都来不及怎么会怪你。” 还真是热情呢,沈欢娇羞:“嫂嫂大方,倒是涵卿小气了。” “妹妹真会说话。”齐氏笑道,然后招手叫来一个侍女“黄莺,带郡主去亭子那边坐着。” 她对沈欢笑道:“今日客多,涵卿妹妹可不要怪我招待不周。” 说完便转身接待在沈欢之后到来的韩家姐妹,韩雅文韩雅怡。沈欢跟上黄莺,来到花园的一个亭子,发现里面已经有两位客人了,还都是熟人。 辽阳公主沈澜卿和绥阳公主沈珺卿。 两人看到沈欢也是一愣,怎么所有人见到她都是这个反应, “原来是涵卿妹妹,没想到你也会过来。”沈澜卿反应过来然后站起来拉住沈欢的手。 沈欢腼腆笑道:“有两位姐姐在这里,我就放心了。” 她没有参加过这用场合,自然紧张,沈澜卿心中明了,然后拉着沈欢坐下:“有什么不放心的,不过是吃喝玩乐,图个乐子,妹妹不用担心。” 沈欢有些放松,然后怯怯问道:“我听说大皇兄今日请来了颜阁主献演,可确有此事。” 沈珺卿笑道:“原来妹妹今日是冲着颜阁主来的。” 沈欢连忙摆手,辩解道:“我是为大皇兄送行来的,颜阁主那是顺带的。” 沈珺卿和沈澜卿大笑,沈欢不好意思的低头。 “好了,妹妹也不用害羞,其实姐姐我也喜欢看颜阁主的表演。”沈澜卿见好就收。 沈欢惊喜的抬头:“真的?” 沈澜卿笑着点头:“自然不假,正好这会儿时辰还早,我带你去环佩阁那里瞧瞧,颜阁主或许正在那里排演呢。” 沈澜卿说完与沈珺卿对视一眼,两人嘴角都含着笑意。 沈欢闻言心中心喜,这虽然与她的计划不符,但这样与颜哲玉见面会更加自然,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 于是沈欢激动道:“那就麻烦姐姐了。” 沈澜卿吩咐她的侍女去给明王妃通报一声,一会儿一个名叫玉贞的侍女过来了。 “王妃吩咐婢子为两位公主和郡主领路。” 沈澜卿点点头:“那就走吧。” 明王府的花园修的非常漂亮,此时又是明媚多情的季节,一路上假山怪石,百花争艳,流水瀑布,绿树紫烟,一派富贵风流的景象。 不过沈欢对这些并不留意,一路上心不在焉的,沈澜卿还只以为她在为见颜哲玉而心慌,也不多言语,只是与沈珺卿交换了几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环佩阁离花园并不远,不过两柱香的功夫就到了。此时虽然风气开放,但也是有男女大防意识的,一般招待宾客,男客女客都要分开,但若是请到有名的教坊或是戏班子,自然要共赏,不能因为男女忌讳而让一边不能欣赏。所以环佩阁除了戏台,还修建了两个看台,颇有规模。(未完待续) 第四十九章 合作 沈欢跟着沈澜卿两人到了环佩阁时,这里人来人往,都在为下午的表演做准备,见到玉贞领着衣着不凡的沈澜卿三人,纷纷停下来行礼,然后又匆忙离去。 因为玉贞也不清楚颜哲玉的具体情况,便拦截了一个小厮询问。 “公主,郡主,颜阁主正在里面排演,婢子已找人通报颜先生,不过怕是要让公主郡主多等一会儿了。”玉贞恭敬道。 “这倒无妨,正好可以先见识一下颜阁主的风姿,咱们进阁吧。”沈澜卿发话。 于是沈欢三人就进入了环佩阁内,此时里面乐声阵阵,人声纷乱,十分热闹。 未走几步,还穿着戏服的颜哲玉过来了,还是那样清灵魅惑,风情万种的丹凤长眸见到沈欢,讶异一闪而过,唇角的弧度加大。 便是沈澜卿这种心有所属的人,被他那样的眼神看到也忍不住心跳两下。 “颜哲玉见过两位公主,见过郡主。”颜哲玉只稍微抱拳,并未行礼。 沈澜卿并不在意,反而笑道:“颜阁主无需多礼,我这妹妹久闻颜阁主大名,今日我任性一把,带她来拜访颜阁主,还望颜阁主不要怪罪我们姐妹打搅了颜阁主排演。” “这是在下的荣幸,两位公主和郡主不嫌弃就好。”颜哲玉浅笑,那双亦嗔亦笑的眸子风流婉转,不经意看了沈欢一眼。 沈欢脸颊微红:“颜阁主雅量。” 说话间沈欢向他递了个眼神,颜哲玉不动声色道:“郡主过奖了,如今这里噪杂混乱,颜某怕惊扰了公主和郡主的千金之躯,不如请公主和郡主移步到看台。那里也能看的清楚。” 沈澜卿本要答应,她毕竟不喜欢这种地方,谁知沈欢突然拉住她的衣袖恳求道:“姐姐,我想留在这里……” 沈澜卿心中不耐烦,再想到那件事情,心中越发不爽,但是好不容易跟这丫头亲近了一点儿。不能就这样结束。于是她压下心中的不耐,给沈珺卿一个眼神,语气宠溺道:“你看我这妹妹。这样求我,我怎么能拒绝……” “可是姐姐,我刚才突然想到昨日嬅卿让咱们去接她,我看时间她怕是马上就要到了。咱们要是不去接她,这丫头肯定又要闹了。”沈珺卿突然道。 沈欢看向沈澜卿:“姐姐不必担心我。我一个人可以的,就呆一会儿,一会儿就回去了。” 沈澜卿无奈道:“好吧好吧,真是怕了你们这些小丫头了。我先去接嬅卿,一会儿再过来。” 沈欢开心,对沈澜卿感激道:“我就知道姐姐对我好。” 沈澜卿摸摸她的脑袋。转头对颜哲玉道:“那就麻烦颜阁主了。” “公主放心,颜某一定招待好郡主。” 沈澜卿点点头。然后带着沈珺卿走了。 颜哲玉眼含调侃的看着沈欢:“郡主有这样疼爱你的姐姐,实在令人羡慕。” 沈欢假笑:“恐怕颜阁主无福消受了。” “自然比不的郡主福份大。”颜哲玉挑眉笑道,然后他语气一转,“不知郡主想看什么,颜某这就吩咐他们。” “不用麻烦了,让他们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吧,我只是随便看看。”沈欢低头娇羞,还忍不住偷偷看了颜哲玉一眼。 明眼人都看的出来。 颜哲玉笑意更深:“既然如此,郡主就随在下随意看看吧。” “那就麻烦颜阁主了。” 沈欢跟在颜哲玉身后,开始参观排演。在众人眼中,颜哲玉带着娇羞的韶华郡主,一个俊美风流,优雅大方,一个貌丑体瘦,畏首畏尾,真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颜哲玉一派正经的为沈欢一一介绍讲解戏服道具什么的,两人言笑晏晏,十分融洽。 其实两人的对话根本不是那样! “小欢欢今日怎么过来了?” “来找你啊。” “那真是荣幸,不过什么事情值得郡主冒这样的风险过来。” “自然是要瞒着玥儿的事情。” 颜哲玉脚步一顿,虽然面色正常,其实心中还是挺奇怪的,除了第一次见面,沈欢与颜哲玉就再没有过直接联系,有什么是事情都是通过赵玥传达。 “南诏的事情,你也不想牵连玥儿吧。” “郡主这是什么意思?”颜哲玉眼眸骤然幽深。 沈欢正色:“南诏的水有多深,想必你也清楚,不然不会这么多年没有什么进展。”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与郡主何干?”颜哲玉看似平静,但是沈欢却能够感受到他语气中的不甘和隐忍。 沈欢轻笑:“与我何干,你知道我在南诏呆了几年吗?你知道我的另一身份是什么吗?你知道为什么沈澜卿待我为何那么友好吗?” 颜哲玉深深的看了沈欢一眼:“你以为我没有调查你吗,你知道我的人因为调查你牺牲了多少吗?” 沈欢突然笑了起来:“怎么,你很不忿儿啊。” 颜哲玉真的很不忿儿,这些年他苦心经营,可是因为没有根基,很多调查愣是没有什么进展,有时候好不容易查出来些线索,但也很快被人掐断,再继续深挖,不是查不出什么就是风险太大进行不下去。 在沈欢这件事情上,颜哲玉始料未及的栽了一个大跟头。 当初要和沈欢合作,他自然要查一下她的底细,本以为不是什么大事儿,结果呢,自己手底下好几个好手花了大半个月时间竟然什么都没有查到。好不容易从赵玥那里探出来些线索,再继续往下调查,却接二连三的损失人手,颜哲玉谨慎起见,只能收手没有继续深查下去。 这种感觉别提有多不爽了。但他又不好意思跟沈欢明说。 沈欢看他这样子就明白他知道的不多,于是也不再兜圈子:“你知道巫族圣女吗?” 颜哲玉愣了一下,然后道:“自然,自古南诏就是百毒之地,环境险恶,生存不易,南诏巫族因擅驭毒蛊。成为百族之首。 巫族圣女原是巫族最善毒蛊之人。后来因为玉神蛊的出现逐渐成为世袭。传言玉神蛊能解百毒,治百病,天下疾病毒症无所不能。所以巫族圣女在南诏地位超然。无人能及。 但是前朝收复南诏后,为了巩固统治,不断削弱巫族的地位,甚至加以迫害。巫族也渐渐没落…近百年内再没有出现过什么圣女。 虽然南诏人对此坚信不疑,我却觉得有些夸大其辞。哪有那么厉害的蛊神……” 沈欢唇角轻扬:“如果确有其事呢?“ “……你问这个,该不会……“颜哲玉的表情有些惊悚。 此时两人已走到看台,对面是戏台,钟灵钟秀站在离两人五步远的地方。四周无人。 沈欢垂眸:“你没猜错。” “可是巫族已经没落,百年内再没出过圣女了!”颜哲玉皱眉。 “当年我那父亲为什么能短时间内收复南诏?”沈欢反问。 “他娶了乌蛮族的族长之女。”颜哲玉道,然后狐疑:“难道你是雪夜夫人的女儿?这也不对。明明雪夜夫人生的是个男孩儿……” 沈欢打断他的猜测:“雪夜夫人的母亲是巫族后人,天资聪颖。根据祖传手札历经几十年终于重新培育出了玉神蛊。但雪夜夫人那时年纪已大,已经不再适合以身孕养玉神蛊。后来她生了儿子,这玉神蛊也没有用上,便将玉神蛊存了起来,但不知道为何,这玉神蛊被放在了我身体里…” 颜哲玉沉默了好一会儿:“这么说,你真的是……” 其实沈欢也不是很清楚,她知道的这些事情都是从姬清玄那里得来的只言片语中推测出来的。 “是啊,当年石崇将军在南诏发现了什么你应该很清楚,所以,你也应该明白我的价值了。” 颜哲玉这时也回过神来,怪不得调查不出沈欢什么,她这样的身份,不知道有多少势力盯着,以他现在的实力,根本没有能力触及到。 “雪夜夫人的儿子当年也没有死,如今在南诏,势力不小。当年石崇将军被害,他虽然还小,但此事与他的势力绝对脱不了干系,我或许能够帮到你。”沈欢补充道。 颜哲玉风情万种的眸子瞬间风云翻滚,晦暗不明。 沈欢看着他:“我的身份和处境想必你也很清楚了,风险有多大,我希望你好好考虑后再决定到底,要不要和我合作。” 颜哲玉嘴角勾起,眼神逐渐变得明亮,犹如星辰:“我怎么舍得小欢欢独自奋战呢。” 沈欢松了一口气,不由得笑出来。 颜哲玉看向对面的戏台:“我本就是死过一次的人,如不是还有报仇牵绊,我早就随他去了。南诏蛮族极其排外,还难以收买,这些年我用尽百般手段,却也收效甚微……” 颜哲玉转身看向沈欢:“如今好不容易有了这样一个机会,我怎么可能会为了规避风险而白白放弃。我想过小欢欢不简单,却没有想过竟会如此惊人。” 沈欢不理会他那有些幸灾乐祸的语气:“有了我的支持,你在南诏能打开局面吗?” “你确定能解百毒?” “治百病我倒不确定,不过解百毒,我还有些自信。” 颜哲玉正色:“我虽然不能完全保证,但是相信比起之前一定容易得多。” 沈欢点头。 “但是,你告诉我你到底想要什么?”颜哲玉清亮的眸子看着她。(未完待续) 第五十章 热情 沈欢长叹,手扶额头:“我也不清楚,说实话,到现在我还觉得如今经历的种种都如同做梦一般。 我想要什么?我没想过要强大,但不强大就要受人摆布,除了变强,我不知道现在要什么。我曾觉得心若自由,到哪里都没有拘束……可我现在被自己困住了,所有的改变和变化都让我茫然恐慌,我不断告诫自己要坦然要镇定,可渐渐发现,我不得不与我的初衷背道而驰了……” “不要告诉我你一点儿计划都没有。”颜哲玉大煞风景。 沈欢送他一个可恶的眼神:“你就不能让我好好感伤一下。” 颜哲玉挑眉:“有用吗?” “这样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去做坏事的。”沈欢一本正经。 “要不你再继续。” “算了。”沈欢无力摆手,然后正经道:“现在所有人都在观望阶段,我打听过,南诏局势一直混乱,自陆璟当了三年总督后这才稍微平稳了一些,但这不过是表面现象,谁都不会轻易去蹚这趟浑水。 如今天下大定,海晏河清,看似稳定繁华,却矛盾重重,尤其是朝堂之上,皇权羸弱,士族内忧,寒门势薄。南诏的财富诱人却棘手,皇上如今只见其作为一个诱饵,看的出他对那些铜矿的重视也不足。世家如今对我频频示好,却并不出手,而寒门至今都没有人接触我,不是没有消息门路,就是还在犹疑……” “分析的这么清楚,你如今想怎么样?” “我要加重砝码,让铜钱价格一涨再涨!” 颜哲玉惊诧:“你真是疯了!如今生意本就难做。朝廷也一直在严查倒卖囤积的人你这是要顶风作案。” 沈欢白了他一眼:“倒卖?我是想做但也得有本钱啊。” “那你想怎么做?” “我问你,朝廷每年都铸钱,但为何铜钱价格会连年上涨?” 颜哲玉沉思:“我想,应该是因为民间喜欢私自削钱为器,富豪大户喜欢藏钱的缘故吧。” 沈欢摇头:“一看你就不通经济之道,但是时间有限,我也不能长篇大论的给你讲解。只能简单地说。你想想。一个小镇有两百钱的货物要出售,可是整个小镇却只有一百铜钱,这会出现什么情况?若是一个国家。所有流通的货物的价值远高于流通的钱币量,这又会出现什么情况?” “你是说,钱荒出现的原因是因为货物太多?”颜哲玉并不明白经济原理,但还是听出了重点。 “确切的说是流通的货物多过了钱币的供应。前朝时商贸发达。就已经出现了钱荒问题,但却一直抑商。本朝建立因有商人大力支持,自然支持商贸,不过短短几十年,商品更是爆发性增长。钱荒自然更加严重。要解决钱荒问题,抑制商贸绝不可行,只能开源。可是我朝已查明的铜矿开采殆尽在即,想要开源必须另寻他法。” “你说这么多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想说。所有人的关注点都在铜矿本身的价值上,却没有想过钱荒的问题。我要让皇上明白钱荒问题的严重性,让他重新考虑南诏铜矿的价值,让他明白南诏是不能随便当诱饵的。” “还要让世家寒门都更加重视你的价值,你的价值越大话语权也就越大。”颜哲玉轻笑。 “是啊,具体怎么做我以后会再通知你。不过还要双管齐下,圣女在南诏虽然地位超然,但是百年过去,到底在南诏还有多大影响,我们谁也不确定,所以我需要你帮我。” 颜哲玉伸出一只盖在沈欢的脑袋上,另一只手将沈欢拦在怀里,然后低头在沈欢耳边道:“合作愉快哦,小欢欢。” 沈欢嘴角勾起:“以后我还是会通过玥儿联系你,记得以后每封信的背面涂上石蕊花水。时间也差不多了,你该走了。” “小欢欢要变成痴心女孩儿了,记得一定要看着我的背影哦。”颜哲玉说完放开她,然后嘴角含笑的潇洒离去。 沈欢脉脉的看着他的背影,钟灵钟秀来到她身边。 “郡主,颜阁主已经走了。” “恩恩,入戏太深出戏需要一点时间。”沈欢摇摇头,“咱们走吧,估计快要开宴了。” 沈欢来到前面大堂时,果然已经热闹非凡了,她看到不少熟人,打眼的便是陆珧、安夏禾和宋晓婕,三人看到她时,陆珧和宋晓婕惊讶,安夏禾则意味深长的轻笑。 李歆瑶也来了,跟在一个年轻美妇身后,优雅淡然。 今日过来的都是年轻人,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欢笑声不断,见到沈欢,众人反应出奇的一致,沈欢觉得好笑,正准备去找沈澜卿她们,突然一个身着茜红色罗裙的年轻妇人拦住了。 “可是韶华郡主?”娇嗲的声音。 沈欢扭头,看到一个柳眉桃腮的年轻夫人,颇有风情,只是身上香粉味儿略浓,让沈欢不太舒服。 “这位夫人……”沈欢迟疑。 “瞧我,看到郡主欢喜的有些失态了,还望郡主莫怪,奴家孙氏,官人如今在大理寺任职。” 大理寺少卿孙立昂?崔培靖的得意门生,啊,沈欢想起来了,这人是范崇的舅父! 当时沈欢找赵玥要长安官员的名单,知道孙立昂时是范崇的舅父时,还特意记了一下。 沈欢唇角微扬:“原来是孙夫人,不知孙夫人找涵卿何事?” 孙氏见沈欢回应她,眼中闪过一丝喜色,然后凑近沈欢道:“前段时间,我有位兄弟从南方过来,带回来不少奇奇怪怪的石头,我也看不出什么好的,就随意放在了库房里。后来听闻郡主喜欢奇石,想着不如送郡主些玩赏,也好过白白在库房里落灰。” “这怎么好意思呢……”沈欢双眉微颦,看起来十分心动却有些苦恼。 孙氏笑道:“宝剑赠英雄,红粉赠佳人,那些石头能够被郡主玩赏也是它们的造化,也免得在我手中拜拜浪费,令明珠蒙尘,岂不可惜。” “无功不受禄,孙夫人可将那些石头与我送来,回来我让人估价,再将钱送与夫人,算是我从夫人手中买来的,好不让夫人吃亏。” 孙氏连忙推辞:“这怎么行,不过是几个不值钱的玩意儿,郡主能看上已是莫大的荣耀了。” “夫人不必再推辞了,若是太后她老人家知道我白白收了人家的东西,定是要训责我的。” 孙氏闻言便知不能再推脱,便一脸一见如故的拉着沈欢开始唠家常,沈欢心想,怎么长安贵妇人中会有这样脸皮厚的人,因为她身上的香味儿,沈欢已经不想再去应付她了,正想着找个理由脱身。 正在这时,一个十分体面的婆子进来,虽然她面容平静,但急匆匆的脚步还是暴露了她的心情。那婆子走到明王妃齐氏身边,附耳说了几句话,齐氏虽然一直笑语盈盈,但是沈欢看到她紧绷的背脊就知道出事儿了。 齐氏略带歉意的对身边的几位夫人说了几句话便带着那婆子离开了。 发生了什么事?在宴席开始前匆匆离去? 热闹的大堂有一瞬间的安静,随又恢复了说笑,沈欢也趁机摆脱了孙氏,来到公主聚集的地方,才不过九岁了沈嬅卿颇为不屑的打量了她一眼,然后就拉着沈澜卿和沈珺卿撒娇,不让两人理会她。 沈澜卿一脸无可奈何,给了沈欢一个歉疚的眼神,沈欢也乐的清净,忙给她一个自己不在意的眼神,坐在一边。 此时大堂虽然依旧热闹,可看得出大家都心不在焉,不少人倒在猜测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在主家又不好随意去打听消息,只能胡乱猜测。 沈欢看向把目光转向安夏禾,她正与陆珧交谈,神色淡定,看不出什么。于是沈欢干脆放下心来,等待好戏开罗,专心的吃起桌子上鲜脆多汁的贡梨。 很快齐氏就回来,她先向大家表示歉意,又吩咐开宴。 宴席开始,大家的闲话就少了。 大家开始轮番朝齐氏敬酒,表示恭贺。此次朝中虽然没有明说,但大家私底下都明白,只要这次大皇子回来,十有*就会被封为太子。 正在大家正起兴时,沈澜卿身边的一位侍女过来,附耳对沈澜卿说了两句话,沈澜卿脸色大变,甚至将身前的酒盅弄倒了。 沈欢这一桌人惊讶,沈澜卿迅速恢复笑容,然后略带歉意道:“我的侍女兰蓉突然有些不适,我去看一眼。” 说完,她便匆忙离席。 不过一个侍女,这么着急,大家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也不以为意。只有沈欢趁机看了安夏禾一眼,安夏禾正好看向这边,她微微一笑,清亮的眸子告诉沈欢,好戏要开场了。 宴席快要结束时沈澜卿回来了,沈嬅卿问道:“澜卿姐姐,你那侍女没事吧。” 沈澜卿有些放松的笑笑:“无甚大事,我已将她送回去了。” “那就好。”沈嬅卿天真的笑道。 只有沈欢看到,沈澜卿的笑意未达眼眸。(未完待续) ps:写着写着才发现其=起章节名才是最困难的...... 起名困难户,请大家忽视各种文不对题 第三卷计划写一百章,结果现在写了一半了儿,还有两个重要人物没有登场...捂脸,这个节奏简直要死,谢谢依旧支持订阅的亲对鬼鬼的容忍。 第五十一章 摊牌 宴席过后就是众人期待的清音阁表演了,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向环佩阁出发,放眼望去,满眼的珠翠锦绣,说不出的富贵繁华,香风阵阵,娇言俏语,若不是暗波汹涌,沈欢都要被这景象给迷住了。 来到环佩阁,众人在侍女的引领下在安排好的位子上坐下,等待好戏开锣。 突然有人小声道:“天啊,那是陆大公子?!” 看台上的众位女宾闻言纷纷向另外一边的看台望去,果然,陆璟正坐在看台前面,优雅的端着茶盏低头轻啜。仿佛是听到了刚才那句话,陆璟侧头轻轻往这边扫了一眼。 沈欢这边的看台发出阵阵惊呼。 “欸,看啊,还有韩状元和宋探花。” 于是又是一阵惊呼。 沈欢想到刚才和陆璟不经意对视的一眼,不知为何有种心虚的感觉。好在随着一阵咚咚鼓声,对面的戏台有了动静,沈欢松了口气。 此时的戏曲,多还发展不成熟,总的来说有三种形式,第一种叫转踏,其实就是用一曲连续歌唱,第二种是大曲,是一种规模很大的舞曲。第三种叫曲破,以表演故事为主,鼓词组织规模庞大,音乐变化复杂。 清音阁主要以曲破闻名,尤以故事曲折动人,今日表演的故事是《随波行》,讲述的是一位世家子弟放弃荣华富贵,仗剑天涯,行侠仗义,最后一人之力拯救了整个大宛国,并赢得了大宛国公主的青睐,但是这位剑客却在最后悄然离去。 故事看似俗套,细节之中却多有动人之处。沈欢也看的入迷。 正在大家入迷之时,突然一声呼叫传来,众人惊疑。 上座的齐氏脸色一变,她身边的婆子匆匆离开看台,齐氏重新招呼大家看戏。 可是声音越来越大。 “求您救救小人一家吧,刚才要不是小人机灵,这会子就成了冤下鬼了……” 沈澜卿手中的茶盏一下子掉在地上。茶水洒在她天蓝色的裙摆。晕染出一片水渍。 齐氏过来:“哎呦,这么一大片,妹妹跟我去换件裙子吧。” 沈澜卿勉强笑道:“多谢大皇嫂了。” “您说要保小人平安。可是刚刚就有人拿着刀要杀了小人啊。”那人又叫喊道。 “本王说到做到,你不要在这里闹了,来人把他带下去!” 不知何时,声音更加近了。整个看台都能听清楚。 齐氏和沈澜卿匆忙下去。 “我知道了,你们和那个公主都是一伙的。逼我小妹害她恩人…呜呜…”那人的嘴被捂住了。 此言一出,众人吃惊,突然楼梯那边传来声音:“公主,公主。您没事儿吧!” 有人过去看,原来沈澜卿摔倒扭住了脚,齐氏吩咐一个婆子将她背了出去。而闹事的那人也被大皇子带走了。 戏台上《随波行》已到*可惜无人观看。 陆珧不知何时来到沈欢身边,饶有兴趣道:“听宋表哥说你唱曲儿唱的最好听。” 沈欢想到那天晚上的《最炫民族风》。宋祁熙抽搐的嘴角,还有陆璟手中碎成粉末的瓷杯,满头黑线:“宋七公子说的话你也相信。” 陆珧扑哧笑出来:“你果然有意思。” 沈欢问道:“刚才是怎么回事?” 陆珧微眯桃花眼,狡黠笑道:“听说今天明宇酒庄送来的酒中藏了一个人,是夏洛侍女的哥哥。” 明宇酒庄?!沈欢看向李歆瑶,发现她虽然嘴角含笑,但笑意却未达到眼中,思绪不定。 明宇商行可是李家旗下的商行,这下不但澄清了自己,还阴了李歆瑶一把。 沈欢赞道:“安姑娘战斗力果然强悍。” 陆珧点头:“那是自然,对了,伯言哥哥让你宴会结束后等着他。” 沈欢惊悚:“大公子找我?!” 陆珧笑道:“这么害怕干什么,伯言哥哥又不能吃了你。” 沈欢严肃道:“每次跟他见面,时时刻刻有种要被他俘虏的感觉,杀伤力太大。” 沈欢的话陆珧忍俊不禁,于是调侃道:“你能坚持到现在,我已经很佩服了,不过还要再坚持一会儿啊。” 说完,她给沈欢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然后笑着回到了原位。 此时看台的不少人都已经知道了事情原委,私底下纷纷议论。 沈欢早先就听说安夏洛的侍女玛瑙是她自己救回来的,看她可怜就收做了侍女。其实这样做事很不符合规矩的,讲究一点的世家,只有三代以上的家奴才有机会贴身伺候嫡出的公子姑娘,就像钟灵,虽然被陆珧救了,但进入陆府后一直在打杂,直到赐给了沈欢。 看来玛瑙的家人被沈澜卿控制了,玛瑙才会设计安夏洛。没想到她还想嫁祸安夏禾,却被安夏禾反将一军,不但找到了玛瑙的家人,还安排在了明宇酒庄送到大皇子中的酒箱中。 方才沈澜卿在宴席时收到了消息,想来她出去就是为了尽快除掉后患,却不知有人早有准备,不但没有让她得宠,还趁机将此事闹大了。 不过此事也没有那么简单,洛秋华和李歆瑶与此事应该有些关系,不然安夏禾不会平白无故扯上李家。 过了一会儿,齐氏回来了,但沈澜卿没有回来。 这下众人心中越发明白了。 此时戏也落幕了,就有人开始请辞,齐氏象征性的挽留了两句,就安排人手送客。 沈欢想着一会儿要和陆璟见面,就磨磨蹭蹭,直到最后才离开。 出了王府大门,来接她的车夫直接问道:“郡主,刚才有位小哥儿说公子在寥舍等您。” “那就去寥舍吧。” “是。” 沈欢上了车,将刚才的事情抛在脑后,开始考虑陆璟见她是为何事? 原本以为陆家对她的照顾还稍微有点儿情谊在。但自从偷听过沈珺卿的谈话后,沈欢再也不敢多想,毕竟是仇人,虽然不会牵连,但也不会以德抱怨。 如今她本身的价值也逐渐暴露,沈欢就更加清楚陆家照顾她一定有其目的。 其实见一面也好,有些事情总该弄清楚的。 寥舍是一家茶馆。舍主纪阊书画双绝。是大夏朝有名的才子,十分受追捧。听说他开的茶舍,有三种人不能进。白丁者,作奸犯科者,还有貌鄙者。 沈欢问钟灵钟秀:“我算不算貌鄙者。” 两人连忙摇头。 沈欢叹道:“一会儿我进不去怎么办。” 竟然约在这种地方,到底还想不想见面了! 两柱香的时间。马车停了下来,沈欢下车就看到宣白站在茶舍门口:“郡主。公子在里面等你。” 沈欢抬头看到古拙茂朴,大气有力的‘廖舍’两字,心中不由赞叹。 “我要是进去店家不会赶我出来吧。” “郡主说笑了。” 沈欢四周打量了一圈儿:“你家公子包场了?” “公子不喜人多。” 沈欢了然,然后踏步走进寥舍。铺面而来的清冷的气息,店里不仅人少,连桌椅都少的可怜。但是四周贴满了字画。 沈欢眼神好,立即就被一幅纵意散傲。狂放自然的行书吸引,好漂亮的字!看来这廖舍果然名不虚传,可惜今天有正事儿,沈欢恋恋不舍的转身,走向正坐在中间悠然品茗的绝世男子。 “喜欢拿走即可。” 刚坐下就听陆璟这样说,沈欢笑道:“大公子是在贿赂我吗?” 陆璟气定神闲:“我在喂食。” “啊?”这是什么意思? “你的眼神像焱霜看到糖的样子。” 焱霜?这是什么? “焱霜是芊芊的爱骑。” 芊芊是陆瑶的小名。 沈欢挑眉:“自然比不得大公子见多识广。” “毫不掩饰对某件事物的喜爱,这么多天你还是没有长进。”陆璟轻睨她。 沈欢气馁:“这事儿不用大公子操心吧。” 陆璟不置可否。 “大公子找我有何贵干?”沈欢问道。 “南诏的事情你都知道了?”虽是问句,但陆璟语气笃定。 “那么多牛鬼蛇神都找上门来了,我岂能不知,不过,恐怕没有大公子了解的多。” “还想知道什么。” “我想知道的多了,你确定什么都会告诉我。” “不会。” 沈欢撇嘴,:“南诏如今的形势怎样?” “大势依然在姬清玄手中,他在南诏经营有方,这些年南诏诸族在他的带领下,实力大增。虽然这两年他在我手中接连大挫,但依然控制着南诏局势。朝廷势力虽有所增加,但还不足以与他对抗。” “陆家呢?你在南诏经营了三年,不可能一事无成吧。” “陆家的重点不在南诏,有一部分力量,但不足以影响局势。”陆璟淡然道。 重点不在南诏?那他去那里当了三年总督,难道是掩耳盗铃?不过这也不是她所能关心的。 “可是你既然找到了我,那就一定有所图谋。”沈欢定睛看他。 陆璟深邃广袤如夜空的眸子闪过一道光:“没错,南诏的铜矿我不在乎,我要的是红河水运。” 红河水运?! 沈欢瞳孔紧缩,好一会儿才不得不惊叹的看着陆璟,这个人……(未完待续) ps:卡文了...... 不好意思这么晚才发 不过鬼鬼会保证不会断更的! 第五十二章 图谋 红河也就是后世的珠江,源头在云贵高原,流经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等多个地区,水域广阔,支流众多、水道纷纭。 南诏荒凉偏僻,地形复杂,盆地丘陵众多,交通艰难,就算有铜矿,在当地铸币,也不好运输,而且陆路运输火耗太大。 水路虽然便捷,可是…… “红河上游地形崎岖,水流湍急,不适宜航运,而且下游也不在南诏的管辖范围内,你找我要这个,怕是在浪费功夫。”沈欢看着他,她不太相信他说法。 “这自然不需要你考虑。”陆璟从容不迫,看起来非常有把握。 “你在南诏三年是为了河运?” “准确的说,是后两年开始的。” 人人去抢铜矿,他却抢一个苦差事,可是,这件苦差事可不简单。倘若打开了红河流域的航道,将相当于将那片地区盘活了,云贵高原和两广地区,虽然现在贫瘠落后,但是资源丰富,尤其是珠江三角洲,一旦开发好了,富庶绝对不下于江南。而且那边沿海地区多天然的优良海港,稍加改造就能成为对外贸易最适宜的港口! 这绝对不是铜矿价值所能匹比的,毕竟铜矿就算给你开发,那也是国有的,铸币那也是国有的,你能得到多少就看其他的本事了。 而且,铸造的钱币需要运出来,如果河运能够支持,自然不会有人选择陆运,这样看来,控制科河运也就扼住了南诏铜矿的命脉! 这个人,眼光果然厉害! “我倒是想给你。可又不是我的东西。”沈欢双手一摊,表示无奈。 “姬清玄不足为惧,等长安的人收拾了他,南诏自然是你的。” “南诏还在姬清玄手中,怎么会那么容易对付。” 陆璟看向沈欢:“因为有你。” “圣女的名头就这么好用?”沈欢吃惊。 “我虽然也想不通,但事实就是如此。” 难道圣女是一种信仰? 除了信仰,沈欢想不出还有什么力量能让一个仅仅有名头的人拥有那么大的号召力。想到自己成为了一种信仰。沈欢忍不住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说不定等南诏成了我的。我就成长安人的了。”沈欢自嘲,现在到底有多少势力觊觎她,她还不清楚。但是想想也知道,这些势力一定不简单。 其实联姻是个好办法,可是,自持矜贵的世家是不会娶沈欢的。就算沈欢拥有富可敌国的财富,不然世家怎么是世家。只是为了金钱就自降身价娶一个血统不纯,母亲身份低贱的女子,只会被世人嘲笑。 谁让这是一个身份制社会,甚至力争上游的寒门都不会求娶沈欢。 “你成为长安人的倒没什么。可要是落在圣人手中,我或许还会有些担心。” 落在皇上手中? 那就是在权力的争夺中皇权胜利了,沈欢的控制权自然会落在皇上手中。而且如果皇权坐大,沈欢就算自己有一定的实力。也不得不接受控制,这是皇权天生的优越性。 这绝对是个糟糕的结果,但也是最有可能的结果,在沈欢看来。 “陆家站在世家这边?” 原来帮着皇权对付世家,现在是共同抵抗皇权侵压? 陆璟唇角轻勾:“不,陆家只站在能压制陆家权力的对立面。” 沈欢被他的轻笑勾去了半个魂,反应过来后觉得这人自负的让人非常不爽。 想成为不被压制的势力,比成为最强大的势力还要困难! 古往今来,除了中央集权最厉害的清朝中后期,其他朝代,便是绝对强势的皇权尚且做不到如此,一个世家,竟然想要做到如此!若是其他人这样说,沈欢一定回讽刺几句,可是这话从陆璟嘴里说出来,让人根本生不起想要质疑的*。 “狂妄自大!”沈欢只能这样说。 陆璟修眉轻挑:“尚可。” 为了避免被眼前的人迷得七荤八素,沈欢移开目光:“那你打算怎么帮我?” “暂时按兵不动。” “你让我坐以待毙。” “时机不成熟。”陆璟看出了她的心思,知道她不放心,便补充道:“你不用担心什么,做自己的事情就好。” “可我不安心。” “你不信任我。” “一般一般,其实问题的关键是我们的力量不对等,对于强者,弱者永远抱有警惕的心态,除非自己变强。” 陆璟垂眸,修长的手指轻抚在兔毫耀目茶盏上,宛若一幅艺术品:“想要变强,就看你有没有那个能力了,你要做什么,我不会干预。” “这就是你的诚意?” “如果你认为不够,我会在一月之内将恭亲王一家调出长安,作为我的诚意,如何?”陆璟说的云淡风轻。 可是沈欢心中却掀起了轩然大波,怎么办,这个条件好诱人! 沈欢算是把恭亲王一家得罪惨了,恭亲王的两个儿女实在是个麻烦,他们俩虽然不至于把沈欢怎么样,但是像沈延这样时不时显示一下存在感,也着实让人吃不消。 而且若恭亲王是个小心眼的,发起飙要为他的儿女找回场子,作为位高权重的亲王,想要整治沈欢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不管怎么说,恭亲王一家对于沈欢来说就是个定时炸弹, 陆璟若能不着痕迹的将皇上最倚重的亲王一家调离长安,那么陆家蕴藏的势力绝对比沈欢预计的还要厉害,与陆家合作,还是比较可靠有保障的。 再细数这段时间找上门来几家势力中,沈欢还是更倾向于陆家,人家实力强大,目标明确。不像其他人虚以为蛇。各种试探,让人不胜其烦。 当然陆家也不值得信任,陆璟虽然说的是实话,但是,实话未说尽,他的目的绝对不仅仅如此。 可是这又有何妨呢?最终要依靠的还是自己的力量。 沈欢抬头看向陆璟:“如果你能做到,我会全力配合你。我的目的只有一个。得到南诏的实际控制权。” 陆璟颔首:“你会得到的。” “希望你能遵守诺言。”沈欢伸出一只手。 陆璟伸出修长白皙骨络分明的手贴合在沈欢瘦骨如柴干巴巴的手上。 美与丑的强烈对比,冷与暖的相互交融,没有声音的贴掌。一切矛盾却又自然。 陆璟从容的收回手:“想要那幅字?” “啊?”话题转换太快沈欢没有反应过来。听出陆璟所指后,她连忙点头:“想。” “拿茶来换。” “茶?”沈欢有些奇怪,“你是指之前我弄的白茶。” “没错。” 沈欢笑出来:“你也喜欢冲泡着喝茶?不过面汤一样的茶水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 此时盛行的茶饮,就把茶磨成粉。再配以盐,豆蔻。肉蔻,香油以及各种佐料,味道*无比,沈欢向来都是意思意思。自己喝的茶就算也是茶末,也不要乱七八糟的调料。 沈欢一直以为自己的口味不同于这里的人,现在终于找到知音了。 “你从我这里拿去的白茶喝完了?” “我又找人弄了些。但是一种茶太过单调,我需要其他种类。”陆璟漫不经心道。 沈欢了然:“其实能用来冲泡的茶很多。可是我能力不够,弄不出来。不过你可以啊,我可以列出一些茶的产地和采摘时间,你弄些原始茶叶,大部分茶需要经过发酵、炒揉烘焙,具体的工艺我也不清楚,只了解一个大概,所以工艺的具体细节就需要你找人琢磨了。记得弄出好茶分我一些,我最喜欢祁门红茶和狮峰龙井……” 陆璟不理会沈欢的废话:“成碧,拿笔墨来。” “怎么,你让我现在写?” “你有事?” “好吧,我可以写,不过你今日请我吃晚膳怎么样?” 陆璟黑眸看向她:“想干什么?” 沈欢笑道:“没什么,抱上了陆大公子的大腿,怎么也要炫耀一下不是吗?” “炫耀…”陆璟玩味轻笑,“不如一起夜游平康坊。” 将笔墨放在桌子上的成碧听了这句话动作顿了一下,然后若无其事的迅速离开。 陆璟目光扫了一眼成碧的背影,然后很自然为沈欢磨墨。 “夜游平康坊,你确定要带我去那里玩儿?” 沈欢黑线,平康坊那是什么地方?那是和北京八大胡同、南京秦淮河畔、扬州二十四桥、北宋东京城的潘楼这种地方一样的存在,大夏朝长安城赫赫有名的烟花柳巷。 世风好狎妓,在大夏朝,冶游狎妓可是文人雅士的流行风尚,是体现自身价值和显示荣耀的一种形式。所以大夏朝风流渊蔽,妓娼文化发达,皇室中有“宫妓”,达官显贵们有“家妓”,军旅驻地有“营妓”,城市都会有“官妓”,茶楼酒肆中有“歌妓”及专事陪酒的“饮妓”。 妓女也有三六九等,顶级名妓那也是千金难买见一面,十分受追捧,‘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但是,毕竟是贱业,就算是名妓也只是风光几年,大多没有多少有好下场的 平康坊位于东市西北方向,与外皇城相连,是长安城最大最高级的风流场所,那里有河流经过,水陆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也好,可以说是长安城最热闹的地方。 沈欢对平康坊慕名已久,但是,她可没想过和陆璟一起去。 “那里人多,足够你炫耀。”(未完待续) ps:这章早就上传了,但不知为何要被审核,修改了好几次..... 长安的平康坊确实是很有名的地方哦~ 第五十三章 划策 “不行,大公子这样的神仙人物跟在我身边,摆明是想为我拉仇恨啊。”沈欢直接拒绝。 “有我在你怕什么,还是你没有胆量。”陆璟看着她,眸中似有深意。 “有你才担心呢,这不是胆量问题,而是跟着你注定不能享受到平康坊的真正乐趣所在。”沈欢嘟囔着拿起笔。 “你是生来就享受不了那里的乐趣,与我何干。”陆璟目光悠然,意味讽刺。 性别歧视!差评! 沈欢不理他,提笔就要开始写。 “左手。”陆璟突然道。 左手?沈欢惊讶的看着陆璟,他知道?! “不要用你的右手字应付我。”陆璟说的淡然,但语气却不容置疑。 “败给你了。”沈欢无奈道,人家都看出来了,还装什么。 于是心中愤愤的用左手拿笔开始认真回忆。 沈欢对茶的了解仅限于祖父、小师叔和自己喜欢的茶,好在都是茶中精品,一共列出了西湖龙井中的狮峰龙井,洞庭碧螺春,黄山毛峰,庐山云雾,信阳毛尖、祁门红茶、君山银针、武夷大红袍八种名茶。 此外沈欢还将每种茶的特性和冲泡方法也列了出来。 “说不定有些茶找不到,你就当我瞎说好了,炼制好茶的工艺非常复杂,我把知道的列给你,其他的只能靠你了。”沈欢再次强调,反正陆璟不会问她为什么知道这些。 此时骄阳已开始西坠,温绚的橘光透过高丽纸为整个房间带来暖意,埋头认真的少女,优雅磨墨的青年。一切显得静谧而美好。 “呼……”沈欢将墨迹还未干的上好宣纸拿起来人工吹干,最后又检查了一下内容,确定没问题才交到陆璟手中。 陆璟大致扫了一眼,就将成碧和宣白叫了进来,让两人将沈欢看中的字画打包。 沈欢也不客气,转了一圈,将自己最喜欢的两幅字画挑出来打包。然后回到座位上。有些好奇的问道:“观其字画。就知舍主是个狷狂高傲之人,你把他的东西随意送我,不怕他找你算账。” “他性格暴躁。脾气如狂风,来的快去的快,近日不让他找到我就没事了。” 沈欢无语:“你就这样耍无赖。” 明明这么无赖的话,他却说得理直气壮丝毫不心虚。是不是该夸他心理素质强大呢。 “只要后果能承担,自然随心行事。” “不计较利弊得失?”沈欢不信。 “大巧无谋。利弊无虑,计较太多注定会失败。” “那你的行事准则又是什么?” 陆璟看了她一眼,然后站起来朝外走:“心生一切,心灭一切。” 沈欢起来追上他:“说的这么玄乎。” 两人上了马车。陆璟问道:“想去哪里?” “你做东,你做主,我对长安的酒楼饭庄都不熟悉。” “去朝华楼。”陆璟对既是小厮又是车夫的宣白吩咐道。 在马车上两人并没有在交谈。虽然沉默但并不尴尬,沈欢精神紧张了一天。此时放松下来,就有些困顿。 但是,沈欢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于是抬头问道:“既然你早就知道一切,又注定要与我合作,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而让我从别人的嘴中得知。” 陆璟并没有立即回答她,过了一会儿才慢慢道:“崔晔找你在意料之外,我并没有打算太早摊牌,至于为什么不提早告诉你,只是觉得即便告诉了你也无用,以你从南诏出来时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只会让事情更糟糕。” 沈欢听到原因有些意外,忍不住道:“你未免也太小看我了。” 陆璟眉头轻佻,上下打量沈欢:“小看你?除了没心没肺我不知道还有哪里能高看你。” 沈欢低头拒绝再与陆璟交谈,这个人说话总能让她更一口血吐不出来咽不下去。 接下来的一路上,两人都沉默着,不过用为陆璟本身话就不多,沈欢也不觉的有什么尴尬。 到了朝华楼,快要下车时,沈欢突然道:“你不会又要包场吧?” “客满的时候包场,我还没那么无聊。” 沈欢轻笑,然后跳下车去,陆璟跟在她身后。 刚下车,沈欢就能感受到从四面八方投射而来的目光,瞬间她和陆璟成了整个条街的焦点!突然觉得还不如包场呢,被这样的目光看着会让人消化不良的。 可是人长的太帅有什么办法! 不过看到表情虽然没变化但气压明显降低的陆璟,沈欢忍不住调侃道:“这么多年你总应该适应了吧,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陆璟瞥她一眼,然后漫步前行:“麻烦。” “所以你甚少出门?”沈欢跟上他。 陆璟不置可否。 此时朝华楼里出来一个蓝衣青年男子,后面跟着两个小厮。 “陆公子光临朝华楼,胡某有失远迎。”青年抱拳。 沈欢观察这位青年,样貌不过寻常,一双小眼甚至让他看起来有几分猥琐,但是他眼神清明,丝毫不被陆璟美色迷惑,对沈欢的出现也无惊讶,眼神恭敬却不谄媚。 是个人物。 陆璟虽停下脚步,但根本不理会他,成碧拦住青年:“我家公子今日临时起意,没有事先约定,掌柜给我们安排个雅间即可。” 胡掌柜连忙点头:“请公子放心,朝曦间还留着。” “那就麻烦掌柜带路了。”成碧客气道。 朝曦间是朝华楼最顶层的雅间,平时不对外开放,只接待最顶级的贵客。沈欢是个土包不了解,只对朝华楼最顶层能俯视车如流水马如龙的夜景表示赞叹。 “我改变主意了,一会儿要和你去平康坊看看。”沈欢趴在窗边。 站在另一扇窗前的陆璟不紧不慢道:“我也改变主意了。” “怎么样才能令你回心转意?”沈欢苦脸。 陆璟回到房间中间的圆桌边坐下。悠闲的看着沈欢:“那就来段曲子,如果我听着顺耳,或许会考虑带你去。” 你分明是有些无聊了吧,沈欢腹诽,但是她看的出来陆璟没有想要为难她,似乎他很想带她去平康坊,看来是有什么事了。 话虽如此。沈欢还是忍不住争辩道:“这可不公平。评判标准是你,你若不想带我去,只要一口要定我唱的不够顺耳。我连反驳的余地都没有。” “你唱还是不唱。”陆璟看都不看她。 好吧,被拒绝过傲娇一把而已,沈欢笑着想到,那就唱支曲子吧。不过唱什么好呢?这个时代的曲风沈欢也有所了解,唱腔曲调沈欢可以模仿出来。但是,唱这样的曲子不一定能让人听的习惯,要是换风格,怎么才能不显突兀让陆璟接受? 伤脑筋…… 沈欢走到桌边为自己到了杯清水。慢慢思忖,音乐是没有时间空间的限制的,只要是经典。无论那个时代应该都能引起共鸣。要打动人,需要让感情动人。那就要自己融情,可是沈欢在外面轻易不泄露自己的感情。 算了,何必为难自己。 沈欢背倚窗棂:“好一朵茉莉花啊,好一朵茉莉花啊,芬芳美丽……” 经典的民间小调,从明朝流传到现代,旋律委婉,波动流畅,淳朴柔美,散发着浓浓的乡村气息…… 陆璟听到眉头微动,随即恢复平静,显然,他并不喜欢这首曲子,沈欢心中开心,反正不想让他如愿。 “怎么样?”唱完后沈欢明知故问。 “尚可,不过不适合你。”陆璟垂眸,“为何改变主意?” 即便不喜欢也没有说不好,看来带她去平康坊真的不是临时起意的…… 沈欢压下心中蹦出来的念头,嬉笑道:“跟着陆公子能享受到贵宾待遇,能让最红的美人接待,机不可失。” 她说的可是实话,突然改变主意,纯粹是觉得机会难得。 有人敲门,菜来了,宣白成碧出去端菜,钟灵钟秀服侍两人洗手。 沈欢确实饿了,埋头苦吃,陆璟不紧不慢,动作一直没停。 酒足饭饱后,沈欢惊讶的发现六盘菜已经所剩无几,看着优雅喝茶的陆璟,沈欢不禁道:“总觉得你不食人间烟火,没想到你这么能吃。” 陆璟看了她一眼,淡然道:“同是五谷轮回的凡人,世人被表象迷惑,你还看不清楚。” 竟然没有偶像包袱,沈欢忍不住调侃:“你身在高处不知寒,殊不知美貌可是征服一切的利器。” 陆璟幽眸浮光,有些嗤笑的意味,他侧头看向沈欢:“征服你了吗?” 沈欢咽下口水,忙点头:“嗯嗯,早就被你征服了,要不然会这么乖乖听你话 陆璟眸中闪过一丝嘲弄:“鬼扯。” “什么鬼扯,我的确很难抵抗你的脸,只不过我的直觉告诉我你很危险,所以能勉强保持清醒。” 陆璟唇角微勾:“动物的直觉都很灵敏。” “讽刺用不着这么拐弯抹角。”沈欢撇嘴。 “你能听的出来我很意外。” “我也很意外你怎么就对我这么毒舌。” “大概是因为你的蠢笨超出了我的预料。” “傻人有傻福。” “你以为高调宣扬和陆家合作,就能转移他们对你的注意力?” 沈欢一愣,无奈叹道:“这是我目前能想到的唯一方法。” “不管是哪方势力,都不会认为陆家会真心帮你,他们只会极力拉拢陆家。”陆璟放下茶盏,“放出消息,皇上有意让你下嫁安志轩,安彦诸不反对,你觉得如何?” 寒族第一家与身价贵重的郡主结合!所有世家都会不安的吧…… 不过,沈欢瞪眼看他:“安家怎么会同意!”(未完待续) 第五十四章 胭脂阁 陆璟淡扫她一眼:“你不了解安彦诸为人,他想要安邦定国,涤荡天下,改天换日,成为破除天下千年沉疴痼疾的治世能臣。” “抱负还挺大。”沈欢呵呵。 这种事情怎么说,政治格局是由很多方面造成的,想要由一己之力改变这种状况难于登天,他倒是勇气可嘉。 不过,中央集权是历史趋势,这是生产力所决定的,世家政治消亡也只是时间问题。 “所以,为了达成他的抱负,只要是他认为可以牺牲的,他都会牺牲。” “包括亲生儿子?” “那就看你有没有这个价值了。” 把安彦诸搅合进来当挡箭牌,是个好主意,但是安彦诸对沈欢的情况了解多少,他会有什么意图? 等再掌握多点情况,再做决定。 “哦,对了,洛秋华是谁的人?她倾慕安彦诸,可似乎又与王家有勾结。” “一个愚蠢自私的女人,她不是谁的人,只是周旋在各个势力中,为的是引起安彦诸的注意,不过总成为别人的棋子。” “不足为虑?” “你的话,还是小心为好。” 这还是在嫌弃我太笨吗,沈欢心想。 “倒是崔晔,你不要理会他。”陆璟道。 “崔晔,这人让我摸不着头脑,他到底有什么意图?” “他不是你能对付的,而且他的目的不是你,是陆家。” “陆家?那我就不多管闲事了,聪明人就交给聪明人对付吧。”沈欢伸伸懒腰。 “休息好了,那就走吧。” “走?去哪?哦。平康坊,你决定带我去了。” 陆璟站起来出门:“还不快跟上。” 沈欢小跑跟上他。 朝曦楼有专门的通道,不需要经过大堂,但是沈欢下楼时还是听到了大堂那边传来的喧闹声。 酒楼里有歌舞助阵,吃客竞相捧场,自然热闹。 什么时候能够无拘无束,没有负担的享受生活。享受这样的喧闹呢。沈欢心想,但转瞬又觉得自己太贪心,自己还是走一步算一步吧。 平康坊离朝华街不远。不过两柱香的功夫就到了。 “公子,咱们去哪一家?”驾车的宣白问道。 “胭脂阁,灼灼。” “灼灼?好名字。”沈欢饶有兴趣,能让陆璟记住名字的女人。应该不简单。 “灼灼是你父亲的人,不过准确的说。胭脂阁本应属于青染衣。” 一语石破天惊,沈欢呆住。 “我父亲废太子的人?胭脂阁是我娘亲送给父亲的?”沈欢一字一句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原本是青染衣手中的东西,后来她送给了你父亲。不过最后还是回到了青染衣手中。之后,青染衣为躲避姬清玄,用手中的势力交换。让陆家庇佑你。” “这么说胭脂阁现在是陆家的,不过。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青染衣虽然交出了手中的势力,却隐瞒了你怀有玉神蛊的事实。” “所以陆家失信了。”沈欢打断他,“当年你在路途中,查明了我身上的秘密,所以后来才没有隐藏我的行迹,故意引起姬清玄的注意。” “没错。” 沈欢有些冷,但头脑异常的清楚:“现在你们要来赔罪,将灼灼交给我?” 陆璟颔首。 沈欢有些自嘲,她身边的侍女,是陆家出来的;她府里的人,也是陆家送的;她的身份,是陆家弄出来的;她的安危,是陆家庇佑的,现在,她想要的势力,也要接受陆家的给予。 被陆家包裹的滴水不漏,密不透风,陆家没有恶意,她感觉得到,可这种感觉让她有些窒息,非常烦躁,她有些受不了。 沈欢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没有言语,一时间,车厢内空气有些凝滞。 陆璟面色平静,但眸中浓墨翻滚:“你不满意。” “对不起,我失态了。”沈欢恢复了平静,然后摇头,“没有不满意,只是我有性格问题,不知好歹。” “连自己的情绪都控制不住,在南诏的苦全白受了。” 可不是白受了,她哪次见到姬青玄不惹怒他,挨了多少打都没记住,果然,人骨子里的东西,是很难改变的。 “其实你们陆家对我已经仁至义尽了,我是个贱脾性,别人对我不好,我到能安然处之,若是对我太好,我会惶恐不安的。” 陆璟沉默,半响才道:“陆家不是你的敌人。” “可也不是朋友,不过是因为利益走在一起。” “这是最牢固的关系。” 沈欢点头:“我接受你给予我的一切,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从我这里得到回报。” “赔本的生意我不会做的。” “我这么笨,你还看好我。”沈欢勾起唇角,“那我们去见灼灼吧。” 胭脂阁,与倚翠楼和品红院并称为长安城三大的销金窟,胭脂阁的姑娘以才情著称,风流才子多爱流连于此。 等沈欢站在一扇幽静小门前时,很难把这里同刚才经过的前门当做是一个地方。 前门的胭脂阁,灯火辉煌,彩巾招展,香气如云,热闹非凡却也风雅无边。 怎么这里就这么冷清,明明宽敞的胡同却没有车马来往。 宣白敲门,开门的是一个胖婆子,宣白向她示意一块牌子。 胖婆子哆哆嗦嗦,浑身的肥肉起伏不平,沈欢都为她担心随时会掉下来。 “主子……您怎么来了……” “去叫管娘,安排灼灼接见。” “是…是…” 婆子扭动着浑身是肉的身体消失在几人面前。 沈欢和陆璟随着宣白进去,这才发现原来胭脂阁内部修的精致幽雅,虽然远处笙箫阵阵,但也丝毫不影响这里的意境。 半柱香的功夫。他们来到一个四面透风,灯火通明的水榭。 紫色的纱幔轻扬,琉璃明灯耀亮,丝竹声缥缈,明月繁星坠入湖面,如诗如画,但是。这都比不得站在中央的那位紫衣女子。 五官精致却算不上绝美。唯有一双斜长微勾的双眸,灯下流光,欲语还休。风流魅惑,勾魂摄魄,沈欢觉得自己真的要被她勾走了。 媚!除了这个字沈欢再也想不出其他任何字可以形容这个女子了。 她乌发披散,随风轻扬。额前一枚吊坠儿,简单朴素。却有压抑不住的无边媚色溢出。腰肢纤瘦,身材凹凸有致,衣袖宽大,更显韵致。 灼灼。果然灼人灼神。 “公子,你终于来了。” 可是,美人你一副激动的快哭了的表情是什么意思。 陆璟没有反应。只是四周扫了一眼:“换个地方。” 众人愣住,沈欢问道:“换地方干什么。我觉的这里挺好的,开阔漂亮,也不容易被偷听。” “太冷,你会着凉。” 沈欢受宠若惊,他不说,沈欢都忘了自己的豆腐渣身体了。此时虽然已经快五月份了,但夜晚还有些凉意,尤其是在这样的四面透风地方,沈欢本就体寒,现在有些微凉,一会儿就该冷了。 “多谢陆大公子关心,我就却之不恭了。”沈欢向他拱手笑道。 陆璟没有理会她,转身离开,灼灼眼神复杂的看了沈欢一眼,便匆匆跟了上去。 沈欢觉得好笑,然后慢吞吞的离开水榭,外面一位打扮艳丽,脸上扑着厚厚白粉的女子沈欢凑到沈欢面前。 “主子这边走。” 沈欢被她吓了一跳,说实话,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看不清五官的妆容。 大夏朝贵族女子,早年跟随陆太后的风尚,并不尚浓妆,近些年,随着国力昌盛繁荣,浓妆也渐渐复兴,但贵族女子还有些克制,顶多看起来不自然,但也远远比不上眼前这女子日本艺妓一般的妆容。 “请问你是……” 女子娇羞一笑,用手掩住画出来的樱桃小嘴,腰肢扭动,半露的酥胸汹涌澎湃。 “奴家管娘,见过主子。”声音娇嗲酥软。 沈欢忍不住抖了一下,她很好奇,怎么扑这么厚的粉,那粉也不会簌簌往下落。 “主子,陆公子都走远了,您还不跟上?” “没关系,总该留些时间让他给那位美人一个交待吧。” 管娘咯咯娇笑,虽然在沈欢看来奇怪,但也不可否认这个女子很有风韵。 “对了,你怎么知道我是你主子?” 管娘抿嘴轻笑:“整个长安城,有主子这般样貌的恐怕不多。” 沈欢点头:“即便你确定了我的身份,又怎么知道以后会被陆公子转交给我。” “主子有所不知,陆家派我过来收拢这些势力时,倒是让我好好修整一番,可是命令越来越少,也不让我们替陆家办事,两年前就不怎么理会我们了,好似要任我们自生自灭。奴家忍不住曾多嘴问了一句,才知道陆家要物归原主。” 沈欢挑眉,两年前?正待她要继续询问时,宣白过来催她了。 反正来日方长,沈欢也不急,就跟着有些着急的宣白到了一座小院儿的大堂。 陆璟淡然坐在上座,灼灼却跪在一边,娇媚勾魂的眼眸充满悲戚,面色却坚毅执着。 这是什么情况? 陆璟看到先后进来的沈欢和管娘:“认识了。” 沈欢点头:“我是糊涂了,你是让我来看灼灼呢,还是要让我见一下管娘。” “灼灼是青染衣的人,管娘是我的人。”(未完待续) 第五十五章 理清 沈欢明白,可是这位灼灼姑娘很明显更加青睐陆公子,而那管娘,那么自知自觉,卖弄聪明,看起来不简单。 “你想用谁?”陆璟看向她问道。 沈欢坐到陆璟旁边,转头先看看跪在地上令人怜惜的灼灼,再看看姿态妖娆坦然自若的管娘,笑道:“想必你们两人都知道什么情况了,我不喜欢强求别人,若是你们不想认我这个主子,还是早点说为好。” 管娘轻笑行礼道:“奴家是什么人,能够为主子效命是奴家的福分。” 沈欢不置可否,目光转向灼灼:“你呢?” 灼灼咬唇,不自觉流露出一股媚态,她向沈欢大拜:“灼灼愧对青夫人,对不起郡主……” 沈欢打断她:“看来你是想跟着陆公子,不过,如果想得偿所愿,那你就求求我,说不定我会为你说说情。” 灼灼抬头惊讶的看着沈欢,再看陆璟没有任何不愉,眼中顿时兴起了希望。 她猛地向沈欢磕了三个头:“灼灼受青夫人大恩,自知要为主子效命,可奈灼灼俗世凡人,未能断情绝爱,情难自制,心有所属……” 她说着,潋滟魅惑的眸子看了陆璟一眼:“若继续为主子效命,灼灼恐不能尽力,影响主子大事,以致后患无穷。灼灼不求主子求情,只想主子心中清楚,灼灼已经难当大任了。” “难当大任,那陆公子要你何用?”沈欢托着下巴看着灼灼,陆璟的魅力这么大,这样的美人都要倒贴了,她不得不叹服。 “灼灼蒲柳之资。不敢奢望能伴公子左右,只要公子不弃,灼灼便是做主子身边的粗使侍女也愿意。”灼灼叩首,语气哀求。 沈欢可惜的摇头:“那还真是暴殄天物,不过宣白,你家公子跟前可有粗使侍女?” 被点名的宣白一本正经:“回郡主,公子从不用侍女。” 沈欢轻笑:“灼灼听到了。你这是在痴心妄想。” 灼灼几欲昏倒。表情绝望,就连沈欢看着都不忍心了。不过,她是个怜香惜玉的人。总要为美人说两句:“陆公子,你觉得如果钱庄有灼灼这样一位女子会怎么样?” 陆璟唇角微勾:“你想怎么样?” “我只是觉得很多生意会变得更加容易吧。” 想想前世的银行,业界有能力的客户经理,无论是对公还是对私。大部分都是女性,而且这些女性无一例外都长得漂亮能喝酒。沈欢仔细打量灼灼。漂亮自不必说了,整个一尤物,至于喝酒,欢场中的人酒量应该不会太差……沈欢越看越满意。 灼灼不愿意跟着她。陆璟并不想接手,但是,如果送到钱庄让灼灼为陆璟效力。也算是帮她达到了目的了吧,虽然不能随身伺候。但总归是为他办事,这样陆璟也不会直接拒绝。 不过,陆璟并不会轻易答应,果然,陆璟拒绝了:“这个理由不足以说服我。” “你就当顺手帮我一把咯,我外送你一些私房菜谱怎么样?”沈欢笑道。 “成交。” 沈欢愣住,这么干脆让沈欢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没发现陆璟也是个吃货,一份儿菜谱就满足了?不管怎么样,他答应了,沈欢满意的点点头:“管娘我就留下了,不过灼灼是胭脂阁的头牌,等过一段时间我再给你送过去。” 灼灼听到后有些不敢相信陆璟就这么轻易的答应的沈欢,也愣在了那里。 管娘盈盈向行礼。 “管娘不必多礼,以后你替我办事,今日就说说你的情况,也好让我了解一下你。” 管娘跪在地上:“回主子,管娘原名曈菀,关中人,祖籍丰林。幼时关中发生蝗灾,家人将奴家卖入丰林袁家,因勾引袁家公子被逐,时年十三。后幸被陆家所救,习得雌黄之术,为报答救命之恩,被陆家驱使五年。四年前被派来收拢胭脂阁相关势力,四年经营,略成气候。” “我娘留下的人还剩多少。” “回主子,青夫人当年所留人员,共计七十五人,陆家前后派有七人,包括奴家,四年中损失十七人,发展十二人,如今共计七十七人,青夫人的人还有五十八人。” 沈欢赞道:“你做的很好,回去你拟定一份名单,将手中所有人的性格经历长处一一列出来,要尽可能详细,十天后我会派人来娶。” “是。” “你缺钱吗?” 管娘愣了一下,笑道:“回主子,胭脂阁并不缺钱,若主子需要,还能为主子提供些花销。” “这倒不必,记得回去将近三年的重要账册给我。” “回主子,整理账册需要些时间,三日后如何?” “我给你十日,将名单和账册一起交给我。” “主子放心。” “这些天你整顿一下,以前的事情我不管,从今天开始,若没有我的吩咐,任何人不能擅自行动。” “奴家遵命。” “时辰也不早了,你先下去吧。” 管娘行礼退下,沈欢看着此时已经欢喜的不知如何是好的灼灼,好整以暇道:“如今你也算是如愿以偿了,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灼灼端正身子向沈欢行大礼:“郡主对灼灼恩重如山,灼灼感激不尽,郡主对胭脂阁若有疑问,灼灼定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你还是先站起来吧,跪那么久岂不受罪,你也不必紧张,我只想问几个问题。” “郡主请讲。”灼灼恭敬,但妩媚的娇颜却总是不经意间散发媚意 “我娘亲身边原有一个陶婆子和一个侍女锦荣,你知道她们现在在哪里吗?情况怎么样?” “当时我还年幼,只知道,也就是胭脂阁之前的妈妈,常与青夫人身边的人来往。后来突然间就没了消息,姒娘担忧不已,等公子接管我们的时候,姒娘心念青夫人,对我交代了胭脂阁的事务,自己就离开了。” “你没她们的消息?” 灼灼摇头,沈欢有些失望。转头看向陆璟:“你知道吗?” “我去找人的时候。她们已经被人带走。” “谁的人?” “不清楚,只是大致有猜测。” 沈欢无奈点头,于是又问了些胭脂阁的其他情况。灼灼都一一说明,沈欢也吩咐她将胭脂阁众人的名册和近三年的账单整理一下,用以核对管娘整理的情况。 沈欢快到亥时的时候才回到宫中,因为陆璟给宫中传过消息。所以太后也没有多问。 因为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沈欢脑子乱糟糟的。练了一个时辰的字才理清思路。 沈欢并不聪慧,所以思考事情需要写下来,她将自己知道的,了解到的。还有想到的事情一一列出来。然后一点一点剖析筛选,再将自己的心得写出来。最后,将自己近期要做的事情列了一张表。标明重要程度和完成时间,而且每件事情都写出一份详细策划。 不过。最近的事情太多,沈欢一时半会儿整理不完,只先整理了几件重要的事情,但依然还是忙到将近子时才睡下。 沈欢的事情说复杂也复杂,毕竟这一块儿利益牵扯的势力有点多,说简单也简单,那些势力的目的基本上是一致的,想控制沈欢从而以更小的代价获取更多的利益。 沈欢的目的则是周旋在众多势力中发展壮大自己,让自己不至于成为傀儡。 沈欢没有亲故,只有朋友,但是此情太过危险,她不能牵扯他们进来,那她还有什么呢? 钱!钱庄的一成股和明宇商行的两成股的红利,还有和赵玥颜哲玉合作的生意,这绝对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有钱能使鬼推磨,这话绝对不假,只要手中有钱,她就有资本发展。那些个势力为什么觊觎南诏的铜矿,说到底也是为了钱。 身份!虽然身份给她带来了不少麻烦,但凡事都是把双刃剑,圣女的身份是麻烦但却非常有用。所以她能够和颜哲玉合作,利用颜哲玉的势力为她所用。 现在她准备三头行事。 首先是南诏那边,所有的矛盾都起源于南诏,她必须要弄清楚南诏的情况。同颜哲玉合作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清楚了就可以做出规划,她必须要在南诏拥有一定的实力和号召力,增加自己实际的砝码。 可这件事也有风险,一旦颜哲玉利用沈欢的旗号在南诏收拢势力的事情在过早暴露,只会被姬清玄连根拔除,所以行事必须小心。 而在在长安这边,她不能着急,长安的水太深,她摸不清楚,也不打算摸清楚,她要一边加重自己的砝码,一边把这边的水搅浑,让鱼儿一个个自己冒出来。 总之,增强自己的实力怎么都不会错的。 她与陆家合作,一方面是陆家实力雄厚,她需要树立这样一个势力当靶子,为她留有发展自己势力的空间。另一方面是为了提防陆家,她并不信任陆家,陆家对她肯定也另有目的,而她自己太过依赖陆家,这是非常危险的。 陆家太特殊,陆家既不屈从于皇权,也不溶于世家,在各种势力处于超然地位,所以沈欢莫不清楚陆家的目的,想要摆脱陆家的控制,就要降低陆家的戒心,互相合作的话,应该会有点效果,沈欢自我安慰。 至于加重自己的砝码,沈欢目前要做的就是抬高铜钱的价格,让大夏朝的君臣们充分认识到钱荒的问题,重新预估沈欢的价值。想要凭一己之力控制一国的货币,这听起来是天方夜谭,但是在这个特殊时期,在这个少有人懂得经济原理的时代,沈欢觉得自己应该搏一把,成功的自然好,就算失败了,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强调钱荒的严重性。 而沈欢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则是发展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势力!同任何人都没有牵扯的势力!这看容易,实际上却是最困难的,在一举一动都被监视的情况下,在毫无人脉毫无根基的情况下,沈欢想要做这件事绝对难于登天,可她必须做!而她的书画,她的家传本领则是最佳的发展平台!(未完待续) 第五十六章 端午 第二天早上,沈欢依旧早早就醒了,可却困的不行,生活习惯还真是个可怕的事情。 无论是晨练还是早膳,太后都没有询问沈欢关于昨天的事情,这让沈欢舒了一口气,毕竟,沈欢不忍心欺骗老人家,虽然这个老人家段位高的让沈欢只能仰止。 照例早早来到女学,沈欢准备好好听听大家们的八卦。 果不其然,昨日明王府的事情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其实,此时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稍微聪明的人都心知肚明。 “还以为那几个公主里,就她还能来往,这才知道原来她才是心思最恶毒最不能相交的人。” “那个赵婷,被陆姑娘打了一顿,我还有些同情她,现在觉得她活该,没有脑子乱说话,活该被人收拾!” “你别乱说,小心被她听到。” “我才不怕她呢,出了这种事情,李姑娘还会庇佑她。” “哼,李姑娘,这事说不定就是她指示的。” “这怎么会,你们知道那个人是怎么进入明王府的吗?他可是躲在明宇酒庄的酒缸里混进去的,明宇酒庄可是李家的产业,那人揭露的辽阳公主,可是帮了安姑娘一把……” “这种事情怎么回事她做的,肯定被人利用了….” …… 沈欢听着听着就睡过去了,直到上课时才被旁边的姑娘叫起来。 “多谢。” 这位姑娘叫余念,是个温柔的女孩子,因为父亲官职不高,家世门第也一般,在女学存在感比较低。 余念看到沈欢的样子有些好笑。和沈欢相处了一段时间虽然没有太多交集,但她对沈欢的印象还是略有改观的。她很佩服沈欢的心态,处事不惊,宠辱不乱,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她都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这是所有贵族子女的必须课,可是能真正达到沈欢这种境界的人着实不多。 而且沈欢待她的态度很好,她的家世在女学中不过是中末之流。在这个身份制社会。地位高的人对地位低的人态度自然骄傲,除非你很有才,但天才毕竟是少数的。真正有才华到让这个时代的人忽视身份地位的人,毕竟是少数。 所以沈欢尊重有礼的态度自然比其他人好的多, 沈欢看着余念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有些疑惑:“可是有事?你不妨直说。” 余念赶紧摇头,然后扫了眼四周。小心翼翼道:“昨晚我和佟芳看到了你和陆公子,她今日一定会乱说。你…你小心些。” 佟芳?和余念差不多但性子却有些功利的女孩儿,沈欢微笑:“多谢。” 她巴不得这事儿赶快传呢,不过没想到女学还有人肯主动和她相交,所以虽然没有热情回应。但心中记下了。 果然,沈欢和陆璟一起在朝华楼吃晚膳的事情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就传遍了整个女学。 继宋祁熙从硕人山庄亲自护送她回府,韩修竹大庭在广众之下拥抱她之后。很多女学生听到这个消息简直就要抓狂了! 简直太过分了有没有,接二连三的染指众人心目中的男神。还一个都不放过,这仇恨值绝对拉的妥妥的! 这要是李歆瑶这类的姑娘也就罢了,谁让人家才貌双全,家世尊贵,自己比不了只能在心底嫉妒的发酸。 可这人是沈欢!皇家郡主的身份是个摆设,就算被太后教养,也改不了她母亲身份低贱,混有蛮夷卑劣血脉的事实。再说样貌才华,别开玩笑了,才华看不到不说了,但就样貌这一件,女学所有的姑娘都能甩她好几条大街了好不好! 所以,大家听到这个消息,心中没有酸水,只有愤怒好不好! 当中午沈欢和苏碧儿在五味斋吃饭时,一位姑娘愤然站起来,恶狠狠的瞪了沈欢一眼:“这饭没法儿吃了!” 然后撂下碗筷转身离开,留下众人面面相觑,苏碧儿憋笑憋得脸都红了。 沈欢匆忙解决午饭,拉着苏碧儿找了个无人的地方坐了下来。 “真是失策啊失策。”沈欢哀叹。 其实沈欢对大家这么夸张的反应并不太在意,又不是三位公子要娶她,以她这样的资质也不可能,也没有人会真的认为她和那三个人有什么牵扯。顶多愤怒以下,等过几天有了新的新闻,这件事情自然会过去。 苏碧儿忍不住笑道:“你怎么会和陆公子在一起吃晚膳。” “我告诉你是他邀请的我你信吗?” 苏碧儿点头:“他知道你的价值嘛。” “你们家和陆家什么关系?”沈欢突然想到。 看起来苏家是在为陆家办事,苏碧儿和苏云深对沈欢的事情也一直保密,只有陆家知道,但是根据沈欢的观察,苏碧儿不但对陆家不了解,而且也没有多少崇敬的态度,这不太像上下关系。 “陆家对我家曾有大恩,祖上答应要为陆家办事,但陆家甚少找我们,你可是唯一一件陆家请我们帮忙的事情。不过你放心,在我眼里,你比陆家重要的多。” “那可真是我的荣幸,只是不知道和秦大哥相比,谁更重要?”沈欢打趣苏碧儿。 苏碧儿羞恼,转过头去。 “最近秦大哥在准备吏部选试,我也不好意思打扰他,等过了选式,我准备请秦大哥吃饭,到时候记得过来哦。” 到底是心意强过了羞意,苏碧儿点头。 下午上课,沈欢听说明日《国子监学》要发刊,这下可热闹了。本来长安就因为《长安旬报》和《新义书苑》搅合的热闹不已,后来有雨后春笋般的出来好多小报,把水搅得更加浑浊。 不过,这也更合乎沈欢的意愿,《长安旬报》每期的主题和主论调都是沈欢定下的,重在新颖大胆吸引眼球而且一定要合乎情理合乎逻辑。但毕竟是一家之言,舆论这种东西,是越炒作越红火,越是争论越有影响力。 沈欢需要《长安旬报》提高影响力,多几个个格调高的对手自然求之不得。 第二日沈欢来到女学,就顺路买了一份《国子监学》,到底是有底蕴的大学,《国子监学》先撇开内容不说,光是文采就胜出《长安旬报》好几个档次,而且较于《新义书苑》也略高一筹,毕竟官学喜欢华丽的篇章,像《新义书苑》这样的杂学更注重文辞严谨。 《国子监学》上面也不乏言辞犀利的文章,但是,此时的人们尤其是文人,习惯从圣人学说出发来理解世间的万事万物,以圣人的学说来解释一切事情。这样的论调自然就会有问题。虽然《新义书苑》也是这样,但是因为倡导经世致用,避重就轻,将实际与圣人之言结合,好歹有些看头。 中国古人重文采,轻逻辑,议论文讲究气势,排山倒海,一泻千里,以气势压倒对方。《国子监学》的文章读的倒是朗朗上口,但沈欢是越读越迷糊,大部分文章都说不清道理,只是一味的强调什么什么不合礼,什么什么不对,至于为什么不合理为什么不对,那是因为不符合圣人言论! 沈欢忍不住轻叹,《国子监学》若只是这种水平的话,那也太没有意思了。何止是沈欢,女学的学生们也大失所望,只有一篇人物小传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这篇人物小传介绍的不是别人,而是即将进长安献俘的少年将军晏殊是也。 晏殊是什么人,若是你在长安城问,大家都会说是宣威侯晏震的儿子,虽然听说他小小年纪就已经智勇双全,立下了赫赫战功,但谁会认为是他自己的功劳,能够不及弱冠就成为燕北军轻车都尉,云骑将军四品将军,估计全是靠父亲的蒙荫。 可这篇人物小传却为晏殊正名了,不但夸他少年聪慧,少有人及,悉通秦、汉以来将帅兵法,智谋超群,更赞其武艺绝伦,十五岁初露峥嵘,就斩杀突厥大将,万人之中夺首级。满篇的溢美之词让沈欢觉得这根本就是一个粉丝写的,哪有客观可言。 而女学的学生们关注的重点则在其美貌上!文中称其“风调开爽,器彩韶澈,风神秀异,见之令人目眩,俊美不能逼视。” 到底是何等俊美的人物才能有这样的夸奖,不禁引人遐想,再想到这样的人半月后就要来到长安,女学的学生们全都沸腾了! 五月份到了,长安非但没有随着科举考试的结束安静下来,反而更加热闹起来。 先是《新义书苑》和《国子监学》打起了擂台,同时又有两家有规模的报纸出现在人们眼中,《商都讯》和《百业报》,这两份都是商业报纸,虽然没什么影响力,但胜在有不少新鲜消息和传奇故事,倒是比《国子监学》还要受欢迎些。 因为这几份报纸,长安民众倒比平日多了几分热情,茶馆的生意更加红火,到处都在高谈阔论。 紧接着,五月初五临近。 端午节是大节,虽然北方不如南方讲究,但也是家家庆祝,世家大族则更重视了,于是由皇帝前头,长安城世家贵族参与的曲江龙舟大赛也拉开序幕(未完待续) 第五十七章 调离 大夏人喜欢热闹,龙舟赛还未开始,就已经被闹的沸沸扬扬,坊间不少赌场都已经开了场,赌倒底哪家的船能够拔得头筹。 但是就在长安城民众欢庆端午节的到来时,朝廷却在为一件事情发愁。河北路好几个州连续一个多月滴雨未下,播下的种子全都旱死。不但如此,随着天气不断升温,不仅地里干了,连人畜的用水都成了问题。 面对天灾,人力显得那么微小,几个州的太守带头修渠挑水也无法挽救局面。这几年河北路的粮食都用来支持燕北军打仗,农民基本没有存粮,如果今年夏粮歉收,恐怕会发生饥荒,只能等朝廷赈灾了。 于是朝廷紧急从江南调粮食,运往河北路,避免饥荒发生,致使饿殍遍地。 大旱无雨时,人们就会将希望寄托于虚无缥缈的神灵,便是治人的官员们也不例外,而且为百谷祈甘雨州县官员的一项明文规定的职责。一般情况下,祈雨的对象通常是属境内名山、大渎以及风伯、雨师等自然神灵及社庙、先贤祠庙、佛寺道观等。 因为“山川百原,能兴云致雨者也。众水所出为百原,必先祭其本。”山林川泽是雨水的涵源地,社稷先人可以为祈雨提供神力。 所以河北路官民一直祈求降雨,但却不能打动神灵。 于是大夏朝最高神院——司天台出面了,司天台监掌察天文,稽历数,号称凡日月星辰、风云气色之异,率其属而占。在大夏朝地位超然。虽然没什么实权,但司天台说的话基本无人质疑。 司天台监出面监守观测天象,道河北路“龙星体微,万物始衰,龙出则体兴,雨将至。” 这是什么意思?龙即龙星,又称天田星、灵星。司天下水运。如今龙星衰微。需要龙坐镇助其增势,才会有大雨降临。 龙是什么?天子的化身啊,可是天子怎么能随便乱动。到河北路坐镇。不过司天台也说了,倒不必真龙坐镇,蛟龙即可。 蛟龙是天子的兄弟,当今圣上的有两兄弟。而恰好恭亲王封地青州就在河北路,于是人选自然而然的就落到了恭亲王头上。为了不让河北路民众继续受苦。皇上当即下旨恭亲王一家即可前往陈郡。 当沈欢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恭亲王一家已经离开长安了。想不到陆家效率这么高,才几天功夫就已经事成了,而且做法相当巧妙。不动声色,果然厉害。 正好第二天是端午,沈欢要去曲江观看龙舟赛。正好可以和陆璟碰个面,好好谈一谈合作的事情。 宫中端午的风俗比较简单。尤其是大明宫,沈欢早上被要求带一个装着艾草的香囊,喝了一口雄黄酒,然后吃了一些五毒饼,基本上的仪式就已经结束了。 太后对她叮嘱了两句,让她玩儿的开心,就让她出宫了。 当初在苏州的时候,想看龙舟比赛而不可得,如今无心却又不得不去,当真是世事弄人。 大明宫位于长安最北,芙蓉园位于长安最南,相聚距离很远,沈欢虽然出门很早,但到曲江时,日头已经很高了。 刚到达芙蓉园入口,沈欢就从窗帘缝隙看到了骑着高头骏马异常招摇的宋祁熙。 似乎是认出了沈欢的马车,宋祁熙放慢了速度,驾马来到沈欢马车旁。 沈欢掀起车窗帘,对他挑眉,宋祁熙神色闲适慵懒,桃花眼笑意盈盈,唇角上翘:“好久不见了呢,小欢欢~” “我说今早怎么听到喜鹊喳喳叫,原来是因为能碰到宋公子啊。”沈欢调笑。 “一段时间不见,小欢欢越发会说话了,不过,你的喜事可不一定是我哦。”宋祁熙笑得意味深长。 “喜事?”沈欢眯眼,“不知道宋公子听说了什么?” 宋祁熙笑道:“小欢欢见过安公子吧,不知道感官如何?” 沈欢微笑:“安公子风度翩翩,仪表堂堂,难得儒雅谦和,为人修正,自然是世间难得的好男子。” 宋祁熙修眉微蹙,面含怨念道:“小欢欢可没有这么夸过我呢。” 长得好看的人撒起娇来只让人招架不住,钟灵钟秀已不忍直视。好在已经到男女宾客分岔路口了,沈欢干脆放下车帘:“宋公子好走不送。” 宋祁熙看到落下的车窗帘,表情复常,挑眉轻笑,然后掉头离开。 沈欢捂脸,要不要效率这么高,也不跟她商量一下,就这么快把消息散布出去了,弄的她一点儿准备都没有,一会要是碰见了安家的人,该怎么办呢…… 有时候人倒霉了就是不想什么却骗来什么,沈欢还想着一会儿要绕着安家人走,没想到下了马车,没走两步看到了安家两姐妹,六目相对,一时无言。 还是安夏禾先反应过来敛衽行礼:“见过郡主。” 安夏洛跟着行礼,并不言语,但她的神色有些复杂,似是不愿意见到沈欢。 沈欢心中了然,对二人还礼后也不愿多交谈,便转身离开前往临时搭建的看台。 围绕曲江长达几百米的看台壮观华丽,金玉装潢,彩锦飘扬,衣着鲜亮的人来来往往,好不热闹。 沈欢跟着接引的侍女来到看台自己的位置,发现还真是个好位置,人好少啊。 原来这是专属公主和郡主的棚子,可惜最近沈澜卿不出门,沈婂卿走了,于是诺大的棚子只有三个人,沈珺卿、沈嬅卿和沈欢,那两位聊了火热不理她,沈欢正好落个清净。 向江面望去,此时岸边一派火热光景,好几列头绑不同颜色绸带的大汉正整齐的站在岸边,每列有二十几人,列前面都有人在训话,似乎是每队的领头。 “看到没,那就是卢公子,听说他早已经回长安,却一直无缘见到,没想到今日他代表卢家参加龙舟赛了,这下可好看了。”沈珺卿对沈嬅卿道。 沈欢顺着她直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一个身量修长,宽肩窄腰的背影,虽看不到正脸,但通体气势不凡,站在那里十分醒目,鹤立鸡群。 初到长安时,最负盛名的美男子中韩修竹、沈重以及最神秘的陆璟都已见过,唯独卢赟在外游学没有见过,原来还觉得可惜,没想到今日竟能见到此人。 不过看不到正脸,沈欢也就不看了,转而打量其他地方。 “咦,不是龙舟比赛吗,怎么没有看到龙舟?”沈欢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于是问出来。 钟秀笑道:“郡主在这边是看不到龙舟的,岸那边是起点,咱们这边是终点,所有的龙舟都在起点处,这样是为了方便各位贵人们清楚的看到结果。” 沈欢点头:“原来如此。” 突然,一阵震耳的咚咚鼓声响起。 “郡主,要开始了。”钟灵期待道。 鼓声阵阵,百乐齐鸣,彩旗招展,花飞漫天,在宦官尖锐的声音中,皇上携皇后在众人的拥簇中踏步而来,全体垂首行礼,声势浩大。 随着帝后入座,所有人都站起来 皇上站起来举杯,威声道:“今端午佳节,龙舟竞赛,有道是夺红竞彩相争胜,大夏的好儿郎们,今日奋勇争先拔得头筹者,朕重重有赏。” 一阵锣鼓声响起,下面的大汉起身叫好。 “朕观在座诸位已经略有着急,想要观儿郎们的英姿,吉时已到,朕也就不多言,宣布开始吧。” 皇上讲完话,宦官就拖着长长的声音宣布开始。 不过比赛正式开场前还有一向活动,即“争彩”,每队都会准备一场表演,展现实力,证明自己可以拔得头筹,在坐的宾客会据此打赏,添上彩头,彩头多了,划龙舟的汉子们自然有劲更加卖力。 每队二十二个汉子,阳刚健硕,充满力量的表演自然令人热血沸腾,沈欢看的入迷,来要打赏的侍女们过来,沈欢一口气打赏了三家。 一共有十几家参赛队伍,世家勋贵各半,唯一有资格却没参加的队伍有两支,一个是陆家,另一个是安家。 每支队伍都由每家嫡系的一位公子带队,拔得头筹的可以求皇上的一个恩赐,条件随意。当然,取得头筹的人都不会太胡闹,大家都是意思意思,求官求爵什么都会遭到大家耻笑。 前奏已经将气氛烘托起来,等比赛正式开始时,就更加热烈了。开始看不到船时,大家还能勉强维持一下淡定的样子,等江面开始出现船的影子,许多人已经忍不住站起来开始大喊了。 沈欢倒是想喊,但根本不知道哪家是哪家,心中也无胜负之心,表现的反倒要比其他人淡定些。 随着龙舟越来越近,大家越发激动,沈欢也开始认真起来。 龙舟,顾名思义,是状如蛟龙的船,它的制作非常讲究,长约五丈,宽却仅能容纳两人,这样既可以保持龙舟重心平稳,还能减少在水中的阻力。 每艘龙舟都描金绘银,精美华丽的图案在激越的水花中更显耀眼。 龙舟上分为三部分,中间二十个壮汉分作两列奋力划行,前有一人执彩旗指挥,后有一人击鼓,奋力擂鼓鼓励士气。 此时岸上的人已经彻底沸腾了,全部都在摇旗呐喊。(未完待续) 第五十八章 相求 最前面的三条龙舟速度不分上下,水花激越如雪崩,在空中碰撞,根本看不清楚龙舟上的人,战况十分胶着。 沈欢眼神好,看到三队都是自己打赏的队伍,心中小小得意,看来自己还是蛮有眼光的。 “啊,那是卢公子!快看!” “卢公子加油,快点,快点。” “卢公子必胜!” “卢公子!卢公子!” 女眷这边一片加油声,呼声最高的卢公子果然不负众望,率先过线,抢到红缨绣球,拔得头筹。 范阳卢氏卢赟,字峦朝,年十九,五官轮廓深邃,剑眉星目,英气逼人,此刻汗珠滚滚,古铜色的肤色更加性感,充满阳刚之气的男性魅力让女眷这边尖叫连连。 过了终点后他朝女眷这边的看台一笑,英气自信,闪亮的白牙有种男孩儿般的调皮味道,连沈欢都忍不住为他吹口哨。 长安最负盛名的美男子沈欢今日终于看齐了,闻名不如见面,陆璟优雅雍容,韩修竹温润无双,沈重冷傲孤洁,卢赟刚烈霸气,各有特色,俱是顶级美男子。 啧啧,长安的姑娘们真是好眼福。 卢家夺魁,看台一片欢呼,当然都是女人的声音。 卢赟举起红缨绣球来到皇上看台前,众人安静。 “卢家儿郎果然厉害,英勇刚烈,大展我大夏男儿风范。”皇上拍手称赞道。 底下一片奉承。 “今日峦朝拔得头筹,想要什么赏赐?” 卢赟单膝跪地,背脊挺直,头颅高台,双目神采奕奕:“峦朝今日拔得头筹。全靠众位兄弟奋力拼搏,自不能独享圣宠。众位兄弟都是性情刚烈的好男儿,皆爱醇烈的美酒,峦朝别无他求,还请陛下赏赐峦朝几坛美酒,让峦朝与众位兄弟酣畅痛饮,尽兴尽情。” 皇上击节称赞:“好个峦朝。能够不忘恩义有福同享。义勇双全啊,朕答应你。来人!将明宇酒庄进贡给朕的二十坛碧水青赏赐给众位儿郎!” “谢陛下恩赐。“卢赟高声道。 他身后的二十位壮汉也齐声大喊:“谢陛下恩赐。” 众位女眷激动的直鼓掌。 皇上开怀:“本是峦朝一人的赏赐,你却分享与兄弟。这样恩义,朕不能委屈了你,今日就再特许你一个赏赐。有什么想要的不要和朕客气,只管提出来!” 卢赟抱拳:“陛下宽仁大度。峦朝不胜感激,既然陛下提出。峦朝还真有一件事情想请陛下成全。” “是何事?峦朝说来听听。” “峦朝听闻韶华郡主有医治百病之能,峦朝小妹自由体弱,痼疾缠身,今日借此良机。峦朝想请韶华郡主为峦朝小妹医治,还请陛下恩准。”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所有眼神都看向沈欢那边。 韶华郡主有医治百病之能,这是谁说的! “哦。韶华还有如此之能?朕竟不知,快宣韶华过来,朕来问问。” “宣韶华郡主觐见。”宦官拉着长长的音喊道。 沈欢所在的看台虽然离中间的龙首台不远,但那边在说什么基本上听不清楚,所以当发现许多人在看她时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等皇上的近侍公公——间闲公公来宣召她时,更是一头雾水。 沈欢心中一边推测可能发生的事情,一边回顾脑海里仅剩的一点儿礼仪,钟秀乘机往间闲手里塞了些东西,打听清楚了事情的缘由。 沈欢愣住,谁说她有医治百病的能力,这是在搞笑吗?虽然她现在知道自己的血除了解毒的能力,对人体机能的恢复也有很大的作用,但也不可能医治百病,这又不是神话。 她的能力长安上层众所周知,但大家都有默契的当作不知,缄默不言,这会儿怎么抬到明面上来了? 卢赟的做法看似是想请她看病解毒,但也在这种场合在明面上提出来,一点儿都不合适,可他又为何要这么做?沈欢想不通,不知道其他人会怎么想,沈欢倒是觉得有意思,突然来了个不按规则出牌的卢赟,这下可好玩儿了。 一会儿就到了龙首看台,沈欢目不斜视的进去,跪下行礼:“韶华参见皇上,皇后娘娘。” “韶华免礼,今日召你过来,是朕听峦朝说你有医治百病之能,可是当真?” 沈欢神色惊讶:“不知皇上为何会有此言,韶华实无医治百病之能。” 皇上问道:“哦,那峦朝怎么说你有医治百病之能?” 沈欢思忖,有些恍然道:“回陛下,韶华天性愚钝,确实没有高深医术,不过韶华曾在机缘巧合下得到过一位神医赐予的九琼玉参丸,这药颇为神奇,对百病皆有些疗效,但也没有完全治愈疗效。” 九琼玉参丸,传说中北朝峯戒神医出品,于世间百病均有奇效。据说此药炼制成功时,天降五彩神光,药香盈野,三月不散,甚是神奇。 “韶华竟有如此神药?”皇帝看起来十分吃惊。 沈欢点头,满座再惊。 卢赟一直微蹙的眉头解开,熠熠生辉的双眸紧盯沈欢,太过强烈的目光令沈欢有些不爽,不过沈欢也看出来,他是真的想求沈欢的血去治人。 “原来如此,那九琼玉参丸可果真能医治百病?”郑皇后问道。 “韶华不敢妄言,但九琼玉参丸却有神奇之处。”沈欢不多言,谁知道自己的血到底多厉害,解毒都不知道行不行,治病这方面沈欢可就更没底了。 “陛下,峦朝误信了坊间传闻,误解郡主,还望陛下不要怪罪。”卢赟突然道。 皇帝摆手:“无妨,你是救妹深切,朕不怪你,韶华虽不能医百病,但有九琼玉参丸这种奇药,不知韶华是否愿意割爱,赠与峦朝些许。” 沈欢笑道:“药本就是用来治病救人的,不用便无价值。卢姑娘痼疾缠身,韶华深感怜惜,愿将九琼玉参丸赠与卢公子,若能救治卢姑娘,也算是那奇药求得其所了,没有白白辜负了名声。” 卢赟向沈欢行礼:“郡主大义,卢某感激不尽。” “卢公子客气了。”沈欢看向他灼热的眼神,有些不太确定他的用意。 皇上大笑,似乎非常满意:“韶华大义赠药,朕可可要好好赏你,来人,赐韶华郡主珍珠五斛,良田百顷。” 沈欢连忙跪拜谢恩,皇上又说了几句夸奖的话,就让两人下去了。 沈欢和卢赟一起离开龙头看台,卢赟走的和沈欢很近:“郡主今日慷慨赠药,卢某无以为报,日后以后若有事需要卢某,卢某定不会推辞。” 沈欢淡定接受者着众人的瞩目,目不斜视道:“话不能说太满,承诺也不要轻易给出,要是做不到可就难看了。” “哦,看来郡主是有事需要卢某了?” 沈欢勾起唇角:“待我长发绾起,卢公子娶我可好?” 卢赟脚步微顿,神色自然:“卢某的亲事自由家中长辈做主。” 沈欢扑哧笑出来:“吓到卢公子了,涵卿怎会提出那样无理的要求,卢公子可不要往心里去啊。” “郡主对卢某的大恩,便是娶郡主也是应该,只可惜卢某有时也是身不由己。” “卢公子要以身相许可就吃亏了,那九琼玉参丸可没卢公子值钱。” “卢某还觉得占了郡主便宜。” “卢公子真会说笑,不知卢公子可有定亲,或是有心仪之人?” “未曾定亲,心仪之人也未出现。” “那不知卢公子是否介意涵卿借你名声一用?” “不过区区名声,郡主随意。” 沈欢抬头看向卢赟俊美的面容:“倘若卢公子听闻你我婚事,可不要惊讶,涵卿并没有存非分之想,只是想达成一件事情,只好借用卢公子威名。” 卢赟闻言,肆意大笑,阳光灼人,他的笑容更加灼人,牙齿闪亮,沈欢觉得自己被他笑的有些恍惚了。 “郡主不要客气,想用便用,这长安城安静太久,有两件事情热闹一下岂不更好。” 沈欢笑道:“不会让卢公子失望的。” 正好此时两人到了沈欢的棚子,两人停下来,卢赟动作亲昵的拍拍沈欢的脑袋,闪耀的笑容毫不吝啬的送给沈欢:“既然郡主到了,在下就告辞了。” “卢公子慢走。”