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崇祯帝》 第1章 我成了皇帝? 紫禁城,乾清宫。 宫殿宏伟壮丽,红墙黄瓦,宛如天上宫阙般,让人目眩神迷。 一位青年男子郁闷的坐在紫檀椅子上,旁边伺候的宦官大气也不敢出,似乎生怕呼出的空气惊扰了这位青年男子般。 朱俊很郁闷! 朱俊虽然在现代社会是个废材,干什么事都干不成的那种类型,而且他还沉迷于网络游戏,以至于成了大龄剩男。 朱俊身边也没几个朋友,读书的时候在班级里是透明人,进入社会后也还是个透明人。 虽然他一无所有,但是他还是很知足的,毕竟生活里还有游戏和小说嘛! 所以他从来没有做过穿越的美梦。 却不知道怎么回事? 一觉醒来他穿越成了明朝末年的崇祯皇帝,就是那个挂了歪脖子树的崇祯皇帝啊! 崇祯号称是皇帝界的老黄牛,他勤政爱民,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就连宫里收藏的人参都被他拿来充作了军费。 结果呢? 依旧落了个挂歪脖子树的下场,其一生可谓是悲剧。 朱俊郁闷啊! 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如何才能在水深火热的明朝末年保住自个的小命? 爱读历史小说的朱俊知道,明朝末年的社会问题非常多,天灾人祸也多,反贼也多,建虏也多,饥饿的农民也多。 就是皇帝手里的银子不多。 穿越成明朝末年,别说救国救民了?就是想保住自己小命都难。 幸亏? 现在的崇祯刚刚登基,老魏还没吊死,大明的局势还没烂到骨子里,一切还能挽回。 这朱俊郁闷的心情才终于好了点,或许他真的能够解救万千老百姓于水火中,然后成就一番大事业。 让他们免于刀兵之苦,让他们不再饿肚子,让每一个老百姓都能够吃的饱饱的。 说到吃,朱俊饿了。 他摸了摸饿扁了的肚皮,和气的对身边的宦官说道,“朕饿了,麻烦给朕弄点吃的来。” 几个小宦官一脸懵逼。 皇爷这是怎么了,怎么说话如此客气?不过小宦官不敢多问,急忙下去办了。 大太监王承恩也很不明白。 要知道这崇祯可是从来没有客客气气和宦官们说过话的,在他身边服侍的宦官经常被打,甚至被杀。 就连平日里最得他信任的王承恩,服侍崇祯都是小心再小心,因为皇爷太刻薄寡恩了。 …… 上回就有一名宫女,因为给皇爷上茶的时候,没有注意茶温,而被打了五十棍子。 哎,都说皇爷是圣主,特别勤俭节约,可是……历史上那个圣主会这般刻薄寡恩? …… (女作家写男频不容易,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我也在不停的进步中,尤其写的过于黄暴,总被人怀疑。) 第2章 水太凉 当了皇帝的朱俊是相当开心啊! 他一个人在寝殿里东摸摸,西逛逛,就像是个大土冒。 其实也别怪他太土冒,穿越前朱俊就是一个普通人,还真没见过这么多好东西。 虽说历史上的崇祯以穷出名,可是那时已经是王朝末年了,崇祯的钱都开支了军费。 现在刚穿越过来的崇祯宫里还是挺富的,至少好多东西这个朱俊都没见过。 崇祯还没开心多久呢,上朝的时候他便不开心了,恨不得郁闷致死。 一群正人君子慷慨激昂,让崇祯多多减免商税,不得以民争利。 要以农为本,国家的赋税从农业上加,农人就应该多交赋税,此乃重农。 对了,还让崇祯减免宫廷开支,皇帝的后妃最好要勤俭节约,不可过于打扮,应该以马皇后为表率。 宫中的宫女太多,应该少选漂亮宫女,且不可要妖媚误国的美人充当宫女,端庄贤惠即可。 对了,皇帝乃富有四海,天下都是皇帝的,内库什么的应该充公,皇帝不能存私房钱。 崇祯高高坐在龙椅上,看众正说着极为道德的话,尤其以钱谦益蹦跶的最欢。 看着这些伪君子的嘴脸,崇祯都郁闷,恨不得现在就灭了他们,抄家杀人走起。 不过? 他刚刚穿越过来,身边并无可靠的力量,万一惹怒了这帮人,偷偷暗杀了他怎么办? 明朝正德和天启就死的不明不白,且天启是想动商税时候死的,可疑的很,明末的政治环境其实相当黑暗。 而穿越前的崇祯早就将厂卫废了,魏忠贤也被罢黜了,他拿什么去对付文官集团? 算球,朕忍! 于是崇祯便装成一名被东林大思想毒害甚深的皇帝,对他们的要求来者不拒,真是一个符合东林思想的好皇帝啊! 崇祯的表现让众正非常满意,尤其是钱谦益更是笑的嘴巴都豁了,连连夸赞圣君。 崇祯都快恶心死了,他对钱谦益一点好印象都没,这家伙劝诫皇帝身边的后妃宫女不可太漂亮,他自己却娶了绝色柳如是,真是双标狗! 而且他还有一件特别出名的事儿,简直是流传了几百年,人人皆可啐他一口。 水太凉! 头皮痒! 朝言头皮痒痒出门去。 暮带鼠尾辫子把家还。 谁说老夫不是忠君人? 见到鞑主磕头就来拜! …… 崇祯应付完众正,回到了宫里,小宦官的酒菜早就准备好了。 崇祯期待的看向御桌,但见……菜蔬数盘,肉就一碗,另外还有一碗白色的甜品,看着像银耳。 天啊~堂堂皇帝就吃这个? 山珍海味呢?参翅鲍掌呢? 就算没有这些东西,好歹也得鸡鸭鱼肉管够啊,堂堂皇帝吃的这般寒碜? 看来历史记载的没错,历史上的崇祯确实非常节约,甚至已经到了病态的地步了,他对饮食,珠宝,美女都没啥追求。 就是为人刻薄寡恩了一点,当然柿子专挑软的捏,他现在也就只能对宫女宦官狠了,文官集团他目前没本事动。 崇祯指着满桌子菜肴说道,“朕最近特别想吃点荤腥,多多上些鸡鸭鱼肉吧,山珍海味更好,青菜啥的就少上点,朕现在换口味了。” 小宦官都快吓晕了。 他们惊恐道,“启禀皇爷,因为您要厉行节俭,所以宫中并没有备山珍海味,奴婢们恐一时寻不到,而市面上的东西恐良莠不齐,奴婢们不敢随意采买来。” 小宦官们害怕极了啊,明明就是皇爷您自己要厉行节俭的,是您自己要天天吃蔬菜的。 现在皇爷要吃山珍海味了,可是他们并没有准备啊,咋办? 鸡鸭鱼肉好说。 可是山珍海味哪里是一时能够寻觅到的?宫里根本就没存货,总不能去大臣和勋贵家中借吧?这样岂不是有损圣威? 正在小宦官不知所措的时候。 崇祯笑笑,“罢了,朕今日还是依旧吃蔬菜吧,尔等莫要惊慌,朕非暴君!” 小宦官磕头谢恩,暗忖:这皇爷咋就像变了个人般,咋变的这般好说话了?奇哉! …… 第3章 减免商税 刚刚穿越成皇帝,这新崇祯还是非常不习惯的,比如……吃饭穿衣服都有人伺候啊! 因为他还在现代社会的时候,就连去大酒店,人家服务员都不带正眼瞧他的。 为什么? 穷呗,他穿的衣服一看就是地摊货,像是能够高消费的精英人士吗? 没有经过帝王训练的新崇祯,现在居然有一种一筹莫展的感觉,哎~早知道就应该多看看一些穿越人士培训了。 崇祯想着…… 明朝的皇帝似乎是个高危职业?前有朱厚照这么个大冬天可以抄起刀子和蒙古人对砍的正德皇帝,莫名其妙落水,莫名其妙因为那啥虚而病死了。 后有…… 他哥天启皇帝,就因为要动江南士绅的利益,而又莫名其妙的落水病了,最后吃了一种药丸暴毙! 而且明朝皇帝还非常穷,他们的私人收入金花银也经常被文官挪用,江南士绅谁真心爱戴皇帝啊? 文官的忠君口号就是喊喊而已。 皇帝没钱,你皇帝自己想法! 皇帝收税,商税你吖可别动! 闯王来了,他们投降的最快! 鞑子来了,欢天喜地剃头发! 总之…… 这就是一群极为坑皇帝的文官,而且别以为皇帝身边的宦官就好了?他们一样的坏! 只不过宦官好歹靠着皇权才能为所欲为,所以他们倒不会真正害皇帝罢了。 至于遍布全国的藩王? 他们可富了,因为他们把持了许多田地,还不交税,还有盐引等额外财富,对了藩王还会经商呢,富的是流油了。 流寇? 陕西大干旱,鼠疫和冰雹轮番上阵,人吃草,人吃人,人吃任何东西。 逼的王二,王嘉胤,李自成,张献忠等全部反了,大大小小的贼寇谁数的清? 当明末的皇帝苦啊,可能拼尽了全力也只能落个挂歪脖子树下场。 可是? 那又如何? 崇祯暗暗发誓,纵然千般困难和万般艰辛,他也要将明朝拉出水深火热,不为别的…… 就为他曾经也是一名明粉,我中华五千年诗礼华冠,绝对不能陷入异族的统治中。 …… 这天,钱谦益下朝后。 就直奔青楼而去,明朝的文人墨客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嫖娼。 而且他们以能够和青楼名妓交好而荣耀。 这个时代的名妓就和现在社会的女明星一样,地位非常高,追捧的文人非常多。 别看普通妓女地位差,也别看文人总是哀叹名妓红颜薄命,就觉得他们可怜了。 其实每个行业,做到了最顶端,地位都很高的。 要说名妓地位低,怎么就没一个嫁给普通人? 此时,钱谦益这和几个文人围坐在一起,旁边是美貌的妓女。 钱谦益喝了口酒,慢悠悠道:“如今的新皇帝倒是个识趣的,比较信任我等东林俊杰。 他已经将魏忠贤罢黜了,客氏也被关押起来了,阉党全部诛杀,哈哈哈,我东林俊杰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其中一个青衣文士道:“新帝确实比天启皇帝好多了,天启皇帝贪财,动不动就对商人加税。 结果,不明不白的死了吧? 你想想,东南豪商哪个不是富可敌国?哪怕是个中等商人,其财力都比国库多呢! 财可以买来任何东西,有钱能使鬼推磨。 天启皇帝居然敢加他们税? 他不死谁死?” 钱谦益怒了:“放肆! 我等身为臣子,就算人君做的再错,也不能辱骂人君。” 青衣文人急忙请罪道:“在下失言了,应该是驾崩,驾崩才对嘛!” 钱谦虚点点头,脸色好了点。 他接着道:“自古以来,商人都是末民,地位已经够低了,朝廷应该体恤才是。 想那天启皇帝,倒行逆施,与民争利,确实不是明君。 他的驾崩,应该是天意。 幸亏新君登基了,老夫看咱们的新君,确实是圣天子啊!” “对,圣天子。” “千古明君啊!” “对了钱大人,您看。”一名胖胖的商人掏出一个金盒,上面镶嵌了一颗非常大的宝石,火彩流转。 “这个是江南茶商献给您的,今年最好的新茶,您笑纳。” 钱谦益嫌弃道:“既然是茶,为何要以金器宝石这等俗物装盛?” “钱大人教训的对。” 胖胖的文人哈哈笑道:“商人嘛,哪里知道什么叫雅? 他们也就知道什么是好东西而已,这些茶商早就想结交钱大人您了,所以便把他们认为最好的东西送来了。 这颗宝石,产自外洋,是极好的绝品,皇宫里都没有这种好东西呢! 而里头的茶,乃是西湖龙井。 而且是专门挑选美貌的处子,用嘴巴摘采,捂在胸口,慢慢烘焙的,既有茶的清香,又带有处子的体香,实在是妙不可言呐!” 钱谦益笑着点点头:“好好好,真是好雅的茶。” 说完后,这家伙急忙接过盒子,打开来,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 “对了,钱大人。” 胖胖的文人又说道:“如今茶业不景气,茶商们也没有赚多少银子,天启皇帝加了他们许多税。 您能不能上达天听,让陛下免了茶税?” 钱谦益笑了: “不急不急,新帝圣明,再加上有我等东林俊杰辅佐,以后所有的商税都会取消。 我煌煌大明,绝对不会与民争利的,以后大明将会以农业赋税为主,这才是重农嘛! 自古国家财赋,皆取之于农,只有农业昌盛了,国家才能强大,我朝也不会例外。” “甚好!” …… 钱谦益的话,自然被崇祯派出去的太监偷听到了,然后一字不漏的传给了崇祯听。 崇祯都快气死了。 这狗混蛋…… 只恨朕不能现在就诛杀你,就让你再蹦跶几天吧! 以后朕必定将你们东林连根拔起。 …… 本作者的提醒:本文不正经,不正经,不正经,和所有写崇祯的小说不大一样,非常不正经。 别看书名正经,其实内容一点也不正经,已经气死了许多正人君子。 一本正经的正人君子勿进! 呃~文虽然不正经,作者却是给正经人哟,别搞错了啊! 第4章 内阁驳回系统,皇帝无权。 崇祯当了几天皇帝。 就发现他比想象中的更穷啊! 内库都能跑老鼠了,而辽东的骄兵悍将却又来找他要军饷了。 辽东的军饷就是无底洞,崇祯真不想给,可是……辽东的小兵苦啊,多少小兵饿的歪歪倒,肚里就一点麸皮和野菜充饥。 虽然辽东将领很富,但是这些豪富的将军里,有几人会关心衣食不周的小兵? 崇祯真的很想把他们家统统抄了去,这样朕不就有钱了? 但是…… 他现在刚刚穿越过来,人生地不熟的,还是先老实点的好,可别被人给暗杀了。 他现在需要的便是强大的侍卫,一批绝对忠心耿耿的侍卫,这能够帮他挡很多暗杀。 明杀崇祯并不怕,崇祯就不相信,这帮人会堂而皇之的派兵反他?这可是谋反,以正人君子的爱惜名节,明目张胆的谋反他们是万万不会干的。 所以厂卫必须重新开了,也幸亏厂卫没有完全撤了,恢复起来还是很容易的,而众正因为崇祯之前的表现,倒没有刻意监控他。 所以崇祯居然不动声色的就将东厂和锦衣卫恢复了,田尔耕为锦衣卫都指挥史。 等到大臣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这帮大臣都快气死了,但也却无可奈何。 安全问题有了保证,他又急需银子了,最好能够一次弄个几百万两的,因为现在他要用银子的地方太多了。 如何才能来银子? 崇祯记得宋朝靠着海关得了许多银子,宋朝富,很大一部分是漕运和海关弄来的银子,农业税反而并不十分多。 对! 朕就开海关! 可是怎么开海关呢? 崇祯穿越前虽然喜欢看历史小说,但是他看的都是意淫历史小说啊,他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开海关。 思来想去…… 他干脆抄起狼毫笔和宣纸,刷刷刷~写了份圣旨。 奉天承运! 皇帝诏曰! 朕曰:开海关! …… 崇祯将这份圣旨交了王承恩,王承恩一看,他差点一跟头栽了地上,这皇爷写的特娘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圣旨啊? 王承恩郁闷的对崇祯说,“皇爷,您最近是不是累很了?您这圣旨格式不对,要不老奴帮你拟一份?” 王承恩自行脑补出了崇祯因为太累,以至于连圣旨格式都忘了的理由,他兢兢业业帮崇祯拟好了。 崇祯有点尴尬的拿着圣旨,卧槽~原来明朝的圣旨都有讲究啊,和电视剧里完全不一样嘛! 接着这圣旨便由司礼监太监盖印,然后他便将这份圣旨送了内阁票拟! 结果? 这圣旨被内阁驳了回来。 人家内阁几位阁老研究了一番,觉得这位崇祯皇帝刚刚登基,真是纯属胡闹。 什么是海关? 可是市舶司? 怎么收关税? 张口闭口你吖的就要开海关,想钱想疯了吧? 你吖皇帝都已经富有四海了,你还想与民争利? 驳回! …… 第5章 温体仁当首辅 崇祯的圣旨被内阁驳回后,他相当没有面子,觉得这个皇帝也太窝囊了。 这时候,他突然想起来魏忠贤。 这可是一条好狗啊,只要有这条狗在,就能控制文官了。 必须把魏忠贤召回来了。 希望他还没自杀吧? …… 一座破旧的茅草屋,一个面白无须的男人,此人就是魏忠贤。 魏忠贤看着眼前的草绳,叹了口气,他想起了天启皇帝。 多么好的一位皇帝啊,时时刻刻为老百姓想,就算国家再穷,也不会加农人赋税。 魏忠贤是底层爬起来的,他最明白农人的辛苦。 可恨东林党人,这群混蛋,这些人个个出身好,自然不明白老百姓种地的辛苦。 辛辛苦苦种地,不仅要交国家赋税,那些地主甚至会把自己的赋税转移到他们身上。 如今天启皇爷驾崩,新帝亲近东林,大明只怕玩了咯! 罢了,我老魏从来都不想救国,只是想帮助天启皇爷而已。 如今皇爷已驾崩,我也去了吧! 魏忠贤含着眼泪,无限悲伤,他拿起草绳,刚准备套到自己脖子上,突然…… 一个人闯了进来。 …… 穿越了一段时间,崇祯皇帝对朝廷大局也有了相当了解。 这段时间钱谦益和温体仁正在争夺首辅之位,而且已经到了白热化了,双方的拥护者争的你死我活。 钱谦益,这家伙是典型的无耻东林人,除了嘴炮厉害外,节操也感人,崇祯定然不会让他当首辅的。 温体仁就很好,因为温体仁是东林党的死对头,他在朝中一直和东林党人不对付。 虽然崇祯不能完全决定谁当首辅,但皇帝的意见也非常重要,若是崇祯支持温体仁,那么温体仁当首辅必定十拿九稳。 今日崇祯便宣了温体仁,准备君臣好好谈谈心。 王承恩进来禀告,“启禀皇爷,温尚书已在殿外侯着了,要不要宣进来?” “宣!” 不一会儿这温体仁就来了,但见他面色白皙,略有胡须,一派温文儒雅的感觉。 “臣参见陛下,陛下万岁!” “温卿平身,温卿近来身体可还好?” 温体仁愣了愣,陛下居然和他说话如此和蔼可亲?而且皇帝陛下还和他拉家常? 向来以狡诈著称的他,此时居然猜不透崇祯的心思,遂不免有点心绪不宁了。 “回禀陛下,臣很好,还请陛下勿担忧。” 崇祯见他一副小心谨慎的模样,很是无语,其实崇祯就是单纯的想和他拉个家常而已,以达到君臣和谐的目的。 前世看明史…… 这温体仁简直就是赵高和秦桧的化身,妥妥的大奸臣一枚。 可是崇祯却对他有不同的看法,明史是谁修的啊?还不是无节操的投了鞑子的文人修篆的! 其实这温体仁可是东林众正们的大敌呢,他当首辅后几乎将朝廷内的东林党人赶了个干干净净。 令这些东林混蛋们只得退回到了江南地区,暗地里对朝廷指手画脚,暗地里影响政局。 而且江南文人们哪怕并不是东林党人,他们也天然亲东林党人,文人墨客的笔杆子最可恶。 所以这帮家伙修明史的时候逮着温体仁,那还不使劲的黑?黑的他爹妈都不认识了。 以崇祯仅有的一点历史知识,他知道温体仁最终还是当了一段时间首辅,呃~虽然最后还是被刻薄寡恩的崇祯给赶走了。 前世的时候,崇祯总是不明白,温体仁当政的十年,东林党人明明都被打压的抬不起头了,怎么还能影响明朝政局啊? 及他真正到了明朝,才懂了。 朝廷里是没有他们了,可是地方上有啊,明末资本主义萌芽,东南的大商人和大地主们有的是钱,有钱了便想权,想政治地位。 遂…… 这些人就会资助一些书生考功名,甚至大部分贡生进士本身就出自这样的大商人和大地主家庭。 这些人一路以金钱开道。 从地方打入军队,从民间打入朝廷,他们形成了一个势力庞大的政治集团。 这个集团处处为大商人和大地主说话,帮那些商人们偷税漏税,侵犯国家的利益。 遂…… 这些人就彻底沦为了东南沿海大商人和大地主的利益代表了。 政治由来复杂,不是说谁当首辅,就是谁的党执政。 万历时期的张居正够牛逼吧? 太后,以及皇宫里最有权利的大太监全是他的人,民间更是传言这家伙和李太后那啥那啥的。 他一死不也遭了清算? 就算内阁没一个是东林党人,那又如何?地方上,军队里全是他们的战友,照样能弄翻首辅,架空皇帝,糊弄皇帝。 甭管你首辅下了什么政令,只要是侵犯了大商人和大地主们的利益,一律不执行,咋的~你来咬俺们呀! 上面不是有政策吗?俺们下面多的是对策。 欺上压下,阳奉阴违,这帮家伙玩的老熟练了。 更是时不时有李三才这样‘耿直敢言’的大忠臣,动不动就上疏皇帝,为‘民’请命。 人家大商人开个矿,贩个盐容易吗?你个黑心皇帝还好意思收他们的税,简直是与民争利,天理不容。 结果呢? 这李大直臣的家产居然比大明朝的国库还多,说来明朝的国库也确实可怜,动不动就被人给秒了。 …… 言归正传。 崇祯叹了口气道,“温爱卿,国不可一日无首辅,朕想支持你为首辅,今天就是来问问你的意见。” 温体仁现在确实在和钱谦益争夺首辅,但是温体仁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因为…… 皇帝陛下一直亲东林,而钱谦益便是东林的代言了,从朝堂到地方上,钱谦益的支持者都很多。 为何陛下突然就要支持他温体仁当首辅? 莫不是陛下终于看清了东林党的虚伪嘴脸?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真是天佑大明啊! 温体仁激动道,“臣愿以陛下马首是瞻,臣若为首辅,定当富国强兵,为大明万死不悔矣!” 崇祯淡淡一笑,“朕亦如此!” 君臣二人接着又密谋了许多,快黄昏时分,这温体仁才志得意满离开了紫禁城。 …… 在崇祯的干预下,温体仁终于当上了首辅,温体仁一派自然高兴,温体仁一派皆是楚党浙党等成员,一直都看不惯东林伪君子。 而代表东林党的钱谦益差点没噎死了去,要知道之前皇帝可是最亲东林人了的,他当首辅应该十拿九稳啊? …… 第6章 必须的弄钱!找粮! 崇祯正在用早膳…… 应他的要求,皇宫不再刻意节约了,宦官们也开始采办山珍海味了,并把天启皇帝收藏的金盘玉碗找了出来。 看着面前丰盛的菜肴,崇祯都不知道怎么下筷子了。 此时的皇宫其实并不很穷,不像崇祯后期,穷的连宫门上的铜环都当了。 烧鹅,鹿尾羹,海参,烧鲍鱼,炙蛤蜊,鱼翅汤等,这些美味皆以金盘玉碗装盛,奢侈无比。 看的崇祯是眼花缭乱,都是好东西,值钱! 温体仁进来的时候,见到的便是这番奢侈景象,他有点不明白,陛下之前一直都挺节约的,怎么变了? 莫不是? 之前的所作所为都是装的? 崇祯突然问道,“温卿对我大明朝时政可有什么看法。” 温体仁谨慎道,“启禀陛下,我大明朝君明臣贤,政通人和,风调雨顺,万邦来朝!” 崇祯冷哼一声道,“好一个君明臣贤,风调雨顺,那朕且问你一句,既然政通人和,那为何会有反贼?既然风调雨顺,那为何又有西北大旱? 你我君臣不说暗话,这大明朝如今的情况,你知道的朕都知道,你不知道的朕也知道。” 崇祯顺了顺气…… 他接着问道,“朕且再问你一句,这大明朝的弊政可有解?” 温体仁沉思良久,崇祯也不催他,只静静的等待着。 温体仁心一横,他决绝道,“有解,一个字钱,赈灾需要钱;安民需要钱;诛寇需要钱;养军更需要钱!” 果然不亏是东林党的死对头,温体仁一番话直说到了点子上了,以崇祯前世学的历史知识,这明朝还真是穷死的呢。 崇祯末年李自成的军队都快打到京师了,崇祯居然连派遣几个探子的钱粮都拿不出,守城的士兵都快饿死了。 “卿果然是个明白人,今日我愿与卿盟下誓约,共挽大厦于将倾,卿不负我,我必不负卿。” 崇祯这番话说的是声情并茂,就连我字都用上了。 温体仁激动的看着这位皇帝,他郑重其事的跪下来,“陛下万岁,臣愿肝脑涂地也要报答陛下知遇之恩。” 崇祯裂嘴一笑,“呵呵,你也别肝脑涂地了,给我狠狠的弄钱救灾,找粮养兵就够了。” 温体仁目瞪口呆。 这还是皇帝该说的话吗? 弄钱?找粮? 我不会听错了吧? 崇祯大言不惭,“朕决定先从京师收商税,太祖时期商税是30比1,朕觉得太低了,10比1怎么样? 还有京师周边的那些大地主们,往年都是一毛不拔,现在也要狠狠的收,也按这税率来,先收个五年,他省的先不轻举妄动。” 啊? 温体仁瞠目结舌,这皇帝陛下居然比魏忠贤还要狠,他就不怕反扑?还是他得了失心疯了? 温体仁觉得自己的喉咙干干的,“京师周边的土地大部分是诸王勋贵和您的皇庄啊。” 这回轮到崇祯目瞪口呆了,原来自个就是最大的地主啊! 崇祯想了想道,“传朕旨意,皇庄暂时解散,田地暂时交由佃农耕种,呃~地契朕先保存着,以备不时之需。” 现在是资本萌芽时代了,来钱的法子多了去了,靠剥削农民能有几两银子啊! 再说农民真的太可怜了。 辛辛苦苦耕种一辈子,连饭都吃不饱,终身不知道肉的滋味,朕一定要让他们都吃上大馒头,白米饭,还有肉。 温体仁郁闷道,“陛下啊,太祖皇帝当年立法,有功名者皆可免税,您这一出手就这么大动作,臣恐动摇国本。” 温体仁暗忖:这皇帝也忒狠了吧,一出手就是重手,自己也就想着怎么抑制土地兼并而已,陛下居然连祖宗的法律都不顾了? 这条诏令一出,只怕朝廷那帮言官的唾沫星子都能喷死陛下和我这首辅了? 最可怕的是,陛下动了那么多人利益,这些人说不定还会派刺客,将陛下暗杀了去。 温体仁抹了把额头的冷汗,“陛下,兹事体大,只怕朝臣们会群起而反对的,陛下想改革的话,还请徐徐图之。” 崇祯突然说了句大话,“反对又如何?朕连明杀暗杀都不惧怕,难道还怕人骂?罢了,朕便背了这千古暴君之名。” 温体仁整个人都不好了,只觉得眼冒金星,头晕眼花,后悔当这个首辅了怎么办? 你吖个狗皇帝的,你还想当暴君?只怕你还没来得及暴虐,就被人给干死了,连带着俺这个首辅一起完蛋。 崇祯放缓了语气道,“温卿不必惧怕,一切有朕!” 此次君臣可谓是‘相谈甚欢’,在崇祯的‘英明’指导下,温大首辅上任后的第一道政令新鲜出炉了。 此政令一出。 可谓是石破天惊,那些个众正们立马组织了轰轰烈烈的弹劾运动,誓要和崇祯干到底。 温体仁更是被某位言官当庭暴揍了一顿,城里的棺材铺生意陡然火爆,供不应求,众正人手一副。 众大臣已经做好了死谏的准备工作,只等你吖个昏君现身。 崇祯淡淡一笑,他喝了一口武夷山上的好茶,“骂吧,爱怎么骂就怎么骂,等朕有了军权后,看尔等还敢蹦跶不?” 崇祯才不怕人骂呢,反正他之前早趁机把厂卫重新开了,能够挡一部分暗杀了。 就是有点害怕明杀,以这帮人掌握的实力,若不要脸的明杀皇帝,那就蛋疼了。 …… 第7章 要把曹公公的三观拉回来 “这么多银子啊?” 崇祯目瞪口呆的看着锦衣卫呈上来的报表,居然有一百万两白银。要知道明朝国库一年收入才区区几百万两呢! 还只是收了京师和京师周边的税,土豪云集的江南还没开刀呢。 崇祯看着报表上的数字眼冒金光,说道,“上交国税,人人有责,越是钱多粮多地多的,越得交,咱今天从地方入手。” 他准备先把这份圣旨放出去。 底下那帮子众正和地方的狗腿子们肯定会阳奉阴违的,没关系,到时候锦衣卫出马,又是一笔大大的收入。 只是? 崇祯的这道圣旨一下,简直是天下震惊呐,首先东林书院就举行了轰轰烈烈的讨论和批判,这帮子书生们慷慨激昂,踊跃发言。 其次地方上的东林党人纷纷上书,指责崇祯忘记了祖宗的法度,是为大不孝。 不过? 崇祯这次是铁了心的,在格杀了几个反对的大臣后,圣旨颁布的便特别顺利了。 很快全国大部分地方都知道了,至于能不能执行就很难说了,毕竟自古皇权不下县嘛! 至于有没有人在下面搞事情,想做掉他这个皇帝?肯定有啊! 蛋疼死了,看来必须要尽快弄军队保护自己了,看来要从地方上调几支经过了历史考验的军队进京了,……比如白杆军。 今天,崇祯惬意的饮了口好茶,手里拈起一块小糕点就要往嘴里喂,这糕点真是香啊! 突然他见脚边的哈巴狗可怜兮兮望着他,崇祯笑笑,便将这糕点喂了哈巴狗。 哈巴狗呜呜叫着,然后欢快的吃了起来,不过片刻便……死了! 朕操的,他们居然真敢暗杀朕啊,卖麻批的,都欺负朕是个老实人是不? 很快锦衣卫和东厂就将皇宫控制住了,很快就将几个小恶抓获了……一个厨子和两个宦官。 后来锦衣卫退出,交由东厂提督曹化淳全权负责,这家伙也是个狠人,立马将三人关押了起来,严刑拷打,准备一层层的挖出后面的大佬们。 说起这曹化淳…… 许多人一定很熟悉,他就是很多武侠剧里那个出名的曹公公原型,霍乱朝纲的典型,为仁人志士所不耻,经常被人刺杀。 其实这家伙一方面对皇帝忠心耿耿,一方面又有点亲东林。 可是就是这么个亲东林的宦官,后来也被那帮文人们给黑的不要不要的,可见明末那帮文人们多无耻。 崇祯其实挺可怜他的,心里暗暗发誓:老曹啊!朕一定要把你的三观给拉回来。 …… 一间密室! 一道焦急的男声传来,但见此人面皮极白,肥胖如猪,“怎么办?怎么办呐?那些人不会乱说吧?” 一个文人劝道,“殿下莫怕,这些人的父母亲族皆被小人控制住了,谅他们也不敢乱说的。” 肥胖猪还是很担心,“万一他们要是经受不住刑法怎么办?弑君可是大罪啊,本王吃罪不起。” 这中年文士突然笑道,“那就让他们永远闭嘴。” …… 曹化淳忧心忡忡的走来走去,皇爷最近怎么变了啊!以前皇爷不是挺推崇东林人吗? 要说东林人,那真是没得话说,个顶个的是国家栋梁之材,我老曹最是佩服,可是? 这些日子皇爷一连发了几道圣旨,令这些正人君子们极为不满,长期以往,皇爷岂不会变成那商纣之君,亡国还远吗? 不行,我老曹绝对不能眼睁睁看着皇爷再这么亲小人远贤臣了,东林众贤臣必须要重用才行。 …… 【资料】:和剧情无关。 普通读者可以跳过去,历史小白可以看一看,免得又有人骂我乱写曹化淳亲东林一事了。 我受够了喷子! 曹化淳,字如,道号止虚子。 家境寒微,十二三岁左右入宫,诗文书画,无一不精,深受司礼太监王安赏识。 后入信王府陪侍五皇孙朱由检,极受宠信,朱由检继位后,曹化淳负责处理魏忠贤时的冤案,平反昭雪两千余件。 曹化淳幼时家境寒微。 因为受“近君养亲”风气的影响,于十二三岁左右入宫,因天资聪慧,勤奋好学,在宫中受到良好的教育,诗文书画,样样精通,深受司礼太监王安赏识,倚为亲信。 后入信王陪伴侍奉五皇孙朱由检。 天启初年,太监魏忠贤得宠弄权,害死王安,曹化淳受牵连被逐出北京,发配到留都南京待罪。1627年朱由检继皇帝位,次年改元崇祯,曹化淳随即被召还,委以重任,平反冤案。 因办事得力,深得崇祯皇帝的信任和倚重,至崇祯四年,曹化淳在宫中的地位已相当显赫。 崇祯十二年二月,曹化淳蒙允告假还乡,曹化淳同胞兄弟五人,三兄化富、四兄化勤早丧。 曹化淳与同朝为官的次兄后军都督化雨关系最为密切,崇祯十六年六月六日,曹化雨病逝,因长兄化春年迈,殡葬及转年春立碑、建亭等事均由曹化淳亲临料理。 甲申五月。 清军入京。 为崇祯皇帝后发丧三日,追赠庙号怀宗,十月,顺治移驾北京,曹化淳赴都上疏,请妥善处理怀宗帝后陵寝。 经恩准,委内官监冉肇总理其事。 此时顺天府杨博,宛平杨时茂等分别上疏参告曹化淳……“开门迎贼,贼入城,挺身侍从,今清入都,又复侍从,此卖国乱臣,虽万斩不足服万民心。” 曹化淳上疏辩诬,奏辩甚力。 奉旨“曹化淳无端抱屈,心迹已明,不必剖琛,该部知道。 后来曹化淳阅读南方传来的野史笔记时,见仍有污蔑他的话,都快气死了。 遂于1662年去世前作《被诬遗嘱》及《感怀诗》四首,并抄录旧稿《记事俚言》和《剖陈疏稿》、《告归底册》,分发给诸子侄。 《被诬遗嘱》及《感怀诗》,经曹氏后人传承抄录,仍保存完整。 《遗嘱》较长且为文言,《感怀诗》情真意切,愤懑与无奈溢于言表。如《忽覩南来野史记内有捏诬语感怀》诗…… 报国愚忠罔顾身。 无端造诬何人家。 家居六载还遭谤。 并信从前使不真。 曹化淳与东林交好且为人忠厚,并没有其他恶迹,竟然也遭到文人的污蔑。 他终于体会到了文人的无耻,感受到了被他排斥的魏忠贤的无奈,明朝文人最可恶。 第8章 曹化淳其人 “尔等居然敢谋害皇爷?说,是谁给的胆子,是不是魏忠贤的余党?” 曹化淳生平最恨的就是魏忠贤等人了,这祸国殃民的阉党,该杀! 这次谋害皇爷事件,他想当然的就以为是魏忠贤余党干的了。 一想到姓魏的…… 曹公公就来气,他手一挥,东厂番子便将十八般刑法都用上了,可这三人就像是铁铸的,任凭怎么折磨,皆是一声不吭的。 眼看再搞下去,这三人的小命就不保了,曹化淳急忙令人以人参吊住他们的命,暂停刑法。 曹公公刚刚退了出去。 几个宦官就送人参汤来了,人犯们不肯吃,死命抿着嘴巴。 “给老子灌。” 领头的宦官一手拿着汤碗,另外两个小宦官死命掰开人犯的嘴巴,三下五除二就灌了进去。 宦官头领恨恨道,“你们这帮吃里扒外的混账东西,看老子不打死你们吖的。” 这宦官头领气愤的一巴掌打了过去,突然……一把匕首从他衣袖里现了出来。 刷~ 刷~ 刷~ 三名人犯瞬间被割喉,脖子一歪死了,接着这宦官头领杀人后,也一匕首刺入了自个的心脏,闷哼一声,也死了! 啊~ 另外两名小宦官目瞪狗呆! …… 紫禁城,乾清宫! 曹化淳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哭丧道,“奴婢有罪,奴婢有负陛下所托。” 崇祯已经知道是什么事了,当下他也不怒,而是急忙将曹化淳扶了起来,“曹大伴啊,朕不怪你,只怪那些逆贼太狡猾了。 反正那几个人都已经死了,再怎么怪罪也于事无补,索性做个好人,让这曹化淳更加死心塌地为他卖命。 当下这曹化淳感动的不要不要的,发誓这辈子定要忠于陛下,至死不渝。 曹化淳恨恨道,“陛下,奴婢请缨去追查逆贼,将功补过!” “准奏。” “奴婢叩谢陛下天恩。” …… 崇祯寝宫外。 曹化淳叮嘱王承恩道,“咱家不在的日子,你可要好生照顾好陛下,陛下一切饮食需得小心,万不能有任何差池,还有宫里的宦官宫女们你也要多多留心。” 曹化淳就像一个老妈子般唠唠叨叨的,直听的王承恩耳朵都起茧了。 终于曹公公交代完了,心满意足的走了,只留下口吐白沫的王公公。 …… 这段日子王承恩看谁都像是逆贼,一双眼睛滴溜溜的盯着崇祯身边的宫女宦官们,直搞的人心惶惶。 甚至就连大臣进见的时候,这家伙都像个失心疯一样,使劲盯着人家看,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阉人对人家有意思呢。 至于饮食等物,他更是细心的不得了,不仅安排了两个宦官试毒,有时候更是亲自上阵。 以前的崇祯还能私下吃点东西,现在甭想了。 一切饮食都必须试毒后,王承恩再细细查看半天,才能进崇祯的嘴巴,搞的崇祯都叫苦不堪。 总之这家伙就像个护崽子的母鸡般,以一双戒备的眼睛,时刻注意着周围的环境。 看着王承恩的表现,崇祯叹息一声,这家伙果真忠心耿耿,就是能力也忒差了点,留在身边伺候生活起居勉强凑合,却不堪大任。 ………… 作者大大是个有始有终的人,本文绝对不会太监,倘若太监……诸位递刀片来。 第9章 西北可怜的农民 崇祯看着热辣辣的太阳。 已经好久没有下雨了,京师尚且这样,不知道西北成什么样子了。 在他的记忆里,这一年西北好像发生了大旱,李自成应运而出,扯起了造反的大旗。 此后几年更是蝗虫,鼠疫轮番上阵,直将这西北变成了人间鬼域。 而此时的江南大地主大商人们依旧是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大把的银钱捧名妓,包养外室。 明朝末年,崇祯连宫里的人参都卖了来筹集军饷,人家江南的名妓轻轻松松就能筹集万两白银。 这帮狗日的江南大地主,大资本家的,交税的时候一毛不拔,特么的还偷税漏税,抗税啥的,却将大把的银子送了青楼。 边关的小兵们都快饿死了,西北的农民人吃人了,这帮江南士大夫连同名妓们,天天就在研究各种美食,品评歌舞。 一群蛀虫。 虽然后来清朝入关后,江南抗清运动风风火火的,可是早你们干嘛了啊? 后来陆陆续续又有百来万两银子加几十万石米粮送入了崇祯的内库。 崇祯大笔一挥,这些东西通通运到了西北,以救济灾民。 中国的农民们最是朴素,只要能吃饱肚子,谁会造反啊? 不过鉴于咱们大明朝的文官集团特别擅长的就是贪污,崇祯可不敢让他们运送这些救灾物资。 崇祯将运送这批物资的任务交给了宦官,这些宦官大多出自穷苦老百姓,对民间疾苦颇为了解。 别的不提,就提魏忠贤吧! 他当政时候虽然搜刮了大把的银子,可是这家伙却从来没有将手伸向过农民。 当然魏忠贤也并不是什么好东西,他胡乱杀人,把持朝纲,排除异己,坏事也是干了很多。 崇祯现在也就先利用他而已。 东林文官集团更无耻。 想方设法的让皇帝减免商业税,以至于钱粮都被集中在了江南地区,朝廷国库里的老鼠都饿瘦了。 朝廷没钱怎么办? 就忽悠皇帝拼命加农业税,三大饷逼死了多少农民? 很快救灾物资装好了。 即将被运往西北。 不过崇祯知道,这些东西杯水车薪而已,只能保住老百姓一时的命,必须弄钱弄粮,稳定西北的局势。 只要西北没有农民军,崇祯就能专心对付外敌了。 言归正传,崇祯召来方正化,李凤翔,令二人押送救灾物资远赴西北,并着京营抽调一部分人马护送。 崇祯最终还是派了两个文官和二人互相监督,他们几人属于不同的利益集团,应该不会勾结的。 …… 西北地区。 今年的粮食作物全部旱死了。 许许多多衣衫褴褛的穷人到处找吃的,孩子们饿的哇哇乱叫,有些孩子甚至抓起地上的土就往嘴里喂着。 还有很多孩子被遗弃,他们绝望的在道路旁哇哇大哭,见到有人走过就冲过去抱着大人的腿,希望得到收养。 很多孩子被饿死,小小的尸体就那么躺在干枯的地上,衣不蔽体,肚里没有一点点食物。 老百姓太苦了啊。 此时方正化和李凤翔的救灾部队正风驰电擎的赶往西北,一路上是烟尘滚滚。 …… 第10章 令魏忠贤收税。 崇祯今天突然心血来潮。 他准备去京营看看。 看着这群身穿破破烂烂的衣服,手里的刀子都生了锈的人,这特娘是我大明朝的京营将士? 前世读史书。 里面有讲到过明朝末年京营的问题,可是崇祯压根就不相信啊,以为是夸张了的,可是今天一看? 夸张个屁,明明是写含蓄了。 说起京营就要先谈谈卫所制度,这个是朱元璋定下的,坑死后人的制度之一。 明朝后期卫所的兵们就完全变成了泥腿子了,只会种地建屋了,根本就不能打仗了。 稍微好点的兵还被那些权贵弄到了府里当家丁,甚至直接让家丁冒充兵,还可以冒领军饷呢,爽! 以至于明朝后期出了个奇葩现象,发军饷的时候,一群三教九流的人来领。 领完后一哄而散,等打仗的时候半个人影都没有。 崇祯郁闷啊! 王朝末年,积弊太重! 崇祯发现这些小兵们都面有菜色,四肢很瘦,肚子却鼓鼓的,这是长期缺乏营养而造成的一种特殊体质。 参观完京营后,崇祯郁闷的回到了宫里,刚好魏忠贤前来觐见。 魏忠贤扯着个公鸭嗓子道,“奴婢魏忠贤参见陛下,陛下万岁!” 魏忠贤不安的跪着,原本他都准备去见天启皇帝了,宫里就突然来人了,接着就将他带到了崇祯面前。 崇祯看着底下跪着的魏忠贤。 心情才好了点。 这么一条好狗,不用白不用。 以后大明的税收就靠这条狗来收了,谁特娘的敢不服?开门,放魏忠贤,哈哈哈! 崇祯心中虽喜,面上却不显。 他淡淡道,“平身吧!” 魏大阉恭敬的站起身来,他偷偷打量了眼崇祯皇帝,见这皇帝面上无喜无悲,也不知道他到底要干嘛? 崇祯突然石破惊天道,“朕欲重设西厂,令尔提督。” 魏忠贤吓的腿一软顺势就又跪了下来,这位皇帝怎滴比他哥还厉害啊,连西厂都想弄出来? 而且陛下以前不是最痛恨我等宦官而亲近东林吗?现在是个什么情况?谁能告诉咱家? 魏忠贤心里虽然惊涛骇浪的,可面上却不显,他恭敬磕头道,“奴婢叩谢皇帝陛下天恩,奴婢他日必定以死报天恩。” 崇祯接着厚颜无耻的说道,“忠贤啊!以后你的职责就是弄钱,现在你立马回去把弄钱的法子给朕通通写来,明日交给朕。” 魏忠贤瞠目结舌! 弄钱? 这种话是一个皇帝能够说的吗?你特娘就是实在想钱了,你也别说出来啊,暗示懂不? 哎,这么厚颜无耻的皇帝陛下,我魏忠贤从未见过呐! …… 得到了魏忠贤后。 崇祯心情大好。 当然他可不准备用魏忠贤一辈子,既然是狗嘛,待没有了利用价值后,必须的烹了吃肉。 当然,若是这条狗表现的好,崇祯倒也不介意让他安享受狗年,好好养老。 崇祯正在意淫以后该怎么利用魏忠贤搞钱的时候,周皇后驾到。 皇后半夜来找朕干嘛? 难道是深宫夜长,皇后寂寞空虚冷了,所以特意来投怀送抱了? “宣!” 见着漂亮皇后,崇祯眼睛都快直了,真是红颜祸水啊,但见这皇后皮肤极白,身段苗条,美色无双。 “妾参见陛下。” 皇后缓缓跪下,她面色沉静,神态端庄,只可惜那张稚嫩的脸让这份端庄看着简直就是禁欲系的诱惑嘛! 崇祯将皇后扶了起来,“皇后快快起来。” 皇后皱了皱眉,她不动声色的挣开了崇祯的怀抱,“陛下最近国事操劳,妾特意熬了核桃枸杞粥呈上。” …… 第11章 福王伏法 “那就多谢皇后了。” 崇祯接过玉碗,厚颜无耻的拍了拍皇后的手,这皇后的手真是软啊! 皇后的眉头皱的更紧了,她将手缩回袖子里,“妾偶感风寒,身体不适,妾就先告退了,陛下勿忘用了此粥。” 崇祯瞠目结舌,不是说后宫的女人都是寂寞无比,急需皇帝的滋润吗? 怎么朕的皇后却是一副冷淡的模样,难道这是个假皇后? …… 刺杀皇帝的案子终于调查完了。 崇祯看着眼前的调查结果,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曹化淳莫名其妙的看着皇帝陛下,这种情况下皇爷不是应该悲愤不已吗? 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刚刚曹化淳将他的调查结果呈了上去,居然是福王搞的鬼? 福王这个人,崇祯老熟悉了。 他爹就是大名鼎鼎的万历大帝,万历其实挺有才的,奈何明朝的文官集团实在太强大,硬是怼的万历几十年不敢上朝。 逼得他只得天天泡后宫玩宠幸妃子的游戏了。 其中有一位特别得宠的妃子,就是这福王的亲娘。 万历这货不喜欢他的大儿子,一直想废了去,好立这位福王为太子,可惜几十年了硬是没有搞过文官集团。 不过? 这福王虽然没有当成太子,却得到了大批的金银珠宝和良田,当然还有盐引,富可敌国。 因为福王太肥了,就连李自成都有所耳闻,用他煮了一锅福禄汤,据说吃了可以发财的。 现在崇祯要提前灭了这家伙,用他的膏脂来填补大明朝的财政空缺,滋补西部的饥民们。 崇祯直接下命令,“这福王虽大逆不道,然朕乃仁义之君,况且朕念及他与朕同宗,实不忍兵刃加其身,这样吧,兵刃不行,朕就赐他一道白绫吧!” 曹化淳郁闷的看着崇祯,暗忖:皇爷怎么突然变的这般无耻了,你特娘要杀就杀呗,还自诩仁义之君? 我曹化淳就没见过比你更不要脸的皇帝了,哎~虽然皇帝不要脸了,但是我曹化淳必须是正人君子,必须要经常劝诫皇帝陛下。 这福王虽然干下了大逆不道的事儿,而且证据也找到了。 但是他毕竟是我大明尊贵的藩王啊?将他抓来后,咱家必定要以礼相待,让他死的体体面面的。 …… 福王的家终于抄了。 福王也被崇祯白绫赐死了,其家产自然归了崇祯,呃~按说抄家所得应该归国库所有,但是谁让这位皇帝陛下太不要脸呢? 一车又一车的金银珠宝被运往了京城崇祯的内库。 别的不值钱的东西就不提了,光金银珠宝就足足拉了几千辆车子呢,从洛阳到京城简直是络绎不绝。 曹化淳应崇祯的要求,挑了几百箱最值钱的玩意儿送宫里御览,余者则通通处理了,得来的钱粮全部交由曹化淳,令其操练新军。 几百箱珠宝将乾清宫摆的满满当当的,崇祯的眼睛都看直了。 其中十箱是珍珠,这些珍珠最小的都有桂圆般大,有些大珠散放着,有些则是串成一串串,件件价值连城。 二十箱是宝石,红蓝绿黄都有,祖母绿,硬红,软红都有,明朝时期已经能区分硬红和软红了,其中硬红尤其贵重。 但见这些宝石完全没有雕琢,却光华璀璨。 二十箱为珊瑚,珊瑚长于海域,在古代可算是奇珍了。 …… 作者特别提醒: 当年万历太偏心了,太子衣食都故意不给多,教太子的老师工资都不给发,福王和他妈郑贵妃倒是过着奢侈的生活。 而王恭妃死后的陵墓发掘,居然就一个破破烂烂的银器? 同样是儿子和妃子。 万历帝也太偏心了。 对了,福王到底有没有被做成福禄汤呢?作者也很好奇哦!不过好像考古说没有哦,奇怪? 第12章 奇珍晃花眼 打开箱子。 但见十余株珊瑚树傲然挺立,这些珊瑚树最矮的都有五尺,在灯光下色红如血,内敛瓷实,居然一色的牛血红。 另外还有几株粉红,桃红,橘红的珊瑚树虽不及牛血红的珍贵,但是也是价值不菲。 此外还有几箱珊瑚雕件,个个华贵大气,雕工和水头都是极好的,一看就是好东西。 还有五十箱玉器,中国人爱玉,所以福王的藏品里极品玉器也是非常多,什么玉佩,玉带,玉镯,玉簪子,玉雕件,玉盘,玉碗,玉花瓶的,崇祯的眼睛都看不过来了。 这些玉都是最上等的和田玉,简直是色彩缤纷,白如羊脂,赤如鸡冠,黄若蒸栗,墨似纯漆,看的崇祯都快气死了,他宫里都没有这么好的玉器。 此外还有各种琉璃器,犀角,象牙,水晶,猫儿眼等! 另外还有几十箱专门放的各种首饰,什么钗环镯簪,步摇,华胜,禁步,宫绦简直是一应俱全,就是皇后的首饰也没这么珍贵的! 崇祯仰天长叹。 明朝的皇帝真他娘穷,当初万历花了三十几万两的银子给这个宝贝儿子办婚礼,都差点被大臣骂死。 福王离京时候也不过带了四万两银子而已,现在呢!实打实的金银就不用提了。 崇祯陷入了沉思。 明朝最富的不是藩王,而是江南的大商人以及沿海的大海走私商们,这帮人才是真正的富可敌国。 而且不仅富可敌国,还贪得无厌呢,明朝商税已经够低了,这帮混蛋还想方设法的偷税漏税。 或者干脆将产业挂在了士大夫名下,咱来个官商勾结,一厘银子税都不交,无耻! 有文案记录…… 商业重镇金华,一年交的税才几十两银子而已,简直是笑掉大牙了,只怕那个镇上的商人吃一次花酒都不止这数吧? 明末社会问题还真多啊! 以后必须要大力的整顿税收,尤其是盐铁酒矿等税,必须狠狠的收,崇祯意淫起来。 就是? 朕如今实力还不够强大,咱还是先挑几个软柿子捏吧! …… 崇祯选了几盒珠宝准备给皇后和各宫妃子送去,剩余的则通通被他收进了自个的小库房里。 这一日,晚饭后。 崇祯带着珠宝,起驾坤宁宫。 皇后极为端庄的行了个礼,脸色严肃,“妾参见陛下,陛下万福。” 崇祯看着她粉嘟嘟的小脸蛋,都有点色心大发了,恨不得立马将她抱在怀里使劲宠幸。 “皇后快快起来。”崇祯急忙贴身过去,将她扶了起来。 皇后不大习惯和崇祯站这么近,她不动声色的向后退了退,道,“陛下今日怎么来妾这了,不去看田妃?” 崇祯大马金刀的坐了下来,然后猥琐的将皇后拉了怀里,色眯眯道,“朕今日给皇后带了点礼物来。” 皇后吓坏了…… 她急忙挣扎出来,跪伏在地上,战战兢兢道,“陛下乃圣天子岂能行如此轻薄之事?况妾也不是那妲己之流。” 崇祯郁闷的看着他的皇后。 怪不得历史上的崇祯更宠爱田妃呢,这皇后简直一点风情都不懂,动不动就上纲上线的,也不知道和她同房会是怎样情景? 皇后板着一张脸,一动不动,崇祯例行公事的完了?一想到这场面,崇祯的那点火就被浇的灭灭的。 唉! 这皇后太正派了,也不知道从小受过怎样的毒害,崇祯暗暗发誓,定要把她的三观给扳回来。 “咳咳!” 崇祯尴尬一笑,“皇后看看这些珠宝可喜欢。” 说完他拿起一串珍珠项链准备给这她戴上,皇后却头一歪躲了过去,然后才恭敬的接了,“妾谢陛下赏赐。” 崇祯气的把剩下的珠宝全部扔在了桌上,头也不回的走了,只留下目瞪口呆的皇后。 皇后也很郁闷啊! 陛下最近越来越不守礼法了,怎么办?此非明君所为。 定是田妃狐媚惑主,本宫身为皇后有教导嫔妃的义务,以后定要告诫田妃,身为后妃不仅要伺候好皇帝陛下,更要端庄守礼,切不能行逾越礼制之事。 周皇后又看了看手里的珍珠串,这些珍珠颗颗圆润光华,且大小相似。 桌上的珠宝更是璀璨无比,尤其是那支宝石簪子,簪头的宝石乃缅甸鸽血红,艳美如血,起码值千金。 如今国事艰难,灾荒四起,陛下怎能如此奢靡?可是看着这些漂亮的珠宝,好喜欢啊。 不行,我是皇后,我要带头节俭,切不能铺张浪费,这些珠宝都是亡国之物。 周皇后将这些东西全部锁了起来,再也不肯看一眼。 很快,曹化淳就将福王的财产处理完了,那些古玩字画,珠宝首饰,绫罗绸缎,香料等通通拉到了江南地区发卖。 不到一个月就卖的干干净净,加上之前的金银等物,一共得银两百万两,黄金十万两。 曹化淳遵从崇祯的旨意,将这些金银的一大半用来收购粮食。 崇祯知道未来十几年灾荒将更加严重,粮食有时候比银子好使。 很快所有物资被运到了京师,曹化淳准备大干特干了。 他虽然只是一介宦官。 但是他也有报国平天下的梦想啊,如今天子信任咱家,咱家定要誓死以报君恩,用这些钱粮训练出一支虎狼之师,守卫神京,守卫陛下。 第13章 曹化淳的白日梦 曹化淳得了大笔的银钱和粮食,立马就开始招兵买马了,自然又是被那帮御史言官们一番斥骂,不过皆被咱的崇祯皇帝一概无视了。 很快曹化淳就招募了一万士兵,五千战马,每日好肉好面的供养着,然后按着崇祯给的法子日日操练。 看着操练场上雄赳赳气昂昂的士兵,曹化淳的心里简直比吃了蜜还甜,这些都是他一手训练出的啊! 不得不说皇爷就是真命天子,这种古怪的练兵法子都能想到,不过效果确实一等一的好,光这精气神就强了京营几个档次,只怕快赶上戚家兵了。 说起这戚家兵。 曹化淳又免不了感叹了一番,虽说他只是一介宦官,可是平素却最敬重英雄。 当年倭寇纵横东南沿海,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是戚将军平定了沿海几十年的倭患。 后戚家军又横扫蒙古,杀的蒙古鞑子丢盔弃甲,哭爹喊娘的,戚将军死后,戚家军依然为大明朝立下了赫赫战功。 可惜戚家军百战百胜,唯有一败。 此一败后,世上在无戚家军,而戚家军的传说却永远留在了世人的心中。 日暮西山,秋风渐起。 曹化淳捡起一枚秋叶,居然有了一种英雄迟暮之感! 倘若有一天,咱家也能带着‘曹家军’纵横沙场,杀敌无数,成为戚将军那样的人,最后马革裹尸,一代‘曹将军’悲壮而死,后世的历史又该如何评说咱家呢? 曹化淳负手抬头,仰望天空,目露悲戚,那表情仿佛他真就成了一代大将军,说不出的装逼。 “公公,陛下到了!” 皇爷来了?曹化淳一惊,立马收起装逼的表情,急忙转过了头,但见一年轻男子在几名侍卫的护送下,大踏步走了过来。 可不就是皇爷吗? “老奴参见陛下,陛下万岁!”曹化淳慌忙行着大礼,皇爷咋突然就微服私访了?咱家刚刚的样子定然被看见了,曹化淳尴尬极了。 皇帝来了? 正在操练的众将士纷纷下跪,激动莫名,有些胆儿大的甚至偷偷打量了起来。 “起来,诸位快快请起!” 崇祯先扶起曹化淳,接着打入了众将士中,亲手扶起了几个。 收买人心啥的,谁不会? 被崇祯扶起的将士们,皆激动不已,皇帝陛下亲自扶过俺呢!这件衣服一辈子都不能洗了,必须收藏起来。 甚至有个小兵捧着自个的手不停傻笑,皇帝摸过俺的手呢!这手得带上手套一辈子不洗了!嘿嘿嘿。 “来人,带上来。” 崇祯一声令下,但见数十个宦官抬着十个大箱子过来了,哐当一声,崇祯掀开箱子,……居然是刀。 但见这些刀寒光闪闪,起码有上千把,皆是一等一的好刀。 崇祯笑道,“所谓宝刀赠英雄,诸位将士在朕的心里就是一等一的英雄,这些东西就赐予尔等吧,望众将士执宝刀,灭国敌。” “谢陛下赏赐。” 众将士纷纷跪下山呼万岁。 崇祯打趣道,“大家都起来,难道还要朕亲自扶你们吗?朕扶不动啊!” “这……这是倭刀?” 曹化淳激动的看着这些刀,甚至忍不住用手弹了弹,声音清脆悦耳。 倭刀乃倭国所产之刀,在明朝算是品质最好的一种刀了,非常稀有。 曹化淳又突然惊道,“不对,这不是倭刀,倭刀不是这个样子的,这比倭刀更好啊!” 曹化淳目瞪口呆,一副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样子,皇爷真乃神人啊,倭刀已经够厉害了,那些大官将军们求一把而不得,可是陛下带来的刀居然比倭刀更好。 崇祯傲然屹立道,“不错,这些刀并不是倭刀,而是咱大明朝自制的宝刀,朕称它为大明刀。 世人皆谓倭刀乃最好的刀,却不知倭刀实起源于唐刀,我大中华古有寒月,青龙偃月刀,大夏龙雀等。 可是现在呢?从上到下就只知道倭刀倭刀的,我大明朝地大物博,难不成连把好刀也铸造不了吗? 今日朕就要让大家看看,我大明刀之威,来人,演刀。”崇祯厉声喝道。 这时两个宦官搬来一块大青石,端端正正放着,一名络腮胡大汉拿起一把明刀,使劲砍了上去。 曹化淳嘴角一阵抽搐,哪有这么糟蹋好东西的,作孽啊! 砰…… 青石裂开,断为两截。 大汉将大明刀递给众将士观看,刀锋毫发无损,锋芒毕露,好刀,好刀啊!就是古代名刀也不过如此了。 还没完呢!大汉扯下一根头发,朝着刀声吹了过去,居然断了,传说中的吹发可断,捧着大明刀的士兵惊呆了。 曹化淳惊呆了。 众将士惊呆了。 这种宝刀应该是传说中的东西啊!现实怎么会有?而且还是上千把,这一定是在做梦。 其实这些刀都是崇祯最近令人打造的,自古唯有好钢才能造好刀,唐刀之所以厉害,便是那些进口海外的钢材好。 后来那些钢材都被大唐帝国买完了后,以至于自唐刀后,我中华再无好刀。 而崇祯则偷偷复制出了土法炼钢的高炉,然后又令人将普通煤去硫化,捣鼓出了传说中的焦煤。 焦煤能让炼钢的温度升到极致,这样便能最大限度的去掉金属里的杂质,练出好钢来。 也幸亏明朝科学人才多,开眼看世界的人也多,这帮人很快便领会了崇祯的意思,造出了高炉,弄出了焦煤。 而崇祯现在又有钱,大把的银子投了进去,这才捣鼓出了这么多的好刀。 “曹大伴,你先将宝刀收起,奖励给那些操练最刻苦的将士们。” “万岁,万岁,万岁。”众将士欢呼雀跃。 曹化淳却苦着一张脸,这里的每一把刀都价值千金,咱家招募的士兵都是为了钱粮来的,现在有了刀还当屁的兵啊! 不逃跑才怪? 崇祯看出了曹化淳的担忧,他重重说道,“不过朕将丑化说到前头,尔等谁若携刀私逃,杀无赦,朕的厂卫可不是摆设。” 第14章 财帛动人心 众将士噤若寒蝉,大气也不敢出个。 崇祯环顾四周,满意极了,他继续说道,“只要诸位真心报国,舍生忘死,朕必定重重有赏。” 说完小宦官们又抬着十个大箱子过来了,打开箱盖,只见宝光闪耀,金光阵阵。 众将士一看,居然是一颗颗的珍珠和金子,这些珍珠硕大饱满,光滑圆润,金子色若赤红,纯的不能再纯。 众将士集体咽了咽口水,刚才的宝刀虽然珍贵,可是这些将士大多数穷巴子出身,哪里又知道宝刀真正的价值,可是珍珠,金子那可是实打实的能换粮吃啊! 就连曹化淳都惊呆了,皇爷这是下了大本钱啊,其实这些士兵给个几钱银子都会拼命的,皇爷为何要如此? 崇祯的声音,“每位将士分一颗珍珠,二两金子,朕不希望自己的士兵走出去是穷光蛋,给朕穿的光鲜亮丽点,明白了吗?” “明白!” “明白!” “明白!” 众将士大声回应,声嘶力竭。 崇祯继续道,“而今乱世将至,众敌环伺,尔等若忠心为国,舍生忘死,未必不能博一个封妻荫子,世代传承的爵位。” 爵位? 众将士只觉得口干舌燥,爵位这东西可比官位都牛逼啊!可以传给后代呢,以后就算后代啥也不干,都有吃有喝的。 这些大兵大多出身农民,而农民们都很朴实,能够保障几代人的爵位比任何金银财宝都要让人动心。 乱世? 曹化淳吓的腿一软,差点又要跪下,皇爷咋能说他的天下是乱世呢! 赏完了东西后,崇祯笑眯眯对曹化淳道,“朕事已毕,曹大伴你就好好操练士兵,朕就先回宫了。” “恭送陛下!” “陛下万岁!” 后来崇祯又令人送来了许多生活用品,什么胰子,绵纱衣,木屐,毛巾,绿豆等东西。 这帮大头兵们什么时候用过这等高档生活用品,无不感动的痛哭流涕,狂喊陛下万岁,德被苍生。 其实他们真的想多了,只不过是崇祯上午去军营的时候,差点被熏晕了。 珍珠和金子,纯粹就是收买人心用了。这年头还有比财帛更动人心的吗? …… “启禀陛下,皇后求见。” “宣!” 皇后来了,崇祯立马正襟危坐,显得庄严无比,可是他那双猥琐的眼睛却出卖了崇祯。 “妾参见陛下,陛下万岁!”皇后居然行了个相当隆重的大礼。 崇祯让皇后免礼。 皇后规规矩矩站了起来。 这才说道,“妾夜读史书,发现历代圣君无不以勤俭节约为美德,汉景帝后宫不穿彩帛,隋文帝后宫衣不饰纹绣。 本朝孝慈高马皇后更是亲自织布,衣食朴实,常衣大练,裙不加缘,后宫更是一派节约之风。 妾不才,愿效法古之贤德后妃,勤俭节约,从即日起妾和后宫的妹妹们愿削减衣物饮食以补国用。” 呵呵! 节约?节约有用? 以前的崇祯够节约吧,还不是亡国了,就你后宫节约的那点银子够干什么?还没人家江南大商人、大地主吃花酒用的多? 再说了崇祯时期后宫的用度本来就寒酸,你个皇后还想削减,难不成朕的妃子非要吃糠咽菜才能叫贤德? 我呸! 那帮文人真他妈害人不浅,看把咱好好的皇后祸害成什么样子了。 唐代某名妓女,屋子里所有器皿全是金子做的,那帮文人墨客吹捧无比,怎么只要皇帝的妃子吃穿稍微好点,特么就口诛笔伐? 说白了就是惯的。 此时再看皇后的穿着,就一件普通的素衣,头上带了个银簪子,此外再无任何装饰,崇祯就气不打一处来,当下也懒的理她了。 直接就霸气的让她滚了! 看着皇后走远了。 崇祯决定…… 从即日起他要给后宫用度再加十倍,还要从内库里选上好的蜀锦一百匹给皇后送去。 朕的后妃就要打扮的光鲜亮丽,争奇斗艳,学什么古代贤德后妃? 接着崇祯又选了好几箱珠宝给后宫的诸位妃子送了过去。 …… 把玩着手心里小巧玲珑的红珊瑚,袁妃开心极了,陛下最近不仅加了后宫妃子们的月例,还隔三差五的就有赏赐。 这红珊瑚就是陛下今日送来的,珊瑚并不大,却红润可爱,形状也好,刚好能捏在手里,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宝物。 …… “陛下驾到。” 袁妃慌忙迎驾,“妾参见陛下!” 这还是崇祯第一次见袁妃,但见这女子纤白明媚,特别是那腰身,简直盈盈不堪一握,让人恨不得狠狠捏一把。 “爱妃请起。” 崇祯爱怜的将她扶起,接着袁妃腿一软,倒在了崇祯怀里,崇祯就势将她搂的紧紧的。 宫人宦官也是有眼力劲的,皆悄悄退了下去。 这崇祯自从穿越过来后,每日忙的焦头烂额,还没有宠幸过妃子呢。 崇祯一把将袁妃打横抱了起来,丢到了大床上,直把袁妃宠幸的气喘吁吁,香汗淋漓,都快承受不住了。(见谅,不能涉黄。) 第15章 光禄寺 曹家军! 崇祯大笔一挥就御赐了这个名,直令曹化淳感动的痛哭流涕,恨不得当场就要舍生取义,以报君恩。 崇祯前世读明朝历史,就知道曹化淳其实是善于用兵的,在那么腐败的局势下,曹化淳依然训练出了一支不错的军队。 这支军队可谓纪律严明,英勇善战,在明末历史上表现不俗。 尤其是这曹化淳选出的几位大将,个个都是忠良。 其中孙应元与周遇吉以身殉国,堪称忠烈,而黄得功更是在明亡后护佑着南明小朝廷。 当时南明四镇的军队大多已经军阀化,唯有黄得功一人依旧听朝廷的命令,最后黄得功也是力战而死,此后南明亡。 崇祯相信能选出如此大将的曹公公,是值得信任的。 可是前世曹化淳的那支军队,结局太过于悲壮,以至于崇祯不愿提起,所以他给取了个新名号……曹家军。 自然曹家军建立后,天下哗然,读书人个个愤恨不已,尤其是江浙地区那帮士子们更是纷纷上书,朝廷的御史言官天天集会抨击此举。 要不是崇祯手里掌握了很多激进份子的隐私,并以此要挟,只怕朝堂的大柱子上又要见血了。 不过咱崇祯皇帝脸皮厚的很,管你怎么闹啊,朕就是不理你们咋的? 当初李自成的军队打到北京的时候,一路上的军队纷纷投降,改换了新主子,而曹公公建立的军队却仍在拼死抵抗,脸呢? 朕今天就是要让个宦官领兵,朕还给封个曹家军,气死你吖的。 说句实话,明朝文官最是可恶,嘴巴上的忠君喊的比谁都响亮,其实忠个屁,不说别的,就连皇帝的饮食他们都敢敷衍。 明朝前期,皇帝的膳食是由光禄寺负责的。 这个机构最擅长的就是以大鱼大肉加浓油赤酱一顿猛炖,用这个东西来喂养皇帝。 以至于明朝人谢肇淛都吐槽道:“今大官进御饮食之属,皆无珍错殊味,不过鱼肉牲牢,以燔炙酿厚为胜耳。” 意思就是说: 皇帝吃的东西都是大鱼大肉,尤其以猪肉最多,并没有什么山珍海味啥的,还没俺们江南有钱人吃的精致珍稀呢! 不过那个时代的东南沿海的大商人,大走私海商,大地主,他们确实过着非常奢靡的生活。 皇帝吃的到的,他们也吃的到! 皇帝吃不到的,他们还能吃到! 自古以来只怕没有哪朝哪代皇帝如此窝囊吧?也只怕没有哪朝哪代皇帝如此穷吧? 就连后世的清朝慈禧太后,每天的生活费也有四万两白银啊?吃的更是奢侈。 后世的乾隆皇帝经常下江南泡泡妞的,顺便还把江南的厨子也请进了宫,日子过的悠哉乐哉。 言归正传! 所以明朝后期,皇帝都拒绝吃光禄寺的饭,改由宦官负责他们的饮食了。 而厨艺水平差到一定境界的光禄寺每年要消耗多少食材呢? 十万牲畜! 这特么不是坑皇帝吗? 崇祯静静坐在御座上,他的思绪似乎也飘到了烟雨蒙蒙的江南地区,当然……崇祯可一点也不想去游玩。 他只不过是觉得淮扬菜还不错,等以后国家诸事平定了,就专门请几个厨子来做。 言归正传…… 曹家军弄好后,按照路程,秦良玉也快入京城了。 秦良玉的白杆军,绝对是皇帝的死忠粉,这是经过了历史考验的。 有秦良玉的白杆军在身边护卫,崇祯的安全便能更有保障,自古宫廷险恶,横死的皇帝太多了。 第16章 制定赋税 作为崇祯的死忠脑残粉。 秦良玉接到圣旨后激动不已,她迅速组织了人马,星夜兼程,直奔京师而去。 崇祯在乾清宫亲自召见她。 但见一道靓丽身影大踏步走来,崇祯不禁看直了眼睛,哎呀妈呀。 这女将军果非常人,光身高就能过崇祯两个头了,比电视里的模特还高啊! 按理说长这么高的女人,大多数都是壮实派的,可是秦将军反而给人一种仪态娴雅之感。 因为御前不能带甲,所以今天的秦将军穿了身男儿常服,更显英姿飒爽。 不止崇祯看呆了,旁边的宦官更呆了,平素大家见的都是娇滴滴的闺阁女子,或者风骚浪荡的青楼女,哪里遇见过这样的奇女子啊? “臣,秦良玉参见陛下,陛下万岁!” 这秦将军岁数已经大了,可是声音却依旧中气十足,掷地有声。 当下崇祯便亲自下了御座,将这位女将军扶了起来,并且赐了座,直把这位女将军感动的稀里哗啦的。 过了会儿,一名小宦官捧出一方长盒,崇祯打开来,但见寒光耀眼,赫然是一柄银白长枪。 这柄长枪上配带刃的钩,下有坚硬的铁环,可砍可拉可锤击。 秦将军激动道,“这是?” 崇祯淡淡一笑,“朕素闻白杆军大名,也敬仰将军忠义,此枪便是朕仿你白杆枪所铸,现赠予将军。” 崇祯没有说赐,而是说了个赠予,旁边几个心腹一听就知道这位女将军算是得了圣宠,以后轻易不能得罪。 秦良玉自小就喜欢舞兵弄枪,此时如何能不喜? 虽没有试过,可是这枪一看就不是凡品,比她平日用的暴雨梨花枪似乎更好。 觐见完毕后,秦良玉将军带着崇祯赏赐的东西回到了军营里,心中犹自激动,当下就耍起了长枪。 这一耍,秦良玉惊呆了。 这柄枪何止是好啊!简直是太特么好了,整个枪都是金属铸造的,重量却又刚好,耍起来一点也不费事。 唯一的缺点就是枪头太锐利了,自古就没有将枪头磨的这么薄的,这不是很容易折断打卷吗? 秦良玉拿着长枪,思索良久,终于一狠心挑了过去。 木头桩子穿了,枪头依旧寒光闪闪,锐利无比,秦良玉惊呆了,这一比,她那把暴雨梨花枪就是渣子。 崇祯让秦良玉将白杆军安置于京西,并密令其秘密练兵,低调行事。 现在崇祯手里有几股值得信任的势力了。 东厂! 由曹化淳率领,不过最近曹化淳一心在搞他的曹家军,所以东厂暂由其心腹代理,崇祯属意方正化,可惜他现在正在赈灾。 西厂! 由魏忠贤率领,旗下五虎十狼的,专门负责探听大商人偷税漏税,豪强隐瞒财产田地人口,官员贪污腐败等情况,查出来直接抄家。 锦衣卫! 由田尔耕和许显纯率领,负责协助东西二厂,保卫崇祯,抓人等事务。 曹家军! 崇祯命其驻扎在京城东郊,以备不时之需,这支军队让崇祯很有了几分安全感。 白杆军! 由秦良玉率领,对皇帝相当的赤胆忠心,经过了历史的考验,崇祯完全可以放心。 此外还有几股地方军,崇祯命令其布置在相应的位置,不过崇祯可不信任他们。 这些人是那种朝廷好的时候,他们会锦上添花,朝廷出事了,他们绝对不会雪中送炭,所以崇祯也就准备把他们当炮灰用了。 在崇祯原本的记忆的,第二年后金就会因为缺少粮食,而大举进攻明朝,甚至越过关宁锦防线,直扑京师。 崇祯必须得做好准备。 这段日子,魏忠贤搞来的钱大部分被崇祯买了粮食,大批宦官远赴江南,大批粮食运入京师。 这江南确实是好地方,崇祯朝甭管别的地方如何闹灾荒,这江南照例年年丰收,钱粮充足。 要不也不会有某名妓女嫁给了某大官做姬妾,某天大官缺钱,想把自个姬妾卖掉,其中就有这位名妓女。 结果人家名妓女豪气说道,您就是把我卖了也不过百金而已,我自己帮您筹钱。 结果这名妓女单枪匹马杀回江南迅速的筹集了万金,厉害吧! 明朝末年,万金呢! 还只是一个小小妓女筹集到的,这么一看,福王算个屁的有钱,真正有钱的是那帮大商人,大地主。 而这帮人宁愿花大价钱捧名妓女,救名妓女的急,也不想交税,简直该死! 崇祯越想越气,立马下令,以后凡盐矿酒铁等最赚钱的行业,一律十抽一。 偷税漏税超过一万两,抄家杀头! 至于赌场妓院等娱乐场所,必须要登记造册,至于税?也没法统计接了多少客是不?就按照固定税收,每年一万两。 普通的饭馆、酒馆、小商贩、农民进城卖的鸡鸭鱼菜蔬等,划定专门的地方,免税。 此外他还规定了纺织业,茶税等方方面面的税收制度。 至于田税。 十亩田及以下者,免税。 十亩到一百亩者,三十取一。 一百亩到一千亩,十取一。 一万亩以上的,五取一。 朕倒是要看看以后谁还愿意兼并土地?兼并的越多,让你交的越多,而且勋贵、宗族、和士人都要交税,太监的田地也不能免。 当然制度定的再好,也得要人执行啊。 崇祯又下令,容许天下百姓互相告发,凡是发现他人隐瞒财产,土地,人口的,皆可去西厂鸣鼓告状,一经查实,赏百分之一财产给告密者。 汉武帝就是通过这一招搞了大把的钱,现在崇祯也要用。 不过? 政策再好,其实崇祯也知道这些政策很难真正执行下去,主要是明末的环境太地狱模式了。 各地方都不太平。 不过政策制定好了,以后抄家啥的就有理由了不是?朕制定这些政策,就是为了抄家的。 …… 第17章 卖国商人,伏法! 盛京,皇宫。 皇太极、豪格、多尔衮等人正围坐在一起吃着白水猪肉呢。 大锅煮沸水,一条条白生生的野猪肉被放了进去,油盐皆不放,寓意忆苦思甜。 皇太极大口嚼着白水猪肉,说道,“我大金得富贵不易,当年太祖没有吃的,就是以白水猪肉为生,我等不可忘本。” 豪格和多尔衮郁闷的啃着猪肉,多尔衮还和大玉儿交换了一个只有他俩懂的眼神。 大玉儿是皇太极的侧妃,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孝庄太后,本名布木布泰,因为她肌肤若玉,故小名大玉儿。 如今他们早富贵了,对于白水猪肉并不感冒?白水猪肉真特么难吃。 “报……” “山西商人听说大金大旱,大金的百姓缺衣少吃,心中甚是焦急,特意奉上粮食万担、白银十万两、黄金一万两,以为国事尽绵薄之力。” 哈哈哈~ 皇太极听说山西商人送来了粮食,心情大好,如今大旱,他日子也不好过啊,没钱没粮,如何安抚百姓,稳定政局? 辛亏这些商人忠心耿耿,立马送来了粮食和银子,虽然这点钱并不能让后金度过难关,不过有了钱粮便能调军……劫啊! 明朝富庶,尤其是江南地区,那可是水里都流着蜜啊,必须的抢去。 皇太极心情大好,大笔一挥,“山西商人忠心可嘉,赏百年人参八支,并貂皮熊掌鳇鱼和乌拉草。” 接着他厉声喝道,“传本汗旨意,调十万大军,绕道蒙国,然后直取明廷北京,诛大臣,灭狗皇帝。” …… 这帮卖国商人不知道的是,崇祯甫一穿越过来,便盯上了他们。 呃,主要是他们在历史上太有名气了,号称八大皇商! 这八大分别是,王登库,靳良玉,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翟莹,黄云龙,范永斗。 其中最著名的当属范永斗。 说是皇商,其实就是一些没有骨头的商人而已,他们不仅偷偷给皇太极运送军需物质,连情报布防都卖了,堪称不折不扣的大汉奸。 后金一发生大旱,立马猴急的献粮献银,却不知道明朝西北已经人吃人了。 人家皇太极就回赐了几支人参和貂皮啥的,这帮子家伙居然欢天喜地,称颂明君。 尼玛~ 想想大明朝,自立国以来,商税就极低,后来因为东林众正的原因,商税更是一减再减,已经都名存实亡了。 他们不知道受了多少国恩,居然对只赐了几支人参的皇太极感恩戴德?还真是升米养恩,斗米养仇啊! 卖国商人该死,当诛! 知道历史的崇祯皇帝知道,反正皇太极进攻还有几个月,先将卖国商人抄家了再说,至于证据?呵呵,当朕的厂卫是摆设? 一声令下。 大批锦衣卫开赴山西,为了保密,此次代号:灭蝗行动。 …… 山西,张家口。 这里自古就是贸易重地,而范家便是此地的大户人家,范家贸易起家,积累了无数的白银。 而且他还乐善好施,经常煮点稀饭,蒸些黑面馒头,施舍给张家口的穷人。 人称,贾于边城,以信义著。 范永斗在边城的名声非常好,哪怕是乞丐,对于范永斗也会竖个个大拇指,赞一句,……义商! 今日,范家豪宅灯火通明。 一间密室里。 王登库,靳良玉,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翟莹,黄云龙,以及主人范永斗。 这些人围坐在一起,商量着大事。 “范老板,我们这次走私了这么多东西,你说官府会不会发现啊? 私通敌国,可是死罪呢? 而且听说新皇帝特别厉害,刚刚处死了福王,我等害怕啊!” “榆木脑袋。” 范永斗吸了口青条烟,慢悠悠道:“如今官府都是我们的人,怕什么? 我等不必担心,那圣君皇太极,如今意欲攻打大明,我们只要好好守着张家口。 等圣君皇太极来了后,我等帮忙开城门,杀羊宰猪迎接,圣君皇太极定会记住我们的好。 等我们以后荣华富贵了,再也不是小小商人了,圣君皇太极许诺我们皇商之位置,哈哈哈。” 诸人点点头。 纷纷喜笑颜开,似乎憧憬着未来飞黄腾达的日子。 只是他们没想到,厂卫已经到了张家口,领头的正是曹公公。 其实曹公公这人心善,他始终不相信八大商人会通敌。 朝廷待他们那么好,几乎都没收他们多少商税。 这帮商人的银子根本就花不完,他们有什么理由通敌? 不过,这是皇爷的命令,他必须要执行。 很快,曹公公就到了张家口,先是和当地官员一番寒碜,接着就到了范宅。 宫里的大阉人要来范府? 这让范永斗又惊又惧,他来不及将违禁物品收起来,急忙前去迎接。 “小人范永斗见过公公,不知公公远道而来,所为何事?” 曹公公面目表情,良久。 他突然拿出一卷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立即将卖国商人王登库,靳良玉,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翟莹,黄云龙,以及范永斗。 全部缉拿归案,抄家,杀头! 钦此! 范永斗呆了,他也没来得及仔细听圣旨,只记得一句,……抄家,杀头! “公公为小民做主啊!” 范永斗突然跪了下来,鬼哭狼嚎道:“小民清清白白做生意,在张家口名声非常好,深得老百姓的爱戴,皇帝陛下一定是听了谗言。 小民从来都没有通敌啊!” 曹公公有点不忍心,不过他还是强忍着,只是冷冷道:“有没有卖国,你说了不算,来人,先抄家。” “不要抄家啊,不要抄家啊!” 范永斗急了,他急忙拦在门前,大声哭泣,不让厂卫进屋。 他家里可是藏了许多违禁物品,如果一抄家,岂不是暴露了? 不过他一个商人,怎么会是厂卫的对手?很快就被踢翻在地。 其余仆人大气也不敢出,有幸灾乐祸的,也有兔死狐悲的,更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众人脸上神情变幻,等待着抄家结果。 …… 看着眼前的一切,曹公公三观碎了,他面前有盔甲,火铳,炸药,甚至还有和皇太极的通信。 在信中,此人极尽奴才本能,一口一个皇太极圣君,大明崇祯狗皇帝。 曹公公越看越气,很快就将他们全部绑了。 …… 很快,卖国商人就被全部抓获,并押解神京斩首,至于家产?全部抄了去江南囤积粮食去。 前世读历史,明末崇祯拿不出粮食供军,大批的明军饿死,别提多凄惨了。 而囤积了大批粮食的江南大商人、大地主们,却不愿意拿出一点点粮食来。 任凭国家灭亡,山河破碎,他们却依旧享受着南洋的紫檀、名贵香料,买着瘦马,捧着名妓女。 直到清军打到江南,他们才如梦初醒,慌慌张张筹划着抵抗,可是已经迟了,大势已去。 这帮人该死。 如今崇祯要早一步把江南的粮食全部囤积起来,别到时候被这帮无耻的家伙先一步囤积了。 崇祯知道天灾会越来越多,一直持续十几年,没有足够的粮食如何能度过去? 当然更要下令禁止私人购买粮食超过五千斤,违令者杀无赦! 乱世用重典。 不处罚个成百上千人,依旧会有人抱有侥幸心理,尤其是这帮被惯坏了的江南大商人、大地主们。 …… 西北大旱持续。 老百姓家家户户粮食都尽了,只得以山间蓬草还有草根树皮之类的东西裹腹。 后来! 就连这些个东西也没了,他们又掘山中土石为食,味腥而腻,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坠而死。 西北的老百姓饿的是皮包骨头,奄奄一息,就连普通的地主家里都没得余粮。 而江南却歌舞升平,秦淮河畔,无数娇娃美女迎来送往,她们衣着光鲜,宝髻金钗。 此处为江南烟雨繁华之地,并与贡院一河相隔,可谓是才子佳人,私会方便的很呢! 当然! 除了才子,馆里的佳人最爱的还是富商大贾们,他们一掷千金,出手极为阔绰,每日里无数的金银珠宝,绫罗绸缎不要钱的往这些馆子里送着。 至于穷鬼? 有多远滚多远吧,自古以来青楼女子是最下贱的,可是……再下贱也不是你个穷鬼能高攀的。 一间装修的颇为雅致的妓院。 文坛巨擎钱谦益唉声叹气,就连看旁边漂亮的青楼女子都没有心情了。 倒是随同的人叹息道,“这江南佳丽果真名不虚传,确实不是北方女人能比的,只怕就连宫里的娘娘都不如吧?” 旁边一个江南本土名士鄙夷道,“这也叫美?名妓柳如是才是真正的倾国佳丽呢,你要是见了保证路都走不动了。” 钱谦益叹道,“美又如何?老夫已经无心欣赏了,只是如今国事艰难,陛下又昏庸,大明朝啊,可如何是好?” 其余马屁精纷纷附和,“可不是,现在时局混乱,阉党死灰复燃,陛下居然又重新启用了魏忠贤,这还不算,曹化淳也掌了大权。” 钱谦益品了一口葡萄美酒,悠悠道,“曹化淳素来亲近朝中正直的大臣,可以为我们所用,就是这个魏大阉不好办。 最近这个魏大阉派了他手下的一虎一狗在江南大肆囤积粮食,构陷士绅。 这还不算,居然还让我等商人交高额的商税,士人交田赋。 当年太祖皇帝立下规矩商税30比1,士人免田赋,这个是天下公理,陛下居然逆天而行?” 一文人急了…… 他急忙将门关了,小声说道,“你疯了,现在到处是阉党,小心治你一个大不敬之罪,这可是抄家灭族的大罪啊!” …… 第18章 抗税有理,崇祯怒! “难道我说错了?” 刚刚的名士脸红脖子粗。 他义愤填膺道,“盐铁等矿乃是天生地产的东西,桑麻棉花和茶叶都是我们雇人种的,凭什么要交税? 太祖皇帝当年定30比1税都不应该,就应该一厘银子不交的。 大不了就学那抗税的葛将军,我们杀掉阉党,上书陛下,让陛下知道得民心才能得天下。” “对,就这么干!” 当下几个人窃窃私语,然后现场起草了很多封书信,如同雪花般飘向了江南各大商人和官员手中。 一场暴风骤雨即将来临。 …… 古人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 可是这次东林党的文人们似乎下定了决心要搞一番大事,哦不~应该叫做清君侧。 真正造反? 他们还没这个勇气,相比于农民军,无论是商人还是文人都缺乏破釜沉舟的决心。 东林的文人们最擅长的就是舆论控制,只要他们把老百姓糊的团团转,到时候就能以清君侧的名义干掉崔呈秀等人了。 崇祯又能奈他们何? 还真敢把他们当反贼给剿灭了不成?老百姓的唾沫星子都能喷死你吖个大昏君。 当年万历朝。 不也派了大批税官来苏州收商税吗,那时苏州织造业发达,号称有万台织机,十万工人。 每日里能够生产成百上千匹绫罗绸缎和生丝,这些东西通过海商远销世界各地,赚了无数白银回来。 朝廷眼红这笔钱财,大批税官开赴苏州,制定了一套什么收税制度,眼看商人们就要损失惨重了。 辛亏有个士人献了一计策。 就是将朝廷加派在织户身上的税,全部转移到穷人织工和染工身上。 大织户们要不故意歇业,让大批织工和染工失业。要不就算雇佣你,时间也得延长,薪酬却要降低。 果不其然,这帮穷人们活不下去了,不就反了? 在葛成的带领下,织工们杀了税官黄建节等人,朝廷不也屁都不敢放个? 朝廷和穷人都是最好对付的,对付朝廷靠穷人,对付穷人靠钱和粮还有舆论。 东林的文人和当地的官员、富商、豪绅等都信心满满,他们自信能够复制万历时期抗税的壮举。 甚至博一个名垂千古的名声。 …… 这几日。 秦淮河畔,每一间妓馆都坐满了人,有摇头晃脑的书生,也有一掷千金的豪商。 更有官场上的官员和皂录们。 虽然明朝禁止官员进入风月场所,不过这些个规矩,谁傻逼的遵守过呀? 这帮人明目张胆的抨击朝廷税收,然后在通过说书人和三教九流的人传入市井坊间。 生活在这里最底层的一些升斗小民们,根本就不能判断是非,都以为阉党又来夺他们口粮了。 每一日都有无数的百姓聚集在崔呈秀处,恨不得饮其血,吃其肉。 …… 自然这一切都逃不出两厂一卫的监视了,最后崇祯也知道了。 崇祯接到密报后淡淡一笑,“既然他们如此仰慕葛将军抗税的风姿,那就送他们下去相见呗,传锦衣卫赴江南抓人。 现在崇祯将锦衣卫事宜全权交由田尔耕和许显纯负责,其中田尔耕为主,许显纯为辅。 历史记载。 田尔耕这个人非常狡黠阴毒,堪称是魏忠贤的大忠狗。 天启四年,他执掌锦衣卫,与许显纯、崔呈秀、杨寰、孙云鹤同为魏忠贤爪牙,代号五彪。 不知道杀害了多少东林党,后在崇祯元年以阉党被逮处,处死。 按照既定的命运,这田尔耕应该早就死了,因为崇祯的穿越,他的命运也发生了改变。 “臣田尔耕参见陛下,万岁!” “奴婢魏忠贤参见陛下,万岁!” 魏忠贤和田尔耕皆匍匐在地,头也不敢抬,昔日人见人怕的大宦官,大酷吏。 此时就像两条狗一样趴着,神情是说不出的惶恐和惧怕。 崇祯淡淡说道,“起来吧,坐下说话。” 崇祯让人搬了椅子来,魏忠贤和田尔耕既不敢不坐,皇帝的命令谁敢不听?死! 又不敢坐,尼玛~和皇帝平起平坐?也是死! 如果是天启皇帝在的话,魏忠贤也不会有什么顾虑了,让坐就坐,指哪咬哪。因为天启皇帝宠信他嘛! 可是这位皇爷明显只是利用他而已,估计利用完了杀驴卸磨也说不准。 犹豫了半天,这两人终于用小半个屁股挨着椅子坐了下来,双手规规矩矩放在膝盖上,简直是比跪着都难受。 崇祯也懒得体恤他们,直接下令,“朕命令尔等赶赴江南,逮捕抗税的刁民。” “遵旨!” …… 魏忠贤和田尔耕郁闷的走出乾清宫,按理说以他们的级别根本不用亲自带兵执行任务的,皇爷就是拿他们当狗啊! 不过? 当狗又如何?他们现在只想活命,很快两人就合点了五千精兵,浩浩荡荡出了京城。 自然这些精兵个个长的是膀大腰圆,装备和衣着都非常的耀目,让路上的平民百姓都惊叹不已。 …… 魏忠贤和田尔耕刚走。 孙承宗就来了。 孙承宗,帝师,明末的文坛领袖,曾任兵部尚书、辽东督师。 赫赫有名的关宁锦防线就是他弄出来的,后来更是统领军队十一万,收复失地四百余里。 选拔培养了如马世龙、袁崇焕等一批文武将领。修筑大城九座,小城堡四十余座,屯田五千多顷。 安置饥民近百万,逼迫努尔哈赤后退七百里,可谓是战功赫赫,后却遭到魏忠贤的妒忌,辞官回乡。 后世的历史学家皆认为,如果崇祯能够重用孙承宗,明不会亡,至少不会亡的那么快。 可是? 现在的崇祯却对他有不同看法,孙承宗忠确实忠,可是关宁锦防线其实并没有那么牛逼。 第19章 让孙承宗去种田 关宁锦防线是用什么打造的? 银子啊! 几乎是一寸土地一寸银了,白银开道,金钱铸垒,大明朝每年的国库收入都不够填的。 就是这道防线拖垮了大明朝的财政,导致财政破产,导致三饷不停的加呀加,无数的自耕农走投无路,最后揭竿而起。 而拖垮明末财政的关宁锦防线又起到了什么作用?并没有! 后金一而再,再而三的绕道这条防线,直取北京,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崇祯看着一脸正气的帝师孙承宗,叹了口气,这是个非常有争议的人物。 孙承宗规规矩矩的行了大礼后,他启禀道,“陛下,如今天降大旱,灾祸四起,臣听闻鞑子那边早就已经人困粮缺了,臣恐生变,陛下不得不防。” 顿了顿,他终于说出了目的,“臣恳请陛下拨白银900万两,用来加固关宁锦防线,以安定边境。” 崇祯不置可否。 只是淡淡问道,“爱卿一张口就是900万两,可知我大明国一年的田赋收入是多少?只怕还没900万的一半吧?” 孙承宗气定神闲,“陛下最近诛逆臣,收商税,内帑钱财早就溢满了吧?以其让这些银两蒙尘,不如用以修筑堡垒,抵御外患。” “呵呵~” 崇祯冷笑道,“孙爱卿,朕再且问你一句,朕所得之银两全部都用来购买了粮食,以赈济西北流民,何来蒙尘之说?” 孙承宗沉默了会儿,然后突然重重跪下,“陛下,西北流民不过是疥疮之患,待到熬过今年冬天,明年雨水下来了,自然会丰收的,流民也就散了。 可是建虏鞑子却是我朝心腹大患呐!八旗之兵何止十万?且个个悍不畏死,骁勇善战,如果让他们突破了关宁锦防线,铁骑长驱直入,那就是山河破碎,民不聊生了,望陛下三思。” 说完,他还不忘重重磕了几个头,直把额头都磕破了,这孙承宗确实真心为国,可惜…… 他不知道今年的大旱后,什么冰雹、水灾、鼠疫即将轮番上阵,将这大明国虐了个千疮百孔。 如今还只是疥疮之患的流民,从第二年开始便演变成了席卷全国的大规模民变。 崇祯站起身来,缓缓渡到了孙承宗身边,叹了口气道,“孙卿有护国之志,可是却没有救国之能,孙卿就敢肯定明年西北一会会下雨,而不是下冰雹啥的?” 孙承宗一脸懵逼。 崇祯继续说道,“孙卿就一定觉得关宁锦防线挡的住建虏鞑子?他们不会绕道蒙古?” 孙承宗若有所思。 崇祯闭上眼睛,努力回忆着以前从电脑上看的一些历史知识,然后又用上了演讲与口才。 崇祯的声音坚定而缓慢,“建虏鞑子虽号称骑兵十万,其实也就只有四万骑兵,其余都是步兵而已,为了对付这么点敌人,我们却要花费国库的全部收入来填这漫长的辽东线。 然后任凭流民肆虐,无粮赈民,也没有钱调兵,这才是真正的国家灾难啊!” 孙承宗直勾勾看着崇祯道,“大范围的民变,臣没有看见,臣只看见建虏鞑子的虎视眈眈,哪怕只有四万骑兵,可是那是重骑兵啊,而且极为骁勇善战,不靠着这条防线守着还能怎么办?” 崇祯沉默片刻。 他突然说道,“关键这条线守不住啊?” 石破天惊的话,惊的孙承宗差点一跟头载倒在地,他错愕的看着崇祯。 崇祯沉默了会儿…… 突然一字一顿道,“这些建堡垒和防线的钱,不如用来练兵,如今王朝积弊,内有党争之祸,外有鞑子,而且我大明朝即将面临十几年的天降之灾,到时候粮食欠收,生灵涂炭,百姓十不存一,流民横扫天下,钱不够花啊!” 顿了顿…… 崇祯继续道,“一切等躲过了这十几年的天灾再说,到时候我大明军必然将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世界面前。” 孙承宗仔细琢磨崇祯的话。 他只觉得这些话都好有道理,就是有些词汇他听不懂,不知道是啥子意思? 而且十几年的天降之灾? 孙承宗不解的问道,“陛下为何知道会有十几年的天降之灾?臣不明白。” 崇祯端起茶杯,吹了吹茶沫子,信口开河起来,“昨夜太祖入梦,太祖告诫朕如今国家艰难,天灾将持续十几年,太祖让朕一定要好好守护大明国。” 崇祯这话说的太玄乎了。 孙承宗打死也不相信,可是他能够质疑吗?孙承宗看了看天,似乎九天之上太祖真的在看着这一切? 崇祯走上前拍了拍他肩膀,“爱卿不必怕,也不要怀疑,一切有朕,朕令你为蓟辽总督,就让袁卿做你的副手,你们二人放弃宁锦防线,以关宁原有军事堡垒为根据,大力发展屯田,努力种粮以贴补国用。” 孙承宗还想说什么,崇祯疲惫的挥了挥手,“爱卿即刻上任吧,朕累了。” 孙承宗还是有点不服气,崇祯这是让他去种田啊,好歹他也是一代帝师,种田?哎,太丢人了。 孙承宗一走。 崇祯拿起茶壶猛灌了几口,刚刚说的是口干舌燥,嗓子都快冒烟了。 …… 崇祯的用意很简单。 宁锦防线虽然好,但现在的大明国库并不足以支撑这条防线。 而且皇太极还能绕道,防线没用,还直接拖垮了明朝国库,崇祯若是不废除,这条防线也会拖垮他的。 所以还不如建立机动作战部队,然后在辽东大力种田,这里地广人稀,也不会发生什么瘟疫,了不起就是来点旱灾。 不过没关系。 红薯和玉米正在赶来中。 第20章 姗姗来迟的红薯和玉米 红薯和玉米,这东西可谓是抗灾救旱的大神器啊! 崇祯记得明朝末年就有红薯和玉米了,只不过还在小范围种植,也没有被当成主粮。 可是他却记不清地方了,亏他还自诩为历史学霸,其实就是个伪学霸。 不过没关系,他现在是皇帝,明朝政府机构也还没瘫痪,道路勉强还通畅,那就……找呗! 一声令下,无数厂卫奔向全国各地,到处寻找着崇祯所说的红薯和玉米。 功夫不负有心人,红薯在福建一带找到了,不过这时它还不叫红薯,叫番薯或者甘薯。 玉米也找到了。 此时玉米也不叫玉米,叫高粱苞子,传播的范围还挺广,就是没有形成大规模种植。 这天崇祯正在用早膳,自从不再勤俭节约后,崇祯的御膳一下子丰富多彩了起来,现在他的饮食既不是光禄寺负责,也不归太监管了。 光禄寺太坑了,一年要用十万头牲畜,做出来的东西还忒难吃,崇祯才不想当冤大头呢,这种贪污腐朽的机构早就被他撤了。 他后来从民间寻了好多厨子,专门负责御膳,南北菜,水陆空的山珍海味换着吃。 崇祯刚把个大熊掌啃完,内侍就来报告红薯和玉米种子已经送达北京城了。 崇祯大喜,他在乾清宫亲自接见,陪同的有温体仁、孙承宗、施凤来、徐光启等阁臣。 但见一个锦衣卫邀功似的捧着两个盒子恭敬走了进来。 温体仁等阁臣目不转睛的盯着这个盒子,盒子很珍贵,是剔红雕花盒。 可是当盒子打开后,露出的却是个土头土脑的玩意儿,什么东西? 另外的盒子也打开了,露出黄橙橙的棒子,怪模怪样的。 崇祯大喜,有了红薯和玉米,灾荒啥的更好办了,如今西北的局势越来越严峻,靠着抄家和收商税得来的那点银子根本不够填的,自力更生才是王道啊! 内侍急忙将红薯和玉米接过来,然后上呈御览,崇祯心情愉悦的将这东西拿起来,在手里掂了掂了,多么熟悉的手感啊! 前世他还是个屌丝的时候,有时候钱全部用来上网玩游戏了,搞的饭钱都没了,就经常去菜市场批发一堆生红薯和玉米回来煮着吃,十几块钱够吃好久呢! 崇祯笑眯眯问温体仁,“温爱卿可知此物叫什么?” 温体仁盯着眼前的红薯看了半刻,“启禀陛下,微臣实在不知此为何物,看模样倒像是一种树根?” 徐光启抢答道,“这是番薯。” 徐启光两眼都快冒光了,他激动的喊道,全然忘记了这里是御前,大喊大叫是极为失仪的。 崇祯突然想起来了,这徐启光万历年间就发现了番薯这个好东西,他还专门上书万历帝要大力推广种植呢! 可惜,没有下文了。 也对,长于深宫的万历帝又怎知民间疾苦?各种勋贵大臣每日里酒足饭饱,又如何明白老百姓没有饭吃的痛苦? 崇祯朗笑道,“还是徐爱卿务实,朕将此物赐名为红薯,以后就烦请徐爱卿负责推广种植,银子不是问题,徐爱卿要多少直接来朕的内库搬。 哦对了,还有那黄橙橙的东西叫玉米,也是个好东西,徐爱卿应该比朕更清楚,也和红薯一起推广种植,朕要让大明国的土地都种上红薯和玉米,以后何愁饥荒?” “遵旨!”徐光启激动的跪下领旨。 崇祯接着对孙承宗传旨,“孙卿,朕命你即日启程去往辽东,并携带十车红薯和玉米的种子,令士卒屯田种植此物。” 孙承宗叹了口气,也跪下领旨,“臣遵旨,陛下万岁!” 崇祯看得出孙承宗很委屈,可是他不准备解释,有些事情必须要亲自经历过才能明白。 况且,孙承宗在历史上就曾经在边关屯田,救过无数饥民,这份功劳比任何功劳都大。 现在,崇祯只不过是让他提前去完成自己的使命罢了,而这次有红薯和玉米神助攻,相信孙承宗能够取得更大的功劳。 …… 红薯和玉米的事情刚处理完。 崇祯突然想起了江南还有一伙准备暴力抗税的士绅豪强,也不知道魏忠贤和田尔耕处理的怎么样了? …… 这魏忠贤和田尔耕办事果真干练,他们一到达苏州也不应酬,直接就按着崇祯给的名单,将那些领头抗税的幕后人员全部抓获了。 没有人带头,剩下那些贪财惜命的士绅豪商一个个都蔫巴了,乖乖补齐了历年所偷之税,这个比例依旧是30比1。 然后又按照新税法,交齐了今年的商税,这个税是10比1,把这些家伙肉疼的呀!差点哭爹喊娘了。 最主要的是,田尔耕公布了崇祯关于保护织工和染工的法令,规定了基本工资和最高劳动时间,若有违抗,严惩不贷。 为了防止这帮商人欺上瞒下,告发制度自然不可少。 苏州的事情进行的非常顺利,已经接近尾声了,除了崔呈秀差点受伤外,基本没有伤亡。 而抗税的幕后首脑自然被抄了家,所得财产居然相当于国库半年的收入? 就连魏忠贤和田尔耕都惊呆了。 他们虽然知道江南的大商人富,却没想到富到这个程度?这还只是小小苏州抄出来的。 而整个东南地区该有多少财富啊?不可想象。 除了抄家的,还有剩下商人补的商税,所得白银合计350万两,并无数的奇珍异宝。 这些东西就那么随随便便放在了地上,阳光照耀下,宝光闪耀,银光粼粼,就连空气里都流淌着金钱的味道。 田尔耕惊叹着拈起一颗极大的珍珠,这颗珍珠并不是普通的银白色,而是金色,就如同黄金一样。 南洋金珠? 这么大,这么圆润的一颗金珠,可以说是价值连城也不为过了。 田尔耕想干嘛? 第21章 贪污的魏忠贤 田尔耕不舍的看了眼大金珠。 然后他将这东西捧到了魏忠贤面前,谄媚道,“如此奇珍异宝,只有厂公才配拥有,厂公不若就将此物收下吧?” 魏忠贤也有点想贪。 不过? 魏忠贤义正言辞的声音传来,“大胆田尔耕,你对得起皇爷吗?咱家一心为国,绝对不能做这贪墨腐败之事,绝对不能辜负了皇爷的信任。” 田尔耕懵逼了…… 这魏忠贤突然偷偷给田尔耕使了个眼色,田尔耕心领神会,笑道,“厂公放心,这院子的里三层外三层都是属下的人,属下也派人将这周围十里搜了个底朝天,绝对不会有外人的。” 其实按他们现在的官职,田尔耕根本无需对魏忠贤自称属下的,不过有句话叫狗改不了吃屎。 田尔耕大概还没从过去的角色里走出来,这家伙就是靠拍魏忠贤马屁起的家。 魏忠贤松了口气,他急忙一把夺过大金珠,贪婪之色溢于言表,直臣秒变贪宦,这魏大阉的变脸术果真不是盖的。 魏忠贤抚摸着大金珠,就如同抚摸美人的肌肤般,轻柔而又有力。 崇祯虽然重新启用了他,可是却没把家产还给他,如今的魏忠贤别提多穷了,每个月就指着点俸禄过日子。 自古由简入奢容易,由奢入俭难,这魏忠贤可是奢靡贪腐惯了的大阉,这样的日子他如何受得了? 只不过最近崇祯在狠抓内部贪腐份子,魏忠贤好几个手下都被抓了,由不得他不谨慎。 “哎!” 魏忠贤长长叹了口气,“咱家素来听闻江南豪富,曾不以为然,再富能有多富?能富过福王?如今看来是咱家孤陋寡闻了,随随便便几个商人就藏有如此奇珍?” 田尔耕两眼放光的看着铺了满地的雪花白银和奇珍异宝,“如今陛下远在京城,正是我等为所欲为的时候,这些东西属下和厂公分了吧?” 魏忠贤大吃一惊道,“田大人你不要命了?现在两厂一卫,你我虽然控制了一厂一卫,但是还有一厂啊,我们把这些东西都贪了,不怕陛下知道?” 田尔耕猥琐一笑,“厂公放心,我们不拿多的,就拿一半白银加所有的奇珍异宝,那些普通的金银细软不动。” 顿了顿,他继续蛊惑道,“况且这次所抄的,不过是苏州几个小小商户,谁会相信他们有这么多钱?还有那些奇珍异宝,福王府都没有呢!” 魏忠贤还是有点疑心。 田尔耕大手一挥,几辆粪车行驶了过来,一股子臭气,隔老远都闻的到。 田尔耕的声音,“我们将银子装了粪车里运走,寻一个隐蔽处埋了起来,等待将来风头过了再来挖,至于奇珍异宝?” 话音未落,田尔耕又抄起一块大红宝石装在了自个衣袖褡裢里,末了还拍了拍。 他接着说道,“极贵重又小巧的奇珍异宝,咱们就藏在自己身上,别人不会知道的。” 魏忠贤赞赏的看着田尔耕。 他觉得此子真是人才,居然能想到利用粪车运送白银?魏忠贤也跟着选了很多既小巧又贵重的奇珍异宝私藏了起来。 接着十几个力士,不怕臭不怕累的将一垒垒白银抬到了粪车里,封闭好车盖,粪车缓缓驶了出来。 …… 魏忠贤和田尔耕正忙着贪污,崇祯却呆在宫里无聊的要死。 虽然明知道有无数人想干掉自己,但是……这家伙就是个爱蹦跶的蝗虫,死也要蹦跶去。 崇祯吩咐王承恩道,“大伴你速速给朕找几件寻常老百姓穿的衣服来,朕在宫里呆的太闷了,想出去微服私访。” 其实崇祯对明朝皇宫意见特别的大,古代北方的冬季很冷,也非常漫长,所以紫禁城的城墙殿阁便修的高大封闭。 在漫长的冬季里,大殿下面的坑道里烧上炭火,确实暖融融的,过冬最好了。 可是现在不是冬季呀! 住着就有点憋闷了,御花园也非常小,崇祯早就逛腻了,有明一代因为文官系统的特别发达兼爱管闲事。 所以明朝的皇帝也没有什么行宫和避暑山庄等宫外住所了,武宗就修了个豹房,都被骂成了千古昏君。 其实历朝历代的皇帝,谁没个十几个行宫啊?什么避暑山庄,什么这园那园的,当了皇帝谁特么还天天住皇宫? 崇祯暗暗发誓,以后一定要弄特么几十个行宫别院出来,气死那帮狗文人。 皇爷要微服私访? 王承恩差点吓晕了,他急忙跪下战战兢兢说道,“皇爷,奴婢曾听闻东林儒生说过,为人君者,居至尊之位,处神器中枢,是不能随便让老百姓看到的,否则……国家便会动荡啊!” 毛线? 这个王承恩还真是被东林党毒害的不轻啊?什么怕国家动荡,应该是怕他们的勾当被劳资发现了吧? 崇祯冷哼一声,“怎么?莫非东林党人的话比朕的话还要重要?” 王承恩还想再劝诫几句,可是崇祯似乎真的生气了,天子之怒可不是开玩笑的。 他无奈只得按照崇祯的要求找了套寻常百姓穿的衣裤鞋袜来。 其实说是寻常百姓穿的,也不完全是,因为这套衣服是细棉的,真正的穷人是穿不起的。 这个时代大部分老百姓都穷,穿的都是粗麻布或者粗棉布,这种衣服特别耐磨,一件穿个几十年不成问题,破了就打个补丁。 细棉布属于轻奢侈品了,虽然不能和绫罗绸缎比,却也只有家境好的人穿的起。 崇祯的这套细棉布衣,颜色的象牙白,这是棉花真正的颜色,看着非常舒服。 样式是儒生服,衣服料子上并没有织锦纹饰,当时织锦纹饰还是非常昂贵的,非权贵有钱阶层不能穿。 普通人家要么是白衣要么是绣上的花纹,看着和织锦纹饰的衣服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这是一个真正可以从衣服判断阶层的时代,不像现代社会,不是专业搞服装的,根本分不清几百块钱和几万块钱衣服的差别。 第22章 微服私访遇到装逼女 崇祯终于走出了紫禁城。 为了能够更好的微服私访,体察民情,他就只带了一个御前侍卫,这御前侍卫的武力值虽然厉害,却并没有超越这个时代的极限。 要是几个刺客还能对付,可要是一下子出现几十个刺客?那就无能为力了。 所以为了安全,王承恩还调了不少的东厂番子鬼鬼祟祟跟在龙卫后面,暗中保护,王承恩本人则装扮成个儒生,摇着扇子晃头晃脑。 可惜他那太监的气质怎么也掩藏不住,硬生生装成读书人别提多滑稽了。 崇祯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京城最繁华的一条街,可是因为最近的天灾人祸,无数百姓逃荒到了京城,大街上满是流民和乞丐。 各种治安事件层出不穷,天天都有饿死的,病死的,被人谋害的人横尸街头。 顺天府都快忙疯了。 辛亏国家现在有了点小钱,还能赈济一二,否则不知道要演变成怎样的事变呢? 国家艰难,生民凋敝。 崇祯也无可奈何,靠着现在的那点钱粮,不过杯水车薪而已,更可怕的是未来还有十几年的天灾人祸,还有倭寇和后金虎视眈眈。 他这个皇帝真苦逼啊! 崇祯继续逛着。 到处都是一片脏污,街上走来走去的大部分都是贫民,穿的衣服也非常破旧,基本都是白色和黑色,偶尔有青色出现。 这么一对比…… 崇祯那普通的细棉布衣服就显得有档次多了,以至于被好几波的偷儿盯上了。 回到古代,崇祯才发现电视里演的古装剧都太假了,动不动就是很多锦衣华服的公子哥,和漂亮的千金小姐们光天化日下逛来逛去。 然后主角很容易就能和漂亮的小姐们来一场偶遇,不打不相识的,最后成为欢喜冤家。 崇祯想说,真是假的可以了。 其实锦衣华服的公子哥也有,只不过人家要不高头大马,要不坐着马车轿子等交通工具,轻易不会和平民百姓走一起的。 至于汉服美女?千金大小姐? 想多了,全是风尘女子,这年头别说是大家闺秀了,就连小家碧玉也不会轻易抛头露面的。 “大爷行行好,给口吃的吧?”几个流民围住了崇祯和御前侍卫,崇祯看他们可怜,就将荷包里的银钱都分发给了他们。 结果? 事实证明好人是不能轻易做的,旁边的流民见崇祯大方,一股脑的涌了过来,伸手要钱要吃的。 在这些流民里更是混进了三教九流各种人员,自古以来这些人都是最复杂的,什么坏事都干。 当下就有几双不怀好意的眼睛盯上了崇祯,只待时机成熟就下手,御前侍卫刚要出手。 “让开,让开。” 几个家丁模样的人突然冲了进来,将崇祯围了起来,恶狠狠的赶跑了流民。 接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哥摇着扇子走了过来,他上下打量了下崇祯,居高临下道,“兄台也太不小心了,不知道现在世道太乱,财不露白吗?” 锦衣华服公子哥故意粗声粗气的说话,可是崇祯一眼就看出他是个女的。 女扮男装? 这狗血剧情? 崇祯特别想吐槽,原本以为电视剧里演的狗血剧情都是假的,结果今天自己居然碰上了? 这女人莫不是个撒逼?以为穿个男人衣服,别人就看不出你是个女的? 崇祯正在疑惑…… 突然异变陡生,有个壮汉子突然撞开众人,然后将这女扮男装的傻逼扛在肩膀上就跑。 几个家丁发现自家小姐被劫了,急忙大喊大叫的追了上去,可惜他们细胳膊细腿的,如何追的上歹徒? 崇祯有点好笑。 这女人真有意思,装逼救人不成反被劫?这是不是历史上最失败的美女救英雄? 不待崇祯下领,东厂番子便迅速追了上去,那个壮汉歹徒虽然也是练家子,可是如何是东厂番子的对手? 追了几条街,东厂番子便追上并制服了壮汉歹徒,而此时那些家丁早就累成狗了。 东厂番子将她带到了崇祯处,此时这位小姐早已经灰头土脸,披头散发的了,小脸更是煞白一片。 “这位小姐。” 崇祯含笑上前,“救人之前你应该先看看环境是不是安全的,如今世道太乱,不懂的美不露白吗?还有你这女扮男装的技术实在太差。” 女子被崇祯这番话气的啊,话都说不出来了,只能狠狠瞪着崇祯,冷不丁的她一拳打了过来。 崇祯郁闷啊,尼玛~劳资好心好意救你,你居然拿劳资当仇人?算了不管了,一声令下。 东厂番子直接将这女子往地上一丢,然后齐刷刷的站在了崇祯身后,说不出的肃穆庄严。 女子摔了鼻青脸肿,她艰难爬起来,刚要冲上去找崇祯理论,突然一双大手按住了她。 “妹子。” 是个书生,皮肤很白,人很瘦却看着非常有精神,“妹子,还不谢过这位公子的救命之恩。” 女子气鼓鼓道,“凭什么谢他?明明就是我先救的他,他要先谢我才对。” 这个书生摇头苦笑了下,抱拳对崇祯说道,“妹子顽劣,最爱女扮男装多管闲事,公子不要在意。” 崇祯也回了个礼,淡淡一笑,“令妹心地善良,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实在是巾帼英雄呀!说起来在下确实欠令妹一个谢谢。” 女子见崇祯服软了,心情大好,她将头发捋了捋,趾高气扬道,“你说句谢谢就行了,可别想着巴结我大哥,告诉你我大哥可是大官,户部主事卢象升就是我大哥,厉害吧?” …… 第23章 以衣取人的酒楼老板 卢象升? 崇祯细细打量着眼前的白面书生,居然就是赫赫有名的战将卢象升? 记忆中的卢象升是个武将,虽然这人也勉强算个东林党人,但却并不是那种清谈误国,只会搞斗争的东林党人。 他为大明朝立下过赫赫战功,可惜拥有赫赫战功的卢象升终究还是被自己人坑死了,不仅被坑死,甚至连尸体都被人扣了,一代名将,死的如此窝囊。 崇祯以前读史书,对卢象升的死一直耿耿于怀,现在既然当了皇帝,那就一定要改变此人的命运。 可是? 武将不都应该是人高马大,粗犷豪放的吗,怎么成了白面书生? 崇祯再次感叹一句,以前总觉得自己是历史学霸,结果一次又一次打脸。 崇祯刚来明朝的时候,也曾经想过提前重用卢象升的,可是国事后宫都太繁忙了,搞的崇祯把这茬事儿给忘记了。 结果今天居然偶遇了? 先别管人家卢象升长的什么样子,只要是卢象升本人就行了,崇祯一把推开装逼女,像看个宝物一样的看着卢象升。 看的卢象升心里毛毛的,他将妹子护在了身后,暗忖,“这家伙莫不是失心疯?” 虽然怀疑崇祯是失心疯,不过卢象升是个有素质的人,他也不好当面斥责,可是卢象升的妹子不干了。 她推开大哥卢象升,双手叉腰道,“你个失心疯,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哼!” 卢象升的妹子虽然努力做出一副泼妇骂街的架势,奈何阅历与智商都太简单,反而让人觉得滑稽幼稚。 “娇娇。” 卢象升拉住自家妹子,宠溺道,“现在到处闹灾荒,城里流民越来越多,你以后不要在随便出门了,最近神京天天有女子失踪,大多都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赶快回家去。” 卢象升不想和崇祯多说话了,他拉着自个的妹子就走,只留下一脸懵逼的崇祯皇帝,崇祯有点尴尬的站在那里。 不过他脸皮厚,很快就恢复如常了,既然出来微服私访,肯定要去酒楼逛逛的。 古代酒楼通常是汇聚三教九流之处,什么人都有,简直是了解民情的最好去处。 崇祯选了家热闹的酒楼进去,很快店小二就来招呼了,如今世道不好,普通酒楼里供应的肉菜也少,崇祯来的时候,已经卖完了。 随便点了几盘蔬菜和几个干烙大饼子,并一壶土黄酒,崇祯便吃了起来。 干烙大饼子闻着非常香,这让崇祯想起了小时候的味道,土锅土灶土面,他的奶奶一双巧手将大饼擀的厚薄均匀,然后油盐不放,就那么干干的烙熟,那个香气呦,让人一闻就口水直流。 小时候的他一口气可以吃好几个,还不带喝水的。 后来因为早点铺子的兴起,农村便在也没人愿意花时间做这种东西了。 再后来他到城里上了所三流大学,每日里又沉迷于游戏,泡面、盒饭、烤红薯、煮玉米就成了他的主食,干烙大饼是再也没有吃过了,似乎都忘记了小时候的味道了? 此时这干烙大饼无疑勾起了崇祯的记忆,他急忙抄起一个大饼,迫不及待的嚼了起来。 香! 又香又甜! 好歹是酒楼,面粉筛磨的又细又白,做出的烙饼也绵软细腻又有嚼劲,要是配上酱肉就好了。 崇祯在酒楼里吃大饼正香甜,王承恩也饿了,可惜他不好进酒楼,只得在路边摊上卖了个窝窝头啃着,味道不是一般的难吃。 这个年代的窝窝头就是穷人吃的东西,一般用糙米、野菜、糠皮等东西捏成,吃着不仅磨嘴巴,还有一股子怪味。 可是王承恩饿极了,没得挑,只得硬着头皮啃着吃,崇祯看着好笑极了。 正在这时,一群书生走了进来,皆是身穿绫罗绸缎,人手一柄纸扇,一看就是有学问的人。 其中有个书生一左一右伴着两个佳人,巧笑倩兮,看着就是风尘女子。 这群书生一进酒楼,就点了一桌子好酒好菜,鸡鸭鱼肉都有,就连酒楼的老板都来贴身伺候,活像个哈巴狗。 崇祯郁闷的看着自个面前寒碜的菜蔬,不是说肉菜都卖完了吗?看来甭管什么年代,都有以衣取人的势力眼存在。 崇祯这身细棉布袍子在外面大街上看着高档,可是一进酒楼就平常了,因为这个年月能够下的起馆子的家境都不错。 酒楼里大部分人都穿着细棉袍子,少部分着绫罗绸缎。 这群书生一进酒楼,就吸引了大家都注意,而书生们毫不在意,一边吃一边高谈阔论。 听口语似乎是江浙地区的学子?如今朝廷开科取士,神京城里是士子云集,尤其以江浙及东南沿海地区的士子最多。 想想也正常,古代读书是一件极为奢侈的事情,穷人如何读的起?所以经济越是发达的地区,读书人就越多。 “哎!” 为首的一个书生叹了口气,“这京城可真寒碜,到处都是流民和穿的破破烂烂的穷鬼,还是我们江浙最富庶。” 居然是江浙地区的书生?酒楼里其他地方的书生无不自卑的低下了头,江浙地区乃是富庶锦绣之地,天然有一种优越感。 另一个书生夹了筷子肉菜喂了嘴里,艰难的咽了下去。 他抱怨道,“这里的菜肴也没什么特色,要不是为了功名谁愿意来呀!最近是越发思念秦淮河畔了,美酒佳肴,佳人绝世,让人沉醉。” 一听秦淮河畔…… 旁边几个衣着稍微差点的外地人似乎找到了话头,急忙上杆子的接住了话。 他们恭维道,“秦淮河畔?那可是全天下最令人向往的地方了,还有东林盛会,东林党人个个都是忠君爱国的大儒生,我等最是佩服,不知道各位可曾见过大儒生?” 为首的书生洋洋得意,却又故意做出一副矫情的谦虚派头,“不才,文坛领袖钱大人正是在下的老师。” 众人皆倒吸一口凉气。 看着这群书生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充满了艳羡、嫉妒和佩服,酒楼老板的腰杆子都弯的更低了。 第24章 崇祯的辩论 众人肃然起敬。 酒楼老板小心翼翼问道,“钱大人?可是有东林魁首之称的钱谦益,钱大人?” 钱谦益这家伙,崇祯老熟悉了,无论是穿越前还是穿越后,这都是他最恶心的一个人了,钱谦益干过最出名的两件事是。 第一,59岁,他娶了名妓柳如是。 第二,水太凉,头皮痒痒。 此人简直是将古代文人的无耻、虚伪、好色、沽名钓誉等发挥到了极致,堪称道德败类。 之前苏州抗税事件就有他的身影,只不过这家伙特别狡猾,并没有留下什么把柄和证据,就连崇祯都奈何不了他。 当然最主要的是,目前姓钱的名声太盛,如果真动了他,岂不是成全了他的美名声,让他名垂千古了? 呸~ 崇祯才不会干这种傻事呢! 必须的抓到他更大的把柄,至少让他像历史上那么臭名昭著,遗臭千古才行。 崇祯继续听着…… 为首的书生并不想搭理酒楼老板,傲然道,“天下间还有第二个钱大人能称文坛领袖吗?” 众人纷纷称赞,表示此生能够听一回东林大儒讲一讲天下事,则此生无憾了。 为首书生的同伴们笑道,“你们这次有福气了,这位孙兄师承钱大儒,经常聆听东林大儒的教诲,对于国事天下事了如指掌,就请孙兄给大伙讲一个吧?” 众人纷纷称是,都求着那姓孙的讲一个,就连忙碌的店小二都忍不住支起个耳朵偷听起来。 姓孙的家伙清了清嗓子,便高谈阔论起来,从五人抗税义举到苏州葛成杀税官,以及宦官专权误国,盐商慷慨救灾,等等等。 他口才本就了得,加上又有老师钱谦益的名声加持,糊弄的众人是一愣一愣的。 众人听的是如痴如醉。 酒楼老板听完叹了口气,“如今陛下居于深宫,被奸臣和权宦蒙蔽,居然要加商税?这可如何是好?咱老百姓虽然没有读过书,可是也知道太祖的律法是不能动的,否则天下大乱啊!” 崇祯差点气死了,他明文规定小酒楼、小饭馆等小本生意是不交税的,尼玛的你得了便宜还卖乖?呸! 姓孙的点了点头道,“陛下虽然英明神武,奈何奸人太多,我等读书人就要学古代的仁人志士,杀生成仁,抛却这一身的皮囊和功名,也要劝诫陛下亲贤臣,远小人。” “好!” “好好好!” 众人纷纷鼓掌,似乎都被这家伙的气节给折服了,只有崇祯和黑卫无动于衷,自然是引来了众人的白眼。 崇祯气的不行了,他冷哼一声,“何为贤臣?何为小人?你倒是给个标准啊?” 见有人敢质疑,姓孙的书生还没开口,店小二却看不过眼了,他对着崇祯翻了个大白眼。 店小二气愤道,“如今宦官增加商税,欺压百姓,据说还要让士人交田赋,这是置太祖的律法于不顾,自然是奸人,而东林党人仗义直言,不顾自身安危匡扶社稷,自然是贤臣。” 店小二对自己的表现非常满意,要是平日他肯定不敢这么说,得罪宦官那就是一个死字。 可是如今他似乎也被姓孙的一番话给感动了,变成了置生死于不顾的仁人义士。 众人纷纷叫好,“好,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店小二居然也有如此的见识,我大明国的百姓要是都这样?国家何愁不兴啊?” 齐楚燕赵等地的书生也跟着鼓起掌来,把这店小二高兴的呀,差点飘了起来 要知道读书人地位尊崇,能得到读书人的一句叫好,那可是够吹好久了的。 接着这帮读书人对着崇祯摇了摇头,“看兄台的穿着也算是个识字的,怎忒般不识大义?连店小二都不如,老百姓要是都像兄台这样,国家危矣。” 崇祯本来想一走了之,可是咽不下这口气,屌丝本色露了出来,尼玛~劳资今天非要驳的你们这帮垃圾读书人哑口无言。 崇祯演讲与口才走起,“你们东林党人反对收商税,请问……国家没有钱如何赈灾,如何安置饥民,你们这帮读书人天天逛妓院,吃美味,穿华服,可知道流民之苦? 如今天灾人祸四起,西北有大旱,辽东有后金,沿海有走私,国家救灾御敌难道要靠嘴巴去说?” 酒楼老板和店小二陷入了沉思,不过他们还是有点疑惑。 姓孙的鄙夷道,“我朝太祖有令,重农抑商,国家以农为主,不可与民争利,救灾御敌的钱粮自然是从田赋里出,这都不懂?” 众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崇祯无语,古代人都是傻子吗?东林党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崇祯冷哼一声,“天下的土地都快被兼并完了,还有毛线的田赋收入?你们东林党人不是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吗?可是你们占着大量的田地,却一厘银子不交,叫什么爱国?难不成你们的爱国是空谈? 看看当今陛下,将皇庄都解散了,就是为了抑制土地兼并,这才是真正的为国为民,上交国税,人人有责。” 上交国税,人人有责! 酒店老板和店小二回味着这句话,怎么感觉好有道理啊?比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更加的接地气。 “还有。” 崇祯鄙夷的看了眼这帮读书人,“你们在这里谈什么祖宗的律法,大义和道理说的响当当,可曾真正关心过老百姓?” 崇祯指了指外面的流民,门口来了好几波乞食的流民,却没有一个人注意过。 此时外面正站着一对母女,孩子饿的皮包骨头,腹部都隆了起来,她眼馋的看着酒楼里的菜肴。 崇祯将没有吃完的烙饼子递了过去,这对母女激动的接了过来,然后千恩万谢而去。 崇祯讥讽道,“看,老百姓饭都没有吃了,你们居然还帮着大商人偷税漏税?盐商一年赚的银子够几十万百姓吃饱饭,交点税怎么了?这些银子用来救济百姓,总比他们埋在地里强吧?” 酒楼老板和店小二陷入了沉思,他们突然觉得这个人说的非常有道理,老百姓饭都没有吃了,大商人却把大把的银子埋在了地里,确实无耻。 …… (有推荐票的就投个吧!这章理论比较多,需要仔细看哦!为了全勤,冲冲冲!) 第25章 洗脑神器,报纸! 崇祯说的口干舌燥。 不过那帮读书人真被他说的哑口无言了,一个个瞪着个大眼珠子狠狠看着崇祯。 懒得和他们耗了,崇祯丢下一块碎银子,“老板这是饭钱,不用找了。” 说完他扬长而去,倒是那姓孙的将崇祯的长相死死记住了,似乎还想以后报复他? 旁边一个读书人心领神会,对着带来的小厮耳语了几句,这个小厮点了点头,悄悄摸摸跟上了崇祯。 崇祯刚走了几步就发现被人跟踪了,不过他才懒得管,自然有东厂的番子们处理。 离开了朱雀大街,流民越发多了,京城位于北方地区,这些地方最容易闹旱灾了的,所以动不动就有大量流民涌入这里以求活命。 可惜这个时代大多数人都冷漠麻木,流民在这些人眼里就不是人,饿死也无所谓。 其实大部分流民都是自耕农或者佃农变的,不得不说自古以来农民都是最苦的。 尤其是明末,土地兼并严重,纵然丰年,收的粮食也才刚够填饱肚子而已,要是有一点点灾荒,就只有等死了。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看着可怜的流民们,崇祯的眼睛都湿润了,不对?朕明明拨了大笔银子给顺天府安民用,怎么会饿死这么多人? 崇祯回宫后便让厂卫调查,结果是垃圾文官们把钱贪污了,一百万两白银层层克扣下来,居然只有一万两了? 崇祯也不是那种容不得贪污的皇帝,可是尼玛的连流民救命的钱都贪污,良心都特么让狗吃了。 必须的抓一波腐败分子了。 …… 第二天,大朝会。 崇祯高坐于宝座之上接受群臣的跪拜,御史言官们万岁的口号喊的最响亮。 要不是知道这帮家伙背后是怎么骂他的,崇祯或许真被他们忠君爱国的口号给忽悠了。 其实崇祯早就想废了言官系统,不过就是一群大商人大地主的傀儡而已,留着干嘛? 崇祯看着满朝文武,威严道,“顺天府尹何在?出班!” 但见有个一脸正气的文官走了出来,他跪下道,“臣顺天府尹刘宗周参见陛下,陛下万岁!” 崇祯的声音,“刘爱卿,如今神京城内每日都有流民饿死,你可知罪?” 刘宗周楞了,暗忖:陛下是如何知道有流民饿死的?莫不是该死的宦官和锦衣卫告的密?这帮奸人真该死,不劝诫陛下修身养性,修私德,克己欲,一天到晚就知道告密,实在是国家的祸害。 想了想…… 刘宗周启禀道,“启禀陛下,如今灾荒四起,百姓流离失所,皆是因为人君私德不够,不足以感动天地,臣恳请陛下修私德,存仁义之心,则流民自消尔。” 看看人家刘宗周大清官多会说话啊,这流民饿死的原因,才不是俺们顺天府从上到下贪污造成的,而是你吖个皇帝不修私德。 卧槽! 崇祯只想骂娘,看看这就是大明朝的文官,要么天天勾心斗角,贪污腐败。要么崇尚空谈,迂腐不堪,崇祯知道这刘宗周还真是个清官,一不贪污,二不勾心斗角。 可是有时候清官比贪官更可恶,有些贪官虽然贪了,好歹还办点实事,可是这刘宗周则完全不干实事,还由着手下贪污。 “呵呵!” 崇祯不想和他在思想道德上费口舌,而是直接问道,“朕为了安抚神京周边的流民,特意拨下白银一百万两,刘卿,这些银子几成用在了流民身上,你可知道?” 刘宗周结结巴巴,“臣不知。” 崇祯大怒,“你天天在家修身养性,饱食终日的,只怕连京城有多少流民,米价多少钱一斤,而你的手下又贪墨了多少银子,都不知道吧?庸官。” 崇祯气的都用上了脏话,他嚯的站起身来,厉声喝道,“来人,着锦衣卫并东西二厂共同调查顺天府贪墨救灾银一案,给劳资将贪污的银子统统的吐出来,而这顺天府尹既然如此能言善辩,就当言官去吧!” 群臣目瞪狗呆,谁能告诉他们,他们的皇帝陛下到底怎么了?人君爆粗口,成何体统啊? …… 锦衣卫和两厂的办事效率就是高,很快就将脏银追了回来,并顺便处罚了一波贪污份子,然后又重新开设粥棚,安置流民。 这天清晨。 京里的流民都在传播一个好消息,朝廷发赈济粮了,只需要帮忙加固城墙,就能以自己的劳动力换口吃的。 这法子是崇祯想的,在现代社会经过多年的网络熏陶,他深深的明白人性的贪婪,如果不用这个方法的话,只怕大批普通百姓或者泼皮们就会冒充流民。 不过对于没有劳动力的老弱病残,尤其是失去家人的小孩子,崇祯设了个专门的难民营安置起来,免费供应大馒头和白米粥。 这天…… 饿了许久的流民们终于吃上了一口热乎的饭食,他们泪流满面,跪在地上高呼皇帝陛下万岁! 这是老百姓真正的心声。 只不过这些老百姓不会写字,也不懂的搞什么这社那社的,所以舆论依旧被东林党人牢牢控制着。 别的地方的老百姓还以为是宦官专权,蒙蔽了皇帝,才导致他们过的那么苦呢! 必须要想法子把舆论扳回来。 崇祯冥思苦想,用什么方法才行迅速打开民智,让朝廷的政策被底层的老百姓知道呢? 对了,报纸。 其实古代就有报纸了,古代的报纸叫邸报,只不过这种报纸一直都在小范围内流通。 崇祯想搞大的,只要报纸大范围流通,民众就会慢慢有自己的思想,而不会被东林党人轻易洗脑了。 想要报纸大范围流通,有三个制约。 第一,文化,这个时代的老百姓99.9%都是文盲,他们不认识字。 第二,银子,古代的墨水和纸张都非常昂贵,既然要大范围流通,肯定不能收钱。 第三,仿品,报纸这种东西用来洗脑的效果非常好,东林党人知道了未必不会复制,而且他们有钱有人,估计办的会比朝廷还好。 第26章 这事儿交给徐光启放心 说干就干,既然要发行报纸,那就要首先解决纸张的问题,这个好解决。 纸张啥的其实就是植物的纤维做的,什么棉、麻、丝、竹子、木头、不要的布头都能制造它。 甚至废旧的纸也能再次回收利用,就是品质会差点。 反正用来印报纸的纸张,也不要求多么的精致雪白,或者像宣纸一样搞108道工序,然后还传承千年不腐。 凑合着用就行了。 神京城外别的不多,就是木头多,伐树做纸最好不过了,至于工人更好办,如今天灾人祸的,到处都是找工作的人。 崇祯准备兴建几个大大的造纸厂,由他提供技术,然后雇佣一批流民生产,生产出来的纸张又能卖钱,又能印报纸,顺便还解决了大批流民的就业问题。 可谓是一举三得。 纸张好解决,就是墨水难办,古法制墨非常繁琐,极费人工,而且还产量少,要不怎么说读书是有钱人玩的? 光笔墨纸砚都不是穷人能消耗的起的。 什么炼烟、锤墨、描金、雕刻等等,差不多二十几道工序,当然雕刻和描金都是富贵人家玩的雅好,想大规模制墨这两个程序可以省了。 不过光炼烟和锤墨也很麻烦啊,要是有机器就好了。 最主要的是简化版本的墨,书写时候不大上色,还容易褪色。 不管了,反正报纸啥的也不准备长期保存,看了就丢。 至于印刷术,崇祯只知道现在有活字印刷,别的一窍不通,不过这种事情交给工部去办就行了 如今工部尚书是徐光启,此人可以说是明朝文官系统的一股清流,开眼看世界第一人,崇祯对他印象非常好。 发行报纸这事儿还是交给徐光启放心。 当然只徐光启一个人肯定不行,温体仁也得算上。 想好了后,崇祯就令王承恩宣徐光启和温体仁觐见。 他们来的时候,崇祯正在吃着冰酪,如今酷暑难耐,冰酪是最好的消暑佳品,宫里的冰酪还加了蜂蜜、葡萄干、水果丁等配料,吃起来是鲜甜可口,冰爽无比。 为了让崇祯更加冰爽,大殿里还摆满了大冰块,阵阵凉气袭来,别提多凉爽了。 徐光启最近忙着推广红薯和玉米,忙的是焦头烂额,不过当他听说了报纸的事儿后,立马来了兴趣。 “启禀陛下,臣觉得这个报纸甚好,可以开启民智,就是纸张墨汁太贵了,如果大规模生产,只怕朝廷负担不起。” 崇祯的声音,“银钱的事爱卿不用担心,朕即刻从内库里拨出一百万两白银交给你去打理,还有你看看这个。” 崇祯将现代改良的造纸法子交给了徐光启,徐光启规规矩矩接了过来,开始的时候他见只是造纸术还不以为然。 结果却越看越心惊。 徐光启的科学素养非常高,有些东西一点拨就明白了,他立马能够感觉到按照崇祯的法子造出的纸,虽然比不上宣纸的质量。 但是胜在能够大规模量产,纸张的质量也还看得过去,这就够了。 崇祯对徐光启道,“朕命你全权负责发行报纸事宜,兴建纸厂,招募工人,以及印刷。” 徐光启想了想,跪下道,“启禀陛下,报纸虽然能够开启民智,可是我大明百姓识字的并不多,就算弄出来了,谁看?” 崇祯淡淡一笑,“爱卿不必担心,朕有个想法,朝廷出钱粮招募一批识字的秀才专门负责念报纸,然后兴建读报馆,所有人都能来听。 读报馆里不仅可以听报纸,还要准备一些锻炼身体的器材,老百姓既可以听听报纸,也能锻炼身体,这样不仅增强了民智,还能增强老百姓的体质,卿觉得可好?” 徐光启大喜,唯有跪下山呼万岁,呃~就是为嘛觉得锻炼身体太不靠谱了?老百姓都饿的歪歪倒了,还能动? 温体仁小心翼翼道,“自古百姓最难训导,倘若他们智慧开启,岂不是增加了许多不安定的因素?万一这些升斗小民们生出了别样的心思可如何是好?” 崇祯明白,古代的统治者都喜欢搞愚民政策,老百姓懂的越少,越利于政局的稳定。 可是崇祯是从现代社会穿越来的,他的眼界比徐光启等人要开阔多了。 他深深知道愚民政策只会导致老百姓失去自己的判断力,反而更容易被有心人利用,比如最擅长舆论控制的东林党。 崇祯反问道,“温爱卿和东林党人打的交道最多,深知他们误国误民不是好东西,可是为什么老百姓提起东林党人都会竖起大拇指?” 崇祯越说越气,他狠狠一锤桌子,吓的温体仁和徐光启急忙又跪了下去。 崇祯气愤道,“空谈误国的酸儒被人推崇,真正实干兴邦的能臣反而受到污蔑,此皆因为民智未开,才最容易被利用啊!” 一句惊醒梦中人。 温体仁这么多年和东林党人打交道,没有谁比他更清楚这帮家伙的无耻和道貌岸然。 前段时间他不是把钱谦益这个垃圾排挤出了内阁吗?结果……天下的读书人都快把他骂死了。 就连家里的下人也暗中议论纷纷,看他就如同看个大奸臣一样,气煞人也。 想通了这点,温体仁心悦诚服一拜,“陛下圣明,万岁!” 崇祯爽朗一笑,开了个玩笑道,“你们老是说朕万岁万岁的,那朕岂不是千年的乌龟万年的大王八?” 温体仁和徐光启楞了,他两错愕的看着崇祯,王承恩差点一头栽倒在地,只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崇祯也觉得这个玩笑开大了,他可是皇帝啊,普天之下最尊贵的人,突然说出这种话来,臣子们能接受才怪? 崇祯尴尬一笑。 他接着拿出一张纸来,上面密密麻麻布满了小字,这个是他亲自写的报纸模板,完全按照现代报纸的格式来的。 分为国家大事,开心一笑,广告,小故事,智力游戏等不同内容。 崇祯对徐光启道,“这个就是我们即将发行的报纸的模板,你拿去细细研读。” 第27章 报纸显神威 徐光启恭敬接过那个报纸模板。 他心不在焉的打开看了看,结果一看就一发不可收拾了,简直是越看越好看。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国家大事一栏,专门对顺天府从上到下贪污受贿进行了严厉批评,以及工部尚书徐光启推广红薯和玉米,进行了褒奖。 接着是智力游戏。 两只狗赛跑,甲狗跑得快,乙狗跑得慢,跑到终点时,哪只狗出汗多? 徐光启冥思苦想,究竟是哪只狗出汗多?跑得快的那只狗吗? 再接着就是开心一笑了。 悬崖上,一只小老鼠挥舞着短短的前爪,它一次又一次跳下去努力的学习飞翔。 旁边母蝙蝠看着它摔的头破血流,忧心的说:它爹,要不告诉它,它不是咱亲生的? 徐光启楞了。 接着噗~的一下笑了出来,而且这一笑就止不住了,哈哈哈~徐光启笑的面红脖子粗。 王承恩厉声喝到,“徐尚书御前失仪该当何罪?” 徐光启突然反应过来,现在是在觐见皇帝陛下呢,怎么可以如此无礼?他急忙跪了下来,“陛下恕罪,臣一时没有忍住。” 崇祯淡淡一笑,“爱卿请起,朕不怪你。” 接着他又对温体仁说道,“温爱卿你也看一看,这个模板写的可还好?” 温体仁正纳闷呢! 这个报纸就那么好看?把个徐光启笑成这样?要知道徐光启平素可是个很稳重的大臣。 温体仁从徐光启手中接过报纸模板,噗~温体仁一个跟头栽倒在地,他笑的都快岔气了,温体仁努力控制住笑意,从地上爬了起来。 “温爱卿。” 崇祯的声音,“朕虽然将发行报纸的事情全权交给了徐爱卿,不过你身为内阁首辅,也应该大力支持,朕不仅要在神京发行报纸,更要将报纸推行到全国,诸位与朕共勉。” “臣遵旨!” …… 神京城的百姓们突然发现街头巷尾多了很多读报屋,据说读报屋里有一种新鲜玩意儿,叫大明报。 读报屋里还有秀才专门给老百姓念报纸,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是大明的百姓都能去听。 当然如果不想听报纸,也可以买一份报纸带回家,反正也不贵,才一文钱。 更有意思的是,读报屋里还有很多稀奇古怪的锻炼身体的东西,据说叫健身器材,可好玩了。 一时间读报屋风靡了整个神京,从普通老百姓到富商巨贾、官员、甚至风尘女子都以听报纸为荣,听完了报纸还能顺便锻炼锻炼身体。 一时间神京老百姓的幸福指数直线上升,要知道这年月大家都娱乐生活都非常匮乏,有钱人可以选择逛妓馆,下酒楼听说书。 穷人可就完全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了,每日里为了生计奔波,劳累了一天,能够听听报纸,谈谈国家大事,仿佛感觉日子都有了盼头。 当然也有不想和这些三教九流混一起的体面人,他们会买上一份报纸回家慢慢的细看。 读报屋的火爆直接导致了妓馆、酒楼、茶屋的生意都少了很多。 可是没人抱怨,如今大家突然发现日子好过了很多,除了有报纸听外,还出现了一种叫红薯和玉米的东西,比粮食便宜多了。 只需要花粮食一半的价钱就能买上一堆回家,晒干后存储起来可以当饭吃呢,又甜又香。 虽然吃多了胃不舒服,不过如今世道艰难,能够有东西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大家都很开心。 除了东林的官员和书生们。 他们突然发现自己似乎不能控制舆论了,以前甭管他们说什么老百姓都相信,现在……老百姓似乎比他们更有想法了。 这群穷巴子有什么资格妄议国事?如今皇帝不像皇帝,皇帝居然还在报纸上发表文章,署名就叫……朱由检。 老百姓不像老百姓,就连挑粪的,当佣人的,卖苦力的都动不动妄议国事,岂有此理。 最让人不能忍受的是,穷巴子们还天天谈论什么上交国税,人人有责,大商人和士人也必须交税。 呸! 商税30比1,矿税和盐业以及种茶叶等自太祖开始就不交税,这是祖宗的律法,岂能更改? 还有士人,天生就比人高贵,凭什么交税?要交税也是宗室先交,现在有那么多宗室,个个都占着上好的良田,饱食终日。 对,俺们就上书陛下,要交税必须从宗室开始,否则俺们不干。 其实东林党人的想法很简单,他们料定崇祯不会让宗室交税的,既然宗族都不交,他们更有理由抗税了。 …… 崇祯看着一个个奏折,都是要求废除宗族特权的,宗族也应该和老百姓一样,交税,纳粮。 “哈哈哈。” 崇祯都快笑晕了,“传朕口谕,让内阁速速拟旨,商议废除宗室特权一事。” 顿了顿,崇祯接着说道,“另外,给朕写一篇软文发到报纸上,将东林党人狠狠夸一夸,意思就是在他们不懈的努力下,朕终于批准了他们关于废除宗室特权一事。” “遵旨!” 旁边十几个御用文人纷纷领旨,然后抄起笔杆子刷刷刷就写了起来。 很快无数夸赞东林党的文章轰向了报纸,轰的东林党目瞪狗呆,轰的那几十万宗室暴跳如雷。 东林党人显然没有料到崇祯居然会搞出这一出,那可是他的宗室啊? 古人对于宗族都有一种特别的感情,甚至会觉得宗族是安身立命之本,一个人哪怕位极人臣,要是宗族不认可他,那也是非常悲哀的一件事。 东林党人想不明白。 其实他们哪里知道崇祯是穿越过来的,他对宗族根本就没什么概念,那帮子宗族几十万人,和他的血缘早就淡薄的不能再淡薄了。 凭什么养他们? 东林党人正在焦头烂额,朱明皇族的宗族不干了,他们纷纷将怒火对准了东林党人,有些激进的甚至还雇佣了杀手。 一时间剑拔弩张,东林党和宗室杠上了,双方狗咬狗,斗的不亦乐乎。 (手里有推荐票的帮忙投个啦!谢谢!) 第28章 遇刺 报纸发行的如火如荼。 东林党人和宗室也斗的不分上下,一时间许多东林党人和宗室都莫名其妙的暴毙了,双方誓要拼个你死我活,崇祯乐的坐山观虎斗。 其实崇祯除了厌恶东林党外,他对宗室也没什么好印象,宗族的标签就是,蛀虫、种马、白眼狼、猪。 明朝的宗族问题非常复杂。 这个制度起源于朱元璋。 这家伙一上台就给自己后代制定了高高的俸禄标准,而且他还规定皇族后代不用做任何工作,从生到死国家全包。 每个皇族成员自十岁起就有俸禄了,所以对于宗室而言,人口就是钱呐! 为了多生孩子,多领俸禄,明代中后期开始,皇族们展开了激烈的生孩子比赛。 尤其是各大藩王,将宠幸女人当成了毕生的事业,生了一群又一群。 到了明朝末年,居然有了六十万之多,这是什么概念?意味着国家大半的财富都要养这些闲人。 大量的土地都被宗室占了去,宗室就是最大的地主。 拥有如此财富的宗室又是怎么报答大明王朝的?明末崇祯筹集不出军费,这帮宗族却一毛不拔,叫苦叫穷。 结果国破之时,闯王从各大藩王府里收刮出了无数的金银珠宝,尤其是福王最富。 如今崇祯废除了宗室特权,朝廷的负担瞬间减轻,节省出来的大量钱粮又可以活多少流民啊? …… 这天崇祯正在午睡。 旁边就几个贴身宦官看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突然这几个贴身宦官鬼鬼祟祟交换了个眼神。 他们面目陡然变的狰狞,刷的拿出个什么东西?细看,居然是个绳套子。 这几个宦官将绳套子打了个活结,然后扑向了崇祯,活结往崇祯脖子上一套,然后使劲一拉。 呃~ 崇祯惊醒了,尼玛~那帮奸臣居然真敢弑君,崇祯只觉得眼冒金星,气血上涌,周围的声音越来越远。 要死了吗? 突然,一柄利器将绳结挑断了,是御前侍卫。千钧一发之际御前侍卫破门而入,先是挑断了绳结,然后三下五除二将这几个宦官制服了。 接着大量的侍卫涌入,将崇祯团团包围,虎视眈眈看着这几个宦官。 崇祯大怒,这几个宦官都是王承恩亲自挑选出来侍候他的,居然都是刺客? 要么王承恩是叛徒? 要么就是敌人的势力太大,将他的贴身宦官全部收买了? “皇爷哟!” 王承恩跌跌撞撞从外面闯了进来,“老奴死罪,老奴没有选好人,居然置皇爷于如此险地,老奴只求一死以恕罪。” 话音未落,他对着龙柱就撞了过去,却被御前侍卫一脚踢了出去,摔了个狗吃屎,王承恩大哭。 崇祯挥了挥手,让人将王承恩扶了起来,说真的他并不相信这事和王承恩有关系。 王承恩忠,这点毋庸置疑。 可是他能力也是真差啊,看来以后不能让他掌握宦官的人事大权,安心伺候他生活就行了。 “大胆逆贼。” 王承恩指着这几个宦官的鼻子大骂,“皇爷待你们不薄,你们却行如此大逆不道之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这几个宦官梗着脖子,大义凛然的啐了口,“昏君,你倒行逆施,居然敢废除祖宗的法律,天下藩王人人可杀你。” 说完一缕黑血从他们嘴里流了出来,然后头一歪,干脆利落的死了,居然是藩王干的? 王承恩气的牙痒痒的,他一把跪在了崇祯面前,“皇爷啊,您一定要重重处罚这些藩王啊,要削他们的藩,杀他们的头。” 崇祯整顿了下衣服,叹口气道,“虽然不知道这事是谁主事的,却绝对不是藩王们,王大伴你把曹化淳召回来吧!” 说完这话后,崇祯挥了手让众人退下了,他沉思苦想。 这次朝廷虽然废除了宗室的特权,但是并没有减藩王的俸禄啊,只不过要藩王交交田赋而已。 对于积累了无数财富的藩王而言,九牛一毛而已,交田赋虽然让他们肉疼,但是绝对不值得他们刺杀皇帝。 要知道明朝藩王没有军权,就算刺杀了皇帝,也是为他人做嫁衣而已,还白担一个弑君的大罪,也不会是普通宗室干的,他们没有那么大的能量。 看这风格,崇祯知道东林党人一定脱不开关系,要知道这帮垃圾可是有弑君的传统的。 看来东林党人已经准备彻底撕破脸了,既然如此,那就……灭了你们吧! …… 很快曹化淳就带领着曹家军入了宫,崇祯准备先清理一泼宫廷里的宦官和宫女们。 明朝宫里宦官特别多,据一个投靠了清朝的宦官说,明宫有太监四万人,这很是让康熙皇帝感叹了一番。 崇祯穿越过来后,发现并没有四万,要是真有四万,估计紫禁城都人山人海了,他还有地方站? 不过虽然没有四万,却也有一万了,宫里宦官多了,不仅要发大量的钱粮俸禄,安全隐患也非常多,必须的清理了出去。 这事就交给曹化淳办理,他心狠手辣,胆大心细,且对宫里熟悉。 很快曹化淳就拟定了方案。 只留下两千名宦官和宫女,剩下的全部遣返出宫,有家人的可以拿一笔遣散费安心回乡。 没有家人的,由朝廷在西郊拨一块土地,让他们自己种田,养鸡鸭鱼猪啥的,自给自足。 圣旨一下,大部分宦官和宫女都非常开心,毕竟他们都是穷人出身,做梦都想拥有一亩自己的田地,朝廷的安排非常优厚了。 反正他们留在宫里也没有什么前途,还天天被头领们欺负,不如出宫算了。 只有少部分宦官哭爹喊娘,这些人都混到了小头目了,平日里外快和孝敬都非常多,而且威风凛凛,现在让他们种田去,如何受的了? 这帮人煽动了很多人闹事,辛亏曹化淳雷霆手段,很快就镇压了下去。 傍晚时分,曹化淳就将人员名单整理了出来,然后按照名单一个个走出了紫禁城的大门。 第29章 神器压缩饼干 遣散了大量太监和宫女后。 宫里的开支一下子少了很多,节省出的钱粮除了可以支援西北饥民外,也可以改善剩下的太监宫女们的生活。 众所周知,明朝大量钱粮都集中在了东南地区,就是朝廷也穷的叮当响。 崇祯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内库都可以跑老鼠了,而且就连老鼠都瘦不拉几的。 何况普通的宦官和宫女了? 可以说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儿,却领着最差的俸禄,衣食菲薄,毫无尊严。 崇祯大笔一挥。 以后每个宦官宫女每季度都能领两套好料子的衣服,宫女还另外发头面首饰和香粉等物。 至于饮食? 隔三差五加肉加菜,其实两千宦官宫女一天宰两头猪就足够他们吃好喝好了。 可恨之前光禄寺一年用十万头牲畜,普通宦官和宫女一年到头却连个油荤子都不见。 如今撤了光禄寺,遣散了大批宦官宫女,剩余的宦官宫女莫不是衣着光鲜,打扮的体面堂皇。 在加上崇祯特意传授的现代形体训练和礼仪培训,令这些宦官和宫女的气质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如今整个紫禁城都透露出不一样的质感来,有那进宫的大臣直呼,这才是皇家气象,天威赫赫啊! 自此崇祯才知道钱的好处了,以前读历史书的时候,崇祯因为太节俭了,以至于穿着打着补丁的龙袍上朝。 却被东林众正们奚落,望之不似人君,这群垃圾东西们。 这天,王承恩喜滋滋过来禀报,“老奴算了算,撤销光禄寺,遣散多余的宦官和宫女后,内廷节省出了五十万两白银呢?都送到西北吗?” 崇祯想了想道,“五十万两不够,从朕的内库里再拨出五十万两白银,全部发往西北,令高时明和张国元押送。” 高时明和张国元也都是内廷的宦官,并无特别大的权势,平日也很低调。 但是就是这么两个低调的宦官在明亡时和方化正一起殉了国。 崇祯有时候真觉得文臣的气节还不如个太监,虽然太监也有许多投敌的,但是殉国的更多。 王承恩有点意外崇祯怎么会知道张国元的? 这家伙不过是个普通宦官而已,老实巴交的,既不得首领的喜欢又没有什么好差事。 上次遣散宦官宫女时候。 王承恩本来已经将他列入了遣散名单,皇爷不知道为什么又亲自把他名字给划掉了,如今更是将运银大任交给了他? 王承恩虽然疑惑,不过他不敢问。 只是恭敬启禀崇祯,“如今西北大旱,粮食欠收,只怕是粮贵银贱,我们运再多的银子也换不了多少粮食啊!不如直接去产粮区购买了粮食直接运过去?” 之前方化正运的那批粮就是用福王府抄没的家产到江南地区换的粮食。 不过这次崇祯不准备换粮了。 直接运白银就好,现在西北的局势越来越严峻,如果将白银换成粮食,一来一回不知道要耽搁多少时间。 而且粮食体积更大,需要更多的民役来运,路上消耗也大,只怕运到了西北,也被吃掉了大半。 崇祯拍了拍王承恩肩膀,淡淡一笑,“王大伴无需担忧,朕自有办法,你帮朕带个口谕,令高时明和张国元速来见朕。” …… 对了,崇祯想方化正现在正在西北救济饥民,这么长时间都没回来,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那是一座西北的小城郊外。 整个天空都是灰蒙蒙的,因为大旱,空气干燥,烟尘弥漫,路上的行人都是无精打采的。 方化正的施粥棚就设在一处空地上,七八个大棚日夜都在熬煮着米粥,可是依旧不够,粥棚被无数的难民围着。 而且远处起码还有十几股难民涌向了这里,如今大旱越来越严重,赤地千里,草木不存。 靠着方化正的粥棚根本维持不了多久,就算高时明和张国元赶到了也依旧检查不了多长时间。 然而最可怕的是粥棚不远处似乎有一股特别奇怪的流民?他们虽然也衣着破旧,可是脸上却并无菜色。 个别流民目光凶狠,额头青禁暴暴,袖子里似乎还藏有刀剑?一看就是刀口添血的凶煞之人。 方化正也郁闷啊! 这里的老百姓每日都要吃的,无数的难民蜂拥而至,可是他手里的粮食已经不够了,怎么办? 方正化意淫着:只希望皇帝陛下能够尽快再运一些粮食过来吧? 而被方正化惦记的崇祯在干嘛呢? 今天,王承恩带着高时明和张国元过来领旨了,但见王承恩身后跟着两个畏畏缩缩的身影。 此时高时明不过是个小宦官头目,张国元更只是个普通宦官,他们根本不知道皇爷为什么突然召见他们? 两人早就吓的路都走不动了。 王承恩带着两人跪下拜见崇祯,“奴婢参见陛下,陛下万岁!” 崇祯点了点头,“你们都起来吧,高时明、张国元,朕有一件要事交代你们去办。” 高时明和张国元心中惊涛骇浪,相互对视了一眼,满眼的惊疑。 崇祯站起身来,威严道,“高时明、张国元听旨,朕令你们携带白银一百万两,立刻赶赴西北安抚灾民,所有白银就地找当地富户买粮,如今国难当头,若有哄抬粮价的,杀无赦!” 高时明和张国元楞了楞,接着他们激动的跪在地上高呼万岁。 皇爷这是给他们建功立业的机会啊,虽然此去西北万水千山,也非常危险,可是倘若能够活着回来,这份功劳足够他们名垂千古了。 崇祯接着对王承恩道,“王大伴,你再去传曹化淳过来见朕,快点去。” 崇祯现在手头上有好东西,他急着给曹化淳,这玩意就是:压缩饼干! 第30章 粮草的重要性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 由此可见,粮草在行军打仗中的重要性,古代打仗的时候,甚至要用举国的力量,来运送粮草。 崇祯是从现代社会穿越来的,他知道在现代社会有一种东西叫,压缩饼干。 这玩意儿方便携带,能量又高,简直是行军打仗的神器,如果大明也能制出这玩意,那么明军的机动性将大大加强,虐起鞑子来岂不是简单的很? 这玩意应该这么造? 崇祯冥思苦想,对了各种高糖高盐高碳水化合物的东西,将它们晒干,磨粉,然后使劲的压啊压,就和压茶砖一样,压成一块硬邦邦的大砖头,可是砸死人的那种。 吃的时候,撬一块下来,然后一煮,就能煮一大锅了。 这玩意科技含量并不高,关键是要银子和人力,呃,这对刚刚抄了福王家的崇祯来说算是个事吗? 一声令下,很快便制造好了这种压缩饼干,闻着忒香,就是硬的能砸死人了。 这不压缩饼干刚一造出来,崇祯就要接见曹化淳了。 崇祯问曹化淳道,“你上次遣散宦官和宫女做的很好,那些人都安置妥当了吗?” 曹化淳恭敬回答,“启禀皇爷,都已经安排的妥妥当当了,有家人的每人发一百两银子归家,不愿意回去的,全部都安置在了西郊种地,自给自足。” 顿了顿…… 曹化淳接着说道,“而且老奴还给他们送去了红薯、玉米、麦粒等种子,还有鸡鸭鱼猪,现在这些人都感念皇爷您的恩德呢!” 崇祯很欣慰。 他笑了笑,“一切都是大伴你的功劳,朕现在另有一个任务交给你做,你可敢接?” 曹化淳匍匐在地,“老奴万死不辞,一切但听皇爷您的纷纷。” 崇祯将他扶了起来,严肃道,“这事儿还真是一件九死一生的差事呢!曹大伴,朕想让你领曹家军赴西北剿灭暴民。” “遵旨!”曹化淳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身为一个太监,他其实也有马革裹尸的梦想。 崇祯点了点头,他把曹化淳带到了偏殿,打开这些箱子,崇祯拿出一块压缩饼干递给了曹化淳,“大伴可知此为何物?” 曹化淳接过压缩饼干,左看右看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他觉得这东西邦邦硬,就像个砖头一样。 崇祯说道,“哈哈,就知道大伴不识此物,这东西叫压缩饼干,是行军打仗的好东西,一块压缩饼干可以喂饱十个壮汉,朕这里有十万块压缩饼干,大伴带上此物就能轻装上阵杀敌了。” 曹化淳眼睛珠子都瞪了出来。 他狐疑的掂了掂手里的压缩饼干,这压缩饼干虽然还挺实沉的,可是这么小巧的一块够十个壮汉吃? 崇祯知道他不相信,他拿过压缩饼干说道,“大伴随朕来,朕为你演示压缩饼干的吃法,这东西可不能吃错了,会死人的。” 崇祯信步走出大殿,曹大伴和王承恩并一些内侍宦官紧紧跟着崇祯,一群人浩浩荡荡开往了御膳房。 这个御膳房是崇祯新设立的,人员并不多,都是崇祯从各地请来的名厨子。 现在已经是快要到传晚膳的点了,一众厨师和帮工正在忙碌着,参鲍翅贝,猪羊鹿狍,鸡鸭鱼肉,以及各种时鲜菜蔬等码的整整齐齐,只待下锅了。 崇祯进来的时候,可把这些厨子们吓死了,呼啦一下子全跪下了,连头都不敢抬。 崇祯直接走到一个小灶前,令人将碳火点燃,铁锅煮上清水,不一会儿清水就咕咕冒泡了。 崇祯将带来的压缩饼干丢了进去,热水沸腾,压缩饼干上下翻滚,然后慢慢分解。 不一会儿,一块小小的压缩饼干居然煮了满满一大锅浓稠的食物出来,还香气扑鼻,令人食指大动。 曹化淳都惊呆了。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神奇的东西,接着就是狂喜,有了这些东西他就能轻装上阵,奔袭万里了。 崇祯指着这锅东西,“曹大伴你要记住压缩饼干必须要煮开了分食,或者一次用刀子刮一点点干吃。” 曹化淳激动的跪下,“老奴叩谢皇爷天恩,老奴定会率领曹家军奋勇杀敌,马革裹尸以报君恩。” “呸。” 崇祯一把拉起曹化淳,“别说什么马革裹尸了,朕要你好好活着,明白吗?” 曹化淳楞了,他突然发现皇爷变了,曹化淳泪流满面,“老奴听皇爷的,老奴一定会活着回来。” 崇祯沉声道,“还有,朕给你拨了五千匹良马,三千大明刀,另外还有一百杆火铳,你统统的带走。” 曹化淳惊呆了。 皇爷这次给的恩惠太大了,火铳啥的他见的多,并不稀罕。可是大明刀那可是真正的好东西啊,之前皇爷就赏了不少,现在居然又要给三千把。 还有五千马匹,这是准备让他发展骑兵啊!骑兵,那可是横扫战场的存在,有了这些东西曹化淳有信心将曹家军训练成大明国最精锐的骑兵。 如果崇祯知道他的想法,肯定会说他想多了,崇祯心目中的王牌骑兵应该是卢象升带领的。 …… 很快,东西都给曹化淳送去了,大明刀自不必说,得到了众将士们的阵阵惊叹。 曹化淳突然发现崇祯送来的火铳也非常了不得,比他之前见过的任何火铳都要好。 这些火铳色泽明亮,入手轻重刚好,最主要的是可以连续发五发子弹,还不炸膛。 要知道明朝的火铳因为文官系统的贪污,发给工匠们的制作费极低,以至于造的火铳动不动就给你来个大爆炸,所以众将士们都不大喜欢用这玩意儿。 曹化淳和众将士惊叹的看着这些巧夺天工的火铳,简直是爱不释手,心中更是对陛下充满了敬爱。 …… 很快,曹化淳的骑兵部队就先一步出发了,装备精良,衣着光鲜的骑兵浩浩荡荡开出了神京城,引的神京百姓惊叹连连。 高时明和张国元率领的安抚部队随后也出了城,他们带着大批的白银骡马牛慢腾腾的出了城。 第31章 卢象升面见崇祯皇帝 崇祯站在高高的城墙上。 他看着大批部队浩浩荡荡出了神京城,皇城巍峨,众生熙熙攘攘,无数的生灵百姓在这座城墙内生活着。 各种叫卖的声音传来,霞满天际,炊烟袅袅,有那稚童在街旁小道嬉戏玩耍,还有卖货郎走街串巷辛苦推销着自己的货物,身着粗布麻衣的升斗小民为了一针一线斤斤计较。 崇祯悠悠叹息一声。 他居高临下,看着这烟火红尘的人间,曾经的他只不过是个沉迷于网络游戏和某点小白文的废材屌丝青年而已。 游戏里的江湖厮杀,意淫世界中的爱恨情仇便是他全部的生活寄托了。 玩游戏的时候,只要拼命的充钱,便能封侯拜王,小白文里的主角们只要王霸之气一开,天下莫不臣服。 可是等他真正来到了明朝后,才发现,身为一国之君王,是何等的责任重大。 天下兴亡,众生生死。 千头万绪,错综繁杂的人事政治都统统压在了他一人肩上,懵懂无知的百姓依旧在努力的生活着,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十几年后的明朝将迎来怎样凄凉的结局。 因为天灾人祸,因为小冰河时代的肆虐,粮食欠收,无数饥饿的农民攻破了神京城,赫赫几代的帝王之都,沦落成了人间鬼蜮。 接着异族的铁骑越过山海关,踏破中原的山河,山河破碎,国家灭亡。 前世每每读这一段历史的时候,崇祯都是恨意滔天,恨不得拱进历史书里,将那卖国的奸臣权将统统撕个粉碎。 “王大伴。” 崇祯缓缓转身,决然走向紫禁城,“传朕口谕,宣户部主事卢象升过来见朕,另外让锦衣卫快马加鞭,宣洪承畴速速进京见驾。” “遵旨。” 王承恩虽然疑惑崇祯怎么会知道户部有个主事叫卢象升?不过他并没有问,而是差人去宣了。 崇祯回到乾清宫的时候,已是傍晚,宫门即将上锁,所有外臣都要清出紫禁城,而卢象升依旧站在乾清宫大殿外的汉白玉台阶上等候着。 卢象升不明白,陛下为什么会突然召见他?而且宫门都要上锁了,宦官也没让他走的意思。 莫不是有大祸临头? …… 崇祯坐在御座上,小宦官泡了壶上等的茉莉熏花茶上来,崇祯令换了壶熟普洱。 来到明朝后崇祯就养成了喝茶的习惯,一般白天喝绿茶,口感鲜香,明朝的绿茶质量非常好,由福州贡茶园进献上来的。 晚上喝茉莉熏花茶,口齿留香,喝完茉莉花茶之后,皇后、田妃和袁妃都喜欢。 不过今天崇祯准备和卢象升熬夜商议大明国是军防问题,以及天雄军的建制,熬夜是必须的了, 熬夜的时候来壶熟普洱,提神又养胃,别提多舒服了。 很快小宦官就将普洱茶泡来了,茶香四溢,略苦回甘,一看就是上等的普洱茶。 崇祯上辈子时候最爱熬夜打游戏了的,不过那时候他只是个屌丝,哪有钱买普洱喝啊? 只得用什么速溶咖啡、槟榔啥的垃圾食品提神,结果年纪轻轻就把胃搞坏了。 现在虽然这副身体杠杠的,吃嘛嘛香,不过崇祯已经养成了爱惜肠胃的好习惯。 喝了一口普洱茶汤,崇祯慢条斯理道,“王大伴宣卢象升觐见吧!” 王承恩领旨而去,很快一个白面书生就走了进来,他头也不敢抬,诚惶诚恐的跪在了地上,“臣户部主事卢象升参见陛下,陛下万岁!” 崇祯淡淡道,“卢爱卿平身吧,王大伴给卢主事搬把椅子过来。” 卢象升和王承恩皆是目瞪口呆 卢象升突然发现眼前的皇帝陛下很眼熟,细看,居然是上次遇到的失心疯。 这一惊吓非同小可,卢象升差点晕死了过去,他现在是满心悔恨,会不会是当初自个的妹子卢娇娇得罪了皇帝陛下? 现在陛下来找他秋后算账来了?这么一想,卢象升的冷汗刷的流了下来,他都不敢站起来了。 王承恩也有点受惊,这卢象升只不过是个小小主事而已,无权无势的,皇爷居然召见他已经够让人不可思议的了,现在居然还赐座? 这是何等的恩惠啊? 王承恩对着两个小宦官使了个眼色,很快一把紫檀雕花镂空椅就搬了过来,轻轻放在了卢象升屁股后面。 崇祯正色道,“卢爱卿你快起来吧?难不成还想要王承恩来抚你?” 妈呀! 卢象升岂敢让王承恩扶他?当下他急忙爬了起来,眼观鼻,鼻观心,努力装出一副淡定的样子。 可惜额头上的冷汗出卖了他。 不待崇祯说话,王承恩转过头沉声道,“卢主事,皇爷赐座你为何还站着,莫不是想抗旨不成?” 闻听此言,卢象升吓的一屁股坐在了紫檀椅子上,一动也不敢动。 崇祯有点好笑。 这卢象升在历史的记载里可是一员大将呢,他力大无穷,身先士卒,有勇有谋。 崇祯二年,皇太极率大军避开了宁锦防线,借道蒙国,从喜峰口突入关内。卢象升迅速招募了一万兵马,进京协助防卫,自此崭露头角。 崇祯三年,卢象升任右参政兼副使,他出神京整顿了大名、广平、顺德三府的兵员,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天雄军正式成立。 崇祯四年,天雄军杀的山西、陕西等地贼军抱头鼠窜,溃不成军。 崇祯六年,山西贼兵涌入京师郊区,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又是卢象升打退了他们的进攻,自此名扬天下。 卢象升在战场上,是身先士卒,跟贼兵格斗时,勇武无比,挥起一把大刀,颇有关云长之风。 因为他打仗太狠了,加上战无不胜,贼军落到他手里就没有不落花流水的,所以人送外号,卢阎王。 可是就是这么个后世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卢阎王,此时居然吓的脸色苍白,冷汗淋淋的? 简直是太反差了。 崇祯淡淡一笑,“卢爱卿不必紧张,朕不是那小心眼的人,令妹之事也是不知者不罪。” 第32章 升卢象升的官 崇祯这不说还好。 他一说卢象升更是吓的话都说不出来了,陛下居然还记得他? 她妹子卢娇娇可是对陛下大不敬过,虽然陛下口头上说不要紧,但是大不敬可是大罪啊! 要是被言官们知道了,非参的他丢官杀头不可。而且天地君亲师,君可是仅次于天的存在,对皇帝不敬,就算侥幸逃过了言官的口水沫子,上天也是会降报应的。 崇祯看着卢象升,道,“卢爱卿可知朕此次找你来所谓何事?” 卢象升紧张的声音传来,他老老实实回答,“小臣惶恐,天威难测,小臣怎敢妄自揣测圣意?小臣不知道陛下找小臣有什么事。” 崇祯站起身来,威严道,“卢象升听旨,朕命令你组建新军,拱卫神京。” 如今温体仁为内阁首辅,东林众正被赶了大半,除了言官依旧被他们把持外,他们在朝廷的势力并不大。 所以现在崇祯也是吐气扬眉,再也不像以前那样下个圣旨还要走n多程序,受尽鸟气。 今天他就直接把卢象升给升官了,而且还是很大的官职,督师川、陕、湖广等七省军务,可以算是地方上最牛逼的官了。 卢象升目瞪狗呆。 他错愕的看着崇祯话都说不出来了,虽然历史上他确实曾经担任过这些官职,但是现在卢象升只不过是个小小的户部主事而已,混吃等死的小官。 崇祯一下子给他升那么高的官,这不是惊喜,这是惊吓啊! 打个比方,现代社会的一个公司的小科长,突然说让他当将军主帅,这是什么感觉? 卢象升虽然自小熟读孙子兵法等兵书,臂力也过人,可是他毕竟是文官出身,就连卢象升自己都没有想过要走武将的路。 可见英雄并不是天生的,而是时势造就,有时候不走到那一步,谁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大的潜力。 这边卢象升诺诺不敢答应,那边王承恩直接一跟头栽倒在地,他心中哀嚎,皇爷啊,莫不是又犯病了? 记得前段时间皇爷就突然傻了,他可是炖了好多补脑的东西,皇爷才又正常了,现在皇爷难道又出问题了?天佑大明,皇爷万万不能出事啊! 崇祯见卢象升这副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他重重一拍桌子,厉声喝道,“卢象升,如今天灾四起,贼兵肆虐,各地的流民暴动层出不穷,而边境又有建虏,难道你卢象升不想建功立业,杀敌报国?一辈子就当个文官唯唯诺诺的饱食终日。” 崇祯这话说的很重,卢象升似乎觉得自己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被激活了,杀敌报国,马革裹尸,这是何等的英雄豪迈? 男儿又何惧一战? 可是? 为什么卢象升总觉得怪怪的,他一个户部主事,芝麻文官,陛下居然给他这么大的军权,太不合常理了。 莫不是,陛下真的是个失心疯?这个念头刚升起,卢象升自己都吓了一跳,他居然腹诽陛下了?举头三尺有神明,神明知道了都不会饶恕自己的。 卢象升艰难的吞了口唾沫,跪下道,“臣卢象升遵旨,臣必定不负陛下所托,忠心报国,马革裹尸。” 又是马革裹尸? 前有曹化淳,后有卢象升,怎么都喜欢说这种不吉利的话? 崇祯不悦的声音响起,“朕授予你大任,可不是希望你马革裹尸来的,朕希望你能够精忠报国,打好仗,打胜仗,建立不世之功业,名垂千古。” 崇祯这话说的卢象升热血沸腾,他突然觉得自己更喜欢当武将了,当下他恨不得一跃而起,冲出紫禁城就找陛下说的贼兵决一死战去。 卢象升现在是热心沸腾,气血上涌,王承恩那边却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觉得皇爷今天怎么尽是胡言乱语? 边境有建虏,这个王承恩是知道,可是……怎么就贼兵肆虐,横扫天下了呢? 这几年也就只有小股的民变出现过,都被很快镇压了啊。 可是这段时间皇爷说过的话统统都应验了,难不成这天下真的要乱了? 王承恩一直都知道厂卫的密探很厉害的,所以他对崇祯的话还是非常相信的,当下他就紧张起来了。 崇祯说的都有点口干舌燥了,他端起普洱喝了口,润了润嗓子。 然后继续说道,“卢卿,你明日就上任去,给朕挑选最壮的兵卒,组建一支强大的军队,这支军队将是我大明朝的王牌骑兵,当然也要招募一些步兵,骑兵和步兵结合起来才是真正的战无不胜。” 骑兵手执大明刀,步兵人手一把火铳,崇祯相信这么武装起来的天雄军将比历史上的天雄军更加厉害百倍。 “遵旨!”卢象升眼神坚毅,热血沸腾。 崇祯抄起御桌上的狼毫,刷刷刷就在上好的宣纸上写下了三个苍劲有力的大字。 天雄军! 崇祯将宣纸递给卢象升,“卢卿,以后你组建的新军就以天雄军命名,寓意天朝上国,雄兵百万。” 天雄军? 崇祯这三个字一出口,卢象升如遭雷击,他记得他小时候也曾有过将军的梦想,天雄军这三个字曾无数次出现在他儿时的幻想世界里。 陛下怎么知道? 难道只是巧合,还在……陛下乃真龙天子,天降大运,我与陛下君臣风云际会,注定是要匡扶天下,平定四海的,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对,就是这样。 卢象升自己脑补了个原因出来,这么一想,一切都合理了。 卢象升郑重其事的捧着宣纸,庄严跪下,“臣卢象升,谢主隆恩,陛下德被天下,万岁!” 是夜,崇祯和卢象升就天雄军的问题探讨了许久,这卢象升果真非常有军事才干。 他从军队的人员选择,到武器装备,后勤补给,对战执法队,以及军纪等方方面面都有独到见解。 第33章 不靠谱的关宁铁骑 而卢象升也对崇祯皇帝惊叹不已,原本他以为崇祯皇帝居九五至尊,身份尊贵无比,应该不懂兵,更加不懂的民间疾苦。 结果这位皇帝讲起兵法来头头是道,许多观点更是闻所未闻,不过却非常有道理。 这个皇帝不简单啊! 其实他哪里知道,他眼前的崇祯皇帝早就换了芯子了,一个对历史了如指掌的人,想忽悠个人还不简单? “卢爱卿!” 崇祯指着大明地图说道,“这里是大名,这里是广平,以后你就在这些地方招募兵卒,最好能招募一些亲戚、朋友、兄弟、父子等关系的兵卒。” 卢象升陷入了深思。 不过片刻,他眼睛骤然一亮,陛下此招甚妙,所谓上阵父子兵,这种以亲情为纽带的关系兵的战斗力可以说是最强大的,往往一人战死,愤怒一群。 崇祯接着说道,“钱粮无需担忧,明日朕就从内库里拨出一百万两白银让爱卿带走,记住,不要替朕节省银子,一定要让将士们吃饱穿好。” 卢象升点了点头。 皇帝不差饿兵,倘若让兵卒们吃不饱肚子,他们管你是皇帝还是天王老子的,迟早不是反就是逃。 天空微白。 崇祯与卢象升秉烛夜谈,君臣相谈甚欢都有一种相见恨晚之感,卢象升对崇祯皇帝自此更是忠心耿耿。 快要到大朝会时间了。 崇祯都来不及休息,就在宫女的服侍下换上了朝服,不得不说这明代的朝服就是好看。 上衣下裳,十二章纹。 颜色也不是明晃晃的土豪暴发户黄,而是赤中带黄,内敛低调,简直是说不出的仪态端庄,气度宏美。 崇祯非常满意。 卢象升刚准备退下,崇祯突然对他说道,“爱卿此去数月,令妹无人照顾甚是可怜,不如朕就把他接到皇宫里来,让皇后帮忙照应。” 卢象升楞了。 接着他感动的无以复加,多好的皇帝陛下啊,知道他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妹子了,陛下居然主动帮她照顾妹子? 如此殊荣,如此恩德。 卢象升必当以死相报,他哽咽着再次匍匐在地,山呼,“万岁!万岁!万万岁!” …… 昨晚崇祯下的圣旨,第二天就被大臣们知道了,温体仁等内阁大臣虽然觉得荒唐,但是并没有反对。 奇怪的是那几个硬骨头的东林言官也没吭声,非常不符合他们的风格。 如今东林党在朝廷的势力非常微弱,但是并不是说他们没有势力了,地方上,军队里,到处都是东林党人,或者他们的党羽。 崇祯估计这帮人在谋划更大的反扑,不过他并不在意,如今宫里的宦官宫女们清理了很多,人员一下子简单了起来。 崇祯贴身有黑卫守护,紫禁城有曹化淳的手下将领负责,东林党人再想搞暗杀就不容易了。 除非……他们发动政变。 崇祯并不认为这帮人干不出来,地方上许多大官其实就是他们控制的。 就算不是他们控制的,也和他们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比如关宁铁骑就和东林党同气连枝。 如果东林党人造反,这支明朝最强悍的铁骑绝对会坐山观虎斗,看谁赢就跟谁。 崇祯虽然派了孙承宗去辖制关宁铁骑,但是他未必能够真正控制这支军队。 这就要从关宁铁骑的人员构成和起源说起了,关宁军的人员构成非常复杂,既有明国的人,也有蒙国人,甚至还有一部分投降的后金人。 关宁铁骑前身为辽东铁骑,其实就是辽东守将的私家兵,和朝廷没有半毛钱关系。 这样一支桀骜不驯的军队,在明朝有钱,每年七八百万两银子砸向他们的时候,他们是忠心的。 可是这个忠心也是打了折扣的,比如在松锦决战中,关宁铁骑的代表人物,祖大寿退到内城,就像个缩头乌龟一样。 崇贞率领明朝最后的精锐力量全力一击,洪承畴率领十万明军解了锦州之围,形势一片大好。 可是关键时刻,又是关宁铁骑的另一个代表人物,吴三桂带领他的吴家军率先逃跑了,使战场形势直转急下,酿成了明军最大的惨败,导致洪承畴被俘。 如果光这个不能说明关宁铁骑心不在明朝,还有很多事例呢! 比如,他们在防守战中非常靠谱,经常杀的后金溃不成军。 可在在进攻战中,这支铁骑的表现就很糟糕了,崇祯二年,关宁军面对破关而入的后金军队,只是尾随,并不拦截,后来祖大寿更是逃跑了。 还有什么冲冠一怒为红颜。 崇祯更觉得是扯淡,吴三桂这人本就好色成性,曾经花了大量白银到江南购买了一批歌舞姬妾回来,据说每个姬妾的服饰训练等费用就是十万两。 自然这些银子都是贪污的朝廷军饷,辽东守将比朝廷还富,这是众所周知的。 陈圆圆不过就是他众多女人中的一个而已。这么一个好色的枭雄对陈圆圆又有几分感情? 真有感情为什么不接到辽东去,日夜厮守?还让她住在京里的老宅子? 说白了,借口而已。 为他当汉奸找个借口罢了。 言归正传,既然大朝会上无人反对,卢象升很快就上任去了,天雄军即将出世。 有了天雄军,再加上白杆军,曹家军,以此来构成他所掌控的嫡系军,军权在手,天下我有。 到时候依靠最强大的军事力量,大收东南地区的商税,盐税,一个不漏。 如果东林党人当缩头乌龟,就放一边以后慢慢对付,如果他们敢举起反旗,那就……杀无赦! 说起商税和田赋,崇祯也头疼,别看这段时间他又是派税官,又是抄家,很是发了一笔大财。 但是明朝那么大,今年他依靠两厂一卫搞到了钱,明年呢? 还有全国那么多的地方,地方官阳奉阴违,士绅商人掌控地方政务,崇祯总不能每年都派魏忠贤等狗腿去收税抄家吧? 崇祯算了算自己手头的银子,发现居然所剩不多了? 第34章 马桶监太监,魏忠贤 这段时间又是训练军队,又是西北赈灾,又是发行报纸,这银子啊,跟海水似的淌啊淌的。 内库的老鼠又瘦了一圈了。 崇祯本想着从国库里搞点银子来花花,不过一想到国库的银子还得给大明朝的官员们发工资,以及维持政府的正常运转,哎,算球! 虽然崇祯废除了宗室禄米制度,为国库节省了大笔的开支,不过后来他又给全国上下的官员加了几倍的工资,钱依旧不够啊! 说起来明朝的官员也够可怜,朱元璋给他们制定了历朝最低的工资标准,也就刚好够几口之家吃饱肚子。 你想想,堂堂国家官员就那么点俸禄,他能不贪污吗?这贪污之风只要开了个小豁口,可不就愈演愈烈? 朱元璋也是天真,以为用严刑峻法就能止住贪污腐败,大错特错。 人的贪欲是无止境的,而贪腐之人又最擅长拉帮结派,到时候从上到下都贪污了,你咋抓? 你根本就发现不了贪污。 所以为了建立一个清廉的政府机构,必须要给官员高俸禄,至少能维持他们稍微体面点的生活。 以前崇祯只不过是个屌丝,一万块钱在他眼里都非常多,够捣鼓个小极品号出来呢! 现在当了皇帝才发现,几百万两的白银也不够花了,真是小有小的难处,大有大的难处。 正在崇祯愁银子的时候。 魏忠贤和田尔耕回来了。 崇祯在御花园接见了他们,御花园八角凉亭中,崇祯身穿一件刻丝织锦常服,腰上挂着和田美玉,一派翩翩公子模样。 御前侍卫站里两旁,肃穆冷峻;宫女如花,一水儿的优雅美丽;侍候的小宦官腰杆挺的笔直,眼观鼻,鼻观心,说不出的皇家气派。 魏忠贤和田尔耕带着大批的白银和珠宝进了宫,他们无不惊奇的发现紫禁城有了新气象。 首先是宦官宫女变少了,服饰鞋袜变好了,气色也红润了。 最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的气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气质这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这些宦官宫女长相还是那个长相,却莫名其妙好看了很多?奇怪? 很快小宦官就将他们领到了崇祯处,魏忠贤和田尔耕急忙跪在了尘埃里,行着臣子礼节。 崇祯淡淡看了他们一眼,不紧不慢说道,“两位此去苏州辛苦了,待会朕给你们加官升职。” 魏忠贤和田尔耕大喜。 魏忠贤谄媚道,“老奴能为皇爷办事,甘之如饴,并不辛苦,此去苏州虽然千难万险,抗税的那帮刁民也都非常凶悍,不过老奴幸不辱使命。” 田尔耕的声音传来,“启禀皇爷,我们按照您的名单将抗税份子全部抓获,其中首恶一律抄家,得到了白银一百万两并无数的金银器皿,珠宝首饰。” 魏忠贤接着启禀道,“除了崔呈秀受了点小伤外,大伙都安然无恙,这一切都是陛下您的天威浩荡,庇佑我们的啊!” 崇祯问道,“崔呈秀呢?” 魏忠贤急忙回答,“启禀陛下,崔呈秀购买了大量的粮食骡马,因为路途遥远,粮食又重,所以走的慢些,老奴带的银子珠宝没有粮食重,故轻车快马,先他一步赶到了神京。” 接着大批的力士搬来了许多大木头箱子,每个箱子都封的严严实实的,也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东西? 力士们将箱子放下,就老老实实跪在了一旁,头也不敢抬,他们的地位太过于卑微,并不能御前参拜。 魏忠贤献宝似的将大木头箱子打开了,但见银光闪闪,珠光宝气,一箱箱的雪花细纹银,一箱箱的珠宝首饰。 王承恩都惊呆了。 虽然王承恩跟着崇祯这么多年,也算见过大世面的了,可是他依旧惊呆了。 他倒不是因为银子太多,珠宝贵重而惊讶,当了这么多年的崇祯贴身宦官,多贵重的珠宝没有见过? 他惊讶的是:这些东西只是来自苏州几个小小商户而已。 崇祯淡淡看了眼,白银一百万两,并一些金银器皿和珠宝首饰,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珠宝首饰也就一些普通货色而已,金钗银簪珠花啥的,珠花上的珍珠也只是中等货色而已。 大量的普通杂宝装满了大木箱子,看着虽然金光闪闪,不过不值几个钱。 不过王承恩还是气愤不已,小小商户都能有这么多财富,那些顶级盐商,矿主,该有多富?只怕比福王都富了。 怪不得皇爷总说要加商税,他以前还觉得皇爷过了,结果现在一看,皇爷也太仁慈了,就应该狠狠加个几十倍才行。 崇祯看着这些东西不置可否,他喝了口绿茶,点点头,“魏公和田指挥使有功,朕心甚慰。” 魏忠贤和田尔耕的脸都快笑花了。 崇祯顿了顿接着说道,“朕前些日子在宫里新设立了个马桶监,魏公你就出任马桶监太监吧,鉴于目前宫里人员紧张,田指挥使就从旁协助魏公打理马桶监。” 啊? 魏忠贤和田尔耕目瞪狗呆。 崇祯站起身来,淡淡说道,“你们俩即刻上任,还有朕最近很忙,你们有什么话三天后来找朕说。” 话音未落,崇祯就在侍卫宦官宫女的护送下走远了,几个小宦官走了过来,请魏忠贤和田尔耕到马桶监上任。 “陛下!” 魏忠贤哭的声嘶力竭,“老奴有话对陛下您说,还请陛下听老奴解释啊!陛下~” …… 魏忠贤带回来的一百万两白银被崇祯充在了内库里备用。 而崔呈秀运送的大批粮食骡马则被崇祯派人传旨,直接送到西北救灾,不必入京。 …… 古道荒草,无数的民役赶着骡马,挑着粮食,缓缓向着西北方向前进。 烟尘滚滚,古道延伸到无尽的远方,那里就是一口无底的洞,需要海量的银子去填。 第35章 发现李自成 这里是西北一处破败的院落里,青砖黛瓦,高墙深院,看着很是不凡,却不知道什么原因居然荒废了?任凭杂草丛生,无人打扫。 院子里或蹲或坐着一群人,衣着倒也光鲜,就是不大合身,估摸着是抢来的。 院子外面也有一群人,皆是手执武器,目光凶悍,一看就不是善茬。 这帮人正在烤牛肉呢,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抢来的黄牛,此时正被架在篝火上烤的肥油直冒,正中有个极为高大壮实的汉子,他就是高迎祥。 “高首领。” 一个浓眉大眼的汉子切了几块最好的牛后腿肉走进了破院子里,“牛肉熟了大哥您先吃。” 高迎祥并没有接过牛肉,而是问道,“兄弟们都分到了牛肉吗?我等虽为首领,但是也要与兄弟们同甘共苦,这样才能得民心。” 浓眉大眼的汉子点了点头,“兄弟们都分到了吃的,高首领您就吃吧!” 高迎祥这才接过牛肉大嚼特嚼起来,他旁边的几个贼人也接过了牛肉,跟着一起吃的满嘴流油。 众贼兵边吃边聊天,“没想到牛肉这么好吃?俺们土里刨食这么多年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香,太特么香了。 等俺们在聚一波人马,把县城攻打下来,然后把城里所有好吃的统统的抢了吃,鸡鸭鱼肉,还有馒头大米饭。” 高迎祥哈哈大笑,“瞧你们这帮没有见识的土冒,区区牛肉就让你们满足了?我们聚义起事难道就是为了抢吃的?咱们应该有更大的志向才行。” 众贼兵陷入沉思。 “大哥说的对,俺们不能光抢吃的,俺们还要抢大妹子,听说县城里的大妹子嫩生生的,俺要抢两个大妹子当老婆,嘿嘿嘿!” “俺更喜欢俏寡妇,俺要把县城里所有的俏寡妇都抢了,哈哈哈!” 高迎祥嘴角一阵抽搐,他对这帮没出息的家伙都无语了,“黄娃子,你说说。” 刚刚那个浓眉大眼的汉子摸了摸脑袋,“我……我新来的,一切都听大哥们的。” 高迎祥直直盯着这个叫黄娃子的大汉,“他们都是一群泥腿子粗人,懂什么?我看你是个有见识的汉子才问的你,说吧!” 黄娃子沉思片刻,然后深吸一口气,“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等既然举起了义旗,那就要轰轰烈烈,逐鹿中原,谋取天下。” 谋取天下? 众贼兵错愕的看着黄娃子,这家伙好大口气,天下那是皇帝的,俺们怎么可以反皇帝?这是会遭天谴的。 “哈哈哈。” 高迎祥仰天大笑,“黄娃子果真见识非凡,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说的好,我高迎祥就不相信我们天生就是贱种,本朝太祖皇帝亦起于草莽,我等为何不可?” “传我命令!” 高迎祥陡然止住笑声,厉声喝到,“大家吃饱喝足,连夜起营,咱们先把前方的县城打下来,抢一票大的,然后将人马拉起来,逐鹿中原,共谋天下。” “好!” “好好好!” 众贼兵高呼狂喊,只有黄娃子一人静静看着远方,并不说话。 高迎祥问道,“黄娃子你是不是还有什么话说?” 黄娃子点了点头,“高首领,我们现在的力量还太小,就算打下县城也不能增加多少实力,还容易成为朝廷的眼中钉,朝廷极有可能派大军剿灭我们。” 这些贼兵急了,纷纷叫嚷道,“黄娃子你话说的好听,可是兄弟们都快饿死了,现在到处闹灾荒,村村无人烟,田里连颗谷粒子都没,山里连个野兔子也绝种了,好不容易抢来了一头黄牛够吃多久?” “对呀,不去打县城难道俺们都等着饿死?那帮有钱老爷们把粮食都转移到了县城里,他们吃香喝辣,俺们难道就活该饿死?” 众贼兵愤愤不平。 黄娃子等他们发泄完了怒火,才缓缓开口,“诸位大哥不要着急,我并不是说不打县城,我的意思是打下县城后,我们不能停留,而是应该马上携带粮食财物投靠一个大势力,然后徐徐图之。 如今四方豪强并起,我们的力量还太小,极容易被朝廷围剿或者被别的豪强吞并灭杀,我听说王自用乃一方英杰,势力也大,不如我们就先投靠他,然后借他之势,慢慢发展,进而逐鹿中原,共谋天下。” 高迎祥低头想了很久。 良久他终于抬起头来,赞赏道,“黄娃子深得我心,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这股义军的副将,黄娃子这名字俗气,以后你就叫李自成吧!” …… 第36章 皇庄居然还没废? 陕西李自成已经出山了,而崇祯这边却还没做好准备,确切的说:他银子又花光了。 崇祯望着空荡荡的内库,愁眉不展道,“这天下即将风云变幻,谁能主宰这河山?” 王承恩莫名其妙。 皇爷这话是什么意思? 这天下自然是皇爷的,皇爷可是真龙天子,什么贼兵,建虏,倭寇等,又有何惧怕? 王承恩不知道崇祯的愁啊! 西北迟早会乱起来,到时候人吃人,流寇攻城略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头子即将横空出世。 而福建沿海,每年那么多艘走私的船出海,美洲倭国大批白银黄金流入大明,蛋疼的是,崇祯一厘银子都收不到。 旱灾,水灾,鼠疫,蝗虫啥的即将过来虐一波,关键是崇祯手里缺钱了,缺钱还玩毛线啊? 最急的是,皇太极就要绕道蒙古,进攻我大明了。 国家如此多灾多难,他崇祯一没有银子,二没有战马,他又回到了开局一条狗的模式了。 看来又要派一波宦官去收税了,还有马匹,崇祯决定去微服查看一下西郊的养马场,到底还有多少马匹可用?当然最主要还是他想散散心。 很快崇祯就换上了一件丝绸袍子,他骑着高头大马,带着弓箭,打扮成了一个外出打猎游玩的纨绔子弟。 王承恩,以及一些侍卫则打扮成家丁狗腿子,紧紧跟随崇祯。 一行人很快出了京城。 这还是崇祯第一次踏足郊外呢,他发现到处都种植着红薯和玉米,一派丰收景象,就连空气似乎都是香的。 看来红薯和玉米在郊区推广非常成功。 崇祯一边呼吸着新鲜空气,一边问王承恩,“王大伴可知道我大明朝的养马场在哪里?” 王承恩一楞。 皇爷怎么突然问养马场了?我大明朝不是都将马匹寄养在民间吗?哪里有什么专门的养马场。 王承恩恭敬答道,“现在并没有官牧养马了,马匹都是寄养在民间的,待到使用的时候就召集起来。” 崇祯奇怪的问道,“马匹寄养在民间岂不是会加重老百姓的负担?老百姓本来就很苦了,又要交田赋,又要服徭役,现在还要帮政府养马?” 王承恩纳闷的回道,“启禀皇爷,这是我朝太祖皇帝制定的政策,凡养马的军户可以免交田赋,国家还拨了固定的牧场,让马匹吃草。” 崇祯恩了一声。 虽然他以前爱看历史书,但是历史浩如烟海,很多东西他其实并不是特别清楚,尤其是这明朝的马政,他以前还真不知道呢! 他只隐约记得明朝在西郊有个马场,结果王承恩却告诉他马场没了?郁闷! 不过现在主要是以散心为主,无所谓了,一行人边走边聊,崇祯渴了。 刚好前面有一户农家,崇祯准备去找人借点水喝,顺便尝尝农家饭。 王承恩敲了敲柴门。 不一会儿,一个老汉过来开门,老汉的身后跟着一条大黄狗,呲牙咧齿好不凶悍,就是这狗太瘦,毛色也不亮,生生影响了它的形象。 老汉疑惑的看着崇祯一行人。 王承恩上前,温和的说道,“老丈莫怕,我们是城里出来游玩的,行至此处口渴腹饥,想问您买点饭食和茶水。” 说完,王承恩拿出一块碎银子递了过去,这个老汉似乎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银子,他眼馋的看了眼。 不过这个老汉显然不是贪心之人,他摆了摆手,道,“这……这银子太多了,客人请跟老汉我来,喝口水,吃点东西而已,哪里需要什么钱啊?” 崇祯拿过碎银子塞到了这个老汉手中,笑道,“老人家快收下吧,我们这么多人会把你家吃穷的。” 听到崇祯这么说,这个老汉才不好意思的将碎银子收下了。 老汉搬来了桌椅等放在了院里树荫下,接着他又去打了井水,煮了壶粗茶水给崇祯端了上来。 崇祯发现这个壶是粗陶做的,壶口都磕磕碰碰的,壶身居然还打了个补丁? 陶壶居然能打补丁?太奇怪了。不过一个破壶都不舍得丢,可见这家人日子并不好过。 “客人请先喝茶,我去杀鸡。”老汉的儿子唯唯诺诺说道,似乎生怕得罪了崇祯一行人。 在等待饭食的过程中,崇祯发现院里拴着一匹马,这匹马非常瘦,简直是瘦骨嶙峋。 崇祯奇怪的问道,“老丈这是你的马吗?为什么这么瘦?” 这个老汉叹息一声,“这是军马,官老爷放我们这里养的,我们没粮给它吃,以前的牧田也被人占了,这马可不就越来越瘦,哎,如果马死了,我们全家都要坐牢的。” 崇祯看着外面大片的玉米地和红薯地,说道,“地里不是有很多红薯和玉米吗?红薯藤子和玉米叶子都能喂马呀。” 老汉给崇祯倒了碗茶水,茶水淡黄,上面还飘着一片茶叶。 其实说是茶叶也不对,这是一种树叶子,农家常用来泡水喝,一片能泡一大壶,极为解渴。 “那些地都是皇庄的地,就算田埂边的野菜我们也是不能随便拔的,我们是军户,如今佃着皇庄的地,却还要负担养马,苦啊!” 老汉絮絮叨叨。 崇祯终于明白了。 这老汉属于军户,原本也是有几亩田的,他们家帮忙政府养马,政府免除他们家田赋。 而且南边还有一大片牧场,种着苜蓿等作物,这块牧场是不允许耕种的,为所有养马军户放牧所用。 后来不知道怎么了? 这块牧场莫名其妙就属于了某个官老爷的了,老汉也不知道这个官老爷叫什么。 再后来,他们这边所有人的田地又变成了皇庄,他们变成了佃农。 军户养马种田是不需要交租子的,可是他们的田地属于皇庄所有,必须交租。 而老汉养的马又属于政府的,皇庄概不负责。 崇祯都快气死了。 他不是早就废除皇庄了吗? 他不是早就下令十亩以下田地免田赋的吗?这帮垃圾太监。 崇祯知道明朝的皇庄是由太监管理的,这帮太监结党营私,勾结地痞流氓们,可谓是无恶不作。 而且他都已经下令废除皇庄了,这帮垃圾们居然还在剥削农民? 崇祯心中虽气,面上却不显。 倒是王承恩都快吓死了。 第37章 收债的上门 不一会儿。 鸡肉就炖熟了,里面还加了干蘑菇和野芹菜,香气扑鼻。 这家人显然没有多余的粮食来喂鸡,所以鸡肉并不十分肥美,不过胜在香。 香气引的老汉的孙子围着土灶直打转,口水直流。 这个孩子穿的衣服极为破旧,补丁累补丁的,也不知道传了多少代了。 崇祯看了真心疼。 如果在现代社会,怎么大的孩子应该在幼儿园里快乐的玩耍,无忧无虑的长大。 崇祯现在已经知道这个老汉姓李了,李老汉的儿子拿了个木盆将鸡肉连汤带水的盛了,然后恭敬的给崇祯端了过去。 李老汉的孙子跟着木盆一直走到崇祯跟前,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桌子上的鸡肉。 “走开。” 李老汉的儿子嘟哝着将孩子赶到一边,“去去去,一边玩去,别打扰了客人吃饭。” 崇祯笑了笑,他拿过一个大碗,将鸡腿和鸡胸脯上的好肉给装了过去,然后递给了孩子吃。 这个孩子有点腼腆的看着崇祯,想拿却又不敢拿。 崇祯温和的说道,“都拿去吃吧,其实叔叔我不爱吃鸡肉的。” 孩子又偷偷看了眼他们的父亲,李老汉的儿子叹息一声,转过头。 孩子见父亲答应了,欢呼一声抢过碗来狼吞虎咽,吃的是满嘴流油,天知道他有多久没有吃过肉了。 看着孩子满足的笑脸,崇祯叹了口气,身为君王什么治国平天下都是其次的,能够让老百姓吃饱饭比什么都强。 他夹起一个鸡翅膀刚准备啃,突然哐当一声,门被砸开了。 几个凶神恶煞的泼皮走了进来,这些家伙一进来就将李老汉一脚踹了地上。 “老家伙。” 为首的猥琐泼皮恶狠狠道,“欠下我们爷那么多钱,你居然还有心情炖鸡子吃?老东西快还钱来。” 李老汉从地上爬了起来,急忙将崇祯给的碎银子呈了上去,“几位大爷行行好,小老儿只有这么点银子了,我们这里还有客人,不要惊扰了客人啊。” 猥琐男子一把抢过碎银,丢嘴里咬了一口,瓮声瓮气说道,“老东西有银子,还炖鸡子,你小日子过的蛮滋润嘛!” 剩下的几个泼皮抢过崇祯桌子上的木盆,他们直接用手捞起鸡肉大嚼特嚼,模样别提多恶心了。 “不过?” 为首的猥琐汉子冷哼一声,“你这点钱还不够还利息的,兄弟们搜,把值钱的东西都给劳资统统搜出来。” 泼皮们得令。 一个个如狼似虎的冲向了老汉家,不一会儿他们就搜出了大黄狗、马匹、半筐粗米、两个鸡蛋、一支铜簪子、还有几件破棉袄,这个家太穷了。 李老汉一把抱住马匹,大哭,“几位大爷,这个是军马不能动的,否则老汉一家都要做牢啊!” 猥琐的汉子让把军马放了。 军马他也不敢动,不过其余的东西他统统收了,就连大黄狗都被他们一棍子夯晕了,准备带走吃肉。 猥琐汉子掂了点手里的碎银,又看了眼抢来的东西,摇了摇头,“还是不够利息的。” “哈哈哈。” 几个泼皮突然大笑着押着个大姑娘从里屋走了出来,“老东西没想到你家还藏着这么漂亮的妞?带走让爷们玩几天,权当利息了。” 李老汉和李老汉的儿子哭的声嘶力竭,“大爷你们就放了妮子吧,她还小不懂事,我们做牛做马都会还钱的。” “呵呵!” 为首的猥琐汉子嬉笑着走上前,他捏了捏女孩的脸,“漂亮,跟哥哥几个走,哥哥送你去个好地方,保管让你吃香喝辣,活儿还不累,嘿嘿嘿!” 女孩哪里经过这种仗势? 当场就吓的小脸煞白,哭都哭不出来了,只哆哆嗦嗦不停的抖着。 猥琐男子摸了摸下巴,邪邪一笑,“这小娘子实在太漂亮了,劳资都快忍不住了,兄弟们把她给劳资绑了,待劳资将他就地正法,嘿嘿嘿!” 其余狗腿哄然大笑,“大哥您先去慢慢行刑,兄弟们随后再上,哈哈哈。” 崇祯大怒。 “放肆,你们这些泼皮居然敢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还有没有王法?” “哈哈哈。” 为首的猥琐汉子大笑,“王法?我们老板就是王法,欠债还钱就是王法。” 李老汉哭道,“老汉我只不过借了你们一斗谷子,早就还清了,是你们欺负人,借了你们一斗谷子,说好的一年后还五斗谷子,后来却要我们还一千斗谷子,有没有王法啊?” 崇祯明白了。 这个李老汉是借了高息贷啊。(有些词敏感,见谅!) 崇祯对高息贷并不陌生,他在现代社会的时候,就常常听到什么校园高息贷,高额贷等等。 这些东西简直是伤天害理,先是以各种手段诱惑人去借钱,还钱的时候却玩各种文字游戏。 利加利,利滚利,一万块钱给你滚成十万算良心的,给你滚成一百万是正常操作,给你滚成一千万也不是没有的。 古代也有高息贷。 而且古代的高息贷更坑,据记载,古代农民丰收的时候,官府里的催租胥,和放高息贷的放债客,就已经做好了准备。 等到收割完毕,这些人则喧嚣满室,农民一边给官府交税,一边给放债者付息。 至于想还完本金? 做梦,古代的农民只要借了高息贷的就少有能偿还清的,利加利,利滚利,可不是说着玩儿的,最后不把你整到倾家荡产不罢休。 崇祯正色道。 “欠债自然是要还钱,不过高息贷不在此例,我朝太祖早有规定,放债利息不得过三分,违者笞刑。如果是以欺诈的手段诱惑人借高息贷,充军。如果在催债的过程中伤人性命,那就杀人偿命。” “哟!” 猥琐男子啧啧有声,“妈蛋的你算个什么东西?居然还敢和劳资谈太祖的律法?告诉你个狗东西,这些个贱民欠的可是内廷高公公的钱,你要谈太祖的律法去和高公公谈啊!” 崇祯冷哼一声,“哪个高公公?” 第38章 又要来一波抄家杀头了 猥琐男子愣了。 他没有想到居然有人敢问是哪个高公公?这人居然不把宫里的公公放在眼里? 再看崇祯的穿着和通身气派,不像是个普通人,某不是京里的哪家权贵公子? 猥琐男子不敢得罪。 他狠狠盯了眼崇祯,暗忖:今天就先放过这小子,等我回禀了高公公,看不整死你吖的,和内廷的公公作对?就算是大官也得死。 猥琐男子啐了口,带着众狗腿扬长而去,崇祯也不追,只是冷冷吩咐了一声,“王承恩,查!” “遵命!”王承恩恭敬回答。 接着崇祯将李老汉扶了起来,问道,“老人家您没事吧,不要怕,以后他们不会再来了。” 李老汉颤巍巍的都快站不稳了,他抹了把眼泪,“公子呐,你不该管这闲事,你不知道这帮人有多狠,杀人放火他们都敢做。” 崇祯淡淡一笑,“老丈莫担忧,我既然敢管下这闲事,那就不会怕他们,不瞒老丈,我们都是有后台的。” 李老汉狐疑的看着崇祯。 看他们穿着应该是富家公子,可是内廷的公公来头可是非常大的,就算是富家公子也惹不起啊! 除非他们是权贵家出来的公子,可是权贵家的公子一个个都高傲的很,而且就算出门也是前呼后拥,几十上百人跟随的。 看这公子不过十几个家丁,而且脾气还那么好,不大像权贵家出来的公子。 李老汉叹息一声。 他估摸着这位公子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养尊处优惯了不知道内廷公公们的厉害。 李老汉的声音,“老汉我害得公子惹下了这滔天的祸事啊,公子您还是快点逃的远远的吧!” 王承恩上前,傲然道,“老丈你有什么冤屈尽管和我们家公子说,这天下间就没我家公子惹不起的人。” 李老汉和他的儿子愣了。 接着便肃然起敬,难道这位公子真是权贵家出来的?如果真是这样,他们家就有救了。 李老汉絮絮叨叨。 原来,五年前青黄不接的时候,李老汉家里断了口粮,他找皇庄的主事公公借了一斗谷子,规定的利息为一年后还五斗。 一年后,李老汉省吃俭用终于还清了债务,哪里承想第二年那些泼皮们找上门来告诉他,利加利,利滚利,还要还一百斗。 李老汉还不起,他们当场就把李老汉大女儿给污了,说是利息,李老汉的大女儿被带走,生死不知。 再一年,李老汉的债务滚到了五百斗,他的二女儿也被带走了。 今年债务滚到了一千斗,李老汉怕小女儿出事,一直都让小女儿待在屋子里不要出来,哪里承想还是被他们发现了。 崇祯都快气死了。 天子脚下,皇城郊外,居然发生这种事情?实在是可恶。 崇祯恨恨道,“为什么不报官?” 李老汉苦笑着摇了摇头,“报官?我们这属于皇庄内部的事情,官府怎么会管?官府又怎么敢管?我们都是贱民,贱命一条。” 李老汉的儿子嚎啕大哭,“都说皇帝圣明,可是为什么他就看不见老百姓的苦呢?” 崇祯的眼睛湿润了。 他拍了拍李老汉的肩膀道,“你们放心,皇帝他会知道的,你们所有的冤屈他都知道,除了你们,还有这亿兆黎民的冤屈,他也会一一讨回来,正义会迟早,可是正义从来不会缺席。” 李老汉一家人错愕的看着崇祯,崇祯什么话也没说,他只是朝着李老汉点了点头,然后就大踏步走了出去。 外面青天白日,朗朗乾坤。 可是这看似清平的世界,又隐藏着多少人间罪恶?他不知道。 …… 回到宫里后。 王承恩很快就将调查结果呈了上来,呃,这些东西自然不是他搜集的,而是锦衣卫出了马。 原来那帮泼皮所说的高公公名叫高五德。 高五德,内廷名不见经传的一名小宦官,因为巴结上了大太监高起潜,混了个皇庄主事。 后来崇祯废除皇庄,把皇庄的土地分给没有地的农民耕种,这个高五德却偷偷不执行命令,反而把皇庄的土地占为己有。 神京城外有大大小小皇庄几十处,居然大部分都没有执行命令,这些皇庄的土地大都进了太监或者勋贵的手里。 有些地方还大大咧咧保留着皇庄的名号,只不过收的租子不再归到内廷,而是成了私人的了,还有国家的牧地,大部分也是被勋贵们占了。 崇祯看着涉事的勋贵和宦官,居然大大小小数百人?这还不算为他们做事的狗腿泼皮还有流氓们。 崇祯想了想,将高起潜的名字加了上去,这人可以说是崇祯最讨厌的太监之一了。 高起潜,明末大太监之一。 他干过最出名的事就是坑死卢象升,害得天雄军全军覆没,可以说是为清军入关立下了赫赫战功。 天雄军不灭,清军怎么入的了关?这高起潜也该死! 杀! 崇祯大笔一挥,“传朕旨意,命令锦衣卫和西厂再细细的查,这些人中凡是违抗圣旨者,带有命案者,逼良为娼者,一律斩立决!” …… 魏忠贤和田尔耕搬了好些天马桶,都快累死了,终于……又接到了崇祯的命令。 命令他们二人查抄名单上所有勋贵和宦官,居然还有高起潜? 二人急忙整装上任,带领着西厂和锦衣卫气势汹汹直奔高起潜家而去,第一个就拿他开刀。 但见二人一到高宅就将这里围了起来,高起潜这段日子正在家休息,据说是生病请假。 其实这家伙现在正躺在软塌上,几个美婢姬妾正贴身侍候,画面简直是不可描述。 尼玛个太监,东西都没了居然还敢残害美女?简直是罪该万死。 听说大批厂卫包围了自个的府邸,高起潜急了,他裤子都没穿就跑了出来。 高起潜只用长袍勉强遮住了不可描述的地方,他见到了魏忠贤和田尔耕,急忙迎了上去。 …… (另外推荐几本历史文,【谋策天下】【三国之召唤乱战天下】【大明不可能这么富】【北宋帝国梦】呃,他们全部都是本作者的竞争对手,我要黑黑黑!) 第39章 阉党也不是好东西 “哎呀!” 高起潜哈巴狗一样的跑了过来,“魏厂公,田大人,今儿是什么风把两位吹过来了?来人,还不快快请厂公和田大人进屋里喝茶去。” 魏忠贤冷笑一声,“喝茶就不必了,咱家今日是带了皇帝陛下的圣旨来的,高起潜,跪下接旨。” 听魏忠贤说话的语气极为不善高起潜心中一咯噔,当听到圣旨两个字时候,他都快吓趴下了。 高起潜浑身发抖的跪了下来,哆哆嗦嗦道,“奴婢高起潜接旨。” 魏忠贤幸灾乐祸的看了眼高起潜,接着他慢悠悠的拿出圣旨,尖着个公鸭嗓子念道: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内臣高起潜贪赃枉法,勾结外臣,纵容手下违抗圣令,欺压良民,朕心甚怒,着令锦衣卫及西厂将其缉拿归案,查抄其家产充公,斩立决!” 斩立决,三字刚刚念出口。 高起潜就一头栽倒在地,口吐白沫不省人事了,他身边的奴仆狗腿也吓的惊慌失措,纷纷四散逃窜,有些甚至吓的屎尿齐下,简直是臭不可闻。 魏忠贤掏出丝绢捂住了鼻子,他恶狠狠的说道,“传我命令,田尔耕你带人将高府围个水泄不通,不要让一只苍蝇飞出去,剩下的人跟咱家冲进去,抄家!” 话音未落。 魏忠贤就带着西厂的鹰犬冲了进去,魏忠贤本就以擅长收刮钱财而著称,他一进高府就命令手下将高起潜的家属全部拷了,然后关押在了马棚里。 接着,挖地三尺,拆墙砸柜,将金银珠宝统统收刮了出来,除了金银珠宝外,那些花瓶、字画、卷册、古董、玉器、地契等等才是最值钱的东西。 最让魏忠贤无语的是,高起潜一个太监公公,居然养了二十几房小妾? 鉴于上次贪污被崇祯抓了个现行,这次抄家的时候,魏忠贤可谓是尽职尽责,连一颗珠子都不敢拿。 很快高起潜的财产全部查抄出来了,魏忠贤将财产清单上呈崇祯预览,崇祯看的差点气晕了。 牛血红珊瑚树十八枝、大琥珀串子一百零八串、大珠一斗、小珠十斛、奇楠沉香一百斤、赤金首饰一百套、上等和田美玉、犀角器,以及玻璃、玛瑙、金银等杯盘碗花瓶等物。 此外还有无数的绫罗绸缎,织锦、棉纱、蜀锦等织物。尤其是蜀锦极为珍贵,一寸蜀锦一寸金,这家伙居然搞了万匹蜀锦藏在了家里,要知道蜀地每年进贡朝廷也不过几百匹而已。 还有紫貂、猞狸、狐、海狸、虎豹等皮裘。其中貂皮产于东北,紫貂是貂皮里最贵重的,建虏得到紫貂皮后一般都是珍藏起来,并不会出售。 这个垃圾太监居然收藏了几百张紫貂皮子,一看就不是通过正常渠道买到的,肯定和建虏有所勾结。 怪不得这家伙那么卖力的陷害天雄军,原来他早就投靠了新主子了,无耻! 除了以上珠宝细软外。 魏忠贤还从高起潜家里的地窖中起出白银二百万两,黄金十万两,从他家墙壁的夹层中搜出银锭一万个,金饼一万个。 此外这个垃圾太监还侵占了无数的良田,开了几百家当铺,甚至还和江南银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看完清单,崇祯久久不能言语,他现在只想把这个垃圾太监千刀万剐。 就连他身边的王承恩都惊呆了,他和高起潜同事这么多年,他全部家当也不过几万两银子而已,这个高起潜居然不声不响积累了如此惊人的财富? 崇祯冷笑道,“朕原本以为文官才贪财,这内宫的宦官因为都是苦人出身,就是贪污都比文官贪的少,如今看来阉党也不是好东西,朕是大错特错了。” 王承恩吓的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皇爷饶命,老奴上次收受贿赂一百两银子,老奴罪该万死啊!” 崇祯愣了,接着他哈哈大笑,扶起王承恩,“大伴这是说的什么话?你和他们不一样,你收再多的贿赂都是应该的。” 王承恩一脸懵逼。 魏忠贤冷汗都流了下来,因为他就是阉党啊!也不知道崇祯这话有没有针对他? 崇祯看着眼前的财产清单,斯条慢理的问道,“忠贤啊,除了高起潜外,别的勋贵和大阉查抄了吗?尤其是那个高五德,绝对不能放过。” 魏忠贤抹了抹额头的冷汗,他小心翼翼回答道,“启禀陛下,老奴第一个查抄的是高起潜,所以他的财产清单首先就整理出来了,其余名单上的勋贵宦官正在查抄中,高五德也已经下狱了。” “不错!” 崇祯点了点头,继续说道,“传朕旨意,将这高五德严刑拷打,逼问出他当年掠走的李老汉家两个女儿的下落。” “遵旨!” 魏忠贤有点不解,崇祯居然替民女出头?不过他不敢问,老老实实去严刑拷打了。 …… 老百姓发现神京城的天变了。 一夜之间,许多的勋贵和宦官都被下了大狱,无数的狗腿爪牙泼皮也被抓了。 他们侵占的良田和牧地也退还给了国家或者老百姓,一时间大街小巷都在谈论这个事情。 读报屋里的秀才们讲的唾沫星子横飞,只把这崇祯比作尧舜大帝。 众听众听的热血沸腾,不停叫好,他们对崇祯的爱戴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城郊,李老汉家。 这天他们刚起床就听说皇庄的高公公被拷走了,连带那些泼皮无赖们也被抓了。 下午的时候,官府派人来通知皇庄解散,皇庄里的谷子棉花等财物一律让佃农分了。 至于怎么分? 是佃农自己的事,官府不过问,皇庄的土地也分给佃农,而且以后再也不交税了。 李老汉一家人都不敢相信,世界上会有这么好的事情?待到众佃农都欢呼着跪下山呼万岁,他们才反应过来。 多好的皇帝陛下啊! 原来皇帝陛下的心里一直都有老百姓,李老汉泪流满面,他颤颤巍巍的跪了下来,对着紫禁城的方向不停的磕着头。 第40章 法场杀勋贵权宦 啊~ 一声凄惨的叫声传来。 西厂的地牢中,一个大石柱子上绑了个人,这人贼眉鼠眼,脸上满是痛苦。 魏忠贤悠哉乐哉喝着崇祯赐的绿茶,他吹了吹茶沫子,缓缓说道,“五德啊,你到底招不招?李老汉家两个女儿现在身在何处呀?” 高五德哭丧着一张脸,“厂公您给个提示,是哪家的李老汉?否则小的怎么招啊?” 魏忠贤放下茶盏,他抄起一个烙铁走到高五德身前,阴测测笑着,“不说是吗?咱家就先烙你脸,再一寸寸的烙到脚,从上到下让你变成个大烙饼。” 高五德急了。 他也想招啊,可是他真不知道是哪个李老汉?况且这么多年他抢过的民女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不过是些卑贱的民女,抢就抢了,谁特么还专门记叫什么名字,谁家的啊? 抢来的这些民女有些被他手下们用了,有些卖入烟花柳巷,有些被他用来行贿,尼玛~鬼特么知道她们现在都在哪里? “厂公饶命。” 高五德鬼哭狼嚎,“李老汉家的两个女儿被我交给了手下们卖了,您去拷问他们呀!” 这个高五德干脆把祸水引到了他手下的泼皮无赖身上。 魏忠贤一声令下,几十个泼皮无赖全部被带了进来,一下子就将地牢挤的满满当当。 西厂的鹰犬们将这些泼皮无赖吊了起来,先是一顿铁鞭伺候,直把这些人打的血肉模糊。 接着便是审问李老汉家两个女儿的下落,这帮家伙肯定不知道啊,不过为了活命,他们把这些年抢的民女一股脑的交代了出来。 魏忠贤头疼。 这么多民女谁知道哪个是李老汉家的女儿?不过他也不能不管,只能全部解救出来。 一时间西厂鹰犬出马,飞奔四面八方,不过两天时间就解救了几百个民女出来了。 姓李的倒是很多,有百来个,不过鉴于有上门女婿这种存在,魏忠贤也不敢肯定李老汉的女儿一定就姓李? 他自然不敢去问崇祯,只得厚着脸皮去请教王承恩,这才将李老汉家的两个女儿找了出来。 魏忠贤派人将这两个女孩子送到了她们家里,其余民女也被遣返原籍,并从高五德的财产中拨出一部分作为补偿。 干完了这一切。 魏忠贤狗腿的跑去找崇祯邀功,顺便将后续抄家所得财物清单一并呈了上去,然后请示下一步行动。 崇祯赞赏的表扬了几句,把这魏忠贤乐的跟什么似的,他觉得他已经获得了陛下的初步宠爱。 只要再加把劲,没准他魏忠贤就能重回天启皇帝时代的风光。 崇祯看着清单,居然比高起潜家抄的更多?所有的珠宝细软加黄金白银,价值达到了惊人的六百万两。 这是什么概念? 明朝张居正时代最高税收是四百万两,六百万两白银相当于国家一年半的税收了。 魏忠贤气的牙痒痒道,“陛下,这些国家蛀虫居然贪敛了这么多财富,简直是罪该万死。” 崇祯似笑非笑看着他,“忠贤啊,朕记得你家也查抄了两百多万两白银吧?” 魏忠贤扑通一声跪下了,“老奴也罪该万死,只是老奴这条贱命对陛下还有用,求陛下留着老奴一条狗命,老奴愿意为陛下扫清东林,杀尽贪官。” 崇祯摆了摆手,先让魏忠贤站了起来,接着他拿起桌子上的狼毫大笔一挥。 杀! 魏忠贤一个哆嗦,他只觉得这皇帝也太狠了,说杀就杀,不就是贪个污,强暴几个民女,逼死了几个泥腿子吗? …… 这一日,神京的百姓都聚集在了西市,大批的勋贵权宦还有泼皮无赖等被押解在此行刑。 神京城的百姓欢呼雀跃,都山呼圣天子为民除害,五千将士肃然立于街头,以防有变。 一个个勋贵权宦,包括高起潜和高五德等人,以及上次遇到的猥琐狗腿们,统统被铁链子拴着驱赶到了刑场。 一队刽子手身着红衣,手执大刀,凶神恶煞站的笔直,吓的这些人腿都软了。 厂卫的番子们将他们直接拖到了刑场上,按着他们脑袋跪在地上。 老百姓看着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勋贵和权宦,还有经常欺压人的泼皮无赖们,此时都像狗一样跪在他们面前,别提多爽了。 嘭~ 一个烂白菜帮子狠狠砸了过去,有个老妇人泪流满面哭喊着,“你们这些杀千刀的,砍头都太轻,就是你们逼死了俺一家人呐,呜呜呜~” 接着土坷垃、石头等纷纷招呼了过去,砸的这帮人鼻青脸肿,鬼哭狼嚎的。 突然,街头的将士们欢呼起来,“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些将士们并没有受过专门的训练,山呼万岁的时候参差不齐,声音极为杂乱。 但是这种热情却是发自内心的,他们真心爱戴这位皇帝陛下,自从陛下登基后,将士们的生活都大大改善了。 皇帝陛下来了? 老百姓激动了起来,他们疯狂的向前涌去,口中山呼万岁,拼命挤着,试图挤到最前面去。 那可是皇帝陛下啊,能够看一眼皇帝陛下,够吹一辈子了的。 不错,正是崇祯来了。 侍卫和宦官们将崇祯围的紧紧的,崇祯淡淡笑着走到了民众面前,他甚至还和几个人握了握手。 “万岁!” “万岁!” “万万岁!” 老百姓更疯狂了,他们拼命伸出手想要皇帝陛下握一握,而那几个被崇祯握过手的老百姓则又哭又笑,捧着自个的手像个神经病。 监斩官急忙上前迎接,崇祯摆了摆手,找了个凳子随便坐着观看行刑。 这番亲民举动更加让老百姓疯狂了,此时他们眼里心里就只有皇帝陛下了,几万双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崇祯看,看得崇祯都不好意思起来了,他终于在古代体验了一把明星的待遇。 刑场上的猥琐男子眼睛珠子都瞪了出来,他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崇祯。 接着这个家伙后悔的嚎叫起来,他现在肠子都悔青了,当初怎么就那么撒逼呢? 第41章 复社集会 猥琐男子使劲挣扎着。 他似乎想冲过去向崇祯皇帝解释什么?奈何厂卫的番子们死死按着他肩膀,令他动弹不得。 他大声呼喊解释,可惜群众山呼万岁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没有人能听到他解释的声音。 噗…… 刽子手猛的喷了口烈酒在大刀上,手起刀落,滚滚人头落地。 猥琐男子只觉得自己似乎飞了起来,接着他的意识便陷入了沉沉的黑暗里 他最后的意识是……天子之怒,伏尸百万。 …… 崇祯回到内宫后,王承恩急忙端了盆水来。 这家伙将毛巾放在水中浸了浸,捞起来递到了崇祯面前,“皇爷,您把手净净吧!” 崇祯刚刚可是和老百姓握了手的,可把王承恩急死了,这不一回到宫里,他就命令烧了壶芭蕉水来,水里还放了些珍珠粉。 寓意驱邪! 崇祯哭笑不得的将手洗了洗,王承恩这才心满意足的令人将芭蕉珍珠水端了出去。 正在这时小宦官来报卢娇娇已经入宫,崇祯想起来了,卢象升去招兵买马,他答应要帮忙照顾他妹子的。 传! 不一会儿卢娇娇就来了。 崇祯发现身着女装的卢娇娇倒是非常甜美漂亮,皮肤极白,身段苗条,就是打扮的有点一言难尽。 今天她穿了一件水田衣,色彩斑斓,花里胡哨的,头上戴着金银花丝编的蚱蜢簪子,鬓角还插了朵大红芍药花。 这打扮?真不协调。 真不知道她是不是个女人?怎么一点审美观都没有? 卢娇娇扑通一声跪下了,颤声道,“民女卢娇娇参见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崇祯笑了笑,命人将卢娇娇扶了起来,“娇娇啊,你哥哥为国奔波,他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了,以后你就在宫里好好住着。” 卢娇娇皱了皱眉头,脆生生答道,“民女谢主隆恩!” 崇祯换来小宦官将卢娇娇送到了皇后宫里,其实崇祯确实有点小私心。 他的皇后性子太古板严谨了,崇祯可不喜欢,不过好歹也是自个的老婆,长的还那么漂亮。 崇祯就想把卢娇娇这个二货放在皇后宫里去,让她潜移默化的感染皇后。 一想到皇后的美色,崇祯就叹了口气,真不知道他爹那个贪财货是如何培养了这样的女儿? 算了,反正后宫妃子多,田妃袁妃都非常漂亮,尤其是田妃,纤白明媚,能歌善舞,能吹能弹,今晚就去宠幸田妃去。 …… 崇祯这一次杀了不少的勋贵和太监们,在神京城掀起了轩然大波,老百姓固然是欣喜若狂,可是东林党人,勋贵贵族,还有个别阉党不干了。 这些人第一次团结起来了,一场更大的阴谋正在酝酿中。 神京城因为有报纸的存在,大多数老百姓还是非常支持崇祯的,江南地区就不一样了。 各种社的就如同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什么燕台社、应社、复社等等等。 最出名的就是复社了。 这个组织原本应该是在崇祯二年成立的,现在提前成立了。 所谓复社就是一个文社。 由云间几社、香山同社、浙西闻社、江北南社、江西则社、历亭席社、云簪社、吴门羽朋社、吴门匡社、武林读书社、山左朋大社、中州端社、莱阳邑社、浙东超社、浙西庄社、黄州质社与江南应社等十几个社团联合而成。 张溥、张采二人领导,时人称为娄东二张。 这帮子读书人一天到晚正事不干,天天就抨击政治外加青楼聚会。 以前他们主要针对的是阉党,对皇帝好歹不敢太放肆,现在却直接扯下了遮羞布,直接将崇祯比喻成了商纣暴君。 而江南的官员们因为和东林党千丝万缕,对于这些结社行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 这天复社正在集会。 数百个读书人聚集一堂,慷慨激昂,唾沫星子横飞。 崇祯发现钱谦益这个老东西也在,此时他高居首座,娄东二张陪坐两侧。 张溥环顾四周,做了个手势,众读书人瞬间安静了下来。 张溥的声音,“诸位,今日集会我们有幸请到了文坛领袖钱大人,钱大人刚从神京来,就让钱大人为我们讲一讲天下局势。” 众读书人听说是钱谦益,纷纷眼神热切的看向他,简直就如同脑残粉遇到了偶像般。 钱谦益点了点头,他站起身来走到正中间位置,“钱某人如今只是一介布衣,怎敢当大人?更不敢当文坛领袖这个称呼。” 张采愤慨道,“钱大人,您乃我江南文坛领军人物,更是朝廷的清流顶柱,您都不敢当,谁能当?佞臣温体仁吗?” 众读书人纷纷叫嚷,为钱谦益不平,个别激进份子甚至面红脖子粗的诅咒起了崇祯。 张溥做了个嘘声的手势,让钱谦益继续讲,钱谦益闭目良久,先是做出一副古之寂寞圣贤的装逼派头。 接着他猛的睁开双眼,悠悠道,“如今天下时局不稳,辽东有后金虎视眈眈,东南有倭寇烧杀抢掠,西北有贼兵攻城夺地,内有奸臣,外有强敌,国家危矣。” 一听说国家危矣,这些读书人纷纷咬牙切齿,拳头紧握。 钱谦益深深叹了口气道,“老夫自下野以来,朝中清流被陛下驱逐殆尽,前朝内宫尽是奸佞之徒,就连魏忠贤都被重新启用了,老夫以为陛下只是昏庸而已。 后来陛下又大收商税,敛盐铁矿税于内库,与民争利,老夫以为陛下只是贪财而已。 可是老夫错了,前些日子陛下不顾念勋贵们的赫赫战功,大杀勋贵,以至于血染神京,尸骨如山,陛下岂止是昏庸贪财?简直是暴虐啊!” 众读书人纷纷咒骂道: 暴君! 暴君! 暴君! 张采振臂高呼,“如今国难当头,暴君不思救国救民,反而为了一己之私,诛杀功臣之后,寒了天下人心,我们读书人应该怎么做?” 第42章 被钱谦益刷新了下限 众读书人义愤填膺,“钱大人我们反了,诛暴君,救家国。” 钱谦益叹了口气道,“造反谈何容易?老夫倒有一计策,不仅可以兵不血刃除掉暴君,还能保证诸位的安全。” 是何计策? 钱谦益喝了口茶,然后他拿出一方锦盒,打开盒子里面有一块黑色的膏,乌黑亮泽。 钱谦益指着这块膏说道,“此乃福寿膏,是老夫挚友从南洋带回来的,服之令人晕乎乎,如登极乐,然而长期服用却能让人形销体瘦,意志全无。” 张采大喜,他接过福寿膏左看右看,“钱大人此物甚好,我们想方设法将这个东西给暴君送去,让他服食,最后意志全无,横死宫中,然后我们再选一个有道明君继位。” 钱谦益点了点头道,“老夫正是此意,不过这东西得有人诱惑暴君服食才行,美女尤佳。” 一个读书人上前,“钱大人放心,我江南最不缺的就是美女了,到时去秦淮河寻访几个绝色送到宫中诱惑暴君。” 钱谦益摇了摇头道,“青楼女子不行,宫中检查甚是严格,非处子不能进,诸位家中可有姐妹?明日可以送来让老夫过目,老夫将亲自挑选一批绝色佳人送去宫中迷惑暴君。” 有! 有有! 有有有! 钱谦益大笑,“哈哈哈,有我江南士子在,暴君何愁不灭?好,诸位回家可去劝诫你们的姐妹们,舍身伺暴君,是为天下大义。” 好! 好好! 好好好! 众读书人疯了一般,一听说为了天下大义,连自个亲人都不要了,恨不得立马回家将家中漂亮的姐妹呈上去。 …… 江南读书人正在搞事情,准备将崇祯暗害了去,崇祯现在正在干嘛呢? “ 王承恩的声音传来,“启禀皇爷,洪承畴已在殿外听候召见。” 崇祯想起来了,他前段时间急召这洪承畴觐见,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 崇祯缓缓睁开眼睛,“宣!” 不一会儿,就见一个气宇轩昂的青年男子大踏步走了进来,他衣服鞋袜极干净,头发也打理的整整齐齐,一看就有洁癖。 洪承畴看着地面,犹豫了片刻终是跪了下去,“臣洪承畴参见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就是洪承畴? 说句实话,崇祯对这个洪承畴可没半点好感觉,用一个词形容他就是……貳臣。 这家伙在松锦大战后义无反顾的投降了清军,最后还深得清君的爱宠,加官进爵,一升再升。 然后他举起屠刀,杀向了自己人,为清平定天下立下赫赫战功。 以至于他老婆都耻于再和他过了,一气之下看破红尘,他妈更是气的当街暴打这混蛋。 不过? 虽然这家伙人品不行,军事才能倒是杠杠的,在和高迎祥、李自成还有张献忠的对战中,屡屡获胜。 甚至在贼兵诈降的时候,唯有他能够一眼看破贼兵的诡计,比一般人智商高多了。 崇祯要用的就是他的军事能力。 崇祯急忙上前亲切扶起他,“洪爱卿快快请起,你我君臣相见不必太拘礼,来人快给洪爱卿赐坐,赐茶。” 洪承畴激动至极,“臣,谢主隆恩!” 然后他小心翼翼坐在了椅子上,却没有敢喝茶。 崇祯对洪承畴说道,“洪卿,朕知你有绝世的才华,却蜗居于江浙之地,委屈了。” 洪承畴刚还在想陛下急匆匆召见他干嘛呢,如今听口气是想重用自己啊。 洪承畴激动道,“臣不委屈,只要是为了国家,为了陛下,臣愿意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君恩深似海,臣节重如山。” 洪承畴慷慨激昂,赋了一首历史上著名的诗句,这句诗和‘引刀成一块,不负少年头,’齐名。 对于洪承畴的诗,崇祯听听就算了,他拍拍洪承畴的肩膀,语重心长道,“洪卿啊,如今国家艰难,贼兵四起,朕却无可用之人,洪卿若想报国,朕必重用。” 洪承畴急忙再次跪下表忠心道,“臣愿捐躯赴国难,马革裹尸还。” “好!” 崇祯威严的声音响起,“洪承畴听旨,朕封你为延绥巡抚,令你即刻赶赴西北,剿灭贼寇。” 崇祯的算盘打的响。 洪承畴这人确实有才华不能浪费了,用来灭剿贼兵最好不过了。 洪承畴不知道崇祯的小算盘,他还以为陛下真的要重用他,当即这家伙扑通一声又跪下了,大声说道,“臣洪承畴叩谢天恩,臣必精忠报国,马革裹尸。” 崇祯淡淡一笑,“愿如卿所愿。” …… 第43章 李选侍其人 秋风萧瑟,草木凋零。 崇祯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两年了,他估摸着时间应该快到了历史上著名的己巳之变了。 己巳之变的经过。 崇祯二年十月初二。 皇太极从盛京出发,绕道蒙国,直奔蓟门,到了老哈河后,他兵分三路。 济尔哈朗和岳拖两人率兵攻打大安口;阿巴泰和阿济格领兵攻打龙井关;皇太极帅兵攻打洪山口。 三队大捷。 后山海关赵率教接到警报,率领四千精锐赶往三屯营,但总兵朱国彦不让他进城修整。 没有办法,赵率教只得领兵赶往遵化,后被阿济格等人围杀。 十一月初五。 袁吹吹率领祖大寿、何可纲进关,崇祯令各路援兵都听袁崇焕调度。 这时,大同总兵满桂到了顺义,宣府总兵侯世禄到了三河,保定总督刘策,昌平总兵尤世威等汇集在了蓟州。 十一月初十。 袁吹吹到了蓟州,不知为何,他命令刘策带兵回守密云,又命尤世威带兵返回了昌平。 十一月十二日。 皇太极从遵化领兵南下,逼近蓟州,并在蓟州不远的马伸桥与袁崇焕的辽兵小打了一场。 十一月十三日。 袁吹吹数万辽兵与后金200人对战,结果他居然退兵了?让皇太极过了蓟州。 后来的事情就比较出名了。 皇太极直取神京,袁吹吹和皇太极玩着猫追老鼠的游戏,追追赶赶,七绕八拐的,就是不知为啥,怎么也追不上? 后来皇太极将神京包围了起来,在郊外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再后来袁吹吹被下狱,他的部将祖大寿之流居然丢下了神京城……跑了。 以上就是己巳之变的经过。 崇祯每每想起就恨的牙痒痒的,对于袁吹吹更是半分好感都没有,还吹五年平辽呢?简直是个大笑话。 眼看着皇太极就要打过来了,崇祯却没有想好对策,从蒙国到神京可谓是一马平川,连伏击战都没得打。 崇祯以手扶额,头疼。 不过崇祯又想了想,他现在也有很多优势,比如如今辽东是孙承宗在负责,袁吹吹只不过是个副将了。 以孙承宗之能,就算不能完全控制辽东诸将,也必定不会眼睁睁看着皇太极过蓟州的,就算皇太极冲过了蓟州,也得脱层皮。 还有…… 如今崇祯手里有粮,心中不慌,还有白杆军和各路地方军早早就被他调到了神京城,分布在了周边。 天雄军也筹备的差不多了,只等进京接受崇祯的接见。 西北的贼兵也无需害怕,前有方正化和崔呈秀携带大批钱粮安抚流民,有曹化淳精兵强将稳定时局,后来崇祯又把洪承畴也调到了西北,现在他只需要安心对付黄太极既可。 崇祯思忖片刻。 他对旁边伺候的王承恩说道,“大伴你去把笔墨纸砚拿来,朕要给孙承宗写一封密信。” 王承恩刚领旨而去,外面的小宦官就来报康太妃殿外求见。 康太妃? 崇祯想了半天终于知道是谁了,她就是明末移宫大案的主角……西李选侍。 也是崇祯和他哥天启皇帝的养母。 用一句话形容其一生就是,坏事干尽,还能善终。 李选侍是崇祯的爹,朱常洛的妃子,备受宠爱,横行宫中。 她先是把崇祯他哥天启皇帝的亲妈打死了,把天启皇帝抢到了自己名下抚养。 后进谗言害死了崇祯亲妈,又把崇祯夺到了自己名下抚养。 崇祯他爹还准备封李选侍为贵妃,结果贵妃还没封成,这个家伙就因为吃了一种红红的丸子,一夜御八女……爽驾崩了。 然后就是天启皇帝继位,接着崇祯皇帝继位。 按理说,天启皇帝和崇祯皇帝的亲妈都是被这李选侍害死的,他哥俩登基后应该第一个找这恶毒的女人报仇吧? 结果? 没有,不仅没有报仇,还特么封了这女人康太妃,果真是养恩比生恩重啊! 康太妃此后深宫荣华富贵,锦衣玉食的过到了李闯王进神京城。 崇祯、周皇后,以及他的妃子们全部殉国,康太妃居然活了下来? 再后来她投靠清廷得到了优待,最后寿终正寝。 崇祯自从穿越后,就从来没有去见过康太妃,而这康太妃也一直安分守己的蜗居在她自个宫里,并没有出来作妖。 她这会子来干嘛? 传! 不一会儿康太妃就进殿了,崇祯但见一位风姿绰约的女子缓缓走了进来,她就是康太妃。 许是深宫寂寞运动少,这康太妃身材略为发福,不过却并不臃肿,反而有几分富态丰腴之美。 康太妃一进殿,眉间眼梢尽是笑意,妩媚笑道,“陛下,现在天气干燥,母妃特意亲自炖了冰糖百合粥来,陛下尝尝看可能入口?” 康太妃虽然不是太后,不过却因为占着皇帝养母之名,崇祯得向她行晚辈礼。 崇祯微微欠身,算是行了礼。 旁边侍候的小宦官急忙上前将康太妃端着的冰糖百合粥接了,然后就恭敬后退到了一个不为人注意的角落里。 康太妃见崇祯不说话也不尴尬,她自说自话,“陛下啊,如今国事繁忙,你可得爱惜自个身子呀!不要太操劳政务了,要多多修养身体才是。” “呃,知道了。” 康太妃继续絮絮叨叨,“陛下你看母妃身边的这几位美人如何?” 啊? 崇祯这才发现康太妃身边居然跟了十个美女,一个个千姿百态,含羞带怯的。 崇祯木然道,“母妃这是何意?” 康太妃掏出丝绢掩嘴笑了笑,说道,“母妃还不是看陛下最近太辛劳,人都瘦了一圈了,母妃心疼啊!” 顿了顿,她接着又说道。 “这些美人都是母妃千挑万选出来的,最是解风情知冷暖,母妃就是想让他们好好伺候陛下。” 崇祯转过头细细打量这些美人。 第44章 其心可诛 这些美人虽然长的不一样。 不过却一色的皮肤柔嫩,眼如秋波,顾盼生辉,兼体态娇小玲珑。 这是江南女子特有的感觉。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这些女子虽然都含羞带怯的,崇祯却似乎从她们眼中看到了一种……正义的光芒。 崇祯瞬间警觉起来了。 康太妃笑眯眯的将这些美人儿推到了崇祯跟前,然后交代几句让崇祯注意修养身体之类的话。 最后她不甘心的走出了大殿。 崇祯无语,好个恶毒的女人,一边叫劳资多多修养身体,一边给劳资送了这么多美女来? 其心可诛! 此时这些美人一个个低着头,双手紧紧绞着丝绢,个别美人还时不时偷偷抬头偷看崇祯,及崇祯看过来,却又迅速的低下脑袋。 似乎…… 既害怕又期待得到皇帝的宠幸? 崇祯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些美人儿,暗忖:康太妃这贱女人会这么好心给朕送美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崇祯冷冷道,“来人,将这些个女人统统关押下去,搜!” 众美人错愕。 接着,一群侍卫如狼似虎的将这些美人抓住拖出了大殿,自然有西厂的鹰犬去审问。 …… 王承恩终于将笔墨纸砚伺候齐了,崇祯拿起细狼毫亲自给孙承宗写了封密信,让他最近这段时间多在蓟门布防。 接着崇祯将密信用蜡封了盖上印章,令锦衣卫快马加鞭加急送往辽东。 山雨欲来风满楼,大战将起。 …… 第二天,清晨。 魏忠贤来报。 魏忠贤端着个盒子跪在地上,“启禀陛下,这是奴婢搜出来的东西,请陛下过目。” 王承恩上前接过盒子打开一看,他吓的手一抖,差点就将盒子掉了地上。 “皇爷。” 王承恩惊恐的声音传来,“这些是乌香啊,万历朝时南洋藩属国进贡之物,服之能成瘾,乌香不是个好东西,万历朝之后,宫中就禁止出现乌香了。” 崇祯冷哼一声,“定是东林党和复社搞的鬼,没想到他们居然和康太妃勾结在了一起?” 要知道这女人和东林党人可是不共戴天之仇,这都能勾结上? 果真应了一句话,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不待崇祯说话,王承恩就厉声喝道,“魏厂公,这些东西是从哪里搜出来的?何人所为?” 魏忠贤欲言又止。 接着他重重磕了几个头,“陛下,奴婢有罪啊!奴婢只是搜出了这些东西还没审问,那些女人就咬碎了牙齿里藏的鸠药,自尽了。” 王承恩大怒,“魏忠贤你是怎么做事的?” 魏忠贤哭丧着脸道,“奴婢本来是很谨慎的,这次看她们都是些弱女子,奴婢大意了。” 王承恩气的话都说不出来了,他恨不得扑上去狠狠扇这魏忠贤一个耳光。 崇祯冷冽道,“大伴你僭越了。” 王承恩这才反应过来,他刚刚都急的御前失仪了,王承恩急急跪下,再也不敢说话了。 崇祯拈起乌香淡淡一笑道,“魏公不必内疚,这些美人都是康太妃送来的,就从她查起。” “遵旨!” 魏忠贤慢慢向后退着,待走到门口他才转身退了出去。 王承恩这才站起身来,他关切的对崇祯说道,“皇爷,那么多人想害您,老奴实在担忧。” 崇祯拍了拍他肩膀道,“大伴不用担忧,自古哪个皇帝没几个仇家?没人想害的皇帝,才不是好皇帝呢!” “可是?”王承恩还想再说什么。 崇祯摆了摆手道,“没有可是,朕不惧,朕就坐在这至尊之位上,什么明枪暗箭,下毒刺杀的,尽管来吧!” 崇祯目光果决,脸色坚毅。 王承恩都快看呆了,他擦了擦额头的冷汗,第一次觉得皇爷是如此的深不可测,就像神仙人物一样。 …… 时间一天天过去。 卢象升的部队终于抵达神京。 这日崇祯御驾亲自去看望将士们,皇帝出巡,非同小可。 首先锦衣卫将大街清理了个一干二净,接着卤簿仪仗,依次陈列,缓缓向前进。 崇祯坐着32人抬的豪华大轿子,一队队的锦衣卫和御前侍卫骑着高头大马,他们紧紧护着轿子。 王承恩等内侍宫女排列在后,提香的提香,拿扇子的拿扇子,各种生活用品准备齐全。 崇祯坐在高高的轿子里,原本繁华热闹的大街,现在一个人也没有。 不过…… 崇祯知道在这些临街的窗户门后面,无数双眼睛正在偷窥着他。 如今崇祯的脸皮也厚了。 你们偷窥就偷窥吧,谁叫劳资现在是皇帝呢?能够见劳资一面,够老百姓们吹嘘一辈子了的。 朕理解! …… 很快仪仗队就到了卢象升部队所在的演武场,众将士老远就看到了皇帝的仪仗。 一个个激动莫名飞奔而出,呼啦就跪倒了一大片。 崇祯缓缓走下御轿,王承恩狗腿上前轻轻扶住了崇祯。 “皇帝陛下万岁!” “皇帝陛下万岁!” “万岁万岁万岁!” 众将士们并没有受过专门的礼仪训练,一个个喊的是乱七八糟,不过他们那热切的心情却是真的。 卢象升急忙上前,“臣卢象升参见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崇祯亲切的扶起他,把这个卢象升感动的都跟什么似的? 第45章 战前大誓师 卢象升跪在尘埃里。 崇祯发现卢象升的气质完全变了,许是辛苦操练的缘故?卢象升的皮肤变黑了,肌肉也更加的结实了。 他今天身穿一件铁制铠甲,腰悬三尺长剑,器宇轩昂,完全没有了当初的文气。 崇祯笑着走到他跟前,轻轻扶起卢象升,“卢卿快快请起,朕今日看卢卿和当日比真是脱胎换骨,士别三日啊!” 卢象升谦虚道,“陛下缪赞,臣受之有愧。” 卢象升弯腰顺势站起身来,不过他依旧不敢将腰板挺直,而是略略弓着。 崇祯令人搬了大批的箱子来了,这些力士们将箱子全部堆在了演武场上。 卢象升好奇的看着这些箱子,也不知道里面装的些什么? 力士们打开箱子,露出一把把寒光闪闪的大刀,一根根乌漆嘛黑的火铳。 这些卢象升都认识,除了这些东西外还有一些四四方方的小块固体物,一看就硬邦邦的,像块大砖头。 崇祯指着这些砖头一样的东西对卢象升说道“卢卿,这个叫压缩饼干,是朕给天雄军准备的粮草,你现在就令人把锅架起来,把水烧热,等朕和将士们说几句话后,就和将士们一起用餐。” 崇祯说完。 力士们就抬出了几箱压缩饼干准备当做今天给将士们的伙食。 卢象升领旨去办了。 不过他还是有点疑惑的看着这些压缩饼干,这么硬能吃?会不会膈死人? 不过军中都是些粗人,只要能吃饱肚子,砖头也无所谓。 就是?崇祯拿出的东西太少了,就这几箱东西够数万人吃吗?只怕一人添一口都不够吧? …… 崇祯转头面对天雄军。 他缓缓抬起手挥了挥,这些将士们瞬间沸腾了,山呼万岁的声音也更加响亮,简直是震耳欲聋。 崇祯差点被震趴下了。 王承恩皱着眉头给卢象升使了个眼色,卢象升这才明白过来。 他转过身命令身边的众校尉下去维持秩序,务必要让将士们不要随意发出声音,以免惊扰了陛下。 很快…… 秩序稳定了下来,数万天雄军腰杆挺的笔直,他们自豪的迎接着崇祯的检阅。 崇祯赞赏至极。 这卢象升果真治军有方,才这么点时间训练出来的新军,就比那勋贵云集的五营军强多了。 崇祯发现这些将士们的盔甲倒是鲜亮,就是大多数人没有武器,只是削个木头剑挂在腰上。 卢象升离开京城的时候,崇祯就交代过他,将士们的衣甲马匹等物赶最好的准备,此外还可以备一些强弓劲弩,长枪等武器。 刀、火铳、干粮等东西就不要准备了,崇祯已经给他准备好了。 一阵秋风吹过。 这个时代的气候降的特别快,如今不过初秋居然有了几分凉意?崇祯今天披了件黑色大披风,他紧了紧披风缓缓向前迈了一步。 “诸位将士们!” 崇祯威严的声音响起,“朕为大明皇帝,尔等为大明将士,朕与诸位共同守护这万里河山。” 崇祯旁边肃然队列着两排传令兵,这些传令兵一个个膀大腰圆,中气十足。 崇祯话音刚落。 他们便齐齐开口,一字不漏的将崇祯的话原本原传了出去,简直是声震九天。 崇祯待他们传完了,深吸一口气继续进行着战前誓师。 “可是现在,异族的铁骑即将踏破我中原的河山,我们的国家即将遭受战争的蹂躏,我们的亲人即将被无情屠杀,朕问诸位……甘心吗?” 众将士义愤填膺。 “不甘心!” “不甘心!” “不甘心!” 崇祯见已经将这些将士们的仇恨值拉起来了,他猛的深吸一口气,大声说道,“今日朕与诸位在此誓师,愿手执利剑,杀尽敌虏,复我河山,卫我家国。” 众将士热血沸腾,万众一口。 “复我河山!” “卫我家国!” “复我河山!” “卫我家国!” 众将士喊的是热血沸腾,面红脖子粗的,只恨不得现在就抄起武器,去和敌人同归于尽。 崇祯就难受了。 刚刚喊的太猛了,尼玛~现在嗓子火辣辣的,还气血上涌差点一跟头栽倒在地。 记得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崇祯的身体可是棒棒的小伙儿,如今却越来越弱鸡。 哎~ 怪不得皇帝都短命,都怪后宫妃子太漂亮了,尤其是最近崇祯新封了个妃子,从晚忙到早。 累! 待将士们平静了下来,崇祯喝了口王承恩递上来的绿茶润了润嗓子,刚刚说的全是高大上的话,现在得给将士们许点好处了。 崇祯祭出胡萝卜道,“诸位将士忠心为国,奋勇杀敌,朕必不会亏待的,倘若有谁不幸为国捐躯,你们的家人将得到最高的抚恤,你们的父母妻儿将免除一切徭役。” 众将士们的眼圈都红了。 他们原本都是些穷的连饭都吃不上的人,当兵不过为了一口吃的,加一点点微薄的军饷。 崇祯却许诺他们如果为国捐躯,不仅有抚恤,父母妻儿还能免除徭役。 还犹豫什么? 拼了,拼却这一身的躯壳,如果成功了将封妻荫子,如果失败了大不了一死,父母妻儿也能得到优待。 “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无数将士再次狂热的呼喊了起来,有些甚至想冲到崇祯身边去,这一次无论校尉怎么维持秩序都不行了。 卢象升只得赶忙将崇祯迎到了营帐里,崇祯渡到主位上坐了下来。 卢象升有点羞愧,“陛下恕罪,臣治军不力,让将士们惊扰到了陛下。” 崇祯以手扶额,他将手臂支在了桌子上,道,“无妨,将士们只不过是真心爱戴朕而已,卢卿何罪之有?” 崇祯指了指旁边的椅子,“卢卿也坐吧。” 卢象升再次谢过了崇祯,才小心翼翼的坐了下来,他对崇祯说道,“陛下,小妹这些日子叨扰您了,臣明日就将她接回去。” 崇祯有点尴尬的笑了笑,“呃,这个卢卿啊,朕这些日子与令妹日久生情,前些日子已经将其封为娇嫔,你是接不回去了。” 第46章 大锅炖压缩饼干 卢象升愣了。 气氛一时有点尴尬。 卢象升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陛下居然封了她妹子娇嫔?别人不了解她妹子,他还不了解? 卢娇娇就是那种脑袋缺根弦的花瓶,长的是漂亮,可是这种性子怎么配侍候陛下呢? 自古后妃都是出身世家大族,温柔貌美贤德之女。 虽然本朝太祖施恩于平民,后妃可以在平民中选取,不过选上的无不是天之娇女,美貌与才华并具。 自家妹子? 何德何能能够当妃子? 崇祯不知道卢象升的想法,他见卢象升不说话,还以为卢象升生气了呢,毕竟自己不声不响把人家妹子拐了,是个人都会想不开的。 崇祯倒没有卢象升那些弯弯绕绕的想法,他比较庸俗,看女人就只看脸,只要是漂亮的妹子他都喜欢。 卢象升哽咽了,“我卢家何德何能,能够得此厚恩?陛下,臣卢象升以后定会忠心报国,方能回报陛下给予的这份恩宠与荣耀。” 纳尼? 崇祯惊呆了。 崇祯终于搞明白了,原来对于古人而言,家族里有人能够当上妃子,能够伺候皇帝,那可是无上的荣耀啊! 看红楼梦中,有个才人回乡省亲,整个家族都屁颠屁颠的忙碌着。 薛宝钗那般美貌和出身,也巴巴的跑去选美,结果还落选了,只好退而求其次,把宝玉当目标。 …… 崇祯在营帐中休息了片刻。 外面众将士们的情绪都被控制住了,此时大锅里的水也煮开了。 崇祯遂出了帐门,准备亲自为将士们煮压缩饼干,再次收买一波人心。 他很快来到了演武场,场上已经支起了几十口超级大锅,烈火舔舐着锅底,柴火烧的噼里啪啦作响。 崇祯装模作样拿起一块压缩饼干在手里掂了掂,然后他把这块压缩饼干丢了大锅中。 接着他又拿起几块压缩饼干丢进了锅里,笑道,“诸位,这些压缩饼干会膨涨,一锅放几小块就够了。” 崇祯做完这一切,王承恩急忙呈上丝绢。 其余几十口大锅自然有人专门伺候,不一会儿,一锅锅浓稠的糊糊出现在了众人眼前。 香气扑鼻! 卢象升和众将士们都惊呆了,这么一点点的压缩饼干居然煮出来了这么多东西? 太不可思议了。 见煮好了,崇祯撸起袖子先给自己盛了一碗,然后大口大口吞吃起来,尼玛~山珍海味吃多了,这压缩饼干真特么难吃。 不过再难吃也得吃完啊! 那么多的将士看着自己呢,必须的要表演出爱兵如子的圣天子模样,就像后世那些戏子明星搞的人设一样。 崇祯几口就将一碗压缩饼干吃完了,他笑着举了举碗,这番接地气的动作,瞬间拉进了将士们和他的距离。 众将士感动的热泪盈眶。 皇帝陛下居然亲自为他们煮食物?皇帝陛下居然还会吃将士们的食物? 如此圣天子,俺们要是不战死沙场的话,还是人吗? 众将士含泪拿起碗,挨个的盛着压缩饼干糊糊,糊糊非常香,他们从来没有闻过这么香的食物 压缩饼干糊糊也非常好吃,又甜又香,而且只吃了一小碗就饱了。 卢象升也吃了一碗,那种香甜的味道他终身难忘,更加不可思议的是这东西极耐饥。 卢象升立刻意识到了压缩饼干的威力了。 行军打仗带上这玩意儿,就能毫无顾忌的奔袭千里,来去如风了。 等到众将士都吃饱了。 力士们赤着膀子将大明刀和火铳全部搬来了,接着就是一番曾经在曹化淳那里表演过的,演刀,演火铳。 大明刀和火铳的威力将这些将士们惊的目瞪狗呆,卢象升更是惊的差点趴下。 卢象升显然比一般将士们更有见识,这大明刀,这火铳,质量如此的好,先不说值多少钱,关键就是有钱也买不到啊? 看着密密麻麻的大明刀和火铳,卢象升只觉得自己要晕。 崇祯拍了拍卢象升的肩膀,语重心长,“卢卿啊,朕把全副家当都给你了,望卿带领天雄军南征北战,为我大明国立赫赫战功。” 卢象升郑重跪下,“臣领旨!” …… 战前大誓师非常顺利,崇祯心满意足回到宫中,天雄军气势汹汹开赴前线。 天雄军分为三部分。 一部分是骑兵,执大明刀,骑骏马,带着压缩饼干以最快的速度奔向蓟门。 一部分为铳兵,装备火铳。 一部分为一般步兵,使用的是卢象升购买的普通长枪弓弩等东西。 铳兵和一般步兵在后面慢慢行军,压后,随行的还有大量的粮草和军需物资。 崇祯回到宫中后,先是喝了碗酸梅汤消食,得赶紧将压缩饼干消化了去,好腾出肚皮吃山珍海味。 …… 盛京郊外,演武场。 无数的八旗兵牵着马匹肃然而立,这些八旗兵个个矫健健壮,身披重甲;这些马儿匹匹高大神俊,马身上也戴着甲胄。 皇太极正站在华盖下,大玉儿和海兰珠、以及一班大臣武将分列两侧,好不威风。 但见这皇太极一手牵一个美女妃子,尽享齐人之福。 皇太极得意的笑道,“两位爱妃看我八旗子弟兵可威武?” 大玉儿没有说话。 海兰珠则轻轻捋了捋头发,她歪着脑袋看了半响,柔柔道,“大汗,妾见八旗子弟兵这般气势,好害怕呢!” 皇太极将海兰珠搂了怀里,爱怜的揉了揉她头发,道,“我大金以武得国,当初太祖不过十几副铠甲起兵,如今却有了十万重骑兵。” 海兰珠掩唇而笑,“我大金的八旗重骑兵这么厉害,哪里还用打仗啊,只怕明廷的那些草包军队见了就屁滚尿流。” 皇太极欣慰笑道,“那明国皇帝真是废物,占着那么富饶的土地,却连银子都弄不到手,养的军队就像叫花子般。” 第47章 后金也在誓师 大玉儿莲步上前道,“启禀大汗,妾听说明廷每年都要拨好几百万两银子养关宁铁骑,这关宁铁骑的实力不容小觑,大汗万万不可轻敌。” 海兰珠显然和大玉儿关系不大好,她白了大玉儿一眼,冷笑着说道,“大汗乃真命天子,注定是要平定天下,入主中原的,你这是不相信大汗?” 皇太极豪迈笑道,“还是本汗的珠儿会说话,玉儿你得学着点,如今我大金的实力可是非常强大的? 况且关宁铁骑内部人员复杂,贪生怕死之辈不少,本汗何惧?而且本汗这次自有妙策避过关宁铁骑。” 皇太极的秒策就是绕道蒙古国,直取京城。 大玉儿依旧忧心忡忡,“大汗,妾还听说明朝皇帝最近新训练出了一支曹家军,装备精良,骁勇善战,而我军孤军深入,万一遇到了曹家军怎么办?” 皇太极明显有点不高兴了。 他冷哼一声,“后宫不得干政,玉儿你僭越了,曹家军再厉害能有多厉害?就明朝狗皇帝的那点穷家当,能够训练出什么厉害的军队来?” 大玉儿还想再说什么。 皇太极不悦的把手一挥,让大玉儿退了下去,他再也不愿意看大玉儿一眼了。 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孝庄皇太后,此时的大玉儿,她眼含春泪,委屈极了。 后金的战前大誓师正式开始。 皇太极让海兰珠也退到了一边,他则在一队亲卫的保护下走到了三军阵前。 皇太极的声音,“诸位将士,今年天降大旱颗粒无收,我后金的百姓缺衣少粮几乎都快饿死了,没有粮食怎么办?” 后金铁骑齐齐开口。 “抢!” “抢抢!” “抢抢抢!” 皇太极振臂高呼,“对,明朝有无尽的财富,有绝色的美人,明朝皇宫里就连地板都是金子铺的,将士们,拿出你们的勇气和胆量,那些财富和美人都是我们的。” “都是我们的!” “都是我们的!” “都是我们的!” 后金八旗兵目光狂热,似乎明朝无尽的财富和绝色的美人都出现在了他们眼前。 其实明朝皇宫里的地砖虽然名叫金砖,但是却是以御窑的黄土烧制而成,哪里是金子做的? 皇太极的口号喊完了,下一步就是犒劳三军了。 皇太极一声令下,一口口的大铁锅在空地上支了起来,锅里烧着滚烫的沸水。 接着几百头大肥猪被抬了上来,这些猪个个毛深皮实,獠牙老长了,居然全是野猪。 野猪的肉比较瘦,有嚼劲,尤其是带皮的野猪肉,用火锅一炖,加上葱姜蒜老香了。 这些野猪看到无数双贪婪的眼睛盯着它们,腿都吓软了,一个个嗷嗷大叫,企图挣开屠夫的绳子。 数百个屠夫上场,他们手执剔骨尖刀,眼神凶悍。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后金人吃猪肉比较粗犷,并不兴褪毛啥的,他们直接将肥猪肉切块,切的就像豆腐块一样。 猪骨头、猪头、猪杂、猪蹄子和尾巴等零碎东西,则直接下了大汤锅,熬汤喝。 不一会,猪肉和猪汤就熬好了,这些将士们蜂拥而至,大吃特吃,有些人甚至将肚皮吃的滚圆,也不舍得停嘴。 他们知道,此后的几个月他们将饿着肚子孤军深入明朝,一路只能靠抢劫过日子。 从盛京到京城,一路荒无人烟的,哪能抢到多少吃的啊? 而为了能够轻装上阵,他们又不能携带大批军粮,这些八旗兵每人也就只带了十斤大饼而已。 八旗军拼命的吃着,恨不得连猪骨头都嚼碎了吞进肚里。 皇太极满意的点了点头。 旁边有个武将走了过来。 此人居然是辽东守将祖大寿。 祖大寿的官职并不高,不过他在历史上却非常有名,其干过最出名的三件事是。 第一,己巳之变,弃神京城而逃。 第二,大凌河之战,他把大凌河的百姓全部充作了军粮。 第三,投降后金狗鞑子时,他搞的一场炫富式献宝。 这家伙不在辽东好好待着,居然偷偷摸摸跑到敌营来了?还特么和皇太极极为熟悉的样子。 皇太极拍了拍祖大寿的肩膀道,“祖将军远道而来辛苦了,祖将军看我十万铁骑如何?” 祖大寿谄媚的对皇太极说道,“大汗的铁骑当真勇武,我关宁铁骑不如矣。” 皇太极叹了口气,“关宁铁骑再差劲,也是每年用几百万两白银养起来的,实力不容小觑,本汗此次进攻明国,最怕的就是关宁铁骑在蓟州设伏,祖将军可有办法?” 祖大寿也跟着叹了口气。 祖大寿的声音,“现在辽东为孙承宗负责,这个老东西最是冥顽不化,什么财宝美色统统不爱,一心就知道种田。 如今我们的狗皇帝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红薯和玉米种子,这种东西耐活,种了土里基本不用管就能收获大量粮食,孙承宗这个老东西种了不少。 红薯和玉米晒干了直接可以当军粮吃,靠着这些东西辽东的军费大减,已经不足过去的十分之一了。” 祖大寿担忧之情溢于言表。 祖大寿担忧道,“大汗,如今明朝不缺粮啊,而且孙承宗这个老东西极为忠心狗皇帝,大汗出兵,他必定会在蓟门拦截的。” 皇太极陷入了沉思。 之前后金一直与辽东守将们暧昧不清的,这次他原本准备绕过关宁锦防线,绕道蒙国直取京城。 只要关宁铁骑在蓟州做个样子,追的时候稍微放慢脚步,多绕几个圈子。 他们就能一马平川的攻到明国京城,至于明朝狗皇帝会不会调地方军队入京勤王? 肯定会呀! 不过皇太极才不怕呢! …… 第48章 皇太极与祖大寿勾结 皇太极并不怕明朝地方军进京勤王。 因为明朝狗皇帝以穷而闻名天下,他能均出多少银两调军? 估摸着来的都是群乌合之众,这些军队也就想趁着战争抢劫民财,能对八旗铁骑有什么威胁力? 关宁铁骑,曹家军。 这两支军队才有点威胁力,曹家军倒不怕,他如今远在西北,想班师回朝不是那么容易的。 况且宦官领兵,自古就明不正言不顺,何惧之有? 就是关宁铁骑? 现在这个孙承宗来了,关宁铁骑的变数增加了,之前辽东那些守将只不过和大金暧昧不清,并没有投降大金。 如今风头一变,这些守将估摸着立马不认人了,除了这个祖大寿。 皇太极将祖大寿召到密室。 他拿出一包东西来,凝色道,“祖将军,此物乃我大金秘传之毒药,无色无味,最可怕的是人服用后并不会马上死,而是隔三天而亡。” 皇太极将毒药放在了祖大寿手心,末了还拍了拍,“还请将军乘机把此物给孙承宗服用,将军便是我大金的大功臣,本汗必定许你高官厚禄。” 祖大寿的眼睛都亮了。 祖大寿的声音,“大汗此举高明,孙承宗一死,大汗您又大军逼近,狗皇帝一定没有时间再选派蓟辽总督了,到时候辽东诸守将为了保存实力,必定一个个都会当缩头乌龟的。” 皇太极点了点头,“本汗正是此意,还有烦请祖将军偷偷运送一些红薯和玉米的种子到我大金来,本汗必定重重有赏。” 说完,这家伙还解开自己的紫貂皮大衣披了祖大寿身上。 皇太极微微一笑,“盛京不比明国,这里冷的特别早,这件紫貂皮大衣就赠与将军了。” 祖大寿感动啊,他的眼泪都流出来了,哽咽道,“臣祖大寿生是大汗的人,死是大汗的鬼,臣愿意万死以报君恩。” 这边皇太极与祖大寿勾结悄无声,那边崇祯却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来,是关于祖大寿的事情。 虽然崇祯总是吹嘘自个是历史学霸,其实他历史挺渣的,这么个历史学渣偏偏对祖大寿印象深刻。 为什么? 因为这家伙有钱啊,有钱不说特娘还带着大量的金银珠宝投降了狗鞑子,妈卖批的~ 这祖大寿就是典型的小官巨贪,不知道贪污了多少银子? 如今皇太极就要打过来了,万万不能让祖大寿之流拖了后腿,必须的下狱。 崇祯给孙承宗写了封信,让他立马将祖大寿下狱,然后快马六百里加急给孙承宗送了去。 做完这一切,魏忠贤来了。 乌香一案已经有了结果,确实和复社,东林党人,还有康太妃有关。 魏忠贤还在康太妃宫中搜出了大量她和东林党人交往的密信,以及东林党人向她行的贿赂。 信里面,康太妃和东林党人商议以美色和乌香掏空崇祯的身体,让他暴毙。 接着由康太妃做主,选出亲东林党人的新帝,然后重新启用东林党人。 实在太可恶。 崇祯沉思片刻道,“朕口谕,康太妃即刻秘密处死,其合宫上下的宫女和宦官等全部秘密囚禁,不要让消息传了出去。” “遵旨!”魏忠贤恭敬答道。 崇祯接着说道,“至于东林党人和复社,忠贤你先不要惊动他们,让他们先蹦跶一段时间。” 崇祯有他的考量。 如今他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对付皇太极身上,实在抽不出兵力来对付复社和东林党人。 原本他也准备派厂卫直接按名单抓捕,但是……这帮人和江南地方官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很多地方官就是东林党人。 只怕还没抓完,这帮子人就得了风声,逃了。 崇祯的想法很简单,要不就不抓,抓就一网打尽。 哪怕血染青史,白骨成丘山,也要将这大明的毒瘤全部拔出。 …… 京城的秋季特别冷。 程清风紧了紧自己单薄的衣衫。 他原本只是一个小县的县令,虽然不是什么大官,但是却也有济国平天下的梦想。 可是他也仅仅只是个小县令而已,空有报国的梦想,却报国无门。 程清风眼睁睁看着治下的良田都被那些官绅大族兼并,小民们在饥饿线上苦苦挣扎。 县里的库房空空如也,朝廷的税银怎么也凑不齐,一直亏空。 他急啊! 前段时间朝廷颁布了士绅一体纳税的制度,程清风可高兴坏了。 说句实话,他早就看不惯那些官绅大族了,一个个的饱食终日,却不交国家一分钱粮。 不仅不交钱粮,还特么帮助商人偷税漏税,县里哪个大商人手里没有几百亩良田? 可是这些良田全部都不在商人名下,全部挂在了士绅的名下了,可恶! 治下的小民们都快饿死了,还拼命加他们的税,有些小民连地都没了,田税却还在。 百姓太苦了啊! 程清风既然有一颗治国平天下的心,对于朝廷颁布的律法自然是一丝不苟的执行。 他很快就重新丈量了全县的土地,通知士绅大族按律交钱纳粮。 可是? 还没等钱粮收上来,他就被人给陷害了,是丢官杀头的罪。 案子一层层的上报,没有一个官员替他说话,最后刑部斩立决的判决终于下达了下来。 程清风即将被杀头。 这时候他才知道大明的吏治已经烂透了,他的同僚和上司无不希望他早点死。 行走在神京街头的程清风泪流满面,他掏出一份状子,他要告御状。 他要告士绅陷害官员。 他要告上司官官相护。 他要告刑部的不作为。 还有,他还要替主薄李涛讨回公道,最后关头是李涛带领一批小民劫了法场,将程清风救了出来。 而李涛和这帮小民们被抓后全部杀了头,还被污蔑为反贼,其家人或被充做奴婢或被卖往妓馆。 因为他们是反贼的家人,就算做了奴婢或者沦落风尘,也是最下等的存在,根本得不到善待。 程清风逃出后,就直奔神京而来,他千方百计找了张纸,没有笔墨,他刺破自己手指写了封血状。 可是? 皇帝陛下是何等尊贵的身份? 他程清风如今就如同丧家之犬一般,想要见陛下一面谈何容易? 第49章 读报屋的愤青们 告御状? 说的好听,其实却是一件极为艰难的事情,首先不说各地官员的层层阻拦。 就说告御状的人到了京城,也是根本就接触不到皇帝陛下。 就算幸运的遇到皇帝外出,你把御驾拦了下来,然后状子递了上去,先不论皇帝处理不处理你的状子?一个大不敬的欺君之罪是跑不了的。 告御状成功了。 固然冤屈得以伸张,不过告御状之人杖责和充军的处罚也是免不了的。 告御状失败了。 那就是大大的欺君之罪,诬告之罪,抄家灭族都有可能。 程清风如今是孤身一人,他并不惧怕杖责,更加不怕充军,也没有什么家人可以灭族了。 上次好不容易陛下的御辇出了紫禁城,程清风口衔状子当街阻拦陛下的御辇,结果却被高头御马一脚踢开,差点吐血身亡。 待他缓过气来。 皇帝陛下的车驾早就走的远远的了,身受重伤的程清风根本就追赶不上。 秋风萧瑟,落叶飘零。 程清风冷的直哆嗦,他哆哆嗦嗦走到一处食品铺子处,摸出两个铜子买了几个窝窝头。 现在的窝窝头和以前大不一样了,是用红薯加玉米渣子蒸的,味道香甜,还非常便宜。 就是吃多了涨肚子,伤胃。 程清风一边感慨窝窝头的妙处,一边走向一处读报屋。 要是他治下的百姓能够种上这种东西,也就不会饿死那么多人了。 可惜啊! 朝廷的恩德从未到过他那个小小县城,程清风大口啃着窝窝头,一头扎进了读报屋。 现在时间是上午,读报屋里已经聚满了人,各色人等都有,既有贫穷的寒门书生,也有短打的长工,小二,奴仆等。 程清风寻了处角落坐了,等着读报的秀才开讲。 按说程清风是识字的,完全可以买一份报纸细细看,可是他一来没有多余的铜子,二来他也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程清风发现今天读报屋里来了个新人,这人虽然也穿着粗棉布衣,不过却熨的平平整整,长相更是威严无比,气质出众。 这个新人应该是个有钱公子? 程清风只不过看了一眼这个公子,就没有再关注他了,因为秀才读的报纸更有趣。 崇祯一边喝着读报屋里供应的粗茶,一边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在这里听报纸的大部分都不是体面人,说白了就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小老百姓。 他们三五一群的聚集在一起。 听完了报纸,就开始大声讨论报纸上的内容,或者骂骂咧咧,骂几句社会不公,贪官污吏横行,有钱人没有良心之类的话。 卧槽~这不就和现代社会的网络愤青一样吗? 崇祯发现这群读报屋愤青中有个很特别的存在,看样子是个落魄的书生。 这个落魄书生虽然穿的破破烂烂,不过长相却很清俊,白白净净的。 此时这个书生正撸着袖子在那儿大谈国事,抨击东林党人。 愤青书生慷慨激昂道,“陛下圣明,先是颁布了士绅一体纳税纳粮,接着又推广红薯和玉米解决饥荒,再后来陛下收商税,减免小民赋税,可谓是旷古未有之明君。” “好!” “讲的好!” 众愤青纷纷鼓掌叫好。 愤青书生满意的看着大伙的反应,继续喷道,“可是垃圾的东林党人处处和陛下作对,这些垃圾读书人除了会逛窑子外,最擅长的就是阳奉阴违了,以至于陛下的法令都出不了神京。 大伙别看如今神京城周边老百姓吃的饱,其实全国大部分地方的老姓都饿着肚子呢,陛下的政策根本就到不了地方。” 众喷青义愤填膺,纷纷咒骂。 “垃圾东林党人!” “垃圾地方官吏!” “垃圾土豪劣绅!” 崇祯听的有点哭笑不得,以前这帮人可是东林党人的铁杆粉丝呢,尤其是崇祯还看到了熟人。 就是那个店小二和酒楼老板。 现在这两家伙也跟着喷青书生在那儿骂骂咧咧,直把东林党人骂成了狗。 店小二的声音,“呸,东林党人那帮混蛋,上交国税,人人有责。凭什么士人和大商人不交税?凭什么小老百姓就该死?” 众愤青纷纷附和,“对,凭什么俺们小老百姓就该死?俺们辛辛苦苦种田,一年到头还糊不到一张嘴,那帮人吃一次花酒就几十上百两的银子,无耻!” 店老板的声音,“还有这年头能够开矿的会是善茬?他们有什么脸抗税?无耻!” 喷青书生悲愤的声音响起。 “古有贤德君!” “今有圣天子!” “春风不度关!” “全因东林狗!” 噗~崇祯一口茶当场喷了出来,这位老兄啊,求你不要这么搞笑好不? 其实大明朝发行的报纸并没有刻意将东林党丑化,也没有故意拉仇恨,一切都是潜移默化影响的结果。 从现代社会来的崇祯深深知道,人都有逆反心理+权威心理。 倘若大明报天天报道东林党人如何如何的坏,只怕会激起这些小老百姓的逆反心理。 大明报并没有刻意写东林党人的坏话,只不过时不时的报道那些盐商啊,矿主啊,娶了多少小妾,包养了多少名妓女。 还有东林党人和名妓女的花边新闻啥的,以及东林党人如何如何抗税,如何和皇帝作对。 对于小老百姓们而言,皇帝就是最大的权威,你吖个东林党天天和俺们的权威作对,简直是罪该万死。 还有? 那些有钱人有什么脸抗税?对于有钱人就应该重重的收税,呸~有钱人都不是好东西。 说句实话。 崇祯的这招有点猥琐。 不过越是猥琐越是接地气啊! 店小二气愤的走了过来指着崇祯的鼻子骂道,“你喷什么?难不成俺们的程大哥说错了?还是你是东林党人?” 崇祯有点郁闷的看着这个店小二,老兄,你忘记了之前你是怎么崇拜东林党人的吗?这么快就改变立场了啊? 崇祯无奈的看着他道,“呃,这位大哥别生气啊,刚刚只是茶水太烫了,这才不小心喷了出来。” 第50章 战局 店小二看了看崇祯的茶碗。 半丝热气也无。 他狠狠白了崇祯一眼,扭头就走,然后继续去参与喷青们的大讨论了。 读报屋里的气氛越来越热烈,各种难听的话都出来了,就和崇祯上辈子混过的论坛一模一样。 事实证明。 东林党人那帮喷子比起这些社会最底层的喷子简直是差太远了。 崇祯发行报纸本来是想开启民智,结果却开启了一批喷青,想想确实有点搞笑。 久混论坛的崇祯,对于这些低端喷实在不感兴趣,他干脆趴在桌子上装睡起来。 …… 此时卢象升在干嘛? 卢象升出了神京城郊区后,就轻骑简从直奔遵化而去,按照崇祯前世读历史知道的消息。 10月20日,山海关的赵率教接到警报,率领四千精锐赶往三屯营。 11月1日,他到达遵化城东北的三屯营,但是总兵朱国彦不让他进城修整。 无奈之下。 赵率教只得领兵赶往遵化,11月4号他到达遵化,却被阿济格等人围杀。 崇祯对赵率教这个人印象非常好,他干过最出名的事情就是……解救了无数难民,还有屯田。 崇祯不想让这一员大将死,所以必须要救,此时卢象升的部队已经奔跑了一大半的路了,离遵化越来越近。 而同一时间。 八旗骑兵也已经闯过了蓟门。 相比于历史上八旗骑兵轻轻松松过蓟门,这次他们就没那么走运了,皇太极几乎损失了近十分之一重骑兵。 这还是孙承宗没有办法完全控制关宁铁骑,导致一部分关宁铁骑对战时居然怯战了。 至于祖大寿呢? 孙承宗一接到崇祯的密信,立马就传唤祖大寿,自然祖大寿还没来得及赶回来。 及祖大寿匆匆忙忙赶了回来,自然被孙承宗抓了了现行,连紫貂皮带毒药统统搜了出来。 孙承宗大怒。 立马将祖大寿关押收监起来,其家产宝物也被孙承宗抄没了,用封条封的好好的,只待押解回神京,听候崇祯发落。 祖大寿这人官职不大,却极为豪富,孙承宗抄没的他的家产都快没有地方放了。 其家产有无数的琥珀、珊瑚、珍珠、珠箍、珠花、沉香、玉带、赤金首饰、玉壶、玉、犀,玻璃、玛瑙、金银等杯盘。 各种银器、貂、猞狸、狐、豹、天马皮等裘、蟒倭素缎,纱、罗、绸、褐、氆氇、羢毯、蟒衣、缎纱罗衣、黄金、白金、红毡帐房。 雕鞍、弓面雕翎、虎豹皮、琉璃灯、角灯、磁器、柜箱、椅杌、床、轿、镀金盔甲、苗刀等等等。 简直让人惊叹。 这些东西在后世的历史上非常出名,这家伙投降后金后,为表忠心搞了个献宝仪式。 这些宝物原本是准备献给后金皇太极的,结果现在全部归入朝廷,简直是可喜可贺。 至于祖大寿那间名垂史册的豪宅?也就是让朝鲜王世子都惊叹不已的豪宅。 据记载是,其结构宏杰,甲于城中,重门复室,金碧炫耀,甃砖石砌,雕刻奇形,文垣粉墙,穷极华丽。 而大寿之家则尤为侈奢。 或云中原巨室之家,过于此者多矣,而我国则虽至尊之居,不能如是。 说白了就是。 祖大寿家的房子特别豪华。 朝鲜王世子用了一连串的形容词来惊叹,最后还感叹一句:就连他们的国王家的房子都不如祖大寿的房子豪。 现在这些房子也全部被孙承宗给拆了,片瓦不留。 言归正传! 现在的战局是。 皇太极依旧兵分三路进攻明朝,八旗骑兵摒弃了所有的辎重,风驰电掣而去。 第一路,济尔哈朗和岳拖帅兵攻打遵化。 第二路,阿巴泰和阿济格帅兵攻打龙井关。 第三路,皇太极帅兵攻打洪山口。 孙承宗并没有理会其他两路人马,而是死死咬着皇太极的部队,就如同跗骨之蛆一样,怎么打也打不掉。 相比于历史上轻轻松松的进攻明朝,皇太极这次可谓搞的是灰头土脸,疲于奔命。 …… 砰的一声巨响。 读报屋的大门被撞开了,几个凶神恶煞的家丁冲了进来,这些家丁当场就把程清风给拿下了。 程清风挣扎着大喊大叫,“朗朗乾坤还有没有王法,我又没有说错什么话?” 有个家丁头子站了出来。 他甩起膀子就给程清风来了两耳光,恶狠狠道,“大胆程清风,你个贪腐犯,你以为你贪腐了十万两银子逃到神京,就神不知鬼不觉了?须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崇祯瞧着程清风的衣着,还有他那屌丝愤青特有的表情,怎么也不像有十万两白银的大佬啊? 程清风啐了口,“劳资当是谁?原来是贪官污吏的狗腿和党羽们啊,我程清风行的正,坐的直,我若贪腐了十万两白银,不得好死。” 说完,这程清风就以期待的眼神看着读报屋里的众愤青们,希望他们能够帮他主持正义。 可是? 这些刚刚还义愤填膺,和程清风同仇敌忾的众愤青们,此时一个个都低着头,谁也不想管闲事。 就连程清风的铁杆粉丝店小二,都不知道躲哪里去了? 崇祯无语。 他想到了一个词……键盘侠! 看来得朕出手装逼,哦不~是主持正义了。 …… (写到现在特别累,因为全网严打,用词遣句都要特别注意。不能涉黄,不能涉政,不能……) (太多不能了,呃,作者大大在这么多的不能中,依旧写的如此精彩,诸位赶快投几张推荐票安慰安慰作者大大吧!) 谢谢诸位! 第51章 我乃田尔耕是也 “呦!” 这个家丁头子吊儿郎当看着崇祯,“哪里来的傻鸟,充什么大英雄?这事不是你能够管的,滚开。” 崇祯缓缓站起身来,冷冷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随便抓人?还有没有王法?” 家丁头子鄙夷的看了眼崇祯,趾高气扬道,“这个程清风才触犯了王法,他贪墨了十万两雪花银,我等奉命前来缉拿他何错之有?” 顿了顿…… 他接着说道,“倒是你一个劲的替贪腐犯说话,意欲何为?难不成你是他党羽?” 这个家伙接着转过头对着读报屋里的众愤青抱拳道,“诸位,你们都被这个程清风给骗了,他原本是一县之长,却不思为百姓谋福利,反而将朝廷下拨的赈灾银两全部贪墨了。 除了贪墨朝廷的赈灾银两外,这个程大贪官还收受贿赂,买凶杀人,欺压小老百姓,一人残害几十个民女致死,其家产已经达到了十万两之巨,此人简直是丧心病狂,罪大恶极。” 一听说程清风干了这么多坏事,读报屋里的众愤青愤怒极了,他们纷纷指责程清风。 “看不出来这个程清风这么有来头?贪墨了十万两银子呢?” “看他瘦瘦弱弱,白白净净的,居然还能残害几十个民女致死?果真是衣冠禽兽。” “呸,垃圾程清风。” 程清风怒目圆瞪,“你们血口喷人,我程清风行的正,坐的直,没有做过的事就是没有做过,你们构陷朝廷命官。” 崇祯都听不下去了。 这帮欺软怕硬的愤青们,难道就没大脑吗?人云亦云,还是仇官心理? 崇祯缓缓走上前,威严道,“姑且相信你们说的话,可是尔等是哪个衙门的?区区家丁也有缉拿朝廷命官的权利吗?” 这些个家丁愣了。 原本他们并没有打算冒充官吏的,所以还身穿家丁服呢!被崇祯这么一问,一个个都哑口无言了。 还是那个领头的家丁机灵,他梗着个脖子桀骜道,“我等乃是锦衣卫微服缉拿朝廷要犯,身着家丁服饰无非为了掩人耳目。” 居然是锦衣卫? 众人纷纷倒吸一口凉气。 不过瞬间这帮愤青们连同读报纸的秀才,以及读报屋的负责人,统统退的远远的。 甚至有个别胆子特别小的,直接吓的腿子都软了,连滚带爬的好不狼狈。 这年头有几个衙门是绝对不能招惹的,锦衣卫便是其中之一,甭管好事坏事,千万不要沾上就行了。 此时,崇祯身后的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差点一跟头栽倒在地,尼玛~这年头连锦衣卫都有人来冒充? 崇祯回头看了看田尔耕。 田尔耕苦笑着无声摇了摇头。 得到暗示的崇祯点了点头,他冷冷转头看向这些家丁,面无表情的问道,“原来是锦衣卫的差爷在办案?不知诸位是北镇抚司衙门出来的,还是南镇抚司衙门出来的?” 家丁头领心中一咯噔。 他狐疑的再次打量了崇祯几眼,看穿着崇祯绝非权贵家出来的,不过这人说话如此气定神闲,莫非真有什么依仗? 可是这个家丁头子冒充锦衣卫的话都说出去了,也不能改口不是? 这家伙色厉内荏道,“大胆刁民,我们锦衣卫缉拿犯人你个刁民竟敢质问?休得在此胡言乱语,否则杀无赦!” 这家伙以为这样便能吓退崇祯了,因为老百姓对于锦衣卫的畏惧是从骨子里就有的。 老百姓基本上听到锦衣卫这三字,都会吓的瑟瑟发抖。 家丁头子身后跟着的狗腿上前一步道,“大哥不要和这帮刁民废话了,我们快走,再不将这犯官抓捕归案,千户大人可就要怪我们办事不力了。” 看他们说的煞有介事,崇祯都有点好笑了,他和蔼可亲的对这些个家伙说道,“诸位莫急,千户们都已经来了。” 啊? 这些家丁开始还没明白崇祯的意思,不过他们很快就明白了,当即吓的是屁滚尿流。 但见读报屋外,整整齐齐站立着好几百号人,一水儿的身穿青绿锦绣服,腰佩绣春刀,衣着光鲜,威严肃穆,这才是真正的锦衣卫啊! 有几个锦衣卫甚至还穿着飞鱼服,这飞鱼服可不得了,一般只有皇帝赏赐才能穿,可见他们的位高权重。 崇祯冷咧道,“来人,将这些冒充锦衣卫的不法之徒统统捉拿下狱,查,给我狠狠的查,劳资倒要看看是谁敢胆大包天的冒充锦衣卫?” 得到命令的锦衣卫番子冲上前来,就如同拧小鸡一样,将这些个家丁拖走了。 程清风都惊呆了。 他大张着嘴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而那帮愤青们更加不堪,一个个的抖的跟筛子一样,刚刚他们可是喷过程清风的。 万一? 还有那个店小二,这怂货直接吓晕了,要知道他还指着崇祯的鼻子骂过呢! 崇祯急忙命令几个锦衣卫番子掐住店小二的人中,将他救了过来。 店小二刚醒过来就鬼哭狼嚎的冲到了崇祯脚下,他痛哭失声,“大人饶命啊,小的狗一般的人物,实在是有眼不识泰山呐!小的之前说的那些冒犯话,您就当是狗子在乱叫。” 店小二哭的那叫一个声泪俱下,凄惨无比,就连程清风都看不下去了,准备替店小二说两句好话。 他毕竟是县令出身,见识胆量还是有的,当下他跪下叩首道,“草民程清风见过大人,不知道大人如何称呼?” 崇祯淡淡一笑,“我乃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是也!” 第52章 田尔耕的威名 居然是田尔耕? 程清风还有众愤青纷纷目瞪口呆,整个人都不好了。 田尔耕何许人也? 他可是坐锦衣卫头把交椅的人物,当今陛下最宠爱的大臣,其滔天气焰,就连内阁首辅都不敢招惹。 也就九千岁魏忠贤可以与其一较高下了。 这些底层人士显然并不知道魏忠贤和田尔耕在崇祯眼里只不过是两条狗而已。 程清风楞了半响。 他再次磕头恭敬道,“草民参见田都指挥使,这位梁小哥刚刚并不知道是大人尊驾,如有冒犯,还请您大人不记他小人过。” 这个店小二急忙点头,“对对对,小的刚刚什么也不知道。” 崇祯并不理会这个店小二。 他朗笑一声,“程县令快快请起,你我同为朝廷命官,无需行此大礼的。” 程清风叹息一声,“启禀大人,草民如今早就不是什么县令了,草民已被刑部削职为民,且判了杀头之罪。” 崇祯来了兴趣,“本官看程大人一脸正气,绝非是奸佞贪腐之人,更加没能力摧残那么多民女,可是有什么冤屈?” 程清风眼睛都红了。 遂娓娓道来。 崇祯终于知道了,原来这个程清风是为了执行他颁布的法令,而被士绅大族和上级同僚们共同构陷,案子上报刑部,判了斩立决。 他好不容易逃了出来,然后一路磕磕绊绊到了神京城,就是想告御状来的。 可是? 皇帝陛下居于九重深宫中,他如何能够近皇帝陛下的身?御状根本就递不出去。 程清风本就身无分文,就靠着当了贴身玉佩才弄了些散碎银子,而神京城的物价又特别高。 很快他就连吃饭的钱都没了,差点饿死街头,辛亏遇到了好心的店小二,每日里均给他几个铜子吃饭。 没想到这店小二还有点同情心嘛? 崇祯记得第一次遇见这店小二时候,他还在和一群书生大谈特谈国事,对外面的流民视而不见。 这才几日? 店小二的思想觉悟就这么高了? 崇祯欣慰的点了点头,他对店小二说道,“你莫害怕,本官并不是不讲道理的昏官,快快起来。” 店小二听崇祯并不怪他。 这才颤颤巍巍爬了起来,然后他老老实实退到了角落里,努力将自个的存在降到最低。 崇祯似笑非笑,“这位店小二,算上今天,你这是第二次指着本官的鼻子骂了。” 纳尼? 店小二刚刚平稳的心跳,立马再次狂跳起来,他只觉得气血上涌,好想再次昏过去。 看这个店小二可怜的样子,崇祯有点好笑,他拍了拍店小二肩膀,算是安慰。 接着他又对程清风说道,“程大人我们找个地方边吃边聊吧,店小二你也一起来吧。” …… 呃,其实是崇祯自己饿了。 他为了体察民情,一早就到了读报屋,喝了满肚子的粗茶,肚子里空荡荡的,就光剩茶水在晃荡了。 崇祯就近找了家饭店。 为了低调行事,崇祯命令锦衣卫不要跟的太近,只远远跟随就行了。 如今程清风和店小二都以为崇祯是田尔耕,真正的田尔耕则被他们当成了崇祯的仆人。 把这田尔耕郁闷的呀! 对了,这个店小二名叫梁满仓,名字倒挺富裕的,就是家里穷的连一粒谷子都没。 梁满仓这种属于社会最底层的存在,估计是第一次和这么大的官同坐一桌。 此时是既兴奋又紧张,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 程清风倒是非常淡定。 店老板见有客人上门,赶忙过来招呼,真正的田尔耕直接扔出几块碎银子,“店家,把你这里最好的菜肴弄几个上来,菜要好,银子不用找了。” 见是大食客上门…… 这个店老板的牙齿都快笑豁了,他点头哈腰说道,“几位客官先喝壶好酒,小的马上吩咐厨子将本店最好的菜肴弄上来。” 崇祯郁闷的看着店老板说的好茶,其实就是山里捋来的树叶子,三匹就能泡一大罐,喝着倒是很凉爽。 就是现在是冬季啊! 很快店老板就送来了满满一桌子的菜,就是没有一盘好菜。 土豆炖猪大肠,白菜烧肥膘子肉,小葱煎嫩豆腐,以及各种青菜萝卜白菜等等等。 一桌子就两盘肉菜。 还是猪身上最便宜的地方。 从现代社会穿越来的崇祯,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古代肥肉比瘦肉贵? …… 同一时间孙承宗在干嘛? 天气特别的冷。 孙承宗裹着羊皮裘,骑着高头大马和皇太极冷冷对峙着。 原本皇太极都已经冲过了蓟门,孙承宗快马加鞭,才终于在此地追赶上了皇太极,这里的地势非常平坦,待会的仗估计非常难打了。 毛文龙看着对面的八旗重骑兵不安道,“八旗骑兵号称十万,虽然其实不足四万人马而已,可是这四万重骑兵皆是能征善战之辈,孙大人您还是先带亲兵在后面躲躲,末将愿意先去杀敌。” 毛文龙确实是个好将。 可惜这个人物在历史上却是个悲剧人物,他被袁嘟嘟给杀了。 现在因为崇祯派了孙承宗去辽东,这毛文龙的命运也就改变了,他不仅没死,反而还能够跟随孙承宗南征北战。 而袁嘟嘟呢? 这家伙此时正忧心忡忡的看着四万八旗兵呢,这些骑兵个个体形彪悍,这些马儿匹匹高大健壮。 而现在的地势又如此平坦。 八旗重骑兵只需要策马狂奔而来,人借马势,一人一刀杀百人不成问题。 而这边的关宁铁骑呢? 虽然每年都有几百万两白银养着他们,却一个个的贪生怕死,内部矛盾特别大。 在追击皇太极的过程中,许多人都当了逃兵,剩下的好多将领也各怀鬼胎。 …… 第53章 强悍的敌人 孙承宗正了正头顶的盔甲。 他望着对面的八旗重骑兵,目光决绝道,“老夫身为一军之统帅,自当与将士们同生共死,岂能苟且偷生?” 毛文龙和袁嘟嘟策马上前,他们停在了孙承宗身侧略后的位置,齐齐吼道,“末将也愿与主帅同生共死,共抗国敌。” “同生共死!” “共抗国敌!” “同生共死!” “共抗国敌!” 数千关宁铁骑纷纷嘶吼着,他们目光绝望,声音悲戚无比。 其实一路追下来,贪生怕死之辈早就逃了个精光。 留下的大多数都是好将士,以及一部分想跑,却没能找到机会跑的家伙们。 自古战争都是最残酷的。 多少年轻的生命埋骨沙场永不回,这些将士们并不是木偶,他们是人,是活生生的人啊。 相比于将士们的紧张和悲戚,双方的战马们倒是显得非常轻松。 这些马匹大概是饿极了,它们时不时的还用蹄子刨着泥土,试图扒拉出土层下的草根吃。 皇太极有点得意的看着关宁铁骑,对面只有几千人马却想阻止他的四万重骑兵?做梦! 鼓声响起,后金开始进攻了。 嘶嘶嘶~ 先是一万重骑兵排着方阵猛冲猛打,骑兵最大的优势就是马匹。 马匹的速度越快,骑兵的力量就越大,这后金的马显然比关宁铁骑的马匹要更强壮,速度也更快。 它们跑起来是烟尘滚滚,气势汹汹,大地传来隆隆巨响。 孙承宗手执大刀,大吼一声,“冲~” 接着他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身后众将士纷纷跟随孙承宗开始了冲刺。 孙承宗并不是武将出身,厮杀并非他所擅长。他这么冲刺显然是准备决战的,要么死,要么拦截下皇太极。 毛文龙生怕他出事,急忙率部下骑着战马冲在了孙承宗前头,而袁嘟嘟也紧紧跟随在孙承宗的马屁股后面。 杀! 杀杀! 杀杀杀! 双方人马相遇了,就如同两块巨石头,硬碰硬,发出声震九霄的声音。 一瞬间,无数的鲜血喷薄而出,人吼马嘶。 建虏的战马更加强健,第一波攻击就将关宁铁骑的先头部队撞飞了,接着这些八旗兵大吼着开始收割人头。 骑兵对抗的时候,尤其是重型骑兵对抗的时候,无论是人还是马,只要倒下了就没有可能活下来的。 装死?这就是找死。 马的铁骑会将你连骨头带肉踩个稀巴烂,绝对不会让你有任何生还的机会。 过了最初的碰撞,双方骑兵胶着在了一起,这个时候比拼的就不是马匹的速度了。 而是马匹的力量,双方的装备,以及将士们的武力值了。 吼吼吼~ 建虏的马匹显然更加凶悍,不仅个头大,就是撕咬起来也是凶悍无比。 许多人都以为马儿是温顺的,其实通过训练的战马还真会咬人呢! 以前关宁铁骑和辽东所有官兵,背靠强大的关宁锦防线,以红夷大炮和坚固的城墙做依靠,倒是能与八旗骑兵一战。 但是? 野战,尤其是这种开阔平坦的地段的野战,关宁铁骑就只能被八旗重骑兵吊打了,无尽的鲜血渲染开来,白骨成泥,血染沙场。 一将功成万骨枯! …… 关宁铁骑正在浴血奋战。 而崇祯的面前则是猪肥肠和肥膘子肉,香气扑鼻的。 崇祯对这两道菜没有胃口,不过程清风和梁满仓却吃的怪香。 虽然现在神京城有红薯和玉米的供应,小民们总算能够吃个半饱了,不过肉类依旧稀少。 程清风都不知道自己多久没有尝荤了,面前的猪大肠和肥膘子肉对于他而言无疑是美味佳肴。 至于梁满仓? 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他,估计几年都难吃一回肉,他几口就扫了半盘子肥肉。 而程清风好歹是读书人出身,他停下筷子有点不好意思的对崇祯笑了笑,“让田大人见笑了,草民许久不曾吃饱过肚子,这一见美味就忍不住了。” 真正的田尔耕跟在崇祯身后,他忍不住的白了一眼程清风,鄙夷之情溢于言表。 梁满仓这时也反应过来了。 他也不好意思的丢下筷子,局促不安的将双手放在了膝盖上,似乎生怕崇祯生气了。 崇祯哈哈一笑,“食色,人的本性而已,程大人不必拘谨,多吃点肉,吃饱了肚子才能为老百姓谋福利啊!” 崇祯这话不说还好。 程清风的眼眶都红了。 他猛的跪了下来,“罪官程清风一心为百姓谋福利,却遭遇奸人陷害,身边亲朋皆被害死,唯罪官一人活了下来,罪官有冤无处伸,还请大人能够将此状子上呈陛下,为罪官做主。” 说完这程清风就从怀中掏出血状,颤抖着手举了起来。 崇祯却并没有接过他的状子,“程大人你固然有冤,可是皇帝陛下日理万机,要是大家都来告御状的话,还不把他累死?” …… (崇祯穿越后和后金的第一场硬仗打起来了,作者大大并不想把后金写的太弱。) (其实,历史上的八旗骑兵虽然在清王朝末年没落了,完全丧失了战斗力,但是其在建立之初确实是所向披靡的。) (有时候还是要正视历史的,况且敌人越强大,战胜敌人后也就越有成就感,后面看我怎么捏死狗鞑子。) 第54章 程清风的悲惨往事 程清风倒不是对田大人不接他的状子不满,而是田大人居然敢说出……还不把皇帝陛下累死这种话? 这可是大大的犯了忌讳,田大人哪怕说让皇帝陛下辛苦了,也不能说把皇帝陛下累死这种话呀! 这可是欺君之罪啊! 程清风暗自思忖。 这位田大人如此心直口快,毫无心机,哪里像传言中的大奸臣啊?那帮东林党人真可恶,就连田大人这么忠厚老实的人也要污蔑?还有他们干不出的事吗? 崇祯见程清风突然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他还以为是这程清风对他不满呢? 崇祯又解释道,“程大人不必担心,你回去重新写一份状子来,本官帮你上呈刑部,如果你真是冤枉的,相信刑部定会还你一个公道。” 程清风想了想。 他不再纠结崇祯的口误,而是就地磕了几个响头,“罪官谢田大人的大恩大德,罪官没齿难忘,来世必将衔环结草以报大恩。” 崇祯温声道,“程大人不必多礼,只要你以后能够继续为百姓谋福利,本官就很欣慰了。” 看着程清风又跪下了。 崇祯都快有点无语了,这些大明的人怎么老爱跪跪跪的? 尼玛~你们跪的不累,劳资扶的也累啊,崇祯只得再次弯下他的老腰,将程清风扶了起来。 崇祯继续问道,“程大人,陛下刚刚发布士绅一体纳税政策时,天下文官无不阳奉阴违,为何程大人会坚决执行?” 程清风苦笑了一下: “不瞒田大人,草民一直都非常痛恨东林党人,草民从来都不觉得东林党人说的话是对的。” 接着程清风娓娓道来。 原来这程清风出身于自耕农之家,一大家子人就指着一亩三分地过日子。 他们家附近有条大河。 程清风小时候这条大河倒也老实,并没有决堤过,所以程清风小时候虽然经常挨饿,但是好歹也活了下来。 程清风小时候经常看到宫里的宦官搬着个凳子,就坐在河堤上监工,河坝被修的牢牢的。 后来…… 有一年来监工修理河堤的变成了东林文官,据说其中还有一位是德高望重的大儒。 可是程清风却从来没见过这些文官出现在施工现场过。 倒是县城的上等妓馆突然火爆了起来,许多窑姐都发财了,连带着县城里的什么胭脂铺子,银铺子,成衣铺子,也生意好到爆。 那一年…… 河坝却决堤了! 大水汹涌而来,将他们的家园还有田地统统淹没了,粮食颗粒无收,老百姓流离失所。 程清风泪流满面道,“我父母只好带着我们兄弟姐妹逃荒去,一路上真是艰难啊,那年头谁都没有吃的,谁会可怜一群逃荒的难民? 而为了活下去,父母只好将我们兄弟姐妹都卖了,大人您知道吗?当时一个菜团子就能将我们领走。 草民算是幸运,被一户心善的人家买走了,不仅给了草民一口吃的,还允许草民和他们家的公子一同上学。 后来草民刻苦读书,终于考中了进士,当了朝廷命官,可是草民的父母还有兄弟姐妹却零落天涯,生死不知。 世人都说宦官专权,蒙蔽圣上,东林贤德,拨乱反正,可是当年宦官修的河坝反而没事,为什么那些东林文官修的河坝就出事了?宦官和东林到底谁好谁坏? 再后来草民当官了,接触到了更多的所谓东林贤臣,可是这些人却没有一个真正为小老百姓着想的,他们的眼里就只有名妓女,风花雪月,琴棋书画,这些所谓风雅的东西。” 崇祯唏嘘不已。 怪不得这个程清风身为文官,却那么愤恨东林党人,原来他是真正从底层爬起来的。 古代科举制度虽然让底层有了上升的空间,可是从真正的最底层升起来的却寥寥无几。 大多数都是从中层爬起来的,只不过这些中层书生在权贵眼里是底层而已。 其实也好理解。 饭都吃不饱,处于饿死边缘的小农们哪里有钱读书?笔墨纸砚不贵?真正的小民可是连针线都买不起的。 梁满仓见程清风哭了,他的眼圈也红了,他张了张嘴,似乎也有一个非常悲惨的故事要吐出来。 崇祯急忙抢上话,“呃,程大人的故事实在悲惨,本官听了都觉得唏嘘不已,对了,程大人现在可有住处?” 程清风老脸一红,“草民没有钱租房子住,平日里白天就在读报屋里混一天,晚上就睡在大街上,辛亏梁满仓给了草民一个狼皮褥子,否则草民早就冻死了。” 崇祯想了想说道,“本官在神京倒是有一处闲置的房子,程大人你先委屈着住吧!” 这些日子天天抄家,崇祯手头的房子简直是太多了,大大小小,豪华的,普通的,简直是一应俱全。 崇祯挑了一处最差的房子准备给程清风住。 听说崇祯要给他房子住,这程清风大喜,他腿一软又要跪下磕头了。 真正的田尔耕急忙冲上前拦住了,“程大人勿行大礼,我们家大人最是心善,乐于助人了的。” 崇祯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田尔耕还真有眼力劲儿,简直就是朕肚子里的小蛔虫,呃,以后就将他升级为第一狗腿子好了。 程清风不悦的看了眼田尔耕。 他觉得这个奴仆太不懂事了,大人们说话,奴仆插什么嘴? 程清风被真正的田尔耕拦住了下跪,他只好灰溜溜的再次坐回椅子上。 崇祯听程清风说了那么久,都快饿死了,他夹起肥膘子肉就开吃起来。 别说,人饿极了吃肥膘子肉都是香的。 程清风自然又惊叹了一番。 他现在对这个田大人是佩服极了,身为锦衣卫都指挥使是何等的位高权重,居然连肥膘子肉都能吃那么欢? 要知道权贵家吃鸡吃鸭都算粗吃了。 吃饱喝足,崇祯对田尔耕使了个眼色,这家伙立马拿出荷包,从里面掏出几块碎金子来。 第55章 弃婴事件 真正的田尔耕狠狠白了程清风一眼。 他有点不情不愿的将碎黄金丢到了程清风手里,他倒不是心疼他的金子,堂堂锦衣卫都指挥使会缺这点小钱? 他只不过特别讨厌程清风这个人而已,要问原因?还真没有,可就是看这个家伙不爽。 程清风接过碎黄金,感受着手心传来的沉甸甸的感觉,他心中大喜,都快感动的热泪盈眶了。 别看这田尔耕拿出的黄金并不多,可是就这么几块小碎黄金,足够程清风在神京城好吃好喝几个月了的。 看着程清风收下黄金,崇祯又命锦衣卫番子将这家伙送到了他的新居所,并叮嘱程清风重新写状子让番子带回来。 程清风心满意足,千恩万谢而去。 送走了程清风,崇祯看天色还早,他又在神京城随意的走了走。 如今虽然天气颇冷,可是大街上却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大部分行人的衣服虽然依旧破旧,可是城里却并没有流民。 如今神京城防备甚是严格,人员出入都需要严格盘查,流民全部被集中起来做工,以工换食。 崇祯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突然闻到了烤红薯的香气,这不仅勾起了崇祯的馋虫,也勾起了他的记忆。 这个时节华夏国的大街小巷早就红薯飘香了,这玩意价钱便宜,剥开皮热气腾腾,咬一口香喷喷。 田尔耕见崇祯盯着一个烤红薯摊子发呆,当即狗腿上前,“陛下,卑职去给您买几个红薯来?” 崇祯点了点头。 很快这田尔耕便兜着几个香喷喷的烤红薯回来了,邀功似的看着崇祯。 崇祯的声音,“将红薯皮剥开跟在朕身后走。” 虽然不知道崇祯玩的是个什么调调?不过田尔耕并没有多嘴,只是照着崇祯的话,老老实实将红薯皮剥了。 崇祯深深吸了口烤红薯的香气,然后心满意足的向前走着。 这时…… 他突然发现前方拐角处有对男女正抱着什么东西急匆匆的走着?崇祯不以为意,只是瞟了一眼便不再关注。 这对男女行到一处臭水沟处时停了下来,男的一把夺过女的怀中的包裹,往水沟里狠狠扔了下去。 也不知道他对这个破包裹有什么深仇大恨?扔完了还不忘朝着臭水沟啐了一口。 崇祯正在纳闷? 突然,哇的一声哭声传了过来,卧槽~刚刚男的扔下去的是个婴儿呀! 崇祯只觉得气血上涌,他猛的冲了过去,一下就跳进了臭水沟,忍着污秽之气,将男的扔下去的破包裹捞了过来。 崇祯小心翼翼的打开包裹,露出一个皱巴巴的婴儿,婴儿很小,估计连五斤都没,眼睛都睁不开。 最丧心病狂的的,小婴儿身上依旧带着斑斑血迹,还有羊水,就连脐带都特么还没有剪,被七绕八缠的缠在小婴儿身上。 崇祯还发现这个臭水沟里居然还有很多婴儿的尸骨,小小尸骨无声的躺在地上,似乎在述说着什么? 而此时崇祯怀中的小婴儿。 大概是摔疼了。 也可能是饿了? 这个小婴儿无助的张开嘴巴大哭,眼泪糊的满脸都是。 崇祯将小婴儿搂了怀里,笨拙的哄着,小婴儿却不买账,依旧哭的声嘶力竭。 臭水沟边的那对男女惊呆了。 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你是谁?” 这男的一脸凶相,他恶狠狠对崇祯说道,“哪里来的狗奴,居然敢管劳资的闲事?” 崇祯抱着小婴儿,一步一步走过去,他冷冷盯着这个男的,“为什么要遗弃婴儿?” 男的鄙视的看了崇祯一眼。 男的大骂道,“你莫不是个傻子?劳资丢个孩子还需要理由?赔钱货而已,丢就丢了,有什么了不起?” 是的,这是个女婴。 崇祯以前读史书,发现古代遗弃女婴的现象非常普遍,苏东坡谪贬地方上的时候,就发现当地遗弃女婴现象非常严重。 甚至就连富贵人家也不愿意多养女儿,每家女儿如此超过了两个,后来生下来的女婴,必定会被遗弃。 当地还有一个弃婴塔。 被遗弃的女婴全部都被丢在塔里,任凭她们自生自灭,塔中尸骨累累,凄惨无比。 崇祯以前还觉得这些都是骗人的,孩子对于父母而言疼爱都来不及,谁会丧心病狂的遗弃孩子? 可是现在? 他就亲眼看到了遗弃孩子的行为。 这个男的见崇祯居然还把孩子抱了上来,当即是气不打一处来,他挥起拳头,刚准备教训教训这个多管闲事的家伙。 突然一群凶神恶煞的锦衣卫冲了过来,几下就将这个男的制服了。 田尔耕抹了把额头冷汗。 刚刚崇祯的行为太出格了。 堂堂君王跳下臭水沟救小婴儿?这事要是传出去了,他田尔耕还有什么脸活着啊?一个护卫不力之罪,足够他遗臭万年了的。 “陛……大人!” 田尔耕急忙跪倒在地,“卑职护卫不力,还请大人恕罪!” 崇祯转过身将小婴儿递给了一旁的锦衣卫番子,这番子急忙手忙脚乱将小婴儿接了过去。 崇祯裂嘴一笑,“这位大哥别害怕,咱们继续来聊聊这个孩子吧?” “饶命啊~” 刚刚还恶狠狠的男人现在都快吓死了,他哭喊道,“大人饶命,小的只不过是家中贫寒养不起孩子啊,故而才不得不遗弃她啊,小的知罪了。” 崇祯看着他身上的细绸布衣服,以及旁边妇人头上的银簪,手上的银镯,以及耳朵上的金坠子。 立马就判断出这两人属于中等人家,应该是吃穿不愁的。 “放肆!” 崇祯厉声喝道,“你们养不起孩子,却能够穿金戴银?你特么穿的人模狗样,却只给孩子裹个破包裹。” 旁边妇人也跪下了。 她哭哭泣泣道,“大人饶命,我家男人也是迫不得已的,我们家已经有十个丫头了,再不生个儿子出来,出门都要被人耻笑。” 第56章 废除弃婴陋习 崇祯不怒反笑。 崇祯冷冷的声音传来,“尔等为人父母,是面子重要?还是孩子重要?为了面子就能遗弃孩子了?” 崇祯厉声喝道,“将这对丧心病狂的家伙押入天牢斩立决,剥夺其子女抚养权,家产充公。” 田尔耕虽然听不懂什么叫剥夺抚养权,但是他听得懂斩立决和家产充公啊! 锦衣卫办事效率就是快,在崇祯刚回到乾清宫的时候,事儿就办好了,田尔耕很快就把处理结果呈了上来。 这对夫妇乃神京人士。 靠经营着一家粮油铺子谋生,虽然并非大富大贵,但是小有余钱,只是这男的有一桩心事。 他和他老婆成亲15年了,老婆的肚子年年都大,一连生了十个丫头,他想儿子都快想疯了。 今年他老婆又怀了,男的满怀希望老婆能够给他添个儿子,结果又特么是个丫头,这男的一怒之下才做出遗弃女婴的行为。 崇祯都惊呆了。 15年生了11个? 这古代人咋这么会生?难不成女人月子期间也能怀?这么能生也没生个男娃娃出来,不会纳个妾吗? 田尔耕继续禀告,“陛下,微臣已经按您的吩咐将这对夫妇下了大狱,其财产也已经充公了,可是他们家十个丫头怎么办?” 其实田尔耕对崇祯的处理非常不理解,不就是遗弃个孩子吗?有必要判这么重的罪? 这年头谁家不遗弃几个孩子啊? 崇祯沉声道,“稚子无辜,那就将充公的家产还给其女儿们,以作为她们将来的嫁妆。另外国家出钱雇个佣人好好照顾她们吧!” 崇祯突然又问道,“对了田爱卿,朕听说你家夫人刚产下孩子,奶水应该很足吧?” 田尔耕愣了! 他实在不知道崇祯是什么意思?只得无奈答道,“启禀陛下,呃,很足。” 崇祯抚掌大笑,“好极了,孩子就抱给田爱卿去养,反正喂一个也是喂,喂两个也是喂,田爱卿你不会介意吧?” 纳尼? 田尔耕只觉得心中有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他实在是不能理解陛下的脑回路,不过他能质疑陛下吗?不能! 田尔耕深吸一口气,“臣遵旨!” …… 堂堂锦衣卫都指挥使。 以阴险狡诈加卑鄙下流无耻而著称的田尔耕,今天郁闷的抱着一个女婴回到了府上。 而我们的崇祯则正在下达一道圣旨……禁止遗弃女婴。 凡是因为重男轻女而遗弃女婴者,全部砍头算球。 妈卖批的,女人多宝贵啊,没有女人朕怎么增加人口?没有人口朕怎么打仗?朕怎么去怼狗鞑子?朕怎么去征服世界? 王承恩站崇祯面前久久不愿离去,他唯唯诺诺了半天,终于咬牙道,“皇爷,您的处罚太重了。” 崇祯挑了挑眉,“哦?” 为了不让崇祯成为千古昏君,王承恩干脆豁了出去,他伏跪在地。 王承恩的声音,“自古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君叫臣死臣不能不死,父叫子亡子不能不亡,倘若父母不想养这个孩子,那就是这个孩子不该来到世间,父母何错之有?” 这波道理说的? 崇祯差点无言以对了! 不过崇祯会屈服吗? 崇祯充分发挥他的不要脸精神,“君为臣纲,朕就是想要这些混蛋死咋了?身为大明的百姓,不多给朕生孩子打仗去,就是最大的不孝顺。” 啊? 王承恩目瞪狗呆。 他实在不敢相信皇爷居然会说出如此不要脸的话来,可是话虽粗俗,却又还有点道理? 终于这道圣旨发了出去。 不过圣旨能不能真正在下面执行可就难说了?程清风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话说程清风住进了崇祯为他提供的舒适房子里,心中是五味杂陈。 他立马买了笔墨纸砚,一边想着自己的冤屈,李涛和众小民们的枉死,一边刷刷刷的写着状子。 一张带血泣泪的状子很快就完成了,程清风抱着状子大哭,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程清风将状子小心翼翼折好,然后交给了锦衣卫的番子。 …… 崇祯二年。 第一场大雪落了下来。 崇祯窝在东暖阁整天都不想出门,因为雪太大,外面太冷,他干脆连大朝会也罢了。 自然,外面的御史言官又是一通大骂,并火速的将崇祯所作所为写了密信上,只待雪一化就传播天下。 程清风的状子他已经交给了刑部在处理,因为大雪封路,刑部暂时也没办法调查,只能先搁置着。 至于那些冒充锦衣卫的家丁? 也查出了其后台。 不过是一个小小京官,抄家杀头就是,何须再审? 很快,这个京官就被锦衣卫拖到菜市口一刀砍了,家产全部抄没。 崇祯发现这个京官居然是属于浙党的,按照道理应该是东林党最恨士绅一体纳税啊? 崇祯仔细想了想。 才发现自己还是想的太简单,什么东林党、浙党、楚党、齐党等等,别看他们一天到晚斗的不亦说乎。 其实本质都是一样的。 政治理念和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的性质也差不多,都是大地主和大商人的代表。 不同的无非地域差异而已。 甚至可以这么说,整个文官集团代表的都是大地主和大商人们的利益。 明朝有好几位首辅出身盐商。 明朝状元大部分出自官宦之家。 明朝考中进士的,百分之90都来自富裕的地主阶级和官员阶级,而这些人当官后就会疯狂的买房置地,放纵家族里的人做生意,挖矿,贩盐,官商勾结从此而来。 崇祯静坐暖阁。 他静静享受着暖阁里的温暖,可是他的心却已经飞到了外面,外面无尽的广阔世界。 第57章 周皇后劝诫崇祯 紫禁城的暖阁非常小。 不过内部的装修却非常豪华。 紫檀家具是标配。 此外还有各种玉器,红珊瑚摆件,琥珀红宝,金银花瓶等等等。 当然瓷器、古陶,名人字画这些比较有内涵的艺术品也是少不了的。 甚至还有一副王羲之的真迹。 其艺术价值简直是无可估量,只不过崇祯这家伙穿越前就一屌丝,他哪里懂什么艺术啊? 所有的东西在他眼里就只有……折合成银子价值多少? 暖阁的地面上还铺着蜀锦花鸟龙纹地毯,用两个词形容就是。 漂亮,昂贵! 暖阁的取暖也非常先进。 直接在大殿下面挖个火坑,每到冬季就在火坑里点上木炭,木炭熊熊燃烧,形成暖气。 这暖气可以将冰冷的地面烘热,比现在的空调也不差了,除了贵,就没啥毛病了。 当然为了保证暖阁的气流通畅,不至于太憋闷,东暖阁最里面还开了个小窗。 北风呼啸灌入,却又被正对着窗户的紫檀木雕花屏风挡住了。 为了保证皇帝陛下临窗看风景的时候不至于被冻坏了,王承恩还非常贴心的在小窗旁边背风处,放置了个铜火盆。 火盆的碳火烧的正旺,却又没有多少烟,这个是专供宫廷使用的红罗碳。 此碳产自通州,用一种坚硬的巨木烧制而成,其坚硬若金石,纹理又清晰,烧之无烟,无味。 而且还专门派了个漂亮宫女守着铜火盆,以防止意外。 崇祯靠在御塌上。 皇后、田妃、袁妃、娇嫔,以及十几个漂亮的小宫女正贴身伺候着。 不得不说。 明朝的后妃和宫女都选自民间,那长相都是杠杠的。 皇后端庄贤淑,姿容艳丽! 田妃纤白明媚,色艺双绝! 袁妃温柔可人,善解人意! 新封的娇嫔,呃~虽然有点胸大无脑,但是长相还是非常漂亮的,尤其是她皮肤,白皙极了。 除了这些后妃堪称人间绝色,就是在暖阁里伺候的小宫女一个个的也是非常俏丽,比后世那些网红锥子脸不知强了多少。 此时崇祯正拥着这些貌美如花的妃子们……烤红薯呢! 众妃子宫女都非常开心。 只有皇后一人闷闷不乐的坐在一旁,板着一张千年寒冰脸,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陛下!” 皇后嚯的站起身来,忍无可忍道,“臣妾知道陛下不爱听臣妾的话,可是今日臣妾还是要说。” 崇祯随意点了点头,“你说吧!” 皇后正色道,“臣妾昨夜读史书,蜀国诸葛孔明曾言,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崇祯拿起一个红薯吹着,“呃,皇后你的出师表背的真不错。” 皇后不悦的皱了皱眉头,继续她的滔滔不绝,“古有商纣,因为暴虐而亡国;更有刘禅和徽宗之流,因为嬉戏玩乐而丧权。陛下您要以史为鉴啊!” 崇祯咬了口红薯,笑着问道,“皇后觉得谁是贤臣?谁是小人?” 周皇后斩钉截铁道,“臣妾以为东林众正,朝堂诸公都是贤臣,宦官厂卫,皆为小人。” 顿了顿…… 她接着说道,“还请陛下撤销厂卫,处死魏忠贤、崔呈秀、田尔耕之流,并且禁止宦官读书识字,禁止宦官干涉朝廷税收。” 崇祯斯条慢理笑道,“倘若朕不这样呢?” “那就亡国不远矣!” 周皇后哭泣着匍匐在地,“陛下,您最近大兴刑狱,动不动就抄家灭族。后宫奢靡成风,衣尽锦绣,食必珍馐,而且红薯乃下贱之民所食之物,陛下却天天聚众烤红薯?实在荒唐。 臣妾还听闻陛下微服出宫,陛下之举,和本朝荒唐的武宗何异?实在不是圣天子所为。” 武宗何人? 据历史记载,他是明朝一个非常奇葩的皇帝,据说此人爱玩微服私访,爱好寡妇,爱好抢民女,爱好吃春药,更加爱好上阵砍敌人。 可以说是个大昏君。 简直是被后世文人黑成了翔。 崇祯真想狠狠呼这些文人一巴掌,都特么双标狗,加弑君犯。 清朝康熙皇帝也爱微服私访,结果一群马屁精高呼圣天子。 而明武宗朱厚照的微服私访,却被污蔑为嬉戏误国。 请问,他怎么误国了? 他是没有给边境将士们发军饷呢?还是爆发了大规模的流民起义了? 事实证明,武宗时代国家还是很富强的,至少人家国库还没动不动就被人给秒杀了。 至于那帮文官集团? 简直是垃圾中的垃圾。 污蔑武宗是因为和宫女玩多了,导致津尽人亡了。 呸~ 崇祯才不相信一个可以拿刀子和蒙古人对砍的壮年男人,会因为小小风寒而死? 不过就是因为这位皇帝不是那帮文官们心目中的皇帝而已,弄死了好找个贤德君。 古代文人最擅长的就是双标。 他们天天和名妓女玩,还给名妓女写诗唱赋啥的,这叫风雅。 却不允许皇帝的妃子稍微漂亮点,这叫妖姬误国。 他们长篇大论的赞赏名妓女的奢侈生活,尤其是明朝文人最爱和名妓女一起探讨各种珍馐美味的烹饪方法,却见不得后宫妃子稍微吃好点。 最可恶的是。 皇后都被他们带坏了。 周皇后抬起小脸,望着崇祯继续她的劝诫,“臣妾为后宫一妇人,不可干政,前朝的事臣妾就不再多言了,臣妾想从后宫先做起,后宫诸妃实在奢靡,每月开支巨大。 臣妾特意命人从外面购买了一些织机,臣妾想带领诸位妹妹和宫女们织布制衣,以减少宫中衣料开支。 还有,最近后宫饮食也太过于甘肥,臣妾想学古代贤德后妃,削减饮食,以节省开支,后宫诸妃每日菜不过五品,肉不过两味。” 田妃和袁妃眉头都皱起来了。 织布制衣啥的她们不怕,反正以前在闺中就常干这个,可是削减饮食是什么鬼?人活着不就是为了一张嘴? 崇祯定定看着他的皇后。 此时的周皇后早已经泪流满面,一张小脸楚楚可怜。 第58章 缺粮杀马 周皇后泪眼朦胧的望着崇祯。 她多么希望崇祯能够听进她的劝诫,重新启用东林众正,削减后宫用度,贬斥宦官。 崇祯弯下腰 他轻轻擦去皇后脸上的泪痕,温柔道,“皇后啊,你不明白的。” 接着崇祯定定看着皇后,冷冷道,“传朕口谕,周皇后以下犯上,对朕大不敬,令其闭宫思过三个月。” 周皇后楞了,她沙哑着声音问道,“臣妾何罪之有?” 崇祯不再看周皇后,他转头对王承恩命令道,“从今日起,每期都往皇后宫里送一份大明报,令皇后好生研读,然后告诉朕,她错在了哪里?” 说句实话。 这位皇后确实非常贤惠,可就是有点迂腐,所谓节流不如开源。 历史上的崇祯够节约吧? 节约到穿补丁的衣服,结果被众正鄙视不像个皇帝。 清朝道光皇帝节俭吧? 当他的妃子连肉都弄不到吃,皇后过生日,他才咬牙杀了头大肥猪,大臣赴他宴只能吃点面条。 结果呢? 底下官员贪污受贿,一个比一个奢靡,搞的民不聊生,清王朝从此走向衰落。 如果节约有用? 估计大多数王朝都能避免灭亡了。 田妃等人见崇祯不开心,贴心上前软语劝慰道,“陛下不要忧心了,臣妾给陛下跳舞奏乐取乐吧!” 说完田妃拿出玉箫,呜呜咽咽吹了起来,袁妃则摆开衣袖跳起了舞。 温柔乡,温柔乡。 这就是温柔乡啊,崇祯看着眼前貌美如花的妃子宫女,他突然想起了正在寒冬里浴血奋战的将士们。 崇祯居然内疚了? …… 寒风刺骨。 有一队明朝骑兵正在休息。 看得出他们刚刚经过了一场大战,人马都非常疲惫,将士们的衣服上都还有血迹。 毛文龙抚摸着一头战马。 良久他终于叹了口气,“将它宰杀吧,马肉切成小块作为储备粮,马皮、马骨头、马杂碎下锅熬汤喝。” “遵命!” 几个如狼似虎的将士立马将这匹马牵了下去,马儿似乎感应到了什么? 它一步三回头的望着毛文龙,口中悲鸣不已,毛文龙抹了抹眼泪,他转过了头不忍心再看。 很快,营地里就传来肉香阵阵,可怜的马儿被下了锅。 “主帅。” 毛文龙端着副头盔跪在孙承宗跟前,“人是铁饭是钢,您好歹吃点东西吧?” 孙承宗看了眼毛文龙端着的头盔,是一碗肉汤,汤里还有几块巴掌大小的健子肉。 肉香扑鼻。 可是孙承宗实在没有心情吃,他带领九千铁骑,拦截号称十万,其实只有四万的建虏八旗重骑兵。 九千人马,全军覆没。 只有孙承宗、毛文龙、袁崇焕、以及百来个近卫骑兵活了下来。 孙承宗推开肉汤。 他长长叹了口气,“文龙啊,你为何要救老夫?眼睁睁看着那么多将士阵亡,老夫还有何脸面苟活于世?” 毛文龙哭了,他哽咽道,“胜败乃兵家常事,主帅您已经尽力了,众将士们也尽力了,以后的事就交给陛下吧,末将相信陛下一定会有办法的,天佑大明。” “天佑大明?” 孙承宗喃喃自语,“上天如果真的保佑我大明,为何要让关宁铁骑全军覆没?这是我大明最精锐的部队啊,关宁铁骑亡,谁能再阻挡八旗重骑军?国家灭亡,我等都是民族罪人。” 这时,孙承宗突然想起崇祯曾经对他说过的话:“孙卿就一定觉得关宁锦防线挡得住建虏?他们不会绕道蒙国?” 他又想起了。 陛下八百里加急让他布防蓟门,伏击皇太极,倘若皇太极闯过蓟门,则率领关宁铁骑尾随,一路随机应变,不要轻易开战。 当然可以在尾随的过程中搞搞游击战,打打逃逃的,稍微骚扰一下敌人就行。 难道陛下什么都知道? 一切都在陛下掌握中吗? 一念及此,孙承宗恨不得呼自己几巴掌,他是个刚硬的人,之前根本就没有领会陛下的意思。 或者说他领会了,可是孙承宗一见建虏八旗重骑兵直奔神京,他的心就乱了。 仓促之间决战,妄图以数千轻骑兵拦截建虏重骑兵。 孙承宗思忖: 陛下既然已经预先知道了一切,可是自个却提前将关宁铁骑消耗了,会不会影响到陛下后续的作战策略? 孙承宗越想越自责。 他更加没有心情吃东西了。 他指着肉汤对毛文龙道,“老夫已经老了,少吃点没有关系,你把这些都给将士们拿去吧!” 毛文龙想了想。 他突然捞起键子肉用布包了放怀里,“主帅,末将先帮您把肉收起来,您想吃的时候再吃,汤给将士们送去。” 孙承宗不置可否,他只是呆呆的看着远处,大雪封路,行路难啊! 众将士们默默的喝着马肉汤,汤很浓稠,里面有马皮和马杂碎、马血、以及零零碎碎的马耳朵尾巴蹄子之类的,甚至底层还沉了一层碎骨头。 将士们太饿了,他们不仅将肉汤喝了个精光,就连马骨头也嚼着吞下了。 第59章 气焰嚣张的建虏 从蓟门到神京,道路可谓是一马平川,就算下了大雪也没影响到皇太极部队的速度。 八旗重骑兵配备的都是双马,也就是说每一位骑兵都至少拥有两匹马,轮换着骑。 他们刚刚打了场大胜仗,缴获了很多战利品,有干粮,带籽的干草,还有许多马尸,这些都是食物啊! 八骑骑兵无论人还是马,一个个都吃的肚皮滚圆,他们骑着大马,目光凶狠的向着前方奔驰。 前方是大明无尽的土地。 前方有无数的食物还有美女。 是夜,建虏发现了一处村庄,虽然不缺食物,但是这么多的壮汉子长途行军,早就憋了满肚子的火了。 毫无悬念,建虏八旗军如狼似虎的冲进了村子里,他们杀掉所有的男人和老人,并将年轻女人们驱赶到了一处。 这夜似乎特别漫长。 女人们都哭哑了嗓子,直到第二天早上,建虏吃过早饭后才将她们捆在了马背上,准备带走。 众将士一边行军,一边回味着中原女子的美貌和娇弱,什么不堪入耳的话都出来了。 “父汗!” 说话的是一个少年男子,浓眉大眼的,估摸着不到二十岁,他忧心忡忡对皇太极说道,“我们虽然打了几场胜仗,但是切不可轻敌,还请父汗下令让将士们谨慎行军,切莫沉迷于女色。” “我儿不要担忧。” 皇太极似乎心情大好,“明国的京营早就腐朽不堪了,他们能走路不喘就不错了,虽然地方上有兵,但是……穷光蛋的明国狗皇帝有钱调兵?就算调来了兵又何惧?不过一些残兵废将而已” 皇太极说的确实是实话。 明朝一直都是卫兵制度,大头兵的待遇极低,一年才12石粮食,再加上各种克扣和拖响。 以至于当兵连饭都吃不饱,吃不饱肚子的军队有什么战斗力? 而且长途调兵所费钱粮更巨。 就拿历史上的崇祯来说,他亡国前明明关宁铁骑犹在,南方更有左良玉40万兵,福建郑家水师20万,可是他就是没有钱调来。 好不容易来的一些军队,也都是一路抢过来的,以至于老百姓都说兵过如梳,堂堂国家正规军想长途跋涉,居然要靠抢? 何其悲哀啊! 皇太极志得意满道,“这大明国也就关宁铁骑还能打一打,如今关宁铁骑全军覆没,谁人能阻挡我后金入主中原?” “万岁!” “万岁!” “万岁!” 听着部将们的狂呼万岁,皇太极嘴角噙起一丝微笑,他仿佛看到了自己已经入主中原,终于登上了神京城的金銮宝座上了。 多尔衮策马上前,豪迈一笑,“大汗,如今关宁铁骑已亡,明国再无依仗,打下神京指日可待,还请大汗能顺应民心登基为帝。” 多尔衮的马屁似乎刚好挠到了皇太极的痒处,他赞赏的看了眼多尔衮。 豪格却看不下去了,豪格和多尔衮一直不对付,而且多尔衮和皇太极后宫的一位妃子关系暧昧。 更加让豪格不满的是。 这多尔衮还偷偷联络蒙古各部,意图昭然若揭,多尔衮想夺权。 豪格虽然是长子。 可是建虏并不兴什么嫡长子继承制度,无非是谁有能力谁上。 但是这个能力,可以做文章的就多了,到最后变成了谁会拉关系谁上,豪格想登上大汗之位,多尔衮就是一尊最大的拦路虎。 所以豪格现在特别想表现自己,他狠狠白了多尔衮一眼,对皇太极劝诫道,“父汗,今年大旱刚过,如今大雪又来的这么早,这气候实在异常,父汗应该以安抚民心为主,登基之事应该先放缓一缓。” 怪不得历史上的豪格会被多尔衮打败,最后连老婆都被人家抢跑了,看看多尔衮多会说话?一挠就挠到了皇太极痒处。 这豪格一心想表现,殊不知话要顺着说,毛要正着摸,果不其然,皇太极冷冷看了眼豪格,便再不说话了。 一路上,建虏八旗骑兵又遇上了几波拦截,都是很早之前崇祯布置的一些炮灰。 这些炮灰自然不是八旗重骑兵的对手,很快就溃不成军,逃了大半。 皇太极和八旗骑兵嚣张的气焰也达到了最巅峰。 …… 而同一时间。 赵率教率领四千精兵奔赴遵化,此时遵化早已经落入了建虏之手,城中数万百姓命悬一线。 攻破遵化的乃建虏大将济尔哈朗和岳拖,二人都是建虏排的上号的大将,济尔哈朗更是位居四大亲王之一。 赵率教并不知道建虏已经在遵化城外摆开了阵仗,就等着援军自投罗网呢! 建虏重骑兵本就善战,加上又有高墙大城做依托,几乎是战无不胜。 因为是匆忙行军。 赵率教部队并没有携带足够的军粮,加之长途跋涉,将士们的屁股早就开花了。 赵率教也不例外,他只得歪着屁股骑马,模样别提多么滑稽了。 待急行军来到遵化城的时候,济尔哈朗和岳拖早就以逸待劳,率领数万重骑兵严阵以待了。 而赵率教居然准备打遵化城? 真特娘没有脑子,你吖的轻骑兵,还疲惫之师,居然想硬杠建虏重骑兵?而且人家还有城池作为依托。 其实这种情况唯有一个办法。 那就是舍弃遵化城,化整为零埋伏于遵化各个路口袭击敌军,那么多部队聚在城里,总是要吃要喝的吧?而且建虏这次并没有运送粮草,都是抢的。 济尔哈朗和岳拖并排站在高高的城墙上,他们两还准备了点小酒和下酒菜,显然人家根本就不把这场仗放在眼里。 第60章 卢象升前来助战 “冲!” 赵率教举刀大吼,“传令下去速速击鼓进攻,就让我们把建虏杀个片甲不留。” “将军,真的要冲?” 说话的是一个副将,他叫赵二狗,赵二狗其实也是赵率教的家仆,不知道怎么被赵率教弄到了军中当了副将? 可见赵率教这人私节还是有点问题的,不过大节不差就行了。 总比那些满嘴仁义道德,其实天天逛妓院,贪污腐化的文官集团好多了。 赵率教狠狠盯了他一眼,“怎么?二狗你怕死?你特么要是怕死的话就乘早滚蛋,劳资不留你。” 赵率教虽然嘴上说着滚蛋,但是旁边的执法队早就磨刀霍霍了,赵二狗要是真敢滚蛋,立马一刀砍死。 赵二狗吞了吞唾沫。 他最了解这位赵将军了的。 赵将军什么都好,就是治军甚严,他尤其痛恨逃兵,只要发现逃兵,立马处死。 甚至,连有这个念头都不行,底下的将士但凡露出一点点怯意,执法队的大砍刀伺候。 赵二狗总觉得这是因为赵将军曾经当过一次逃兵,结果被人耻笑了好多年,导致他心理变态了。 赵二狗缩着头不再说话。 其实他真的很想逃,今天这仗根本就没得打,全军覆没迟早的。 可是他并不敢逃。 逃,立马就死。 战,稍后也死。 赵二狗抬头仰望天空,北方呼啸,大雪飘零,而他却即将被掩埋在这皑皑白雪中,进退艰难呐! 这坑爹的人生! 鼓声即将响起,决战一触即发,无数的将士眼含热泪,明知是死,依旧战意高昂。 “报~” “启禀将军,陛下特命天雄军前来助战,请将军鸣金退兵,天雄军主帅卢象升愿与将军共商议军国大事。” 天雄军? 怎么没听说过这号军队? 莫不是朝廷最近训练出的新兵蛋子?这样的援军又有何用? 不过卢象升这人他倒是知道。 卢象升,进士出身,户部主事,妈蛋的~文官居然领兵做战? 赵率教只觉得心中悲凉无比。 过了半响,他猛然抹了把眼泪,目光坚毅,“传我命令,鸣金收兵。” 管他娘的新兵蛋子! 管他娘的文官带兵! 有援军总比没有援军的好。 接着,四千明军有条不紊的向后退去,看的城头的济尔哈朗和岳拖是目瞪口呆。 岳拖的声音,“王叔,明军刚刚才摆出一副要决战的势头,为何突然退兵了?末将愿领兵前往追击,痛打落水狗。” 济尔哈朗冷峻摆手道,“不可,明军突然撤退,我恐有伏击,反正我军据城池之险,又兵强马壮,以不变应万变方为上上策。” 岳拖有点不服气,他觉得这个济尔哈朗小心过头了。 要是换了他自己,管他毛线的伏兵,冲就是了。 反正俺们大金兵强马壮,一力降十会,重骑兵出马,天下谁人能敌? 不过现在是济尔哈朗这个老东西领兵,人家又是四大亲王之一,他岳拖又有什么办法? 眼睁睁的看着明军退了下去,岳拖只得不甘心的回到住所,使劲折腾起刚抢回来的小娘们。 …… 赵率教的军队一直后退到了山林之地,这才停军,然后搭了个建议帐篷。 卢象升早就等候一旁了,两军会面,各种客套话自不必多说。 赵率教疲惫的抱了抱拳道,“赵某多谢卢将军前来相助,外面天寒地冻的,卢将军请往帐篷里说话。” 卢象升也抱了抱拳,然后不客气的走进了帐篷里。 他拍了拍狐裘上的雪,然后急忙凑到了火盆旁边,急不可耐的烤起火来。 卢象升是文官出身,虽然有一把好力气,但是体质比起真正的武官来还是差远了。 连夜赶路,加之天寒地冻的,他早就冻成狗了。 赵率教看着卢象升的举动,他郁闷极了,暗忖,文官就是文官,哪里懂得打仗? 如今陛下派了这么个软蛋来,哎,还不如多带点粮食来呢,将士们吃饱了至少更有力气砍建虏。 赵率教对卢象升的部队不大抱有希望,他话都不想说了,只是默默无言的找了个墩子坐下。 卢象升烤好了火。 他搓了搓手道,“赵将军,陛下感念你忠义,不忍心让你送死,特意让卢某带领天雄军前来助战,共取遵化。” 赵率教冷冷哦了一声。 他暗忖,劳资信你个鬼?陛下远在神京,难不成能够未卜先知? 卢象升这人神经比较大条。 他并没有听出赵率教言语上的冷淡,而是咧嘴一笑。 “赵将军有吃的吗?为了能够早点来救你,卢某可是赶了几天几夜的路呢!连煮东西吃的时间都没。” 赵率教苦笑了一下。 “赵某这是急行军,哪有时间准备粮草?不满你说,我也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肚子里全是冰水呢!” 啊? 卢象升叹了口气,“这么惨啊,刚好我们天雄军不缺粮,待会我们煮点东西大家一起吃,吃饱了好砍建虏去。” 天雄军不缺粮? 这人得多二,才能说出这种话来?文官带兵果然不靠谱,以为带了几天干粮就能吃几年? 不知道行军途中对粮草的消耗是巨大的?如今大明国哪家军队敢说出这种大话? 况且? 赵率教刚刚观察了所谓天雄军的装备,他们属于轻骑上阵,并没有携带多少辎重和粮草。 卢象升终于看出了赵率教的疑惑,他哈哈一笑,“赵将军请随卢某来。” 如今天寒地冻的,将士们好不容易才寻到了可以燃烧的柴火。 挖好灶,埋好锅。 将雪水烧沸腾。 天雄军的伙头军终于拿出了他们的食物,赵率教和他的部将们眼睛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什么鬼?居然只有这么点食物? 原本看卢象升一脸的自信,还以为他真有粮草呢,结果就这么点东西?塞牙缝都不够的。 赵率教看着伙头军将这些黑不溜丢的干粮掰碎了,然后一锅一小块。 大大的铁锅,满满的雪水。 一锅就特么一丁点的干粮? 赵率教无语,他觉得这卢象升刷新了他对于吹牛皮的新认识。 第61章 停煻花,禁奢靡 ! 赵率教失望极了。 卢象升带的这么点食物够干什么的? 他把目光瞄向了旁边的马匹,如今将士们都没有吃的,马儿更是饿的嗷嗷直叫。 要不就先杀十几匹战马,让将士们先吃饱了肚子再去拼命。 可是? 他的骑兵部队本就实力低微,倘若再杀战马,那就更加不是建虏的对手了。 突然赵率教闻到了一股香味,他蓦的看向大锅,但见……偌大的铁锅里煮着满满一锅糊糊。 香味就是这些糊糊发出来的。 赵率教惊的嘴巴都快合不拢了,刚刚还是一丁丁点多的碎干粮,这么会子居然变成了一锅糊糊? 这些糊糊非常浓稠,还很香,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咕噜~ 赵率教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唤起来,他嘴里不自觉的分泌出了唾沫,辛亏他牙关紧咬,嘴唇抿的紧紧的,要不就尴尬死了。 卢象升得意洋洋的舀起一碗糊糊递了过去,“你别看它不起眼,小小一块就够饱十个壮汉子了的,赵将军快尝尝看。” 赵率教急忙接过糊糊碗,也不管烫不烫的,仰起脖子就灌了进去。 糊糊下肚,他只觉得一股热气流遍全身,四肢百骸都充满了力量,简直是说不出的舒坦。 好东西! 赵率教抹嘴一笑,他现在看卢象升简直是比亲妈都还要亲了,接着他又舀了碗糊糊,大口吞吃起来。 赵率教部将们也都争先恐后拿着自个的碗排队领糊糊,场面一时好不热闹。 就连饥饿的战马也都得到了带籽的干草补给。 赵率教抹了一把嘴,豪迈道,“好好好,此物实在神奇,陛下天恩,末将没齿难忘。” 卢象升细细喝了口糊糊。 感受着口腔中那种难以言喻的香甜和温暖,他又摸了摸腰间的大明刀,一切都像做梦。 吃饱喝足,卢象升和赵率教走进了营帐,开始商议攻城计划。 …… 崇祯二年冬,神京城。 老百姓发现今年的冬季来的特别早,干冷干冷的。 并且大冬天居然有轰隆隆的雷声?气候变化如此异常,这让许多老百姓都惊恐不已。 这注定是一个漫长而又寒冷的冬季。 无数贫苦的老百姓躲在自己简陋的房屋中瑟瑟发抖,虽然今年红薯和玉米丰收了,穷人们勉强吃饱了肚子。 但是对于他们而言,冬季依然难熬,缺少炭火,也没有棉被御寒,每年都有冻死的人。 这天崇祯正在吃早饭。 早饭非常奢侈,有二十几道菜 烧松茸、炙蛤蜊、酒醉河虾、清蒸河豚、酒糟蚶、烧鹿尾巴、镶肚子、带冻姜醋鱼、花珍珠、烹虎肉、炙泥鳅、酢腐、水母烩、油煎嫩鸡子、清炖肥鸭子等等。 喝的则有牛乳、豆浆、红茶、葡萄酒等饮料。 崇祯刚准备动筷子,侍膳宦官又抬了个大锅子进来,锅是铜锅,锅中盛有高汤,虽然香气扑鼻,却又清淡如水。 侍膳宦官先将铜锅子放在紫檀木小桌上,又从旁边的瓷盒里夹了些炭火烧着锅底,旺旺的。 不一会儿。 高汤沸腾了,这时候侍膳宦官又另起一桌,上面放着切的薄薄的羊肉片,以及鱼片、蘑菇、韭黄、嫩黄瓜、大白菜等配菜。 居然是涮羊肉? 崇祯的口水都流出来了。 以前他最爱吃的就是涮羊肉了,大冬天的时候,邀上几个铁哥们。 来一锅高汤,搞个十几斤的羊肉,加点青菜、金针菇、油豆腐等配菜,最后再来几扎冰啤酒,完美! 就着热气腾腾的高汤,一边涮着羊肉,一边喝着冰凉的啤酒,闲扯着游戏里的装备、妹子、pk等,简直是爽爆了。 崇祯拿起筷子就要涮,却又发现十几个如花似玉的小宫女捧着鲜花进来了。 有梅花、水仙、兰花、金桔、居然还有一盆深紫色的牡丹花。 小宫女们轻轻的将这些鲜花摆在了铜锅子旁边,高汤的香气混合着鲜花的香气,加上小宫女们身上的脂粉味儿,简直是醉人极了。 这? 崇祯不解的看着王承恩。 吃个早餐而已,有必要搞这么大仗阵吗?又是鲜花,又是美女的。 王承恩恭敬答道,“启禀皇爷,这是先帝时候传下来的传统,每遇大雪,则暖室赏梅,吃炙羊肉,后来先帝又嫌梅花太单调,则又加了兰花、金桔、牡丹等煻花,炙羊肉也换成了涮羊肉。” 崇祯想起来了。 明朝冬季特别流行煻花。 所谓煻花就是用热炕将种子捂热发芽,然后置于暖棚中生长,日日烧炭以保持暖棚的温度。 有明一代,每年冬季在暖棚上的花费何止巨万万? 这东西不仅宫廷流行,神京城的权贵富豪之家也上行下效,每年冬季以互赠煻花为时尚。 其实就是变相的炫富。 崇祯看着眼前的花花草草。 这可是大冬天啊,摆这么多花合适吗?这得花多少银子啊? 崇祯指着这些鲜花说道,“以后宫中冬季只许摆梅花、水仙等应季之花,其余的煻花统统停了,朕不爱这些虚的东西。” 还有…… 崇祯指着桌子上的嫩黄瓜、韭黄等反季节蔬菜,“这些东西也不许再供应,冬天就得有冬天的样子,就吃点窖藏的大白菜多好?” “遵命!” 王承恩虽然有点不能理解崇祯的想法,煻花和反季节蔬菜都供应了多少年了啊? 咋能说停就停? 不过作为一名忠心耿耿的大太监,他早就养成了绝对服从命令的性格。 甭管皇爷的命令多么荒唐,咱家都要执行,大不了……以后偷偷让皇爷多吃点核桃。 崇祯又看了眼这些花花草草。 越看越心疼,大明朝的冬季每年都有很多人冻死。 可是宫廷贵族豪富圈子却花大把的银子来弄什么煻花,简直是奢靡浪费。 崇祯一把丢下筷子,威严道,“传朕口谕,命内阁拟旨,以后不论宫中还是民间,皆不许再烧暖棚,违者充军。” 顿了顿他继续说道,“王大伴你去算一算,此举能省下多少木炭和银两?” “遵命!” 第62章 大明刀惊呆赵率教 很快…… 内阁的旨意就传了下去。 神京城所有暖棚全部拆毁,一应煻花全部砸碎,一盆不留。 崇祯此举自然又被那帮文人墨客和文官狠狠骂了一顿。 卧槽~俺们就爱好点风雅怎么了?你吖的大昏君自己不懂风雅倒罢了,凭什么剥夺俺们对风雅的追求? 请问,俺们就只是喜欢一下花花草草有错吗?有错吗? 今年的冬天真单调啊! 没有鲜黄瓜嫩青豆可吃,没有鲜花可赏,就连妓馆花娘脸上的颜色都薄了几分。 众文人墨客和文官纷纷大骂昏君,怕可是小老百姓还有军中的士兵却个个高呼圣天子。 …… 神京城郊外,李家。 李老汉刚刚从里正手里领了两床厚厚的棉花褥子回来。 他脸都快笑花了。 据里正说这些东西都是皇帝陛下赏赐给穷苦老百姓的,每家都有两床厚褥子。 李老汉将厚褥子抱回家,他看着角落里堆的红薯干还有玉米棒子,心中是满足无比。 对了…… 窖里还存了好些大白菜呢,这个冬天真富。 李老汉将一床褥子铺在了小孙子床上,小孙子和他父母一起睡。 另一床褥子铺在了两个女儿床上,两个女儿好不容易才回来,李老汉疼惜着呢! 至于他自己? 李老汉将家里所有的草褥子全部铺在了自己床上,反正他也老了,活不了几年了,冻就冻呗! 做完这一切。 李老汉拉着儿子女儿还有小孙子,面朝北方恭恭敬敬磕了几个头。 李老汉突然想起了上次遇到的贵公子,那位贵公子说过,皇帝陛下知道所有老百姓的冤屈。 当时他还以为贵公子是骗他的呢? 如今看来皇帝陛下果然知道一切,不仅救回了他的女儿,还把皇庄的田地分给了老百姓。 皇帝陛下甚至还废除了马政,寄养在民间的马匹也归给了老百姓。 这么好的皇帝哪里去找呀? 有田,有粮,儿女孙子都在身边,这日子简直就像是做梦。 …… 遵化城,郊外。 赵率教即将发动决战。 赵率教的骑兵处于左右两翼,卢象升的天雄军布阵正中,火铳兵、强弩兵在前,骑兵殿后。 大大的旗帜上绣着鲜红色的天雄军字样,迎风猎猎作响。 遵化城上。 济尔哈朗笑道,“赵率教似乎找了援军来,天雄军?什么来路?” 岳拖啐了一口,“明国除了关宁铁骑还能看看外,别的军队都是扯淡,什么天雄军?劳资让他们统统变成归天军。” 济尔哈朗摇了摇头,“且不可轻敌,狮子搏兔尚尽全力,何况两军交战?而且明军似乎有火铳兵?” 火铳? 这东西射程比弓弩要远,威力也更大,可以说是重骑兵的噩梦。 岳拖眯着眼睛朝外面看了看,咦了一声,“果然是火铳兵,而且还不少呢,这是想把他们自己炸飞天吗?哈哈哈。” 也不怪他会笑,明军的火铳质量实在不好,岳拖曾经就和一支火铳兵打过。 结果? 仗才开始打,明军自己就先被火铳炸死了一半人,简直是笑死个人了。 现在建虏方则是清一色的重骑兵,济尔哈朗几乎倾巢而出,意欲一举冲破对面的明军。 咚咚咚! 双方的鼓手轮起膀子拼命敲击着大鼓,声震九天。 冲冲冲! 建虏八旗军率先发动了冲锋,他们个个手执长矛,凶神恶煞冲向了对面的明军。 赵率教有点担忧的看着正中的卢象升,卢将军让他听鼓行事,鼓声若急雨,则冲锋。 可是? 对面的建虏骑兵如此凶悍,我方骑兵就这么等着,岂不是会错过冲锋时间? 赵率教又担忧的看了眼卢象升麾下的火铳兵,靠谱吗? 这些火铳不会炸膛吧? 卢象升看着冲来的建虏骑兵,他目光坚毅,手一挥,鼓兵听命行事,火铳兵和强弩兵进攻的鼓音响起。 第一排火铳兵,开火。 砰砰砰,一连五发子弹射了出来,瞬间就将第一排的建虏骑兵放倒了,乘着第二波骑兵还没到。 火铳兵后退换子弹。 强弩兵上前,无数剑雨飞了出去,第二波骑兵受伤大半,但是死的不多,好在终于让建虏的速度缓了缓。 此时火铳兵的子弹也换好了,又是一波五连发,直接虐的八旗骑兵哀嚎连连。 咚咚咚! 明军骑兵冲锋的鼓声响起。 赵率教一马当先,带领麾下冲了出去,杀杀杀! 赵率教受了这么多天的鸟气,此时简直是杀神附体,拿起大刀砍的建虏骑兵溃不成军。 卢象升怎甘示弱? 他挥舞着大明刀,带着麾下全副武装的骑兵也冲了出去。 大明刀果然厉害,一刀就将建虏的重装铠甲破了,杀敌人简直就如同杀菜瓜一样 赵率教都惊呆了。 好厉害的刀,一个文官居然有这么厉害的刀,太欺负人了啊。 想他赵率教南征北战这么多年,立下赫赫战功,都没有一把这么厉害的刀呢!不公平。 接着…… 赵率教又发现天雄军所有的骑兵几乎人手一把刀,还都和卢象升的刀一样厉害。 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 收兵,快快收兵! 济尔哈朗急的大叫,“传令下去,命金收兵,令众将士不可恋战,速速回到城里来。” 济尔哈朗都快急死了,再不收兵的话,他的那点人马就要交代在了沙场上了。 哐当~哐当~ 建虏方的大锣响起,众八旗骑兵一听啰声,立马屁滚尿流的往城门口跑。 恋战? 这时候谁特么还恋战啊,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 追~ 卢象升大吼一声,策马上前收割着人头,一刀一个,大明刀别提多锋利了。 看的赵率教都快嫉妒死了。 他暗下决心。 等打完了仗,哪怕不要这张老脸也要死皮赖脸的求一把刀来。 …… 天雄军的第一战。 以大获全胜告终。 济尔哈朗所率领的建虏八旗军折损了大半人马,剩下的也都带伤挂彩的,好不凄惨。 建虏军元气大伤,他们再无出城应战的能力,而是龟缩于遵化城内,死不出战。 …… 第63章 田青天 “赵将军,卢某还有要事在身,如今遵化城内的建虏损失惨重,收尾的工作就交给你了。” 卢象升营救赵率教的任务算是完成了,下一步的任务就是阻击皇太极。 也不知道孙大人现在怎么样了? 话音未落。 卢象升就率天雄军策马扬长而去,只留下气急败坏的赵率教,“卢将军慢着,能不能借你手上的刀让赵某看看呀?” 可惜…… 留给他的只有卢象升越来越远的背影,和漫天的风雪。 赵率教失魂落魄的走到自己马旁边,下令打扫战场。 打扫战场,是很多小兵最爱干的事情,虽然将军们严令禁止私藏东西,不过偷偷藏点小巧的东西谁知道? 赵率教就见一个小兵偷偷将两个铜子藏了裤裆里,不过他并没有指出来。 小兵们也不容易啊! 虽然朝廷每年拨几百万两银子到辽东,可是文官们的层层克扣,武将的贪污,真正到小兵手里的并不多。 赵率教的部队也就半年前领过一次军饷,这还是孙承宗来到辽东后厉行改革,才给这些小兵们发了军饷。 否则…… 拖个几年不发也是常有的事。 不过辽东的水太浑了,就算以孙承宗之威也未必能够完全摆平。 赵率教虽然心疼小兵,可是他职位并不高,也就堪堪能够领到自己的军饷而已,别的他顾不了。 赵率教叹了口气,他刚准备先回到营地,突然发现地面闪过一阵寒光,细看……居然是一把和卢象升一模一样的宝刀。 “哈哈哈!” 赵率教一跃而起,扑向了宝刀,他一把抄起宝刀,并用衣服擦试干净。 但见这把宝刀薄如蝉翼,寒光闪闪,这刀刚刚应该砍过骨头,刀刃上还残留有骨头碎末子呢。 可是刀刃却依旧锋利,一点都没卷边,宝刀的刀柄处携刻着大明刀三个小字,字体古朴隽永。 好刀,好刀啊! 那个什么天下第一倭刀,比起这把大明刀来简直就是垃圾。 赵率教抚摸着这把大明刀,就像抚摸着心爱的女人一样,是越摸越爱,越摸越想摸啊! …… 神京城,某家读报屋。 程清风携带者几个肉包子进了读报屋里,最近他手头也有了些银子,肉包子还是吃的起的。 大概是因为天气太冷,神京城的人都窝在家里没事干,索性就出来读报屋里消磨消磨时间。 程清风来的时候,这家读报屋里早就人满为患了,他只得找了个地方站着听。 他的目光看向角落,那里有一把椅子空着,尽管读报屋里挤满了人,可是没有一个人去坐这把椅子。 偶尔有不长眼的新人坐了,立马一群人冲上去将这新人赶了下来。 程清风知道,这是那个人的位置,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 今天田大人会来吗? 程清风和读报屋里的众人都翘首以盼,如今要说神京城中谁最得老百姓的爱戴? 非田大人莫属。 田大人身居高位,却一点架子都没有,他不仅经常来读报屋里和老百姓唠叨,还亲自受理了好些冤案,神京人称田青天。 “田大人来了。” 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大伙都激动起来,纷纷跑到大门口迎接他们爱戴的田大人。 崇祯一边和这些老百姓打着招呼,一边走进读报屋。 程清风急忙迎上前,“田大人,天寒地冻的,田大人快些进屋烤烤火。” 崇祯笑着点了点头,走向他那把专属的椅子旁边,将手伸到炭盆上烤了烤。 程清风也凑了过来说道,“皇帝陛下真是恩德无边啊,他老人家不仅开设了读报屋,用以开启民智,就连咱们现在烤的木炭也是他老人家恩赐的呢!神京城每家读报屋都分到了几百斤好炭。” 崇祯嘴角一阵抽搐。 老人家? 貌似他现在正当青年好不好,程清风啊程清风,你用老人家这个词合适吗? 崇祯笑了笑,并不说话。 程清风似乎感觉不到崇祯今天并不想聊天,他聊性正浓。 “田大人。” 程清风的声音,“您位居锦衣卫都指挥使,您一定见过皇帝陛下他老人家的吧?” 崇祯腹诽道:废话。 程清风厚颜无耻继续说道,“田大人,不知道皇帝陛下他老人家长什么样子?草民要是能够有机会一睹圣颜,那真就是三生有幸了。” 崇祯终于忍无可忍了。 他厉声喝道,“程清风慎言,皇帝陛下的圣颜岂是我等能够妄议的?” 程清风一惊这才意识到他的话僭越了,是为大不敬。 他急忙跪伏在地,“田大人恕罪,草民僭越。” (特别提醒,明朝官员之间不下跪,除非马屁精。但是百姓见官,官员见皇帝还是需要跪的。) ………… 感谢楼。 最近太忙了,一直没有时间好好感谢各位读者的支持。 在这里感谢操操同学,他的长篇评论非常有道理,让我耳目一新,还有几位数字同学的评论也非常精彩。 偷偷告诉你们,起点是可以改名字哦! 感谢,时间的沙子,操!,秋哥9527,迟素团子,包子要素的,蒙道奇,梦幻天空wen,凤舞九霄,素橙,大花朵蓝等诸位同学的打赏。 感谢其他许许多多给出评论的小可爱,已经投出推荐票的小可爱。 感谢你们! 今天是试水推的日子。 作为历史频道的新人也只能分到pc版本热门分类这种小推荐。 能不能晋级就看这次推荐的效果了,不过……作者我已经看淡了。 不管能不能晋级,文都会写完,太监不是我的爱好。 作者现实中有工作,注定不可能万更啥的,肯定比不过全职的作者们。 不过每天4000字还是可以办到的,从发书到完结,作者保证每日4000字不断间,希望读者多多支持哦! 对于作者而言,写作只是爱好,现实中的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正是因为兼职,让我多了一份从容淡定的心态,成绩的好坏不再重要,写出自己心中的故事即可。 如果真的追求成绩。 作者完全可以去写热门都市啊,都市的流量可比历史高多了。 夜深人静,祝各位读者晚安! 作者继续码字码字码字! 第64章 攻城 崇祯摆了摆手,“听报纸吧!” 说完他一屁股坐在了自个位置上,摆了个正襟危坐的姿势出来。 程清风讪讪爬了起来,他自动站在了崇祯身后,和真正的田尔耕并排站立。 读报的秀才对着崇祯微微行了个礼,然后拿起报纸开始了今天的朗读。 刚才还闹哄哄的读报屋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支着耳朵仔细听着,似乎生怕错过了什么精彩内容? 读报的秀才拿起惊堂木使劲一拍,就如同说书人一样: “话说前日皇帝陛下感念百姓度日艰难,特赐予京中贫病老弱者两床厚褥子,百姓皆感恩戴德,高呼圣天子。” “圣天子!” “圣天子!” “圣天子!” 众人纷纷跟随秀才大声吼叫着,差点把崇祯震的一头栽倒在地。 他有点郁闷的靠在椅子上。 说句实话他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避免挂歪脖子树而已,他真不想搞个人崇拜啊! 接着秀才又讲了崇祯停煻花,禁奢靡的事情,听的众人纷纷叫好。 报纸讲完了。 喷的时间到了。 虽然有崇祯这个假冒的田大人在场,可是众愤青依旧喷的唾沫星子直飞。 大抵他们觉得这位田大人是自己人,无需回避。 虽然众愤青喷的是精彩绝伦,不过崇祯却没了兴趣,久混论坛的他什么喷子没有见过? 相比于现代社会的顶级键盘侠们,这帮明朝最初的喷青是多么的幼稚和可爱啊! 崇祯这边听的百无聊赖,而赵率教在干嘛? 赵率教决定攻城了。 他这次来的匆忙并没有准备攻城的器械,而遵化城高墙坚,想靠他手上的骑兵硬攻进去是绝对不可能的。 就连遵化城门都是用千年极硬的木头做的,上面还包了一层铁皮,最是防火。 辛亏遵化城附近有大山林,林间多千年巨木。 赵率教命将士们砍来巨木,又造了几架滑轮车,几架简易的撞城锤总算完工了。 攻城开始。 赵率教部队从北面进攻。 这个方向进攻的好处是,这天刮的是北风,敌人的强弩弓箭不能发挥十成的射程。 赵率教挥舞着大明刀,嚎叫道,“诸位将士们,为了陛下,为了大明,为了亿万百姓们,冲啊!” 冲冲冲! 小兵们并不知道什么高大上的道理,他们只知道将军有令。 杀敌一人,赏一银。 杀敌十人,赏十银。 杀敌百人,上报朝廷。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些小兵长期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苦日子,而现在杀敌人就有大把银子拿,自然是格外拼命。 加上敌人龟缩于遵化城内,斗志全无,简直就是给他们送银子呀! 当下这些小兵数十人一组推着撞城锤,嗷嗷冲向了城门。 轰轰轰~ 巨大的撞击声传来,城门摇摇欲破,似乎再来一击就撞开了? 守城的建虏兵自然不甘轻易受俘,他们将巨石,土块推下城头,甚至将金汁泼向攻城的明军。 巨石和土块还能忍受。 金汁就很恶心了,别以为金汁是什么金子溶的汁液,其实就是煮的滚烫的粪水。 可是攻城的明军不惧,别说是小小粪水了,就是刀子也不怕。 为了银子,冲冲冲! 坚固的遵化城终被攻破。 如狼似虎的明军冲进了城里,大街上到处都是血,许多无辜的老百姓被杀,活着的大多躲在城里废墟中瑟瑟发抖。 明军攻进来时,他们一时间居然没有认出是自己的军队? 建虏小兵自然被杀,可是济尔哈朗和越拖等高级将领早就逃了。 …… 崇祯不知道赵率教已经胜利了,他听着听着居然瞌睡了? “恩人公子。” 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子蹦蹦跳跳跑到了崇祯身边,他指着崇祯道,“我知道你是谁,你就是吃了我家鸡的恩人公子。” 吃了他家的鸡? 朕又不是黄鼠狼。 崇祯又好气又好笑的拍了拍小男孩的脑袋瓜子,问道,“你是谁家的小孩?叔叔何时吃过你家的鸡?” 小男孩歪着脑袋又盯了崇祯半响,“我不会看错的,就是你吃了我家的鸡,爷爷说你是恩人,我叫李承志。” 崇祯仔细看着这个小孩子。 他终于想起来了,这不是李老汉家的小孙子?这才多少天居然胖了一圈,怪不得一眼没有认出呢! 崇祯笑了,“那叔叔陪你一只鸡可好?” 李承志摇了摇头,奶声奶气道,“爷爷说你是恩人,鸡就得给恩人吃,可是……什么叫恩人?” “去去去。” 几个愤青使劲将小孩子往外面赶,似乎生怕这个小孩子惊扰了田青天,吓的李承志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崇祯急忙拦下他们,和蔼的对李承志说道,“小承志别怕,你爷爷呢?还有你父母呢?” 李承志抽抽泣泣了半天,才终于回答道,“爷爷和父母都在家里,我一个人来的。” 啊? 这小孩子居然一个人跑这么远来听报纸?难道古代的孩子都不怕人贩子? 想了片刻,崇祯也理解了。 古代时候因为通信不发达,就算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一般也传播不远,不会引起大范围恐慌。 而且古人确实比现代人更加没有防备之心。 崇祯拿了块糖果递给小孩,又问道,“你一个人来这里干嘛?不怕坏人?” 小孩子急忙接过糖果放了嘴里,含糊不清的答道,“爷爷说我们家就是吃了没有文化的亏,爷爷让我天天过来听报纸,学一点文化。” 崇祯的声音,“靠听报纸学不了多少知识的,你要是愿意的话,我帮你联系一家书院?” “不要!” 小男孩子使劲摇了摇头,“我才不想学认识字,我想学武,我想当锦衣卫,我想去保卫皇帝陛下,不让坏人欺负他。” 第65章 卖鸭的张寡妇 听说这小孩的志向是当锦衣卫。 众人都哈哈大笑。 锦衣卫是那么好当的吗?没钱没后台没家势,你想当锦衣卫?做梦! 不过现在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大人就在跟前,如果这小子能得了田大人青睐,还真说不定有希望呢? 当下众人是又嫉妒又羡慕。 崇祯哈哈大笑,“这么说小子你是被爷爷逼着来的?你其实不想识字,也不想读书?” 嗯嗯! 李承志使劲点了点头,“读书有什么好的?还是学武好,可以保护皇帝陛下,还能打坏人。” 崇祯摸了摸这李承志的头,笑道,“其实皇帝陛下找的锦衣卫也是要会读书的,你不会读书根本进不了锦衣卫。” 李承志急了,他眼泪珠子都快流出来了。 崇祯急忙哄到,“小子你别哭,叔叔帮你找个人教你念书,旁边这位叔叔怎么样?”崇祯一把将程清风拉到了李承志面前。 崇祯想着,反正现在学院还没开学,而程清风又一个人住在京城没事干,天天当愤青总不是长久之计,不如给他找点事情做。 …… 崇祯出门的时候。 突然发现一个妇人在大街上嚎啕大哭,大冬天的她直接哭趴在了地上。 崇祯上前询问。 原来这个妇人家里是养鸭为生的,当时京城流行吃烤鸭,尤其是秋冬两季的鸭子最是肥美,烤出来肥油直冒,卖的最好。 当时京城周边许多农民就以养鸭为生。 这妇人是个寡妇,大家都叫她张寡妇,张寡妇刚嫁人时家中的男人就死了,这时代流行吃绝户,男人留的一点田产房屋也都被叔伯们占了。 就连家中的箱柜和粮食等也被黑心的叔伯们搬空了。 张寡妇无法只得投奔娘家。 刚回娘家的时候兄弟们还好,虽然不待见张寡妇,好歹还给口饭吃。 后来张寡妇发现自己怀了遗腹子,这些兄弟们的脸色就变了。 再后来张寡妇生了个丫头,这些兄弟们就彻底扯破了脸,将张寡妇母女赶出了家门。 辛亏她手里还有一对银镯子。 这是张寡妇当年嫁人时候的嫁妆,一直被她贴身藏着才没被叔伯们抢走。 张寡妇靠着典当银镯子换来的钱,租了口水塘,她在水塘边就地搭了个草棚子权当住所 然后买来种鸭,靠着养鸭卖鸭维持生计,日子过的苦巴巴的。 而生为寡妇的她,家里没个男人,浪荡子和泼皮们便经常来骚扰她。 为了不被骚扰,张寡妇索性狠心用烙铁将脸烙了,容貌变得又丑又可怖,自此才保住了贞洁。 崇祯唏嘘不已。 古代的吃绝户和程朱理学真是害死人,自己都快饿死了,还死守着贞洁不肯再嫁。 家族有钱的女人,当了寡妇后,其家族会专门在这个寡妇屋子前修堵高墙,只留一个小洞用来送食物。 穷寡妇,如果生活没有着落,最好的结局就是找根绳子吊死了去,还落得个烈女之名。 甚至更极端的记录。 守寡在家的妇人,被男人瞄一眼,或者不小心碰到了男人的肢体。 立马自尽以示贞洁,或者拿起大砍刀把自个的胳膊先卸掉。 对于古代的这种贞洁观崇祯是相当无语。 一方面大批的寡妇被逼死,被幽禁;一方面大把的穷人娶不起老婆,打一辈子的光棍。 这些光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整日游手好闲的,变成了泼皮和无赖。 他们天天聚众调戏妇人,甚至强奸妇人,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如果? 能够把这些光棍和寡妇配个对,那该解决多少社会问题啊? 而且大明以后肯定会打仗的,人口问题也得解决,多生孩子对朝廷也是有利的。 言归正传。 张寡妇因为有女儿,她舍不得死,只得勉强活着。 可是一个寡妇,就算她把自己的容貌毁了,每天抛头露面的养鸭卖鸭,依旧被乡邻指指点点。 张寡妇继续絮絮叨叨。 冬天的鸭子最贵,今天她赶早起了十几笼鸭子来城里买,想着快过年了,卖了鸭子好给自己女儿添身新衣服,再买几斤白面粉包饺子吃,这个年就完美了。 剩下的钱用来交租子,还能余下不少钱买点粮食,粗盐,针线啥的度日。 购买她鸭子的是个大主顾,郑记烤鸭店的老板,是个相当体面的有钱人。 这位老板收下鸭子后直接丢给她一块银圪塔,不让她找了。 张寡妇不疑有他,还以为是郑老板可怜她寡妇不易,多给她钱呢。 可是? 等张寡妇将收到的银子拿到银铺子借夹剪剪开后才发现……这只是块包着薄银皮的铁圪塔。也就值个几文钱而已。 张寡妇拿着假银子去找郑老板理论,可是……她一个寡妇如何斗得过烤鸭店老板? 郑老板不仅不认账,还把张寡妇轰了出来,张寡妇没有了鸭子,又没了钱。 她想着以后艰难的人生,情不自禁就嚎啕大哭起来。 崇祯叹了口气,宽慰道,“这位大婶,你既然收了假银子,赶快去报官去吧,相信官府会为你主持公道的。” 张寡妇凄凉一笑,“这位爷真会开玩笑,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我一个穷寡妇怎敢进衙门?” 张寡妇说的确实是实情。 崇祯知道因为监督系统的不完善,官官相护,官富相护的情况非常普遍。 别说你个穷人了,就连有钱人都打不起官司。 比如,水浒传里的金翠莲被郑屠夫欺负后,也没说要报官啥都,只是打落牙齿和血咽,靠卖唱赚钱度日。 可是? 这段时间因为崇祯狠抓吏治,以及厂卫无孔不入的监督,文官贪污腐化的情况少了很多。 只不过,对于普通老百姓而已,他们的思维习惯仍然没有改变过来。 崇祯暗忖,“看来必须要改变民众的老观点了。” 崇祯刚准备伸手将张寡妇扶起来,突然他又想到现在是古代,这女人又是个寡妇。 万一? 她觉得朕摸了她的身子,是为失节,然后一斧头把自个胳膊也卸了怎么办? “咳咳!” 崇祯尴尬的缩回伸了一半的手,说道,“那个张大婶,你把假银子让我先看看。” 第66章 密谈 张寡妇抹了把眼泪。 她哆哆嗦嗦摸出假银子递了上去,崇祯接过来一看,这块假银子做的相当真,外面的薄银皮是十成十的足银,接缝之间也封的极牢固。 此时银子皮已经被剪开了,露出里面黝黑的铁圪塔,这种银子一文不值的。 张寡妇得了这种银子,少不得以后要挨饿受冻了,实在可怜。 崇祯看着张寡妇的惨状,他想骂娘,妈卖批的~看来不管古代还是现代都有制假啊,这帮人良心都特娘狗吃了。 崇祯温言对张寡妇道,“大婶莫悲伤,我是官家的人,这就帮你做主去。” 张寡妇原本都绝望了,她突然听人要帮她做主?喜的纳头就拜。 而崇祯也扶起了她,一起往顺天府的方向走着。 崇祯不知道就在他刚刚离开的街道上有间妓馆,生意甚是兴隆。 这是一间装修极为风雅的妓馆,名字也够风雅,叫怡红书院。 为什么叫书院? 估计是因为书生们都特别喜欢逛这里,所以干脆就叫书院算球? 怡红书院应该是家有档次的妓馆,因为里面的摆设相当奢华,可以说的金玉满堂。 几个文人打扮的男子在这家妓馆吃花酒,漂亮的青楼女人杂坐其间。 黄立极居然也在? 黄立极为万历三十二年进士,曾经当过礼部侍郎,后来天启皇帝即位后,他因为大力巴结魏忠贤而升为礼部尚书,接着又升东阁大学士。 再后来他官越做越大,甚至当上了内阁首辅,气焰嚣张,一时无二,反正不是好东西。 崇祯穿越过来后直接将其贬了官,他又跑回礼部当侍郎去了。 现在的黄立极早就和阉党闹翻了,但是东林党、浙党、楚党也不愿意接纳他,这家伙彻底变成了闲散人员。 黄立极在干嘛? “黄大人。” 范老板拿起一壶酒给黄立极满上,他谄媚道,“此酒乃草民从西域带回来的马乳葡萄酒,滋味甘甜无比,黄大人但请饮了此杯。” 黄立极端起美酒一饮而尽,然后他拿着酒杯把玩着,“酒是好酒,就是酒杯俗了点,喝不出滋味来。” 黄立极的酒杯是玻璃做的。 玻璃这玩意儿在现代非常廉价,可是在明朝却极为珍贵,一般老百姓见都没见过。 范老板笑了笑。 他一把抓住身边女人的脚,赞了句,“好脚,芊芊若莲,清香扑鼻。” 接着这家伙一把脱了女人的鞋子,这是一双极小的绣花鞋,估摸的三寸不到,堪堪可以捧在手心。 然后范老板将绣花鞋放在桌子上,满上美酒。 范老板这次将盛满美酒的鞋子递了过去,猥琐笑道,“金莲盛美酒,佳人味犹在,这次可还俗气?” “哈哈哈。” 黄立极捧过绣花鞋,他仰起脖子一饮而尽,“好酒好酒,简直是滋味十足,回味无穷啊!” 接着在座的文人有样学样,纷纷将身边女人的鞋子脱了,他们以鞋代酒杯,喝的是不亦乐乎。 范老板喝完一鞋酒,他突然叹了口气,“如今暴君当政,家父死的冤枉啊!” 黄立极轻轻抿了口鞋酒,说道,“范永斗老板是黄某的挚友,他遇害的事让黄某痛心不已,可是黄某如今被暴君弃用,黄某就是想劝诫陛下为范永斗老板平反都做不到。” 范老板冷笑一声,“黄大人勿需自责,指望暴君大发善心为家父平反?这是不可能的。” 顿了顿…… 他继续说道,“暴君不肯为家父平反,我们为何不诛了暴君?然后另立新君,到时候新君拨乱反正,家父的冤屈必定能够昭雪。” 啊? 黄立极吓的绣花鞋都掉了,他大张着嘴巴一脸的不可置信,“你,你要弑君?” 范老板目光森寒,他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如今暴君当道,民不聊生,我辈自当抛头颅,洒热血,诛暴君,为百姓。” 黄立极嘴角抽了抽,“范老板,不是黄某不相信你,而是你一个小小的商人居然想弑君?还想另立新君?你当暴君的侍卫都是纸糊的啊?” 范老板淡淡一笑道,“弑君之事何等艰难?草民就是再异想天开也不能一人做下这事啊?” 黄立极奇怪的问道,“哦?这么说范老板还有同谋?是谁?” 接着这个黄立极转头看了眼身边几个文人,还有旁边的青楼女子,但见这些人都是一脸的淡定。 难道? 她们也是同谋? 可是几个无权无势的文人和商人加上地位低下的青楼女子就想弑君,这也太异想天开了吧? 范老板点了点头说道,“确实有同谋,草民曾经去江南做生意,结识了东林党人,东林党人熟读圣贤书,他们让草民明白了许多道理。” 黄立极犹豫道,“东林党人如今在朝廷的势力全无,也就几个言官御史还在苟延残喘,范老板,慎思啊!” 范老板又淡定的喝了一口酒,他微微一笑,“黄大人您已经知道了这天大的秘密,难道还想置身事外吗?” 你? 黄立极慌张的朝左右看了看。 范老板冷笑一声,“黄大人请放心,偷偷布置杀手这种事情,草民还做不出来。” 第67章 范奸商的阴谋 范老板突然从怀里掏出个本子丢了桌子上,他似笑非笑道,“黄大人,范某闲来无事就收集了点小玩意,您看看?” 黄立极疑惑的拿起本子看着,这一看不要紧,他差点一跟头栽倒在地。 你? 黄立极大怒,他嚯的站起身来,将本子狠狠砸了地上,愤怒的指着范老板道,“无耻之徒!” 范老板淡淡一笑,说道,“黄大人莫动怒,草民是诚心想与大人合作,用些不入流的手段也只不过是为了让我们的合作更愉快。” 此时这个小本子正无辜的散开着躺在地上,上面密密麻麻都是字。 这是个账本,上面记载着都是一些田产、各色铺子、以及各大商行的股份,还有金银珠宝。 范老板气定神闲的看向黄立极,“那狗皇帝最是痛恨贪腐了的,要是他知道黄大人您不声不响的居然贪腐了几百万两白银,他会不会用太祖的律法对付您呢?” 顿了顿…… 他继续说道,“哦对了,草民还听说您娶了二十几房妾室,这倒罢了,男人谁不风流?可是黄大人您弄个宫女当妾室就不大好了吧?” 黄立极呆了。 他目瞪口呆的看着范老板。 姓范的继续自说自顾,“天启年间,宫中有一位姓谢的宫女,长相美貌如花,却突然不知所踪,黄大人您知道她的下落吗?” 黄立极那张脸陡然变的煞白,他手都在抖了。 “够了!” 黄立极怒吼道,“姓范的你到底想要干嘛?” 范老板抱拳说道,“黄大人恕罪,草民并无恶意,草民早就说过只是想与您合作而已。” 话音未落。 崇祯就见几十个壮汉子抬着十个大箱子哼哧哼哧进来了,箱子里的东西似乎非常重,这些个壮汉子抬的汗流浃背。 打开箱子。 但见满室生辉,居然是十大箱黄灿灿的金子,这些金子码的整整齐齐,看的人极为眼馋。 黄金虽多,不过黄立极眼睛都没抬,他只是冷冷看着范老板。 范老板再次抱拳,“黄大人放心,草民并不是让您去弑君,草民只是希望您能帮草民引荐一些官员侍卫而已。” 接着他指着黄金说道,“这些黄金都是江浙大商人和东林众贤筹集起来的,如今狗皇帝管的紧,诸位大人都吃的苦,这些东西只是小小意思而已。” 黄立极思忖良久…… 他终于还是软了下来,二人再次坐下来喝着花酒,玩着女人。 只不过这次黄立极是心事重重,吃喝玩乐都不尽兴了。 …… 言归正传! 崇祯对地上的妇人说道,“张大婶你起来吧,本官乃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是也,本官帮你伸张正义。” 张寡妇虽然不知道田尔耕是谁,可是她知道锦衣卫啊,这可是皇帝身边的大官。 张寡妇的眼神再次充满了希望,她急忙磕了个头,“民妇叩谢青天大老爷。” 张寡妇的案子被顺天府接了,按理说她这种级别的案子连顺天府的门都摸不到。 人家顺天府尹好歹也是三品大员呢,岂能接这种小民事纠纷? 但是谁叫这个案子是田尔耕关注的? 田尔耕是谁? 皇帝陛下身边的大红人,锦衣卫都指挥使,有稽查百官的权利,顺天府尹怎敢怠慢? 况且这个顺天府尹在朝廷中并没有什么后台,他是崇祯新从地方上提拔起来的。 新的顺天府尹姓胡,单名一个图,虽然名字听着比较二,但是人却怪精明的。 顺天府尹胡大人无精打采的坐在太师椅上,他耷拉个眼皮子看着眼前的惊堂木。 胡大人现在对田尔耕是充满了怨恨,呸,一个狗腿子天天装什么大青天? 很快张寡妇和崇祯就到了。 张寡妇哆哆嗦嗦跪在了地上,“民妇张黄氏叩见大人,求青天大老爷为民妇做主啊!” 胡大人抬起眼睛。 他刚准备站起身来和田大人见个礼,啊~胡大人一跟头栽倒在地,摔了个狗吃屎。 “皇……哦不田大人。” 顺天府尹胡大人连滚带爬的到了崇祯面前,他勉强爬了起来,哆哆嗦嗦道,“田大人大驾光临,下官有失远迎啊!来人,快快给田大人准备把太师椅。” 两旁的衙役急忙搬来了太师椅,轻轻放在了崇祯身后。 崇祯大马金刀的坐了太师椅上,真正的田尔耕和侍卫侍立两旁,真正是说不出的气势威严。 不一会儿。 郑记烤鸭店的老板就被押来了,崇祯发现这个郑老板长的圆圆胖胖的,一副和气生财的模样。 他身上穿着细棉袍衣服,显然比张寡妇的衣服有档次多了,可是细看却发现棉袍的侧边打了个蜘蛛补丁。 此时郑老板正一脸惊恐的跪伏在地,瑟瑟发抖。 顺天府尹胡大人重重一拍惊堂木,喝道,“大胆刁民,你用假银骗取寡妇十几笼的水鸭,该当何罪?” 郑老板重重磕了几个头,哭的眼泪鼻涕一大把。 郑老板的声音,“大人饶命啊,小的再也不敢了,小的也是没有办法啊,小的收下假银子后也是伤心欲绝,小的是小本生意,如果不把假银子花出去,小的一家老小的生活就无以为继了。” 顺天府尹胡大人冷笑道,“你可怜,难道张寡妇不可怜?你好歹还是个男人,张寡妇却只是个无业寡妇而已。” 第68章 孔有德投靠皇太极 郑老板哭丧着一张脸。 他说道,“大人,小的虽然是男人,可是小的家里还有老婆和孩子啊,小的可以不吃不喝,可是老婆孩子不能不吃不喝啊!” 郑老板接着哭诉道,“现在世道不好,小的虽然开了家烤鸭店,但是大家手里都没有余钱,烤鸭的价格提不起来,小的日子也不好过啊,这块假银子足够让小的倾家荡产了。” 顺天府尹胡大人却根本不管郑老板的哭诉,既然这郑老板都召了,还有什么好审的? 直接重重的判刑。 皇帝陛下一定会赞不绝口的。 思虑片刻,顺天府尹胡大人重重一拍惊堂木,厉声喝道: “刁民郑有德,你欺压寡妇,分销假银,人证物证具在,本官判你赔偿张黄氏损失,并杖责四十棍,游街示众,你可有异议?” 郑老板直接瘫倒在地,他根本就说不出一句话来。 两旁的衙役如狼似虎,提着棍子上前将郑老板揪住了,刚准备照他屁股打下去。 郑老板都吓晕了。 这四十棍打下去,他屁股还不开花呀!还有……待会还要游街示众呢! 这得多丢人,以后他也不用开烤鸭店了,直接找根绳子吊死了算了。 “慢着!” 眼看棍子就要落了下去,崇祯急忙制止住,他站起身来,缓缓说道,“百姓使用假银固然不对,难道这不是我们官府没有从源头上揪住制假贩假造成的?百姓何辜?” “田大人说的极是。” 顺天府尹胡大人立马反应过来,他朝着崇祯行了个礼,接着又重重一拍惊堂木道,“犯人郑有德虽然有过,但是念在其是初犯,而且确实也是为生活所迫,本官现在判你无罪释放,依旧回去卖你的烤鸭去。” 噗~ 崇祯刚喝到嘴里的一口茶全部喷了出来,这个胡大人也太搞了吧? 崇祯放下茶杯,他狠狠白了顺天府尹胡大人一眼,吓的这家伙差点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崇祯的声音,“本官建议判郑有德仗刑十下,其所损失银两由官府赔偿一半,郑有德则去城防处做工抵偿。” 顿了顿…… 崇祯又道,“另外,郑有德应将水鸭全部还给张黄氏,本官这样判,诸位可有意见?” 顺天府尹胡大人抹了把额头的汗珠子,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明明那么冷,他却汗珠子直冒的。 “田大人判的好,下官心悦诚服。”顺天府尹胡大人谄媚道。 “草民没有意见。” “民妇没有意见。” …… 水鸭案子过后,田尔耕的名声又响了几分,如今老百姓提起他就竖起大拇指来。 田尔耕俨然成了老百姓的代言人了,不过真正的田尔耕就惨了。 自从田青天传开后,真正的田尔耕大门口每天都有来告状的老百姓,都快把他烦死了。 不过崇祯为他打下的好名声,他得守着啊?烦也得为这些老百姓伸冤。 现在真正的田尔耕听到田青天这三个字就想吐。 …… 皇太极在干嘛? 皇太极驻扎在一处避风近水处,现在已经很晚了,营地里很静。 只有巡逻士兵的脚步声,以及关押女人的那间大帐篷里传来的闷闷哭声,以及一些不和谐的声音。 皇太极坐在主帐中。 他似乎在等谁? 不一会儿,一支轻骑兵出现在了建虏营帐外,这些骑兵行色匆忙,每匹战马上都绑着个麻袋,鼓鼓囊囊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建虏的一个将军急忙上前迎接,“孔有德将军请,大汗等候您多时了。” 孔有德是谁? 这家伙铁岭矿工出身。 虽然他是个大文盲,却比较会玩弓箭,靠着这个投奔毛文龙,然后当上了参将,也算一员虎将了。 历史上的他因为毛文龙死而投靠了皇太极,还把火器给皇太极带去了。 如今毛文龙并没有死,这家伙来找皇太极干嘛?莫非也是投靠? 除了孔有德外,还有祖大寿。 这家伙不是被孙承宗关押在了辽东吗?怎么也出现在了这里? 感情是和孔有德组团来投奔皇太极了? 孔有德、祖大寿、以及小兵们抬着大大小小的麻袋走进了皇太极的帐篷。 皇太极急忙将他身上的紫貂皮大衣脱了下来披在了祖大寿身上。 接着他又命令侍女取来另外一件紫貂皮大衣亲自披在了孔有德身上。 两人感动的跟什么似的。 皇太极重重一拍孔有德的肩膀,说道,“这位可是孔将军?大寿经常和本汗提起将军,本汗对将军早已心向往之。” 孔有德急忙跪伏在地,他激动的说道,“末将孔有德参见大汗,末将昨夜飞龙入梦,庄严无比,梦中的末将情不自禁就跪拜了,今日见大汗居然和昨夜所梦飞龙一模一样?奇哉,怪哉?” 狗鞑子将领皆竖起大拇指。 瞧人家这马屁拍的?虽然狗屁不通的,却又让人挑不出刺来,且还正中大汗的痒处。 “哈哈哈。” 皇太极开心而笑,“将军见我似龙,我见将军如虎,龙虎相遇岂不美哉?” 众狗鞑子将领不知道龙虎相遇美不美,但是龙虎斗这菜肴还是挺美味的,狗鞑子爱吃。 接着两人又相互拍了波马屁,你吹他是明君,他赞你是虎将,互吹的是不亦乐乎。 都把祖大寿冷落在了一旁,这家伙尴尬的往角落里挪了挪。 好不容易两人互吹完了,这才想起旁边还有祖大寿呢! 皇太极轻轻拍了拍祖大寿的肩膀,“大寿啊,你回辽东后并没有毒死孙承宗,想必是遇到了什么事吧?” 祖大寿眼圈都红了,“大汗,那孙承宗实在狡猾,末将不慎被这个老东西抓住了,不仅家财充公,房屋被毁,就连末将的命都差点搭进去了。” 接着他指着孔有德道,“辛亏有孔将军弃暗投明,然后孙承宗又在外打仗,孔将军毅然发动兵变,他将小的救了出来,末将这才能见到大汗啊!” 皇太极唏嘘不已,自然又是拍拍肩膀,弹弹衣服,收买人心了。 祖大寿定了定心神。 他转身一把撕开麻袋,但见大营的光线都陡然亮了几分。 …… (感谢路过心留下的打赏,谢谢!有推荐票票的帮忙投个吧!谢谢!) 第69章 荒唐的圣旨 麻袋里面满是和田美玉,大颗大颗的珍珠,极品牛血红珊瑚,以及各色宝石。 祖大寿捧起麻袋里的珍珠宝石谄媚道,“大汗,这些财宝皆是末将的家财,前段日子被孙承宗这个老匹夫充公了,辛亏又被孔将军抢了回来,现在末将愿将这些财物统统献与大汗。” 皇太极贪婪的看着满麻袋的珠宝,里面的珍珠最小的都有桂圆大小,甚至还有和鸽子卵一样大小的,堪称价值连城。 那些和田美玉皆是洁白无瑕,莹润透亮,都是极品的籽料。 以皇太极之尊,居然都不曾拥有过这么好的美玉? 他拿起一块美玉攥了手心细细抚摸着,叹道,“世人皆说玉中大美者,不过和田尔,将军所献的和田美玉堪称极品,只怕就连明国皇宫里也没有这种好玉吧?” 祖大寿不屑道,“所有入关的美玉都是经过地方官层层克扣,方献给朝廷,明国皇宫里能有什么好玉?不过是嘉峪关守将挑剩下来的残次品而已,恰好某有一位兄弟就镇守嘉峪关。” 接着祖大寿又打开另外一个麻袋,里面有个刀匣子,打开刀匣子就见里面躺着一把刀,寒光闪闪,光亮如雪。 这是? 皇太极一把拿起这把刀,激动道,“这是倭刀,千金难买是倭刀,祖将军如此好刀真的舍得献给本汗?” 祖大寿不舍的看了眼倭刀,接着他斩钉截铁道,“宝刀配英雄,像倭刀这种宝刀也就只有大汗您这种天下无双的英雄才配使用。” 接着…… 祖大寿和孔有德双双跪伏在地,齐齐道,“愿大汗佩宝刀斩明皇,入紫禁而御天下。” “哈哈哈。” 皇太极仰天大笑,“好好好,那就请两位将军助本汗一臂之力,待日后攻克明国,皇宫中的美女佳人,贵戚大臣家里的珠宝财物,任凭尔取。” 二人急忙跪下,“谢大汗隆恩。” 皇太极急忙扶起二人,“两位爱卿请起,来来来,今日你我君臣三人就学古代的明君贤臣,同塌而卧,秉烛夜谈。” …… 第二天。 崇祯起床后就发布了一道圣旨,将京城以及京城郊区的贞洁牌坊全部拆毁。 朝廷支持寡妇再嫁,凡是有敢阻拦寡妇另觅良人的,杀无赦! 当然若是寡妇实在不愿意嫁的,也不能强迫其嫁。 其实崇祯是想把全国的的贞洁牌坊都拆了,但是现在是冬季道路不大好走。 加之朝廷现在并没有完全掌控地方,尤其是江南地区,大大小小官员几乎都是东林党人和卫道士。 所以? 有些事情还是等平定了东林党后再徐徐图之吧! 温体仁接到这份圣旨后差点一头栽倒在地,自古都没见过这么荒唐的圣旨啊? 他现在好后悔把东林党人全部赶走了,就应该留几个硬骨头和皇帝陛下对着怼。 温体仁虽然对这道圣旨极度无语,不过他还是忠心耿耿的将其发了出去。 然而让崇祯意外的是。 这道圣旨发出后不仅遭到了卫道士们的反对,就连一些寡妇也不同意。 这次民众和文人站到了一条战线上,他们纷纷指责崇祯身边的阉党混淆视听,蒙蔽君王。 崇祯看着面前堆积如山的折子,简直是又好气又好笑。 这帮人明明是想指责朕来的,结果……怂了,也就只敢拿阉党出气。 很快,厂卫出动。 一座座贞洁牌坊被推翻,一个个卫道士被判刑,无数的寡妇躲在家里不敢外出。 因为…… 自从崇祯颁布了这道圣旨后,那些光棍们可高兴了,纷纷请来媒人,带着财物去寡妇门前求婚。 虽然寡妇比不了黄花大闺女,但是没有老婆才是最可耻的。 有些寡妇不堪其扰,加上深藏于骨子里的贞洁观念,觉得被这么多男人觊觎,实在是一件不贞洁的事情,跳井的跳井,抹脖子的时候抹脖子。 一件件的案子被呈上了崇祯的书桌上,纷纷要求崇祯废除了这道圣旨。 有些时候人的观念一旦形成是很难改变的,尤其是某些理学太害人了。 不过? 崇祯冷笑一声,“你们以为这样就能打败朕吗?来人,传御用文人。” 很快一篇篇经过崇祯亲自改编的小故事,小软文等,出现在了大明报上。 什么白毛女,寡妇再嫁,男女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等等等。 崇祯还精选了一篇某点女频连载的一部寡妇小说发表在了大明报上。 当读报秀才开始讲这些反封建的小故事,小软文和小说的时候,京城的百姓是抵抗的。 不过耐不住大明报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这些老百姓从开始的抵抗到最后的接受。 甚至他们对这些新奇的观念感到惊叹,被这些接地气的故事感动的稀里哗啦。 如今京城的老百姓都在谈论一部关于寡妇再嫁的小说。 小说中的寡妇叫温柔,她本来是个贤良淑德的女人,可是却被丈夫无故休弃。 按理说被休弃的女人这辈子也就完了,还有脸嫁人? 可是温柔偏偏就不甘心命运的安排,她不仅又嫁了人,还嫁的挺好的,好日子就要来临。 可是她再嫁的夫君却又病死了,她成了寡妇。 成为寡妇的温柔擦干眼泪,经历千难万险,终于带领族人发家致富奔了小康,还顺便又寻觅到了一个良人。 这部小说本来就是某点女频排行榜上前十的火文,作者对于故事脉络的把握非常清晰,故事也极具煽情性。 就连现代社会看惯网文的老白也能感动,何况没有经过网文轰炸的大明朝小老百姓们? 一时之间,这部寡妇再嫁文火遍京城,甚至就连一些道德卫道士们都在偷偷的看。 …… 第70章 卢象升vs皇太极 而当人们接受了小说里的寡妇可以再嫁后,突然发现身边的寡妇再嫁也不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 崇祯此举可谓是解决了最大的社会问题,他甚至发现皇后也在看这部小说。 呃,看来以后得多给皇后弄几部比较有特色的小说来解闷。 …… 话说因为祖大寿和孔有德的加入,让皇太极一方士气大涨。 祖大寿还带了两麻袋的黄金瓜子来投敌,每个小兵都分到了一颗黄金瓜子,这让祖大寿在八旗骑兵中的威信陡然变高,就连多尔衮和豪格都比不了。 两人现在皆对祖大寿恨的牙痒痒的,恨不得偷偷搞死他。 清晨,八旗骑兵拔营起寨,继续朝着明朝京城而去。 而那些被折磨了一夜的女人则被这些八旗骑兵绑了栓在马屁股后来。 她们衣衫单薄冻得瑟瑟发抖,却依旧艰难前行着。 报…… 一个探马飞奔而来,“报告大汗,前方发现敌人重骑兵,大约有两万人左右。” 重骑兵? 皇太极看向祖大寿和孔有德,他问道,“明国除了关宁铁骑外可还有重骑兵存在?” 两人皆摇了摇头,“明国的狗皇帝手里没钱,养关宁铁骑都费劲,又如何有钱养别的重骑兵?” 皇太极点了点头,然后转过头厉声喝道,“再探,看清楚究竟是重骑兵还是轻骑兵?” “渣!” 探马领命而去,不过他的内心是崩溃的,再探一百遍也是重骑兵啊? 过了一会儿,探马再次回来: “报……确实是重骑兵,除了重骑兵外还有火铳兵,明国的旗手扛着一面大旗,上面绣着个大大的卢字。” 姓卢的将军? 皇太极看向祖大寿和孔有德,问道,“明国可有比较出名的卢姓将军吗?” 二人再次摇头,“姓卢的士兵和校尉倒不少,将军倒没有听说过,不过我等听说明国狗皇帝抄了几个犯官的家,估摸着就是用抄家所得白银练出来的新兵吧?” 抄家? 皇太极焦急的问道,“明国狗皇帝抄了多少银两出来?” 现在皇太极最怕的就是崇祯有钱,有钱了就能调兵,万一他真把四方精兵尽调于京城,这仗可就难打了。 祖大寿想了想,道,“这个末将并不知道,末将与孔将军身处辽东,对于京城中事务关注并不多。” 孔有德急忙插话,解释道,“况且当时末将与祖将军早有向往大金之心,更加不会关心明国的事了。” 嗯~ 皇太极嗯了一声,便不再说话了,他暗忖:这两人既然早就有投奔本汗之意,当时就应该多多为大金探听明国军政情报,结果二人却一问三不知。 实在是个莽夫,空有一身的勇武,以后就用他们打头阵,既可以鼓舞我方士气,还能挫挫明军的锐气,简直是一举双得啊。 很快…… 皇太极就看到了探马所说的明国重骑兵,但见无数匹战马排列的整整齐齐。 马上的将士皆着盔甲,就连马也被盔甲包裹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马眼睛来。 更加无语的是。 这些明国骑兵人手一把刀,这刀在阳光下寒光闪耀,看卖相就知道不是凡品。 皇太极看了看自己腰间的倭刀,卖相居然还不如对方明军一个小兵的刀好? 这也太扯蛋了吧? 这些明军的刀一定是打了蜡的,驴蛋子屎外面光而已,对,就是这样。 火铳? 皇太极发现明军还真有火铳。 火铳可以说是重骑兵的克星,战场上火铳不管是射程还是威力都不是弓箭弩所能比拟的。 虽然明军的火铳经常炸膛,但是……万一狗皇帝花巨金又重新造了批不炸膛的好火铳呢? 这狗皇帝不是抄了波家吗? 他现在手里肯定银子大把。 祖大寿策马上前,“大汗切莫担忧,这支军队虽然装备重甲,可是一看就是新兵蛋子,估计连血都没见过,何惧之有?” 孔有德也跟着说道,“大汗您别看他们有火铳,其实整个大明除了关宁军的火铳和红夷大炮质量好点外,其余军队装备的火铳都是次品。” 皇太极皮笑肉不笑,“两位将军既对明军如此了解,又是明国旧人,烦请两位将军暂为先锋,为我大金尽绵薄之力。” 啊? 祖大寿和孔有德腿都快软了。 他们刚刚献上重宝给皇太极,这家伙现在就要卸磨杀驴了吗? 先锋? 说的好听,其实就是敢死队而已,他们不想死呀! 可是皇太极虎视眈眈看着他们,不想上也得上。 二人只得带领自家骑兵加上一部分八旗骑兵来到了阵前面,直面卢象升的重骑兵。 祖大寿驱马上前,喊道,“来者何人?报上姓名速速受死。” 卢象升冷哼一声,“你爷爷我卢象升,祖大寿你个叛徒居然敢背叛朝廷,实在是枉为汉臣,是为汉贼也。” 祖大寿老脸一红,他强辩道,“自古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如今昏君无道,正是雄主顺天而起之时,我祖大寿只不过是顺应天机而已,何过之有?” 崇祯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无耻的人,将当汉贼说的如此清新脱俗? (有些词容易影响民族团结,为了本文的安全,不用也罢,就用汉贼代替。) “呸!” 卢象升啐了口,“对,你祖大寿择良木而栖,所以你就是个禽兽,待会本将军先取你兽头,再灭你主子。” 顿了顿,卢象升又大声喊道,“哟,还有一位汉贼呢!孔有德,枉你爹妈给你取了个这么好的名字,呸,真是无德。” 祖大寿都快气晕了。 “传我命令。” 祖大寿狂吼道,“击鼓,冲阵,让我们杀个明军片甲不留。” 杀杀杀。 祖大寿所率重骑兵皆是老兵,他们一听到鼓音,这些骑兵立马如狼似虎气势汹汹冲了出去。 …… 感谢打坐的山中道人,好想上天一游的打赏,谢谢你们! 写到今天真的不容易,还好一路有你们相伴,试水推的成绩很好,但是……作为一名新人,起点之路依旧漫长。 第71章 可怜的女人们 砰砰砰! 砰砰砰! 砰砰砰! 天雄军的火铳兵开火了,遂发子弹果然厉害,很快就打的敌方重骑兵人仰马翻。 就连祖大寿都中了弹,他捂着流血不止的胳膊,疼的哇哇乱叫。 祖大寿这人本就怕死,他投靠皇太极也是因为看着大明朝就要完蛋,他可不想陪大明朝一起玩完。 可是如今? 皇太极得了他珠宝财物后翻脸不认人,而明国居然还有实力如此强大的军队? 祖大寿现在后悔极了,早知道就踏踏实实当他的辽东守将多好啊?何必非要投奔什么雄主? 卢象升的火铳兵子弹打完后,两翼重骑兵手执大明刀冲向了祖大寿的先锋队伍。 而此时祖大寿方的士兵早就乱了阵形,虽然他们的重骑兵依旧能战,但是战场之上阵型和士气才是最重要的。 逃逃逃! 辽东叛兵和建虏八旗兵此时都如同丧家之犬一样向后面奔涌而去,似乎回到主力军中就安全了? 皇太极脸色铁青。 多尔衮和豪格急急上前,“大汗,明军实力太强悍了,我军先锋已经败了,我等还是快快撤退吧!” 皇太极看着前方溃败的先锋部队,这些人鬼哭狼嚎,将战马的速度飚到了极限,眼看就要冲过来了。 就如同溺死的人会将救他的人死死抱住,然后两人一起死。 这些溃败的兵卒一旦冲进自己主力部队里面后,首先就会把主力的阵型冲散。 两军对战,只要你阵型乱了,甭管你实力多强大也得败。 皇太极咬牙切齿道,“传本汗命令,鸣金撤退,令各部保持阵型,切莫自乱阵脚。” 建虏主力骑兵纷纷调转马头向后方逃走,为了加快速度,所有辎重全部丢弃。 天雄军杀到的时候,建虏主力骑兵早已经逃到了十几里开外了。 他们丢下的大批辎重物质全部便宜了卢象升,其中就有祖大寿献上的珠宝财物。 当那一袋袋麻袋被打开的时候,就连卢象升都惊呆了,他活了这么久都没见过这么好的珠宝。 不过,卢象升也只是惊呆了片刻,便毫不犹豫的将这些珠宝封存,预备送到京城献给崇祯。 除了各种辎重外。 那些被劫掠而来的女人也被留了下来,此时这些女人们抱作一团瑟瑟发抖呢。 她们一个个的衣衫褴褛单薄,头发蓬乱,脸色蜡黄,有些女人甚至连鞋子都没有,就这么赤着脚踩在雪地里,冻的脚趾头都红肿流脓了。 她们都曾经是好人家的女孩儿,可是被建虏劫掠后不过短短十几日就被折磨摧残的不成人样了。 这些女人见明军过来了,一个个都吓的惊恐大哭,让人唏嘘不已,乱世飘零,红颜薄命。 这世道无论是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还是普通的山野村女,她们的境遇都是凄惨无比。 卢象升看的心酸不已,他虽然战场上杀敌忒狠,但到底也是个铁血柔情的真汉子。 此时见到这些女人的惨状,不免有了几分恻隐之心。 卢象升命人将缴获的皮毛给这些女人先披着御寒,见有些女人没有鞋子穿,他又命将士们将兽皮裁了,制作成口袋模样的简易鞋子,上面用一根草绳系住。 这些女人们一个个感动的跪地直磕头,这么多天的折磨和摧残,早已生不如死。 卢象升又拿了些银两给这些女人分了。 这些女人家园被毁,亲人被杀,她们早已经无家可归了,而卢象升也不可能把她们留在军中。 最后只得命令士兵将她们送到最近的城镇,交由当地官府安置。 女人们千恩万谢而去,她们怀里揣着银两,从此踏上了未知的旅途。 虽然以后的道路依旧会异常艰难,但是好歹活着就有希望。 这些女人也算走运,辛亏她们遇到的是卢象升,卢象升这人在历史上以仁义而著称。 要是换了某些卫道士,或者别的嗜杀的将军们,只怕这些女人不是继续被凌辱,就是一个死。 要知道在古代某个朝代,异族攻破都城,将城中贵女和美人尽数俘虏,这些女人在敌营中惨遭凌辱和强暴,几乎生不如死。 待到朝廷的大军打败异族,这些女人不仅没能得到解救,反而被当做叛徒妻妾给处决了。 言归正传。 卢象升正在清理战利品,传令小兵来报,赵率教带兵赶来了。 片刻,赵率教大踏步走来,他身穿铁甲,腰佩大明刀,身后还跟着一名虎虎生威的副将,正是副将赵二狗。 “哈哈哈。” 赵率教的心情似乎非常好,他抱拳道,“卢将军,多日不见可别来无恙?” 卢象升回了一个抱拳礼,冷淡道,“甚好!” 赵率教突然看到满麻袋的珠宝财物,他眼睛都亮了,“卢将军今日收获好丰富,快让赵某瞧瞧。” 还没等卢象升开口,这家伙就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伸手抓起一块和田玉佩来看。 但见这块玉佩质地细腻,白如凝脂,微微透光,玉质上毫无瑕疵,真正是和田玉里最极品的羊脂玉。 白璧微瑕,说的就是再好的玉都会有瑕疵,而这方玉佩却没有肉眼可见的裂纹和瑕疵,可谓是极为罕见。 “咦?” 赵率教看着这方玉佩,越看越眼熟,他猛的一拍脑袋,“这不是祖大寿那个叛徒的玉佩吗?” 赵率教可是记得祖大寿特宝贝这方玉佩了,每日里都戴在腰间炫耀。 后来他因为叛国加意欲毒害孙大人被抓了,所有财物也都充了公,其中就有这方玉佩。 赵率教奇怪的问道,“祖大寿的这方玉佩不是被孙大人抄没了吗,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卢象升的声音,“本将军听俘虏说,是孔有德劫了牢房将祖大寿救了出来,然后二人又抢了被抄没的珠宝财物投奔了皇太极。” “无耻!” 赵率教气的额头青筋暴暴,“好个孔有德,好个祖大寿,简直是我辽东守将的耻辱,可杀!” …… 感谢千尼的棒子酥,秋哥9527,名人堂、秀儿,的最新打赏,谢谢你们。 第72章 崇祯赐宴 接着赵率教话风陡变,他腆着脸问道,“卢将军您准备怎么处理这批战利品?” 卢象升正色道,“按照大明律,所有的战利品都应该上缴朝廷,卢某准备即刻将其封起来,命人押解到京城。” 赵率教神色微变,他凑了过去猥琐道,“那个卢将军,咱们将士们都是在刀口上舔血活着,这些战利品咱就不要全部上缴朝廷了,扣一点点下来赏赐给将士们。” “赵将军!” 卢象升冷冷看向赵率教,“第一,谁和你是咱们?第二,私自贪墨战利品按律当斩!赵将军还是不要存这种私心,否则卢某必将直言上报朝廷。” 还有…… 卢象升指着赵率教腰间的大明刀,“此刀乃我天雄军中之物,为何会挂在赵将军腰上?” 赵率教老脸一红,他急忙护住刀,结结巴巴的说道,“这把刀是我打扫战场发现的,关你屁事?” “哦?” 卢象升似笑非笑,“这么说此刀也是战利品咯?还请赵将军解下宝刀,让卢某一并押送到京城。” “你……” 赵率教郁闷的看着卢象升,他不情不愿解下腰间的大明刀丢了过去。 赵率教嘟哝道,“好个无情的卢象升,劳资不就是拿了把破刀吗?呵呵,待陛下论功行赏的时候,这把刀迟早还是劳资的。” 接着这个赵率教又哀求道,“卢将军,您看赵某为了攻下遵化城可是对将士们许下过重利的,如今遵化城已破,济尔哈朗和岳拖皆被俘虏,可是……赏银还没着落啊!” 卢象升不说话。 赵率教却更加可怜兮兮道,“攻打遵化城的时候,我军中不少将士们都牺牲了,边兵们苦啊,几个月不发军饷都是常有的事,如今他们一牺牲,他们的一家老小可就断粮了,赵某也是想给他们要点抚恤金啊!” 赵率教这番话说的崇祯都快动容了,可是卢象升依旧不为所动。 卢象升冷冷道,“赵将军此言差矣,论功行赏,抚恤将士们,自当等我们得胜回朝后陛下决断,何须你我操心? 况且,朝廷每年拨几百万两白银到你们辽东,你们辽东军会缺军饷?” “哎!” 赵率教叹息一声,“卢将军有所不知,朝廷拨到辽东的银子确实多,可是大部分都被如同祖大寿这样的贪将给贪墨了,小部分则用来建了高城堡垒,真正到边兵手头的并不多啊!” 赵率教说完,他指着面前满麻袋的珠宝财物道,“这些东西原本就是军饷,都是被祖大寿这个贪将贪了,如今赵某想要回这些军饷有何不可?” 赵率教这番话居然说的卢象升梗住了,他明明知道话不对,可就是找不出理由反驳。 卢象升算是看清了,此人有点小贪,但是为人还算仗义,有点不拘小节,不过朝廷的法度不能坏,卢象升也没办法。 赵率教见卢象升不说话。 他又指着角落里的半麻袋金瓜子道,“要不就将这些金瓜子分给将士们?” 这些金瓜子是祖大寿用来贿赂八旗骑兵的,他只用了一袋半,余下了半麻袋金瓜子没有来得及带走,被卢象升缴获了。 此时这些金瓜子就那么随意的丢了角落里,每一粒金瓜子都沉甸甸的,闪耀着黄金特有的光泽。 卢象升想了半天。 终于还是狠心道,“违法乱纪的事情卢某做不来,但是卢某会据实禀明陛下,让陛下多加赏赐和抚恤金。” 接着卢象升便不再愿意和赵率教扯了,他大踏步走向战马,一边走一边说道,“皇太极兵败逃窜,还请赵将军随卢某一同追击。” …… 翌日,按例皇帝赐宴百官。 宫廷的宴会程序非常复杂,首先由百官向皇帝祝颂,献上礼物。 接着皇帝赏赐百官,百官再次行礼,三跪九叩是基础,还要行酒九次。 一套程序搞下来,人都快饿死,见了菜肴恨不得两眼放绿光。 宴会开席。 崇祯自然是高坐于御座上,百官行礼后分列坐在大殿两侧,很快菜就上齐了。 相比于有清一代,皇帝赐宴,大臣是不能坐的,要么跪下吃,要么站着吃。 明朝官员的待遇甭提多好了,都有椅子坐。 百官把程序走完后早就饿了,他们急不可待的看向面前的小桌。 菜品虽然不多,但是一人一桌啊,够吃撑死的。 有生小花、五味果子、凤鸡、双棒子骨、大银锭大油饼、按酒五般、菜四色、汤三品、簇二大馒头,马牛羊胙肉饭等、还有酒五种。 这些菜都是例菜,年年都是这些品种,不同的是往年的宴席都是由光禄寺筹备的。 光禄寺! 明朝赫赫有名的机关食堂,其做出来的菜肴以极度难吃而闻名全国,以至于时人都吐槽,被评为四大不靠谱。 翰林院文章,武库司刀枪,光禄寺茶汤,太医院药方。 崇祯一上台就将这个腐朽的机构撤销了,改由聘用民间的厨子负责宫中和宴会的饮食。 崇祯给取了个接地气的名字……官厨房。 官厨房的所有厨师和杂役都不得世袭,按照手艺高低给予俸禄,并且实行末位淘汰制。 所以…… 当百官看向小桌的时候是满意极了,但见这些菜肴皆是色香味俱全,让人一闻就食指大动。 同样的菜肴,不同的效果。 往年光禄寺负责的时候,这帮官员能够吃口热乎的饭菜都算不错了。 直接都是猪油加重盐,把食材一煮就端了上来,菜不香,酒也无味,大冬天的时候,菜上面全是一层猪油。 当然,皇帝那一桌的菜虽然味道也难吃,但是好歹可以保证热乎的,至少菜上面没有白生生的猪油来倒味口。 按例崇祯先下筷子。 他轻轻夹起一块羊肉喂了嘴里,细细嚼着。 接着百官动筷子,早就饿坏了的百官忙将筷子伸向面前的美味佳肴。 第73章 弑君 “陛下!” 温体仁起身高举酒杯,“陛下仁慈爱民,德被天下,臣以此杯酒敬陛下,愿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温体仁说完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饮完后还行了个礼。 崇祯笑着点了点头,轻轻抿了口酒,就放下了杯子。 接着诸位大臣纷纷给崇祯敬酒,说着吉祥的祝酒词,以及各种尬吹,马屁。 虽然…… 这些文官没几个是真心的。 最角落里的两个文官甚至干脆话也不说,梗着脖子只顾着吃。 他们是东林党在朝中仅剩的两个御史言官了,一向以头铁而著称,就连崇祯都没办法降服他们。 处死他们? 岂不是正遂了他们杀身成仁的理想?他们巴不得呢! 崇祯干脆留下他们,并让齐楚浙等党派的文官孤立他两。 不过? 齐楚浙等党派的文官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也就嘴巴上会阿谀奉承而已,背地里不知道搞了多少小动作。 甚至比这两个东林言官更加可恶,至少这两个言官御史也就只是嘴巴上损皇帝而已。 弑君的事他们还不敢做,属于东林一派的异类。 崇祯又饮了一杯黄酒。 今日筵席上所用的黄酒皆是御酒房所酿造,相比于混吃等死的光禄寺,御酒房的名声简直是不要太好。 御酒房总负责人是宦官。 他们的工作就只有一个,酿造各种美酒,比如竹叶青,真珠红,金茎露,太禧白,满殿香等。 御酒房酿造的酒分为两个档次,上等的专门供应皇帝及其家人,下等的供应宫人内侍。 可是就算是专门供应宫人内侍的枣酒,尝过的人都无不叫好。 崇祯刚刚所饮之酒名真珠红,是以红曲酿造而成的黄酒,取名于唐代诗人李贺的,小槽滴酒真珠红。 只不过酒虽好。 在场却有二十来个文官无心饮用,他们暗地里交换着隐秘的眼神,似乎要干什么大事? 崇祯知道。 他们要弑君! 这次弑君计划是东林党人以及江南的部分地方官员共同筹划的。 虽然东林党人大部分都被驱逐出了朝廷,然而他们在其老巢江南地区,依旧有极其强大的力量。 这帮人筹集了巨量的资金,偷偷在江南地区训练了一批死士。 此时,这批死士就在紫禁城外等候着,当然靠这批死士是无论如何也闯不进紫禁城的,他们另有计划。 东林党人和江南部分地方官员通过范老板搭线黄立极,控制了二十几个低阶文官。 这二十几个低阶文官就是关键,他们预备乘宴会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控制住崇祯。 然后挟持崇祯出紫禁城。 这时候那批死士就能起作用了,这二十几个文官在死士的掩护下,带着崇祯逃之夭夭,最后秘密弑君。 崇祯一死,群龙无首。 此时东林党人就能站出来指责温体仁等人护主不利,接着他们就会推出新主……福王之子朱由崧来,并由朱由崧主持大局,继位神器。 朱由崧这人崇祯可熟悉了。 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南明君主,历史上…… 崇祯国破身亡后,此人从农民军手里逃了出来,在卢九德、高杰、黄得功等人的拥戴下建都南京,史称南明。 当时南明政权还是有一批可战之将的,也有几支精兵。 就是这个宏光帝朱由崧太不靠谱了,好色荒淫和他爹福王一脉相承。 在他逃到淮安乡下时。 他曾经谋了个教书先生的职位,当时他看中了一个寡妇的女儿,并胁迫占有了这个黄花大闺女。 后来他继位后翻脸不认人,将这个女子严刑拷打,致其屈死于狱中。 接着…… 当了皇帝的朱由崧最先做的事情不是整顿军务,而是大选妃子,短短几日就将后宫塞的满满的。 为了应付成群结队的妃子。 他又不要脸的让宦官打着奉旨捕蟾的旗号,把乡里的蟾蜍都抓光了,好用来配制强力春药。 朱由崧因此被时人戏称……虾蟆天子。 当然光一个朱由崧也是翻不起什么大风浪的,东林党人还和京城的一些勋贵达成了某种默契。 弑君成功,他们支持朱由崧。 弑君失败,他们置身事外。 崇祯静静的坐在宝座上,他身后几十名宦官皆耷拉个眼睛,无精打采的侍立于崇祯身后,唯有黑卫一人,站的像杆标枪。 黄立极笑着站起身来,他端起桌上御酒,准备敬酒。 这家伙似乎喝醉了? 他居然走出了座位,摇摇摆摆的准备走向崇祯,殿上负责礼仪的官员急忙呵斥,斥责其御前失仪。 黄立极楞了下。 他迷醉的一拍脑袋,结结巴巴道,“陛……陛陛下万岁,臣失仪。” 仪字还没说完。 黄立极猛的掀开帽子,他一把抽出头上戴的铜簪,但见那簪头锐利无比,簪尖幽光闪耀微微泛蓝。 这是一根淬了毒的特制杀人利器。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二十几个文官同时掀帽拔簪,他们低吼着冲向了崇祯。 电光火石之间。 崇祯身后的几十名太监同时抬眼,纷纷出手,黄立极以及这二十几名低阶文官瞬间被制服。 崇祯笑道,“黄爱卿以及诸位爱卿这是在干什么?想学那荆轲刺秦王吗?可惜朕并无秦王之功,诸位也没有荆轲之勇,这场刺驾注定不会流芳百世。” “陛下啊!” 黄立极立马不醉了,他急急解释道,“陛下饶命,臣是被胁迫的啊,就是那些东林逆党将臣的家人给绑架了,如果臣不按他们说的做,臣家人性命不保啊!” 其余二十几个低阶文官也纷纷哀嚎着,“陛下饶命,臣等也是被人胁迫,臣等就是被黄立极这个大奸臣胁迫的啊。” 崇祯轻笑道,“哦?原来诸位爱卿都是被人胁迫的啊?都是朕冤枉了你们?” “陛下~” 黄立极以及这些文官哭的是凄惨至极,可是崇祯却一点也不同情他们。 诚然,他们有些人确实是被人胁迫,可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帮人要是没干缺德事,咋能被人利用? 第74章 文官和朱由崧的狡辩 这帮无耻的家伙。 弑君被抓了现行犹自不悔改,反而将责任纷纷往别人身上推? 崇祯将酒杯狠狠砸向黄立极,他猛的站起身来,厉声喝道: “诸公不是常常说,要报朕以死节吗?为何被人一胁迫就急急来弑君?” 接着崇祯冷笑着看向黄立极,“你很想做内阁首辅吧?昨夜你的新主子不是说,尔有从龙之功,必以首辅待之?” 闻听此言,黄立极一屁股瘫在了地上,他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其余二十几名低阶文官纷纷指责黄立极,“好你个大奸臣,你为了当首辅居然敢弑君?简直是大逆不道,罪该万死。” 这帮人的丑态连温体仁都看不下去了,他纠正道,“诸位同僚,应该是你们想弑君吧。” “陛下!” 其中一名文官灵机一动,“当日黄立极和范奸商来收买胁迫臣的时候,臣原本是准备誓死不从的,可是……后来臣又想,臣若死了,谁来救陛下? 所以臣忍辱负重,不惜自污名节然后潜入逆党内部,这样他们在刺杀陛下您的时候,臣就能挺身而出,护卫陛下了。” 这个人咽了咽口水。 他继续无耻的解释着,“今日臣原本是准备乘着黄奸臣行动的时候,从后面抱住他的,陛下啊,您也看到了,当时臣可不就在这黄奸臣的后面?只不过臣还没来得及伸出手,就被您后的宦官误伤了。” 这个人说的话直接把崇祯都噎死了,见过无耻的,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 剩下的一些文官闻听此言,就如同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纷纷厚颜无耻的解释着。 他们也是为了想保护陛下,才打入逆党内部的,至于为什么没有告发逆党? 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找到证据,没有证据告发朝廷大臣,这可是污蔑之罪啊!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他们本来也准备乘黄立极行刺的时候,直接从后面抱住他的,结果陛下身后的宦官动手太快。 崇祯又好气又好笑。 崇祯冷冽道,“呵呵,原来你们都是大大的忠臣啊,都怪朕身后这些侍卫们太不懂事了,咋就不能等利器刺进朕的身体里后再动手呢?” 没错? 崇祯身后的宦官就是侍卫装扮的,不过这次用的侍卫都是新训练出来的,这帮文官不识而已。 黄立极以及这些人还想狡辩。 崇祯却不愿意再和他们耗下去了,一声令下,殿外轮值的侍卫们如狼似虎冲进来,将这些人押了下去。 打扮成宦官的侍卫则纷纷退到崇祯身后,继续耷拉个眼皮子,一动不动的站着。 正在这时。 秦良玉大踏步走了进来,但见她身披铁甲,手执暴雨梨花枪,走路是虎虎生风,矫健无比。 她身后的儿子和部将押着个脑满肠肥的男子紧紧跟随。 秦良玉单膝跪地道,“末将秦良玉参见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末将甲胄在身,不能行大礼,陛下恕罪。” 崇祯点点头,“秦爱卿请起,现在是非常时期,无需讲究这些虚礼。” “谢陛下。”秦良玉站起身来。 崇祯瞧向那个脑满肠肥的男人,此人和福王长得非常相似,身材臃肿,腿脚虚浮,眼圈乌青,毫无神采。 一看就是夜晚的生活太丰富了,把身体给提前掏空了。 这男子见崇祯看向他,眼泪哗哗的流了下来,他哭着道,“臣朱由崧参见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陛下啊!” 朱由崧做出一副喜极而泣的样子来,“臣叩谢陛下救命之恩,臣当日离开父王,游学四方。某日突然就被一伙贼人给劫持了,臣也不知道他们是谁,更加不知道他们要干嘛? 正在臣惶恐等死的时候,突然天降神将,解救臣于水火之中,问是谁派她来救的臣,这位女将军却不肯说,现在看来……原来是陛下天恩浩荡啊,臣再次叩谢陛下救命之恩。” 说完…… 这家伙使劲撅着个屁股,想做出一副标准的磕头礼来,奈何身体被制,怎么看怎么别扭。 崇祯服了。 瞧瞧人家多会说话? 明明是潜逃,硬是被他说成了游学四方;明明是想弑完君后,他好当皇帝,结果人家啥也不知情? 崇祯换了酒杯。 王承恩急忙替崇祯满上真珠红,崇祯惬意的喝了口酒,才又缓缓说道,“朱由崧,昨日你新封72妃,真是一夜辛劳啊,要不过来坐坐?” 啊? 朱由崧目瞪口呆。 皇帝陛下怎么知道的? 厂卫的监控已经这么厉害了吗? 原来昨天晚上朱由崧一想到今天崇祯死后,他就要来宫中主持大局了。 然后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在东林众贤和勋贵们的支持下,登基为帝了。 他越想越兴奋,越兴奋越睡不着,干脆去妓馆找了几十个花娘来耍了一夜,因为耍的太开心了,他干脆自暴身份,封这些花娘都做了妃子。 朱由崧急了。 他结结巴巴的解释道,“这些都是那帮逆贼陷害的,他们先是灌醉臣,然后引诱臣说出不该说的话来,臣醉的迷迷糊糊就说了,这是东林逆贼的离间计,陛下千万不要相信臣啊!” 哦!” 崇祯淡淡一笑,“你不是不知道是谁绑架的你吗?你咋知道他们是东林逆贼?” “还有!” 崇祯停顿片刻,似笑非笑道,“朱由崧你前天弄的那件龙袍也太假了吧?朕的龙袍可都是用通经断纬织法而成,你以为随便找人绣几个五爪兽就叫龙袍了?” 朱由崧哑口无言。 他大张着嘴巴呆呆看着崇祯。 崇祯不再理会他,而是拿起筷子夹起面前的美味佳肴道,“诸位爱卿,菜凉了可不好吃了,宴会继续。” 温体仁等人纷纷跪地。 温体仁领头道,“今日之事让陛下受惊,皆是臣的失职,臣身为百官之首,却对这些人的弑君之举全无觉察,臣罪该万死。” 崇祯淡淡道,“无妨,温爱卿不要自责。” 接着他又看向秦良玉,说道,“秦将军你先把朱由崧押下去,然后过来一起吃。” “遵命!” …… 第75章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秦良玉退下后。 筵席继续开,不过饭菜都凉了,小宦官只得将这些饭菜全部端了下去,然后让官厨房重新做来。 如今的官厨房人员配备充足,大厨技艺高强,数百个小火炉熊熊燃烧。 杂役们专门负责加碳和配菜,大厨们甩开膀子拼命的翻炒。 不一会儿筵席所用的菜肴就全部齐了,还另外加了道牛羊肉火锅,和一碗惊神汤。 这碗惊神汤是崇祯特意让给端上来的,给百官们压压惊,可惜就没一位大臣喝。 倒是新加的牛羊肉火锅让大臣们非常感兴趣,尤其是牛肉。 耕牛属于非常宝贵的农业资源,是不允许宰杀的,杀牛和杀人同罪。 所以就算是高官大臣想吃点牛肉也难,只能等病死,摔死的牛吃,不过就是病死,摔死的耕牛也得到官府备案,麻烦的很。 不过皇宫不受限制,皇帝想吃牛肉还是很容易的,尤其是崇祯他最爱吃牛肉火锅了。 宫里几乎是隔三差五炖上一锅,起居注的官员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没有记录。 闻着牛肉的香,百官们都忍不住多吃了几筷子,这一吃居然停不下筷子了,简直是又香又麻又辣,太好吃了。 除了…… 那两个东林言官。 但见二人吹胡子瞪眼睛的看着眼前的牛肉,造孽啊,好好的耕牛被宰杀。 不过牛肉的味道实在太香了。 能不香吗?用的锅底可是崇祯从特意让人弄的川味火锅底料呢! 川味火锅底料本来就特别好吃,加上古代的辣椒本就特别香,味道更是好上加好。 就连从来不吃辣的温体仁都忍不住吃了半锅,嘴巴都被辣成了猴子屁股。 因为味道太香了。 这两个言官终于忍不住了,他们偷偷夹了筷子牛肉喂到了嘴里,好吃,真特么太好吃了。 这两个家伙又急忙夹了一筷子,抬头一看,崇祯正似笑非笑望着他两呢! “好吃吗?” 崇祯有点好笑的说道,“两位爱卿前日所呈上来的耕牛赋,朕还历历在目呢!” 原来因为崇祯爱吃牛肉的事情不知怎么被这两个言官知道了。 二人气的联名上了篇耕牛赋,把崇祯骂了个狗血淋头。 此时这两个言官尴尬的夹着牛肉,吃也不是,不是也不是,两张脸红的像猴子屁股。 崇祯笑着说道,“两位爱卿尽管吃,这牛是自己想不开跳悬崖死的。” 这理由? 噗…… 就连温体仁都差点笑喷了。 不过好在缓解了两位言官的尴尬气氛,他俩讪讪着把牛肉喂到了嘴里。 正在大家吃的不亦说乎的时候,有个小官宦来报……王德化前来觐见皇帝陛下。 王德化? 这种场合他来干嘛? 众大臣还没想明白就听见砰的一声巨响,大殿的大门被狠狠撞开了。 几百名如狼似虎的东厂番子冲了进来,瞬间就将大殿挤的满满当当,往外面看去,御阶上也尽是东厂的番子们。 这些番子一个个人高马大,手执武器冷冷盯着大殿上的百官们和崇祯。 “皇帝陛下。” 一道低沉的声音传来,“王德化前来觐见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崇祯抬眼望去,就见一个身材消瘦,面色阴鹫的宦官缓缓走进大殿,不是东厂提督王德化又是谁? 之前的东厂提督是由曹化淳担任的,后来崇祯不是把曹化淳调到了西北剿灭贼兵了吗? 崇祯本来意属方正化担任东厂提督,后来方正化也被崇祯调到了西北抚恤灾民,然后这王德化就上任了。 对于王德化这人,崇祯并没有多少好感,和魏忠贤一样是个权阉而已,人品低劣。 但是这年头也就这种人品低劣的家伙收的来税钱,崇祯虽然不喜欢他,但是又不得不用。 此时…… 这个家伙嘴上虽然说着恭敬的话,但是神态却无半分恭敬之意,反而是桀骜无比。 王德化傲然站在大殿上,他眯眼说道,“陛下,奴婢近日身子不大舒服,请恕奴婢不能行大礼。” 崇祯端坐在宝座上,神色平静,但是温体仁不干了,他猛的站起身来指着王德化道,“大胆王德化,你带兵面圣是为何意?想造反吗?” 其实按理说,紫禁城的戍卫非常严格,可谓是警卫林立,门禁森严。 皇城的守卫有旗手、金吾、羽林等20个卫,他们交互往来的巡逻检查,轮流值日和休息。 王德化能够带这么多人闯进来,一定是有内应的。 果然,崇祯就见今日轮值的一卫人马站在王德化身后,这些人手执武器背对着大殿。 御阶外是其他的戍卫将士们,这么大的动静早把他们惊动了。 只不过因为王德化的人马已经冲进了大殿,皇帝陛下就在大殿里啊。 倘若他们轻举妄动,崇祯就会非常危险,所以场面一度有点僵持不下。 再回到大殿内。 王德化呵呵一笑,“温大人说笑了,奴婢一个废人又没有子嗣,造反有何用?只不过是奴婢手下的这些小子们从未见过天颜,他们央求奴婢带他们来见见世面而已。” 温体仁厉声喝道,“逆贼,休要狡辩,倘若你现在束手就擒的话,还能得一个全尸,否则灭族。” “哈哈哈。” 王德化仰天大笑,“陛下啊,温大人他要灭奴婢的族呀?看来奴婢不得不弑君了,都是温大人逼的。” “你……” 温体仁气的额头青筋暴起。 他颤抖着双手,愤怒的盯着王德化,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崇祯转头看向温体仁,笑着说道,“温卿切莫动怒,怒伤心,这狗咬了人一口,难道你还想咬回去不成?” 接着崇祯冷冷转向王德化,道,“王德化,朕提拔你为东厂提督太监,命令你代收天下商税,可谓是位高权重,朕待你不薄啊!” “哈哈哈。” 王德化哈哈大笑,“位高权重?多么讽刺啊,奴婢只不过是您手底下的一条狗而已,就和魏忠贤一样。” 顿了顿…… 这王德化继续说道,“其实做狗也没什么不好的,只要陛下您时不时的丢块骨头给奴婢啃啃,奴婢也就感恩戴德了。” 第76章 卢象升来救驾 “可是啊!” 王德化陡然拔高音量,“奴婢倒是想做一条忠狗,可是陛下您却实在不是个好主人,陛下您还记得高起潜吗?他也是您的一条忠狗,忠心耿耿的狗,就因为一点点小过被诛杀。 从那时候奴婢就明白了,我们这些做狗的,在对主人还有利的时候,主人会时不时的丢点骨头哄哄,等到有一天,没有利用价值了,立马烹杀。” 王德化似乎憋了一肚子的气,话匣子根本就停不下来。 他几乎咬牙切齿了,“奴婢与高起潜同在宫中为宦,可谓是情深义重,高起潜死,奴婢心如刀割,恨不得手刃你这个暴君。” 崇祯一脸懵逼。 原来是替好基友报仇啊? 温体仁气愤的说道,“王德化,高起潜是罪有应得,他犯下十大滔天大罪,可谓是恶贯满盈,罪该一死。” “哦?” 王德化反问道,“咱家替皇帝收取天下商税,早就在你们这些文官眼里也是恶贯满盈了,咱家也罪该一死?” 正在这时,王德化身后的小宦官搬了把椅子来,这家伙撩起衣摆缓缓坐下。 他望着崇祯说道,“陛下,难道您不是打算等咱家为您捞够了银子后,再来个卸磨杀驴,用咱家的人头,换你偌大的功业?然后百姓高呼仁君万岁啊!” 崇祯淡淡说道,“朕从未有过此意,是你多想了。” “放屁!” 王德化愤怒的说道,“暴君,魏忠贤说的对,你就是一个虚伪的暴君,你既想捞大把的银子,又想博一个仁君的美名,可谓是虚伪至极。” 魏忠贤此时也在大殿上。 他听王德化这么说,当场就急了,“王德化,你少污蔑咱家,咱家何时说过这种大逆不道的话?” 王德化看向魏忠贤,似笑非笑道,“魏厂公您可真是贵人多忘事啊,自个说过的话都不记得了吗?不过现在反正陛下也知道了,魏厂公不如就此弃暗投明,手刃暴君,咱们共同改朝换代,建立不世之功业。” 魏忠贤差点噎死。 他一个宦官要什么功业啊? 有了功业传给谁?还不是便宜了外人,魏忠贤才不会干这种吃亏不讨好的事。 此时…… 魏忠贤跳了出来护在崇祯身前,义愤填膺道,“逆贼,你休想弑君,咱家就是拼了这条老命也要护住陛下。” 王承恩也走了出来。 相比于魏忠贤的大动静,他只不过默默站到了崇祯身前,紧握双手,一言不发。 崇祯知道。 魏忠贤和王承恩这两人,一个是假意表演,一个是真心护主。 因为要利用魏忠贤嘛,所以有些事情魏忠贤是知道的,比如……魏忠贤就知道现在在崇祯身后的暗门处,早就聚集了无数兵将。 大殿两侧的暗门外,也有无数兵将,只待崇祯一声令下,就会破门而入,手刃乱贼。 其实东林党人的计划哪有那么简单? 不管是范老板,还是黄立极,甚至朱由崧都是幌子而已。 东林党人早就和王德化勾结起来了,他们通过王德化知道崇祯搞的特务机构极为牛逼,几乎遍布全国各地,且无声无息。 东林党人为了万无一失,制定了两套计划。 第一套,由一部分东林党人利用范老板接触黄立极,然后收买低阶文官,拥立福王。 第二套,另一部分东林党人,和王德化密谋收买一部分的戍卫,将真正的死士安插进东厂。 他们的计划非常周密。 第一套方案如果弑君成功,就杀掉朱由崧,然后从宗族里选一个幼儿继承皇位。 如果不成功,第二套方案启动,弑君后依然选个幼儿继承皇位。 王德化鄙夷的说道,“呵呵,好个魏忠狗,你以为你这一番表演会博得暴君的宠爱?想多了,暴君迟早也会拿你魏忠狗开刀的,谁叫你最恶贯满盈呢?” 就像所有的反派一样。 王德化有吐不完的心里话。 反派话就是多,“皇帝陛下您放心,您虽然狼心狗肺,但是奴婢我还是有点良心的,奴婢实在不忍让君王兵刃加身,所以……” 王德化猛然一挥手。 他身后的小宦官恭恭敬敬端着壶酒走上前,接着跪在了崇祯面前。 王德化慢悠悠的说道,“陛下,此酒名不断肠,也就是说饮下此酒,您不会有断肠之痛,死的舒然极了。 奴婢在您龙御殡天后,定会为您哭灵三天,然后金棺下葬,从此普天同悲,天下缟素。” 崇祯淡笑道,“金棺朕是用不上了,朕将金棺赐给你,并且将你葬在高起潜墓旁边,成人之美啥的,朕最爱干了的。” 王德化还没反应过来。 崇祯却厉声喝道,“众将护驾,将王德化及一帮逆臣格杀勿论,杀!” 崇祯话音刚落,就听殿外响起了雷霆之音,“臣卢象升奉旨前来诛杀逆贼,皇帝陛下万岁!” 接着就见无数兵将从崇祯身后以及大殿两侧的暗门破门而入,将崇祯紧紧围了起来。 无数的青铜盾牌层层叠叠,预防对方放冷箭。 然后一个威风凛凛的白面武将大踏步走了出来,他直面王德化,呵斥道,“大胆王德化,你的同党皆已伏诛,如若想留一个全尸,还不束手就擒?” 王德化楞了。 他们的计划明明天衣无缝的,为什么会泄露?就连他身后的这些死士冒充的东厂番子们,也是临到事头上才知道他要弑君。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王德化绝望的闭上眼睛,他发出凄厉的喊叫声,“暴君,今日虽不能让你绝命,然我王德化就算化身厉鬼,也会从九幽黄泉下爬起来,然后噬你血肉。” 话音未落。 王德化猛然夺过身边死士的刀,狠狠朝着自己脖子抹了上去。 血溅三尺,他一声不吭的倒了地上,百官都愣了,今天发生的事真是太惊心动魄了。 原本一场普通的宴会而已,居然来了两场弑君? 第77章 诛杀叛逆(求推荐票!) 王德化既死。 他带来的那些东厂番子和内鬼戍卫们自然不甘心引颈受戮,纷纷操起刀剑,低吼着想要冲了出去。 卢象升一声令下。 天雄军如狼似虎冲上前,大明刀手起刀落,滚滚人头落了地。 大殿之上哀嚎一片。 包括温体仁在内的百官们,无不吓的脸色煞白,有些胆子小的官员甚至直接尿了裤子。 而那两个东林言官也是浑身发抖,呆在椅子上一动也不敢动,他们虽然不怕死,可是怕别人死在面前啊! 卢象升并没有加入厮杀中。 他只是手提宝刀傲然站立于崇祯身前,任凭鲜血溅了满身,依旧是眼神坚毅,神态自若。 崇祯不禁感叹。 卢象升刚出京城之时,身上还带了一丝文人的气息,现在他则完全化身成了一名刚毅的武将。 虽然他的个人武力值还没黑卫训练出的侍卫们高。 但是两军对峙可不是泼皮斗殴,谁的拳头大谁牛逼? 很快…… 这帮叛乱份子全部伏诛,而此时大殿上也早已经没有了下脚之地,好些大臣的靴子都被血水濡湿了,黏糊糊的好不难受。 崇祯因为所处台阶之上,加之又有青铜盾牌挡着,所有他身上依旧清清爽爽,半点血迹也无。 杀戮很快过去! 大殿上静可闻针,而在崇祯看不见的紫禁城之外,秦良玉也带领着她的白杆军在捉拿判乱份子。 直到傍晚时分。 这场流血事件才停歇了下来。 崇祯端坐在龙椅上,他目光缓缓看向大殿上的衮衮诸公。 这些官员们此时都一个个瘫坐在了椅子上,早就没了曾经的从容淡定和仪态优雅。 大殿上血腥味混合着尿骚味,令闻到的人几欲晕倒,血水就那么流淌着,没过了脚踝。 崇祯突然想到了一个词。 流血漂杵! 崇祯的声音缓缓传来,“诸位爱卿,今日之事诸位可害怕?” 废话? 百官嘴上不敢说,心中却腹诽,俺们都是斯文人,杀鱼、杀鸡、杀鸭都没见过,这一下子见了这么多血能不害怕吗? 就是不晓得你吖个皇帝,心肠咋能这么硬?见了这么多血还能面不改色的,可怜俺们这些斯文人,哪里见得了血腥啊? 崇祯冷冽一笑。 崇祯陡然厉声道,“这么点小小的血腥,比起战场上的血流千里,黄沙没白骨的惨况;比起西北饥民饿殍千里的凄凉,又算的了什么? 朕自登基以来,一心忧国忧民,朕只是想要让自己的子民都过的好点,让他们都能够吃饱穿暖,朕何过之有? 可是东林党争,阉党误国,这些乱臣贼子们,一个个都想置朕于死地,但是朕不惧,朕今日以黄天厚土起誓,纵然九死一生,亦要改变这大明的律法。” 崇祯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说的是口干舌燥,他停顿下来,缓了缓气。 王承恩急忙献上清茶。 崇祯端起玉盏勉强将清茶咽了下去,其实他现在是又累又饿,一杯清茶下肚,腹中更加难受。 虽然他桌子上的菜肴并没有撤下去,不过在这种环境下,谁吃的下呀? 虽然崇祯也想早早离开大殿,但是为了震慑百官,他只能多坐一会儿,并让百官跟着也多呆会。 看着底下摇摇欲坠的百官。 崇祯冷笑一声,“今日东林逆党,阉宦毒瘤,皆已伏诛,诸位是不是在想,明日我齐党、楚党、浙党等就能轮番上阵,把控朝政了吧?” 崇祯这话说的太诛心了。 这帮百官本来就各有私心,甚至包括温体仁在内,也都有自个的小心思。 温体仁急忙带领百官从椅子上站起身来,踉跄着伏跪在地,“臣绝无此意。” 崇祯淡淡道,“朕不管你们心里有没有这种想法,自今日起,朕再也不想看到党争了,如若违抗,杀无赦!” 正在这时,秦良玉来报。 此次叛乱份子皆被抓获,范奸商服毒自尽,宫廷戍卫叛军皆已伏诛,其家人全部押入天牢,东厂诸逆党也全部被押入天牢,一切但凭皇帝陛下圣裁。 崇祯点头道,“秦将军辛苦了,赐坐!” 接着崇祯金口玉言: “锦衣卫田尔耕听旨,朕令你带领锦衣卫赴江南捉拿东林余孽;魏忠贤听旨,朕命你肃清王德化等阉宦余党。” 田尔耕和魏忠贤齐齐出列,跪下道,“遵旨!” 魏忠贤明显松了口气。 刚才那个王德化差点把他给害死了,辛亏陛下没有生疑,依旧委他以重任,太好了。 魏忠贤决定这次一定要大肆牵连,狠狠抓一波余党来讨好崇祯。 崇祯似乎知道他的心事一般。 他看着魏忠贤冷冽说道,“魏忠贤,朕把丑话先说在前头,倘若你敢故意牵连波及无辜的话,朕不介意把你也送上断头台。” 闻听此言…… 魏忠贤冷汗直流,他慌忙道,“陛下放心,奴婢定会秉公执法,绝不牵连一个无辜之人。” 正在这时。 温体仁启奏道,“启禀陛下,还有那些逆党的亲族该如何处理?” 崇祯想了想说道,“朕虽然不是什么仁义之君,但是诛杀无辜这种事情朕还是干不出来的。 这样吧,就将这些逆党亲族全部发配辽东,让他们跟随孙承宗屯田,为他们的家人恕罪。” 崇祯的处罚可以说是非常仁义了,要是按照有些暴君的想法,直接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终于…… 百官们步履蹒跚着走出大殿,他们身上满是血污,个别还有尿迹,看着别提多狼狈了。 这天晚上。 很多大臣都病倒了,他们躺在床上高烧不退,直说胡话。 他们都快被崇祯吓破胆了,原本还以为崇祯只不过是个贪财的君王,就和万历皇帝一样。 结果? 没想到这家伙如此阴险狡诈,东林党人和阉党合伙搞的两次弑君都被他镇压了。 还有卢象升。 这家伙怎么不声不响的回朝了? 看他的样子似乎打了大胜仗,皇帝陛下肯定又会大大嘉奖,加上今日的平叛之功,这人以后只怕要飞黄腾达了。 而从皇帝陛下的言语来看,他似乎更偏向于武将了? 以后俺们文官可就不能一家独大了,不过阉党这次也被打击了,俺们的心情才好受了一点。 第二天。 这些文官,甚至包括魏忠贤等阉党都乌青着眼圈到了郊外演武场。 数万天雄军乌压压一片,排列的整整齐齐,望着他们的君王。 除了天雄军外。 赵率教的部队,以及孙承宗、毛文龙、袁崇焕,还有剩余的关宁铁骑也在场。 加上崇祯身后的大臣、宦官、侍卫、厂卫等,演武场人员突破了五万。 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哪怕一人小声说一句,都足够把人耳朵震聋了。 可是…… 此时整个演武场上却鸦雀无声。 崇祯身穿褚黄龙袍,裁剪非常合体,上面的五爪金龙栩栩如生。 细看居然不是绣上去的,而是直接以五彩丝线织出来的。 这种龙袍织造成本非常高,几十个织工数年方能完工,造价极为昂贵。 更加蛋疼的是。 真丝的东西都非常娇贵,再好的龙袍也是不能下水洗的,只要见水,甭管多么贵重的衣服立马报废。 所以在古代想要维持光鲜亮丽的体面,可不是咬牙买几件好衣服就行了的。 而是…… 有钱天天换新衣服。 …… 崇祯身穿华贵龙袍,身后各种依仗齐备,将他衬托的更加尊贵。 “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数万将士齐齐跪地高呼万岁,声音直达九天,场面震撼无比,就是听的人耳朵极难受。 卢象升站出列…… 他大踏步走上前单膝跪下,“末将卢象升参见皇帝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末将此次率领天雄军出征,追敌数百里,斩敌三万二,其中斩敌军将领一百余人,缴获珠宝、马匹、盔甲、刀剑无数。可惜末将未能斩杀敌酋皇太极,只斩断其佩刀一把。” 说完卢象升双手高高举起一把折断的倭刀,想来应该是皇太极的倭刀? 接着天雄军将缴获的战利品统统抬了上来,各种金银珠宝看着耀目极了,可是崇祯却并不看这些金银珠宝。 崇祯淡淡一笑,“此次能够打退建虏,天雄军功不可没,对于有功之军,朕必重赏,这些战利品都是你们用命换来的,朕不取一毫,全部赏给诸位将士们。” “陛下万岁!” “陛下万岁!” “陛下万岁!” 崇祯等众将士高呼完毕后,他又缓缓走向孙承宗,拍了拍孙承宗的肩膀道,“孙爱卿。” 崇祯接着面露凝重之色,“此次阻击建虏你与关宁铁骑居功至伟,虽然有一部分关宁军当了逃兵,但是大部分关宁军都是好样的。” 孙承恩泪流满面道,“陛下,老臣有负陛下所托。” 崇祯重重一拍孙承宗肩膀,“胜败乃兵家常事,朕相信孙爱卿以后定能吸取这次教训,为大明立赫赫战功。 还有,朕也会从内库中拨出一些银两,作为阵亡将士的抚恤金,他们虽然战败,可是依旧是英雄。 而此次东林叛乱,朕杀了很多东林党人,朕知道你很难受,但是朕希望你能够抛弃党派之见,真正成为一名能臣。” 不错,孙承宗也是东林党人。 其实东林党这个派系很复杂,也并非铁板一块的,所以崇祯从来不以党派看人,明末的文官并不是东林都坏,齐楚浙党的文官就是好东西了? 事实证明…… 好坏和党派无关,和人品有关。 接着崇祯走到赵率教面前,似笑非笑道,“这位可是赵将军?” 赵率教急忙跪下,恭敬回答道,“末将赵率教参见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崇祯看向他的腰间。 赵率教的腰上悬挂着一把倭刀。 崇祯指着倭刀道,“赵将军以后就不要佩戴倭国的刀了,倭国乃我大明国死敌,比建虏更加可恶万倍,倭刀也不是什么好刀,朕今日就赐你大明刀一把。” 说完…… 崇祯身后的小宦官就将一方剑匣递了过去,赵率教急忙恭敬接着,然后跪下谢恩,“末将谢陛下天恩。” 他现在心情激动的无以复加,陛下不仅知道他的名字,陛下居然真赐了他一把大明刀? 崇祯接着将剩余的将士都安抚了一波,很是收买了些人心。 接着他深吸一口气,说道,“古有八百里分麾下炙,古代的将士们都能吃上牛肉,我大明的朝廷对将士们也不能太小气了,传朕口谕,宰牛犒军。” 此话一出。 崇祯身后两御史言官差点一跟头栽倒在地,他们两刚准备上前死诫崇祯。 突然又想到自个昨天不是才将牛肉下了肚?现在死诫不仅不能流芳千古,反而会成为别人的大笑话。 二人只得讪讪退下。 很快,一个个大力士就抬着煮熟的肉走到演武场,香气扑鼻。 除了牛肉外,还有一些猪羊肉,这些熟肉都被切成了一方方豆腐块的形状,整整齐齐码在木板上。 牛肉都是昨天宰杀好了,用文火炖了一夜,这才勉强咬的动,猪羊肉则是现煮的。 力士们将牛肉放下,只等崇祯走后,将士们就能开吃了,犒军自此结束。 …… 崇祯转身,他突然发现两个御史言官憋的脸红脖子粗,估摸着又是为了牛肉的事? 崇祯又好气又好笑。 他俩估计还不知道江南富豪们每日偷偷吃的牛肉,都够崇祯犒几十次军了。 而且…… 现在好多富豪都在偷偷养牛杀肉吃,这些牛并没有上报官府。 凭什么江南的富豪可以吃? 朕的将士们不能吃? …… 今天上了pc版新书推。 同期遇到两大神,哎~这运气也太差了吧? 不过无所谓,被大神打败也是一种荣耀嘛!就算pk不过,也不影响我创作的。 还有…… 现在全网禁暴力,禁黄,禁滥杀无辜,今天写的文已经斟酌再斟酌了,绝对不能碰禁。 至于牛肉? 因为作者最爱吃啊,所以也希望将士们也能吃上牛肉。 别又来一些卫道士。 说牛不能杀。 第78章 国穷民富,白银哪儿去了? 弑君事件后。 京城的局势慢慢安定下来了。 东厂提督太监王德化事败自尽后,所有东厂的一应人等全部都被押入大牢待罪。 崇祯知道他们大部分人是冤枉的,就连当日追随王德化弑君的东厂番子们,也都是死士冒充的。 对于无罪之人。 崇祯向来不喜欢搞牵连诛杀这一套,很快经过初步审问后,他们其中的大部分人都被放了出来。 此时已经快要过大年了。 崇祯之前派往西北的方正化、李凤翔、高时明、张国元、崔呈秀等人也即将回到京城。 崇祯对方正化这人颇有几分好感,他预备等方正化回来后,就授予其东厂提督太监一职。 东厂如今正在大整顿,提督一职暂时空缺中。 许多有心的大宦官都在走关系,想拿下东厂提督太监这个肥差。 而王承恩因为和崇祯关系最近,且最得崇祯信任,走他关系的人最多。 每日都有人携带大量的珠宝财货前来行贿。 就连美女都有人送,搞的王承恩相当无语,不得不禀告崇祯。 崇祯淡淡一笑,令王承恩不要有别的顾虑,财货珠宝银子照单全收,美女就退回去。 不过十几日,王承恩就收了白银几十万两,其他珠宝、金器、美玉、名瓷、香料、古董等无数。 王承恩将这些东西全部上缴了崇祯。 珠宝香料等名贵的东西堆了满满的屋子,简直是宝光闪耀,香气扑鼻。 崇祯随意拿起一块大银锭子,但见这个银锭子成色极好,是十成十的足银。 市面上很少有成色这么足的银子流通,这个银锭子应该是私人铸造了收藏的。 崇祯笑着对王承恩说道,“前些日子朕派了那么多宦官去收税,也不过收了几百万两银子而已,而你王承恩十几天就弄了几十万两白银,还不算各种珠宝的。” 王承恩抹了把额头的冷汗,“皇爷恕罪。” 崇祯叹息一声,“怪不得古代的昏君都喜欢卖官鬻爵的,原来这号生意真的很赚钱啊!搞的朕现在都想把官职明码标价给卖了去。” 王承恩哭笑不得,“皇爷您说笑了,世人皆逐利,他们花了钱买来官职,自然会拼命的收刮将本捞回来,到时候国家损失更多,老百姓更加受苦。” 崇祯微微挑眉道,“不错,难得你一个宦官居然能懂这种大道理,比那些天天风雅的文臣强多了。” 王承恩沉默了一会儿。 接着他叹了口气,“启禀皇爷,老奴出身贫寒,自小和母亲相依为命,后来母亲被恶霸蹂躏至死,老奴一个人无依无靠只得四处乞讨为生。 那一年家乡发了大水,无数老百姓流离失所,到处逃荒,老奴一人跌跌撞撞乞讨到京城,一路上见到的都是恶霸欺凌百姓,官员见钱眼开。 后来老奴幸运的入了宫,后来还当上了大太监,可是老奴始终忘不了从前的苦日子,老奴就想啊,要是大明的官员都能秉公执法,都能不贪不墨,那么老百姓的日子就能好过多了。” 崇祯赞赏的看着王承恩。 他拍拍王承恩肩膀道,“难得王大伴能够不忘初心,都这么飞黄腾达了,也才只贪污了十万两银子而已,不错,比那些当了大太监便只会拼命捞钱的宦官强一百倍。” 啊? 王承恩愣了! 他扑通一声跪下,哆嗦着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冷汗直流的。 崇祯上前拍了拍他肩膀,和颜悦色道,“大伴不必如此惧怕,如今宦官谁有不贪的?就你家藏的那区区十万两白银,比起京城官员富豪们窖藏的上亿白银,九牛一毛而已,比起藏于天下民间的白银更是不值一提。” 崇祯可是知道。 历史上…… 李自成攻破京城后,使用酷刑逼出了京城达官显贵、富商巨贾们大约七千万两白银。 这些银子均被重新熔铸成巨大的方板,然后用大车运往西都,沿途络绎不绝,堪称白银长龙。 崇祯估算了一下。 李自成收刮出了七千万两白银,加上他手底下大将们的层层克扣,小兵们劫掠时候偷偷私藏的银子,整个京城一亿两白银是跑不掉的。 崇祯将王承恩扶了起来。 他继续说道,“况且朕还知道你贪的那些银子并没有用于个人享受,而是经常救济贫民,朕其实并不恨贪财之人。” 顿了顿…… 崇祯冷冽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之常情而已。但是那些文官们在自己贪的同时,更为不法份子大开方便之门,让国家财富大量流失,这才是最可恨的。” 崇祯说完后。 他又拿起一块木头样的东西。 但见这东西入手略沉,颜色微黑,其上布有油脂线纹,凑上去闻了闻,清香扑鼻。 这东西是沉香! 崇祯指着沉香对王承恩说道,“我大明并不产此香,此香都是从南洋而来,每年那些不法海商光通过走私此香,就能赚进百万两的雪花银。 除了此香之外,还有乳香、黄熟香、安息香、苏合香、木香、龙涎香等等等,哪项不是海商走私回来的?他们光凭香料就能赚上无数的白银。” 王承恩直勾勾看着眼前的沉香木,似乎有点不相信? 崇祯继续说道,“除了香料外,海商将我大明的生丝、绸缎、茶叶、瓷器、白糖等贩卖到海外,又是赚进成千上亿两的白银。” 王承恩不可置信道,“能赚这么多?可是我大明这些年在月港收到的商税也才几万两白银啊?银子都到哪儿去了?” 崇祯缓缓走到木窗处,目光幽深。 王承恩似乎产生了一种错觉。 他似乎觉得皇爷的目光仿佛能够看破无尽的虚空,看向那遥不可及的未来。 崇祯的声音缓缓传来,“自隆庆开关以来,从海外流入我大明的白银保守估计有5亿两之巨,而海商交的税不过区区2.9万两银子而已。 这其中多少官员和海商获利?他们宁愿将无尽的白银埋藏于地底深处落满尘埃,也不愿意多交一毫银子的税,这些人简直是罪该万死。” 第79章 大明王朝暂时的平静。 “王大伴!” 崇祯正色道,“你将这些金银珠宝,并另外从朕的内库中再领一百万两银子出来,给孙承宗、赵率教部和卢象升部送去。 另外再传朕旨意,命令孙承宗、赵率教部开年后即开赴辽东,如今辽东诸事凋敝,正是破而后立的好时机。 你对孙承宗说,让他代朕好好的守住辽东,不要再修筑高墙堡垒了,多多屯田,好好练兵就行,东林党已经成了过去,他也不再是东林党人。” 顿了顿,崇祯继续下旨,“再命令卢象升部开年后即赶往陕西镇守,如今西北战事虽然捷报频传,贼兵虽然都被镇压了,方正化等人安抚流民虽然也尽心尽力。 但是朕总预感西北的局势不会那么快就稳定的,这些贼兵定然还蛰伏在某处伺机而动。” 前段时间崇祯派了曹化淳去陕西剿灭贼兵,后来他又把洪承畴也派到了宁夏去。 西北的贼兵在二人的剿灭下丢盔弃甲,溃败而逃。 但是崇祯知道,天灾不绝,贼兵们永远都会源源不断的。 其实所谓的贼兵,只不过是一群可怜的饥民而已,大部分饥民都不懂什么大道理,他们只知道人饿了要吃饭。 没有吃的,就只能抢了。 然后这些可怜的饥民被有心人利用起来,好成就他们的王图霸业。 听完崇祯说的一番话,王承恩激动不已,他伏跪在地,“遵旨,老奴定会将皇爷您的旨意一字不漏的传达出去。” 崇祯点点头。 他闭目沉思片刻,然后缓缓睁开眼睛,自言自语道,“朕已布下大局,只望诸将不负我,待国中诸事毕,朕必开海!” 开海? 王承恩不明白开海是什么意思,但是他知道能从皇爷口中说出来的,必定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大事情。 王承恩崇拜的看着崇祯。 他暗忖…… 皇爷真是太厉害了,皇爷虽然深居于九重皇宫中,但是他心中却自有韬略,这天下间的任何事情,皇爷似乎都了如指掌? 王承恩突然发现…… 如今的皇爷再也不是当年的信王了,当年那个冲动鲁莽,还有点脾气暴躁的信王,早已经变成了如今这位深沉而又内敛的君王了。 大明啊! 何其幸运! …… 其实王承恩不知道。 崇祯本来的性格并不是这样的,穿越前的崇祯只不过是个爱打游戏,爱看历史小说的宅男而已,并没有什么人生追求和理想。 穿越后…… 他才真正的直面到了历史,他见到了人世间最深的黑暗和龌龊。 以前读史书的时候,兴亡只不过是历史家笔下的一句话而已,大多数人也只对帝王将相,才子佳人们感兴趣。 以为历史只不过是帝王将相的权谋斗争,或者是才子佳人们的爱恨情仇。 然而当崇祯真正融入到了明末这段黑暗历史中的时候。 才发现真正的历史不仅是帝王将相和才子佳人们,还有无数苦苦挣扎的黎民百姓。 他们卑微的活着。 他们艰难求生,苦苦挣扎,一场小小的变故就能夺走无数鲜活的生命,因为见过了太多的黑暗和苦痛,崇祯的心态和性格也发生了变化。 …… 日子一天天过去。 方正化、李凤翔、高时明、张国元、崔呈秀等人终于从西北地区返回到了京城。 方正化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呢,就被崇祯任命为东厂提督太监,令其即刻上任。 这让无数人目瞪口呆。 尤其是那些给王承恩送过重礼的宦官们,暗地里是咬牙切齿,都快恨死王承恩了。 李凤翔、高时明、张国元、崔呈秀等人因为有功,也都各自得到了封赏。 年关终于到了。 京城的官员勋贵富豪们,宫中的大太监们都觉得这个年过的特别没有滋味。 首先…… 煻花没了,各种暖棚菜蔬也吃不上了,桌子上除了肉就是肉。 鳌山灯会也没了。 崇祯觉得花灯没啥好看,还浪费银子,索性给禁了,只许民间扎几个小灯笼意思意思,就当过了元宵节。 二月新瓜也没吃上。 咬春的萝卜也没了。 官员富豪勋贵和大太监们对这个年不满意极了,但是老百姓却觉得今年这个年关过的最丰足。 京城许多老百姓的餐桌上第一次出现了肉和饺子,有些老百姓家的孩子甚至穿上了新衣服。 无数小民感恩皇帝陛下的天恩,他们自发的跑出家门,面朝紫禁城跪下磕头。 年关过后…… 京城的局势相当稳定,江南东林党势力也被一网打尽,大明王朝似乎渐渐走上了正轨? 就连西北流民也开始慢慢返回乡里,少部分地方已经在种植红薯和玉米了。 冬天慢慢过去,春天已经来临,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春季较往年似乎更加寒冷? 春雨也没下几场。 辛亏红薯和玉米对水分的要求并不高,它们依旧顽强的在贫瘠的土壤上生长着。 相比于京城地区的老百姓,西北的老百姓显然过的非常苦。 他们才挣扎着活过了去年的灾荒,看着地里的红薯和玉米苗子,这些凄苦的农民第一次露出了笑容。 他们早出晚归的侍弄着田地,期盼今年能够有个好收成。 因为刚刚经历了一个荒年,许多农民的家里并没有余粮。 他们只得挖山上新长出的草根和着朝廷救济的一点点口粮苦熬着日子。 不过就算这样他们也已经很满足了,看着田野的点点新绿,总算有了希望。 只有崇祯知道…… 希望还没真正来临,因为西北今年依旧会大旱,还有蝗灾,水灾,瘟疫也即将轮番上阵。 而贼首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人也一直潜伏在暗处。 对于高迎祥和李自成,崇祯并没有特别的恶感,他们也不过是被生活所逼而已。 当然作为皇帝的立场,这两家伙必须的要弄死,没有什么好妥协的。 尤其是张献忠就更是个好东西了,这家伙杀人如麻,不管是贪官污吏还是老百姓,他都杀,他甚至还搞了个七杀碑。 碑文如下。 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第80章 京城老百姓的好日子 明史记载张献忠极为嗜杀。 据说此人每攻破一城,便会将城中之人杀戮一空,美女宝货全部虏走。 行军路上,又嫌弃美女走的慢,也统统的杀光,后来更是将川人全部灭杀。 不过? 张献忠究竟有没有杀过这么多的川人?史学家一直都是争论不休的。 而且崇祯对这个明史也有点怀疑? 况且穿越前崇祯只不过是个爱看历史小说的宅男而已,穿越后张献忠也还没能成气候。 所以崇祯也不知道历史上的张献忠到底杀没杀光过川人? 不过此人是个变态倒是实锤,明末名妓王月生便是折在了他手上。 据明人记载…… 王月生为秦淮朱市名妓。 长相极为美丽,仿若建兰花初绽,身材更是文弱,看着就楚楚动人。 尤其是她的脚,纤小如同月牙儿般,迷的那些高官富商不要不要的。 王月生的身价非常高。 当时她的赎身价为三千金,冲冠一怒为红颜的陈圆圆也才两千金赎身价而已。 但是王月生性格清高。 被张献忠抓住后,她并不愿意屈服,结果张献忠这个变态可不是那些富家公子,有什么怜香惜玉之心? 而是直接将她烹杀了。 一代美人香消玉殒,让当时的明人感叹不已。 据说张献忠还极爱美人小脚,其部下外出劫掠都被他下了死命令,必定要带十双小脚回来,否则杀无赦! 这个变态将无数美人的小脚高高堆起来,最后还把自个最宠爱姬妾的小脚也给堆了上去。 简直是丧心病狂,毫无人性! 卢象升部队开赴陕西前,崇祯曾经下过死命令,若遇张献忠的部队,直接杀,绝对不接受诏安。 …… 人间四月芳菲尽。 往年的时候,四月份桃花都已经凋零了,大地新绿,气候回暖。 然而今年? 京城的百姓发现今年的春季来的特别晚,桃花未开,候鸟不回。 直到现在天气依旧干冷干冷的,大街小巷的行人依旧紧紧裹着棉袍或者羊皮袄子。 不过…… 相比于往年,气候虽然寒冷了点,京城和京城郊区的老百姓的日子却更加富足了。 他们的餐桌上不仅出现了豆腐、鸡蛋、肉等精贵的食物。 甚至有些稍微富裕点的老百姓偶尔还能割到斤把羊肉,这个在往年是想都不敢想的。 这一切都是因为皇帝陛下啊! 老百姓不懂什么大道理。 他们只知道,皇帝陛下仁慈,感念小老百姓的日子苦,他规定小民种地不交赋税。 田地越多的有钱人,交的赋税也越多。 记得往年收成不好的时候,小老百姓为了活一时的命,只得忍痛把养家糊口的土地贱卖给有钱人。 甚至…… 有时候家里有人生病了,急需用钱的时候,这些有钱人就联合起来压价。 小老百姓无法,只得含泪将田地卖了出去,田地越来越集中。 失去田地的小老百姓则从自耕农,沦为了佃农,从此辛辛苦苦为地主种地。 种了一辈子的地到头来还是欠地主老爷的钱,生生世世也还不清,日子苦啊! 如今…… 因为皇帝陛下新的赋税制度,手里的田地越多,交的银子也越多,急死那帮地主了,他们只得把田地贱卖出去。 无数小民获利,当然谁也不敢多买,田地越多,交税也多啊! 十亩以下才免税! 而且就算休耕期间也得交税,真不知道皇帝陛下是怎么想到这个法子的? 现在梁满仓的日子也过的舒坦极了。 梁满仓原本是京城里某家饭店的小二,名字虽然叫满仓,其实穷的一粒粮食都没。 现在? 老百姓日子好过了。 老板饭店的生意也好了,而且小本生意皇帝陛下并不收税,老板每月都能结余不少银钱呢! 老板手里有了银子。 自然不会对手底下的人小气,以前一年到头不见荤腥的梁满仓,现在每月都能吃上一回肉呢! 今天他老板的心情似乎格外好?居然把没有卖完的羊杂给了他两斤。 梁满仓收工后。 立马提着羊杂到了程清风那儿,二人闲来无事边炖羊杂吃,边聊天。 后来李承志来了。 李承志爷爷为了改善家里的生活,用多余的粮食酿了两缸高粱浑酒。 每天早上…… 李承志都会带两壶浑酒到城里来卖,卖完浑酒后就去程清风哪儿读书识字。 今天他爷爷多给了一壶浑酒,让带着给程清风,感谢他这段时间对李承志的照顾。 就这样…… 两大人一小孩。 一锅羊杂,一壶浑酒。 三人有说有笑,吃吃喝喝起来。 说起来三人身份相差还是很悬殊的,梁满仓只不过是个社会最底层的小民而已。 李承志穷孩子一个。 程清风虽然受了冤,可他毕竟曾经是进士出身,还当过县令。 按照他们原本的人生轨迹,三人是绝对不可能相交的。 尤其是梁满仓,他特别珍惜和程清风的友情,像他这种小民,居然能够和一个进士出身的官老爷做朋友? 何其荣耀啊? 程清风这人也算是不忘本,他落难的时候,梁满仓救了他。 如今他的冤屈即将昭雪。 程清风却并没有像有些文人士大夫那样,因为梁满仓只是个白丁而瞧不起他。 三个人吃喝的开心极了。 程清风甚至撸起袖子和梁满仓扳起了手腕,毫无文人士大夫的风雅格调。 崇祯刚进门就看到这和谐的一幕,充满了烟火红尘的气息。 这让崇祯都有点恍惚了,因为他刚刚才直播完西北。 如今西北局势虽然暂时稳定了下来,饿殍遍野,白骨暴荒野的惨况虽然早已经过去。 但是…… 西北的小民依然缺衣少食,日子依旧难过,甚至全国大部分地方的小民都过的不好。 京城和京城郊区,因为是在他的脚下,崇祯下的各种政令好歹被不折不扣的执行了。 其他地方呢? 那就呵呵了! 所有的政策都没落实下去,甚至老百姓都不知道有这些政策。 …… 最近宫中无事,崇祯也憋的慌,索性他今天又出来微服私访了。 刚好走到了程清风宅子前,想了想,崇祯推门而入。 三人见崇祯来了。 立马拘谨的过来迎接。 第81章 美人程清荷 程清风见崇祯来了。 他恭恭敬敬行了个礼,“草民程清风参见田大人。” 崇祯笑着上前说道,“程大人快别小民不小民的,刑部已经将你的案子查清了,你已经昭雪了,现在只需静待刑部文书即可。” 程清风激动极了。 他扑通一声居然跪下了。 程清风真心实意道,“草民一日不官复原职,一日自称草民,草民替枉死的主薄李涛,和那些为了救草民而被处决的老百姓,叩谢田大人的大恩大德,您是真正的田青天。” 闻听此言…… 崇祯身后真正的田尔耕差点又吐了,他才不想当什么田青天呢? 盛名害死人啊! 如今每天都有老百姓堵在他府上告状,他田尔耕不仅不能表露出不耐烦,还得好吃好喝的伺候着。 田尔耕好怀恋过去。 想当年,他田尔耕出现的地方,绝对是生人回避,夜能止住小儿啼。 如今? 什么人都能冲过来一把抱住他大腿,高呼青天大老爷。 然后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述说着冤屈,顺便再把鼻涕眼泪啥的糊到他身上。 这叫啥日子? 不等崇祯说话,真正的田尔耕急忙上前将程清风强行提了起来。 他没好气的说道,“程大人你还是坐下来好好说话吧,我们家田大人最不喜谁动不动就下跪了的。” 程清风白了真正田尔耕一眼。 然后他恭敬对崇祯说道,“田大人,您请上座。” 接着程清风又泡了壶粗茶叶来,他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草民身无长物,唯有这些粗茶能待客。” 崇祯笑道,“无妨!” 接着崇祯指着面前的羊杂说道,“不是还有吃的吗?本官刚好也饿了,一起吃吧?” 说完崇祯自来熟的拿起筷子吃了起来,把个程清风给感动的差点又跪下了。 接着崇祯又招呼梁满仓和李承志一起过来吃,二人拘谨的话都不敢说了。 说句实话…… 崇祯最近胃不舒服,吃肉不大消化,何况羊杂了?他只不过突然怀念这种聚坐围食的气氛而已。 自从当了皇帝后。 他每次用膳都是一个人孤零零的吃着,身后一群侍膳宦官连大气也不敢出,再好的美味,这么吃着也是寡淡无味的。 不过? 崇祯忘记了,现在他的身份虽然不是皇帝了,但是锦衣卫都指挥使的身份依旧在很多人眼里是高不可攀的。 尤其是对于梁满仓这种最底层的小民而言,别说是锦衣卫都指挥使这种高官了? 就算是锦衣卫衙门中的一个小小番子,也不是他这种人能够接触的。 崇祯坐着悠哉乐哉的吃着,程清风一脸崇拜的看着他,梁满仓害怕的连头都不敢抬。 只有李承志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他好奇的打量着崇祯,似乎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这么怕这个叔叔呢? 正在这时…… 崇祯发现程清风这院的角落里有一片可爱的绿芽冒了出来。 细看,居然是凤仙花? 这种花崇祯在宫中诸位妃子处多见,深宫寂寞,妃子们无事就爱自己捣鼓点化妆品出来。 这种凤仙花,又叫指甲花。 是古代女人用来染指甲的东西,据古书记载。 凤仙花红者,用叶捣碎,入明钒少许在内。 先冼净指甲,然后以此敷甲上,用片帛缠定讨夜。 初染色淡,连染三五次后,其色若胭脂,冼涤不去,可经旬。 说白了就是…… 古代的女人们选取最红的凤仙花瓣,弄碎了,加入明矾起胶,然后包在指甲上就能将指甲染的美美的了。 不过…… 这种女人用的东西,程清风一个大男人种它干嘛? 崇祯戏谑的指着凤仙花嫩芽道,“程大人院中怎么会种此物?莫不是程大人有了红颜知己?” 程清风脸一红,“田大人说笑了,草民戴罪之身,并不敢奢求什么红颜知己,这些东西都是小妹种的。” 小妹? 程清风接着解释。 原来前段时间他刚好遇到个泼皮在调戏一民女,程清风怒而上前,结果却被泼皮揍翻在了地上。 不过…… 也幸好因为他的加入,这个民女和他合伙终于把泼皮打走了。 然后…… 他发现这个民女居然就是他丢失的小妹程清荷,兄妹相认,抱头痛哭。 原来当年程清荷和家人走散后,辛亏遇到了一对好心的夫妇收留。 这对夫妇家境略富裕,他们待程清荷非常好,程清荷无忧无虑的长大了。 然而长大后的程清荷却出落的异常美丽,在古代,尤其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子,长的太美了就是一种罪。 长大后的程清荷被很多泼皮无赖觊觎着,甚至很多官员富商都想买她回去做妾。 程清荷的养父母好不容易把她养大,真正把她当成了亲女儿。 他们既不舍得让女儿被泼皮占去,又不愿意让女儿给别人做妾。 做妾? 甭管什么贱妾,良妾,都是没有地位的,大户人家里的龌龊事情太多了。 有些小户人家漂亮的女孩子被这些大户人家骗了进去,却根本就不是当正经的妾。 而是成了被任意玩弄的姬妾,通常一家子的男主人玩弄这些姬妾,末了还要侍候主人家的客人。 简直是毫无尊严! 就算运气好,成了正经的妾。 大户人家的主母也不是好相处的,她们打死,害死的妾还少了? 这年头讲究民不告官不追。 甚至民告了,官员也未必追。 程清荷养母只得带着她四处搬家,然后尽量让女儿不要抛头露面,躲在屋里不出门。 可是…… 她依旧被几个有钱有势的公子哥盯上了,这些人将她迷晕后带走了,正要强行占用她的时候。 程清荷失手用剪刀捅死了一个公子,乘着大乱,她跑了。 跑出来的程清荷才发现她已经离家很远了,辛亏她头上的首饰还值点银子。 她只得用首饰换了些钱,勉强租房度日,从此她每次出门都是面纱蒙脸,却没想到还是无意间被个泼皮给看到了容貌。 这个泼皮偷偷跟踪她到了一个偏僻角落,冲上去就将她扑倒在地,正要行不轨之事。 然后…… 程清风出现了。 听完程清风的叙述,崇祯只想感叹一句,好狗血啊! 第82章 和美人尴尬的初见 崇祯其实特别想看看程清荷究竟有多美。 但是这个时代的女人是不能随意被外男所瞧的,所以现在程清荷并不在这儿。 崇祯估摸着她应该在最里面的院子里? 崇祯送给程清风的宅子虽然是他手里最小的一间,但是好歹也是二进二出的院子。 崇祯吃了片刻。 他突然有点内急,这个时代就这点不好,没有抽水马桶,解决个人问题非常难。 问了程清风上厕所的地方。 崇祯只带着黑卫一人走向了旁边的侧廊隐蔽处,程家的厕所就藏在这一片桂花木后面。 可惜今年冬季太冷,就连颇能耐寒的桂花树都被冻死了,此时光秃秃的枝吖根本就遮挡不住厕所。 崇祯皱着眉头走向厕所,一股臭味扑面而来,简直让人都快吐了。 说是厕所,其实就是一个粗陶大水缸被埋在地下,上面放两块木头板子,人踏上去晃晃悠悠的,别提多酸爽了。 大水缸旁边还放了块横木头,用来挂衣服用的,古人的衣服都宽松,有时候上厕所很不方便,得脱了来。 来的明朝这么长时间。 崇祯差不多能够适应这个时代了,唯一让他不爽的就只有上厕所这件人生大事了。 辛亏他是皇帝。 宫里的官房还是相当干净的,一用一清洗,洗完后还会弄一些香木碎末铺在里面,一点味道也没有。 崇祯勉强也就接受了。 可是…… 每次外出微服私访,他都得遭受一次外面厕所的摧残,怪不得古代皇帝喜欢微服私访的那么少? 忍受着恶心。 崇祯解决了个人大事。 他转头看了看,发现四周居然没有洗手的水?其实这地方就算有水,他也不敢用来洗手的,崇祯已经不再相信古人的节操了。 这时候他突然发现后面的院子门没关,里面似乎隐隐约约的有一口水井? 崇祯带着黑卫直奔水井而去,他看向黑卫,这货眼观鼻,鼻观心,丝毫没有帮他打水的意思。 真是个坑钱货。 崇祯只得自己拿起旁边的木桶丢了井里,好不容易才打上来半桶井水,刚准备洗手。 突然…… 崇祯发现侧边的屋里有个女子,这女子的身姿极为纤细,尤其是她的腰身更是盈盈不堪一握。 光凭背影崇祯就能判断这应该是个极美的女子? 此时…… 她正弯着腰从炉里掏着火灰,但见这女子伸出一双纤纤细手,轻轻将火灰装在了旁边细棉布做的布袋里。 崇祯估摸着是准备用来当花肥的? 不得不说,美女就是美女,就算干着这么粗鄙的活儿,依旧是仪态优雅,美不胜收。 要是有那怜香惜玉的文人骚客见到了,定然会赋出无数的好诗好词来,比如…… 素手捧红炉灰! 欲当做花下肥! 可惜崇祯不是文人骚客,也不懂什么诗词歌赋,他就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个女人身材很好。 女子觉察到身后有人。 她猛然转过身来,果然……真正是个大美女,脸若芙蓉,眼如秋水,粉面含怒,似嗔非嗔。 虽然不及田妃之美,但是比起袁妃也不差了,甚至比起娇嫔还要漂亮几分呢! 这个应该就是程清风的妹妹了? 崇祯友好的说道,“这位姑娘可是程大人之妹?本官适才内急,不小心就进了这个院里,如有打扰之处,还请恕罪。” 崇祯这话不说还好。 他一说内急,程清风妹子的脸色变的更加难看了,一双大大的眼睛更是充满了怒火,浑身发抖的看着崇祯。 崇祯暗道一声不好。 这个时代的女人最讲究贞洁了的,他个大男人跑去和人家姑娘说内急这种话?这特么不就是赤果果的调戏吗? 正在这时…… 崇祯突然眼尖的发现。 程清荷手中拿着的细棉布袋上似乎有几道可疑的褐色痕迹,像极了某种干涸的血液? 卧槽。 崇祯突然明白这是个什么东西了,这不就是古代女人的月事布吗? 古时候生产力不发达,布匹,棉花等都是极珍贵的东西,唐宋以前布匹甚至就是货币。 所以…… 古代除了宫廷或者富贵人家的女眷外,这些人不缺布匹和棉花,可以使劲的用。 然而…… 普通女人来了月事后就不可能这么奢侈了,她们都是直接用个布袋装上炉灰用的。 别觉得炉灰脏,这玩意经过高温消毒后,还是非常干净的,小小炉灰不知道拯救了多少古代美女? 怪不得这程清荷会气的发抖? 崇祯不仅对她说了内急这种极度流氓的话,还偷窥到了人家最隐秘的东西?要是个烈性子的女人,只怕现在就一头撞死了。 程清荷显然没有勇气撞死,她抄起旁边的扫帚狠狠砸了过去,然后捂着脸哭泣的跑了出去。 只留下一脸尴尬的崇祯。 崇祯觉得自己以后麻烦了,他既然见到了程清荷最隐秘的东西,这女人会不会自此赖上朕? 会不会拼死拼活,死皮赖脸的非要嫁给朕?这可如何是好啊? 虽然朕喜欢美人,但是朕身边的美人太多了,除了要应付田妃、袁妃、娇嫔这几个妃子外。 还有闭门思过的皇后,以后也少不得要应付,崇祯只觉得自己想要吐血。 如今他终于明白了,古代那些老黄牛般的皇帝们都是怎么死的了。 崇祯深深叹了口气,然后心事重重的回到程清风那儿。 程清风此时还不知道他和自个妹子的事,依旧恭恭敬敬等着崇祯,见崇祯出来了,他急忙再次行了个大礼,二人又重新客套了一番。 崇祯现在心情不佳。 他不想和程清风多说了,急忙找了个理由准备溜之大吉。 程清风却突然拉住他问道,“田大人,草民的案子既然已经平反了,那草民能不能官复原职呢?” 崇祯拍了拍他肩膀道,“程大人莫急,我们的皇帝陛下觉得你是个好官,他准备对你委与重用呢!待那些冤枉你的人伏法后,陛下即会下旨。” …… 诸位! 有没有一巴掌想拍死大璎珞的冲动? 第83章 铜钱太少 程清风先是一脸不敢置信的看着崇祯,接着他双眼蓦的放出光来。 “田大人,您……您的意思是陛下不仅知道有草民这个人,陛下还要提拔草民?这怎么可能?大人莫是匡我?” 崇祯淡淡一笑,“本官从无戏言。” 程清风闻听此言,激动的喉结蠕动,浑身发抖,双目忽然就流出了泪来。 他猛然重重一跪,面朝紫禁城,泪流满面道,“臣程清风,叩谢皇帝陛下天恩,陛下啊,虽然您不能听到臣的肺腑忠言,可是臣依旧要说。” “陛下啊!” 程清风几乎是喊的了,“陛下天恩,臣唯有一死方能报,但臣不能死,臣日后定会辅助陛下匡扶社稷,扫平乾坤。 臣在京城待了这些日子,臣能够感应到陛下是有大志向的圣君。臣愚昧,尚不能猜度出陛下的宏图大志,可臣忠心,日后必当以死报君恩。” 崇祯极度无语。 这程清风刚才还草民草民的,这会子就臣了?他角色转换还真是快啊! 崇祯呵呵一笑,“程大人,你一会说不能死,一会又说要以死报君恩,自相矛盾了,好了,你也别多想,安心等待就行了。” 话说完…… 崇祯便不再理会程清风了。 出了他家大门,崇祯看天色尚早,他准备继续逛逛。 如今京城百姓的日子非常富足了,人人脸上都带着笑意。 走在大街上,崇祯发现穿破烂衣服的老百姓少多了,流民更是一个也没。 不过? 崇祯也发现了个奇怪现象。 按理说老百姓日子好过了,他们手里的钱也应该更多了吧? 然而并没有…… 别说白银了,老百姓手里就连铜钱都少,大部分老百姓买东西都是以物易物。 比如用一只老母鸡换一匹布,用几筐水果换副头面,一斤面粉换两包子,等等等。 世面上白银少可以理解。 一来白银比较贵,小老百姓接触的少,二是大量的白银都被官员富商们窖藏了起来。 可是铜钱怎么也少了? 崇祯冥思苦想。 终于,他想起了穿越前偶尔读到的一则史料,时间太久了,崇祯几乎都快忘记了。 如今见老百姓都以物易物,他这才又想起来。 原来明政府为了推行宝钞,故而很少铸造铜钱。 从洪武年至隆庆年,经历十二位帝王,却只有六位帝王铸钱,而且还限量发行。 大量铸造铜钱还是从万历帝开始的,可是铸造的铜钱却赶不上被走私出去的铜钱多。 没错,明朝的那些海商走私贩子们,他们不仅会把国内的皮货、生丝、茶叶、绸缎、瓷器等特产走私出去,就连铜钱他们也不放过。 要知道明朝周边的国家是没有铸造铜钱的能力的,或者铸造的铜钱质量非常差。 可是老百姓生活需要钱啊? 怎么办? 干脆就从明朝走私进来,用自己的特产,甚至铜矿,银矿,金矿等好东西从走私海商贩子手中购入大明铜钱。 郑和下西洋的时候,就发现南洋诸多国家用的钱币居然都是大明制钱。 据瀛涯胜览这本书记载。 爪哇国通用中国历代铜钱,旧港国亦使用中国的铜钱,锡兰国特别喜欢中国的铜钱,甚至用珠宝来换铜钱。 爪哇国、旧港国,就是如今的东南亚;锡兰国就是如今的南亚和斯里兰卡。 由此可见中国的铜钱多么受欢迎啊,尤其是永乐年间铸造的铜钱,在国外价值也最高,广受海外诸国的欢迎,甚至一度流传到了非洲。 而铜钱大量外流,对明朝的影响呢? 因为国内的铜钱越来越少,白银又被大量窖藏,以至于明朝最后都通货紧缩了。 中国任何一个王朝末期,都是因为通货膨胀而亡,也就是说钱越来越不值钱。 就明朝最奇葩。 居然通货紧缩了? 也就是说钱越来越值钱,这在别的王朝简直是不可理喻的,盖因为通货膨胀,其实就相当于政府变相的收刮民间财富。 崇祯看着大街上以物易物的老百姓,暗忖:朕以后定要发现纸币,以纸币代替铜钱白银,让那些被窖藏起来的白银统统的贬值。 不过…… 崇祯虽然有此心。 但是他也知道想真正实行起来非常难,因为大明朝之前曾经推行过宝钞。 可是明政府因为金银的储备不够,加上政府发行的宝钞又太多了,以至于宝钞的信用为零。 贸然发行新的纸币。 老百姓必定会抵制的,到时候就会陷入和宋朝的交子,明朝曾经的宝钞一样的境地。 甚至…… 还不如交子和宝钞。 交子和宝钞好歹还流通起来过,而他新发行的纸币绝对会连流通都流通不了。 崇祯走到一处首饰铺子前,他准备给皇后选一件礼物回去。 上次东林党弑君事件发生后,皇后的三观很受打击,她已经郁郁寡欢了好久。 崇祯信步走进这家首饰铺子,但见各种珠宝首饰琳琅满目,有些样式居然比内廷造的都精致? 崇祯也不准备选很贵的。 皇后这人太节约,选贵了她又要说一大通道理了,崇祯不爱听。 最后…… 崇祯选了条极细的银链子给皇后,给田妃、袁妃、娇嫔等则选了最贵最好的珠宝首饰。 …… 今年京城的老百姓过的非常富足,可是建虏就惨了。 皇太极兵败退回盛京后,建虏损失了大量的骑兵、马匹、还有重甲,估摸着几年之内都没有能力犯边了。 可是? 大明发生天灾,建虏也会发生啊?不能进攻大明,就意味着抢不来食物,没有食物,成千上万的建虏老百姓处于饥饿死亡的边缘。 没有办法…… 皇太极只能将目光锁向朝鲜等小国,他准备从朝鲜抢点东西,然后暗暗积蓄力量反扑。 …… 感谢我心安、操操同学,大花朵蓝,和大脸猫的打赏,谢谢! 这章似乎讲道理的太多了,不过不讲也不行,不把背景交代清楚,下面的故事情节就很难发展了。 而且…… 璎珞今天居然感冒了? 现在天气太热,不得不吹空调,可是吹着吹着,人就感冒了,郁闷。 第84章 崇祯欲发行纸币,诸臣丑态。 不过纵然再艰难。 崇祯依旧决定要发行纸币。 当然纸币的名字得换一换了,不能再叫宝钞了,如今民间一听宝钞这两字就倒胃口。 银票这名字就不错。 其实银票这玩意并不算真正的纸币,最初它只是一种存款或者取款的凭据而已。 银票在北宋初年就出现了,两宋元朝,甚至满清都有银票的身影,唯有明一代没有出现过银票。 如今崇祯奉行拿来主义,干脆就以银票为名,发行纸币。 说干就干! 大朝会的时候,崇祯就将此事提了出来,君臣一番见礼,自不必细说。 崇祯正在把玩着一张纸,这纸颜色淡黄,纸质坚韧,肉眼可见明显的纤维纹理。 他笑着将纸张递给满朝文武看,他问道,“诸位爱卿可认识此物?” 众文官瞄了一眼,腹诽道。 “这特么不就是一张纸吗?陛下搞的这么神神秘秘的,难不成是金纸?忒值钱?” 通过这段日子的表现,崇祯爱钱的暴君形象可谓是深入臣心了。 温体仁接过纸张细看片刻,然后摇了摇头,他并不认识这是什么纸。 “臣认识此纸。” 正在这时,一道洪亮的声音传来,接着一位仪表堂堂,器宇轩昂的美男子大臣出列。 这个美男子大臣就是王洽,历史上却是一个悲剧人物,堪称被崇祯坑死的最无辜之人。 当时王洽因为颇有几分军事才能,被崇祯任命为兵部尚书。 后来王洽也确实在兵部尚书位上干了几件大事,很得崇祯器重。 可惜…… 历史上的崇祯就是一个刻薄寡恩的家伙,他才器重王洽没多久,立马翻脸不认人就把他杀了。 当时是崇祯二年,皇太极发兵把京城包围住了,崇祯听信某奸臣的话,就把时任兵部尚书的王洽给杀了。 好用来威慑敌人,振奋士气。 这理由? 多撒逼啊! 换成现代人铁定不能理解。 可是历史上的崇祯偏偏就干了这么傻逼的事情,所以他亡国一点也不冤枉。 王洽捧着纸张看了片刻,他恭敬道。 “启禀陛下,此物为桑皮纸,最是坚韧耐用,此纸可以用来制伞、装裱字画、制作扇面等,本朝太祖还曾用其印刷过宝钞呢!” 崇祯点了点头。 他不禁对这王洽高看了几分,居然能认识桑皮纸? 倒不是这桑皮纸多么高端,恰恰相反它很普通,就是老百姓普普通通的生活用纸而已。 古代文人讲究以圣贤文章治理天下,对于这种事关民生的东西,向来不屑于去了解的。 崇祯赞赏道。 “不错,这正是桑皮纸,朕也准备和太祖一样,发行纸币,今日找来诸位爱卿就是商议纸币的事情,诸位爱卿觉得可行?” 下面的文官齐齐一震。 暴君要发行纸币了? 呸,以这个爱钱的大暴君性格,他想要干什么事,还会问俺们的意见? 不过…… 这个暴君莫不是失心疯了? 当年太祖皇帝发行纸币就失败了,你吖个大暴君还能比太祖皇帝更牛逼? 不过? 俺们才不会劝诫你个大暴君呢,俺们坐看暴君失败,哈哈哈! 当下众大臣齐齐不说话。 只有温体仁站了出来。 “启禀陛下,臣觉得此行不可,当年太祖发行宝钞,不过十数年间宝钞便贱如纸了,而为了发行宝钞,太祖不知道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可谓是得不偿失。” 众大臣又齐齐看向温体仁,心中暗爽。 “哈哈哈,这个温大奸臣居然也有忤逆暴君的一天?俺们就啥也不说,俺们就坐看暴君奸臣斗法去,最好这个温奸臣能立马失宠,被暴君一刀砍死,这样俺们才好上位。” 崇祯沉吟片刻,“温爱卿所虑有理,朕也曾考虑过这个问题。” 众文官集团错愕。 啥? 暴君居然服软了? 这暴君不是一向强势,说什么纵然血染青史,白骨如山,他要干的事也必须得推行下去吗? 呸! 甭管你暴君说什么,俺们也不会说话的,反正山呼万岁就行了,对于暴君就得顺着他的毛摸。 把他给摸舒坦了,自然荣华富贵,权利地位啥都有了。 俺们才不会学东林鸟人呢,天天和暴君作对有毛线好处?俺们要天天歌功颂德。 崇祯继续说道。 “朕想过,太祖朝的宝钞之所以会失信于民,最后真成了废纸,其有三大不足。” 崇祯列举了出来。 滥发! 民间制假! 不能随心所欲的兑换! 崇祯笑问众大臣,“诸位爱卿觉得朕说的有理吗?” 啊? 暴君说完了啊? 众文官猛然惊醒,这才发现他们居然不知道暴君说了什么?你吖个大暴君唧唧歪歪了这么久,俺们怎么记得住? 不过不怕。 毛要顺着摸,看俺们怎么拍马屁,拍死你吖个死暴君。 众文官齐齐下跪,嘴巴就像抹了蜂蜜一样,各种马屁不要钱的拍了过来。 “陛下天纵奇才,臣思虑陛下之言良久,居然找不到一处瑕疵?真乃圣天子啊!臣恳请陛下今年务必要将纸钞发行出去,让万千黎民得到实惠。” “启禀陛下,臣附议。” “启禀陛下,臣附议。” “启禀陛下,臣附议。” “臣不赞同!” 正在这时候一道极为不合时宜的声音传了,众大臣一看,居然是周延儒站了出来。 咦? 周延儒这个家伙不是平素最会摸暴君的毛吗?他的马屁神功比俺们都厉害,他咋站出来反对了? 周延儒一脸正义的说道。 “尔等真是误国误民,陛下此举乃泽被万民的大善举,臣为万民请命,请陛下即可发行纸币,切莫拖延。” 噗…… 众文官集体吐血。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我呸,周延儒你个大马屁精,不过俺们咋就没有想到这么神的马屁?失策,失策啊! …… 天气好热啊! 码字码着码着就流了一身的汗珠子,突然觉得作者大大我好勤劳啊,不知不觉就码了这么多字? 历史是个大冷门。 所以很少有作者愿意来历史写文,不过……我就爱历史啊! 甭管别人怎么劝,我就要写。 第85章 崇祯欲开办钱庄 崇祯无语。 他现在特别怀念以前那些正人君子了。 虽然正人君子们也不是个好东西,动不动就怼的皇帝哑口无言,还特别喜欢撞柱子,携带棺材上朝啥的。 但是? 朝廷有了他们不也增加了几分活泼的气氛吗?哪像现在…… 自从正人君子走后。 一群马屁精上位了,他无论说什么,这帮人都是两眼放光,一脸崇拜的看着他,然后各种马屁轮番上阵。 马屁偶尔听听,还是不错的,可是天天听,时时刻刻听,就不是个滋味了,崇祯想吐。 如今这些文官个个都像智障附体,搞的他活脱脱一个撒逼君王。 此时的崇祯多么期望能够听到几句正常点的,和他商讨事情的正常对话。 甚至…… 哪怕几句骂他的话也好啊? 崇祯突然想起了朝中不是还有两个正人君子吗?那俩言官御史。 以往崇祯每每有什么惊人言论,或者不合时宜的事情,这俩言官总会愤然上前,然后大声斥责一句,“陛下,你此举是为逆天而行,臣要死谏!” 然后二人就直勾勾的看着大殿的龙柱,恨不得立马撞了上去,血溅君前,死节留芳。 崇祯期待的看向他们站的位置,这一看不要紧,崇祯差点噎死。 但见二人依旧直勾勾的看着龙柱,却再也没有了死节的那种气势。 而是直勾勾的看着龙柱,嘴角噙起一抹神秘的笑容,思维早就神游天外,物我两忘了。 常年混迹网络的崇祯怎么会不知道他俩在干嘛?这不就是在意淫吗? 崇祯也不想打扰他俩的意淫美梦了,而是挥挥手退了朝。 他只留下了首辅温体仁、工部尚书徐光启、工部右侍郎王洽三人到内廷商议事情。 君臣再次一番见礼。 崇祯赐茶,赐座。 崇祯直接问温体仁,“温爱卿,朝廷上尽是一帮阿谀奉承的蛀虫,什么真话都不说,朕想听听你真话。” 温体仁暗道。 大臣不敢说真话还不是因为陛下你杀戮过盛吗?锦衣卫在江南可是杀的人头滚滚,血染秦淮了,这帮文官都被吓傻了。 不过温体仁可不敢说。 他捋了捋思路,说道,“如今我大明朝的国库收入不足,倘若发行纸币太多,以后百姓来兑换如何保证能够足额支付?还有您说的纸币如何防伪?” 崇祯道,“第一,控制纸币数额,不能发行太多。第二,朕从内库中拨出五百万两白银,入股大明钱庄。” 温体仁一惊,他估计没有料到崇祯会这么有钱,五百万两说拿就能拿出来。 温体仁兴奋的说道,“大明钱庄?陛下是准备兴办钱庄吗?” 崇祯点了点头,“不错,朕要办官营钱庄,统一全国钱币,以后还要发行官制银钱。” 温体仁激动的说道,“陛下圣明,此举确实利国利民,如今市场上老百姓用钱太不方便了,各种黑心钱庄又私铸钱币,白银掺假,甚至还有故意收集官制铜钱盗出海外的,实在可恶。” 就是? 温体仁犹豫片刻道,“兴办钱庄容易,可是发行纸币难啊,太祖朝都没能解决宝钞的伪造问题。” 崇祯道,“爱卿不必担心。” 说完崇祯打开了旁边一个木头箱子,从里面拿出一方铜铸的正方形。 温体仁一看。 居然是铜版雕刻的模板,但见其上花鸟鱼虫,诗词歌赋,什么都有,而且纤细若豪毛,精致异常。 温体仁也算是见多识广的人了,他见过无数的微雕,甚至见过一颗核桃上雕刻的亭台楼阁。 可是? 以前见过的微雕比起今天这个铜板雕刻来说,简直差远了。 温体仁相信,用这个印出的纸币,天下间无人能仿。 崇祯将整整一箱子的模板都给了徐光启,命令工部负责兴办钱庄事宜,并且发行纸币。 这些模板都是崇祯找大明的最顶级的能工巧匠细细雕刻的,然后辅以严刑峻法,纸币可成。 …… 忙完前朝,就该忙后宫了。 崇祯拿着新买的细银链子摆驾坤宁宫,他已经好久没有见过皇后了,也不知道皇后现在在干嘛? 崇祯来到坤宁宫,他并没有让人通传,而是一个人偷偷摸摸走了进去,挥退宫女。 崇祯就见皇后此时正赤着个脚,斜靠在软塌上,她身上搭着一件细绒皮裘。 而且皇后也没梳头发,长长柔柔的青丝就那么披散在软塌上,她歪着个脑袋似乎正在看书? 相比于以前的皇后,这个样子的皇后更加显得美貌无比,崇祯更喜欢。 崇祯心疼的走了过去,一把抱住皇后的脚,捂着,“皇后啊,现天冷,可别把你的脚给冻坏了?” 啊? 皇后一惊,见是崇祯,她居然没有把脚缩回来,实在有点不正常,两人就这么大眼瞪小眼。 崇祯拿出首饰盒子,“爱后,朕有段日子没有见你,甚是想念你,这是朕送你的礼物,喜欢吗?” 皇后拿过细银链子。 这是一条纯银细手链。 上面还有一个精致的小玉坠,小玉坠是和田玉打造的,搭在手链上竟没有一丝违和感。 整条手链都是那么的素净,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戴在手上纤纤细细的,非常美丽。 皇后的手又非常白嫩。 其实带着细银链子特别漂亮。 “陛下!” 皇后居然有点不高兴的说道,“您给别的妃子送的不是大珍珠,就是鸽血红,怎么到臣妾这里却是小里小气的?一个不值钱的银链子就想打发臣妾?” 崇祯无语道,“皇后,你不是最不喜奢侈的吗?上次朕送你礼物贵了,被你奚落,如今送便宜了也不行?” 皇后翻了崇祯一个白眼,“臣妾不管,反正臣妾的礼物必须要比别的妃子要好,尤其是要比田妃的礼物好,否则臣妾不收。” 这女人? 果然是女人心海底针,一会这样一会那样的,捉摸不透。 崇祯穿越前就是一个宅男,他如何懂女人啊? …… 第86章 皇后转性子了 不过? 崇祯虽然不懂女人。 但是身为宅男的他各种论坛逛的多啊,他记得有个论坛兄弟曾经说过。 千万不要试图和女人讲道理! 因为…… 甭管你怎么讲道理,女人都不会听的,她们会用自己的方式,把你驳的哑口无言。 你和她讲道理讲赢了。 女人会觉得,你个大男人也太不怜香惜玉了,这种男人怎么值得她托付终身呢? 你和她讲道理讲输了。 女人会觉得,你个大男人连女人都不如,更加不值得托付终身啊! 所以? 如果女人不服气咋办? 不要理她,硬气点,按墙上壁咚壁咚再壁咚,直到她服气服软,哎哎求饶为止。 而此时这位皇后就化身成了不讲道理的女人,她皱着眉头看着手里的细银链子。 皇后的声音很好听,“陛下,妾与诸位妹妹都是您的后妃,陛下却不能做到一视同仁。 妾听闻,昨日上午陛下赐给田妃鸽子卵那么大的一串珍珠项链,昨日下午陛下又赐给袁妃一根极白的羊脂玉簪,昨天晚上,陛下还赐给娇嫔一对鸽血红宝石耳坠子。” 崇祯无语! 真是前朝事刚毕,后宫风波起啊,崇祯的后妃虽然个个漂亮,且都对崇祯忠心耿耿。 但是她们之间相处的却并不和睦,就和大多数王朝的后宫一样,崇祯的后宫也是天天上演各种争宠的戏码。 崇祯轻轻握住皇后的手,轻叹道,“朕都将皇后禁闭了,皇后是如何知道这些的?” “哼!” 这皇后不悦的哼了一声,“陛下是将妾禁闭了,可是陛下没有把田妃、袁妃、娇嫔禁闭啊,这几个狐媚惑主的妃子们,今儿早上她们戴着陛下赐的礼物,明着是来看望妾,其实是炫耀,尤其是田妃,都恨不得把那串珍珠项链挂到头上去了。” 接着…… 皇后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崇祯,泫然欲泣,“陛下您先是禁闭妾,现在送的礼物也不及几位妹妹的礼物贵重,陛下是不是想废后?” 崇祯急忙解释,“皇后多虑了,朕从未想过废后。” “不,您就是想废后。” “呃,朕没有。” 崇祯见皇后这个样子。 他也懒得哄了,更加不会和她讲道理,而是直接拂袖就走。 皇后急了。 她急忙拉住崇祯,哀求道,“陛下,妾错了还不行吗?” …… 崇祯好奇的看着皇后梳妆台上的瓶瓶罐罐,红蓝黑褐灰粉白,各种颜色都有。 小宫女先是拿玉篦子将皇后头发梳通了,然后抹上桂花头油,闻着香香的。 接着…… 又用刨花水涂抹在皇后的秀发上,然后才用细细的银丝固定造型。 崇祯以前总是疑惑,古代又没有什么啫喱定型膏啥的,为什么古代女人却能盘出各种繁复漂亮的发髻来? 现在看来…… 完全是刨花水的功劳啊! 这是一种用榆树皮熬制而成的定型水,从宫廷到民间普遍使用。 当然宫廷里的刨花水更讲究,会兑上柏叶、核桃仁、以及各种香花薄荷等东西。 不一会儿。 繁复漂亮的发髻就盘好了,小宫女找来各种漂亮珍贵的头饰插了发髻里,将皇后承托的是珠光宝气,美不胜收。 不得不说…… 皇后更加适合这种华贵的造型,真正有一种母临天下之感。 崇祯赞叹道,“皇后,你这样子实在是太美了,以后天天就得这么打扮,朕很喜欢!” 崇祯色眯眯的看着皇后。 皇后用簪子头挑了一点胭脂在手心,用花露和匀了,然后轻轻抹在嘴唇和两颊,瞬间她的整张脸就鲜活了起来。 皇后一边上妆,一边说道,“陛下的意思是说妾以前的样子很丑咯?” 崇祯呵呵尴尬笑道,“皇后以前虽然也美,就是有点像农妇,寒碜极了。” 崇祯的声音,“皇后,朕记得你是最不喜欢奢华的,朕还记得你要学古代的贤德后妃,为何现在不仅变得喜欢奢华了?居然连圣贤女德书也不看了?” 接着崇祯不知道从哪里寻了本小说出来,他似笑非笑的将这小说举到皇后面前。 皇后见崇祯将她偷偷藏的书翻了出来,有点尴尬的说道,“启禀陛下,妾夜读此书,收获良多,女子青春短暂,容颜易谢,所以应当及时行乐,并为悦己者容。 陛下是妾的天,也是妾的夫君,陛下每日国事操劳,日理万机,妾身为陛下的妻子,自当要为夫君分忧,妾每天打扮的漂漂亮亮,让夫君看了愉悦,就是妾最大的贤德。” “哈哈哈!” 崇祯一把搂过皇后,“朕的好爱后啊,你终于懂了,不枉朕这些日子费的苦心了。” 接着崇祯吩咐王承恩道,“王大伴,速速去内库挑选一批贵重的珠宝首饰送了皇后宫里,还有,今年各地进贡来的绫罗绸缎也挑好的给皇后送来,朕的后妃就要打扮的光鲜亮丽,争奇斗艳,哈哈哈!” 正在这时…… 小宦官将午膳抬了上来,崇祯与皇后携手用膳自不必提。 …… 盛京,皇宫中。 皇太极也在用膳。 皇太极桌上也就一盆米饭,两道菜肴而已,其中一道腌制咸菜,一道野猪炖白菜。 大玉儿和海兰珠陪侍在旁,她俩一脸无奈的看着桌子上的菜肴,举了举筷子,却无从下筷。 大玉儿叹息一声,“大汗,您虽然厉行节俭,但是您更要注意身体啊!每日总吃这些东西,大汗您的身体如何受得了?” 海兰珠也急忙撒娇道,“玉儿妹妹说的极对,大汗您每天都吃不好,您都瘦了,妾心疼啊,还请大汗为江山社稷考虑,勉强多进些肉食。” …… 作者的小小抱怨。 郁闷! 我也没有写什么啊? 怎么就不见了几百字呢? 哎,现在审核真是越来越严格了,郁闷!郁闷!郁闷! 另外本书上了新书推荐,希望一切顺利吧!历史文现在越来越难混了,审核太严格,不过我还是会努力写的。 谢谢诸位读者的一路陪伴。 第87章 多尔衮的计策 皇太极扒拉着野猪肉大嚼特嚼,两位美貌的妃子无奈的陪着吃着粗茶淡饭 皇太极突然放下筷子,叹息道,“本汗身为一国之主,可是本汗的子民们却每天都有饿死的,本汗还有什么脸吃肉啊? 来人,将所有肉食都撤下去,以后不得进肉食,本汗与诸位爱妃从此厉行节俭,两餐食素。” “喳!” 几个宦官恭敬上前将桌子上唯一的荤菜,野猪肉炖白菜给端了下去,只留下欲哭无泪的大玉儿和海兰珠。 她们二人皆是来自蒙古科尔沁部落,自小吃羊肉惯了的,现在让她们天天吃素如何受得了? 其实建虏的土地比明国更为富庶,他们有高山大林,有黑土沃野,更有深河大江。 有些比较肥沃的地,种下一斗粮食,居然可以收获八九石之多? 可惜…… 这都是以前的老黄历了。 如今是小冰河气候,建虏的冬天本就冷,现在是冷上加冷,再加上去年的干旱。 如今他们原本肥沃的土地早就不产粮食了,山林里的野兽也冻饿而死,就连最耐操的野猪和黑熊也饿的歪歪倒,毛多肉少。 皇太极用完餐后。 命人将多尔衮召来商议大事。 君臣见礼后,皇太极开门见山道,“多尔衮,如今我大金精兵尽失,再也无力南下掠夺了,将士和百姓们都没有吃的,如何是好啊?” 多尔衮裹了裹貂皮大衣。 今年冷啊,都开春这么久了,气候还是干冷干冷的,估摸着今年又是一个灾荒年? 多尔衮的声音,“启禀大汗,臣弟听人说穷则生变,如今我大金百姓食不果腹,想要活着就只有抢,明国目前是去不了了,咱们就找朝鲜下手。 朝鲜虽然穷,但是国力薄弱,我们先给他们下一道命令,让他们进献粮食牲畜来,如果他们乖乖听话倒罢了,否则,我大金就挥师朝鲜,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皇太极思忖片刻。 皇太极的声音,“好,传本汗命令,命令朝鲜李氏王朝速速进贡粮食二十万石,牲畜十万头,簪子粗细的人参一万斤,美女五千名,限其三个月送来,否则本汗必率百万雄师,踏破汉阳。” 鞑子这边正在进行打仗的准备,而崇祯也通过遍布天下的厂卫密探早早便知道了皇太极的图谋。 朝鲜作为大明第一忠狗,崇祯并不想朝鲜灭亡。 他收到消息后便传来曹化淳,命令曹化淳速速带领曹家军奔赴朝鲜,这次就来个以逸待劳,痛打建虏狗。 …… 时间一天天过去。 气候依旧没有回暖。 路上的行人一边紧紧裹着棉袄一边咒骂着这鬼天气。 朝堂里的文官们更是整日泡在相公馆子里不出来,只要一下朝,便三五成群的去光顾相公们。 连带着各种妓馆的生意都萧条了不少,许多花娘妓女都失了业。 原来…… 自大明开国就有禁止官员嫖宿妓女的法令,只不过一直执行不严而已。 如今崇祯再次重申此法令,并且狠狠抓了一波嫖宿妓女的无耻文官们,终于刹住了这股歪风邪气。 只不过? 这帮文官一向放浪惯了的,哪怕家里有几十房小妾,他们也得出去浪一浪,一天不浪上一浪的,皮就痒了。 这不…… 不能嫖宿妓女,俺们找相公总行了吧?你吖个大暴君总不会连俺们找相公风流乐呵都要管吧? 崇祯叹了一口气。 他已经对文官的无耻无能为力了,这要是今天禁止了他们找相公,明天他们岂不会去找动物? 算了…… 由着他们去了。 大明钱庄终于如期开了起来,崇祯的大明钱庄以京城为中心,向江浙以及东南沿海地区辐射而去。 西北等特别贫瘠且容易受灾的地区,崇祯暂时没有开办钱庄。 所谓有了银子好办事。 崇祯的五百万两白银,加上国库扣扣搜搜拿出的一些银子,很快就将钱庄办的体体面面的。 京城的钱庄就兴建在朱雀大街上,崇祯以现代美学装修,将钱庄装修的富丽堂皇的,让老百姓一看这钱庄就忒值得信任。 这天…… 崇祯又装扮成了田尔耕,带着几百名如狼似虎的锦衣卫番子,准备去新开的钱庄看看。 锦衣卫出行。 大街上的行人瞬间跑了个干干净净,崇祯来到钱庄的时候,掌柜以及钱庄里的杂役等人急忙出来跪迎,程清风也在。 程清风对着崇祯行了个大礼,“下官程清风见过田大人。” 崇祯点点头,“程大人刚刚上任工部主事,就能如此勤勉,实在是大明诸官的楷模啊!” 程清风谦虚道,“田大人缪赞,下官原本是待罪之身,多亏了皇帝陛下才能沉冤得雪,下官身无长物,唯有一颗报国的忠心,所以下官要是不勤勉点,如何对得起皇帝陛下?” 崇祯拍着程清风的肩膀鼓励他,“好好干,没准皇帝陛下还会继续给你加官进爵呢!” 说完…… 崇祯就带着锦衣卫进入到了钱庄内部,查看钱庄的库房和账目。 崇祯发现来钱庄存钱的大多是一些普通百姓,每次存的也不过三五两银子而已。 崇祯可是知道。 整个京城官员加上富户最起码七千万两白银呢! 这帮垃圾官员和富户简直是毫无爱国之心,看朕怎么对付他们? 第88章 魏忠贤其实是个大善人? 京城的官员和富人的钱财一般放在两个地方,自家挖个大窖,窖藏金银珠宝。 或者把钱直接放在各大钱庄里,生息,放高利贷。 查完账目后。 崇祯看天色已经晌午了。 他决定暂时不回宫,就在大明钱庄里和这些普通的掌柜账房杂役们一起吃顿便饭。 赫赫有名的田青天要在钱庄用餐?钱庄厨子得到消息后,不知道多开心? 他们乐呵呵的和面发馒头,馒头蒸的又渲又软,稻米饭煮的又白又香,还特意从外面买了鲈鱼回来,厨子们努力准备午饭自不必提。 崇祯刚出库房,就见外面齐刷刷站立着百来号人,这些人都是大明钱庄的掌柜账房还有杂役们。 崇祯还没反应过来。 钱庄的掌柜带领大家突然就跪了下来,“草民参见田大人田青天,草民等有一个不情之请,还请田青天成全。” 崇祯和蔼可亲道,“诸位但说无妨。” 掌柜突然流出滚滚热泪来。 原来…… 大明钱庄的众人都是军匠出身,曾经都过着猪牛不如的日子。 什么是军匠? 就是在军械厂工作的匠户们。 基于朱元璋坑死后人制度之一,军械厂的匠户们都是世代相传的,也就是说,一人当了匠户,子子辈辈都是匠户。 他们永远被困在了这个职业里,指着朝廷拨下来的微薄薪水度日子。 可是…… 大明朝的文官都是什么德行?大家是知道的,他们恨不得这些匠户们每日吃草,然后还天天不停的干活。 匠户们的日子越来越艰难,但是他们又不能去谋其他生路,最后甚至卖儿卖女以维持生计。 崇祯上台后就废除了这一制度,许多匠户都去另谋了生路。 对于军匠。 崇祯只留下部分特别有天赋的,其余也让他们另谋生路。 可是? 这些人除了会造铳造炮外,啥也不会干,根本就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这帮人一度差点饿死。 钱庄掌柜流着泪说道,“辛亏皇帝陛下垂怜,让我等在这大明钱庄里工作,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从此却也是衣食无忧,我们感恩皇帝陛下啊,还请田青天能够将草民们的肺腑之言上达天听。” 话音未落。 这个掌柜就带领众人朝着紫禁城的方向整整齐齐磕头,并高呼皇帝陛下万岁。 崇祯一脸懵逼。 怪不得大明钱庄经营不善呢? 除了那帮富户和官员不愿意将钱存入这里外,在这里干活的人居然都是军匠出身? 崇祯无语…… 朕几时下过这个旨意? 朕就算再昏庸无能,也不会脑残的让军匠去干管钱的活儿啊? 崇祯望向程清风。 程清风沾沾自喜道,“启禀田大人,这个是魏厂公的主意,魏厂公是个大善人,他可怜这些军匠没有出路,就建议工部将钱庄的活计交给了这些军匠们。 而我们的侍郎王大人也是个大善人,他觉得魏厂公的建议非常好,就采纳了。” 程清风感叹道,“世人皆言魏厂公贪得无厌,是个误国误民的大阉宦,可是程某却觉得魏厂公却有一颗大慈悲之心,魏厂公实在是下官的楷模啊,下官必学之。” 崇祯咬牙切齿道,“这魏厂公还真是个大善人啊,本官一定上奏皇帝陛下,好好的嘉奖嘉奖!” 崇祯都快气死了。 魏忠贤是啥子德行他不知道? 就算大明朝的文官集团集体不爱女色相公了,魏忠贤这个大阉也不会变成大善人的。 不过是慷朕之慨而已。 或者说…… 魏忠贤这人特别会察言观色,知道朕最关注的就是穷苦老百姓了,这家伙投朕之好而已。 要是再让魏忠贤和王洽这俩大善人去胡闹,只怕朕的大明钱庄迟早倒闭,朕的五百万两银子也会泡汤,银票也别发行了。 崇祯心里记下这事,准备回去找魏忠贤和王洽好好算账。 这时饭菜也备齐了。 程清风等人拥着崇祯走向大食堂,但见这食堂极大,居然比钱庄的大厅都要阔气? 崇祯坐了下来。 饭菜上齐,崇祯的饭菜都是特意准备的,鸡鸭鱼肉自不必说,居然还有鲈鱼? 鲈鱼这玩意在南方水域常见,可是在北方就是稀罕东西了,不比海里的东西便宜。 而钱庄的掌柜账房杂役等人也吃的非常好,馒头都是用精磨面粉做的,米饭也是好稻子蒸出来的,人人桌子上都有鸡鸭鱼肉。 而且看钱庄众人神情,似乎吃鸡吃鸭都是稀松平常的事。 崇祯看着满桌子的菜肴。 他一口也吃不下去,他终于明白啥叫国营了? 看来除了狠狠整一波京城那些黑心钱庄和富户官员们,还得要重新安排大明钱庄的人事。 