沈欢笑眯眯道。 转身,探头出来看向她的众多女眷,眼神如刀,刀刀向沈欢飞来,沈欢面色平静,完全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 沈珺卿看向沈欢的眼神简直要喷火了,之前沈欢染指其他三个公子,她还可以保持冷静,结果,现在自己最心仪的男子都被这个丑八怪勾去了,简直孰可忍孰不可忍。 沈珺卿一把上前拽住沈欢,冷声质问道:“你到底对卢公子做了什么?” 沈欢奇怪,沈珺卿至于这么生气吗,他们两人还没怎么样呢,要是过几天更过分的消息传开,是不是要气炸了啊。 沈欢用手抵住沈珺卿的手臂:“姐姐误会了,卢公子只是有件事情相求……” “求你?你有什么值得卢公子相求的!”沈珺卿不信,便是沈欢能够救助卢姑娘,卢公子也不会待她那般亲昵,一定是她勾引了卢公子! 沈珺卿心中怒火中烧。(未完待续) 第五十九章 亲事 “姐姐冷静。”沈欢试图推开沈珺卿的手。 “冷静?沈涵卿你也不看看自己是谁,有什么资格可以和卢公子走在一起!” 沈欢不想和她争执却躲不开,钟灵过来想帮沈欢挣脱,却被沈珺卿啪的打了一巴掌。 沈欢看着捂脸的钟灵,眸光微沉,转头看向沈珺卿,勾起唇角,似笑非笑:“怎么,你就有资格和卢公子走在一起了?”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沈珺卿气的发抖。 沈欢掰开她的手,一字一句道:“在质疑别人有没有资格之前,还是先看看自己有没有资格。我虽然不知道卢公子欣赏什么样的女子,但可以肯定,绝不可能是你这样的。” 呼的一巴掌扑过来,沈欢用力拽住她的手腕,反手给她一巴掌,巴掌声清脆响亮。 所有人当场愣在原地。 “你竟敢打我?”沈珺卿指着沈欢,瞪大的眼睛充满了难以置信,她本来只是警告一下沈涵卿不要勾引卢公子,她怎么就敢打她,太嚣张了! 沈珺卿气极,当即要打回沈欢,沈欢怎么会等着她打,早在那一巴掌挥出去后,就往后退,与沈珺卿保持安全距离。 “我打都打了,还有什么不敢的。沈珺卿,不要在想着靠身份打压别人,没用的,我劝你待人时多放些尊重。”沈欢说完转身离开。 “给我拦住她!”沈珺卿命令道。 沈欢扭头笑道:“怎么,你还想把事情闹大,让大家都看到你狼狈的样子。” 沈珺卿双目喷火,此时吃了沈欢的心都有了,身为公主。她何时吃过这样的亏,就算那些看不起她的世家女,也不会对她如此无礼。 但是,尚存的一丝理智告诉她,此刻确实不能将事情闹大,即使收拾了沈欢,她恐怕也要沦为别人的笑柄了。 沈欢看她这样子就知道她不敢。于是轻笑:“咱们走吧。” 沈珺卿平息自己的怒气。看着沈欢离开的背影握拳,指甲都进了肉里。 越是心高气傲的人越受不了别人的侮辱,沈珺卿这种身份高贵却得不到相应尊重的人。自尊心犹为脆弱,此事算是结下梁子了。 “让我看看你的脸,没事吧。” “让郡主担心了,我躲得及时……”钟灵看着面带浅笑的沈欢欲言又止。 沈欢微叹:“你是想说我不值得为你这样吗?” “郡主……” “倘如你们跟着我要一直受气。还不如将你们送还给陆家,我虽没有什么本事。但是身边的人还是护的住的,你们不要担心。”沈欢安慰。 钟灵钟秀点头,她们了解沈欢的为人。要是别人欺负她自己,她是不会在意的。更遑论反击,简直懒散到骨子里。可要是有人因她而受委屈,她会自责。然后奋力反击,天王老子她都无所顾忌。在这方面,算得上嚣张到骨子里。 两种不同的性格在一个人身上,看似矛盾,却十分自然,让人觉得她本就该是这种人啊。 “郡主都不怕,我们怕什么。”钟秀笑道。 沈欢点头:“对,就是这个道理,咱们低调不惹麻烦,却也不能让人家欺负到头上。” “郡主还想低调。”钟灵忍不住笑道。 “怕是以后不高调都不行了。”沈欢望天苦脸,然后摇摇头,不再多想,“对了,一会儿我在马车写份请帖,钟秀你帮我送到苏府,请碧儿出来。” 钟秀点头:“郡主放心。” 主仆三人正边走边说,突然一个身影拦住了三人。 沈欢抬头发现竟是安夏洛的侍女琉璃。 “琉璃见过郡主,我家姑娘多日不见郡主,想借今日之机会与郡主小叙,还请郡主移步。” 一般被拦下来,准没好事,沈欢不太愿意去,安夏禾找她能因为什么事呢,不过沈欢还是笑道:“夏洛盛邀,我怎能推却,你带路吧。” 芙蓉园有无数亭台楼阁,只要有身份地位,可以随意使用。安夏洛约她见面的地方便在芙蓉园内,是一个普通的凉亭——伴月亭。 见到沈欢过来,安夏洛竟然有些紧张。 沈欢心中暗笑,然后坐在她对面。 安夏洛好不容易调整好情绪,难得严肃。 “一段时间没见,看你气色,应该恢复的很好吧。”沈欢率先开口。 “多谢你关心。”安夏洛垂眸,贝齿轻咬朱唇,似乎有些为难不知道怎么开口。 “你今日找我可是有事?”沈欢一会儿还有事情,可不能陪她在这里耗太多时间。 安夏洛抬头,纯净澄澈的眸子折射着午后阳光,犹如误入人间的仙子,此刻她秀眉微颦,看着沈欢认真道:“我听说皇上欲将你嫁给我哥哥。” 沈欢不置可否:“你听谁说的?” “家里的下人都在说,可是这怎么可以……” “怎么?你是觉得我配不上你哥哥。”沈欢挑眉道。 安夏洛连忙摇头:“当然不是,只是这件事情不合适。” “哦,有什么不合适的?” 安夏洛有些为难,有些恳求的看着沈欢:“涵卿,我知道你喜欢我哥哥,可是你不能仅凭自己的心意便让皇上赐婚。” 沈欢心中好笑,少女你脑洞要不要这样大开,你那只眼睛看出来我喜欢你哥哥了。 “我并没有请求皇上赐婚,这件事情只是传言。” 安夏洛愣住,“难道你只是传了些谣言?”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你认为这些谣言是我传出去。” 安夏洛欲言又止,想了一会儿,最终还是鼓起勇气道:“涵卿你不要生气,我确实是这样认为。不瞒你说,我哥哥早已心有所属,他是不可能同意这门亲事的。我劝你还是早些放弃,如果让皇上赐婚,你们以后是不会幸福的,而且任凭谣言乱传,到最后伤害的是你。” 沈欢无奈笑道:“为何你会认为是我做的?” “如果我说这是我的直觉你信不信,我知道你钦慕我哥哥,不过我劝你还是放弃吧,我哥哥可是个很专情的人。”少女的眼神晶亮。 沈欢扶额:“夏洛,此事若无你父亲的同意,怎么可能在你们府上风传。” 安夏洛愣住:“你…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我父亲也同意这件事,这怎么可以,哥哥他……” “你放心,我不会嫁给你哥哥的。”沈欢打断她的猜想,“夏洛,有些事情很复杂,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对你解释,和你哥哥定亲这件事纯属谣传,之所以没有人禁止它,不过是想通过它达到某些目的。我向你保证,我与哥哥是不会订亲的,你不用为谁担心,也不用想那么多事情。” “我……”安夏洛羞得脸色通红。 安夏洛被人保护的太好,将事情想得太简单,满脑子都认为她和韩修竹那样两情相悦的人才应该定亲,世间的礼法秩序,全然不以为意,要不然也不会轻易说出自己兄长心有所属这种话。 在礼法森严的士族政治中,秩序是非常重要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两句话绝不是说着玩玩儿的,若是真的那么简单,她和韩修竹的婚事早就应该定下了,何必拖到现在。 “可是,你为何要这样做。”安夏洛问道。 “你是说传出谣言吗?”沈欢笑道,“只是因为需要,不仅我需要,你们家也需要。” 安夏洛茫然。 沈欢心软:“想不明白的事情还想那么多干什么,天塌了有高个顶着,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别辜负大好的韶华时光。” 安夏洛笑出来,眼睛发亮:“你说的没错,天塌了还有高个顶着,像我这样脑子笨的人就不该想那么多,想了也白搭,事情自有聪明人去解决,哥哥那么聪明,他一定会把握自己的亲事的。真是,害我好几天没有睡好。” 沈欢点头:“你这样想就对了,这样才是你。” 安夏洛笑的眼睛弯成月牙,闪烁着无忧光芒。 安志轩过来了,他来接安夏洛。 沈欢看着他,少年面如冠玉,温文尔雅,只可惜气质偏于文弱,怎么看都不像是能让自己一见钟情的人。 安志轩似乎没有被谣言影响,对沈欢仍温和有礼。而安夏洛看到沈欢打量安志轩,用眼神告诉沈欢收敛些。 沈欢笑眯眯的收回眼神,目送两人离开。 “郡主,你不会真的会和安公子订亲吧。”钟灵有些怀疑。 沈欢得意道:“你家郡主不仅会和安公子定亲,还会和卢公子定亲呢。” 钟灵钟秀吃惊。 沈欢大笑,站起来向往走:“不用为那两位公子担心,我不会祸害他们的。” 离开芙蓉园,沈欢就去东市随便找了一家茶馆,钟秀去给苏碧儿送信,她就坐在这里听小曲儿。 正听的起兴,小二哥进来雅间,点头哈腰道:“这位姑娘,外面有个叫李贺的人非要见您。小人拦着,但他说不见您就不走了,您说这……” 李贺,那日在茶馆遇到的落魄才子?他来见她做什么? “好了,你叫他进来吧。” “诶,小的这就叫他进来。”小二连忙点头,跑了出去。(未完待续) 第六十章 炼药 不一会儿,身着青色长袍的李贺进来了,他今日收拾的干净,多了几分文雅的味道,只是眉宇间仍有种落拓的郁郁之气,通身的狂狷气质也丝毫不减。 见到沈欢,李贺弯腰抱拳:“李贺见过郡主,今日过来,是为当日郡主出手相救之事道谢。” 沈欢站起来客气道:“先生倒不用感激我,那日若不是我先惹恼了他,他也不会拿先生出气。” 李贺哂笑:“郡主不必安慰在下,在下是个惹事的性子,得罪人不知其数,每每不过侥幸逃脱,无人为在下出头,唯有上次郡主主动出手相救,在下感激肺腑,铭记在心。” “你到清楚,怎么不改改自己的脾气。”沈欢笑道。 “时间不如意之事太多,李某自世间行走,自当心随所意,倘若求全太多,失真失己,岂不是白活一场。” “你倒是真性情,不过表现的这么无所谓,是因为无牵无挂吧。” 李贺表情黯然:“在下家中尚有老母,今日向郡主道谢后,李某便会离开长安,回乡照顾老母。” “既然有所牵挂,以后行事还是要有所顾忌,不能让亲者为自己担忧。不过你是读书人,不能出仕为官,拿什么照养老母。” “在下虽不能出仕,但于书画也算有所小成,自不必因生计担忧,郡主多虑了。”他嘴上说的客气,但语气并不好,看来是觉得沈欢小看他了。 沈欢笑笑,不以为意:“先生才华横溢,诗赋字画名动长安。自不会为生计考虑,但先生甘愿就这样失意离开长安。” “郡主这是何意?” “我知先生家学渊源,于金石一道造诣非凡,如今我有一门生意,缺一位掌眼先生,不知先生可有意?” 李贺听闻此言,差点拂袖而去:“哼。李某便是落魄。也不会从事商贾那种贱业。” 沈欢摇头大笑:“先生这样,幸好不能科举出仕,若是出仕做官。只怕不是百姓之福。” 李贺怒视沈欢,觉得她实在是羞辱了自己,气的脸红。 “怎么,先生不服。商贾虽是贱业。却也关乎国计民生,天下万事大都离不开交易。远的不说。单说先生脚上穿的皂鞋,身上穿的锦衣,头上戴的玉璞,哪一样不是买卖交易得来。” “那是农人工匠的功劳。与商贾有何干系。” “若无商人交易,鞋子便是做出来,也穿不到先生脚上。倘若先生为一方父母官。织女辛勤养桑织布,得出精美丝绸。可却无商贾购买出售,先生可否着急?若先生所在之地,无盐无铁,百姓不能生活,田地无法耕种,先生又该如何?” 李贺急的说不出话,沈欢心中叹息,才高八斗的才子又如何,不知世事空自诩风流。沈欢要是和他辩论商贾不是贱业,他能说出一堆一堆的圣人之言来反驳沈欢,所以只能从商贾的有用性来诘难他了。 “商贾之道,虽然卑贱,却不可或缺。先生学习圣人之学,自是为了出仕为官,造福百姓,将所学经世致用。然为官不易,不但要劝农耕桑,还要管理治下百业百工,倘若对此一无所知,又怎么管理怎么驾驭。” 李贺沉默良久:“郡主微言大义,李某受教,然李某已志不在此。” 沈欢笑道:“我并非要强留先生,只是先生对商贾多有偏见,才出言辩驳。若先生不愿,我自会另寻他人。” “我与先生也算是相识一场,今日请先生喝茶,一来为我的失言向先生请罪,二来算是为先生送行,还请不要推辞。” 李贺愣了一下,便同意,只是有些不情不愿,才子脸皮薄,这会儿不愿意和沈欢相处,于是喝了一杯茶就离开了。 “郡主要做生意?怎么要招揽这样的人。” 李贺走后,钟灵有些疑惑。 沈欢摸摸下巴,有些幽怨道:“想做个特别的生意,有些可惜了,找不到人。” “什么特别的生意?” “拍卖行,钟灵听说过吗?” “拍卖行…”钟灵皱眉,“没听过。” 沈欢点头:“没听过就对了。” “可是郡主为什么要找他,这种人一看就不会做生意。” “只是随便问问,没有报什么希望,再说了做生意未必要以挣钱为目的。” “那郡主是为了什么?” 沈欢眯眼笑道:“好玩儿啊。” “在说什么?笑的这么傻。”一道清脆的声音。 沈欢扭头,苏碧儿和钟秀过来了。 “在说秦大哥呢。” 苏碧儿瞪她。 沈欢站起来拉她坐下:“好了,不和你开玩笑了,我有正事儿要拜托你。” 苏碧儿坐好,一脸同情的看着沈欢:“你惹上大麻烦。” “你知道了。” “钟秀已经告诉我了。” “很难办吗?卢姑娘到底怎么回事?” 苏碧儿认真道:“卢姑娘先天不足,自小就有心疾。” “心疾?不是中毒?” “谁告诉你是中毒了。”苏碧儿有些严肃,“我看过她的脉案,她的病乃是脉痹不已,复感外邪,内舍于心,气血亏虚,脉道不通所致。病发时会胸中窒闷,心悸心痛,稍险毙命。从我祖父父亲小叔,三人为她诊治,都不敢保证她能活到多久。” 不会吧,这分明是先天性心脏病啊。 沈欢无力趴在桌案上:“天啊,怎么会这样。卢赟不是应该清楚我的能力吗,解毒还可以,怎么会治病。” “那你就随便答应了。” “我还提了条件。”沈欢捂脸。 苏碧儿忍不住笑出来,摸摸沈欢的脑袋:“你啊你,好了,其实不用太担心,你的血还是有些效果的。” 沈欢立即坐起来。眼睛放光:“真的?” 苏碧儿忍笑点头:“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但是你的血有种很奇怪的特性,对人体各处都有修复之能。我虽然说不准,但应该会有些疗效。” 沈欢一把抱住苏碧儿:“碧儿,你真是我的女神,我简直要爱死你了。” 苏碧儿面无表情推开她:“别这样,我对你没兴趣。” 沈欢:…… “你之前托我炼制的药已经做出一批了。你想用这个去救治卢姑娘?” 怎么会。那个是她专为颜哲玉炼制的,好方便他在南诏活动。 “那个啊,我另有他用。不过,卢姑娘也能用吗?” “当然可以,不过如果想要疗效更好的话,还是单独炼制比较好。不过我也不保证绝对有效,你还是做好失败的准备比较好。”苏碧儿认真道。 “恩。我明白。时间不急,还是单独炼制吧。”沈欢点头,然后微叹,“我实在是太草率了。没有弄清楚情况就胡乱应下。如今我也不求能够救好卢姑娘了,只要能继续平安无事就好。” “你不用太过担心,虽然我也没有把握治好卢姑娘。但是绝对有把握她不会出问题的。” “那是,虽我不太相信你的人品。但是医德还是可以信任一下的。” 苏碧儿没好气的看着她:“大老远把我叫出来帮你,你能不能表现出一些诚意啊。” 沈欢笑道:“自然不会让你失望,我已经给秦大哥送了帖子,一会儿我们去拜访秦府如何?” 这下轮到苏碧儿抱头了,不过毕竟她的心性不同于普通女孩儿,很快就坐起来,视死如归的看向沈欢:“去就去,谁怕谁!” 两人离开茶舍,坐马车向秦府驶去。 秦翊通过吏部选官考试后,被授予从八品下的大理评事,出使推按,参决疑狱,与司直详断疑案。因为端午后秦翊就要正式就职,所以沈欢选择今天拜访秦府。 苏碧儿一路上坐立不安,恍恍惚惚,沈欢见状也不打扰她,希望她能够考虑清楚。到秦府时,苏碧儿抓住沈欢的衣袖,小脸皱成一团:“我不想去了,我要回去给你炼药。” “这都到了,你不进去主人脸上可不好看喏。” “怎么办……”苏碧儿纠结。 原本她面对秦翊也没有这么尴尬,她虽然喜欢他,但从未表现出来,除了沈欢这丫头不知怎么看出来了。但殿试放榜那天,她没有去看三甲游街,而是忍不住跟着他和其他考生到了慈恩寺。 她坐在马车上偷偷看他,却不想被他逮个正着,他扭头对她微笑,依旧温和,她却觉得多了种莫名意味。于是心慌的放下车窗帘,掩住自己羞红的脸颊。此后,只要再想起秦翊,她便想起他的这个微笑,就忍不住紧张。 “怎么还不下车?”温和的声音在车外响起。 是秦翊!苏碧儿猛地站起来,头一下子撞到了车顶。 沈欢忍住笑:“碧儿在车上睡着了,我把她叫起来。” “不着急,你们慢慢来,我和越儿在里面等你们。” 苏碧儿一副要丢死人的表情,沈欢无奈拉她坐下,帮她整理头发。 “你想不想见他?” 苏碧儿点头。 “还慌张吗?” 苏碧儿点头。 “那咱们走吧。” 苏碧儿愣住。 沈欢笑道:“你不愿意对吧,好不容易才能见一次面,怎么就这么放弃,你看着我的眼睛。” 苏碧儿抬头撞进沈欢看似浅淡如波光却似有漩涡吸引人的眸子里。 “你想见他,却有不想在他面前露拙,对不对。” 苏碧儿点头。 “那就深呼吸,喜欢是一种很纯粹的感情,因为羞怯而紧张是很自然的。但是,紧张会令你无法进行良好沟通,如果你想在他面前表达正确的情感,就先放松自己,对,深呼吸,要记住,自己别无所求,只是自然的表露一种心情而已,这并不丢人……”(未完待续) ps:对不起亲们~~~昨晚要更新的时候家里网出了问题,只能今天补过来了,稍后还有一更! 第六十一章 报仇 沈欢对在苏碧儿进行简单的催眠,其实这不过是一种简单的心理暗示,运用了催眠的手法。 到目前为止,沈欢的催眠术都是自己不断摸索实践的,一开始的目的就是要达到控制人的效果,这还是第一次用来安慰人,舒缓心情,沈欢反倒比催眠沈延的时候还要紧张。 好在效果很好,苏碧儿很快就平静下来,忍不住自嘲:“想不到我也有紧张到没出息的时候,现在好多了,咱们下去吧。” 秦府因为只有秦翊秦越两个主子,所以人口稀少,诺大的院子只有七个仆人。 来到正院大堂时,秦翊正和秦越下棋。 看到沈欢两人过来,秦越便扔下棋子,看向沈欢:“怎么这么慢。” “因为要见你,所以好好整理了一下仪容。”沈欢笑道。 “就你的尊容,怎么整理都不能看。”秦越讽刺道。 “你要不要每次都这样一阵见血。”沈欢郁卒。 “那你能不能对我说次实话。”秦越反问。 沈欢笑道摇头:“不能。” 秦越抬起下巴,傲娇道:“那你就去做梦吧。” 一旁的苏碧儿忍不住笑了,秦翊无奈轻笑:“好不容易见次面,一见面就争执,还真是冤家。” 秦越别扭,撇嘴道:“谁跟她是冤家。” 秦翊的小厮燕回为几人送上热茶。 “光顾着和你斗嘴了,忘了正事儿。”沈欢说着,转身从钟灵手上拿过一个巴掌哒的精致木盒,“恭喜秦大哥选官顺利,小小心意。请不要大意的收下吧。” 秦翊笑着接过:“不知道这次又是什么,上次你送我的墨,不少同窗到现在还在向我打听从哪里得来的,我都快招架不住了。” 他说着就打开了木盒,然后目光就凝在了木盒内。 三寸左右的棱柱,像是熟透的枇杷,黄而带赭。凝润灵透。细腻泽莹,上面雕刻着高洁青竹,寥寥几笔。神韵皆现。 拿出来,触手温润细腻,底部刻着四个篆字——秦子瑕印,子瑕是秦翊的字。四个字。张力凸显却不浮滑,疏朗有致。挺拔隽永,端庄凝重中间又透露着一股轻灵。 小篆的妙处趣味在于用笔,疏朗之处,要使其尽可能地疏朗。夸张到可以奔跑马匹,而紧密处则又极尽其笔画稠密,连插根针都很困难。空白多,用墨少。 这四个字深得其中之味。 苏碧儿和秦越好奇。凑过去看秦翊手中的东西。 “竟然是印章?这是什么材质?”秦越问道。 沈欢看似随意道:“无意中发现的石头,觉得很好看,就拿来刻章了,很贴合秦大哥气质。” “郡主的字越发有气象了。”秦翊忍不住赞道。 “那是当然。”沈欢忍不住得意。 秦翊伸手怜惜的摸摸她的脑袋:“这么多鬼主意,也不为自己多想想。” 沈欢无所谓的笑笑:“东西送过了,我跟秦越这小子还有事儿商量,就先走了,秦大哥帮我好好招待碧儿。” 说完,也不理会呆愣的碧儿,沈欢拉起秦越就往外走。 到了后院儿,秦越抽出自己的手,懒洋洋的双手环抱:“有什么事儿,说吧。” 沈欢盯着他:“说,秦爷爷到底干什么去了?” 秦越惊讶的看了沈欢一眼,然后垂下眼脸:“问这干什么?” “是去南诏那边了吧。” 秦越顿了一下,点了点头。 “为了红河河运?” 秦越点头。 “为什么秦爷爷要去那种穷山恶水的地方?”沈欢盯着他。 秦越眼神游移,似乎有些不耐烦:“又不关你的事儿,问这么多干什么。” 沈欢拽起他的衣领:“臭小子,还不跟我说实话。让我猜猜,是为了报仇吗?为了你父母?” 秦越愣住,猛然看向沈欢:“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你们家的事情又不是秘密,你父亲当年因军械治罪,母亲追随而去。可是谁相信你父亲那样的人会犯出现那种错误,还不是因为当年他治河得罪了不少世家显贵,才会落的那样的下场。秦大哥和秦爷爷,一个淡泊名利醉心医术,却来长安趟浑水,一个专心杂学不喜凡俗,却到南诏听凭陆家调遣,你还以为我真是笨蛋啊!” 秦越没好气:“既然知道,那还问我。” “我只想再确认一下,不过,你们和陆家什么关系?” 秦越秀眉微蹙:“父亲出事儿时我还小,什么都不知道,后来听大哥说是陆家当年保住了我们,算是我家的恩人。其实祖父是不同意报仇的,但大哥执意,所以祖父才会去南诏,一是为了报恩,二是希望陆家能帮扶大哥一下。” 沈欢了然:“我说呢,秦爷爷怎么这么好使唤。你知道是谁吗?当年害死你父亲的人。” “大哥不告诉我。”秦越表情黯然。 “那是因为你还不够强大。” 秦越瞥她:“站着说话不腰疼。” “秦大哥很危险啊,当年他们能将立下大功的你父亲除掉,势力一定很大,如今秦大哥公然回到长安,还考了进士做了官,他们一定会对秦大哥多做防范。” “那又怎样?既然已经来了,就不会怕他们。”秦越眼神凌然。 沈欢拍掌:“要的就是你这股气势。” “你打听这些做什么?” 沈欢叹道:“我的情况,你应该清楚一些。前段时间,我一直在逃避,很多东西都视而不见,现在有些想明白了,既然身陷其中,就不能再坐以待毙。不过身有弱点。所以要先把弱点保护起来。” “你是说我们是你的弱点?” “不,不是弱点,而是我的软肋。” 秦越表情有些不满,可沈欢看到了他眼中的笑意。 “那你想怎么做?” “我相信秦大哥,即使他自己涉险,也会安排好你,所以你们现在应该是安全的。我只是了解一下你们的境况。做些准备,以免以后你们被我牵连。” 秦越冷哼,他明白沈欢的意思。却觉得沈欢小看了他们。他的心思,从来都是直接表现出来,沈欢一看便知。 “你可别不满,以后求你的事情多了烦死你。” 沈欢从荷包拿出一枚小印递给秦越:“这是我的私章。以后若有事儿,就拿着这个去胭脂阁。” 秦越接过。沈欢松了口气。 秦越握着印章神色认真的沈欢:“我现在还帮不了你什么,但是你要是有什么事情一定不要自己扛着。” 沈欢笑着点头:“你这么聪明,我怎么会放过你。记得告诉秦大哥,有事情记得找我。说不定还能帮上点儿忙,还有不要太相信陆家。” 一个时辰后,沈欢和秦越回到前院。秦翊和苏碧儿还在聊,青年俊朗。少女娇憨,画面无比和谐。 苏碧儿首先发现沈欢两人,接触到沈欢的眼神,还是忍不住羞红脸低下头,秦翊倒是坦荡大方,含笑看着两人。 时间也不早了,几人又说几句话,秦翊便将沈欢苏碧儿送上了马车。 “怎么样?两人聊得开心吗?”沈欢笑道。 苏碧儿轻叹,抱住沈欢:“我好乱啊,我感觉的到秦大哥对我也并非无意,只是却像是隔了一层纱,怎么都看不懂他。” “那就不要想了啊,这种事情想多了只会徒增烦恼,你还是先想想我的九琼玉参丸怎么办吧。” 苏碧儿也笑道:“也是,就让它顺其自然。目前还是你的九琼玉参丸比较重要。” “那我什么时候给你送血?” “不急,你上次给我炼药时还剩下一些,需要的时候我找你要,不过你要记得一定要是指尖血。” 沈欢点头,十指连心,指尖血就是心头血,是最有用的血。 两人又商量了一下交接时间,很快就到了苏府,沈欢把苏碧儿送走,顺带又去了趟平康坊,管娘将整理好的一些东西交给沈欢,沈欢让她打听一下秦家当年的事,这才回宫。 回到宫中时,已经是掌灯时分了。正赶上晚膳,沈欢便兴高采烈的向太后讲述起今日龙舟竞赛的事情。 “卢家儿郎拿到了魁首,向皇上要了什么彩头?”太后很捧场,不但听,还问了起来。 沈欢吐舌,老老实实交代了卢赟求医她赠药的事情。 “你这孩子,怎么还是这么鲁莽。”太后轻笑,历经世事的眸子睿智沉着,丝毫没有老年人应有的浑浊,“事关生命,这药怎能随意赠与,即便要送,也要确信无疑才行,倘若不成,岂不遭怨。” “可是,世间之事有什么能够确信无疑的呢?” “傻孩子,所谓万事求全,不是求得十全十美,而是要考虑周全。凡事三思而后行,人世险恶,你孤身一人,总要多考虑考虑。” 沈欢点头:“涵卿谨遵太后娘娘教导。” “明日哀家给卢家传话,让太医去给卢姑娘诊脉,得出结果后再决定是否将药送过去。” “涵卿听您的。” 太后这么做的用意是什么?沈欢心中不断猜想,是为她考虑,避免出错,还是想阻止她对卢家施恩。两种想法转了一个来回沈欢觉得自己小人了,太后想要阻止她方法多得是,何必做这么明显,还要在卢家面前当恶人。 什么时候,自己看待人事的时候总喜欢往坏处想呢?沈欢觉得有些冷,便不再深想,晚膳过后,在软榻上休息了一会儿,便起来去书房继续梳理。(未完待续) 第六十二章 小闹 胭脂阁七十七人的资料沈欢拿到了,还真是五花八门,各种人都有。潜在各处的暗探只有十九人,大部分都是分布在长安城的一些不起眼的小地方,好在每个人都有所长,也算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其中大半人都会功夫,但只有六个稍微精通。两个会易容的,两个擅长医毒的,一个制作暗器的,这属于精英技术人员。跑码头混漕运的,开酒馆茶馆饭庄的,这属于打探消息的人员。此外,还有在杂耍的艺人,花匠,茶博士等一些闲散人员,每个人都是经过训练的,必要时也有大用。 原来胭脂阁对这些人的控制并不严格,但管娘接管后,花大力气梳理了一番,现在还算的上有效率。如今管娘是头目,她下面有三个骨干人员,分别是霜月,朔月,银月,其中只有银月是后来陆家安排进来的,另外两个是青染衣留下的老人。 霜月是女子,主要负责打探消息。朔月和银月都是男子,银月负责财务,朔月武功最高,直接管理特殊人员,他手中的人才是胭脂阁的精华,便是管娘也掌握不了他。好在,他这人沉静不多事儿,管娘的安排只要合理便会听从。所以,霜月手下的人是最多的,朔月和银月相对较少,但权力更重。 这样的组织松散也不合理,但沈欢暂时并不准备大动干戈,先吩咐下去几件事情,看看处理的怎么样,再决定该怎么办。 除此之外,管娘还给沈欢送了氏族谱和一份长安官员和重要的地方官员的名单,帮助沈欢了解各个世家的势力分布。以及一些新兴势力。错综复杂的关系让沈欢头疼无比,看了一会儿就绕晕了的沈欢干脆放弃,拿起旁边厚厚的《大夏明律》看了起来。 一个朝代的律法,能够帮助沈欢更深刻的了解这个社会的情况,掌握这个社会的规则,想要在政治权利的斗争中掺和,不了解律法怎么行。要不被别人玩儿死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两天后。苏碧儿将炼制好的两种药一并由苏云深交给沈欢。 “郡主最近似乎有些操劳,恢复情况有些不如从前。”苏云深为沈欢把脉后,有些担忧道。 “是我最近有些贪玩了。以后会注意的。” “如今繁夏之际,正是固本精元的好时机,郡主还是要避免思虑过甚,凡事想开些。” 沈欢忍不住笑出来。太后让她凡事三思后行,他却劝她少思虑些。这让她听谁的。 看着沈欢的笑脸,苏云深也笑道:“郡主本就是心志坚韧开阔之人,倒是我多虑了。” 沈欢摇头:“还是多谢先生提醒,近日我确实疏忽了。” “郡主精力不济。最近还是少出些血。” 最后,苏云深劝道。 少出血,现在做不到。颜哲玉那边可还等着呢,全都布置好了。就等着拿药出发呢,仅仅一批药可是不够的。 第二日将给卢家的药交给太后,便去上学了,到了女学,沈欢再次受到了全院同学的特殊关注。 苏碧儿因为家中有亲戚过来,今日没来,沈欢为了躲清静找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只能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休息都这么难,刚坐下,灌木丛那边就传来两个人过来的声音。 “皇上真的要赐婚给她和安公子?” “这事儿没定下来,就说不准,我看安大人一定不会同意的。” “虽说安家为寒门,但这也太委屈安公子了。” “这也太奇怪,皇上怎么就突然想为她赐婚呢,那位公主可还急着呢。”这人轻笑。 “作出那样的事情,还有那户人家会要她,到时候家宅不宁可就得不偿失了。” “也是,她也只有和亲的命了,除非她的王家表哥会娶她。” 两人笑成一团。 “诶,你说,她有九琼玉参丸的事情是真的吗?” “谁知道,但她在皇上面前说的信誓旦旦,应该不会太离谱。” “那药真的管用?” “是在说大话吧,天下怎么会有那种奇药。” “看到时候那药不管用,她该怎么办,竟然还敢勾引卢公子!” “你说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女子,幸好要和安公子定亲了。” “别这么说,要是赵婷听到了,你又要挨鞭子,你不知道她倾慕安公子久矣。” “她算是什么东西,那日陆姑娘的鞭子还没让她聪明点儿,她倾慕安公子又怎么样,安公子还不是喜欢李姑娘。” …… 接下来的一些东加长西家短,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消息,沈欢偷听了一会儿还是悄悄离开了。 没想到安志轩喜欢的是李歆瑶,这事儿可难办了。 安家和李家根本就是水火不相容,李家抢走了安彦诸在西域个功劳和财富,怎么可能化干戈为玉帛。 沈欢正想着,突然一个面生的侍女拦住沈欢。 “郡主,院长有请。” 洛秋华?怎么这么快就沉不住气了? 沈欢挑眉,仔细打量这个长相平凡,却沉静异常的侍女。 “你带路吧。” “是。” 沈欢走着走着,发现这是去往舒雅斋的路。看来是发生什么事情了,要不然不会在那里见她。 “这位姐姐,院长找我可是为何事?” “郡主到了便知。” 到了舒雅斋,沈欢的教舍里里外外围了三圈人,看到沈欢来了,众人纷纷让出一条路。 “院长,郡主过来了。” 沈欢走进去,发现洛秋华和俞先生脸色难看的站在中央,她的书箱被打开放在那里。 旁边门下侍郎宋海成的嫡女宋雪看到沈欢正满脸愤怒。 她这是又遭了什么无妄之灾,一波又一波,沈欢叹气。 “涵卿见过院长,俞先生,不知此事叫学生过来有何事?” “你还装傻,做了什么丢人的事情你不知道!”赵婷一脸鄙夷的看着她。 沈欢淡淡扫了她一眼:“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儿吗?” “你!” “住口。” 洛秋华和赵婷同时开口,赵婷愤愤不平的冷哼一下,不再言语,洛秋华清冷目光看向沈欢。 “有人说你偷了宋雪的东西,你承认吗?” “偷东西?”沈欢轻笑,“偷的是何物?何时偷的?谁看见了?赃物又在那里?” “宋雪母亲为她留下的血玉佩不见了,佟芳看到你曾鬼鬼祟祟的从宋雪那里经过,认为你有问题,赵婷便做主翻了你的书箱,果不其然翻到了,你有何话可说。” 沈欢浅笑:“我若说是她们三人串通起来陷害我,院长可信?” “拿出证据来。”洛秋华淡然。 “你胡说,那是母亲的遗物,我怎么可能这么轻贱它。”宋雪激动。 “人人都知道宋雪有块儿千年血玉,十分难得,到了我手里难道大家就认不得了,我就算眼皮子浅,也干不出这种傻事来。更何况,偷了这么贵重的东西,不放在身上,反而放在显眼之处,我还没见过这样的笨贼。” “狡辩!”赵婷喝斥。 “是不是狡辩?”沈欢玩味儿的向四周扫了一眼,突然道:“佟芳,你的手没事儿吧。” 话一出,众人看向佟芳,佟芳闻言紧张的将手放在身后。 “把手拿出来。”门口看戏的陆珧道。 佟芳哆哆嗦嗦的将手拿出来,众人一看,倒吸一口气。原本白皙纤细的手此时变得通红肿大,甚是骇人。 “你这个恶毒的女人,竟然在书箱上撒毒药!”赵婷愤怒。 “你也碰过我的书箱了,怎么没事儿?” 赵婷愣住,是啊,刚才她和佟芳一起搜查她的书箱,为什么她没有事儿。 “你不是没事儿,闻闻你的手。” 赵婷犹疑的闻闻自己的手。 “是不是有种荷花香,感觉有些微痒。” 赵婷表情有些惊悚 “你为什么没事儿,是因为你只碰了一次我的书箱,只会有些痒,至于佟芳为什么会那样,是因为她碰了两次!” 佟芳咬唇:“我…我之前无意中碰到过一次。” “是吗?原来不是将血玉放在我书箱里的啊。”沈欢看着她笑道。 此时众人惊疑,看向赵婷佟芳的眼神也有些不对。 “我没有…不是我。”佟芳大声道。 洛秋华寒声:“够了,佟芳你说,为何碰过两次郡主的书箱。” “我……” 佟芳刚要开口,沈欢就打断了她:“咦,我放在书箱里的那对儿玉兔镇纸哪儿去了?” 众人震惊,沈欢笑着看向赵婷:“赵姑娘,我能不能看一下你的书箱?” 赵婷瞪大了眼睛,大大的眼眸充满了不可置信。 洛秋华吩咐道:“晴川你去拿?” “你凭什么说我拿了你的镇纸!”赵婷激动不已。 “因为你动了我的箱子啊。” “那她也动了!”赵婷指向佟芳。 “可我觉得只有你有贼像。”沈欢看着她一字一句道。 “你…” 晴川从隔壁的教舍拿过赵婷的书箱过来了。 “打开。” 精致的竹编书箱被打开,两团雨雪可爱的羊脂白玉兔赫然出现在众人面前,沈欢拿出来:“底部有我的名字,是我的无疑,赵姑娘,你怎么解释。”(未完待续) 第六十三章 逆转 “我…我…这不可能,怎么会这样,一定是你栽赃陷害。”赵婷摇头。 “众目睽睽之下我栽赃陷害你,可真是好本事啊。” “够了!”洛秋华冷声,寒眸扫过一众女学生:“自作聪明,陷害同窗,女学就是这么教导你们的,不成体统,你们几个今日全部去静楼面壁,三天后再出来!” 说完,她拂袖而去,俞先生一边哀叹一边摇头也走了出去。 沈欢抱着自己的书箱和玉兔镇纸回到自己座位,突然身后伸出一只手拦住她。 “你个贱人!”赵婷拉住她怒吼,似乎要将她撕碎。 沈欢正想着要将镇纸扔向她,赵婷突然一声惨叫跌倒在地,额头一处伤口在流血。 沈欢转身看着狼狈的赵婷:“自作孽不可活,没有那个本事,就别学别人玩弄伎俩,下次你再对我不客气……我也不会对你手下留情了。” 也不理会众人看鬼一样的眼神,沈欢把书箱放下,拿了些东西就往静楼走去。 静楼是女学一座鲜少有人提的楼,主要是用来惩罚那些犯错的学生,本来已经多年未用,这次又为沈欢她们几个敞开了大门。 接到消息钟秀赶过来,担忧的看着她:“郡主,都是我不好,刚才那几个人拦着我,没办法向你传递消息。” “没事的,反正我没有吃亏,她们倒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在静楼呆三天也没什么,正好落得清净,你回去向太后禀报,顺便准备些吃的和被褥,回头我派人去拿。” “郡主派谁来拿?”钟秀疑惑。 “一个男孩儿。你不用问那么多,准备好带到女学就行了,快去吧。” 钟秀握着沈欢的手:“郡主放心,只是你一定要小心啊。” “恩,我会的。” 钟秀一步三回头的走了,沈欢跟着等在一旁的洛秋华的侍女来到偏僻的静楼。 静楼是一座独栋的小院,位于女学的西北角。从外观看。还是挺精致幽雅的,只是少了些人气儿,在艳阳天中还透露出一股冷气。 “郡主。您挑一间吧。” 沈欢饶有兴趣的绕了一圈儿,选定了二楼东边的房间。 房间宽敞干净,一张床,一张桌。一把椅子,一张大大的静字。一个小小的团蒲,以及一些零碎的小摆件,简单朴素之极。 将沈欢安顿好后,那两个侍女离开了。还将门落了锁。 “出来吧。”沈欢含笑道。 一个灰色身影从房梁上跳下来,一张嚣张的脸庞出现在沈欢面前,傲娇的猫眼十分不耐烦:“选个房间还这么麻烦。你们女人真麻烦!” “麻烦?那你还喜欢胭脂阁的姐姐们?” 齐亚嘉鄙夷的看着沈欢:“你也能和那些姐姐们比。” 沈欢忍不住笑出来,也不和他争辩:“你怎么会在长安。” “小爷无聊了。出来玩儿两天。”齐亚嘉说着,然后有些很铁不成钢的看着沈欢,“你也笨的够可以的,要不是小爷及时现身,你今天是打算冤死啊。” “就那点儿小伎俩也配。”沈欢轻笑。 齐亚嘉愣了一下,不过沈欢的这种表现让他满意,便不再好奇道。 “那你怎么知道是我。” 他之前一直没有现身,刚来到女学就就碰到了那几个人说沈欢偷东西,于是就写了个纸条团成团儿投到了沈欢怀中。沈欢当时跟在洛秋华侍女身后,看到后当即拿出还未雕刻好的一对儿镇纸扔到身后,齐亚嘉顺势捡了起来,却不知道她的用意。 沈欢到教舍时,在门口遇到了陆珧,便偷偷对她道:“让他放在赵婷书箱中。” 所以事情便会演绎成那样。 “就你那鸟爬一样字,天地间也独此一份儿了。” “哼,小爷的字也是你这种凡夫俗子能够欣赏的。”齐亚嘉撇嘴,丝毫不以为耻,“你洒在书箱的药是什么,还真有意思,难道你早就知道有人要陷害你。” “我又不是先知,怎么会提前知道,只不过我在女学的处境并不好,所以做了些防备。那药是我在南诏的时候学习到的,叫做‘七变’,随着接触的加深症状会出现不同的症状,不过不会危机人命。” “你真是笨死了,不过要是你求小爷的话,我可以勉强收拾一下那两个女人。”齐亚嘉跃跃欲试。 “这种人物怎么需要动用小爷你呢,不过,过几天需要小爷配合我演一场好玩儿的戏,你愿不愿意。”沈欢唇角勾起,眼中狡黠异常。 “好玩儿的戏?你想干什么?”齐亚嘉来了兴趣。 沈欢坐在桌前,单手支起下巴:“只是觉得在女学麻烦不断,让人很不爽,所以就想了一个办法一劳永逸。” 齐亚嘉抱臂,桀骜的眉眼在阳光下更加鲜活:“正好小爷无事儿,就陪你玩玩儿。” 静楼思过其实是很严厉的惩罚。 让一个娇贵的姑娘在无人服侍的情况下,在简陋的房间呆三天,没人服侍,不能洗浴,只能喝水吃白食,盖硬被子,这绝对是个非常痛苦的经历。 没人服侍还算好,反正不见人,沈欢不会梳头就直接扎个马尾,至于穿衣服,简单的沈欢自己还是可以顾过来的。 比较考验沈欢的是在吃方面,沈欢是个嘴刁的,这点在饿了三年后更加明显,稍微有点儿不如意就吃不下去,好在有齐亚嘉偷偷送食,还不算太难过。 最痛苦的就是不能洗浴了,沈欢每日打拳都要出一身汗,偏偏身体不好还不能擦身子,只能忍了。 所以,三天惩罚完毕,沈欢头都不回的离开女学直奔宫中,将自己里里外外洗了好几遍才罢休。 等身上清爽了,沈欢才想起来,今日是晏殊入长安献俘的日子,怪不得女学都没有人呢,可惜错过了这样的大场面。 第二日去女学,所有女学的学生们都沸腾了,原因无他,只因晏殊真的是个绝世美男。 “真的长那么好看?”沈欢忍不住问道。 苏碧儿点头:“名不虚传,风采直逼长安城的几位公子。不过只是抓到一个将军,就来这么大的阵势献俘,说不定是个浮夸的人。” 沈欢笑道:“便是再绝世的人物在你眼中也比不上秦大哥啊,好了,我不开玩笑啦。其实,燕北军主动迎战抓到敌军将领决非易事,搞这么大的阵仗也是迫于无奈啊。” 苏碧儿好奇:“这是为何?” “当年国力有限,燕北军几乎是陆家一手建成,朝廷只是象征性的给些粮草,这也导致燕北军虽是精锐,但数量不多。所以便是陆逊那样的绝世名将,也只能死守在燕北,轻易不出击。后来燕北军易主,陆家撤出,朝廷只能自己养活军队,但又因当时无仗可打,所以给燕北军拨的军资有限,晏家接手,可谓是接了个烫手山芋。” “这么说,燕北军是来邀功要钱的?” “如今契丹各部修生养息,恢复了实力,有些蠢蠢欲动,边关不稳,正式建功立业的好机会,可惜燕北军实力不如从前,想要壮大,自然需要后方多多支持了。” “了解的这么清楚,你有什么企图。”苏碧儿打量沈欢。 “晏殊此行一定收获颇丰,我想和他做些小生意,赚几个脂粉钱。” 苏碧儿眼睛一亮:“你想卖血?” 沈欢没好气的看她:“我的血价值千金,可不是他能买的起的。” “那你想做什么生意?” “你有没有兴趣?”沈欢反问。 “自然,不过我得看看是什么生意。” “自然是好生意,等你见到东西再说吧,反正还需要你帮忙。” 许是因为晏殊的关系,女学的学生们对沈欢的关注倒是降低了。不过和沈欢一起受罚的赵婷和佟芳今日没有来,只是沈欢听说,佟芳认下了所有事,包括将沈欢的东西放在赵婷书箱中,因为她对赵玥也充满嫉妒。 沈欢特意打听了下佟芳,才知道她已经父母送到了老家。不过是女学一名普通的学生,如跳梁小丑在众人面前出现了一眼,消失了大家也不会关注,也不会去想这个背负了所有罪责的女孩儿以后的命运。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残酷直白,没有实力,注定只能成为被别人打压摆布的棋子,随时可以丢弃。 沈欢正充满干劲儿的计划着一切,可接下来两日,陆太后和郑皇后身体接连微恙,宫中气氛也更显肃穆,沈欢的计划也有些停滞。 她问过苏碧儿才知道,陆太后身体看似很好,其实不过是仅凭一些意志在强撑,太后的身体早年遭过重创,先帝去世后又积劳成疾,虽然平日调养得当,注重养生,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 “不要想着你的血有没有用,身体的衰老是不可挽回的,你不要想着逆天行事。”苏碧儿严肃的警告沈欢。 沈欢的血是有用的,但这是要付出大量代价的,她的血并不足以支撑,她的承受不了那样的付出。 中医讲究顺应天时,不逆天命,沈欢血的出现本身就是超出常规的一种现象,所以她付出难以想象的代价,不只是身体上所受的折磨。这个代价太大,大到没有任何对对她提起过,大到她自己也不敢深想……(未完待续) 第六十四章 挟持 沈欢和太后朝夕相处,也看出太后的身体并不是那么硬朗,但也没想过会这么脆弱,不过几天的功夫,气色就大不如以前了。她担心太后的身体,可她更想知道,到底为什么太后的精神突然就不好,身体也不行了呢? 可惜沈欢打探不到太多消息,宫中是个复杂危险的地方,胭脂粉那里没有一个人能够渗透进来。沈欢虽然住在宫中,但却是不常走动的,连带着钟灵钟秀,最熟悉的地方竟然御膳房,她这才惊觉,如果不是太后护着,她在这宫中一定是寸步难行。 可是靠人不如靠己,宫中也不能疏忽啊。 这日休沐,沈欢陪太后在花园转了一圈儿,太后就有些疲惫了,于是就回到紫宸殿休息。 “年纪大了,身体就不行了,哀家已经很满足,毕竟比先帝还多活了几年。”太后面容平静,眼神祥和。 可沈欢心中却有种不好的预感。 “你不是有事儿要出去,不用担心哀家,快去吧。” 沈欢嬉笑:“我才不担心您呢,昨日做梦,梦里有神仙说您是大寿星,一定长命百岁。” 太后点头:“那哀家就借你吉言了。” 沈欢离开大明宫,将沉重的心思抛下,今日她要去秦府,和秦越一起蒸馏酒,想办法弄出就酒精来。 沈欢是想弄出医用酒精和晏殊交易。 古代打仗,在在战场上死的人未必有战场下受伤死的人多,不仅是因为古代医疗落后,还在于他们卫生意识落后,只知道疗伤抹药。不知道消毒。 战场上多时外伤,外伤处置不当很容易的感染溃烂,但此时多用些疗效一般的金疮药,不消毒,能不能治好就看天命了。抗生素什么的沈欢是弄不出来,但酒精用来给伤口消毒已经足够了。 秦越一早就等她过去,提前准备好了烈酒和蒸馏器皿以及石灰。 “这酒的浓度还不够大。再蒸一次。”沈欢闻了闻。 “你要做什么?这么烈的酒还能喝吗?” 酒并非越烈越好喝。大夏朝的人并不习惯喝烈酒,明宇酒庄出的蒸馏酒度数也都不是很大,经过蒸馏后。度数的提高在其次,主要是酒的品质得到提升,醇香浓郁,所以才十分受欢迎。 “这可不是用来喝的。等做好之后再告诉你是做什么用的。” 等酒蒸的差不多了,再将石灰倒进去搅拌。石灰吸水,会将最后蒸馏不出来的水分吸收,这样就可以得到近乎百分之百的纯酒精了。 “呼,忙活了大半天。最后只得了这么点儿。”秦越抱着装酒精的瓷瓶晃晃。 “是啊,不过这东西容易挥发,储存的时候要小心。”沈欢小心翼翼的塞了团棉花。然后将盖子盖上。 “那这到底是干什么用的。”秦越再次问道。 “消毒疗伤……”沈欢细细解释了酒精的用法。 秦越听了惊异:“果真这么神奇?” “还好了,一会儿我约了碧儿。给她一些让她研究,让苏家下定论。”沈欢和苏碧儿合作,就是看中了苏家在杏林界的权威,酒精对外伤的作用,由苏家研究出来会更令人信服。 “你是想送到战场上?” “是啊,不过可不是白给的,是要卖出去了。” 秦越无趣:“弄了半天,你竟然是想做生意。” “你说要帮我的,这会儿又不愿意了?” “谁说的!” 沈欢忍不住笑道:“不强求你的。” “哼,你少瞧不起人,交给我,到时候你要多少我给你弄多少。”秦越傲然。 “你若愿意,我就将这件事情交给你,你只管作就好,至于生意,自然有其他人出面。你要是懒得管,那也没什么,又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 “你放心。”秦越满口应下。 下午申时,沈欢带着一部分酒精离开了秦府。 她约好苏碧儿在一家茶馆见面,正急着赶过去,却在路上被齐亚嘉拦住了。 齐亚嘉手里拎着一个正对他怒目瞪视年龄约莫*岁的红衣女孩儿,风似的钻进了马车,吓的车夫差点掉下车。 “大爷,你这是在闹哪出儿?”沈欢看着发不出声音,目光凶狠的女孩儿。 “哼,臭丫头看上小爷了,处处挑衅惹小爷注意,真是烦死了。”齐亚嘉十分不爽,拿起茶壶一通猛灌。 女孩儿听了他的话,简直怒不可遏,又开始扑腾起来,齐亚嘉毫不怜香惜玉的在她身上戳了几下。 “那你就把人家绑起来了?” 齐亚嘉痛快的喝完一壶水:“谁让她家人多势众,追的我烦死了,就小小给他们一个教训。” 人多势众?沈欢转身打量小女孩儿,人长的精致漂亮,只是有些狼狈,再看起衣着打扮,沈欢有些傻眼了,这姑娘身上穿的红绫裙,就是一年才出不到十匹的霞光炼,脖子里带的玉佩,如果沈欢没有看错的话,那上面有大夏朝第一圣僧远灯大师的题字……不用说就知道她的身份不仅富还非常贵, 沈欢扶额,这下惹到大麻烦了! “快给这位姑娘松绑。”沈欢吩咐。 女孩儿眼睛一亮。 “你要干什么?”齐亚嘉拦住,不满的看着沈欢。 “穴道不用解开。”沈欢道。 女孩儿眼神黯然,愤愤不已。 “郡主,这怎么办……”钟秀为难的看着沈欢。 她们将女孩儿松绑,扶起来坐好,这女孩儿的身份一看就不好惹。 沈欢坐到女孩儿对面,语气温柔:“我知道你现在非常生气,不过这小子这里异于常人,你也看出来了吧。” 沈欢指指脑袋。 齐亚嘉扔下点心,瞪着沈欢:“你说什么?” 沈欢笑道:“你的脑子异于常人。我说错了吗?大爷你的聪明天上有地下无的,常人哪能比得了。” 齐亚嘉这才满意的继续吃点心。 捋顺猫毛儿,沈欢转过头看向女孩儿,女孩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齐亚嘉,终于确定这次惹自己的人是个疯子。 不过女孩儿对沈欢也没有好脸色,她看出沈欢这是要息事宁人了,便下巴高抬。一副你们是一伙的我才不理你们。你们死定了的表情。 沈欢又试探了几句,这女孩儿油盐不进,笃定了沈欢他们不敢把她怎样。沈欢心中哀叹。她可不敢对这女孩儿催眠,毕竟这不同于心里暗示,而是要改变她的想法和记忆的,一个不小心。就会给这女孩儿留下难以磨灭的影响。 于是沈欢也不再当好人了,她摸着女孩儿光滑细腻如脂玉的脸蛋儿。不怀好意的笑道:“长了一张这么美的脸蛋儿,卖到哪里合适呢?” 女孩儿瞪她,你敢! “为什么不敢,我知道你家厉害。我们惹不起。可是既然做了,就没有回头路,把你卖了。还能赚一大笔钱,远走高飞。” 钟秀意会。在一旁帮腔:“是啊,主子,反正送给回去他们家也放不过我们,还不如趁现在赶快处理掉,凭着咱们的功夫,他们也不容易抓到咱们。” “让车夫掉头,咱们出城。” 女孩儿有点儿慌了,她之前觉得沈欢他们惹不起她家,肯定会放了她。可这时沈欢的表现让她想到了另一种可能,齐亚嘉的功夫她是知道的,这几个人要真是带着她逃走,哥哥还真的不一定能追上,于是她赶快摇头。 沈欢心想有门儿,于是收敛笑容:“老实点儿,你要是不老实我就把你卖到东瀛去,听说我们汉人在那里很受欢迎。” 这下女孩儿更急了,东瀛人,那群又矮又丑脸抹得粉白连牙齿都是黑色的怪人?! “你有话说?” 女孩儿点头。 沈欢便让齐亚嘉解开她的哑穴。 “放了我,我保证你们没事儿!”女孩儿迫不及待道。 “信你才怪。”齐亚嘉没好气,这丫头不但嚣张跋扈,还小心眼儿的很,要不然他也不会不知分寸的绑了她。 “你们不要想着铤而走险了,不是我小瞧你们,城外可驻扎着我们家的二百亲兵,个个都是战场上以一敌百的好汉,你们出城,肯定插翅难飞!” 在这种情况下还不服软,这女孩儿是胆色过人还是傻得可爱。 不过,她刚才说什么?!我们家的二百亲兵……也就是说,这女孩儿是晏家的小女儿,晏殊的亲妹妹晏颖! 沈欢愣住,然后扶额,这算是怎么回事? “前面那辆马车,你们已经被包围了,快停下来!” 一个粗犷的声音传来,晏颖眼睛一亮,大声道:“岳叔,哥哥,我没事儿!” 沈欢捂住她的嘴,看向齐亚嘉:“现在外面什么情况?” 齐亚嘉点上晏颖的哑穴,猫眼微眯,向外看了一圈儿:“被弓箭手包围了。” “郡主,是右翊中郎将宣大人。”钟秀补充。 沈欢头疼:“下去吧,说这是一场误会。” “那怎么行。”齐亚嘉不同意,眉头挑的老高。 沈欢一听就知道这小子在想什么:“那你想怎么办,你带我脱身倒是容易,可别忘了我还有两个人呢。” “我劝你们最好老老实实的将人放出来。” 车外,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传过来,虽然语气平淡,可沈欢却感受到了其中的压迫感。 右翊中郎将宣劭凑到晏殊旁边:“晏公子,这是韶华郡主的马车。” 晏殊眼中闪过一丝讶然,嘴角轻勾:“郡主都被那贼子劫持了?”(未完待续) 第六十五章 晏殊 齐亚嘉一脸凶悍:“要我说,出去打一架,把领头的那个男的也抓起来就行了。” “大爷。”沈欢拽住齐亚嘉恳求道,“你就把事情交给我吧。” 这事儿已经够乱的了。 “你怕什么!你不是郡主吗。”齐亚嘉看着沈欢。 那也得看我是什么郡主了! 沈欢深吸一口气,高声向外喊道:“不知涵卿哪里得罪了宣大人,大人要围住我的马车。” “是下官逾越了,只是晏家姑娘被歹人挟持,逃到了一辆马车上,为尽快解救出晏姑娘,不得不仔细排查,还望郡主见谅。” “不过是误会……”沈欢解释。 齐亚嘉打断她:“这是小爷惹的事儿,小爷帮你解决就行了,你不用那么多废话。” 齐亚嘉说着,抱起晏颖就飞了出去。 沈欢被这二货气的一口气没顺过来,难受的胃疼,而此时外面的人见齐亚嘉抱着晏颖从马车中飞出来,如临大敌。 晏殊眸子闪过一丝亮光,纵身飞到空中,拦住齐亚嘉。 齐亚嘉顺手将晏颖扔到他怀中。 “哼,人还给你们。” 晏殊接过晏颖,顺势落在地上,将晏颖放下仔细打量发现没有问题,便解开她的穴道,轻舒一口气。 “真无趣,小爷走了。” “三哥,抓住他,那个混蛋欺负我!”可以说话的晏颖愤怒道。 “放箭!”一旁的宣辉道。 箭如雨下,瞬间飞射到齐亚嘉处,齐亚嘉冷哼,一个回旋将所有箭支当下。 “住手!”沈欢喝斥宣辉。 “住手。”晏殊朗声道。 场面一时安静,沈欢这才看清楚对面站立着的晏殊。 身姿挺立。卓而不凡,夕阳下,浸染着红色晚霞的晏殊,如同魔神降临。他的眼眸亮如灼阳,带着睥睨一切的霸气,眼角下的泪痣熠熠生辉,为俊美的五官平添一种飞扬的邪气。抿起的薄唇不笑却自然划起优雅的弧度。让沈欢心颤。 “宣大人,不过是一场误会,还请手下留情。”沈欢走下马车。 “既然郡主说是误会。宣大人就不要深究了。”晏殊走过来对宣辉笑道。 宣辉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干脆道:“既然晏姑娘平安无事,下官就先告辞了。” 望着右翎卫离开的背影,沈欢总算放心了。想着多亏晏殊,正要道谢。一旁的晏殊却突然抓住沈欢的胳膊,狷魅轻笑道:“小郎君,郡主落在我手里了。” 沈欢错愕。 “三哥,就是她。不仅摸我的脸,还说要把我卖给东瀛人。”晏颖跑过来指着沈欢趾高气昂道。 晏殊目光灼灼的看着远处飞过来的齐亚嘉,无所谓道:“那你就摸回来好了。” “才不要。她那么丑。”晏颖嫌弃。 远处的齐亚嘉怒吼:“混蛋,放开她。” 晏殊笑的放肆。眸光莫测:“你欺负了舍妹,想那么容易就走。” “那你想怎么样。”齐亚嘉落在对面,双手抱臂。 “你一个人,我也不想以多欺少……” “那就打一架吧,这事儿和她没关系,先放了她!” 晏殊露出一个得逞的笑容,眼睛炽热:“好啊,那就打一场吧。” 原来是个战斗狂人,沈欢心笑。 “先说好,小爷要是赢了就不许再找小爷的麻烦,,要是输了,就任你处置。” 晏殊放开沈欢,双手拍掌:“好!” “那就来吧!” 沈欢目瞪口呆的看着两个说打就打的人,不由觉得好笑。 两人均是赤手空拳,一个时跃时翻,轻巧灵活,飘若游云,一个举重若轻,身姿修逸,矫若惊龙,就在这大街上打的难分难解。 沈欢知道齐亚嘉是少有的练武奇才,便是再难的武功到他手中也会轻而易举的学会,而且他心思如赤子,纯粹无暇,练武至今没遇到过任何境界上瓶颈,少有对手。 晏殊能与他过招且不败落,果然不简单。 如今能碰上一个高手,齐亚嘉十分畅快,大呼:“痛快!痛快!” 沈欢见今日这场乌龙算是不会再生波澜了,便回到马车,准备离开,估计碧儿要等急了。 “你要干什么?不许走!”晏颖拉住她。 “今日之事得罪晏姑娘了,只是我还有要事,改日再向晏姑娘赔罪。” “哼,你以为我会这么轻易放过你。”晏颖抬起下巴傲慢道。 沈欢挑眉:“晏姑娘想怎样?” “岳叔,拿笔墨过来。” “是,姑娘。” 晏颖骄横道:“让我在你脸上画一只虫子,我就放你走!” 钟秀闻言站在沈欢面前,冷声道:“晏姑娘自重,我家郡主是看在你年纪小的份上不与你计较,你不要太过分。” 晏家是怎么教养孩子的,这样公然羞辱皇家人的事情,也干的出来,沈欢腹诽。 晏家自古就是燕北望族,在得到燕北军后更是如日中天,风头无人能及。晏颖自小在燕北长大,说她是那里的公主都不为过,甚至比长安正经的公主还要风光。 作为晏家嫡系最小的女儿,晏家夫妇十分宠溺她,也未想过让她嫁往别处,觉得在燕北可以让她多放肆一些,所以少有拘束她。没想到这孩子任性,得知晏殊要到长安后,向往长安繁华,便偷偷跟在着晏殊后面来到长安。 可是到了长安,也不知收敛…… 沈欢也不走了,站在原地,笑着一字一句道:“你若敢画,我便让你画。” 晏颖愣住,突然感觉到面前这个丑女人的气质变了,明明不怎么起眼的人。怎么突然就让人觉得不能轻视了。 “你…你以为我不敢!”晏颖羞恼,她刚才怎么会被这个丑女人吓住。 “那就来啊。”沈欢挑衅。 她原本不想欺负小姑娘的,只是不教训一下,着实让人不爽,难道她天生长着一张好欺负的脸,谁能能上来踩两脚不成? 此时笔墨已经拿过来了,那个汉子知道晏颖要做什么后。连忙阻止:“姑娘。你不能这样。” 晏颖瞪他:“你凭什么管我。” 汉子往后退一步,晏颖生气的向前伸手就要拿笔,可怎么都拿不到。恼羞成怒之间,她直接抓住托盘向沈欢那里甩过去。 别看晏颖年纪不大,却也是练过武的,力气不小。托盘连带着纸笔墨统统向沈欢砸去。 眼见距离太近不好躲,沈欢要护住头。突然一阵清风,沈欢被人抱在怀中转了一圈儿,躲过了袭击。 抱她的人将她放在地上,然后迅速放开了她。 是晏殊!沈欢反应过来。 “颖儿。你太胡闹了。”晏殊语气平淡,但沈欢却听得出里面的一丝无奈。 “是她先欺负我的,你还帮她。”晏颖委屈的要哭。她没想到平日最疼自己的哥哥会因一个外人教训她。 晏殊过去将晏颖半搂在怀里:“好了,不值得为这生气。你看衣服都脏了,回去换一件,晚上我带你去朝华街玩儿。” …… 沈欢没心情理会这对儿兄妹,她心中简直要爆粗口了,下次《长安旬报》可以出一期韶华郡主与美男们不得不说的故事了,她简直无时无刻不再为自己树敌。 正想着赶快离开是非之地,一阵马蹄声响起,转眼间一辆马车停在沈欢面前,车帘掀起,露出沈重俊美无暇的冰山脸。 沈重扫视在场诸人,然后将目光放在沈欢身上:“跟我回宫。” “回宫?淳彦哥哥,发生什么事了?”沈欢纳闷。 “坏事。” “坏事?”沈欢皱眉,然后对沈重笑了一下,“淳彦哥哥等我一下。” 沈欢叫来齐亚嘉将酒精交给他,让他带给苏碧儿,然后跟沈重上了马车。 晏殊看着离开的马车,目光悠远,唇角轻笑:“啊,好戏开始了。” 马车上。 “淳彦哥哥,是太后出什么事儿了吗?”沈欢忐忑。 “不是。” 沈欢舒了口气,不是就好。 “她们要搜紫清殿。” “她们?” “白嫔告你宫中魇镇,太后与皇后才病榻缠绵。” 什么?魇镇?沈欢倒吸一口冷气,魇镇就是厌胜,是以诅咒厌伏其人的巫术行为,宫中绝对的大忌! 白嫔是沈珺卿的生母,怪不得这段时间沈珺卿没有什么动作,原来是在这儿等着她呢。 沈欢让自己冷静下来:“现在开始搜了吗?” “她们瞒着太后突然搜查,这会儿应该到了,不过我已经向太后送了信儿。” 沈欢垂眸思考,然后抬头问道:“白嫔母女是不是主谋?” 沈重眸光微动:“不是。” 这就是了,白嫔母女是不敢和太后对着干的,毕竟冒着触怒太后的危险搜查紫清殿,只为收拾沈欢实在是不值得。 宁愿得罪太后和陆家,也要为沈欢定罪,将她赶出宫,是为了什么? 看来这是有人想让沈欢明白,陆家是靠不住的,还是趁早改换门庭吧……. 是她疏忽了,以为是在太后的地盘儿就放松了警惕。 现在该怎么办?太后会怎么处理? 突然,沈欢感觉到手上一阵温暖,是沈重的手。 “不要担心。”他清冷的声音中含有一丝安慰。 沈欢笑道:“多谢你了,淳彦哥哥。” 到了大明宫,沈欢越发镇定了,不过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便是被赶出宫又如何,正好方便她行事。(未完待续) ps:谢谢最乖最萌的小寒兮喵的打赏~~~谢谢亲~~~抱抱! 作者君反应迟钝,感谢的有些晚了...... 其实亲们能订阅鬼鬼已经很满足了,打不打赏无所谓,鬼鬼都会好好写的! 鬼鬼手残党,每天只能保证一更,实在愧对打赏..... 第六十六章 离宫 等她到紫清殿时,就听见里面传来一个娇软的声音:“太后娘娘,这沈涵卿真是胆大包天,小小年纪心思就如此歹毒,这样的人您怎么能放在身边呢。” “你说这是涵卿的,有什么证据?”太后的语气十分平静。 “太后,您看上面的字迹,不是她写的又会是谁?”沈珺卿道。 “字迹呆板拙劣,行像而已。” “母后,您是说臣妾冤枉涵卿了?”郑太后插口道,听其语气,倒是颇为不满。 “你们不分青红皂白的闯进来,随便拿个东西便道是涵卿的,怎么让哀家相信,你们当紫宸殿是什么,还把哀家放在眼里吗!”太后语气愈来愈重,让人心惊。 “母后息怒,都是臣妾自作主张了。母后您身体久病不愈,臣妾以为真有小人作怪,接到消息便匆匆赶来,又恐您知道这个消息忧伤难过,这才瞒着您搜查了紫清殿,没想到还真的……” “难为你还为哀家着想,不过病了几日,就成久病不愈了,看来你是看不得哀家好了。” “臣妾绝无此意。” “既然如此,你们下去吧,哀家好不容易有几天清净日子,就不要再来搅扰哀家了。” “可是母后,涵卿此事……” “够了,哀家说的还不够明白吗?” “咳咳咳……”皇后一阵咳嗽。 “啊,皇后娘娘,您没事儿吧,都吃了这么久的药了,怎么还不见好。”白嫔道。 “你们也不用拐弯抹角的了。我会让涵卿离宫,但你们最好把那些小动作收起来,否则,到时候别怪哀家不留情面。” 皇后她们走了。 太后与她们周旋,保住了沈欢的名誉,但也不得不做出妥协,让沈欢离宫。 沈欢掰着手指算了算。她才进宫两月不到。就这样被赶了出来,真是笨的够可以的。 “你也不要自责了,都是哀家的疏忽。让她们钻了空子。”太后有些自嘲。 陆家向来简单,女儿都是当做男子教养的,她一生大气磊落,学的都是经史子学。阳谋大道。后来成亲嫁人,先帝对她爱怜敬重。从未受过丝毫委屈,便是摄政那段艰难的日子,经历的也多时权力纷争,势力平衡。对于后宅女人那些弯弯道道、鬼蜮伎俩她不熟悉,却不想在此着了道,到底是疏忽大意了。 “涵卿不是自责。而是在思考自己为何会被这样的阴谋设计,以后又该怎样避免这样的事情。再说。便是离开宫中又如何,您依然还能护着我,我也能常来看您。”沈欢坐在太后身边,笑道。 太后点点头:“你这孩子好心志,人无百战之胜,兵败乃常事,唯有不馁不弃,从败中吸取教训,方才能扭转乾坤,立于不败之地。” “涵卿谨记您的教诲。” 接下来的三天,沈欢没有去女学,而是一直陪着太后。 三日后,太后下旨,因年事已老,精力贫乏,无力教养韶华郡主,特令静姝女官代其责。另因韶华郡主聪敏慧孝,赐予良田百倾,黄金百两,字画玉器若干。 沈欢离开郡主府时,只带了一些常用东西,不过一辆马车就装完了,现在回来,直装满了五辆车。太后送她了许多东西,好些是宫中都少见的奇珍,算是补偿她了。 邓先生和冯嬷嬷早早就带着郡主府的下人站在郡主府门口,等待沈欢的回归。 沈欢下马车时,看到当时送她进宫的众人,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明明才两个月而已。 “大家辛苦了,都起来吧,每人赏一百钱。” “多谢郡主。”众人齐声道。 进府后,邓先生和冯嬷嬷走在一旁向她报告这段时间郡主府的情况。 “如今府中的修整才进行了一半不到,好在先从芳花园开始的,此时已经收拾妥当,郡主可以直接入住…… 郡主不在,府中的开支也不多,明宇商行又送了一次分红,共计六万贯,修葺支出了…… 郡主实行的条例已初见成效……” 邓先生和冯嬷嬷将府中的事情一一道来,沈欢认真的听着,一会儿就到了新修葺好的院子,沈欢看到熟悉的牌匾,不由道:“没了那么多牡丹,也不能再叫芳华院了,把牌子取下来吧,换个新的。” “郡主要换成什么?”邓先生问道。 “这个不急,容我先想想,等想好了再把字送到先生那里。” “是。” 此时,一个小厮跑过来:“禀郡主,卢家来人送礼了,说是恭祝郡主回府。” 卢家?众人惊讶。 沈欢了然:“先生代我去接待一下吧,卢家这是在感谢我赠药之事。” “可是郡主的药有了疗效?”邓先生惊异。 沈欢摇头:“还不清楚,先生以礼相待即好,即便是没有疗效,也不用理亏。” “小人明白。” 邓先生离开,冯嬷嬷看向沈欢:“郡主,那静姝该如何相待。” “先好生伺候着,无事不要让她随便走动。” 紫清殿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不用查就知道是内部出了问题,没想到查来查去,竟让查到了静姝这个总管女官头上,只是如今证据不足,她现在不想打草惊蛇。 “是。” “好了,不说这些了,嬷嬷还是带我好好熟悉一下新修的院子吧,还真是大变了模样,我一点儿都认不出来了。” “可不是,郡主离开两个月,这里两个月没有消停。” 说着说着,沈欢进到屋内,突然眼前一亮。 明亮开阔有生机,只是少些人气儿。 阳光透过玻璃窗依然灿烂,点缀四周的绿色植物生机盎然,花梨木自然的颜色和漂亮的纹理,一扫漆器家具的厚重华丽,显得清隽文雅。 “很好。”沈欢称赞。 “都是按照郡主的意思来的,那明宇商行送来了大量的紫檀花梨,只是紫檀太过肃穆,没有多用,倒是花梨在质地韵味上胜过之前选的红木,便全都换了。郡主可不要怪我们自作主张,奢靡浪费。”冯嬷嬷打趣道。 沈欢挑眉笑道:“看嬷嬷说的,千金难买我开心,既然有钱,咱们就怎么开心怎么花。不仅我花的开心,大家都要花的开心,以后都要让长安城知道咱们郡主府不缺钱!” 冯嬷嬷抿嘴轻笑,沈欢骄傲的小模样实在好玩儿。 “其他地方修葺的怎么样了?” “因为时间有限,只勉强将前院儿和这里修葺好了,其他地方不过刚刚开始。” “既然我回来了,就不要着急,慢慢来,一定要精细,等日后修好了,我还有大用。‘ “郡主要做什么?”冯嬷嬷好奇。 “来长安这么久,我都没有好好的和大家打个招呼,咱们修葺完毕,我要大宴宾客。”沈欢意味深长的说道。 冯嬷嬷惊讶,沈欢不喜热闹,在长安也没有多少知心友人,如今不明不白的被赶出宫,不低调行事反而高调张扬…… “郡主是何用意?” “咱们府这么漂亮,不让外人知道,犹如明珠蒙尘,岂不可惜。”沈欢摸着下巴,在屋里转来转去,验收成果。 “着实可惜。”冯嬷嬷似乎有些意会,“郡主放心,若是宴客,府中的人绝不会为郡主丢脸。” “嗯,我相信嬷嬷,嬷嬷带我去书房看看吧。” 书房也是按照沈欢的要求布置的,沈欢很满意。 “嬷嬷,你去带着钟灵钟秀将我从宫中带来的东西整理一下,制成册子给我过目。戍时让府里的人在景颐堂集合,如今我回来了,总要好好和大家见个面。” “是。” 景颐堂原是齐正堂,沈欢不喜欢这个名字,就给改了。 冯嬷嬷离开后,沈欢来到书案,铺上一张上好的宣纸,磨好墨,大豪饱蘸墨汁,屏气凝神,左手在纸上行走。 一吸一呼之间,三个大字跃然纸上,沈欢竟隐有些出汗。 “才三个字就不行了,还真是弱……”沈欢无奈的摇摇头,然后放下笔,仔细端详自己刚才写的三个字。 “山禾居。” 山为秀丽山川天地之大美,禾为田园收获人间之韵味。 “啧啧,有些刻意…”沈欢皱着眉自言自语。 说着,沈欢又换了一张宣纸,继续拿起大豪。 直到天色昏暗,钟灵敲门提醒沈欢吃饭。 “郡主,晚膳已经做好了。” 沈欢累的不想动就应了一声,钟灵推门进来,对于此事已经乱糟糟的书房视若无睹,直奔沈欢而去。 “帮我倒杯水。” 钟灵驾轻就熟的在一片混乱中找到一个地方,放下手里拿的托盘,为沈欢倒了杯蜜水。 “累死了,明天再收拾,记得把门锁好。”沈欢喝过水,恢复的些活力,便伸伸胳膊,起身向外走去。 吃过晚上,沈欢看了会儿书,时间差不多了就来到前院景颐堂,此时郡主府的人都已经聚齐了。 这两个月来,沈欢不在府中,虽然郡主府因为改造修葺的事情更加忙碌,但却因为主心骨不在,大家多多少少有些懈怠。再加上沈欢最近在长安城闹出一出又一出的事情,府里的人都没有安定过,简直就要被沈欢弄的神经衰弱了,生怕沈欢哪天就出了大事,他们这群人又没了归处。 好在,她回来了。(未完待续) 第六十七章 掌宅 沈欢的回归让众人突然对这个虽然看起来不怎么靠谱但却让人觉得安心的主子多了两份期待。 沈欢此次开会,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嘉奖! “这两个月我不在府中,真是辛苦大家了。此次回来,邓先生和冯嬷嬷也向我禀报了大家表现,很好,大家都没有辜负我对你们的期望。 不过,凡事都有优劣,有人做得好,自然就有人做的不尽人意,大家知道我向来重规矩,赏罚分明。不过今日我回来,府中有喜,所以今日没有罚只有赏,但是奖赏却有不同……”沈欢拍拍掌。 邓先生和冯嬷嬷一人拿了一张纸出来,开始宣奖。 人人都有赏,虽然得到的不一样,当时大家心知肚明,,所以基本上是皆大欢喜。 “此次回府,我就不会在轻易离开,咱们府中也应该正式步入正轨了。” “邓先生。” “小人在。” “今日当着大家的面,再将郡主府的规矩重申一遍。” “是。……” 郡主府的规矩不多,不过半柱香的时间就已经读完。 “很好,大家都明白了吗?” “明白,明白。”大家纷纷道。 “既然这样,这两个月犯规矩的人明日午时主动到这里领罚,若是怀有侥幸心理不承认者,即刻赶出府!” 此言一出,堂中安静,不过众人对沈欢的决定并无不满,反倒觉得理所当然。 沈欢一直以来都表现的大方宽容,没有多少做主子的威严,难免让人轻视。若不是邓先生和冯嬷嬷镇着,这府里恐怕会乱起来。 正所谓驭下要恩威并施,恩让人心甘情愿为你驱使,威让人保持足够的敬畏,两者无一不可失。 这个时代标准的世仆是很顺从忠诚的,毕竟变节背叛这种事情代价太大,他们惯常安分守己。 “我知道这两个月发生了很多事情。想必你们都听说了吧。我这个郡主来的机巧。让人看不起,可是哪又如何,我行的正坐得端。不比谁高贵却也不卑微,没有人能欺辱了我去。 日后你们也要拿出堂堂正正的气势,出门要抬头挺胸,要自信。不要因为外人的看法而看低了自己,仔细想想。你们领的工钱是不是比他们多,你们的活计是不是比他们清闲,你们活的是不是比他们自在,是不是?” “是。” “以后。我也不会让别人羞辱了大家去,你们要打起精神来,好好干活!” “是!” …… 沈欢动员大家。最后说的自己口干舌燥,这是一个骄傲的年代。奴仆也需要精气神儿。 第二日,沈欢复学,早早的来到女学。 众人看她眼神更加复杂了,那天,晏殊在大街上当众抱她的消息传来,众人竟然有种‘果然又是这样’的感觉,似乎这件事就是注定,实在让人提不起怒气了,反正她和那几位公子不可能。 接着又传来沈欢出宫的消息,虽然不知道原因,但是众人猜测她肯定得罪了什么人,果不其然,还未到中午,沈珺卿就带着人找到沈欢了。 沈欢正在看书,看到沈珺卿带着两个跟班过来的时候,忍不住黑线,为什么自己每次都是被找麻烦的人。 沈珺卿下巴高抬,居高临下得意的看着她:“怎么,在宫中呆不下去,被赶出来了?” “谁说我是被赶回来的?”沈欢漫不经心。 “哼,你就死鸭子嘴硬吧,做了那样的事……” “做了什么事你倒是说出来啊。”沈欢双臂环抱,打断她的话。 沈珺卿脸色微变,这件事情皇后下令谁都不许提,要是让人知道没她的好果子吃,于是不屑道:“那种事情你好意思做我可不好意思说。” “我原以为你这人只是没有教养,没想是没有脑子啊。”沈欢轻笑道。 “你说什么!”沈珺卿气的一巴掌拍在沈欢的书案上。 “太后的旨意说的清清楚楚,我想不需要再向你解释。”沈欢站起来凑到她耳边,“那做娃娃的布料一查就知道是从哪里来的,还有我殿里从来不用苏合香……” 沈欢说完,退后一步,浅笑道:“我想有些事情,咱们需要私底下单独聊聊,是不是,姐姐?” 沈珺卿脸色发白,看向沈欢的眼神狠烈,咬牙冷哼。 沈欢率先离开教室,沈珺卿打发掉身后的两个跟班,跟上沈欢来到一个开阔的地方。 沈欢转身面对沈珺卿:“你不用再想我是怎么知道的了,你只要知道我已经掌握了一些关键的东西,足以让你像澜香殿的那位一样。” 身败名裂! 沈珺卿脸色差的可以媲美沈欢的鞋底了:“你这是在威胁我!” 沈欢坦然点头:“没错,难道你觉得这还不够吗?” 沈珺卿看着沈欢哪张已经不怎么丑陋的脸,恨不得给她撕烂。 沈欢不徐不疾的笑道:“我这人从来不喜欢和人有纷争,也不喜欢威胁别人,这样实在没有成就感,所以,如果你能帮我一件事情,我愿意从来不知道这件事情。” “你要做什么?”沈珺卿深吸一口气,压下自己的怒气。 “我讨厌没完没了的小麻烦,如果以后我在女学再也没有恐吓陷害什么的小麻烦,我会非常愿意与你放下这段恩怨,你看如何?” 沈珺卿双拳紧握:“我答应你!” “很好,不过,如果你处理的不干净,我会觉得你是个不守信的人,我最讨厌别人不守信了。” 看着沈珺卿调色盘般的脸色,沈欢潇洒的转身离开。 处理小麻烦什么的,还是地头蛇最擅长了。 中午,苏碧儿过来找她。 “说吧。怎么回事?让我等你那么长时间,还派来一个臭小子来气我。” 沈欢偷笑:“怎么,那位小爷让你大开眼界了吧。” 苏碧儿一副往事不堪挥手的表情:“别提了,差点想把他毒死。” “那小子一根筋单纯得很,而且武功高强,非常好用,不过前提你得把他的毛儿捋顺了。” “你别提他了。快说你怎么出宫了吧。” 沈欢点头。然后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既然有证据,为何还要出宫?”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把皇后牵扯进来了,太后若是为我与皇后翻脸。以后我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而且太后身体不好,多年不理俗事,这件事就已经证明太后对宫中的掌控力不够了,她是清修之人。再为我打理俗事只会更伤身。其实对我来说,现在出宫反而更好。毕竟我也是太后教养过的人了。” 苏碧儿叹气:“时间还是太短。” “没关系,有经历就行了,何必强求那么多。”沈欢望着天边眼睛微眯。 苏碧儿知道事已至此,也不再多说什么。便转移了话题:“对了,你知道吗,选妃开始了。” “为皇子选妃?”沈欢略有耳闻。 “是啊。尤其是七皇子,听说李姑娘和安姑娘都是备选呢。” 沈欢疑惑。前段时间还听说皇后要在大皇子凯旋之后才会开始着手选妃,怎么提前了。 “李姑娘和安姑娘都是备选?皇后娘娘好大的面子,七皇子虽只是亲王,到底也是嫡皇子,也算是值得两大美人去争抢,倒是五皇子,可有什么消息?” 苏碧儿摇头:“谁知道,皇后娘娘放出话,要借着女学的考评选妃,因为七皇子身份最尊贵,所以众人也是最关注,倒还是能听到些风声,五皇子到底还是差些,因为他的外家,世家大族是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他的,所以他的婚事没人愿意提。不过幸好有这件大事,你也不用再接受大家的关注。” “谁让我这么有美男缘呢。”沈欢苦中作乐。 “那一准是孽缘。”苏碧儿笑道。 可不是孽缘吗?弄得她现在都不敢放出和卢赟婚事的消息了。 下了学,沈欢走到女学门口,发现这里分外热闹,等走出人群,沈欢眼前一亮。 俊美霸气的晏殊和英俊爽朗的卢赟骑着高头骏马分立两边,两个同样男人气十足的美男散发着让人难以抵抗的魅力。 “郡主…”“郡主…” 两人同时下马开口,沈欢愣住,众人呆住。 晏殊和卢赟对视了一眼,转头继续看向沈欢。 难道她真的是命中注定的女主角,和美男们有一段不得不说的故事,沈欢哭笑不得,但还是赶在两人开口前走下台阶。 她先向晏殊点头微笑,然后走到卢赟面前:“卢公子好久不见,不知道卢姑娘怎样。” 卢赟笑道:“托郡主的福,舍妹身体已大有好转,此次过来就是替舍妹向郡主送贴。” 他说着从身后的随从手中接过一个帖子递给沈欢,沈欢接过带着淡香的精致请帖,显得有些开心:“卢姑娘美意,涵卿荣幸,到时一定准时赴会。” “多谢郡主了,到时候在下去接郡主,郡主不要推辞。”他说的诚恳。 沈欢微笑:“卢公子客气了。” 两人又寒暄了两句,卢赟便骑马离开了。 沈欢转向一边还在等着的晏殊,认命的走过去:“这里不方便长谈,晏公子,我们不如找个安静的地方吧。” 晏殊神色慵懒,薄而宽的嘴唇带着始终带着浅浅却狂羁的弧线,他轻笑道:“好啊。”(未完待续) 第六十八章 交锋 沈欢和晏殊两人来到了附近沈欢常去的那个茶馆。 “不知晏公子今日找我是为何事?”沈欢开门见山。 “为向郡主道歉。”晏殊看似散漫却锐利的狭长眸子看着沈欢,从他的表情看来,他可是一点儿歉意都没有。 “晏公子大可不必这样,本就不是什么大事儿。” 晏殊非常坦然道:“既然郡主这么说,那我就放心了。” 沈欢黑线,果然不是来道歉的。 晏殊端起茶盏轻啜一口,却忍不住皱起眉头,他将茶盏放下,嘴角的弧度下拉一副敬谢不敏的样子,竟然有些可爱,让沈欢觉得有些好笑。 “怎么,晏公子不满意这里的茶,这可是长安有名的。” 晏殊修长的手指指着沈欢的茶盏:“你可是一动没动,早听说长安物华天宝,富饶繁华,没想到品味会这么差,这种茶竟然也上得了台面。” “香有百味,人各爱之,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品味和喜好。” 晏殊眼神上下打量沈欢,眉头轻佻,嚣张霸道溢然而出:“品味也是需要资本的,香亦有高低,没有用过龙涎香的人可没有资格判定香的好坏。” 沈欢不赞同:“珍物少有,不是每个人都能像晏公子这样能够尽享人间富贵。” “富贵是自己争取的。”晏殊目光远望,自有一股睥睨之气,“我自然值得最好的!” 大言不惭!沈欢腹诽。 正在这时,钟灵钟秀进来了,两人一人端着一壶热茶一人端着两盘点心迅速的放在桌案上,沈欢向晏殊笑道:“既然这里的茶不合晏公子的口味。不如试试我准备的如何,我的口味与常人不同,茶点挑剔,喝茶尤其怪诞,晏公子帮我品评一下。” “看来郡主很自信。” 钟秀为两人倒上新茶。 沈欢摇头:“我喜欢简单清爽的的味道,喝茶也没那么多讲究,茶能不能入公子的口我不敢保证。但是茶点我倒是略有些信心。” “郡主既肯拿出来。想必不会太差。”晏殊说着,端起白瓷茶盏。 碧绿的茶叶在温润的茶水中舒展飘然,十分漂亮。茶香杳然,有种独特的清幽韵味。 晏殊轻啜,眉头先是一紧,后又逐渐松开。入口微涩,但进入舌根。一股甘甜萦绕而出,口齿生津,令人气爽。晏殊眼中闪过一丝异色,微颔首:“郡主另辟蹊径。这茶虽少之馥郁,却清爽生香,入口苦涩。却回味生甘,倒是别有韵味。” 沈欢也挺惊讶。至今为止,沈欢也送出去过不少茶叶,但说到喜欢的却只有陆璟一人,其他人不过尝个新鲜,便是宋祁熙虽然觉得不错,但仍最喜欢如今流行的茶水。 “我以为以晏公子的性格,你是不喜欢这么清淡的茶水的。” “这茶的确不太符合我的胃口,但比起世间那些杂七杂八犹如乱炖的茶,已是好太多了。” “承蒙晏公子夸奖了,不如再试试这些茶点吧。” 晏殊欣然,直接伸手去拿用竹签扎着的牛肉干,吃过一粒后,眼放亮光。 “牛肉!” 沈欢食指竖起来,轻嘘。 “可不是耕牛哦,那天和你打架的小子猎杀的小野牛。” 牛可是值钱的东西,在大夏朝是保护动物,连皇上都不能吃牛肉,沈欢自然弄不到了,可她想吃牛肉干想的不得了,齐亚嘉这小子当即给她弄来了一头野牛。 晏殊笑意加深:“看来郡主可比我更会享受。” “不像晏公子,我可是个闲人,无事自然琢磨吃。” 晏殊将所有点心吃过一遍,喝口茶道:“能吃出郡主的境界也不容易。” “那是。”沈欢将一粒牛肉粒放在嘴里。 “那郡主就送我些吧。” 沈欢愣了一下,这人还真是不客气。 晏殊看着沈欢笃定的笑道:“我这里有些消息郡主可能会需要。” “晏公子有什么就直说吧,至于这些小吃食,方子我会送到府上了。” “此次我可是为郡主儿来长安的。”晏殊唇角轻勾。 就这消息?!沈欢恨不得把茶水泼他脸上。 “你怎么不说是为钱而来的。”沈欢挑眉。 晏殊大方点头:“长安山头林立不好立足,只能把主意打到郡主头上了。” “这么说你来长安到现在没什么收获了。”沈欢有些幸灾乐祸。 “收获自然有,可惜我胃口太大,长安满足不了我。” “难道我的主意就好打?” “观郡主行事,确实是最好攻克的。” “既然有求于我,你就不能说点儿好听的。” 晏殊轻笑:“郡主未必没有有求于我的时候。” “我看你这么没有诚意,咱们还是不要谈了。” “如果我愿意娶郡主呢……” 沈欢愣了一下。 “看起来郡主心动了,不过我是开玩笑的。”晏殊恶劣笑道。 “是吗,可是我当真了哦。”沈欢巧笑。 “郡主不觉得联姻是最不可靠的合作吗,不过一纸契书,就骗的人一辈子。” 沈欢托腮:“你说的有道理,那你又能拿出什么东西来?” 晏殊盯着沈欢氤氲的眸子:“我可以把郡主请到燕北,保郡主一生无忧平安。” 沈欢点头:“听着不错。” “郡主可以好好考虑,长安的那些人霸道惯了,绝不适合郡主你,陆家就更不可靠……” “为何不可靠?” “当年平国公之死,你父亲是主谋,我父亲是从犯,郡主觉得陆家会真心帮你吗?” ……沈欢沉默。 “公子,公子。四姑娘她和陆姑娘在街上打起来了!”一个青衣小厮跑过来气喘吁吁道。 晏殊瞟了他一眼:“慌什么慌。” 小厮立即站好,恭敬道:“回公子,四姑娘今日上街,在宝马铺看中了陆姑娘订制的马鞭,于是起了争执就打了起来。” 晏殊眼中闪过一丝无奈:“颖儿吃亏了吗?” 小厮偷偷看了晏殊一眼,小心答道:“四姑娘没有占便宜。” 晏殊看向沈欢:“郡主好好考虑,我就先告辞了。” 沈欢笑道:“晏公子快去吧。陆姑娘可没有我这么好的脾气。” 陆珧和晏颖打起来。这下有好戏看了。 晏殊转身离开。 沈欢对钟灵钟秀道:“走吧,咱们也该回去了。” “郡主怎么不去看看?”钟灵问道。 “晏颖不是陆珧的对手,这个亏她吃定了。就是晏殊也找不回场子。”沈欢摇头笑笑。 “郡主,你不是说今日要去胡大师那里看看吗?”钟秀提醒道。 钟灵笑道:“你是想那憨头小子了吧。” 钟秀瞪她:“你胡说什么!” “好了,胡大师那里又来了一批石头,说让我去看看。现在天色也不早了,咱们早去早回。” 钟灵钟秀两人闭嘴。跟着沈欢上了马车。 说来也巧,那宝马铺和胡一刀都在一条街上,沈欢到的时候这里正围得都是人。 沈欢皱眉,晏殊骑快马早就到这里了。这么一会儿事情还没处理好,看来他的能力有待商榷了。 沈欢掀开车帘,看到远处晏殊和陆珧正在对峙。至于晏颖,已经看不到人影了。 “陆姑娘。你再抓着我会让人误会的。”被陆珧紧紧拽住的晏殊轻笑道。 “哼,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陆珧怒瞪的看他一眼,美目流光,异常动人,她说着向外望着,似乎在等什么人。 “舍妹都已经走了,那你还抓着我干什么。”晏殊饶有兴趣的看着陆珧。 “你都为你妹妹出头了,我哥哥也为我出头。”陆珧有些孩子气道。 沈欢扑哧笑了出来,有这么找场子的吗? 晏殊眼中闪过一丝讶然,颇有些无奈笑道:“你放开我吧,陆公子来之前我是不会走的。” 陆珧看向他:“你以为我会信你,死心吧,我可不会再上你的当了。” “芊芊,放开他。” 沈欢扭头,看到陆璟和宋祁熙骑马而来,于是赶紧放下车帘,却还是不经意和陆璟对视了一下。 “伯言哥哥,七哥哥。”陆珧开心道 “你的哥哥到不少,来了两个。”晏殊调侃道。 “比不得你妹妹有三个哥哥。”陆珧反击。 随着陆璟宋祁熙两人的到来,周围围观的人被人遣散开,只剩下沈欢。 “咱们也走,去胡大师那里。”沈欢可不想搅和在这件事中。 可是事与愿违,沈欢的马车才走了几步,就听到晏殊道:“没想到郡主也来了,可是来找我的。” 沈欢咬牙,干脆下车去,硬着几人的目光冲他笑道:“我是来看晏姑娘的好戏的,没想到看到了晏公子的好戏,果然不虚此行。” 晏殊回笑道:“郡主看的开心就好。” 陆璟扫了沈欢一眼旋即不再看她,宋祁熙似笑非笑的看着沈欢,陆珧则是惊讶的看着两人,气氛一时古怪。 “芊芊,怎么回事?”陆璟率先开口,打破古怪的气氛。 陆珧指着晏殊:“这家伙不守规矩,明明是我和晏颖之间的事情,他却偏偏为她出头,害我被人看笑话。” 陆璟看向晏殊。 晏殊笑道:“此事的确是我的错,陆姑娘要打要罚请随意。” 陆珧看着晏殊,一副不怀好意的样子,可爱至极。 陆璟悠悠道:“让他离开长安时一文钱都拿不到,怎么样。”(未完待续) 第六十九章 卢家 陆珧听到陆璟的话眼睛一亮,晏殊眼中闪过一丝错愕。 “那就这样了,芊芊,走吧,没必要在他身上浪费时间。”陆璟说完,牵起陆珧的手转身离开。 宋祁熙送给沈欢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笑着离开。 晏殊眯着眼:“真令人不爽。” 沈欢点头。 “这人真让人讨厌。” 沈欢点头。 “好想教训他一下。” 沈欢点头。 “那咱们合作吧。” 沈欢停下惯性动作,转头看他:“你喜欢陆珧吧。” …… 沈欢笑出来。 晏殊挑眉:“没错!” “你们怎么会认识?” “她和她母亲来过燕北。” 沈欢点头,薛凝玉出自燕北大族。 “陆璟真的能让你拿不到一分钱?” 晏殊脸上满是无奈和失算:“强龙压不住地头蛇啊。” 沈欢不以为然:“别骗我了,你要是想要钱陆璟怎么可能拦得住你,除非你想保持中立不和长安的那些势力搅合在一起。” “郡主果然聪明,不过,在长安任何人都是很难保持中立的,我现在不标明态度只是因为没有令人心动的盟友,咱们的立场不是很一致吗?” “一致?我可没有晏公子那么多的选择。话说回来,刚刚你还说说我们一个是主谋,一个是从犯,晏公子,你和陆家到底是什么关系?” 晏殊眯眼笑道:“我没有骗你,至于我和陆家的关系…恐怕是你想不到的关系……” “基友关系吧。”沈欢凉凉吐槽。 “基友?” “时间不早了。我就告辞了。” 说完沈欢转身就走,一个一个故弄玄虚很有意思吗,很可惜,她最讨厌这一套了。 沈欢去胡一刀那里得到了两块好石头,被晏殊恶略玩弄的心情好了一些,回到郡主府时天色已经很晚了。 吃过饭,沈欢出来在花园消食:“嬷嬷。过两日我要去拜访卢姑娘。你帮我备些礼品吧。” “郡主放心,老奴记下了。” “那就麻烦嬷嬷了,这次去卢府是我第一次上门做客。平日里我在礼节上多有疏忽,嬷嬷可要好好提点我一下。” 冯嬷嬷笑道:“郡主聪慧,肯定一学就会。” “那我可不敢让嬷嬷失望了。” “郡主身份虽然贵重,但毕竟只是小辈。上门做客并无太多虚礼,只需记住几点便可。其中最重要的是了解卢府女眷……” 冯嬷嬷为沈欢细细讲解上门做客的要点,还将卢家女眷的情况为沈欢介绍了一番,这一说便是大半个时辰,沈欢一一记下。才惊觉不过是一个上门做客之道,竟包括那么多细节。 古人重礼,尤其是家世悠远的高门大户。沈欢既已打算要在长安立足,便要熟悉并掌握其中种种细节。还好现在学习不算太晚。 第二日去女学,众人看向沈欢的目光又是一个样,被两位极品公子相争自然令人妒忌,但却没有人再对沈欢嘲讽不屑,孤立漠视。 不过这可不是沈珺卿的功劳,而是九琼玉参丸的作用。 昨日卢赟亲自承认,沈欢的九琼玉参丸对卢菲有奇效,这下整个长安都沸腾了。 那日沈欢献出九琼玉参丸,所有人都惊疑,虽然这药名气大,但是谁都不相信沈欢会有此药,长安诸位均抱着观望的态度。可是卢赟的话却证实了一切,这下可就不得了。 凡是富贵人家,或许无生活之忧,但不可能无生命之虑。在这个天花都是绝症,风寒都能治死人的年代,良医神药绝对是所有人都趋之若鹜的东西,沈欢有奇药,现在谁都不敢得罪于她,毕竟,谁家没有个疼痛脑热呢。 不过,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凡事都有两面性。 正所谓荣辱不惊,宠辱不忘,沈欢也渐渐体味到其中的三味,面对前方不明的路倒也越发坦然起来。 下午下学后,沈欢回府,邓绍兴在门口迎接。 “邓先生怎么出来了,有事吗?”沈欢奇怪。 “回郡主,今日府上来了两位客人。” “客人,是谁?” “晏公子和一位小爷。”邓绍兴道,脸上不自觉闪过一丝怪异的表情。 晏殊和一位小爷?难道是齐亚嘉?来她府上做客是什么意思! 沈欢点头:“他们在哪里?” “两人没有走正门,是突然出现在府里的,此时正在景颐堂。” “没从正门进来,看来是打进来了。”沈欢笑道。 来到景颐堂,沈欢就看到了像大爷一样坐着的晏殊和齐亚嘉,两人正悠闲的吃着她的零食喝着她的茶。 见到沈欢,齐亚嘉大声道:“你怎么才回来,小爷都快饿死了!” 晏殊轻笑,悠悠然品茶。 沈欢没好气的笑道:“我半个月的存粮都被你们吃了,你还好意思说饿。” “那么点儿东西你吃半个月,你以为小爷跟你一样废物啊。”齐亚嘉不屑。 “你还想不想吃饭了。” “算了,你就当小爷没说吧。”齐亚嘉好汉不吃眼前亏,坐回去继续吃东西。 沈欢看向晏殊:“没想到晏公子大驾光临,令寒舍蓬荜生辉啊。” 晏殊抬眼看沈欢,眼角的泪痣有种轻嘲:“郡主这么说话不累吗?” “看到晏公子,不得不打起精神来。” “和齐小爷打累了,来郡主这里蹭饭吃。”晏殊倚在椅背上慵懒解释道。 “晏公子还真是不客气。” “郡主大方,还客气什么。” 算了,沈欢也懒得计较了,转身向外走,对邓绍兴道:“吩咐厨房准备些好酒好菜。好好招待两位客人。” “郡主放心。” “我要吃红烧肉和糖醋排骨!”齐亚嘉在背后追喊道。 “放心,不会少了你的。” 于是,沈欢家里出了齐亚嘉这小子,又多了晏殊一个常客,两人总是比武,打累了就到沈欢这里蹭吃蹭喝。 “晏公子是不是很闲啊。” 晏殊第三次来的时候,沈欢在送他时忍不住问道。 “朝廷扯皮。一时无事可做。”酒足饭饱后的晏殊随意道。 “那你不着急?” “着急也没用。还不如等待时机。” “等待时机?看来晏公子早有打算。” 晏殊停下脚步,低头笑看沈欢,眼角泪痣有种莫测的意味:“我劝郡主也早做些打算。” “晏公子是何意?” “过段时间。朝廷可能会派人平叛南诏。” 沈欢定住:“那么多次没成功,这次会派谁呢?” “说的也是,这下朝廷要头疼了。”晏殊抬头望天,“时候不早了。郡主留步吧,送到这里就行了。” “晏公子慢走。” 送完晏殊回来。沈欢回到书房陷入沉思,这段时间沈欢也接触到了不少消息,朝廷虽然缺钱,但这两年天下多灾。一时半会儿腾不出空闲向南诏动手。 可晏殊没必要向她说谎,除非是朝廷有人想动南诏,晏殊是北军。这件事难有他插足的地方,不可能是他。如今朝廷势力错综复杂。沈欢看不清形势,也想不出是谁? 南诏虽有银铜矿,但却是块儿难啃的骨头,据颜哲玉那边传来的消息,最近那边似乎对外来人员和本地土著管控都很严格,颜哲玉虽有沈欢的支持,但进展也并不乐观。 如今朝廷即使想动南诏,怕也是少有人能担当重任,在朝廷入不敷出的情况下,讨伐南诏,失败的后果不是一个家族可以承担的起的。 沈欢思虑良久,然后给颜哲玉和管娘各写了一封信,又看了看管娘收集的一些信息,很晚才睡下。 休沐日,沈欢收拾好,带着钟灵钟秀前往卢家。 卢府坐落在崇仁坊顺丰街,紧邻皇城,是传承上百年的老宅子,沈欢进入顺丰街就很明显的感觉到了与郡主府不一样的感觉,明明是相同制式的宅子,但一个厚重大气,一个浅薄轻浮,这大概就是底蕴吧。 “诶,郡主,你看那是不是赵姑娘?”钟灵突然道。 沈欢顺着她的手看向车窗外,相距不远的一个侧门处,一个婆子和一个侍女迎着赵玥。 沈欢高兴的点头:“是玥儿!” “赵姑娘怎么会在这里,难道她也去卢家?”钟灵疑惑。 钟秀摇头:“那不是卢府,卢府相邻的……是李家!” “李家?这两家竟然住的这么近。”沈欢笑道,说话间赵玥已经进去了,“玥儿常来往于长安世家的女眷中,她去李家也不足为奇,可惜没凑巧打个招呼,有段时间没见她了。” “又不急在一时半刻,郡主什么时候都能去见赵姑娘。”钟秀道。 “是啊,以后有的是时间。” 不一会儿,沈欢一行就到了卢府的正门,在正门一侧的小门已经大开,站着一众婆子侍女。 沈欢下车,立即有一个体面的婆子和两个侍女迎来。 “老奴荣香见过郡主。” 沈欢微笑:“嬷嬷请起。” 容嬷嬷站起来,看向沈欢恭敬道:“老太太知道三姑娘今日请了郡主过来,甚是开心,特意嘱咐老奴迎接郡主。” 沈欢客气道:“竟然是宁国夫人跟前的人,劳烦老夫人惦记了,嬷嬷带路吧。” “郡主请。” 从门口进去,沈欢坐上卢府事先备好的轿子,前往卢老太太的宁寿院。 卢老太太是长安城颇具传奇色彩的人,只是早已不再出现在世人面前,沈欢没想到卢老太太竟然会派人接她。当年卢老太爷去的早,唯留下卢老太太和两个幼子,时值战乱,高祖兵临城下,卢家当时的家主不看好高祖,不欲接受高祖,是卢老太太当机立断带领族人投靠了高祖,助高祖拿下了长安城。 不过传言说卢老太太却和陆太后不对付,两人几乎从不在公开场合见面。 想着和卢老太太有关的一切,不过一会儿就到了宁寿院。(未完待续) 第七十章 遇劫 宁寿院很安静,院子干净清爽,不见奢华,唯有两棵阔大的榕树,亭亭如盖。沈欢跟着容嬷嬷来到正堂门前,一位侍女迎上来:“郡主到了。” 沈欢进去,一眼就看到了坐在上座雪鬓霜鬟,精神矍铄的老太太和坐在一旁身形瘦弱,面色苍白,唇色微紫的女孩儿。 见到沈欢,卢老太太露出温和的微笑。 “涵卿见过宁国夫人。”沈欢行了晚辈礼,虽说沈欢是郡主,但品级只是二品,卢老太太却是一品夫人。 “郡主与我家有大恩,何必多礼,莲婢,快来见过郡主。” 莲婢是卢菲的小名,因为身体不好,便起了个贱名。 沈欢赶紧扶起行礼的卢菲:“卢姑娘客气了,不过是举手之劳。” 卢老太太道:“郡主谦逊,莲婢可是多亏了你,荣香,还不快请郡主入座。” 话音未落,门口的侍女的声音响起:“见过大夫人。” 卢大夫人来了,卢老太太表情未变,但是眼中的笑意已经不见了。 沈欢坐下,抬头看向带着一阵香气进来的卢大夫人。年纪不过二十多,容貌明艳的卢夫人出自关濮荀氏,是卢大老爷的继室,沈欢在此之前已经见过她两次了,一次在年初给太后拜年时,一次在大皇子的送行宴上。 “贵客来临,竟是我疏忽,还望郡主不要见怪。”卢夫人笑盈盈道,有些异乎寻常的热情。 “夫人说笑了。”沈欢抿嘴。 “既然要赔罪,还不向郡主行礼。”卢老太太道。 卢大夫人脸色一变随又恢复笑意盈盈的样子向沈欢行礼,沈欢没有推辞,她不过是三品命妇。沈欢是正二品的郡主,而且她的行为做派沈欢也不喜,便坦然接受了。 “好了,既已见过郡主,前面不是还有事情,你就去忙吧。”卢老太太竟然直接赶人。 沈欢心中吃惊,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一般世家就算内部再不合。对外也会表现的其乐融融,怎么着卢老太太一点儿面子都不给卢大夫人?难道那些传言都是真的? 卢大夫人神色没有丝毫尴尬,神色自然笑道:“又不急这一时半会儿。郡主可是咱们家莲婢的恩人。” “夫人严重了,不过是几粒药,卢姑娘的身子是需要长期调养的。”沈欢浅笑,不过是稍微缓解一下。又不能根治。 “话虽说如此,可若是没有郡主的药。莲婢就是长期调养也不会这样快就有起色,郡主大恩,我们卢家自是铭记。” 面对热情过度的卢夫人,沈欢有些惊讶却又无可奈何。 幸好卢老太太看不下去。平静却不容置疑道:“今日是莲婢邀郡主,有我这老太婆在怕是说不开,莲婢。你带郡主去园子里转转,两人年纪相仿。倒是能说到一块儿去。” 卢大夫人眼中闪过不愉,但还是附和笑道:“是啊,今日天气正好,园子里的花也开的热闹。” 卢菲点头站起来:“郡主可愿与我一道。” “自然。” 沈欢和卢菲来到卢家富贵精致的花园。 “本是想向郡主道谢,不曾想给郡主添了麻烦。”卢菲向沈欢表示歉意。 “何来麻烦之说,卢姑娘可是我来到长安后第一个邀请我的人,我欢喜还来不及呢。”沈欢笑道。 卢菲浅笑,露出可爱的酒窝:“你不知道,她有一侄儿似乎有些隐疾,所以听说我请了你来,就迫不及待过来了,她来烦你,都是我考虑不周的缘故。” 沈欢眨眼笑道:“原来如此,这么说我还得感谢你呢,要不是你,她怎会如此待我,之前见面的时候,她可不理我呢。” 卢菲如水的杏眸写着疑惑:“这明明是你有神药的的缘故。” “可却是你成就了神药的盛名啊。” 卢菲恍然,呆呆的表情十分可爱。 “说实话,我也不清楚这药是否有用,你可要对我说实话,用了之后真的感觉好些吗?”沈欢问道,难道她的血真的神奇无比,不过几天就能见效? 卢菲认真的点点头;“起初并没有觉得有什么效果,可是几天后明显觉得呼吸比以往顺畅些,精神也更好了。” “那还真不错,不过我觉得药虽然有效,但想要身体真正的好起来,还是要从日常……‘ 两人聊着,沈欢就发现卢菲是真正娴雅博学的女子,虽然纯真未经世事,却聪慧敏锐,见识博广。 “因为身体的缘故,太医嘱咐我不可大喜大悲,多思虑,祖母便让我多读书,以凝练性情,少些波动,免得影响了身体……偏偏哥哥不喜欢我这样,老叫我书呆……“ “虽是这样,但平日里还是要走动走动,便是晒晒太阳也是好的……“ 两人边聊边走到了卢菲的莲芯院。 卢菲邀沈欢进去,沈欢第一次见到世家贵女的闺房,格调典雅,精致不失大气,东西不多,却件件珍贵,底蕴非凡。 沈欢很快就被墙上挂着的一幅画吸引了,画的是一只鸟雀,栩栩如生,灵动活泼,观其纸张色泽,明显是新作。 “这可是你画的。”沈欢惊喜。 卢菲羞涩:“闲暇时的拙作,让郡主见笑了。” “哪是什么拙作,明明是佳作,我在女学可没见过比你画的更好的。”沈欢目不转睛,口中赞道。 “郡主缪赞。”卢菲浅笑,眉宇透露着欢喜。 “画之一道,技艺在其次,难得的是在对美的捕捉和情感的表现,这两种可是需要极高的天赋的。”沈欢好不吝啬的夸奖道。 世间有天才,天然一股才气,常人很难拥有,就像李白苏轼,不过平常词字,经由他们的口,无意就多出一股风流来。 卢菲就是这样,仔细看这幅画,笔墨不多,却神态毕现,每个线条都充满了灵性,让人赏心悦目,隐约中还能感受到一股向往悠然之意。 这样的作品,沈欢能感受到其中铺面而来的才气,便是女学的俞先生也比不得。至于沈欢,自然没有这样天生的才气,不过在阅历眼界和技艺比之强上几分。 卢菲羞涩过后看向沈欢:“你这样夸我,可看的出在这方面有不错的造诣了。” “造诣说不上,不过是喜爱罢了。” “那我将这幅画送与你可好。” 沈欢欣然应允,丝毫不客气:“我可就却之不恭了。” 卢菲语气一转:“不过,礼尚往来,你可得送与我一幅你的画作。” 沈欢失笑:“这是自然。” 两人又聊了些书画,越发投缘,卢菲因为身体缘故,基本不出席各种社交场合,也没有到女学学习,所以平日里没什么来往的好友,而沈欢则是个十分好相处且话多的人,再加上两人颇有些共同语言,很快就互相建立了好感。 快到中午,两人在莲芯院吃了饭,饭毕,沈欢提出辞行。 “可是有事儿,如此着急。”卢菲有些不舍。 “之前约了一位好友,先在不得不走了,日后有空,我再来登门。” 卢菲有些不舍的点头:“那就说好了,你可不许反悔。祖母此时在午歇,我送你吧。” 沈欢看她此时精神不继,怕是也要午休便推辞了,卢菲拗不过她,便让自己的奶嬷嬷送沈欢离开。 其实沈欢要见的并不是什么好友,而是胭脂阁的那些人,这么多天好不容易腾出空来见他们,沈欢自然不能放过了。 离开卢府,沈欢吩咐车夫去她常去的那家茶馆,正所谓大隐隐于市,接头的地方越是寻常越不引人注意。 “卢姑娘人那么好,可惜有那样的身子。”钟灵感慨。 沈欢默然,卢菲是先天性的心脏病,虽然调养得当,但是先天不足,能不能活的过二十岁还是两说,沈欢的血虽然能修复人体机能,但她不认为能修复好卢菲的心脏功能,毕竟这种事情太逆天了,逆天的事情不是付出代价就可以成功的。 “卢姑娘的事情自然有卢家操心,你想那么多做什么,能生在钟鸣鼎食之家已经是老天的眷顾了,可用不到咱们来同情卢姑娘。”钟秀摇头道。 “卢姑娘的事情还是少说点,以后我会常来看她的……”沈欢话音未落,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这又是什么情况,沈欢有种不好的预感。 “你是谁,拦着路干什么!”车夫大声道。 一个粗粝的男声平静道响起:“让你们郡主下来。” “你是谁?凭什么让我家郡主……” 突然砰地一声,马车四处响起噼里啪啦的断裂声,一股强劲的气流吹来,沈欢有些睁不开眼睛,待她睁开眼睛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整个马车车厢已经四分五裂,散落在地上,唯有沈欢三人坐在光秃秃的木板上,车夫已经吓得晕了过去。 发生了什么,整个车厢都被毁了! 沈欢抬头看着马车前身着黑衣男子,他约莫四十岁左右,面容沧桑,气质犹如一把绝世宝刀般锋利内敛,压迫感十足。 钟灵钟秀突然反应过来,拥住沈欢有些颤抖道:“郡主,郡主。” 男子寒潭一般的眸子看过来,沈欢挣脱两人赶紧站起来,努力镇定道:“这位大侠,有什么事情来找我,请不要伤人。”(未完待续) 第七十一章 自救 男子一言不发,纵身提起沈欢就往外走,这时一位灰衣人突然出现,拦截黑衣男子,不曾想又不知从哪里出来两个黑衣人,联手裆下灰衣人。 黑衣男子拎着沈欢迅速离开,身后,钟灵钟秀大声呼叫,旁边宅子里的人也纷纷赶过来。 男子拎着沈欢,飞檐走壁,快速向东,沈欢的好眼神看到后面三人激烈的打斗,那个灰衣人可能就是陆家安排在她身边的影卫了,可惜被人拦住了。 突然,黑衣男子似乎感受到什么不妥,于是开始绕弯,绕来绕去似乎没有办法于是停了下来,然后顺势跳进一户人家,带着沈欢躲到了一栋阁楼里。 “大侠,你我素不相识,为何要……” 沈欢刚从眩晕中恢复一些就开口决定打探一下情况,没想到男子反应迅速的点住沈欢的两个穴位,沈欢突然不能说话动弹了。随后男子四顾一周,将她扔到阁楼里的一个箱子里,盖上盖子,然后离开了。 沈欢心中郁猝,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怎么她总是遇见各种意外情况。 正在沈欢思索倒现在是什么情况时,阁楼的门突然响起被人推开了,然后是两个人的脚步声,一稳重,一轻灵。 “您带我到这里干什么?”一个悦耳女声问道。 沈欢一惊,好熟悉的声音,这是安夏禾!难道这是安家?! “夏禾,你为何要那样做。”这是一个温和犹如弦音动听的男声。 “父亲大人在说什么?我不明白。” 父亲大人,是安彦诸! “你并不喜欢韩修竹。” “父亲大人说笑了,婚姻之事乃是媒妁之言,个人感情并不重要。您不也是不喜欢母亲但还是娶了她吗。” “我不会同意你和韩修竹的婚事的。”安彦诸平静道。 安夏禾和韩修竹?这是开什么玩笑,沈欢脑子有些混乱。 “我知道父亲不同意,不过,我也不会同意嫁给五皇子的。”安夏禾的声音越发清晰。 嫁给五皇子沈重!这是什么情况! “你知道了。” “很可惜,我知道了。” 安彦诸慢道:“大皇子在洞庭湖遇到水匪偷袭,如今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五皇子便最有可能的成为太子。您是想说这个?”安夏禾笑起来。却有种嘲讽的意味,“你不是最宠爱夏洛吗,怎么不让她有机会成为大夏朝最尊贵的女人。” “这与夏洛无关。她心性纯净,不慕荣华,不适合入皇家……” “那我就适合了?看来在你眼里,我和我母亲一样是那种心机深沉爱慕虚荣的女人了。真可惜,韩老太爷却看中了我。而不是你的宝贝女儿夏洛。” “夏禾,五皇子虽然性情冷淡,但为人赤诚有担当,能力卓绝。才情也不输韩修竹,我觉得他是你的良配才会这样考虑你们的婚事,并没有想过拿你去换什么利益。” “是吗?那又为何瞒着我?为何不询问我的心意?倘若是为夏洛订婚。你会这样做吗?”安夏禾冷笑,“安彦诸。从我七岁之后,我就没再把你当做我的父亲,也不再期待受到你公平的对待,可是,我还是没想到,你竟然有一天会将我卖掉。” “我没有那样想过,之所以不告诉你……只是不知道怎么与你说。” “你当然不知道怎么说,十几年来,你对我除了冷淡漠视还有什么,即便你……” “如果你不想嫁给五皇子,那就算了。”安彦诸淡道。 “你以为这样就算了,今日我就一并说明吧,日后我的事情,你一律不得干预。” “我是你父亲。” “形同虚设而已。” “我虽对你甚少关心,但该有的教导一样不少,该尽的责任我都会做到。” “你到是个负责人的父亲,不过我不需要,倘若你多事,那就不要怪我耽搁夏洛的亲事了。” “你以为你的小动作瞒的过我吗?” “可惜已经瞒过去了一件,安彦诸,你是很厉害,甚至曾经强大到让我觉得无法透气,可是你不是密不透风的,你并非没有缺点百密不疏。” “如果你敢动夏洛,我会让你知道你才是错漏百出的人。” 安夏禾笑出来:“我很期待与你为敌,这时候我母亲应该已经交换过庚帖了,我和韩修竹的婚事也该定下了……” 安彦诸声音似乎有些清冷:“你这样做又何苦,你明知道韩修竹喜欢的是夏洛。” “难道要像傻子一样被你稳住,等待皇上赐婚的旨意下来,安彦诸,我从来都不相信你的为人,所以我宁愿赔上半辈子的幸福,也不会让你如愿以偿的。” 随后,门被推开,安夏禾走了出去。 “既然如此,那我也不会手下留情了。”安彦诸缓缓道。 沈欢听的目瞪口呆,这家人好厉害,亲父女之间竟然斗成这样。 过了一会儿,似乎安彦诸也离开了,阁楼又重归安静。 沈欢思索着两人刚才对话的内容,不禁感叹,长安的水是越来越深了,过不了几天,就会闹得天翻地覆了。 正在沈欢思索时,箱子打开了,露出黑衣男子冰冷的面容。 他拎起沈欢,悄无声息的离开阁楼,向城外飞去。 男人不但甩开了追兵,还非常熟悉长安的街道,一路上竟然没有遇到什么人,到了城墙底下,男人直接提气飞过城墙。 来到郊外,也不知飞了多久,沈欢被这个不知疲惫的男人带到一户普通的农家里。 只是这个农家院子简净到了极致,院子里没有家畜菜地,没有一切普通农家应有的东西,反而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草药味儿。 沈欢有些放下心来,看来这个人是找她看病的。不过这方式真是令人不爽。 果然不出所料,男人带沈欢进入堂屋,就将她丢在一旁,对着一位貌美妇人道:“云幂,人我带来了,诺儿有救了!” 那位长像恬美气质如清泉般的美妇人颦眉:“你怎么这样不管不顾的就把人劫来了,她可是朝廷的郡主。如果事发……” “管不了那么多了。诺儿都已经那样了,事后把她杀了就行了,先救诺儿再说!” “你杀了她。可是在与南诏百族为敌,南诏的那些人,一个比一个可怕,你是要害死我和诺儿吗?” “不…我不是。”男人急忙否定。“听你的不杀她,那把她弄成废物总行了吧。‘ 美妇人勉强点头:“算了。还是先救诺儿吧。” 沈欢听了两人的对话,心道不好,竟然碰到了两个凶神恶煞心狠手辣的人物! 这下可怎么办! 男人把沈欢拎进里屋,沈欢一眼看到了床上那个面色苍白嘴唇发紫的男孩儿。这根本就是和卢菲一样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啊! “爹爹,娘亲。”男孩儿虚弱道。 女人来到他床边温柔道:“诺儿,你感觉怎么样。没事吧,不过也不用担心。我们找到人救你了。” 男孩儿看向从进来就一直看着他的沈欢,黑白分明的眼神充满着兴奋:“真的吗?太好了……” 或许被沈欢眼神中散发的强烈信息感受到了,男孩儿突然有些不自觉的说道:“爹爹你解开她的穴道吧,她好像有话要说。” “跟她有什么话可说。” “爹爹……”男孩儿撒娇请求。 男人不得已解开了沈欢的穴道,沈欢松了一口气,但是眼神并未离开男孩儿。 “你们误会了,仅靠我的血是不行的。”沈欢道。 男人显然不相信,冷声道:“别和她那么多废话。” “我真的救不了他!”沈欢凛然。 男人和美妇一顿,男子将沈欢拎到眼前,语气森寒:“你说什么。” 沈欢淡笑:“都说了,只有我的血治不好他,反而会害了他,你们被人骗了!” “她这是在拖延时间,别被她骗了,我事先打听好了,卢家姑娘确实大有起色。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先取些她的血,离开这里再试验,免得被天罗山庄和陆家的人追到。”美妇人道。 男人依言,放开沈欢,沈欢嘴角勾起一丝轻笑。 美妇人拿出一个玉屏,开始从沈欢手上放血。 “站起来。” 沈欢突然道。 男人看沈欢:“安静点。” “拿起你身边的那把刀对准自己的脖子。” 两人惊讶,一起转头看到床上的儿子竟然按照沈欢的指示做了。心中大骇! “你们别动,动一下我就让他自杀,如果你们杀了我,以后他就会变成白痴。” 两人盯着沈欢,男人寒眸紧盯沈欢:“你要干什么?” “我想要干什么那就要看你们怎么做了。”沈欢轻吹了一声口哨,“知道南诏的人可怕,怎么不想想南诏的圣女会没有点儿拿得出手的手段。” 两人看着沈欢颇有些漫不经心的笑,顿时脚底发凉,头皮发麻,是啊,就算她一点武功都没有,她也是南诏的圣女,南诏人手段百出,能当上圣女的怎么会是简单人物。 “圣女,还请见谅,我们夫妇二人只是……”女人开口解释。 “刀子再靠的近一点。” 少年依言,脖子上立即出现一道红痕。 “圣女!”两人齐齐跪下,“还请圣女手下留情,都是我二人的错……” 沈欢冷声:“站起来!” 女子住嘴,两人对视一眼,慢慢站起来。 看到把他们忽悠住了,沈欢暂时安心:“降头术。想必你们没有听说过,其实我也很少用,不过,看起来效果不错。” 沈欢转头正式打量二人:“说吧,你们是谁?又是谁给你们透漏了消息,知道我可以救治你们儿子的。”(未完待续) ps:这章太晚了~~~对不起~~~嘤嘤嘤,捂脸遁走,以后不会这么晚了! 第七十二章 获救 女人深吸气,然后抱拳道:“回郡主,我夫妇二人早些年凭着些微末之技在武林中略有些名声,只是早就退隐,这次是有人给我们消息,为了诺儿的病,才不得已来到长安,至于是谁给我们的消息……” 沈欢正听的认真,没想到男子突然异动,出手就要掐沈欢的脖子,沈欢一时反应不及,正想着糟了,就在这电闪火石的瞬间,一支破空的羽箭骤然出现,穿过男子的手,撕裂骨肉的声音令沈欢耳朵发酸。 “啊!”男子叫出来。 “樊郎!”女子焦急的扶起他。 沈欢扭头,看见陆璟带着两个灰衣男子出现在门口。 陆璟看似淡漠实则锐利的眼神扫了那对夫妇一眼,看到沈欢时,眼中闪过一丝放心。 “带走。”陆璟吩咐道。 灰衣人听命,上前去捉那对儿夫妇。 男子不顾受伤的手,执起长刀,准备拼命。 “这里已经被包围了,如果不束手就擒,刚才那支箭……”陆璟看向有些奇怪的少年,“会从他的喉咙里穿过去。” 夫妇两人立在那里,没有动,男子突然发疯似的狂叫。 沈欢被震得头晕胸闷。 好在灰衣人手脚利索,迅速将两人带了出去。 沈欢捂着胸口,大口呼吸。 陆璟走到她面前,筋骨分明的手拉起她的手腕,为她诊脉。 “大公子,这是什么情况?”沈欢问道。 “既然没事,那就走吧。”陆璟没有回答她。 沈欢把手抽回来,没好气道:“没力气了。不想走。” 她到现在腿还在颤抖,根本站不起来。 陆璟弯腰,沈欢吓了一跳:“你要干什么。” 陆璟点漆的眸子瞥她一眼:“抱你走。” “哈哈哈,你别吓我,停停……停手,我休息一会儿就好了,你不用这样。”受到惊吓的沈欢。 陆璟根本不理会沈欢。直接将她抱起来。淡道:“我没那么多时间陪你在这里。” “我又不需要你陪,你有事就先走啊……” “姬清玄离开了南诏。” “什么?”沈欢差点儿被自己呛住,这人每次转移话题都这么突然。“你再说一遍,姬清玄离开了南诏?那他去哪了?” 陆璟抱着沈欢来到院子里的马车旁,先将她送到马车上,随后自己上来。 看着呆愣的沈欢。陆璟伸手轻击到她的脑门儿,然后平静道:“如果没有猜错。他应该会来长安。” “怎么可能,他不想活了!”沈欢吃惊,别说其他人,单就皇帝都放不过他。 陆璟目光幽深:“南诏局势太复杂。他的处境并不好,不得不来长安寻一条出路。” 沈欢倒吸一口冷气:“长安他都敢亲自来,难道……有人和他合作?” 沈欢看向陆璟。 陆璟颔首。 “为什么?”沈欢思索。姬清玄是废太子的儿子,南诏实质上的首领。身份敏感重要,而且他明摆着与朝廷对立,与他合作无益是与虎谋皮。 “有人看重他在南诏的影响力。” “我不是更好的选择么,这么好控制。”沈欢轻嘲。 陆璟唇角勾:“恐怕这个人的野心比一般人要大。” 沈欢点头,她这个香饽饽虽然很多人在抢,但并不会出现一家独吞的情况,毕竟要通沈欢在南诏取得利益,首先需要让南诏在朝廷的控制之下,然后再慢慢划分势力范围。 如果反其道而行之,与姬清玄合作,必定要与朝廷对抗,全面掌握南诏的局势。 “会是谁呢?”沈欢忍不住问道。 “现在并没有具体的消息透露是谁,不过,也就只有那几个人会这样做。”陆璟不徐不慢道。 沈欢抬头有些可怜巴巴吧的看着他:“大公子,给点儿提示吧,我一点儿头绪都没有。” 陆璟垂眸看她,淡道:“你知道也无用,还是安心养身吧。” 沈欢不忿儿:“哪有你这样合作的,每次不管是什么消息总是事后才告知我,这样蒙在鼓里的感觉令人很不爽耶。” “是吗?对你来说少费些心思不是正好,复杂的事情你也想不通。”陆璟扬眉,颇有一种玩弄的味道。 “哼,算了。那你打算怎么办?” “他们的合作并不明智,暂时静观其变。不过你身边的守卫需再加强,姬清玄不会放过你的。” “我会小心的。” “木清华几天后到长安,以后就让她跟着你。” “清华姐姐?是不是有点儿大材小用?” “除此之外,我会让天罗山庄再派一些人到郡主府。” 沈欢摇头:“姬清玄的势力一时半会儿渗透不到长安,倒是与他合作的人,更有可能会对我下手。长安鱼龙混杂,就是派再多的人也难免会有疏忽。” “你要如何?” 沈欢笑道:“我借机生病,到郊外的庄子上修养,庄子小,人口简单,周围环境开阔,方圆百里都是自己人。容易布防,可守可退,岂不比在长安更安全。” 陆璟轻笑,明显清楚沈欢的意图:“你想躲清闲不去女学。” 沈欢义正言辞:“我分明是在为自己的安危考虑,你不要曲解我的意思。” 陆璟盯着她,突然道:“你知道沈浩出事儿了。” “啊。”沈欢瞪眼,这人怎么看出来的。 “长安马上就要不平静了,你想躲开也正常。” 沈欢轻叹:“我倒也不是想躲,大皇子出事,长安必定人心惶惶,局势动荡,南诏的事情可能会搁置。我想先借此休整一段时间,等时机成熟了,再来处理南诏的事。” “不胡乱的。”陆璟看似淡然语气却笃定,“沈浩早就出事,皇上一直压着消息,就是为了避免朝廷混乱。” “那也要暗潮汹涌一段时间吧。”沈欢有些不确定。 “沈浩看似众望所归,其实早就是弃子。倒是沈重。想必沈浩身后事结束后,他去江南继续沈浩未完成的任务,这才是接下来的重点。” “皇上要栽培淳彦哥哥?”沈欢皱眉。却在思索的那瞬间忽略了陆璟眸中一闪而过的复杂情绪。 “恩。” 沈欢狐疑的看着陆璟:“你不反对?” 这段时间她也算是了解了不少事情,沈重的母妃萧氏,出自颍州萧家,绵延几百余年。盛极一时的名门望族。 可是这样的名门望族,却在天启七年。因勾结前朝逆贼,企图谋反,落得个满门抄斩,震惊朝野。而这一切都是陆家的手笔。 陆家是不会允许五皇子沈重坐大的! “为什么要反对,怕他势大向陆家报仇?”陆璟深潭般的墨眸直视沈欢,眼神嘲讽不屑。“那也要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沈欢被陆璟的眼神弄得心惊肉跳,不自觉转移目光:“对了。抓我的那对儿夫妇是什么人?” “天霜刀客樊厚和柳音娘子于云幂,算得上是有名的高手,做事狠辣,手段残忍,以致结仇无数,十年前被迫隐退。” “谁传给他们的消息?” “洛秋华,这次对付你应该是想让沈均英雄救美。”陆璟唇角微勾,意味不明。 沈欢无语:“他们的人被你拦了。” “难道你想你的降头术被其他人知道。” 沈欢心中噗笑,不会把陆璟也给唬住了吧。 “此次就多谢大公子了,还请大公子为我保密。” “好说,老实呆在长安,暂时别想着出去。” 沈欢郁卒,算了,本来她也只是提一提。 “那这两个人你怎么处理?” “你想怎么样?如果想要,可以给你。” 沈欢摆手:“算了,这种人心狠手辣没有底线,我不会用的,把他们武功废了吧。” “他们仇家众多。” “没有武功相当于杀了他们?”沈欢心情有些复杂,“绝境并不意味着绝路。” “我会斩草除根。” “我不是你。” “所以,你太弱了。” “变强不是一蹴而就的,我总要慢慢来。诶,听说钱庄最近的生意特别好。”沈欢笑眯眯道。 “你想说什么。” “灼灼做的不错吧。” “恩。” “你都没有点儿想法吗?” 陆璟倚在车壁上,有些慵懒:“我看你的想法倒是挺多。” “你这人真无趣。”沈欢撇嘴,然后换上笑脸,“我这里有个独家消息,想不想知道。” “你说。” “那你要不要表示一下诚意。”沈欢伸出双手。 陆璟淡淡瞥了沈欢一眼,然后伸手从前面的盘子上拿起一块儿点心放在沈欢手上:“吃吧。” “我不饿。” “想要什么就直说,我不喜欢拐弯抹角。” “可是你最擅长拐弯抹角。”沈欢吃掉那块儿点心,“你这样可体会不到交易的乐趣了,我无意间听说韩修竹和安夏禾定亲了。” 陆璟眼中闪过一丝讶然:“她还是这么做了。” “你是说安姑娘?她为何要这样做?” “她是在破坏安彦诸的计划,不过不会成功。” “可是庚帖都已经换过了。” “那不重要。” 这还不重要,难道要入过洞房才算真的。 “现在我知道的消息给你说了,你也该回馈一个消息吧。” “沈辉和李歆瑶也定亲了。” “什么?”七皇子和李歆瑶?! “皇上赐婚。” “看来长安最近喜事连连啊。”沈欢感慨,“不过,大公子,你的年纪也不小了,有没有心仪的姑娘啊。” 想起唐璐瑶对陆璟的痴恋,沈欢忍不住要替她问一句。 “你问太多了。” “那你就多说点嘛,你看咱们都这么熟悉了。” “我没这种感觉。” 沈欢:“……” 自作多情的感觉真令人抓狂啊……(未完待续) 第七十三章 了解 沈欢和陆璟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沈欢还是凭借着不依不饶的缠人功夫从陆璟套出些消息,虽然没有关于陆璟终身大事的消息,但是宋祁熙好事将近的消息也算是弥补了沈欢心中的八卦*。 到郡主府了,马车停下来。 沈欢正要向陆璟道别,车窗帘被人掀了起来,露出晏殊那张俊脸,看到陆璟,晏殊意味深长的轻笑:“真巧,没想到郡主和陆大公子在一起。” “你怎么在这儿?”陆璟看着晏殊,修眉轻扬。 “郡主府的厨子手艺过人,在下特地来蹭饭,陆公子不如一起?” 沈欢头大,自己蹭饭就够了,怎么能厚着脸请别人,还真拿自己不当外人! “好啊。” 沈欢扭头看陆璟:“大公子不用这么屈尊……” 结果陆璟径直下车,留沈欢一人呆在车里,头疼一会儿该怎么办。 下了车,邓绍兴迎上来:“郡主,这要如何安排?” “齐小爷来了吗?” “来了,正在看团团圆圆。” “按着平日的菜单,再加三个菜,把明宇商行送来的酒备上一坛。” “是。” 沈欢转头看着并立而站的陆璟和晏殊,笑道:“陆公子,晏公子,里面有请。” 将那三位不请自来的客人安排好,沈欢回到正院儿。 钟灵钟秀看到平安归来的沈欢,自是一番激动。只是此时沈欢已是累极,洗漱过后随便吃了些东西就休息下了,这一觉就睡到第二天天亮。 “钟秀,让邓先生去女学那边为我请个假。这两日就不去上学了。钟灵,你再去老地方,把我这封信交给那人。” 吃过早饭,沈欢开始安排今天的日程。 昨日说好和胭脂阁众人见面,没想到中间出了岔子,只能不了了之。沈欢如今时间有限,必须要尽早见一下胭脂阁的人。尤其是青染衣留下来的老人。 她这次要见的出了管娘就是三个骨干人物。霜月、银月和朔月,以及朔月手底下的人。 在书房练了会儿字,沈欢换了身衣服。就悄悄从郡主府后门出去了。 与胭脂阁众人见面的地方是胭脂阁的一个暗桩,一家普通的布匹店。沈欢到了地方,掌柜战战兢兢的将沈欢领到后院儿的一间房间里,其他人已经等候多时了。 进门后。不用管娘介绍,沈欢就认出了妩媚的霜月。斯文的银月以及沉默的朔月。此外,三人后面还站着另外四个人,两个中年男子,一个青年男子以及一个白发老人。 “见过主子。”众人齐齐跪下。 沈欢坐在上座。颇有些不适应:“大家起来吧。” 众人站起来,沈欢扫视了一眼,然后笑道:“昨日因为一场意外。耽搁了与大家见面,今日我也不多说废话。耽误大家时间。那就先从霜月开始,让我认识一下大家吧。” 霜月听到沈欢点名,便上前一步。霜月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女子,看起来长得妩媚动人,但气质神态却透着这爽利,所以说话也利索大方。 “主子,小女霜月,祖籍不明,自幼流落江湖,七岁跟随继父,十五岁继父身亡后接替继父为胭脂阁打探消息。天启四年,掌管胭脂阁信道。如今手中有……” 霜月条理清晰,很快就将自己的经历掌管的势力一一说清楚。 “胭脂阁对朝堂上的情况了解如何。” “回主子,自十二年前收到潜伏的命令,我们一直在收敛势力,甚少主动打探消息,人脉也在不断减少,此时若要打探朝廷的消息,怕是并不容易。” 沈欢点头,然后从袖口拿出一条写有字的白色丝绢,让管娘递给霜月:“这是我列的清单,上面有一些我想要了解的事情还有以后你们要注意的事情。不少事情都有难度,我不要求你能全打听清楚,只要尽力就好,以后每七天向我传递一次消息,若有紧急情况,就让管娘直接来找我。你有什么要求也尽管提,我会尽量满足你的。” “是,主子。” 霜月退下后,银月上前来,银月是个斯文的中年男子,体形微瘦,气质干净,举止间透露着绵软柔和。 “主子,小人银月,祖籍荆州尧劭,九岁时家中时疫流行,家人俱亡,小人侥幸存活,后被陆家收留,习得算术,天启七年被陆家派来胭脂阁,掌管财道,如今……” 听完银月的话,沈欢将事先准备好的账册交给银月:“陈年的旧账也不用给我看了,就从今年五月开始,你将胭脂阁的财产列明清单,重新拟定账册,新账册的拟定办法就按照我给你的这个样本来。以后每月给我送一次账册,每半年做一次结算。还有,你将胭脂阁下所有人的各种收入也列个清单,不用太详细,大概就好,我也好方便给大家多添一些补贴。” “是,主子。” 银月报完,就轮到朔月了。朔月是个看起来很不起眼的人,气质普通,五官平凡,像是一块儿普通的顽石,沉默安静。 他来到沈欢面前,直接跪到沈欢脚下:“主子,我的命以后就是你的。” 沈欢看着这个面容坚毅的汉子,感受到他身上那股执着认真的气息,虽说不知道这个人为何要这样做,但沈欢还是忍不住动容:“那好,以后,你就跟着我吧。” 朔月点头。 “站起来。” 朔月站起来,走到沈欢身后,端站好,完全就是一个恪尽职守的守卫。 沈欢看着剩下的四个人,示意他们前来:“你们也介绍一下吧。” 四人按照霜月银月的方式各自介绍。 青年男子叫连幻,是个易容高手,武功也不错,也算是继承师父的志愿。为胭脂阁效力。两个中年男子,青铜肤色,体魄强健的叫元冈,是个高手,掌管着一家镖行,是胭脂阁的主要武力。面容白皙,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叫申颂。是陆家给的人。有一手好医术,不过于毒药一道最为擅长,这人有些痴性。最后还向沈欢要了点儿血。头发已经花白的老人叫张章,据说师承墨家传人,擅长机关术。 “以后若有需要,我会让朔风直接联系你们。你们有任何需求就去找管娘。张先生和申先生回去后,一起做几个淬过毒的防身机关。最好要小巧一些。能随身携带。” 两人应下。 沈欢随即也站起来,让管娘将她带来的酒拿过来,亲自倒了九碗酒,一一递给众人。 “无论大家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来到这里。涵卿能够得到众位的相助,十分荣幸,以后。大家若是有什么问题和要求,都可以向我提出来。我会尽我所能满足大家,不有负大家对我的支持。若是有人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不愿再奔波,只要跟我说一声,我不会强求大家,只愿大家能同心协力,认真做事。” 说完,沈欢仰头将酒饮尽。 “同心协力,认真做事。”管娘笑吟吟的说完也将酒饮尽。 其余众人也一一照此做。 “今日辛苦各位了,就先到这里结束吧。” 胭脂阁的人离开后,钟灵钟秀进到屋内,看到仰头坐着的沈欢和她身后沉默如松的朔月。 “郡主,怎么了?”钟灵问道。 “喝了酒,有些难受。” “您怎么能喝酒呢。”钟秀有些着急。 沈欢摇摇头:“没事,有碧儿给我的药。先回府吧,头有点儿晕,可能真的要醉了。对了,这是朔月,以后就跟着我了,这是钟灵钟秀,从下就服侍我的,你们认识一下。” 钟灵钟秀向朔月行礼,朔月点头。 沈欢回到郡主府,整个人已经醉的没有意识了,钟灵钟秀担心不已,邓绍兴便将苏云深请了过来,好在沈欢及时吃了苏碧儿配的药,并没有大碍。 沈欢酒醒后,深感自己酒量太浅,再三向钟灵钟秀保证以后不乱喝酒。 “朔月在哪里,把他请过来。”沈欢说道。 殊不想,话音刚落,眼见就出现一个人,一身黑衣的朔月。 沈欢下了一跳:“你一直在我身边?” “是。” 沈欢咽了咽口水,然后问道:“我知道你是我母亲的老人,可也不至于这样保护我吧。” 朔月单膝跪下,低下透露,沈欢看不到他压抑的表情:“当年小人发誓要保护您,最后还是被人着了道,主子将小人贬罚到胭脂阁反思,如今再遇到您,朔月一定会尽心尽力,还请您再给小人次机会。” “你说的主子是谁?我父亲还是我娘亲?” “是青夫人。” “我娘亲是怎么收服你的?” 朔月沉默了一下:“小人是夫人的父亲送给夫人的。” 沈欢皱眉,怎么青染衣又冒出一个父亲?! “胭脂阁也是这样来的?” “是!” “那我外祖父是什么身份?” “小人不知。” “不知?”沈欢轻笑,“我身边不会留不知底细的人的。” “小人确实不知。” 沈欢有些累:“当年保护我,着了谁的道?” “夜雪夫人。” “我知道了。”沈欢点头,“我身边有几个人?” “包括小人,一共三个。” “能打过他们吗?” “可以。” 和朔月的谈话让沈欢更加困惑,仿佛身边的谜团一个接一个,这种身在迷雾里的感觉让沈欢不安,却也只能强行压制。(未完待续) 第七十四章 准备 沈欢喝着热腾腾的暖茶,眯眼道:“怎么,他要来投靠我?” “郡主要不要见一下他。”钟秀问道。 沈欢轻笑:“见,自然要见,在他身上费了些功夫,总归有些回报。” 她招揽李贺,一是李贺这人在金石一道确实有才华,二是在女学知道这人得罪了恭亲王,没有人敢重用他。 李贺不愿接受她的招揽,决定回乡,沈欢没有拦他,她知道,恭亲王曾在他家乡放狠话,即便他回乡,也是举步维艰,他早晚会明白,以他的境地,沈欢敢要他已经是难得的了。 果不其然,李贺还未回乡,就收到家中来信,他母亲生病,却无人肯上门医治,不得已家中老仆带着她母亲来到长安求医。可是,以他在长安的臭名声,哪里会有人帮他,自他母亲来到长安,他便再也不顾文人的倨傲,到处求人,却收效甚微。 钟秀倒是不喜欢这人:“郡主,这人恃才傲物,既不会做事又不会做人,您找他不怕他坏事。” “无妨,只是借用他的才能,术业有专攻,李贺在金石一道赫赫有名,用起来也顺手。” “郡主想做什么?” 沈欢将写的差不多的东西拿给她看,钟秀看的一头雾水:“一得阁拍卖行?这是什么?” “有意思的地方。”沈欢笑道。 钟秀无奈摇头:“郡主总是想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好了,去安排一下吧,我要和李贺见一面。” “是,郡主。” 沈欢将策划书的结尾写好,才过去见李贺。 只是。见到李贺,沈欢还是吓了一跳,这才不过几天,即便是无缘科举也依旧矜持的才子怎么成了这幅样子。整个人不但没了骨子里的傲气,还透露着一种深深的疲倦,脸颊凹陷,双眼浑浊。显然是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李先生。”沈欢开口。惊醒了坐在那里的李贺。 李贺看到沈欢,连忙站起来:“见过郡主。” “几日不见,李先生如何成了这般模样?”沈欢没有兜圈子。直接问了出来。 李贺沉默,半响才深叹一口气:“都怪李某自视甚高,不知天高地厚。” 沈欢默然,她是看着李贺走到这个地步的。 “先生的事情我也听说了一二。不过,先生能来郡主府。我自是欢喜不已,先生不用担心,我会帮助先生度过眼前的难关。” “李某多谢郡主。”李贺向沈欢跪下,“日后。李某愿为郡主效犬马之力。” 沈欢扶起李贺:“先生严重了,帮助先生不过是举手之劳,不值得先生如此。倘若先生执意要报恩,岂不显得我趁人之危。” “郡主。李某是心甘情愿的。”李贺有些着急的解释。 沈欢摇头:“我有心做金石方面的生意,当日招揽先生并不是要先生为我驱使,而是真心欣赏先生才华,希望能与先生合作,想让先生帮我掌眼。当日如此,今日亦是如此,我与先生是平等的。” “郡主。”李贺似乎有些哽噎,“郡主的恩情,李贺定会铭记于心。” “先生就且安下心吧,我会派大夫去先生府里为令尊医治,并未先生预支一年的月钱,解决先生的燃眉之急。” 李贺有些纳闷:“可是郡主,李某还没有差事,哪里来的月钱。” 沈欢笑道:“最多不过两个月,我的店就要开张,到时候就会麻烦先生了。” 李贺没有停留太长时间,就离开了,沈欢让邓先生负责李贺的事情,虽然郡主府没什么地位,但是找个大夫还是不在话下的。 休息了两天,沈欢重新回到女学。 不过,现在的女学可没有人关心沈欢,所有人都被韩修竹和安夏禾的婚事震惊了。 这件事情对于众人来说实在是太始料未及了,先不说韩家会答应和安家联姻,单就韩家没有选安夏洛而是选择安夏禾,就足够让大家惊奇了。 从理论上来说,韩家选择安夏禾确实更合理,可是,这么多年韩修竹对安夏洛的照顾有目共睹,众人心中虽然不舒服,但也觉得两人的可能性大一点,虽然众人并不看好两人。 万万没想到,韩修竹这棵阆苑仙葩最后会让安夏洛的姐姐安夏禾抢到手。 沈欢在午休时撇下了苏碧儿,去找安夏禾。 见到安夏禾的时候,正是午后阳光最灿烂时,她背后开的妖灼的芍药肆意傲然,光影交织下的她平静淡然,恍若天边云淡风轻的闲云,于无边艳色中牢牢将人的视线吸引住。 见到沈欢,安夏禾浅笑,沈欢不禁有些呆痴。 许是因为沈欢傻傻的模样,安夏禾扑哧笑出来:“郡主找我可是只为发呆?” 沈欢摇头做陶醉状:“淡眉如秋水,玉肌伴轻风,安姑娘这样的佳人静静站在那里于观者便是一种享受。这可不能怪我好色,无奈美极醉人。” “郡主果然有趣,宋公子曾说若郡主是男子,这天下的美人儿们可都有福了。”安夏禾嘴角噙笑。 “可恨生作女儿身,不能说尽天下蜜语哄得美人开心。”沈欢摇头叹气,甚是遗憾。 安夏禾眸光微转:“我这样的蛇蝎美人可不值得郡主这样费心思。” 沈欢眉头轻扬:“谁说是蛇蝎美人?我也算是阅人无数,反正看不出安姑娘那里蛇蝎了,只是清楚安姑娘是个聪明的姑娘。” “聪明?”安夏禾轻笑,似乎有些自嘲,“倒不如说心机深沉来的贴切。” 沈欢叹气:“我原还佩服安姑娘是个处惊不乱的人,怎么现在觉得你倒有些自暴自弃呢。” 安夏禾黑眸涟漪泛起:“郡主与夏洛交好,不为她可惜吗?” 沈欢收敛上翘的唇角,看着安夏禾认真道:“我为安夏禾安姑娘可惜。” “哦,郡主是何意?” “孤独的人总会有些同感。天地之大,人生之难,冷漠太多,算计太多,一点点温暖都会让人溃不成军。”沈欢凝眸,氤氲雾气渐消,“安姑娘。没有人爱的孩子。更要学会自爱。” 安夏禾垂眸,纤长的睫毛留下美丽的剪影,微微颤动。 “安姑娘若是觉得和我投缘。不如下学后茶馆一叙。” 沈欢说完最后一句话,便挥手离开,安夏禾这个样子,让她没有了心思见面就谈正事。 安夫人崔氏。安夏禾的母亲,当年用了并不光彩的手段嫁给了安彦诸。婚后并不幸福,更是因为平妻方氏矛盾重重。沈欢虽然不了解安家的家事,但根据各种消息也可以推测出,安彦诸极其不喜安夏禾母女。而崔氏更是因为安夏禾是个女儿对她不冷不热。 但是,沈欢也没有想过安彦诸那样的人,竟然只因不喜欢这个女儿就百般算计。实在是令人齿寒。可是,安夏禾用这样的方式反击也着实惨烈。对于古代女子来说,婚姻可是关乎一生幸福的事情。 沈欢抱着复杂的心情等到下学,来到那家惯常去的茶馆,特意用自己带的茶,为安夏禾烹茶。 安夏禾进来时,见到沈欢正在忙碌,便安静的坐在对面,欣赏沈欢不同于常人的茶道。 等沈欢将天青色的汝瓷茶盏送到安夏禾面前,安夏禾浅笑道:“素问郡主的茶道别具一格,今日得见,确实名不虚传。” 沈欢全然没了刚才一本正经的样子,抱着茶盏懒懒道:“我已经很久没这样煮过茶了,其实都是一些花架子虚把式,若是我自己喝茶,才不会这样麻烦。” 安夏禾静静品茶,并不言语。 沈欢放下茶盏,开门见山道:“今日约见安姑娘,其实是我私心作祟,想借着安姑娘的便利与安姑娘一起做一门生意。” 安夏禾墨玉般的眸子泛着好奇:“生意?郡主要来找我做生意?” 沈欢点头:“佛家的《十诵律》一段条文言:从今日听众僧中卖衣,未在唱,应益价。三唱未竟,益价不犯。” 这里所说的三唱指最后叫价三次,益价当加价讲,犯表示抵触。故大意为拍卖衣物时,凡叫价未满三次时,竞买人即可继续加价而不受限制,直至拍卖标的被三唱卖出为止,这算是此时拍卖的雏形。 安夏禾并不明白沈欢的意思,便安静的继续听。 “我是想利用种形式,加以优化,做一门新奇的生意‘拍卖行’。”沈欢笑道。 “拍卖?诸以财物典质者,经三周年不赎,即行拍卖。可是这个意思?”安夏禾问道。 安夏禾说的是《通典?食觅?田制》里记载的一道前朝诏令,算是“拍卖”二字的起源。 与聪明人做生意就是轻松,尤其是博学多才的聪明人。 “不过,你说借我的便利又是何意?”安夏禾追问道。 “我说的便利是指安姑娘手中的集粹轩。” 集粹轩算的上是长安有名的珍宝铺子,是安夏禾外祖母的陪嫁。后来跟着崔氏到了安家现在崔氏不理世事,嫁妆都是安夏禾一手打理的。 “你是想将集粹轩里的东西,以拍卖的形式出售?” 沈欢笑笑:“怎么能只让你出东西,不过也没有这么简单,我写了一个计划,你先看看,若是觉得可行,我们再商谈合作事宜。” 说着,沈欢便将她一早写好的策划出拿给安夏禾看,安夏禾虽然对沈欢的提议并不行动,但也被挑起了好奇心,于是欣然接过开始翻看。(未完待续) 七十五章 渊源 正在这时,安夏禾身边的侍女进来,弯腰在安夏禾耳边说了两句话,安夏禾脸色微变。 接触到沈欢关切的目光,安夏禾浅笑:“没什么事,不过是韩公子约我见一面。” 沈欢微讶:“反正此事也不急,你可以带回去看,三日后再给我答复。” 安夏禾却不着急,依然坐在那里,目光悠远:“你说他急什么,我和他又不会真的成亲。” 沈欢沉默,不知作何回答。 “记得那年,我还不懂事,找到机会就设计陷害夏洛,有次夏洛委屈之极,于是偷跑出府,无意间结识了韩修竹,韩修竹这人对谁都假惺惺的,唯独对夏洛倒是有那么两份真意。 其实在那之前我就见过韩修竹,可惜我们两个并不对付,互相看谁都不顺眼,可我见不得他对夏洛好,因为我嫉妒夏洛,嫉妒她能轻易获得别人的喜欢和宠爱,我求之不得的东西对她来说可以肆意挥霍。 后来我又陷害她,正好被韩修竹抓了个正着,他将我大骂了一顿,我却笑的像个傻子……”安夏禾忍不住哂笑,“那是除了夏洛,第一个真性情对待我的人,自此,我就像上瘾似的捉弄夏洛,手段一次比一次隐晦,看着韩修竹救她,不管韩修竹能不能发现是我做的,我都觉得很好玩,而且希望和他斗智斗勇,希望他骂我,鄙夷我……” 沈欢正听的入迷,安夏禾突然不讲了,沈欢忍不住问道:“后来呢?” “后来被我母亲发现了,她怒极,生平第一次打我。并罚我跪了三天,再也不允许我接触夏洛。”安夏禾说的有些伤感,“其实对夏洛,我也说不清是什么感情,我曾觉得她和韩修竹在一起挺好的,可是忍不住,我又利用了她。” 安夏禾看着沈欢。明眸清透。有种勘破世情的洒然:“我不是个好人,在我手中吃过亏的人无数,便是待我好的人。我也是再三利用,以后要和我打交道,你可要当心了。” 沈欢大笑:“有趣,有趣。当浮一大白,我倒希望有个人愿意花费时间精力作弄我。好让我知道,我是值得被人花费心思的。” 安夏禾也笑道:“的确当浮一大白,涵卿可稍等我片刻,等我打发了那人。请你喝酒如何?” “求之不得。”沈欢站起来,“我先出去转两圈儿,一时半刻可回不来。你可不要三言两语就将人打发走,不然一个人坐着和冷茶多没意思。” “谨遵指教。”安夏禾笑着抱拳。 沈欢离开后。还忍不住笑道:“安姑娘果然是个妙人。” 茶馆的雅间里,安夏禾学着沈欢的法子烹茶,韩修竹进来时正好将煮好的茶放在他面前。 韩修竹端起茶盏,含笑道:“陆公子饮茶的法子,你也喜欢?” “涵卿教我的,拿来一试。”安夏禾品着自己煮的茶,眉头微皱,果然不如沈欢煮的有味道。 韩修竹不禁轻笑:“她是个怪人,你也是个怪人,倒是走到一起了。” “怎么,你不是来兴师问罪的?”安夏禾饶有兴致的打量着韩修竹。 韩修竹俊雅的脸上闪过一丝无奈,旋即又浮起笑容:“倘若没有我的同意,你以为婚事能订下来?” “哼,谁知道你又再打什么主意,不过这次我算是承你的情,等过段时间,我会报答你的。” “报答?以身相许吗?”韩修竹扬起眉头,一副‘我觉得不错’的表情。 安夏禾无力:“千算万算,倒是忽略了你的皮厚心黑,还真是失策。安彦诸不会善罢甘休的,这段时间不能掉以轻心,还是得赶快让皇子们定亲才行。” “不用急,很快就会了。” “大皇子的消息什么时候会公布。” “尸体已经找到了,正连夜运回长安,恐怕会在沈辉和李歆瑶赐婚之后向外公布。” “你消息倒是灵通。”安夏禾看了韩修竹一眼,“沈重不日会离开长安,圣人一定会给他赐婚,人选定了没有?” 韩修竹嘴角轻扬,眉宇间清澈隽永,明晰轮廓,闪耀着柔和夕晖:“圣人中意的人选被我抢走了,剩下的那些备选怎么比得了,如今正头疼的选人吧。” 安夏禾没好气的看着眼前像是偷到鸡的狐狸的男人,那副得意的嘴脸,真想让世人看看他们眼中的谪仙私底下是个什么样子。 “你真的不考虑一下?”韩修竹突然道。 安夏禾一愣,随即轻笑:“咱们两个相熟这么多年,争斗这么多年,彼此了解的一清二楚,好不容易化敌为友,真要是做了夫妻,岂不要反目成仇。” “知根知底不正好,你要是嫁给别人,真面目吓坏了夫君可怎么办。”韩修竹说道,表情似乎有些乐不可支。 “你知道我最擅长什么吗?” “恩?” “装,只要功夫深,就不怕被揭穿。” …… “你找我什么事?” “夏洛她没事吧?” 两人突然一起开口道,然后对视一眼忍不住笑出来。 安夏禾轻叹,苦涩道:“这次的打击对夏洛来说太大了,她甚至没有哭,只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韩修竹默然,若不是发现自己对安夏禾的感情,他也不会想到自己当亲妹妹看待的安夏洛会对他情根深种。 安夏禾揉揉脑袋,有些怨气的对韩修竹道:“以后你就离夏洛远一点,既然不喜欢她,那就不要让她误会,她这样,你不心疼我心疼!” “你怎么样?”韩修竹转口问道。 “看到没有,简直要被你烦死了。”安夏禾语气并不好。 韩修竹温笑,眼中的宠溺一闪而过:“女学那边没事吧。” 安夏禾挑眉道:“你还真看得起女学的那些学生,就她们那些手段,能把我怎样。好了。既然没什么事,你就走吧,我和涵卿约好了要一起喝酒。” 韩修竹无奈轻叹一声:“每次都要被你赶走。” “你可以自己走,不用我赶的。” 韩修竹将手中的茶一饮而尽:“酒还是少喝些。” 韩修竹离开后,安夏禾坐在那里愣了一会儿,不禁思考他们三个这几年,关系到底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稀里糊涂说不清。 不一会儿。沈欢回来了。 “这么快就聊完了,他没对你怎么样吧。”沈欢看着安夏禾,发现她没有什么异样。 安夏禾好笑:“他能把我吃了不成。” “那倒没有。不过,人都是两面性的,看起来越是温和越是君子的人,说不定说话越刻薄。我是怕他对你进行言语攻击把你伤得体无完肤。” “他不是那样的人。”安夏禾忍不住辩解道。 沈欢了然的点点头:“哦,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 沈欢嬉笑:“佛曰不可说。先不说这个了。晚上要喝酒就到我那里去吧,我有个好地方。” “正合我意,我对你府里的私房菜慕名已久了,这次可要让我见识一下。” 沈欢拍胸:“包君满意!” 安夏禾派人回府报了信儿。就坐上沈欢的马车同她一道回郡主府。沈欢也正好趁机向安夏禾详细的说了一下自己开拍卖行的创意。 沈欢起初想开拍卖行,一是因为她对这个比较熟悉,前世她和祖父一直都是拍卖行的常客。对他们的业务流程也算是手到擒来。二来沈欢也想借机疏通书画界的市场和资源,不管她能不能买到多少字画。但是经过拍卖行,她倒是可以见识更多字画,于她自身也有利。 后来沈欢发现自己的身份地位危险尴尬,也想着借着经营拍卖行的契机,将长安权贵阶级网络起来,就算不能结交,也会有很多便利之处。 而且,沈欢还想借着拍卖行开一个高端赌场,将拍卖行的大客户组织起来,玩儿一些高端点儿的赌博。在这个娱乐匮乏的年代,沈欢有自信调动起世家子弟的积极性,虽然短期内看不到什么成效,但是,关键时刻,这个赌场就能起到大的作用,不过,前提是得经营的好。 当然这只是沈欢的预想,现在重要的是先把拍卖行开起来。 沈欢是个话唠,说起事情就滔滔不绝,拍卖行的事情,虽不是特别复杂,但里面的讲究却非常多,到郡主府的时候,沈欢还在讲个不停。 “喂,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知不知道小爷都快饿死了!”齐亚嘉掀起车帘冲着里面的沈欢吼道。 正聊得开心的两人突然愣住,齐亚嘉看到安夏禾也愣住了。 “齐小爷都亲自迎接你了,怎么还不下车……”晏殊出现到齐亚身后,看到安夏禾,眸中闪过一丝惊异,随即笑道,“幸好这次不是陆公子。” …… 沈欢对安夏禾笑道:“不要怪他们脸皮厚,要怪就怪我府里的师傅手艺太好,让他们不忍离去。” 安夏禾也忍不住笑道:“没想到你这里这么热闹。” 两人下车,晏殊调侃道:“那日是陆公子,今日是安姑娘,郡主果真是交友广泛啊。” “晏公子也真是清闲,跑到别人家里接主人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事情。” “郡主谬赞。”晏殊扬眉,眼角的泪痣更加撩人。 安夏禾浅笑:“素问晏公子来到长安后就深居简出,甚少见人,没想到夏禾有幸,能见的晏公子一面。” “安姑娘这么说,郡主岂不是天下最幸运的女子了。”晏殊魔魅般的眸子看向安夏禾,嘴角轻勾,夺魂摄魄。(未完待续) 第七十六章 天文台 沈欢鼻翼微动,怎么一见面就闻到了火药味儿,突然,沈欢拍向自己的脑门儿,她怎么就忘了当年安夏禾的母亲可是和晏殊的父亲晏震订过亲的! 有这么段渊源,怕是两人都会有些芥蒂吧,还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沈欢一时有些头疼。 好在安夏禾和晏殊都是聪明人,不过彼此对视了一眼就不再说话,没有让沈欢尴尬。 “你们怎么那么多废话,还吃不吃饭了。”齐小爷转身看着三人,桀骜的眉宇透露着不爽。 沈欢笑道:“这就来了,你们两个也快进来吧,再站在门口,明日可就又成了新闻了。” 两人笑而不语,一左一右陪着沈欢进去,却让沈欢浑身不舒服。 “对了,邓先生。”沈欢叫住前面引路的邓绍兴。 “郡主。” “天文台那边布置好了吗?” “回郡主,一切都按照郡主的意思收拾妥当了。” “很好,今日就把晚膳安排到那里吧,先别让厨房动手,一会儿我来拟定菜单。” “是,郡主。” “郡主偏心,安姑娘来了又是安排新地方又是拟定菜单,怎么我每次来都没有这种待遇。”晏殊说着抱怨话,可表情依然闲适从容。 “没办法,我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郡主说的这么理直气壮,脸皮也算是厚到一定境界了。” “晏公子承让。”沈欢笑道:“前面就是我住的正院了,晏公子留步吧。” “怎么?天文台的晚膳没有我的份儿。” “自作多情可不是一个好习惯,晏公子平日在哪里吃今日自然还在哪里吃。” 晏殊停下脚步,欣长身姿,气势慑人,挑眉抱拳道:“晏某明白。” 沈欢和安夏禾进到正院儿。 “你们平日都是这样?”安夏禾觉得稀奇。 沈欢笑道:“天天来蹭饭。对待这样厚脸皮的人自然要凛然一些。其实我知道,他并不是为了口腹之欲,接近我自然另有目的。不过他这样直接,倒是让我不好猜测他的意图。只能放任不管了。” 安夏禾也有些不明白:“晏殊此次来长安自是为了军饷,不过如今政事堂的大人们都不主张妄动兵戈,他讨不了好处去。接近你,若是为了南诏那些财富,可不明智。” “为何不明智?” “先不说南诏那边短期内不会有成果,即便是有,他一个燕北的地主跟长安这些人抢利益也不会有什么胜算。而且,谁都知道你跟陆家关系密切。陆家和晏家的恩怨你也清楚,怎么会让他讨了好处去。” “所以啊,要另辟蹊径。”沈欢道。 安夏禾眸子闪过一丝讶然:“他想干什么?” “若是晏家将南诏彻底打下来,情况会如何?”沈欢笑道。 “他是北军。” “北军怎么了?若有我的支持,即便是北军也可以避免南诏环境对他们的影响,而且最少有三分之一的南诏小族会倒戈。”沈欢道,这还只是颜哲玉最保守的估算。 安夏禾默然:“为何要对我说着些?” “既然要合作,自然要坦诚相待,而且,我这么粗的大腿让你抱。你不得更加尽心尽力。” 安夏禾笑出来,初上的灯火映在她的眸子上,有些灼人:“我还是不如你。我是假君子真小人,你是真君子之风。” 沈欢直摇头:“你错了,我心中没有小人君子之分,行事只凭心意,世间的法则对我都无效,若真要下个定论,你不如说假顺人真狂人。” “狂人,说得好,怪不得你这般比我还差的境地。却比我要活的坦荡。” “这回你又错了,我的境地明明比你要好。”至少至亲之人不会那样待我。沈欢心想。 “你这是强词夺理。” “分明就是有理说不清。” …… 沈欢和安夏禾稍微收拾了一下,沈欢问过她的口味重新拟定了菜单。又加了两道甜品,这是前天沈欢新出的单子,厨房这两天一直做,虽然还没有出来令沈欢满意的成品,但也可以出来待客了。 “说了半天,你说的天文台是什么地方?” 沈欢一脸神秘:“一个浪漫的地方,到了你就知道了。” 安夏禾表示期待,她自忖还是有些见识,没想到见过沈欢的起居室后,她就成下里巴人了。倒不是说沈欢屋里的布置摆设都是珍贵之极的东西,而是她的布置摆设完全异于常人,打破了安夏禾固有的审美。 没想到花梨木做成的家具会那样清雅漂亮,床和衣柜甚至桌椅的样式可以是那样的,不规则的书架,旋转的座椅,羽绒填充的小枕,小处的摆设,都不是珍贵却奇巧有趣的东西。一切舒适自然,别致盎然。 “当初你送芊芊台历的时候,就知道你心思灵巧,不过,今日我才算见识了你的灵巧。”安夏禾忍不住赞叹。 “那是因为你能欣赏我的灵巧,若是换成他人,指不定会说我疯魔了。”沈欢道,她是个怪人,郡主府里很多人都这样看待他们的主子,沈欢知道,可是,既然有条件有权力,她才不会委屈自己。 沈欢喜欢观星赏月,所以特意在郡主府建了天文台,天文台是郡主府最高的建筑,虽不阔大,却十分精致。 五层的建筑,已经是工匠们极尽所能了。 因为惫懒,四层以下沈欢都没布置任何东西,只放了一些杂物。第四层分为两部分,一半是开放的阳台,一半是室内,室内有个小阁楼,是第五层,不过四平米的小地方,东面安装有一整块儿厚玻璃。玻璃钝角倾斜,躺在那里可以将夜空尽收眼底。 沈欢正兴致勃勃的向安夏禾介绍她设计的天文台,结果到了四楼阳台就楞了。 只见晏殊和齐亚嘉两位。正躺在沈欢为她和安夏禾准备好的躺椅上,还大爷似的翘起腿。 看到沈欢两人。晏殊送给沈欢一个祸国殃民的微笑,泪痣上写满了霸气得意,齐亚嘉猫眼半眯抱怨道:“有这么舒服的地方,你竟然不告诉我,实在太不地道了。” 沈欢深吸一口气,谁让人家有功夫呢,她只能拉着安夏禾坐在中间的圆桌边,无力道:“这么晚了,咱们还是先吃饭吧。我已经没有力气和他们计较了。” 安夏禾一只手搭在沈欢肩膀上忍笑道:“你辛苦了。” 沈欢彻底爬到桌子上。 酒足饭饱后,齐亚嘉眼睛闪亮,一脸餍足:“小欢欢,最后上来的那是什么,小爷还要吃!” 齐亚嘉学宋祁熙和木清华他们,心情好的时候就叫她小欢欢。 “我要给颖儿带回去一些。”晏殊躺在那里慵懒道。 沈欢摆动着望远镜的零件,听到两人的话直接回到:“想都别想!” 那可是她给安夏禾准备的,结果安夏禾没吃多少,倒全让两个甜食控吃完了。 安夏禾坐在她身旁,迎着清风。仰望天空,神色放松道:“我也要被你攻陷了,以后来你这里蹭饭可不要赶我。” “那要看我心情了。一般不空手上门的人我都是很欢迎的。”沈欢调笑,“诶,调好了,你看看。” 沈欢将调好的望远镜给安夏禾看,着可是她花费大价钱,磨了上百块儿水晶,才调试出了一个开普勒式折射望远镜。 这种望远镜制作很简单,最难的是磨制物镜和目镜以及调焦,原来沈欢做望远镜都是买好的物镜和目镜。当自己亲手磨制镜片儿的时候,其中的心酸沈欢都不想再提了。 望远镜的安装很简单。唯一的难点就是让物镜和目镜的主光轴落在镜筒的中心线上,对于沈欢这种老手来说。已近是驾轻就熟了。 镜筒和三脚架都是木质的,工匠手艺超凡,比沈欢现代用的也查不了多少。 安夏禾按照沈欢的指导,摆动望远镜,忍不住发出惊叹。 齐亚嘉的好奇心被勾出来了,凑过来:“这是什么东西,让小爷看看?” 安夏禾笑着准备让给他。 沈欢伸手拦住他:“齐小爷?你来长安没有事儿吗?怎么天天往郡主府跑。” 齐亚嘉猫眼一瞪:“小爷爱来就来,再说了小爷哪次来你不是心里偷着乐。” 沈欢:“……你肯定是偷跑出来的吧,我记得清华姐姐说你还没有出师呢。” “女人家管这么多干什么,要不是臭狐狸说你危险,小爷才不惜的来呢。”齐亚嘉一副亏了的表情。 沈欢点头:“原来是陆璟派你来的。” 齐亚嘉炸毛:“谁说我是他派来的,小爷是自己来的,他派的动我吗!你这女人没有脑子是吧!” 沈欢举手投降:“小爷您玩儿,为我生气多不值得。” 齐亚嘉轻哼:“我才不跟你一般见识,” 说着,他开始摆弄手中的望远镜:“哇,月亮突然变大了,哇,这么好玩儿,哇,小欢欢你是怎么弄的这玩意儿,哇,挺厉害的嘛,哇…哇…哇…” 齐亚嘉的夺命连环‘哇’让沈欢和安夏禾笑的直不起腰,也让躺在那里看星星的晏殊起了好奇心。 他走过来从齐亚嘉手中抢过望远镜,被抢的齐亚嘉自然不满:“小爷还没看够呢,你快点儿。” 晏殊一言不发,调弄望远镜,沈欢发现他将镜筒向下移,不再看夜空。 好一会儿,晏殊站起来,看向沈欢,眼眸发出慑人的光芒,身后的星辰和银月都成了他的陪衬,他犹如九天玄仙,眼角的泪痣宛若一滴炎火,烫的人心颤。(未完待续) 第七十八章 扑朔 被这样的人看着,沈欢忍不住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晏公子,能不能别用这么饥渴的眼神看着我。” 晏殊唇角轻扬,泪痣似乎在闪烁:“郡主总是给人意外之喜。” “那个大家伙并不好用。”沈欢无奈,打开身边的木盒,拿出一个双筒望远镜扔给晏殊,“这个才是对你有用的东西。” 晏殊借助望远镜,试用了一下,然后扬起手中的望远镜:“郡主开个价吧。” “那是我心爱之物,可不卖哦。”沈欢食指摇晃。 “那郡主还来勾引我。” 安夏禾看着两人的交锋,浅笑道:“晏公子,何不再耐心些,两月之后的一得阁自然有你想要的东西。” “一得阁?”晏殊目光流转在两人身上,有些了然,“可是两月之后我可不确定还在长安。” 沈欢笑道:“晏公子就算现在拿到也无用武之地,何妨不多些耐心,而且,我还有更好的东西等着你呢。” “更好的?看来郡主是吃定晏某了。”晏殊抱臂。 “哪有的事,我向来喜欢互利互惠,和我做生意虽不能保证稳赚不赔,对绝对不会让你吃亏。”沈欢正色。 晏殊颔首:“郡主大方,晏某钦佩,日后若有用得到晏某的,可千万不要客气。” “自然不会让晏公子失望。” 晏殊和齐亚嘉走了。沈欢与安夏禾留在天台。 “他拿走没问题吗?”安夏禾道。 “没关系,又不是大头,要把拍卖行的头炮打响,靠的可不是这种奇技淫巧的东西。” 安夏禾点头:“不过这种机巧的东西确实讨巧,可惜大皇子的事情,今年圣上的寿辰或许不会大办了。” “即便是不会大办。最少也要禁乐一个月。女学按惯例会放假七天,咱们两个可以趁那几天,抓紧把要紧的事情给定下。” 安夏禾笑道:“还说给我三天时间考虑。结果不到半天就将我拉上了贼船,郡主手段高超啊。” 沈欢一想。确实如此,人家还没答应就直接看做自己人了,她最近做事是有些急躁,不过看得出安夏禾没有丝毫不满:“刚才你还配合我拉到了晏公子这个大单,怎么这会儿想反悔,我可不答应。” 安夏禾一脸任命的样子,让沈欢确认她确实成功拉到了一个同盟,只是时辰不早了。两人也没有讨论太多,沈欢就将她送走了。 接下来的几天,女学越发热闹,自韩修竹和安夏禾订婚后,皇家也有了动静,接连赐婚五皇子沈重和七皇子沈辉。 相比较沈辉和李歆瑶的订婚,沈重与兰定纪家的女儿的定亲显得黯然了许多。 不过喜事还没怎么过去,长安就开始弥漫着一股压抑,大皇子出事的消息已经在众人之间流传了,长安的局势也开始变得更加莫测。 沈欢倒没有时间想那么多。她正忙得不可开交。 她一边筹划着拍卖行的事情,还要配合陆璟加强身边的防御。然后是颜哲玉那边传来消息,说是有了突破性进展。而且也确认了姬清玄离开了南诏,这正是扩展南诏势力的好时机,只是需要沈欢更多的血,她不得不再次麻烦苏碧儿。 这天,沈欢刚和安夏禾定下了拍卖行的店铺,巡视了一番便交钱定了下来,回到郡主府时,天色已晚,正累得不行要休息片刻再吃晚饭。耳边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接到消息我就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小欢欢也不表示一下欢迎。真让人伤怀啊!” 沈欢笑出来:“清华姐姐,你什么时候到的。” 一到蓝色身影从房梁上飞下来。正式许久未见的木清华!只见她虽然眸光明亮,却是风尘仆仆的样子,沈欢就知道她这一路辛苦了。 “刚到没多久,这么久了,你想不想我啊。”木清华调笑道。 沈欢配合:“自然是千思万想,你这个没良心的,怎的这么久才来见我,弄得我这些时日茶不思饭不想,形容消瘦。” 木清华朗笑。 “钟灵钟秀。”沈欢叫人进来,“姐姐赶路辛苦了,先去泡个热水澡解解乏,我吩咐厨房做些好吃的来为你接风。” 木清华欣然应允,于是跟着钟灵出去。 沈欢对钟秀道:“你去厨房,让厨房再多加两道菜,顺便让人把后罩房整理出来,让木姐姐住在那里。” 钟秀应下:“今日齐小爷和晏公子也在府里,一会儿是否将晚膳安排在一起?” 沈欢奇怪,晏殊自那日后再用没来过郡主府,怎么偏巧今天又过来了:“晏公子可说要见我了吗?” “邓先生说晏公子今日似乎有事。” 沈欢点头:“那就还把宴席安排在观星台,让人去给晏公子说一声。” 钟秀离开,沈欢没有等木清华,吩咐妙心一会儿带木清华去观星台找她后,沈欢就直接前往观星台。 六月将近,天气有些燥热,好在晚上清风徐徐,颇有些凉意。月色正好,繁星环绕,沈欢来到观星台,不出所料见到了晏殊。 “郡主近日繁忙,晏某竟难得一见。” “得了,晏公子才是难得一见的大忙人呢,这么说话你不累吗?” 晏殊轻笑,待沈欢坐下才开口道:“后日,大皇子的尸首就要回到长安了。” 沈欢眸光一凝:“大皇子身死,总该有个交代,只将罪名归于水匪,怕是郑家不会甘愿的,圣人也不会就这样轻易揭过。” 晏殊冷笑:“幕后黑手是谁至今尚未查明,可想而其中的内幕不简单,只凭一家的能耐是办不成此事的。” “难道就不追究了?大皇子的死谁能得利,无非也就那么几家,这么好的机会可以作伐子敲打世家,圣人是不会放过的。你今日过来。总得有点儿有用的消息吧。” 晏殊看着沈欢,双手一摊:“目前看来,圣人没有什么动作。” 沈欢沉思。缓缓开口:“难道圣人真的要抬举五皇子。” “你都看出来了。”晏殊挑眉。 那是她事先知道了消息。 “郑家呢,他们损失这么大。没有补偿还为其他皇子开路,怕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圣人要将南诏送给七皇子。” 沈欢瞳孔一缩:“说的轻巧,南诏又不是朝廷的。” 五皇子接替大皇子的差事,无非也就历练一下,如今南方承平日久,水军裁撤是板上钉钉的事,发展不了太大的势力。而南诏可就不同了,那里大量的铜矿可是人人都想争抢的肥肉…… “只要七皇子能将那里彻底收服。那里就会属于七皇子。” 沈欢抬头看着晏殊:“谁又愿意成为马前卒呢?” “晏家!”晏殊平静,可两个字充满了力量。 沈欢嘲笑:“那就预祝晏公子马到成功。” 晏殊还想开口,可齐亚嘉和木清华到了。 沈欢调整心情,向木清华炫耀她的天文台,木清华陪沈欢上到五楼的阁楼。 “刚才那人就是晏殊?”木清华问道。 沈欢点头:“没错。” 木清华摸着下巴笑眯眯道:“不错,不错,容貌气质都不比大公子差,小欢欢眼光不错。” 沈欢无奈:“我又不是色迷心窍,因为他长得好看就被他勾引了。” “那可说不定。”木清华语气一转,“他身手不错。小欢欢要小心。” “有清华姐姐呢,我怕什么。” 木清华搂住沈欢,十分霸气道:“哼。有我在,那些想伤害你的牛鬼蛇神我见一个杀一个,来一双就杀一双!” 钟秀过来说晚膳已经安排好了,沈欢就和木清华下楼来到天台,只是晏殊已经不见了。 齐亚嘉见到沈欢伸手一掷,一封信落在沈欢怀中。 “那家伙留给你的信。” 沈欢将信收好,然后笑道:“清华姐姐千里迢迢过来保护我,我无以为谢,只能在这府中最好的地方为清华姐姐接风洗尘。姐姐可不要嫌弃。” 木清华和齐亚嘉连看都不看她,就坐在那里开吃。 齐亚嘉嘲笑她:“说那么多废话。” 木清华笑道:“小欢欢这么客气我可不喜欢。赶快坐下来吃饭吧,饿死我了。” 自讨没趣的沈欢立即坐下和两人开始抢食。不过,从来没这么吃饭的沈欢很快败下阵,摆手罢战,木清华照顾她为她夹菜。 酒足饭饱后,沈欢看到木清华已有倦意,便没再准备其他活动,直接回去休息了。 回房后,木清华就睡下了。 沈欢打开晏殊留下的那封信,怔住了良久。 那是大皇子沈浩写给晏殊的信,信中,沈浩称遇到了一人,对南诏的局势如指掌,他暗中查访才竟发现那人就是雪夜夫人的儿子姬清玄,掌握着南诏大多数的势力。 姬清玄来找他,表示愿意帮助他收服南诏,条件有两个,一是需要正大光明的身份,二就是沈欢。 沈浩询问晏震是否应该相信姬清玄。 从信中可以看出,沈浩对姬清玄的提议很心动,他并不了解沈欢的价值,认为圣女之说有些荒谬,沈欢远不如姬清玄有用。 沈欢将信烧掉。 很明显,晏家和郑家有合作,但是晏殊似乎并不看好这样的合作,他将这封信给沈欢就说明了晏殊更加看好沈欢。 这次晏家作为七皇子的马前卒是迫不得已的,为了获得更多的军费,他们必须要带给朝廷更多的利益。 但是沈欢觉得晏殊并不想这样,一旦真的为七皇子效力,晏家就算是在明面上站队了,这对一个世家来说并不明智,所以,晏殊一定会极力避免这样。 而晏殊这样频繁的接触沈欢,说明他比其他人更清楚沈欢对南诏的影响,沈欢突然被心中一闪儿过的一个想法吓了一跳, 难道晏家真的宁愿为一个傀儡郡主打下南诏,也不愿意为一个强大的皇子打下南诏?(未完待续) 第七十九章 迷离 六月初一,长安的天气已经非常燥热了。这天,天气阴沉燥闷,沈欢晨练时都有些透不过气。 “今天大皇子的尸骸要运回长安,让邓先生去女学为我请假。”沈欢沐浴后向钟秀吩咐。 “你要不要进宫?”木清华在一旁道。 沈欢想了想:“暂时不去,出殡时总要去的。虽说大家都知道了,但毕竟消息还没有公布,咱们还是装不知道比较好。” “那你今日有什么安排?” “我会一直在画室呆着,清华姐姐要是觉得无聊,可以找本书看。” 木清华轻笑:“我在你这里可不是让你给我找事情做的,你有事情就去做,不用顾忌我。” 沈欢笑道:“我可不想养一个闲人。” 这时妙人从外面进来:“郡主,外面下雨了。” 她的话音刚落,雨声就穿了进来,豆大的雨滴打在屋檐上闷响,沈欢站起来可惜道:“怎么就没有雷电呢,这样的雨可没意思。” “怎么,还想再放肆一把?你要是这样做我可就惨了。”木清华话走到她身边,“我可是在大公子面前立下了军令状,决不能放任你胡来。” 沈欢想起那次她在雨中狂欢,被陆璟抓包不说,还差点儿丧命,不由得有些气虚:“我没那么傻了。” 木清华笑出来,然后摸着沈欢的脑袋道:“还是傻些好啊。” 沈欢伸手接着飘来的雨滴:“变聪明也是需要代价的,如果有可能,我也希望自己能一直傻下去。” “其实,你可以多信任一下大公子。” 钟秀从屋里拿了件披风给沈欢披上,沈欢裹住自己:“我已经很信任他了,不信。你看我府里有几个不是他的人。” “这说明大公子对你很上心嘛。”木清华嘴角弯起一丝莫名的笑意。 沈欢摇头,转身回屋:“你这话让我听着很不怀好意啊。” 木清华无辜:“你那里听出来了?” 沈欢笑道:“不和你贫了,我要去画室了。” 木清华看着沈欢换上木屐。穿上蓑衣,然后背影在雨中渐渐消失。许久才轻叹一声,也不知是为何。 在雨中行走的沈欢心中也不轻松,不知道为什么,越是被陆璟重视,她就越觉得沉重,陆家就像一道枷锁,虽然保护着她不受外界侵害,却也给她很大的压力。 所以。沈欢越发渴望弄清楚晏家的意图,若是有机会,她想多给自己一个选择。 到了画室,沈欢摇摇头不再多想,目前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如今她和安夏禾兵分两路筹备拍卖行,安夏禾着手打理集粹轩,并通过集粹轩的门路广罗各种古玩奇珍,若是钱不够用,就从钱庄借。 沈欢则利用她的优势,制造奇珍! 先前的望远镜就是为了拍卖行准备的。除此之外,还准备了她曾送给秦翊的那种墨,找工匠制造的紫檀白玉屏风。甚至齐亚嘉送给她的一块儿北魏石碑,原来齐亚嘉有个爱盗墓的师兄,他知道沈欢喜欢字画什么的,就从他师兄那里抢来了。 沈欢极喜欢这个石碑,若按照她一贯的想法,她会为这个石碑建个亭子,以供天下爱字之人观赏,可惜她现在不能那么清高。她的好东西不少,但是能拿出去拍卖的却少之又少。所以只能牺牲齐亚嘉的热心了,好在有甜食在。他也就不怎么和沈欢计较了。 为了筹备首次拍卖会的东西,沈欢绞尽脑汁。为了给拍卖会树立好口碑,即便在作伪一道略有小成,她也不能拿自己作伪的假字画去卖。实在没有好想法时,她甚至想拜托齐亚嘉的师兄去敦煌盗墓,又或者是去安阳挖殷墟找甲骨文。 当然,这些想法只能想想作罢,那些珍贵的东西,提前挖出来是祸是福谁又知晓,她不想做扇动翅膀的蝴蝶,一不小心改变太多。 此时沈欢筹备最重要的两件物品是沈欢画室中的东西,一件是利用光影原理,在明室暗室呈现不同画面的美人扇,另一件是沈欢准备了很长时间的一幅长卷,拍卖会要在圣上大寿前夕开张,这幅画就是专门为献给皇上儿专门打造的。 沈欢在画室专心致志,宫里报丧的人就过来了,邓绍兴接了消息没有打扰沈欢,倒是冯嬷嬷过来找到沈欢。 原来她是怕沈欢不熟悉殡葬礼仪,专门过来给沈欢补课的。沈欢心中虽牵挂着还未完成的长卷但也打起精神认真学起来。 “嬷嬷,可否借由我身子病弱省去些麻烦。”沈欢不由自主还是想偷起懒。 大皇子是她堂哥,估计死后会追加为太子,按太子的规格来办葬礼,繁文缛节很多,沈欢有些不耐烦。 冯嬷嬷看着沈欢的样子不由得好笑:“虽是可以,但也不能太过。” 沈欢闻言大喜,立即抱住冯嬷嬷向她请教如何偷懒。 “郡主不必担心,明王的葬礼自有礼部安排,郡主只要去明王府吊唁一番即可,要多安慰一下明王妃以表示亲近悲痛,出殡时也只需露面即可,毕竟郡主身子骨不好。”冯嬷嬷看向沈欢,眼中有一丝无奈。 此外葬礼还多有禁忌,冯嬷嬷也一一提点沈欢。 “幸亏有冯嬷嬷在,不然我可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了。” 冯嬷嬷眼中闪过一丝怜惜:“郡主惯会奉承我,以郡主的聪慧这点事情怎么会难住你。” 沈欢把脑袋放在冯嬷嬷肩上:“可我就喜欢嬷嬷这样事事为我着想。” “郡主放心,只要我还能动,这些俗事就不会劳烦郡主。” “那可不成,我可还要为您养老送终呢,怎么能把您累坏了。” 冯嬷嬷怜爱的笑笑。 “对了,冯嬷嬷,那个静风现在怎么样了?” 冯嬷嬷语气微沉:“平静的有些过头,她根本是在等死,若是郡主不送她一程,怕是她会自我了结。” 沈欢有些伤感:“还是派人盯好她吧,别让她轻生。” “郡主放心。” 静风的事情看似简单,好像是沈珺卿只是的,但是沈欢查了这么多天,也没有查出静风和沈珺卿有什么来往,反倒是和沈澜卿背后的王家有些瓜葛,但是,和静风关系最隐蔽却是明宇商行。 若不是管娘能力不凡,还发现不了两者之间曾有过往来。 若非这件事情,沈欢都快忘了明宇商行根本就不是一个普通的商行,唐家父女更不是简单的人物,虽说她和唐家父女关系好,明宇商行对她来说并不是威胁。但是明宇商行作为长安甚至大夏朝都享有盛名却行事低调的势力,它暗藏的实力绝对不容小觑,沈欢不得不多加注意一些。 送走冯嬷嬷,沈欢继续在画室奋斗,直到天黑。 “郡主,安姑娘过来了。”妙心进来向正在用晚膳的沈欢禀报。 沈欢惊讶:“怎么这会儿来了,快请进来。” 虽是这么说,但沈欢还是有些担心,干脆放下碗筷亲自出去接她。 此时与虽然停了,但地面还是有些湿滑,钟秀扶着沈欢怕她摔倒,幸好还没走两步,安夏禾就已经过来了。 看到沈欢,安夏禾加快了脚步。 “夏禾,这么晚过来是出什么事了吗?”沈欢问道。 夜色无光,仅是昏暗的灯光根本看不到安夏禾的表情。 “没事儿的涵卿,我就是想找你说会儿话。”安夏禾语气平静。 沈欢握住她的手,六月炙热,安夏禾的手却比体寒的沈欢的手还要冰凉,没出事就怪了!(未完待续) 第八十章 尘起 博古宁家,沈欢自然听说过,博古宁可是和金陵宋齐名的家资雄厚的世家。 大夏朝初立时,曾有俗语道:天下财分三分,天子据其一,余二落南北,北方博古宁家应有一,南方金陵宋家占其一。 只是这些年博古宁家没落的有些厉害,已经大不如从前,不过底蕴犹在,还是不容小觑。 沈欢恍然:“我知道了,你外祖母便是当年博古宁家带走一半家财的嫡女!” 安夏禾点头:“没错,你可知为何我外祖母能独得宁家一半家财?” “愿闻其详。” “其实,我外祖母的母亲,也就是我的曾外祖母并非世家出身,而是出身草莽。”安夏禾说完,似有些怔松,随后释然笑道,“其实这也是众所周知的,只是时间有些久,你没有听说过罢了。” “虽是这么说,但你曾外祖母并非出身普通的草莽之家吧。” “我曾外祖母姓阎,是当年纵横南海‘海阎王’的独女。” 沈欢震惊,她喜欢看些志怪传奇类的书,对于这位纵横大夏朝沿海的海盗‘海阎王’自然熟知。 当年‘海阎王’趁前朝乱势称霸海域,不但富可敌国,其势力也已经向东南几路延伸,水军之强便是当年的定国公也不敢触其锋芒。只可惜‘海阎王’年事已高,膝下唯有一女,便息了争霸之心,可手下的人不安分,内乱自然不可避免,‘海阎王’没有压制,只任其发展,临死前将一部分可靠的势力交给女儿。而剩余的势力就被当年的定国公渐渐瓦解蚕食。 安夏禾看到沈欢沉思的表情道:“看来你也听说过‘海阎王’,当年‘海阎王’弥留之际将一部分势力交予我曾外祖母,我曾外祖母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中豪杰。虽然嫁人后不能驰骋于江海,但也将手中的势力打理的井井有条。 当年的博古宁家不过是普通世家。倒是我曾外祖父有几分能力,得到了我曾外祖母的青睐,两人成亲后,一起精心经营,才将博古宁家发展到我朝初立时的光景。” 沈欢点头:“你外祖母是两人的独女,所以自然可以带走博古宁家的大半身家无人反对了。” 安夏禾轻叹:“便是富可敌国又如何,没有权势的保护,脆弱的如一张纸。我外祖母带着那样惹眼的财富嫁入崔家,得到的不过是让人挖空心思的算计,年纪轻轻便香消玉殒,独留下我母亲年幼无依。” “所以当年你母亲嫁入安家也是被逼无奈?”沈欢推测道。 “我母亲不想像傀儡一般嫁入晏家,让外祖母的嫁妆被崔晏两家平分,又因为对安彦诸抱有些少女情怀,便用了些手段嫁给了他。” “怕是你母亲也不容易,离开崔家已是伤筋动骨,而安彦诸也不是好相与的…...” “我母亲当年能顺利离开崔家,还是多亏了小九舅舅的母亲。她是崔家长媳,与我外祖母交好,我母亲年幼全靠她照料。可惜萧家和陆家恩怨太深。萧家当年满门被灭,她也被崔家逼迫自裁。” 沈欢默然,她自然听说过这段恩怨,而且她还知道崔晔的母亲萧氏与沈重的母亲萧宸妃还是亲姐妹,崔晔与沈重是表兄弟。那天崔晔劫走她并提示给她,很可能就是沈重安排的。 沈欢一直不愿去多想,她自来到长安,沈重对她多有照料,虽然很有可能是为了她身后的利益。但沈重那样冷情的人,若要图谋她。并不一定要亲而近之,沈欢能感觉的出来。沈重对她的关怀之意并不像作伪。 但是,陆家和萧家恩怨已久,沈重和陆家以后怕是不会对付,而沈欢与陆家的合作,日后势必会影响她与沈重的关系,所以沈欢常常不去想这一点。 “我母亲与小九舅舅关系一向要好,这次怕是会向崔家屈服。” “如今,崔家竟然用崔晔来威胁你母亲,看来是有些着急了。我不清楚你母亲实力如何,但我身边都是陆家的人,你母亲怕是讨不了好处。” “这边是我今日为何来找你了。”安夏禾抬头看她,面露难色,“先前我对你的处境有些了解,但并没有太多关注,不过这事已经牵扯到我母亲,我难免多调查了些,可是这件事情还是太过复杂,我竟然调查不出些什么。” 沈欢伸手握住她的手:“别说你不知道太多,就连我自己身在局中知道的也不多。先前崔家还用门下学生的女眷接机接近我,只是我在宫中,并未有成效,如今崔家用崔晔威胁你母亲对付我,已然是有些投鼠忌器,其实这样倒不必多虑,而且你与你母亲未免小看了崔晔。” 安夏禾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你是说小九舅舅未必有危险。” 沈欢点头:“崔晔曾将我在陆家的保护之下劫走,实力可见一斑。” 安夏禾面露惊异:“小九舅舅竟如此厉害,倒是我和母亲着急了。” “虽然我不敢完全保证,但是我猜测崔家怕是威胁不了崔晔,你回去后可以与你母亲商量一下,想办法联系一下崔晔。” “这样我也有些底了,若是这样,我倒能劝住母亲不对你下手了。”安夏禾略有些松气,然后看着沈欢淡笑,“我母亲虽然待我冷漠,但实际对我还是很好,自我懂事,她便手把手的教我打理手中的势力,我做得好她便全交给我,不再过问。 只是我母亲自小在崔家养成了偏执的性子,后又因为安彦诸更加偏激,平日里无事还好,若是有事,便状若疯癫。此次,因为小九舅舅,怕是更加疯狂,虽有我相劝,但我怕她还会对你出手。你平日还是小心些。” 沈欢为自己乘了碗烫,闻言笑道“你是担心你母亲出手伤到我,还是担心你母亲参与此事后。难以脱身反受其害?” 安夏禾看沈欢轻松,也不由自主笑道:“你未免也太小看我母亲了。虽然你身边有陆家人保护,但我母亲手中也有几个高手,若是母亲全力一搏,你还不知道落在谁手里呢。” “我要是落在你手中那就好了。”沈欢开玩笑道,“我的境况只能大概透露一些,你知道我与南诏关系匪浅,而南诏涉及着大量的利益纠葛,朝中势力盘根复杂。有不少都希望借由南诏的财富更上一层楼,如今大皇子离去,朝中局势更加不明朗,南诏又成了其中更重要的一环,可想而知这里面的水会有多混。此次崔家想要对付我,很有可能是想将我作为投名状,向某位皇子投诚。” “是七皇子!”安夏禾突然想明白似的。 “你知道圣人要重用五皇子,可却不得不安抚郑家和七皇子。” 安夏禾明眸闪烁:“看来圣人是想把南诏交由七皇子处理,五皇子收拾南方水军,两人倒是可以比较制衡。” “是啊。就看两人事情办的如何了,收服南诏的事情难度和收获都不是裁撤水军能比的,七皇子和郑家接受圣人这样的安排。明显是对收服南诏的事情有些把握。” 安夏禾思忖:“这我就不明白了,南诏本就难收服,此次南诏的事情,朝廷明显不会出太多力,七皇子和郑家到底为何会有这样的把握,即便是能从陆家手中得到你,可是你也不一定会帮他们……” “说不定人家一开始就没打算靠我呢。”