吃完饭后。 崇祯就让程清风带他去视察新开办的军械厂。 因为以前的军械厂实在太腐朽了,许多匠户虽然过的可怜,但是也其实是有他们自身原因的,并不全是官员克扣造成的。 因为造铳造炮太需要天赋了,而许多匠户的天赋并不高,他们从事这一行当全是因为父辈也是干这个的,没法选择。 军械厂造出的火铳和大炮质量并不高,炸膛啥的时有发生。 为了杜绝这种情况。 崇祯就另外精选了一批精英军匠,在西郊重新开办了新的军械厂。 一行人浩浩荡荡出了京城。 为了低调行事,崇祯命令锦衣卫的番子们全部换上了普通家丁的衣服,而且崇祯还只带了数十个番子。 但见一路上草木露出点点新芽,气候终于渐渐回暖。 自从红薯和玉米推广开来后,京郊大部分土地都种上了这玩意儿。 尤其是红薯这东西。 耐活,耐旱,一年还能种两季,而产出几乎是普通粮食的好几倍,一亩红薯地够一大家子人吃的饱饱的。 唯一有点不好的就是? 红薯吃了烧心。 但是老百姓饭都没得吃,能饱肚子就不错了,谁还管烧不烧心啊? 由于军械厂离的比较远。 崇祯等人快要天黑的时候就停歇在一处驿站里,程清风拿出关碟,驿丞按照程清风的级别给他们安排伙食住宿去了。 第89章 嚣张的嘉定伯族公子 崇祯拉过一把椅子坐了下来。 他说道,“小田,还有程大人,如今我们是微服私访,你们二人不必拘礼,随本官坐下一起用餐吧!” 二人行过礼,便都坐了下来。 真正的田尔耕知道崇祯的真实身份,他小心翼翼侧着屁股轻轻坐着。 倒是程清风,他自认为和田大人非常熟悉,所以就有点没大没小了。 驿站的菜肴还是很丰盛的。 一盆米饭,一笼灰面馒头,一盘抄鸡蛋、一钵子粉蒸肉、再加上几条干鱼。 虽然和崇祯每日吃的山珍海味不能比,但是作为工作餐已经非常不错了,要知道京郊老百姓现在日子过的好了,却也不经常吃肉的。 几人正准备开动。 突然听到外面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一道尖细的声音斥责道。 “驿丞何在?” “居然敢给我们家公子上这种粗鄙的食物?这种东西也就配给猪吃,给我们家公子养的狗吃都嫌弃。” 崇祯刚夹起一块粉蒸肉。 崇祯,“……” 崇祯好奇的推开门。 就见几个狗腿模样的家丁,将满钵子的粉蒸肉还有米饭统统丢了驿站外面的院子里。 他们果然也带了几条狗,看样子是猎犬,这些狗见了肉,眼皮子都不抬的。 这个家丁趾高气扬道,“看到了没有,这种垃圾东西,我们家狗都瞧不上,真不知道什么样的猪才会吃这些东西?” 崇祯的嘴角抽搐着。 这时…… 驿丞急忙跑了过来,“大爷勿怪,都是下官的疏忽,下官忘记了交代底下的驿卒送上好酒好菜,让两位周公子委屈了。” 驿丞可怜巴巴的接着说道,“要不大爷您准许小的去周公子房里赔礼道歉?” “呸!” 这个狗腿子狠狠啐了口,“你个猪狗不如的东西,也配和我们家公子说话?少啰嗦了,快点上好酒好菜,还有弄几个漂亮的姑娘进去伺候。” 驿丞苦着脸,“是是是,下官立马去办,还请两位周公子稍等片刻。” 狗腿子趾高气扬走了。 驿丞叹息一声,刚准备去准备好酒好菜加漂亮姑娘。 崇祯叫住了他,“这位驿丞,刚刚是谁府上的家丁?为何气焰如此嚣张?” 驿丞行了个礼,叹道,“那是嘉定伯府的族人,这两位周公子酷爱行猎,今日他们打猎回来晚了,便在驿站住下了,这两位公子最是挑剔了的,下官真不知道如何招待了。” 嘉定伯? 崇祯突然想起来了,这特么不就是他那个吝啬黑心的老丈人吗? 这家伙叫周奎。 周奎特别吝啬,还是贪污的一把好手,仗着皇帝丈人的身份,积累下了无数的钱财。 崇祯末年…… 崇祯穷的没钱调兵了,他亲自哀求这位丈人捐点钱出来,好救救大明王朝。 结果…… 周奎这个葛朗台仅仅出了三千两银子,而这钱还是他女儿给他的私房钱。 皇后给了周奎五千两银子 让周奎带头多捐点银子,结果这个垃圾还贪污了两千两。 后来…… 李自成攻破京城,这家伙吐出了几百万两白银加几十车的金银珠宝,顺便还把自个太子外甥出卖了。 崇祯对这个老丈人是半分好感也没有,正准备找个由头处罚他呢? 如今…… 连他的族人都这么嚣张? 正在这时…… 崇祯突然听到隔壁屋子里传来女子的痛呼声。 驿丞大叫一声,“不好,这是小女的声音,我我我……我该怎么办?” 崇祯一脚踢开这个驿丞,自个女儿被人侮辱了,自然是抄起刀子拼命去,你特么还问怎么办? 崇祯带领锦衣卫冲向了隔壁屋子里,他一脚踹开了房门。 就见两位锦衣华服的公子哥正将个女孩压在桌子上欲行不轨之事,旁边一群家丁正在叫好呢! 不待崇祯吩咐。 如狼似虎的锦衣卫番子上前,将在两家伙拉了下来,真正的田尔耕抄起绣春刀,手起刀落。 啊…… 两道杀猪般的吼叫声音响起。 几个家丁目瞪口呆的看着崇祯等人,他们实在不敢相信居然有人敢动嘉定伯府的人? 就连驿丞都吓呆了。 崇祯冷冷看着挣扎嚎叫的周公子,“本官田尔耕,今日为民除害,下回再让本官看到你欺压良善,杀无赦!” 居然是田尔耕? 田尔耕田青天的大名可是赫赫有名的,这些家丁可不敢得罪,纷纷扑通扑通跪在了地上。 只有两位周公子咬牙切齿。 他们忍痛恨恨叫道,“姓田的,我们可是皇亲国戚,你藐视皇亲罪该万死,我们一定会上禀陛下,治你死罪。” 崇祯淡淡一笑,斯条慢理道。 “尽管去告吧,本官这田青天之名可不是白叫的?本官怕你个无权无职的贱民?还有……你俩见过皇帝陛下吗?还上禀皇帝陛下?摸的进宫门吗?” 说完…… 崇祯扬长而去。 只留下目瞪口呆的众家丁。 以及手足无措的驿丞。 驿丞现在是害怕极了,两位周公子可是皇亲,却在他负责的驿站出了事,他可如何是好? 回到房间。 崇祯的心情非常不好,这古代不仅官员欺负老百姓,就连权贵也欺负官员啊! 驿丞好歹也是个小官,一个小小的家丁就能对其吆五喝六的。 嘉定伯府的族人,谁知道是什么族人?也许都不知道隔了多少关系了,居然也敢仗着他皇帝的名头行凶? 嘉定伯,周奎! 连他们家的族人都这么嚣张,这嘉定伯的人品该有多垃圾啊?怪不得能够无耻到连外甥都能出卖? 程清风看着崇祯。 他突然对着崇祯行了个大礼,“田大人高风亮节,嫉恶如仇,下官佩服,可是……” “嘉定伯乃是皇亲国丈,如今皇后母临天下,且极得陛下宠爱,田大人您伤了她的族人,万一陛下治罪?这可如何是好?” 真正的田尔耕看不下去了。 他冷笑一声,顺便拍了波崇祯的马屁,“皇帝陛下与皇后何等圣明?岂会包庇这种皇亲?皇帝陛下知道了,不仅不会怪罪我们田大人,更加会对田大人赞赏有嘉,加官进爵呢!” 崇祯似笑非笑看着真正的田尔耕,“小田,本官就那么想加官进爵吗?” 第90章 崇祯视察匠户,赏银子! 真正的田尔耕这才发现自个失言了,卧槽,咋一不小心就把自个真实想法给暴露了? 他赶紧的闭了嘴巴,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 正在这时,外面吵吵闹闹的,崇祯等人出门一看,居然是许多驿卒跪在了外面。 原来这些驿卒听说田青天来了,便纷纷跑来跪拜。 众驿卒虽然见过的大老爷海了去了,但是唯一肯为老百姓做主的就只有这个田青天了。 众驿卒的日子也苦啊! 众驿卒纷纷诉苦,“青天大老爷啊,太祖皇帝曾经规定非军国大事不能用驿站,可是如今不仅官员吃住在俺们驿站里,就连官员的家眷也吃住在俺们驿站里。” 另一个驿卒哭着,“不仅官员家眷吃住在俺们驿站里,就连官员的奴仆牲畜也要吃住在俺们驿站里。 他们吃住也就罢了,还要收什么惜马费,如果不给,动不动就对俺们的马匹割耳朵,剁尾巴啥的,许多好好的马匹都被折磨死了。 更可恶的是,他们还要女人陪,俺们附近老百姓家好好的女孩子都被祸害了。” 众驿卒悲愤哭喊着。 甚至有几个激动的驿卒扑上前,眼看鼻涕眼泪啥的就要擦了崇祯身上。 众锦衣卫番子急忙拦住了这几个激动的驿卒,不过还是有那么几滴口水喷在了崇祯脸上。 崇祯郁闷的接过番子们递来的手帕子擦了擦脸。 真正的田尔耕笔直的站在崇祯身后,面无表情,其实他心里都快乐死了,他暗爽道。 哈哈哈! 这帮驿卒干的好! 劳资田尔耕这段日子受的鸟气,陛下总算也体会了一把。 而此时…… 崇祯只得对众驿卒表示,他一定会将众驿卒的悲苦,上达天听,让皇帝陛下狠狠惩罚一波贪官污吏。 众驿卒这才心满意足的散了去。 …… 一波三折。 崇祯等人终于到了新建的军械厂,众军匠听说是赫赫有名的田青天来了,无不欢天喜地出来迎接。 军械厂的负责人是个胖胖圆圆脸的青年男子,名叫赵闲。 据程清风介绍…… 这赵闲乃是火铳奇人赵士祯的小儿子。 崇祯听说他是赵士祯的小儿子,叹息道,“令父乃我大明一代奇人,所造的枪炮火铳堪称巧夺天工,可惜啊,却不为朝廷所重用,一生潦倒,含恨而终。” 赵闲对着崇祯行了个大礼。 赵闲的声音,“家父一生郁郁不得志,虽有惊世之才,却也不过是个刀笔小吏而已,辛亏家父将其一生所学传授给了下官。” 顿了顿,他接着说道。 “如今陛下圣明,废除旧制,建立新军械厂,下官必定会精忠报国,为我大明朝造出好铳好炮来。” 崇祯赞赏道…… 接着崇祯命令锦衣卫番子拿过来一方锦盒,他打开盒子,就见里面躺着一张纸 不错…… 这正是遂发抢制造法子,崇祯穿越前学的一些歪门邪道的东西。 赵闲一见这玩意,立马两眼放贼光,急忙接了过去,爱不释手道,“好好好啊!” 接着他期待的看着崇祯问道,“田大人,可否将此借给下官观摩几日?放心,下官必定会好好爱惜的,绝不会将其损坏。” 崇祯笑着点点头,“这就是送给你的,“闻听此言,赵闲都快激动死了,他紧紧抱着盒子,郑重其事的给崇祯行了个礼 可惜他长的圆圆胖胖的,抱着盒子磕头的样子实在滑稽可笑。 崇祯忍住笑意。 接着他又命令锦衣卫番子抬来了一口大木箱,打开箱子,就见一锭锭的雪花白银,装了满满一箱子。 崇祯指着白银说道,“陛下感念尔等太辛苦,特意将这些银两赏赐给尔等,还不快快谢恩?” 看着白银…… 赵闲喃喃自语,“陛下居然知道我们的存在?” 接着赵闲带领新军械厂众军匠纷纷跪伏在地,“下官,草民叩谢陛下天恩,万岁!万岁!万万岁!” 新军械厂的众军匠看着白银。 他们都是穷了一辈子的人,何曾见过这么多银两? 这些人纷纷算着每个人能够分多少银子,然后可以给家里的婆娘添置多少衣服鞋袜。 军匠们苦…… 军匠们的婆娘更苦,很多军匠的婆娘们一辈子都没穿过一件新衣服,没有吃过一回肉。 这些军匠们能够想象出,当他们拿着这么多银两回家,家里的婆娘娃娃们该多开心啊? 这一切都是皇帝陛下的恩泽。 当下…… 这些军匠们暗暗发誓,一定要拼命的干活,没日没夜的做工,做出最好的军械来,以报答皇帝陛下的天恩。 崇祯赏赐完了众军匠。 然后也参观完了新军械厂。 自然是要打道回紫禁城,要知道京城还有一波人头等着他拿呢? 结果…… 崇祯刚回宫,他老丈人就来告御状了。 虽然崇祯极度不喜欢这个无耻的老丈人,但是……看在皇后的面子上,崇祯还是接见了他。 “陛下啊!” 崇祯刚坐定,就见一个长相极为猥琐,一看就营养过剩的糟老头子跌跌撞撞进了大殿,“陛下啊,臣不活了,臣不活了啊!” 崇祯端起绿茶吹了吹,“国丈活的不是挺滋润的嘛?干嘛要寻死觅活的?” 崇祯的老丈人周奎,扑通一声就跪下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道,“陛下您乃圣天子,臣等是贵戚,可是如今却有人藐视陛下您的权威,并不把臣这个国丈当国丈,依仗武力行凶,将臣的两个侄儿……” 崇祯似笑非笑,“将你的两个侄儿怎么了?” 周奎脸憋的通红,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他支支吾吾了半天,终于咬牙道,“将臣的两个侄儿人道毁了。” 噗…… 崇祯一口茶喷了出来。 哎呀呀,这个周国丈看着猥琐,说话还挺文雅的嘛? 啥叫毁了人道? 你这么个糟老头子说这么文雅的话好吗?直接点,被切了呗! 第91章 各国使臣求见 崇祯将茶杯放下,他幽幽问道,“谁这么大胆啊?居然敢私下阉割皇亲国戚?” 国丈周奎突然抬头。 他恨恨看着崇祯旁边的田尔耕,咬牙切齿道,“启禀陛下,这个大胆的贼人就是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 田尔耕冷哼一声。 他看都不看周奎一眼。 身为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的眼力劲还是有的,他早就看出来了崇祯不喜这个国丈。 崇祯回头问田尔耕,“田爱卿,周国丈说的可是事实?” 田尔耕听到崇祯问话,他急忙跪在了地上,“启禀陛下,臣也要状告嘉定伯周奎,嘉定伯身为皇亲国戚,却不思约束族人,任凭族人为非作歹,强暴民女,臣实在看不过去才出手重了点。” 周奎闻言差点气死。 他双目喷火,指着田尔耕骂道,“好你个沽名钓誉的田尔耕,你血口喷人,我那两位族侄可都是老实人,怎么就强暴民女了?证据何在?证人何在?” 田尔耕也不说话,就像看个傻子一样的看着国丈周奎。 “朕为证人!” 霹雳一道雷,惊的国丈周奎差点跳了起来,他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崇祯。 崇祯冷冷一笑,“周国丈,你是不是还要问朕要证据?” 周奎楞了。 他呆呆看着崇祯。 崇祯狠狠将桌子上的茶杯砸了过去,泼的他满脸都是茶沫子。 崇祯怒道,“传朕旨意,周奎身为国丈却纵容族人驿站行凶,欺压良善,剥夺其爵位,将其与族人全部发配辽东。” 说完崇祯便再也不理这个国丈了,命人直接将其赶了出去。 崇祯此举很快就传遍京城。 大明朝的文官目瞪口呆的同时,纷纷咒骂崇祯果真是个暴君,居然连自个丈人都不放过? 崇祯将周奎一家子发配到了辽东种红薯,然后他就开始着手整顿驿站和大明钱庄了。 大明钱庄自不必提。 那帮国营员工统统被崇祯丢了西郊种红薯去了,随便把魏忠贤也一并丢了过去。 天下驿站则被崇祯纳入东厂经营,呵呵,东厂的产业看谁敢动? 至于以前那些割过马耳朵,剁过马尾巴,勒索过驿卒的垃圾官员和其家族,统统被治罪。 罪大恶极的…… 比如强暴过民女,打死过驿卒,杀过驿站马匹的。 统统都被推到了菜市口咔嚓一刀,直杀的京城诸官员胆战心惊。 崇祯暴君形象更加深入官心。 不过…… 天下驿卒莫不欢欣鼓舞,纷纷感念天子圣恩,甚至还要给崇祯建生祠呢! 处理完这一切。 崇祯都有点不敢见皇后了。 这段时间他干脆装起了鸵鸟,天天待在自己乾清宫里处理各种政务。 正在这时礼部来报。 各国使节携带礼物求见皇帝陛下,希望皇帝陛下能够接见一二。 崇祯看着使节们送的礼物,冷冷笑着,不过是一些不值钱的玩意而已,甚至……礼物名单里还有乌香这种玩意? 这帮垃圾使节估摸着又想把朕当冤大头来宰呢?无耻! …… 礼部的诸位大臣不亏是最擅长慷国家之慨的败家玩意。 给这些乌七八糟的使节安排着又大又好的房间,上等的茶叶,名贵的丝绸,各种山珍海味不要钱的供应他们吃。 最不要脸的是。 特么居然还派遣了几十名美婢侍候这帮使节们。 就见一个猴子模样的棕皮男子搂着两个美婢,身后还有两个美婢给他捶着背,看长相应该是南洋的使者?就是不知道是南洋那个国家的? 他心满意足道,“这大明国就是好客,咱们只是送了那么点不值钱的玩意,皇帝就赏赐了这么多好东西?” 另一个又矮又小,头顶秃了一半的挫男使者正在美滋滋的品着名贵葡萄酒。 看样子他应该是扶桑使者。 这家伙鄙夷的看了眼南洋使者,然后用半生不熟的明国话说道,“贵使第一次来明国吧?贵使不知道今天的这些东西只不过是礼部送到而已吗?皇帝的赏赐还没到呢!” 南洋使者砸舌,“礼部的赏赐已经这么富了,皇帝的赏赐该多么丰盛啊?我喜欢大明。” 扶桑使者越发看不起南洋使者,“大明的皇帝一向是人穷,穷大方,放心,他是赏赐绝对会非常非常丰盛的。” …… 京城,程清风府上。 程清风最近当了礼部主事,如今大明的官员俸禄优厚,加上皇帝陛下的赏赐,程清风手头一下子阔绰起来了。 所以他将府里重新装修了翻,并且请了几个仆妇照顾自家妹子。 程家的日子是越过越好。 这一切都是田大人的恩惠,当初要不是田大人,程清风觉得他一定会暴毙街头。 所以…… 程清风准备给田大人送点礼物,以表示感谢之情。 程清风的妹子刺绣好。 所以程清风买了架素面的屏风,想让妹子绣上花鸟鱼虫,好作为礼物进献给田大人。 “大哥!” 程清荷的声音,她似乎有点不开心,“小妹听说那田大人,之前是一个人品低劣,卑鄙下流无耻的阉党,大哥切莫和这种人走的太近了。” 程清荷接着说道,“而且,小妹我听说这姓田的主子魏忠贤,最近失宠于皇帝陛下,被陛下赶到西郊种红薯去了,小妹估摸着姓田的也会迟早倒霉,大哥还是早做打算,早早和田尔耕划清界限。” “休得胡说!” 程清风重重一拍桌子,“田大人乃是为兄的大恩人,要是没有田大人,为兄早就饿毙在了街头,哪里还会有我们兄妹今日的相聚? 人不能忘恩负义,小妹你再敢说田大人的坏话,你我兄妹之情到此为止。” 程清荷红着眼睛看着程清风,“我不管,反正那姓田的就是个卑鄙无耻下流的东西,我才不要帮他绣屏风呢!” 话音未落…… 程清荷捂着脸跑了出去。 只留下目瞪口呆的程清风,他看着白板一样的屏风,叹了口气,他家妹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怎么就对田大人那么有偏见呢? 第92章 使节们进献的垃圾贡品 这些使节正在享用着美女美酒美食的时候,礼部尚书周廷儒带着诸多礼部官员来了。 但见…… 这周延儒笑容满面,笑的就像朵菊花一样,呸呸呸,什么叫像菊花?应该是他整个人就是一朵大菊花,任君采撷。 礼部尚书周延儒身后除了一众礼部官员外,还有几十个杂役力士,这些人抬着沉沉的箱篓跟在后面走着。 “哈哈哈!” 周延儒豪爽笑道,“诸位贵客远道而来,甚是辛苦,可还吃的惯我明国的饭食?” 这些使节见明国的大官来了,纷纷行着大礼,他们的脸也笑的都像朵朵大菊花。 菊花朵朵开! 相携进房间! 这些诸国的使节们纷纷表示,大明国不愧是宗主国,不仅地大物博,更加热情好客。 “甚好!甚好!” “这天朝上国就是不一样,我等吃住的都非常开心,宾至如归呐!” 周延儒哈哈一笑。 接着命令杂役力士们将吃食带了上来,这周延儒不愧是热情大方的典范,送来的吃食那叫一个多又好。 十篓哈蜜瓜。 哈密瓜这玩意在现代社会不值钱,可是现在是明朝啊? 明朝北方不产哈密瓜。 周延儒送来的这些哈密瓜都是千里迢迢从新疆地区运来的,珍贵无比。 十麻袋的红稻米。 这玩意更值钱,红楼梦里的贾母都不舍得吃的奢侈品,周延儒一送就是十袋。 两篓子雨前龙井茶。 卧槽…… 龙井茶一般都是用盒吗?,这个周延儒居然用篓子装?赤果果的炫富啊! 此外还有…… 干制熊掌十副,鹿尾巴十副,干海参鲍鱼,火腿、各色水果、鹿羊猪鸡鸭鱼等荤菜。 简直是应有尽有。 大明的子民大部分都吃不饱饭,终身不知道肉味,陕西的农民一辈子都不知道哈密瓜的滋味。 周延儒居然拿这么好的吃食去喂白眼狼?可不就是白眼狼吗? 从古至今…… 我天朝上国对外邦贡臣都是极尽优待的,好客山大咱就不说了。 就拿好客的隋炀帝来说。 这家伙为了招待番邦使节,可谓是倾举国之力,把帝都所有的树都包上了彩帛。 结果…… 人家使节依旧瞧不起你,回国后各种坏话,把个隋炀帝喷成了狗。 清朝也有一位好客皇帝,叫乾隆皇帝,好客到就连外国使节船上的黑奴水手们个个都发了大财。 结果…… 人家使节回国后。 立马出版了一本书。 把在东方见到的各种黑暗龌龊全部记录下来了,对于好客的乾隆皇帝更是一句好话都没。 从古至今…… 天朝上国都改不了好客的毛病,别说朝廷了…… 就连普通老百姓,见了外国人都如同见了爹妈一样,别提多亲了。 更有乐于奉献的美女们。 放着大把的高富帅不要,哭着喊着也要寻找外国真爱。 言归正传…… 周延儒送的这些东西还不是正式的赏赐,就已经这么丰盛了。 看来朕除了要狠狠煞煞使节们的嚣张气焰外,还得整顿一下各部的小金库了。 使节们看着这些高端吃食,心里甭提多开心了,嘴上歌功颂德,赞扬大明朝的恩泽。 心里却把明国从皇帝到百姓统统鄙视了一遍。 穷,穷大方! 接着…… 这些使节就带着周延儒等人去后院查看贡品。 崇祯通过直播看着满院子的贡品,再瞧着自己手上的贡品清单。 差点再次吐血。 贡品清单:极肥的肥羊壮牛一群。 这份贡品是蒙古朵颜三部送来的,可是……崇祯瞧着大院子里拴着的数十头廋不拉几,毛长肉少的牛羊,这叫极肥? 这些牛羊似乎知道即将被宰杀的命运,他们眼神空洞的看着天空,哀哀直叫唤。 贡品清单:上品珍稀海鲜无算。 这份贡品是扶桑国送来的。 扶桑国以前并没有朝贡的权利,后来更因为倭寇而被大明朝拒绝在了朝贡体制外。 可是…… 朝贡大明,这可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啊!凭什么俺们扶桑国不能朝贡?太不公平了。 后来…… 在某位将军的努力下,扶桑国也能进行朝贡了。 这不…… 现在他们不就送来了上品珍稀海鲜吗? 崇祯看着箱子里装的缺胳膊断腿子的干制虾兵蟹将们。 这些虾兵蟹将,瞪着个大眼珠子,它们似乎能够通过系统和崇祯对视? 似乎在嘲笑崇祯? 哈哈哈,俺们其实都是死了好久才进行干制的,俺们身上全部是毒素,毒死你吖个狗皇帝。 除了这些外。 琉球国使者贡的是苏木和胡椒,东西还挺多的,就是质量不咋滴。 而且…… 崇祯知道他国库中的苏木和胡椒都已经快堆不下了,卖也卖不出去,这帮番邦还在不停的贡? 最可恶的是周延儒等礼部官员还故意抓起一捧嗅了嗅,竖起个大拇指叫好。 呸…… 你们既然那么喜欢。 朕从明日起就用国库中的苏木和胡椒给你们礼部当工资发,让你们以后喜欢个够。 “大人请这边行!” 南洋诸国神神秘秘带着周延儒等官员走到几个黑色木头箱子旁边。 笑脸若菊道。 “此物乃极品乌香,最是芬芳透骨,强身健体了,大人您闻闻看?” 周延儒皱了皱眉头。 乌香这玩意可不是好东西,一日服用,终身不能断。 万历朝后,宫中就禁止出现此物,这帮南洋诸国还进贡? 周延儒虽然有点不开心。 可是? 俺们大明可是天朝上国,切不可和这些小国置气,就算朝贡的东西再不好?淡定!淡定! 周延儒倒是淡定。 崇祯却蛋疼了,他见这些南洋使节又拿出满满一麻袋的种子。 这特么不是乌香种子吗? 这些细细黑黑的种子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们似乎在嘲笑崇祯? 哈哈哈。 大明的狗皇帝,俺们乌香来了,俺们乌香必将占领你大明广袤的国土,让乌香之花,香飘四野。 崇祯看着这些贡品都快气死了,好你个包藏祸心的南诸洋国,居然还想祸害我大明的子民? 除了这些乌七八糟的贡品外。 朝贡自然少不了美女。 第93章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只不过这些美女啊! 真特么叫一言难尽。 扶桑国的美女怎么看都是个外八字腿,走起路来摇摇摆摆。 南洋诸国的美女,呃,身材倒是很细,就是有点神似圆规? 朵颜三部的美女,一个个的人高马壮的,谁敢碰她们? 周延儒看着这些美女,嘴角一阵抽搐,淡定!淡定! 诸位美女们虽然长的一言难尽了点,好歹还是个女人不是? 查看完贡品后…… 周延儒又和这些使节客套了一番,然后快马加鞭准备向崇祯汇报。 这些使节恭恭敬敬将周延儒等礼部官员送走后,便将礼物瓜分一空。 某间使节房间内。 两个看着很像是南洋诸国的使节,这二人窃窃私语起来。 “发财了。” 其中一个使节居然用非常溜的明国话说道,“铁子哥,你想的这庄买卖真是不错,俺们化成南洋使节朝贡,不过费了些路费钱,和一些不值钱的胡椒而已。” 居然? 这个使节贪婪的拈起一匹丝绸,道,“这才几天啊,光缎子就收了几十匹了,这么华贵的缎子俺们以前连摸都没有摸过呢!” 名叫铁子哥的假冒使节笑道,“这都是你自己的福分啊,要不是你黑子长的这般黑瘦,俺们也冒充不了啊?哈哈哈,朝廷的官员都是猪,俺们说印信丢了海里了,他们居然也相信?” 现在真是什么奇葩事情都有? 居然还有冒充使节的? 当然这些人的一言一行通通被厂卫上成崇祯,可是崇祯不想再看了啊,再看他想吐。 这时周延儒也已经到了宫门外,小宦官恭敬等着崇祯的命令。 崇祯咬牙切齿,“宣!” 不一会儿,周延儒就进了殿,他恭敬跪下磕头,“臣周延儒叩见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崇祯并没让他平身 就那么静静的看着他。 周延儒等了半天,无奈跪着说道,“启禀陛下,臣刚刚已经查看过各国使节上贡来的宝货美女,现在是否将这些宝货登记造册送往国库,然后将众美女送来后宫陛下御览?” 咳咳咳…… 崇祯一口茶进了气管,差点呛死,他稳了稳心神,淡淡道,“宝货美女暂且放着,朕自有大用。” 周延儒接着说道,“启禀陛下,诸使节不远万里来朝贡,我天朝上国按例应当重重的赏,臣请国库支银十万两,以备赏赐。” 崇祯冷冷道,“如今国库空虚,官员这个月的工资朕都愁呢,赏赐的事,朕自有办法,爱卿退下吧!” …… 大赏的日子终于来临。 诸番邦使节兴奋的等着皇帝陛下的赏赐,他们想着崇祯刚登基没多久,正是最好面子的时候,赏赐肯定大大的丰盛。 小宦官拿着崇祯的圣旨。 冷笑一声。 然后他缓缓展开圣旨念道。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诸国使节不远万里前来朝贡,甚是辛苦,朕心也甚悦,现赏赐宝货美女于汝等,忘汝等不忘上国之恩,不忘朕之恩。” 小宦官的声音尖尖细细。 “赏,扶桑国乌香种子无算。” “赏,朵颜三部珍稀海鲜无算。” “赏,南洋诸国极肥的牛羊。” “特赏,铁子和黑子两位远道而来的使节,诸国绝色美女数名。” 噗…… 噗…… 噗…… 满朝文武,各国使节们,现在是个个目瞪口呆,都有一种被狗日了的感觉。 好你个狗皇帝。 俺们文武百官以前只当你贪财,现在看来,还抠门之极啊! 跟着这样的皇帝,真是丢脸,这次脸丢大发了,这么点东西赏赐使节,打发要饭的啊? 而那些使节和两个伪使节也快气死了,踏马的狗皇帝。 不过…… 心中再气又如何? 还得谢恩! 这些使节和两个伪使节咬牙切齿跪了下来,“叩谢上国皇帝陛下隆恩,万岁!万岁!万万岁!” 看着他们便秘一样的表情。 崇祯的心情就像三伏天喝了罐冰镇可乐一样,透心爽。 呵呵呵。 朕就喜欢看你们恨死朕,却干不掉朕的样子。 大赏赐完毕。 崇祯起驾坤宁宫门口。 自从把老丈人一家赶到了辽东种红薯后,这段日子崇祯就没来看过皇后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皇后? 犹豫了半天。 崇祯还是踏进了坤宁宫的大门,不管怎么说,该面对还是要面对的,逃避不是办法。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 他想念皇后的美色了。 “妾参见陛下。” 皇后见崇祯驾到,急忙跪下迎接,声音神态里全是惊喜,并无半分不满的样子。 崇祯轻轻扶起皇后,“皇后快快请起,朕这段日子忙于国事,都没时间来看皇后了,真是委屈皇后了。” 皇后顺势站了起来。 然后软软的靠着崇祯,吴侬软语道,“妾不委屈,陛下首先是天子,其次才是妾的夫君啊!” 二人拥了片刻。 崇祯轻轻问皇后,“皇后知道周国丈的事了吗?” 皇后点点头,“妾知道。” 顿了顿皇后接着说道,“妾也知道,陛下这段日子为何不来坤宁宫,陛下是怕妾使小性子吧? 陛下放心,妾不是那种为了家族利益,而置国家律法而不顾的皇后,妾明白陛下的苦心。” 崇祯欣慰极了。 这才是她的好皇后啊! 明事理,辨是非! 此生能够娶到这么好的皇后,朕何其幸运?今日必定要好好补偿皇后,二人相视一笑,进了帷幕。 …… 这个月末。 礼部众官员郁闷的看着手中满麻袋的苏木和胡椒,脸色就像日了狗一样的难看。 陛下圣言。 如今国库空虚,以后礼部诸官员的工资就用苏木和胡椒支付。 …… 感谢! 感谢书友2019032320164833,神奇的妖将,水果有杀气的打赏,谢谢! 今天晚上和朋友跑出去拼酒了,现在都还晕乎乎的,不过…… 晕乎乎的状态码起字来就是爽,今天状态真好,字也码的飞起。 第94章 狗贼范某某 大概是觉得对皇后有所亏欠。 崇祯这些日子经常传幸皇后,以至于皇后又有喜了。 皇后怀孕…… 自然是一件极为盛大的事情。 崇祯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堆到皇后宫里去,什么燕窝,核桃、红枣、黄芪,当归等等等,补的皇后都圆润了一圈。 这天小夫妻正在你侬我侬,崇祯亲自替皇后描眉画眼。 可惜…… 崇祯以前就是个死宅男而已,眉笔都没摸过,还想描眉毛?这家伙硬是将周皇后的柳叶眉,涂成了蜡笔小新。 周皇后看着铜镜里怪模怪样的眉毛,差点笑岔了气。 不得不说明朝的后宫妃子颜值都是杠杠的,就算涂着蜡笔小新眉,周皇后依旧美的惊心动魄。 崇祯情不自禁的将耳朵贴在皇后腹部,“爱后啊,朕听说孩子在肚子里的时候,都会特别闹腾,朕来听听。” 皇后柔媚一笑,“陛下说笑了,此时胎儿还未成型,还没到闹腾的时候呢?” 崇祯厚颜无耻继续将耳朵贴在皇后肚皮上,突然崇祯闻到了一种熟悉的香味。 淡淡的,幽幽的苦涩香味。 这是? 崇祯幼年曾经和爷爷奶奶住过一段时间,他的爷爷有心脏病,每日都要服用麝香保心丸,所以崇祯对麝香的味道特别敏感。 现在他又从皇后肚皮上闻到了麝香的味道,虽然极淡,但是崇祯可以肯定就是麝香。 麝香? 这玩意活血化瘀的作用特别强大,一般用于心脏病患者,孕妇是绝对禁止使用的。 因为此物会导致胎儿流产,畸形,发育不良,先天不足等等等。 古代青楼女子为了避免怀孕也会大量服食麝香。 总之…… 这是个救人又害人的东西。 皇后肚皮上怎会有这种味道? 崇祯突然想起来了,今年应该是崇祯的长女,坤仪公主诞生之年。 相比于坤兴公主…… 知道坤仪公主的人并不多,盖因为这位坤仪公主出生后便先天不足,以至于早夭了。 崇祯深吸一口气。 他强压下想杀人的冲动,咬牙问道,“皇后,你肚皮上抹的是什么东西?” 皇后愣了。 她似乎没有料到崇祯会突然问这个,接着皇后羞怯的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是一些胶质的半固体,香气幽幽,好闻的很。 “这是太医院呈上来的香膏,怀孕的时候抹在肚皮上,能保持肌肤润泽,不长斑纹,妾怕肚皮上长难看的斑纹,陛下会嫌弃的,所以妾每日都会涂抹此香膏。” 踏马的…… 崇祯气的七窍生烟。 原本他只是觉得明朝的太医院只是不靠谱而已,现在看来……踏马的就是丧心病狂,啥事不敢做? 想当年…… 武宗朱厚照。 野牛一样壮实的身体,都能被太医院治死,谋害几个皇嗣算什么?皇帝他们都敢害。 崇祯闭上眼睛,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千万不能让皇后看出什么端倪。 孕期的女人最敏感,万一因为这事吓着皇后了可不好。 崇祯不动声色将香膏拿了手上,嫌弃道,“这什么玩意?味道难闻的很,朕不喜欢。” 接着…… 崇祯转头对王承恩吩咐道,“王大伴,你去民间寻几个大夫入宫来,记住要家世清白,医术高明的。” 说完崇祯心疼的搂了搂皇后,然后便一言不发的走出坤宁宫。 身后伺候他的宦官宫女们大气也不敢出,皇爷的这副模样实在可怕。 以前皇爷每次露出这幅模样的时候,必定是人头滚滚,血雨腥风。 回到乾清宫,挥退众人。 传来厂卫着手调查这事。 这些厂卫严刑拷打了一部分太医,他们终于招了。 这些药都是一个叫范文程的家伙给的他们,范文程还给了他们许多银子和珍珠。 崇祯绞尽脑汁,努力回忆着这个名字,范文程?范文程?范文程? 卧槽…… 这不就是那个垃圾狗汉贼范文程吗?当然在某些专家的眼里,人家范文程可是民族融合的大英雄呢! 范文程! 大文豪的后人! 万历年间秀才,真正是大明朝读书人起家,后来这家伙投靠了努尔哈赤坐了几年冷板凳 再后来…… 被皇太极重用,斩杀无数明军,策反明朝将领,运用反间计陷害明朝正直大臣,堪称的汉贼头子。 崇祯正在想着范文程,而此时这家伙正规规矩矩等待着皇太极的圣言呢! 皇太极亲切道,“哎,你投靠我大金多年,却未得到重用,委屈你了。” 范文程含泪道,“臣不委屈,臣能够侍奉圣主,死亦明目矣。” 皇太极沉声道,“爱卿可是真心投靠我大金?本汗想听实话。” 范文程斩钉截铁道,“臣真心投靠大金,臣誓死效忠大金,臣愿意为大金开疆辟土,效犬马之力。” “好好好啊!” 皇太极抚掌大笑,连说三个好字,“汝虽为汉人,却比我大金任何一个人都忠心,本汗最看重忠心的臣子了,这样吧,从现在开始本汗准许你自称奴才。” 范文程一愣? 奴才? 这个在大金可是极为高贵的称呼,轻易不能让汉臣自称奴才的,除非……大汗特别看重的近臣。 今日大汗居然准许他自称奴才?这是何等的荣耀啊? 范文程激动的泪流满面,“臣谢主隆恩,臣荣耀啊!臣荣耀啊!哦不,奴才荣耀啊!” 皇太极走下台阶。 他亲自扶起他,“好狗奴才,本汗听闻你智谋无双,本汗早就心向往之,今日你我君臣相聚,他日必能干一番大事业。” 范文程哽咽着点点头 皇太极接着说道,“本汗听闻我大金一位贝勒强行侮辱了你的妻子,本汗已经狠狠教训他了,爱卿切莫在意。” 范文程恭敬的声音,“奴才的命都是大金的,何况一妻子尔?奴才早已将身家性命于不顾了,何况一个女人乎?” …… 第95章 诛杀太医 皇太极赞赏道,“难得范爱卿如此深明大义,本汗心甚慰,今日特赐予爱卿上等爱玩犬一头,望卿细细养之,时时观摩,方能明白本汗的深意。” 说完这皇太极将地上趴着的哈巴狗郑重其事的交给了范文程。 范文程激动的接过哈巴狗,“奴才谢大汗赏赐,奴才必定将此犬细细养之,时时观摩,奴才必定不负大汗圣恩。” “好好好啊!” 皇太极重重一拍他肩膀,“本汗得范卿,若雄鹰添猎犬,中原之鹿可逐矣,来来来,范卿,这几日天气甚寒,本汗再赐予你紫貂皮,望卿保重身体呀!” 说完…… 皇太极解下他身上的紫貂皮亲自给范文程披了,这一番动作自然再次感动的他痛哭流涕。 很快厂卫便将调查的结果呈了崇祯桌子上,任凭其翻阅。 崇祯终于开口了,“传朕口谕,命令锦衣卫将太医院给朕围了,凡是和皇后所用香膏相关人等,全部下狱。” …… 京城又要杀人了。 老百姓奔走相告,据说这次杀的是几个太医,可惜不是大官啊! 杀太医有毛线好看的? 就这样几个涉事太医全被崇祯押往刑场咔嚓一刀,全部斩首。 这些太医死的凄凉至极,连个围观的老百姓都没。 此事后,崇祯意识到太医院的腐败和不靠谱,他干脆就解散了太医院,改为重新从民间聘任。 这事儿传到民间,老百姓自然是拍手叫好,各路医术高超的民间大夫纷纷来应聘。 其实老百姓也早就看不惯太医院了,甚至还评了个京城几大不靠谱,其中就有太医院的药方。 崇祯将太医院重新整顿了一番,尤其是生药库更是大大整改。 以前的生药库都是诸太医谋财的好工具,比如他们将好人参换成劣等人参,比如他们造假什么都。 …… 时间一天天过去。 皇后的肚子也一天天变大。 这天皇后特意跑来觐见崇祯,郑重其事的说道,“启禀陛下,妾身怀有孕,不能侍奉陛下了,妾心中有愧。” 崇祯笑笑,“皇后想什么呢?你为朕生孩子简直是居功至伟,愧疚什么?况且,你不能伺候,不是还有田妃,袁妃,娇嫔等妃子嘛!” 皇后皱了皱眉,似乎不想听到这三人的名字? 皇后的声音,“陛下,妾就是为此事而来,如今海内承平,陛下也登基有段日子了,可是后宫妃子却并不多,实在不是明君所为。 妾昨日与刘太妃商议,想要为陛下大选妃子,充实后宫,忘陛下准奏。” 纳尼? 皇后要给朕找小老婆? 这个皇后平日不是最爱吃醋了吗?对田妃等妃子意见大的很。 今天居然劝朕选妃? 古代女人的脑回路果然和现代人不一样,崇祯想不通。 再说…… 崇祯并不想选妃子。 现在几个妃子他都快应付不过来了,要是真给他选上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 他一个凡胎肉体的皇帝,就是累死也耕耘不了。 到时候这些妃子深宫空虚寂寞冷,要是和那个太监看对眼了,来个对食咋办? 到时候…… 一顶顶的绿帽子可就批发来了,他也别当皇帝了,直接放羊去算球。 虽然崇祯不想选妃。 但是皇后拿刘太妃来压。 这时代讲究孝道,崇祯可不想一顶不孝的大帽子扣下来,他终于屈服了。 选妃如期而至。 明朝的选妃可谓是一场全民运动,老百姓都比较热衷把女儿送来参选。 而且明朝妃子都出自明间,这些来自明间的女人虽然出身都不高贵,但是漂亮啊! 因为她们没有家世可以依靠,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容貌和仪态了,所以明宫妃子长相都是杠杠的。 比后世某个王朝那些所谓出身高贵的女人不知道美多少倍。 崇祯曾经瞻仰过这些妃子的照片,特么的皇帝天天宠幸这种女人,怪不得一个个都短命? 言归正传。 一声令下,5000少女齐聚京城,大选开始,这些少女要过五关斩六将,才能当选为皇妃。 前面几关都是看长相声音体态啥的,还有看磨牙不?打鼾不?睡觉老实不?这都没什么好说的,就是后面一关有点羞耻了。 据宫廷秘史记载。 最后一关,会把这些美女带到一间特别的房间,由老宫女脱去美女们的衣服,细细观察。 胎记,痘印,斑点的统统不要,必须的肤如凝脂。 最主要的是。 还要查看这些美女是不是纯洁是,不纯洁的立马弃用。 这样通过层层选出的美女,个个都是绝色大美人,内外皆是纯洁无瑕。 …… 好累,好累! 今天早早睡了,晚安。 第96章 陛下要微服私访 皇后和刘太妃的选美效率就是高,几天功夫就给崇祯整了一百多号美貌的妃子。 看着名单上密密麻麻的妃子,崇祯愁啊,身为宅男的时候,他虽然总是意淫娶尽天下美色。 可真把天下美色都娶了的时候,他才明白身为凡人的无力。 算了…… 既然精神上无法满足每一个妃子,那就从物质上满足吧! 封赏很快下来了。 诸新封妃嫔每人都得到了上等的丝绸,赤金头面,珍珠宝石簪环,以及各种名贵滋补品的赏赐,每个妃子的份例月钱也都加倍的给。 崇祯的封赏很多。 诸妃也都很满意。 要知道这些妃子可都是普通人家出身,有些甚至还是穷人的女儿。 她们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好东西,更加没有吃过山珍海味。 她们争着抢着入宫还不是为了过上好日子?至于爱情?哼,饭都吃不饱了还要毛线爱情? 能过上好日子就行。 如今看来皇帝陛下的赏赐大大的丰盛,宫里的生活也非常悠哉乐哉,既不用干活,还每日好吃好喝的伺候着? 有些精通文墨的妃子,入宫前也是看过各种宫词的,本来还对宫中寂寞生活有点害怕。 现在看来…… 那帮子穷酸文人真可恶,后宫妃子的奢侈生活,是普通人家女儿一辈子也想象不到的。 而且哪里寂寞了? 皇帝陛下不仅给她们赏赐了金银珠宝,绫罗绸缎等好东西,还给每位妃子配备了爱玩犬,爱玩猫等畜生。 这些畜生们可好玩了,每日里逗的诸妃哈哈大笑,就是皇帝陛下给这些畜生取的名字太没档次了。 (名字大家自行意淫哈。) …… 虽然后宫新妃们过的日子是悠哉乐哉,可是崇祯不知道啊? 来自现代社会的崇祯,被古代那些文人墨客毒害的,还以为皇帝的妃子们都一个个生不如死呢! 最郁闷的是…… 皇后每日都要来监督他传幸妃子,恨不得要崇祯一天就把所有妃子全部宠幸了去。 这? 山珍海味虽然好吃,可是一下子让他吞一船的山珍海味,这特么就不是好吃不好吃的事了,是会送命的啊! 为了逃避每天的任务。 崇祯只得再次带着田尔耕微服私访去了,崇祯这次私访的有点远,都出了京城郊区了。 这让锦衣卫田尔耕压力山大,最特么蛋疼的是,咱的这位崇祯皇帝为了体验微服私访的乐趣,禁止田尔耕派大军跟随,就那么几十个锦衣卫的番子跟着。 哦,还有黑卫和他那没有存在感的侍卫也跟着。 不过加起来也没百来号人啊! 蛋疼菊紧! 田尔耕这次就像个神经病一样,紧紧跟着崇祯,生怕崇祯被人暗杀了。 搞的崇祯都有点好笑。 倒是黑卫…… 依旧话少,眼直,一副所有人都欠他几百万的感觉,有时就连崇祯的话都不搭理。 田尔耕叹息一声。 暗忖。 这次微服私访,陛下虽然带了黑卫,不过看黑卫这个撒逼样子,还不如不带呢! 我田尔耕此次责任重大啊! 怎么办?压力好大。 皇帝陛下,还有大明的江山社稷都压在俺田尔耕一人身上,难,难啊! 崇祯一行人装扮成贩卖茶叶的客商,骑着高头大马走在荒郊小路上。 马屁股后面各驮着大框子,看着里面像是茶叶,其实装的都是火铳和刀剑。 此时已经是傍晚了。 农妇们开始生火做饭,孩子们也玩疲倦了,一个个老老实实坐在自家院里,等着母亲的晚餐。 从外面干活回来的男人也饿了,早上吃的那点吃食早就消化殆尽了,就指望着这顿晚餐补充点能量。 看着炊烟袅袅。 闻着饭菜香气。 崇祯饿了…… 刚好村口路边有家鸡毛小店,众人浩浩荡荡进了店里,但见这店是土胚墙,稻草屋顶,里面也没什么家具,非常简陋。 甚至店角落里还堆放着一些农具,显然这个鸡毛小店是个农人开的。 崇祯等人等了好久。 店老板才姗姗来迟。 这个店老板的打扮果真是农人形象,一身短打的粗麻布衣服,裤子卷的老高,脚上还蹬着双草鞋。 “各位客官。” 农人打扮的店老板乐呵呵笑道,“俺刚刚去田里忙活了,让各位久等了,快快快,各位贵客快快请上坐。” 崇祯等人看着灰仆仆,且还缺胳膊少腿的桌椅,苦笑道,“麻烦老板给我们找几条抹布来。” 老板一拍脑袋,“哎呀,是俺怠慢贵客了,诸位贵客等等。” 话音未落,这家伙就蹭蹭蹭的跑到旁边小杂物间,抱了几条丝瓜瓢囊出来。 然后哼哧哼哧的擦桌子,扫地,这个鸡毛小店显然很久没人住了,屋檐下满是蜘蛛网。 很快…… 店老板就将堂屋打扫好了。 接着又来了十几个农人打扮的汉子,抬了不少竹制的桌椅过来,这些座椅大多非常破旧,有些上面甚至还有油污,显然都是这些农人自家用的。 店老板虽然看着憨,但是非常有眼力劲,只一个照面就瞧出崇祯是头头了。 他将崇祯请到上位上坐着,一个农妇模样的妇人恭敬的给崇祯敬上茶水。 说是茶水…… 其实就是山间的梨树叶子晾干后,做的粗茶叶子,达官贵人是不屑于饮用的,但是在民间却颇受欢迎。 “这位客官!” 店老板憨憨笑道,“您这么多人是住店呢,还是只打尖?” 崇祯笑道,“我们既住店又打尖,不过老板,你这店也太小了,可住的下我等?” 店老板急忙拍着胸脯道。 “客官莫要担心,俺们店虽然小,但是后头有个大大的马棚子,待俺给支上床,再多人马也住的下。” 崇祯想了想。 眼下天这么晚了,想走到最近的城镇起码得到后半夜。 如今人困马乏的,不如就在这个鸡毛小店里将就将就一下,反正那帮锦衣卫番子都是糙汉子,住马棚也无妨。 崇祯点点头,“那就麻烦店家先去准备点吃食,我等赶了一天的路,早就饥肠辘辘了。” 第97章 偶遇人牙行 “好勒!” 这店老板夸张的应答了一声,接着又说道,“客官们今儿运气好,咱村里的张猎户今天才打了头林鹿回来,客官可要吃鹿肉?不过……要得先支点钱了。” 崇祯看了眼田尔耕。 田尔耕急忙上前,摸出几块碎银子道,“这些银子全部拿去,把那头林鹿整个买回来,另外好酒好菜的全部给爷们弄上来,银子不用找了。” 见客人如此豪气。 店老板的嘴都快笑豁了,这么一庄大买卖做下来,他几个月都不用干活了。 店老板擦了擦手,小心翼翼接过银子,然后又是摸又是咬的,似乎生怕收了假银? 崇祯现在已经知道这个店老板叫刘壮实了,可惜……就和梁满仓的名字一样。 刘壮实虽然名字带壮实,但是却长的瘦不拉几,面黄肌瘦的,一看就是个病秧子。 穿越到明朝这么长时间,崇祯对古代人取名字也算是有点了解了。 比如…… 越是穷的人,越是喜欢叫什么金银,发财,钱铜啥的。 生下来身体不好的,父母便爱给孩子取什么壮实,赖狗之类的名字。 倒不是说古代人名字取的俗。 而是…… 名字表达了人们对更加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比如梁满仓的父母给梁满仓取这个名字的时候,肯定是希望家里的粮食吃不完。 言归正传。 店老板刘壮实让自家婆子和几个亲戚先招呼着贵客,他拿着银钱急匆匆的出了门,想必是去张猎户那儿买林鹿去了。 很快…… 刘壮实就用轱辘车拖着头林鹿进了店。 鸡毛小店一年到头也不会有几波客人,所以也请不起什么伙计。 刘壮实招呼着几个亲戚帮忙把林鹿剥洗干净了,然后切成一块块的。 他家婆娘支了口大锅。 便开始炖鹿肉煮饭了。 索性闲的无聊,崇祯便与刘壮实聊了起来,这刘壮实看着憨憨的,嘴巴倒利索。 崇祯喝了口粗茶,问道,“刘老板,店里的生意怎么样?可能糊口?” 刘壮实摸了摸头,憨憨笑道。 “也就那样,店里生意少,俺无非是赚个外快钱而已,辛亏当今陛下圣明,免了俺们老百姓许多赋税,俺家种地的收入再加上这个小店,勉强也能糊口了。” 鹿肉韧劲大。 直到天黑,刘壮实家的婆娘才将鹿肉炖好了,用几个大木盆装了上来,此外还蒸了几笼的馍馍,并几笼的红薯。 崇祯和众锦衣卫的番子早就饿扁了,此时是微服私访,大家也就懒得顾及什么君臣礼仪了,个个放开了肚皮吃起来。 其实这鹿肉…… 除了能够壮阳外。 味道并不特别好吃,鹿肉柴,加上刘壮实的婆娘炖的匆忙,鹿肉并没有完全酥烂,而且鸡毛小店缺少调料,这鹿肉的土腥气去不掉,味道可想而知? 不过锦衣卫的番子们都是糙汉子,味蕾并不精细,他们大嚼特嚼,吃的开怀极了。 就是苦了田尔耕了。 田尔耕好歹也是锦衣卫都指挥使,位高权重的,这么多年嘴巴早被各种山珍海味养的刁刁的了,他如何吃的下这么粗鄙的食物? 崇祯倒是吃的非常香甜。 因为…… 唯一的鹿尾被端了他桌子上,这鹿尾可是珍品,明朝贵族筵席有一个传统……无鹿尾不成宴。 就是说,权贵家的筵席甭管用多么珍贵的食材,但是如果没有鹿尾,那就算不上高档次筵席。 鹿尾的美味可想而知? 除了鹿尾外,刘壮实还特意给崇祯炖了只老母鸡。 农村待过的人都知道,吃虫子草长大的鸡肉是非常鲜美的,不需要多余的调料,炖的时候洒把盐,这鸡肉就鲜美无比。 这餐饭崇祯吃的还算满意。 等到睡觉的时候,崇祯终于明白了为何古人会称呼这种路边小店为鸡毛小店 崇祯的房间还是上等房呢。 居然就用一块木头板子充当床,床上没有被褥,也就铺了一些鸡鸭毛加稻草而已。 想他崇祯出身于和谐美好的社会主义家园,穿越后又是皇帝,如何睡的下这种床? 辛亏…… 田尔耕细心的带了狐皮褥子,他将狐皮褥子给崇祯铺了,崇祯这才躺下。 不过锦衣卫的番子们就凄惨了,刘壮实直接将一块块木板平铺在了马棚里,连个鸡毛鸭毛都没铺,权当是床。 田尔耕更惨。 他直接不敢躺下睡,而是尽职尽责的守在崇祯门外,随时提防暗杀。 翌日…… 崇祯起床就见田尔耕黑着个大熊猫眼瞪着自己,锦衣卫的番子们也一个个无精打采的,显然他们昨晚睡的并不好。 只有黑卫依旧精神抖擞。 田尔耕都怀疑他不是人了。 吃早饭的时候,崇祯发现店里多了一拨客人,大约有几十个人左右。 这些人已经开始吃上早餐了。 刘壮实煮了锅稀粥,加上一些馍馍权当早餐,这帮人估摸着也是粗人,吃的呼哧呼哧的,声音震天响。 “朱老板。” 店老板刘壮实急忙招呼,“您起来了?来来来,快点过来吃早饭,俺婆娘专门给您蒸了细粮馍馍呢!” 果然…… 刘壮实给崇祯一人端来的馍馍和别的桌子上不一样,看着更加白净细腻。 其实…… 这时代的普通人一般不会吃这么细的粮食的,因为弄点细粮不容易,需要人工不停的筛上个几十遍。 不过细粮做的馍馍好吃,口感和现代的馒头差不多,就是更加香甜。 而粗面粉蒸的馍馍,闻起来香,吃起来就辣嗓子了。 崇祯拿起一个馍馍就着稀粥啃了起来,这时……他突然发现屋子外面还有一群人。 确切的说是一群年轻女人。 这些年轻女人一个个衣衫褴褛,面色愁苦的,个别甚至路都走不稳,显然被人极度摧残过。 这是? 崇祯好奇的问着刘壮实,“这些女人都是什么人?为何不让她们进来?” 刘壮实显然见多识广。 他小声对崇祯说道,“这些都是人牙行贩卖的女人们,您看刚刚的人?那就是一伙人牙子,他们每隔一段时间都要贩卖一批女人上京城呢!” 第98章 失心疯皇帝 人牙行? 崇祯记起来了,所谓人牙行就是古代的人贩子,他们贩卖儿童或者女人以获取利益,可谓是罪大恶极。 崇祯穿越前就最痛恨人贩子了的,这些人简直都应该凌迟处死。 多少好好的小孩子被他们弄残弄死,多少如花美貌的大学生被这些人贩子卖到了大山里,被关在猪圈里像动物一样的繁殖后代。 甚至…… 更可怕的是盗卖器官的。 有个什么网叫暗网,里面有打包买器官的,也有单买的,崇祯穿越前曾经不小心点进去过。 里面一幕幕…… 的视频和画面简直是触目惊心,让崇祯几个月都吃不下肉了。 相比于现代…… 古代的人贩子更加明目张胆,古人也都对这些见怪不怪了。 崇祯就见不管是店老板刘壮实,还是田尔耕等人,看都不看那些女子一眼。 仿佛这些女子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一件件物品一样? 人牙子们也不准备善待这些女人,他们吃着粥和馍馍,却只给这些女人吃牛饼子,牛饼子粗砺,许多女人的嘴巴都磨出血泡来了。 看着这些可怜的女人。 崇祯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他现在只需一声令下,便能解救这些女人,可是……这个国家还有千千万万这样的现象,他如何解救的了? 穷人太多了…… 活不下去的穷人不卖儿女卖什么? 不对…… 崇祯突然发现了问题所在。 这些女孩子们并不都是穷人家的,崇祯就发现好几个女孩子的脚非常的小,尖尖小小的三寸金莲。 这时代能够把女孩子脚包这么小的,除了扬州瘦马外,便是那些对自家女儿期望非常高,希望女儿能够嫁给如意郎君的家庭。 普通家庭都是随便包包脚,也不讲究什么金莲形状。 而且这些女孩子的手也很白皙,一看就不是常干粗活的。 由此可见…… 这些女孩子都是被拐来的,按照大明律:诱拐良人及拐卖良家子女者,无论买卖交易是否成立。 一律发配充军。 再犯者…… 游街示众一个月,然后发配充军,本人死,子孙接替。 崇祯现在觉得这条律法简直太特么轻了,他暗下决心…… 朕以后定要重修律法,所有的人贩子一律死刑。 既然知道这是一伙拐卖良家妇女的人贩子集团,崇祯也不准备客气了,他冷笑着走向了那伙人牙子。 紧紧盯着崇祯的田尔耕大叫一声不好,卧槽,咱的这位皇帝陛下又要多管闲事了。 田尔耕生怕崇祯出事,他急忙招呼锦衣卫紧紧跟上前。 那伙人牙子们正在大吃大喝,其头领是个长相特别猥琐的男人。 堪称贼眉鼠眼的典范,鼻子旁边还有一颗大黑痣,痣上一撮黑毛,吃东西的时候黑毛一颤一颤的,太特么膈应人了。 这个黑毛见崇祯面色不善的走了过来,他停下咀嚼的嘴巴,警惕的看着崇祯一伙人。 “兄弟。” 黑毛拱了拱手,“在下道上人称黑毛爷,不知道兄弟如何称呼?” 崇祯冷笑道,“你管劳资叫什么?劳资就问你外面的女孩子是你买的还是拐的?” 黑毛爷见崇祯语气不善,也息了交好的心,他咬牙切齿道,“我们都是做正经人牙生意的,兄弟可别污蔑我们。” 呸…… 崇祯想吐。 特么的人贩子也敢说自己是做正经生意的?简直是污蔑了生意这个词。 崇祯冷哼一声。 他转头对田尔耕命令道,“小田,你把外面的女孩子叫进来,劳资要和这个垃圾当场对质。” 田尔耕想吐血。 皇帝陛下居然爆粗口了? 这么长时间,俺们的皇帝陛下就算再生气,就算杀的人头滚滚,也没爆过粗口啊! 这特么还是皇帝吗? 活脱脱一个街头流氓! 田尔耕腹诽不已,这节骨眼上他可不敢离开崇祯去找外面的女孩子来对质。 田尔耕使了个眼色。 很快就有锦衣卫番子会意,跑出去带了几个女孩子进来。 崇祯转头询问这些女孩子。 “你们不要怕,在下也是有官府背景的,尔等到底是被父母所卖,还是被人所拐?” 这几个女孩子估摸着是被打怕了,崇祯问话,她们居然一时不敢应答,只唯唯诺诺缩成一团。 崇祯重重一拍桌子。 崇祯大声呵斥道,“怕毛线?劳资朱俊可是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大人的小舅子,你们有什么冤屈尽管告上来。” 田尔耕:“……” 众女听说是田大人家的小舅子,立马有了主心骨般,纷纷嚎啕大哭,大声申冤。 其中一个女孩子哭道,“诸位爷,小女是保定县人,父母经商,小女和嫂子在家中做针线活,有一日门外来了个丐婆,小女看她可怜就带进屋里给吃的,结果这乞婆给我们下迷药,醒来就落在这群贼人手里了。” 另一个女孩子也哭泣道,“小女是河间人,一日在家中独坐,几个贼人闯了进来,不由分说就将小女奸淫,然后就虏了小女离开家乡,求各位大爷做主啊!” 崇祯听不下去了,他重重一拍桌子,“好你个贼人,居然敢拐卖良家女子,该杀!” 黑毛爷呵呵一笑,“田大人的小舅子就了不起啊?小子,你可知道你得罪的是谁吗?别说你只是个小舅子,就算是田尔耕本人,劳资也不怕。” “哟?” 崇祯好笑道,“你后台是谁?要不说出来咱比比?看谁的后台更大?” 黑毛爷傲然道,“哼,臭小子,你也配知道?快给劳资滚蛋,否则杀无赦!” 崇祯淡淡一笑,“杀无赦是吗?小田,给爷动手先把这个黑毛给废了,抄刀子,杀!” 闻听此言…… 田尔耕差点一跟头栽倒在地,他欲哭无泪啊,哎呀妈呀,这特么是什么皇帝? 俺的陛下啊,您就不能稳重一点?您就不能等回到紫禁城再下令抓人,杀头? 皇帝带着锦衣卫和平民百姓打架斗殴,就是当年的武宗皇帝也干不出这种荒唐事啊? 这特么已经不是暴君+昏君可以形容了,这特么就是失心疯皇帝。 第99章 灭杀人贩子 崇祯也想稳重啊! 崇祯也想等回到紫禁城在下令抓人,杀头啊! 可是他能等,那些可怜的女孩子能等吗?等到崇祯回到紫禁城后,这些女孩子都不知道被蹂躏侮辱了多少遍了。 必须的现在就救下她们。 还有朕当皇帝,要的就是个随心所欲,生杀予夺,遇到几个平民百姓就回避? 呸,朕岂非连个纨绔子弟都不如?人家纨绔子弟当街想调戏良家妇女就调戏,想杀人就杀人。 黑毛爷见崇祯想动手。 他大笑道,“臭小子,还想动手啊?知道爷们都是从小打到大的吗?兄弟们,抄刀子,先废了这个狂妄的小子再说。” 刷刷刷~ 黑毛爷身后众汉子刷的抽出杀猪刀,耀武扬威的看着崇祯等人。 田尔耕急了。 这帮狗东西居然敢在皇帝面前亮刀子?麻痹的,要是皇帝陛下被伤了一根小毫毛,劳资田尔耕也甭想活了,九族都特么得搭进去。 杀猪刀是吗? 看劳资田尔耕不先把你们这群狗东西当猪杀了,此时田尔耕也顾不得腹诽崇祯了。 他嗖的一下就窜到了崇祯身前,用身子挡住崇祯,此时锦衣卫众番子也摸出了火铳和大明刀。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众锦衣卫番子动作整齐划一,刀铳光亮如新,一看就是受过严格训练的正规军。 而对面呢? 几个人牙子雇佣的打手,站姿歪歪扭扭,杀猪刀磕磕碰碰的,一看就是街头流氓组合。 果然…… 这群街头流氓一见锦衣卫的架势,立马就怂了,他们不过拿钱办事而已,没必须为了点小钱搭上性命。 这些人吓的丢下黑毛爷就逃,而田尔耕岂能让他们逃? 砰砰砰~ 火铳齐射,鲜血四溅。 不过一回合就将这帮人杀了个七七八八,接着田尔耕一把逮住黑毛爷,狠狠两巴掌扇过去。 然后一脚照着他的裤裆踹了下去,接着杀猪般的嚎叫声响起,黑毛爷捂着裤裆恶狠狠的看着崇祯等人道,“狗东西,有本事让劳资活着,劳资必定抄你祖宗,灭你满门。” 崇祯似笑非笑看着他,“虽然知道你这是激将法,不过朱爷我不惧,放你一条狗命又如何?朱爷乃是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大人的小舅子,你特么放马过来找朱爷我报仇啊!” 话音未落…… 崇祯飞起一脚狠狠踩了下去,顺便还碾了碾,估摸着这个黑毛爷以后再也不能人道。 崇祯笑道,“你以后要是找不到活计干,朱爷我可以介绍你入宫当个宦官啥的,告诉你,朱爷我手眼通天的很呐!” 接着崇祯冷冷吩咐道,“将这些人拖到山上喂狼,将黑毛爷和这些被拐卖的女孩子一并送到最近的县衙去,告诉县令,这是我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大人的小舅子亲自过问的案子,让县令给我好好的办理。” “遵命!” 田尔耕和众锦衣卫番子们现在都有一种被狗日了的感觉。 而众女孩子则一脸崇拜的看着崇祯,个别女孩子甚至脸上还带了红晕,显然对崇祯已经起了爱慕之情。 可惜啊,崇祯后妃实在太漂亮了,这么些普通女孩子如何入的了他的眼? 处理完了黑毛爷的事,崇祯悠哉乐哉吃完早饭,然后就在老板刘壮实崇拜加畏惧的目光下走出了店门。 微服私访没几天就处置了个拐卖人口的恶霸,崇祯心情大好。 一行人冒充茶叶商人继续往前走着,崇祯发现徐光启推广红薯还是非常成功的,田间地头到处是红薯苗子,农人也少有饥色。 不过崇祯知道现在的局势依旧不容乐观,今年依旧会是大旱年,然后蝗虫也会出现。 西北大部分地区就算种的是红薯,估计也会颗粒无收,只有少部分地区的红薯能够丰收。 此次微服私访后,回宫后必须又要筹钱筹粮往西北地区填了。 而且今年受灾面积会增大,不仅西北需要救助,河南地区也会发生大面积旱灾。 愁啊! 一念及此,崇祯也没心情微服私访了,他得赶快回到宫里筹钱筹粮了。 一行人刚走没多远。 崇祯又命令调头回京,田尔耕已经无语了,他郁闷的带领锦衣卫番子掉头就走。 …… 为了躲避宠幸妃子的任务,微服私访了几天的崇祯再次踏进了紫禁城。 幸亏皇后似乎明白了什么,也没再来逼迫崇祯,这让他安心了很多。 崇祯心里想着救灾,立马召见魏忠贤回来见他。 魏忠贤此时正在西郊郁闷的种红薯呢,此时见崇祯再次召见他,不知道多兴奋,鞋子没换就跑来了。 魏忠贤就如同只狗般,“奴婢魏忠贤叩见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崇祯也不和他废话,开门见山道,“魏忠贤,朕有预感今年陕西和河南会相继发生大饥荒,朕欲以你为运粮官,运送大批粮食去这两地救济灾民。” 魏忠贤差点郁闷死。 他现在无比怀恋天启皇帝。 天启皇爷多么仁慈可爱啊,不像这位皇帝陛下,好事从来不想着俺老魏,收税,运粮,救灾就全是俺老魏的事了。 俺老魏一大把年纪了,怎么禁得起这般折腾啊?天启皇爷,您若在天有灵,救救老奴吧! 魏忠贤这边欲哭无泪。 崇祯的救灾任务已经下来了,魏忠贤主要负责西北,这地方可是潜伏着几大贼首,崇祯舍不得派好官好宦去送死,魏忠贤这条忠狗正合适。 河南救灾任务被交给了骆养性,这家伙原本世袭锦衣卫都指挥使,后来崇祯不喜欢他,直接降成了同知。 河南也是一趟浑水,派驼养性去最好,能活着回来算他本事,反正朕也不会给他加官进爵的,不能活着回来最好了。 相比于去年救灾。 崇祯今年拿不出太多银两,不过红薯倒是挺多,西郊种了很多出来,加上各地收上来的,足够两地之用了。 一声令下。 魏忠贤和骆养性的救灾小分队开赴前线,轰轰烈烈的救灾行动拉开了帷幕。 …… 第100章 亢老板勾结成国公 魏忠贤和骆养性前脚刚走。 田尔耕就来了。 田尔耕哭丧着脸对崇祯诉苦道,“陛下,臣被成国公告了,成国公非逼着臣交出臣的小舅子朱俊来,否则他就要参臣一本纵容亲族之罪。” 崇祯斯条慢理道,“哦,朕说怪不得那个刁民这么猖狂呢?原来后台是成国公啊,好你个成国公,身为勋贵,居然和人牙行搅和在了一起?” 田尔耕早就憋了一肚子气了。 他趁机进言道,“陛下,那帮勋贵们为了钱什么事干不出?之前京营都烂透了,还不是勋贵们干的?” “而且?”田尔耕犹犹豫豫,欲言又止。 崇祯冷笑,“而且什么?你给朕把话吐明白,别像含了烧萝卜一样。” 田尔耕心一横,“启禀陛下,京城有个叫亢麻爷的牙行老板,把您告到了顺天府,告您罪大恶极,青天白日屠杀良民,顺天府尹胡大人连夜派了衙役找臣要人呢!” 亢麻爷? 何许人也? 田尔耕早就料到崇祯会问,他早就做好了情报工作,此时急忙呈上一方密折。 原来…… 这亢麻爷乃是京城十家人牙行,二十四家妓馆,以及八所南院的幕后大老板,有钱的很。 什么是南院? 就是现在流行的男妓馆。 这亢麻爷极具商业头脑,见崇祯禁止官员嫖妓,他与时俱进,在京城开了许多南院,一时间顾客盈门,生意好的很。 这些南院成为了京城文人官员们新的风雅场所,以至于妓馆的生意都不好做了。 妓馆很少有文人官员光顾了,来的都是一些粗人屠户地痞流氓啥的。 这些人不懂怜香惜玉,以至于妓馆女子的折损率非常高,必须时时刻刻补充新鲜血液。 但是…… 妓馆生意萧条,来的还都不是上档次的客人,所以亢麻爷也就不想花大价钱购买什么扬州瘦马了。 索性…… 就令人牙子们到处拐骗女人,以充妓馆,反正没有本,随便折损去。 以上都是田尔耕调查出来的。 崇祯看完密折,他怒极反笑,“好好好,朕的官员们真会玩,待朕把南院也给禁了,不知道这个亢麻爷会不会开办犬馆啊?” 噗…… 田尔耕忍俊不住,他使劲的憋着笑,脸都红了,崇祯身旁众宦官宫女也都是一副便秘的表情。 “来人。” 崇祯冷冷道,“给朕更衣,朕朱俊就去会一会这个亢麻爷,朕倒要看看是什么牛鬼蛇神,居然能够手眼通天到成国府?” “遵命!” 王承恩极为熟练的找出崇祯微服私访经常穿的细棉袍子,小宫女细细帮崇祯整理好了。 然后崇祯就骑着高头大马往顺天府的方向去了,路上闲来无事,他索性偷窥了一下成国公。 崇祯对这个成国公半分好印象都没,早就想弄死他了,只不过自崇祯穿越后,这个狗东西一直没有什么把柄被崇祯抓住。 就连上次东林逆党勾结勋贵,这家伙都置身事外了,实在是个老狐狸。 京城,长春南院。 成国公朱纯臣傲然坐在主位上,旁边一左一右两个俊俏儿郎伴在身旁。 细看这两个儿郎内里穿着红绫子亵衣,外面罩着男子外衣,脸上涂脂抹粉,嘴巴涂的像猴子屁股。 下首坐着个鹰眼狗鼻的男人,这男人一看就是个狠角色,脸上有道刀疤,从眼角一直划拉到了耳朵后面。 “国公爷!” 鹰眼狗鼻的男子谄媚笑道,“小红,小绿可是我们院里新进的花魁,国公爷可还满意?” 成国公朱纯臣豪爽一笑,“哈哈哈,老夫早就听闻京中南院流行,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呐!老夫虽不是文人墨客,今日也学了一把文人墨客的风雅呐,甚好,甚好!” 接着成国公命人拿来两支珠钗,给这两花魁一人赏了一支,接着就是各种不可描述了。 成国公玩的很嗨。 鹰眼狗鼻男子趁机进言,“国公爷,小的愿意将京中南院的六成收入孝敬您,希望您能够替小的做主啊!” 成国公停下手中动作,冷笑道,“亢老板,六成就想让老夫为你硬拼田尔耕?你知道田尔耕是谁吗?” 原来这家伙就是亢老板? 这家伙苦笑道,“小的怎么敢硬憾田大人?小的只不过是想将那朱俊绳之以法而已,来人……” 亢老板一声令下。 几个伙计抬着个大木头箱子进来了,打开箱子里面满是金银珠宝。 亢老板流泪道,“小儿外出做正经生意,却被朱俊那个狗东西毁了人道,我亢家一脉单传,今日就算倾家荡产,我亢麻子也要买了朱俊的狗命。” 顿了顿,他接着说道,“这些金银珠宝是用来孝敬田大人的,希望国公爷帮忙联络联络,左右不过一个小舅子而已,望田大人切莫包庇就行。” 成国公看着满箱的金银珠宝,心中贪婪,面上却不显,他为难道,“亢老板挺大方的嘛,但是需知田尔耕如今正得圣宠,想收买他可不是那么容易的,这么一箱子金银珠宝还不足以让他放弃小舅子。” 亢老板咬咬牙。 想着自个虽然妻妾成群,但却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儿子,无论如何也要替儿子报仇雪恨。 然后这家伙从怀里摸出一个剔红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是一颗浑圆硕大的珠子,绿光幽幽。 成国公笑道,“不过一颗绿水晶珠而已,还是不够呐!” 亢老板谄媚着将珠子递了过去,用手拢了光,“国公爷再细看。” 成国公心不在焉的看了眼,然后立马瞪大了眼珠子,“居然是夜明珠,好东西,好东西啊!” 说完这家伙贪婪的将夜明珠抢了过来,细细把玩,“此珠甚好,老夫就留下了,明日老夫就将你的孝敬送到田府去。” 亢老板一愣。 暗骂一声狗东西。 呵呵,老东西这玩意你就留着吧,劳资等着你死无葬身之地。 亢老板心中虽恨,面上却不显,他恭敬道,“小人叩谢国公爷大恩。” 第101章 骂我狗东西?该当何罪? 成国公和亢麻爷交易完毕后。 亢麻爷又叫来了许多男妓继续陪侍成国公,这些男妓莺莺燕燕,以姐妹互称,恶心死了。 这帮人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交易早被西厂查到了,并一字不漏的上呈了崇祯皇帝陛下。 …… “朱爷!” 田尔耕好笑的叫道,“朱爷,顺天府已经到了,要不要小的去叫顺天府尹出来迎接?” 这田尔耕倒是很快就进入角色了,他这声朱爷叫的溜极了。 崇祯摇摇头,故意说道,“小田,如今本公子就是个平民老百姓,怎么能让官老爷出来迎接?太不合乎礼法了,本公子这就进去面见官老爷。” 田尔耕及其身后的锦衣卫统统一副便秘的表情,装,你就装吧! 反正皇帝陛下想怎么装,俺们都奉陪到底,皇帝陛下装爽了,俺们的好处也是大大滴。 崇祯大摇大摆走进了顺天府大门,门口的衙役刚准备拦截,却一见崇祯的气度,立马怂了。 这衙役急忙飞奔入内禀告顺天府尹去了。 …… 顺天府尹胡大人刚午睡起床,起床气都还没散呢,他听说朱俊来了,气不打一处来,他暗忖。 好你个朱俊。 本大人还没去捉拿你,你倒是来投案自首了?虽然亢麻爷确实不是个好东西,可你一个小老百姓居然敢大开杀戒? 呵呵,本大人今天心情不好,就先拿你开刀,什么田尔耕的小舅子? 本大人既然被皇帝陛下任命为顺天府尹,还怕你个小舅子? 就是皇帝的小舅子,本大人也要秉公执法,该咋办就咋办。 胡大人阴郁着一张脸,就等着朱俊上堂呢,当然他也不忘记派人把亢麻爷叫来。 既然是民间诉讼。 肯定得当事人都在场啊! 胡大人打着哈欠,重重一拍惊堂木,“堂下何人?还不下跪?” 崇祯沉声道,“在下乃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田大人的小舅子,在下也是个读书人,读书人见官,无需下跪。” 咦? 胡大人疑惑,这声音咋那么熟悉呢?就好像是最深的噩梦里出现过的声音? 他抬头一看。 差点吓趴下了,哎呦我去,这特么不就是俺们的皇帝陛下? 哎呦妈呀! 皇帝陛下啊,您老人家这回又是想闹哪样?顺天府尹郁闷的看着崇祯,跪也不是,不跪也不是。 倒是崇祯提醒道,“胡大人,好好办案!” 正在这时…… 亢麻爷也被衙役叫来了。 这亢麻爷显然是有备而来。 几个家丁抬着他儿子摇摇摆摆走上大堂,而这小子则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躺在担架上哀嚎着,此外他还聘了好几个讼师。 “爹!” 担架上的人指着崇祯大喊大叫,“就是他,他就是朱俊,爹啊,你要替儿子报仇啊!” 亢麻爷怨毒的看着崇祯,那架势恨不得寝其皮,喝其血,吃其肉。 砰…… 顺天府尹狠狠一拍惊堂木,“堂下何人?跪!” 亢麻爷这才收回怨毒的目光,他急忙跪了下来,大声叫屈,“草民亢麻,参见青天大老爷草民有一子,前日带着人外出做正经生意,不想遇到朱俊这恶贼。 朱俊仗势欺人,朗朗乾坤下,杀人放火,杀了我子手下许多良善伙计,更将我子人道也毁了,求求青天大老爷做主啊!” 亢麻爷说完。 几个讼师便将讼状呈了上去。 顺天府尹胡大人郁闷的接过讼状,心里是将崇祯骂了个狗血淋头,尼玛的,昏君,昏君啊! 堂堂皇帝陛下不要脸的和人打架斗殴,还专门喜欢毁他们人道。 上次国丈家的族公子不也被俺们的皇帝陛下给毁了人道?现在又来一个。 知道的当是皇帝陛下为民除害,不知道的还以为宫里缺公公了,逼的皇帝陛下亲自阉割呢! 顺天府尹心中吐槽不已。 但是面上却不显,他转头问崇祯,“朱俊,可有此事?” 崇祯轻笑,“不错,正是本公子干的,本公子当日见这伙人拐骗奸淫良家妇女,实在气不过便为民除害了。” “呸!” 亢麻爷怒了,“你朱俊算个什么东西?别说我儿做的是正经生意,就算他真的做了恶,也自有官府处理,什么时候轮到狗东西来管了?” 这时几个讼师也上前,义正言辞道,“依照大明律,光天化日之下,行屠杀之事,当凌迟处死。” 哈? 崇祯怒了。 这帮垃圾居然敢和朕讲大明律?不知道大明律就是朕的祖宗定的吗?朕即大明律! 崇祯冷笑一声,“好,和本公子讲大明律是吗?本公子今天就和你们讲个够。” 说完…… 他冷冷看向顺天府尹,道,“顺天府,刚刚有人说本公子是个狗东西,请问依大明律该当何罪?” 顺天府尹胡大人面无表情道,“当诛连九族,满门抄斩!” 亢麻爷和几个讼师一时没有听明白,皆一脸懵逼的看着顺天府尹胡大人。 “好!” 崇祯淡淡道,“还请顺天府为本公子做主,诛杀此獠。 顺天府尹胡大人嘴角一阵抽搐,给皇帝做主?这话听着咋那么讽刺呢? 而且他顺天府并没有诛连之权啊!你吖个皇帝让俺个小官给你做主?你咋不上天呢? 正当顺天府尹胡大人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外面衙役通报成国公驾到。 “哈哈哈。” 成国公人未到,声音先到,“哈哈哈,胡大人别来无恙啊,老夫听说今日顺天府要审理大案子,特意来瞧瞧。” 成国公进来后,亢麻爷就像见了爹一样,他猛的扑过去抱住了成国公的大腿,“国公爷为草民做主啊!” 成国公朱纯臣乐呵呵笑道,“亢老板莫怕,老夫今日在此你尽可放心,我大明朝绝对不会放过一个恶人的。” …… 第102章 欲哭无泪的成国公 成国公笑咪咪的对亢麻爷说完,然后他转头看向崇祯,卧槽,这老家伙差点一跟头栽倒在地。 成国公心里直骂娘。 这个皇帝陛下是玩的哪一出啊?俺只不过收了点钱,帮人办点事而已,咋就遇到您这尊杀神了呢? 看样子…… 皇帝陛下就是朱俊,俺刚刚才和亢麻爷这个混蛋说了话的,这样岂不是站在了皇帝的对立面? 俺们大明朝的这位皇帝陛下可不是善茬子,这万一激怒了他,俺小命休矣! 成国公灵机一动。 他狠狠一脚踹了过去,“亢麻子,你给老夫听着,我大明朝绝对不会放过一个恶人的,你若做了恶,就算老天爷来了也保不了你,哼!” 这番话说的? 崇祯真想给他满分,同样的话,用不同的语气说出来,味儿就完全变了。 接着成国公哭笑不得的看着崇祯。 尼玛的…… 皇帝陛下在玩微服私访的把戏,俺是跪拜好呢,还是让他继续装好呢?成国公的内心正在进行天人交战。 崇祯大刺刺的让锦衣卫番子拖了把椅子坐了下来。 亢麻爷是个有眼力劲的,他突然发现气氛不对劲了。 这个朱俊就那么大刺刺坐在公堂上,顺天府尹胡大人和成国公不仅没有呵斥,反而一副便秘的表情。 如此做派,朱俊的地位必然非常高,这么年轻,地位又如此高的,还姓朱的,莫不是……哪位藩王? 一想到他得罪的可能是位藩王,亢麻爷的腿都软了。 此时他也顾不上儿子了,立马扑到了崇祯脚边,刚想抱住大腿。 田尔耕眼疾脚快,一脚踹了过去,亢麻爷摔了个大跟头。 鼻青脸肿的亢麻爷哭喊道,“王爷饶命,千错万错都是我儿子的错,都是这个犬子做的恶,您想怎么处罚他都行,所有的事情都和草民无关啊!” 崇祯无语。 听完亢麻爷的话,他就像吞了只苍蝇一样难受,真是个垃圾。 现在威胁到自己生命了,立马儿子也不要了,人性啊!真的禁不住考验。 崇祯不想和这种狗东西废话了,他直接下命令,“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听旨。” 田尔耕急忙上前,“臣在!” 崇祯冷冷道,“传朕旨意,查封刁民亢麻名下所有妓馆,南院,人牙行,其财产全部充公,亢麻及其团伙中罪大恶极的全部斩立决,其余家属全部发配辽东,钦此!” “遵旨!”田尔耕恭敬道。 亢麻爷、几个讼师、家丁统统愣住了,朕?斩立决?田尔耕? 说句实话,这帮人一时还真没反应出崇祯是皇帝,看现代电视剧,老百姓似乎一听到‘朕’这个称呼,就知道是皇帝了。 简直是扯蛋…… 且不说古代老百姓文盲率有多高,就是读书的人,几个能接触到‘朕’这个称呼? 所以百分之99.999听到谁自称‘朕’都会一脸懵逼。 余下的知道‘朕’这个称呼含义的,大多会把你当神经病看待。 亢麻爷和众讼师显然不是文盲,他们也是在书籍中接触过这个称呼的,甚至……还偷偷在家自称过朕。 一如现代社会qq群里聊天的时候,有人自称朕,本喵,本尊,本宫一样。(不知为何没人自称本狗?) 所以…… 当家丁们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亢麻爷和众讼师终于反应过来了。 日他娘的啊! 他们居然遇到皇帝了?这世上还有比皇帝更可怕的存在吗? 有,那就是你不仅遇到了皇帝,你特么还骂他是狗东西。 又惊又吓的亢麻爷和众讼师当场晕死了过去,只余众家丁依旧一脸懵逼的胡思乱想。 咦? 这田大人家的小舅子好生厉害,居然能越过顺天府尹胡大人直接判俺们老板斩立决? 崇祯继续装逼中,他冷冷一看成国公,“成国公,见朕为何不跪?” 啊? 成国公急忙跪了下来,“臣朱纯臣,叩见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崇祯突然低低问他,“夜明珠好看吗?” 朱纯臣一惊,他现在想撞墙的心都有了,朱纯臣也不敢狡辩了。 锦衣卫连他才收了亢麻的礼物都查了出来,还有什么是他们查不出的? 成国公朱纯臣使劲磕头,头都破了,“罪臣罪该万死,还请陛下恕罪啊!” 看着朱纯臣这幅凄惨样子,崇祯却一点也不同情,历史上的崇祯在国破之时,带着几十骑逃到他守的齐化门前时。 当时的崇祯喉咙都喊破了,手也锤烂了,这个垃圾狗东西就是不开门。 后来李自成入城后,这个狗东西又和陈演上演了一出投靠新主子的把戏,以换取荣华富贵。 不过李自成显然不是个容易被狗舔的主,这成国公依旧被李自成一刀咔嚓了。 崇祯低低笑道,“国公爷勿需担忧,朕相信你无罪,不过为了力保国公爷的清白,免得有人说是朕包庇你,朕现在就命令厂卫去你府上搜查,当然朕绝对相信国公爷的清白,搜查只是做个样子而已。” 成国公现在恨不得一刀子刺死了崇祯去,这个狗皇帝明明都知道劳资收了夜明珠了,还惺惺作态的搜查干嘛? 直接给劳资定罪啊! 成国公朱纯臣急忙又磕了个头,“陛下,臣确实有罪,臣确实收了亢麻的贿赂,不用麻烦厂卫搜查了,臣认罪,求陛下处罚。” 崇祯冷哼,暗道。 呸,想朕现在就处罚你? 做梦…… 不搜查出足以抄你家,灭你族的大罪证,朕岂会放过你? 你们这帮勋贵,关门在家里什么事干不出啊?罪证?搜了必定有,没有朕给你制造。 崇祯亲切的扶起成国公道,“老国公快别说了,朕可不是昏君,是不是有人背后逼你认罪?放心你很快就能清白了。” 成国公欲哭无泪。 草你马的…… 除了你个大暴君,谁敢逼迫劳资啊?你丫的确实不是昏君,你是大暴君,就连商纣王都没你一半残暴。 苍天啊! 为何天将此暴君于大明啊? 第103章 灭成国公 无数如狼似虎的厂卫冲向了成国公府,他们先是把成国公府包围了起来,接着搜查开始。 这帮人都是经常抄家的,一番掘地三尺,拆墙倒屋后。 总共搜查出白银六百万两,金银珠宝无数,铠甲五千副,龙袍十件,伪造的玉玺一方,以及崇祯木头人一个,上面还插满了小银针。 白银和金银珠宝倒罢了,这成国公府几代贪污经营,积累下这么多家财真不算什么。 但是铠甲,龙袍,这可是有造反的意图啊,加上他还玩巫蛊,诅咒君王,灭族的罪跑不了。 崇祯高坐在大殿之上。 底下文武百官分列两侧,成国公朱纯臣像头死猪一样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崇祯手里捏着木头人,轻轻一笑,“呵呵,朕的成国公啊,都那么大个人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一样喜欢玩木头娃娃呢?好玩吗?” 成国公哆嗦着道,“陛……陛下饶命,臣也不晓得这个木头人从哪里来的!” 崇祯又指着龙袍问道,“这些龙袍呢?别告诉朕你什么也不知道?还有铠甲,真是看不出来啊,朕的成国公人老心不老,志气还挺大的嘛!” “陛下!” 成国公哭喊着,“陛下,臣招了,铠甲是臣贪污的,龙袍只不过是臣一时玩心大发,做出来玩耍的,木头小人臣是真不知道啊,估计是谁想陷害臣。” 成国公突然随便指着个大臣道,“陛下,不信您去搜搜,如今谁家没几件违禁物品啊?” 其实成国公这话说的倒也没错,以这帮文官的尿性,说不定真就会弄几件违禁物品玩玩。 崇祯也懒得理他了。 他直接下旨,“传朕旨意,成国公朱纯臣大逆不道,意图谋害朕,抄家,灭族!” 话音未落,侍卫就将死狗一样的朱纯臣拉了下去,只余满殿人人自危的大臣们。 朱纯臣说的对,真要搜查,谁家没几件违禁物品啊?只不过不像朱纯臣这么愚蠢而已,连铠甲都贪污了回家收藏。 崇祯冷冷看着满朝文武,“朕听闻最近京城男风大盛,朕特么就想问问,你们这帮文官还是不是人?本朝太祖皇帝严禁官员嫖妓,你们倒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嫖男妓起来了?还美其名曰伶人? 你们不觉得恶心,朕恶心,朕今日即下旨意,严禁官员留宿妓院,南院等风月场所,违令者,有爵的削爵,有官的罢官。” 崇祯的命令很快执行下去了。 亢麻爷,成国公等人统统被拖到菜市口咔嚓一刀,亢麻爷名下所有的人牙行,妓馆,南院等全部查封,所得资产百余万两白银。 崇祯感叹。 果真是资本主义萌芽时代,开妓馆的富民都那么有钱,百万两的白银啊。 历史上的崇祯想调吴三桂的军队进京勤王,却拿不出百万两银子的军饷,以至于亡国。 怪不得历史上曾有位清廉的首辅感叹,买酱油的都比他当首辅有钱。 京城无论是官员还是富民都非常有钱,江南沿海的大资本家,大地主,大走私海商更加有钱。 这大明国到处是钱。 美洲三分之一白银,日本挖掘出的银矿,统统流入了大明国。 然而就是皇帝最穷。 万历号称横征暴敛的典范了吧,可是他连修个三大殿都修不起,历史上的崇祯更是穷的不能再穷了。 幸亏朕取代了真正的崇祯。 否则这个时代依旧要滑向不可知的深渊里。 …… 亢麻爷用来贿赂成国公的夜明珠被放在了崇祯桌子上。 这颗夜明珠硕大圆润,散发着幽幽绿光,倘若将灯灭了,则绿光大盛,如同星辰明月,简直是美不胜收。 可是? 崇祯却越看这颗夜明珠越觉得怪异,崇祯做了一个梦。 夜明珠被人从一座废弃的矿洞中发现,彼时它还不是圆形,而是四四方方的形状,有棱有角。 发现它的是一个流民,这个流民发现此物后如获至宝,偷偷藏了起来。 可是依旧被一个恶霸发现了,这恶霸将此宝抢夺而去,命工匠精雕细琢,终成如今的圆润光华。 恶霸爱恋此夜明珠,每日都要抱着它睡觉,时间一天天过去,这恶霸日渐消瘦,头发脱落,小便带血,神智思维也日益退化,后来竟然一命呜呼。 夜明珠后来又流转了几个主人,下场都难逃一个死字。 慢慢的大家都知道这是一颗被诅咒的夜明珠了,并被人命名绿幽冥。 可是这玩意太贵重,丢了又舍不得,只能黑心的继续往下找接盘侠。 碾转多年,夜明珠又害死了无数人,后来落入了亢麻爷手中,这家伙原本准备将夜明珠卖出去坑别人的,没想到又被成国公所得。 现在则摆在了崇祯的眼前。 诅咒? 崇祯从来不相信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只怕是这颗夜明珠带了辐射而已,古人不懂辐射,便以为是诅咒。 看着这颗夜明珠。 崇祯本来想着把这玩意给皇太极送去,害死他算了。 可是这玩意若是再流传出去,只怕又会害人无数了,罢了,此物至朕而止。 崇祯命人将夜明珠砸了个粉碎,连渣子都沉入了湖底里。 第104章 变态阉宦 北京城,某私人宅子。 这座宅子并不大,青砖黛瓦结构,看着比较朴实。 宅子里的主人也不大与人交往,周围邻居都没见过他人,大门关的紧紧的,就连他家仆人外出买菜都很少与人搭话。 周围人只知道这家主人是户行商,每年都要去外地贩卖茶叶,所以很少回宅子里住。 今天这个宅子的主人却回来了,此时已经是大半夜了,但见这家私宅大门微敞,门后面走出一名面色严肃的管家。 一方青顶软轿停在了私宅的大门前,从里面走出一名高高瘦瘦的汉子。 这汉子看着有些年纪了,面上却没有胡须,身下更是鼓鼓囊囊的,身上还有一股子奇怪的臭味。 虽然这个汉子用了香料,却怎么也遮不住身上的味道。 管家恭敬上前,弓着身子道,“老爷您回来了,夫人正在屋里等您呢!” 高瘦汉子点了点头,一言不发的进了私宅,身后有几个家丁抬着个大木箱紧紧跟随。 进了私宅后。 就见一名方士模样的人傲然坐在上首,这位方士朝高瘦男子微微一颔首,并不说话。 高瘦男子撩起袍子,扑通跪下了,“凡人高魁参见仙师,仙师仙寿永享,万年长生。” 高瘦男子身后众家丁,包括管家也统统跪了下来,口中高呼仙师万寿。 高瘦男子就是宫中专门管理浣衣局的副史高魁,其职位不高,地位也不显,在宫里几乎是透明人一样的存在。 可是看着这座私宅里的摆设? 紫檀家具,金玉满堂,各种珍奇宝物随处可见,这像是一个地位不显的宦官私宅吗? 言归正传。 这个方士被这么多人跪拜,脸上依旧毫无波澜,配着他那长须飘飘,倒真有几分仙风道骨。 这方士微微点头,“都起来吧!” 高魁等人恭敬站起身来。 高魁接着令人打开大箱子,崇祯一看里面居然是几个小孩,这几个小孩子皆被迷药迷了,此时睡的正香甜呢! 高魁有点懊恼道,“亢麻爷被崇祯那个暴君给诛杀了,我们找遍京城才找了这么点货,自从崇祯暴君上台后,京城和京郊的穷巴子们都有饭吃了,也不乐意卖孩子了,哎!” 这方士淡淡一笑,冷声道,“无妨,这些货够这几天用了,高魁你命令人去外省找去,如今天灾四起,弄几个货还不容易? 还有且不可在京城周边拐骗孩子了,现在暴君当政,我们万事都要小心。” “遵命!”高魁恭敬道。 方士继续说道,“把这些货先丢在杂房,每日以露水加红铅好生喂养,本仙师五日后就设坛取脑,炼长生丹。” 取脑? 是个人听了都会头皮发麻的。 …… 高奎不晓得他所作所为早被崇祯的西厂给探查到了,并且一字不漏的呈了崇祯御案上,崇祯都快气死了,他大骂道,“狗阉贼,朕必先取你狗脑!” 而且据西厂报告,高奎院子里还有个大池子,里面白骨累累,都是很细小的骨头,一看就是未成年的孩子。 被抓的孩子全部被关押在密室里,高墙深院,这墙壁还是特制的,特别的厚实,孩子们的哭声根本就传不出去。 而且西厂密探还发现了一个牌位,上书干爹高寀之位。 高寀? 这个名字好熟悉? 崇祯回想着,对了这个高寀不就是万历年间赫赫有名的狗阉贼吗? 传说此人乃万历皇帝的男宠出身,备受宠爱,后来被万历皇帝下放到各处收税。 不过这个高寀是个贪污犯,收的税大头他自己扣留了,小头才给了万历皇帝。 当然让这家伙青史留下恶名的可不仅仅因为贪污。 而是这货虽生为公公,却依旧好色无比,家中蓄满了无数美貌的歌姬舞女。 这家伙天天和漂亮女人厮混在一起,看着这么多美女,偏偏他没有男人的能力,这口气如何咽的下去? 为了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他干了一件特别残暴的事,准备生食一千名小儿脑,以重振雄风。 据记载…… 这家伙每得小儿,则碎颅刳脑以食,以至于税署池中,白骨齿齿,终于惹得民怨沸腾,群起而攻之,把税署都给掀了。 这家伙罪大恶极都激起民变了,万历皇帝仅仅只是把他调回京城而已,根本没有处罚他,这家伙最终寿终正寝了。 崇祯咬牙切齿…… 没想到高寀死了,他干儿子居然继续作恶,还是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干伤天害理的事。 世间之恶,以至于如此。 崇祯睁开眼睛冷冷道,“传田尔耕速速过来见朕。” 大半夜的,田尔耕刚搂着老婆躺下了,就听闻内廷来人,把他给揪了起来,急匆匆去见崇祯。 田尔耕心中哀嚎,就如同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自打咱的这位新皇帝登基后,他田尔耕便再也没有好日子过了。 不仅三天两头被老百姓拦路喊冤,青天大老爷的帽子扣的死死的,搞的他想贪个污都不行。 其实田尔耕一点都不想当青天,做青天多累啊,天天被人拿着放大镜盯着,苦逼。 而且这个皇帝陛下也不是个好相处的主,别人做皇帝都是高居紫禁城,天天宠幸哈妃子就行了。 这个皇帝爱蹦跶,且蹦跶能力是武宗的好几倍,天启皇帝拍马都不及的。 跟着这么个喜欢蹦跶的皇帝,他田尔耕的日子苦逼啊! 天天到处乱跑,跑的他都快累死了不说,他田尔耕还把朝中从清流到权臣都得罪了个遍。 就连陛下最宠幸的温体仁对他都有点意见了。 田尔耕满肚子的火气到了乾清宫,却见崇祯似乎比他更火大? 崇祯此时面色铁青的坐在宝座上,眼睛里都快喷出火来了。 第105章 查抄太监高魁家 田尔耕见崇祯这个样子,他立马被吓的火星子都没了,当下他急忙跪在地上。 田尔耕山呼,“臣田尔耕,参见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崇祯正在火头上,也不叫他起来,搞的田尔耕还以为自个犯了什么事呢?过了好久…… 崇祯冰冷的声音才传来,“田尔耕,朕命你将浣衣居副史高魁缉拿归案,这是他私宅地址,立刻马上去。” 崇祯一声令下。 田尔耕只得睡眼迷蒙的拉起同样满是哈欠的众锦衣卫番子去缉拿高魁了。 一众人打着火把,抄起家伙就往高魁私宅去了,此时这家伙犹不自知,还抱着自个的美妾不可描述呢! 可惜他一个阉了的老狗,甭管怎么弄都是隔靴搔痒,越弄越难受。 罢了,高魁穿好衣服准备到静室玄修,他还嘱咐美妾等会一定要好好侍奉仙师。 待仙师炼出仙丹,他与美妾就能尽享鱼水之欢了。 这美妾巴不得他早点走,好与仙师去鱼水之欢,二人假情假意的惜别。 高魁私宅有间静室。 这静室建在地下室,盖因为地下室最隔音,如果挖的深点,在把门弄厚点,那就真正一点声音都没了,最适合静修。 仙师还特别给高魁的静室弄了个阵法,据说能通仙神鬼界。 据仙师说在此地静修,只要心里想着神仙,就能看到神仙,想着鬼怪就能见到鬼怪。 用仙师的话说…… 善恶一念尔,他嘱咐高魁静修之时一定要心心念着神仙。 高魁按照仙师的话做,果真见到了神仙,所以高魁对这仙师是更加信奉。 其实如果崇祯知道了一定会笑掉了大牙,这个仙师一看就是江湖骗子。 人在极度安静的环境下,最容易产生幻觉了的,加上高魁还处于深度冥想中,在加上仙师弄点迷香啥的,不幻象叠生才怪。 人处于幻觉状态下,肯定是想什么就会见到什么,就和清明梦一个道理,当然仙师这么一弄,高魁的幻觉肯定比清明梦更加真实。 江湖骗子的手段历来高明。 什么油锅摸东西,蜡烛无风自灭,等等等,不知道忽悠了多少人,明朝被江湖骗子忽悠的太监最多了的。 别看太监们心狠手辣,其实大多数文化水平并不咋样,江湖骗子几个小手段就能治的服服帖帖的。 言归正传。 高魁正处于深度玄修中,他嘴角还荡漾着一丝神秘的微笑,似乎极度满足。 旁边宣德炉里清烟袅袅,这是仙师特别赐给他的仙香。 田尔耕到了这货私宅,也不叫门,直接就将门砸开了,众多如狼似虎的锦衣卫番子蜂拥而入。 管家听到动静急忙过来阻拦,也被锦衣卫番子一脚踢翻在地。 很快田尔耕就将高魁的美妾,管家,家丁,包括那位仙师,统统绑了。 在美妾的招供下,田尔耕带着一部分番子冲到了地下静修室,将神游天外的高魁抓了个正着。 这货还没反应过来呢! 田尔耕以及锦衣卫番子们现在正憋了满肚子的气,尼玛,都是这个狗东西,害得俺们觉都没有睡好,打死你吖个王八蛋。 砰砰砰…… 众番子们逮住高魁就是一顿胖揍,瞬间就将这家伙揍了个鼻青脸肿,门牙都断了两颗。 “田大人啊!” 高魁鬼哭狼嚎,“咱家没有惹你啊?半夜三更私闯咱家的宅子是何道理?” 田尔耕啐了口,“咱家?你个狗阉贼也配在劳资面前自称咱家?劳资看是杂种吧!” 闻听此言,众番子哄堂大笑。 “哈哈哈!” “狗杂种,都是你这个杂种害得弟兄们觉都没得睡!” “兄弟们,打死这个狗杂种,打,打,打!” 锦衣卫众番子嘴上虽说着打死高魁,其实下手也是有分寸的,专门挑屁股,大腿肉多,不容易出人命的地方下手。 直打的高魁哀嚎连连。 田尔耕见揍的差不多了,命令锦衣卫番子立刻搜查高魁私宅。 皇帝陛下让他来缉拿高魁,他可不会撒逼的只缉拿,抄家必须的走一波。 跟着皇帝陛下这么久,田尔耕早就和崇祯配合的非常默契了。 这不搜查还好。 一搜查就连田尔耕这等见惯生死的糙汉子都愣了,池子里的累累白骨刺痛了每一个人的眼睛。 “狗阉贼。”田尔耕怒火中烧,他抬起脚照着高魁的裆部踹了下去,虽然这个阉狗没了男人那玩意,但是痛觉依旧在啊! 当场一道杀猪般的嚎叫声响起,高魁痛的生不如死,就如同一万根肋骨齐齐断裂般。 很快田尔耕将高魁,仙师,美妾,管家以及私宅的家丁仆人全部投进了锦衣卫大牢。 然后带着锦衣卫开始抄家,别看高魁私宅不显眼,里面藏的东西倒是不少。 光白银就藏了满满一个地窖,害的锦衣卫众番子从头天半夜抄到了第二天半夜,甚至动用了几千辆的马车来拉。 终于查抄完毕了。 众番子们倒床上就睡,可怜的田尔耕红着眼睛将查抄出来的物品清单上呈崇祯御览。 白银500万两,黄金20万两,其他珠宝玉器无数,这些倒罢了。 高魁居然也弄了件龙袍在家里玩,这件龙袍和福王,成国公家里仿造的龙袍不同,是货真价实的真龙袍。 除了龙袍外,这家伙还搞到了金冠,就和万历皇帝陵墓里发现的金丝翼善冠一模一样。 这种东西珍贵是珍贵,但是特么你见过哪个活着的皇帝戴过? 高魁这个变态连冥器都搞来收藏了,这让崇祯极度无语。 除了这些外还从高魁私宅搜出皇后凤冠,皇后礼服等皇后用品。 据高魁交待,这些东西都是他的干爹高寀留下来的。。 龙袍和金冠平日里他自己戴着玩,皇后凤冠和礼服则被他的美妾戴着玩,二人经常在私宅玩皇帝宠幸皇后的游戏。 崇祯现在的心情就像吞了苍蝇一样难受,尼玛,好膈应啊! …… 第106章 重刑震宵小 田尔耕还将高魁私宅里藏的白骨统计了,居然达到六百具之多,简直是骇人听闻。 其中大部分孩子都是从亢麻爷那儿买来的,少部分是他自己派人拐骗的。 这些还活着的孩子也被田尔耕救了出来,这些孩子都被送还到了他们家中,其父母亲人自然是千恩万谢,恨不得给田尔耕立长生牌,点长生灯。 于是田青天的大名更响亮了。 …… 乾清宫,偏殿中。 看过田尔耕呈上来的各种证据,崇祯都特么后悔早早把亢麻爷处死了,这种王八蛋应该凌迟处死才对。 亢麻爷不能凌迟了。 那就将高魁和那个江湖骗子给凌迟了去,崇祯下令,必须割足3357刀,只许割多,不许割少。 凌迟…… 古代最残酷的刑法,非罪大恶极不用此刑罚,所谓凌迟的意思是,将犯人割上去的肉渐渐垒积成一座小山,说白了……千刀万剐。 明朝就有一个大太监曾用过此刑,他就是刘瑾,被足足凌迟了3357刀才死的。 崇祯身为现代社会阳光下的好青年,他原本是极度反感凌迟这种刑法的,认为太过于酷烈。 但是当看到那六百具孩子的骸骨的时候,崇祯第一次觉得凌迟都特么太轻了。 对于这种灭绝人性的恶人,崇祯已经找不出能够惩罚他们的刑法了,似乎什么刑法都是轻的? 很快…… 高魁的罪行被公布。 他从哪里买的孩子也被公布了,以前曾卖过孩子给亢麻的穷人们急急寻来,希望自家的孩子没事。 这些穷人虽然被逼卖儿卖女,但是大多数穷人无非希望孩子能够进入大户人家做奴仆,混口饭吃而已。 寻到了孩子下落的穷人自然欢天喜地,寻不到孩子下落的,十有八九就是被取了脑。 这些家长悲愤欲绝,纷纷抄起菜刀,剪子,扬叉,钉耙等家伙冲到了锦衣卫衙门,叫嚣着要殴死高魁这个王八蛋。 田尔耕亚历山大啊…… 陛下可是下了死命令,要把这个王八蛋凌迟3357刀的,要是这个王八蛋就这样被愤怒的老百姓殴死了,他咋交差? 以陛下的性格,必然会拿他田尔耕补齐3357刀的! 和老百姓讲道理? 能说出这话的人一定没有经历过极致的愤怒,人在极致的愤怒状态下,是任何道理都听不进的。 甚至会因为愤怒到了极点,耳朵眼睛充血,导致双目赤红,耳朵嗡嗡直响,这时候他连你声音都听不清了,还想他能理解你的道理? 没有办法…… 田尔耕只能令锦衣卫番子鸣铳震慑,大概是铳声实在太大,终于令这群暴怒老百姓冷静了一点点。 接着…… 便是转移注意力。 田尔耕将众暴怒的老百姓带到了高魁私宅,面对累累白骨…… 这群暴怒的老百姓,瞬间陷入哀哀悲鸣中,泪如雨下,几乎泣不成声,田尔耕让他们指认骸骨。 可是…… 如何指认的了? 没有办法,众人只得将所有的骸骨都烧成了灰,然后混匀,各人分一点带回去安葬。 凌迟的日子终于来临。 这天刑场外面人山人海,有苦主,也有普通老百姓,每个人都咬牙切齿看着刑场上罪大恶极的两人。 十名凶神恶煞的刽子手,手执小刀冷冷盯着高魁和江湖骗子。 行刑! 一声令下…… 一名刽子手端着碗浓稠的药汁给二人灌了下去,便狞笑着将刀子划了过去。 这药汁可不是普通的药,而是崇祯特意贡献出来的千年人参。 因为凌迟这种刑法太过于酷烈,许多犯人往往经受不住而提前嗝屁了。 所有崇祯大公无私的将宫里珍藏的千年人参全部贡献出来了,足足十根千年人参。 这要是放在现代社会…… 一支千年人参千万软妹币是跑不了的,甚至还有价无市,拍卖行多少年都没见过这玩意了啊? 在古代…… 虽说人参的价格没那么吓人,可也是极为难得的奇珍。 通常簪子粗细的人参已经非常稀有了,红楼梦中的贾府翻遍库房也才找了几支簪子粗细的人参,还都是腐朽不堪用的陈年货色。 盖因为…… 千年人参续命效果是杠杠的。 一支千年人参,切成细细的薄片,让将死之人舌下慢慢含服,足以续几天的命。 高魁和江湖骗子看着薄刀子慢慢划过来,吓的肝胆俱裂,额头青筋暴暴。 可惜…… 两个狗东西都被绳索绑的牢牢的,嘴巴也被堵上了,甭管他们怎么挣扎也没用。 手起刀落! 围观的老百姓虽然害怕。 可一想到这两个狗东西做的恶,便都纷纷叫好起来。 有些苦主甚至拿出烂白菜,臭鸡蛋狠狠砸了过去,就连刽子手都跟着遭了殃。 刑罚继续…… 十个刽子手轮番上阵。 时间慢慢过去,每当这两个恶人陷入昏迷的时候,千年人参汁液立马灌了进去,然后涂抹上止血的药物,以防他们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 终于…… 两个恶人终于咽了气。 愤怒的老百姓举着银钱冲了过来,争先恐后的购买着恶人肉。 崇祯此番凌迟了高魁和这个江湖骗子,很是震慑了一批宵小。 这些人无不吓得瑟瑟发抖,躲在家中不敢动弹,而崇祯则在天天在处理正事。 这些日子崇祯不眠不休的看着官员的奏折,硬是将京城之中偷用邪法炼丹的官员,宦官,富民统统扒了出来。 自然这些天崇祯白天处理政务,晚上也不能休息,把他累的都快吐血了,两个黑眼圈别提多显眼了。 搞的许多大臣还以为这位爷终于开窍了,开始了皇帝的纵欲生活,这可是一件大喜事啊! 简直是普天同庆! 因为…… 根据历史定律,但凡开始纵欲的皇帝,都不会活多久的,众文官蠢蠢欲动,都暗地里物色美貌女子,准备使劲推一把崇祯。 …… 这章我重新改了一下。 之前凌迟写的太过于细致可怕了,就连我们作家群里的作家都被吓到了,所以我怕吓坏小朋友了。 第107章 最艰辛的道路! 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 崇祯终于将这些搞邪法的恶人编订成了册子,然后一股脑的交给了顺天府尹胡大人。 做完这一切后,崇祯长长舒了一口气,然后疲惫的直接靠在椅子上睡着了。 把王承恩心疼的呀! 都快掉眼泪了,他暗忖。 也不知皇爷最近怎么了? 不仅脸色越发苍白,就连黑眼圈都出来了,看着就是一副纵欲过度的样子。 可是? 苍天明鉴啊! 这些天皇爷根本就没招幸任何妃子,何来纵欲一说?定是最近国事太繁琐了,搞的咱皇爷都心脾两虚了,得大补! 还有自从咱皇爷登基后,一个人操劳国事确实辛苦,先帝都有秉笔太监代为书写文书,处理政务。 而咱的皇爷却没有。 也不知是不是皇爷忘记了? 待会等皇爷醒来,咱家就向皇爷自荐,咱家愿意担任司礼监秉笔太监,为皇爷分忧。 (备注:司礼监秉笔太监,司礼监掌印太监,可是说是明朝太监里的最高职位,是可以和内阁叫板的存在,权倾天下!) (崇祯穿越过来后,任命温体仁为首辅,内阁虽然依旧有票拟的权利,可是内阁唯崇祯马首是瞻,所以崇祯也就未设秉笔太监,只虚设了个掌印太监。) 王承恩这边做着自荐司礼监秉笔太监的美梦,崇祯却做了个噩梦…… 梦中。 他一个人孤独的行走在茫茫荒野中,身后是无尽的黑暗深渊,还有亿万饥民。 这些饥民嗷嗷待哺,全部用哀求的眼神看着他,似乎只有他才能拯救这些饥民。 梦中的崇祯很害怕。 虽然穿越后他杀过很多人,可是潜意识里他依旧只是一个宅男而已。 接着…… 无数恐怖的存在从黑暗深渊里爬了出来,它们肆意吞噬着饥民们的生命,漫天血色,白骨如山。 啊…… 崇祯猛然惊醒。 看着眼前的王承恩,他的思维才终于回到了现实。 他早已经不再是当初的宅男了,他是大明的君王。 大明啊…… 以前每每看穿越小说,别的主角拯救大明怎么就那么容易? 可是? 真正穿越过来后,他才发现这不是地狱难度,这是超地狱的难度啊! 这才崇祯三年。 真正的全国性大饥荒,大蝗虫,大水灾,以及最可怕的瘟疫,都还没报道呢! 光救灾都够他头疼了的,甭管怎么救其实都是无底洞,红薯和玉米也没用。 还不算四方敌寇,边境之患。 其实…… 有时候崇祯真的很想当一头鸵鸟算了,反正以他现在掌握的力量和钱粮,只要牢牢守住北京城,熬过崇祯17年后就好了。 崇祯17年后…… 所有的天灾瞬间消失,大地回暖,风调雨顺,老百姓又能繁衍生息了。 至于那些饥民…… 管他们呢。 就让他们自生自灭,死了更好,给剩下的人腾生存空间。 还有民变? 怕毛线,剿灭了就是。 可是…… 说到底他还是不忍心,不忍心看着万千饥民凄惨死去,他的骨子里依旧是个小宅男,做不到真正的黑厚冷血。 纵然明明知道有一条最简单的道路,可是他依旧要走那条最难,最艰辛的道路。 头疼! 崇祯抱着脑袋,愁眉不展。 王承恩还以为崇祯身体不舒服呢,他急忙上前呈上一碗汤羹,恭敬道,“皇爷,老奴看您最近太过于操劳,气色都不大好了,老奴自作主张的给您炖了养生汤,皇爷您喝点吧!” 崇祯疲惫的挥了挥手道,“不用了,朕只是累的,休息几天就好了,你去把朕这些日子抄家所得的田产林地整理一下,朕欲再开皇庄。” 崇祯这段时间接连抄家,除了得了无数的金银珠宝外,也收了很多田产,林地,草场等。 崇祯准备把废弃的皇庄再度开起来,既可以用来安置饥民,还能用来生产粮食肉类供应军需。 虽然红薯和玉米令饥荒缓解了,不过大明依旧缺粮,尤其是缺谷物,麦子等精细粮食。 大明去年的谷物麦子产量创下历史新低,大部分农民为了吃饱肚子都种了红薯和玉米。 而江南富庶地区历朝历代都是产粮大户,可是现在偏偏是在明末,因为海外走私贸易的发达,这些地区连红薯和玉米都不种了,他们种桑麻。 大明现在缺细粮啊! 崇祯可不想他的军队靠着红薯和玉米维生,这些玩意吃多了,军队还会有战斗力吗? 所以必须多种点细粮出来专门供应军队。 “遵旨!”王承恩郁闷的去整理田地资料了,就连自荐的话也没能说出口。 …… 顺天府尹胡大人最近非常郁闷。 他身为顺天府尹,好歹也是堂堂朝廷大员啊?这些日子尽在办理小案子了。 皇帝陛下突然交给他一个册子,命令其按照册子将京城里涉及邪法炼丹的人全抓了,按罪责大小审判。 不抓不知道。 一抓吓一跳。 涉案人员居然有百来人。 从官员到富民都有,万幸的是没有高魁那种丧心病狂的存在了,要不又得刮人了。 虽然没有高魁那种丧心病狂的存在,但是变态还是很多的…… 比如就有用童女初葵水,童子中段尿炼丹的变态。 甚至有很多童女因为用药催葵水而一命呜呼了。 顺天府尹严格按照崇祯给的标准办案,凡是因为炼丹害过命的,一律斩立决,抄家! 没有害过命,或者还没来得及害命的,命令将童男童女交还其父母,并批评教育。 因为涉案人员太多。 皇帝又指名道姓的让顺天府尹胡大人干,所以胡大人都快累吐血了。 可是就算累吐血了,他也不敢去问崇祯,能不能让别人帮忙审理? 终于在胡大人抓掉了无数根头发后,京城的这股子邪法炼丹风气终于刹住了。 无数的江湖骗子被判了刑或者杀了头,老百姓是拍手称快,纷纷称颂圣天子。 唯一不大愉快的可能只有文官们了,他们都是斯文人。 这段日子崇祯杀的是人头滚滚,抄家抄的不亦乐乎,内库积累了无数金银珠宝,还不分一点给国库。 其暴虐程度,堪比永乐帝! 其贪财程度,更甚万历帝! 暴君加昏君,哎,大明完了。 第108章 文官尿性 文官。 尤其是大明的文官。 简直是非常的操蛋! 有明一代的皇帝,除了雄才大略的,特别残暴的,工于心计的,其他无不被文官捏在手中任意玩弄。 大文官能掌控皇帝! 小文官敢把君王骂! 有时甚至能说,明朝的政权就是在一片骂声中,绵延了两百多年的岁月。 文官骂皇帝。 文官掐文官。 反正这帮人一天到晚是吃饱了饭没事干就,骂!骂!骂!+斗!斗!斗! 一个个就像斗鸡子一样,血红着眼睛,卯足了劲的使劲撕咬。 斗赢了,出相入阁。 斗输了,千古留名。 反正怎么着都不会亏,比如东林党的起家人顾宪成。 此人就是因为在朝廷斗输了,而被罢了官,不过这家伙虽败犹荣,归野后开办了东林书院。 无数人慕名而来瞻仰这位斗败的勇士,认为他敢为天下先,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英雄。 崇祯向来不喜欢明朝的文官,(个别真正有大建树的文官除外,比如张居正。) 其实甭管是东林党,浙党,楚党,齐党,还是没有党,其本质都是不变的。 崇祯谓之,文官尿性! 就拿现在的文官来说吧,虽然没有东林党当日的嚣张气焰,但是骂人的功夫可是一点没变。 只不过惧于崇祯暴君之名,还有厂卫特务机构的牛逼,他们不敢明目张胆的痛骂了而已。 骂皇帝这一明朝文官的光荣传统由明面上转入了地下,有的在床帷之中,偷偷低声咒骂几句。 有的聚几个铁友,在特意建造的密不透风,自然也不透声的小房子里痛骂崇祯。 不过…… 这帮人终究还是群软骨头,骂完了,出了门又是一张笑嘻嘻,歌功颂德的嘴脸。 对比这帮文官,倒显得那两个异类东林言官的可爱了,他们骂虽骂,但都当面骂,从来不在背后搞小动作。 不过因为东林谋反事发,这两言官终于弃暗投明,也耻于自诩为东林人了。 崇祯悲哀的发现,自己虽然非常讨厌这些文官,可是却又不得不用他们,所以对他们背地里的骂,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幸好老百姓还是站在他身边的。 况且历朝历代真正想干出一番大事业的皇帝大多又何惧骂名? 就拿后世鞑子朝来说。 什么康熙和乾隆啊,崇祯是一个也瞧不上的,他们执政期间倒是君臣和睦,大家和谐的很。 可是财政赤字,国库空虚,老百姓没有饭吃,简直的虚假的盛世繁荣。 而这两位被当时文人歌功颂德的皇帝,现在也沦落成了狗血肥皂剧里出场最多的皇帝,尤其以女性为主导的收视市场。 反观雍正,虽说崇祯挺厌恶这个某朝,但是却不讨厌雍正,这位皇帝被时人称为抄家皇帝,砍头皇帝,可就是这位雍正让国家有钱了,让百姓日子好过了。 某朝几百年国祚,唯雍正一人能入眼,其余全部吹吹。(这话会不会得罪某朝后人?要不咱把皇帝也用代号算了,免得又被封书?) 言归正传! 虽说现在的文官尿性极大,不过国家那么大,不用他们用谁?换一批还不是一样的尿性。 罢了…… 只能将就的用了。 不过在这些尿性文官中,却有一人让崇祯刮目相看,他就是方岳贡,方岳贡算是一个清官。 而且他还是清官中能干实事的官,古代似乎有个奇怪的定律…… 但凡清官,其实都不能干大事,能干大事的官多少都会有点节操问题,比如…… 海瑞vs张居正。 海瑞够清廉吧? 他可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海青天,穷的天天穿粗布衣服,还带打补丁的。 老百姓对其更是爱戴无比,甚至把他的画像贴的满城都是,海瑞更是光荣的加入了门神的队伍。 这种殊荣,谁人能比? 可是万历皇帝敢用海瑞吗? 至于张居正。 明朝第一改革家,其改革对历史的影响非常深远,以至于说起明朝都不能跳过张居正,他更是崇祯最佩服的人之一。 可是? 这么伟大的一个人,却也好女色,服春药,其生活奢侈无比,还用黄金打造了副对联天天挂着。 日月并明,万国仰大明天子! 丘山为岳,四方颂太岳相公! 太岳就是张居正的字,而对联是以下联为尊,这么副对联足以说明其人飞扬跋扈,早不把皇帝看在眼里了。 由此可见…… 清官不一定好用。 权臣也未必不能干大事。 可是方岳贡打破了这个魔咒,他是清官,却也能干实事。 崇祯元年。 方岳贡出任松江知府。 滨海多盗。 无数老百姓被盗贼杀害绑票,而官府人事昏庸,根本就没办法清剿,方岳贡一上任,就灭杀了许多盗贼,老百姓拍手叫好。 后来更是修建了石塘,名垂青史,这么一个清廉又实在的官员,崇祯肯定要大用啊,这不就提拔了他为户部尚书? 六部之中户部最有钱,一般人管理户部崇祯还真不放心,必须要清廉才行,挑来挑去,就挑中了这个方岳贡。 方岳贡还真是个干实事的,一上来就处罚了一群户部贪官污吏,把户部的账本算的清清的,干的是不亦乐乎。 这天崇祯正顶着个黑眼圈,查看王承恩整理好的抄家所得田地,草场,林地等,然后划分了十来个皇庄出来。 正在这时,小官宦恭敬来报,说是户部尚书方岳贡前来求见崇祯。 “宣!” 很快一名极清俊的文士在小宦官的带领下,进入乾清宫偏殿,此人正是方岳贡。 方岳贡恭敬跪下,“臣方岳贡,叩见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崇祯例行公事的说道,“方卿不必多礼,起来吧!” 崇祯虽然让他不必多礼,可是哪个大臣敢真正不多礼啊? 方岳贡依旧做完全套礼仪,才恭恭敬敬站起身来,他也不说话,就那么静静看着崇祯。 一看他的架势,崇祯就知道这家伙为何而来,八成就是这段日子抄家所得的金银珠宝? 第109章 朕也很穷 崇祯直截了当的问道,“方卿可是为了朕这段日子抄没的金银珠宝而来?” 方正岳也不虚与委蛇,他淡淡一笑,“臣正是为此事而来。” 接着这家伙就开始哭穷了,“陛下,臣自接任户部尚书以来,户部库房里的老鼠日渐消瘦,而陛下内库中的老鼠却肥硕无比,不知是何道理?” 崇祯腹诽道:妈卖批的,文化人就是文化人,骂朕贪财都骂的这么文雅?看在他是个清官加能吏的份上,朕忍! 崇祯也淡淡一笑,“方卿误会了,其实朕也不富裕,你看朕既要赈灾,又要给宫女宦官发薪水,还要时不时的给军队发点军饷,朕穷啊!” 方正岳嘴角一阵抽搐。 这个皇帝真不要脸,他现在内库白银妥妥上了千万两,黄金和珠宝更是不计其数,他穷? “陛下!” 方正岳叹了口气道,“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臣管理偌大一个户部,每天各部官员找臣要钱,要粮,可臣一个大男人实在生不出钱粮啊?还请陛下多多支援。” 方正岳似乎打开了话匣子,讲起大道理来是滔滔不绝。 方正岳的声音,“陛下这段日子往各地派了不少收税太监,所得钱粮按理应该归入户部,陛下亦没有,陛下开办大明钱庄,所得收益也甚多,可也没有归入户部。 陛下如此聚敛钱财,虽然大多数都用在了赈灾,安民,养军上,从大义上来说,确实利国利民,乃明君所为。” 方正岳顿了顿,他似乎想等崇祯故作谦虚几句? 崇祯就是不接话头,静等方正岳继续说下去,因为按照先褒后贬的说话艺术,这位仁兄下面就要损朕了。 果不其然,这方正岳又说道,“可是陛下,您身为君王自当垂拱而治,而不是事事亲力亲为,令六部形同虚设。” 说完这个欠扁的家伙还故意偷偷扫了一眼崇祯的黑眼圈,意思是说,陛下您太累了,要节精呐! 您应该下放权利给内阁和六部,俺们帮你安民,赈灾,养军。 身为君王,哪能事事都自己冲锋陷阵的?底下的大臣是干嘛吃的? 虽说…… 这家伙的眼神很欠扁。 但朕忍! …… 这段日子崇祯非常郁闷,自从因为太过于辛苦出现黑眼圈后,他身边就闹出了很多乌龙事件。 首先就是温体仁。 这个温体仁向来以崇祯第一宠臣自居,崇祯眼圈黑了,他急了,明里暗里提醒崇祯注意节制。 接着就是各种奸邪之徒粉墨登场,他们大喜,以为巴结皇帝的机会来了。 纷纷拖各种关系给崇祯进一些乱七八糟的药,比如万历皇帝最喜欢的一种药,这让崇祯极度无语。 不过东西崇祯还是统统收了,反正这些东西还挺值钱的,不要白不要。 你们敢送,朕就敢收! 朕不仅要收,朕还收了照样也不给你们巴结的机会。 最后就是那群操蛋的文官了,这帮人背地里可没少骂他荒淫无度呢! 言归正传! 崇祯倒是很想垂拱而治,可是如今的大明朝能够让他垂拱而治吗? 方正岳再能干,却也依旧有他的历史局限性,而崇祯是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他能看到的东西更多,也更远。 崇祯理了理思路。 崇祯冷笑道,“方卿说朕的六部如同虚设,是何道理?别的不提,工部这段时间就立下了赫赫大功,况且朕身为皇帝亲力亲为还错了?太祖皇帝当年执政何等勤勉,朕学太祖皇帝有错?” 崇祯干脆把朱元璋推出来挡箭,事实证明,崇祯还是低估了方正岳的厚脸皮 这家伙死皮赖脸的非要崇祯借点钱给户部,把崇祯都快说烦了。 干脆就把一些不大值钱,又不好出手的普通珠宝丢给了方正岳,把这方正岳郁闷的啊! 接着崇祯又把管理皇庄的事儿一并交给了方正岳,你不是说朕让六部虚设了吗?朕给你找点事干。 以往的皇庄都是由宦官管理的,崇祯现在不准备让宦官干了。 反正是用来给军队改善伙食,加安抚流民的,就让户部去干好了。 …… 方正岳极为抓狂的离开紫禁城,这次要钱他可是做了许多准备工作的,原本信心满满,一定可以要到很多的钱。 结果? 他还是低估了崇祯的厚脸皮,也就要来了一些不值钱的普通珠宝,还给自个多找了个事干,蛋疼! 这皇庄属于陛下的产业,却要户部出力办事,陛下的算盘打是真响。 不过既然接下了,方正岳还是准备好好干的,他很快就组织起了人马,任命好了皇庄管理人员,然后就是招募流民。 …… 今年西北河南大旱。 虽说崇祯派遣了救灾人员。 红薯和玉米也在部分地区丰盛。 可是今年的灾情较去年厉害,依旧有很多灾民得不到救助,他们不得不拖家带口,开始了逃荒之旅。 赖大就是一个卑贱的灾民。 他的家乡在河北槐树村,今年遇到了大旱灾,粮食颗粒无收,就连山上的草都枯死了。 虽然官府下令免了赋税,可是没用,人还是要吃饭的,官府也不发救济粮。 莫得办法,他只好带着家人踏上了漫漫求生路,他们一家人用辆板车拉着所有的家当,跟着村里的人一起逃了出来。 一路上,处境凄惨无比。 没有一个城池肯收留他们,也弄不到吃的,这年头粮食金贵,谁会施舍给别人? 村里许多人都饿死了,这波逃荒流民陷入了绝境中。 后来听别的流民说,京城是皇帝呆的地方,天子脚下,最是富庶,宜投奔京城。 他也不懂什么叫天子脚下,反正就随波逐流,跟着前头的人走。 终于…… 到了京城,他也确实被京城的富庶惊呆了,可是没用,再富庶也不是他们流民的。 京城的百姓也并不比别的地方百姓大方,他们流民还是弄不到吃的。 …… 感谢! 感谢神的书仆的打赏,谢谢! 今天特别累,好想早早休息啊,晚安了,诸位! …… 这一章也没写什么啊? 又吞了我几百字,已经改了。 第110章 流民变流寇 赖大这一波流民陷入了绝望。 领头的商议,反了! 反正缩头一死,伸头也是一死,咱就在死前冲进大户人家,抢些吃的,好歹也能做个饱死鬼。 而且还不一定会死,抢完了后就往山里跑,躲大山里做个山大王。 赖大磨刀霍霍,他就一把” 赖大家里非常穷,祖祖*老实巴交的农人,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这把菜刀还是他爷爷传下来的,用了大几十年了。 菜刀柄换了无数个,菜刀口上满是豁口,看着别提多寒碜了。 可是…… 这么个破菜刀,赖大一家子还是不舍得丢,铁器多贵啊,平常连买个针线钱都没,哪有余钱置办菜刀? 以前他们祖祖辈辈都住在槐树村,也没见过什么荣华富贵,他以为世上最好的日子,就是东家家中过的日子了…… 经常吃肉,每天白米细面的,冬天还有香油拌咸菜吃。 赖大是个佃农。 全家十几口人就靠着租来的地过日子,一年到头,辛辛苦苦也打不了多少担谷子,还得要交租子。 丰年的时候,他们一家子都吃不饱,也就勉强不饿死而已。 油盐酱醋肉更是想都甭想,他们家连买青盐的钱都没,连做咸菜的盐都没。 每年冬天的时候…… 田里没有青菜了,东家吃的都是香油拌咸菜,普通人家吃的就是咸菜,没油。 他们家吃的都是水煮干菜,没盐也没油。 当农人苦。 当佃农更苦。 家里的几个小子因为营养不良,一天到晚病歪歪的,十几岁的半大小子,看着还不到十岁。 不过…… 日子再苦,看着小子们一天天长大,二小子还被东家选去做了长工,每月还能拿几个铜钱回来改善生活,赖大就觉得日子有了盼头。 可是…… 偏偏老天都要和老百姓作对。 今年自开年后就没下过雨了,地里的庄稼根本就活不了,死了一茬又一茬。 地里收不上粮食,家里也没存粮,他们一家子只能去山上挖草根吃,草根吃完了啃树皮,树皮啃光了,吃土! 可是泥土咋能吃呢? 许多人就因为吃了土,而活活涨死了,死状凄惨无比,可是不吃土就只能饿死…… 赖大的家人都饿死了。 只有他和两个半大的小子活了下来,赖大一边磨刀,一边想的出神。 “赖大,刀磨好了吗?”说话的是他东家崔公子,当然现在他已经算不上公子了,他也成了和赖大一样的流民,衣衫褴褛,食不果腹。 没发生灾荒前,这位崔公子可是个不得了的大人物,槐树村大半水田都是他们家的,每年光收的谷子都有几百担,还不算各种蔬菜瓜果鸡鸭。 按理说崔公子家的粮食应该堆满了仓库,就算灾荒再持续个十年八年的,他们家也不会饿死的。 可惜人怕出名猪怕壮,他家有粮远近闻名,崔家被一伙响马盯上了。 粮食被抢了个干干净净,父母亲人全部被杀,就连崔公子的老婆也被人抢去当了压寨夫人。 就崔公子一人逃过一劫。 不过也变成了穷巴子。 他和槐树村村民一起开始了逃荒之路,中途又和几股流民汇聚在了一起,数百流民浩浩荡荡奔向京城。 崔公子如今虽然也是流民,不过赖大还是挺敬重他的,赖大急忙回答道,“公子,刀马上就磨好了,是不是首领在催?” 崔公子摇了摇头。 他把赖大拉到一边,偷偷说道,“赖大,我们逃吧,天子脚下不比别的地方,必然是重兵把守,倘若我们动手了,就不是流民了,是流寇,朝廷历来忌讳流寇,搞不好就是一个砍头。” 不抢? 不抢他们就要活活饿死啊! 饿死和砍头,反正都是一个死,他赖大宁愿选择砍头。 赖大虽然敬重崔公子,但是在生死面前他还是不含糊的,他索性不说话了,只闷头磨刀。 崔公子是个心善的人,可是这年头心善不能当饭吃。 不仅不能当饭吃,还招祸。 …… 京城,郊外。 一个满脸阴枭的汉子站在高高的土坡上,四周尽是衣衫褴褛的流民。 这汉子就是这股流民的首领。 阴枭汉子咬牙切齿的吼道,“我们一路艰辛,好不容易来到了这里,这地方的人吃的好,喝的好,可是就连残羹剩饭都不肯分给俺们,眼睁睁看着俺们饿死,大伙甘心吗?” “不甘心!” “不甘心!” “不甘心!” 众流民群情汹汹,纷纷紧握拳头,眼里喷射出愤怒的火焰。 阴枭男子继承怒吼道,“俺们祖祖辈辈都是良民,祖祖辈辈辛辛苦苦种地交税,可是……当俺们遭了灾,官府却连一粒粮食都舍不得,凭什么?凭什么俺们的命就这么贱?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俺们反了!” “反了!” “反了!” “反了!” 赖大不懂什么叫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他只觉得这句话特别让人热血沸腾。 赖大紧握菜刀,恨不得现在就冲到大户家中,砍死那帮为富不仁的王八蛋,然后把他们的粮食全部抢走。 阴枭男子挥舞着砍柴刀。 带领着这帮流民冲向了京郊的大户人家,前一刻还老实巴交的农人,下一秒就变身成了魔鬼。 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他们曾经是受害者,这一刻终于变成了刽子手,生活给予了他们多少苦痛,他们加倍的还了回去。 抢抢抢! 杀杀杀! 这帮流民抢上了瘾,杀红了眼,有些饿疯了的流民,甚至直接逮住活鸡活鸭,咬住脖子就吸血,活脱脱的恶鬼托生。 …… 作者求安慰。 生病了! 做了个不大不小的手术。 被推到了手术室。 被以前的那群损友同事们看光了,郁闷! 全麻醒来后…… 头脑昏昏沉沉。 2h不能抬头,6h不能吃东西喝水,胳膊上绑着血压计袖带,胸口安着电极片,床旁边放着心电监护仪,尼玛,痛苦! 一左一右,两组静脉通道。 辛亏…… 打的是留置针,否则今天非断更不可,可是,疼疼疼啊! 作者大大好痛苦,求安慰! 第111章 剿灭流寇 京郊掀起一片腥风血雨。 这些流民挥舞着镰刀,砍柴刀,钉耙,切菜刀,陪好几家大户人家被洗劫一空。 这群流民冲进了大户人家的库房,当他们打开库房门的刹那,惊呆了,他们被一箱箱的银子惊呆了。 这些流民大都是穷巴子出身,何曾见过这么多银子? 他们血红着眼睛冲向了银子,疯了似的将银子往身上搂,褡裢,袖子,甚至裤裆里都装的鼓鼓囊囊的。 抢完了银子…… 他们又被大户人家的女眷吸引了,这些穷巴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美女,他们眼睛都红了。 事实证明。 当发生群体暴力事件时,人的理智,良心,统统都会见鬼去。 平日里连鸡都不敢杀的人,此时砍起人来如同切菜瓜般。 平日里老实巴交的农人,也会变成最残暴的恶人,无恶不作。 赖大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他血红着眼睛盯上了一名美貌女子,捏着菜刀的手青筋暴暴。 “赖大!” 一声暴喝传来,“你在干嘛?我们赶紧拿了吃的就走,不要停留,官兵就要来了。” 赖大闻所未闻,他现在只想犯罪,只想冲向那个美貌女子。 “畜生!” 崔公子咒骂了一句,他抄起木棍子狠狠闷在了赖大背上,巨大的痛苦终于让他清醒了过来。 崔公子吼道,“赖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去杀贪官污吏,去杀为富不仁的王八蛋去,欺负女人算什么好汉,走,跟劳资走!” 平日里文质彬彬的崔公子都爆了粗口,他愤怒的盯着赖大看。 大概是赖大终于良心发现了,或者是深藏于潜意识中的,对崔公子的畏惧之心起了作用。 崔公子拉着赖大狼狈逃窜,一直跑了十几里路远才停了下来,两人喘着粗气,靠着树干坐了下来。 正在这时…… 两人发现远处火光冲天,照亮了半边天空,流民们肆虐完后,索性一把大火将宅子也烧了。 烧杀抢掠,杀人放火! 人与魔鬼,就只在一念之间。 “爹爹!”两个半大的孩子突然从树林里跑了出来,一头扑进赖大怀里。 赖大抱着自个的儿子,泪流满面,他刚刚差点就变成恶鬼了。 “爹爹在,别怕啊!” 赖大哆嗦着手从怀里摸出一包麦子递给了他的儿子们,久未进食的两人抢过麦子就那么干嚼起来。 赖大顺便也递了一包给崔公子,这个文质彬彬的崔公子,心地一直非常善良,赖大估计他宁愿饿死,也不会抢东西吃的。 …… 京郊又发生民变了。 顺天府尹胡大人头疼啊! 他现在后悔死了,真不该当这个顺天府尹的,苦逼! 刚审完了一批邪法炼丹的刁民,又特么来了一群流民。 这几年也不知咋了? 年年闹灾,到处饥荒。 去年朝廷花大力气才把聚集在京城的流民安置妥当了,今年特么来的更多。 胡大人长叹一声。 同样是府尹,为什么人家应天府尹就那么清闲呢?尼玛,好想和应天府尹换个位置啊! 头疼归头疼。 该他做的活儿一件不能省。 顺天府尹热火朝天的带领手下的小吏衙役们支帐篷,熬粥,组织流民登记,火化死去的流民。 辛亏陛下调了很多红薯和玉米来,用红薯和玉米煮粥,虽然吃了闹肚子,不过好在能饱肚子。 不过流民太多,这点根本不够啊?最特么蛋疼的是,一些地痞流氓无赖也冒充流民,冒领粥。 去年陛下想出了以工换粥的计策,这才让地痞流氓无赖们无计可施。 可是今年时间太过于仓促,流民也更多,以工换粥就很难实施了。 陛下又想出了个往粥里兑沙子的法子,陛下说真正快要饿死的人,是不会在乎粥里有没有沙子,不得不说陛下的想法非常好。 可是? 咱的陛下显然是高估了地痞流氓无赖们的节操了,掺了沙子的粥又如何?他们照样冒领。 领回家后用水淘一下不也能吃? 因为有许多占便宜的人存在,崇祯拨过来的粮食根本不够吃的,不过几天就挥霍一空了。 …… 紫禁城,乾清宫。 崇祯正在看各地官员呈上来的折子,他似乎看到了一群群占小便宜的人冲向粥棚,把本来属于流民的粥领走了。 无耻! 自从崇祯推行新政后,京城的百姓是不缺粮的,可是依旧有那么多人贪小便宜。 这特么就和现代社会,有些老人们为了抢购一元鸡蛋,而通宵达旦的排队一个道理。 经历过饥荒的人…… 骨子里就爱囤积,就爱占小便宜,这和善恶无关,只不过是人的本能而已,潜伏于他们体内的饥饿因子在作怪。 …… 被人冒领粥也就算了。 反正陛下有钱有粮,大不了再去找陛下要。 主要是每天都有人死去,这气候,死人多了最容易发瘟疫了的,一旦瘟疫爆发,整个京城就完了。 所以…… 还得要摸体温,一旦有发高烧的,立马隔离起来,任其自生自灭,很残酷,可也没有办法。 乱世之中,人命如草芥。 …… 胡大人忙的心力憔悴。 女将军秦良玉也不好受,京郊有一股流民暴乱,她奉命前去镇压。 这位女将军一生杀敌无数,为大明国立下赫赫战功,可是……她依旧最不愿意碰到的就是流寇。 流寇…… 其实就是活不下去的流民。 他们衣衫褴褛,饿的腹部隆起,双目赤红,可怜至极。 秦良玉叹息一声。 一声令下。 如狼似虎的白杆军扑向了这群流寇,手起枪落,无数人头滚滚落地,鲜血染红了大地。 刚刚还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阴枭汉子,也化作了一具无头尸。 说到底这帮人不过是一些农人而已,如何打的过赫赫有名的白杆军? 秦良玉虽然不忍心,但是这些流民确实做了恶,他们已经不是流民了,是流寇,必须诛杀。 这起骤然出现的流寇很快被镇压了,不过…… 聚集在京郊的流民太多了,随时都有可能再来几波民变。 …… 作者大大拼尽全力。 忍着剧痛,终于更完了。 完工,睡觉! 第112章 王大善人 流民越聚越多。 乌压压的守在京城外。 五城兵马司都快忙疯了。 他们负责整个京城的防卫,疏理街道沟渠,抓捕盗贼,还有防火,其实就相当于现代社会的城管一样。 自古流民就是混乱的代名词,流民一多,各种妖蛾子也跟着多了起来。 为了确保京城的安危,五城兵马司是日夜巡查,许多兵卒都累倒了。 而为了减轻五城兵马司的负担,崇祯只得调了神机营协防。 不过依然没用…… 虽然暂时没有大的叛乱,但是各种小骚乱不断,天天都有强暴,抢劫,偷窃等治安事件发生。 也有那京城里的人牙行,妓馆老板,丐帮,地痞流氓无赖等三教九流的人,也乘机行动起来了。 他们三五成群的在流民中挑选年轻漂亮的女孩子,然后以极低的价钱将这些女孩子买走,任意凌辱。 当然…… 如果能偷能抢,他们也绝对不会出一毫银子的。 至于丐帮…… 就更加残忍了,他们直接找流民的小娃娃下手,将弄来的孩子肢体搞残疾,用以乞讨。 在大多数人的映象中。 丐帮要么是正义的化身,比如金庸小说中的丐帮帮主乔峰,那可是赫赫有名的大英雄。 或者要么就是非常可怜的社会底层,比如大街上随处可见的要饭的。 其实这帮人才最是穷凶极恶了。 因为有这些垃圾的存在,流民里丢女人孩子的就特别多了,一桩桩案子报到了顺天府尹,把个胡大人忙的焦头烂额。 胡大人都想撂挑子不干了。 自古流民都是最低贱的,就算死光了,拐光了官府也是不管的。 可是? 胡大人了解当今皇帝陛下的性格,他最爱管这种蛋闲事了。 胡大人若不接案子,只怕陛下会先把他给办了,如今当官的谁不知道陛下密探多啊? 可是? 人手不够啊! 总之现在京城,京郊全乱了。 这一乱,就更容易乱上加乱。 许多普通市民也加入了歹徒的行列,或许早上还在和你热情打招呼的邻居朋友,晚上就摸着斧头砸开你家的门,抢你的钱财,抢你的女人,然后将一切嫁祸给流民或者三教九流的人。 胡大人忙死了啊! 密探四处行动,衙役到处抓人。 …… 城郊,风台村。 住在这里的都是一些富人,别院成群,高墙深院子。 风台村最边缘,有一个三进三出的大院子,这里住着王员外一家人。 王员外是远近闻名的大善人,他经常救济穷人,帮扶弱小,就连租种他家的田地,交的租子都比别家要少。 这次救灾…… 王员外就无偿捐了一千两银子出来了,在官府施粥棚旁边另搭了个小棚施粥。 胡再喜带着衙役赶到的时候。 就见王员外家的大门紧锁,就门口一条大黄狗见人来了,呲牙裂齿的直汪汪,却又不敢近前。 一名衙役上前,飞起一脚照这狗子就踹了过去,呜呜呜~大黄狗夹着尾巴逃之夭夭。 胡再喜冷笑一声,“砸门!” 众衙役得令,气势汹汹上前,很快就将大门砸开了,然后疯涌而入,第一道院子,寂静无声,并没有人。 胡再喜又带着众衙役往里深入,第二道院门大开着…… 胡再喜在外面就能闻到一股子的血腥气,地上满是尸体。 院子旁边还有颗大树,树干上绑缚着一名矮矮胖胖的男子,浑身鲜血淋漓,显然被人酷刑过。 “老东西!” 胡再喜还没进门就听到有人叫骂。 “平日看你那么大方,施舍成百上千的雪花银子,眼睛都不带眨的,你麻痹的告诉劳资你没钱了?” 树干上绑的人恨恨看着眼前的男子,凄厉道,“姓丁的,老夫这些年待你不薄啊,你为何要勾结丐类,残害老夫家人?你不得好死!” “哈哈哈!” 这个姓丁的男子狂笑道,“老东西,你不是大善人吗?你特么不是有钱吗?劳资和劳资的弟兄们都是穷人,是乞丐,正需要您这样的大善人的施舍啊!” “哦,对了!” 这个姓丁的男人一拍脑袋,“劳资和劳资的弟兄们也娶不到老婆,王大善人,不如把你女儿与我们做个老婆吧!哈哈哈。” 话音未落…… 十几个衣着破破烂烂的乞丐押着个美貌少女到了树干前,这帮人嘻嘻哈哈当着矮胖男子面动手动脚,“大善人的女儿就是不一样,标志漂亮啊! 大善人,俺们都是乞丐,可怜可怜俺们没有老婆的痛苦吧!放心,俺们绝对会对你女儿好的,俺们都是好女婿,嘻嘻嘻~” 众乞丐不要脸嘻嘻哈哈道,“大善人最是可怜穷人了的,俺们永远记住您的大恩大德。” 姓丁的男子故意抱拳道,“恭喜王员外,贺喜王员外,这一下子就得了这么多佳婿,可喜可贺呐!” …… 第113章 怒斩奸贼 “不过?” 姓丁的男子故意道。 “嫁姑娘得有嫁妆啊,大善人您一下子有了这么多好女婿,这么大的喜事怎么着也得多给点嫁妆吧?” 众乞丐也嘻嘻哈哈道,“对呀,岳丈大人,您的嫁妆要是给少了,俺们可就不会善待您的女儿了。” 说完…… 这帮家伙还使劲掐了女孩一下,疼的女孩子泪眼朦胧,楚楚可怜。 矮胖男子目呲欲裂。 他想救他的女儿,可浑身被绑,根本就动弹不得,一口鲜血猛的喷了出来,“畜生,畜生!” 矮胖男子双目流血。 “姓丁的,当年你饿倒在街头,是老夫救了你啊,老夫这些年将你留在身边,好吃好喝的对你,你为什么要恩将仇报?” 姓丁的男子冷笑道。 “劳资就恩将仇报了咋滴?劳资最看不惯你们这些所谓的善人,以及你那副高高在上施舍的嘴脸了的,呸!” “狗日的老东西。” 这些乞丐扔下女孩子,冲上去对着矮胖男子拳打脚踢,骂骂咧咧道。 “你骂谁是畜生?找死,告诉你,今天必须交出一万两银子来,否则兄弟们现在就和你女儿拜堂成亲。” 除了这十几个乞丐外。 院子里还有几十个乞丐或站或坐,这帮乞丐闻听此言,哄堂大笑,眉眼间全然没了往日的悲苦,尽是一种得意忘形。 胡再喜看的怒火中烧。 他再也忍不住了。 一声令下…… 众衙役抄起家伙就冲了上去。 乞丐毕竟是乞丐,甩手段欺负弱小他们最拿手,可是一对上如狼似虎的衙役们,他们就露怯了。 纷纷哀嚎着逃窜! 不大一会儿,这帮人就被顺天府的衙役灭了个七七八八,剩余的也尽被绳索捆了。 那个姓丁的…… 众衙役大概都听到了他和王员外的对话,对于这种恩将仇报的小人,死,岂不是便宜了他? 所以这家伙还活着。 胡再喜狠狠踹了他两脚,啐了口,“好个恩将仇报的小人,勾结丐帮残害主人,按大明律,当凌迟处死。” 刚刚还嚣张的这小子,立马哀嚎着求饶道。 “大人饶命啊,小的可是良民,谋害主人的事是万万不会做的,都是这群乞丐们逼的啊,大人明鉴啊!” “况且我家主人对小的有恩,小的再怎么狼心狗肺,也不会做这种背主弃义的事啊?” “呸!” 王员外此时已经被衙役们松绑了,他一脚踹在了丁姓男子脸上,“你个小人,老夫当年悔不该救你啊,老夫悔啊!” 说着说着…… 王员外痛哭着倒在了地上。 他的家人统统被杀害。 他的女儿差点被人侮辱。 他不知道他做错了什么? “爹爹!” 王员外的女儿冲过去,父女抱头痛哭,就连胡再喜和众衙役也忍不住落泪了。 胡再喜命令衙役将胡员外父女接到顺天府暂且住下,并分了一部分衙役将这些丧尽天良的乞丐送进了大牢。 他按着崇祯给的地址…… 这偌大的京城和京郊外,还有许多人间罪恶,等着他绳之以法。 …… 很快…… 顺天府的大牢就关满了犯人。 这些人中有无恶不作的丐帮,有拐骗欺凌流民女子的恶人,也有杀人放火的流民,甚至……还有普通的老百姓。 这些老百姓曾经也是普通人,可惜在这种环境下,他们也变成了恶鬼。 胡再喜很累…… 他累的差点趴下了。 不过再累,他也得咬牙坚持住,这群丧尽天良的家伙必须要全部斩了去。 这次斩的人有点多。 大约一千名罪大恶极的家伙被拉到了郊外,准备在这里行刑。 为了斩他们…… 胡再喜还特意修建了高高的土台子,并将所有的流民都召集了过来看刑,除了流民外,许多百姓也自发过来看刑。 一次斩杀这么多的人,就连刽子手都不够用了,崇祯干脆从军中调了强壮的军卒来充当刽子手。 一队队的刽子手身着红衣,肩抗大刀,肃穆威严立于人犯身后。 胡再喜高坐于监斩台上,他看看时辰到了,大喝一声,“斩!” 刽子手高高扬起大刀,手起刀落,一颗颗罪恶的人头纷纷落了地。 鲜血喷薄而出,染红了大地。 有胆小的百姓急忙蒙了眼睛,不敢再看,但是更多的人却大睁着眼睛,想要将恶人受刑看个一清二楚。 黄土高台下站着一名矮矮胖胖的男子,他就是王大善人。 王大善人在女儿的搀扶下,怒目注视着黄土高台,他再等…… 等一个人的凌迟处死。 按照大明律! 罪大恶极者当凌迟,这次要被凌迟的就有十来个人,其中就有那个姓丁的男子。 等斩完了这千余人犯…… 又有一群刽子手押着罪大恶极的十几个犯人走上黄土高台,鲜血没过他们脚踝,溅了他们满身。 跪下! 众刽子手一声暴喝。 这些人怎肯老老实实听话,他们挣扎着想逃跑,哀嚎着,鼻涕眼泪糊了满脸。 甚至…… 有几个家伙还以头撞地,看样子是想自尽。 不过? 对他们施刑的都是老练的刽子手,岂能让他们得逞? 旁边预备的刽子手三下五除二就将他们嘴堵了,并死死压在地上,动弹不得。 行刑终于开始…… 黄土高台下的王员外泪流满面,他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个恶人受刑,他一刻也不愿意闭上眼睛。 曾经! 他是一个大善人,就连杀鸡杀鸭都不敢,他一心一意的做善事,建桥铺路,救济饥民。 可是? 为何他会得到这样的下场? 王员外不明白。 曾经杀鸡杀鸭都要躲的远远的王员外,这一刻却不再害怕鲜血,他恨不得冲上黄土高台,将那个恶人生吞活剥了去。 恨恨恨啊! 王员外经此变故,身体早就垮了,此时气急攻心,居然又吐了一大口鲜血,晕了过去。 “爹爹!” “王员外!” …… 郁闷!郁闷! 昨天我也没写什么啊? 居然被吞了几百个字,哎,起点越来越严格了,希望这章没事吧! 前面被吞的字,我重新改了改,否则剧情都不连贯了。 第114章 建皇庄 王员外因为激动过度再次晕了过去。 王员外的女儿不过一个闺阁少女而已,此时她见父亲晕了过去,立马六神无主,不知道怎么办了。 辛亏王员外旁边还跟随着一名衙役,这名衙役是胡再喜特别派来保护王员外的。 “王员外!” 这衙役显然是见过世面的,他急忙一个健步冲上前,一边使劲拍打王员外的肩膀,一边腾出一只手掐着王员外的人中。 过了好久…… 王员外终于悠悠醒来。 大概是终于等到了仇人伏法,此时的王员外万念俱灰,居然有了一丝轻生的念头。 衙役见这王员外面色不好,他叹了口气劝道,“王员外,害您一家的恶人皆已经伏法,逝者已往,活着的人更应该坚强,我们胡大人佩服您的人品,已经给陛下上了奏疏,相信陛下定会封赏的。” 王员外木然的点点头。 要是往常,他这样的小人物能够得到皇帝陛下的封赏,该是何等的荣耀啊?以他的性格,只怕嘴巴都笑豁了,然后敲锣打鼓的到处炫耀去。 然而…… 此时的王员外不仅没有一丝的喜悦之情,反而有一种看透世事的明悟,生与死…… 他都已经不在乎了。 又岂会在乎这世间的荣耀赞誉? 或者说,他就是因为太看重荣耀面子了,才会不停的逼自己做一个大善人,以至于现在家破人亡。 王员外失魂落魄的回到住所,他往床上一倒,拉过被子蒙了脸就睡,这一睡就是昏天黑地。 待他醒过来时。 崇祯的封赏也到了。 这段时间王员外积极施粥,帮助官府安置流民,几乎散尽了家财。 这一切顺天府尹胡大人都看在眼里,他觉得王员外是一个真正的善人,可以树立一个典型起来。 所以他把王员外接到府上后,就火速给崇祯上了个奏疏,想帮王员外要封赏。 其实…… 胡再喜不知道的是,就算他不上这个奏疏,崇祯也早就知道了。 王员外这人或许有点沽名钓誉,但他也确确实实做了很多善事,这次赈灾更是把大部分家财都拿了出了,他确实配的上王大善人这个美誉。 善人? 这个词在崇祯穿越前的那个时代,几乎成了伪君子的代名词,后来又被人污蔑为圣母婊。 似乎…… 谁被贴上了善人,好人,这种标签,大伙就会不自觉的拿着放大镜看这人了,有一点点的瑕疵,就会口诛笔伐。 甚至哪怕这个好人根本就没瑕疵,有些人也会恶意的揣测,这特么就是一个假好人,面善心恶! 而杀人放火的恶人呢? 他们只要做了一点点好事,有些人就会歌功颂德,觉得这人其实不恶,本质是好的。 所以崇祯特别同情王员外的遭遇,给的封赏也就特别多了。 除了金银珠宝和绫罗绸缎外,崇祯还给王员外找了个活干。 …… 自从诛杀了这批为非作歹的恶人后,京城和京郊的治安瞬间好了很多,就连冒领粥的人也不见了。 而方正岳接了崇祯的任务后,虽然心里挺不满的,不过他还是勤勤恳恳干了起来。 就是人手有点不够。 这家伙上任后不是处罚了一批户部的贪官污吏吗?这就导致户部许多职位空缺了起来。 所以方正岳又把工部拉下水了,他向崇祯建议,办皇庄的事得工部和户部一起弄。 崇祯批了。 工部尚书徐光启自己手头上的事情都做不完了,现在又接了这么个烂摊子,简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两个部门差点打了起来。 不过气归气,工部还是派出了人手帮忙,就是工资得户部另开,而且所有开支都得户部出,这么一算要的银子就不少了 方正岳也确实是个人才,他将崇祯给的杂宝直接抵押在了大明钱庄,死皮赖脸的借贷到了两百万两白银。 他将白银一分为二。 其中170万两被他存了户部库房里,用于国家开支,剩余30万两拿出来兴办皇庄。 这个原本被崇祯废了的皇庄又轰轰烈烈的办了起来,只不过这一次负责人不再是宦官,而皇庄的用途也变了。 北直隶! 这地方在明朝初年的时候还是相当荒凉的,虽然土地肥沃,却无人开垦,以至于良田长满荒草,成了兔子狐狸们的乐园。 后来…… 政府大量移民,加上军屯的兴起,此地的人烟才稠密了起来,慢慢的发展出了很多城镇。 再后来…… 时间推移,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北直隶的良田大部分落入了勋贵宦官商人手中,无地的农民要么逃亡,要么沦为佃农。 现在? 这些田地统统被崇祯抄了! 程清风和王员外等一干官员带着几千名流民来到了这儿。 哦对了…… 现在的王员外已经不再是一个普通员外了,崇祯直接将其提拔为户部员外郎。 这官职在朝廷虽然只是芝麻绿豆官,也没什么权利,但是对于王员外这种小人物而言,无疑是一步登天了。 其实崇祯就是想给他找个事情干,人在经历大灾大难后,最是不能空闲下来,必须让这人不停的忙碌,否则他就会意志涣散,然后走上绝路。 崇祯特意交代方正岳…… 让王员外郎也负责皇庄事宜。 王员外郎接到崇祯的任命后倒没推辞,他将崇祯赐的赏银并家里剩的余财,以及一些田产等,全部留给了女儿,还给女儿招了个上门女婿。 安置好自家女儿后,王员外郎一身轻松的上任去了。 程清风则是工部派出来帮忙的,按品级他略低于王员外郎,但是按资历程清风无疑要甩王员外郎几条街了。 加上程清风又是进士出身,天然比老百姓爬上来的王员外郎有一种优越感。 所以二人并肩而行,王员外郎掌管钱袋子,程清风负责人事安排。 一行人浩浩荡荡行到北直隶,仔细勘察田地,砍树伐草,寻了处靠近水源的地方,先建了简易的住所。 程清风一边查看地形,一边安排工作,倒颇有几分大将风度了 …… 第115章 流民的幸福生活 赖大和崔公子也混在这群流民里。 当赖大看到皇庄的地后,他眼睛都直了,祖祖辈辈都生在槐树村的赖大,何曾见过这么好的地? 这地又大又平整,颜色还是黑色的,散发着泥土的芬芳,一看就非常肥沃,能够耕种这么好的地,就是死也值得了。 赖大听带他们来的大官说,以后这些地就是他们的了,只要勤勤恳恳耕种,吃饱穿暖不成问题。 吃饱穿暖? 这是赖大祖祖辈辈的愿望,其实赖大倒没有这么大的志气,只要能够吃个半饱,一天有两餐稀粥,再加点咸菜,他就愿意没日没夜的干活。 这天白天他们砍了树木和茅草,搭建了一些简易住所,预备这些天住的。 到晚上的时候…… 来了一队骡子和马拉的大车,车上拖了好些青砖青瓦,说是建皇庄用的。 青砖青瓦啊! 赖大和所有流民都激动的要死,要知道他们这些穷巴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就算干一辈子也住不起砖瓦房啊! 这些人激动的摸着青砖青瓦,憧憬着未来幸福生活。 赖大也从来没有住过砖瓦房,他们村出了名的穷,村民大多住黄泥茅草房,也就崔公子家才住的起砖瓦房。 如今? 这些大官居然给他们砖瓦房住? 天下怎么会有这种好事? 俺们不会是在做梦吧? 赖大这帮流民都是老实木讷的流民,也不会说什么漂亮话,他们纷纷哽咽着朝程清风和王员外郎跪了下来,头磕的砰砰响。 程清风看着这些流民,他叹了口气,然后大声说道。 “大家快快请起,这一切都是皇帝陛下的恩典啊!你们要跪也应该跪皇帝陛下,本官受之有愧啊!” 皇帝陛下? 流民们都愣了。 皇帝,这个称呼在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穷巴子眼里,几乎是至高无上,甚至是虚无缥缈的一个称呼。 皇帝陛下居然知道他们? 当流民们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无不激动的手舞足蹈,有些甚至伏地痛哭起来。 一名头发和胡子都白了的老者颤巍巍问道,“真的是皇帝陛下吗?小老儿实在不敢相信啊!” 程清风的神情陡然变的庄严无比,他正色道,“陛下乃亘古不遇的圣天子,他虽居于九重深宫中,却依旧心系天下黎民百姓,我等定要感念圣恩才对。” 这名老者泪流满面…… 他面朝紫禁城郑重其事的磕头行礼,礼节是标准无比。 程清风急忙扶起老者,奇道,“这位老丈看着是个读书人啊?怎么沦落至此?” 老者长叹了一口气道。 “老夫不过一童生而已,考了这么多年功名也未考上,实在枉称读书人,老夫的家乡今岁大旱,十室九空,饿殍遍野,贼寇横行,就连富室都朝不保夕,何况老夫?” 一番话说的程清风唏嘘不已。 他见这老者有点文化,干脆就任命他做了庄头,帮忙管理流民。 接着程清风又对这些流民说道。 “陛下还命令我等采购了许多鸡鸭猪羊崽子,以及各种果木,牧草,谷物种子等,待庄子建好了后,就会陆陆续续送来了,以后尔等就在此地扎根下来,为我大明国生产粮食牲畜。” 顿了顿,他继续打鸡血。 “不瞒大伙儿,像我们这样的皇庄,陛下一共兴建了十余处,以后我们生产的粮食都会送到军营,进入我大明国将士腹中,将士们吃饱了,就能保家卫国,开疆辟土,尔等都是大明国的英雄。” 虽然大多数流民不知道啥叫开疆辟土,但是……他们知道啥叫英雄啊! 比如秦琼就是大英雄。 现在只要他们努力生产粮食。 他们也会是英雄,而且还是被陛下知道的英雄,瞬间大部分流民的斗志被点燃,他们恨不得立马冲到田里耕种去。 程清风给了画饼,就该给大饼了。 随同骡马车运过来的除了青瓦青砖外,还有各种衣食之物。 这天所有的流民都分到了一匹粗棉布,赖大摸着粗棉布都快哭了。 他们家太穷…… 衣服都是上一辈穿了传下一辈的,赖大带着两个小子逃荒时本就穿着补丁垒补丁的衣服。 这一路上颠沛流离,衣服早就破烂不堪了,都快遮不住身体了。 晚饭也吃的非常丰盛。 宰了几口大肥猪,猪骨头炖猪肉,还加了莲藕的,放的盐也足,还没熟就已经香气扑鼻了。 这些流民以前大多数都是穷苦人家出身,就算丰年也难得吃一顿饱饭,何况肉了?只怕他们过年都很难捞到肉吃。 这赖大家中以前也是养过猪的,可因为没有麸皮喂,猪吃的都是一些野菜。 赖大家的猪都是瘦骨嶙峋的,就算养大了也不能吃,得拿了换钱,买针线油盐啥的。 这天晚上…… 每个人都分了满满一碗猪肉,大骨头汤则管饱,还有黄米饭也是管饱的。 看着眼前丰盛的食物,流民们集体痛哭,这么多天来,他们背井离乡,义无反顾的踏上求生之路。 一路上受过多少罪? 一路上吃过多少苦? 多少白眼咒骂屈辱? 流民们都已经麻木了,他们似乎已经不再是人,而成了人形的兽类,被所有人嫌弃驱赶着,无助的在大地上奔波流浪。 而今天的这餐晚饭…… 让他们实实在在感觉到自己还是个人,吃的也是人饭。 过了这么多天苦日子,一下子有了这么好的饭吃,这些流民居然都不敢动筷子了? 他们似乎生怕肉到了嘴里,才发现一切都是梦? 看着这些流民的惨状,就连王员外郎都动容了,他的眼神终于有了一丝神采,骨子里的善良又冒了出来。 王员外郎也给自个盛了满满一碗肉,大口大口吃着,他一边吃还一边打趣着。 王员外郎的声音瓮声瓮气的,他强忍着悲痛,用欢乐的语气道,“大伙都不吃吗?那这些好吃的可都是王某的啦,哈哈哈。” 程清风急忙也抢了一碗,“好你个王八蛋,想吃独食啊?没门!” 众流民惊呆了…… 在他们的映象中官老爷都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居然和他们一起吃东西? 第116章 大产粮 王员外郎和程清风两人不顾形象的抢食着锅里的肉骨头,一边抢,还一边相互损对方。 这种行为在现代社会或许算不了什么,可是……看在流民眼里就有点惊世骇俗了。 这些流民中虽然也有极少数出身富裕家庭,但是大部分都是穷巴子出身,尤其是赖大…… 他以前很少见到官老爷,偶尔见到的几次,这些官老爷大多是正襟危坐于高堂之上,面无表情的下令打犯人的屁股。 以至于…… 赖大直到现在看到了官老爷,都会条件反射的想捂住屁股,似乎生怕自个屁股被打开了花。 崔公子还算好点。 出身于富裕家庭的他,见官老爷的机会可比赖大这种穷巴子多多了,所以他知道官老爷也是人,也是会笑会怒的。 因为程清风和王员外郎都比较平易近人,这波流民也就渐渐放松了下来。 赖大闻了闻碗里的肉骨头,真香! 多少年没有吃过肉了啊? 记得最后一次吃肉的时候,他还是个半大的小子,那一年风调雨顺,收成特别好,东家高兴,就在过年关的时候给他们家送来一块带肉的大骨头。 赖大的父母将肉骨头炖了,骨头汤闷黄米饭,赖大足足吃了五大碗,想想当年黄米饭闷骨头汤的滋味,赖大想哭! 后来就算骨头上的肉被啃光了,赖大父母也没舍得丢掉,而是继续炖,直到把骨头炖成了渣子,被赖大一人嚼着吃了。 赖大回头看了看他身边两个半大的小子,赖金和赖银。 他们两一人抱着一块大骨头啃的正欢,吃的是两眼冒光。 自从赖大成亲后,地里的收成一年不如一年,这两小子长这么大都还没吃过肉,可怜! 时间慢慢过去。 流民们吃的是酣畅淋漓。 哪怕已经饱了,他们也舍不得丢碗,肉虽然限量,可是骨头汤却是管饱的,捞完锅里的干肉和莲藕,他们一碗接着一碗的喝着骨头汤,直到把肚皮撑的滚圆。 要不是程清风和王员外郎拦着,这些流民只怕连骨头都要砸碎了吞吃。 夜深沉,篝火也慢慢熄灭。 众流民吃饱喝足,扶着肚子满足的进了简易茅草屋,就是这天夜里不大太平,隔三差五就有人闹肚子,俗话叫滑肠。 翌日,清晨。 每个流民得了两个大大的馒头,咬一口松软香甜,居然是精磨的麦子粉蒸的? 馒头最饱肚子了的,吃了馒头的众流民只觉得浑身都是力气,纷纷扛着工具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大产粮运动。 他们在程清风和王员外郎的带领下,建瓦房,挖池塘,栽果木,种粮食,养牲口,起早贪黑的忙碌着,可是没有一个人喊累,喊苦。 不过几个月…… 皇庄就初具规模了。 但见一大片砖瓦房矗立着,四周尽是平整的良田稻地,这些地产的谷子都是供应给军队的细粮。 远处还有许多边边角角的比较差的旱田,这些旱田栽种着红薯玉米,产量居然比上好的水田产的谷子都要多? 红薯玉米是这庄民的日常口粮,当然崇祯也不会黑心的一点细粮也不给这些庄民留,而是按照10比1的比例给他们留了细粮。 除了栽种粮食外…… 远处还有一片山林,如今山里的树都被伐光了,栽上了枣树。 枣子可是好东西啊! 先晾干,煮熟后去皮去核,加上炒糯米,砂糖等,然后倒入石臼里晾着。 最后用大杵使劲的捣,把石臼里的糯米和红枣捣成糊状,再挖出来团成鸡蛋大小的丸子,铺在苇叶上晒干了,这就是鼎鼎大名的……耐饥丸。 因为红枣补脾胃,强筋骨,用红枣做的耐饥丸是可以长期吃的。 并不会因为营养不良而导致军队战斗力下降,所以崇祯准备大量生产这种玩意,以供应军队长途跋涉的时候当口粮。 如今时局日益紧张…… 西北贼兵迟早会死灰复燃,去年后金在朝鲜也没捞到什么便宜,许多部落缺粮缺的厉害,饿死的人比活着的人多。 俗话说得好…… 饿极了的野狼比狮子狠,这帮后金鞑子就是个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反扑过来。 还有…… 崇祯还准备开海,而如今海上的争夺也进入了白热化中,光靠郑芝龙的海盗军团就想称霸海上?做梦! 时局如此艰难。 必须要拼命的招兵买马,崇祯已经决定了,除了卢象升的天雄军,秦良玉的白杆军,曹化淳的曹家军,他准备把京营也搞起来。 京营! 一提起明末的京营,大家可能就会想到一个词,腐朽! 明朝早期的时候,京营的战斗力还是非常强悍的,然而自从土木堡之变后,京营的骨头也被打断了,从此变得孱弱不堪。 而且…… 京营的构成也非常复杂。 之前京营的兵源是卫所制度。 崇祯一上台就把这个腐朽的制度废除了,大量只会搭屋种田的卫所兵被解放,但是依旧有一部分比较强壮的卫所兵被安置进了京营。 除了这些普通的大头兵外,还有很多勋贵子弟们。 这些勋贵子弟自小就养尊处优惯了的,贪起钱来比狼狠,逃跑起来比兔子快,指望他们打仗? 对…… 崇祯就准备指望他们去打仗。 这些勋贵子弟的祖先皆是为大明国立下赫赫战功的战将,崇祯相信在他们的心中也一定有一个关于祖先的英雄梦。 只要崇祯能够激起他们的梦想和血性,再辅以一些特殊手段,相信这些孱弱的勋贵子弟们定能变成虎狼之师。 为什么崇祯会有这种想法? 在他还是一个宅男的时候,他曾经有个奇葩朋友,这家伙是个富二代,却不思进取,天天就爱泡直播间,打赏主播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的稀松平常。 几年下来…… 他终于成为了直播间的名人,也成功的把自个搞废了,一天到晚是颓废无比,想着娶主播做老婆。 第117章 嚣张的二愣子! 后来这个奇葩朋友被他爹妈狠狠揍了一顿,然后不管不顾的丢到了青海当兵。 几年过去了,就在崇祯都快忘记他的时候,这小子又回来了。 当时崇祯都快认不出他了。 这小子剃了个寸板头,一身的军装器宇轩昂,走起路来腰板笔直,腿脚有力,整个人散发着蓬勃的朝气,和以前简直是不可同日而语。 一问? 原来送去当兵后,部队管的严,天天除了吃饭喝水就是训练,几年的残酷训练生涯下来,终于让这小子脱胎换骨了。 所以崇祯相信…… 所谓废材,只不过是环境造就的,当环境改变了,废材虽然不一定能够变成天才,但是变成人才还是可以的。 就像那些勋贵子弟们…… 他们未必都是软蛋,只不过代代安逸的生活,磨灭了他们骨子里的血性和斗志而已。 想到这里…… 崇祯就准备去京营里看看。 王承恩照例捧来细棉袍子伺候崇祯穿了,崇祯还弄了把纸扇子摇晃着,可惜甭管他怎么学,也学不来文人墨客的那股子骚劲。 崇祯就带了王承恩,田尔耕,黑卫,并十几个锦衣卫番子,此外并没有别的安保力量。 一行人乘着马车出了京城,直往京营的方向驶去,马车里非常憋闷,也热的慌。 经历了漫长的寒冷后,似乎没有过度就直接热了起来?这气候简直是反常至极。 辛亏…… 王承恩怕崇祯热,他事先准备了个冰鉴带了马车上,所谓冰鉴其实就是古代的冰箱,属于高级奢侈品,普通老百姓听都没有听说过的玩意儿。 崇祯的这个冰鉴是用青铜做的,里面空间很大,除了可以放冰外,还可以冰镇水果,王承恩就非常贴心的放了些葡萄和西瓜在里面。 “皇爷!” 王承恩见崇祯热的都受不了了,他急忙打开冰鉴,拿了串葡萄呈上,“皇爷您吃串冰葡萄解解暑吧,今年的气候比去年还怪,还热。” 崇祯摆了摆手…… 他对水果啥的不感兴趣,要是能有一瓶冰可乐就好了? 实在热的受不了了,崇祯干脆直接拿起一块冰往身上敷,又拿起一块冰喂了嘴里,嘎嘣嘎嘣脆。 这番举动可把王承恩吓坏了。 王承恩小心翼翼说道。 “皇爷您想吃冰,待老奴帮您把冰碎了,用御碗呈了敬上,皇爷您这个样子让臣民看到了实在……” 崇祯一边嚼着冰,一边哈哈大笑,“王大伴,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有点迂腐了,皇帝就不是人?皇帝就非得一本正经的按照皇帝的样子来?” “古代宋朝有位皇帝还经常跑到臣子家烤羊肉吃呢?按照书里说的,君子远庖厨,皇帝岂非更要远庖厨了?皇帝自己烤羊肉,岂不是岂有此理?” 崇祯又拿出几块冰递给了田尔耕,黑卫,王承恩也给了。 他咧嘴一笑,“今日没有君臣,大家不要太紧张了,来吃冰!” 田尔耕和王承恩哭笑不得的拿着这块冰,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黑卫倒是吃了。 他木无表情的将冰块喂在嘴里,机械的啃着,咔嚓咔嚓! 终于…… 马车到了京营辕门外。 王承恩小心翼翼的将崇祯扶了下来,“公子您慢点,老奴这就派人去通知英国公来接驾。” 崇祯摆了摆手,“罢了,本公子自己看看,你们跟着就行了。” 崇祯曾经来过一回京营,但是当日他看到的京营外面和现在的京营外面完全不一样。 现在的京营外面? 人群熙熙攘攘,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什么卖糕饼的,卖蝈蝈的,卖皮子的,崇祯甚至还发现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子在抛头露面。 这特么哪里像是军事重地? 菜市场吧? 最让崇祯无语的是,几个校尉模样的人围着个花枝招展的女子谈生意?光天化日之下,真是无耻! “哟?” 突然几个猥琐的大头兵发现了崇祯一行人,“好个俊俏的小书生啊,来来来,让爷们欣赏一下。” 崇祯愣了? 待他反应过来,才发现这几个大头兵以一种非常恶心的目光,盯着他看。 这个时代究竟怎么了?连男人走路上都有人调戏? 崇祯郁闷的想吐血,想朕虽然长了个小白脸,但还没到让男人都觊觎的地步吧? 崇祯刚准备让人将这些混蛋东西全部下狱,通通砍了省心。 正在这时,这几个大头兵里有个领头的上前,他倒是非常有礼貌的抱拳道,“不知这位公子可有时间?某想请你喝一杯酒。” 妈蛋的~崇祯目瞪口呆,而田尔耕和王承恩则是嘴角一阵抽搐,想笑又不敢笑。 看着这个大头兵期待的眼神,崇祯就如同吞了只大苍蝇一样难受,恨不得砍死他。 之前他不是狠狠煞了一波文人墨客逛南院的风气吗?特么现在看来不仅文人喜欢这个调调,京营也流行这个调调啊? 崇祯盯着这个大头兵眼睛,一字一顿道,“不好意思,本公子没空” “呵呵!” 这个大头兵冷笑一声道,“你好狗胆,你还不知道爷的手段吧?你特么是不是欺负爷只是个穷兵蛋子?白龙鱼服听过吗?” 白龙鱼服? 听这个大头兵的语气,这家伙的身份还挺不简单的嘛?看来是哪个大人物家的二愣子。 崇祯似笑非笑,“哦?你也微服私访?” 这个嚣张的大头兵旁边那几个大头兵见崇祯这态度,不干了。 他们嚷嚷上前,“狗东西,知道我家公子是谁吗?告诉你,我家公子身份之尊贵,是你这种刁民想都不敢想的,刁民速速给我家公子磕头赔罪,否则……军法处置!” 崇祯怒急而笑,“军法处置?本公子规规矩矩走路上,你们用军法处置本公子?不怕惹恼圣颜?” “呸!”这几个大头兵刚准备开骂,却被领头的大头兵拦了。 …… 第118章 英国公一脉 领头的大头兵,也就是那个白龙鱼服的家伙,他死死盯着崇祯看了好一会儿,眼里都快喷出火来了。 不过这家伙终究还是强压下愤怒,而是好生好气的说道,“这位小公子,爷我给你一锭金子,怎样?” 说完他冲着旁边的狗腿使了个眼色,这狗腿心领神会急忙掏出一锭赤金递了过来。 崇祯不屑的瞄了一眼黄橙橙的金子,又看了看这个装逼男破破烂烂的衣服,最无语的是,他衣服上还有一股子陈年汗味,别提多酸爽了,简直是装逼之王。 也不知道是谁家的二愣子? 辛亏朕不是他爹,否则朕非打死这个装逼犯不可。 装逼的二楞子见崇祯对他的金子不屑一顾,怒了! 他终于维持不住假装的斯文了,而是一把抢过赤金照着崇祯猛掷了过去。 崇祯身边的侍卫眼皮都不带抬的,手起刀落将赤金挡了,这块金子糍溜溜的滚到了大街上,闪耀着诱人的光泽。 旁边一个衣衫褴褛的穷巴子见了,麻溜的腰一弯,将金子抄了自己手里,然后就捧着金子一溜烟的逃了。 装逼的二楞了,楞了! 几个狗腿大头兵唰的拔出刀剑,这刀剑看着光亮如新,和他们破破烂烂的衣服形成强烈的反差感。 这帮人叫嚣着围了过来,“狗东西,给脸不要脸,看劳资剁了你吖的喂狗去!” 崇祯身后的锦衣卫番子冷静的拔出大明刀,大明刀寒光闪耀,一看就不是凡品。 装逼的二楞子虽然楞了点,但是见识还是有的,他咦了一声,“大明刀?你们是曹家军,还是天雄军的人?” 田尔耕冷冷道,“难道就曹家军和天雄军有大明刀?我锦衣卫就没大明刀了?” 锦衣卫? 装逼二愣子身后众狗腿齐齐倒吸一口冷气,这帮人居然是锦衣卫的?锦衣卫的人可不好惹啊? 装逼的二楞子不仅不怕,反而哈哈一笑,“怪不得看诸位器宇轩昂的,原来是锦衣卫衙门出来的啊,对了你是百户还是千户?” 崇祯无语! 接着这家伙又自来熟的说道,“你们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爷我可熟悉了,前几天还一起喝过花酒呢!不过那田尔耕就是个二楞子,好好的锦衣卫都指挥使非要当什么青天?他又不是海瑞?” 田尔耕嘴角一阵抽搐,他想怒又不敢怒的看着对面侃侃而谈的二愣子。 这个二楞子犹不自知,他上前一步,亲热的对崇祯说道,“看在大伙都是为朝廷办事的份上,爷我就大人不记你小人过了,爷的身份虽然很尊贵,可是爷最是平易近人了的,爷愿意交你这个朋友。” 噗…… 崇祯身后十来个锦衣卫番子再也忍不住了,一个个差点笑趴下,直到田尔耕冷哼了一声,这些番子才强忍着笑意,摇摇欲坠。 崇祯可算明白了…… 这不仅是个二楞子,还特么人头猪大脑啊!真不知道谁能养出这种儿子? “孽畜!” 一声暴喝传来,“孽畜还不跪下?” 听到这声音,刚刚还嬉皮笑脸的二愣子一个踉跄摔倒在地,然后他顺势就跪了下来,老实的如同只兔子。 然后…… 崇祯就见一队甲胄士兵大踏步走了过来,领头的是个老头,这老头穿了件鲜艳的丝织衣服,衣服上还挂了一方绿玉佩。 可惜…… 再鲜艳的衣饰也掩盖不了老头身上的暮气沉沉,这老头的脸色非常灰败,走起路来也是气喘吁吁的,一看就是有大病。 崇祯认识这个老头。 他就是英国公张维贤! 张维贤,其为第七代英国公,在明朝末年浩瀚繁复的人事历史中,张维贤可谓是一根定海神针。 就连魏忠贤气焰最嚣张的时候,见了张维贤都得像孙子一样绕道走,甚至……崇祯能够登基,张维贤的功劳也是非常大的。 当然英国公一脉如此出名,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权势大,而是因为……忠! 英国公一脉九世。 九世皆忠,他们忠心耿耿守护大明,守护君王,最后慷慨赴死。 崇祯看着气急败坏的英国公张维贤,再看看大街上兔子一样的二楞子,他长叹一声,……虎父犬子啊! 张维贤怒气冲冲走向二楞子,狠狠一脚踢了下去,“好你个孽畜,老夫一个不注意你就跑出来乱逛,看看你现在穿的?成何体统?” “爹!” 二楞子委屈的望着张维贤道,“爹呀,府里待的太闷了,儿子只不过是想出来散散心而已,而且儿子也不是出来乱逛,是出来做善事的,刚刚有个穷人就得到了儿子的施舍,不信您问问那位锦衣卫百户?” 崇祯一脸懵逼。 他又没承认自己是百户,这个张维贤的儿子不仅楞,还忒会脑补了。 张维贤怒气冲冲看向崇祯一行人,也不知道是他老眼昏花,还是咋的?他愣是没有看见崇祯。 田尔耕? 张维贤没想到田尔耕也在微服私访,以张维贤的地位自然无需向田尔耕行礼,甚至张维贤这人有点讨厌田尔耕。 张维贤不动,他在等田尔耕过来给他行礼;田尔耕也不动,他在等张维贤给崇祯下跪。 气氛一时有点尴尬! 都这份上了,崇祯也不好装了,他淡淡一笑,走上前,“英国公别来无恙?朕许久未见英国公,您的气色似乎不大好啊?可是病了?” 啊? 张维贤惊呆了! 他缓缓回头看向崇祯,一脸的不可思议,接着这家伙激动的当场下跪,山呼,“臣张维贤参见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帝陛下? 二楞子惊呆了! 二楞子的狗腿惊呆了! 大街上众人统统惊呆了! 这些人一个个大张着嘴巴看向崇祯,现场鸦雀无声,只余众人的喘气声。 第119章 张维贤的病 崇祯静静等着。 等了半天,也没见大街上呼啦跪一群人,倒是这群人都大瞪着眼睛珠子,目不转睛的看着崇祯,活脱脱就如同看珍稀猴子。 以前崇祯看电视剧和小说的时候,但凡主角暴露出皇帝的身份,甭管在什么地方,甭管遇到什么人,统统的下跪。 就连街这头暴露身份,街那头的百姓都知道了,于是整整一条街瞬间都跪下了。 可是? 现实给了崇祯狠狠一击,不仅他周围的老百姓没有跪,只呆呆看着他,外面的老百姓也是一脸懵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直到田尔耕上前,大呵一声,“皇帝陛下在此,尔等速速下跪!” 这才呼啦呼啦跪下了许多人,这些人撅着屁股给崇祯磕头,口中念念有词,也不知道念的个啥? 崇祯清了清嗓子,威严说道,“大家都平身吧!” 可惜这些老百姓没有一个人听的懂,依旧撅着屁股使劲磕头,崇祯郁闷,看来电视剧里都是假的。 崇祯索性不去管跪在地上的老百姓了,他亲切的扶着英国公道,“国公快快请起。” “谢陛下!” 张维贤颤颤巍巍爬了起来,就这么一跪一起,张维贤身上满身冷汗,脸色似乎更灰白了。 崇祯还发现…… 这么热的天,张维贤的手居然是冰凉的?他丝织的衣服里面,隐隐约约似乎有件小薄袄子? “咳咳咳!” 张维贤重重咳了口浓痰出来,似乎怕惊扰到了崇祯,他又生生吞了下去。 “陛下!” 张维贤喘了会子气道,“此地人员杂乱,三教九流都有,陛下还是随臣到军营里来吧!” 崇祯点了点头,接着一大群人浩浩荡荡往京营里去,一路上的小兵们虽然都躲的远远的,可是他们依旧好奇的打量着崇祯一行人。 此时这些小兵并不知道崇祯的真实身份,他们只是很奇怪,为什么这个年轻男子居然能走在英国公前面? 到了军营大帐里…… 崇祯将英国公张维贤扶在软塌上,问道,“老国公,你怎么病成这样子了?朕命御医给你看看。” 英国公张维贤摇了摇头,叹气道: “臣去岁偶感风寒,已经吃了很多副药了,可是病情依旧迁延不愈,最近越发觉得胸闷胸痛,痰液怎么也咳不尽,只怕臣的病是好不了啦!陛下保重啊!” 英国公张维贤泪流满面的看着崇祯,眼里满是不舍。 如今国家艰难,流民四起,外患未平,内乱已起,英国公张维贤如何放心的下? 崇祯唏嘘不已。 看着英国公张维贤这个样子,崇祯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自从登基后崇祯尽心尽力的弄白杆军,天雄军,曹家军,大把的银子,火铳,大明刀等等好东西投了进去,搞的京营就如同后妈生的一样。 崇祯安慰道,“老国公快别说丧气话了,朕相信你的病一定能好的。” 顿了顿,崇祯继续说道,“自我大明立国以来,英国公一脉最是忠烈,前有张辅北伐蒙国,辅佐三代君王。 现在有你张维贤不争不抢,忠心为国,其实朕一直很内疚,这段时间朕冷落京营了,而且朕听说你默默帮了朕很多忙。” 英国公张维贤摇了摇头,“陛下您乃圣天子,陛下您所有的决定都是对的,臣不过是尽了一个臣子的本分而已,算不得什么。 臣此生顾虑太多,也太在乎大大小小将领们的想法了,固不能决断。陛下您杀伐决断,臣不希望您有太多的顾虑,所以臣愿意默默为您分忧解难,可惜啊,臣已经老了!” “咳咳咳!” 英国公张维贤又咳了起来,他脸都咳紫了,旁边侍候的婢女又是拍背又是奉上痰盂,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了过来,喝了口水,然后疲惫的靠在软塌上休息。 崇祯仔细看着张维贤。 张维贤的症状和他爷爷的非常像,应该都是重症肺炎,而且张维贤的肺炎似乎已经影响到心脏了? 在崇祯穿越前的时代,因为抗生素的普及,很少有因为肺炎死的,除非是超级耐药菌或者其他特殊细菌感染。 可是在现在这个时代? 肺炎死人太稀松平常了。 如果崇祯能够有抗生素的话,张维贤的病就非常好治了,甚至这个时代的细菌都还没产生耐药,哪怕土霉素都能治好张唯贤的病。 算了,死马当活马医吧! 既然落叶的腐质层里含有土霉素,就让太医院去研究吧,没准能够研究出来什么呢? 崇祯还决定请天下名医来京城会诊,越是深山老林的名医越是要请来,这世上其实有许多植物是天然的抗生素,许多赤脚医生在治疗某一方面疾病的时候,比名医还牛。 第120章 宠坏的富二代 崇祯拉着张唯贤手道,“老国公放心,朕会命令太医院加紧研制新药,也会请天下名医来治疗你的,朕相信你的病必定会好的。” 张唯贤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是哭,而崇祯也暗暗发誓:要是太医院真能研究出土霉素来,朕定会让军中常备。 崇祯离开京营的时候…… 突然发现刚刚的二愣子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崇祯已经知道他就是张维贤的儿子……张之极! 此时的张之极已经换下了那件装逼大头兵服,现在的打扮看着正常多了,就是廋廋弱弱的,一副奶油小生样。 关于张之极,历史记载并不多,和祖辈们的丰功伟绩相比,这张之极的存在也确实有点渺小。 不过? 历史上的张之极对明朝对君王,依旧忠心耿耿,自始至终不曾背叛过。 崇祯走到张之极面前,也不说话,就那么看着他,看的张之极心里直发毛。 张之极害怕极了。 他能不怕吗? 他刚刚不仅出言侮辱陛下,骂陛下是狗东西,还特么用金子砸向陛下,这罪名可就大了。 抄家灭族都有可能! 张之极趴在地上看着崇祯的脚,这一刻他大脑一片空白,几度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原来人害怕到极至的时候…… 真的会说不出话呀,这张之极平素就是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混球,就算他爹的鞭子都没办法让他老实。 这一刻…… 他真正害怕了,他不仅害怕死亡,他更害怕祖祖辈辈忠烈的名声自他而绝,让祖辈蒙羞。 崇祯冷哼一声,斥责道: “张之极,前段时间京中南院盛行,官员们一个个道德败坏,被朕狠狠训斥了,可是朕没有想到,军中居然也盛行此风?” 崇祯确实非常生气。 作为一名钢铁直男,崇祯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歪风邪气,以前读书时候,老师布置课外阅读红楼梦,这小子才看了几页就丢了。 他被贾宝玉和几个漂亮男人之间的友谊恶心坏了,那一年,他的课外阅读打了零蛋,甚至还被同学们嘲笑没有文化。 嘲笑就嘲笑,崇祯也不怕。 可是等他到了社会上,才发现这股子歪风邪气流行的很,尤其是网络上铺天盖地的腐女一族,简直是丧心病狂。 还美其名曰: 男人和女人之间是繁衍后代! 男人和男人之间才是真爱! 呸…… 你妈和你爸之间也是繁衍后代? 言归正传! 见崇祯发怒,张之极吓的是肝胆惧烈,他哆哆嗦嗦解释了半天,崇祯才明白了。 原来这张之极并不好男风。 他只是好攀比而已。 这小子就和所有的纨绔子弟一样,身边跟了一群狐朋狗友,这段时间这帮狐朋狗友们流行豢养漂亮的小僮,谁家的小僮最漂亮,谁最有面子。 崇祯无语。 这个张之极不就和他穿越前的富二代好友一模一样吗? 这种人一生下来就养尊处优的,他们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磨炼,他们喜欢攀比,喜欢新鲜事物,也容易被人引诱。 对付这种人…… 一个字,揍! 崇祯离开了军营,不过他留下了现代训练法子,并命令身边的侍卫按照现代化的军事训练法,好好训练训练这群勋贵子弟兵们,以及京营其他普通兵们。 然后崇祯又去了北直录的一处皇庄查看,既然要按照现代化的军事训练法整顿京营,将士们的营养必须要保证,必须的多吃肉,多吃细米面。 京营中的勋贵子弟们固然不缺吃的,但是大部分普通的大头兵过的却非常惨,好多都是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样子。 作为后妈生的京营,从来就没得到过崇祯一毫银子的补助,所以京营里普通大头兵军饷非常低,还经常拖欠。 崇祯准备看看皇庄的生产进行的怎么样了?能不能尽快调一部分肉米去京营? 北直录皇庄离京城还是有点远的,崇祯一行人到的时候都已经挨晚上了。 庄民们劳作了一整天,都已经回到了各自的小家里,家家户户炊烟袅袅。 程清风亲自过来迎接崇祯,当然他直到现在依旧不知道崇祯的真实身份,还以为他就是田尔耕呢! 程清风带着崇祯走进了皇庄。 但见一排排的青砖青瓦房错落有致的排列着,家家户户都在生火做饭,隔着老远就能闻到柴火饭的香气,引的崇祯食指大动。 第121章 皇庄见闻 崇祯穿越前曾经在爷爷奶奶家住过几年,老人念旧,做饭的时候不爱用煤气,而是用柴火烧的。 柴火就是山上砍的松树或者杂树枯枝,用松毛引燃,烧起来有一种木材特有的清香味。 不知道为什么? 同样的米和水,用柴火烧的就更好吃些,那种略带焦香的米饭,配点咸菜丝就能吃几大碗,饭后再嚼一嚼酥脆的锅巴,完美! 崇祯还看到好些孩子在庄子里头玩闹,孩子们的脸上都洋溢着纯真的笑容,那是一种只有衣食丰足后才会拥有的笑容。 可见皇庄里的老百姓过的挺好的。 程清风将崇祯带到他住的院子里,这是一个青砖青瓦单进的院子,简单而又朴实。 进了屋子…… 就见松树木打造的桌椅摆放的整整齐齐,这些家具看着都很粗糙,连清漆都没上,显然都是庄民们自己动手制的。 桌子上还摆上餐没有吃完的饭菜,一盘炒茄子,一盘凉拌青瓜,并一盆红薯米饭。 程清风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让田大人见笑了,下官这些日子忙着庄里的事,倒是疏忽了家务,见笑!见笑!” 崇祯今天是突然来访,可见这程清风并没有装,他的日常真就吃这些,他果然是个大清官,真正做到了两袖清风。 要知道建皇庄可是拨了30万两白银给他支配,加上庄里的出产,换个别的官员不说大贪,小贪是跑不了的。 程清风急忙将松树木桌子上的剩饭剩菜端到了厨房,然后手忙脚乱的擦着桌椅,这才请崇祯坐下。 接着他又命小吏喊了几个庄民过来帮忙,忙完一切程清风才满头大汗不好意思道: “田大人,您来的匆忙了,下官都没准备什么好东西招待,恕罪!恕罪!” 崇祯淡淡一笑道: “不妨事的,程大人准备点清洁的饭菜和水,加上几间干净的房屋即可,本官今日是回不了京城了,只能在此叨扰程大了了。” 程清风恭敬道,“田大人想住多久都行。” 正在这时,王员外郎来了。 这王员外郎穿着一身短打的衣服,满头大汗,显然刚刚做完活。 王员外郎见礼后,他也不爱说话,就找了的地方站着。 崇祯以前曾经看过一部明代文人笔记,上面记载明朝小官侍候大官如同孙子般。 今日看起来却完全不是这样的,程清风是因为对他实在太敬重,所以对他非常尊敬。 这王员外郎则是不卑不亢,也没有奉承他,只是静静站在一旁而已。 崇祯奇怪的问道,“王员外郎应该是户部派来管理皇庄的,怎么还亲自劳作了?” 矮矮胖胖的王员外郎恭敬的拱了拱手,道,“下官最近思绪繁多,每日不流上一身透汗就睡不着。” 崇祯点点头表示理解。 接着他感慨道,“你二位皆是我大明的好官,本官一定会上禀陛下,褒扬你们的。” 崇祯接着问了一些庄子里的情况,二人也都一一回禀。 这处皇庄今年刚打了五万担谷子,五千担豆。养了几千头猪,不过都还没到宰杀的时候,鸡鸭养了几万只,也都已经肥了。 除了这些外…… 皇庄里还种植了不少的红薯和玉米,不过这些东西并没有算进皇庄的收成里,所有的红薯和玉米都留着庄民自己吃。 崇祯点点头,“做的不错,明日你们送一万担谷子,一部分鸡鸭到京营里头。” 这? 二人面露难色! 崇祯陡然明白了,如今他的身份是田尔耕,可是锦衣卫还管不到皇庄头上,这事必须得经过户部,算了,崇祯决定明天给户部下命令。 正在这时,庄民把饭食送来了,都是一些农家饭菜,蘑菇炖鸡子,茄子,青瓜之类的,并没有什么山珍海味,虽然饭菜简单,一行人倒也吃的开心。 …… 京营的大头兵都快开心死了。 今天京营驶来了几百辆马车,拉着好些谷子,还有鸡鸭等物。 据说这些都是皇帝陛下特意拨给京营的,所有的大头兵都有份。 这些大头兵一个个眼馋的看着车上的谷子还有鸡鸭,算着将军们肯拿出多少与他们这些大头兵吃,别全部贪污了就好。 程清风和一众庄民押运着这些物资走进京营,一路上见到的的大头兵都极为尊敬的看着他们,就连英国公张维贤都亲自出来迎接他们。 赖大也跟着程清风一起押运粮食,他好奇的看着京营,第一次体验了啥叫被人尊重。 每个大头兵都对他笑嘻嘻的,就连英国公也亲自出来迎接他们。 赖大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官就是程大人了,可听程大人说英国公是比他大很多很多的大官。 赖大也不知道究竟大多少? 不过看管的人数,英国公管的大头兵可比程大人管的庄民多多了,怪不得英国公的官职大呢? 英国公今天的气色是相当好,他收了粮食后立马就登了记,然后按需要发放给伙头兵,并没有经过大大小小将军手,免得又被贪污了。 …… 张之极觉得自己倒了八辈子血霉。 那天他神经病一样的非要微服私访,结果特么访到皇帝爷头上了,找死! 自从崇祯派人来了京营后,他和他的狐朋狗友都没好日子过了,不仅被投到了军营里和普通大头兵同吃同睡。 还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以最快的速度穿衣叠被子,被子还非要失心疯的叠成豆腐块?特么被子又不能吃? 最无语的是站什么军姿? 妈蛋的,劳资张无极又不是不会站?可是却非逼着俺们双脚并拢,抬头挺胸的站,还一站就是一个时辰。 站完了喝些水,补充水分。 然后就是疯狂的跑步了,还神经病的一边跑一边喊口号,口号不响,重新来跑! 这么多天,也不见陛下派的人教他们什么武功,尽是天天折腾他们。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 伙食还算可以,有米有肉。 可是他张之极以及一帮勋贵子弟是缺吃的人吗?也就京营里的大头兵们感恩戴德,天天训练的开心死了。 第122章 莽古尔泰的凄惨日子 京营的大头兵们汗流浃背训练完了,他们一个个发愣的捧着雪白的棉布巾,看着旁边的胰子,澡豆,以及香豆面子等洗涤用品。 这些好东西都是宫里的老公们送来的,说是皇帝陛下的赏赐。 可是? 这些个大头兵们都是糙汉子出身,以往洗澡洗衣服都是用草木灰一搓,清水一冲就行了,这么讲究的洗漱用品他们都是第一次见。 这棉布巾雪白雪白的,怎舍得用来擦身体?这些胰子和澡豆,香面豆子等香气扑鼻,这些东西使身上真是糟践啊! 也不知道是谁起的头。 这些大头兵抓起胰子,澡豆,香面豆子等就往嘴里塞,香,真特么香!就是胰子的味道有点怪,腥腥的,不大好吃。 澡豆和香面豆子的味道就非常棒了,大头兵们澡都忘记了洗,纷纷大口大口嚼着这些洗涤用品。 待洗涤用品被一扫而空,这些大头兵们才从墙角落里捧了把草木灰往身上脸上使劲的擦着,一时间乌黑的液体淌的满地都是。 等到大头兵们洗完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午饭时间也到了。 自从用了崇祯的法子后,虽然每天训练的苦,但是……伙食却好多了,有肉有细米,还有骨头汤喝,大头兵们的日子过的美滋滋的。 今天吃的就是鸭子肉。 京营的伙头兵也没啥厨艺,就是将鸭肉片了一通猛炖,然后就盛起来了。 虽然做法粗犷,但是油盐放的足,这帮大头兵们也不挑食,有肉有盐有油,这就是人间美味。 除了鸭肉外,鸭架子也没丢,被细细熬成鸭架子汤,还加了皇庄里送来的红枣,红枣最补,是崇祯特意要求送来的。 吃一口鸭肉,闷一口鸭架子汤,再扒上一口米饭,大头兵们都快哭了,如果能够天天这么吃,他们就算训练的累死也心甘情愿。 大头兵们的日子美滋滋! 吃饱喝足训练起来也更得劲了,口号一个个喊的震天响,步伐有力,腰杆笔直,整个京营的风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就是张之极等勋贵子弟们苦逼的快吐血了,首先就是洗澡问题。 这帮勋贵子弟以前在家里的时候,都是丫鬟美婢帮忙擦背洗澡,用的也是极高档洗漱用品。 其次是吃饭问题。 人以食为天,大头兵们觉得有肉有米有油盐,就是无上的美味了。 张之极等勋贵子弟都是惯吃山珍海味的,吃鸡吃鸭只不过是粗吃而已,他们家中只怕上等丫鬟都吃惯了鸡鸭鱼肉。 所以现在的伙食对于他们而言简直是不堪下咽,都特么是重油重盐乱炖出来的,呸,狗都不吃! 张之极艰难的咽下一口鸭肉,扒拉了几口米饭,然后唉声叹气的丢了碗筷。 这个纨绔子弟还不知道,在未来的岁月中,他将经历怎样的艰辛磨难? …… 莽古尔泰正带领着正蓝旗兵在狩猎,可惜……他们忙忙碌碌了半天连只兔子也没猎到。 看着身后饿的歪歪倒的兵卒,莽古尔泰叹了口气,如今野兽越来越少,田里也没收成,明国封锁的又严重,朝鲜也打不下来。 每天都有族人饿死,族人饿死也就饿死了,可是兵卒不能饿死啊,如果连兵卒都饿死了,正蓝旗也就完了。 该死的皇太极! 莽古尔泰咬牙切齿,一切都是皇太极这个贼子造成的,当年父汗病危,这个贼子许劳资以滔天富贵,帮他干掉了褚英,要不这个贼子如何能够继位? 结果? 皇太极这个贼子继位后,不仅没有兑现劳资的滔天富贵,还特么连粮饷都克扣了。 想劳资正蓝旗这么多弟兄,已经多少天没有饭吃了?弟兄们就连草根树皮都啃光了。 找皇太极这个贼子要粮食,这贼子推三阻四的,其实……当年父汗曾经从明国抢了许多粮食,一时吃不完,统统的晾干制成了粮砖,这些粮砖虽然口感不佳,但是并不影响饱肚子啊! 皇太极这个贼子偷偷将这些粮砖取了出来,却特么一块都不给正蓝旗,劳资的正蓝旗就是后娘养的。 莽古尔泰仰天长叹,喃喃自语: “褚英大哥,我对不起你呀!当年我不该被皇太极这个贼子蒙蔽,不过苍天有眼,皇太极这个贼子盗了您的汗位,多尔衮这个贼子帮您报仇了,他盗了皇太极的女人,哈哈哈,报应!” 狍子!狍子!狍子! 褚英身后的兵卒大吼大喊,前方林子里终于出现了一头野兽,憨头憨脑,屁股处一丛白毛炸的开开的,这是一头狍子。 这狍子真够傻的,听到这么多人大喊大吼,它不仅不逃,还非常傻逼的伸长脖子张望过来,瞅瞅发生了啥事? 莽古尔泰抄起一根木棍大踏步走了过去,这头狍子见有人来,嗖的一下跳出老远,莽古尔泰也不急,就站那等…… 果不其然,撒逼狍子跑了一段路后,似乎不甘心刚才没有看清发生了啥?它傻逼的又跑了回来准备一看究竟。 莽古尔泰一个健步冲上去,抡起棍子照着这头狍子的脑袋夯了上去,撒逼狍子一声不吭的倒在了地上,死的透透的。 莽古尔泰抽出佩刀迅速割下一块最好的肉小心收了起来,其余的全部赏赐给了身后兵卒。 这些兵卒也不知道饿了多久? 此时见终于有了食物,他们也不管生熟,纷纷疯狂的冲了过来。 他们直接拆骨喝血吃肉,大口大口的嚼着,就连地上的血迹也都被舔的干干净净,看的莽古尔泰差点吐了。 有了点血食垫底,这些兵卒也有了些许力气,后面他们运气也挺好的,居然断断续续又猎了几头狍子,还有一些兔子和野鸡之物。 只不过这些野兽早就没了前些年的肥硕,一个个都长的瘦不拉几的,其实也没多少肉。 莽古尔泰一行人拉着猎到的野兽回到军营,突然就听说皇太极派人来了! 莽古尔泰虽然对皇太极不满,但是毕竟还没撕破脸皮,他深吸一口气,然后陡然换了副笑眯眯的脸。 第123章 皇太极的计划 “哈哈哈!” 莽古尔泰豪爽笑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赫赫有名的范大人呐!范大人今日怎么有空来我这里?” 莽古尔泰脸上笑眯眯的。 心中却鄙夷极了,这个范文程简直是天生的奴才种子,他漂亮老婆被多铎给睡了几天几夜,这家伙居然屁都不敢放个? 莽古尔泰不知道的是…… 范文程也鄙夷的看着他,这家伙就是那个杀了亲娘邀功的逆子? (莽古尔泰的母亲富察氏,原本是他爹努尔哈赤堂兄的老婆,后来改嫁给了努尔哈赤的。 后金不是有继婚制的习俗嘛?就是说前任大汗的妃妾,统统都要嫁给新的大汗,(亲娘除外) 但是莽古尔泰的娘显然等不及努尔哈赤死,在其生前就和当时最有可能成为下一任大汗的代善眉来眼去的,给努尔哈赤结结实实戴了顶绿帽子。 事情败露,努尔哈赤不忍将富察氏杀掉,就把她给休了。 但是莽古尔泰这个畜生为了邀宠,居然丧心病狂的杀了母亲,结果宠没有邀成,反而激怒了他爹。 从此这家伙彻底失宠于他爹。 言归正传! 范文程行了个奴才礼,然后说道,“下官是奉了大汗的命令而来,大汗见您的旗兵过的太苦,特命下官带了些军粮过来犒军。” 说完就见一队兵卒抬着许多麻袋走了过来,打开袋子,这正是努尔哈赤留下来的粮砖。 这些粮砖因为年月过久,颜色黑乎乎的,和真正的砖头一样硬了,砸开粮砖,用开水泡软了,就能当做真正的粮食吃。 粮砖是个好东西…… 可是皇太极这狗贼子不是一直看不惯劳资吗?他会好心的给劳资送粮来? 只怕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吧? 果然范文程接着说道,“大汗赐下这么多粮食,是因为对三贝勒您有所期待啊,如今我大金缺粮少食,再不弄粮回来,恐怕会生大变。” 莽古尔泰皮笑肉不笑,“不知大汗有何旨意?” 范文程接着说道,“如今明国兵强马壮,狗皇帝手里的银子也多,我们强攻是不可能了,但是犹能智取。” 莽古尔泰咧嘴一笑,“如何智取?” 范文程侃侃而谈,“通过我大金细作传回来的情报,明国的狗皇帝最近不惜花费大量的精力安置流民,救济灾民,可见其心肠极软,这种软蛋最好对付了。 我大金不是抓了许多汉人奴隶吗?这次把他们全部放回去,明国的狗皇帝见了这些贱民必然又会心软,然后我们的机会就来了。” 莽古尔泰漫不经心哦了声! 范文程只得继续说道,“大汗的意思就是让您正蓝旗兵装扮成流民,混在这些汉人中,然后博取明国狗皇帝的信任。 待到了明国富饶之地,你们骤然发难,狠狠抢他一笔就跑,三贝勒爷以为此计如何?” 莽古尔泰都快气死了。 此计简直是糟糕透顶,他爹早就用过几次了,他爹以前就爱装扮成商队混进明国城池,然后烧杀抢掠,大发横财。 可是? 反反复复的用了几次的计策,还会有效?而且这次还装扮成从明国抢来的奴隶? 失心疯了吧?口音都不一样咋装,装哑巴? 似乎是看出来莽古尔泰的疑惑,范文程叹了口气道,三贝勒一定在想,我大金旗兵的口音和明国人不一样,容易被识破? 可是我大金已经没有办法了。 不尽快抢来粮食,我等都要饿死,大汗是将大金的国运赌在了您身上啊,大汗许诺,此计若成,许您泼天的富贵。” 噗…… 莽古尔泰差点吐了! 上次就说许劳资泼天的富贵,这次又拿这个骗劳资?劳资恨不得反了你这个狗贼皇太极。 可是? 莽古尔泰看着军营里饿的歪歪倒的兵卒,他如何反的了? 皇太极固然是没有办法了。 他莽古尔泰难道就有办法? 现在…… 只能狗急跳墙了。 …… 说干就干,莽古尔泰立即命令兵卒驱赶了一群奴隶来,当然为了更好的控制这群奴隶,奴隶的家人子女统统都被扣押了。 如果说连兵卒都快饿死了,这些奴隶的处境更惨,一个个皮包骨头,腹部却涨的高高的,肚子里并不是食物,而是水。 这些天,奴隶们就靠着水,泥,草根树皮等玩意活着,因为活的太过于艰难,奴隶们的眼睛早就失去了色彩,木木的看着前面。 莽古尔泰有点不舍得让奴隶去,倒不是他大仁大义,而是……必要时候这些奴隶可以当军粮。 但是? 他们既然准备装扮成奴隶流民,不弄些真正的明国人进去,很容易就露馅的。 接着…… 一队旗兵搬来了粮砖,狠狠敲碎了,放进水中泡发。 然后架上大锅,煮上清水,待到水沸腾后就将泡的软塌塌的粮食丢了进去,不一会香气就出来了,粮砖被煮成了米汤。 闻到香气…… 这些奴隶的眼睛直了,喉咙蠕动,口水直流,恨不得扑上去连锅都吞了。 莽古尔泰舀起一碗米汤,虚伪的递给一名奴隶,示意他可以喝。 这个奴隶接过米汤顾不得烫,直接一口闷了,虽然他的嘴巴喉咙都烫出了水泡,但是热热的食物进肚,依旧让他满足极了。 其余奴隶都羡慕的看着他。 莽古尔泰大声吼道,“告诉我,你们想不想吃东西?” 众奴隶不敢说话。 莽古尔泰接着说道,“如今我大金闹灾荒,早就没有食物了,可是明国的狗皇帝手中却有成千上万的粮食。 明国的老百姓天天吃肉喝酒,尔等也是明国人啊,却被自己的国家抛弃,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尔等甘心?” …… 作者的特别提醒: 此时的后金贝勒是皇室爵位,并不是对皇子的称呼,这个和后世的不一样。 莽古尔泰虽然不是第三子,但他确实是三贝勒! 第124章 阴险的皇太极 让人无语的是这些奴隶的表情。 当这帮奴隶听到莽古尔泰说大明国的老百姓个个吃肉喝酒,日子过的好的很的时候。 他们的表情不是羡慕,也不是祝福,而是……面目狰狞,恨不得吃肉饮血的表情。 这特娘都什么人啊? 这些人要么是被鞑子虏过去的人口,要么是一些不满明朝统治,听人忽悠建州女真大汗执政开明,建州的土地又肥沃无比,然后自个翻过辽东边墙投的敌。 大明何曾遗弃过他们? 这些奴隶确实很可怜,但是他们痛恨的不应该是鞑子吗?为何会恨自己的同胞?难道只因听说同胞过的比他们好? 莽古尔泰见调动起了奴隶们的仇恨,接着便开始发放米汤,一人一小碗而已。 可是? 这些奴隶们得了这么小小一碗米汤,居然开始用感恩的眼神看着莽古尔泰,一个个泪流满面,感恩戴德的,就如同莽古尔泰是他们的再生父母一样? 人心啊? 真是奇怪,如今这帮奴隶太让人无语了,一碗小小的米汤,就让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究竟是谁带给他们苦难的? 莽古尔泰不亏是玩弄人心的高手。 (其实这家伙也曾玩失败过一回,以前他就推测他爹其实是想杀他娘的,只不过碍于面子不好意思杀而已,于是这家伙就帮他爹动手了,结果大家也都知道了。) 言归正传! 莽古尔泰不过几句好话,一碗米汤就将这些奴隶糊弄住了,然后他就开始让人教这些奴隶怎么对付明国将领。 接着…… 就是精选旗兵,化装成明国奴隶。 发型好说,反正这些奴隶早就剃成了老鼠尾巴辫子。 只不过最近的日子不好过,尾巴旁边的头皮新长出了黑黑的头发茬子,看着别提多膈应人了。 衣服也好说,穿的破点,然后从此不再洗澡就行了。 就是口语有点蛋疼…… 不过难不倒莽古尔泰,到时候叫真正的奴隶们去应付明国将领,他们旗兵则装傻充愣,或者装病装哑的躲到人群中。 当然…… 还得给这些奴隶找家人,要不清一色的壮汉子骗谁啊? 莽古尔泰可不敢让这些奴隶真正的家人跟着,必须的留下人质。 他接着又紧急调了不少老弱妇孺过来,自然又是一番表演收买人心加留人质。 就这样…… 这些奴隶临时组成了许许多多家庭,挑担子,扛包袱,一行人浩浩荡荡走向山海关。 莽古尔泰以及他的旗兵混在其中,为了装的更像,兵器全部都没带。 密云山区的道路崎岖无比,几千名穿的破破烂烂的难民艰难行走着。 一路上到处都是斑斑血迹,难民们大多数没有鞋子,就这么光脚踏在满是石子的路上,凄惨无比。 可却没有一个人叫苦叫累,他们眼巴巴的望着远方山峦起伏,一道恢宏的长城,似绵延到了无尽的未来。 山海关! 难民此行的第一站就是山海关,此关号称天下第一雄关,易守难攻,是军事要地。 皇太极三番五次进攻明国都不敢闯这个关,倒是最后……吴三桂亲自开了关,把多尔衮迎了进来。 不过这些人是难民,难民嘛,选最不容易过的山海关,反而能够降低守将的警惕心。 …… 这波难民正在艰难赶路,而盛京的皇太极却负手而立,望着眼前的万国舆图。 皇太极笑道,“范先生高策,这莽古尔泰果然上当了,我们就静待好消息。” 范文程微微一笑道,“莽古尔泰虽然看似粗鲁,但是心思细腻,他未必不知道自己上当了。 只不过他已经没有办法了,狗急了还会跳墙,何况人呢? 就算知道前方是万丈深渊,他也得跳,然后舍命一博,求得一线生机。” 皇太极满意的点了点头…… 接着皇太极又问道,“我们的人已经准备好了吗?” 范文程信心满满道,“一切都已经准备妥当,待到莽古尔泰将明国守边军牵制住。 我方大军即从大安口入关,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城略地,烧杀抢掠。” 皇太极豪爽一笑…… 他转头拍了拍范文程的肩膀道,“本汗得先生,就如同刘备得诸葛孔明啊! 有先生在,我大金定能转危为安,待以后时局安定了,本汗必定许你一个泼天富贵。” 范文程激动的说道,“奴才能为大金尽绵薄之力,已是三生有幸,何求泼天富贵?” 皇太极居然又许了个泼天富贵?而且他们的计策也确实阴险。 莽古尔泰就是个炮灰+幌子,他的作用就是牵制明国守边军力。 想想看…… 这么多难民入关,明国的边军会不派大军盯着?肯定会啊! 莽古尔泰能够成功的抢上一笔,然后逃回来固然好,他皇太极就处理掉莽古尔泰,然后吞下抢回来的物资。 莽古尔泰如果回不来? 正好,这种不服管教的危险份子能够死在明国,他皇太极巴不得。 对皇太极而言,这就是一笔怎么都不会亏的买卖啊! 如今山海关守将是赵率教,此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个小毛病,心软。 这家伙被逃回来的奴隶们几忽悠,然后又看奴隶们实在太可怜,没准真会把人给放进来。 接着…… 他必然会上报孙承宗,然后孙承宗必然会调大量边军看守逃回来的奴隶。 …… 作者的特别提醒: 鉴于最近几年清宫戏流行,许多人便以为阴阳辫子头就是满清的发型,其实不是! 满清最早的发型是金钱鼠尾辫,就是只留下铜钱大一点的头发,梳成一根小辫式。 这根小辫子是可以穿过铜钱眼的,其实和秃顶也没啥区别了,就是多了一根老鼠子尾巴。 第125章 心软的赵率教 雄关漫道真如铁!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了下来,莽林苍茫,原野辽阔,将山海关衬托的更加古朴浑厚。 石头砌的砖墙伤痕累累,似刻录着千年岁月的刀兵过往 王朝更替,几代兴亡。 唯有这山海关依旧傲然屹立,默默守护着中原的河山,也冷眼看着这事世变迁,人事繁杂。 赵率教自从镇守山海关后,日子一下子就变得清闲了许多,山海关虽然是要关,但是自古真没几个异族敢闯,所以山海关的镇将过的相当悠闲。 他今天照例切了盘羊肉,打了几角浑酒,羊肉就酒,就那么一边消磨时光,一边欣赏美景。 突然…… 赵率教发现远处出现了一条细细的黑线,慢慢向前蠕动,他一下子警惕了起来。 还真有不要命的敢闯山海关? 赵率教一把将羊肉和酒掀了,兴奋的喊道,“传我命令,命令将士们抄起家伙,守关!” 可是? 当他看到一群身穿破破烂烂衣服的难民走过来的时候,这些难民有老人,有女人,也有孩子。 他们衣不蔽体,面目浮肿,大部分的难民都没穿鞋子,一路的艰难跋涉,将他们的脚都磨平了,血迹斑斑。 赵率教差点泪崩了! 他这人虽是武将,却最是心软,最见不得可怜人了的。 “将军!” 副将赵二狗提醒他道,“将军您看他们的发型,一条条的老鼠子尾巴,这些人都是鞑子!” 赵率教眯着眼睛仔细看了看,果然,一根根的老鼠子尾巴拖在光秃秃的脑袋后面,这特么不就是鞑子的经典造型吗? 他赵率教最痛恨的就是鞑子了,就算是再可怜的鞑子,也活该! 赵率教瞬间冷静了下来,他冷冷盯着城墙下的难民们。 “大人!大人!大人!” “大人放我们进去!” “我等是汉人啊!” 数千难民突然齐齐跪在了地上,嚎啕大哭着,有些难民甚至直接哭晕了过去。 赵率教咬牙道,“赵二狗,你派人下去探探是什么情况?” 赵二狗得令,他很快就准备了一根长绳子,一个箩筐,然后吊了个校尉下去询问情况。 众难民见城里终于派人下来了,一个个的都围了上去,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述说苦难。 很快…… 赵率教就知道这是一波逃回来的奴隶,这些奴隶都是汉人,努尔哈赤时代就被虏了过去,从此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 最近鞑子起了内乱,他们才乘机杀了守兵,然后艰难跋涉回国。 赵率教犹豫了…… 这些人真的非常可怜,也是汉人,可是身为山海关守将,他有他的职责,贸然放这么多人进来,万一生了变故怎么办? 不放进来…… 这些难民根本就没带什么食物,一个个饿的歪歪倒,就在他犹豫的时间,就有一个难民饿死了。 众难民当场架起大锅,将死去的难民煮了,然后狼吞虎咽着。 这些确实是一群饿到了极致的难民啊!他们已经化身成了野兽,已经没有了人的心肠。 “二狗!” 赵率教叹口气,“你速速派人去请示孙大人,然后再调两千斤红薯,一百担麦子来。” 赵二狗知道他要干嘛,请示孙大人可以理解,可是为什么要送吃的? 这些红薯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孙大人辛辛苦苦屯田得来的,凭什么就这么不明不白的给出去? 还有麦子…… 这东西更稀罕了,将士们都很少吃的,居然也要白白给出去? 赵二狗犹豫道,“将军,我们的口粮也不多了,将士们也都有老婆孩子要养活,而且麦子那么金贵,也要给吗?” 赵率教叹了口气,道: “二狗你看这些人都饿成什么样子了?不吃东西他们会死的,而且他们饿了这么久,肠子早就虚弱不堪了,光吃红薯必然会腹泻而亡,加点麦子煮粥配合着红薯吃才能活命呐!” 赵二狗虽然极度不愿意拿出粮食来,尤其是麦子,在边关麦子多金贵啊!可是他还是非常听话的执行了赵率教的命令。 这边赵率教在大发善心。 他的部将却差点郁闷致死,有句老话说的好…… 仁不执政,慈不掌兵! 他们的将军啥都好,就是过于仁慈了点啊,哎~迟早要坏事的。 …… 烟尘滚滚! 一位英姿飒爽的女将军策马奔行,这位女将军身形矫健,挥起马鞭来是虎虎生风,硬是将他旁边并行奔驰的张之极衬成了渣。 崇祯自从得到密报知道皇太极要闹事,他便将秦良玉和张之极派遣了过去,以协助守卫辽东。 此时的张之极疼的呲牙裂牙,恨不得一把从马背上滚下来。 他虽然会骑马…… 可是谁特么以这么快的速度,骑过这么长的时间马啊?他屁股都快颠簸烂了。 最难受的还不是屁股,而是胃啊!胃里是翻江倒海,想吐又吐不出来,最难受了的。 可是看着旁边脸色如常的女将军,这家伙只能将哀嚎吞到肚里,他一个大男人总不能连个女人都不如吧?坚持!坚持住! 坚持了一天…… 张之极满怀期待的看着秦良玉,他现在都快饿死了,好想闷个五六碗白米饭进肚啊! 可是? 秦良玉只是丢了颗鸡蛋大小的丸子给他,告诉他这是耐饥丸,晚饭就以这个代替。 劳累了一天! 又饿了一天! 秦将军就用这个东西打发劳资?张之极欲哭无泪,身为纨绔子弟的他,何曾吃过这种苦头? 他现在想吃米饭,想吃肉。 哪怕是京营伙头兵做的饭菜他也吞的下了,享了这么多年福的张之极,第一次体验了饥饿的滋味。 他苦涩的将耐饥丸丢了嘴里,味道怪怪的,并不好吃,甚至非常的硬,得放嘴里慢慢化软,然后才能吞下。 张之极皱眉嚼着难吃的耐饥丸,感受着屁股上火烧火燎的疼痛,还有被蚊子追的满头是包的尴尬? …… 感谢! 感谢20190128213007930的打赏!谢谢啦! 第126章 宁远城 张之极休息了不到两个时辰,眼睛都还没挨上呢!居然又要赶夜路了? 他看着远方黑影重重,夜幕似浓的化不开的墨水般,偶尔传来几声夜猫子叫,平添了几分恐怖诡异的气氛。 微风吹来…… 张之极打了个哆嗦,他不由自主就想起了幼年时代奶娘讲的一些乡下怪志故事,孤鬼仙妖,荒郊野地。 “秦将军!” 张之极愁眉苦脸道,“现在天色已晚,荒郊野外又多豺狼响马,咱们夜行军太危险了,不如等天亮了再赶路吧?” 秦良玉一个漂亮的翻身跃上马背,然后重重坐了下来,看的张之极屁股一阵刺疼。 秦良玉回头冷冷看了眼张之极道,“我秦家军何惧豺狼响马?” 张之极苦着一张脸,在火把的映衬下脸色更是显得苍白无比,他不自觉的摸了摸屁股,马屁精上身: “秦将军威武,秦家军威武,可是这马儿跑了一天了它也累了,再说大晚上的马也看不见路啊?咱总不能打着火把跑吧?” 秦良玉还没回话。 她旁边的众悍将看不惯了,这帮人都是糙汉子,粗人,哪里懂什么好话啊? 此时见了张之极这个软蛋样,一个个气不打一处来,纷纷嘲讽。 “这京城的公子哥就是娇气,还想学俺们当将军打仗呢?” “真不知陛下为何要让这种人上前线?是想丢俺们秦家军的脸吗?小子到了边关你可别说是俺们秦家军的人啊,你是京营的。” “啧啧啧,瞧他这细皮嫩肉小娘样的,俺们倒觉得他不是怕豺狼响马,而是怕鬼呢!” 张之极脸一红,这家伙戳到他痛处了,当下他梗着脖子粗声粗气道,“爷怎么会怕鬼?爷是怕马儿看不清夜路。” 秦良玉淡淡道,“张将军勿需担忧,我们有双马,空跑一匹,骑一匹,马有夜眼,不惧夜路!” 张之极还想说什么…… 秦良玉不由分说命令道,“诸将士上马,走!” 驾,驾,驾! 秦良玉一骑绝尘而去,秦家军紧紧跟随,张之极也急了,他再也顾不得屁股疼了,急忙翻身上马追了过去,他可不想跑最后一名啊! 背后冷嗖嗖的…… 鬼知道背后面会有什么东西? …… 秦将军带领白杆军拼命赶路,终于赶到了宁远城,蓟辽总督孙承宗的府邸便是在这宁远城中。 不错…… 秦良玉此行既不是山海关,也不是大安口,而是宁远城。 崇祯比谁都明白战场情况瞬息万变,虽然他偷窥到了鞑子准备从大安口偷偷进攻,但是万一他们临时又改变主意了怎么办? 所以…… 还是直接找孙承宗更保险,让孙承宗统一调度,秦良玉辅助。 …… 张之极看着包铁的城门上,宁远城三字,古朴而苍劲,他几乎要哭出来了。 这几日的急行军,生生让这个纨绔子弟掉了不少膘,屁股更是早就疼的麻木了。 他还没来得及找地方休息,秦良玉就风风火火带着众将赶往督师府,白杆军则就地驻扎在宁远城外。 宁远城虽然是边关之城…… 但是因为地理位置极为重要,朝廷花费了大量白银来建设这座城池,几十年间,将宁远城建设的固若金汤。 城上更是有从佛朗机买回来的大炮架着,军事力量也是相当强悍,鞑子南下打谷草的时候,最不愿意惹的就是这宁远城。 及进入内城…… 张之极发现这里的风貌和北京全然不同,大街上居然有女子在做买卖,有卖皮货的,有卖蛤蜊、蛏子还有一种怪怪的鱼,这鱼身体扁平,双眼位于左侧,个头很大,一条条活蹦乱跳的装了盆里,张之极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在京城几乎很少遇到临街卖鱼的,因为京城鱼少,基本都供应给了富贵人家和酒楼里,无需临街叫卖。 张之极还发现宁远城的螃蟹特别多,大大小小,各种形状的都有,看的他都眼花缭乱了。 作为一名纨绔子弟…… 最喜欢的就是吃了,可是出身于京城富贵之家的他,也没见过这么多种类的螃蟹啊? 京城的螃蟹极贵,差不多好几钱银子一斤了,吃几顿螃蟹宴都够老百姓置办一亩水田的,可是这里的螃蟹不仅品种多,价格还极为低廉,比大米还便宜。 宁远城的百姓穷的吃不起饭,穷人都以螃蟹饱肚子。 小贩在大街上就将螃蟹蒸熟了,吆喝着生意,螃蟹的香气勾起了张之极的馋虫,天知道这些天他吃耐饥丸都快吃吐了。 掏出几个铜板,买了一大串螃蟹,这个纨绔子弟就那么大刺刺将螃蟹挂在脖子上,一边走一边啃。 秦良玉等人也不等他,直接就风风火火赶往督师府,急的张之极挂着大螃蟹一瘸一拐拼命追赶。 秦良玉身披大红猩猩氅,内穿鎏金铜甲胄,手执崇祯赐予她的新暴雨梨花枪,脚踏牛皮靴。 走起路来是虎虎生风,加上她身材又极高,比张之极都要高出两个头,这种勇猛的女人,看了简直叫人生畏。 秦良玉的儿子马祥麟,媳妇张凤仪二人紧紧跟随其后,虎娘无犬子,马祥麟的个头也非常高,他娶的媳妇张凤仪虽然不及秦良玉高大威猛,但是也比张之极高多了。 这一家子三口走在前头,如同三座大山,直接将张之极淹没了,他郁闷的一瘸一拐跟着,心中腹诽不已。 一众人进入督师府,才被告知孙承宗正在城外屯田,早已经有将士去告知孙大人,还请诸位慢等。 秦良玉如何等的了? 她带领众人调头就走。 张之极郁闷,刚挨上椅子,他还没来得及喝口热茶又要走? …… 赵率教愁啊! 山海关储备的粮食本来就少,这一下子多了上万张嘴巴,不过几天就将山海关的粮食吃了大半,引的守城将士们怨声载道。 虽然高墙外面的难民很苦,天天都有难民饿死,然后被下了锅,但是将士们都是刀口上舔血活着的,同情? 同情了难民,谁来同情他们? 谁来同情他们的家人? 第127章 狗奴才孙志 将士们郁闷的看着他们的总兵。 说句实话…… 山海关的将士们都非常敬爱赵率教,赵率教是个好人,对将士们嘘寒问暖,有时候将士们偷偷摸摸贪点战利品他也当没看到。 可是? 当赵率教又用这副好心肠对待难民的时候,而且这些难民还来路不明? 众将士们就不好受了。 这几天赵率教每天都固定往山海关外面投喂红薯和麦子,以保证这些难民不被饿死。 而这些难民好像都有组织一样,麻利的将麦粒用石头磨的碎碎的,加上红薯和肉熬煮稀饭。 孙志就是这群难民的组织者,他亲自熬了一大碗纯麦子粥,熬的稠稠的,然后亲自端了一名高大汉子面前。 这汉子衣服破破烂烂的,浑身散发着恶臭,他眼睛半眯,头扎的低低的。 孙志不自觉的颤抖着…… 此人就是赫赫有名的正蓝旗旗主,四大贝勒之一……莽古尔泰。 虽然他双眼半眯,可是孙志依旧能看到他目中的凶光。 孙志缩了缩身子,谄媚道,“贝勒爷,您请吃粥,这粥是奴才亲自熬的,只有麦子没有脏肉。” 莽古尔泰毫不客气的将粥接了过来,大口大口嚼着,嚼完了他满足的摸了摸肚子,赞赏道: “好奴才你有心了,不过下次不可这么小心翼翼,给本贝勒把背伸直了,免得被城上的明国狗将士们看出端倪来。” 孙志点头哈腰,“是是是!” 莽古尔泰继续说道,“好奴才,待本贝勒大胜后,必定提拔你为本贝勒府的包衣奴才。” 包衣奴才? 孙志激动了,大汗贝勒们的包衣一般都是满人担任的,只有极少数才是汉人提拔起来的,汉人能够做包衣奴才,这是何等的荣耀啊? 孙志怀着激动的心情伺候完了莽古尔泰,他接着又张罗着把麦子和红薯大部分都给旗兵吃了,小部分红薯和肉则下了奴隶们的肚子。 奇怪的是…… 孙志和这些奴隶们都觉得理所当然,一丝的不满都没有,果真是奴性入骨了。 做完了这一切…… 孙志满足的躺在地上,他仇恨的看着前方雄伟的山海关,山海关内的明国人不愁吃喝,听说他们还经常吃肉? 这帮明国狗将士们,凭什么不放俺们入关?凭什么他们就能吃肉喝酒,却只肯施舍俺们那么一点点粮食? 等着吧,明国的狗将士和老百姓们,等到俺们大金的将士混进去后,劳资孙志一定要抢两个漂亮的明国女人当奴隶,哈哈哈。 孙志意淫着…… 孙志这家伙其实是地地道道的关内人,现在他还没有当上包衣奴才呢,却已经以鞑子自居了。 其实这孙志小时候家里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也小康,他家祖上是个小私盐贩子,靠着偷偷贩私盐积累了百来亩田地。 因为干私盐这一行非常危险,既要防官兵又要防黑吃黑,所以孙志的祖上后来金盆洗手,安心经营田地。 传到孙志父辈这一代,日子过的越发红火,家里光上好的水田都有两百亩了,每年光收租子都有不少的粮食。 孙志的爹妈特别溺爱他,从小就用白米鸡蛋和肉养大他,还专门给他买了媳妇照顾他。 不错…… 孙志的媳妇大他十几岁,明里是媳妇其实就是老妈子,专门伺候他的。 这风俗在孙志的家乡特别流行,一般等主人长大后,都会休了这些买来的媳妇,重新聘门当户对的女人为妻。 孙志长大后自然也不例外,不过他看上的不是门当户对的女人,而是县城里的窑姐。 这窑姐身价颇高,孙志偷偷卖了一百亩地才给窑姐赎了身,然后欢欢喜喜娶回了家。 按理说孙志还有一百亩地,省吃俭用也是能够过上好日子的,可是孙志从小嘴巴吃刁了,认识了窑姐后更是品尝到了县城馆子里的美食。 夫妻二人都是好吃懒做的人,隔三差五就要去县城馆子里吃一顿好的,然后赌场坐半天。 又吃又赌的…… 不过几年时间就将剩余的一百亩地也败光了,孙志成了穷巴子。 成了穷巴子后…… 他的窑姐婆娘,他的狐朋狗友统统离开了他,而孙志从小娇生惯养长大,并没有谋生的技能,差点饿死。 后来他听人说辽东边墙外的建州富庶,就连土地都是黑色的,到了那边想要多少土地,建州大汗都会大方的给你种。 于是这小子终于背叛了明国,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偷渡到了建州。 然而…… 待他到了建州,才发现被骗了,他这样投奔而来的汉人不仅没有田地可分,还被迫成了奴隶,天天在军营里洗马做苦力。 孙志苦熬了几年日子,又遇到了大天灾,田里没有收成,鞑子又抢不来粮食,他们这些奴隶过的越发凄惨。 辛亏孙志心黑手狠,每每饿死了奴隶,都是他亲自抄刀子分了,然后发给大家煮食,一来二去居然让众奴隶刮目相看。 某个旗将更是将一名女奴赐给他做了老婆,虽然日子依旧难过,每天都有奴隶饿死,可是他孙志却活的非常滋润。 现在…… 更是获得了莽古尔泰的赞赏,俨然成了众奴隶之首,鞑子的代言人了。 孙志一边回忆着往事,一边将尖利的石头捏的紧紧的,贝勒爷虽然并不要求奴隶们战斗,他们只需要帮忙蒙骗明国的将领就行了。 可是? 孙志觉得他是一个有大志向的人,既然他即将成为包衣奴才,那就应该有个奴才的样子,冲在主子前头,为主子杀敌立功! …… 作者找来的一首奴才歌: 【奴才好】 奴才好奴才乐,世有强者我便服。 三分刁黠七分媚,世事何者为龊龌。 料理乾坤世有人,坐阅风云多反覆。 灭种覆族事遥遥,此事解人几难索。 堪笑维新诸少年,甘赴汤火蹈鼎镬。 达官震怒外人愁,身死名败相继仆。 但识争回自主权,岂知已非求己学。 奴才好,奴才乐。 奴才到处皆为家。 何必保种与保国? 第128章 孙承宗的心魔 宁远城外地广人稀,相比于中原江南的老百姓连落脚的地儿都没,这宁远城外的条件简直是不要太好了。 孙承宗带领士兵在这里开辟了大量的屯田,种植了红薯,玉米,以及其他别的农作物。 堂堂帝师…… 蓟辽总督孙承宗今天穿了一件短打的衣服,裤腿挽的高高的,脚上满是泥泞,俨然一副老农打扮。 他拿起锄头使劲锄了下去,然后往外一带,大量的泥土翻了过来,一个个胖胖大大的红薯被揪了起来。 孙承宗摸起一个红薯,直接往身上擦了擦,然后咔嚓咔嚓啃了起来,这形象简直和农人无异了。 虽说孙承宗的形象有点装逼,但是这年头会装逼才能得人心啊? 你瞧…… 那帮子将士和围观的老百姓们,统统都用无比崇拜的眼神看着孙承宗,恨不得高呼好官,好官啊! 更有那些狂热份子恨不得将孙承宗的画像挂到门上去,据说清官好官的头上都有万丈神光,百邪不侵,神灵敬仰,用来辟邪特别好,小鬼就不敢进家门了。 “孙督师,孙督师!” 突然一校尉骑马奔腾而至,马未到,声音倒先到了,“孙督师,京城的皇帝陛下派了秦将军过来,说是有军国要事找您商议!” 秦将军?秦良玉? 孙承宗一口吐掉红薯,把手往衣服上又擦了擦,这一番接地气的动作,自然又引来围观群众阵阵赞叹。 还真是小人物甭管你怎么蹦跶,没人看你一眼,而大人物哪怕擦个鼻涕,打个喷嚏,也能引来阵阵惊叹,谓之接地气! 孙承宗现在就干着极为接地气的事儿,都快和海瑞一样了。 说起海瑞…… 大伙可能以为他只是一个清官! 错,人家海瑞不仅是清官,更是全民偶像,偶像到什么程度呢? 据说这家伙有一次去应天府上任,他的众粉丝倾城出动,将应天城门口堵的水泄不通,就为了能够一睹偶像真容,然后顺便表达一下崇拜之情。 这海瑞硬是挤了半天,才挤进了应天城,从此过上了天天被粉丝骚扰的苦逼日子,海瑞的画像更是贴的满城都是。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当时谁要是敢说海瑞坏话,不用官府治罪,他的粉丝就能直接将你揍到生活不能自理。 可惜…… 这么一个被人崇拜的大清官,硬是被人崇拜废了,他从一个想改变天下的有志青年,生生变成了朝廷的吉祥物。 俺们朝廷给你海瑞大官做,就是不给你大权,你是俺们大明的门面加吉祥物,必须好好的保护起来。 如果孙承宗在这么搞下去,迟早也是吉祥物了,当吉祥物其实苦逼啊,被人用放大镜天天盯着,只能逼的自己越来越像吉祥物。 比如田尔耕…… 这家伙以前可不是善茬子,家里的资财也甚多,被崇祯故意搞成田青天后,这家伙生活质量直线下降,吃个山珍海味都得偷偷摸摸的。 言归正传…… 传信的校尉下马见过礼后,不过一刻钟秦良玉就赶来了,秦良玉一个翻身就跳下了马,引的围观群众纷纷叫好。 宁远城虽然女子外出做生意的多,但是女子骑马着甲胄的,这帮围观群众还真没见过。 尤其是秦良玉的媳妇张凤仪,虽然她名气不及自个婆婆,但是胜在年轻漂亮啊! 年轻漂亮的女将军,想不惹人注意都难,此时无数好奇探究的目光停留在了张凤仪身上,恨不得看破她甲胄一般。 张凤仪无疑是见过大世面的,她盈盈一笑,亲昵的靠向自个夫君,两人眼神交汇,相视一笑。 围观群众秒懂…… 妈蛋的,这位女将军有主了。 秦良玉带领儿子儿媳以及秦家军诸将大踏步走向孙承宗,铠甲闪亮,披风猎猎,画面别提多养眼了,突然…… 众围观群众就见一个小白脸模样的男子一跟头栽倒在地,这个小白脸捂着屁股,呲牙裂齿好不容易才爬了起来,可也生生破坏了秦家军威严肃穆的氛围,惹的秦家军诸将纷纷翻白眼。 秦良玉带领诸将对孙承宗行拱手礼,接着她便将崇祯的密折递了过去,孙承宗狐疑的接了。 “好!好!好!” 看完密折后,一向老成持重的孙大人居然先是兴奋的连喊三声好好好!接着他突然一晃,摔倒在地,又悲戚痛哭起来。 这一摔,一喜一悲! 画风转换实在太快,众人都还没反应过来,就又听这孙承宗癫狂而笑,“皇太极小儿,此次吾必定要让你奴兵旗将有去无回,血染辽东,哈哈哈!” 这? 孙承宗身边的将士以及众围观群众纷纷目瞪口呆,不知道发生了啥事?一向稳重的孙大人为何如此失态? 众人纷纷担忧的看向孙承宗,其身边将领更是飞快的将孙承宗扶了起来,喊大夫的喊大夫,拿水的拿水。 只有张之极郁闷不已,同样是摔倒,为毛线他张之极却要被人耻笑? 世人皆不明白孙承宗的心思啊,自从关宁军在孙承宗手中折了后,这位帝师便一直活在内疚中。 多少次 午夜梦回时,故人音容笑貌依旧,然而醒来却只是一场空。 以至于老成持重的孙承宗一到深夜便嚎啕大哭,他有心魔啊! 孙承宗知道他现在出问题了,再这么下去他必定会崩溃的,自杀也说不定? 心病无解,唯有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才能战胜他自己的心魔。 过了片刻…… 孙承宗终于站起身来,他缓缓道,“传本督师命令,尽起精兵埋伏于大安口,秦将军你与白杆军赴山海关,协助赵率教缉拿莽古尔泰。” …… 感谢! 感谢高河江的打赏,谢谢啦! 之前几章写的太黑暗了,来章欢快的调节调节气氛。 第129章 奴才思想 山海关城墙! 赵率教急的团团转,他派出去的人现在还没回来,而关外面的难民已经坚持不下去了。 倒不是缺吃的…… 而是这几天天气越来越热,太阳火辣辣的照射下来,温度太高,这些难民大多有伤,尤其是脚…… 几乎没有一个难民的脚是好的,这么高的温度下,脚上有伤最容易腐烂了,从脚往上腐烂着。 腐烂的肉里最容易生蛆虫,一条条白白胖胖的虫子在难民肉里拱来拱去,偶尔还会将蛆脑袋拱出腐肉外面直晃荡,似乎在集体嘲笑人类的可怜和可悲? 不过…… 还没等这些白白胖胖的蛆虫破茧成蝇,一双双麻木乌黑的手便将它们拽了出来,下了锅,饱了难民奴隶们的肚子。 这些志向远大的蛆们虽然没能变成有翅膀的苍蝇,但是……它们吸引了无数别的地方的苍蝇来,嗡嗡嗡~苍蝇们盘旋在难民的头顶,铺天盖地,耀武扬威! 可惜啊…… 在饿极了的人眼里,无不可吃的东西,这些苍蝇也变成了锅里的蛋白质,滋补着难民们的血肉。 蛆和苍蝇好解决,吃了便是! 但是感染在无声无息的蔓延的,这些难民奴隶一个个双目赤红,浑身滚烫,有些甚至神志不清,时时刻刻处于死亡的边缘。 赵率教哽咽了…… 不能再等了,否则这些难民必定会全部死亡,他们必须要得到医治才行。 很快…… 山海关的大门缓缓打开! 虽然这些难民奴隶们身上恶臭扑鼻,可是赵率教依旧不嫌弃,他将自个的府邸贡献了出来,也调来了大夫和药材,士兵们则帮忙烧水,挖腐肉,清伤口,许多士兵都吐了。 莽古尔泰和众旗兵因为大多数都有鞋子,所以倒没有受太大伤,他们努力降低自个的存在感,将自个掩藏于奴隶群中。 赵率教身先士卒,亲自熬着麦粥,甚至还将孙大人拨给他的干鱼都拿出来给难民奴隶们吃,看的众将士们直翻白眼。 莽古尔泰缩在孙志身后,他嘴巴都快笑豁了,这个赵率教还真是妇人之仁,果然明国的狗皇帝带出来的将军都和他一路货色,妇人! 他大口大口吃的着麦粥和干鱼,眼睛却直瞟向赵率教的夫人。 因为人手不够,赵率教还让他夫人带着丫鬟们过来帮忙。 虽然莽古尔泰挺瞧不起赵率教,但还是很喜欢他的夫人,以及他夫人身边的丫鬟们。 莽古尔泰已经很多天没有碰过女人了,虽然奴隶中也有女人,但是这些女人长相都是最差的,莽古尔泰根本下不了手。 他现在特别希望撒逼赵率教能够尽快将他安置到别处,然后烧杀抢掠,再顺便弄几个南人姑娘尝尝鲜。 秦良玉赶到山海关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一幕,撒逼赵率教根本不知道他对面是凶狠的旗兵,居然亲自给他们上药? 秦良玉已经不知道如何形容自个的心情了?也不知道该怎么评判赵率教了,这人…… 曾经当过逃兵,为了一洗前辱他又拼命作战,几乎战死,而现在他又敌友不分,亲自给鞑子上药,还清理伤口。 见秦良玉来了,赵率教忙完后急忙走了出来,“秦将军不在京师保护陛下,怎么来我山海关了?” 秦良玉并没有说话,现在人多耳杂,给鞑子治病的大夫和小兵们还没撤回来,万一被鞑子发现了什么端倪,这些人可就危险了。 秦良玉沉声道,“赵将军请借一步说话。” 赵率教狐疑的跟着秦良玉走到了一处人少的地方,秦良玉死死盯着赵率教的眼睛道: “赵将军,你可知道那些人里混有鞑子?特别是那个最高壮的难民,其实就是莽古尔泰,鞑子的四大贝勒之一,正蓝旗旗主。” 什么? 赵率教惊呼,接着他目瞪口呆的看着秦良玉,这消息太震惊了,莽古尔泰居然会装扮成难民来到山海关,这家伙也太无耻了吧? 接着…… 赵率教想到了自个白白给他们吃的粮食,还有忍着恶臭挖的腐肉,他恨不得冲上去狠狠打爆莽古尔泰的脑袋。 眼看赵率教的脸色越来越差,额头青筋暴起,秦良玉就头疼,这家伙不控制好自个情绪,万一被莽古尔泰察觉了怎么办? 秦良玉急忙按住他的肩膀,居高临下道,“赵将军不要激动,我们先从长计议,你的人不要动,先把鞑子身旁的自己人撤回来。” 赵率教点了点头…… 然后他一步步转过身,还没等行动,便听到一声痛呼,接着是乒乒乓乓的刀兵之音。 “不好!” 秦良玉提着暴雨梨花枪,带着众白杆军冲了进去,可惜还是晚了…… 莽古尔泰也不知道是怎么发现的?此时这家伙双目怒睁,他再也不掩饰了,凶悍的气息扑面而来。 莽古尔泰将赵率教的夫人挟持了,并抢了兵卒的刀,其余旗兵也都各种抓着名人质。 孙志虽然怕的要死,可还是站在了莽古尔泰身前,他手里紧紧攥着一枚带血的利石。 并且暗暗给自己打气,这次一定要让旗主刮目相看,如果能够活着冲出去,以后必然能够得到旗主的信任。 反正他们这些奴隶已经背叛了明国,自古就没听说哪个国家会宽恕叛徒的? 妈蛋的,拼了! 孙志等一众奴隶血红着眼睛,面目狰狞的看着前方的明国兵卒,眼里满是仇恨,气势居然不输训练有素的兵卒? 果然是穷凶则极恶,这帮人以前或许是老老实实的农民,但是现在他们变了。 他们分过人,食过人,还吃过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他们的人性早就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兽性,是奴性,当然这种奴性只面对强者。 如果赵率教现在宽恕这些奴隶,说不定他们会立马反水,然后欢天喜地投靠明朝? 但是…… 秦良玉知道,陛下特别交代过,对于汉贼就应该狠狠的杀,绝对不能接受投降。 凡是背叛国家的人…… 绝对不接受他们的任何投降。 第130章 赵夫人自尽 赵率教愤怒道,“莽古尔泰你这狗贼,快快放开我家娘子,否则劳资让你碎尸万段。” “哈哈哈!” 莽古尔泰狂笑,接着他得意的说道,“不亏是将军夫人,比本贝勒抢来的所有南蛮子女人都香,真香!” 赵率教气结…… 他恨不得冲上去一刀砍死莽古尔耕这个狗贼,但是他夫人在人家手心捏着,他能奈何? 赵夫人看着赵率教,相比于别的被劫持的人质,赵夫人算是非常平静的了,她既不喊叫也没有挣扎,只是静静看着自己的夫君,泪流满面。 莽古尔泰冷笑道: “姓赵的,本贝勒命令你速速筹集五万担粮食来,然后让挑夫挑着粮食出山海关,再将山海关的大门给劳资好好开着,否则本贝勒就当着这许多人的面与你家娘子做夫妻。” 赵率教这人一向正统,何曾听过这么无耻的话?他气的差点吐血,却又只能恨恨盯着莽古尔泰。 现在别说筹集五万担粮食了,就是一万担他都拿不出。 因为山海关易守难攻,所以常年驻守在这里的官兵并不多,粮食也不多,加上这段时间赵率教还大发善心的施舍了不少,如今粮库里的粮早就见底了。 而且就算拿出来了这么多粮食,这一个以粮资敌,再加上一个纵敌逃逸之罪,足够砍掉他脑袋的了。 秦良玉幽幽叹了口气道,“赵将军,切不可放虎归山,我们动手吧!” 虽然秦良玉只是一个女子,可是她心智坚如铁,杀伐决断不输男儿。 “夫君!” 这时赵夫人突然开口了,她凄然一笑: “夫君请动手杀了妾吧,妾如今已落入敌寇之手,夫君现在不杀妾,难道是想让妾被人虏出关外,受尽凌辱而死?妾现在死了,还能博一个忠贞之名,倘若妾被人虏走,那就真的求死不能,求生不得了。” 话音未落…… 这赵夫人猛的用手抓住莽古尔泰架在她脖子上的利刃,然后狠狠抹在了自己脖子上。 血贱五步,鲜血顺着她的脖子流了下来,糯湿了她的衣服鞋袜,这个柔弱的女子真就慷慨赴死。 然而相比于赵率教夫人的刚烈,其余被劫持的人质就有点怂了,一个个嚎叫着,哭着求赵率教救命。 “将军小的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周岁小儿,一家老小都靠小的养啊,小的不能死。” “将军,他们要粮食就给啊,小人家中还有存粮一千斤,小人祖上还在地窖偷偷藏了几千两白银,一并捐了出去,只求将军救救小人啊!小人不想死。” “将军救救我们!” “将军救救我们!” “将军救救我们!” 这些人哭的鼻涕眼泪一把把的,他们纷纷乞求着,哀伤之情溢于言表,就连远在京城的崇祯都动容了。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 这些人不是英雄,不是大人物,他们所要求的无非是活着而已,为了活着他们可以低贱到尘埃里。 他们有错吗? 他们并没有错,错的是这个时代而已,人命如草芥,众生似蝼蚁。 赵率教眼睁睁看着他的夫人自尽,然后这莽古尔泰狠狠啐了一口,将赵夫人往旁边一丢,顺便还往她肚子上补了一刀。 “娘子!” 赵率教目呲欲裂,几乎崩溃,他嘶吼道,“娘子啊,都是为夫害了你呀,为夫该死,该死!” 莽古尔泰癫狂而笑,他凶残的一刀又砍死了个人质,是个大夫,一刀两断,鲜血汩汩流出,触目惊心。 莽古尔泰横刀立马,“赵率教,劳资手里还有这么多人质,劳资也不要粮食了,你把山海关的门给劳资打开,放劳资出去,否则这些人都得死。” 众人质急了,纷纷哭出血泪来,哀哀乞求,“将军救救我们啊!” 秦良玉强忍着悲痛之心,她高举暴雨梨花枪,大声喊道,“赵将军,动手!” 赵率教猛然暴喝,“放他们走,传本将军命令,开山海关!” 接着他语调陡的降低,喃喃自语,“众人无辜,一切罪责就由我赵率教来承担。” 秦良玉还想再说什么…… 可是赵率教的态度非常决绝,如今山海关毕竟是赵率教的地盘,她一个客军话语权是非常弱的,没有办法,秦良玉只得郁闷的命令秦家军让开一条通道来。 莽古尔泰不屑的看了眼赵率教,然后他带着旗兵奴隶们,以及挟持的人质缓缓向山海关移动。 狗奴才孙志又献策,“贝勒爷,我们的速度太慢,恐生变故,咱带来的女奴们脚都太小了,走的太慢,不如统统杀了也不能便宜明国的狗官兵?” 莽古尔泰大喜,赞赏道,“知我者,好奴才也!传本贝勒命令,将女奴统统杀了,全部人员加速前进。” “渣!” 莽古尔泰身后的旗兵们纷纷举起了屠刀,而孙志这些没有抢到兵刃的男奴隶们则各施手段也对着身边的女人下手了。 孙志更是亲自用利石结果了一名女奴隶的性命,这女奴隶前几天还和他一起演夫妻蒙骗明国将领呢! 一时间女奴们悲嚎不已,她们的脚太小,加上长途跋涉本就已经腐烂不堪了,根本就逃不了,她们纷纷倒在了血泊中。 至于带来的孩子也统统被抛弃了,直接就丢在了血泊里,有些懵懂幼儿尚不能明白人心险恶,世道艰难,他们见了血还以为是什么好玩的东西,一个个拍打着血水,咯咯直笑。 也有些比较大的幼童则直接被吓傻了,他们站在血泊中任凭血水漫过脚踝,无助而又绝望。 阳光依旧明媚,空气里流淌着化不开的铁锈血腥味,幼儿的无知和无助深深刺痛了紧紧跟随着的众将领,也狠狠刺痛了张之极的心灵。 他紧握利刀,刀把上的宝石烨烨生辉,他只不过是个纨绔子弟而已,自小就生活在锦绣繁华堆中,何曾直面过这样的鲜血和绝望? “稚子何辜?” 秦良玉终究还是女人,她叹了口气,命令众将士将这些孩子抱了起来。 第131章 大安口长城 张之极也叹了口气。 他猛的拔出腰间匕首将配刀上的宝石撬了下来,又接着用配刀将匕首上的珍珠也给撬了下来。 他将这些宝石珍珠递给秦良玉,沙哑着声音道,“秦将军,这些东西就用来安置这些幼儿吧!他们太可怜了。” 秦良玉看向张之极,面露凝重之色,“张之极,你我身为武将应该明白什么时候仁,什么时候不能仁,大丈夫当仁则仁,当狠亦要狠,明白了吗?” 张之极点点头,“我明白!” 秦良玉接过张之极递来的宝石珍珠,然后交给了旁边的副将。 莽古尔泰继续前进,很快山海关的大门就出现在了眼前,孙志大喜,虽然这次来明国没有捞到好处,旗里依然缺粮少吃的。 可是…… 他却幸运的获得了旗主莽古尔泰的欢心,以后还怕没有吃的?还怕没有前途? 就算日子过的再艰难,只要他有权利,也总有办法从稀里捞出稠的来吃,哈哈哈! 孙志这边心花怒放…… 赵率教那边却悲痛欲绝,他冲向自己的夫人,此时赵夫人还没死,尚有一丝的气息,那一刀虽然抹在了脖子上,却并没有伤到气管。 但是? 就算没有伤到气管,却也伤了大血管,鲜血汩汩流淌,很快赵夫人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亡。 赵率教慌忙用手堵住了夫人脖子上的伤口,想止住血,可是没用…… 赵夫人肚子上还有莽古尔泰补的一刀,肠子都流了出来了,赵率教又用另外一只手堵住了夫人肚子上的刀口,依旧没用…… 莽古尔泰这一刀直接刺穿了赵夫人的腑脏,外出血好止,内出血难治啊! 而且就连所有的大夫也被莽古尔泰虏走了,赵率教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的娘子慢慢死去。 “娘子!” 赵率教泣不成声,“都是为夫的错,大家都说为夫是个厚道的人,其实就是懦弱,为夫该死啊,你恨为夫吗?” 赵夫人幽幽睁开眼睛,她并不觉得痛,反而觉得极冷,身体好像在不断的上升,又似乎是下坠? 恍恍惚惚间,她听到了赵率教的声音,声音时远时近,她努力集中全部注意力才听清了。 赵夫人伸出苍白的手,抚上赵率教的脸,她凄美的笑了。 赵夫人气若游丝道,“夫君啊,你我夫妻情分十几载,妾怎会恨你?要恨也是恨这无情的世道啊,恨妾走的太早,再不能与夫君携手共度余生,夫君啊,珍重!” 赵夫人的手陡然落下,香消玉殒,赵夫人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人而已,她并不懂什么叫民族大义。 她只是一心一意的爱着她的夫君,纵然一死,也不想要赵率教为难而已。 然而…… 赵率教终究辜负了她! 许多文学作品里描述的好将军,基本上都是大义凛然,善良仁慈的,可是…… 如今血淋淋的事实告诉他,慈不掌兵啊,战争由来残酷,根本就容不得半分的同情和怜悯,唯有将心肠修炼到极冷,任凭万千生灵死在自己眼前而无动于衷,这才能破而后立,拯救苍生。 赵率教软弱善良,崇祯其实也一样,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宅男,想要将心肠修炼到极冷,谈何容易? …… 莽古尔泰出关后直接就将挟持的人质统统咔嚓了,根本就没遵守约定放人质一条生路。 接着那些奴隶们剥了人质的衣服鞋袜,包裹着自己的脚,然后这帮混蛋逃之夭夭了。 …… 大安口长城外。 满山的栎树耷拉着叶片,蔫不拉叽的,荒草几乎比人还高,一只可爱的灰毛野兔子躲在杂草里警惕的张望着。 一队鞑子军队正偷偷摸摸行军,为首的是一名悍将,这悍将身材极为壮硕,虎目阔口,满身的腱子肉鼓鼓的。 他大拇指上还戴着一枚牛骨武扳指,手掌关节处满是老茧,一看便知此人长于骑射。 