沈欢轻嘲。 安夏禾惊疑。 “我说的已经很多了,实在不便把你也牵扯进来。你只要劝住你母亲少往这件事情掺合就好,至于崔家。行事这样浮躁,迟早不是崔晔的对手。你大可不必担心。” 安夏禾反手握住沈欢,神情认真:“涵卿。你我虽认识时日不多,但我却觉得你十分投缘,诚心与你相交。我虽不像你利益纠葛那么复杂,但自小经历的事情也不少,况且我还有些依靠。我将你当做朋友,自然担心你的安危,关心你的处境,若是有事,我虽帮不了你太多,但也会尽力祝你一臂之力。” 沈欢嫣然:“似乎我身边的朋友都很为我担心,看来还是我太弱小了。” 安夏禾看见沈欢丝毫没有压力的表情,无奈笑道:“若非知道你的性情,我那样动情的一番话换来你这样的表现,岂不是要被你气死。” “夏禾可是个大度的姑娘,怎会与我一般见识。” 安夏禾似笑非笑:“看来是让你看看我的小心眼儿了。” 两人笑闹做一团。 “涵卿,你确实能治好卢姑娘的病吗?” “怎么可能,最多不过缓解一些。怎么,你是想知道那九琼玉参丸是否对癫痫之病有疗效?” “其实我并未报什么希望,我母亲经历的事情太多,偶尔癫狂一下对她来说可能更痛快一些,太清醒只能更痛苦。” 沈欢抱住安夏禾:“我就喜欢你这点,看的清楚顺其自然,不过,痛苦的人需要安慰,缺爱的人需要自爱,我希望你能更开心一些。” 两人越聊越晚,安夏禾干脆没有回去,与沈欢睡在了一起。 第二天,沈欢去明王府吊唁,不过前来吊唁的人太多,沈欢只说了几句话,明王妃眼睛红肿,神情麻木,面对众人的安慰丝毫没有反应。 几个月前,她还风光无限,马上就能从亲王妃变成太子妃,可是不过三个月,她就变成了孀妇,原来无限憧憬的美好未来全都化成了泡影。 沈欢离开明王府,看着艳阳高挂,天色净蓝没有云彩的天空,目光澄净,口中喃喃:“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没想到郡主对佛法还有些研究。” 沈欢扭头,看到绝色淡然的李歆瑶。(未完待续) ps:回来更新了,之前少更的以后会一一补上,只是最近手中的事情比较多,可能会晚一点~~~还望亲们见谅 第八十一章 商谈 沈欢看到李歆瑶有些吃惊,她没想到李歆瑶会主动和她说话:“原来是李姑娘,恭喜恭喜。” 沈欢在指她和七皇子赐婚的事情。 李歆瑶看了眼明王府高挂的白幡,对沈欢道:“郡主说话都不看时宜吗。” 沈欢见她脸上并未有喜色,眼神一如既往的淡漠,气质越发出尘,却也让沈欢觉得更加危险。 “我要是会说话也不会落到现在这般境地了。”沈欢无所谓道。 李歆瑶唇角勾起一丝讽刺的笑,却并不说话。 “其实,这么久以来,我一直有件事情很好奇,不知道李姑娘愿不愿意帮我解惑。” “郡主想问就直说吧。” “李姑娘和明宇商行的关系似乎不简单呢。” “郡主想多了。”李歆瑶轻轻扫视沈欢一眼,然后转身欲走。 “是吗?那不知道李姑娘了不了解唐瑄瑞亦或是他的女儿唐潇君呢?”沈欢跟上她继续追问道。 李歆瑶身形微怔,停下来看着沈欢,眸中寒光慑人,表情依然淡然:“这两人我不熟悉,可是我熟悉一个赵玥的女子,不知道郡主可否知道。” 沈欢愣了一下,随即灿然一笑:“李姑娘倒是清楚,赵玥可是我的好友,李姑娘若是能照拂我这朋友,我自会感激不尽。” 沈欢说的肯定笃然,掷地有声。 李歆瑶眸中闪过一丝欣赏:“郡主客气了,既是郡主的朋友,我自然会多加照拂,日后若是有需要,我会让郡主道谢的。” 李歆瑶说完转身离开,沈欢没有追上去。自然忽略了李歆瑶脸上的嘲弄之色。 “小欢欢觉得这个李姑娘有问题?”木清华在一旁问道。 沈欢懒懒散散的躺在车上软软的毯子上:“问题是有的,只是什么问题还有待考察,一会儿去清音阁。钟秀去给玥儿送信,我要见她一面。” “她身边有高手。不能派人跟踪。”木清华笑道。 “没必要这么麻烦,南诏追踪人的办法很多,不一定要用人。”沈欢道,“只是现在没必要惊动她。” 大皇子沈浩去世,圣上悲痛万分,追加其为靖德太子,禁乐三十天。女学也因此放假三十天,上半年的小比也就直接取消了。七月份开学,就进入了下半年的学习。 所以,沈欢要利用好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好好筹备拍卖行的事情,同时,尽量利用胭脂阁的力量将长安的水再摸清一下。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还是看颜哲玉在南诏取得的进展。 沈欢没有直接去清音阁,而是在附近一家胭脂阁的据点停了下来,然后让朔月去给颜哲玉送信儿。 很快,颜哲玉就过来了。 他看向沈欢眼睛一亮,含笑坐在沈欢对面:“看来郡主近日收获不小呢。” “都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可遇不可求。”沈欢道。 颜哲玉眸子闪动,风情倾泻而出:“不知道这馅饼有没有毒,吃多了可不好啊。” “哪还顾得了这么多。能填肚子已经不错了。” 颜哲玉不置可否,然后从袖中拿出一卷儿薄绢,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我打算去趟南诏。” 沈欢接过他手中的白色薄绢,打开浏览:“你的事情有眉目了?” 颜哲玉细长上挑的眼睛微眯,眼中煞气一闪而过:“虽然还未确定,不过这次去南诏不会再白费功夫了。” 沈欢放下白绢,看着他:“你恐怕不知道最近朝廷有不少人都在打南诏的主意。” “郡主想说什么?” “南诏的局势会越来越乱,我劝你还是再等一段时间,你都等了那么多年了。何不再有耐心一些?” 颜哲玉眉头微蹙,修长晶莹的手指托着纤细的下巴:“难道朝廷要对南诏下手?可是这个时机并不好……” “五皇子会接替大皇子的的差事。为了补偿郑家,圣人将南诏许诺给了七皇子。” 颜哲玉藏秀含蕴的眸子紧缩:“郑家怎么会同意?他们有什么把握?” 沈欢放下白绢。浅淡的瞳眸有一丝凝重:“如果猜测没错的话,郑家应该和姬清玄接上头了。” 这下颜哲玉有些明白了,却还是有些疑惑:“两方合作无异于与虎谋皮,郑家想要帮助七皇子彻底拿下南诏,但那里是姬清玄唯一的存身之地,他又不可能轻易让出那里,他们是怎么合作呢?” 沈欢点头:“我也很奇怪这一点,我和姬清玄曾经接触过,他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而且看得出,权势财富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他不稀罕南诏并不奇怪,关键是什么能够打动他,让他主动放弃南诏?” “据我了解,姬清玄虽然控制着南诏绝大多数势力,本人却十分神秘,南诏大部分人提起他都会色变,但是真正见过他的人并不多,也很难打听到他的事情。白蛮族对他也是无比忌惮,此次也是因为他离开了南诏,白蛮族才会决定与我们合作。” 白蛮族是南诏大族,曾为了争夺对南诏的统治权,与乌蛮族混战几十年,最终不敌乌蛮族被打压下去,选择隐藏山林积蓄力量。 姬清玄派人在南诏活动了大半年,虽然有不少小族因为沈欢圣女的名头愿意支持沈欢,但力量始终无法与姬清玄所在的乌蛮族抗衡,这次姬清玄好不容易联系上了深山中的白蛮族,为了了解白蛮族的实力,争取乌蛮族的支持,姬清玄才想亲自去南诏一趟,探听虚实。 若能得到白蛮族力量,再加上沈欢圣女的名头,虽然不能和乌蛮族抗衡,但也能有一定稳定的势力了。 沈欢也显得有些头疼:“姬清玄离开南诏一定是有所谋划,虽然不知道与我有什么关系,但肯定少不了要收拾我。也因为他在南诏势大。郑家才会看不上我,选择与他合作,风险虽大。但是效益会更好。 白蛮族与乌蛮族世代为敌,这些年更是被打压的厉害。与我们合作谨慎些也是正常,只怕他们的实力消减的厉害,远不如我们的预估。” 颜哲玉轻笑:“即便是这样也没办法,我们的目的就是利用白蛮族牵头,把那些小族的力量凝聚起来,白蛮族也是看中了圣女的号召力,才会愿意出头。这种事情本就凶险,既然开始行动就不能害怕失败。我们在南诏本就是从零开始,失败了大不了重新再来。” 沈欢赞同的点头:“也是,咱们本来就是以小博大,千难万阻中开出一条路,就是失败也不意味着绝境,可惜我不能亲自到南诏。” “你到南诏效果虽好,但风险也太大了。” 沈欢将白绢收起来:“也多亏了你,几个月能联系到这么多族群,还了解的这么清楚。” “你自己小看了圣女力量,若非你。我怎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打开南诏的局面。” “小看我自己倒无所谓,可是长安的人都小看了南诏的重要性,这才是我们的机会。” “小看?你是指?” “圣人和那些旁观郑家收服南诏的世家。现在一点都不着急,一方面是因为认为郑家拿不下或是一时半会儿拿不下南诏,另一方面还在思量着南诏的铜矿值得他们付出多大的代价。” “我记得你说过要让世人明白铜矿的重要性,难道要开始行动了?” 沈欢摇头:“还不确定,摸不清姬清玄的目的我不想太早行动,现在还是以发展南诏的力量为主。不过,你亲自去南诏还是有些危险,倒不如你和白蛮族的人约好,在川蜀找个地方见面。那里封闭,没有太多复杂的势力。” 颜哲玉笑道:“好主意。不过你最近在忙什么。好东西我虽然不多,但也有一两件能拿的出手。你要不要看一下。” 沈欢神秘一笑:“佛曰不可说,暂时保密。好东西当然要看,不会让你吃亏的,不过先等玥儿过来再一起看吧。” 颜哲玉无所谓,端起茶盏饮茶。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赵玥终于来了。 沈欢很久没有见到赵玥了,一见面就开心的不行,赵玥也是,两人搂搂抱抱让颜哲玉都看不下去了。 沈欢见赵玥最近气色也不错,像是放下什么事情气质更有些洒脱。 “你也真是的,这段时间到底在忙什么,这才有时间见我一面。”赵玥假装抱怨。 “你这是倒打一耙,明明你也没有主动来找我,我都快想死你了。”沈欢略有些夸张道。 赵玥被她气笑:“摊上你们这两个甩手掌柜,我还真是命苦,你知道最近琉璃有多忙吗。” 沈欢嬉笑:“大忙人,有没有时间,赏脸和小的吃个饭呢。” 赵玥拿沈欢无赖的样子没办法:“那就看你的表现了。” 两人互相打趣了一会儿,又和颜哲玉聊了些正事,天色已晚,颜哲玉因为有事就先离开,留下沈欢和赵玥。 “如今璐瑶对硕人阁的事情越来越上心,我也早就不再研究硕人经,上面的方子如今由几个老师傅管着,我手中的事情也就是接待些贵客,没什么要紧的,我想和你商量,想着不如找个机会就离开硕人阁。” 突然,赵玥说道。 “唐大叔最近是不是很少打理商行的事情。” 赵玥点头:“如今都是璐瑶一手打理商行的生意。我知道你对作坊更感兴趣些,我想着不如将我们在硕人阁的四成股换成明宇商行下面的一些作坊,独立经营。” 沈欢想了想:“这样也好,我也觉得明宇商行有些危险,早点离开也好,哪怕牺牲些利益。”(未完待续) ps:本来想早点儿上传,可是怎么都登不上点娘,擦汗,终于可以上来了~~~ 第八十二章 失得 晚上,沈欢和赵玥商谈了很久才分开,也初敲定了脱离明宇商行的计划,赵玥因为手中的事情太多,没有留宿。 第二天,沈欢写信给管娘,让她调查些事情,之后便全身心投入到拍卖行的事情中了。 大皇子的葬礼虽然十分隆重,但是并没有太多人关心,头七过了,皇上直接颁布了一道圣旨,下令五皇子沈重南下整顿水军。因为大皇子的死因成谜,皇上还命五皇子调查清楚大皇子的死因。 沈欢听到这个消息,就送信给沈重,想要约他见一面,沈重立即回复,答应与她见面。 这天一早,沈欢就来到两人约见的东华楼,她提前过来是想好好看看朱雀大街的样子,只是没想到,沈重竟然比她来的还早。 见到她过来,沈重冰冷的表情有些松动。 沈欢快速走过去,坐到他对面,展颜笑道:“淳彦哥哥。” 沈重微微颔首,然后亲自为沈欢倒茶。 “多谢。”沈欢接过茶盏。 沈重为人冷漠话少,沈欢坐下也还未想好说什么,室内一时间安静无比却不显尴尬。 过了好一会儿,沈欢才缓缓开口道:“不知道崔九公子现在怎么样了。” 沈重眼中闪过一丝情绪,开口道:“你知道了。” “那日崔九公子冒险提醒我,是淳彦哥哥安排的吧。” “没什么,只是不想看你蒙在鼓里。” 沈欢了然:“涵卿还真要多谢淳彦哥哥,若非如此,我现在的境地恐怕会更加不堪。” 沈重俊美如冰雕的面庞没有丝毫表情,只是眼神多了一丝温和:“你对我不必言谢。” 沈欢浅笑:“我知道淳彦哥哥待我亲近,并不愿与我客套。只是我来长安还不到一年。却多次蒙受淳彦哥哥相助,涵卿人微力薄,无以为报。心中还是有些惭愧。” 她和沈重的关系,说来说去还是有些莫名。事到如今,即便是沈重没有算计她的心思,真心待她,她也不愿再平白无故的接受他的相助。 沈重闻言久久未曾说话,只是沈欢很明显的感觉到周身的气温有些下降,他似乎有些生气。 “我母妃自缢前曾有六个月的身孕,太医说十有*是个女孩儿。”不知何时,沈重突然道。虽然语气是一贯的冷漠,但沈欢却觉得有些压抑。 沈欢心中惊讶,推测一下萧宸妃自缢的时间,好像和她父亲出事的时间相近,这样看来,萧宸妃肚中的孩子很有可能与她同般大小。 “初次助你不过是巧合,后来觉得与你有些缘分,便顺手帮了你几把。”沈重说着冷然的眼睛看着沈欢,“既然你不喜,那就算了。” 沈欢心中有些尴尬。她相信沈重所说,只是如这样的局势,她也不想再挽回什么。便低头道:“都是我不好,勾起了淳彦哥哥的回忆。” “别叫我。”沈重道。 沈欢心中闪过一丝没由来的委屈,随意哂笑,她何来委屈,明明是她不愿再接受人家的好意。 不过,沈重的决然也超出沈欢的预料,她只是想将与沈重的关系理清楚,却不想弄巧成拙,在长安难得交好的一个人就让她这样失去了。 沈重这样的人纯粹重感情。眼睛里揉不得沙子,是她有些小人了。倒不配拥有这人的亲信呵护。 沈欢沉吟半响,有些干涩道:“这次约殿下见面。是涵卿得知殿下不久就要离开长安,涵卿身份不便只能在这里提前为殿下送行了。” “不用,你走吧。”沈重看着窗边,似乎丝毫不想再理会她。 沈欢苦笑,不过很快调整好心情,将自己进来带着的木盒放在桌子上,对沈重正色道:“殿下多次相助,涵卿总不能一点表示都没有,这是一个有意思的小玩意儿,还请殿下笑纳。” 沈重有些不耐烦,语气更加冰冷:“拿走。” “即便是殿下厌我,却也要为身边的人考虑。”沈欢说着,将腰间的青瓷小瓶拿出来,“崔九公子的身体不好,这些九琼玉参丸应该有些疗效,此外,殿下此去险阻重重,备下些药也可防止不测发生。” 沈欢说完,直接将东西放下就走了。 与沈重的关系弄成这样,实在不是她所愿,他助她良多,她不想亏欠他。 出了东华楼,沈欢有些恹恹的,木清华看到她有些关切道:“小欢欢怎么了,可是身子有些不适。” 说着,木清华拉起沈欢的手腕想要为她把脉。 沈欢摇头:“是我自以为是的有些过头,人情这种东西也想算计,不过这样也好,没有关系也比日后反目更好。” 木清华虽不知道沈欢在东华楼里发生了沈欢,但知道不是身体的问题就轻松下来:“小欢欢也不必自责,人情这种东西本就复杂,不是每个人都能让别人喜欢的,有些人不值得想太多。” 沈欢默然,原来的她,天真热情,对于性情相投待她友好的人,总会毫不保留的给予信任。也不知道如今是什么影响了她,改变了她,她已经失去了毫无顾忌相信一个人的能力了,外界的一点点变化,都会让她反复思量,与一个人交好,虽然依旧相信感觉,却总有所保留。 成熟是要有代价的,即便是美好的东西,她现在也已经无法挽留了。祖父曾对她说,别人得到了你没有得到的,她必定舍弃了你没有舍弃的,沈欢明白,她没有强大到在嚣凡尘世中丝毫不变,但是她也会努力,最大限度的保持自我。 沈欢抬头看向木清华:“清华姐姐,我知道,所以我想变强大,希望以后能避免这样的事情,希望自己以后还能够毫无保留……” 沈欢自己说着也说不下去了,既然已经改变了,她想再多也无济于事,还是洒脱些,顺其自然吧。 木清华看到沈欢自己想开了,眉目间又恢复平常的慵懒洒然,也不由的放下心。 马车过来了,木清华扶沈欢上车,沈欢还未伸手,车帘已经掀开,露出一只修长白皙的手。 沈欢探头往里一看,忍不住的惊喜,笑容荡漾在嘴角,眼中的氤氲渐消。 “你竟然主动过来找我了,你知不知道,我糟糕的心情瞬间就被你治愈了。” 马车上的人伸手握住她的手,将她拉进车厢,阳光透过玻璃车窗,洒在那人平淡的脸上,有种暖意。 来人正是多日不见的木逊! 看着沈欢盈亮的眼睛,木逊眼中闪过一丝笑意,只是修眉微蹙:“你恢复的不好。” “恩?” “这么久怎么脸上不长肉呢。” 木逊的手指划过沈欢的脸颊,神情认真坦然,他露出这样的表情竟有种孩子般的纯真。 沈欢被他这样直白的关切弄得心情更好,笑意盈盈道:“你这是在嫌弃我丑吗?” 木逊将手从她脸颊移开,摸摸沈欢的脑袋:“知道自己丑就乖一点。” 沈欢好笑:“你又不是养宠物。” 木逊浓墨幽深的眸子看着沈欢,神态认真:“养的不好。” 沈欢投降:“不和你开玩笑了,你来找我干什么?” “我从不开玩笑。” 正在车厢里找点心的沈欢没有听清楚:“你说什么?” “没事。” 沈欢开心的将点心摆好,邀请木逊品尝。 木逊没有动,只是说道:“为什么不来找我。” 沈欢眨眼,她怎么就听不懂木逊在说什么? “为什么不找我帮忙。”木逊再一次道。 沈欢愣住,为什么不找木逊帮忙呢? 木逊是天罗山庄的庄主,实力强大,丝毫不逊于世家。 这个时代,有强大的武力,自然也有武林,只是世人并不看重武林,世家也多有轻视。只是,天罗山庄不同于一般的武林势力,它与佛教支持的少林寺,道教支持的天山门是武林中超然的三大势力。它虽然不涉及朝堂,却凭借的是其连世家都惧怕的强大武力,势力遍及五湖四海,绵延几百年,独立傲然。 据说,天罗山庄在乱世曾多次相助众多世家甚至皇家贵人,世家为报答天罗山庄,私下协定只要天罗山庄不乱法,不聚势,不涉朝政,就承认天罗山庄在武林的地位,不动用朝廷的力量围剿天罗山庄。 沈欢自从知道木逊的身份,就忍着不去找他,她身边亲近的人,能求助的都求助了,能利用的也都利用了,只是,木逊在沈欢心中不同于其他人,她不想自己求助于他,使他们的关系掺杂其他的东西,变得不纯粹。 许是看的出沈欢的心思,木逊没有追问下去,反而淡道:“你忍住不找我,我却忍不住来找你了。” 他的语气虽平淡,但从中却透露出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一丝无奈。 听到木逊的话,沈欢心中一颤,有些茫然。 木逊看她这个样子,伸手轻点她的额头:“我本来不想直接找你,只是看你最近忙得像个无头苍蝇,连身体的恢复也耽搁了,你还让我怎么放心。有些事情,果然不应该让你太早知道,不过既然知道了,你也不用担心,一切有我在。”(未完待续) 第八十三章 心意 木逊的一番话直白且霸道的话令沈欢既惊诧又有些啼笑不得的感动,她和木逊认识这么久以来,木逊一直都少言且淡然,凡事都漠不关心,今天突然说出这么一番话,沈欢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 过了好一会儿,沈欢才突然噗嗤笑出来:“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很开心。但我想你是明白我的,在我看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虽然彼此之间有交互,却不会有人完全依赖他人。我的事情也是这样,虽然危险重重,但我不会逃避,我可以借助别人的帮助,却不能依赖别人。” 木逊听她说完,漆黑如墨的眸子看着她,似乎在透过她思考事情,神情专注。 沈欢继续道:“如果有一天我需要你的帮助,我会毫不犹豫去找你的。” “你有你的想法,我也有我的准则,我想做的事情都会去做,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我。”木逊转过头,平淡却坚定道。 沈欢挑眉:“看来我是没办法和你沟通了。” 木逊扫视她一眼:“是你太不听话了。” 沈欢笑笑,转移话题:“你恢复的怎么样了?” “毒已经全解了,只是武功尽失。” 很明显,沈欢感受到了木逊身上不爽的气息。 “怎么会?难道我的血还能化解武功。”沈欢觉的不可思议。 “你不用太看得起自己,跟你没关系。” 沈欢上下打量木逊,摸着下巴偷笑:“也就是说,你现在可以让人为所欲为了。” 木逊唇角勾起,看着沈欢的眼睛微眯,危险的气息突然弥漫在车厢之中:“你可以试试。” 沈欢冷颤:“我身边可是有不少高手的。你不用威胁我。” 突然,木逊倾身靠近沈欢,彼此之间能清楚的感受到对方细微的呼吸。沈欢有些愣愣的看着木逊如黑洞般令人无法抗拒的眸子。 木逊伸手捏住沈欢最近丰润一些的脸颊:“一段时间未见,你胆子变大不少。很好。” 沈欢将自己的脸颊从木逊手中拯救回来:“一段时间不见,我发现你突然变得很奇怪。” 木逊眸中突然闪过一丝怔忪,随即恢复平常:“你想多了。” “说正事,你觉得我身边几个人的武功怎么样?”沈欢问道。 既然木逊能够不动声色的坐在自己的马车上,他身边的武力肯定比自己的强,更何况天罗山庄一直都被称赞为武林最强大的武力,这应该不是浪得虚名。 “看来你还不知道,齐亚嘉和木清华都是我的人。”木逊缓缓道。 沈欢再次惊诧。震惊的连木逊语气中淡淡的得意都忽略了。 沈欢连续眨了几次眼,终于镇定下来:“这么说,是你让陆璟派人给我的,你和陆家到底是什么关系?” “简单的合作关系。” 沈欢狐疑:“我很好奇,你和陆璟是怎么相处的,难道你们们没有看到对方就不舒服好想将对方收拾掉的感觉吗?” “为什么这样想?” “内心强大且傲娇的人难道不会互相排斥吗……”沈欢思索着,眼睛渐渐散发出异样的光芒,“或者说你们两个互相欣赏,互相吸引……呜呜……” 木逊拿起桌子上的一块儿点心塞到沈欢嘴里,看着沈欢带着调侃意味的笑眼。释放气压威胁道:“你最好闭嘴,我不想再听你说话了。” 沈欢见好就收,只是偷笑。不在说话。 木逊虽然转过头不看沈欢,却能感受到沈欢不停地笑意,车厢内的气压一直不停地降低。 好在很快就到了郡主府。 “一直没有好好的招待过你,今天正好趁这个机会,让我略尽一下地主之谊。”沈欢先下车,邀请车里的木逊。 木逊轻笑,然后下车打量郡主府的大门,眼中浮起一丝期待。 邓绍兴前来接沈欢,看到沈欢又带回一个陌生男人。眼中闪过一丝奇怪的情绪,然后不动声色负责带路。 “郡主。今日的午膳怎么安排?” 沈欢想了想:“先别让厨房准备,一会儿我列好菜单让钟灵送过去。” “是。” “对了。齐小爷在吗?” “齐小爷一早就出去了,现在还没有回来。” 沈欢点头:“没事了,先生有事就去忙吧,今天的客人我亲自招待就行了。” 邓绍兴有些诧异的看了木逊一眼,然后无声的退了下去。 “这人用的可还趁手。”木逊看着邓绍兴离开的背影道。 “不要告诉我他们也是你安排的。” “虽然是陆璟安排的,不过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以让陆璟给你换一批。” 沈欢摆手:“算了,我可没那么多挑剔。中午我请你吃饭,你有什么口味偏好和禁忌吗?” “没有。” “那好吧,我就看着准备了。” 虽然这段时间发生了不少事情,但郡主府的改造一直没有停下来,因为后院除了天文台,其他的地方都还没有改造好,所以沈欢就直接带着木逊到正院前面的小湖边。 小湖边上修建了一个渡口,有几分野趣,十分适合垂钓,无奈此时正值炎夏,烈日当头,让人提不起一点儿兴趣。 “虽然是你的宅子,不过你这样胡来合适吗?”木逊看着芦苇飘荡的湖面有些好笑道。 世家贵族的宅院,讲究底蕴和雅致,到了她这里,风水堪舆一概不顾就算了,整个花园都透露着一种肆意和野性的感觉,根本就不像是人住的地方。 “我就喜欢这样。”沈欢笑道,“我不但把芦苇弄了进来,后院里还建了一个茅草屋呢。” 木逊闻言唇角浅笑,闷热的天气突然间变得清凉:“你喜欢就好。” “你应该多笑笑。”沈欢道。 “你应该多听话。”木逊反驳。 “你当我没说吧。”沈欢转身往里走。 沈欢带着木逊来到凉快的听涛阁,已经吃成圆球的团团圆圆懒洋洋的躺在溪水岸边纳凉,十分享受。 一路上。沈欢也没有隐瞒,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一一说给木逊听。 “其实,我开拍卖行也没什么别想法。一开始只是为了方便自己接触更多的字画,现在心中虽有些别的想法。但也不是特别清晰,就是想着走一步算一步。” 木逊如在山谷里一样,安静的听着。 沈欢走进书房,请木逊坐下。 “你要是有什么能够买到好东西渠道,可以给我引荐一下,拍卖行要在开始打响名气,有钱难买到的好东西必不可少,可惜我手中的资源不够多。” “既然你都决定开始做了。不可能连压轴的东西都没准备好。”木逊淡道。 “还是你了解我。” “准备了什么?” “我为什么要平白无故的告诉你。”沈欢笑眯眯的卖关子。 “我从来都没要求你,但你什么事情都会告诉我。” 沈欢语塞,仔细一想还真是如此,她对木逊还真没隐藏过什么事情,这样真的好吗? 正在沈欢深深怀疑自己智商的时候,木逊道:“看你开店的时间,你准备的东西应该和圣人有些关系…” “你不用继续推测了,我还是带你看吧。”沈欢无奈。 木逊眼中闪过你早就应该如此的情绪。 沈欢打开一扇柜子,轻手轻脚的拿出一个红木盒,放在花梨长案上面。小心翼翼的将里面的一个卷轴取出来,然后缓缓的将卷轴打开,一幅画卷就渐渐展现在了木逊面前。 木逊幽深的眸子闪烁着夜空一样的光芒。异常认真的看着眼前的画卷。 沈欢初到这个世界时,一方面是惶恐不安,另一方面却惊讶欣喜。她自小跟随祖父浪迹天下,欣赏天地大美,激发内心的艺术热情。她喜欢这样的生活,也励志要记录下天地间的各种美丽和风情。 来到古代,虽然失去了很多,但也并非全无所得,至少她可以领略到几百年前的古代风情和更加原始自然的美景。所以。沈欢来到这里的几年间,除了不能自主的时候。其他时间都没有停下用画笔记录的见闻。 长安的雄伟壮阔,苏州的精致优雅。三峡的奇骏惊险,金陵的富贵繁华,以及大运河两岸的各色风情,真真印证了江山如画这四个字。 但凡皇帝,就没有不好大喜功,不喜欢自己坐拥的秀丽江山的,只是天子虽坐拥四海,但是能像乾隆那样有那么多闲情逸致四处转悠的皇帝不多。尤其是当今皇上自上位以来就一直在和世家争权,除了去过几次洛阳,就再也没去过别的地方了。 沈欢想着如今还未有什么具有大气象的长卷出现,就想着画出一幅迎合帝皇喜好,展现江山美好的长卷。虽然她在水墨画上面还缺少些意境和感悟,但在工笔画上,她的技术意境臻于成熟,自忖画一幅大作应该没什么问题。 于是沈欢就选取了自金陵到洛阳这一段水路的景色作为素材,将这一路的风景见闻用精致的工笔手法一一呈现出来。长卷需要的素材,她在路上已经画了很多草图,将各种草图整理好,沈欢就立即着手开始布局,将长卷设计好。 此时,长卷已经基本画好,为了迎合时代的特点,沈欢画的是彩卷,现在只上了一部分色,还有一大半没有上色,好在现在离拍卖行开业还有一段时间,沈欢还有足够的时间将画作完成。 “付出了这么多心血,舍得吗?”木逊看向沈欢,目光认真让沈欢不敢直视。(未完待续) ps:万分抱歉,各位亲们~~~ 前两天笔记本系统崩溃,找朋友重装了系统,发现没办法上网,有重新修了一下,后来发现重装的系统没有word,有找人安了软件,今天才能码字...... 欠大家的更越来越多,但鬼鬼不喜欢欠债,以后有机会补回来的。 第八十四章 局势 沈欢看着自己的心血作品,十分洒脱道:“虽然有些不舍,但更多的还是欣慰,长大的孩子总要出去闯荡一下的,不是吗。再说了,想要达到某些目的,总是要有些牺牲的,我不怕牺牲。” 眼前的女孩儿眼神坚定,比起之前随性懒散中多了一份稳重。 木逊有些鬼使神差的伸出一只手,抱住沈欢,然后另一只手轻轻的放在长卷上,轻轻的触摸着。 “一直想让你放手去做,看着你辛苦经营还是忍不住出手,既然你意志如此,那就去做,我会看着你的。” 所以,我不会让你有事儿的。 木逊认真的时候,眼神有一种魔力,让人不自觉信服。 沈欢下意识的点头,然后伸手给了木逊一个拥抱:“相信我,不会让自己出事的。” “好了。”木逊非常平静的放开沈欢,“饿了。” 沈欢觉得这个拥抱太短暂,不过想到木逊是个纯装的古代人,心中的惆怅顿时烟消云散。 “那就走吧,我们去前面吃饭,我有好玩的东西送给你。” 虽然沈欢想带着木逊在她的山禾居里吃饭,但是到底于理不合,沈欢也不想让冯嬷嬷为难,还是带着木逊到了前院儿。 木逊这次来的突然,沈欢也没有做准备什么新鲜菜品,只能吩咐厨房多加两道菜,不过看木逊的反应,沈欢知道他对这顿饭还是挺满意,心下也就放心了。 饭后,沈欢就将制作的那批望远镜中最精致的那个送给了木逊。 “可惜现在天色还早,要是晚上天气好,拿它来看星星还是很不错的。” “看星星。”木逊看着沈欢调焦。语气有些玩味,“用来钓晏殊倒是不错的选择。” 沈欢将眼睛从望远镜上离开:“你知道了?不过晏家到底是什么意思?” 木逊接过沈欢递过来的望远镜,自己摆弄。然后随意道:“这几年,契丹在边境越发活跃。虽然燕北军小胜了几场,但那都是假象,契丹不过是在试探。前几年,草原风调雨顺,草丰马壮,又因为和我朝互市顺利,契丹的侵略野心并不强盛。但是这两年草原的天气越发恶劣,不少族群都遭到了巨大打击。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燕北军的压力只会越来越大。” “燕北虽好,但到底不如河套地区富裕,就算契丹要攻打我朝,首先触其锋芒也应该是西北军啊。” “燕北在位置上对契丹太重要了。” 沈欢瞬间点醒,燕北的位置虽偏北,但已经深入契丹腹地,若是契丹向南侵袭,燕北军可以随时进入契丹的后方。倘若契丹拿下燕北,整个长城以北就全是契丹的地盘了。没有扼制的契丹占据这样的位置,会更加有恃无恐。这样看来,燕北地区的战略地位与河套地区可以说是同等重要。甚至对契丹来说更重要。 “河套地区是是关内,都城居于此,又是陆家经营近百年的地方,固若金汤,契丹想要攻下绝无可能。至于河东道,这些年因为崔家,军饷充足,曾道然也是个谨慎细微的人,边境也也一直不断经营加固。契丹想要拿下这里也不容易。倒是燕北地区,燕北军虽是精锐。但数量毕竟太少,又因为朝中一直有人牵制。一直难以扩充。燕北与契丹的边境绵长,契丹若是进攻燕北,就凭晏震,很难守的住。” “燕北如此重要,即便朝中有人阻拦,皇上也不该如此忽视燕北军啊。” 木逊淡笑,透露着一股冷气:“当年平国公凭一己之力抗下契丹的举国进攻,上面那位还以为契丹也不过如此,不说晏震如何与平国公相比,单就契丹的实力,当年刚吞并突厥,就能令西北军不敢妄动,燕北全民抵御,如今这么多年的修生养息,实力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看来是晏震意识到单凭他自己,是不可能抵抗的了契丹了。这次晏殊来长安,肯定会让皇上意识这点,怎么晏殊还是无所获呢。”沈欢疑惑,毕竟晏殊不像是无能的人,这样重要的事情,想要引起皇上的重视并不困难,但是看晏殊的反应,似乎朝中还是不愿意给燕北更多的军饷。 木逊眸中闪过一丝嘲讽:“上面那位是想给,但他也要给的起。” “这是什么意思?这些年天下太平,朝中的财政不会拮据到如此吧。”沈欢惊讶。 “当年为了打下天下,你知道你们沈家向这些世家借了多少钱吗?” “你是说,朝廷的赋税这些年都用来还债了?”沈欢目瞪口呆,她可从来灭听说过皇家借钱还要还。 “你以为呢。”木逊收起一直把玩的望远镜,放到盒子里,“除此之外,轻徭薄赋,连年的灾祸,黄河的治理,大运河的疏通,举国驰道的修葺,还有铜币的连年减少……朝廷用钱的地方多了,财政并不乐观。” “皇上也没办法?” “燕北要的并不是一笔小数目。” “怪不得晏殊对南诏这么上心,看来事情确实很难办。”沈欢轻叹道,然后顺手给两人到了杯水。 “郑家为什么这么坦然接受安抚,不只因为将南诏给了沈辉,而是顺带着连燕北都给了沈辉。” 沈欢沉默了半响,才缓缓开口道:“皇上是真的要考验七皇子,如果成功,七皇子应该是当仁不让的继承人,至于五皇子……” 木逊打断她:“只有没有脑子的人才会认为皇上要重用他。” “你也不看好他。” “没有人看好他,萧家的灭亡,陆家虽是主谋,但其他世家也脱不了干系。”木逊看着有些失神的表情,漆黑的眸子闪过一丝不悦,然后伸手捏住沈欢的下巴,强制沈欢与他对视,“所以我也给你两个忠告,第一,不要和沈重再有来往,第二,少和唐家父女来往。” 沈欢咬唇,然后抬头看向木逊:“这么说,你是因为我和沈重见面才来找我的?” 陡然间,沈欢察觉到木逊面容变化,眼神变的冰冷:“他还没有资格成为我来见你的原因。” 意识到自己说错话,戳到了木逊骄傲的自尊心,沈欢有些僵住了。 木逊看到沈欢,忍不住轻叹一声,摸摸沈欢的脑袋,眼神也柔和了下来:“沈重这人并不像表现出来的冷漠不在乎世情,他和崔晔这些年能撑下来,绝对不简单。” 沈欢点点头,眼神澄澈纯净,浅淡的瞳孔有着全然的信任:“我相信你。” 木逊轻笑。 “可是唐大叔和璐瑶他们有什么问题呢?” 木逊垂眸,端起桌上的茶盏轻啜,然后优雅的放下,过了一会儿才道:“我不想告诉你,就给你一个提示吧。” “求提示。”沈欢直直的看着他。‘ “因为他们姓唐。” “姓唐?”沈欢琢磨,这跟姓唐有什么关系,大夏的世家中,姓唐的有好几家,最有盛名的是蜀地唐家,只是那个唐家与世无争,甚少牵扯到什么纷争之中,至于其他的几家…… 木逊看了眼苦苦思索的沈欢,然后站起来道:“时间也不早了。” 沈欢抬头着他,下意识的看看天色:“还早着呢……” 木逊轻瞥她一眼:“在你这里时间不短了。” “哦,也是。看来你还有事儿,我送你。”沈欢也站起来。 沈欢把木逊送到大门口:“等我有空了就去颐景苑找你。” “恩。”木逊淡淡的回答道,然后上马离开。 沈欢看着他离开的背影,突然意识到,他的马是从哪里出来的。 “清华姐姐,你在哪里啊。”沈欢对着空气道。 很快,一个青色的身影出现在沈欢面前,正是木清华。 “有些事情想要请教清华姐姐,姐姐跟我过来吧。” 木清华看着沈欢有些狡黠的笑意,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额,小欢欢,人有三急……” 沈欢立即打断她:“你告诉我,木逊和大公子到底是什么关系,还有,他们两个平时怎么相处的。” 木清华愣了一下,没想到沈欢问的是这个问题,可是,这个问题也好难回答啊。 木清华眨眨眼睛,清俊的脸上出现纠结的表情:“庄主和大公子两个人……算了,小欢欢,我还是去解决内急吧。” 说完,还没等沈欢反应过来,木清华就像一阵风的消失了。 沈欢挑挑眉,看来还得找齐亚嘉作为突破口,只是这小子今天去哪儿了? 今天一早和沈重见面,又和木逊说了那么多事情,沈欢觉得精力有些不济,便回到山禾居打算休息一会儿。 醒来时,夕阳西下,半边天被太阳染得绚烂炙热,美丽的令人窒息。 沈欢伸了个懒腰,就见冯嬷嬷进来了,只是她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既是惊叹又是惊惧。 “嬷嬷,怎么了?” 冯嬷嬷看着沈欢,有些犹豫的问道:“郡主,你和今日过来的那个公子是什么关系?” 沈欢想了一下:“当年我落难南诏时,他曾经帮过我,怎么了,他有什么事吗?嬷嬷有话就直说好了。” 冯嬷嬷看着沈欢似乎说不出话来,只能叹了口气:“郡主还是自己看吧,今日郡主休憩的时候,那人派人送来了些东西。”(未完待续) 第八十五章 珍宝 沈欢有些奇怪了,木逊送了什么东西竟能让冯嬷嬷露出这样的表情? “东西在哪里,嬷嬷带我去看看。” “就在西厢。” 沈欢点点头,然后在妙语和妙人的服侍下梳洗了一番,然后向西厢房走过去,钟灵钟秀都在西厢守着。 沈欢进到西厢,看到屋里的圆桌上摆了三个楠木盒子,最大的那个不过枕头大小,另外两个也不过盘子那么大。 看到沈欢过来,钟灵钟秀赶紧站起来走到沈欢身边,然后欲言又止的看着沈欢。 沈欢看着她们的表情有些好笑:“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你们表现这么奇怪,别说,让我自己打开看吧。” 沈欢说着,走到桌子旁边将那个最大的盒子打开,待看清里面的东西眼睛瞬间睁大,然后久久不能言语。 在现代人们认知的瓷器的历史中,有一种传说中的瓷器,不仅在其名称中有一个“秘”字,其真正的釉色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是一个秘密,就是秘色瓷。 相传五代吴越国钱氏朝廷命令越窑烧造的供奉之器,普通民众不得使用,故称“秘色瓷”。只有唐代的一首诗《秘色越器》中提到“九秋玉露越窑开,夺得千峰翠色来”,说明秘色瓷是一种青瓷,虽然没有人真正见过秘色瓷。 后来法门寺地宫挖掘,从中得到了了被明确记载的“秘色瓷”,瓷器的釉面青碧,表面晶莹润泽,如宁静的湖面一般清澈碧绿。 所以,在世人心中,秘色瓷一直都是一种青瓷。 只是。在沈欢家中藏有的一本古籍中曾记载吴越钱氏所烧造的秘色瓷,根本就不是真正的秘色瓷。在五代十国的乱世,烧造秘色瓷的工匠们是意外获得了一份密瓷烧造精要残卷。按照那份残卷所载,他们才调出了像雨后青天一样的纯蓝釉色。 但真正的秘色瓷。是初唐盛世才烧制的,传言它们蓝若海,黄如金,红似火,白赛雪,黑胜漆,颜色夺目,玲珑剔透。胜于冰晶,只应天上有,不当落如凡间,以至于宫廷要以绝密封存起来,所以才称为绝密五色。 此时呈现在沈欢眼前的是五个造型优雅的精致瓷碗,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烁着流光溢彩的光芒,蓝色的湛纯如深邃大海,金色的耀目犹如火中真金,红色的烧灼如殷红鲜血,白色的凝脂如无双美玉。黑色的深邃如万古夜空,每一件颜色都纯正剔透,刺痛着人的眼睛。 沈欢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但也不得不承认现代工艺烧造瓷器的也远远比不上眼前的这五件,半响,沈欢才有些干涩道:“谁来告诉我,眼前看到的都是真的。” 钟灵钟秀还沉浸在刚才的惊艳之中。 冯嬷嬷走上前来,将盒子盖住,然后神色复杂的对沈欢道:“郡主,这东西实在是太珍贵了,不能让别人知道。” 沈欢深吸口气,然后点头:“我知道。嬷嬷放心,这样的神器都看过了。让我看看另外两件吧。” 一旁的钟灵立即将其中一个盒子打开,沈欢看过去不由的松了口气。里面只是一柄造型古朴的铜镜。 冯嬷嬷看到沈欢的表情不由的轻叹,然后伸手将那铜镜拿了起来,对着用玻璃罩着的烛光开始转动。 沈欢看着冯嬷嬷的动作,脸上的表情逐渐惊讶。 只见铜镜也在不断旋转,铜镜与烛光之间的角度也不断变化,紧接着,墙面竟然渐渐起了变化,出现了淡淡的水印,随着冯嬷嬷角度不断的调整,墙面的水印渐渐清晰,沈欢屏气凝神。 原本一片模糊的影像逐渐幻化成了一幅秀丽的山水画,一切有如梦幻般,让人心神俱醉,在这巧夺天工的艺术精品面前,任何形容都是枉然,目随光至,心随景动,沈欢已经无法形容自己此时已经是什么心情了,钟灵钟秀眼中也尽是震撼。 “嬷嬷,这就是透光镜吗?”沈欢喃喃问道。 在古代的青铜镜中,有一种很特殊也非常珍贵的的镜子,就是透光镜。如果用强光或聚光照射在镜面上,镜面就会反射出光线,产生出一个奇异现象。它的投影就像一张镜背的相片,而不是镜面,因为在投影中,镜背的花纹和文字,甚至镜钮穿带子的孔,都能清楚地反映在墙上,但投影的光好像不是镜面上直接反射出来的,而是从镜背透过来的,这就是“透光镜”,非常珍贵和罕见。 透光镜,最早在汉就已经产生,上海博物馆曾藏有一枚西汉时期的透光镜,有“见日之光、天下大明”八字铭文,可产生透光效应,这是最早最具体的实物,只是后来透光镜的技艺失传,宋代后就没有这种镜子了。 但其在史书中的记载还颇为丰富,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唐朝金城公主入藏时,为了不让她感到在异域的孤单,唐中宗命大内巧匠打磨了一方铜镜让其带入西藏。当金城公主想念家人时,就可以用铜镜照墙,墙上便会出现亲人的影像,而且当铜镜变幻不同的方位,便会在墙上出现不同的亲人影像。 虽有这样的记载,但是没有见过这样其技之精,其技之神的实物,作为现代人的沈欢是不相信古代会有这样的镜子的,只是没想到有一天,这样的镜子竟然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是的,郡主,这就是透光镜。”冯嬷嬷似赞似叹道:“若不是太后曾有一个这样的镜子,老奴也不会知道这小小的一枚铜镜竟然藏有这样的玄机。” “这样的镜子传世的可多?” “郡主想多了,这样稀世少有的镜子比那五彩的瓷碗也差不了多少。”冯嬷嬷将镜子收起来,小心翼翼的放在盒子中。 沈欢将目光移到第三个小盒子,竟然有些不敢打开了。谁知道里面又会是什么东西。 冯嬷嬷此时已经很坦然了,看到沈欢的反应就主动打开了第三个盒子。 盒子里安静的躺着一枚核桃大小剔透晶莹的碧玉,只是形状并不规则,上面有几个小孔。 也算是博览群书的沈欢立马意识到这个东西的不平凡,于是拿起来细看:“难道这是如意玉?” 冯嬷嬷道:“这个老奴就不知了。” 传言如意玉有七孔,光线可往复折射,璀璨无穷,沈欢观察了半天也没有发现什么奇异之处,不过既然另外两件东西都那样传奇,这件东西应该不会差到哪儿去。 沈欢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夜色已满,月悬高空。 “将灯灭掉,打开窗子。”沈欢吩咐道。 钟灵钟秀闻言,立即照做,沈欢走到窗边,举起手中的玉石,暴露在月辉之下,令人惊异的景象出现了! 那一瞬间,时光扭转,星空重现,淡淡光辉映射在屋里的每一个角落,这景象犹如斗转星移,一切都如浩渺宇宙,仿佛无穷无尽。 沈欢几人全都惊呆了都惊呆了,一时间屋内充斥着美丽而充满迷幻的感觉,让人沉醉其间,如同迷失在浩瀚星空中。(未完待续) 第八十六章 决裂 沈欢很快从梦幻的意境中抽离出来,然后将如意玉握在手中,顿时间,刚才的景象全然消失,钟灵钟秀两人心中不由得怅然若失。 冯嬷嬷很快将灯点上。 沈欢走回桌子旁,将如意玉放进盒子里:“嬷嬷将这三样东西收好吧。” 冯嬷嬷有些迟疑:“郡主,这东西确定要留在府里?” 沈欢一笑:“嬷嬷担心什么,如今是太平盛世,家中还有侍卫,即便是再珍贵的东西放在府中也是安全的,至于送东西的人,嬷嬷请放心,他是可以信任的。” 冯嬷嬷默然:“既然郡主这样说,那老奴就收下了” “有劳嬷嬷了。” “天色已晚,郡主也应该用膳了。钟灵帮我把东西收拾起来,钟秀去服侍郡主用膳。”冯嬷嬷提醒。 钟灵钟秀立即应道。 沈欢回到正房,心中哭笑不得,说让木逊帮忙联系搜罗好东西的渠道,没想到人家直接把东西送了过来,可是送过来的全都是失传很久传说中才有的东西,这些东西沈欢怎么敢拿出来拍卖,真要这么做,估计天下都要沸腾了。 第二天,沈欢起来就赶往颐景苑去找木逊,颐景苑的门房是个年轻小厮,见到沈欢立即恭敬行礼道:“小的见过韶华郡主。” “你知道我?” “庄主吩咐过小人了,若郡主过来,一定好好招待。” “你们庄主可在?我来找他。” “回郡主,庄主不在苑内,您若是有事儿可以留给信儿,小人可以代为转达。” 沈欢心中有些失望,淡笑道:“算了。” 沈欢离开后。小厮这才敢抬头看着沈欢的背影,心中纳闷庄主为何这样重视这位郡主,又不是天仙一样的人。想不明白只能摇着头回去。 沈欢离开颐景苑就顺带在东市转了一圈儿,查看了一下拍卖行的店址。因为手中还有不少事情,很快就回府了。 为了不耽搁拍卖行的首次拍卖,沈欢回去后就开始闭关,专心赶工那幅《千里江山》,一连十天,沈欢既没有出府,也没有见什么人。只是长卷是需要精雕细琢的,即便是沈欢日夜赶工也还剩下不少部分。 所以沈欢一刻也不敢耽搁,即便卢府又送来了请帖,也推辞掉没有去。 这天沈欢正闭关画室,好不容易将其中一部分上完色,打算喝些桃汁休息一下,却突然听到了外面的打斗声。 自从成为药人后,沈欢的五感比一般人都要敏锐一些,虽然声音有些缥缈,但沈欢听的真切,觉得应该是山禾居那里出事了。 “清华姐姐。”沈欢叫了一声。没人答应。 “朔月。” 一道黑色身影出现。 “发生了什么事情?” “回郡主,有人擅闯郡主府。” 沈欢点头,想了想将画案收拾好。然后走出画室。 妙心妙人正在门口候着,看道沈欢出来了,有些惊讶。 “你们听到什么声音了吗?” 妙心妙人对视一眼然后齐齐摇头:“回郡主,婢子没有听到。” “好好看着书房,不要让人进去,我一会儿回来。”沈欢说道,看似是说给妙心妙人听,实际是给她身边另外两个影卫说的。 “是。” 沈欢向山禾居走近,打斗的声音越来越明显。远远的能看到一青一蓝两道身影正在纠缠,那到青色的身影正是木清华。而那道蓝色的身影…沈欢眯眼看过去…竟然是多日不见的唐瑄瑞! 沈欢立即小跑过去:“住手!” 正在打斗的两个人扭头看到沈欢,立即停下。然后纵身飞到沈欢身边。 “小欢欢,这人好生无理,竟然擅闯郡主府。”木清华站在沈欢身边,笑意盈盈道,只是她看向唐瑄瑞的眼神充满忌惮。 唐瑄瑞只是温和宠溺的看着沈欢:“我递了帖子要见你,不过一连多日都没有答复,有些担心便过来看看你。” 唐瑄瑞递了帖子?沈欢突然自己想到当时吩咐邓绍兴,如果不是赵玥苏碧儿安夏禾还有秦越兄弟几人递来的帖子,就不要打扰她,至于木逊晏殊这些人,从来都不走寻常路,沈欢也不担心他们找自己有急事。 想到这里,沈欢顿时有些心虚:“唐大叔,是我不好,最近忙着一件事情,所以吩咐门房一概不见客…..” “你没事就好。”唐瑄瑞温和道。 “天气炎热,唐大叔进屋来吧。”沈欢给木清华递了个眼神,然后请唐瑄瑞到山禾居的正房。 “我身子虚寒,就是烈日当头也不怎么热,所以屋里没放多少冰,唐大叔若是热,我们可以换个地方。” “欢儿实在太客气了,我不怕热。”唐瑄瑞径直坐下,并不打算换地方。 “那就好,钟秀,把咱们府中做的酸梅汤给唐大叔倒一杯。”沈欢笑道,然后给唐瑄瑞解释道:“这是我们府里的秘方,专门解暑气,除热送凉,生津止渴虽然我不能喝,但府里的人都喜欢,唐大叔也尝尝。” 钟秀过来,给沈欢一杯温果汁,唐瑄瑞一杯酸梅汤。 唐瑄瑞含笑拿起杯子,将酸梅汁一饮而尽然后赞道:“入口生津,酸甜清爽,喝完十分畅快,汤虽简单,但是不凡。” “唐大叔喜欢就好。” 唐瑄瑞将杯子放下,然后看向沈欢:“欢儿最近恢复的不错。” 沈欢楞了一下,然后不自觉摸了摸脸,竟然能捏到肉了! 沈欢这才意识到不仅自己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变化,身边的人日日相处也没觉得沈欢恢复的有多好,倒是唐瑄瑞长时间不见,一眼就看到了沈欢的变化。 也是,她这几个月虽然很忙,但一直坚持练操打拳。食用药膳,而且饭量惊人,比钟灵钟秀两人加起来吃的都多。虽然精神有些累,但身体应该恢复的不错。 真不知道木逊是怎么看的。她明明有长肉。 “看到你这样,我也放心了。” 沈欢笑道:“我能吃能喝能睡,唐大叔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唐瑄瑞笑而不语,然后从腰上摘下一个锦囊递给沈欢。 沈欢看着唐瑄瑞送到眼见的银色锦囊,有些犹豫。 唐瑄瑞无奈淡笑,然后收回锦囊将锦囊打开,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放在两人中间的方桌上。 “欢儿看看吧。” 沈欢看着桌子上的一叠纸,心中有些不好的猜想。于是伸手将那叠纸打开,细看其中的内容。 过了一会儿,沈欢手心有些发汗,犹豫了半天才看向唐瑄瑞:“唐大叔,你知道了。” 唐瑄瑞点点头:“欢儿既然想要,我给你就是了。” 原来,唐瑄瑞给沈欢的着一叠纸赫然是明宇商行中各个手工作坊的契纸!她和赵玥的计划被唐瑄瑞知道了,虽然这是迟早的事情,但是沈欢真正面对这一刻的时候,。心中还是充满了内疚。 唐瑄瑞对沈欢不可谓是不好,不但没个季度往沈欢府中送钱,凡是明宇商行的好东西总是源源不断的送过来。沈欢改造郡主府,更是二话不说送来了所有要用的东西。 “唐大叔,我……” “欢儿不用觉得内疚,”唐瑄瑞打断沈欢,轻轻的叹了口气,深邃的眸子幽然让人看不懂,“欢儿,你是个好女孩儿,明宇商行有些隐秘让你惶恐不安。但你不说不追问不探究,不想破坏我们之间的缘分。” “不是的。唐大叔,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好。我是有私心的。” 唐瑄瑞毫不在意:“谁没有私心,若不是为了赵玥,你也不会这样做。不过这样也好,与其让你拿着商行的份子与商行纠缠不清,倒不如直接给你些产业将关系划分清楚。” “唐大叔,我没有想过要和你划清关系,可能我这样做确实伤了我们之间的情分,但……” “关系必须要划清楚。”唐瑄瑞坚定道,“我想应该有人提醒过你要远离明宇商行,或者说是和我保持距离,这点没错、以后一段时间,时局恐怕会更加凶险,明宇商行深涉其中不能脱身,只怕自身也难保。” “唐大叔,虽然我不知道明宇商行背后有什么秘辛,但我也有很多不能示人的秘密。我们彼此之间虽有些隔膜,但从认识到现在,也算的上真心相交,你对我的好我都铭记在心,这些情分怎么能轻易的划分清楚呢。” 唐瑄瑞喟叹:“欢儿,你也算经历了不少苦难,应该明白世事难料,有些事情便是做了完全的准备也不一定成功,不提前做好准备我是不会放心的。” 沈欢心中微沉,自从木逊提醒她要远离唐家父女,她就派胭脂阁的人去调查明宇商行,以及姓唐的世家。只可惜明宇商行外送内紧,里面滴水不露完全查处出什么,至于那些姓唐的世家,每个都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沈欢也推测不出来什么,可是看唐瑄瑞的神情,明宇商行背负的事情已经不简单。 沈欢故作轻松道:“做好完全准备没有错,但也不能狠心的不顾人情吧。” 唐瑄瑞微笑:“既然你这么说,我也想借你的人情用一下。” “唐大叔但说无妨。” “日后,我若是出事,璐瑶那边就托你照顾了。” “唐大叔说什么呢,这种事情我可不会轻易答应。” 唐瑄瑞站起来:“我知道你会答应的。” 沈欢有些反应不及:“唐大叔,你这就要走了,这么急,告诉你,我可不是什么君子,可是会随时违约的。” 唐瑄瑞道:“我不能待太长时间,欢儿,记住,以后我们就没有关系了。” 沈欢瞬间沉静下来,有些难受。 唐瑄瑞回过头,有些宠溺的将手搭在沈欢没有任何饰物的脑袋上:“欢儿,你要相信我,我是不会伤害你的。” 沈欢眼眶忍不住有些发热:“我知道,唐大叔。”(未完待续) 第八十七章 打架 夜晚,沈欢少有的失眠,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今日和唐瑄瑞的一番谈话,让沈欢心情低落了很久,在这个世界,沈欢有不少朋友,如赵玥,苏碧儿,安夏禾,以及秦氏兄弟,但是,说到让沈欢有安全感不自觉信任的人,一个是无话不谈的木逊,另一个就是看着神秘危险,却让沈欢提不起抵抗力的唐瑄瑞。所以,也只有这两个人的好意,沈欢接受的才比较坦然。 然而世事不由人,错综复杂的局势让每个人之间的关系都脆弱且迷离。不过,在沈欢看来,造成如今这样的局面,一方面是命运使然,但另一方面却是自身实力的不足。 实力的不足让限制了沈欢看事情的角度和得到消息的灵通性,很多事情深藏在迷雾之下看不清楚,很容易走错路,将关系弄得一团糟。 不管木逊怎么说,唐瑄瑞怎么说,也不管沈欢如何信任,他们都不是沈欢自己,不能代替沈欢做决定。所以沈欢需要清楚围绕在自己周围所有的迷雾,然后再决定如何去做。 虽然晚上失眠,但沈欢第二天还是早早的就起来了。 结束晨练的沈欢长舒了一口气,钟秀将将手帕递给沈欢,沈欢擦着汗说道:“一会儿你出去到玥儿那里,帮我送到她手上,务必要亲自送到她手里。” 钟秀点点头:“郡主,热水准备好了,您先洗漱吧。” “不急,我先把信写好。” 沈欢说着回到正房的小书桌前,将唐瑄瑞这次过来的事情说清楚,让赵玥接手这些事情。顺便和硕人阁那边有个了解。 写完信,沈欢将昨日唐瑄瑞给她的那叠契纸也放到信封中,然后交给钟秀,这才松了口气般去洗漱吃饭。 饭毕,沈欢没有去画室,而是前往前院儿和邓先生一起算账。 “郡主,这是府中的账册。” 沈欢点头接过。开始翻阅。账目记得非常清楚,沈欢一目了然。 郡主府的收入,沈欢自己带来的并不多。俸禄赏赐以及庄子上的出息,加起来还不到五万贯,其中大部分还是赏赐。最主要的收入,其中一半是唐瑄瑞每一季给的明宇商行的分成。另一半则是琉璃坊的分成。 这些收入总的下来非常可观,郡主府平日的开销并不多。即便是郡主府改造,也因为明宇商行的支持没有花太多钱,最大的一笔支出还是拍卖行的店面。 常言道‘重城之中,双阙之下。尺地寸土,与金同价。’ 长安东市的铺面可谓是寸土寸金,沈欢本想在闹市买下一个靠街带房子的店铺。却发现这样好的店铺早就被瓜分完了,沈欢拿着钱也买不到。于是沈欢只能退而求其次。在东市的偏僻处找了一片阔达交通发达的地方,即便这样,这个地方还要二十万贯,沈欢和安夏禾各付了一半。 后来店铺要按照沈欢的设计进行改造,又先后支出了三万贯,估计还要有两万贯要支出去。 郡主府如今账面上十五万贯左右的铜钱。 “先生,将郡主府今年的开销和建造暖房的钱除下,府里最多能调用多少钱?” “十万贯以内郡主可以任意调用。” 沈欢点头:“一会儿麻烦先生去钱庄一趟,再单独开一个户头,往里面存十万贯。” 邓先生应下。 沈欢离开账房,心中算计拍卖行还需要多少钱。 第一次拍卖需要的商品,沈欢他们都是自己筹集的,除了沈欢准备的,安夏禾那里因为有集粹轩,所以可以先交一部分定金,等拍卖结束后再付剩下的钱,所以这方面沈欢不需要出多少钱。 重要的是拍卖行正式开始运营后,拍卖品应该都是向外筹集的,要取信大夏的民众,除了一炮打响知名度,让人们看到其中的利润外,沈欢必须准备一大笔保证金,以向寄拍商品的人提供保证,打消拥有珍品的人对价钱的顾虑。 这笔钱可大可小,若是遇到好东西,这点儿钱根本就不够用,所以很有可能还是得跟钱庄合作,不过现在能准备多少就准备多少吧。 将事情处理完,沈欢仍然觉得没有心情去画画,于是回到书房看书。 “郡主,郡主。”不知什么时候,冯嬷嬷进来了。 “恩,恩。”沈欢突然从抬起头,有些迷茫,显然还没有从书中出来,“额,嬷嬷。怎么了?” “郡主,长安府尹柳大人派人过来问话。” “长安府尹?”沈欢疑惑,“什么事情。” 冯嬷嬷正要回答,木清华进来了,一幅哭笑不得的表情:“是齐亚嘉那个臭小子惹事了。” 沈欢扶额:“他出什么事情了?这些天总是见不到他的身影。” 木清华脸上闪过一丝好笑:“他最近迷上了品红院的一个舞姬。” 沈欢黑线,不过想起齐亚嘉曾经对她说过的那些豪言壮语,这小子不会真是欢场高手吧…… “他喜欢抱着大胸的女人睡觉。”木清华冷不丁道。 “咳咳。”冯嬷嬷尴尬的轻咳,然后看着木清华,示意她不要乱说。 木清华轻笑,然后坐了下来。 沈欢微讶,在心理学上,成熟女性的怀抱会给人舒适温暖的感觉,童年时期缺乏关爱且没有安全感的人就会特别喜欢。只是没想到齐亚嘉这样看起来十分粗线条的人竟然在内心深处是个缺乏安全感的人。 “他虽然胡闹但一向有分寸,既然喜欢那个舞姬,肯定会拿钱包下,怎么会弄到长安府里去?” 木清华看了眼冯嬷嬷,似乎不知道该怎么给沈欢解释。 “郡主,这也并非什么大事,就让老奴去把长安府的人打发掉。您再派人接齐公子回府。”冯嬷嬷接到木清华的眼神立即对沈欢说道。 沈欢点头:“也好,麻烦嬷嬷。” 冯嬷嬷走后,沈欢问木清华:“到底什么事情,你就直说吧。” 木清华摇头,做出一副怕怕的表情:“这怎么行,要是冯嬷嬷知道我污了你的耳朵,我可就成罪人了。” “得了吧。”沈欢没好气。“你知道我没有那么无知的。” 木清华别有深意的笑道:“你知道。他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天天抱着人家睡觉却什么也不干,人家姐儿受不了了就背着他又找了个恩客,不凑巧被他问出来了。” 沈欢听得目瞪口呆:“他不是属猫的吗。怎么鼻子比狗还灵。” 木清华也觉得好笑:“这小子你知道,脾气一上来天王老子都拦不住,当即火冒三丈,找到了那人。将人家揍了个半死。” “他打的是谁?将人家打的那么重,要不要派人去看看。”沈欢想了想还是有些不放心。 木清华无所谓道:“谁知道打的是谁。不过他有分寸,从不会将人打死。” 沈欢冷汗,还是放下书,站起来往外走:“有些闷。出去转转吧” 木清华站起来跟着她。 半个时辰过后,冯嬷嬷脸色有些难看的在花园找到沈欢。 沈欢与木清华对视了一眼,沈欢问道:“嬷嬷。怎么了?” “郡主,齐公子打的是宋国公府里的二公子宣博。” “他们那边不让放人?” 冯嬷嬷点头:“齐公子虽是郡主的朋友。却名不正言不顺,郡主府实在不好明面上插手这件事。” 沈欢点点头:“备马,我去长安府那里去看看齐小爷。” 冯嬷嬷似乎觉得沈欢的决定并不明智,谨慎的问道:“郡主打算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沈欢笑笑:“这件事情郡主府不好出面,自然有人好出面,晏公子和齐小爷关系那么好,齐小爷现在出事了,晏公子肯定不会置之不理了。我写封信,一会儿就麻烦清华姐姐跑一趟,送到晏府。至于我去长安府,嬷嬷也不用担心,只是想着这件事怎么也要几天时间处理,齐小爷呆在长安府那里,我怕他吃苦,过去帮他打点一下。” 冯嬷嬷这才有些放心,微笑道:“郡主心中有数就好。” 沈欢回到书房很快将信写好交给木清华,然后让钟灵钟秀准备了些东西,恰好此时邓先生回来了,听闻此事,便请愿陪同沈欢一起过去。 到了长安府,邓先生下车去打点,过了一会儿,邓先生回来了。 “郡主,一切都安排好了,齐公子的事情虽还没定案,但牵扯太多,长安府尹不好决断,便暂时押在了牢中。” 钟秀给沈欢戴上帷幕,然后扶着沈欢下车。 “先生带路吧。” 邓先生点头,然后转身向里走。 长安府虽然一直以来在中央政府的眼皮底下及长安城的众多世家豪门中艰难挣扎生存,但毕竟是大夏朝的首府,门面做的不错,大牢修建的阔气雄伟,竟没有太多阴森的感觉,里面也算干净,通风甚好。 因为特意关照过,齐亚嘉被单独关押在一处,看到沈欢到来,正烦躁异常的齐亚嘉两只猫眼立即闪亮起来。 “你来啦!有吃没,小爷快饿死啦。” 沈欢好笑的示意钟秀将饭盒递给他:“小爷你武功高强,怎么就落到这里了,长安府应该没什么高人能抓得住你吧。” 打开饭盒狂吃猛塞的齐亚嘉突然噎住,钟秀赶紧将酒递过去。 齐亚嘉好不容易喘上气,然后忿忿不平道:“都怪小爷大意,着了这些人的道儿,还是官家呢,竟然用蒙汗药这种下九流的东西!” 沈欢喷笑:“你还是吃东西吧,我过来是告诉你,你打的那人呢,身份不凡,我一时半会儿还不能把你捞出来,你先忍两天。” 齐亚嘉跳脚,怒视沈欢:“什么,你还让小爷在这里多呆两天!” 沈欢捂住耳朵:“你淡定点儿,又不是不让你出来了。” 齐亚嘉扔下饭盒,然后不知道从哪里弄出一根铁丝,得意洋洋的看着沈欢:“小爷才不稀罕你救呢,小爷自有妙计。” 沈欢哀叹:“小爷您别乱来啊。” “齐小爷何必这么麻烦。”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 沈欢和齐亚嘉齐齐扭头,晏殊在十步之外,正似笑非笑的看着两人,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无奈。(未完待续) 第八十八章 失踪 晏殊转头对着被沈欢和齐亚嘉忽视的一个人道:“去给齐小爷开门。” 沈欢这才看清那人穿着黑红色的皂服,想来是在衙门里当差的小吏,于是不由得笑道:“晏公子来的很及时嘛。” 晏殊嘴角的弧度上扬,眼神中有种蛊惑人心的魔性:“郡主吩咐,在下怎敢怠慢。” 沈欢转身不理会他的调戏,这边小吏已经打开了牢房的门,齐亚嘉大爷似的伸着懒腰走出来:“哼,小爷身上都臭了,等小爷洗干净回来再找你们算账!” 洗干净?沈欢喷笑,什么时候他也讲究风度了。 齐亚嘉在前面走着,沈欢跟在后面和晏殊并排走。 “晏公子是怎么解决宋国公那边的。” “简单。”晏殊十分随意,“只要说明齐小爷是天罗山庄的人就行了。” 沈欢脚下一滑,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晏殊:“这样也可以。” 晏殊轻笑,似乎若有所指:“郡主太小看身边的能量了。” 沈欢收敛笑意,认真的看着晏殊:“看来晏公子也并非是看好我,你只是看中了天罗山庄对我的支持。” 晏殊摇头:“并非如此。” 沈欢沉思,先前她对晏家的判断并不准确,后来与木逊的一番交谈让她对时局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虽然晏家相较于陆家更重于皇室也更容易控制,但晏家毕竟是世家,当年高祖将燕北军交给晏家除了晏震的忠诚外,也是因为没办法在燕北地区再找一个比晏家更合适接手燕北军的家族。 如果皇上想要实现集权,牢牢掌握军权是绝对必要的,但是其中西北军和燕北军两支可以左右局势的重要边军却都掌握在世家手中。西北军是陆家经营几十年的军队。虽然这些年陆家已经不在插手西北军的事务,皇上为了维稳,只能慢慢替换一些自己的人。并没有得到绝对的掌控力。 至于燕北军,虽然晏家对当今圣上也忠心。但早已没了对先皇的绝对尊崇。所以,皇上这次将南诏交给七皇子和晏家,一是为了考察七皇子的能力,二也是为了将快要失去控制的燕北军把握在手中。 晏家现在进退两难,契丹的步步紧逼要求他们必须获得朝廷的支持,可是晏家与朝中各世家的关系并不好,这也是当年先帝当年那么干脆的将燕北军交给晏家的原因之一,所以晏家只能寻求皇上的支持。而皇上也必须为了自己的天下大力支持燕北军。但是皇权天然的优越性让这种必然的合作关系处在并不平等的位置上,晏家想要保有这些年争取的独立性,难度不亚于火中取栗。 帮助沈欢有什么好处呢,如果谋划得当,晏家不仅能够得到南诏的财力支持,还能够避免被皇权吞噬的风险,毕竟,柿子总是软的好捏。 “没人知道,我曾经去过南诏一趟。”晏殊平静道。 沈欢讶然:“怪不得。” “除了陆家所有都小看了郡主的作用,站在郡主这边。既出人意料又能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不是很有意思吗?”晏殊的眸子闪过一丝运筹帷幄的玩味。 “你觉得陆家愿意与晏家分享我吗?”沈欢饶有兴趣的问道。 晏殊挑眉:“我以为郡主是个有主意的人。” 沈欢轻笑:“晏公子的诚意我有收到,可是晏家的诚意在哪里呢?” “郡主应该看到在下正在努力。” “拭目以待。” 两人走的慢。早就已经落后齐亚嘉一大段路。 “下个月,好像是陆姑娘的生辰。”晏殊突然说道。 陆珧的十一岁生辰? 沈欢上下打量晏殊:“怎么?你真觉得自己有机会?” “你还真的以为我喜欢陆珧。” “不是吗?你看陆姑娘时眼中的兴趣可不是一般的强烈。” 晏殊慑人幽深的眸子盯着沈欢:“原来我以为只有陆珧能引起我的兴趣,不过,现在我发现郡主也不差。” 沈欢干笑:“晏公子的品味下降的有些厉害。” 晏殊突然伸手将沈欢的帷幕摘下,调小道:“看得出,郡主日后也是个美人。” 沈欢没好气的将帷幕从他手中夺下:“我还没有傻到分不清晏公子对我的感情,既然想与我合作,晏公子最好学会多尊重一下别人。” 晏殊笑而不语。 很快,两人走到了出口。外面强烈的阳光顿时刺痛了沈欢的眼睛,于是沈欢忍不住用手去挡。 正在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沈欢面前,将刺眼的日光尽数遮尽。 沈欢抬头。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向她调笑道:“小欢欢好久不见了。” “宋公子怎么在这里。” 宋祁熙粼粼的桃花眼在沈欢和晏殊两人身上转了个来回,眸含深意的笑道:“据说那小子出事了,赶来救场,不过,看来我是晚来了一步。” 沈欢双手一摊:“如你所见,事情解决了。” “那就好,不过,这么久没见小欢欢了,小欢欢要不要和我叙叙旧呢。” 沈欢转头看向晏殊:“不好意思晏公子,我先失陪了。” 晏殊肆然一笑:“那只能就改日再见了。” 说完,他便大步离开了。 “小欢欢这边走。”宋祁熙在前面带路。 沈欢走在他身边。 “小欢欢最近看起来很忙。” “还好,比不上宋公子。”沈欢随意应付道。 宋祁熙丝毫不介意的沈欢的走神:“小欢欢可是帮了我大忙,你推荐的赐乐业人还有灼灼相当的好用,省却了我很多麻烦呢。” 赐乐业人是沈欢写在策划书中的,当时没写太多,只说了他们十分擅长理财。 “那就好,不过你不是入了翰林院吗。怎么现在还在打理钱庄的生意。”沈欢想到了秦翊,秦翊当时放弃入翰林而去参加吏部的考试,到大理寺做官。沈欢才发觉他复仇的意志竟然那么强烈。 宋祁熙做出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谁让只有我才能理解小欢欢超凡绝俗的想法呢。” 沈欢眨眨眼,决定忽视这人随时散发的勾人气息:“钱庄的生意好做吗?” 宋祁熙正好扭过头迎上了阳光。眼睛微眯起来:“虽然不好做,但是赚钱的速度却让人心惊呢。” 沈欢眼睛一亮:“这么说,可以提前分红了。” 宋祁熙好笑:“怎么,小欢欢缺钱吗?” “暂时还没有,不过相信很快就会了。” 宋祁熙试图从沈欢脸上看出些不同寻常的东西:“看来小欢欢又有什么好主意了。” 沈欢冲他笑道:“保密。” 宋祁熙哀怨。 很快到了马车旁,登上自家的马车,发现宋祁熙紧跟在她身后:“宋公子是要和我共乘吗?” “如果小欢欢不介意的话。” “我介意。”沈欢面无表情。 “没关系,我不介意。”宋祁熙面不改色。 最终。沈欢还是败在了宋祁熙的厚脸皮之下。 “要去哪里叙旧。”沈欢问道。 宋祁熙托着下巴思索道:“为了减少小欢欢的麻烦,我们就去郡主府吧。” “你想干什么?” “恩,怎么说,我应该是来替某人表达一下他的意志。”宋祁熙有些不确定道。 “陆大公子又下达了什么指示?”沈欢丝毫不惊讶。 宋祁熙被沈欢的话逗笑,随之眼眸含情的看向沈欢:“不过我很久没有见过小欢欢了,还是先缓解一下我的相思之情再说正事吧。” 沈欢被他看的身上起毛:“看来宋公子需要吃药了。” 宋祁熙大笑,平静下来后颇有些感慨:“果然还是和小欢欢聊天最有意思。” 沈欢给他倒杯水:“我觉得你可以多喝些水。” 少说些废话。 宋祁熙接过水杯,没有喝,只是收敛了脸上惯有的轻笑:“我们失去了姬清玄的行踪。” 正在为自己的倒水的沈欢手抖了一下,于是将水杯放下。平静的看向宋祁熙:“他是在哪里失踪的?” “扬州。” “失踪之前他都见过那些人?” “不确定,他非常警惕,我们很难接近他。” “陆大公子怎么说?” “郑家和沈辉那边很可能会有所行动。针对你的,此外,或许还有崔家和晏家。” “姬清玄的意图到底是什么?难道我真的比南诏还重要。”沈欢百思不得其解。 “南诏对他来说不过是一个工具,他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就像明宇商行那位神秘的掌舵者一样。”宋祁熙看着沈欢认真道,“不过你也不用太过担心,朝廷若要对南诏用兵,肯定不会选择这个时节,沈辉那边不会太过着急。我很有很充足的时间做准备。” 沈欢沉思,姬清玄看起来是一定要得到她的。沈辉那边一来轻视沈欢的作用,二来不想与沈欢后面的陆家合作。助长陆家的实力,可以确定会和姬清玄合作。 如此说来,沈欢本人花落谁家,对局势的走向就很重要了。 “如果把晏家争取过来,会不会对我们更有利。”沈欢想到。 宋祁熙挑眉:“看俩小欢欢和晏殊的关系不一般呢。” “我和宋公子的关系也不一般呢。” 宋祁熙笑道:“小欢欢说这话我喜欢听。不过,小欢欢也不要对晏家报有太大的期望,晏震可不是晏殊,他还看不到小欢欢的价值。”(未完待续) 第八十九章 偶遇 沈欢早就料到这一点,毕竟晏殊要与她合作的意图很明显,但是晏殊还是太年轻,他没办法代表晏家。 “若是晏殊能够说服晏震呢。” 宋祁熙抬眸看了一眼沈欢,眼中闪过一丝奇怪的情绪:“没想到小欢欢对晏殊这么有信心呢。” 信心?她现在可是对谁都没有信心。 “我只是觉得盟友多一个总比敌人多一个好,毕竟人多力量大。” “不过有些东西贵精不贵多,关键时刻一个不牢靠的盟友带来的威胁是致命的。”宋祁熙一边说着,一边想着应该怎么打消沈欢这个念头,他可不喜欢晏殊。 “所以我才要和你们商量要不要拉他作为盟友。”沈欢虽这么说,其实心中并不以为意,如今这样的局势,仅仅依靠陆宋两家并不明智,若是晏家有可能,沈欢是不介意自己多一个盟友的。 “即便是晏殊能带晏家投向我们这边,合作也不会那么容易。”宋祁熙面含笑意,只是心中却对晏殊的警惕又提高两份,毕竟很少见沈欢这样执着于一个人。 “为何这么说。”沈欢奇怪,很少有人会嫌弃盟友太多,况且晏家实力还很强大。 “因为伯言不喜欢。”宋祁熙直说,虽然他也不喜欢晏殊,但是还还是欣赏他的,不过伯言可就不一样了,宋祁熙看了沈欢一眼。虽然伯言很少情绪外露,也很少表示对一个人的看法,但他和他兄弟这么多年,他能够很明显伯言对晏殊的排斥,因为这种情绪在伯言身上太少见了。 沈欢撇嘴直叹:“好任性。” 宋祁熙摊手表示没办法。 “那安家怎么办,之前陆大公子还建议我和安公子订婚呢。” 宋祁熙楞了一下恍然过来。然后笑的意味不明:“小欢欢年纪还小,婚事可不急。如今这样的局势,安彦诸还在观望。必要时我们可以互相利用一把。” 沈欢不置可否,这婚事虽然传了不久了。但因为双方接下来都没有什么动作,也很少有人关注了。要不要和安家合作,沈欢还有些犹豫,因为安夏禾的缘故,沈欢对安彦诸可没什么好感,如今她既然已经和安夏禾合作,以后少不了要对付安彦诸。 还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两人又说了说最近朝堂的局势,正交谈甚欢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沈欢和宋祁熙对视了一眼,沈欢有些无奈的向外问道:“出了什么事情?” 沈欢觉得她每次坐马车出来都要闹出点儿事儿,看了她果真是女主体质,附带走哪麻烦到哪的灾难体质。 “郡主,郡主,你帮帮忙吧。”车外传来焦急的女声。 是安夏洛! 沈欢立即掀开车帘,看到有些消瘦的安夏洛正极力扶着明显已经醉了的安志轩。 安夏洛看过来,发现沈欢和宋祁熙在一起时有些惊讶,但她没有时间太过惊讶,秀嫩的脸上满是恳求:“宋公子。郡主。” 沈欢和宋祁熙已经下了车,宋祁熙从安夏洛手中接过安志轩。 “夏洛,怎么只有你们两个人。下人呢?”沈欢奇怪,世家子女管制严格,很少有不带随从就出门的,尤其是女孩子。 安夏禾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郡主,你能不能不要告诉别人。” 沈欢看到这对儿有些憔悴的兄妹,心下有些了然,两人的心仪之人全都订婚了,不免都有些神伤。不过,令沈欢惊讶的是。平日里看起来纯净柔弱的安夏洛倒比她沉静成熟的哥哥要坚强,虽然面色黯淡了不少。但安夏洛明显精气神还在,至于安志轩。看那幅烂醉如泥的样子就知道心是伤透了。 “夏洛放心,我和宋公子都不是多话的人。” 沈欢说着,将夏洛带进她的马车,宋祁熙已经带着安志轩回到他的马车中了。 安夏洛坐到车中,沈欢为她倒了杯热水,她的脸色才好看了一点。 “谢谢郡主。”安夏洛低头道。 “这么客气做什么客气,不过是举手之劳。”沈欢握着她的手安抚她,然后吩咐车夫改道去安府。 过了一会儿,冷静下来的安夏洛才幽幽道:“郡主你知道的,我哥哥心慕李姑娘,听说李姑娘订婚后,整个人都变得浑浑噩噩,整日借酒消愁。” “君子之思,有些伤怀也是不可避免的。” 安夏洛浅笑,犹如纯白的梨花绽放,美好却脆弱:“可是哥哥这个样子,不仅让爹爹失望,也让娘亲伤心无比,我不想看哥哥这个样子,就偷偷跟他出来,想劝劝他,可是一点用都没有。” 安夏洛抬起头,纯净澄澈的眼睛有些痛苦的看着沈欢:“郡主,你说我是不是很没有啊。” 沈欢忍不住摸摸安夏洛的脑袋:“你父亲都没有让你哥哥恢复斗志,是不是他也很没用。” 安夏洛瞪大眼睛,有些孩子气道:“才不是。” 沈欢轻笑:“是啊,所以说这不是你没用。这是你哥哥一个人的伤痛,没有任何人能代替得了,只有他自己想清楚看得开才行。你哥哥都是个大人了,沉溺悲伤也不过是一段时间,过段日子就会好的,你只要在他身边陪着他,让他知道他还有亲人依靠就是最大的作用了。” 安夏洛眼睛都不眨的认真听完沈欢这段话,然后认真的点点头:“郡主说的很有道理。” “所以说你不用太担心。”沈欢道,每次遇到安夏洛,她的语气都会不自觉放软,自动扮演起知心姐姐的角色。 安夏洛点头,然后突然问道:“郡主最近这段时间是不是和姐姐走的很近?” 沈欢没想到安夏洛会主动提及安夏禾,心中微讶,然后笑道:“是的,我有些事情想要请夏禾帮忙。” “姐姐她最近怎么样?我很久都没有见过她了。”安夏洛看起来心情有些低落。 “你不恨她吗?”沈欢看着安夏洛的眼睛。 安夏洛眼中闪过一丝迷惘,她轻轻的摇头:“我怎么会狠姐姐。我只是有些惊讶姐姐为什么会这样做。” 在安夏洛心中,安夏禾一直是个令她崇敬爱戴的姐姐,虽然小时候安夏禾喜欢把她逗哭。但安夏洛能够感受到安夏禾对她的疼爱,有好东西总会给她。谁欺负了她总会教训回去,不着痕迹的维护她……有时候安夏禾表面对她冷淡但心中对她关怀的别扭样子会让安夏洛偷笑不已。同时,又因为父亲和大娘对安夏禾都非常冷淡,让安夏洛心疼不已,所以她希望安夏禾以后能找到一个优秀且对她极好的人。 只是没想到安夏禾会与韩修竹订婚,明明两人之间互相不对付,明明韩修竹对自己更好……安夏洛以前总会因为他们两个对她都好却互相看不顺眼这件事甜蜜而苦恼,现在想起来却难受且心疼。两人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可是她谁都帮不到。 “其实你可以直接问她的。”沈欢有些发愁,这两姐妹的事情有些复杂,沈欢了解的也不多,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劝解安夏洛。 不过,如果沈欢知道安夏洛心中的想法,一定会想笑,这个女孩儿总把所有的关系想的太简单,但实际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关系都没有那么简单。 沈欢劝慰了安夏洛几句。马车很快就到了安府的侧门,安夏洛下车敲开侧门,她的侍女在里面等的心焦。看到安夏洛,顿时松了口气,然后赶紧将安志轩和安夏洛两人迎了进去。 沈欢和宋祁熙将人安全送到,宋祁熙忍不住调侃:“安大人英明睿智,城府极深,没想到他的孩子竟这么天真。” “不是挺有意思的吗?”沈欢嘴角噙着一抹淡笑,她不明白安彦诸这样聪明的人,竟然会将自己家里弄成这样,三个子女每个都不开心不幸福。哪怕是最单纯最受宠的那个,毕竟放任安夏洛与韩修竹接触并不是明智的决定。 正在这时。沈欢觉得肚子有些饿了,被安氏兄妹的事情一耽搁。午饭的时间都已经过了。 “宋公子,时间不早了,不如我们边吃边聊吧。” 宋祁熙看看天色,也笑道:“整合我意,不知郡主想在哪里用膳。” 沈欢本想直接带宋祁熙回郡主府,不过想了想,突然就不想回府了,她这么多日没有出来玩,确实有些闷了,既然有宋祁熙这样现成的陪客,何不物尽其用。 看到沈欢流转的眸光,宋祁熙眼中泛笑:“郡主可想好了,我对郡主府的厨子可是慕名已久了。” 沈欢眼睛一弯,笑的狡黠:“这次可能要让宋公子失望了,我对长安西市也是慕名已久,不知道宋公子肯不肯赏脸,陪我去西市转一圈儿呢。” 宋祁熙讶然,没想到沈欢竟然想去西市,不过一想也就释然了,沈欢行事虽然低调,但却喜欢热闹。西市不比东市,那里虽然更加热闹,却也更加混乱,与其沈欢自己起兴时自己去转,还不如他陪着去,既安全也能让沈欢玩儿开心。 “固所愿也。”宋祁熙一口答应。 沈欢目的达到,心情颇好的回到马车。 西市鱼龙混杂,沈欢身边侍卫虽多,但她也没想过一人过去,谁让她身边意外太多,不过有宋祁熙这样的人陪着,安全性应该会大大提高。而且宋祁熙一看就是吃喝玩乐的个中高手,不像陆璟那样无趣,一起游玩也会更有意思,沈欢满意的点点头。(未完待续) ps:感觉作者君每天都像个幽灵一样上来更文,噗~文文实在有些冷清~~~ 按照女主的性格,本文应该更欢脱一些的,只是鬼鬼越写越正了...... 哈哈,作者君会认真写不会歪楼的,只是想着以后加一些轻松点的剧情~~~ ————自言自语的幽灵作者君 第九十章 享受 长安西市,是长安城最主要的商业区,被称之为“金市”,可以说是长安最繁荣热闹的地方,就连东市都不能比拟。 大夏朝的上层社会虽然需要工商业来满足其物质生活的享受,但却自视甚高,对工商业者鄙视,东市由于靠近三大内,即西内太极宫、东内大明宫、南内兴庆宫,周围的坊里多为皇室贵族和达官显贵的宅邸,所以朝廷对东市的工商业有着种种限制。故而东市内虽“四方奇珍,皆所积集”,商铺里经营的多是上等奢侈品,但对于影响国计民生的大宗生意,往往是在西市内进行。 相较于东市,西市有大批来自西域和其他遥远地区的商人,西域、波斯、天竺、高丽、倭国、南洋、以及如今称霸地中海的阿拉伯,各色的商人全都汇集于此,使得西市更像是一个国际化的大市场。 如今,随着西市商业的愈加繁荣,旧有的坊市已经远远不够用,不断向外扩张开来,是以长安西市至曲江池一带,因为河流的经过,也变得繁荣起来,可谓是人文荟萃,万商云集。 沈欢和宋祁熙来到西市时,正是艳阳高照,烈日当头的时候,若是在东市,此时不会有太多人上街,但是到了西市,沈欢还是被这里的热闹吓了一跳。 其中通往金光门的主干道,道路宽阔,足以容得下是辆马车并驾而驰,熙熙攘攘的全是东来西去的车马,有的装着圆滚滚的粮袋子,有的还载着猪羊,也有发在大箱子里的精致货物。此外还有成队络绎而来的驴队,胡商带来的骆驼队。以及满载鲜花和木炭的独轮车,街道上挥汗如雨的人们来来往往,比肩接踵…… 正式进入西市。街道两边屋宇鳞次栉比,尽是各色商铺的店铺。牌匾不一,大多还悬挂着色彩鲜艳的旗帜。放眼望去,各行各业,包罗万象,除了传统的日用百货,还有医药门诊,看相算命,修面整容。各色修理铺等。 沈欢看到还有什么针铺、颜色铺、牙梳铺、头面铺、头巾铺、腰带铺、绦结铺、折扇铺……几乎每一种商品都是专卖专营,商品分工到了极致。 可谓是盛世繁华,市井百态,浓郁的生活气息扑面而来,沈欢心中的某根神经再也压抑不住,长哨一声,虽有路人看过来,沈欢也不甚在意。 倒是宋祁熙见到沈欢这个样子有些惊讶,他曾经陪着沈欢在金陵游玩,也没见她这么兴奋。 熟不知。当时的沈欢身体极差,刚从南诏出来精神还处于十分警惕的状态,在船上欣赏金陵繁华。却也难得其乐。如今,她亲自来到西市,就是要好好玩耍,放下一切顾忌,自然兴奋。 宋祁熙笑看着兴致勃勃的沈欢:“此时日头毒辣,我先带你吃些东西,休息一会。” 沈欢目不转睛的看着外面,无所谓的点点头:“我不太了解西市,宋公子安排就好。我想你是不会让我失望的。” 宋祁熙笑道:“既然小欢欢这么信任我,那我就不客气了。” 沈欢转过头看他:“你对我什么时候客气过。” 宋祁熙闻言眸中闪过一丝失落。口中却笑道:“原来小欢欢将我当做自己人呢。” 沈欢轻笑不再理会他,继续看着车窗外。 宋祁熙有些微怔。想起第一次见到沈欢的时候,她还是个漂亮的不可思议的女孩儿,气质慵懒,眸光清透,流转间有着一种看破世情的洒脱和肆意,让宋祁熙觉得很难得。她看人时让人有种奇怪的错觉,仿佛是自己是一个戏外人,旁观着世事,这种感觉让宋祁熙觉得很荒谬却很真实,所以,他在第一次见到沈欢后,对沈欢的第一印象不是漂亮,而是古怪,没错,他觉得她是个古怪的女孩儿。 再次见到沈欢时,宋祁熙虽然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却还是被她悚人的形象震撼了一下,他不知道,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样磨难,才会将一个鲜活漂亮的女孩儿变成鬼一样的模样。他不是善人,世家的教育让他早早抛却不该有的同情心,可看到沈欢的一刹那他还是为她感到心疼。 回来后的沈欢,眼神不在透彻,眸中氤氲着一层雾气,看不清楚,可一旦认真的望向她的眼睛,却又会不自觉的被吸引,神秘而丰富,让人忍不住要去探究。 相处下来,宋祁熙觉得沈欢其实没有怎么改变,她还是一样的精怪通透,潇洒乐观,随着沈欢更多的特质展露,他才知道沈欢有着天马行空却惊艳超绝的想法,她并非是传统意义上的聪明人,但在宋祁熙看来,她是个不拘泥于陈规想法超前的智者,虽然有些夸大。 沈欢看似很好接近,但实际却很难亲近,尤其是带有目的性,想要利用她的人。不凑巧,宋祁熙偏偏是这类人,沈欢可以与他畅谈,与他玩笑,与他游玩,却不会真心与他相交。他要利用沈欢没错,但他也希望能与沈欢交好,因为,沈欢很有趣,与她交好一定会非常有意思,宋祁熙喜欢有趣的人,尤其是伯言对沈欢有种奇怪反应……宋祁熙唇角扬起一丝微笑,这就更有意思了。 如今正好有这个机会可以接近沈欢,即便是耽搁翰林院的差事宋祁熙也觉得值得。 “去饕餮楼。”宋祁熙对车夫吩咐道。 “饕餮楼。”沈欢抵不住外面炎炎日光,有些不舍的放下车帘,听到宋祁熙说的这个地方,不由笑道:“饕餮这样的上古凶兽都敢用,看来店家很有野心嘛。” “不错的地方,就是人太多,所以伯言一直不喜欢这里。”宋祁熙笑道。 沈欢心中腹诽,谁让那人太挑剔了。 很快,马车就到了饕餮楼。 饕餮馆有三层,装饰金碧辉煌,店门口还扎着三层楼高的彩楼欢门。看的沈欢眼晕,果然是宋祁熙的风格,怪不得陆璟不喜欢。 沈欢和宋祁熙下车。立即有人迎了上来,沈欢以为过来的是小二。没想到竟然是两个胡人少女,少女身材高挑,胸脯高耸,臀部挺翘,看起来活力四射,野性十足。 有道是“胡姬貌如花,挡垆笑春风”,这家酒楼出门迎客的都是漂亮的胡姬。手笔还真大。 那胡姬见到宋祁熙,眼睛瞬间亮了,直直的过来热情道:“这位贵客请了,敢问是否有约?” 宋祁熙眼中虽含笑意,却并不理会两位胡姬,他身边的随从青山直接出示了一个牌子,胡姬的脸色一变,看向宋祁熙的眼睛更加热切:“贵客请随奴来。” 沈欢跟着宋祁熙往里走,因为人多,宋祁熙一路护着她。对她解释道:“如今一些酒楼外面会有些闲汉,专做‘帮闲’的营生,他们虽不是酒楼的人。却专门将路过的客人招呼至酒楼。这种人知情识趣,对酒楼的吃食了如指掌,很多客人乐得有这些人照应,不过饕餮楼的掌柜嫌弃那些汉子粗犷,就特意调教了些胡姬迎客。” 沈欢听着有趣:“原来如此,想不到这里已繁荣至此,连这样的营生都有。” 饕餮楼内部呈回字形结构,中间有个天井,天井上有舞台。此时台上争优乐班奏乐。胡姬带着沈欢和宋祁熙上了三楼的一间包间。然后恭敬的退了下去。 沈欢还未坐下,就看到鱼贯而入四位貌美的女郎。沈欢此时已经摘了帷幕,那几人看到沈欢忍不住惊讶。 接着又进来几位清秀伶俐的伙计。端着托盘进屋后就长声道:“时令生果香药八碟……干果子十碟……香药八盏……雕花蜜饯八碟…….脯腊十碟……” 不过转瞬间,几位女郎就将这些被唱名的盘碟摆在包间中央的长桌上,满满当当。 宋祁熙在一旁道:“这是看盘,不能吃就是摆着好看的。” 沈欢挑眉:“这家店还真是铺张浪费的一把好手。” 宋祁熙折扇潇洒打开,伸手对沈欢道:“请。” 沈欢怡然入座。 这会儿貌美女郎忙碌着在两人面前摆盘。 沈欢敲了敲摆上来的碗碟器皿:“可是纯银的?” 宋祁熙漫不经心道:“恩,你放心,这些器皿是第一次用。” 沈欢咋舌。 看盘摆好后,几个女郎又过来,端来了十几瓶酒供两人选择,除了明宇酒楼的招牌酒,还有波斯三勒浆,龙膏酒,葡萄酒……. 沈欢此时已经饥肠辘辘了,看着忙碌的女郎,眼神充满了渴望,什么时候能上正菜! 宋祁熙看到沈欢无力的样子,不禁轻笑:“起正菜吧。” 其中一位伙计听到,便立即出去,一会儿正菜过来了。 为了让客人享受到最好的美味,尤其是三楼的贵客,饕餮楼的正菜都是一道一道上的,一道吃完上另一道,最大限度的保证每道菜在最恰当的时间被客人享用到。 正菜上来,沈欢迫不及待的想要拿筷子,却被身旁的女郎拦住,女郎低头恭敬的拿起筷子,为沈欢夹菜,想要亲自喂到沈欢口中。 到了这种程度,沈欢可是消受不了了,于是看向宋祁熙,宋祁熙身边那位眸光盈盈的女郎委屈的在一边没有动,他却看戏似的看着沈欢坏笑。 沈欢冲他眨眼,然后低头坦然的接受女郎的服侍,待到口中的美味入肚,沈欢抬手摸了把女郎滑嫩的脸蛋儿,抬起女郎的下巴调笑道:“不错,长得秀丽也很温柔,青山,赏。” 手感还真不错,沈欢心中感叹。 女郎看到笑的怡然潇洒的沈欢,一向大方的她竟然被那样的目光看着不自觉有些脸红。 被指使的青山有些讶然的看着慵懒斜坐的沈欢,莫名觉得一种风流韵度出现在她身上,明明是男子身上才会有的气质,怎么在她身上那么自然贴切。(未完待续) ps:宿舍里连不上网,拼死用手机上传昨天的一更,今天写的明天借学校电脑更,明天应该两更 第九十一章 胖子 沈欢看着脸红垂眸女郎,心中暗自得意,然后含笑从女郎手中接过象牙筷:“你去领赏吧。” 女郎此时已然明白沈欢的意思,于是顺从的起身到青山那里去领赏。 宋祁熙也不再看戏,笑着将服侍的女郎打发走。 沈欢顿时松了口气,钟灵钟秀赶紧过来为沈欢布菜。 宋祁熙举杯向沈欢笑道:“早就知道小欢欢是个怜香惜玉的人,今日一见,功力果然不凡。” 沈欢举杯,十分坦荡:“那是自然。” 宋祁熙颇有些无奈的摇头,沈欢却不再顾忌其他的,开始埋头苦吃。 饕餮楼的菜品讲究食不厌精,每道菜量少却精致复杂,十分费工夫,有些菜就是沈欢这样敏锐的舌头都尝不出原料。 酒足饭饱后,沈欢满足的伸伸懒腰。 宋祁熙有些惊讶沈欢的饭量,但是很有涵养的掩饰住了惊讶的情绪:“小欢欢可还满意。” 沈欢点头:“相当满意,美人美食美酒,还有比这更让人愉悦的事物吗。” “这里的舞乐也不错,小欢欢可要欣赏。” “当然不能错过。” 宋祁熙示意青山,青山便出去了。 还没过一会儿,门就开了,沈欢以为是青山回来了,没想到抬眼看到一个闪亮的胖子。 这人身高有六尺,肥圆墩硕,迎面过来简直就像是移动的小金山!不但头上戴着金冠,脖子里挂着金牌,身上穿着掺有金线织成的轻纱,脚上的靴子也绣着金纹,肥肥的十指上一半都带有耀眼的金戒指,整个人简直要闪瞎人的眼睛。 那人进来就。灵活溜圆的眼睛就在沈欢和宋祁熙之间来回了几次,然后热情的走到宋祁熙身边:“宋公子,这么久不来。我还以为你厌弃我们饕鬄楼了呢。” 宋祁熙懒洋洋的:“你这胖子,我这么久没来。菜色都没变多少,还想不想以后让我捧场了。” “哎呦,这哪能,您说,哪道菜您厌烦了,看着不顺眼了,我这就让下边的人改,专门给您留的房间。您可不能就这样把它打入冷宫,总要念些旧情吗。” 沈欢轻笑,这胖子虽然胖,但是皮肤细腻白皙,五官尚没有挤在一起,眉目清晰,让人看着亲切可爱,此时他做出一副哀求的样子,灵活生动,尤其是一高一低的眉毛。十分滑稽。 宋祁熙挑眉看向沈欢这边:“今日我特地带着郡主过来,要是郡主满意,我还是可以考虑考虑留下这间房。” 胖子转头看向沈欢。眼睛跟他身上一样散发亮光,他急急的走到沈欢面前:“小人任鑫见过韶华郡主,郡主大驾光临,小店真是蓬荜生辉……” 沈欢抬手打住他的奉承:“何必非要把这包间留给宋公子,任东家不如转让给我如何。” 任鑫没想到沈欢会这样说,愣了一下就笑道:“郡主喜欢小店还真是任某的三生荣幸,这包间儿您要是喜欢随时请用,一律免单。” 此时任鑫的心中滴血,这样的一个包间一天都能有无数收入。这样白白送给这位无权无势的郡主,实在是不划算。 沈欢觉得的他热情的笑脸中闪过的心疼十分有趣:“既然任东家这么有诚意。那本郡主就收下了。” 任鑫觉得有些牙疼,然后堆笑道:“不知郡主对小店可还满意。” 沈欢漫不经心道:“一般般吧。” 任鑫心中怒吼。什么!一般般!,一般般还要包间,这不是欺负人嘛! 沈欢看着表情丰富的任鑫实在忍不住笑出来,这样没有城府的生意人是怎么在西市生存下来的。 看到沈欢的笑意,任鑫愣住,这位郡主是在闹哪样。 “宋公子,任东家有什么事情有求于你。”沈欢对着一旁悠然的宋祁熙道。 “他想从钱庄借贷,只是我手底下的掌柜认为将钱贷给他,恐怕会亏损。” 任鑫跳脚:“这是你哪个掌柜在给你进谗言,宋公子,你看我像是会亏钱的人吗。” 任鑫说着说着,顿时有些委屈。 宋祁熙笑道:“胖子,你如今是任家的独苗,何必跑去海上奔波经营。” 任鑫有些丧气,然后毫不顾忌的坐在地上:“饕餮楼是我家祖传的,将它发扬光大只是为了继承我爹的遗愿,现在饕餮楼也没什么能进益的了,我想做自己的生意还不行吗?” “原来任东家是想做海贸的生意。”沈欢了然,任鑫看起来并不相是做生意的料,而且海上贸易风险很高,所以钱庄才不会借贷给他。 任鑫点点头,却并没有多说其他的,毕竟沈欢帮不了他什么。 “好了,此事回去后我会再考虑,今日我带郡主出来游玩,不提这些事情。”宋祁熙站起来,不想再谈论此事。 任鑫点点头也站了起来,心情不再失落,继而又对沈欢笑道:“不知道郡主喜欢什么,西市我可熟悉。” 沈欢笑道:“多谢任东家好意,我只是喜欢西市的热闹繁华,随意闲逛而已。” 早已进来的青山看向宋祁熙,宋祁熙对沈欢道:“下楼去看胡姬旋舞如何?” 沈欢点头跟上他。 饕餮楼也算是长安数一数二的酒楼,他们请的舞姬不比教坊里调教出来的差,沈欢看的也很过瘾。 从饕餮楼出来后,宋祁熙便带着沈欢到了西市最具特色的一条街——四方街。因为这条街上的商铺基本上都是外国商人经营的,来自四方,高祖特意赐名这条街,以显示大夏朝的恢弘气度和宽广胸襟。 这条街并不长,胡商和波斯的商人居多,虽然货物多样,但大体以珠宝、香料、药材为主,沈欢对这些并不感兴趣。 “原来这里的商人,尤其是胡商,都兼着借贷的生意,利息之高,常人根本难以接受,朝廷虽整治过,但却屡禁不止。如今钱庄开张,他们的生意都已经做不下去了。”宋祁熙走在沈欢身边笑的得意。 “我说宋公子这样的美男子怎么在他们面前竟讨不得好,原来还有这种缘由。”沈欢也笑,这里的胡商都说着一口流利的官话,待客也热情,只是看向宋祁熙的眼神都有些古怪。 钱庄是宋家的生意,宋祁熙这样的名人在长安自然无人不知,认出来了吸引吸引仇恨也正常。 “不过,不只是这些胡商吧,我朝借贷的商人不知何几,你们宋家可算是将这些人得罪完了。” “只能怪他们没本事,”宋祁熙满不在意,随后语气一转:“钱庄的生意简单也简单,复杂也复杂,聪明人想要摸到门道也不难,恐怕不就之后就不会只有一家恒通钱庄了。” “有时候生意讲究的就是先机,都已经抢占了先机,何必惧怕其他对手。” 宋祁熙折扇一收:“小欢欢说的没错,如今钱庄已经铺张开来,仅长安就有三家,所有一切都步入正轨,没什么值得惧怕的。” 两人说着,进了一家铺子,沈欢因为聊天没有注意牌匾,没想到进来后里面都是卖各种宠物的,摆在店里的波斯猫还有狮子狗看见沈欢进来瞬间炸毛,就连两只五彩斑斓的鹦鹉也扑棱起翅膀。 沈欢吓了一跳,下意识想要出去,却被一个波斯商人拦住了。 “两位贵客,想要些什么?小店除了常见家养的猫狗,还有……” 宋祁熙看到沈欢的样子闪过一丝笑意,然后打断掌柜的话:“带我们去院子里。” 波斯掌柜一听便知道是个懂行的,然后做出恭敬的姿势,请沈欢和宋祁熙往里走。 因为宠物都是关在笼子里的,所以沈欢心中虽然发毛,但并没有表现太多异样,想着既然宋祁熙带她进来,应该是有什么好东西,于是就大胆走了进去。 很快掌柜就带着沈欢和宋祁熙到了一个院子,院子宽敞干净,摆着大大小小几十个笼子,虽然天气炎热,但院中有几颗高大的榕树,形成了大片的绿荫。 此时院中有不少人在围着笼子观赏,掌柜将两人带进来后将两人交给了一个清秀的男子,便告退了。 “两位贵客是想随便看看,还是有什么想要的?” 沈欢跟着宋祁熙迎接着院中所有人的目光,然后笑道:“随意看看。” “都是我疏忽大意了,没想到宋公子这么打眼。”沈欢看着笼子里的鹿、猴子、此时极少见的纯白兔子等动物不由得调侃道 宋祁熙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怡然笑道:“你的郡主府也快整修好了,只有团团圆圆两个小家伙有些冷清,正好借此机会再挑一些珍宠。” 沈欢并不是个喜欢养宠物的人,不过既然是宋祁熙一番好意,她也提起了兴趣。 要是让沈欢选择养宠物,她想她一定会选择在现代养不了的宠物,就比如郡主府的团团圆圆,充分满足她的妄想。 “小欢欢喜欢什么呢?后面还有个院子,里面是些水里的珍兽。”宋祁熙看着沈欢转来转去拿不定主意,忍不住问道。 沈欢转头看向跟在身边的清秀男子,颇有兴趣的问道:“你们这里有没有凶猛一点的野兽,比如白虎,狼,还有豹子什么的。” 宋祁熙和清秀男子冷汗,连白虎都敢问,姑娘你不知道白虎这种珍兽都是要进贡给皇上的吗?(未完待续) ps:先来一章~~~不知道十二点之前能不能把今天的这章码完~~ 第九十二章 赌斗 沈欢看着男子的表情,不禁有些失望。 宋祁熙打开扇子,帮沈欢遮蔽一缕阳光:“小欢欢既然在这里是挑不到中意兽宠,不如再等等,我托人帮你找找。” 沈欢有些哂笑,她不过是一时兴起,本就没报什么希望,于是摆手道:“还是算了,我觉得养宠物是讲究缘分的,不用强求。野生的猛兽生性桀骜凶猛,很难被人驯服,年幼的野兽即便被人驯服,也失去了其野性,让人觉得可惜。” “小欢欢讲究随缘,不喜强求,却不知世间弱肉强食,唯有努力争取,才能少些遗憾。” 沈欢楞了一下,轻叹:“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已经强求了太多,有些东西总该学会放弃,不然,老天都不会放过我的吧。” 宋祁熙低头看着沈欢氤氲翻腾的眸子,修俊深邃的桃花眼笑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认真:“我一直以为小欢欢对万事都漠然无求,便是喜欢的东西,也从不强求,不知道什么东西能让小欢欢强求。” 沈欢讶然,漠然无求,是在说她吗? “你确定漠然无求是在说我,而不是陆大公子。” 被沈欢这样一打岔,宋祁熙泄了气,不是是气还是笑,于是折扇轻轻敲到了沈欢的脑袋上:“虽然伯言比你无欲无求的更彻底,但是你似乎也很少对什么东西强烈的渴望。” 沈欢笑道:“你这是把我当圣人了,我想要东西不过是虚妄,所以我不曾多想。” “到底是什么呢?” “是自由啊。”沈欢轻轻呢喃,没错,是自由,这是沈欢前世今生都在一直不断追求的。但是,这世上哪里有绝对的自由,哪里又有不需要代价的自有。 宋祁熙似乎有些明白。为何沈欢的气质和为人都有些古怪,虽然他没见过像沈欢这样不切实际的人。但他也没见过像沈欢这样思想行为迥异于常人的人。 沈欢不再深想,笑着对清秀男子道:“既然没有我要的那些,那就算了,你们这里有没有龟鳖。” “龟鳖?”清秀男子看着沈欢,再次惊讶,刚才是凶猛十足的野兽,这会儿又是温和安静的懒物,这位姑娘的品味也实在是太千差万别了吧。 “小欢欢怎么想要养龟鳖。”宋祁熙一时跟不住沈欢跳跃的思维。 “好养。”沈欢干脆道。 宋祁熙好笑。 接着。清秀男子带着两人到了另一个院子,沈欢了几只龟鳖,一些锦鲤,还有一些天鹅,花园的湖已经修好了,还是先在里面放些动物吧。 从珍宠铺子出来,沈欢向宋祁熙问道:“宋公子,西市有没有好点儿的马市?” “小欢欢想买马?” 沈欢点头:“我身体恢复的不错,女学再开学,射御两门课我就可不能继续逃避了。” 宋祁熙笑道:“何必要买马。回来我让伯言送你一匹。” “恩?” “陆家在西北有几个上好的马场,里面好马无数,你喜欢什么颜色的告诉我。我帮你挑一匹温顺的马。” “那好啊,正好省的我费心了。”沈欢心情盎然,然后凑近宋祁熙悄悄道:“宋公子,那西市有没有买卖人口的地方。” 宋祁熙看沈欢这么神秘还以为要说什么隐秘的事情,没想到只是问这种事情,便笑道:“怎么,小欢欢府里的人不够用了。” 沈欢看宋祁熙坦然大方,心中叹气,她还是没办法做到毫无心理障碍。 “那倒不是。只是听说波斯那边在打仗,逃出来很多人。其中有不少工匠……” 宋祁熙看着沈欢有些别扭和不好意思的样子有些可爱,伸手摸摸她的脑袋:“想要买人没什么不可。只是那里有些不堪入目,你不如派你府上的总管过去挑人。” 不堪入目?沈欢了然,毕竟这种事情不人道,买卖人口如同挑牲畜,沈欢想指不定自己看不下去会大闹一场。 “好吧,既然今日出来游玩,宋公子不会只想请我吃顿饭吧。” 宋祁熙桃花眼上挑,眸子悠然:“上车吧,我们去商家里肆。” “商家里肆,那里是什么地方?” “小欢欢到了就知道了。” 商家里肆位于西市的东北角,这里虽不是西市最繁华的位置,但是这里的车马川流不息,比之最繁华的地段还要拥堵。 因为这里在这几年中新型了一种地方,叫做里肆,也可叫做瓦肆或是瓦舍。里肆里拥有百戏杂陈,凡是到这里的人,想要看什么都能够得到满足,如演杂剧、傀儡戏、皮影戏、杂伎、散耍等,除此之外,有的地方还会有读书人说史书、讲故事、谈经,也有各种艺人舞番曲、诸宫调、鼓子词、唱赚、卖嘌唱等等,种类繁多,雅俗共赏。 在众多的里肆中,商家里肆虽不是最大的一家,但却是最贵的一家,商家里肆门槛极高,普通人根本进不去。 商家里肆的门面是一座四层的高楼,端看起来古朴典雅,完全没有饕餮楼的豪奢气息,不过沈欢觉得,越是这样内敛低调却名声张扬的地方,才是真正的豪奢。 商家里肆的门口并没有接迎的侍者,沈欢跟着宋祁熙进到里面才发现这里面装饰雅致讲究,但是除了一个柜台一个掌柜,其他什么都没有。 见到沈欢和宋祁熙,那位面容普通的中年掌柜抬起头问道:“两位客人是要耍哪类?” 宋祁熙低头对沈欢道:“小欢欢是喜欢俗气一点儿杂剧,还是雅致一点儿的舞乐,或是赌斗会。” 沈欢此时已经了解这里其实就是宋朝瓦舍的雏形,知道这里就是个表演大杂烩,只是没想到这里还有什么赌斗会。 “赌斗会?这是做什么的?”沈欢好奇。 “一群闲人找乐子来的,无事不可赌,无物不可赌。可文斗,可武斗,可俗斗。可雅斗,想怎么斗便怎么斗。但有一点,要愿赌服输。”宋祁熙介绍道。 沈欢起了兴趣:“这有什么好选择的,自然是赌斗会。” 宋祁熙折扇一收,风流潇洒之极:“好,我们去赌斗会。” 接着青山拿出钱庄的一叠兑票递给掌柜,掌柜接过数了数数目,然后点点头,低头拿出两块儿牌子递给两人。 沈欢接过。是做工精致的木质牌子,上面阴刻一个‘斗’字,看来这个赌斗会,关键在‘斗’,而不在‘赌’。 宋祁熙吩咐青山带着钟灵钟秀在这里候着,他则带着沈欢向里走去。临走前,钟秀递给沈欢一个面纱,让她戴上。 出了大厅,沈欢发现院子里站着两排身着青衣的小厮,其中一个见到沈欢两人便迎了上来:“两位贵客。小人桂喜,愿为两位贵人带路。” 宋祁熙拿出一枚银珠赏给他,桂喜欣喜。没想到这位客人这么大方。 桂喜在前面带路,很快将两人带到两座形制一样的三层楼前,两座小楼的第二层由一条平桥相连,下面是一个小湖泊。 沈欢还未进去,就听到了里面热闹的声音。 两人进到左边的小楼里,看到中间的台子上有一个身着月白长衫的文弱男子正满头大汗的在书写什么东西,另一个身着宝蓝色襕袍的倨傲男子站在一旁,十分傲然。 其他人都围在台子边上,没有人主意道沈欢和宋祁熙两人的到来。 沈欢不知道这是在赌斗什么。便打量着四周的环境。小楼内的空间很大,全部打通。商家里肆手笔很大,四周挂满了琉璃明灯。照的屋内通明,地上铺着织锦地毯,周围有些座椅,茶几,还有几张大书案,上面摆着精致的文房四宝,除此之外还有些盆景点缀。 房间的东面有个柜台,宋祁熙领着沈欢到那个柜台,一位白面男子温和道:“公子想要赌押什么?” 宋祁熙随手拿出一块儿墨翠螭龙牌递过去,男子接过,然后又问道:“公子要怎么赌斗?” 宋祁熙看向沈欢:“小欢欢擅长什么?” “唱曲儿。”沈欢随意道。 宋祁熙轻笑,他可不会忘怀沈欢那令人难忘的曲调,不过本来就是过来随意玩儿的,输赢都无所谓了,于是就对男子道:“就唱曲儿吧。” 白面男子有些奇异的打量了两人两眼,便提笔记录下来。 “两位可要看看今日都有哪些赌斗?” 沈欢点头,白面男子便将一张纸递给沈欢看。正在这时儿,台上的那名文弱男子突然道:“在下认输,这锭间水墨就归阁下所有了。” 沈欢听到间水墨,不由看过去。 间水墨乃是前朝一位无名隐士所制的墨,距今已有近百年,据说该墨发墨如油,其光可鉴,芳香泽人,叩之如金玉之声,十分难得。 宋祁熙看到沈欢发亮的眼睛,不由笑道:“想要?” 沈欢点头:“怎么和他赌斗?” “如今间水墨已经归他所有,不知道他愿不愿意拿出来赌斗。” 沈欢明白,间水墨本是文弱男子的赌斗之物,如今他输了,间水墨归桀骜男子所有,便不再是赌斗物。 于是沈欢对着台子上志得意满的男子高喊道:“不知这位公子可愿拿间水墨与我赌斗。” 瞬间,众人纷纷看过来,待看到宋祁熙是,纷纷惊讶。 “这不是宋探花吗?” “果然人如其名。” “他身旁的那位女子是谁?” “看着年纪幼小,难道是其胞妹?” ……(未完待续) ps:这两章可能有些慢,有些啰嗦,不过马上到小*了~~~ 第九十三章 应赌 台上的桀骜男子看到宋祁熙的时候脸色一变,随后目光转移到带着面纱的沈欢身上,于是换上傲然的神色:“是你想要这锭墨?” 沈欢点头:“没错,所以也是我与公子进行赌斗,不知公子意下如何?” 沈欢这番话打消了桀骜男子的顾忌,毕竟宋祁熙大名鼎鼎,才名远播,他可没有把握赢他。 “在下自无不愿,只是还要劝姑娘三思而后行,这里的赌斗一旦开始,就不能再后悔了。”男子观沈欢的身形就知沈欢年纪不大,他心中骄傲,觉得即便是赢了这样的小女孩儿也有些胜之不武。 “我看公子气度不凡,没想到也是迂腐之人,难道就因为我是女子就输不起吗?”沈欢向台子走去,语气有些挑衅。 男子轻哼一下,神气十足的眸子看了沈欢一眼:“那就来吧。” 宋祁熙跟在沈欢身边,走近台子时,所有人自动为两人让路。 “这场赌斗是你向他发起的邀约,自然要按照他的赌斗方式进行,如果赢了,那锭间水墨自然归你,若是输了,压在你名下的那枚墨翠螭龙牌就归对方了。”宋祁熙向沈欢介绍这里的规矩,虽然他也是第一次来这里,但毕竟专门打听过,对这里的情况还算了解。 沈欢边听边点头:“宋公子就放心吧,进屋的时候我听到众人的议论,知道这位公子赌斗什么,心中有把握,才敢向他挑战。” 宋祁熙无所谓的笑道:“输赢无所谓,小欢欢开心就好,不过算学一道,小欢欢自然不会输给他。” 他自然也听到了大堂众人的议论。知道这位男子赌斗的是算学。沈欢的算学有多好,从她给制定的钱庄章程中就可以窥见一二,那里面不少复杂的统计计算。便是国子监的博士也不一定会比沈欢厉害。 此时,沈欢已经走上了台子。之前已有负责这里的庄家将这场赌斗记录了下来。 沈欢和男子站在书案的两边,沈欢拱手笑道:“敢问公子尊姓?” “袁。” “袁公子,不知你要以何种方式赌斗?”沈欢明知故问。 男子轻瞥了沈欢一眼,慢道:“算学。” 沈欢垂眸掩饰眼中的笑意:“还请公子赐教。” 男子十分干脆,提笔就在书案上的白纸上书写,笔走龙蛇,好不潇洒,只是在沈欢看来。他的字棱角痕迹明显,过于沉重刻意失于流畅自然。 很快,一道算术题便书写完毕,男子放下笔,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沈欢还未看题,在角落里的庄家过来,将男子出的题大声的念出来。 “有树直立于地,高两丈,粗三尺,一藤条从根缠绕而上。七周至树顶,根藤长几何?”不过是两句话,庄家很快念完了。 底下的人议论纷纷。 沈欢看了看男子。确定自己被小看了,于是淡笑,直接提笔在另一张纸上写出答案。 两丈九尺。 看到沈欢如此快速而精准的写出答案,男子脸色大变。 沈欢再次拱手:“袁公子承让了。” 男子深深的看了沈欢一眼,脸色有些青。 沈欢见他这个样子,心中不免闪过一丝恶趣味,于是提笔在纸上写了一道题。 百人答五题,甲乙丙丁戊,甲题八十一人正。乙题九十一人正,丙题九十一人正。丁题七十九人正,戊题七十四人正。对三道题及以上者及格,则百人中及格者最少为几何? “袁公子送我一题,我也送公子一题。”沈欢看着男子越来越难看的脸色,将笔放下,潇洒的走下台。 宋祁熙看到沈欢下台,于是笑道:“恭喜小欢欢。” 沈欢装模作样的叹道:“马马虎虎,没什么难度。” 宋祁熙瞥了眼台上的男子:“小欢欢出了什么题,让这人面色如土。” “我看他脸色不好,就顺手送了道钟灵都能回答的题,聊表安慰。”沈欢跟着宋祁熙走出人群,丝毫不在意众人的惊叹。 “去其他几个场子看看吧,若有兴趣再玩儿几把,天色不早了,小欢欢应该早些回去。”宋祁熙带着沈欢上楼。 赌斗会一共有六个场,每层一个,只是不同的楼层需要的赌斗物价值不同,好在身边跟着个财主,沈欢倒不必担心被人据在门外。 西楼第二层很热闹,就连外边的廊桥上也有不少人,台上有两个年轻人在对对子,沈欢和宋祁熙都不感兴趣便去往三楼。 进入三楼,安静的气息与二楼热闹的场面完全不同,这里人不多,但各个都是锦衣华服,其中有不少都是宋祁熙的熟人,虽然沈欢不怎么认识。 好在宋祁熙身份不一般,并没有人问起在他身边的沈欢的身份。 “润之兄,没想到你也会来这里玩儿。”说话的是宋祁熙的一位同年,刘慧,年约三十,出身忻州刘家,如今在门下省当差。 润之是宋祁熙的字。 “早就听闻商家里肆的赌斗会十分有趣,今日得闲,就过来见识一番。”宋祁熙寒暄道。 刘慧见宋祁熙应答,心中欣喜,便热情的为宋祁熙介绍道:“如今在台上的一个是御史中丞孙大人的嫡次子孙廷安,一个是太学的学生宁达,这人从川蜀过来,家中颇有资财。两人正赌斗……” 刘慧顿了一下看了沈欢一眼。 宋祁熙淡笑:“子唯兄但说无妨。” “闻香识女人。” 沈欢听着有趣,抬头向台上看去,只见两个年级相仿的年轻男子坐在台上,每人前面都有一张桌子,上面摆了一排小瓷瓶,两人都拿着小瓷瓶嗅闻,其中一人闻了两下就放下,提笔在纸上书写。 宋祁熙道:“听着新奇。不知是怎么个比法?” 刘慧道:“他们提前让人去平康坊,找了各家当红的女倌,向她们要来了常用的香。做好标记。两人要在一炷香的时间里通过香味儿辨别是哪位女倌用的香,谁辨别出来的多就算赢。” “倒都是风流人物。”沈欢笑道。不用想这两位都是平康坊的常客。 一炷香的时间不长,很快就分出了胜负,那位叫宁达的男子略胜一筹,致使孙廷安懊恼不已。 这场赌斗结束后,一个身着绿色澜袍的男子上了台,他站在台上垂手道:“各位仁兄。” 沈欢腹诽:没有看见这里有个姑娘啊。 “在下柳文治,前日去安国寺遇到悟本禅师,他给在下出了一道难题。令在下不得其解,今日若有人能为在下解惑,在下便双手奉上清梅先生所谱的‘竹涛曲’。” 此言一出,下面的人开始骚动,清梅先生乃是本朝名士,原名杨斌,出自弘农杨氏,才华横溢,在曲乐一途造诣极高,备受追捧。 “柳公子直接出题便是。”下面有人道。其余众人纷纷附和。 柳文治苦笑,也不再含糊,直接道:“悟本禅师让在下用筛子装满水。不得借助外物。” 此言一出,台下的人有些骚动,甚至有人直接道:“这怎么可能。” 半天没人上台,柳文治有些失望。 宋祁熙含笑对沈欢道:“小欢欢有没有兴趣?” “没有,不过如果宋公子有兴趣的话,我可以教你如何做。”这就是一个脑筋急转弯,沈欢可没这个兴趣出头。 宋祁熙收起折扇,并不甚在意:“那就走吧,辽远大师最喜欢拿这种没有没头没尾的题考验人。” 言下之意就是他知道怎么做。 沈欢想着时间不多。她还有三个场子没有看,便转身准备下楼。宋祁熙紧随其后。 此时正在台上的柳文治看到两人要离开的背影,出口道:“宋公子。此事对在下实在重要,可否请宋公子相助,在下必定感激不尽。” 宋祁熙停下脚步,转身对他淡然道:“柳兄,我对助人出家这种事没有兴趣。” 出家?这人是想要出家,沈欢诧异。 柳文治脸色灰白,十分失落。 沈欢收起下楼的一只脚,转身回到大堂:“这位柳公子,我愿助你解开此题。” 众人震惊,就连宋祁熙也有些讶然。 柳文治吃惊的抬起头,有些激动的问道:“姑娘此话当真?” 沈欢笑道:“想要知道,就拿着筛子随我来吧。” 说完,沈欢就朝楼下走去。 “我可不知道小欢欢喜欢管闲事。”宋祁熙道。 沈欢撇嘴道:“我可不喜欢遇事喜欢逃避,丁点儿大的事就万念俱灰想要出家的人。” “哦,那小欢欢何必要理会他。” “悟本禅师为难他,一是用来点醒他,二是拒绝他,即便他解开了这道题,禅师也不会接纳他。反正他出不了家,我又看他不顺眼,何不顺手敲他一笔竹杠。” 两人说着,很快就走到了二楼的廊桥上。 很多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纷纷跟过来。 柳文治走到沈欢身边,将一个筛子双手递给沈欢。 沈欢接过筛子,二话没说直接将筛子扔下去。 柳文治看着扔下去的筛子扭头怒视沈欢:“姑娘这是何意,既然不愿帮助在下,何必这样羞辱……” 沈欢打断他:“筛子里已经装满水了。” 柳文治愣住,走到栏杆处向下看,发现筛子在湖面上飘动,里面赫然都是水,一时呆住。 “身在苦海,苦水萦绕,逃脱不得。若是能拿得起来,便是再多苦水都会流失,算不得什么。”沈欢对着柳文治道。 柳文治闻言不禁有些失魂落魄。 围观的众人纷纷拍掌叫好。 正在这时,一个俊秀消瘦的男子过来,恭敬的对沈欢道:“我家主子想要邀请姑娘赌斗,姑娘可愿移步?” 沈欢端看这人,发现他有些奇怪。 宋祁熙桃花眼微眯:“原来是四皇子相邀。” 沈欢顿时明白,眼前的人是个宦官。(未完待续) ps:竟然不知不觉写了五十万字了...... 第九十四章 豪赌 四皇子沈均的邀请,在沈欢看来有些来着不善,于是她看了宋祁熙一眼,发现他眸中闪过一丝不悦,欲开口拒绝。 “既然是齐王殿下相邀,小女怎敢拒绝。”沈欢抢先一步道,她不想让宋祁熙将此事拦在身上,不管再怎么样,对方也是皇子,而且,沈欢之前没与他打过交道,也想知道四皇子这一派对她是什么态度。 宋祁熙听到沈欢这样说便不再言语,既然沈欢自己决定了,他就不便干涉了,好在此事没什么风险,沈欢想见就让她见好了。 那位内侍见沈欢同意,就转身带路,宋祁熙很自觉的跟上,也不在乎人家根本就没有邀请他。 沈欢细想,她虽然见过齐王本人,但从没有近距离打过招呼,从收来的资料来看,这位四皇子一直不显山不露水,既无才名,也无贤名,比之其弟六皇子魏王都不及。不过,越是这样的人,越是应该小心,毕竟做人能做到这种程度也不容易。 内侍带着沈欢和宋祁熙上了东楼的三楼。 三楼的人很少,沈欢进去就看见了坐在中央的三个人。 四皇子齐王沈均,二十二岁,面色白皙,五官平淡,看起来平和没有杀伤力,唯有一双眼睛犹如清澈却深不见底的深井,让人不敢轻视。 六皇子魏王沈简,十九岁,他的长相极肖皇上,比沈均更英俊些,神采飞扬的眼睛有着青年人的朝气,然人觉得亲和。 至于新进为燕王的七皇子沈辉,今年不过十八岁,与去世的靖德太子有几分相似,不过五官深邃。更为俊美,眼神中带着淡淡的傲气和嘲讽。 没想到除了沈均,还有沈简和沈辉。感情这是兄弟组团儿来赌斗的啊。 不过,当沈欢的目光移到沈均后面站着的那个人时。瞳孔骤缩,怎么会是秦翊! 秦翊与沈欢目光交接,平静无波,随后若无其事的移开目光,沈欢什么都看不出来。 沈欢垂眸收敛心神,然后走到三位皇子面前行礼:“小女潇君见过三位殿下。” 虽然所有人都知道她的身份,但是沈欢不想在这种地方公开身份,尤其是和宋祁熙在一起。好在。这里的人最擅长的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既然沈欢不愿承认,那么他们乐的装无知。 至于‘潇君’,这是祖父曾给她起的字,希望她潇洒达观,亦有君子之风。 沈均温和笑道:“姑娘快快请起,本王与几位兄弟私下出来玩,一切便宜行事,姑娘无需多礼。” 宋祁熙跟在沈欢后面,抱拳道:“下官见过三位殿下。” 如今他已经是朝廷官员了。自称自然合乎身份。 沈简大笑:“润之何须这么多礼,若知道你在这里,就该早些叫你过来。免得错过了好戏。” 宋祁熙唇角上扬,眼中闪过一丝趣味:“这么说刚才三位殿下已经赌斗过一场了。” “不是一场,是两场。今日赌斗本就是临时起意,来到这里不知道要怎么玩儿,便写了琴棋书画,歌舞曲乐等字,抓阄决定赌斗。刚刚四哥和七弟赌斗了舞、琴两项,舞这一项是四哥带来的玉玲胜了一筹,琴则是七弟带来的山青先生更加绝妙。”沈简笑道。然后请宋祁熙坐到他身边,沈欢自觉的走到宋祁熙旁边坐着。 沈欢发现。他们每人后面都跟着几个人,有男有女。气质不俗,想来都不是一般人。 “哦,如今这情况算是打平了,不是几位殿下打算如何。”宋祁熙道 沈简道:“这不刚刚又抓了一次阄,抽到了‘歌’字。刚才知道你带着位姑娘来了,赌斗的还是唱曲儿,便想人多热闹,叫上你一起玩儿一把。” 沈欢好笑,刚才明明邀请的是沈欢,却因为沈欢不承认身份,大家竟然装聋作哑演起戏来。 “殿下热情,下官也不好推辞,只是赌斗之物有些拿不上台面,殿下可否允许我换一个。”宋祁熙手中把玩儿着折扇,显得有些漫不经心。 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沈辉突然开口道:“那润之可得压一个能拿得出手的东西了。” 沈欢看向沈辉,沈辉嘴角扯出一抹冷峻的笑意,眼神轻慢挑衅。 宋祁熙将折扇在手中敲了两下,十分随意的淡笑道:“既然燕王殿下这么说了,下官自然不会让殿下失望,不知道恒通钱庄的一成股入不入的了殿下的眼。” 宋祁熙说的不紧不慢,但每个字清晰有力,听得在场的人耳膜都鼓了起来! 饶是城府极深的沈均眼中也出现一抹火热,更不要说沈辉和沈简了。 恒通钱庄的一成股,那可不是随随便便都拿的出来了! 若说一开始的恒通钱庄,那简直是所有人眼中的笑话,存钱不但不收钱,还倒贴给别人钱,放贷的息子还那么低,这样的店怎么可能挣钱。 可是,宋家会做赔钱的生意吗?这里面到底有什么花招?有些人暗自惊疑,有些人等着看好戏。 不过仅仅半年时间,大多世家以及部分商人都感受到了来自恒通钱庄深深的恶意,不仅手中放贷的生意受到了严重的冲击,还控制不住的让大量的钱财向恒通钱庄涌去。 更可恶的是,因为恒通钱庄良好的信誉以及快速的扩张,如今恒通钱庄的兑票已经可以在市面上流通了,不少商人的大宗交易都是用兑票进行的,这意味着什么呢? 现在,谁还不明白恒通钱庄的能量,谁还敢小觑恒通钱庄,恐怕不少人现在后悔的恨不得把牙吞在肚子里,当时自己怎么就那么目光短浅,没有抓住机会掺和一脚。 宋祁熙扫视一眼,心情很复杂,既有豪赌的刺激,还有隐约的担忧,虽然他相信沈欢不会坑他,但是想起沈欢唱的曲儿他就忍不住想要扶额。 原来,刚才在宋祁熙和沈简说话时,沈欢知道了他们的意图,就偷偷在宋祁熙腰侧写了几个字,让他加大赌注,恒通钱庄的一成股最好。 沈辉突然拍掌,傲然的大笑道:“好,润之果然大气,没有让人失望。既然这样,本王的赌注也不能让人小觑了,丰瑜,将江南的二十顷良田改成本王在灵武的两口盐井。” 灵武在宁夏青海处,那里的盐井多出上等的青盐,虽说不错,只是比起恒通钱庄的一成股,还是不够看的,沈欢心中撇嘴。 沈均不像沈辉那么激动,他想的比沈辉多一点。 恒通钱庄的一成股,宋祁熙说拿就拿出来了,他肯定有所依仗,不过据他所知,韶华郡主虽然爱唱曲儿,但是并不擅长,难道这里面有什么猫腻? 只是时间不允许他多想,而且恒通钱庄的一成股足够有诱惑,他必须要赌一把,恒通钱庄太重要了。 沈均平复了心中的激动,大方笑道:“既然七弟和润之都出了这么大的手笔,我这个当兄长的也不能示弱,利辛,将城郊的庄子改成莫州的铁矿。” 莫州在河北,沈欢有些不满,太远了不好管理。 沈简此时已经激动的站了起来:“好你个润之,一玩儿就玩儿个这么大的,不过还是这样痛快。既然你们都下了重本,那咱们的赌斗也要郑重一些,‘歌’的赌斗并不好评判,咱们请谁来仲裁呢?” 他的话说完,场面一时有些安静。 毕竟,像“歌”这种艺术性的表演,评判起来难免会带有主观色彩,如今三人下的赌注这么大,输赢就显得很关键了,那么仲裁者最好是在这方面有很高造诣且德高望重能令人信服的人,但是在场可没有这样的人。 很显然,沈均是打算拖延赌斗了,再看看沈辉,好像也有此意,他们虽然都带了艺人,但没有预料到今天的情况,为了保险起见,‘歌’这一项赌斗最好还是找更保险的人才行。 这对沈欢来说并无所谓,只是,她才不想浪费太多时间,这要是拖延起来,可得好几天,她的长卷可还没完成呢。而且,赌注这么大她得选择一个更有利于她的方法。 于是沈欢就给宋祁熙一个眼神,然后用水在桌上写了几个字。 宋祁熙当即朗声道:“这又何须那么麻烦,评判‘歌’的好坏,不是只有大家才可以,便是普通人的耳朵也能听的出来。” 沈辉不以为然的看向宋祁熙:“那润之想要怎么样。” “下官觉得,仲裁的人越多,越不清楚这其中的缘由,评判的结果就越公平,三位殿下觉得呢?” 沈均几人对视了一眼,心中虽有些不愿,却也不得不承认宋祁熙说的有道理。 沈简问道:“润之觉得应当如何呢?” “下官想,不如让庄家将楼里的人聚在一起,每人发一枚铜钱,不告知他们事情的缘由,只让他们听曲,待我们三方的人唱完后,让他们评判,认为哪一方唱得好,就将铜钱投给哪一方,铜钱最多的一方获胜,三位殿下觉得如何?”(未完待续) ps:再次被自己蠢哭,上传后忘记发表了,躺在床上才想起来,不得不再爬起来打开电脑...... 第九十五章 准备 人天生是一种赌性的生物,在明知前方可能是陷阱的情况下,还是会因为足够多的利益往下跳,而且心中常常抱有侥幸心理。 此时的沈均和沈辉也是如此,不管宋祁熙提出的要求如何合情合理,他们也知道这种办法对宋祁熙一定有利。可要是拒绝,他们两个面子上就有些过不去了,很明显,这是在承认他们胆怯,所以他们当然不能拒绝了。 沈均最先反应过来,他笑道:“这个法子自然好,只是要让那么多人一起听曲儿,恐怕这个地方就不方便了。” “无妨,里肆里面正好有灵乐阁,正好让人到那里去听曲儿。”沈辉插口,他不想在沈均面前示弱,也不想让沈均的拖延得逞,而且他刚才已经做好了安排,心中有把握,所以直接提出安排。 沈均面不改色,依然温和笑道:“既然如此,就叫这里管事的人过来吧,为了公平起见,我们各派一个人跟着管事,以免出来的结果让人不信服。” 宋祁熙和沈辉都没有异议,于是这里的商掌事过来后,沈均直接吩咐商掌事将灵乐阁清场,安排此时在两栋楼中的人过去,只说要请大家听曲儿,不能告诉他们具体缘由。 商掌柜知道这几人身份贵重,不敢得罪,于是连忙下去安排,离开的时候,身后还跟着青山、丰瑜、利辛三个人。 事情都安排下去了,不过还是需要些时间准备,这样一来,坐着的几个人都闲了下来,只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事,只有沈简一个人维持着场面的和谐。 就在这时。沈欢扯扯宋祁熙的衣袖,宋祁熙转过头看向沈欢,以为她有什么事。 “我饿了。”沈欢眨眼渴望道。此时天色已晚,早就到了晚膳时间。沈欢如今正在长身体,少一顿饭都不行。 宋祁熙手中的折扇差点脱手,虽说宋公子家财万贯,恒通钱庄的一成股也不是输不起,但是赌注这么大,他也要认真对待。没想到沈欢这个祸乱根源根本就不当一回事,都这节骨眼儿上了还想着吃。 宋祁熙突然觉得今天带沈欢过来这里玩儿可能是个错误,不过事已至此。沈欢的这种心态也让宋祁熙不自觉放松了几分,不管输赢如何,宋公子觉得自己都应该潇洒一些,气度上不能输人。 于是心情复杂又矛盾的宋公子伸手点了点沈欢的额头,语气无奈道:“说吧,想吃什么,我让人去买。” “你干嘛这样看我,吃饱了才有力气唱曲,不就是恒通钱庄的一成股嘛,输了又怎么样。没想到你这样小气。”沈欢忿忿,语气中不但有沈欢惯有的无所谓,还有着这个年纪少女的天真任性。 若不是宋祁熙看到了沈欢眼中闪过的一丝狡黠,他可能真的会觉的沈欢是因为不满陆宋两家对她的控制,借机耍弄他。 就连宋祁熙都是如此的感觉,更不要提一直关注着这里的众人了。 沈均和沈辉心中都闪过一丝惊喜,看来这次的赌斗物很有可能是韶华郡主任性提出来的,没看到宋祁熙苦笑的表情吗,虽然这有可能在作秀,但是他们心中却不相信沈欢小小年纪会在唱曲这方面有什么太高的造诣。 不过有一点,他们可能要重新估计韶华郡主和陆宋两家的关系了。 这里唯一听过沈欢唱曲儿的秦翊看了沈欢一眼。没有言语,垂下的眸子闪过一丝淡淡的笑意。虽然当时沈欢的献唱笑料百出。但不可否认,沈欢在这方面造诣不凡。 沈简接到沈均的示意。于是热情道:“潇君姑娘这么一说,本王也饿了,不如我们一起随意吃些。” 没有人有异议,于是沈简就吩咐他的随从出去买吃的,几人因为懒得动,所以就直接在这里摆桌了。 沈简的人效率很高,很快就上来了一桌席面,沈欢已经饿了许久,话也不多说就直接开始吃。 待酒足饭饱后,沈欢决定下去走走,开始准备一下,虽然说她每天锻炼的时候都有开嗓,但是毕竟要比赛,还是认真一下比较好。 于是宋祁熙带着沈欢向沈均三人告辞:“一会儿就要赌斗了,下官带着潇君姑娘去做些准备。” 两人下了楼,沈欢突然打趣道:“听你一口一个下官说的认真,我听着可真不习惯。” 一般官员对皇上和皇子都是自称臣的,宋祁熙下官下官说个不停,其实不过是把三位王爷当成了品级较高的同僚。 “怎么,小欢欢心疼我?” “我只是没发现你虚伪起来的时候比平时可爱多了。” 宋祁熙脚步一顿,似笑非笑道:“你会发现我会有比这更可爱的时候的。” 沈欢好奇:“什么时候?” “小欢欢赌斗输了的时候。”宋祁熙发现,他不能同沈欢来认真的,对付她,就得以痞制痞。 沈欢认真的点点头:“那真令人期待啊。” 宋祁熙一扇子敲她脑袋上:“一会儿你就给我认真唱,不要去想输赢。” “谨遵君命。”沈欢抱拳,装模作样道。 宋祁熙身姿挺立傲然,仪态从容,映着月光的眸子深邃骄傲:“我没有对他们三人称臣,是因为他们还不配,小欢欢也要骄傲一些,不过是恒通钱庄一成的股,在他们眼中重要无比,在我们眼中不过就是用来买开心随意支出。” 沈欢没想到这个时代的世家竟然骄傲如斯。 宋祁熙这么说到是让沈欢心中有些感动,这很明显是为了安慰沈欢,不要让她有太大压力。 “可惜伯言不这么想。”宋祁熙语气一转,有些叹息。 “你在说陆大公子是个小气鬼。”沈欢故作不在意道,其实提到陆璟的时候她就有些不自然。不知道为何,沈欢对陆璟有种天然畏惧,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沈欢和陆璟在一起的时候总觉得心中毛毛的。很怪异。 “伯言不认同无能的人,他从没想过会有输这种可能。”宋祁熙道浅笑,眼神注意着沈欢的反应。 沈欢嗓子有些紧。陆大公子又不在,她紧张什么。 “所以说。小欢欢要加油啊。”宋祁熙笑眯眯的威胁道。 沈欢轻哼,张口就是一声长啸,这声长啸极清极高,宋祁熙很难想象一个书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儿竟能发出这样的声音,怪不得沈欢敢下重注来赌斗,看来以前她在他面前唱的怪曲儿都是故意的了。 宋祁熙一时间不知作何感想。 “小欢欢打算唱什么?”随着沈欢的练声,宋祁熙越发气定神闲。 “《楚天歌》,”沈欢笑道。“最近大江南北不都在流行唱这个曲子吗。” 沈欢可没想过在这个时候的比赛中唱什么戏曲,流行歌曲,亦或是更夸张的来段儿歌剧,先不说普通民众的欣赏水平根本还达不到那个程度,单就现实而言,超前的就一定是好的吗? 这可不一定,虽然说音乐可以超越时间、地域的限制,但每个时代的审美取向可是不一样的。 所以沈欢选择了此时比较有名,但格调较高,能唱的人比较少的一支曲子。 宋祁熙心中觉得这首曲子有些普通。但他没想过去改变沈欢的决定,于是笑道:“小欢欢心中有数就好。这会儿他们的人选应该到了,我们也回去吧。正好看看你的对手都是谁。” “好啊。”沈欢答应,于是就随着宋祁熙回到刚才的大堂。 只是,谁来告诉沈欢,怎么这么短时间内会出现这么多熟人! 沈欢和宋祁熙进到大堂,首先看到坐在两人刚才位置上的闪亮人物,一个霸气肆意的晏殊,一个温雅无双的韩修竹,另一边,正和沈简聊得开心的卢赟看到两人进来。立即送给沈欢一个阳光般灿烂的耀眼笑容。 沈欢顿时觉得自己眼睛有些疼。 宋祁熙折扇一挥洒,眼中笑意更胜:“啧啧。没想到这群人这么无聊,有点儿热闹就凑过来的。还真是碍眼。” 沈欢没有回答他,因为她看到了在后面坐着的颜哲玉,颜哲玉看到沈欢,递给她一个十分无奈的眼神。 没想到沈均竟然把颜哲玉给请来了。 沈简看到宋祁熙,直接站起来道:“润之和潇君姑娘来的正好,方才长渊、澹成和峦朝三人听说这次赌斗,就一起过来了。” 长渊是韩修竹的字,是他状元及第后韩老爷子赐给他的字。澹成则是晏殊的字。 宋祁熙含笑和几人打招呼,沈欢不顾几人的余光直接走到后面一排,安静的坐下。 沈欢心想,宋祁熙说的没错,这几个人就是碍眼,沈欢刚坐下就听到沈简说这三个人想要凑个热闹。作一下仲裁者,一人可以投十枚铜钱。 宋祁熙暗自咬牙,却也不能拒绝这个提议,几人都是年轻一辈的佼佼者,当面露怯可是宋祁熙万万做不到的。 沈欢心中腹诽,这几人太不要脸了,竟然敢这样拉外援。 正在沈欢想着一会儿怎么拉开优势,好让这三人不得不投给她,沈简扭过头看到沈欢笑道:“一眨眼,潇君姑娘就坐到后面去了,不过正好,颜阁主,杜大家,潇君姑娘,三位互相认识一下。” 沈欢无语,他们还真有效率,一会儿就请来了红遍大江南北的清音阁的阁主颜哲玉,还有向来只有皇家世族才能请到的长安第一教坊云韵坊大台柱杜青离。(未完待续) ps:除了卢赟的字是栾朝,不知道之前我又没有乱给几位美男起‘字’...... 话说作者君逻辑有些混乱,有bug的话大家要提醒鬼鬼。至于错别字,鬼鬼大概会隔几天修一次...... 第九十六章 惊艳 事已至此,沈欢觉得自己玩的有些大,不过她的情绪也被调动起来了,越是这样才越好玩儿。 沈欢含笑和颜哲玉问好,彼此互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颜哲玉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知道此次赌斗非同小可,他不会故意谦让沈欢,砸了自己的招牌。 至于坐在那边的杜青离了,只是朝沈欢和颜哲玉点点头,便不再理会两人。 沈欢听过颜哲玉唱曲儿,境界很高,从艺术角度欣赏让人十分享受。 至于杜青离,沈欢只听说过她的名字。云韵坊几十年屹立不倒,稳坐教坊界的头把交椅,底蕴深厚,作为当家台柱的杜青离能在云韵坊培养的众多女子中脱颖而出,自然是天赋超绝之人。她从十三岁首次登台到如今已有五年,曲乐一道的造诣越发深厚,不少名士都为她倾倒,替她写诗扬名,可以说在曲之一道还没有人能与她争锋。 “既然人都到齐了,我们就移步灵乐阁吧,那边早就准备好了。”沈简有些迫不及待道。 沈辉率先起来,头也不回了下楼去,杜青离几人紧随其后。 然后沈均和沈简带着颜哲玉离开。 最后是沈欢和宋祁熙,以及两人身后同样浅笑的三位公子。 卢赟自然熟络,直接对沈欢道:“潇君姑娘淡定从容,看来是稳操胜券了,在下预祝潇君姑娘能够拔得头筹。” 宋祁熙撇嘴,你哪里看到她稳操胜券了,她的淡定从容分明是漫不经心。 晏殊散漫的笑道:“如果潇君姑娘有需要,在下乐意为姑娘效劳。” 沈欢眼睛一亮,转头看了他一眼:“晏公子可不要客气哦。” 不过晏公子。你这样公开*裸的表示诚意,真的好吗? “早就听闻潇君姑娘曲艺不凡,此次可以一饱耳福了。”韩修竹风度翩翩。 沈欢疑惑。他是从哪里听说她曲艺不凡的,不会是安夏禾吧…..怎么听他们的语气都像是在安她的心。该不会这三人都是来帮她的? 沈欢狐疑的看了他们三个一眼,无奈都是高人,沈欢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扭过头对宋祁熙道:“宋公子,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 “什么事。”宋祁熙此时心中暗笑,没想到这三个碍眼的家伙竟然会站在他们一边,虽说很有可能是在打什么主意,但眼下最重要的是这场赌斗。其他的事可以以后再考虑。 “我唱的《楚天歌》是改编过的,这里的乐师可能没办法给我配乐。”沈欢咬唇,她是看到颜哲玉和杜青离都带着自己的配乐班子才想起来的。 宋祁熙闻言差点当场踩空,滑到楼下:“小姑奶奶,你怎么这个时候才说。” 沈欢赶紧道:“风度,风度,请保持风度。” 后面的三个人听到沈欢这样说,不由得为宋祁熙同情起来,沈欢果然和看起来一样不靠谱,不过同情的同时又有些幸灾乐祸的暗爽。 宋祁熙一张俊脸虽然依旧令人赏心悦目。但是僵硬的嘴角却有些咬牙切齿的意味:“咱们回去吧,我就说你吃了巴豆,改天再约时间赌斗。” 沈欢噗嗤笑道:“你帮我找把胡琴。我自己来搞定配乐。” 恢复平静的宋祁熙无奈轻笑,故意语气幽怨道:“还有什么事情一并说了吧,趁我现在还没有晕倒。” “一会儿献唱的时候把台子上的灯都灭了,不要让台下的人看到谁在唱。” “这不是掩耳盗铃吗,颜哲玉和杜青离的声音众人一听就能听出来。”宋祁熙不解,觉得多此一举。 沈欢哀叹:“你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你说就我这形象和颜哲玉还有杜青离有可比性吗?” 宋祁熙骤然明白了沈欢的意思,沈欢就是个干瘪的豆芽,而颜哲玉和杜青离。一个俊雅风流,一个美丽多姿。让人看着就爽心悦目,忍不住投票。毕竟这个看脸的时代的爱美程度丝毫不比现代差。甚至有过之而不及,所以沈欢要弱化形象上的差距。 “颜哲玉和杜青离都是名人,见过他们的人可不在少数。”晏殊道,语气中有着压制不住的笑意。 “关键是他们没有见过我啊,而且当关注点全在声音上的时候,人们是会不自觉忽略具体形象的。”沈欢解释,这群颜值过高的人根本不明白脸的重要性,当水平差不多的时候,长相好的人优势可就大的去了。 宋祁熙笑道:“这点没问题,我答应你。” 沈欢解决了小问题,心下放松,在众美环绕的情况下一路心情不错的走到了灵乐阁。 宋祁熙和三位意外来客去往一个看台的包间,沈欢挥挥手自己走到后台做准备。 此时,被请来正一头雾水的听客们看到有人上台,于是安静了下来。 “诸位客官,在下商桓,乃是这里的当家,今日突然叨扰诸位,邀请诸位至此,乃是本里肆的一次特殊赌斗。”商桓站在台上安抚众人,并介绍这次赌斗的规矩,“稍后,会有三位大家在台上为诸位献唱,诸位手中都有本里肆所发的一枚铜钱,待三位大家献唱过后,诸位要在三位大家中选出唱的最好的一位,将铜钱投放给代表大家的瓷罐中。诸位时间宝贵,在下也不再多言,下面就正式开始。” 商桓的话不多,很快就结束。他离台后,整个台子上的灯突然灭掉,台上一片漆黑,众人惊疑。 就在此时,一阵乐声传来,众人才安静下来。 一道低沉的男声渐渐冲破黑幕,传入众人的耳朵,声音起初有些缥缈,让人听不出身在何处,随之声音渐进,越发清晰。狂放不羁之感骤然引爆,敲打着众人的耳膜。 “情宠娇多不自由,骊山举火戏诸侯。只知一笑倾人国,不觉胡尘满玉楼……” 有人惊喜道:“是颜阁主!” 众人醒悟。然后暗自狂喜自己今日赚到了。 “这是《十二楼》的序曲。”有人听出了曲子。 颜哲玉才华出众且个性十足,所以他唱的曲子会极力彰显他独特的个性,《十二楼》是一出完整的戏剧,讲述了一段波澜壮阔乱世纷争的豪情故事。序曲是一个引子,基调苍凉悲壮,但颜哲玉偏偏将这段曲子唱出了一股“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悲愤不羁,传达出一种逆天命而为的强大意念。 整首曲子情感丰富。颜哲玉天然浑成的嗓音道尽了对世事的悲怆无奈,以及他心中隐有着无边的孤独。 在坐的听众基本都是男人,在这样的歌声下胸中都不禁激起一种豪迈大气、仁以为己任的高大情怀以及对天道不公人世艰险悲凉感慨。 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众人纷纷激动地喊着“颜阁主,颜阁主”,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 正在众人刚安静下来,一阵悠扬的笛声从漆黑的台上传来,当脆如珍珠落盘的琵琶声巧入连入这笛声中之时,渐有温婉如缎,清雅如莲的歌声响起。 “藕花香染檐牙 遥山横翠。日高花谢 佩声微琴声儿退 斗胆池眉叶丹砂……” “天啊,是杜大家。”一人惊呼。 众人再次激动,没想到这次赌斗竟然这么大手笔! 杜青离唱的是《芙蓉雨》。是杜青离从一个典故中受到感悟而写下的。芙蓉相传是王母娘娘身边的一个美貌侍女——玉姬的化身。久在天宫的玉姬看见人间双双对对,男耕女织,十分羡慕,因此动了凡心,在河神女儿的陪伴下偷出天宫,来到杭州的西子湖畔。西湖秀丽的风光使玉姬流连忘返,忘情的在湖中嬉戏,到天亮也舍不得离开。王母娘娘知道后用莲花宝座将玉姬打入湖中,并让她“打入淤泥。永世不得再登南天”。 从此,天宫中少了一位美貌的侍女。而人间却多了一朵玉肌水灵的鲜花。 杜青离歌声清丽婉转,缠绵悱恻。或缓或急,忽高忽低,转腔换调之处,百变不穷,有种摇曳多姿之美。 “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 曲子诗情画意,唯美迷离,杜青离仿佛一位误落凡尘的仙子,巧入荷塘温婉而唱,让人心醉。 “一场烟雨一场梦,巧入荷塘扰朦胧” 曲终,众人怅然若失,不禁为那宛若出水芙蓉般的女子心疼,随后,便是热烈的要将人淹没的掌声。 此时,众人纷纷一边摇头回味,一边哀叹:“这可怎么选?” 颜哲玉和杜青离唱的都好,让人难以评判,不过两人的风格迥异,唱腔不同,大多数人都有自己的听曲的偏好,所以嘴上虽是这么说,但心中已经有了选择,真正难以抉择的人却是少数。 “前面两位都颜阁主和杜大家这样厉害了人,那最后这位登场的会是谁?有谁能和这两位比肩?”有人不禁问道。 其他人也是疑惑:“在长安怕是没有人能比得过颜阁主和杜大家了,难道是从外面来的。”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时,一道悠扬缈然的胡琴声传来。 众人正襟危坐,开始倾听。 《楚天歌》是一位隐居道士所作,歌以问天开始,问世间悲欢离合为何,问着问着就看破红尘,潇洒远去了。沈欢觉得这歌有趣,有些古人精神世界很值得人探究,怎么会有人追求看破红尘这种虚无缥缈的事情,看破红尘又如何,还不是要在红尘打滚。 “余时迫阨兮,叹人生之长勤,惟天地之无穷兮,欲问天地之沧桑兮……” 静谧的夜里,清极亮极的女声由远及近,像是能穿透人心一般,让人精神起来。 女子的声音初听清透空灵,但细听能够感受到女子声音中有种浅浅的沙哑感,凭添一种神秘沧桑。 就在众人赞叹女子声音好听时,曲调一转,一道低哑沧冽的磁性男声接替了女声。众人一愣,这是一个人唱男女两种声音? 这并不稀奇,只是比较少见,因为将两种截然不同的音色控制好并不容易。众人继续倾听,很快沉浸在极具质感和故事性的男声中。 歌唱继续,男声女声互相交替,众人随着一问一解仿佛经历了人生百态悲欢离合,就在老道要看破红尘时,男声女声竟然同时响起,开始渐渐融合。 这是两个人还是一个人? 众人还来不及细想,就被逐渐拔高的声音吸引,融合后的声音清越透亮,似要拨开重重迷雾,欲将天看清,众人以为声音已经极高很难再撑下去时,这声音在回环转折后又高一层,接连有三四迭,节节高起,愈高愈奇。 于是众人屏气凝神,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待到声音穿破苍穹,一切都烟消云散,天地清朗时,清越的声音骤然降低,男女声混合的声音再次出现,渐渐低缓,直至消失。 一曲完毕,众人半天没有反应,待回过神时,面面相看,才惊觉自己出了一身汗。 于是,掌声雷动,经久不绝。 沈欢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的回到后台时,颜哲玉立即扶扶起她,赞叹道:“没想到小欢欢竟这般厉害,这般鬼神莫测之技着实令人叹服。” 饶是沈欢这般厚脸皮的人也忍不住有些脸红,若从艺术欣赏角度,沈欢的水平不过勉强和两人持平,但是,沈欢刚才那哪里是在唱曲,那分明就是*裸的炫技! 杜青离也走到沈欢面前,一双清透恬淡的眸子看着沈欢:“方才姑娘是怎么可以发出两道截然不同的音色的?” 姬清玄扶着沈欢坐下,沈欢喝了杯温水,然后笑道:“这种唱法叫做呼麦唱法,是从草原一个游牧民族哪里学来的。我不过学得些皮毛,真正的呼麦唱法可谓‘高如登苍穹之颠,低如下瀚海之底,宽如于大地之边’,令人听之忘俗。” 沈欢说着,杜青离不禁露出向往的神态。 这时,宋祁熙突然进到了后台,看到沈欢,眼睛一亮,笑意满满的走过来一把抱住沈欢转了一圈。 “小欢欢,你可真是真人不露相。”宋祁熙开怀大笑,刚才沈均和沈辉的脸色想想就让他觉得痛快。 “露相不是人。”沈欢调侃,“你是想这么说我。” “那怎么行,我自然只是在心中想想。”宋祁熙将她放下,看她确实累着了,看起来有些虚弱,于是手没有完全放开,双手扶着她,“怎么,要不要同我去看看结果。” 沈欢点头:“那是自然,我可得去收我的战利品呢。”(未完待续) ps:小肥的一章~~~ 第九十起章 玩笑 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在艺术鉴赏领域,这点表现的就更家明显了。 艺术是一种专业性很强但也是很感性的东西,比如演唱,这种艺术形式比较普及,普通人也可以评判一个人唱得好还是不好,但普通人通常只会根据自己的感觉去评价唱的好或不好,一般很难作出专业的评价。 如果要专业人士来品评沈欢三人谁唱的好,其实也不容易做出决定,因为艺术鉴赏涉及很多个方面。从技术层面来说,沈欢的技巧绝对是让人望其项背的,她对声音的控制已经达到了一个出神入化的程度。但若是从情感的角度,沈欢的演唱在感情的丰富度和层次性方面不如宋祁熙,在感情的细腻和变化方面不如杜青离,在三人中就是垫底的。所以让专业人士品评,就要看专业人士的倾向性,但是大部分专业人士还是更看重情感的表达的,因此,沈欢才想着让普通大众做仲裁,这样可以掩饰她在情感表达方面的不足。 人们都是感官动物,但感官的感觉层次是不一样的,对于普通人来说,受到歌唱的感染并不困难,像宋祁熙和杜青离这样的大家很容易就可以做到,但是,若要从歌唱中受到震撼这种感觉,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要从情感的角度达到震撼的效果,首先就是要产生情感的共鸣,这种共鸣不仅要考验演唱者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听众的感悟,这种感悟最好是从自身经历中提炼出来的。不同的人听同一首歌会有不同的感受,是因为他们的感悟也就是经历不同,可想而知,要从情感上引起震撼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了。 所以。沈欢选择从技巧上让人觉得震撼,要知道技巧达到顶峰带来的震撼可不像感情那样一般只能单个攻陷,技巧带来的震撼根本就是群攻!就像世界是看脸的一样。大众对一件事物的评价就是这么肤浅。 沈欢跟着宋祁熙到看台上那间华丽的包间时,立即被所有人的目光围住。沈欢脸皮本来就厚。再加上带着面纱,面对各种探究的眼神根本不在意的一一看过去,冲对方笑。 宋祁熙跟在沈欢身边,露出与有荣焉的表情,让沈均和沈辉觉得实在刺眼。 沈简没有了刚才的热情,沈均面容含笑没有什么变化,沈辉一直就是一副高傲的样子,看到沈欢眼神瞟了一下。不再看她。倒是围观的三个人笑意都比刚才要浓几分,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样子。 沈均温笑道:“既然人都到齐了,那我们就看结果。” 沈欢跟着宋祁熙坐下,看到了中间桌子上以此摆着的三个瓷罐。 晏殊站起来走到中间,肆然的眼神扫了沈欢一眼,唇角勾出一个合适的弧度:“正好,我早就等急了,就让我来揭晓吧。” 他说着就出手向第一个瓷瓶拍去,看起来力度不大,但瓷瓶很快就龟裂。然后就完全破碎,露出里面零散的铜钱。晏殊没有停留,接着想第二第三个瓷瓶拍去。 待看到第二个瓷瓶露出的铜钱数。沈欢就知道自己赢了,看来没什么意外发生,于是低下头继续吃桌子上的点心。 众人看着第三个瓷瓶中的铜钱,都露出不出所料的表情,不管心情如何,都得承认,沈欢确实唱的不错,或许感情还有所欠缺,但是技巧让人无言。 于是几人纷纷恭喜宋祁熙。就是沈辉,即便是眼神依旧冷冽。也很有风度的夸奖沈欢唱的好。 沈均和沈辉表现的都很大度,直接让人将契纸交给宋祁熙。宋祁熙笑眯眯的接过,然后转手递给沈欢,他想起刚才沈欢演唱时众人的表情,不由得起了坏心思,摇晃着手中的折扇笑道:“这次潇君姑娘能赢着实让我也大吃一惊,要知道唱曲儿根本就潇君姑娘最擅长的技艺。” 沈辉看着宋祁熙脸上得意洋洋的表情实在不顺眼,可是为了面子却不能出口讽刺,只能冷哼。 卢赟俊朗精神的眉目露出好奇的神色,于是挑眉含笑道:“潇君姑娘在曲乐一道的造诣已如此令人惊叹,实在让人不敢相信姑娘还有更擅长的技艺。” “在下不知潇君姑娘更擅长什么,不过姑娘的好心态倒是令人叹服。”晏殊斜坐着,看着正在吃个不停地沈欢,深邃透亮的眸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韩修竹俊脸浅笑:“润之何必卖关子,难道还想再赌斗一场。” 宋祁熙收起折扇,泛笑的桃花眼流光粼粼,风流溢出:“哪里,只是我怕说出来大家不信。” 沈欢看了宋祁熙一眼,不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不过她现在可没心思掺乱,她用嗓过度,现在正难受着呢。 沈简此时心情也恢复的差不多,被宋祁熙这么一勾,好奇心就出来了:“润之就快说,这样吊人胃口可不地道。” 宋祁熙颔首,余光看了沈欢一眼,嘴角浮起一丝古怪的微笑:“潇君姑娘可是亲口说过她最擅长的是画春宫。” …… 在座的几人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就连最沉稳淡定的韩修竹和沈均表情也出现了一丝停滞。 “哈哈哈,润之这个玩笑开的有些大了,潇君姑娘才多大啊。”沈简第一个不信,沈欢不过十一二岁,连人事都不知,怎么可能会画春宫。 卢赟也大笑,他相信沈欢唱曲可以,但是画春宫这是一点都不相信。 沈辉直接冷哼出来:“本王还不知道原来润之也有说话不经脑子的时候。” 沈均看起来有些哭笑不得:“润之这种话怎么可以乱说。” 晏殊摸着下巴眼神微眯,他知道,沈欢这个人是不能以常情揣度衡量的,说不定……不过这还是让他觉得难以接受。 倒是观察沈欢反应的韩修竹觉得有些荒谬,沈欢只是愣了一下就继续吃手中的点心。 “你看,说了你们也不相信。”宋祁熙摊手表示无奈。“要不,我们再赌斗一场如何。” 场面瞬间安静,还是沈均无奈笑道:“润之可是赌斗上瘾了。” 其实宋祁熙心中也是不太相信沈欢会画春宫的。但是沈欢这个人虽然很爱开玩笑,但她很少说谎。而且齐亚嘉这小子信誓旦旦的说沈欢会画春宫,这小子虽然单纯但并不好骗,有了沈欢今天惊艳的表现,宋祁熙觉得画春宫这事儿七八成都是真的。 “你看,你们嘴上虽说着不信其实心中还是相信的。”宋祁熙悠然笑道。 “在下好奇,愿压上仁宝街的一个铺子,和宋公子赌斗,宋公子意下如何?”韩修竹笑道。仁宝街是西市数得着的繁华街道,里面的铺子千金难求。 韩修竹为人聪敏通透,对世间万物好奇心强,求知欲旺盛,也因此年纪轻轻学识渊博尤甚国子监的博士,轻易摘取状元之位。沈欢这个人很值得探究,不仅是因为她身后复杂的利益关系,还因为所有和她接近的人对她的反应,安夏禾那样的人轻易就被沈欢攻陷,韩修竹觉得他应该向她取取经。 晏殊闻言。立即道:“我压城外的一座别院。” 卢赟觉得有趣,跟着道:“那我就压一座茶园。” 沈欢无语的将身上的点心屑弹掉,轻叹道:“几位公子干嘛上赶着为我送钱。难道我看起来很缺钱。” 宋祁熙伸手拍拍沈欢的肩:“潇君,既然是白送的你就收下吧。” “在下略有些好奇,还请姑娘不要推辞。”韩修竹温润剔透的眸子真诚无比,让人不忍拒绝。 沈欢喝了口宋祁熙特意给她安排的梨汁,清清嗓子道:“几位公子还是将东西收起来吧,我的确会画春宫,不过我有个怪癖,谁让我画春宫,我会不自觉带谁如画。恐怕几位公子没人想要入画吧。” 宋祁熙一个忍不住噗嗤笑出来,连一直冷脸的沈辉也有些忍俊不禁。 韩修竹、晏殊、卢赟三人都是世家中的佼佼者。便是霸道的晏殊涵养城府那也是一等一的,可是此时三人听到沈欢的一翻话着实哭笑不得。淡定从容都化为了浮云。 怎么会有沈欢这样的女子,她还真敢说。 沈欢看三人的反应也不禁笑道:“不过谁让三位公子长得令人心悦,我虽然不能给三位公子画春宫,但是可以送点小东西给三位公子。” 宋祁熙看沈欢露出原型,说话恢复了平日里的调调,有些头疼,他还真不该开玩笑。 倒是沈简面露不满:“潇君姑娘怎么可以厚此薄彼。” “若是能如得了殿下的脸,潇君自然愿意双手奉上。” 沈简露出这还差不多的神情,孩子气十足。 晏殊看着沈欢,眼神有些灼人:“想必潇君姑娘不会让我们失望吧。” “几位公子见多识广,我可不好保证。”沈欢笑道,然后招来青山让他去找钟秀去车上拿件东西。 青山回到宋祁熙身边时将钟灵钟秀安排在了外面,毕竟钟灵钟秀是沈欢的侍女,并不好光明正大的出现在这里。 青山会快将一个盒子拿了过来,沈欢眼中浮起笑意,拿着盒子走到桌子旁,桌子已经被清理干净了,于是沈欢就将盒子放下,然后轻轻打开。 众人往里看,发现里面整齐的摆放着黄豆大的银色珠子,兴中微诧,这是什么? 沈欢看着这些珠子心中感叹,这些小东西可以算是她来到这里后让她最惊喜的东西了。 其实这些珠子根本就是意外之喜,可以说这些珠子算是半个高科技产品,要不是胭脂阁中有个人喜欢炼毒炼丹,意外提炼出了半成品的轻稀土,沈欢根本就弄不出这东西来。 这是利用轻稀土和氧化铁合成高磁性磁铁,当然,因为技术有限,沈欢又不是学材料学得,所以这些小球只不过比普通磁铁磁力强一些,根本称不上高磁性,与现代的钕铁硼磁铁相比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不过,对于沈欢来说,这已经足够她重温一下她最喜欢的玩具——巴克球了。(想知道《附庸风雅》更多精彩动态吗?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选择添加朋友中添加公众号,搜索“wang”,关注公众号,再也不会错过每次更新!)(未完待续) ps:昨天上穿的有些急,所以忘了给大家解释一下,呼麦唱法其实是一种控制两个声部的唱法,因为这种唱法本身就很难,所以很难进行精细的控制~ 所以......所以......本文进行了夸张的艺术处理~~~哈哈 至于本章出现的高磁性磁铁,实在是作者君太喜欢玩儿巴克球,所以就给添进来了,过于不科学不现实还请大家自行忽略,作者君脑洞太大..... 第九十八章 邪教 沈欢担心自己变态的恢复能力暴露,立即用手捂住脸。 原本还笑意勾人的宋祁熙脸色瞬变,流光的桃花眸冷凝锐利的看着夜色笼罩的远方,他打了个响指,从旁边的房顶上出来两个黑衣人,半跪在他面前。 “追过去,能留活口最好。” 黑衣人立即转身飞走,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 宋祁熙转头看向沈欢,浅笑温柔,略带安抚:“小欢欢怎么样,手上没有。” 沈欢握住钟灵钟秀的手安抚他们,然后看着宋祁熙回笑道:“多亏了青山,毫发无损。” 宋祁熙松了口气,正在这时,没有走远的韩修竹三人过来了。 晏殊眉头微皱,犀利的眸子打量着沈欢。 卢赟关切道:“发生了什么事?” “无事,只是遇到了两个不长眼的。”宋祁熙接过青山从车上拔下来的羽箭,眯眼冷笑。 沈欢看着在月光下泛着幽光的箭头,不由笑道:“竟然淬毒。” 刺杀她的人难道不知道韶华郡主可是百毒不侵的吗。 晏殊轻哼:“愚蠢。” “天色这么晚,恐怕贼人还会有后招,不如我们一起送郡主回去吧。”韩修竹直接点破沈欢的身份。他知道沈欢今日出门并未做什么安排,不过是临时起意,身边只跟了两位影卫,如今宋祁熙的人派出去了,他担心这群人调虎离山,一会儿还会有埋伏。 宋祁熙略微沉吟:“还是长渊考虑的周全,那就麻烦三位了。” “举手之劳。”卢赟笑道。 沈欢受宠若惊,最难消受美男恩,心里真是又苦又甜啊。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可能是我今天赢得太多,连老天都看不过去了。”沈欢语气轻松,毫不在意。 …… 这跟老天有什么关系。还有,被刺杀的是郡主你。你能不能紧张一些。 刚才还有些凝重的气氛突然消失,这位怪异的郡主还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小欢欢赶紧进去,我们要走了。”宋祁熙无奈的催沈欢进车,她果然是破坏气氛的好手,什么事情都能让人觉得无所谓,没什么大不了。 沈欢挑眉,什么都没说进入马车,她已经很累了。 剩下了一路十分平静。有四位美男子护送,沈欢觉得就是现在被射死了也不枉此生了。 到郡主府的时候,沈欢已经睡着了,木清华和邓先生出来接她时看到马车旁风采各异的四位公子,都楞了一下。 邓先生向四人告谢,木清华到马车边将沈欢抱下来,看着熟睡的沈欢颇有深意的笑道:“怪不得回来这么晚,原来是有大艳遇呢,小欢欢果然厉害。” 钟秀钟灵走在她身旁,钟秀解释道:“方才郡主遇刺。几位公子怕路上再出事,就亲自护送郡主回来了。” 木清华闻言笑意收敛:“遇刺?在哪里?有多少人?” 进入郡主府内,一直暗中守卫沈欢的朔月出现在木清华身边。他淡漠道:“西市商家里肆附近,只有两个人,动手的那个人在二百米外射的箭,那人未用全力,杀意也不强烈,否则郡主也不会那么容易躲过去,多半只是试探。” “箭呢?” “宋公子拿走了。” “能看出端倪吗?” “可能是红莲教,上面淬的毒应该是红莲教独有的‘蓝焰’,二十年前我见过。” “红莲教早就被灭。‘蓝焰’虽是红莲教独有,但也曾外流过。并不一定就是红莲教的人”木清华虽这么说,但眼中犹疑。向来清俊舒展的眉毛皱起来。 红莲教是一个销声匿迹多年的组织,开创者是谁,创建时间是什么时候都不详,但势力强大,经常做出匪夷所思的事情,残忍暴虐,曾有多次血腥屠杀,弄得天下人心惶惶。 红莲教势力强大的时候,她还小,只知道这个组织十分古怪,里面的人疯狂而偏执,武力高强。朝廷当年为了剿灭他们,联合天罗山庄、少林寺、天门山中的高手,历时三年才将他们彻底瓦解,三大武林势力也因此元气大伤,所以提到红莲教,就让人觉得麻烦头疼。 “看来是为了试探我的能力。”在木清华怀中的沈欢说道,她刚才就醒了,“那支箭不是为了杀我,而是为了伤我。” 木清华抱住沈欢的肩膀突然一紧:“小欢欢,那只箭伤到你了?” 沈欢从她怀中下来,站起来认真道:“那只箭划破了我的脸。” “‘蓝焰’毒性强烈,溶血即爆发,基本无药可解,小欢欢伤口接触了‘蓝焰’,却丝毫无事。” 沈欢点头:“看来是为了测试我的能力,果然像传说中的一样百毒不侵。” 木清华和朔月对视一眼,脸色不好看,他们两人都知道红莲教的恐怖,沈欢本来就已经够危险的了,若今晚出手的真是红莲教,那沈欢的境地恐怕会更加糟糕了。 “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不过又多了一个势力,你们不用太担心,说不定对我还是件好事呢。” 沈欢见就连一向清风朗月的木清华都十分沉重的样子,就知道这个红莲教十分棘手。而且红莲教这个名字让沈欢不自觉想起前世那个从宋朝出现到清末都还有残余势力的白莲教,那可是让几个朝代都头痛的邪门宗教。说不定这个红莲教和那个白莲教的性质是一样的,沈欢想想就觉得牙疼。 看到沈欢轻松的样子,木清华也收起复杂的心思,浅笑道:“还是小欢欢想的开,反正有大公子在,就是红莲教也没什么可怕的。” “对了,邓先生呢?”沈欢伸伸腰,然后从怀中拿出晚上赢来的契纸,然后开心的嘴都快咧到耳后了,“不提那些不开心的事情了,今日发了笔大财,朔月你去帮我拿给邓先生,让邓先生着手处理。” 朔月接过契纸,转身回往前院。 木清华笑道:“小欢欢今日回来这么晚,还有四位公子护送,肯定玩儿的很开心吧?” 沈欢得意:“那是,今日我可是大出风头,可惜你没有跟着我去,没有见到我的风采……” 沈欢兴致勃勃的讲述今天的事情,木清华含笑倾听,知道沈欢说不下去再次困的睡过去。 从郡主府离开的宋祁熙握着刚才那支羽箭,眼神幽深复杂:“啧,这下又麻烦了。” 在他身边的青山突然道:“公子,刚才那只箭划破了郡主的脸。” 宋祁熙顿住,瞳孔骤缩,一字一句道:“你看清楚了。” “是,小人看得一清二楚,只是……”青山眼中闪过一丝惊恐,“郡主的那道伤口转瞬间就消失了,只留一丝血痕,小人以为自己眼花了,后来郡主用手捂住,血痕被擦掉,小人再看过去,郡主脸上已经一点痕迹都没有了。” 宋祁熙久久未言语,直到夜晚的一阵清风拂过,他才微动,眼神闪过一丝玩味的杀机:“既然敢打那样的主意,我和伯言不介意帮小欢欢把红莲教也收入囊下。”(未完待续) ps:这章有些少~~~ 月末总结:本月一共欠大家六章,四月慢慢还 今天写这么少一是因为最近写的有些复杂,大纲乱了,所以整理了一下。 第九十九章 流火 第二天,生物钟已经形成的沈欢依旧早早的起来了,虽然她还没有睡够。 吃过早饭,冯先生拿着昨天她赢来的契纸过来找她,他脸上小心翼翼的表情让沈欢觉得自己有种欺负人的感觉。 “邓先生请坐。”沈欢伸手示意,然后亲自给他倒了杯茶,“先生知道这几张契纸是我昨日赌斗赢来的吧。” 邓先生点头:“郡主,小人倒不是疑心它们的来处,小人自十三岁到庄子上做活,四十年来只熟悉府中的庶务,并未打理过这样的生意,怕有负郡主的嘱托。” 邓先生是陆家培养管理庶务的人,管理小小的一个郡主府自然不在话下,若要邓先生打理盐井和铁矿的生意,倒也并非难事,只是盐井和铁矿天高地远,郡主府中的人手也不够,邓先生离不开。 沈欢笑道:“邓先生知道,我初来乍到只认识几位朋友,手中又准备着其他的事情,如今已经没有人手可用,只能麻烦邓先生,若是邓先生腾不出手,不知道邓先生可有可靠的人选推荐?” 邓先生闻言有些惭愧,他并非胸怀大志之人,只是因为稳重老成,处事谨慎周全得到了主子的赏识,被提拔到郡主府时他虽未有什么不满,但也没有多少期待。 一段时间的相处下来,他对沈欢也有了几分真意,沈欢怪异事多,自己也没有多少做主子的自觉,他一开始还心中感叹她撑不起场子,但她却信任尊重他,并不是高高在上的那样,渐渐他却有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觉,因为沈欢待他的感觉让他从心底里熨帖坦然。说起来有些矫情,但他却十分受用,虽然他还是认为她并不是一个合格的主子。 他身为郡主府的大管事。却没有考虑过为郡主府培养些用得着的人才,实在有些失策。 “郡主。咱们府中的人手本就勉强,能打理铺子的人都没几个,就不用提管理盐井和铁矿了,况且这两处地方有些远,即便是现在找人手也怕不可靠。” 沈欢沉吟,邓先生说的是实情,但是他有一点没说,看来是不好意思。于是笑道:“邓风和邓力两位大哥跟着先生这么多年,也经营过铺子,派他们去如何。” 邓风和邓力是邓先生的儿子,如今一个在庄子上做事,一个跟在他身边。 邓先生苦笑:“回郡主,小人也曾考虑过他们两人,只是他们年轻,经验不足,骤然接受这么大的摊子,怕是行不来。” “先生处处为我着想。涵卿心中着实感动。只是人生在世,哪能事事周全,邓风邓力两位大哥或许欠缺些经验。但也是眼下最好的选择,更何况,若不给两位大哥机会历练,日后他们怎么能独当一面。这两处地方本就白白得来的,赚钱再其次,重要的是培养些人手,毕竟郡主府日后不会只有这一些产业,用人的地方还很多,邓先生大可不必如此谨慎。何不放开大胆的去做。”沈欢说道,眼睛真诚认真的看着邓先生。希望给他些鼓励。 邓先生闻言,怔然了半响。站起来郑重道:“小人一定不负郡主重托。” 沈欢轻笑:“先生跟我了这么长时间,还这么严肃,看来还是我做得不够好啊。” 邓先生面上也浮起一丝微笑,用人不疑说来容易,但也真正能做到人又有几个,而且眼前这个女孩儿直白简单,不不是想要利用他。 邓先生走后,沈欢又处理了些手中的事情。 赵玥那边接手了明宇商行的二十三家作坊,天天忙着疏理整合,天天要求沈欢派人给她,沈欢对这些作坊也比较上心,这些作坊涉及瓷器、首饰、造纸、织锦、染色、瓷器、造船等等十几个领域,而且规模不小,沈欢有很多想要但这个时代并没有的东西,很多都需要这些作坊来实现。 因此,她从胭脂阁调过去了几个人,同时还制定了毫无章法的各种章程,凡是她想到的有利于生产、提高效率或是研究创新的全都一股脑写了进去。此外她还列了个单子,等这些作坊一切都进入正轨时,她就可以让他们研究制造她想要的东西了。 胭脂阁那边会定时送来消息,她也只是一月处理一次,不过其中几个精于奇技淫巧的人物沈欢可没让他们闲着,她布置了几个任务给他们,所以时刻检查他们的进度。 她要送给韩修竹他们的小东西也是胭脂阁的这几个人给她的一个小惊喜——八音盒。 沈欢本来是想让他们做机械表来着,她曾和秦老头讨论过这个,秦老头十分感兴趣,只是因为两人相处时间短,没有把机械表弄出来。不过,沈欢被掳走后秦老头没有停下研究,但因为红河的事情,研究也搁置了,但他将研究成果给了秦越,秦越自上次沈欢上门表现良好后,就让人给她送过来了。 沈欢拿到秦老头的图纸后十分兴奋,就交给胭脂阁的张章,他是墨家传人,擅长机关术,沈欢觉得交给他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不过,为了让他了解其中的一些原理,沈欢就给他讲了一些八音盒的原理,沈欢觉得机械表和八音盒在原理上很多地方都是相通的。 沈欢的父母给沈欢留下过一个八音盒,那是沈欢的宝贝,只是有此不小心摔坏,沈欢心疼不已,却不想假他人之手,就自己自学自修,虽然最后她没有修好,但是对于八音盒的原理和构造已经非常了解了。 所以,张章在机械表上遇到阻碍的时候,就顺手把八音盒造出来了。八音盒虽然新奇,但没什么实用价值,而且音乐维持的时间只有三十秒左右,虽说也要制作一两个拍卖,但沈欢觉得赠送出去几个,吸引像韩修竹这样的名人。给拍卖行做一下广告也是挺划算的。 可惜沈欢手中只有三个做工粗糙的八音盒,根本不够给那几个人送过去,便就厚着脸皮想拖延几天。让那边多做几个,希望张章这个机械疯狂热爱者给她点儿面子。不要沉溺于机械表的研究就任性的不给做。 沈欢边给张章写信边暗叹自己没有一点儿当主子的权威,顺便设计了几个音乐盒造型,让邓先生拿去打造。 手里的事情处理完后,沈欢继续赶工长卷,齐亚嘉一脸不爽的来到她身边。 “这是怎么了,谁惹我们齐小爷。”沈欢看着齐亚嘉孩子气十足的猫眼露出不爽的气息,就觉得好玩儿。 “哼,你们每天都忙着各种事。不理小爷还不允许小爷自己找乐子。”齐亚嘉愤愤不满,他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肯陪他睡觉又香又软的姐姐,才没睡几天就被赶过来盯着沈欢。 “清华姐姐呢?”沈欢纳闷,自木清华来后,沈欢身边就不需要齐亚嘉跟着了。 “她出去了,让我告诉你最近不要出门。” 沈欢点头,红莲教的事情不简单,朔月也向她请假,要回胭脂阁安排些事情。 “你放心,小爷答应的事情就会做到。一定会保护好你的。”齐亚嘉的愤懑瞬间消失换上信誓旦旦洋洋得意的表情,然后勉为其难的向沈欢提出要求,“不过。为了犒劳小爷,你帮我把那位姐姐买下来吧。” …… “甜食和姐姐二选一。” 齐亚嘉猫眼瞪向沈欢,沈欢不理他,拿出颜料开始做准备。 最终还是齐亚嘉泄气,他冷哼道:“算了,小爷就知道你是个小气鬼。” 沈欢唇角勾笑:“齐小爷虽然不能抱着香香软软的姐姐睡觉,但是看在你这么辛苦的份上,我也不打算亏待你。” 齐亚嘉期待:“你要送给小爷什么东西?” “过几天你就知道了。”沈欢哄他,“我让厨房新作了些点心。你在一边儿吃,我要干活儿了。” 齐亚嘉虽然跳脱。看起来十分不靠谱,但这一次他却老老实实呆在沈欢身边。有时候闲的发慌了就自己耍会儿剑,流流汗,沈欢倒是有些心疼他,除了给他比他还要高的鸭绒抱枕,还给他弄了套积木让他自己摆着玩儿。 七月流火,天气闷热,接连下了几场暴雨也不见好转。 苏碧儿跟着祖父去当游医,赵玥忙的脚不沾地,只有秦越和安夏禾常来找她,偶尔陆珧和宋晓婕也会跟着安夏禾过来。 安夏禾苦夏,每次过来就抱着沈欢不撒手。 “嗯,还是抱着你舒服。”安夏禾和沈欢在后院的水榭中,一起躺在一张宽榻上,“你那个水晶宫修的实在漂亮,我也想弄一个。” 郡主府在两天前已经完全修正好了,沈欢带着安夏禾转了一圈儿,待看到花园里的玻璃暖房后,安夏禾惊叹不已。 “现在天太热,等凉快一点儿再修吧。”沈欢忙活了大半月的长卷终于完成,此时躺着偷懒,十分享受。 “你说你脑子里都是什么,怎么装了那么多稀罕东西,那个八音盒你什么时候给我。”安夏禾想到了这件事,转头质问沈欢。 沈欢面对美人实在没有招架之力,八音盒她千催万催才让张章制造了六个,全都送了出去,再想要,张大师就直接闭门,沈欢也无奈。 宋祁熙那天送马过来的时候,不要脸的连撒娇的招式都用出来了,沈欢也没给他变出个八音盒,只能带着无限怨念走了。 “过几日是芊芊生日,她可是指明要八音盒啊。”安夏禾笑道。 沈欢继续头疼,没近距离接触陆珧时,只觉得她是个高傲明艳的世家女,哪里知道熟悉之后这人就是热情傲娇的二货妹子,人前守礼,人后则完全不知道规矩为何物,跟团团圆圆那两只吃货在一起敢在地上打滚,让沈欢大跌眼镜。 沈欢可怜兮兮的看着安夏禾:“我把团团圆圆给她怎么样。” “卖宠求荣你都干的出来。”安夏禾开玩笑。 沈欢刚要反驳,钟秀过来道:“郡主,韩公子上门求见。”(未完待续) 第一百章 感情 沈欢和安夏禾愣住,韩公子虽然不少,但上门的这个肯定是韩修竹无疑,不过,他来干什么。 沈欢狐疑的看了安夏禾一眼。 安夏禾接收到沈欢‘有情况’的眼神,状似无所谓道:“看我做什么,他是来找你的。” 沈欢点头,不过她可没错过安夏禾眼中一闪而逝的讪然和羞恼,于是笑眯眯:“那就把韩公子请到这里来吧。” 安夏禾伸手轻柠沈欢的脸颊,似乎看破了她的意图,没好气道:“你便是再不懂规矩也应该知道不能随便请外男到内院吧。” 沈欢无所谓笑道:“那又怎么了,他又不是一般的外男,他可是和你订……” 安夏禾捂住沈欢瞎说的嘴巴,无可奈何道:“你去见他,可别说我在这里。” 沈欢眼中含笑,看的安夏禾有些不好意思,这才勉强同意:“我可以帮你,不过韩公子足智多谋,要是从我嘴里套出话,你可不要怪我。” 安夏禾美目瞪她,沈欢笑嘻嘻的站起来,离开了水榭。 沈欢到前院的正堂时,韩修竹正对着堂中的一副对联看的出神,那是沈欢写的。 “韩公子大驾光临,涵卿有失远迎……”沈欢说着客套话。 韩修竹转身,俊雅无双的面容令沈欢微微失神,他浅笑打断沈欢的废话道:“她还是不愿见我。” 答案显而易见,沈欢没有直接答复,只是笑道:“韩公子请坐。” 韩修竹坐下,郡主府待客都是送茶,沈欢不喜欢喝,就让人重上了酸梅汁。 “郡主心思巧妙。府中处处别致不同。”韩修竹放下酸梅汁,修眉也舒展了两份。 沈欢可不想和他绕圈子,于是直接问道:“不知道韩公子做了什么。竟让夏禾避之如洪水猛兽。” 沈欢这话说的有些夸张,不过她实在好奇韩修竹和安夏禾两人的关系。 韩修竹如墨玉般幽然润泽的瞳眸闪过一丝无奈。他轻叹道:“夏禾没有告诉你?” “没有。”沈欢干脆,安夏禾这人向来报喜不报忧,要是有什么事情,她通常都会自己解决后才会告诉旁人。 “我想提前婚期。”韩修竹没有因为是私事就隐瞒,他如今在翰林院当差,实在没什么意思,他想要外调,必须要先成亲。家里才会同意。 沈欢笑出来,带着股懒散的痞气笑道:“原来是韩公子逼婚把我们家夏禾吓住了。” 韩修竹唇角浅笑看着沈欢,让沈欢突然有种凉意。 “你们家?如果在下没记错的话,夏禾是我未过门的妻子。”韩修竹怡然温和,但是语气坚定。 沈欢挑眉:“是吗,我记得这桩婚事只是个交易而已。” “于夏禾看来确实是场交易,但这场交易是我千辛万苦费尽心思得来的,即便是交易,我也想要交易成功。”韩修竹说的诚恳认真。 沈欢心中微微触动,于是看向他问道:“为何想要夏禾?” 韩修竹微怔。他突然想起了第一次看到她对安夏洛明面高傲凶恶,暗下温柔体贴的时候,他那种心疼又好笑的奇异心情。心房似乎被什么东西占据,温痒甜酸,他想应该不会再有一个女子会让他有这种悸动的心情。 “为什么想要她?大概是因为她是唯一一个一颦一笑能能牵动我的女子,是唯一一个让我想要相伴相随,相守一生的女子。”韩修竹第一次这么直白的表明对安夏禾的心思,心中也有所顿悟,眼眸明亮坚定,风采更胜以往。 沈欢看着这样的韩修竹,突然想到了曾经也有过这样神色的小师叔。不由的有些心酸。 小师叔惊艳才绝,是书画一道百年难遇的奇才。他相貌清俊,气质清雅。倾慕他的人不知凡几,只可惜他却喜欢上了一个处处欺骗他且还有家室的男人。小师叔的骄傲自然不会允许自己和这个人在一起,即便这个人真心喜欢小师叔还为了小师叔不顾家中阻拦离了婚。 小师叔因为这段感情艺术造诣上达到了巅峰,作出了震撼业界的名画,但也因为这段感情生活变的犹如一摊死水,生机渺然。 沈欢不明白这种‘直教人生死相许’的感情,她也曾倾慕过人,追求过人,不过都是一闪而逝的激情。在沈欢看来,天地之大,足够丰富精彩,若将人的感情投放在那样渺小的一个境地,实在有些不值得。 爱情固然美好,可遇而不可求,但更多的美妙则是得不到的人进行的吹嘘,浮夸而不真实,人即便是没有爱情,有亲情、友情以及自己喜欢的事物,人生依然可以很幸福很精彩。 她虽然鼓励苏碧儿和秦翊,但只是觉得对于苏碧儿情窦初开的感觉堵不如疏,而且按照两个人的性格,在一起后即便没有爱情也生活应该会安稳平和。 不过韩修竹和安夏禾沈欢就不看好了,韩修竹和安夏禾两人身份背景都很复杂,陆璟曾直言道这两人的婚事不会这么容易。所以沈欢感动于韩修竹对安夏禾的这份感情,但还是持保留意见。 “韩公子的这番话我会转达个夏禾,至于夏禾到底怎么想,我是不会干预的。”沈欢垂眸,她其实不太明白韩修竹为何会告诉她这些,不过她不想在韩修竹面前暴露太多情绪。 韩修竹无所谓的笑笑,也不再多谈这个:“郡主和夏禾的生意准备的如何?” 沈欢抬头看他,眼睛闪亮:“怎么,你想帮忙。” 韩修竹不由好笑:“想要帮助郡主的人还在排队,韩某怎么好意思抢了他人的风头。” 沈欢顿时没了精神。 “不过在下可以在铺子开张那天为郡主捧场。” “你那里是为我捧场,分明是为了夏禾。”沈欢转眼一想,不对,韩修竹不会无缘无故提这个,于是狐疑的看向韩修竹,“韩公子有什么话就直说吧,夏禾还在后院等着我呢。” “听说郡主的铺子有种叫做‘千里眼’的新鲜事务……” “你从哪里听说的,晏殊?” “沈重在因为‘千里眼’在南边名声大震。” 沈欢眨眼,消化韩修竹说的这番话,不过还是觉得匪夷所思:“不过是一个小东西,怎么会名声大震。” 韩修竹摇头:“郡主低估了‘千里眼’在水战中的价值。” “所以说,韩公子是要提醒我不要那这个东西出来售卖。” 韩修竹颔首:“郡主可知那日刺杀你的红莲教为何又死灰复燃了吗?” 听到红莲教,沈欢苦脸,这些天她可没少看有关红莲教的资料,这个变态恐怖血腥的组织,比之现代的邪教可要疯狂多了,曾捕抓上百个满月婴儿用来献祭,还用什么处女的鲜血怎么怎么样,沈欢这么好的胃口看了那些都有些吃不下饭。 红莲教冒险露面刺探沈欢,多半是为了她变态的能力来的,但是觉得治病解毒这种功能还不至于让红莲教在长安城中动手,于是她追问木清华具体的情况,木清华才告诉她,红莲教的人认为可以利用沈欢可以炼制长生不老药。 沈欢无比黑线,这绝对是扯淡,根本就是无妄之灾,但是红莲教的人可是狂热追求永生去的,可想而知沈欢对他们的诱惑力了,所以这段时间沈欢根本不敢出门。 “其实这些年朝廷一直没有停止对红莲教妖徒的追查,红莲教便是没有烟消云散,但也不该有能力在长安组织起刺杀。”韩修竹向来温润的眸子突然闪现些锐利气息,“我推测,红莲教这些年应该潜藏在契丹,和大雪山勾结在了一起。” 沈欢顿悟:“那日射向我的那一箭不是我朝的人吧。” 