此人正是号称鞑子第一勇士,满洲镶黄旗人,苏完部落首领索尔果之孙,八门提督卫齐第三子,鳌拜! 说起鳌拜这人…… 几乎家喻户晓吧?其经典形象便是凶狠的眼神,爆炸的白胡子,走路外八字神似螃蟹,专权乱政还想废了康熙帝。 总之…… 这是一个已经脸谱化了的人物,说起他就是大奸臣,大坏蛋,其实此人能力也非常了得,行军打仗极有一手,其一生更是战功赫赫。 要不为什么康熙在诛杀他后,却又在康熙52年因为感念其功劳,恢复了他的名爵,雍正朝还专门赐予祭葬,追封一等超武公,并世袭罔替呢? 言归正传! 突然,鳌拜似乎发现了什么? 他一把抄起随身携带的铁弓,利箭破空而去,狠狠将一头野兔钉了地上,其余鞑子将领纷纷拍着马屁,称赞其箭法了得,不亏是巴图鲁。 鳌拜并不说话,他只是淡淡一笑,命人将野兔收了,继续行军。 相比于山海关,这大安口的地势显然平缓了许多,不过依旧不好走。 大安口长城已近在眼前,甚至能清楚的看到城体新石垒旧石,还有一方石头碾子也被砌了进去,显然这处长城被修葺过无数回。 没办法…… 这里比较好走,所以自古异族的侵略者都特别爱从这里入关。 大安口长城内! 几个守关的将领百无聊赖的打着哈欠,抱着武器靠在城墙垛口处休息,有几个甚至还在垛口处炙烤野鸡肉,香气扑鼻,老远都闻的到。 …… 第132章 血战大安口 大安口长城上,几个小兵正在嘻嘻哈哈分食着野鸡肉,他们撕着鸡大腿,吃的满嘴流油,一看就是军纪败坏的典型。 鳌拜举着千里镜刚好将这一幕看到了眼里,他嘲笑道,“明国守备如此松懈,这大明的狗官兵还真自大啊,以为我大金一败后,便再无实力了吗?” 鳌拜将千里镜丢了,冷冽道,“全军戒备,攻城队准备,重骑兵准备,长生天护佑我等大金的勇士,进攻!” …… 可惜鳌拜没有看到…… 这些小兵们虽然嘻嘻哈哈分食着野鸡肉,可是他们眼中却满是警惕,他们不过只是用来麻痹鞑子的诱饵而已。 诱饵最危险…… 因为他们在鞑子的弓弩射程范围内,随时都有可能被一箭射翻。 而离大安口关隘不远处,帝师孙承宗身披甲胄,手执大刀,一向稳重的他眼里愤射出仇恨的光芒,看这样子是准备身先士卒,亲自操刀子和鞑子干了。 孙督师的气节让人佩服! 就是急坏了他身旁的诸将领们,要知道这孙承宗终究是文官出身,统筹大局还行,但是亲自操刀子和鞑子干,这事他还真干不来。 “督师!” 毛文龙担忧道,“刀兵无眼,还请督师暂且回避,末将等定会杀尽狗鞑子们。” 旁边的满桂也说道,“督师,您的安危就是整个辽东的安危,您万万不能出事啊!” 孙承宗并没有说话,他挥了挥手道,“诸将不必劝老夫了,老夫心意已决。” 远在京城的崇祯现在特别能理解孙承宗的心理,血的耻辱就需要血来清偿,这心魔唯有鲜血才能洗涤。 毛文龙等人叹了口气…… 他们见孙承宗心意已决,也没办法再劝了,唯有好好的保护孙承宗,否则……孙承宗有事,别说陛下不饶他们,就是大明国老百姓的口水沫子都能淹死他们。 …… 杀!杀!杀! 杀伐之音响起! 大安口关隘处鞑子发起了进攻,一根根巨大的攻城锤被装在四轮车上,数十个鞑子汗流浃背推着。 速度越来越快,攻城锤在巨大的惯性下狠狠撞向了关门,轰轰轰~的声音老远都能听到。 砰的一声巨响,大安口关门终于破开了,鳌拜单手执刀,翻身上马,吼道,“杀杀杀,杀死明国的狗官兵,哈哈哈!” 鳌拜不亏是鞑子第一巴图鲁,他悍不畏死,第一个冲了出去,其余鞑子将士紧跟其后,黑压压一片奔向关门。 大家都知道,骑兵打的就是速度,马的速度是相当快的,人骑在马上,依仗着马速,一人一骑甚至可破百人。 古代那些孤胆英雄能万军丛中取敌酋首级者,无不是有一匹极厉害的战马,而这战马还得全副武装,刀枪不入。 否则? 要是不给这些英雄战马,取取看? 众鞑子冲出关隘后才发现明国的守关将士早跑了个干干净净,有些跑的慢的正鬼哭狼嚎往前冲着,一副怂狗傻逼样。 鳌拜刀都拿出来了,哪能不见血?他轻蔑一笑,提起大刀就追了过去,杀杀杀,鳌拜的眼中闪着嗜血的光芒,马的速度飚到了极致。 近了,近了。 逃跑的明国小兵甚至能听到身后马匹粗重的呼吸声,以及马匹身上的腥味,他吓的肝胆俱裂,抬起脚陡然的一跳,然后重重扑倒了地上,摔了个鼻青脸肿。 鳌拜冷笑…… 他俯下身子,将大刀对着这个可怜的小兵,甚至不需要他用劲,冲击力加持下的大刀足够将小兵一切为二。 嘶~ 战马突然悲鸣,然后一跟头栽了出去,马背上的鳌拜瞬间被甩出老远,小兵得救了! 有伏兵! 鳌拜身后的鞑子们见势不妙,纷纷拉紧僵绳,想要将速度减了下来,可惜迟了…… 瞬间又有几百匹战马跌倒了,马上的鞑子也死的死,伤的伤,哀嚎声一片。 打仗打的就是个气势。 鞑子开局不利,损了几百匹战马,后面冲上来的鞑子步兵和一部分骑兵也吓傻了,当即纷纷掉头,想要逃命,现场乱成了一锅粥。 最可悲的是这群鞑子突然发现身后也出现了许多明兵,弓弩火铳齐射,最后面的鞑子秒变血筛子,哀嚎着倒在了地上。 收割人头时间到! 毛文龙张狂而笑,“哈哈哈,狗鞑子,爷爷的拌马铁丝绳的滋味如何?爷爷的最新火铳劲弩的滋味如何?杀杀杀,兄弟们,咱用刀砍去,用大刀子砍才爽啊!” 砍砍砍~ 兄弟们上啊! 砍死狗鞑子,埋伏的明国将士们血红着双眼,高举着大刀冲向了乱成一锅粥的鞑子军队。 还是那句话…… 打仗打的就是气势,气势输了一万人追着百万人杀都不是问题,此时的鞑子军队哪里还有半分气势? 输已成定局。 孙承宗第一眼就盯上了鳌拜,他举着大刀刚准备冲向鳌拜,毛文龙等诸将眼疾腿快,急忙上前挡在了孙承宗前头杀向鳌拜。 开玩笑…… 那家伙虽然受了伤,但体格壮的像头熊,别特么没有杀成,反而把孙督师搭进去了。 鳌拜刚爬起来,就见一群明国将士杀了过来,好汉不敌双拳,何况是一群? 鳌拜怒极而笑,“明国的怂货东西,有本事和劳资单挑?以多欺少算什么好汉。” “呸!” 大将满桂流氓上身,狂笑道,“爷爷满桂就是喜欢以多欺负少咋滴?爽!” 话音未落…… 这满桂抡起大刀狠狠砍向了鳌拜的战马,血溅三尺,战马痛的长嘶大吼,它想逃却有逃不了,它的马腿早就折断了。 战马的血飚了满桂满身满脸,他兴奋的抹去脸上的血迹,“爽爽爽,狗鞑子现在轮到你了,拿命来!” 鳌拜见自己的爱马被杀,悲愤不已,他抄起刀子疯狂冲向了满桂,任凭身上被砍的伤痕累累,他也不管不顾,只盯着满桂一人杀。 满桂一边跑,一边大喊大叫,“兄弟们,快帮劳资拦住这疯鞑子啊!” 毛文龙猥琐大笑道,“哈哈哈,这狗鞑子看上咱满桂了,不追上不罢休啊!” 第133章 灭杀鳌拜 见毛文龙这么埋汰自己。 满桂都快气死了,他和毛文龙的关系原本非常好,可后来两人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关系就有点僵了。 此时他见毛文龙不仅不救自己,还只顾着说风凉话,大怒,“毛蛮子你个混蛋东西,劳资和你势不两立。” 啊~ 满桂话还没说完,疯狂的鳌拜就已经冲了过来,他满脸是血看着满桂直狞笑。 满桂啐了口,“失心疯啊,劳资不就杀了你马,又没杀你妈的,你个狗东西只盯着劳资一个人砍算什么好汉?快看看你后面的毛蛮子,他最可恶了的,砍死他呀!” “呸!” 毛文龙大怒,“好你个狗东西满桂,劳资刚准备好心好意的救你,你特么就这么狼心狗肺?劳资不救你了,就让你这狗东西被他砍死得了,砍死你!” 毛文龙嘴上虽然说着不救,可是手上的动作却不停,他抡起膀子狠狠砍向了鳌拜。 这鳌拜只微微一侧身,躲过最致命一击,不过他的一条胳膊却被整个卸了下来,鲜血淋漓,好不凄惨! 这鳌拜完全顾不得胳膊,他现在一心只想弄死这个杀了他爱马的满桂,左胳膊掉就掉了,反正拿刀的是右胳膊,杀死你个狗日的。 鳌拜抡起大刀继续扑向满桂,就如同一头大猩猩扑向瘦猴子。 其实这满桂的体型也是非常壮硕的,甚至还被人误以为是蒙古人,可是他的体型和鳌拜一比,就又显得小了点了。 鳌拜的大刀砍下…… 满桂急忙抡起自个的大刀挡在身前,虽然堪堪挡住了这一刀,但也被大刀巨大的冲击力震的虎口发麻,胸中气血上涌。 “妈蛋啊!” 满桂这时候居然还能骂人,他大喊道,“这个疯鞑子是吃什么长大的?咋力气那么大,单手都特么那么大劲,简直是野猪精啊!” 鳌拜一刀没能得手,便再也没有机会了,毛文龙等将领岂能让他杀死满桂? 毛文龙飞起一脚将鳌拜踢翻在地,众将抡起大刀上前,几刀下去就将他砍了个稀巴烂。 鞑子第一巴图鲁,秒变肉泥酱,红的白的绿的杂七杂八满地都是,心理素质差的人只怕当场就吐了。 当然这家伙的头颅还是被保护的挺好的,大伙都没砍坏他脑袋,毕竟这玩意可是军功啊?鞑子大将的脑袋可是值不少银子呢! 满桂狼狈的爬了起来,他现在累的都快倒毙了,刚刚一番生死搏杀,耗尽了他的体力。 “妈蛋的!这疯鞑子力量真大。”满桂一边骂骂咧咧,一边从怀里掏出个馒头啃着,刚才体力消耗太大,得补充补充。 毛文龙揶揄道,“听说鞑子都是茹毛饮血,吃生肉长大的,变成这样的怪物有什么好奇怪的?你满桂吃几天生肉没准比他还要壮硕?” 满桂郁闷的看着毛文龙,虽然他想狠狠的和这嘴贱的毛蛮子干一架,但是这家伙刚救了他命,对救命恩人动手就有点忒不地道了,忍忍忍! 鳌拜伏诛…… 孙承宗这边也杀的欢,虽然孙督师的战力一般,但人家周围有一圈的将士保护啊。 一刀一刀,孙承宗老当益壮,砍鞑子如同砍西瓜,鲜血扑了他满脸,可是他依旧不知疲惫的砍着。 砍着砍着,帝师孙承宗泪流满面,鲜血和泪水糊了一起,泪眼朦胧中,他似乎看到了曾经的将士们…… 在那片莽莽荒野,多少将士凄惨死去,无声无息被埋葬在了黄土之下,而他们的父母妻儿或许还在苦苦的等待着。 恨恨恨! 孙承宗终于累的虚脱了。 他如同一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着,这么长时间的痛苦悲伤内疚终于在这一刻发泄了出来,逝者已矣,而活着的人依然还要继续活下去。 孙承宗抹去眼泪,缓缓站起身来,极目远眺,到处都是血与尸体,有人的,也有战马的尸体。 有些战马还好好的活着,有些则身受重伤只余一口气。 战马都是非常宝贵的战略资源,只要不是重伤到难以救治的,大部分战马都被牵走了,不能走的,就抬走。 明国的将士们默默打扫着战场,突然起风了…… 热浪滚滚包裹着血气卷到了很远的地方,无数的老鼠和野狗从阴暗的角落中探出脑袋,它们嗅着这腥甜的气息,饿,饿啊! 它们静静的蛰伏着,等待着,等待人类的离去,那里将会成为它们的盛宴! …… 孙承宗疲惫的班师回了宁远城,而赵率教也自戴枷锁跪在了他面前,一言不发。 而且他似乎故意和自个过不去,还故意搞了个百来斤的铁枷锁铐在了脖子上,压的他肩膀上皮肤颜色都变了。 对于赵率教,孙承宗的映象非常好,这是个良将,奈何太过于善良,当断不能断。 孙承宗叹息一声,将他扶了起来,“赵将军先去了枷锁吧,你看你枷锁重的,别把身子弄废了,一切还是等回到京城由陛下定夺吧?” “不!” 赵率教泪流满面,“末将身受皇恩,镇守山海关,可是末将却妇人之仁,有负陛下所托,末将罪大恶极,早已无颜面见天颜,还请督师斩了末将。” 孙承宗拍拍他肩膀,语重心长道: “赵率教,你不是马谡,老夫也不是诸葛亮,老夫无权斩你,再说了,老夫相信陛下一定不会杀你的,老夫也曾犯下大过,陛下不也宽恕了?” 孙承宗突然背手望天,幽幽道,“只是啊,自己的那一关最难过。” 孙承宗这话直接说到了赵率教的痛处,可不就是自己那一关最难过?这赵率教现在是一心求死,或许只有死了,人才不会心痛。 终于…… 赵率教也没取下他的铁枷锁,不过孙承宗也没杀他,而是直接将其关押在囚车上,准备带到京城让崇祯处理。 赵率教的囚车本来是特意制造的,上面加了顶盖,免得他受风吹日晒,底部垫了软垫,这样他躺着也舒服点。 结果这个犟驴硬是让孙承宗去了顶盖,丢了软垫,他就是要折磨自己,估摸着是想把自己折磨死了,就不用见崇祯了吧? 第134章 蛰伏的李自成 天色微亮,气候还不是那么炎热,一名壮汉子懒洋洋起了床,他推开窗户,用木棍支了起来。 这壮汉子抬头看着天,遥远的天际,霞光万丈,朝阳缓缓升起。 这朝阳就如同俯瞰世间万物的君王般,它高高在上,任凭无数蝼蚁一样的生命湮没于尘埃中,它却依旧每日炙烤着大地。 没有雨水滋润的大地,干涸无比,长不出庄稼,种不了粮食,每天都有人饿死。 饿死的人,继续滋养着活着的人的血肉,众生悲苦,艰难求生。 这是陕西一处非常偏僻的小城,一连数年的大旱早就将此地变成了一座人间鬼蜮。 能逃荒的都去逃荒了,留下来的要么是老弱病残,要么是穷凶极恶之人。 辛亏…… 官府倒也没有完全放弃这里,每隔半个月都会运送一批物资来,虽然很少很少,好歹没有让这城里的人死绝。 至于城外面? 谁知道都是些什么野兽? 城里的人如果不是成群结队,根本就不敢出城,据说在外面无限广阔的荒原上处处都是危险,倘若有那活人敢独自出城,基本都是有去无回。 壮汉子支好了窗户后…… 他摸了摸肚皮,饿极了,他来到粮缸处,准备将昨天剩下的一点点灰面煮了吃,打开缸盖…… 一团黑影猛的窜了出来,壮汉子眼疾手快,一把就将这团黑影抓了,定睛一看…… 居然是一头肥硕的老鼠,这老鼠被人捏在手中,手舞足蹈,吱吱乱叫。 按说现在是荒年,人都没有粮吃,人都饿的皮包骨头,可这老鼠反而长的油光水滑,肥硕无比,实在是奇怪。 不好! 壮汉子急忙看向粮缸,果然昨天剩的一点点灰面没了,只余几只麦蚰子爬来爬去。 壮汉子捏起麦蚰子喂了嘴里嚼着,然后他恶狠狠盯着肥硕的老鼠看,“好你个硕鼠吃了劳资的粮,劳资今天就以你代粮。” 话音未落…… 他猛的将老鼠掐死了,然后一把丢了地上,准备找刀子来剥皮割肉。 外面的日头越来越大…… 这壮硕男子朝天空狠狠啐了口,骂骂咧咧道,“贼老天,再不下雨,劳资操你娘的。” 骂完了,他突然又想…… 最好还是不要下雨的好。 去年他好不容易拉起来的队伍被朝廷的狗将打溃散了,他也流落到了这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得想办法再拉一支队伍起来。 不错…… 此人正是李自成,去年李自成拉的流民队伍刚有了起色,伐州克县,战无不胜,眼看大事可成。 偏偏他遇到了天雄军…… 李自成手底下的都是一些农民,虽然看着人数众多,但是其实没有什么战斗力,遇到武装到牙齿的天雄军,简直是溃不成军。 李自成和李过逃到了这座小城暂时蛰伏起来了,不过……李自成怎么甘心? 权利的滋味是会上瘾的,他虽困于小城里,却时时刻刻都想着死灰复燃,老百姓过的越艰难,他就越有机会。 “叔~” 李过在外面开锁,很快他就进了院子里,他一手提着一块五花肉,肥瘦相间,看着就如同花糕一样,让人直流口水。 另一只手捧着个纸包,纸包瘪瘪的,也不知道里面是啥? 李过喜滋滋道,“叔,我买到肉了,上好的米猪子五花肉,还有盐,外面居然有盐卖?” 李自成狐疑的看向李过手里的肉和盐,这年头吃肉和盐都得小心。 李自成拿过肉嗅了嗅,“别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肉?还有盐,别是茅坑盐?” 李过勉强笑了笑,“管他什么肉,什么盐?能吃就行,这年头还讲究那么多干嘛?” 虽然有点膈应…… 不过李过说的对,如今这年头还讲究那么多干嘛,糊糊涂涂的吃就是了。 李过接着说道,“叔,您去休息,侄子先去做饭了。” 李过非常敬重自个的叔叔李自成,他觉得他就是大英雄,是拯救天下苍生的大英雄,只不过现在暂时蛰伏而已。 李自成点点头,然后交代李过将屋里的死老鼠一并做了吃。 李过抄起刀子…… 他先将老鼠皮剥了,接着剁头斩掉尾巴,挖掉内脏,整个老鼠身子肉就弄好了,用稻草包的严严实实,然后又用泥土裹上丢了灶塘里炙烤。 可疑的五花肉也被他一分为二,一块就和老鼠肉一样如法炮制,另一块则切薄了准备拿到院里晒干,当储备粮。 剁下来的老鼠的头和尾巴也不能丢了,晒干当储备粮,内脏细细清理干净也晒干了留着下回吃。 不一会儿…… 泥巴就被炙烤的焦黄,李过顾不得手烫,他将泥巴砸开,捋开稻草,肉香扑鼻,另人食指大动。 别看老鼠肉脏,用这法子做成的老鼠肉,却比猪牛羊肉更好吃,肉质细嫩,还没腥气。 李过接着拿出盐来,只有一点点淡黄色的盐巴子,他努力不去想这盐是怎么来的?管他呢,是咸的,能吃就行。 李过用水将盐化开,化了小半碗的水出来,准备好一切他招呼李自成过来吃饭。 李自成看着眼前的食物,叹了口气,“乱世之中,人不如鼠,老鼠尚且可以吃的肚皮滚圆,人却被活活饿死。” 李过没有李自成那么多的想法,他抄起筷子夹了块肥嫩的老鼠肉,沾了沾咸水,然后滋溜一下就吞了肚里。 热热的食物进肚,立马就被饥饿的胃紧紧包裹,蠕动,然后化作了能量滋养四肢百骸。 李过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叔,您也吃呀,味道真不错,咱吃饱了继续杀官兵,抢粮食去。” 李自成凄惨笑道: “李过你不明白,我们已经兵败了,想东山再起谈何容易啊!城里的人虽然半死不活,但是好歹命能吊着,每隔一段时间还有官府救济粮这个盼头,他们是不会反的,城外?” 李自成皱眉道,“城外现在是什么情况?咱们现在人单势薄,出城太不安全了。” …… 咳咳! 明天作者吃不下早饭了,呜呜呜~ 第135章 李自成计划 城外? 估计才是真正的人间鬼蜮,李自成想拉人马起来,就必须出城。 “拼了!” 李自成猛的一捶桌子,“欲成大事者,须得冒大险,李过你准备好刀子,今晚出城。” 啊? 李过张大嘴巴,都忘记了吃肉,“叔,城外面非常危险,晚上更危险,什么恶人凶人狠人都有啊,俺们还是先待这里静观其变吧,实在不行白天出城也行啊?” 李自成抓起一块老鼠肉丢了嘴里,大嚼特嚼,就连骨头都被咬成了渣,力道之大堪称惊人。 李自成连肉带骨一起吞了,才说道,“白天出城更危险,我们人单势薄,容易被有心人盯上,李过,去把我的宝盒拿来。” 李过点点头…… 不一会儿,李过就抱出一个做工粗糙的木头盒子,打开盒子,就见里面宝光闪耀,都是一些极贵,极细巧的珠宝,这些东西全部是李自成从大户人家抢来的。 李过眼馋的看着珠宝,说道: “叔,咱现在有这么多珠宝,不如俺们就到江南城去,俺听说那里繁华无比,根本就没饥荒,有了这些珠宝,俺们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李过以前只不过是个老实巴交的农人,除了自个呆的屁股大点地方外,他根本就不知道啥叫江南? 这些还是他跟着李自成混了段时间,有了点见识,才知道江南这个词,不过李过一直以为江南是一个城,一个被巨大的围墙包起来的大城,就像堡垒一样。 李自成冷笑,“天真,江南固然好,可咱们没有实力如何去的了?也学普通老百姓逃荒?十死九生的逃到江南去?只怕咱们还没走到就死路上了。” 李过摸摸头,“俺们可以用一点点珠宝收买运粮官啊?或者商队也行?” 李自成冷笑,却不再说话,他就是打官兵的,自然不会相信官兵。 至于商队? 这世道,敢出现在这些灾荒之地的商队,会是善茬子? 不过是一些发饥民财的强盗而已,他们以极低的价格买走饥民手中的传家宝,珍珠玉器,漂亮的女孩子,等一切值钱的东西,然后贩卖到别的繁华地带。 可悲啊! 同样的一个国家,有些地方连杂役小民都能吃饱,有些地方却连地主有钱人也要挨饿。 言归正传! 李自成虽然自视甚高,但是如今他势单力薄,带着这么多珠宝投奔商队?找死吧! 而且…… 李自成的志向非常远大,自从尝试过统帅千军万马后,他再也不甘心当一个普通人了。 “李过!” 李自成选出几粒比较小的珠子: “你拿着这颗珠子偷偷贿赂守城兵,就说这是咱们家的传家宝,现在家里吃空了,想乘着夜色外出打点吃食,问能不能将咱们吊出城?” …… 是夜! 月明星稀,几个小兵带着李自成和李过出现在城墙垛口处。 一个小兵掂了掂手里的珠子,傲然道,“放你下去可以,死在了外头可别怪哥几个没有提醒?” 李过急忙点头哈腰,“是是是军爷,要不是实在活不下去了,俺们也不会出城啊?” 守城兵冷哼一声…… 虽然他怀疑这两人半夜三更出城肯定是有别的事,而且两人还拿的出几颗小珠。 虽说这世道这几个小珠不值钱,但是好歹还能换一口吃的,有一口饭吃,有必要急着冒险吗? 乖乖等运粮车来就行了。 守城兵接着交代道,“明天下午来这里,我再吊你们进来,过时不候,你们可就进不来城里了。” “是是是!”李过继续点头哈腰,活脱脱就一小丑模样,让人一看就瞧不起。 果然…… 这个守城兵也不想和这种孙子一样的家伙多废话了,他也不觉得这两个家伙下去还能活着。 这世道,夜里什么鬼魅都有! 守城兵拿来绳子将二人绑了,然后慢慢的吊了下去,李自成脚一落地,他解开绳子拉着李过就跑。 四周静悄悄的,月光朦胧,李过回头望去,他们刚刚下来的地方似乎出现了几道黑影?李过也看的不甚清楚。 今天的月光非常暗淡,李过根本看不清周围环境,可是李自成拉着李过却总能找对路,这家伙的眼睛就像狗眼一样,看的清夜路。 走了很久…… 两人寻了处亮着光的屋子,准备想方设法进去探探情况,如今这世道…… 城外面能够活下来的,估计已经形成了某种势力圈子,势力里面的人知根知底,沾亲带故,势力外面的想进来很难。 这应该就是流寇的最初形态,同乡,邻居,亲戚们报团取暖,形成一个个小团体,然后慢慢发展壮大,吞并别的势力,直到横扫天下。 李自成要做的就是想方设法加入一个比较强大的势力,用他的谋略蛊惑这些人,虽然李自成也没啥子谋略,但是只要他的见识让穷巴子惊叹就行了。 李自成不知道…… 曾经历史上的他,也曾兵败过很多次,可是每次都很容易就死灰复燃了,没有一次是像这么窝囊的。 原因无他……他当时虽然败了,但是手底下兄弟还在,兄弟多好办事,振臂一呼,各方小流寇就愿意来投奔,人类畏惧强大,愿意依附强大是天性。 可是现在的情况不一样…… 现在他身边只有李过一人,就算他振臂高呼一万次,引来的也不过只是垂涎他身上肉的饥民而已。 万事开头难…… 造反就好比做生意,第一桶金是最重要的,只要有了第一桶金,你才能慢慢的滚雪球,雪球越滚越大,赚钱就会越来越容易。 李自成现在正在寻找他的第一桶金,不管用什么办法,先取得屋子里主人的信任,获取有利的情报。 李自成和李过躲人家屋檐下,偷偷摸摸听着,估算屋子里的人数,要是人太多,是绝对不能进入的,必须寻一个人较少,这样他才能掌控全局。 …… 啊~啊~啊~ 屋子里传来可疑的声音,听的李自成老脸一红,暗啐道: 妈蛋的! 劳资当初战败逃跑的时候,哪怕能有十几个兄弟跟着,劳资也有办法再死灰复燃,哪会像今天这般窝囊? 第136章 城外势力 李自成躲在人家屋檐下偷听,越听越恼火,他暗暗啐了口,狗日的东西,干这种破事还点灯? 确定没有危险…… 李自成也不准备什么先敲门,再问路了,这世道半夜三更你敲人家门?鬼特么才给你开呢! 当场他便带着李过破门而入,闯进去后就见一男一女正在破炕上行不可描述的事儿。 那男人刚办到关键处,冷不丁被人给打断了,一愣,直愣愣的看着李自成二人。 李自成反手就将门关上了,然后抄起匕首扑了过去,“别动,别喊。” 开玩笑,这家人旁边还有不少的房子,李自成也不知道这一带的情况,万一引来歹人可怎么办? 如今这世道…… 能够活着的都不简单。 冰冷的刀刃刺在男人脖子上,这家伙才反应过来,他抖的就像筛子一样道: “好汉饶命,饶命啊,您要吃的,小的这里还有半截肉,您可以全部拿去啊!只求别伤了小的命啊!” 李自成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但见屋里头大缸里装了半截子人身,别提多瘆人了。 李自成虽然是刀光剑影走过来的,早就不怕死人了,可是见了这种场景依然觉得恶心,差点没把白天吃的老鼠肉吐出来。 李自成强忍着恶心…… 他放缓了语气,“这位小兄弟不要怕,我们不是歹人,我们只不过是路过此地,半夜三更的没有去处,见你家灯亮着就来了,只要你不喊不跑,我就把匕首拿了。” 被李自成拿匕首架着的男子连忙点头,表示会乖乖听话。 李自成这才将匕首放下来,不过他并没有将匕首收回去,而是依旧握在手中。 沉吟片刻…… 李自成咧嘴一笑,他拿出一块黄金递了过去: “小兄弟真是不要害怕,俺们真的只是过路的人,只不过如今这世道啊太乱,今天白天俺们就遇到了好几波歹人,差点被抓了煮了吃,还请小兄弟能够收留啊。” 这男人贪婪的看着黄金…… 虽然现在有钱未必会有命花,但是人类骨子里对黄金的贪婪是不会变的。 这男人搓了搓手,“这……这多不好意思啊!” 不过他嘴上虽然说着不好意思,但是眼睛却一刻也没离开过黄橙橙的金子。 李自成故意叹了口气,缓缓道,“小兄弟收下吧,俺们带着黄金也没用,不仅没用还是个祸害呢,俺们是逃荒来的,一路上颠沛流离,危险重重,现在只希望能够找个落脚的地儿。” 这男的见李自成说的这么诚恳,加上人家又把黄金拿出来了,他暗忖,“这个汉子应该真没歹心,倘若他有歹心的话早就一刀结果我了,何必拿黄金收买?” 就这样…… 李自成通过大棒加胡萝卜手段,以及他天生的豪爽性子,很快就获得了这一家人的好感。 男的叫驴蛋,女的是他老婆,自从发生灾荒后,他们的父母孩子全部饿死了,就他们俩活了下来。 李自成还通过驴蛋了解到了这一带的情况,这附近有两股大势力。 一股是,大红虎! 这大红虎原本是他们村的屠户,没有地耕种,就靠着到处帮人杀猪过日子,这几年闹灾荒,人都活不下去了,谁特么还养猪? 大红虎彻底失业了,家里的人全部饿死,为了活命他干脆干起了宰人的勾当,慢慢的身边聚集起了一波泼皮无赖跟他干。 这帮人每日就在外面寻找外地来的流民下手,时间一久倒也凶名远播,投靠的人更多了,只不过他们只收知根知底的人。 驴蛋村里的壮汉子大多是大红虎的手下,驴蛋等老弱病残平日里则帮忙大红虎打探情报。 另一股,乌老爷! 乌老爷是这一带最大的地主。 他们家每年收的粮食像山一样,发生灾荒后,乌老爷就将粮食全部藏了地窖里。 然后又雇佣了许多彪悍的打手护卫,加上他们家屋子墙高堡深,流民什么的根本不敢惹,他们家在这灾荒年依旧过着好日子。 李自成暗忖: 如今这地方被两股势力把持,他想独自拉一支队伍起来非常难,只怕他还没组织起来,就被人给炖了。 如今之计…… 只能先投靠一方,然后从长计议,就和以前他投靠高迎祥一样。 李自成长的虽然人高马大,武艺也超群,但是这里毕竟不是他老家,谁会放心来路不明的人加入? 李自成干脆对驴蛋说道,“驴蛋小哥,如今兄弟俺走投无路了,您看能不能帮兄弟俺介绍到大红虎手里干事?” 驴蛋有点为难…… 虽然通过一夜的聊天加上黄金贿赂,驴蛋早就把李自成当自己人了,但是大红虎他们从来不收来路不明的人啊? 李自成看出了他的顾虑,宽慰道,“驴蛋小哥,不如你就说俺是你的远方亲戚呗,这样俺不就是自己人了?” 驴蛋一拍大腿,好! …… 莽古尔泰带着一众人逃回来后,皇太极大怒,他直接下旨,勒令莽古尔泰立马整顿军务,作为先锋挥师蒙古察哈尔。 卧槽! 莽古尔泰都快气死了,他刚刚生死一线逃了回来,如今粮食也没,马匹也没,让他当先锋不是让他送死吗? “贝勒爷!” 莽古尔泰正心烦呢,就见一位美貌无比的女子走了过来,这女子身材极纤细,走起路来如同弱柳扶风,好看极了。 女子撒娇道,“贝勒爷好久没来妾身屋里了,府里的福晋们都快把妾身欺负死了,妾身好委屈。” 这名女子正是莽古尔泰最宠爱的姬妾,柳姬! 听名字就知道柳姬不是鞑子女人,她来自扬州,是一名瘦马,是当年范永斗赠予莽古尔泰的礼物。 因为柳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长的又和鞑子女人不一样,固极得莽古尔泰的宠爱,一度还想扶她当庶福晋呢! 不过最后柳姬庶福晋没能做成,身份依旧是个包衣奴才而已,但是莽古尔泰非常宠爱她,吃穿用度都是按照庶福晋来的。 莽古尔泰现在正恼火着,见这女人还敢来争宠,当下是怒火中烧,冷冷道。 …… 第137章 杀姬 莽古尔泰冷冷道,“柳姬,本贝勒如今身处绝境,你可愿意帮本贝勒渡过难关?” 柳姬柔柔一笑,她吐气如兰,“妾身愿意啊,可是妾身不知道怎么才能帮上贝勒爷?是不是这样?” 柳姬温柔的将头靠了过去,一副柔弱无比的样子,一般情况下,温柔的女人是最吸引男人的了。 可惜? 如今的莽古尔泰看柳姬却再无半丝怜爱,就好像看动物一样。 莽古尔泰轻抚着柳姬的头发,赞叹道,“美人青丝如瀑,美极美极啊!如今我正蓝旗处境艰难,多少旗兵被饿死,我莽古尔泰怎么能只顾自己享受,而不顾众将士生死呢?” 柳姬扬起脑袋奇怪的看着莽古尔泰,她不明白贝勒爷为什么突然说这种话? 柳姬急了,“贝勒爷是想赶妾身走吗?” 莽古尔泰喃喃自语,“你那么美,本贝勒怎么舍得赶你走?本贝勒此生有两爱,一是你柳姬,一是我正蓝旗将士们。” 顿了顿,他接着说道: “如今我大金被明国封锁,大金没有粮食了,许许多多的旗兵饿死了,本贝勒也即将征战察哈尔,柳姬,本贝勒宠爱你,实在不忍心丢下你一个人啊!本贝勒想要你与正蓝旗将士们同在。” 柳姬秀眉微蹙,“妾不明白。” 莽古尔泰突然冷冽一笑,他一把将柳姬狠狠推开,大声说道,“来人,将柳姬以及本贝勒府上所有庶福晋以下的姬妾,丫鬟,包衣婢女统统宰了当粮食。” 柳姬目瞪口呆…… 她原本以为莽古尔泰是厌倦了她,准备赶她走的,结果没想到居然是想拿她当粮食啊! 曾经那么宠爱他的男人,翻起脸来比翻书还快,以前她读史书,也曾读过那些杀姬当粮食的典故,柳姬还曾感叹过一番,而今谁又来为她感叹? “救命啊!” 柳姬的脸都吓白了,她猛的爬起来往外冲,几个如狼似虎的家丁急忙追赶上去,很快就将柳姬制服了,然后押送军营。 一个美貌如花的女子,就这么无声无息被杀害,宛若一粒微尘般,飘落在历史的尘埃中,却留不下一丝痕迹。 这次莽古尔泰下手忒狠,他把他的姬妾全部杀了,把上次和他出关的奴隶也全部杀了,除了孙志这个狗东西没杀。 很快…… 莽古尔泰就准备好了军粮,准备随皇太极出征察哈尔。如今鞑子缺粮,鳌拜身死,鞑子为了生存,只得将目光锁定了又穷又横的察哈尔部落。 …… 赵率教终于被押送到了京城,在秦良玉和张之极的拼命保护下,在家伙总算没有把自个给折腾死。 不过也已经半死不活了! 崇祯在乾清宫接见了赵率教,这家伙就是面见皇帝,也不愿意取下枷锁,不取枷锁,澡也洗不成,赵率教身上都快臭死了。 赵率教带着枷锁笨拙的跪了下来,他几乎泣不成声,根本就说不出话来。 崇祯叹了口气,“赵将军,朕对你很失望!” 一句失望! 差点让赵率教泪崩,他拼尽全力泣血道,“末将有罪,末将有负陛下重托,末将没有守好山海关,请陛下斩末将,正军纪!” 崇祯气的爆了句粗口,“妈卖批的,你犯了那么大的罪,还想一死了之?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你给朕滚到战场上去死行不?也算废物利用了。 还有赵软蛋,你婆娘都被人家杀了,你麻痹还好意思死?是个男人就应该抄起刀子干啊,干死鞑子去。” 崇祯缓了缓气。 他喝了口绿茶润润喉咙,继续道,“朕接到军情密报,皇太极征讨察哈尔,朕希望你能够代表明国去协助林丹汗抵抗鞑子,对了朕还可以告诉你,莽古尔泰这次是先锋。” 一听崇祯说莽古尔泰的名字,这赵率教咬牙切齿,眼里喷出仇恨的火焰,他恨不得饮莽古尔泰的血,吃莽古尔泰的肉,然后再将他碎尸万段。 后来赵率教离开了皇宫,当然崇祯也没放过他,按照军法狠狠打了他两百大棍,差点没把他打死。 养好伤后,这赵率教便和张之极一起去了大草原,协助林丹汗干狗鞑子。 …… 这年的夏天似乎特别漫长,怎么也过不完似的,北方雨一直没有下,南方却暴雨连连,河道决堤。 汹涌澎湃的洪水淹没了无数的村庄和城镇,万千老百姓死于洪灾,勉强活下来的人,也只能到处逃荒,崇祯再一次感觉到了粮食和银子不够用了啊! 最郁闷的是…… 今年的江浙地区,这些原本应该是产粮的大省,结果无数良田特么全部种了桑麻。 海外贸易搞的是轰轰烈烈,无数的丝绸通过大地主和大商人转入到走私海商手中。 浩浩荡荡的船队行驶到了海外各国,无数的白银流入明国,流入东南沿海各官员,走私商人手中。 这些银子一部分被窖藏在了地下,一部分被这些人用来到处收购粮食,就连京城附近产的粮食都被他们收购走了。 快把崇祯给郁闷的啊! …… 第138章 银子如流水 这段时间崇祯很是抄了几波家,虽然积累了千万两白银,可是…… 不过几个月时间,这些银子就如同海水一样,哗哗哗的流光了。 果真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不当皇帝不知道银子不经花。 魏忠贤等人刚从西北回来,又带走了一波粮食去救灾。赵率教去救援察哈尔也带走了许多物质,而为了能维持大明钱庄的正常运转,储备银子更是不可少。 崇祯又变成了穷光蛋! 清晨,这是崇祯最爱的时刻,因为这个时间段最凉爽,乾清宫里的崇祯早早就已经起床了。 先是饮下一杯木犀露,接着小宫女们搬来许多高档洗漱用品,还有柳木牙刷,特制牙粉等玩意。 崇祯根本就不用动,自有小宫女帮他洗漱好,接着这些小宫女们又轻轻柔柔的帮他穿戴朝服冠冕。 今天是大朝会,崇祯穿戴的也便特别隆重,里三层外三层的包裹着,气势倒是有了,但是……特么太热了啊。 就算有小宦官不停的给他打扇子,也热! 热气腾腾的崇祯来到上朝的地方,文武百官早就等候多时了,相比于崇祯的热气腾腾,这帮子大臣倒挺悠闲的。 没办法…… 明朝的大臣整体年龄都挺大的,一个个阳气不足,他们压根就不怕热,大病初愈的张唯闲甚至还弄了个小薄袄穿里面。 大朝会,礼节自然复杂些,等大臣们山呼完了万岁,才开始奏事。 温体仁上前,躬身道,“启禀陛下,近日南方诸省连发大水,水势千里,一发而不可收拾,无数村庄城镇还有田地被毁,无数灾民无家可归,各省官员纷纷恳求朝廷能够拨下钱粮救灾。” 崇祯头疼…… 又是要钱要粮的。 崇祯现在手头是真没钱啊,他看向方岳贡,“方卿,户部库房还有多少银两?可否支出一部分钱粮用来救灾?” 方岳贡本来头扎的低低的,他见崇祯点名了,本来不想站出来的他,只得硬着头皮站了出来,“启禀陛下,户部钱粮不足百万两,还有这个月官员的俸禄没发呢!” 百万两白银听着挺多的,可是方正岳却要靠这些银钱操持偌大一个王朝,也确实不容易。 如今税收制度虽然定了,可是真正落实的地方并不多,户部根本就收不来什么税。 崇祯也就学万历,靠着太监收了不少商人的银子上来,就这样早就惹的天怒人怨了。 如今大明朝的商人文化水平高,玩起笔杆子来比文人还溜,有些甚至自吹儒商。 这帮儒商将对崇祯的怨恨统统发泄到了纸上,东南沿海等地到处都是崇祯的各种风流艳史,画刊书籍等,自然这些个画刊书籍里面的东西全部都是少儿不宜的。 甚至偷偷流传到了京城里。 普通老百姓虽然挺崇拜崇祯的,毕竟这位皇帝上台后他们的日子好过多了。 可是……粉丝的心理都是变态的,越是崇拜,便越是要看这些少儿不宜的东西。 有了庞大的市场,商人们干脆更加肆无忌惮的刊印起来,崇祯现在忙的焦头烂额,也懒得理这些闲扯淡的事了。 妈蛋的,就让你们先拿朕赚钱,等你们赚饱了,朕就将你们一锅端了。 言归正传…… 虽然崇祯已经找到下一个目标了,可是远水解不了近渴,他现在就需要银钱粮食啊! 方岳贡想了想,又说道,“启禀陛下,臣听说大明钱庄里还有不少银两,可否先支出来救灾?” 徐光启听说要动大明钱庄。 他不干了,立马急着说道,“陛下万万不可动钱庄之钱,否则老百姓来兑银票的时候,钱庄拿不出银子来,将信用尽失啊!” 其实崇祯比徐光启更加明白大明钱庄的银子不能动,除了大明钱庄外,新皇庄种出来的粮食也不能动,他必须要保证军队有吃的。 没钱的感觉真难受…… 以前看电视剧,只要一发生灾荒,某某大清官一定会顶着巨大的压力开仓放粮,救济百姓。 然后奸官便会参大清官一本,私自放粮,罪该万死! 因为清官而活命的老百姓定会义愤填膺的为大清官上万民书,最后的结局一定是感动了皇帝,大清官升了官,各府纷纷学大清官,开官仓,救济灾民。 可是? 真正穿越到了明朝,崇祯才发现,地方官府比朝廷更穷,还想他们开官仓?官仓里面只有老鼠子屎吧? 以前万历皇帝因为福王大婚,往全国各省摊派银两,穷省两千两,富省上万两。加上朝廷各部筹的银子,好不容易才筹了三十多万两白银。 贵州这种穷省,就因为拿了两千银子出来,而让万历背负了横征暴敛的骂名。 崇祯真特么想笑…… 堂堂一个省,捐了两千银子还好意思哭穷?两千银子,也就秦淮河畔柳如是之流的赎身钱而已。 一个省,比不过一个妓女? 十几个省才筹集了十万两白银,笑死人了,就这十万两银子,让当时的明朝文人痛骂万历……穷天下,富福王! 甚至就连现代某些历史学家动不动就拿这事当成万历横征暴敛的典型事件来骂。 呸! 南京那一群朱院曲院的妓女,随便一个一年也能赚几千两银子,捧妓女的大商人,官僚,地主家里的银子更多了。 万历这叫穷天下,富福王? 言归正传,崇祯虽然不觉得万历穷天下富福王,但是明朝地方财政是真穷,穷的比不过一个妓女,明朝地方官员们是真富,比朝廷还富。 地方仓库指望不上,户部指望不上,看来只能指望号称朝廷最富的太仆寺了。 虽然太仆寺极度不愿意,但是依旧扣扣搜搜拿出来了百来万两白银,虽然这点银子根本就不够难民吃几天的,但是……够难民活着到江南啊! 崇祯已经不要脸的决定来个祸水引江南了,这些难民就交给江南地方官去负责算了。 虽然江南诸省地方官府也没钱,但是江南富豪云集啊! …… 第139章 虚伪的徽商 到时候让这些地方官想方设法找富豪捐钱捐粮,谁弄的银子多,养活的难民多,立马升官! 明朝的官员最爱升官了的,况且上次崇祯就把江南的官员洗了一遍,如今江南诸省的官员基本来自穷乡僻壤,这帮人横起来是东林官员拍马都不及的。 这种事儿就教给周延儒去负责,周延儒这人够不要脸,够奸猾,让他去对付江南的富豪简直是好极了。 周延儒接到圣旨,差点吐血。 他一个礼部尚书,崇祯让他去救济灾民?还忒不要脸的让他把灾民引到江南去?然后想方设法让江南富豪出血? 周延儒郁闷道,“启禀陛下,将灾民安置在江南也就只能解一时之渴,不是长远之计,江南本就地少人多,这么多灾民过去是会生变故的啊?” 崇祯冷笑道,“这么多灾民到哪儿都是变故,难不成引到京城就不生变故了,朕意已决,爱卿明日带上钱粮就动身吧,朕赐你尚方宝剑,可先斩后奏。” 顿了顿,崇祯又说道: “沿途若遇到不尽心尽力救灾的官员,你可先斩后奏,爱卿也不要怕得罪人,更不要怕被人事后报复和陷害,朕再赐你丹书铁劵,” 所谓丹书铁券就是民间俗称的免死金牌了,就是皇帝为了取得大臣的信任而特意赐予的最高信物。 有了免死金牌,就算犯了再大的罪也能免于一死。 周延儒开始听崇祯赐他尚方宝剑还是挺开心的,结果崇祯又要赐他丹书铁劵? 尼玛,好像历史上有丹书铁劵的大臣就没一个有好下场?狗屁的免死金牌,催死金牌吧? 周延儒本就郁闷…… 崇祯接着又说了一句让他更郁闷的话,“朕知道,历史上得到丹书铁券的大部分都没好下场,可是请爱卿相信朕,你会是个例外。” 噗…… 周延儒差点吐血。 虽然千般万般不愿意领这个苦差事,周延儒还是领了,他知道崇祯的性子,这位主子做的任何决定都是决不可能更改的。 商议好了救灾大事…… 崇祯终于冒着滚滚热浪,回到了乾清宫,一入宫殿,凉气扑面而来,入目尽是冒着寒气的冰块。 大块大块的冰砖被搬到了乾清宫,除了冰块外,还有冰酪,冰沙,冰镇水果等东西,丝丝凉气入骨,好不舒坦。 崇祯惬意的吃了口冰酪,这东西的味道和现代社会冰淇淋差不多,而且因为原材料更好,崇祯吃的冰酪比冰淇淋更加香醇。 以前看脑残网文,那些现代社会穿越过去的穷屌们,凭借现代知识造什么冰淇淋,然后风靡商界,大发横财。 女频的话…… 甚至有人写,主角造了个冰淇淋,冰沙镇水果啥的,甚至引来了皇帝和王爷,武林盟主等大人物过来看新鲜,然后这女主就因为冰淇淋和这些大人物展开了轰轰烈烈的n角恋爱关系。 尼玛,太扯了! 他们怕是不知道古代早就有冰淇淋了吧? 崇祯这边吃冰酪吃的正开心,王承恩来报……徽州商人听闻南方发水灾,特意筹集了白银二十万两,以资国用! 徽州商人? 崇祯想起来了,这尼玛不就是那伙号称儒商的官盐贩子吗? 当然…… 徽州商人并不光贩盐,他们也经营皮货,木材,草药,徽州的纸更是天下闻名,世面上流传的崇祯艳史小册子,大部分就是用徽纸刊印的,尼玛,一群垃圾! 这么群垃圾,在历史上霸占了两淮盐场,蛀空了大明盐政,赚了无数的白银,结果……一毫银子都没捐给国家。 因为徽商主要产业是盐,所以他们也是大盐商的代称。 看看后世清朝的盐商…… 主动邀请乾隆皇帝下江南,并且承接乾隆皇帝下江南的部分开支,某位盐商更是以盐造白塔迎接乾隆,还隔三差五就捐个几百万两白银。 同样是盐商,干着不同的事! 什么原因? 就特么是惯的,大明朝就是对这帮大商人太好了,把他们惯成了爹妈,惯的他们偷税漏税,蛀空盐政。 看看人家清朝? 对盐商多狠啊,就把他们当成了赚钱的工具和奴才,一旦没用了,全部抛弃,赶尽杀绝! 在大明朝当爷的盐商,在清朝就是孙子,问题是当孙子的盐商,对朝廷反而更加忠心耿耿,奴性入骨,某大盐商更是耗尽家财只为了结交乾隆皇帝。 言归正传! 现在这帮徽州盐商主动送了二十万两白银来,崇祯可不觉得这帮人一下子就有了爱国之心。 估摸着是看崇祯最近拿了许多大商人开刀,他们怂了!就怕崇祯拿他们开刀,干脆就筹集银子来贿赂崇祯。 妈蛋的…… 以前的皇帝对你们多好啊,两淮盐场让你们占着,你们不知道感恩戴德,现在倒来献殷勤了? 二十万两白银,你们一群盐商筹二十万两白银,只怕也就是你们养外室,捧名妓的花销吧?也好意思贿赂朕? 崇祯对徽商的印象特别不好…… 历史上这波商人堪称虚伪的典范,他们自号儒商,特别爱读书,不仅自家子弟读书,还资助村中穷人读书,以至于许多官员都出自微商家族。 就算再富,家中的婆娘也不穿绸缎,很少吃肉,整个徽州一片和谐的勤俭节约风。 呸! 全部是假的! 虚伪的微商让自己原配婆娘和父母家人在老家勤俭节约,自个外出经商的时候却大手大脚,且特别爱捧妓女,但凡有他们在的地方,妓女们都会身价百倍。 …… 南方的灾民也挺开心,过了这么久颠沛流离的生活,总算有官府管他们了,虽然依旧吃不饱,但是好歹有了一口稀粥吃,不至于饿死。 浩浩荡荡的灾民潮跟着京城来的大官往前走着,虽然不知道要去哪里?但是只要有吃的,刀山火海也去得。 大家都很开心,就是周延儒不开心,周延儒其实还有一个小秘密,他……有洁癖! 这么多灾民聚集在一起,大部分灾民都没洗澡的习惯,如今又是大热天,无数奇奇怪怪的味道混合在一起,简直是臭气熏天啊! 周延儒躲到轿子里,鼻子上捂了好几层棉布,那股子臭味依旧挥之不去。 臭着臭着,周延儒倒是想出了个流氓鬼点子,江南不是有许多富豪喜欢在山青水秀的地方建别院吗?本官就将灾民亦安置在山清水秀之地,熏死他们去。 第140章 西湖边上的难民 水光潋滟晴方好。 山色空蒙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 淡妆浓抹总相宜。 烟雨蒙蒙的西湖,是许多文人墨客心中最向往的天堂,骤雨初歇,乱花娇红,许多文人墨客便会携带美酒与美姬,乘着花船畅通西湖。 杭州府! 自古江南繁华之地,这里气候适宜,既无旱灾也没有水患,有的只是烟波浩渺的水景美湖,以及湖上花船上千娇百媚的船娘们。 相比于西北的穷巴子,杭州府的老百姓无疑是非常幸福的,纵然在这乱世之中,无数生灵苦苦挣扎求生,杭州府市民们的日子似乎没有受到丝毫影响。 这里就连最卑贱的杂役婆子们都比别的地方优越些,至少在这个季节,京城里也就大户人家能够用的起冰,而此地就连最普通的杂役们也能每天购几块冰回家使用。 这里富户汇聚,士子云集,当然富商士人们最爱的名妓舞姬们也非常多,比之秦淮河畔也不差了。 白天的时候…… 西湖上游人如织,每一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青楼名妓与士子结伴而行,好不风流。 夜色初临…… 全国大多数地方都是黑灯瞎火的,这西湖中却是花灯如雨,许多豪客一掷千金,包下妓女的花船外出游湖。 可是最近杭州府的老百姓却相当郁闷,因为西湖旁边来了一群不速之客,朝廷将南方水灾的难民安置在了这里。 这些个难民大多数都是穷乡僻壤的穷巴子出身,他们一路上风尘仆仆,忍饥挨饿,澡都没有时间洗,身上早就腥臭不堪了。 此时这一群难民见了西湖这般好水,哪里还忍得住? 一个个脱了衣服直往水里趟,又是洗来又是喝的,看的湖上花船上的富豪士子妓女们直皱眉头。 清晨,烟雨蒙蒙。 有一艘极豪华的花船刚从湖景深处慢悠悠的驶了回来,船上有百来人,皆是本地的风流士子,富豪大族,名妓娇娃们。 也不知道这帮人昨儿晚上都干了啥事?一个个眼圈乌黑,多厚重的粉也遮不住。 而且冷不丁就见一位脸上涂抹的白白的,头上系着彩色丝带,身穿真紫曳地华服的壮汉转过头来豪爽一笑。 卧槽! 这船上的人打扮也太一言难尽了吧?名妓爱着男装,士子偏喜女扮。 这帮人这么一打扮,真不知道谁是嫖客,谁是妓女了? 哎~ 几个身着男服的女妓以手托腮,她们凭栏瞭望,眼神说不出的魅惑和寂寞,这时…… 她们突然发现岸边汇聚的大量灾民,这些女妓不约的皱了皱眉头,恨恨道,“如此美景美水,生生被一群水牛蝗虫们破坏了,这水都不干净了,我们以后还怎么游玩?” 女妓们说这话的时候…… 船里的侍女刚刚倒了许多她们昨夜的排泄物进湖里,西湖的鱼虾闻到了臭气,纷纷追逐而来。 甭管女妓们的排泄物多么的臭不可闻,此时她们凭栏遥望的姿态却是美极了,引的船上众男人心猿意马,恨不得再干点儿少儿不宜的事。 而那个身穿真紫华服的壮汉也凑过来叹了口气,“你们也就不能游湖了而已,我们钱家就惨了,也不知道周大人怎么想的?将许多灾民就安置在了钱家大宅子旁边的空地上,那臭气啊,隔得老远都闻的到。” 众名妓纷纷唉声叹气,“如今世道不太平,灾民也多,这么多的灾民安置在了杭州府,只怕会把杭州府吃空啊?” 另一名女妓说道,“姐姐此言差矣,这不是灾民,这些人就是蝗虫啊,走哪里吃哪里的蝗虫,俺们杭州府怎么这般倒霉,来了这么一群蝗虫?” “哎,这么一群蝗虫什么时候能全部饿死就好了?这样就天下太平了。” 真紫华服的男子恨恨道,“饿死他们?哪有那么容易啊!现在知府大人正在募捐呢,我们钱老爷子也被叫去商议大事了,到时候少不得又要出血,哎!” 果真是戏子无情,婊子无义,这帮名妓曾经也是穷人家出身,父母活不下去了才将她们卖进青楼的。 结果几年的灯红酒绿生涯,她们早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出身,忘记了曾经贫寒卑贱的过往。 虽然名义上这帮名妓是贱籍,是值得同情的,古往今来的文人墨客不知道为她们写了多么诗词歌赋,比如琵琶行什么的。 可是? 和无数挣扎在生死线上的饥民相比,和西北苦哈哈的农民相比,和土里刨食吃的泥腿子相比,她们真的值得同情? 花船渐渐靠近岸边…… 岸边的灾民也发现了这艘大大的花船,花船的装饰极为豪华,就连灯都是用琉璃制造的,上面镶嵌着宝石珍珠象牙之物。 船上众人虽然有点男女不分,但是穿戴的衣服却都非常华丽,像神仙一样,岸边的灾民就像看大戏一样的看着。 此时船上众名妓富豪文人们,已经能够将这群灾民看的清清楚楚了。 这岸边原本种了许多芍药花,现在也全没了,全部都被饿极了的灾民们把根刨出来啃了。 果真是一群讨厌的丑蝗虫! …… 杭州府,府衙! 周延儒安置好了灾民后,就马不停歇的赶到了衙门,一进门,他长长舒了一口气。 知府马文才急忙上前行礼,“下官马文才参见周尚书,大人您一路舟车劳顿实在辛苦,下官已经备好薄酒为您接风洗尘了。” …… 作者的提醒: 据记载! 明朝中后期,江南的读书人忒喜欢玩女装游戏,而且还是那种大红大紫色,拖曳在地的华服。 甚至…… 还流行过内衣外穿! 有一位叫李乐的老学究,有一次去江南游学,发现满城的读书人涂脂抹粉,头戴彩色丝带,身披绣金女服,甚至个别人还啥都不穿,直接赤果果的招摇过市。 把这李乐给气的啊,当场赋诗一首…… 遍身女衣者! 尽是读书人! 第141章 上架感言! 不知不觉已经66天了! 终于到了上架的日子了,至于成绩?说句实话,璎珞并不期待啊!因为…… 这本书拖的时间太长了,几乎两个多月了,估计以前的粉丝都走光了吧? 虽然…… 这本书一路艰难的走到了分强,不过最终还是没有到三江推荐,历史频道,没有冲到三江的书,一般成绩都不会很好的。 不过…… 作为一个历史萌新,璎珞能够走到分强,已经非常知足了,毕竟人不能太贪心啊! 至于三江? 璎珞实在是太累了,不想再争了啊!就这样,上架吧! 按照一般流程! 许多上架的作者都会买买惨啥的,可是……璎珞想了半天,实在没有啥子惨可以卖啊。 璎珞写文只是爱好,每天闲的无事,写写东西也挺有意思的嘛。 璎珞现实生活也非常美好,别看璎珞文写的变态,打打杀杀的,其实璎珞现实中是个非常温顺的人,说话声音都细声细气的。 当然…… 女作者写历史,确实给人一种非常变态的感觉,以至于璎珞现实中的同事朋友们全都不知道璎珞在写历史。 甚至…… 我们在现实中都不会谈论任何有关历史的话题,璎珞身边的朋友同事都是女的。 大学时候,学的是高护。 其实什么高护啊,就是个护士罢了,这行业累死累活,还天天受气,医生瞧不起,病人天天挑刺。 日夜颠倒,夜班上的想死。 记得当时全校没有一个男生,大家喜欢的话题都是什么韩国欧巴,泰国明星,化妆品,小鲜肉,衣服鞋袜霸道总裁等等东西。 历史? 谁特么喜欢历史啊? 在这种环境下,你和她们谈历史,就如同和大猩猩谈论计算机一样可笑,不仅找不到共同的话题,还会惹来一番嘲笑。 女人,知道几个皇帝名字就变态,你还知道别的历史?简直是个大变态。 以至于我现实根本就没人可以聊历史,历史氛围实在不好。 许多东西只能查百度,有时候百度都查不到,也没有人可以咨询讨论,一个人孤独的码着字,郁闷! …… 这本书,原本并不指望出成绩的,能够好好写完就好,历史太过于难写,资料太多,喷子也多,挑刺的喷子更多。 写的我都有点恼火了,不喜欢看可以不看啊,我又没有求你看? 尤其是有些喷子,天天喷小白文的,说句实话,不知道写好小白文也不容易吗? 而且,你们谁见过这种文风的小白文?基本上看了璎珞文的人,都会怀疑璎珞就是个铁血猥琐真汉子。 就算不是真汉子,现实也应该是个变态暴力野蛮女。 真是冤枉啊! 话题扯远了,继续聊明末文。 明末文看似好写,其实最难写。 因为限制太多,管的太严,如果开始我知道明末有这么多限制的话,估计我会开架空历史的,可惜…… 文都已经开了,也改不成架空了,只能尽量写完,尽量不触线,安全第一。 比如许多读者非常喜欢魏忠贤,希望魏忠贤能够得到重用,希望我把魏忠贤写成大好人。 可是这怎么可能?洗白魏忠贤不难,可我的文就不安全了啊。 总之明末的文太难写,所有敢写明末的作者都是勇气可嘉,希望读者们能够体谅。 历史文非常难写…… 因为写着写着作者们就会发现,历史写2000字的时候,玄幻都市都已经写一万字了,差别就这么大。 璎珞的上本女频玄幻文,每天只需要花2小时就能完成4000字了,这本历史就不行。 所以每一个写历史的作者,真就完全是用爱在发电啊,纵然历史这么冷门,码字还这么难,喷子又多,但是他们依旧写下去了。 而我则更是难! 每天码字都是偷偷摸摸的码字,生怕别人知道了,说出来不怕大家笑话…… 自从写了历史文后,我特么每天都把手机看的紧紧的,闺蜜朋友同事摸一下我的手机,都会紧张半天,就怕不小心被人发现了。 还有哪个作者如同我这样? 写个文都是偷偷摸摸的,哭! 另外再聊聊本文的文风,本文文风前面和后面完全不一样,璎珞也知道文风中途大变,是写文的大忌。 中途变换文风的时候,许多老读者都跑了,推荐票也没了,不过…… 变换文风后写的倒是比以前顺畅多了,因为顾虑的少了,发挥起来也就更加好了。 其实我真是一个非常任性的作者,爱憎分明!不喜欢的人就会拼命的黑,喜欢的人,哪怕他是坏人,也会想方设法洗白。 (魏忠贤例外,不敢洗白,但是会尽量把他写的有血有肉,因为璎珞其实就是太监粉啊!) 还有群里的许多作者都告诫我,写明末一定要写写秦淮八妓女,最好把她们全部收入后宫,因为读者们就爱看啊! 对了,最好还要想方设法,让这些秦淮八妓女个个是处子,卖艺不卖身的,还要和主角生活在同一个时代?这样写了,保证大火! 可是,我就想她们身处风尘,怎么才能保持处子之身啊? …… 下面谈谈以后的剧情。 平陕西,灭流寇。 杀自成,诛献忠。 怼蒙古,杀鞑子。 定关税,开海洋。 另外再穿插一点别的小剧情。 言归正传! 不知不觉说了这么多! 感谢我的编辑徐老师。 感谢一路陪伴我走来的读者们,就算我中途文风大变,你们也不曾离开我,谢谢! 特别说明一下:本书之前是有金手指的,但是历史读者似乎并不喜欢金手指。 因为这个金手指,我天天被喷,心累。 后来便下狠心将金手指改了,改了我一个月时间啊!(????????????)好累! 所以希望大伙能够帮忙抓抓小虫子,看看还有没有漏洞? 好了,明天晚上就上架了! 大家继续看文吧! 最好能够帮忙订阅啊,编辑比较在意这个的,上架后没有订阅就没有推荐,会被编辑抛弃的,呜呜呜~ 其实你们订阅100章也才不到一碗牛肉面的钱钱,可是璎珞却要辛辛苦苦码一个多月,呜呜呜~ 而且…… 我听说如果想拿到编辑的限免推荐,也必须要看成绩,这世界太现实了,哎! 所以璎珞也要厚颜无耻的求求大家多多订阅啊! …… 第142章 残暴的大红虎 第142章 残暴的大红虎 周延儒长舒一口气。 这一路上他是吃没吃好,睡没睡好,成千上万的灾民汇聚在一起,那味道真是熏的他几乎想死。 今儿早上吃的东西早就吐的干干净净了,此时他一听马文才备了酒菜,腹中的馋虫更是咕咕直叫。 “哈哈哈!” 周延儒上前亲切的说道,“马知府客气了,家常小菜既可,万万不可铺张浪费啊?陛下最厌恶铺张浪费了的。” 马文才点头哈腰,“是极,是极,下官也就备了点薄酒素菜而已,周尚书请,杭州府富户豪族皆在大厅候着呢!” 周延儒点点头…… 二人信步走进花厅,此时花厅里已经有了百来人,一个个衣冠楚楚,锦绣华服,估摸着都是杭州府的有钱人。 周延儒暗道: 这知府马文才还是挺会办事的,这么快就把富户豪族聚齐了?呵呵,待会看老夫如何敲骨吸血,狠狠宰特么一笔。 这边周延儒正在想着鬼点子如何宰杀富户的银子,那边驴蛋正带着李自成去拜见大红虎。 大红虎的老巢在村子东头。 如今烈日正盛,树木荒草全部枯死,路边白骨累累,这些白骨还很新, 可是白骨上的肉早被啃的干干净净, 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干的? 驴蛋的人缘似乎很好? 一路上都有行人和他打招呼,这些人身材浮肿,双目赤红,脸上都是一种麻木而又狰狞的表情, 似人似兽! 很快就到了大红虎盘踞的地方, 和李自成想象中的阴森恐怖的大宅子不同,这里居然是一处颇雅致的园林竹木建筑。 这种建筑风格和西北的广袤荒凉格格不入, 似乎是江南水乡才有的韵味? 驴蛋指着这片宅子说道: “李大哥, 你看这宅子美吗?你是不知道啊,前几年的时候, 这宅里种满了南方来的名贵花木, 一年四季都有鲜花盛开呢!宅子里还有一口花岗岩整个雕的大鱼缸,那缸里养着这么大的,大红尾巴金鱼呢!” 驴蛋比了个夸张的手势, 接着他继续侃侃而谈,“这宅子以前是严老财主的,老财主有个儿子,以前去什么江南游过学,这败家子回来就建了这么个宅子,说是什么江南园林,高雅的很!” 可惜啊? 驴蛋告诉李自成, 这宅子漂亮是漂亮,就是不大中用。 这几年发生了灾荒,大伙都没吃的,饥民在大红虎的带领下攻破了严老财的宅子。 抢光了他们家的粮食,占了这座漂亮宅子, 煮了严老财和他儿子,大红虎还把严老财儿子从江南娶回来的媳妇占了。 驴蛋无比艳羡的说道, “李大哥啊,你是不知道那个江南媳妇水灵的哟, 俺驴蛋要是能够睡她一回,死也值了, 可惜大红虎一伙太不怜香惜玉了,不过十几天功夫就折腾死了她,可惜!” 驴蛋带着李自成和李过走到宅院门口, 几个闲散懒汉正在看门, 他们见驴蛋过来眼睛都不抬的。 驴蛋小心翼翼上前说道: “狗子哥,铁丫哥, 这是俺的远方亲戚,他们俩好不容易才逃荒到了咱这地界,俺这亲戚有几把蛮力气,俺就琢磨着让他俩投靠咱虎爷,麻烦通报哈!” 说完这驴蛋还从怀里摸了块豆子大小的金子递过去。 “哼!” 那个被驴蛋称为狗子哥的闲汉接过金豆子,然后便进去通报了。 不过片刻…… 里头就有人传他俩进去,驴蛋带着李自成和李过终于踏进了这座据说是仿江南园林造的宅子。 里面曲曲折折的,走的人晕头转向,还有一种满是窟窿眼的破石头,据说是来自太湖的珍贵石头,老值钱了的,严老财当初花了几百两银子运回来的。 驴蛋一直不明白,这种破破烂烂的石头咋还能值钱?白送他都不要。 几个行到一处精致房屋前…… 啊~ 一道道非人的嚎叫声传来,李自成悚然回头一看,精致房屋旁边还有间偏屋,隐隐约约似乎能够看到里面有刀影闪过? 驴蛋告诉他…… 这个大红虎最喜欢听人惨叫了的,他们抓到的流民统统关押在这里,随吃随杀。 李自成听着流民的惨叫声,声声入耳,他不自觉的握紧了手掌,指甲掐的肉生疼。 虽然李自成也曾是杀人如麻的枭雄,可是……像这种以虐杀为乐趣的杀人方式,他真的看不惯啊! 三人进了屋里…… 李自成就见一名红脸汉子四仰八叉的躺在软塌上,这汉子身材魁梧,身上套了一件大红色的丝绸袍子,这华丽的袍子一看就是抢来的,极不合身,穿在红脸汉子身上别扭极了。 驴蛋刚准备拜见这家伙, 门口突然又出现了十几个汉子, 这些汉子显然都是大红虎的亲信, 一个个嘻嘻哈哈涌了进来。 他们还挟持着一名女孩子。 “虎爷!” 众汉子嬉皮笑脸,“今天俺们运气好, 好不容易抓了个新鲜货,虎爷您先尝尝味道?” 大红虎抬眼看了看…… 就见这女孩子虽然年轻,却长相一般,他瞬间就失去了兴趣,摆了摆手道,“狗日的,最近怎么尽是这种丑货?虎爷我看了倒胃口,你们拉下去折腾吧!” “好嘞!” 这些汉子再次嘻嘻哈哈押着女孩进了后面的屋子,不一会儿就传来女孩子凄惨的哭叫声。 而这个大红虎似乎特别喜欢听人惨叫,他听的是津津有味,都快忘记驴蛋等人了。 驴蛋嫉妒的看着大红虎,这家伙以前不过一屠户而已,狗一样的东西,没想到居然在这乱世里混成了虎爷? 驴蛋心中虽然嫉妒,面上却不显,他谄媚着冲虎爷道,“虎爷,您安好!” 大红虎这才抬起头来,“呵呵,原来是驴蛋子啊,咋滴?找爷我有事?” 驴蛋心中暗骂。 垃圾狗东西,以前帮劳资杀猪的时候,狗舔着脸来巴结劳资,就为了多得几文钱的杀猪钱。 现在特么倒耀武扬威了? 垃圾狗东西。 迟早要被官兵剿灭了去。 心中虽然把这大红虎骂成了狗屎,驴蛋的腰却弯的更低了。 …… 感谢! 感谢天使纯傲,书友160410140218727,書蟲k的打赏,谢谢哦! 还有一更,老规矩12点前奉上! 爆肝啥的,臣妾做不到啊! 呜呜呜~ 第143章 残杀驴蛋 第143章 残杀驴蛋 “虎爷!” 驴蛋弯腰说道,“这两个是俺的远房亲戚,好不容易逃荒到了咱这地界,他们俩实在没有活路了,想跟着您混口饭吃。” 说完这驴蛋还故意拍了拍李自成的大膀子,“虎爷您看,我这远房亲戚长的多壮实啊!很是有几把力气呢!” 大红虎眯着眼睛打量李自成良久,然后他冷不丁的问道,“叫什么?” 李自成傲然挺立,不亢不卑道,“在下李黄娃见过虎爷,这位是在下的侄子,他叫李过!” 李过慌忙行礼,“俺李过也见过虎爷。” 大红虎爽朗一笑,“好一个李黄娃,名字虽然娘气了点,但还算是条汉子,虎爷我喜欢!以后就跟着虎爷混吧,吃饱喝足不成问题。” 吃饱喝足? 李自成听完这话差点吐了。 他可是知道这个狗日的天天吃的什么?简直是人形的畜生! 而且通过所见所闻,李自成也早就摸清楚了这帮人的底细,不过一群乌合之众而已。 大红虎这绰号虽然叫的响亮,不过肚里却没几分真货,无非是靠着心狠手辣吓唬人而已。 这帮人也就是一群在乱世之中,蝇营狗苟之辈而已,真要指望他们干一番大事业?他们知道什么叫大事业吗? 不过…… 这样最好,李自成有自信,凭借他的手段和见识, 定能取得这大红虎的信任, 然后再想方设法诓骗他们干票大的,比如劫杀官兵啥的,这样…… 这帮人就永远也甭想回头了,只能一步步反下去, 他李自成在乘机做掉大红虎, 招募流民,雪球就能越滚越大, 最后攻城伐地, 和天下间的英雄厮杀了。 无论成败与否? 做过一场才不后悔! 李自成淡淡一笑,微微躬身, “李黄娃谢虎爷提拔!愿唯虎爷马首是瞻!” 大红虎见这李自成身强体壮, 言谈举止不凡,气质简直是甩自个手下十八条街,当下是越看越欣赏, 真就有了几分招募他的想法。 大红虎哈哈大笑…… 他缓缓走到驴蛋身前,使劲拍了拍他肩膀,大声说道,“好好好,好一个驴蛋子,你为虎爷找了这么好的手下,虎爷该怎么奖赏你呢?” 驴蛋点头哈腰, “应该的,应该的,小的啥奖励也不要,能跟着虎爷混口饭吃已经很好了。” “是吗?” 大红虎似笑非笑,接着他猛的抄起大砍刀劈了过去, 将这驴蛋直接劈成了两半,啊~ 驴蛋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因为这一刀是从腰上断的,血液尚能供应到大脑, 所以劈成两半的驴蛋上半身还活着。 他面目狰狞,双手似爪, 上半身硬生生蠕动出了一道血痕,这才咽了气,驴蛋死不瞑目! 他双眼怒睁…… 似乎在质问这无情的世道? 大红虎收回大砍刀, 接着他拿起棉巾缓缓擦拭着, “狗日的驴蛋子,你特么有几个亲戚劳资不知道?劳资最恨人欺骗了的。” 擦完刀后…… 大红虎盯着李自成, 然后咧嘴一笑,“李兄弟莫怕,反正这驴蛋子也不是你亲戚,死就死了,以后李兄弟就是自己人了,以后咱就守着这地,吃肉喝酒!” 听到肉字…… 李自成又想吐! 这个大红虎真是个垃圾东西,说杀人就杀人,全无半点章法。 李自成估摸着他就是想杀人立威?既然如此,劳资配合他演一出戏又如何? 当下李自成脸色大变,他看也不敢看地上的两截身体,嘴巴蠕动了半天,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李自成的表现让大红虎非常满意,这才是正常人的表现嘛! 太过于废物的人,他不喜欢! 太过于妖孽的人,他更害怕! 就这样…… 李自成成功的混进了大红虎的团伙,这伙人大约有几百人,组成人员都是些泼皮无赖和农人,每日就为了吃而活着,这些人还不配称之为流寇。 李自成不急,慢慢发展就是了! …… 杭州府衙! 周延儒一进入花厅,众人纷纷行礼,周延儒笑眯眯的扶起这帮人,说道,“诸位不必多礼,本官如今奉了陛下之命来这杭州府,多有叨唠, 还请诸位勿怪啊!” 在场的富户豪族心里虽然骂死他了, 但是面上皆是笑呵呵的,纷纷表示, 周大人能够光临杭州府是他们的荣幸。 众人一番客套和吹捧后,便是开席了, 周延儒自然坐在上首,各种山珍海味不要钱的摆了上来。 西湖醋鱼,龙井虾仁,蜜汁火方,象拔,熊掌,马奶,鱼翅,鲈鱼,海参,鹿尾巴,松茸牛肝菌,还有一盅最出名的莼菜,等等等! 简直是水陆毕陈,山珍海味不说,这些东西还统统都用金盘玉碗装着,旁边更有娇娃美姬吹拉弹唱好不热闹。 这一顿宴席的花费,只怕够普通老百姓吃一百年了的吧? 周延儒看着满桌的山珍海味,虽然他非常饿,不过逼还是得装装的,这家伙叹了口气道: “如今国家艰难,灾民四起,本官见灾民连裹腹都难,又如何咽的下这些山珍海味,诸位还是撤了这席,换成清爽可口的小菜即可。” 马文才立马恭维道,“尚书大人果真高风亮节,下官惭愧,不过这些佳肴都已经准备好了,撤了更浪费,恳请尚书大人勉强入口,我等也好心安呐!” 周延儒点点头…… 然后他也不在装了,这些天他确实没有吃好,甚至何止是没有吃好啊?简直是胆汁都特么快吐光了。 他夹了块龙井虾仁细细品尝着,这龙井虾仁乃是选用极品龙井茶配合虾仁做的,味道清爽可口,就是吃了晚上容易失眠。 不过没关系啊…… 睡不着更好,马文才早早就安排了许多娱乐活动,夜深人静才更好发挥嘛! 反正银子都是从这帮富户豪族们手里逼出来的,他一点也不心疼。 吃饱喝足,进入正题! 大家便开始商议如何安置灾民事宜了,众富户豪族纷纷表示,国家有难,众人有责。 虽然现在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但是国家有难,哪怕他们砸锅卖铁也要捐一千两白银出来。 …… 第144章 小算盘 第144章 小算盘 一千两白银? 周延儒气的吹胡子瞪眼睛。 这帮抠门鬼,你们偷税漏税的都不止这数吧?一千两银子也好意思拿出来?打发叫花子吧? 周延儒虽然心中直骂娘,但是面上的儒雅却还是要维持的,他哈哈一笑。 周延儒的声音,“好,诸位都是我大明国的大功臣,本官一定会将诸位的义举上达天听的,每天一千两银子是吧?好极,好极了!” 纳尼? 每天一千两银子? 众富户豪族想吐血,这个朝廷下来的周大人,听说还是管礼部的尚书,咋这么脸厚心黑? 每天一千两白银,你特么咋不上天去?要是这帮灾民在俺们这里赖上个几年,俺们统统都得破产啊! 众富户豪族皆不说话…… 场面一度有点冷清。 “周大人啊!” 说话的是杭州府大富商钱爱昌,“最近几年我杭州府稻谷骤然减产,杭州老百姓吃饭都成问题了,我们不得不去外地购粮。 可是这世道周大人也是知道的,粮食贵呐,我们的钱都用来买粮了,哪里还有什么余钱?” 钱家是杭州府大族! 他们既经商又收地租,族中几代经营下,兼并了无数好田地,每年光收的地租都有一百多万两白银,不过这只是小钱钱而已。 人家钱家地租只不过是守本而已,真正赚钱的是丝绸,瓷器, 茶叶等行业, 每年赚的银子据说堆的比山还高。 为什么是据说呢? 因为没有人知道他们家真实收入,他们家每年交的税也不过几百两银子而已。 钱氏家族中还出过不少举人进士,钱家子弟有的经商,有的做官, 官商勾结, 其势力在杭州府盘根错节,深不可测。 另一个富豪吴中用也叫苦不堪, “对呀周大人, 每天一千两银子太多了,我等负担不起, 不如我们咬咬牙, 半年给一千两?” 周延儒冷笑道,“稻谷减产?可是你们的桑田大丰收啊,本官就想问问, 你们的生丝都卖到哪里去了?” 众富户豪族皆哑口无言。 本来他们想说,通过月港销往了海外,可是……月港每年才出去多少只船啊? 有些事情是不能细查的。 倘若朝廷真正追查起来,这帮富户豪族一个也不干净,只怕统统都得抄家。 “还有!” 周延儒冷冷看着这帮人的衣服纹饰,“本朝太祖规定,凡官民商娼, 所服衣饰皆有定制,可是本官今日却分不清谁是官,谁是娼了?” 按理说这帮子人是不能穿大红真紫,不能佩戴昂贵的珠宝首饰的,更加不能使用鸟兽纹锦, 商人着布衣,乐籍戴绿帽子 可是? 这帮人不仅穿大红真紫的织锦衣服, 身上的珠宝也统统僭越了他们身份所能佩戴的级别。 个别娼妓头上还戴了宝冠,这些宝冠特么居然神似后冠? 没想到整个江南服饰僭越到了这种地步?卑贱的娼妓居然敢仿后宫妃子的服饰?真是岂有此理。 言归正传! 周延儒的一番话让这帮人悚然一惊, 这么多年,江南的文人墨客以及富户豪族们早就习惯了朝廷的放养政策。 服饰什么的都僭越了几十年了, 除了没有弄出龙袍和凤冠来,就没他们不敢穿的,这帮人早就习以为常了。 如今周延儒一提点, 他们才意识到, 倘若周大人真要和他们较真,这帮人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辛亏…… 周延儒并没有继续为难他们。 一波人继续嘻嘻哈哈, 吹拉弹唱好不热闹,晚上更是参加了知府马文才特意准备的娱乐活动。 宾客尽兴而归! 清晨,杭州府! 钱爱昌和吴中用共乘一辆僭越了规制的大马车,马车缓缓行驶向郊外。 这两人自小关系就特别好,共乘马车都是小意思,他们还共同包养了一个外室呢! 杭州府的富户豪族们大多数都不止一间住宅,一般他们的主宅子都建在城中,这样就能享受到城市的繁华热闹。 但是这帮人也追求高雅幽静,所以也会在郊区建别墅和小筑,尤其是西湖附近,更是这些富豪别院的云集之处。 这辆马车去的地方便是钱爱昌建在西湖边的一处别院,那处别院风景优美,地段也特别的好。 就是…… 周延儒安置了许多灾民在别院附近,每天天还没亮,这帮灾民便起床了,闹哄哄的等待施粥。 吃完粥后,就得喝拉撒了,整个钱氏私宅便被各种臭气包围了起来。 而附近的乡民也看到了商机,天天聚拢了很多人来捡这些灾民的粪便来肥田。 钱爱昌现在都特么快郁闷死了。 “老吴啊!” 钱爱昌叹了口气,“劳资当年花了那么多银子建的私宅,现在成了什么样子?你说那帮灾民咋那么经活,还不饿死了去?” 吴中用安慰他道,“莫担心,周延儒手里的粮食不多了,这帮灾民就快饿死了。” 钱爱昌的声音,“姓周的粮食不多了,他不会扒我们的皮吗?到时候他捏着了我们的把柄, 就算他狮子大张嘴, 我们也得给啊!” 吴中用冷笑道, “千里做官只为财, 你真以为姓周的就那么悲天悯人?他千里迢迢安置灾民, 你以为他不烦?只怕他比我们更希望灾民饿死呢!” 顿了顿,吴中用继续说道: “过几天我们联合城中富户豪族们,给那个姓周的送一份大礼,姓周的得了好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反正灾民越少,他越轻松嘛!” 钱爱昌还是不放心,“可是?要是灾民在周延儒手中饿死了,皇帝陛下还不活剐了他?” “哼!” 吴中用鼻子哼了声道,“天灾无情,饿死人不是很正常的事吗?我一好友在西北发难民财,听他说那东厂厂公魏忠贤隔三差五就拉好多物资去西北救济灾民。 可西北的灾民却越救济越多,饿死的更多,皇帝陛下不也没说什么?” …… 今天夜班。 作者偷偷码字中! 今天只有一更了,大家看完就睡吧!对了本书改名为【我在明朝当皇帝】如何? 第145章 证据! 第145章 证据! 钱爱昌点点头: “老吴你说的挺有道理的,那皇帝陛下自小生活在深宫之中,他懂什么?还不是底下人说什么,他就相信什么?反正那帮当官的最擅长欺上瞒下了的。” 不过? 钱爱昌担忧道,“饿死灾民需要时间,可是咱们的美娘自小娇生惯养的,怎么受得了灾民的污秽之气?今天咱就把她接到你的私宅去住吧?” 吴中用叹了口气,“老兄我那处私宅附近也有许多灾民啊!现在整个西湖水景到处都是灾民,这周延儒真不厚道,这种歪点子都想的出来?” 两人唉声叹气的! 其实这两个家伙还真算对了,周延儒这种人确实比他们更希望灾民饿死,不过…… 周延儒也就想想而已。 开玩笑,如今当官的谁不知道崇祯手里有一股密探?这股密探堪称无孔不入,就连大臣在床上和小妾说的悄悄话,他们都能给你偷听了去,这股密探比什么锦衣卫和东西两厂牛逼多了。 他要真故意把灾民给饿死了,只怕陛下会立马诛杀了他九族,顺便在把他挫骨扬灰。 马车缓缓行驶着…… 终于到了钱爱昌的私宅。 两人刚下马车就见许多灾民扛锄头的扛锄头,耕地的耕地,看那架势是准备开荒长住了? 钱爱昌急了。 特么的这帮灾民要是长住了,他怎么办?这处湖景美宅花了他多少银子啊? 还有…… 这附近的地都是他钱家的啊! 姓周的凭什么这么干? 正在这时候,一个胖乎乎的管家跑了过来,这个管家气喘吁吁道: “老爷啊不好了,昨儿您走后衙门里就来人了,他们说咱这处的地原本是官地,是咱钱家私占的,现在必须还回去。” 钱爱昌楞了! 好像? 这块地以前确实是官地啊,可是如今杭州府谁家没占几处官地?凭什么就拿他钱家开刀?太不公平了,这姓周的真该死。 钱爱昌和吴中用铁青着脸进了私宅,不过一会儿,管家又来报,钱家的货被查封了。 …… 这几日杭州府的富户豪族日子都不好过,自从周延儒来了后,知府马文才就如同好狗有了主人。 二人狼狈为奸,先是把杭州府的一群积年老吏干掉了,重新找了一些书吏衙役。 要知道以前杭州府的书吏衙役可都和城里的富户豪族盘根错节,就算知府也能给你架空。 明朝有一个制度。 那就是官员都是外地来的,书吏衙役们却都是本地找的,官与吏是分开的。 因为官员是流动的,而吏长期盘踞一方,时间久了,有些地方的积年老吏便能把持地方政务,甚至暗箱操作换掉官员。 这个是明朝的弊政! 就算崇祯是穿越过来的,他也一时没有办法改变。 现在马文才在周延儒的支持下,换掉了吃里扒外的书吏衙役们,做起事情来更是得心应手。 杭州官府便开始彻底清查田地,清查富户豪族隐匿不报的人口,清查偷税漏税,走私等违法乱纪的事情。 一时间整个杭州府是鸡飞狗跳,人心惶惶,还是那句话,明朝的富户豪族都是禁不住细查的,特别是江南的富户豪族,真是一查一个准,谁的屁股都不干净。 一桩桩,一件件! 简直是触目惊心,整个杭州府这几年偷税漏税起码不下于600万两白银,被侵占的官田更是无数。 历任杭州府官员也没一个是干净的,官商勾结,官商相互,已经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集团。 查到这里后…… 就连周延儒和马文才都害怕了起来,就连他们俩都没想到会牵连这么广? 现在他们手里掌握的东西如果上呈给陛下,不知道多少官员会掉脑袋?他们俩也不知道会得罪多少势力? 可是? 查都查出来了,还能不上报陛下吗?只怕陛下会先把他的脑袋摘了去。 周延儒盯着手里的证据。 他长长叹息一声。 周延儒这人其实根本就没什么远大抱负,像他这种庸官所求无非混吃等死而已,国家的前途?民族的未来?关他周延儒毛线事啊? 可是如今周延儒若将这些证据都呈了上去,以陛下的性格,必然会杀一儆百,拿杭州府以及历任杭州府官员开刀,到时候必然又是人头滚滚,而他周延儒也会自此出名,甚至会被百姓歌功颂德! 卧槽! 这特么简直是让人蛋疼菊紧啊,这种出风头的事情就应该派徐光启去啊,他比较大公无私! 虽然周延儒极度不想出这个风头,不想得罪人,他还是无可奈何的给崇祯上了个折子,并将证据一并呈了上去。 …… 京城,乾清宫! 崇祯接到折子和证据后便火速将温体仁,施凤来,张瑞图,徐光启,方化正,田尔耕,以及吏部尚书方岳贡等大臣召集了起来。 “诸位!” 崇祯的声音,“朕刚刚收到周延儒的折子,小小杭州府居然偷税漏税达到600多万两白银?朕心甚痛,朕就问一句该当何办?” 600万? 就连温体仁都吓了一跳,如今国家艰难,财政枯竭,陛下制定了那么多的赋税制定,可是却都没有真正执行起来。 温体仁眼睛珠子一转,“启禀陛下,这帮富户豪族太可恶,臣请陛下施行雷霆手段,杀一儆百,他们不是偷税漏税600多万两白银吗?请陛下即刻下令,令这些人限期缴清税款。” “呵呵!” 崇祯冷笑,“民间放个贷啥的都要收利息,这帮垃圾欠了朕那么多银子岂能便宜他们?” “传朕旨意,命令方正化将涉案的杭州府历任官员全部缉拿归案,命令田尔耕率锦衣卫即刻赶赴杭州府。”“ 勒令他们半月内还清所欠税款加上利息,归还侵占的官田,上报隐匿的人口,其他违法乱纪的事情朕也不追究了,但是欠款加利息必须还清,朕也不是心黑之人,就算他们八分利好了,还不清的统统抄家!” 八分利? 众大臣无不吐槽。 这特么就是高利息了啊?600万两白银加八分利息,估计杭州府所有富户豪族都得抄家了。 …… 第146章 臣以为不可 第146章 臣以为不可 “臣以为不可!” 一道义正言辞的声音传来,“陛下应该以仁德治理天下,怎可动不动就兴兵伐?况且如今天下的商人谁不偷税漏税?陛下都能抄家了去?” 崇祯定睛一看。 说话的正是那两个活宝言官,这两人好久都没刷存在感了,崇祯都快忘记他们俩了。 如今听到他们俩的声音,崇祯居然觉得忒亲切?这算不算是一种受虐倾向? 崇祯笑眯眯看着他们俩,“还请两位爱卿继续劝诫朕,朕特别爱听你俩劝诫的声音,朕是明君,朕能容人!” 明君? 这俩活宝言官目瞪口呆的看着崇祯,见过不要脸的皇帝,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皇帝? 你吖的自从登基以来抄了多少家啊?说你是抄家皇帝都不为过,还明君? 人家万历皇帝虽然爱财,但是万历还有脸啊!知道自己没脸见大臣,天天就躲深宫里。 哪像你个昏君,爱财爱的天经地义,抄家抄的不亦说乎,脸厚心黑堪比辽东高墙。 你吖的前段时间不是才义愤填膺的要禁止高息贷,现在自个倒先违反自个的法令了?不要脸! 现在这俩活宝言官都已经做好了被崇祯痛骂一顿的准备了,可是崇祯不仅没有骂他们俩,还一副乖宝宝的模样?把这两个言官郁闷的啊,简直是如梗在喉! 不吐不快! 可是吐了又能如何? 皇帝就当他们俩在讲笑话,满朝的文武看他们俩讲笑话,这个言官当的忒没劲,恨不得辞官回家卖红薯算了。 更让他们俩郁闷的是…… 崇祯今天似乎心情特别好,他金口玉言,“王承恩拟旨,言官刘宗周,黄道周二人正直敢言,朕心甚慰,特升任刘宗周为左都御史,黄道周为右都御史,两人以后并称二周,为我大明言官之最,行监督百官之职,钦此!” 这就升官了? 两言官目瞪口呆。 他们实在不能理解崇祯的那一颗寂寞帝王心,也不知道这个皇帝陛下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更不知道这个官升的是福还是祸? 但是陛下毕竟升了他们俩的官,这恩还是得谢的,两言官只得郁闷的跪下谢恩。 崇祯亲切的扶起二人,说道,“朕对两位实在是寄予厚望啊,以后两位一定要多多提些反对的意见,虽然朕不一定会采纳,但是朕爱听啊!” 噗~ 两活宝言官吐血! …… 方正化和田尔耕得了命令后。 立马风驰电掣行动起来,杭州府的富户豪族还不知道大难临头了,他们依旧在想方设法的贿赂周延儒。 让他们郁闷的是,周延儒这个混蛋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放着大把的银子不要,天天闭门谢客? 等到方正化带领大批如狼似虎的西厂番子进入杭州府后,再联想到周延儒这段时间闭门谢客,这帮富户豪族才终于意识到大事不妙了。 一个个急的如同热锅上的蚂蚁般,想着赶紧的转移财产,可惜…… 杭州府的几个城门早就被知府马文才控制了,任何人进出都得严查,何况他们这些被严格监控的富户豪族? 西厂虽然名声不好,但是方化正却是个正直的人,他决定进入杭州府后要先礼后兵,这帮人若是能交出偷税漏税的银子加利息,则免除一切罪责。 当然…… 前提是一定得保证以后不能再犯事,否则崇祯真不介意把他们统统送上断头台。 “方厂公哟!” 方化正还没下马,知府马文才就屁颠儿的跑过去牵着了他的马绳子,谄媚道,“方厂公一路辛苦了,快快下马休整一番,下官早早就备下了薄酒小菜为您接风洗尘!” “恩!”方正化不咸不淡应了一声,他生平最厌恶的就是溜须拍马之辈,马文才那个谄媚样子让他非常恶心。 方正化翻身下马,理也不理马文才,对周延儒他也是不咸不淡的,他冷冷道,“本督身负圣命,一切应酬就免了,还请马知府速速将此名单上的富户豪族召集过来,本督有圣命传达。” 说完这方正化便递了个名册给马文才,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这一路上风尘仆仆,他得赶紧找个地方先洗澡。 “呸!”马文才暗骂一句,“狗阉宦!” 虽然知府马文才对方正化意见非常大,但是作为一个芝麻绿豆官员,甭管他的意见多大,也得忍着。 很快…… 名单上的富户豪族都聚集在了知府大堂上,他们和马文才站在一起等待方正化。 过了很久…… 方正化和周延儒才姗姗来迟。 众人在知府马文才的带领下,纷纷行礼,周延儒发现…… 今天这些富户豪族的穿着打扮朴素了许多,有功名的虽然还是穿着绫罗绸缎,但是颜色纹饰低调了许多,没有功名的则老老实实穿着布衣布帽,也没佩戴什么奢华的珠宝饰物。 其实? 周延儒不知道! 这些日子杭州府的富户豪族不仅衣饰低调了许多,就连他们的大门和窗户也被涂的乌漆嘛黑的,整个杭州府一改往日奢靡的朱门绣户形象,就如同全城大丧一般。 众富户豪族皆警惕的看着方正化和周延儒,见这二人一脸严肃,大堂上西厂番子肃穆而立,尼玛~这一看准是没有好事? 果然…… 方正化盯着这些家伙看了半响,才缓缓开口,“本督今日是奉了陛下的命令而来,至于是什么命令?诸位可知道?” 众富户豪族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暗骂:妈蛋的~西厂都出动了,还能有什么好事?你吖个死老公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众人心里虽然把方正化骂成了狗,但是面上却不显,纷纷卑谦道,“我等都是奉公守法的好百姓,实在不敢妄自揣测天意,还请厂公明言。” 方正化也不卖关子了…… 他猛的甩出一本册子,呵斥道,“今查杭州府众富户豪族,偷税漏税,侵占官地,隐匿人口,走私,甚至以各种歹毒的方法行土地兼并之事,可谓是罪大恶极。” …… 第147章 周延儒比阉狗还无耻 第147章 周延儒比阉狗还无耻 啊~ 别看杭州府的这帮富户豪族平日里耀武扬威的,有时候不开心了就连皇帝都敢骂! 儒林外史不是记载有个富翁动不动就骂皇帝,恨皇帝收了他们家的田租吗? 但是…… 平日里连皇帝都敢骂,僭越就如同家常便饭一样的杭州府富户豪族们见了权贵,却怂的没蛋了。 这就是为什么自古以来江南富庶之地出喷子多,出帝王少的原因,他们也就嘴巴上的功夫厉害而已,其代表人物就是东林喷子! 当场这些人吓的扑通扑通全部跪下了,也忘记了平素他们自吹自擂的,男儿膝下有黄金,跪天跪地跪父母了。 尤其是这些富户豪族虽然满身铜臭气,但是最爱以文人风骨自居,且江南富庶之地出的宦官也少,所以…… 整个江南地区从上到下都有一种鄙视阉宦的传统,这帮人平日里也没少骂过阉宦。 现在…… 他们却要向最厌恶的阉宦跪下磕头,其中滋味可想而知? 钱爱昌都快吓尿了,他自己做过什么事自己清楚,方正化说的所有罪名他都干过。 虽然干过,但是他打死不准备承认的,这家伙率先哀嚎道: “陛下圣明啊,草民真正儿的是老实巴交的老百姓啊,草民也就收点租子,做点小本生意而已,陛下一定是被奸人蒙蔽,还请厂公能够将我等冤屈上达天听啊!” 其余富户豪族见钱爱昌第一个叫屈,也纷纷有样学样,反正打死也不能承认的。 他们这么多人死不承认,就不相信这个阉狗还能拿他们怎样? 方正化冷冽道,“你们都是些什么狗东西?你们说的屁话也配让陛下听到?岂不是侮辱了陛下的圣听?来人……” 方正化刚准备将这些人拖下去严刑拷打,必须让他们认罪。 周延儒及时制止了,他笑咪咪道,“方厂公请慢, 您这一番严刑拷打下去, 就算他们招了,您也落了个不好的名声是不?本官倒有个法子。” 跪在地上的众富户豪族暗地里吐槽不已,尼玛的~西厂还有好名声过? 可是吐槽归吐槽,他们依旧期盼的看着周延儒, 这周延儒是文官, 应该没有阉狗那般无耻。 方正化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 周延儒笑着说道,“不如就给他们纸笔, 让他们先把自己的罪责写下来, 然后再写别人的罪责,呈上来后对比。” 哈哈哈! 众富户豪族大喜, 让他们自己写罪责, 太好了,待会俺们一定死命的往轻处写。 “不过!” 周延儒话风陡然一转,“本官可是把丑话说在前头, 倘若有两个人同时指证尔等的罪责,而尔等又没有自己招供的,罪上加罪!” 纳尼? 众富户豪族目瞪口呆! 接着他们心中哀嚎不已,这个周延儒真是枉为文人,特么比阉狗更无耻啊! 阉狗也就只会严刑酷法逼供而已,大伙咬咬牙死不招供就行,可是…… 周延儒这法子简直是阴毒无比, 因为人心隔肚皮,谁特么知道别人会不会招出自己? 既然别人有可能招出自己,那么自己为什么不能招出他们?最蛋疼的是,周延儒还表示他们的招供将严格保密,所以别怕得罪人。 虽然极度不愿意…… 这帮人还是捏着狼毫笔刷刷刷的写了起来, 哎~该怎么写好呢? 钱爱昌绞尽脑汁的想着。 他将他的好友吴中用,以及其他富户豪族的, 他所能知道的所有违法乱纪的事情全部招供了。 …… 西北,乌堡附近! 这乌堡是乌老爷的老巢, 其建筑是典型的高墙大屋建筑,占地极广, 但是又被围的密不透风,乌氏家族便聚居在乌堡之中。 就算现在到处人吃人了,乌堡里也是不缺粮食的, 就连守门的大狼狗都吃的肥嘟嘟的。 今天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夜晚。 大红虎, 李自成带着一帮兄弟埋伏在乌堡附近,似伺机而动的野兽一样。 夜深人静! 天气却依旧炎热无比, 空气也干燥,一轮明月冷冷俯瞰大地,明月下树影婆娑,似鬼影。 大红虎依旧套着他的红袍子,只不过袍子都已经脏兮兮了,连本来的颜色都看不出了。 “李黄娃兄弟!” 大红虎说道,“你弄的那个炸药真能炸开乌堡?爷我怎么不相信啊?” 李自成呵呵一笑,“放心!” 最近李自成极得大红虎的信任,俨然已经成了这波贼人的二号人物,比如今天…… 大红虎等人就在李自成的建议下,自制了许多土炸药来炸乌堡。 明朝时期虽然对炸药的原料管控极严格,但是鞭炮啥的还是有的,这波贼人就搜集了许多鞭炮,制造了许多土炸药出来。 大红虎等贼人一个个撅着屁股躲在枯草丛中,有些贼人手都在发抖,真不晓得到时候能有几分战斗力? 李自成叹了口气。 这帮子垃圾乌合之众,平日欺负流民老百姓凶悍的很,现在遇到硬茬就怂了? 幸亏乌堡里的人也是一群乌合之众,取胜还是不难的。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李自成挥了挥手,两个贼人抱着炸药鬼鬼祟祟走到乌堡的背面,两人将炸药放好,牵好引线,点火! 轰的一声巨响! 坚硬结实的乌堡墙壁瞬间爆了个大洞,就如同肥美多汁的水果破了皮一样,众贼人贪婪的看着破洞。 大红虎猛的站起身来,吼道, “兄弟们, 给劳资冲进去, 先杀人,杀光了人咱再抢东西, 杀杀杀!” 众贼人纷纷一跃而起,手上的杀猪刀,斧头,砍柴刀等武器寒光闪闪,他们一个接着一个的冲进了破洞里。 乌堡守门的一个家丁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这帮贼人砍了脑袋,鲜血喷洒的到处都是。 其余家丁吓傻了,纷纷后退。 “汪汪汪!” 只有几条凶悍的大狼狗,悍不畏死的冲上前,呲牙裂齿冲着这帮贼人吠叫。 “哈哈哈,铜头铁脑豆腐腰,劳资砍死你们这帮畜生。”大红虎一个健步冲上前,抡起斧头照着大狼狗的腰身砍了下去,这狗瞬间劈成两半,哀嚎不已! …… 第148章 攻克乌堡 第148章 攻克乌堡 砍砍砍~ 砍死你们这帮狗畜生,这世道人都没有吃的,你们这帮狗畜生一个个倒吃的肥嘟嘟,胖崴崴的。 大红虎不亏是杀猪的屠户出身,他杀起狗来也是一杀一个准,但见他抡起两个大斧头,左砍右劈的,不过几息就将几条大狼狗搞死搞残了。 刷的一下~ 大红虎提起一条大狼狗,狠狠割下一块狗后腿肉大嚼特嚼起来,他嚼的是满嘴流血,壮若疯魔。 “哈哈哈,带劲!”大红虎仰天长笑,就如同九幽恶魔降临人间般。 李自成则手执一柄金丝大环刀,他膀大腰圆,使起这金丝大环刀来宛若无物,杀的乌堡众家丁家将们抱头鼠窜。 还是那句话…… 不论打仗还是斗殴,搞的就是一个气势,气势足,以少胜多不成问题,何况这帮贼人的数量还挺多的? 本来还有点怂的众贼人,在大红虎和李自成的带领下,居然一个个勇猛无比,他们血红着眼睛冲进乌堡,见人杀人,见狗宰狗,如果遇到了女人,则统统绑了起来聚集在一起。 众贼人都是穷巴子出身,何曾见过这么多漂亮的女人?尤其是这些个女人个个身穿绫罗绸缎,戴着金银珠宝,珠光宝气简直闪瞎了这帮贼人的狗眼。 当下就有几个贼人忍不住了,恶狠狠扑倒了一名漂亮女子,这个女人一看就是自小就养在深闺里,何曾经历过这种可怕的事情?她直接吓晕过去了! “妈蛋的!”大红虎见此情景直接气炸了,他暴吼道,“一群混蛋,劳资不是说过要先杀男人,杀光男人后再抢东西吗?一个个的没见过女人是吗?不听命令者,杀!” 话音未落…… 这大红虎提起两斧头照着这些贼人狠狠劈了过去,瞬间就将他们统统劈成了两半,鲜血直飚的。 大红虎劈死这几个贼人后,他猛的一转身,又一斧头砍下刚那个女人的头,冷冽道,“乱我兄弟心者,亦杀!” 这大红虎简直就是一个疯子,不管是自己人还是敌人,他杀起来都是毫不留情。 李自成摇了摇头,他暗忖:这大红虎勇猛有余,智谋不够,也就只能当个贼人头子而已,成不了大事的。 …… 乌堡,一间颇为豪华的房间。 乌老爷喝完小酒后,就拥着他的十九房小妾歇下了,这小妾还是他几年前从县城最好的妓馆赎回来的清馆人,还没被人动过呢! 可惜的是…… 乌老爷岁数大了,这小妾虽然没被别人动过,他其实也动不了,每天也就过过眼瘾而已。 乌老爷想着外面人吃人的惨况,他美滋滋的回味着晚餐吃的鸡鸭鱼肉,一种变态的满足感油然而生,哈哈哈~就算外面所有人都饿死了,他守着固若金汤的乌堡也能活一辈子,这日子……爽! 乌老爷拥着美娘子,盖着缎面被,眼睛慢慢闭上,陷入美梦中。 嘭的一声巨响! 乌老爷的房门陡然被破开,他瞬间惊醒,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见几个凶神恶煞的贼人打着火把冲向床边。 “狗东西!” 这几个贼人一把将他拖到了床下,接着乱刀齐下,乌老爷瞬间变成一摊烂泥。 杀了乌老爷后,这些贼人借着火把打量着屋里的豪华陈设,一个个是目瞪口呆。 该死的狗东西,人都没有这么好的缎子做衣裳,特么的这个狗东西居然用来当帐子?该死!该死! 众贼人疯涌而上,扯帐子的扯帐子,拉被子的拉被子,有个粗鲁的贼人还将乌老爷的缎面床单披了身上,一脸的陶醉。 而此时乌老爷的第十九房小妾早就醒了,她满脸惊恐的看着贼人们,浑身瑟瑟发抖。 众贼人狞笑着,“这个妞漂亮,待会虎爷见了一定会非常开心的,哈哈哈!” 这些贼人收拾了屋里的绫罗绸缎和金银细软等物,连带着乌老爷的小妾一并押了出去。 快到天亮的时候! 众贼人终于将乌堡里所有的男丁都杀光了,大红虎的斧头都砍崩了,他浑身淌血的走向被俘虏的女人们。 啊啊啊~ 这些女人惊恐的看着大红虎靠近,一个个的发出惊天惨叫声。 几个贼人讨好的拖出一名女人,但见这女人年岁虽然有点大了,却长的细皮嫩肉,风韵犹存的样子。 “虎爷,这女人就是乌狗东西的正房婆娘,如今落到了俺们手里,还请虎爷先动手。”几个贼人挤眉弄眼的说道。 “呸!” 大红虎啐了口,“长的这么丑,狗都不日的,还想进劳资的眼?做梦!” 大红虎实在瞧不上乌老爷的正房婆娘,他干脆抄起斧头把这女人给砍死了,接着他又一连砍死了好几个女人…… 这才终于找到了一名还能入眼的美女,就是乌老爷的那个十九房小妾啊! 大红虎邪邪一笑,将这可怜的女人拖到了里院一间杂物间里,然后就急不可待的扑了上去。 …… 大红虎离开后。 剩下的贼人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大红虎这个家伙也忒能杀了吧?再杀下去这些女人都该杀光了。 大红虎眼光刁嫌弃她们丑,可是这些贼人不嫌弃啊! 何止不嫌弃,他们觉得这些女人个个都美极了,比自家婆娘漂亮几百倍,比外面那些奇形怪状的流民女人更是美多了。 这夜…… 乌堡所有的女人都遭受了疯狂的折磨,有些甚至直接气绝身亡! 所有的贼人也都疯狂了,他们打砸抢杀无恶不作,将乌堡变成了人间地狱。 只有李自成一人依然清醒,他冷冷看着疯魔一般的众贼人,不屑的啐了口! 然后…… 他冷笑一声,手提金丝大环刀,越过疯狂的众贼人,缓缓走向大红虎所在的杂物间。 杂物间里很安静,半点声息也没有,李自成轻轻推开杂物间的门,眼睛瞅了过去。 …… 今天璎珞喝醉了,手软脚也软,累!拼尽全力码完一章,大家先睡吧!下一章估计很晚才能出来,或许,今天下一章不一定能出来了。 第149章 收获 第149章 收获 他正在窸窸窣窣的穿衣服,当然他原本的衣服早就浸透了血水,这件衣服还是他抢的乌老爷的衣服。 李自成眼里流露出一丝嘲讽,然后他猛的一刀劈将过去,生生将大红虎的肩膀都劈了下来,鲜血冒的老高。 大红虎愕然转头…… 他的生命力太过于顽强,就这样都还没有死绝,不过他也喊不出声音来了,只是直愣愣的看着李自成,眼里满是不解,疑惑,还有愤恨。 李自成轻笑道: “虎爷你是不是有很多疑问?可惜啊,我不想告诉你了,你只需记住一句话即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你挡了我的道,所以必死!” 大红虎的眼睛越睁越大,眼底尽是血丝,他终于气绝了,亦是死不瞑目! 李自成慢慢上前,他蹲下身子将大红虎的的躯体拼凑全了,又给他外面套了件衣服,衣服很快被血水浸透,黏糊糊的贴在他身上。 接着…… 李自成又找了把剪刀来,他小心翼翼掰开女人的手指将剪刀放了上去,顺便还给剪刀抹了点血。 做完这一切…… 李自成对着女人喃喃自语,“你闭眼吧,这世道太苦,不如早死早超生!” 说完他轻轻抚上女人的眼睛,待手掌拿开时,这可怜的女人终于合了眼。 长长叹息一声。 李自成缓缓起身,他转头望向遥远的天际,朝日即将升起,霞光透过云层若隐若现。 朗朗乾坤,阳光即将普照大地,然而世间众生却沉沦于无尽的黑暗中,永远见不到未来。 李自成双拳紧握,暗暗发誓,纵然万劫不复,他也要将这天捅一个窟窿出来。 …… 直到天大亮了。 众贼人才发现大红虎死了,而且似乎还是被个女人用剪刀杀死的?剪刀都还在女人手里呢! 虽然? 大红虎的死疑点颇多,只需验验伤口就能发现端倪,但是谁会管那么多啊? 这些贼人不过一群乌合之众而已,他们失去了首领后,立马便乱成了一锅粥,急得是团团转,有些贼人拿了东西还准备偷偷逃跑呢! 李自成见时机成熟了。 他猛然呵斥道,“虎爷都已经死了,大家要振作起来,如今我们刚刚得了这许多粮食财物,只怕早就成了许多势力的眼中钉,肉中刺了。” “尤其是官府,其实乌狗东西和县里的官府都有往来,如今我们灭了乌堡,只怕官府即将派兵来剿灭我们了。” 啊? 众贼人虽然看着凶神恶煞的,其实本质上还是泥腿子,自古泥腿子最怕什么?官府啊! 这帮贼人听说官府要来剿灭他们,一个个吓的是面无人色,有些胆小的甚至直接吓尿了。 李自成见把这帮人吓到了,他酝酿了哈气氛,继续说道: “如今乌堡已经被我们攻破了,而我们也成了众矢之的,我们想要活下去,唯有变的更加强大才行,然后将所有想要打我们主意的势力,统统吞并了去。” 李过明知故问道,“李哥,你告诉俺们应该怎么办?俺们都听你的。” “对,俺也听李哥的!” “俺们都是粗人,李哥见多识广,俺们也愿意跟着李哥。” “如今虎爷已经死了,以后李哥您领着俺们继续干!” 众贼人就如同找到了主心骨一样,纷纷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李自成。 李自成拱手抱拳道,“好,我李某人恭敬不如从命,不过……丑话说到前头,以后大伙可要听李某人的指挥,绝对不能阳奉阴违。” 众贼人齐齐应诺! …… 收服了众贼人后,便是清点战利品的时间了,这乌老爷简直是属松鼠的,他在乌堡的地下挖了个大大的地窖,里面尽是粮食,熏肉,熏鱼,布匹,银子,铜钱,酒,居然还有很多咸菜和猪油? 众贼人都是一群穷巴子。 见了这么多好东西都快疯了,有些贼人甚至直接用手挖起一坨猪油喂到嘴里大嚼特嚼的。 有些捧着咸菜又哭又笑。 如今这世道,想吃点菜多难啊,田地都荒芜了,这乌老爷居然还有咸菜?而且这些咸菜还是用香油泡的?奢侈啊! 至于酒? 在这些穷巴子的心目中粮食就是最金贵的东西,乌老爷简直是丧心病狂,居然用粮食酿酒?而且还是几十桶好酒! 至于熏肉,熏鱼? 地窖里的熏肉和熏鱼盐放的特别足,咬一口咸死了。 不过这些贼人平日根本就吃不上盐,这种熏肉和熏鱼对于他们而言简直就是无上的美味佳肴! 李自成望着这些东西,他说道,“兄弟们,这么多东西咱一时也吞不下,不如用来救济流民?” 啥? 众贼人不解的看着李自成。 如今这世道哪有嫌弃东西多的?吃不完用不完可以慢慢存起来啊! 李自成沉声说道,“兄弟们,这么多的东西我们根本就守不住,到时候官府定会来剿灭我们,这些东西以其被官府抢走,咱们不如分给流民。” “流民们得了东西势必会加入我们,待我们人多势众的时候,哪怕县城也能攻破下来,以后还愁没有东西吃吗?” 攻破县城? 这帮贼人虽然害怕官府,可是若能真正打败官府还是会让他们兴奋的。 如今听李自成这么一说,只要能够聚集足够多的流民,县城未必不能打下。 县城啊! 这些流民无不哈哒子直流。 县城里住的都是官老爷,有钱人,他们家的东西一定比乌老爷家的东西更好,女人也一定更漂亮。 拼了! 不得不说这帮贼人真的非常短视,他们也就看到了攻破县城的好处,却从来没有意识到县城之上还有别的大城,甚至还会引来朝廷大军的围剿。 说干就干! 在李自成的带领下,这些贼人将乌老爷地窖中的东西一件一件的搬运了出来。 外面的空地上早就汇聚了许多流民,这些流民都是昨天晚上听到动静跑来的。 …… 第150章 流寇成型 第150章 流寇成型 这些饥饿的流民眼巴巴看着李自成等人抬出来的粮食,熏肉,熏鱼等好东西。 这些流民的长相都非常可怖,他们四肢像麻杆,只余一层皮肤包裹着骨头,因为没有肌肉的支撑,他们走起路来肉巴子一荡一荡的,别提多瘆人了。 虽然四肢枯瘦的吓人,但是这些流民的腹部却高高隆起,水亮光滑的。 这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身体机能被摧毁,体内的水份无法正常排出来而形成的腹水和浮肿。 最可怕的是…… 是这些流民遍布全身的青筋,青筋暴暴,恐怖而狰狞,这是因为他们的身体机能被摧毁,从而导致的体内毒素沉积,气滞血淤! 看着这些流民…… 李自成有时候甚至觉得他们根本就不是人类,而是某种可怖的兽类? 这些流民盯着众贼人搬出来的吃食,他们的眼中流露出贪婪而又畏惧的表情,没有一个流民胆敢上前抢夺。 他们虽然没有了良知,没有了廉耻,更加没有了道德,但是那种铭刻于血肉深处的对于强者的畏惧和驯服,却依旧没有改变。 当然…… 如果面对的是弱者,这些流民根本就不介意把你骨头都拆了吃光,同情弱者?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李自成吩咐道,“挖灶!” 这群贼人得令后,很快就挖出了几个大土灶,他们将抢来的铁锅洗也不洗,就直接架在了大土灶上。 也不用去找柴火,路边的荒草和白骨就是最好的燃料,这种东西烧起来可比木材好使多了。 贼人们往大铁锅里装满了水,接着他们又扛着几袋子黄米倒了锅里,还将熏肉切的碎碎的,一并倒了大铁锅里,李自成更是亲自抄起大扬叉在锅里搅拌着。 不一会儿…… 这锅肉糜粥便被熬的又香又稠,尤其是锅中的熏肉,因为盐放的特别足,那种咸香味道几乎让所有的流民们发狂。 他们直勾勾盯着大铁锅,喉咙深处发出动物一般的低吼声,极度的饥饿几乎让他们晕厥。 “都过来吃吧!”李自成乐呵呵诱惑道,“大伙都是穷苦人,这锅粥便是我送给大伙吃的,别怕!” 周围的流民不可置信的看着李自成,这世道?会有人将吃的往外面送?不会是有什么阴谋诡计吧? 可是? 众流民摸了摸自个身上的肉,就算全部割下来也没人家一碗粥金贵啊?人家图自个什么? 管他呢,吃就是了! 呼啦一下子,这些流民纷纷冲了过来,为了能够抢先弄到吃的,有些流民甚至连碗都没来得及拿,直接捧着手围在大铁锅旁边等着。 李自成命令众贼人给流民们分发肉糜粥,一人一小勺,滚烫的肉糜粥直接就舀到了流民们的手上,瞬间烫出了好大的水泡。 可是没有一个流民喊疼,手上的疼痛怎么比得了腹中的饥饿? 这些流民双手紧紧并拢,捧着金子一样珍贵的肉糜粥,一小口,一小口的吞咽着,粥很少根本就不够吃,不过几口就没了,他们甚至连手指头都吸吮的干干净净。 待这些流民混了个半饱。 李自成才猛的跳上土堆,大声说道,“大伙吃饱没有?是不是还很饿?可是我们的粮食根本就不够吃几天了,吃完了这顿,下顿怎么办?依然是个饿死的下场。” 众流民呆呆看着李自成,待李自成说出饿死这个词,这些流民无不流露出哀伤的表情。 蝼蚁尚且偷生! 何况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啊? 见这些流民的情绪都被调动起来了,李自成深吸一口气,义愤填膺道: “我们都是苦哈哈的老百姓,我们就活该饿死?以前我们没日没夜的种地,为官府缴纳了多少粮食?可是等到闹灾荒了,狗官府却一粒粮食都不救济我们?凭什么?” “是官府没有粮食了?屁,就拿我们县城来说,那些狗官劣绅们,他们躲在县城里吃香喝辣,无数的粮食被他们藏在了地窖中,却不肯救济一点点给我们,该死!该死啊!” “该死!” “该死!” “该死!” 众流民双目赤红,咆哮着跟着李自成高呼,“该死!该死!该死!” 李自成陡然振臂高呼,“我们也是人啊,我们也要活下去啊!没有吃的,那我们就去抢,抢特么个天翻地覆!” 众流民高呼,“抢抢抢!” …… 终于,李自成收拢了这些流民,加上原本的贼人们,这支队伍瞬间过了两千人大关。 这么多流民聚集在一起,那画面简直是不堪入目,有些流民连衣服都没有,就连不可描述的部位都遮不住,实在是有碍观瞻。 李自成又命令将收缴的布匹全部分发了下去,这些流民兴高采烈的将布匹围在腰间,看着终于顺眼了许多。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 李自成曾经也是当过流寇大将的人物,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后勤的重要性。 他把从乌堡收缴的物资,分门别类的整理了出来,然后用小推车装了,足足装了几十车。 接着…… 这些新成立的流寇队伍再次冲进了乌堡,准备来个掘地三尺,将乌堡的地皮再次刮一刮。 乌堡里还活着的女人又被摧残了一遍,乌堡中比较值钱的东西都被李自成第一波收刮走了。 不过这支新流寇还是刮出了些许东西,比如乌堡女人们用的香粉脂粉,头油口膏之类的东西。 这些化妆品都是天热的,是可以吃的,自然这些东西也进了流寇们的肚子。 比如乌堡男人们穿的臭牛皮靴子,这些东西都是牛皮做的,也全部进了这帮流寇们的肚子。 这些流寇就如同蝗虫一样,将乌堡啃的干干净净,凡是能吃的,能穿的,全部统统带走。 就连那些女人? 如果不是李自成的命令,只怕也会被这些流寇当粮食给吃了。 不过这些女人们虽然免于一死,但是失去了乌堡的庇护,她们的未来注定生死难测。 这世道,男人活着都难! 何况是一群弱女子? …… 感谢水果有杀气,本尊邪少,猫豆腐,笙汐元,蒙道奇的打赏,谢谢了! 今天没有灵感,先不码了,睡觉保命去! 第151章 绝不招抚流寇 第151章 绝不招抚流寇 这天崇祯刚用完晚膳! 他突然发觉好久没有去后宫晃荡了,只怕那些妃子早就寂寞空虚冷了,可别给他整出啥子对食出来? 崇祯正在思考传宗接代的大事情,五军都督府却在这个节骨眼上呈了好几封军情急报,统统都是八百里加急送来的。 贼寇王嘉胤,罗汝才,张献忠等死灰复燃,这帮子贼寇聚集了数万人马纵横于延安。 贼寇神一元和神一魁两兄弟聚集了几万人马,于数日前刚刚攻克了合水县城,活捉了知县蒋应昌,现在这帮贼人正围困庆阳呢! 九边重镇的榆林,米贵如珠,战马都饿倒毙了,守边的将士没有吃的,一部分发生了叛乱,如今这帮人残杀长官,劫掠地方,直接从大明的官兵变成了流寇。 陕西三边总督杨鹤还上了个招抚贼寇的折子:饥民是土贼,逃兵是流贼,如今延安遍地都是贼,皆因饥荒导致的,想要完全剿灭是不容易的,必须以安抚为主。 说白了就是…… 杨鹤觉得贼寇会越剿越多,不如以安抚为主,给这帮贼人钱和粮食,这样贼寇自然就散了,国家不就安定了? 杨鹤狮子大开口,一要就是一百万两银子。 崇祯头疼的看着这些军情急报,他现在就是缺钱啊!哪有银子招抚流寇啊? 更何况…… 流寇是能招抚的吗? 历史上的崇祯花了无尽的白银招抚了好几波流寇,结果人家是诈降,收了银子立马翻脸不认人,继续当他们的流寇去了。 崇祯辛辛苦苦节约出来的银子也就肉包子打了狗,有去无回! 诏安? 呸,崇祯现在的想法和杨鹤完全不一样,诚然这些贼寇都是可怜人,都是没有饭吃,才被逼成了贼寇。 但是? 一日为寇,终生是寇! 如果通过诏安就能洗白,岂不是对那些老老实实挨饿的老百姓太不公平了? 岂不是鼓励大家都去造反,都去杀人放火当贼寇?反正先抢上一波,吃饱喝足了再说。 等没有劲杀的时候,朝廷自会老老实实给钱诏安的,咱再回去当小老百姓,小老百姓当腻了,咱继续反去,日子美滋滋! 事实上…… 历史上张献忠之流确实就是这么干的,反反复复接受诏安,又反反复复的叛变,简直是将背信弃义这个成语诠释到了极致。 而杨鹤也是个二傻子,只要贼寇愿意投降,立马好吃好喝的伺候,伺候好了再给一笔安家费。 就这种政策? 贼寇是越剿越多,无数老老实实等待救济的老百姓却饿死了。 崇祯沉思片刻! 他对王承恩说道,“传朕的旨意给杨鹤,朕绝不接受投降,一日为寇,终生是寇,所有贼寇必须剿灭,如果杨鹤当不了这个总督,那朕就让洪承畴上。” “遵旨!”王承恩恭敬答道。 崇祯继续安排道,“王大伴,你明日就安排人去山西代县将孙传庭召回来吧,朕有安排。” “遵旨!”王承恩恭敬回答。 崇祯想了想,又说道,“从新皇庄紧急调米粮五万担,红薯五万斤给榆林送去,让守边的将士挨饿,朕之过也!另外让卢象升的天雄军去往榆林平叛。” “遵旨!”王承恩绞尽脑汁的记忆着崇祯的话,待会安排的时候万万不能出错。 安排好一切后。 崇祯都快累死了,主要是心累,他也就没有了去后宫的想法了,算了……就把这些妃子全部召到乾清宫吧! …… 焦土一般的大地,烈日炎炎! 李自成满意的看着这几千人马,以及一车车的物资,这些都是他的本啊! 有了这些本,他便能攻城伐地,开监狱,抢粮食,然后再聚集更多的人马,直到逐鹿中原,入主天下! 没错…… 李自成一直都觉得不想当皇帝的反贼不是好反贼,既然已经反了,为何不更加轰轰烈烈一些? “首领!” 流寇中有个白皮肤的男子突然站了出来,“李首领,小人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李自成回过神来,他乐呵呵一笑,“但说无妨!” 这人眼睛一亮,急忙卖力的表现起来,“首领,小人看您装了那么多粮食物资等,却为何不装点木炭?乌堡里有许多木炭被丢弃了,甚是可惜。” 李自成还以为他会说出什么好点子呢,原来就是让他带点木炭。 现在又不冷,带木炭干嘛? 再说就算现在是大冬天,也没必要带木炭啊,自古就没听人说行军路上还有带木炭的? 这人见李自成不说话,他急忙解释道: “首领,咱现在人多,喝污水不仅容易死人,更加容易传染瘟疫,带点木头炭,将这些炭置于污水中,就能起到净化水质的作用了,首领觉得此法可行?” 如今是大旱之年。 除了粮食金贵外,其实干净的水也非常少,外面都是一些污浊的水,臭不可闻! 不过反正流民命贱,喝污水也能活,李自成并不在乎水源的问题。 李自成皱了皱眉头,疑惑道: “这炭黑不溜丢的,水本来就已经污了,把炭放进去岂不是会把水弄的更脏?” 这个白皮肤男子笑了,“首领有所不知,炭虽然黑,但是其上有细孔,这些细孔便能吸附污垢。” “小人的家乡吃水非常困难,就靠着下雨天积点雨水过活,雨水放置久了便会污秽不堪,蚊虫滋生,这水喝了,人容易得病。” “家乡的老百姓就是靠着木炭净化水质的,首领我们现在人多,水的问题其实比粮的问题更大。” 李自成琢磨了会子…… 他突然点了点头,“既然如此,咱就带几框木炭,不过今天晚上我得试试,看是不是真有效,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白皮肤男子行了个礼,“小人刘芳亮,愿为首领效犬马之劳。” “哈哈哈!” 李自成爽朗一笑,目光如炬,“刘芳亮是吧,我看你知书达理的样子,并不像是个普通流民,读过书吧?” 刘芳亮恭敬答道,“小的也就认识几个字而已。” …… 感谢村民自种蔬菜摆卖点的打赏,谢谢了! 帮朋友推书! 【汉末豪杰】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金戈入梦来。 东汉末年,朝廷腐朽,内有外戚宦官弄权,外有异族虎视眈眈,大汉百姓民不聊生,统治正在逐渐崩溃。 张慕穿越到凉州三明张奂之弟张靖独子张慕身上,化身为忠君体国之臣为国效力。 刘辨因何存活?刘协又为何作死?为何天下都有人想称帝?刘备为何而疯?来来来!我张慕告诉你什么叫谁称帝谁就死的定律。 天下猛将何其多? 吕布单人力战万军英勇绝世! 武圣关羽勇武冠绝世无双! 燕将张飞独挑千人将,力压群雄气盖世! 卧龙凤雏与冢虎,奇囊妙策天下定! 这才是真正的大汉!一个真正展现大汉天威的大汉!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之! 第152章 杀疯狗 第152章 杀疯狗 “认识字好哇!” 李自成笑眯眯的拍了拍刘芳亮的肩膀,说道,“咱的队伍里刚好缺个会记账的大管家,就你了!” 刘芳亮的眼睛骤然一亮,他恭恭敬敬的再次行礼道,“小的刘芳亮谢首领的提拔,小的必不负首领所托。” 李自成豪爽道,“你我都是兄弟伙的,别特么学那些鸟文人动不动就行礼,站直了身板,咱大干一场!” 这时李过也凑了过来,神神秘秘道,“刘兄弟,咱出来混的必须要有个响当当的绰号,俺的绰号叫一只虎,你绰号是什么?” 刘芳亮一愣,他摸了摸脑袋瓜子,“呃,我还没想好!” 李过拉着刘芳亮,絮絮叨叨,“刘兄弟,要不俺帮你想个绰号?大铁牛如何?” 刘芳亮,“……” 李过继续道,“不喜欢大铁牛?那就叫莽牛怎么样?” 刘芳亮,“……” 看自家侄子这样子,李自成终于看不下去了,他大吼一声,“够了,李过!” 李过似乎还想说什么? 但是他也很怕自个叔叔,无奈只得嘟囔了几句, 闷闷不乐的走到一旁去了。 这刘芳亮确实是个人才, 他接过大管家的重任后,立马就找了些草纸,并用麻线装订起来,权当记账本用。 然后他便将今天缴获的物资, 开支等清清楚楚记了账本上, 一目了然! 李自成接着又将今天收缴的武器分配了,强壮点的流寇分到了刀剑, 锄头, 砍刀,剪刀, 镰刀等铁器。 弱一点的则拿着扬叉, 木棍,扁担等东西。 收拾好一切! 这支刚刚拉起来的乌合之众,便蹒跚着离开了乌堡, 他们慢慢向前蠕动着,那是遥远而不可测的未来。 而乌堡里还活着的女人们,则仇恨的看着李自成等人离开,如果眼刀子能杀人,这些流寇不知道被杀死了多少次。 这帮可恶的流寇抢夺走了她们所有的东西,甚至连件蔽体的衣服也没给她们留下,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呜呜呜! 这些女人嚎啕大哭, 世道如此艰难,活着也不过是苟延残喘而已,有几个可怜的女人甚至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她们猛的撞向了墙壁,头破血流, 脑浆崩裂! 死亡! 或许才是最好的解脱吧? …… 日落西山,玉兔东升! 黑暗慢慢笼罩在了大地上, 一支刚刚成型的流寇队伍,麻木的行走在荒野中。 荒野寂静, 枯骨荒草,星星点点的磷火闪耀着妖异的光芒, 有光却无焰。 这些磷火的颜色或浅或浓,有绿色也有蓝色,人走过的时候, 它们甚至还会跟着飘动, 如同鬼魅一般。 传说…… 它们就是鬼火,是死去的人残留在人间的不甘和愤怒, 这些鬼火在夜晚的时候看着非常恐怖。 不过这支流寇队伍却没有一个人害怕,他们眼睛皮子都不带抬的,这世道……活着和死了有区别吗? “汪~吼吼吼!” 一条黑影猛的从夜色中蹿了出来,似兽似鬼魅,这道黑影狠狠扑倒了一名流寇,然后凶残的撕咬起来,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在火把的照射下,众人终于看清了,居然是一条野狗? 这野狗双目通红,口里流涎,它也不怕人,只是死死的咬着那名流寇不放,疼的这流寇呲牙咧牙。 “救命,救命啊!”这个流寇大喊大叫,他哀求的看向身边同伴,却没有一个人上前帮忙,大家都看得出来,这是一条疯狗。 这年头被疯狗咬了,十有八九得死,这帮人命虽然贱,但他们也惜命啊! “让开!” 刘芳亮推开众人,他猛的抄起刀子就将这疯狗给砍死了,然后他一把踢开疯狗的尸体,吩咐道,“把这狗子拖下去剥皮炖了,记得炖的熟熟的, 免得吃了得病!” “谢谢刘兄弟!”刚被疯狗咬伤的流寇一边喘着气道谢,一边紧紧捂着伤口。 刘芳亮紧紧盯着他…… 突然刘芳亮叹了口气,手起刀落,一颗人头滚滚落地,那名流寇还没反应过来就死了, 死去的眼睛依旧感激的望着刘芳亮。 众流寇都愣了…… 他们没想到看着文质彬彬的刘芳亮杀狗子狠,杀起自己人来也是毫不含糊。 李过也愣了! 他一把揪住刘芳亮衣领吼道,“狗东西,你干嘛?狗疯了,难道你也疯了吗?杀自己人算什么本事?” 刘芳亮任凭李过揪住他衣领,也不挣扎,只是静静看着李过。 李自成的声音传来,“李过放了他,刘兄弟没有做错。” 这是一条疯狗! 被疯狗咬过的人迟早也会发病,然后继续咬别人,刘芳亮杀他虽然残忍了点,但是确实是无奈之举。 李过其实也明白这个道理,可是…… 看着刚刚还是同伴的人,却被另一个同伴杀死,他不好受啊? 良久! 李过终于松了手! 他恶狠狠看了一眼刘芳亮,然后头也不回的走到了队伍的前头,火把将他的背影拉的老长。 “埋了他吧!” 刘芳亮清冷的声音传来,接着几个流寇拉起这具尸体到了路边,扒了他衣服,挖了个坑,刚准备埋下去。 李自成叹了口气,“衣服留给他吧,活着吃不饱饭,死了至少也得带件衣服下去,黄泉路上冷,也不至于冻着了。” 众流寇心下戚戚,大家都没有说话,李自成看夜色实在太晚了,也不适合行军,索性找了个地方安置下来。 其实也不需要安营扎寨,找个平整的地方躺一夜就是了。 此时大家也饿了。 刚刚的狗尸就是今天的晚餐,不过这是疯狗,必须得煮的透透的才能吃,刘芳亮既然当了大管家,这晚餐自然也是他来安排。 狗肉,加一点点黄米,以及一些从路边挖的草根就是这帮流寇的食物了。 也不需要什么特殊的煮法,就把这些东西混合着一锅炖了,盐也不放,煮个把时辰就能吃了。 如今盐很珍贵,刘芳亮单独把盐用水化了,每人分一点点盐水,沾着狗肉吃。 食物虽然粗鄙,狗肉还有一股子浓的化不开的土膻味,不过这也是肉啊! 众流寇还是开心的将这些东西吞了肚里,汤都不剩一点点。 …… 第153章 富户豪族的罪责 第153章 富户豪族的罪责 崇祯最近愁啊! 愁的头发都快白了! 陕西,山西等地的流寇时不时的让他闹闹心,边关士卒又动不动的玩叛变,还有无数流民嗷嗷待哺,最郁闷的是银子还特么越来越少了! 别人穿越到古代不是吃香的喝辣的,就是天天微服私访邂逅美女,他倒好?天天为银子发愁。 说白了! 还是他的各种政策并没有完全执行下去,这段时间天天就靠着抄家,宦官暴力收税。 虽然弄到了不少银子,但是靠这些法子来维持一个庞大帝国的开销,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可是? 不靠这些又能靠什么? 健全的税收制度需要国家稳定,内忧外患皆平的时候才能施展开来啊! 现在的崇祯好怀恋现代社会的那种电子税收软件啊,基本上把你的个人所得税算的清清楚楚,一毛钱都不少! 崇祯现在没钱,内库的老鼠都快饿死了,他也不能逮着一个人就抄家吧?只能希望周延儒争点气,多弄点银子回来。 对了,周延儒现在在干嘛? 杭州府,衙门花厅! 说是花厅,这个厅却相当朴实,都是木头本来的颜色,也没弄什么朱漆花雕,看着倒像是个普通的祠堂。 这还是富裕的杭州府官衙,要是一些穷地方的官衙,破破烂烂的真就连民居都不如。 没办法! 明朝的地方政府穷嘛! 明朝的地方官员又不爱修葺衙门,他们比较擅长把银子往自个私宅里捞。 花厅里现在是鸦雀无声。 一众富户豪族正便秘一样的坐在桌子前,执笔书写着什么? 而周延儒这个最擅长拍马屁,天天在崇祯跟前奴颜婢膝的大庸官,现在居然一改往日谄媚的表情。 他正襟危坐于太师椅上,一脸的严肃,哪里还有平素半分谄媚的模样?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周延儒环顾四周,冷冷道,“时间到了,诸位写完了没有?写完了都交上来吧!” “是!”众富户豪族无可奈何应道。 接着这帮人就像小学生交作业一样,一个个垂头丧气的拿着纸张交给了周延儒,然后又老老实实回到座位上,等待审判。 周延儒一张一张拿起来细细的看,他看的非常慢,神色也颇为认真,这个样子反而让这帮富户豪族们心惊肉跳。 “呵呵!” 周延儒终于出声了,他皮笑肉不笑道,“诸位犯的事儿简直是让周某人大开眼界呐!原本以为你们也就是偷税漏税,走走私啥的,结果?” 结果什么? 众富户豪族急的就如同猫爪痒痒一样,他们既想知道结果,又害怕知道结果,简直是纠结无比。 周延儒的声音冰冷无比,“偷税漏税这种小罪,本官也就不再啰嗦了,反正本官这儿有证据。咱说点别的!” “钱爱昌,吴中用!” 周延儒陡然厉声喝道: “天启年间,尔等看上了昌化县潘氏,你二人不顾道德廉耻与那潘氏勾搭成奸,为了达到长期占有潘氏的目的,你二人下毒害死潘氏夫家几十口人,可有此事?” 钱爱昌和吴中用愣了! 狗日的,是哪个王八蛋把俺们这么隐秘的事儿都捅出来了?王八蛋,王八蛋啊! 这二人急忙跪在了地上鬼哭狼嚎道: “大人冤枉啊,我等虽然不是读书人,但是也上过几年私塾,我等也是得到过圣人教诲的,怎会做出如此伤风败德,丧尽天良的事儿?大人明查啊!” 周延儒冷哼一声,“冤枉没冤枉你们,本官说了不算,马大人你着人速速将潘氏拘来,一问便知!” “是!”马文才恭敬答道。 接着他看也不看这两人,便派了十几个如狼似虎的衙役去拘拿潘氏了。 周延儒手里拿着张纸,继续点名道,“柳惜金出来。” 就见一个山羊须的瘦老头站了出来,他诚惶诚恐答应道,“小人柳惜金见过周大人。” 周延儒笑了。 不过这笑容看在柳惜金眼里,就如同黄鼠狼的奸笑般,没安好心。 周延儒喝了口雨前龙井,慢悠悠道,“柳惜金,有人指证你人老心不老,好色。仗势祸害了不少良家女子。” 山阳胡子柳惜金长舒了一口气,不就是好色吗?男人好色是本能,况且那些女人都是你情我愿的,怕什么? 柳惜金点头哈腰,“不瞒周大人,小老儿也就这点爱好,不过小老儿从未逼迫过任何良家女子,她们都是自愿的。” “是吗?” 周延儒冷笑,“崇祯元年,有一位县令赴新城县上任,此县令的内眷貌美如花,你起了色心,居然着人暗害了这位县令,然后嫁祸于山贼,那位内眷则被你偷偷虏了回来,百般凌辱致死,可有此事?” 糟老头子柳若金惊呆了。 这事就钱爱昌一人知道啊,他和钱爱昌算的上是莫逆之交,这货居然敢背信弃义?可恶,可恶啊! 辛亏老夫也指证了这姓钱的毒死人家几十口人,活该! 而且潘氏还活着,只需一番拷打,这女人什么都会招的,姓钱的必死无疑。 而老夫? 所有人都死了,死无对证了,老夫只需咬牙坚持住,你个周延儒能奈老夫何? 而且老夫必须死不承认,谋害官员,凌辱官妻,这罪名……足够抄家灭族了。 一念及此! 柳惜金干脆站起身来,大义凛然道,“老夫无罪,老夫愿意上酷刑,以证清白!” 柳惜金这表情,这语气,咋一看还真像是被人冤枉了,然后无可奈何的只能用酷刑来证明自个清白了。 周延儒刚准备说话。 方正化懒洋洋的声音传来,“柳老倒是个硬汉,本督西厂有几十种酷刑,抽筋扒皮还不见血星子的,这些刑具好久都没开张了,今日您便会一会呗!” 抽筋,扒皮? 还特么不见血? 这是什么刑罚?柳惜金只觉得蛋疼菊紧,在他有限的见识中衙门不就打打屁屁,夹夹手指头吗?他咬紧牙关忍就是了。 可是现在? 柳惜金迷茫了,不过很快他就不迷茫了,他终于体验了一把传说中的西厂大刑! 感谢shajia的打赏,谢谢! 第154章 土地兼并,国家毒瘤! 第154章 土地兼并,国家毒瘤! 西厂的大刑果真名不虚传! 而这方正化也着实是个人才,他从京城千里迢迢赶到杭州府来,居然把那几十种刑具全部带齐了。 这些刑具造型别致,质感上乘,可谓是重金打造,能工锻造,光看一眼就能让人魂飞魄散。 方正化这人又特别嫉恶如仇,就是那种好起来特别好,恶起来又特别恶的人。 尤其是对于好色之徒,方正化更是恨死了。太监嘛!大家都懂的,他们不能那啥了,便会更加痛恨喜欢那啥的男人! 方正化这人虽然比一般的太监要正直些,但是……人心都是复杂的,就算正直如方正化这样的宦官,也是有逆鳞的。 尤其是柳惜金说的那句:不瞒周大人,小老儿也就那点爱好。 这句话简直是彻底激怒了方正化,他都快气死了,特么的糟老头子,让你炫耀,让你炫耀!劳资现在就废了你,让你以后再也爱好不起来了! 果不其然…… 柳惜金一看到西厂刑具立马就痿了,几十种刑具还没上完呢,这家伙就全招了。 他不仅招出了暗害官员,凌辱官妻之事,就连扒灰,偷看嫂子洗澡等等伤风败俗的事情也一并招供了出来,简直是让人目瞪狗呆! 这家伙看着仙风道骨,道貌岸然的,居然干了这么多猪狗不如的事情?必须的砍头! 言归正传! 周延儒继续翻看着富户豪族们招供出来的罪责,真是不看不知道, 一看吓一跳。 除了钱爱昌, 吴中用,柳惜金外,其余起码有一半的富豪犯过杀头的罪。 什么为了兼并土地而逼死人命,什么逼良为娼, 什么偷杀丫鬟仆人等等等! 尤其是兼并土地这一条, 钱家那成千上万亩的田地起码有一大半是带血的,余下的则是偷占的官地。 桩桩件件都是杀头大罪! …… 杭州府土地兼并情况, 以及这帮土豪劣绅的恶行被方正化传回了京城。 就连乾清宫的崇祯都陷入了沉思中, 以前逛论坛,总有人替古代的地主说话, 说什么地主也是勤劳致富, 都是靠着省吃俭用,才好不容易积攒的土地。 而没有地的农民统统都是好吃懒做,最后才不得不靠卖地过日子。 朕呸! 古代农民把土地看的多么珍贵啊!哪怕还有一丝活命的可能都不会卖地的, 尤其是江南富庶之地,这里一年几熟,产量也高。 这里的农人只要勤扒苦做,吃饱饭不成问题,谁特么会失心疯的卖地啊? 可是? 江南地区土地兼并却越来越猖狂,几乎没有什么自耕农了。 这些地主都特么是靠着省吃俭用,才把江南的土地都兼并了吗? 甚至? 全国所有的地主都是靠着省吃俭用才兼并了国家百分之90以上土地吗?全国百分之99.9999的农民都特么是好吃懒做之辈? 土地兼并就没有不带血的, 甚至就连晚明都有文人纪录乡间道德败坏,经常有为土地而草菅人命。 土地兼并! 简直是国家一大顽瘤,崇祯曾经下过抑制土地兼并的政策。 事实证明,这个政策在京城周围还是贯彻了下去,江南四川湖广等等富庶之地由于天高皇帝远, 该兼并的还是在兼并,该偷税的照样偷税。 东林党人虽然覆灭了, 但是东南沿海的利益集体依旧存在,崇祯想动他们的利益非常难。 幸亏? 这帮人虽然有钱, 但是已经很难再渗透进国家权利中心了,他们顶多也就勾结勾结地方上官吏而已。 没关系…… 朕的政策虽然一时不能全国铺开, 朕现在也没精力和你们斗智斗勇了,但是…… 朕不要脸啊,以后只要朕缺钱了, 朕就无耻的派人去地方上搞事情, 抄家一波走起。 明朝那么大,朕就算抄一辈子也抄不完的, 等抄一圈回来,新的富豪又起来了,朕继续抄! 反正朕也不怕没有理由抄你们的家,朕的各种税收政策已经制定了且早就公告全国了,这就是最好的抄家理由。 当然? 崇祯其实也就想想,他不可能靠抄家过一辈子吧?等天灾过去,四方安定下来了。 他还是会将他的政策推行全国,然后再一步步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监察制度,用人制度。 说句实话…… 靠直播也就只能监控部分官员而已,一个庞大的帝国,真正要依靠的还得是……制度啊! 言归正传! 周延儒现在为难了,崇祯下的密旨是让他勒令这些富户豪族还清欠税,然后再加点利息。 还的清的就算了。 还不清的就抄家。 但是…… 看看这帮富户豪族干的事情?大部分都是杀头的罪啊!周延儒不敢随意处置,还得请崇祯的旨意才行。 可是这一来一回的路程又太远了,耽搁了皇帝陛下捞银子怎么办? 而且这么长时间来,周延儒对于皇帝陛下的性格也有点了解了,这就是一个贪财的皇帝,脸厚心黑! 周延儒暗忖: 既然如此,本官今日就硬气点,反正尚方宝剑在手,本官就代皇帝陛下……捞银子。 顺便杀了这些坏事干尽的狗东西们! 周延儒站起身来,慢悠悠道,“来人,把本官的尚方宝剑拿来,本官今日手执尚方宝剑, 代天子行赏罚大权!” 妈蛋的! 这些富户豪族都快后悔死了,早知道一开始就痛痛快快认罪得了,一开始认罪, 补交了税款加利息, 不就屁事没了? 银子咱可以等风头过了再捞啊!现在倒好,不仅银子没了, 命也没了。 当然? 在这些富户豪族中也有几个沾沾自喜的,他们的罪名也就偷税漏税而已,并没有犯下别的大罪,交钱就能保命。 哪怕? 补交的税款加利息足够他们倾家荡产了,但是……人都是爱比较的,和旁边那些哭丧着脸等死的家伙相比,他们居然生出来一种变态的幸福感? 不一会儿…… 周延儒的侍从就捧了个剑匣出来,然后侍从恭恭敬敬跪在地上,将剑匣高高举过头顶。 周延儒上前,从剑匣里恭恭敬敬捧起尚方宝剑,目光严肃,神态庄重无比。 尚方宝剑啊? 众人都情不自禁的望了过去,就连刚刚垂头丧气的富户豪族们也好奇的打量着传说中的尚方宝剑,果真是死也得好奇。 第155章 周延儒的小心思 第155章 周延儒的小心思 尚方宝剑一出! 众人只觉得呼吸一窒,但见这把宝剑以青铜为剑鞘,表面质朴无华,并没有装饰什么金银珠宝。 可是? 却让人觉得辉煌无比,就连天日的光彩都被这把剑夺了去,让人忍不住的就想膜拜,不亏是尚方宝剑啊,自带王者之气。 马文才激动的都快哭了,这把剑可是尚方宝剑啊,是皇帝陛下的剑,皇帝乃真龙天子,这剑也非同凡响。 其实? 崇祯要是知道大家的想法非笑死不可,这把尚方宝剑就是他从库房里随便找的一把破剑,反正也不值钱,就赐给周延儒了。 见大家都被震慑住了,周延儒得意洋洋,他威严喝道,“此乃尚方宝剑,见剑如见君,尔等还不速速跪下?” 众人这才慌忙跪下,乱七八糟的喊道,“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周延儒得意洋洋看向方正化,这家伙只得也无奈的跪了下去,不过…… 方正化心里却将这周延儒骂了个狗血淋头,好不要脸的周延儒,不就处罚几个富户豪族吗?拖下去关了牢房里面就是了,非得装逼的把尚方宝剑拿出来吗? 周延儒看着方正化这不情不愿的表情,心里是更加得意,他其实早就看方正化不爽了,能让方正化跪在自个脚下,爽! 过了好久! 周延儒的逼装够了,他这才将尚方宝剑装了剑匣里,让侍从捧了站立一旁,众人这才起身。 当然…… 众富户豪族们没敢站起身来,他们依旧瑟瑟发抖的跪着,等待周延儒的处罚。 周延儒的逼已经装够了,下一步便是马文才出马,马文才以前早就看杭州府的富户豪族们不爽了,只不过以前他势单力薄,一人搞不过这些人。 如今? 这帮人落到了他手里还能有好果子吃?马文才当场就将这帮富户豪族拖到地牢里,等着定罪! 这地牢的环境? 已经不能用差来形容了,简直是差的丧心病狂,一群人被拘在一间屋子里,就开了一扇小窗,空气不能流通,地上到处都是老鼠,蟑螂,苍蝇,蚊子,跳蚤等玩意儿。 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 这么多人就一个马桶,满了都没人倒,马桶大刺刺的放在屋子正中间,粪味混合着汗味,加上一些霉腐的味道,那滋味真是酸爽无比呐! 这帮子富户豪族从来都是锦衣玉食惯了的,何曾吃过这种苦头? 有几个身子骨弱的,刚一进地牢就晕了,其余的无不失魂落魄,后悔死了! 几个精明的则强忍着恶心,抢占了靠窗的角落,并顺便捞了一些稍微干燥点的稻草垫在自个屁股下,地面潮湿,空气不能流通,多垫点稻草,晚上躺着也舒服点。 刚几个晕倒过去的家伙终于醒了,却发现所有的好地方都被人占了,他们只得守着马桶,坐在光秃秃的潮湿地面上发呆。 马文才将这帮人送进地牢后,立马就派衙役,还有守城的兵马,控制住了这些富户豪族的宅子,禁止任何人进出。 一夜之间! 杭州府的老百姓发现天变了,无数如狼似虎的衙役,还有官兵们将城里的富户豪族们的宅子包围了起来。 宅子里不时传来嚎啕大哭的声音,几里地外都听的到,树倒猢狲散,这些依附于豪族的弱者和家属,他们或许并没有犯罪! 但是? 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他们既然享受了荣华富贵,那么也应该跟着承担相应的罪责。 路过的市民也没一个人同情他们,反而指指点点的,甚至有些精明的家伙,已经开始谋划了,待这些富豪们倒台后,该怎样接过他们的生意,然后成为新的富豪? 众衙役和官兵们围困住了这些富豪宅子后,并没有马上就抄家,他们还在等周延儒的命令。 周延儒这人最是奸滑,本来极擅长溜须拍马的,可惜自从上次外国使臣事件后,他不仅失去了崇祯的宠爱,也失去了部下的爱戴。 礼部那帮官员已经拿了好几个月的胡椒和苏木当俸禄,有些官员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他们对周延儒的怨恨可想而知? 虽然崇祯对于小贪小污管的不严,可是礼部是清水衙门啊,加上崇祯把他们的小金库也没收了,他们就是想小贪一把都没有地方贪啊! 失去皇帝的宠爱,这对于一个致力于当个混吃等死的小奸臣而言,无疑是致命的。 失去部下的爱戴,他这个礼部尚书其实当的也忒无趣。 周延儒暗暗揣摩崇祯的心理。 上次他对外国使臣太媚,令皇帝陛下大怒。这次皇帝陛下放着那么多官员不用,偏偏派他这个礼部官员来赈灾,或许就是想锻炼他呢? 咱的皇帝陛下喜欢铁血官员,咱的皇帝陛下嫉恶如仇,如果他还像以前一样软骨头的话,或者就要永远失去圣心了? 所以…… 周延儒决定了! 反正他娘的已经得罪了无数的官员和富豪,那就……更强硬一点。 这次他不仅要抄了这帮垃圾富豪的家,还要把这群垃圾统统砍了脑袋去。 什么秋后才能处斩? 什么死刑必须层层上报审核,经过刑部复审,然后等到皇帝陛下批了才能执行? 通通的滚蛋,他周延儒有尚方宝剑在手,今日就是不遵守这大明的律法,直接砍了这帮垃圾的脑袋去。 其实? 周延儒还真想多了。 崇祯根本就不是想锻炼他,纯粹就是觉得他这人奸滑,应该比较能捞钱,这才把安置灾民的任务交给了他。 言归正传! 周延儒虽然准备硬气一把,拿杭州府富豪的脑袋来邀宠,但是他也不敢乱砍脑袋啊! 如果杀了无辜的富豪,皇帝陛下非砍了他脑袋不可。 经过几天几夜的调查取证,周延儒终于将这帮富豪犯的事理的顺顺当当的,绝不冤枉一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垃圾。 …… 几日后! 地牢的大门终于打开了,十几个只是偷税漏税或者犯的罪比较轻的富豪们,终于踉跄着走出了地牢的大门。 阳光明媚,夏日炎炎。 这些人从阴暗潮湿的地牢中走了出来,竟然生出了一种恍若隔世之感? 第156章 抄家的发现 第156章 抄家的发现 活着真好啊! 这些人虽然被勒令限期还清偷税漏税的银子,且利息也非常的高。 还完后估计他们也得倾家荡产了,但是经过这次事变,这些人也想通了,银子啥的可以再赚,命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 钱爱昌之流就惨了! 周延儒一声令下,方正化带着那些如狼似虎的西厂番子直奔富豪家而去,抄家啥的他们干的老熟练了,不就是把好东西找出来,然后登记搬走吗? 别看只是把好东西找出来,这活儿也是需要技术的。换一般人肯定觉得黄金,白银,宝石,珍珠是好东西,可劲的拿就行了。 可是? 方正化可是知道的,江南的这帮富豪都有点附庸风雅,他们都不大瞧得起黄白之物,哪怕他们喜欢黄白之物,也得装着不喜欢。 所以? 他们家中最值钱的不是什么黄金白银珠宝,而是各种古画,古书册,灰不溜丢的古董,当然地契也得算上。 崇祯正在直播方正化抄家,方正化抄家的风格和田尔耕不一样,田尔耕喜欢亲自撸袖子干。 方正化这家伙喜欢看着手下干,他自个倒了一杯茶,悠哉乐哉的喝着,方正化有点不拘言笑,就算抄家的时候,表情也是木木的。 可是? 当一车车的金银珠宝, 古董名画, 玉石木料被抄了出来后,崇祯和方正化都不淡定了。 尤其是木料? 崇祯发现这帮子垃圾富豪居然私藏了无数的紫檀和黄花梨木料,比宫里的都大,都粗! 尤其是紫檀! 号称一寸紫檀一寸金。 几百年都长不成型, 崇祯穿越前的现代社会, 黄花梨木料都不算特别稀有了,唯有这檀香紫檀木依旧没有长成型的大树, 可见其稀有珍稀程度? 而且这种木料是禁止民间使用的, 为宫廷专用,这玩意明朝也不产, 必须依赖海外进口。 郑和下西洋的时候带了不少紫檀的木料, 囤积在了宫里,明朝的皇帝都没舍得全部用完。 这帮江南的富豪厉害嘛! 海外走私搞的是轰轰烈烈,只怕比当年的郑和走的都远?捞的都多? 而且这帮江南的富豪还不是直接参与的走私, 而是和福建等地海盗合作,就能获得这么大的利益? 崇祯看着这些木料,再一次为明朝皇帝悲哀,宫里的玉器不如边疆总兵收藏的玉器好,家具木料又被江南富豪秒杀。 看看人家后世某王朝? 四方奇珍汇聚于宫廷,宫里什么好东西没有?就这样某王朝那帮皇帝还得了好名声……某朝无昏君! 可怜的明朝皇帝呢? 要什么没什么,还特么成了昏君代名词, 世人一说起明朝皇帝,总会想到穷奢极欲,荒淫无道这些个不好的词,朕呸! 明朝皇帝穷的连修三大殿的银子都没,而后世某朝的行宫园林数都数不尽, 到底是谁特么的穷奢极欲? 言归正传! 崇祯心里吐槽了一番,他继续观看方正化抄家, 这帮子垃圾富豪口口声声看不起黄白之物,结果抄出的银子都够给万历码三大殿了。 抄着抄着! 抄到了柳惜金的宅子! 西厂的番子们发现了一个大园子, 园里住满了很多漂亮的女孩子,这些女孩子年岁都不大, 可是腰却细细的,细的不正常,简直是盈盈不堪一握。 原来这些女孩子的腰都被用铁丝捆的死死的, 骨头都变形了, 就为了追求极致的纤细。 他们还在花园中发现了许多白骨,骨架皆是纤细无比, 有些肋骨都被下了,也不知道这些女孩子生前遭受了多大的折磨? 后来他们又在园中几间屋里,发现了十几个骨头软绵绵,行动坐卧都需要人帮助的美女,也不知道这些美女都是怎样制造出来的? 西厂的番子惊呆了! 方正化惊呆了! 崇祯惊呆了! 这种恶让他们不寒而栗,这些美女应该就是江南流行的瘦马了。 可是? 谁见过这样制造瘦马的? 崇祯在乾清宫都快气晕了,那些腰枝特别细的美女未来的人生也许不会太惨,可是…… 那些骨头软绵绵的美女,则是人生被毁尽,等待她们的只能是死亡了。 垃圾! 人渣! 畜生! 妈蛋的,周延儒这混蛋居然敢判这种垃圾死刑?特么的应该凌迟处死才对啊! 方正化抄完家后,他也不忍心伤害这些可怜的女孩子,而是贴了个告示,让女孩子的家人来认领。 这事于是全城都知道了! 很快就有家属将可怜的女孩子们认领走了,方正化还特意给了一笔银子,希望女孩子的家人能够善待她们。 周延儒得知柳惜金做的恶后,沉吟了片刻,他单独将柳惜金拎了出来,准备押到京城让崇祯皇帝亲自处罚。 至于柳惜金的家人? 则被他发配到辽东种红薯。 还没出发呢! 群情汹汹的杭州府市民就冲到了监狱,冲开了衙役,直接冲到了大牢里将柳惜金的家属抓了出来。 杭州府的市民都比较富裕,鸡蛋也是买得起的,一个个臭鸡蛋不要钱的砸向了这帮家属,他们一边砸一边破口大骂,“狗娘养的,好好的女孩子被你们祸害成了什么样子?劳资砸死你们这帮狗东西。” 有个男人甚至抄起剪刀扑了过去,他逮住一个家属狠狠扎上了他脸, 这男人一边扎一边大哭: “狗东西, 还我女儿来, 女儿啊,爹爹想让你过好日子才把你卖到柳家做奴婢,结果你却被害死了,爹爹对不起你呀!” 直到这个家属脸被扎的稀巴烂,这男子才倒在地上嚎啕大哭。 鸡蛋砸完了后…… 这些市民自发的捡起石头狠狠砸了过去,不过片刻…… 这些家属也种不成红薯了,直接被愤怒的市民弄死了,这些市民弄死了柳惜金的家属后,他们还准备将柳惜金也找出来弄死。 可惜? 周延儒怎么能让他们轻易就将这种垃圾弄死,柳惜金被他藏的死死的,这帮市民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这才散了! 而三日后,杭州府的菜市场即将迎来一片血雨腥风。 第157章 砍头失误! 第157章 砍头失误! 杭州府的市民奔走相告! 过几天朝廷来的周大人就要砍了那帮垃圾富豪的头了,简直是可喜可贺! 经过马文才的宣传…… 这帮子垃圾富豪的事迹全城皆知,再加上柳惜金园子里的瘦马事件,如今杭州府普通市民对这帮垃圾富豪半点好感也没有。 等到砍头这一天。 无数的老百姓身穿节日服饰,带着美酒肉食奔向菜市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在过节呢? 马文才这家伙更是喜气洋洋,他今天穿了一身崭新的官服,头面打理的干干净净的,一脸喜气的坐在监斩官位置上。 来杭州当了这么长时间的地方官,马文才从来没有这么吐气扬眉过,以前他名义上是父母官,其实就是孙子。 上头的官员来了,他得伏低。面对本地的豪强,他得做小。简直是受尽鸟气。 士绅就不用说了,杭州府的大商人也都是爷,马文才记得他刚来杭州的时候,就因为没有去拜访他们,就连衙门里的书吏都敢对他使绊子,富户豪族阳奉阴违,暗地里各种陷害。 宴会的时候…… 他请个名妓女都请不到,人家仗着有后台,连他堂堂朝廷命官都敢轻视,整个杭州似乎都在和他作对?简直是气煞他也! 后来马文才忍辱负重,屈尊降贵的一一去拜访了这帮富户豪族们,这才慢慢和他们混成了利益共同体。 后来他更是靠着心思手段,将这帮富户豪族捏了手心里,当初敢轻视他的名妓女,也被他给丢了军营里折腾去了,很是收拢了一波军心。 妈蛋的~ 你特么不是清高吗?劳资马文才就让你天天和军营的那帮糙汉子们清高去,看你能清高到几时? 不过? 马文才后来虽然在杭州混的是风生水起,众富户豪族也以他马首是瞻了,但是…… 马文才来自孔府之地啊! 士农工商这种阶级观念深入到了他骨子里了,除了士人他瞧不起任何人,何况是商人? 每天和这帮商人,以及半商半士的家伙们为伍,简直让他想吐! 如今借着周大人,将这帮垃圾富豪一网打尽,简直是太爽了。 马文才已经决定了,以后他要将孔孟之道彻底贯彻在这杭州府,所有人都不许经商,全他娘的老老实实种田去,这才是真正的重农抑商! 言归正传! 刑场上,周延儒和方正化高高坐在主位上,马文才等一干小官陪侍在旁,众杭州府市民翘首以盼,篮子里装着臭鸡蛋,白菜帮子,牛粪等玩意儿。 不一会儿,一队新衙役押着一群身穿囚服的家伙走了过来,这帮即将被砍头的有富户豪族也有他们的管家和狗腿,总之…… 凡是身带命案的,统统被周延儒大笔一挥,判了斩立决! “来了,来了!” 众人高呼,各种臭鸡蛋,白菜帮子,牛粪统统招呼了过去,就连负责押人的新衙役们都遭殃了。 一队刽子手身穿红衣,手执大刀,凶神恶煞的等待着这批罪人上场,说句实话…… 杭州好久都没砍人了,这些刽子手早就手痒难耐了,今天必须要砍个够! “周大人!” 马文才谄媚道,“周大人,您知道现在大伙都是怎样赞美您的吗?大伙都说您好比是海青天呐,大明何其有幸,有您这样的好官?” 周延儒皮笑肉不笑,道,“马大人过奖了,咱还是先看砍头,等会本官还有要事找你呢!” “是是是!”马文才点头哈腰。 周延儒摸着胡须笑了笑,便再也不说话了,倒是颇为认真的看着刽子手砍头。 这些罪人都被堵了嘴巴,由两个大头兵一左一右押着跪在地上,动惮不得,只能嘴巴里发出呜呜呜的声音。 杭州府市民群情汹汹,狂嘶乱吼。 “砍死这帮狗日的!” “砍死这帮狗日的!” “砍死这帮狗日的!” 午时三刻已到,斩! 刽子手们得到命令,手起刀落,大刀狠狠砍了过去,卧槽~ 第一波砍头居然失败了? 这帮刽子手就好像约好了一样? 居然集体犯错,一刀没有斩透! 被砍了一半头的罪人吊着半个脖子,气管里嘶嘶直冒气,手脚乱抓的,地上都被刨出了土坑。 周延儒摇了摇头,叹道,“马大人呐,你这杭州府刽子手的手艺不咋样啊?平日一定是耽于玩乐而疏忽了本职工作。” 马文才满脸惭愧的回道,“周大人教训的是极了,以后下官一点督促他们狠练手艺,再不能犯这种错了。” 周延儒猛然转头严肃的说道,“马大人可不许处罚他们,人嘛,谁能无过?这次没砍好,下回好好砍就是了。” 马文才点头哈腰,“是极,是极!” 接着这俩家伙偷偷交换了一个只有他俩懂的表情,二人相视一笑,奸滑无比。 看着这两个垃圾官员惺惺作态的表演,方正化都快吐了。 都说宦官心狠手辣,可是哪里比得上文官们的九曲十八肠?无耻的文官,无耻的周延儒,无耻的马文才。 第一波砍头不成功! 好嘛! 继续斩,咱们杭州府的刽子手从来不怕失败,亦不怕困难,就算犯人的脖子再硬,咱也得咬牙砍掉了去,继续砍! 刽子手喊着口号,手起刀落又是狠狠一刀,嘶~ 围观的老百姓哄堂大笑,这帮刽子手都是干什么吃的?这一刀又他娘的大部分砍偏了? 妈蛋的,都是一群走后门进去的关系户吧? 第二刀虽然大部分砍偏了,把肩膀当脖子给砍了,但是好在还是有几个犯人被砍死了,他们幸福的闭上了眼睛。 其余两刀都被砍偏的犯人,心里直骂娘,现在他们只求速死,居然期盼着刽子手的第三刀快快落下来,他娘的这次可别又砍偏了啊? 还好…… 第三刀这帮刽子手终于结果了所有的犯人,他们抹了抹额头的汗珠子,集体跪在地上请罪。 周延儒呵呵一笑,“诸位无需请罪,下次好好砍就是了。” 接着! 周延儒冷笑着看向马文才! …… 追文到这里的粉丝,定是璎珞的真爱粉啊,璎珞的文风越来越变态了,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承受? 感谢smmg1978,shajia,书友161212014634254的打赏,谢谢了! 第158章 周延儒的转变 第158章 周延儒的转变 周延儒冷冷看着马文才! 直把这马文才看的心里直打怵,他想了半天,似乎没有得罪这周延儒啊? 周延儒冷笑一声,“马文才,本官手里还有一些很有意思的东西,你要不要看看?” 知府马文才听着周延儒语气不善,心里暗道一声不好,他强忍着不安,卑谦道,“一切听凭周大人做主,下官唯周大人马首是瞻!” 马文才将姿态放的很低,他既没有说想看,开玩笑……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也没有说不想看,不要命了吧……敢对上司说不? 周延儒慢悠悠的拿出个小册子,慢悠悠念道,“杭州知府马文才,前年一月,曾将翠香楼的头牌强行赎身,然后赐给了守城兵卒们,令兵卒们昼夜不息的凌辱,不过十天便被凌辱致死。” “九月,杭州知府马文才的父亲去世,其不仅没有卸官守孝三年,更是暗地里买来许多童男童女为其父殉葬。” “我大明自英宗皇帝后便废除了殉葬制度,当今陛下更是三令五申,禁止民间殉葬,发现者一律斩立决, 马文才呐, 你可真是好胆!” “还有什么贪污受贿,徇私枉法,草菅人命啥的,都老生常谈了, 本官也就不念了,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罪名, 本官该怎么判你好呢?” 周延儒念完后, 便好整以暇的看着马文才的表情,而这马文才早就吓的面色惨白了, 他一头栽倒在地, 然后又屁滚尿流的跪在了地上,哀嚎道: “周大人冤枉啊,不知道是哪个小人冤枉的下官啊, 大人切莫听信谗言,而误害了好官啊!” “呵呵!”周延儒皮笑肉不笑道,“你是不是好官,周某不管。可是你既然犯了这么多大罪,周某便不能不管了,否则怎么对的起天下黎民?怎么对的起皇帝陛下?” 马文才匍匐在地,他恨的是牙痒痒, 这个周狗官,劳资马文才没有得罪你呀? 你特么怎么就像个疯狗一样盯上了劳资呢?自古不都是官官相护吗?哪个官员没点私货? 就拿殉葬来说,民间殉葬风气猖狂的很,劳资马文才不过是跟风而已,有必要这么认真吗? 还有? 你个周延儒几时这么大公无私过?还说什么为了天下黎民, 为了皇帝陛下?呸,劳资看你就是想邀宠升官而已! 马文才其实想对了一半。 周延儒确实是想邀宠, 但是……这周延儒确实也是被逼的,他和马文才趣味相投, 还真不想害他。 但是当那些富户豪族一并将马文才干的事情也供了出来后,周延儒便知道保不住他了。 开玩笑? 皇帝陛下的密探可是神出鬼没的很, 他周延儒可不敢挑战这些密探的本事。 当然…… 周延儒也不会光凭别人的告发就给马文才定罪,他确实暗地里让人调查过,马文才确实是罪大恶极。 “来人!” 周延儒厉声喝道, “杭州知府马文才罪大恶极, 传本官命令将这马文才摘去乌纱帽,剥去官服, 斩立决!” 话音未落…… 周延儒带来的官兵便冲上前,当着无数老百姓的面,把这马文才剥了衣服,取了官帽,然后押到了刑场上,招呼刽子手赶快行刑。 方正化和在场的老百姓,还有刽子手们都惊呆了,这变化也太快了吧?刚刚还耀武扬威的官老爷,立马就要成为刀下鬼了。 “周延儒你个狗东西!”马文才干脆撕破了脸皮,破口大骂道: “劳资可是朝廷命官,就算有罪也得要刑部审核了,陛下批示后方能杀头,你算个什么东西?说杀劳资就杀劳资?” 周延儒冷冽的声音传来: “本官临行前,陛下亲赐尚方宝剑,可斩杀一切官员,如何杀你不得?尔等刽子手还愣着干嘛,行刑!” 在周延儒强大的压力下,这些刽子手终于把马文才的头也砍了,一刀斩落,血溅当场,这次他们的技术可是好得很。 这一次…… 杭州府的老百姓集体失声,今天发生的事情太戏剧了,他们的脑子还没转过来呢! 就连方正化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周延儒平日的性格也就奸滑而已,还有点媚外。他什么时候这般强硬了? 这家伙的转变也太快了吧? …… 周延儒来到杭州府后,接二连三的砍头,最后甚至当场把知府也给砍了,简直是杀的人头滚滚, 大快人心。 自古老百姓最恨什么? 必须的贪官污吏啊,马文才的伏法让周延儒的名声达到了鼎盛, 人送外号……砍头尚书! 砍头尚书这名号虽然不好听, 但是颇得老百姓的喜爱, 有些老百姓甚至弄了他画像挂门口辟邪呢! …… 杭州府事情告一段落后。 周延儒将收回的官地分给灾民暂时耕种,并拨出了一部分银子帮灾民购买生产资料,他准备将灾民暂且留在这里,等明年再说,众灾民自然感恩戴德不提。 然后他便带着抄家来的金银珠宝,粮食等东西准备回京城复命。 如今京城里最缺的就是这些东西,尤其是粮食,杭州府的富豪都有忧患意识,虽然杭州府以产桑为主,不过这帮富豪都有钱,他们从外地购买了大批的粮食,且还都是细粮,然后囤积了起来,如今这些粮食统统便宜了周延儒。 一箱箱的金银珠宝,一袋袋的粮食被扛上了大船,准备启航回到京城,来的时候周延儒和众灾民走的是陆路,一路风尘仆仆,简直是苦不堪言。 回去的时候因为没有灾民,周延儒走的是漕运,环境都还可以。 就是他是个旱鸭子,晕船! 一路上都快吐死了,不过周延儒心情还是非常好的,如今他总算摘掉了软弱的帽子,变的强硬起来。 他还给陛下捞了这么多银子和粮食回去,陛下必然会对他刮目相看,加委以重用的。 虽然他现在得罪了许多人,可是有什么关系?得罪就得罪了,皇帝陛下的宠爱才是最重要的,周延儒甚至开始意淫着崇祯得知他在杭州府所作所为后,那惊叹的表情。 陛下必然会说,“爱卿真是让朕刮目相看啊,朕心甚慰!” 其实周延儒想多了! 第159章 周延儒的小心思 第159章 周延儒的小心思 想象是美好的! 现实却是残酷的! 周延儒根本就不知道崇祯永远也不可能对他委以重任,原因就是…… 周延儒这家伙忒不靠谱! 历史上的周延儒就是个奸佞之徒,最擅长的便是揣摩圣意,加邀宠了。 他为了邀宠,还曾经干过杀良冒功的缺德事,简直是无耻至极。 这个时空的周延儒不知道崇祯真实的想法,他依旧沉醉于升官的春秋大梦里。 周延儒这辈子最大的愿望便是入阁,然后把温体仁这个王八蛋拉下马,他好当上内阁首辅,从此揽尽大权,百官伏首,想想真是美滴很呐! 周延儒的大船在运河上航行着,船头挂着大大的周字旗帜,拉风的很。 而周延儒也强忍着恶心呕吐的感觉,他将官服穿戴的整整齐齐,面带微笑,手捋三寸胡须,一脸装逼的站在船头,那神情活像他已经是内阁首辅了,从此俯瞰山河。 这时节的运河非常繁忙,南来北往的商船几乎快把运河占满了。 这些商船无不满载货物,什么生丝,绸缎,盐,米麦,红枣,板栗,豆麦,猪鬃毛等等东西,这些东西通过运河,运到全国各地,价格翻了几倍,甚至十几倍, 商人因此获利无数。 “老爷!”周延儒的家仆走了过来, 打断了他的意淫美梦,家仆恭敬道,“老爷,风大, 仔细吹着了。 周延儒淡淡一笑, “无妨,都是热风, 老爷我的身子骨还没那么娇贵, 对了,天津卫快到了吗?” 家仆恭敬道, “还走个几十里的水路就是天津卫了。” 周延儒点点头, “传令下去,今晚在天津卫休整一番。” “是!”家仆恭敬答道。 周延儒意淫装逼完后,便紧了紧披风回到了船舱里, 虽然河上刮的是热风,但是这家伙平日不注意保养身体,加之他早年的夜生活又太过于丰富,以至于身体早被掏空了。 这大风一吹,加上本身又晕船! 周延儒都快倒毙了! 他现在急需到陆地上好好休整一番,先吃点东西,然后睡个饱觉, 最后清清爽爽到达京城,向崇祯邀宠! 大船乘风破浪,很快就到了天津卫的地界,远远就能见到码头上人来人往,有衣着华贵的商人, 也有自命风流的读书人,当然更多的是卖苦力的穷巴子。 周延儒捋须一笑, “不亏是外御海防,内卫神京呐, 这天津卫的码头真大。” 方正化嘴角一阵抽搐,最近这个周延儒是越发喜欢装了, 他实在不明白…… 外御海防,内卫神京,和码头真大有什么关系? 这些个文官, 一个个的就喜欢卖弄文采, 搞的好像他们什么都懂一样,呸! 虽然方正化和周延儒关系不怎么样, 但是表面的和气还得维持住,二人假惺惺的客套了一番,然后便并列着走出船舱。 大船一停泊靠岸! 无数的苦力穷巴子早就奔了过来,希望找点搬运东西的活计干,这些穷巴子们皆是衣着破烂,神情疲惫,估摸着都是些破产的农民,为了讨生计不得不守着码头。 周延儒和方正化匍一下船,这些为了生活的苦力穷巴子们更是疯狂的冲上前,努力的推销自己。 因为现在周延儒和方正化都穿着便服,西厂的番子和周延儒带来的官兵们也穿着普通老百姓的衣服,是以这些苦力穷巴子们见这船人虽然多,但是依旧毫不畏惧。 众人都快被苦力穷巴子挤晕了,尤其是周延儒,本来他就晕了很久的船,现在更是晕上加晕。 不过? 周延儒依旧面带微笑,一脸的和气,倒是方正化寒着一张俊脸,他对西厂番子使了个眼色。 众西厂番子刚准备驱逐这些苦力穷巴子,就见一队官兵走了过来,领头的是位身材魁梧的武人。 这队官兵一来,便亮出了刀剑,纷纷驱赶起这些苦力穷巴子们。 那个领头的武人更是满脸怒气,呵斥道,“妈的个巴子滴,你们这些穷巴子都给劳资滚开,吃罪了朝廷命官, 劳资砍了你们, 滚!滚!滚!” 领头的武人一连三声滚,喊的是中气十足,直吓的这些苦力穷巴子纷纷后退。 自古民不缠官! 在老百姓心目中官员都是非常可怕的存在,尤其是这些苦力穷巴子们都是失地农民, 他们对官兵的畏惧更是深入到了骨髓里。 “方提督,周尚书!” 这武人躬了躬身,“末将天津卫指挥使黄淳海见过两位大人,两位大人一路舟车劳顿,末将早已经备下宴席为两位大人接风洗尘,刚刚冲撞了两位的苦力们,末将即刻着人拿下,关押处罚。” 因为天津卫的地域特殊性,这里并没有设立知府,其最高长官便是这天津卫指挥使了。 虽然也有巡抚,但是天津卫的巡抚并不管理地方民政,甚至不属于地方官员。 是以…… 这次来迎接他们俩的便是天津卫最高官员,天津卫指挥使黄淳海了。 周延儒对于黄淳海居然把他名字放在方正化名字后面念,颇有点不满。 方正化就一阉狗而已,一个西厂提督而已,特么又不是秉笔太监兼任的西厂提督? 凭什么把他名字放本官名字前头念?欺负本官只是个礼部尚书? 周延儒心里虽然恨,但是面上却不显,他抢先一步走到方正化前头,乐呵呵道: “黄将军切莫客气,本官携带尚方宝剑到地方是救灾,而不是享受,宴会一切从简,不可铺张浪费。还有这些苦力,也都是穷苦人家出身,他们不过为了生计而已,何罪之有?就让他们帮着抬点东西,赚点活命钱吧!” 周延儒这话说的相当有艺术。 既显摆了他有尚方宝剑在手,地位比方正化更高,又做出了一副爱民如子的样子,皇帝陛下肯定喜欢! 周延儒早就摸清了崇祯的脾性,咱的皇帝陛下虽然杀的人头滚滚,但是其实他心肠最软,最同情穷巴子了的。 周延儒觉得他如果能够也做出一副同情穷巴子的模样来,密探必然会禀告给皇帝陛下,而他岂不是更获宠爱? 皇帝陛下的宠爱,就是他升官入内阁的筹码。 …… 写到现在成绩很稳定,感谢大家!。祈祷今年能够混上限免啊。其实剧情现在才刚刚展开,一个有血有肉的魏忠贤即将出现了。 第160章 青菜白菜也吃的香 第160章 青菜白菜也吃的香 周围的穷巴子苦力离周延儒并不特别远,他们听了周延儒的话,无不感动的热泪盈眶。 这特么才是真正的好官啊? 必须的帮忙宣传,他们决定了要把今天听到的话,一字不漏的传扬出去,这种好官就应该名扬天下才对。 其实周延儒也没什么东西好抬的,无非就是一些衣物箱笼之内的杂物。 这家伙为了显示他的爱民如子,却将这些苦力穷巴子全部雇佣了,每人给了几钱银子,加一顿晚饭,这番表演自然又引来黄淳海的一波马屁。 只有方正化一脸的不屑! 周延儒是个什么东西他能不知道,爱民如子?屁! 这家伙不爱财,不爱利,这家伙爱官啊,且还是那种为了做官而挖空心思,不择手段的奸佞小人。 特么做这些个样子给谁看,不就是想着升官? 方正化暗暗祈祷,希望皇帝陛下别被他给蒙骗了,如此小人若得到重用,简直是大明的灾难。 留下一部分人在船上守成,周延儒和方正化只带了一部分官兵和西厂的番子便直奔黄淳海的私宅而去。 “黄大人!”周延儒严肃道,“说好了只需备薄宴,不可铺张浪费,本官平素和别的官员不一样,最不喜奢华了的!” 黄淳海赞同道,“周尚书高风亮节,末将佩服,末将其实也就备了点家常小蔬,农家浑酒而已,周尚书大可放心。” 方正化和周延儒虽然并排行走, 但是周延儒这家伙故意抱着个尚方宝剑, 将那剑匣伸的老长,动不动就戳到方正化身上去,把这个方正化给郁闷的啊,心里是直骂娘! 一行人浩浩荡荡很快就到了黄淳海的私宅, 这薄宴…… 果然是薄宴! 一盆黄米饭, 饭里还有谷壳子! 一盆清纯豆腐,没放肉光炖! 几盘豇豆子, 茄子, 小白菜,小白菜上还到处是洞洞眼, 一看就是疏于管理, 被虫给吃了的。 酒倒是有,就是农家丰年时候自酿的米酒,很甜但是酒味薄, 根本就上不了大台面。 周延儒和方正化脸都黑了。 方正化皮笑肉不笑道,“黄将军的薄宴还真……薄呐!如此节俭,咱的周尚书可是最喜欢了的。” 黄淳海是个粗人,根本就听不懂方正化话里话外的讽刺,他憨憨的摸了摸脑袋,“周尚书是我辈楷模,末将要多多学习。” 周延儒呵呵一笑! 他现在心里也是一种日了狗的感觉, 这黄淳海可真不上道,比之马文才差远了。 马文才这家伙虽然口口声声说备的薄酒小菜,但是人家上的可都是山珍海味。这个黄淳海倒好,还真实打实的上青菜豆腐啊? 因为崇祯对官员吃喝管理的并不严格,甚至崇祯并不提倡海瑞似的清官, 肉都吃不起的官员,身体素质怎么能好? 生为大明的官员, 不说吃山珍海味吧,倘若连鸡鸭鱼肉都吃不上, 走出去一个个就像穷巴子一样,他这个皇帝就很有面子吗? 所以…… 周延儒这种最会揣摩皇帝陛下心理的奸佞, 他岂会真按照清官来要求自己?屁! 周延儒的心态其实就和现代社会的某些人一样。 请客吃饭的时候,他们口口声声说不要破费,其实心里却巴不得你花的钱越多越好。 然后你花钱多了, 他会假模假样的怪你, 其实吃的比谁都多。你花钱少了,心里骂死你, 一句话…… 得了便宜还卖乖,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不过周延儒虽然心里忒不爽,但他却并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现在确实饿了。 在船上的时候,他吃一顿吐一顿,如今早就腹中饥火难耐了,别说白水炖豆腐了,就是生豆腐他也咽的下。 当下这家伙抄起筷子,吃的那叫一个真香啊,直把这黄淳海看的暗暗赞叹不已,周尚书果真是大清官,堪比海瑞! 周延儒等人在天津卫休整了一番,他终于好好吃了点东西,然后睡了个饱觉,第二天再次精神焕发起来。 大船再次起航…… 周延儒带着无数的金银珠宝加上粮食,终于顺利的回到了京城,崇祯虽然不大喜欢周延儒这人,但是喜欢他带回来的银子啊! 看在银子的份上,崇祯亲自去码头迎接的周延儒,这份荣宠简直是让周延儒心里都乐开了花。 码头上的风很大。 崇祯穿的是便服,身边锦衣卫等人也都穿的普通老百姓衣服。 不过这些锦衣卫那股子肃杀气势依旧让周围的老百姓不敢靠近,大家都知道码头上来了大人物,可却没有人知道来的是谁? 崇祯看着周延儒乘坐的大船,吃水吃的很深,上面可全都是金银珠宝啊! “爱卿!” 崇祯有奶便是好官,他笑眯眯的拍了拍周延儒的肩膀,“爱卿此去江南,真是不负朕所托, 朕很高兴。” 周延儒谄媚道, “陛下缪赞,臣只不过是尽了人臣的本分而已, 能为陛下分忧,臣之幸矣!” 崇祯摇着折扇,笑道,“好,周爱卿如此忠心,朕必定重赏,爱卿等着就是了。” 周延儒激动的差点当场跪下,崇祯急忙拉起了他,“低调,低调,朕现在是微服私访呢!” 周延儒了然的点了点头,故意将声音说的很大,“那小的就先谢过公子了。” 崇祯装模作样道,“好的,周掌柜的,你先将东西搬到库里,登记造册好,记住啊,是本公子的小库房,可不要搬到外面的大库房了?” “遵命!”周延儒躬身回答。 接着这家伙便喜滋滋的招呼人开始搬运东西,这些金银珠宝都被箱子装的严严实实,不过有经验的人一看这些箱子就知道装的都是黄白之物。 珠宝虽然很轻,但是金银重啊,几个壮汉子哼哧哼哧才能抬着一箱子金银慢慢往前挪移。 几千个壮汉子浩浩荡荡抬着一箱箱金银珠宝,累是是汗流浃背。 码头上的其他客商无不暗暗砸舌,看这些木箱的吃重,这得多少金银啊?就算富可敌国的沈万三也没这么豪吧? 第161章 凭本事受贿,有何不可? 第161章 凭本事受贿,有何不可 虽说围观的群众都知道这艘船上全是金银,可没有一个人敢打这船的主意。 首先那管理码头的官员就像孙子一样的点头哈腰,一看这艘船的船主就绝非常人。 其次看押运的伙计,个个虎背熊腰,肃穆萧杀的,哪里像普通伙计啊?铁定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武人,这些人是什么来头? 普通老百姓猜不透这些人的来头,搬运的苦力们也猜不透,他们只知道东西很重,雇佣他们的人给的钱也多。 这年头给钱就行,好奇害死猫,雇主让往哪里搬就往哪里搬去,管他娘的雇主是谁? …… 老百姓猜不透,户部尚书方岳贡难道也猜不透吗? 特娘的,这么多金银珠宝出现在码头上,这帮人还有恃无恐,堂而皇之的搬运,特娘的一定是哪个抄家小分队回来了,狗皇帝一定是又抄了谁的家? “狗皇帝!” 方岳贡气的爆了句粗口,他也不管会不会有皇帝陛下的密探偷听到,反正他方岳贡行的正,一心为国家干实事,狗皇帝能奈他何? 方岳贡这个户部尚书当的太憋屈了,狗皇帝天天抄家, 内库肥的流油, 特娘的一点银子也不分国库,气死他了! 在和皇帝陛下斗智斗勇了这么久后,他方岳贡终于摸清了崇祯的个性,别看他杀人忒狠, 人头滚滚的。 也别看他特别无耻, 简直是为了银子脸都不要的。 其实? 这个皇帝还是非常有原则的,他特别喜欢能干实事的官员, 朝中但凡干实事的官员, 哪怕贪污受贿,背地里骂他狗皇帝, 他都不介意。 比如那温体仁…… 上次有些个商人子弟合伙找他买官, 一人出了二十万两雪花银,不说给几个肥缺吧?好歹也得给几个清闲的官让人家当啊? 这缺德的温体仁收了银子,却将这帮人全部安排去了西北当县令, 这年头去西北当县令?嫌命长了吧? 自然…… 这些个心术不正的商人子弟没有一个上任,全部气的吐血! 而这无耻的温体仁是咋说的? 反正官给你们了,你吖的不去上任能怪谁?银子是不会退的,你吖的还得赔偿本官的精神损失费。 本官辛辛苦苦为你们谋官,一句不去就能了事?尔等当朝廷是菜市场啊?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当朝廷的官职是萝卜茄子啊?不喜欢就不要了? 方岳贡至今不明白什么叫精神损失费,这些个词汇都是皇帝陛下最先用的, 朝臣们都学会了,温体仁学的最精深,将咱的这位皇帝陛下的无耻学了个十成九。 这事儿当时闹的轰轰烈烈,二周言官御史气的是吹胡子瞪眼,一连上了几十道折子全部石沉大海。 后来方岳贡才知道…… 狗皇帝不仅知道温体仁干的事情, 特娘的还分了一笔银子。剩余的银子则全部被温体仁贪了。 不过? 用咱皇帝陛下的原话说,凭本事受贿的银子, 有何不可? 看看,这是个皇帝该说的话吗?不过…… 从此后商人向官员行贿的倒是少了很多, 因为有可能肉包子打狗,你特么还没地方讲道理去。 至于不能干实事的官员? 再清廉他都不喜欢, 比如那二周言官御史,多清廉啊? 可谁都知道皇帝陛下不喜欢他们,留着不过是用来恶心朝臣的罢了。 想了这么多! 方岳贡再次骂了一句狗皇帝。 “来人!”方岳贡咬牙切齿道, “户部众官员集合起来, 跟本官去堵皇帝陛下去,这次必须的弄一半银子回来。” 在朝廷混了这么久, 方岳贡也想开了,对付无耻的狗皇帝唯有一招……赖! 众户部官员被方岳贡集合了起来,一群人浩浩荡荡开往了紫禁城,准备面见皇帝陛下。 明朝的内库设立在紫禁城内,而崇祯的内库更是被他挪到了乾清宫后面的秘密偏殿里。 内库的位置隐秘的很,方岳贡只得眼睁睁看着苦力们将金银珠宝搬进了紫禁城而无可奈何。 而这帮苦力们直到现在才知道这些东西是皇帝陛下的,他们一个个瞪大着眼睛偷偷张望,这辈子能够入紫禁城一回,能够帮皇帝陛下抬东西,这牛皮够吹一辈子了的。 而且…… 紫禁城太特娘震撼了,这一刻这些苦力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汇来形容了,第一次他们恨自个读书太少,眼见如此雄伟的建筑却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 方岳贡带着众户部官员准备找崇祯耍赖皮去,结果…… 特娘的皇帝陛下却出宫了! 方岳贡带着户部的官员在宫外面站了好几个时辰,金银珠宝都全部入库了,崇祯还没回来。 他方岳贡都快急死了,可他是个斯文人,总不能去抢吧? 话说崇祯正在干嘛? 他正在微服私访,加会好友啊!如今崇祯也有了几个铁朋友。 程清风,梁满仓,加上他。 自然他依旧化名田尔耕。 崇祯现在是寂寞啊,身为君王,处于众生之巅,握生杀大权,世人见了他无不俯首称臣,连一个谈心的朋友都没,可不就寂寞的很? 如今有了这两个朋友, 他才找到了一点点当普通人的感觉。 程清风还是在新皇庄干事, 不过和崇祯接触久了, 他也没把崇祯当大官了, 二人现在关系特别铁。 梁满仓后来没在饭庄干了,程清风支援了他一些钱, 这家伙干脆自己开了个店,当上了小老板。 梁满仓和崇祯的关系就有点微妙了,他既真心想结交崇祯,可又害怕结交崇祯。 毕竟他只是个小老百姓,面对这么大的官不可能没有想法的。 梁满仓的店就是个普通的刷羊肉店,如今是大夏天的,羊肉不好卖,梁满仓干脆关了店,和程清风,崇祯刷起了羊肉来。 夏天刷羊肉的感觉其实非常不好,第一,羊子不肥。第二,太他妈热了。 三个人汗流浃背的涮着羊肉,聊着天,不过大部分时候都是梁满仓和程清风在叽叽歪歪,崇祯只听着,自从穿越成了皇帝后,他便不大爱说话了。 “田大人。” 梁满仓小心翼翼道,“田大人,俺下个月就要回乡下娶亲了,乡亲们听说俺认识您,非要俺把您请回去,您看?” 崇祯点点头,“好!” …… 感谢味道人的打赏,谢谢了! 第162章 魏忠贤的侄子,魏良卿! 第162章 魏忠贤的侄子,魏良卿! 烟尘滚滚! 从陕西到京城的官道上,有一队人马正疲惫不堪的赶着路。 为首的是一名玄服男子,面上无须,看眉眼年岁已经不轻了,眼角的皱纹沧桑纵横,但依稀能看出他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个美男子。 这男子岁数虽大,可体态却依旧高大健壮,他赶了这么长时间的路,神情却不见疲惫,只是嘴唇略干,显然是被这日头晒的。 男子抬头看天。 现在正是大中午的,日头比任何时候都要烈,似刀子般切割在人的身上,男子想了想,说道,“良卿,现在日头太大了,传咱家的命令,让大伙找个阴凉的地方歇息一下,顺便煮点水解渴。” “是!”回话的正是魏忠贤的侄子,魏良卿。 魏良卿原本就是个种田的,没有多大的本事,也没有什么志气,不过是沾了魏忠贤的光,才封官拜爵的,可惜…… 自从崇祯上台后,他的荣华富贵没有享受几年,就差点被一刀咔嚓了。 后来这家伙虽然没有死成,被崇祯饶了一命, 但是官爵也没了, 又变成了个小老百姓,原本他都准备老老实实回乡下继续种田去的。 崇祯不是派魏忠贤去西北救灾吗?干脆就把这家伙也一并丢了过去,这家伙享受了这么多年的荣华富贵,不让他为国家出点力, 崇祯总觉得忒吃亏。 没办法…… 咱的皇帝陛下虽然当了皇帝, 但是骨子里的那种穷逼宅男的思维还是没变。 不过魏良卿倒挺享受救灾的,反正他以前不过是一个种田的而已, 再苦能比种地更苦? 很快这队人马就寻了一处荫凉地, 魏良卿扶着大宦官魏忠贤找了个地方坐着,然后他就去张罗着煮水喝了。 现在他们还没出陕西地界, 到处都有死人, 水源也非常不干净,这种水如果不煮开就喝,会得瘟疫的, 这年月啊,得了瘟疫就没听说还能活下来的。 很快水就煮好了,队里的众人争先恐后的舀了水,一边吹一边喝,直喝的大汗淋漓。 魏良卿端了一碗水,恭恭敬敬给魏忠贤呈了上去,“叔, 喝点水吧!” 魏忠贤点点头,他接过开水也不喝,只是放在一旁凉着,良久魏忠贤才叹了口气,“良卿, 你跟着叔受苦了。” 魏良卿憨憨一笑,“叔快别说了, 侄以前不过是个田舍郎而已,能够三餐温饱就已经很知足了, 这些年跟着叔享受了荣华富贵,这辈子也值了, 况且?侄子并不觉得现在苦哇,和那些饿殍相比,侄活的已经非常好了。” 似乎为了证明魏良卿的话, 刚好他们坐的地方就有一截枯骨, 这枯骨的眼洞大大的,无声的望着天空, 似乎在呐喊,也似乎在悲鸣? 魏良卿这人还算有点良心,他心酸的说道,“要不是有叔,也许侄的下场会和这些枯骨一样,侄听说这几年俺们家乡也受灾了,好多人都饿死了,叔,咱这次回京城拉了粮食就给乡亲们运回去吧?” 魏忠贤淡淡道,“人都会有一死的,不必悲伤,咱家奉皇帝陛下的命令救灾,就应该按照规矩来,怎么可以假公济私?” 魏良卿急道,“叔,这怎么叫假公济私呢?都是灾民,难道还要分个三六九等?俺们家乡的老百姓太苦了哇!” 开水终于不那么烫了,魏忠贤端起水,吹了吹气,他慢悠悠喝了口水,这水不仅颜色浑浊,味道更是不好,苦涩极了,一如他现在是心情。 魏忠贤咽下水,润了润喉咙,沧桑的声音传来,“这世道谁不苦?别地方的灾民不苦?我等身负圣恩, 就应该秉公执法,皇帝陛下说救哪里, 我等就救哪里?” 魏良卿颓然坐了下来。 他知道根本劝不了他的叔叔魏忠贤了, 秉公执法? 这个词太可笑了! 他叔叔魏忠贤这辈子秉公执法过吗?当年的魏大阉之名可是能止小儿啼的, 当年他叔叔魏忠贤杀了多少大臣?灭了多少东林党? 心狠手辣,执掌大权! 他叔叔魏忠贤从来就不是一个秉公执法的人,甚至他视律法如无物,践踏法律,草菅人命,秽乱宫廷,坏事干尽。 这种人突然对他说…… 要秉公执法! 可笑不? 魏良卿虽然觉得可笑,但是并没有表现出来,虽然他本质上只是个穷巴子种地的,但是这些年的官场生涯,他也学会了将情绪掩藏。 虽然对魏忠贤有点不满,魏良卿却非常感激崇祯,他觉得这个皇帝特别靠谱,特别好。 这些年来…… 皇帝陛下拨了多少钱粮救灾啊,站在穷苦老百姓的立场上看,皇帝陛下就是千古未有的明君。 虽然那些垃圾文人们总爱黑咱的皇帝陛下,可是穷苦的老百姓就没一个黑陛下的。 只是? 这大明的天灾人祸太多了,光靠皇帝陛下一人,难呐! 魏良卿看着乱草里的枯骨实在不忍心,左右闲着也是无事,他叫来几个人准备将枯骨掩埋了。 如今陕西地界大旱,土地也特别的硬,这些人用铁锹挖了半天,才勉强挖了个坑,他们小心翼翼将枯骨放了下去,用黄土掩盖仔细了。 乱世之中,能够有一捧黄土掩身,或许就是最大的幸福吧? 魏良卿想起了他家乡无数死去的人,这些人倒毙于漫漫求生的路途上,可曾有谁替他们掩埋? 想着想着…… 魏良卿的眼睛湿润了,他现在特别恨自己,如日中天的时候怎么就不想着多弄点粮食去家乡囤积起来呢? 人呐! 最难的就是能够看透未来,在如日中天,繁华鼎盛的时候,他忘记了他也曾来自贫困卑微中。 当梦醒幡然醒悟之时,却早已经两手空空,无权无势了。 如今自己想要为家乡的老百姓做点什么,却已经没有这个能力了。 皇帝陛下啊! 魏良卿喃喃自语,“为何上天没能让您更早一点降临到大明?这样或许就有许多人不会死了?” 魏忠贤听到魏良卿的喃喃自语,他眼神蓦然闪动,面上却无喜无悲。 …… 第163章 大阉魏忠贤 第163章 大阉魏忠贤 魏忠贤的面上无喜无悲! 心中却苦涩无比,皇帝陛下?当今的皇帝陛下确实是一个圣君,可惜却不是他的皇爷! 魏忠贤想起了很多年前。 他还是一个小宦官的时候,天启皇帝就特别信任他,不是他准备的饭食就不吃,每日要看到他才安心。 宫廷险恶,人心繁杂! 魏忠贤就守着天启皇帝慢慢长大,直到登临这天下至尊之位。 当年的魏忠贤其实并没有那么大的权利欲,其实他只要他的皇爷能够好好的就够了。 只是啊! 这权利就如同春药一样,人一旦沾了,便不能脱身了,便会沉沦其中无法自拔,直到死去或者被人拉下马。 魏忠贤从来都不觉得天启皇帝是因为落水而死,当时他也落水了啊,他为何没事? 他想起了他的皇爷死的时候模样,原本俊秀的脸庞肿的大大的,当年的魏忠贤不明白为什么。 这些年他终于明白了。 这是中毒的症状啊! 天启皇帝就是被人用慢性毒药害死的,可笑他当年还以为霍维华进献的是良药。 现在想想自己真特么昏庸,什么良药会是这样的?当年的天启皇帝身患重病,服了霍维华的药,一天就见奇效,却几天后突然暴毙。 这明明就是霍维华用了虎狼之药,先是迅速透支皇爷的体能,然后又掺杂了慢性毒药,不动声色就置皇爷于死地。 霍维华这个杀千刀的! 口口声声说是阉党,其实早就被东林那帮混蛋买通了,还有许许多多阉党,其实背地里都是东林的人,可恨咱家当年被权利蒙蔽了双眼,没能看清这帮混蛋的嘴脸。 魏忠贤抬头望天! 日头很烈,晒的人汗流浃背! 可是他却觉得很冷,就如同置身于冰窟窿里一样,他感觉到处都是网,一张看不见的大网,将他严严实实的包裹了起来。 他想奋起挣破这网,却连网都看不到,他想要为他的皇爷报仇雪恨,可是却无能为力。 甚至夜深人静的时候,他都要把嘴巴牢牢封住,生怕睡梦中不小心说了什么。 霍维华! 这个混蛋现在还活的好好的。 黄立极! 这个混蛋当年对咱家溜须拍马,奴颜婢膝,谁知道却包藏祸心?害死皇爷也有他一份功劳。 可惜这家伙现在死了,咱家不能找他报仇雪恨了,恨恨恨啊! 崇祯狗儿! 魏忠贤的眼神闪动,嘴巴抿的紧紧的,似乎生怕自己不小心念了出来,崇祯狗儿最可恨,当年就是你害死的皇爷。 你以为你和东林党的密谋能瞒天过海?呸,咱家还是知道了,崇祯狗东西,咱家从来不叫你皇爷,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你不配! 咱家的皇爷永远只有一个,就是天启皇帝,虽然崇祯你确实是个好皇帝,这些年也杀了很多东林党人,但是…… 哪又如何? 我魏忠贤只是希望我的皇爷能够活着,哪怕大明覆灭,生灵涂炭,我也只是希望我的皇爷能够好好的活着啊! 崇祯你确实是个非常好的皇帝,甚至你继承了天启皇爷的志向,你做了他想做却永远也做不了的事情,大明有你,何其幸运? 然而,你与我却终究是死敌! 魏忠贤长长叹息一声,千恨万怨却只能化作一句话,“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魏忠贤对魏良卿说道,“良卿啊,你说的对,皇帝陛下是圣天子,你我要时时刻刻感念圣恩,切不可因为皇帝陛下罢了你的官职而心怀怨恨呐!” 魏良卿摸了摸脑袋,憨憨一笑,“叔您放心,侄本来就是田舍郎,苦惯了的,以前荣华富贵的时候,其实侄过的忒不踏实,现在天天救灾倒觉得日子过的踏实了。” “不瞒叔您,侄我不仅不怨恨皇帝陛下,侄还在家里给皇帝陛下立了长生牌呢!” 说完这家伙还郑重其事的跪在了地上,他对着京城的方向重重磕了几个头,真心实意祈祷,“希望皇帝陛下福泽齐天,所有想暗害皇帝陛下的奸佞统统死无葬身之地。” 这话说的…… 魏忠贤嘴角一阵抽搐,不过一瞬他就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脸色复归于平淡。 魏忠贤淡淡一笑,“你的忠心陛下迟早会知道的,不过现在还是快些去准备饭食吧,吃饱了好早点回京城拉粮食,早一天拉到粮食,就能少死好多人呢!” “恩!”魏良卿一听说少死很多人,立马有了力气。 这人其实本质并不坏,虽然他有点自私的想为家乡的老百姓谋点福利,但是并不代表他对别的地方老百姓就没有同情心了。 饭食很简单! 不是烧了开水吗,众人直接拿出干制的大饼子和干肉,撕碎了放在开水里泡泡,然后就着咸酱菜吃了肚里。 吃饱喝足! 用水囊装了些路上饮用的水,这队人马再次启程了,他们的目的地……京城! 星夜兼程,紧赶慢赶的,魏忠贤等人终于赶了回来,还没进宫找皇帝陛下复命呢! 就见方岳贡带了一波人在宫门前静坐,看这架势,魏忠贤还以为崇祯又干了啥子无耻事了。 一问,果然咱的这位皇帝陛下又抄了好多家,这次基本把杭州府的富豪抄的全军覆没了。 该! 魏良卿狠狠骂了一句,“这些为富不仁的狗东西,就该抄家,能灭族就更好了,只是咱的皇帝陛下心太仁慈了,不愿意杀伐太重。” 方岳贡实在听不下去了。 他纠正道,“据说是周延儒干的,周延儒在杭州府杀了很多人,抄了很多家,捞了大把银子和粮食回来。” 一听说银子和粮食…… 魏良卿的眼睛都亮了,又有大把的东西可以救灾了,这段日子他简直就如同圣母附体般,救灾都救上瘾了。 而魏忠贤倒没有太大感觉。 反正他现在就是混混日子,蛰伏而已,管你崇祯有钱没钱救灾? 魏忠贤看天色已经晚了,崇祯还没回宫,他可不准备学方岳贡死磕呢! 从西北一路赶回来,他连澡都没有洗过,身上早臭了,刚入京城的时候,差点被守门的将士们当成了难民。 感谢味道人和雀儿青的打赏,谢谢啦! 第164章 都来要银子 第164章 都来要银子 话说魏忠贤见一时等不到崇祯回来,他干脆就不等了,还是先回府洗个热水澡,然后吃点好东西才是正事。 魏忠贤的家如今再也不是以前的豪宅了,他的豪宅,金银珠宝,奴仆丫鬟,田地商铺啥的,统统被崇祯给抄了,也没说要还他。 这段时间魏忠贤都住在宫里的,他在宫里有间小小的值班室。 后来好不容易存了点银子,他才在外头置了间二进二出的小院子,打了一些木头家具,又买了几个仆人,才算有个家的样子了。 魏忠贤是个宦官…… 宦官对家庭生活的向往其实比普通人更加强烈,客氏死后,他也没了对食,所以他干脆又娶了个婆娘,就安置在他的私宅里 魏忠贤到私宅后先是吩咐仆人准备饭食,如今他不再是魏大阉了,手头的银子并不多,仆人准备的无非就是普通的鸡鸭加青菜而已。 走进内院…… 他婆娘潘氏正在缝补衣服,潘氏长的并不十分貌美,但也是个清秀的小娘子,而且潘氏操持家务更是一把好手。 她比魏忠贤小几十岁,才刚刚二十五岁而已,却做了宦官的婆娘,想想还是挺可悲的。 不过? 潘氏自己倒不觉得可悲,她本来是陕西的难民,魏忠贤在陕西救灾的时候遇到了她,因为她人贤惠会操持家务,魏忠贤恰恰也缺个婆娘,就干脆娶了她。 婚后二人过的还非常甜蜜,魏忠贤更是表现出一副胸无大志,除了完成崇祯指派的任务外,大部分时候他都窝在家里抱着婆娘混日子。 就连崇祯都觉得这个魏大阉是彻底被收服掌控了,慢慢的也就不大监控他了。 “夫君!”潘氏见魏忠贤回来了,喜滋滋放下手里的活计,迎了上去,“夫君这次去西北怎的这么长时间?让妾天天独守空房,好狠心呐!” 魏忠贤疲惫的笑道,“咱家在与不在,你不都是独守空房?” 潘氏笑嗔道,“夫君,您在的时候,妾每天都能看到您,怎么能一样呢?” 魏忠贤疲惫不堪的挥了挥手,“先不说这些,给咱家准备些热水吧,咱家这一路都快变成臭鱼了,亏得夫人还不嫌弃。” 潘氏捂着鼻子故意说道,“妾嫌弃,哼,夫君快快进屋,妾这就去备洗澡水去。” 对于潘氏的这种小情调,魏忠贤一点都不感冒,想想他一个阉人,也不能对女人那啥了,所以潘氏越是小情调,他越是心烦。 不过? 谁知道现在崇祯还有没有监控他呀?为了迷惑崇祯,他还是笑着拍了拍潘氏的脸蛋,以示宠爱。 潘氏这女人似乎特别吃这套? 虽然魏忠贤不能给她生理的需要,但是各种精神需要还是满足了她的。 加上现在她日子过的可比在陕西时候好太多了,不愁吃不愁穿的,这女人对魏忠贤居然死心塌地了?不得不说,有些女人真是好哄。 很快…… 潘氏就招呼仆人烧好开水倒进了木桶里,潘氏还特别在木桶里放了香料,香气扑鼻的。 魏忠贤脱了衣服泡进水里,潘氏站在旁边帮他擦洗身体,热气匍匐中,他的脸色阴晴不定,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魏忠贤这边正在泡澡,崇祯也终于回到了紫禁城,他郁闷的在乾清宫接见了方岳贡。 除了方岳贡外…… 温体仁,施凤来,周延儒,徐光启,张维闲,以及兵部尚书金铉等人也都急匆匆赶来了,这帮人都眼巴巴的看着崇祯。 崇祯郁闷啊! 不用说也知道,内库刚刚收入了一大笔财货,这帮大臣这时候来准没好事,全特么一群黄鼠狼。 温体仁首先发难! 他酝酿了哈情绪,谄媚道,“陛下万岁,陛下真乃我大明圣天子也,自陛下登基后,我大明国库充盈,财源滚滚。臣向陛下道贺。” 崇祯,“呵呵!” 方岳贡翻了个白眼,腹诽道,屁的国库充盈?是内库充盈吧,劳资的国库都快能跑马了。 温体仁见崇祯不想说话,他继续厚脸皮道,“启禀陛下,太仆寺上次不是拨了一笔银子给周大人救灾吗?这些银子可都是从马儿嘴里省下来的啊,如今太仆寺里的万千马儿还等着银子买马料呢,陛下,您看?” 崇祯想了想,“不是有草场吗?现在青草正盛,马儿可以去吃草啊!” 温体仁暗骂一句,狗皇帝,你咋不天天吃草去? 虽然心里吐槽,不过这温体仁依旧是那副笑眯眯的奸臣表情,他躬身道,“启禀陛下,如今的草还没有结籽,战马若天天吃这些东西,会掉膘的,到时候怎么上战场?况且今年气候异常,就是青草也长的不茂盛。” 崇祯想了想。 这战马可是国家的根本,没有战马就没有骑兵,没有骑兵怎么搞赢周边的游牧民族? 罢了! 崇祯心疼的下旨,“传朕旨意,拨五十万两白银给太仆寺购买马料。” 接着就是方岳贡了。 这家伙见崇祯拨了这么多银子给太仆寺,他眼睛都红了。 这太仆寺虽然只是个管理马匹的部门,但是富啊,太仆寺小金库里的银子最多了,每年光卖马粪都是不少银子。 虽然卖马粪确实有点上不了台面,也很恶心,但是这马粪确实值钱,而且崇祯也不屑管。 方岳贡急忙启禀崇祯,“启禀陛下,去岁您加了天下官员的俸禄,可是户部的收入并不见涨,如今又到了发俸禄的日子了,户部捉襟见肘啊,还请陛下从内库拨点银子出来应急。” 崇祯蛋疼! 不过又一想,官员俸禄是他加的,总不能言而无信吧?总不能逼着官员又去贪污受贿吧? 呃,虽然小贪小污他不管,但是官员总不能靠着小贪小污过日子吧? 况且自从温体仁干的缺德事后,这天下的商人都不大敢向官员行贿了,各地方的官员收入大减。 罢了! 这银子还得拨! 方岳贡得了圣旨后喜滋滋的站到了一旁,便不再说话了。 这回轮到张维贤了! …… 第165章 缺钱 第165章 缺钱 张维贤自从被崇祯治好后。 这段时间他便致力于养生,这家伙如今身体可壮实了,壮的像头牛。 张维贤老当益壮,说起话来也是中气十足,“启禀陛下,最近臣的京营新招募了一些将士,将士们的铠甲武器等还没着落,而且臣还准备去红毛夷人那儿购买些红衣大炮回来,陛下,军队乃是国家根本,京营更是重中之重,还请陛下切莫忘了京营。” 尼玛! 崇祯想吐血,他现在好后悔救了张维贤啊,这老东西身子骨刚好,就来找朕要银子了。 虽然极度不想给,崇祯还是郁闷的妥协了,再穷也不能穷将士们啊! 还没完呢! 徐光启躬身道,“启禀陛下,自陛下下令兴办新军械厂后,我新军械厂上下齐心,已经研制了许多新式武器出来了,最近正在研究红毛子的大炮,到时候我大明研制的大炮比红毛子的还好,国公爷也就不用舍近求远的去购买红毛子的东西了。” 得了! 崇祯挥挥手,“爱卿别说了,要钱是吧?朕拨。” 崇祯已经麻木了,接着兵部尚书金铉走上前,这才是要钱的重头啊! 陕西平叛需要银子,安抚边关九镇需要银子,其他别的地方兵也需要银子,一项项算下来,崇祯都快吐血而亡了。 最特么操蛋的是,陕西三边总督杨鹤不在京城,他也能来给崇祯捣蛋,这家伙上了个折子。 他死活不肯执行崇祯的剿杀贼寇政策,非要以安抚为主,且一开口就是两百万两白银,不给他就撂挑子。 崇祯虽然说让洪承畴顶替杨鹤的位置,但是对于洪承畴,崇祯其实心理还是有点膈应的。 尤其是以前看电视剧,洪承畴和大玉儿之间不可不说的故事,太特么深入人心了。 想要崇祯安抚贼寇是不可能的,必须全部的剿灭了去,既然杨鹤不想干了,洪承畴又让崇祯膈应,只能等孙传庭了。 杨鹤的折子直接被崇祯给无视了。 周延儒看大家都说完了,他整了整衣冠,躬身上前,“陛下万岁,臣愿为陛下效犬马之劳,不知陛下可还有重托?” 崇祯眯着眼睛看向他,尼玛,这家伙是来提醒朕,得给他封赏了。 崇祯现在窝了一肚子气,正愁没处发呢,他见周延儒这样子,顿时冷冷道,“周爱卿功劳甚高,朕还真有重托于爱卿呢!” 周延儒大喜,急忙跪伏于地,“臣万死不辞!” 崇祯的声音,“朕听闻应天府众官员每日无所事事,天天就是混吃等死,也不思报效国家,此皆缺乏礼仪教化之故,周爱卿为礼部尚书,最是知礼了,朕欲派卿赴应天府为礼部尚书,教化众官员,卿以为如何?” 纳尼? 周延儒差点呛死! 应天府是朱老四设立的陪都,应天府按照京城也设立了六部官员,只不过……这些官员根本就没有实权,天天不无所事事,还能干嘛? 这个狗皇帝还信口开河说是因为缺乏礼仪教化的原因,我呸,他们又不是蛮人,个个都是读书考出来的正儿八经的官员啊! 周延儒愣了,都忘记谢恩了! 崇祯微微一笑,说道,“爱卿明日就上任吧,望爱卿莫要辜负了朕的殷殷期待,朕希望以后能够看到不一样的应天府。” 周延儒有一种被狗皇帝日了的感觉,哦不,是被狗日了的感觉。 而其他官员都笑的快憋出内伤了,哈哈哈,虽然去了应天府他还是礼部尚书,可谁都知道应天府是俺们大明官员养老的地方。 温体仁皮笑肉不笑,“恭喜周尚书,贺喜周尚书,明日本官就带领百官为周尚书送行。” 崇祯拍了拍周延儒肩膀,“爱卿放心,京城的礼部尚书之位,朕永远给你留着。” 听到崇祯这么保证,周延儒的脸色才稍微缓了点,他有点不情愿的跪下谢恩! 只有温体仁明白崇祯的小心思,以这狗皇帝抠门的性格,八成是不想多开一份俸禄吧! 温体仁还真猜对了。 崇祯早就觉得礼部官员太多了,都是群光拿钱不干事的主,礼部的人应该越少越好。 终于送走了这帮瘟大臣。 崇祯疲惫的靠在紫檀椅子上,他想着,光靠抄家,银子还是不够啊,得找点生银子的门路。 崇祯突然觉得自己丢了历史穿越人士的脸了,看看某点的历史穿越人士,个个都是能人。 比如? 崇祯想起了以前看过的历史穿越牛人们的故事。 人家正德哥那么小,就将盐政捏在手心了,还特别能打。 人家天启哥也厉害,飞机大炮,各种机关枪突突突的,直杀的四方臣服。 人家暴君哥更是了不得,穿越不到一年蒸汽机,水泥,羊毛衫啥的全部弄了出来,后来还筑了好多京观,为世界民族融合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就他这个皇帝当的忒窝囊了,他连蒸汽机的毛都没弄出来呢! 各大盐商个个富可敌国,他连盐政都还没有理顺。各大海商走私事业搞的红红火火,他连海关都没设立起来,窝囊不? 崇祯决定了…… 不能在丢历史穿越人士的脸了,必须的搞点发财的事业了,做点大生意啥的。 崇祯可没有古代文人那种不能与百姓争利的想法,更没有觉得皇帝搞商业无耻。 无耻吗? 还能比他天天抄家更无耻? 没银子才是最无耻的,看看历史上的崇祯,就是因为没有银子,哪个大臣瞧得起他? 看看现代社会的泰王室,英王室,沙王室,个个富的流油,不就是靠着商业? 尤其是沙王室,靠卖油几乎成了土豪金的代名词,世界各地的拜金女个个哭着喊着要嫁到沙王室给人家当小老婆。 搞点什么商业呢? 水泥?蒸汽机?羊毛衫? 这几个都是穿越人士最爱了的,水泥搞出来后,不仅能够改变城容城貌,还能建几条比秦直道更牛逼的大路,就是……水泥他不记得配方啊? 蒸汽机? 这玩意太难,崇祯以前就一游戏宅男而已,蒸汽机原理他都弄不清楚。 羊毛衫? 这可是一个赚大钱的好买卖啊,搞成功后,不仅能赚大明百姓的钱,还能出口赚遍全世界! …… 最近数据有所下滑了,在别的网站看文的小可爱们快回来吧? 感谢书友20181219015046872的打赏,谢谢啦! 第166章 爱后周皇后 第166章 爱后周皇后 羊毛是个好东西! 不过彼时的老百姓并不会利用羊毛,他们一般都是把羊连毛带皮剥了做衣服的。 富贵人家用不见天日的卷曲小羊毛皮子,穿着虽然漂亮,但是崇祯始终觉得太缺德,穿这种皮子会招报应的。 穷人直接就将普通羊皮做成袄子穿身上,保暖倒是保暖,就是太丑了,穿了自带一股土气。 不过用羊毛织成毛线,然后再用毛线打成各种毛衣,穿着就又保暖又漂亮了,应该很好卖的。 用羊毛织成的呢子还有地毯等玩意也是好东西,只要造了出来就不愁销路。 可是该死的是…… 大明朝没有大片的草原啊,陕北有些地方倒是养羊,不过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现在的陕北连人都养不活了,还养羊? 所以崇祯想要大批的羊毛,就必须去草原上弄去,不过现在草原上在打仗,鞑子和林丹汗咬的正凶呢,弄羊毛得等等。 水泥倒是可以先搞出来。 崇祯想了想,这个水泥究竟是怎么做的?记忆里好像是用石灰石,水,粘土,铁矿渣啥的? 可是? 怎么才能把这些玩意合成水泥啊?总不能混到一起就自动会变成水泥吧?得有个比例啊! 操蛋的,崇祯把这比例给忘记了,不过…… 崇祯又一想,反正大明不是有徐光启吗?这家伙妥妥的大明理工男,自己只要把制造水泥要用的材料告诉他,让他去捣鼓去,凭他的智商绝对可以捣鼓出来。 对了, 就这么干! 崇祯越想越兴奋, 明天就把徐光启单独召进宫详细谈谈,待水泥烧成后,朕的京城必定会大变样子了,到时候那些海外的乡巴佬还不把眼珠子都瞪出来? 朕一定要将京城规划的雄伟壮丽, 让江南那帮士大夫通通的来跪舔, 哈哈哈! 明朝这帮东南沿海的垃圾商人和垃圾地主士大夫阶层,仗着有钱, 一直都不大瞧得起京城, 觉得京城还不如他们江南繁华富丽,这点让崇祯非常不爽。 崇祯正意淫的爽。 王承恩来报, 皇后求见! 崇祯现在可宝贝他的这个周皇后了, 一听是皇后来了,立马也不意淫了,笑眯眯的等着皇后驾到。 不一会儿, 周皇后就挪了进来,为什么用挪呢?因为皇后的肚子太大了,圆滚滚的,就像一个圆球一样,不过还挺可爱的。 崇祯急忙扶住球,哦不,是急忙扶住像球的皇后, 他奇怪的问道,“皇后的肚子怎么这般大了?莫不是双胞胎?” 崇祯绞尽脑汁的想着,历史上的崇祯到底有没有双胞胎的皇子皇女?按说是没有的,今年皇后生的应该是坤仪公主? 那个历史上早夭的崇祯长公主,不过看皇后这么大个肚子, 这个时空的坤仪公主,应该发育的很好, 只是别长成了巨大婴儿了,那样反而不好。 崇祯轻轻的摸着皇后的肚子, “爱后是不是想朕了?但是啊,你肚里有宝宝, 朕实在不敢轻举妄动呐,要是被宝宝看到了,多害羞啊?” 皇后奇怪的问道, “孩子还在肚里, 他如何看的到陛下?” 崇祯无耻的笑了,“朕进去的时候, 宝宝不就看到了?” 啊? 皇后一时没有听明白,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当下是气的圆脸生寒,狠狠的骂了一句,“信王,你太无耻!” 皇后急的都直接叫信王了,看来崇祯这句玩笑真的太过火了,古代的女人哪有现代女人豪放啊。 要是现代社会,崇祯和别的女人开这种玩笑,只怕早被现代女汉子们给反开回去了。 这个崇祯可是领教过的,而且他发现越是特么看着温柔的女人,越是泼辣加凶残。 这么一对比,还是古代的女人好啊,真正的贤良淑德加温柔可人,不像现代女人,个个女汉子加女流氓,朕呸! “爱后别生气啊。”崇祯只得举起双手哄道,“朕错了还不行嘛,要不?爱后你狠狠的掐朕,掐死掐残随你心情。” “陛下!”周皇后气鼓鼓的看着他,圆脸嘟嘟,别提多可人了。 虽然周皇后怀孕后胖了一圈,不过她骨架天生小,就算胖了一圈也毫无赘肉的感觉,反而更添媚态。 周皇后生气的说道,“陛下乃真龙至尊, 代天牧民,怎可轻言生死?” 崇祯只得点头,“皇后教训的是,朕错了,朕以后绝对不会再说一个死字了。” 周皇后似乎更生气了, 她突然准备跪下,吓得崇祯赶忙拼命扶了起来,开玩笑,她肚里可有朕的长公主啊,这一跪,长公主咋受得了? 周皇后没有跪成,却依然严肃的说道,“陛下乃天下至尊,至高无上,妾一妇人怎可教训陛下?陛下如此说妾,岂不是置妾于褒姒妲己之流?” 崇祯服气了。 尼玛,夫妻二人谈谈情都得上纲上线,郁闷! 他垂头丧气的说道,“皇后说的是极,不过我们还是别谈这些扫兴的话题了,聊点别的吧!” 周皇后站了许久,她肚子太大,人乏了。崇祯扶她找了个椅子坐下。 周皇后笑意盈盈,“启禀陛下,妾今日来确实是有事想找陛下商量的。” 崇祯笑道,“哦,是何事?” 周皇后娇娇一笑,然后故意横了崇祯一眼道,“还不是为了陛下您那些心肝宝贝妃子们?如今天气虽热,但是秋节已至,妾估摸着过些日子气候就会凉了,宫妃们得准备秋装了。” 顿了顿,周皇后继续说道,“许多妃子都是新入宫的,陛下可不能亏待了人家,必须赶最好的织锦做新衣,还有……为了搭配新衣裳,首饰头面也得焕然一新才行。” 周皇后继续滔滔不绝! “而且妾马上就要生产了,妾的皇儿也得准备衣服饰品,必须都得最好的,还有妾的肚子越来越大了,以前做的衣裳都紧了,妾想再做几身华丽的衣裳,妾夜读史书,唐安乐公主有百鸟裙,正面看一色,侧面看又一色,妾很是羡慕,妾想要十套!” …… 第167章 半夜召徐爱卿 第167章 半夜召徐爱卿 卧槽! 崇祯差点吐血而亡! 果然女人都是善变的,这周皇后以前可是宫里的节约标兵,她甚至还想买织布机,然后带领宫妃织布省钱呢! 这才多久啊? 就由一个勤俭节约的好皇后,变成了爱慕虚荣的奢侈皇后了,安乐公主的那件百鸟裙有多劳民伤财,崇祯可是知道的。 他的皇后居然一要就是十件! 妈蛋的,究竟是谁教坏了他的好皇后?无耻! 崇祯突然想起来,特娘的好像就是他自己教的?蛋疼,菊紧! 崇祯深吸一口气,自己教坏了皇后,就算心里滴血,也得满足皇后的愿望啊! 特娘的不就是十件百鸟裙吗?朕富有四海,这天下的鸟也是朕的,它们能贡献出羽毛给皇后织百鸟裙是它们的荣幸。 崇祯以手扶额,无奈道,“皇后放心,你要什么朕给什么,各宫妃子朕亦不会亏待,朕即刻拨出一百万两白银给各宫妃子制新衣首饰,还有朕的皇儿,朕也不会亏待的,皇后请回吧,还是安心养胎为好,对了皇后最近吃的可好?” 皇后抚了抚肚子,幸福的说道,“妾最近吃的特别多,一顿能吃三碗饭呢,但是妾还是总感觉饿的慌,妾如果不吃饱的话,就头晕。” 崇祯知道,很多孕妇在孕后期确实比普通人吃的多,但是?皇后每天吃的饱饱的,却还是经常感觉头晕,莫不是妊娠糖尿病,或者妊娠高血压? 蛋疼! 崇祯又不是医学生,他也不知道如果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而古代又没有妊娠糖尿病和妊娠高血压这一说。 不过? 看皇后的肚子确实比正常人大,莫不真是个巨大胎儿?如果是巨大胎儿的话,妊娠糖尿病就跑不了啦,怎么办? 崇祯现在特别后悔以前没有学医,虽然网上总说劝人学医,天打雷劈。但是他如果学了医的话,皇后的问题不就很好解决了? 皇后如果真是妊娠糖尿病的话,必须得控制饮食了,但是胎儿发育需要营养,控制饮食对胎儿发育不好,不控制饮食对皇后的身体不好,蛋疼啊! 崇祯绞尽脑汁的想着,在没有胰岛素的情况下,如何能够让孕妇又得到营养,又不至于血糖太高而损坏身体? 还有,皇后反应头晕! 也极有可能是妊娠高血压造成的,这个病更操蛋,在现代医学没有发展起来前,多少孕妇和胎儿倒在了这个病上面而不自知。 书到用时方恨少! 崇祯这么个游戏宅男又不懂医学?他仅有的医学知识都是从论坛上学来的,比半吊子还不如。 有了…… 崇祯突然想起了以前看论坛时,少食多餐能够对付妊娠糖尿病,这样胎儿既得到了营养,孕妇的血糖也不会飙太高。 吃饭少放盐能够对付妊娠高血压,因为盐会让血压更高。 皇后的饮食必须重新安排了。 待皇后走后。 崇祯对王承恩说道,“传朕旨意,让膳房每天给皇后准备六餐饭食,少盐少油,皇后每餐只可用小半碗饭,王大伴,你派人盯着皇后点,切莫让皇后一餐吃的太多。” 啊? 王承恩愣了! 这自古就没有吃六餐饭食的道理,皇爷居然让皇后吃六餐?还有没有天理? 而且每餐还只许皇后吃一小半碗,这是什么道理?宫里连让皇后吃饱饭的银子都没吗? 而且还少油少盐! 就算民间的孕妇也没听说要少油少盐的啊,只要有钱,还不是可劲的让孕妇吃,吃到吐都行。 皇爷这是怎么了? 王承恩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这些年的宫廷生涯,早就让他学会了不问,只干事。 处理好了皇后的事情后,崇祯颓然倒在椅子上,刚端起一杯茶准备喝的。 小宦官又来报魏忠贤求见。 噗…… 崇祯一口茶还没有咽下去,又猛的吐了出来,卧槽,今天特么是怎么了? 破财日吗? 不用怀疑,这魏忠贤来准是又是要粮要钱是,崇祯郁闷的对小宦官说,“你让魏忠贤先回去,朕过些日子就会将钱粮准备好的。” 说完这句话后…… 崇祯便再也不想见任何人了,现在的他再次变成了穷光蛋。 周延儒刚拉回来的白银和粮食还没捂热乎呢,又特娘的不翼而飞了,这要是钱能生钱就好了。 钱不能生钱,但是水泥能生钱啊,看来必须要尽快把水泥弄出来了,原本崇祯准备等明天早朝后找徐光启商量的,但是…… 崇祯现在一刻也不想等了,必须马上把徐光启召来。 …… 王承恩刚弄完皇后的事,又急匆匆的找人去宣徐光启入宫,如今都大晚上了,宫门都上了大锁,少不得又要他亲自带着圣旨去开门。 而徐光启更郁闷! 他刚躺在床上睡着了,就被宫里来的人唤醒了,说皇帝陛下有急事召见他,让他速速入宫。 徐光启岁数大了,熬不得夜,这大晚上的被人叫起来是好不恼火,就连一向儒雅的他都爆了粗口,狗皇帝,日他娘的。 …… 崇祯让人泡了壶普洱茶来,他准备和徐光启来个秉烛夜谈了,这普洱茶人喝了忒精神。 崇祯两杯茶下肚,两只眼睛都开始冒光了,他好像又回到了曾经无数次通宵打游戏的美好时光了。 夜猫子模式启动! 崇祯现在是精神抖擞,可是徐光启就惨了,人老了,熬夜就特别难受,徐光启就如同个醉汉般,歪歪斜斜走进了乾清宫。 君臣一番见礼。 崇祯看徐光启腿脚都在抖动,又御赐了把太师椅让他坐着。 “爱卿!” 崇祯笑眯眯的说道,“爱卿可知朕召你入宫所谓何事?” 徐光启嘴巴都快歪了,他费力的说着,“臣……臣不知!” 崇祯让人给徐光启也泡了杯普洱茶,徐光启喝完后,总算有了点精神,至少能够完整的说句话了。 …… …… 诸位亲爱滴读者! 如果你们身边也有妊娠糖尿病或者妊娠高血压的孕妇,还是应该看医生。 千万不要按璎珞文里的一样,自作主张,以免延误病情! 一句话,本章纯属虚构,切莫当做医学知识,否则后果自负哦! 第168章 砸石头,和泥巴! 第168章 砸石头,和泥巴! 崇祯对徐光启说道,“徐爱卿,朕给你看一物。” 说完,崇祯让王承恩端了个盘子过来,这盘子还用红布遮着,搞的神神秘秘的。 崇祯掀开盘子,徐光启定睛一看,居然是一盘乱七八糟的东西,有石灰石,有粘土,还有铁矿渣什么的。 崇祯神神秘秘对徐光启说道,“爱卿请看,这就是朕要你看的东西,爱卿可知道这些东西是干嘛用的?” “呃?”徐光启郁闷道,“臣看到了,臣不知此物有何妙用。” 崇祯捧起一把石灰石,任凭这玩意从他手指间漏了下来,“朕刚刚做了一梦,梦中有一位白胡子的老神仙曾告诉朕,要朕找齐石灰石,粘土,废铁渣,以水搅拌煅烧,便能得到坚硬若岩石的东西,老神仙叫这个……水泥!” 顿了顿,崇祯继续说道。 “原本朕以为这只不过是一场梦而已,但是朕醒过来后,却见这些东西都在朕的枕畔了。” 徐光启疑惑的看着崇祯,然后又看着崇祯手里的石灰石,神鬼之说?这也太特娘玄幻了吧! 崇祯说的话徐光启一个字也不相信,但是他可不敢直接说出来,只是愣愣看着崇祯。 也不知道这个不靠谱的皇帝话关子里卖的都是些什么药? 倒是王承恩都快憋出内伤了。 崇祯手里的玩意还不是他刚刚让人找来的,咋就成了梦中老神仙所赐? 不过? 多年的宫廷生涯,他早就学会了无视一切不合理的存在了,凡是不归他管的事情,他不听,不看,不问,所谓三不政策。 这玩意皇爷就是说是他王承恩生出来的,他都承认。 言归正传! 崇祯说完后,还故意将手里的茶水倒了盘子里,搅拌搅拌! 然而盘子里的东西却丝毫不给崇祯面子,该怎样还是怎样,除了变的更湿,啥变化也没。 崇祯不气馁,而是对徐光启诱惑道,“爱卿看到没有?就是将这几种东西混合在一起,便能得到坚硬若岩石的水泥了,只不过梦中老神仙说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煅烧。” 徐光启瞪大了眼珠子听着,崇祯却突然停了,他长长叹了口气,“然而春梦无痕,朕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如今朕将造出水泥的重任交给你,愿爱卿能够替朕分忧,造福大明的百姓。” 纳尼? 徐光启差点一跟头栽倒在地,崇祯交给他的任务太特么玄幻了。 水泥? 他就只知道一个名字而已,这叫他怎么造?难不成这些玩意按照比例搅拌真能得到啥子水泥? 这一夜,崇祯谈的很开心。 这一夜,徐光启听的很迷糊。 鉴于崇祯穿越前只不过是个游戏宅男而已,语言表达能力有限,他噼里啪啦讲了半天,徐光启却没听懂几个字,还无聊的差点睡着了。 不过不管怎样…… 徐光启已经接了任务,就是再难,他也得硬着头皮上啊。 清晨,阳光明媚! 徐光启带着崇祯御赐的石灰石,粘土,废铁矿等杂七杂八的玩意儿,脚步虚浮的走出了乾清宫,开始了他的水泥锻造大业。 唯一让徐光启欣慰的是,不靠谱的皇帝陛下给的资金还是非常充足的,足足十万两赤金。 有了钱好办事! 徐光启发挥金钱的魅力,招揽了数千名工匠进宫了,反正崇祯说过,水泥这玩意发明后必须的量产,不如一次把工匠招齐了算了。 虽然这家伙不知道需要什么工匠才行?管他呢,是个工匠就行。 崇祯为了保密,还专门在后宫开辟了块空地给徐光启研究,这么一群人从此过上了怒砸石头,闲和泥巴的幸福生活。 尤其是徐光启都快幸福死了。 崇祯为了让他安心研究水泥,居然特别开恩,徐光启可以不用上朝了。 从此以后,徐光启每天早上睡的饱饱的,起床后再美美的吃点早饭,然后悠哉乐哉的晃荡到宫里研究水泥去。 这可把诸大臣嫉妒坏了。 要知道身为官员,他们个个都是三妻四妾,就连最清廉的二周言官都有小妾呢! 这年头没几个小妾,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男人。 所以,大明的官员从上到下妻妾都非常多。 诸大臣官员最痛恨的就是起早上朝了,如今徐光启这个垃圾能够天天不上朝,简直是嫉妒死了。 不就是天天监督工匠砸石头,活泥巴吗?俺们也会啊,狗皇帝真偏心,居然把这种肥差交给徐光启? 不过? 皇帝陛下天天让徐光启等人砸石头活泥巴干嘛呢?莫不是他想建新宫殿? 可是建宫殿需要大木头啊,这帮人并没有准备木头,真不知道皇帝陛下想干嘛? 众大臣集体无语。 咱的这位皇帝陛下不亏和天启皇帝是哥俩好哇,都特么喜欢干一些不三不四的事情。 俺们倒要看看,你能够搞出个什么新式房子出来? …… 言归正传!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这几千名工匠就算都是大猪头,几千个大猪头汇聚在了一起,也能擦出智慧的火花吧?何况还有明朝理工男徐光启呢! 不过十几天功夫,还真让他们实验出了水泥来,而且徐光启还发明了一种更简单的水泥制造法。 就是把西山雁翅岭的泥灰岩砸个粉碎,然后烧了,水泥就出来了,简单吧? 崇祯听说水泥搞出来了,大喜! 这天他慰问了徐光启还有众工匠,徐光启赏银一千两,众工匠每人赏银十两。 这可把这些工匠们高兴坏了,十两银子如果省吃俭用的话,足够一家人用一年了的。 皇帝陛下果然是圣天子,对俺们工匠真好,当然最让这些工匠激动的是,他们真的见到了皇帝陛下啊! 皇帝陛下,这可是天下最尊贵的男人啊,能够见到皇帝陛下该是何等的荣耀啊? 当崇祯出现在众工匠面前的时候,这帮人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个别心理素质差的,甚至直接晕了过去。 …… 第169章 指水泥为房 第169章 指水泥为房 其实崇祯特别理解这些工匠的心理,他们都是一些渺小的人物,突然见到了朕这种超级大人物,能不激动吗? 崇祯学着曾经在电视上看到的大人物派头,他微微一笑,将手轻轻举起,对着这些渺小的工匠挥了挥。 这一挥可不得了啦! 众工匠激动至极,纷纷狂嘶乱吼,“皇帝陛下万岁,皇帝陛下万岁,皇帝陛下万岁!” 几千人同时狂喊皇帝陛下万岁,那种场面?崇祯耳朵都快炸裂了,这些工匠哭着,喊着,就如同崇祯穿越前看过的疯狂粉丝一样,有些疯狂的工匠甚至想冲到崇祯面前,摸摸他。 卧槽! 崇祯是个直男啊,这种场面真把他恶心坏了,幸好这些疯狂的工匠都被崇祯的侍卫拦截了。 徐光启更是急死了。 皇帝陛下来慰问他们是好事,可是这帮工匠也太不懂礼仪了,如此这般冲撞皇帝陛下,直接砍头都不为过。 而且? 就算皇帝陛下仁义,不找这些工匠们算账,但是他徐光启一个御下不严之罪是跑不了的。 徐光启急的冲进工匠群,他想要让疯狂的工匠们冷静下来,然而并没有鸟用,徐光启甚至还摔了一跤,差点被踩死。 这时候还是锦衣卫靠谱! 但见田尔耕带领锦衣卫齐刷刷出刀,寒光闪耀,肃穆萧杀。 田尔耕大吼一声,“诸将听令,有敢冲撞皇帝陛下者,杀无赦!” 众锦衣卫番子齐齐高喊。 “杀无赦!” “杀无赦!” “杀无赦!” 杀伐之音震动云霄,只一下就将疯狂的工匠们震住了,这一瞬,他们终于意识到了,那是皇帝陛下啊! 生杀予夺,至尊无上! 冲撞皇帝陛下可是大罪,诛九族的大罪啊,该死,他们刚刚咋都脑袋进水了? 众工匠想明白这点后,顿时从头凉到了脚,冷汗齐刷刷的流了下来。 刚刚还热烈欢呼的工匠们,全部东倒西歪跪了下去,吓的大气也不敢出了,现场环境静可闻针。 崇祯其实也不会真杀他们,这些工匠其实也是真心爱戴他,所以才会做出过激行为的,如果杀了他们,朕特么还叫人吗? “诸位莫怕!” 崇祯缓缓说道,“朕非暴君,诸位都起来吧,朕听说你们造出了水泥,朕心甚慰,今天特意来看看大家,没想到却对大家造成了困扰,朕之过也!” 众工匠愣了! 至高无上的皇帝陛下居然对他们这些卑微的工匠说,朕错了? 这?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陛下万岁!” “陛下万岁!” “陛下万岁!” 这些工匠怕又冲撞了皇帝陛下,然而他们内心的激动却需要发泄出来,他们痛哭流涕,纷纷低声喃喃自语,“皇帝陛下万岁!” 无数低低的,陛下万岁声。 这些声音汇聚在了一起,就如同无穷无尽的蚊子嗡嗡嗡的乱叫,这种声音听着更难受,让人胸闷。 崇祯只觉得自己胸闷想吐,他这时突然想起了某冰冰曾经说过的一句极为装逼的话。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 这句话现在用在崇祯身上,居然有一种特别贴切的感觉? 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看出了崇祯的难受,他一声大喝,强令工匠们再次闭了嘴巴。 崇祯长吁一口气,继续说道,“诸位虽然身份卑微,却亦是我大明的功臣,朕今天看了尔等制造的水泥,真乃国之大工也。明日朕将带领百官前来观看,朕希望尔等拿出真本事来,闪瞎那帮大臣的狗眼。” 这? 徐光启差点一跟头栽倒在地,这个不靠谱的皇帝陛下,您平日和我们乱说话也就罢了,现在面对老百姓您也口无遮拦的,哎,大明的耻辱啊! 可是众工匠却觉得崇祯这话说的忒接地气,狗眼?哈哈哈,太有意思了。 崇祯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反正他现在非常爽,明目张胆的说人家身份卑微,这帮人不仅不觉得是侮辱他们,还特么沾沾自喜呢,崇祯暗想…… 这要是现代社会,哪怕你是大富豪,大官,你对着个普通人说这话试试?人家不喷死你才怪? …… 第二日,清晨! 文武百官早朝后,还没来得及下去吃点东西填肚子,崇祯就将他们全部叫住了,说是让他们参观新发明?叫啥子水泥? 不懂! 虽然文武百官极度不想去参观那个劳什子的水泥,但是君命不可违,这些人只得郁闷的排队往宫里的方向走去。 此时呈现在这些官员面前的是一栋小房,用青砖砌的,小房低矮,四周满是野花,碧绿的爬山藤蔓延过小窗。 一条大黄土狗趴在花荫下打盹,这么多人来了它也不害怕,只是抬眼瞧了瞧,就又闭眼了,好一派田园风光。 崇祯很喜欢这种田园风格的建筑,这是他特意命令工匠打造的,只是…… 在场的文武百官都是欣赏水平颇高的人,他们喜欢的要么是雄伟壮丽的建筑,要么是婉转曲折的江南园林。 崇祯搞的这个乡里乡气的建筑是什么东西?还没走近,就透着一股子土气加穷酸风。 皇宫里都是高大雄伟的建筑,尼玛个狗皇帝搞出这么个寒碜的小房子出来真丢人。 还有? 皇帝陛下不是说要请俺们看水泥吗?水泥呢?水泥不会就是这个小房子吧? 果然…… 崇祯指着小房子笑道,“诸位爱卿请看,这就是水泥!” 卧槽! 众大臣呆若木鸡,他们觉得已经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自个的心情了,狗皇帝,狗皇帝啊! 尼玛个狗皇帝,花了那么多银子,招了那么多工匠,还让徐光启这混蛋睡了那么多天的懒觉。 结果,你特娘的就给俺们搞出了这么个寒碜的小房屋来?陛下您的狗脸呢? 众大臣虽然觉得崇祯非常不靠谱,但是谁也不敢说出来,而是纷纷指着小房子吹捧着。 “陛下,您这水泥果然与众不同呐,臣见了特别喜欢。” “这水泥就是比别的房子好,俺们武将不会说话,俺就说一个字,好!” 崇祯一脸懵逼! 原来你们还不知道水泥是什么东西吧?今儿朕算是玩了一把指房为水泥的戏码了。 第170章 隔着几个世纪的思恋! 第170章 隔着几个世纪的思恋! 崇祯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众大臣都是察言观色的小能手,此时他们见崇祯的脸色不好看,一个个的也闭了嘴。 良久…… 崇祯终于幽幽开口道,“徐光启,开始吧!” 徐光启躬身答道,“遵旨!” 接着众大臣就看到许多工匠抬着一包包的麻袋走了过来,打开麻袋,居然是一些灰不溜丢的粉尘状物,这特娘就是水泥吗? 众大臣眼睛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他们一瞬不瞬的盯着工匠们的动作,似乎生怕错过了什么新奇的东西? 工匠们将疑是水泥的东西堆成一堆堆,然后麻溜的加水,搅拌啊搅拌,直到将这些东西搅拌成了泥巴! 泥巴? 众大臣觉得智商被侮辱了,皇帝陛下请他们来看和泥巴干嘛?而且这些工匠们居然开始用泥巴涂抹小破屋了,一板一眼,涂抹的相当平整。 可问题是…… 这年头也就穷巴子才会用泥巴做房子,好好的砖瓦房,你特娘的涂抹什么泥巴?这不是越涂越寒碜吗? 太阳渐渐升起,日头晒的人想逃跑,众大臣现在是又渴又饿又热,汗水如同雨珠子一般落了下来,却又很快被挥发。 而狗皇帝却悠哉乐哉的躺在太师椅上,脚下放着大块的冰降温,他还一边喝着冰饮,一边吃着雪酪,更有几位漂亮的小宫女帮忙打扇子,真是气煞众大臣也! 气也没有办法。 谁叫他是皇帝? 虽然同样很热,可是众工匠们却干的热火朝天, 皇帝陛下和那些大官都看着呢! 在这么多大人物的注视下劳动, 简直太荣耀了有没有?工匠们觉得自个从来没有这般风光过。 时间慢慢过去。 工匠们终于把小房子涂抹好了,连带着还用这种泥巴砌了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出来。 众大臣无语的看着这一切,你吖个狗皇帝让俺们看了半天,就是来看涂泥巴的吗?无聊, 傻x。 现在水泥还没干, 看着其实也和泥巴差不多,怨不得众大臣不待见了。 崇祯看着众大臣和工匠们一个个的挥汗如雨, 都快热成狗, 他的良心终于发现了。 急忙命令小宦官抬了几十桶凉开水给他们喝,这些水澄清如黄玉, 水里还飘着整片的茶叶呢! 崇祯见这些文武百官直到现在还没吃上早饭, 还一并让人送了些粗面馍馍来。 终于有吃有喝了! 这帮平日里文质彬彬的大臣们见到了茶水,就如同见到亲娘一般,扑过去猛灌起来。 这种粗鄙的茶水, 他们居然喝的美滋滋的,就如同琼浆玉露一样,干了几碗粗茶水后,这些高贵的大臣们便一人俩馍馍啃了起来。 事实证明…… 人饿了渴了的时候,什么东西都是香的,这些平日狗都不理的馍馍,这些个大臣居然啃的贼香? 看的工匠们的眼睛都湿润了。 多好的官员啊! 大明有这样的官员, 是俺们老百姓的福气呐,今天的事情俺们一定要告诉乡亲们,让他们也知道俺们大明的官员有多好。 …… 众官员终于吃饱喝足了,他们又等了很久,见证奇迹的时刻来了, 水泥终于干了。 众官员目瞪口呆的看着泥巴变成了石头,用手一摸, 真特娘的硬,这是真正的石头啊! 太神奇了! 就连二周言官都摇头晃脑, 念念有词,“此物甚好, 甚好啊,用此物建房铺路不仅坚硬若石,还浑然天成, 没有丝毫的缝隙, 真乃得天地之造化也!” 温体仁马屁精附体。 他猛然跪下高呼,“皇帝陛下万岁, 皆因陛下圣明,才能天将此物于大明,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官员也反应过来,纷纷跟着温体仁跪下,高呼,“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徐光启狠狠白了温体仁一眼,这水泥明明是他徐光启功劳最大,温奸臣居然提都不提,光想着拍皇帝马屁了,呸! 不过他也无奈的跪了下来,不情不愿跟着高呼万岁。 在一片高呼万岁的声音中。 崇祯定定看着水泥小屋,他目光悠远,似乎能够看透这时空的禁锢。 那是一个未知的时空,夏日午后,乡村小屋,他的爷爷奶奶也有这么一间水泥屋子,大大的水泥稻场,笔直的水泥小路。 花荫婆娑,树下经常卧着一条大黄狗,这条大黄狗永远都是一副蔫巴巴的样子。 那个时候他还叫朱俊,父母都在遥远的大都市里打工,而他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过。 和所有的爷爷奶奶一样,隔代亲,溺爱孙孙,家里炖的土鸡,两大腿永远都是他的, 鱼肚子和鱼尾巴也永远留给他。 乡间的生活虽然贫瘠,但是却也乐趣横生, 下河抓鱼,爬树逮蝉, 烤玉米,烤蝉, 偶尔还会蹿进竹林里抓一种竹虫,这种虫子用油一炸,特别的香。 后来他到了城里读书和工作,只不过他这人不会搞人际关系,老是得罪领导,一连换了好几份工作,后来索性就当了游戏宅男,天天沉迷于游戏的世界里。 爷爷奶奶父母亲人怎么劝也劝不住,他依旧一意孤行的将大量的精力和钱财投入到了游戏里。 现在想想! 当年的自己真特么不懂事,或许就连上天都看不过眼了,才一道雷将他劈到了明末。 “爷爷奶奶,爸爸妈妈!” 崇祯喃喃自语,“我错了,我以前做了那么多让你们生气的事,可是……” 崇祯看着眼前的水泥小屋,就连屋前的大黄狗也是他特意找来的,和爷爷家的大黄狗一模一样。 可是啊! 纵然千般悔恨,他却永远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他与他的亲人隔着的又岂是万水千山的距离,而是几个世纪的遥远时空! 在那片时空中,他的父母亲人是否依然还在等待着他的归来? 在这片时空中,当千百年过去后,他的亲人是否能够重新降临? “陛下!” 王承恩战战兢兢提醒道,“诸位大臣还跪着呢!” 崇祯这才反应过来,刚刚温体仁拍马屁带着众大臣跪下了,按照规矩,没有崇祯的话,他们可不敢站起来。 …… 第171章 皇后难产 第171章 皇后难产 崇祯缓了缓情绪。 他装模作样道,“诸位爱卿起来吧,其实这也不全是朕的功劳,朕脸皮再厚也不敢贪功。” 徐光启期待的看着崇祯。 崇祯继续侃侃而谈,“朕能发明水泥,其实全仗梦中的老神仙提点,天佑大明,国祚绵延!” 崇祯装完逼后,终于想起了真正的大功臣徐光启,他对徐光启说道,“徐爱卿,水泥此物甚好,爱卿还得继续扩大生产,生产出的水泥可以卖出去,所得银子就充入国库,以资国用。” 徐光启躬身道,“遵旨!” 接着崇祯又拨了几块京郊的荒地给徐光启,让他继续大量招募工匠,流民也行,开始量产水泥。 至于这段时间宫里生产出来的水泥,则让众大臣买了,买回去好建房子铺路去。 虽然崇祯要的价钱比较高,但是这些大臣依旧喜滋滋的出了银子,因为水泥这玩意在明朝属于新鲜事物,人都图个新鲜嘛! 不过估计等到大明全国都能用上水泥的时候,这帮大臣肯定会后悔死了。 崇祯刚交代完各项事项。 有个小宦官气喘吁吁跑了过来,他跪地便拜,“启禀陛下,皇后娘娘生产了。” 周皇后生产了? 崇祯一想,周皇后的预产期可不就是这几天, 崇祯急忙喜滋滋的摆驾到了坤宁宫。 对于这位即将出生的坤仪公主! 崇祯可是抱了很大的期待, 甚至他连名字都想好了,历史上的坤仪公主早夭,崇祯可不准备再用这个名字了。 历史上的崇祯有坤仪公主,坤兴公主, 昭仁公主, 这些公主个个都是花一般的女子。 然而…… 她们虽然生于帝王之家,但是却命途多舛, 红颜薄命, 实在是可悲可叹。 所以崇祯想改变她们的命运,那就从名字开始吧, 新的名字, 新的人生,愿她们能够被世间温柔以待。 等崇祯到了坤宁宫后,却被挡在了产房外, 产房里面有接生婆在忙碌,产房外面乌压压站了一群太医,这些太医个个神色紧张不安。 也是! 古代女人生孩子号称闯鬼门关,搞不好就会难产,送命都有可能,而皇后身份又极为尊贵,真出了什么事, 这些太医一个也跑不掉。 太医们因为太紧张了,就连崇祯来了他们都没发现,直到王承恩提醒后,这才呼啦啦跪下了。 崇祯挥了挥手,让这些太医先起来, 接着他便聚精会神的听着房里的动静。 啊啊啊~ 产房里传来周皇后的喊叫声,一声声直落在崇祯心上, 崇祯都快急死了,可这生孩子他也不能代替皇后啊, 急急急! 崇祯只能安慰自己,皇后这不是第一胎, 没事的,应该没事的。 古代女人生孩子第一胎艰难,第二胎就会好很多了, 皇后一定会没事的。 正在此时, 一道剧烈的惨叫声传来,接着皇后的声音便陡然变小, 似乎刚刚的惨叫让她拼尽了全力? “不好了!”屋里的接生婆踉跄着跑出了屋子,这接生婆脸色煞白,浑身发抖,她刚一出屋子,就腿脚一软,摔了地上。 崇祯和众太医暗道一声,不好! 果然…… 接生婆急得都顾不得爬起来,她颤抖着声音说道,“皇后娘娘难产了,胎儿太大,皇后生不出来,救命,救命啊!” 崇祯和众太医心中一咯噔! “放肆!” 王承恩猛的一脚踹上了接生婆,直踹的她鼻青脸肿,接着厉声喝道,“你这妇人放肆,皇帝陛下在此,休得胡言乱语。” 此时这婆子才发现崇祯一脸冰寒的站着,天威难测,接生婆受不了这么大的气场,直接吓晕了过去。 而此时太医们也顾不得什么男女大防了,请示崇祯后,纷纷冲向皇后的产房,崇祯也顾不得什么规矩了,他也跟着冲了进去。 一进门…… 一股子浓浓的血腥气扑面而来,几个接生婆和侍女正手忙脚乱的清理血迹, 另一些侍女则不停的给皇后打气,“娘娘,您快生啊, 再加把劲, 孩子就要出来了。” 可是? 生孩子,尤其是难产的时候还真不是加把劲就能生出来的,况且还是巨大胎儿,就是你使的劲再大也没用。 在现代社会剖宫产就能解决这个难题,可是现在是明代啊,根本就没有剖宫产一说。 而以崇祯以前闲的无事在论坛上学来的半吊子医学,他也根本就没能力在明朝开展剖宫产。 “皇后!” 崇祯冲到了床边,他一把搂住皇后,“皇后你坚持住,朕救你啊!” 崇祯虽然嘴里说着要救皇后的话,可是他其实根本就没办法,以他论坛学到的半吊子医学,他知道…… 胎儿如果是普通的大,妇人用点劲,然后接生婆剪开产道,就能生下来了。 可是? 皇后现在的情况是,胎儿连骨盆都过不了,就是剪开产道也没用啊! 难不成砸开骨盆? 可要是真砸开了骨盆,皇后也活不成了,崇祯与皇后这些年的结发夫妻,他如何舍得? 难道? 天命真不可违? “陛下!”周皇后似乎非常累,她听到崇祯的声音,幽幽睁开眼睛,气弱游丝道,“陛下,妾不行了,破开妾的肚子,取出孩子吧!” 古时候有保大保小一说。 就是说当妇人难产的时候,如果保大,接生婆就会将手伸进去,弄死孩子,然后再一点点拉出来。 如果保小。 则是直接破开肚子,取出孩子! 周皇后紧紧抓住崇祯的手,拼尽全力道,“陛下快呀,羊水都快流完了,孩子危险。” “太医!” 崇祯爆喝道,“朕养了尔等这么久,赶快想办法,皇后和朕的龙子都不能有事,否则朕让尔等全部陪葬,明白吗?” 这些太医都快吓晕了,刚刚他们已经验证过周皇后的胎儿太大了,根本就不能通过正常方式生下来,太医们也很无奈啊! 周皇后的声音越来越小,“陛下切莫为难太医们,或许这就是命,这是妾的命啊!” 崇祯紧紧搂住皇后,时间飞快流逝,纵然他身为九五之尊,有些事情亦不是人力可为。 …… 第172章 皇女降生 第172章 皇女降生 怎么办? 心思电转之下,崇祯突然想起了幼时在乡间,曾经听赤脚医生说过的话。 倘若胎儿太大,可以掰断胎儿的锁骨,这样就能缩小胎儿的体积,然后胎儿就能顺利通过骨盆出来了。 此法虽然让孩子很疼,但这几乎是唯一能够救母子的办法了。 崇祯立刻将这个法子告诉了众太医,可是这些太医却迟迟不敢动手,开玩笑…… 掰断龙子的锁骨,这可是杀头的罪啊,况且就是崇祯不杀他们,敢让龙子受伤,也会遭天谴的。 崇祯见这些太医磨磨蹭蹭的,他厉声喝道,“快给劳资动手,否则杀无赦!” 皇帝发火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所谓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崇祯虽然不会真杀百万人,但是杀他们这些小小的太医简直是易如反掌。 这些太医现在好后悔啊,早知道就不贪慕荣华富贵了,就在民间当个小小的大夫有什么不好的? 可惜…… 现在已经是骑虎难下了,皇帝陛下在旁边虎视眈眈,皇后娘娘身处险境,他们敢撂挑子吗? 终于…… 有一名老太医站了出来,此人是太医院的院首,叫吕清尘。 吕清尘伏跪在地, “启禀陛下, 我等太医并不擅长接生,对于胎儿在母体内的位置亦不了解,此事还需找个熟练的稳婆更好。” 众接生婆闻听此言,都差点晕了过去, 她们暗骂, 一群无耻的太医,除了会推卸责任外, 还会干嘛? 生死攸关, 稳婆们也变得聪明起来了,她们推了个领头的稳婆出来。 这个稳婆人称方嫂, 方嫂接生过无数的婴儿, 可谓是经验丰富,然而…… 方嫂最为人称道的却是她的能言善辩,这妇人也急忙跪了下来。 方嫂颤抖着说道, “启禀陛下,民妇虽然愿意冒险一试,然而民妇不知道锁骨的结构,更加难以把握力度,万一轻了或者重了,可如何是好?” “民妇死不足惜,然而若伤了龙子的性命, 民妇纵然死一万次,也难赎其罪啊,民妇以为众太医中定然有擅长骨伤科的大夫,至于胎儿的位置?伸了手,照直摸进去就是了。” 见这稳婆又不动声色的将蹴鞠踢了过来, 众太医暗骂道,刁妇! 吕清尘张了张嘴, 似乎还准备再狡辩一番?然而崇祯却已经等不及了。 皇后的羊水越流越少,母体内的胎儿完全依靠羊水呼吸, 羊水流尽了,胎儿就会窒息而亡。 崇祯厉声道, “骨伤科太医站出来!” 崇祯说完了,就见几个太医不情不愿的站了出来,崇祯也来不及问他们。 他干脆直接指着一名手最小的太医命令道, “就你了, 快去接生,倘若朕的皇女无恙, 朕赐你侯爵之位,并五代平袭。” 众人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崇祯说的是皇女,他们只听到了五代平袭的侯爵位。 这可是天大的恩赐啊,就算位极人臣的首辅都弄不到这样的恩赐,就算军中的名将,出生入死,百战百胜都很难得到这样的封赏。 这个手很小的骨伤科太医激动了,荣华富贵,封妻荫子,一条辉煌的康庄大道就在眼前,虽然想走上这条康庄大道极为艰难,几乎要拿命来博。 但是? 倘若博赢了,不仅自己拥有了荣华富贵,子孙后代更是享用不尽,特娘的,拼了! 这个手很小的太医叫李俊逸,李俊逸深吸一口气,也来不及洗手了,他坚定的将手伸了过去。 时间似乎静止了,产房里鸦雀无声,众宫女拉着大大的布幔,将皇后遮在了里面。 李俊逸闭着眼睛不敢看,他咬着牙将手伸进布幔里,慢慢摸索着,终于…… 摸到了,手上略微用劲,将龙子的锁骨掰断了, 然后缓缓拉了出来, 可是…… 预想中的哭声并没有传来,小婴儿被李俊逸抱在怀里, 她一动也不动,浑身青紫。 这是窒息了? 情况危机万分, 崇祯现在脑袋里一团乱麻,他拼尽全力回忆着,刚出生的婴儿若是窒息了,应该怎么办? 辛亏…… 大明的太医和稳婆对付这种情况相当有经验,方嫂一个箭步冲上前,她猛的将小婴儿倒提起来,不停的拍打着婴儿的屁屁还有脚板心,重重的,一下又一下。 哇哇哇! 哇哇哇! 哇哇哇! 小婴儿终于哭了,她哭的声嘶力竭,然而这哭声听在崇祯耳朵里,却比金山还要珍贵。 崇祯泪流满面,他的女儿终于顺利出生了,大明的长公主诞生了。 众太医和稳婆皆长舒一口气,他们的小命终于保住了,唯一不爽的就是……便宜李俊逸这小子了,太特娘运气好了。 而李俊逸还没来得及狂喜呢,他突然意识到刚才自个摸了皇后,还是皇后最隐秘的地方。 虽然对于大夫而言,男女没有区别,但是皇帝陛下不是大夫啊,皇帝陛下若是介意了,自个的小命也完了。 一念及此! 李俊逸直接晕了过去。 李俊逸不知道,崇祯是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现代社会男产科医生太多了,就连他崇祯也曾经被女医生看光过呢。 为了救命,还讲究毛线的男女之别?用论坛上一句话说,医生看你和模型没有区别,甚至看多了还会恶心。 言归正传! 