射程那么远,那只箭不但方向精确,甚至在青山的保护下还伤到了沈欢,这绝对不是意外,因为那人一箭射出就走,根本没有看到结果,也从未想过补箭。 “‘千里眼’虽是小物,但在战事上却有大用,郡主要是拿出这东西来,契丹人若想得到,不会直接出面,很有可能会利用红莲教。” 沈欢沉吟,摸着下巴道:“他们想要也好说,正好可以借机设局阴他们一把。” 韩修竹失笑,这位郡主还真不害怕,不过她算计人的样子和安夏禾有两份相似,怪不得两人能成为朋友。 “郡主想要设局可不要坏了自己的生意。”韩修竹不想沈欢拿出‘千里眼’光明正大的售卖,要是牵扯到安夏禾就不好了。 “韩公子请放心。”沈欢知道韩修竹的意思。 韩修竹淡笑,他并不喜欢酸梅汁,还是觉得郡主府的茶不错,所以端起茶盏轻啜了一口,心中有些无可奈何,沈欢就是个大麻烦,现在安夏禾和她纠缠在了一起,他也不好坐视不理、 “郡主,你可知沈重裁过军后,会怎么处理那些被裁扯的水军吗?” 沈欢疑惑,韩修竹怎么会突然跳到这个话题上。 韩修竹看着沈欢,一字一句道:“如果南诏突然出事,他带着裁撤的水军前去平叛,岂不是更加合理。”(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一章 搅局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附庸风雅》更多支持!韩修竹的话令沈欢心中一震,她倒不是惊讶沈重也在打南诏的主意,只是没想到沈重会用这种方法,毕竟这种方法可操作性太低。 大夏朝的军队分为边军、卫军、府军,边军相当于现代的边防军,是最具有战斗力的军队,燕北军就是纯粹的边军,卫军则是朝廷从府兵中选拔善战者组成的野战部队,府兵为各地守备部队和卫军的后备兵源,都属常备军。大夏朝最有名的西北军立朝后一分为二,一部分作为边军驻守边疆,另一部分则变为了驻守地方的府军。 此外,府军还分为内府和外府,即国都长安地区的戍军为内府,内府除了十六卫将军衙门(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金吾卫、左右领军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专事天下军马还有长安皇城的北衙六军(皇家禁卫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内府的军队基本保留了先帝的虎贲军和金龙卫。 其他地方的军队为外府,全国各道、州、县要冲共设军府五百三十四所,总称折冲府,依编制规模分置上、中、下、三等,府军的骨干基本就是从前伍德军等几支大夏朝其他精锐的军队中抽调的,理论上来说战斗力还算可以。只是,随着天下承平,永业田开始私下买卖,土地兼并开始,南方不少府兵开始逃避官府服役。现如今的战斗力到底是什么情况谁也不知道。 若是南诏出现大事,除了那里驻守的一部分府军,临近地区的府军均可派兵过去。若是战斗力不行,自可以从其他地区调来精锐府兵。完全没有必要调动裁撤的水军。 “韩公子说的不过是推测,国有国法,军有军规,不是所有想捞功劳的人都可以带兵打仗。”沈欢淡道。 韩修竹不以为然的笑道:“话虽说如此,但是几万的士兵裁撤下来,若是处置不好,惹得南方动荡可不是小事。” 沈欢默然,大夏朝除了自己的水军还继承唐朝遗留下的水军。唐朝水军强盛,算下来本朝的水军如今已有十万之众。因为海洋上没有可以争雄的国家,所以本朝并没有所谓的海军,也不重视海洋管理,因此,这么多的水军大部分都留在了内河,而南北统一的帝国自然不需要太多的水军,裁撤就成的板上钉钉的事情。 一般裁撤的军队都会由国家分给他们永业田,由兵转农,只是天下人口繁盛。江南尤甚,好的田地早被瓜分干净,能分给这些水军的田地多半江南道偏南、也就是红河下游流域大部分尚未开发成熟的地区。显然大部分水军是不满意这样的分配的。 “若事发突然,沈重上奏请战,朝廷是不会坐视不理几万大军的诉求的。毕竟南诏即便是烟瘴之地,也是大量铜矿所在之地,没有士兵不愿意为铜矿打仗。”韩修竹见沈欢陷入沉思,不由补充道 沈重的做法虽然不合理,但若是时机恰巧,未必不可行。 沈欢却依然摇头:“打仗并非只是凑齐军队就可以进行的游戏,若没有足够的后勤保障。根本打不起来。朝廷中有不少人觊觎南诏,不会轻易将这块儿肥肉送给沈重。而且太多的人想要打压沈重,他得不到足够的支持。” 韩修竹轻笑:“郡主。你可知为何我要与你说这些。” 沈欢愣住,然后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看向韩修竹:“韩家不会想要支持沈重吧。” 韩修竹眸色深沉:“虽然并非我所愿,但韩家这一次会支持沈重。” 沈欢头大,韩家一直与世无争,也并不觊觎南诏的财富,怎么这会子掺和进来了…… “等等。”沈欢突然反应过来,“你说并非你所愿,韩家也会受制于人?不对,是安彦诸,安彦诸用你和夏禾的婚事做交易。” 韩修竹颔首:“其实,也并非仅仅为了此事,韩家虽对南诏的铜矿并不感兴趣,却也不希望它随意落在别人手中。” 其实,韩家上下甚至老太爷都不同意这件事情,沈重这个皇子与世家的恩怨太大,为人又深沉,并不是韩家支持的储君人选,为了韩修竹的婚事这样牺牲并不值得。但是韩修竹为了这件婚事,上下游说,从更长远更宏观的角度看待这件事情,认为这件事对韩家也并非坏事,才勉强得到韩家的支持。 沈欢叹息,她是不希望南诏落入其他任何人的手中的,虽说打下南诏可以不利用她,但是治理南诏一定脱不开沈欢,尤其是了解的南诏的实情后,她可不想做傀儡一辈子绑在南诏上。 “即便有韩家和安彦诸的支持,这件事情也并不一定成功。”沈欢道,先不说如今将南诏视为囊中之物的七皇子和郑家,就是隐退状态的陆家也不会同意这件事。 “若是陆太后也同意这件事呢。”韩修竹继续抛出重磅消息。 沈欢如今已经面无表情了。 陆太后虽然退居內帷,但是她的能量可却不小。陆家和陆太后关系微妙,虽然看起来亲如一家,但是之间却互有防备,陆太后做出这样不利于陆家的事情沈欢也不意外。 但是,与世无争的陆太后为何要干预这件事呢?她既不为陆家,也无亲子,这件事于她又有何干系呢? 沈欢百思不得其解。 “郡主也不必苦恼,莫说郡主,便是家中长辈也不明白太后这是何意。”韩修竹道,看着沈欢苦思冥想的小脸心中不免有些同情,“今日与郡主这番谈话,韩某并无私情,长安局势波澜诡谲,阴谋算计让人难以想象。郡主不过豆蔻之龄,实不该被牵扯到这些事中。” 沈欢扬脸微笑,丝毫没有阴霾:“涵卿多谢韩公子提醒。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很多事没有选择只能面对。” 韩修竹微怔。随即嘴角漾起浅笑:“我知夏禾缘何与你交好了。” 因为她们都是不惧困难坚持追求美好的女子,虽不是安夏洛那样剔透无暇的水晶,却是历经人世艰辛却依然保持纯粹本质的黑曜石。 沈欢送走韩修竹,回到书房,安夏禾正在看书。 “我都为韩公子可怜,怎么遇到你这样一个冷心肠的女子。”沈欢哀叹道。 安夏禾放下书,没有回应沈欢的打趣,反而幽幽道:“你说。不过两月,怎么事情全都乱套了呢。” 沈欢坐下,忍不住笑道:“只是你的心乱了而已。” 安夏禾点头苦笑,秀美绝伦的侧脸让人动容:“我没想到他那样假惺惺的人会对我动了真情,我本坚如磐石的一颗心被他搅得实在不得安宁,如今更是无脸面对夏洛了。” “我愿以为你是个坚定干脆的姑娘,怎么现在开始摇摆犹豫了。感情的事讲究你请我愿,若因为对夏洛的愧疚之情拒绝韩公子实在是不尊重夏洛和韩公子。” 安夏禾摇头:“这倒不至于,只是我并不确定对他的心意。” “都订过婚了再考虑心意,姑娘你也太迟钝了。”沈欢嗤笑。 “不过是权宜之计。” “显然韩公子不这样看。而且他也不会放过你。” 安夏禾愣住,有些迷惘道:“这并不是我想要,虽然我也不知道我想要什么……” 沈欢抱住她:“不用逼自己。随着自己的心意走就好,我给你弹琴听吧。” 安夏禾考虑了一下,学着陆珧的样子抬起下巴道:“我要听名满长安的潇君姑娘唱曲儿,可不想听什么劳什子胡琴。” “悉听遵命。”沈欢笑道,然后张口便唱:“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安夏禾连连摆手:“快换快换,谁要听这些情情爱爱的。” “惊觉相思不露。原来只因已入骨……”沈欢摇头晃脑的唱到。 安夏禾气笑,站起来作势要拧沈欢的脸:“你这个不害臊的下丫头。” “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沈欢跳开安夏禾的魔爪,曲子由情转哀。 “你就不能给我唱点儿好的。”安夏禾无奈。 沈欢画风一转,改为豫剧的女驸马,直把安夏禾唱的笑的直不起腰来。 最后忍无可忍的安夏禾一把抓住沈欢将她按到榻上。 “好姑娘,我错了,你饶了我吧。”沈欢被安夏禾挠的笑的眼泪都出来的。 安夏禾头发微乱,双颊嫣红,眼波盈盈的眸子毫无杀伤力的瞪着沈欢,反而更多了两份风情:“让你老不正经,就不能好好哄哄我。” 沈欢气喘吁吁的坐起来,整理了下衣襟,拿起胡琴认认真真给安夏禾唱了支曲子。 明媚夏日的午后,舒缓自由的曲子萦绕在精致的檐角,豆蔻年华的少女托着下巴认真聆听,心中虽有太多烦恼,此时的一刻却静儿无忧。 安夏禾离开后,沈欢让木清华去找陆璟,希望能和他见一面。 不过,消息传过去几天没有回应,便是宋祁熙也没有反应。 沈欢本想找晏殊,只是回过头想,即便是沈重要率兵攻打南诏,也不会选择这个时节,于是也不那么着急,便沉下心来准备拍卖行的事情。 可惜暑气还未消,女学就开学了。(我的小说《附庸风雅》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二章 安彦诸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附庸风雅》更多支持!女学的开学一如既往的热闹,这么多天来她第一次出门,看到这么多鲜活青春的女孩子,原本还稍微有些压抑的心情也变得明快许多。 她何必担忧,她又何必畏惧,无论怎么样,只要她的命还在,想要的的一切都可以慢慢筹划。 炎热的天气让长安这些娇贵的女子们也没了精气神儿,顶着炎炎烈日上御射课简直要把所有人折磨疯,便是沈欢如今的冰寒体质也觉得受不了,一节课下来一大半儿的天之骄女们都中了暑,很不幸,沈欢也没有逃脱一节。 因为中暑,沈欢请了假,正好碰上陆珧的生辰。 沈欢因为安夏禾的缘故,和陆珧关系也不错,因此受到了邀请。于是沈欢和安夏禾约好要一起去陆府。 因为安府离陆府更近一些,所以沈欢先出发到安府,同安夏禾汇合。 清晨阳光明亮,空气清新,微微有徐风拂来,十分舒爽,沈欢不喜欢闷在车厢,就掀开了车帘。 快到安府时,远远的迎面一匹棕红色骏马,上面坐着一人,姿态优雅,衣袖宽大,似乎有隐约雾气流散与男子周身,散发着悠远清芬,宛若孤鸿飞雪,远远看过去有种飘逸似仙的美感。 待两边靠的更近,沈欢看清楚了来人的面容,他的容颜好像仙山兰芝,俊逸中带有一丝有种静止于时光的瑞丽,仿佛从未遭遇过污秽,让人在崇敬中忍不住自惭形秽。 好一个风义出众的漂亮人物。沈欢心中赞叹。 当沈欢接触的这个人的双眸时,却忍不住心中一个激灵。那双平静幽然的眸子仿佛在电光火石间就刺透了沈欢,让沈欢无所遁形。这个人纯黑的眸子看似温柔清和,实则深处犀利锐寒。 这是个危险的人物。沈欢内心警告自己。 这人是安彦诸,沈欢曾远远的见过他一眼,没想到两人会在这样的情形下见面。 安彦诸看清沈欢,勒马停下,怡然温和的浅笑,高雅圣洁,声音温柔的如一缕清泉,沁人心脾:“韶华郡主。” 沈欢回笑:“安大人。” “郡主是要来找夏禾的?” 沈欢理所应当的点头。然后毫不客气道:“所以大人不要耽搁我的时间了。” 沈欢话音刚落,作为车夫的木清华便驾车迅速向前,将安彦诸甩在了后面。 安彦诸没有扭头,坐在马车上毫无所谓的轻笑一声,温和的眸子犹如深潭,让他身边的随从窒息。 这边木清华笑道:“怎么,小欢欢不喜欢他。” 安彦诸可是长安城最受欢迎的男人了,上至八岁稚龄女孩儿上至八十岁老太都为他倾倒,便是木清华自己,若不是见惯了大公子那样的人物。恐怕也会拜倒在安彦诸的风采之下吧。 毕竟,安彦诸除了长相迷人,气质出众外。还比那些年轻的美男们多了政治上的建树,多年身居高位的威仪也不是小伙子们能比拟的。 可是,沈欢却觉得这个男人让人厌恶,不是因为安彦诸的眼神,而是安彦诸与当年欺骗小师叔的那个男人气质实在是太像了! 沈欢生平没有讨厌过什么人,姬清玄算半个,而背叛小师叔的那个男人是一个。 那个人和安彦诸有着让人讨厌的气质——虚伪,这种虚伪不是单纯的表里不一,而是打着大义的名号利用着虚华的外表为自己的利欲心作掩护。这种人对谁都能付出真心。但在真心中他们理所当然的掺杂着其他的心思,并不以为然。 “清华姐姐别提他了。我有些恶心。”沈欢接过钟秀给她倒的温水,她不是喜欢怀念过去的人。但安彦诸的出现却勾起了她许多不美好的回忆。 木清华不知道沈欢怎么了,她只是惊奇沈欢竟然对安彦诸感到恶心。 到了安府,沈欢已经好多了。 安夏禾早就准备好,就等着她了。 “第一次进安府,要不要拜访一下安伯母。” 安夏禾笑着摇头:“还是算了,你这样跳脱的性格还不把我母亲吓住了。” 其实安夏禾心中苦笑,她母亲虽然因为小舅舅无事而情绪安稳了一些,可整个人突然有些神神叨叨,让人瘆然。她这些天既要应对韩修竹的死缠烂打,还要全面接受母亲手中的财产势力,实在不想再节外生枝了,她母亲现在见不了陌生人。 沈欢心中有些可惜,因为精神力强,专注度高,所以如今她的催眠术也有一定境界了。从与安夏禾的谈话可以推测她母亲精神有些问题,沈欢想着见她母亲一面,观察一下她的情况,看看自己能不能帮些忙。 不过今日也不是看病的时候,所以沈欢也没有失落,她和安夏禾牵着手上车,前往陆府。 “我来的时候碰到安彦诸了。”沈欢道。 安夏禾愣了一下,眼神微冷:“哦,因为夏洛身体有些不适,他担心,所以没有去上朝。” 沈欢了然,怪不得这个时候她能碰到安彦诸。 “你别看他谪仙一般的人物就被他迷惑。”安夏禾有些担心,“他这人实在危险,而且因为南诏,他对你早有算计,所以你……” 沈欢笑道:“我才不会被他那样虚伪的人迷惑呢,要迷惑也要被你这种表里不一的人迷惑。” 听到沈欢这般不正经的言语,安夏禾有些放心,也是,沈涵卿可不是一般女子,她可是个怪女子,普通人喜欢的她可不一定喜欢。 两人说着聊着就到了陆府。 陆家没有大摆筵席,只是邀请了些通家之好以及陆珧的一些好友。 陆家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本家亲戚,除了云游个鱼行。陆家一共才六口人,通家之好同样也不多。所以定国公府的大门虽然装饰的喜气洋洋,但是依然显得有些冷清。 陆珧一身标志性的亮红色衣裙显得十分精神。她精致的眉目神采奕奕,漂亮的脸蛋泛着骄阳般的光辉。 见到沈欢和安夏禾。她开心的跑过来,晶亮的桃花眸闪烁着明媚的笑意:“你们两个终于来了。” 两人笑着给陆珧祝贺。 陆珧带两人进去,拜见长辈。 陆睿和薛凝玉今日也精神喜气,对沈欢和安夏禾十分温和。不过,沈欢进入大堂后,眼睛就瞟向了坐在那里同宋祁熙交谈的陆璟。 这人一段时间不见,气质倒是更加广袤深邃了,只是看到他那副闲适淡然的样子。沈欢就忍不住磨牙。 不过见过长辈后,陆珧就带着两人离开大堂去了她住的明华院,沈欢也没机会和陆璟接触。 “涵卿,你小时候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你还记不记得府里的样子。”陆珧看向沈欢,安夏禾来过陆府很多次,已经很熟悉了,但沈欢这是入长安后第一次来。 沈欢眨眨眼,摸着下巴道:“有些印象,大致还记得。不过,你确定这么热的天你要带我去逛园子。” 陆珧瞬间蔫了,她也是苦夏的人啊。 安夏禾笑出来:“好了。还是先过去明华院吧,别让晓婕等久了。” 陆珧立即点头表示同意:“那我们就直走,我可有些迫不及待想要见你们两个的贺礼了。” 三人一路说笑来到明华院,还未进去,就听到里面鸡飞狗跳的各种声音。 “哎呦,快拦着。” “小祖宗,您快放下啊。” “曦哥儿!” …… 陆珧明眸一瞪,眼中升起炎火,双拳紧握:“这个臭小子。” 说完。陆珧直冲了进去。 安夏禾好笑:“这下可有的热闹了。” 沈欢好奇,不知道陆珧的这个顽皮弟弟闹出了什么风波。 沈欢和安夏禾两人进如明华院。顿觉清爽,陆珧不喜欢什么花花草草。只喜欢高大的乔木,所以院中绿荫遍地。 不过沈欢还没来得及呼吸口凉爽的空气,就被迎面而来的一个小身影扑了个正着。 “涵卿,抓住他!”陆珧喊道,她旁边跟着气喘吁吁的宋晓婕。 沈欢反应过来一把抓住撞过来的小豆丁。 小豆丁约莫三四岁,精致漂亮的像是玉帝的坐下仙童,脸蛋白皙如瓷,不过此时双颊潮红,更显可爱。仙童头发乌黑如墨,扎成小爪髻,黑亮如葡萄般的眸子熠熠灵动。 光从相貌上来说,这肯定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孩子。 不过,此时的仙童,黑黑的小眉毛紧皱,脸上桀骜不爽:“女人,快放开我。” 沈欢笑出来,蹲下与他平视:“我可不是女人,我现在还是女孩子呢。” 陆曦明显愣了一下,随即撇嘴:“女人和女孩子有什么区别,不都会沉迷在本公子的美貌下。” 沈欢被他这幅可爱的样子迷的不行,立即凑过去亲了他弹软的脸蛋儿:“所以面的美色我把持不住你不能怪我啊。” 本来因为那一下亲吻眼中燃烧怒火的陆曦听到这句话没有发火,而是挑眉冷哼道:“虽然你会说话,但毕竟冒犯了本公子,我就罚你……” 突然,一只手将他拎了起来,原来是陆珧。 “放开我,你个野蛮人。”陆曦小胳膊腿儿扑腾着。 陆珧毫不怜惜的拧了把他的脸,眼眸微眯,声音危险道:“臭小子,你再动我就把你的头剃了去和辰哥儿作伴儿。” 陆曦瞬间安静,但却不服气道:“就算是光头我也是个貌美的光头。” 沈欢笑的站不起来。(我的小说《附庸风雅》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未完待续) ps:我昨天上传后竟然忘了发表了...... 对自己的智商已经不抱希望 今天两章一起发表~ 第一百零三章 礼物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附庸风雅》更多支持!陆曦这个活宝被陆珧送走了,望着一片狼藉的院子,一向神采奕奕的陆珧也不由得扶额。 “这个臭小子,真该好好收拾一顿了。” 宋晓婕无奈笑道:“幸好来的是他,要是辰哥儿,可就不容易收拾了。” 陆珧唇角划起一抹幸灾乐祸的笑意:“还是伯言哥哥厉害,一把抓住了辰哥儿命门,将这一肚子坏水儿的臭小子的头发剃了,一个月都不敢出门儿。” 沈欢闻言,深觉陆家这对儿双胞胎男孩儿有意思。 安夏禾抿嘴笑道:“一会儿宴席上你的两个活宝弟弟会不会在。” 陆珧望天:“最好不在,我可不希望我的生辰宴被这两个臭小子弄得鸡飞狗跳。” 宋晓婕安慰她:“不会的,有表哥在,他们两个准会比谁都乖。” 陆珧眼睛一亮:“对啊,有伯言哥哥在,什么都不用担心,咱们快进去吧。记得把你们的寿礼都准备好,一会儿姑娘我可就要验收了,要是不满意就让你们陪着两个臭小子玩儿,相信你们一定会终身难忘。” 陆珧的闺房同沈欢的卧房风格很相似,开阔亮堂,清爽自然,没有繁杂的饰物,不过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屋里摆的每一件东西都不是凡品。 四人坐在一张黑色的材质似石如玉的圆桌旁,清凉无比。 沈欢,安夏禾和宋晓婕互相交换了眼神,宋晓婕双手摊在桌上:“你们两个可别看我,我已经给芊芊送过了。” 陆珧笑眯眯道:“晓婕给我送了她亲手制的清岚香。” 清岚香,传说中晋朝名士顾惜然为亡妻所制。香味儿虽清淡自然,却能够经久不消,工艺复杂。十分难制。 沈欢和安夏禾苦脸,两人最近这段时间都忙得不得了。根本就没有为陆珧精心准备生辰礼物。 陆珧挑眉,明亮的桃花眼没有丝毫妩媚反而有些英气,她伸手到沈欢和安夏禾面前:“快拿出来吧。” 安夏禾笑着轻叹一声,然后从袖中拿出一个细长的楠木盒子:“手艺粗浅,芊芊可不要嫌弃啊。” 陆珧轻哼:“那得看是什么了。” 她说着,就打开了盒子,盒子里正安静的躺着一只木簪,簪子表面光滑。纹理自然漂亮,上面刻着几朵全开或半开的木槿花,虽不是很精致,但线条灵动,很有几分鲜活的味道。 陆珧扬起灿烂的笑容:“你竟然真的亲手雕了簪子。” 安夏禾一副不堪回首的样子:“下次我再也不会答应你这种要求了,为了这支比小摊贩卖的还粗糙的簪子,我都快用了一整棵树了。” 陆珧咯咯笑道:“我就喜欢这支笔小摊贩卖的还粗糙的簪子。” 沈欢顺手将盛放簪子的盒子拿到眼前看,忍不住笑道:“这下可真是买椟还珠了。” 其他三人看着精致贵重的盒子,也都大笑。 陆珧将簪子放好,然后目光火热的看着沈欢。 谁都知道沈欢鬼主意多。手中好玩儿的东西也多,好不容易有此正大光明收礼的机会,怎么可以错过。 安夏禾和宋晓婕在一旁托着美腮看好戏。 沈欢顿觉压力山大。陆珧想要的是八音盒,可惜沈欢没有给她弄到,张章那个狡猾的老头给他的住处安了机关,没人能进去。 沈欢心虚的嘿嘿一笑,然后从袖子中掏出一个巴掌大的小册子。 三人好奇的凑过去看,小册子与普通的书封面一眼,蓝底白框黑子,封面上写着四个潇洒俊逸的字——女学记事。 陆珧接过,心中闪过一个荒谬的想法。不会是春宫图吧,虽然这个想法瞬间就被陆珧否定。但是她觉得这东西可能有些超乎寻常,于是狐疑的看着沈欢:“不会是你编的话本吧。” 看到三人都屏息静气的看着自己送的《女学记事》。沈欢心想,自己平时都做了什么事,怎么让三位漂亮的女孩儿对自己送的东西这么的……期待和惊恐…… “想知道是什么就打开看嘛,这可是我在女学半年来的心血。” 陆珧伸出白皙修长的手指挑开了封面,待看到里面是方方块块儿的图画时,突然提了一口气,于是迅速抽离手指,有些惊震惊的看着沈欢:“你...真的…真的给我送春宫!” 没看到里面的安夏禾与宋晓婕同样震惊,竟异口同声道:“不会吧!” …… 果然饭可以乱吃,玩笑不可以乱开。 沈欢伸手拿起《女学记事》,摸着下巴邪笑道:“怎么,不敢看?” 宋晓婕皱眉立即道:“这种东西怎么能看。” 陆珧眯眼打量那本小册子,既相看又不想看的狐疑样子实在可爱。 倒是安夏禾最了解沈欢,她知道沈欢虽然爱开玩笑,但为人还没有那么下流……安夏禾心中弱弱的为沈欢辩解,不过沈欢也很可能做出这种事…… 沈欢肚子笑的抽疼,但表面上还是笑的不怀好意。 陆珧想了想还是决定伸手,但宋晓婕立即拦下:“芊芊,这种东西不能看。” 安夏禾此时却趁机从沈欢手中将《女学记事》抽出来:“还是先让我检验一下吧。” 此时,沈欢再也忍不住,直接趴在桌子上笑。 安夏禾看了两页,也忍不住笑出来,然后扬了扬手中的《女学记事》:“芊芊,这个先借我看两天如何。” 陆珧不知道是开心还是失望:“不是春宫?” 安夏禾摇头。 陆珧和宋晓婕瞪眼:“那你还看!” 安夏禾唇角勾笑道:“我都不知道什么是春宫,自然无法判断这是不是春宫了。” 这下陆珧和宋晓婕明白了,《女学记事》肯定不是春宫,不过那又是什么呢?陆珧努力回忆刚才自己看到的框框,里面似乎画着奇奇怪怪的东西。 安夏禾没有沈欢的恶趣味。于是将《女学记事》递给陆珧:“喏,你们看吧。” 陆珧接过,然后宋晓婕两人凑在一起看起来。 “这是……什么画?”陆珧眼睛瞪的圆圆的。光彩流溢。 笑够了的沈欢从桌子上爬起来为三人解释道:“我在女学常常听不下课,闲着无聊就为每个人设计了一个可爱版的形象。将女学里有意思的事情画下来。” 为了练习对人物神韵的捕捉,沈欢喜欢画q版的人物,在女学练习时,常常就以女学里的人为模特,后来画着画着,就仿照漫画那样画起来,将有意思的事情记录下来,回去给钟灵钟秀解闷儿。 沈欢送给陆珧的这本小册子。是她精心挑选的十二件记事,不但简单的上了色,还很用心进行了装帧,小巧精致,适合偷着看。 到底是年轻的女孩儿,很容易被这种可爱有趣的事物吸引,几人一边看一边笑还顺带讨论起女学的八卦,一点儿世家女的风度和仪态都没有。 几人正八卦的起兴,薛凝玉身边的许嬷嬷过来,通知几人宴席要开始了。于是沈欢三人离开前往大堂,独留陆珧修整妆容。 陆家的宾客虽少,但都相貌堂堂。仪态大方,此时风俗开放,又都是熟人,虽然男女分席,但都在一个地方,放眼看过去,三张桌子上就属沈欢最打眼。 无他,最丑而已。 不过,宾客有礼。没有人关赤愣愣的看沈欢,沈欢也丝毫没有拉低整体颜值的感觉。吃的开心。 若说郡主府的吃食经典绝妙,饕餮楼的就是精巧造极。而陆家的吃食则是韵味无穷。每道菜看似简单,但搭配巧妙,初入嘴觉得平淡,但吃下去就能感受到各种滋味在舌尖萦绕,十分美妙。 宴席结束后,陆珧跟着陆睿夫妇送走了一些宾客,沈欢三人被陆珧特意交代留下来,然后被带到陆家的一个水榭,那里视野开阔,风景优美,最重要的是凉爽异常。 不过,谁能告诉她们,为什么陆璟和宋祁熙会在这里。 陆璟倚在一侧,姿态悠然,坐在他一侧的宋祁熙笑眯眯道:“芊芊说今日是她的生辰,只吃一顿饭怎么可以,当然要找些其他的乐趣。” 沈欢和安夏禾对视,怎么感觉不妙。 宋晓婕倒是开心,她好不容易能跟陆璟接触一次:“那芊芊想干什么?” 陆璟和宋祁熙同时看向沈欢,沈欢惊疑。 还是宋祁熙厚道,为沈欢解释道:“芊芊迷恋上了玩儿纸牌。” 沈欢心念罪过,她不过是和安夏禾还有陆珧玩儿过一次斗地主,顺带送了陆珧一副纸牌,没想到竟然引诱了一个豆蔻少女入网。 “可是纸牌不是只有三个人能玩儿吗?”宋晓婕疑惑,她同陆珧一起玩儿过,以为只有那一种玩儿法。 宋祁熙冲着沈欢眨眼道:“那就要看郡主了,芊芊从安姑娘那里听说郡主手里还有一种更好玩儿的方法。” 沈欢也眨眼,陆姑娘可真厉害,这是要把她的商业机密给挖出来啊。 安夏禾轻咳:“宋公子,这恐怕有些不合适。” 陆璟幽邃的眸子看着沈欢:“如果你愿意分享,或许我会留沈重一条命。” 沈欢眼皮一跳,抬头看向陆璟确定他没有说笑。(小说《附庸风雅》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四章 解惑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附庸风雅》更多支持!陆璟的表情一如平常淡然从容,看不出什么。 这次沈重想要谋求南诏,可以说是阻碍重重,但是他的背后也有不小的助力,就算图谋不成也不一定会丢了命,除非,陆璟给他挖了圈套? 沈欢觉得陆家和沈重基本是天然对立,没什么放过不放过一说,即便这次陆璟勉强放沈重一把,以后也不会轻易放过他,反正沈欢不相信陆璟会让沈重好过。 不过,陆璟为什么要这样试探她? 在场的所有人都察觉到了沈欢和陆璟之间有些微妙的气场,一时都没有言语。 沈欢勾唇轻笑道:“没想到陆公子也会开玩笑,我从来不知道五皇子跟我有什么交情。” 陆璟唇角微勾,这一笑清淡却带有一丝瑰丽,在清凉的水榭中荡漾着层层光华,说不出的迷人。 “郡主记得就好,不过你要是愿意拿出来新的玩儿法,我可以答应你一件事情。” 沈欢还琢磨着陆璟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会儿陆璟这么说她立即抛开了其他心思,陆大公子承诺的一件事情,不要白不要! “那可就说好了,陆公子可不能反悔。” “不能反悔什么?”陆珧过来了,好奇的看着在场几人有些奇怪的反应。 宋祁熙笑道:“芊芊回来的正是时候,伯言刚帮你搞定了郡主。” 陆珧反应极快,瞬间明白了是什么事情,于是开心的扑向陆璟:“伯言哥哥出马拿下涵卿还不是手到擒来的。” …… 沈欢黑线,她虽然好色。但面对美色还是有点儿自控力的吧。 陆珧抱过陆璟,有蹦跳到沈欢面前,一双晶亮灵动的美眸看着她:“涵卿可不能藏私哦。快把你压箱底的东西拿出来吧。” 沈欢鬼使神差的摸了把陆珧滑嫩的脸蛋儿,心情不错的想。既然这么漂亮的妹子都求她了,还卖什么关子,于是豪气道:“拿牌过来吧!” 陆珧对沈欢揩油的行为丝毫不介意,反而乐滋滋的去拿牌:“一早就准备好了。” 沈欢的纸牌和现代的扑克牌有些不同,首先就是数字都不是阿拉伯数字,而是正儿八经的汉字,至于jqk沈欢简单粗暴的用王、后、帝代替,图画全都用沈欢自己瞎画的抽象肖像画。大小王,沈欢就说是大小神,画的也是抽象风格的神灵,反正没人认出来画的那是什么神。 陆珧拿出的这副牌,内容和沈欢设计的都一样,但是……谁来告诉她,这到底是什么材质。 表面光滑细腻,触手温润,莹白如玉,质地软硬适中。 沈欢拿着一张牌观察。 “象牙。”陆璟不是何时走到了她身边。 沈欢撇嘴。万恶的社会。 古人处理象牙的工艺很高超,除了最简单的雕刻当摆设,或是制作成各种精美的玩物。还有一种工艺,可以将象牙软化,编织成席子。 象牙簟的历史非常悠久,且象牙簟纹理细密均匀,席面平整光滑,柔软舒适,收卷自如,夏天铺垫时较草席、竹席更为凉爽宜人,在席地而坐习俗流行的年代里。使用用象牙丝编织的席子,在上层社会是非常常见的。沈欢那里还有太后送给她的一席。 没想到陆家更加豪奢,直接拿象牙制作扑克牌! 虽然说现在的大象不想现代社会那样被灭的丧尽天良。但沈欢拿着还是有些不舒服。 可是大家也做好了,沈欢也不是扫兴的人,便将心底的别扭压了下去。 沈欢压箱底的玩儿法不是别的,其实就是现代非常流行的德州扑克,沈欢一开始的想法是开赌场,赌的方法就是德州扑克,这种赌法安静雅致,刺激有趣,竞技性很好,玩儿起来也不用像其他赌场那样吵闹,专门为喜欢装叉的世家子弟准备。 德州扑克易学,基本上所有人都能在十分钟内掌握基本游戏规则和简单技巧,但是要精通德州扑克,成为德州扑克的常胜将军就不能仅依靠运气了,打德州扑克,更多需要的是玩家的智慧和不断的实战锻炼,所以德州扑克也被称为“学一时,精一世”的游戏。它最大的魅力在于玩家在玩儿的时候可以通过诈、诱等各种手段,误导对手,从而把对手“骗上贼船”或者吓跑“胆小如鼠”者。 所以这款游戏适合聪明人、心机深沉者、以及好演员。 因此,这个游戏玩儿下来,沈欢除了刚开始还占些优势,后面就完全被陆璟、宋祁熙以及安夏禾压制,最让人受不了的是陆珧,这姑娘是完全不掩饰情绪,偏偏手气好的不得了。 不过也是陆珧最没有耐心,她觉得这个游戏还不如斗地主好玩儿,所以玩儿了几轮之后就不想再玩儿了。 “没意思。”陆珧小声嘟囔。 这一轮陆珧早就弃牌了,此时台面上只剩下陆璟和安夏禾,两人到了翻牌的关键时刻,其他人都在屏息静息。 沈欢点头表示赞同,其实她只是会玩儿,一点儿都不精通,可以说从开始玩儿德州扑克到现在基本没有赢过,所以她对这个游戏的兴趣一直都不大,当初要不是为了追求人家,她也不会学这玩意儿。 陆璟轻瞥了陆珧和沈欢一眼,然后亮出自己的最后一张牌,满江红正好赢了安夏禾的顺子。 “今日就先到此。”陆璟赢后直接站起来,“郡主跟我过来一下。” 沈欢顶着宋祁熙和安夏禾略带深意的眼神,以及宋晓婕复杂的眼神跟着站起来。 唯有陆珧开心:“咱们玩儿斗地主吧。” …… 沈欢跟着陆璟从水榭出来,因为阳光灼热,沈欢就跟在陆璟身后,走在他的阴影里。 “前几日我让清华姐姐找你。你怎么没有回信儿。”沈欢突然觉得和陆璟这样沉默的走着有些尴尬,于是开口道。 “在查红莲教。”陆璟也没有卖关子。 沈欢点头:“查出什么了吗?” 陆璟偏头看了沈欢一眼:“他们也想要你。” 沈欢撇嘴:“这没什么可质疑的,我就是这么抢手。” 陆璟淡笑:“红莲教这些年很低调。触角也不深,长安的几个人很容易就能挖出来。不过没有什么利用价值。” “那天刺杀我的人抓到了吗?” “没有。” 陆璟说的这么干脆沈欢倒是不好直说他无能了。 “长安有人保他们,势力很大。” “有没有怀疑目标?” “以后小心卢家就是了。” “卢家?”沈欢惊诧。 “红莲教最近的动作不会太大,你不用担心。” 沈欢笑道:“要担心也是陆公子你啊,他们都在同你争抢我,你就没有一点儿危机意识。” 一时儿没注意,沈欢又开始乱说话了。 陆璟闻言直接停下,转身伸手勾住沈欢的下巴,向来高深莫测令人无法直视的俊颜带着一丝令沈欢心中打鼓的笑意:“如今这个样子就已经这么抢手。不知道卸了妆的样子会怎样。” 沈欢咽了下口水:“你怎么看出来的。” 这一段时间沈欢恢复的不错,所以容貌上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沈欢略微正常的样子绝对令人惊讶,虽然还称不上绝世,但是耐不住底子好,皮肤好,已经能看出些祸水的端倪了。 学画画的人不一定都会化妆,但是学会化妆后可要比一般人厉害,对于向木清华学过几招的沈欢来说,掩饰自己正变的越来越正常的相貌一点儿都不成问题。 陆璟放开了她。没有直接回答沈欢的问题,反而道:“清华的易容术只是学了皮毛,要不要找个人教教你。” 沈欢直接拒绝。胭脂阁也有会易容的人,她可不想再承陆璟的情。 两人说着走着,一会儿就到了臧阅楼,是陆家的一座书楼。 “为什么要在这里?”沈欢奇怪。 “我喜欢。” …… 臧阅楼四面环水,景致极好。两人到二楼,窗边视野开阔,令人心旷神怡。 沈欢走累了就直接坐下,陆璟坐在她对面。 “有什么想知道的就直接问吧。”陆璟道,他知道沈欢有很多疑问。好不容易有了时间,也有了心情。他愿意挑一些事情为沈欢解疑。 沈欢道:“韩公子告诉我沈重的事了,他能成功带兵到南诏吗?” “你希望他能成功吗?” 沈欢郁闷:“是我在问你。” “这件事我也很意外。”陆璟平静道。“不过,反倒更有利于我们。” 沈欢挑眉,他这是什么意思。 “任何谋略都不可能毫无破绽,也无人能做到滴水不漏,万事周全。”陆璟垂眸,长直的浓密睫毛十分安静,显得有些漫不经心,“万事都在变化,正真的聪明在于审时度势,顺势而行,既然他能拉拢到那么多人,就让他去南诏见识一下吧。” 沈欢知道陆璟说这些不是为自己不能阻止沈重而辩解,再联系他说要留沈重一条命的话,沈欢心中有些寒意,到底是小看了他,陆璟可是在南诏经营过三年的,可不仅仅只修了运河 “你在南诏给他设了什么杀局。” 陆璟抬眼看着沈欢:“现在揭露结局还为时尚早。” 沈欢知道陆璟不想告诉她的事情,追问也无果,于是直接换了问题:“沈辉和郑家不会轻易善罢甘休,还有晏家,而且他们和姬清玄还有勾结,这件事情他们会怎样?” “既然都反对沈重,就能暂时互相利用一把。姬清玄不在乎南诏,他要的是你,这次或许可以通过沈辉将他拿下。” 这是要合作的节奏?沈辉和姬清玄和合作,建立在南诏是在姬清玄手上的基础上,若果沈重拿下了南诏这个合作就危险了。 沈欢腹诽,果然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这些事情太复杂,我还是回去好好想想吧。不过,陆公子,你是不是应该告诉我,为什么秦大哥会出现在沈均身边。”(小说《附庸风雅》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五章 骑马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附庸风雅》更多支持!沈欢说完,眼睛就紧盯着陆璟。 陆璟依旧平静淡然:“那是他自己的选择。” 沈欢无力,她就知道会是这种答案:“秦大哥到底要向谁报仇?” 秦家的事情沈欢一直在调查,但是所有的线索和痕迹似乎都被人刻意隐去了,查到的支零破碎的证据沈欢也推断不出什么。 “他不希望你插手此事。” 沈欢瞪眼:“谁说我要插手了,我只是想了解一下。” 陆璟轻扫她一眼:“你要想知道也不是不可以。” 沈欢眼睛一亮:“那就快说。” “如果崔晔来找你,不许见他。” “你是怕我帮助沈重。”沈欢笑道,“那你的合作态度就应该好一点,多透露些事情吧。” 陆璟的目光从沈欢脸上移开,似乎很不感冒沈欢嬉皮笑脸的样子:“沈重的很多事情都是崔晔一手策划,如果沈重在南诏出事,他可能去找你,那种情形除非你是真的傻了,否则你不会出手相助,恐怕他会兵行险招。” 陆璟说的认真,沈欢也听到了心里,崔晔不是个简单的人物,能帮助沈重硬生生从沈辉那里抢到对南诏动手的机会,他的心机和实力绝对不是沈欢可以匹敌的。 “那安彦诸呢?”沈欢追问,安彦诸可以说是旗帜鲜明的站在了沈重身边,沈重这件事最大的助力就是他,就今天见的这一面来看,安彦诸的危险指数绝对比崔晔高好几个度。 陆璟似有些嘲讽:“安彦诸自持格调,不会为了沈重做到那种地步。” “韩家呢?”沈欢一个一个问沈重身边的助力。 “韩家向来在文坛立足。一直不掺与南诏的事情,也不屑争夺那些利益。这次韩家淌水是韩修竹在出头,韩修竹是韩家日后的掌权者。这件事情是韩家的老滑头故意放纵他,看他如何处理这件事情。试试他的深浅。”陆璟为沈欢解释。 沈欢了然,不过大世家培养继承人也是有够任性的,涉及到政治立场上的事情也敢任其去做。 那最具重量级的陆太后又是怎么会事?沈欢瞄了陆璟一眼,不知道该怎么问出口。 陆璟捕捉到沈欢的小眼神,轻轻挑眉:“你是想问太后。” 沈欢点头:“这实在有些奇怪。” 陆家和沈重可是天然对立的,陆太后好歹是陆家出来的,关系再不好也不应该这样做。 “太后一直对萧婉怀有歉意。”陆璟淡道,只是语气中有些冷意。 萧婉? “萧宸妃?” 陆璟颔首。 “话虽如此。但我不觉的一丝歉意就可以让太后这样做,毕竟太后不是感情用事的人。”沈欢依旧有些疑惑。 “有些事情是几十年前的秘辛,你不必知道,太后为沈重出面是真心要帮他一把。” 沈欢嗤笑:“结果你趁势做局将人家坑掉,要不是我相信你不屑说谎,还以为是你让太后这样做的呢。” 陆璟轻笑,看向沈欢,漆黑的眸子映着夕阳有种瑰然的魔性:“谁说我不屑说谎,我说过的谎话可比你说过的真话要多。” 沈欢愣住,然后有种羞耻的愤然。好想拿本书砸到眼前这张好看的人神共愤的脸上。 陆璟顺手摸了摸沈欢的脑袋:“如果没什么要问的,我就先离开了。” 被摸头的沈欢瞬间僵硬,虽然被摸过很多次了。可能是气氛的问题,她觉得这个动作有些不一样,像是顺毛的温柔动作,这让她觉得实在有些不真实,不过此时她也没想太多,立即两手抓住放在她头上的手:“当然还有事情要问!” “改天,时候不早了。”陆璟不容置疑道。 沈欢不爽:“太阳还没落山。” “怎么,你还想与我秉烛夜谈。”陆璟淡笑道,倚在书架上的身影慵懒随意。金光洒落,竟令人无法逼视。 沈欢觉得她已经无法直视陆璟了。他*的动作外家*的表情会让沈欢忍不住扑过去的。 “红莲教那里还有些尾巴没有处理干净,等我有空就去找你。”陆璟补充了一句。似乎沈欢的反应很有意思,一贯淡然的语气中也有些笑意。 沈欢好不容易恢复了从容淡定,知道今天是不能再纠缠陆璟了,也站起来准备离开。 “我送你。”陆璟等沈欢走到他身边,就跟着她并肩走。 “那匹马怎么样?”陆璟突然道。 沈欢愣了一下,然后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我给她起名叫红烟,实在是太漂亮了,我还不舍得骑呢。” 那可是汗血宝马,不是陆珧那匹那样鲜红如焰的颜色,而是更加深一点的漂亮的枣红色,她当时看到红烟眼睛都不舍得离开,可惜小马还有些野性,沈欢还没有那个能耐驯服她。 沈欢学过马术,但仅仅是在马上掉不下来,骑着小跑几圈儿没有问题。 “芊芊帮你挑的。”陆璟道,其实他本来给沈欢挑的是一匹温顺的小白马,沈欢可以很轻松驯服。 沈欢点头,要是她知道陆璟的想法,一定会给陆珧一个大大的拥抱,还是陆姑娘豪爽大气。 “最近让你的人在南诏低调一些。”陆璟道。 沈欢知道他说的颜哲玉:“我的人一直都很低调。” “沈重的动作快了,南诏很快会乱起来,小心不要被利用。” 沈欢点头表示记下。 离开陆府,沈欢回到郡主府,心中也放松了很多,既然陆璟有计划,她也不必要操太多的心,还是先把自己手中的事情做好吧。 女学的生活平静安然,同窗们对沈欢的态度也因为陆珧和安夏禾对沈欢的亲近变的热情了一些,虽然不知道这些热情中掺杂了多少水分。 沈君卿对沈欢的态度防备,且不加掩饰的厌恶,只是最近很很克制,没有寻找沈欢的麻烦。 拍卖行的事情已经安排就绪,开业首次的拍卖物都已经归位,只剩店面还在修整,《长安旬报》上早早就开始为拍卖行宣传造势。除此之外,沈欢还开始在经济板块儿隐晦的提及钱荒的事情。 沈欢也看出来了,《长安旬报》是因为有人庇佑,才没有因为言辞大胆被朝廷取缔,所以再提前大胆一点也无妨。 赵玥离开长安南下,一个作坊一个作坊的整顿,沈欢跟她有书信来往,知道她还顺便回了次念安村。 苏碧儿回来了,人虽然晒黑了一些但更加精神了,在女学和沈欢重新恢复了形影不离的二人组。 颜哲玉传来南诏的消息,确实有股暗波流动,但因为他们的势力还在潜伏阶段,不方面明面上打听消息。 七月的长安同七月的天气一样,沉闷而炎热,朝廷上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暗波汹涌。唯有郑皇后,自大皇子去世后,整个人都变得有些偏激,行事毫无章法,曾多次要求皇上立七皇子沈辉为太子,一时让长安上层议论纷纷。 随着八月的来临,天气逐渐有了些凉意,沈欢体寒惧冷,早早就穿上了深衣。 难得的一次休沐日,沈欢收到陆珧的请帖,邀请她去郊外的马场骑马。 沈欢想起她家的傲娇红烟,忍不住有些头疼,这位姑娘现在被她用美食哄着,好歹愿意屈尊降降贵的让她骑着走两圈儿,可惜这位姑娘脾气不好,很容易控制不住撒开了跑,好几次都是齐亚嘉和木清华救下了在马上狂奔的沈欢。 不过沈欢也想去郊外散散心,虽然红烟不受控制,但还是欣然答应了陆珧。 这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顶好的天气。 沈欢不敢在城内骑马,依旧坐马车。 只是,马车刚出府就被一个人拦住了。(小说《附庸风雅》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未完待续) ps:这章有点短,明天补上 第一百零六章 交流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附庸风雅》更多支持!来人是很久没见面的晏殊,骑在黑色的骏马上帅的剽悍,他似乎有些消瘦,气质较之从前更显锐利,仿若一把开锋的宝刀,眼神看过来压迫感十足。 沈欢从车窗处同他打招呼:“好久不见了,晏公子。” 晏殊有些懒散的轻笑,性感十足:“看来郡主这段日子过的不错,可惜在下却为了郡主跑断了腿。” 沈欢笑笑:“晏公子今日找我过来可不只是为了诉苦吧。” 晏殊看着笑眯眯的沈欢不禁有些惆怅,晏家在长安的根基本就浅薄,很多消息都不灵通,这次沈重的事情可真是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他来到长安替晏家经营,却并不看好一直与晏家合作的郑家,也不看好两位嫡出的皇子。一位因为有过过错,谨小慎微,难当大任,一位因为董博士的教导,自命不凡,认为皇权凛然不可侵犯。 因为南诏的事情,他对沈欢调查多次,后来又自己亲自试探,这位郡主看起来直白简单,但是实际却犹如一团迷雾,总是出人意料,敏锐且怪异,让他还真是不知道该拿什么样的态度面对她。 南诏他了解,沈欢的价值他也比一般人重视的多,他宁愿冒险和沈欢合作,也不想日后受制于人,所以一直在努力说服父亲和几位哥哥,收拢手中的资源。哪知道他这边内部还没达成一致,这边就出现了这么大的失误。 不过,现在还不算晚,应该还有机会挽救、 晏殊唇角微勾:“郡主,介不介意在下陪你同去。” 沈欢没好气:“我介意你就不去了?别那么多废话了。快让路吧。” 晏殊无所谓的轻笑,策马给沈欢让开了路,骑马跟在沈欢马车旁,看到马车后面跟着一匹懒洋洋的马,有些好笑,这马的样子同沈欢平时的样子还挺像:“郡主的马神俊不凡。” 沈欢得意:“她叫红烟。漂亮吧。” 晏殊语气不无酸溜溜的道:“我朝最好的马场都在陆家手中,红烟这样的马对陆家来说并不算什么。” 沈欢一副我明白的表情:“看来晏公子对此怨念颇深啊。” 能不深吗,燕北军需要大量的战马,自给自足只有一部分,很多优秀的战马都需要从陆家手中购买。在朝廷军饷有限的情况下,晏家不知道被陆家宰过多少次了。 晏殊没有接沈欢的话,反而问道:“郡主道现在都不相信我的诚意吗?” 沈欢想了想,有些可惜道:“我倒有想撇开陆家和你发展一段地下情,只是你我都身不由己,你做不了晏家的主,我手中没有实质权利,便是合作也没有前景。” 木清华在车中听着沈欢毫不避讳的说这么一段话。脸上露出别有深意的笑容。 晏殊挑眉,眉峰流泻出锋利的气息:“郡主想要脱离长安独善其身,晏家想要在长安挣得一席之地。我们之间合作才对双方都有益的。眼下局势虽然艰难,但对我们来说,也并非无路可走。” “晏公子并非只说不做的人,还是直接把诚意亮出来吧。”沈欢可不想和晏殊打那么多虚腔。 说道这里,晏殊也郁闷,本来晏家在长安就势弱。偏偏长安的高人还多,其中陆家这个庞然大物和聪明成精的安彦诸都同晏家不对盘。他在长安这么长时间,想要做的事情处处受阻。唯有一件事算是做通了,但是现在拿出来还为时尚早。 晏殊半天没有说话,沈欢便顺手递给晏殊一个黄橙橙的梨子:“喏,现在天干物燥,吃些水果降火。长安水深,外来的人轻易撕不开这里的防线,没什么好气馁的。我要是晏公子,这会儿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多些耐心,就当看戏,所有的事情都不会一帆风顺,一波三折没有也得一波两折,总会有机会的。” 晏殊闻言,眼眸闪过一丝亮光,沈欢这是什么意思?其实他早该想到了,陆家不会善罢甘休让沈重得到好处,既然沈欢这么说,看来是很有信心让沈重栽一个大跟头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对晏家未必是坏事。 放松下来的晏殊眉目都舒展许多,凛利的气质的收敛不少,于是开始和沈欢闲侃:“听说郡主才学马术不久,驾驭的了红烟吗。” 戳到痛点的沈欢有些愤恨,于是轻哼:“晏公子应该会不吝赐教吧。” “郡主想学,在下自然不会藏私。” 沈欢掰着手指算:“外界认为我是陆家的控制的人,与陆大公子关系不同寻常,前一段时间有人传我和安公子的婚事,后来我有意同卢公子定亲,现在又与晏公子走这么近,晏公子不怕名声被我连累了。” 晏殊笑的开心,俊美深邃的五官在清晨的阳光下更显迷人:“若说在下求之不得,郡主信不信。” 沈欢撇嘴:“不信。” 晏殊也不反驳,虽然他对沈欢这种匪夷所思的性格和稀奇古怪的脑袋很感兴趣,但他知道这种感觉和他对陆珧那种感觉是不同的。陆珧骄傲纯直,让人看着就有种鲜活充盈的微悦心情,沈欢则不同,她的一举一动都让他琢磨不定。 “郡主刚才说的是范阳卢氏的卢公子?”晏殊道。 沈欢点头:“没错。” “我劝郡主还是离卢公子远些为好。” 沈欢心中一凛,没想到晏殊也说卢赟有问题。 晏殊在长安虽然伸不开手脚,但是在燕北可以说是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物,这些年晏家和契丹打过多次教导,红莲教在契丹有发展晏家是早就知道的。所以晏家如今对红莲教的了解也不是其他世家可以比拟的,陆家查不出只能推断的事情,晏家却能给神汉一个明确的答案。 “卢公子在外游学时曾和红莲教的人接触过,虽然没有他们勾结的证据,但郡主还是小心为妙。”晏殊说的更直白。红莲教的可怕远比那些记录更瘆人,他现在可不希望沈欢也出意外。 “多谢晏公子提醒。”沈欢道,她有些奇怪,为何卢赟一个世家公子会和红莲教这样的邪教有关系,长安的这些人可真是一个比一个不简单。 晏殊笑道:“郡主何必客气。” 这时两人已经出城,沈欢的视野一下子开阔起来。每次出长安城她就有种说不出的激动和欣喜,所以沈欢在马车里坐不下去了,兴奋的下车爬到红烟背上。 木清华不放心,想要为沈欢牵马,但又怕扫了沈欢的兴。只能坐在马车的驾驶位看着沈欢,眼睛都不离开她。 晏殊和沈欢并排,他的乌骓是千里良驹,傲气不凡,遇到红烟有些抑制不住的兴奋,不过沈欢的红烟可没有一点儿千里良驹的自觉,依旧是懒洋洋的样子,不快不慢的踏着四只娇贵的蹄子。 沈欢心情好。坐在红烟的背上这种自由肆意的感觉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了。 晏殊看沈欢的精神不同平常,便提出了一个压在心中很久的问题:“宋家的恒通钱庄与郡主可有关系?” 沈欢感受着迎面拂来舒爽的清风淡笑道:“没有。” 晏殊紧盯着沈欢:“郡主不会说谎。” 沈欢无奈的看着晏殊:“晏公子,人太聪明会不招人喜欢的。” 晏殊本来不过只是试探。因为和沈欢接触良久,知道沈欢的想法虽天马行空但往往令人惊喜,恒通钱庄这种新颖的经营模式横空出世,令世人意外,普通人是想不出这样的主意的,再推测恒通钱庄开始建设的时间。晏殊不得不怀疑恒通钱庄的主意与沈欢有关系,现在看来他猜对了。 “讨不讨人喜欢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为郡主带来利益。” 沈欢笑道:“如今模仿恒通钱庄起来的钱庄数不胜数,晏家想要开钱庄完全没必要找我。” “那些只学其皮毛的钱庄不知道倒下了多少。根本经营不下去。我朝地域广阔,恒通钱庄即便是有优势,也不可能一家独大,完全吃下。如今恒通钱庄虽然在燕北也有些规模,但是没有晏家的支持局面是打不开的。晏家要伙同燕北几大世家北开设一家钱庄,将燕北地区统领起来。这既不会太影响恒通钱庄的生意,还能开拓新的领域,郡主不妨考虑一下,没有必要只呆在恒通钱庄这一家里。” 沈欢轻叹:“晏公子高看我了,钱庄这门生意刚刚起步,一切都在摸索阶段,虽然我出了几个主意,但都十分浅薄,真正的经验是恒通钱庄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晏公子想要开设钱庄,完全可以先仿照恒通钱庄的模式,慢慢摸索,我真的无法给晏公子太多建议。” 沈欢说的诚恳,钱庄的经营她也是只明白些皮毛,让她指导沈欢实在是有些心虚。 晏殊心中微有些失望,却也不再多提:“不管怎样,还是希望郡主再认真考虑一下。” 话题转开,两人便闲扯这着起长安最近发生的事情以及朝堂上的一些动向。 很快,沈欢和晏殊就到了与陆珧约定好的马场。 沈欢到的晚,来到一看,没想到陆珧竟然邀请了这么多人,放眼望去,除了陆珧、安夏禾和宋晓婕,竟然还有几位皇子和长安有名的几位公子,最令沈欢没想到的是李歆瑶也在。众人见到沈欢和晏殊一同到达,眼神都有些奇怪。 被陆璟和晏殊同时列到黑名单的卢赟率先策马过来,俊朗的面容漾起开怀的笑容:“没想到郡主和澹成一起过来了。” 晏殊也自然笑道:“怎么,栾朝不欢迎。” 卢赟朗笑:“这我可不敢。” 此时,安夏禾与陆珧过来了,陆珧看到沈欢身边的晏殊,没有什么好脸色,却对着沈欢灿烂笑道:“涵卿,你可算来了。” 沈欢策马来到两人身边,低头看着懒洋洋的红烟无奈笑道:“谁让我坐着的是位大爷,怎么都不肯跑起来。” 陆珧噗嗤笑出来:“怎么红烟还是这幅德性。” 安夏禾笑道:“宠类似主呗。” …… 宋祁熙和宋晓婕过来,宋祁熙似叹似笑道:“本来想去接小欢欢,可是伯言嫌麻烦就没去,没想到让其他人接了过来。” 沈欢看了眼远处正在专心喂马的陆璟,有些庆幸:“我同晏公子只是偶遇。” 宋祁熙轻笑,没有揭穿沈欢的谎话。 陆珧不喜欢说些虚头巴脑的话,直接道:“今日天气凉爽,在城中憋了这么久,好不容易可以舒活一下筋骨,就不要再浪费时间,走吧,咱们先跑一圈儿,好好帮涵卿调教一下红烟。” 陆珧说完,率先策马掉头,沈欢和安夏禾跟在她身后。 “夏禾,我要不要先去跟几位殿下打个招呼。”沈欢突然想到。(小说《附庸风雅》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七章 骑马 安夏禾被沈欢的话弄得也是一愣:“这个……你最好还是过去一下吧。” 沈欢点点头,她还是不能太没有礼数,于是策马往几位皇子那里赶过去,今日除了沈均、沈简、沈辉三人外,还多了八皇子沈珉,他母妃是白嫔,和沈君卿一母同胞。 沈欢到了几人近处,几人正商量着赛马,沈欢便下马走过去:“涵卿见过几位皇兄。” 几人看到看到心中都没有什么好感,沈均和沈辉吃了她那么大亏,沈珉的妹妹沈君卿和沈欢向来又有宿怨,不过,大家都是会做面子的人,沈均立即温和笑道:“都是一家人,涵卿妹妹不用拘礼。” “四皇兄宽和,但涵卿却不能不知礼。” 沈辉有些不耐烦:“既然无事你就去玩儿吧。” 沈欢微笑:“涵卿就不打扰几位皇兄议事了。” 陆珧和安夏禾正在操场中央等着她,沈欢正要上马赶过去,李歆瑶不知从何处过啦,淡淡道:“没想到,郡主和她们两人交情不错。” 沈欢不喜欢她在马上居高临下的样子,于是爬上马才回道:“怎么,李姑娘这话里有酸意呢。” 李歆瑶垂眸一笑,她转头看向沈欢,眸中千思百绪流转:“其实我真的很嫉妒你。” 沈欢惊得差点儿从马上掉下去,有些不可思议道:“李姑娘这话是从何说起。” 李歆瑶目光转移,伸出漂亮的没有瑕疵的玉手对着太阳,然后慢慢握住:“没关系,我想要的东西会亲手抢过来。我会让他知道,你根本不值得他这样付出。” 沈欢深疑,李歆瑶这是什么意思,他指的是谁? 为她付出?是因为李歆瑶看重的人对她好?沈欢仔细观察在场的诸位,没有发现李歆瑶对谁有情谊。难道是秦翊。他们可没有接触……沈欢有些惊悚的想,不会是木逊吧。 于是,她看向李歆瑶的眼神也有些奇怪了。 “涵卿。你在哪里干什么!”陆珧在那里等不及就冲着沈欢喊道,其实她也看不惯李歆瑶,不想沈欢和她太多废话。 沈欢反应过来,于是策马赶过去。将刚才乱七八糟的想法抛到脑后。 “她跟你说什么?”安夏禾好奇,她没发现过沈欢和李歆瑶有交集。 沈欢摇头:“我也不清楚,她总是莫名奇妙的在我面前说些奇怪的话,你们知不道她有没有过心慕的对象?” 安夏禾同陆珧对视了一眼,陆珧道:“她这人自恃清高。很少与人打交道,从来没有听说过她与哪位公子走的近,心慕谁更是无从谈起,何况她现在都已经订婚了。” “她说她嫉妒我。” 安夏禾与陆珧同样一副受到惊吓的样子。安夏禾不可置信的笑道:“怎么会……” 沈欢挑眉轻笑:“怎么不会。” 安夏禾与陆珧齐声道:“肯定不会。” “说不定李姑娘她心慕女子,嫉妒芊芊你对我刮目相看。”沈欢大笑,然后立即驾马抛开。 陆珧气笑,立即追上沈欢。 安夏禾笑道:“如果是这样,她明明更应该嫉妒我啊。” 三人驾马奔跑。沈欢在最前面,陆珧紧追不舍,安夏禾落后陆珧一个马头的位置。在开阔的草地上,肆意畅怀! 此时,红烟的野性也被激发出来,长长的嘶吼一声,便狂奔起来,沈欢既刺激又激动。她从没有这样骑过马,虽然两腿间火辣辣的疼。但两边场景呼啸而过,仿佛腾飞。此时,所有的景象都变得模糊,似乎一切都不再重要,唯有前面更加开阔的平原,待她前进。 沈欢胸中豪气顿生,也长啸一声。 “涵卿的骑术也不赖嘛。”陆珧跟在她身后咯咯笑道,她被激发了斗志,马鞭在空气中鞭打出声,奋力往前赶。 也就几个呼吸的瞬间,陆珧超过了她,伸手指着百米外一个高大醒目的绿树:“我们比试一下,看谁先到那棵树。” “好。”沈欢爽快道。 论骑术,沈欢差了陆珧不知多少,只是此时心中畅快,想要全力奔跑,根本不在乎什么输赢。 不过差距一旦拉开,沈欢也追不上了,红烟的兴奋时间也不长,也没有斗志非要赶超过去。最后,陆珧率先到达那里,沈欢和安夏禾基本同时到达。 三人相视大笑,然后一起下马,来到附近一条潺潺流动的溪水旁。 陆珧长舒一口气:“好久没这么畅快了,没想到红烟这样,涵卿跑的也不错。” 沈欢得意的摸摸红烟的大脑袋:“当然,我家红烟可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呢。” 红烟眼皮都不抬,继续低头喝水,丝毫不理会沈欢。 陆珧和安夏禾大笑。 “今日你说就咱们几个,怎么来了这么多人。”沈欢问道。 陆珧撇嘴,表情有些不爽:“我也不知道谁透露了消息,一波一波的往这边赶。不过,你怎么和晏殊那个混蛋一起过来了。” 沈欢意味深长的笑道:“谁知道他为什么死皮赖脸的非要过来,芊芊,你知道吗?” 被打趣的陆珧双颊闪过一丝红晕,然后抬起下巴不屑道:“谁知道,说他干什么,扫兴。” 沈欢和安夏禾偷笑,是谁先提起的他。 陆珧为了避免尴尬,然后轻碰了一下安夏禾:“夏禾,今天韩修竹可是从头到尾都在看你呢,哎,都订婚的人了,还不知羞。” 沈欢想到韩修竹笑的一脸温然,在一棵树下看着安夏禾,就觉得有趣。 安夏禾没好气道:“不是说好不提他吗。” 沈欢道:“逃避也不是问题啊,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安夏禾叹了一口气,然后坚定道:“不管怎样。我都不想嫁入韩家。” 沈欢笑道:“我看韩修竹对你是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你要是不答应,那就是韩修竹安彦诸两面受敌,那怎么应付的了。” 陆珧笑眯眯道:“这怎么不能应付了,反正韩修竹不舍得对夏禾下手。” 沈欢点头赞同。 安夏禾不理会两个越说越有劲儿的人。羞恼的转身就走。 沈欢和陆珧跟过去,陆珧笑道:“好了,不说了,咱们回去吧,要不然一会伯言哥哥就该担心了。” 于是三人骑上马慢慢往回赶。 “这段时间,院长怎么没有露过面。”沈欢悠悠问道。 陆珧道:“听说女学里有两位先生今年要还乡。她出去寻新的先生去了。” 沈欢望天:“先生都换了,怎么不换换院长。” 安夏禾道:“她可是还帮过你的,怎么就不喜欢她呢。” 沈欢摸摸下巴:“总觉的这个女人太厉害,我在她眼皮子底下太容易出事了。” “怕什么,她不过是一个女学的院长。没有太大的权力。”陆珧无所谓道,“对了,你们拍卖行开张的时间定了吗,到时候我拉我爹爹给你们壮声势。” 沈欢噗笑:“那好啊,要是能把陆伯母拉过来就更好了。” 安夏禾道:“放心,到时候一定给你留张最好的包间。” 陆珧瞪眼表示讨厌她们两个的说话风格:“你们倒是说那日开张啊。” “八月十七,赶在圣人生辰之前。”沈欢道。 陆珧眨巴眼:“你们那个八音盒会不会拍卖。” 沈欢扶额。 安夏禾瞟向沈欢:“我可还没呢。” “谁让韩修竹送你你不要。”沈欢立即反驳。 安夏禾语噎,陆珧大笑。 三人正聊的开心。突然,三人身下的马暴躁起来开始乱动。 陆珧眸子凝神,威势散发:“怎么回事?” 安夏禾控制着马。虽然有些慌乱但并不紧张:“好像是受什么刺激了。” 沈欢抱紧红烟:“下马吧。” 话音刚落,三匹马更加狂暴,纷纷乱奔出去。 三人身边都是有影卫的,只是今日骑马,马场平坦开阔,他们便在远处潜伏着。一时赶不到身边, 倒是正在交谈的韩修竹和晏殊离三人最近。发现了三人的异样,然后立即策马赶过来。 红烟越来越暴躁。沈欢已经控制不住它了,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坚持到其他人来救援,于是咬咬牙决定弃马。沈欢平时虽然懒散不靠谱,但到关键时刻却干脆果断,说弃马,瞅准时机就翻身打滚,从马上滚落下来。 沈欢三人的马是分开跑的,沈欢从马上滚下来后,发现自己已经跑远了。 “哎,果然是灾难体质,每次出来就得受伤。”沈欢自言自语,这才发现除了大腿内侧磨得疼人,自己的脚踝也脱臼了。 再说那边,韩修竹和晏殊发现出事后就立即赶过去,可惜三匹马跑的分散,韩修竹二话没说去追安夏禾,晏殊看到陆璟和宋祁熙也往这边赶后就立即决定想陆珧那边跑过去。 沈欢是个倒霉孩子,红烟跑的最快不说跑的方向与众人也正好相反,所以很快将众人甩在了后面,所以沈欢跳下马也没人看到。 当宋祁熙和陆璟追到背上已经没人的红烟后,脸色十分难看,正当两人以为是什么阴谋时,附近传来了信号,那是他们给沈欢的,于是两人立即赶过去。 此时,其他人如卢赟沈均也看到信号赶过去。 当众人赶到沈欢那里时,见到狼狈的正沈欢可怜兮兮的抱着腿坐在那里,陆璟和宋祁熙送了口气,下马走过去。 沈欢听到有人来,立即抬头,表情哭笑不得十分滑稽。 宋祁熙修眉微皱:“小欢欢,你怎么了?” “脚踝脱臼了。” 宋祁熙放心:“没事,让伯言帮你接一下就好,不疼的。” “我自己接错了。”沈欢无辜道。 ……(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八章 突变 沈欢话音落的一刻,时间似乎停止,所有人都愣住。 宋祁熙此刻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刚才沈欢说了什么,她给接错了!?怎么会有这样的姑娘,拿自己乱开玩笑! 沈欢自己觉得非常羞耻,她觉得自己学过几招,可以拿自己试试,没想到就弄成了这个样子,不得不放信号求援。 “你们谁来帮我一把。”沈欢再次道,大家的反应好奇怪,怎么一点儿同情心都没有,难道她还不可怜吗。 陆璟向来淡然的表情此时却有些奇怪,修长入鬓的俊眉微皱,似嫌弃似无奈似认命,他走到沈欢身边,蹲下来。 沈欢没想到陆璟竟然先宋祁熙一步过来,忍不住把脚往后藏了一下。 “别动。”陆璟一把抓住沈欢的精致苍白的脚踝,垂眸认真的查看沈欢的伤情。 沈欢环顾四周表情各异的众人,有些别扭道:“那个,我们先回去吧。” 这时卢赟也走上前来,关切的看着沈欢:“陆兄,还先带郡主回去吧,那里有随行的太医。” 突然‘咔嚓’一声想起。 “啊!”沈欢紧接着惊痛,陆璟在她刚才跑神的时候把她接错的骨头掰开了。 宋祁熙终于忍不住笑道:“小欢欢,你真是……还是忍忍吧,伯言手艺不错,会给你接好的。” 卢赟有些担心的看着沈欢,但知道陆璟根本不会听他的话,于是安慰了一下沈欢,就站到了一旁。 又一声闷响。沈欢的脚踝接好了,沈欢虽然没有叫出来,但额头流下了冷汗。 陆璟的手看着修长冷白,犹如完美的工艺品,冰凉冷硬。但实际上他的手很温暖,手掌和指腹之间有薄薄的茧,意外让沈欢觉的很可靠。 脚踝接好后,沈欢舒了一口气:“芊芊和夏禾怎么样?” “应该无事。”陆璟将沈欢的衣角收好,盖住她的脚踝。 “什么叫应该?”沈欢皱眉。 宋祁熙笑道:“长渊和澹成追过去了,有他们两个在。不会出事儿的。” 沈欢放心的点点头。 这时,沈均过来道:“我让人去叫了一辆马车。” 沈欢的脚踝刚接上,还不稳,最好不要走路。 “多谢四皇兄。”沈欢仰头笑道。 “涵卿无事就好,你不知道。刚才听到你出事了,伯言和润之的脸色都变了。”沈均含笑温然道。 沈欢笑笑,看着一如既往笑意盈盈的宋祁熙和淡定从容的陆璟,没有想太多,大家都是盟友,自然担心她出事了。 在等马车过来的时候,几人不咸不淡的聊了几句,但都不约而同的回避了这次事故的原因。 马车还未过来。安夏禾、陆珧、宋晓婕,以及刚才英雄救美的韩修竹和晏殊倒是先来了。 安夏禾看到坐在众人中间的沈欢,松了口气。然后快步走了过来:“涵卿,你没事吧。” 沈欢看到她和陆珧安然无恙,心下彻底放心,于是笑道:“自然没事,你看胳膊腿都安在。” 她的话说完,宋祁熙噗笑。陆璟挑眉看了她一眼,意味不明。 陆珧和安夏禾看到众人奇怪的反应。不禁好奇,于是陆珧道:“伯言哥哥。怎么回事?” 沈欢顿时想到自己做的蠢事,立即道:“没事!” 宋祁熙大笑,然后毫不客气的揭穿了她:“小欢欢操作失误,自己把脚接错了。” 安夏禾失笑,伸手摸摸沈欢的额头:“涵卿你没有发热啊。” 陆珧反应过来大笑,就连一向温柔的宋晓婕都抿嘴偷笑。 沈欢解释:“我原来学过帮鹿接骨,以为不难……” 她和一个动物保护协会的朋友救过一只被偷猎、骨头脱臼的梅花鹿,朋友是兽医,顺便教了沈欢几招,沈欢但是发现自己脚脱臼了,想都没想就给自己试了试,没想到就出问题了。 这下安夏禾更加无语:“你把自己跟鹿比?” 沈欢发现其他人也是一副完全不能理解的表情,便干脆不解释了。 “好了,马车来了。”宋祁熙帮沈欢解围。 沈欢获救似的松了口气:“夏禾、陆珧,扶我一把吧。” 安夏禾与陆珧正要将沈欢扶起来,一直在沈欢身边的陆璟却突然插手,弯腰一把将沈欢抱了起来。 继沈欢惊人一语后,众人再次呆愣,这是什么情况!? 就连沈欢自己也受到了惊吓,虽然陆璟抱过她,但那都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啊,这次是怎么会事?难道陆璟要向众人宣布他的合作所有权,沈欢被自己的这个想法囧住。 陆璟倒是一如既往的平静,连个解释都没有,就将沈欢抱到了马车上,在放下沈欢的时候,陆璟道:“今日这件事情并非是针对你,不要多想。” 沈欢了然的点点头,也是,要是针对她,不会简单的让马暴躁,肯定要有后手将她抓住。 沈欢进入马车,安夏禾和陆珧紧跟着进来,沈欢疲惫,就躺在车中的榻上,想着这次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既然不是针对她,那十之*就是安夏禾了。毕竟陆珧便是再张扬跋扈,也没有牵扯到复杂的利益纠葛上来。 那又是谁会针对安夏禾呢,安彦诸不可能,他不会用这么低端的手段,与安夏禾不对付的还有谁呢? 正在沈欢想的出神时,陆珧正拿她那双明媚闪耀的桃花眸忽闪忽闪的看着沈欢,目光灼灼,似乎要在沈欢身上盯出一个洞来。 沈欢被她这样热情的目光看的发毛:“怎么了,芊芊?” “伯言哥哥都没有这样抱过我,他竟然会抱你。”陆珧似酸似奇。 沈欢想了想刚才那个众目睽睽之下的公主抱,于是掰起手指:“何止是陆公子。沈重这样抱过我,韩公子这样抱过我,晏公子也这样抱过我……” 安夏禾与陆珧越听表情越怪异。 “这只能说我和他们的怀抱有缘,诶,还差了宋公子和卢公子呢。听说要是集齐了他们几个的怀抱,能召唤神龙,你们信不信?”沈欢突然想到,然后不可抑制的大笑。 陆珧一巴掌拍到她脑门上,没好气的笑道:“你都在想什么呢。” “我也想看看能不能召唤神龙,不如我们一会儿试试吧。”车外的宋祁熙满含暧昧的笑意。 “在下愿意配合。”卢赟随即道。 车内的三人愣住。外边的人能听到! 安夏禾与陆珧看着沈欢喷笑,沈欢有些尴尬,不过她脸皮向来很厚,扬声道:“这可不行,这种事情是要讲究机缘的。咱们的机缘还没到,两位公子不用着急。” 这会儿安夏禾与陆珧可着实佩服沈欢的脸皮厚度了,纷纷送她一个大拇指,她可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不过,也因为外面跟着那么多人,三人之后也不再随便说话了,老老实实回到了最初的地方。 本来,在场的几位皇子和公子打算一会儿打场马球赛。不过,因为沈欢三人出事,马场要进行清理。虽然三人中只有沈欢意外受了点伤,但众人还是谨慎为主,只能不了了之了。 沈欢失望,不过,幸好马场的人把安静下来的红烟给带了回来,沈欢觉得这次出事没有什么损失已经很好了。不能奢望太多。 “这件事情还没有查清楚,还是先让红烟留在这里吧。”宋祁熙对正单脚站着安抚红烟的沈欢道。 沈欢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点点头:“我可以让红烟留在这里,不过。不能超过三天。” 宋祁熙勾唇:“没问题,不过,小欢欢确定不要我抱一下?” 沈欢冷汗,连忙摇头:“无福消受,无福消受。” 宋祁熙哀叹,不过眸中满满的笑意:“小欢欢果然更喜欢伯言。” “你想多了。”沈欢面无表情。 宋祁熙挑眉,有种贱贱的痞气:“小欢欢害羞的时候就是这个表情哦。” 沈欢伸手:“过来一下。” 宋祁熙不知道沈欢要干什么,不过还是很配合的向前一步。 沈欢立即伸胳膊抱住宋祁熙:“其实,相比较被人抱我更喜欢抱人。” 生平第一次被人这样投怀送抱的宋祁熙先是僵了一下,然后顺手抱住沈欢,将她放到旁边的马车上,唇角含笑道:“主动的姑娘可没有等待被抱的姑娘可爱,小欢欢有时候还是要矜持一下。” 沈欢笑着放开宋祁熙,为难的摸着下巴:“怎么办,我做不到。” 宋祁熙摸摸沈欢的脑袋:“果然不能强求你,不过小欢欢放心好了,有人觉得这样的你可爱。” 沈欢惊讶:“谁品味这么独特?” 宋祁熙笑而不语,非常欠揍。 沈欢想到陆璟,突然觉得不寒而栗。 这时从另一边过来的青山走到宋祁熙身边,他看了眼沈欢,宋祁熙道:“无妨,直说吧。” “刚才南诏传来战报,广澜州蒙巂族带领十余族叛乱,迅速攻克滕州、梧州等地,并诛杀当地驻军,短短十余日就杀到了大理城。” 沈欢与宋祁熙震惊,沈欢道:“动作这么快!而且竟然把蒙巂族给拉下了了水。” 南诏诸族中,蒙巂、越析、浪穹、邆赕、施浪、蒙舍六族是仅次于乌蛮族和白蛮族的大族,白蛮族没落后,六族就以乌蛮为首,十分安顺,没想到几十年过去,突然冒出一件这样的事情,沈重那边的势力不容小觑! “乌蛮族有异动吗?”宋祁熙问道。 “按兵不动。” 宋祁熙冷笑:“不出明天,沈重请战的奏折就会到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九章 战事 南诏以大理城为中心,共分为十六个州,其中大夏朝实际控制的州只有六个,而且这六个州都是南诏各族有意留给大夏朝的。南诏百族大多数族群聚族而居,很少生活在城中,所以,南诏最大的城市大理城是由汉人管制的,不过,因为大理城过于重要,乌蛮族对大理城也十分重视,实际上,乌蛮族才是大理城最强的势力。 “为什么乌蛮族没有动作。”沈欢不明白,乌蛮族暴虐好战,像这样的民族,是最不能忍受别的民族的挑衅的。 这时陆璟也过来了,宋祁熙看向陆璟:“消息收到了?” 陆璟颔首:“派人盯紧郑家的人,相信很快就会有姬清玄的下落了。” 沈欢骤然想到,乌蛮族的首领姬清玄不在南诏! 陆璟慢道:“沈辉只有两个选择,一拿你同姬清玄交换,由乌蛮族出面将沈重连同蒙巂族一起打压下去,二就是听从我们的安排,交出姬清玄。” “他自然是先考虑第一种。”沈欢沉吟道。 “没错,所以这段时间你的安危就尤为重要了。”宋祁熙轻讽道,“沈辉也太小看沈重了,他既然敢带着一帮水军征讨南诏,自然有足够的把握对付乌蛮族。如果他聪明点,就不该把希望放在姬清玄身上。” 陆璟淡笑:“他不是不聪明,而是太骄傲,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找我们的。” “他和姬清玄合作好歹能打压沈重顺便收复南诏,与你们合作,不过是将沈重收拾掉。南诏根本不会让他染指,他当然不愿意找你们。”沈欢忍不住道。 陆璟看向沈欢:“别忘了,南诏是你的,你愿意将它送到沈辉手中。” 沈欢语噎,然后谄媚的冲陆璟笑道:“有陆大公子运筹帷幄。智珠在握,我相信陆公子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 宋祁熙失笑,沈欢这幅样子实在有趣。 陆璟轻笑,他的眸子向来幽深淡漠让人琢磨不定,但是笑起来却会有着清浅的水雾,流溢逼人:“这段时间身边你不要随便走动。身边一定不能离人,人一旦焦急起来,不知道能做出什么事来,不能掉以轻心。” 沈欢认真的点点头。 过了一会儿,去看爱马的安夏禾与陆珧回来了。陆璟对沈欢道:“我送你回去,润之,你送芊芊回去。” 宋祁熙一笑,往陆璟肩上轻拍:“小欢欢就交给你了。” 沈欢面对陆璟没办法说出拒绝的话,心中疑惑更胜。 陆珧与安夏禾过来打了声招呼,然后满脸怪异的走了,尤其是陆珧,漂亮的眉头皱起来似乎有天大难题似的。 回去的路上。沈欢与陆璟同坐一辆马车,陆璟坐姿轩然,雍容沉静。他的侧脸完美无瑕,肤色异常白皙,像是雪地上的一块儿和田玉,每一处都像是精心雕琢,不是人工可以描摹,唯有天工才能勾勒出这样的神韵。 这个人永远淡定从容。幽邃如无垠星空,沈欢从来不喜欢直视他。他过于广袤深邃,淡然无情。让沈欢觉得寂静无趣,有些可怕。 所以,沈欢并不相信宋祁熙的种种暗示,但是,她希望能更确定。 陆璟淡淡瞥了欲言又止的沈欢一眼:“有话直说。” 沈欢眨眼,过了好一会儿才问道:“陆大公子你是不是对我有意?” 沈欢话一出,车内一阵安静。 陆璟眸中闪过一丝怔然,随既唇角勾起,侧头看着沈欢,黑曜石般泛着光泽的瞳眸像是古潭静水,倒影着沈欢的模样。 沈欢从没想到过,他的眸子会这般清澈,让沈欢看清他瞳眸的深处,光彩逼人,犹如火红睡莲,安静着燃烧,犹如一道骇人的美景。 陆璟修长手指触碰到沈欢柔软的脸颊:“你说的有意是指什么,我不清楚,你只是让我觉得有趣。” 沈欢似乎还未从陆璟眼中深处的走出,有些恍惚:“看来你真的很无聊。” 陆璟的手指抬起沈欢的下巴,欺身凑近沈欢,温热的气息喷洒在沈欢脸上,两人鼻尖触鼻尖,眸子中互相倒映着对方。陆璟眼神澄澈,带有一丝孩子气,沈欢眼神怔然,带有一丝迷惘。 过于亲近的动作,有些异样的氛围,让沈欢突然反应过来,不知为何,有些慌张的向后撤退。 陆璟没有动,看着沈欢的头碰到车厢,浮起一丝的笑意:“看来,是你对我有意。” 沈欢挠头,感觉自己刚才似乎被人下了定魂咒,完全不知道发生的什么,一切都有些不可思议,于是抬头有些惊骇的看着陆璟:“你一定是狐狸精转世吧,这么会迷惑人。” 陆璟:…… 沈欢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于是一路上坐在角落里安静不语,陆璟平时收敛的强大气场全开,弄得沈欢下车的时候腿还在软,也忘了自己的另一只脚还不能用力,于是,悲剧发生,下车再次摔倒。 陆璟看着脚底下的沈欢,没有动,其他人因为陆璟也全都不敢动。沈欢感觉到陆璟在身后也不敢动,于是场面一时像是停滞。 最后,陆璟似是无奈的轻笑一声,然后弯腰把沈欢抱起来:“似乎每次跟我在一起你都会受伤。” 沈欢心中翻白眼:“别自作多情了,我每次出门都会受伤,这跟你没关系。” “我可以将你的反应看作是恼羞成怒。” 沈欢愤然:“谁恼羞成怒,我对你可没有什么不该有的心思,你长的那么逆天我只是一时迷惑而已。” “我明白。” 沈欢有些奇怪的看着陆璟:“陆大公子,我这个人虽然好玩儿,但也不至于能入你的法眼吧,你为什么频频做出令人摸不着头脑的举动。” 陆璟垂眸沉思:“不知道。或许是你跟别人太不一样,总在我的预料之外。” 沈欢无语:“你倒是有多强的控制欲。不过,我觉得你看起来就像是感情缺失的人,可能是不懂对我的感情吧,哦。虽然我也不懂。” “既然不懂,那就顺其自然,我没有谋害你的想法,你大可放心。” 沈欢觉得好笑,到头来不过是一种说不出的奇怪感情,不过沈欢也放下心来。反正不是什么倾慕之情,想想要是陆璟深情的望着自己,沈欢觉得自己会被吓坏。 陆璟将沈欢送到山禾居就离开了。 齐亚嘉一副见鬼的样子看着沈欢:“他怎么把你抱进来啦!” 沈欢向他示意自己的脚:“不能走了,这都不知道是他第几次抱我了,不用惊讶。” 齐亚嘉立即跳脚:“你竟然敢让他抱你那么多次。太可怕了!” 沈欢深有同感的看着齐亚嘉:“你也觉得他可怕!” 齐亚嘉露出十分后怕的表情点点头,沈欢心有戚戚焉。 在一旁的木清华大笑。 沈欢在郡主府养伤不再出门,但这段时间局势变化太快,她时刻关注着朝中的变化。 不出宋祁熙所料,南诏战事传来的第二天,沈重就上表请战,朝中安彦诸带头赞同,沈重带兵既可以迅速到达战场。还能够稳定裁撤的水军,虽说多出一些军费,但要是能拿下南诏。那些军费根本不值一提。 但崔家的两位政事堂大臣崔培文、崔培靖强烈发对此事,随后韩修竹的父亲韩世琨认为战事十万火急,认同沈重的请战。 政事堂的另外两位宰相宋晨明和裴述一个同意一个不同意,这下两边势均力敌,争吵了两天也没出来个结果。 紧接着,南诏又传来战报。南诏六族之一的蒙舍族也参与了叛乱,不但如此。蒙舍族没有参与南诏之内的战乱,反而趁机向外。攻克了邕州。 这下整个朝廷都震怒了!多年没有过问朝政的太后也表示了对此事的关注,劝皇上快下决定,其实就是暗示皇上允许沈重的请战。 陆太后多年来明智善政的形象深入人心,这下不少人开始倾向于沈重出战。 最终,朝廷又僵持了三天之后,还是同意了沈重的请战,不过,虽然沈重在水军裁撤这件事上办的漂亮,但毕竟没有打过仗,不能令人信服,朝廷便派了在金陵镇守的虎策将军袁单辅军。 一切事定之后,朝廷涌动的更加厉害,谁能想到最为示弱的五皇子沈重会有如今这样的际遇。七皇子沈辉表面上未因此事儿恼怒,但私底下频频传出魏王府不少奴仆被责罚的消息。 不过,还有一件事被有心人隐瞒了起来,大多数人都还不知道,那就是郑皇后疯了。 安夏禾来郡主府看沈欢时,两人说起这件事也是一阵唏嘘。 “皇后娘娘郑家出身,一向贤淑大方,没想到竟会这样。”安夏禾叹道。 “世事无常,到底是心志差了些,以她的地位若是坚持下来,应该有更多作为的。”沈欢叹道,“不说这些了,那日马场的事情是沈澜卿所为吗?” 安夏禾冷笑:“那日红烟红烟它们喝水的那条溪流,被人放了大量的苦刍散,这味药与我平日用的宛若香中的一味香料合在一起能令令马发狂。苦刍散并不常见,那么大量的苦刍散更是少见,顺藤摸瓜查下去,就到她身上了。” “那日我们出来骑马的事情太多人知道,她提前设计倒也不奇怪。没想到她对韩修竹那么痴情,被你教训的抬不起头还不死心。”沈欢叹道。 提起韩修竹,安夏禾表情就有些别扭,沈欢正要调侃,安夏禾身边的一个侍女突然跑进屋里来,一脸惊恐:“大姑娘,夫人…夫人她自缢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章 自缢 这个消息对安夏禾来说犹如一到晴天霹雳,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沉声问道:“你再说一遍。” 侍女被安夏禾突然爆发的强大气场吓得退了一步,然后哆哆嗦嗦道:“宁…宁管事…派人过来说大夫人…大夫人自缢了。” 安夏禾彻底呆愣在那里,墨玉般的眸子中莹润的光泽渐消,变得茫然空洞:“怎么可以…她怎么敢…怎么就敢留下我一个人……” 沈欢心疼的抱住安夏禾,却不知道怎样才能安慰她。 安夏禾仿佛是下意识的抱住沈欢,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虽然没有用力但整个人都瘫倒在沈欢身上:“我不信,她明明说过就算死也要离开安家的,我不信……” 沈欢感觉到自己的肩膀被洇湿了,她扭头看到安夏禾在无意识的流泪。平日里的安夏禾总比同龄的女孩儿显得稳重成熟,她聪慧机敏,遇事淡定从容,从来都是优雅自信。此时的她绝美的脸上泪痕点点,但表情冷静异常,有种令人心碎的脆弱感。 还未等沈欢出口安慰,安夏禾自己站起来,轻轻拭去脸上的泪痕,她沉静道:“涵卿,我回去了。” 沈欢拉住她的手:“我陪你。” 安夏禾冷白的脸上浮起一丝微笑:“我没事,你放心。” 沈欢腹诽,信你没事就怪了。 “我相信你,但也想陪着你,这件事情不简单,你在安府一个人难免有些事情照看不到,我虽然不够聪明。但是还是能帮上一点儿忙的。” 安夏禾心颤,于是回握住沈欢的手,她突然想起那天韩修竹从马上救下她时说的话,她只是用坚强倔强伪装自己。 韩修竹说的没错,她看起来坚韧实际却脆弱女。这个时候,她真的怕自己回到安府撑不下去,明明知道于礼不合,但她却不想开口拒接沈欢。 看到安夏禾没有拒绝自己的意思,沈欢心中送了口气,便对钟灵钟秀道:“帮我收拾一些东西。我陪夏禾去安府住几天。我与夏禾先过去,你们把东西收拾好送到安府。” 钟灵钟秀对视一眼,钟秀自觉的去找冯嬷嬷说明原因,钟灵带着妙人几人快速收拾东西。 沈欢与安夏禾一起离开郡主府,木清华随行。 虽然木清华不赞同沈欢在这种时候与安夏禾一起离开。但是她从来不干涉沈欢的决定,只能暗自多加警惕。 沈欢到没有想那么多,她现在脑子里想的都是安夏禾母亲的事情。因为沈欢想过利用自己的催眠术救治安夏禾的母亲,所以对安夏禾母亲的状态还比较了解。 安夏禾的母亲虽然精神有些问题,时而疯癫,时而清醒,但或许是因为心中还有执念,所以还没有过自残或是轻生的行为。如今突然自缢,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安夏禾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方才她感情激乱。因为对母亲的感情太过复杂,濡慕畏惧可怜怨愤…...她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但是她了解母亲,这个女人经历了那么多痛苦的事情,虽然疯癫了,却仍旧执着坚韧。她不是会轻易放弃的人……安家虽算不上固若金汤,但母亲身边高手守护。想要毫无动静的谋杀难于登天,若真是自缢……安夏禾闭眼。不想也不敢再往下推断下去,这个世界上有能力轻易击垮母亲的,只有一个人…… 马车飞奔,很快就到了安府。 安夏禾下车后,安家的大掌事宁管事立即迎上来,脸色沉重黯然,他是安夏禾母亲从宁家带来的人。 “大姑娘,您回来了。” “宁叔,事情封锁了吗?” “回大姑娘,兰姑发现夫人的事情就立即封锁了宁颍院,小人只让宁超给您传了消息,暂时其他人还不知道。” 安夏禾点头:“很好,我今早离府后,府中有没有特殊的情况,这期间,母亲都做过什么?” 沈欢因为在家养伤,这几天都偷懒没有去女学,安夏禾今日是下学后去看望沈欢的,不过四个时辰,到底发生了什么能让安夏禾的母亲自缢? “回大姑娘,府中的情况一如往日,没有特别的事情发生。姑娘走后,夫人起来吃过早膳,今日心情颇好还在香颐园闲逛了一会儿。回宁颍院之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夫人就把自己关在了屋里,因为姑娘吩咐过,如果夫人情绪异常身边一定不能离人,所以兰姑一直陪在夫人身边。期间夫人很奇怪,午膳也不肯吃,又哭又笑还说些奇怪的话,快用晚膳的时候,夫人突然平静下来,让兰姑准备晚膳,兰姑心中虽有些担忧,但还是离开,后来,夫人把身边的侍女全都调走上,等兰姑回去的时候……” 安夏禾握着沈欢的手,几次深呼吸:“宁叔你先回去,不要让府里的人接近宁颍院,如果有可疑的人立即控制起来,还有,派人去找安彦诸,把事情告诉他。” 宁叔愣了一下,有些惊讶的看着安夏禾,有些欲言又止但还是安静的退了下去。 “夏禾,你认为这件事与他有没有关系?”沈欢静静的问道。 安夏禾摇头,神色复杂:“我不知道,按理说,他不会做这种事情,但是,我不知道除了他还有谁能令我母亲自缢。” “你认为伯母不是被谋杀。” 安夏禾点点头:“府中一切正常,一点打斗的痕迹都没有,而且还是大白天,便是再厉害的高手也不可能无声无息的杀人,更何况我母亲身边的人都是几十年的忠仆,不会有内鬼投毒谋害。不过,这也只是我的推测,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还不能下定论。” 两人说着,就到了宁颍院。宁颍院位于安府的中南角,因为安家的特殊情况以及安夫人的异样,安府的主院并没有人入住,只是个摆设。宁颍院偏僻安静,但是院落阔达疏朗,并不阴森。 只是此时,诺大的宁颍院门头紧闭,虽然灯火通明,但寂静异常,显得有些诡异。 在门口守着的两个侍女看到安夏禾,黯然惊慌的眼睛亮起来,急忙跑过来:“姑娘,姑娘,您可回来了。” 安夏禾点点头:“辛苦你们了。” 两位侍女眼圈儿立即红了下来。 “你们继续守着,没有我的命令,谁都不能进来也不能出去。” “是,姑娘。” 安夏禾带着沈欢进去,宁颍院的院子阔大明亮,院中四周都点着白灯,从进入宁颍院,安夏禾心中就泛着一股惶恐与不安,以至于她的腿都瘫软,整个人都依靠在沈欢身上。 在她的记忆中,她和母亲的关系从来都是安静有礼却也疏离的,根本没有夏洛同她娘亲那样的亲密无间,温暖和谐。小时候,母亲还是正常的,虽然不喜欢她,但是该有的教导都会给她。母亲对她从没有要求,唯有在她学得快学的好的时候,让人给她送盘点心,而那一盘点心,是她整个童年唯一的坚持和追求。 她小时候不明白安彦诸为什么对她不亲近,有次鼓起勇气问了母亲,却惹得她大发脾气,此后,她便再也不敢在母亲面前提起安彦诸。后来发生了那件事,以致使她对安彦诸完全绝望,不但不妄想能他能像普通父亲那样宠爱他,更是对他怨愤起来,而母亲,也从那之后变得不正常起来。 安夏禾十分憎恨,为何她与母亲长得不像,反而与安彦诸形似神似,她每次出现在母亲面前都小心翼翼,害怕她突然发疯,正常的时候,母亲对她依旧,但若是癫狂起来,她会疯狂的打她……后来母亲知道了这件事,就不再见她,开始将手中的势力一点点交给她。 这些年她怨过恨过期待过也绝望过,但是,母亲仍是她心中唯一的亲人和依靠。她学到的所有东西,大部分都是母亲教给她的,她想做的任何事情,不用请求母亲也会为她办到,她出事后,也是母亲维护她。 母亲除了感情,将自己的一切都给了她。 所以,当安夏禾进门,看到那个面色安详的躺在那里的女人,眼泪再也忍不住汹涌而出,爬到母亲身上痛哭起来。 她知道母亲这辈子过的很苦很累,她想着有一天能够带着母亲逃离这些复杂世事纠纷,在一个宁静悠闲的地方过无忧无虑的生活,那怕拒绝令她心动的韩修竹。她希望以后能治好母亲,化解她心中的怨恨与痛苦,希望有一天母亲能对她笑,能拥抱她,能像普通母女那样亲昵无间。 在还没有看到母亲的尸体之前,她还抱有幻想,但当看到母亲这样安详平静的离开,她心中所有的坚持都崩塌了,她知道她的依靠不在了,她唯一的亲人真的离她而去了…… 当安彦诸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安夏禾抱着她母亲的遗体失神流泪的样子,这一瞬间,安彦诸心中五味杂陈,他从来没见过安夏禾哭的样子,即使是那件事情发生后,她眼中的眼泪打转却也倔强的不肯流下来。 于是,安彦诸和沈欢一样都静静的站在那里,他也没有奇怪为何沈欢在这里,只是垂眸沉思。 沈欢看着安彦诸,暗叹造物神奇,他与安夏禾实在太像了,就连垂眸时的神态都一样,但是,两个人给她的却是完全不同的感觉。 不知道这个俊秀如楚地兰芝的男人与这件事情有没有关系。(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二章 经过 也不知过了多久,安夏禾渐渐平静下来,沈欢走到她身边,拿出锦帕递给她。 安夏禾将母亲安放好,站起来平静的接过沈欢的锦帕,有些木然的擦拭脸颊,她抬起沉静的眸子,眼神渐渐聚焦到安彦诸身上。 安夏禾的眼睛冷静而锐利:“这件事与你有关?” 安彦诸表现的十分平静,甚至有些云淡风轻的感觉:“你知道,我不会这么做的。” 安夏禾冷笑:“你是不会这么做,但不代表事情和你没有关系。” “如果你执意这样认为,我也没有办法。”安彦诸幽潭般的眸子凝视安夏禾。 “事情到底如何,我会查清楚,请你离开。” 安彦诸轻叹一声:“夏禾,我劝过你不要和韩修竹订婚,不只是因为我的立场,而是这场联姻的阻力比你想象中大。” 安彦诸转身离开,安夏禾一直平静的面庞瞬间崩裂失神,她和沈欢都忽略了一点!若不是安彦诸点破,她们都要忘了安夏禾母亲的去世会带来什么后果了。 博古宁家遗留下来的势力如今全在安夏禾手中,安夏禾的母亲已经没有什么值得图谋的了,只有一点,那就是安夏禾的婚事!安夏禾母亲的去世,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她和韩修竹的联姻! 沈欢此时也觉得心惊。 按礼来说,安夏禾母亲去世后,她就要守孝三年,那么她与韩修竹的婚事就会往后推三年。韩修竹最近一直想要将婚期提前,借机带着安夏禾离开长安。避开这段时间的浑水,没想到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韩修竹虽然年纪不小了,但韩家身为世家大族,是绝不会趁此退婚的。只是,三年的时间实在太长了。这期间可以发生无数的变数。 安彦诸一语戳中要点,不但说明他比沈欢和安夏禾看的更透彻,而是他比两人对这件婚事了解的更多。沈欢突然想到,当时她对陆璟提起这桩婚事的时候,他也丝毫不看好这件婚事。 安夏禾突然悲凉的笑出来,让人心疼:“果然。他是知道的。” 沈欢抱住她:“夏禾。” “涵卿,即便是他没有参与这件事,他也是知道的,他只是放任不管而已……”安夏禾无神的看着沈欢,她说话的时候身体颤抖的更加厉害。温度比体寒的沈欢还要低,“她那么喜欢他,却只得到这样的结局……” 安夏禾有些不能承受她想到的事实,便闭上眼躺在沈欢身上,过了一会儿,幽幽道:“兰姑在哪里,把兰姑叫过来。” 安夏禾的贴身侍女伊心看了眼安夏禾,然后满含担忧的出去。一会她扶着神色衰败的兰姑过来了。 兰姑三十岁左右,容貌温婉秀丽,只是。此时这个眉目温柔的女人眼中尽是倦怠,明明还很年轻,却令人感受不到一点儿生机。 “姑娘。”兰姑进来看到歪在沈欢身上的安夏禾,眉间颦蹙,眼中满是心疼,“你…” 安夏禾睁开眼打断她:“兰姑。我没事,只是。你怎么没在母亲身边。” 安夏禾倒不是怀疑兰姑什么,兰姑是外祖母留给母亲的人。最是忠诚。 兰姑愣了一下,垂眸哀戚:“夫人说相吃我做的五福汤,可是我把做好的汤弄洒了,就想着再给夫人做一遍。” 安夏禾怔然,她从来不知道母亲喜欢什么。 “宁青宁琴也出来吧。”安夏禾道。 瞬时屋里出现两个身影,一个身着青色劲装,眉眼飒爽十分英气。另一个身着灰色短衫,长相普通不起眼,但是站在那里的姿态凝然,让人不自觉信服。两人年纪都不过二十,脸上有着掩护不住的哀伤。 “姑娘。”宁青跪在安夏禾面前,低头似乎在垂泣,“都是宁青疏忽大意,才……” 宁琴也跪着,沉默不语。 安夏禾站起来,不再依靠沈欢,她抬手制止住宁青的自责:“住口,这件事不是你们的错。” 宁青苍白的嘴唇微翕,却没在说什么。 “伊心你和伊霖去厨房准备些吃的,我们出去吧。”安夏禾此时已经完全沉静下来。 沈欢几人先一步离开去大堂,安夏禾看了看她母亲,这才静静的出去将门关上。 此时天色已黑,快要圆满的银月东悬,繁星缀满深蓝的苍穹。 沈欢抬头看天,才暮然想到,过几日就是八月十五中秋节了。 安夏禾坐在主位,她示意沈欢坐在她身边。 许是哭久的缘故,安夏禾的声音比平日多了两份沙哑:“兰姑,我今日出门时母亲还一切正常,今日我离开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会变成这样。” 兰姑低头,温婉的侧脸透露着哀伤:“姑娘,夫人今日会这样,是因为一封信。” 安夏禾秀美颦蹙:“一封信?” 沈欢点头道:“我相信。” 安夏禾转头看向沈欢,沈欢缓缓道:“夏禾看伯母的时候,我在屋里转了一圈儿,发现屋内的的香炉里有信纸燃烧的灰烬,因为火力的问题,没有烧干净。” 沈欢说着,拿出她在香炉边缘找到的铜钱大笑,边缘已经烧焦的纸片。 安夏禾接过,发现小纸片上只有半个印记,似乎是个‘秋’字。 “夏禾,那个‘秋’字你可以认出来,再仔细看下面出来的三点,补充出来,是不是‘水’字。”沈欢分析道。 安夏禾一惊,仔细看着那烧焦的边缘,于是点头:“应该没错。” “‘秋水’二字可是洛秋华的小字。”沈欢一字一句道。 安夏禾眼中闪过一丝强烈的愤恨:“这块儿章是安彦诸刻的,我认出是安彦诸的字迹。当年她痴缠安彦诸,后来得知妄想不成,便向安彦诸要了一块儿印章。以结束对安彦诸的痴念。” “洛秋华虽然痴念安彦诸,不过她却在为王家做事。”沈欢道,若从洛秋华的立场来看,她根本没必要对付安夏禾,也没必要害死安夏禾的母亲。她身为安彦诸的妻子,却根本得不到安彦诸的一丝关爱,活的痛苦无比,根本不值得洛秋华嫉恨。 不过,王家为何要对付安夏禾呢? 安夏禾沉思。 “会不会是沈澜卿那个女人。”沈欢推测,王家与安家向来无仇怨。他们算计安夏禾的亲事,对王家没有任何好处,除非是对沈均和沈简有利,不过,沈欢可看不出来安夏禾的婚事与两位平和低调的亲王有什么关系。而且两个亲王一个已经成亲一个也定过婚了。 安夏禾摇头:“她指使不动洛秋华的。兰姑,宁青,宁琴,母亲的那封信是从哪儿来的,你们有谁知道那封信的内容。” 兰姑道:“今日夫人从香颐园回来,向往日一样静坐。辰时三刻。不从哪里飞来了一只鸽子,那只鸽子正巧落在门外,且当即就死了过去。巧媛在门口当值。被那只鸽子下了一跳,后来发现鸽子身上绑着一个竹筒,就向婢子禀报。恰巧夫人听到,就直接从巧媛那里把竹筒拿走了。 后来夫人打开竹筒,从里面拿出一封信,但是看到信上的字迹时,夫人的脸色就不好,看完信后夫人又哭又笑。婢子担心,想要从夫人手中将信拿过来。夫人的情绪就更激动了,执意要让婢子出去。婢子无奈,只好点了安然香,夫人才安静下来。夫人平静后,神情恍然,不知道在想什么事情,婢子就一字陪在夫人身边,知道夫人说想要吃婢子做的五福汤……” 说道这里,兰姑忍不住哀戚,几欲说不下去。 安夏禾一直很平静,她又看向宁青和宁琴。 宁青道:“回姑娘,我和宁琴一直都是一人在屋内一人在屋外守着,那只鸽子飞过来的时候,我正在屋外,因为鸽子陌生,我便将那只鸽子一针刺死了。后来夫人就一直呆在屋里,兰姑去准备五福汤的时候,夫人说先睡一会儿,巧媛她们就把幔帐放下来出去了,宁琴便出来和我一起在屋外守着,没想到,夫人…夫人…她会这样做…” 宁琴垂头:“夫人睡觉时一向不喜欢有人在屋里。” “也就是说,你们谁都不知道信里写的是什么?” 三人安静,兰姑道:“夫人看过信,情绪有些不对,婢子本想要看,但夫人却将信放了起来,本来,婢子想着等姑娘回来再做决断,没想到夫人会这么决绝。” 安夏禾与沈欢对视,知道她们三人都不知道信的内容,不免有些失落。 沈欢疑惑,她们不约而同都没有说出一个关键点:“伯母是怎么离去的?” 安夏禾轻叹:“曾外祖母曾经得到过一种深海奇毒,能瞬间令人致死,无声无息,无痛无疼。母亲曾经亲手将这个药交给我,说我们家的女子,这种药人手一份儿,代代相传。” 沈欢默然。 “好了,你们今日也都受累了,去吃点东西,早些休息吧。我也要好好准备一下,为母亲送终。”安夏禾深吸口气。 兰姑三人见安夏禾这般疲惫,便安静的下去了。 安夏禾虚脱般的躺在椅子上,脸色苍白,十分难受,沈欢站起来走到她身边:“我帮你按按吧。” 说着,沈欢便开始为安夏禾按摩。 “涵卿,你说,到底什么事情才会让一个人心存死志呢?”安夏禾幽幽道。 沈欢摇头:“我也不清楚,应该是执念破灭,万念俱灰的时候吧。” “你可知,我母亲这些年在坚持什么吗?”安夏禾嘲讽道,沈欢没有回答,安夏禾自顾自的说,“是为了杀一个人,安彦诸喜欢的人。” 沈欢惊讶,安彦诸喜欢的人,不是安夏洛的母亲? “你知道为何我会这么恨安彦诸吗?”安夏禾突然睁开眼睛,漆黑空洞的眸子流露着令人窒息的哀伤,“他曾当着那个人的面说,如果不喜欢我,那他就杀了我。”(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三章 往事 沈欢突然轻笑,眉间疏朗,仿若一缕清风吹卷开所有的氤氲雾气,沈欢的眼睛明亮而坚定,她凝视着安夏禾:“安彦诸他有何权力杀你,夏禾,这是你的生命,这是你的人生,没有人有权力剥夺,也没有人有权力干涉。 每个人都是独立而自我的个体。父母之于子女,能给予生命,授之发肤,已经全了生命之责,至于教养呵护,若得遇良心父母,自然安然,若所遇非人,也不必自艾。 人之立于天地,全在自己,圣人教诲,所谓三纲五常,不过是维持统治的规则。父母与子女,地位平等而独立,若相处得益,自然互相尊重,彼此紧密无间,若是不能,形同陌路,彼此也无权力左右彼此的人生。 安彦诸给予了你生命,但他不能决定你的生命,他有没有尽父亲之责,对他来说不重要,对你来说,夏禾,他没有对不起你,所以你的人生与他也没有关系,让他见鬼去吧! 想要杀你,也要看他有没有那个能力了!” 安夏禾愣了一下,不可抑制的笑出来,怅然而清明,这些年她虽然表面上不再将安彦诸当做父亲,但是,她从来都放不开心结,她惧安彦诸,她恨安彦诸,她怨安彦诸。 沈欢这番石破天惊,胆大包天的话却为她豁然开启了一个新的角度去看待她与安彦诸的关系,虽然她不可能全然放下,但是这番话却也让她畅然。 沈欢可真是个怪女子。 世人常言,女人如花,但是。安夏禾却找不到任何一种花去形容沈欢,她刚柔无度,有情似无,看起来浑身都是弱点,实则无坚不摧。 安夏禾觉得。若世间还有一物可以形容沈欢,可能就是‘风’了,她可以随意停留,也可以随意离去。她可与万物交好,却不为万物驻留…… “我一直想不通,为何你便是孑然一身。也清朗盎然,毫不自怨自艾,你有时候透彻冷静的让我觉得有些可怕。你的这番话让我通彻,但是,涵卿。有些事情通透一些会少受很多伤害,但是我希望你偶尔也能像普通人那样体味一下人之常情。” 沈欢眨眨眼:“我的人之常情可都用在你身上了。” 安夏禾笑笑,知道沈欢没有明白她的意思,但是有些事情还需要各人领悟:“涵卿,多谢你。” 沈欢摇头:“你累了,不如就让名满长安城的潇君姑娘为你演奏一曲,也为伯母演奏一曲如何。” 安夏禾点头,安静平和。 沈欢从自己的腰上解下一个陶陨。沈欢随祖父遍布世界各地,每个地方的葬礼各有不同,献给死人的安魂曲也不同。沈欢最喜欢的是西藏一个民族的安魂曲。 这个民族会人死后把尸体拿到指定的地点让鹰吞食,俗称天葬,他们认为灵魂不灭,会轮回往复,死亡只是不灭的灵魂与陈旧的躯体的分离,是不同空间的不同转化。沈欢并不认同他们对死亡的看法。却喜欢他们对待死亡的态度。 陶陨的声音自然沧桑,古朴醇厚。悠然中带有一丝空灵,随着乐声弥漫开来。一种辽阔苍茫的意境溢然而出。天地辽阔,蓝天悠然,苍鹰翱翔,当悲伤来临,万物齐鸣,自然给予你安慰。 从自然中来,最终回归自然,人世轮回,唯有平静与祝福。 一曲完毕,安夏禾潸然,沈欢收起陶陨:“夏禾,虽然死亡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但这是伯母的选择,我们悲伤却要尊重。” “真好听。”安夏禾垂眸。 沈欢话已尽然,她知道安夏禾不需要安慰了,她需要时间。沈欢转头向外,想拉着安夏禾去吃些东西,却看到了门外两道身影。 一人身长玉立,一人亭亭玉立 一人身长玉立,一人亭亭玉立,韩修竹和陆珧! 两人来的时候沈欢正在吹陶陨,安夏禾听得入迷,两人便驻足于门外,没有进门打扰。 此时,安夏禾也看到了两人,随既愣住,呆呆的问道:“他们俩个什么时候来的,还有,他们怎么进来的。” 沈欢笑道:“他们想要来,可没人拦得住。” 说完,沈欢向门外走去。到了门外,沈欢冲韩修竹微笑点头,然后拉着陆珧去找吃的。 “干嘛让他先进去,我还没和夏禾说一句话呢。”陆珧虽然嘴上说着不满,但还是顺从的跟着沈欢离开。 沈欢看着身着月白色长裙的陆珧,问道:“这件事和她们两个干系最大,自然要让他们先商量了。” “那夏禾现在怎么样?”陆珧担忧道。 沈欢轻叹:“夏禾是什么样的人你也知道,她坚韧自强,虽然这件事对她的打击很大,但我相信她会挺过来的。” 陆珧点头。 “你什么时候得到消息的。”沈欢问道。 陆珧沉声:“今日晚膳过后,伯言哥哥才告诉我的,我听到消息就立即过来了。” “你还有听到其他消息吗?” “没有,伯言哥哥也很意外,说没想到他们那么快就动手了。” “他们是谁?” 陆珧摇头叹气:“不知道,夏禾手中的财富惊人,觊觎的人那么多,到底是谁趁乱下手不好说,无非也就一些世家或是宫里那些人,最有可能的就是崔家了。” 沈欢点头,崔家对安夏禾手中的东西可是志在必得,他们根本不想安夏禾落在其他人手中。只是,崔家如今四面临敌,内部也不稳,若安夏禾与韩修竹提前成亲一走了之,他们还图什么,自然要早早下手。 不过,想这么做的可不止崔家一家。 沈欢揉揉额头:“算了,还是再收集些消息再说吧。你先陪我吃些东西,我快饿死了。” 陆珧眉间微动:“你还吃的下去。” “吃得饱才有力气干活,接下来这几天夏禾会非常忙,我得帮她多做些事情。” 陆珧有些失落,她与沈欢不同,世家大族,规矩甚多,安夏禾办丧事她是不能来帮忙的。 到了小厨房,伊心正带着两个小侍女忙着,伊琳为沈欢端上来些吃的,顺便说道:“郡主,您府里来人给您送东西,我让人安排到厢房了。” 沈欢点头:“麻烦你了。” “郡主客气。” “这会儿你们姑娘恐怕没心情吃东西,菜就不要做了,在炉子上煨汤或熬粥,不要间断。”沈欢不免多嘴,伊心她们自然考虑了这些,但沈欢还是不太放心。 伊琳认真点头:“婢子晓得。” 沈欢此时饥肠辘辘,便也顾不得什么便埋头吃饭。 陆珧坐在她身边,托腮看着沈欢,安夏禾的事情让她突然想到沈欢,沈欢七岁的时候青染衣便去世了,她在陆府里安静异常,不哭不闹,陆珧私下里听一些侍女说,那位来路不明的姑娘不简单,若是留在府里,恐怕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可是,多年以后,她与沈欢相识相知,她知道沈欢不同于一般人,却也不相信沈欢面对自己娘亲的去世会无动于衷,于是陆珧鬼使神差的问道:“涵卿,当年你娘亲去世的时候你难过吗?” 说完,陆珧有些后悔,她性格虽然直爽,但是世家教育这么多年,她也明白这种让人难堪的话并不适合问出口。 不过,陆珧还是想知道。 正在吃东西的沈欢停下来,她慢慢将嘴里的东西咽下,接着喝了口汤,又拿帕子擦拭唇角,才慢慢道:“说实话,当时我只有一瞬间的难过,那一瞬间过去,我想的更多的是日后我该怎么办。” 陆珧听到这里不禁恻然,她家庭幸福美满,体会不到沈欢与安夏禾的心情,但她知道,有时候没有时间难过才是更令人悲哀的事情。 沈欢回想起那个时候,暮然想起她前世父母去世的时候。 那时,沈欢从美国回到祖父母身边不过两个月,她年纪虽小,但适应力极好,与祖父母以及小师叔相处的都很好。不过,小孩子都会想念父母,沈欢更是每天都要念叨父母,与他们电话交流。 沈欢在美国长大,年纪小却也知道去世、死亡这些词的意思,所以当得知父母去世的消息时,沈欢根本无法接受现实。只是她天生开朗乐观,父母的去世虽然打击她,但她也只是大哭了一场,比祖父母恢复的还要快,甚至还会反过来安慰他们。 但是,没过几天,祖父母就发现,虽然沈欢每天依旧乐呵呵的,但身体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下去。小师叔细心,很快发现沈欢是因为根本吃不下饭。祖父母知道后心疼不已,赶紧带沈欢看医生,但是沈欢身体一切正常,只是虚弱,祖父知道是沈欢的心里出了问题。 沈欢不是不想吃,但她不仅没有食欲,而且无论吃什么都会吐,最后只能靠营养液维持,祖父最终无法,请来了心理医生,甚至为她催眠。 有次,沈欢在朦胧中听到祖父和小师叔的对话。 “原以为欢儿天性凉薄……”祖父感叹,却有些说不下去。 小师叔摸着沈欢的脑袋:“其实是情深入骨,最为难得。” “我宁愿她凉薄情浅,好少受些磋磨。” “师父以后还是别让欢儿学书画了,这东西最易勾人情思,若欢儿的感情再细腻些,只怕……” “我明白,只是书画还是要学,冶神怡情,好把欢儿往大道上多领领……”(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四章 秘辛 沈欢从回忆中出来,不禁有些好笑。 命运捉弄人,有时候人会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发展,这些年因为祖父的刻意引导以及沈欢经历的这些事情,她确实有些称得上天性凉薄了。 陆珧不希望沈欢多想下去,便连忙转移话题:“今日我在门外听见你吹的陶陨,曲子前所未闻,你是从哪里学来的。” “从吐蕃传教的一个喇嘛那里学来的,他们用这个曲子专门为去世的人超度。” 陆珧点头:“我想起三甲游街那天,东华楼里曾传出一段曲子,曲调新奇动听,是不是你弹奏的。” 沈欢歪着脑袋想到那天她给唐璐瑶弹奏的曲子,于是拿起筷子敲到盘碗上,传出清脆的声音。 “可是这个调儿?” 陆珧笑道:“还真的是你,你可真是深藏不露。” 沈欢挑眉得意:“我会的可多了,不过,最擅长的可是画春宫,有需要可以来找我哦。” 陆珧失笑,沈欢还真是什么时候都不忘开玩笑。 沈欢很快吃完饭,然后带着伊琳给安夏禾准备的食盒去正堂,此时韩修竹也出来了。 见到沈欢二人,韩修竹上前一步对两人道:“这两日要辛苦陆姑娘和郡主陪伴夏禾了。” 陆珧毫不客气道:“夏禾是我的至交好友,她遇事我自然要助她,至于韩公子。若是你没有能力保护夏禾,还是离她远些为好。” 韩修竹面容平静无波,丝毫不为陆珧的话所动。反而淡笑道:“此事确实是我疏忽,我不会再夏禾受伤害了。” 陆珧轻哼,拉着沈欢走进屋里。 安夏禾看到两人进来,轻轻一笑。 “来吃点东西吧。”陆珧举着饭盒。 安夏禾没有拒绝,起身走过来坐下开始吃饭。 “我猜韩公子过来肯定是说他要等你,一定不会退婚对不对。”陆珧看到安夏禾安然吃饭,心中不由松了口气。于是问道。 安夏禾喝完一碗儿汤,才开口道:“他是这样说。” 沈欢看着安夏禾:“那你是怎么想的。” “若他真能保住这段姻缘。我便嫁给他。”安夏禾垂眸。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她不得不重新考虑和韩修竹的婚事,但是,事情的真相还没查清楚之前。她是不会轻易做出决定的。 安夏禾又勉强吃了些东西,兰姑她们已经准备好了东西,沈欢和陆珧看着安夏禾亲手为她母亲装殓。 天色不早,陆珧不得不告辞。 沈欢一直陪着安夏禾一直在筹划她母亲的丧事,很晚才将事情安排妥当。 沈欢本想着帮些忙,没想到安夏禾处理这些事游刃有余,井井有条,她手下又有不少能用之人,根本不用沈欢插手。 月上中天。整个安府都寂静无声,安夏禾拒绝了安志轩和安夏洛的求见,独自在灵堂守夜。 沈欢半夜醒来。睡不着,就起身去看安夏禾。 安夏禾抱着双膝坐在地上,眼睛失神的看着悦动的烛火,沈欢靠近她都没有察觉。 过了好一会额,安夏禾才察觉到身边有人,看到是沈欢。顿时松了口气:“你要吓死我了,怎么这么晚了还过来。” “睡不着。陪陪你。”沈欢微笑,然后走到前面,引燃三炷香插在香炉中,“伯母,虽然我没有正式拜访过您,但是我与夏禾交好,情若姐妹,所以,我也算得上您半个女儿,为您上香守夜也算不得逾礼了。” 安夏禾摇头失笑。 沈欢上过香也同安夏禾那样坐在一个团蒲上:“我来的时候,你那么出神,在想什么呢?” “在想我母亲。”安夏禾轻叹,“她这样离开也算是一种解脱吧。” 沈欢点点头,突然想到:“你之前对我说过,你母亲一直以来都有一件心事?” 安夏禾对沈欢一笑,昏黄的烛光下显得绝艳诡异:“这是和安彦诸有关的一个秘密,你要不要听?” 沈欢抱住肩膀表示害怕:“不好,好奇心害死猫,我可不想打开一个潘多拉。” “潘多拉?” 沈欢是故意失言,方便她岔开话题,这样她就可以给安夏禾将故事了。 故事结束,安夏禾点头表示明白,但随即道:“话题转移过了,该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了。” 沈欢郁卒,安夏禾被沈欢的表情逗笑。其实,沈欢不是不想听,她想帮安夏禾分担,但她知道这个故事必然沉重,于是便顺便代歪了一下气氛。 “小时候,安彦诸待安志轩和夏洛总比我多一份亲昵,仿佛他们才是亲生父子……” 沈欢听出了其中的关键,不可思议的问道:“你是说‘仿佛’?” “你听出来了,没错,安志轩和夏洛都不是安彦诸的亲生骨血。” 沈欢用了很长的时间才消化掉着一个消息,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道:“那会是谁的孩子?” 安夏禾托腮:“我不知道那个人的身份,我只见过他一面。那是我七岁的时候,我刚从先生那里学了画梅花,梅花是安彦诸最喜欢的花,我用了十天的时间为安彦诸画了一幅梅花,满怀期望的想要送给他。 那日正值他休沐,我从宁叔那里得知他没有出门也不在夏洛娘亲那里,便开心的去书房找他,当时我很意外书房外面竟然没有一个人守着,却也没想那么多,我没有敲门想着直接进去给他一个惊喜,只是没想到,我推门看到不是他,而是一个清冷如仙,不似凡人的一个男子。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男子的眼神。冰冷无情,像是极北之地的寒霜,我被冻在原地不敢动弹。他开口叫我过去。我知道这个男人危险,应该离开,可我当时胆大好奇,忍住心慌走了过去。走到他身边时,我突然发现那个男人竟然没有脚,我被吓了退后一步,但那个男人却趁机抓住了我。 我当时害怕极了。却不敢挣扎。 他问我是不是安彦诸的女儿,我点头。那个人嘲讽的冷笑,冰凉的手摸到我的脸上,眼神突然嗜血暴虐,我被他掐的喘不过起来。 这个时候。安彦诸进来了,他看到那样的场景眉头都没有动一下,而是将托盘放在桌子上,对那个男人道,‘我带了你最喜欢的小银团,要不要尝尝。’ 那个男人冷笑道,‘你欺骗我背板我的证据就在这里,就不对我解释一下吗。’ 你不知道当时我听到他们的对话有多么惊恐,我求救似的看着安彦诸。他却对着那个男人说,‘如果你不喜欢,那我杀了她怎么样。’ 那个男人松手将我放下。‘我不喜欢,杀了她有什么用,你不如放了我。’ 安彦诸没有理会我们,只是专心的煮茶,煮好后他给那个男人递了一杯茶,说道‘外面的人都在抓你。在我这里你最安全,我不会放你走的。’ 那个男人讽刺的看着安彦诸。‘你已经破了誓言,有妻子也有孩子,你知道,我最痛恨违背誓言的人。’ 安彦诸只是温柔的看着那个男人,‘我没想过你会继续同我在一起,只是不想你出事。’ 那个男人疯笑,‘出事,当你算计我全家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我会出事!’ 安彦诸叹息,‘我留下了志轩和夏洛。’ 不过一句话,那个男人就安静了下来,不再说什么。” 安夏禾说完,眼中竟带有些笑意的看着沈欢:“听明白了吗?” “你是说,安志轩和夏洛是那个男人的孩子?” 安夏禾点头:“应该没错,安志轩与那人的眉目十分相似。后来,安彦诸将我送了回去,母亲看到我狼狈的样子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惊吓过度,什么都不肯说,母亲便亲自调查。 一个府里面,安彦诸再大的本事也藏不住人,母亲很快就发现了那个男人。那段时间我因受到惊吓一直被母亲关着养神,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母亲的情绪变化极大,府里一直都很紧张。 后来,不知道安彦诸是怎么安抚的母亲,他们两人好像都将这件事忘了。不过也是自那以后,母亲变得不再正常,我没有想过母亲会对那个那人耿耿于怀,直到我接手了母亲手中的势力,才知道母亲这些年一直在追查那个男人。” “那个人是谁?”沈欢觉得有些匪夷所思,安彦诸喜欢男人倒也不奇怪,可是,怎么感觉那两人的关系那么变态呢。 安夏禾摇头:“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个男人后来逃跑了,一点消息都没有。” “所以,洛秋华很有可能是将那个男人的消息传给了你母亲,你母亲了却了一些心事才会……” “没有那么简单,我母亲不应该对没有经过证实的消息就深信不疑的,这里面一定还有其他隐情。”安夏禾沉静道。 “其实,若是想知道洛秋华给你母亲些了什么也很简单。”沈欢突然道。 安夏禾惊讶的看向沈欢:“真的?” “只要我和她能单独不被打扰的相处一段时间,我有把握能从她嘴里套出事实。” 安夏禾有些不能理解,面露疑惑。 沈欢一笑:“你还记得沈延当众脱衣那件事吗?” 安夏禾震惊:“你是怎么捣的鬼?” 沈欢故作神秘道:“这可是南诏的一种秘术,我可以控制人的心神。” 安夏禾呆愣:“你是太困了吧。” 沈欢:……(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五章 催眠 催眠,即便是在现代人看来也是神秘莫测的,有人将催眠夸大认识,认为催眠可以完全控制对象,有人对催眠不屑一顾,认为这不过是故弄玄虚的把戏。 其实,在真正的催眠师看来,催眠其实是一种改变人们意识状态的艺术,它没有普通人想的那般厉害,也没有大家想的那样玄秘,它既有科学依据,但更多的则是对人心的领悟。 催眠师本质上只是进入对象的心灵世界,去诱导对方的潜意识,所以,催眠师是不能完全控制对象的,被催眠者做的事情本质上是他们自己愿意去做,催眠师无法让对象做出违背他自身意愿的事情,改造被催眠者的心灵世界,都是在对方原本的心里基础上进行的。 沈欢催眠的对象,毒鬼,沈延,以及那个先天性心脏病的樊诺三个人,毒鬼是最难被催眠的,因为他心思纯粹,内心自信强大。因此,沈欢通过日积月累的向他传递一个消息,也就是利用‘心锚术’,在毒鬼心中抛下一个心锚,那就是沈欢是顺从无害的。那日在混乱中,沈欢对毒鬼催眠,不是让毒鬼带她逃跑,而是让毒鬼带她离开危险,这样才不会违背毒鬼的意愿,而且因为沈欢温和无害的意识深入毒鬼内心,毒鬼不会对她的建议产生抵抗,因此他才能被沈欢顺利催眠。 至于沈延和樊诺,这两人就容易多了。从催眠角度来看,意志薄弱的人,多度防范的人,*强烈的人,都极易被催眠术操控。沈延这人自负又自卑。因此内心多疑,对任何人都会带有防范心理,精神紧绷。其实这种人非常容易疲惫,沈欢催眠他,让他放松脱衣休息,其实就是扩大他内心被压制的*,利用这一点。催眠他并不难。而樊诺。因为身体的虚弱自然精神意志就比较薄弱。沈欢否认自己能救他,就是让他更加绝望,情绪失落不稳定。在沈欢强大的精神力下很容易被控制,因为身体的缘故,樊诺内心一直都抱有死志,让他做出自缢的举动根本就是顺从他内心深处的渴望。 沈欢了解催眠术。但是没有正经的学习过,她的催眠则是从最难掌握的自我深催眠开始的。 从心理学上看。人们的精神世界分为表意识和潜意识,表意识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五感,但表意识只占人们精神世界的冰山一角,绝大部分的精神世界是人们的潜意识。有人称其为‘第六感’,也有人称其为‘心觉’。 催眠术就是探索人们的潜意识,自我催眠就是切断自己和表意识的联系。进入自己的潜意识。 普通人之所以无法进入自己的潜意识,是因为表意识。也就是五感对人的影响过于强烈,当五官全部打开,大脑被蜂拥而至的信息塞满,人们根本没有余力探索潜意识。因此,很多催眠师催眠时,会让催眠者处于昏睡状态,这样最容易催眠。梦境其实也是人们潜意识的一个反应,但是,梦境不受自我意识的控制,人们没有办法进行探索。 有个专门有个词形容自我催眠时的状态,即‘冥想’,冥想进入深层次状态时,冥想者会完全忽视外界的干扰,能够达到这种状态的人,往往要经历十多年甚至是几十年的坐禅修行 沈欢没有修行,她是在巨大的痛苦之下实现的突破,完成自我催眠,有运气成分,但更多的是依赖于她坚韧的意志力,以及曾经被催眠经历的帮助。 沈欢也因此收获巨大,强大的精神力也帮助她弥补了技巧的不足,再加上迷药的辅助,她才能够实现之前的三次催眠。很多催眠师会使用一些道具帮助催眠,像沈欢借用降低人心神的迷香,再比如最常见的怀表。用摇摆的物件来吸引对象的主意力,单调的摇摆会造成对方的心里疲劳,催眠师可以通过控制摆动频率调整对方的呼吸,进而影响对方的心率节奏。此外,有些人还会用特质的眼镜,扭曲对象的视线焦点,产生视觉疲劳,加强催眠效果,也有用音乐,放松精神等等。 沈欢从南诏出来以后,就从未停止对催眠术的探索,因为这是她保命的杀招。曾经为她治疗的那个心理学家曾说过,对于催眠来说,技艺是次要的,只要肯学人人都会,但最终决定一个催眠师境界的,其实是他探索对象心里和精神世界的能力,催眠师的水平高不高主要是靠天分,催眠师的水平取决于他对人心的了解, 催眠师进行催眠时,首先要进入对象的心灵深处,了解他的过去和现在,以及衍生出的种种感情,清楚的认识到催眠者的精神状态,这样才可以有针对性的引导。 沈欢和祖父学习书画,其中花费时间最长的一个是基础技艺,另外一个就是观察,天地万物,唯有人最难观察,因为人有百态千情。祖父为了引导沈欢看淡个人感情,一方面是带着沈欢探索世界,让沈欢寄情于自然万物,沉醉于天地之美,另一方面则是教沈欢洞察世情,了解人间百态,沈家《芸芸众生像》就是这方面的书。 沈欢一方面练习观察人,探究人的内心,另一方面就是摸索自己的催眠语言。就某种程度而言,催眠也可以算一门语言的艺术,催眠师想要引导被催眠者的思维,必须对自己的催眠语言进行精心的设计,就像下围棋一样,每一个落子都要有用,不能有丝毫松懈,这种催眠语言的能力就叫做‘话术’。沈欢没有学习过催眠术,催眠语言都是在自己慢慢摸索探寻,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以至于沈欢即便是拥有强大的精神力也不敢乱用催眠。催眠术有很多技巧,瞬间催眠、记忆障碍、集体催眠、精神控制、认知错乱、深度催眠、删除记忆等等,沈欢很多都没有试验过,现在她自觉催眠语言已经小有成效,就想着既然有机会。不如冒一下险。 安夏禾母亲的事情,若是慢慢调查,花费的时间多不说还不一定有成效,倒不如直捣黄龙,对洛秋华下手催眠,套出事情的真相。反正催眠术在这个时代看来就是天方夜谭的事情,就算沈欢没有成功。也不过是让洛秋华提高警惕而已。 于是。沈欢向安夏禾简单解释了一下催眠,但是,毕竟是超越时代认知的事物。安夏禾还是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不顾,看在沈欢很多事情都超出常规的份儿上,安夏禾决定勉强相信沈欢:“若果你想试。我倒可以设一个局让你同洛秋华单独呆在一起。” 沈欢点头:“你来安排我就放心了。” 不过,沈欢和安夏禾还没来得及讨论设计洛秋华的事情。拍卖行的事情就让两人头大了。 拍卖行的事情,早就通过《长安旬报》宣言出去了,几件重要的珍宝也都透露了风声,再加上沈欢和安夏禾的运作。拍卖行的首次拍卖基本将长安的有名望的世家贵族都邀请到了。 为了办好首次拍卖,沈欢和安夏禾忙前忙后,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她们还提前准备了一场虚拟拍卖。 可是,因为安夏禾母亲的突然离世。沈欢和安夏禾措手不及,将拍卖行的事情抛到了脑后。 第二天,安夏禾安排的拍卖行掌柜阎立亲自过来,因为今日要进行模拟拍卖,阎立没有收到取消的消息,不知道是不是还是照常进行。 沈欢与安夏禾拍头,两人都忘了这件事情了。 “涵卿,离拍卖行开张的日子也没几天了,我这边抽不出身,只能交给你了。” 沈欢点头,安夏禾母亲的丧事,沈欢帮不上什么忙,倒不如她将拍卖行的事情安排妥当,好让安夏禾少操些心。 于是沈欢就跟着阎掌柜离开了安府来到拍卖行。 拍卖行共分为三个部分,临街的楼用作处理日常事务,如收录拍卖物,鉴定等等。院子的中间共建了三个拍卖厅,一个大型的拍卖厅和两个小型的拍卖厅,还有就是拍卖行的密室,密室建在地底下,用来放置拍卖行的拍卖物。 最大的拍卖厅是按照剧院的形制建造的,共有两层,第一层是大厅,第二层是一圈儿包间,每间包间都能清楚的看到拍卖台。 沈欢到拍卖行时,灼灼已经等了很久了。虽然拍卖师也是有技巧的,但是沈欢又不了解,她便干脆请来了灼灼来做第一次的拍卖师,人长得漂亮有才,能镇得住场子就行了。 相比较沈欢第一次见灼灼时感受到的无边媚色,如今的灼灼虽然眉宇间有些轻愁,但是气质干练了许多,显得不再柔弱。显然,灼灼没能接近陆璟,不过,有钱庄的锻炼,灼灼再痴情也应该不会轻易犯傻。 “郡主。”灼灼向沈欢盈盈行礼。 沈欢微笑,因为时间不多,便直奔主题:“灼灼准备的怎么样,那些拍卖物可都熟记于心。” 灼灼绝魅的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郡主放心,灼灼都记下了,流程也练习了多遍。” 沈欢笑道:“辛苦你了,我们再来过一遍,今日这次试拍只用拿出几样东西就行了,正好等几位客人。” 灼灼顺从点头,没有多问会来什么客人。 其实,今日的模拟拍卖就是为了让灼灼熟悉拍卖的节奏,沈欢没请太多人,只有陆珧,陆璟,宋祁熙,晏殊,秦越,苏碧儿,木清华,齐亚嘉以及沈欢自己九个人。 本来沈欢还请了木逊,可惜他有事不能来。(未完待续) ps:这章科普比较多......查了不少资料,有借鉴有参考,是作者君按照自己理解总结的,科学和非科学都有,请大家不要太过考究~~~ 第一百零六章 试拍 沈欢和灼灼演练了一遍之后,便吩咐人清场,她自己到侧门去接人。 最先到的是苏碧儿,她今日休假。 沈欢很多天没有去女学,两人见面几天不见一见面就先来了大大的拥抱。 “你可真行,早就没事了还偷懒不去女学,知不知道我自己一个人很无聊啊。”苏碧儿嘟嘴。 “别对我撒娇,我可不是秦大哥。”沈欢戏谑。 苏碧儿对沈欢的调戏已经可以做到表面上无动于衷了,为了避免沈欢调戏上瘾,于是苏碧儿立即转移话题:“诶,欢儿,安夫人崔氏到底是怎么回事?” 苏碧儿并不是消息灵通之人,只是苏家作为杏林世家,对长安生老病死这种事情比较敏感。安夏禾的母亲安夫人崔氏,因为和崔家的关系比较微妙,所以还未发丧,虽然她去世的消息还未传开,但已经有不少人都知道消息了。 苏碧儿的伯父曾为安夫人崔氏诊治过,留有着她的脉案,所以,苏家知道安夫人崔氏的死应该不简单,苏碧儿知道沈欢最近和安夏禾交好,便顺口问了一下。 沈欢垂眸轻叹:“心怀死志,天人无力。” 苏碧儿静默。 “好了,不想这些了,我让你带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苏碧儿露出期待的表情:“早就准备好了,就等着你用呢,要是能早些推广就好了。” 沈欢露出狡猾的笑意:“会的,不过还是先让我们赚一把再说。” “郡主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可是有什么喜事?”从门外走进来的晏殊嘴含笑意,不徐不慢道。 沈欢看见来人是晏殊,于是笑的更加灿烂:“今日能见到如晏公子这般风姿俊美之人。难道不是喜事。” 晏殊看着沈欢格外闪亮的眼神,心中有些预感,不好不坏,沈欢虽然喜形于色,很少掩饰什么,但因为性情异于常人,实在不太好琢磨。晏殊在心中闪过几个想法。于是开口试探道:“看来郡主是要送在下一份儿大礼了。” “难道我送给晏公子的大礼还不够多啊。”沈欢道。“今日有没有大礼,晏公子何不多谢耐心,先进去等一会儿吧。” 晏殊眼中闪过异色。淡笑着和苏碧儿跟着阎掌柜前往拍卖大堂。 紧接着,陆璟、陆珧、宋祁熙三人进来了,三人站在一起,颜值过高让沈欢都有些眩晕。 “今日我可是放下公事特地赶过来的。小欢欢不会让我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吧。”宋祁熙见到沈欢就忍不住打趣道。 “今日是找你帮忙,可不是给你找乐子的。”沈欢没好气道。 陆珧道:“听说你今日特地拿了一个八音盒出来。是真是假?” 沈欢含笑点头:“自然是为你准备的,这可是特地定制的,比他们那些粗糙的可要精细多了。” 陆珧满意的点点头,有些迫不及待的要往里去。沈欢看阎掌柜还没回来。就把木清华叫出送陆璟三人道拍卖大堂。 看着三人离开的背影,沈欢送了一口气,虽然陆璟从始至终都没有说一句话。但是他的眼神一直在沈欢身上,看似游离却意味认真。让沈欢莫名觉得压力山大。 又等了一会儿还不见秦越这小子,沈欢想不会出事了吧,他性格骄傲最讨厌不守时的人,所以不应该迟到的啊。 就在沈欢想着要不要派一个人去看看,一辆马车缓缓驶进了胡同,是秦家的马车,沈欢心中放松。 秦越下车,面无表情但眼中有些不好意思,沈欢好笑:“你今日是出了什么状况,竟然来晚了?” “嘿嘿嘿,欢丫头,好久不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车上下来,头发斑白但面色精神,是晒黑了不少的秦老头! 沈欢完全惊喜,激动不已,上前抱住秦老头的胳膊:“您什么时候来长安的,也不通知我一声。” 秦老头笑哈哈,声音洪亮:“才过来没几天,这才恢复了元气。” 秦越眼中闪过暖意,嘴上却讽刺道:“刚回来的时候像个野人不好意思见人。” 秦老头怒瞪秦越:“臭小子,一段时间不管你,越来越嚣张,连你爷爷都敢教训!” 沈欢好笑,在纲常礼教严格的古代能有这样一对祖孙着实有趣。 “秦爷爷,今日出来玩儿,没必要为这一点儿小事生气,走,我带您去看些新鲜东西。” 秦老头注意力转移极快:“有什么好玩儿的,你这丫头就是鬼主意多。” “今日不知道秦爷爷要来,所以准本不足,不过一两件新鲜的东西,等哪天您有空了,我就多给您介绍些好玩儿的。” 秦老头大笑:“还是你这丫头会说话。” “秦爷爷,您在南诏那边的事情办完了?”沈欢问道。 秦老头愣了一下:“欢丫头你知道我在南诏?” 沈欢点头。 秦老头虽然没有城府,但是也知道此事事关重大,不能乱说,一时把握不住要不要说。 “秦爷爷,我可是南诏那边的剩女,南诏的事情少不了得我出力。” 秦老头已经,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他在南诏多日,当然知道那个横空出世的圣女,不过没有想到那个圣女就是沈欢,不过想一下沈欢消失的时间和陆家的反应,这也不足为奇了。 “怪不得。”秦老头摸着脑袋喃喃道,“南诏现在太乱,没办法修河,我就先回来休息一段儿。” 红河流域极为广阔,若要修河,工程量浩大不说难度也大,秦老头是个极其骄傲的天才,他要修河自然要做到最好,他不是纸上谈兵之人,为了修红河,他转着红河绕了好几圈儿,用了一年多的时间,穿梭在山林间,跟野人无异。 红河的上中下三游,只有下游在平原区,平缓宽阔,稍微整改就可以用做航运,不过红河支流众多,便是下游好修,工程量也浩大。 至于上游和中游两段,地形复杂,滩陡、流急、水浅,要提高河流的通航能力难度极大,若是按照传统的办法去修整河流,工程量就太大,不合成本。而且,其中有不少问题都是传统办法不能解决的,秦老头考察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定下来如何修建,最终,秦老头还是定下了‘陡门’的办法,虽然这种方法也有不少缺点,工程量甚至更大,但这种办法可以解决不少问题,稳健最优。‘陡门’其实就是把航运的河流分成若干段,在水流较急或渠水较浅的地方建造闸门,这样同步两边的闸门,就可以使水位保持平衡,方便航行。 不过,即便是秦老头知道如何统筹开通红河河运,但是,这种工程通常都是动用举国之力,征发数十万民夫才能做的事情,陆家便是再厉害,有足够的财力去支持这项浩大的工程,也没有足够的权力去做。所以,秦老头这几年在南诏活动,其实就是去制定开通红河航运的章程,章程制定好了,还待修建。 陆家这边还没发力,鼓动朝廷修河,南诏就先乱了起来,秦老头为了安全就只有先离开了。 秦老头的话也侧面证明了南诏的局势确实越来越乱了。这些天,沈欢也一直关注着南诏的事情,南诏的战报并不多,叛乱的几族虽然一路凯歌,但攻城略地的步伐已经开始慢下来,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乌蛮族暂时还没有动作。 沈重那边已经发兵,但是,军机要事,行军布阵什么的沈欢也打听不出什么,因此,南诏的事情现在就是一团迷雾,谁也看不清局势到底会如何。 沈欢和秦老头聊着,很快就到了拍卖大堂。 人都已经到齐,因为邀请的人不多,沈欢也没有安排雅间,大家都坐在大堂里。 沈欢不再耽搁时间,站起来直接道:“今日邀请大家过来,原因说的也清楚了,我废话也不多说,咱们直接开始吧。” 沈欢拍拍手,灼灼登台,她看到陆璟的时候明显愣了一下,眼中闪过激动,不过灼灼是个聪明人,很快就控制好了情绪。 “今逢良辰佳时,小店开张,承蒙各位贵客不弃,特来捧场……”灼灼上来先说了几句暖场的话,她身姿袅袅,眉目间收敛了媚意,温柔优雅,声音不大,但吐字清晰,不徐不疾,让人心中舒悦。 “想必各位贵客自《长安旬报》对本店的‘拍卖’略有耳闻,不过,拍卖到底是什么样的,恐怕各位各有各的猜想。其实拍卖并不复杂,还请各位贵客再容灼灼半柱香的时间,稍作讲解。” “本店收集的拍卖之物,无一不是百里挑一的珍品,既是珍品,想要得之拥之的人自然众多,为了给珍品找一个真正的归属,本店便采用拍卖的方式,所谓拍卖,便是竞价叫卖,价高者得。不过,便是拍卖也要尊礼得体,所以本店的拍卖便有一定的规则……” 拍卖的规则简单,无非是从底价开始加价,每次加价都有定额,大堂的客人可以直接叫价,落锤无悔,厢房包间的贵客若不想暴露身份,可以让店里的小厮帮忙报价…… 不过,因为这次是试拍,沈欢规定每个人只有五千贯的额度,在这个限度中大家可以随意拍,不过,第一件拍卖品除外。(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七章 酒精 灼灼很快说完,几人也都了解了,不过兴趣缺缺,没有什么精神。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要正式进入拍卖了,首先,我们先请本次的首拍物上台。” 灼灼的话音刚落,两个青衣小厮小心翼翼的抱着被红色绸缎盖着的盒子上台来。 第一件拍卖物放到台上的案子上后,灼灼慢慢的掀开遮盖着的红色绸布,露出里面四四方方的玻璃盒子。 透明清凉的玻璃丝毫不阻隔视线,甚至衬托着里面的糕点更加诱人。没错,就是糕点,样式简单不说还只有一个!圆盅形状,不过拳头大小,泛着润泽的杏黄色,看起来质感细腻绵软,十分诱人。 灼灼看到在座各位的表情,想起她看到沈欢临时加进来的这件拍卖物时有些傻眼的表情,心中突然有些安慰。 灼灼觉得说起这件特殊的拍卖物有些小小的羞耻感,但还是硬着头皮说了下去:“我们的第一件拍卖物,是郡主府秘制蛋糕……” 在座的众人失笑,只有齐亚嘉表情含恨,那是他一大早从郡主府拿来的,结果被沈欢抢走了! 其实沈欢就是想开一个玩笑。她急急忙忙跟着安夏禾到安家,齐亚嘉和木清华也就跟着过去保护她,木清华还好,风餐露宿什么样的苦日子都经历过,什么环境都能适应,更何况安家的条件比郡主府还要好。不过齐亚嘉可就受不了,作为一个死忠甜食控,他现在被沈欢养,每餐都少不了甜食! 于是,齐亚嘉一大早就回郡主府找甜食吃。说来也巧。郡主府的厨子因为沈欢总会有乱七八糟的要求变得非常有钻研精神,酸乳酪蛋糕是沈欢很喜欢的一道甜品,但郡主府的厨子从来没做出过沈欢满意的成品,于是今天一大早厨子起来就开始琢磨怎么做,结果刚做出的成品就让齐亚嘉抢走了,而沈欢从齐亚嘉手中抢来了三个,她吃了一个。虽说和理想中的味道差了很多。但同样好吃,只是风格不同,于是就临时想到拿出来拍卖。 “郡主府出品。必出精品,底价一百贯,每次加价不得少于五十贯,竞拍开始。”灼灼怀着一种极度羞耻的心情说完沈欢嘱咐给她的话。顿时松了一口气,敢这么狮子大张口的卖。这位郡主实在是有些不要脸了……灼灼偷偷腹诽。 当然,并非灼灼一人这么想,在座的诸位都看向沈欢,她怎么就这么脸大敢这么卖!可是。谁都吃过沈欢送的点心,郡主府的点心绝对让人难忘,不仅美味而且只此一家别无分号。被拍卖的点心看卖相就很好吃…… 秦老头第一个惊讶:“这难道是王母娘娘的蟠桃,竟然卖这么贵!欢丫头不是在骗人吧!” 沈欢挑眉。看看齐亚嘉笑眯眯道:“这里只有我和齐小爷吃过,我想齐小爷一定认同它的价值吧。” 齐小爷抬着下巴冷哼,勉强表示赞同。 苏碧儿和秦越心中翻白眼,知道好吃又怎么样,他们两个可买不起。 木清华心中后悔,刚才她帮着沈欢抢来了点心,竟然没想着吃一个,实在是失策。 这里有实力竞价的只有四个人,陆璟,陆珧,宋祁熙,以及晏殊。他们眼神交汇了一下,都没有言语,倒是陆璟干脆,直接道:“一百五十贯。” 灼灼立即反应过来:“陆公子率先出价,一百五十贯。” 晏殊嘴角一笑:“二百贯。” 宋祁熙摇扇:“三百贯。” 陆珧看了看左右的陆璟和宋祁熙,然后向沈欢问道:“这次我要是没有拍到,以后还能不能吃到。” “当然可以。”沈欢笑眯眯道。 不对,有猫腻!几人见沈欢这样笑感到有些不对。 陆珧笑道:“虽然都能吃到,但这个可是不一样的,我出五百贯。” 陆珧出价,陆璟和宋祁熙自然不再抬价,晏殊轻笑一声,也不再加价。 灼灼看到这样的情况便道:“五百贯一次,五百贯两次,五百贯三次。” 砰,木槌砸响。 “成交,恭喜陆姑娘。” 陆珧展颜一笑,沈欢为没有看到激烈的竞价有些可惜,但是不得不说陆珧了解她,于是,沈欢打了一个响指,有个小厮端着一个托盘过来了。 “拍下首件物品的格外奖励,芊芊打开看看吧。”沈欢笑道。 陆珧掀开托盘上的红绸,眼前一亮,兴奋拿起上面的东西冲沈欢笑道:“是八音盒!” 这是沈欢特意设计的,八音盒的外壳是由紫檀雕刻拼接而成的,,外观呈并蒂魏紫的样子,一朵完全盛开,一朵含苞待放,两朵花下面有花径,花径里面是铜管,花径下面连接着一个八角形的盒子。 陆珧看了半天不知道旋转哪里,她身旁的陆璟拿去旋转花径,然后放开,悠扬的乐声随着旋转的牡丹慢慢流淌出来。 陆珧眼中满是赞叹,极为喜欢这个八音盒。 “谢谢你,涵卿。” “我们可是明码标价的买卖,你可不能耍赖。”沈欢道。 陆珧没好气的看了沈欢一眼:“你就不能好好说话。” 八音盒过去之后,就开始接下来的拍卖了,沈欢一共挑了五样东西试拍,虽然珍贵但也并不出奇,大家为了配合沈欢,也都做做样子拍着玩儿,灼灼虽然有些紧张,但整个过程都很流畅,没有出什么错。 试拍结束后,沈欢将郡主府刚出炉的蛋糕给每人送了一份儿表示感谢,然后把他们一一送走,不过她事先留下了晏殊和苏碧儿。 待将热情的秦老头送走后,沈欢来到厢房,晏殊和苏碧儿已经在那里等了一会儿了。 晏殊看到沈欢眼中不由泛起一丝兴趣:“郡主今日将我留下,难道是同意上次我想你提出的建议了?” 沈欢微微一笑:“晏公子是贵人多忘事,我不是说过那件事我无能为力吗。今日。我想说的另一件是,晏公子还记不记的,我送你‘千里眼’的时候说过,要送你一单大生意。” 晏殊俊眉微动,打量了沈欢有看了看苏碧儿:“郡主是想做药材生意?” 沈欢想了想:“是也不是,算了,我们还是直接说吧。碧儿。” 一直安静的苏碧儿拿出一本手札和一个小瓷瓶放在桌子上。沈欢拿过瓷瓶,拔开瓶塞,一股浓烈的味道飘散开来。晏殊眉头微皱,表情认真。 “这是我想向晏公子卖的东西,酒精。”沈欢道。 “酒精?”晏殊锐利的眸子看向沈欢,“和酒有关。” “没错。至于到底是什么东西,恐怕一时半会想晏公子解释不清。晏公子不如看看碧儿的这份手札,酒精到底有何用,这里面说的很清楚。” 晏殊拿起手札翻开来看,手札不大。却很厚,是苏碧儿这两个多月努力的结果。酒精是消毒用的,对于外伤愈合有很好的辅助作用。但其本身并没有什么奇特的疗效,要证明它的作用。只有经过大量的临床实验,苏碧儿平日里没有时间和机会,都是用些小动物来实验,只有在女学中间放假的一个月里,才跟着祖父,治疗了大量人类外伤,总结出酒精的效果。 晏殊看的认真,也不知过了多久才将手札放下,看向苏碧儿:“苏姑娘确认此物于外伤有奇效?” 苏碧儿认真道:“此物虽于外伤并无直接作用,但配合普通的金疮药疗效要比仅用金疮药要好太多。我用一个月的时间,将酒精用于四十三位病者身上,这些人均在最热的时节受伤,若是往常,即便是用药也常有溃烂者,但若用上酒精,小的伤口不用药也可以安然愈合,大的创伤,必定有患七日风的风险,但若以酒精辅助治疗,患七日风可能或许会大大降低。只是,时间还太短,我遇到的伤者也不多,酒精对于严重外伤的效果到底如何并无完全的把握,而且,酒精的浓度也不好控制……” 苏碧儿说的认真详细,也全面客观,看的出苏碧儿对这个非常的上心。沈欢有些愧然,不同浓度的酒精有不同的疗效用于不同的地方,这点沈欢是知道了,但是具体什么浓度的酒精适合什么伤口,沈欢并不清楚,只能靠苏碧儿自己摸索。 另一边,晏殊心中不断压抑着激动。他与沈欢和苏碧儿不同,他比两人更清楚有利于外伤治疗的药到底有什么价值!打仗的士兵,受伤后伤口感染而死的人远比死在战场上的人要多,他刚才仔细看了苏碧儿的手札,确认酒精最大的作用就是避免伤口感染溃烂,这种东西对于军队实在太重要。 不过,有一件事要先弄清楚。 “酒精的成本是多少?”晏殊冷静的问道,成本问题当然重要,晏公子虽然有钱,却也不是个随意挥霍的人,好的金疮药不是没有,但每种都非常珍贵,打仗受伤也只有高级将领才能用,普通士兵根本用不了,而普通的伤药效果不好,很多士兵用药伤口也依旧溃烂不止,最后不得不痛苦而死。 苏碧儿笑道:“晏公子常用的一瓶紫络散可以换取二十升酒精不止了。” 如今一升普通酒的价格是四十文钱,一升纯酒精的成本是三百文钱左右,医用酒精的浓度一般在百分之七十左右和百分之四十左右两个档次,若按照百分之六十来算,一升医用酒精的价格也就不到两百文钱。 晏殊眼睛透亮:“郡主就直接开价吧。”(未完待续) ps:昨天忘上传......今天一并上传,作者君脑子真的糊涂了,上个月欠大家的尽量赶在月末补给大家~~ 第一百零八章 谈判 晏殊态度认真,但沈欢却轻笑起来:“晏公子,你觉得我拿这个东西出来是为了赚你的钱?” 酒精这东西,虽然不易推广且赚不了大钱,但依靠沈欢现在的人脉,把它卖给朝廷还是很容易的,轻轻松松能赚一大笔。不过,沈欢最终的目的可不是赚钱,朝廷现在就是一团浑水,南诏和沈欢自己都是肥肉,而且随着她下一步计划的实施,必定越发站在风口浪尖,她需要足够的力量才能站稳,不仅她自己实力增强,她也需要更多的盟友,不仅仅是陆宋两家。 就像晏殊所说,晏家和沈欢都是长安的外来客,彼此合作对双方都更有利,但是晏家迟迟不肯表示诚意,即便晏殊已经明确要站在沈欢这一边,所以,沈欢需要展示出更多的力量加重自己的砝码。 晏殊眯眼,带有弧度的薄唇越发性感:“郡主的诚意在下心领,有什么要求郡主也直说吧。” “五万贯,方子用法全都送你,附带一份儿小礼物。”沈欢开口叫价,并不提要求,其实这根本就是个白菜价,若不是为了不让苏碧儿白做,沈欢都要直接白送了。 晏殊听到这个价钱眼中闪过一丝光:“郡主大方。” “晏公子,南诏的局势复杂,你们晏家在长安和南诏两边的实力都不够,便是燕北因为契丹的威胁境地也并不好,所以,想要在南诏获益,怕是不容易。” 晏殊悠然一笑,丝毫不在意沈欢揭露晏家的处境:“晏家因战而起兴,自然要以战展势,局势越乱。战事越多,晏家的机会自然就越多,郡主倒不必杞人忧天。” 晏家看似处在危局,但实际上晏家这些年积累的实力并不容小觑,只是渗透到长安来需要些时日。晏殊自信晏家不会有事,选择沈欢不过是为了利益最大化,沈欢是很重要。但对于晏家。并不必要。 沈欢心中也很清楚如今晏家没有发力,也不过是因为局势还没有到关键时刻,现在是蓄力阶段。拿出太多实力并不明智。 “晏公子说的没错,不过若是晏家愿意助我,我可以保证,即便晏家在南诏不用一兵一卒。也可以拿到南诏两成采矿权。” 晏殊的眸子盯着沈欢:“看不出郡主有这样的自信。” 沈欢毫不躲避晏殊的目光:“晏家的势力在北而不在南,若要在南诏得益。怕是付出的代价不小,若只是助我,晏公子知道,我是孤家寡人一人。对于权势财富也没有什么追求,晏家可以很轻松的拿到南诏的两成采矿权。” 晏殊将目光移开,垂眸浅笑。有种漫不经心的感觉:“晏家的目的并不是南诏的两成采矿权” “朝廷的军费。”沈欢道,“这我知道。但是朝廷没有钱怎么给燕北拨钱,只有尽快结束南诏的乱局,顺利拿下南诏,燕北才能拿到更多的钱。若是南诏落入某个皇子的手中,恐怕燕北军要再改一次姓了。” 这话让在一旁小心翼翼减弱存在感的苏碧儿听得都有些脸色发白,晏家的燕北军是从陆家手中接手的,换姓这话沈欢都敢当着晏家人的面说,还真是…大胆… 不过,晏殊显然涵养和风度都不错,除了眼神有些变化,依旧浅笑:“郡主说的都让我有些后怕呢。” 沈欢意识到,这次谈判她太过直接提出条件和底牌,有些被动了,晏殊到现在也没有明确表态和透露更多消息,一方面他是真的要和沈欢合作,但此时不适宜透露底牌,双方还并不信任,另一方面最近的局势有些复杂,晏殊有些不太想和沈欢还有陆家搅合在一起了。 于是,沈欢笑道:“话已至此,晏公子应该已经很清楚我的意思了,时间还早,我们都不急,希望晏公子好好考虑。” 沈欢说完要起身带着苏碧儿离开,晏殊突然道:“郡主这么坦诚,我不是不想答应郡主,只是如今苦衷难表,还请郡主多给些时间。我保证,不论晏家的立场如何,都不会加害郡主。” 沈欢抱拳:“有晏公子这一句话,已经足够了。” “我还有一个疑问,不知道郡主愿不愿为我解惑。” “晏公子但说无妨。” “郡主和陆家确定要一条路走到底吗?” 沈欢轻笑:“狡兔三窟,我这人虽然不够聪明,但也知道不应该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晏殊勾笑,意味深长:“看来,陆家也不是不可替代。” “那就要看晏公子的意思了。”沈欢无所谓道,“东西给晏公子留下,一个月时间钱送来,酒精就是晏家的东西了。” 沈欢和苏碧儿离开,不由得送了口气。 苏碧儿摇头感叹:“你们可真复杂。” 沈欢也无奈:“权力的游戏可是这世上最复杂的游戏了。” “那五万贯可是要给我的。” 沈欢笑道:“对呀,可不要告诉我你视金钱如粪土,不稀罕这五万贯。” 苏碧儿轻哼:“当然不是,我是嫌弃你卖的价低,既然钱不够,你就用血来偿还吧。” 苏碧儿知道沈欢不缺钱,这五万贯沈欢是一定要给她的,她对接受这五万贯并没什么不舒服,只是,看到沈欢如今这样艰难,她不能给沈欢其他方面的帮助,只能在这上面多下些功夫了。 沈欢由衷笑道:“谢谢你了,碧儿。” 面对难得正经的沈欢苏碧儿愣了一下,随后笑出来。 沈欢看着苏碧儿,心中想起秦翊,不由的有些怅然,她现在不能只顾着她自己,她身边的人也不能忽视,陆璟这家伙死活不给她透露任何信息,她只能靠自己了。 沈欢将苏碧儿也送走,跟着阎掌柜又将拍卖行的事情安排了一下。 从拍卖行离开,沈欢直接去了秦府去看望秦老头。 到了秦府,沈欢看到秦老头在后院摆弄的那个大型的沙盘,吃了一惊。 看到沈欢来了,秦老头兴奋:“欢丫头,来来来,看看我做的这个沙盘,你觉得怎么样。” 沙盘是沈欢曾给秦老头提到的,秦老头为了红河的疏通,便做了一个红河的沙盘。沙盘长有三丈,宽两丈,十分巨大,里面高低起伏,将真个红河流域都纳了进去,高原丘陵,密林山谷,精细无比,其中深蓝色的红河十分显眼。 沈欢称赞道:“您可真厉害,!” 秦老头得意:“你别说,这东西还真的好用,不过,这个还是小了些,我打算把红河分成七段,每段在做一个这么大的沙盘。” “您这么用心,疏通红河一定没问题的。” 秦老头喜欢同沈欢聊天,沈欢有很多新奇的想法能给他极大的启发这次沈欢过来后,秦老头就拉着沈欢聊起来,一刻也不停。看到这样全身心沉浸在科学研究上的秦老头,沈欢最终打消向秦老头打听当年秦翊父母的事情了,于是放松开来和秦老头胡侃起来,知道夜幕降临。 从秦家出来,沈欢有些疲惫的躺在马车上。 “我们是回郡主府,还是去安府?”木清华问道。 “回安府吧。” 木清华了然,便不再多言。回到安府,沈欢将今日试拍的情况向安夏禾说了一下,安夏禾见沈欢疲惫,便让她歇下了。 安夫人崔氏的丧事办的低调而平静,安夏禾不想和崔家有太多瓜葛,但崔家这样的世家大族最为守礼,安夏禾也不能闹得太难看,只能捏着鼻子接受崔家的吊唁。 沈欢陪着安夏禾几天,虽然没有帮上什么忙,但也让安夏禾没有太过伤感。 快到八月十五的时候,安夏禾将沈欢赶回去,沈欢也没有强留,她还有一府的人,在外过中元节毕竟不妥当。 按照惯例,宫里每年都要准备中秋宴,沈欢身为郡主,自然要出席,不过今年的中元节宫中没有心情大过,太后给沈欢赏赐了些东西就算过了个形式,宫中也没再提中秋宴的事情,让沈欢逃了一劫。 原来,郑皇后病的越发厉害,根本无力主持宫宴,南诏的事情皇上*裸的打了郑家一巴掌,此时也不好意思让宫中的嫔妃代郑皇后主持宫宴,太后身子不好也不便。 于是皇上便借口国有战事,要为军士们祈福,宫中不行大宴。 沈欢这些天比较忙,郡主府的中秋宴她也没怎么上心,只是让邓先生多给府中人些赏赐。 八月十五这一天,秋意降临,天高云阔,飒爽清劲 郡主府喜气洋洋,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意,没办法,谁让郡主出手大方。 虽是团圆节,但沈欢却没有什么心情庆祝,亲人没一个可靠,朋友也都有自己的家,而且,长安有不少人都盯着她,若去赵家或秦家怕是于他们也不利。 赵玥为了手中的各色作坊,忙到现在都没有回长安,她心中还有些愧疚。 不过,沈欢从来都不是扫兴的人,给府中的人大赏,让府中的人开心这可不够,她身边轮流保护她的四个影卫还有木清华、齐亚嘉、朔月三人,服侍她的钟灵钟秀,儿子不在身边的邓先生还有一生未嫁的冯嬷嬷也都算是孤家寡人,所以,沈欢在府中也准备了中秋宴,还打算吃过饭,带着他们去观星台赏月。 不过,正在沈欢定晚上的菜单的时候,木清华突然来到沈欢身边,嘴角笑意极深:“庄主来信,说今晚要过来。” 沈欢愣住,木逊要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九章 月夜 听到木逊要来,沈欢有些欣喜:“中元节你们庄主不和家人一起?” 木清华有些奇怪的看着沈欢:“你不知道我们庄主没有亲人?” 沈欢吃惊:“怎么会。” 木清华叹息,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沈欢默然,她对天罗山庄不过是道听途说的一知半解,从未刻意的去调查天罗山庄的情况。 “当年,天罗山庄老庄主一辈共有兄弟六人,其中老庄主是大哥。当年燕北军与契丹打的艰难,先平国公求天罗山庄相助。老庄主仁义,当即就带着二爷、三爷、四爷三人前往燕北相助燕北军。 后来与契丹大战中,平国公落入敌军陷阱,老庄主兄弟几人为了营救平国公,都不幸牺牲阵亡。老庄主只有庄主一个孩子,二爷也只有一个女儿,三夫人虽有身孕,但听到噩耗也不行流产,四爷与四夫人则是新婚燕尔,根本没有孩子。后来出了红莲教的事情,六爷也不幸被害,没有子嗣留下。天罗山庄就只剩下天生病弱的五爷、庄主以及木兰姑娘,五爷前年病逝,木兰姑娘也已经出嫁,庄主除了些远亲身边已没有什么亲人了。” 沈欢越听心情越沉重,怪不得木逊成熟稳重远超普通年轻人,家中有这样的遭遇确实催人成长。 因为木逊要来,沈欢原计划带着府中的人赏月的活动也就取消了。 夜幕降临,沈欢和府里的人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团圆饭,就独自离开前往观星台,她在约木逊在那里赏月。 沈欢不太喜欢桂花,她嫌弃桂花的味道太过浓烈。但是,八月桂花飘香,即便郡主府没有桂花,沈欢也隐约闻到一丝从隔壁飘来的淡淡桂花香,融合在清凉的夜色中,倒让人觉得沁心。 沈欢登上观星台,遥望泛着诡异的紫红色夜空。不禁哈了口气。天气转凉,即便穿的很厚实了,她依旧有些手脚冰凉。 今夜月亮是主角。繁星黯淡,圆月明亮,但今日的月亮却不似平常那样是银黄色的光辉,清冷闪亮。反而透露着一种血色,呈现出一种暗淡而美丽的古铜色。虽然美得令人窒息,但却让人心慌。 月若变色,将有灾殃。青为饥而忧,赤为争与兵。黄为德与喜,白为旱与丧,黑为水。人病且死。 看来印证的不错,最近确实有病灾。 “你在想什么?”不知何时出现在沈欢身后的木逊道。 沈欢没有转头。依旧望月:“我在思索国家大事。” 木逊唇角勾起一丝无声的笑意,他上前一步与沈欢并排:“可得出什么结果。” 沈欢摸着下巴:“天机不可泄露,公子还是不要知道的太多才好。” 木逊伸出一只手放在沈欢的脑袋上,微仰头观月:“血月现,国之将衰,气尽,如坠狱。” 沈欢笑道:“你这话可真大逆不道,不过一天象也能与国家命运连在一起。” “你自是不信,但不代表无人不信,若这话流入市井,天下会如何?” “不如何,太平盛世,就算有些慌乱也不会动摇根基,不过,有谁这么没有眼色会传出这样的消息。”沈欢好笑,现在朝廷可是阴云密布,这要是再雪上加霜引起骚乱,怕是朝廷也不愿意见得。 “大雪山的国师上个月从天神那里得到的箴言。”木逊淡道。 沈欢眨眼:“若是契丹人这么说倒也不怪了。” “这才不过刚入秋,契丹不少地方都已经下雪了。”木逊语气平静,但沈欢却听出了一丝凉意,思及木逊的亲人多半都死在契丹人手中,沈欢心中了然。 “今日中元节,何必说这些不开心的事情,咱们两个就算是孤家寡人,也不能辜负了这良辰美景。”沈欢笑道,然后走到钟秀她们备好的圆桌前,拿起一瓶酒想木逊示意,“要不要喝酒?” 木逊眉间微动没有拒绝,不过沈欢却没有将酒给他,反而拿起一个又大又红的石榴递给木逊:“想要喝酒,就先帮我剥石榴。” 木逊微微一笑,清冷浅淡的眉目变得柔和,仿佛自带圣光,明明长相普通却让沈欢失神。 他接过沈欢递给他的石榴:“你就这样招待我。” 沈欢笑眯眯道:“当然……不是!” 木逊看了她一眼,将石榴放下,然后走回屋内,沈欢跟过去,才发现这人竟然要洗手。 洗过手回来的木逊坐下慢慢的播着石榴,沈欢则坐在一旁打开琴盒,抚摸着温厚的紫檀木以及难得的百年印度蛇皮,难得正经道:“我说过我最善弹胡琴,可是,你好像一次都没有听过。” 木逊突然的来了一句:“你不是最善春宫吗。” 沈欢噗笑:“那不是骗他们嘛,我是会画春宫,但是理论丰富实践不足啊,不过,若是你想要的话,我可以勉为其难的帮你画一本,男女都不限。” 木逊轻瞥了她一眼,眸子映着红月,清淡却妖邪,十分蛊惑人心。 “看来你很闲。” 沈欢拿出她的胡琴,冲木逊笑道:“无伤大雅的一个玩笑,你放心,我轻易不会画春宫的,到时候要画也会给你留一份。” 木逊收回目光,继续剥石榴,心中闪过一丝无奈,怎么能跟她较真,实在是不明智。 不过一会儿的时间,沈欢已经摆好了架势,她浅笑:“一曲《良宵》为良宵。” 木逊将石榴放下,拿起边上的手帕将手擦干净,凝视沈欢,静听无声。 月光下的沈欢,眉眼显得清晰,她今日没有刻意掩饰,日渐丰润如今初露锋芒的五官让人惊艳。沈欢消瘦羸弱,这样的身姿天生带有一种风流韵度,她的眉目漂亮却宛若天成,恣意舒展,洒脱飞扬,这种太过独特美感虽然没有强烈的侵略性却让人难以忘怀。 随着沈欢的动作,跌宕起伏的悠扬旋律从沈欢手中流泻而出,二胡的音色丰富,表现力极强,再加上沈欢极善此道,便是木逊这样淡然惯了的人情绪也被调动了起来。 起初曲调缭绕,节奏平稳舒缓,就像春天里流淌的溪水,轻柔而不失活泼。随之曲调变得更加跳跃活泼起来,内外弦音色的的快速交替,让人如临其境,紧接着,旋律又迅速推向明朗的*,旋律不断的拓宽,变得更加高涨,然而音调又盘旋而下,情绪被抑制下来,曲调渐慢、渐弱,氛围也变得和谐、安静。 这首曲子虽然不难,但在沈欢手中,这首曲子灵动而流畅,层次分明,清新动人。 一曲完毕,沈欢期待看向木逊:“怎么样?” “应时应景,但并不应你的心情。” 沈欢无奈的笑出来:“你还真敏锐,竟然听出来了。” “你不需要人安慰,我也不需要,就算是良辰美景,也不用刻意为之。” 沈欢什么都没有说,笑着又拿起琴弦。 木逊放松,单手支在桌上托则侧脸看着沈欢,原本凝视的目光逐渐变得出神。 沈欢接连演奏了好几曲,有世界名曲,有乡村小调,心之所想,乐声流露。 在结束了卡农之后,沈欢轻舒了一口气,很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的演奏了。 一直修长的手将水晶碗递到沈欢眼前,碗中石榴子颗颗饱满可爱,鲜红欲滴,看起来十分诱人。 沈欢放下二胡开心的结果水晶碗:“现在轮到你了吧。” “我什么也不会。”木逊道。 “你这是耍无赖。”沈欢不满。 木逊淡笑,站起来走到天台边上:“那你想听什么。” “我要看你跳舞。”沈欢异想天开。 “妄想。” 沈欢撇嘴,刚要说话,却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木逊来到她身边握住她的手,不由得眉头微蹙:“这么凉。” 他穿的是单衣,也没有披风,便道:“回屋。” 沈欢摇头:“我不冷,只是体寒,手脚向来都是冰凉的。” 木逊看着沈欢,沈欢直视他,她真的不冷,刚才演奏的起兴时她还出了汗,于是她拉着木逊走到搭建好的望远镜前:“我还有好东西没给你看呢。” 这是沈欢目前能制作的放大倍数最大的望远镜:“用这个赏月可比眼睛直观更有乐趣了。” 沈欢边说边调,冷不防木逊从她身后抱住了她,沈欢僵住。 “既然你不肯回去,那就躲在我怀里吧。” 沈欢瘦小,只到木逊的胸口处,木逊抱着她几乎将她整个人都环住了,他的怀抱温暖而有力,让沈欢恍然,这种全然依赖于一个人的感觉让她觉得陌生心慌,她不习惯这样。 发觉到沈欢要挣脱的动作,木逊的声音出现在沈欢头顶:“你再动我就直接抱你回去。” 沈欢愣了一下笑出来,她紧张什么,不过是简单的身体接触而已,于是她压下心中陌生的感觉,专心摆弄起手中的望远镜,调后道:“你来看看。” 木逊弯腰,将头放在沈欢肩膀上,沈欢和他更加贴近,近到沈欢能听到对方均匀的心跳声以及木逊的悠长平稳的鼻息。(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章 受伤 木逊拿着望远镜的时候,沈欢望着月亮道:“你看月亮,有没有看到月亮表面并不是光滑的,上面有环形山,还有月海,可惜放大的倍数不够,要不然你还可以看到陨石坑,你在看旁边的那颗星星,那是……” 沈欢平时话多的一旦说起来就没完没了,可是今天不知为何,沈欢觉得有些说不下去,几乎要将脑子里的东西搜刮干净了,而且脑子乱乱的,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时间渐逝,红月也逐渐变成明亮的橙黄色,大若圆盘,毫不吝啬的播撒着银辉。 木逊观察的差不多了,就将望远镜转到沈欢手中,一只手环着她,一只手放在她的脑袋上。 “其实拿着望远镜观月还不如直接看更佳漂亮,望远镜观星会更美的,可惜今晚月亮抢夺了太多光辉。”沈欢道。 突然,木逊将她抱起来转了一个身。 沈欢猝不及防:“你要做什么?” “看。”木逊示意她向上看。 沈欢抬头暮然怔住,头顶漆黑的天幕上,缀满了碎钻般耀眼的星辰,熠熠闪烁生辉,恍若一条流动的璀璨银河流光溢彩,美丽迷人。 “原来都在月亮照不到的地方……”沈欢不禁道,此时她心中平静,完全沉醉于广袤璀璨的苍穹。 过了一会儿,沈欢道:“此情此景,你不表示点儿什么吗?” 说完,沈欢扭头仰脸,想要看着木逊的脸不许他耍赖,结果却与正好低头的木逊碰在了一起,当温软的唇轻触而过时。沈欢只觉得身外心间,所有的一切都全部静止,定格成一副美得失真的画面,只有木逊清俊的眉眼,梦幻一般,在眼前飞舞。 木逊手指放在沈欢浅淡近乎无色的唇瓣上,不知要说什么。 沈欢突然笑出来:“哎呀。不小心就碰到了。这不会是你第一次吧。” 木逊深邃幽淡的眸子微眯:“怎么,你要我负责。” “你别让我负责就好。”沈欢挑眉,她可是见过世面的人。不过是轻触,连个吻都不算。 木逊一笑,清逸幽冷,他低头靠近沈欢似乎要吻上去。沈欢伸手捂住他的嘴:“你可不要得寸进尺。” “既然不在意,再试试又如何。”木逊直起身子。 沈欢转过头安稳的躺在他怀里:“没意思。你不想跳舞就直说,没必要调戏我啊。” 木逊轻笑,他一只手依然环抱着沈欢,另一只手从腰间去下一支玉笛:“礼尚往来。我也赠你一曲。” 笛声清冷幽远,犹如木逊本人,流淌着宽广天地间。缓缓动人,沈欢听着。脑袋放空,不知在想什么。 夜凉风冷,但沈欢没有丝毫凉意,背后的怀抱温暖宽广,让她忍不住想要依赖。 思绪万千,尘封的记忆被打开,曾何几时,她也有这样一个怀抱,为她遮风挡雨,让她觉得温暖有力,仿佛拥有了全世界,什么都不必惧怕……沈欢是个喜欢向前看的人,她很少沉浸在回忆中,更少回想到自己的父亲,那个英朗温暖带有一丝痞气的男子,让沈欢永远欢笑的男子。 或许是沈欢太疲惫,或许是怀抱太过舒适,木逊不过吹完一首曲子,就发现怀里的小人闭眼睡着了,他眼中闪过一丝无奈,然后收起玉笛,怀抱着沈欢坐下。 沉睡的女孩儿像只蜷缩的猫,眉眼舒展懒散,没了清醒时的几分飞扬恣意,孱弱如画,让人怜惜。 木逊抱着沈欢,也没有想什么,只觉得沉静平和。 沈欢不知道睡了多久,惺忪的睁开眼睛时,竟然拽着木逊胸口的衣服,软绵绵道:“爸爸……” 木逊眉间微皱,忍住没有将沈欢扔下,实在是破坏心情。 沈欢瞬间清醒,然后讪笑:“我没想着说过去,是你笛子吹得太无聊了。” 面对沈欢的恶人先告状,木逊伸手捏了把沈欢的脸:“看来你还是没有睡醒。” “我饿了。”沈欢抬头看着木逊。 木逊跟沈欢对视了良久,终于道:“天色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木逊将沈欢放下,沈欢觉得温度瞬间下降了好几度,木逊走在前面,沈欢跟着他。 “过两天拍卖行开张,你要去吗?”木逊道。 “自然要去。” “别去。” 沈欢奇怪:“有什么事吗?” “同昌府发现了姬清玄的痕迹。”木逊冷然道,“南诏一乱,他也不能在再吊着郑家,这两日他应该就到长安,还不能确定他有没有混进城中,你还是小心为妙。” 沈欢皱眉思索,她身边的已经保护的密不透风了,去趟拍卖行应该没有问题吧,姬清玄再厉害也不敢在长安闹出太大的动静。 “沈重裁军时精选了三千士兵,专门针对南诏作战而训练,如今他领军入南诏不过三日,就连下三城。观这三天战事,沈重练兵成果显著,三千精锐,南诏境内无人可触其锋芒,排兵布阵也可圈可点。即便是乌蛮族出手,也不免会落下风,姬清玄不回南诏主持大局,坚持冒险来长安,对你的重视可见一斑,如今战事吃紧,我怕他会铤而走险。” 木逊少有长篇大论,沈欢听后咬唇点头:“我听你的,后天不过去。” 拍卖行的事情都已经安排就绪,就算沈欢不过去也能照常进行,既然木逊如此担心,她还是老实一点吧。 木逊唇角浅笑:“姬清玄既然已经到了长安,他也藏不了太久,这次一并解决了他,你也少了后顾之忧。” 沈欢想起姬清玄那个变态,不由得道:“他这人虽然性格偏激毒辣,但是聪明缜密,御下有道,既然他敢来长安。想必是有些把握,即便失败,他也有能力自保,你要收拾他也要小心一点。” “只要你没事,他就不足为虑。” 木逊将沈欢送回山禾居就离开了,沈欢吃了些夜宵就睡下了。 第二天,沈欢把阎掌柜叫来。把拍卖行的事情又交代了一下。这才放心。 十七日这天,天气清爽,沈欢虽然不去拍卖行。但心中也有些小激动。拍卖行的事情是她一手策划起来的,可以算得上她在这里的第一份自己的事业,虽不如书画倾注的心血多,但花费的心思却不少。 沈欢为了让自己沉静下来。早上起来就开始练字,中午时。颜哲玉传来的南诏那边的消息,同木逊说的差不多,不过是沈重战无不胜。 如今南诏的战事虽然焦灼,但结果必定会将南诏的势力重新洗牌。沈欢酝酿了很久的计划,此时也该提上进程了! 于是,整个下午沈欢都把自己关在书房。策划者着下来两个月《长安旬报》经济版的内容。 天色将晚,沈欢从书房出来舒展四肢。然后派人给将写好的东西传给颜哲玉。 “再过一会儿,拍卖行就要开张了。”沈欢望着天边最后的晚霞期待道。 木清华笑道:“这次动静可不小,据说长安城数得着的世家都有人过去。” 沈欢得意:“那是自然。” 这时,妙人小跑过来:“郡主,门房那边刚拿来的赵姑娘的信。” “玥儿?”沈欢惊喜,不过也有些疑惑,怎么只有信,她们两个平日通信都是夹带在物品里的。不过沈欢也没想太多,就直接接过信打开来看,赵玥离开长安后,虽然两人一直有联系,但是并不频繁,所以收到赵玥的信沈欢很开心。 沈欢几下将信看完,面色从欢喜到犹豫。 木清华问道:“怎么了?” “玥儿回来了,想要邀我过去,有要事商量。” 木清华道:“今日天色已晚,不如回信改天再谈。” 沈欢摇头:“玥儿向来明礼知事,若不是有要事,她不会这个时候约我的。” 看到沈欢已有决断,木清华无奈,知道已经劝不过沈欢了。 沈欢道:“清华姐姐放心,这才咱们乔装出去。” 木清华觉得他们几人保护沈欢,就算是遇袭,也有还手之力,即便不敌,长安都是他们的人,只要坚持到增援即可,不用小心到连门都不敢出,于是她也没有多劝,就准备跟着沈欢出门了。 赵玥住在宣康坊,路中经过拍卖行,沈欢硬是忍者没有下车,只是看了一眼灯火辉煌的拍卖行。 到了赵府,沈欢下车,赵玥身边的玲珑迎上来。 “你家姑娘呢?”沈欢问道。 玲珑叹息:“姑娘受伤了,夫人跟着姑娘回到苏州没有回来,公子今日刚回书院,府里没人管着姑娘她连大夫都不看。” 沈欢一惊,担忧道:“怎么回事?” 玲珑摇头。 沈欢加快脚步进去,怪不得赵玥这么紧急着找她又不去郡主府,原来是受伤了,沈欢一时心疼不已。 到了赵玥的闺房,木清华跟着沈欢进屋,沈欢看到躺在床上面色发白的赵玥,越发心疼:“玥儿。” 赵玥听到沈欢的声音,睁开眼看到沈欢已经坐在床边了,于是连忙坐起来:“你怎么这会儿过来了。” “你写信找我我能不来吗,你也真行,受伤了也不告诉我,让我看看,哪儿受伤了?”沈欢扶起要坐起来的赵玥。 “不够是小伤,已经上过药了。”赵玥起来看到木清华眼睛一跳。 沈欢笑道:“这是清华姐姐,她是女伴男装,你让我看看你的伤口。” 赵玥松了口气,但还是有些别扭,依旧拒绝:“没事儿,只是肩膀上一道小伤口,不碍事的。” “那也不行。”沈欢皱眉,伸手要拔赵玥的衣服。 赵玥有些哭笑不得,倒是木清华见沈欢这幅强抢良家妇女的模样笑出来:“我在门外守着,你好好为赵姑娘看伤。” 木清华离开,沈欢也看到了赵玥肩膀拇指长的伤口,因为伤口已经结痂,所以只抹了药没有包扎。 沈欢放心下来:“怎么回事,你怎么会受伤?” 赵玥看着沈欢,眼神复杂痛苦:“对不起,欢儿。” 沈欢疑惑,刚要抬头,脖子后面被赵玥一只手一砍,顿时晕了过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二章 偷掠 人的脖颈是一个很脆弱的地方,因为人的颈部有迷走神经通过。迷走神经是支配呼吸、消化两个系统绝大部分器官的神经。因此,迷走神经损伤可以使循环、消化和呼吸系统功能失调。 如果迷走神经遭受猛烈打击,可造成暂时的昏厥,严重的可导致呼吸麻痹,器官协调功能紊乱,甚至死亡。 迷走动脉在颈部左侧动脉处,赵玥出手精准,沈欢毫无准备的就被击倒了。 赵玥的手虽然颤抖,但她的思维却非常镇定,沈欢倒下后赵玥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半抱着站起来。 “欢儿,其实也没有什么事,只是路上有人突然袭击了我,幸好……” 随后赵玥拧了下了床边挂幔帐的钩子,床底下的地板松动了一下,很快,一个身形娇小的红衣女子轻轻的推开地板爬出来,她边爬边说道:“玥儿,你知道袭击你的人是谁吗?” 女子一出口赫然是沈欢的声音,赵玥眼睛都没有朝女子看,只是专心的抱着沈欢往床下塞。 “我也不知道,只是有些猜测……”红衣女子用赵玥的声音回答。 床下的地道中还有一个黑衣女子,赵玥和黑衣女子很快将沈欢拖到地道中,赵玥也紧随着沈欢进入地道,随后将地板放回原处。 这边,红衣女子仍旧模仿着沈欢和赵玥的对话,而在门外的木清华虽然有些疑惑沈欢说的话有些奇怪,但也没有想太多,直到里面的人模仿着沈欢道:“这段时间你好好休养,可惜我明日就要回女学了,不能好好陪你……” 木清华脸色一变。之前沈欢就已经向女学那边请过假了,这段时间她都不会去女学,于是木清华二话不说推门而入,同时口中发出一阵哨声。 待看清屋里已经没有沈欢和赵玥的身影,唯留下一个红衣女子时,木清华和赶来的朔月的心瞬间跌入低谷。 坐在床上的娇小女子也有些惊讶,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快就露陷。 木清华和朔月立即动手要擒住娇小的红衣女子。红衣女子直接散出迷药。要趁机逃出去。 “你抓住她,我去找郡主。”眉眼收敛了笑意的木清华神情肃穆的对朔月道。 “你快去!”朔月应下,于是将红衣女子逼出门外。 木清华哨声招来了沈欢身边的另外两名暗卫。让一名影卫回去报信,另一名影卫跟着木清华找房间中的机关。 木清华经验老道,锐利的目光扫视着屋里的每一个角落,在试了好几个地方后。她就发现了床上那个铜挂钩是活动的,于是扭动挂钩。听到了床下的一声轻微的响动。 发现了床底下活动的石板,木清华便留下记号,带着一名暗卫就迅速进入地道。 这个地道非常小,阴暗潮湿。里面漆黑不见五指,木清华弯着腰迅速在地道穿过,地道并不长。不过半柱香的时间木清华就走到了尽头。 从地道口上来,木清华发现这是一个杂乱的柴房。从柴房出来就是闹市,木清华出来搜查了一圈,脸色越来越不好,很显然带走沈欢的人经验丰富,根本没有留下蛛丝马迹。 木清华懊恼,凡是沈欢身边接触的人她都调查过,赵玥的背景虽不是一清二白,但也没有可忌惮的,而且她与沈欢交好,木清华没想到她会谋算沈欢,结果就这样一时大意,她把沈欢看丢了。 想到沈欢的重要性,以及和沈欢这么久相处积累的感情,木清华就难受的胃疼,于是她努力压下心中的慌张,又从新开始搜索起来。 这边,沈欢苏醒的时候心中的第一个想法:我擦,难道有人给赵玥催眠了! 不过,很快她就抛下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因为她发现自己正平躺着,被拘束在一个漆黑的封闭空间里,她手脚都不能动也发不出声音,只听到四周一片哭声。 她现在该不会是在棺材里吧!沈欢心中想到。 过了一会儿,外面的哭声越来越弱,直至安静,沈欢察觉到晃动的空间突然稳定下来,赵玥的声音响起:“好了,你们继续往前走。” 沈欢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和自己所处的封闭空间分开了,压力减小,然后沈欢所在的木盒打开,沈欢闭眼。 一个人把沈欢抱起来,沈欢感觉到身边有两个人。 “你该回去了。”有一道清冷的女声响起,是抱着她的那个人。 “我说过会一直跟着她的。”赵玥道。 “你不相信主子。”那个女声有些不快。 赵玥平静道:“主子答应过让我跟在身边,我要确保他们不会伤害欢儿。” 清冷女声轻哼:“都把人弄出来还假惺惺做什么,她的用处那么大没人会舍得伤害她的。” “如果不想被人发现你最好安静一点。”赵玥道。 女声虽然不服,但到底没有出声。 很快,她们到了一个地方,沈欢睁开眼发现她们正在一个密道,赵玥转动了一个烛台,一道门打开,从门中出来,是一个假山,绕出假山,一个黑色的身影已经等在那里了。 沈欢良好的视力看到那人竟是毒鬼! 毒鬼看到三人,就要结果沈欢,此时赵玥发现沈欢睁开了眼睛,不由得下了一跳,然后面对沈欢平静的眼神,羞愧的低下头。 “人我们已经带到了,你家主子呢?”清冷女子道。沈欢这才看清这个女子身着黑衣,长相清秀,面色平淡有寒意。 毒鬼掰着沈欢的脸扫视清楚,确认是沈欢后道:“跟我来。” 这里是一个花园,毒鬼带着她们出了花园往一片竹林走去,沈欢看着周围的景色越来越觉得熟悉,但天色太黑,看不清,一时想不到是哪里。 四周静谧无声,唯有赵玥一人的脚步声显得突兀。 沈欢心道不好,她没想过赵玥会对她下手,显然木清华也没有防备,赵玥不清楚是谁的人,但很显然他们和姬清玄合作了。只是这是沈欢脑子一片馄饨,她实在不知道该想什么,即便是很有可能要面对姬清玄她也没有太多的恐慌之情,更多是迷惘和受伤。 很快,他们就到了一座院子前,院子门口有两人守着,见是毒鬼,很快就恭敬的让开来。 来到院子的正房,屋内的温暖的明亮的灯光将沈欢笼罩,她一眼就看到了坐在中间的姬清玄。 有将近两年没见了,姬清玄雌雄莫辨的面容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越发妖异美丽,细长斜飞的眸子阴冷暴虐,他看到沈欢,满意的勾起唇角:“我的好妹妹,终于又见面了。” 沈欢平静的看着他,没有反应,姬清玄突然站起来,眼中含有怒气,他激动的走到沈欢面前,伸手就要给沈欢一巴掌,却被赵玥拦了下来。 “姬公子,我们把人带到,你的承诺也该兑现了。”赵玥冷声道。 被阻拦的姬清玄深深吸气才将怒气压下,他冷哼:“回去告诉你主子,信已经送出去了,不出七天,乌蛮族就会有行动。” “很好。”赵玥道,“那么这七天我会留在这里。” 姬清玄蹙眉,显然十分不满,清冷女子拽住赵玥:“你乱说什么!” “既然是交易就要有始有终,人是我抓住的,我理应负责。”赵玥坚定道。 姬清玄声音低沉道:“七天时间你可在这里呆着,但是人要在我们手上。” 赵玥皱眉,欲要反驳。 “长安是你们的地方,没有你们的配合我们也走不了,七天后若是南诏没有动静,你们自然可以将人带走,但现在人必须要在我手中。”姬清玄邪妄异常的眸子看着清冷女子和赵玥。 赵玥咬唇,最终做出了让步。 “我回去交差,你就好自为之吧。”清冷女子没好气的对赵玥道,然后毫不犹豫的离开了。 这时,姬清玄解开的沈欢的穴道,冰凉的手托起沈欢的下巴:“哼,你以为你逃得掉吗?怎么样,到最后还是乖乖回到我手中了吧。” 说着,姬清玄手劲加紧,沈欢下巴生疼,但表情平静,眼睫下垂,让人看不出情绪来。 