大明的长公主终于出生了,虽然过程一波三折,但是总算安全了。 一部分太医和稳婆眼疾手快的冲了过去,仔细护理起长公主来,擦洗的擦洗,包扎的包扎。 另一部分太医溜慢了,他们只得继续抢救皇后,如今皇后依旧没能脱离危险。 她产前本就出血过多,产后不仅没有止住,反而出的血更多了,那血水就如同小泉一般,涓涓直流,虽然看着不多,但是人体才多少血液啊? 不需流完,只需流一半,就会有生命危险,以现在的医疗水平,根本就抢救不回来。 众太医急了。 抢救皇后的责任也没办法推给稳婆们,太医们只有硬着头皮上了,无数的止血汤药,止血棉布源源不断的送了进来。 …… 第173章 抢救皇后 第173章 抢救皇后 没用没用,没用啊! 皇后依旧血流不止,她浑身湿冷,气息微弱似乎随时要断气一样? 以崇祯半吊子的医学知识,他知道皇后这是休克前期,现在不仅要止血,更要输血啊! 而且以皇后现在这种状况,就算血止住了,如果不能及时补充新鲜的血液进去,迟早也是一个死。 蛋疼的是…… 大明到哪里给皇后弄血输去?哦不,崇祯想弄血还是很容易的,想要多少就有多少,问题是…… 这些血如何给皇后输进去?没有输血工具啊?而且就算有办法输进去,怎么查血型? 血型不对的话,只需输入不到10毫升的血液,就会发生溶血反应,必死无疑! 纵然以现代社会的医学水平,病人一旦发生溶血反应,也是很难抢救过来的,何况明朝? 正当崇祯和众太医手足无措的时候,周皇后却相当平静,她其实并不畏惧死亡。 她努力抬头,静静看着怀抱她的年轻男子,这是大明的君王,亦是她的夫君。 此生能与这般伟男子相伴,她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 周皇后张了张嘴,她想说点什么安慰自己的夫君,让他不必悲伤, 生死有命, 她不怨任何人。 可是? 纵然心中有千言万语,她却吐不出一个字来,她感觉身体越来越冷,四周也越来越静。。 身体似乎在向上飘, 却又似乎在往下坠落?她已经分不清楚了, 甚至…… 周皇后的意识也开始涣散起来,这一刻她平静无波, 她忘记了大明, 忘记了君王,也忘记了她是皇后, 记忆停留在了初见崇祯之时, 那个时候他还是信王。 “信王!”周皇后拼尽全力吐出这两个字,然后就晕了过去。 眼看着皇后晕了过去,各种汤药也没办法喂进去了, 搞不好就会误入气管而窒息。 众太医急忙将千年人参切薄了,满满的铺在皇后舌头下来,以千年人参强大的药效,强行吊住皇后的性命。 接着便是拼命的止血,上天开眼,大出血终于被止住了,可是皇后血气耗尽, 纵然止住了血,眼看也是活不成了。 众太医垂头丧气,谁都知道皇后回天乏术,除非天降神仙奇迹发生。 皇后活不了,他们太医还能有好果子吃?想想自个的前途……灰暗无比啊! 崇祯悲从中来, 周皇后虽然有时候让他挺恼火的,但是他确确实实还是非常爱这个皇后的。 必须的输血了, 博一把! 崇祯急忙令人拿来纸笔,他以小学生涂鸦的水平, 勉勉强强将注射器画了出来。 输血器太难画了,且以明朝的水平也很难弄出来。非常时期, 拥有一支大注射器就足够完成输血了。 至于供血的人? 从周皇后的父母兄弟中选择,肯定发生溶血反应的几率更低,蛋疼的是, 老丈人一家子全部被崇祯赶到辽东种红薯去了。 崇祯现在可算明白了。 什么叫自作自受? 没有办法, 崇祯只得让人将周皇后其他血缘关系比较近的亲戚通通抓了来。 同时进行的,还有宫廷工匠们正在争分夺秒的制造大注射器。 明朝没有塑料, 天然橡胶也还没传入进来,但是不妨碍心灵手巧的工匠们用银皮加软木塞子仿制一个大注射器出来。 很快…… 大注射器弄好了,周皇后的亲戚们也全部抓来了,这些人全部被押在周皇后产房外,一个个的瑟瑟发抖,不知道皇帝陛下要干嘛? 崇祯拿着大注射器,此时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将大注射器煮沸消毒,崇祯直接就用烧酒将大注射器擦洗了一遍,然后过了遍明火,权当消毒了。 然后他带着大注射器气势汹汹的走到周皇后亲戚面前,这些人见崇祯脸色不好,又见崇祯手里还拿着个奇怪的东西,这东西前面尖尖的,一看就是杀人利器啊! 这些人当场怂成了狗,一个个的趴在地上不敢动弹,大热的天,冷汗直冒。 崇祯也不知道谁的血型和皇后一样?明朝没有试剂,民间所谓的滴血验亲土方法,误差率非常大,甚至根本就不可能验准确的。 没有办法了! 拼运气吧,崇祯让人将一名圆脸福相的年轻男子带了过来,看他长的这么有福气,就他了! “你!”崇祯指着一名骨伤科太医道,“拿着这个东西,扎他的血管,把他的血抽出来。” 这名骨伤科大夫虽然没用注射器抽过血, 但是好歹也是经常救治受伤的病人,他知道哪里有大血管。 试了几次终于试成功了, 而这个圆脸福相的年轻人则吓的脸色煞白, 浑身发抖。 扎皇后的时候就比较顺利了, 一扎就准, 这名骨伤科大夫天赋非常高,他现在已经明白崇祯的意图了,不得不说…… 咱的皇帝陛下真是天才! 这名大夫给皇后注射鲜血的时候,崇祯一直在观察皇后的脸色,但见皇后的脸色慢慢转红润,她呼吸也开始平稳了,身子在变暖。 溶血反应没有发生! 崇祯长舒一口气,让大夫继续抽这名年轻男子的血给皇后,崇祯也不准备换人了,免得有风险。 直接把这名男子抽的脸色苍白,然后晕了过去,崇祯才罢手。 倒不是崇祯心软了,而是血也不能一下子就输太多啊,心脏受不了的。 皇后一时还没醒过来,但是已经脱离了危险,崇祯发现这些太医个个都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是真崇拜啊! 这一刻崇祯在他们心目中已经不是皇帝陛下了,而是神医啊! 今天发生的事情太神奇了,尤其是这个叫什么注射器的玩意儿,必须要好好记下来,以后仿一个。 崇祯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他也不准备藏私,崇祯难得耐心的教导这些太医,“尔等记住,若不是出血危症,且莫用此法。” 然后崇祯又告诉他们。 必须要血型相符才能救命,否则就是送命,而父母兄弟的血型是最有可能一样的,当然也有例外。 众太医虽然不明白什么是血型,但是并不妨碍他们理解崇祯的意思啊! 皇帝陛下太厉害了啊有没有? 当下这些太医纷纷跪伏在地,他们发自内心的高呼,“吾皇万岁! …… 第174章 山阳县令,董三谟! 第174章 山阳县令,董三谟! 虽然一波三折! 但是崇祯的长公主终于平安降生了,这个历史上留下资料甚少,史称坤仪公主的小婴儿,此时正沉沉的睡着。 大抵是太过于疼痛,梦中的小婴儿依旧紧紧皱着眉头,嘴巴不时的嘟嘟,看着让人心疼极了。 因为毕竟被掰断了锁骨,这种疼痛别说婴儿了,就连大人都受不了。 所以太医给她用了点麻沸散,然后仔仔细细将断裂的骨头包扎好了,以小婴儿的愈合力,很快就会好的。 “朱静静!” 崇祯轻轻抚摸着这个小婴儿,“以后你就叫朱静静吧,朕对你也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期待,唯愿你能够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对了,长公主的名字有了! 但是封号呢? 崇祯也不懂什么封号,也不知道明朝公主的封号有什么讲究? 这种历史小知识点他从来就没有注意过,他也就只知道什么齐国公主,清河公主,山阴公主,这些个封号都是以地名封的。 而明朝的公主,似乎有用地名封的,也似乎有用各种美好的词汇封的,反正崇祯不明白。 算了干脆就用地名封吧,比如齐国公主,多霸气啊,他的大女儿就封齐国公主! 山阳县! 位于陕西东南部,地处秦岭南麓,商洛南部,因为县城北有流岭,中有鹃岭, 南有郧岭, 遂有三山夹两川之称。 其东与丹凤,商南为邻,其西与镇安,柞水交界, 其南与湖北郧西县相邻, 北与商州区接壤。 这地方看似和那么多地方接壤,其实是个穷地, 因为此地山多田少, 地产又不丰富。 丰年的时候,老百姓靠着地里刨的点粮食, 然后再加上大山里产的野兽和香菇等, 勉强将肚子填个半饱。 然而如今? 天降大旱,就连大山里的松林都成片成片的枯萎,哪里还有什么野味和香菇吃? 李自成的目标便是这个小小县城, 他如今有了两千人马,那就是两千张黑洞洞的嘴巴啊! 这些天人吃马嚼的,从乌堡抢的一点粮食早就没了,再不抢点东西回来,这帮人只能饿死,或者互吃了。 一路上…… 李自成也不敢走大道,而是专门挑山林行走, 如果是往年,这大山里也是有各种野味可以打的,如今却连只兔子都难得见到。 好在大山里的树皮和草根还能嚼嚼,这些人已经开始用草根树皮掺和着粮食吃了,且草根树皮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娘蛋的!” 李过往嘴里塞了一把草根, 苦涩的味道让他想哭,“如今这世道有钱的大官吃香喝辣, 俺们这些苦哈哈却只能吃草根树皮,娘的!” 刘芳亮淡淡一笑, “有什么好羡慕的?我们没有,但是我们能抢。” 李过豪爽笑道, “哈哈哈,对,兄弟们加把劲呐, 前面就是山阳县城了, 城里的粮食堆积如山,城里的官家小姐貌美如花, 抢抢抢!” 众流寇本来蔫不拉叽的,当一听到官家小姐,粮食,这些个敏感词的时间,一个个眼睛都红了,似乎又有了无穷的力量一般? …… 山阳县令名叫董三谟,他现在正在清算衙门里的物资,却发现无论如何也坚持不到朝廷救济粮到来的时候了。 如今县城里缺粮,每天都有饿死的人被抬了出去,也不需丢太远,只要往城门外一丢,第二天这些尸体便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没有人敢想尸体去了哪里? 甚至就连县城内都会有人无故失踪,然后不知道什么地方便会飘来可疑的肉香,待寻过去后,却只余一堆白骨。 如今县城里人人自危,个个朝不保夕,一到下午后,大街上便一个人影也没有了,清冷如同鬼街! 不对? 董三谟想,如今县城里依然还是有人过的很好,比如那些个豪绅大商,书笔老吏们。 纵然外面人吃人了,他们家里却是不缺粮食的,不仅不缺粮食,有些人还能山珍海味的吃。 他们的地窖中堆满了食物和银子,就算放烂了也吃不完。蕫三谟叹了口气, 就他这个县令和老百姓穷。 蕫三谟的夫人姓李,李氏贤良淑德,是个好女人。 蕫三谟千里迢迢来山阳县上任,李氏带着孩子不离不弃跟随, 一家子虽然过的很苦,却也其乐融融, 李氏非常满足。 唯一让李氏不满的是,她的夫君人太正直了,从来不贪污受贿,就当县令的那点俸禄哪里够吃啊? 现在是灾年,粮食比金子还贵,他的夫君每次领了救济粮却全部分发了下去,一点点也不截留。 如今山阳县的老百姓没有吃的。 其实他这个县令家也快断粮了,李氏正在给一家子弄午饭,她虽然手巧,但是手头上却没有食材,也没有办法弄出色香味俱全的饭食来。 她蒸了半锅黄米饭,看着虽然有半锅,但却都是水泡涨的,其实没用多少米,而这半锅黄米饭还要供应一大家子人,她的夫君,三个孩子,公公还有小叔子。 菜就一盘干鱼! 这干鱼还是李氏无意间在衙门的地窖里发现的,不知道是哪任知县留下的,很有些年头了,早就生了霉,臭不可闻。 李氏也不嫌弃,直接就用蒸笼猛蒸了个把时辰,将鱼刺都蒸的烂熟,装了一盘权当菜肴,其余的干鱼则被她密封在了磁器罐里。 李氏看着寒碜的饭食,她想了想,先从锅里舀了一大碗黄米饭,接着将半盘子鱼扒拉到了碗里,这是她特意给蕫三谟准备的。 夫君是知县,每日要处理很多事情,必须吃饱了才行,是的……李氏很自私,她心心念念的只有蕫三谟而已。 此时是中午! 山阳县人午餐吃的都比较迟,他们以午餐为正餐,晚餐可吃可不吃,穷人就饿着,富裕人家晚餐就用点小吃。 山阳县城一处私宅里,几个身穿绫罗绸缎的男子围坐一桌,桌上满是山珍海味,有从南方运来的鲈鱼,海里的鱼翅,南洋的燕窝,清蒸鹿尾,炖的入味的熊掌。 …… 推书啦! 有没有女读者啊! 推一本女频朋友的书《快穿之世上还有爸爸好》 这是一个爸爸,穿越各个时空,拯救与被拯救的故事! 快穿文,剧情节奏快。 呃,我先去看看了,看能不能抄袭过来,哈哈哈! 叶盼兮美女的行文让我嫉妒,不像我,就爱写变态黑暗重口味的东西。 其实温馨的日常也很好看啊,这个是我所缺少的,呜呜呜~好想抄袭她的去啊! 第175章 吕方的心事 第175章 吕方的心事 一名身穿灰色袍子的老者挑了筷子鲈鱼细细品尝着。 他突然叹息一声,“此鱼产于南方水域,肉质最是鲜嫩,可惜这条鲈鱼是腌制后运来的,肉质虽然依旧细腻,但是鲜味已经失了,可惜,可惜呐!” 这名老者叫吕方,是山阳县富绅之首,山阳县本来地就少,但却有一半的田地是他们家的。 只不过这几年大旱,田里没有收成,这些田地全部荒芜了。 可是这并不妨碍吕方依旧过富贵日子,他们家有好几个大地窖,里面存的米粮够吃十几年了,就连干鱼翅,干熊掌,干鱼肚,白燕窝等难得的山珍海味他们家也存了不少。 就算山阳县饿死绝了,他吕方家也能悠哉乐哉的过好久的快活日子呢,只是…… 今年陕西境内的贼寇又死灰复燃了,听说有一个非常厉害的贼寇叫高迎祥,号闯王! 此人手下能兵强将无数,什么横行狼,一斗谷, 扫地王, 满天星,黄虎等,听名字都可怕的很。 目前这些贼寇正在和左良玉将军打,据说打的那个惨烈啊, 好多县城都打成了废墟。 他们山阳县只是个小城, 城里也没甚兵马,迟早也会遭遇兵灾的, 这可如何是好? 老百姓死就死了, 可是他吕方并不想死啊,他的地窖中还有无数的鱼翅熊掌等好东西没来得及享用呢! 他还有几个美娇娘刚娶进门, 还没能征服呢, 人生如此有乐趣,岂能给山阳县陪葬? “诸位!” 吕方的声音,“如今陕西盗贼四起, 我山阳县已经危如累卵了,诸位可有什么想说的?” 众豪绅一个个的都默不作声,反正这吕方是他们的头,主意得他出,俺们不管! 吕方等了好久,见这些人个个都装哑巴,吕方只得继续说道, “老夫有个亲戚在县衙当书吏,他告诉老夫,如今陕西河南境内好多县城都沦陷了,反贼中有个叫高迎祥的人物,他手底下有个黄虎, 这头黄虎最爱活吃人心肝,已经吃了好几城的人了。” 众富绅不以为然, 纷纷说道,“吕兄无需担忧, 我们山阳县附近有军屯啊,张千户手里领着好多兵呢, 贼寇若敢来,俺们就死守山阳,他们攻不下来自然会走的。” 吕方冷笑着。 他讥讽道, “好多兵?其实不到一千人而已, 还得除去领空饷的混子兵,而且张千户的兵早就被左良玉征走了, 我们山阳现在是一座空城。” 啊? 众豪绅这才急了! 在这乱世中,一座没有兵的县城,这特娘的和一位光光的美女有啥区别? 吕方沉声道,“如果贼寇打来了,我们山阳靠什么抵挡?靠衙门里那些个渣衙役吗?呸,到时候蕫三谟这混蛋还不是要逼我等出家丁去送死。” 众豪绅里有个年轻的男子问道,“吕老,我们该怎么办?等死吗?” 吕方鄙夷的看了他一眼,“放屁,怂狗才等死,我们不如冲出这陕西是非之地,到那江南烟雨地去过风流快活的日子,尔等谁愿意和老夫一起走?” 众富绅没有一个吱声的,开玩笑,冲出陕西?关键是冲的出去吗?到处都是贼人,都是军队。 贼人固然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可是遇到了官兵就一定安全吗?大明的官兵杀良冒功,抢劫财物的事儿干的少了? 他们这些豪绅在自己地盘上或许能够掌控局面,可若是到了别的地界,便啥都不是了。 不仅啥都不是,还容易被人搞死了当糠猪子肉吃了,而且他们这种白白嫩嫩的富豪最受贼寇欢迎了。 去年刚闹贼患的时候,听说白水县的富豪被贼寇集体煮了,然后粘着大酱吃了个一干二净,想想都可怕。 众富绅集体说道,“外面兵荒马乱的,我们若出了这山阳县城, 可就生死无着落了。” 吕方冷冷道,“所以你们是准备留在城里当猪了?等贼寇杀来了把你们全部吃掉?” 众富绅的声音,“可是出去也是一个死啊?” 吕方安慰他们道, “贼寇也是人不是老虎, 若我们人多点,遇到小股的贼寇硬打,大股的贼寇我们躲着,未必不能逃出这陕西的地界。” “不如尔等回家聚拢强壮家丁,寻个时间我们逃!” 众富绅苦笑,“可是吕老,家丁们都是拖儿带口的,家丁的亲人加上我们的亲人,老弱病残多了,我们如何逃的走?” 众富豪纷纷吐槽。 “是呀,我们还得带上粮食珠宝,否则到了江南之地,我们也只不过是流民而已,好无尊严。” “珠宝粮食体积够大了,加上各种乱七八糟的亲属,吕老啊,我们如何逃?” 吕方寒意泠泠,“谁说要带老弱病残了?” 吕方的意思居然是为了活命,连亲人都不带?这主意虽然馊,但是仔细一想,却也不无道理。 可是? 自己的亲人啊,谁能舍弃? 吕方见大家都犹豫,他帮大家找了个理由,“老夫知道大家都舍不得亲人,但是从陕西到江南路途遥远,就算带上这些老弱病残,他们如何能走到江南?” 众人暗骂,你吕方不也是老弱病残?你咋走的到江南? 虽然心里这么想,却没有一个豪绅说出来,说白了……他们需要理由,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 吕方见大家有所动摇,谆谆诱惑道,“大家去过江南吗?那里风景殊丽,美女如云,而且没有兵患,没有贼寇。在江南有钱就是大爷。” “大家都看过我新娶的妾了吗?娇娘,娇娘漂亮吗?诸位心动吗?” 众豪绅莫名其妙。 吕方的新小妾叫娇娘,原本是城里妓馆的头牌,这些豪绅个个都光顾过,长的那叫一个美啊! 吕方失心疯的将自个小妾拿出来说干嘛? 吕方暧昧一笑,“大家都懂娇娘的美,但是老夫告诉你们,娇娘这个贱人如果在江南的妓馆中,连做花魁的侍女资格都没,她太丑了。” 众豪绅无语的看着吕方。 如果说娇娘都是丑女的话,那什么才是美女?江南美女又该有多美? 第176章 蕫三谟的烦恼 第176章 蕫三谟的烦恼 吕方的意思很简单! 就是江南啥都有,他想联合这些豪绅抛弃家人,只带一些强壮的家丁,然后再带上金银珠宝还有粮食等物资,南下江南! 这帮人密谋了很久,就连桌上的山珍海味都凉了,这才谋划好。 当众人回家后…… 已经是晚上了,这些人按照吕方的吩咐,偷偷找来强壮却没有家人拖累的家丁们,蛊惑他们一起逃跑。 至于亲属? 年轻力壮的带上了,老弱病残则通通抛弃,中间过程自然也经过了一番痛苦挣扎,苦苦哀求,内讧什么的,不过到底还是被这些豪绅摆平了。 然后便开始打包粮食和金银珠宝。 按照吕方的吩咐。 一路上粮食是必不可少的,必须要多带,白银体积大,还不值钱,不如多带赤金,多藏珠宝,如果还有空余的地方就带上白银。 接着便是伪装了。 肯定不能穿着绫罗绸缎,甚至就连上好的细棉布也不能穿,最好能够寻几件补丁累补丁的粗布衣服穿。 装金银珠宝粮食的车子也必须换成旧且牢固的,就是马匹没办法伪装,总不可能换成劣马吧? 要真换成了劣马,拖都拖不动东西,只怕会影响行程。 到半夜的时候…… 这些人终于弄好了,一辆辆看着很破旧,但是其实非常牢固的车子聚集在了城门口。 而这些豪绅则一个个穿着破旧,有些脸上还抹了灶灰,力图将自己打造成流民。 就是? 个别富豪肥硕的体态却是怎么伪装也不像流民,还有拉车的马,个个都腿粗腰圆眼神锐利,一看就是好马,绝非真正的流民能够用的起的。 事实上…… 真正的流民连劣马和牛车都用不起,都是人拉的车子,所以这帮人装的还是不像。 现在这帮豪绅齐聚城门口,他们也不怕被官府知道,反正守城官也是他们自己人,早就准备好和他们一起走了。 除了守城官,以及少量的守城兵外,就连衙门里几个权吏也带着一些衙役来了,准备一起逃跑。 此时只有吕方还没来。 这事是他牵的头,肯定要等他的,过了两柱香功夫,吕方终于来了,众人看着他的打扮,差点惊掉了眼珠子。 但见这家伙身上穿的破破烂烂,脚上的鞋子外面虽然旧,但是不破,且鞋底极厚实,这种鞋子走长途脚不累。 虽然他们有马车,但是不可能一直坐马车啊?马又不是铁打的。 最让众人无语的是,这吕方大热天的还披了件大棉袄,这个装扮确实像真正的流民。 因为对于流民而言,棉袄可是非常珍贵的东西,一般逃荒的时候,棉袄没有地方放,甭管冬夏都会穿在身上。 不过吕方这身打扮虽然比他们看着更像真正的流民,但是众豪绅总觉得怪怪的。 所有人都到齐后,便在吕方的带领下,有条不紊的出了山阳县城,一路上颠沛流离,向着富庶的江南前进。 …… 第二日,清晨! 蕫三谟起床后,召集衙门里的胥吏开会,才发现除了几个老弱病残的书吏外,其余的都不见了。 就连衙役也只剩十来个了,这些衙役和书吏都一脸懵逼的看着县太爷蕫三谟。 蕫三谟暗道一声不好,命人查去,发现县里的粮库也全部空了,兵器也不翼而飞了 县里的豪绅全部跑了,这帮王八蛋跑就跑了,特么还把粮食全部带走了,只留下了老弱病残,女人还有孩子统统都没带走。 尤其是吕方这个王八蛋,他居然把自个刚出生的儿子也留了下来,别看吕方人老了,其实他心不老,都这么大岁数了,这个月居然新添了好几个儿子?都还没满月呢! 除了吕方外,其余豪绅也都个个良心让狗吃了,有丢爹妈的,有弃子女的。 至于老婆小妾? 更不用说了,这些人走的时候就没带一个女人,反正江南的美女那么多,家里的女人丢就丢了,只要有金银珠宝,想娶多少女人娶不到? 最特么无语的是! 这些人逃就逃了,给家里的老弱病残小孩女人们留点粮食啊?没有,大部分豪绅把家里的粮食全部带走了。 也就吕方家地窖里粮食还很多,不过这可不是因为吕方良心发现,而是他实在带不下了。 蕫三谟差点气晕了! 如今到处都是贼寇,山阳县的豪绅富户又全部逃了,叫他怎么守这个县城? 原来! 明朝因为地方财政囧困,所以一般普通县城是不设军队的,就连衙役和守城的兵卒都少的可怜。 如果出现贼寇攻城的情况,县令都是组织城里的豪绅富户出粮出钱,出家丁青壮抵抗。 因为一旦城破,这些人也是死,所以真到了危机关头,这些豪绅富户还是会出粮出钱的。 就靠着这些乌合之众暂时抵抗住贼寇,然后派人火速去附近卫所求援,山阳县城附近就有一个军屯卫所,负责人是张千户。 明朝的卫所制度简直是烂到了骨子里了,以至于崇祯都把京郊的卫所全部撤销了,不过地方上水太深,崇祯没能完全弄掉。 山阳县附近的卫所也照样烂,吃空饷的就有几百人,剩余的也就千把能战之兵。 按说? 千把兵加上城里的青壮年守个小小县城是够的,因为贼寇主力如今被左良玉军队牵制住了。 只要他们不打到山阳县城,一些散在的贼寇根本就不足为惧。 问题是? 特娘的张千户的兵早就被左良玉将军征走了,如今的山阳县就只能靠城里的青壮守城了。 衙役,守城兵卒? 这点人太平年代守守城还行,真的打起仗来,看都不够看的。 但是蕫三谟手里没钱没粮啊,库里仅有的一点点粮食都被无良胥吏带走了。 没钱没粮,你怎么征集青壮? 这年头人都自私,都会有点侥幸心理,有些人甚至觉得自己是穷人,贼寇来了大不了加入呗! 没粮食和银子,根本就不可能征集到青壮年守城的,就是押来了,人家也会逃跑。 …… 第177章 王二孤坟 第177章 王二孤坟 征集豪绅富户家的粮食? 这帮王八蛋走的时候根本就没留粮食,现在这些豪绅家里的婆娘孩子都没吃的呢! 除了吕方家! 对了,就是吕方家了! 战争时期百姓的藏粮都得缴公,城里不允许私自藏粮,所有粮食都要统一调度。 蕫三谟终于硬气了一回,他带人将吕方家抄了,得了一些粮食。 吕方家的老弱病残因为当家的男主人和青壮全部逃跑了,他们也心灰意冷,于是向蕫三谟申请帮忙处理后勤杂务,烧火烧水啥的。 蕫三谟终究还是有点文人习气,抄家这事他干的有点底气不足,尤其是对方都是老弱病残的情况下,要不是为了全城活命,他根本就下不了这种决定。 所以山阳县的后勤重任全部交给了吕方家人帮忙干,让他们帮忙给守城的青壮烧饭,烧水。 其余城中老弱病残则负责修葺城墙,准备金汁,准备大滚木,巨石,磨刀等,山阳县城进入到了备战状态中。 …… 西安府很多地方都是高大的山脉,山高谷深,道路是没有的,荒草比人还高。 李自成这帮流寇也不敢走大道,如今贼寇多,官兵也多, 隔着老远都能看到一队队官兵风尘仆仆的赶路。 李自成偷偷抓了一些落单的官兵, 这才知道左良玉将军和高迎祥干上了,现在到处开战呢! 一连路过好几个县城,李自成都没停下来,因为他要避开交战区域, 山阳县才是他的目标。 众贼寇早就断粮了, 就连从乌堡抢来的马匹都被宰了,然后被众贼寇分食。 这些贼寇都是穷巴子出身, 对于马匹牛骡等牲畜都极为珍惜, 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也不愿意杀马, 当场许多贼寇都流泪了。 不过有两千张嘴巴要填, 这么点马肉根本就不够吃啊,才几天功夫肉就吃尽了。 可是山阳县依旧遥遥无期,李自成只好望梅止渴, 每天不停的告诉大伙,山阳县就在前头,打下山阳县就啥都有了。 众流寇都没见过什么世面,许多人连村都没出过,反正李自成说什么就是什么呗! 这么一群凄惨的流寇,蹒跚着行走在荒山野岭地,李过的腿受伤了, 几个流寇造了个简易担架,抬着他走。 “叔啊!” 李过在担架上哀嚎,“您说的山阳县快到了吗?兄弟们都快饿死了,路都走不动了。” 李自成淡淡道,“快了, 就在前头!” 似乎为了应和李自成的话,前头果然出现了一座城, 古城沧桑,断壁残垣, 几只乌鸦停在墙壁上静静观察着这些流寇,也不怕人。 李自成淡淡道, “这地荒久了,就连老鸦也不认识人了。” 众流寇初见到了城墙,都大喜, 可是突然他们就发觉不对劲了, 这座城透着一股死气,没有一丝烟火的味道。 及进了城…… 众贼寇见到处都是被烧焦的房屋, 破败的门窗,城里白骨累累,城里的官道上居然长满了荒草? 无数的老鸦盘旋在众人头顶,无数的老鼠就那么明目张胆的爬在白骨上,它们似乎从来没有见过人,都好奇的打量着这些误入荒城的不速之客。 “有老鼠啊!” 众流寇大喜,也顾不得询问他们的首领了,纷纷拿着武器冲向了这群老鼠。 这些鼠辈大概是不缺吃喝,居然长的肥嘟嘟的,连路都走不动了,加上它们也不怕人。 见人冲过来,居然傻不拉几的呆在原地不动,不过片刻,众流寇就逮了好多肥硕的大老鼠。 这些流寇都是饿极了的人,他们现场生火,将老鼠的毛烧了,舍不得剥皮,直接就破腹将内脏清洗干净,将鼠肉和鼠内脏一起放在大铁锅里煮着。 然后这群人就哈达子直流的盯着铁锅,老鼠肉还没熟呢,就被这群流寇抢食一空。 李过吃饱喝足,一边用尖刀剔牙,一边问李自成,“叔,你可别告诉侄这里是山阳县?” 李自成幽幽的声音传来,“这里是白水县城,几年前毁于兵祸, 城中人全部死绝。” 李过如今的心肠也硬了, 就算听到全部死绝这种冷酷的话,他脸色也没丝毫变化, 似乎死的不是人,而是老鼠一样? 李过喃喃自语,“白水县城,山阳县城……啊,叔您骗我们啊,这两地离的很远了。” 李过这人没有心机,他声音喊的特别大,以至于其他流民都听到了,不过这些流民刚刚吃饱,对于传说中富庶的山阳县城也就不那么向往了。 听到李过的话,他们也不过只是麻木的看了李自成一眼,便继续一声不吭的躺着。 李过突然意识到说错话了,他急忙紧紧捂住嘴巴,瓮声瓮气道,“叔,我不是故意的!” 李自成没理他,等大家休息好了,他才带着大家穿过荒城,从另一个城门走了出去。 一路上众流寇又抓了许多肥硕的老鼠自不提,这些老鼠都被他们用草绳子串了,挂在肩头。 众人出城后,又走了许久! 这是一个小村落,白水县城都变成了死城,这里自然也成了死村,半个人影也没。 只有无数颗苹果树迎风招展,可惜今年大旱,苹果树也是半死不活的,并没有结果子。 李自成带着众人走进了村落里,他行到了一处孤坟前面,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坟包,甚至连墓碑都没有。 众贼寇莫名其妙的看着李自成,他们不知道自个首领要干嘛?不就一孤坟吗,有什么好看的? 这坟里的人好歹还有埋骨之地,比他们幸运多了,也不知道他们死后有没有谁帮忙埋骨? 良久! 一丝秋风吹过,众流寇都感到了一丝凉意,这该死的夏天终于要过去了吗? 不知道今年有没有秋雨? 要是能够下一场足足的秋雨,所有的庄稼草木瞬间发芽,然后结上果实,那该多好啊? 众流寇正胡思乱想着…… 李自成突然说话了,“王二兄弟,这些年你在下面住的可还好?” 王二? 这人是谁? 难道是首领的好兄弟? …… 第178章 流寇凄惨的处境 第178章 流寇凄惨的处境 王二? 李过觉得这名字好熟悉! 他绞尽脑汁的想着,突然他想起来了,这王二不就是陕西第一位起义的英雄好汉吗? 当年王二也是穷巴子出生,穷到什么地步呢?他家什么财产都没了,就一把祖传的杀猪刀。 王二就靠着一把杀猪刀,杀的狗官兵们抱头鼠窜,拉起了偌大一杆旗子,征战天下,杀伐果断! 可惜啊! 英雄也有落幕的时候,大英雄王二最终被狗官兵杀害了,落了个传首九边的凄惨下场。 据说当年王二的手下拼死抢回了他的无头尸骨,不过这尸骨却下落不明,原来…… 却是被埋葬在了此处? 李过生平最崇拜的就是英雄了,尤其是像王二这种杀狗官的大英雄。 当他知道这座孤坟是王二之坟的时候,李过仰天长叹。 这么一位大英雄却被无声无息埋葬在了这么一处荒地,无人知晓,亦无人祭奠,实在是凄凉啊! 李过的眼圈都红了…… 他情不自禁就吟了首诗,“荒草枯木孤坟冢,埋尽英雄无人知!” 李过的声音很大,还有点声情并茂的感觉,就连李自成都被吸引了,他猛的回头,无语的看着自家侄子。 李自成哭笑不得,“过儿,王英雄是流寇啊,大刀子砍人的流寇,你别特么的学一些鸟文人,念这种酸诗歪词的,王英雄不爱听。” 李过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说道, “叔, 俺这还不是有感而发嘛?诗词歌赋这些玩意,文人念得,俺们就念不得了?” 李自成无语,“随你!” 接着李自成令人拿来烧酒, 这酒还是他们从乌堡缴获的呢, 如今就只剩一罐了。 烧酒是用陶罐装的,外面用油纸黄泥将口封的紧紧的, 李自成一把将油纸掀开, 顿时酒香扑鼻,闻之令人心醉。 “干!” 李自成仰头灌了一大口烧酒, 然后豪气干云道, “王兄弟,我敬你一罐,喝!” 话音未落, 这李自成猛的将泥罐摔了个粉碎,罐里的美酒肆意流淌,香气勾的这些流寇哈达子直流。 这可是酒啊! 多么珍贵的酒啊! 首领居然说砸就砸?首领您不喝,让给俺们喝行不?别白糟践了好东西啊? 李过见众兄弟似乎有点不满,他急忙将王二的英雄事迹讲给了大家听,众人听完,也跟着肃然起敬! 这帮流寇居然自发的跪了下来, 朝着王二孤坟重重磕了几个响头。 李自成祭奠完王二之后,先是命令流寇在这荒村休整了一番,接着他们又再次踏入了莽莽荒林中。 翻山越岭,一路颠沛流离,也不知是不是众流寇的祈祷起了作用?挨天黑的时候居然下了小雨。 雨水淅淅沥沥, 山岭中许多蔫巴巴的叶子也重新焕发出了生机。 这小雨虽然淋湿了众流寇的衣服,可是这些流寇却是真心开心啊, 下雨了庄稼就能生长了,这日子也就有了盼头。 现在才刚刚入秋, 田里还来得及种点东西,只要能够在冬天前收获点东西, 熬过今年的冬天就行! 可惜啊! 这老天爷似乎总爱和老百姓开玩笑,雨倒是下了,可这气候却一下子变冷了, 一点也不像正常季节应该有的样子。 众流寇刚刚还欢天喜地, 现在又被浇的灭灭的,气候陡然变冷, 庄稼就别想了。 关键是? 这些流寇没有厚衣服穿啊,哦不,应该说有厚衣服穿也没用,他们穿着被雨水淋透的衣服,艰难行走在高山大岭中,步履蹒跚,似乎每走一步都耗尽了所有的力气。 这还不是最艰难的! 最艰难的是没有食物,虽然他们储备了许多老鼠肉,但是这个鬼天气让他们怎么弄熟老鼠肉? 没有办法…… 这些人只得以生老鼠肉为食,气候潮湿,老鼠肉很快就半腐烂了,然而这支队伍硬是靠着半腐烂的老鼠肉坚持了几天。 几乎所有人都生病了,发烧,腹泻,手脚酸软,关节剧痛等,可是纵然处境如此艰难,这些流寇依旧咬牙硬抗着。 一路上,很多人都倒下了! 倒下的人再也没能爬起来,而活着的人却要继续往前行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到头? 走到最后…… 几乎所有人都麻木了,他们甚至已经忘记了为什么要走?他们变成了行尸走肉,脑袋空空,为了走而走。 刘芳亮看着阴沉沉的乌云,他向李自成建议,“首领, 我们的队伍不能再往前走了,必须要寻个地方避雨。” 李过也有气无力道,“叔呀, 俺宁愿饿死, 也不想再这么走下去了。” 李自成想了想,遂点点头, 众人于是分头行动,皇天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寻到了一处深峡谷。 深峡谷里有个天然岩洞,洞里空旷广阔,起码可容纳几千人住进去,众流寇纷纷进入这个岩洞避雨。 “松毛!” 李过大喊大叫,“这洞里居然有好多干松毛啊,天啊居然还有枯木柴,我们终于可以生火了。” 刘芳亮眼睛都亮了,“一只虎,这里以前应该是逃荒的人住的,现在这些东西都便宜了我们。快,大家快快升火。” 众流寇喜滋滋的架起枯木柴,用火石将松毛引燃了,很快熊熊烈火便烧了起来。 山洞瞬间温暖如春。 刘芳亮建议大家先别忙着烤衣服,而是去外面寻找柴火回来,乘着还有火,可以把湿柴火烤干,这样就有源源不断的干柴火用了。 众流寇领命而去,刘芳亮也没闲着,他派人把铁锅装满水,架在火上烧,然后又命令人将死老鼠拿了出来,慢慢炙烤着。 这些死老鼠都已经半腐烂了,经火一烤,一股难以言说的气味弥漫在了山洞里,挥之不去! 很快水烧开了,众流寇也寻了许多柴火回来,刘芳亮命人将这些湿漉漉的柴火散开着码在火堆旁边,慢慢烘干! 做完这一切,这些糙汉子才纷纷将衣服脱了个光光,反正都是一群男人,也不怕谁看光谁。 就连李自成都脱了个光光,他们把湿漉漉的衣服挂在火堆旁边烘烤着,因为人比较多,刘芳亮生了好几堆火。 …… 第179章 目标,山阳县! 第179章 目标,山阳县! 这岩洞虽然广阔! 可是一下子住了这么多大男人,男人嘛,体味都比较大,加上这些流寇都不讲卫生,身上的味道可想而知? 一时间,各种嘴巴臭,脚臭,老鼠子腐肉臭,各种臭气汇聚在了一起,那个酸爽啊,简直没办法用语言形容出来。 刘芳亮这人比较爱干净…… 平日大家都是以天地为席,就算臭也能很快挥发,现在这些臭气却被逼在了一起,就有点难以忍受了,刘芳亮干脆找了块破布将鼻子蒙了,这才好受了点。 李过这禽兽,简直是猪投胎,这家伙不紧不怕臭,还一边扣脚丫,一边大口吞吃老鼠肉。 其实? 大部分流寇都不在意臭味,这些流寇都是群糙汉子,没听说糙汉子怕臭的。 刘芳亮暗暗叹息一声。 他先将第一波烧开的水发给大家喝了,接着便开始烧第二波水,这次他居然拿出许多树皮来, 浸在铁锅里慢慢熬着。 这些树皮都是他路上收集的, 李自成还以为他准备用来吃的,不过这些树皮实在粗糙不堪,不像能入口的树皮。 其实树皮也分三六九等,榆树皮, 桂树皮, 枫树皮,槐树皮, 柳树皮等, 都是比较上等的树皮,这些树皮没有毒, 皮也较柔软, 流民们的最爱。 像什么松树皮啥的,就没人能够吃的进去。 像什么夹竹桃树皮,臭椿树皮, 吃了可是会死人的,流民们也不爱。 李自成奇怪的问道,“刘兄弟,你用这些树皮煮水干嘛?又不能吃?” 刘芳亮恭敬答道,“首领,这些树皮都是栎树的皮,对治疗腹泻痢疾特别好, 我幼时每有腹泻,家里的老人便会煮这种树皮给我喝。” 李自成仔细看着铁锅里的栎树皮,他赞赏道,“刘兄弟有心了,这一路上腹泻夺走了多少兄弟的性命啊!” 确实…… 因为气候异常, 又没有熟东西可吃,这支流寇队伍起码折了一半人, 而剩下活着的人,也一个个东倒西歪的, 脖子都立不稳了。 腹泻,是真会送命的啊! 众流寇无不感激的看着刘芳亮, 他们觉得这刘芳亮真是他们的贵人,一路上什么都想的周全。 很快栎树皮水就熬好了,凡是拉肚子的流寇都能领一碗喝, 这东西果然有效, 一碗水下肚,肚子立马不疼了, 比药还管用。 吃饱喝足,李自成带着人往岩洞深处探索,他们的运气实在是好,这岩洞里面居然存放了几十担谷子,还有一些油盐大酱啥的。 当然他们还发现了一些骸骨,这些骸骨上面伤痕累累,看着挺像齿痕的。 李自成摇头道,“这些人应该是山下的老百姓,估计是为了避祸而举家迁移到了这里,哪成想还是入了野兽腹,可悲呐!” 刘芳亮凄惨一笑,“是啊,如今这天下哪里还有乐土?哪里还有百姓的活路啊?” 李过看着这些骸骨,恨恨道,“这一切都是狗皇帝造成的,俺听人说狗皇帝天天吃山珍海味,可是老百姓却连饭都吃不饱,狗皇帝,该死!” 李过突然看向李自成,义愤填膺道,“叔,等俺们杀到紫禁城,俺想把狗皇帝的脑袋摘下来当球踢,踢死这个狗东西。” 刘芳噗嗤一下笑了,“一只虎,你都把狗皇帝的脑袋摘了, 还怎么踢死他?” “是呀!”李过居然非常认真的说道,“俺都把他脑袋摘了,他都死球球了,还怎么踢死他呀?” 李过纠结, 究竟是先摘他脑袋呢, 还是先把他当球踢?纠结啊! 刘芳亮好笑道, “一只虎你纠结什么啊?咱们连县城都还没打下来,你居然都想着打紫禁城了?紫禁城是那么好打的吗?皇帝身边可是密密麻麻围着十万铁甲军呢,,据说就连皇帝老儿宠幸妃子,都要有几千人在旁边盯着,就怕妃子刺杀皇帝。” 李过目瞪口呆! 这皇帝当的也太没劲了吧?和妃子那啥都有人盯着,那还爽个屁呀?羞都羞死了! 所以皇帝一定是天下间脸皮最厚的人,脸皮薄的皇帝都羞死了! 李过这边正在胡思乱想,他意淫着自己当上皇帝后,该怎样宠幸妃子呢? 李自成却默然不语…… 他只是看着洞里的骸骨,过了良久,李自成才幽幽说道,“你们找人把这些人埋了吧,我们得了他们的粮食,理应为他们安葬,此乃因果也!” 李过和刘芳亮都是不相信因果的人,如果真有因果报应?为什么好人总是不能好报,杀人放火却金腰带呢? 不过? 他们不敢违抗李自成的话,虽然有点不情愿,但是他们还是找来人将骸骨全部埋了,就埋在了山洞里,也没有墓碑。 李过找来一块木头,他仔细用刀子刻了几个字……可怜人之墓! 然后便就将这个简易的墓碑插在了坟包前,接着这些人磕了个头,然后才拖着粮食到了前面岩洞里。 众流寇看到了这些粮食都快疯了,天知道他们多想吃一顿正常的饭食啊! …… 接下来几天依然是连阴雨,气候依旧冷,众流寇呆在岩洞里吃饱喝足,都有点不想走了。 不过粮食却越来越少,老鼠肉也没有了,再不走就会困死岩洞里,必须的要走了。 不过这次他们很幸运。 连阴雨小多了,再加上这些流寇吃了几天的饱肚子,体力和抵抗力都增强了,这次居然让他们一鼓作气走到了山阳县郊外! 众流寇眼巴巴的看着山阳县城! 这城是活的,一看就烟火气十足,隔着老远就能瞧着城门口人来人往,城中也是炊烟袅袅。 众流寇对吃的都特别敏感,看到了炊烟,他们路都走不动了。 有些人哈达子直流,有些人则泪流满面,这些哭泣的人都是想起了曾经的生活。 炊烟袅袅的乡村生活,老婆孩子热坑头,还有一只大土狗守门,多么简单的生活啊,然而如今却成了他们向往,却永远也得不到的生活。 虽然首领告诉他们,只要好好跟着他干,保证以后吃香喝辣的。 可是? 他们干的是造反的事儿啊,这可是要天打雷劈的,自古造反几人得了好下场? …… 第180章 夜袭山阳县 第180章 夜袭山阳县 可是倘若不反? 立马就是一个饿死的下场,饿死还不算,还有可能被别的饥民煮了吃,横竖一死,不如反了! 李自成拉起来的这支流寇,其实现在还是野路子队伍,根本不懂什么令行禁止的道理。 一部分流寇陡然见了县城,心中是热血沸腾,也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杀杀杀啊,杀死狗官兵啊,兄弟们冲啊!” 李自成暗道一声不好。 还没有来得及阻止,就有两百来个流寇冲了出去,这些流寇也没什么武器,他们挥舞着锄头,镰刀,扬叉等玩意,嗷嗷乱叫的从山坡冲向了城门。 而此时山阳县城门大开,几个守城卒估计也是经验不足,纷纷目瞪口呆的看着冲来的人。 几名进出的行人似乎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也是一副呆若木鸡的表情,就连山阳县城外面三三两两聚集的流民,麻木的眼神里也满是不可思议。 李自成见已经拦不住了,只得严令李过和刘芳亮将剩余的流寇看紧,不许暴露藏身之地。 李自成眺望远处的山阳县城,以及士气如虹的两百流寇,叹息一声,“这两百名兄弟必死无疑了!” 刘芳亮和李过都奇怪的问道,“俺们看守城的官兵也不多啊,而咱这两百兄弟却是出其不意的攻城,怎么可能打不过?” 李自成淡淡道, “你们且看吧!” 果然不出所料, 这两百流寇还没冲到城门口就已经累成狗了,一个个气喘吁吁的连武器也快拿不住了。 此时守城的兵卒才反应过来,他们齐心合力推动城门,沉重的城门缓缓关闭。 众流寇冲到城门下, 他们见城门居然关了, 一个个的大怒,就如同泼妇骂街一样, 纷纷对着城门大骂, 有几个还在城门口撒尿,以发泄心中的不满。 “狗孙子开门, 让你爷爷的进去!”众流寇干脆扛着武器, 仰起脖子骂骂咧咧。 山坡上的李自成直摇头,这段时间因为生存都没有保障,他也没有练兵, 结果这帮子流寇啥也不懂。 李自成原本的计划是夜袭,手底下的流寇虽然不懂打仗,但是县城的官兵并不强,李自成只要指挥得当,夜袭的成功性非常大。 结果? 这帮子流寇也太差劲了,他都还没下命令,就自动跑了出去, 果然是烂泥扶不上墙,垃圾东西! 李自成正想着…… 城墙上突然箭雨齐飞,一支支的射向了流寇,这帮流寇吓坏了,拔腿就跑, 可还是迟了。 这些利箭还是狠狠扎在了他们身上,不过大概是因为县城太穷了, 这些箭都造的轻飘飘的,扎身上并不深, 更加不可能致命,众流寇拔出利箭掉头就跑。 终于…… 跑出了官兵的射程范围, 还没来得及高兴呢,居然一个个口吐白沫,毒发身亡了, 这特么是毒箭啊! 两百流寇无一幸免。 刘芳亮和李过眼圈都红了, 他们双目暴睁,额头上青筋暴暴, 恨不得冲上前去杀了狗官兵。 李自成却淡淡道,“大家先退到山岭里躲好,过几天我们夜袭山阳县城。” 李过不明白,“叔,俺们今天晚上就去杀狗官兵啊,兄弟们不能白死。” 李自成冷笑,“杀?如何杀?就凭我们这些乌合之众就能杀了官兵?如今已经惊动了官兵,今天晚上山阳县城必定会防守严格,夜袭是不可能了。” 接着李自成带着剩余的流寇以及不情不愿的李过,掉头就往山岭深处走,走了大约十来里路,寻了个隐蔽处安营扎寨。 …… 而此时的山阳县城里也是一片混乱,这是蕫三谟第一次遇到流寇攻城,虽然这波流寇非常垃圾。 但是谁知道他们有没有后援?或者谁知道他们是不是诈攻? 蕫三谟也是读过兵书的,只不过从来没有应用到实践而已。 这次流寇首次攻城,蕫三谟是既兴奋又害怕,他连夜调集了许多青壮年守城,生怕流寇再次攻来。 可惜? 蕫三谟等人红着眼睛守了整整一夜,毛都没来的。 不过依然不能放松,从第二天开始,山阳县城就进入全城戒严状态,成桶成桶的金汁被摆放在了城墙上,虽然盖了盖子,不过那臭气依旧飘的老远。 大铁锅和木柴等也处于备用状态,一旦有流寇攻城,保证随时能够烧滚金汁。 这金汁可是个好东西啊, 不仅可以肥田,打仗的时候更能帮助守城。 滚烫的金汁倒了敌人身上,基本沾上就死, 就是当场不死, 以后也得死,最主要是还挺恶心的,让人心理上就产生阴影。 就这么严防死守了几天。 山阳县城外面除了流民就是流民,流寇倒没有出现了。 这些守城的青壮都有点懈怠了,值夜的时候也不好好值了,一个个都打起了盹。 这夜,夜深人静。 山阳县城外面偷偷摸摸来了一群人,这群人衣衫褴褛,也不打火把,他们就靠着暗淡的星月之光,慢慢往前摸着走。 为首的汉子身形高大,就连黑夜似乎都掩盖不了他双目的炯炯有神,此人正是李自成。 李自成身后十来个亲兵带着刀剑等武器,其余流寇拿的依然还是各种农具,甚至拿剪刀和粪叉的都有。 这帮人偷偷摸摸到了城墙下面,李过学了声猫叫,众流寇会意,纷纷将从鞭炮里提取出来的土火药堆在了城墙下面。 既然是要炸城墙,他们堆的还挺多的,这些东西还是李自成以前积存起来的,取自鞭炮。 一般来说鞭炮里的火药只能燃,不能炸。不过这些东西被李自成再加工压的实实的,也就有了爆炸的能力。 用油纸包的严严密密,就算下了十几天的连阴雨也没湿,还能用。 然后这些人又猫着腰后退,退到了一定距离,李自成一声令下,引线点燃,滋滋烧向了土炸药。 众流寇都本能的捂住了耳朵! 轰的一声巨响! 众流寇大喜,他们点燃火把,抄起武器冲向了城墙破洞,而城墙上守城的青壮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一群流寇冲了过来。 “娘蛋的!” 守城的青壮发现不对劲,他们急忙抄起武器,点燃城墙上的大柴堆,这些柴堆都是浸了桐油的,瞬间就燃了起来。 …… 第181章 山阳保卫战 第181章 山阳保卫战 桐油易燃! 所以蕫三谟在城墙上堆了很多浸透桐油的柴火,因为桐油有毒,所以没人敢吃。 就算山阳县城里的其他油都被饥饿的老百姓吃尽了,唯有这桐油却还很多。 蕫三谟将所有的桐油都收集了起来,每隔一段距离就堆一堆这种浸满桐油的柴火。 这个是防止敌人夜袭用的,一来可以报信,二来可以照亮,因为打仗的时候举个火把太不靠谱了。 这些桐油柴火一遇到明火就熊熊燃烧起来,瞬间将周围照的通亮,其他睡的正香的青壮也被惊醒了,纷纷加入守城大军里。 就连蕫三谟也被属下叫醒,这家伙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好,亲自抄起刀子,拖着鞋子,飞奔向燃起火焰的东门。 衙役们拿着他衣服,跟在后面大喊大叫,“县尊,您衣服还没穿呢。” 蕫三谟置若罔闻,他身后的衙役都快崩溃了啊,堂堂县尊就只穿了件内衣跑出来,丢人呐! 蕫三谟却并不觉得丢人,守城和穿衣服谁重要?必须的要先守城啊! 蕫三谟这边正飞奔向东门,而李自成这边也快崩溃了。 李自成带着众流寇冲向了破洞,刚准备大杀特杀,却发现这城墙是双层的。 因为他们用的是土炸药,威力一般,那么多炸药也就只炸开了一个小破洞,众流寇拱了进去才发觉不对劲, 急忙回退着准备拱出来。 可是后面的流寇不知道啊! 后面的流寇依旧往破洞里拱, 前头的流寇使命想挤出来,这不两波人杠上了。 任凭李自成在后面狂吼,也是无济于事,危急时刻, 真就能体现出乌合之众和正规军的差别了。 倘若是正规军遇到这种情况, 一般都能全身而退,只需要冷静的听指挥即可! “叔啊!” 李过大喊大叫, “您不是说这城墙好炸吗?一炸就能开吗?咋这山阳县的城墙还是双层的啊?” 李自成也很恼火。 他好歹也曾攻城伐地过, 结果却犯了这么低级的错误? 因为李自成以前人多势众,从来没有用过炸药攻城, 所以一时居然忘记了大明有些城池不止一层啊! 如今的形势对他们相当不利, 明军既可以开城对他们进行两面夹击,也能居高临下用箭弩杀灭他们。 前几天众流寇可是见过明军的毒箭的,简直是厉害非凡。 也不知道这山阳县城里有没有强弩?要是有的话, 更完蛋! 李自成估计明军不会开城门搞两面夹击的,李自成也是读过兵法的人,他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明军的将领稍微有点脑子的话,都会怀疑会不会有诈?故意骗他们开城门? 果然…… 无数箭雨飘了下来,这些利箭依旧轻飘飘的,射在人身上一点都不深, 甚至都不疼。 可是? 这些都是毒箭啊,被射中了就是一个死字,前几天那波冒进流寇凄惨的下场,这些流寇记得可是很清楚呢! 李自成也被射了一箭,他面色苍白的拔出箭矢, 大叫一声,“吾命休矣!” 可是? 想象中的口吐白沫, 毒发身亡并没有来临,李自成屁事没有。 也对, 毒药多珍贵的东西啊,山阳县不过一小县城而已, 连强弩都用不起,能有多少毒药可以涂抹箭上? 其实李自成不知道的是,山阳县本来是有一百张强弩的, 只不过这些东西都被胥吏们带走了。 如今山阳县青壮们用的弓箭刀兵通通都是征自民间的, 民间是不可能有强弩存在,因为敢藏弩和盔甲就是造反啊! “哈哈哈!” 李自成见箭上没有毒, 而此时他又身处绝境,这反而激起了他的凶性,“狗日的官兵,劳资今天不陪你们完了,来日方长!” 话音未落! 李自成提起大刀就冲向了破洞口,一路上人挡杀人,刚刚还称兄道弟的流寇,他杀起来亦不手软。 而一只虎李过,以及十来个拿着刀剑的亲兵们,亦跟在李自成身后大杀特杀,只不过这次他们杀的是自己人而已。 噗~ 一名流寇不可置信的看着李自成,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家首领要杀自己?他的目光中满是疑惑和不解。 可是? 李自成却根本不解释,他一脚猛的将这名流寇踢飞了出去,接着又杀向前面,凡是敢挡他道者,统统灭杀! 就这么硬生生杀开一条血道,李自成带着李过以及十来个亲兵杀了出去,其余拱进破洞的流寇则全部死亡! 他们大睁着眼睛,死不瞑目! 他们不明白,为什么首领和曾经亲若一家人的弟兄们会杀他?不是都说好了要一起杀官兵的吗? 言归正传! 李自成拼出来后,他见再也不可能攻下山阳县城了,只得带领其余手下狼狈逃窜。 刚逃出百来米。 就见成千上万人马杀将过来,领头的是个瘦长汉子,在城头火焰的映照下,其形貌清楚极了。 这汉子面色微微发黄,那胡须特别的长, 看着威风凛凛,这特娘的不就是张献忠狗日的吗? 李自成咬牙切齿! 虽然张献忠和他同龄, 且二人经历相似,也都投靠过闯王高迎祥, 都号称过闯将,可是李自成就是不爽张献忠。 当然张献忠也不爽李自成,张献忠还差点害死过李自成呢! 后来明国的狗皇帝派来大军围剿高迎祥部,李自成侥幸逃脱,李自成还以为张献忠死了呢! 现在看来…… 这家伙不仅没死,居然还依旧统帅这么多流寇,看看张献忠的手下? 不仅有战马,还有铠甲和强弩呢,其手下穿的衣服也比李自成的队伍好一万倍,张献忠和他的亲军居然还穿着铁甲? 就连他们的战马也披了甲,张献忠居然有了重骑兵? 虽然也就十骑而已,但这可是重骑兵啊,多么难得啊?李自成做梦都想拥有一支重骑兵。 反观李自成拉起来的队伍,大部分人没有鞋子穿,都是穿着草鞋,衣服也破破烂烂的,补丁累补丁,别说重骑兵了,马匹都没。 “哈哈哈!” 张献忠一边策马奔腾,一边狂笑道,“明国的狗官兵,你爷爷我黄虎来也!” …… 第182章 县令的责任 第182章 县令的责任 李自成手下众流寇猛然见到一位这么勇猛的壮汉子,无不崇拜至极的看着张献忠。 倒是这张献忠! 他口号喊完后,居然突然勒了马缰绳,带着十余重骑兵躲在了一旁,只任凭手下步兵攻向城门。 李自成手下众流寇眼睛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卧槽,这位英雄你口号喊这么响,为毛不一鼓作气的冲向城门? 原来也是个软蛋! 张献忠并不知道李自成手下的心理,他早就见到了李自成。 对于李自成,张献忠一直都非常嫉妒,有时候甚至嫉妒的都想把他做掉。 之前他和李自成同在高首领手下做事,明明他张献忠是带着部将来投的,明明他张献忠更加勇猛善战。 凭什么? 凭什么李自成这个混球人际关系更好?凭什么高首领更宠幸他?凭什么刘宗敏,田见秀,郝摇旗等人对这混球死心塌地? 此时张献忠陡然见了李自成,妒从心头起,他不自觉的握紧了手中大刀,杀心顿起! “李兄弟!” 突然一道惊喜的声音传来,“李兄弟啊,你……你竟然还活着啊,兄弟们想你好苦呐!” 说话的正是刘宗敏,但见这家伙从马上一跃而下,满脸欣喜的走向李自成。 看的张献忠嘴角一阵抽搐,暗暗啐了口,暗骂道,“狗娘的刘宗敏,八成是被李自成给睡服了, 要不咋如此死心塌地?” 更让张献忠郁闷的是, 田见秀这个狗东西也喜滋滋走向李自成,张献忠又嫉又恨,只觉得气血上涌,胸中似乎被重重一击。 为了抚平妒火, 他只得再次安慰自己, 原来这田见秀也被李自成睡服了? “李兄弟!” “刘兄弟,田兄弟!” 三名壮汉子泪流满面, 三双粗糙的手紧紧相握, 自然这一慕又被妒火中烧的张献忠给恶意解读了一番。 “张兄弟!”李自成又看向张献忠,虽然李自成也看张献忠不爽, 这张献忠表面上看着豪迈无比, 其实极为狡诈,不是个好东西。 不过虽然看张献忠不爽,面子上还是要维持的, 李自成对张献忠抱拳,“张兄弟,多谢相救!” 张献忠心中虽暗骂,爷爷失心疯了才救你? 嘴巴上却乐呵呵说道,“李兄弟快别客套了,大家都是兄弟伙的,就应该互相帮衬, 来来来,看兄弟们如何攻进城里,然后摘了狗县令的头给李兄弟当球踢。” 李自成豪迈抱拳感谢! 而李自成手下的众流寇也有样学样,纷纷抱拳学着李自成一样抱拳道谢! 只不过这些刚刚脱离流民行列的流寇们,做起这个抱拳的动作来, 别提多么滑稽了。 张献忠不屑的看了眼这群流寇,皮笑肉不笑道, “李兄弟好手段,这才多久就又拉起了一支虎狼之师呐!” 张献忠这话就有点诛心了。 虎狼之师? 这特么不是讽刺人吗? 不过张献忠却故意一本正经将这话说了出来, 任凭李自成也挑不出毛病来。 而李自成手下众流寇们,都是老实巴交的泥腿子出身, 哪里听得出讽刺的话? 他们见张献忠以虎狼比喻,还真以为张献忠是夸赞他们呢,一个个心里美滋滋的。 刘芳亮突然低声对李过说道, “咱家首领好厉害呐, 居然认识这么多英雄人物。” 李过傲然道,“那是自然, 俺叔以前位列闯王高迎祥麾下的闯将,曾随闯王征战陕西,转战河南,一路所向披靡,杀的狗官兵哭爹喊娘。” 刘芳亮暗暗咂舌…… 原来李首领以前是这般厉害的人物?可是李首领却从来没有提起过,果然是高人不露相! 刘芳亮现在对李自成佩服的不得了,他更加庆幸能够加入李自成的队伍,以后他也将跟随天下英雄南征北战,建功立业,甚至还有可能青史留名呢,想想都美的很呐! 而李自成手下的众流寇见自家首领这般厉害,一个个都与有荣焉,昂首挺胸的站在了李自成身边。 只不过这帮人的衣服太破烂了,搞的李自成就如同丐帮帮主一样,如果再拿根打狗棍,没准就能去要饭了。 张献忠虽然看李自成不爽,却依旧虚伪的邀请李自成和他一起看攻城战。 而此时…… 蕫三谟正在城头督战,山阳县城墙比较高,蕫三谟居高临下,将众贼寇聚首看的是一清二楚。 夜色渐深,城头的桐油火堆却越来越弱,火焰明灭间,照的蕫三谟脸色也是阴晴不定。 这么多的贼寇,山阳县城看来是守不住了。 蕫三谟身边的衙役们此时也顾不得尊卑了,他们急急拉住蕫三谟衣袖,“县尊,属下掩护您逃!” 蕫三谟一把推开这些衙役, 他厉声呵斥道, “吾乃这山阳县尊, 有守土之责, 纵然城破身死, 亦不能负了这皇恩浩荡!” 众衙役劝道, “县尊,打仗是将军们的事,属下听闻许多地方的藩王遇到贼寇都会逃跑,您只是县令,没有必要这么拼命。” “滚开!” 蕫三谟暴怒,“县令怎么了?县令乃百里侯,本官食君王的俸禄,就要为君王而死,汝等贪生怕死可对得起君王?” 君王? 众衙役楞了半响才反应过来,这个君王原来是指皇帝老儿啊! 他们只是衙役,一辈子连京城都没去过,皇帝老儿更是遥远无比,他们有什么对不对得起皇帝老儿的? 难不成皇帝老儿还知道他们这些卑微衙役的存在?恐怕皇帝老儿连蕫县令也不知道吧? 衙役们可不想死,活着多么美好啊,哪怕吃糠咽菜也得活着啊,死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当下这些衙役见蕫三谟不愿意逃跑,他们心中都打起了小九九,想着怎么逃跑? 杀杀杀! 杀啊! 冲啊! 流寇们开始攻城了,这些流寇们居然还有攻城梯?虽然这些攻城梯并不能算是真正的攻城梯。 不过只是木梯的加长版本而已,但是攻打小小的山阳县城足够了。 蕫三谟见流寇就要爬了上来,而守城的青壮却一个个肝胆俱裂,吓的腿脚发软。 …… 第183章 蕫三谟之死 第183章 蕫三谟之死 蕫三谟亲自抄起铁锅,顾不上脏臭将锅里的金汁全部泼了下去,一声声的惨叫声传来,好几个贼寇滚了下去。 蕫三谟回头狂喊道,“你们还愣着干嘛?想等着贼寇们冲进来杀了你们的父母妻儿吗?都给劳资泼金汁,掀梯子啊!” 似乎是蕫三谟的话起了作用?也似乎是青壮们害怕了?这帮临时凑起来的青壮们终于恢复了一点点男人的血性。 纷纷几个人一组,有的手忙脚乱的抬着金汁往下灌,有的合力使劲的掀着梯子。 辛亏这些梯子不是真正的攻城梯,抓的并不牢固,众青壮合力也是能够掀翻的。 一时间流寇的进攻居然被阻止了,城下观战的张献忠阴侧侧笑道,“这个县城还有点意思嘛,来人,弓箭队准备,干死这帮狗娘养的官兵。” 张献忠一声令下…… 几百个手执弓箭的贼寇纷纷上前,迅速的靠近城墙,然后拉弓射箭,无数箭雨射向城墙。 张献忠的弓箭队也很一般,并没有强弩,而这些弓箭也是比较差的普通弓箭而已,射程虽然能够达到城上,但是伤害力有限。 如果城上的众青壮能够不怕死的冲到垛口,居高临下朝下射箭,未必不能压下这波攻击。 可惜啊! 草台班子就是草台班子,这些青壮又不是真正的兵卒出身,他们如何能有这种勇气? 这次任凭蕫三谟喊破了喉咙,他们也是不愿意拼命了,个别人甚至开始后退逃跑。 东门有贼寇,不是还有西门,南门,北门吗? 这些人准备从别的城门逃跑,其实何止他们啊,城里的人都醒了,无数人惊慌失措的奔向西门,南门,北门。 此时也就蕫三谟一人守城了,这是一场孤独的守城战,也是一场注定不会胜利的守城战。 蕫三谟身上满是金汁,浑身插满了利箭,就如同刺猬一般。 这些利箭都不深,蕫三谟一时不会死,但是他疼啊! 哪怕是不怕死的人,其实也会怕痛的,尤其是这种被刺成了个刺猬的疼法,简直是痛彻心扉! 蕫三谟疼的想哭,可是他依旧没有放弃,直到贼寇冲上前,将他绑了个严严实实。 张献忠此时才终于策马奔腾,并一马当先的冲进了山阳县城里,他哈哈大笑,“兄弟们,都给劳资去抢,去杀,去干翻那些女人们。” 冲呀! 冲呀! 冲呀! 张献忠的部将们此时就像疯了一样,他们冲向了山阳县城的各个角落。 就连李自成手下也想跟着冲出去,李自成急忙大喊,“兄弟们,都别散开了,小心被自家兄弟误伤了。” 也对…… 李自成手下这波流寇要是冲出去了,百分百会被张献忠部将当普通老百姓给灭了。 幸好李自成这些手下都是比较听话的,他们听了首领的话,大多紧紧聚拢在了李自成身边,一步也不敢离开。 张献忠冷冷瞧了一眼。 接着他便走向蕫三谟身边,此时蕫三谟浑身是血,凄惨无比。 张献忠笑道,“你倒是条汉子,别人都逃了,就你还守?” 蕫三谟梗着脖子一言不发,只恨恨看着张献忠,恨不得生吃他肉的感觉。 张献忠又道,“不过你也算幸运,本将军最敬佩真汉子,投降吧,饶你不死!” “呸!” 蕫三谟猛的吐了口血水,喷的张献忠满脸都是,就连李自成都暗暗叫好。 蕫三谟吃力的说道,“本官乃山阳县尊,身份尊贵,岂能投降你个反贼?” 张献忠也不擦脸上的血沫,他杀心已起。 倒是田见秀这人厚道,而且田见秀是真正爱惜英雄好汉。 不像张献忠这人,假惺惺的爱惜英雄好汉,其实他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别的英雄好汉了。 田见秀上前道,“这位县尊,您流了这么多血,如果再不救治就会死的,让我帮您止血吧?” “呸!” 蕫三谟又是一喷,“反贼别假惺惺的,本官宁死不投降!” 田见秀还想说什么,却被张献忠一把拉开,张献忠突然笑了,“狗官,宁死不投降是吧?本将军知道你们这些忠臣都不怕死,你们爱惜名节。” “本将军今日就先取你狗命,然后对山阳县城的百姓说,就是你开城门放我们进来的,赏你千金!” “反正到最后你的属下都逃了,是真是假谁能说的清?你心心念念为朝廷死节,到最后却被朝廷误解为贪生怕死不节之臣,哈哈哈!” 蕫三谟干脆闭了眼睛。 这家伙还真是个硬骨头,就连名节也不在乎了,只一心求死。 张献忠最讨厌的就是这些忠臣嘴脸了,他宁愿更喜欢投降的贪官污吏。 张献忠存心想侮辱蕫三谟,他突然冷冷道,“来人,全城搜查,将这狗官的女眷一个不漏的弄来,然后任凭众兄弟侮辱。” 蕫三谟闻听此言,这才略微动容,他双目通红的看着张献忠。 正在此时,县衙的方向突然冒起一道冲天大火,县衙烧了,蕫三谟想起了他妻子对他说的话。 李氏曾泪流满面说道,“倘若城破,妾知道夫君必定会死节,夫君放心,妾在城破之日,定会携家人同夫君一起死节!” 蕫三谟突然狂笑。 然后他猛然闭嘴,可是依旧有一缕鲜血流了出来,接着这家伙便头一歪,双目圆瞪,面色恐怖,四肢乱蹬,他居然咬舌了。 张献忠大怒,“来人,把这狗官的嘴巴掰开,让他呼吸! 众流寇手忙脚乱掰开蕫三谟的嘴巴,甚至想把他嘴里的血污清理干净,可惜并没有用。 鲜血早就堵住了蕫三谟的气管,并且在慢慢凝固,他很快就因为窒息而死亡了。 张献忠气极,他最恨这些貌似忠良的狗官了,搞的他张献忠就好像小人一样。 这股子气要发泄啊! 张献忠冷冽下令,“诸将听令,将这城中的小脚女人都给爷爷抓来,看爷爷不整死她们。” 刘芳亮奇怪的问李过,“一只虎,他为什么非要小脚女人?女人嘛,漂亮就行了,管特娘的脚大脚小?” …… 第184章 流寇暴行 第184章 流寇暴行 李过回头狠狠瞪了眼刘芳亮,道,“少管闲事,你把自个管好就行了。” 虽然李过并没有告诉刘芳亮张献忠干嘛只要小脚女人,不过他很快就知道了。 快到天亮的时候…… 出去猎小脚女人的队伍回来了,确切的说他们猎的既有小脚,也有小脚女人。 这些小脚都没有穿鞋子,还被洗刷的干干净净,看着白白的,一点血色也没有。 刘芳亮估摸着这些小脚都经过了放血处理,否则不会这么白的,因为正常的死人脚应该是乌青色。 白白的小脚被串成长串子,就那么大刺刺的挂在武器上,这些张献忠的部将们还故意大摇大摆走着,弄的长串的小脚们也跟着一晃一晃的,刘芳亮差点吐了。 当然…… 也有小脚的女人,刘芳亮发现这些没被砍了脚的女人,大多都非常漂亮,且体态也较一般女人更娇小,看来张献忠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 张献忠见部将送来了小脚还有小脚女人,这家伙大喜,连眼睛都直了,一副变态样! 而他的这些部将们也似乎对张献忠的习性了如指掌了。 他们将这些小脚码的整整齐齐的,以供张献忠欣赏,而小脚的女人也全部被推到了张献忠面前,任凭其选择。 张献忠轻佻的看着这些小脚女人,就像挑货物一样, 他一连挑了五个漂亮女人, 这些被挑中的女人无不瑟瑟发抖,惊恐万分的看着张献忠。 张献忠捋了捋他的黄须,大笑,“把这几个女人送到咱老子房里, 且看咱老子如何大发神威, 一龙战五凤凰,哈哈哈!” 张献忠的临时住所就在吕家豪宅里, 这山阳县城最豪华的宅子就是吕宅了, 自然就被张献忠给征用了。 几个如狼似虎的流寇驱赶着这五名可怜的女人往张献忠房间去。 而其余被挑剩下的女人们,则早就脸色苍白, 泣不成声了, 她们无助的挤在一起,就如同寒冷冬天里报团取暖的小动物一般。 张献忠突然拎起一名小脚女人,就如同拎小鸡一样的, 丢向了李自成。 张献忠豪爽笑道,“李兄弟,这个小脚娘们送你了,接着!” 李自成眼睁睁看着小脚女人被抛了过来,然而他却并没有伸手去接,任凭这女人摔了个鼻青脸肿。 这可怜的女人是又羞又恨,她嚎啕大哭起来, 可是张献忠以及李自成等人却毫不怜香惜玉。 张献忠更是抄起刀子,一刀取了这嚎啕大哭女人的性命,张献忠怒骂道,“格老子的,老子最见不得谁哭了, 该死!” 接着张献忠转过头阴枭的看向其余女人,他从嘴里慢腾腾吐出几个字来, “尔等谁还敢哭哭戚戚?” 余下的女人都被吓坏了,她们紧紧捂住了嘴巴, 任凭眼泪滴落而下,也不敢发出一声。 也就田见秀宅心仁厚, 他长长叹息一声,然后不忍心的别过了脑袋。 张献忠杀了这女人后,他接着又拎起一名小脚女人, 似笑非笑道, “李兄弟,身为男人如果连女人都不能征服, 如何能征服天下?” 李自成对张献忠抱了抱拳,“张兄弟,我们刚刚攻克山阳县城,还是不应该沉迷于享乐,而是先找到粮食再说吧,李某觉得这山阳县城里一定还有粮食,不如令兄弟们掘地三尺,将粮食找出来。” 张献忠笑笑,“李兄弟无需担忧,此间县城人多,咱老子怎会缺粮?” 李自成一愣,接着他很快就明白了张献忠的意思,但是李自成并没有劝阻,只是抱了抱拳,然后一言不发的进了屋。 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李自成也没睡,他现在急需补充睡眠。 而张献忠这家伙似乎精力旺盛的很,他在李自成走后,冷哼一声,下令道,“将这些剩下的女人送到军营去,玩死为止,不留活口!” 张献忠暗地里啐了口…… 孬种李自成,咱老子总算知道你老婆为什么会红杏出墙了?因为你无能啊! 张献忠等人攻克山阳县城后,几乎所有的居民都被杀或者被抓,就连最开始逃向其他城门的青壮们,也统统被杀死了。 张献忠这人最是奸诈…… 城里人能够想到逃向其他城门, 张献忠难道就不能想到设伏兵吗?原来他早就在其余三门外埋伏了流寇,就等人自投罗网了。 当然…… 为了污蔑蕫三谟, 张献忠还是故意放走了一波人,并有意让他们知道, 就是蕫三谟打开城门, 放流寇进来的。 为了将戏做足,张献忠还寻了名体貌与蕫三谟非常相似的男人,并让这人穿上县令服,还大摇大摆出现在流寇群里。 被张献忠故意放跑的人,他们远远看到了曾经爱戴的县令却与流寇为伍,这些人无不双目赤红,咬牙切齿。 有一名老者愤恨道,“国贼蕫三谟,老夫定会将你的恶行昭告天下,让你遗臭万年!” 其中一名青年男子道,“咱们走,咱们就是爬也要爬到西安府去,告状国贼蕫三谟,诛杀其子!” 老者双目通红道,“蕫三谟带着他的妻子儿女通通投了流寇,如何还能诛杀到他子?” 这名青年男子愤恨道,“老丈有所不知,这国贼蕫三谟还有一子并不在山阳县城。” “哈哈哈!” 这名老者陡然狂笑,笑的血泪直流,“上天有眼呐,国贼蕫三谟,你就等着你子被诛杀吧,哈哈哈!” 其余众人纷纷应和,他们相互扶持着,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向西安府,他们离身后的山阳县城越来越远,直到消失于茫茫荒野。 而此时的山阳县城也在血与火中痛苦挣扎,无数人凄惨死去,大街小巷到处都是血和尸体。 无数女人凄厉的哭喊着,然后又被乱刀砍死,死后犹不能安息,还被当做粮食,进了流寇肚里。 整个山阳县城被屠杀一空,末了张献忠还放了一把火,将城中房屋统统烧毁。 刘芳亮有点惋惜的看着冲天火焰,他现在和李过关系非常好,他小声对李过说道,“一只虎,咱们好不容易才打下这县城,就这么烧了实在可惜!” …… 第185章 天意 第185章 天意 因为刘芳亮这段时间出尽风头,什么木炭清洁水源,什么帮助兄弟们治疗腹泻等等。 李过早就有点想法了,虽然他们关系好,但是李过还是有点嫉妒刘芳亮懂这么多。 现在? 刘芳亮终于也有不懂的东西了,李过别提多高兴了,他仔细回想着以前李自成教给自己的东西。 李过高深莫测道,“刘兄弟,你知道官兵怎么称呼的我们吗?” 刘芳亮摇了摇头。 李过道,“流寇!” 李过一边思索着李自成曾经的话,一边组织着语言,“所谓流寇,哪有留在一个地方的道理?咱陕北曾经出过一位英雄好汉,这位好汉也曾攻城伐地,占地为王,拉起了好大一杆旗帜,可惜最后他还是败了。” 刘芳亮奇怪的问道,“这位好汉是如何败的?” 李过叹息一声,“这位好汉打下府城后,他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居然在府城里称皇帝老儿,结果被官兵围剿了。” 刘芳亮愣了,“这位英雄好汉都能够打下府城了,什么官兵能围剿的了他?我看这些官兵都不怎么样啊,那么多的官兵见了黄虎英雄还不是屁滚尿流?” 李过冷哼一声,“山阳县城里的官兵叫什么官兵?不过一些民勇而已,朝廷真正的官兵有多厉害你知道吗?先不提天下闻名的天雄军,曹家军, 白杆军, 郑家水师等,就洪承畴麾下左良玉,祖宽等将军,也是一等一的厉害人物。” “还有, 你知道张献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还不是被左良玉杀的屁滚尿流了, 闯王高首领连小小左良玉都对付不了,你觉得我们能够对付朝廷大军吗?” 刘芳亮闻听此言, 大惊失色, “一只虎,朝廷大军这般厉害, 我们岂不是迟早一个死?” 李过白了他一眼, “胆小鬼,怕什么?俺叔说过,俺们是流寇, 就要流起来,这天下间的灾民那么多,只要俺们流动起来,何愁不能聚集成千上万的人?” “等俺们人多了,堆也堆死这些官兵,蚂蚁多了还能咬死大象呢,何况是人?” 听李过这么解释, 刘芳亮终于好受了点,二人继续收集起衣服鞋袜来。 李自成这帮流寇穿的都破破烂烂的,就连李自成都看不下去了。 打下山阳县城后,李自成就命令刘芳亮和李过收集一些好衣裳,给大伙装备起来。 反正张献忠的部将都有皮甲, 也不稀罕老百姓的衣服了,所以刘芳亮和李过很是弄了一些好衣裳。 除了衣服外…… 他们还从山阳县城里搞到了金银珠宝, 以及各种钗环首饰,不过这些东西都被统一集中了起来, 普通流寇不能私藏。 不得不说这李自成还是很懂治兵的,对于手下的人不能喂太饱, 否则他们会不思进取,也不能不喂饱,否则谁还愿意跟他干? 打下山阳县城后, 李自成给每人发了十两银子, 以作为平日的花销。 虽然? 现在这些流寇根本就没有地方用银子,可是他们还是非常开心。 张献忠和李自成收拢了物资后, 立马就开始了转移,他们准备先避入深山里,待官兵走后再出来,这么多年,流寇们都是这么打的。 官兵退,他们进! 官兵进,他们退! 躲躲藏藏,打打逃逃的,就如同老鹰捉小鸡一般,实在逃不了就投降,反正朝廷的官兵自会安抚的,话说…… 这朝廷可真傻啊! …… 蕫三谟叛变的消息终于传到了京城,群臣无不愤愤,二周言官更是准备了几万字的长篇大论。 周延儒更是上书崇祯,要求崇祯诛杀蕫三谟之子,董廷献! 原来? 蕫三谟赴山阳县任职的时候,由于母亲早逝,董三谟留下长子董廷献守家尽孝。 朝廷里的诸大臣被蕫三谟叛变的消息搞的群情汹汹,唯有崇祯一人失魂落魄。 因为崇祯记得…… 这蕫三谟在历史上的名声非常好,历史上的李自成和张献忠等流寇攻破山阳县城后,知县蕫三谟大骂贼人而死,一家人全部殉国。 历史上的崇祯还专门表彰过蕫三谟呢,亲自追封他为光禄寺丞,追授承德郎。 并且在山阳县建立专祠,以祀董三谟及其父董嗣成,弟董三元等人, 在五开卫城,建有专祠,董公祠! 所以现在崇祯一点都不怀疑蕫三谟的忠心,此人一定是被贼寇诬陷的。 可是问题是? 崇祯明明改变了历史啊,为什么蕫三谟还是会死?而且也是被李自成和张献忠杀死的? 崇祯曾经看过一部科幻片,说是千万年前的蝴蝶扇动一次翅膀, 却导致了人类文明的灭亡,这个叫什么蝴蝶效应。 意思是说…… 倘若真有时光机器,人类穿梭回到了过去,哪怕只是踩死一只小小的蝴蝶,也会让历史发生巨大的改变。 崇祯自问,他可不只是踩死了一只蝴蝶那么简单,他抄了许多家,灭了许多人,搞了许多发明,还救了很多灾民。 这历史应该早就被他改了个彻彻底底,可是为什么蕫三谟还是会死? 难道? 历史不可改变? 或者说,纵然你一时改变了历史,这历史的洪流也终将会流向它原本的未来。 在这九天苍穹之上,是否真有一种名为天意的存在? 而世间众生都不过只是天意的提线木偶,随着它的意志起浮沉沦,历史早已经注定了,无人能够改变。 当崇祯想明白这点的时候,他有点沮丧,如果历史真的不能改变,他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不啊! 崇祯仰头望天! 他就是要改变历史,纵然他真是无法改变历史,那也要竭尽所能的改变这几十年的历史,让历史的洪流分一道小支出来,哪怕这道小支最终还是会汇入滚滚历史洪流里。 他也会拼尽全力让这道小支汇入的更慢一些,至少…… 我中华五千年衣冠诗礼,绝对不能被异族统治,这是崇祯的愿望,也是崇祯曾经身为一名小小明粉的心愿! …… 第186章 押送蕫延献进京 第186章 押送蕫延献进京 从黎平府到京城的道路非常难行,一路上都是高山峻岭,荒野郊地,驿站也少。 荒凉古道上,有一队人马正在艰难跋涉,远远看去还以为是哪家的行商在贩卖货物呢? 及近了才发现…… 居然是一队衙役在押送罪犯,衙役大约有十来人,清一色的穿着皂服,踏着厚底鞋。 有几个衙役骑着劣马慢慢前进,也有几个衙役似乎是屁股被颠簸狠了,也没骑马,只是牵着马匹慢腾腾的走。 现在是午时,日头最大的时候,这些个衙役虽然戴着草帽,摇着蒲扇,却依然被热成了狗。 骑在劣马上的几名衙役,干脆把厚底鞋也给脱了,就挂在马屁股上,任凭其晃荡。 何止是人啊! 就连这些劣马也纷纷大张着嘴巴,呼哧呼哧直喘气,马也热,马也渴啊! 可是在这些衙役中间却有三个人特别显眼,为什么显眼?因为他们穿的破破烂烂的,连双好鞋子都没有,草鞋也破了。 长途跋涉就是穿厚底鞋走起路来脚都疼,何况这三人还穿着草鞋?他们的脚都被磨破皮了。 细看…… 是两大人,一孩子! 孩子长的瘦瘦小小,虽然他很疼,很饿,也非常的干渴,可是生活的磨难似乎让他早早就懂了事。 任凭脚底钻心的痛,这倔强的孩子也不肯叫一声,倒是孩子的娘心疼的不得了。 这可怜的妇人几次都想把她的儿子抱起来走,却都被这倔强的孩子推开了。 妇人的脚很小,是典型的金莲形状,光凭脚就能看出这妇人应该出自小康以上家庭。 因为穷人虽然也有包脚的,但是穷苦人家的女孩子包不出这般形状的小脚来。 可是? 曾经让她颇为自豪的小脚,现在却成了沉重的负担,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摔倒了好几次,还是她夫君艰难的将她扶了起来。 为什么用艰难这个词? 因为她夫君的腿脚似乎受伤了,走起路来一瘸一瘸的。幸亏没有动骨,只是筋肉拉裂了,否则真会留残疾啊! 总之…… 这是一家处境非常不妙的囚犯! “官爷!” 妇人拉着她的孩子陡然跪了下来,“求求官爷让娃娃骑下马吧,这么远的路,大人都受不了,何况娃娃?” “呸!” 为首的衙役怒骂道,“你这妇人太贪心,按照规矩应该给你们戴上枷锁的,老子没给你们戴枷锁已经够仁至义尽了,你他娘的居然还想骑马?” 另外一个衙役鄙夷道,“蕫家的媳妇,你也别觉得自己可怜,山阳县城里的老百姓可怜不?要怪就怪你们家的狗官蕫三谟,如今这孙子投了贼,大秤分金,大碗吃肉的,尔等得替他赎罪啊。” “不!” 妇人的夫君陡然狂吼,“我爹爹绝对不会背叛朝廷的,我爹爹曾经教导过我们,哪怕身死名毁,亦不能忘记国恩,更加不能做对不起皇帝陛下的事。” 说到最后…… 这男子几乎声嘶力竭了,“我爹是冤枉的,我蕫家也是冤枉的,苍天啊,你睁开眼睛啊,看看这世道,忠臣被冤枉,奸佞却横行霸道!” 为首的衙役怒了…… 他抄起鞭子劈头盖脸就打了过去,直把这男子打的皮开肉绽。 这衙役咬牙切齿道,“冤枉?别在爷爷面前喊冤,有本事去山阳县城废墟上,对着哪些死去的老百姓喊冤去。” 原来这一家三口居然就是蕫三谟的大儿子蕫延献,大儿媳吴氏,以及长孙董肇崑。 自从蕫三谟投贼的消息传到京城后,刑部尚书倪元璐大怒,当场便派人给黎平府传讯,令当地官员将蕫延献一家子拘来京城问刑。 至此蕫三谟投靠流寇的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整个黎平府人人皆知,蕫家成了过街老鼠。 黎平府虽然不是特别富裕的地方,但是这些年受灾比较小,相比于灾荒地的人将流寇当英雄好汉,黎平府的人却是发自内心的憎恶流寇。 因为黎平府附近山多,山上就有一群落草为寇的贼人,这些贼人简直是无恶不作,绑票杀人侮辱妇女,啥缺德事都干。 黎平府的老百姓身受其害,当然……黎平府山上的贼人不过是一些破落户和好吃懒做的地痞流氓们组成的,和陕西饥民起义的性质完全不一样。 黎平府的老百闻听蕫三谟投贼了,无不群情汹汹,愤怒的老百姓冲向蕫家老宅,将蕫宅里的家具砸了个稀巴烂,就连蕫延献也被打成了重伤。 要不是官府及时干预,将他抓了,只怕这蕫延献早就被打死了。 言归正传! 蕫延献气的浑身发抖,恨不得找衙役们拼命,一双温柔的手拉住了他,吴氏无声的摇了摇头。 蕫延献强忍着屈辱和愤恨,他终于还是跪了下去,抱头哭泣着。 为首的衙役打累了,再加上蕫延献也服软了,他这才住了手,骂骂咧咧继续往前走。 一行人走到京郊的时候。 蕫家三人早就疲惫不堪了,吴氏的金莲小脚上满是水泡,有些地方甚至磨的都见到了骨头。 一路上这家人也不知道走破了多少双草鞋,幸好吴氏手巧,哪怕只是随手摘的草茎树皮啥的,经她一双巧手也能编出双草鞋出来。 虽然这种草鞋非常磨脚,不过也总比光着脚走在地上的好。 只是这京郊的官道太奇怪了,居然是整片的石头砌的? 众衙役惊叹不已,为首的衙役甚至站在水泥道上夸张的蹦了蹦,其余衙役大呼小叫,“天啊,居然是真正的石头砌的,果真是天子脚下,太太太……富了。” 为首的衙役鄙夷道,“叫你多读书,你非要去放水牛,现在词穷了吧?这叫壮观!” 接着这名为首的衙役突然躬身摸着这水泥官道,发出阵阵惊叹,“这路好奇怪啊,衣服都还有接头呢,为何这些石头没有接头?” 旁边行人无不纷纷嗤笑。 又是一群乡巴佬土包子,自从咱的皇帝陛下修了这条官道后,每天都有乡巴佬土包子在这路人丢人现眼,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村夫样。 …… 第187章 孙传庭入京 第187章 孙传庭入京 其实除了衙役们没见过世面外,此时这条官道上还有一人也是一副瞠目结舌的模样。 此人就是孙传庭! 前段时间崇祯不是给远在代县的孙传庭下了圣旨吗?孙传庭接了圣旨后,赶忙和家人道别后,他只带着十几个仆役马不停歇的赶往京城。 孙传庭其实还是有点惶恐不安的,他不知道陛下突然召他干嘛? 当了这么多年的咸鱼,他也麻木了,对未来不抱什么希望,混吃等死罢了。 只希望来世,能够好好报国吧! 不甘心?不甘心能如何? 而且他听说陛下名声并不好,这般皇帝,能够带大明走出困境吗?哎~不亡国就不错了。 如今孙传庭也被这水泥官道惊呆了,不过他好歹也是文人,涵养还是有的。 孙传庭捋须而笑,“似石却又非石,天然无风险,此物真乃鬼斧神功也!” 孙传庭的仆役们也是惊叹不已,可是却没人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孙传庭拉过一名路人,抱拳道,“这位兄台,京郊的这条官道是何物所建?为何如此奇怪?” 这名路人陡然被人拉住了,他刚准备发火,却发现拉他的人穿绸戴玉,应该是个有体面的官人,而这个大官人身后还站着十来个青衣仆役。 人嘛! 嫌贫爱富是本能,欺软怕硬是本性, 这路人瞬间收了怒容。 而且满脸堆笑道, “这位大官人有所不知,此物乃水泥,是俺们皇帝陛下发明的新鲜东西,除了京郊官道外, 如今京郊附近许多房屋也是水泥铸的。” 孙传庭迷惑了? 陛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他为何还会这种奇技? 突然孙传庭突然听到旁边有人大呼小叫, 他回头一看,居然是十几名衙役, 押着三名囚犯。 其中有名囚犯还是个孩子, 稚嫩的脸庞满是伤痕,破烂的草鞋遮不住脚上的水泡。 可就算处境如此艰难, 然而这个孩子的眼神却依旧倔强无比。 孙传庭暗赞道, “好一个心志坚韧的娃娃,以后必能成大器。” 孙传庭想了想,他突然走向这些衙役, 再次抱拳道,“诸位官爷好!” 众衙役见孙传庭穿戴体面,也纷纷收了轻视之心,纷纷作揖道,“不知道大官人所谓何事?” 孙传庭的声音,“某就是好奇而已,不知道这个娃娃犯了何罪?” 为首的衙役恭敬道, “这个小娃娃倒没有罪,只是他爷爷犯了事,他爷爷就是国贼蕫三谟。 蕫三谟身为山阳县令,不思忠君报国,却主动开城投贼, 导致山阳县城里的数千名百姓统统被贼人杀死。” 另一名干瘦衙役接过话头,“大官人您有所不知, 那些个老百姓何止是被杀啊,据说连骨头渣子都没了, 啧啧啧,您说这蕫三谟和贼寇还是人吗?” 孙传庭叹了口气, “怪不得会牵连到娃娃,原来这蕫三谟实在是罪该万死,可是稚子何辜啊?烦请诸位官爷能够好好待这孩子。” 接着孙传庭便从褡裢里摸出一锭雪花白银塞到了为首的衙役手中, “一点小小意思, 不成敬意!” 这名衙役紧紧攥着白银…… 他笑的脸都花了,“这怎么好意思呢, 不过大官人您既然放了话,俺们自会好好对待这娃娃的,说来也真是可怜,这娃娃也是无辜的很哩!” 孙传庭点点头,接着他又命令仆役拿过来几件衣服塞到了蕫延献手中。 孙传庭微微叹息,“某的鞋子都太大了,你们娃娃穿不了,烦请用这几件衣服给娃娃包上脚吧!” 孙传庭的衣服料子都非常好,不是细棉布就是丝绢的,虽然半旧了,可也不是一般老百姓能够穿的起的。 众衙役眼馋的看着蕫延献手中的好料子衣物,这么几件衣物如果送到当铺里起码值好几钱银子呢,足够上馆子吃几顿好的了。 蕫延献哽咽了。 蕫延献这人自小就高傲的很,他从不轻易得人恩惠,可是现在他却紧紧搂着这几件衣服,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孙传庭拍拍他肩膀,又安慰了几句话后,刚准备翻身上马,却突然又想起了什么? 孙传庭对这些衙役说道,“本官其实乃朝廷命官,还请诸位不要忘了本官的嘱托。” 话音未落…… 孙传庭以及众仆役蓦的骑上骏马,绝尘而去。只留下目瞪口呆的众人。 “大人冤枉啊!”蕫延献终于反应过来了,他拼尽全力喊出声来,然而孙传庭的马太快了,早就跑的很远了。 …… 孙传庭带着众仆役风驰电掣。 但见这水泥官道两旁的房屋也多是水泥建的,一色的水泥房子, 简直是说不出的气宇轩昂。 孙传庭一路从代县过来, 其他地方的房子都是泥胚房,稍富裕的人家是泥胚瓦房。 穷人是泥胚稻草房,最穷的甚至直接挖个坑, 铺上点稻草就权当住所了,只有极少数人家能够盖的起砖瓦房。 而这京郊实在奇特啊,居然全部是水泥房?这些个水泥房看着比富贵人家的宅子都气派多了。 真不知道京城富贵人家用什么盖房? 很快孙传庭就知道他们用什么盖房子了,也是水泥! 崇祯最开始不是生产出了大量的水泥吗?这些个水泥全部被官员高价购买了。 回头他们就将宅子全部涂抹上了水泥,很是得意了一段时间。 彼时水泥刚刚面世,加上官员们的追捧,水泥这玩意很快风靡全城。 以至于徐光启建厂后生产的第一批水泥,甫一面世就被京城富户高价抢走了,接着便是京郊的富户也跟风而来。 崇祯先是将水泥的价格抬高到离谱的地步,待到京城的官员富户都建起了水泥房后。 这水泥却陡然降价了,其价格简直是降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就连穷巴子都盖上了水泥房。 把这些官员富户郁闷的差点吐血,他们倒不在乎水泥价格,他们有的是钱。 让他们郁闷的是,如今他们居然和穷巴子都住一样的房子?奇耻大辱啊! 自从穷巴子都住进了水泥房后,京城的官员和富户们看自家房子就越发不爽了。 因为官员和富户们大多喜欢追求艺术和情调,他们不大瞧得起穷巴子,又怎么能够瞧得上他们的水泥房。 现在穷巴子居然和他们一样住在了水泥房里,官员富户很是想不通,他们恨不得冲上去将眼前的水泥房子全部推倒了去。 而且当满大街都是水泥房子的时候,青砖黛瓦的房子反而特别好看了。 …… 第188章 京城见闻 第188章 京城见闻 用崇祯的话说就是。 人性本贱! 有些人总觉得自己身来高贵,既然自个是高贵的人,肯定要和普通人,穷巴子们搞的不一样才对啊,得把阶级距离拉开才行。 在古代想拉开阶级很容易,衣食住行,和普通人搞不一样就行了。 就拿住房来说吧! 穷人泥胚房,小康富裕家庭砖瓦房,豪富则是雕梁画栋的楠木房子。 至于衣服? 能够穿的起绫罗绸缎的肯定是有钱人,能够天天穿绫罗绸缎还不皱不旧的,肯定是非常的有钱。而能够天天穿织锦,还不皱不旧的,必须是天下闻名的豪富。 为什么? 因为桑蚕丝的东西非常娇贵,既不容易上色,也容易脱色,基本洗一次后就不光鲜亮丽了。 而昂贵无比的织锦,根本就不能洗,洗了后,你就是想重新上色,也没有办法上了,一次报废了去。 所以在古代是真正可以通过衣服来判断身份地位的。 及到了现代社会。 因为化工产业的发达,许多混纺的织物其性能要比桑蚕丝优秀多了,但是……顶级的富豪依旧追求桑蚕丝。 为什么? 你真以为是为了舒适?呵呵,其实还不是为了拉开阶级距离而已。 为什么顶级的奢侈品只能用一次?看看那些高级定制的玩意,人家不能水洗,不能机洗, 不能干洗, 请问应该怎么洗? 答,用一次就丢! 瞧,这阶级距离不就拉开了吗? 以至于有些拜金男女,明明没有钱, 也咬牙切齿的去购买顶级奢侈品, 好像用上了这种东西,他们立马就上流了一样, 和普通人, 穷巴子们不一样了。 结果? 这些东西太娇贵了,咬牙切齿买回家不是当衣服穿, 而是当祖宗供起来。 言归正传! 其实崇祯就是想坑一把这些富豪官员罢了, 水泥刚出来的时候,因为稀有,且性能还非常优越, 这些富豪官员基本是家家刷了水泥。 后来崇祯赚够了他们的钱,又陡然把水泥搞成了白菜价,让普通人也用的起,不过短短时间京城京郊建筑风格大变样。 孙传庭信步走入京城,但见街道宽阔,皆是以水泥铺路,两旁的房屋也大多是水泥房子, 看着气派极了,孙传庭只觉得眼睛都不够看了。 而且这京城不止建筑大变样,商人贩卖的物产也丰富多了,有北方的皮货,大枣, 羊肉,南方的鲜鱼, 稻谷,菱角, 水果等物,朝鲜的人参, 狗肾,珍珠,西洋的玻璃, 鞑子的貂皮都有, 其繁华富丽,超越了苏杭等地。 最让孙传庭惊奇的是, 居然还有人偷偷向他推销一种小册子,打开一看,居然是崇祯风流史。 这? 孙传庭目瞪口呆,天子脚下居然有这种东西卖?简直是大逆不道,罪该万死啊! 可是这些小贩不仅没死,还活的挺滋润的,孙传庭就见一名小贩很快就将手里的小册子脱手了,然后美滋滋进了饭馆。 孙传庭这人颇正派,他肯定不会看这些玩意的,不过…… 他对崇祯的印象却大为改观了。 之前在代县的时候,听传闻这位皇帝陛下是个铁血抄家皇帝,最爱抄家杀人了的,甚至还有人传言皇帝陛下开心的时候要杀人,不开心的时候也要杀人。 总之…… 每天要是不杀几个人,他浑身就不舒坦,无知的老百姓谣传的就更离谱了。 因为这位皇帝陛下太爱杀人了,就连宫里的厨子都害怕,生怕皇帝陛下哪天想吃什么菜,他们做不出来,所以干脆天天就给皇帝陛下吃绿豆芽,因为这玩意一年四季都有。 孙传庭捋着胡须,叹息一声。 现在看来谣言真可怕,不说别的,就凭皇帝陛下能够容忍他脚下有人贩卖这种小册子,咱的这位皇帝陛下就是仁君啊! 比那宋仁宗还要仁慈的君王。 亘古未有的仁君啊! 大明有这样的君王,何其幸运?那帮文人墨客连这么好的皇帝都要污蔑一番,真特么不是东西。 言归正传! 孙传庭进入京城后, 他先是寻了家客栈住下来, 好酒好菜吃饱喝足了, 然后又洗了个澡, 美美睡了个觉, 此后几天便是等待崇祯的召见。 不过几日…… 崇祯就派了小宦官来了,但见这小宦官长相颇为俊秀,身上穿着簇新的丝织袍子,气质文雅。 这哪里像是小宦官啊,气质分明比江南的才子也不差了。 小宦官抱拳施礼道,“这位可是从代县过来的孙传庭,孙先生吗?” 孙传庭回了个礼,“正是在下。” 小宦官见确认了人,他再次施了个礼,然后陡然站直,身形似松柏般笔挺,他语气严肃道,“传皇帝陛下口谕,令代县孙传庭即刻觐见,钦此!” 孙传庭急忙跪下,恭敬应答,“代县孙传庭,遵旨!” 小宦官传完口谕后,面色又和乐起来,他乐呵呵对孙传庭说道,“恭喜孙先生,陛下一听说您来了,立刻就让咱家过来传旨,陛下看重您呢!” 孙传庭站起身来,他欣喜道,“多谢公公,不知道公公如何尊称?” 小宦官谦虚道,“咱家小小宦官而已,免尊赵大狗。” 噗~ 孙传庭身边几个仆役差点笑喷了,主要是这个小宦官气质太好了,结果却整了个这样的土名字?反差太大了呀! 孙传庭转头恨恨瞪了仆役们一眼,这些人吓的急忙跪伏在地,一个个冷汗直冒的。 该死的,对方可是宫里来的老公啊,这些个老公哪个不是心狠手辣之辈? 然而让孙传庭和仆役们意外的是,这个赵公公不仅没有生气,反而淡淡一笑,不以为意。 孙传庭暗暗感叹! 谁说宦官都是睚眦必报之辈?吾观此公公实乃真名士也! 孙传庭抱拳道歉,“孙某人治理下人无方,让赵公公见笑了。” 接着孙传庭又从褡裢里摸出一块花生大小的金锞子,他将这金锞子塞到赵大狗手中,笑道,“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还请赵公公莫要嫌弃的好。” …… 第189章 初见崇祯 第189章 初见崇祯 这个是0188章,我重新发的。等编辑上班了重新调顺序哦! 赵大狗哪里会嫌弃啊! 他想要的很! 可是崇祯治宫特别严,他严禁身边的宦官收取贿赂赏银。 除非是他崇祯的赏银,就连皇后和后宫妃子都不允许这样做。 赵公公心疼的将金锞子推了过去,他义正言辞道,“还请孙先生收回此物,咱家身正廉洁,不喜这种行为。” 说完赵公公脸上还故意露出不悦的表情来,简直是视金钱如粪土。 自然…… 赵公公的这种行为再次让孙传庭惊奇不已,他离开京城这么多年了,就连宫里的老公都不贪财了吗?实在是奇怪啊! 想当年他孙传庭就是因为不瞒大阉魏忠贤的飞扬跋扈,才愤而辞官归隐。 后来孙传庭在代县的时候,他听人说皇帝陛下又开始重用魏忠贤等权阉了,他还曾经暗自担忧过呢! 现在看来,光这个小官宦就让孙传庭刮目相看了,也不知道其他宦官会是个什么样子? 希望都能如同这名小宦官一样吧! 孙传庭真心实意抱拳行了一礼,然后就在赵大狗的带领下,一路往宫里走去。 但见皇城依旧雄伟壮丽,御河水静流,河上跨越着五道恢宏玉桥,这些桥就如同飞龙咆哮一般。 孙传庭静静闭上眼睛,仔细感受着皇宫的氛围,威严而又肃穆。 过了良久,孙传庭才缓缓睁开眼睛,情不自禁的喃喃自语, “大明, 我孙传庭又回来了。” 赵大狗也不催促他,只是静静站立一旁,等他感叹完毕。 孙传庭有点不好意思的对赵大狗说道,“让赵公公见笑了, 孙某只是许久未曾来过皇宫了, 一时有感而发罢了。” 赵大狗淡淡一笑,“无妨, 孙先生请随咱家来。” 接着赵大狗在前面带路, 孙传庭亦步亦趋跟着走,一路上宫廷景色依旧, 可是气象却完全不同了。 孙传庭一路上遇到了好几波侍卫和宦官, 这些人个个衣着光鲜亮丽,神态气质都是一等一的。 哪怕这些人的长相明明还是很普通,可看着就是让人舒服, 就是好看,精气神饱满! 及进了乾清宫…… 在等候崇祯召见的时候,孙传庭发现乾清宫里的宫女也和外面的女人不一样,倒不是她们长相更漂亮,或者说穿戴更华贵。 小宫女们虽然也漂亮,但是外面也有漂亮的女人啊,而且这些小宫女穿戴并不华贵, 只是普通的丝织宫服,头上装饰也很少,也就几只玉簪而已。 可是? 那通身的气派居然比外面花团锦簇的花魁都要感觉漂亮,哦不~不是漂亮,是特别的有神韵。 孙传庭想不出来原因, 只能再次感叹一句,天家气象, 果真非同一般呐! 其实孙传庭哪里知道啊。 在现代社会有一种东西叫形体训练,能把你村姑训练成模特, 丑女训练成气质女。 气质这玩意特别玄幻,可是却又有迹可循, 比如……好多以长相丑陋而闻名世界的模特们,看着就是比普通人有气质,好看。为何? 一句话训练出来的罢了! 许多演艺圈的明星, 入行前也就长相普通稍漂亮而已, 可是入行后却个个惊为天人,你说她们都是整容的?倒也不全是。 说白了, 也是训练加包装。 而古代的女人根本不懂什么形体训练,更快不懂现代美学包装。 她们走路就是刻意追求弱柳扶风,有时候背走驼了都不自知。 她们戴首饰,要么是满头珠翠,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家有钱一样,把所有好东西全部堆上去。要么就是学某些名妓女,刻意清高,刻意什么也不戴,反其道而行。 其实…… 这些都是下乘。 满头珠翠,有时候看着俗气! 清高风格,则又太寡淡! 崇祯都不喜欢,崇祯可不想她身边伺候的宫女搞成那副德行呢,甭管是满头珠翠,还是清高寡淡风,统统滚蛋。 呃,崇祯以前还是游戏宅男的时候,就经常混迹于各种歪门邪道的论坛,很是学了一些歪门邪道的东西。 他来到明朝后,就对宫里的宦官和宫女来了个大改造,宦官们统统进行了现代军事训练,所以这些宦官走起路来个个精气神饱满。 宫女们则是形体训练,什么训练出天鹅颈,开肩,拉伸,站墙,统统的用上。 再加上他从影视剧里学来的杂七杂八的各种汉服头饰和发型,经过这么一打扮, 三分长相也能打扮出七分姿色来。 孙传庭看这些小宫女都快入迷了,他并不是全然不近女色之人, 孙传庭也是纳了几房漂亮小妾的。 可是他现在发现…… 自家的小妾和宫里的小宫女比起来差太远了, 甚至就连外头的千金小姐, 也比不过这些小宫女。 宫女都这么漂亮了。 真不知道皇帝陛下的后妃该多么漂亮?定然是倾国倾城, 难以想象的容颜吧? 孙传庭虽然不知道崇祯的妃子多漂亮,但是现在他完全可以肯定,外面贩卖的各种小册子统统是污蔑的。 皇帝陛下宫里有这么多人间绝色了,他失心疯的才会去民间寻野味呢! 孙传庭正在感叹,又来了一名小宦官传他去崇祯的书房见驾。 …… 孙传庭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皇帝陛下了,他辞官那年还是天启朝,所以他并没有见过崇祯。 但见紫檀案几后面,静静坐着一位身穿褚黄织锦常服的青年男子。 和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皇帝陛下身处于权利中心,可是他的身上却看不到一丝一毫权利的影子。 反而有一种让人安心的感觉,对~就是安心。似乎大明有了这位皇帝,就算天塌下来了都不怕。 孙传庭激动莫名,他真心实意跪在了地上,“草民孙传庭参见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崇祯抬起来,温和道,“你来了!” 孙传庭愣了,皇帝陛下的这句话极为简单,可是听着却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简简单单的一句,你来了! 却让孙传庭倍感亲切,他的眼泪哗的一下就流了出来,鼻腔瞬间堵塞,千言万语在心中翻滚沸腾,可就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 第190章 崇祯烤串 第190章 崇祯烤串 这就是孙传庭啊! 崇祯打量着这名刚从代县风尘仆仆赶来的男子,但见此人身材高大,仪表堂堂,一脸的正气。 崇祯吩咐王承恩,“王二伴,叫人给孙先生上茶,然后赐座。” 孙传庭连连摆手,诚惶诚恐道,“草民乃一介布衣,陛下如此隆恩,草民受之有愧啊!” 崇祯走下御座,亲自扶起孙传庭,道,“孙先生有经天纬地之才,一杯茶,一个座位而已,有何受不起?” 接着崇祯将孙传庭硬是按在了椅子上,直把这孙传庭感动的啊,恨不得当场以死报答君恩。 孙传庭接过小宦官递来的茶水,明明就是普普通通一盏绿茶而已,孙传庭却觉得重若千钧。 能够吃到皇帝陛下御赐的茶水,这可是天大的荣耀啊! 这么一杯珍贵的茶水,孙传庭都有点舍不得喝了,恨不得偷带出宫,然后高高供奉起来。 正在孙传庭诚惶诚恐的时候,崇祯突然传出直截了当问道,“孙先生可知朕召你入宫所谓何事?” 孙传庭老老实实回答,“草民愚昧,草民不知!” 崇祯道,“孙先生请随朕来。” 孙传庭亦步亦趋跟着崇祯走到了旁边的偏殿里,他发现这座偏殿极为明亮,小小偏殿居然开了好多扇窗户,用来糊窗户的也并不是常用的纸或者纱之类的,而是昂贵的玻璃。 就连天窗都开了好几扇,也是用昂贵的玻璃盖的,整个屋子亮堂极了。 除了玻璃这种奢侈品外,这间偏殿的装修风格却极为简单,几乎没有什么家具饰物,整个屋子空荡荡的。 崇祯信步而入,一缕黄昏的阳光从天窗斜落而下,恰恰就落在了崇祯身上,让这位君王似乎渡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不似凡人! 崇祯走到偏殿中间,他指着面前的事物给孙传庭看,“孙先生请看。” 孙传庭定睛一看,居然是一副偌大的山河地理图,这图是立体的,以山石,青苔,沙土等堆积而成。 但见山川河流蜿蜒起伏,城郭乡村杂处其间,栩栩如生,却又恢宏无比。 崇祯傲然站立,过了很久,他才指着一块地方问孙传庭,“孙先生可知这里是什么地方?” 孙传庭盯着崇祯指的地方看了半响,他对地理一窍不通,只觉得崇祯所指的地方山石沙土较多,绿色较少,细看却有一种苍凉豪迈之感,却不知道是哪里? 崇祯不待孙传庭回答,他又说道,“这里是陕西啊,朕之心腹大患也,朝廷官员最畏惧的地方,朕曾经派了不少官员去陕西,结果他们不是装病,就是干脆直接逃跑了。” 孙传庭紧紧盯着崇祯所指的地方,他沉默不语,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崇祯陡然回头,严肃道,“朕封你为陕西巡抚,不知道爱卿可愿意代朕去往这虎狼之地?” 孙传庭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错愕的看着崇祯,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孙传庭只觉得激动莫名。 孙传庭猛的跪下,一字一顿道,“臣遵旨!” 孙传庭领命后,也不自称草民了,这一声臣,喊的是娴熟无比,可见他在家没少练习过。 崇祯笑着问道,“孙爱卿不怕死吗?” 孙传庭正色道,“臣自然也怕死,贪生怕死人之常情也,可倘若为人臣子者,都想着怎么明哲保身的话,那么谁来为君父分忧?谁来匡扶天下社稷?身为男儿,当执三尺剑,扫天下逆贼。” 孙传庭这番话说的豪迈无比,就连崇祯都热血沸腾起来了。 崇祯开玩笑道,“孙爱卿此言掷地有声,搞的朕都想脱了这身龙袍,好跟着你去杀贼建功了。” 孙传庭目瞪口呆看着崇祯! 崇祯见孙传庭经不起玩笑,他收敛了神色,淡淡道,“朕刚刚开个玩笑而已,爱卿不必在意。” 孙传庭抹了把额头冷汗,暗道,陛下您这玩笑开的也太大了吧?臣担不起呐! 接着崇祯便拉着孙传庭坐了下来,二人促膝长谈,研究着陕西形势来。 这一谈直到晚上,然后又到了半夜,宫里的饮食制度是,早上一顿,下午一顿,然后再加两顿糕点。 崇祯的晚餐相当于在下午就吃了,晚上加的糕点还摆在桌子上呢,现在崇祯喝的满肚子是茶,桌上的糕点水果他又不想吃,此时不觉腹中饥饿难忍了。 而孙传庭也很饿,不过他可不敢吃崇祯御桌上的糕点水果,只得拼命喝茶,却越喝越饿,胃里酸水直冒。 此时夜色正浓。 崇祯突然想起了曾经和狐朋狗友一起撸串的时光,那时候一群人聚在一起,一边意淫美女,一边撸着串串,多么美好的岁月啊,却再也回不去了。 崇祯只觉得眼睛一酸。 他干脆命人将烧烤架子搬到了偏殿里,将炭火烧的旺旺的,烤起串来了,直把这偏殿搞的乌烟瘴气,烟火直冒。 把这王承恩心疼的啊! 这偏殿顶上可都是极为昂贵的壁画啊,这么一熏,又黑了一点。 而孙传庭则瞠目结舌的看着崇祯将一串串鲜菇,松茸,牛羊肉,鸡翅膀,鸡爪子,羊蛋蛋,大腰子等食材放在炭火上烤。 末了,他还见崇祯将一种细细长长的米粉放在高汤里煮着,只是这米粉不似平常的米粉一样白,而是乌黑色的,还有点小透明。 这一刻…… 孙传庭只觉得荒唐无比,他觉得有一种东西轰然倒塌了,什么圣天子,暴君,仁君,风流皇帝,抄家皇帝统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极猥琐的流氓皇帝。 崇祯烤完了烧烤后,才发现孙传庭被吓的不轻,他急忙强行解释,“爱卿看到这些食材想到了什么?” 孙传庭哭笑不得,“臣愚昧!” 崇祯拿起一串大腰子塞给了孙传庭,“朕想说的是,不管是皇帝,大臣,富商,读书人,亦或只是普通的穷巴子们,人饿了就得吃东西,没有东西吃,就会去偷,去抢,去杀人!” 孙传庭,“……” 王承恩哀叹一声,他干脆将目光看向窗户,神游天外去了。 …… 系统又抽风,188章卡没有了,呜呜呜~ 第191章 君臣长谈 第191章 君臣长谈 崇祯一边撸串一边说道,“陕西的问题其实也是一样的,无非一个吃字而已,农民没有吃的,就变成了流寇,军队没有吃的,就会哗变,爱卿此去陕西,只需解决一个吃字,就解决了大多数问题。” 孙传庭苦笑…… 皇帝陛下虽然话糙理不糙,但是陕西可不是一张嘴两张嘴的事,那是千万张嗷嗷待哺的嘴巴啊! 皇帝陛下说解决一个吃字,就解决了大部分问题?说的简单! 这个吃字该如何解决? 老天爷又不给下雨,到处是旱灾蝗灾的,好不容易有灾荒比较轻的地区,土地还兼并的厉害。 孙传庭看着他手中的七八支串串,都是一些粗鄙的食材,其中以内脏杂碎居多。 看着这些玩意,孙传庭虽然非常的饿,可是他依旧一口也吃不进去,而崇祯则吃的津津有味。 孙传庭就这么看着崇祯撸串,他实在想不明白,皇帝陛下为什么会吃这种东西? 在他的家乡代县,内脏杂碎都是一些买不起肉,却又馋肉吃的穷巴子们吃的。 偶尔有些抠门的乡绅也会用这个招待短工, 总之稍微有点体面的人家是不屑于吃这种肮脏东西的。 想他孙传庭家中也是有些产业的, 自然从来没有吃过内脏杂碎。 孙传庭手里拿着羊蛋蛋,鸡杂碎,牛腰子等玩意儿,吃也不是, 不吃也不是, 而崇祯还在一旁催他快些吃。 皇帝陛下赐食,虽然赐的方式有点荒唐, 可是身为臣子的又岂敢不食? 孙传庭眼睛一闭, 就如同上刑场般,使劲吞了颗羊蛋蛋进肚, 差点噎死! 不知道是个什么味道?就是有股怪怪的气味, 让人闻着极度不舒适,孙传庭强忍着恶心,违心的说道, “果真是天家美味,甘美无比。” 崇祯淡淡一笑,“孙爱卿也觉得这羊蛋蛋好吃?朕告诉你,这东西不仅好吃,还特别补呢!” 羊蛋蛋? 孙传庭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接着他使劲盯着手里的串串,越看越像某种动物的那啥? 等想明白这是什么东西后, 孙传庭只觉得喉咙一紧,差点吐了,此时就连一向文质彬彬的孙传庭都忍不住在心中破口大骂,“我抄他娘的,狗皇帝!” 孙传庭虽然心中直骂娘, 但是面上却不显,他郁闷的对崇祯说道, “启禀陛下,臣最近闹肚子了, 不能多吃荤腥,如此美味, 臣不能尽情享受了。” 崇祯笑道,“既然爱卿肚子不舒适,那就吃一点苕粉青菜吧!” 说完, 崇祯就命令身边的小宦官往高汤里又加了点青菜和海带, 和苕粉同煮。 孙传庭现在知道这种又细又长的食材叫苕粉了,而且崇祯居然把很多东西和苕粉一起炖, 这他娘的不就是大杂烩吗? 这种东西就是穷人都不屑于吃,而是码头上卖苦力的穷巴子才吃的低贱食材。 因为码头上的活计非常重,而这些穷巴子必须要吃肉才能有体力干活,但是肉多金贵啊,一般人吃的起? 于是就有人专门收集饭店的剩菜剩肉,一锅炖了,谓之大杂烩,专门贱价卖给这些穷巴子们。 孙传庭看着崇祯也搞了个大杂烩,他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不过? 待他尝了尝这苕粉后,却是眼睛一亮,苕粉这玩意看着不起眼,却出奇的好吃,滑不溜丢的,爽口至极! 看孙传庭吃的高兴,崇祯指着苕粉对他说道,“孙爱卿此去陕西可以大力发展屯田,多种些红薯,不瞒爱卿,这苕粉就是红薯做的,爱卿可以在当地发动老百姓制苕粉,这也是一笔收入嘛!” 孙传庭停止了吃苕粉,他静静听着,崇祯继续说道,“我朝太祖皇帝当年在陕西设立了二十八卫和两个直属的守御千户所,这么些年过去了,卫所制度早就名存实亡了,而朕也已经将京郊的卫所全部废除。 朕让你去陕西,并不是要求你废除陕西卫所, 这些东西牵扯的太广了, 不可操之过急! 不过? 爱卿可以把卫所里的屯田清理出来, 杀一波侵占卫所田地的豪绅和军官,这样爱卿就又有钱又有地了。 孙传庭听的目瞪口呆! 果真是抄家皇帝啊,不仅自己抄家,还教臣子怎么抄家,只是这皇帝陛下说的还挺有道理的啊! 孙传庭听的都快入迷了,他发现这位皇帝陛下太厉害了,不仅教他怎么抄家得钱,还教他如何挖井,建造蓄水池,开渠引流,制造苕粉,屯田种地,打击流寇,安抚灾民,等等等! 孙传庭听的是心中豪情万丈,他恨不得现在就开往陕西,然后大干一场。 孙传庭真心实意跪在了地上,“臣不过一弃官而已,却得圣人如此重用,臣此去陕西必定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崇祯扶起他,道,“爱卿也不必万死不辞了,只要爱卿按照朕说的做,陕西何愁不安?记住朕说的几句话,努力屯田,操练秦兵,剿灭贼寇,安抚灾民,多多抄家!” 孙传庭听崇祯说什么努力屯田什么的,他还暗暗赞叹,不住点头,及听到多多抄家? 孙传庭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这种话是一位皇帝能说的吗?怪不得大家在背后都叫你狗皇帝呢! 虽然那些狗官劣绅们确实该抄家,但是皇帝陛下您别说出来啊,您就说一个……严惩恶徒,不就行了吗? 孙传庭虽然觉得皇帝陛下说话太不正经了,不过他其实也是准备这么干的,只不过他可不敢说抄家是为了钱。 孙传庭等崇祯说完了,他才躬身道,“臣谨尊圣旨!” 崇祯喝了口绿茶,缓了缓气,他温和道,“爱卿此去陕西任务艰巨,放心,朕不会让你空手去的,虽然如今国家用钱的地方很多,不过好在朕有钱,朕赐你两百万两白银,然后朕再拨京营两百名精兵随行保护,爱卿以为如何?” 孙传庭眼圈一红,哽咽着。 两百万两白银啊,这对于户部而言可是一笔巨额收入了,孙传庭曾经当过朝廷官员,他深知如今的大明缺钱。 …… 第192章 怂包将军,张之极! 第192章 怂包将军,张之极! 如今的崇祯确实不缺钱,因为水泥厂办的红红火火,每个月都有不少银钱进账。 而大明钱庄也开始盈利了,每个月也有一笔大大的收入,自然这些钱也全部进了崇祯的内库。 崇祯现在总算体会到了商业的魔力,呃,也就比抄家来钱慢一点点而已! 虽然更喜欢抄家的感觉,但是总不能抄一辈子家吧,崇祯已经决定好了,等水泥厂搞稳定后,他还准备发展玻璃器皿,玻璃块,玻璃珠子这些造价低廉,买价高昂的玩意儿。 如今大明朝的玻璃基本依赖进口,价格昂贵,小小一块玻璃居然价比黄金了。 崇祯以前被逼着看红楼梦,别的没有记住,王熙凤家的玻璃屏风他倒记得非常清楚,就这么一架屏风,居然在公侯之府都算稀罕物。 其实玻璃的成本就是沙子,沙子卖出黄金价,真特么坑人! 而且俺们的老祖宗早就发明了玻璃,只不过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把这门技艺给失传了。 其实真正说起来,琉璃就是玻璃的一种,且比玻璃更加华贵漂亮,且大明也有琉璃厂,生产的琉璃制品质量也非常高。 只不过琉璃这玩意是半透明的,用来做工艺品和器皿不错,但是论起实用性能来,始终比透明的玻璃差了一点点。 别的不说,玻璃窗户基本家家户户都用的到吧?市场广阔的很。 许多人觉得,越是昂贵的东西利润越高, 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真正高利润的是关乎民生的产业, 也就是家家户户都用的到的东西,这才是最赚钱的。 生产出了透明玻璃后,崇祯还准备把玻璃镜子也搞出来,保证大受欢迎。 对了…… 还要造大船, 改良火药和大炮, 然后跑海上去抢钱,哦不~是发展商业, 促进世界民族大融合! 言归正传! 待第二天, 鸡叫过三遍后,崇祯才让孙传庭回去了, 当天下午任命的圣旨就下来了。 大红禽兽补子官服, 乌纱官帽,尚方宝剑也统统送到了孙传庭手上。 孙传庭还没来得及休整一番,200精兵和200万两白银也都准备就绪, 只待一声令下,就能整装待发了。 京城西门郊外…… 张之极腰配宝刀,身披铁甲,他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这马腿脚有力,个高劲儿大,马眼炯炯有神, 一副惹是生非的好战模样。 细看,这居然是一匹雄马! 人分男女,马有雌雄! 这么一匹雄马在众马中显的特别出众,那种雄马特有的精气神,是别的母马或者阉马不具备的。 说来好笑。 雄马确实是难得的良驹。 所有的雄性生物都好战, 马也一样,雄马擅长冲锋陷阵, 且极为暴躁,逼急了还会跳起来咬人。 所以早期军队中的战马多由雄马担任, 母马则充当繁殖和托运粮食等活计。 可惜的是? 甭管多牛逼的雄马,也难过美马关, 历史上就曾经发生过很多次,雄马被敌军施展美马计给勾跑了的乌龙事件。 所以为了防止军中雄马被美马诱惑,后来军中便不再用雄马, 而是以阉马代替。 虽然阉马也比母马更适合冲锋陷阵, 但是去了势的战马终究少了点什么? 张之极这家伙居然敢骑乘雄马?他也不怕这匹雄马发情的时候敌我不分,被敌人的美马勾引跑了? 张之极骑着这匹雄马, 志得意满,而他胯下的骏马也双目俾睨,一副瞧不起所有人和马的模样。 其余京营将士都骑着母马或者阉马,其中以阉马居多。 这些阉了的战马虽然比民间拉车的马要优良多了,但是比起张之极的雄马还是略差一筹。 “小公爷,您的马真俊呐!”说话的是张之极身边的狗腿子之一,他叫张狗,这张狗别的不会,溜须拍马第一名。 又因为和张之极同姓,所以颇得张之极的信任。 张之极昂起脑袋,傲然道,“那是自然,本将军所骑乘的战马乃是蒙古良种,是林丹汗亲自贿赂给劳资的。” “因为本将军英勇善战,杀的鞑子丢盔弃甲,那林丹汗佩服至极,于是便将他们国中最优良的战马送给了本将军,就是希望本将军能够多多杀鞑子,以保卫他们察哈儿部。” 张之极爱怜的摸了摸他战马的头,摸的这匹战马不耐烦的摆着脑袋。 张之极继续侃侃而谈,“蒙古人为了保持此战马的烈性,所以并没有将它去势,林丹汗曾经说过,只有最英勇的将军才能骑乘最烈的战马,此马除了本将军,无人能骑。” 张之极吹完牛皮。 张狗差点笑死, 还最英勇的将军才能骑乘最烈的战马?我呸, 如今京营中谁人不知道您在蒙古的那点破事啊? 原来? 张之极和赵率教挥师北上蒙古后,林丹汗那个高兴啊,立马宰牛烤羊招待他们。 只是这蒙古的羊肉烧烤技术实在不咋滴, 烤的是半生不熟,还血水直冒。 别的将士们还好,就这张之极自小娇生惯养的,他吃了这半生不熟的烤羊肉后,居然拉起了肚子? 还好死不活的刚好在同鞑子打仗的时候拉的,这就尴尬了啊! 这特娘的可是要老命的时候啊,这战场上刀剑无眼,你总不能说让敌人先暂停打仗,等你拉好了肚子咱再开战吧? 没有办法…… 张之极只好一边屎尿齐飞,一边大刀砍鞑子,最后仗打完了,他也病倒了,且一病不起! 最后他只好提前回到京城养病,只留下赵率教继续在蒙古和鞑子干仗。 自此张之极怂包将军之名,从蒙古草原一直传到了京城,京营上下都知道了,也就张之极一人不知道而已。 张狗有时候真的不明白。 像张之极这么怂包的一个人,居然还能当将军?虽然只是一个参将,但是好歹也是将军啊? 想他赵狗辛辛苦苦这么多年也才只是小旗,天天给人当狗腿。 赵狗虽然嫉妒,不过他依然满脸堆笑道,“难怪这战马这般神勇?原来是大有来头啊,可恨俺们没能去蒙古杀鞑子,天天就留在京城里受折磨。” …… 请假! 请假! 今天一章可能要到半夜才能出来,大家别等了,先去睡吧! 第193章 孙传庭入陕 第193章 孙传庭入陕 “小公爷,您走后的这段日子我们好苦哇,简直是生不如死,您看卑职都被晒成了黑煤炭呢,呜呜呜~”说话的是张之极的第二号狗腿子,赵虎! 原来这段日子崇祯一刻也没松懈对京营的训练,而黑卫更是拿出了许多丧心病狂的训练方案,没日没夜的操练。 尤其是京营里面的勋贵子弟们,更是被特殊照顾。 虽说训练非常辛苦,但是成效也很明显,就连张狗和赵虎这两个后进份子,也被训练的有模有样。 这赵虎名字挺阳刚的,长相也阳刚,就是性格太女气了,喝水都要翘兰花指的那种类型。 通过训练后,虽然他说话还是有点娘气,但是好歹抛弃了兰花指不是? 而张狗虽然长相依旧猥琐,但是身姿却挺拔无比,光看身材很是有几分英姿飒爽的味道。 再看其余的京营兵卒,也是一色的精气神饱满,腰杆子挺的笔直,呃~卖相满分! 这些都是训练的成果,可是崇祯知道,虽然京营兵卒的精神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看着很厉害,其实还是一群绣花枕头。 真正厉害的兵卒必定见过血, 见过血的兵卒和没有见过血的兵卒, 给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而百战余生的老兵,其身上更是有一种无形的煞气,这种气质是任何训练都模仿不出来的。 言归正传! 张之极鄙夷的看了眼赵虎,冷哼一声, “就你这娘包样子还能去草原上杀鞑子?那些鞑子们可都凶残的很, 他们茹毛饮血,在战场上直接生吃敌人, 比野兽还可怕。” 赵虎嘴上连连称是, 一张嘴巴就像抹了蜜一样,直把张之极夸赞成了三国赵子龙在世。 赵虎等人正吹捧的欢, 孙传庭带着他的十几个仆人来了, 孙传庭今天并没有穿官服,只是身着一袭青衫,手中摇着竹扇, 很有几分文人风骨。 张之极急忙翻身下马,然后带领着两百京营兵卒躬身行礼。 孙传庭点点头,也抱拳回礼道,“都不必多礼,以后孙某就有劳大伙照应了。” 张之极等人连连称不敢。 孙传庭现在还不知道张之极就是张唯贤的儿子,还以为他只不过是个普通参将而已。 所以孙传庭并没有和他多说话,而是开始打量起崇祯给他配备的护卫和物资来。 两百名京营兵卒一色的衣甲鲜亮, 气宇轩昂,双眼坚毅有神,这让孙传庭很满意。 四百匹战马匹匹神勇,膘肥体壮,毛色油光水滑, 一看就是精心养出来的好马。 除了这些人马外,还有二十几辆大车, 车上码着许多木箱,一看就是装银子的。 孙传庭突然觉得非常蛋疼。 这个皇帝陛下也太不靠谱了吧?从京城到西安府, 一路要经过多少山头,过多少险地啊。 您还明目张胆的将白银放在最显眼的位置?是不是怕不够招贼? 正在孙传庭郁闷的时候…… 远处烟尘滚滚, 又来了一支人马,最前头的旗帜上书了个大大的魏字,居然是魏忠贤的救灾运粮队来了。 孙传庭瞬间明白了, 皇帝陛下是准备让他和魏忠贤拼凑一下, 然后一起入陕。 哎~ 孙传庭觉得自己已经没有语言来形容了,他的这位皇帝大方的时候忒大方, 抠门的时候也够抠门。 魏忠贤人马停在了孙传庭旁边,大阉魏忠贤骑着高头大马,就在马背上对着孙传庭抱了抱拳。 这种行为是相当傲慢,孙传庭如今也不怕魏忠贤了,他故意侧过身子,也抱了抱拳。两人都没怎么说话,相互看不顺眼。 孙传庭翻身上马,他刚准备喊出发,突然发现又来了一辆马车。 一辆马车不奇怪,奇怪的是赶车的居然是王承恩,这? 莫非? 孙传庭,魏忠贤,张之极,三人同时迅速下马,然后目不转睛的盯着这辆马车越走越近。 马车终于停了下来,王承恩恭敬将崇祯扶下马车,崇祯朗笑道,“诸位爱卿早就知道是朕吗?” 三人同时嘴角一阵抽搐。 废话,天下间还有谁能让王大阉赶车?如今这王大阉的权势堪比当年的魏大阉。 只不过他运气不好,碰到了您这么个强势皇帝,没办法把持朝纲罢了。 三人刚准备按照规矩,给崇祯行礼,却被崇祯拦住了,“今日朕是微服私访,诸位不要多礼,以免惊动百姓。” 接着崇祯看向张之极, 似笑非笑道,“张参将, 你对朕的安排满意吗?会不会抱怨朕将你安排去了那虎狼蹲踞的险恶之地?” 张之极急忙躬身答道, “末将不敢, 末将能为陛下分忧,这是末将的荣幸。” 崇祯上前一步,拍了拍他肩膀道,“好好干,朕挺看重你的。” 这番亲切的拍肩膀动作,把这张之极感动的啊。 以前他还以为陛下是因为记仇才把他又是调到边疆,又是调到蒙古,现在居然还把他派到了陕西。 现在看来? 一切都是因为陛下看重他呀,陛下是想特意培养他,想把他培养成闻名天下的名将啊! 陛下万岁! 张之极不敢喊出来,他在心中默默念着陛下万岁,然后暗暗发誓,纵然粉身碎骨也要完成陛下交代的任务,好好保护孙大人。 接着崇祯又看向孙传庭,“爱卿此去陕西,除了要小心流寇外,陕西地方官员也要小心。” 孙传庭的声音,“臣遵旨!” 崇祯继续道,“朕知道陕西是个乱摊子,地方官员,军中兵卒,地方豪绅,他们有些其实和流寇都有勾连。” “尤其的边军,因为和流寇都是乡里乡亲的,有很多都相互认识,打仗的时候甚至还会给流寇通风报信,个别直接哗变的也有。” “而从外地调来的军队,杀良冒功,抢劫地方百姓,其害不比流寇小,爱卿啊,朕希望你能拿出铁血手段来,该杀就要杀,不要妇人之仁,记住,你不杀他们,他们就会杀你。” “虽然这些人不敢明杀,但是暗杀,下毒,美人计,等等等,各种龌龊手段都有可能使出来。” …… 终于赶完稿了,呼~ 第194章 路上见闻 第194章 路上见闻 眼看时辰不早了。 如果崇祯再继续交代下去,只怕孙传庭今天晚上就要赶不上驿站了,铁定得露宿山野了。 最后崇祯重重拍着孙传庭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孙爱卿,朕该说的都说了,不该说的也说了,朕现在再对你说最后一句话,官场险恶,望卿保重!” 孙传庭哽咽道,“陛下放心,臣一定会好好保重这具残躯,臣还想为大明多干几年呐!” 崇祯点点头,又说道,“爱卿上马吧,朕帮你牵马,送你一程。” 孙传庭愣住了。 皇帝陛下要亲自给他牵马绳,这是何等的荣耀啊?他孙传庭如何受得起,孙传庭被吓傻了,他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臣万死,还请陛下莫要如此!” 崇祯盯着孙传庭的眼睛,一字一顿道,“爱卿请上马,这是圣旨!” 孙传庭见崇祯态度如此坚决,他迟疑片刻,终究还是翻身上了马,心情激动到无以言表。 崇祯执着缰绳, 一步一步往前走, 步步都落在了孙传庭心坎上,孙传庭泪流满面。 而张之极,魏忠贤等人都不敢上马,这些人牵着缰绳亦步亦趋跟在崇祯后头走。 魏忠贤左手紧握, 他在计算着和崇祯的距离, 短短几步而已。 倘若他现在抄出刀子扑上去,能不能一击必杀崇祯狗儿? 魏忠贤的靴子底部就藏有一把小小的匕首, 这把匕首还是当年天启爷赏赐给他的。 杀还是不杀? 魏忠贤突然发现了崇祯身旁紧紧跟随的黑卫, 此人存在感极弱,可是魏忠贤却知道黑卫深不可测。 就算自己抄起刀子放手一搏, 只怕也近不了狗皇帝的身, 反而白白送了性命。 自己这条贱命死了不要紧。 可是天启皇帝的仇谁来报? 罢了! 魏忠贤叹息一声,他左手缓缓松开,右手牵着马绳继续跟在崇祯后头走, 一步一步,沉重无比。 张之极则跟在魏忠贤后头走。 相比于张之极的老老实实,他的那匹大雄马就不大老实了,大雄马双眼喷火,使劲盯着魏忠贤牵的那匹母马屁屁看,一副马中色鬼样。 甚至有好几次,大雄马都想挣脱张之极的魔手, 好冲到前头追美马去。 奈何张之极死死牵着缰绳,令这大雄马恼火极了,恨不得回头咬他娘的一口。 张之极现在恨死这个死太监了,特娘的大家都骑阉马,就你个死阉人不骑阉马, 他娘的阉人和阉马不应该配对吗? 而崇祯则牵着孙传庭的马走了大约一里远,他估摸着孙传庭已经被感动的差不多了, 这才停了下来。 回头一看…… 孙传庭这家伙哭的跟什么似的,两眼红通通, 鼻涕眼泪哗哗直下,就连胡子上面都挂着亮晶晶的鼻涕。 呕~ 崇祯恶心的吐了! 吐是稀里哗啦的, 王承恩等人急忙扶住崇祯,焦急道,“陛下您怎么了?” 孙传庭现在对崇祯是死心塌地, 他见崇祯吐了, 还以为是崇祯因为给他牵马,而太过于劳累了呢! 孙传庭哭着跪下, 哽咽道,“都是臣之过,陛下亲自为臣执马绳,太过于劳累,以至于损坏了龙体,臣罪该万死啊!” 崇祯吐出来后反而好受多了,他接过王承恩递过来的丝巾,抹了抹嘴巴,笑道,“是呀,朕平日里太养尊处优了,从没走过这么远的路,让爱卿见笑了。” 孙传庭还想说什么? 崇祯朗笑一声,“送君千里终须一别,爱卿上路吧!” 接着崇祯故意凑到孙传庭耳朵边,悄悄道,“爱卿,朕本来准备让你做陕西的总督,不设巡抚。可是后来朕思虑你威望不足,贸然封总督的话恐难服众,朕让洪承畴为总督,负责剿灭流寇。你为巡抚,负责陕西民政,希望你二人能够齐心协力共同把陕西治理好。而且朕更看重你,等你威望足了,朕就把洪承畴调到别的地方, 你为总督!” 崇祯这话说的? 极为孩子气。 孙传庭觉得这话就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说的,生为君王,怎么能这般直白的说出自己心思?太不成熟了! 可是…… 为什么自己却那么感动? 孙传庭仰头望天,他狠狠一抹眼泪,暗暗发誓,皇帝陛下待我如此真心,我孙某必定要以死相报! 孙传庭收敛了哈感情,他郑重跪下,“陛下大恩大德臣没齿不忘,君恩似海,非死不能报!” 崇祯装模作样扶起孙传庭,“朕要你活着。” 孙传庭感动的点点头,他刚准备出发,突然又想起来一件事情。 “陛下!” 孙传庭的声音,“陕西乃虎狼之地,就算臣前往亦有些畏惧,可是臣却听说蕫三谟当年是欣然赴任的,所以臣不相信蕫三谟会开城投敌。” “还请陛下能够重新审理蕫案,还蕫三谟一个清白,如今蕫家长子长媳还有他们未成年的娃娃皆被关押在地牢,臣觉得实在可怜啊!” 毛线? 蕫三谟家人被抓了? 崇祯铁青着脸对孙传庭道,“爱卿放心,朕自有决断!” …… 终于孙传庭一步三回头的走远了,直到很远,孙传庭依旧频频回头,他脖子都转酸了。 这波人一路向着西安府的方向前进,待进入陕西境内后,孙传庭发现官道两旁荒草杂生,荒无人烟,而田地也许久没有人耕种了,长满了各种野草。 陕西地界非常广阔,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旱灾。 而且就算有些地方有旱灾,只要不是旱的太狠的地方,还是可以种种红薯和玉米的。 孙传庭见大片荒田里长满了各种野草,料想红薯也是能够活的。 这么好的田,却什么也没种? 这都是因为贼寇横行,贪官污吏催逼田租,土豪劣绅兼并土地,致使泥腿子们死的死,逃的逃。 剩下没死没逃的人,无非是一些老弱病残,等死的而已。 孙传庭骑在马上长长一声叹息,此为人祸也! 天灾固然可怕,可是人祸也非常可恨,可怜陛下忧国忧民,而这些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悍兵骄将们却个个是国家的蛀虫。 孙传庭第一次理解了,崇祯为什么喜欢抄家? 特娘的皇帝陛下还是太仁慈了,这些人应该诛杀九族才对。 …… 第195章 西安府 第195章 西安府 孙传庭一行人风尘仆仆赶往西安府,道路两旁尽是白骨和流民。 这些流民们估计是饿极了,他们见到官兵居然也不害怕?只是凄惨的跪在路边磕头,乞求食物。 孙传庭于心不忍,他对魏忠贤说道,“魏厂公不是专门负责救灾吗?为何遇到流民不分发食物?” 魏忠贤冷哼一声,“要是一遇到流民就分发食物,咱家的这些物资也不用运到西安府了,路上就能发完。” 孙传庭指着这些流民问道,“可是他们也是流民啊?能救一个是一个。” 魏忠贤看也不看可怜的流民,“陕西何等广袤,流民何止千万?咱家的这点物资根本就不够,就算把大明朝填进去都不够,孙巡抚你可怜的过来吗?” 孙传庭气结,“照魏厂公的意思,还救什么灾呢?反正流民那么多,如何救的完?你不如干脆启禀陛下,停止救灾得了!” 魏忠贤面无表情的说道,“孙巡抚你以为陛下不知道这些情况?你以为陛下不知道陕西其实是无底洞?陛下为什么要派咱家救灾?无非是因为陛下仁慈,想求个心安而已。” 魏忠贤嘴上说陛下仁慈,心中却暗骂道,“呸,这孙传庭不亏是崇祯狗儿亲自选出来的狗官,假惺惺和沽名钓誉简直是一脉相承嘛!” 孙传庭见魏忠贤抬出了皇帝陛下,他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了,气氛一时有点冷。 走了几里路,孙传庭才问道,“不知道魏厂公的救灾物资运到西安府后将如何分配?” 魏忠贤鄙夷的看了眼孙传庭,道,“所有物资都会交给陕西布政使司,由其分配,咱家监督而已。” 顿了顿, 魏忠贤继续道。 “大约有一半物资会分发到各府县, 保证府城和县城里的老百姓不至于全部饿死,其余一半则留在西安府,由官府出面招募身强力壮的流民修葺城墙或者做其他别的事,剩余的粮食便给这些身强力壮的流民吃。” 孙传庭沉默不语。 他一直以为救灾都是直接搭粥棚, 然后来一个流民发一碗粥, 直到发完为止。 没想到就连救灾都这么残酷,有些人注定得不到救济。 孙传庭问道, “为何只招募身强力壮的流民?那些老弱病残就活该饿死?” 魏忠贤奇怪的反问, “照孙巡抚这么说,身强力壮的流民就该饿死咯?” 孙传庭叹息一声, 不再说话。 确实, 魏忠贤这家伙人品不咋样,但是他的话有道理啊,用于救灾的粮食只要那么多, 可是流民却有千千万万,怎么分都分不够。 就好比…… 现在只有一百个馒头,却要养活一万人,这一万个人谁能够吃到馒头?谁注定要饿死? 该怎么选择? 其实不管怎么选都是错的,魏忠贤说的很对,皇帝陛下什么都知道,他就是求一个心安而已。 三人一路无话, 西安府越来越近。 …… 秦中自古帝王州! 而西安府因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更是先后有西周,秦,西汉,新莽, 东汉,西晋, 前赵,前秦, 后秦,西魏, 北周,隋,唐等朝代定都于此。 这是一座赫赫有名的帝王都城。 虽然如今的西安府早已经不再是帝都了, 甚至连陪都都算不上, 然而毕竟底蕴犹在,那种厚重沧桑的历史感, 依旧扑面而来。 孙传庭一行人终于抵达了西安府,他凝视这座古城良久,久久不语,这里就是西安府啊! 相比于别处的城池,这西安府的城墙特别高大坚固,城上甚至可以并行十来匹骏马。 西安府的城墙曾经破坏非常严重,太祖皇帝夺了天下后,在隋唐旧城墙的基础上重新修建了新城墙,至今已有二百余年了。 霞满天际! 古城沧桑! 在落日的余晖下,一道悠远亘古的钟声传来,也不知道是哪处的寺庙晚钟响起? “壮哉!” 孙传庭看着西安府感叹道,“从此后,这西安府便是我孙传庭的战场了,我孙传庭之名将从此处开始,传遍大明。” 张之极傻乎乎的说道,“孙大人您直接从一介布衣升到了陕西巡抚,想必大名早就传遍天下了吧?” 魏忠贤不待孙传庭回答,他抢过了话头,阴阳怪气道,“张参军,人家孙巡抚极得陛下爱宠,咱们是羡慕不来的。” 张之极莫名其妙,“卑职并不羡慕啊!” 孙传庭懒得和魏忠贤逞口舌之利,他策马上前,城门口早就有一群官员等侯着,为首的便是陕西布政使叶延桂。 叶延桂和魏忠贤算是老熟人了,他先是对魏忠贤行了个礼, 接着问道, “不知道新任孙巡抚何在?我等地方官员也好拜见。” 魏忠贤转头对孙传庭说道, “看,咱家早就劝过你要穿官服的, 这不手下人不认识了吧?” 叶延桂急忙带领地方官员对孙传庭行礼道,“下官叶延桂拜见孙大人,孙大人一路劳累,下官早早就在府邸备了酒食为大人接风洗尘。” 孙传庭摆了摆手,“勿需如此,你领本官到巡抚衙门即可,本官现在只想沐浴。” 叶延桂恭敬道,“孙大人请!” …… 陕西巡抚衙门位于北院门,和别地方的衙门一样,大明的官衙都有点寒碜,这巡抚衙门一样寒碜。 陕西总督衙门就在巡抚衙门旁边,按照规矩巡抚得去拜见总督。 不过如今的新总督洪承畴在外面打仗,孙传庭只需拜见秦王一人就行了,孙传庭先是和这些陕西地方官员假惺惺客套了一番,然后才进入内室。 从京城到陕西,一连月余,孙传庭就没洗过澡,他身上都快发臭了,按例他还得去拜见秦王,总不能臭哄哄就去吧? 在衙役的带领下,孙传庭进入内院,洗澡水早就备好了,孙传庭急忙脱了衣服跳进了大木桶里,瞬间便觉得浑身舒坦。 旁边几个仆役拿起澡豆,香胰子等物抹在孙传庭背上,然后拿起丝瓜瓢使劲的搓洗起来,不一会儿就搓下一层厚厚污渍。 …… 第196章 秦王朱谊漶 第196章 秦王朱谊漶 孙传庭除了身上全是污垢外,头发也脏的吓人,他本就是油性发质,现在个把月没有洗头,头上滴的油都能下锅炒菜了。 闻一闻…… 一股酸爽的腐臭味儿,让人几欲作呕,摸一摸,黏糊糊的,都可以用来贴对联了。 孙传庭的随身仆役先用淘米水抹湿他头发,然后加上香胰子慢慢的搓,终于将污渍全部搓了出来。 洗完澡和头发后,孙传庭感觉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张开了,简直是舒爽无比。 随身伺候的仆役拿来棉巾,仔细将孙传庭的身体和头发擦干,然后他又拿来一件半旧的丝织亵衣伺候孙传庭穿了。 孙传庭走到窗户边上,他一边晾晒头发,一边对这些仆役说道,“你们也去洗洗吧,剩下的我自己来。” 一路从京城赶到西安府,不止孙传庭没有条件洗澡洗头,他的仆役们也没洗澡洗头。 之前大家都臭,倒闻不出来,现在孙传庭洗的干干净净,这嗅觉也突然变得灵敏了。 …… 一个时辰后,孙传庭一行人终于休整好了,孙传庭也换上了簇新干净的丝绸袍子,他准备先去拜见秦王,会一会这西安府的地头蛇。 孙传庭慢慢走出巡抚衙门,张之极带领京营将士紧紧跟随,其余几十个衙役则跟在京营将士后面。 巡抚衙门里的权吏和长随早就准备好了八抬大轿,轿夫们也都恭恭敬敬站立一旁。 孙传庭上了轿子,张之极则骑着他的良种名驹走在孙传庭轿子旁边, 京营将士们将轿子围的密不透风, 以防有人暗算。 虽然孙传庭带来的人马并不多,但是这些人足够保护他了,只要不是明目张胆的搞军队杀,孙传庭还是非常安全的。 他要防的只是下毒, 暗杀之类的。 毕竟历史上也有朝廷下派的巡抚和总督不明不白死了的先例, 怎么查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 …… 秦王,号称天下第一藩王! 其秦王宫也是恢宏壮丽, 与西安府形成了重城形态, 成为大城护卫下的子城。 而就秦王府城的格局而言,也属于内外重城结构, 其内城为王府宫城, 外围则还有一圈高大的城墙。 孙传庭从体仁门进入秦王府内宫,但见宫室华丽,皆以青色琉璃为瓦, 光这些青琉璃瓦,就不知道价值几何了? 而来往宫女皆是美艳无比,头上宝髻珠鬟,富丽堂皇。 可是? 孙传庭总觉得这些宫女美则美矣,头上的装饰品也非常华贵,可是和皇帝陛下身边的宫女比起来还是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秦王朱谊漶是在承运殿接见的孙传庭,陪同的还有秦王庶三子朱存极。 这朱存极运气相当好, 原本秦王有一位世子叫朱存枢,可惜在崇祯二年去世了,是以这朱存极才能被立为王世子。 孙传庭一踏进承运殿,就有一股子清香扑鼻而来,他发现这殿里有许多大鼎, 鼎里装满苹果,秋梨, 佛手等水果,这些东西肯定不是用来吃的, 而是用来熏殿用的。 大殿里的装修也是奢华无比,织锦绣金的帷幕, 大颗的珍珠帘子,来自异域的薄样镂花地毯,而大殿正中则立着一把紫檀宝座, 雕工复杂富丽, 不比宫里的差。 宝座上面有一位老态龙钟的老头,这老头身穿四爪蟒袍, 有气无力的靠着紫檀椅子。 这老头就是秦王朱谊漶。 孙传庭拱手行了一个礼,“下官孙传庭,见过秦王殿下。” 秦王朱谊漶笑着说道,“孙巡抚快快免礼,本王老早就听说陛下派遣了一位年富力强的巡抚来我陕西了,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呐!” 孙传庭和秦王客套了几句后,然后就坐了下来,二人虚伪的聊了大约半个时辰,直聊的秦王和孙传庭都想吐。 而旁听的张之极还有朱存极听的也是昏昏欲睡。 终于…… 孙传庭和秦王客套完了,秦王又虚伪的留孙传庭用晚餐,孙传庭自然是客气的推辞了。 出了秦王宫,外面西安府各衙门的官员都在等着呢,各种豪华的轿子还有马车停了几乎半条街。 叶延桂上前行礼道,“孙大人,我等地方官员还有豪绅们已经备下薄宴,还请大人莫要推辞。” 孙传庭刚准备推辞,又一想,他刚来地方上,还摸不清情况,不如就去赴赴这个宴。 宴会在长安酒楼举行,这个长安酒楼可是整个西安府最豪华的酒楼了,楼中的厨子擅长各种菜系,而这酒楼的老板据说是一位徽州商人开的? 不过西安府的人都没见过这位徽商老板,平日里都是掌柜忙前忙后,交际应酬啥的。 虽然没人见过这位神秘的徽商,但是大家都知道他手眼通天, 什么食材都能搞来。 孙传庭到达长安酒楼的时侯,已经是晚上了, 外面乌漆嘛黑的, 长安酒楼里却是灯火通明。 但见一水儿的琉璃宝灯高高悬挂在屋顶,几十名训练有素的青衣小二恭敬站立两旁,酒楼的掌柜也恭恭敬敬站在旁边迎接。 孙传庭信步走进酒楼的大包间,这是一间贵宾包间,一般人就是有钱也甭想进去,必须还得有权。 进入贵宾包间,孙传庭还以为进入了豪门富户的卧房呢? 什么金瓶玉碗,玻璃屏风,黄花梨家具,水晶帘子,云锦绣塌,名窑磁器等等玩意儿堆的满满当当,一个字,值钱! 这么些个宝物加上悬挂的琉璃宝灯,将整个房间装饰的珠光宝气,贵气逼人。 当然…… 太珠光宝气了就有点俗气了,所以这个贵宾包间里还悬挂了几副很旧的唐画,以及几件商周时期青铜器,用以升华包间的格调。 而菜品也非常丰盛。 光孙传庭认识的就有熊掌,鹿尾巴,鲈鱼,海参,烤乳猪,羊排等等。 其他还有一些孙传庭见都没有见过的菜品,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动物和植物做的? 这些菜品全部都用纯银的盘子装盛,银盘杯盏错落有致的摆放在黄花梨桌上,上面还点缀着香花香料,一看就是用了心思的。 美屋美食还有美器都有了。 自然少不了美人。 …… 请假! 今天回来晚了,又追了会剧。 晚上码字比较迟,不知道几点能出来,大家睡去吧! 第197章 宴会 第197章 宴会 今天宴请的这些美人都是西安府各大妓馆花魁头牌,这些美人个个明眸善睐,衣着华丽。 叶延桂做了个请字的动作,孙传庭朗笑一声,便坐在了上位,两名最美艳的名妓女急忙贴身上前,一左一右坐在孙传庭旁边。 而孙传庭也是来者不拒,乐呵呵的搂着美人调笑。 今天这场宴会,除了陕西布政使叶延桂外,还有陕西提刑按察使司,陕西都指挥使司,这些三司衙门里面级别比较高的大佬作陪。 此外还有离西安府较近的各府县最高长官,各卫所的指挥使,以及一些驻守西安府的将军们,和有名望的士绅豪富,大商人等等等,简直是钱财权势济济一堂啊! 当然魏忠贤也来了。 这些人见孙传庭毫不含糊的将美人搂了怀里,一个个是喜笑颜开,看来这位巡抚是自己人。 叶延桂端起犀角酒杯,点头哈腰道,“孙大人,下官久仰您的大名,没成想您居然来了我陕西任职,下官敬您一杯,干!” 孙传庭端起酒杯,笑道,“大名谈不上,孙某不过一弃官而已,承蒙皇帝陛下不弃,才得以重用,这第一杯酒,咱们就共同遥敬皇帝陛下吧!” 孙传庭搬出皇帝陛下大名, 这些人只得纷纷站起身来, 共同举起酒杯遥望北方,山呼万岁。 就连魏忠贤都不情不愿的站了起来,他郁闷的看了眼孙传庭,暗暗啐了一口, “马屁精, 你家伙肯定知道崇祯狗儿的密探就在旁边,所以才惺惺作态。” 魏忠贤也举起酒杯, 突然他饱含热泪道, “皇爷啊,老奴想您呐!” 魏忠贤的这一声皇爷喊的是深情无比, 再配合他的滚滚热泪, 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他是个忠心耿耿的大太监。 接着…… 这些人齐刷刷将杯中美酒饮了。 然后叶延桂再次点头哈腰敬孙传庭酒,孙传庭笑着喝了。 接着叶延桂又敬魏忠贤酒,魏忠贤冷哼一声, 意思了一口。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大家也就放开了,有几个人甚至搂着美人进了旁边的小房间,不一会儿里面就传来奇怪的声音,也不知道他们在干嘛? 孙传庭充耳不闻,他将筷子伸向蒸乳猪,这乳猪蒸的非常烂, 只需用筷子轻轻一戳就能挑起一块带皮的肉来,吃进嘴里,居然有一股子特别的清香,简直是美味无比。 孙传庭赞叹道,“这道菜是怎么做出来的, 为何如此美味?” 这时伺候在旁边的酒楼掌柜急忙答道,“大人有所不知, 我们酒楼的乳猪都是专门饲养的,以黄芪, 当归,枸杞, 红参等名贵药材配合米饭喂养的。 这种猪肉自带药香,吃了还能滋补身体呢,而为了让肉质更加细腻, 我们的乳猪冬天饮雪水, 夏天饮清洁的冷泉水,天气热的时候, 更是会用冰块给它们降温。” 孙传庭暗暗咂舌,得了,这哪里是养猪啊?分明是养大爷! 孙传庭点点头,“难怪这乳猪肉这般味道,还真是用了心思啊!” “孙大人。” 说话的是贺人龙,此人乃陕西总兵,因为明朝武官地位比较低,他直到现在才找到拍马屁的机会。 贺人龙端起一杯酒极恭敬道,“孙大人,俺贺人龙是个大老粗,也不懂什么官场话,俺这杯酒真心实意敬您,希望您能把俺这陕西打理的妥妥的。” 孙传庭眯了眼睛看着他,咧嘴一笑,“将军就是鼎鼎大名的贺人龙,贺将军?本官早就听闻将军勇猛无双,战功赫赫,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贺人龙见孙传庭居然知道他名字,开心极了,他仰头就将美酒干了,然后摸了摸头,不好意思道,“孙巡抚大人缪赞,俺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嘿嘿嘿!” 贺人龙这样子完全就像个没心没肺的大老粗,引得文官们一阵鄙夷,可是张之极却眼前一亮。 张之极这人不聪明,所以他就喜欢头脑简单的人, 虽然贺人龙军衔比他高, 但张之极是谁? 他是赫赫有名的张唯贤儿子啊, 是小公爷啊,他可不觉得自个地位低。 张之极待贺人龙敬完酒,便立马上前攀谈起来,没想到他们俩还挺有共同语言的,聊的还挺开心的。 这场宴会直开到半夜,大家都吃好喝好玩好了,这才散了场。 孙传庭带着许多礼物,在张之极等人的护送下醉醺醺回到了巡抚衙门,澡都没洗,倒头就睡了。 第二天,他才有精力看礼物。 别看陕西穷,可这些人送给孙传庭的礼物却不寒碜,金银珠宝,绫罗绸缎,简直的琳琅满目。 孙传庭估算了一下,光这些见面礼就起码价值十万两白银。 孙传庭也不矫情,既然是送给他的贿赂,必须的收啊,反正皇帝陛下说过……凭本事受贿,有何不可? …… 西安府,布政使衙门内院。 叶延桂也起床了,昨天晚上他也喝的太多了,现在头都还是疼的呢,叶延桂揉了揉脑袋,唉声叹气的。 他夫人李氏奇怪的问道,“夫君为何一起床就叹气?莫不是昨日没有宴饮好?” 叶延桂爱怜的抚摸着他妻子的小手,“夫人啊,为夫昨日就是宴饮的太好了,故才叹气。” 叶延桂接着说道,“为夫以前听说这孙传庭是因为看不惯魏忠贤专政才辞的官,原本还以为他是条真汉子,如今他能来我陕西任职,是我陕西百姓之福,没想到啊,这孙传庭也是个酒色财气都沾的混蛋。” 李氏柔软说道,“夫君何必管那么多,如今陕西这么乱,妾也不要夫君建功立业,只要夫君平平安安,问心无愧就行了。” 叶延桂笑了,“好,就听夫人的,我叶延桂就做个庸官,既不贪污受贿,也不管事,我们一家人平平安安就行了。” 只是? 叶延桂有点可惜的说道,“别人当官都是发财,只有你夫君我当官却是亏本,上次拜见洪承畴把夫人的白玉簪子送了,昨儿又将夫人的宝石金镯子喂了狗孙子。” …… 第198章 各种贿赂品 第198章 各种贿赂品 叶延桂内疚道,“夫人,你不会怪为夫吧?这些年为夫几乎将你的嫁妆败光了。” 李氏叹了口气,“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妾既然嫁了你这个大清官,还能怎么办? 夫君啊,为什么您就不能也收点礼呢?那些下官和商人们送来的东西,收下又何妨? 反正皇帝陛下都说了……凭本事受贿,有何不可? 妾听说朝廷里的温首辅都收了好几十万两白银的贿赂,皇帝陛下却还是对他宠幸的不得了,夫君,您又何必固守成规呢?” 叶延桂沉声道,“这是底线问题,为夫绝不受贿。为夫自小就立志要成为海瑞那般的清官。” 李氏笑了,“夫君不是清官,是傻子,夫君不受贿,却总是去行贿。” 叶延桂一时语塞。 过了好久,他才梗着脖子道,“这怎么能叫行贿呢?为夫这叫喂狗,将这些狗东西喂饱了,它们便不会找为夫的麻烦了,为夫的官也就能当的顺当了。” …… 被叶延桂称呼为狗的孙传庭现在在干嘛呢? 他正在欣赏众人给他的贿赂,这帮子垃圾官员和土豪劣绅看来真是下了血本的。 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古玩玉器等玩意堆了满屋子,孙传庭都觉得自己眼睛不够看了。 孙传庭家族在代县也算是富户, 他家也是有不少的良田和铺子的, 可是孙传庭也从未见过这么多珍稀之物。 其中有一张凉席特别稀奇,这玩意是用象牙做的,象牙虽然昂贵,但是孙传庭也是见过的。 孙传庭见过的象牙席子, 大都是将象牙雕成一快快, 然后用丝线串联起来,大约要十几根大象牙才能制成一席, 珍贵异常。 可是? 孙传庭眼前的象牙席子却比他见过的任何一张象牙席子都要古怪珍稀, 这席子居然是用象牙细丝编织而成,整面象牙席光亮润泽, 收卷自如, 摸一摸,还清凉如水。 孙传庭实在不能相信,那么坚硬的象牙如何能劈成细丝?如此鬼斧神工, 真乃神物也! 孙传庭捧着这张象牙凉席感叹不已,“如此神物,也就陛下配享用,本官要将这张象牙凉席献给陛下去。” 张之极歪着脑袋打量了半天,“孙大人,这就一普通象牙凉席罢了,我家有好几张呢, 陛下才不会稀罕!” 孙传庭狐疑的打量着张之极,这么贵重的象牙席子在他眼里居然就一般?他什么来头? 而且张之极的口气非常随意,一点也没有面对上峰的拘束和恭敬,就好像张之极根本不在乎他这个巡抚一样? 孙传庭还没问…… 张之极身边的头号狗腿张狗开口了,但见这张狗傲然道, “小公爷,您是英国公府出来的, 自然是见多识广,这丝编象牙凉席在英国公府里不算什么, 可是在外面却是天大的宝物呢!” 张狗这话说的是相当放肆了,他张口就是张之极见多识广, 言外之意就是孙传庭是个土包子。 而且这家伙还故意将英国公三个字咬的重重的,且故意重复了几遍,一副狗仗人势的刁奴嘴脸。 孙传庭含笑道, “原来是英国公府的小公爷, 真是委屈小公爷陪同孙某来这虎狼之地了。” 张之极这人没心眼,他哈哈一笑, “不委屈啊,本将军~哦不末将还觉得这陕西挺好玩的。” 接着张之极非常自然的捧起丝编象牙凉席指给孙传庭看,“大人,其实这些象牙是用特殊药水泡软了,这才能劈成细丝,值钱倒是值钱,说是神物就有点夸张了。” 孙传庭朗笑,“原来如此,小公爷真是见多识广,孙某自愧弗如啊。” 张之极见孙传庭夸他,不免有点得意忘形了,他又指着一件贿赂品道,“要说神物,末将觉得这张白虎皮才是真正的神物。 老虎都是花斑纹,这种白色虎皮就连末将也才只见过两张,可见自然造化之神奇。 最神奇的是,射死这头白虎之人的箭法,一箭正穿老虎的前额正中,这才能取下如此完整的虎皮,偏一点点的话,虎皮就不正了。” 孙传庭惊奇道,“这么神奇?” 张之极点点头,“确实神奇,可见送礼物的人是用了心思的,大人应该重用此人。” 白色虎皮是贺人龙送的,孙传庭瞧了半天,也瞧不出这箭究竟是不是真一箭穿额? 老虎的头可是非常坚硬的, 一般的箭射的穿?而且……貌似从胸口射死也能取出完整不偏的皮子? 从脚上开始,也能取出完整不偏的皮子? 老虎除了能够射死,还能毒死,还能用网抓。 所以孙传庭可不会天真的相信张之极说的话, 这家伙一看就是头脑简单之辈。 孙传庭呵呵两声,他对张之极说道,“其实要本官看,这对宝石金镯才是最花了心思的。 孙某并没有带女眷来陕西,可这人却送镯子给孙某,可见此人窘迫,并没有适合的礼物送,这对金镯子极有可能是其内眷的。” 说完…… 孙传庭还用手摸了摸金镯内壁,笑道,“此金镯内壁光滑无比,显然是女人常戴之物,并不是临时打造的。” 接着…… 孙传庭又闻了闻金镯,笑道,“镯上犹存脂粉香气,可见才取下不久。” 张之极神色怪异的看着孙传庭,这家伙明明知道金镯子是从人家女眷腕上取下来的,还又摸又闻的? 孙传庭才不管张之极的想法呢,他拿起礼品名单看了看,抚须一笑,“陕西布政使叶延桂,有意思。” 孙传庭将这对金镯子单独收起来,其余贿赂品看都不看了,只是吩咐他的家仆道,“孙旺,你将这些东西全部拿到当铺当了,记住要死当,这样钱更多。” 张之极急了,“这白虎皮?” 孙传庭淡淡道,“张参将若喜欢,就送你了。” 张之极面红耳赤,“孙大人,这张白虎皮可是贺人龙将军辛辛苦苦猎来的,专门献给您的,就这么当了实在可惜。” 孙传庭呵呵一笑,“难不成本巡抚还要将这虎皮高高供起来?每日烧香礼拜,这是虎皮还是虎大爷啊?” …… 最近要追剧,还要下乡义诊。这样吧,每日一更,到11月1号开始恢复两更。 第199章 微服私访 第199章 微服私访 孙传庭拍了拍张之极肩膀道,“小公爷,有些事情不能光看表面,我们现在身处虎狼之地,万事得小心,本官劝你还是不要轻易结交什么朋友的好。” 张之极,“……。” 孙传庭想了想,又说道,“张小公爷,你去选二十来个武艺好的军卒过来,令他们都换上普通的伙计服,然后你也换身低调的旧棉布袍子来,本官决定微服私访。” 微服私访? 张之极一听微服私访这四个字,就觉得蛋疼菊紧。其实以前张之极最爱的事就是微服私访了。 这小子经常穿的破破烂烂,然后带一帮狗腿子到处晃荡,调戏民女啦,打架斗殴啦,凡是纨绔子弟们爱干的事,他都干过。 话说…… 这微服私访还是挺爽的,张之极曾经就沉迷于其中而不能自拔,直到有一次…… 微服私访的张之极,遇到了同样微服私访的皇帝陛下,可怜的张之极装逼不成,反被皇帝陛下打了脸,不仅被打了脸, 还被他爹爆揍了一顿。 而张之极本人也差点被吓死, 从此后他听到微服私访这四个字就想吐。 张之极哭丧着一张脸下去准备了,而孙传庭也在家仆孙旺的伺候下换上了一件半旧的缎袍,头上戴着幅巾,腰上则系着一方水头和颜色都很一般的和田青玉。 不过一会儿…… 张之极就准备好了, 但见这家伙穿了一件半旧的棉布袍子, 袍子的袖口都磨破了,头上也只戴着网巾, 并没有着冠。 张狗和赵虎二人也来了, 这两个家伙虽然武艺一般,但是人机灵, 张之极准备让他们打个下手啥的, 其余二十名军卒也都准备妥了,皆作伙计打扮。 张之极开口道,“孙大人, 末将已经准备妥当了,不知道您要去哪里微服私访?” 孙传庭的声音,“本官决定先去查访一下西安府附近的卫所屯田,本官来陕西前,陛下曾经交代过要将这陕西的屯田清一清,抓一波大老鼠!” 张之极为难道,“可是孙大人, 现在城外面到处都是流民,说不定连流寇都有,您身为一方大员,怎能轻易涉足险境,末将不同意。” 孙传庭笑道, “张小公爷如果害怕的话,可以不用跟着本官。” 张之极见被鄙视了, 他急了,“大人, 末将不是害怕,只是末将要保护您的安危啊, 要是您出了什么意外,皇帝陛下非剁了末将不可。” 孙传庭安慰他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本官不惧危险, 好了, 我们出发吧!” 张之极还想说什么? 可是孙传庭已经出门了,孙传庭这次装扮的是个落魄商人, 他还让仆人准备了几车粮食布匹啥的,车子就停在西安府东面的城门……长乐门外。 因为孙传庭现在好歹是巡抚,各方势力盯着呢,他也不敢光明正大的走出巡抚衙门,免得被有心人盯住了。 孙传庭一行人偷偷摸摸从后门出去的,出了巡抚衙门后,外面早就有一顶小轿等候多时。 孙传庭和张之极也不矫情,两人俱都挤在小轿里,轿夫抬着他们直向长乐门走去。 大约半个时辰就出了长乐门外,孙传庭和张之极也下了轿子,二人换上劣马,而早就等候在城外的仆役此时也赶着马车上来见礼。 终于出了西安府…… 孙传庭只觉得神清气爽,他突然闭上眼睛,深深一吸气,良久才又睁开了眼,目光中满是坚毅。 张之极则东张西望,他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虽然他们都出了城,可是却不知道应该往哪里走? 张之极等人又不是西安府本地人,对此处的地理并不熟悉,而既然是微服私访,肯定是要去一些偏僻的地方的,万一他们微服私访迷路了?那就尴尬了。 孙传庭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现在准备寻个本地人当向导。 大明的西北地区虽然受灾严重,但是西安府好歹也是陕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所以纵然别处都水深火热了,可这西安府依旧繁华热闹。 别说城内了, 就连长乐门外都是熙熙攘攘的, 很多小贩在城外空地上摆摊贩卖一些商品。 孙传庭看了看, 其中以布匹和皮货居多,此外还有彩绘泥塑, 草编,火晶柿子,石榴,核桃等特产,只不过这些食品卖的都非常贵,也对~现在是灾荒年,能够入口的东西总要值钱些。 孙传庭找了一圈,他看中了一名摆摊写书信的读书人。 孙传庭上前行礼道,“这位先生好!” 这个读书人正愁眉苦脸的呆坐在那儿,如今世道不好,交通不便,连带着老百姓的书信往来也少了。 这位读书人在此枯坐了半天,一桩生意都没做成,他正愁今天晚上吃什么呢? 这读书人姓王,叫王斯文,他父母不过是泥腿子而已,因为土里刨食太苦了,王斯文的父母拼尽全力才让他读了书。 几年的书读下来,王斯文并没有考中功名,他连个秀才都考不中,可是他却因为读书而荒废了农活,也干不来田里的活计。 所以读书并没有改变王斯文的命运,他依旧是个穷巴子,而且还经常被人嘲笑。 这么多年的磕磕碰碰,王斯文总算明白了一个道理……穷人家的孩子就不应该读书,而是应该早点学门手艺,也好养家糊口。 什么考取功名? 什么金榜题名? 什么光宗耀祖? 这些东西都和穷苦人无关,老老实实干活赚钱才是穷苦人应该做的事情? 王斯文见生意上门…… 他强压下狂喜,拱手道,“这位老爷可是要写书信?” 王斯文看孙传庭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不像是个白丁,他有点狐疑的看着孙传庭。 孙传庭笑道,“并不是!” 王斯文的心情瞬间跌落低谷,他连话都不想说了,而是勉强笑了笑,继续问道,“不知道这位老爷找小可有何贵干?” 孙传庭开口道,“在下乃是外地的行商,想去郊外做点小生意,可是却又不熟悉路况,所以急需一名向导指引,不知道先生可愿意跑这一趟?” …… 第200章 田租过高。 第200章 田租过高。 小生意? 还是去郊外做的小生意? 王斯文陡然警觉起来,这年头去郊外做生意的岂能是什么好货色? 不过是一群发灾荒财的黑心商人罢了,这帮人以极低的价格买下灾民的女孩子或者他们家里的祖传珍宝,然后贩卖到东南沿海等地,赚取丰厚的利润。 这种人都该下地狱! 而且? 看孙传庭的穿着打扮,也不是什么特别有钱的大商人,腰上挂的玉佩水头也极差,带的货物也不多,应该是那种穷疯了的小商人。 这年头灾荒财也不好发,没有黑白两道通吃的本领,就不要干这缺德的买卖。 王斯文并不想趟这趟浑水,搞不好会连小命都搭了进去。 王斯文的声音,“这位老爷如果不想写书信,还是请让开吧,小可还要做生意。” 可是? 很快王斯文就说不出话来了,因为孙传庭拿了十两雪花银出来。 这还是王斯文第一次见到雪花银呢,真的就像雪一样白,可见这银极纯,而且这银子一看就是新铸出来的,并没有流通。 流通中的白银一般黑不溜丢,还满是牙齿印子,看着恶心极了。 王斯文叹了口气。 他也是个穷疯了的读书人,他拒绝不了这些白银,如今粮价一日比一日高,就算是陈谷子也要六钱银子啊,红薯和玉米稍微便宜点,可是他依旧吃不起。 他家中还有婆姨和娃娃,家中都断了好几天的粮了,再不弄点吃的东西回去,只怕…… 王斯文终究还是接过了十两白银,他长长叹了口气,道,“这位老爷能否让小可将这些银子先送回家中?小可家离这儿很近, 半柱香功夫就能到。” 孙传庭点点头。 王斯文紧紧攥着银子, 然后躬身行了个礼,接着就一溜烟的跑了。 张之极对孙传庭说道,“大人,您就不怕他跑了?” 孙传庭摇着扇子淡淡一笑, “无妨, 如果他跑了,那就说明此人并不值得信任, 不雇佣也罢。如果他回来了, 就说明此人诚实守信,是值得信任的。” 半柱香功夫还没到, 这王斯文就回来了, 因为跑的太急,他都有点气喘吁吁了。 一行人准备妥了,便向着郊区前进, 目标……西安前卫。 西安前卫始建于洪武年间,位于西安东南方向的白鹿原上,距离西安府大约六十里路程,还是有点远的。 孙传庭和张之极都骑着劣马,一边走一边看,其余军卒装扮的伙计们则推着车子前进。 官道上三三两两行走着一些麻木的流民,官道两旁则是田地, 这些田地都长满了荒草,无人耕种。 一边是衣食无着的流民。 一边是无人耕种的良田。 真是讽刺啊! 西安府的地理位置相当好,自古就有八水饶长安的说法,其周边的河流资源非常丰富,就算陕西大旱, 西安府旱的也稍微轻点。 这些荒芜的田地完全可以用来种植红薯和玉米等抗旱作物啊,可是现在好好的良田都被荒废了。 张之极愤愤不平道, “狗日的,这么好的地居然白白荒废了?该杀!” 王斯文冷哼一声, “现在荒废的良田多着呢,这些田就算种了粮食又如何?田租那么高, 泥腿子们辛辛苦苦干一年,还是难逃饿死,横竖一死, 还不如逃跑当流民呢!” 张之极奇怪的问道, “当今陛下仁慈,他早就下旨免了西北的赋税, 而百姓十亩以下田地者,更是免交田税,为何还有田租过高一说?” 王斯文上下打量着张之极,冷笑道,“这位小哥当真是不食人间烟火呐,皇帝陛下的政策确实好,可是现在田地大多是私人的,人家地主想定多少租子,就定多少租子,皇帝陛下也管不了。” 顿了顿,王斯文又说道。 “以前雨水丰足的年份,租子虽高,大伙省吃俭用也能混个半饱,如今大旱,粮食减产,可是租子却丝毫没有少,泥腿子们可不就活不下去了?再加上官府三天两头的派徭役,田租高,徭役苦。” 张之极越听越气…… 可是? 王斯文说的对,田地都是地主的,人家租子想定多少就是多少,这事就是闹到皇帝陛下面前,地主也有理。 倒是徭役? 陛下三令五申,禁止向百姓派繁重的徭役,要轻徭薄赋,这帮垃圾地方官居然敢阳奉阴违?真是该死! 张之极气的是脸红脖子粗,他现在恨不得立即调转马头,然后返回西安府, 直接打爆这帮垃圾官员的狗头。 孙传庭却淡淡一笑, “小张, 记住老爷我的话,永远也不要为了不值得的人和事生气, 安心赶路吧!” 王斯文都有点奇怪了。 这帮人都是准备发灾荒财的黑心商人,一个个倒还菩萨心肠起来了?估计就是装的。 孙传庭一行人离西安府越来越远,路上的流民也多了起来,有些流民甚至直勾勾的盯着孙传庭的劣马看,哈达子直流。 要不是这些流民实在太瘦弱了,而兵卒都是膀大腰圆的壮汉子,只怕流民们早就上前抢了。 王斯文却有点担忧,他对孙传庭抱拳道,“孙老爷,咱们还是就近交易吧,这路是越走越危险呐,要是遇到了流寇,咱都得完蛋。” 孙传庭骑着劣马,走的逍遥无比,他幽幽道,“要想发财,就得去偏远的地方,深山藏美人,老林有珍宝。” “对呀!” 张之极指着流民道,“你看看这些流民们,有个正常样子的女人吗?他们手里可有值钱玩意?” 王斯文郁闷道,“可是附近也有村落啊,你们可以去附近的村里看看。” 孙传庭和张之极都没说话,孙传庭是懒得说话,张之极是腹中空空,不知道说什么? 王斯文暗暗啐了口。 贪心不足蛇吞象,这帮人本事一般,没成想心这么黑? 如今这世道,越是偏僻的地方越是危险,别说流寇了,光那些山民都够你们喝一壶了的。 王斯文现在特别鄙视他们,这帮人还真是一群穷疯了的,投机倒把大奸商。 …… 第201章 吕方和刑氏 第201章 吕方和刑氏 商洛自古就是秦楚咽喉之地。 其中有一条陕西自湖北的通道,已经开辟了千年之久。 此道从商县开始,经龙驹寨,桃花铺,铁峪铺,武关,试马寨,商南县城,过荆紫关,最后南行即可进入湖北境。 而湖北境内水路交通发达,从湖北再走到江南繁华富庶之地就比较容易了。 吕方一伙人选择的就是这一条道路,可惜……他们在龙驹寨出了状况,进退两难! 龙驹寨得名于西汉,传说刘邦的坐骑……神骥乌骓,便是产于此地。 同时龙驹寨也有陕西东南第二门户之称,地理位置相当重要。 前段时间商洛山区陡然降下连阴雨,以至于龙驹寨有段山体滑坡了,无数的山石土块堵住了官道。 吕方愁眉苦脸的看着前面的山石土块,这该死的贼老天,该下雨的时候不下雨,不该下雨的时候偏偏下个不停,如今道路被堵,他们该怎么办? 吕方一伙人从山阳县出发,一路艰难跋涉才走到这里,路上不知道遇到过多少危险。 光流寇他们就遇到了两波, 也幸亏吕方一伙人带了很多膀大腰圆的家丁, 而这两波流寇估计是才成型不久,实力并不强,一番交战下来,全部被吕方这伙人打败了。 好不容易才走到这里, 却因为山体滑坡而被滞留此地, 吕方一伙人几乎想尽了办法,他们甚至还动手清理过滑坡的山石土块, 然而并没有用。 “老爷!” 一道娇滴滴的声音传来, “我们滞留此地时间太久了,为免夜长梦多, 要不我们干脆丢下粮食等重物, 只带上值钱的珠宝,从这道上绕过去如何?” 说话的是吕方在路上捡的一名女子,此女名刑氏, 长相美貌,心思玲珑,最主要的是她还认识几个字,会记账。 原本吕方并不准备带上刑氏的,可是经不住刑氏灌的迷魂汤,再加上吕方确实缺一个会记账的女人,所以……他不顾众人非议, 硬是将刑氏带在了身边。 其余众人跟随吕方离开山阳县,可都没带女眷呢,这吕方居然还中途收女人? 吕方依旧穿着他破破烂烂的大棉袄,标准的流民形象。 而刑氏则穿了一件男儿服饰,作男儿打扮, 居然也有几分英姿飒爽,像个女中豪杰。 其实以当前的形势, 也只能用刑氏的办法了,可是这伙人好不容易才将粮食带到这里, 如何舍得? 况且除了粮食外,他们还有很多绫罗绸缎, 皮货,银子等东西,也是属于重物, 哪能都舍弃了去? “你这妇人好生歹毒, 这些东西可都是俺们的家当,岂能说丢就丢了去?” 说话的是一名白净书生, 这书生原本是山阳县书吏,他名叫钱仓吉,为人尖酸刻薄的很。 因为吕方中途收女,他早就看吕方和刑氏不满了。 钱仓吉打死也不愿意将重物丢了去,一来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小巧的珠宝,二来他这人也吝啬的很。 刑氏见这姓钱的居然敢说她歹毒?当下这女人委屈的眼泪汪汪,她猛的扑进吕方这个糟老头子怀里,嚎啕大哭道,“老爷,妾不过是为了大伙儿着想,这厮却污蔑妾歹毒,妾不活了,呜呜呜~” 这刑氏哭的是梨花带雨,吕方这个糟老头子心都碎了,他急忙哄道,“心肝宝贝儿,别哭,别哭啊!” 可是无论吕方怎么哄,刑氏依旧还在哭哭滴滴的,搞的吕方也有点恼火了。 他狠狠瞪了钱仓吉一眼,“姓钱的,道不同不相为谋,你自便吧!” 接着吕方又对其他人道,“愿意丢弃重物的,请跟老夫走,咱们收拾收拾一些值钱小巧的珠宝, 带上点口粮,现在就绕过这些山石土块,直奔湖北。” 吕方见没有人应他, 他大声喊道,“诸位,钱财乃身外之物, 命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了,后方是无数的土匪流寇,唯有前进才能博一条生路。” 良久…… 终于有一部分人开始收拾东西了,他们牵着马匹跟在吕方的屁股后面,蹒跚着穿过山石土块,艰难前行。 而钱仓吉则带着另一部分人,他们拉着粮食银子往后退去,钱仓吉等人准备原路返回,另觅一条生路,这伙人自此分道扬镳。 …… 离龙驹寨不远的地方,也有一波人往这里来了,为首的是个黄须壮汉,这黄须壮汉骑着一匹雪蹄青鬃马,很是威风凛凛。 也不知是谁惹了黄须壮汉? 这家伙现在正骂骂咧咧的,“你们这帮狗娘养的,一个个都是大骡子投生的吗?咋都这么会吃?咱老子好不容易弄的点粮食,不过几天又被嚼完了,呸!” 不错…… 此人正是诨号黄虎的张献忠,张献忠等人为了逃避官府的追剿,一路往深山老林里逃窜。 他们粮食本就不多,沿途还没有补给,粮食早就被嚼的干干净净,这帮流寇已经连续好几天都只能以没有成熟的青柿子为食了。 商洛山区树多,柿子树也多,可惜这些柿子都还没成熟,吃了非常伤胃,许多流寇都病倒了。 李自成紧紧跟着张献忠走着,虽然他也很饿,可是却一言不发,凭着坚强的毅力强忍着。 刘宗敏建议道,“黄虎首领,兄弟们总不能光啃青柿子活命吧?要不我们把马给杀了吧?” 田见秀不同意,他抚摸着马耳朵道,“杀马?说的轻巧,这些畜生跟随我们这么长时间,早就有了感情,我绝对不同意杀马。” 刘宗敏鄙夷的看向他,“妇人之仁,你也知道这些马是畜生啊?畜生不就是用来吃或者用的吗?” 田见秀冷哼一声,“丧心病狂,今日你能杀马,明日估计连弟兄们也能杀吧?” 刘宗敏反唇相讥,“弱肉强食而已,明日我刘宗敏若是弱者,我甘愿被兄弟们杀,不像你,惺惺作态,假仁假义!” 田见秀怒了,“你……” 刘宗敏呵呵一声,“老子咋了?” 张献忠陡然一声暴喝,“你俩都给咱老子住嘴。” …… 今天没有更新了,见谅哈! 因为璎珞要应付上级领导的检查,今天必须要加班加点的准备许多的资料。(?ˉ???ˉ??) 11月1号恢复双更! 第202章 流寇内讧 第202章 流寇内讧 张献忠暴怒,“你们两个驴毬子的,都什么时候了,还内杠?传咱老子的命令,杀马犒军,先杀田见秀的马,再杀刘宗敏的马。” 张献忠一声令下…… 众流寇纷纷血红着眼睛扑向了田见秀的坐骑,急的田见秀抱着自个的马,喊道,“休要杀我的爱马,要杀就杀刘宗敏马去。” 马有灵性,这马儿见流寇要杀它,也是悲鸣不已,急的四蹄乱跺,可它就是不敢跑。 估计在这马儿有限的智慧里,它实在舍不得离开它的主人,不忍独自一马逃命去。 刘宗敏却满脸幸灾乐祸的看着田见秀,说句实话,他早就看田见秀不爽了。 一个大男人的,却存了妇人之仁?要知道他们可是流寇啊,干的可是刀口上舔血的买卖,人都杀得,何况马? 仁义?善良?良心? 这些东西都是那帮虚伪的文人才能玩的起的,他们流寇只需记得一个字就行……杀! 言归正传! 这些流寇见田见秀死死护着自己的马,而此时田见秀手底下的兄弟们见他被欺负,也纷纷拔出刀剑,冷冷望着张献忠。 田见秀的手底下兄弟虽然人少,但是个个忠心,都和田见秀穿一条裤子,倘若他们叛了,只怕也够张献忠喝一壶了的。 张献忠这人虽然狡诈,却也有几分刚硬, 他猛的拔出大刀, 吼道,“姓田的,你他妈反了不成?看劳资不剁碎了你当口粮吃。” 刘宗敏阴阳怪气的声音传来,“呵呵, 田兄弟啊, 原来在你心中,大伙的性命还不如你的马重要呐, 枉我刘宗敏还把你当兄弟看待。” 接着刘宗敏向着张献忠抱拳道, “既然田兄弟不愿意舍弃他的爱马,就请先杀刘某的吧!” 说完他还不忘把自个的黄骠马推了出来, 一副大公无私的模样。 刘宗敏这个逼装的相当成功, 一下子就收获了很多好感,就连张献忠都对他刮目相看。 要知道以前张献忠可是非常忌惮这刘宗敏,因为刘宗敏是李自成的铁杆支持者, 而且刘宗敏手底下的兄弟比田见秀的还多。 张献忠这回准备强硬到底,他挥了挥手,道,“刘兄弟大义,我老张佩服的很,可是劳资今天就是要先杀他的马,咋滴?” 田见秀没吭声, 他和他手底下的兄弟们只紧紧握着刀剑,冷冷盯着张献忠。 而张献忠的部将也早就拔出了刀剑武器,眼看就要内讧了。 李自成叹了口气,他大踏步上前,庞大的身躯挡在了田见秀面前, 抱拳道,“诸位兄弟见谅, 田兄弟自小就心肠软,他和他的战马朝夕相处, 感情太深了。” 田见秀不屈道,“众生平等, 在我田某人眼里它不是马,是我的兄弟和战友。” 张献忠哈哈大笑,“瞧这情深义重的, 这畜生倒像你婆娘?李自成兄弟, 你也别护着他了,今日俺张献忠就要拿他们俩祭腹, 杀!” “报~” 流寇的探子来报,“前方发现一队人马,正向我们走来。” 张献忠大喜,也顾不得怼田见秀了,而是急忙问道,“有多少人,多少马?是干什么的?有没有粮食?” 探子的声音,“启禀首领,大约有一百来人,五十几匹好马,十几辆大车,有没有粮食不知道,不过这些人的马匹都没掉膘,显然他们是有粮食的。” 听到这句话…… 田见秀和刘宗敏都松了口气,田见秀的爱马看来是保住了,而刘宗敏其实也并不希望田见秀被杀,倘若他死了,也就少了一股制衡张献忠的力量了。 “哈哈哈!” 张献忠仰天大笑,“天无绝人之路,老天爷送粮食和肉来了,兄弟们抄起刀子,杀!” 一声令下,所有的流寇都拔出了武器,嗷嗷叫着向前冲去。 不得不说…… 人的潜力真是无限的啊,刚刚还饿的歪歪倒的流寇,在听到粮食和肉后,一秒满血复活。 …… 不错, 这队人马正是钱仓吉。 钱仓吉带着一群舍不得重物的人马准备先返回, 然后寻找别的路, 他们已经往回走了几十里了。 突然…… 震耳欲聋的声音传来,接着便是一大股流寇奔跑了过来, 将他们团团围住。 这些流寇和他们以往遇到的流寇都不一样,这些流寇眼里流露出凶残嗜血的光芒,就如同一群狼。 如果是小股的流寇,钱仓吉的人马未必不能一拼,但是现在这股流寇人太多了,而且看架势都非常凶残,根本打不过啊! 钱仓吉瞬间怂了,他腿脚一软跪在了地上,磕头如同小鸡啄米,“大王饶命,小的愿意将这些粮食珠宝全部献给大王享用,只求大王能够饶小的一条狗命,小的愿意鞍前马后的伺候您。” 跟着钱仓吉一起后退的众人也纷纷化身软脚虾,扑通扑通跪在了地上,瑟瑟发抖。 流寇突然向两边分开,张献忠大踏步走了过来,他打量着钱仓吉一伙人,裂嘴一笑,“咱老子张献忠,看在你们忠心献粮的份上,就收你们入伙吧!” 众人听说这流寇头子要收他们入伙,纷纷大喜,刚准备表忠心。 可是? 张献忠的下一句话却让他们入坠冰窟里,张献忠冷冷道,“可是咱老子不收弱者,你们都拿起武器来,相互杀,最后剩的二十人便是强者,便能加人我们。” 这些人迟疑着,不敢动! 张献忠却等不及了,他大吼一声,“咱老子数到十,你们不动手,咱老子的兄弟们可就要动手了。” “大王不要啊!”钱仓吉都快哭了,“大王先等等,小的还有一条消息可以透露给您,只求换小的活命啊!” “说!”张献忠言简意赅。 钱仓吉俯跪在地,将吕方的事情一股脑透露了出来,“启禀大王,更前面还有一群人,为首的人叫吕方,他们家财大势大,这次我们出逃便是那吕方的主意。 因为山石堵路,他们丢弃了大量的粮食,只带了一点口粮和极珍贵的珠宝,这些珠宝可都是极为昂贵的上等珠宝啊。 …… 第203章 小白脸也不放过! 第203章 小白脸也不放过! 钱仓吉似乎生怕这些贼人不懂珠宝的价值,他夸张的说道: “大王,别的不敢说,小的听说那吕方家中藏有一颗鸽子蛋般大的珍珠,这珍珠不是平常的粉色,也不是白色,而是孔雀绿色,可谓价值连城呐,据说就连宫中都没这么好的珍珠呢!” 孔雀绿珍珠? 张献忠怒了,他猛的一脚踹了过去,直踹的这钱仓吉口吐鲜血,眼冒金星。 张献忠冷哼一声,“好你个鸟文人,是不是欺负咱老子没有文化?自古珍珠都是白色的,怎会有绿珍珠?” 钱仓吉哭丧着脸,“小的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诓骗大王啊,那吕方家中真有一颗价值连城的孔雀绿珍珠,全城都知道。” “哦对了,吕方一伙人还丢弃了不少金银珠宝,粮食,绫罗绸缎等物资,小的实在带不下,便都藏在了前面山洞中,小的愿意将那些东西也一并献给大王。” 张献忠目光幽深,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良久…… 他终于裂嘴一笑, “好, 你大大的忠心,快些带俺们去找你藏在山洞里的物资,本首领大大有赏,从此后你就是俺们的人, 以后俺们兄弟们大口吃肉, 大秤分金,大刀子砍人。” 钱仓吉喜极而泣, 他急急爬到张献忠脚旁边, 大表忠心,“小的钱仓吉参见大哥, 以后唯大哥马首是瞻。” “哈哈哈!” 张献忠豪气干云道, “钱兄弟快快请起,且先等哥哥把这些渣子扫干净了。” 渣子? 钱仓吉纳闷了,这官道上很干净啊, 哪有什么渣子需要清扫? 不过,很快他就明白了张献忠所谓的渣子是指什么? 这伙贼人突然就动手了,手起刀落,一颗颗硕大的人头滚滚落地,鲜血浸湿了尘土,也刺痛了钱仓吉的眼睛。 前一刻,他们还是同伴。 后一刻, 这些同伴们死不瞑目。 张献忠杀完这些人后,他抹了把溅到脸上的血沫子,回头一笑,“渣子已经扫完了,钱兄弟请带路吧!” 钱仓吉此时已经被吓的肝胆俱裂, 他想爬起来,可是腿脚软绵绵的, 根本就站不住。 张献忠干脆将他一把提溜起来,直接丢在了马背上。 众流寇杀完人后, 神色平静的将钱仓吉带来的粮食翻找了出来,他们就地埋锅造饭, 炖鸡烧鱼,准备大吃一顿。 还真别说,钱仓吉这波人居然带了不少好东西, 什么干制熊掌, 鹿尾巴,瑶柱, 鲍鱼,燕窝鱼翅海参松茸啥的,等等等。 这些山珍海味其实都是吕方仓促遗弃的,钱仓吉走的时候将这些东西装了满满一车子,准备留着以后慢慢享用,现在则全部便宜了流寇们。 可惜的是? 这些流寇都是穷巴子出生,他们哪里认识什么山珍海味啊,他们只认识肉和菜。 这帮人居然将熊掌和鱼翅一起下锅煮,大概因为长久没有吃盐,这些人逮着了盐就使劲的放,直看的钱仓吉暗暗摇头叹息。 在黄米饭还是夹生的时候,这些饿极了的流寇们就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 熊掌和鱼翅同煮,熊掌还没熟,而鱼翅则早就稀巴烂了。 不过这些糙汉子也不嫌弃,他们大口大口嚼着半生熊掌,肉质极为坚韧的熊掌硬是被他们嚼烂了,就连骨头都砸碎了,嚼了个尸骨无存。 这番可怖的吃相,直接把钱仓吉吓傻了。他有一种恐怖的错觉,这帮人什么都吃,一念及此,钱仓吉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 吃饱喝足…… 张献忠令人将刚刚缴获的物资重新清点装车,而缴获的马匹也被分发给了流寇们。 一群人沿着崎岖的老林官道,缓缓向前行走着,及终于找到了钱仓吉所说的山洞。 众流寇都惊呆了…… 成堆成堆的白银,一匹匹上好的绫罗绸缎, 还有金银珠宝,磁器,珊瑚, 玉器,琉璃,珐琅,珍珠,各色宝石等等。 当然,除了这些身外之物外,这个山洞里还有许多粮食和食物,足够这些流寇吃几个月了的。 而且还有酒! 钱仓吉谄媚道,“首领,这些物资只不过是吕方那群混蛋遗弃不要的,真正的好东西他们都揣了怀里呢,首领您现在就派人去追,没准就能追上。” 张献忠抱起一坛酒,他一把掀开泥封,猛的灌了一口,大叫道,“爽!” 接着他又下令,“大伙都辛苦了,都来喝酒。” 众流寇有样学样,纷纷抱着美酒灌了起来,不过片刻这帮人都醉了,醉眼迷离的。 俗话说的好……酒能乱性。 其实酒何止能够乱性啊,它还能让人把性别看错,那钱仓吉原本就长的白净斯文,如同女子般。 现在众流寇都喝醉了,看这钱仓吉分明就是个大美女。 嘿嘿嘿! 哈哈哈! 嘻嘻嘻! 众流寇流着口水,邪恶的走向这姓钱的,直吓的这钱仓吉面无人色,他结结巴巴道,“首首首……首领救命啊,你们不要过来!” 张献忠哈哈大笑,道,“钱兄弟啊,劳资早就说过你是俺们的人啊,乖,别叫!” 啊啊啊~一道道惨叫声传来,撕心裂肺,宛若凌迟之痛。 …… 第二天,众流寇将山洞里的物资全部搬了出来,只留下一具死不瞑目的尸体。 反正前面道路不通,张献忠干脆下令就在此地安营扎寨。 不过张献忠还是派出了一些人马去追赶吕方了,因为钱仓吉描述的珍稀珠宝确实吸引了他。 虽然深山老林里,再珍贵的珠宝也不能当饭吃,但是这些玩意可以留着以后去南方换粮食啊! 因为现在吃穿不愁,众流寇体力也就特别的好,他们很快就搭了个简易山寨起来。 是夜! 李自成,刘宗敏,田见秀,以及李过和刘芳亮,这几人偷偷摸摸聚在了一起,他们似乎在鬼鬼祟祟商量着什么事情? “李大哥!” 刘宗敏的声音,他狠狠一拳捶在土坑上,气愤道,“那狗日的张献忠越发跋扈了,分东西的时候故意给他的人多分,俺们的人少分,凭什么啊?” …… 这章会不会太邪恶了?希望别又被点娘无缘无故的删了。 第204章 肉食难觅 第204章 肉食难觅 田见秀也郁闷的说道,“上次我与刘宗敏兄弟合伙演了场好戏,原本准备让刘宗敏兄弟能够乘机接近狗日的张献忠,偷偷咔嚓了他。 没成想,这狗东西狡诈无比,硬是没有让刘宗敏兄弟逮着机会。 李大哥,俺们都服你,可是现在明眼人都能看出张献忠想害你呐!” 李过也急了,他焦急的说道,“叔,张献忠嫉妒您的威望和能力,嫉妒您得高闯王的信任,甚至他还嫉妒您娶了个文武双全的漂亮婶娘。 其实这狗东西早在您还在高闯王麾下的时候,他就想害您了,俺们不能坐以待毙呐!” 刘宗敏沉声道,“李大哥,现在张献忠越发忌惮您,动手也是迟早,我们干脆带着兄弟们逃吧? 我听说湖北地处长江沿岸,号称鱼米之乡,这几年陕西河南很多地方都遭灾了,而湖北依旧出产丰富,红薯细粮都获得了大丰收。 不如我们就顺这条路逃到湖北吧? 李自成没有说话,他只是静静听着,可是田见秀却不同意。 田见秀觉得湖北富饶, 老百姓都有饭吃, 谁特娘的还会造反啊? 刘宗敏冷笑道,“田兄弟只知湖北富饶,老百姓挨饿的不多,可是田兄弟你却并不知道湖北的真实情况。 湖北士大夫们都特别怕死, 所以这帮人私底下养了许多仆役和打手, 尤其是麻城一代,蓄奴之风尤盛, 有些富户家动不动就有大几千的仆役和打手。” 李过的声音, “可是?这些富户虽然奴仆众多,但是他们日子过的好好的, 凭什么跟我们干?” 刘宗敏翻了个白眼, 道,“谁要那些蛆虫一般的富户啊,我听说这些人蓄奴虽多, 但却苛待奴仆,我等去了后,可以暗中煽动奴仆和打手们反他们的主人,再狠狠抢上一票,积蓄力量,然后我等再原路返回陕西境,杀官兵个片甲不留。” 李自成沉思片刻。 过了好久他才决断道, “好,事不宜迟,今儿晚上你们回去收拾东西,明日我们就逃。” “是!”众人齐齐应诺。 …… 峰峦如聚! 波涛如怒! 山河表里潼关路。 望西都,意踌躇。 伤心秦汉经行处。 宫阙万间都做了土。 兴, 百姓苦! 亡,百姓苦! 孙传庭一行人行走在陕西的官道上, 这里已经离西安府甚远了,入目皆是疮痍, 无数的村落被毁弃,良田被荒芜。 可就是这般凄凉的景象, 却依然有一些让人愤怒的现象发生。 孙传庭一行人终于到了西安前卫,他们就近寻了个破落小店住了下来。 小店位于这里的土镇中段位置,地理位置还算可以, 就是条件非常差, 连床像样的被褥都没有。 只有三个大通铺,上面垫着鸡鸭的绒毛, 更上面铺着稻草编织而成的草垫子,权当被褥了。 孙传庭,张之极,王斯文,还有二十几名健壮兵卒装扮的伙计们,他们分成三波人,挤着睡。 王斯文和兵卒们倒无所谓,反正他们都是苦惯了的人,挤就挤呗。 可是孙传庭和张之极何曾受过这种苦?尤其是张之极,他可是京城里来的浪荡公子哥啊! 这家伙自小都是睡在温柔乡里的,现在倒好…… 和一群糙汉子挤一堆睡觉,其中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 最特娘郁闷的是,这个大通铺上居然还有跳蚤?咬的他浑身又痒又疼,偏偏这帮糙汉子挤的他翻个身都困难。 好不容易挨到了早上。 孙传庭和张之极两人顶着大黑眼圈起床了,二人病恹恹的走到大厅吃早饭。 店家过来问好,并乐呵呵说道,“诸位客官,今儿早上运气好,肉市到了新货,小老儿割了十斤新肉,客官要吃吗?小老儿这里还有一些黄米,淘洗淘洗,就能做肉糜粥了。” 张之极早就饿狠了,昨天晚上吃的几个窝头早就消化殆尽了,现在正是腹中空空。 他猴急的说道,“这些肉小爷我都包了,甭管是肉糜粥还是肉包子, 通通做来吃,小爷我有的是银钱。” 那店家喜滋滋鞠了个躬, 恭敬道,“好勒,诸位客官稍等片刻。” 王斯文见张之极自作主张的点了食物, 他裤带子都还没绑紧,就急急下了楼。 王斯文赶忙拦住店家,客气的说道,“这位老板请慢,我等都是远道而来的客商,一路颠沛流离,吃不得油腻的肉食,您给我们上点清粥小菜即可。” 店老板见到手的生意飞了,有点不高兴的说道,“清粥倒是有,就是价格也不比肉糜粥便宜多少,小菜没有,客官还要吗?” 王斯文笑道,“自然是要的,多多益善。” 店老板嘟囔着下去煮粥了,张之极刚准备追上去,却被王斯文一把拉住了。 待店家走出很远,张之极强忍着愤怒,他咬牙切齿道,“姓王的,你什么意思?是不是瞧不起小爷我?小爷我告诉你,劳资有的是银子,就算肉价如金,劳资也是吃得起的。” 王斯文翻了个白眼,暗暗啐了口:呸,一群穷疯了的奸商,真有钱的话会不好好待在西安府?却来这种险地发灾民财? 王斯文心虽鄙夷,面上却不显,他叹息一声,“张小哥你是从外地来的,不明白此地行情,如今这世道,就连西安府中肉食都难觅,何况此地?” 顿了顿,王斯文继续说道。 “如今这世道,出门在外还是不要馋肉的好,谁知道吃进肚里的是什么肉?” 王斯文话说完了,张之极目瞪口呆,半句话也说不出来,他自小就长在公侯之家,何曾知道人世间还有这种龌龊肮脏之事? 孙传庭走上前,轻轻拍了拍张之极肩膀,接着他真心实意对王斯文行了个礼,“孙某多谢王先生提醒。” 说句实话…… 要不是王斯文提醒,只怕孙传庭也会将那肉糜粥吃了肚中。 孙传庭虽然关心民间疾苦,可是他却没有真正吃过苦,他也不知道这些肮脏龌龊之事。 孙传庭仰天长叹,“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 第205章 美味脆驴肠 第205章 美味脆驴肠 王斯文没想到孙传庭这奸商还懂诗?看来这姓孙的还是个儒商呢,不错! 王斯文本就读了几年书,他平日也爱诗,孙传庭的诗句一出口,他便肃然起敬道,“没想到孙老爷也懂诗,王某失敬了。” 王斯文接着叹了口气,他幽幽道,“王某以为这首山羊坡·潼关怀古,乃是集元曲之大成者,上下古今千年,再无一首能比拟了。” 孙传庭微微一笑,“还有一首初唐陈子昂所作的登幽州台歌,也非常大气磅礴,孙某最爱。” 一谈及诗歌,王斯文陡然兴奋起来,他兴奋的念道,“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此诗取自楚辞,原诗的意境也非常苍茫遒劲。” 接着这王斯文竟然吟唱了起来,摇头晃脑,声情并茂。 惟天地之无穷兮! 哀人生之长勤! 往者余弗及兮! 来者吾不闻! 诗是好诗,可惜这王斯文有点五音不全,一首意境苍凉的古诗词,硬是被他吟唱出了滑稽的效果。 一首诗吟唱完毕,王斯文已经泪流满面了,这番做派看的张之极浑身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他嘿嘿一笑,“小爷我自小也爱淫诗作对,小爷我最爱的诗作便是那首‘野有蔓草’了”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 有美一人,婉兮清扬。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张之极故意问道,“就是此诗意境太深了,小爷我一直弄不懂,为什么诗中的男子非要和那女人一同藏在野草里呢?捉迷藏吗?还请王先生能够指教一二,小爷我感激不尽。” 王斯文这人颇正派,何曾读过这种诗?他细细一品,终于品出了味道,当场气的是七窍生烟,恨不得一口吞了张之极这个浪荡混蛋。 气氛一时有点尴尬…… 正在这时,店老板的早餐也送来了,果真是清粥,清的只有几粒米了,孙传庭一行二十几人,店老板只上了两盆清粥,并一大盘凉拌野菜根,也不知道是什么野菜根? 张之极现在也精明了,他使了个眼色,让张狗和赵虎这两个狗腿子先吃,待这二人吃了没事,他才开动起来。 店老板上的这点东西肯定不够吃,不过幸好他们一行人自带了干粮的。 这是一种熟炒面,加了糖和油,吃的时候只需用水泡发就行,味道香甜可口。 张狗和赵虎这两个狗腿子舀了几碗热气腾腾的清粥,将熟炒面泡好了,恭敬呈给了孙传庭和张之极二人。 孙传庭笑着将粥泡熟炒面推给了王斯文,“王先生一路劳苦了,请用!” 王斯文也不客气,他接过孙传庭手里的粥泡熟炒面,大口大口吃起来,吃的是香甜无比。 张狗偷偷翻了个白眼,只得再次帮孙传庭泡了一碗。 众人吃的正欢,店外面突然传来哞哞哞的叫声,孙传庭好奇的从窗口望出去。 就见有些人赶着一群毛驴和黄牛走在外面的街道上,数了数,有几十头呢! 孙传庭喊来店老板问道,“这是谁家的驴和牛啊?” 店老板估计是因为没有将肉卖出去,心情有点不好,他没好气的回答道,“还能是谁家的?这是俺们卫指挥史大人家新采买回来的驴和牛呗!” 孙传庭捋须笑道,“看来贵地的卫指挥使大人是个好官呐,如此重视农耕,百姓军户之福啊!” “呸!” 店老板似乎怨念极深,他咬牙切齿道,“重视农耕?呵呵,俺们这儿在这位指挥使大人的英明指挥下,军户倒逃了个好几千人,剩下的军户都是苦不堪言,要不是管的紧,早逃干净了。 这位客官,你以为指挥使大人购买驴和牛是为了耕地干活?呸,他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啊!” 啥? 张之极惊讶道,“吃驴倒罢了,这位指挥使大人还敢光明正大的吃牛?这可是犯法的事啊,除了咱们的皇帝陛下,谁也不配吃牛肉。” 店老板的声音,“犯法又怎样?指挥使大人就是俺们这地界的土皇帝,他爱吃啥就吃啥,只是这位指挥使大人的吃法太残忍,太浪费了,早就搞的天怒人怨了。” 孙传庭细细问来。 而这位店老板估计也是太气愤了,他居然不怕孙传庭泄露出去?便都一五一十全部吐了出来。 原来? 这西安前卫的卫指挥使大人,名叫宠大海,这人嗜吃驴肠和牛骨髓,以前他们卫里的驴和牛都是被这位指挥使大人吃光的。 军户们没有牛耕田,便只能苦哈哈的用人耕种,不知多少军户被累死了,而好不容易收的一点粮食,也全部被这个混蛋收走了。 就算是丰年,军户们也才混个半饱而已,吃的更是猪狗不如。 因为卫里的驴和牛都被这混蛋祸害光了,后来这家伙便只能花钱去外地买,甚至抢。 店老板还告诉孙传庭,这宠大海家做的驴肠和别家不一样,特别的香脆可口。 因为? 驴肠虽然好吃,但是极讲究火候,火候过头,则会软塌塌的,不脆,而火候不够,咬都咬不动。 所以宠大海家的厨子烹饪驴肠的时候,都会先将驴子绑好,待所有配菜备齐了,才会活取驴肠,趁着新鲜劲儿,洗净了下锅。 这样做出来的驴肠便会极为鲜美,咬一口脆生生的,好吃极了。 只不过啊,这驴遭的罪太大了,宠大海家每天都有驴子悲惨的嘶叫声。 而宠大海却只吃驴肠和牛骨髓,其余肉则全部喂了他家的那群大细犬,简直是暴殄天物。 店老板讲完后,就连张之极都愤怒了,他义愤填膺道,“这宠大海真该死,这世道就没王法了?官府怎么就不管管?” 店老板凄惨一笑,道,“王法?哈哈哈,在这里宠大海就是王法啊,如今咱这地界里,宠大海和卫所里的头头脑脑们吃的好,穿的好。 而军户们却死的死,逃的逃,剩下活着的军户们就靠着麸皮和野菜吊命。 而且俺们这地界都没人敢养驴和牛了,这宠大海的奴仆和狗腿们看谁家有肥驴和牛,真会来抢啊!” …… 我发现,几天不写抄家就手痒了?为什么? 第206章 世道艰难 第206章 世道艰难 “客官!” 店老板突然说道,“俺看你们也带了驴子的,俺劝诸位还是将驴子藏好吧,小心被宠家的狗腿们见到了,强买强卖,他们最拿手了的。” 孙传庭微笑道,“老板勿须担忧,我等都是清清白白做生意的行商,就不相信这朗朗乾坤下,他们真会来抢?” 这店老板见孙传庭不听劝,暗骂一声…… 傻子! 而王斯文也摇了摇头,不过这驴子又不是他的,他也不好多说什么,免得惹人不快。 只有张之极从褡裢里摸出一两银子丢了过去,道,“你这老板说的实诚,爷们虽然不怕,但是这赏赐还是要给的。” 店老板原本只不过是想吐槽而已,没想到还得了赏银? 他喜滋滋的接过银子,点头哈腰道,“多谢这位客官的赏赐,要不?小老儿帮你们将驴子藏起来,以免被人抢了去?” 孙传庭哈哈一笑,“老板好心,孙某心领了,这一路上多少人想抢我们的驴马财货啊,可惜都没得逞,孙某不惧。” 王斯文见孙传庭净说大话, 他终于忍不住了, 王斯文担忧的拉过孙传庭说道,“孙老爷,这卫指挥使的狗腿子可不比普通流民啊,老爷还是小心点, 民不与官斗。” 孙传庭双眼微眯, 眼中精光闪烁,冷笑一声, “那就来吧, 孙某倒要看看这位宠指挥使家的狗腿子是如何耍威风的?” …… 孙传庭一行人吃饱喝足,便离开了小店, 这一行人拉着一车车的货物就这么堂而皇之的逛起街来, 也不做什么生意。 王斯文一路上是唉声叹气,他现在真有点后悔跟这帮人出来了。 如今世道艰难,到处都是危险, 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这帮人也不想着赶紧找家坐贾合作,尽快将东西脱手了去,却还有心情逛街?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而最让王斯文无语的是…… 张之极的表现! 憋了一路,这家伙的浪荡公子哥本性终于暴露了出来,也不知道他从哪儿搞来了一把纸扇子,摇头晃脑的走在孙传庭前头。 张之极睁着双色眯眯的眼睛, 使劲瞅着街道上的人群,一脸的淫贱相。 而张狗和赵虎这两人也紧紧跟在张之极身后,走路外八字,神似螃蟹,绿豆样的眼睛朝天看, 一副不可一世的标准狗腿样。 然而? 可惜的是,这种小镇上别说美女了, 就连女人都很难见到一个,好不容易遇到个女的, 也是长的五大三粗,膀大腰圆的那种类型。 这种类型的女人, 别说调戏了,他张之极看了都想吐。 “哎!” 张之极摇着扇子,叹息道, “都说深山藏美人, 越是偏僻的地方,女人越美越纯, 为何小爷我就是偶遇不到美人呢?” 张之极的这番浪荡公子哥做派…… 看的孙传庭是又好气又好笑,他真不明白,皇帝陛下咋把这种活宝派给了他? 不过幸好带来的二十来名军卒都是膀大腰圆,武艺高强之辈,这让孙传庭才有了一丝丝安全感。 而他身后不远处,更是有两百名军卒秘密潜伏跟随,以备不时之需。 有美人!!! 浪荡了一路的张之极终于发现了名美人,虽然这美人比起京城里的差远了,不过好歹还能入眼啊! 身为纨绔浪荡公子哥,这出门在外要是不调戏调戏美女,那不太丢人了? 张之极兴奋起来,他整理了一番仪容,手里摇着纸扇子,然后迈着自以为风流倜傥的步伐,慢慢向美人走去。 孙传庭都快气死了。 他一把拉住张之极,呵斥道,“好好走路,否则家法伺候!” 张之极知道孙传庭所说的家法是指什么,就是军法啊! 这还是张之极第一次见孙传庭动怒呢,他还是有点小害怕。 要知道孙传庭手中可是握有尚方宝剑的,就是真斩了他张之极?皇帝陛下也断然不会怪罪。 张之极只得郁闷的看着美人越走越远,渐渐消失在了人群中。 而这一切王斯文都看在眼里,他暗暗摇了摇头,看来这个小张公子还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呐! 如今这世道? 正常的女人怎敢一个人逛街?估计又是个铒,专门钓这些不谙世事的愣头青。 看这张之极,身上估计还有点小钱, 身子骨也还白净,丢了肉市里也是值钱的。 王斯文是顶瞧不起张之极这人,不过他对孙传庭的印象却非常好,这么一位多才多艺的儒商,可千万别折在这里了? 一行人各怀心事的逛着街,其实这个小镇真没啥子可逛的,先不说土墙土屋,灰蒙蒙的,道路也是坑坑洼洼,一点都不平整。 这个镇也不大,不过一会就逛到头了,就像所有的小镇一样,镇的边缘总会有一颗千年大树啥的。 这小镇的最荡头也有一颗千年古槐树,可惜的是……估计是槐树皮口感比较好吧,这颗千年古树的皮早就被人剥了,只剩下黑湫湫的树干杵在那里。 此时树下面聚集了很多人,一道道惨叫声传来,有女人,也有孩子的叫声。 孙传庭急忙带领众人过去看,这一看不要紧,他差点再次暴怒。 但见树下有个大笼子,笼里居然关押了几个女人,还有一个孩子。 这是个小男孩,不过十岁左右,现在却被人剥了衣服,光溜溜的关在笼子里。 一名五大三粗的屠户正在旁边磨刀,磨刀霍霍的声音吓的笼里的女人和孩子肝胆俱裂,不停的哭喊哀求着,希望屠户能够大发善心。 屠户旁边还有几名帮手,他们已经准备好了大木桶和开水,还有案板啥的。 旁边围观的群众皆是一脸的麻木,他们中有人甚至口水直流,看女人和孩子就如同看猪狗一般。 世道艰难! 人竟相食! 这些原本存在于书籍里的可怕事情,现在居然活生生出现在了众人眼前,怎能不让人心惊? 王斯文还好,他本就是最底层的小老百姓,人间的黑暗和残酷他见的也多。 可是孙传庭和张之极,甚至张狗赵虎等人,他们又何曾直面过这种场景? …… 第207章 让你们指挥使滚过来见我! 第207章 让你们指挥使滚过来见我! 眼看着几个帮手打开笼子,准备抓人了,这些女人和孩子吓的直往后退,都不希望先死。 可是? 不想死又如何? 这些帮手依旧逮着了一个女人,他们使劲将她拖了出来,这女人哭的声嘶力竭,她双手紧紧抓着笼子,手上鲜血淋漓,好不凄惨可怜。 而这些帮手却一点都不怜香惜玉,他们粗暴的将女人拖到屠户那儿,看样子是准备开杀了。 此时屠户已经磨好了大刀,他端起一碗酒猛的灌了进去,然后一口喷在了大刀上,这是祭刀。 屠户手执大刀,他对女人说道,“你莫恨俺,要恨就恨你的家人,是他们将你卖了俺。” 眼看女人即将被杀,围观群众皆是屏住了呼吸,等着呢! 而这女人现在早就吓的哭都哭不出来了,她只是满脸泪痕,面无人色,浑身不停的抖动着。 其实这女人身上也没多少肉,瘦的吓人,可就这么一点点肉,却也引的围观群众口水直流。 这特娘的还是人吗? 都是一群率兽食人的野兽! 张之极怒了,他猛的冲上前大喝一声,“住手!” 张之极的声音非常大,所有人都听到了,这屠户惊讶的回过头,他开肉市这么久,还是第一次遇到多管闲事的人呢! 屠户咧嘴一笑,“这位小兄弟,你喊俺住手,莫不是你想代替她来受死?” 张之极气急,他吼道,“滚你麻痹的,狗日的东西,你们居然敢光天化日之下屠人?还有没有王法了?也不怕天打雷劈,报应不爽啊?” “哈哈哈!” 这屠户陡然大笑起来,“哈哈哈,哪里来的小哥啊,居然这么天真?什么王法?呵呵,人饿了要吃东西,这就是最大的王法。报应?这年头杀人放火金腰带,报应是不存在的。” 围观群众的脸上终于不再麻木了,他们哄堂大笑,似乎看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 而屠户旁边的女人,她脸上终于有了一丝人色,就如同想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般,她巴巴的看着张之极,神情凄楚可怜。 看的张之极正义感爆棚,这个纨绔公子哥虽然喜欢调戏良家妇女啥的,但是同时他也挺怜香惜玉的,真不知道这家伙是渣人还是好人? 张之极嚣张的骂道,“呸,你们这帮狗日的东西,狗钻了你娘的被窝,狗日了你娘,才生了你这个畜生,人身狗心。小爷告诉你,赶紧把人给小爷放了,否则……” 张之极骂的粗俗无比,哪里还有半点公子哥的模样啊? 张狗和赵虎目瞪口呆,他俩的眼睛珠子都差点瞪了出来,这……这特娘的还是他们家的小公爷吗? 他们家的小公爷虽然纨绔了一点,但是却从来不会这般粗俗的骂人啊?天地良心,到底是哪个混蛋将他们的小公爷给带坏了? 此时…… 屠户上下打量着张之极,他见这家伙虽然是个公子哥的派头,居然还装模作样的摇了把纸扇子? 可是这家伙穿的衣服却并不华丽,只是一件半旧的棉布袍子而已,显然他不是什么厉害家族出来的公子哥。 这下屠户心中有底了,他有点好笑的问道,“否则怎样呢?小哥!” 张之极咬牙切齿,“杀无赦!” 屠户愣了,接着他陡然哈哈大笑起来,笑的眼泪都出来了,而围观的群众也跟着大笑。 或许是这个小镇太过于死气沉沉了,也或许是他们的生活太过于艰辛苦痛了。 这些人好久都没有这么开怀大笑过,他们居然笑的停不下来了? 过了好久…… 这些人才止住了笑! 屠户好整以暇的看着张之极,好笑的说道,“你这愣头青莫不是戏文看多了?还杀无赦?当真以为自个是官老爷了?俺告诉你,咱这地界的卫指挥使大人,便是俺的后台。” 张之极愣住了。 这西安前卫的指挥使大人好歹也是有身份的人,他家也不缺钱,会给这种混蛋屠户当后台? 而围观群众和这屠户见张之极愣住了,还以为他被吓傻了呢? 这些人纷纷鄙夷的看着张之极,有些人甚至破口大骂道,“呸,你这孬种咋不继续英雄救美了?吓破胆了吧?” “劳资早就看他是个银样蜡枪头了,中看不中用。” “呵呵,就这种傻x,真不知道他爹娘咋会放他出来晃荡啊?” “没准是他娘借的野种呗,他爹不要他了,给赶了出来。” “哈哈哈!” “嘻嘻嘻!” “嘿嘿嘿!” 这些围观群众都阴阳怪气的笑着,他们看张之极就如同看个傻子一样。 屠户扬起他的剔骨杀猪刀,恶狠狠说道,“你这小白脸,赶紧滚开,别耽误了劳资卖肉,再杵这儿,小心劳资把你也砍了。” 张之极昂首挺胸,傲然道,“你可以试试?” “别别啊!” 王斯文急忙上前,他一把拉住张之极,并对屠户点头哈腰道,“这位老板对不住了,这小子第一次跟大人出门,他不懂规矩,您多多担待点,我给您赔不是了。” 张之极拼命挣扎,他吼道,“你这王八蛋,赶紧放开小爷,小爷我还怕他一个贱民不成?笑死个人了。” 张之极虽然用尽全力,奈何这王斯文双手就像铁钳子一样,将这张之极抓的死死的,任凭张之极怎么挣扎,也挣不脱。 张狗和赵虎见自家小公爷被王斯文拉住了,他俩急忙上前,一左一右将王斯文架住了,然后使劲一脚踹了过去,直接将他踹翻在地。 “公子您没事吧?”张狗和赵虎两人上前,一个捏肩膀,一个拍衣服,活像两条狗。 而王斯文都快气死了。 他好心好意的为张之极着想,结果这家伙不仅不领情,他的狗腿子居然还敢动手打人? 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王斯文只得期盼的看向孙传庭,他知道现在唯有孙传庭一人能够管张之极了。 孙传庭淡淡一笑,他缓缓走上前,目光威严道,“让你们这里的卫指挥使滚过来见我。” …… 第208章 弱肉强食,杀你没有商量! 第208章 弱肉强食,杀你没有商量! 屠户愣了! 围观群众愣了! 就连待宰杀的女人和依旧关在笼子里的女人也愣了,唯有那个十岁的娃娃依旧抽抽泣泣的。 众人都像看失心疯一样的看着孙传庭,这人是谁啊?好大的口气,居然敢让卫指挥使大人滚来见他? 那可是卫指挥使大人啊? 在这地界就没有比他更大的官了,可谓是位高权重,执掌千百军户生死。 甚至在有些愚昧的老百姓心中,世界上最大的官便是这卫指挥使了。 如今这个疯子居然让卫指挥使大人滚过来见他?天啊,俺们听到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话啊,会不会被卫指挥使大人当同伙啊? 围观群众都有点害怕了,都麻溜的往后退着,似乎生怕沾染上了这个疯子的疯病? 就连这屠户都有点害怕了,虽然他吹嘘自己的后台是卫指挥使大人。 但其实他连卫指挥使大人的毛都没见过,也就只认识他们家管事的一个仆人而已。 如今? 自己的摊子上来了个失心疯,这失心疯居然还大言不惭的侮辱卫指挥使大人,只怕甲首早就将这里的事儿报上去了。 以卫指挥使大人睚眦必报+最喜欢牵连无辜的性格来看,他必定会杀了自己。 这屠户姓冯,叫冯三。 原本是个军户破落户,穷的尿血,眼看着就要饿死了,他这人恶向胆边生,开了这个肉市,干起了杀生卖肉的勾当,这些肉被称为米猪子肉。 虽然这年头吃米猪子肉的人很多,但是真正敢杀的却不多。 这冯三,良心早就泯灭了,杀起人来麻利的很,所以他这肉市也开的红火。 事实证明,这人啊只有没了下限,日子便会越过越滋润。 冯三自从干了这行当后,便吃的好,喝的好,小日子过的美滋滋的。 当然? 这肉市的行当并不好做,容易得罪人,容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和肉中刺,所以这家伙便认了卫指挥使大人家的某个管事当干爹,让这干爹给他当后台。 今天他只不过是想吓唬吓唬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哥,没成想却惹来这么个疯子? 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抓住这个疯子,搞死他。 冯屠户单手紧握大刀,凶悍的说道,“你这失心疯,居然敢口出狂言,侮辱俺们的卫指挥使大人,该杀。” 话音未落,这家伙提着大刀子就冲了过来,看架势是真准备将孙传庭砍死了去。 孙传庭傲然屹立,眼睛都不眨的,眼看大刀就要落了他头上,情况危急万分,王斯文甚至闭上了眼睛,不忍心再看了。 正在这时,孙传庭身后那二十来名军卒扮的伙计出手了,这些人都是经过黑卫训练的正规军,对付个屠户还不是手到擒来? 不过一合之间,他们就将冯屠户和几个帮手制服了,并用绳索绑的死死的。 旁边围观的群众见孙传庭一伙人居然敢动手绑人?他们都和这冯屠户是乡里乡亲的,早就有人去报告卫指挥使了。 其实人的心理真的很奇怪…… 这些人平日里受宠大海的剥削,按说应该对宠大海恨之入骨吧? 恰恰不是,他们对宠大海没有恨,只有服,服服帖帖的。 小店老板算是一个异类,他似乎是真的很恨这个宠大海,估计是家中有亲人折了宠大海手里了? 孙传庭慢慢走到冯屠户面前,他似笑非笑道,“你这恶人今日落了孙某手中,孙某必定让你也尝尝这刀斧之刑。” 孙传庭说完,张狗和赵虎心领神会的将案板上的砍骨斧头提了过来,阴恻恻的看着冯屠户。 看的冯屠户肝胆俱裂,现在他终于体会了一把‘人为刀俎,他是鱼肉’的感觉了。 冯屠户惊恐的求饶着,“好汉饶命,好汉饶命呐,俺也不过是为了糊口活命而已,况且这些人都是他们的亲人卖与俺的,不关俺的事,好汉要替天行道,应该先杀他们的亲人呐!” 孙传庭是又好气又好笑! 感情这家伙是禁书水浒传听多了吧?估计是把他当成了替天行道的梁山好汉了。 孙传庭也不解释,冷冷的声音传来,“纵然这些女人都是被亲人所卖,但是这个娃娃呢?” 孙传庭令人抱出娃娃,这个可怜的娃娃依旧还在哭着,眼睛都哭肿了,小脸也是煞白煞白的。 孙传庭心疼的搂过娃娃,这么小的娃娃,应该是在大人身边无忧无虑的长大,而他却过早的经历了人间的黑暗和罪恶。 孙传庭摸着娃娃胖乎乎的手道,“虽然这娃娃的衣服被你剥了,但是你看他家中像是吃不上饭的吗?” 这娃娃长的白白胖胖,小手小脚和小肚子肉乎乎的,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娃娃,也不知道怎么就被这冯屠户拐了? 冯屠户哑口无言。 过了良久,他才狡辩道,“不错,这娃娃就是俺拐来的,但是好汉啊,这世道不吃人,俺们怎么活命?弱肉强食,只有将弱者吃了,俺们强壮的人才能活着,这能怪俺们?要是有粮食吃,谁特娘的会丧心病狂的吃这些脏肉?” 说着说着,这冯屠户居然泪流满面,他拼命嘶吼着,“俺们有什么错?俺们有什么错?好汉你替天行道,为什么不杀那些为富不仁的混蛋们?将他们的粮食分给俺们吃啊!” 孙传庭呵呵一笑,“对弱肉强食,你说的没错,你杀弱者没错,而我孙某今日是强者,杀你这弱者更没有错,给我杀!” 冯屠户没想到孙传庭说杀就杀,他急的面红脖子粗,“好汉莫要杀俺,您杀了俺,卫指挥使大人定然不会放过你的,卫指挥使大人是俺的后台啊!” 其余帮手有的哀求嚎叫,表示自己认识谁谁谁大人物,有的则直接威胁,倘若杀了他们,这些大人物定然不会放过孙传庭。 还有些家伙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表示仰慕孙传庭英雄好汉,愿意将家中美貌女儿献上,以求活命,为了活命甚至拼命的夸耀自家女儿的美貌。 果真是人被逼急了,什么话都能说出来,无耻至极! …… 第209章 宠大海其人 第209章 宠大海其人 孙传庭才不会相信这些人认识什么卫指挥使大人呢,用屁股想他们说的都是假话。 这西安前卫是个大卫,其卫指挥使宠大海也算是世代任职,他不去结交权贵富绅,会来结交你们这些底层人物? 吃饱了撑的吧? 孙传庭微微一笑,“本官奉旨巡抚陕西,别说杀你们这些奸民了,就是宠大海也是能杀的。” 冯屠户目瞪口呆,他还没细细品出孙传庭话中的含义,张狗便一斧头砍了下去,一颗硕大的人头滚滚落地,直滚出好远。 其余帮手恶人也统统被结果了,血溅三尺,尸首分离,死的不能再死了。 而围观的群众居然一点也不害怕,反而带着一种隐秘的兴奋,偷窥着这一切。 只不过这些人都离的远远的,免得待会被牵连了,死的不明不白就不划算了,真应了一句话:为富未必不仁,然穷凶则极恶。 孙传庭结果了这些恶人后,他令人拿来衣服,将这娃娃包裹了,交到了王斯文手中。 而其余几名女子却打死也不愿意离开,她们已经被亲人抛弃了,能往哪里去呢? 为首的女子不过十八岁左右,正是鲜花一般娇嫩的年纪,她哭着跪下道,“好汉救了奴家一命,奴家愿意做牛做马伺候您,哪怕当个洗脚的丫鬟也心甘情愿。” 其余女人也纷纷表示愿意给孙传庭当洗脚丫鬟,反正就是赖上他了。 孙传庭郁闷不已。 他这人吃软不吃硬,如今这几个女人死皮赖脸的缠上了他,可怎么办?难不成真让她们当洗脚丫鬟不成? 关键是这孙传庭也就只有一双脚啊,需要这么多女人来洗吗?还不把他脚给洗破才怪? 真是好人不能做啊! …… 这西安前卫的房屋大多是泥土房,有些甚至是泥洞当房子,看着灰蒙蒙一片。 可是在这些泥巴屋之中,却有个雕梁画栋的大院子,里面楼台亭阁林立,老树繁花似锦,格调极为雅致。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江南哪位士大夫的宅子呢? 其实这里就是西安前卫的卫指挥使……宠大海的私宅。 宠家几代都是世袭的卫指挥使,这么多年来积累了无数的金银珠宝,人有了钱就要享受,就要追求格调。 到了宠大海这一代,其财富更是达到了巅峰,家中的金银珠宝和粮食都堆成了山。 宠大海便再也看不上,祖上传下来的堡垒一样结构的房子了,多土啊,格调一点也不高雅。 反正他有钱,便专门从南方运来花砖,从福建搞来走私的黄花梨,楠木,紫檀等珍贵木材。 花了大价钱造了这么一栋私宅,里面养了无数的美人和女婢,还有各种珍禽异兽。 当然,为了更加有格调,他还搞来古树栽植在院里,弄了古画挂在厅堂,表示自己是有传承的贵族,而非武人暴发户。 今天宠大海非常开心。 家仆从外地给他采购了好些肥驴和黄牛回来,又可以美餐了。 宠大海这人非常豪爽,每有美味便爱与人分享,今日他专门请了幕僚还有卫所里的头头脑脑相聚一堂,共享美味! 花厅装修的奢华却又古雅,厅中高朋满座,皆是有体面的人,当然这些人的地位都没宠大海高。 真正有地位的人,怎会出现这里? 宠大海的宾客一个个身穿绫罗绸缎,腰戴美玉香囊,身边伴着美姬,巧笑倩兮。 这些美姬自然是宠大海的啊,他这人最是慷慨豪爽,家中美姬都是和众人一起分享的。 而屋檐下则整整齐齐端坐着一群大狗,这些狗训练有素,身躯细长,这狗是陕西特有的细犬,名叫陕西细犬,最适合用来打猎了。 这些细犬可是宠大海的宝贝圪塔啊,它们在宠家的地位相当高,除了不能和宠大海一起分享美姬外,它们啥都干。 所以今天的宴会,它们也参加了,而且每只狗面前都有一个银碗,好用来装食物。 宠大海高坐上首,他的胖圆脸上堆满笑容,一副慷慨和善的模样,其余宾客也是喜气洋洋,和谐的很。 就连廊下的狗宾客也是文质彬彬,一声不汪。 宠大海举起酒杯,“诸位,今日大家给我宠大海面子,来赴我这驴肠宴,我感激不尽,干!” 众宾客共同举起酒杯,嘴上豪迈的也跟着说,“干,干,干!” 其实他们心中早就将这宠大海骂了个狗血淋头:妈的个批的,要不是你官大,劳资鬼才愿意赴你这驴肠宴? 谁特娘的爱吃驴肠啊?屎粑粑出没的地方,恶心死了,而且你这个混蛋还让你家畜生狗也坐了下来,简直是丧心病狂。 宠大海美滋滋的喝了一口酒,这时外间陡然传来一道道凄厉的嘶叫声,这是厨师在活取驴肠。 宠大海似乎非常喜欢听这种声音,他陶醉的闭上了眼睛,可是众宾客却是如坐针毡,听的头皮发麻,那感觉就好像他们变成了驴子一样? 宠大海家的厨师手法非常利索,很快一盘盘美味的脆驴肠端了上来,香气扑鼻。 只是? 因为刚刚听了驴子的惨叫声音,再吃这些脆驴肠,这些宾客根本就咽不下去。 倒是廊下的大细犬吃的挺欢的,因为剩下的驴肉全是它们了,这些驴肉都没做熟,就那么血淋淋的喂给狗吃,腥气满屋。 宾客们看着大细犬们啃的欢,他们也强迫自己吃着,因为这宠大海自诩慷慨好客,你个客人要是不好好的配合,没准他就会将你碎了喂细犬吃。 其实这宠大海就是个杀人如麻的恶鬼,他最爱干的事便是看杀人,听各种动物和人类的惨叫声音。 其治下军户,若有犯事的,他一定会想方设法的牵连+附罪,然后他便能站在大义的立场,把这些人统统虐杀了去,就连尸体也不能浪费,全部喂狗。 这家伙可以说是丧尽天良,罪该万死,然而因为陕西局势很乱,死人不稀奇,而陕西大部分官员都属于混吃等死型,或者被迫上任的,所以根本就没人管他。 …… 第210章 宠大海见孙传庭 第210章 宠大海见孙传庭 没人管的宠大海便越发的浪了,在其治下的一亩三分地里作威作福,小日子过的美滋滋,反正天高皇帝远的,他才是土皇帝。 宠大海醉眼迷离的看着厅中宾客,听着驴子的惨叫声,一杯接着一杯的饮着美酒,嚼着脆驴肠。 为了满足宠大海特殊的嗜好,所以每次活取驴肠后,总会有一头驴子先留着,让它惨叫个不停。 对于厅中宾客而言,驴子的惨叫声让人无法忍受,可是对于宠大海而言,这便是世间最美妙的音乐,人性之恶,以至于此? 正在这时…… 一个走狗模样的仆人急匆匆进了大厅,他对着宠大海耳语了几句,也不知道说的什么? 众宾客就见这宠大海陡然更加兴奋起来,双睛冒光,脸上仿佛开了朵菊花般。 厅中众宾客见宠大海这表情,便知道他又要虐杀了,纷纷揣测着到底是谁又得罪了这家伙? 宠大海霍的一下站起身来,义正言辞道,“诸位,今日宴会到此为止,刚刚甲首来报,有一伙行商居然当街杀人,实在是太可恶了,本将军身为这西安前卫的卫指挥使,怎能让无辜百姓被枉杀?本将军要亲自为民做主。” 众宾客口中称善,皆言这宠大海实在是个好官,其实…… 一个个心中暗骂道:呸,毛的为民做主?你特娘的其实就是想去虐杀而已,还有你这个混蛋东西也配自称将军?杂鸟都算不上! 其实这卫指挥使确实不配自称将军,这个职位虽然油水多,但是官不官,将不将的,地位相当尴尬。 不过片刻…… 宠大海便点齐了兵卒,这些兵卒皆是他的家丁军,一个个孔武有力,看着就是好兵。 整个西安前卫虽然军户甚多,但是真挑不出几个能打仗的兵来,因为这些兵们都成了泥腿子,还一个个营养不良。 真正的好兵都被宠大海收为了家丁兵,成为了他的私人武装。 宠大海带人赶到的时候,孙传庭还没走,他依旧傲然屹立于古槐树下,身姿挺拔仿若青松。 几个女人还在苦苦哀求,哭的是梨花带雨,而那个小娃娃则甜甜的睡着了,王斯文抱着小娃娃,心中是五味杂陈。 他这人也算有点良心,见这几个女人和孩子都得救了,他也是打心眼的高兴。 同时…… 孙传庭等人手脚麻溜的将冯屠户杀了,也让他心惊肉跳,他甚至怀疑孙传庭等人是流寇? 王斯文郁闷不已。 他不过是想赚点生活费而已,居然会和流寇扯上关系?这以后可怎么办呐! “贼人休走!” 一声暴喝传来,“杀人偿命,尔等还不速速束手就擒?这样还能留尔等一个全尸。” 孙传庭缓缓转身,就见一队人马气势汹汹而来,为首的是个圆圆胖胖脸的武人,这武人目光凶悍,神情扭曲。 孙传庭慢悠悠说道,“本官不走!” 随着孙传庭话音刚落,为首的武人神情陡然一变,然后他猛的扑倒在地,摔了个狗啃屎。 武人的走狗和部将急忙上前搀扶,可这武人却一把推开了他们,然后鬼哭狼嚎的爬向了孙传庭。 没错! 这武人正是宠大海,宠大海原本备了许多刑具,准备来虐杀人的。 结果? 这家伙一看,那胆大包天的行商居然是孙传庭?差点被吓死。 虽然孙传庭并不认识宠大海这个不入流的家伙,但是宠大海认识他呀! 当初叶延桂宴请孙传庭,这宠大海可是去了的。 “孙大人!” 宠大海笑的比哭还难看,“孙大人,您,您怎么在这儿?” 孙传庭微微一笑,他轻声说道,“怎么?这地方本官来不得?” 宠大海跪在地上不敢起来,他颤抖的声音传来,“不不不,属下只是觉得孙大人您这般高贵的人,怎能来这种腌臜之地?会污了您的眼的。” 孙传庭呵呵一笑,道,“本官要是不到处走一走,怎能发现这些肮脏腌臜之事呢? 而且宠指挥使大人,你我同属朝廷命官,你这么跪本官于礼不合吧?本官受不起,起来!” 孙传庭虽然脸上带着笑容,但是语气极为不善,尤其是最后一句起来,几乎是咬牙切齿了。 宠大海只得颤巍巍站起身来,就如同一条最卑微的哈巴犬般,驯服的立在孙传庭面前。 孙传庭看着宠大海,杀意陡生,恨不得将这混蛋当场格杀了去,然后丢了喂他的细犬。 孙传庭早就知道宠大海这人的德行了,他尤好虐杀,他养的狗不是用来打猎的,而是用来虐杀的。 可是? 孙传庭带的人不多,就算加上后面隐藏起来的二百兵卒,也不是宠大海家丁兵的对手啊! 倘若把这宠大海逼急了,谁知道他会不会狗急跳墙,然后反嗜孙传庭一口? 其实这时宠大海心里也在进行着天人交战,他不确定孙传庭到底看到了多少?也不确定孙传庭到底想干什么? 万一? 孙传庭是想拿他开刀立威,只怕以他所作所为,难逃一个死字? 要不? 做掉这姓孙的? 宠大海刚刚冒出这个想法,他就被自个吓的冷汗直流,杀孙传庭容易,可是要完全灭口就难了。 孙传庭身为朝廷派到地方的巡抚大员,真要被他给做掉了,那位据说相当暴虐的皇帝陛下还不血洗了他宠氏九族啊?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就算逃,,都没地方逃去。 除非反了当流寇,可是他宠家好不容易经营了这么多年,这泼天的财富如何舍得? 既然不能暗杀,那就只能收买了,甭管花多少银子也要把这姓孙的喂的饱饱的。 宠大海谄媚的说道,“大人爱民如子,属下佩服,不过外面日头太大了,还请大人到属下府上歇息片刻。” 顿了顿,宠大海继续说道。 “属下刚刚听说大人您为民除害,将那丧心病狂的刁民正法了,属下代此地百姓和军户,叩谢大人厚恩!” 说完,这宠大海又要跪下。 按说大明官员之间是不必下跪的,不过孙传庭并没有拦,任凭宠大海假惺惺磕了几个头。 …… 第211章 与叶延桂推心置腹 第211章 与叶延桂推心置腹 孙传庭虽然并不想去这混蛋家中休息,可是又一想:现在还不能杀他,得先稳住他,待回到西安府后再动手不迟。 孙传庭想明白了。 他冷冽的说道,“宠大海,本官今日微服私访,发现你治下刁民甚多,你身为卫指挥使,可知罪?” 宠大海听孙传庭这么说,他长舒了一口气:看来这姓孙的并没有发现什么?治下有刁民,这算什么大罪啊,了不起就罚他一个治理不力罢了。 宠大海故意抹了抹额头冷汗,卑微说道,“是是是,这都是属下的错,属下愿意受罚。” 孙传庭点点头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本官今天就不追究你的过错了。” “但是!” 孙传庭接着重重说道,“再有下次,本官必定要治你罪,明白?” 宠大海就像个孙子一样,点头哈腰,“明白!明白!” …… 一行人浩浩荡荡走向宠大海私宅,孙传庭的货物则被宠大海的家丁兵推着,王斯文抱着小娃娃一边走,一边百感交集。 而那几个女人也是一脸兴奋的跟在孙传庭身后,她们虽然不知道孙传庭是什么官,但是她们知道宠大海是什么官啊! 在这些女人心目中,宠大海几乎就是土皇帝了,这里大部分土地都是宠家的,军户们每年种的粮食几乎有一大半要交给宠家。 没人知道宠家从什么时候存在的,她们只知道, 从小父母就告诉她们, 见到宠家的人,哪怕只是个仆人,她们这些贱民也不能抬头。 可是今天? 这位看着和和气气的孙大人,居然让高高在上的卫指挥使宠大海都跪下了? 这位孙大人该是多么大的官啊?没准他是皇帝身边的大臣呢? 这些女人都没什么见识, 她们觉得这世界上如果有谁能够管宠大海的话, 那就一定是皇帝和皇帝身边的大臣。 言归正传! 一行人终于到了宠大海的私宅。 宠大海家的管事第一次见自家老爷点头哈腰将一位中年男子请了进来,便料想这位中年男子身份不凡。 他急忙派人下去安排茶水, 收拾花厅, 将那些驴肠什么的统统丢了厨房,重新准备山珍海味。 这家伙也是有眼睛方的, 他知道脆驴肠这种美味虽然好吃, 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尤其是地位非常高的文人们,大多数瞧不起这些内脏之物。 这时候上各种山珍海味才是最保险的。 就这样, 孙传庭在宠大海家用了午餐,吃了不少山珍海味,收了不少贿赂。 其中光五彩杂宝石就有五斗,极大颗粒的宝石十颗,其他黄金珍珠和绫罗绸缎自不必提,这宠大海真是下了血本啊,而孙传庭也是来者不拒。 这些东西全部被装在孙传庭带来的车上, 而车上原本的货物则被孙传庭卖给了宠大海。 没错! 就是卖,孙传庭由此又狠狠敲诈了宠大海一大笔银子,活脱脱一副贪官污吏模样。 …… 第二天,孙传庭带着王斯文,几个女人和小娃娃返回了西安府。 准备入城的时候, 孙传庭从车里摸出一锭赤金递给王斯文道,“王先生此番辛苦, 这些是谢礼,还请千万不要推辞。” 王斯文怎么会推辞? 他现在家中都揭不开锅了, 他急忙接过黄橙橙的赤金,感叹不已道, “草民一介布衣而已,居然能够跟随巡抚大人微服私访?这要是说出去谁相信啊?” 孙传庭笑笑,“这次微服私访王先生也是帮了大忙的, 不知道王先生可愿意当孙某的幕僚?” 王斯文愣住了。 良久, 他才含着眼泪郑重一拜,“草民愿意!” …… 孙传庭回到巡抚衙门的时候, 已经是傍晚了,再洗洗刷刷就到了晚上,半夜好谈事情。 孙传庭命人去请叶延桂来商谈公事,这叶延桂刚抱着他老婆睡下了,正在传宗接代的关头上。 突然听说孙巡抚请他过去,叶延桂差点没被气死,他实在不明白,这姓孙的为毛夜里找他?还让不让人愉快的睡觉了? 窝了一肚子子气的叶延桂走进孙传庭书房,就见这书房里只点了一盏桐油灯,火光极为微弱。 而孙传庭则坐在书桌后面,不知道想些什么? 叶延桂郁闷,这孙传庭收了那么多贿赂,却连几支蜡烛也舍不得点,他也忒小气了吧? 叶延桂拱手行礼,孙传庭回了个礼,然后便令孙旺给叶延桂看座,上茶! 叶延桂坐了下来,他喝了一口茶,说道,“这么晚了,不知道孙大人找下官所为何事?” 孙传庭笑笑,“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就是想找叶大人聊聊天,谈谈心。” 叶延桂,“……” 叶延桂差点气炸,娘蛋的,这个混蛋孙传庭简直是个失心疯, 你特娘的睡不着,劳资还要睡呢! 聊天谈心什么的,你特娘的就不能等白天?半夜三更, 几个意思啊? 孙传庭接着拿出方木盒放在书桌上, 打开盒盖, 里面丝绒的布面上平躺着一对手镯。 赤金打底子,镯子上面镶嵌着五彩宝石,在灯光下显得华丽异常,烨烨生辉。 “这?” 叶延桂疑惑的问道,“大人这是何意?莫不是嫌弃下官送的东西太轻?” 孙传庭叹口气,“本官怎会嫌弃,只是不忍心夺人所爱罢了,本官已经命人查访过这西安府大大小小官员,发现叶大人你是个清官,这对镯子还是你夫人的嫁妆呢!” 叶延桂抿着嘴巴不说话。 孙传庭继续侃侃而谈,“本官奉旨巡抚陕西,临行前曾暗暗发誓,定要以死报君恩!” 叶延桂暗暗吐槽:你特娘的想以死报君恩,就报呗,可是关劳资什么事啊?劳资还想多活几年呢! 叶延桂心中虽然鄙夷,嘴上却恭敬,“孙大人高风亮节,下官佩服!” 孙传庭盯着叶延桂的眼睛,沉声道,“难道叶大人不想做一番事业出来?” 叶延桂恭敬道,“下官也时时刻刻未忘君恩,下官一定会好好做官的。” 孙传庭陡然站起身来,一字一顿道,“今日我愿与叶大人推心置腹,还请叶大人莫要说这些场面话的好。” …… 第212章 秉烛夜谈 第212章 秉烛夜谈 叶延桂低垂着头。 他也不说话,只是静静的坐在那儿,火光很暗,看不清他脸色,也没人知道他想着什么? 孙传庭长长叹了口气,语气幽幽道,“本官于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及第,宦海浮沉这么多年,曾经因为不满魏忠贤专政,而弃官回乡,在代县又当了许多年的闲人。 本官不爱美人,亦不喜财货,唯有一颗报国的心,本官在代县的时候,每日都会朗读屈子的离骚。 朝饮木兰之坠露兮。 夕餐秋菊之落英。 长太息以掩涕兮。 哀民生之多艰。” 孙传庭缓缓将这首千古绝唱的离骚吟唱完,却已是泪流满面。 孙传庭继续说道,“我大明立国二百余年,而今已然到了风雨飘摇的时代,天灾人祸,四方不平,无数黎民百姓在这乱世中苦苦挣扎,艰难求生。 特别是陕西,为流寇发源之地,这里的老百姓过的也最苦,本官甚至见过吃人肉而活命者, 父母食子女, 夫妻相食,兄弟操戈,老百姓为了一口吃的,早已经变成了畜生啊! 而叶公, 你身为天子之臣, 食君王之禄,你于心何忍?” 说道最后一句话的时候, 孙传庭甚至是吼的了, 他愤怒的盯着叶延桂。 叶延桂紧紧咬着牙齿,他额头上汗都出来了, 可是他依旧一言不发, 似乎准备死硬到底? 孙传庭紧紧盯着叶延桂的眼睛,他继续说道,“人的一生, 不过短短百年而已,叶公你就甘心一辈子当个尸臣,庸庸碌碌混一辈子?然后被掩没于浩浩青史中。 身为男儿,当手执三尺剑,为君王分忧,为国家赴死,斩尽天下奸邪恶人, 还人间一个太平,纵然粉身碎骨,又何惜?” 孙传庭这番话说的慷慨激昂,叶延桂的眼神终于动容了,他缓缓抬起头, 直视着孙传庭。 而孙传庭也定定看着他,千言万语, 尽在不言中,两人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知己。 叶延桂站起身来, 他深深鞠了一个躬,“叶某愿协助孙公, 平定陕西,剿灭流寇,安抚黎民, 斩杀贪官, 粉身碎骨亦不怕!” 孙传庭上前一步,他紧紧握着叶延桂双手, 含泪道,“好!” 叶延桂也紧紧握着孙传庭双手,含泪道,“好!” 二人终于达成了共识,接着孙传庭请叶延桂再次坐下,他将崇祯的话传给叶延桂听。 孙传庭捋了捋思路,“陛下临行前曾对孙某说过,陕西乃流寇发源之地,陕西安,则天下安,可是陕西却是一个险地,想要安定谈何容易?” 叶延桂叹了口气,道,“陛下说的非常对,陕西安,则天下安,可这陕西是龙潭虎穴啊,情况比陛下想象的还要复杂,各种势力盘根错节,就连军中都和流寇有勾连啊!” 孙传庭点点头,“陛下高瞻远瞩,陛下早就告诉过孙某这种情况,陛下早就知道有一些边军和流寇眉来眼去的,有些将领杀良冒功,或者故意剿寇不力,一边剿杀一边放跑。” 叶延桂惊奇道,“陛下竟然圣明至此?他连这些都晓得吗?” 孙传庭微微一笑, “孙某曾经与陛下秉烛夜谈过,孙某感觉陛下绝非常人,他高瞻远瞩, 博学多才,这天下间的事, 事无巨细他都知道,陛下曾经对孙某说过,想破这陕西的局也很容易。” 叶延桂瞪大了眼睛听着。 他暗暗想:孙传庭将陛下说的这般神乎其神,陛下的破局方法定然是千古奇谋。 叶延桂的声音,“说来听听!” 孙传庭沉声道,“努力屯田,操练秦兵,剿灭贼寇,安抚灾民,多多抄家!” 叶延桂就和曾经的孙传庭一样,当他听到多多抄家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好了。 孙传庭微微一笑,“叶公是不是觉得陛下所言太过于荒唐?其实孙某曾经也是这么想的,可是细细品陛下的话,才发现陛下所言非虚啊!” 叶延桂哭笑不得的看着孙传庭,等着孙传庭继续说。 孙传庭的声音,“如今陕西的局面太过于混乱,非大破而不能重生,抄练秦兵,这样我们才能有安身立命之所,有了军队,我等的安全就有了保障,就能大杀大抄,将官场和军队里的害群之马全部剔除了去,然后才能真正剿灭流寇,安抚灾民啊!” 叶延桂越听越兴奋,“陛下真乃天才也,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到这种办法的?” 孙传庭淡淡笑了,“陛下的方法很简单,是个人都能想出来,只不过咱们的陛下更不要脸而已,他不怕丢人,也不怕被人骂啊!” 叶延桂惊恐的看着孙传庭,“你,你居然说陛下不要脸?这种大逆不道之言,孙公慎言!” 孙传庭哈哈大笑,“这话并不是孙某说的啊,陛下和孙某秉烛夜谈的时候,陛下自己都承认了啊!” 叶延桂,“……” 孙传庭面朝北方,恭敬行了个礼,道,“要不孙某怎么会说陛下绝非常人呢?陛下不在乎名节,亦不在乎世人的看法,不要脸就不要脸,只要老百姓能够得到实惠就够了。” 叶延桂细细品着孙传庭的话,他感叹万千,曾经他也以为陛下是个暴君+昏君+贪财皇帝。 现在看来,原来是陛下站的太高了,他们这些庸官又怎能明白圣人的志向呢?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他叶延桂和大明千千万万的官员,还有文人墨客们,都是燕雀。 而陛下,才是真正的鸿鹄啊! 现在想想,陛下该有多么的寂寞,他一个人站在那么高的地方,用他瘦弱的肩膀,孤独的扛着大明的江山行走。 叶延桂的眼睛湿润了。 大明,能够拥有这般伟大的君王,何其幸运? 他叶延桂能够为这样的君王卖命,何其幸运? 叶延桂哽咽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孙公之言令叶某茅塞顿开,现在想来,是叶某曾经太过于愚昧了。” 孙传庭拍拍他肩膀,欣慰道,“你能明白甚好,即今日起,我孙某愿意与你结拜为兄弟,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共平陕西!” …… 第213章 计划 第213章 计划 叶延桂胸中豪气万丈。 他大声说道,“好,我叶延桂今日就与孙公结拜为异性兄弟,以后我们兄弟二人共平陕西。” 说干就干…… 孙传庭就像事先准备好的一样,他陡然从旁边拿过两个大海碗,碗中盛有烈酒,并两把寒光闪闪的刀子。 孙传庭手起刀落,将自个的胳膊狠狠割开,鲜血淋漓的流入大海碗中,接着他便期待的看着叶延桂。 叶延桂现在是蛋疼菊紧,这个孙传庭真是狠人,结拜就结拜呗,还喝什么血酒?特娘的又不是歃血为盟? 况且…… 你就是要割,能不能只割一点点啊?刺破指头就有血了,你特娘的非要割的肉都翻了出来,多疼啊! 你都割这么狠了,劳资叶延桂难道就只割一点点?这不显得劳资是个怂包吗? 罢了! 叶延桂咬牙拿起刀子,也照着自个的胳膊狠狠割了过去,嘶~真疼! 叶延桂忍着剧痛将血也滴入了大海碗里,一碗秋露白,瞬间被鲜血染红了。 接着孙传庭和叶延桂二人双双跪下,以皇天厚土盟誓,结为异性兄弟,祸福同担,生死与共! “大哥!” “叶弟!” 孙传庭和叶延桂激动的看着对方,双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二人结拜后,便感觉与对方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叶延桂也就不藏着掖着了。 他推心置腹的对孙传庭说道,“大哥,以后没人的时候,我们以兄弟相称, 但是有外人在场的话, 我们还是用官场的称呼即可。” 孙传庭点点头,“明白!” 叶延桂接着问道,“大哥,洪承畴乃是陕西总督, 想要平定陕西缺他不可, 大哥可与他盟誓过?” 孙传庭摇摇头,“并没有!” 孙传庭接着说道, “临行前陛下说过, 盖因为孙某威望不足,不能一下子当总督, 所以让洪承畴先为总督, 洪承畴主军事,孙某主民事,而且……” 孙传庭想了想, 还是说了出来,“陛下说,待孙某威信足后,便将洪承畴调走,由孙某总揽这陕西的军政大权。” 叶延桂倒吸一口凉气。 陛下居然连这种话都对孙传庭说了?看来陛下确实非常看重孙传庭。 君王信任,臣子不惜命! 陕西何愁不安? 孙传庭继续与叶延桂商量着,“叶弟, 为兄来陕西就带了两百万两白银,这银子看着非常多,但是想要平定陕西的话,两百万两白银还是太少了,不知道府库还有多少白银?” 叶延桂叹了口气, “最近几年的年成不好,府库里就只有几万两白银了, 另外还有一些本色豆麦,不过也不多。” 孙传庭沉默了。 虽然早就预感府库里会没有钱, 但是他却没想到钱会这么少? 堂堂一个陕西啊! 居然就只有这么点银子了? 这些银子,还不如江南一个名妓女的身价高呢, 更不用说那些捧名妓女的文人墨客还有贪官富商了。 陛下曾经说过…… 大明的白银其实非常多,却都不在官,而是在民间。 孙传庭想了想, 道, “既然如此,那就不能动用府库白银了, 就用为兄手中的白银先训练一支秦军出来,然后咱就按陛下说的办,抄家砍人捞钱去。” 叶延桂心有灵犀,他淡淡一笑道,“咱再接着用这些钱救济灾民,兴修水利,剿灭流寇去。” 孙传庭哈哈大笑,“叶弟悟性甚高,我听陛下说今年陕西会下一场很大的雪,明年开春后则继续干旱。 陛下让我无论如何也要在冬雪前挖一些蓄水池,将雪水蓄住,以备来年用水。 为兄想啊,干脆建秦军和挖蓄水池同时进行,等明年开春了,咱们抄家砍头搞起来,接着便是挖水井,推广红薯和玉米了。” 抄家砍头搞起来? 叶延桂郁闷的说道,“大哥你这句话说的好粗俗啊,一点也不像位胸怀天下的大忠臣。” 孙传庭淡淡一笑,“这话是陛下教的,陛下还教过为兄许多东西呢,叶弟愿意听吗?” 叶延桂,“……” 孙传庭指着桐油灯问叶延桂,“叶弟可知道今晚我为什么要点这桐油灯吗?” 叶延桂似笑非笑,“难道不是因为大哥你太抠门了?” 孙传庭爽朗一笑,“非也!” 接着孙传庭解释起来。 原来皇帝陛下曾告诉过他,人在黑暗的环境中, 心扉最容易敞开了的。 倘若想说服一个固执的人,最好选择晚上, 然后在幽暗的灯光下进行, 这样成功率更高。 “哈哈哈!” 孙传庭重重一拍叶延桂的肩膀, 他乐呵呵道, “这下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你秉烛夜谈了吧?” 卧槽! 叶延桂差点郁闷死。 …… 第二天,清晨! 叶延桂顶着个黑眼圈去办公了,他第一件事便是起草了一份征兵通告,由书吏转抄了几百份,然后下发到各个衙门。 由于给的军饷较高,据说选上的还有几两安家银子,所以一时应着如云,大多数都是吃不饱饭的苦哈哈。 叶延桂严格按照孙传庭给的要求,只选那些体格高大,骨头架子较粗的应征者。 哪怕这些人暂时瘦骨嶙峋的也不要紧,只要骨头够粗,就不愁养不壮实。 当然,如果有会射箭的,有会武艺的,则可以降低体格要求。 或者如果是兄弟亲戚一起来投军,也可以适当降低要求,这招是皇帝陛下教孙传庭,然后孙传庭又教给了叶延桂。 用皇帝陛下的话说:打架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种用亲族关系维持的军队,战斗力才是最强悍的。 当然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逃兵问题,这种军队要么不逃,一逃定然是一大群。 这就需要将领们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感化兵卒了,不需要全部感化,只需要感化一部分,便能牵制一大群了。 人格魅力? 这个奇怪的词汇也是皇帝陛下教的,而且皇帝陛下还教了孙传庭许多感化兵卒的歪招。 除了招募军卒外,挖蓄水池也在同时进行着。 孙传庭拨了大约五十万两白银用于挖蓄水池。 …… 终于赶完稿了,累死了! 第214章 大同和宣府,危! 第214章 大同和宣府,危! 京城,京郊猎场! 这里有一座大猎场,一直都是明朝皇帝们娱乐打猎的地方。 既然是猎场,肯定少不了各种飞禽走兽吧?没错,这里不仅有兔子,林鹿,麂子,野獐子,野鸡,野鸭,松鸡,锦鸡等小动物。 还有狗熊,老虎,豹子等猛兽呢! 只不过为了考虑崇祯的安全,这些猛兽一般不轻易放出来。 不过? 郊区大猎场最多的动物还是野猪,也不知道为什么? 皇帝陛下自从登基后,就特别的爱吃野猪肉了,隔三差五都要来猎场亲自打上几头下酒。 上有所好,下必奉承之。 所以这京郊大猎场里特意养了许多野猪,野猪的繁殖又特别快,不过几年时光,猎场里就有了数千头大野猪。 这一日,风和日丽! 最合适秋猎了的。 今天崇祯穿了件齐腰甲,外罩大红猩猩披风,就是现在还不大冷,这披风裹了身上有点热。 崇祯自从穿越到明朝后,便特别的喜欢披风这玩意,每次打猎必穿,秋风猎猎, 披风翻飞, 简直是拉风至极,堪称装逼利器。 “陛下神勇!” 众大臣气喘吁吁的拍着马屁,“这才不过几个时辰而已,陛下您就打了十头大野猪了, 就算是秦皇汉武也没这般武力啊!” “对对对, 陛下就是战神临世,四方臣服, 就连这些畜生也俯首帖耳呢!” 众大臣睁眼说瞎话。 各种肉麻的马屁不要钱的招呼了过来, 这些大臣都是文人出生,拍起马屁来简直是花样繁多, 彩虹屁! 相比于文人, 武将的马屁就单调多了,他们反反复复就那么几句话,无聊死了! 不过崇祯也不谦虚, 这帮人爱拍就拍呗,你要不让他们拍马屁,或许他们睡觉都不会安神的? 本着体贴文武百官,当一个爱护大臣的好皇帝原则,崇祯对马屁来者不拒。 温体仁原本跟在崇祯身后,他突然指着前方急急道,“陛下快看, 有野猪,有野猪!” 崇祯定睛一看,就见一头壮硕的大野猪被十几个披着铁甲的将士死死按压在地上,野猪嗷嗷直叫,拼命挣扎。 有个大臣兴致勃勃道, “陛下,您看这野猪还在发抖呢!” 温体仁横了这个大臣一眼, 斯条慢理道,“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陛下乃真龙天子, 陛下代表的就是上天,天威难测, 所以生灵瑟瑟啊!” 崇祯哈哈大笑,他策马往前走了几大步,待离野猪很近了, 嗖~一箭射了过去, 呃,野猪只是破了点皮皮, 连血星子都没冒一点的。 此时…… 说时迟,那时快! 按住野猪的将士刷的抄出刀子,以一个崇祯看不见的角度,狠狠划拉过野猪的脖子。 大野猪痛苦的哀嚎着,不过片刻便没了声息。 “陛下万胜!” “陛下万胜!” “陛下万胜!” 众将士和众大臣欢呼起来,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气,似乎真被君王的武力所折服了? 崇祯看着他刚刚打的野猪被人抬了下去,有一种极为荒唐的感觉? 他想起了鞑子朝的某位皇帝,据说这位皇帝一天就猎了几千只兔子,号称武力超群。 估计这些兔子也是这么猎的吧? 崇祯猎了几个时辰的野猪,他也累了,就回到帐篷里歇息了一会。 而宫里带来的厨子们立马行动了起来,他们身穿铁铠,腰佩宝剑,一个个打扮的就好像将士一样。 这些假冒的将士们,麻溜的架起篝火,挖好土坑,然后将野猪清洗干净后,肚里装满了生姜,香料,黄酒,等杂七杂八的玩意儿用来去腥。 十几头皇帝陛下亲自打的大野猪被架在了篝火上烤炙着,肥油滴在火堆里滋滋作响,香气扑鼻。 不过一会儿,野猪就烤好了,闻着非常香,崇祯馋的口水直流。 不过? 他才不会吃呢, 这些烤野猪再怎么弄也有一股子土膻味,闻着香,吃着想吐。 烤野猪就是用来搞气氛的, 让崇祯有一种露天烧烤的感觉,至于这些烤野猪肉自然是分给大臣们吃啊! 崇祯吃的野猪肉是另外做的,厨师们用一个粗陶罐子,将带皮的野猪肉放了进去,然后填满各种香料和蘑菇,就这么埋在土里慢慢闷熟,闷熟后的野猪不仅好吃,而且没有一点点膻味。 “陛下!” 王承恩将野猪肉呈上,“陛下肉熟了,您尝尝可能入口?” 崇祯点点头,他刚拿起筷子准备吃的时候,就听到一声大叫,“陛下啊,臣有要事启奏!” 王承恩呵斥道,“何人如此大胆?居然敢在天子面前喧哗?罪该万死!” 王承恩话音未落,崇祯就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冲了进来,他定睛一看,这不是英国公张维贤吗? 英国公张惟贤,崇祯最宠爱的大臣之一,为了他,崇祯可是花了不少白银呢! 不过今天的狩猎张惟贤并没有参加,自从他病好了后,他就仿佛变了一个人般,化身工作狂魔,天天泡在了五军都督府里。 就连崇祯狩猎这么大的事,文武百官都来了,他也敢撂挑子。 英国公张惟贤跪在了地上,气喘吁吁道,“陛下不好了,大同和宣府危矣!” 崇祯奇怪的问道,“大同和宣府好好的,怎么就危了?” 如今皇太极被崇祯逼的去打林丹汗了,而赵率教则带领将士们赴蒙古草原与林丹汗共抗皇太极。 目前草原上还有什么势力敢打大同和宣府的主意?那些小部落吗?只怕还不够给这两地守军塞牙缝的呢? 张惟贤累的话都说不出来了,他大张着嘴巴,一口气顺不上来,直接晕厥了。 崇祯急忙让随行的御医去看,这些御医慌忙掐人中,拍后背,十几根银针刷的就插进了张惟贤脑袋里,帮助他活络气血。 片刻后! 张惟贤终于幽幽转醒。 崇祯关切的问道,“老国公,您这是怎么了?可是大同和宣府出了什么事?” 张惟贤顾不得礼仪了,他一把拉住崇祯的手,大声说道,“陛下大事不好了,林丹汗和皇太极狼狈为奸,二人现在率领百万大军正在攻打我大同和宣府啊!” …… 第215章 陛下要御驾亲征。 第215章 陛下要御驾亲征。 崇祯目瞪口呆! 林丹汗居然和皇太极搞一起了? 这也太玄幻了吧? 林丹汗和皇太极可是死对头啊,二人相互看不顺眼,互怼了许多年。 林丹汗和皇太极的矛盾还得从成吉思汗说起,这成吉思汗不是建立了大元吗? 成吉思汗的血脉便被称为黄金血脉,拥有黄金血脉的家族,便是黄金家族。 元朝被朱元璋打败后,并没有消失,而是退回到了大草原上,分裂成了许多部落。 这些部落相互看不顺眼,天天就是互怼+抢对方的女人和财产。 到了后来,察哈尔部的林丹汗继位,这林丹汗在历史上可是鼎鼎大名,他拥有最纯正的黄金血脉,是成吉思汗的后人。 草原上有名的鞑子添狗……科尔沁部,也才只有一点点黄金血脉,可就这么一点点的黄金血脉,都能惹的皇太极垂涎欲滴。 为了让鞑子的后人也沾上黄金血脉的光,这皇太极娶了科尔沁的好几位美女,其中哲哲皇后和布木布泰最出名。 海兰珠也是科尔沁出来的美女,皇太极的妃子,不过不大出名而已。 哦~对了,布木布泰就是赫赫有名的大玉儿皇后,据说此人肌肤就像玉一样,所以小名大玉儿。 皇太极娶了这么多科尔沁的老婆,可见他对于黄金血脉的觊觎? 甚至后来多尔衮和皇太极的长子豪格争位的时候,双方僵持不下,多尔衮为了不让豪格继位, 甚至将大玉儿的儿子福临拉了出来。 要知道当时皇太极成年的儿子那么多, 有军功,有能力的儿子那么多,凭什么让未成年的福临继位? 就因为他有一点点的黄金血脉啊!所以鞑子真是奇葩,人家的祖宗关他们毛线事啊? 说来好笑…… 别的部族都以血统纯正为荣, 比如林丹汗就是最纯正的黄金血脉, 他就瞧不起只有一点点黄金血脉的科尔沁部。 但是鞑子却以能沾上所有血脉为荣,黄金血脉就不用提了, 他们甚至还把八竿子打不着的马其顿王族血统拉了过来, 奇葩不? 话题扯远了,大家只需要知道林丹汗和皇太极是不共戴天的死对头就行了。 言归正传! 这两个死对头居然联合了起来?这都能联合起来吗? 难道真的是天意非要灭亡大明?非要把历史拉到原本的轨道上去? 崇祯咬牙切齿问道, “赵率教呢?他现在怎么样了?” 张惟贤哽咽道, “据逃回来的将士们说,赵将军战死了,赵将军死的极为悲壮。 他提前察觉到了皇太极和林丹汗的阴谋, 却并没有逃走,只是让大部分将士逃回来报信。 而赵将军则身披铁甲,手执长枪,仅仅带领了几百重骑兵硬是冲进鞑子军中,亲手刺死莽古尔泰,最后被万箭射死。” 听完张惟贤的话,崇祯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赵率教这个人了。 愚蠢的将军? 深情的男人? 勇敢或懦弱? 这特么就是一个矛盾的人啊,他不是一个好将军,可他却是一个好人,他懦弱了一辈子,最后却勇敢了一回, 可他勇敢倒是勇敢了,就是这种行为太特么愚蠢了啊! 崇祯只觉得胸口闷闷的, 想吐又吐不出来,脸色更是阴沉的要下雨了, 众大臣大气也不敢出。 谁都看得出崇祯现在很生气。 天子生气了,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不是有一句话叫什么……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而他们的这位爷,虽然现在待大臣好多了, 可是也曾经有过诛杀大臣的先例啊! 张惟贤看着崇祯, 他突然斩钉截铁道,“陛下, 大同和宣府乃边关重地,其离京城也非常近,大同和宣府若失,蒙古和鞑子联军将长驱直入,我大明有亡国的危险啊! 臣,已然老迈,留着这条老迈的性命不过是浪费粮食而已,臣愿挂帅印,带领京营的将士们去杀敌,护卫京城,护卫陛下!” 崇祯看着张惟贤颤巍巍的身躯,这身子骨去挂帅,只怕他连帅印都抱不动了? 崇祯扶起张惟贤,叹了口气道,“老国公,别闹,我大明能征善战的将士甚多,还不用您亲自挂帅,您还是留着京城颐养天年吧!” 张惟贤还想再说什么? 崇祯挥了挥手,他猛然站直了身体,目光坚毅道,“老国公不要多言,朕决定御驾亲征!” 啥? 张惟贤和众大臣目瞪口呆的看着崇祯,御驾亲征? 他们是不是听错了?特娘的皇帝陛下要御驾亲征?这特么不是没事找事吗? 土木堡之变的教训犹在眼前,当年英宗皇帝可是带了几十万将士御驾亲征的,结果全军覆没。 大明的勋贵集团几乎全军覆没,而且他们还把皇帝都弄丢了, 奇耻大辱啊! 虽然文官集团比较乐意这些勋贵们集体覆灭,但是皇帝万万不能丢啊,这事关大明官员的脸面问题。 如今? 咱的这位特别能闹腾的皇帝陛下啊,你学谁不好?非得学英宗御驾亲征? 大臣们不干了。 此时就连最擅长拍马屁的温体仁都变身直臣了,他猛的跪下, 两眼直勾勾的看着崇祯。 温体仁义正言辞道,“陛下,您乃一国之君,理应坐镇中枢,调遣四方之兵,怎可轻涉险地?陛下若要御驾亲征,臣死谏!” 其余大臣见温体仁都发话了,他们纷纷跟着化身直臣,一个个扑通扑通跪了下来,纷纷叫嚣着。 “臣也死谏!” “臣也死谏!” “臣也死谏!” 这么多人要死谏,虽然暂时还没来个血溅当场,但是光唾沫星子崇祯也受不了啊! 尤其是二周言官,这两人好久都没死谏+喷人了,此时见这些大臣个个要死谏,他们岂能落后? 二周言官直接冲到了温体仁前头,开口唾沫星子就喷了崇祯满脸,“陛下,我等亦要死谏!” 相比于别的大臣死谏只是说说而已,这二周言官可是真敢去死的啊! 崇祯郁闷的看着这些大臣们,他们第一次团结了起来,第一次硬气了起来,第一次敢顶撞他这个皇帝陛下了。 呃,二周除外,他们俩一直都非常硬气,且喜欢顶撞皇帝。 …… 我能说某朝尤喜杂交吗? 第216章 灌醉大臣 第216章 灌醉大臣 边关九镇依托长城而建。 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可以说是防备游牧民族的第一线,其分别为…… 辽东镇,蓟州镇,宣府镇,大同镇,山西镇,延绥镇,宁夏镇,固原镇,甘肃镇。 其中宣府和大同可以说是保卫京城,防御蒙古族南下掠夺的咽喉之地,地理位置极为重要! 宣府大同失,则大明亡! …… 京郊,大猎场! 崇祯坐在首位,他郁闷的看着群情汹汹的大臣们,此时就连最听话的温体仁都决绝的反对崇祯御驾亲征! 也许别的大臣还有点小心思,但是温体仁对崇祯一直都是忠心耿耿的,他是打心眼的怕崇祯出事啊! 对于这种听话的臣子,崇祯也实在不忍心处罚他。 想了很久…… 崇祯终于开口道,“诸位爱卿都起来吧,朕刚刚只是开个玩笑而已,看把你们吓的?” 接着崇祯又对王承恩笑道,“王大伴,你去给老国公准备把椅子来,哦对了,将朕的闷野猪肉也给老国公分一点。 如此良辰美景,如此美味佳肴,咱们君臣应该尽情宴饮才对,切莫让一群野蛮人扰了兴致。” 温体仁等大臣见崇祯服软了,皆松了一口气,卧槽, 刚刚太特娘的吓人了。 这位爷要是真出了什么事儿, 他们妥妥的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架上,千年万载被人唾弃。 虽然? 以这位爷的性子来看,他绝对不是个容易服软的人,但是君无戏言, 皇帝陛下既然答应了他们, 想来是定然不会言而无信的! 这下俺们可算放心了! 温体仁等大臣谢过恩,然后才各自回到了自个的座位上, 一头头大野猪被分割成了一块块, 装在盘里端了上来,香气扑鼻, 金黄焦脆, 让人一看就食指大动。 温体仁拿着筷子久久不能下箸,这一年来他已经吃过了十几回烤野猪肉了,一次比一次难吃, 最近几次的烤野猪还都带皮烤。 也不知道为什么? 皇帝陛下上辈子是不是和野猪有仇?每次打猎就只打野猪,打的野猪还必须全部吃完,真蛋疼! 温体仁这帮大臣都是吃惯山珍海味的,就算比较清廉的二周言官等人也是不缺鱼肉吃啊! 谁咽的下又腥又膻的烤野猪啊? 崇祯夹了一筷子闷野猪皮,笑道,“唯美酒与美食不可辜负,诸位爱卿快快吃吧, 今天朕可是打了十几头大野猪呢,大家放开肚皮尽情的吃,不吃完不许离开。” 接着崇祯一声令下,“上美酒,朕与诸位爱卿不醉不归。” 接着众大臣就见一些力士抬着美酒来了, 这些美酒统统装在半人高的松木桶里,足足有十几桶呢! 这些美酒皆是以山林中的野葡萄酿造而成, 滋味鲜美,野意十足, 崇祯每次狩猎必备。 后来为了方便,他甚至直接在猎场建了个野葡萄酒加工作坊, 派遣专人管理。 力士们也不将美酒倒入壶中,而是直接扛着酒桶将这些野葡萄酒倾了大海碗里,然后再送发到诸位大臣桌上。 崇祯微微一笑, “这些酒也不能浪费了, 必须喝完!” 众大臣心中有事,他们哪里喝的下啊, 温体仁站起身来,躬身道,“陛下,如今大同和宣府告急,陛下还是暂停宴饮的好,如何商量退敌才是当前大事。” 崇祯笑笑,“爱卿不必忧心,一切有朕呢,纵然天塌下来了,朕顶着就是了。” 温体仁还想说什么,崇祯挥了挥手道,“爱卿什么话都不要说了,今天咱们先吃肉喝酒,有事等明天再说,有卢象升镇守大同和宣府,料想那林丹汗和鞑子也一时攻不进来。” 崇祯说的极淡定,这就无形中让那些大臣有了一点点依靠的感觉,心中颇安定。 加上卢象升这家伙确实是个猛人,有他守宣府和大同,众大臣放心。 如今既然皇帝发话了,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喝呗! 虽然野猪肉忒难吃,但是野葡萄酒还是非常好喝的,这帮子大臣没有了后顾之忧,一个个喝的可开心了,直喝到了日落西山。 崇祯看着醉的东倒西歪的大臣们,这帮子人平日都颇正派,没想到醉了后倒一个个奔放了起来。 二周言官一左一右楼着温体仁,一口一个爱妾的叫着。 施凤来干脆脱了衣服, 打起了醉拳来, 蹦跶的就像个猴子。 当然也有酒品比较好的, 比如徐光启他喝醉了就只是呼呼大睡,没干什么丑事。 崇祯咽下最后一口野猪肉,然后才从袖中拿出一块浸透了的棉巾丢了地上。 他微微一笑道,“王大伴,你派人将诸位爱卿好生照顾,朕有事先回宫了。” 王承恩叹息一声,“遵旨!” 王承恩知道崇祯回去要干嘛,肯定又是要偷偷往大同和宣府跑。 这帮子大臣还是太天真了。 君无戏言? 一言九鼎? 言出法随? 想多了吧,以咱这位皇帝的性子来说,说出的话随时能给你改了去。 而刚刚的酒这位爷可是只喝了一点点的,众大臣都醉了,这位爷还是活蹦乱跳的。 王承恩虽然忠心,但是他毕竟不是文官,所以就算知道崇祯要干嘛去,他也就只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反正…… 倘若陛下真出了什么事,大不了咱家王承恩就以死殉君王。 崇祯带着黑卫赶回了宫里,他甚至来不及洗澡沐浴,就开始准备了。 不错! 崇祯就是准备御驾亲征。 如今林丹汗这个混蛋和皇太极这个狗东西都打到他眼前了,他要是还有种,还是个男人,就必须的硬刚回去。 崇祯穿越前最喜欢的一位皇帝就是明武宗,这明武宗就是明朝大名鼎鼎的皇帝,朱厚照了。 朱厚照自小便武力超群,喜欢舞枪弄棒,且身体壮实无比。 他不甘心一辈子被禁锢于深宫,三番五次的逃了出来,且还建立了一番军功呢! 当年蒙古的小王子威名赫赫,时不时的就带领几万人马来边境抢一番,不知道杀了多少老百姓,抢了多少美女和财货。 …… 第217章 御驾亲征 第217章 御驾亲征 明武宗时代。 小王子威震边关。 打的明朝守将没有还手之力,而后来明武宗朱厚照亲自带着人马,抄起刀子和小王子硬刚,硬是刚的小王子从此再不敢犯边了。 多少老百姓感恩戴德啊! 然而? 历史却掩埋了他的丰功伟绩,后世之人再无人知晓他的神采飞扬,人们记得的只是他的荒淫无道,可悲! 想想明朝皇帝真的很可悲啊! 明明一个个都聪明无比,且还个性十足的,却硬是被黑成了那样! 而某朝呢? 居然被人吹捧成某朝无昏君? 不说别的,就从遗传学角度来说,明朝皇后妃子都来自民间,她们和皇族血缘关系远,所生的后代也应该更聪明漂亮吧? 近亲结婚的缺点大家都知道,而一代又一代的近亲结婚,所生的后代会是什么样子? 所以…… 明朝的皇帝怎么可能比不上某朝?怎么可能个个昏庸无能? 就拿武宗来说,都说他荒淫无度,可他何曾真正诛杀过大臣?这像个昏君样吗? 崇祯一边想着武宗的事,一边往脸上抹了一层细细的煤灰,这煤灰抹的还不能太厚,只能薄薄一层,否则也太假了。 然后他又往脸上沾了大胡子,换上了甲胄,终于成功的把自个搞成了猛张飞。 乔装打扮好的崇祯在宫女和宦官目瞪狗呆的目光下,准备诏书。 命令温体仁监国,六部尚书辅助。 命令英国公继续坐镇五军都督府。 令户部准备粮草运往大同和宣府。 令顺天府尹征民夫负责粮草运输。 令西厂和东厂严密监察京城百官。 令五城兵马司维护好京城的治安。 当然,为了防备现在的人马搞不过林丹汗和皇太极的联合军,崇祯还留下了一份命令天下军队勤王的诏书, 以备不时之需! 部署好后。 崇祯终于从剑架上拿起了天子之剑, 他将剑挂在了腰间。 然后带着黑卫和近卫们大踏步走了出去,待出了宫门。 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早就等候多时了,他尽起锦衣卫番子侍立于宫门外,就等崇祯现身。 说句实话…… 田尔耕非常郁闷, 自从他当了这个锦衣卫都指挥使后, 荣华富贵没有享受过,天天尽跟着皇帝陛下东奔西跑了。 这次倒好? 皇帝陛下居然要跑到兵家险地去和人家打仗了?想想就蛋疼菊花一紧, 打仗是那么好玩的事吗? 刀兵无眼啊, 万一皇帝陛下出了什么事儿,他也甭想要脑袋了, 直接殉君吧! 关键是…… 就算殉君了, 他也得遗臭万年啊,就像王振一样被人骂死,想想就可悲的很。 田尔耕甚至想去通风报信, 让文官过来拦截,可惜这帮人现在醉的像头猪一样,踢都踢不醒。 崇祯出宫后,对田尔耕点了点头,接着他便跨上骏马,一骑绝尘,千骑跟随。 寂静的夜晚, 踏踏的马蹄声。 不知道扰乱了多少人的清梦,大街上空无一人,所以马儿跑的欢畅极了,一如崇祯的心情。 崇祯现在是畅快无比,当了这么长时间的皇帝, 终于可以出去和鞑子干仗了,哈哈哈, 爽! 出了城门后。 曹文诏率领着参将王承胤,张叔嘉, 以及侄子曹变蛟等诸将领,他们身后整整齐齐排列着京营的将士们。 因为张惟贤太老了, 前段时间崇祯就让张惟贤不再管理京营事务,而且专门坐镇五军都督府。 接着崇祯便将曹文诏提拔了起来,如今京营尽在曹文诏掌握中。 还有秦良玉率领儿子, 儿媳, 以及白杆军诸将领,也排列的整整齐齐等候着君王驾到。 崇祯终于出现了, 他翻身下马大踏步走向二人,哈哈大笑道,“两位将军辛苦了,本将军来迟了。” 卧槽! 曹文诏和秦良玉听着这熟悉的声音,整个人都不好了。 以前别人总说皇帝陛下喜欢闹腾,他们还不相信,现在看来…… 这位爷何止是喜欢闹腾啊?简直是丧心病狂了,堂堂一位皇帝,代天牧民的皇帝陛下啊,居然把自个搞成了这副德行? 因为崇祯事先在密诏中交代过,他这次是微服私访御驾亲征,呃,这话咋听着怪怪的? 所以曹文诏和秦良玉等人不得泄露他的真实身份,否则就是违抗圣命。 曹文诏和秦良玉郁闷的拱手还礼,秦良玉的儿子和儿媳妇是见过崇祯的,他们俩也郁闷的行了个礼,颇有一种荒唐的感觉。 可是? 这可是皇帝陛下啊,就连文官们都搞不定这位皇帝陛下,他们一介武人而已,劝的了吗? 曹变蛟并没有见过崇祯啊,他好奇的打量着崇祯,暗忖:这个糙将军是谁啊?长的可真丑,身上的汗味儿还好大,也不洗个澡来,不讲究! 呃,崇祯打了一天猎,身上早就湿透了,他也没时间洗澡沐浴, 这汗味可不就大的很? 不过? 男人嘛,又不是个女人还天天讲究这个干嘛?崇祯一点也不在乎, 臭就臭点呗! 崇祯笑着拱手道, “诸位将士, 我乃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有礼了!” 曹变蛟等将领好奇的打量着崇祯,咦?田尔耕? 田尔耕咋这么丑?他胡子也太浓密了吧,这特娘的明明就是猛张飞嘛! 崇祯笑笑,他一把拉了胡子,戏谑道,“听人说胡子浓密点,上了战场更有气势,哈哈哈!” 曹变蛟等将领突然看崇祯把胡子去了,不由得一怔,接着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这个田尔耕有意思,不过?以田尔耕的岁数,咋这么年轻啊? 呃,估计是保养的好的缘故吧?众将领脑补着。 崇祯和众将领见过礼后,便再次上马,这些人浩浩荡荡往大同和宣府开去,速度倒也很快。 “叔叔!” 曹变蛟和曹文诏并排骑着马,他奇怪的问道,“锦衣卫不是天子近卫吗,他们去大同和宣府干嘛?” 曹文诏呵呵笑了两声,“锦衣卫又不止是皇帝的近卫,他们也负责侦查天下官员啊,呃,也包括武将。” 曹变蛟还是很奇怪,“可是?有必要把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也派去吗?” …… 第218章 圣驾降临宣府 第218章 圣驾降临宣府 曹文诏郁闷的看了一眼崇祯。 这家伙正一脸得意的骑着马儿前行,而身后真正的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则是一脸便秘的表情。 曹文诏违心的说道,“那田尔耕就是个沽名钓誉之徒,他最喜欢多管闲事了的,什么为民除害,微服私访啥的,总之是个不安分的人,鬼才知道他去宣府和大同干嘛?” 曹变蛟点点头,“叔叔您说的对,这种沽名钓誉之徒的想法总是和正常人不大一样,但是……咱们的皇帝陛下为什么会答应他的荒唐要求?” “呵呵!” 曹文诏强行解释道,“那王振还是个宦官呢,他不也说服了英宗陛下御驾亲征?其实就是王振想建立军功,流芳百世罢了! 蛟儿你记住,凡是皇帝陛下宠爱的,必然是奸臣奸宦,他们的手段厉害着呢,忽悠君王有一手。” 曹变蛟点点头,“叔叔您说的对极了,蛟儿受教。” 叔侄二人聊天正欢,崇祯突然策马上前,他哈哈一笑,“曹将军,一路辛劳了,陛下让我代他向您问好呢!” 曹变蛟刚被曹文诏洗脑,他现在看崇祯是横竖不爽,索性将脸别过了一旁。 曹文诏看着崇祯皇帝,他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得支吾道,“呃,陛下天恩,末将受之有愧呐!” 崇祯笑笑, 他接着让近卫递了件兵器给曹文诏, 是一把长枪,古朴典雅,寒光闪闪。 曹文诏是舞枪弄棒的好手,他将长枪在手中一掂, 就感觉到了不凡之处, 这绝对是一柄神兵利器。 曹文诏疑惑的看着崇祯,想问又不敢问, 一副小娘子样。 崇祯的声音, “陛下听闻将军武力天下无双,遂有了惜才之心, 此枪乃陛下遍访名家, 收天下精铁所铸而成,所谓名枪配名将,陛下特令田某将此枪交给将军。” 崇祯刻意没用赐这次字, 这让曹文诏感动的差点哭了。 曹文诏急忙要下马谢恩,却被崇祯拦住了,崇祯爽朗一笑,道,“曹将军先别谢恩,陛下亲口对田某说…… 他待将军与别人不同,将军无需谢恩, 好好杀敌就行。” 崇祯顿了顿,继续说道,“陛下还让田某给将军带了件皮子来,乃是极为珍贵的羚羊皮,最是轻薄保暖了的, 陛下说今年是个寒冬,将军甲胄寒冷, 内里穿上羚羊皮才暖和嘛!” 接着崇祯的近卫又丢了个包袱过去,包袱很小, 打开一看确实有块皮子,这皮子也不知道是什么羊皮?居然轻柔的用手都能握住, 摊开却又并不小。 曹文诏抱着皮子和长枪,眼泪和鼻涕都出来了,他定定看着崇祯, 斩钉截铁道, “还请田大人上达天听,陛下如此爱宠末将, 非死不能报答!” 崇祯随意的挥了挥手,“好了好了,将军的忠心陛下知道了。” 崇祯见曹文诏非常拘谨,他呆的也无趣,干脆点点头,策马到了秦良玉……身边的媳妇身边。 对这位女将军,他好奇极了。 结果还没说上两句话,就收到了一大波不善的眼神,恨不得一口吞了崇祯。 秦良玉等主要将领认识崇祯,但是白杆军不认识啊? 虽然崇祯犒过军,但是一来隔的远,二来皇帝的礼服冠冕可以将他容貌遮掩大半,所以白杆军大部分将士们根本就意识不到这个猥琐的男人会是皇帝陛下? 崇祯在白杆军那儿碰了一鼻子灰,只得灰溜溜的走了。 而此时曹文诏犹自抱着崇祯赐给他的长枪和皮子傻笑呢! 曹变蛟有点眼馋的看着长枪,他也是一个痴爱兵器之人。 曹变蛟郁闷的对曹文诏说道,“叔叔,您不是说凡是皇帝陛下宠爱的,必然是奸臣奸宦吗?我看皇帝陛下对叔叔也是宠爱无比,还没到冬天呢,就先赐了衣服。” “咳咳!” 曹文诏白了自家侄子一眼,“你懂什么?本将军又不是官宦,本将军乃是武将。” 曹变蛟,“……” 一行人快马加鞭,加上大同和宣府离京城也不远,他们很快就到了目的地……宣府! 宣大总督卢象升正忙的焦头烂额,他忙的从早到晚都没喝上一口水,嘘嘘的时候都觉得又干又涩,难受极了。 终于忙停歇了,一口水还没下肚呢, 就差点喷了出来。 卢象升目瞪口呆的看着崇祯,这家伙挤眉弄眼的站了他旁边,幽幽道: “卢将军,再下乃是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奉陛下之命来此地执行秘密任务。呃,为了保密,本官现在化名朱俊,身份是曹文诏将军麾下一校尉也!” 噗…… 卢象升含着的一口水终于还是忍不住的喷了出来,幸亏他急智的掉了个头,全部喷到了曹文诏脸上,这让曹文诏相当郁闷。 曹变蛟急忙递了块棉布帕子给曹文诏。 而卢象升根本顾不得曹文诏了,他结结巴巴道,“啊,田田田大人。” 崇祯点点头,正色道,“卢总督还是称呼朱校尉的好,在下执行的是极为隐秘的任务,事关重大,不宜暴露身份。” 卢象升看着崇祯,他有一种被狗日了的感觉,看着眼前的君王,他觉得这事儿忒不真实了。 你个皇帝,特娘的在京城微服私访,处罚恶霸就算了,跑到这儿干嘛? 这种地方是皇帝能来的吗?刀兵无眼,万一伤了您一根豪毛,劳资卢象升必定会被朝中文官怼死。 哦不~不用等文官来怼死劳资,劳资直接以死谢罪算了。 卢象升笑的比哭还难看,“朱校尉,现在宣府极不安全,不仅城外有林丹汗和皇太极的联合军。 城内也有很多奸细在搞破坏,散播流言,扰乱军心什么的,现在整个宣府都是人心惶惶,人人自危,朱校尉还是不要轻易出门的好。” 崇祯笑道,“卢总督说的极是,再下知道了。” 就这样,崇祯在宣府住下了。 卢象升将自己的卧室都让了出来,好让崇祯休息,这番巴结作态自然是让曹变蛟等年轻将领极度不耻。 …… 第219章 打仗打的就是后勤 第219章 打仗打的就是后勤 崇祯在玩微服私访的游戏。 温体仁等一班大臣们在干嘛? 那天…… 温体仁等人酒醒后,隐隐约约回忆起了他们干的丢脸事儿,整个人都不好了,还有比这个更糟心的事儿吗? 有! 皇帝陛下逃了! 等到温体仁等大臣发现崇祯逃了的时候,已经过去一天一夜了,崇祯早就跑远了。 这天晚上,万籁俱寂! 就是温体仁等大臣的心情静不下来,他们齐聚一堂,似乎在商量着什么大事? 温体仁,施凤来,李国普,以及六部尚书,张惟贤,王承恩等人,这些大佬都聚集在了一起。 张惟贤人虽然老了,但是个急性子,他首先开口,“温首辅,陛下如今亲赴险地,可如何是好呐?要不我们马上派人去追?没准还能追回来呢!” 温体仁苦笑着摇了摇头,“老国公啊,咱的这位爷是个什么性子,您还不知道吗?他跑都跑了,我们还追的回吗?” 张惟贤急了,“那怎么办?咱们总不能眼睁睁看着陛下去冒险吧?倘若陛下真出了什么事,我等就是千古罪人,天下的老百姓也会指着我等鼻子骂啊!” 兵部尚书金铉也是个急性子,他冷笑一声,“温首辅你个懦夫,你特娘的不就是怕陛下怪罪吗?你不敢去追, 劳资去追。” 话音未落, 他果真大踏步往外走去,看架势似乎真准备去追皇帝陛下了。 温体仁一把拉住他,急忙道,“金尚书不可鲁莽, 本官料想陛下这次又是微服私访, 这样陛下还安全些,你这大张旗鼓的一追, 倘若消息泄露了, 陛下将会更加危险啊!” 工部尚书徐光启也拉住金铉道,“温首辅说的对, 反正陛下都已经跑成了, 事已成定局,我们不如好好按照陛下留下的诏书办,将京城打理的妥妥当当, 让外人看不出端倪来。” 温体仁和徐光启两人终于将金铉拉住了,温体仁抱拳对众人说道,“诸位,陛下既然让温某监国,温某不敢推辞,还请诸位能够支持温某。 如今天子不在朝,温某知道诸位心里都慌, 都没有底,可是事已成定局,我等也只能团结起来,共赴难关。” 众官员纷纷回礼,表示一定会听从首辅的安排。 温体仁转过头对王承恩说道, “前朝的事情由温某打理,这宫中就麻烦王公公了, 陛下外出之事,宫中可还有谁知道?” 王承恩叹了口气, “只有陛下身边的宫女和几个小宦官知道,咱家就连皇后都没告知呢!” 温体仁又问道, “这些宫女和宦官可交代好了?陛下之事万万不可泄露。” 王承恩的声音,“咱家都交代他们不要乱说,可是……咱家还是怕万一有人不小心说出去了怎么办?不如咱家现在就将他们全部控制起来?” 温体仁郁闷的看了眼王承恩, 暗忖:这家伙果真不靠谱, 就是曹化淳都比他有脑子,真不知道皇帝陛下咋就那么宠爱这头阉猪? 温体仁虽然鄙夷王承恩, 但是面上并不显,他只是交代道,“王公公切莫如此,你这么干不就是告诉所有人皇帝陛下出事了? 王公公只需小心盯着,然后陛下每日的三餐也须按时呈上,对外就说陛下身体不舒服需要静养,不便见外人。 还有,这事儿必须要告诉皇后娘娘,宫中之事还请皇后娘娘决断,切不可乱。” 王承恩点头称是。 接着…… 温体仁又交代诸位大臣,“其他就按照陛下交代的办吧,粮草必须尽快运送过去,否则军心必乱,后续的步兵和火炮也要快点送到前线去。” 众人纷纷点头,接着这帮人整理好了情绪,然后便踏出了密室。 他们商量了一夜,新的一天即将开始,太阳依旧每日升起,普照大地。 温体仁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目光向前,坚定无比,接着他便毅然决然的走向文渊阁。 …… 温体仁这边正在准备军需粮草,今年各大皇庄收获甚丰,粮草倒不短缺,就是人力一下子不好调动起来,如今是秋收,老百姓都忙着收获粮食呢! 幸亏如今国库有了点钱,花了大笔银子补偿,这些民夫才没有怨声载道,就是人手还是不够啊! 外地征的民夫还没赶到, 可是第一波粮食和火炮必须要运送出去了, 否则前线必乱。 打仗,打的就是后勤! 后来温体仁甚至将大批难民和京城官员勋贵家中的仆役以及牢房里的罪犯都动员起来了,这才勉勉强强凑够了第一支运输队。 无数的粮草和火炮开赴前线。 而前线…… 崇祯住在宣府中,宣府城墙上一排排火炮黑洞洞对着前方,宣府外面安营扎寨着大批的明军。 其中京营的明军尤其显眼,他们的气质最好,腰最直,眼神最坚毅,步伐最稳健,这都是新式训练的成果。 在离宣府百里开外,则是林丹汗和皇太极的天下了,他们兵分两路,一路驻扎在宣府附近,一路从侧面行军,驻扎于大同附近。 因为宣府和大同离的比较近,三方人马颇有一种遥遥呼应之感。 三方人马,就如同三国鼎立! 可是谁也不敢先动,一句话,大军打仗,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也不是街头流民斗殴,抄起刀子,就能带人砍了。 要是真这么乱打一气,别说打败敌人了,自己军队阵型都会先乱起来,也不用打了,直接溃散吧! 崇祯走上宣府城头,他一边欣赏着城外风景,一边听着卢象升的汇报。 为了不暴露崇祯身份,卢象升挥退了手下,而崇祯则站在曹文诏身后,看起来就好像曹文诏带着个小校尉和卢象升亲切会谈一样。 “陛下!” 卢象升警惕的看了眼左右,担忧的说道,“陛下,您不该来这儿啊,您不知道林丹汗和皇太极这次的实力有多强,这帮狗日的不知道从哪儿弄了好些红夷大炮来,乌鸦鸦一大片,比我大明的火炮都要多。” 崇祯冷笑道,“有什么好奇怪的?这些狗日的八成是和红毛鬼子掺和到了一起,狗配鬼子,一家亲。” …… 第220章 提天子之剑,战四方! 第220章 提天子之剑,战四方! 皇帝陛下居然爆粗口? 皇帝陛下怎能爆粗口? 这特娘的不会是个假皇帝吧? 曹文诏和卢象升整个人都不好了,他们都有一种特别荒谬的感觉,二人无奈相视一笑。 崇祯现在却没有心情管臣子的心情,确切的说他现在心情很郁闷,郁闷死了。 崇祯记得历史上的皇太极确实拥有很多红夷大炮,堪称是火炮达人。 许多人都以为满清是靠骑兵得的天下,其实这是错误的,满清其实是靠火炮得的天下。 说到满清的火炮,就得提一提大汉奸孔有德,历史上他是毛文龙的部将,因毛文龙死,他叛变了大明朝,一个部将的叛变,结果导致了大明朝的火器优势尽失。 历史上的崇祯也曾非常重视火炮的研究,其继位之初…… 就从葡萄牙引进最先进的大炮三十门,还招募了一些葡萄牙人训练大明朝的火器部队,大明的火炮事业蒸蒸日上,而鞑子始终也无法突破由西洋最先进火炮镇守的宁远城。 可是? 崇祯四年,大汉奸孔有德发动了吴桥兵变,他带着大批的先进火***纸,白银,还有工匠投靠了皇太极。 而皇太极得到了这些先进火炮和铸炮工人后,便开始了疯狂的仿制模式。 大量的先进火炮被仿制出来,而他也靠着这些先进火炮攻城略地, 当年的扬州城墙就是被这些火炮掀翻的。 然而可笑的是…… 后世的满清却一直以为他们的祖宗是靠着骑兵得的天下, 遂封锁了火炮技术,认为其乃奇技淫巧,不可过度依靠。 以至于满清二百余年,火炮技术不仅没有丝毫进步, 甚至倒退了, 最后被洋人的坚船利炮轰开了国门,无语的是这帮鞑子还以为洋人的火炮是妖法, 用黑狗血破之。 清末, 左宗棠西征。 他在陕西凤翔就发掘出了很多明制开花大炮,这些大炮历经三百余年岁月沧桑, 却依旧可以使用。 左宗棠不禁感叹万千, “利器之入中国三百余年矣,使当时有人留心于此,何至岛族纵横海上, 数十年挟此傲我?” 啥意思? 就是说这么好的大炮俺们三百年前就能制造了,可惜啊,后世没人重视它,以至于俺们才被西方列强怼成了狗。 悠悠华夏,千古岁月。 原本明朝赶上了西方列强快速发展的热兵器时代,甚至研究了许多奇葩武器,比如……水底雷, 触发式地雷,火箭炮,开花炸弹,等等啥的! 明朝在火器的创新上,可谓是前无古人, 更是鞑子拍马不及的。 纵然是皇太极,也只不过是仿制, 却从来没有创新过。 而鞑子得了天下后,就将火器束之高阁了, 我华夏也彻底闭关锁国,和世界的差距越来越大。 言归正传! 崇祯暗自感叹了一番, 他接着问卢象升,“敌军究竟有多少火炮?探查明白了没?” 卢象升愁眉苦脸道,“据夜不收探查, 他们有红夷大炮20门, 其他如虎蹲炮,弗朗机炮, 以及各种轻型火炮200门。 卧槽! 崇祯差点吐血! 别的火炮倒也罢了,这红夷大炮乃是西方最先进的火炮啊,在这个时代堪称重型火炮之王,威力巨大,得一门就可镇压一方。 这帮鞑子居然弄了20门?还有没有天理了? 崇祯非常非常的郁闷,孔有德这个大汉奸明明早就死了,他也没有机会带着大明的先进火炮投敌。 但是…… 皇太极这厮依旧弄到了红夷大炮,还特娘的是20门啊! 崇祯叹息一声,他仰头望天,似乎这一切只能用天意来解释了?似乎这历史的滚滚洪流,正在努力回归正常轨道? 一念及此…… 崇祯有点沮丧起来。 “陛下!” 有人在唤他,崇祯终于回过神来,见是曹文诏关切的说道,“陛下,时间不早了,还请先回府衙休息吧?一切有末将们。” 崇祯看着曹文诏和卢象升关切的眼神,看着城墙上忙忙碌碌的将士们,看着宣府城外苍茫大地,城中芸芸众生! 他抚摸着腰上的青铜古剑,这把剑古朴无华,却有一种历史的厚重之感,这是崇祯的佩剑,天子之剑! 崇祯凄然一笑。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朕便要逆天而行,纵然天威赫赫,朕也要誓将这天捅个窟窿出来,挣脱命运的樊笼。 朕执天子之剑,战四方强敌! 人挡杀人, 神挡杀神! 甭管是皇太极和林丹汗也好,还是正在猥琐发育的李自成与张献忠也罢,凡与我大明作对者, 朕必杀之! 崇祯心中的信仰坚定无比, 他对曹文诏说道,“朕不累,我们再到城中随意逛逛吧!” 崇祯微服私访上瘾,曹文诏和卢象升也只能无语的跟着,他们一左一右保护着崇祯,下着台阶。 走到一半,崇祯突然发现不对劲了,他现在装扮的是个小校尉啊,哪有两位将军联手保护校尉的道理? 这么一搞,就算是傻子都能看出崇祯有问题了。 崇祯一把推开曹文诏和卢象升,语气淡然的说道,“两位将军离朕远点,最好你俩前头走,朕后面跟随。” 卢象升和曹文诏虽然极度不愿意走在皇帝陛下的前头,但是君命难违,他们俩只得照办。 话说? 让皇帝陛下当小弟跟随,是个什么样的感觉? 卢象升和曹文诏终于懂了,这特娘的就是一种飘的感觉啊,飘飘欲飞,就如同行走在棉花上面,脑袋嗡嗡,脚步虚浮。 三人下了城楼,卢象升的亲兵走了过来,这些亲兵并不认识崇祯,他们干脆将崇祯挤到了最边缘,一副羞与为伍的派头。 曹文诏的亲兵则像看个傻子一样看着卢象升的亲兵。 曹文诏的亲兵一直以为崇祯就是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位高权重着呢! 其实这段时间崇祯得罪了很多人。 首先曹变蛟就看他不爽,他觉得这家伙身为锦衣卫都指挥使,居然还故意装成个小校尉? 所以这家伙一定是个沽名钓誉之徒,绝不可深交。 …… 第221章 何须剖腹验清白? 第221章 何须剖腹验清白? 然后卢象升身边的亲兵也看他不爽,这家伙不过一校尉而已,还是曹文诏身边的小校尉。 这么个小校尉却天天蹦跶,偏偏卢总督又极看重他,经常带着这个小校尉外出。 要是这个小校尉是个孔武有力的壮汉子便罢了,偏偏他还是个花拳绣腿的小白脸。 这种小白脸是怎么混上校尉的?呸,八成靠的就是拍马屁,这年头啊,真正有实力的将士却不如会拍马屁的混蛋。 这些亲兵甚至想说:总督大人啊,您要是喜欢这个小校尉,干脆就找曹将军要来呗,让他天天来拍您马屁。 崇祯不知道这些亲兵的想法,不过他还是从卢象升亲兵们的眼神里看到了不善,有个亲兵甚至啐了一口。 崇祯不以为意,他只是混在亲兵中四下看着,看的惬意极了。 这边崇祯惬意极了,前头的卢象升和曹文诏就不惬意了,何止不惬意啊,特娘的简直像走在了棉花针上,又飘又扎的。 曹文诏和卢象升不惬意,远处真正的田尔耕更不惬意。 田尔耕带着锦衣卫番子们,装扮成了一伙行商,他们赶着马车紧紧跟随崇祯。 似乎生怕这位爷干出什么跳脱事来,又怕卢象升的亲兵对崇祯不利?总之操碎了心。 天子微服私访,天子开心了。 底下的一群人忒受罪啊, 可是崇祯才不管别人怎么想呢, 人生在世,但求一个自在惬意。 卢象升也不知道崇祯想逛什么,他干脆带着崇祯在宣府四处乱逛,随意的看着。 如今大战将起, 宣府城内到处都弥漫着紧张的氛围, 随处可见兵卒巡城,以及紧张兮兮的老百姓们。 其实要不是城外面也不安全, 这些老百姓早就逃光了。 “天杀的!” 一道凄厉的叫声传来, “你个大头兵,偷吃了俺的鸡呦, 俺们一家老小就指着这只鸡下蛋换盐巴呦!” 崇祯好奇的看过去, 就见一老妇人拉扯个兵卒,死不松手,又哭又跳的。 这兵卒蛮横的吼道, “你个疯婆子放开劳资,劳资才没偷吃你家鸡呢,滚开!” 老妇人和兵卒拉扯着,一个非说对方偷吃了鸡,一个死不承认。 旁边围观了许多群众,这些群众纷纷起哄,有的让兵卒暴揍老妇一顿, 有的咒骂兵卒偷鸡吃,不得好死。 崇祯还没开口呢,卢象升火气腾的就烧了起来,他大踏步上前,一把拉开兵卒, 厉声喝道,“放肆, 光天化日之下与妇人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 这兵卒被人用蛮力拉开, 他正在气头上,刚准备破口大骂, 却见拉开他的人居然是宣大总督。 可把他给吓傻了,这兵卒当场就跪了下来,磕头如小鸡啄米, “总督饶命, 总督饶命啊,小的再也不敢了。” 老妇人也看到了卢象升, 她哀嚎一声,也跪了下来,“总督大人为民妇做主啊,民妇见这大头兵口渴,便盛了碗井水与他。 没成想,这个天杀的却乘机偷了俺家鸡,然后他杀了俺家鸡,躲在墙拐角处烤着吃了,灰烬和鸡毛都还在呢!” 卢象升转过头,他冷冷问着兵卒,“这老妇说的可是实情?你是否偷吃了她家鸡?” 兵卒当然不会承认,他使劲摇头,“总督冤枉啊,小的确实喝过她水,但是并没有偷鸡吃啊!” 老妇见兵卒不承认,她陡然激动起来,大哭道,“你个天杀的大头兵,灰烬还热乎着呢,你敢吃不敢认吗?” 卢象升盯着这兵卒看了好一会儿,才轻声问道,“你确定没有偷吃她鸡?” 兵卒点点头,“小的没有偷吃。” 卢象升陡然加重语气,“确定?” 兵卒都快哭了,“确定!” 卢象升猛的解下腰间配剑丢了过去,冷冽道,“军令如山,不可犯百姓秋毫, 你空口无凭, 可敢剖腹证明清白?” 这兵卒吓傻了, 他哆哆嗦嗦看着面前的佩剑, 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是不停的磕头。 卢象升冷冷道,“倘若你不能证明清白,那便军法处置,擅自偷抢百姓者,杖毙!” 这兵卒一听杖毙,差点吓晕。 崇祯叹了口气,这卢象升果真治军甚严,和别的明军将领完全不一样,堪称异类。 可是? 严也不是这个严法啊? 这小兵要证明清白,得死! 若不能证明清白,也得死! 总之都是一个死字。 崇祯走上前,他对卢象升抱了抱拳,道,“总督请慢,再下以为还有别的办法可以证明。” 这小兵听有人为他出头,眼神骤然一亮,但是等他发现崇祯只是个小校尉的时候,他眼神又黯淡了下去,也不说话,只是低垂个脑袋不知道想啥? 卢象升见崇祯给他行礼,腿一软,差点就跪了下来,他勉强稳住情绪道,“是何方法?” 崇祯笑笑,他拉过存在感极低的黑卫,耳语了几句…… 就见这黑卫粗鲁的捏住了兵卒下巴,强令他张开大嘴,接着便猛的伸进两指,往舌头根部狠命一压,又触碰到了他的扁桃体。 催吐之法! 简单的要命,效果还忒好,这兵卒受不住这般刺激,脸一青,哇的就吐了出来,吐的稀里哗啦的。 直到把胃吐空了,他才停了下来,崇祯检查着胃内容物…… 一些没有消化完全的麸皮,野菜,树皮,还有少量的红薯,胃里哪有什么鸡肉啊! 崇祯脸都黑了…… 卢象升见这位爷要发火了,他也一哆嗦,他急忙扶起小兵,拍了拍他肩膀以示安慰。 接着卢象升看向老妇,厉声喝道,“你这老妇好歹毒啊,差点害死我大明的将士了,该当何罪?” 这老妇慌忙磕头,苦苦哀求,“总督大人饶命啊,俺只是看到了鸡毛和灰烬,便猜想可能是这个大头兵偷吃了,俺不是故意要冤枉人的。” 崇祯冷冷道,“你既然只是猜测,为何开始会一口咬定是他偷吃的?为何不将实情说出来?其心可诛!” 崇祯最恶心的就是这种人了,信口雌黄从来不打草稿纸的。 …… 第222章 全员皆兵 第222章 全员皆兵 这老妇犹自还在强辩,而崇祯却已经不想在听了。 他看了一眼卢象升,便头也不回的走了,后面的事儿自有卢象升去料理,至于这老妇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崇祯不想知道。 自古大头兵都是最苦的…… 若跟的将军是残暴之徒,他们则有可能被虐待,被克扣军饷,甚至饿死都有可能。 若跟了个所谓爱民如子的将军,也挺惨的,历史上就有大头兵不小心踩了老百姓的禾苗,而被将军处死。 现在…… 林丹汗和皇太极兵临大同和宣府,各地大军纷纷前来支援,以至于粮草根本就不够吃。 现在就算是参军以上的将军,每日也才两合米而已,普通的大头兵就更惨了,他们三日才能吃顿米饭,平日都是以树皮草根混合一点红薯饱腹的,许多大头兵饿的歪歪倒。 但是? 纵然这样,这些兵们也没偷或者抢老百姓的东西吃,由此可见宣大总督卢象升治军之严,可是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大头兵处境的艰难啊! 缺粮啊! 现在只希望温体仁能够尽快将粮草运来,否则别说保卫宣府了,只怕兵卒们先会哗变了去。 没有东西吃,谁特娘的会替你卖命啊,管你是皇帝还是将军,都没有粮食重要。 崇祯估计温体仁的运粮大队一时半刻也到不了,可是现在城中还有城外驻扎的几十万大军却一餐也离不开粮食。 崇祯听卢象升说过,军中就连老弱病马都被杀了,以充粮草。 崇祯一边想问题,一边在大街上闲逛着,待回到住所的时候,卢象升已经等候多时了。 卢象升跪在地上请罪,崇祯看了他一眼,却并没有将他扶起来, 只是渡到了黄花梨案几旁边, 以手敲打着桌面,还颇有几分节律。 卢象升受不了这种气氛,他磕头道,“臣有罪, 请陛下责罚。” 崇祯淡淡道, “朕不责罚你,朕只是想让你知道, 不要一有事就首先怀疑自己的将士, 老百姓固然是弱者,但是弱者就没有坏人了吗? 身为统帅, 最重要的是要秉公执法, 而不仅仅是爱民如子就够了的,况且…… 民也有刁民啊!” 崇祯的一番话让卢象升浑身一震,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崇祯继续说道, “身为统帅,将士们把他们的身家性命都交给了你,你就要对他们负责,今天别说这个大头兵没有偷吃鸡,纵然他真偷吃了鸡,那也是你的责任,是朕的责任, 明白吗?” 卢象升点头称是,“陛下所言极是,都是卢某太过于爱惜名节了,卢某定会铭记陛下今日所言,遇事沉着冷静, 事事三思而后行。” 崇祯拈起桌上的糕点尝了口,这糕点是蟹黄糕, 美味无比。 蟹黄糕在外地不算什么特别珍贵的东西,但是宣府并不产螃蟹, 且做蟹黄糕的螃蟹必须要新鲜才行,所以这些螃蟹运来极为不容易。 崇祯咬了一半叹口气, “虽然朕不是一个勤俭节约的皇帝,可是如今是非常时期,今后这蟹黄糕不要在呈上来了, 将士们吃什么, 朕便吃什么。” 卢象升点头应允,崇祯接着问道, “现在军中粮草还能管多久?可有新开辟的粮源?” 一提起粮草,卢象升是愁眉不展,他叹息道,“启禀陛下,如今四方大军汇聚于此,人吃马嚼的,粮草的消耗极为惊人,臣估算了一下,余粮只堪三日之用。 暂时还没新开辟出其他粮源,军中老弱瘦马皆已被屠宰,强壮的战马是万万不能动的,否则还怎么打仗? 陛下啊,如今这里便是龙潭虎穴,不仅外有强敌,倘若再没有粮食送来,只怕…… 卢象升想说的是,只怕会引起士兵哗变,不过他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 崇祯想了想,缓缓说道,“军中虽无粮,但是城中百姓手头必定还有粮,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每一个人都应该为国家做出贡献。 城若破,老百姓也是一个死字,以其让他们留着这些粮食便宜了外敌, 不如现在就征了过来。” 崇祯的意思很简单…… 那就是让卢象升下令,全城动员, 老弱妇孺负责后勤, 青壮全部征召了过来打仗,编入步兵! 至于百姓家中余粮? 不允许任何百姓家中储存粮食, 所有能饱肚子的东西统统上缴,按需分配。 卢象升目瞪口呆,虽然许多将军在打仗的时候都是这么干的,但是……他卢象升有点干不出来啊! 卢象升爱民,他不愿意麻烦老百姓,他宁愿自己和将士们流血流泪,也要护老百姓周全。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一名极有道德的儒将。 可是? 这是战争啊! 容不得半点同情和怜悯! 崇祯缓缓坐了下来,以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卢卿爱民,朕亦心生佩服,可是战争由不得丝毫心慈手软。 宣府和大同若破,大明必亡,纵然是朕亦无力回天,这也是朕为什么不顾危险非要御驾亲征? 呃,虽然因为各种原因,朕的御驾亲征改成了微服私访,但是卢卿你记住宣府和大同的战略地位就行。 倘若我们守不住这里,到时候异族的铁骑长驱直入,京城也必定守不住,京城若失,朕的嫡系军队若败亡,谁特娘的还当朕是皇帝? 各地军阀乘机做大,混战不休,大明山河破碎,生灵涂炭,遭殃的还不是老百姓? 而朕也不用叫崇祯了,干脆改称明献帝得了,然后再投靠哪个军阀当傀儡算球!” 崇祯这话说的粗俗不已,不像个皇帝能够说出来的话,但是话糙理不糙啊! 卢象升怎能不明白? 终于卢象升一咬牙,“臣一切听从陛下圣谕。” 崇祯陡然站起身来,沉声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宣府,这大同的百姓也应该担起保家卫国的重责,传朕口谕…… 全城动员,粮食一律交公,若有私藏一斗者,杀无赦!” 崇祯话说完了,才突然意识到他现在是微服私访啊,下毛线的圣旨? 下了圣旨岂不是告诉大伙皇帝陛下在此,速速来围观啊! …… 剁手剁手,再买就剁手! 第223章 国之重炮 第223章 国之重炮 崇祯也不管什么一言九鼎了,他又无耻的说道,“呃,朕收回刚刚的口谕,这种命令还是由卢爱卿你来下达的好,朕相信你!” 卢象升看着崇祯一本正经的无耻样,恨不得一拳轰了过去。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这家伙的狗皇帝之名是怎么得来的了?果真是个狗皇帝啊! 卢象升强行压下大不敬的念头,他拼命想着眼前皇帝陛下的光辉伟迹,这才再次把自个洗脑了。 卢象升恭敬道,“臣遵旨,陛下您先歇息吧,臣告退!” …… 卢府的厨子很苦恼。 他看着簸箕里的榆树皮,苦草根,以及几个大红薯,叹了口气。 这些东西都是总督大人送来的,总督有命:要他将这些菜肴烧制的美味无比。 特娘的…… 这总督大人莫不是失心疯了?劳资从厨这许多年,就没听说谁能将树皮和草根做成美味佳肴的? 可是? 总督大人的命令谁敢违抗? 众厨子绞尽脑汁,发挥着群众的力量,终于让他们想到了办法。 他们先将榆树皮的内层树皮扒下来,然后切的细细的晒干磨粉粉,最后加上红薯粉,一起擀成了榆树皮红薯面条。 这榆树皮红薯面条煮熟后,居然弹力十足,非常的美味爽口,配点凉拌苦草根吃吃,还是非常不错的,这让崇祯赞不绝口。 崇祯不知道的是…… 后来榆树皮红薯面条因为他而出名了,就好像历史上的某鞑子皇帝一样,天天下江南,而留下了一堆名菜。 崇祯这几日天天吃榆树皮红薯面条,居然吃上瘾了?连山珍海味都不愿意碰了。 这说明人都有贱性,凡是经常吃山珍海味的人,总会有那么几日只想吃吃红薯野菜树皮啥的。 可是? 你若真让他天天吃红薯野菜树皮啥的,他又受不了。 当然了…… 崇祯这几日也没光顾着吃,他几乎每天都会去城墙上看看。 宣化城的城门设计的非常复杂,各城门之外环以瓮城,瓮城之外筑有月城,月城是弧形的,两端与城墙相接。 月城门与城门的方向是相同的,并与瓮城门错开了。 这样设计的城门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对攻城不利,必须迂回一大圈子才能进入内城。 这天,崇祯盼星星盼月亮的,终于盼来了第一波粮草,虽然这些粮草不够大军几日消耗,但是好歹缓了眼前的急。 除了粮草外,大明的新炮兵部队也第一次登场了。 这个新炮兵部队是由孙元化统领,而新炮兵部队所操的新式火炮,也是由孙元化和新军械厂的赵闲共同研发出来的。 不得不说…… 这孙元化和赵闲真是大大的人才啊,崇祯只不过是将他的想法说了出来,这俩科学狂人居然给折腾了出来? 而孙元化更是人才里的人才,他不仅会造大炮,他还会带兵呢! 历史上的孙元化曾经是登莱巡抚,不过却因为孔有德这个大汉奸,而被温体仁诬杀,结局可惜! “哈哈哈!” 崇祯眼瞅着孙元化带着新炮兵部队来了,他朗笑一声上前,“孙侍郎可好?在下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可算是盼到了孙侍郎您来了。” 孙元化差点一跟头栽了地上,他瞠目结舌的看着崇祯。 原来崇祯逃跑的事儿,除了一些大佬外,普通官员并不知情,这孙元化不过是兵部侍郎而已,他自然也是不知情的。 孙元化脸皮僵硬的说道,“啊~是田大人啊,好久不见了。” 接着这孙元化便瞪着崇祯,不知道说啥好了,孙元化这人虽然西学厉害,但是有点口拙。 崇祯看着他身后的炮兵部队,以及民夫们推着的大火炮,点头道,“这些火炮的卖相都不错,不知道能不能和红毛子的红夷大炮对轰?” 孙元化郁闷的看着崇祯,恨不得驾起火炮一炮轰了他脸上去。 孙元化是个火炮痴人,待火炮比待他老婆还亲,谁要是敢侮辱他的火炮,简直比给他戴了绿帽子还难受。 孙元化郁闷的说道,“田大人有所不知,这些火炮堪称国之重炮,怎能轻易用来对轰?” 卢象升走了过来,他随意的摸着火炮,似笑非笑道,“孙侍郎,你倒是说说这火炮不用来对轰,那能用来干嘛?” 孙元化见这卢象升如此粗鲁的摸着他的火炮,就和摸了他老婆一样难受。 孙元化急忙拦在卢象升面前,并不动声色的将卢象升挤了旁边去,暗骂道: 对轰你娘啊! 劳资的火炮这么好,是用来炸骑兵和步兵的,特娘的和红夷大炮对轰,轰的同归于尽了咋办? 孙元化眼神不善的看着卢象升,咧嘴说道,“卢总督有所不知,孙某这火炮堪称世界第一,比那红夷大炮强多了,要是对轰的同归于尽了,还是我们不划算。” 卢象升好奇的打量着孙元化身后百来门火炮,不可思议道,“红夷大炮已经够厉害了,你这火炮还能比红夷大炮更厉害?而且……你这大炮也没红夷大炮重啊?” 孙元化恨不得一口吞了卢象升,这个家伙啥也不懂,重的就一定更厉害吗?白痴! 崇祯可是知道孙元化研究出来的是什么火炮,他哈哈大笑道,“卢总督有所不知,你眼前的这些火炮乃是陛下亲自设计,这才铸造出来的,堪称国之重炮。” 孙元化虽然不满崇祯将所有功劳都揽了去,不过他见崇祯对这些火炮赞不绝口,他还是非常自豪的。 崇祯顿了顿,又问,“对了孙侍郎,这些火炮可有名字?” 孙元化恭敬道,“这些火炮才铸造出来没多久,所以并不曾取名字,不过我们兵部列了几个名字出来,以备以后选择。” 说完孙元化便将这些炮名告诉了崇祯,什么虎威大炮,重象大炮,雷霆大炮,麒麟大炮,火德大炮,等等等! 崇祯想了想道,“这些名字都不甚好,田某倒有一个炮名…… 我中华乃是龙的传人,而此炮一出必将傲视天下,就叫龙傲天吧!” …… 一直觉得龙傲天这名字既傻又霸气啊,今日可算用到了自己文里,嘿嘿嘿! 第224章 歪诗 第224章 歪诗 龙傲天? 众人咂摸着这个炮名,呃,霸气倒是挺霸气的,可是为嘛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呐? 孙元化想了半天,终于憋出一句话来,“此名甚好,就是有点像人名,用作炮名不甚合适。” 崇祯摸了摸下巴,一想确实是这个理,他又改口道,“呃,那就改成龙威大炮吧!” 孙元化躬身行了个礼,“谢田大人赐炮名,今后此炮便为龙威大炮,我明国龙威大炮必将威加四海,傲视世界诸国。” 作为徐光启的弟子,孙元化西学非常厉害,他并不像有些迂腐的官员一样,总以天朝上国自居。 孙元化知道海外有很多国家,而这些国家也并非都是蛮夷荒凉之地,相反这些国家还非常的开化。 崇祯点点头,“莫要客气,取个炮名而已嘛,孙侍郎赶紧的将这些大炮安装起来吧,好让林丹汗和狗鞑子尝尝我大明龙威大炮的威力。” 宣府城墙上本就装了百来门小型火炮,还有两门红夷大炮,卢象升的嫡系火铳部队也驻防在城上。 等孙元化的龙威大炮安置上去后,整个宣府城墙上的大炮达到了一个惊人数字。 不过? 孙元化并没有将所有的龙威大炮全部安置在宣府城墙上,至少有一多半的大炮被推到了城外驻防。 宣府城墙上的大炮和城外驻防的大炮相互辉映,排列的整整齐齐,这让崇祯和诸将很是有了点安全感。 孙元化看着他研制出来的大炮即将走上战场,心中是既自豪又紧张,他接着小心翼翼看了眼崇祯,暗道:陛下真乃天纵之才也,没有陛下的奇思妙想,这龙威大炮也成不了啊! 其实? 孙元化不知道的是,崇祯懂毛线火炮啊,他就是个火炮小白。 不过? 穿越前经常混迹于各种论坛的崇祯,倒也强记了许多似懂非懂的火炮知识,这些知识原本是他准备用来装逼的。 后来…… 他将强记的一些火炮知识告诉了孙元化和赵闲,这两个都是专业人才,一听就明白了窍门。 然后他们二人经过无数次的实验,终于研制出了膛线火炮,硝糖火药,无烟火药等厉害的火药。 膛线火炮好弄,就是硝糖火药费了番波折,因为糖这玩意很贵的,许多人吃都吃不起。 而大明原本就有许多奇葩火器,就连开花炸药都有。 只不过受限于火药的威力,大明的火药确实差劲,一直都是黑火药打天下,威力非常的小。 因为火药太差的缘故…… 导致大明的火器不能发挥正常的威力,以至于被人取笑为奇葩火器,其实大明的火器研究说是世界第一都不夸张。 有了硝糖火药,以后火箭炮可不就能可劲的玩?炸的那帮狗鞑子爹妈都不认识。 孙元化情不自禁的感叹道,“炮之一物,亦或沉声静气,孤舟浮水,亦或山崩海啸,倾城骇恐。愿我大明火炮事业蒸蒸日上,保家卫国。” 崇祯傲立于宣府高高的城墙上面,风吹起他的衣袂飘飘,不由心中豪气干云起来,诗性更是大发。 大炮开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轰他娘! “哈哈哈!” 崇祯志得意满道,“如今我大明有神炮助威,应该是轰的鞑子们连娘都找不到了吧!” 噗~ 噗~ 噗~ 卢象升和曹文诏还有孙元化三人差点吐血,卧槽~好好的一首霸气至极的诗,硬是被这位爷篡改的猥琐无比。 他们算是明白了,这位爷就只适合坐在高高的宝座上,然后一言不发的,这才深沉内敛。 幸亏其他将士们离的甚远,加上又都不知道这位爷就是皇帝陛下,这才没有丢人丢大发。 崇祯几句歪诗吟了出来后,气氛一时有点诡异,卢象升等人想笑又不敢笑,想劝诫又不知道该怎么劝诫的好? 这帮人脸憋的又青又紫,眼睛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最后还是孙元化解了尴尬,他深吸一口气,想着说辞。 孙元化咬牙切齿道,“这林丹汗太不厚道了,当年我大明与他们互市,无数的盐,铁器,茶砖,丝绸布匹,还有粮食源源不断的输入了草原。 而我大明给予他们的封赏也从未吝啬过,今岁更是派遣大军帮林丹汗抵御鞑子的侵略,他为何要叛我大明?” 卢象升看着远处密密麻麻的帐篷,冷笑道,“他们草原上的人,从来自诩为狼,将我等汉人比作羊,羊就算给狼再多的食物,也是喂不饱狼的,俗称白眼狼。” 崇祯淡淡笑道,“狼和羊?这个比喻朕不喜欢,不过我大明乃诗礼之乡,何必和一群野蛮人讲道理?打服他们就是了。 不过林丹汗和皇太极陈兵于此很久了,为何直到现在还没有动静?他们难到不明白大军远征,最忌讳拖延时间吗?奇怪?” 孙元化也奇怪道,“对呀,林丹汗和皇太极带了这么多兵,他们吃什么?粮草问题如何解决?” “粮草?” 卢象升的声音,“这帮人都是抢东西起家的,他们一般都是打到哪儿抢到哪儿,况且……这帮人喜养母马,外出打仗的时候都会带上有奶的母马,以马奶为食。 不过? 马奶并不饱腹,而这帮人最近也没抢到什么东西,估计他们很快就要动作了。” 卢象升说完,似笑非笑问着孙元化,“孙侍郎是文官出生,来这边境险地,可害怕?” 孙元化毅然道,“文官怎么了?卢总督不也是文官?孙某何惧之有?哼,这帮混蛋若敢来攻城,孙某一炮轰死他们。” 崇祯淡淡道,“你们就等着他们攻城吗?曹将军,朕命令你带领二万轻骑兵,从后方抄到蒙古草原上去,杀他们后方一个片甲不留。” 顿了顿,崇祯继续说道。 崇祯的声音冷若冰霜,“尔等少带粮草,以减轻重量,至于补给?咱也学这些混蛋们,给朕抢去,抢翻特娘的!” 曹文诏躬身道,“末将遵旨!” …… 是夜,星月黯淡。 曹文诏点了两万轻骑兵,偷偷摸摸从后面往草原方向抄去了。 而林丹汗和皇太极却毫不知情,依旧还在欢宴,喝的是酩酊大醉。 醉眼迷离中,皇太极拈起一颗白马奶葡萄嚼了起来,这葡萄甘美无比,就和昨夜他强幸的汉人女子一般,滋味鲜美。 自然,这白马奶葡萄和汉人女子都是他抢来的。 …… 第225章 皇太极和林丹汗 第225章 皇太极和林丹汗 金顶大帐,歌舞宴宴! 皇太极和林丹汗并列坐在上首,下方则是一些满蒙的贵族们,这些人的体格皆是五大三粗,看着都不大聪明的样子? 林丹汗举起金杯,道,“尊贵的客人们,感谢长生天让我们相遇,今夜有美味的马奶酒,有美丽的少女们,让我们尽情享受,干!” 众满蒙贵族站起身来,皆豪迈笑道,“干!” 众人将美酒饮尽,然后粗鲁的用袖子一抹嘴巴,继续大吃大喝起来,吃的满嘴流油。 皇太极却有点吃不惯蒙古的食物,蒙古的牛羊肉做的极为粗犷。 要不就是将表皮烤糊了,内里却依旧血淋淋的,一股子腥膻气。 要不就是直接用水煮,煮的半生不熟的,然后沾上粗盐吃。 林丹汗扯下一根犹带血丝的羊后腿,大口嚼了起来,他一边嚼还一边说,“尊贵的大金大汗,您为何不吃肉?是不是我蒙古的羊肉不合您胃口?” 皇太极笑笑,然后也扯下一根羊后腿,强行咽着,一股子难以忍受的腥膻味袭了过来,几欲呕吐! 他叹了口气! 还是那些汉人南蛮子会享受, 他们吃着山珍海味, 穿着绫罗绸缎,汉人什么都有,上天太不公平了,为什么让这种胆怯懦弱的民族拥有这么多的好东西? 皇太极这几年被卢象升等将领揍成了丧家之犬, 还没安稳几天呢, 他内心便又膨胀了起来。 “启禀大汗!” 说话的是满珠习礼,他恭敬道, “大汗, 俗话说兵贵神速,我满蒙大军倾巢而出, 后勤补给成了最大的问题, 可是大明边境又坚壁清野,抢不到食物,奴才恳请带一支奇袭骑兵, 将明国狗官兵的粮草劫了来。” 满珠习礼并不是鞑子,他出身于鞑子的狗舔好兄弟,科尔沁部! 科尔沁部不亏是狗舔到了化境,就算皇太极把家当都败光了,这科尔沁部依旧不离不弃,充分诠释了什么叫狗不嫌家贫。 这次他们更是将全族的战马都进献给了皇太极,是以皇太极极为宠幸这满珠习礼。 “不可!” 大帐之中, 有个瘦长的汉子站起身来,“大汗,奴才觉得我们还是应该尽快和明国的狗官兵决战,奴才手握炮兵,定能轰他们个片甲不留。” 说话的人叫佟养性。 鞑子的一代炮王。 佟养性的祖上是满人, 后来迁徙到了明国,繁衍几代, 到了佟养性这一代应该是完全汉化了的……才怪! 佟养性虽然在明国出生,吃着明国的米水长大, 但是他骨子里认为自己是满人。 后来他也终于如愿以偿的逃到了皇太极那儿,还娶了皇太极爹的女儿呢, 摇身一变成了鞑子驸马! 这充分说明了,狼是喂不熟的,白眼狼甭管繁殖几代, 依旧变不成哈士奇。 凡是能够变成哈士奇的狼, 必然是和狗杂交了五代以上,然后才能变成忠犬, 比如科尔沁部? 科尔沁部代代与鞑子狗繁殖,这才将反骨去了,只余忠性! 不过? 虽然佟养性自诩为满人,但是除了皇太极外,还真没谁将他当自己人,就连满珠习礼都有点瞧不起他,觉得他不配用奴才自称。 皇太极饮了口马奶酒,笑道,“诸位莫急,本汗还有贵客,待这些贵客来了,我们再打不迟?” 贵客? 林丹汗的声音,“尊贵的大金大汗,可是还有援军?” 皇太极笑的奸诈极了,“不错,我大金与罗刹国签订了友好条约,罗刹国支援了三十门红夷大炮,这些大炮正在运来的路上,待红夷大炮至,我们便轰他个片甲不留。” 林丹汗和座上众人皆倒吸一口凉气,又来了三十门红夷大炮? 加上之前的二十门红夷大炮,长生天啊,这大金大汗居然拥有了五十门红夷大炮? 这是什么概念? 这可是红夷大炮啊,射程又远威力又强大的红夷大炮,比什么弗朗机炮,虎蹲大炮之流强大多了。 林丹汗站起身来,以手抚胸道, “长生天护佑尊贵的大金大汗, 有了这些火炮, 我们满蒙的英雄男儿便能少折损些,真期待那些红夷大炮快些运来。” “哈哈哈!” 满珠习礼张狂而笑,“我大金和蒙古科尔沁部自古便是群狼,而明国就是兔子,等我们灭了明国,定要屠尽公兔子,只留下漂亮的母兔子,尽情享受。” 听满珠习礼这么说,林丹汗的手下不干了,首先发难的是林丹汗的儿子额哲。 这家伙冷笑,“卑鄙的科尔沁部,你们就能代表蒙古了?呸,只有我们察哈尔才能代表蒙古,大金与蒙古察哈尔部才是群狼,你们科尔沁部算是跟在俺们后面的狗呗!” 林丹汗的察哈尔部和科尔沁部一直不合,双方争地盘,争牛羊,争血统,不知道争了多少年。 现在就算三方暂时和谈了,却依旧还是矛盾重重,这不额哲就先向满珠习礼发难了,两人越骂越凶,最后居然抛下众人,到外面决斗去了。 甚至林丹汗都带着众人准备去看决斗,就只有皇太极心不在焉的。 他的目光停留在了八个女人身上,这八个女人便是林丹汗的八大福晋,个个美艳绝伦。 其中多罗大福晋囊囊,尤其的漂亮多情,看的皇太极眼睛都直了,恨不得粘到她身上去。 皇太极暗忖: 蒙古的女人皆是五大三粗,皮肤黝黑,像林丹汗八大福晋这般漂亮的还真是少见呐! 尤其是他们的皮肤,居然和汉人南蛮子一般的白净,真是稀奇! 要是能够将这八大福晋娶了回来夜夜享受,那该多好呐?说不定还能诞下最纯正的黄金血脉呢? 没错…… 这皇太极对黄金血脉的追求已经到了病态的地步了,他觉得…… 粑粑中……金黄粑粑最健康。 金属中……黄金最值钱。 所以黄金血脉也是最高贵的血脉,大金必须的要拥有。 …… 璎珞的这章是不是讽刺的太过了?会不会犯禁?好怕怕啊! 要是有包衣奴才跑来喷我怎么办? 第226章 忠犬:卜失兔 第226章 忠犬卜失兔 除了垂涎黄金血脉外。 皇太极还非常喜欢明晃晃的金黄色泽的服饰,他常服基本都是这个色调的。 而且上面还用金线绣满了各种吉祥纹样,看着就如同一锭会动的金子般,让人想抢劫了去。 皇太极有个梦想…… 不想做皇帝的大汗不是好大汗,他皇太极最大的梦想便是登基称帝,拥有皇帝之名。 登基后的龙袍他也想好了,必须的全部以明晃晃的金黄色织锦做成,闪耀天下! 皇太极正在意淫他以后的龙袍,外面的决斗有了结果,满珠习礼居然败了? 这蒙古察哈尔部人果真都是蛮牛子托生,不过几回合就将满珠习礼撂翻了,摔了个狗啃屎。 满珠习礼恨恨盯着额哲,然后便气势汹汹的走了,而额哲则享受着众人的追捧,更有几个豪放的察哈尔部女人,扭着肥硕的腰身走了过去,要慰劳她们的英雄。 这一夜,这些个蛮人贵族玩的可嗨了,就是可怜了普通蛮人,他们饿着肚子眼巴巴盼望着早日攻城略地,以填饱他们干瘪瘪的肚皮。 而皇太极在干嘛? 皇太极理了理仪容,信步走向他今晚的猎物……大福晋囊囊。 皇太极微微一笑,道,“美丽的姑娘啊,我乃大金大汗,行至此处口渴难耐,能否借姑娘一碗马奶酒喝?” 囊囊诧异的看着皇太极,她当然认识皇太极啊,只不过没想到这皇太极会找她借马奶酒喝? 也不知道皇太极是真的口喝难耐呢,还是其他难耐? 反正这囊囊真将皇太极迎进了她的帐篷,至于皇太极究竟喝的是马奶, 还是别的什么奶? 这就属于大金大汗的秘史了, 岂能让尔等庶民知道?尔等庶民若敢乱说,那大金大汗可是豢养了无数的包衣奴才的,不怼死你才怪? 只不过历史上的皇太极确实娶了林丹汗的大福晋囊囊。 这囊囊嫁了皇太极后先是生了林丹汗的孩子,接着又生了皇太极的孩子, 皇太极也是个极大度的人, 两个娃娃都当自个的娃娃样,堪称大度好男人。 夜深人静。 皇太极秘史正在进行中。 而我们的大明崇祯皇帝陛下正在干嘛呢?他今儿正端端正正坐在卢象升给他准备的豪华书房里呢! 呃, 虽然这个房间名义上叫书房, 其实真没有多少书。 鉴于咱们的皇帝陛下对于经史子集啥的一窍不通,就连吟诗作对也只是启蒙级别的。 以至于咱的皇帝陛下见了大部头的书籍就头疼, 他干脆将这书房里的书籍统统丢了出去, 眼不见为净! 虽说这书房里没有啥子书,但是豪华家什倒是一样不少,直看的人眼花缭乱, 有诗为证。 金瓶插鲜花! 玉盆养鲤鱼! 珍珠水晶帘! 象牙美人屏! 总之这是个非常豪华的书房,崇祯端坐于黄花梨案几后面,烛火幽幽明灭不定,令他的脸色都带了几分阴影,看不真切。 卜失兔进来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番光景,他定了定激动的心情, 极为恭敬的行了个草原礼,“尊贵的大明皇帝陛下,您最忠心的臣子卜失兔,参见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话说卜失兔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家伙自从被林丹汗揍成狗后, 就躲到了河套以内苟延残喘,现在倒知道来投靠大明了? 说起卜失兔就得提一提蒙古的传奇女人……三娘子! 这女人不得了啊, 据说长的美貌无比,美貌到什么程度呢? 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被自个外公抢为夫人了, 后来又当了爷孙几代人的顺义夫人,可谓传奇! 据说三娘子最后任丈夫便是崇祯眼前的卜失兔, 她的曾孙子。 不过? 历史上也有说卜失兔虽然勇敢的追求过三娘子,但是三娘子因为自己太老了,且她一直对汗位没有传给自己的亲孙子而耿耿于怀, 是以终究没有答应卜失兔的求婚。 崇祯穿越到明朝后, 可是知道了不少内幕消息,这家伙确实娶了自个的曾祖母, 呃~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是三娘子当时已经那么老了,他也下的去手? 其实卜失兔这家伙并不知道崇祯皇帝驾临到了宣府,他只不过是看林丹汗和皇太极准备攻打明国。 他想着反正横竖这林丹汗迟早都会来收拾自己,干脆就趁着这次大明国有难,他来投奔加支援算球。 用崇祯的话说,这叫政治投资。 卜失兔原本找的是宣大总督卢象升,虽然卜失兔的人马并不多,实力也是渣渣,但是好歹也是友邦不是? 卢象升非常重视,转头就禀告给了崇祯,而崇祯也对这个卜失兔非常感兴趣,这不就召他秉烛夜谈了? 崇祯打量着卜失兔,但见此人虽然和大部分蒙古人一般高大壮硕,但是脸庞却极为秀气。 不是兔又是什么? 怪不得会被林丹汗揍成了丧家之兔,怪不得会娶自个的曾奶奶,而且就算他娶了曾奶奶,还是没能掌控大权,不是兔又是什么? 崇祯看着这只怂兔子。 崇祯似笑非笑道,“不是兔?” 卜失兔恭敬道,“卜失兔在!” 崇祯笑道,“顺义王远道而来辛苦了,朕见顺义王心中甚是开心。” 卜失兔不敢抬起头来,他扎着个脑袋和崇祯说起没有营养的客套话来,而崇祯应付了片刻,终于支撑不住了。 崇祯想了半天…… 这才终于憋出了一句极有内涵,且霸道的文言文来,“卜失兔, 朕问你欲一统蒙古乎?” 一统蒙古乎? 卜失兔愣了,皇帝陛下问他想不想一统蒙古? 卜失兔真想大声回答:想,必须的想啊,就算折劳资寿十年, 劳资也想一统蒙古啊! 可是? 卜失兔肯定不能这般直白回答,这样岂不是显得自己野心太大了?对于大明的皇帝陛下而言,他要的是忠犬而非野狼。 为了让自己不那么像头野狼,卜失兔小心谨慎的回答,“外臣卜失兔愿为皇帝陛下效犬马之劳,一切但凭皇帝陛下做主!” …… 第227章 甜枣忽悠人 第227章 甜枣忽悠人 见这卜失兔如此回答。 崇祯暗忖:看这怂兔子憨不拉几的,没想到也挺狡猾的,居然能够说出如此艺术的话来? 不过? 朕管你有没有野心啊,朕既然能够让你一统蒙古,那便能够将你治的服服帖帖的,不仅要服服帖帖还要感恩戴德。 虽然现在还没打败林丹汗,但是崇祯已经对蒙古草原的未来有了规划,首先……以崇祯的精力,他不可能将蒙古草原吞下的,所以必须的要选一个代言人,帮他管理蒙古草原。 这卜失兔家族几代顺义王,三娘子更是对大明忠心耿耿,不选卜失兔选谁? 至于如何控制? 学满清和蒙古草原世世代代通婚?然后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咱蒙汉一家亲! 呕…… 崇祯可不是鞑子皇帝,对壮硕的女人都能下得去手,倘若让他去宠幸这种女人?还不如让他死了算球。 其实崇祯还有一个办法…… 蒙古诸部落为什么打仗厉害? 还不是因为他们是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天天抢来抢去,个人实力便在抢的过程中壮大了,以至于就连乳臭未干的小孩子都能拿大刀子砍人。 所以崇祯准备给蒙古草原规划一番,让他们由游牧变成畜牧,这样起码可以废掉他们九成的战斗力。 至于人家草原上诸部落为毛线听你崇祯的?简单~打服他们啊,打的他们叫爸爸,不就都听你的了? 还有一招…… 用羊毛禁锢住他们,让他们心甘情愿的变成生产羊毛的机器。 崇祯准备揍死林丹汗后,就回京城大力发展羊毛纺织业,羊毛这玩意好啊,可以织成毛衣,织成地毯, 织成布匹, 织成呢子,还能造纸呢! 待到大明的羊毛纺织业发展起来了,少不得还要到蒙古草原上收购羊毛。 而蒙古草原诸部落得了利益,还不拼命的养羊产毛, 谁特娘的还会抢来抢去?有那抢东西的闲功夫, 还不如多剪几次羊毛呢! 这招便能废了他们最后一层战斗力。 崇祯想明白后,他亲切的拍了拍卜失兔肩膀, 笑道, “卜失兔爱卿如此忠勇,朕心甚慰, 朕必不会亏待忠心耿耿的臣子。 朕已经想好了, 待朕灭了林丹汗后,便扶持你为草原共主,朕帮你一起建设草原。 朕见草原上诸部落天天为了水草而抢来抢去的, 什么牛羊女人都靠抢,抢到最后都不知道自个婆娘肚里怀的谁种?苦啊! 朕就想啊,以后朕就从大明国挑选大儒,去草原上教化众民,教他们礼义廉耻。 还要帮他们规划地盘,以后大伙就定居起来,再不会有长途跋涉之苦了。” 卜失兔听的莫名其妙。 礼义廉耻是什么鬼?他们草原儿女奉行的是弱肉强食原则, 狼天生就是掠食动物,礼义廉耻都去死! 可是? 大明的皇帝陛下说,以后要将各部落的地盘都规划好,大伙都不游牧了,这个倒还有点吸引力, 毕竟游牧确实很苦啊! 只不过就看大明的皇帝陛下能不能说服所有部落了?草原上大大小小的部落可是非常多的,有些小部落就连卜失兔都不知道名字。 卜失兔虽然不认同崇祯所有的计划, 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卜失兔还是行了个礼,勉强道, “卜失兔一切听从皇帝陛下的安排。” 崇祯接着说道,“卜失兔爱卿也不用担忧大伙定居下来后的生存问题, 朕决定了…… 以后不仅要收购你们的牛羊和战马,朕还会用银子收购你们的羊毛,有多少要多少, 不要怕朕吃不下, 就怕你们给不起。” 皇帝陛下要收购羊毛? 卜失兔惊呆了! 他是不是听错了?是不是皇帝陛下说收购羊皮,他听成了羊毛? 卜失兔结结巴巴道, “陛下真的会收购我们的羊毛,而不是羊皮?卜失兔没有听错吧?” 崇祯喝了口茶,一字一顿道,“朕要的是羊毛。” 卜失兔激动的跪了下来,他泪流满面道,“长生天呐,皇帝陛下您就是天可汗,您是卜失兔的恩人,是草原儿女的恩人,天佑大明,天佑皇帝陛下!” 卜失兔哭的眼泪鼻涕都流了下来,他泪眼朦胧看向崇祯,他觉得这位大明的皇帝陛下今天是如此伟岸高贵,就如同光芒万丈的神祗般,让人一看就想膜拜。 崇祯看他表情,很是恶寒了一把,反正该说的都说了,现在便直奔主题。 崇祯直截了当问道,“卜失兔爱卿这次带了多少人马来?” 卜失兔抹了把眼泪,哽咽道,“启禀皇帝陛下,臣此次带了五千轻骑兵来。” 崇祯一拍桌子,喜笑颜开道,“五千轻骑兵甚好,朕见你如此忠勇,实在不忍心你报国无门,这样吧, 你的五千轻骑兵便加入我大明的军队,以为先锋如何?” 崇祯这话说的极不要脸, 他卜失兔需要报你大明的国吗? 还无耻的让卜失兔的轻骑兵当先锋, 其实就是拿他们当炮灰用。 如果换做以前…… 这卜失兔肯定不会这般轻易答应, 估计暗地里还会狠狠啐一口,狗皇帝! 但是? 崇祯刚刚给了他一个大甜枣,这甜枣太甜了,就如同白糖糊了大脑,蜂蜜蒙了心智般! 卜失兔现在是真心实意的崇拜崇祯了,他不明白…… 为什么明国的皇帝陛下明明这么好,有些人还骂他狗皇帝? 呸,那些混蛋太不厚道了,真应该把那些混蛋都拉来看一看……多好的皇帝陛下啊! 卜失兔想都没想的就跪下谢恩,“臣卜失兔谢主隆恩!” …… 崇祯收服卜失兔后,已经快到早上了。 而此时皇太极也刚刚从囊囊帐篷里走了出来,昨夜的马奶酒甚是甘甜芬芳,让皇太极回味无穷。 等他回到自个帐篷的时候,他最宠幸的奴才范文程喜滋滋的前来接驾。 皇太极和好奴才范文程刚敷衍了几句,他就听说罗刹国的毛子已经将红夷大炮运送了过来。 皇太极都来不及洗把脸,他转身就往外走去,准备亲自去接见这帮毛子们了。 今天请假一天! 今天请假一天! 喝醉了,睡觉觉去了! 第228章 罗刹国的毛子 第228章 罗刹国的毛子 待到皇太极见到了这些毛子,不禁惊呆了,卧槽~原本他以为红毛子已经够丑了,没想到这罗刹国的毛子却更是丑上加丑。 基本上每个毛子都顶着浓密且乱蓬蓬的大胡须,也不知道这些胡须里有没有藏虱子? 最特娘难以忍受的是…… 罗刹国毛子们的体味是相当的重,隔着老远都能闻到一股子膻臭味,几欲作呕! 此时罗刹国还是农奴制度,一些衣衫褴褛的罗刹农奴正跪伏在地,脑袋触头。 因为路途遥远,加上红夷大炮又太重,以至于许多农奴都死在了路上,余下的一些农奴虽然还活着,却也被折磨的奄奄一息。 几个看着像贵族的罗刹毛子趾高气扬走向皇太极,也不行礼。 领头的罗刹毛子操着蹩脚的蒙古语道,“尊贵的大金大汗,我等奉了沙皇陛下之令,已将这些管子炮运来了,还请大汗过目。” 罗刹国因为长期和蒙古打交道,所以他们国中有懂蒙古语的。 而皇太极都娶了几个蒙古科尔沁老婆了,所以他也是懂蒙古语的,双方交流无障碍。 皇太极喜滋滋的看着这些红夷大炮,彼时红夷大炮在西方叫加农炮,俗称管子炮。 但是甭管这种炮到底应该叫啥名字?它的威力都是毋庸置疑的,可以说是西方最尖端的火炮了。 皇太极相信…… 凭借这些火炮,他定能先克大同和宣府,然后大军长驱直入紫禁城,将明国的狗皇帝轰上天,哈哈哈! 皇太极此生最恨之人便是崇祯了, 就是崇祯这狗东西害得他八旗重骑兵全部报废, 害得他精兵良将埋骨他乡,甚至害得他皇太极差点身死国灭。 此恨涛涛! 倾尽四海之水也不能浇灭! 哈哈哈~ 天不绝我大金,先有林丹汗主动示好,后有罗刹毛子自动前来勾搭, 罗刹毛子更是奉上了强大火炮, 以资助本汗。 强炮在手,谁人能敌? 皇太极意淫起来了, 待到将明国狗皇帝轰上天之后, 林丹汗这个混蛋东西也不能留,必须的弄死。 林丹汗死后, 他的八位福晋皆是美人, 本汗必须要温柔对待。 皇太极心中甚是开心,他哈哈大笑,“本汗感谢贵国沙皇的慷慨大方, 诸位尊贵的使者旅途劳苦,还请下去饮一杯好茶。” 罗刹毛子也不客气,他们大摇大摆走进了皇太极的帐篷,就如同土包子进城,东摸西看的。 好奴才范文程笑的见牙不见眼,他躬身将罗刹毛子迎进帐篷,几名包衣奴才献上茶水。 这些茶是云南红茶, 还是前几年边商范家所献的呢,珍贵无比,皇太极平日都舍不得饮用。 红茶越陈越香,虽然这些茶有些年头了,却依旧香气扑鼻的。 可是罗刹毛子哪里懂茶? 此时大明朝茶叶在西方大行其道, 可就是没能打开罗刹毛子国的市场,奇怪? 这些罗刹毛子郁闷的喝了口上好的红茶, 苦的他们呲牙裂嘴,丑态百出! 及皇太极拿出了丝绸, 尤其是好狗范家所贡的云锦的时候,这帮没见过啥好东西的罗刹毛子们才统统呆成狗。 彼时大明朝的东西在欧洲可是奢侈品, 你吖个贵族家中要是不摆件瓷器,你好意思当贵族? 你吖个贵族夫人要是没身丝绸裙子,你好意思当夫人? 虽然明朝某些大海商极不厚道, 卖过去的瓷器和丝绸什么的都是次品, 甚至连残品都有。 因为真正的好东西成本多高啊,贩卖过去太不划算了, 反正这帮蠢货也不懂,次品也能卖出黄金价,何乐而不为? 这帮子披着文明的外衣,实则野蛮无比的欧洲人,哪里懂的什么好孬啊? 所以只要是来自大明国的东西,甭管好坏,通通舔成狗! 可是? 现在他们见到了真正的好丝绸,这帮罗刹毛子惊呆了,卧槽啊~世上居然会有如此华美的布匹? 这些丝绸有彩色的,也有白色的,上面绣着精美的花鸟鱼虫,细看…… 这些花纹哪里是绣上去的啊,分明就是天生就有花纹啊,神奇! 尤其是那些洁白的丝绸,细看居然也有凸起的白色花纹,凸起的花纹让白色丝绸显得高贵典雅,罗刹毛子从未见过。 彼时西方以白色丝绸为最上等,而这些带暗纹的白色丝绸该值多少钱呐? 收到这么多华美丝绸,众罗刹毛子皆是愤愤不平:该死,以前那些商人卖给俺们的到底是什么玩意啊? 罗刹毛子很满意皇太极送的礼物,连带着看皇太极猪尾巴辫子都顺眼多了。 其中有个领头的罗刹毛子,叫什么苏马懦夫的,他站起身来,恭敬行了个礼。 苏马懦夫的声音,“尊贵的大金大汗,您的慷慨大方简直让我等惊讶,我等从未见过如此华美的丝绸, 简直太美了。” 皇太极假惺惺笑道, “这些丝织物乃是云锦,是明国的能工巧匠用天上的云霞织成, 灿若云霞, 美胜雪!” 苏马懦夫惊叹道,“这明国人居然可以用云霞织布匹,那这明国人岂不是都住在天上?” 皇太极呵呵冷笑,“明国就是尔等所言的中国,只不过当今中原朱姓为帝,他们的国号是明!” 苏马懦夫啧啧称奇。 自从马可波罗写了本游记后,西方国家便对中国好奇极了,他们写下了无数华美的诗章来赞美中国,觉得那里就是人间天堂。 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这几个流氓国家不仅从海上寻到了通往中国的海路。 葡萄牙还无耻的赖在了澳门。 好在葡萄牙对大明比较忠狗,还派遣了士兵在孙元化手下当差,所以大明才没有追究。 而荷兰就无耻的让人无语了,他们居然冒充鲁密国,来参与大明朝贡? 而可怜的罗刹毛子一直没有寻到通往中国的道路,因为罗刹国和中国之间隔着蒙古。 后来万历朝,他们才好不容易通过西伯利亚闯到了中国,不过对于罗刹国这种蛮子,大明根本就不感兴趣,也不愿意和他们通商。 从此后的几十年,罗刹国就再也没能来过中国了。 …… 第229章 草原踏狼群 第229章 草原踏狼群 所以罗刹国无论贵族还是老百姓,他们对于中国都是相当的向往。 这个苏马懦夫平复了下激动的心情,他真是很庆幸能够接下这个任务。 记得当初沙皇派遣他来的时候,他还不乐意呢,以为不过又是几个蒙古汗国打来打去的。 没想到? 这个大金大汗居然是准备打中国啊?这可是中国啊? 传说中水里淌蜜,到处都是金山银海,到处都是珍贵的丝绸和磁器的中国啊! 如果? 这位大金大汗能够打下中国,他们罗刹国将会得到多少财富啊?而他苏马懦夫也必将扬名欧洲,想想真是激动得很呢! 苏马懦夫眼馋的看着云锦,他将腰弯的更低了,“尊贵的大金大汗,我们沙皇这次不仅送来了三十门管子炮,还派遣了很多操炮手来,我等愿意为您效劳。” “哈哈哈!” 皇太极豪迈一笑,“甚好,就让我大金与大罗刹,将明国的狗官兵轰个片甲不留,抢光明国的金银珠宝,粮食,女人,还有无尽的绫罗绸缎啊!” 皇太极和罗刹毛子正在商量如何抢光明国,而崇祯皇帝陛下派遣出去的大小曹将军在干嘛呢? 自然是在草原上抢抢抢啊! 天苍苍。 野茫茫。 风吹草低见牛羊! 茫茫的大草原,天地如此辽阔,青草茂盛,间或生长了一些黄色的小花朵。 这里有一个草原小部落,也不知道这个部落叫什么名字? 草原上大大小小的部落多如牛毛,什么炒花部,叉汉部,内喀尔喀部,科尔特部,科尔沁部,乱七八糟的部落多如牛毛。 这个小部落人丁虽然不兴旺,倒也占了一个好地方,他们部落附近有片湖泊,水草丰美! 这个小部落是察哈尔部的铁杆支持者,所以纵然他们占了这么丰美的水草地,也没有几个部落敢来抢。 虽然林丹汗这家伙改信了红教,和信奉黄教的蒙古众部落早就离心离德了,但是人家实力还在啊,护佑个把小部落绰绰有余。 可惜啊! 别的部落不敢抢这个小部落的羊,狼敢抢啊! 大草原上草多羊多,其实狼也非常的多,这些野狼狡诈凶残,他们成群结队的游荡在大草原上。 如今林丹汗率大军攻打明国,这个小部落里的强壮男丁都被征走了,以至于遭了狼灾。 别看游牧民族自诩为狼,他们把汉人比作羊羔兔子啥的,其实这帮人最恨的也是狼。 这个部落人以前也没少打过狼,现在却被狼全部咬死了。 一具具尸体横七竖八的躺着,野狼在咬死所有的老弱病残后,便扑向了羊群。 成千上万的羊儿被这些畜生咬死,它们却只挑着羊儿最嫩的心肝吃,其余肉全部弃了。 这群狼吃的肚滚腰圆,走路歪歪倒,它们眯着眼,趴在草地上打着盹儿。 轰隆隆! 轰隆隆! 轰隆隆! 大地在震颤,极狼目远眺,一大群黑影铺天盖地而来,可把这群野狼吓怂了,它们呜咽着,夹着尾巴拼命奔逃起来。 可惜刚刚吃的太饱了,怎么跑都跑不快,不一会儿大片黑影就赶到了,居然是一支军队? 大小曹将军一马当先。 千军万马紧紧跟随其后,他们风驰电掣奔赴往林丹汗的都城,准备奉旨抄底林丹汗老巢。 当然…… 其实就大曹将军知道他们是奉了圣旨的,小曹将军以及其他将士们可不知道,他们还以为这是宣大总督的主意呢! “哈哈哈!” 大曹将军一边策马奔腾,一边大声戏谑道,“蛟儿,你不是还没媳妇吗?等俺们抄了林丹汗老巢后,便给你选几个漂亮的草原女人当媳妇呗!” “呸!” 曹变蛟啐了口,也大声说道,“这草原上的女人不仅长相壮硕无比,她们还喜欢烧牛粪,抹牛粪,只差不吃牛粪了,浑身一股子牛粪味道,恶心死了,就算天下女人死光了,劳资也不要她们!” “哈哈哈!” 其余将领纷纷赞道,“小曹将军好志气,俺们明国什么女人没有?京城女子的贵气,中原女子的美貌,江南女子的柔情,谁特娘的稀罕草原壮女? 等会俺们一定要下令,让众将士们莫要碰这些壮硕女人,俺们的将士皆是俊秀男儿,可千万别让这些壮硕女给糟践了。” 众将士一边戏谑玩笑着,一边往前冲,风将他们的声音传的很远,蛰伏于草丛里的兔子狐狸被吓的瑟瑟发抖。 “有狼群!” 曹变蛟兴奋的喊道,“这帮游牧民族不是经常自诩为狼吗?说我们汉人全部都是羔羊和兔子,呸~今儿就让我们这群兔子踏死这些白眼狼,兄弟们冲冲冲!” “冲冲冲!” “冲冲冲!” “冲冲冲!” 大小曹将军带领千军万马直接冲向了狼群,战马的速度非常快,强大的冲击力直接将这些野狼撞飞,然后马蹄踏尽野狼骨。 并将狼肉狼皮狼骨头通通碾压了个稀巴烂。 大军过后,这群野狼消失了,地上只余一层肉泥,这些肉泥慢慢渗进土层,滋养着这片草原,明年这里的野草必定会更加丰美。 林丹汗的都城位于巴林部境内的阿巴噶哈喇山,名叫瓦察尔图察汉浩特城,俗称……白城! 这白城便是整个草原上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了,草原各部落皆逐水草而居,林丹汗能够在此建城,还是有几把刷子的。 明朝大军离白城越来越近了。 而此时白城内居民犹不自知,他们依旧跳着欢快的舞蹈,祈祷着抢劫大丰收,祈祷着他们的大汗载满财货和粮食回来,呃~最好还要多多抢几个南蛮子女人回来。 南蛮子女人虽然胆小怯弱,但是真的好看呐,白白的肌肤就和马奶一样,柔软的身段如同羔羊般,美啊! 几个察哈尔小子正在练兵,因为铁器珍贵,他们只能以木棍操练,却也比划的像模像样。 “巴特啊!” 几个察哈尔老妇走了过来,笑嘻嘻道,“加油练,等你长大了也能去抢几个南蛮子女人回来当婆娘呢!” 睡了一天,头依旧晕晕的! 第230章 武将没有受伤一说 第230章 武将没有受伤一说 名叫巴特的蒙古小子不屑的瘪了瘪嘴,“汉人南蛮子女人有啥好的?俺们草原上的女人皆是勇敢强壮,俺要娶也是娶草原女人。” “哈哈哈!” 旁边几个成年牧民皆是大笑,“这巴特还是个孩子,他哪里晓得汉人南蛮子女人的滋味?等他晓得了,只怕就再也看不上俺们草原女人了。 唉~你说这长生天咋就这么优待汉人南蛮子女人呢? 她们的肌肤比马奶还要白嫩,她们的味道比奶酪更加香醇,她们的腰肢好似野地里的野豌豆丝儿般,美啊!” “呸!” 几个蒙古老妇不乐意了,“她们骂道,你们这帮狼杂种,你们额吉不是草原女人吗?你们阿爸咋没将你们额吉丢了去?” 巴特不想理这些粗俗的牧民和老妇了,他是一个有理想的少年,他想要当一名战士,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大刀子砍杀汉人南蛮子。 为了这个梦想,他天天都会来这儿操练。 夜色即将来临,入夜前的草原是最美的,霞满天际,将整个草原映的红彤彤的。 牧民们将肥嘟嘟的羊群赶了回来,女人们则忙着把牛粪敲碎,准备生火做晚餐,好让忙碌了一天的男人吃上顿热乎的。 轰隆隆! 轰隆隆! 轰隆隆! 是什么声音?这些牧民干脆趴了地上听着,大地在震动啊,听这声音起码是成千上万的骑兵部队奔腾在草原上。 定是俺们的大汗回来了? 牧民们高兴极了,俺们大汗这次可是和鞑子一起南下打草谷的,收获定然丰盛的很。 想着汉人的粮食,盐巴,茶砖,铁器,丝绸,还有那比丝绸更加柔美的汉家女子, 这些牧民们开心极了。 虽然战利品的大头都是被战士和贵族瓜分了, 他们这些牧民也就喝喝汤水而已,不过光汤水也能让他们喝的饱饱的。 大军即将凯旋…… 必须要好好的慰劳战士们。 牧民们冲进羊圈,他们挑选出最肥硕的大尾巴羊,这些羊们似乎能够感觉到即将被屠宰的命运? 它们咩咩哀叫着, 有些羊儿甚至双膝下跪, 像人一样乞求着它们的主人,可是…… 在草原上从来就没有同情和怜悯, 这些强壮的牧民将羊儿狠狠摔了地上, 然后抄起刀子就扑了过去,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牧民们麻溜的将大尾巴羊宰了, 剥下皮子丢了一旁, 然后便将这新鲜的羊肉切割成了一块块的。 女人们将沙葱切碎了,还从毡房里拿出珍贵的盐巴,并搬出大铁锅来, 准备煮羊肉犒劳大军。 草原上柴火很少,所以牛粪便成了好东西,女人们将储存的干牛粪搬到了空旷的草地上,火焰熊熊燃烧着,这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 牧民们忙的是热火朝天,留守白城的大将……虎鲁克寨桑,这家伙是林丹汗身边的猛将, 极得林丹汗信任,要不林丹汗也不会让他留守白城了? 虎鲁克寨桑大踏步走向他的战马,一跃而起,他坐在马背上审视着眼前数千骑兵。 虎鲁克寨桑豪迈大笑道,“我草原上的儿郎们啊, 快快骑上你们的骏马儿,我们去迎接大汗的凯旋。 这次大汗定然又抢回来了许多漂亮的南蛮子女人, 勇敢的战士们啊,让我们干翻这些女人, 哈哈哈!” 噢噢噢! 噢噢噢! 噢噢噢! 一听说要干翻漂亮的女人…… 这些家伙兴奋的是鬼哭狼嚎,他们纷纷跨上骏马, 就连巴特也跨上了他最心爱的骏马。 巴特虽然还不是战士,但是虎鲁克寨桑似乎特别喜欢这小子,所以特别允许他也跟着去迎接林丹汗的凯旋。 虎鲁克寨桑一声长啸, 策马奔腾, 接着数千骑兵紧紧跟随其后。 …… 大小曹将军带领明国骑兵在离白城十几里远的地方停了下来,他们并不准备继续冲刺过去。 开玩笑? 骑兵最擅长的便是在开阔平整之处冲阵, 倘若冲进了白城,反而容易被暗害了去。 要知道什么拌马索,斩马腿矛,陷阱等等这些玩意儿可不是摆设的,这两万骑兵真敢冲进白城,十有八九是出不来的。 曹文诏一手执缰绳,一手抄兵器,这把兵器还是陛下亲赐的呢,曹文诏视若珍宝。 曹变蛟见叔叔这个样子,便知道叔叔是要亲自冲阵了,他有点不忍心。 曹变蛟策马上前,道,“叔叔,自上次战伤后,您的身子骨一直不好,就让蛟儿代您冲锋陷阵吧!” 曹变蛟和他叔叔曹文诏一样,都是猛将型的,都擅长冲锋陷阵。 曹文诏淡淡一笑,“将军难免马上死,壮士何惧皮外伤?蛟儿你记住,你我身为武将,是没有受伤一说的,要么生,要么死。” 众将领见曹文诏身为统帅却如此英勇,无不肃然起敬。 而此时察哈尔大将虎鲁克寨桑,也带着数千骑兵出现了。 虎鲁克寨桑一见明军的旗帜,便暗道一声不好,特娘的~这分明就是狗日的明军啊! 这帮明军不好好守着宣府和大同, 居然不要脸的跑到草原上来欺负俺们老弱病残? 简直是卑鄙下流无耻,这帮汉人南蛮子都是无耻之徒,呸! 虎鲁克寨桑瞧着对面乌压压的明国骑兵, 只觉得蛋疼菊紧,双腿便不由自主的将马腹夹的紧紧的。 他好想逃跑怎么办啊? 虽然草原上的游牧民族都能征善战,但是现在他虎鲁克寨桑手下大多都是一些老兵。 甚至还有半残的兵,就连巴特这种牧民都有,而明国一看便是兵强马壮,打毛线啊? 其实现在最好的办法便是退回白城,然后以深坑,绊马索等玩意对付明国的骑兵,这样才能有一丝的胜算。 可是? 虎鲁克寨桑这家伙智商不大高,他除了能够想到横冲直撞外,便想不出任何法子了。 虎鲁克寨桑深吸一口气,大声喊道,“呸,这帮无耻的汉人南蛮子居然不要脸的打到了我们家门口,儿郎们,你们害怕吗?” 虎鲁克寨桑都这么问了,这些老弱病残骑兵还能怎么回答? 自然只能硬着头皮喊道,“不怕!” 第231章 生死大逃亡 第231章 生死大逃亡 不怕? 不怕毛线? 别看这些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杀人起来狠劲十足,看着能征善战的很,其实…… 都特么欺软怕硬而已! 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是个智障也能看得出是打不赢的,谁特么愿意白白送死啊? 虎鲁克寨桑身为统帅…… 现在就连他都想逃跑了,何况他身后的数千老弱病残骑兵? 不过?” 对面的明军人马那么多,虎鲁克寨桑不确定他能不能逃跑成功? 虎鲁克寨桑这人虽然蠢蛋,但是逃跑的智商还是有的,他眼睛珠子一转,便心生一计。 虎鲁克寨桑深吸一口气,开始蛊惑人心了,“我草原上的儿郎们啊,身后便是我们美丽的家园,如今强敌来袭,纵然粉身碎骨我等也不能后退,杀~ 格桑花会为每一个勇敢的战士绽放,长生天也会让每一个勇敢的灵魂进入天堂,大伙拼命的杀啊!” 虎鲁克寨桑说完后,便策马往后跑去,他一边跑还一边大声的喊着鼓舞人心的话。 而虎鲁克寨桑身边大大小小的将领也不是傻球,他们一看这家伙的架势,便知道是准备逃跑了。 纷纷暗骂道…… 呸~好你个混蛋狼杂碎,特么就和贪生怕死的腊鸡南蛮子一样,胆小怯弱的种,你跑劳资也跑,到时候看谁跑的过谁? 这些大大小小的将领也皆是做好了要逃的准备,所以他们便不动声色的策马往边缘移动着, 免得逃跑的时候撞马了。 大大小小的将领们不是傻球, 难道老弱病残的战士们就是蠢球了?这些战士实力虽然不咋滴,但可都是兵油子啊! 他们见头头们都准备跑路了,谁还会卖命啊? 也不知道是哪一方先冲刺的? 双方人马越来越近。 曹文诏将军虎目圆睁,一马当先冲刺着, 曹变蛟将军精气神十足的紧随其后, 明军两万轻骑兵冲的是气势如虹! 而对面的察哈尔骑兵呢? 虎鲁克寨桑率先跑的比兔子还快,其余头头们调转马头朝两侧狂奔着。 而老弱病残战士们有的往后逃, 有的往两侧逃, 当然也有很多真正的蠢驴存在,他们真就相信了虎鲁克寨桑的鬼话, 鼓足了勇气冲向对面的明军。 结果? 好嘞, 还没冲出几步呢,就和自己人狠狠撞击在了一起,然后摔了个人仰马翻, 爬都爬不起来。 开玩笑? 骑兵对冲的时候,你摔倒个试试看?看还能爬起来不? 不仅爬不起来了,还秒变肉泥呢,这仗还没开打,察哈尔部就为草原的绿化事业贡献了许多生物有机肥料。 呃~虽然这帮人并不知道啥叫生物有机肥料,但并不妨碍这些肥料的效果啊?想来明年的草原上定会草长萤飞,丰美无比! 虎鲁克寨桑这边算是乱成了一团麻线, 而明军轻骑兵却是越来越近了,杀杀杀啊~ 大小曹将军带着两万轻骑兵风驰电掣而来,冲进了敌人的阵型里,并直接冲穿了他们的阵型,第一波也不知道带走了多少人头? 大小曹将军冲了对方一个透心凉, 接着前军变后军,继续冲了上去, 来回几趟刷下来,虎鲁克寨桑的骑兵便全部化作了肥料。 倒是虎鲁克寨桑这个混蛋跑的挺快的, 他居然跑出了老远? 眼看就要进入白城了,他的蠢驴脑袋突然聪明了一把, 他暗忖:劳资若是进了白城,岂不是要被明国的狗官兵瓮中捉鳖了?不行,劳资必须往旁边逃才行。 一念及此…… 这虎鲁克寨桑急忙调转马头, 往旁边拼命的奔逃, 而曹变蛟也发现了他,曹变蛟朗笑一声, “叔叔,待侄儿去取了那逃将的人头来。” 话音未落…… 曹变蛟便策马离了大部队,单枪匹马去追虎鲁克寨桑了,因为虎鲁克寨桑临时拐了个弯,而曹变蛟是直线追的,这就让两人的距离无形中缩短了。 为了让战马跑的更快,曹变蛟干脆将盔甲都丢了,只拿着一杆长枪死命的追着。 而虎鲁克寨桑显然是个比较怕死的家伙,他平日身上披的甲就比较重,严重影响了战马的速度。 可惜? 这头蠢驴根本就没意识到盔甲影响了战马的速度,他依旧催着战马使命的奔逃着。 “狗日的!” 曹变蛟将军边追边骂道,“前面狗日的怂货,有本事给劳资停下来?我们大战三百回合。” 停下来? 呸,虎鲁克寨桑暗骂道:劳资失心疯了才会停下来啊?腊鸡明国的狗官兵,来追劳资呀! 劳资的战马可是最好的,就你们这些腊鸡马追的上?哈哈哈! 虎鲁克寨桑紧紧搂着马脖子,他将头伏的低低的,以降低风的阻力,可是他却不知道他的战马已经快吃不消了。 要知道甭管是人还是马,在拼命奔跑的时候,哪怕只是增加了一点点的重量,都能累死你。 如今虎鲁克寨桑倒不累,就是他的马儿已经累成狗了,这马儿大张着嘴巴,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曹变蛟越追越近,他长笑一声, 将匕首狠狠丢了出去,猥琐的戳穿了虎鲁克寨桑的马儿屁股。 这马儿的屁股被袭击, 痛嘶一声,直接仰了起来,瞬间就将虎鲁克寨桑摔了个狗啃屎。 虎鲁克寨桑的战马将它的主人摔下来后, 便嘶叫着一溜烟的跑了, 这一场生死大逃亡…… 终于以虎鲁克寨桑的战马成功逃脱而结束了。 曹变蛟将军哈哈大笑,他也不等虎鲁克寨桑爬起来,便直接纵马过去将这家伙踩了个稀巴烂。 这一场轻骑兵对决,终于以明军的大获全胜而告终了,曹文诏将军估摸着白城里的战力都被消灭了,他才带着人马冲了进去。 …… 大小曹将军正在白城大杀特杀,不仅杀的察哈尔部片甲不留,将林丹汗的老巢掀了个底朝天。 就连那些刚刚煮好的大尾巴羊肉也统统便宜了明军的肚子。 而此时林丹汗正在干嘛呢? 这家伙全然不知道自个老巢已经被人给抄了底,他依旧做着入主中原滴美梦呢! 呃~现在禁止搞大屠杀,所以有些细节不能乱写的,大家自行脑补吧!对了~腊鸡这个词古已有之,是蒙元时代,蒙古贵族对汉人的蔑称。 第232章 血战宣府 第232章 血战宣府 林丹汗既然做着入主中原的美梦,肯定是要付诸行动的,反正现在鞑子的好狗友罗刹毛子已经将红夷大炮运来了,那就战呗! 哦对了~ 因为皇太极有点自卑心理,他总觉得红夷大炮的这个夷字实在不吉利,索性就将红夷大炮改名为红衣大炮算球。 不过大明这边却依旧还是叫红夷大炮,并没有改名。 经过了一个夏天的荼毒,现在的气候终于凉快了点,崇祯傲然立于城墙之上,秋风吹起他衣袂飘飘,颇有几分装逼之感。 当然? 崇祯并不是真想装逼,他就是单纯的想看看风景而已,宣府城外的帐篷密密麻麻的,崇祯也不懂什么安营扎寨,更加不懂什么排兵布阵啥的,所以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就是卢象升有点蛋疼。 自从崇祯这尊大佛来到宣府后,简直是打乱了他所有的布兵计划,时时刻刻都得保护这尊大佛的安危,蛋疼! 不过就算蛋再疼,仗还是要打了,今天就是大会战的日子。 宣大总督卢象升坐镇宣府城头,他一边指挥战斗,一边还要用眼角的余光盯着崇祯这尊大佛,急的嘴角都起疱了。 战鼓激昂,号角嘹亮! 因为崇祯这尊大佛在宣府,这卢象升便不敢打城战,而是准备打野战,虽然说是打野战,但是大部分重火力炮却布置在了宣府城头上。 既有红夷大炮,又有大弗朗机火炮,更有一些孙元化研制出来的新式火炮。 这些火炮统统严阵以待,炮兵肃穆威严的立于炮旁, 实弹和开花弹也都填充完毕, 就是没有开火。 炮火轰隆隆的声音,从很远的郊外传来,战火在那儿恣意蔓延,枪林弹雨, 硝烟弥漫。 而身穿各种铠甲的鞑子军和林丹汗的蒙古军队皆躲藏在盾车的后面, 伺机而动。 这盾车是一种防御工具,形状像车, 外面包裹着一层铁皮, 一层牛皮,盾车里面还安置有小型的火炮, 可防可攻。 不过盾车最主要的作用还是防御, 比如防火炮,火铳等的攻击。 林丹汗和皇太极虽然号称百万雄师,其实撑死了也就二十万人而已, 反正打仗都爱吹牛逼,牛逼就是士气。 而且就连这二十万人里,还混有大量的牧民和奴兵,甚至就连炮灰奴隶都有。 尤其是狗鞑子,他们打仗的时候将奴兵运用的娴熟极了,比如这些躲在盾车后面的,除了着各色铠甲的战士外, 也有不少衣着褴褛的奴兵们。 此时战场上大约有一千辆盾车在缓缓前行,他们冒着明军的火炮轰击,一步一步向前推进着。 躲在盾车后面的奴兵皆是脸色灰败,眼神黯淡,这场战争对于他们而言, 几乎是必死无疑了。 而盾车后面则是鞑子的红衣火炮了,一水儿的五十门, 由罗刹毛子操控着。 按理说这鞑子的五十门红衣大炮加上其余大大小小的火炮,应该足够镇压战场了的。 不过这宣府由于一直都是兵家重地, 防御战壕啥都有,加上明军火炮位置又更高, 所以射程更远,将鞑子的红衣大炮压制的死死的。 这让皇太极极为不爽,他好不容易弄来的红衣大炮必须的要轰明军个片甲不留啊。 皇太极的贴心好奴才范文程, 他见自个的主子忧心忡忡, 急忙解忧道,“大汗莫要担忧, 我们既有火炮优势,又有人马优势,只要将火炮强推进射程内,定能轰的明国狗官兵爹娘都不认识。” 强推? 对,就特娘的强推上去! 一声令下,无数的奴兵奴隶被驱赶上了战场,他们冒着明军的火炮镇压,艰难的一步一步推动着红衣大炮缓缓前进。 这些奴兵是最可怜的,他们是战场上真正的炮灰,只要是打仗,基本十死无生。 一波奴兵死了,在换一波上,反正奴兵很多,也不值钱,死就死了呗,这些奴兵不仅有男人,甚至还有女人和孩子。 他们大多数都是鞑子和林丹汗劫掠来的汉人,当然也有一些政斗失败的家属或者犯罪,就连罗刹毛子的农奴也被驱赶上了战场。 普通战士和奴兵推着盾车在最前线开道,奴兵强推着火炮推进。 步兵整装待发,两翼则是察哈尔轻骑兵,随时准备奇袭,最后面就是鞑子们宝贵的重甲骑兵团了。 可是? 明朝的火炮却突然变的更强大了,炮弹轰来,炸花一片。这威力绝了,简直比红衣大炮都要牛逼啊! 最郁闷的是,这种炮的射程非常远, 明军又居高临下, 打的他们是毫无还手之力。 人比人, 气死人。 炮比炮,就得扔。 皇太极原本看这红衣大炮比亲娘都还亲, 现在他恨不得抄起锤子,将这红衣大炮砸个稀巴烂。 这场战斗打的极苦。 从早上一直打到了晚上,无数人战死沙场,眼看着红衣大炮就要达到射程内了,特娘的居然遇到了一条又深又长的战壕。 这战壕下面还有无数的尖尖木桩,刺球,碎瓷器渣子等等尖锐之物,无耻! 皇太极脸上乌云密布,而林丹汗也是郁闷至极,他真的特别后悔和皇太极这个狗东西合作了。 这家伙太不靠谱了,被他吹嘘的神乎其神的红衣大炮,不仅连个屁都放不出来,还被明国轰碎了好几台呢! 林丹汗原本想着和皇太极合作,先取宣府,后克中原,将汉人全部变成他的奴隶,将汉人的领地统统变成牧场,而他林丹汗就能恢复成吉思汗的荣光了,成为天可汗! 至于皇太极? 待功成名就后,必须的干掉。 没成想现在还没功成名就呢,他却要被汉人南蛮子先干掉了?早知道就应该老老实实认大明当爹,然后跪求大明互市啥的。 后悔啊! 反正现在也没有后悔药吃了。 林丹汗一咬牙,干脆又调来大批奴兵,强迫他们扛着土石圆木等物去填战壕,最后甚至就连奴兵的身体也被填充进去了,惨不忍睹! 战壕终于被血肉填平,剩余的奴兵凄楚的推着盾车和红衣大炮艰难前进着。 第233章 杀鞑子 第233章 杀鞑子 眼看着鞑子的火炮就要过战壕了,这时候孙元化却掉了链子? 孙元化这人心肠也是比较软的,其实喜欢搞研究的人大多数内心柔软。 而此时这些奴兵离明军已经很近了,奴兵的可怜被孙元化全部看在了眼里,甚至还有柔弱的女人和稚嫩的孩童。 这些女人和孩子一边嚎啕大哭,一边满身是血的推着盾车和火炮艰难前进,每前进一步都有人死亡。 因为奴兵离明军越来越近了,加上无数奴兵嚎啕大哭,这些哭泣甚至盖过了轰隆的火炮声音。 直刺的孙元化几欲晕厥,站立都不稳了。 孙元化旁边的京营战士也非常难受,他们都是第一次上战场,流血流泪他们不怕,可是…… 可是为什么现在要打这些无辜的女人和孩子?这些也是大明的百姓啊! 此时秦良玉所率领的白杆军,以及一些边军倒还镇静,他们都是惯见鲜血的,心早就麻木了。 秦良玉大踏步走上前,她淡淡对孙元化说道,“孙侍郎莫要难过,这就是战争啊,战争从来就没有同情和怜悯之说。” 孙元化低低道,“秦将军,难道你真不悲伤吗?难道你的心真就坚韧若铁吗?你还是个女人吗?” 孙元化这话就比较诛心了,秦良玉虽然长的人高马大的,但她确实是货真价实的女人呐! 秦良玉却不大在意孙元化之言,她目光幽深,似乎忆起了这几十年的戎马生涯? 秦良玉喃喃道,“悲伤?自我秦良玉披上这身战甲后,便已不知悲伤为何物了?伤春悲秋,这是才子佳人的事。 我乃一介武人,武人以保家卫国为己任, 以荡寇灭鞑为志向, 以匡扶社稷为理念。 纵然要杀千万人,吾亦会义无反顾的去杀,因为我们的身后是国家和百姓啊!” 秦良玉猛然抬起头,她盯着孙元化道, “今日你若因为心软而错失了战机, 须臾我等便会沦为阶下之囚,我们身后更多的无辜百姓便会沦为奴兵或者奴隶, 山河破碎, 百姓逃亡,君王受辱, 社稷不存!” 秦良玉说的非常对…… 宣府和大同任破一城, 那么鞑子和林丹汗的骑兵就会长驱直入,直达京城。 这么多的骑兵和牧民还有步兵们,若真的进入大明腹地了, 火炮还有屁优势啊! 火炮能够追的过骑兵? 而鞑子和林丹汗的部将个个能征善战,他们在大明广阔的腹地驰骋奔腾,又将会有多少老百姓无辜枉死? 退一万步讲,这么多的异族入了中原,他们化整为零,到处抢劫杀人放火,大明必将疲于奔命的应付, 而陕西烽烟早起,西北局势不稳,大明必将腹背受敌。 大明一旦腹背受敌了,各方军阀可就不一定会听命令了,何止各方军阀啊, 就连普通的地主豪强也能乘机拉起地方武装,谁特娘不想逐鹿中原啊? 秦良玉说完后便转过身来, 她猛的挥起长枪,毅然决然道, “本将已经做好了杀敌的准备,孙侍郎还请决断。” 孙元化咬紧牙关, 他虎目瞪圆,然后带着哭腔道,“炮兵营准备, 全面开火, 轰~” 无数的枪林弹雨轰了过去,红夷大炮打出实心的炮弹, 炸翻无数盾车。 龙威大炮打出的开花弹威力虽然略小,但是比较流氓,专门挑人多的地方轰过去,炸死的人最多。 而鞑子的红衣大炮却始终没能达到射程内,偶尔有一门好不容易达到了射程内,但是…… 这时代所有的火炮准头都一般,在孙元化炮兵营的集火乱轰下,根本就招架不住。 其实皇太极若能有法子让他的红衣大炮加上大大小小的火炮达到射程内,和明军对轰,未必不能轰赢? 但是事实再一次证明了,近墨者黑,近蠢者蠢。 皇太极虽然不蠢,但是和察哈尔的蠢球呆久了,他也蠢了。 明明晓得明军有地理优势,他还等毛线的罗刹毛子的炮啊? 他自己本来就不知道从哪儿搞了许多火炮来,直接乘着明军还没来得及调兵遣将的时候,碾压过去啊! 孙元化的火炮营没来。 京营援兵没有来。 其余边关重镇的援兵也没来。 皇太极若能把握战机,以火炮部队加上鞑子骑兵和林丹汗的部将,堆也堆死卢象升了。 可惜啊! 如今败局已定。 孙元化的火炮营轰完后,战场上一片狼藉,秦良玉仰头长啸,她带领着白杆军杀将了出去。 秦良玉一马当先,白杆军紧随其后,而其余京营儿郎也在一众参将的带领下奔袭而至。 战马踏着血肉模糊的尸体,冲向了战场,秦良玉紧握缰绳,却又突然一弯腰, 似乎从地上抄起了什么?细看居然是个女娃娃。 秦良玉将这娃娃绑在了腰上, 任凭娃娃哭泣而不顾, 她手执暴雨梨花枪杀向了鞑子步兵。 明军气势如虹,这些鞑子步兵早就吓的肝胆俱裂了,自然是一触就散,一个个跑的比他妈兔子还快,只恨爹妈少生了双腿。 秦良玉手起枪落,枪枪挑尽人头,滚滚人头一个接着一个落了地上,死不瞑目! 而秦良玉的儿子马祥麟也是一员虎将,他今天披着银色铠甲,骑着雪白的骏马,以腰力御马,一杆银枪耍的是虎虎生风,收割着一个又一个人头。 秦良玉的媳妇张凤仪,她也是一员女将,但见这女将虽娇艳无比,但是杀起鞑子来却毫不手软,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呐! 白杆军众将士也是个个英勇绝伦,曾经的白杆军大部分是步兵,如今的白杆军早就鸟枪换炮了,崇祯将最好的骏马和铠甲给了他们,统统变成了骑兵。 而为了配合骑兵战术,崇祯特意为白杆军铸造了新兵器,这种新兵器依旧还是叫白杆枪,可是和以前的白杆枪却完全不一样了。 众将杀的鞑子丢盔弃甲,好不痛快,而崇祯站在城头看的也痛快极了,他甚至为了看的更清楚一些,还将头都伸出了垛口。 这可把卢象升吓死了。 虽然明明知道鞑子的炮弹射不到这么远,但他就是担心啊! 第234章 大胜 第234章 大胜 卢象升这边吓得肝胆俱裂。 崇祯看的不亦乐乎。 要不是碍于皇帝的身份,他真想抄起刀子亲自下场干了,呃~其实主要还是碍于他的武力值其实太垃圾,这点崇祯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而此时林丹汗肠子都悔青了,眼看着明军冲了过来,他干脆撂挑子走人算球。 林丹汗跨上战马,他甚至来不及收拢战士,只带着部分精锐骑兵部队逃跑了,因为跑的匆忙,他连八个老婆都没带上。 无数的察哈尔精锐骑兵骑着骏马,直接将步兵奴兵杂役等撞翻在地,从他们的尸体上踏了过去,惨叫声连连。 而察哈尔的步兵奴兵还有杂役等见见大汗带着精锐骑兵逃跑了,他们也纷纷调头奔逃。 他们踉跄着逃跑,连兵器都顾不上了,有的直接丢了兵器好跑的更快,有的干脆胡乱挥舞着兵器,以清除前面的障碍。 无数人鬼哭狼嚎着逃跑,无数人跌倒在地,然后又被后来的人践踏着,惨叫连连,直到变成稀巴烂的肉泥。 到处都是血,残肢,白擦擦的骨头,滑溜溜的肠子,新鲜的内脏,以及惨叫的人,这哪里还是人间啊?分明就是修罗场。 还是单方屠杀的修罗场,秦良玉,马祥麟,张凤仪,以及其余京营众将,天雄军众将领,其余边境重镇支援过来的客军,无不杀红了眼睛,杀杀杀啊~ 每一颗人头都是银子啊,这些将士们拼命的杀敌,拼命的斩首,刀枪磨破了手掌,鲜血糊了满脸,狰狞而恐怖。 而白杆军众将士因为不大擅长骑马,马上踏人虽然爽,但是白枪子进红枪子出似乎更爽? 这些刚刚拥有战马,准备向骑兵进化的白杆军将士们干脆就下了马,组成阵型杀向敌人。 后来见敌军实在无能,只会逃跑,阵型也不用组了,直接杀呗! 皇太极看着一边倒的屠杀,差点气死了,打仗最忌讳的就是这种大溃败。 其实皇太极和林丹汗若能保持阵型不乱,有条不紊的后退到安全地带,未必不能卷土重来? 皇太极将千里镜狠狠丢了地上,林丹汗这蠢货真是蠢的不可救药了,他这一逃不仅将他自己人搞乱了,就连大金八旗兵,披甲人,奴兵等也被搞乱了。 生死关头,每个人都只想逃命,根本不再听主将的命令了,满珠习礼甚至被自己人给踩死了,此时唯有八旗最精锐的骑兵还没乱。 皇太极咬牙切齿道,“林丹汗这竖子,母兔一般的东西,本汗就应该先灭了他,呸!” 范文程此时犹不忘主子的安稳,他急急道,“大汗,如今大溃败已成定局,大汗切莫着急,咱还是先带着我们的骑兵逃跑,俗话说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皇太极喘着粗气,他闻着硝烟与血腥的气息,极目看向战场,鲜血和尸体刺痛了他双眼,大溃败已经不可避免了,再不逃只怕他最后一点家底也要折在这里了? 终于…… 皇太极一咬牙,也跟着跨上了战马,带着他的心腹部将和八旗精锐骑兵逃跑了。 范文程叹了口气,他也跟着走向自己的马匹,却发现…… 卧槽,谁特娘的偷了劳资的马匹了?眼看着明军就要杀过来了,没有马逃个屁啊! …… 离战场大约三十里远的处,有一片密密麻麻的毡房,无数的牧民正在忙碌着,他们辛苦的和面做馕,挤着羊奶马奶牛奶,宰杀着羊儿,这是林丹汗带的后勤补给牧民,大约有数千人。 这些牧民正忙的热火朝天,突然发现前面烟尘滚滚,他们察哈尔最精锐的骑兵风驰电掣而来。 发生什么事了? 牧民们还没弄明白,这些骑兵便横冲直撞了过来,将这些牧民撞的血肉模糊,骑兵们就从这些牧民的尸体上践踏了过去。 而这些骑兵刚冲出去,便发现迎面又杀来了一波明国的骑兵,卧槽,林丹汗蒙了,林丹汗这蠢货还不知道他老巢已经被人抄了。 而对面杀过来的曹文诏和曹变蛟哈哈大笑,曹文诏扯着嗓子喊道,“蛟儿,拿出你的大锤来,咱们杀个痛快。” 曹变蛟朗笑一声,他以腰力御马,居然腾空双手,一手一柄大锤子哇哇乱叫着冲向林丹汗。 不得不说,大小曹将军都是冲阵型猛将,他们一个用枪,一个御双锤,皆是不好使的兵器。 枪要巧劲,否则马战杀敌卡骨头里咋办?还不摔你个人仰马翻? 锤以力破巧,就是需要使锤的人腰力和臂力都极好,方能一力降十会,否则就是别人降你了。 不过双锤和长枪马战的时候虽然不大好使,但若使的好,就非常风骚了。 长枪杀敌,一挑一个准,双锤砸脑袋,比特娘砸西瓜还带劲。 曹变蛟吼道,“叔叔,那个穿的最华贵的定然是察哈尔重要人物,劳资要先锤破他的大脑袋,哈哈哈!” 曹文诏也吼道,“还是叔叔上吧,叔叔一枪弄他个半残,这种大人物就是大大的军功呐,他活着比死了赚军功。” 大小曹将军争执不休,二人干脆决定谁先冲过去,这个大人物就归谁,两人比赛似的冲向林丹汗。 而被大小曹将军盯上的林丹汗也是吓的肝胆俱裂,别看这家伙五大三粗的看着很猛,其实他志大才疏,还胆小如怂狗。 可惜现在前后皆是明军,极度想调转方向逃跑的林丹汗知道,只要他一调转方向,对面的骑兵便能从侧面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唯有从正面刚过去,方能有一线生机,怂如狗的林丹汗终于硬气了一回,他咬紧牙关带领数万骑兵硬刚了过去。 双方骑兵正面互刚的时候,头骑的死亡率是相当的高,所以打头骑的一般不会是大将,除非特殊情况下。 比如大小曹这种武力超群的狂战分子,在遇到了实力差的敌对骑兵的情况下,他们才会打头阵。 倘若是势均力敌的骑兵对战,就连大小曹将军这种冲阵型的猛将都不敢打头阵,否则大将第一波就死了,这仗还打个屁呀? 第235章 灭林丹汗骑兵 第235章 灭林丹汗骑兵 所以林丹汗肯定不敢冲头阵啊,他最怕死了的,就他这怂狗冲头阵必死无疑。 高速逃跑中的骑兵根本就没办法重新排列阵型,林丹汗都快后悔死了,原本想着第一个逃跑,哪成想现在他打了头阵?这不是要他送死吗? 林丹汗不想死,他还要恢复成吉思汗的荣光呢,他还有八个美貌如花的福晋呢! 貌美如花的福晋? 林丹汗突然想起来了,他把八个福晋给弄丢了,一念及此,这让林丹汗蛋疼无比,要知道他那八个老婆可是千辛万苦才娶回来的,个个都是绝顶大美人,尤其是大福晋囊囊最是美貌多情了的。 林丹汗现在只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他恨不得一头撞死了算球,蛋疼菊紧! 林丹汗一个蛋疼菊紧,不知不觉便将马腹夹的重了,这马受痛,猛的窜出几步,一马当先! 卧槽,林丹汗差点吓死,眼看双方人马就要撞上了啊,他难道要成为第一个被砍死的? 正在林丹汗肝胆俱裂的时候,他的几员爱将从侧面带人抄了他前面,替他冲阵,而林丹汗则乘机减慢马速,后面的人马补了上去,自动将他保护起来。 冲冲冲~ 杀杀杀~ 双方人马撞在了一起,厮杀起来,杀的是人仰马翻,其中主要是林丹汗方人仰马翻,大小曹将军带人直接破开对面的骑兵,斩落一颗又一颗人头。 而刚刚还一股气往前冲的林丹汗骑兵突然四散开来,有四散开的胆小鬼,自然也有忠心不怕死的勇敢骑兵,好嘞~自个人马撞自个人马去吧! 所以打仗真就打的是气势,三国隋唐时代为什么打群仗的时候,总爱先派几个战将去单挑?鼓舞士气而已! 而这仗刚开始打,林丹汗的精锐骑兵就乱了,直接让大小曹将军杀了个片甲不留,小曹将军一边锤西瓜,一边寻找林丹汗。 可惜? 这家伙也不知道藏哪儿去了?怎么找也找不到,找不到林丹汗让小曹将军非常郁闷,他干脆更加卖力的锤起了西瓜来,砰砰砰~ 锤的西瓜汁四散飞溅,汁液乱飚,糊了他满脸的鲜血和脑浆,红红白白的,仿若人间厉鬼。 小曹将军仰天长啸,他忽然狂喊道,“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爽爽爽!” 大曹将军一枪挑破对面骑兵的颈动脉,鲜血直飚,他回头吼道,“好好杀敌,吟诗作对个啥子?” 大小曹将军杀的兴起,而林丹汗在干嘛?这怂狗居然逃跑成功了?还有没有天理啊? 事实证明,甭管多垃圾的皇帝或者大汗,都会有几个跪舔忠狗,就连纣王这种暴君也有一群忠心耿耿的大臣呢,何况林丹汗? 最后关头,一群忠狗保护了林丹汗,硬是带着他冲出了重围,冲出重围的林丹汗浑身是血,气喘如狗,事实上他也真如同狗一般累趴下了。 看着剩余的几十骑,林丹汗现在后悔啊,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恢复什么成吉思汗的荣光?结果荣光没有恢复成,他倒先光了? “大汗!” 其中一个忠狗上前搀扶起林丹汗道,“我们还有白城,我们还有基业,我们还有牧场,我们还有牛羊,一切都会好的。” 林丹汗叹口气,他没有说话。 虽然他还有白城,基业,牧场和牛羊,但是他没有实力了啊? 这一仗察哈尔部青壮儿郎几乎全部折在了明国的土地上,他们的白城真就如同那白光光的美人横卧在了草原上,旁边尽是群狼。 草原自古弱肉强食,以后察哈尔部的日子将艰难无比。 林丹汗这边正骑着马慢慢往白城的方向走去,他的八大福晋呢? 这八大福晋全部落入了鞑子手里,确切的说是皇太极临逃跑前将这些美人全部带走了。 其中的大福晋囊囊和芭德玛瑙福晋被皇太极笑纳享受了,其余福晋有的赏赐给儿子享受,有的赏赐给大臣享受,瞧这关系乱的?猪圈吧! 皇太极带着精锐骑兵逃到了草原上后,他干脆就赖在了草原上了,准备当个游牧民族算球。 反正科尔沁忠狗就是蒙古人,他们对于游牧的经验丰富的很,一句话,抢地盘,抢女人,抢牛羊,会抢才能赢! 皇太极这边已经做好了长期干草原的准备,而崇祯也偷偷接见了范文程。 作为大金好奴才,范文程早早就剃了老鼠子尾巴辫,原本文质彬彬的范文程,顶个这么个奇怪的辫子简直是别扭极了。 崇祯真想提起他的细辫子溜达溜达,或者挂在梁上观赏。 范文程刚刚得知面前的青年男子居然就是崇祯皇帝?他都快吓懵了,作为大金好狗的他知道,自古汉贼就没好下场的。 他跪伏在地上,颤抖着说道,“罪臣范文程参见皇帝陛下,罪臣罪该万死呐,罪臣实在是羞见天颜,请皇帝陛下赐死。” 极度怕死的范文程会说出这种话?崇祯才不相信他真想死呢,不过以退为进而已,主动求死,刷刷崇祯的好感而已。 崇祯暗骂一句:卑鄙阴险! 崇祯干脆戏弄他道,“范先生不惧生死,不亏是名士风范,朕便成全你了。” 卧槽,范文程懵了! 这话风不对啊,劳资都表现出了不怕死的风骨了,你个狗皇帝应该大加赞赏才对的啊? 退一万步讲,你个狗皇帝最起码也应该好奇劳资为什么一心求死,而不是拼命求饶吧? 话题打开就好说了,劳资范文程必定能忽悠这皇帝团团转,没准劳资又会得到重用了? 见崇祯爽快的答应了他的求死,范文程一时居然不知道怎么回话了?他目瞪口呆的看着崇祯。 看的崇祯身边的田尔耕呵斥道,“放肆,胆敢直视天颜者,死!” 田尔耕的一声暴喝吓的这范文程一哆嗦,他直接将脑袋伏在地上,瑟瑟发抖道,“罪臣今日得见天子之威,心生向往,我大明有如此圣明的天子,罪臣却不能辅助之,实在是罪臣此生的遗憾呐!” 这回轮到崇祯目瞪口呆了。 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这范文程简直是刷新了他的下限。 好累,今天坐了一天车,可算精疲力尽码完了,呜呜呜~ 第236章 当汉贼的下场 第236章 当汉贼的下场 崇祯呵呵冷笑道,“朕虽贵为圣天子,但实在不敢用你这贰臣,范文臣尔祖上世代都是汉人,甚至出过范仲淹这样的大文豪,你却偏偏要当个汉贼?这和秦桧有何区别?” 范文程眼珠子一转,心生一计,“陛下,罪臣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呐,罪臣当年为皇太极所俘获,就连内人也被多铎强占了,罪臣若不屈服于皇太极,只怕罪臣和内人都会身首异处啊! 罪臣不怕死,可是罪臣深爱着内人呐,罪臣所作所为其实只是想让自己的爱妻能够活着而已。” 范文程说着说着,眼泪珠子就落了下来,悲泣不已,好一副伉俪情深的模样。 要不是崇祯早知道他的嘴脸,只怕也会被此人所骗了。 崇祯呵呵一笑,“朕与皇后亦是伉俪情深,所以朕最是佩服痴情男儿了的,朕原本还准备将你灌铜汁铸跪像的,但念在尔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朕便饶你一死,让你将功赎罪可好?” 范文程见崇祯居然饶了他? 而且还准备让他将功赎罪,喜的这家伙高呼圣天子,磕头砰砰直响。 崇祯淡淡一笑, 他对着田尔耕耳语了几句, 这田尔耕先是一愣,接着便表情怪异的带着范文程走了。 范文程现在一心想要将功赎罪,然后好获得崇祯的宠爱,他谄媚的问田尔耕, “这位大人, 不知道陛下有什么需要罪人我效劳的?” 田尔耕也淡淡一笑,“范先生莫急, 很快就到了。” 不过一会儿, 田尔耕就将范文程带到了一处院外,推开门就见一群驴子正悠哉乐哉的吃着草料呢, 而且这些草料闻着非常的香, 似乎加了什么东西? 范文懵了? 皇帝陛下这是准备让他养驴的吗?想他范文程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咋能来养驴呢?这不是浪费人才嘛! 范文程疑惑的看着田尔耕。 田尔耕对范文程猥琐一笑, 道,“范先生,这些种驴皆是我大明的好种驴,匹匹价值不菲,陛下让您好生调教这些种驴呢!” 话音未落,田尔耕陡然将范文程的衣服拨了,然后一脚踢了进去, 大门哐当一声锁上。 范文程冷湫湫的待在驴圈里,他双手护腹,却突然发现这些种驴的眼神好不对劲,看他范文程就如同看头母驴子一般。 卧槽~ 范文程差点吓晕死过去了,而那些驴子则一步一步走了过来。 院外的田尔耕将大门锁的死死的, 他听着里面传来范文程声嘶力竭的叫骂声,“崇祯狗儿, 我范文程纵然落入九幽黄泉之下,也要诅咒你身死国灭, 哈哈哈~” 田尔耕摇了摇头,暗骂道:这个汉贼果真是畜生投生来的, 那些个种驴还挺喜欢他的嘛! …… 田尔耕收拾了范文程后。 立马来找崇祯邀功了。 崇祯品了口上好的红茶,慢悠悠问道,“那范文程对朕的安排可喜欢?” 田尔耕恭敬道, “启禀陛下, 您如此厚待这范文程,他不仅不知道感恩, 他还诅咒您身死国灭呢!” 崇祯笑了,“古语有云,对于恶人要以善行感化之,这姓范的虽然是个狗贼,但朕却是仁君。 朕决定了,要更加厚待他,务必要感化这个汉贼,让他真正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崇祯猥琐道,“朕听说这姓范的婆娘被多铎强行占有了,可怜他身边都没个知热知冷的贴心人,而且朕还想给范文程留个后呢!” 接着崇祯又对着田尔耕耳语了几句,田尔耕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良久…… 他才表情怪异道,“此法甚好,就是这些动物攻击力太弱了,只怕满足不了姓范的?” 崇祯呵呵一笑,“将夜合欢加倍的给姓范的服了去,哦对了~母猪,母羊,母驴,母马都可以,切莫放母狼进去啊,会吃了他的,母狗也不行,会咬人的好嘛! 朕非暴君,朕可不想落一个残害俘虏的罪名, 朕要以仁义感化天下, 并让范文程真心实意的感恩朕,让他爽翻了天去。” 听完崇祯的话, 田尔耕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深吸一口气, 再次领命而去。 下完命令后…… 崇祯心情大好,他干脆走出了卢象升的府邸,又准备要微服私访了。 自从打败了林丹汗和皇太极后,宣府中到处都是喜气洋洋一片,人人张灯结彩,家家放着鞭炮,感念圣天子之恩。 以前卢象升不是强征了许多民间的粮食吗?仗打完后崇祯就下了道圣旨,将粮食全部补偿给了百姓们,老百姓可不就感谢他崇祯陛下的恩德了? 有些人家甚至给崇祯立了长生牌。 崇祯的这波骚操作让卢象升极度无语,坏人他卢象升当,好人皇帝陛下自个上,咱的这位皇帝陛下咋就那么喜欢坑臣子呢? 甭管奸臣还是忠臣统统坑了去,偏偏他还坑的你心甘情愿? 卢象升叹息一声,他现在正乔装打扮着躲在远处将崇祯盯的死死的,生怕这位爷又乱来一气。 崇祯摇着扇子,百无聊赖的逛了逛饭庄,接着他又去看了看皮货和茶砖,最后居然还晃到了窑子里了?只不过宣府的窑姑娘忒丑,把崇祯给恶心出来了。 微服私访啥的一点意思也没有,崇祯访的也无趣了,他刚准备打道回府,却见一伙大头兵走了过来。 这些大头兵吊儿郎当的将崇祯拦住,阴阳怪气道,“哟,这不是那个后台忒硬的小校尉吗?咋一个人出来逛街了?” 崇祯刚蔫不拉几的准备打道回府,这一看居然有人来闹他的事了?哈哈哈,朕正愁这个微服私访忒没意思呢,终于事儿找上门了? 崇祯摇着扇子,傲然道,“正是本校尉,诸位想干嘛?” 这些大头兵却突然嘻嘻哈哈道,“哈哈哈,这位校尉哥,俺们都特别仰慕您,今儿可算遇到您本人了,来来来,兄弟们想请您去窑子里喝上一杯。” 崇祯郁闷的看着这些大头兵,想他崇祯妥妥直男一枚,现在居然被一群大头兵说仰慕他?卧槽,这叫个什么事? 第237章 想要出去浪一浪 第237章 想要出去浪一浪 崇祯郁闷的看着这些大头兵,道,“本公子也就后台硬一点而已,你们有什么好仰慕的?” “恩人!” 其中一个大头兵猛的冲上前,一副想要抱住崇祯的撒逼样子,崇祯都快吓死了,幸亏田尔耕眼疾手快,一脚踹了过去,直踹的这大头兵摔了个狗啃屎。 这个大头兵委屈的爬了起来,说道,“恩人是俺啊,俺叫陈奇,上次要不是您的话,俺陈奇差点就被总督剖腹了呢!” 崇祯仔细瞧着这个大头兵,他突然想起来了,他不就是上次被人冤枉偷吃的大头兵吗? 当时这个大头兵无助仿惶的模样深深刺痛了崇祯的心。 可是现在看这大头兵不仅红光满面,还胖了一圈呢,显然军营的伙食挺好的。 崇祯摇了摇扇子,笑道,“你们天天逛窑子吗?不怕上头知道了军法处置?” 名叫陈奇的大头兵笑嘻嘻道,“怕啥?俺们到时候换身衣服就成了,这年头公公都逛窑子呢,凭什么俺们正常男人不能逛窑子去?” 崇祯无语的看着这个陈奇,良久才说道,“可惜这宣府的窑姑娘太丑,本公子逛不下去。” 陈奇夸张的说道,“不会吧?俺们宣府的窑姐儿个个千娇百媚的,咋会丑呢?哦对了~大家都传言恩人您后台忒硬,估计是见惯了上等窑里的花魁名妓吧?羡慕羡慕呐!” 其余大头兵纷纷表示,这辈子要是能睡一次名妓,死也值了。 崇祯实在不想和这帮粗人扯什么窑姐名妓了,说句实话,这崇祯不仅是个钢铁直男,他还有点处女情结,对于名妓啥的实在不感冒。 要知道明末可是有赫赫有名的秦淮八艳呢,呃,其实说白了就是八个妓女。 以前崇祯看穿越小说,但凡穿越到明末的,如果不和八艳来点什么艳遇的话,似乎就不算是个真男人一样? 对于那些个穿越人士的名妓女情结,个个都想和名妓女来点啥遇的,崇祯想吐,呸~不过是一群公共内裤而已。不嫌脏啊? 对于那些八妓女倾国倾城的美貌,崇祯也表示怀疑,就拿陈圆圆来说吧! 历史上的文人吹捧其美貌天下第一甲,简直是美的冒泡泡,只要是个男人都喜欢她。 可惜历史上的崇祯就没看上她,将她退了回去,这就尴尬了啊,文人墨客吹捧的天下第一美人,你吖个皇帝咋能不喜欢? 一定是这陈圆圆太美了,美到了祸国殃民的地步,历史上的崇祯怕美人误国,所以才会将她退回来,恩,就是这样的! 不得不说…… 这帮文人为了捧妓女可真会意淫啊,人家崇祯的田妃和袁妃皆是国色天香的美人,就连周皇后也漂亮极了,他崇祯如果真怕美人误国,咋不娶个无盐丑女进宫算球? 后来李自成打进了京城,陈圆圆也没让李自成看上,人家李自成看上了明宫中的一个小宫女……窦美仪。 试问? 陈圆圆真就国色天香的话,人家李自成为毛线看不上?反而便宜了刘宗敏这混蛋? 文人自有一套解释,那是因为李自成怕得罪吴三桂,李自成约束不了下属,呸…… 屁的怕得罪吴三桂,事实上吴三桂也不是因为陈圆圆被抢而开了山海关的,因为他爹和他全家被剁的可能性更大。 因为只要是个正常人的话,爹和小妾谁更重要啊?况且爹是被剁了,小妾只是被抢。 可是偏偏那帮酸腐文人还天天吟唱什么冲冠一怒为红颜,意淫着陈圆圆的美貌,把她吹捧的就和杨贵妃一般国色天香。 呸,毛线的冲冠一怒为红颜啊? 感情人家吴三桂是个畜生啊,自个爹和全家被剁,他莫得感情,偏偏小妾被抢就让他怒了? 崇祯不想和这帮粗人闲扯什么名妓女了,他干脆找了个由头逃之夭夭,然后溜回到了卢象升府邸。 崇祯刚回来,卢象升就来了。 事实上这卢象升一直盯着崇祯呢,他来的能不快吗? 卢象升现在看崇祯就如同看一尊瘟神一般,要是能一脚将这狗皇帝踹了天边去,只怕他早就踹了。 卢象升组织着语言,恭敬道,“陛下,林丹汗和皇太极叩关失败,我大明万胜,陛下是不是应该起驾回朝了?” 崇祯才不想回去呢,宫里有什么好的?墙高的风都吹不进来,天天就见红墙黄瓦,闷死了! 还是后世的鞑子皇帝爽啊,一天到晚住在园子里,热的时候还有避暑山庄去浪,更有下江南这种浪出天际的爽事。 而崇祯呢? 崇祯自从穿越过来后,基本天天被困在了紫禁城里,很少出来浪的,如今好不容易跑出来浪了一圈,他还没浪够呢! 蓝蓝的天空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他好想骑马去草原上浪上一浪啊,顺便再来个真正的露天大烧烤,烤个整个儿的羊肉吃吃。 崇祯淡淡一笑,“朕知道了,卢爱卿你先下去,朕今天逛了一天,实在乏的很,想早点休息。” 皇帝陛下都赶人了,纵然卢象升还想再讲些大道理,却也只得闷闷不乐的退了出去。 崇祯看卢象升走了,他急忙收拾了东西,然后叫上田尔耕,带上了锦衣卫番子们,趁着还没关城门溜了出去,一行人直奔大草原而去,为了烤羊肉吃,崇祯还专门带了好多大尾巴羊呢! 这种大尾巴羊是草原上特有的一种羊,尾巴又大又肥美,肉质细腻鲜香极了。 崇祯这边准备去草原上浪一浪,顺便烤个烧烤,而皇太极却在草原上早就浪翻天了,还浪的乐不思蜀了。 草原上大大小小的部落挺多的,而皇太极虽然将步兵和奴兵都弄丢了,但是精锐骑兵犹在啊! 靠着这些骑兵抢劫几个小部落还不是手到擒来的?抢来抢去的,皇太极居然抢上瘾了? 而鞑子的骑兵也抢的不亦乐乎,他们早就将苦苦挣扎在饥饿线上的族人忘了个一干二净,果真是靠抢劫起家的民族,没有心肝! 今天的两章是不是黑的太狠了,千万不要被包衣奴才们看到啊,而且这章得罪了好多男人啊,喜欢八艳的小哥哥小弟弟们请忽略这一章吧,呜呜呜~ 第238章 众将追皇帝陛下 第238章 众将追皇帝陛下 崇祯和皇太极现在都很爽。 就是可怜的林丹汗不爽。 林丹汗的精锐骑兵被重创后,这小子带着剩余的几十骑跌跌撞撞往白城方向而去,好不凄惨。 而且由于人太少了,他们还差点被别的小部落给打劫了,林丹汗都差点沦为奴隶了。 不过万幸他们终究还是到达了白城,可是…… 谁特娘能够告诉他白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看着眼前凄惨的景象,林丹汗一口气没能顺过来,只觉得喉头一甜,哇的喷了口鲜血出来,如今老底都被人给抄了,他以后的人生路注定将凄惨无比。 茫茫的大草原,青青的野草。 皇太极刚刚攻破了一个小部落,抢了无数的物资,这个部落非常富,物资也挺多的,以至于他都装不下这些物资了。 看着眼前的青草,皇太极叹了口气,“这些杂草的生命力可真顽强,纵然没有雨水他们也能生存,哎,要是粮食也能这般好生长就好了。” 多尔衮恭敬道,“大汗,这草原上青草茂盛,许多地方的水源也很丰沛,我们大金不如寻一处安逸之地,然后迁百姓定居于此?” “不可!” 豪格对皇太极道,“大汗,我大金以渔猎起家,我们的百姓并不擅长放牧,难道天天就靠抢劫过日子?况且草原之上大大小小部落不知凡几,今天我们能够抢别人,明日别的部落也能抢我们。 而且明国的狗皇帝会放任这么一大片草原不管?他定然会选出忠狗替他管理的,我们大金如何与这些忠狗争夺?” 皇太极心里很烦, 他干脆挥了挥手, “都别说了,等我们先狠狠抢一波再说。” 宣府,总督府。 直到第二天早上,这卢象升才发现皇帝陛下又跑了, 他衣服都来不及穿好, 提起裤子就跑。 卧了个大槽,这个皇帝怎么越发不让人省心了?生为一国君王, 有你这么当的吗?你特娘这么跑来跑去的, 有没有考虑过臣子的心理? 卢象升,大小曹将军, 秦良玉以及一众大大小小的将领齐聚一堂, 此时卢象升也顾不得帮崇祯掩饰身份了,他直接开口道,“皇帝陛下又逃跑了。” 什么? 一语石破天惊, 大曹将军惊的嘴巴都能塞下颗鸡蛋了,曹文诏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在地,他结结巴巴道,“卢总督你莫要开玩笑,皇帝陛下到底怎么了?” 小曹将军和一众大大小小的将领莫名其妙,他们压痕就不知道崇祯驾临宣府了。 秦良玉的性子稍微老成持重,她缓缓站起身来, 对卢象升说道,“卢总督你慢慢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卢象升叹息一声,“昨日我就劝诫过陛下,让他尽快起驾回京, 陛下虽然答应了,但是却并不十分情愿, 我想着君无戏言也未做他想,哪成想今儿我去见陛下, 居然发现他屋里空了,陛下不知所踪。” 听完卢象升的话, 大家整个人都不好了,曹文诏急道,“你这么知道陛下是逃跑了?万一是被贼人所虏可如何是好?” 卢象升白了他一眼, “你当我总督府的护卫是糊泥巴的?铜墙铁壁, 谁能闯进来将陛下虏走?” 曹文诏冷哼一声,“所以陛下便能闯出去了?你特娘怎么盯的陛下, 为什么不给劳资盯死了?” 曹文诏地位不如卢象升,平日他肯定不敢这么怼卢象升,可是现在他也急毛炸了。 卢象升苦啊! 他本来就将总督府的护卫提到了最高级别,一只蚊子也甭想闯进来的级别,可是谁能想到这皇帝陛下如此不靠谱?居然逃了? 总督府的护卫难道会去拦截皇帝不成?其实就连这帮护卫也没想到他是皇帝啊,世上还有如此不荒唐的事儿吗? 有! 据他卢象升的调查,这个皇帝陛下不仅带着田尔耕偷偷摸摸从高远门出了宣府,而且还带了不少的大尾巴羊,看这模样就是准备去大草原上搞烧烤去了,特娘的! 曹文诏无语的看着卢象升,曹变蛟在经历了最开始的惊涛骇浪后,反而最先平静下来。 他对卢象升拱了拱手,“卢总督莫要担忧,末将这就带人去将皇帝陛下追回来。” 曹文诏点点头,叹息一声,“现在也只能去追了,大伙各点兵马往草原上追去,对了卜失兔也要叫来,这家伙虽然是外族人,但是对草原环境甚是熟悉。” 卢象升想了想,“卜失兔毕竟是外族人,不可尽信,这件事儿大伙还是要保密的好,以免被有心人知道了,则陛下危矣!” 卢象升一声令下…… 曹文诏,曹变蛟, 秦良玉,以及一众大大小小的将领飞速回到各自营地, 很快点齐了兵马。 一群人浩浩荡荡出了宣府城门, 兵分几路直奔大草原而去。 这些将领第一次如此的团结了起来,他们紧张的口干舌燥,却一口水也喝不下去。 尤其是小曹将军, 自打他晓得了田尔耕便是崇祯后,恨不得狠狠呼自己一巴掌。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可没少腹诽这田尔耕呢,现在想想自己真特娘混蛋,居然胆敢腹诽天子? 虽然已经入了秋,不过这草原上的草依旧绿油油的,无数的蚱蜢蹦跶其间,卢象升看这些蚱蜢越看越像是咱的皇帝陛下了? 话说一帮将领正在心急火燎的追赶崇祯,而咱的崇祯皇帝陛下正在干嘛呢?自然是在烧烤啊! 烤整个儿的羊真的很需要技术,就崇祯身边这些糙汉子烤出来的整全羊?说难吃已经够给面子了,简直吃的想吐啊! 人家烤出来的羊肉是外焦里嫩,鲜香扑鼻的,他们烤出来的羊肉是外糊里生,一股子膻气味。 虽说这羊肉烤的很见鬼,不过烧烤的氛围却非常的好,大伙儿喝兴奋了,是又跳又唱的,以至于崇祯在喝了几壶酒后,便开始飚起了歌,一首精忠报国简直惊呆众人。 狼烟起。 江山北望。 龙旗卷。 马长嘶。 剑气如霜 心似黄河水茫茫。 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 …… 第239章 偶遇行商 第239章 偶遇行商 虽说崇祯的嗓子实在难听,但是架不住歌好啊,再加上这苍茫的草原,空阔而又寂寥。 而在场的又都是武人,这首歌倒颇合意境,听的众锦衣卫番子也是心潮澎湃,恨不能现在就去从军算球! 就连田尔耕也感动不已,田尔耕闷头又灌了口酒,待咽下这口酒后,他已是泪如雨下。 其实他也曾有一个军人的梦想,跨骏马,执长枪,奔腾于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之上,杀的异族丢盔弃甲,三十年功名尘埃落尽,然后衣锦还乡。 可是? 这许多年的宦海沉浮,早就磨灭了他的志向,那个关于军人的梦想也被埋葬在了记忆的深处里。 崇祯没想到自个的歌居然杀伤力如此强大?呃~怪不得那些穿越人士总喜欢不要脸的当文抄公呢! 文抄公的力量就是强大,倘若朕不是皇帝,朕也可以去当文抄公啊,只是朕实在是一个仁君,不想堵了后世作者们的饭碗,哎~算了,朕还是不当文抄公算了。 众人吃肉正欢…… 居然有一队行商缓缓走了过来,这些行商皆穿着短打的衣服,带着斗笠,赶着马群货物行走在草原之上,领头的是个皮肤黝黑的胖小伙儿,旁边还有一位羞答答的美人儿。 这小伙儿人虽胖,却不是痴胖,而是个灵活的胖子, 这胖子眼睛珠子咕噜噜转着, 一看就是精明人,很有几分眼力劲儿。 他见田尔耕等锦衣卫番子皆是气宇轩昂,一看就是有功夫在身的,唯独崇祯一人细胳膊细腿, 小白脸一个。 他一眼就看出崇祯应该是这群人的头, 便笑着行了个礼,“这位公子好, 小可是张家口的行商, 您唤我一声钱胖子即可,不知道公子在何方高就?” 崇祯这人最不喜被人搭讪, 而且明明旁边有美人, 这美人却不搭讪他,偏偏是个死胖子来搭讪? 崇祯干脆故意说道,“钱胖子?这可不像是个名字, 倒像是个绰号?本公子听说什么响马流寇最爱取绰号了的。” 钱胖子一愣,暗骂一句:呸,只要不是个白痴都能听出钱胖子是绰号,而且谁规定劳资行商不能用绰号了? 钱胖子有点生气,他瞬间就判断出来了,这个小白脸定是哪户人家不谙世事的公子哥了。 而且颇有势力,否则他也没办法贿赂守将进入大草原了? 而且这种不谙世事的公子哥估计是背着大人偷偷逃到草原上玩的, 草原上野兔子多,地方也宽敞,是个打猎的好去处,颇得一些傻货公子哥的欢迎。 这种公子哥没啥本事,也没啥见识, 也就对玩挺在行的,却不知玩的风险有多大? 而且这种人好哄的很咧, 哄好了没准能对自己的事业有帮助? 钱胖子自然瞧不起崇祯,他看重的是崇祯身后的家族。 钱胖子笑笑, 说道,“这位公子说笑了, 小可是正经商人,怎会是响马流寇?” 崇祯也笑笑,“钱小哥既不是流寇响马, 难道不怕本公子就是流寇响马?” 崇祯说完还故意吓唬他, “流寇响马可是会杀人越货的哦!” 钱胖子哈哈大笑,干脆自来熟的坐在了下来, 然后招呼手底下的伙计也坐了火堆旁边。 这么一副不要脸的派头,让崇祯无语至极,也让田尔耕警惕了起来,虽说这钱胖子看着就是个行商而已,可是保不住万一啊! 钱胖子看着崇祯一伙人烤的羊肉,摇了摇头道,“可惜了这些好羊肉。” 说完这钱胖子便主动要求帮崇祯烤羊肉吃,别说这家伙烤的可比田尔耕这帮糙汉子们要好多了。 不仅肉嫩骨香,就连羊髓都甘美无比,简直让崇祯吃的喜笑颜开,这才像个露天烧烤的样子嘛! 钱胖子啃完羊骨头,他满足的摸了摸肚子,道,“小可吃了公子的羊肉,总要回点礼吧?” 说完,这家伙便命人拿来一些铁块一样的东西,据说这玩意就是茶砖,草原上人的最爱。 钱胖子抱着茶砖笑道,“这些茶砖便是小可贩卖的货物,刚好我们才吃了羊肉,不如就学学草原上的人,煮锅奶茶喝吧!” 奶茶? 崇祯穿越前就经常喝奶茶,只不过他从来没有喝过草原上人喝的那种奶茶罢了,也不知是个什么滋味? 煮奶茶需要几样东西,牛奶,糖加盐, 粗茶砖, 大锅,然后捡点牛粪拼命的煮就成了。 牛粪这玩意太膈应人了,崇祯是绝对不会让钱胖子烧的,要是煮出来一股子牛粪味道就尴尬了。 而且崇祯还发现这种茶砖也忒硬,钱胖子抄了把大砍刀, 才好不容易劈开了,他架起大火,将这些坚硬无比的茶砖放在锅里煮着。 火焰舔着铁锅,茶叶碎末子翻飞,不一会儿锅里就飘出了浓郁的茶香,好闻的很。 可是煮着煮着这玩意就变的乌黑麻漆的,还满锅的细泡沫,卖相极度不好看。 钱胖子还往里面加了一撮粗盐,又放了不少糖块,最后倒入香醇的牛奶,一锅奶茶就弄好了。 至于正不正宗,鬼才晓得? 不过这奶茶的味道倒还不错,香香的,特别是崇祯刚刚吃了大油荤后,来碗奶茶非常解腻。 崇祯一连喝了两碗,他问钱胖子,“钱小哥是做茶叶生意的?如今是非常时期,边境不稳,钱小哥你出门做生意就不怕死于非命?” 崇祯这话说的相当直,简直是直的让人受不了,就连钱胖子脸上都不大好看了。 良久…… 这钱胖子才说道,“干我们这行的,在还没发展起来前,可不就是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如今世道不好,守将又贪,草原上的人也是又奸又滑的,还有狼群和贼人,像我们这些小行商的日子都不好过,可是不好过又如何?人总要生存的嘛,不赚钱哪有饭吃?” 崇祯一边喝着热奶茶,一边就像查户口本一样,“你们是张家口的人?我记得以前范家好像也是张家口的,那个家大业大啊!” 钱胖子啐了口,“呸,范永斗这老贼啊,我钱胖子最瞧不起这种卖国贼了的。” 第240章 钱胖子其人 第240章 钱胖子其人 崇祯听这钱胖子的语气,似乎和范永斗有点恩怨? 一问,原来这钱胖子家族世世代代居住在张家口,他爹,也就是钱家老爷子曾经是范家的小伙计,忠心耿耿为范家干了很多年的活。 因为钱老爷子为人忠厚且任劳任怨,后来范永斗便提拔他当了掌事的,当年的范家乃是一方富豪,能够在范家当掌事的也算飞黄腾达了。 可是? 坏就坏在钱胖子爹太过于忠厚老实了,当小伙计的时候还好,自从当了掌事的后,他便接触到了许多关于范家的秘密。 比如这范永斗当年私通鞑子,并将官府严禁出边的物资贩卖给鞑子,甚至范永斗还贩卖大明边关布防图,这些事情钱胖子爹都知道了。 钱胖子爹最恨的便是鞑子,这恩怨得从努尔哈赤时代说起了。 钱胖子恨恨道,“我爹曾经有个兄弟伙的,也就是我小叔,我小叔当年在抚顺靠小本生意养家糊口,没成想狗日的叛将李长芳居然将抚顺城拱手送了狗鞑子努尔哈赤,而我小叔便被狗鞑子虏走了,这些年来杳无音信。” 钱胖子泪眼汪汪望着崇祯道,“这位小公子您说如此深仇大恨,我钱家怎能忘记?我爹教育我们永远不要忘了国仇家恨,狗鞑子既是我大明的大敌,也是我钱家的世仇。 所以我爹实在不想当汉贼,他也不想自己的东家当汉贼,我爹苦口婆心的劝这范永斗回头是岸,不要在干这种缺德事了。 可是这范永斗不仅不听,反而怀疑我爹有异心,有一次这狗东西居然污蔑我爹做假账贪墨了他范家的财货,派人将我爹双手双脚打折了,然后大冬天的将我爹丢了大街上任其自生自灭。” 钱胖子抹了把眼泪,继续说道,“幸亏那天我从乡下来看望爹,他这才捡了条命回来,我记得当年我背着爹一步一步挪回家中,几十里的路啊,脚都磨破了。 后来我钱家便靠着祖上传下来的两亩薄田苦熬着日子,我们都是小老百姓也不敢去告官,只能任凭狗贼逍遥法外,恨呐! 幸亏老天爷有眼,这范家事发了,圣天子下旨诛了狗贼范永斗,我家大仇得报。 再后来我钱胖子便靠着爹曾经积累的一点点人脉,做了这边商,贩卖点货物谋生。” 钱胖子说的是声情并茂,简直是闻着落泪,听着伤心,就连崇祯都唏嘘不已。 崇祯又喝了口热热的奶茶,他突然发现田尔耕一口都没喝,便奇怪的问道,“小田哥,你怎么不喝奶茶啊?” 崇祯一句小田哥,差点让田尔耕噎着了,就连众锦衣卫番子也是忍俊不住,差点笑岔了气。 田尔耕郁闷的说道,“这茶咋这么粗?” 钱胖子哈哈大笑,“这位小田哥必是富贵人家出来的,说句实话这些茶砖其实都是用大粗叶子和粗茶梗压制而成,粗糙不堪。 不过那些草原上的粗人哪里懂什么茶呀,你让他们喝嫩叶子压制的茶砖他们还嫌喝了晕头呢,一句话,粗人配粗茶,老牛嚼稻草。” 崇祯整个人都不好了,他端着碗奶茶是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最后干脆将茶碗一丢,闷闷啃着羊蝎子肉。 崇祯啃了一斤羊蝎子肉后,他突然抬起头问钱胖子,“钱小哥啊,你出门还带女眷啊?也不怕被马贼将这位漂亮的小娘子抢了当压寨夫人?” 钱胖子一楞,而被崇祯称为漂亮小娘子的女人则恨恨白了眼崇祯,她也不说话,只一口一口抿着奶茶。 钱胖子看了眼女人,小声说道,“这位小公子莫取笑小可了,小可事业未成,哪有什么女眷啊,这位是舍妹。” 钱胖子告诉崇祯,这看似羞怯怯的女孩是他妹子,名叫钱宝珠。 因为钱宝珠一人在家挺无聊的,所以他才带着妹妹出来做生意,顺便见见世面。 崇祯还是第一次听说怕妹子无聊,所以才带妹子出来见世面的。 大哥啊,这里可是大草原啊,到处都是马贼和狼群,他就不怕自个娇滴滴的妹子被狼叼走了? 崇祯觉得这对兄妹挺奇葩的。 崇祯细细打量着钱宝珠,但见她穿了身窄袖的裙子,身材玲珑,容颜娇俏。 她的发质很厚且略带浅黄,却又不似一般的黄毛丫头那般枯燥,反而光泽亮丽,而且还有点自然卷。 这么一头青丝若铺开了必然非常的美,可惜却全部被她用一根造型奇怪的白玉簪子绾了起来,只余一缕发丝儿垂了耳边,慵懒无比。 崇祯突然发现这钱宝珠的脚特别的大,堪称天足。 要知道这时代虽然也有很多女人不缠足,但是这些不缠足的女人无非两种情况。 要么是爹娘不喜欢这女孩子,也不准备让这女孩子长大了嫁个好人家,故懒得给她们缠足。 要么就是家里太穷太穷了,连块缠足的布都置办不起。 崇祯实在好奇,这钱宝珠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才没缠足的? 崇祯盯着人家脚看了半天,就连田尔耕都看不下去了,他神情怪异的咳嗽了一声,居然胆大包天的用胳膊拐子碰了碰崇祯。 崇祯这才陡然惊醒,然后他便发现钱胖子一脸懵逼的看着他,而钱宝珠则早就俏脸含怒,小拳头捏的紧紧的了。 崇祯毫不怀疑,要不是他身边人多,只怕这钱宝珠早就一拳头夯过来了。 崇祯可不会真觉得这钱宝珠和她外表一样是个羞怯怯的女孩子。 以崇祯这些年的人生经验来看,这钱宝珠的娇羞女儿态绝逼是装出来的,其本质上可能是个女汉子? 这种女人崇祯穿越前可是见识过了,记得有次他在酒桌子上就遇到了这种女人,表面上看羞怯怯的。 结果特娘的喝起酒来是红白黄来者不拒,硬是把一桌子男人喝翻了,此猛女却依旧傲然不倒。 从此崇祯就对那些看似羞怯怯的女人有了警惕之心。 崇祯尴尬的清了清嗓子,厚颜无耻道,“在下自小出身富贵人家,第一次见到这双大脚,故好奇了点,姑娘莫怪啊!” 第241章 白娘子 第241章 白娘子 崇祯这话说的太无耻。 以至于钱胖子的妹妹终于忍不住了,她霍的站起身,撸起袖子就要冲过来找崇祯干架。 钱胖子急忙拦住她,“妹子莫生气啊,这位小公子一看就是性情中人,所以说话才直了点,您千万要消消气。” 钱胖子好说歹说的,才把这钱宝珠拦住了,她狠狠啐了口,“狗淫贼,倘若再敢看老娘的脚,小心老娘不一脚踹死你吖的。” 说完后她便一屁股坐了羊皮褥子上,她也懒得理崇祯了,干脆从包袱里摸出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崇祯刚准备赞一句:呦,还是位文艺女青年啊,难得难得! 可是待他看到书封面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是本线装的书,封面并没有书名,只印了一朵鹅黄色的牡丹花,这朵牡丹花开的娇艳极了,崇祯打死也不会忘记的。 妈卖批的,崇祯差点破口大骂,这本书不就是污蔑朕的那几本秘史系列吗? 崇祯风流秘史,崇祯风流艳史,崇祯宫闱秘事, 崇祯游龙戏凤, 崇祯和民女! 妈卖批的,最让崇祯郁闷的是,这钱宝珠不仅在看他的秘史系列,还特娘一副女流氓模样, 瞧她那猥琐的眼神啊, 恨不得一口将书都吞了。 而且瞧这本书? 一看就是被人摸过无数遍的样子,定然也是这女人干的, 她定是将朕想象成了这本书了, 无耻! 不用怀疑…… 这个外表羞怯怯的女人,内心肯定是极度的肮脏, 没准她现在正在意淫和朕那啥那啥呢? 崇祯虽然是个直男, 但他对女流氓的心理非常清楚,因为这家伙穿越前曾因为无聊,而打入过某私生饭的内部过。 什么叫私生饭? 说白了就是明星偶像的变态粉丝, 普通粉丝爱看关于明星偶像一些比较好的,比较正面的事情。 而私生饭就不一样了。 他们变态至极,关注明星偶像的一切,尤其是什么花边丑闻,风流事情,并且越是见不得人的事,他们越是喜欢看。 其中私生饭里以女粉丝居多。 这帮女粉丝们天天聚众意淫她们的明星偶像, 并且还不要脸的发了群里,然后轰轰烈烈大讨论。 什么要和偶像一起洗白白,要和偶像一起睡觉觉,要和偶像一起瞄光光,这特娘其实都是小儿科了。 她们意淫起来简直是疯狂无比, 意淫的世界里,这些女粉丝纷纷化身女流氓, 一个个的要强睡偶像,啊呸! 后来因为这帮女流氓的言词越来越无耻, 越来越不要脸,以至于崇祯这个直男都受不了了, 索性便退了群。 虽然崇祯后来远离了私生饭圈,但是从此后他对私生饭却留下了心理阴影。 如今没想到朕也有了私生饭?悲剧,郁闷, 想骂娘怎么办? 崇祯郁闷的又喝了碗奶茶, 直喝的想吐,而钱胖子却凑过来打听崇祯的家世。 他谄媚的说道, “看公子通身的派头,必然是出生极富贵的人家吧?却为何要来大草原玩? 公子怕是不知道这地界有个女匪首,叫白娘子的。 这白娘子可了不得啊,她杀起人来眼睛都不带眨的,且最喜欢绑票,不知道多少富家公子哥被她绑了票,不倾家荡产的根本脱不了身,公子就不怕?” 崇祯似笑非笑看着钱胖子,反问道,“钱小哥你就带着这么几个伙计,也不带镖师啥的?便敢来草原上做生意,你就不怕被白娘子绑了当压寨夫君?” 钱胖子一楞…… 接着他尴尬的笑笑,“就我这痴肥样,人家白娘子咋能看上?况且我们这些走行商的人,江湖上总会认识些人,而且这条商路也熟,带不带镖师无所谓的。” 崇祯知道他说的熟,并不是路熟悉,而是路和人都熟悉。 古代能够走行商的一般都不是泛泛之辈,基本上三教九流的势力都认识,就拿钱胖子来说? 他为何带着这么点伙计便敢来和崇祯搭讪? 很可能是因为他认识这条道上的马贼们?所以他知道崇祯一伙人绝对不会是贼人。 同样道理…… 走镖的人也并不是看镖师多么能打,你镖师再能打,能打的过地头蛇?能打得过各路山头的土大王?人家分分钟弄死你。 走镖也是看关系的,三教九流和各路神仙都熟悉的人才敢走镖。 而行商走不熟的道时候,才会雇佣镖师打点各种关系,总之这江湖上的门门道道非常复杂。 崇祯也笑笑, “实话告诉你钱小哥,本公子的后台非常厉害,而本公子身边的这些护卫也个个功夫了得,何惧响马乎?你说的那啥白娘子,她敢来绑票本公子,本公子必定让她有去无回, 呵呵!” 钱胖子急忙躬身行了个礼,“原来是富贵之家的公子爷啊,小可失敬了,不知您家父是谁?” 卧槽,这家伙直接问人家爹了?赤果果的查户口啊,果真是不要脸。 崇祯神秘一笑,“家父的身份地位太过于高贵了,保密!” 钱胖子碰了一鼻子灰,他暗骂道:估计这家伙就是个有钱人家的纨绔公子哥而已,装什么权贵大尾巴狼啊?待会有你哭的。 而田尔耕和众番子们却是再也忍不住了,哄堂大笑起来,田尔耕这混蛋更是对着崇祯挤眉弄眼,根本就没把他当皇帝了。 把这崇祯给郁闷的啊! 肯定是朕最近对这些家伙们太好了,果真是娇狗子会上灶,这帮子混蛋都忘记了朕乃皇帝陛下了? 气氛一时有点尴尬,钱胖子都不知道怎么接话头了,倒是他妹子钱宝珠看书入魔了,一个人在那儿不停傻笑着。 崇祯很想冲过去将她书夺过来,然后撕个粉碎,再狠狠骂她一句:无耻的臭女人,朕就站在这儿,你特娘的再意淫试试看? 最终崇祯也没去夺她书,大明国那么多本书,他夺的过来? 大明国那么多意淫他的女人,他骂的过来? 恨只恨朕太优秀了,就如同一颗恒星般烨烨生辉,并且散发着永恒的光芒。 第242章 小公子乃巡抚丁魁楚之子 第242章 小公子乃巡抚丁魁楚之子 钱胖子在崇祯这儿碰了一鼻子灰,他有点不甘心的打起了田尔耕的主意。 钱胖子见这田尔耕相貌堂堂,气质沉静,料想其必定出身不凡。 钱胖子巴结道,“这位大哥,您是哪里人?您家是做什么营生的? 实话告诉大哥您,我钱胖子黑白两道的人都认识,看大哥器宇不凡的模样,必是出身名门,没准我钱胖子还认识您家里的人呐?” 田尔耕白了他一眼,也不说话,只继续闷头吸吮着手里的羊棒子骨头,而这钱胖子依旧在旁边滔滔不绝的胡扯着。 崇祯见钱胖子这么喋喋不休的查着户口,都有点看不下去了。 他装模作样叹了口气道,“本公子本欲低调行事,可是现在倘若本公子再低调下去的话,未免会被你们看轻了,要是被那白娘子当肉票给绑了可如何是好?” 接着崇祯便似笑非笑看着那钱宝珠道,“白娘子!” 钱宝珠看书正入神,陡然听人唤白娘子,她想也不想的便答应了,然后才突然反应过来。 她霍的站了起来,双刀刷的从袖中露出,然后冷冷盯着崇祯道,“你是如何发现的?” 卧槽~这羞怯怯的娇娘子居然是女匪首白娘子? 田尔耕及锦衣卫番子们反应也快,刀剑纷纷出手,将崇祯牢牢护卫在了中间。 崇祯伸了个懒腰,缓缓站起身来,他白了这白娘子一眼,暗骂声:蠢女! 谁见过正常女人戴个毒蛇白玉簪子啊?谁见过哥哥和妹妹说话还用您字? 当然崇祯肯定不会说真话的,要不怎么表现出自个的逼格呢? 崇祯淡淡一笑,“本公子自小便精通相人之术,所谓世间百态,百态百人,人的外表神态气质皆可伪装,然气运命理确是天生注定的,本公子便懂这望气之术。” 崇祯这话说的玄之又玄,说了等于没说,但就是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而且崇祯气定神闲的模样也让这白娘子摸不透底,再加上崇祯身边的护卫看起来更是功夫了得,想拿下崇祯估计很难。 白娘子定定看着崇祯,良久…… 她终于收了双刀,掩唇笑道,“原来这位小公子竟是位高人,是奴家失礼了,还请小公子莫怪。” 白娘子说完后,便双手合拢盈盈施了个万福礼,简直是说不出来的仪态万方,娇柔怯怯! 这般惹人爱怜的女子,谁能想到她居然就是杀人不眨眼的女匪首白娘子? 崇祯厚颜无耻笑道,“好说好说,本公子早就听闻你白娘子的大名了,据说草原上有位义匪白娘子杀富济贫,就连当年的范家和狗鞑子都吃过她的亏呢!” 白娘子见崇祯这么夸她…… 她也不谦虚,笑盈盈道,“奴家刚刚可是对公子不怀好意呢,公子难道不生气?” 这时钱胖子也有点不好意思了,他摸了摸头道,“这位小公子,俺们白娘子可是好人呐,她只杀贪官污吏和不法商人,所以我才想摸你的底,就怕误伤好人了。” 崇祯眯着眼睛道,“现在你们身份暴露了,就不怕本公子回去告官?尤其是你钱胖子,勾结匪徒呢,这罪名可是不轻的?” 钱胖子勉强笑道,“小公子您不是这种人吧?” 崇祯正色道,“我就是这种人!” 钱胖子,“……” 白娘子见钱胖子似乎被吓蒙了,她拍了拍钱胖子肩膀以示安慰,“钱兄弟莫怕,大不了你以后跟老娘混,咱一起专杀不法商贩呗!” 接着这白娘子又对崇祯说道,“奴家今日被公子识破了身份,奴家也认栽了,还请公子告知奴家大名,来日也好相见!” 崇祯可不想和这种女匪首来日相见,甚至现在都不想见他了。 其实崇祯早就听说过这女匪首白娘子了,白娘子其人原本是张家口民女,以江湖卖艺为生,自小便学了一身的拳脚杂耍功夫。 白娘子自小便很漂亮,漂亮的女人更容易被人觊觎,这白娘子便被范永斗这狗贼看中了。 范永斗当年为了得到白娘子,使尽计谋,污蔑他们的杂耍班是鞑子的奸细。 白娘子以及她的师傅和师兄弟们皆被投入监牢,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后来她的师傅和师兄弟被屈打致死,只留下她一个孤女。 而此时范永斗这个混蛋出现了,这家伙装作不经意知道了白娘子的存在,然后又故意帮她跑关系,终于将白娘子救了出来。 白娘子感动的啊,差点就以身相许了,也幸亏这范永斗还想玩玩情调,所以并没有用什么强硬的手段逼她屈服。 后来白娘子无意间知道了真相,便准备将范永斗干掉,没成想却反被范永斗抓了,还差点被范永斗强占了。 白娘子靠着一身的拳脚功夫逃到了大草原落草为寇,并且和范家结了死仇,当年白娘子可没少劫过范家的货物。 而且这白娘子除了劫掠卖国商贩外,她还经常骚扰游牧民族,对于普通商人和老百姓她倒不怎么骚扰,算是义匪。 崇祯虽然并不准备剿灭这个白娘子,但也不准备告诉她大名。 崇祯想了想…… 他刚准备回答,就见田尔耕突然插嘴道,“告诉你们也无妨,这位小公子乃是保定巡抚丁魁楚之子,怕了吧?” 卧槽! 崇祯郁闷的看着田尔耕,田尔耕也无辜的看着崇祯,那表情分明是在说:陛下,求求您不要再用俺老田的名号了? 田尔耕现在是崩溃的…… 想他堂堂锦衣卫都指挥使,他可不想和女匪首有什么牵扯不清的关系呢,这锅就让丁魁楚这混蛋去背算球。 丁魁楚大人? 钱胖子肃然起敬道,“怪不得小公子这般气派呢,那丁大人可是天下闻名的富豪呢!” 崇祯呵呵道,“呃,我爹确实是有钱又有权。” 钱胖子还想继续和崇祯说几句话,估计是想刷崇祯的好感,希望他别将自己认识女匪首的事儿捅出去。也估计就是单纯的想攀高枝而已。 但是崇祯已经不想和他们扯了。 第243章 请陛下回鸾 第243章 请陛下回鸾 钱胖子见崇祯不欲在说话,只得带着商队的伙计和白娘子离开了。 一行人走了很远后。 钱胖子恭敬道,“白首领,这姓丁的识破了您的身份,您为何要放过他?况且丁魁楚这狗东西也不是什么好人。 这狗东西这些年不知道收刮了多少民脂民膏,其家中资财光黄金都堆了满屋子,咱们绑票了他儿子,要多少黄金还不是咱们说了算? 白娘子叹了口气,“你以为老娘不想绑他啊?可是你看到他身边的护卫没有?个个都功夫了得,我们这点人马根本就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顿了顿…… 白娘子接着说道,“钱兄弟你现在暴露了,不如就别干这行商的买卖了,落寇吧!” 钱胖子摇了摇头道,“算了,反正我钱胖子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官兵抓就抓呗,怕啥?况且我看这丁公子也不像是个坏人,他应该不会出卖我吧? 退一万步讲…… 就算他告官了又咋样?我钱胖子现在又不在张家口做生意,这世上叫钱胖子的人海了去了,谁找的到我?” 钱胖子和白娘子越走越远,而崇祯则命人灭了篝火,他准备再到草原深处溜达溜达。 把这田尔耕愁的啊,草原边缘都这般危险了,又是狼群又是女匪首的,要是到了深处还了得? 游牧民族的能征善战可不是说说的,而且人家人也多,堆也堆死我们了。 田尔耕现在恨不得撂挑子走人算球,咋让他摊上了这么个爷?可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了。 就在田尔耕一筹莫展的时候。 突然后方烟尘滚滚,好像有千军万马奔腾而来,惊的草原上兔子跳野鸡飞的。 定睛一看…… 就见大小曹将军一马当先,千军万马紧紧相随,一众人气势汹汹冲着崇祯来了。 大小曹将军发现崇祯一伙人后,他们先是急忙放了个信号弹,好让卢象升寻找过来。 然后便以最快的速度冲过去, 将崇祯一伙人紧紧包围了起来, 围了个水泄不通,似乎生怕这位爷又蹦跶跑了? 曹文诏带领众将士翻身下马,众将士三呼万岁,皆是激动不已的看着崇祯, 这可是皇帝陛下啊! 他们从未想过皇帝陛下会跟着他们一起来这兵家险地?而且皇帝陛下还是如此的平易近人? 曹文诏上前一步, 高呼道,“末将曹文诏前来护驾, 还请陛下立刻回鸾。” 曹变蛟也跟着跪下, 他激动的说道,“末将曹文蛟参见皇帝陛下, 还请陛下立刻回鸾。” 崇祯郁闷的看着这些将士, 卧槽~朕才逃出来没多久,你们就让朕回鸾?做梦! 崇祯极度不想回毛线鸾,他想了想, 便亲切的走了过去,亲切的扶起大小曹将军。 崇祯的声音,“两位将军来的正好,朕正准备去草原深处将林丹汗残部杀个片甲不留,两位将军请上马,随朕杀敌去。” 曹文诏躬身道,“启禀陛下, 末将已经将林丹汗的老巢抄了,而林丹汗残部也早就被末将杀了个片甲不留。” 崇祯,“……。” 曹变蛟则偷偷看着崇祯,这不是他第一次看崇祯,可他却觉得仿佛才认识他一样? 最后崇祯也没能拗过大小曹将军, 只得随他们回去了。 后来卢象升也赶来了,一群人将崇祯围了个水泄不通。 走到宣府附近的时候, 依旧可以看到斑斑血迹和各种大小肠,滑溜溜的, 走起路来忒不舒服。 幸亏崇祯是骑着马,不用直接踏在肠子上, 可是看着膈应啊,估计他这辈子都不想吃肥肠了。 崇祯记得出来的时候没见这么血腥啊?呃,也有可能是出来的时候已经傍晚了, 看的不甚清楚? 而且崇祯还发现有许多老百姓在拖死尸? 崇祯奇怪的问卢象升, “爱卿辖地这些年收成如何?老百姓过的如何?” 卢象升恭敬道,“启禀陛下, 托您的福,臣所管辖之地天灾并不严重,红薯和玉米产量也挺大的,老百姓勉强也能吃的饱饭。” 崇祯不高兴了,他指着那些拖尸体的老百姓道,“那这些百姓为何要争抢尸体?” 卢象升郁闷的看着崇祯,暗道:你这皇帝莫不是以为老百姓是饿的没有饭吃了吧?劳资卢象升治下老百姓咋会没有饭吃?你特娘不是侮辱人吗? 卢象升的声音,“启禀陛下,这些人都是刁民,这些刁民将尸体拖回去一般是用来喂猪或者养鱼用的,然后便以卖猪肉和鱼肉赚钱,实在是可恶。 臣曾经三令五申,绝对不许这样做,但是这些刁民屡教不改,臣也没有办法,臣只能尽快让士兵打扫战场,将我方将士尸骨收了,敌方将士就地掩埋。” 闻听此言…… 崇祯差点气死了,原本他以为就现代人没良心,喜欢用什么乱七八糟的药物养猪,没想到古代人更加恶心,居然用尸体养猪? 怪不得古代人觉得猪肉是贱肉,这些猪什么都吃,连尸体都吃,连厕所里的粑粑都吃。 所以古代有钱有权的人才不愿意吃猪肉,并不是因为阉割不阉割的原因。 崇祯郁闷道,“爱卿你以为埋了就可以了?这帮狗东西不会挖出来?人的下限是无限的。 传朕旨意,我方战亡士兵的尸骨务必要收敛好,骨灰带回京城, 朕自有安排。 敌方战亡尸骨和一些混在一起的肠子内脏等物,以及分不清谁是谁的了的断肢?一律火化, 然后寻个僻静处掩埋,人死为大,恩怨两清!” 其实崇祯还想说,禁止老百姓将猪养在厕所上,凡是胆敢盗取尸体者,杀无赦! 但是想了想,这些风俗都几千年了,哪是一时能够改的了的?妈卖批的,幸亏皇宫里的猪都是专门养的,否则崇祯真会恶心死。 卢象升点头称是,心中却感动的无以复加:咱的皇帝陛下虽然有点不靠谱,但是真正是个爱兵的好皇帝啊,就连这么细的事他都能发现? 一行人刚进宣府城,就见道路两旁站满了激动的老百姓。 第244章 朕欲收购羊毛 第244章 朕欲收购羊毛 崇祯郁闷的看着眼前密密麻麻的人群,到处都是人,将大街挤的满满当当的。 妈卖批的卢象升,朕不过是外出溜达了一圈,你居然搞的全城老百姓都晓得朕来了? 以后朕还怎么外出微服私访啊?还怎么为老百姓主持正义啊?最主要的是还怎么装逼啊? 这宣府离京城不过四百里而已,宣府百姓很多就在京城讨生活,而京城百姓许多也和宣府老百姓沾亲带故的,朕若在宣府暴露了长相,以后在京城也甭想混了。 崇祯其实不怕暴露长相,他怕的是这种大范围暴露自个的长相啊! 现在又没有皇帝冠冕可戴,崇祯这小白脸的形象老百姓可是看的清清楚楚的,而以他皇帝的身份,但凡是个人见了他的长相,铁定一辈子不会忘记。 崇祯无助的四下看了看,他突然发现了田尔耕,哈哈哈~死道友不死贫道。 崇祯一把将田尔耕揪到了前面,不怀好意道,“小田哥,你就先冒充冒充朕呗?” 田尔耕对崇祯的无耻已经无力吐槽了,现在居然让他田尔耕冒充皇帝陛下?这特娘不是想置他田尔耕于死地吗? 这要是万一以后他田尔耕在街上走着走着,被人高呼万岁可咋办?妥妥的会被安个谋反罪名。 就算以后他田尔耕闭门不出,也不去逛街啥的,这事儿要是被天下文官知道了,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他田尔耕了。 无论崇祯怎么威逼利诱,田尔耕说啥也不从, 甚至要以死明志。 最后实在莫得办法, 崇祯只得借来一副铠甲,甲胄在身,然后又弄了八个人高马壮的将士将崇祯挡在中间,一张脸被遮的严严实实。 他这才骑着高头大马缓缓进了城, 两旁的老百姓瞬间狂呼起来, 声音直达云霄。 虽然老百姓看不清崇祯的长相,可是他们知道那个骑着高头大马的男人就是皇帝陛下啊! 皇帝陛下啊, 普天之下最尊贵的皇帝陛下啊, 见一眼可以吹嘘一辈子的皇帝陛下啊! 无数的老百姓伸长了脖子,想要看清楚崇祯的长相, 结果硬是看不清他脸? 妈卖批的~ 许多老百姓都破口大骂了, 恨不得将那八个人高马大的混蛋揍死了算球。 崇祯一行人终于有惊无险的进了卢象升府邸,就和大街上的老百姓一样,卢府众人也早就等候多时了, 好一瞻皇帝陛下的龙颜。 及崇祯下马入府的时候,卢府众人纷纷跪在地上,山呼万岁! 因为这帮人都没经过专门的训练,所以喊的也是参差不齐,跪的更是奇形怪状,有些人屁股撅的老高,有些人直接趴在了地上。 男女老少都很激动。 而以前见过崇祯的人, 现在更是悔的肠子都青了,早知道这吖的小白脸就是当今的皇帝陛下,当初俺就应该乘机拍个龙屁啥的,现在不就发达了? 至于女人们? 追星是女人的天性,甭管古今中外, 哪怕追星的形势有所改变,女人们追星的心情都是一样的? 什么叫追星? 说白了其实就是对金钱, 权利,容貌, 以及成就的一种疯狂迷信罢了。 有人追明星,因为长相好。 有人追政客, 因为有权利。 有人追富豪,因为金钱多。 有人追专家,因为成就大。 就没听说有谁追泥腿子穷巴子和普通人的, 如今崇祯就好似偶像明星一般, 众女纷纷化身脑残粉。 有人说权利就是最好的春药,这话说的忒经典, 以崇祯目前的小白脸形象,一般女人见了肯定会啐上一口:什么玩意啊?垃圾小白脸! 但是当小白脸成了皇帝的时候,这帮女人看他又不一样了? 何止不一样啊,众女人简直疯狂了,甭管年轻的大姑娘和小媳妇,还是老嫂子甚至厨房里的大娘们,统统化身疯狂粉丝。 还没许配人家的青春少艾们还好,她们还能意淫以后能够参加个选妃啥的,然后成为皇帝的女人。 虽说皇宫中女人挺多的,但是俺们陛下如此的英明神武,这辈子就是只能侍寝一次也值了啊! 而老嫂子和大娘们就伤春悲秋了,她们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去选妃了,就连选宫里的厨娘都没戏,因为官厨房里的厨子们都是男的啊! 果真是…… 我生君未生! 君生我已老! 老嫂子们也有一颗追星的少女心啊,众老嫂子无不悲伤起来,恨只恨爹妈生她们早了几年。 崇祯自然不知道众人心里怎么想的,甭管她们怎么崇拜自己还是恨自己如骨?那有如何? 事实上崇祯根本就没多看这些人一眼,就急匆匆的进了房间。 …… 崇祯先是洗了个澡,然后换上干净的常服,接着他便召卢象升和卜失兔前来见他。 这两人见了崇祯先是恭敬行了个礼,尤其是卜失兔对崇祯更是恭敬的不得了。 自从崇祯上次说要帮他一统草原,还要收购他们的羊毛后,在卜失兔心目中这崇祯就是天可汗呐! 崇祯也不卖关子了…… 他开门见山对卢象升说道,“卢爱卿,我大明曾经在你的辖区张家口设立过马市,这些年因为边境问题马市也停了,朕现在欲重开马市。” 卢象升躬身说道,“一切但凭皇帝陛下做主。” 崇祯想了想又对卢象升说道, “朕不仅想重新开马市, 朕还想成立大明羊毛厂, 这羊毛厂也设在张家口,专门负责收购草原上的羊毛,爱卿以为如何?” 啥? 皇帝陛下要收购羊毛? 卢象升整个人都不好了,羊毛这种玩意能用来干嘛啊?难不成用来当被褥子用? 这东西既没有棉花保暖,也没有蚕丝轻暖,而且还专门从大草原上收购? 草原上那帮野蛮人肯定嘴巴都笑豁了,陛下你特娘的是不是想资敌啊? 卢象升深吸一口气,他暗暗告诫自己:心平气和,心平气和啊! 卢象升的声音,“启禀陛下,臣以为万万不可,我大明的棉花和蚕丝都是非常保暖之物,这羊毛对我大明无用。” 第245章 羊毛的用途 第245章 羊毛的用途 卢象升是真不想开什么羊毛厂啊,至少不能开在他的辖区。 羊毛这玩意能够干什么?不过是白白浪费我大明的银子罢了。 现在国库空虚,到处都要用钱,咱陛下还想用白花花的银子去收购无用的羊毛?呸,反正劳资卢象升是坚决不会答应的。 卜失兔见卢象升一上来就否定了崇祯的决定,这特娘不是断自己的财路吗?妈卖批的卢象升。 卜失兔急忙对崇祯说道,“尊贵的大明皇帝陛下,我是您最忠心的臣子卜失兔,您可是答应过要收购草原上的羊毛过,君无戏言!” 卢象升郁闷的看着崇祯,卧槽~皇帝陛下都答应卜失兔了? 不过幸好咱的这位皇帝陛下从来不晓得啥叫君无戏言,他戏言的还少吗?本督卢象升必定能让皇帝陛下再次戏言一回,气死尔等狗鞑靼。 崇祯淡淡一笑,“卜失兔爱卿不要着急嘛,朕乃圣天子,自然不会失言于尔等臣子的,朕说要收购你们的羊毛那是一定会收购的。” 卜失兔见崇祯这么说,他心情才好了点。 崇祯接着又对卢象升说道,“朕知道卢爱卿担忧的是什么?朕可以明确的告诉你,羊毛朕是一定要收的,朕不仅要收,还要多多益善。” 卢象升郁闷道,“恕臣愚昧,不知道陛下要那么多羊毛干嘛用?” 崇祯神秘一笑,“朕自有妙计,卢爱卿去办即可,银子不是问题,朕会从内库中拨出两百万两白银用于修建羊毛厂和收购羊毛。 朕估计现在草原上的羊毛也并不多,价格更是便宜, 这些白银绰绰有余了, 待羊毛厂赚钱了,还能收购更多的羊毛。” 羊毛厂还能赚钱? 本督信你个邪呀! 你特娘不把裤衩子赔了就算不错了的,怪不得大伙暗地里都叫你狗皇帝呢,果真是个狗皇帝。 要不是知道崇祯不好女色, 卢象升都要怀疑是不是这卜失兔给崇祯使了美人计了? 卢象升还想再说点什么…… 崇祯却挥了挥手, “卢爱卿不必再言,朕决定的事情是绝无可能更改的。” 崇祯又转头面向卜失兔, “卜失兔爱卿, 你明日即带领部属回到草原上去,整合蒙古各部, 并将朕之言传达给这些部族。” 卜失兔大喜…… 他躬身行了个蒙古礼, “伟大的天可汗,万岁!” 崇祯挥退卜失兔,他将卢象升单独留了下来, 似乎有什么事要交代? 崇祯淡淡一笑,“卢爱卿似乎有很多话要说?” 卢象升幽怨的看了眼崇祯,那神情似乎想说:废话! 崇祯似笑非笑道,“以卢爱卿对朕的了解,朕会干亏本的买卖吗?” 卢象升的眼神陡然一亮。 对呀,咱的这位皇帝陛下多贪财啊,他还真没干过亏本的买卖。 崇祯神秘道, “其实羊毛也能织布,而且羊毛织成的布还非常厚实保暖,羊毛还能纺成羊毛线,这羊毛线的用处也非常大。” 啥? 羊毛可以织布? 羊毛可以纺线? 卢象升虽然不懂针织女工,但是他也从来没有见过用羊毛做衣服过啊, 陛下莫不是诓骗我? 如果陛下没有诓骗他? 那这羊毛确实是个好东西,大量收购也未尝不可, 就是不知道陛下究竟会用什么法子将羊毛变成布匹和羊毛线? …… 蓝天白云。 碧草青青。 皇太极最近过的很爽,他现在逃到了大草原深处, 远的都快和罗刹国接壤了,明国的狗官兵是打死也追不来的。 皇太极刚刚灭了一个小部落, 占了人家的地,这块水草地是真的好啊,此地名叫野狼原, 不仅水草丰茂, 狼毒花盛开,附近还有一方湖泽呢! 最主要的是这地方偏僻, 适合躲藏起来偷偷发展势力。 这天黄太极正端坐在狼皮褥子上接见宾客,美人囊囊陪侍一旁。 如今囊囊最获宠爱,就连布木布泰和海兰珠都失宠了。 皇太极呵呵一笑,“本汗刚刚失去了范文程,没成想现在又得到了孙先生?” 原来这家伙居然是孙之獬? 若是崇祯见到了,肯定会照着这孙之獬脸狠狠啐上一口:妈卖批的,狗汉贼! 历史上的孙之獬确实是个汉贼。 此人倒是个官身,还是魏忠贤的狗舔阉党,成天就只会拍魏忠贤的马屁。 后来魏忠贤不是吊脖子了吗,这家伙就被崇祯赶出了朝廷,所以他特别的痛恨崇祯,日夜都想着当汉贼。 机会来了…… 在鞑子入关以后。 善于溜须拍马的孙之獬立刻主动带着自己全家集体剃发,换上满人的服装,静等鞑子攻入山东。 果然,这招主动投敌的行为获得了鞑子的宠爱,孙之獬便因为剃发积极而被鞑子朝提拔为了礼部侍郎,把这家伙开心的呀! 某一天…… 这家伙为了表忠心,竟然私自换上鞑子的官服,好上朝谄媚鞑子皇帝啊! 一到朝堂上,这家伙立马就往鞑子大臣那儿挤,没成想人家高贵的鞑子大臣瞧不起他个汉臣,这家伙硬是没能挤进去。 所以他只好又回到汉臣的队伍里来,结果人家汉臣愣是不许他进来。 这就尴尬了啊? 后来这家伙干脆上书鞑子皇帝推行剃发令,此令一出,不知道多少汉人被杀,而这家伙也成了鞑子朝大功臣,成了闻名天下的大汉贼。 幸亏老天有眼…… 这家伙在鞑子朝当了大官, 便想衣锦还乡了, 结果…… 农民军攻陷了他家乡,冲进了汉贼孙之獬的家中, 把他揪了出来。 因为孙之獬以前总是喜欢阿谀逢迎, 农民军就用针把孙之獬的嘴缝住, 然后以针将毛发弄了他身上,最后这狗汉贼被乱刀砍死了,普天同庆! 历史上的孙之獬可谓下场凄惨。 如今崇祯穿越过来后,很多历史都改变了,按理说这孙之獬也没有机会当汉贼了? 没想到啊! 哪怕狗鞑子被赶到了这么远的地方,狗汉贼孙之獬都能闻着臭味寻来? 如今狗汉贼孙之獬早早就剃了条老鼠尾巴辫子,他家人也个个都是鞑子装扮。 只不过孙之獬现在在帐篷里面谄媚皇太极,他家人在外面巴结其他鞑子。 第246章 坑人的去痛膏 第246章 坑人的去痛膏 孙之獬将姿态放的相当低,活脱脱就是个哈巴爱玩狗,偏偏皇太极对这个还挺受用的。 皇太极慵懒的靠在青狼皮褥子上,美美的嗅着鼻烟。 而孙之獬则谄媚的献上一物,皇太极身边的包衣奴才接过此物,恭敬呈给皇太极瞧。 打开木盒,就闻到一股子的尿骚味,皇太极差点吐了,美人囊囊更是捂着鼻子一脸的嫌弃。 这什么玩意儿? 不仅味道怪怪的,几欲作呕,卖相也是一般,乌漆嘛黑的难看死了。 皇太极疑惑道,“此乃何物?” 孙之獬谄媚道,“此乃乌香!” 妈卖批的~皇太极怒了,这个孙之獬莫不是以为本大汗是个傻子?竟敢胆大包天的拿乌香来残害本汗? 孙之獬见皇太极脸色不好,便知道他误解了自己的意思,这家伙急忙跪伏在了地上。 孙之獬的声音,“大汗您误会草民了,草民将此物献与大汗,实因为有一秒计想与大汗商量。” 皇太极咬牙切齿,“说!” 孙之獬磕了个头道,“此乌香是能够让人上瘾的东西,当年在明宫曾盛行一时,后来被明国的狗皇帝给禁了,禁止天下人使用乌香,这些事情大汗想必是知道的。” 皇太极腹诽道:呸, 这事儿本汗不仅知道, 这些年也有很多胆大包天的家伙想拿这个诱惑本汗,通通被本汗砍了。 皇太极铁青着脸不说话,只是冷冷盯着跪在地上的孙之獬,眼中杀意盎然! 皇太极的眼神太吓人了, 直盯的孙之獬冷汗珠子直冒的, 这家伙暗忖:果真是真命天子呐,天威赫赫! 孙之獬此时居然兴奋起来了? 孙之獬颤抖着说道, “前月草民曾做过一梦, 大汗手执长剑,掌生死大权;大汗口含天宪, 定世间律法! 梦醒后, 大汗煌煌威仪犹在眼前,草民就想啊,这定是上天对草民的指示, 让草民来辅佐圣天子。” 皇太极依旧不说话…… 孙之獬继续滔滔不绝,“草民发现乌香乃是用西域米囊花提炼出来的,草民弄了许多米囊花的种子在家乡试种着。 就发现这米囊花极耐活,对土地也不挑剔,洒下把种子便能收获百来斤的果实,乌香便是用这玩意提炼出来的。 草民将乌香煮熟发酵后,便可以使其变的棕黄亮丽, 而且香甜可口呢!” 说完这混蛋孙之獬又献上一盒煮熟发酵好的乌香,皇太极闻了闻,味道果然香甜。 皇太极冷笑,“那又如何?” 孙之獬阴险道,“我大金与明国乃世仇, 大汗欲得天下,就得灭了这明国, 可是如今明国实力强大无比,想灭谈何容易? 草民就想啊, 将这乌香种子献与大汗,然后大汗秘密种植此物, 然后草民便将此物贩卖到明国去。 磨灭明国百姓官员的意志,摧毁他们的身体,到时候把他们全部变成病秧子, 我大金灭明岂不易哉?” “哈哈哈!” 皇太极畅快而笑, 他亲自将这孙之獬扶了起来,还和气的拍了拍他衣服上的灰尘。 皇太极笑道, “先生快快请起,先生对本汗忠心耿耿,以后就别自称草民了,本汗准许你以奴才自称。” 孙之獬愣了…… 一直仰慕皇太极的他怎能不知道奴才的含义?这在大金可是极为高贵的称呼啊,汉臣想都甭想! 如今皇太极居然准许他孙之獬自称奴才?这就说明皇太极没拿他当外人啊! 孙之獬激动极了,他纳头便拜,高呼了几声奴才后,却已经是泪流满面了。 皇太极拉着孙之獬坐了下来。 皇太极有点担忧道,“先生之计甚好,关键是现在明国的狗皇帝对乌香管的非常严,严禁百姓吸食,有胆敢贩卖乌香者一律杖毙!” 孙之獬轻蔑一笑,“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奴才早就想了个完全的法子了,大汗仔细听奴才道来。 奴才准备在明国的边关重镇,以及江南富庶开设生药铺子,专门卖这种制熟了的乌香,当然药名肯定得换一换了,奴才已经给取了个新名字,去痛膏!” 孙之獬还告诉皇太极,他这去痛膏先专门卖给一些官员或者商人,这些权贵商人啥的,一天到晚胡嫖海喝的,哪个身上没点病痛啊? 还有那些边关将军们,好多也是身上带着伤痛的,这去痛膏也能卖与他们。 慢慢的渗透着,待这些人都成瘾了, 那可就离不开去痛膏了,可不就能为大金所控制? 控制住了明国部分富商权贵和将士们, 然后让他们帮忙将去痛膏推广到民间, 将明国的老百姓控制后,这明国的万里江山不就迟早是大金的了? 孙之獬说出他的毒计后,就连美人囊囊都不忍心了,囊囊毕竟是个女人,心肠比较软。 她娇声道,“大汗啊,此计虽好,但是太毒了啊,大汗若用此计,恐怕会惹怒长生天啊!” 皇太极爱怜的摸了摸囊囊手。 皇太极的声音,“爱妃心地真是善良,但这是政治,是我皇太极与崇祯狗儿的战争,战争从来就没有同情怜悯和善良一说,唯有强者方能御这天下。” 孙之獬激动的又跪了下来,他撅着屁股狠狠磕了几个头,口中高呼万岁。 孙之獬的声音,“奴才曾梦到过大汗登基为帝,所以大汗必定可以打败那崇祯狗儿,这天下终是我大金的。” 孙之獬这波马屁拍的皇太极极为受用,他当场就封了官给这孙之獬当,把这家伙喜的跟什么似的? 就这样…… 皇太极定下了一条灭亡明朝的毒计,他将收藏的药材和人参全部交给了孙之獬,让这家伙先去明朝开生药铺子,打通各种关节。 孙之獬则将家人和米囊花种子留了下来,皇太极预备翻年后就开种米囊花。 皇太极这边正在实施灭亡明朝的毒计,而崇祯却全然不知。 虽然千般不愿意,他依旧还是搬师回朝了,都已经快走到城门口了,崇祯依旧是老样子,甲胄在身,八个壮硕的汉子将他围的严严实实,任凭谁也看不清他真实面容。 第247章 回京 第247章 回京 皇帝御驾亲征大胜回朝了。 京城百姓都被这条消息炸呆了,卧槽~皇帝啥时候出去的,俺们怎么不知道? 而京城大大小小的官员也觉得自个变成南瓜苕了,皇帝啥时候御驾亲征的,俺们也不知道啊? 只有温体仁等朝堂上的大佬们长舒了口气,天知道这些日子他们都是怎么捱过来的? 每日提心吊胆的瞒着下面官员,还得面不改色的处理天下大事,苦逼啊! 如今属蚱蜢的皇帝陛下终于蹦跶回来了,简直是普天同庆呐! 如今鼠疫还没来,京城作为国际性大都市,人口那是相当的多,人山人海呐! 不光城门口都是看热闹的老百姓。 就连城里皇帝陛下必经之路上的茶楼酒馆里也挤满了人,尤其是靠近窗户边的位置,都炒到几十金了,就为了能够居高临下的一睹皇帝陛下尊容。 城门口。 温体仁等百官们则霸占了最好的位置,旁边则是衣甲鲜亮的将士们,以防备百姓误闯过来。 相比于老百姓的兴致勃勃,许多官员就有点不爽了。 想他们都是养尊处优之身,今儿为了迎接皇帝陛下都已经站了好几个时辰了,腿子都发麻了。 尤其是大明朝没有退休的传统,身为大明朝的官员,干到八十不算啥,干到九十算我狠。 所以在迎接崇祯的官员中,少不了许多老臣,这些个老臣走路都歪歪倒,何况站这么久? 而且这又是迎接的皇帝陛下凯旋啊,咱总不能搬个小马凳坐吧? 张唯贤的大病虽然好了,但是他毕竟也是个老人了,此时就有点吃不住了,一副随时要倒的模样。 温体仁急忙扶住他,关切道,“老国公没事吧?您年岁大了,要不就先回去吧?我想皇帝陛下必定不会怪罪您的。” 张唯贤摇了摇头,“不用了,我要亲眼看着皇帝陛下归来。” 百官们等呀等的,就如同闺妇等待夫君般,特娘的脖子都快望断了,终于…… 大军出现了,皇帝陛下也出现了,这位爷穿着威风凛凛的甲胄,骑着高头战马,倒也人模狗样的。 就是他身边八个壮汉是啥意思?将皇帝陛下围的严严实实的,似乎生怕别人看到了他尊容? 温体仁有点好笑…… 别人不了解崇祯,他还能不了解吗?这位爷不就是怕长相曝光了,以后再也不能玩微服私访的戏码了吗? 不过? 皇帝陛下啊,您以为八个壮汉就能将你遮严实吗?内城酒楼上可是有不少老百姓扒着窗户偷窥呢! 您还不如坐个轿子回朝算球! 打死崇祯也不会坐轿子的,这可是他御驾亲征回朝啊,要是他坐上了轿子?岂不是损坏了他英明神武的形象?必须的骑战马! 崇祯骑着战马来到城门口,温体仁带领百官乌压压的跪了下来,崇祯略微点点头,便入了城。 大道两旁瞬间疯狂,老百姓都忘记了下跪,全部争先恐后的瞄向崇祯,卧槽~那八个壮汉是咋回事?还能不能让俺们愉快的围观皇帝陛下吗? 大道两旁的老百姓虽没见到皇帝陛下尊容,但还是透过壮汉之间的缝隙,隐隐约约瞄到了皇帝陛下的身姿。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 他们觉得那道身姿是伟岸无比,简直是丰神俊朗,气宇轩昂啊! 大道两旁的老百姓并没有看到崇祯的真容,但好歹还是看到了皇帝陛下伟岸的身姿不是? 酒楼饭馆里的老百姓就惨了,有些人专门在二楼三楼里包了桌子,就准备一睹陛下尊容呢! 没想到啊! 好多狗官兵冲进了这些酒楼饭馆里,严禁任何人扒窗户,以至于他们连皇帝的毛都没瞄到,白花了许多银子。 妈卖批的…… 以前皇帝出巡的时候,虽然也严禁临街的酒楼饭馆将窗户打开,但是老百姓从窗户缝里还是瞄的到啊,哪有这次严啊! 好不容易皇帝陛下出来了一回,还是骑着战马,多好的偷窥机会啊,硬是被这帮狗官兵给搅和了了,妈蛋的! 老百姓们非常不满意,不过不满意又能咋样?反正咱们的皇帝陛下从来不在乎别人的感受,朕就是不给你们看,咋滴! 崇祯回到宫里后,都来不及去后宫滋润妃子,就将工部尚书徐光启召进了宫,准备商量羊毛一事。 当然首辅温体仁肯定也一并召了来。 而为了能够更加生动形象的讲给徐光启听,崇祯还专门准备了一大坨的散羊毛。 徐光启人虽然老了,但是走路的速度还是挺快的,居然比温体仁还要快上几步? 不过一会两人就应召而来,君臣一番见礼自不必说,崇祯虚伪的客套了一番。 崇祯对王承恩说道,“你着人搬两把小凳子来,可别让朕的爱卿们累着了。” 崇祯的这番话说的及其肉麻,一点也不符合他的性格,这温体仁心中一咯噔:完了,看样子这皇帝陛下又要弄什么妖蛾子了? 果不其然…… 崇祯指着案几上的那坨羊毛问道,“两位爱卿可知此为何物?” 温体仁和徐光启看向案几,就见一坨脏兮兮的灰毛摆着,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毛? 温体仁试着回答,“狼毛?” 徐光启摇了摇头,“狼毛应该比这毛粗砺些,莫不是狗毛?” 神特娘的狗毛,这是羊毛啊,你们羊毛狗毛都不分吗? 崇祯郁闷道,“这是羊毛,朕此番去宣府召见了顺义王卜失兔,朕与其约定,卜失兔帮朕统领草原,而朕则大量收购他们的羊毛。” 啥? 温体仁和徐光启身子一晃,差点就从凳子上摔了下来,他们的心情是崩溃的。 一向听话的温体仁也不听话了,他现在恨不得冲上前破口大骂:你吖个狗昏君啊! 崇祯淡淡一笑,“二位爱卿以为如何?朕可是谈了一个很低的价格哦!” 徐光启呵呵一笑,他也不说话,还能说什么呢?狗皇帝价格都谈好了,妈卖批的。 温体仁没好气的说道,“陛下您要这么多羊毛干嘛?能吃?” 突然忆起了我的学生时代,追星追成狗,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等待了几个小时,却连偶像的毛都没见着,现在想来……真是脑残! 第248章 崇祯的奇思妙想 第248章 崇祯的奇思妙想 温体仁这话说的相当放肆,甚至有点目无君上的感觉,这让崇祯相当的不爽。 看来是朕最近太过于仁慈善良了,以至于连最听话的温体仁都不听话了,居然敢顶撞朕? 崇祯呵呵一笑,“温爱卿似乎对朕颇有微词啊?” 温体仁幽怨的看了眼崇祯,那神情似乎在说:臣怨陛下久矣! 温体仁自然不敢说实话,他深吸一口气道,“启禀陛下,如今四方战事未平,我大明处处需要用钱,远的不说,就说最近气候即将变冷,可我大明的将士们连冬袄都还没置办啊。 这几年的气候越来越异常,每年都有将士被冻死,臣记得上一次做冬袄还是天启年间。 陛下您将这许多银子白白给了别人,为何不给我大明的将士们做身冬袄?让他们能够暖暖和和的度过今岁的寒冬?” 崇祯淡淡一笑,“朕收购这些羊毛就是为了给我大明军民御寒啊?让他们能够暖暖和和的过冬!” 温体仁暗骂道:我特娘信你才怪?既然是为了给将士们御寒,为何不直接收购羊皮子?这样不是更保暖?用这钱买棉花不是更好? 崇祯见解释不清,他干脆拿起那撮羊毛,用手细细捻成线线,然后递给温体仁和徐光启看。 两人就像看神经病一样的看着崇祯,以及崇祯捻出来的怪模怪样的线线,暗忖:这皇帝莫不是失心疯了?多大的人了,还玩毛? 崇祯解释道,“朕此次巡幸草原曾经遇到一位老神仙,这位老神仙在朕面前施法,将一撮撮的羊毛变成了一种粗粗的线,老神仙告诉朕用这种线还可以织成羊毛衣,最是保暖不过。 朕羡慕无比,然后老神仙告诉朕,其实人力也能做到这些,尔等凡人只需将羊毛油脂除尽,烘干,梳理顺了后,拉伸加捻,再卷起来即可。” 古代人最相信鬼神之说,所以别看徐光启是个科学达人,其实他也相信,甚至他本人还信奉基督教呢! 崇祯说这法子是老神仙教的,这帮人居然真相信了?还一个个伸长了脖子听的忒认真。 而崇祯讲的也仔细,幸亏他以前喜欢看历史意淫小说,其中有本历史意淫小说就讲到了如何纺织羊毛线。 而徐光启和温体仁都是聪明人,尤其是这徐光启智力更是杠杠的,崇祯稍一点拨他们就懂了。 至于如何将羊毛线织成衣服? 根本就不需要崇祯点拨他们都懂,见过中国结吗?就是用一根红线织成各种繁复富丽的花纹结结。 大明的能工巧匠织复杂的中国结都不在话下,还织不成件毛衣?简直是笑话! 温体仁听的入迷了,他暗骂自己:早知道咱的皇帝陛下就是个贪财的主,他要干的事儿咋能不赚钱?以前他玩泥巴,不也玩出了许多银子来? 崇祯继续卖弄道,“这羊毛除了能够织毛线衣外,还能织成羊毛布呢,这个就要靠徐爱卿去摸索了,朕相信你!” 徐光启喜滋滋道,“臣遵旨!” 温体仁也喜滋滋道,“臣定会好好协助徐尚书,这羊毛若真能织成布来,成千上万的银子不就来了?这可是利国利民之举啊!” 崇祯笑笑,“这羊毛何止能够赚银子呀,它还能吃人于无形中呢!” 羊毛吃人? 温体仁和徐光启不明白了! 崇祯也不准备过多解释了,现在解释多了也没用,以后他们自然会明白的。 温体仁虽然不明白羊毛怎么吃人,但是他明白羊毛能够赚钱就行了,他现在看崇祯就如同看个大元宝一样。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了贪财的皇帝,自然不会少了爱钱如命的臣子,这温体仁得益于崇祯的影响,也是贪财无比。 如今知道了羊毛的好处,他居然比徐光启还急了,匆匆和崇祯说了几句话,他就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般,想要快点下去办厂赚钱去。 崇祯有点好笑,“温爱卿莫急,现在最要紧的就是全力支持徐爱卿研究出毛纺织布机来,对了徐爱卿,你也可以研究研究水力织布机,风力织布机出来,这样便能大大的节约人力成本。甚至还能研究蒸汽机出来。” 水力织布机。 风力织布机。 这两个玩意儿好理解,古代很早就有利用水力和风力劳动的,事实上徐光启也一直在做这方面的研究,就是因为没有银子的支持,他的研究停滞不前而已! 可是? 啥是蒸汽机? 徐光启一副好奇宝宝模样看着崇祯,没办法,这家伙是个科学狂人,对于新鲜事物有一种天然的好奇心。 装逼的时刻来了…… 崇祯神秘一笑,然后他端起手中瓷杯,杯中茶液氤氲,水汽蒸腾而上,崇祯指着这水汽道,“此乃蒸汽!” 我日! 徐光启觉得他的科学精神被深深的侮辱了,这玩意可以做成机器? 崇祯淡淡一笑,“朕知道徐爱卿心中有疑惑,朕就只说一句,一扇之风,尚不能扫落叶;龙卷巨风却能掀屋卷树。 这一茶杯的蒸汽虽然柔弱,但是万千蒸汽汇聚在了一起,力量该是何等巨大? 徐爱卿你放手去研究,也不要担心银子的问题,朕会命温爱卿全力支持你,大明的国库全力支持你,爱卿加油!” 徐光启的眼神越来越明亮。 他深深鞠躬道,“陛下奇思妙想,实乃古今未有之奇才,臣能预感,我大明即将迎来一个崭新的时代,而臣亦为能够身在这么一个伟大的时代而自豪,吾皇万岁!” 徐光启的声音真诚无比,他现在觉得心中似有豪情万丈,他觉得他还没有老,他还能继续干。 而温体仁则整个人都不好了,赚钱的事儿他喜欢,吐钱的事儿他就讨厌了。 什么叫大明的国库全力支持你? 你吖个狗皇帝咋不用你自己小金库里的银子去支持他?妈卖批的。 徐光启对温体仁拱手道,“以后下官就仰仗首辅大人多多支持了。” 温体仁勉强一笑,“好说!” 崇祯抚掌大笑道,“朕见两位爱卿如此和睦,朕心甚慰呐!” 第249章 圆润了一圈的后妃们 第249章 圆润了一圈的后妃们 温体仁吐槽:和谐你妈卖批的! 温体仁一想到雪白雪白的银子就要被徐光启拿去败蒸汽了,他心疼啊,这些银子还不如拿来多多收购羊毛呢! 温体仁这家伙全然忘记了,刚刚他还拼命反对皇帝陛下收购羊毛呢,这人啊,就是善变! 送走了温体仁和徐光启,崇祯也该办正事了,他还有好多妃子没有滋润呢! 崇祯离开皇宫这么久了,也不知道他哪些美貌妃子都如何了?有没有思念朕成疾? 会不会因为寂寞空虚冷的,然后个个跑去和死太监对食了? 虽然太监没有那玩意儿了,更加不能那啥了,但是崇祯心里依旧膈应啊,朕操! 崇祯记得以前看过一则笑话,讲的是某皇帝后宫之事。 说的是这位皇帝好色无比,选了无数美貌的宫妃,结果都快宠幸不过来了,只能让这些宫妃们独守空房。 某日。 这位皇帝去后宫看望妃子,却发现他那些美貌的妃子个个形容枯槁,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 把这个皇帝心疼的啊,命令太医每日进各种名贵滋补品给他的妃子们补身体,结果依旧是越补越枯槁,都快补凋零了。 皇帝张贴皇榜。 召天下神医入宫。 终于请来了一名神医,此神医告诉皇帝陛下,太医的滋补药方并没有问题,只是缺少一味药引。 此药引需极阳刚之物才行,而须眉壮男子最是阳刚,最适合做药引子了的。 帝大喜,选极壮男数名入宫为引。 又过了几个月,这个皇帝再次去后宫巡幸妃子,他就发现这些妃子都恢复了往日的美貌和妩媚,皇帝大喜,遂重赏神医。 可是等他行到宫门处时候,却发现数名骨瘦如柴的男子正在晒着太阳,都快没个人样了。 皇帝奇怪的问道,“这些人都是干嘛的?” 神医答,“此乃娘娘们用过的药渣子,臣还没来得及清理呢!” 以前崇祯读药渣的故事,还觉得挺好笑的,他甚至意淫过自个要是能够当上药渣该多好啊! 可是现在? 他是皇帝了啊,他可不希望后宫出现药渣子,尼玛~膈应! 崇祯传王承恩,将后宫妃子的名册交给他看,看着上面密密麻麻的名字,崇祯头疼啊! 想他就一凡胎,如何能够单挑这么多的妃子? 就是累成狗也挑不完啊,除非能够获得鸣人的影分身术,一人化万人! 蛋疼,菊紧! 看着这么多妃子名册,崇祯迷茫了,她们谁最需要滋润,朕应该先滋润谁?尼玛,选择困难了。 既然选择困难了,崇祯干脆不选择了,他决定明日先举办场宫廷宴会,在看看谁最需要朕的滋润吧? 第二日,风和日丽! 御花园里的桂花开的甚美,崇祯干脆便以桂花宴为名,宴请各宫妃子们赴宴。 崇祯早早就等候在了御花园,可是直到日上三竿妃子们才姗姗来迟,但见莺莺燕燕,锦绣如云的往这边过来了,一大群的! 这些妃子盈盈浅笑着给崇祯行礼。 崇祯淡定的喝了口上好的红茶,温言道,“诸位爱妃请起。” 说完,他还微笑着看向自个妃子们,卧槽~崇祯惊的差点从龙椅上摔了下来。 他欲哭无泪的看着自个妃子们,这些个死肥猪女人都是谁呀? 朕那些娇娇软软糯糯的妃子们呢?特娘全部变成了大肥猪啊,而且还一个个白里透红,皮肤能够掐出水来的那种肥。 谁特娘告诉朕女人缺少了滋润会变瘦,会变黄,会变的容颜枯槁啊,骗子! 虽然环肥燕瘦,各有美态。 而且崇祯的这些妃子因为底子极好,就是胖也胖的漂亮灵动极了,不似鞑子的槿珍二妃,一脸痴肥胖样。 但是? 崇祯更加喜欢瘦瘦的美人啊,呃,确切的说他喜欢那种看着瘦瘦,捏着肉肉的美人。 崇祯极度无语的看着他的妃子们。 皇后掩唇而笑,“姐妹们好久都没在陛下面前露脸了,瞧陛下今儿都看迷了,一副猪哥模样。” 猪哥这词还是崇祯教的皇后,没想到皇后用在了他身上,郁闷! 崇祯勉强一笑,“诸位爱妃高兴就好,呵呵!” 众妃子齐齐娇笑入座,宫娥端上美酒果品还有各种山珍海味,美味佳肴啥的。 皇后端起象牙杯道,“诸位姐妹都站起身来敬陛下一杯,希望陛下能够雨露均沾,可别偏心眼哦!” 众妃齐齐端起酒杯瞄向崇祯。 崇祯勉强一笑,“大家都少喝点酒,吃菜吃菜!” 看着诸位妃子的吃相,崇祯终于明白她们为何都胖了,尼玛~简直是越胖越能吃,越吃越长胖。 就比如田妃旁边的那位妃子,崇祯记得她叫吴美仪,这家伙刚入宫那会儿真真是柔柔美美的,好比柳枝般。 现在却圆的像个球球了,崇祯都生怕她滚跑了。 吃成了个球球的吴美仪还在不停的吃吃吃,一个大猪蹄子硬是被她一人吃了,这特娘还是女人吗? 娇嫔旁边的妃子叫杨飞飞,这杨飞飞刚入宫的时候啊,娇瘦的一阵风都能吹倒。 现在她演杨贵妃都不用增肥了,这吨位直接上场子啊! 为什么朕的妃子都变成了这幅德行?就连娇嫔都圆润了一圈,皇后刚刚生产还没瘦下来。 也就田妃和袁妃还没变,依旧和旧日的模样,这才让崇祯好受了点儿。 看来是朕对她们太好了,饮食无限的供应,山珍海味,鸡鸭鱼肉从来没有短缺过她们。 这时代,能够三餐吃上糙米饭的都算小康之家了,就是乡绅地主家也不能天天吃肉啊! 这帮子选自民间的美人,过上了好日子,还不使劲的吃吃吃? 对于吃货女人们,崇祯从来不怀疑她们的能力,现代社会多少一边狂吃着减肥药,一边疯吃着美食的女人们啊,所以女人吃起来真是非常可怕的。 这些妃子们又能吃,活儿又少还天天有人伺候着生活,可不越来越圆润了? 而且肉这玩意真的会上瘾啊! 肉就和糖一样,能够让人的肠道里细菌发生改变,人越是吃肉吃糖,便越是离不开肉和糖了,便会越来越胖了。 所以? 必须的控制她们的肉食! 第250章 把妃子们养成了肥猪 第250章 把妃子们养成了肥猪 御花园的风景其实挺一般的。 不仅又小又挤的,花树也并不多,而且就是树也以长青的松树和柏树为主,这特娘的能够好看到哪里去? 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崇祯深知,风景若想好看,就得搞成规模化,让人有一种视觉震撼之感。 比如樱花吧…… 这玩意原本是俺们国家的,被小倭国偷走后,他们便在京都遍植樱花树,花开时节,满城落英缤纷,这才出名了。 比如荷兰的郁金香,也是成片成片的盛开,那才美。 比如俺们洛阳的牡丹,也是满园子就只种了牡丹花,花开的时候才有那种震撼的视觉效果嘛! 而御花园太小了,花花草草的种不成规模,虽然风景也算清幽,但终究少了几分震撼。 崇祯决定了…… 等那大旱,鼠疫,蝗灾,水患等灾荒轮番过了后,他也要学学鞑子朝,先来个南巡江南,让江南的士绅豪商统统出来跪迎朕。 然后再满世界搞园林别宫啥的,种上大片的花木,以后天天呆园林别宫里玩。 崇祯一边意淫,一边心不在焉的吃喝着,宫里准备的美食很精致,只不过崇祯实在没有心情吃啊! 他终于忍不住了,瞄了眼自个的妃子们,一个个胖成猪! 崇祯笑道,“诸位爱妃,如今国事艰难,朕的边关急需用钱,以后少不得要大家勤俭节约了。 朕决定了,以后后宫饮食减半,肉食不再供应,山珍海味也停了吧! 朕希望能够多节约点银子出来,好给大明的将士们置办几身冬袄,爱妃们以为如何?” 啥? 要停了伦家的荤腥肉食? 要停了伦家的山珍海味? 众妃都快哭了,陛下您不知道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吗? 伦家自从入宫后便天天好吃好喝的,您一下子停了伦家的美食,您让伦家怎么活啊? 众妃愁眉苦脸…… 她们想争辩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是极幽怨的望着崇祯,就像一颗颗的深海珍珠,圆润而又幽怨! 倒是皇后发话了,“陛下您曾经告诫过妾,节流不如开源,如今陛下却又开始提倡节约之风,岂不是言而无信? 妾坚决不同意削减后宫饮食,断断不能委屈了诸位妹妹们,妾望陛下三思。” 卧槽~ 很好,你这个皇后居然拿朕的话来堵朕?果真是得了朕的真传啊! 朕亲爱的皇后啊,你确定你这样做不是为了争宠?把朕的后妃都养成大肥猪,你好独霸朕宠? 不过? 朕是那么容易屈服的吗? 而此时诸妃则感激的看向皇后,她们第一次觉得这位皇后是如此的善良,不仅不善妒,还处处为姐妹们着想,好感动啊! 崇祯想了想道,“呃,既然皇后不同意削减饮食,那朕便不削减了,纵然是砸锅卖铁,朕也要把诸位爱妃养的胖胖的。呃,比现在还要胖。” 皇后,“……” 诸妃,“……” 崇祯接着说道,“眼瞅着就要入冬了,冬衣得早早备下,朕决定给诸位爱妃每人置办五套冬衣,你们今天就将尺码报上来吧!” 诸妃大喜…… 漂亮衣服什么的她们最喜欢了的,有吃有喝还有数不尽的美服穿,还争什么宠啊?胖死都没关系,俺们往死里胖去! 看着这些妃子的表情,崇祯哀叹一声,他现在恨不得将写宫怨的那帮子酸腐文人统统鞭尸了去。 看朕的这些妃子们,她们幽怨吗?她们不仅不幽怨还活的忒开心,以至于都横向发展了。 她们争宠吗? 争毛线宠,用有些女人的话说,有吃有喝有钱的话,还要男人干嘛?天天和姐妹们逛街游玩多安逸啊! 果真是安逸的生活消磨了她们的斗志,这女人若没有了斗志,就连形象都懒得管理了。 反正已经嫁皇帝了,反正吃的好穿的好,还斗毛线?还争毛线? 看着诸妃一个个胖成猪,崇祯也没心情吃东西了,更加没有心情滋润这帮死肥猪妃子们了,尼玛~气死! 匆匆吃了几口桂花糕,崇祯便早早散了席,而诸妃也三五成群拉帮结派玩乐去了。 下午的时候,诸妃便将尺码报了上来,看着这些超大尺码,崇祯气不打一处来,他刷的抄起笔杆子将她们的尺码通通改小了,然后便命令王承恩以新尺码去置办衣物。 呵呵,爱妃们! 不给朕瘦下来,朕冬天冻死你们吖的,要么瘦,要么死! 崇祯这边为了她的妃子们操碎了心,而宣大总督卢象升也忙的熄不了火了。 大明刚刚打了大胜仗,他现在要操心的事儿也多啊,既要做好战后安抚工作和重建工作,和草原的互市也得赶快开起来。 卜失兔这家伙效率就是快,很快就拉了好多车羊毛过来互市,而卢象升却连仓库和商人都还没整好,蛋疼! 这天中午,宣府城门口。 钱胖子刚刚走了趟商回来,这趟商走的颇顺利,他差不多赚了百来两银子,刨去成本,人工,以及上下打点的银子,还有二十余两结余呢,不多,却也比土里刨食要强。 最主要的是,他还从草原上带了些货物回来,大部分都是老羊皮子,如今冬天快来了,这些老羊皮子销路还是挺好的,不管是做袄子还是护膝都极好,又能赚上一笔小钱钱。 只不过啊,如今世道不好,走行商很危险,他钱胖子不过一小小行商而已,连当年范家百分之一都不如,根基很浅,便容易被人盯上。 虽然她认识白娘子,可是那条道上又不止白娘子一股匪徒? 如今世道不好,听说陕西那边都人吃人了,陕西的流寇比老鼠子还多,要是他们流窜到了这边可如何是好? 钱胖子叹息一声。 不过他只是一名小小行商而已,能够糊住一家的嘴就不错了,忧国忧民这种高大上的事儿还轮不上他这种小人物来操心。 行商们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聊着天,聊着最近的新鲜事儿,大家都说皇帝和蒙古蛮子们和好了,以后少不得要互市的。 第251章 钱胖子面见卢总督 第251章 钱胖子面见卢总督 互市好哇,以后就可以不用当行商了,风里来雨里去的讨生活实在太难了,有时候还得被官兵们剥削。 毕竟他们将东西贩卖到草原上也算是违法的,官兵们睁只眼闭只眼罢了,只要不和那八大晋商一样贩卖违禁品就行了。 以后大明和蒙古他们这些行商说不定还能变成坐贾呢,坐家里就能输钱玩。 只不过? 俺们的皇帝陛下不是才和蒙古鞑靼们干完仗吗,为毛这么快就和好了,总感觉有什么阴谋一样? 其实许多老百姓根本就分不清蒙古各部,就连经常走行商的商人也未必能够分清? 只不过? 互市就互市呗,为毛我大明要收购他们的羊毛啊?羊毛这玩意就是废物,丢路上都没人愿意捡。 俺们的皇帝陛下居然要这种玩意儿,他莫不是失心疯了?或者被蒙古人下了虫蛊?想想都可怕的很,大明的前途堪忧啊! 钱胖子也跟着大伙感叹了一番,如今这座边关之城都快被羊毛占领了,到处都是运送羊毛的蒙古蛮子们,特娘的还一脸喜滋滋,气煞人也! 钱胖子摇了摇头。 他招呼伙计们将老羊皮子搬了下来,准备乘着还有太阳的时候晒晒,免得霉了。 钱胖子正忙的热火朝天,衙门里的胥吏来了,这胥吏姓丁,人称丁先生,丁先生在这一代相当熟络,许多行商都认识他。 丁先生对着钱胖子招了招手,让他过来,似乎有什么话要对他说? 钱胖子不敢怠慢,他屁颠儿的跑了过去,谄媚道, “哟, 今儿什么风把您丁先生给吹来了?” 胥吏丁先生笑笑,“钱胖子你这马屁精,告诉你个好消息,咱的宣大总督要见你, 还不回去收拾收拾跟我去总督府。” 总督要见他钱胖子? 这事咋听着那么不靠谱啊, 他钱胖子不过是个狗一般的小人物,而宣大总督卢象升可是封疆大吏, 可是皇帝陛下御前红人啊! 旁边几个行商见丁先生居然请这钱胖子去总督府?个个嫉妒的要命, 眼刀子都能杀人了。 钱胖子喜滋滋的行了个礼,“丁先生稍等, 待小可去换身体面的衣服来。” 说完, 钱胖子便让伙计先招呼着,他去换衣服了,钱胖子一路风尘仆仆的, 衣服早就脏污不堪了,穿这种衣服去见总督实在是无礼。 钱胖子小跑着回到家中,先急匆匆洗了个澡,然后找出了压箱底的好衣服穿上了,这才喜不自胜的出了门。 …… 相比于别处的官衙,卢象升的总督府修建的非常气派,一点也不像个官衙的样子。 彼时官员大部分都很虚伪, 哪怕将私宅修的上天,也很少修葺衙门的,他们生怕被御史们弹劾。 钱胖子深吸一口气…… 他暗暗告诫自己:待会面见总督大人的时候,一定要气定神闲,切不能让总督大人小瞧了去。 丁先生伸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这钱胖子淡淡一笑,信步抬脚跨过台阶, 却不成想脚下一软,扑通摔了个狗啃屎。 丁先生急忙拉起钱胖子, 关切的问道,“钱胖子你身体是不是不舒服?” 钱胖子摇了摇头, 他能说他这是紧张吗?娘蛋的,紧张的脚都不听使唤了。 钱胖子再次深吸一口气,然后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进了总督府。 这是钱胖子第一次见到总督大人, 人人都说卢总督用兵如神, 勇武无双,所以在钱胖子的心目中, 这卢象升必定是个张飞李逵般的人物,没想到…… 眼前的卢总督居然这般文雅?而且还有几分白面书生的感觉,真是太奇怪了。 钱胖子见了这卢象升,他扯出一副极谄媚的表情来,却不成想因为太过于紧张了,以至于面目都扭曲了,看着怪怪的。 钱胖子颤抖道,“草民钱宝元参见总督,不知道总督大人唤草民来所为何事?” 卢象升将手中公文放了一旁,轻笑道,“你就是钱胖子?果真挺胖的。” 钱胖子傻笑道,“草民自小就特能吃,一顿能吃五碗米饭呢,故比一般人长的胖些。” 卢象升笑笑,“你这样能吃,你家还不都被你吃穷了?” 钱胖子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脑袋,“可不就被俺吃穷了。” 卢象升和他闲扯了几句,就有点索然无味了,他们两人身份见识差距太大了,能聊到一起才有鬼呢? 卢象升干脆直接问道,“本督听说你是走行商的,专门和草原上的人做生意?” 钱胖子心中一咯噔,暗道一声不好:这总督大人不会是想处罚俺吧?毕竟他的生意并不能拿到明面上说啊,虽然他钱胖子并没有贩卖铁器火药之物,但也有资敌的嫌疑啊! 钱胖子扑通一声跪下了,“总督大人饶命, 草民不过贩卖了点茶砖和青盐而已,并没有资敌啊!” 卢象升有点好笑道,“你莫怕,本督今日又不是兴师问罪?本督有桩买卖想交与你去做。” 听卢象升说并不是问罪,这钱胖子心里才好受了点,他长呼一口气, 特娘的,刚刚都快吓死了。 钱胖子恭敬道,“草民但听大人的吩咐。” 卢象升回到座位上,他想了想问道,“皇帝陛下下旨要与蒙古人互市的消息,你可晓得?” 钱胖子暗道:这么大的消息,只怕全天下人都知道了,我咋可能不知道? 钱胖子可不敢这么反问卢象升,他只是规规矩矩答道,“草民晓得。” 卢象升温声道,“陛下说我们与蒙古人主要做羊毛生意,其他生意都是下乘,唯有羊毛生意要好好的做,这可是财源滚滚的事儿啊! 所以陛下想在民间选一名代理商,专门负责收购羊毛一事,他选定了你。” 啥? 先不提羊毛这玩意儿,陛下居然知道他钱胖子?陛下这般高贵的人物居然知道他钱胖子? 钱胖子只觉得恍然若梦,一切都是那么的虚幻,就连看卢象升都是重影了。 钱胖子被这个消息炸晕了,他甚至直接瘫在了地上沙哑道,“大人您是说皇帝陛下晓得草民?” 第252章 钱胖子发达了 第252章 钱胖子发达了 钱胖子这傻样让卢象升既好气又好笑,不就是被皇帝陛下提了个名吗,有什么好激动的? 钱胖子傻乐了一会儿…… 他突然意识到了皇帝陛下要他干什么?当收购羊毛的代理商啊9 身为一个小行商,他做梦也想当皇商,扯着皇帝的大虎皮做生意,那才爽嘛! 可是为什么要收购羊毛? 哪怕是让他收购羊皮子也好啊,羊毛能够干嘛?钱胖子百思不得其解,他疑惑的望着卢象升。 卢象升清了清嗓子道,“陛下的意思是,让你总理羊毛收购一事,由你牵头寻一些商人共同合作,将我大明的羊毛生意做起来。 至于银子你也别担心,陛下会先借贷一百万两白银与你们,等赚到钱了,你们按两分利息还给陛下即可。” 卢象升都有点佩服咱们这位皇帝陛下的无耻的,尼玛太无耻了,你吖个皇帝咋就学会了放贷? 不过崇祯的利息收的并不高,只比正常稍微多一点点而已,心还算没有完全黑透。 钱胖子理了理心情,他越发恭敬道,“陛下圣恩,钱宝元无以为报,只是这羊毛收购了后,应该如何盈利?莫不是用来填充衣服被褥?” 说句实话,钱胖子也就只能想到这么一个用途了,可是这玩意儿填充衣服并不如棉花啊! 如果是羊毛里的细绒填充衣物的话,或许比棉花要好,但是羊哪能都产细绒啊?大部分都是粗毛而已,不堪大用。 其实卢象升现在也是晕乎乎的,他也不晓得这些羊毛究竟能不能赚钱?但是这话不能对钱胖子说。 卢象升唯一相信的便是:以崇祯皇帝无耻加贪财的性格,是断不会干赔本的买卖的。 卢象升想了想…… 他拍了拍钱胖子的肩膀道,“你我都应该相信皇帝陛下,知道水泥吗?此物便是陛下弄出来的,此物刚出来的时候,谁能想到这东西能赚钱?” 水泥? 钱胖子怎么会不知道? 他们家就刚起了间水泥房子,住着舒坦极了,而专门做水泥生意的商人也个个赚的盆满钵满,生活奢侈无比。 钱胖子都想烧水泥卖了,只不过这玩意官府管的严,一般人挤不进来,只能干瞪眼。 卢象升一语惊醒梦中人,钱胖子便再无疑惑了,皇帝陛下如此信任咱,咱还有什么好说的?撸起袖子就是干。 可是? 皇帝陛下是如何知道咱的? 卢象升端起一杯茶吹了吹,“前段日子你不是在草原上结识了丁家的公子吗?” 钱胖子激动道,“是丁公子推荐的草民?” 卢象升鄙夷道,“怎么可能,这种小人物连陛下的面都见不着,他怎么可能推荐的了你?” 钱胖子奇怪的问道,“那是何人推荐的草民?” 卢象升似笑非笑道,“丁公子就是当今陛下啊,你这小行商真是走了大运了,居然入了陛下的眼? 而且你竟然还欺骗皇帝陛下是张家口的行商?其罪本当诛。而且本督为了找你可是颇费了一番心血啊,真是好狗胆。” 钱胖子目瞪狗呆的看着卢象升,他觉得自个似乎丧失了思维能力,那位丁公子居然就是皇帝陛下? 他钱胖子居然和皇帝陛下一起吃肉喝茶还聊过天,哦对了~他还故意探过皇帝陛下的底,他还和匪首白娘子勾结起来想把皇帝陛下当肉票给绑了。 苍天啊,这样他钱胖子都不死? 皇帝陛下不仅没有弄死他,还给他发财的机会,如此博大的胸襟,不亏是圣主啊! 钱胖子泪流满面,他猛的朝着京城方向跪下了,然后扑通扑通磕起头来,直磕的额头都破了,血流的满脸都是。 钱胖子现在后悔死了…… 要是早知道丁公子就是皇帝陛下的话,他应该多看两眼的啊,他这种狗一般的小人物能够面见圣颜,简直是奇迹啊! 卢象升急忙令人拿来棉巾帮钱胖子止了血,而钱胖子现在话都说不出来了,只是一个劲的哭。 卢象升也不劝他,只是任凭他哭好了,才又和他商量了一些具体事宜,这才放他出了府衙。 钱胖子回家后任凭家人怎么问,他也不说话,倒头就睡,直到第二天早上头都还晕乎乎的,一切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 梦湖美鱼,这是一家颇出名的酒楼,这家酒楼专门做海鲜和湖鲜,尤其以鲈鱼做的最好吃,算是非常高档的一家酒楼了。 在宣府这种地方,鱼鲜是很难得的美味,所以这家酒楼的菜肴也卖的很贵,非富贵人家不能消费。 还没到午时呢! 这梦湖美鱼门口就停满了大大小小的马车,驴车,甚至还有软轿等代步工具。 宣府大大小小的行商和坐贾都来了,令这梦湖美鱼宾客盈们,老板嘴巴都笑豁了。 今儿那个钱老板可真阔气啊,一出手就是几百两的雪花银,也不知道这个钱老板是何方神圣?宣府没有听说过这号人物啊! 而来的大大小小行商和坐贾,其中大商人也摸不透这钱老板的底,这家伙居然能够让官府出面帮他请人?面子不可谓不大。 只有一些小商人认识这家伙,这些小商人皆是一脸的错愕。 也是,人分三六九等! 人和人之间是有圈子的,等级森严轻易不能逾越。 就连商人也分很多种,大商人一般处于社会的顶层,怎么会结识小小行商钱胖子呢? 今儿的钱胖子穿了一身锦绣华服,佩了块上等美玉,颇有几分人模狗样的感觉。 钱胖子理了理衣裳,然后信步走进雅间,拱手道,“再下钱宝元,多谢诸位老板的捧场,今儿请诸位老板来是有一事相叙。” 在场的大大小小商人都是人精,就算心里在不乐意,面子工程还是要做好的。 这些商人皆乐呵呵的拱手回礼,一副和气生财的好模样。 “钱老板!” 说话的是万老板,“今儿看钱老板的派头似乎发达的很呐,老夫也是与有荣焉,毕竟也是老夫我手底下出去的人不是?” 第253章 嫉妒 第253章 嫉妒 这万老板名叫万春雨,也是个行商,地位不大不小,算是个中等商人吧! 钱胖子之前曾在万老板手底下干过几年,被苛待的不轻,后来钱胖子干脆就自己出来单干了。 这万老板相当的爱财,不仅爱财他对手下的人也不好,恨不得手下的人就只干活儿,不吃饭。 万老板这话就说的相当诛心了,不仅暗指钱胖子属于小人物发迹,更加突出了他万老板的地位。 瞧你嘚瑟的,不也曾是劳资的手下?当年劳资出来走商的时候,你钱胖子还在奴颜婢膝的巴结劳资呢,一日为伙计,终生都下贱! 钱胖子乐呵呵对着万老板拱手道,“长江后浪推前浪,我钱宝元能有今天也是万老板的功劳啊!” 万春雨心中虽恨,面上却不显,他呵呵笑了两声便不再言语。 而是暗骂道:狗孙子,简直是小人得志便猖狂,这种狗一般的小人物咋就巴结上官府了呢? 钱胖子并不生气…… 因为狗咬了你一口,难不成你非得咬回去不成?那样岂不是自个也变成狗了? “钱老板!” 说话的是黄良臣,“今日你将大伙聚在一起,莫不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大伙儿?我们都得商人,时间最宝贵了的,还请钱老板速速告知。” 相比于万春雨这种不入流的货色,黄良臣可是这地界上的大佬,家中良田铺子无数,金银珠宝成仓,若不是官府出面,钱胖子就是想见他一面都难。 黄良臣听了这万春雨的话,心中便有几分小瞧这钱胖子了,其言下之意便是:有话就说,有屁快放,俺们都是有身份的人,岂能陪你玩? 钱胖子听出了黄良臣的不满,如果他还是以前的钱胖子,估计早就巴巴儿的将要说的话全吐出来了,但是现在…… 钱胖子并不着急,他只是淡淡一笑道,“不急,等店老板将菜肴上了后,大伙一边吃一边谈吧!” 自古酒桌子上才能谈成生意,大家一起吃吃喝喝的,气氛才能搞起来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更容易拉进,生意也就谈成了。 哪有一上来就谈事的?十有八九都会黄。 因为是大客户,这酒楼的老板亲自过来问好,然后各种美味佳肴便被端上了桌子,其中以清蒸鲈鱼最为出名。 酒楼的小二给大伙都倒上了美酒,钱胖子举杯道,“今日各位能够赏光过来,我钱胖子真是三生有幸呐,来来来,小可先敬诸位一杯薄酒,干!” 说完这钱胖子便将杯中美酒一干为尽,其余商人都虚情假意的客套着,酒还没喝热乎,大家都还有点生疏。 万春雨挑了一筷子清蒸鲈鱼尝了尝,他砸吧了下嘴巴,“我说钱胖子啊,你还是不会点菜呐,我等都是走南闯北的商人,见多识广的,这种盐渍鲈鱼在沿海松江等地就是狗都不吃啊!” 宣府并不产鲈鱼,所以这些鲈鱼都是从遥远的沿海运来的,为了不至于腐烂便只能用盐渍保鲜。 咳咳咳! 黄良臣刚准备将一口鲈鱼咽下肚里,听了万春雨的话,他差点又喷了出来。 事实上,这道清蒸鲈鱼还是非常受欢迎的,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都去过遥远的沿海,都吃过最新鲜的鲈鱼,恰恰这黄良臣就没吃过。 而且这黄良臣恰恰又极爱吃这鲈鱼,每天都要让厨子做来吃吃,他黄家纵然富甲一方,家中的鲈鱼也是盐渍的,让万春雨这么一说,黄良臣简直比吞了苍蝇还难受? 有道说,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黄良臣瞬间便看这钱胖子入眼了,他冷哼一声,“原来万老板竟是如此的见识不凡,老夫这狗一般的人物实在不配和您坐一起呐!” 黄良臣可是这地界的大佬,商界领袖,他如果是狗,别人岂非狗都不如? 这傻货万春雨一下子得罪了一大帮子商人,他也自知失言,只得屈辱的跪下请罪,好不狼狈! 钱胖子也不理他,万春雨狼狈的爬起身来,眼中的怨毒一闪而逝,接着便又恢复了和气生财的好模样。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便该谈正事了,钱胖子突然拱手道,“钱某今日请大伙来,实是因为有一桩发财的买卖想与大伙分享。” 商人重利,这帮人一听发财二字,眼睛都亮了,一个个饶有兴味的盯着钱胖子看,就连黄良臣也是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 虽然他家金山银海的,但是谁会嫌弃自个钱多啊? 钱胖子开门见山道,“钱某无才,前日幸得陛下宠爱,领了这皇商的差事。” 皇商? 这些大大小小的商人都被这消息炸蒙了,他们不明白,钱胖子这种人也能当皇商? 宣府就是要出皇商,那也得是德高望重的黄老板啊? 所以扯蛋特娘的皇商,定是这个钱胖子吹牛逼的,呸~小人,也不知他巴结上了哪个官员?居然敢吹牛逼说是皇商,不怕杀头? 钱胖子见众人不相信…… 他突然得意洋洋道,“其实钱某见过皇帝陛下的圣颜呢!” 呵呵,众人心中冷笑:俺们谁没见过皇帝陛下?上次皇帝陛下回城的时候,俺们都见过,呃~就是看的不大真切罢了。 钱胖子不知道众人的想法…… 他继续吹嘘道,“陛下曾经微服私访过,我钱某人恰恰就遇见了圣人,当时钱某并不知晓那就是陛下啊,钱某与陛下还相谈甚欢呢!” 呸! 相谈甚欢个鬼! 众人是一万个不相信,就算陛下遇到了你吖个死胖子,陛下这般尊贵的人也是不屑和你说话的。 钱胖子继续沾沾自喜道,“后来陛下便让卢总督找来钱某人,直接就让钱某人做了皇商,如今想起来,感觉就像做梦呢! 陛下交了一桩大买卖让钱某人代理,钱某人想着有财大家一起发,这不就将大伙儿都请来了?” 当下众人都眼神不善的看着钱胖子,尤其是以前熟悉钱胖子的几个小商人,更是嫉妒的发狂。 有道是,人都能接受不认识的人飞黄腾达,却偏偏接受不了熟悉的人得一点点好处。 几个熟悉的小商人看钱胖子就是这种心理,恨不得暗害了他去。 第254章 筹集白银 第254章 筹集白银 大商人黄良臣率先发问了,“难得钱老板发迹却还不忘大伙儿啊,就是不知到底是什么发财的生意啊?” 钱胖子神秘一笑道,“羊毛!” 羊毛? 你特娘不是开玩笑吧? 这帮大大小小商人都像看失心疯一样的看着钱胖子,羊毛这玩意儿算哪门子生意啊? 虽然这段时间官府在拼命的收购草原上的羊毛,这帮商人也是注意到了的,甚至他们还专门打听过。 就是怎么也打听不出个所以然来,而且他们也想不通官府收购这些羊毛干嘛用的? 但是甭管这些羊毛能够干嘛,肯定是不能够赚钱的。 要是羊毛都能够赚钱的话,那芦花和稻草岂不是也能赚钱了? 如今这钱胖子居然要做羊毛生意,而且还准备拉上大伙儿一起做这羊毛生意?呸~俺们失心疯了才会跟你闹腾。 万春雨更是哑然失笑道,“羊毛生意?钱老板啊,你咋不做芦花生意啊?这玩意好歹也能填充衣被不是,而且比羊毛更轻呢!” 其余众商人纷纷点头…… 而刚才还嫉妒他的几个小商人,现在也是一脸同情的看着钱胖子,纷纷暗忖道:这钱胖子傻不拉几的,估计就是被官府给骗了,俺们可万万不能上当啊! 钱胖子见众人的表情,他也不恼火,只是淡淡一笑道,“其实收购羊毛诸事,是陛下牵的头,倘若没有利润,陛下何苦要这么干? 而且钱某丑话说在前头,过了这村可就没那店了,钱某可是知道不少内部消息的,以后这羊毛生意必定会被官府管控的死死的,你们若是再想入股可就难咯。” 