赵玥在一旁看的心疼,咬唇却不知道怎么阻止。 姬清玄看着赵玥碍事,便让人带她下去。 赵玥走后,姬清玄一把将沈欢仍在地上:“毒鬼,你去看看,她现在的药性怎么样了。” 一直安静的站着的毒鬼走到沈欢面前,蹲下为沈欢诊脉,过了一会儿,毒鬼清冷道:“她现在体内的药性已经已经不再纯粹,不适合炼制天命丸,还需要重新调理一段时间。” 姬清玄听到毒鬼的话一下子将手边的桌子拍的四分五裂:“都是那个该死的天罗山庄!” 姬清玄暴怒,控制不住的来回走动,然后再也忍不住抽出腰上的鞭子冲着沈欢就是一鞭。 熟悉的疼痛打到肩膀上,衣服瞬间碎裂,但这没有让沈欢有丝毫动容,她抱住自己,免得自己受到更多伤害,但姬清玄却不满意,让人将沈欢绑起来。 赵玥听到这边的动静,忍不住偷跑过来,她看到被绑在木架上狼狈却没有表情的沈欢,激动的闯到沈欢前面。 “你这是做什么,她这么珍贵,你怎么能伤害她!”(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三章 推手 赵玥话音刚落,屋里一阵安静,随即传来两声笑声。 一个是姬清玄轻蔑的笑,另一个是沈欢无谓的笑,赵玥从回到长安后一直混乱的大脑顿时空白一片。 不管再怎么欺骗自己,再怎么劝说自己沈欢不会受到伤害,赵玥此刻也意识到,事情已经不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了,眼前这个漂亮邪气的男子露出的不屑一顾的笑容让她从心底感到寒意。 赵玥也不敢回头看,从她决定背叛沈欢开始,她就已经不能两全了,如今她自己所作所为会让她自己都觉得作呕,沈欢刚才的轻笑声,更让她恨不得现在就自裁在沈欢面前。 其实沈欢的笑意并没有包含太多意味,纯粹就是下意识的想要吸引姬清玄的注意力,避免赵玥遭殃,笑过之后,沈欢也怔住,说不清是自嘲还是悲哀。 很显然,沈欢的笑声威力不够,姬清玄此刻再也压抑不住对赵玥的不满,冷哼一声,挥臂一鞭抽在赵玥身上:“你算什么东西,现在是你主子求着我办事,你敢在我面前放肆,滚!” 那一鞭子抽在了赵玥脖子上,她只感觉道脖子火辣辣的疼,没有知觉。 “来人,将她给我绑起来,我要让她看看,我敢不敢伤害我的好妹妹。”姬清玄说道,他语气阴寒轻慢,让人颤栗。 赵玥脸上刹白,她惊恐的看着姬清玄,不敢置信他会这么暴虐,但此时已经有两个人将她驾起来绑在了柱子上,她抬头看向沈欢,却发现沈欢仿佛没骨头一般的吊在木架上。低着头,看不清表情。 “我错了,姬公子,求你不要这么做,都是我的错,你要打要罚冲我来,求你不要打她。欢儿她的身体不好……”赵玥颤抖的求饶。清丽的面孔神色茫然。 一直安静无语的沈欢抬起头,她懒洋洋的看着赵玥轻笑:“如果你现在还有些脑子,就知道求他没有用。倒不如给我准备些水,一会儿我会渴的。” 姬清玄抬眸看着沈欢,颇有些意外的看着沈欢:“一段时间不见,你还有些长进。没有无脑的向我求饶,不过……” 姬清玄有些变态的舔唇。表现的诱惑期待,蠢蠢欲动:“你这让让我更敢兴趣了。” 话音一落,沈欢耳边就落下一鞭。 沈欢没有躲,眉头也没有皱一下。只是看着姬清玄嘲弄道:“可惜,你的技术依旧没有提高。” 姬清玄甩动着鞭子道:“是吗,只怕一会儿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接着又是一鞭。沈欢努力忽视身上的剧烈疼痛,淡笑道:“人们总用喜欢用鞭子训诫畜生。鞭子打的漂亮可以让马跑的更快,可以让狗更加忠诚,可是,一旦鞭子打在人的身上,就只会让人感到疼痛和愤恨……其实,鞭子打到极致会让人离不开的,而你,还差的远呢。” 空气瞬间凝滞,姬清玄大笑,随后狠厉的看着沈欢:“看来是我高看你了,异想天开的本事倒是涨了不少。” 沈欢觉得有些冷,刚才疼得出了一身汗,如今除了伤口还有些热,全身都像水泡过一样,冰冷无比,但在关键时刻,沈欢不能有丝毫松懈,她依旧淡笑的看着姬清玄:“你不信不过是因为你根本不能接受有人比你强,实际上比你厉害的人多了,现实如此,逃避和发泄都是没有用的。” 姬清玄似乎气的有些发抖,他举起鞭子的胳膊微微颤抖却不知为何始终挥不下去。 “你看,你自己内心也是这么想的。”沈欢氤氲如迷雾般的眸子凝视着姬清玄,“用鞭打来纾解身上和心中的*没有错,只是,你应该控制情绪的,而不是让鞭打控制你的情绪……” “闭嘴!”姬清玄怒吼,用力挥鞭抽打沈欢。 却不知为何,鞭子打偏了。 没有人愿意被动挨打,沈欢也不想,自她见到姬清玄,就发现他的精神状态不太对,不过他是个如何自负的人,冒着重重危险来到长安,心中必然有紧张和忧虑。 姬清玄在长安过的并不好,即便他有武功精力远高于普通人,但沈欢还是发现了他眼下的青色。姬清玄的控制欲极强,这种人很难被催眠,但他于人过于防范且*强烈,身上又具有很好的突破口。 这些天来行事的小心翼翼和对沈欢的强烈渴望,已经让姬清玄谨慎敏感到了极点,再加上得到沈欢后被赵玥打乱几番波折外加,他的耐心和情绪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而沈欢的一番不屑讽刺,更是刺激的他要失控。 这个过程就像太极推手一样,因势而导,借力打力,一步步推进。沈欢刻意强调的‘没有用’时,姬清玄疲惫混乱的思维不自觉认同了沈欢的言语一时挥不下去鞭子,随着沈欢进一步的催眠暗示,戳中了姬清玄的心穴,他立即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并极度生气的抽打沈欢,但在内心深处他已经完全接受了沈欢所说,所以鞭子抽歪了。 姬清玄极度惊讶,顿时僵硬在那里,脑中出现暂时的空白,他不相信自己会失手,而此时,随着情绪的大起大落,姬清玄的精神已经到了心理学中所说的‘能量最低点,’这时候的人最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 “万事都应该掌控在自己手中,一旦不受控制,急躁和发泄都没用,重要的是冷静下来,放下鞭子,好好思考,否则,很有可能你就会失误,让我趁机被人救走。”沈欢的眼神专注令人信服,语气和语速都控制的恰到好处,再次激怒姬清玄,暗自设下心锚,“当你控制不住鞭子的时候,不要妄想再拿起它……” “说了闭嘴,你听到没有!”姬清玄眼睛通红的冲到沈欢面前,怒视沈欢,却没有发现他已经下意识的放下了鞭子。 沈欢的额头已经开始滴汗,姬清玄的控制力太强,即便是精神已经是强弩之末,她已经花费了大量的精神力,想要更深一步的催眠此时已经不行了,只能见好就收。 “思考的人是你,与我无关,冷静,冷静,你太累了,呼吸一下,放松,天晚了,何不回去休息,时间充足,明日再做也不迟……” 本来像野兽一般狂怒的姬清玄在众人不可思议的目光下渐渐冷静下来,冲着沈欢冷笑:“你以为把我激怒了我就会上你的当,你还嫩着呢。” 沈欢结束了催眠,此时累的根本不想看姬清玄,虽然有自己的刻意引导,但沈欢没想到姬清玄会自负到这种程度,不但内心丝毫不认为自己被沈欢牵着走了,还以为是自己厉害将情绪平静下来。 “毒鬼将她带走,明天我再收拾她!”姬清玄转身吩咐。 毒鬼眼神诡异的看着沈欢,他一声不响,将沈欢从木架上发下来,然后抱走。 赵玥此时已经脱力了,本以为会看到姬清玄怒打沈欢,没想到沈欢幸运的躲过了一劫,虽然整个过程让人觉得奇怪别扭,但赵玥此时已经想不了太多了,悔恨自责各种情绪已经充斥在她心中。 被带走的沈欢蜷缩在毒鬼怀里,被鞭打的伤口早就愈合,只留下斑斑点点的血迹,只是她现在太冷了,刚才出的汗经冷风一吹瞬间就干,全身都起来了鸡皮疙瘩。 毒鬼抱着沈欢向东厢房走去,远远的沈欢就闻到了浓浓的药味儿。刚逃过了一劫,沈欢手脚都是软的,但她可不敢放松警惕,虽然她确定他们还在长安城中,但谁知道陆璟他们什么时候才能把她找到她,找人可不比藏人,她要自救。 “毒鬼,上次就是你将我放走的,怎么姬清玄那个变态没有收拾你,竟然还好好的站在我面前,难不成你和姬清玄有奸情……” “没用的。”毒鬼冷冷道,“虽然不知道你耍了什么花招,但我不会再上当了。” 沈欢轻笑,睁眼说瞎话:“那你紧张干什么,抱我那么紧。” 毒鬼懒得搭理她。 “兜兜转转还是落在了你们手里,我本来还纳闷为何姬清玄宁愿放弃南诏也非要得到我,不过今天我可知道了。” 毒鬼脚步一顿,冷幽的眼神盯着沈欢:“你想说什么。” 沈欢展颜笑道:“你何必这样助他,我成功成为药人,你已经成功了,若还想做些什么,我愿意无条件为你提供血。照他这样疯狂下去,总有一天会自取灭亡,跟着他是没有好果子吃的,你不如考虑考虑投奔我。” “自作聪明。” “谢谢夸奖。”沈欢厚颜。她其实只想试探一下,只是毒鬼的态度让她心中有些不安。 “希望你接下来还有心情谈天。”毒鬼淡道。 进入东厢,沈欢就被毒鬼扔到榻上,四处打量,明明是一间富丽堂皇的房间,此时却摆满了各种药材和器具。 “我饿了。”沈欢道。 毒鬼正站在一个摆满药材的大案子前面,听到沈欢的话,拿着一个药瓶转身走过来。 沈欢抬头看着毒鬼,心中越发不安:“你拿的是什么?” 毒鬼冷笑的打开瓶塞,熟悉的味道让沈欢的心瞬间跌入低谷。(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四章 缘由 毒鬼苍白的面容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恶毒而诡异,沈欢在被掳走后第一次出现慌乱的情绪。 毫无疑问,毒鬼拿的是定魂草,这种如同毒品一样的东西对百毒不侵的沈欢依然有用,好不容易才摆脱的沈欢永远不会忘记那种比疼痛更令人绝望的感觉,怎么可以再被它控制呢! “拿走。”沈欢冷声。 “由不得你。”毒鬼走近沈欢,一只手伸出来要控制住沈欢。 沈欢立即拔出藏在鞋底的匕首,是那把削铁如泥的华丽匕首改造的。沈欢拿出匕首抵着自己的纤细脆弱的脖颈,眼神决然的看着毒鬼:“拿走。” 毒鬼停下动作,眼神幽幽:“你不想死。” “可我宁愿死也不要再喝这种东西,我说到做到。” 毒鬼将瓷瓶收起来,转身向外走。 沈欢虽然疑惑毒鬼竟会这么干脆放弃,但还是松了一口气。随后,便有些脱力的躺在榻上,毒鬼这种人精神纯粹,比之姬清玄更难催眠,她根本没有把握在没有准备情况下面对面的控制住毒鬼,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正在沈欢思索时,门突然打开,沈欢抬头,看见毒鬼带着被点了哑穴的赵玥进来了。 沈欢坐起来,轻嘲道:“你以为这样就可以逼我就范,她可是绑我过来的罪魁祸首,我虽然心软但还没有到没有原则的地步。” 毒鬼轻瞥沈欢:“你紧张了。” 沈欢压下心中想要爆粗口的冲动,努力使自己镇静下来,试图控制毒鬼,可是毒鬼根本就不看沈欢,直接将赵玥绑起来。捏起赵玥的下巴准备灌药。 “住手!”沈欢还是忍不住道。 毒鬼却根本不管不顾的继续向赵玥灌药,沈欢颤抖的冲过去,用力从毒鬼手中抢过药瓶,然后毫不犹豫的将里面的药液全部倒入自己口中。 随后,沈欢将药瓶用力向地面砸下去,瓷瓶震碎的声音在漆黑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刺耳。 沈欢抬头面上一丝浅笑对毒鬼道:“这下你满意了吧。” 毒鬼并无任何情绪:“以后记得准时吃药。” “滚!”沈欢转身走向床榻。 毒鬼解开束缚赵玥的绳子,准备将人带走。 “将人留下。”已经躺在榻上的沈欢道。 毒鬼动作停下。似乎在思考要不要这么做。 “放心。我不会杀她,会留着她发挥余热的。” 毒鬼闻言便扔下赵玥,随后找了个椅子坐下。安静无言,丝毫没有离开房间意思。 沈欢也无所谓,她冲着瘫坐在地上的赵玥招手:“过来。” 赵玥此时既惊又恐,沈欢刚才的行为让她觉得那怕死也比面对沈欢轻松。 “给我倒杯水喝。” 赵玥缓缓的站起来。她素来稳重淡定,若不是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打破了她的良知和认知。她今日也不会这么慌乱无措。事情依然发生,她也不能再挽回什么,只能尽力补救了。 沈欢大脑茫然的躺着,看到赵玥。她再也没办法维持理性的思考了。今晚的这件事突然而意外,没有任何预兆,沈欢用榻上的被子将自己裹得紧紧的也无法驱赶走心中的寒意。她不明白她和赵玥那样的情谊,会因为什么样的事情才会变成这样…… 赵玥将温水端过来。沈欢坐起来接过喝下去:“我不想问你为什么这样做,只想问你以前的那些情谊是你刻意假装的吗?” 赵玥垂眸摇头,她此时表情平静。 沈欢轻笑:“既然情谊是真的,你这么做的隐情必定不一般啊。不过,你跟着我一起进来了,注定要随我一起灭亡,也没什么好恨好怨的了。” 赵玥咬唇不言语,但泪珠却不断的往下流。 沈欢转过头看着窗外的月亮:“拍卖行的第一次拍卖应该结束了吧,可惜我没有亲眼见到。” 说完这句话,沈欢就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八月十七日晚的第一次的拍卖空前成功,拍卖结束后,许多得到消息的小报连夜赶制报纸,不过两天时间,拍卖行的名声就已经传遍了整个长安城。 很多人说这不像是一场交易,更多的像一场盛宴。 整个会场被五百盏琉璃灯照耀的金碧辉煌,飘扬的音乐舒缓悠扬,独特香甜令人的糕点和新鲜美味的饮品令人流连忘返,赠送的精美册子让人对拍品无比期待。 当灼灼登场时,妩媚绝美的佳人让整个会场的气氛更加火热。 拍卖的交易形式新鲜,拍卖的物品珍贵无比,而到场的人都能一掷千金! 当第一件拍品——一架精美的八音盒摆到案子上时,不必灼灼介绍,整个会场的人就已经开始骚动了。八音盒早就通过几位有名的持有者而声名远扬,这次拍卖的八音盒造型同送予陆珧的一样,黄金打造,玉石镶嵌,做工精美,端的是华丽精致,灼灼旋转花径,慢慢盛开的并蒂花随着随着清脆的乐声旋转起舞,令人目眩神迷。 最终,八音盒以两万贯的高价被包厢的贵客拍下。 之后的各个拍卖品虽然没有八音盒那样轰动,但也因为现场热烈的气氛纷纷拍出高价,前朝的古董,名士的字画,难得的宝墨等都引起了众人抢拍的*。 随着一件件拍品归属尘埃落定,穿插的表演也都结束,压轴的拍品终于在万众瞩目中登台,这是一幅长卷,灼灼并没有作太多的介绍,甚至连作画者也语焉不详。 但当长卷打开时,全场的人都安静下来,运河两岸初秋的秀丽景色就这样展现在众人面前。 灼灼浅笑嫣兮:“这幅画,峰峦叠翠,松石挺秀,云山烟树,沙汀村舍,布局疏密有致,变幻无穷,笔墨清润,意境简远,将我朝半壁江山浩渺连绵的山水表现得淋漓尽致,可谓是达到了“山川浑厚,草木华滋”的境界……” 画中描绘着岗峦起伏的群山和烟波浩淼的江湖,依山临水,布置以渔村野市,水榭亭台,茅庵草舍,水磨长桥,并穿插捕鱼、驶船、行路、赶脚、游玩等人物活动。形像精细,刻画入微,人物虽细小如豆,而意态栩栩如生,飞鸟虽轻轻一点,却具翱翔之势。整个画面雄浑壮阔,气势磅礴,虽然充满著浓郁的生活气息,但又将自然山水,描绘得如锦似绣,分外秀丽壮美,既写实又富理想。 人们震撼的不仅是它的卷幅过大,更加令人惊奇的是新鲜的画面感。因为沈欢青绿山水的表现手法不同于现下流行的明丽润泽的画法,整个画面突出石青石绿的厚重、苍翠效果,爽朗富丽。水、天、树、石间,用掺粉加赭的色泽渲染,用勾勒画轮廓,也间以没骨法画树干,用皴点画山坡,丰富了青绿山水的表现力。而且沈欢的构图充分利用了光线和空间原理,使得画面更具立体感和层次感,“平远”、“高远”、“深远”等多种画法的结合,将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展示的淋漓尽致。 同时,画面的丰富也远超此时的普通的画作。画面上江水浩荡、浩渺天际的是南方水色。群山起伏、略少平原、危峰高耸的是北方山景。崇山峻岭,岗阜幽壑,飞瀑激流,树丛竹林以及人类的创造的亭台水榭,寺观庄院,舟楫亭桥,村落水碾等等,以及难以计数、各行其是的众人,繁复而又融洽。整幅图刻画工细,水面满勾峰头纹,无一笔懈怠。 撇开这幅画的艺术价值,想到再过一个月就是皇上的生辰,众人心中就已有了眉目,还有比将半壁江山的风景更好的礼物吗?! 于是在众人的争抢中,该画最终以十七万贯的高价成交了,哪怕它的作者无人知晓。 拍卖会的热潮持续不断,但长安城似乎有股暗潮在涌动,拍卖的第二天,长安城的民众发现城中巡逻的士兵在增加,城门的审查也越发的严格,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普通民众还是自觉的谨慎起来。 十七日晚,木清华带着将舌头咬烂的红衣女子回到陆璟那里。 陆璟得到消息就从拍卖行出来,召集人手布置了一系列事情。 木清华疲惫的坐在椅子上,当一个面容平和的蓝衣男子进来时,她急忙坐好问道:“孙先生,怎么样?问出什么了吗?” 孙先生没有理会木清华,只是上前跪在坐在上座的陆璟面前:“公子,是李家的人。” 垂眸沉思的陆璟淡道:“直接处理。” 孙先生闻言立即点头道:“是,公子。” 木清华皱眉:“李家的人为何要对郡主下手?” “不是李家,只是被李歆瑶利用了。”陆璟沉声,平静深邃的眸子此刻寒意逼人,“没想到他真的动手了。” 木清华无比懊恼:“真的没想到唐瑄瑞会对郡主下手,赵玥也真是,都已经为父报仇了,怎么还听从他们的摆布!” “仇已经报了,恩还没还。” “沈浩可不是唐瑄瑞杀死的,赵玥向他报什么恩。”木清华冷哼。(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五章 纵火 赵玥是被细微的震动给惊醒的,昨天晚上太困了,她直接趴在床榻旁边睡过去了。 赵玥抬头看到缩成一团的沈欢正在瑟瑟发抖,不由得心慌,她上前去看沈欢焦急的问道:“欢儿,欢儿,你怎么了?” 沈欢此刻却没有功夫回答她,虽然戒毒后复吸很容易,但沈欢也没有想到定魂草会发作的这么快,她都好了快一年了啊。 赵玥被沈欢的模样吓住了,于是惊慌失措的跑到一晚上都端坐着的毒鬼面前:“欢儿是什么情况,你把她怎么了?” 毒鬼冷淡的看了她一眼,没有理会她。 赵玥双拳紧握,过了一会儿才将怒火平息,同时心中越发难受,她去给沈欢倒了一杯热水,此时沈欢也平静下来,苍白的脸上贴着几绺汗湿的头发,显得狼狈不堪。 沈欢有些颤抖的接过水,小口小口的抿着热水,将一整杯热水喝完又要了一杯,趁着赵玥倒水的间隙,她向毒鬼问道:“我饿了,能吃东西吗?” 毒鬼看着她冷然道:“五谷杂粮都会影响药性。” 沈欢了然,平静道:“我要沐浴。” 毒鬼什么都没说便站起来走到门前,吩咐门前的一个矮小的男子去烧热水。 沈欢喝了两杯水,待身上的冷汗全都干了之后,便起身整理了一下仪容,准备出去看看。 毒鬼并没有阻拦她只是跟在她身后,似乎沈欢去哪他就去哪,赵玥也跟在沈欢身后。 外面天气晴朗清爽,普照的阳光让沈欢身体获得了一些暖意。此时沈欢也看清楚了整个院子。这是个并不大的院子,簇新整齐。雅致不凡,只是过于精雕细琢,胭脂气太浓。 院子里的人不多,除了门口两个守卫,正房两个守卫,还有沈欢所在的东厢房那个矮小黝黑的男子,就只有沈欢、赵玥、毒鬼、姬清玄以及一个又聋又哑的婆婆。 人数不多。沈欢暗想。同时站在阳光下舒展着身体。 正在这时,正房的门开了,一身紫衣的姬清玄走出来。他的表情带有些茫然不敢置信,待看到沈欢,立即换上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 姬清玄大步走过来,赵玥想挡在沈欢面前却被沈欢拉住。姬清玄走到沈欢面前拽住沈欢的衣领将沈欢提起来,狭长的眼睛泛着危险的气息:“说。你搞了什么鬼。” 看他这个样子,沈欢眼神扫过他的腰间,是空的,于是轻笑:“怎么。没办法拿起鞭子了吧。” 姬清玄立即给了沈欢一巴掌:“贱人!” “当你控制不住鞭子的时候,不要妄想再拿起它……”沈欢笑看着姬清玄将昨日抛下的心锚再次重复道。 姬清玄气的发抖,手却有些不受控制的用不上力气。沈欢握住他的手,将他的手指一个一个掰开。一字一句道:“别忘了你要我是用来做什么的,小心玩坏了你就在没有希望了。” 姬清玄冷哼,伸手握住沈欢的下巴,狠厉道:“你这是在威胁我。” 沈欢毫不畏惧的看着他:“本来咱们两个之间可以互惠互利,但因为你的任性,我们两个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危险,你要冒着风险利用我,我要不断受到侵害,值得吗?” “你不过是个工具,凭什么要我和你互惠互利,你以为自己是谁。”姬清玄不屑。 此时,沈欢刚才还红肿的半边脸已经恢复了平常的样子,姬清玄眼中闪过一丝讶然和狂热,随后也不再理会沈欢,直接对毒鬼道:“需要几天才能用?” “不出十天。” 姬清玄有些不满,但还是压制下去:“能更快点吗?” 毒鬼扫视了一周,摇头:“条件有限。” 姬清玄似乎有些泄气:“算了,一切交给你安排。” 毒鬼点头。 这时,守着院门的一个人走进来递给姬清玄一个小竹筒,姬清玄拿出里面的纸条,展开来看,随后将纸条震碎,对着赵玥玩味的笑道:“你主子可是将你赏给我了。” 沈欢看向赵玥,赵玥脸色苍白,垂眸嘴角勾起一丝嘲讽的笑意,似乎是在预料之中。 “这里只有她一个女人,让她服侍我,我会老老实实的配合毒鬼不捣乱。”沈欢对姬清玄道。 姬清玄先是不置可否,随后薄唇划一道残忍的弧线:“要服侍你没问题,不过我得先调教一番。” “不行。”沈欢断然拒绝,“我不喜欢别人动我的人。” 姬清玄嘲笑:“帮我进城并将你弄进来的女人,你还当做是自己人,看不出我的好妹妹竟有一颗这么博大的胸怀,你以为有人叫你圣女你就真的是圣人了。” 沈欢愣住,竟然觉得一时无法反驳姬清玄,可是,她没办法这样看着赵玥不管。 趁着沈欢愣住的瞬间,姬清玄一把将赵玥抓走:“我先来替你调教调教,放心,我会注意不给你玩儿坏的。” 沈欢要追上去,却被毒鬼抓住:“到时间喝药了。” 沈欢心中担忧却也无法,她现在饿的头晕脑胀一点力气都没有,催眠行不通,她不知道怎么才能把赵玥要回来。 毒鬼带着虚弱的沈欢去喝药,沈欢顺从无比,将苦涩难喝的药一饮而尽,随后不受控制的睡着了。 等沈欢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边霞光万丈,将大片的云朵燃烧的灿烂辉煌。这是,眼前递来一杯水,沈欢接过,才发现是赵玥,她脸色平静,眸光沉静,什么也看不出来。 沈欢喝水润口,然后问道:“怎么样?” 赵玥浅笑道:“他只是吓唬我罢了。” 沈欢看她似乎没有外伤,也不想再多问,看了眼正在收拾药材的毒鬼,沈欢边在赵玥手上写字边说道:“去帮婆婆烧些水,我要沐浴。” 赵玥接受到沈欢传递的信息,没有任何表示,转头看到毒鬼没有理会两人便出去了。 毒鬼又喂给沈欢一弯药,沈欢无力的坐在床榻上等待赵玥。 一会儿赵玥将水烧好,沈欢进到东次间准备沐浴,毒鬼倒是没跟着进来,只是在门外守着。 沈欢脱了衣服进入温热的水中,舒服的轻叹一声,赵玥帮她洗头发,动作轻柔缓慢。 待洗好后,沈欢定睛看着赵玥,赵玥与沈欢对视,没有任何反应,沈欢失望,看来,即便是赵玥对她心怀愧疚,也不会帮她。 突然,赵玥伸手将一个馒头递到沈欢面前,已经将近一整天没吃东西泡过澡后更是眼前发黑的沈欢,看见这个馒头不啻于看到一块儿金子,于是沈欢毫不犹豫的拿起馒头,快速吃完。 晚上,夜凉如水,沈欢坐在院子里望月发呆。 已经一天了,不知道外面现在是什么情况,姬清玄既然能安稳的呆在这里,想必这里一定很安全。长安城世家勋贵众多中,就算是以陆家的权势也无法进行排查,而暗地里搜查,速度又太慢。沈欢觉得时间拖得太久对自己不利,便想着快点逃不出去。因此沈欢就想制造出些事端,引起注意,毕竟在长安城除了那些不知名的地道就没有隐秘的地方,相信只要一点小骚动陆璟他们就可以注意到这里。 可惜,赵玥宁愿偷偷给她吃的,也不愿帮沈欢。 看来只能好好休息,对她催眠了,沈欢心想。 第二天一整天小院儿都十分平静,就连暴躁不能拿起鞭子的姬清玄也没有出现在沈欢面前刷存在感。沈欢除了喝药又喝了一瓶定魂草液,仅一天毒瘾就发作了两次。 晚上沐浴的时候沈欢吃了赵玥偷来的几块儿点心,虽然依旧还是饿的难受,但已经稍微好点儿了。 不能再拖了,沈欢决定今晚就行动,可是赵玥服侍沈欢沐浴后就不见了人影,沈欢躺在床榻上养精蓄锐,却突然问道一丝烧灼的味道。 沈欢震惊,扭头看着房间那头坐着的毒鬼,发现他没有反应,看来他的味觉没有她敏锐。沈欢平静的躺下,心中却思虑万千,原来赵玥不是不想帮她,而是想要一个人做! 也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毒鬼突然看向窗外,然后过来给沈欢点穴,抱着沈欢迅速出去。 此时,小院儿的厨房已经烧起来了,触手般的火舌肆意吞噬着房顶,期间夹杂着木头烧裂的噼啪声。 姬清玄也出来了,这两日他都在房里练功想要以最好的状态来服用天命丸。当他看到燃烧的房屋时,脸色瞬间铁青。 “灭火!”姬清玄怒吼。 可惜,此时天气干燥,小院儿所有的水都在厨房,现在打水根本就来不及。正在这时,东厢房也烧起来了,赵玥曾服侍沈欢沐浴时悄悄的在东次间倒了些油,所以东厢房的火势更大,毒鬼想到他那些珍贵的药材,向来都淡然的表情也变得有些扭曲。 “那个女人呢!”姬清玄见火已经来不及救了,眼中闪过一丝决然,“扎兰,杀了那个女人,断后。” 姬清玄对毒鬼道:“这里很快就会被人发现,现在已经不安全了,赶快撤。” 毒鬼点头,沈欢在毒鬼怀中不能动也不能说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姬清玄带着几人离开小院儿向假山处飞去。 离开小院儿,沈欢看着四周的景色,突然知道为什么来的时候有种熟悉感,原来这里是明王府!(未完待续) ps:对不起亲们,这个月太忙,只能将补更放在五一假期了,对手指......求原谅 第一百一十六章 出城 明王,也就是靖德太子去世后,明王妃悲痛过甚,不愿再住在明王府,便带着唯一的女儿如今也才三岁嘉宁郡主前往皇陵,明王府便封闭起来。 沈欢没想到姬清玄他们能够进到这里,以明王府的地理位置和特殊性,没人会想到姬清玄会来这里,而且即便有所怀疑也无法搜查这里,明王府不但与宫廷只有一墙之隔,还有御林军守卫。 明王府没人居住却着了火,傻子都知道有问题,姬清玄当然着急离开。看来与姬清玄合作的人是七皇子和郑家无疑了,但是,赵玥到底是什么时候投奔七皇子的? 想到赵玥,沈欢心中沉甸甸的,她很少有这种纠结而煎熬的心情,即便是在南诏最艰难的时候都不曾有过。 此时,沈欢被毒鬼抱着已经到了假山中的密道中,打前路的两个人将密道中的烛台一一点亮,沈欢头晕晕沉沉的看着石壁齐整,宽阔可容两人通行的通道,不由感叹好大的手笔。 过了一会儿,姬清玄伸手示意众人停下来,随后将墙上一个凸起的地方按下去,一块儿石壁突然后移,几人眼前出现一道石门。 石门后面的空间不大,不过十平米,却被塞得满满的,一桌一椅一床,还有几个木桶,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几人进来后,狭小的房间已经没有多余的空隙了。毒鬼将沈欢放到石床上,姬清玄坐在桌前,拿笔迅速写了一封信。 “鸾劼,带着信从密道出去,送到来到地方。”守在院门的一个黑衣男子跪下领命。 “等等。先换妆容。”姬清玄道。 于是,屋里的这些人,除了不能冻得沈欢,纷纷脱下衣袍重新换上这里备置的衣服,然后毒鬼拿出一个盒子给他们易容。 最先好的是黑衣男子,在毒鬼的手下,不一会儿他就从一个鼻高目深的黑脸男子变成了小眼满脸麻子病怏怏的男子。他收拾妥当后立即出去送信。 接着另外三个守卫也都在毒鬼手下大变模样。最后是姬清玄,这人凭着自己雌雄莫辨艳丽精致的面容直接装扮成了一个漂亮女子,不但如此。姬清玄举止行为也都瞬间变化,仿佛真的变成另外一个人了,让沈欢颇为震惊。毒鬼将其他人搞定后就开始折腾沈欢,最后是他自己。 在这期间。便是脾气暴躁情绪激动的姬清玄都没有说一句话,一切都像是经过多次演练过的。流畅默契。 毒鬼在给自己变装时,负责杀掉赵玥并断后的扎兰回来了,他身上带着灼热的气息跪在姬清玄面前:“主子,那个女人已*于火中。” 姬清玄点头:“有没有人过来?” “属下过来的时候还没有。” 姬清玄此时妩媚妖娆的眸子积蓄着风暴。他们都大意了,让那个贱女人摆了一道,让她葬身于火中实在太便宜她了。这次若是能逃过一劫,他以后一定要找到她的尸体鞭尸泄愤。 沈欢听到这个消息。脑中顿时空白一片,眼泪不由自主了流出来去丝毫没有感觉。 姬清玄看到沈欢的样子,冷笑一声走过来,将沈欢拎起来扇了两巴掌:“哼,你以为这样就有人能救你出去了,别天真了,这次我绝不可能放你走的,我还要慢慢地一点一点折磨死你!” 沈欢闭眼不理会姬清玄,姬清玄此时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同沈欢算账,便将她扔到穿上,开始和毒鬼商量事情。 “这次我们的行踪肯定要暴露,继续在城中或出城都不安全。”姬清玄蹙眉道。 “那就拼一把趁乱出城,长安并非久留之地。”毒鬼道。 姬清玄点头:“也只能这样,不过我们不能全依靠沈辉,还得自己想办法。” 毒鬼垂眸道:“想要圣女的人太多,我们人少,单凭自己不行。” 姬清玄望着烛光,邪异的眸子凶狠疯狂:“不怕人少,就怕人不够多,听说红莲教也开始在长安活动了,老朋友总要打声招呼。” “与虎谋皮。”毒鬼眼中闪过一丝厌恶,“而且他们刚在长安受到重挫。” “无妨,够用就行了。”姬清玄似乎想到了什么,眼中的疯狂愈甚,随后提笔写信,将剩下的三名守卫都派了出去。 此时,明王府那座被烧的小院儿前正站着几个人。 宋祁熙桃花眸微眯:“只有烧的半死的赵玥和一位死透的花甲老人。” 他身边的陆璟眸色暗沉:“早该想到他们在这里了。” “附近都已经开始搜查,只怕等找到密道他们早就逃脱了。” “他人手不够,此时一定想办法出城,城门不能放松。郑贤落入我们手中,郑家和沈辉之间也不一定会共进退,沈辉自己没有能耐将他送出城,姬清玄早晚会露马脚,只是他偏执疯狂,不能逼得太紧,否则会伤害她的。”陆璟面容平静,眼中冷然,“作局放他出城。” 宋祁熙点头:“长安鱼龙混杂,收拾他也不方便,弄出城最好。对了,?” 陆璟垂眸,此时小院儿的火光已经全部熄灭,他转身朝外走,淡然道:“这次是李歆瑶自作主张。” 宋祁熙凝眉:“李歆瑶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她还真心为沈辉谋划。” “女人的嫉妒心很强,唐瑄瑞将半个明宇商行都送出去了。”陆璟面露一丝嘲讽。 宋祁熙挑眉:“不可理喻。” “做错事要付出代价,她还不明白这个道理。”陆璟漫不经心语气却让人无法质疑,“是该有人教她了。” 此时沈欢正跟着毒鬼和姬清玄在密道的暗室里待着,当姬清玄看完鸾劼带回的信时,真个人暴戾狂乱,一拳将密室的墙壁砸了一个大洞:“废物!” 毒鬼看过信后冷声道:“这里不能再呆了,陆家的人已经过来了。” 姬清玄此时已经将自己控制住:“先出去。找个地方落脚。” 随后,他给三位送信还未归来的护卫留下记号,然后和毒鬼带着沈欢离开密道。 密道的出口是一口枯井,枯井是一个小宅子,看样子已经很久没人居住了。 鸾劼出去打探了一圈儿,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于是姬清玄和毒鬼扮作一对儿夫妇,带着没有心智的女儿——沈欢。雇了一辆马车前往西市。 西市。毒鬼假扮的男子租住了一位胡商的院落,将姬清玄和沈欢安置下来,然后独自一人出去。留下沈欢和姬清玄大眼瞪小眼。 直到天黑,姬清玄另外三个护卫和毒鬼才陆陆续续的回来。 沈欢一天滴水未进,中间毒瘾发作了一次,再加上赵玥事情的打击。晚上开始发烧,陷入昏迷。 “怎么样?她没事吧?”姬清玄烦躁的问道。 毒鬼给沈欢一勺一勺的喂药。心中也有些焦急,沈欢的体质不同于一般人,生病之后很难治愈:“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可能会耽误出城。” 姬清玄现在极度缺乏安全感。他有些激动道:“必须尽快出城,我感觉我们已经被盯上了。” “现在人在我们手中,他们不敢轻举妄动。你不要投鼠忌器。” “可我们势单力薄,一旦被盯上就逃不掉了。” 毒鬼给沈欢喂完药。转头看向姬清玄:“我来安排,这些天你不要出去,也不要想着将红莲教牵扯进来,照顾好她。” 姬清玄看着毒鬼的眼神,终于平静下来:“好。” 接下来几天,毒鬼早出晚归,姬清玄便留下照看生病的沈欢,可惜这人完全没有照顾人的能耐,沈欢恢复些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衣领已经被药染的看不出颜色了。沈欢这几天虽然不再服用定魂草液,但毒瘾还是发作了两次。 当晚,在沈欢睡着的时候,姬清玄便对毒鬼道:“她现在已经没事了,我们什么时候能出去。” 自从那天收到沈辉的回信,姬清玄这几天就越来越暴躁。 毒鬼道:“后天,我已经安排好了。” “你安排了什么?” “陆家要举办秋菊宴,清远大师要去洛阳,清远大师是有名的高僧,他出城那天可定会有百姓驾到相送,甚至有些信徒会跟随他前去。我找了一批人假扮我们,当天会跟随清远大师出城。前几天杀的那批人正好要送往城外埋葬,他们的棺材我都动了手脚,明天鸾劼他们先出城,如果成功我们后天出城。沈辉答应我们当天会盯紧陆家的人,并将当天的巡守金光门的宿卫军换成了自己人。城外,黑萨已经安排后接应我们,等鸾劼他们出去接应后……” 已经清醒的沈欢听到毒鬼的种种安排,不由的咋舌,这才几天,他就安排的这么多事情。不但时机把握精准,每件事都安排的周全细致,不出奇却没有任何漏洞。 毒鬼和姬清玄自然知道沈欢已经醒了,不过他们却不怎么在意,沈欢现在这个样子可是什么都做不了。 第二天,鸾劼他们几个都离开了。毒鬼和姬清玄都没有出去,他们在房间里等待消息。 夜色降临,毒鬼出门,一个时辰后回来了。 姬清玄急忙问道:“怎么样?” “一切妥当。” 姬清玄松了口气,不由得有些激动,明天就能离开了。 不过毒鬼却有些隐忧:“事情这么顺利有些奇怪,像是故意放我们出城……” 说着毒鬼和姬清玄对视了一眼,两人都察觉到了有些不对劲。 姬清玄道:“鸾劼他们不在,我们就更危险了。看来不能再等了,今晚我们就出城!”(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七章 临机 毒鬼看了沈欢一眼:“你不用慌张,也有可能是沈辉为我们掩饰的周全,他们没有发现。而且,有她在,他们不会轻举妄动,你不要自乱阵脚。“ 姬清玄冷笑:“就沈辉那个废物,他那日写信让我们好自为之,你能相信他!“ “如今按照原计划进行确实风险不小,尤其是城外是什么情况我们都不知道。”毒鬼沉思道。 姬清玄斜长的眸子眯起,像毒蛇一般阴毒危险:“我和陆璟在南诏交手多次,他做事筹划周密,顺势而变,奇招迭出,绝对不会这么简单放我们出城,如今隐忍,肯定是图谋更甚,若按照计划行事,很有可能这次会全军覆没。” 毒鬼默然,虽然他没有和陆璟打过交道,但这人的厉害他是知道的,南诏那几年鸡飞狗跳,姬清玄损失惨重,尤其是沈欢的丢失,简直就是给南诏燥热的天气上又浇了一层油。 这里是长安,陆璟的地盘儿,毒鬼这些天的安排虽然周密,但也并非毫无查漏之处,姬清玄狂乱的情绪镇定下来,才意识到他们的计划进行的太顺利了,他越是深想就越是后怕。 姬清玄从明王府出来后就同那个老朋友接触了一下,发现事情并不乐观,便放弃冒险让毒鬼安排。到了此刻他意识到稳妥的方法是不行的,陆璟很有可能有后手。 “想要安然离开长安不付出些代价是不可能的,我们得冒险。”姬清玄道。 毒鬼此时也意识到了不妥,但对于姬清玄的冒险还是有些怀疑:“红莲教刚被清理过,能不能帮助到我们还是两说,更何况他们的要求……” “现在顾不了那么多。我宁愿她落入法助手中,也不能让陆璟得到她。”姬清玄冷声,“你先出去到四方馆和他们交涉,我带着她想办法到安化门落脚。” 四方馆是大夏朝的使馆,安化门是长安城三个南城门的一个,从南城门出去没有多远就是八百里秦岭,深山野林。人烟稀少。是个藏匿的好地方。 毒鬼思索了一下,最终还是同意了姬清玄的方案,于是两人又商量了些细节。毒鬼收拾了一番就走了。 姬清玄坐在那里,单手支着下巴,皱着眉头思考要怎么出去。 忍了半天的沈欢道:“我要小解。” 姬清玄冷冷的看了她一眼,然后把她抱到内室。沈欢出来后。姬清玄点住她的穴道,随后抱起她出了门。 好多天没有出过门的沈欢呼吸着夜晚有些凉意的空气。脑子清醒了一些。 姬清玄抱着她出了小院儿,就是西市热闹的街道。毒鬼选择这里就是因为这里人多热闹,鱼龙混杂,不易引人注意。同时,道路四通八达极易逃脱。 西市繁华热闹依旧,虽然这些天西市有些骚乱。离世的老人比其他时候多了很多,但也无人将其当回事。死人天天都有很多。 姬清玄抱着沈欢穿梭在大街小巷中,绕的沈欢更加头晕脑胀。 每个城市都有一片混乱难管的地方,便是繁华如长安西市这样的地方也不例外。沈欢看不出这是那里,只是这里的房屋明显比其它地方稠密杂乱,道路狭小逼仄,像是一张复杂的蜘蛛网,四通八达,极易绕晕迷路。 就在沈欢快要忍不住吐出来时,姬清玄在一扇破败的快要掉下来门前,然后敲了几下。 沈欢这才注意到门前还挂着一道白帆,上面写着‘药到病除’四字,不过字丑的也是可以的。看来这里就是什么地下的黑医馆了,许多见不得光的人受了伤或是得了见不得光的病的人就会来这里,除此之外,这里还卖假药春药什么的,简直不能更混乱。 一会儿,一个邋遢的老头伸出头来,看到艳丽的姬清玄和呆呆的沈欢眼中闪过一道精光:“这里只看外伤。” 沈欢看不到姬清玄的表情,但老头儿浑浊的眼睛露出一丝淫邪之意:“这位小娘子,外面天寒地冻,快进来暖和一下吧。” 随后,姬清玄就抱着沈欢进来了,门关上的一刹那,试图拉起姬清玄手的老头就瞪大眼睛倒了下去,额头上流下一道鲜血。 “哼。”姬清玄冷哼,然后掏出一个瓷瓶,往老头身上倒了几滴味道刺激的液体,很快老头身上就开始传来兹啦的声音,姬清玄看都不看一下就大步往前走。 这时屋里出来一个老太婆,她骂骂咧咧道:“一个收粪的臭瘪三连老娘的便宜都敢占,老鬼头,下次他再来买药……” 她抬头看到抱着沈欢的姬清玄愣了一下,随后看到了正逐渐融化的老头,于是要放声尖叫,却在张嘴的一刹那,姬清玄手臂一抬,老太婆就如同老头一般直愣愣的倒下了,她的尸体姬清玄同样做了处理。 随后,姬清玄抱着沈欢快速走到后院的侧门处,一个驼背的人正在搬东西,沈欢老远就闻道了一股臭味儿。 那人连头都没有扭,甚至没有发现沈欢和姬清玄两人的存在就被姬清玄杀死了。驼背的人倒下后,姬清玄将沈欢放下,十分嫌恶的走到那人身边开始换衣服。 他刚才在这里转了很久,跟着这个驼背人来到这家黑医馆,不过还没开始就先把自己恶心的不行。 沈欢意识到姬清玄的意图,立即开始扭动,姬清玄并不理会她,他一边皱着眉头,一边换装易容。 沈欢无法,便在他腿上写道:你要抱我,不能,粪车。 意思是不让姬清玄将她放到粪车里。 沈欢五官敏锐,根本不能忍受同人类消化的最终产物亲密接触,她担心姬清玄直接把她扔到粪堆里,不窒息而死也得被熏死。 正在易容的姬清玄顿了一下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不过,现在的重点是逃出去,管他那么多。 此时的沈欢已经绝望了,姬清玄很快收拾好,并将驼背那人毁尸灭迹。他一手抱着沈欢一手拎着驼背人刚才被的木桶。来到门前时,姬清玄将沈欢放下,他自己拎着木桶出去,不过一会儿就回来了。 沈欢虽然倒霉,但这次还有有些幸运的。姬清玄不想一会儿要抱着浑身是粪的沈欢逃走,于是想到这人拉着车上还有几个桶,于是稍微分出一些耐心,在车上找了个干净的空桶,虽然依旧有味道。 把沈欢塞进空桶里,姬清玄又往桶里倒了些水,然后将木桶放到车上,开始推车离开这里。 呆在桶里的沈欢现在被周围的味道弄得头晕脑胀,干呕恶心,再也忍不住自我催眠进入冥想状态。 这个地方俗称八脚巷,是西城和南城的交界处,姬清玄方向感很好,很快推着车就到了南城。长安城有很多这种专门收粪的人,他们每日来来往往,从早到晚,丝毫不引人注意,散发的味道还会让人躲得远远的。 来到南城,姬清玄如法炮制,借着收粪的缘由进入一户人家,随后杀掉全家,办成卖油翁的样子,将沈欢放在油桶。 接着到了光化门外的一个小茶寮,姬清玄混入后院,杀掉一个女人并假扮成她,然后到前面将掌柜引到后面杀掉装扮成掌柜,抱着装有沈欢的油桶来到柜台前驻守。 姬清玄极为警惕,这样接二连三的换身份后才有些放松。晚上的小茶寮生意并不好,仅有一两个客人,姬清玄反复试探没有问题后才在门前做了记号,等毒鬼过来。 沈欢在油桶里都快睡着了,才听到一个尖细的声音道:“掌柜的,来壶热茶在来两碟小菜。” 不知道为什么,沈欢确定这是毒鬼的声音。 只听姬清玄扮演的掌柜道:“对不起了这位客官,小店要打烊了。” 毒鬼生气砸桌子,一手将整个椅子劈开,跟他一起的另外一个人开始劝阻他。 一边正聊得起兴的两位客人见到这种情况便悄悄离开。 随后沈欢听到了关门的声音。 “在下明松,见过姬公子。”刚才劝阻毒鬼的男声道。 姬清玄语气并不好:“法助呢。” “主子身份特别,不能冒险前来。” 姬清玄似乎有些生气,但勉强克制住了:“条件我已经答应了,你们怎么把我们送出城。” “还请公子让在下先见一下圣女。” 木桶盖儿掀开,昏黄的灯光照进来,沈欢眯起眼睛。此时,头上出现一片阴影,沈欢睁眼看到是一个面容普通的青年男子,他嘴角含笑,看向沈欢的眼神有一丝火热。 “的确是圣女,你们真是好本事。”青年男子道。 “今晚我们就要离开!”姬清玄看着男子强调道。 男子微笑:“没有问题,今晚亥时一刻,卢家从秦岭回来一批采药人,正好从光化门进来,人都已经买通,你们不用担心,你们要的四匹快马和干粮也都已经备好。” 姬清玄轻哼:“小心陆家的人。” 说到陆家,男子眼中闪过一丝恨意,随即温笑道:“姬公子放心,我们和陆家周旋了这么久自然知道陆家的厉害,我们主子为了这次合作,还动用了从来没有用过的暗桩,而且此事也是凑巧,陆璟一定不会发现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八章 反噬 姬清玄相信男子不会拿这点开玩笑,但是对他的话依然有所怀疑:“你们和卢家什么关系?” 男子眉头轻佻:“姬公子想知道的未免太多了。” 砰的一声,姬清玄眼前的杯子炸碎开来,茶水四溅,男子丝毫不为所动,怡然自若。 姬清玄站起来往后走,在走出一步后又转身把沈欢抱走。 两人来到后院而的一间房间,毒鬼拿着一个包袱紧跟着进来。 “怎么样?”姬清玄此时冷静镇定,丝毫没有刚才怒气冲天的样子。 毒鬼看着窗外,此时已经月上中天:“看得出他们对圣女很上心,这次合作表现的也很积极,只是现在我们处于弱势,他们很有可能反过来吞噬我们。” 姬清玄边换衣服边冷笑:“这是当然,不过在长安他们顾忌着陆家不敢有太大动作,只要出了城门,凭我们两人的武功,他们是控制不住我们的。” 毒鬼点头:“也只能如此了。” 姬清玄收拾好后,从厨房端来一盆热水,然后嫌弃的把沈欢扔进去:“自己洗干净了换上衣服。” 姬清玄和毒鬼没想要避讳,只是两人有些话不方便沈欢听,所以便将沈欢单独留在屋里。 沈欢虽然没有太多力气,但她身上的味道实在*,此时也顾不了太多,勉强打起精神将自己收拾干净。 当打更声响起,亥时已到。 大夏朝同唐朝虽然都有严格的禁宵制度,但随着天下承平日久,禁宵制度其实已经渐渐松弛了,而且大夏朝商业发达。不少地方都有夜市,通宵达旦,只要没有发生混乱,官府是不怎么管的。 光化门附近并不是繁华闹市,亥时的时候已经是人静灯寂。 这时,早就已经关闭的光化门外传来一阵马蹄声,光化门外。火光通明。城门上侍卫低头看到二十多个人骑着马举着火把有些疲惫的看着城门。 这些人中为首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虬髯大汉,他将一块儿牌子扔上城墙,对着城门上的人大声道:“卢侍郎门人薛谦请求入城。” 卢家五姑娘出了名的身体不好。从小就是个药罐子,有些从市面上买来的药材药性不够,卢家便特地组成了一支采药队,全国各地到处跑为卢家五姑娘采药收药。 今年的第一批采药队半月前入了秦岭。没想到今夜回来了。 守城的徐校尉核对手书后,便下令开门。然后带着一队人下城墙对他们进行搜查。 正在对采药队搜查的时候,城内这边来了一队人马,来人徐校尉也认识,是卢家的另一位采药的门人。这人面容刚毅,双眸有神。 虬髯大汉看到来人,开心的跟过来的人来了个熊抱:“酒罐子。这次是你来接老子的班。” 那人一拳打在虬髯大汉胸上:“你个泼赖,这么晚才回来。姑娘的药早就短缺了,如今有一味新药急需用,大人就让我们连夜出发。” 虬髯大汉大笑:“想老子了就直说,还像个娘们儿似的绕圈子。” “你这张臭嘴。”刚毅汉子笑骂。 这时,采药队这边已经搜查完毕,徐校尉让人放行。 面容刚毅的汉子从怀中拿出一本折子递给徐朗将:“我家姑娘最近新换了药方,其中有一味川芎如今稀缺,所以我家老爷让我们连夜带队出发,实在是麻烦将军了。” 徐校尉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七品致果校尉,被他这样抬高,再加上他递来的折子下面藏着的一个荷包,便不由得笑逐颜开,检查手续齐全后十分客气道:“这位兄弟何必这么客气,大家都是听命行事的人,自然要互相体谅。” 刚毅的汉子面露笑容,然后意有所指的看着一个大麻袋:“将军说的甚是有礼。” 那个袋子封口处露出一丝缝隙,徐校尉借着火把的光看到里面是白花花上好的青盐,于是心下了然。 盐是朝廷专卖的重要商品,一般是禁止私人携带大量盐的,不过现在商贸繁荣开放,私盐贩卖十分猖獗,大家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像采药队这样出入深山老林的人,他们虽然不贩卖私盐,但是,在盐珍贵稀少的深山里,这一袋子盐甚至可以换取一车的药材,所以采药人通常都会用盐和山里的人换药材,这样采药人就可以将主家给的收购药材的钱大半收入自己囊中。 遇到这种情况,受贿的徐校尉下令搜查这群人时,就会保护这袋盐,以防采药队再被其他人勒索。 这边搜查完毕,那边虬髯大汉和刚毅汉子也打过招呼,徐校尉便下令放行。 就在这时,从一边过来的副校尉姜副尉突然道:“等等,你这袋子里装的是什么。” 徐校尉瞪眼看着姜副尉,却没有任何作用,姜副尉虽然军衔低徐校尉低一些,但他却出身勋贵,可是徐校尉惹不起的。于是徐校尉偷偷对着姜副尉说了缘由,让他不要再追究,但姜副尉却丝毫不为所动,上前就将麻袋抓住,要拆开检验。 刚毅汉子虽然有些不忿而但还是恭敬向姜副尉解释:“还请将军原谅,只是小人带的一些私货,还请将军通融一下。” 姜副尉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谁让你乱叫的。” 刚毅大汉寒噤不再言语,姜副尉也就趁机打开了麻袋,他伸手往里面掏了掏,确定里面都是青盐后才将手拿出来,面无表情的离开。 采药队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徐校尉颇有些不好意思的对刚毅汉子道:“真是不好意思了,这位兄弟,他这人就是较真儿,不过对这些事是不管的。” 刚毅汉子笑道:“无妨,将军做事认真。都已经这么晚了。我们也耽搁将军当值了,哪日回来了请将军吃酒。” 徐校尉大笑,然后将一行人送走。 待采药队所有人都出城的时候,队中有两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心下放松,这两人正是姬清玄和毒鬼。 出城后一行人又走了几里路,马队终于停下来。队首的刚毅汉子让人准备了三匹马。然后从一辆马车上拿下一个麻袋放到地上,随后什么也没说就带着其余人马继续往前走。 此时,原地除了三匹马和一个麻袋外。还多了三个骑马的人。这三人是姬清玄、毒鬼和那位青年男子,地上的麻袋里装的是沈欢。 原来,马车上的一袋子青盐是专门引人耳目的,装有沈欢的麻袋在车队检查时就趁乱扔到了回城的采药人的马车上。等检查完毕后,又互相遮掩的将麻袋放回原车上。被一堆麻袋盖着,因为沈欢瘦小且是平躺着的,所以根本不引人注意。 “姬公子,接下来你们要往哪里走?”青年男子问道。 姬清玄却不理会他。下马将沈欢从麻袋中取出来,然后抱着沈欢飞到马上,立即策马前行。 毒鬼和青年男子立即跟上他。 夜晚昏暗。月光也微弱,一般人根本看不清路。更何况姬清玄挑选的都是难走的小路,但这对于姬清玄他们三个高手来说根本不是问题,他们驾马路上狂奔,仿佛拼了命似的,丝毫不停歇。 沈欢只觉得身上都快要散架了,忍不住将晚上喝的药全都吐了出来,弄得姬清玄嫌恶无比。 当他们踏过一条小溪时,突然传来一道破空的声音,一道利箭瞬间划过姬清玄的脸颊。 姬清玄眸子一眯,却不打算停下,随后姬清玄的正前方也快速飞来一只利箭,姬清玄躲开,也并不理会,就在这时,他身后传来一声闷痛声。 姬清玄脸色骤变,那是毒鬼的声音! 于是,姬清玄勒马停下,转头怒吼:“先生!” 此时,周围开始亮起火把,他看到毒鬼肩上插着一只短小的羽箭,而青年男子手中正拿着一把弩。 “你们耍诈。”姬清玄瞬间意识到。 毒鬼将羽箭拔下来,策马与姬清玄背站着,他冷声道:“我没事。” 青年男子笑吟吟的向后退,周围亮起的火把已有七八个,拿着火把身着劲装的黑衣人渐渐将姬清玄和毒鬼包围起来。 “既然能够独享圣女,为何还要与你共享,圣王可不喜欢与他人分享。”青年男子笑道。 姬清玄冷哼:“你以为就你们这几个人就能将我留下。”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就在青年男子话音刚落之际,姬清玄突然将沈欢扔到毒鬼怀中,然后跳起来就到了青年男子身前,青年男子吓了一跳,一边接着姬清玄的招式一边挥手命人抢人。 不过,青年男子到底是小看了姬清玄和毒鬼的武力值,毒鬼虽然受伤,但仍旧灵活,且他用毒出神入化,近身的几个黑衣人一时半会而还威胁不到他,姬清玄就更不用说了,逼得青年男子躲在黑衣人身后,且已经有一个黑衣人被姬清玄杀死。 青年男子脸上闪过一丝怨毒,但无奈还是吹起瞭哨,请求那个女人的支援。 就在志愿的人快要来的时候,姬清玄和毒鬼已经灭掉了一半的人。 “走!”姬清玄从毒鬼手中抱回沈欢,大声道。 于是两人迅速回到马上向外逃离。 青年男子看到前来支援的人指着姬清玄离开的方向:“快去……” 就在他话还没说完的时候,他身子突然一震,然后抬头震惊的看着刚才在他身前的人,直愣愣的倒下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指着已经离开的人的背影喃喃道:“天罗山庄……”(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九章 杀人 沈欢在姬清玄怀中,整个人都要散架了。 因为后面的人追的太紧,姬清玄拼命的驾马往前奔,更个人狠厉疯狂,根本顾不得看路。毒鬼跟在他身后,已经难以支撑了,刚才青年男子射向他的那一箭上淬有剧毒,要不是他算是半个百毒不侵的体质并处理得当,恐怕他此刻早就死去了。 “你先走吧,我给你断后。”毒鬼冷白的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姬清玄扭头怒吼:“谁让你那么做!快走!” 毒鬼却不理会他,直接勒马停下:“药方去找凌云要。” 姬清玄看着毒鬼横在路上的身影目眦欲裂,眼睛都冲了血,十分可怖,但他没有停下脚步,继续策马飞奔。 就在这时,躲在他怀中的沈欢突然开口道:“他那样的人竟然会为你去死,真是稀奇。” “闭嘴,贱人!”姬清玄吼道,哑穴不能点太久,他中途给沈欢解穴后沈欢一直都没有说话,他就忘了重新给她点穴了。 “你连个男人都不算,他看上你哪点儿了,可别告诉我他是个愚忠的人。”沈欢似乎觉得很有意思,于是笑出来。 姬清玄恐怖的眼神看向沈欢,语气阴森瘆人:“你说什么?” “难道不是,你作为男人最重要的东西都没有……”沈欢不惧他的眼神,同他对视。 姬清玄抱着她的一只手突然放开掐住沈欢的脖子,勒的沈欢无法说话:“你给我闭嘴!” 突然,姬清玄身后飞来一支利箭,他无法又将沈欢收回怀中,但人已经处于极度癫狂状态。 被放开脖颈的沈欢一阵轻咳。随后笑道:“你连南诏都不要却要我,若不是我能助你恢复男身,重振雄风……” 姬清玄一巴掌拍到沈欢胸口,沈欢立即吐血,五脏六腑都像是震碎,瞬间失去了所有感觉和力气,但沈欢依旧笑着看向姬清玄。无声道:“没有我你可不行……” 姬清玄此时很想将怀里的人一巴掌拍死。但是剩余的一丝理智告诉他不能这样做,他所有的努力和所有的希望都在怀中这个人身上。正在他准备将沈欢打晕时,他的身下的马突然慌乱嘶吼起来。原来马背上不小心插了一支箭。 姬清玄腾不出手拔箭,马已经难以控制,这样下去迟早会被人搜到,他匆忙查看四周的环境。立即决定弃马。姬清玄虽然武功高强,但经过一番打斗逃亡以及沈欢的刺激催眠。此时身体已经疲惫不堪,但他骨子里有股狠劲儿,越是这样他就越专注冷静。弃马之后,他运气轻功往右手边的深林逃去。 沈欢感觉到胸腔中的五脏六腑在恢复。但疼的她只想尖叫,方才催眠姬清玄并不成功,此刻就更没有精神了。现在她的处境实在太糟糕。若是姬清玄成功带着她逃脱,那么日后的日子是什么样也可想而知了。虽然姬清玄已经拿不起鞭子了。若是被后面的追兵逮到,落入红莲教的手中,日后可能会比跟着姬清玄还要惨。 就在沈欢打起精神不让自己昏过去的时候,姬清玄身后的追兵也越来越多,他眯起眼,咬牙抱着沈欢换了一个方向。他在南诏那里生活多年,对山林这种环境熟悉的狠,可以根据周围的环境推测出附近的地势。 若不是到了绝境,他也不会出此下策! 姬清玄咬牙提速,很快就沿着斜坡到了顶端,这里是一处断崖,往下看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即便是知道这里不是太高的地方,沈欢也觉得头皮发麻。 姬清玄到了断崖边,看着不断迫近的黑衣人疯狂大笑:“我的东西,就算是毁了也不会给你们,你们不要妄想了。” 姬清玄话音落下,追上来的黑衣人已经看不到他和沈欢的身影了。 “他跳下去了!”一个人声音道,“要不要跟着?” “等木姐过来。” …… 此时的沈欢在姬清玄怀中听着他粗重的呼吸声以及耳边烈烈风声心中异常的平静,常年在野外奔跑的她知道,凭姬清玄的身手,在这种林木繁茂的地方跳崖,十有*都死不了。 不过,此刻也是她的时机! 沈欢自从在茶寮沐浴后一直都没有伸开的手迅速抵住姬清玄的脖子,在他最脆弱的喉咙处露出一片薄薄的刀片儿,瞬间抵入他的喉咙处,顿血流如注。 姬清玄不可思议的低头看着沈欢,有些反应不过来的呆愣住,他犯傻般的松开拽着悬崖上枝蔓的手摸上自己被划开的脖子。 沈欢两人没有了支撑迅速下坠,不过眨眼的功夫就重重的摔在地上。沈欢虽然紧紧抱着姬清玄躲在他怀中,但也被巨大的震荡弄得四肢散架,再次吐血。 此时反应过来的姬清玄,噬血的眸子看着沈欢,嘴中吐出的血留下来混着喉咙处流出的血使背对着月亮的他看起来像个远古魔人,让人颤栗。他疯狂的咯咯笑,手从脖颈离开,另一只一直抱着沈欢没有松开的手将沈欢推开,晃晃悠悠的坐起来。 沈欢躺在硌人的地面上,看着站起来拔刀的姬清玄轻笑:“早就想亲手收拾你这个变态为民除害了,如今得偿所愿就算死了也值得。” 姬清玄嘴中发出恐怖的声音,从腰中拿出的匕首颤抖的对着沈欢。沈欢此时一动都不能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姬清玄的匕首接近她。 “说起来我们还是同父异母的兄妹,到头来却兵戎相见……”沈欢停下来喘气,因为疼痛整个人都在颤抖,“我这人无法无天惯了,却也没想到有一天能大逆不道到这种程度……” 姬清玄的匕首此时已经接近沈欢的心脏,沈欢低头看着匕首:“没想到不能呼吸了你还能坚持这么长时间,果然不能小看习武之人……” 喉咙割破后的人,大多并非死于破喉,而是死于窒息,因为人的呼吸不是仅靠胸腔的,还需要和鼻子联通的这个通道才能给空气进入肺部足够的动力,否则空气只是在破喉处逛游不会进入肺部,就算有也是少量的不能满足人体的需要。 沈欢刚说完,姬清玄眼睛一瞪,无限怨恨恶毒的盯着沈欢,随后整个人倒在了沈欢身上,匕首无人掌控,瞬间错位扎如沈欢腹中。 沈欢一声闷哼,却也松了口气。她这么多天安静乖巧,就是要养精蓄锐为这一刻做准备。自从知道赵玥被烧死的那一刻,她心中就有了这个念头。 防身的匕首其实只是沈欢备用的防身武器,她最擅长的武器其实就是手中的刀片儿,小巧只有两个铜钱大,薄如蝉翼,锋利无比。沈欢学习过钢琴,手指的灵活程度高于常人,且常年她练字习画,手指的稳定性也很高。她喜欢转笔,也练习转刀片,刀片在手指之间翻飞,可以不伤自己分毫。 鞋中的匕首被收走后,腰带中卷起来作为环扣的刀片就是沈欢唯一的依仗,也幸好一条布带不引人注意,沈欢一直使用也没让他们察觉到不对劲。 直到今日出城,沈欢想着或许匆忙赶路间会有机会,便取出放在手中一直攥着。被黑衣人追赶的时候沈欢不敢乱动,她不希望摆脱了姬清玄再落入黑衣人手中。或许是她人品一直太差,今日老天也看不过去愿意给她一点儿眷顾,让她有机会得以成功。 沈欢脑中胡思乱想,一直给自己暗示坚持不晕过去,好在她身体神奇,也不知过了多久她就能动弹了。其实,时间看似很长,但实际也就十几个呼吸的时间。 沈欢边咳边翻身后撤,姬清玄的匕首在她腹中转了一圈终于褪出去,沈欢又累又疼,汗如雨下,没有了沈欢垫着姬清玄的尸体翻到在地,月光照在他身上,那双噬血怨毒的眼神各位瘆人。 沈欢就那样看着他,出奇的平静,并没有报仇的快感也没有第一次杀人的惊恐。 就在这时,沈欢听到悬崖那边传来哗啦的声音,有人在悬崖上攀爬下落! 沈欢一惊,心道不好,很有可能是那些黑衣人。 悬崖底部有一条河流经过,岸两边都是鹅卵石,没有高大的植被。沈欢看着泠泠河流,也不敢迟疑,立即躺下用尽全身力气打滚向着河流的方向。 硌人的鹅卵石让翻滚的沈欢痛苦不已,越接近河流处越是湿寒,沈欢牙齿也开始打颤。 该死的陆璟,每次都是一副镇定自若智珠在握的样子,怎么到现在都不出现救她,还能好好的一起合作吗,等她逃出去以后,一定要重新思量,一定要给他那张天人共愤的脸来一拳,沈欢痛苦打滚的时候心中怨念无比。 终于要到河流里了,沈欢希望河流的流速够快,可以将她快速带走,其实应该拽把河边的野草作为掩饰,可惜她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了。 在落入河流的一瞬间,沈欢突然听到悬崖那边有人喊道:“小欢欢,别乱动!” 在意识到那是木清华的声音的一刹那,沈欢已经随着河流顺流而下,她立即扭头,看到岸上闪过一道黑色的身影,月光照到他的身上,露出一张人神共愤的脸。 沈欢彻底晕了过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章 得救 沈欢昏过去时唯一的念头就是:魂淡,什么都处理完了你们才来。而恢复意识后的第一个念头是:我像个傻子一样自作多情累死累活做那么多干什么,后面追来的黑衣人是自己人好吗? 其实沈欢恢复意识距她昏迷并没有多长时间,她冰冷疼痛的身体现在温暖放松,一直处于防备状态的沈欢身体机能恢复过来,意识也就立即醒过来,不过她此时倚着的温暖宽厚的怀抱有着熟悉的味道,让她觉得很有安全感,于是便再也没什么顾忌彻底昏睡过去。 陆璟低头看着怀中消瘦苍白的女孩儿,伸出一只手摸摸沈欢的脸颊,随后覆在她的额头上,确认她没有发烫,微蹙的眉头终于放松下来。他刚把她从水上捞起来的时候,她浑身冰冷,呼吸微弱,透明消瘦的脸颊仿佛一碰就会碎掉,让人揪心。 沈欢的身体异于常人,百毒不侵不说还有着惊人的恢复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只要不出现发热这种危险的征兆,沈欢自己的身体机制就会自动自我修复,对于沈欢来说,能靠自己挺下来最好就不吃药所以陆璟没有让沈欢乱吃药。 其实这还得好好感谢毒鬼,他对沈欢身体的了解可比苏云深透彻多了,沈欢前几天发热生病他就知道不好,于是便全力调整沈欢的身体,不仅定魂草停掉,就连沈欢身体的药性也不考虑了。所以,沈欢虽然生病了,但在毒鬼的救治下,恢复的很快,她这些天看起来虚弱。其实身体恢复的不错,就连今天经历这么多事情都没有再次发热。 陆璟从悬崖上下来的时候太急,腰背腿都摔伤了,等将沈欢救到岸上才发现自己身上有几处地方裂开,他不能轻易动弹,只能留在原地。 赶过来的木清华看到这种情况不由扶额,这个地方狭小陡峭。人迹罕见。只有一条河流经过。从上面下来好说,可是怎么从下面将两个人救上去可不容易,沈欢还好说。不能随意挪动的陆璟可就难了,尤其是在这黑灯瞎火的时候。 木清华请示过陆璟后,便沿着悬崖又上去了,然后安排人下来救援找出路。并运送些物资,如毯子什么的。 木清华离开后。陆璟便抱着沈欢慢慢运功烘干她,如今他的功力有限,过了好一会儿才勉强将她烘干,暖和后的沈欢脑袋在他怀中微动。鼻翼轻颤,似乎在确认抱她的是谁,似乎在确认是陆璟后。整个人都放松了,随后双手不自觉抓起陆璟胸前的衣襟。好像在寻求庇佑。 陆璟唇角微勾,不知怎么形容那种心情,却觉得这段时间异常的情绪有所纾解。他是个绝对理智的人,对于任何的事情都会尽可能的掌控并安排的井井有条,可在救援沈欢这件事情上,他却有些意外的矛盾。 理智上最好的安排就是耐心等待,姬清玄和红莲教勾结起来,这两方对沈欢都虎视眈眈,不可能完全结盟,那么他就有机会不仅将姬清玄灭掉,还可以趁机将躲藏在四方馆中的红莲教残余势力也一并一网打尽。但是在陆璟的潜意识中却希望尽快将沈欢救出来,他明知道沈欢精神强韧,别说是几天,就算是再过几年她也有可能活蹦乱跳的,但还是忍不住猜测她脆弱的身体根本坚持不了几天,真要是出事的怎么办。 不过,陆璟到底冷静理智的多,心中的那点儿小念头完全被镇压下去,计划有条不紊的执行下去。可是,他知道,有些事情已经不一样了,他已经渐渐有了改变,只是不知道这种改变是好还是坏。 此时,悬崖上陆陆续续下来不少人,陆璟留下两人在身边保护他们,两个人收拾姬清玄的尸体,剩下的人都顺着河流去探路。 陆璟大部分人手都派去监视姬清玄在城外的部下和红莲教的异徒,今日虽然察觉到了姬清玄和红莲教的异动,但因为时间急迫,他没办法带太多人出城,城外的人手也不能及时赶过来。所以来救沈欢的时候没有带多少人,高手也不多,厉害的都在拦截被他们假扮的红莲教徒,不然也不会被一个悬崖拦住,导致沈欢犯傻去投河。 陆璟在总结这次救援行动的得失和纰漏,他的一个下属在旁边点了火堆,周围的温度迅速上升。 “公子,您还好吧?”那人问道,公子的脸看起来有些苍白。 陆璟看着火堆突然意识到刚才他耗尽功力为沈欢取暖其实还不如点一堆火来的快…… 不食人间烟火的陆公子一时有些无语凝噎…… 不过,显然陆璟的属下没有察觉到什么不对,他们家公子向来高冷。 这时,处理姬清玄尸体的两人过来了。 “死透没有,死因是什么。”陆璟漫道,显然此刻有些不在状态,他为自己不知道点火的行为反思着。 “回公子,人已经死透了,他是被人割喉而死的,切口整齐,细小却深入,应该是被小巧的利器所伤……” 陆璟听清楚死因,看着怀中此时面容恬静的女孩儿,颇有些惊讶。沈欢的武力值和姬清玄的武力值他都了解,正常情况下,一百个沈欢可能都伤害不了姬清玄,毕竟姬清玄是和齐亚嘉一样的练武奇才。要知道,像姬清玄这样的高手,对危险的察觉以及反映速度是常人难以企及的。不过,陆璟随即也就释然了,沈欢不是用常理能解释的通的人。 其实,沈欢能够对姬清玄出手成功,很大一部分原因要依靠于惯性催眠,这些天沈欢乖巧顺从,显得完全没有威胁力,这对于姬清玄来说其实就是一种暗示催眠,时间长了会让姬清玄意识形成惯性,这样可以潜移默化的消除掉姬清玄对沈欢的提防。 当姬清玄完全成为亡命之徒时,他的感官也调动到极致,但他的感官是对外部环境的,对于他抱着的沈欢,因为惯性催眠的作用,姬清玄便不自觉将沈欢当做身体的一部分,不会在沈欢身上放的注意力。所以,沈欢的出手让姬清玄猝不及防,并在姬清玄惊讶的看着沈欢并闪躲的一瞬间,沈欢与姬清玄对视调动自己所有的精神力对姬清玄实施强制的瞬间催眠,干扰姬清玄的躲避的动作,使沈欢能够完全将刀片儿插入他的喉咙。 宋祁熙带人过来了,看到沈欢的情况边给她盖上一条毯子便叹气:“好不容易将人养的有些人气儿,现在又瘦回鬼了。你也是,功力还没恢复,乱跑什么。” 陆璟瞥了他一眼:“要不是我,她就顺着这条河飘走了。” 宋祁熙奇怪:“怎么回事?” 陆璟想起来也不由哂笑:“她以为我们不是自己人,看到我和清华下来,自己打滚儿滚到河里去了。” 饶是沈欢如此可怜,宋祁熙闻言还是忍不住笑的打颤,他刚才有的怜惜心疼瞬间化为乌有,这姑娘就是有让人哭笑不得的本事。 笑够了,宋祁熙停下来认真道:“姬清玄呢?” “埋了。”陆璟优美的下巴示意怀中的沈欢,“她杀的。” 这下宋祁熙愣住了:“真的假的。” 陆璟不置可否,直接反问道:“法助抓到了没有?” 还沉浸在刚才那个惊人消息的宋祁熙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有些懊恼道:“他太狡猾了,明明我们的人呢看到他混在那批人里,最后却怎么也找不到。” 陆璟垂眸,修长的手玩弄着沈欢纤细柔软的手指:“看来他是察觉到什么了,不过,这几年他在长安的经营全部土崩瓦解,这次逃走,短时间他不会再出现在长安。” 宋祁熙冷哼:“咱们出了这么大力,没想到崔、郑、王几个厚脸皮的此刻蹦跶出来蚕食红莲教留下来的势力,当时收拾红莲教的时候可没见他们出一分力。” “一些残渣,他们既然喜欢,就当是清理废物了。”陆璟淡然,“不过几年时间,红莲教不动声色的就在长安培植了这么多势力,仅仅靠在四方馆的契丹人可办不到这些。” “你是说卢家?” “卢赟很清醒,他和红莲教有交集关系却疏远。” 宋祁熙垂头思索:“可是看不出红莲教还和哪家有勾结?” 陆璟唇角勾起一丝弧度:“是狐狸总会露出尾巴,这事不急。” 宋祁熙点头,看着陆璟怀中的沈欢不由笑道:“有她在手中,总让人觉得心惊胆跳,等南诏那边得手,她可就更加炙手可热了。幸好没有几人知道钱庄的主意是她出的,不然这日子就没法儿过了。” 这时儿,之前去探路的人回来了,这里毕竟离长安较近,虽然地势崎岖偏僻,但顺着河流往下游走半个时辰就能到一个村庄,那个村庄隶属于长安县,虽然偏僻,但有路可以沟通外界。 河流浅而窄,不能行船,一行人只能走陆路,幸好陆璟的人从村子弄了一辆牛车。 不过,陆璟和牛车画风实在有些不对,宋祁熙看看陆璟再看看甩着尾巴十分不耐烦半夜赶路的牛,忍不住大笑。 因为陆璟不能乱动需要人太上车,宋祁熙便想要暂时接过他怀中的沈欢,但陆璟刚要将沈欢递给宋祁熙,就察觉道胸前拽着衣襟的手握的更紧了。 宋祁熙也看到了,于是感慨万千:“她不是挺怕你的吗?”(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一章 恢复 沈欢是听着啪嗒啪嗒的雨声醒的,虽然已是清醒了,但身体上的各种不适令她忍不住皱皱眉头,眼睛无论如何都睁不开,脑子一片混沌,唯有外面清脆悠扬的雨声能让她觉得舒服些。 一个冰凉的手覆在她的额头上,沈欢觉得身体的灼热有些缓解。 “昨晚还没有发热。”沈欢听到陆璟道。 “郡主身体的治愈能力非常强大,她昨日身体受到了巨大创伤,身体处于自我治愈的状态下,所以才没有发热,过了一晚上,身体上的伤势治愈完全,被压抑在体内的隐患就爆发了。不过,公子也不用担心,郡主如今的体质远非金陵时那样孱弱,发热也不过一时,好好调养一下就无事了。只是,这次郡主元气大伤,日后还是要多加注意……”沈欢听出来这是苏云深的声音。 “公子,药熬好了。”是宣白。 “先端来蜜水。”陆璟道,然后一手接过宣白端来的蜜水,另一只手从沈欢手中抽出来,然后在苏云深惊讶的眼神下开始给沈欢喂药。 沈欢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抵在嘴上,便顺从的张嘴,温润清甜的蜜水顺着干涩疼痛的喉咙流下,沈欢像得到救赎般呻吟了一声,实在太舒服了,天知道刚才她有多么难受,明明有意识却不能动弹,那一勺蜜水像是灵咒,瞬间她就获得了身体的掌控。 “醒了?”陆璟试探性的问道,淡然的声音中夹杂着一丝疲惫和淡淡的关切。 “渴……”一个字耗尽了沈欢所有的力气。 陆璟没再停顿,连续不断的给沈欢喂水,他虽然没有照顾过人,但水平远高于姬清玄。动作平稳温柔,时间间隔把握的恰到好处。 沈欢很快将一碗儿蜜水喝完,但她觉得远远不够,她还想和喝。她以为自己的渴求陆璟知道了,所以勺子再次送到她嘴边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就喝下去了,结果刚入嘴,沈欢就被那苦涩的味道呛住了。 “咳咳…咳…”沈欢睁开酸涩的眼睛。看到陆璟正平静的拿着帕子帮她擦拭。于是又一个惊吓,咳的更厉害了。 陆璟将碗放下,将沈欢扶起来半抱在怀中。伸出手轻抚沈欢的背脊,声音低沉如弦乐:“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感觉怎么样。” 面对陆璟的动作和一连串的三个问题。沈欢简直要差点再次晕过去,这个世界怎么了。怎么一醒来画风全都不对了。 等沈欢好不容易平复下来,她清清嗓子试探道:“大公子?” “恩,是我。” 沈欢忍不住抖了一下,虽然她被拐走了。他没有及时救出来她,但是,也用着用这样的方式忏悔吧。 陆璟看沈欢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便将她扶着坐好:“怎么了?” 沈欢摇摇头,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苦。” 刚才那一勺她原以为是甜蜜蜜的水结果突然变成苦兮兮的药实在太突然。她接受无能啊。 陆璟眼中闪过一丝好笑。 “我要水,清水。”沈欢诉说她最大的渴求,她现在整个人都处在一种脱水状态。醒来后她感觉自己的身体软绵无力,连饥饿的感觉也没有,整个人只能倚在陆璟的怀里,陆璟温暖的怀抱以及她自身略高的体温让她有些眩晕。 “宣白,水。”陆璟道。 站在一旁的宣白从善如流送过来一碗蜜水,陆璟接过:“将云深请过来。” 刚才在陆璟给沈欢喂水的时候,苏云深出去配药了。 陆璟端着水,低头问沈欢:“自己能喝吗?” 沈欢试图抬起自己的胳膊,不过徒然,陆璟见她这个样子便将碗递到她嘴边,一点一点喂她。 沈欢接连喝了三碗水才停下来,干渴得到缓解,饥饿随之而来。不过,在她还没开口之前,陆璟就像先知般开口道:“等云深过来再吃东西。” 沈欢无力的点点头:“清华姐姐呢?” 清华姐姐在哪里啊,昨晚救她的应该有木清华,怎么现在照顾她的是陆璟。 “她有些事要去办,怎么,不习惯我照顾你。”陆璟淡道。 当然不习惯,沈欢心中呐喊,口中道:“太麻烦大公子了。” “昨晚你一直拽着我不肯放手的时候怎么不觉得麻烦。” 沈欢顿时僵住。 “我坐这儿一夜只为了安抚你睡觉,你不觉的麻烦。” 沈欢本来就不清楚的大脑这下更加混乱了,她昨晚获救后感觉到熟悉的人就放松下来了,那种感觉让人很安心,她以为是木逊也跟着过来了没想到竟然是陆大公子。 这下好了,她不但被陆公子抱过了,两人都在一张床上共度一夜了! 察觉到怀中的人僵硬的不敢动,陆璟轻笑:“你不想认账。” 沈欢扭过头看着陆璟优美的下颌,认真道:“大公子你放心,我不会让你负责的。” 陆璟低下头,看到沈欢此时因发热明亮湿润的眸子,唇角划起一丝弧度:“不需要你负责,我来负责就好。” 沈欢瞪大眼睛,伸手摸了摸陆璟的脸:“大公子你没烧啊,怎么说胡话。” 陆璟任凭沈欢摸着他的脸,清浅的笑意有一丝恶略的意味:“明明很依赖我却拒不承认,看不出你是表里不一的人,欲擒故纵的游戏我不喜欢,玩儿多了会适得其反。” 沈欢黑线,义正言辞道:“请不要调戏小女孩儿。” 陆璟眉头微挑,不再多说,他在床上坐了一晚上,现在身上的伤处疼痛难受,他虽然不惧疼痛也可以表现的淡然无事,但不会在闲扯这上面浪费精力。 在门外的苏云深等屋内的两人都不再说话后才进去,看到沈欢躺在陆璟怀中呆愣出神的的样子忍不住低下头。 “云深,她醒了,过来看看吧。”陆璟一如既往的淡然,完全没有刚才同沈欢谈话时的意外痞气,沈欢忍不住又看了陆璟一眼,确定这人没有精分。 苏云深为沈欢诊过脉,轻松道:“郡主无事,只是身体太过疲惫,需要好好休养。” 沈欢的肚子叫起来,她没有丝毫的窘困,直接道:“我饿了。” 苏云深离开,宣白给沈欢端过来香气腾腾的鱼肉粥。 沈欢依旧是连吃了三碗,最后陆璟怕她撑着,不让她再吃。此时,沈欢已经适应了陆璟的怀抱,她这人向来看的开想的开,吃饱后就倚在陆璟怀中,懒洋洋道:“我们现在在哪里?” “柳湖村,离长安只有二十里。昨晚顺着河流向下走就到了这里,下雨路不好走,就先在这里留宿。” “姬清玄和毒鬼呢?” “毒鬼受伤被捕,姬清玄死透了。” 沈欢半眯的眼睛睁开,过了一会儿才道:“第一次杀人的感觉竟然良好。” “已经没有第二个他让你杀了,良好的感觉只有一次。” 沈欢笑出来,陆璟安慰人的话真是别扭 “昨晚是怎么回事?”沈欢有些郁卒,没有分清自己人可是让她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我们的人一直盯着姬清玄,之所以不动手一是想探清他的底,顺便将他的人也清理干净,其次是担心他逼急对你下手。后来他察觉到危险,勾结红莲教的人试图出城,恰巧红莲教那边我也让人盯着,便察觉到了他们的计划。时间紧急,也为了将他们一网打尽,就作局骗了红莲教的人。除了第一次围剿姬清玄的黑衣人是红莲教的人,后面追杀他的都是我的人。” 沈欢无语望天:“被自己蠢哭了。” 陆璟淡笑摸摸她的脑袋:“习惯了。” 沈欢觉得肚子没有那么成了,困意也袭来:“你放我躺下吧,我要睡了。” 陆璟将她放下:“有些事情想知道就直接问,憋在心里睡不好。” 已经躺好闭眼的沈欢睁开有一丝求饶的看着他:“不要逼我。” 陆璟幽邃的眸子闪过一丝怜惜,昨晚有一段时间,沈欢非常不安口中喃喃叫着一个人的名字,他不想她再那样不安:“她没有死。” 沈欢眨眼,眼睛控制不住的有些湿润:“你…你说什么?” “赵玥没有死。” 沈欢愣住没有说话,只是失神的看帐子的顶端,等眼睛中的湿润全部褪下,她才道:“她在哪里?” “郡主府,她交个你处理。” 沈欢点头:“谢谢你。” 陆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沈欢,她的纤长浓密的睫毛微微颤动,掩盖住自己的眼睛,眉眼间的坚韧和潇逸风采尽然褪去,苍白瘦小的脸精致脆弱,说谢谢的样子乖巧迷惘。 陆璟轻抚她的额头:“睡吧。” 沈欢闭上眼,疲惫不堪却也睡不着,外面的雨声已经停了,一切都静谧安静,她突然觉得有些难以呼吸,她现在有些受不了这样静然无声的状态。 赵玥的事情她一直刻意逃避,此时陆璟直接说出赵玥没有死,她瞬间放松却又止不住的难受。 陆璟看到她闭眼皱眉的样子,不知道该怎么安抚她,沈欢内心坚韧,即便是南诏那三年的经历都没有让她颓废,她似乎永远都充盈着生命力,没想到赵玥的事情会让她这么低落。(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二章 面对 沈欢最后还是睡过去了,身体为了修复昨晚的那些伤,着实太疲惫了,只是开始睡得并不安稳,后来不知道从哪里传来淡淡的乐声,她逐渐平静下来,安稳的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后,沈欢发现陆璟已经不在了,守在她床边的人变成了木清华。 “小欢欢,你醒啦。”木清华惊喜。 沈欢眼中浮起笑意,然后可怜兮兮道:“我饿了。” 木清华失笑,摸摸她的脑袋:“能吃就好,一直给你准备着呢。” 沈欢动动手脚,发现自己恢复了些力气,于是自己挣扎的坐起来,木清华拿着润湿的手帕和杯子,沈欢漱过口后拿着帕子擦擦脸,整个人都神清气爽精神起来。 “我想下床走走。”沈欢道,这些天她一直被拘束着,都没有好好伸展筋骨。 木清华想了想:“吃些东西再出去吧,天气有些凉。” 沈欢看着她穿的单薄衣衫,再看看自己盖着两层被子,披着厚厚毯子才觉得暖和,心中充满忧伤。 木清华看她纠结的表情不由笑出来:“我帮你穿衣服,先起来吧。” 沈欢点头,然后立即摆手:“等等。” “怎么了?”木清华奇怪。 沈欢低头,将手伸进衣服里摸摸自己的肚子,感觉光滑平坦,没有任何伤口,昨天晚上被姬清玄匕首插的那个大洞已经完全好了!再摸摸自己的胸膛,除了平了点儿,里面的器官都应该完好无损。 沈欢既喜又悲,这是在告诉她风雨后见彩虹吗,这么厉害的技能确定不是来自二次元世界。 木清华将沈欢的衣服拿过来。看到沈欢变幻的表情,有些担心道:“怎么了?不舒服?” 沈欢立即摇头:“没有,就是觉得身上臭了,想沐浴。” “这里的房子都不够保暖,沐浴会着凉,先忍忍,明日回去后就能痛痛快快洗干净了。” 沈欢看着房间。虽然简陋。但干净朴实,不过,除了桌椅和床。其他的东西应该都是陆璟他们带过啦的,尤其是床上这套华丽的用品,看着就像宋祁熙的风格。 在木清华的帮助下,沈欢穿好衣服。这时门响了。 木清华开门,宋祁熙进来了。他身后的青山正端着托盘。 “小欢欢,你终于醒了。”宋祁熙笑道。 沈欢回笑:“多日不见,宋公子风采依旧。” “哈哈,小欢欢还是这么会说话。” “吃饱后会更会说话的。快把饭端来。”沈欢闻到了饭香,食指大动。 青山将点心和鸡汤放到桌上,宋祁熙顺便坐下看着沈欢吃饭。 沈欢这么多天没有吃过好东西了。拿起筷子风卷残云,将青山端来的东西吃的一干二净。 酒足饭饱后。宋祁熙给沈欢倒了杯水:“吃饱没有。” 沈欢满足的点头,随口问道:“对了,陆大公子呢?” 宋祁熙和木清华对视一眼,宋祁熙略带笑意的轻叹道:“伯言连夜照顾你累坏了,正在休息。” 喝着水的沈欢呛了一下:“咳咳…说话要简介明了,我只在乎结果不看中过程。” 宋祁熙笑道无辜:“昨晚你拽着伯言的衣服怎么都不放开,伯言没办法只能陪着照顾了你一晚,造成他现在还在睡觉的元凶是你,你个小没良心的还敢逃避罪责。” 沈欢举手求放过,然后转移话题:“今日不是有秋菊宴吗,你怎么过来了。” “我不过来你吃什么。“宋祁熙看看沈欢吃的干干净净的餐具,“今日有雨取消了。” “哦,咱们明日回去?” 宋祁熙思索道:“还不一定。” 陆璟的伤一时半会而好不了,现在不便挪动,最好能在这里休养几日,不过他有太多事情要处理,呆在这里并不方便,看看明天他恢复的如何,只要能动,明日就能走。 “好吧。”沈欢无所谓道,“我正好出去消消食,宋公子要不要一起?” “荣幸之至。”宋祁熙送给沈欢一个迷人的微笑。 这个村子被群山环绕,沈欢他们借用了山坡上一处房子,可能是村里猎户暂时落脚用的,是一个完整的小院儿。走出院子,可以看到山脚下散落的几十户人家。 阴天傍晚,天色暗沉,但这一点都不影响山间的秋色。 这里群山环绕,薄雾绕峰,万林秋叶染天工,夹绿编黄染面红,像是一幅印象派的画作,多种色彩渲染铺盖,没有清晰的层次,朦胧迷人。 感谢造物主的大方,可以让人领略到这样的美,也在这一刻,人内心种种复杂而纠结的感情变得渺小而微不足道。 沈欢裹着厚厚的披风,站在山涧,空气冰冷清新,觉得整个人都清醒通透很多。宋祁熙站在她身旁,伸手递给他一个泛着夕阳般浓郁金黄色泽的柿子。 沈欢接过,冰凉而沉甸甸,但是香甜的气让人心情舒悦起来:“谢谢,从哪里来的?” 宋祁熙指着小院儿外面的那棵高大的柿子树,虽然枝叶凋零,但坠满的小红灯笼的向人展示着成熟的风韵和收获的甜蜜。 沈欢用鼻尖触碰冰凉的柿子,嗅着它熟透的味道。 “小欢欢喜欢这里。”宋祁熙看着远方浅笑道,此时的他收敛了平日里无处不散发的风情,整个人放松从容。 沈欢点头:“人世的感情和关系都太复杂,我不擅长那些,只想放下一切逃避开来,沉浸在天地自然之美中。” “但你做的很好。” 沈欢轻笑:“人不就是这样吗,复杂而矛盾,想做的事情和正在做的事情常常不一致,甚至背道而驰。我虽然有不且实际的幻想,但更多时候还是现实的。坦然直面人生虽然困难,但是真实。” “在我看来,你却一直在逃避这个世界。”宋祁熙道,他知道沈欢奇怪在哪里了,并非她天马行空的想法,也并非她怪异大胆的言行,而是她身上没有归属感。和一切都有种淡淡的不相容感。也因此,明明不复杂的人却让人看不透。 沈欢苦笑,不管她忽略掩饰。她心中也不能否认她对这个世界仍旧没有归属感,她疏朗从容的性格可能让这种不相容的感觉表现的不明显,但是这种感觉却不会消除。 “我已经努力了。”沈欢认真道,“还会努力。但是需要时间。” 宋祁熙淡笑。 沈欢深呼吸,两人就这样静静站着。 过了一会儿。沈欢平静的开口道:“赵玥是怎么回事?” “你怎么看她?”宋祁熙不答反问。 沈欢垂眸:“她是个坚强聪明的姑娘,重情义,我不知道她有什么苦衷才会这样做,但她内心一定很受折磨。” “这么说你原谅她了。” 沈欢摇头:“我可以理解她。但是伤害一旦产生,不是原谅就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我做不到。” 赵玥的事情可以说是沈欢来到这里后第一次受到的实质性伤害。这是她第一次直观的认识到不管她对这个世界的归属感怎么样,这个世界就是真实的。是能够伤害她的。 “这要从赵玥的父亲和沈浩说起。”宋祁熙缓缓道,“其实,事情并不复杂,赵玥的父亲当年进长安参加大比,无意中得罪了郑家嫡子也就是如今的中书舍人郑志,郑志是皇后最小的弟弟,比沈浩大七岁岁,沈浩自小和他亲近,为了替郑志出奇,私自设刑处置赵玥的父亲虐打致死。赵玥的父亲没有背景,所以这件事情就被有心人打压下去,不过,沈浩十二岁就将举子虐打致死,算是严重失德,因此立太子之事也就遥遥无期了。” 沈欢默默的听着,心中感慨万千:“所以赵玥为了为父报仇,才…不对,沈辉和沈浩是嫡亲兄弟,他看起来不像是连嫡亲兄弟都会杀害的人。” “赵玥的主子是李歆瑶。”宋祁熙解释道,“沈浩的死其实是诸多原因造成的,直接下手的人你也知道,是唐瑄瑞。李歆瑶和唐瑄瑞有些不清不楚的关系,她早就知道沈浩要死,于是提前利用这点收拢了赵玥……” 沈欢一时有些消化不了这么多事情:“等等,你是说唐大叔谋害了沈浩,李歆瑶和唐大叔关系匪浅。李歆瑶利用赵玥绑架我,是为了帮助沈辉和姬清玄合作,那唐大叔在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 宋祁熙轻叹,他安慰性的摸摸沈欢的脑袋:“唐瑄瑞本姓李。” 沈欢呆住,半响才有些不可置信道:“李唐……他是前朝皇室的人……” “他做事都是为了挑起纷乱,在你这件事情上,虽然不清楚到底是不是他指使的李歆瑶,但这件事的结果却是他想看到的。”宋祁熙道,但是没有说到唐瑄瑞写的那封信,因为他不相信唐瑄瑞。 沈欢突然觉得这个世界远比她想象的复杂,不过是绑架这件事,后面竟然牵扯到了那么多事情。 “这件事也是我们疏忽,当年郑家将这件事隐藏的很好,我们没想到赵玥会了解内情并为他父亲报仇。”宋祁熙有些歉意道,原来在他看来,赵玥微不足道,却没想到在这件事上起到了关键作用。 沈欢用了半天将事情想通:“其实,谋算来谋算去也都是为了南诏,现在南诏的情形如何了?”(未完待续) ps:越来越讨厌自己了......欠债不还...... 我想亲们忏悔...可是鬼鬼接下来有一个重要的考试要准备,已经报班,今天开学,所以补更暂时兑现不了。 更过分的是,接下来的更新也会不稳定,不能保持日更了。 虽然这篇文算是无人问津,但这是鬼鬼想写的一个故事,所以一直认真对待,这次真的很抱歉,接下来为期两个月的不稳定更新可能更的很少,但是保证不会断更!等七月份儿一定恢复正常更新!!! 再次向大家抱歉,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