呵呵! 众商人只顾着吃菜,却一个字也不愿意说了,气氛有点尴尬啊! 良久…… 终于有个商人发言了,“陛下乃圣天子,岂会爱这黄白之物?天子又怎会与民争利?钱老板你休得口出狂言, 污蔑圣君!” 看来这个商人也被东林文人毒害的不轻啊! 钱胖子鄙夷的看了眼这个腐朽的家伙, 陛下不爱财?呵呵,水泥这玩意就是陛下弄出来的,你怕是不晓得吧? 钱胖子微微一笑,“反正钱某言尽于此, 信与不信全在诸位, 愿意入股的便找钱某来报个名,他日必定百倍利润回报, 不愿意一起干的, 钱某人也不勉强,只是他日莫要后悔。” 钱胖子这番话说的是掷地有声, 反而让这些大大小小的商人摸不透底了, 难不成…… 真是陛下的意思? 虽然最近宣府民间传言:陛下和草原上的大汗签了收购羊毛的不平等条约,陛下疑似被人下了虫蛊。 但是这些只是传言啊,事实上这些精明的商人是不会相信的, 他们估摸着应该是哪个大官背着陛下干的卖国之事。 只不过陛下深居九重宫中,他老人家也是被奸臣蒙骗了而已。 可是? 钱胖子上次被卢总督召见之事,这帮大大小小的商人经过一番交头接耳早就知道了。 而卢总督历来忠君爱国没得话说的,卢总督必然不会诓骗陛下的。 而钱胖子现在又言之凿凿,且态度如此嚣张,想必是有所依仗的,莫不是这羊毛真能赚钱? 众商人都有点犹豫了…… 他们你看看我, 我看看你,最后一起看向黄良臣。 黄良臣想了想,正色问钱胖子道,“收购羊毛容易,可是收购后应该如何盈利?还请钱老板告知, 大伙儿的心中也好有个底。” 钱胖子如何知道怎么盈利啊,就连卢象升都不晓得的事, 他能晓得? 钱胖子只知道这是陛下交给他干的事,陛下如此圣明, 陛下说能赚钱就能赚钱,他钱胖子从来不怀疑。 可是钱胖子没办法让这些商人明白他的心情啊, 钱胖子只得再次神秘一笑道,“此乃朝廷机密,钱某人实在不敢泄露, 诸位只需相信皇帝陛下即可。” 钱胖子干脆把皇帝陛下扯了出来当大虎皮, 呃~虽然大家都不大相信这个死胖子真见过皇帝陛下。 良久后…… 黄良臣突然爽朗一笑,“老夫愿意出资五十万两白银入股。” 因为黄良臣带了个头, 后来又有几十个商人愿意入股,钱胖子一共筹集到了三百万两白银。 加上皇帝陛下借贷的一百万两白银,他现在手头上一共有四百万两白银。 这些钱都快把钱胖子看晕了,四百万两白银啊,堆起来就是一座小山了,几辈子也用不完呐! 筹集了足够银子的钱胖子,都来不及休息,便开始投入到了紧张的工作中去了。 他先是雇佣了十几个膀大腰圆的家丁,如今他也算是有钱人了,安全便是头等大事。否则事业未成,却被人给绑票了?那可就尴尬了啊! 然后便是修建仓库,储存羊毛,和草原人谈生意,和官府的各位老爷会面,如今的钱胖子俨然成了宣府头号忙人,比卢总督还要忙忙碌碌的。 就连白娘子都被他牵线,接受了卢总督的诏安呢! 呃,其实就是这死胖子告诉了白娘子丁公子的真实身份,这白娘子一时想不开,死活都要去诏安。 至于她是真诏安呢,还是存了什么不良的心思?只有天知道了。 而草原上的蛮子们现在看钱胖子就如同看财神爷一般,这货简直是人傻钱多,大伙速速来卖羊毛啊! 可惜啊! 羊毛没有了! 羊毛虽然剪了还会长,但是也要给羊时间嘛,在钱胖子强大的金钱攻势下,草原上的羊儿都失去了它们的毛, 这个冬天难挨啊! 不过失去毛总比失去皮要好的多吧?好歹毛还能长出来,没了皮可就没了命了。 而卜失兔因为握着和大明互市这一大利器,加上大明承诺无限收购他们的羊毛,许多草原上的部落纷纷开始投靠他, 并奉他为天可汗,把这卜失兔给高兴的啊! 当然这家伙打死也没敢称天可汗,这称呼必须是大明崇祯爸爸的啊,卜失兔现在对崇祯可是忠心耿耿着呢! 而崇祯在干嘛呢? 他正在巡视徐光启捣鼓出来的新式纺织机器呢! 第255章 明末科学家 第255章 明末科学家 钱,让无数人疯狂。 权,让无数人膜拜。 而当钱+权的时候,其威力足以改天换地,除了不能改变生死外,就没有它们办不了的事儿了。 在崇祯强大的金钱和权利支持下,徐光启的事业干的是风风火火的,这家伙就好像打了鸡血一般,日夜不熄火的干活。 以至于差点嗝屁了,后来还是崇祯强制性的让他休息,要不这位大明理工狂人只怕早就殉职了。 徐光启这般拼命,大明的科研事业可谓是蒸蒸日上,他兴建了大明科学院,聚拢了如孙元化,宋应星等等大批理工狂人。 这帮理工狂人聚在一起天天就是研究加研究,不像文人墨客们,天天就爱逛个窑子,嫖个名妓女啥的,谓之风流。 所以崇祯便特别喜欢这帮理工狂人们,他三天两头就往大明科学院跑,呃~除了孙元化这个混蛋外。 孙元化号称炸弹狂人,这家伙手底下的也全是一群爱好炸弹事业的疯子,这帮疯子天天就爱专研炸弹啥的,以至于把自己人都炸死了好几个。 但是那又如何? 就算炸死炸残也无法改变他们对于炸弹事业的热爱啊! 幸亏崇祯钱多,让这帮子炸弹狂魔生活无忧,让其家人也得到了很好的优待,按说这是崇祯的恩惠吧? 可惜啊, 这帮子炸弹狂魔因为没有了后顾之忧, 玩起炸弹来是更加的肆无忌惮,全然不把自个命当回事了,也不把科学院其他人的性命当回事了,连科学院都被他们炸了好几回, 简直是犯了众怒。 最后崇祯只得将孙元化和他的徒子徒孙们, 全部赶到了深山老林里,并且派宦官专门盯着, 他们这才收敛了一点。 所以如今的科学院里并没有炸弹一派了。 崇祯在徐光启的带领下, 正在参观他们新搞出来的新式纺纱机,这个纺纱机神似西方工业革命的标志……珍妮机。 徐光启的新式纺纱机也是竖着放置的, 一次可以同时纺八十根线, 相当于效率提高了八十倍。 而且甭管是棉,麻,还是羊毛啥的, 都能用这新式纺纱机来纺成线,虽然目前新式纺纱机纺的线还很粗,但是够用了。 这玩意用来纺羊毛线最合适不过了的,纺出来的羊毛线可以用来做毛衣啊,大把的银子不就来了? 有了银子,咱再进行后续的研究啊,然后就是用羊毛制造呢子了, 金钱更是大大的。 崇祯看着这些新式纺纱机,再看看徐光启等人,他们便是我大明的科学家啊,这些人容颜憔悴,个个都顶着乌青的大黑眼圈, 也不知道他们熬了多少通宵才弄出这台机器的?太不容易了。 崇祯穿越前虽然是个科学渣,但他最尊重的便是科学家了。 可惜啊! 古代文人墨客们恰恰最轻视的便是这些科学家了, 就算他们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纵然他们改变了无数人的生活, 文人墨客们依旧轻蔑的称呼其为工匠。 唐诗宋词元曲,又有多少是描写这些人的?文人墨客们宁愿花大把的时间歌颂妓女, 描写闺阁怨妇,才子佳人啥的,就是不愿意为他们多费一点点笔墨。 可是恰恰就是这些默默无闻的所谓工匠们, 推动了历史的车轮。 事实上, 历史上的明朝科学技术就已经非常厉害了,说是世界前茅都不为过, 尤其是在造船,天文,医学,数学和化学及农学等方面造诣非凡。 而明朝历代君王也非常重视科学研究,尤其是火炮,崇祯在极度缺钱的情况下,依旧拨出银子请了葡萄牙的人来搞火炮。 至于其他科学研究也是搞的如火如荼,涌现了如徐光启,宋应星,方以智,孙云球,朱载堉等卓绝人物。 以及,《天工开物》,《农政全书》,《物理小识》,《算法统宗》,《瘟疫论》,《镜史》,等等科学巨著,现在看起来真是不可思议啊! 那个时候的中华有那么多的科学巨匠,那么多的科学巨著,显微镜,放大镜都能造的出来,却偏偏落后了? 原本中华是有机会站在世界之巅的啊,可惜啊,全都是那帮异族人, 这帮没有开化的野猴子,投机取巧夺得了天下, 然后便闭关锁国,禁锢科学研究,让我中华陷入了二百余年的蒙昧无知中。 以至于洋人的坚船利炮轰开了古老的国门的时候, 这帮野猴子还以为是妖术呢, 居然妄图以黑狗血,女人月事布破之,愚昧无知以至于此?把洋大人的嘴巴都笑豁了。 再后来…… 又涌现出了一群所谓的新式人物,这帮人以文人居多,他们盲目的崇洋媚外。 学着洋人要什么婚姻自由,开展轰轰烈烈的休旧妻运动,新男人以留洋为上,新女人以嫁洋人为荣,中华从上到下一股子洋风,所有的传统服饰和文化统统被否定,谓之老土! 呸,崇祯穿越前便看不起这帮子所谓的新式人物,他更加喜欢默默无闻贡献的科学家们。 只不过科学家们都比较务实,不像文人那般会蹦跶,今天搞个花边新闻,明天弄个风流韵事,一来二去就有了名气,谓之大师! 呸的大师…… 现在上天既然降朕于大明,朕定然要让咱大明的科学研究继续发扬光大,让大明重新站立于世界之巅,俯瞰西洋诸蛮夷小国。 对了还有美洲…… 崇祯觉得这美洲也应该是大明的,朕这一次绝对不能让欧洲的流氓占领美洲了,朕的科学家必定会研究出坚船利炮,轰死这帮狗流氓们。 崇祯其实一直都想开海,海洋的利润才是最大的,只不过现在国内还是很动荡,他手头的银子也不是特别的多,并不足以支撑远洋航行,必须的先弄钱。 崇祯抚摸着新式纺纱机,就如同抚摸着金元宝般,是越摸越爱呐! 崇祯对徐光启的研究很满意。命令其将这种新式纺纱机先复制个千儿八百台,然后全部运送到了宣府。 如今宣府的互市办的轰轰烈烈,羊毛都快堆积不下了,如果再不将这些羊毛消耗掉,只怕都要挤爆仓库了。 第256章 畅销的毛衣毛裤 第256章 畅销的毛衣毛裤 不得不说! 有钱办事,这效率就是高啊! 不过十几天的功夫,徐光启就捣鼓出了一千台新式纺纱机,这些纺纱机自然被全部运到了宣府钱胖子手中,把这钱胖子嘴巴都快笑豁了。 这一台台的新式纺纱机,哪里是机器啊?分明就是金光闪耀的金元宝呐! 钱胖子都快惊呆了,特娘的第一次见到这种纺纱机啊,这么一千台纺纱机,要是同时纺起纱来,简直就是蜘蛛吐金线。 如今的钱胖子很有几分老板的派头了,纺纱机一到手,他就建了数个大大的厂房,一栋栋的水泥厂房拔地而起,宽敞又气派。 纺纱工人都是从附近招募来的女工,倒不是说男工人不好,而是纺纱织布这些活计确实更加适合女人干。 钱胖子给的工钱也高,差不多二两银子一个月呢,一月还有四天的休息时间,这么好的老板哪里去找? 纺纱厂投入使用后,便开始源源不断的生产羊毛线,然后自有勤劳的女工将这些羊毛线织成各种花色俏丽的毛衣毛裤,甚至毛袜子。 这些东西好卖的很,基本都是甫一出厂,便被各地行商疯狂抢走了,然后分销进了千家万户。 当然…… 也有行商直接将羊毛线买走,然后卖给心灵手巧的妇女们,这些妇女闲暇下来的时候,便会拿起毛线戳两针,为夫君和孩子们置办过冬的毛衣毛裤,其乐融融! 不过几个月时间…… 羊毛不仅改变了大明朝老百姓的生活,也让宣府一跃成为羊毛重镇, 其军事重镇的名声反而没那么响了。 如今钱胖子算是成了宣府的名人+活菩萨了, 个个称颂,人人爱戴的,有些人家甚至给他立了长生牌,日日祈祷他能够长命百岁。 要知道这宣府地产不丰, 还经常闹兵灾, 老百姓的日子甭提多苦了,虽说在卢象升的治理下, 没有饿死的, 但是也要日日为吃食发愁。 而这时代的女人大多数都裹着双小脚,在家操持家务, 少有能赚到钱的, 了不起就是养蚕卖丝,换点散碎铜钱回来。 可是? 绸缎虽然昂贵无比,但是生丝却极贱价, 女人们辛辛苦苦养一年的蚕,也赚不了几个钱。 况且种粮的地都少,哪有那么多桑田啊,普通家庭根本就养不了多少蚕,勉强也就糊个油盐酱醋钱而已。 也有心灵手巧的女人会纺纱织布,只不过大部分女人织出来的都是土布,又粗又厚, 也不值几个钱,因为女人们赚不了钱,养家糊口的重责便都落到了男人身上,男人的压力可想而知? 而钱胖子的工厂解决了许多女人就业的问题,无形中便减轻了男人赚钱养家的压力, 老百姓能不感恩戴德吗? 当然,大伙并不知道的是, 这钱胖子其实根本就不想给工人们这么好的待遇,他觉得哪怕每个月只给五百个铜钱, 这些工人也会拼命的干活的。 但是皇帝陛下下了死命令啊,工人们的待遇必须得到保障, 二两银子是最低标准,否则就滚出羊毛纺织行业。 钱胖子不满归不满…… 但是这可是皇帝陛下的命令啊,只要是皇帝陛下的命令, 必须的不折不扣执行下去, 否则就会天打雷劈的,所以钱胖子一点都没偷奸耍滑。 后来陆陆续续的, 徐光启又发明了水力织布机,这种织布机可以织出羊毛呢来,且效率相当惊人,民间戏称,此物乃织女的织布机。 现在正是秋冬季节,毛衣毛裤好卖,羊毛呢更是好卖啊,这种新式布匹一经面世便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钱胖子自然也是赚了无数的白银,俨然成了宣府豪富。 而黄良臣也是笑歪了嘴巴,要知道他可是占了股份的大头啊,简直是躺着就能赚钱。 其余跟着钱胖子干的大大小小的商人,也都发达了,个个赚的盆满钵满。 当然,有人欢喜就有人愁。 当初没有跟钱胖子干的商人们现在肠子都悔青了,只能眼睁睁看着人家发财,自己吃土。 尤其是万春雨,他今年算是亏了血本,欠下了一屁股的债。 万春雨干的是布匹买卖,今年他从松江拿了大批的货,现在却根本就销不出去,最后只能降价处理了,这才回了一点点本钱。 这一年的冬天很冷,可是许多老百姓却过的相当暖和,往年普通的老百姓想置办一套冬衣都很难,布匹和棉花都不便宜。 如果是穷巴子和泥腿子, 许多人一辈子都置办不起一套冬衣, 一件大棉袄可以祖祖辈辈穿个几十年,直到完全腐朽。 孩子们也是捡大人的衣服穿,一代代的穿下来,冬衣太贵了,他们手中没有钱啊! 今年就不一样了, 毛衣毛裤既保暖又轻便,穿着干活都方便的很,羊毛呢子挡风还好看,甭管穷富都喜欢。 尤其是毛衣毛裤简直是太好了,往年老百姓过冬的时候都是一件单衣,外面套件大棉袄,看着鼓鼓囊囊的,其实根本就不热乎。 今年内里穿了毛衣毛裤,再套上羊毛呢子也好,大棉袄也罢,甭提多暖和了,最主要的是,还便宜,大多数人都置办的起。 而边疆的将士们也都穿的非常暖和,往年他们冰冷的甲胄之下,穿的都是单衣,寒风中冻的瑟瑟发抖,每年都不知道有多少兵卒被冻死?如今陛下仁慈,一人两套厚毛衣毛裤毛袜子,穿着是又轻便又暖和。 大家都很暖和…… 就是? 崇祯的诸妃都快冻成狗了,难不成是皇帝陛下虐待了她们? 才没有呢,崇祯今年给诸位爱妃每人备了五套华丽丽的云锦冬衣,彩棉小袄,五套大毛小毛的皮子,什么貂皮,狐皮,银鼠皮,海狸皮,猞猁皮等等啥都有。 还有各种奢华无比的斗篷,绣金镶毛的,价值不菲。 就是为嘛尺码统统小了好几号? 诸妃收腹提臀也钻不进去呐,华丽丽的冬衣穿不了,她们便只好穿着夏装,可不就冻成狗了? 第257章 郑芝龙 第257章 郑芝龙 幸亏崇祯心还没完全黑透,虽然供应诸妃的冬衣统统小了好几号,但是红罗炭可没短她们的,依旧十成十的供应。 诸妃只得一边望着奢华的冬衣哭,一边窝在屋子里烤炭火,顺便拼命减肥中,只希望能够在年前瘦身成功,好美美的穿上华服显摆去。 这边诸妃对崇祯是幽怨无比,那边崇祯根本就没心情理这帮妃子们,他现在捞钱捞的手都软了。 毛衣毛裤和羊毛呢子大受欢迎,钱胖子不仅按利息还了他银子,第一笔商税也缴了上来,除了国库外,崇祯的小金库也快被堆满了。 如今的宣府可是纳税重镇呢,缴纳的税银居然比江南还多? 也对,如今宣府完全在朝廷的掌握下,可不是东南沿海等地能够比拟的。 别看崇祯抄了不少东南沿海富豪的家,还经常派太监去收税,但是有用吗? 人为了钱,杀头灭族的罪都敢干,何况是已经自我放飞了几百年的东南富豪们? 想要俺们老老实实的交税,做你吖的春秋大梦去吧,俺们就是偷税漏税咋的,俺们都偷了这么多年的税了,凭什么现在不许俺们偷了? 尤其是江南的机户们,这些人应该算是最早的资本家了,最特娘的黑心了的。 他们不仅最擅长偷税漏税,还苛待机工,在这些机户手底下干活的机工们,每日辛辛苦苦的却依旧不能养家糊口。 而万历皇帝派太监收取资本家机户的商税,这帮黑心的机户又故意不给机工发工钱,或者恶意解雇机工们,将祸水引向朝廷,这才有了轰轰烈烈的抗税运动。 而这帮不交税的混蛋还被称为英雄,呸,崇祯都快恶心死了。 北方的农民都快饿死了,却承担了国家的重税,你吖个江南资本家凭毛线不交税? 不过…… 崇祯现在也不准备逼他们了,如今宣府的毛纺织业发展的轰轰烈烈,赚尽了银子。 下一步,朕就准备拿棉纺织业开刀,用机器生产棉布,想想都美的很呢! 只要棉布和丝绸也能量产后,这帮江南的资本家机户们,分分钟破产。 当然,崇祯也不会把事情做绝,这江南地区其实也有一部分机户老老实实交了税的,得区别对待。 崇祯对王承恩招了招手道,“王大伴你过来一下,朕有事交代你。” 王承恩恭敬上前,“老奴在,皇爷请吩咐。” 崇祯的声音,“大伴,你帮朕给西厂传个旨,令其调查苏州,无锡,杭州,嘉兴等地的机户们。 查看他们这些年缴纳赋税的情况,选出一批能够老实交税,或者虽然也偷税漏税了,但是偷的比较少的机户们,拟一个名单给朕。” 王承恩躬身道,“遵旨!” 崇祯又问道,“魏忠贤最近可从陕西回京了?” 王承恩恭顺道,“魏厂公前日才从陕西回来,还没来得及向您请安呢!” 崇祯淡淡道,“罢了,朕不用他来请安,你让他即刻起程赶往安海镇,传旨郑芝龙!” …… 魏忠贤前日刚刚回到京城。 今年可算是他过的最苦的一年了,不停的从京城运粮运钱到陕西,差点没把他的老腰都给折了。 倒是他的侄子魏良臣这家伙,跑的倒挺欢畅的,毫无怨言。 魏忠贤刚抱着老婆歇下了,虽然他是个阉狗,不能对女人那啥了,但是并不代表他不想女人啊! 两人正在假做夫妻事,崇祯的口谕也到了,命令魏忠贤速速去安海镇传旨,即刻启程,不得有误。 妈卖批的~ 魏忠贤恨不得骂人,这个狗皇帝使唤了咱家一年,日日夜夜的将咱家当狗使唤。 先是让咱家帮他强收商税,然后又让咱家去种红薯,最后还让咱家跑到陕西赈灾,咱家差点都被流寇生吞了啊! 如今大冬天的,咱家好不容易回来了,能够抱着老婆亲热了,你吖个狗皇帝又要使唤咱家了? 传个圣旨而已,随随便便派个小宦官去就得了,有必要让咱家这种大太监去吗? 魏忠贤心中吐槽不已,但是他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只是淡淡一笑道,“遵旨!” …… 福建安海镇,安平桥的北面。 这里有一间极豪华的私宅,五进的院落,院里小桥流水,房屋精美,遍植奇花异草,既有福建常见的刺桐,水仙,茉莉,白兰,菩提等花木,也有从外地移植过来的菊花,茶花,腊梅等花木。 纵然大明朝大部分地区都入了冬,气候极度寒冷,这安海镇依旧是温暖无比,气候宜人。 这是一间颇豪华的雅室。 墙上挂着古画,案几上摆着古铜器,就连屏风香炉也都是古色古香的,不见金玉等俗器,颇有一种魏晋的风雅古朴。 这便是大海盗郑芝龙的卧房,没想到这个粗鲁的大海盗爱好还挺风雅的嘛,就是不知道是故作风雅,还是真正风雅? 郑芝龙正斜靠在软塌上,旁边还侍立着几十名娇娃美姬,个个都身穿华服,头戴美玉金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 而且细看…… 这些美貌的女子居然形貌各异?有白皮肤的,也有黄皮肤的,甚至还有黑不溜丢,只有一口牙齿白擦擦的漆黑短卷毛美女。 而这些个女人的头发眼睛也各不相同,有绿色的,有蓝色的,甚至连番邦中最罕见的紫眸都有。 看来这郑芝龙有收集各国美女的嗜好,就是这么些个蛮夷女人美则美矣,但是整个屋子里似乎弥漫着一股怪怪的气味? 就算这屋里点了价值连城的龙涎香,也掩盖不了那股子骚气。 真是非我族类,其味必异! 但是郑芝龙这家伙显然很糙,他根本就闻不出那股子骚气,反而觉得这些女人都挺香的。 郑芝龙搂着个漂亮的红毛女人刚压了下去,他弟弟郑芝豹就来了,这家伙也不客气,一屁股就坐了他哥的软塌上,搂过一名黄毛绿眼睛的美人便亲热起来了。 郑芝龙有点不悦道,“三弟啊,俺们现在也不是海盗了,都是有身份的贵人,你行事咋还如此没大没小的?” 第258章 郑芝龙的理想 第258章 郑芝龙的理想 郑芝豹不以为然道,“屁的贵人,大哥你真心实意的带着兄弟伙的投靠朝廷,这狗皇帝就只许了你个芝麻绿豆官,呸,这狗皇帝也忒小气了点,劳资不服气。” 郑芝龙啐了口,“你个粗人懂什么?阳光雨露皆是圣恩,再小的官那也是官啊,那也是陛下的圣恩啊,你我应该心怀感激,而不是怨恨。” 郑芝豹叹了口气道,“大哥啊,我就是不甘心呐,想当年俺们十八芝义结金兰,俺们对天盟下过誓言:生不同日,死必同时! 此后我等兄弟伙的纵横海洋数载,炮轰红番鬼,船撞弗朗机,捕杀大鲸,走私财货,诸船无我郑氏令旗者,不得入海,何等豪迈畅快啊? 大哥你为何非要接受狗朝廷的诏安?给福建大大小小的官员当孙子呢?咱就做个海霸王不好吗?” 郑芝龙抚摸着蛮夷女子柔弱的手道,“海霸王?呵呵, 在世人眼里咱们就是海盗啊, 劳资郑芝龙可不想当一辈子的海盗,劳资还想光宗耀祖呢,漂泊在海上讨生活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还是陆地上踏实呐!” 对于大哥郑芝龙的幼稚想法。 郑芝豹一直都嗤之以鼻, 郑芝豹这人野惯了, 受不得一点点拘束。 郑芝豹心烦意乱的将怀中美人一把推开,他想了想说道, “大哥, 你既然不愿在海上漂泊一辈子,要不咱们就高举反旗, 你为帝来, 劳资当王? 咱们以这福建为根基,然后打下偌大的江山,你我兄弟伙的子孙后代不仅不再是海盗了, 而是王侯啊!” “放肆!” 郑芝龙重重一拍桌子道,“我们郑家世代忠良,岂能干这天打雷劈不忠不义之事,豹弟这种话以后莫要再说了,须得烂在肚子里才行。” 忠良? 郑芝豹有点好笑,俺这大哥莫不是官迷入骨了?俺们这些海盗出身的人,也配称忠良? 就算俺们自己觉得自个忠良, 这福建的大大小小官员还不是拿俺们当海盗看?大哥啊,你迂腐! 郑芝豹不能理解郑芝龙那颗极度想依附朝廷的想法,郑芝龙也不能理解郑芝豹那颗向往自由的心。 兄弟二人之间的气氛有点尴尬啊,正在这时候郑芝凤来了。 相比于其他的海盗兄弟,这郑芝凤还是稍微文雅一点, 当然只是稍微,其实他骨子里也还是一个海盗。 郑芝凤笑着问道, “两位哥哥在争执什么?莫不是因为刘香佬的事儿?” 郑芝龙郁闷的看了眼郑芝凤,暗骂道:卖麻批的~劳资的这帮兄弟咋都海盗习气不改?如今劳资也是官身了, 是有体面的人了。 你们吖的个个不敲门就进劳资房间是几个意思?以后劳资还能不能愉快的风流了? 郑芝豹郁闷的将事情原委讲了,末了他问道, “凤弟,你给哥哥凭个理儿,哥哥哪里说错了?以我郑氏水师的力量, 真要夺取这天下简直是易如反掌。 况且我郑氏富可敌国, 朝廷都没俺们富,真有打起仗来, 俺们用银子都能砸懵官兵,何愁不能取天下?” 不得不说,这郑芝豹对郑氏水师简直是迷之自信。 郑芝凤随意的拿起案几上的一壶葡萄酒灌了几口,然后幽幽道,“豹哥你不明白大哥的苦心呐,我郑氏水师在海上确实厉害,但是陆战与海战不同,我郑氏水师上了岸后,实力便会略微下降,如何与如狼似虎的朝廷军队作战?” 郑芝龙终于发话了,“屁的略微下降,这帮孙子的实力老子不晓得?他们海上是虎,上了岸便是虫,只怕连路怎么走都忘了吧?” “豹弟啊!” 郑芝龙拍了拍他肩膀语重心长道,“况且这福建水深的很呐,山高地险,刁民又多,就连朝廷都不敢在这地界收税,我们在这地方当个地头蛇还行,你特娘还想以福建为基业,然后打江山?屁,那帮刁民不扯你后腿才怪!” 郑芝豹犹不服气,他还想再争辩什么,却被郑芝龙不耐烦的挥了挥手道,“两位弟弟还是出去商量一下,怎么对付刘香佬这个混蛋吧,卖麻批的~这家伙以为找了红番鬼当后台, 便无法无天了, 必须的剿灭!” …… 同一时间, 郑家的码头上。 一艘大船缓缓驶来,这船看着虽然大,但是倒并没有装大炮, 看着应该是商船? 施大瑄正百无聊赖的喝着小酒,如今大哥郑芝龙接受了诏安,他施大瑄也混了个芝麻绿豆官儿。 还别说,这当官就是比当海盗爽啊,光名声都好听几百倍了,就是有点无聊呐! 他施大瑄骨子里还是喜欢打打杀杀的,如今郑氏水师海上无敌,海上都没人敢惹他们,陆地上他们又勉强算是官老爷,也没人敢惹。 他施大瑄已经好久没有摸过刀子了,天天就摸银子和女人了,卖麻批的~无敌真是寂寞呐! 好想抄起刀子,操起大炮和谁轰轰烈烈做一场啊,哪怕劳资施大瑄粉身碎骨,也好过天天混吃等死啊? 施大瑄又喝了几口小酒,品了口牛肉羹,牛肉羹是这地界的名肴,大伙都爱吃。 虽然朝廷不许宰牛,但是自古就没听说能够管到福建的?这地界的老百姓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简直是又富又刁。 不过? 施大瑄最喜欢吃的还是烤鲸鱼肉,以前打海战的时候,就经常捕来烤着吃吃。 味道就像眼前这牛肉般,但是那股子骚臭味却是牛肉拍马都不及的,施大瑄就爱那股子骚臭味,嚼着带劲啊! 施大瑄此时也发现大船了,他急忙丢了牛肉羹和小酒,带着将士们守在码头上。 及大船抛锚后,就见一群娘里娘气的家伙颤巍巍的走了下来,为首的是个白面无须的老年男子,看五官还颇俊郎,年轻时候应该挺帅的,就是依旧有股子娘气。 就算这男子刻意装的像个糙汉子般,但是那股子娘气却怎么也掩盖不了,由内向外透出来。 这男子甫一下船,就冲到了树下呕吐起来,良久才抬起头,喘了口粗气道,“咱家魏忠贤,不知郑将军身在何处?” 第259章 皇恩浩荡 第259章 皇恩浩荡 魏忠贤? 施大瑄嘴巴都快合不拢了,这老家伙居然就是魏忠贤? 因为魏大阉的名声太响了,简直是夜能止小儿泣,以至于大明朝就没人不知道他。 施大瑄虽然常年在海上,但是他也是知道魏忠贤其人的,没想到传说中的魏忠贤居然是这副德行? 魏忠贤的侄子魏良臣见自个叔叔吐了,他急忙呈上丝帕,魏忠贤胡乱抹了把,便将丝帕丢了。 施大瑄知道魏忠贤说的郑将军必然是大哥郑芝龙,而绝对不会是什么郑芝豹,郑芝凤啥的。 施大瑄急忙拱手施礼道,“在下施大瑄,见过魏厂公,厂公请!” 施大瑄做了个请的手势,魏忠贤点点头,便气定神闲跟着施大瑄往城内走去。 安海镇的人并不多,却并不萧条,且大多数都穿的比较好,就连仆妇都能穿绣花带颜色的衣裳,其中更有许多番邦蛮子杂处其间,奇装异服的,好不别扭。 而且魏忠贤还发现,这安海镇上虽然红番毛子很多,但是读书人也挺多的,文风颇盛。 魏忠贤这一年大多数时间都在陕西赈灾,见了太多的流民和乞丐,甫一来到这么安逸闲适的小城镇,居然还有几分不习惯了? 行了片刻…… 就到了郑芝龙的私宅,他家私宅修的非常华丽,到处都是奇珍异草,玻璃窗,琉璃瓦,就连朝廷禁止民间使用的紫檀木也比比皆是。 而且魏忠贤还发现了一座规模宏大的天主教堂,难不成海盗头子也信教? 其实这郑芝龙还真信天主教,他的天主教名叫尼古拉,当然这个大海盗头子除了信奉天主教外,他也信罗马公教,道教,海神妈祖,佛教的摩利支天菩萨,甚至还参拜过神道教的八幡神。 看来这郑芝龙是个多神主义者,只要是神,他都会膜拜! 言归正传! 听说魏大阉来了,郑芝龙率领众兄弟亲自过来迎接,双方核实了身份后,郑芝龙极为恭顺道,“厂公一路舟车劳顿,还请随末将到寒舍歇息片刻。” 魏忠贤呵呵一笑,暗道:你这私宅比起藩王府来也不差了,也好意思叫寒舍? 魏忠贤心中虽然吐槽,但是面上却并不显,他淡淡点了点头,便移步进入了郑家豪宅。 相比于外面的豪,这屋里的装饰却非常的雅,不仅有许多古董铜器,还摆了挺多的古书。 宾客坐定后,侍女端上香茶,茶雾缭绕,香气扑鼻,魏忠贤饮了口,只觉得满口余香,甘甜无比。 魏忠贤奇道,“这是什么茶?咱家竟从未饮过如此好茶。” 郑芝龙笑道,“此乃我福建武夷山之茶,长于岩石峭壁,云遮雾绕的深山中,堪称茶中极品,此茶曾被列为贡品。 可惜啊,后来被罢了贡,便不为外人所知了,今日若能入得厂公之口,烦请带些回京,听说陛下也痴爱茶叶,能否让陛下也品尝一番?” 魏忠贤口中虽称好,心中却鄙夷道:呵呵,你这海盗头子倒是挺会巴结皇帝的,可惜这崇祯狗儿哪里会品茶啊,他只不过爱好熬夜,然后牛饮茶叶提神醒脑而已。 郑芝龙接着问道,“不知厂公千里迢迢而来,所谓何事?” 魏忠贤放下茶盏笑道,“自是你郑家的大喜事啊,郑芝龙跪下听旨。” 魏忠贤冷不丁就请出了圣旨,郑家几个兄弟连同陪侍在旁边的数名家将,并一众侍女仆人纷纷跪在了地上,恭敬听旨。 魏忠贤环顾四周,傲然道,“烦请郑将军设香案,恭迎圣旨。” 郑芝龙急忙点头,“厂公说的对,末将是个海上的粗人,实在不懂礼数,末将这就去设香案,恭迎圣旨。” 说完这郑芝龙便屁颠儿的去摆香案了,余下的几个兄弟都有点不服气,尤其是郑芝豹,他极度反感大哥这般不要脸的拍朝廷马屁。 终于香案摆好了,郑芝龙重新屁颠的跪了下来,这个曾经的海上霸王,如今就像猫儿一样驯服。 魏忠贤缓缓展开圣旨,气定神闲的读了起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朕听闻郑氏忠孝仁义,郑家水师天下闻名,外御红番敌,内抚黎民,为我大明立下赫赫功劳,朕心甚慰,特任命郑芝龙为福建总兵,望爱卿尽忠报国,莫要辜负了朕的期待,钦此! 魏忠贤念完圣旨,笑道,“郑总兵这是高兴傻了?快接旨啊!” 郑芝龙确实高兴傻了,这家伙一心向朝廷靠拢,可是诏安后的这些年,他郑家水师就像是后娘养的,皇帝陛下是不闻不问。 如今陛下居然一下子给了他这么大的官,他怎能不高兴?简直是梦寐以求好不? 郑芝龙急忙磕头道,“末将郑芝龙叩谢皇恩浩荡,陛下万岁!” 谢完恩后,这郑芝龙捧着圣旨不停傻笑,活脱脱的一副傻子智障模样,就连郑芝豹都看不下去了。 他实在不明白,大哥平日里那般豪迈的人物,咋就偏偏官迷入骨了?狗皇帝给根骨头,他也啃的贼欢,这还是曾经的海上霸王郑芝龙吗?还是当年的十八芝吗? 哎,当年十八芝义结金兰,真真是豪气冲云霄啊,比起梁山好汉也不差了,现在却都成了这幅德行? 魏忠贤笑着拱手道,“咱家恭喜郑总兵高升,其实陛下还有一言让咱家传达给郑总兵。” 郑芝龙喜滋滋的收了圣旨,问道,“陛下可是还有什么指示?” 魏忠贤神神秘秘道,“陛下说了,大小琉球自古就是我中华的领土,陛下让你多多留心这些地方,切莫被倭国人占领了。 还有那倭国,你虽然与倭国有关系,但是陛下一直都当你是自己人,这倭国虽然看着很忠心,但是也不得不防,陛下命令你秘密收集倭国信息,然后上呈给陛下。 对了,还有这些呢子,也是陛下命令咱家带给你的,此呢子产自宣府,价格低廉,陛下知道你素来都在做倭国的生意,这些呢子便许你贩卖到倭国,价格越低廉越好,陛下说了哪怕不赚钱都行。” 第260章 让郑森给太子伴读 第260章 让郑森给太子伴读 郑芝龙摸着魏忠贤带来的呢子面料,啧啧称奇! 倒不是这家伙没见过呢子,事实上郑芝龙身兼官商盗,纵横海洋这么多年,什么货物没有见过? 羊毛呢子在大明属于新鲜稀奇玩意儿,但是在西洋却已经风靡了很多年了,只不过价格昂贵,打不开世界市场而已。 事实上,此时的西方纺织业落后于明朝,大明的生丝和绸缎在海外大行其道,大明的蔗糖几乎掏空了欧洲的白银。 西方对于大明更是向往无比,觉得那里便是人间天堂。 穿中华丝绸,摇中华纸扇,藏中华瓷器,看中华皮影,养中华金鱼,便是当时最流行的时尚。 郑芝龙没想到咱们国家现在也能造羊毛呢子了?且价格还如此的低廉,比红番鬼的呢子更好看,也更便宜。 只不过? 这么好的羊毛呢子为嘛不狠狠赚上一笔呐?倭国的冬天也很冷,这批羊毛呢子运过去应该会非常受欢迎,销路绝对不成问题。 魏忠贤也不明白崇祯的想法,他只得故作高深道,“皇帝陛下行事自有其深意,将军照做即可,陛下已经和宣府那边打过招呼了, 以后将军去拿货的时候, 一律以成本价供应。 另外,皇帝陛下听说你有一子名郑森,很是聪明伶俐,陛下想要召他入宫为太子伴读, 陛下曾言:太子如今年幼, 刚刚启蒙读书,正需要一名年岁稍大点的伴读, 你家郑森甚好。” 啥? 让郑森这小子给太子当伴读? 这可是皇太子啊, 是大明朝的一代储君,是未来的国家君王啊, 我郑氏何德何能?能得此殊荣! 而且当今太子朱慈烺乃周皇后所出, 这周皇后圣眷正隆,宠冠六宫,太子的宝座也是稳稳的。 可不像当年的万历朝, 郑贵妃与福王得宠,这两家伙飞扬跋扈的,差点没将太子怼死。 魏忠贤带来的好消息差点没把郑芝龙喜死,要知道他现在虽然是官身,但是毕竟是海盗起家,骨子里还是有点自卑的。 如今郑森能有机会入宫伴读,待到以后太子登基了, 他郑森便是天子近臣,地位尊贵无比。 倘若? 郑森这小子能够精明一点,糊弄个公主娶回家,我郑家便和天家结了姻亲,郑家的后人也能沾上天家的血脉了, 岂不美哉? 呃,就是公主有点难娶! 据说必须得是选自民间的清白俊秀男子, 什么权贵啦,大官啦, 家世不清白啦,统统不能入选。 郑芝龙意淫到这里的时候, 就有点郁闷了,他现在特别恨自个的海盗出身,要不自家儿子可不就能尚公主了? 不得不说, 这人呐意淫起来便没有了下限, 郑森不过一小孩子,崇祯的长公主连奶都还没断, 这家伙便意淫儿子尚公主了? 郑芝龙突然面朝北方跪了下来,泪流满面道,“皇帝陛下万岁,陛下待臣恩重如山,臣必死节以报君恩,臣必定会好好守护我大明的万里海域,让陛下无忧矣!” 郑芝龙激动了半响,这才站起身来,他抹了把眼泪。 魏忠贤皮笑肉不笑道,“咱家先恭喜郑将军了,要知道太子自启蒙读书后,陛下还从没选择伴读呢,你家郑森可是头一份的恩宠呐!” 郑芝龙喜滋滋抱拳道,“同喜,同喜,魏厂公远道而来,想必还未用午膳吧,郑某备了些薄酒为厂公接风洗尘。” 接着郑芝龙在前面领路,将魏忠贤领到了一间花厅。 自然郑家的花厅也是非常豪华的,相比于之前古朴典雅的装修,这间花厅倒颇有几分西洋风格,令人耳目一新。 花厅里摆着高大的自鸣钟,铺着波斯地毯,橡木餐桌上铺着蕾丝桌布,奢华无比。 而桌上也摆满了各种美味佳肴与果品鲜花,皆用琉璃盘子盛着,这些盘子错落有致, 高低不一, 看着很是赏心悦目。 因为安海镇靠海, 这桌上的美味佳肴大多数都是海味,什么燕窝,鱼翅,海参,鱼肚,鱼唇,鲜贝,紫鲍,乌鱼蛋,鳘肚,大螃蟹等等海里的玩意儿。 当然为了照顾魏忠贤一行人里可能有人吃不惯海味,什么鹿茸,象拔,驼峰,果子狸,猴脑等山珍也是有的。 魏忠贤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白菜喂了嘴里,笑道,“咱家这辈子山珍海味也吃腻了,到老了才发现最味美的莫过于白菜啊,对于荤腥反而不爱了。” 郑芝龙有点尴尬,他为了迎接魏忠贤,搞了满桌子的山珍海味,素菜几乎没有。 就一盘高汤白菜而已,现在这个大阉人却说山珍海味吃腻了?卖麻批的~这不是打脸吗?果真太监最难伺候。 郑芝龙有点尴尬的举起酒杯笑道,“魏厂公远道而来,末将不甚荣耀,谨以此杯表达感激之情,末将先干为尽。” 说完这郑芝龙便端起杯中美酒一饮而尽,其余郑芝豹和郑芝凤等人也纷纷站起身来豪迈敬酒。 而魏忠贤皆是不咸不淡的应付几句了事,喝起酒来也是轻轻缀一口就完了,让郑芝豹都快气死了。 魏忠贤又吃了口白菜,慢悠悠擦了擦嘴道,“陛下这次还让咱家给你们带了些火药来,这些火药可是我大明最新研制出来的新式火药,威力强大。” 火药? 郑芝龙就是靠船和火炮起家的,他们郑氏火药还少吗?所以当魏忠贤说皇帝陛下赐给他们新式火药的时候,都有点不以为然。 不过皇帝陛下送了他这么多东西,还让郑森给太子伴读,他郑芝龙怎么也得表示表示吧? 郑芝龙站起身来躬身行礼,“皇帝陛下如此厚爱,郑某受之有愧,大恩无以为报,郑某愿意捐银五百万两,黄金五十万两,以资国用。”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就连魏忠贤都惊呆了,大家都知道郑氏靠着海上贸易赚了无数白银,可也没想到会这般富啊? 一开口就是五百万两白银,五十万两黄金,只怕皇帝陛下一下子也拿不出这么多的银子啊! 第261章 郑森入京 第261章 郑森入京 郑芝豹差点把舌头都咬了,郑芝凤也一脸错愕的看着大哥郑芝龙。 这可是五百万两白银,五十万两黄金啊,这得收多少船的税金,贩卖多少船的货物才能赚到? 虽然郑氏一年的收入有上千万两白银,但是不要成本吗?不需要养兵吗?士兵的甲胄衣物不要银子?打点大大小小的官员不要银子?俺们几个兄弟伙的吃喝玩乐不要银子? 还有粮食啊! 这福建粮食产量很少,兵卒吃的粮食都是从外地运来的,成本多高啊,简直就像淌海水一样。 大哥啊,你这一张口就是五百万两银子啊,献的可真阔气,可是俺们兄弟伙的肉都是疼的啊! 郑芝豹现在忒想一棒子将大哥闷晕了去,他想了想肉疼道,“大哥,俺们今年刚刚置办了十来艘新船,只怕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银子来。” 郑芝龙豪气干云道,“不碍事,劳资,哦不~本将军在倭国还存下了不少银子,芝豹啊,你过几天就去倭国将本将军的银子全部运回来。” 卧槽~ 郑芝凤恨不得一脚踹死大哥郑芝龙,这狗皇帝的蜜枣给的真好,直接将大哥的脑袋瓜子都糊糊涂了。 藏在倭国的银子可是俺们的老本呐,如今中原风起云涌,陕西烽烟遍地,各路贼寇称王称霸,以后这天下未必就会姓朱了。 狡兔还有三窟,俺们郑家这才在倭国藏了大批的银子,大哥啊你倒好,直接将老本都贡献了出来。 郑芝豹和郑芝凤在一旁唉声叹气,而郑芝龙却心情大好, 能够用这些银子换来皇帝陛下的宠爱, 值! …… 京城,正阳门外。 今年的雪甚大,就如同鹅毛般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满城银装素裹, 屋檐下挂着长长的冰凌, 人人都裹着鼓鼓囊囊的衣服。 十来岁的郑森下了马车,他好奇的东张西望着。 这郑森自小在倭国长大, 倭国虽然也下雪, 但却从来没有下过这么大的雪,是以他非常好奇。 家将郑华将一袭狐裘披了郑森身上道, “这京城的雪可真大呐, 仔细受寒了。” 郑森如今才十来岁,正是阳气足,又贪玩的年纪, 他根本就不想披这狐裘,他甚至还想脱了鞋子,踩一踩这雪地呢! 不过郑华是郑芝龙派来保护他的,加上他地位颇高,这郑森倒也不敢太过于放肆。 郑华交代道,“哥儿,这京城可不比安海, 皇宫里也处处都是规矩,哥儿要处处留心,步步小心,切莫调皮贪玩知道吗? 还有啊,京城的官老爷也都是心思深沉, 七窍玲珑心,哥儿切莫乱说话, 要多做事,少闲谈。” 这郑华就如同个老妈子般, 絮絮叨叨交代着,可惜郑森还是个孩子, 他如何听得懂? 郑森只是胡乱的点点头,也不知道他究竟听进去了多少? 魏忠贤也下了马车,他紧紧裹着貂皮大袄, 戴着貂皮帽子, 却依旧觉得寒气入骨,冷的他瑟瑟发抖。 魏忠贤走到郑森旁边, 淡淡道,“郑家小哥,咱们已经到了京城的地界了,咱家先去皇宫里复命去,你们先去寻找住所,休整一番,等待陛下的传召。” 魏忠贤说完后,便转身又上了马车,马车向着皇宫的方向驶去。 而郑华则带着郑森寻找着房子,京城不比安海,京城到处都是人,人山人海的,以至于房舍奇缺,价钱还颇高。 但是? 这对于郑家而言这算是个事吗?这世上就没有银子解决不了的事儿,如果有,那就是银子使的不够多,钱多了连鬼都愿意给你推磨。 这郑华直接甩出两千金,买了间三进三出的大院子,就这三进三出的大院子都被郑家人住的满满当当的。 原来为了让郑森过的好,这郑芝龙除了派遣郑华外,还派来了不少的丫鬟婆子杂役小厮啥的。 郑华将郑森安顿下来后,他便拿出郑芝龙交给他的金银珠宝,准备用来上下打点关系。 这郑芝龙确实豪,在捐了五百万两白银,五十万两黄金后,他居然还给郑森准备了许多奇珍异宝。 因为安海距离京城遥远,所以郑华带来的大多是一些极细巧珍贵的珠宝,其中以珍珠和宝石居多。 光珍珠就准备了十盒之多。 这些珍珠色彩艳丽,就连黑紫二色都有,且颗颗饱满硕大, 一看就是极难得的海珠, 颗颗价值连城, 比鞑子的东珠不知要珍贵多少倍。 在崇祯没有召见郑森的这几天里,郑华偷偷摸摸结交了不少权贵大官。 价值连城的珍珠就如同豆子般撒了出去,获得了满朝文武的好感,就连温体仁也对郑家赞不绝口呢! 当然,这一切崇祯都知道。 而官员受贿啥的也没瞒着他,大家都知道这位皇帝陛下的习性,受贿可以,只要能够把自己的事情干好,且不损坏国家的利益,随便你吖的怎么受贿都行。 而且通过这些事,更坚信了崇祯对郑芝龙的印象,这家伙确实是个厉害的人物。 就是没啥大志气,骨头比较软,胆小怕事,就服强权。 只要大明一天不灭,崇祯一日不死,这郑芝龙便会乖的如同只兔子般,尽职尽责的帮忙大明守护海疆,顺便在干点间谍的事儿。 倘若大明灭了,对不起了! 这郑芝龙立马就会投降,甭管是鞑子也好,还是李自成也罢,谁强投降谁。 事实上…… 历史上的郑芝龙在崇祯殉国后,他确实投降了清,可惜啊,人家根本就不是真心招降他的,郑芝龙甫一投降,就被杀了。 可怜这一位集官盗商于一身的大海盗,一辈子叱咤风云,打的西洋各国屁滚尿流的郑芝龙,就这么窝囊的死了。 倘若他最后能够硬气一点,哪怕殉国了,也无愧英雄之名啊,必会流传千古的。 甚至…… 以当时郑家水师之威,他若铁了心的抗清,估计大汉衣冠也不会被异族所践踏,而南明也未必不能崛起,历史或许会被改变。 对于他的一生,只能一声叹息,时也,命也! 请假一天,呼呼睡大觉去了! 请假一天,呼呼睡大觉去了! 今天太累了,补眠去了。 第262章 皇子皇女的教育 第262章 皇子皇女的教育 郑芝龙的一生是悲剧的。 他明明可以当一位民族英雄,开启中华大航海时代,甚至以他当年掌握的水师力量,就是称帝也未尝不可? 可惜啊,他最终没能守住自己的初心,或者也可以说他太高估了满清的道德水平了。 郑芝龙虽然晚节不保…… 但是他的儿子郑森就非常争气了,郑森其实就是民族英雄郑成功,说到郑成功大伙儿应该都了解吧?毫无争议的大英雄呗! 不仅俺们中国人崇拜他,就连倭国人也崇拜他,郑成功出身于倭国,他娘是倭国人,算是中倭混血儿,不过郑成功可不会觉得自个是倭国人,他自始至终都以中国人自居。 不像现在某些崇洋媚外的家伙们,祖上带一点点外国人的血统,就以外国人自居,把自个的老祖宗都忘了,堪称汉贼! 所以崇祯便特别的欣赏郑成功,这可是经受了历史考验的民族大英雄啊! 历史上,他爹软脚虾郑芝龙不要脸的投降了清,就连郑芝豹这个看似豪迈的汉子也投降了清,唯独郑成功拒不投降,真乃硬汉也! 这是一个真正将民族的利益,置于个人生死,家族荣耀,亲人的安危之上啊,这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他爱民族甚过一切。 这样的大英雄必须早早的笼络住了, 此时郑成功还小,崇祯准备让他给太子伴读,让他以后成为太子的左膀右臂,辅助国家。 崇祯是在乾清宫接见的郑森, 这小子正规规矩矩跪在地上向崇祯行礼呢! 崇祯打量着这孩子, 但见他皮肤略黑,眼神灵动, 一看就是个调皮捣蛋的样子。 想必是来之前大人交代过了?这郑森现在看着倒挺老实的, 双手双脚都没敢乱动。 崇祯走了过来,亲切拍着他的脑袋瓜子道, “小鬼, 你叫什么名字?你是哪里的人?” 郑森还有点拘束,虽然他以后必成良将,然而如今的他还是很青涩的, 这郑森不好意思摸了摸头道,“我叫郑森,爹爹说我们都是海上的人,海上漂泊为家。” 崇祯笑笑道,“那你以后可以将宫里当做你家,不要拘束。” 郑森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他觉的这个皇帝大哥哥好亲切啊, 一点也不可怕。 来之前家将郑华叔叔可是交代过的:皇帝是天底下最可怕的存在,谁要是不听话,皇帝就会杀他,所以待会见了皇帝的时候,一定要老老实实的听话, 手脚不能乱动,知道吗? 郑森歪着头看着崇祯, 他觉得郑华叔叔一定是没有见过皇帝陛下,才会说出皇帝陛下很可怕的这种话, 以后有机会一定要让郑华叔叔也来瞧一瞧皇帝陛下。 崇祯主动牵起郑森的手,准备带他去见自个的太子, 朱慈烺了。 其实说起来,这崇祯年岁也不大,在现代社会也就大学刚毕业的样子, 正是跌跌撞撞的寻找着工作的年纪呢! 可是现在是明朝啊, 人们普遍结婚比较早,以至于崇祯现在都有了四个皇子和皇女。 除了太子朱慈烺外, 他还有一个皇子朱慈烜,长公主朱静静,次公主朱安安也降生了。 这朱安安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坤兴公主了,说白了就是长平公主。 历史上长平公主的命运也非常波折,国破之时,她被崇祯砍断手臂,后又为满清所获。 满清为了笼络人心,假心假意的优待她,最终长平公主因为国破家亡,亲人离去,而思念成疾,最后香消玉殒。 当然这是历史上的长平公主,在渣庸的小说里,这位长平公主化身魏霸道可恶的独臂神尼,是破坏男女主角的大恶人。 而妓女的女儿却被这个渣庸捧成了美丽善良的绝色佳人,实在是可恶至极。 崇祯非常喜欢他的女儿们,活脱脱是个女儿奴,所以他干脆将女儿们的名字和封号全部改了,只希望自个的女儿们能够一世平安静好,再无半丝忧愁。 而皇子们? 则依旧沿用历史上的本名,这也是崇祯对这些皇子们的期望,期望他们都能够奋发图强,争破命运的牢笼。 看着自己的皇子和皇女,听着他们奶声奶气的叫着父皇,崇祯都觉得好神奇啊! 他居然拥有了四个孩子?而且估计以后还会有的,估计比历史上的崇祯拥有的子女还要多。 呃,穿越前他只不过是个宅男而已,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却也要为子女做打算了。 教育便是头等大事。 他就和所有的父母一样,希望这些皇子和皇女们个个都能成为天才,琴棋书画, 文章武艺, 诗词歌赋,什么都要学会,智商还得两百八以上。 所以太子朱慈烺刚到五岁,崇祯便给他拜了太傅,寻了一大堆老师,专门教导太子。 而还是奶娃娃的两位公主和一位皇子也跟着陪读,让他们早期教育嘛! 明朝太子读书的程序相当复杂,请的也是儒学大家来教导太子,崇祯非常不喜欢这种制度。 因为他一来不甚喜欢太过于复杂的东西,二来他也对所谓的儒学心存芥蒂,自个好好的太子,可千万别被他们用四书五经给教导坏了? 所以…… 朱慈烺读书的地方并不在文华阁,那地方太远了,孩子嘛必须多睡睡才能长好身体呀! 崇祯直接就在周皇后宫里的偏殿给捣鼓了块地方出来,还能方便周皇后随时来照顾他。 崇祯觉得就算请再多的奶娘仆人照顾孩子,也不如让亲娘照顾的好,跟在亲生母亲身边长大的孩子,绝对比一堆仆人带大的孩子,要健康聪明的多。 而且崇祯请的老师各行各业都有,涵盖琴棋书画,语言,诗歌,数学,物理,甚至还有音乐什么的。 郑森刚进屋,就见几个奶娃娃满屋子的跑,屋里到处都是玩具,什么大炮,大船,大鼓,战车,铠甲,没有开刃的木头剑,以及其他一些怪模怪样的,郑森从来没有见过的玩具。 除了各种玩具外,还有一匹小马,这马又小又温顺,正和几个奶娃娃玩耍的开心极了。 第263章 暴风雨前的宁静 第263章 暴风雨前的宁静 而且这屋子的窗户也开的特别大,用的还是玻璃窗户,透过明亮的玻璃便能看到外面的雪景,漂亮极了。 崇祯招了招手,奶娘们便将皇子和皇女们抱了过来,除了朱慈烺稍微懂事一点,其余几个奶娃娃哭着喊着也不愿意过来,更加不愿意让崇祯抱他们。 哎,这让崇祯相当郁闷! 因为忙于国事,他疏忽了和孩子们的亲子交流,搞的现在几个孩子都不认他了。 崇祯有点尴尬,他拉过朱慈烺的手,对他说道,“这位小哥哥以后就陪你玩了,你要尊重他,知道吗?” 朱慈烺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然后就屁颠儿的拉过郑森,要和他一起玩耍。 郑森虽然并不想和小屁孩玩,但是鉴于对方是皇太子,父亲千交代万交代,一定要将太子哄好。 他只得硬着头皮和这朱慈烺玩起了幼稚的游戏。 呃,虽然小屁孩什么的太讨厌,游戏也很无聊,但是这满屋子的玩具却让郑森移不开眼睛。 他从未见过这么多新奇的玩具,虽然都看着怪模怪样的,但就是好玩。 而且陪皇太子读书也非常有趣,老师们会讲各种稀奇古怪的故事给他们听,什么三只小猪,猴子捞月,小兔乖乖。 郑森其实早就启蒙了,不过他读的都是四书五经,兵法之类的书籍,非常枯燥。 哪有像现在这样啊,不仅有各种小故事听,还有各种好玩的游戏,老师们也不要求他们都必须正襟危坐。 郑森很快就喜欢上这里了,而且他还注意到了长公主。 呃,来的时候父亲交代过,让他多多和长公主接触,最好能让长公主喜欢他。 他不懂啥叫喜欢,可是他真的很讨厌长公主啊,这家伙不仅走路歪歪倒,还动不动就喜欢哭。 而且她也一点都不认真听课,每次都是他和太子听课,另外三个小小屁孩在旁边闹腾,烦死了。 郑森就这样在京城住了下来,而郑芝龙献给朝廷的金银也陆陆续续运来了,把户部尚书的嘴巴都快笑豁了。 这年冬天,大伙过的似乎特别安稳?朝廷不缺银子,崇祯的内库也是满满的,老百姓有了御寒的衣物,将士们也领到了丰厚的军饷。 就连蒙古草原上的各部落也过得颇安逸,靠着卖羊毛的银子,他们和大明互市了很多物资回来。 雪下的再大又如何? 往毡房里一窝,烤着火,炖着羊骨头,喝着加了盐巴的奶茶,这日子真是太舒坦了啊! 而这一切皆拜天可汗所赐,这些牧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们干脆一天到晚就对着天可汗的长生牌祈祷,祈祷天可汗能够万岁万年。 天可汗自然就是崇祯啦,崇祯要是知道牧民家中都供奉了他的长生牌,真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这个冬天看似很安稳,就连鞑子皇太极也不知道躲在哪儿了? 不过崇祯知道…… 这一切都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罢了,明年继续大旱,而且明年还有蝗灾和瘟疫,大明朝的江山依旧风雨飘摇。 而陕西等地的老百姓依旧缺衣少食,无数的流寇蛰伏在暗处,伺机而动。 湖北,大别山区深处。 李自成,李过,田见秀,刘宗敏等人正蜷缩在某个不知名的山洞中,如今外面天寒地冻的,他们躲在山洞里虽然安逸热乎,但是饿啊! 除了这些糙汉子外,这支队伍里还有一个女人,一个非常漂亮温柔的女人。 她自称刑氏,原本是被张献忠所俘,张献忠贪图她的美貌,所以并没有杀她,而是享用了几日。 偏偏李自成一眼就相中了这刑氏,她的长相神似李自成的第一位妻子,韩金儿。 虽然这女人给他带了顶绿帽子,但是李自成是真心的爱着她啊,这么多年过去了,他都无法忘记韩金儿。 及见了刑氏,不觉又唤起了关于韩金儿的记忆,所以李自成逃离张献忠的时候,忍不住的就将刑氏也带上了。 这刑氏也无所谓…… 反正跟吕方也是跟,跟张献忠也是跟,现在跟李自成又有什么关系呢? 只不过有一点让她不爽,李自成只让她当妾,并不是妻子。 因为李自成其实是有一位妻子的,她就是高氏,这高氏有勇有谋,武艺也厉害,是难得的贤内助,李自成非常敬重她。 只不过在上一次的剿匪中,他和高氏分散了,听刘宗敏说,这高氏现在身处闯王高迎祥部中。 李自成还是很想和高氏团聚的,是以这刑氏只能为妾了。 当妾就当妾呗,刑氏忍了,然而让刑氏最忍受不了的是,这李自成似乎对男女之事没多大兴趣? 有时候甚至一个月都不碰她一下,要知道这刑氏在闺中就是出名的荡妇,差点被浸猪笼的那种。 如今李自成这个样子,不是让她守活寡吗?她如何能忍? 要不是李自成守的紧,只怕她早就和李自成的部下们勾搭成奸了。 李自成正无精打采的拨拉着火焰,刑氏靠着他,一双桃花眼却不停的从李过身上瞄到刘宗敏身上,又瞄到田见秀身上,甚至就连洞中其他贼寇也被她瞄了一遍。 只不过她偷瞄的极为隐秘,李自成一无所知,而其余被她偷瞄的男人也毫无察觉罢了。 “大哥!” 说话的是刘宗敏,“如今这大雪封山的,咱手里就光剩珠宝了,吃的也没有,这可怎么熬啊?” 刘宗敏摸出一颗红宝石赏玩起来,这颗红宝石极为珍贵,色泽浓艳,个头又大,放外面妥妥几万两白银跑不了的。 刘宗敏将红宝石丢了嘴里,用舌头不停的卷来卷去,他将红宝石想象成了一颗花生米。 田见秀道,“我听说这山里有熊,大哥啊,明日我干脆带些兄弟去掏熊窝,抓几只熊回来吃。” 李自成叹了口气…… 如今大雪封山,气候极致寒冷,他的手下都没多少衣服穿,就连李自成本人都穿着女装。 这么冷的天气出去猎熊?有病吧?不把你吖的冻成冰坨坨才怪呢! 第264章 被困深山 第264章 被困深山 刘芳亮闷闷不乐的灌了口热水,然后便拿起一锭黄金烤了起来。 而李自成则借着篝火的光芒,欣赏着手中珍珠,这是一颗孔雀绿的珍珠,个头极大且圆润,就像颗鸽子卵般。 仔细看这颗珍珠,并不是单纯的孔雀绿色,其内里隐约透着七彩光芒,华丽非凡。 这帮贼寇手中别的不多,就是金银珠宝太多了,这些珠宝皆是吕方和钱仓吉留下来的。 尤其是李自成手中的这颗大珍珠,更是被吕方缝在了大棉袄里,然后又被张献忠一刀劈了出来,最后则被李自成顺走了。 李自成现在忒后悔…… 早知今日,他就应该偷那件大棉袄的,或者携带点吃食也行啊! 原本以为湖北经济发达,多携带点金银珠宝,也不愁没有地方换粮食吃,没成想他们甫一进入湖北境,就被湖广总督陈奇瑜盯上了,派兵死命的围剿他们。 李自成等人被撵的东躲西藏,最后逃进了大别山深处,寻了个古岩洞,苟延残喘着。 如今是冬季,大雪封山,就连野兽都躲藏了起来,李自成人马陷入了缺粮缺衣的尴尬境地了。 这不,田见秀便提出掏熊窝这种撒逼主意了? 刘宗敏骂道,“这鬼天气的,你还想掏熊窝?别冻成了冰凌子了,话说这湖北山里可真冷啊,山风还特娘的忒大,让人咋活呐?” 田见秀冷笑道,“要不你出去诏安呗, 不就可以吃香喝辣的?顺便还有高床软枕头睡, 不就不怕山风冷冽了?” 刘宗敏怒了,“好你个假仁假义田见秀,劳资既然铁了心的要和李大哥干,又岂会去投靠狗朝廷?劳资看是你田见秀起了二心, 然后故意借着劳资说出来吧?” 田见秀也怒了, 虽然田见秀这人脾气好,心地善良, 但是老实人也会发火啊! 他火气蹭蹭的站起身来, 抄起刀子就要找刘宗敏干架。 李过急忙跑过来打圆场,“大家都是兄弟伙的, 窝里斗算什么好汉?岂不是让外人看了笑话?” 刘宗敏和田见秀正在气头上, 哪里听得进劝啊,干脆一人一拳照着李过脸夯了过去,这李过秒变乌眼青。 李过好心好意劝架, 结果反被他俩揍,他也咽不下这口气啊! 李过气的撸起袖子冲上前,三人瞬间大打出手,搞的好不狼狈。 李自成将大珍珠胡乱往怀里一放,猛的怒吼一声,“都给劳资住手,再动手劳资全砍了去, 妈卖批的。” 李自成现在虽然落魄,但是威信尚在,刘宗敏,田见秀,李过三人只得骂骂咧咧住了手。 李自成叹了口气道, “如今咱们处境艰难,更要团结一心, 诏安什么的我劝大家莫要想了,狗皇帝曾经下过旨, 绝对不接受陕西流寇的诏安,咱们要么死, 要么反。” 接着李自成看向刘芳亮道,“刘芳亮,这里就数你鬼点子最多, 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刘芳亮抿着嘴巴不说话, 他其实也就有点小聪明,小见识, 却不曾见过真正的大世面,他能有什么办法? “首领,我有办法。” 这时一名长相英俊的男子站了出来,此人叫高杰,在这帮流寇里算是个小头领,平日里比较低调,并不显山露水的,故存在感极低。 其实这高杰从米脂开始就跟着李自成干了,他们一同起事,一同投靠高迎祥,轰轰烈烈的杀官兵,抢粮仓,放囚犯,打下了好大一片势力。 后来高迎祥部流寇被朝廷官兵围剿,李自成和李过流落在外,而高杰则依旧跟着闯王高迎祥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 再后来高迎祥将部下分成几波逃命,这高杰便跟了张献忠往山阳县方向逃窜,和李自成新拉起来的流寇汇合了。 李自成害怕被张献忠暗害,密谋逃跑,这高杰便又毅然决然的跟了李自成。 李自成打量着高杰,这还是高杰第一次主动表现呢,平日这家伙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来。 李自成裂嘴一笑道,“高兄弟可有什么良策?” 高杰淡淡一笑,拱手道,“小人幼时曾跟随亲戚来过这麻城,麻城境内士绅豪族甚多, 土地兼并极为严峻, 失地的农民纷纷沦为这些士绅豪族的私人奴隶,处境堪忧。 麻城境内尤以四大豪族为最甚,其分别是梅周李刘, 这四姓强占了麻城大部分土地,对待佃农尤其苛刻,其家中奴仆也非常多,这些奴仆都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 咱们就策反这些奴仆佃农,让这些人也加入咱们,抢他娘个天翻地覆,然后再入县城,灭狗官,劫牢狱,登高一呼,一呼百应。 而朝廷官兵大部分都集中在边关九镇,陕西甘肃河南等地,湖广反而兵力空虚,咱们便能趁虚而入,形成星火燎原之势,最后反杀回陕西,夺取中原。” 高杰一口气说完,然后他便期待的看向李自成,似乎是在等待李自成的夸奖? 然而李自成只是淡淡一笑,说了句,“甚好!” 便再也没有下文了,反而刘宗敏哈哈大笑道,“狗日的高杰,俺还以为你能出什么好主意呢,就这狗屁主意?俺早就和首领说过了,事实上你以为俺们为什么会来麻城啊?” 田见秀叹了口气道,“不瞒高兄弟,我等兄弟来之前便与首领商议过这个主意,只是后来我们人被官兵杀了不少,如今我们人单力薄的,如何是这些士绅豪族的对手?他们可是养了很多的打手家丁呢,比官兵还凶猛。” 高杰想了想便又说道,“士绅豪族咱们动不了,为何不寻几个小势力硬磕?就在这大别山南面,麻城郊外,有一处刘家庄。 这刘家庄乃是锦衣卫世家刘家的一支旁系分支,虽然也算旺族,但是其势力并不大,俺们不如就从这刘家庄入手。” 高杰还告诉李自成,他小时候就去过这刘家庄,庄子里的土地都是刘老爷家的,这刘老爷为人极刻薄,对佃农也剥削的非常厉害,甚至夜夜强占佃农的妻子。 第265章 御寒的法子 第265章 御寒的法子 原来这刘老爷有个不良嗜好,好人妻,凡是种他田的,都必须将婆娘贡献出来,夜夜陪伴他。 甚至…… 这家伙还学那蒙元人,弄出了个初夜权来,其手底下的佃农成亲之夜,都是刘老爷先进去,然后才轮到佃农圆房的。 这种缺德的事儿,只要是个人都干不出来,只要是个男人都忍不了,偏偏这种事儿在刘家庄持续了很多年,众人敢怒不敢言。 按说这刘老爷把佃农的婆娘都占了,他应该对佃农好点吧?好歹你也睡了人家的老婆,减点租子啥的就不行吗? 不行,这刘老爷刻薄的很! 甭管丰年还是灾年,他一律收七成的租子,少一粒粮食都不行,逼的佃农只得卖儿卖女。 恰恰这刘老爷也挺喜欢收奴仆的,毕竟这地界上奴仆越多,便越有面子嘛! 是以刘老爷不过一小小乡绅而已,其家中却蓄了上千奴仆,甚至常常饮食不能遍给,冻饿而死的奴仆非常多。 李自成听完高杰的叙述,他陷入了沉思中,这刘老爷打肿脸充胖子,养了千余奴仆,家中的粮食肯定不够养太多的家丁打手的,了不起数百人。 数百人他李自成还怼不过?那他李自成也不用混了,直接抹脖子算球,或者去诏安,听天由命,任凭朝廷杀或者放? 李自成想了很久,外面太冷了,躲在洞中烤火或许很暖和,但是迟早也会饿死的。 出去大抢特抢一番,虽然能够吃饱肚子,就怕的是还没走下山,便被冻死了。 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大别山的雪太大了,气候极寒冷,而这帮流寇的衣裳又极单薄,穿的还都是夏装,如何能够抵御酷寒? 高杰想了想,他从地上挖出几坨冻土,先用火烤焦了,然后又砸了个粉碎。 高杰的声音,“首领,小人常听人说,狗从嘴冷,人从腿冷,我们就多烧一些焦土,然后再将这些滚烫的焦土扎在裤子中,垫在鞋子里,以最快的速度走到山下,大抢特抢一番。” 高杰说完后,李自成和众人皆是眼睛一亮,他们咋就没能想到这么好的主意呢?以焦土取暖,甚好! 说干就干…… 众人忍着极致的寒冷,从岩洞口取来冻土,这冻土非常难取,众流寇好不容易才搞了堆进来。 然后便是将冻土烤焦,砸了个粉碎,再次回锅烤的滚热发烫,接着这些流寇便将滚烫的焦土扎了裤腿里,脚底下也垫了些。 而为了能够让焦土发热时间更长一点点,他们将焦土烤的极烫,这些土一挨着皮肤,立马便冒出了大大小小的水泡。 可是这些流寇们却完全感受不到丝毫的疼痛,在生存的压力下,任何疼痛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热气瞬间从脚底上涌,让这些流寇甚至错觉身处炎热的夏季里。 事不迟疑,李自成立马带着大伙出了岩洞,众人腿中脚底皆是滚烫的焦土,重称的很。 是以这些流寇的行动都有点不便,不过为了不被冻成冰坨坨,他们唯有咬牙坚持着,以最快的速度往山下挪移着。 就连刑氏一介女人,也在拼命赶路,她有点怨恨的瞄了眼李自成,这李自成的衣裳比他们所有的人都要厚一点点,这是一件绣花薄袄,原本是闺阁女子穿的,如今却被李自成套了身上,不伦不类的,滑稽又可笑。 刑氏多么想拥有这件薄袄啊,可惜李自成这个杀千刀的偏偏不给她穿,呸! 而李自成也不大管她,只一个人走在前头带路,只余这刑氏在后面跌跌撞撞的赶着,好不狼狈。 突然她脚下一滑,差点摔了个狗啃屎,幸亏一双温柔有力的大手扶住了她。 刑氏回头一瞧,入眼便是一张俊俏爽朗的面孔,让人心动不已,这人是高杰。 高杰微微一笑,“夫人慢些,雪深路滑的,您千万要仔细脚下呐!” 高杰的声音很好听,高杰的大手也非常温暖,这让许久未近男人的刑氏几乎把持不住了。 这个荡妇脸一红,糯糯道,“谢谢你高大哥,你真好!” 说完这女人还暗暗抛了个媚眼,莞尔一笑,就势就将身子靠了他身上,一股幽香袭来,令这高杰心猿意马。 高杰福至心灵,知道这女人对他有意思,但是如今众目睽睽之下,他哪里敢造次啊? 高杰只得暗暗使劲捏了把这女人的腰,然后念念不舍的松开了手,并呈上一根竹棍道,“夫人,这根竹棍您留着,仔细走路,莫慌!” 刑氏感激的看了他一眼,恨不得现在就以身相许算了,但是…… 李自成可不是吃素的,事实上这李自成最恨的便是奸夫**了的,因为他第一个婆娘便是因为红杏出墙,而被他给一刀捅了。 所以刑氏并不敢轻举妄动,这事儿要是被李自成发现了,必定会杀了她的。 刑氏只能望着俊俏的高杰直咽口水,她暗忖:还是这高杰懂女人心,比那铁圪塔李自成有趣多了,我须寻个好时机,与他相会! 话说这边李自成带领流寇拼命赶往刘家庄,而刘老爷在干嘛呢? 刘家庄,一间暖阁中。 外面寒气入骨,里面却温暖如春,这刘老爷刚刚强占了佃农刘壮哥新娶的婆娘,正悠哉乐哉的喝着茶呢,惬意极了。 刘壮哥套着件破棉袄,跪在刘老爷宅子外面哭的声嘶力竭,眼泪珠子落地就冻成了冰。 他原本想着,乘着天寒地冻的拜堂成亲,这刘老爷怕冷,定然是不会来的。 没成想,他堂都还没拜完,婆娘就被刘老爷派来的狗腿子绑走了,都快一天了,还没放出来。 狗日的刘王八蛋,刘壮哥现在恨不得摸把砍刀,好冲进去砍死这个狗王八蛋。 然而? 他不过小小佃户而已,刘宅墙高院深,打手也众多,他如何闯的进去? 风很大,雪也不停的下着。 刘壮哥很冷,然而他只有一想想自个婆娘受的苦,他就浑身冒火,火气蹭蹭蹭的往上直冒。 第266章 凶残的刘宗敏 第266章 凶残的刘宗敏 突然,刘壮哥发现远处来了一群人,确切的说是一群衣衫褴褛的叫花子,大约有几百个人左右。 及近了,刘壮哥发现这些人的裤腿子鼓鼓囊囊,他们蹒跚而行,一个个缩手缩脖子的,冷的瑟瑟发抖,都快不成人型了。 刘壮哥瞬间警觉起来…… 如今这世道,叫花子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群叫花子啊,这些人已经不是叫花子了,是流寇! 杀人放火,烧杀抢掠! 听城里的老爷们说,流寇什么东西都吃,虫子,蚯蚓,蝗虫,老鼠,蛆,苍蝇等等等,他们甚至还会吃活人,简直是无恶不作。 刘老爷也千交代万嘱咐过附近的佃农们,发现流寇一定要尽快报官,否则大家都得被流寇吞吃。 刘壮哥很害怕,他哆哆嗦嗦的往庄里甲首宅子的方向跑,他准备告诉大伙儿:咱庄子来了流寇,让大伙儿早做准备,免得被流寇吃了。 刘壮哥刚跑了两步, 他突然停了下来, 他想起了他新娶的婆娘,都还没来得及圆房的婆娘。 他婆娘是隔壁庄子的,闺名叫小翠,长相俊俏, 性格温顺, 是个非常好的女人。 按理说这般俊俏的女人,他刘壮哥这种穷巴子家根本就娶不起的, 可是刘壮哥就是看上了这小翠, 非她不娶。 也幸亏小翠的爹贪财,而刘壮哥的父母就只有他一个独苗苗, 家里把耕牛卖了, 送了一份忒冲的聘礼,这才将小翠娶了回来。 刘壮实知道东家刘老爷好色,这才故意大冬天娶亲, 就是为了避免小翠被东家糟蹋。 没成想? 小翠还是被刘老爷这个混球绑走了,至今生死不明。 刘壮哥泪流满面,内心深处无声的呐喊着:这操蛋的世道,这该死的刘老爷,这麻木无情的庄民。 这帮人都该死,就让流寇将他们统统杀死,一个也别放过。 一念及此, 刘壮哥终于战胜了骨子里的奴性,他停下步子,鼓足了勇气走向这群流寇。 …… 李自成带领众兄弟伙的,一路紧赶慢赶的,终于赶到了刘家庄的刘老爷宅子外面。 这刘老爷不过一小小乡绅而已, 宅子却修的相当阔气,墙高院深, 墙外面还游荡着几条大狗。 这些大狗皆膘肥体壮,走起路来凶神恶煞的, 刘老爷家的狗都是用生肉和生心肺养大的,凶性十足。 这些狗是专门养来对付佃农的, 不知多少交不起租子的佃农被这些大狗给咬死了,连告状的地方都没。 如今天寒地冻的,刘家养的打手和家丁们干脆寻了处暖和地方躲了起来, 就让几条大狗在外面游荡巡视着。 汪汪汪~ 汪汪汪~ 汪汪汪~ 大狗们首先发现流寇, 它们呲牙咧齿冲着这些流寇狂吠着,一点也不怕流寇人多势众。 也对, 这些狗东西以前嚣张惯了的,动不动就咬人,那些穷巴子们人再多,也都如同兔子般老实,都是乖乖的任凭它们嘶咬。 所以便养成了这些狗东西们嚣张跋扈的习性,只不过这次它们吠错人了。 “哈哈哈!” 刘宗敏狂笑道,“老天爷可算开眼了,劳资都快冻死了,恰恰送了几条狗畜生来,兄弟们,操起家伙跟劳资上,砍了这些狗畜生们。” 刘宗敏抽出大砍刀,哇哇狂叫着冲向这些大狗,他手底下的小啰喽也纷纷抽出各种武器跟了过去。 众流寇气势汹汹,这些狗们瞬间怂了,它们大抵是从未遇见过这般凶悍的人类,一个个低伏着狗身,呜呜往后退着。 然而晚了…… 刘宗敏猛的跳到一条恶犬前头,照着它腰就是一砍刀,瞬间狗血飚的老高,糊了刘宗敏一脸。 这家伙也顾不得抹去脸上鲜血,他急急伏下身子,三下五除二就将这条恶犬剥了皮,血淋淋的带着热气的狗皮子披了肩膀上,这才让刘宗敏暖和了点。 刘宗敏长吁一口气,他摸了摸瘪瘪的肚子, 咧嘴一笑,抄起狗尸体就嚼了起来, 状若疯魔。 其余流寇小啰喽则将剩余恶犬宰了, 纷纷有样学样, 披狗皮, 喝狗血, 嚼狗肉,一个个的就如同饿死鬼投胎一般。 不过片刻,这些狗尸体就被解决了,吓的旁边偷窥的刘壮哥瑟瑟发抖,他觉得这些流寇已经不能算是人了,是野兽。 虽然,刘壮哥这样的佃户在体面人眼中,也是畜生不如。 “谁?” 刘宗敏猛的回头,他看向刘壮哥的方向,吼道,“谁在那儿鬼鬼祟祟的偷窥?给劳资滚出来。” 刘壮哥腿一软,他差点就跪了,这家伙哆哆嗦嗦走出来,然后扑通一声跪在了刘宗敏面前。 刘壮哥颤抖的声音,“大王饶命啊,小的乃是这庄上的佃农,只因为婆娘被这刘老爷抢了,故而才在此地徘徊,小的并没有恶意啊!” 刘宗敏轻蔑的看着刘壮哥,他挑眉一笑,“你有没有恶意打什么紧?劳资宰了你便是。” 刘宗敏宰字刚出口,就把这刘壮哥吓苕了,他不过一庄户人家而已,哪里有什么胆识啊? 刘壮哥拼命磕头道,“大王莫要杀小的,留小的一条狗命还有用处啊,小的曾经在刘老爷家帮过短工,对刘宅里的情况非常熟悉,由小的带路,保证各位大王都能够抢到很多好东西。” 刘宗敏想了想,道,“既然如此,那你就加入我们吧,带路!” …… 刘家宅子,某处火屋里。 刘家的打手们大多窝在这里休息,这处火屋里有个大坑,此时坑上躺着个女人,女人一动不动的,也不知道死活? 一个尖嘴猴腮的打手嘻嘻哈哈道,“活该这刘壮哥倒霉,居然娶了个这么烈的婆娘,她居然敢抓伤咱家老爷?惹的咱老爷一怒之下将这烈女赏了俺们,哈哈哈!” 旁边有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啐了口,这汉子刚进火屋,都还没来得及享受呢,这女人就被这帮混蛋整死了,他憋了满肚子的邪火,没处宣泄呢! 这汉子骂骂咧咧道,“你们这帮狗娘养的,就不能轻点整吗?劳资才来,你们就弄死了她,晦气!” 第267章 杀打手 第267章 杀打手 尖嘴猴腮的男子嘻嘻笑道,“谁叫你不早点来的?你是不知道这小娘子有多烈呐,俺们这么多汉子愣是按不住她,最后拿绳子给绑死了,俺们才得逞的。” “呸!” 五大三粗的汉子郁闷道,“你们特娘的就不能绑轻点,就不能稍微怜香惜玉一点点,至少等劳资爽完了,再让她死啊!” 尖嘴猴腮的男子邪恶一笑,“余大哥,这小娘子刚死,还是热乎乎的,您老要是不嫌弃,俺们都出去,您一个人乐乐呗!” 其余打手也纷纷起哄道,“对呀余大哥,你看这小娘子还栩栩如生呢,可别浪费了。” 五大三粗的汉子先是一愣,接着他大骂道,“你们这帮畜生,劳资不认识你们,妈卖批的~还不把这女人拖出去埋了?放这里干嘛?” 众打手叹了口气,“这天寒地冻的,谁愿意出去啊?埋近了,咱家老爷不高兴,埋远了,冷湫湫的冻死个人。” 这尖嘴猴腮的男子从炕头桌上取了罐黄酒来,他将黄酒放火堆上温着,这黄酒得了火气,瞬间满屋飘香,让人垂涎欲滴。 尖嘴猴腮的男子笑道,“余大哥你也先别管死人了,咱们兄弟伙的先喝酒,等日头黑了后, 咱就把这女人丢了外面喂狗去。” 五大三粗的汉子直勾勾的盯着温黄酒, 他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不过他还是警觉道,“咱家老爷严禁值日期间松怠,你们不仅不去外面值日, 还躲着喝酒?就不怕被老爷知道了?” 其余打手哄堂大笑, “余大哥呐,你刚来不知道行情, 俺们值日都是这么混的, 老爷怕冷,他一般不出暖房的, 管家也和咱们一条裤子, 老爷咋会知道? 再说了,这天寒地冻的,蟊贼难道不怕冷?待家里搂着自个的婆娘多好呐, 谁会出来?” 尖嘴猴腮的男子也说道,“如今是天下太平,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家家户户有鱼有肉的,太平日子安稳极了,余大哥你就少操点心呗!” 这姓余的汉子叹了口气。 他觉得这帮兄弟还真是被酒肉糊了心窍了,天下太平? 天下太平个毛线, 陕西已经连续闹了好几年的灾了,都已经人吃人了,流寇更是遍地都是。 可怕的是,陕西和咱这地界接壤,流寇们寻不到吃食, 必然会闹到咱这地界来,可悲这些酒囊饭袋们, 还浑然不知。 而且就连咱这地界也不太平啊,今年的收成哪里好了?还家家户户有鱼有肉?屁! 许多佃户家中都空了, 再过段时间你以为他们不会反? 不说佃户,就说咱家老爷的仆役, 都已经饿死了好几个了,也就咱们这些打手家丁啥的,老爷依旧好米好面的供应着。 不得不说, 这姓余的虽然不算是好人, 但还是个清白人。 不过? 人都有一种随大流,加侥幸心理, 这姓余的人虽然清白,但他也有这种心理。 如今他见别的打手家丁都窝在火屋里不出去,他也不想出去了。 这一整天的,大家都窝在火屋里乐呵,光他一个人在外面巡逻,实在是气人。 他干脆也坐了下来,倒了碗黄酒闷着,暖融融的黄酒虽然又香又甜的,但是后劲十足,两碗黄酒下肚,他就头昏脑涨,直想睡觉了。 尖嘴猴腮的男子笑骂道,“这余大哥果真是泥腿子出身,都没喝过黄酒呢,不知道黄酒后劲忒大吗?” 接着这家伙便倒了杯黄酒慢悠悠品了起来,一边品还一边意淫,恍惚间他觉得自个好像变成了体面的上等人般。 穿华服,骑骏马,迎娶着大户人家的小姐,家中良田千亩,仆役成群的,走出去前呼后拥的,好不威风凛凛。 不过片刻,这帮打手就都醉了,武器统统都被丢了地上,他们一个个的做起春秋大梦来, 只有刘壮哥的婆娘直挺挺的躺在炕上,慢慢变冷。 刘壮哥带着众流寇先是干掉了守大门的,接着便摸进了这间火屋,他以前在刘宅帮过短工, 对刘宅的一切都非常熟悉。 他甫一进屋就瞧见了自个婆娘, 但见他的小翠被五花大绑着,绳子都勒到皮肉里了,白肉都卷了出来,看着都疼。 而最让他肝肠寸断的是,他的小翠已经死了,原本俊俏的容颜只余灰败,指甲深深的扣在炕上,直接将粗布都扣烂了,显然死前极为痛苦。 “狗日的!” 刘壮哥的眼睛都红了,他猛的抄起地上的刀子,一刀刀的砍了过去,就如同砍西瓜般,砰砰砰的。 这是刘壮哥第一次杀人,强烈的仇恨让他忘记了害怕,而变身疯狂的侩子手,杀的是血飚满屋,骨碎肉飞,满屋子都是大肠和心肝脾肺肾,滑唧唧的。 刘宗敏看的直点头,他就喜欢这种狂暴型的汉子,快意恩仇,杀人如麻,这才是真男人嘛! 要是个个都像田见秀一般,娘里娘气的,还造个头的反? 刘壮哥一鼓作气的将这些打手们全砍了,这帮人能够死在梦里,也算是一种幸福了,醉生梦死! 刘壮哥砍完后,他这才扑向炕上,抱着自个婆娘呜呜哭了,哭的是肝肠寸断。 良久…… 刘宗敏踩着滑唧唧的肠子走了过去,他幽幽道,“小兄弟别哭了,人死不能复生,你婆娘泉下有知定会欣慰的,因为她的男人是真男人。 现在还有一个混蛋要杀,就是那狗日的刘老爷,俺刘宗敏最敬佩好汉了的,这刘老爷俺便让与你来杀,活生生的杀了他,好为你婆娘报仇雪恨。” 刘壮哥闻听此言,他猛的抬起头来,眼中似有无限恨意。 “好!” 刘壮哥冷冽道,“刘大哥,你我都姓刘,五百年前便是一家,等俺杀了狗东西,便正式加入你们,拜你为大哥。” 话音刚落…… 这刘壮哥便腾的站起身来,手提大刀,大踏步走向刘老爷的暖房,一路走一路砍,见人砍人,见狗砍狗,鸡犬不留。 而其余众流寇则跟着他走,也是大杀特杀,都杀红了眼睛。 第268章 杀刘老爷 第268章 杀刘老爷 刘老爷刚喝完一壶好茶,他正思索着,今儿晚上拉哪个丫鬟上炕折腾去? 这刘老爷虽然有钱,但是为人忒吝啬,吝啬到什么程度呢? 这家伙为了节约银子,就连姨娘都没有纳,就为了节省一点脂粉衣料钱,够抠门吧? 没有姨娘的刘老爷,偏偏极好女色,但是他又舍不得掏银子去妓馆,只得天天强占佃农的老婆,或者强迫自家的丫鬟。 刘老爷放下茶杯,伸了个懒腰,然后懒洋洋起身,准备唤人将上次新买来的丫鬟叫来。 砰的一声巨响…… 暖房的大门被人一脚踹开,刘老爷悚然一惊,他回头一看,就见一个人立了门口。 这人手提一把大刀,缓缓走向刘老爷,目光中露出凶悍的光芒,细看居然是刘壮哥。 刘老爷瞬间就知道不好了,他吓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哆哆嗦嗦道,“刘壮哥你干嘛?出去,快出去啊!” 刘壮哥不为所动,他依旧一步一个血印,走到刘老爷身前,居高临下的审视着他。 一股骚臭气袭来,刘老爷居然吓尿裤子了,此时他多么希望家中养的打手和家丁能够来救他呀! 这帮狗日的东西,劳资每日好米好面,肉上鱼下的供着他们吃喝, 现在需要用到他们了, 居然连个人影子都没,气煞人也! 刘老爷知道逃不掉了,现在唯有打感情牌了。 他哭丧着脸道,“刘壮哥, 是我老刘对不住你, 看在咱们同庄同族的份上,您大人不记小人过, 我老刘立马送你一千两白银如何?” 一千两白银? 这可是一笔天大的收入。 刘壮哥长这么大, 都没摸过银子呢,他太穷了, 一年到头也赚不了几个大子, 银子更是摸都没有摸过。 不过如今的他已经不在乎银子了,哪怕用银山银海去换,他也只是希望她的婆娘活着而已。 刘壮哥裂嘴癫狂而笑, “同宗同族?你干坏事的时候咋就没想到同宗同族之谊,呸,你这猪狗不如的东西,劳资今儿就要替天行道,宰了你个狗日的。” 刘壮哥抄起刀子,一刀劈了下去,嘶~刘老爷猛吸一口气, 他拼命捂着左耳朵,疼的眼睛珠子都凸起来了。 刘壮哥皮笑肉不笑道,“呵,不好意思呐,这刀没劈好, 俺重新劈个。” 话音未落,刘壮哥又一刀劈了下去, 刘老爷吓的肝胆俱裂,哀嚎不已。 他苦苦哀求道, “好汉莫要杀我,我家中所有的银子, 还有丫鬟们,尽数把与你享受,只求饶了我一条狗命呐!” 刘壮哥哈哈大笑, “你死了, 这些东西也是俺们的,所以你还是去死吧!” 杀了这个混蛋后…… 他不顾满屋子的脏污, 就这么跪了地上,抱头痛哭着,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大仇得报,他已然生无所念,如今只想着能够追随小翠而去,然后在九泉下做一对夫妻。 刘壮哥哭的太狠,耳朵都有点失聪了,外头传来的各种声响都似隔了一层布般,隐隐约约听的都不真切了。 而刘宗敏,李过,刘芳亮等人则带领小啰喽们冲进刘宅抢劫杀人,简直是无恶不作。 这一刻,这帮流寇就是人形野兽,他们已经没有了良心,没有了道德,更加没有了羞耻之心。 整个刘宅沐浴在血与火之中,甭管是刘老爷的家眷,还是最卑微的仆役,这帮流寇逮谁杀谁。 就连李自成都没办法约束他们了,在李自成原本的计划中,他准备杀富济贫,然后收拢一帮杂役和佃农加入流寇中。 如今流寇们杀的这么狠,杂役是甭想招揽了,而刘宅的杂役大多是刘家庄人,所以这庄子的佃农也是甭想招揽了。 李自成叹了口气,以后他的部队想发展起来,看来是必须要加强纪律了,否则永远只能当流寇。 当然…… 也不是所有人都在大杀特杀。 至少田见秀没有杀人, 他只是摸到了刘老爷的卧房里,抢了件狐裘披在身上,然后便开始寻找吃食起来。 而高杰和刑氏也没杀人…… 刑氏一妇道人家,她杀鸡都不敢,还敢杀人?而高杰则巴着刑氏,二人现在正在交心呢! 这是一间及隐秘的房间,高杰摸了几个鸡蛋递给刑氏,刑氏狼吞虎咽的吃了,她差点噎死。 吃完后,这刑氏羞怯怯一笑,“高大哥,奴家也是太饿了,让高大哥见笑了。” 高杰憨憨道,“夫人,您吃东西的样子真好看,俺都看呆了。” 高杰故意装作一副呆呆傻傻的模样,而刑氏也故意扮成一副娇羞女儿态,两人谁都不好意思先捅破这层窗户纸。 二人就这么僵持了起来…… 急得刑氏这个女人都快骂娘了,这刑氏勾搭了很多男人,就从来没有遇过如同高杰这般傻里傻气的男人,也不知道他是真傻,还是装傻? 啊~ 外头突然传来一道凄厉的惨叫声,估计又是哪个倒霉鬼做了流寇的刀下亡魂? 刑氏乘机倒在了高杰怀里,她惨白着脸颤声道,“高兄弟,我怕!” 高杰借势楼过这女人,他沙哑着嗓子说道,“夫人莫怕,我高杰定会好好保护你的。” 第269章 绿油油 第269章 绿油油 刑氏都主动投怀送抱了,这高杰要是再不有所行动,那就真不是个男人了。 高杰猛的将刑氏按了身下,二人急不可待的宽衣起来,外面天寒地冻的,屋檐下结着长长的冰凌。 可是这屋里却是热火朝天,高杰将抢来的被褥铺了地上,二人便在地上做起夫妻之事来。 …… 刘宅的抢劫持续了一夜,到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刘宅里的人基本都被流寇杀光了,而这些流寇也是一边杀人,一边胡乱的抢东西吃,抢衣服穿。 这帮流寇都是冻饿极了的人,所以便对食物有一种变态的欲望,他们逮什么吃什么,什么生鸡蛋啦,干面粉啦,没有煮熟的麦粒子啦,通通都能喂了嘴里去。 甚至嚼的嘴巴流血,胃里生疼,他们也舍不得停下来,因为只有吃进肚里的东西才是他们自己的,以至于有几个贪吃的流寇直接撑死了。 到最后李自成都不得不出面干预,这帮流寇才停止了饕餮进食。 李自成将流寇聚拢了起来,命令清点战利品,别看刘老爷只是个小小乡绅,但是刘宅里的好东西还是不少的。 一匹匹的棉布和绸缎,皮子,粮食,豆麦,银子铜钱,女人的首饰,小鱼干,腌肉,腊肉,盐巴等是应有尽有。 这些东西都被刘芳亮编了册子,然后分门别类的装了起来,以备以后食用。 “大哥!” 刘宗敏打着饱嗝道,“咱们如今有了这么多粮食,是不是应该招兵买马了?这庄里的佃户都是穷苦老百姓,是俺们的兵源,还请大哥登高一呼。” 李自成郁闷极了。 还登高一呼?他好想呼这刘宗敏一巴掌啊,昨夜杀人就数他杀的最欢,你特娘杀了那么多无辜的人,还指望佃户来投奔? 事实上,这刘家庄的佃户昨天晚上就跑去报官了,只不过麻城地方官府兵力不足,便故意没来。 然而出乎李自成意外的是,最后居然还是有一些佃户跑来投奔了他,这些人都是刘壮哥拉拢过来的,为了求一口吃食。 不得不说,在生存面前,亲情啥的真是不堪一击。 李自成清点好物资后,他突然发现自个的婆娘不见了。 这家伙顿时担忧起来:刑氏不过一弱女子而已,昨夜那么乱,她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李自成这人虽然不是很喜欢女色,但是刑氏毕竟是他婆娘,而且她还和韩金儿长的那么相,李自成舍不得她出事。 他急忙派遣刘宗敏,李过,田见秀,刘芳亮等人去寻找刑氏。 而刑氏在干嘛呢? 她正窝在高杰怀里呢,昨夜这个男人给了她极致的快乐,绝非李自成可比的,那李自成就是个花架子而已,长的倒是人高马大的,能力忒不行。 这刑氏本就一荡妇,她先是跟了吕方,守了那么长时间的活寡,她早就快忍不住了,后来幸亏被张献忠所得,这让才刑氏过了几天舒坦日子。 结果? 还没舒坦几天,她又被李自成抢跑了,从此便又开始了守活寡,把这刑氏给郁闷的啊! “高兄弟!” 刑氏喃喃自语道,“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也是好人家的女儿出身,你以后莫要负我。” 高杰紧紧搂着刑氏,爱怜道,“嫂夫人,我高杰对天发誓,这辈子我就只对你一人好,自得了嫂夫人后,我高杰哪里还瞧的上别的女人啊?” 刑氏凄婉一笑,她的神情既美且媚,把这高杰都快看呆了。 刑氏的声音,“可惜啊,我早已经是李首领的人了,你我这辈子看来只能做地下夫妻了。” 高杰想了想道,“自古做贼的都没好下场,也就刘邦当了皇帝,其余无不身首异处,嫂夫人应该早做打算才是,跟着首领只怕迟早难逃一死。” 刑氏幽幽道,“我身为女子,不过是乱世浮萍而已,也就只能随波逐流,跟着吕方也好,跟着张献忠也罢,跟着李自成也行,皆是身不由己,我还能做什么打算?” 高杰定定看着刑氏的脸,他都快心疼死了,这一刻他恨死李自成了,这么好的女人,为什么不是他高杰的女人? 高杰突然说道,“不如我们诏安吧!” 刑氏悚然一惊,她跟了李自成这么长时间,早就从流寇嘴里知道了,朝廷根本不会真心诏安流寇的,以前也有几波流寇投降过,结果还是被处死了,据说这叫杀鸡儆猴,以免其他老百姓有样学样。 这高杰居然想诏安?这不是送死是什么? 高杰解释道,“朝廷虽然不会诏安,但是若我们有功呢?” 高杰的意思就是:待到李自成做大后,真正形成了大势力,他们便暗害了李自成,然后带着李自成的人头去投奔官府,官府定然会嘉奖他们,没准还能博一个荣华富贵呢? 高杰捧着刑氏的脑袋道,“嫂夫人,以后少不得要你对那李自成虚与委蛇了,李自成这人看似豪迈,其实心眼颇多,比张献忠还要狡诈,嫂夫人切莫在他面前露了马脚。” 刑氏点点头道,“放心,以后我便将你放在心上,少看,多想!” 二人正在说着情话,田见秀突然闯了进来,他一脸懵逼的看着刑氏和高杰。 而刑氏和高杰也愣了,他们寻的这地方极隐秘,为什么田见秀会找到他们? 刑氏反应颇快,她急忙爬起来跪在地上,刚准备解释,这高杰突然捂住了她嘴巴,不让她出声。 高杰也跪下了,他急急说道,“田兄弟,是俺高杰对不起首领和嫂夫人,昨夜俺抢了一壶烧酒喝了肚里,那酒太烈了,俺不耐酒力,这才做下了糊涂事,嫂夫人是被我强迫的啊,她一弱女子如何是俺的对手?” 刑氏泪眼朦胧的看着高杰,这男人太傻了,明明就是她主动勾引的啊,高杰却将所有的过错全部揽了。 田见秀质问刑氏道,“嫂夫人,可真是高杰这个畜生强迫的你?” 刑氏浑身发抖,她紧紧抿着嘴巴一个字也不说。 第270章 刑氏的心机 第270章 刑氏的心机 刑氏这女人天生就是个水性杨花的,只要是俊俏的汉子她都喜欢,要说她对高杰可有几分感情?还真没有! 可是如今都被人捉奸在屋了,这田见秀进屋的时候可是将她欢欣的表情尽收眼底的。 高杰这一番话,看似能够帮她撇清关系,其实反而会更加激怒田见秀,他若将她和高杰通奸之事;,李自成不砍死她才怪呢? 幸亏这个田见秀是个心软的,我需与他装装可怜,然后在动之以情,晓之有理。 一念及此…… 这刑氏拼命挤出几滴眼泪珠子,她泪眼婆娑的看着田见秀,凄楚一笑,简直是说不出的哀怨凄婉,让人心生爱怜。 刑氏凄凄一笑,“高杰哥,你莫要为我开脱了,我是心甘情愿跟的你,我不过一介女流之辈而已,乱世浮萍,随水飘零。 吕方强迫我,我不能拒绝;张献忠强迫我,我不能逃脱;李自成强迫我;我也只能受着。 可是我也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呐,从来都没有谁问过我愿意不愿意?也从来没有人在乎过我爱着谁? 高杰哥,我现在只想对你说,我刑娘子是真心真意的爱着你的,我再也不愿意过那种身不由己的生活了。” 刑氏这番话说的哀怨无比,配合着她的动人神情,简直是听者落泪,闻者伤心呐, 何况是田见秀这种软心肠的人? 田见秀有点动容了, 而刑娘子则乘机以退为近,她大义凛然的站到了田见秀面前。 刑氏凄楚一笑,“这事儿既然被田兄弟发现了,我刑娘子也无话可说, 现在就杀了我吧, 只是千错万错都是我刑娘子的错,还请田兄弟放过高杰哥一马。” 高杰感动的稀里哗啦的, 他猛的冲到了刑氏面前, 对着田见秀急急道,“田兄弟你莫听这女人胡说, 千错万错都是我高杰的错, 是我酒后乱性,是我强迫了嫂夫人,田兄弟你现在就杀了我, 嫂夫人是无辜的啊!” 刑氏和高杰两人相互争着,都把过错往自己身上揽,就如同牛郎织女般,搞的高杰倒成了拆散有情人的王母娘娘了。 高杰这人心肠终究是太软了,良久后…… 他长长一声叹息道,“罢了,你俩赶紧的穿好衣服, 大哥正在到处寻找你们呢!” …… 李自成终于脱了他那身女装,换上了一袭暖和的棉袍,他还将以前的那顶白色尖顶毡帽戴了头上,活脱脱一西北农民形象。 李自成这人对吃穿都不讲究,他吃饭最爱干拌辣椒, 穿衣也最喜欢旧衣服,他觉得这样舒坦。 不过刘宗敏等人不乐意了, 你李自成好歹也是俺们的首领呐,以后俺们还要做大搞强呢! 你吖个李自成天天穿的破破烂烂的, 一副穷巴子泥腿子形象,以后谁会愿意跟俺们干啊? 在刘宗敏的强烈要求下, 李自成终究还是披上了大红猩猩披风,这件披风自然也是从刘老爷那儿抢来的,披上了简直是威风凛凛。 刘老爷家的好东西真是多, 居然还养了几匹战马? 要知道马也分很多种, 什么驮马,驽马, 肉马,战马的,其中战马最贵,最难驯养。 别看李自成当了这么长时间首领,他还真没一匹好战马呢,之前他骑的是驮马,品质非常的差。 就连这匹驮马也在大别山的时候,被杀了吃肉了。 所以李自成一看到这几匹战马,嘴巴都快笑豁了,当场便选了一匹青灰色的,只剪短了鬃毛,没有剪尾巴的优良战马。 这家伙身披大红猩猩披风,腰跨宝刀,骑着高头大马而行,很是有几分英雄的派头。 李自成这伙人抢劫了刘宅后,众小啰喽都获得了保暖的衣服和食物补给,加之缴获的一批刀剑武器,简直是鸟枪换炮了。 可惜的是,缴获的武器虽多,却没有护身的铠甲,没有铠甲装备的队伍,怎么看也还是泥腿子。 不过铠甲这玩意儿多难得啊,民间几乎没有,据说私藏这玩意儿超过五副的,抄家灭族都有可能。 李自成这波人的目的地是钟祥。 据说此乃嘉靖龙兴之地,钟祥的纯德山上还有一座显陵,这陵墓乃是嘉靖皇帝为他的父亲兴献王所建。 后来嘉靖登基, 尊其父为帝,王陵便升级成了帝陵。 李自成之前跟高迎祥混的时候,闯王高迎祥原本准备带领各路义军冲破重围, 直捣凤阳,将朱元璋的皇陵给烧了。 结果…… 朝廷的官兵太狠了,直接就将这些义军打了个落花流水,闯王高迎祥带领张献忠等人狼狈逃窜,而李自成则流落到了小县城里。 现在李自成好不容易又爬了起来,自然是想学那高迎祥,也直捣个皇陵试试,这样既能壮军威,又能让老百姓觉得他们厉害。 这路流寇一路翻山越岭,所过之地便如同修罗再世般,大杀特杀,杀了许多富人和乡绅,甚至还打下过一个县城呢! 这湖北的军备确实松懈,虽然后头有陈奇瑜的部将紧追不舍,但是湖北山川湖泽甚多,这帮流寇一会儿躲进山里,一会儿又窜入田原,就如同野兔子般,机动性非常强。 他们遇强则躲,遇弱则欺,遇到了粮食吃的等,那就抢了。 抢来的粮食又能招揽许多饥饿的佃农仆役等加入他们了,这一路滚雪球般的发展壮大着。 李自成如今自号闯将,呃~虽然他更加喜欢闯王这个绰号,但是这绰号毕竟被高迎祥先用了。 作为高迎祥的小弟,在高迎祥还没死前,他哪里好意思抢人家的绰号啊? 这特娘不是忘恩负义吗? 身为流寇首领,他可以残暴不仁,可是烧杀抢掠,可以杀官杀富,可以贪财好色。 但就是忘恩负义,这倒不是说李自成这厮道德水平有多高? 而是他若忘恩负义了,以后谁还敢跟他混,呃~虽然大多数泥腿子并不懂,只要有吃的,便会跟着他闯下去。 但是? 他不可能一辈子都当流寇吧,他得发展壮大,他要称王称霸,他甚至还想建官建制。 第271章 借宿民宅 第271章 借宿民宅 李自成是一个有理想的流寇。 他甚至还想逐鹿中原,攻破京城,想要实现这般宏伟的志向,光靠泥腿子行吗? 他得要有谋士,有猛将,得让天下的英雄好汉都服他,都愿意投奔他而来。 这个便需要一个义字! 自古但凡绿林草莽也是最看重这个义字,忘恩负义的人注定是成不了大事的 其实也很容易理解…… 自古不是有一句俗语吗:狡兔死,猎狗烹;敌国灭,忠臣死。 俺们这些人跟着你造反,简直就是将脑袋挂在了刀尖子上,多危险啊! 俺们冒着这么大的危险所求不就是个荣华富贵吗?你吖个忘恩负义的首领,俺们要是跟了你,迟早也得被你给烹了。 反正天下这么大,多的是英雄好汉可以投靠,实在不行俺们自己扯张大旗造反,也好过跟你吖个忘恩负义的首领吧? 所以就算李自成对闯王这个绰号再垂涎欲滴,他也得忍着!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钟祥境了,钟祥是个小地方,山清水秀,湖泽甚多,物产也非常的丰富。 纵然陕西的粮食颗粒无收了,这地方的湖泽中依旧鱼虾满塘,粮食丰饶。 当然,钟祥也和湖北大多数的地方一样,山川湖泽和良田美地,基本都是士绅豪族的,自耕农非常少,佃农也就刚好不饿死罢了。 日暮天寒, 大雪纷飞。 这波流寇赶着骡马, 艰难行走在旷野之中,气候极寒,也幸亏他们抢了不少的棉衣皮子,要不早就冻死了。 钟祥境内山多, 他们现在就进入了山区里, 一路行来,都没遇到几户人家, 更别提村落了。 眼瞅着这天都快黑了, 气候更加的寒冷,众流寇就算穿的再多, 也快冻成狗了。 李自成揉了揉眼睛, 他眼睛上早就结了冰凌子了,好不难受。 放眼四周,空旷无比, 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黑漆漆的,唯有流寇手中的火把艰难的发出光亮,似乎随时都会熄灭般? 不过这些火把照的并不远,也就只能照到几步远而已,黑暗中的树影重重,仿若鬼魅。 突然李自成目光所及之处, 发现了一抹光亮,昏黄黯淡的灯光,隐隐约约出现在前方山林之中。 那里应该有一处民居? 李自成喉结一阵蠕动,他咽了咽唾沫道,“大伙儿加把劲, 前面有户人家。” 众流寇闻言纷纷精神大震,冻了这么久, 他们就想着寻一处避雪之地,烧点热水暖暖身子。 如果前头是富户乡绅的话, 便又能大抢特抢了,说不定还有美貌的富家小姐呢? 这些富家小姐和农家女就是不一会, 她们的肌肤洁白细腻,身段柔美无比,哭起来也特别的好听。 这帮流寇祸害了不少富家小姐, 现在他们食髓知味, 一个个意淫了起来,待会若遇到了富家小姐, 该如何折腾才好? 众人加快速度,很快便到了目的地,这是一个院落式的民居,院落破败,看着不像是富户住的地方,但也比普通佃农好一些。 众流寇都有点失望,这只不过是个普通宅子而已,里面住的也是普通人罢了。 首领曾有令:他们若敢骚扰抢劫普通老百姓,杀无赦! 这倒不是李自成善良,而且抢穷巴子能抢到什么啊?还容易失了民心,不利于队伍的发展壮大。 李自成翻身下马,他将身上的雪抖落了,然后咚咚咚~的敲起门来,声音在空旷的地方传的很远。 屋里的灯突然灭了,寂静无声,李自成并没有说话,倒是刘宗敏的火气蹭蹭蹭的上来了。 他一脚踹向柴门,吼道,“里面的人给劳资听着,开门,否则劳资闯进去杀了你们。” 李自成有心想好点说话,这样还能博个美名,但是他确实约束不了刘宗敏等人,便只能郁闷的別过脸去。 窸窸窣窣,吱呀一声,门开了。 门后面是个老头子,年岁不轻了, 头发胡子都是白的,走路颤巍巍的, 神情惊恐万分。 老头后面跟着个年轻人, 这年轻人倒是面容沉静,颇有几分处事不惊的派头。 李自成上前行拱手礼道, “这位老丈莫怕,我们都是赶路的行商,因为走的急,便错过了宿头,如今又冷又乏,还请老丈施个方便,与我们一处避雪之处。” 行商? 顾老头看着对面的人马,一个个凶神恶煞,带枪带刀的,会是普通的行商?骗鬼呢! 呃,虽然行商也是带武器的,但是他们的武器不会带血啊,看样子他是遇到了歹人了,没准还是流寇呢! 这段日子,不是总有传言,有一波流寇在烧杀抢掠吗?官府的兵卒根本就不是对手,纷纷溃败。 顾老头原本想着,他们家住大山里,周围也没什么邻居,按说流寇是不会出现的。 结果偏偏就来了流寇?晦气! 顾老头虽然不相信他们真是行商,但他也不敢捅破他们的身份啊! 顾老头只得强颜笑道,“诸位爷赶路累了,快进来吧,小老儿这就去给大家准备热水,喝了暖暖身子。” 李自成点点头,招呼流寇们进去,这些流寇争先恐后的挤了院里,直接把院子都挤满了,却依然还有一部分人没有挤进去,他们只能在外面跺脚啥的。 这帮人李自成也顾不了,只能任凭这些小啰喽冻在外面了。 其余人则在院里搭了个大帐篷后,便纷纷挤在一起取暖和烧开水喝了。 至于好房间? 这帮小啰喽想都不要想了,所有好房间都被李自成等大大小小的头领霸占着。 李自成发现这户人家并没有很多的柴火,也没有炭火可烤,物资条件是相当的差,不过总算安定了下来不是? 顾老头正在取柴生火,他用的是钟祥山里最常见的松毛还有松树来生火,火焰一下子就起来了。 顾老头带着他儿子正煮着东西呢,细看居然是雪水,这些雪都是他从外面挖进来的,洁白无瑕! 而且他们还端来了钟祥特产蟠龙菜,准备盛情款待李自成等头领。 第272章 蟠龙菜的由来 第272章 蟠龙菜的由来 这蟠龙菜乃是钟祥的一道传统名菜,其诞生于嘉靖登基之时。 据说当年明武宗朱厚照驾崩后,这个朱厚照不是没有子嗣吗,由谁来继承皇位呢? 大臣们便商议兄终弟及,遂从天下藩王中选择出了三位具有继承资格的藩王。 藩王一,朱厚熜! 藩王二,朱佑搘! 藩王三,朱佑梈! 但是大臣们犯难了,皇位只有一个,继承人却有三个,如何选?怎么选?选择谁? 大臣们争论不下,各党派攻伐不断,谁也不服气谁。 最后还是张太后出来主持大局,她先后发了三道懿旨,三诏齐发,太后懿旨:先到为君,后到为臣。 朱厚熜,也就是后来赫赫有名的嘉靖皇帝,他接到懿旨后都快愁死了,三王之中,他的封地最远,何以先到? 严嵩献计说:唯世子假扮钦犯,稳坐囚车,方能日夜兼程,既无人敢阻,亦无人应接,不过二十日便可到京都。 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让这家伙装扮成囚犯,坐囚车直达京城,这样便能避免各种应酬了,不就可以先到了? 办法倒是个好办法,就是假扮囚犯的话,你得吃囚饭啊, 总不能吃着山珍海味, 然后坐着囚车吧? 这样就是再蠢的猪,也能看出这个囚犯有问题了。 而且这涉及到帝位之争,倘若被人看出端倪,中途故意找茬耽搁你时间, 或者直接暗杀, 咋办? 倘若不想被人看出端倪,那就只能老老实实吃囚饭了, 这朱厚熜自小山珍海味吃惯了的人, 让他吃囚饭,他咽的下去吗? 于是他便给全城的厨子下了道死命令:命这些厨子连夜做出一道, 吃肉不见肉的菜肴。 若做得出来, 重重有奖! 若做不出来,呵呵,斩! 当时有二十几位厨子入了王府, 这些厨子冥思苦想,却怎么也捣鼓不出这种菜肴,吃肉不见肉? 这特娘的不是坑人吗?不见到肉,咋能吃到肉? 眼瞅着天都快亮了,这些厨子依旧没能想到好办法,个个耷拉着脑袋,等死! 后来这帮厨师终于想了个法子, 将肥膘子肉,鱼肉,和各种调味品混合,然后剁个粉碎,以淀粉加鸡蛋调和均匀, 最后捏成团团,伪装成了芋头山药这些破玩意。 嘉靖皇帝就是靠着这玩意, 一路风驰电掣的赶到了京城,然后入主天下。 而此时其他两位藩王, 还在路上不停应酬呢,三十里一小宴, 五十里一大宴,等他们应酬完了,这嘉靖皇帝早就坐上龙椅嘚瑟了。 顾老头小心翼翼的将蟠龙菜呈上前, 讨好道, “不瞒诸位爷,这蟠龙菜乃是我钟祥特产, 嘉靖爷当年最爱吃的了。” 刘宗敏夹起一筷子蟠龙菜,使劲喂了嘴里,嚼的巴砸有声。 他裂嘴一笑道,“狗日的,这蟠龙菜还真好吃,大哥你也吃一点,吃了好沾沾龙气,等俺们砸皇陵的时候,就更得劲了。” 砸皇陵? 顾老头差点一跟头栽了地上,原本他就看这帮人不是好人,果真不是好人啊! 顾老头现在怕极了,流寇可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他们饿的时候,甚至连人都吃,早就没有人性了。 一想到饿,吃人,这些词汇! 顾老头更害怕了,他生怕这些流寇饿了,然后把他和他儿子也给吃了。 顾老头干脆将家里所有的粮食和肉蛋都献了出来,准备一股脑的煮给流寇们吃。 李自成笑道,“老人家莫客气,你等都是小老百姓,存点吃食也不容易,这些东西还是留着吧,我们吃点蟠龙菜就好,其余众兄弟将自带的米肉拿出来下锅。” 顾老头抹了抹额头的冷汗,他刚准备将这些吃食拿走。 刘宗敏不怀好意道,“大哥啊,看这老头家里有米有肉的, 还有这般美味的蟠龙菜,应该不是小老百姓啊?倒像是个富乡绅。” 顾老头回头勉强笑道,“这位爷说笑了,哪有俺们这般寒碜的乡绅啊,小老儿不过是因为犬子读了几年书,得了几亩田地自己耕种而已,故才能得一温饱也!” 李自成眼睛一亮…… 他麾下正缺一个读书人呢,李自成虽然是驿卒出身,但是他最佩服的便是读书人了,这读书人脑袋瓜子活络,能掐会算的,最适合当谋士了。 李自成眉毛一挑,他感兴趣的瞄向顾老头身后的青年男子,但见这男子面容沉静,神态自如,和没读过书的人完全不一样。 李自成不由的便有了三分喜爱,心中更是想将其招揽到麾下。 李自成笑道,“没想到这位小哥居然还是个读书人呐,失敬失敬!” 说完这李自成还故意站起身来,装模作样的拱手行了个礼,顾老头的儿子赶忙恭敬回礼。 李自成抱拳道,“再下米脂李自成,乃是闯王高迎祥麾下之闯将,今日得见先生实在是欣喜若狂呐,不知先生名讳?” 顾老头的儿子还没说话,顾老头便暗道一声,不好! 这贼首这时候自爆名讳,显然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顾老头虽然怕死,但是他更怕儿子被这贼人拐带走了,遂勉强笑道,“小老儿今儿早上就见到一群喜鹊喳喳叫,小老儿想着今日定会有贵人临门,不成想竟然是大王?” 顾老头说完后,居然还郑重其事行了个礼,“大王在上,请受小老儿一拜,小老儿的犬子明年就要成亲了,小老儿想求大王写个喜字,也好沾沾王气。” 顾老头的这番话说的极恭敬,直接将这流寇吹捧成了王,呃~其实顾老头也是想故意转移话题。 刘宗敏这人性子急,哪里容得顾老头耍滑头啊? 他直接嚷嚷道,“你这老头儿好生无礼,俺家大哥和你儿子说话,你插什么嘴?滚一边去。” 接着这刘宗敏直接对顾老头的儿子道,“你这小东西,俺大哥看上你了,速速报上姓名,然后收拾好包裹,明儿就跟俺们走。” 顾老头的儿子刚想说话,这顾老头急忙上前,急急道,“大王不可啊,犬子手无缚鸡之力,于大王并无什么用处呐!” 第273章 收谋士,顾君恩! 第273章 收谋士,顾君恩! “滚开!” 刘宗敏怒了,他一脚踢向顾老头,直接将这老头踢翻在地。 刘宗敏冷笑道,“死老头的,叫你不要插嘴,非要插嘴,是不是想尝尝俺的大刀?” 顾老头的儿子急忙将自个爹爹扶了起来,他心中是悲愤不已,这些流寇太无礼了。 既然是想招揽自己,为何如此对待自己的爹爹?要么他们并不是真心招揽自己,要么这闯将李自成根本就约束不了下属。 甭管是什么原因? 他若跟着这些流寇走,肯定会没有好下场的。 李自成确实约束不了刘宗敏,他只得拉住暴怒的刘宗敏道,“刘兄弟莫激动,我来和他们说。” 说完这李自成上前深深一鞠躬道,“在下李自成,见先生神采飞扬,却屈居于山野岂不可惜?在下想许先生一场滔天的富贵,不知先生敢不敢接?” 顾老头的儿子心中冷笑,他暗忖:就你们这落魄样子,还想许我滔天的富贵?骗小孩子吧? 顾老头的儿子极度不愿意跟李自成走,因为他一来觉得这帮人成不了大事,二来他觉得李自成掣肘太多,其手下并不服他。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这帮人只不过因为自个是读书人,便想招揽自己,可见其缺乏人才,实力可想而知了? 顾老头的儿子想了想,缓缓说道,“在下顾君恩见过大王,在下虽愿辅佐大王,却无奈才疏学浅,只怕会误了大王的大事?” 顾君恩这番话吐词清楚,声音铿锵有力,李自成一听,更加喜欢的不得了。 他暗忖:这读书人就是不一样,说话都这般好听,和咱老子手底下的大老粗们完全不一样。 李自成哈哈大笑,他重重一拍顾君恩肩膀道,“顾兄弟莫要谦虚了,咱老子李自成是不会看错人的,咱老子认定你这谋士了,还请顾兄弟莫要推辞。” 刘宗敏在旁边磨牙森森,“臭小子,俺们都对你透底了,自古造反便是杀头的买卖,你觉得你还能置身事外吗?” 刘宗敏的言外之意便是:顾君恩若不加入他们,他们为了保密,铁定会杀了其全家。 顾君恩左思右想,实在想不出万全之策,他只得长长一声叹息道,“顾某愿意为大王马首是瞻。” 李自成爽朗一笑,“如今大家都是自己人了,大王大王的叫,多生疏啊,称呼大哥即可。” 顾君恩,“大哥!” 李自成,“顾兄弟!” 就这样,李自成的第一位谋士出现了,只不过历史上的顾君恩是心甘情愿跟着李自成干的,而这个时空的顾君恩却有点心不甘情不愿。 历史再次出现了一点小偏差,却也在努力的往既定的轨迹奔腾不息。 …… 崇祯这几日非常郁闷。 人说春困夏懒秋乏,冬天就得藏起来,这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可不就适合躲屋子里,捂着热乎的被窝子吗? 这时节就连陕西的流寇都消停了,也不晓得藏哪里冬眠了? 就连皇太极也没有消息了,估计也是冷的,不愿意出来挨冻。 崇祯忙碌了一年,原本准备趁着这个冬天好好休息一番,因为翻年后的事情还多着呢? 可是? 最近湖北各省连番呈上紧急军情:有一波流寇流窜到了湖北境内,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这波流寇甚至往钟祥的方向去了,钟祥境内有显陵,这些流寇的目标极有可能便是显陵。 显陵乃是嘉靖皇帝父亲之陵,也算是崇祯的老祖宗了,崇祯身为一国之君,怎能任凭人家羞辱自个的祖宗呢? 这日早朝,崇祯询问诸大臣,“诸位爱卿,如今陕西烽烟未熄,湖北乱相又起,朕听闻有一股流寇,在湖北境内肆意烧杀,且已经聚拢了数万人,各洲县毫无还手之力,诸位爱卿可有什么灭敌的良策?” 这帮大臣纷纷眼观鼻,鼻观心,暗忖:俺们是文官啊,俺们又不会退敌?这事儿还得陛下您拿主意啊,呃~或者温奸臣也行。 崇祯等了很久,也不见这帮人吱一声,一个个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的,他干脆点兵点将了。 崇祯冷冷道,“兵部尚书出列,你多年掌管兵事,经验丰富,不知可有退敌良策?” 兵部尚书金铉郁闷的站了出来,他暗骂道:狗皇帝,你吖的平日又不器重劳资,现在有事倒第一个想起劳资来了,你咋不问你的宠臣们?徐光启,温体仁? 兵部尚书金铉躬身道,“启禀陛下,如今我大明兵马皆集中在边关九镇,辽东之地,以及陕西甘肃河南等地。 这湖北境内并无强兵,陛下应该派遣外地兵马入湖北灭贼寇,臣以为目前辽东安定,不如就将辽东的兵马调入湖北?” “放屁!” 说话的是张唯贤,“这辽东乃兵家重地,如今虽然鞑子大败,但是辽东绝对不能没有守军,辽东之地易攻难守,若是将辽东的兵马调到了湖北,万一鞑子死灰复燃怎么办?” 崇祯见张唯贤老态龙钟,却依旧心犹国事,他不由心情大好。 崇祯亲切的问张唯贤,“不知老国公可有什么退敌良策?” 张唯贤大义凛然道,“臣虽老迈,但是忠心依旧,臣愿意率京营将士,入湖北作战。” 崇祯看着站立都不稳的张唯贤,他郁闷道,“老国公你退下吧,就当朕没问。” 这时温体仁再也不能装聋作哑了,他躬身上前,“启禀陛下,湖北境内的流寇不过是疥疮之患而已,湖广总督陈奇瑜一直都有围剿,相信不过几日,这股流寇便能为陈奇瑜所灭。” 金铉不同意,“启禀陛下,这陈奇瑜并不堪大用,他围剿了这么长时间,原本流寇都被逼退到了大別山中,现在却越来越多。 居然都有数万之众了?实在是无能,臣以为应该撤了他的总督之职,另派遣强兵强将入湖北境,臣还是那句话,调辽东兵马入湖北。” 张唯贤干脆和金铉杠上了,他指着金铉的鼻子道,“金尚书,你身为兵部尚书,到底知不知兵?” 第274章 天下弊政 第274章 天下弊政 张唯贤这话就有点诛心了。 金铉是兵部尚书,他并不是在外面打仗的将军,他是属于文官体系的,负责军队的平时经费,武器的维护与制作,粮草的供应等等。 具体带兵打仗这些兵部尚书是不管的,由将领们负责。 虽然也有兵部尚书会打仗,但是大部分的兵部尚书还真就不知兵,比如这金铉,他确实不知兵。 其实崇祯也知道这金铉并没有卢象升之才,原本的历史中,是由卢象升兼任兵部尚书。 不过崇祯对这金铉的印象是相当好,这人虽然并不完美,但是却经过了历史的考验。 历史上的崇祯挂歪脖子树后,大部分文官都投降了,金铉却并没有,当时还是一个小小兵部主事的金铉居然冲进皇宫,将头埋在淤泥里,硬是自杀殉国了。 这么一位经过了历史考验的忠臣,必须的重用啊! 所以崇祯便将他提拔成了兵部尚书,只不过这家伙并不知道崇祯的真实想法而已,他还真以为是凭借才华升上去的。 言归正传! 这金铉也不是吃醋的,他性子相当的急,爱憎分明,否则也干不出把自个活活闷死的事儿了。 当下这金铉冷笑一声, “老国公慎言, 下官乃陛下亲自提拔起来的兵部尚书,老国公的意思是陛下昏庸咯?是陛下识人不清,用了下官这种人?” 金铉直接将锅摔给了崇祯,他这话说的也相当无礼, 换成个暴君只怕早就怒了。 温体仁上前一步, 对着金铉撕了起来,“金尚书也请慎言, 你若对老国公实在不满, 还请别带上陛下。” 崇祯高高坐在宝座上,眼看着这帮大臣就要撕起来了, 他也不阻止, 干脆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们。 其实明朝大臣撕是传统,有些大臣甚至还搞人身攻击,当着皇帝的面打架斗殴都算小儿科了。 崇祯继位后, 严禁大臣们打架斗殴,否则杀无赦! 这帮大臣们才老实了起来,不过嘴上的斗斗倒是常有的事,反正只要他们不结党,爱斗就斗。 恰恰这帮人确实有点没脸,有可能上午斗嘴,下午就一起喝茶聊天了, 该干嘛就干嘛! 所以崇祯干脆让这几人斗个够,任凭他们吹胡子瞪眼睛的,指着对方的鼻子破口大骂。 等到他们斗够了,崇祯才幽幽道,“辽东之兵不能撤, 这鞑子虽然暂时退避了,但是女真各部甚是繁杂, 披甲人,野人女真, 这些部落也有可能犯我大明边境。 而边关九镇的兵力也不能乱撤,虽然卜失兔已经归顺我朝, 然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况且蒙古各部间也是矛盾重重, 不得不防。 湖北的卫兵也指望不上了, 这帮人还不如大家族的家丁兵会打仗呢!” 崇祯叹了口气道,“朕心甚忧, 想朕继承大统这么多年,可谓是事事不顺心,天灾人祸就从来没有断过,朕为了这个大明殚精竭虑,苦啊!” 众大臣皆是一脸懵逼的望着崇祯,咱陛下真是越来越会装了,他苦?他都苦的话,俺们岂不是天天在吃黄连啊? 呵呵,反正你吖个狗皇帝说的话,俺们一个字也不相信的。 崇祯将众大臣表情尽收眼底,他冷笑道,“如今大雪封路,驿站传递消息也不容易,这些紧急军情传到朕这边的时候,只怕早就过时了吧? 只怕钟祥的显陵早已被贼寇捣毁,甚至各州县也早已经沦陷,那贼寇登高一呼,如今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从了贼? 朕就问一句,陕西甘肃这几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湖北境乃鱼米之乡,这几年受灾小,粮食产量丰富,加之徐爱卿又不遗余力的推广红薯和玉米,为何那流寇还能混的风生水起?” 众大臣皆是不言语,呃~其实主要是他们也不知道是啥子原因? 温体仁出列道, “启禀陛下,湖北境虽然号称鱼米之乡, 然土地兼并甲天下,其富绅大族皆以蓄奴为风尚, 却又不善待家奴, 更有许多佃农惨遭剥削,衣食不周,他们从贼也不稀奇。” 崇祯冷笑道,“当年朕可是下过一道圣旨,禁止土地兼并,禁止侵占官地,禁止私吞军屯,结果呢?都拿朕的话当屁话啊?是不是都觉得朕年轻好欺负么?” 众大臣无语,他们宦海浮沉这么多年,自问什么人没见过?却偏偏没有见过这般无耻之徒。 你吖个大暴君,从登基一直杀到现在,辽东和西郊的红薯园都人满为患了,你连自个的岳父一家都发配种红薯去了,只有你欺负别人的份,谁特娘敢欺负你呀? 温体仁跪地请罪道,“启禀陛下,臣有罪!” 众大臣见温体仁都跪了,他们也一股脑的跪了下来,甭管有罪没罪的,先请了罪再说。 崇祯呵呵一笑,“尔等有什么罪?又不是尔等兼并的土地?朕还没昏庸到是非不清。” 户部尚书方岳贡的声音,“启禀陛下,臣建议对拥有大量土地的富人阶级,实行高赋税,这样不仅可以解决朝廷财政困难,更加能够抑制土地兼并。” 崇祯冷哼一声,“方爱卿天真,朕早就颁布过这道圣旨,可是有用吗?朕的圣旨也就在京城这一亩三分地有用。 皇权自古不下县,上有政策,他们下面多的是对策,朕制定再高的赋税也没用,这些赋税最终还是会转移到穷巴子佃农的头上,逼的他们造反。” 崇祯越说越激动,就连温体仁也被感染了,他顿时觉得心中似有一股子无名的怒火,烧啊烧的。 温体仁气愤道,“陛下您乃圣天子,你时时刻刻都心犹百姓,可是这大明的蛀虫太多了,上下都烂透了,臣恳请狠抓吏治,清查天下田亩,重定天下赋税。” 温体仁的想法非常好,但是也太过于理想化了,狠抓吏治?以崇祯对文人的了解,这帮人就是狗改不了吃屎。 而清查天下田亩也非常繁杂了,劳民伤财的,况且大明朝面临的问题太多了,根本就没有精力去清查什么田亩。 第275章 荆州 第275章 荆州 崇祯将他的想法说了出来,说的在场诸大臣面红耳赤,因为他们也是文人啊! 倒是温体仁依旧面不改色的,估计是他脸皮太厚了,亦或者他早就不以文人自居了。 崇祯愁道,“朕夜观天象,翻年后我大明依旧不太平,京城极其周边将会有一场百年难遇的大瘟疫,而西北干旱持续,还有蝗灾和冰雹子。” 啥? 诸大臣不可置信的望着崇祯,皇帝陛下你还会夜观天象啊?特娘的吹牛吧! 崇祯不理会这帮人的想法,夏虫不可语冰,这帮人永远也不能明白的。 何况朕乃皇帝,朕说着,你们老老实实的听着就行了。 也就温体仁这个崇祯脑残粉,他无条件的相信崇祯的每句话,并且从来不怀疑。 温体仁郁闷道,“启禀陛下,明年倘若真如陛下所言,那确实是我大明的劫难,陛下可想过什么对策没?” 崇祯这人又没有什么弯弯肠子,他想过毛线的对策,他最擅长的就是打打杀杀,大杀特杀的。 崇祯冷笑道,“朕还没想到什么好主意, 大不了抄家罢了。” 众大臣差点绝倒, 纷纷暗地里大骂道:不要脸的狗皇帝。 崇祯又和这些大臣闲扯了会子流寇问题,然后崇祯命令陕西三边总督洪承畴率兵去围剿这股流寇。 而其他与湖北接壤的地方,崇祯命令各地守军严防死守,切莫让流寇流窜到了其他地方。 …… 湖北, 荆州县郊外。 这荆州自古都是战略要地, 自古以来是兵家必争之地,这里有肥沃的土地, 供应充足的粮食。 其西通巴蜀, 东连江南,是通向南方的中枢, 地位极其重要。 三国时, 曹操,孙权和刘备就对荆州极其重视,刘备在天府之国建立蜀汉政权后, 他曾派关羽镇守荆州,最后关羽却败走麦城被杀。 大意失荆州一说,自此而出! 而此时李自成则骑着他那匹青灰色的骏马,顾君恩骑着一匹枣红色的劣马,二人走边聊军情。 李自成的声音,“实不相瞒,原本我准备从湖北聚拢了人马, 便再次杀回陕西,然后取中原,定天下的,先生为何又要取这荆州?” 顾君恩叹口气道,“首领, 夺取天下绝非易事,必须步步为营, 切莫纸上谈兵。 虽然陕西有古都西安,乃龙争虎斗之地, 各方豪杰都想占领这地方,然后继而平定天下。 可惜的事, 目前还没一股流寇得逞过,他们一个个只能被打散,然后聚拢, 再打散再聚, 混时间罢了。” 顾君恩继续发表他的高论,“从湖北到陕西地势并不好, 更有秦玲阻隔,大哥带领小股人马从陕西入湖北简单,可是如今我们想入陕西就难了。” 李自成奇道,“不知道先生可有什么好办法?” 顾君恩的声音,“夺荆州,然后取汉阳,就算聚拢几十万人马都容易了,然后我们便往江西发展,这路适合大军出马,一路烧杀抢夺,最后也到了富饶的江南烟雨之地了,再取南方的金陵。” 李自成细细琢磨起来,越琢磨越兴奋,他哈哈大笑,“先生对天下局势了如指掌,我听先生的。” 这时这波流寇也到了荆州城门口,但见这座古城关闭的严严实实的,城门上垛口处隐隐约约露出明朝官兵的脑袋,这帮人早就吓破胆了,他们躲在垛口后面瑟瑟发抖。 此时李自成早就将钟祥的皇陵捣了,因而威名赫赫,无数穷巴子聚集在了李自成身后,就如同众星拱月般,好不威风凛凛。 李自成望着关的严严实实的荆州城门,他轻蔑一笑,“螳臂当车而已, 诸位将士叫城门去” 所谓叫城门? 其实说白了就是想方设法以语言让对方投降而已,这招非常灵, 李自成靠着这招, 很是不费一兵一卒, 便得了许多城。 呃,就是因为流寇本质,这些城刚一占领,他们只不过是烧杀抢劫一番就走,白占了那么好的城。 李自成现在特别想开官建制,最好能开科取士,这样让他有一种已经功成名就的错觉。 李自成选了一群壮汉,这些人站成一排,双手叉腰,中气十足道,“里面的人快快投降,投降者不死。” 荆州城内那帮胆小鬼都快吓死了,就连火铳和炮队都不敢用,生怕激怒了流寇们,好想投降啊! 可是若就这么投降了,天下人还不都指着他们鼻子骂死啊?难啊! …… 这年的冬天雪特别大! 大雪封路,鸟兽绝迹,可是从边关到张家口的路上,却依然有一队行商在艰难跋涉。 商队最前面,一杆大大的旗帜在寒风中猎猎作响,旗帜上用彩线绣着个黄字,这是黄家的商队。 黄家是张家口的大商人,也是晋商的代表,晋商以盐业起家,但是后来因为朝廷盐政的变化,徽商取代了晋商的位置,徽商成为了盐业大佬,富可敌国! 而晋商为了发展,居然走上了一条卖国贼之路,厚颜无耻的当起了大汉奸。 这些汉奸晋商被崇祯诛杀了后,其他小晋商便爬了起来,张家口的黄家便取代了八大蝗虫,成为张家口商人代表。 一名脸色阴郁的青年男子牵着马匹走在雪地上,后面连绵不绝的车队缓缓行走着,而旁边则跟着个瘦猴精。 这两人都是黄老板的养子,一个叫黄文简,一个叫黄文仁。 因为黄老板幼时不爱学习,长大后吃了很多没有文化的亏,是以他所有养子的名字里都加了个文字,意寓,文人也! 黄文仁唉声叹气道,“简兄弟啊,你说咱这老爷可真偏心,春秋季让自家亲儿子走商,这冬天冷死个人了,却让我们养子走商?我不甘心呐!” 黄文简呵呵一笑,“有什么偏心不偏心的?我们吃人家的饭,就得听人家的差遣,养子?呵呵,不过是身份高点的伙计而已。” 这两人对自家老板有意见的很,但是他们也就背地里骂骂娘而已,可不敢当面骂他们。 第276章 走商 第276章 走商 黄文简和黄文仁的义父兼东家,便是张家口的豪商,名叫黄良相。 这张家口黄良相与宣府大商人黄良臣是亲兄弟,两人皆是爱财如命的货色,只不过相比于黄良臣而言,这黄良相更加的尖酸刻薄罢了。 黄良臣再爱财,却还能优待手底下的人,且从来不发不义之财,所以他的名声算还可以。 而这黄良相就不一样了,他是出了名的要钱不要命,只要能够赚钱,哪怕把亲爹卖了,他都会干。 前几年张家口八大豪商偷偷干着通敌的买卖,这黄良相其实也参与了,只不过这家伙运气好,没被抓住而已。 甚至八大豪商伏诛后,这家伙还在偷偷摸摸的通敌,大发横财。 只不过最近后金皇太极大败后,这黄良相才消停了点,开始老老实实做起生意来。 这股黄家商队已经在雪中走了一天一夜,整个商队早就人困马乏了,黄文简和黄文仁的屁股都快颠簸的开花了,就连他们胯下骏马也都大张着嘴巴,气喘吁吁! 二人遂决定寻个避风处,好好休整一番, 烧点开水暖暖身子, 吃点干粮充充饥。 二人下达了命令,商队的伙计们欢呼不已,他们将骡马解了下来,驱赶着这些畜生围成一个大圈子, 这帮人便在这圈里升起了篝火, 暖融融的。 火焰烧的旺旺的,铁锅里舀了满满的雪, 雪水慢慢融合成略浑浊的清水, 咕咕冒着气泡。 有小伙计舀了瓢沸水,递给黄文简与黄文仁, 小伙计恭敬道, “天寒地冻点,可真冷,两位少东家喝点热乎的水吧!” 黄文仁毫不客气的接过沸水, 大口大口喝了起了,水虽然很烫,但是他实在太冷了,硬是将一瓢沸水灌了进去。 灌完后,这才觉得浑身暖融融的,说不出的舒坦,他美滋滋的伸了个懒腰。 黄文简毕竟年长一些, 也稍稳重,他一边吹气,一边小口的抿着沸水,喝的叭砸有声。 喝完后,这黄文简才满足的抚了抚肚子, 他笑道,“文仁兄弟啊, 这喝水与做事一样,都不能心急, 你心太急了,小心伤了身体呐!” 黄文仁刚准备吹嘘他屁事没有, 却突然觉得喉咙火辣辣的疼,他急忙抓起一把雪咽了下去,这才稍微缓了点, 可是刚聚集的一点点热气也没了, 冷的他直往火堆拱。 咝咝咝~这黄文仁冷的直打颤,他骂道, “这狗日的天气,咋这般冷湫湫?都快冻死劳资了。” 旁边有个青衣小伙计笑道,“少东家有所不知,瑞雪兆丰年呐,今年雪这么大,地里的虫子都冻死了,明年地里的收成必然会好。” 黄文仁啐了口,“你这小伙计懂什么?地里的收成好不好,关劳资屌事?最好那帮泥腿子通通饿死了干净,呸! 不过文简兄弟,你说天这么冷,为什么那帮野人不怕冷?他们就穿了件鱼皮衣服,也敢漫山遍野的跑?咋没冻死呢?” 范文仁口中的野人,便是生活在乌苏里江畔的女真人,也是他们这次生意的对象。 这乌苏里江原本是后金鞑子的领地,不过女真各部落太复杂,自从皇太极率军征伐明国后,其余女真各部便乘势而起,发展的非常快,已经不受后金鞑子控制了。 黄文简心不在焉道,“这世上哪有不怕冷的人?只不过那帮子野人浑身涂满了猪油而已,寒风难侵。” 黄文仁咋舌不已,这帮人可真奢侈,居然用猪油涂满身子?这得多富呐? 其余小伙计听到猪油两字,也是口水哒哒的,他们一年也难得吃几回猪油。 只能说黄良相太刻薄了,不仅给的工钱少, 伙食也没有油星子。 就连大冬天派养子出去跑商, 提供的也不过是干饼子而已。 这些干饼子又粗又硬, 简直和砖头一样, 吃进嘴里刮喉咙。 伙计们将手里的干饼子掰碎了,扔到沸水里煮着, 不一会儿就煮成了一锅糊糊,热气腾腾。 不过在场众人都不大愿意吃,因为这糊糊的味道太难吃了,没有油也没有盐和糖,比军粮还特娘的难吃。 黄文仁瞄了眼装货物的车子,车里满载货物,什么肥猪条子,鲟鳇鱼,貂皮,干熊掌,野山参,东珍珠等! 这些好东西都是用便宜的茶砖,黄白生丝,铁器,瓷器等换回来的,来回一趟,所得利益何止百倍呐? 黄文仁骂道,“那老匹夫真是心毒,我们替他赚了那么多银子,却连肉食都舍不得给我们吃。 文简大哥,咱不如就将车上的肥猪条子切一块来吃吧?然后再做个假账,劳资就不相信这老匹夫查的出来?” 其余伙计纷纷起哄,表示要吃肉,糊糊什么的太难吃了,不吃饱肚子咋走商? 黄文简看着锅里的糊糊,他也实在咽不下去,他想了想,突然狠狠一拳头锤了雪上。 然后这家伙从牙齿缝里挤出几个字来,“切块猪肉来,然后把那鲟鳇鱼也切一块下来,义父若问起,我们就说是遭了狼,拼命才将货物保了下来的。” 众伙计纷纷叫好,抄起大砍刀子就去切肥猪肉和鲟鳇鱼了,掀开毡布,露出一条条的大肥猪。 这些大肥猪都是女真人从山上抓来野猪,然后慢慢驯养的,所以这些肥猪颜色黑漆漆的,也有个别是花猪,一水儿的耳朵特别大。 这些猪是以山上的野菜喂养长大,所以肉质非常美味,贩到大明后,为富贵人家所追捧。 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持猪肉的味道,这些猪皆被开膛破肚,娶出了内脏,然后冻成了冰坨坨。 伙计们也来不及化冻,直接用上大砍刀,狠狠砍了几块肉下来。 接着他们便又对鲟鳇鱼下手了,这些鱼都非常的巨大,怪模怪样的,也和大肥猪一样,冻成了冰坨坨,好保鲜! 鲟鳇鱼非常昂贵,也比其他货物好销,基本一贩到明国,就被人抢光了,而鲟鳇鱼也是他们这次的主要商品。 肥猪肉虽然好销,但是毕竟便宜,赚不了多少银子。 第277章 白狼王 第277章 白狼王 而貂皮,人参,东珍珠等玩意儿,虽然价格昂贵,也能赚不少银子,但是毕竟太稀少了。 尤其是东珍珠,这次他们只收到了五颗,其中有三颗的品质还不大好。 所以鲟鳇鱼便成了他们的主要货物,而事实上,黄家为什么大冬天的派养子出去跑商?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这珍贵的鲟鳇鱼。 鲟鳇鱼浑身都是宝,这种鱼的肉质肥嫩鲜美,鱼卵其色黑绿,大如黄豆粒,营养价值极高,七粒即可顶一个鸡蛋,其软骨也极美味,可煮可炖,是一道名肴! 当然,它的个头也极大,随随便便贩卖几条鱼回来,就是不少的银子呐! 而冬天,则能最大限度的保持这种鱼的新鲜,当然也更加好销。 面对这么珍贵的鲟鳇鱼,几个伙计居然不敢砍了,这么一块下去, 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呐, 要是东家知道了还不扒了他们皮? 众伙计犹豫了半刻,终于还是狠心剁了下去,反正天塌了有个子高的顶着,他们几个伙计怕毛啊? 几个伙计很快便砍了一大块鱼肉下来, 提手里沉甸甸的, 宛若银子般! 这些伙计喜滋滋的将肥膘子猪肉和珍贵的鲟鳇鱼提到了火堆旁边,麻溜的丢了凉水里化冻。 待化好冻后, 切成大快快, 然后这些粗鲁的伙计便直接将猪肉和鱼肉统统丢了锅里煮起来,他们也不讲究什么烹饪方法, 加点盐巴就行。 很快肉便熟了, 众人直接捞起来大嚼特嚼,味道怎么样? 说句实话,就是再好的美味, 以这种方式煮熟,也不美味了,也就将将能够入口而已。 好在这些人都吃了这么长时间的干饼子,嘴巴里都快淡出个鸟来了,现在只要是肉食,他们就咽的下去,而且还觉得无比美味呢! 黄文简一边嚼着鱼软骨, 一边说道,“大伙赶紧的吃,吃完后,咱们闭眼打个盹,然后立马就上路, 我听人说最近草原上出现了一头白狼王,凶悍无比, 许多商队都遭殃了。” 一听说狼,这些伙计皆是瑟瑟发抖, 冬天走商,除了冷外, 最怕的便是遇到狼了。 在所有的动物里,狼可谓是最凶残了的,虽然它的武力不如虎, 但是这玩意是群居动物啊! 茫茫无际的大草原, 狼群千里奔袭,纵横无敌, 见人吃人,遇羊咬羊,简直是草原一大祸害。 中原的老百姓总是想当然的以为草原人非常崇拜狼,认为他们以狼为图腾,并以狼自居。 呃~事实上,他们虽然爱以狼自居,但是他们根本就不崇拜狼,至于以狼为图腾的事,那更是扯蛋! 其实这帮草原上的人都恨死狼了,简直是到了见狼就打的地步,甚至若有狗扑杀了羊,这狗也会被他们打死。 因为他们觉得但凡敢扑杀羊的狗,无论它多么忠诚,它也不是狗了,是狼! 草原上的牧民打了这么多年的狼,这狼不仅没有打绝,还特娘越打越多,年年都有商队和牧民被狼群咬死。 而最近出现的白狼王,更是狼中之狼,不仅性情凶残,更加狡诈无比,比草原上的狐狸还狡诈。 据说曾经几个部落的勇士联合起来,都没能灭了这头白狼王,反而它的狼群越来越壮大。 黄文仁这是第一次跟着黄文简走这条道的商,他有点不以为然道,“不就是狼吗, 咱怕什么?我以前还遇到过老虎呢,咱们人多, 手里有刀有枪的,狼来了灭之,咱还能吃顿狼肉呢!” 黄文简白了他一眼,也不解释, 有些东西啊,倘若不亲身经历,别人怎么说都没用的。 冬天的狼和其他季节的狼不一样,天太冷了,狼没有野鼠和狐狸充饥,饥饿的狼群为了一口吃的,连命都能不要,简直是不死不休,比老虎可怕多了。 黄文简默默的吃着,他咬了一口肥膘子肉,油脂从嘴角溢了出来,直接滴了衣服上。 黄文仁见没人理他,便有点尴尬了,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此时应该停止话题了,他偏偏不。 这家伙口若悬河的吹嘘起他当年遇到老虎的事情,据说那头吊睛大老虎被他给打死了,虎肉被他和伙计们分食。 虎骨,虎皮,还有虎鞭则被卖了大价钱,没有与黄老板说,全部被他和伙计们私分了。 虽然没有一个人搭腔,这黄文仁依旧滔滔不绝,“大伙知道怎么打狼吗?铜头铁骨豆腐腰,打狼就和打狗一样,得打它的腰,到时候劳资一棒子夯死白狼王,它的皮子定然值不少钱呢!” 黄文仁吹的口水沫子横飞,四周却突然静了下来,他发现众伙计的嘴巴停止了咀嚼,一个个表情恐怖的望着他后面。 一股极骚的臭气袭了过来,臭的他几欲作呕,黄文仁暗道一声不好,然后缓缓转过身子。 在他身后雪地上,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群狼,乌压压的,这些狼群皆是体瘦毛长,狼眼泛着饥饿的光芒,欲择人而嗜。 狼群的最前头蹲坐着一头巨狼,这头狼也是瘦骨嶙峋的,只不过它骨架子特别大。 这巨狼的毛雪白雪白的,他双眼微微眯着,眼神却并不是凶残,反而有几分智慧的感觉? 说一头狼有智慧,怎么都有点怪怪的,不过这头白狼确实要比其他狼看起来更聪明些。 嗷嗷嗷~ 其余众狼纷纷仰头狂啸,唯独这头白狼只是定定的看着眼前的人类,就好像看着食物。 众伙计肝胆俱裂,就连刚刚吹嘘能灭虎的黄文仁也吓的瑟瑟发抖,特娘的,太可怕了有没有? 一股子尿骚味传入大伙的鼻子里,而此时却没人在意究竟是谁尿了裤子? 跑啊! 也不知道是谁先跑的,反正大家都疯狂的奔跑了起来,此时只恨爹妈少生了一双腿。 黄文仁也冲向了他的马,他解开缰绳,刚准备骑上去逃跑,却有一双大手猛的将他拉了下来。 马匹受惊,一溜烟跑了! 黄文仁回头一看,他差点气死了,居然是黄文简这个狗东西。 第278章 狼嘴余生 第278章 狼嘴余生 黄文仁都快气死了,他哆哆嗦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恨恨盯着这黄文简看。 黄文简也不解释,拉起他就跑,两人跑了几百步远,黄文仁忍不住回头一看,这一看不要紧,他差点晕厥了过去。 但见他的马儿被几头瘦狼扑了地上,这些狼体格虽然瘦不拉叽的,但是獠牙森森,面目狰狞,几口就将这马的腿咬断了,然后拱进马肚子里,将肠子拖出来吃着。 这马还是活的…… 可是它却不能跑,只能声嘶力竭的嚎叫着,好不凄惨,直到肚里的肠子被吃完了,这些狼才享用起心肺来,可怜的马儿才合了眼。 黄文仁还发现,有几个骑着骡马的伙计也同样被狼群扑倒,吞吃,咔嚓咔嚓咀嚼的声音,听的人牙齿发酸。 他腿一软,差点就跪到在了地上,还是黄文简拼命拉着他逃的,不知道跑了多远,只知道那惨叫的声音越来越遥远,也闻不到血腥气,两人才停歇了下来。 这两家伙都累的精疲力尽,直接扑到雪地上喘着粗气, 汗水湿漉漉的, 寒风一吹,就如同置身于冰窟窿般,透心凉。 黄文仁发现,除了他们俩外, 还有一些伙计也逃了出来, 这些人正脸色煞白的看着他们。 劫后余生,这黄文仁用疑惑的眼神看着黄文简, 他似乎有很多话要问? 黄文简叹了口气, 就那么直接躺在雪地上,任凭寒冷刺骨, 他却没有半丝力气趴起来。 黄文简幽幽道, “那些狼首先便会猎杀骡马,你倘若骑马逃跑,必难逃一死, 雪太深了,马儿是跑不过狼的,到时候狼便会连马带人一起吃掉。” 黄文仁还是不能明白,“骑马都跑不过这些畜生,两条腿难道就能跑过?” 黄文简苦笑道,“这白狼王狡诈成性,再饿它也不会赶尽杀绝的, 总会留些活口,这样才会有商队源源不断的给它送肉送骡马。” 黄文仁久久不能言语,“这特娘的岂不是成精了?” 白狼王成精没成精的,黄文简并不知道,他只知道他丢了货。 以他义父兼东家的秉性, 只怕会暗地里灭了他,除非他能够赔偿这些货物。 可是这些货物起码价值千金, 就是把他卖了也赔不起啊! 天空阴沉沉的,就如同黄文简的心情一般, 沉重到了极点。 而黄文仁和其余活着的伙计们倒没有那么多想法,劫后余生, 他们高兴都来不及呢! 至于东家的怪罪?怕毛啊,反正天塌了有高个子顶着,这次走商的负责人是黄文简, 又不是他们? 众人在雪地里趟了半天, 恢复了一丝体力,黄文简清点了一下人数, 发现少了六个小伙计,估摸着都进了狼腹了。 黄文简长叹一声,带领着众人慢慢挪移回了驻地。 白狼王早已经离去多时,可是空气里依旧弥漫着一股化不开的血腥气,刺鼻又恶心。 商队的骡马,鲟鳇鱼,肥猪条子,那几个伙计等全部被吞噬干净,就连骨头渣子都没剩下,只余一滩滩暗红色的血迹,早已经被冰冻了。 甚至就连貂皮都被饥饿的狼群吞了,草药人参等玩意儿也被狼群嚯嚯了。 世人皆以为狼是吃肉的,其实这家伙饿极了的时候,连草根都会刨出来吃,何况草药和人参了? 狼性贪吃,逮到食物便会全部吃光,甚至有的直接吃撑死的,而还活着的狼,若饿极了,就连同伴的尸体它们都吃。 所有的货物都没有了,连骨头渣子都没给他们留下,损失惨重! 黄文仁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他倒不是可惜那几个伙计,这家伙自小便没有心肝,别人的生死他才不关心呢,他只是可惜他的那匹好马而已。 相比于黄文仁的缺良心,这黄文简显然厚道多了,他带领伙计们在雪地上摸寻着,好不容易才寻了几截像是人的骨头? 他将这些骨头收拢了,用布匹包裹起来, 泪流满面道, “对不起,我将你们带了出来,却没能带你们回去,哎!” 黄文简的一番话,让众伙计都不好受,他们都是苦人家出身,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这些同伴遭了难,家里的一家老小可咋办呐? 指望黄良相良心发现?然后给这些死难者发抚恤金,呸,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 他们东家的德行,谁不知道啊? 这狗东西出了名的要钱不要命,为了钱他连亲爹都能卖了,如今失了货物,还想要抚恤金?不让死人赔钱就不错了。 至于告官? 呵呵,自古官官相护,官商勾结,那狗东西黄良相早就将上下打通了,告官有用吗? 黄文简的心情很沉重,相比于其他人,他的压力更大,因为他的家人皆在黄良相手中,他就是想逃都没处逃啊! 黄文简突然眼尖的发现一抹微光,伸手摸过去,居然是一颗滚圆的珍珠,黄文简又一寸寸寻找着,终于找齐了五颗东珍珠。 他将带血的珍珠捏在手心,久久不能言语,过了良久…… 黄文简才说道,“如今货物已经没了,咱东家的性子大家都明白,他必定不会饶了我等。 如今只剩下五颗东珠了,我便当了这些珍珠,所得银两全部分给诸位,大家都自谋生路去吧!” 黄文简说完,他又看向黄文仁道,“文仁,你我虽然不是亲兄弟,但是胜是亲兄弟,这次的事,哥哥一人抗起来,你也带着银子走吧!” 说完,这黄文简解下腰间的玉佩,这是一块略有瑕疵的青玉,玉质温润,起码值数十两银子了,够一家十几口人吃好几年的。 黄文简将这块玉佩递给黄文仁道,“哥哥身上就这块玉佩值点钱,麻烦兄弟你以后能够将此玉佩交给哥哥的家人,拜托了!” 黄文仁一把接过玉佩,急忙装了自己褡裢里,捂的紧紧的。 然后他假意抹了抹眼睛,可惜一滴泪都没有流出来,这家伙干嚎道,“哥哥啊,不如你就和我们一起逃吧?” 第279章 落魄 第279章 落魄 黄文简摇了摇头! 他抬头望天,任凭泪水滑落道,“我有家人在义父手中,我若逃了,我的家人必死无疑,再说这次的事,总要有人担责任吧?” 黄文仁虽然巴不得这黄文简去顶罪,这样他便能吞了这块青玉佩,这些玉佩换来的银子,足够他在别的地方美滋滋的活着了。 不过,他虽然希望黄文简去顶罪,但是面子工程还是要做好的,毕竟这黄仁简平素对他多有照顾,这次甚至还救了他一命呢! 人不能太没良心啊! 黄文仁和众伙计又劝了几句,见这黄文简心意已决,他们便顺水推舟的答应了。 这帮人收拾了残局,一步步往宣府的方向走去,幸亏宣府城离这里并不远,否则他们非饿死在雪地里不可。 虽然不远,但是毕竟是两条腿在走,也是走了好长时间的,待这群人进入宣府城后,一个个精疲力尽的,差点都快散架了。 黄文简寻了家当铺,准备将珍珠出手, 而其余人则紧紧跟着他, 生怕他携珍珠私逃了。 这黄文简也确实厚道,硬是没有看出同伴们的意图,他还以为这些家伙是舍不得他呢? 只能说,人善被人欺! 善良的人是最没有防备之心的, 因为他善良, 便会以为所有人和他一样的善良。 就好比恶人,恶人看谁都是恶人, 因为恶人也是以他自己的行为准则看待别人的。 黄文简将五颗珍珠当了百来两银子, 沉甸甸的用个大包袱装了,然后他将这些银子分为三份。 一部分给众伙计和黄文仁。 一部分给死难伙计的家人。 一部分用来最后大吃大喝。 偷偷给死难伙计家人的银子, 被交给了黄文仁保管, 这家伙自然喜滋滋的接了,有了这些银子,再加上青玉佩, 足够他黄文仁以后美滋滋的过日子了。 一行人步行到了梦湖美鱼,旁边的羊杂馆子里。 宣府盛行吃羊肉,这些羊都是草原羊,比内地的羊要大且肥,味道也更加鲜美。 羊肉和羊骨头比较昂贵,一般是家境好的人家吃的,羊杂美味且便宜, 一般是穷人吃的。 黄文简等人点了好几锅羊杂碎,还有一些萝卜白菜等下菜,并几大笼馒头,一帮人便吃喝起来。 黄文简因为心中有事,他只吃了半个馒头, 便吃不下东西了,而黄文仁则吃的肚皮滚圆, 反正他的后路也找好了,不吃白不吃。 至于别的伙计? 反正也有钱拿了, 去哪儿干活不是干活?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反正这撒逼黄文简会去顶罪,黄老板失心疯了才会追究他们这些小伙计们呢? 总之,大伙吃的热火朝天! “咦?” 一道惊讶的声音传来, “这不是张家口黄老板家的养子吗?咋来这里吃羊杂了?” 众人回头一瞧, 便见一名披着貂皮的有钱人正笑眯眯看着他们呢,此人正是万春雨。 万春雨怎么会来这种下贱的羊杂馆子吃喝?好歹他也算是个体面人。 原来这家伙自从错过了羊毛生意后, 他万家便一落千丈,进的一些松江布也销不出去,积压成山! 万家正在慢慢败落,但是这万春雨是好吃好喝惯了的人,平日里餐餐必吃肥鸡大鸭子。 如今一下子穷困潦倒了,只能天天吃蔬菜,他如何受得了? 何况这季节也没什么好吃的蔬菜,一水儿的萝卜白菜,吃的他想吐了,却实在没钱买肉啊! 不得已,他只得屈尊降贵的,披上家中仅剩的一件貂裘大衣,这件大衣没有当,是因为要留着装门面,否则谁还会和穷逼做生意啊? 他修饰一番,装模作样来到了这家羊杂馆里准备打打牙祭。 黄文简是识得这万春雨的,他抱拳行了个礼,勉强道,“原来是万老板呐,您怎么也屈尊来这种地方了?” 而此时店小二也将万春雨要的羊杂端了上来,他要的是最便宜的羊肝,里面放了不少萝卜和白菜。 往年这些低贱的饮食,万春雨家的狗都不吃,如今他却要亲自吃了,还真别说,好久没有吃肉的万春雨, 见了这羊肝子,口水哒哒的,恨不得抱起锅子一口闷了。 不过? 他自诩为体面人,怎么也得体面不是?哪能学穷巴子的吃法呢? 万春雨慢悠悠拿起一双竹筷, 夹了一块羊肝喂到了嘴里, 极斯文的吃了起来。 吃完一块羊肝后, 这家伙才淡淡一笑道,“某最近夜晚看东西总眼花,大夫说要多吃羊肝补补,明目呐! 不过,某自幼山珍海味吃多了,今日一试这羊肝,居然别有一番滋味,甚好,甚好呐!” 来这家羊杂小店里吃东西的人,都是一些穷巴子,当然也有一些普通人,这些人都没见过啥子世面,一听山珍海味这词,立马肃然起敬。 纷纷敬畏的看向万春雨,这万春雨得意的将貂皮大衣紧了紧,呃~店里有火炉,他现在热的要死。 但是为了装逼,也为了不暴露他貂皮大衣里面寒碜的衣物,他只能将貂皮大衣裹的紧紧的。 黄文简与万春雨不熟悉,本来不想和他说很多,也不知咋回事?他今天特别想倾诉。 遂他们将两桌合并成了一桌,黄文简还叫了一罐浊酒,大家一起喝着。 这万春雨果真是个贱骨头,他刚刚才说是为了明目才吃羊肝子。 现在他居然又抄起筷子,夹了黄文简桌上的羊肠到自个碗里,然后装模作样品尝起来。 这家伙的吃相还是很好看的,让一帮穷巴子崇拜不已,大大满足了万春雨的虚荣心。 他三句话不离富贵,道,“某自幼富贵,今日才发觉这羊肠的滋味居然比鱼翅燕窝也不差呢!” 黄文简这人实诚,别人说什么他都相信,这家伙勉强一笑,吹捧了几句,而其余伙计和黄文仁则不想理这万春雨。 反正他们都要一走了之了,管你富贵不富贵啊? 万春雨奇怪的问道,“看黄兄弟愁眉不展的,莫不是有什么烦心事,可否告诉万某?” 第280章 万春雨的好意? 第280章 万春雨的好意? 黄文简原本不准备告诉这万春雨的,毕竟他和万春雨并不熟悉啊! 但是,他又一想。 以他义父的秉性,只怕他这次真的很难收场,不死也得扒他一层皮,虽然他们名义上是父子。 其实他黄文简不过是他义父养大的一条狗而已,像他这样的义子,黄良相家还有很多很多。 这些义子们大多数都是穷苦人家出身,被这黄良相买来,然后其中愚笨的被充做小奴,伶俐的被当做养子培养。 黄良相会让他们认识一些粗浅的文字,自小陪着黄家少爷身边长大,长大后,便成了黄家的高级奴仆,为黄家做一些脏活累活。 黄文简苦笑道,“既然万老板问起,那小可便告诉您吧!” 说完这黄文简便絮絮叨叨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末了他还叹了口气道,“这事也怪我们自己没用,砸了义父的差事,理该受罚,怨不得旁人。” 黄文简闷闷不乐的喝了口浊酒,多年的习惯,让他不敢说义父一句坏话。 万春雨眼睛珠子一转,故意关切道,“黄兄弟不必自责,所谓人力亦有尽时,那白狼王纵横草原这么长时间, 多少商队栽了它手上? 黄兄弟当时若不逃跑, 只怕你也不能坐在这儿吃喝了,况且就算黄老板亲自过来走商,遇到了白狼王也得屁滚尿流啊!” 黄文简苦笑一声,理是这个理儿, 可是义父是讲道理的人吗? 乘着黄文简和万春雨聊天的当口, 这黄文仁与众伙计早就将汤里的干货捞了干干净净了,只剩下一些汤汤水水加白菜萝卜了。 黄文简也不是个计较的人, 他舀起一瓢汤继续喝着。 而万春雨自诩为上等人, 他明明忒想将剩下的汤也闷了,却故意装出一副厌恶的表情来, 用手驱赶着汤味。 等黄文简喝了半碗汤后, 这万春雨将脖子伸了过去,他神秘兮兮道,“黄兄弟莫怕, 不就是几千两银子的货物吗?值不得什么的。” 黄文简,包括其他人都眼神不善的看着万春雨,尼玛的,几千两银子都能堆成一座小山了,万春雨这混蛋居然说值不得什么? 呸,这狗东西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黄文简冷笑一声,便再也不愿意理这家伙了, 显然这黄文简也觉得万春雨在拿他寻开心。 气氛陡然降到了冰点,这万春雨的脸皮也够厚,他不仅不生气,还呵呵一笑。 万春雨的声音,“黄兄弟你若信的过万某人, 明日午时,还是这个地方, 万某带你去一个地方,别说区区几千两银子了, 就是万两白银,你黄兄弟也是赚的到的。” 万两白银? 万两白银有多少? 特娘的就是用牛车拉, 也能把牛累死啊,若是将这万两白银拉到了秦淮河畔,起码能够买到五个曲院的花魁。 若是不喜欢风尘女子, 这万两白银起码能够收到几百个漂亮的良家女子。 黄文简实在不相信会有这么好的事?就连黄文仁与众伙计也觉得是这万春雨在诓骗他们。 万春雨并不着急, 他只是淡淡一笑,将碗里最后一块羊肝吃了, 然后有点惋惜的看了看剩下的半碗汤水。 他毅然将碗推到了一边,不动声色道,“信与不信,全在黄兄弟一念之间,万某言尽于此。” 话音未落,这万春雨便站起身来,将他的貂皮衣再次紧了紧,然后才慢悠悠走了出来。 黄文简与黄文仁面面相觑,两人眼里都写满了疑惑,呃~还有一丝丝的贪婪 黄文仁终于先开口了,“文简兄,这事儿你怎么看?” 黄文简闭目不语,良久才说道,“义父曾经教过我们,这天上不会掉馅饼下来,那万春雨既然敢许下万两白银的利,必然是有所图谋,我等万万不可上当。” 这黄文简虽然忠厚,但是他并不是傻子。 黄文仁不以为然道,“呵呵,咱们已经落魄至此了,人家图谋什么?现在就算把咱们宰了,也值不了几个铜钱啊!” 其余伙计纷纷起哄,都表示要发这个横财。 虽然黄文简给了他们些银子,他们完全可以去外地谋生,但是……谁真正愿意背井离乡呐? 况且有钱不赚,特么王八蛋! 黄文简仍然没有说话,他倒不是担心那姓万的想陷害他什么的,他担心的是,这姓万的想利用他们做恶啊! 黄文简这人比较善良, 他不愿意做一些违背良心的事。 可黄文仁这家伙偏偏就没有良心,简直和他义父黄良相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为了钱,什么都能买。 黄文仁遂劝道,“文简兄,你也是知道咱义父的为人,你有没有想过,倘若你出事了,嫂夫人该怎么办? 她肚里可是还怀着你娃娃呐,你就算不为自己想,也要为嫂夫人和孩子着想呐?” “而且?”黄文仁欲言又止,良久他终于说道,“义父似乎对嫂夫人有特别的意思?” 哐当一声…… 黄文简手中的碗落了地上,发出清脆一声响,他额头青筋暴暴,眼里喷射出愤怒的火焰。 这么多年来,他都是与人为善,事事替他人着想,义父交代的任务,通通不折不扣的完成。 可是? 他得到了什么? 其实他并不怕死,可是一个男人若连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还特娘的是男人吗?直接阉了进宫伺候皇帝算球。 黄文简终于开口道,“大伙都吃好了吗?咱今晚就歇在这宣府了,明日午时,劳资倒要看看这万春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金乌西沉,玉兔东升! 天很快暗了下来,这帮人也没能寻到可以住宿的地方,自打宣府成为羊毛重镇后,房价便蹭蹭蹭~的升了起来,想寻家便宜的客栈太难了。 这帮人干脆就在外头挤了一夜,差点没把他们冻死。 …… 第二日午时,万春雨如约而至! 今儿的万春雨依旧穿着他那件阔气的貂皮衣,笑眯眯的看着越走越近的黄文简等人。 众人见礼后,这万春雨便神秘兮兮的带着大伙儿七拐八拐的进了某个无名小巷子。 第281章 面见蒋星魁 第281章 面见蒋星魁 这是一处颇为偏僻的带院落的房子,这里似乎很久没有住人了,屋檐下满是蜘蛛网。 如今天冷,网里的蜘蛛早不知躲哪儿去了? 黄文简发现屋子外面的雪地上,有许许多多的脚印,这些脚印一直通到院子里面。 里面有人? 看脚印人还挺多的? 万春雨走上前,他抓起门上的铁环,轻轻敲了三下,然后便静静等待着。 不一会儿,大门吱呀一声开了,里面露出个园脑袋,看打扮应该是个小厮? 这小厮对万春雨点点后,也不说话,只谨慎的瞅了瞅外面,然后才恭恭敬敬站了一旁。 万春雨带着黄文简等人步入院里,一股花香袭来,众人发现院中居然栽了颗梅花树,白雪红梅,美不胜收! 万春雨掀开厚厚的门帘,众人跟随他鱼贯而入。 一股暖气扑面而来,这让黄文简等人紧缩的身体舒展了开来,外面太冷了,他们早就快冻死了。 屋里果然生了盆炭火,还是上等的无烟红罗炭,珍贵无比。 屋里坐了不少人,皆是面无表情,一言不发的看着他们。 “蒋老板,人我已经带来了。”万春雨对着坐在上首的男子恭敬行了个礼。 这人居然是蒋星魁! 蒋星魁,宣府十大豪商之一,宣府老百姓身上穿的布匹棉花等东西,大部分是他贩卖来的。 此外, 他还涉及盐铁等生意, 虽然他们晋商盐业没落了,但是这宣府老百姓吃的盐,却还是由他们负责的。 靠着这两样生意,蒋星魁成了宣府出名的富豪, 其势力是万春雨拍马都不及的。 除了蒋星魁外, 居然还有一个特别显眼的人,这是个汉子, 胡茬子硬的戳死个人, 活脱脱就是一个李逵。 这是? 黄文简差点晕了过去,这特娘的不就是赫赫有名的响马贼, 黄胡子吗? 这黄胡子和白娘子都是马贼, 但是二人名声却天差地别。 白娘子虽然也杀人,但是她一般只杀贩卖违禁物品的奸商,她虽然也绑票, 但是不害人性命,所以卢象升才会接受她的诏安。 而这黄胡子就不一样了…… 黄胡子是出了名的嗜杀,且尤其好虐杀,走他道的商人,若有一点点不合他的心意,便会被他直接剁碎了喂狗。 而且他还经常潜入城里,拐带人口, 寻找肉票,甚至直接杀人,然后往草原上一躲。 黄胡子是官府的头号缉拿犯,他画像贴的到处都是,因为其长相太过于个性, 所以只要见一次,基本都能记住。 此时黄胡子正拿着把大砍刀, 凶神恶煞的站在蒋星魁旁边呢! 黄文简等人差点吓个半死,甚至黄文仁和一些伙计扑通就跪下了, 磕头如捣蒜! 黄文仁哭丧着脸道,“黄大王饶命, 饶命呐!” 黄文简虽然也害怕,但是他性子好歹稳重些,并没有不堪的跪下磕头, 而是躬身恭敬行了个大礼。 这让蒋星魁相当有好感, 他笑道,“黄小哥客气, 坐下喝茶吧!” 蒋星魁说完,便有个小厮搬了把凳子来,并献上了好茶,黄文简慌忙接了,然后强迫自己坐定。 而黄文仁等人则依旧跪在地上,他们也不敢爬起来。 蒋星魁则细细的打量着黄文简,他淡淡一笑道,“蒋某听说黄小哥你走商时出了点意外?” 黄文简叹了口气道,“我们遇到了白狼,货物全部丢了,现在都不敢回去见义父了。” 蒋星魁冷笑一声,“黄老板这人也忒不厚道了,定是平日里对你们太苛待了,以至于你们畏之如虎。 想那白狼王的凶残,就连蒙古人都不敢惹,你们若是硬抗,必尸骨无存,哪里还有活命的机会啊?” 黄文简点点头,然后他又叹了口气,脸上更是愁眉不展。 蒋星魁突然对他说道,“黄兄弟莫怕,蒋某我最是急公好义了的,你的损失,我赔了。” 话音未落,就见几个小厮抬了个大箱子进来,打开箱子,里面一水儿的躺着雪花白银。 这些银子光亮如新,银身上面也没有擦痕或者咬痕, 一看便是才铸造的新银子。 因为银子长期放在空气里会慢慢变黑, 世面上流通的银子大多数黑不溜丢,且满是牙齿印子。 黄文简看着这些银子惊呆了, 他现在是接也不是, 不接也不是,他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倒是地上跪着的黄文仁等人,嘴巴都快笑豁了,此时他们也不害怕了,恨不得立马私带银子逃跑算球了。 黄文简喃喃道,“无功不受禄,这……不可呐!” 蒋星魁站起身来,他亲切的拍着黄文简肩膀道,“说句实话,蒋某人确实有一事,想托付给黄小哥,事成后另有银子赠予。” 还有银子? 黄文仁都要高兴死了,他拉扯着黄文简的衣摆,拼命暗示着。 而黄文简就像一截木头人般,他幽幽道,“不知道蒋老板想托付什么事?但是事先说明,昧良心的事儿,咱不干!” “哈哈哈!” 蒋星魁哈哈大笑,“没成想黄小哥还是一高士也?只不过黄小哥这般好人品,那黄良相是怎么对待你的? 蒋某听人说,这黄良相根本就不拿养子当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对你们这些养子尚好,管温饱。 可是一旦没有了利用价值,狗都不如,这次黄小哥失了那么多货物,你以为黄良相这混蛋会放过你? 他这人无法无天惯了的,偷偷摸摸害死个把人,谁查的出?就算查出来了谁敢管?” 蒋星魁一番话,说的众人不住点头,黄文仁更是谄媚道,“蒋老板说的对极了,俺们义父确实是个混蛋,俺们早就不满他了。 只不过这个狗东西财大势力大,俺们细胳膊细腿的,拧不过这老东西呐,所以还请蒋老板为俺们做主呐!” 这黄文仁说的好不凄惨,眼泪珠子都流了下来,满脸恨恨! 他确实恨呐,大家都是养子,凭什么蒋老板更加看重黄文简这个撒逼?黄文简可以坐凳子,而他黄文仁却站都不敢站起来,恨啊! 第282章 歃血为盟 第282章 歃血为盟 而此时这蒋星魁才装作发现了黄文仁以及众伙计,他装模作样的让人把这些人拉了起来。 蒋星魁虚伪道,“诸位想必是被黄好汉吓唬住了吧?莫怕莫怕,这位黄好汉乃是一位嫉恶如仇的大英雄,也是看不惯黄良相兄弟俩的所作所为,而加入我们的。” 黄文仁这才站起身来,不过他也不敢乱动,而是抹了抹额头冷汗,连连称是。 黄文仁明白了,这蒋星魁就是想利用他们对付黄良相还有黄良臣,这兄弟俩跟着钱胖子做着羊毛生意,都发了大财。 据说啊,他们赚的银子可以围着宣府一圈了,呃~虽然有点夸张,但是不也说明他们赚的多吗? 而羊毛生意对蒋星魁的冲击非常大,因为这家伙就是以布匹棉花业起家的,虽然他也做着盐业生意,但是布匹棉花才是大头啊! 黄文仁明白了其中的关窍。 他躬身上前,咬牙切齿道,“俺义父失道寡助,人人得而诛之,如今又有蒋老板与黄英雄相助,俺黄文仁愿为犬马。” 蒋星魁淡淡一笑,“甚好,待会蒋某便将计谋说与两位听,还有,今日站在这里的人, 皆是对黄良相兄弟, 还有钱胖子等人不满的义士们。 这帮混蛋们,弄了个什么机器纺羊毛,让我们都损失惨重,其实蒋某人还算好的, 毕竟蒋某人还有盐业可以赚钱啊, 但是万老板等人呢?” 蒋星魁转过头,看着屋里的其他几个人, 这些人皆是宣府的商人, 其中有好几个还是熟人呢! 蒋星魁指着他们道,“他们完全就靠着布匹棉花还有丝纱等糊口, 如今机器羊毛抢了他们的饭碗, 这让他们怎么活?” 蒋星魁说完后,深深叹了口气,眼中尽是悲悯的看着万春雨等人, 而万春雨和其他几个老板,也是一脸的凄凄苦相。 万春雨站了出来,他给蒋星魁恭敬行了个礼,道,“蒋公大义呐,我等如今表面上看着尚还风光,其实早就苦不堪言了, 说来不怕蒋老板您笑话,万某如今就只有这么一件体面的衣裳了。” 万春雨说完,他爱惜的摸了摸身上的貂皮大衣,他就这么一件还能够穿的出门的衣裳。 万春雨所有的财产都赔光了,家中好绸子的衣裳, 还有冬衣等,统统当了。 其余被羊毛厂抢了生意的老板们也是一脸凄凄, 原本他们只有三条路可以走。 第一,要么破产。 第二, 给钱胖子等人当狗腿。 第三,偷偷仿造他们的机器。 破产他们肯定不愿意的, 毕竟这帮人以前也是体面人,好吃好喝惯了的,让他们过苦日子?还真不如死了算球。 而给钱胖子等人当狗, 从他们的牙齿缝里挤出点羊毛来, 然后拿去分销? 做梦吧,钱胖子等人可看不上他们呢, 事实上愿意给钱胖子等人当狗的太多了,他们竞争不过。 至于仿造机器? 这条路更不好走,就算他们仿造出了机器,羊毛怎么弄?私自贩卖羊毛者,死刑! 如今? 他们有了另外一条路走,那就是跟着蒋星魁,弄死钱胖子等人。 蒋星魁斩钉截铁道,“诸位,我们今日不如就歃血为盟,有钱同赚,有难同当,干死钱宝元和黄家奸商等商界蛀虫们。” 黄文仁听的一屁股跌了地上,他哆哆嗦嗦道,“诸位爷呐,小的不过一普通人而已,杀只鸡都害怕,咋敢杀人呐!” 黄文简倒没他这般怂,他依旧一言不发的看着蒋星魁和黄胡子等人,也不知想些什么? “哈哈哈!” 蒋星魁笑着拍了拍黄文仁的肩膀道,“莫怕,我等又不是那贼人,怎会打打杀杀的?” 黄文仁偷偷看了眼凶神恶煞的黄胡子,暗忖:你确实不是贼人,但你通贼! 黄文仁肯定不敢说实话,他只是疑惑的问道,“蒋老板可有什么高策?小的愿意以您马首是瞻。” 其实蒋星魁根本就看不上这黄文仁,他的表现实在是太差了, 说不定会坏事的。 但是那黄文简看着虽然稳重些, 却心肠太软, 太厚道, 也是容易出事的。 哎罢了, 人无完人! 蒋星魁淡淡一笑, “先不急,咱还是先歃血为盟吧!” 蒋星魁话刚说完,就见几个小厮抱着几罐酒,和一些粗陶瓷碗走了过来。 他们将酒瓶口的泥封掀了,将美酒缓缓倒了碗里,瞬间酒香扑鼻,让人垂涎欲滴。 蒋星魁拿起一把刀来,唰的一下就将自个的胳膊划破了,鲜血滴落到了酒碗中,丝丝缕缕的晕染开来。 接着这蒋星魁将刀子递给了黄胡子,这家伙划拉一下,也将血滴了酒里。 刀子继续传下去,万春雨等人就有点怂了,他们呲牙裂齿的,好不容易才把血弄了出来。 黄文简则是咬咬牙,犹豫了半响,才划开了胳膊。 黄文仁怂的就没有边了,他哆哆嗦嗦拿起刀子,却怎么也划拉不下去,手一松,刀子哐当一声落了地上了。 黄胡子见这人实在太怂,他干脆冷笑着走了过去,抓过这家伙的胳膊,直接隔着衣服来了一刀,将血洒了碗里。 而黄文仁则发出了一道杀猪般的嚎叫声音,然后他紧紧捂着自个的胳膊,面无人色。 血酒已经准备就绪,这帮人便学着那水浒中的好汉,先是念了一番豪言壮语,接着便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蒋星魁将空酒碗摔了个粉碎,豪迈大笑道,“痛快!” 接着其余人也有样学样,纷纷将酒碗摔了个粉碎,等待蒋星魁发号施令。 蒋星魁隐秘的看向黄胡子,这黄胡子点点头,然后上前一步冷冽的看着屋中众人。 黄胡子裂嘴道,“诸位,今日我们虽然歃血为盟了,但是保不齐会有叛徒出现,誓言这玩意最不可靠,咱还是再来点真刀真枪吧!” 接着众人便见十几个贼人抬了好些麻袋进来,这些麻袋蠕动着,里面有活物。 黄胡子抄起刀子,将大麻袋划拉开,里头露出了几个人来,细看,这些人不就是钱胖子的狗腿们吗? 第283章 作恶 第283章 作恶 黄文简等人好奇的看向麻袋,他们实在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黄胡子指着刚刚歃血为盟的刀子道,“你们都拿起刀子来,杀了他们。” 卧槽啊! 这个马贼居然让他们杀人,黄文简这人想来善良,他怎么下得了手? 而黄文仁虽然不在乎别人的生死,但是他胆子小哇,杀人什么的,他实在不敢啊! 其余众伙计也皆是脸色煞白,手脚发软,看都不敢看地上的人。 黄文仁可怜巴巴道,“蒋老板您不是说不打打杀杀的吗?” 蒋星魁呵呵一笑,“这不是打打杀杀,这是表决心,你若不表决心,这让我们怎么相信你?” 黄胡子狠狠瞪了他一眼,“要么他们死,要么你们死。” 黄文仁都快哭了,这也太特么可怕了啊,早知道他就怂恿黄文简这撒逼不要来了。 黄文简若去向义父认罪,他便可以带着银子远走他乡,过美滋滋的好日子啊! 娘蛋的,都是贪心惹得祸! 如今自个都和这帮贼人歃血为盟了,还知道了他们的秘密,只怕很难脱身了? 他牙一咬,终究还是哆哆嗦嗦拿起了刀子,然后闭着眼睛摸了过去,按住一个人质,乱戳一齐。 这人质被五花大绑着,嘴也被堵的死死的,他只能任凭刀子一下一下戳了自己身上,嘴里发出呜呜的叫声。 其余人质都吓傻了,有些胆子小的,更是直接吓的晕死了过去。 杀完人后,这黄文仁满身是血的躺在了地上,呼哧呼哧直喘着粗气。 黄胡子摇了摇头,“呸,胆小鬼,杀个人都畏畏缩缩的,真不是个男人。” 蒋星魁上前扶起黄文仁,他还细细帮他擦了脸上的血迹。 蒋星魁安慰道,“没关系,第一次杀人都是这样的,以后习惯了就好。” 听了这话,黄文仁差点晕死过去了,狗日的,难道还想劳资以后再杀人啊? 他现在悔的肠子都青了,原本以为这蒋星魁只不过是搞搞小阴谋,修理修理义父。 没成想,一上来就让他杀人呐! 如今人也杀了,他和这帮人算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了,蹦不脱了,这辈子只怕都要完蛋? 没想到这蒋星魁不仅和贼人勾结,他还敢做贼人的事,看来这家伙发迹前不简单? 蒋星魁并不晓得黄文仁心里的弯弯绕绕,或者他也根本不在乎。 安抚好了黄文仁后,这家伙又看向黄文简等人,示意他们赶紧的动手。 而黄胡子也恶狠狠的盯着他们,大有他们若不动手解决人质,他黄胡子就动手解决他们的打算。 终于,众伙计们也拿起刀子走向了人质们,一番乱砍,人质们死了九成九。 最后一个人质,还是黄胡子特意留下来的,专门给黄文简留着杀的,屋里众人都盯着他看。 黄文简凄惨一笑,“我黄文简一生为善,绝对不会杀人的。” 黄文仁终于爬了起来,他刚准备劝几句,就见这黄胡子冷笑一声,一脚将黄文简踹倒地上。 然后抄起刀子,对着他脖子咔嚓了下去,干脆利落,黄文简的人头滚了老远。 黄文仁与众伙计吓呆了啊! 这黄胡子也太狠了吧,说杀人就杀人?刚刚他们不是还歃血为盟了吗?不是说要有钱同赚的吗? 蒋星魁虽然有点舍不得黄文简死,但是杀都杀了,他也莫得办法,只得再次安抚了黄文仁等人一番。 接着蒋星魁又假惺惺说道,“既然黄文简兄弟志气不在我们这里,送他上路又何妨?诸位,你们回到张家口后,就说黄文简兄弟是路上得急病死了,夜里又遭了狼,尸体被狼抢走了。” 这个理由虽然漏洞百出,但是黄良相本来就不在意养子的生死,他只在意白花花的银子。 而黄文简的婆娘又性子极软糯,就算再伤心欲绝,她也不敢追究的。 交代完这一切,蒋星魁指着银子对黄文仁道,“这些银子你们通通抬走,若有剩下的,你们便分了吧,就当是辛苦钱。” 黄文仁刚刚还为黄文简的死伤心,这会子听到了银子,眼睛立马又亮了。 他粗略的估算了一下,刨去货款,至少还能剩下几百两银子,够他们分很多了的。 黄文仁整理好心情,对着蒋星魁深深一施礼道,“多谢蒋公施以援手。” 接着这蒋星魁便与黄文仁谋划了一番,他们才带着银子离开了。 出了大门,感受着箱子里沉甸甸的银子,想着刚刚的血腥可怖,黄文仁只觉得恍然如梦。 逃,是不可能的! 黄胡子是什么人,只怕早就将他们盯死了,岂会让他们逃跑? 算了,走一步是一步吧,商匪勾结多的是先例,等劳资暗害了义父,接了他的生意,以后劳资也是豪商了,吃香喝辣的,岂不快活? …… 钱胖子最近过的滋润极了。 他现在也不亲自跑商了,一门心思的做着羊毛生意,厂子是开了一家又一家。 羊毛源源不断的进去又出来,最后全部变成了雪花白银,码的比山还高。 各地商人携带无尽的白银来到宣府,将银子留下,货物带走,然后行销天下。 最近就连福建郑芝龙将军都派人来接洽他们,定下大量货物拉走了。 虽然皇帝陛下有令,卖给郑芝龙将军的货物都是成本价给的,并没有赚多少银子。 但是钱胖子还是很开心的,能为皇帝陛下分忧,他与有荣焉。 不过啊,这银子多了也有烦恼,那就是散碎的银子太不好记账了,存放也不方便。 所以钱胖子准备修建几间银作坊,专门用来融铸白银,形状他也想好了,就铸成茶饼的形状。 还有啊,皇帝陛下的万寿圣辰就要到了,他还想用白银给陛下铸个银编钟呢! 可是? 金编钟更华贵啊! 就是金编钟实在太昂贵了,铸了金编钟,就相当于他今年白忙乎了一场,赚的银子都得搭进去。 但是? 为了皇帝陛下都是值得的,就算把我钱胖子的命搭进去也无所谓了,钱胖子决定了…… 他也不能太小气了,咱干脆金编钟和银编钟都铸一个算球。 第284章 钱胖子的管家 第284章 钱胖子的管家 钱胖子压根不懂什么乐理,他对编钟的印象皆来自古代文献,那些王侯之家都有编钟。 其实钱胖子连编钟都没见过,他只知道这是一种非常高贵的乐器,比怡红院姑娘们用的琵琶笛子萧什么的,要高端多了。 最好的东西应该是皇帝陛下的,所以钱胖子便萌生了送编钟给崇祯当寿礼的想法。 钱胖子也不知道编钟是什么样子,不过如今他有的是银子,想知道编钟长什么样子还不容易? 出一笔钱,然后请个有文化的书生,帮他画出来不就得了嘛? 钱胖子如今也算财大气粗,普通书生他也看不上了,遂干脆花了几百两银子,请了位举人老爷帮忙画编钟。 这编钟画好后…… 钱胖子一看果真是气势恢宏,贵不可言,他越看越喜欢,简直是爱不释手。 遂立马找来了郝管家,命令他将编钟画送了金银铺子去,看可有哪家铺子能够仿出来? 这郝管家是钱胖子新雇佣的管家,钱胖子自打发达后,便置了许多奴仆和丫鬟,家里的人口便一下子多了,为了好管理,他便聘了这位管家。 这位郝管家是钱胖子的邻居,钱胖子没有发达前,便与他关系特别的好,自小一起长大。 郝管家全名叫郝二狗, 家里几代泥腿子, 靠佃着地主家的田过活,日子苦巴巴的。 及到了郝二狗爹这一代,因为他爹老实巴交的,所以就连好田地都佃不到了, 只能佃到几亩薄田。 一亩薄田七斗收入顶破天了, 还要交租子,几亩薄田也打不了多少粮食, 所以他们家每年能够留一石粮食就算丰年了。 区区一石粮食, 郝家好几口人,就算再怎么节省也是不够的。 所以郝二狗的姐姐妹妹大多给人家当了童养媳, 以换取一点点微薄的粮食养家糊口。 而郝二狗长到三十岁了, 连个媳妇都说不上,他们家太穷了,哪个女人愿意嫁过去? 人家宁愿给大户人家当小妾, 给有钱的商人当丫鬟,也不愿意嫁郝二狗啊! 郝二狗娘有心想给他说个童养媳,奈何家里粮食不够,连童养媳都说不起。 这样苦的日子压的郝二狗喘不过气来,才三十岁的年纪却已经看着苍老憔悴不堪了。 幸亏后来钱胖子发达了,钱胖子确实是一个好人,他发达后并没有忘记乡里乡亲的。 不仅给每家每户发了盐, 米面,毛衣毛裤,粮食等。 他还刻意将郝二狗带到了身边培养,让他当了自己的管家,每月发十两文银工钱。 十两银子, 郝二狗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银子,事实上, 他长这么大都没摸过银子呢! 庄户人家,一般都是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 一年到头能够有几个铜子结余就很不错了,了不起用鸡蛋换点油盐回来。 而郝二狗家更是穷中之穷, 连油盐都买不起,一年到头吃淡饭。 钱胖子能够给郝二狗发十两银子的工钱,可谓是高薪了, 所以郝二狗一家都相当感激钱胖子。 郝二狗更是忠心耿耿的替钱胖子工作, 丝毫没有懈怠过。 郝二狗屁颠的拿了编钟画,寻了许多家金银铺子, 居然没有一家可以做出来。 都说这编钟太大了,铸不了这么大的模子,而且编钟上面还有许多凸起的东西,没有一个人识得这些凸起的东西是什么? 造金银编钟之事,只得暂时搁浅了下来,钱胖子准备开春后,派人到京城寻访一番。 他估摸着京城里的金银铺子更大,造这金银编钟应该不难的。 不过现在快到年节了,宣府年节前都流行出来聚一聚,聚会的人员一般是官府的老爷,权吏,商人,乡绅等等等。 尽管他们的职业各不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有钱有势! 而聚会的目的便是商谈一些大事,比如今年的聚会便是商议如何给皇帝陛下做寿? 以前钱胖子不过一个小商人而已,原本是没有资格参与这般盛会的,但是如今不同了。 如今就连大商人黄家兄弟都唯他马首是瞻,所以这样的盛会,他钱胖子是有资格去的。 今年的聚会是在范家別宅举行的,这是一座金丝楠木厅堂,是当年那范永斗的聚会之处。 金丝楠木,这是来自深山老林的珍贵木材,极难成材,和紫檀木有的一拼。 古代帝王就爱用这种木材做棺材,据说可以保持尸身千年不腐败,当然这种木材的价格也是杠杠的,普通人想都甭想。 可是范永斗居然用金丝楠木捣鼓了一座大厅堂,起码值几十万两的白银呢! 后来范家倒台后,崇祯将他抄家了,所有金银珠宝都运到了京城,唯独这座大厅堂没法运走。 当然这座大厅堂若是拆掉, 也是值不少钱的, 只不过有点可惜而已,崇祯干脆就将这座大厅堂交给了当地官府。 后来这座大厅堂便成了宣府附近有钱有势之人的聚会之处,几乎成了传统了。 这日,钱胖子穿了毛衣毛裤,外面套着绣满金线的外衣,这件外衣的本来颜色是红色的。 却被金线密密麻麻的绣满了各种花纹,早已经看不出底色了,此谓黄金满地满绣。 最外面则是一件昂贵的貂皮大衣,还是最贵的紫貂皮,前几年在明国根本就买不到紫貂皮。 最近还是因为皇太极败走,宣府的许多商人和女真其他部族搭上了线,这紫貂皮才被运了回来。 钱胖子带了一群家仆走狗,大摇大摆的渡进了这座金丝楠木大厅,这家伙的表情欠扁极了,一副暴发户嘴脸。 如今的钱胖子很有点惹人讨厌,因为这家伙有了钱后,便特别的爱嘚瑟,衣服穿的金光闪闪,什么贵便将什么往身上套,也不管自个的腰身承受的住不? 金光闪闪的衣服大家能接受,紫貂皮大衣也无所谓,有钱嘛! 但是这家伙腰上挂了十几个玉佩是什么道理?生怕别人不晓得他钱多吗? 今天的宴会主角是卢象升,他作为宣大总督,自然是坐在上首的,其余乡绅富商则按照地位高低落座。 第285章 你给皇帝陛下送钟? 第285章 你给皇帝陛下送钟? 卢象升见大家都来了,他淡淡一笑道,“诸位,眼看皇帝陛下的寿辰就要来临了,往年陛下心犹国事,所以并不曾过寿,如今四海升平,陛下这才决定过寿。 我宣府深受皇恩,这寿礼可不能比别的地方差,本官听说福建郑芝龙输了五百万两白银,五十万两黄金为陛下贺寿。 江浙盐商更是以极品和田美玉,制成江山万里屏风,准备上呈皇帝陛下作为寿礼。 云南沐王府据说专门从西域购了一大块极品青金石,极为罕见,其他各地所送寿礼本官也就不一一列举了,不知我宣府应该送些什么?” 宣府权吏和士绅商人皆是面面相觑,虽然他们也挺尊重皇帝陛下的,但是要他们破费就有点不愿意了。 不过大家都知道,若不是皇帝陛下,宣府也不会有今日,他们也不会有今日的。 破费是必须的,而且还得大大的破费,不能比别的地方差,否则太说不过去了。 钱胖子早就等着卢象升的话了,他急急站了起来,得意的环顾四周。 钱胖子缓缓开口,“皇帝陛下大寿,天下臣民理应竭尽所能的供奉陛下,我钱宝元愿意以黄金和白银,分别铸造一套编钟,献与陛下。”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这钱胖子好财大气粗呐,居然给皇帝陛下送金银编钟?知不知道编钟多大多重吗?这么一套下来,得多少金银呐? 没想到这家伙,短短时日便赚了这么多的钱?人比人,气死人啊! 卢象升赞许的点点头,钱胖子可以说是做了非常好的表率,这金银编钟送上去,陛下必然喜欢。 “不过?” 钱胖子面露愁容道,“卢总督,草民遍访宣府的金银铺子,都没有能做出编钟的,此物太过于复杂了。 编钟表面凸起的点,据说是音节,铸造师大多不懂音乐,咋铸?而且也没有那么大的模具啊!” 卢象升笑笑,“咱陛下不喜欢花里胡哨的东西,你只需以金银铸成编钟的形状即可,陛下定然喜欢。” 卢象升太了解崇祯了,这家伙是喜欢音乐的人吗?他只喜欢金子和银子。 只要是金银铸造的东西,他都喜欢,你就算送个金坨坨给他,他也喜欢。 那些江浙盐商啊,沐王府的人啊,可真够傻的,花了那么大的精力准备礼物,还真不如钱胖子的金银编钟呢! 毕竟价值连城的珠宝要换成钱,还得需要过程,而金银编钟砸了就能用。 卢象升心情很好,钱胖子带头献了这么好的礼物,其余富绅豪商肯定不会小气的,彼时他宣府献的寿礼定会夺得头筹。 黄良臣苦思良久,终于道,“我倒觉得以编钟为寿礼,实在不妥,自古哪有给皇帝陛下送钟的?” 对呀,这编钟可不就同终吗? 你吖个钱胖子活腻了吧?居然想着给皇帝陛下送钟?只怕他会先给你送个终。 钱胖子悚然一惊,幸亏这黄良臣提醒,要不这编钟送上去,他不就完蛋了? 钱胖子都快惊出一身冷汗来了,卢象升安慰道,“钱老板莫要担心,金银编钟送不成了,你还可以献金银瓜嘛,甭管是南瓜还是冬瓜,你献上几车就成了。” 钱胖子虽然有点不甘心,不过他还是连连称是。 钱胖子做了个好表率,其余人等也就不好意思献的太差了,纷纷将压箱底的宝物拿了出来。 而这边卢象升正在筹集寿礼,那边张家口黄良相家的商队又出发了,浩浩荡荡几十人马,携带着大量的茶砖,生丝,瓷器,白糖等货物进入了草原。 不得不说,这黄良相可真不厚道,黄文简死了,他问都不问一声,直接将黄文简的婆娘霸占了。 而黄文仁和众伙计刚回来,就又被他派了出去走商,现在都快过年了,也就黄良相这种黑心人干的出这种事来。 浩浩荡荡的商队,冒着严寒走在茫茫草原上,草原无边无际,让人心胸无限开阔。 黄文仁看了眼中间那辆骡车,他露出神秘一笑,这车里的东西足够黄家两兄弟抄家杀头了,连带着也能将钱胖子拉下马。 按照蒋星魁的计划,首先由黄胡子将官兵引到他们这里来,然后无意间露出车里的违禁品,让官兵抓个正着。 接着黄文仁与众伙计便异口同声的污蔑,黄家兄弟与女真各部暗中勾连,贩卖违禁物品。 呵呵,如果这样黄家狗奸商都不死,他黄文仁就把自个的头当蹴鞠踢。 商队在草原上艰辛跋涉了半日,到处都是白茫茫一片,若不是手中有罗盘,只怕早就迷路了。 踏踏踏~ 黄文仁望去…… 就见一队身穿黑色斗篷的人,骑着骏马踏雪而来,因为马儿并不擅长跑雪地,所以这些人跑的并不快。 黄文仁知道,这些人是黄胡子的人,他们的后面估摸着就是官兵了,黄胡子先会故意拿他们当人质,威胁官兵。 然后官兵必然会与黄胡子一番争斗,接着违禁物暴露了出来,黄胡子逃跑,他们则按照计划陷害黄家奸商。 黄文仁命令商队停了下来,耐心等待着。 片刻后,黄胡子带着人马奔了过来,他们与商队静静对峙着。 黄文仁觉得气氛有点怪怪的,他走上前,对着黄胡子行了个礼,打招呼道,“黄英雄,别来无恙呐?” 黄胡子裂嘴一笑,眼神冰冷如雪,“黄文仁,我欲借你一样东西,用完后便还。” 黄文仁奇怪的问道,“黄英雄想借什么?尽管拿去吧!” 黄胡子冷冽的声音传来,“你人头。” 话音未落,这帮马贼便冲了上来,见人杀人,见马砍马,手段凌厉无比,鲜血染红了白雪。 黄文仁懵了…… 蒋星魁交代的计划不是这样的啊?这帮人为什么说杀就杀? 黄文仁来不及思考了,他一把就将身上的老羊皮袄子脱了,只穿着毛衣毛裤,死命的奔跑起来,都忘记了旁边还有骏马可骑。 黄胡子杀光了伙计和骡马们,他单手执缰绳,冲了出去。 第286章 为何杀我? 第286章 为何杀我? 黄文仁吓的屁滚尿流,鞋子都跑掉了,可他两条腿哪里跑的过四条腿的? 黄胡子很快便追赶了上去,他狞笑着,纵马上前,一刀便卸了黄文仁一条胳膊。 这黄胡子的刀速太快,以至于黄文仁都没感觉到疼痛,他只觉得胳膊一凉,血便飙了出来,喷的老高。 黄文仁本能的将胳膊捂着,然后一跟头栽倒在地,便再也爬不起来了。 黄胡子纵马一脚踏了上去,咔嚓几声,肋骨也不知道断裂了几根?胸前凹进去一大片,整个人都不成形状了。 空气大量进入胸腔,以至于黄文仁都不能说话了,只能拼命的发出嘶嘶的声音。 “为什么?” 黄文仁努力挤出几个字来,他面容扭曲变形,显然已经极度的痛苦不堪了。 黄胡子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看着他,就如同看着一条狗般。 黄胡子冷冽道,“因为你们只是工具而已,死便够了!” 黄胡子并没有解释太多,他向来就是一个话少之人,何况是面对黄文仁这么个将死之人? 黄文仁躺在雪地上,任凭鲜血肆意流淌,他神色木然的看着天空,眼神空洞。 这一生,他实在不能算个好人,他自小便偷鸡摸狗,在街头混着,天天跟在一帮地痞流氓后头跑,大恶不做,小恶不断。 后来虽被义父收养,但是养子间充满了竞争,他为了上位,也干过许多害人的勾当。 他的人生理念便是绝对不能吃亏,宁愿做一个真小人,方能活的长长久久。 而像黄文简这种老好人,只配早早的死了去,可是啊…… 黄文简这样的老好人没有好下场,他这样的真小人却也没有好下场呐,这世道到底是怎么了? 黄文仁来不及思考人生哲理,黄胡子的大刀便砍了下来,一刀便将他的脑袋剁了,硕大颗脑袋滚出老远,满脸血污,眼睛依旧瞪着天空,他死不瞑目。 杀了黄文仁后,这黄胡子心情大好,他将刀往雪地上随意的擦了擦,然后便别在了裤腰带上。 杀了这些人后,黄胡子等人便将商队的贵重货物抢了,伪装成遭遇劫匪的现场,呃~事实上他们就是劫匪啊! 黄胡子走向其中一辆马车,他一把扯了上面的帐篷,露出来了一辆纺织机,细看……这纺织机和普通的纺织机不一样,更大也更复杂。 黄胡子裂嘴一笑,抄起砍刀就将这辆纺织机砍碎了,并将其扔在了雪地上。 “黄文仁兄弟呐!” 其中一名蒙着脸的斗篷男子缓缓走了过来,他幽幽道,“你莫要恨我,怪只怪活人的嘴都不紧,死了才能保守秘密。” 听声音,这家伙居然是蒋星魁?看这家伙的架势,他就是个马贼啊! 黄胡子大踏步走上前,他恭敬道,“大哥,俺们就凭一架纺织机,便能扳倒钱胖子他们一伙人吗?” 蒋星魁桀桀笑道,“官府又不是傻子,一架纺织机怎么可能扳倒钱胖子等人? 哎,若是黄文仁一伙都是铁汉子,由他们招供,事情也简单些,可惜啊,我不相信他们。” 黄胡子啐了口,“对,这些人就是软蛋,到时候官府刑具一上,没准就全部招供了,坏了俺们的大事,不过……大哥可还有什么妙计?” 蒋星魁淡淡道,“这架毛纺织机虽然不能扳倒钱胖子等人,但却能让官府生疑,而我还有一个秘密武器,一个专门对付钱胖子的秘密武器。” 黄胡子恭敬道,“大哥神机妙算,俺就等着钱胖子身败名裂,死于非命!” 蒋星魁看着满地的血污道,“胡子,你待会将死骡马也处理一下,咱既然装劫匪,就得装像一点嘛!” 黄胡子心说:俺们就是劫匪啊! 黄胡子自然不敢反驳蒋星魁,他唯唯诺诺答应着,“一切听大哥的话,待会我会将这里处理的干干净净的,保证比劫匪还劫匪,嘿嘿!” 这时候黄胡子肚里传来咕咕咕的叫声,其实杀人也是一项体力活,这帮马贼杀了半天,体力消耗甚大,饿了! 他们直接抽出刀子,将马肉割了下来,生吃马肉,生喝马血。 吃的满嘴流血,装若疯魔,吃饱喝足后,黄胡子又让人将剩下的骡马尸体上的肉切割成一快快的,一并带走了。 众马贼长啸一声,然后紧上斗篷,向着草原深处逃窜过去,风雪之中,只余满地狼藉。 而这些人的尸骨被无声无息的掩埋在了雪地之中,待明年春季来临的时候,雪消冰融,他们才能再次重见天日。 崇祯皇帝陛下与钱胖子都不知道,一场阴谋正在酝酿中,宣府即将迎来暴风骤雨。 宣府表面风平浪静,黄良相自打派出养子跑商后,他便再也不管了,每日只与妻妾饮酒作乐。 如今钱太好赚了,他除了派养子天南海北的跑商外,其亲子则把持了张家口羊毛业,赚钱赚的手都软了。 而钱胖子则一门心思的准备铸造黄金瓜,然后好献给陛下表达忠心。 白娘子自打诏安后,就无所事事了,她干脆吃住都在钱胖子家,天天盯着黄金瓜的铸造进度,也不晓得她要干嘛? …… 同一时间,湖北,荆州! 李自成高高站立在城头上,他身后跟着刘宗敏,刘芳亮,田见秀,高杰,刘壮哥,郝摇旗等一众大将,以及新得的谋士顾君恩。 而刑氏则温顺的站在李自成旁边,她现在既骄傲又忧愁。 骄傲的是:李自成这般伟男子居然是她的夫君,以后她说不定还能当上王侯夫人呢? 忧愁的是:李自成这家伙虽然表面伟岸,却根本就无法满足她,让她夜夜守空房。 李自成意气风发道,“今日破了这荆州,咱老子可就鸟枪换炮了,没想到小小荆州城居然有这么多铠甲和火器?” 其实李自成手下刀剑都不缺,他抢了许多大户人家,基本家家户户都备了刀剑防身。 但是铠甲和火器却并没有得到多少,尤其是铠甲,谁家敢备这玩意儿啊? 第287章 争论 第287章 争论 百姓家中若私藏铠甲,抄家灭族都有可能,因为冷兵器时代,铠甲的作用非常强大。 古代不是常常有什么万军之中取敌人首级的绝世猛将吗? 这些猛将靠的是什么? 说白了,一靠战马,二靠铠甲,绝世的猛将若身披铁甲,骑乘战马,真真就可以万军莫当啊! 要是没有一副好铠甲的话,只怕一阵箭雨,再猛的将,也得变成大刺猬,还取毛线首级啊? 后来到了热兵器时代,有些国家不禁枪,但是却禁防弹衣,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 言归正传! 李自成一下子得了许多铠甲,他和他身边的猛将都披了铠甲,就连其麾下亲军也是披甲带剑的,很是威风凛凛。 这么一支草根流寇可算看着像正规军了,再加上刑氏连夜绣出来的闯字,还真有几分气势呢! 这个闯字,自然不是闯王的意思,而是闯将的意思。 “李首领!” 郝摇旗粗鲁的道,“俺们好不容易打下荆州了,俺长到这么大,都说不上一个媳妇,俺要去抢几个官小姐当媳妇儿。” 郝摇旗是李自成路上发现的一员猛将,当时李自成捣了钟祥显陵后,便在纯德山上驻扎休整。 而这郝摇旗居然胆大包天的去偷李自成的马,他倒不是想偷马去卖,他纯粹是饿极了,想吃马肉。 没想到这家伙还有几把刷子,还真就将李自成的马偷着了,杀了! 郝摇旗胆子也大啊,他将马宰杀后,就在李自成驻军附近烧起了马肉,然后大嚼特嚼起来。 马肉虽然是酸的,但是马汤香啊,香气扑鼻的马汤香味引来了李自成的手下贼寇们。 好家伙,自个首领的马被人偷宰了,马尸体都还没有烧完呢,大刺刺的就放在了地上,鲜血淋漓。 而偷马贼郝摇旗则吃的肚皮滚圆,裤腰带都快系不上了。 就这样,李自成手下众贼寇和郝摇旗打了起了,这郝摇旗可真猛,他虽然不懂功夫,但是力气大的吓人。 十几个贼寇硬是拿不下他,后来还是贼寇越来越多,靠着人海战术将他生擒了。 李自成爱惜他力气,这般璞玉浑金,若能好好调教,将来战场上必成一员猛将。 而这郝摇旗也好收服,他也没什么野心,只要有吃的就行,哪怕一块红薯,他都能吃的香甜。 不过人终究会变的,饱暖后便思那啥? 这郝摇旗吃了几天饱饭后,便开始有了更高的需求,他想女人了,他想娶很多很多的老婆。 所以这家伙现在对李自成提起,想抢了官家小姐当婆娘。 城破之后,荆州城来不及逃跑的官员和官眷通通被关押了起了。 城里的富人,这帮贼寇倒暂时没有动,不过现在城门都被封锁了,富人也是逃不掉的,富人家的女人也是特别漂亮。 此时和郝摇旗一样想法的贼寇不在少数,他们冒着杀头的危险当贼,还不是为了享受? 这帮人眼巴巴望着李自成,只待李自成一声令下,他们便会冲进千家万户,行烧杀抢掠之事。 这些事他们干的老熟练了,以前也不知道抢了多少大户?糟蹋了多少女人?杀了多少人? 贼就是贼,他们也曾是吃不起饭的穷人,可如今却早已然泯灭了良心,变成了畜生。 或许只有李自成一人没有变吧,这家伙一不好美食,他就只嗜好吃干拌辣椒饭而已。 二不好女色,事实证明,并不是所有高大威猛的男人,在那方面都威猛的。 李自成望着众兄弟的眼神,他刚准备说话,旁边的顾君恩突然上前一步。 顾君恩的声音,“首领,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我们不能永远这么小打小闹下去,迟早也是要闯一番事业的,所以军规军纪必不可少。 属下提议,一不能奸妇女;二不能抢夺民财;三不能仗势杀人。” 顾君恩一连提出了三不原则,李自成听的连连点头,但是郝摇旗和刘宗敏等人则恨不得一巴掌呼死他吖的。 郝摇旗生怕李自成答应了,然后定下劳什子的军规军纪,他急急道,“首领啊,您可别听这小子胡扯啊,如今的大官和富人还有好东西吗?俺们若是偏袒了他们,穷人还会跟着俺们杀官造反?” 刘宗敏狠狠白了一眼顾君恩,他义愤填膺道,“顾君恩这混小子就是想动俺们大军的根基,俺们又不抢穷人,俺们只杀富人,俺们只睡富人的女人,有何不可?” 刘宗敏暗忖:穷人家的女人一般都难看,农活干多了,皮肤粗糙,还是官小姐和富人家的女人养的嫩生些,这些女人的手就像春葱般,再涂上红红的指甲花,美啊! 刘宗敏一想到春葱般的美人手,他就心猿意马了,他现在终于懂了,为什么张献忠会那般喜欢美人小脚?因为都美啊! 众贼寇见刘宗敏都发话了,便纷纷叫嚷道,“对呀对呀,俺们这是劫富济贫,这样便会有更多的穷人加入俺们,俺们的势力才会越来越大。” 顾君恩恨铁不成钢的看了眼这帮贼寇,他缓缓道,“咱们只要有粮食在手,不愁没有人来投奔,但是想要打天下,更多的是需要谋士和猛将,这些人一般出自士绅之家,他们更是我们要笼络的。” “放屁!” 这话郝摇旗就不爱听了,李自成说他就是一员猛将,可他以前连媳妇都娶不起。 郝摇旗阴侧侧道,“劳资就是穷巴子出身,劳资不是猛将吗?你吖个狗东西懂个毛啊?” 刘宗敏也是穷巴子出身,他也能打,他冷笑一声,“劳资与李大哥皆是苦人家出身,难不成还比不过士绅之家的蛀虫们?” 顾君恩摇摇头,怎么才能让这些粗人明白,打仗并不是光凭蛮力气的,还得知兵法,懂布局。 像刘宗敏,郝摇旗,田见秀等人也就只懂横冲蛮撞而已,匹夫之勇能成什么大器? 而刘芳亮虽然稍微聪明一点,但格局太小,也是不能当三军主帅的。 他顾君恩虽然懂点谋略,自问比所有人都强些,但是想谋夺天下,更需要的是韩信和刘伯温这般惊世之才啊! 第288章 杀戮 第288章 杀戮 顾君恩有时候觉得和刘宗敏等人讲话,简直是鸡同鸭讲,怎么讲都讲不通的。 所以顾君恩也不大在意刘宗敏等人的意见了,他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李自成。 李自成抚掌大笑,“顾先生所言极是,咱不能永远的小打小闹下去,逐鹿中原才是咱们的最终目标,传我命令,令三军严肃军纪,不得扰民。” 刘宗敏等众流寇虽然心有不甘,但是李自成既然放话了,他们也只得不情不愿的躬身应答。 接着李自成还和顾君恩商议了许多安民的政策,告示贴的满城都是:让城中居民安心生产,闯将李自成乃是穷苦人家的大救星,等等蛊惑人心的言论。 开始几天的时候,这刘宗敏等人也算老实,并没有烧杀抢掠,只是让城中官员和富户缴纳军饷,凡主动助响者,还能在闯军中任个一官半职呢! 李自成的官?谁他妈稀罕当啊,这帮官员富户还不是能推诿就推诿,一个个的哭穷起来。 刘宗敏开始还有耐心听他们哭穷,到后来他见这些人都是要钱不要命的混蛋,便彻底激怒了他。 其实刘宗敏准备纵兵抢掠的,不过鉴于大明的官员和富人都是属松鼠的,都有打洞藏东西的习俗, 所以抢是抢不到什么好东西的, 唯有逼。 他直接拿锁链将这帮人锁了,关押了起来,十八般刑具齐上,什么夹脑袋啦, 剁手指啦, 割脚筋啦,银针戳指甲缝啦, 但凡他能够想到的酷刑, 统统用上了。 大明的官员和富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主,在夹爆了几个脑袋后, 这些人终于将钱吐了出来。 一车车的金银珠宝从地底挖了出来, 然后运到了闯军中,闪瞎了这帮贼寇的狗眼。 接着也不知道是谁带的头,贼寇们三五成群的闯进了老百姓家中, 各种烧杀抢劫起来,整个荆州城都沐浴在血与火中 尤其的大户人家的女人,更是被这些贼寇特殊照顾,来了一波又一波,昼夜不熄火的。 许多女人就这么被摧残死了,就连俊俏的男子也难逃魔掌,这帮流寇若寻不到漂亮女人, 便也会拿俊俏男子开心的。 烧杀抢掠持续了数日,荆州城几乎被毁为废墟,就连李自成都约束不了刘宗敏等人。 顾君恩站在城头,他看着满目疮痍的荆州城唯有长长一声叹息。 李自成这人虽野心勃勃,有匡扶天下的大志, 然却不能约束手下,这种人终难成大器的。 顾君恩现在特别后悔跟李自成了, 但是他如今身处贼军之中,他还有选择吗? 纵然明知前方是万丈深渊, 那也得跳下去啊! 罢了,男儿大丈夫, 生不能九鼎食,唯愿死能够九鼎烹,轰轰烈烈的死, 也好过一生默默无闻不是? 李自成部拿下荆州城后, 获得了大量的补给,贼寇们都穿上了上好的棉衣棉裤, 差一点的衣服则用来包裹骡马等畜生。 这些东西自然是从老百姓身上抢来的,以至于许多老百姓在失去了保暖的衣服后,被活活冻死。 李自成民心尽失,然而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手里有粮,无数吃不上饭的穷巴子,或者亡命之徒依旧源源不断的过来投奔他们。 李自成的部下更多了,汇聚了三教九流的,形形色色人等。 然而顾君恩说的对,李自成的部下虽然多,但却都是一群乌合之众,他并没有笼络到真正的人才。 不过李自成已经无所谓了,他一路从荆州往陕西的方向走,目标便是河南等中原地区。 李自成最终也没用顾君恩的方案,而是相信了刘宗敏的鬼话:自古得中原者,得天下!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李自成如今也算发达了,他想回陕西米脂看一看。 遂不顾湖北境与陕西境之间浩浩秦岭的阻隔,直奔商洛山区那条狭窄通道而去。 其沿途劫掠州县,放囚犯,杀官员,开仓放粮,所聚居然有了数十万之众了。 因为沿途基本没有遇到什么抵抗,这让李自成膨胀了,也更加不再约束手底下的人了,其部将刘宗敏更是抢了无数漂亮女人在军营里,每日歌舞取乐。 而陈奇瑜也率领大军跟在李自成屁股后面追。 这陈奇瑜字玉铉, 保德州人, 万历四十四年进士, 他也算是文官了, 不过陈奇瑜知兵, 会打仗。 其手下也是精兵强将甚多,这些年大大小小的贼寇不断,光陈奇瑜的部将就斩杀了不少。 什么房日兔,马红狼,一块铁,青背狼,穿山甲,老将军,二将军,满天星,上山虎等等千奇百怪的流寇统统栽了他手上。 如今他又盯上了李自成,原本陈奇瑜并没有将李自成放在眼里,认为其不过是小寇而已。 没想到,如今这股小寇居然已经变成巨盗了?实在是可恶。 陈奇瑜带领大军艰难的追赶着李自成,沿途城郭破败,百姓凋零,到处都是死人和伤员。 待他进入荆州城后,这座千年古城却已然成了废墟,无数老百姓躲在废墟里瑟瑟发抖,更多的老百姓被冻饿而死。 这让陈奇瑜相当伤心,虽然戎马多年,他却依旧有一颗多愁善感的心,见不得这些凄惨事。 虽然如今是冬季,尸体不容易腐败,也不会造成瘟疫。 但是等到来年开春后,气候回暖,这些腐败的尸体便会滋生疾病,甚至形成瘟疫。 所以陈奇瑜下令士兵们将能够看得到的尸体统统掩埋了,接着又分了些粮食和衣物给荆州城的老百姓,东西不多,尽尽心而已。 事实上现在陈奇瑜的部队也缺少粮食啊,天寒地冻的,不仅辎重不好运输,就连补给也变得极为艰难,而且他们是官兵,总不能和流寇一样的抢吧? 呃~虽然这世道有些官兵也抢,但是这事儿陈奇瑜可做不出来,他是一个有抱负的官员。 …… 这个冬天崇祯过得极不舒坦,一封封的紧急军情快马加鞭的送了京城来,各州各府县纷纷投降,崇祯都差点气死了。 第289章 田贵妃的心事 第289章 田贵妃的心事 看着码的比山高的紧急军情,崇祯觉得好操蛋啊! 这大冬天的,就连狗熊都要冬眠,李自成这个混球居然跑湖北烧杀抢掠去了。 陈奇瑜倒是个好官,可惜追了这么久都没能追上李自成。 因为道路不好走,军情会延迟送达,所以崇祯估摸着李自成现在已经有了几十万人马了,已经成了气候了。 別的流寇倒还罢了,关键是这家伙是李自成啊,命中注定会逼得朕吊歪脖子树的李自成啊! 呃~虽然朕早就将煤山的树全部砍掉了,歪脖子树再也不可能存在了,朕还种上了各种花花草草和水果树,就连煤山也被朕改名成了花果山。 但是崇祯依旧一想起李自成便浑身发麻,必须的趁早铲除了去。 将在外,君王也是管不到的,大明的州县军事力量虽然扯蛋,但是好在陈奇瑜一直没有放弃过,而洪承畴这人也比较靠谱,如今只能寄希望于他们俩了。 崇祯正在心烦的时候,王承恩过来禀告,田贵妃邀请他去赴宴。 田贵妃,算是崇祯比较喜欢的一个妃子,人很美,也很有才华,最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几乎所有的妃子都吃成了大肥猪,这田妃倒依旧聘聘婷婷的,所以崇祯干脆赏了她许多珠宝,其大有宠冠六宫的架势。 既然是田妃相邀,崇祯就算不大想去,还是去了。 田贵妃是扬州人,大抵是水乡润泽, 所以田贵妃的皮肤又白又嫩, 能掐出水的那种。 她的眼睛大大的,就像桃花般,眼角微微上翘,似喜似嗔, 媚态横生, 堪称人间尤物。 崇祯进了田贵妃宫,一股香风扑鼻而来, 就见一绝色佳人盈盈拜了下去, 这般漂亮的美人,也就只有田贵妃了。 崇祯发现田贵妃今天刻意化妆了的, 这女人一向自持美貌, 都不怎么喜欢涂抹脂粉,平日里见他也就只是淡淡的扫个眉毛完事。 崇祯笑着扶起田贵妃,一边走一边问道, “爱妃今日怎么想起来要宴请朕啊!” 田贵妃娇嗔道,“陛下一天到晚的忙于国事,都好些日子没理妾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妾失宠了呢,都巴巴的要来踩上妾一脚。” 崇祯戏谑道,“爱妃莫怕,谁若敢踩你, 朕踩他全家。” 田贵妃掩嘴而笑道,“陛下可真会开玩笑,堂堂天子踩人全家算什么事啊?而且她全家人不是被陛下发配去种红薯了吗?” 崇祯呵呵一笑。 卧槽,这特娘是什么剧情啊? 不是说朕的后宫和睦友爱的吗,看这架势皇后和田贵妃又撕起来了, 这两个女人真是不让朕省心,天天斗毛啊? 看看新封的其他妃子, 人家个个乖巧的很,从来不玩宫斗这种游戏, 天天就知道吃吃吃! 呃~虽然朕不大喜欢天天就吃吃吃的妃子,但是朕也不喜欢天天斗斗斗的妃子啊! 女人嘛, 就应该吃饱喝足了,玩点琴棋书画这种高雅的东西,既能陶冶自己的情操, 也能愉悦朕的耳朵不是? 这田贵妃以前还挺喜欢吹箫的, 现在也不大爱吹了,天天就琢磨着怎么和皇后斗了。 而以前田家和周家也有矛盾, 后来周家被贬,那田家不知道多高兴呢,崇祯密探回报,他们还放鞭炮庆祝了的。 后来为了支持女儿的宫斗事业,田贵妃的父亲田弘遇,更是偷偷摸摸的,往田贵妃宫里送了不少金银珠宝。 崇祯其实全部知道,只不过一直装聋作哑而已,他懒得理女人之间的小打小闹。 现在崇祯虽然知道田贵妃说的是皇后,但是他也不点破,而是微微一笑,“爱妃今天备了什么好吃的?朕为了赴你这宴,可是扶着墙进来的呢!” 崇祯有意说点幽默的话,奈何田贵妃古代人一个,听不懂现代社会的冷幽默。 她还以为崇祯是生病了呢,田贵妃急忙关切道,“陛下怎么了,可是哪里不舒服?妾现在就去传太医。” 崇祯有点意兴阑珊的摆摆手道,“朕无碍,开宴吧!” 田贵妃委屈极了,她暗忖:陛下往日来我这里都是玩够了才用膳,怎的今天一来就要用膳,难道真让父亲说中了,我已然失宠了? 田贵妃一想到自己失宠了,心情就有点萎靡了,她叹了口气,将崇祯请到上位。 不过一会儿,小宫女就将菜品上齐了, 都是江南水乡的特色菜肴, 味道清淡, 用料昂贵。 往年崇祯是从来不吃的,最近几年崇祯加大了宫中用度,田贵妃便经常亲自做这些江南名肴。 田贵妃夹了一筷子醉虾,这醉虾倒不是什么名肴,也不昂贵,只不过是江南乡间小菜而已。 江南水域湖泊众多,盛产小米虾,农人们会打个竹篓子,篓里放上米饭或者河蚌肉,然后便将篓子沉入河底,不过一会儿拉上来,便能收获不少小米虾。 农人喜欢用白酒将小米虾泡着吃,味道极鲜美可口,将虾肉的嫩和鲜发挥到了极致。 不过这道菜肴只有冬天才能吃,别的季节吃了容易闹肚子。 崇祯有点心不在焉的吃了口,今天看田贵妃非常不对劲,欲言又止的样子,莫不是她有什么事要对朕说? 崇祯干脆直截了当道,“爱妃,朕听说田弘遇又往你宫里送东西了,不知这次他送的是什么玩意儿?难不成是怕自个女儿在宫里吃糠咽菜吗?” 田贵妃急忙解释道,“陛下莫要多心,家父只不过是看妾无所事事,便送了些歌女,让妾每日听歌解闷罢了,今日就让陛下也听一听江南的吴歌。” 歌女? 崇祯暗忖:这田弘遇平日里正事不干,天天就干些歪门邪道的事情,他不会是将陈圆圆提前送来了吧?好为他女儿固宠。 不过按照年龄,如今的陈圆圆还很小,这田弘遇居然送的出手?简直的畜生啊! 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崇祯,一直不能理解古人的萝莉情怀,那些完全没有长开的女孩子,才12岁就有嫁人的,然后不到30岁就当上了奶奶,简直让现代人无法理解。 第290章 这美人不是陈圆圆 第290章 这美人不是陈圆圆 崇祯正在想着心事,田贵妃素手轻轻一拍,便见殿中帷幕掀起,一群身披彩纱的娇娃美姬缓缓走了过来,如云似霞。 长袖轻舞,柳腰柔柔,一水儿的摆来摆去,看的人眼花缭乱,接着舒缓的音乐响起,众美人中缓缓走出一位清秀佳人。 但见这佳人二八年华,脸若芙蕖,腰似蒲苇,一双眼儿勾魂摄魄的瞧着崇祯。 这佳人的左眼角下还有一粒红颜滴泪痣,这颗红色的泪痣瞬间让她一张脸灵动起来,更添媚态。 想必这位佳人便是田贵妃爹献上的,好帮助女儿固宠。 崇祯虽然不知道此佳人姓名,但只一眼,他便肯定这个佳人绝非陈圆圆,因为岁数不相符啊! 按照历史,此时的陈圆圆还是一个小破孩呢! 一番轻舞后,这佳人站定,旁边美婢急忙送上琵琶,这佳人素手拨弦,一阵舒缓的音乐响起,余音袅袅, 妙不可言。 佳人妩媚一笑, 跟着音乐的节奏唱起了小调,那声音如梦似幻,悠悠的飘进人心底,吴侬软语, 缓缓荡起…… 江南可采莲! 莲叶何田田! 鱼戏莲叶间! 鱼戏莲叶东! 鱼戏莲叶西! 鱼戏莲叶南! 鱼戏莲叶北! 莲叶深处谁家女? 隔水笑抛一枝莲! 曲调古雅, 歌声悠扬,仿若眼前就是那荷塘月色, 画卷缓缓舒展开来, 一位清丽的水乡少女跃然而出。 她和女伴们笑语盈盈的闯入了莲花塘里,采着莲儿, 戏着鱼儿, 清风吹起少女的裙摆,露出嫩藕般的小腿,画面唯美而又轻快, 让人沉醉不已。 呃~可惜如此美的人,如此动听的曲调,却依旧打动不了高高在上的君王。 事实上崇祯根本就没听进去,这佳人的歌声虽然动听,但是再动听的曲调听久了,也就是那么回事而已。 何况崇祯现在正想着心事呢,他一会儿想到李自成, 一会儿想到歪脖子树,一会儿又想到自个吊歪脖子树的可怖模样,简直是心神不宁。 田贵妃凑上前,亲自给崇祯又布了一道佳肴,她笑语盈盈道, “此女乃是家父从苏州寻觅来的,陛下看可还能入眼?” 崇祯木然点点头, “还行!” 田贵妃接着问道,“那不如今晚就让此女给陛下侍寝吧?” 崇祯心不在焉的点点头, “好,侍寝。” 田贵妃大喜, 她刚准备给崇祯多灌点酒进去,然后好安排佳人侍寝,这时候崇祯突然反应了过来。 如今他正心烦意乱着呢, 哪里还有心情宠幸女人?更何况这个女人还是被田贵妃硬塞进来的, 简直是太倒胃口了。 崇祯急忙又摆摆手道,“侍寝就不必了, 朕见此女眼角有滴泪痣,此乃不祥之兆,爱妃还是赶紧的将她送出宫吧!” 田贵妃的笑容凝固了,她幽幽道,“妾遵旨!” 接着这田贵妃只得不情不愿的挥退了众女,而崇祯因为心里有事,他胡乱扒拉了几口米饭,便借故离开了田贵妃宫。 崇祯离开后,这田贵妃也没有心情吃东西了,她觉得好冷啊! 虽然这宫里烧着昂贵的红罗炭,地砖下还有暖气通过,哪怕外面天寒地冻,这里也是温暖如春。 可田贵妃就是觉得浑身发冷,就如同置身冰窟窿般,她泪眼婆娑的望着这宫殿,华丽无比。 可是啊,这般华丽的宫殿却像冰冷的囚笼一样,君王以后再也不会踏足了吧? 田贵妃拿起铜镜,她镜中容颜依旧如玉般美丽,美的惊心动魄,可自古帝王家最不缺的便是美人,无数的美人前仆后继进入宫廷,盛宠一时,只待春尽红颜老。 如果崇祯知道了田贵妃的想法,估计他会无语死了。 这女人啊就是麻烦,伤春悲秋, 胡思乱想的,怪不得都说女人多的地方,是非多呢! 崇祯现在都快被湖北的紧急军情烦死了, 各州县战败的消息, 雪花般的飘进了紫禁城。 战败倒罢了, 问题是特娘的许多地方居然不战而降,荆州城破后,就连惠王都逃的无影无踪了。 这大明的地方官员和藩王真特么操蛋,崇祯现在特别想削藩了,最好能够把那帮混吃等死的藩王统统的赶走算球。 崇祯被各种军情弄的焦头烂额的,他自然没有心情宠幸妃子,对田贵妃也就稍微冷了一点点,这女人可不就胡思乱想了。 胡思乱想中的田贵妃,越想越悲伤,居然呜呜呜的哭泣了起来。 凄楚的泪水从田贵妃脸颊滑落,田贵妃幽幽一声叹息,然后对身边的大宫女道,“春香,笔墨纸砚伺候。” …… 京城,田家私宅! 这里是宫中田贵妃父亲的私宅,这是一间五进五出的大院子,墙高院深,修的是奢华无比。 田贵妃的父亲名叫田弘遇,这田弘遇原本是扬州人氏,家中并无什么余财,不过一破落户而已。 但是他生了个好女儿,也就是田贵妃,这田贵妃闺名叫田秀英,自小便出落的明艳动人。 田弘遇见自家女儿这般长相,便准备靠她攀上贵人,以后也好来个父凭女贵。 所以田弘遇就算家中破落,却也花了不少心思培养自个女儿,直把这田秀英教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且尤其擅长吹箫。 长大后的田秀英果然争气,被选作了信王侧妃,后来信王登基,这田秀英便被封为了贵妃,荣宠天下。 而田弘遇也终于实现了父凭女贵的梦想,他不仅获得了梦寐以求的爵位,光宗耀祖了。 后来他的皇帝女婿更是让他参合进了扬州盐业里,这天下间还有比盐更赚钱的买卖吗? 不过短短的几年功夫,这田弘遇就赚了个盆满钵满,他不仅将扬州的宅子修的富丽堂皇,后来还在京城购买了好几间私宅,以方便照顾他的贵妃女儿。 前段时间,田贵妃诉苦陛下待她情冷,把这田弘遇急的啊,他生怕自个的女儿就此失宠。 于是急忙物色了位能歌善舞的美人献了上去,好让她帮忙女儿固宠,也不知现在怎么样了? 第291章 刑家沅沅 第291章 刑家沅沅 田弘遇躺在雕花软塌上,旁边几个美婢小心翼翼的伺候着。 他美滋滋的品了口西湖龙井茶,这茶是底下人孝敬他的,乃是最上等的雨前龙井芽。 正在他品茶的时候,家仆来报,宫里的贵妃娘娘送了信来,接着就见田贵妃宫里的小宦海急匆匆走了进来。 田弘遇急忙迎接,“张公公快请上坐,可是贵妃有事吩咐?” 称呼叫张公公的小宦官哪里敢坐啊,他不过是田贵妃身边的小宦官而已,又不是实权派大太监? 张公公急忙恭敬推辞,然后便将田贵妃的亲笔信交给了这田弘遇,田弘遇展开信看了起来,眉头皱的紧紧的。 送走小宦官后,田弘遇便叫来管家田礼,这田礼并不是田家仆人,他是田弘遇的远方亲戚,为人机灵,处事圆滑。 田弘遇发达后便将他带了身边做管家,每月发点薪水让他养家。 不过片刻,管家田礼就进来了,他一进门就发觉气氛不对,东家面无表情的坐在椅子上,眉头锁的紧紧的。 “东家!” 这田礼虽然是田弘遇的远方亲戚,但是礼数不能破,他还是称呼田弘遇为东家。 田礼小心问道,“东家可是有什么忧愁事?” 田弘遇叹息一声,“我家不过是一破落户而已,能有今日之发达,全仗贵妃一人啊,如今圣上冷遇贵妃,就连我前些日子寻觅到的绝世佳人,也被陛下退了回来,这可如何是好啊?” 田礼想了片刻道,“小的听闻圣上宫中妃嫔甚多,许是东家您献上去的美人不合圣上意?” 田弘遇暗忖:劳资好不容易才寻到的绝色佳人,只要是个男人都会被她迷的神魂颠倒,你吖个狗皇帝还不满意吗? 田弘遇叹口气,“绝色佳人难得,这般美貌的圣上都看不上,我还能有什么办法?愁啊! 今天贵妃送信来了,让我们再想想办法,弄几个更漂亮的进宫,否则她失宠就在眼前,贵妃一旦失宠,我们田家也就没有了靠山,以后谁还会拿我们田家当回事啊?” 田礼沉思片刻,才毅然决然道,“东家待我恩重如山,我无以为报,小的愿意为东家效犬马之劳,小的这就去寻访真正的绝色美人来。” 就这样,田弘遇给了田礼一大笔银子,让他再次到江南去寻找绝世美人,不找到不罢休。 虽然天寒地冻的,这田礼却一天也不愿意耽搁,包袱一收,立马就出发了。 …… 江南,常州! 这是一座小城,相比于西北人吃人,这座小城人还算能吃的饱饭,属于比较富庶的地方。 当然再富庶的地方也是有穷人的,比如刑家! 这刑家没有女主人,只有刑老大和他的十二岁左右的女儿,两人相依为命,日子过的苦巴巴的。 刑老大的身体不好,不能做重体力活,为了生存,他只能进一些针头线脑的东西,挑着走村串巷的卖,他是一个货郎。 刑老大主要的客源在乡间,因为乡间女人出门买东西不容易,故而需要什么东西的时候,都会找货郎买。 当然赚她们的钱也不容易,乡间穷苦,所以这些女人便将铜子看的特别珍贵,每次总要讨价还价半天,才能成交。 所以这刑老大赚的完全就是辛苦钱,加上他身体不好,所以都快被生活压倒了。 可是看着可爱的女儿,无论多么艰难,这刑老大依旧咬紧牙关的承受着,直到他病倒了。 对于这么个家无余财的人家而言,病倒就意味着没有了生路。 “爹爹!” 一道清脆的声音传来,“爹爹我饿啊,咱家什么时候才能有吃的啊?” 刑老大挣扎着睁开眼睛,他摸了摸床旁边的女儿,女儿已经十二岁了。 却因为营养不良,而瘦瘦小小的,她头发枯黄,面黄肌瘦,是个丑丫头,唯独一双眼睛美极了。 “沅沅啊!” 刑老大一把搂过女儿,泪水无声滑落,“都是爹爹没用,爹爹连你都养不活啊!” 刑沅沅见她爹爹哭了,急忙懂事的安慰道,“爹爹不哭,沅沅可以去喝水的,喝饱饱的就不饿了。” 刑老大紧紧搂着女儿,他想了很久很久,他的身体不行了,可是沅沅还小啊,以后的日子怎么办? 刑老大泪流满面道,“爹爹将你送到你姨夫家吧,以后你要乖乖的,不要惹姨夫姨母生气好不?” 刑沅沅哭了起来,“沅沅哪里也不去,沅沅只想和爹爹在一起,呜呜呜~” 刑老大长长叹了口气,他狠心的将刑沅沅推开,然后拿起根铁丝,乘着夜色出了门。 半夜时分,他浑身是血的回来了,右手紧紧握着,刑沅沅见自家爹爹受伤了,哭着跑过来搀扶。 刑老大摆了摆手,他摊开手掌,将一把带血的白米塞了刑沅沅手上,裂嘴一笑,“沅沅饿了吧,快些把这些米煮了吃。” 这一夜,刑老大和刑沅沅空空如也的肚里终于有了一点点吃食,刑沅沅幸福的睡着了。 第二天,刑老大拉着刑沅沅的手,他们赶了很远的路,才在一座砖瓦房前停了下来。 这是刑沅沅的姨夫和姨母家,相比于刑老大的一贫如洗,这家人算是小康了。 刑沅沅的姨夫和姨母显然瞧不起他们,也并不想收养刑沅沅。 刑老大带着女儿局促不安的站在陈家堂屋里,刑沅沅的姨夫姓陈,是一个做小买卖的商人,日子过得还算殷实。 相比于刑老大的局促不安,刑沅沅则好奇极了,这屋里的所有东西都让他新奇不已。 干净的地面,完整的桌椅,还有一种白白的瓶子,这个瓶子可好看了,爹爹说这叫瓷器。 最让刑沅沅惊奇的是,姨夫家的桌子上居然摆了好多糕点和馒头啊,闻着香香的,好想吃啊! 刑沅沅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她紧紧的捏着小拳头,暗忖:我已经十二岁了,我要懂事,不是自己的东西绝对不能吃。 刑沅沅努力的将眼睛从糕点和馒头上移开,然后看向她的姨夫。 第292章 收养 第292章 收养 刑沅沅的姨父是一个标准的小商人形象,看着一副和气生财模样,然而眼中却精光骤闪,他此时正审视的看着刑老大和刑沅沅。 大的骨瘦如柴,一看就是吃不上饭的破落户;小的面黄肌瘦,铁定是个缺少教养的野丫头。 这么两个穷亲戚来投奔他,真是晦气啊,真想放狗咬死他们俩去。 “咳咳咳!” 刑老大捂着嘴巴,压抑的咳嗽了几声,然后他对着刑沅沅的姨父深深一施礼。 刑老大卑微道,“沅沅她姨父,俺的身子骨眼看就不行了,俺死了不要紧,可是沅沅孤苦伶仃的,所以俺就想把沅沅托付给您成吗?” 刑沅沅的姨父闻听此言,眉头皱了起来,他家虽然不缺钱,但他也不想白养个人吃饭。 刑沅沅姨父呵呵一笑,“刑老大啊,你别看我这几年风光,可是我这外头也有债务啊,好几十两银子呢,压的我们也是喘不过气来了,这家里吃饭的人本来就多,又多沅沅一张嘴巴,咱这日子可咋过呐?” 刑沅沅的姨父摇了摇头,一副为钱苦恼的模样,而此时刑沅沅的姨母也跟着叹了口气,这女人伸出手,爱怜的拍着刑沅沅的脸蛋。 纯金镯子撞的刑沅沅脸蛋生疼,可是刑沅沅却不敢躲开,只是低垂着脑袋,瑟瑟发抖。 刑沅沅的姨母是她娘的亲妹妹, 两人自小一起长大, 小时候姐妹俩的关系也算很亲密。 奈何长大了后,却是同娘不同命,刑沅沅的母亲嫁了她父亲,夫妻俩靠着佃种地主家的田地过日子。 日子虽然紧巴巴的, 但是江南气候好, 土地肥沃,年谷也年年丰收, 每年交了租子后还能余下好多粮食呢, 够他们一家吃的了。 可后来有一年的冬天,江南突然下了大雪, 气候比往年更加寒冷, 刑沅沅的父母忘记了给家中的牛棚添加保暖的稻草,耕牛冻死了。 关键是这头耕牛并不是刑家的,而是他们东家的, 当时一头牛约值十两银子,一个丫头才五两银子,这年头牛比人贵啊! 她父母就是抵命也赔偿不了这头大水牛啊,除非把刑沅沅卖了换钱,可是两人就这么一个女儿,如何舍得? 于是刑家两口子只得带着刑沅沅逃到了常州,刑老大没有别的技能, 便只能挑起货郎担子,走乡串巷的赚点辛苦钱。 而刑沅沅的母亲便帮人浆洗衣物,以赚取微薄的铜钱,她母亲因为太操劳了,早早就过世了。 而刑沅沅的姨母则命运要好的多, 她嫁的这户人家姓陈,也是以佃种人家田地为生, 日子并不宽裕。 不过她男人比较精明,不甘心一辈子地里刨食, 加上其周边纺织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小城镇。 相比于地里刨食吃的泥腿子, 城镇里的老百姓日子显然要安逸的多,至少他们吃饱了饭后,还能有点余钱, 这让刑沅沅的姨父非常羡慕。 于是他毅然决然的弃了田地, 然后头也不回的扎进了城镇里,开始的时候也很难, 根本就找不到活计。 后来,这小子凭借圆滑机灵,博得了一位做丝绸生意的老板的信任,这个小老板便带着他一起做丝绸生意。 虽然刑沅沅的姨夫在商贾云集的江南地区,只能算是不入流的角色,所做的也是小本买卖。 但是那些年江南地区的商税非常低,有时候甚至一文钱都不需要交。 不过几年时光,刑沅沅的姨夫便存下了不少的银钱,家中买了小丫鬟,使上了婆子,日子过的红红火火的。 “哎!” 刑沅沅的姨母一边使劲拍打着刑沅沅的小脸蛋,一边唉声叹气道,“可怜我那姐姐去的早,就只留下了这么个小可怜人,哎,我生为姨母的,哪能不管呐?” 看架势,这刑沅沅的姨母是准备留下她了?刑老大喜极而泣,直接扑通一声,给刑沅沅的姨母跪下了,还不停的磕着头。 而刑沅沅的姨父一口茶差点喷了出来,他急忙将自个的婆娘拉进了里屋,急吼吼道,“你这妇道人家是怎么回事?咱家的粮食又不是大风刮来的,凭什么白养个丫头啊?” 刑沅沅的姨母掩唇一笑,“夫君莫急,你听妾细细道来。” 刑沅沅的姨父冷笑道, “有话快说, 有屁快放, 别特娘的磨磨蹭蹭的。” 刑沅沅的姨母瞪了他一眼,“亏你还是个精明人, 咋现在就糊涂了呢?妾看那刑老大活不了多久了, 他一死,这刑沅沅还不是任凭咱们处置?或用或卖,谁也管不着。” 刑沅沅的姨父犹豫道,“关键是这丫头太小了,干不了重活,长的也不好看,卖不出大价钱来。” 刑沅沅的姨母娇嗔道,“她干多少活儿,咱家就给她多少吃的,总之咱家不能亏,然后等这小丫头长个几年,将她卖与说不上媳妇的老光棍,怎么着也能赚个十几两银子吧!” 刑沅沅姨父一想,确实是这个理,收养这小丫头还真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呐! 要知道这年头,随随便便买个丫头都要十两银子了,比以前可是贵多了。 以前五两银子就能买个漂亮丫头回来,丑的甚至二两银子都能买到。 这都怪京城里的皇帝爷,自从他登基后,杀了好多江南士大夫们,这些士大夫的田地全部白白的让泥腿子们种着,泥腿子们吃饱了饭,谁家还会卖儿卖女啊? 刑沅沅的姨父叫陈道德,这人却毫无道德,连亲戚都坑,他裂嘴一笑,“还是娘子有生意头脑呐,为夫自愧弗如啊,以后有劳娘子好好调教这个丫头,争取能卖上高价。” 陈家夫妇二人相视一笑,接着他们来到堂屋,刑老大依旧跪在地上,他感激的看着陈家夫妇二人。 陈道德急忙上前一步,假惺惺的将刑老大扶了起来,唉声叹气的。 陈道德叹气道,“我家也不宽裕,我本不欲收养沅沅的,不过我们好歹也是沅沅的姨父姨母,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我们不收养她,谁收养她呢?” 第293章 改名陈沅沅 第293章 改名陈沅沅 刑老大抹了一把眼泪,他拉过刑沅沅的小手道,“沅沅乖啊,以后你就在这里生活了,要乖乖听姨父姨母的话,可不要惹他们生气啊?” 刑沅沅泪眼婆娑的点点头,她紧紧抓着刑老大的衣角,手都抓疼了,却也不愿意松开。 她一点也不愿意住在这里,虽然这个家很大,也很富,比起她曾经漏风漏雨的家要好多了。 可刑沅沅却能敏感的察觉到,姨父姨母并不欢迎自己,只怕她以后再也不能无忧无虑的玩耍了。 刑老大喉头一甜,一口血涌了上来,他瞪着眼睛,将这口血吞咽了下去。 刑老大哭着抱起自个的女儿,久久不愿意松开,他特别的恨自己,身为男人却连女儿都养不起,他咋这么没用啊? 刑沅沅也跟着哭,父女二人哭的稀里哗啦的,让陈道德极为厌烦,他家地砖可是上等青砖,可別被眼泪给污了? 陈道德急忙拉开刑沅沅,他下逐客令了,“呃,刑兄弟啊,这沅沅你也托付给我们了,你就安心回家吧, 我们一定会好好照顾沅沅的, 让她吃饱穿暖。” 刑老大叹息一声,虽然他并不想走,但他一个病痨子,呆人家的屋里时间长了, 免不了惹人厌烦。 刑老大再次对着陈道德深深一鞠躬, 然后摸出几个铜子塞了女儿手上,他也想多拿点钱给女儿, 但这些铜子已经是他的全部家当了。 做完这一切, 刑老大在女儿声嘶力竭的哭喊声中,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他甫一出门, 便哇的吐出一大口血,然后踉跄着走向茫茫未来。 就这样,刑沅沅在她的姨父姨母家住下了, 陈道德嫌弃刑沅沅的姓不好,杀伐之气太重,遂让她跟着自己姓陈,从此后她就叫陈沅沅了。 陈沅沅的日子并不好过,虽然姨父姨母家很有钱,但是姨父和姨母都很小气,从来也不让她吃饱。 不过这些陈沅沅并不在意, 她自小生活困苦,所以并不觉得这样的日子难过。 而且小小年纪的她非常懂事,她母亲曾经告诉过她:谁家的粮食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人家能够给她一口吃的,便应该感恩戴德。 所以刑沅沅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 她拼命的干活,以报答姨父和姨母的养育之恩。 大冬天的, 她一个人拖着姨父姨母的衣物来到河边,在冰冷刺骨的水中浆洗着衣物。 浆洗完衣物后, 她还得到厨房帮忙,瘦瘦小小的她够不到灶台, 只能帮忙洗菜和生火。 后来姨父家的婆子和丫鬟索性将累活和脏活都交给她干,干不好就挨打受骂,陈沅沅过的连丫鬟婆子都不如。 不过自小苦惯了的陈沅沅, 依旧乐观的活着, 再苦再累,她都默默忍受, 而且始终对姨父和姨母怀着一颗感恩之心。 姨父喜欢听戏,每隔一段时间便会请戏班子来家里唱戏,咿咿呀呀的戏腔,讲述着哀怨缠绵的爱情故事,这让陈沅沅沉醉不已。 她总是一边干活,一边听着戏腔,不知不觉就能哼唱几句了,日子就这么缓缓流淌着。 …… 就在陈沅沅被姨父姨母收养的时候,李自成部已经进入了商洛山区,这条道路狭窄而绵长。 当初李自成带着区区数百人出陕西,入湖北,一路艰难跋涉,还差点冻死在了大别山中。 而今他已然是一方豪杰了,望着身后浩浩荡荡几十万人,一种君临天下之感油然而生。 李自成豪气万丈的站在大旗下,这面旗子绣着大大的闯字,所有人都知道这个闯字,乃是闯将的意思。 人人都夸李自成不忘本,打下这么大的事业,却依旧用着闯将的名号。 只有李自成一个人知道,他现在恨不得高迎祥早点死了算球,卖麻批的,李自成更喜欢闯王这个称号啊! 一股臭浊气袭来,熏得李自成差点晕了过去,以前他只知道人多势众,现在才知道……人多屎臭啊! 这么几十万流寇聚集在一堆,别说吃饭问题了,就是每天的排泄也够让人烦的。 开始的时候,他们都是走哪儿排哪儿,搞的营中到处都是屎粑粑, 臭不可闻。 后来流寇们终于学会了将排泄物挖坑集中掩埋的方法。 经过一番整顿, 众流寇总算都按照规矩,集中排泄,集中掩埋,军营里闻着可算没有臭气了。 可是现在? 自从进入商洛山区后,道路两旁都是石头山,不好挖坑掩埋排泄物,这些流寇便又放飞了自我,随处大小便起来,臭气熏死个人了。 顾君恩看着长龙般的大军,他有点心神不宁,虽然顾君恩并不懂兵法,但他知道此乃险地,如果敌人前后夹击,必败! 顾君恩祈祷着:希望明国的官兵都是猪,他们的大军能顺利进入陕西。 事实证明,你觉得人家是猪,其实人家还觉得你是猪呢! 其实此时陈奇瑜早就追上来了,他带着麾下将领一直不远不近的吊着,任凭李自成部进入狭窄的险地。 而李自成第一次拉起这么多的人马,他经验并不足,他以为自个人多势众,别人便不敢惹。 所以李自成并没有派出探马查探周围情况,危险已经跟在屁股后面了,他还不自知。 而同一时间,此处大山深处一处山寨中,张献忠阴郁的坐在老虎皮椅子上,脸上都能滴出水了。 其麾下四养子,大气也不敢出的站在他身旁,似乎生怕呼吸都能惹怒他? 张献忠有四个养子,分别是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 此四子皆是能争善战之辈,一等一的人才,这般人才,也不知道张献忠都是从哪里招募来的? 历史上这四养子中,尤其以李定国最为有才,而且他对南明忠心耿耿,以一己之力,对抗清军,最后居然因为南明灭亡,他郁郁而终。 而且崇祯也非常爱惜李定国之才,恨不得从张献忠手中将他抢过来。 可惜啊,这家伙虽然后来对南明忠心耿耿,但是他现在对张献忠也是忠心耿耿啊! …… 本不想写名妓的,但是我想写吴三桂,写吴三桂就绕不开陈圆圆了。 第294章 投奔贺人龙(四千大章) 第294章 投奔贺人龙(四千大章) 张献忠自从进入商洛山区后,便窝里面不敢出来了。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一直过着缺衣少食的日子,其麾下战马早被杀了个精光,就连附近的山民也被他抓来宰了。 张献忠不是不想出去,而是外面的左良玉就像疯狗一样的寻找他,最近又多了一条贺人龙疯狗,人称贺疯子。 这左贺俩疯狗,简直是见贼杀贼,见狗砍狗,他们打起仗来忒狠,不仅杀流寇,就连老百姓都杀,堪称杀神! 高迎祥部被他们逼的东躲西藏,其余陕西大大小小的贼寇也被他们杀的纷纷溃败。 当然,除了左贺俩疯子外,最近又新冒出支秦军,这秦军乃陕西巡抚孙传庭的嫡系军,秦军的大多数兵员都是从榆林招募来的。 榆林这地方的人特别擅长打仗,甭管是老人还是孩子,抄起刀子就能干。 孙传庭新练出来的这支秦军,甫一出世,便因其作战勇猛,军纪严明,而艳惊天下。 不过相比于英勇善战的秦军,陕西这些大大小小的流寇们还是更惧怕左贺俩疯子,因为他们俩杀人太狠了,而且最爱虐杀。 而孙传庭的秦军就稍微讲点道理,除了罪大恶极的寇首外,其余普通的没有做恶的流寇罗喽一般都会打散,然后返还原籍。 所以流寇们宁愿遇到秦军, 也不愿意遇到左贺俩疯子。 问题是, 这张献忠特别的倒霉,洪承畴居然将左贺俩疯子全部派来围剿他。 张献忠阴侧侧的看着四养子道,“李自成这厮实在可恶,这厮上回反水后, 俺还以为他嗝屁在了湖北呢, 没成想这家伙又冒了出来,还耀武扬威的回来向咱老子示威, 实在可恶。” 张献忠顿了顿, 接着道,“刚刚诸位也看了李自成的书信了, 这混蛋居然让俺张献忠投降他?呸, 他李自成算个毛球球啊? 他以前不过是跟在俺张献忠屁股后面蹦跶的狗东西,现在也学俺张献忠当首领了?” 张献忠发了一通火,其四大养子, 以及其余贼人们皆不敢回话,以免惹火上身。 张献忠见众人不吱声,他越发怒了,大声吼道,“李自成想要劳资投降他?做梦,劳资宁愿诏安,也不会投降这厮的。” 张献忠一番话让众贼人心中一咯噔, 招安?以张献忠干下的恶事,招安等于送死。 如今陕西可不是当年的杨鹤当政了,如果杨鹤为陕西总督的话,招安反能博一个荣华富贵。 杨鹤这老东西心肠软,慈悲为怀, 流寇们最喜欢了的,所以以前他们便经常玩诏安的游戏, 骗了杨鹤好几次。 如今诏安的把戏就不好使了,自从洪承畴和孙传庭来到陕西后, 朝廷的政策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拒不接受诏安。 甭管是俘虏的, 还是自己投降和诏安来的,其流寇首领必死。 其余普通罗喽虽然有机会活,但是有个前提条件, 那便是没有犯下杀人奸女的重罪。 这特娘不是扯蛋吗? 这些人都当流寇了, 哪个没有杀人奸女过?只不过是多少问题。 李定国犹豫道,“义父, 咱既然干了这杀官造反的买卖,便不要存了这诏安的心思了,前段时间东头山上的双头蛇不就是巴巴的跑出去诏安吗,结果惨被腰斩。” 双头蛇是另外一股流寇的头领,也是被官兵逼进了这商洛山中,苦巴巴的熬了快两个月了。 饿死了一大半的人,最后莫得办法,他们抱着侥幸心理出去投降了,结果惨被杀害。 张献忠冷哼一声,“那是因为双头蛇这厮傻,嘴巴长在自个身上,他不乱说话,谁知道他干过什么?” 李定国叹口气,“那是因为义父您不知道孙传庭的手段呐!” 张献忠眯着眼道,“你知道孙传庭的手段?” 李定国暗道一声糟了:张献忠这人疑心颇重,他莫不是怀疑我和官府有勾连? 李定国稳住心神,解释起来,“双头蛇被杀后,其手下一个小罗喽逃了回来。” 原来之前双头蛇甫一诏安,便被孙传庭这厮关押了起来。 几百号人,全部挤在一起,然后只给水喝,不给任何东西吃,不让这帮贼人坐或者躺,只许站着。 谁要是敢坐或者躺,立马一顿皮鞭抽起来, 或者一盆冷水泼了过去。 这么连续折磨了三天三夜后,众贼人都快崩溃了,不吃饭抗的住, 大不了饿死。 不睡觉就难受了哇, 简直让人生不如死,神志都混乱了。 接着孙传庭便让人拿来纸币, 还有专门记录的书生,令这些贼人互相揭发,揭发的好,立马就能睡觉。 在能睡觉的诱惑下,这帮贼人什么都招了,就连装扮成普通贼人的双头蛇也被揪了出来。 李定国郁闷道,“自古就没听说过这种手段的,简直是匪夷所思,不过偏偏又非常有效。” 张献忠啐了口,“都是一群孬种,老子张献忠就是睡死了,也不会吐出一句真话的。” 别看张献忠说的好听,其实他现在也愁,靠着吕方的粮食他们苟延残喘了几个月,如今已是山穷水尽了,再不弄粮食来,只怕他们统统得饿死。 呃,也有可能被李自成灭了。 甭管什么结果,都是张献忠不愿意接受的,他木然的坐在老虎皮椅子上,心烦意乱。 良久…… 这家伙终于一咬牙道,“李定国,你将寨里的珠宝收拢一下,我们出去找贺人龙去。” 贺人龙,乃是陕西米脂人,米脂这地方素有流寇之乡的说法,许多赫赫有名的大寇皆出自米脂。 当然,除了大寇外,许多小流寇也是米脂人,比如张献忠的手底下就有很多来自米脂县贼人。 米脂这地方小啊,许多人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甚至还有几个人和贺人龙同宗同族。 张献忠打的主意便是以金银珠宝贿赂贺人龙。 幸亏贺人龙这人出了名的胆大妄为+贪财好利,而吕方那伙人留下的珠宝也实在够多。 就算被李自成偷了一部分走了,余下的珠宝也足够惊人了。 李定国领命而去,他很快便将金银珠宝全部带了张献忠面前,宝光闪耀,满屋生辉。 这些珠宝都是散放着的,因为最近下大雪,山中树木全部湿透,不能生火。 众流寇冷的受不了,只得将装珠宝的箱子统统劈了,当柴烧。 张献忠贪婪的看着满地的金银珠宝,一颗颗的珍珠,光滑圆润;一块块的金子,色泽明亮;一匹匹的锦绣,价值不菲。 良久…… 张献忠恨恨道,“李自成,俺张献忠就是死也不会投降你的,传我命令,大伙带上金银珠宝,跟着咱老子投奔贺人龙将军去。” …… 夜深人静,李自成的大军已经歇息了,无数乱七八糟的帐篷搭的漫山遍野都是。 流寇嘛,也不讲究个安营扎寨,只要有住的地方就行了。 这帮流寇仗着人多势众,根本不惧怕有人敢偷袭他们,一个个睡的像头死猪。 事实上,此时也确实没人想偷袭他们。 陈奇瑜早就追赶上来了,而且这家伙也早就和左贺两人联系上了。 他们一头一尾,将这帮流寇吃的死死的,只待他们进入蓝田道,便能一举将其消灭。 虽然现在也能收网,但是此地的地势并不十分险峻,打败他们容易,但是想全歼就难了。 周围的山体比较平缓,又山深林密的,容易让贼寇逃跑。 …… 贺人龙营地。 相比于流寇的乱七八糟,这贺人龙的营地显然整齐多了,且各营间分工明确,休息和巡逻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夜已经很深了,贺疯子还没睡,他带着一伙部将正围着炭火饮酒取乐呢! 外面虽没下雪,但依旧寒冷刺骨,而帐篷里却温暖如春,炭火上炙烤着羊肉,温着美酒。 贺人龙高坐上首,左手执着酒杯,右手搂着美人,简直是说不出来的意气风发。 想他贺人龙,之前不过是一小小武进士而已,一路摸爬滚打,刀口上舔血的过日子,终于杀到了陕西副总兵,也算是手握大军了。 当然贺人龙的目的可不是永远当一名副总兵,要是能够把副字去掉就好了。 或者若能获得皇帝陛下的宠爱,也像洪承畴一样,成为一方之总督,那他这辈子就没什么遗憾了,贺人龙意淫着。 可惜啊,他永远也不会有这一天的,因为这家伙在历史上的名声太臭了,一连坑死了好多自己人,就连汪乔年总督都是被他坑死的。 历史上的汪乔年曾经担任陕西总督,也算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好总督了,有一年他带着贺人龙等总兵与流寇李自成作战。 在襄城之战中,他麾下的三位总兵官贺人龙,郑嘉栋,牛成虎不战而逃,将自家总督拱手让给了李自成,以至于汪乔年被杀。 这家伙就是典型的骄兵悍将,不听号令,而且和左良玉一个德行,有危险的时候绝不拼命,保命要紧,最喜欢玩偷偷溜走的把戏。 不过贺人龙比左良玉稍微强点的便是,这家伙没有野心,也就贪财爱命,喜欢偷偷溜走而已。 可左良玉却完完全全是个大军阀,他发展起来后,居然有了称帝的野心? 总之,两人都不是好东西! 崇祯对他们只有利用,绝不会授予他们大权的,只待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人败亡后,便来个卸磨杀驴。 而此时的贺人龙却依旧沉迷于他的升官发财美梦中,直到牛成虎站起身来,举杯敬酒。 牛成虎。 此人乃临洮总兵,是洪承畴麾下一员猛将,长相高大威猛,皮肤黝黑,人大大咧咧的,很有几分李逵的感觉。 可惜这都是装的,牛成虎也是个混蛋,只不过没有贺人龙这个混蛋出名而已。 牛成虎的声音,“贺大哥,俺牛成虎敬你一杯,干!” 贺人龙豪爽的将美酒一饮而尽,然后他抹了抹嘴巴,撕下一条羊腿嚼起来。 牛成虎也撕了一条羊腿,他吃的满嘴流油,嘟哝道,“多亏是跟贺大哥一起作战行动,咱才能有肉吃,孙巡抚准备的耐饥丸真特么难吃,就像嚼泥巴一样。” 其实这耐饥丸相比于以前的军粮好太多了,许多小兵都非常欢迎这种耐饥丸。 不过在座的大大小小将军们,他们一个个都是养尊处优惯了的,谁吃的下耐饥丸啊? 固原总兵郑嘉栋讥讽道,“谁叫你胆子小呢?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俺们就抢几个大户咋了?流寇抢得,俺们就抢不得吗?” 牛成虎叹口气道,“郑将军啊,如今可不是杨鹤时代了,这新来的巡抚孙传庭可是凶的很啊,咱要是敢抢,只怕立马斩立决?” “呵呵!” 郑嘉栋呵呵笑道,“老子才不怕呢,孙传庭若敢杀我,大不了我逃走当流寇,照样吃香喝辣的。” 牛成虎不甘示弱,似笑非笑道,“只怕到时候,郑将军你宁愿忍受胯下之辱,也不愿意当流寇啊! 还记得以前的双头蛇吗?这家伙可是富贵人家出身的,他学什么不好,非得学劳什子的流寇,结果腰斩了吧!” 郑嘉栋冷笑,“老子若要是流寇,肯定不会轻易让人抓住的,现在的流寇啊,就和蛮牛一般,都傻!” 牛成虎怒气冲冲道道,“姓郑的,你污蔑谁是蛮牛?” 郑嘉栋嘻嘻哈哈道,“本将军可没说是你呀,你可别乱往自个身上贴金啊,流寇可不是谁都能当的,人家至少不要牛头虎尾的东西。” 牛成虎怒了,恨不得一巴掌呼死郑嘉栋,他和郑嘉栋一直不合,偏偏两人又都挺服贺人龙的。 在两人眼里,这贺人龙是真正的男人,敢打,敢抢,敢杀! 而且在他营地里想说什么话,就能说什么话,就算骂皇帝和朝廷都没关系,没人会举报的。 当兵嘛,就得无拘无束的,天天想干嘛就干嘛,哪能都学孙传庭啊,还制定了那么多的规矩,呸,以前当兵咋就没那么多破要求? 想来想去,还是以前好! …… 今天好累,估计文里有错别字,明天改吧! 第295章 负荆请罪 第295章 负荆请罪 其实真正算起来,郑嘉栋和牛成虎的级别都比这贺人龙的级别要高些。 他俩是总兵,而贺人龙却仅仅只是副总兵。 但他们一来敬佩贺人龙的勇猛,二来这贺人龙也极得洪承畴的器重,其前途不可限量。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跟着贺人龙能发财,这家伙胆大心狠,每每纵兵抢劫后,总能分一杯羹给他们,甭管他们有没有出力。 贺人龙,郑嘉栋,牛成虎等一众人喝酒正酣,忽见贺人龙亲卫走了进来,此人恭敬上前,对着贺人龙耳语了几句。 就见这贺人龙脸色突变,然后他一把推开酒杯,抱拳道,“诸位将军,贺某人有事先走一步,诸位慢饮。” 郑嘉栋和牛成虎等人亦纷纷抱拳,“贺大哥你有事先忙去,我等继续吃肉喝酒。” 贺人龙点点头,然后便起身大踏步走了出去,他带了许多亲卫,行到营帐偏僻处。 但见大雪之中,赤膊着十来个精壮汉子,这些汉子皆是头发凌乱,他们赤着身子和脚跪在地上,大冷的冬天,他们就只着了一条裤衩子。 这些汉子背后居然还用绳索捆缚了一捆荆条,荆刺尖利,一道道鲜血渗了出来,触目惊心。 此人正是张献忠和一部分籍贯米脂的贼人,贺人龙不禁有点好笑,这些贼人还挺有文化的嘛,居然也知道负荆请罪? 贺人龙也不怕危险,他大刺刺走上前,厉声喝道,“地上所跪者何人?” 张献忠抬起头,卑微道,“罪民张献忠,特来向贺将军负荆请罪,罪民之前未经王道教化,不知君恩深似海,更加不懂什么礼义廉耻。 居然大逆不道的举起反旗,惹的人神共怒,昨夜忽做一梦,梦中有一金甲巨神指着俺的鼻子大骂,他骂俺张献忠不忠不义,必遭天谴。 俺一梦惊醒,梦中之事历历在目,俺发现那金甲巨神居然与将军一模一样,俺寻思着,这莫不是上天对俺的指示?” 贺人龙冷笑道,“陛下曾言,一日为贼,终生是贼,贼首张献忠,你这些年来杀人放火,抢劫奸女,简直是无恶不作,如今居然还有脸来诏安?你当朝廷的律法为何物?” 张献忠磕头道,“将军恕罪,俺如今已经幡然悔悟了,俺愿意将历年所得珠宝全部献与将军,以赎俺罪。” 而此时张献忠身后那些籍贯米脂的贼人也纷纷哀求道,“将军呐,俺们可都是您的同乡呐,这位小贺子更是您的同宗呢,还请将军看在同宗之谊的份上,救救俺们吧!” 同宗之谊? 对贺人龙这种败类而言,他眼里才没有什么同宗之谊呢,他眼里只有金银珠宝。 正在这时,张献忠突然撕扯着身旁的藤袋,这藤袋是用山间枯藤编织而成的,还挺结实的。 张献忠用上了吃奶的劲儿才扯开,但见金银珠宝倾泻而出,什么珍珠,玉器,宝石等玩意应有尽有,而且品质都非常的好。 这么一藤袋金银珠宝,起码价值几万金,而张献忠身旁还横七竖八的堆了十几袋。 贺人龙的眼睛都红了,他素来就是个爱财的人,如今见了这么多金银珠宝哪有不爱的道理? 这张献忠既然这么有诚意,收下他又何妨? 贺人龙咽了咽口水,然后他哈哈大笑上前,一把扶起张献忠。 他亲切道,“张兄弟怎么会是流寇呢?你乃是本将军家乡人啊,只因年成不好,故才带着乡亲们投奔本将军而来,来来来,快随本将军入军营。” 张献忠踟蹰道,“将军,俺在外头还有数百兄弟,还请将军一并收留,俺们都是真心诚意的归顺朝廷的。” 贺人龙皮笑肉不笑道,“好!” …… 就这样,张献忠带着四义子以及一帮贼人投靠了贺人龙将军,而这贺人龙将军也非常够意思,不仅给他们单独安排了营帐,还送来耐饥丸等物资。 这耐饥丸是崇祯专门拨来的,里面不仅放了足量的糖盐,还有红枣糯米等物,吃起来香甜可口还忒经饿,广受官兵喜爱。 这帮贼人见到了耐饥丸,一个个就如同饿死鬼投胎一般,吃的是狼吞虎咽,就连张献忠也吃的眼睛珠子都快鼓出来了。 张献忠吃饱喝足,抱起一捧白雪,将脸手擦的干干净净,然后心满意足的抚了抚肚子。 李定国喝了一口烧开的雪水,他看着身边喜滋滋的众贼人们,却总觉得有点不踏实。 李定国咬咬牙,他向张献忠进言,“义父,我听闻这贺人龙素来极不讲道义,他为何会愿意诏安我等?” 张献忠冷哼一声,“俗话说的好,有钱能使gui推磨,劳资那么多的金银珠宝可不是白送他的,他收了劳资的钱,自然要替劳资办事咯!” 李定国冷笑道,“义父,您不觉得这个理由很可笑吗?这贺人龙素来狡诈,他就不怕事情败露,然后被狗皇帝砍了脑袋?这可是通贼的大罪啊! 说句不好听的话,我若是贺人龙,在得了这些珠宝后,必定要灭口,这样方能长长久久的享用这些珠宝呐!” 孙可望也是张献忠的养子,他素来和李定国不合,如今见这李定国居然敢质疑义父? 孙守望急不可待的跳了出来,呵呵一笑,“定国兄弟你这是什么意思?莫不是觉得咱的义父昏聩无能,上了贺人龙的当?” 李定国郁闷道,“孙大哥,你别曲解了我的意思,我哪有说义父昏聩无能?” 顿了顿,这李定国又说道,“不过,我感觉贺人龙确实有阴谋,义父万万不可全信他。” 张献忠摸了摸鼻子,阴侧侧道,“贺人龙自然不是个好相与的人,但是我们还有别的路吗?不诏安就只能投降李自成或者困死山中了。 唯今之计,唯有先稳住贺人龙,甭管他是想利用咱老子,还是真的准备诏安咱老子,待到出了这地界,咱们在想办法逃走。” 张献忠也不笨,他自然看得出贺人龙没安好心,但是张献忠确实已经山穷水尽了。 贺人龙便是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哪怕这是根毒稻草,他也得紧紧攥住不放手啊! 第296章 埋伏 第296章 埋伏 就这样,张献忠以贺人龙将军同乡的名义,被安置在了明军的军营里,每日同明军一起操练,居然无人发现端倪? …… 蓝田道,位于蓝田县境内,自古据秦楚大道,有三辅要冲之称,是关中通往东南诸省的要道。 蓝田境内盛产美玉,此玉名蓝田玉,此玉的玉质虽不如和田玉,但在历史上却赫赫有名。 蓝田玉自古便是美玉的代名词,无数文人墨客更是不吝笔墨的赞美,据说秦始皇的传国玉玺即为蓝田水苍玉所制。 李自成带领大军便行到了此处,此处为蓝田道,自古便是极险之地,最容易遭人埋伏了的。 最重要的是,其四周山体颇高,就是中了伏,也没办法向四周逃跑,只能等死。 其实按照顾君恩的计策,从湖北境入江西境,然后由江西境再入江南境,这是最好的办法了。 因为从湖北境到江西境,地形平坦,一马平川,最适合行军打仗。 而江南自古便是繁华富庶之地,大明自太祖立国后,君王便不能与民争利,故江南聚集了整个大明一大半的钱粮。 只须任意占领一座城池,便足够大军消耗了的,然后以江南为根据,一步步蚕食北方,可得天下矣。 顾君恩始终坚持他的观点,但是刘宗敏却不大同意,刘宗敏硬是和他杠上了。 刘宗敏觉得北方有马,而西北之兵善战,夺取天下理应由北向南推进,方是正途。 李自成左思右想,最后还是采纳了刘宗敏的方案,却从来没有考虑到他现在所处局势,不得不说,这家伙确实有点短视。 李自成的马自从被郝摇旗宰杀了后,他便又换了匹新战马。 这是一匹来自罗刹毛子国的优良战马,比之蒙古草原的战马还高半个头,比普通马更是俊美多了。 李自成骑着这匹雪白的战马,雄赳赳的行在队伍中,前后皆是浩浩荡荡的人群。 因为人太多了,李自成抢来的铠甲兵器根本就不够用,大部分的贼人依旧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 他们手中拿着扬叉,钉耙,菜刀,棒槌等千奇百怪的武器,看着倒不像贼人,更像是难民。 只有李自成的亲军有铠甲和武器,这些亲军皆是一开始就跟着他混的。 后面又加入了一些身强力壮的新人,故此亲军被李自成命名为老营。 老营的贼人面对其他贼人,天然有一种优越感,他们走起路来风风火火,头昂的高高的。 而其余的流寇则耷拉着脑袋走,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连鞋子都没有,就穿着草鞋,大冷的冬天,走在崎岖的山路上。 这些人不过都是一些无知的佃农而已,因为过的太苦了,便想通过从贼,而博一个荣华富贵。 为了荣华富贵这一虚无缥缈的梦想,他们踏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 这是一处较缓和的山坡,洪承畴手里拿着个千里镜,他志得意满的瞅着远处的黑云,这是由无数的脑袋汇聚而成的黑云。 密密麻麻的脑袋,挨挨挤挤的,他们缓缓向前移动着,因为人太多了,大地都在震动。 洪承畴的身后站着左良玉,贺人龙,郑嘉栋,牛成虎等大大小小的将领。 这些桀骜不驯的将军皆老老实实,大气也不敢出个,他们等待着洪承畴发号施令。 而张献忠此时也穿着盔甲,挎着武器,这家伙老老实实的跟在贺人龙的身后。 张献忠嫉妒同时又幸灾乐祸的看着李自成部队越走越近。 强弩手,炮手,巨大的山石滚木等皆已经准备就绪,只待流寇进入伏击圈。 洪承畴捋须一笑,“本都还以为闯王李自成是何方神圣呢?现在看来不过一庸才尔,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聚集了这么多人马的?” 贺人龙冷笑道,“人马再多又如何?一群乌合之众而已,待末将将他们宰杀殆尽,一个也不留。” 牛成虎瓮声瓮气道,“贺大哥英雄盖世,这李自成必不是对手,不过皇帝陛下要李自成的人头,俺们杀的时候需仔细一点,以免坏了他的大好头颅。” 贺人龙啐了口,“娘蛋的,陛下要俺们杀李自成,俺们就杀呗,可乱军之中,想要保持头颅的完整,太特娘的难了。” 郑嘉栋也唉声叹气的,这刀兵无眼,人踏马踩的,万一李自成的头颅被踩成了稀巴烂,他们拿什么去向皇帝陛下交差呐? 洪承畴淡淡一笑,“诸将莫急,山人自有妙计。” 说完这洪承畴便再也不说话了,只是静静等待着李自成大军进入埋伏圈。 而李自成依旧全然不知危险将近,他带着他的数十万乌合之众,一步一步踏入陷阱之中。 今天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居然出了太阳?只不过冬天的阳光却并不暖,冷冷的。 轰~ 巨大的响声传来,李自成茫然的抬起头,但见两旁山坡,无数滚木和圆巨石滚滚而来,发出惊天动地的声响,势不可挡。 轰隆隆~ 轰隆隆~ 轰隆隆~ 不过几息功夫,这些巨大的滚木和巨圆石便砸在了李自成身后半里远的地方,扬起漫天雪花。 无数的流寇连呼喊都来不及,便被砸成了肉饼,死状惨不可言。 巨大的滚木和巨圆石将李自成和他的大军一分为二,也将这条路堵的死死的。 凄厉的惨叫声从另外一头传来,一声声落入了李自成耳中,让这家伙抓狂不已。 这些可都是他好不容易聚起来的人马啊,都是他的心血,他的老本,是他以后征战天下的筹码。 李自成目呲欲裂,他急忙调转马头,冲向了后方无数的滚木和巨石。 而此时山坡上,依旧有源源不断的滚木和巨石砸了下来,李自成这一冲过去,必定会被砸个稀巴烂,连根毛都留不下来。 “首领不要啊!” 高杰拼命冲了过去,他一把拽住了李自成坐骑的长尾巴,死也不松手。 这人的力气哪有马大啊,而战马也不会因为高杰拽住了他尾巴就停下来,反而拖着高杰往前跑。 第297章 开战 第297章 开战 山路本就崎岖,战马拖着高杰不过跑了几步,便将高杰拖的血肉模糊的,划出一道道血迹,触目惊心。 高杰疼的惨呼不已,他凄厉的惨叫声终于让李自成勒住了战马。 战马甫一停,高杰便忍着剧痛爬了起来,他冲到马头前面,死死抱住了马头,令这匹战马不耐烦的摆了摆头。 高杰气喘吁吁道,“首领啊,您万万不能过去,会被砸死的。” 李自成红着眼睛吼道,“高杰,你特娘的让开,让劳资过去,劳资就算死,也得和众兄弟一起死。” 高杰泣血道,“首领啊,您不能死,您死了谁替众兄弟们报仇雪恨?您死了谁带领我们继续杀狗官兵?” 而此时刑氏也哭道,“夫君,你说过要和我做长长久久的夫妻的,你咋能弃妾而去啊!” 刑氏哭的梨花带雨的,这让李自成很烦, 他转头看向刘宗敏和刘芳亮等人。 这一看不要紧, 李自成差点气死了,刘宗敏和刘芳亮早就跑了老远了,跑的比兔子还快。 就连一向老实巴交的田见秀和他的亲侄子李过,这两个狗东西都逃了, 而李自成的老营亲军, 也一个不剩的逃光了。 这特娘都是些什么人啊? 唯独高杰和刑氏还忠心耿耿的跟着他,这高杰为了救他命更是差点被战马拖死, 李自成有点感动。 刚才他嚎叫着想冲过去和什么兄弟们同死, 其实完全就是一时的脑袋发热。 待冷风一吹,他也清醒了, 李自成抹了抹额头的冷汗, 暗自庆幸身边还有这么好的兄弟和婆娘。 李自成虽然不想送死了,但是表面功夫还得做做的,他狠狠一抹眼泪, 大声吼道,“诸位兄弟们,我李自成以后定会为你们报仇雪恨的,血债血偿!” 高杰凄惨一笑,“首领,官兵居高临下,必定对我们的行动了如指掌, 向前逃,是逃不掉的,前面必定还会有伏兵。” 李自成急忙问道,“你可有什么办法?” 高杰的声音,“我知道前面有一条小道, 我们从小道往山上跑,躲入灌木中, 谅官兵也寻不到。” 话音未落,这高杰便急急骑上他的战马, 招呼李自成与刑氏跟着他逃,高杰向前逃了约一里远, 他翻身下马,往旁边一丛灌木里拱了进去。 李自成见这丛灌木后面有一条天然的裂缝,这裂缝一直绵延到很远的地方, 直到看不清。 高杰回过头, 示意李自成和刑氏赶紧的跟着他走,刑氏毫不犹豫的闪了进去, 而李自成犹豫片刻,也终于拱进了裂缝里。 而同一时间…… 被截断前路的流寇们也自乱阵脚,最前头的流寇急忙调头,准备往后逃,而处于后军的流寇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依旧浩浩荡荡的涌来。 前后相撞,大军瞬间就乱了。 有的流寇被活活挤压的肠子都流了出来,有的流寇不小心跌倒在地,然后再也爬不起来了,被生生踩成了肉泥。 也有很多人知道前面没有路了,他们想退后,但在这种环境下,人就如同一叶孤舟般,只能随波逐流,随着人潮向前涌去。 一时间,痛呼声,惨叫声,叫骂声,求饶声,各种声音汇聚在了一起,整个环境乱糟糟的。 正在众流寇乱成一团的时候,两旁的峭壁上,无数箭矢射了下来,箭箭致命。 因为流寇们太密了,这些箭几乎不需要瞄准,便能一射一个准,除了箭矢外, 炮声也响起。 洪承畴为了剿灭这帮流寇,还特意带了两百门小弗朗机炮, 小弗朗机炮虽然不如红夷大炮牛逼,但是炮弹好啊! 大明以前的炮弹都是实心炮弹,准头一般, 杀伤力有限,而现在则皆装备上了最新式的开花炮弹,一炸死上一大片。 山坡的最高处,洪承畴捋须而笑,“皇帝陛下真乃神人也,这种开花炸弹真乃神兵利器也!” 贺人龙叹口气道,“这开花炸弹虽好,但是我军装备的太少了,哪里比得了孙传庭的秦军呐,皇帝陛下送到陕西的炸弹,他一人就占了九成。” 洪承畴微微眯着眼睛,从嘴里挤出几个字来,“呵呵,人家孙巡抚是宠臣,咱们还是要有自知之明的。” 贺人龙啐了口道,“此人不过是擅长溜须拍马,一时糊弄住了皇帝陛下而已,末将曾与其接触过,孙传庭胸无大志,唯喜财货,洪总督不必忌讳此人。” 贺人龙显然瞧不上孙传庭,这家伙一到陕西,正事不干,专门受贿,,就连贺人龙送的礼,也被孙传庭美滋滋的笑纳了 而行贿的官员和商人络绎不绝,都快踏破巡抚衙门的门槛了,遂人送外号,孙爱财! 洪承畴冷笑道,“贺将军啊,你这就不会看人了,这孙传庭若真是酒囊饭袋之辈,皇帝陛下岂会重用他?” 贺人龙不屑道,“他会溜须拍马而已,皇帝陛下被他糊弄住了。” 洪承畴幽幽道,“那你是太小瞧皇帝陛下了,自陛下登基以来,玩弄各路官员于股掌之中,谁能糊弄的了他?” 贺人龙一时语塞…… 洪承畴接着说道,“你再看这孙传庭,他不过几个月功夫,便修建了无数的蓄水池和水井,这些东西都是抗旱利器啊! 还有秦军,这秦军的战斗力如何,不用本督说了吧?贺将军若与秦军遇上,可有几成胜算?” 贺人龙沉默了,他虽然不服气孙传庭,但是秦军的战斗力确实强,只怕就连卢总督的天雄军都有所不及? 最主要的是,孙传庭的秦军装备非常好,火炮,火铳,强弩啥的,样样不缺。 就连秦军的军饷也比普通兵要高,每个小兵每月可以拿五两雪花银子,而且从来不拖欠。 贺人龙一想起秦军,他便嫉妒的发狂。 贺人龙奸诈道,“孙巡抚的秦军确实天下无双,可按大明官制,各省若设有总督,应由总督统管军政,巡抚管理民政。 可现在看孙传庭干的事儿,大有军政民政一把抓的势头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孙传庭是总督呢? 第298章 诛杀流寇 第298章 诛杀流寇 贺人龙这话就有点诛心了,还是诛洪承畴的心。 这洪承畴自打来到陕西后,就没过一天的安生日子,天天东奔西跑的消灭贼寇,一把老骨头都快折了。 孙传庭倒好,一来陕西,就各种受贿,天天赴宴,虽然知道这家伙可能是假装的,但是就是让人不爽啊? 最特娘让洪承畴不爽的是,看陛下的意思,似乎想让孙传庭取代他当这总督? 洪承畴摇了摇头,不去想这些糟心事了,若陛下真想要孙传庭取代他,他能有什么办法? 贺人龙看出洪承畴的郁闷,他接着火上添油道,“洪总督,俺们陕西的将领都只服您一人,若是孙传庭敢僭越总督之位?俺们第一个不答应。” “放肆!” 洪承畴怒目而视,重重道,“僭越一词,特指臣子对君王,尔等岂能乱用?罪该当诛!” 贺人龙吓的急忙跪下来请罪,“总督恕罪,俺贺人龙是个大老粗,俺不是有意对陛下不敬的。” 洪承畴冷冷的声音,“贺将军你起来吧,以后说话可要注意措辞,须知祸从口出的道理,刚刚你这话若被有心人听了, 你我都吃罪不起。” 贺人龙连连称是…… 而洪承畴听着山坡下面传来的凄厉痛呼声, 他终于开怀大笑了。 洪承畴的声音,“流寇啊流寇,会流的才是寇,如今这帮流寇皆被本督困住了, 不过是困兽而已, 传本督之命,杀无赦, 一个不留。” 洪承畴下达了这条命令后, 其实很多流寇早已经丧失斗志,他完全可以俘虏这些流寇的。 但是洪承畴偏不, 必须的赶尽杀绝才行, 他和杨鹤完全是反的。 如果是杨鹤的话,这家伙就觉得流寇也是皇帝陛下的子民,必须要优待, 以王道感化流寇。 洪承畴就不一样了…… 就算是历史上的洪承畴也认为流寇该杀,若是一味感化,不仅助长了流寇的嚣张气焰,更是对普通老百姓的不公平啊! 历史证明,杨鹤的政策就是扯蛋,惯的这帮流寇无法无天了。 他们打的赢就打,打不赢便诏安, 吃光了朝廷发的米粮后,咱继续反。 洪承畴这边杀的正兴起,箭矢炮弹不要钱的砸了下去,杀的流寇哀嚎连连,流血漂橹, 尸体码着尸体。 余下的流寇绝望的哀嚎着,可是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洪承畴说的对, 他们现在就是困兽,只怕任凭人一步步拔掉爪牙而无能为力。 杀了半天, 洪承畴部的箭矢和炸弹都用完了,而下方的流寇还有不少, 怎么办? 洪承畴命令诸将,肉搏战干起。 肉搏战?堪称死亡率最高的打法,不管是将领还是小兵, 都挺反感肉搏战的。 尤其是在这种地方搞肉搏战, 最容易引起敌人的反扑,因为有句话说的好……置之死地而后生。 就是说当人处于绝境的时候, 反而可以激起这人的血性和斗志。 所以洪承畴下令后,诸将都有点犹豫,在这种地方肉搏战,这不是让老子们送死吗? 但是贺人龙却勇猛上前…… 贺人龙抱拳道,“末将贺人龙愿为先锋,为大明斩杀敌寇,大明万胜!” 洪承畴赞赏道,“好,贺将军不亏勇冠三军,待诛杀贼寇后,本督记你一大功,愿我大明万胜!” 功劳什么的,贺人龙最喜欢了的,他哇哇大叫,带着部将顺着山坡冲了下去。 张献忠和他的部将被安排在了第一排,这是一个炮灰位置,死亡率百分之百。 张献忠真想骂娘啊! 怪不得贺人龙这个狗东西会那么好心收留他?原来是打的这个主意啊?果真是奸诈小人。 虽然不愿意第一排冲上去送死,但如今张献忠已然是人家案板上的鱼肉了,也就只能任凭人家差遣了。 张献忠须发皆张,他手执大刀,哇哇哇的拔腿就向前冲着。 刚跑了一半,他忽然脚上一滑,一跟头摔了个狗啃屎。 低头一看,都快恶心死张献忠了,居然是一截白生生的肠子,黏糊糊的, 滑溜溜的。 张献忠一把将白生生的肠子拉了一旁, 然后他艰难的站起身来,继续杀向了流寇。 杀杀杀! 或许是因为这帮流寇已经吓破胆子了?他们居然没有做困兽之斗,而是一个个的抱头等死。 不得不说,虽然他们现在是流寇了,但是骨子里却依旧还是泥腿子,泥腿子天然胆小,畏惧强权。 泥腿子其实是最乖顺听话的顺民,若不是实在活不下去了,他们也不会杀官造反呐? 张献忠见这些流寇一个个乖乖等死,他的嘴巴都快笑豁了。 张献忠提起大刀子,悍不畏死的上前,他揪起流寇脑袋就砍,一刀一个,砍的砰砰直响。 红的,白的,绿的,各种花花绿绿的东西流的满地都是,腥气冲天,都快恶心死了。 张献忠并不怕恶心,他连吃都不怕,何况是闻这些区区腥气? 而贺人龙本来是在最后面的,这个位置相当好,不那么容易死,当然也不容易抢到首级。 贺人龙干脆带兵冲到了最前头,他将张献忠一把推开,抡起大刀使劲砍着,噗噗噗汁液四溢。 此时贺人龙都冲了下去,其余诸将肯定不能当缩头乌龟了,遂一个个的都领命而去,准备和流寇肉搏战了。 而洪承畴在下令肉搏战后,他便带领亲卫往旁边山头去了,也不知道他要干嘛? …… 而处于后军的流寇则稍微好点。 当时这些流寇发现不对劲后,就急忙调头往后逃窜着,虽然他们也遭遇到了陈奇瑜的围杀。 但是陈奇瑜比洪承畴稍微心软一点点。 在杀了差不多一半流寇,当余下的流寇跪地求饶后,这家伙便停了手。 他准备将余下的流寇全部俘虏,并不准备赶尽杀绝,这是陈奇瑜的一贯作风,只杀首恶,不斩小兵。 这种打仗作风让洪承畴相当看不起陈奇瑜,但是陈奇瑜也是总督啊,和他洪承畴平起平坐,就算开不起也得干瞅着。 而此时李自成已经走进了裂缝最深处了,他还在不停的往前摸索着。 第299章 背叛 第299章 背叛 这条天然的裂缝极深,几乎不见天日,只有几缕光线照了下来,让李自成略微可以看清周围环境。 李自成踉跄着向前走着,路面滑唧唧的,地上满是青苔和一些枯死的蕨类植物,甚至还有一些鸟兽的骨架。 四周极静,却又能听到远处传来的厮杀声,这些声音时远时近,人就仿佛置身于大钟里,听外界的声音都似乎带了几分虚幻的感觉。 高杰沉默的在前头带路,他身材挺拔,脊背挺的直直的,这让李自成有了几分安全感。 李自成暗忖:这高杰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但是真正遇到了危险,却只有他靠得住了。 而刑氏则跟在高杰身后,亦步亦趋的向前走着,这女人体态玲珑,腰肢柔软,堪称极品。 李自成有点内疚,自己当初看她神似前妻韩金儿,一时没能把持住,便将她带了身边。 可是自己太忙了,只能夜夜让她独守空房,可是纵然夜夜独守空房,这女人也没一句怨言,哎~多好的女人啊! 李自成是真感动了,他这辈子能够拥有这么好的女人,这么好的兄弟,当真是死而无憾。 走了很久,前面终于出现了一丝光亮,李自成微微眯了眯眼睛,以适应这光亮。 高杰一个健步踏了出去,消失在了李自成眼前,而刑氏也紧跟着小跑了出去,也消失了。 李自成这一瞬间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他使劲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暗忖:再倒霉,还能比现在更倒霉吗?老子好不容易拉起的人马,就这么完蛋了。 李自成叹息一声,然后也一步踏了出去,骤然从黑暗里走出来,就连看白雪都很刺眼,晃的他眼睛都睁不开了。 李自成不自觉的闭上了眼睛,寒风骤然吹来,好冷,李自成紧了紧猩猩红大披风,这才感觉暖和了一点点。 终于又重见天日了! 李自成悠悠睁开眼睛,看向四周,他突然愣住了,他眼前满是兵,兵满为患,这些兵都穿着官兵的铠甲,拿着武器,一脸讥讽的看着他。 李自成就算再傻,现在也看出问题来了,狗日的高杰背叛了他。 高杰这混蛋现在正躲在官兵后头,也是一脸讥讽的看着李自成,李自成目呲欲裂。 而最让李自成吐血的是,他的婆娘刑氏,居然小鸟依人的依偎在高杰旁边,一副心满意足的表情。 李自成的眼睛瞬间变红,他吼道,“狗日的高杰,老子李自成这些年待你不薄呐,你竟敢忘恩负义?呸,无耻的小人。” 高杰无耻道,“首领您这些年确实待我不薄,就连嫂夫人都让给了我,寒夜凄冷,多亏了嫂夫人我高杰才倍觉温暖,所以我高杰感激首领您呐!” 接着高杰无耻的述说着他和刑氏偷情的过往,差点没把李自成气死了去。 高杰继续无耻的说道,“哎,按说首领您对我这么好,我高杰理应誓死追随您啊? 但是我高杰家中几代忠良,我的爷爷父亲更是日日跪拜君王的长生牌,忠君侍主乃是我高杰的毕生愿望,我岂能从贼?” 高杰的这番话说的掷地有声,不知道的人还真以为他是个大忠臣呢? 而刑氏也指着李自成骂道,“李自成你这狗贼,想我刑娘子也是好人家的女儿,自小读的便是礼义廉耻,天地君亲师。 我刑娘子诗礼传家,没成想却被你这狗贼所强占,成了贼妇,这叫我还有何颜面去见列祖列宗呐?呜呜呜~” 刑氏哭的梨花带雨,旁边的高杰急忙劝道,“娘子莫哭,如今我等将这首恶抓住了,乃是大功德一件,娘子祖上的在天之灵,必会欣慰的。” 刑氏娇滴滴的叫了一声,“夫君!” 李自成只觉得喉头一甜,猛的吐出一口鲜血来,他捂着胸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是死死盯着高杰和刑氏看。 “哈哈哈!” 洪承畴捋须而笑,“高义士啊,你弃暗投明,协助本督生擒贼首李自成,实在是大功一件啊,本督必定会上呈天听,保你荣华富贵的。” 高杰激动道,“总督大老爷,您是说,小的功劳皇帝陛下也会知道?” 洪承畴点点头,“正是!” 高杰激动的都快晕厥了,他哆哆嗦嗦的,面朝北方郑重跪下,高呼,“皇帝陛下万岁!” 高杰的这番恶心做派,不仅让李自成恨的牙痒痒的,就连洪承畴都有点看不起他了。 洪承畴看向李自成,这家伙人高马大的,典型的西北大汉形象,并没有什么特异的相貌。 他实在不明白,这种家伙值得皇帝陛下惦记吗? 要知道西北大寇多的是,什么王二,王嘉胤,罗汝才,王自用,高迎祥等等等,他们哪个不是名气响当当呀? 虽然这李自成在湖北境聚集了几十万人马,但是毕竟时间短,名气还没打出来,再加上其聚集的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而已。 所以洪承畴打心眼里瞧不起李自成,他也没办法理解皇帝陛下为什么会独独只要李自成的头颅? 但是洪承畴是一个不喜欢多想的人,既然皇帝陛下要,那就给他呗! 洪承畴抄起刀子,缓缓走上前,他准备亲自割下李自成的头颅。 高杰急忙上前拦住了洪承畴,“洪总督请慢,这闯贼倒还有几分武力,小心他伤了您,就让末将来代劳吧!” 高杰的角色转换倒挺快的,之前洪承畴曾许诺事成后,让他在自己麾下当个游击将军。 如今高杰倒真以游击将军自居了,堪称厚颜无耻的典型。 他也不想想,朝廷的游击将军岂能随便就给一个贼人?还是一个背主求荣的贼人? 如果是杨鹤时代,他高杰带着人马来投,兴许还能博一个较高的职位呢,但如今世道早变了。 言归正传! 洪承畴笑了,“本督纵横沙场这么多年,杀敌无数,难道还会怕一小小贼人不成?” 话音未落,就见洪承畴身边的两员猛将上前,一左一右,狠狠踩住了李自成的手脚。 第300章 李自成伏诛 第300章 李自成伏诛 李自成任凭手脚被人制服,他木然的望着天空,天空阴郁不见一丝阳光,就如同这世道般,黑沉沉的啊! 他忆起了幼年时代的梦,梦中的他骑着骏马,带领成千上万的人马打到了京城。 然后他见到了紫禁城,那座世间最高权利象征的地方,恢宏无比。 而他李自成居然一步一步的踏上了这众生之巅的位置,登基为皇帝,然后接受万千臣民的膜拜。 皇帝啊! 这是何等尊荣的称呼? 这也是李自成梦寐以求的宝座啊,因为幼年时代的梦,他曾以为自己便是那天之骄子,终有一日会踏上这权利巅峰之路的。 可是? 为什么会这样? 李自成眼睁睁的看着洪承畴越走越近,其手上之刀寒光闪闪,这刀就要取他的头颅了。 李自成叹口气,索性闭上了眼睛,他最后的念头是:他的一生不应该是这样的啊? 接着便觉得脖子一凉,李自成的意识便陷入了沉沉的黑暗里,什么也不知道了。 洪承畴提起满是血污的头颅,啐了口,“就这么个普通脑袋,却害得本督费尽心力。” 洪承畴取了脑袋后,旁边的侍卫急忙拿出一方檀木盒,这方檀木盒雕工极好,上面还有繁复的螺钿,精美无比。 因为李自成的头颅是要上呈皇帝陛下御览的,故洪承畴不敢随便用普通盒子装。 洪承畴盯着李自成头颅道,“这么好的盒子装你的头颅, 你也算有福气了。” 洪承畴说完, 便将李自成头颅丢给了旁边的侍卫,让他去处理。 这侍卫先是垂直提起头颅,好让污血流尽,然后他捧起白雪, 将李自成头颅上的血迹擦拭的干干净净的, 这才入了盒。 为了保持头颅不腐烂,他还往盒中填装了不少冰雪呢! 做完这一切后, 洪承畴才命人快马加鞭的将贼寇李自成的头颅送往京城。 同一时间…… 之前逃跑的刘宗敏, 李过,刘芳亮等人也遭遇了伏击, 全军覆没, 还死无全尸。 …… 自此李自成这股流寇终于被陈奇瑜与洪承畴的联军消灭了。 歼灭流寇数十万人,这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何止是流血漂橹呐, 简直可以坐船了好不? 这么多的尸骸足够填平一座大峡谷了,湖北境几乎为之一空。 当然也有俘虏的,陈奇瑜俘虏了大约五万贼人,这些贼人皆被驱赶到了蓝田县城外面的空地上,乌压压一片。 陈奇瑜也没银子给他们修房子,直接围了一圈栅栏,就将这些人驱赶进去了, 就连稻草都没给这些贼人准备。 天寒地冻的,露宿在旷野是很容易冻死人的,也幸亏贼人们人多,挨挨挤挤的在一起,总算有了点温暖。 陈奇瑜将俘虏移交给了洪承畴后, 让他按照孙传庭的法子甄别出善恶。 而这洪承畴是个杀性很重的人,他其实根本就不想要什么俘虏, 他更喜欢杀。 说句实话,洪承畴恨不得将这些贼人统统铸了京观算球。 因为孙传庭的法子实在操蛋, 麻烦死了,洪承畴是一个怕麻烦的人。 但是陈奇瑜这人强烈反对, 陈奇瑜身为湖广总督,他还准备带一部分贼人回湖北发展生产呢! 如今湖北十室九空,剩余的人又皆是老弱病残, 所以急需青壮年劳动力来填补人力的空缺。 洪承畴不好得罪陈奇瑜, 据说这家伙也是皇帝陛下的宠臣,他唯有妥协。 五万贼人被囚禁在简陋的栅栏里, 他们瑟瑟发抖,不知道未来的命运如何? 这些人大部分都没一件像样的衣物,也没有什么暖和的鞋子,大部分都是穿着草鞋的,冻得瑟瑟发抖。 其实他们也不过只是一群吃不上饭的泥腿子而已,有些人根本不懂造反是什么意思,反正就是跟着别人混而已。 没成想,不仅没有混顿饱饭,现在还要把命搭进去,这些贼人都快后悔死了,早知道就应该安安心心的佃着老爷们的田地过活。 可是? 似乎老爷们也都死了? 不投靠贼寇的佃农也被杀了,他们能有什么办法?左右其实都是一个死罢了。 这些贼人惶恐不安的等待着砍头,但是官兵似乎忘记了他们,既不来砍他们的头,也不给他们吃的,就好像将他们遗忘了一样? 如果是真正的遗忘倒罢了,关键是官兵们还不许他们睡觉,这就非常蛋疼了。 一天不睡觉,没事! 两天不睡觉,凑合! 三天不睡觉,忍着! 四天不睡觉,想死! 五天不睡觉,生不如死! 这些贼人迷迷糊糊的走来走去,但凡有敢睡的,立马一顿皮鞭子甩过来,或者一盆冷水。 大冬天的泼冷水,如果是身体弱的,有可以直接冻死你。 迷迷糊糊的, 贼人们觉得有人在问他们问题, 这帮贼人早就没有了思维能力,反正问什么答什么。 就这样,洪承畴揪出了一万罪大恶极之贼, 直接将他们砍头示众。 而剩余四万没有做下大恶的贼人,则直接交给了陈奇瑜,被陈奇瑜带回了湖北。 如今湖北正是破而后立的好时机,闯将李自成在湖北大杀特杀,杀了许多大户,他们的田地不就成了无主之地吗? 按照大明律,无主之地应该统统收归国家,就这样官府收拢了相当多的田地,一举改变了湖北境的格局。 当然,现在虽然官府的田地多,但是种田的泥腿子不多啊! 李自成这厮硬是将鱼米之乡稠密的人口,杀的千里荒无人烟了,或许不是李自成下达的命令,但也是他不能约束下属造成的。 …… 李自成的头颅终于送达到了京城,上呈给了皇帝陛下。 虽然崇祯才懒得御览什么李自成的死脑袋,他头颅一送达便被崇祯丢了不知道哪里去了。 但是李自成已经死了,这让崇祯相当的开心,他终于离挂歪脖子树又远了一点。 虽说后面的山已经改名花果山了,也没了歪脖子树,但是崇祯还是怕啊! 谁知道没了歪脖子树后,会不会又冒出别的什么树? 今天太忙了,码完后都没时间检查错别字了,所以暂不改错别字,等过几天一起改。 第301章 年关 第301章 年关 诛杀了李自成后,崇祯皇帝的一桩心愿也了了,而此时恰恰也到了新年。 过去的人,总是将新年称之为年关,因为对于老百姓而言,过年便意味着要还债了。 过去的老百姓苦啊,他们辛辛苦苦种一年的地,到头来还得欠下一屁股的债。 而债主们大多以腊月三十为还债的最后期限,许多穷人一年到头也赚不了几个铜子,可不就觉得这个年忒难过? 还不起债怎么办? 卖老婆,卖儿卖女,所以过去年代的丫鬟和仆役都特别便宜,富人只需几两文银,便能置办仆人伺候了。 可是甭管老百姓愿不愿意过年关,这年关还是姗姗而来。 大明太大了,地域发展尤其不平衡,此时瑞雪笼罩大地,塞北与江南同时踏入了新的一年里。 有些地方早早就已经置办好了年货,比如京城,江浙,四川,广州等比较富庶的地方,老百姓大多数能吃饱穿暖,所以这些地方的笑声也最多。 而陕西甘肃河南等地,因为年年灾荒,老百姓一直处于饿死的边缘。 他们虽有朝廷的救济粮可吃,然僧多粥少,这么点点救济粮根本就不顶用。 无数的老百姓,要么从了贼,靠着烧杀抢夺过日子;要么闭门在家, 活活冻饿而死。 崇祯他曾经天真的以为, 靠着红薯和玉米,他能够让所有老百姓都过上吃饱穿暖的好日子。 然而现实却狠狠呼了他一巴掌。 别说陕西甘肃和河南等灾荒地了,这些地方天灾太重,红薯和玉米都救不了。 就连湖北这种鱼米之乡的老百姓都过着凄惨的日子, 红薯和玉米顶屁用啊?收获的再多也是地主家的。 大明可以说从上到下, 骨子里都烂透了,不是崇祯杀一批贪官污吏, 抄一批富商士绅的家就能解决的, 事实上根本就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各种利益集团太复杂了,上下勾连, 牵连甚广, 皇权不下县,县以下胡乱搞,他崇祯又能有什么办法? 就拿海商来说…… 崇祯明明知道海商走私的总头子是郑芝龙, 他能杀了郑芝龙吗? 郑芝龙虽然对崇祯忠心耿耿,那是因为崇祯没有动他的根本利益罢了。 倘若崇祯真想掌控海上贸易,信不信郑芝龙立马就会带着他的水师继续当他的大海盗去? 就拿地主来说…… 大明最大的地主是各地藩王,这些大大小小的藩王所占之地,比他皇帝的都多。 但是崇祯敢将这些藩王都削了吗?他若敢削藩,信不信分分钟再来一次清君侧? 别看大明将藩王当猪养,这帮人就真是猪了?事实上, 大明藩王中不乏能力卓绝者,真要把他们逼上绝境了,不反死你吖个狗皇帝才怪? 就比如,崇祯之前不过是取消了宗室禄米制度,就差点被人给暗杀了。 取消宗室禄米, 损害的不过是一群皇族远亲的利益,真正的大藩王根本就不在乎这么点禄米。 所以别看当时各地藩王不满, 怨声载道的,但终究没有伤他们的根本, 所以这帮藩王还算老老实实。 崇祯愁啊! 现在比起以前有进步的是,皇帝的政令好歹能出宫门, 而各省大吏明面上还是听他的话,崇祯手头上的银子也比较多,不再是穷鬼一个。 而他的身边更是汇聚了一批忠臣良将, 加上两厂一卫, 这让崇祯有了一丝安全感,反正甭管是暗杀还是明杀, 他都不惧。 新的一年,冬日缓缓升起,阳光普照在瑞雪上,分外温暖。 这让大明的官员和百姓都有了一种错觉,来年定然会有一个好年景。 只有崇祯一人知道,蝗虫和瘟疫还没上阵呢,到时不知又会死多少生灵? 新年的一大早,宫里就挂上了五颜六色的灯笼,有彩帛灯笼,也有琉璃灯笼,五彩缤纷的,煞是好看。 而崇祯甫一起床,宫女宦官就搬来了皇帝的礼服冠冕,起码重达几十斤。 华贵倒是真华贵,就是穿的极繁琐,层层叠叠的,活脱脱的打包粽子。 最郁闷的是,上个厕所都不方便,这让崇祯相当郁闷。 接着崇祯要穿戴着这副皇帝礼服冠冕,在奉天殿接受文武百官的朝拜,大臣们跪的累,他这个皇帝也坐的累。 好不容易坐完了,回到后宫,还得接受皇后妃子,皇子和公主们的拜见,又是一番乱七八糟的礼仪,直把崇祯差点累成狗。 唯一让崇祯欣慰的是,诸后宫妃子终于稍微瘦了点, 能够勉强穿着崇祯赐给的锦衣华服。 及到了晚上,崇祯在乾清宫摆上宴席,宴请诸皇后妃子,还有皇子公主们。 今晚乾清宫的装扮也是焕然一新,宫中摆放着各色梅花和水仙花,倒也好看的很。 自从崇祯下令取消暖棚后,大明便没有了反季节花卉了。 而崇祯也终于换下了繁复的礼服冠冕,穿戴了简单的家常衣服,他顿觉浑身一轻。 周皇后和后宫诸妃今晚打扮的也甚是华丽,周皇后身穿织金百子裙,裙子上居然真织了一百个憨态可掬的娃娃,看着就喜庆。 而田贵妃和袁贵妃也特意打扮了的,袁贵妃打扮的还算好,脂粉很淡,将她肌肤润泽的恰到好处。 可是平日脂粉不施的田贵妃,今天就有点反常了,她居然将脸涂抹的白擦擦的,也不知她往脸上拍了多少层粉? 幸亏乾清宫的烛火很明亮,田妃涂抹的虽然死白死白的,然而在灯光的映衬下,倒不显得特别怪。 就是不能细看,细看就活脱脱的吸血鬼了。 崇祯一向不了解女人的心理,他实在搞不懂,这田贵妃的肌肤明明白皙润泽的很,涂抹那么多脂粉干嘛? 古代的脂粉又不是什么好东西,效果好的脂粉都是加了铅的,要不咋叫铅华? 铅粉加的越重,这脂粉便越不容易聚团,涂抹起来也就越服帖,越自然。 可是铅这玩意是重金属啊,这玩意长期涂抹会让人慢性中毒的,然后不过几年的光景,女子的容颜便不能看了。 第302章 女人的心思 第302章 女人的心思 铅粉涂抹多了,还容易影响女人的生育能力,让女人不孕不育,或者就算能够生出孩子,孩子的智力也会受到影响。 最典型的例子是,日本幕府时代的将军们,其正妻大多来自京都的公卿之家,甚至天皇的公主们。 幕府将军的正妻称为御台所,这些御台所们每天都要按照程序,从脸到脖子上涂抹铅粉,次数是两百道。 天天两百道的铅粉涂抹在了脸上,不中毒才怪? 久而久之,不但累及自身,还祸及胎儿,所以幕府时代的御台所和将军侧室们,流产及新生儿夭折率都特别高。 由此幕府将军的后代基本都是妾所生。 因为妾们并不需要涂抹这么多铅粉,没办法,日本幕府时代有个奇葩的规定,女人的身份越高,粉也要愈加的厚重。 崇祯穿越过来后,便发现明宫女人用的粉里也是加了铅的。 所以崇祯严禁皇后和妃子怀孕期间涂抹铅粉,顶多只许她们画个黛眉或者抹抹胭脂,香料都不许她们用。 如今田贵妃虽然没有怀孕,但是打这么厚的铅粉,让崇祯看了相当膈应。 崇祯盯着田贵妃道,“爱妃,朕觉得你素日铅华不施的样子挺好看的, 厚重的脂粉反而污了你的颜色, 你赶紧的洗了去,你这样子朕看了膈应。” 田贵妃浑身一震,她耳朵里只听到了‘膈应’二字。 皇帝陛下已经看她膈应了吗? 皇帝陛下已经不愿见她了吗? 皇帝陛下已经这般厌恶她吗? 田贵妃悲从中来,她眼泪珠子都差点掉落了下来, 只觉得生无可恋了。 今天早上田贵妃理妆的时候, 突然发现眼圈乌了,估计是最近没有睡好的缘故? 田贵妃最近一直觉得她已然失宠了, 这要是让皇帝陛下瞧见了她的乌眼圈, 估计会更加厌恶她的? 为了不让皇帝陛下看到她的乌眼圈,这女人硬是涂抹了十八道脂粉, 这才遮住了乌眼圈。 有时候啊, 女人的心思真是很奇怪,多疑敏感的让人莫名其妙。 崇祯一点也不了解女人的心理,他更加不知道田贵妃已经多愁善感了好些日子。 所以崇祯说话便直了点, 事实上崇祯一直都是个直男,他哪里懂什么哄女人啊? 崇祯说完这话后,也没当回事,只不过田贵妃却暗暗记下了。 田贵妃口中应答了崇祯,心中却暗忖:自古以色侍君者,能得几时好? 看来我得催促父亲快些选些绝色美人入宫了,而且这些美人最好得是风尘女子, 这样她们便永远也越不过我头上去。 崇祯不知道田贵妃的心理,而除了田贵妃外,其余诸妃都很和谐。 这些妃子节食了很久,嘴巴里早就淡出鸟儿来了,此时一见美食, 哪里还把持的住? 崇祯郁闷的看着他的妃子们大吃特吃,从开宴到现在, 她们的嘴巴就没停过。 问题是,这帮女人吃的虽然多, 偏偏看起来却是一副细嚼慢咽的模样,不得不说……她们都是人才。 崇祯的几个皇子和公主也调皮的很, 太子朱慈烺带着弟弟妹妹们跑来跑去,一点也不像皇帝的儿子,倒像是民间的孩子。 崇祯看着他的老婆和孩子们, 他有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 如果是在现代社会,他应该还在为谈女朋友发愁呢? 能够拥有这么多的漂亮老婆, 崇祯相当满足。 虽然总有几个妃子不让他省心,天天就知道吃吃吃的,但还是有几个妃子能够克制食欲,保持完美的身材。 田贵妃和袁贵妃的身材就相当好,娇嫔也瘦了,如今看起来是清丽脱俗。 而以前像个白球球的新妃吴美仪,现在也恢复了柳枝般的身材,婀娜多姿。 吃完宴席后,崇祯陪着诸皇后妃子守夜,一大群美女将他围在中间,这让崇祯有点飘飘然了。 飘着飘着,他的屌丝心态又犯了,好想带着朕的爱妃们穿越回现代啊,嫉妒死那帮损友们。 不知不觉中,崇祯睡着了! 纵然以后数年,大明的处境依旧艰难无比,而他崇祯也是一个劳碌命,未来还有千头万绪的槽心事等着他处理。 但是这一刻…… 他却只想沉沉的睡在自个的爱妃们身边,任凭外面风雪交加。 …… 江南,常州! 陈沅沅已经在姨父姨母家住了很久了,恼人的冬季也终于过去了。 虽然江南的冬季并不冷,江南冬季的雪也是细细碎碎的,连脚跟都没不到。 有些地方甚至都不下雪,许多老百姓一辈子也没有见过飘雪的场景。 但是对于陈沅沅而言,就算雪下的再小,她也不喜欢。 因为她没有保暖的衣物,整个冬天她都穿着一件单衣, 鞋子也是单鞋,冷的瑟瑟发抖。 他的姨父姨母对她实在不好,吃不饱穿不暖倒罢了,就连家中的小丫鬟都能欺负她。 这小丫鬟是陈沅沅姨父姨母花了十两银子买回来的,长相非常清丽, 十足的美人胚子。 陈沅沅的姨父姨母除了让这个小丫鬟做事外,也会刻意教她唱曲儿,看这架势是准备当瘦马养了。 既然是当瘦马,肯定不能太苛待她,要是饿坏了,可就卖不出好价钱了。 所以小丫鬟桃枝吃的好,穿的好,连带着也看不起陈沅沅了,她经常指挥陈沅沅干这干那的。 大冷的冬天,让陈沅沅洗衣服,洗菜,让陈沅沅劈柴火,缝补衣服,总之所有的活儿都是她的。 就连吴妈都看不惯了。 吴妈是陈家雇佣的婆子,她并没有卖身契在陈家,算是打短工的自由人,平日里就帮忙烧火做饭。 吴妈看陈沅沅总挨饿,便经常偷偷摸摸给陈沅沅一些吃食,让她不至于饿死了。 其实陈沅沅和桃枝是同龄的人,可是翻年后桃枝长高了不少,陈沅沅还是那么瘦瘦小小的,一副发育不良的黄毛丫头模样。 陈沅沅的姨父姨母看她这样子,越发不喜欢了,这种模样,以后别说卖个好价钱了,只怕老光棍都不会喜欢啊? 第303章 月事 第303章 月事 要知道这年头说不上媳妇的老光棍无非一种情况……穷呗! 但凡家中能够多收两担谷子的男人,都不会娶不到媳妇的,就是实在娶不到也能买啊! 而老光棍恰恰就没有钱,不仅没有良家女子愿意嫁,就连买媳妇的钱都没有。 所以老光棍们好不容易积攒了点银子,他们肯定希望买一个带回家就能生娃娃的女人。 像陈沅沅这种瘦不拉叽的黄毛丫头,一看就是不能生养的,娶回家当摆设啊? 总之…… 陈沅沅的姨父姨母嫌弃死她了,但却又不得不将她卖掉换银子回来。 事实上,陈沅沅姨父的生意出了问题,突然之间,大街小巷上出现了一种极便宜的布匹。 这些布匹比松江的棉布还结实耐用,染的颜色也非常俏丽,关键是还非常便宜啊。 一经推出便摧毁了江南的纺织业,许多机户纷纷破产。 陈沅沅的姨父虽然不是做棉布生意的,但因为这种布匹太好太便宜了,就连他们的丝绸行业都被影响了。 做旧棉布行业的商人固然基本破产,但做丝绸的商人也不好过啊,如今的丝绸质量和花色稍微差一点点的都销不出去。 陈沅沅的姨父并不是大丝绸商,他只不过是跟着大老板混饭吃的小商人罢了。 小商人的抗风险能力很差,而偏偏他姨父这次屯的货品质还不行。 看着仓库里堆积的丝绸,他愁啊,这些上好的绸子就因为花色比不过新式布匹,所以便积压了。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降价处理,降价的结果便意味着亏本。 可若不降价, 便意味着彻底淘汰, 然后等到新绸缎变成旧绸缎,直接就是血本无归了。 陈沅沅的姨父姨母做出了一个决定,先是解雇了吴妈,接着便到处寻找买家, 准备将陈沅沅和桃枝发卖了去。 丫鬟桃枝是个美人胚子, 甭管是卖到勾栏妓馆,还是卖给有钱人家当小妾什么的, 都很好出手。 有几家甚至愿意出五十两白银来买这桃枝, 这可算是高价了。 就是陈沅沅这个丫头片子让人太不省心了,一连来了好几个牙婆子, 却都只肯出到五两银子, 多的便不肯出了。 陈沅沅姨父姨母可不愿意五两银子就卖了她,遂一直没有谈成。 桃枝最终以五十八两白银的高价,被一家上等妓馆的老鸨子买走了, 而陈沅沅依旧还在等着买主。 陈沅沅的姨父姨母已经决定了,等过段时间,这陈沅沅若还是卖不出价钱,那就将她发卖到城外的最下等窑子去。 而陈沅沅却根本不知道她即将被发卖的命运,依旧每天早出晚归的干着活儿。 而当北方依旧漫天飞雪的时候,江南的春季却早早的来临。 陈沅沅终于能够舒展身子走路了,之前的整个冬天她都冻的畏畏缩缩的, 一副呆瓜模样。 姣姣明月依然挂天空,金鸡却已然报晓,这是间简陋的杂物间,里面堆满了各种破旧的家什。 杂物间的最里面,有一张旧床, 这床很有些年头了,早就已经陈腐不堪使用了。 床上没有铺棉絮, 而是厚厚的垫着稻草,稻草垫子上卧着个小小人儿, 她蜷缩成一团,身上只盖了件破衣服, 可怜兮兮的。 这个小小的人儿自然是陈沅沅,如今鸡已经叫了两遍,她也该起床淘米做饭了。 陈家的早饭吃的早, 所以陈沅沅天不亮就得起床侍弄饭食, 稍微晚一点点,就会被她姨父姨母打骂。 以前这些厨房的活计都是吴妈做的, 后来陈家没了钱,便将吴妈辞退了。 所以这些重活都得陈沅沅一个人做,陈沅沅身高不够,够不着灶台,那就搭凳子呗! 鸡叫第三遍了,再不起床就真迟了,床上的小小女孩子挣扎了一番,终于还是爬了起来。 外头的天还是漆黑的,万籁俱寂,唯有公鸡打鸣的声音,回荡在这寂寥的夜空里。 陈沅沅睡眼朦胧的摸过火折子,麻利的吹燃,然后她又用火折子点燃了桐油灯。 桐油灯发出的灯光非常微弱,也就只能照几步远的距离,远了便照不到了。 陈沅沅摸过宽大的衣裤,刚准备套了上去,她突然发现手上黏糊糊的,低头一瞧。 但见满手鲜血,就连刚刚躺过的稻草上也是鲜血淋漓的。 陈沅沅的月事来了。 然而可怜的陈沅沅却茫然无措的看着手上和床上的鲜血,她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陈沅沅娘亲去的早,她爹爹不可能给她讲这个,而姨母更加懒得理她。 所以长这么大的陈沅沅根本就不晓得月事为何物,她更加不知道女人来了月事后应该怎么办? 茫然了一阵了后,这陈沅沅并没有感觉到身体有何疼痛,她便心大的穿好衣服,准备起床干活。 劈柴生火,淘米闷饭,择菜抄菜,陈沅沅干的熟练极了。 这些米和菜都是头天晚上,精明的姨母按照定量送来的,以防止陈沅沅偷吃偷拿。 很快厨房里就传来饭菜的香气,而此时天也已经大亮了, 陈沅沅先是将鸡蛋壳子收起来,用水洗干净。 陈沅沅的姨母爱炫耀,她家吃完鸡蛋后,鸡蛋壳子并不丢弃,而是串起来挂在厨房外面的墙壁上。 这样有人来做客,若是见了这些鸡蛋壳子,少不得都会夸赞一句……这家好富裕啊! 陈沅沅挂好鸡蛋壳子后,接着她又将饭菜端到姨父姨母的房间,慢慢等着他们吃完。 这二人将肉蛋和米饭全部吃了,就余了一点点红薯和菜汤。 陈沅沅低着头收拾好碗筷,然后便就着姨父姨母的剩菜剩汤还有红薯吃了起来。 她吃的狼吞虎咽,如今的陈沅沅正是长身体的关键时期,所以便饭量特别大。 每天吃不饱饭太难受,所以陈沅沅就连红薯皮都嚼了个干干净净,一点都没有浪费。 吃完红薯和菜汤后,这陈沅沅又要洗一大家子人的衣服了。 如今这季节,半寒不暖的,衣服也还很厚,偏偏陈沅沅的姨母特别爱干净。 第304章 出逃 第304章 出逃 陈沅沅的姨母经常换衣物,便是棉衣棉袄,也是隔三差五就换下来,而让陈沅沅去洗。 收拾好厨房的家务,陈沅沅便提着昨夜姨父姨母换下来的衣物,步履蹒跚的走向河边。 竹外桃花三两枝。 春江水暖鸭先知。 河水缓缓流淌,一群麻花鸭游在河中间,陈沅沅抡起棒槌,便开始敲打起姨父姨母的厚重衣物。 此时天光还早,有贪睡的人都还没起床呢,所以河边洗衣物的女人并不多。 “沅沅呐!” 有人喊陈沅沅,她回头一看,是吴妈大清早的也来洗衣物了。 吴妈以前在陈家帮忙的时候,便总是偷偷给陈沅沅食物吃,所以这陈沅沅就和她特别亲。 陈沅沅虽然和吴妈亲,但是因为她长期被虐待,所以她的性子看起来便呆的很,陈沅沅木然的叫了声,“吴妈!” 吴妈瞧着陈沅沅旁边的大木桶,以及她冻的通红的小手,叹息了一声。 这陈家真是该天谴,天天虐待这么小的人儿,陈沅沅也就比木桶高不了多少,居然隔三差五的洗这么多衣物? 去年冬天的时候,谁家不是尽量不换洗衣物啊,唯独这陈家两口子天天换, 天天洗。 反正他们自己又不洗, 一天换十遍衣服也没人说,只是累了沅沅这孩子了。 吴妈将木桶放在陈沅沅旁边,她并不急着清洗自个的衣物,而是拿起陈沅沅桶里的一件厚衣槌了起来。 吴妈的声音, “沅沅啊, 这陈家两口子天天都要换洗衣服,你不必槌太仔细了, 只需重点清洗领口和袖口就行了。” 陈沅沅依旧木然的点点头, “好的!” 吴妈一边叹息,一边帮忙陈沅沅清洗衣物, 她并没有使用皂角和胰子, 而是以草木灰去污。 突然,吴妈发现地上有一滩血迹,血液还没凝固, 应该是刚刚流出来的,谁受伤了? 吴妈左右看了看,她突然发现陈沅沅裤腿上湿糯糯的,她伸出手一摸……红红的。 这孩子来了月事啊! 这孩子真可怜,许多女人的私事都没人教她,来了月事也不处理,居然就这么大刺刺的跑出来洗衣服? 吴妈一把拉过陈沅沅道, “你这孩子怎么这般不小心?来了月事也不垫个草灰垫子,还碰冷水?” 月事? 陈沅沅茫然的听着吴妈絮絮叨叨的说着话,她实在不能理解什么叫月事? 吴妈见陈沅沅这副表情,她越发心疼死了。 吴妈拉着陈沅沅手道,“孩子呐, 女人月事期间不能受寒,也不能沾冷水, 否则就会落下一辈子的病根呐! 轻者以后不能生育孩子,重者送了命的都有, 沅沅呐,你快些跟吴妈回家, 吴妈家还有草灰垫子,还有热热的姜汤。” 陈沅沅此时也害怕了,因为她突然觉得腹中绞疼无比, 莫不就是吴妈所说的……病根! 吴妈干脆丢了木桶和棒槌, 带着陈沅沅回来家中。 她翻箱倒柜的找出一个奇怪的旧带子,这旧带子中间还有个口袋, 不知道用来装什么的? 月事带! 过去年代女人常用的玩意。 形状就是个袋子状,两头有线可以系着,女人在月事期间可以放棉花和草木灰,然后固定起来。 一般有钱人家女子用的是棉花和厚厚的棉布,穷人就用草灰了。 陈沅沅奇怪的看着吴妈将袋子里装上草木灰,然后帮她系上了。 这些草木灰是吴妈刚从灶里掏出来的,还是温温的,这让陈沅沅相当的舒服,她感动的都快哭了。 吴妈接着又替她熬了一锅姜汤水,还放了很贵的红糖,这样口感就不会很辣了,而是甜甜的。 陈沅沅自从娘亲走后,便没人对她这般亲了,有一瞬间,她觉得吴妈和自个的娘亲重合了。 陈沅沅情不自禁的喊了一声娘亲,然后她猛然惊觉过来,紧紧捂着嘴巴,似乎生怕吴妈生气了? 吴妈一把搂过陈沅沅,哽咽道,“我的好孩子呐,你可真是命苦呐,你那姨父姨母就是畜生。” 陈沅沅摇摇头道,“姨父姨母待沅沅很好,他们给沅沅吃的,给沅沅住的地方,他们都是好人。” 吴妈一愣,陈沅沅这孩子心也太善了,她都快被人卖了,却还帮着畜生们说话。 吴妈也是有女儿的人,她不自觉就将这陈沅沅当做了自个的女儿,心中是心疼极了。 吴妈突然郑重其事的对陈沅沅道, “沅沅,你难道就没发现最近陈家经常来一些陌生人吗?” 陈沅沅点点头…… 此时她突然想起来了,好像最近姨父姨母家里,确实隔三差五就来一些奇怪的婆子。 每次家里来了这些人后…… 姨母总会给她套上一件花衣裳,然后让她将脸洗的干干净净,就连头发也用香油梳理的油光水滑。 就是甭管陈沅沅怎么打扮,这些婆子依旧对她指指点点的,一副极为嫌弃的表情。 这让陈沅沅相当伤心,她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会嫌弃她? 吴妈叹口气道,“傻孩子,这些人都是城里的人牙子,专门干贩卖人口的勾当,前些日子桃枝就被卖到了妓馆。 你那畜生般的姨父姨母现在也想卖你,只不过价格一直谈不拢罢了,所以你暂时还没被卖掉。 不过前几天我听邻居说,你那畜生般的姨父姨母准备将你发卖到城外的窑子里去。 那可不是什么好地方啊,比桃枝去的妓馆还要下贱的去处,好好的女孩子若沦落到了那里,十有八九活不过几年的。” 陈沅沅被吓懵了…… 她曾无意间听人说过窑子的可怕,好多女孩子都被祸害死了。 陈沅沅虽然不怕冷,不怕累,不怕饿,不怕脏,但是她怕死啊! 死太可怕了,人若是死了,便什么也没有了,活着就算再难,她也愿意活着,再艰苦的日子咬咬牙也就过去了。 哇的一声…… 陈沅沅被吓哭了。 吴妈急忙说道,“沅沅呐,你现在可不能哭啊,吴妈也没有能力救你,吴妈若是私藏你,被官府抓了也会受罚的,所以你得逃啊!” 第305章 钱妈妈 第305章 钱妈妈 逃跑? 陈沅沅不过十几岁的女孩子而已,她这一辈子都没出过远门,也没见过世面,她能够往哪里逃啊? 吴妈瞧着哭的凄凄楚楚的陈圆圆,她的心再一次软了。 吴妈暗忖:这么可怜见的小女孩,纵然逃出了陈家,她又能往哪里去呢? 如今这世道又不太平,好多外地逃荒过来的流民,沅沅这么个小女孩若落到了流民手中,处境只怕会更加凄惨。 除了流民外,到处都有泼皮无赖,这帮人拐卖人口,强奸妇女,抢劫钱财,杀人越货,简直是无恶不作。 沅沅太小了,若一个人孤身在外,她根本就不能保护自己啊! 罢了,吴妈叹息道,“苦命的孩子,我在苏州有一亲戚,我便带你去投奔她吧!” 陈沅沅木然的点点头,接着吴妈又喂她喝了一碗浓浓的姜汤,陈沅沅才觉得腹中疼痛轻了不少,身上更是暖融融的。 临出门前, 吴妈交代陈沅沅回陈家后切不可声张, 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只待半夜偷偷溜出来。 陈沅沅懂事的点了点头。 吴妈帮着陈沅沅将剩下的衣物全部洗净了,这才让她回到了陈家。 陈沅沅刚踏进门槛, 就见一老婆子坐在堂屋里吃茶, 姨父姨母则坐在下首陪着笑脸。 这老婆子大约五十岁左右,脸上满是褶皱, 却偏偏涂抹了一层厚厚的脂粉, 嘴巴就如同猴子的屁股般,别提多碜人了。 这老婆子一看就是个有钱人, 她梳着高高的发髻, 发髻上还插着赤金簪子,打扮的珠光宝气。 这老婆子见陈沅沅走了进来,她抬起头, 就像挑选货物般的打量着陈沅沅,良久…… 老婆子才挑剔道,“就是这丫头?” 陈沅沅浑身一震,她只觉得身子发麻,腿脚发软,差点一跟头摔倒在地。 陈沅沅的姨母急忙解释道,“钱妈妈哟, 您别看这丫头丑不拉几的,其实她可会干活了,劈柴,烧饭,缝缝补补的, 她啥都能干。” 这钱妈妈冷笑一声,“老妪我要的是能伺候男人的俊俏姑娘, 你瞧瞧这丫头,不仅又黄又瘦, 还傻呆呆的,怎么能伺候男人?” 陈沅沅的姨母勉强笑道, “这丫头虽丑,不过便宜呀,也才六两银子而已, 让她多接几回客就赚回来了。” 钱妈妈皮笑肉不笑道, “陈家的媳妇哟,你莫不是以为老妪我开的是上等去处?六两银子说赚就能赚到? 我家姑娘接一回客不过十几个铜子而已, 一天接十几回客,也才多少银钱? 我家姑娘又不是那上等去处的姑娘,接一回客就能有几两雪花银子,更有无数的有钱公子哥捧着。 原来这钱妈妈就是那下等窑子的老鸨子,人分三六九等,就连妓馆也是分等级的。 最上等的妓馆谓之曲中,曲中之妓皆是多才多艺的名妓,卖身价也高,一夜差不多要十多两白银,来往都是名士富豪,靠质取胜 最下等的妓馆谓之窑子,只要是个女人都能投进去,一次几个铜子到十几个铜子不等,靠量赚钱。 陈沅沅听的浑身发抖,她想逃跑,却一步也迈不开,只能像货物一样,任凭这老婆子挑挑捡捡的。 陈沅沅的姨母急忙拉过陈沅沅给这老婆子瞧,“钱妈妈您瞧,这丫头虽然黄瘦,但是骨头架子很匀称,养几年,长大了兴许就好看了。” “呵呵!” 钱妈妈冷笑,“老妪我要的是现在就能赚钱的,等她长大?她若长大了,只怕黄花菜都凉了。 这丫头只值五两银子, 多一两都不行,爱卖不卖。” 钱妈妈说完作势就要走, 陈沅沅的姨母急忙拉住她,肉疼的说道,“哎,五两就五两吧, 钱妈妈您给钱,这丫头现在您就带走。” 钱妈妈凑过去闻了闻陈沅沅,皱眉道,“这贱丫头几天没洗澡了?一股子酸臭味,你先将她洗干净了,明儿一早我派人来接。” 陈沅沅的姨母点头称是,而这钱妈妈在留下了二两白银的订金后,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陈沅沅的姨母紧紧攥着二两银子,似乎生怕银子跑了般? 而陈沅沅的姨父则狠狠踹了陈沅沅一脚,骂道,“不值钱的赔钱货,呸!” 陈沅沅强忍着泪水,脸上依旧是那副呆呆傻傻的模样,这模样让陈沅沅的姨父越发生气。 而陈沅沅的姨母揪着陈沅沅的耳朵,吼道,“你这死丫头,还杵这儿干嘛?赶紧的打水洗澡去。” 吼完后,她似乎还怕陈沅沅光用清水洗不干净身子,若是惹恼了钱妈妈就不好了。 这女人又肉疼的从柜子里摸出一块胰子丢给了陈沅沅,让她感觉滚去洗澡。 陈沅沅木然的捡起地上的胰子,木然的走出堂屋,往自个的杂物间去了。 而陈家夫妻则根本不在意陈沅沅的想法,反正这丫头在他们眼里就是个呆傻的,几棍子夯不出一句话来。 陈沅沅走进自个的杂物间后,眼泪才终于流了出来,她一边流泪,一边擦洗着身子。 井水很冷,冷的陈沅沅哆哆嗦嗦的,事实上自从陈沅沅进了她姨父姨母家后,便再也没有用过热水了。 不管多么寒冷,她洗澡洗头的水都是冷的,姨父姨母家的柴火都是有数的,她也不敢乱用来烧热水。 哆哆嗦嗦的洗好身子,陈沅沅便捂进了稻草褥子里。 这些稻草还是去年的时候,她一根跟的从乡间田地里捡来的,捡了很久才凑够一床稻草褥子。 还没捂热乎呢…… 她姨母的吼声又传了进来,这女人叉着腰,如同泼妇般站在杂物间门口骂骂咧咧的。 “死丫头,洗个澡掉水里啦,还不给老娘滚出来干活。” 陈沅沅只得忍受着寒冷,强迫自己爬了起来,然后套上了她那件带血迹的衣服,继续干着繁重的家务活。 …… 夜深人静。 陈沅沅猛的睁开眼睛,她也没什么好收拾的,直接蹑手蹑脚的走了出来,万念俱寂,就连家中的狗都睡的死死的。 第306章 死丫头逃跑了 第306章 死丫头逃跑了 这是一条老狗,皮毛早就失去了光泽,走路都颤颤巍巍的,却极通人性。 这条大黄狗听到脚步声,它刚准备叫,却突然闻到了熟悉的味道。 大黄狗双眼微睁,它对着陈沅沅摇了摇尾巴,温柔的看着她。 陈沅沅眼睛一热,泪水止不住的流了出来,在这冰冷的世上,除了吴妈外,就只有这条大黄狗不嫌弃她了。 陈沅沅走上前,轻轻抚摸着大黄狗的脑袋,她不敢说话,怕惊动了姨父姨母。 而大黄狗就那么的趴地上,任凭陈沅沅温柔的抚摸它的脑袋,目光中似乎有眷念和不舍? 过了很久,陈沅沅才抹了抹眼泪,打开门栓,头也不回的踏进了无尽的夜色里。 春寒夜冷,淅淅沥沥的小雨落了下来,将陈沅沅的衣裳润湿。 冷风一吹,寒气直往骨头缝里钻,冷的生疼。 甚至直到很多年以后,每当下雨的时侯, 她的骨头缝都会疼的厉害, 或许就是这夜落下的病根吧? 然而此时的陈沅沅并不知道,这一夜的寒冷对她的身体造成的损伤,甚至寒气入骨,失去了生育能力。 此时的陈沅沅只有对未来的茫然和无助。 她的父亲自从离开后, 便杳无音信了, 就连曾经租的房子都退了,而她唯一的亲人要卖掉她。 面对黑漆漆的夜幕, 她怕的发抖, 似乎这夜幕之中藏着一头可怖的怪物,欲择人而噬。 陈沅沅双拳紧握, 一步一步往吴妈家走去, 夜已经很深了,吴妈家的灯火依旧没有熄灭。 这让陈沅沅稍微有了一点点安全感,她跌跌撞撞的往吴妈家的方向跑去, 敲了敲门。 吴妈果然没有睡,她一个人坐在堂屋里等着陈沅沅来,而吴妈的男人和孩子则早就睡下了。 吴妈的男人是个老实汉子,他虽然不大赞成吴妈的所作所为,不过却也并没有阻挠。 吴妈看着湿漉漉的陈沅沅,心都揪的疼,她将陈沅沅让进屋里, 赶紧先给她换了身干爽衣裳。 吴妈还切了块生姜让陈沅沅含在嘴里,勉强驱寒。 接着吴妈又塞了颗热乎乎的鸡蛋给她,这颗鸡蛋早就煮熟了,吴妈一直将她捂在灶灰里,就怕凉了。 陈沅沅接过鸡蛋, 大口大口吃着,她天天挨饿, 早就饿的歪歪倒了,若不吃饱, 如何有体力逃跑? 当然,她们肯定不是半夜逃跑, 半夜三更的,城门都没有开,如何跑的了? 吴妈让陈沅沅半夜逃出陈家, 只不过是为了避人耳目而已。 这一夜, 陈沅沅便在吴家睡下了,直到日上三竿, 她才美美的起了床。 而同一时间,陈沅沅的姨父姨母正在疯狂的寻找着她呢! 这两人几乎翻遍了陈家的每一个角落,却依旧没有这个死丫头,死丫头八成是逃跑了 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么个呆丫头咋会逃跑?她知道路吗? 一直以来,陈家两口子都只将陈沅沅当成了一件物件儿,他们从来都没想过,物件儿居然会反抗? 怎么办? 陈沅沅这死丫头逃跑了,他们拿什么给钱妈妈交差呀?这钱妈妈可不是好惹的,到时候少不得要舍点钱财了。 等了许久,钱妈妈的人终于来了,是个中年汉子。 这汉子长的凶神恶煞,脸上好长一道刀疤,一看便不是好人。 陈沅沅的姨父姨母知道,这汉子是这附近有名的泼皮,人称刀疤爷,以心狠手辣著称。 刀疤爷的身后还跟着几个小泼皮,以及两个被捆住的女人,想必都是昨天钱妈妈谈好的,今天一并来收人了。 刀疤爷一进屋,看也不看陈家两口子,便直接从褡裢里摸出一大块银子来,他先用手掂了掂。 接着摸出了一把夹剪刀,小心翼翼剪下一块银子来,用戥子一称,还差一钱。 这家伙又更加小心翼翼的剪了一小角银子下来, 他似乎生怕多剪了半豪银子般? 恰恰剪了三两银子出来,刀疤爷便将这些银子全部丢了桌子上, 不耐烦道,“快将那死丫头带了来。” 陈沅沅的姨父陪着笑脸道, “刀爷, 死丫头逃跑了, 您看能不能缓两天交人?” 陈沅沅的姨母急忙端来好茶,这些茶虽然有点陈了,但确实是西湖龙井,一等一的好茶。 这些好茶皆是他们以前生意好的时候存下来的,一直也没舍得喝,如今只得拿出来赔罪。 刀疤爷看也不看,他直接一扬手就将龙井茶打翻了,泼的满地都是。 刀疤爷冷笑道,“跑了?陈道德你什么意思啊?俺们钱妈妈昨儿才看好的人,今儿就逃了? 依俺们看,并不是这死丫头逃跑了,是不是你嫌弃俺们出的银子少?你将货卖给别人了?” 陈沅沅的姨父急忙赌咒发誓,“刀爷冤枉呐,我怎敢欺瞒您呐?我陈道德发誓,若有半字假,天打雷劈。” 刀疤爷道,“誓言这玩意就是屁,我们窑子里的姑娘每天听的誓言一大堆,几个遵守了的啊?一句话,带人来。” 陈沅沅的姨母急忙上前道,“诸位爷,我们实在交不出人呐,不若我们多付点银子赔偿您和钱妈妈的损失?” 话音未落,这陈沅沅的姨母急忙捧上一把碎银子递了过去,眼中满是不舍和不甘心。 刀疤爷一脚踹了过去,冷笑道,“用这么点钱就想收买老子?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一句话……老子只要人。” 如今陈沅沅的姨父姨母哪里交的出人啊,他们唯有一个劲的陪不是,妄图以金钱打动刀疤爷。 刀疤爷却根本就是铁石心肠,任凭陈家两口子哀求就是不为所动,只是一个劲的要人。 直到陈家人将赔偿金提高到了五十两银子,他们依旧不为所动,一副视钱财如粪土的模样。 或者是,他们想谋求更多的利益? 刀疤爷看着陈沅沅的姨母,突然似笑非笑道,“看你们这么可怜的样子,我刀疤爷也不是铁石心肠呐! 这样吧,你们赔偿我们一百两银子,然后再让这位小娘子陪爷几个乐一乐,这事就了了。” 第307章 举头三尺有神明 第307章 举头三尺有神明 别看陈沅沅的姨母为人刻薄,但是长相可不差,媚儿眼,柳条腰,很是有几分娇柔的感觉。 要不这陈道德自从发达后,也不会老老实实的,连妾都没纳。 刀疤爷微微眯着双眼,一步步走上前,吓的陈沅沅的姨母肝胆俱裂,几乎晕厥了过去。 “不要啊!” 陈道德眼见自个婆娘即将被人侮辱,他急了,一个箭步冲上前,死死抱住了刀疤爷的腿。 陈道德哀求着,“刀爷您可不能不讲道义呐,大家都一个桌子喝过酒的,也算是熟人了。” 陈道德以前有钱,在常州这小地方也算是个体面人,所以他和常州道上的三教九流都比较熟悉,经常一起喝花酒。 “呸!” 刀疤爷啐了口,“滚你娘的,谁和你这破落户喝过酒啊?你也不洒泡尿瞧瞧,自个什么德行?” 话音未落…… 这刀疤爷抬起脚来,狠狠跺在了陈道德的小腿上,咔嚓一声响,这家伙的小腿算是完蛋了。 陈道德哀嚎着,眼睁睁看着这些个凶神恶煞的家伙,狞笑着走向他婆娘。 刀疤爷他们都是玩弄女人的好手,往常钱妈妈新买了姑娘,若有不听话的,都是先交给刀疤爷他们调教。 这些女人被调教的服服帖帖了, 再也不敢反抗了, 这才会安排她们接客。 这帮人不顾陈沅沅姨母的哀求声,一涌而上,只几下就将她治服了,令其口不能言, 身子不能动。 刀疤爷哈哈大笑, “小娘子别急哟,爷几个都是身经百战的, 也不知道调教过多少姑娘了? 任凭你多烈的女人, 只要落了爷几个手里,包你骨软筋醉, 享受不尽, 哈哈哈!” 其余狗腿子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刀爷呀,话可不能说绝了, 要是这小娘子不满意咋办呢?” 刀疤爷猥琐的声音,“不满意?不满意的话,大不了我们牺牲一下自己的休息时间,伺候她一整夜呗!” “哈哈哈!” “嘻嘻嘻!” 众男人将陈沅沅的姨母死死按在冰冷的地上,然后轮番上前,将她强占起来。 而陈道德亲眼目睹自个老婆被一群男人侮辱,那种感觉可想而知? 他目呲欲裂, 指甲狠狠挖进自个手掌里,却丝毫不觉得疼痛,唯有心中恨意滔天。 他恨钱妈妈,恨刀疤爷,恨这几个狗腿子, 然而他最恨的却是陈沅沅,都怪这个死丫头。 若不是这个死丫头逃跑了, 他陈道德何至于落到这种地步? 陈沅沅啊,你这贱丫头, 若有一日你再次落入我手中,我陈道德定会将你折磨至死。 直到太阳落山了…… 这些人才心满意足的穿上衣裳, 丢下已然不知道死活的陈沅沅姨母,然后闯进了陈道德家中。 一番翻箱倒柜后,抢走了一百多两的银子, 这些银子包括前日卖桃枝得的八十两雪花银。 正所谓是…… 劝人莫做亏心事。 举头三尺有神明。 陈家两口子算是遭了报应, 而陈道德更是连腿都断了,如今他们家中一穷二白, 也根本没钱医治这条腿。 只怕从此以后,这家伙只能瘸着一条腿,艰难生活在这个世上了。 同一时间…… 陈沅沅和吴妈早就坐上了去往苏州的骡车,陈沅沅挑起车帘,看向身后的小城。 陈沅沅叹息一声…… 以后的路她该怎么走? 虽然吴妈待她很好,但是吴妈不可能保护她一辈子,吴妈能够将她送到苏州,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以后她就是一个人了,一个人无依无靠的漂泊在这世上,没有人可以依靠,也没有人能够相信了。 …… 京城,紫禁城! 天还没完全黑下来,紫禁城就陷入了诡异的安静里,各个通道静悄悄的。 不当值的宦官宫女早早就回到自个小屋了,而当值的宦官宫女依旧战战兢兢的工作着。 崇祯正在乾清宫看着礼物清单,他的寿辰还没到呢,各地方就已经将礼物陆陆续续送到了。 这些寿礼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绫罗绸缎啦,金银珠宝啦,补品药材啦,各种西洋玩意儿,古董字画啦! 整面的礼物清单被写的满满的,若将这些东西折合成白银,真不知价值几何啊? 崇祯一遍又一遍的看着这些礼物清单,嘴巴都快笑豁了,那副财迷表情,让王承恩都无地自容了。 特娘的太丢人了有没有? 王承恩心中哀嚎着…… 陛下啊,您好歹也是皇帝啊,是一国之君啊,君临天下, 富有四海, 这天下的财富都是您的,何至于让一点点财货失了态? 崇祯可不知道王承恩的想法,他也没有富有四海的这种自觉。 在他心中,只有牢牢抓在自个手里的钱,才是自个的钱,其他都是空谈。 富有四海? 骗他娘的,历史上的崇祯不就富有四海吗?他怎么还活活穷死了? 穷到李自成都兵临城下了,他想调吴三桂大军入京勤王,却连一百万两白银都拿不出,丢人呐! 这时…… 突然有一件礼品引起了崇祯的注意,去痛膏! 这件礼品是保定巡抚丁魁楚献上的,丁魁楚这家伙崇祯老熟悉了,大名鼎鼎的富豪。 以前崇祯微服私访的时候,还冒充过他儿子呢! 虽然崇祯冒充过人家儿子,但是崇祯其实对他一点好印象都没。 丁楚魁,明朝大官。 同时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富豪,他特别有钱,当然他也和大部分的明朝大臣一样,是一个守财奴。 明朝灭亡后,这家伙为了博得新主子满清的欢喜,厚颜无耻的献上重金,结果…… 不仅没有讨好满清新主子,在压榨出了他所有财富后,依旧将他一家人杀害了。 倘若这个丁楚魁在明朝灭亡后,随便逃到什么地方,老老实实当他的富家翁的话,或许还能寿终正寝。 简直是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的典型。 言归正传! 崇祯对这去痛膏实在好奇,这倒不是因为他身上疼,而是因为这个药名。 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崇祯知道,疼痛其实是人体的一种保护机制,人若没有了疼痛,是很容易受伤的。 第308章 这特娘不就是乌香? 第308章 这特娘不就是乌香? 而任何能够强制去除疼痛的东西,都含有麻药的成分。 明朝没有各种化学制剂,也就不存在各种各样的麻药。 但是明朝却有一样玩意能够达到麻药的效果,事实上许多麻药也就是用这玩意提炼出来的。 这就是乌香…… 万历朝时代,乌香在宫廷相当流行,以至于将万历皇帝的身体直接摧毁了。 千年之后,考古学家甚至从万历尸骸之中,发现了吗啡这一物质,而吗啡残留显然就是他长期服用乌香造成的。 去痛膏? 这丁楚魁既然能够将此物当做寿礼献上来,显然它的去痛效果相当好。 而但凡去痛效果太好的玩意儿,就很值得注意了。 虽然古代麻沸散也能去除疼痛,但是以麻沸散当皇帝的寿礼?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不会这么干。 崇祯狐疑的盯着去痛膏三个字,他问王承恩道,“王大伴,你可知此为何物?” 王承恩身为崇祯的贴身大太监,这寿礼便是他负责的,他咋会不知道? 王承恩恭敬道,“启禀皇爷,此物乃保定巡抚丁楚魁所献,丁巡抚这些年一直身受痛风麻痹之苦,夜晚疼的尤其厉害。 丁巡抚几乎夜不成眠,后来有人献上这去痛膏后,丁巡抚用过后,不仅身体没有了疼痛,心情愉悦更如同腾云驾雾般。 丁巡抚觉得此乃圣物,理应为人主所享受,故特意献上一箱,陛下呐,这去痛膏确实是个好东西呐! 老奴一直都有腰痛的毛病,自打用了这去痛膏后,腰也不疼了, 身子更是轻飘飘的, 人就恍若置身于仙境般,妙不可言呐!” 朕操你娘的…… 崇祯想骂人怎么办? 去痛就去痛呗,你特娘的还能让人轻飘飘的,如同到了仙境般? 哪怕以崇祯可怜的医学知识, 他也知道只有一种玩意儿能够达到这种效果, 那就是du品! 朕操他娘的,这丁楚魁居然敢拿这玩意来害朕, 而且已经将王承恩害上了, 妈卖批的。 崇祯强压下滔天怒火,他面无表情道, “你去将这去痛膏拿来让朕瞧瞧。” 王承恩早就用过这去痛膏, 他是知道去痛膏的美妙的,如今皇帝陛下也要服用吗? 以王承恩的忠心,他自然希望所有的好东西都是陛下的, 就连这去痛膏也是。 王承恩屁颠儿的跑了下去,不一会儿便带人抬着大箱子走进了崇祯的寝宫。 这箱子还挺沉的,四个小宦官都抬的气喘吁吁,也不知道里面装了些什么? 王承恩打开箱子…… 里面是一些码的整整齐齐的,砖头一样的东西,这些东西皆以宣纸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王承恩献宝似的捧起一个,他慢慢剥开外包裹纸, 露出一块棕色的固体,香气扑鼻。 王承恩的声音,“皇爷,此物就是去痛膏,以火点燃, 然后吸上一口,什么病痛都消了。” 火点燃? 吸? 崇祯狐疑的看着这些棕色的固体, 闻着它的香气,这玩意咋那么像蚜片啊? 崇祯以前在网上看过蚜片的图片, 神似这去痛膏,而且蚜片也是吸的呀! 历史上的西方列强为了打开中华的国门, 扭转贸易逆差的格局,就曾将在些玩意贩运了进来。 而且最开始打的旗号也是消除疼痛。 所以不用怀疑了,这一箱子去痛膏就是赫赫有名的蚜片, 杀人于无形的蚜片。 崇祯冷笑着, 这笑声吓得王承恩腿一软,差点跪了下去。 皇爷很少这么笑, 可每当他这么笑的时候,那便意味着有无数的人头将要落地了。 “皇爷恕罪。”王承恩终究还是跪了下来,他不停的磕着头。 崇祯冷笑,“王大伴啊,你可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吗?” 王承恩哪里知道自个又怎么得罪皇帝陛下了啊?陛下莫名其妙就笑的这么恐怖了。 王承恩犹豫了片刻,他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呀? 他难道敢说:皇爷啊,老奴是看您笑的太可怕了,老奴不由自主的才跪了下来吗? 王承恩老老实实道,“老奴实在不知。” 崇祯面无表情道,“你既然不知道,为何跪下请罪?” 王承恩生怕皇帝陛下说他是心虚才跪下请罪的,他急忙爬了崇祯腿旁边,磕头如捣蒜。 王承恩可怜兮兮道,“皇爷啊,老奴的忠心天地可鉴,老奴对您绝无二心。” 崇祯站起身来,轻语道,“朕从来没有怀疑你的忠心过,可你这人也忒没有能力了,不懂得分辨是非。” 王承恩愣了,他不明白皇爷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崇祯指着满箱子的去痛膏道,“王大伴不知道此物,朕知道,这玩意叫蚜片,是一种非常不好的东西,比乌香更加操蛋。” 乌香? 王承恩是知道乌香的,他也知道乌香的可怕,当年的万历皇帝就是被乌香给害惨了。 可是乌香不都是臭的吗? 而且乌香也不能吸食呀? 崇祯冷笑道, “王大伴是不是觉得这玩意是好东西?朕就问一句, 你自从吸上这玩意后,有没有天天想吸, 时时刻刻想吸?” 崇祯一语惊醒梦中人…… 王承恩突然发现, 他确实时时刻刻都想吸食这玩意,一天不吸,人就浑身难受。 而一旦吸上后,便会有一种非常快乐的感觉,这种感觉难以形容,让人飘飘欲仙。 王承恩总听人说,男人和女人那啥的时候最快乐,可是自从吸上去痛膏后,他便觉得男女之事也不过如此罢了。 难道? 这玩意真的和乌香一样让人上瘾吗?咱家已经吸上了怎么办? 而且此时的王承恩明明知道去痛膏不是好东西后,他却依旧心心念念的想吸上一口。 一想到他可能成瘾了,王承恩就冷汗直冒的,他吓得脸色苍白,浑身瘫软。 “皇爷啊!” 王承恩凄惨笑道,“老奴一时不察,老奴居然差点让毒物害了您呐,老奴罪该万死,请陛下赐死。” 崇祯叹息一声…… “王大伴你忠心耿耿,伺候朕也算非常用心,朕如何能够赐死你?朕若赐你死,那朕便是昏君。” 第309章 此物乃良药? 第309章 此物乃良药? 崇祯虽然不想赐死王承恩,但是也不能将他留在身边了。 这倒不是忠心不忠心的问题,而是du品这玩意太可怕了,它直接能够改变人的大脑。 哪怕是最烈的妇女,也能让她变成荡妇,为了du品而甘愿出卖身体。 最终王承恩被崇祯发配到了西郊,令其一边劳动,一边戒毒。 而通过王承恩,崇祯发现去痛膏这玩意居然已经风靡京城了,许多官员和富豪都在吸食这玩意。 他们最开始都是因为各种病痛,而求助于去痛膏,一来二去的,就上瘾了。 除了官员和富豪外,京城的妓女也吸上了这玩意儿,许多妓馆烟雾缭绕的,完全变成了烟馆。 崇祯大怒…… 天子脚中,朗朗乾坤,这种毒邪之物居然能够光明正大的流通起来?为何两厂一卫从来没有向他禀告过? 乾清宫,暖阁。 田尔耕,魏忠贤,方正化,崔呈秀等厂卫骨干份子齐聚一堂。 温体仁,施凤来,方岳贡,张维贤等一班重要大臣诚惶诚恐的站立不安,再加上一个顺天府尹胡再喜。 这些人大气也不敢…… 红木案几后面的皇帝陛下脸色阴郁的都快下雨了,特娘的,谁又惹这位祖宗了? 崇祯沉声道,“今日叫诸位来,是想让你们看一样东西,不知道诸位可识得?” 话音未落,就见一宦官端了方锦盒进来, 掀开盒盖, 一股香甜的气味飘了出来。 这是? 温体仁瞧着锦盒里的棕色固体特别眼熟,这玩意自个府上好像就有啊,就叫去痛膏。 温体仁躬身道,“启禀陛下, 此物乃去痛膏, 臣府上就有,据说对各种疼痛有奇效。” 朕操…… 崇祯心中一咯噔, 他急忙追问道, “温爱卿可曾吸食过?” 温体仁摇摇头,“臣身子骨倒还爽利, 并没有什么病痛, 故不曾吸食过。” 崇祯狐疑的看着温体仁,“爱卿既不吸食,那为何府中会有此物?” 温体仁解释道…… 原来这玩意是他家管家献上的, 他家管家年轻时候过的苦,一双腿脚受了风寒,一到变天的时候就疼痛无比。 后来偶尔吸食了这种去痛膏后,顿觉浑身轻松,就连疼痛也消失了,实在神奇。 田尔耕也躬身道,“启禀陛下, 去痛膏乃是一味药物,对各种疼痛都有奇效,就是价格昂贵,只有富豪方用的起。” 崇祯淡淡道,“田爱卿是不是觉得这玩意儿应该便宜点才好?” 田尔耕并不知道崇祯的真实想法, 他理了理思路,继续道, “去痛膏效果神奇,臣以为实乃利国利民之神药。 可惜普通老百姓却用不起, 想我大明百姓皆是吃苦耐劳之辈,他们累的浑身病痛, 却无钱医治,臣以为实在可怜呐! 所以臣恳请陛下,由朝廷出面, 抑制去痛膏的价格, 这样我大明普通老百姓也用得起此物,他们必会感念圣恩的。” 崇祯呵呵一笑, “田爱卿可吸食过?味道怎么样?” 田尔耕依旧没有听出崇祯话里的讽刺,他老老实实道,“臣家中并无余财,故不曾吸食过。” 崇祯长舒了口气,他就怕田尔耕来句他吸过了,尼玛~这就蛋疼了。 “老奴吸过!” 魏忠贤陡然开口,这家伙上前一步,美滋滋道,“老奴一直都有头疼的毛病,看遍名医也治不好。 后来偶尔吸食了这去痛膏,此物不仅能够消除病痛,还滋味甚美呢,更能让人忘却世间烦恼忧愁。” 崇祯冷笑道,“看来魏厂公是经常吸食此物咯?” 听崇祯的语气,众大臣暗道一声不好,看来皇帝陛下似乎不待见此物? 魏忠贤依旧沾沾自喜,他回味着去痛膏的滋味,迷醉道,“臣可以一日不吃饭,但不能一日无去痛膏。” 崇祯冷哼一声,他转头看向田尔耕道,“田爱卿你听到了吗,魏厂公一日都离不开此物,倘若是穷巴子吸食上了,也一日都离不开咋办?” 崇祯记得清朝末年,西方列强为了打开中华的国门,无耻的将蚜片贩运了进来。 彼时为了让蚜片能够迅速的打开市场, 西方列强将此物的价格定的极低, 就连穷人都吸食的起。 而且打的也是去除病痛的旗号。 当时普通的老百姓日子过的苦啊,他们常年劳累,生活环境又极差,很多人都有风湿骨痛,或者腰椎方面的问题。 被病痛折磨的老百姓,面对价格低廉的蚜片是毫无抵抗能力,于是纷纷吸食了起来。 而富人则由于酒色过度,则很容易得痛风等疾病,蚜片更是最好的止痛药。 于是不过数年时间,此物便风靡大江南北,无论穷富,都纷纷吸食此物。 烟雾缭绕中,无数的国人醉生梦死于烟馆之中,身体掏空,灵魂堕落,饭可以不吃,蚜片是必须要吸的。 而当老百姓对此物上瘾后,西方列强则陡然提高了蚜片的价格,这一下子可就要了穷人的老命了。 以前他们辛辛苦苦存点钱,好歹还能吸上两口,现在就算卖儿卖女,都不够钱吸了。 没钱怎么办? 那就坑蒙拐骗,那就杀人越货,那就卖儿卖女,活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 崇祯盯着田尔耕,等着他回答。 这田尔耕的冷汗刷的流了下来,他伏身跪地,诚惶诚恐道,“陛下的意思是,此物并非良药?” 崇祯终于忍无可忍,暴怒道,“良药你麻痹的,也就你们这些二百五才会将它当成药。 朕就问一句,什么良药会让人连饭都不想吃了,日日夜夜就想着吸上一口?” 一语道破天机…… 皇帝陛下说的对,什么药会让人日日夜夜都想吸上一口?这特娘就是邪药呀! 温体仁,田尔耕等人冷汗直冒的,现在他们也终于明白了,皇帝陛下为何会召见他们? 唯有魏忠贤不以为然…… 崇祯将众人表情尽收眼底,他冷冷道,“这种去痛膏其实就是用米囊花提炼出来的,其实它和乌香是一种东西,皆能让人成瘾。” 第310章 丑态 第310章 丑态 “但这种去痛膏比乌香更加操蛋,它比乌香的口感更好,闻着也更加香,让人不知不觉就上瘾了。 如魏厂公这般身居高位者,俸禄又高,还能时不时的小小受个贿,自然不缺银子。 他就是吸一辈子也不会缺钱的,可若是穷人或者普通人上瘾了咋办?” 温体仁等人皆沉默不语…… 唯有魏忠贤恨的牙痒痒的,他阴侧侧的看了眼田尔耕,方正化,还有崔呈秀等人。 妈卖批的~ 咱家不过受个小贿而已,皇帝陛下居然又知道了? 准是这帮人向皇帝陛下告的密,呸~这帮狗鹰犬,一天到晚除了告密就是告密。 事实上,崇祯的两厂一卫并不是铁板一块,他们之间的关系相当微妙,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 魏忠贤急忙跪下请罪,痛哭流涕道,“陛下啊,老奴只不过是一时糊涂而已,老奴保证以后定会两袖清风,再不受贿。” 崇祯的声音,“魏厂公你不是一时糊涂,你只是du瘾犯了而已, 你也别请罪了, 明日你就去西郊吧!” 魏忠贤跪伏在地,久久不能言语,崇祯接着质问道,“诸位可还有吸食这种玩意的?” 温体仁等人自然诚惶诚恐的表示, 他们没有吸食这玩意儿。 崇祯站起身来, 命令道,“传朕旨意, 魏忠贤去东厂提督一职, 由崔呈秀暂且提督东厂一职。 朕令尔等两厂一卫,严查京中吸食去痛膏者, 并且从源头上抓, 将贩卖去痛膏的恶人统统给朕抓起来。” 崇祯一声令下…… 两厂一卫齐齐出动,白杆军和京营严阵以待,五城兵马司和顺天府的衙役也在到处抓人。 不过短短几天时间, 就抓获了两千余人,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官员和一些富豪商人,属于有钱阶级。 除了这些吸食去痛膏的人外,几个贩卖此物的商人也被抓获了,并全部关押了起来。 由崔呈秀负责审问,务必要一层层的剥丝抽茧,将这股势力全部拔除打掉。 然而让崇祯郁闷的是, 他此举不仅没有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反而被人骂成昏君。 毕竟在大多数人心中,去痛膏只不过是用来治病的玩意,除了价格昂贵外,并没有别的毛病。 普通老百姓没钱接触这玩意, 而能够接触这玩意的都是有钱人,他们只是默默的吸食着, 并没有造成太大的社会问题。 而面对各种误解和咒骂,崇祯既不解释, 也不恼怒,只是一门心思的抓人。 从京城到京城周边城市, 但凡是朝廷能够控制到的地方,所有吸食去痛膏者,皆被抓了个干净。 抓了人后, 自然是要戒毒了。 这天崇祯带领百官来到了西郊戒毒园里, 其实这地方原本是红薯田,现在则被改造成了戒毒园。 温体仁带领百官正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瘾君子的众生相。 但见魏忠贤赤身裸体的躺在地上,他一会儿哭,一会笑,口中呼喊着天启皇爷,叫骂着崇祯狗儿。 魏忠贤浑身发抖,口水哒哒流了下来,他眼神涣散,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声音,一副死狗样。 堂堂魏厂卫居然变成了这副样子? 这还不是最刺激的呢,这帮大臣们居然见到了王承恩,这家伙的药瘾也犯了。 王承恩此时一个哈欠连着一个哈欠,眼泪鼻涕都流了下来,他一见到温体仁等人,双睛骤然一亮。 “温大人呐!” 王承恩苦苦哀求道,“温大人,求求你,给我一口抽的吧,咱家什么都愿意做,就是让咱家做狗都行。” “汪汪汪!” 魏忠贤听到了声音,他挣扎着爬了过来,隔着铁栏杆,学着狗叫声,状若疯癫。 魏忠贤的神智都不清了,他嘿嘿直笑,“咱家就是一条老狗,指哪咬哪儿的老狗,哈哈哈!” 王承恩比魏忠贤清醒, 他一脚踢开魏忠贤后,又见温体仁不为所动。 他干脆恶狠狠道,“温大人, 咱家不妨告诉你, 咱家手中有你的把柄,你若是不给咱家弄点去痛膏来,咱家必定启禀陛下,治你死罪。” 温体仁和众大臣目瞪口呆。 这特娘的还是魏忠贤和王承恩吗? 魏忠贤心机深沉,一直喜怒不形于色,如今居然变成了这副不人不狗的德行。 而王承恩,从来都是小心谨慎,甭管和谁说话都是温吞吞的,老好人一个。 这么个老好人居然也会威胁人了?所求不过一点点去痛膏而已。 “你现在就告诉朕吧!”崇祯缓缓走来,他隔着铁栏杆看向王承恩,目光无喜无悲。 王承恩懵了,他颓然跪了下来,掩面而泣,肩膀耸动着,哭的悲切至极。 “皇爷呀!” 王承恩哭着道,“老奴对不起你,老奴还有好多话想对皇爷您说,可是?咳咳咳~” 王承恩猛的捂着胸口,疼的面目都狰狞了,他艰难说道,“老奴心痛之症又犯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求皇爷赐一口去痛膏啊,老奴吸了后,还有千言万语要对您述说啊!” 而直到此时,人们才终于意识到了去痛膏的可怕之处了,纷纷倒吸一口凉气。 而温体仁更是大呼侥幸,他家本来藏有去痛膏的,幸亏他没有吸,否则后果真的不堪设想啊! 温体仁突然发现了另一个熟人,他家的管家,这家伙正躺在地上傻笑呢,他一边笑,一边还念念有词的。 温体仁急忙支起耳朵细细听着,这一听差点没把他给吓死了。 就听这管家居然喃喃自语道,“温爱卿平身啊,朕见你爱妻甚是美丽,今晚朕欲宠幸她,嘿嘿嘿!” 妈卖批的~ 温体仁恨不得一脚踹死这混蛋,没想到这家伙居然一直打着主母的主意? 而且小小奴婢,居然还有称帝的野心?罪该万死啊! 而且这个人还是他的奴婢啊,蛋疼,但是最蛋疼的是,皇帝陛下已经听到了,陛下正看着他温体仁呢! 温体仁急忙跪下请罪,“陛下恕罪,都怪臣御下不严,居然让这畜生说出如此大逆不道之言?” 最近工作太忙了,累的腰酸背痛啊! 第311章 杀! 第311章 杀! 崇祯轻笑道,“温爱卿不必惊慌,你家管家不过是抽坏了脑子而已,将自个内心深处的欲望说了出来罢了。” 温体仁和诸位大臣集体抹着冷汗,暗忖:这去痛膏太他娘的可怕了啊,到底是谁这么缺德?制造这种伤天害理的东西卖? 崇祯并没有理会诸大臣的心情,他只是静静的望着王承恩,良久后…… 崇祯幽幽道,“王大伴啊,你好好的在这儿戒毒,朕相信你一定可以战胜自己的。” 王承恩泪流满面,“皇爷啊,老奴真的很难受呐,就如同有一万只蚂蚁,在老奴的骨头上爬呀爬的,好难受呐,求皇爷大发慈悲赐一口去痛膏吧!” 崇祯摇了摇头,他毅然决然的调头就走,只余身后声嘶力竭的王承恩,以及神志不清的魏忠贤。 诸大臣自从戒毒园里回来后,一个个都受了刺激,他们从最开始的反对,到主动配合崇祯抓获吸食去痛膏上瘾者。 这玩意简直是太邪门了,比乌香还要邪门啊,必须的严禁。 这一刻…… 这些大臣无比的庆幸,天降此圣君于大明,若不是皇帝陛下圣明,一眼便识破了此物的伪装,只怕大明真就完了啊? 何止大明完了? 就连他们这些大臣也要完蛋,一想起魏忠贤这么位大阉, 居然赤身裸体的学狗叫? 就让这帮大臣不寒而栗, 他们倒不是同情魏忠贤,而是感及自身罢了。 若是自个也吸食去痛膏上瘾了,岂不是也将如同魏忠贤一般?神志不清,什么丑事都干的出来? 要知道他们可都是斯文人啊, 若真有一天变成了这副鬼样子, 特娘的还不如死了算球。 就连以前动不动就喜欢撞柱子死怼崇祯的二周言官,这两人也真心实意的感念陛下之恩。 而此时, 崔呈秀也将调查出来的结果呈上了崇祯的御案。 原来这去痛膏居然是一家叫‘神医华佗堂’的连锁生药铺子弄出来的。 这家生药铺子成立时间并不长, 店里卖的生药品质特别好。 后来这家生药铺子又推出了去痛膏这种阴损玩意儿,很快便俘获了很多有钱有势的人, 风靡一时。 而这家生药铺子的幕后主人是一个叫孙之獬的家伙。 孙之獬? 崇祯冥思苦想, 终于想起来这号人,这特娘不就是赫赫有名的大汉贼孙之獬吗? 提起这孙之獬,简直是人人得而诛之, 而他也是崇祯最厌恶的汉贼,比范文程更加可恶。 崇祯手中紧紧攥着密报,他脸上并没有任何表情。然而站在下首的崔呈秀却冷汗直冒。 他宁愿皇帝陛下暴怒,将手中的密报狠狠丢了地上,他也不愿意见到陛下这种表情。 没有表情是最可怕的,因为他没办法揣测皇帝陛下的想法,这让崔呈秀心里没有底。 看完了密报后, 崇祯平静的说道,“传朕旨意,杀!” 崇祯就只说了一个杀字,便再也不肯多吐出一个字了,这让崔呈秀相当的蛋疼啊, 皇帝陛下是什么意思? 杀谁? 怎么杀? 杀多少人? 崔呈秀心中一连发出哲学三连问,他想详细的询问皇帝陛下, 但是一想到陛下那副表情,他怂呀! 妈卖批的~ 崔呈秀狠狠啐了口, 既然皇帝陛下说杀,那劳资便大杀特杀, 将逮到的人通通杀掉算球。 崔呈秀凶性大发,他干脆令人将‘神医华佗生药铺子’一干人等全部抓了。 这家生药铺子开遍大江南北,光京城里就开了十来家。 崔呈秀自然先从京城下手, 从掌柜到小二, 到生药铺子里请的大夫们,统统被他绑到了刑场。 要知道整个京城可是有十来家的‘神医华佗生药铺子’啊! 崔呈秀这一绑, 就绑了几百号囚犯,而这些人则全部都要被砍头了,一次砍几百个脑袋。 就连见多识广的京城老百姓都被惊动了,一大早的就跑来看稀奇,更有看客自备瓜子水果,边看边吃,谈笑风声。 自打皇帝陛下登基后,他们似乎隔三差五的便能遇到一回大砍头场面。 但是? 像这种一次就砍几百个脑袋,还是非常稀奇的,光想一想砍头时候的那种血腥场面,就让人激动的很呐! 可是? 当刽子手将犯人们押送上来后,众老百姓都失望极了,咋都没有个权贵? 老百姓们虽然爱看砍头,但他们更爱看权贵被砍头啊,这样会让他们有一种虚幻的满足感。 然而这次被砍头的却只不过是一些普通人,这还有毛线的看头啊? 老百姓们很失望…… 他们唉声叹气的盯着刑场,却连眼睛都不带眨的,个别人干脆搬了凳子来,一边等着看杀头,一边聊起天来。 午时三刻到,斩! 众刽子手抄起刀子,对准人犯的脖子猛的砍了下去,咔嚓~,刀刀斩绝。 …… 保定府,巡抚衙门里。 这是一间密室。 窗户关的死死的,屋正中有个大通铺, 烟雾缭绕中, 十来个男男女女躺在大通铺上吞云吐雾。 其中有个肥头大耳的男子,他躺在正中间,手里拿着一杆烟枪,美滋滋的吸着。 他抽了几口后,顿觉浑身舒坦,飘飘然如登巅峰,那种感觉简直妙不可言,非男女之事能比。 这男子似乎还是个文人? 他抽的情不自禁,摇头晃脑吟起诗来:“娇小垂头立,丰盈出面来。花王休相妒,侬不向春开。” 正在这家伙沉迷于极致的美妙而不可自拔,有小厮推门而入。 这小厮先是使劲吸了口屋里飘散的烟雾,闭目享受了一番,这才垂首道,“老爷,神医华佗生药铺子的孙老板求见。” 正在腾云驾雾的男人,听到孙老板来了,他双眼咻的睁开,爽朗笑道,“快快有请孙老板。” 不过片刻…… 这孙老板便来了,居然是孙之獬这混球,他身穿华服,一脸的笑眯眯,真就如同济世为怀的神医般。 孙之獬笑眯眯行了个礼,恭敬道,“草民孙之獬,拜见巡抚大人,巡抚大人可安好?” 第312章 圣旨 第312章 圣旨 原来这吞云吐雾的家伙就是保定巡抚丁楚魁啊! 丁楚魁丢下烟枪,急忙起身相迎道,“哈哈哈,孙老板曾经也是朝廷命官,可别左一个草民,右一个草民的,丁某人受不起呐!” 孙之獬淡淡一笑,“草民如今只是一介布衣,布衣见官,理当下跪。” 丁楚魁拉过孙之獬,真诚道,“孙老板纵然不再为官,可也是丁某人的知己啊,来来来,今日的药甚好,孙老板快陪丁某人吸一口呗!” 丁楚魁话音刚落…… 便有美婢递上烟枪和去痛膏,请孙之獬也上通铺吸上几口。 孙之獬正是卖这玩意儿的,他能不知道这玩意儿的危害性?他岂会煞逼的吸食? 孙之獬呵呵一笑,“巡抚大人不必客气,草民来之前早就吸饱了,倘若再吸,就醉啦!” 这玩意儿还能醉? 孙之獬这番话,也就被抽坏了脑子的丁楚魁相信。丁楚魁见孙之獬不愿意抽,也不疑他。 孙之獬虽然不抽…… 但却斜靠在大通铺上,陪着丁楚魁抽着,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天来。 孙之獬的声音,“巡抚大人,草民最近几日又进了一批新货,明儿草民便差人送来,让您也尝个新鲜。” 丁楚魁裂嘴一笑,“孙老板有心了,对了,我上次将此物上呈皇帝陛下,陛下用过之后大加赞赏,还回赏了许多东西呢!” 孙之獬强压下狂喜的心情,他淡淡一笑道,“陛下真的喜欢吗?” 丁楚魁一边美滋滋的吸着,一边感叹道,“此物甚美妙,让人忘却世界忧愁,不知今夕何夕啊? 陛下如何会不喜欢呢?孙老板啊,你以后有了好货后,先不要急着卖出去,咱以后得给皇帝陛下多留点。” 孙之獬阴测测道,“这是自然的,你我身为人臣,最好的东西就应该无私的献给君王。” 丁楚魁点点头,“孙老板大义。” 顿了顿…… 这家伙接着说道,“此物不仅可以去除病痛,更加能够让人忘却忧愁,丁某人觉得叫去痛膏不妥,不如换成忘忧草如何?” 孙之獬一想…… 以前将这玩意儿取名为去痛膏,其实就是为了好掩护,如今就连狗皇帝都抽上了,还掩护毛啊? 孙之獬可是太明白这玩意儿的威力了。 任凭你是钢铁意志,也得屈服于它,甚至哪怕你知道自个上瘾了,也照样离不开它。 孙之獬其实并没有尝试过这玩意儿,但他听尝过的人说起过:这东西的滋味,比起男女之事更加美妙无数倍。 这让孙之獬非常害怕…… 比男女之事还要美妙无数倍,这就意味着,任何人一旦沾染上了此物,就甭想戒掉它。 试问? 谁能戒了男女之事? 反正孙之獬是戒不掉的,所以他便从来都没有想过,要试一试自个卖的货物? 孙之獬想了想,点点头道,“此物本就可解一切烦忧,改名为忘忧草也未尝不可。” 两人正商量改名呢…… 又有小厮进来禀告道,说是宫里来人了,正在外头等着呢! 一听是宫里来人,这丁楚魁也顾不上吞云吐雾了,他慌忙丢了烟枪,猴急的爬了起来。 一旁的美婢伺候他穿戴整齐了,他这才带着孙之獬准备出去迎接天使。 大厅之中…… 许显纯正一脸讥讽的瞧着满厅的古玩珠宝,换算着它们的价值。 丁楚魁显然对这大厅非常用心,各种极昂贵的珠宝摆的满满当当,看着倒不像大厅,像宝库。 “天使大人呐!” 丁楚魁人未至,话已经到了,他刚吸过du品,这会子看着是满面春风,神清气爽的。 丁楚魁急忙躬身行礼道,“在下丁楚魁,不知天使大人远道而来,可是有喜事?” 丁楚魁上次不是给崇祯送了许多去痛膏吗? 当时崇祯为了稳住他,还专门派遣小宦官回了许多赏赐,以打消丁楚魁的戒备心。 然后崇祯在京城大杀特杀的时候,由于古代交通不发达,故这位丁巡抚还没有得到消息呢! 以至于…… 丁楚魁见到许显纯后,第一反应便是:皇帝陛下又来赏赐了? 许显纯似笑非笑道,“恭喜丁巡抚,还真是件大喜事呢,陛下有旨。” 陛下下圣旨了? 丁楚魁喜不自禁道,“天使稍等,待丁某人先设了香案,然后再接旨不迟。” 许显纯微微点头。 而这丁楚魁居然真就寻了处空地,郑重其事的摆上香案,喊来了家中老少,并一众仆役丫鬟等人。 就连孙之獬和陪他吞云吐雾的狐朋狗友们,也被他叫来了凑人数,乌压压的一大群人。 这群人皆站在空地上,期待的看向许显纯。 他们想着…… 这次陛下又会赏赐什么东西呢?或者直接让他们家老爷再次升个官? 自打上次老爷给陛下献了去痛膏后,陛下大喜,又是赏御菜,又是赐御酒的。 呃~虽然菜和酒都很普通,而且从京城送到保定后,因为路途比较远,都微微发酸了。 但是? 这是皇帝陛下赐的啊! 丁楚魁一家子都没舍得吃,而是供了起来,全家人包括仆役丫鬟等,天天都来拜几道。 到最后…… 实在是馊的不能再馊了,丁楚魁这才忍痛将这些御菜和御酒拿了下来,以大火一顿猛炖,然后才分给全家人吃。 每人只分了一点点,但是丁家人都不舍得一口吃了,而且放进嘴里,细细品尝着。 这些馊菜硬是被他们吃出了山珍海味的感觉。 呃~这些事儿自然被密探报告给了崇祯,把这崇祯恶心的啊,差点吐了。 言归正传! 许显纯冷眼旁观着这些人的表情,暗忖:就让你们先得意,待会儿有你们哭的。 丁家人在丁楚魁的带领下,通通跪伏于地,等待着许显纯念圣旨。 许显纯站在上位,缓缓打开圣旨,念道: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保定巡抚丁楚魁,身为朕之大臣,一方之大吏,却不思忠君报国,反而献上阴损之毒物。 欲毒害朕的身体,其心可诛,罪该万死! 第313章 献银 第313章 献银 丁楚魁愣了。 他大张着嘴巴,呆呆望着许显纯,而许显纯则一脸幸灾乐祸的说道,“丁巡抚,你怎么不接旨啊?” 丁楚魁终于反应过来了,他猛的扑上去,抱住了许显纯的大腿,然后磕头如捣蒜。 丁楚魁哭的鼻涕眼泪都流了出来,“陛下圣明啊,臣冤枉呐,臣对陛下一直都是忠心耿耿的,臣怎么会害陛下呢? 许大人呐,您一定要帮我带个话,我丁楚魁对陛下真是忠心耿耿呐,冤枉啊!” 许显纯一脚踹了出去,啐了口,“你冤枉不冤枉,管老子什么事啊?老子奉命办案,今日便要缉拿你这狗贼进京。” 话音未落…… 许显纯便让人将这丁楚魁锁了,不顾丁家人的哭喊声音,不由分说就要带走。 而这时…… 丁楚魁突然指着孙之獬,急吼吼道,“许大人,我上次进献给皇帝陛下的药,就是这个孙子提供的,他叫孙之獬。” 孙之獬? 孙之獬因为曾在朝廷当过官,所以和许显纯是认识的。 原本他还准备许显纯念完圣旨后, 和他好好的攀攀交情。 现在看架势不对, 他早就将头扎的低低的了,准备等许显纯带走丁楚魁后,他立马逃跑。 这下可好,丁楚魁这个混蛋, 临抓走前, 居然还想拉上一个垫背的,真是无耻之极。 孙之獬恨的牙齿都痒痒的, 他还没来得及解释, 就见这许显纯眼睛一亮,看向了他。 许显纯心情大好, 他哈哈大笑道, “本官这次来保定,本来也是要抓孙之獬的,如今居然得来全不费功夫?哈哈哈, 天助我也!” 顿了顿…… 这许显纯突然厉声喝道,“来人,将刁民孙之獬一并锁了,带回京城听候发落。” 孙之獬急忙陪着笑脸,心虚道,“许大人明鉴呐,草民并不知道什么药啊, 草民自从辞官后,便一直以开生药铺子为生呐!” 许显纯冷冷一笑,“抓的就是你以及你的生药铺子,狗孙子,你造出那种阴损的玩意儿, 就不怕报应吗?” 许显纯可是亲眼目睹过魏忠贤和王承恩的凄惨模样的,尤其是魏忠贤, 那可是一代大阉啊! 孙之獬脸色陡变…… 看来狗皇帝知道去痛膏的真相了,早知道就不应该太心急了, 巴巴的让丁楚魁进献什么药呀? 按照他原本的计划…… 应该先在偏远地方或者明朝边军中,偷偷摸摸的发展势力, 待收拢了一批簇拥者后,然后慢慢的往京城渗透。 怪只怪他太贪心了,想着这去痛膏效果如此神奇, 居然胆大包天的将手伸到了京城。 后来更是蛊惑丁楚魁给狗皇帝献药, 意欲一举拿下崇祯。 这孙之獬虽然明知道已经暴露了,他却犹自强行辩解。 孙之獬强辩道, “陛下定是听信奸人所言,草民的去痛膏真就是去除病痛的神药呐,咋会阴损呢?” “呸!” 许显纯啐了口,“神药?你特娘的敢吸一口吗?来人,将神药取来,让这孙子爽一爽。” 许显纯还真派人将去痛膏取来了,一并取来的还有一支烟枪。 许显纯指着这些东西,对孙之獬说道,“狗孙子,你若敢吸食这去痛膏,老子便相信它无害。” 要是按照平日,这孙之獬肯定不会吸食的啊,但现在是非常时期,不洗就是个死呐! 为了自个的小命,孙之獬终于拿起烟枪,含泪吸食了起来。 其实初次吸食这玩意儿并不会香,反倒苦涩无比,孙之獬差点吐了。 吸着吸着…… 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便出来了,孙之獬觉得自己仿若是在云端般,忘记了一切忧愁。 他甚至忘记了自个目前的处境,一边吸食,一边嘿嘿直笑。 许显纯实在看不下去了,他命人一把夺过孙之獬的烟枪,令这家伙直接从云端跌落到了地上。 孙之獬这才反应过来…… 他一边回味着刚才的极致快乐,一边巴巴说道,“草民已证明此药无毒,大人您快些放了草民吧!” 许显纯摸了摸鼻子, 无耻道, “呃, 本官相信你了, 不过本官乃是奉命行事, 你还是去皇帝陛下御前证明吧!” 许显纯说完后, 便再也不理众人,他直接将丁楚魁和孙之獬押上了囚车,准备押送到京城。 而‘华佗生药铺子’也被许显纯一并给封了,药铺里面的一应人等,自然是全部处死。 …… 许显纯将孙之獬和丁楚魁押送到京城后,崇祯亲自下命令,让孙之獬这混蛋去和范文程作伴。 如今的范文程简直是人不人,鬼不鬼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了。 至于丁楚魁? 则被崇祯丢到了西郊戒毒园里,让这家伙和魏忠贤他们作伴去了。 崇祯并没有杀丁楚魁,倒是丁楚魁的家人被吓着了。 丁楚魁的家人为了救他,甚至将良田和宅院全部都卖了,家上其家中原有的金银珠宝。 一共筹集了几百辆车的金银珠宝,这些东西自然是被丁楚魁的家人运到了京城,意欲换丁楚魁一条命。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历史上的丁楚魁也曾经耗尽家财,筹备了几十船的金银珠宝,炫耀似的献给了满清。 而这次,丁楚魁家人依旧散尽家财,筹集了几百辆车的金银珠宝,献给了崇祯。 崇祯得了金银珠宝后,却并没有放过丁楚魁,还是让这家伙在西郊种植红薯。 自此…… 孙之獬意欲以du品毁掉大明的计划全盘落空,消息传到皇太极处后,这家伙直接吐血三升。 当初他为了支持孙之獬的计划,可是掏了不少银子和药材,这次简直是亏大发了。 …… 苏州,桃花坞! 此地乃是苏州的名地,自古便是繁华富丽所在。 这里士绅会馆云集,民宅鳞次栉比,商家作坊比比皆是,商业非常的繁荣。 年画,制扇,竹木,牙雕,装裱,蜡签,锡器等工业名扬四海。 更兼风景优美,各种风月场所也多,简直比京城还要繁华。 当然桃花坞最出名的地方是,明朝唐伯虎曾经作过的一首诗。 第314章 桃花坞的陈妈妈 第314章 桃花坞的陈妈妈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 车尘马足显者事,酒盏花枝隐士缘。 若将显者比隐士,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花酒比车马,彼何碌碌我何闲。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桃花坞便因为才子唐寅的这首诗,而名动天下,成为天下士子向往的圣地。 陈妈妈便是这桃花坞的人,她开了一间戏园子,养了一帮优伶女妓,以卖戏为生。 只不过这年头戏园子生意并不好做,加上此地名戏园子太多了,陈妈妈的戏园子并不显眼。 每日里开张后,却根本就没有多少人过来听戏,所以她家的戏园子生意非常惨淡,都快无以为继了。 这天陈妈妈正在算账,却发现银子怎么也用不够了。 她开的这家戏园子虽然生意不行,但是开支却并不少。 优伶们的衣裳首饰要置办齐全,否则穿的破破烂烂的,便更加不会有主顾愿意来看戏了。 还得将这帮人好吃好喝的养着,要不损了容颜和声音,还怎么唱戏啊? 戏服也得要置办好的,织锦的戏服她置办不起,怎么也得要满绣的吧?否则寒碜呐! 干她这行的,面子上的事是最重要的,面子都搞不好,谁来光顾? 其实陈妈妈也知道她家戏园子生意差的原因。 只因她家女优伶的容貌并不出挑,姿色太过于普通了。 如今干梨园这行的,谁家要是没个压轴的绝色,那些被养刁了眼睛的主顾根本就不会光临。 说白了…… 梨园这行当也是以色侍人。 陈妈妈正在唉声叹气,她都准备让手底下的女优伶直接接客算了,这也是钱钱呐! 但是? 倘若让她们直接接客的话。 便会让她们身价暴跌,不仅排的戏更加没人看,还会得罪那些长年包养她们的大主顾。 不错,这行当的优伶虽然不直接接客,但是暗地里也会卖身的,只不过卖的比较隐秘罢了。 陈妈妈拿着算盘,正在唉声叹气,埋怨自个手底下的优伶太不争气了,嫉妒别家生意咋那么火爆? 突然,她见一妇人带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子在戏园子里徘徊。 这妇人打扮的非常朴素,一看便是老实本分人,那个女孩子长的瘦瘦小小,黄毛丫头一个。 这么两个人来听戏? 别是什么小偷小摸吧? 这几年苏州年谷不丰,到处都是破落户,这些破落户生活无以为继,只得以偷鸡摸狗为生。 陈妈妈急忙让小丫鬟去询问她们,一问方知,原来她们是来投亲的。 这妇人有一个姐姐,以前在陈妈妈的戏园子里当厨娘,妇人想将这个女孩子交托给她的姐姐。 没成想…… 妇人的姐姐早就离开此地了,这妇人正在询问她姐姐的去处呢! 陈妈妈令人将这两人领了过来。 那妇人陡然见了穿戴的珠光宝气的陈妈妈,拘束的都不知道说什么话好了。 而那个小丫头也是一副畏畏缩缩的模样,一看就没见过什么的世面。 这妇人正是吴妈。 吴妈拘束的行了个礼,“小妇人吴氏见过娘子,娘子万福。” 陈妈妈的声音,“我听人说你找吴嫂?” 吴嫂正是吴妈的姐姐,姐妹二人自小相依为命,感情非常的好。 后来吴妈嫁到了常州,而吴嫂则嫁到了苏州,姐妹二人便失了联系,好多年不见了。 吴妈只知道她姐姐在桃花坞的陈妈妈戏园子里帮厨,其他一概不知了。 吴妈战战兢兢道,“正是,小妇人的姐姐也姓吴,她一直都在这里帮厨的,小妇人这次带了侄女来投亲,却听说她已经离开了。” 陈妈妈笑道,“吴嫂三年前就离开了,我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儿?” 吴妈的神情陡然悲伤起来…… 她在苏州举目无亲,而且来时候带的银钱也用完了。 若不能寻到她姐姐,那她和陈沅沅便只能露宿街头了。 这年头,到处游荡的泼皮无赖又多,她们两个女人若是露宿街头了,天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陈妈妈见吴妈的脸色不好,她难得动了一回恻隐之心。 陈妈妈问道,“吴大姐可是有什么难事?” 吴妈犹豫片刻,终于还是说了出来,“不瞒娘子,小妇人是常州人,夫家重男轻女,一直嫌弃我生了个赔钱货。 这几年的收成不好,家里打的粮食不够吃,夫家便想将我女儿卖了换钱,用以改善生活。 可怜我女儿还这么小,我实在不忍心卖掉她呀,遂借了邻居一点点钱,带着她逃到了苏州。 原想着,我家姐就在苏州,不如就让这丫头暂且跟着家姐,也好过被卖呀?可现在我们银钱用完了,家姐也没寻到,眼看就要露宿街头了。” 吴妈一番话说的哀怨无比,直让这陈妈妈动了恻隐之心。 原来陈妈妈的父母也是重男轻女,在她很小的时候,便将她卖给了一户人家当童养媳。 当童养媳苦啊! 起的却比鸡早,睡的比狗迟。 天天不停的干活,婆婆犹自嫌弃她干的慢,每天非打即骂。 后来好不容易,她将自个的丈夫带大了,眼看就能成亲圆房了,苦日子也就到头来。 哪里知道,她名义上的男人此时已经看不上她了,嫌弃她是个老妈子,配不上自己了。 干脆一纸休书将她休了。 然后又将陈妈妈卖到了妓院里,每日受尽折磨,所赚的银子还都被老鸨拿了,一文钱也落不到陈妈妈身上。 后来陈妈妈又熬了很多年,终于遇到了一位愿意帮她赎身的恩客。 这人花了大笔银子,让她脱离了苦海,陈妈妈以为自个的好日子可算来了。 可是又没有想到…… 这个恩客是有妻室的,而且他非常惧内,根本就不敢将陈妈妈带回家中,只在外头租了间别院让她暂住着。 终于赶完了稿子,呼~ 第315章 收留 第315章 收留 而当年的陈妈妈是一个很容易被满足的女人。她要求不高,能与心上人在一起就够了。 名分什么的,她并不在乎! 她虽然没能嫁进情郎家中,连个侍妾都算不上。说好听点的,叫外室,说难听点的,她就是个姘头而已。 但是当年的陈妈妈真不在乎啊,纵然没有名分,她也一门心思的爱着自个情郎。 下海系红绳,从良断青丝! 她亲自解下了腰间的红线,意喻和过去彻底断绝,从此后,只一心一意的跟着那个男人过。 就这样…… 陈妈妈无名无分的跟了这个男人三年,他们一起吟诗,一起作画,一起赏月赏花,日子过的舒心极了。 陈妈妈以为,她会就这么过一辈子,与最爱的人白头到老,哪怕无名无分,她亦无怨无悔! 可是? 美好的日子太过于短暂,陈妈妈最终还是离开了自个的爱人。 按照戏里唱的,像她这般的青楼女子与爱人在外头居住,一般都会遇到位凶悍的原配娘子。 原配娘子帮打鸳鸯,带着一群丫鬟和仆人,将青楼女子暴打一顿,赶了出去。 从此青楼女子与爱人劳燕分飞,引来无数的文人墨客的感叹。 可是陈妈妈的故事却不是这样的…… 那位原配娘子虽然不允许陈妈妈进门,但也不反对他们在外面居住,眼不见心不烦罢了。 陈妈妈为何会离开那个男人? 有一次,陈妈妈无意间偷听到了那个男人与她贴身丫鬟的对话,原来这两人早就勾搭在了一起。 那男人还准备将陈妈妈再次卖掉,然后将别院给丫鬟住,好与丫鬟长长久久的在一起。 陈妈妈的心都碎了…… 虽然此时的陈妈妈容颜依旧美丽, 然而年岁终究老了, 而青楼生涯早已经摧毁了她的身体。 妓女不能怀孕,所以古代的妓女都会长年服食麝香,麝香寒凉,慢慢的就会摧毁女子的生育能力。 试问, 这样的女人谁会买? 现在她就是给人家做丫鬟, 都会被嫌弃的,更别提当侍妾了, 所以陈妈妈唯一的去处便是最下等的窑子了, 而这个男人也确实准备将陈妈妈卖入窑子里。 真是讽刺啊! 这男人爱着她的时候,不惜花费巨资为她赎身。等不爱了, 纵然贱价也要将她卖掉。 陈妈妈好不容易从风尘中逃了出来, 又怎么会愿意再入风尘呢? 她擦干眼泪,将这男人以前送她的珠宝细软全部收拢了,然后便独自一人逃了出来。 幸亏这男人当年也算真心爱过她, 送给她的珠宝都价值不菲。 陈妈妈将这些珠宝细软全部当了,得了不少的银子,接着她便靠着这些银子开了戏园子。 陈妈妈自小便爱看戏,她尤其爱看西厢记,里面的爱情故事轰轰烈烈,让她羡慕不已。 所以陈妈妈才会开戏园子。 可是没想到啊! 这梨园行当也是那么的黑暗,外表光鲜亮丽, 内里却都烂透了,各种的肮脏龌龊。 陈妈妈已将所有的银子都投了进去,也不可能半路退出啊,否则她就得血本无归,流落街头了。 日子只能这么慢慢的熬着。 言归正传! 陈妈妈见眼前的小女孩实在可怜, 这让她想起了自己的过去,也是在这般大的年纪, 被父母当成货物卖掉。 然后半生飘零,尝尽人情冷暖。 陈妈妈遂叹了口气, 道,“你们也是可怜人呐, 这样吧,你就将这个丫头留在我这儿,好歹也有一口饭吃。” 闻听此言…… 吴妈有点犹豫, 因为戏子是属于下九流的, 甚至比妓女还不如,她实在不想将陈沅沅托付在这儿。 陈妈妈看出来了吴妈的犹豫, 她叹了口气道,“我知道,你瞧不起做我们这个行当的,担心这个丫头的前途。 其实我原也不过是看你们可怜罢了,想留这个丫头在这儿帮个厨而已,活儿并不累,还能吃饱饭。” 吴妈听说只是让陈沅沅帮厨,心下便定了,她是个单纯的人,从来不会怀疑别人的话。 吴妈叹了口气,“我们也是实在无路可走了,娘子若能收留这丫头,也是她的造化。” 接着吴妈看向陈沅沅…… 她将陈沅沅拉进怀里,流泪道,“丫头啊,娘是个没用的人,本来说的好好的,带你投奔亲戚,现在却将你一个人丢下了。” 陈沅沅也流泪了,她顺着吴妈的话头,也凄凄喊了一声,“娘!” 虽然吴妈并不是陈沅沅的亲娘,但是吴妈对陈沅沅却非常的好,甚至为了她,孤身来到苏州。 这年月,世道那么乱。 纵然是江南繁华富庶之地, 她一个妇道人家孤身外出, 也是非常危险的,搞不好会连命都送了去。 此情,此恩! 陈沅沅无以为报, 唯有真心实意的喊一声娘了。 就这样…… 陈沅沅留在了陈妈妈的戏园子里帮厨,而吴妈则坐着陈妈妈帮她雇的驴车,返回到了常州。 陈沅沅原本准备改回她的本名,可这家戏园子的妈妈也姓陈,她遂也随了陈姓。 而且这陈妈妈虽然爱财,但是心眼并不坏,她对下面的人也不苛待。 不像陈沅沅的姨父和姨母,生怕她多吃了一口剩饭,就连大冬天的,热水都不舍得给陈沅沅用。 现在陈沅沅的日子可以说好过多了,她不仅能够吃两餐饱饭,偶尔还能吃到豆腐和白米白面。 陈沅沅以前的日子实在太苦了,以至于现在她都有点患得患失了,生怕这陈妈妈不要她。 所以…… 她每天吃饱了饭后,便会拼命的干活,哪怕不是她份内的活儿,她也会抢着干。 日子依旧缓缓流淌…… 陈沅沅也因为能够吃饱饭,身量开始舒展起来,脸蛋儿也慢慢的长开了,肌肤如雪,发色似墨。 不知不觉间…… 她已然成长为一位绝色佳人,人丽如花,似云出岫,但凡见过她的,没有不夸赞的。 就连陈妈妈都动了别样的心思。 陈妈妈从未见过陈沅沅这般美的女孩子,就如同璞玉浑金般,若是能够稍加雕琢,定能名动江南。 今天好郁闷,前面有一章被屏蔽了,修改后,依旧没能通过审核,哭~ 第316章 陈妈妈劝陈沅沅 第316章 陈妈妈劝陈沅沅 原本陈妈妈并不想让陈沅沅从事梨园的行当,她当初确实是对这个小女孩动了恻隐之心。 如今…… 当初的小女孩,已然出落的如此美貌,这般美貌的女子,生在这世上,注定不会平凡。 而且陈妈妈戏园子的生意一直都不好,人都是有私心的,这陈妈妈也不是什么圣人。 当初陈沅沅生的丑,倒还无所谓。 如今她见陈沅沅变的这般美貌,如何还能不动旁的心思? 如果她能够将陈沅沅培养出来,她的戏园子绝对可以起死回生,甚至闻名天下。 如此这般,银钱不就来了? 这一日。 陈妈妈备下菜肴,叫了几个梨园女优伶作陪,然后宴请陈沅沅。 彼时陈沅沅虽然生的美貌,但终究不过还是个小女孩而已,为人处世依旧青涩,畏畏缩缩的,一副没见过大世面的模样。 “陈妈妈!” 陈沅沅一进门,就怯生生的唤了声陈妈妈,陈沅沅的声音非常清脆,好听极了。 陈妈妈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女孩子,但见她身穿粗麻布衣裳,衣裳很宽大,几乎将她包裹的看不出身姿了。 脸上未施脂粉,却肌肤胜雪,琼鼻朱唇,美的让人心碎,就如同落入凡尘的仙子般。 唯一的缺点便是眉毛,大抵是未经修饰,这陈沅沅的眉毛很凌乱, 并不是美人们常见的柳叶眉。 陈妈妈暗暗赞叹道:此女果真非凡人呐, 这般美貌,简直是汇聚了江南的烟雨灵气啊! 陈沅沅进来后,也不敢坐下,她怯怯问道, “陈妈妈, 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看呆了的陈妈妈,这才反应过来, 她笑意盈盈道, “沅沅呐,妈妈找你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 就是想找你聊聊天罢了。” 顿了顿…… 这陈妈妈接着说道,“沅沅,你在妈妈这儿过的可还好?有没有人欺负你?” 陈沅沅绞着双手, 拘束道,“沅沅在这儿吃的饱,也穿的暖,大家对沅沅也非常好,并没有人欺负我。” 陈沅沅说的倒是实话,虽然她的衣裳都是粗布缝的,但是棉衣棉裤却没有短过她。 陈妈妈见陈沅沅太拘束, 她先让这女孩子坐了下来,接着夹了筷子鱼肉到她碗里。 鱼肉很香,勾的陈沅沅口水直流,虽然她现在吃的饱饭,但是却从来没有吃过鱼菜和肉菜。 更何况? 这鱼, 还是陈妈妈今日特意为她烹饪的上等鲈鱼,价格昂贵, 鲜美无比。 陈沅沅看着碗里的鱼菜,她想吃, 却又不敢吃,一副受了委屈的小媳妇模样。 陈妈妈爱怜道, “孩子,你先吃点东西吧,等你吃饱了, 妈妈还有话与你说。” 陈沅沅这才小心翼翼的夹起鱼菜, 慢慢吃了起来,她开始吃的非常小心谨慎。 后来大概是鱼菜太美味了! 让陈沅沅控制不住, 她居然大口大口的吞咽起来,模样活脱脱饿死鬼投胎般。 瞧着陈沅沅的粗鲁吃相,陈妈妈叹了口气,如此美人,吃相竟然如此难看? 看来以后还得好好的调教她行动坐卧了,让其举止优雅,谈吐有礼,落落大方。 待陈沅沅吃饱后…… 这陈妈妈才进入正题,她盯着陈沅沅的眼睛,正色道,“沅沅啊,你想学戏吗?” 学戏? 陈沅沅一愣。 事实上这陈沅沅非常喜欢听戏,那些咿咿呀呀的腔调,让她沉醉不已,而且她还曾偷偷练习过呢! 只不过她的嗓子没有经过训练,只唱的出戏曲的形,唱不出戏曲的神韵。 陈沅沅非常喜欢戏曲,她做梦都想学这个,然后便可以站在台上,幻想着自己就是那戏中人。 那些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 那些哀怨缠绵的爱恨情仇。 那些可歌可泣的英雄悲歌。 帝王将相,才子佳人。 忠臣烈女,狐仙女妖。 这些都是戏曲中的,陈沅沅总是幻想着,自己若有朝一日能够扮演这些,那该多美好啊! 可是? 吴妈又曾经告诫过她,戏子是下九流,让她这辈子都不要学戏, 更加不能登台。 否则她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就算嫁人, 也嫁不到良家, 只能嫁给戏子, 后代子孙都是贱籍。 或者给别人当妾室, 生的孩子永远都是庶子,一辈子也得夹着尾巴做人。 陈沅沅内心深处非常想学戏,可是她又不敢学戏,吴妈之言犹在耳边。 陈妈妈叹了口气,“沅沅啊,以你的美貌,若是入了梨园,以后定能名动江南,你这般美貌,若是埋没了实在可惜。” 美貌? 陈沅沅摸了摸自个的脸蛋。 她从未觉得自己长的漂亮,事实上陈沅沅一直觉得她很丑,因为她的绰号便是丑丫头。 之前姨父和姨母想将她卖掉。 就是因为她太丑了,那个钱妈妈便只肯出五两银子,多一毫的银子都不愿意出。 至今…… 陈沅沅依然记得当初姨父姨母和钱妈妈讨价还价的情景,那时她就如同待宰的羔羊般,无助至极。 陈妈妈叹了口气…… 她从身后拿出一面铜镜递了过去,这面铜镜非常精美,雕花镂空,镶金嵌玉。 陈沅沅长这么大都没照过铜镜,更加不曾拥有过这般精美的铜镜,她居然不敢接过来。 这般贵重的东西,若是弄坏了,只怕拿她的命都赔不起啊? 陈妈妈一把将铜镜塞了她手中,笑道,“你长的漂亮不漂亮,一看便知,妈妈不会骗你的。 虽然以你的美貌不愁嫁个好人家,不愁没有男人对你死心塌地,但是啊,女人这一辈子,靠男人是靠不住的。 唯有银子才最可靠啊,男人会抛弃你,银子却不会。 妈妈年轻时候也曾爱过一个男人,妈妈当年也想就这么陪着心爱的男子慢慢变老。 然而…… 纵然山盟海誓,情深似火。 终究有一日也会淡的。 当年华老去,你容颜不再的时候,这男人若是变了心,另结新欢,你又该如何自处呢? 所以啊! 不如趁着自己的美貌还在的时候,好好的赚一笔钱,这样你以后不管是从良,还是一个人过,都有底气不是? 啦啦啦,全勤抱住了。 第317章 入戏园子 第317章 入戏园子 陈沅沅被陈妈妈说动了。 其实她终究不过也才十几岁而已,正是人一生最单纯的年纪,天真烂漫,不谙世事。 就算她曾经历过许多贫贱和苦痛,心智到底也还没有成熟,很容易就被别人的言语所影响。 其实懵懵懂懂的陈沅沅,根本就不曾体会过爱情是什么? 不过她对铜钱倒是有一种特别的执念,她想拥有很多很多的铜钱,这样她以后就永远也不会挨饿受冻了。 陈沅沅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颤声道,“沅沅听妈妈的话。” 陈妈妈闻言大喜,她再次打量起陈沅沅来,真是越看越漂亮,越看越喜欢呐! 这哪里还是个小女孩呀? 分明就是一尊聚宝盆呐! 而被陈妈妈喊来作陪的几个女优伶,则是既嫉妒又期待的,看着陈沅沅。 若是陈妈妈将陈沅沅捧了出来,她们戏园子的生意肯定会好起来的,连带着她们这些人的收入也会增加。 银子谁不爱啊? 陈妈妈说服了陈沅沅后,心情大好,她接着让仆役抬了个箱子来,打开一看。 但见箱子里盛放着一些丝绸衣裳,漂亮的珠宝首饰,还有一些女人常用的香粉螺黛胭脂之物。 其实这些东西漂亮是漂亮,但也不见得多么名贵。 丝绸不过只是普通的缎面绸子而已,华丽丽的钗环首饰其实是铜镀金的。 就一对绞丝麻花银镯子,是纯银铸造而成,而香粉螺黛胭脂之物,也皆是市面上的扑通货色。 陈妈妈这人精明的很,现在陈沅沅还不能赚钱,所以也就没必要给她置办太过于昂贵的衣裳首饰。 不过? 陈沅沅以前家里穷,她连细棉布衣裳都没穿过,她所有的衣裳都是娘亲的改小了后,让她穿的。 而她娘亲的衣裳,除了一件是她成亲时候置办的,其余则都是陈沅沅的祖母留下来的。 那个家太穷了,就连置办一匹粗布都不容易,何况还是这些漂亮的丝绸呢? 陈沅沅看着眼前的丝绸衣裳,珠宝首饰等物,她摸都不敢摸,畏畏缩缩的样子,似乎生怕弄脏了? 一副小家子气模样! 这表情才让陈妈妈身边几个女优伶好受了点,陈沅沅这个死丫头,美则美矣,然不过只是一个小土包子罢了。 这种人,活该当她们的赚钱工具。 陈妈妈笑着拿起丝绸衣裳,在陈沅沅身上比划着,就如同货物般。 她笑道,“常言这人靠衣装,马靠鞍,咱们的沅沅本就天生丽质难自弃,若是穿上这身华服,该有多美啊?” 这陈妈妈的脸皮确实够厚,这明明就是一件普通衣裳罢了,居然被她吹成了华服? 好在如今的陈沅沅还没什么见识,她看这件衣裳确实华丽丽的。 陈沅沅乖乖的换好衣裳后。 果真是人靠衣装啊,她颜值一下子上升了好几个档次,简直是沉鱼落雁,人比花娇。 就这样…… 陈沅沅正式更名为陈圆圆。 她也学着陈妈妈在腰上系了根红线,而这根红线自此后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伴随着她。 …… 同一时间,苏州。 自古江南多美女,江南的美人相比于其他地方,自有一种温婉气质。 大抵是水乡的气候比较湿润吧? 所以江南的女子大多数都肌肤白皙,水润细腻,就如同最上等的丝绢般。 田礼已经在江南各大城镇呆了很长一段时间,看了不下数千美人。 可惜啊? 能够称之为绝色的,不过寥寥数人而已,比如他就曾经在秦淮河畔,遇到过一名叫陈月生的名妓。 可惜的是,他家主人说了。 选的绝色美人必须要是处子才行,否则根本就不能入宫。 又要绝色美人,又要是处子的?这让田礼相当为难,以至于耽搁了几个月,都没遇到一个。 这天,他乘船到了苏州。 苏州乃是江南名镇,遍地皆是风月场所,名姬娇娘也非常多。 田礼打听到,在苏州梨园有一绝色美人,此名姝叫陈圆圆,生的是人丽如花,似云出岫。 而且最难得的是…… 据说这陈圆圆不仅人极美,更是有一把好嗓子,号称声甲天下之声,尤其是她的戏腔,哀怨缠绵,让人神魂颠倒。 无数的才子豪商,携带大量的金银珠宝,就只为能够一亲芳泽。 不过这陈圆圆却是只卖艺不卖身的,直到现在,依旧还是处子之身,并没有被人梳弄过。 田礼抱着侥幸的心理,准备去桃花坞会一会这陈圆圆,看是不是真就容颜绝世? 桃花坞的风景甚美。 如今已然是晚春,处处花红柳绿,而陈家戏园子便坐落于这繁华似锦中。 田礼一入陈家戏园子,便见园中的牡丹开的甚丽,大朵大朵的牡丹花儿迎风招展。 牡丹乃花中之王,唯有洛阳牡丹开的最美,田礼没想到在江南也能遇到这般好的牡丹花? 有魏紫,有姚黄,还有欧碧和西瓜瓤,舞青猊,绿萼华等牡丹花儿。 这些皆是牡丹中的名品,价值不菲,看来这家戏园子的老板是用了心思的。 田礼入园后,自有美婢带领其进入看戏的场所,今日所演的剧目便是那西厢记。 而陈圆圆扮演的便是那红娘,以娇俏灵动而著称的红娘。 至于为什么陈圆圆没有扮演崔莺莺呢?据说是因为此姬年岁尚稚嫩,并不适合扮演崔莺莺。 田礼来到看戏的地方…… 这里华灯高照,各色琉璃灯摆了满屋子,晃的人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十几个仆人小厮忙忙碌碌的。 田礼寻了处座位。 然后他点了几样苏州名吃,红糖松仁糕,鸡头米,八珍糕,生煎包等小吃。 田礼这次出门带了很多银子,而且又不是花他自己的钱,所以他吃喝起来,甚是大方。 他拈起一块八珍糕,美滋滋的喂了嘴里,大快朵颐起来。 戏台子高高在上,台阶两旁摆满了牡丹花儿,伴随着奏乐,帷幕缓缓升起。 灯火之中,有一丽人缓缓走来,哀怨的曲调中,这丽人长袖轻舞,一个人在那里自怜自艾。 这丽人唱道,“弃掷今何在,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 请假 请假 都睡吧,今天没有更新了。(?′?`?)新年快乐,本作者放假。??? 第318章 惊为天人 第318章 惊为天人 田礼不过一粗人而已。 他哪里懂得什么戏曲啊? 所以台上的丽人唱的什么,唱的什么意思?他一个字都没听懂。 他只是单纯的觉得…… 这丽人漂亮倒是漂亮,但是意态神韵皆一般,算不得绝色佳人,而且这丽人脸上脂粉也涂抹的太厚了点吧? 田礼摇了摇头,看来这陈圆圆也只不过是个名不符其实之辈,庸脂俗粉罢了。 田礼虽然是个粗鄙之人,但是这些日子名姬娇娃见的太多了,以至于一般美色都不能入他的眼。 既然美人辜负了他。 那就享用美食吧! 田礼刚准备对盘里的鸡头米下手。 这鸡头米在北方是个稀罕物,但在江南水乡却很普通,且还能健脾益气,既是食物,又是药。 突然…… 空气似乎凝固了? 周遭的嘈杂声音都消失了,曲调由哀怨转为轻快,就如同江南最明媚的春季般。 田礼茫然抬头…… 但见台上刚刚那位浓妆丽人已经退了一旁,另一位身着红裳的俏丽女子上了台。 只一抬头,台下皆是倒吸一口凉气,此姬太美了有没有? 她五官绝美,身段玲珑,肌肤甚雪,却又光泽莹莹,举手投足间,就如同落入凡尘的仙子般。 女子也咿咿呀呀的唱了起来,“情已沾了肺腑,意已惹了肝肠。” 田礼依旧听不懂这女子唱的什么,但他知道……此人定是吴中名姬,陈圆圆。 田礼激动极了。 这陈圆圆果然是名不虚传呐,小小年纪就如此美貌,待以后长大了, 那还得了啊? 而且她这般稚年, 定然还是处子之身。 田礼已经决定了,待陈圆圆演完后,他便去找这家戏园子老板,询问赎身事宜。 就在田礼打着陈圆圆主意的时候, 台下看客中, 另有两人也被陈圆圆迷的神魂颠倒。 其一,江阴贡家的少公子。 贡若甫! 这贡家乃是名门望族, 贡若甫的父亲叫贡修龄, 是明朝万历年间的进士,曾在多个地方任职。 所以这个贡若甫算是个官二代。 其二, 辽东将门之后。 吴三桂! 这吴三桂的爹就是吴襄, 虽然吴襄被贬职后,再不复启用。 但毕竟他在辽东经营了这么多年,关系网盘根错节, 不可小看,彼时吴三桂任职游击将军。 田礼,贡若甫,吴三桂,这三人都动了为陈圆圆赎身的打算。 只不过贡若甫和吴三桂这两人随身带的银子不够,如陈圆圆这般名姬,赎身费起码千两白银以上。 可是田礼就不一样了啊, 他专职寻美,自然随身带了很多银子。 待陈圆圆一曲毕,这田礼便急不可待的找到了陈妈妈,提出要为陈圆圆赎身的打算。 这陈妈妈面露难色。 首先这陈圆圆并不是她买来的,所以陈妈妈并没有陈圆圆的卖身契, 如何赎身? 而且…… 陈圆圆才登台没多久,就打下了偌大的名声, 每日慕名而来听戏的,不知凡几? 戏园子的收入更是成倍增长, 除了票钱外,还有各种打赏, 糕点茶果钱,陈妈妈赚了个盆满钵满。 这么棵摇钱树,陈妈妈如何舍得? 陈妈妈为难道, “不瞒爷, 奴家待圆圆就如同亲生女儿一般,圆圆她还太小, 奴家实在舍不得让圆圆离开呐!” 陈妈妈说完后,她还故意揉了揉眼睛,好不容易才揉出了几滴眼泪,看着真是情真意切。 而田礼这些年走南闯北,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他一眼便看出,这老家伙是装的。 戏子无情,婊子无义。 这风月场所,有什么真感情啊?她若是真将陈圆圆当成了亲生女儿,又岂能让她这么小的年纪就登台? 田礼知道…… 陈妈妈这个老东西只是想抬高价钱罢了,风月场所多的是这种贪财好利的老鸨子。 田礼冷笑一声,“这位妈妈休要诓骗我,你若真将她当成亲女儿,又怎会让她这么小年纪就登台表演?” 顿了顿…… 田礼接着威胁道,“我也不瞒妈妈,在下可是奉了家主的命令,特意寻访美人的,我家主人的身份相当显赫。” “呸!” 突然一声喝斥传来,“老子当是什么大人物呢?穿的人模狗样的,没成想居然是个狗腿子? 小小的狗腿子,你家主人没有教过你礼貌吗?人家妈妈舍不得女儿,你非要强买,是何道理?” 说话的正是吴三桂。 吴三桂也不知什么时候来的,他正一脸怒容的盯着田礼,恨不得一口吞了他。 田礼见有人敢骂他? 依他以前的个性,早就怼上了。 可是他现在并不想惹是生非,他只想快点为陈圆圆赎身, 然后将她带走。 田礼强压下怒火,道, “陈姑娘如此美貌,爱美之心, 人皆有之,我家主人仰慕陈姑娘之貌, 有何错?” 田礼说完后,他身后那群壮实的家仆,皆目光不善的盯着吴三桂看。而吴三桂身后随从也是摩拳擦掌。 眼看着双方人马就要干起来了,陈妈妈假意劝了几句,便急忙躲了起来。 风月场所,打架斗殴都是常有的事,陈妈妈在躲起来后,便让戏园子养的打手出来了。 她倒不是想让这些打手收拾田礼和吴三桂,她只不过是想让打手们看着场子,随时准备拦架。 看田礼和吴三桂都是有身份的人。 若是他们任意一个人出了事儿,打死打残什么的,她陈妈妈也会吃不了兜着走。 吴三桂双手叉腰,讥讽道,“你个狗日的,莫不是还想动手不成?老子吴三桂会怕你?” 田礼本就已经满肚子气了,他忍了很久,此时见这吴三桂左一个老子,右一个狗东西的。 他如何还能忍? 田礼遂冷笑一声,怒道,“好你个泼皮无赖,我一忍再忍,你却得寸进尺,满口喷粪,找打!” 吴三桂哈哈大笑,“打?老子吴三桂从来不打人,只杀人,兄弟们上,给老子剁了这个狗腿子。” 吴三桂确实动了杀心。 他早就从田礼话中得知,这个田礼只不过是个有身份的仆人罢了,并不是什么大人物。 第319章 杀人 第319章 杀人 吴三桂是谁啊? 吴三桂在历史上可是赫赫有名。 先提一提这人的节操。 先是降清,引八旗骑兵入主中原,掀起阵阵腥风血雨,令异族统治我华夏两百余年。 接着叛清,将反复无常这一属性发挥到了极致,堪称小人。 虽然吴三桂这人的节操实在堪忧,但是他的武力值却是杠杠的,说是勇冠三军都不为过。 他自小便生的孔武有力,骑射尤佳,历史上的吴三桂十六岁便中了武举人,比他爹厉害多了。 崇祯二年…… 皇太极率十万大军绕道蒙国,直扑明国京师而来,崇祯皇帝急令,山海关外的袁崇焕与祖大寿率兵回援。 谁料吴三桂他爹…… 吴襄所率领的五百兵士被鞑子围困于建昌城外,生死悬于一线。 彼时! 年仅十八岁的吴三桂率领数十家奴冲入敌阵,勇猛杀敌,竟将吴襄给救了出来? 勇冠三军! 孝闻九边! 这便是时人对吴三桂的赞誉。 甚至,就连崇祯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都动了重用吴三桂的心思。 这家伙太猛了。 虽然不是什么帅才,但绝逼是一员猛将,用来冲锋陷阵最好不过了。 不过,崇祯最终并没有重用他,而是将他晾在了辽东,至今也不过是个游击将军而已。 虽然以吴三桂的年纪。 当个游击将军也不算丢人。 但是他爹吴襄至今都未能官复原职,可见已然失了圣宠,这辈子仕途无望了。 没有亲爹的照拂,加上舅舅祖大寿又当了汉贼,所以……吴三桂的仕途也是堪忧。 所以吴三桂郁闷啊! 这人一郁闷啊,便想出来兜兜风,顺便邂逅几个红颜知己啥的。 而江南自古出美人。 所以吴三桂便往这江南来了。 他也是听说,苏州桃花坞有一姬名陈圆圆,这陈圆圆生的明艳动人,色甲天下。 色甲天下? 吴三桂开始还有点不相信,这世上丽人那么多,千娇百媚,各有风情,谁敢说自个色甲天下? 就是杨贵妃也不敢夸下这种海口吧,那陈圆圆何德何能,竟敢以天下第一美人自称? 吴三桂来这桃花坞,其实最开始并不是慕名而来,而是想来砸场子的。 他甚至为了砸场子,还专门花费重金,买了十几个美人,这些美人皆是一等一的姿色。 然而? 当陈圆圆甫一出场,吴三桂便惊呆了,他目瞪口呆望着台上的绝代丽人。 这丽人到底是不是天下第一美人?吴三桂并不知道,他只知道…… 在他少年时代的春梦里。 似乎也有一位这般颜色的美人,那美人身穿一袭素裳,就那么凄婉的站在自己面前,哀怨而美丽。 而此时…… 梦中的美人,却出现在了现实中,这让吴三桂很是惊奇,莫非这便是姻缘天定? 当吴三桂第一次见到陈圆圆,便动了为她赎身,带她回辽东的打算。 虽然以陈圆圆的风尘身份,他并不能娶她为妻,但是抬她当个良妾还是可以的。 正当吴三桂准备替陈圆圆赎身时,他突然蛋疼的发现,自个的银子已经全部用来购买美人了。 如今他身上只余下百来两纹银,这么点银子就想为陈圆圆赎身?做你个春秋大梦吧! 莫得办法,吴三桂只得准备将手头的美人出手,好换回银子,为陈圆圆赎身。 可惜的是…… 这风月场所的美人也是货物。 买的时候忒贵,卖的时候就价贱了,甚至还有可能折半。 这么一算的话,卖美人收回来的银子,并不足以为陈圆圆赎身,蛋疼,菊紧! 吴三桂正在愁银子的时候。 却突然偷听到了田礼和陈妈妈的对话,简直是怒火中烧,都快气死了。 加上他刚刚又喝了酒,酒气加怒气,居然真就动了杀心 他也不招呼随从,直接抄起旁边的椅子,就横冲直撞过去,气势汹汹,让人退避三舍。 田礼瞬间就怂了…… 他嗷嗷直叫唤,抬腿就跑,而吴三桂岂能让他逃跑?吴三桂追上前,一把就将这田礼掀翻在地。 “好汉饶命呐!” 田礼惊恐求饶,道,“我不和你争了,那美人就让与好汉您了,只求好汉饶我一条狗命呐!” 吴三桂嘿嘿直笑,“晚了,狗日的刁奴,你惹了爷不高兴了,爷现在就让你死。” 话音未落…… 吴三桂抄起椅子,照着田礼的脑袋就夯了上去,田礼嚎叫一声,然后头破血流,大瞪着眼睛,一动也不动了。 死人了? 啊啊啊~ 屋里众人惊恐万分的逃跑着,大喊着,就如同无头苍蝇般,跌跌撞撞往外面跑去。 陈妈妈一头栽倒在地,她想爬起来,却发现腿脚都软了,怎么也爬不起来了。 陈妈妈现在是欲哭无泪啊! 她好不容易才将戏园子开起来了,生意也一天比一天好。 没成想,现在居然出了人命? 如今这世道,官府就是吸血虫啊,到时候若是官府怪罪下来,她陈妈妈可如何是好? 而此时,门被人打开了。 冷风一吹。 吴三桂酒也清醒了,他突然意识到,他现在是在繁华的苏州,而不是辽东啊! 在辽东,以他们吴家的势力,杀几个狗奴都是小意思。 若是佃农,没有入官府户籍的贱民们,纵然灭门,都不会有人追究。 可现在他在苏州啊! 吴家的势力在这儿不起作用。 更何况刚刚那个狗奴,应该是某个权贵的仆人,打狗也得看主人啊! 若是人家真的追究起来,他吴三桂就是不死,也得脱上一层皮。 此刻吴三桂也顾不上什么美人了,他丢下破椅子,干脆带着随从夺门而逃。 吴三桂刚一逃出门…… 躺地上的田礼突然爬了起来,他摸了把脸上的血,嘿嘿直笑。 田礼裂嘴一笑,“陈妈妈啊,你家姑娘实在太美,你若强行留着,迟早还会惹事的,不若卖与我呗?” 陈妈妈呆若木鸡。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陈妈妈慢慢从地上爬起来,她叹了口气。 陈妈妈的声音,“既然这位爷真心要为圆圆赎身,奴家岂有不成人之美的?” 特别通知 最近流感病毒肆虐,儿科爆满,璎珞的工作也忙起来了,每天早上7点上班,晚上8点下班。 实在没有能力两更了啊! 一天一更,2000字。 过年后恢复两更哦! 第320章 入宫 第320章 入宫 经过刚才的事件。 陈妈妈也想通了,这陈圆圆固然是绝色美人,有她在,戏园子生意确实好多了。 但是绝色美人也有可能是个祸害,要不怎么会有红颜祸水一说? 以陈妈妈如今的人脉和势力,留着陈圆圆这么个绝色佳人,迟早还会遭惹祸事的,不如卖掉算了! 就是? 陈圆圆是吴妈寄养在她这里的,就这么不声不响的把人家卖了,道义上说不过去啊? 陈妈妈左思右想,终究还是在银子面前妥协了,她暗忖:若是以后吴妈寻来,大不了用银子解决。 吴妈叹了口气,“圆圆能够脱离风尘,我这做妈妈的也甚是开心,只是当初培养圆圆所费甚巨。” 吴妈妈的言外之意就是,她为了培养圆圆歌舞戏曲,花了许多银子,所以赎身费肯定不便宜。 田礼皮笑肉不笑道,“陈妈妈想要多少银子才肯放手?” 陈妈妈伸出两根手指头,斩钉截铁道,“两万雪花银,一文不能少。” 田礼暗骂一句:都说婊子爱财,果不其然。张口闭口就是两万雪花银?如今这世道,家中有一万雪花银的,都能算是大富豪了。 谁特娘失心疯的会花两万银子买个女人回家?就连秦淮河畔,自古都没有这么高身价的。 田礼冷笑一声, “行, 两万就两万,爷有的是银子,不过爷得连你两根手指头一并买了。” 田礼话音刚落…… 他身后刚刚怂成狗的家仆,此时全部聚拢了过来, 一个个摩拳擦掌的, 看架势就要动手。 陈妈妈既然开了这么大个戏园子,自然是养了许多打手, 打架斗殴她倒不惧。 只不过? 这样总归不大好。 陈妈妈急忙陪笑道, “这位爷说笑了,有道是漫天要价, 就地还钱, 不知道爷想出多少银子?” 田礼伸出一根手指头道,“一千!” 千金到两千金之间,确实是顶级名妓的正常价格, 田礼倒没有故意压低价格,可算是厚道了。 陈妈妈爽快的答应了,她先是命令小丫头招呼田礼,自个却去找陈圆圆商量了。 说是商量,其实不过是通知罢了。 而此时陈圆圆正临窗独坐,她手中抚摩着一块青碧玉佩,正想的入神呢! 这块玉佩是贡若甫偷偷送给她的, 这贡若甫出身官宦世家,自小养尊处优,气质自是不凡。 加上他又爱好读书写诗,身上更有一种书卷气,而这风尘中的女子尤其爱才子。 所以贡若甫结交了许多名妓, 有些名妓即使倒贴都愿意跟着他,哭着喊着当他的小妾。 但是贡若甫是个心气高的主儿, 一般名妓他根本看不上,不过逢场作戏而已。 可是当她遇到陈圆圆后, 那颗心便彻底沦陷了,他第一次动了娶风尘女子回家的想法。 甚至已经付诸行动了…… 贡若甫一边偷偷给陈圆圆送了定情信物, 想先稳住她,一边派人回家取银子。 而这陈圆圆也是情窦初开。 她第一次见到贡若甫这般的贵公子,而贡若甫这人又是情场老手, 很会撩拨女人。 所以陈圆圆居然动情了? 陈圆圆正在伤春悲秋的时候, 陈妈妈进来了,这女人眼睛珠子一转, 眼圈瞬间红了。 陈圆圆到底年幼,她又怎么会是陈妈妈的对手?不过三言两语,加上一番动情表演,陈妈妈便说服了陈圆圆。 甚至还让陈圆圆觉得,是她欠了陈妈妈,唯有卖身才能还恩情。 陈妈妈拉着陈圆圆的手,硬是挤出眼泪道,“圆圆呐,妈妈真的不舍得你呀,但是那位田爷实在不好惹,妈妈也是无奈啊!” 陈圆圆凄楚一笑,“妈妈不必伤心,这些日子以来,妈妈对圆圆的好,圆圆全都看在眼里。 这世道,女子就如同浮萍,随遇而安,圆圆以后不管去了哪里,都会好好过的,唯愿妈妈珍重。” 陈圆圆这番话说的情真意切,就连陈妈妈都不好意思了。 陈妈妈到底还是良心未泯,她最后居然真的流泪了,甚至想反悔,然而话已出口,却是无法挽回了。 就这样,田礼以一千两白银, 为这吴中名姬陈圆圆赎了身,以免夜长梦多,他连夜便带着陈圆圆返回京城。 一路舟车劳顿…… 吴中名妓陈圆圆虽然年幼, 但却美若天仙,让这田礼都差点把持不住了。 及到了京城,田礼将陈圆圆送是入田府, 那田宏遇一看,顿时惊为天人,喜的跟什么似的。 而陈圆圆在看到田宏遇后,她这才知道,田礼只不过是个管家而已,眼前的老头子才是真正的主人。 陈圆圆一想到以后就要跟着这么个老头子了,她顿时悲从中来,眼泪哗哗直流。 这般梨花带雨的模样,让田宏遇心里更痒了,恨不得现在就成就好事,纳她为妾算了。 但是转念一想…… 田贵妃更重要。 田贵妃不仅是他的女儿,更是他田家荣华富贵的大靠山啊,没有她,他田家也不能从大明的盐业分到一杯羹啊! 别看只是一杯羹,但却也是金山银海呐,银子赚的就如同淌海水般,哗哗直来。 田宏遇见陈圆圆哭了。 他也懒得解释,反正再美的女人也只不过是工具而已,有必要对工具解释那么多吗? 田宏遇重新为陈圆圆置办了极华丽的衣裳和首饰,加上几箱金银,然后便托田贵妃身边的小宦官将陈圆圆接进宫了。 一入紫禁城…… 陈圆圆觉得自个眼睛都不够看了。 她并不知道此处便是皇宫,她只知道这里太豪华了,建筑房屋皆是高大华丽,上面的瓦居然会闪光? 细看,那瓦居然都是琉璃的? 琉璃可是一种很贵重的宝物,陈妈妈就曾经给她置办过一个琉璃花瓶,价钱可贵了。 可是? 此处居然以琉璃为瓦,真不知价值几何呐? “姑娘仔细点走,刚下雨了,小心路滑。”小宦官贴心提醒道。 陈圆圆放缓了脚步,她突然又发现,这地上的砖居然洁白无比,好像玉石啊? 陈圆圆一步一步踏上台阶,前方的建筑物越来越近,恢宏无比。 第321章 见田贵妃 第321章 见田贵妃 陈圆圆一步一步,她顺着汉白玉台阶而上,但见雕栏玉砌,殿阁恢宏无比,让人震撼。 她突然就想到了戏文里的唱词……不是天上神仙府,便是人间帝王家。 这里不会真是紫禁城吧? 紫禁城,那可是皇帝住的地方啊,而皇帝则是天底下最尊贵的男人,处于众生之巅的位置。 一想到皇帝这个词。 陈圆圆只觉得心跳如同擂鼓一般跳动,浑身麻酥酥的,双腿更是绵软无比,几乎迈不动步子了。 她吞了吞唾沫,紧张的手都抖了起来,陈圆圆暗忖:那个大官不会是想将她进献给皇帝陛下吧? 她会不会要给皇帝陛下侍寝? 究竟该怎么侍寝?她完全不懂啊,到时候若是惹恼了皇帝陛下,那可是要天打雷劈的啊! 陈圆圆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就进了宫殿里,一股清雅的幽香袭来,好闻的很。 只见大殿两旁立着四方大鼎。 鼎里放着满满当当的苹果和梨子,还有佛手瓜,香气便是这些水果散发出来的。 陈圆圆自小就贫苦,而挨过饿的人,都会对食物有一种特别的执念和感情。 所以陈圆圆一进殿门,第一眼看到的不是金银珠宝,也不是各种珍贵的宝器和古玩字画。 而是水果! 陈圆圆叹了口气:果真就如同戏文里唱的一般,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此处居然用这么多的果子熏屋?而她陈圆圆小时候,却连梨子都没吃过呢! 接着陈圆圆莲步轻移,缓缓步入层层帷幕的深处,只见最里面有一方卧榻,这卧榻之上,斜斜靠着位女子。 女子极美,眉眼似画中人般,淡如云烟,却又高贵非凡,就连女人都能被迷住。 这女子的一头青丝极光泽。 她慵懒的绾了个桃心髻,髻上并无什么华贵的珠宝首饰,只斜斜插了朵未开的牡丹花儿。 陈圆圆自从容貌长开后,便日日照着铜镜,却从未发现比她自己更美的女子。 今日一见这卧榻之上的丽人,她方知世上真有绝世佳人啊! 而领着陈圆圆入宫的小宦官躬身上前,恭敬道,“娘娘,人带来了,您瞧瞧如何?” 卧榻之上的丽人缓缓睁开眼睛,媚眼如丝的看向陈圆圆,直看的陈圆圆脸红心跳,害羞的低下了头。 女子慵懒的声音传来,她声音沙沙的,充满了魅惑,“你叫什么名字?” 陈圆圆急忙脆生生答道,“我叫陈圆圆。” “放肆!”刚刚领陈圆圆进来的小宦官怒斥道,“此乃陛下圣眷,田贵妃娘娘,你一个民女岂能自称我?” 田贵妃? 陈圆圆的梨园同行就曾经演过贵妃醉酒,陈圆圆特别喜欢看这段戏,她还专门学过呢! 陈圆圆特别羡慕古代那些能够陪王伴驾的妃嫔们,甚至就连戏里的贵妃都能让她艳羡不已。 所以陈圆圆咋一听田贵妃的名号,她其实并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片刻后…… 她才意识到现在不是在戏园子里,她面前的贵妃是活生生的贵妃啊,是皇帝陛下的女人啊! 陈圆圆腿一软…… 顺势就跪了下来,她根本就不知道见了贵妃应该怎么说话,只得学着戏文里演的,文绉绉的胡说了几句。 这番表演把田贵妃都快逗乐了。 田贵妃坐直了身子,笑意盈盈道,“陈圆圆你过来,让本宫好好瞧瞧你的模样。” 陈圆圆踟蹰了片刻,最后终于还是乖乖走到了田贵妃身旁,低垂着头,任凭田贵妃打量。 田贵妃从头看到脚,但见这陈圆圆虽然稚嫩,但却无一处不美,就连指甲都是莹莹光泽。 最难得的是,这陈圆圆并没有包小脚,一双天足可爱极了。 这时代虽然许多极穷人家的女娃娃并不包小脚,但是这种极穷苦的家庭,一般养不出好看的女孩子。 陈圆圆倒是个特例,她不仅美貌,还有双漂亮的天足。 田贵妃知道皇帝陛下和常人不大一样,陛下并不喜欢包小脚的女人,就连田贵妃的一双小脚都被陛下笑话过呢! 田贵妃对陈圆圆非常满意,她交代了几句后,便让人将此女领了下去,好生养着。 然后又找了位老成的姑姑,日日教此女学习宫廷礼仪,直把此女培养的仪态万方,只待时机成熟后,便献予陛下。 而此时的崇祯并不知道田贵妃的小心思,他最近正因为蝗虫的事儿烦心呢! 按照他浅薄的历史知识,崇祯朝确实有蝗灾,但是他记得这个蝗灾是发生在崇祯后期啊? 怎么现在蝗灾就出现了? 这个到底是因为蝴蝶效应呢,还是他的历史知识太浅薄了,亦或就是历史没有记载呢? 崇祯不知道原因。 其实甭管是什么原因,蝗灾都得治理,这玩意儿太可怕了,因为一般闹过蝗灾后,必有大饥荒。 据记载…… 蝗虫将禾苗啃干净后。 这一年农民便没有了收成。 人没有吃的了,便会连草根树皮都吃,草根树皮吃完后,就会出现人吃人的现象。 当时有妇女和儿童被绑起来,然后拉到市场上宰杀了卖肉,时人称之为……菜人。 现代人似乎都觉得蝗灾并不可怕,因为蝗虫就是蛋白质啊,是可以吃的玩意儿啊! 古代人真笨。 为什么不在蝗灾的时候,抓特娘几千斤的蝗虫,然后煮了当粮食吃呢?这玩意可比粮食有营养多了。 在现代人的观点里,蝗灾不是灾,而是上天赐粮啊! 只不过古代人不仅笨,而且还迷信,他们觉得吃了蝗虫,便会得罪蝗神,是亵渎神灵的行为。 所以古代人宁愿活活饿死,也不愿意吃蝗虫充饥。 崇祯只想说…… 现代人也太自以为是了,人都快饿死了,就连土都吞的下,怎会因为害怕虚无缥缈的神灵,而不敢去吃蝗虫呢? 事实上,古代人也吃蝗虫。 历史上就有唐太宗亲自抓蝗虫生吃的记载。除了君王外,饥饿的老百姓也吃蝗虫。 唐朝德宗年间,东自海,西尽河陇,蝗虫蔽天,所至草木不留,田稼食尽,百姓饥,捕蝗为食。 璎珞祈祷:快点下一场大雪,把流感病毒都冻死吧!( ̄~ ̄) 第322章 朝议蝗灾 第322章 朝议蝗灾 所以古代人并不笨啊! 他们饿极了也是吃蝗虫的,而且他们不仅吃蝗虫充饥,而且他们吃蝗虫的花样还挺多的。 比如元朝至正19年,就有史书明确的记载,老百姓将蝗虫晒干了,存储起来当粮食吃。 而且古代也有油炸蝗虫这玩意,且这油炸蝗虫的价格还挺贵的,丰年的时候,这玩意甚至比猪肉还贵。 据记载…… 古代的北京,天津,山东等地的人,自古就有吃油炸蝗虫的习惯。 他们将蝗虫或者腌制,或者晒干,或者油炸,然后还会拖到集市上贩卖,名曰……蝗米,或者旱虾。 所以古代人不仅吃蝗虫,而是不比现代人吃的花样少,真不知现代人有什么资格嘲笑古人? 这日,崇祯正烦心蝗虫的事儿呢,山东和陕西等地呈上来的折子都快把他淹没了。 不是要钱,就是要粮食,可是崇祯国库和内库又特娘的空了。 自从穿越成皇帝后,崇祯就没富过多久,虽然他现在各种收入巨多,二月份过寿的时候又狠捞了一笔,但是架不住开销大啊! 蛋疼,菊紧! 可是崇祯却发现,蝗灾的事儿好像就他一个人着急,满朝的大臣们一个也不在意。 就连温体仁也是该干嘛就干嘛,天天吃香喝辣的,外加抱着小老婆暖被窝子。 崇祯现在后悔死了。 这段时间什么事情都是他一个人在操心,说的好听点叫大权在握,难听点就是……奶妈子。 以至于将这帮大臣都养懒了。 事事都依靠他,内阁形同虚设,就连温体仁也变成了只会听命令的机器人了。 崇祯觉得再这么下去,他就算不吊歪脖子树,迟早也得过劳死,必须的要改变。 这一日,大朝会。 诸位大臣在温体仁的带领下,山呼万岁后,便又是一通天花乱坠的马屁,拍的崇祯想吐。 记得崇祯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想听一句马屁而不可得,因为明朝的文官都以怼皇帝为荣。 这二周严官更是动不动就骂他昏君,暴君啥的,恨不得唾沫星子喷死他吖个狗皇帝。 现在? 诸大臣对他是又怕又敬。 就连二周言官都心悦臣服了,天天口呼圣君,恨不得将心都掏出来给崇祯看。 呃,就是他俩依旧不干实事。 诸大臣拍完马屁后,便一个个的悠哉乐哉的,等着皇帝陛下布置任务,就连温体仁也眼巴巴看着他。 崇祯无语…… 这特娘的算不算是搬起石头砸了自个的脚?不作就不会死? 崇祯缓缓说道,“诸位爱卿,今年山东和陕西闹蝗灾,蝗虫所过之处,寸草不留,青苗尽毁,不知诸位爱卿可有什么好对策?” 诸大臣皆不言语。 纷纷暗忖:国家大事不是该陛下您操心吗?俺们只管办事就行。 崇祯见这帮大臣一个个的装哑巴起来,他干脆点兵点将道,“不知二周言官可有何妙策?” 二周言官见崇祯都点到自个名了,虽然极度不愿意,但却不得不出列。 按照以前,这两人铁定会破口大骂……你吖个大昏君,蝗灾乃是上天的警示。 都是你个大昏君不修私德,上天才降下蝗灾,所以赶紧的下罪己诏,以平息上天之怒。 可是如今? 二周言官都心悦臣服了。 他们自然不能再骂皇帝了,这么好的皇帝,数次拯救大明于危局,上哪儿找去? “启禀陛下。” 二周言官之一躬身道,“小小蝗虫而已,不足为惧,纵然蝗虫遮天蔽日而来,所求也不过一口青苗而已,它们并不会伤人。 况且陛下德被苍生,上天必会护佑我大明的,陛下切莫为此等小事忧心,只需静等即可。” 诸大臣也纷纷附和…… 表示蝗灾不过是小事而已,远远不如流寇危害大,甚至有些大臣还举例,蝗虫也是可以吃的嘛! 京城各大酒楼,就有以蝗虫做的佳肴,菜名油炸旱虾,据说还挺美味,而且价格也很贵的哦! 对于这些个大臣,崇祯郁闷的想吐血,一个个的出身富贵人家,不食人间烟火。 崇祯深吸一口气…… 他问道,“朕问一句,蝗虫遮天蔽日而来,将青苗啃食干净后,粮食颗粒无收,老百姓吃什么?” 温体仁的声音,,“启禀陛下,朝廷可以下令,让老百姓捕蝗为食,蝗虫晒干后,可以当粮食吃。” 崇祯冷笑道,“温爱卿的意思是,老百姓饿了不晓得蝗虫可以吃吗?这个还需要朝廷下令?” 温体仁不徐不紧的继续道,“百姓天生愚昧,皆以为蝗虫乃是上天派来的,故不敢食用,只能活活饿死。 而京城民智已开,故有油炸蝗虫这一美味。 所以陛下您若是下令百姓捕蝗虫,不仅能够缓解饥民问题,更加可以将蝗虫贩卖到民智较高的城镇,于民生有益无害呐!” 崇祯无语…… 人若饿狠了,什么东西都会吃的,就连泥巴和人肉都能吃,岂会不吃蝗虫? 这和民智有什么关系? 就算再愚蠢的人,也都晓得饿了要吃东西吧? 崇祯呵呵一笑,“老百姓确实可以捕蝗虫为食,而且这个并不需要朕下令,老百姓就会主动抓蝗虫了,但是抓的蝗虫能有多少?” 崇祯可是知道的…… 蝗灾要么不发生,一旦发生后,你什么粮食都甭想收了,当年必定有大饥荒。 至于捕蝗虫为食? 你能够捕多少,够吃几天的? 蝗虫虽然单个的很好抓,基本一抓一个准,很难失手,但是…… 当遮天蔽日的蝗虫飞来了后,老百姓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抓? 要知道蝗灾持续的时间并不长,有时候甚至只有几天而已,几天时间能够抓到多少蝗虫呢? 甚至蝗虫半夜来了。 大伙都在睡觉,一觉起来…… 什么都没有了,青苗没有了,园里的菜没有了,草木的叶子没有了,甚至就连蝗虫也没有了。 蝗虫自然是吃饱了,飞走了,来去这般匆匆,老百姓够时间抓个屁啊? 况且单个的蝗虫虽然好抓,但是若想大量的捕蝗虫为食,就很难抓了。 一只只的徒手抓,一天下来也抓不了多少,老百姓还是饿死。 卡文+过年忙=偶尔更新 一月份更新确实不给力,只能时更时不更新的,待2月份走上正轨就好了。 大家先养肥吧!*(^o^)* 第323章 下令灭蝗(恢复更新) 第323章 下令灭蝗(恢复更新) 蝗虫难抓是一回事。 而且蝗灾中的蝗虫和普通蝗虫不大一样,它们不仅没有半丝肉,而且还都是飞蝗,敏捷迅速。 崇祯并不想就吃蝗虫这一问题,和诸大臣辩解,不过…… 温体仁有一件事倒是说对了。 这蝗虫还是得捕杀的。 但是崇祯并不准备光下令让老百姓捕杀,得给官府下令,让官府组织起来,这样方能事半功倍。 崇祯环顾满朝文武,缓缓道,“温爱卿说的对,朕即下令,抓捕蝗虫,并将其运送入京,能抵一部分的赋税和徭役。 凡官员下辖区,捕的蝗虫越多,朕便加官进职,甚至给予五世平袭的爵位,钦此!” 崇祯已经想明白了。 蝗虫必须要灭,而且还要调动官府的积极性,得给这帮大明的庸官一点点甜头。 否则没有官府的大力组织,光靠老百姓捕杀,绝对没有办法消灭蝗虫的。 这玩意铺天盖地而来,数天,甚至几小时就吞吃完了所有绿色的植物,老百姓防不胜防。 可若是有官府组织就不一样了,鉴于崇祯发明的水泥,如今大明许多地方的主要干道,都铺上了水泥,信息传播速度比以前快多了。 加上崇祯又改良了育马技术。 要说咱的皇帝陛下咋就知道怎么保持马种不变呢? 呃,其实还是得益于他以前喜欢上一些不三不四的网站,正经东西没有学到,歪门邪道的东西学了不少, 比如育马。 说句实话, 自古中华就不擅长养马,加上战乱频繁,人都没有吃的,何况马了。 要知道马这种生物可是非常娇贵的, 不像驴骡耐操, 怎么喂养都行,驴和骡吃麸皮和稻草杆子都能长的膘肥体壮, 马就得要吃好料子。 马, 你稍微喂养的差了,环境稍微脏了点, 它就会掉膘, 或者生病死掉。 所以中原王朝好不容易弄回的良马种,不过几代,便能退化成劣马, 这些个劣马用来驮东西负重不行,打战更是操蛋,就是跑都跑不快。 而后来游牧民族一直防备中原,也就不会将好马种互市过来了,所以大明朝马虽然多,但是良马稀少,战马更是少上加少。 这一切在崇祯朝得到了改变。 如今卜失兔一统蒙古。 加上他和大明的羊毛贸易, 手头银子多,而蒙古自古便与西方诸多国家有联系,卜失兔便又引进了阿拉伯的战马。 这家伙现在对崇祯这位天可汗是忠心耿耿,自然不会吝啬好马种了,无数的阿拉伯战马和蒙古的优良马种进入了大明。 这些马改良了大明的马种, 甭管是驮马还是战马,都比以前上了不止一个档次了。 事实上…… 现在整个蒙古汗国的牧民们, 都对崇祯皇帝感恩戴德,崇祯便是他们的天可汗。 如今的大明良马济济。 无数的骏马, 奔驰于大明的水泥官道上,将各种信件和物资传递到了四面八方。 所以, 蝗虫刚出现在了一个县,其周围所有县镇都知道了,然后老百姓便在官府的组织下, 提前部署逮捕蝗虫。 编制能够抓捕蝗虫的小网, 夜晚点火诱杀,无数的蝗虫还没来得及落地, 便被老百姓一捕而空,有了组织,群众的力量就是大。 然后这些可怜的蝗虫便被地方官员们当做政绩,一车车,一船船的拉到了京城。 无数的蝗虫都快把崇祯设立的几个大仓库堆满了。 崇祯看着这些玩意儿,都快愁死了,如今蝗灾灭杀在望,虽然可喜可贺。 可是这么些个死蝗虫全部堆在京城也不是个事啊,看着膈应人。 蝗虫虽然能吃,但是说实话,这些飞蝗虫并不是那种好吃的蝗虫类型。 它们个个瘦不拉叽的,和崇祯小时候在乡下逮过的那种,胖胖绿绿的蝗虫完全不一样。 消费者肯定不会买账的。 吃,不好弄。 丢,舍不得。 送到西北救济灾民?灾民们都快饿死了,应该不会嫌弃这些个死蝗虫的,只不过……崇祯觉得有点不地道。 若是史书记上一笔,后世人会怎么想?呃,虽然崇祯现在的名声也不大好听。 尼玛,这些东西好歹也是他用无数的官职,还有赋税钱粮换来的啊,就这么白白丢了岂不可惜? 冥思苦想下,崇祯突然想起了现代社会吃过的辣条。 辣条…… 原材料低廉无比,用大豆和面粉做成的算良心辣条了,甚至还有传出有用塑料袋子融化了做的辣条,想想就恶心死了。 这玩意逼格相当的低,堪称垃圾食品之首, 可是就是这么低逼格的辣条, 卖的却相当火, 被誉为神物。 甭管是宅在家里,还是网吧通宵玩游戏的时候, 吃一包辣条, 简直是幸福无比,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踏实感。 对! 朕就将这些蝗虫做成辣条。 辣条制作其实非常简单,并不需要什么高科技的东西。 辣椒,盐,油,糖,加上大量的味精,以及一些乌七八糟的垃圾调味品就行了。 辣椒也不需什么好辣椒,辣椒仔就行。 盐,虽然崇祯现在没法掌握盐政,但是大明的海盐还是非常多的,简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崇祯早就命令郑芝龙秘密开辟了好几处海盐场,晒了不少的粗盐出来了。 并且以现代工艺,将粗盐中的杂质去除,这些有毒的海盐,就成了现代的细白盐了。 加上如今大明交通发达,这些海盐分分钟便能运到各地,然后冲击现在的盐市。 当然…… 崇祯现在可没心情和盐商硬杠上,盐业这一块,利益集团太深了,如今他可不想再来几场暗杀什么的。 呃,虽然想暗杀他的敌人一直都没少过。 糖就有点难办了。 糖自古就是奢侈品,古代老百姓吃一回糖非常不容易,不似现代人,糖盐统统超标。 如果崇祯用糖做辣条,这特么就是个败家子行为,亏死你。 这和在现代社会,把灵芝当香菇炒了吃,有什么区别? 崇祯想着想着,头疼死了。 蝗虫辣条看来是做不成了,这些个死蝗虫能够用来干嘛呢? 感言! 今年,我们的国家真是多灾多难。 璎珞也很无奈。 璎珞所在的城市,恰恰就在武汉周边,这是一个小城市,如今却已然成了重灾区。 身为一线医护人员,应该义不容辞的上前,守护老百姓的健康和安全,因为若是我们也害怕了,谁还能和疾病做斗争? 这场浩劫来的太突然了…… 之前,璎珞还在计划回乡里探亲。20号,医院领导便下达通知,一级备战,24小时待命。 每天看着来来往往的发热病人,其实真的很害怕,不过……一想到病人或许比我们更加害怕和无助,便又有了斗志。 不管怎样,唯有坚持下去。 愿走过风雪,终会见到明媚阳光。 第324章 庆功宴 第324章 庆功宴 “陛下!” 此时一名长相斯文,气质不凡的年轻宦官走上前,恭敬道,“陛下可是头又疼了?奴婢令人给您熬碗核桃露来吧!” 这名小宦官名叫赵大狗。 赵大狗人虽然年轻,但是做事情十分稳重老成,且不爱应酬交际,这让崇祯非常欣赏。 自从王承恩出事后,崇祯便再也不敢将他放在身边,而是赏了王承恩一大笔钱,让他提前退休享受去了。 此时赵大狗横空出世,顶替了王承恩的位置,一跃成为宫里最炙手可热的大太监。 外面不知道多少大臣想巴结上赵大狗,却求其一见而不可得。 这点让崇祯非常欣赏,身为皇帝身边的贴身太监,就得和外臣少来往,做好自己的分内事即可。 当然…… 赵大狗这名字实在是难登大雅之堂,以前他只不过是个小宦官,用这名字无所谓。 现在…… 身为皇帝陛下身边的大太监,再用这种贱名,就有点不合时宜了,所以崇祯亲赐御名…… 赵大成。 崇祯摆了摆手,淡淡道,“不用,朕只是忧心国事民生,故才头疼, 若能天下太平, 朕这头疼的毛病便能不药而愈。” 赵大成肃然起敬,他暗忖:幸哉,我赵大狗,哦不~我赵大成, 此生能够侍奉如此明君, 真是修了八辈子的福气了。 崇祯以手扶额,漫不经心的翻阅着奏折, 这些奏折皆是诸大臣, 新近呈上来的。 诸大臣就灭蝗一事,发表了各种马屁言论, 直接将这崇祯皇帝吹捧成了尧舜禹般的君王。 二周言官的奏折更是吹捧的极为露骨, 瞧瞧他们怎么说的。 臣言:圣人之德,与天地通,陛下之德, 感天动地,今蝗虫已灭,全赖圣恩浩荡。 臣听闻:京城小民以蝗虫为旱虾,美味无比,一斤旱虾可抵数斤大米,如今成千上万的旱虾堆积在了各大仓库里,不知价值凡几? 此乃国家之幸, 万民之幸。 方天降蝗虫于大明! 臣诚欢诚喜,顿首顿首! 崇祯看着二周言官的奏折,气的牙都痒痒的了,尼玛的~朕费了多少银子和官职啊,你特娘的还说闹蝗灾是好事? 这么些个瘦不拉几的飞蝗, 你特娘的还说价值凡几,美味无比?真是操蛋至极。 果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清谈言官。 崇祯将二周言官的奏折丢了一旁, 又翻看起其他大臣的奏折,无一例外, 马屁精。 崇祯思忖片刻,对赵大成道, “传朕旨意,令官厨房设宴,朕要犒赏群臣, 以庆贺灭蝗大胜利。” …… 皇帝陛下要设宴? 这帮个大臣无不喜滋滋的。 自从陛下将光禄寺一脚蹬了后, 官厨房的菜肴是越做越美味,就连最简单的白菜萝卜, 都能给整出山珍海味的感觉。 所以,这帮大臣,也从过去畏惧赴皇帝的筵席,到现在期待赴宴了。 这一日,大殿香气缭绕,诸大臣分列两旁,坐的端端正正的。 明朝大臣的地位还是非常高的,至少他们可是坐着和皇帝一起吃东西,而不用动不动就下跪磕头什么的。 “诸位爱卿。” 崇祯正色道,“朕自继位以来,国内便天灾人祸不断,去岁刚刚诛灭反贼李自成,今岁又闹蝗灾,朕实在是忧心忡忡啊! 朕尚年轻,却要治理这么大一个国家,有时候朕真的觉得,心力憔悴,幸亏…… 有诸位大臣的辅助,朕与大明,方能一次又一次的转危为安,朕谢谢你们。” 崇祯这番话说的情真意切,让这些大臣非常受用,他们纷纷表示,这都是皇帝陛下的功劳。 大明经过皇太极扣关,林丹汗犯边,反贼横行,乌香之祸, 蝗虫肆虐,却依旧国力鼎盛, 政通人和。 这一切都是因为陛下仁德感天,上天恩赐的太平啊! 瞧这帮大臣多会说话啊,以前他们喷朕是昏君+暴君+贪财。 现在一个个的, 马屁拍的倒是溜,反正好坏,都是他们的一张嘴罢了。 这次灭蝗,朕费了多少钱粮官职啊,方把这遮天蔽日的蝗灾压了下去,结果……人家轻飘飘一句,上天恩赐的太平。 崇祯故意叹了口气道,“大明如今确实是政通人和,不过朕却还有一桩忧心事。” 二周言官急忙上前,躬身道,“不知陛下为何事而忧心?” 崇祯呵呵一笑,“蝗灾已灭,可是朕的仓库里堆积了大量的蝗尸,朕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这些东西?” 二周言官松了口气,他们还以为什么事呢,不就是蝗虫的尸体吗? 二周言官的声音,“臣听闻蝗虫也叫旱虾,京城各大酒楼都会收购此物,味道极美味,价格也不错,陛下啊,这些蝗虫就是银子啊!” 银子? 银子特么的毛线? 崇祯呵呵一笑,“呃,朕也觉得蝗虫乃是无上的美味,朕今日便宴开蝗虫,与诸位不醉不休。” 话音未落…… 一个个漂亮的小宫女,便端着瓷盘走了上来,宫女们将这些瓷盘摆在了大臣面前。 掀开盖子,盘中的美味佳肴终于露出了真容,尼玛的~ 居然是一只只的大蝗虫。 别看大臣们吹嘘这蝗虫多么的美味,多么的好吃,价格多么的高。 可是他们才不会真正的吃呢,反正只是动动嘴皮子,让陛下高兴高兴,何乐而不为呢? 诸大臣看着眼前的蝗虫菜肴是目瞪狗呆,他们没想到,陛下居然真的好意思将这玩意端上来? 崇祯笑道,“诸位快点动筷子呀,这些都是无上的美味佳肴,放京城酒楼里卖,得好几钱银子一盘呢!” 说完…… 崇祯慢悠悠的夹起一筷子蝗虫,大快朵颐起来,味道甜丝丝的,好吃极了。 诸大臣看着眼前的蝗虫,这些个蝗虫一只只大瞪着眼睛,似乎死不瞑目,好瘆人。 二周言官叹了口气。 刚刚可是他们说,这蝗虫乃是极美味,如今他们咋好意思不动筷子呢? 两人不情不愿的夹了只蝗虫,嫌弃的喂到了嘴里,咬一口……嘎嘣脆。 嚼一嚼,卧槽~满嘴的土腥味。 推书,祭天! 最近断更了一个月。 好多老读者肯定跑了,我哭! 现,祭上一本小说。 呈于上天,希望保佑璎珞的书红红火火,然后码字如飞,天天灵感爆棚,一秒十字。 书名:大汉钢铁直男 简介:张远同学与一代雄主汉武帝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这故事极内涵。 且看从现代社会穿越过去的钢铁直男,如何征服汉武帝与这万里河山。 张远:陛下? 汉武帝:爱卿大才,旷古绝今,待朕百年之后,江山与幼主就托付给爱卿你了。 张远:呃,不如将后宫的姐姐们,也一并托付给臣吧? 汉武帝:滚开! 第325章 田贵妃相邀 第325章 田贵妃相邀 二周言官忍着恶心,勉强将蝗虫吞了肚子里,末了,他们还满足的抚了抚肚子,违心道,“真乃美味也!” 其余大臣见二周言官都吃了。 也只能一个个有气无力的夹起蝗虫,勉强嚼着,吃的是满嘴苦涩,汁液直流。 最难忍的是,这些个蝗虫就如同刀子般锐利,大臣们根本不愿意多嚼,直接整个儿吞了进去,割的喉咙火辣辣的疼。 说好的极美味呢? 大臣们一边郁闷的吞吃着这些飞蝗虫,一边恨恨看着二周言官,恨不得将他们也一并吞吃了去。 可是? 大臣们狐疑的看着皇帝陛下,皇帝陛下的喉咙莫非是精铁打的?咋一口一只蝗虫,吃的可欢乐了。 能不欢吗,崇祯吃的蝗虫其实都是麦芽糖捏的,染个色,便栩栩如生了。 崇祯抹了把嘴,呵呵一笑,“这油炸旱虾果真美味无比,爱卿没有骗朕,朕今日试吃此味,竟然好比龙肝凤髓,美味啊!” 诸大臣只得纷纷点头,口中称是,都夸赞起旱虾的美味来。 崇祯又满足的吃了只蝗虫,突然豪气干云道,“朕还听闻京城坊间,这一斤旱虾的价值, 大约可比数斤白米。 朕就想啊, 不若就将此物折合成米价,充作诸位爱卿的俸禄,多的就当彩头,赏赐给诸位了!” 卧槽! 狗日的皇帝! 诸位大臣再次目瞪狗呆, 自从见识过狗皇帝那股子不要脸的劲儿后, 他们便以为这便是下限了。 如今看来…… 对于狗皇帝而言,永远都没有下限这个词, 因为下限就是被他用来打破的。 二周言官也是有苦难言…… 毕竟, 这死蝗虫的价格,可是他们自个和皇帝陛下说的, 如今怎好打脸? 言官不比其他大臣。 他们的收入并不高。 再加上二人自视清高, 从来不屑于贪污受贿,所以他俩的日子过的相当清贫,就靠一点点俸禄了。 崇祯笑笑, “诸位,满饮此杯,天佑大明,灭杀蝗灾,又得旱虾,价值不菲,哈哈哈!” 呵呵呵! 二周言官和这些大臣只得苦笑着站起身来, 然后一同将杯中美酒饮尽。 …… 蝗虫宴后。 崇祯心情大好,如今是既处理了恼人的死蝗虫,又教训了一番这帮只会打嘴炮的大臣们,别提多爽了。 崇祯刚入乾清宫。 赵大成便告诉他,田贵妃娘娘今晚设了宴, 想请陛下过去一聚。 刚下了蝗虫宴,又来美人宴。 崇祯不喜欢蝗虫宴, 但还是很喜欢美人宴的,吩咐赵大成传话给田贵妃, 他晚上定会去赴宴。 崇祯很久都没有宠幸田贵妃了,倒不是说田贵妃失宠了, 而是崇祯忙于国事,实在无心儿女情长。 加上他后宫妃子也太多了,他一个人实在滋润不过来, 而这种事又不能请人代劳, 郁闷! 崇祯慢悠悠来到田贵妃所住的永和宫,但见红烛高照, 轻纱幔帐,满室的花香和果香,沁人心脾。 有一美人,身着轻纱立于纱幔之后,隐隐绰绰的,这便是他心爱的田贵妃了。 烛光下,轻纱后,看美女果真是越看越漂亮,姿色更是比白日美上了好几个档次。 怪不得,历史上有个叫吴梅村的家伙,不要脸的赞美田贵妃道。 雅步纤腰初召入。 钿合金钗定情日。 丰容盛鬋固无双。 蹴鞠弹碁复第一。 上林花鸟写生绡。 禁本钟王点素毫。 杨柳风微春试马。 梧桐露冷暮吹箫。 崇祯咽了咽口水…… 然后他强迫自己目不斜视,表现出一副正人君子模样,咱好歹也是皇帝了,咋能一见美女就猪哥样? 崇祯直直走到轻纱后,他随意道,“爱妃,天气这么冷,你还是多穿几件衣服吧,别受凉了。” 田贵妃身子一晃,她叹了口气,暗忖:我就算穿的这般清凉,也难入陛下眼了吗?看来果真是失宠了。 田贵妃勉强一笑,然后盈盈行了个礼,娇声道,“妾参见陛下,陛下今日大驾光临,妾不胜荣耀。” 崇祯点点头…… 径直走到桌子前坐定,等着上山珍海味, 好大吃特吃呢! 说句实话,蝗虫宴上,他面前的蝗虫虽然是麦芽糖做的,但是不经饿, 不过一会就消化完了。 后来回到乾清宫,他又处理了一些政务,根本就忘记了补充能量。 此时一放松下来,居然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只想大快朵颐。 田贵妃见崇祯也不看她,不免有点心下凄凄,其实……这完全就是,女人心理和男人心理不同罢了。 女人,巴不得爱人时时刻刻关注她,嘘寒问暖,然后各种甜言蜜语哄她,这样她才能觉得自己被人爱着。 男人,其实爱都在心里,就算再爱,也不会轻易说出来,更不会天天和你甜言蜜语,他们更是行动派。 或许,一开始男人们会勉强说些甜言蜜语,但是时间久了,他们是绝对不会再说了的。 像什么还珠格格里演的,几个大男人,天天爱爱爱不离嘴的,看了就膈应。 现实中若有这种男人,特娘的不是感情骗子,就是娘炮。 所以,男人嘴上不说爱你,却并不代表他不爱你。 女人与男人的思维并不一样,女人敏感细腻,多愁善感,还喜欢胡思乱想,而这便是男女误解之源。 崇祯并不知道田贵妃幽怨的小心思,他现在只想吃饱了,然后和田贵妃,去做一些男人们都爱做的事情。 可是田贵妃却只想,听一些女人们都爱听的话。 崇祯不说话,只顾等着菜肴端上来,气氛一时有些尴尬。 这时田贵妃开口了,她柔柔靠了上去,轻声道,“陛下,您看妾今日美吗?” 崇祯随意瞟了一眼。 田贵妃他刚刚已经看了,肯定美啊,崇祯点点头,言简意赅道,“恩!” 多么冰冷的话语啊! 皇帝陛下连多看她一眼都不愿意了,只是‘恩’了一声。 田贵妃也死心了。 看来失宠已经不可避免,必须要将陈圆圆这个美丫头推出来了,以固宠。 这些日子陈圆圆在宫里学了很多礼仪,加上田贵妃刻意的栽培,许多养颜润肤的药材,不要钱的让她补,补的她越发肤白貌美。 第326章 初见陈圆圆 第326章 初见陈圆圆 田贵妃收敛心情,盈盈浅笑道,“陛下,妾前日从吴中寻了批歌舞姬回来,其中有一姬名陈圆圆。 此姬不仅容貌明艳出众,且尤擅戏曲,号称声甲天下之声,不若陛下将其召来,令此女清歌以助兴?” 陈圆圆? 卧槽,这女人不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名妓吗?而且还是吴三桂的红颜知己兼爱妾。 据说吴三桂为了她,毅然决然的打开山海关的城门,将多尔衮迎入中原,从此山河易主。 正所谓…… 鼎湖当日弃人间。 破敌收京下玉关。 恸哭六军俱缟素。 冲冠一怒为红颜。 历史上有些不明事理的酸腐文人,总以为是陈圆圆导致了大明的灭亡。 他们一边意淫着陈圆圆的绝色容颜,恨不得自己就是那吴三桂;一边却又骂她祸国殃民,人尽可夫,简直是爱恨两难。 崇祯真的很想啐他们一口。 他们也太小瞧吴三桂这枭雄了。 吴三桂这货虽然好色成性,但绝对不是儿女情长之辈,陈圆圆在他心中分量又有多重?重到能和江山社稷相比? 这点崇祯自己就非常理解。 古往今来,酸腐文人提过一个伪命题,江山vs美人。 似乎选择了江山,便一定会失去美人,或者说,你若是想与美人成双成对,那就必须放弃江山。 崇祯只想说一句…… 特么神经病啊! 江山vs美人,有什么好选的? 必须的选择江山啊,没了江山,再多的美人你也守不住,迟早也会被人家抢走。 而拥有了江山,你想要什么样的美人得不到?你特么就是想把敌人给绿了,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自始至终,崇祯都不相信吴三桂是为了陈圆圆,而开的山海关。 不过崇祯对这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美人,还是非常好奇的,他想看看此女到底怎么个美法? 崇祯面无表情道,“宣!” 不过片刻,崇祯就见一队美人鱼贯而入,然后站定,皆是一色的肤白貌美,盈盈浅笑,等待君王的宠幸。 其中有一姬,确实比其他美人更美貌几分,她体态也更轻盈,纤腰不堪一握,似乎稍微一用劲,便会断了般? 看来此女就是陈圆圆了? 崇祯细细打量着她,看的这陈圆圆面红耳赤,羞赧的低下了头,更添可爱。 这女娃娃确实美,柳叶如眉,肌肤白皙润泽,就如同最细腻的和田美玉般,一双大眼睛扑扇扑扇的,灵动至极。 大抵是因为年岁尚小,此女脸上并无媚态,反而一派天真烂漫。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极品萝莉吗? 萝莉有三好。 身轻体娇易推倒。 崇祯以前还是游戏宅男的时候,也曾天天在网上叫嚣,谈女朋友,就要谈一个极品萝莉。 可是? 当极品萝莉真正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退缩了,这特么还是个女娃娃啊! 虽然古代人结婚早,十几岁的娃娃就结婚了,但是崇祯他本质上是个现代人啊! 真要他对这么个萝莉娃娃下黑手,他做不到啊,万一到时候把人家弄哭了,还得哄,麻烦死了。 田贵妃期待的看向崇祯,柔柔笑道,“陛下能否从众女中,选出那陈圆圆?” 崇祯闭上眼睛,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故意忽略陈圆圆的美色,他淡淡道,“呃,她们都长的一样,朕分不清。” 田贵妃手一抖,差点将手中的团扇都拿掉了。 她狐疑的看向众女,那陈圆圆明明更加美貌,就是头猪都看得出,可是陛下居然觉得她们长的一样? 果真是君心深似海。 自古帝王最难伺候。 田贵妃稳定心神,又勉强笑道,“陛下有所不知,这陈圆圆不仅美貌无双,更是色艺双全。” 紧接着,田贵妃看向陈圆圆,轻言道,“圆圆,还不给陛下唱一曲西厢记。” 陈圆圆双拳紧握,她现在紧张死了,要知道她对面的年轻男人,可是皇帝陛下呐! 皇帝,天下间最尊贵的男人,世间所有的女人都想嫁的男人,她……陈圆圆,今日居然要在皇帝陛下面前献艺? 陈圆圆鼓足勇气,偷偷抬头瞄了眼崇祯,但见对面的君王不仅年轻,而且还相当的帅气。 又帅又年轻,还如此的有权势,对女人而言,是有致命吸引力的,哪怕还是萝莉的陈圆圆,此时也情窦初开了。 陈圆圆咽了咽唾沫,樱桃小口微张,极高雅的戏曲腔出口,咿咿呀呀啊,唱的是西厢记里的红娘。 不得不说…… 曲调很优美,词也很高雅。 而陈圆圆的歌喉更是灵动无比,就如同山间的百灵鸟般,好听极了,身为女人的田贵妃都听醉了。 田贵妃叹了口气…… 暗忖:此女容颜虽然不及我,但是胜在年幼,且歌喉更是胜我千百倍,陛下定然会被迷住的。 陛下若是真的看上了陈圆圆,对她田贵妃也是有好处的,可是……为什么田贵妃依然觉得心有不甘呢? 田贵妃听了会儿优美的戏曲,她转头看向崇祯,刚准备和崇祯细细品评陈圆圆的唱腔。 却发现…… 皇帝陛下苦着一张脸,两只耳朵上各堵了团棉花,一副听的不耐烦模样。 田贵妃目瞪口呆。 这般优美的戏曲,就连她身后的宫女太监都听醉了,陛下居然不爱听?陛下怎么能不爱听呢? 这世上居然会有人,不爱听如此优美的戏曲? 田贵妃觉得很荒谬。 其实她哪里知道啊,崇祯是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耳朵早就经过了各种乱七八糟的音乐轰炸过。 戏曲? 这么高深的玩意儿,他一游戏宅男听的懂个毛线,陈圆圆唱的再好听,听在他耳朵里也是……老太婆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陈圆圆的歌喉再惊艳…… 可是崇祯是从现代社会来的啊,什么好听的声音没有听过? 陈圆圆唱的没完没了,崇祯实在听不下去了,他干脆挥了挥手,道,“爱妃,朕饿了,上菜吧,你快让她別再唱了,朕实在不爱听戏曲。” 田贵妃叹了口气,只得命令众女先下去,然后让小宫女将美味佳肴端了上来。 第327章 朕要禁野味(有感而发。) 第327章 朕要禁野味(有感而发。) 不大一会儿,各种美味佳肴便呈了上来,盘盘皆是色香味俱全,让人食指大动。 蒸银鱼,麻辣兔子,黄鼠肉,燕窝,烧鹅,羊尾巴,爆炒羊肚,带油腰子,卤煮肥鸽,醉虾,烤羊肉,烤蛤蜊,田鸡腿,海参,鳆鱼,鲨鱼筋等美味。 还有牛乳饼,奶皮,温牛羊奶等奶制品,做法还颇有几分现代风格。 这时,崇祯突然发现一盘白白嫩嫩的菜肴,看着挺像豆腐的。 田贵妃见崇祯瞄着这盘形似豆腐的菜肴,笑道,“陛下,此味乃百鸟豆腐,是以一百种珍禽的脑子做成的,味道甘美嫩滑,陛下您尝尝鲜。” 田贵妃对这道菜肴非常满意…… 百鸟豆腐,这道菜肴一直都是宫中名菜, 不过因为原料珍贵, 宫中并不常做而已。 陛下登基后,因为内库紧张,更从来没有做过此味,所以田贵妃才刻意弄了来, 想让崇祯尝尝鲜。 原材料还是他父亲, 从外头弄进来的,真就足足一百种鸟类的脑子啊! 崇祯瞅着白白嫩嫩的鸟脑子, 仿佛看到了无数鸟儿凄惨死去的模样, 踏妈的。 倒不是崇祯圣母,而且野鸟传播疾病啊, 人天天吃这些野东西, 得了病都不知道。 而且鸟脑子这种玩意儿,听着就很膈应,真不知道有什么好吃的? 崇祯厌恶的看了眼百鸟豆腐, 冷冷道,“爱妃,你上这道菜是何用意?” 田贵妃能有什么用意? 她不过是讨好皇帝陛下而已。 如今宫外,富人皆以食山珍野味为荣,别说鸟脑了,就连猴脑他们都食。 而陛下身为君王,总不能比富人吃的都不如吧? 田贵妃还以为崇祯嫌弃这道菜肴太奢靡了呢! 她急忙跪下, 惊恐道,“启禀陛下,百鸟豆腐虽奢靡,然陛下为天下之主,为何食不得? 陛下有所不知, 如今东南沿海和京城的富人们,食用的更加奢靡, 他们甚至连千鸟豆腐都弄出来过。 其他如猴脑,虎脑, 熊脑等等各种匪夷所思的奇珍佳肴,更是他们的桌上常菜, 比陛下您吃的都珍奇呢!” 崇祯差点吐了…… 脑子就那么好吃吗? 野味就那么好吃吗? 崇祯是从现代社会穿越过去的,在现代社会,人类就曾经因为嗜食野生动物, 而吃出过烈性传染病。 就连崇祯自己有一回都吃出问题了, 那年,他去赴宴, 吃了一盘竹鼠,结果……回家后,腮帮子鼓的老高,疼了好几天。 其实野生动物都带病毒,甚至还有很多是未知的病毒。 崇祯盯着那盘百鸟脑子,忍着恶心道,“朕不是因为奢靡才厌恶这道菜,而是朕既为天下之主,理应爱惜生灵,岂能滥杀无辜?” 说完后…… 崇祯又转过头,他对赵大成道,“传朕旨意,禁止天下百姓,食用此等菜肴,就连猴脑,虎脑,熊脑,也一并禁止,违者杖一百。” 崇祯肯定不会说,他是因为怕野味传染烈性病毒,这才禁止百姓吃的。 因为以古代的文盲率,老百姓懂毛线病毒啊?哦不~就连古代的文化人都不会懂的。 所以他还不如把自个包装成仁君算球,因为君王爱惜生灵,故不忍心百鸟为了人类的口福之欲,而遭殃。 田贵妃见崇祯都这么说了,只得令人将这盘百鸟豆腐撤了下去。 接着她又亲自夹起一块肥厚的肉, 道, “陛下,请试吃此味,这道菜肴是以产自宣府的黄鼠做的,这几年因为九边不安宁,宣府一直未能上贡此味。 如今边境安宁, 今岁宣大总督特意上供了几千头黄鼠呢,陛下请用。” 卧槽,黄鼠? 崇祯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崇祯并不知道黄鼠是个什么玩意儿,到底是黄鼠狼呢,还是其他品种的老鼠? 但是甭管是什么种类的鼠,自从他以前因为吃竹鼠,而把腮帮子吃肿后,便讨厌一切带鼠的东西。 况且人家黄鼠在草原上活的好好的,人类非得把它们抓来吃。 人吃五谷杂粮,加上六畜和河鲜,海味等,就足够了。 为什么非得要吃这鼠那鼠的? 在现代社会,有些更恶心的人,还吃蝙蝠呢,他们将蝙蝠煮成清汤,然后连汤带肉吃下去。 真不知道,这种蝙蝠汤有什么好的?喝了是能够壮阳呢,还是能够长寿?或者是能够得道升天? 崇祯厌恶道,“黄鼠是个什么鼠?是黄颜色的老鼠吗?老鼠如何吃得?” 田贵妃无语…… 崇祯这问题太白痴了,因为黄鼠一直都是名菜肴,富人争相食黄鼠,这是一种社会风气。 田贵妃耐心解释,“启禀陛下,“黄鼠是一种野味,十分珍贵,秋高时最肥美,价格更是昂贵,一鼠可值银一钱呢,东南沿海和京中的富人,皆以食此物为时尚。” 崇祯呵呵一笑,“黄鼠也是生灵,朕不忍心吃这些天生地长的生灵,传朕旨意,禁吃黄鼠,违者杖一百。” 啊? 田贵妃和她身后的宦官宫女都惊呆了,今儿皇帝陛下是怎么了? 赵大成更是不理解…… 黄鼠是生灵,鸡鸭鱼肉就不是生灵吗?而且……陛下您前几日吃这黄鼠肉不是挺欢的吗? 赵大成肯定不敢说:今年宣府进贡的黄鼠,其实大多数都被陛下您给吃了,诸妃分到的并不多。 崇祯既然已经下旨了…… 黄鼠这道菜,肯定不能在桌子上呆了,田贵妃只得令人将它也撤了下去。 崇祯见桌上再也没有野生动物了,这才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说句实话,野物其实就是吃个稀奇,味道未必比猪牛羊肉更加好吃。 野物肉质大多粗糙,有些野物本身就带有毒素,长期吃其实对身体不好,真不知道人类为什么爱吃? 别说野味了。 其实就连兔子肉,都不如六畜,人类光吃六畜还能活命,可若是光吃兔子肉,则一定会死翘翘的。 人类经过几千年时间…… 选择出了这六种肉类,肯定还是有其道理的,只不过作死的人类,非得吃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以标榜富裕。 …… 这章真的是有感而发啊,想想我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奋斗在一线,每天戴着口罩不敢取,脸都戴肿了。 第一次,如此痛恨吃野味的人。 第328章 野味之争 第328章 野味之争 崇祯吃饱喝足。 夜幕也已经深了,正所谓寂寞空虚夜,正应该干点少儿不宜的事情,比如…… 玩一种男上女下的游戏? 崇祯醉眼朦胧的看着田贵妃,刚准备直奔主题,提示她侍寝的时间到了,不要再浪费时间了。 这田贵妃却不合时宜道,“陛下,妾夜读史书,特别羡慕汉景帝朝,唐程二姬的故事,今妾愿效法古人,推荐陈圆圆侍寝。” 而这时候,陈圆圆也早被田贵妃叫了过来,她正羞赧的侍立一旁,两手不知所措的绞在一起。 陈圆圆年龄尚幼,并不懂男女之事,她现在是既期待,又有点小害怕。 崇祯听得田贵妃之言,酒也醒了,他虽然很想立马就收了陈圆圆,但实在下不了黑手啊! 罢了…… 眼不见心不烦,崇祯干笑两声,“朕今日有些累了,爱妃早点休息吧,呃~这个小女孩,你先好好养着呗,起驾回宫。” 话音未落…… 崇祯便飞也似的逃跑了。 只留下一脸幽怨的田贵妃,以及懵懂无知的陈圆圆。 …… 崇祯离开田贵妃宫后。 他先是去了娇嫔处,一番翻云覆雨,这娇嫔胸大无脑,相处起来不累。 后半夜又去将吴美仪滋润了一番,挨早上的时候,则将杨飞飞给宠幸了。 这么一夜下来,差点累趴,果然……皇帝不是一般人能够当的。 第二日,一大早。 赵大成便将崇祯的圣旨发了出去,禁止天下人食用鸟脑,虎脑,猴脑,熊脑,以及禁止捕猎和食用黄鼠,违者杖一百。 这道圣旨一出,掀起了轩然大波,众大臣和富豪无比怨声载道的,尼玛个狗皇帝。 果然是明君当不了三天半,立马又暴露出昏庸的本质来了,大昏君一个。 身为皇帝,你特么的管天管地,为什么还管俺们的嘴巴? 人生在世,所求不就是一张嘴吗?俺们就是要食鸟脑和猴脑,俺们就是爱黄鼠。 当然…… 并不是所有的大臣和富豪都埋怨,至少人家二周言官就很支持的嘛! 反正他们也穷,吃不起这些珍稀玩意儿,禁就禁呗,最好陛下能够将食肉也禁了去,让那帮混蛋天天吃青菜,啃萝卜。 蝗灾过后,第一次大朝会。 诸大臣为了自个的口腹之欲,终于和皇帝硬杠上了,这回就连温体仁也站在了崇祯的对立面。 唯有二周言官,誓死捍卫皇帝。 崇祯皇帝高坐于宝座之上,看着二周言官,口水沫子直喷,喷的温体仁等一帮大臣哑口无言。 崇祯叹了口气…… 果真是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啊! 就连曾经喷的崇祯想要砍人的二周言官,居然也有坚定的站在皇帝这边的一天。 二周言官义愤填膺喷道,“古语有云,上天有好生之德,陛下此举无疑是顺天意,得民心,尔等奸臣为了口腹之欲,是想当乱臣贼子吗?” 言官就是言官,喷人忒狠。 二周言官,张口乱臣贼子,闭口奸臣的,差点没把温体仁等一班大臣气死,恨不得抄起家伙,和二周干架。 明朝大臣对怼是传统,群臣斗殴是特色,甚至当着皇帝面打架也不稀奇。 所以后世有人调侃,在明朝当大臣,还得要身体棒棒哒,否则廷斗的时候,没几下就趴了。 众大臣将温体仁推出来了,这家伙冷笑一声,“天长万物,就是给人吃的,鸡鸭鱼肉吃的,为什么鸟脑猴脑吃不得?猪羊吃得,为什么黄鼠吃不得?” 二周言官不要脸道,“陛下说吃不得,那就是吃不得,尔等想抗旨?” 呵呵! 温体仁等一班大臣快气死了。 以前这两个撒逼抗旨的事儿还少了?现在居然扯起陛下的大旗来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多忠心耿耿呢? 当下几个大臣撸起袖子,红着眼睛,就要冲过去群殴二周了。 崇祯继位后…… 就严禁大臣当廷打架斗殴,可是今天众大臣眼看又要因为口腹之欲,而斗上了。 崇祯也不想废话,他冷笑一声,“传朕旨意,凡官中筵席,禁止出现野味,朕不仅要禁鸟脑猴脑和黄鼠,朕还要禁食所有的野味,钦此!” 顿了顿…… 崇祯接着说道,“朕听闻,江南富豪尤其奢靡,且以残酷为乐,譬如烤鸭,必以铁笼罩之,小火慢烤,让鸭子饮调味品,鸭子还没死,肉已熟了。 吃羊肉,则活割其肉,吃鹅掌,是将活鹅的鹅掌投入沸油,然后丢入水池,任其跳跃,如此数次之后,鹅掌肥厚甘甜。 穷山之珍,竭水之错,南方之蛎房,北方之熊掌,东海之鳆炙,西域之马奶,据说比朕吃的都富豪。 比朕吃的好倒罢了,偏偏他们还喜欢虐杀,还喜欢吃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什么豹胎啦,虎丸啦,猴脑啦,想想就残酷。 朕不仅是万民的皇帝,朕亦是这天下生灵的皇帝,上天给予人万物享乐,人应该惜福,而不是残害万物,朕之旨意,不容反驳。” 众大臣目瞪狗呆。 二周言官喜滋滋。 崇祯接着说道,“老百姓为了活命吃野物,朕不追究。可若是让朕知道有官员敢吃野味,有筵席上敢用野味,朕必严惩不贷。” 乘着诸大臣目瞪口呆,崇祯不要脸的威胁道,“如今国库正是缺银子的时候,不要逼朕抄家。” 崇祯下完圣旨后,便愉快的回到了宫里。 当皇帝就是爽,朕就下令禁止吃野味咋的? 武则天还下令禁止吃肉呢,那帮子大臣不也屁都不敢放个,一个个乖乖的吃青菜萝卜。 崇祯下了禁食野味后,心情大好,反正他也不爱好这些玩意儿,有鸡鸭鱼肉加河鲜海味就够了。 不过几日…… 圣旨便因为发达的交通,而传遍了四海,穷人无所谓,反正陛下说了……为填饱肚子吃野味可以。 富人受到的影响更大,因为他们是为了炫耀才吃野味的啊,如今筵席上不能出现野味,他们拿什么炫耀? 鸡鸭鱼肉? 这么些个普通货色哪里好意思拿出来炫耀?不寒碜吗? 或许,永远也禁止不了某些人吃野味,因为某些人的贪婪是无底洞。 第329章 又见皇太极 第329章 又见皇太极 山海关,自古天下第一雄关。 历史上吴三桂曾经镇守三海关,然后发生了轰轰烈烈,冲关一怒为红颜的历史事件。 崇祯穿越过来后。 肯定不会让吴三桂镇守三海关了,开始这山海关是赵率教镇守,后来赵率教兵败身死。 如今镇守山海关的是左良玉。 自从李自成大败,高迎祥潜藏,陕西秦军横空出世,陕西的局势稳定了很多。 崇祯便将左良玉调到了山海关镇守。 左良玉,其实这家伙也不是好东西,比吴三桂也好不了多少。 其实明末那帮军阀真没几个是好东西的,杀良冒功,阳奉阴违,和贼寇勾勾搭搭的,这帮人玩的老熟练了。 但是崇祯没有多少人可以用啊,就算捏着鼻子,他也得用这些军阀啊! 如今崇祯用人已经不看人品了,只看能力,会打仗就行。 山海关重地,若是交给如赵率教这般人品好的将领,真不知道会不会再出事故? 如今崇祯也算懂了,好人不能治国治军的,还得要狠人才行。 嗖的一声…… 一支利箭呼啸而去,直击靶心,边上诸将士纷纷喝彩,“好好好,吴将军的射术,只怕无人能敌了。” 不错,此人正是吴三桂! 吴三桂自打从苏州回到辽东后,便对陈圆圆念念不忘,日思夜想,都快入魔了。 后来也不知道他怎么就打听到了,陈圆圆为田贵妃父亲所得, 且被秘密送入宫廷。 这宫门一入深似海。 他吴三桂想要再见陈圆圆, 只怕是比登天还难了? 唯有叹息一声,然后化悲愤为动力,努力在事业上有所成就,最好能够建功立业。 可惜的是…… 他爹吴襄自从削职后, 便再也没有起来了, 拼爹是拼不上了,唯有靠自己。 所以这吴三桂, 便直奔山海关, 投奔了左良玉,在左良玉麾下当了个小将领。 吴三桂这人虽然反复无常, 堪称真小人, 但是仪表堂堂,也确实有真才,尤其骑射厉害。 不过几日…… 他便获得了左良玉的宠爱, 成了左良玉麾下的一员大将,共同镇守山海关。 不得不说,历史太奇妙了。 兜兜转转,吴三桂依旧回到了山海关,他看着关外的苍茫山脉,想象着红颜似水。 似乎在梦中,他也曾傲立于山海关的城头之上, 身旁陪伴着一位绝世的女子。 无数次的梦中…… 似乎总有一种声音在叫嚣着。 山海关是他的,绝世佳人也是他的,都是那狗皇帝夺走了他的一切,他的荣耀,他的女人。 “吴将军!” 喊他的人是个小兵, 此人乃是左良玉的亲卫,这亲卫抱拳行礼道, “左将军邀您今晚赴宴。” 山海关虽然是天下第一雄关,但是镇守起来, 其实相当的轻闲,这就导致镇守山海关的将士们经常宴饮, 以打发无聊时光。 吴三桂恩了一声。 他紧了紧披风,跟着这个亲卫前行,不过片刻便到了左良玉的府邸。 左良玉喜欢奢靡, 故府邸中也装修的富丽堂皇, 各种珍宝陈列,晃的人眼睛都花了。 当然以左良玉的俸禄, 肯定置办不起这些玩意儿,这些珍宝都是他在陕西时候抢来的。 明朝兵就是匪,匪就是兵,有时候真是兵匪不分家啊! 左良玉历年贪污军饷,加上抢劫大户,积累了无数的财货,这些财货皆被他带到了辽东。 就算吴三桂身为辽东将门之后,所积也非常丰沛,却也被堂上的奇珍异宝惊呆了。 众将齐聚,筵席开始。 吴三桂发现,席上菜肴都是平常的鸡鸭鱼肉,并无特别之处。 自打皇帝陛下下令不许吃野味后,似乎各种宴会都少了几分滋味,变得平淡无比。 左良玉指着一道清蒸乳羊道,“此乃清蒸黄鼠,味美无比,大家尝尝吧!” 黄鼠? 吴三桂仔细一看,这道菜居然是乳羊的脑袋,黄鼠的身子,真是滑稽可笑。 再一细看…… 他发现许多菜肴都是挂羊头卖狗肉,比如那盘看着像鸭子的菜肴,其实是天鹅。 另一盘说是猪蹄,其实是熊掌。 反正满桌子的山珍海味,皆被伪装成了普通的鸡鸭鱼肉。 而座上诸将皆不以为意,似乎都司空见惯了? 吴三桂看着胡吃海喝的诸将领,以及改头换面的盘盘山珍野味, 他突然对这个国家好失望。 恨不得…… 恨不得有什么外来的力量,能够踏破这腐朽的一切,然后重铸河山, 再起皇朝。 …… 盛京, 皇宫! 皇太极暴跳如雷, 这家伙草原上混了段时间后, 便混不下去了,只得又灰溜溜回到了盛京。 粮食危机依然存在。 不过这家伙居然也在境内种植起了红薯和玉米来,而且还获得了大丰收,好歹养活了八旗兵。 就是? 看着残破的盛京,尸横遍野的百姓,皇太极有点不甘心啊! 妈蛋的…… 他皇太极不在的时候,一些小部落便彻底放飞了自我,将盛京狠狠抢劫了一波,就连皇宫都被烧了一半,可恨。 “大汗!” 多尔衮叹了口气,“大汗,那明国的狗皇帝将孙之獬抓了,无数的药被烧了,我大金损失惨重呐! 如今孙之獬被抓,我大金更是士气低落,臣弟恳求派人将孙之獬救回,我们再种米囊花,从头再来。” 皇太极瞪了眼多尔衮…… 这家伙是不是没长脑子? 米囊花肯定要种,这玩意来钱太快,但是孙之獬救回来有毛用? 不过是个包衣奴才而已,反正他大金有米囊花的种子,也懂得炮制之法,更有土地,继续种就是了。 皇太极怒道,“你特娘的没有长脑子,如今孙之獬还有什么利用价值?咱们多多种植米囊花就行了。 大明不好买,咱们就买到罗刹国去,买到朝鲜去,然后再用此药,控制罗刹国和朝鲜,进而打开世界的大门。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待到我们积蓄了足够多的实力后,咱们便继续攻克中原,明国的狗皇帝,我皇太极若不杀你,誓不为人。” 皇太极眼睛都红了…… 现在他最恨的敌人,便是崇祯皇帝了,恨不得生吞活剥了他。 第330章 吴三桂投靠皇太极 第330章 吴三桂投靠皇太极 多尔衮见皇太极眼睛都红了,他居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喜感? 狗日的皇太极,当年若不是老子年幼,你吖的能抢到汗位? 不过苍天有眼,你抢了老子的汗位,老子睡了你的玉儿,咱俩兄弟算是扯平了。 多尔衮心中虽腹诽皇太极,面上却不显,他急忙安慰道,“大汗莫要动怒,您就是再气,也伤不了那崇祯狗儿分毫,反而会气坏了龙体。” 皇太极郁闷的拿起大盖碗,闷头喝了一口凉茶,这才将胸中愤怒平息了,接着…… 他抄起身旁的强弓,利箭破空而去,狠狠钉着了墙上的画中人,细看,居然是崇祯皇帝的御像。 皇太极自打回到盛京后,便命人弄了几百张崇祯的画像,天天挂在宫中,当着箭靶子射呢! 皇太极看着已经被射的稀巴烂的崇祯画像,心情大好,他冷笑一声,“崇祯狗儿,让你得意,本汗便要日日夜夜的射死你。” 崇祯的御像已被射乱…… 一个梳着大辫子,辫梢儿挂着红穗子的宫女走上前,她将射的稀巴烂的画像换下来,重新挂了副新画像上去。 而对于皇太极的幼稚行为。 多尔衮鄙视极了,他真不明白,当年父汗为何会选了这么个脑壳有包的家伙继承汗位? 要是他多尔衮能够继承汗位,以他的英明神武,早就吊打崇祯狗儿了,哪里像现在,过的就像丧家之犬般。 多尔衮刚准备继续吹捧皇太极几句,这时皇太极的亲兵进来禀告,说是抓了个明国奸细。 此奸细名叫吴三桂,喊着要面见大汗,说是有重要军情汇报。 巡城的兵卒将其抓获后,不敢扣留,遂押送了过来,听凭大汗处置。 吴三桂? 皇太极和多尔衮都对这个名字非常陌生,想了半天也不知道是何方神圣? 皇太极沉吟片刻,“把他带进来。” 不过片刻,就见几个兵卒押送着一名孔武有力的壮汉进来了,此人虽然被俘,却依旧一脸的傲气。 不过,这份傲气在甫一见到皇太极后,立马便泄了,只余满脸的谄媚。 吴三桂挣脱兵卒,扑通一声便跪了下去,诚惶诚恐道,“奴才吴三桂,叩见大汗,大汗万岁!” 皇太极冷冷盯着吴三桂,良久……皇太极才从嘴巴里挤出几个字来,“汝为何人?” 吴三桂抬起头来,厚颜无耻道,“奴才叫吴三桂,吴襄便是奴才的家父。” 皇太极自然听说过吴襄这人,他不仅听过,甚至还交过手。 不过皇太极对这吴襄可没有什么好印象。 这家伙妥妥胆小鬼+怂包一个,一见他皇太极,只会屁滚尿流的货色。 这种货色能够生出什么好儿子? 皇太极讥讽道,“吴襄这怂货本汗知道,不过你身为明国将领之子,为何入我大金境内?” 吴三桂暗忖:狗日的皇太极,老子要不是为了绝世佳人,老子会来你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吴三桂心中鄙夷,面上却是愤愤不平,道,“所谓良禽择木而栖,忠臣择主而侍,崇祯那个无道昏君,怎配我吴三桂效忠?” 皇太极冷笑一声,也不说话。 他现在对这些汉臣的印象是相当不好,以前那范文程,孙之獬,不也都特娘的义愤填膺骂崇祯狗儿是昏君? 然后他们哭着喊着要投靠他皇太极,结果…… 一个个特娘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害得他皇太极落到了如此田地。 …… 祁连勇是个兵。 在镇守山海关的诸军士中,他连个伍长都不是,是处于最底层的大头兵,命贱如土。 祁连勇端着一碗红薯稀饭走进营帐,闷不作声的吃了起了。 他吃的很小心,似乎生怕将这一碗红薯稀饭吃光了,那样他晚上铁定会饿的睡不着觉了。 一碗红薯稀饭,一天的伙食。 总兵左良玉天天山珍海味,就连最低级的伍长和什长们都有米有肉吃,普通的大头兵却什么也没有。 朝廷一月发给普通的大头兵大约有二两白银,这算是非常好的待遇了,至少比土里刨食强。 可是……真正落到普通大头兵手里的能有一两白银就不错了。 而祁连勇这帮大头兵,跟着左良玉,便是惨上加惨,二两白银,生生给你克扣成二厘银子。 饭都吃不饱! 可就是吃不饱饭,每日的操练也是不能少的,因为左良玉号称治军极严,说白了就是沽名钓誉。 有一个事例可以说明…… 左良玉部将曾经抢过某个秀才的老婆进军营,后来这秀才找上门来,找左良玉要老婆。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左良玉居然尽出军营中妇人,让这个秀才找老婆,秀才的老婆果然在军营里。 秀才当即准备带老婆回家,哪里知道…… 他老婆被抢进军营吃了几天饱饭后,居然不想和秀才回去过苦日子了。 秀才的老婆死不承认,没有办法,秀才只好指认出老婆的隐私之处,左良玉命人查看,一一对应。 而此时,这妇人依旧不愿意同秀才回去,准备赖在军营不走了。 左良玉淡淡一笑,重新选了个妇人让秀才带走,临走的时候,还送了他一方锦匣,也不知是什么? 秀才带着新老婆行到半路…… 他好奇的打开锦匣,发现里面居然是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是他的原老婆。 可见? 左良玉这人多么沽名钓誉? 言归正传! 祁连勇一边小心翼翼吃着红薯稀饭,一边听着隔壁营帐里传来的欢笑声,居然还有银铃般的女声? 是伍长和什长等小兵头子们在聚餐,陪同的应该是他们从陕西抢来的女人。 这些女人来了军营后,一般先是寻死觅活,后来发现军营中有吃有喝,可比当流民幸福多了。 遂,一个个的居然不愿意走了?安心伺候士兵起来。 当然这种好处,是轮不到祁连勇这种最底层的大头兵的,他们比军营里抢来的妇人都不如。 饿死就饿死了。 反正现在想当兵的人多,不愁兵源,可是漂亮齐整的妇人却不多见,在军营里是稀缺资源。 第331章 欲献山海关(四千字大章) 第331章 欲献山海关(四千字大章) 沈阳,皇宫。 这座皇宫还是皇太极当初仿照明朝的紫禁城建造的,不过和真正的紫禁城比起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堪称伪宫。 如今,这座伪宫早已经残破不堪了,大柱和墙壁上满是刀兵剑痕,透露出一种破落的感觉。 皇太极正在接见吴三桂。 皇太极桀骜的坐在宝座之上。 多尔衮和豪格分列两旁,一队梳着大辫子,辫梢儿坠着红穗子的宫女静静立于两旁。 不得不说,后金的审美太次了,这么些个大姑娘也是千挑万选出来的,模样还算标志。 只不过…… 梳着那样笨重的大辫子,还故意将额上的头发抹的油光水滑,塌在脑门上,把一张脸显的大大的。 八分颜色,也只有三分了。 吴三桂则跪在地上,侃侃而谈,“大汗,我吴家世代忠于朝廷,我祖父虽只是跑马为生,却也知道精忠报国。 而我父亲则在祖父的教育下,散尽家财,为朝廷尽心尽力守卫辽东,可谓是赤胆忠心。 我吴三桂,更是自小勤奋学武,也曾立下马革裹尸还的誓言。 然而昏君无道,置我吴家滔天的功劳而不顾,将我父亲贬职为民,倒行逆施,人神共愤。 我吴三桂虽忠勇无双,却也报国无门,只能日日嗟叹,任凭宝刀蒙尘。 幸,天降大汗于世间。 奴才吴三桂的一颗心,早就归附了大汗,今日特意冒死来投,恳请大汗允许奴才效犬马之劳。” 吴三桂这番话说的可谓是声情并茂,而且还恬不知耻的将吴家和自个吹捧了一番。 皇太极死死盯着吴三桂,似乎想看出些什么来,吴三桂也算个胆大包天的家伙了,却被皇太极盯的浑身发麻。 “呵呵呵!” 皇太极突然皮笑肉不笑,“大胆吴三桂,你以为本汗是三岁小孩子吗?本汗看你便是那崇祯狗儿的奸细,想来我大金刺探军情吧?” 顿了顿…… 皇太极突然厉声喝道,“来人,将这狗贼拖出去,乱棍打死,然后尸体丢了喂狗。” “渣!”几个包衣亲兵行了个建虏礼,然后如狼似虎般的冲向了吴三桂。 吓得这吴三桂冷汗刷的就冒了出来,他急忙声嘶力竭喊道,“大汗饶命,奴才是真心投靠的啊,奴才有份大礼,愿献给大汗。” 皇太极听到大礼这个词,人性中的贪婪被勾了起来,他挥手制止了包衣亲兵,漫不经心的问道,“哦,什么大礼。” 吴三桂抹了把冷汗,“大汗可知三海关?” 吴三桂这话问的相当白痴,皇太极咋能不知道山海关呢? 山海关,不仅是历史悠久。 地理位置更是相当重要,它地处万里长城最东端,也是明国东面的最后一道防线。 边郡之咽喉,京师之保障! 地势更是十分险要,易守难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万里长城第一关。 有句话说,得山海关,便能得天下,这话可不是说着玩玩的。 因为它距明国都城,仅有二百八十多公里,两地之间且以平原为主,这种地形,简直是骑兵的最爱啊! 此关若失,相当于大明门户大开,敌人便会如同洪水般涌入,挡都挡不住。 皇太极也不说话,只是用一种看白痴的眼光,看着吴三桂。 吴三桂也有点不好意思了,因为他这话问的确实白痴啊! 吴三桂只得继续说道,“启禀大汗,如今山海关总兵为左良玉,恰好这左良玉极为信任奴才,奴才愿与大汗里应外合,一举拿下山海关,则天下可得矣!” 拿下山海关,确实可以得天下,关键是…… 特娘的现在皇太极没有重骑兵呐,皇太极的重骑兵早就被他嚯嚯光了,现在就连劣马都没几匹。 而且鬼知道面前的吴三桂是真心投靠,还是假意投靠? 甚至,这人是不是吴三桂都难说。 皇太极经过了这么多的事后,也算长了脑子,对什么都持怀疑的态度,故,他并没有轻易表态。 而是让人将吴三桂带了下去,关押起来,免得吴三桂听到了大金的机密。 接着…… 皇太极看向多尔衮,眼神似乎在问多尔衮的意见? 多尔衮沉思片刻,装作一副深思熟虑的模样,然后才道,“启禀大汗,如今我大金并没有可战之兵,也没有可骑之马,纵然得到了山海关,只怕也不是崇祯狗儿的对手。” 此时…… 四大贝勒之一的阿敏也在场。 阿敏这家伙和皇太极一直不对付,不过因为阿敏掌控着镶蓝旗,势力很大,加上又没有什么大过,所以皇太极一直也拿阿敏没办法。 要不皇太极早就搞死他了。 事实上,皇太极和四大贝勒都不和,一个个心怀鬼胎的,双方都想搞死对方。 阿敏这家伙好大喜功,而且脑子还是一条筋。 阿敏狠狠白了多尔衮一眼,“多尔衮你个怂包,咱们以前是因为山海关不好攻打,所以才没走山海关。 但是如今吴三桂都愿意配合我们了,你特么的还畏畏缩缩什么? 老子看,你这种人啊,就是女人都光了衣服,你都不敢日的怂货。” 阿敏这话骂的忒狠,要知道女真人最重英雄,最怕被人骂怂包了的。 不过人家阿敏地位比多尔衮高,阿敏就是指着多尔衮的鼻子,骂他是个太监,多尔衮都不敢吱一声。 多尔衮气的差点吐血,他强压下滔天怒火,怨毒的看着阿敏,心中谋算着怎么弄死这个莽夫。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而阿敏将多尔衮狠狠奚落一番,接着他大声请命道,“启禀大汗,我镶蓝旗,愿尽起旗中之兵,破山海关。” 这时候同样没有脑子的,老好人豪格,也豪迈上前,表示他也愿意带领手下兵卒,配合阿敏王叔。 多尔衮冷笑道,“阿敏二贝勒,吴三桂都愿意献出山海关了,不用您老来破,只不过入了山海关后,您老的那点兵力能够破明国京城吗?” 阿敏呵呵一笑,“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老子就不相信,明国的都城是铜墙铁壁,破不了?” 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 多尔衮现在对阿敏无语极了,这么多年,发生了这么多事,他们女真人被明国打的屁滚尿流。 这个傻逼阿敏还相信这种可笑的话?老子看,就是女真满了十万,也一样会被明国吊打。 多尔衮干脆也撕破了脸,讽刺道,“古语有云,蠢蛋不能掌兵,诚不欺我也,你这就是送人头,是资敌。” 接着多尔衮躬身对着皇太极,“大汗,切莫相信阿敏的胡言乱语,臣弟以为,吴三桂不可相信,我大金应该休养生息,努力种红薯才是正途啊!” 阿敏确实是个蠢蛋,不学无术的那种类型,他也不知道古语到底有没有这句话? 不过多尔衮这个兔崽子都骂到他头上来了,他可是四大贝勒之一啊,曾经和皇太极坐一起,接受大臣的贺拜过。 他能骂多尔衮,多尔衮怎能骂他?还有没有尊卑贵贱了? 阿敏当即咬牙切齿,撸起袖子,就准备找多尔衮干架。 皇太极暴喝道,“阿敏你住手,动不动像个莽夫成何体统,此事本汗自有决断,尔等听命即可。” 皇太极头疼…… 看来是指望不上这些家伙了,一个个的不让自己省心,他突然好怀念范文程啊! 可惜这家伙被崇祯狗儿俘虏了,据说他正在为大明的畜牧事业做贡献,哎~ 皇太极想了想…… 缓缓道,“多尔衮,你派人先去核实吴三桂的身份;阿敏,你去准备准备,若吴三桂所言不虚,本汗命你为先锋,直取明国京城。” “大汗~”多尔衮还想说什么,可是当他看到皇太极冰冷的眼神时,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罢了,一切听天由命吧! 可是转念,多尔衮又一想,反正是阿敏这个莽夫+撒逼当先锋,就让他先死好了。 这么想后,多尔衮心里舒服多了,他躬身行礼,“臣弟这就派人去核实吴三桂的身份。” 核实身份也简单…… 那就是拿着吴三桂他爹的资料,反反复复的问吴三桂,然后加上各种威逼利诱,终于……确实了身份。 此人就是吴三桂! …… 皇太极确定了吴三桂身份后,特意为他举办了一场宴会,邀请其赴宴,顺便收买人心。 建虏人喜吃熊肉,野猪,傻狍子,血肠,白肉等荤腥,做法也非常粗犷,远不如明人精细。 甚至…… 还有些肉没有烧熟呢,犹带着血丝儿,看了就倒胃口。 吴三桂这人自小富贵,吃喝都是非常精细的,如何咽的下这些粗犷的食物? 尤其是那白肉,白生生的炖着,而且还没炖熟,上面一层油星子,别说吃了,就是闻着都难受啊! 而皇太极偏偏夹了块油腻腻的大片儿白肉,啪的丢了吴三桂碗里,“吴将军,这白肉可是我大金名肴,别的地方是吃不到的,将军请用。” 吴三桂差点吐了…… 不过这可是皇太极的一番心意啊,而且人家大金的大汗亲自给他夹白肉,他咋好意思不吃? 吴三桂忍着胃里的翻江倒海,暗骂道:这些鞑子果然是野人,肉都没熟,也吃的下。 吴三桂忍着恶心,将这片白肉欢快的吃完了,末了还一抹嘴巴,谢恩道,“果真是美味呐,奴才谢大汗天恩。” “哈哈哈。”皇太极心情大好,又一连夹了几块大白肉到吴三桂碗里,催促他赶紧吃完。 这种恩宠,简直是让阿敏和多尔衮等人嫉妒的发狂。 阿敏首先发难,“吴将军有所不知,在我大金,奴才是个极尊贵的词,汉臣是不能用的。” 啊? 吴三桂放下筷子,急忙跪地请罪,表示他不知道大金的规矩。 皇太极急忙扶起吴三桂,和蔼可亲的说道,“吴将军是自己人,本汗准许你用奴才这个称呼。” 吴三桂感激涕零,当即表示,他要剃发,以示他投靠大金的决心。 吴三桂要剃发,皇太极自然不会反对,几人愉快的用完餐后,吴三桂便在皇太极宫里,让人当场把头发剃了。 待到出宫后…… 一阵凉风吹过来,头皮凉嗖嗖的,吴三桂这才猛然惊醒,他到底干嘛来了? 就为了个女人,他居然投靠了鞑子?而且还该死的把头发剃成了这个鬼样子? 那女人是很漂亮,可也不值得自个抛家弃国,卖主求荣啊? 吴三桂摸着光溜溜的头皮,又扯了扯后面细细的鼠尾巴,简直是欲哭无泪啊,魔怔啊! 不过不管怎样,头发也剃了,主也卖了,他吴三桂也没有后路了,哎! 吴三桂将皇太极赏赐的假发扣在头上,这假发是皇太极专门给汉贼们准备的,以方便汉贼活动。 吴三桂戴好假发后,唉声叹气的准备回营,这次为了投靠皇太极,他专门请了病假,若再不回去,只怕是要露馅啊! …… 祁连勇临睡前吃了半碗红薯稀饭,半夜时分依然被饿醒了。 这红薯稀饭太不饱肚子了,他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想象着将领们吃的山珍海味,据说一席之宴,动辄百金。 百金啊,这么多的银子,足够祁连勇这般小兵过几辈子的好日子了,他实在不能理解,人再能吃,咋能吃那么多银子呢? 祁连勇永远也不知道山珍海味的美味,因为以他的级别,就连吃将领们残羹剩饭的资格都没。 每次宴席后…… 据说都会剩下很多山珍海味,这些美味都被慷慨的赏赐给了伍长和什长们,大头兵毛都捞不着。 祁连勇对命运已经麻木了,如同他这样的大头兵,想升起来很难,都是炮灰的命。 反正也饿的睡不着了,祁连勇干脆爬了起来,准备偷偷摸摸去外面晃荡晃荡。 虽然营里宵禁,但是因为很久都没有战事了,故查的并不严格。 夜深人静…… 唯有虫豸的叫音吱吱响着,祁连勇漫无目的的乱走,突然…… 他听着前头似乎有人在窃窃私语?这么晚了,是谁?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祁连勇猫着身子,偷偷摸摸走了过去。 请假一天,身心俱疲。 请假一天,身心俱疲。 害怕,疲劳,缺少睡眠。 等我睡会,明天更新。 第332章 秘密 第332章 秘密 月色朦胧,星光点点! 借着星月之光,祁连勇看了过去,却是两个人影纠缠在一起,听声音好像是一男一女? 听男人的声音,似乎在干着什么重体力活,气喘吁吁的。 听女人的声音,她好像很痛苦的样子,也不知道那男人在对她做什么坏事? 祁连勇眯着眼睛,想看的更仔细一些,他暗忖:半夜三更的,这两人莫不是在打架?咋还滚来滚去了呢? 不过一个大男人的,居然好意思打女人?脸呢? 祁连勇只觉得气血瞬间上脑,正义感爆棚,他撸起袖子,就准备冲上前,好帮那女的一起揍这垃圾男。 “好哥哥啊!”女人痛苦道,“你力气再大点,大点啊,这么小的力气,鸡都杀不了。” “好妹子啊!”男人费劲道,“俺已经没劲了,腿都软了,你还不知足?” 祁连勇迷惑了? 他明明看到这男人将女的按地上,揍的忒狠,可这女人似乎还嫌揍的不够狠? 他们到底在干嘛? 祁连勇不敢轻举妄动,他只得缩着脖子,继续躲在了一旁,偷听兼偷看。 月光下看不清人脸,不过听了会子声音,祁连勇倒也认出二人来了。 这男人是吴三桂将军身边的亲卫,名叫石仁, 长的孔武有力, 平日里仗着吴将军之势,没少耀武扬威过。 这女人叫杏红,乃是左良玉将军的小妾,长的是千娇百媚, 据说是左将军花了一千两雪花银, 从扬州一带买回来的瘦马。 平日里左将军可喜欢这个小侍妾了,天天都要带在身边。 祁连勇偷看二人打了许久的架, 直到石仁大喊一声, 这二人才慢慢爬了起来。 石仁的声音,“杏红, 我与左将军比起来如何?” 杏红鄙夷不屑道, “左良玉外强中干而已,奴家跟着他一点也不幸福,倒是你让奴家知道了什么叫真男人, 可惜啊,你我身份有別,不能长相厮守,哎~” “哈哈哈!”杏红的一番吹捧,让石仁很受用,他得意洋洋道,“放心, 我们很快便能光明正大在一起了,左良玉这混蛋活不了多久了。” 杏红奇怪的问道,“左将军又没有生病,怎么会活不了多久?你何出此言?” 石仁搂着杏红,感受着怀中美人的娇柔和妩媚, 他神秘兮兮道,“告诉你个秘密, 你须烂在心里,也不要说出去知道吗?” 杏红掩唇轻笑, “瞧你说的神秘兮兮的,什么秘密?” 石仁皱眉想了很久, 大概是这个秘密藏在心里太久了,让他不吐不快。 石仁终于还是一咬牙道,“我们将军准备开山海关, 迎皇太极入主中原。” 杏红惊呆了…… 她目瞪口呆看着石仁, 结结巴巴道,“这这这, 这可是杀头灭族的大罪啊,石郎,你别掺和进去,咱们赶紧告诉左将军,将那吴三桂抓起来啊!” 石仁一把抓住杏红的手,急急道,“傻丫头,你难道想永远伺候左良玉这丑夫,难道你不想和我双宿双飞,真正的结为夫妻? 这就是一个好机会。 待到皇太极入主中原,他岂会亏待立下大功的吴将军?而我石仁也会因为从龙之功,而加官拜爵,没准还能封侯呢! 到时候咱们弄死左良玉这丑夫,你堂堂正正嫁给我,做我石仁的侯夫人,杏红你想做侯夫人吗?” 其实石仁还有一件事没有告诉杏红,那就是吴三桂抓住了他与这女人通奸的把柄。 然后威逼利诱一番,就将这个蠢蛋收拾的服服帖帖的。 要不吴三桂咋敢把这天大的秘密告诉石仁,就是笃定了石仁不敢出卖他啊! 但是吴三桂没算到,石仁确实不敢出卖他,不过却忍不住告诉了他姘头,而恰恰……又被祁连勇偷听了去。 祁连勇最痛恨的便是鞑子。 因为他全家都被鞑子杀了,孤苦无依之下,才从了军。 这么多年…… 他在军营里摸爬滚打,九死一生,过着猪狗不入的日子, 所以他恨鞑子,是鞑子毁了他的一生。 如今吴三桂这个狗日的,居然投靠了鞑子? 祁连勇只觉得怒从胸中起, 恨不得撕了这对狗男女, 然后立马向左良玉将军告密, 处死吴三桂。 祁连勇霍的站起身来,刚准备义愤填膺的大吼一声,将这石仁暴揍一顿。 冷风一吹…… 他的细腿一软,差点扑倒在地,祁连勇强自站定,突然意识到,自个这孱弱的身体,如何斗的过孔武有力的石仁? 更别提,还有个贱妇杏红了。 祁连勇准备先放过这对狗男女,先去找左将军告密,让左将军处死这狗日的东西。 谁? 石仁的反应很快,他嗖的抄起了身旁的大刀,狠狠瞪了过来。 这一瞪,吓的祁连勇差点趴下,别看祁连勇名字里带个勇字,他就真勇敢了。 其实这家伙是个软蛋,打小就是那种胆怯懦弱的性子,小时候就连女孩子都能将他欺负的哭鼻子。 祁连勇的家乡山多田少,为了田地的事儿乡里经常发生械斗,所以软蛋男人在这里是混不下去的。 太软蛋了,就连媳妇都说不上。 十岁那年,他爹妈给他重新改了个新名字,叫祁连勇,就是希望这家伙能够勇敢一点。 可惜啊…… 改了名字也没用,祁连勇依旧是个软蛋,后来入了军营,这家伙别说杀敌了,一见血他就腿软。 这么多年,他没死真是个奇迹。 望着石仁凶悍的眼神,祁连勇再一次软蛋了,他吓得屁滚尿流,抬腿就跑。 “我日。”石仁气极,他飚了句脏话,提起刀子,就准备冲上去,将这祁连勇大卸八块。 突然,他发现自个裤子还没穿呢,风吹蛋蛋凉。 石仁只得又转过身,提起裤子,手忙脚乱的套了上去,好歹把关键部位遮住了。 来不及再穿外袍,他就这么精赤着上身,拼命冲了出去,追赶着祁连勇而去。 开玩笑,这事儿要是泄露出去了,他和杏红铁定得完蛋。 左良玉这家伙出了名的心狠手辣,不将他们二人抽筋剥皮才怪呢? 第333章 躲入粪车 第333章 躲入粪车 祁连勇闻听后面的脚步声,他一咬牙,将吃奶的劲儿都使了出来,跑的喉咙冒烟,耳朵嗡嗡作响。 可是祁连勇原本就先天孱弱,加上入军营这么多年,很少能够吃一顿饱饭,身子骨虚的都不成样子了。 他如何跑的过孔武有力的石仁?耳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近,祁连勇甚至能够听到石仁的呼吸音了。 看来他的小命不保了? 祁连勇怕死,其实越是胆小懦弱的人,便越是怕死。 在强大的求生欲下,祁连勇反而变的冷静了,他接着微弱的月光,观察着周围的环境,然后陡然一拐弯,就地一滚。 刚好这里是个下坡,祁连勇一鼓作气滚到了下面,然后爬了起了再次拐弯,消失了。 石仁冲到了下坡,却再也见不到祁连勇的影子,他小声的骂骂咧咧,然后只得回到杏红处。 这女人估计吓傻了? 她哆哆嗦嗦扑进石勇怀中,哭着道,“石哥怎么办?咱的事儿暴露了,左将军知道了,定不会轻饶我们的。” 左良玉这人心狠手辣,杏红可是见识过的,他曾经有个侍妾,就是因为和别的男人多说了几句话。 便被左良玉安排人活活祸害死了,死了还不算,还将这女人拖出去喂了狗,可谓是死无全尸。 石仁安慰杏红道,“现在不是哭的时候,你速速回到左良玉处,免得叫那人去告密,其他一切有我。” 石仁庆幸看清了此人的长相,这家伙就是那个军营里出了名的懦弱无能的祁连勇。 现在只要派人将祁连勇抓住,不让他把这事泄露出去,然后秘密处死就行了。 祁连勇不过是个大头兵而已,命比土贱,死就死了,没有人会追究的。 但是这事也不能告诉吴三桂…… 虽然吴三桂将军权利更大,由吴三桂将军出马,抓起来肯定更简单,不过…… 要是吴三桂将军知道是石仁泄露了秘密,必会怀恨在心,就算不杀他,以后大事成功后,他石仁也毛都捞不到。 石仁一合计…… 他先是让杏红回到左良玉将军处,以杏红的人脉,想要拦着一个大头兵应该非常容易。 而他则召集自己的狐朋狗友,加上一些她自己的势力,全力围捕祁连勇,至于理由嘛? 杀个大头兵,还需要什么好理由?就说他偷了军营里的财产,现在携带财物逃跑了,抓住无需审问,直接格杀勿论。 …… 祁连勇跌跌撞撞逃过了石仁的追赶,他先是在外头躲了半个时辰,然后才敢回自己住处。 却远远的发现自个营帐外头埋伏有人,而且还有不少兵卒在到处搜索着什么东西? 石仁是吴三桂的亲兵,其势力肯定比祁连勇这么个卑贱的大头兵要厉害的多。 祁连勇不笨,立马就察觉出他可能暴露了,军营不能再待了。 而此时…… 左良玉将军处,肯定也被安排了人,只待他一出现,立马就能将其制住。 祁连勇忍着害怕,借着夜色的掩护,逃到了军营里的茅坑处,此处臭气熏天,暂时还没人过来搜。 不过也不能长期呆这儿,臭气倒无所谓,只是没吃没喝的,迟早也是饿死。 祁连勇借着月色,见到茅坑旁边有一辆大粪车,里面装满了大粪,粪车的盖子半掩着。 “你们到这边来搜。” “这狗日的祁连勇,居然敢偷东西,真是要钱不要命,不知道盗窃之罪是要处死的吗?” 远处有火把,十几个兵卒骂骂咧咧,捂着鼻子寻了过来。 祁连勇牙一咬,在强大的求生欲下,他爬进粪车里,粪水瞬间将他的身子没了,只余一颗脑袋在外头。 祁连勇慢慢挪动身子,让自己的头尽量躲在半掩的粪盖子下面。 然后屏住呼吸…… 片刻,兵卒们举着火把过来了,他们仔细搜索着茅坑,以及茅坑附近的每一寸地方。 虽然这地方太臭了,但是…… 石仁可是许诺过,若是抓住了小偷祁连勇,银子大大的有。 这些普通的小兵平日甚少能够摸到银子,就算左良玉不是个东西,经常纵兵抢劫,但是抢来的财物真正落入小兵口袋里的非常少。 为了银子,他们能不尽力吗? 搜索了半响,小兵们依旧一无所获,他们只得骂骂咧咧的离开,这时有个小兵突然看向了粪车。 吓得祁连勇一哆嗦,差点灌了一口粪水进肚,借着火把的光,祁连勇看着这个小兵越走越近。 幸亏祁连勇现在藏身于粪盖下,粪盖子的阴影将他笼罩了,那小兵才暂时没有发现他。 不过…… 随着火把越来越近,阴影越来越小,祁连勇也即将暴露。 生死之间,人的潜力是巨大的。 祁连勇猛的深吸一口气,将这口气憋在口腔中,然后无声无息的蹲下了身子,粪水从四面八方涌来,瞬间将其淹没。 粪水浑浊肮脏,祁连勇不敢睁开眼睛,其实就算他睁开眼睛也是看不清外面的情况的。 他只能拼尽全力的憋气,憋气,再憋气,在极度的缺氧下,祁连勇的胸腔闷的生疼,似乎都可以听到周身血流的声音,翁嗡嗡~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祁连勇的意识都快恍惚了,他终于憋不住了,猛的探出头来。 外头月色清冷,俯瞰人间,并没有火把的光亮,周身空无一人,祁连勇大口大口的呼吸着。 终于逃过一劫。 祁连勇呼吸够了新鲜空气后,他虚脱般的挪到粪车边缘,刚准备爬出去。 却又突然意识到,若是他爬了出去,肯定会有粪水的痕迹洒在地上的,万一被有心人察觉就完蛋了。 他不敢冒险…… 加上天也快亮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就这么待在粪车里算球,然后借着粪车,逃离军营。 祁连勇想通后,便又再次挪到了粪盖的阴影下,然后面朝天空,看着月亮。 无尽的臭气,从他的鼻腔吸入肺腑,这种臭气似乎还带着一种毒性。 不仅让人想吐,而且让祁连勇头疼欲裂,神智恍惚,看东西都恍惚了起来。 第334章 逃出生天 第334章 逃出生天 祁连勇知道,这是大粪长期积累,沤成了一种毒气。 呆久了,真会死人的。 不过唯一让他庆幸的事,毒着毒着,他的鼻子反而暂时失灵了,对臭气不那么敏感了。 这算不算是另一种形似的因祸得福?哎~罢了,不死就好。 只不过,虽然暂时闻不到大粪的气味,但是祁连勇的感觉并没有失灵啊! 他觉得自个脸上,头上,似乎有活物在蠕动,让人浑身麻麻几几的,很不舒服。 不用怀疑,这些都是蛆,那些肥肥白白的蛆虫,幸亏蛆虫不吃生肉,否则这祁连勇只怕要被啃个精光了。 祁连勇对于蛆虫并不是那么讨厌,因为这玩意以前救过他的命。 他小时候,有一年的大夏天,腿上生了脓疱,穷人的孩子,哪有药医啊! 这脓疱越烂越狠,肉都腐烂了,甚至直接烂到了骨头里,骨头都黑了,祁连勇更是高烧不退,身上烫的似火。 再不医治,绝对会死。 可是怎么医? 用刀子挖了腐肉去? 他爹妈不过是个泥腿子,丝毫不懂医术,而祁连勇腐烂的肉里,依旧夹杂着活肉还有血管经脉。 若是强行挖,只怕他腿也会废了。 这世道,一个废了腿的人,以后的日子该有多么凄惨啊?还真不如死了干净,至少以后不会受罪。 请医生来看? 可是他父母不过是土里刨食的泥腿子,想赚一个铜子都难,就算他家卖尽家财,也没有几个铜子的。 如何有钱请大夫? 眼瞅着祁连勇就要一命呜呼。 那个时候,祁连勇只能呆呆看着天空,绝望而又无助。 后来他爹不知道从哪里得了个土办法,那就是蛆虫只吃腐肉,不吃活肉。 若是将蛆虫放入腐肉处……任凭它们往肉里头拱,这些蛆虫便会拱入肉里,将腐肉慢慢吃掉,却不会动血管还有活肉分毫。 死马当活马医…… 祁连勇的爹便去茅坑抓来了许多蛆虫,一遍又一遍的用清水洗干净,直到把蛆虫洗的清洁溜溜,一点味道也没有了。 他爹这才小心翼翼的将蛆虫放了祁连勇的表层腐肉处,这些蛆虫拱呀拱,拱入了祁连勇的肉里。 麻麻的,痒痒的。 蛆虫们慢慢的吃着,终于将祁连勇的腐肉吃干净了,却没有伤他的活肉,血管,经脉分毫。 蛆虫化为了苍蝇,飞走了。 祁连勇的腿去了腐肉,高烧居然慢慢的退了,祁连勇的爹妈好不容易才弄来了烧酒,天天给伤口清洗,新肉慢慢长了出来。 他的命保住了。 只不过这次劫难,伤了他根本。 祁连勇的爹妈也没钱买补品给他补身子,那个家,穷的就连豆腐和鸡蛋都吃不起。 遂…… 祁连勇落下了身体孱弱的病根。 祁连勇感受着脸上蛆虫爬动的感觉,他似乎又回到了幼年时代,那个贫瘠而又无助的时光。 祁连勇这一生很悲催。 从来就没有过一天的好日子。 他这辈子从来就没有想过可以飞黄腾达,他只想吃饱饭,然后能够娶个媳妇儿,这就够了。 祁连勇,想啊想! 不知不觉已经泪流满面了。 祁连勇等啊等,东方终于露出了鱼肚白,阳光即将俯瞰大地,祁连勇幼时总听老人说。 举头三尺有神明。 善恶终究会有报。 可是这么多么的人生经历告诉他,神灵是不存在的,善良的人总是被欺负,恶人却过的红红火火。 祁连勇自从加入左良玉军后,这左良玉不是个东西,经常纵兵抢劫,还克扣他们这些小兵的军饷和伙食。 可是这种人,却得到了皇帝陛下的宠爱,让他当大官,荣华富贵。 而祁连勇呢? 以前在陕西,左军每次抢劫无辜老百姓的时候,祁连勇总是非常怂蛋的不敢抢劫,以至于被排挤。 其实并不是祁连勇不敢抢劫啊! 只是每当他看到那些无辜老百姓,凄楚的眼神,绝望的呻吟,痛苦的呐喊,他退缩了。 祁连勇恍恍惚惚间,想起了很多过去的事情,他的人生一片灰暗,没有一天的快乐,只有无尽的绝望。 等了很久…… 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运粪车的人也快来了吧? 也不知道这运粪的人,昨儿为什么没有将粪车运走,也不知道他等下,会不会再往车里面加粪? 要是这运粪的人,还要往粪车里加粪,他该怎么再次逃过一劫呢? 再淹进粪水里吗? 以他现在的状态,若是再淹一次,只怕就活不成了。 良久…… 祁连勇终于听到了脚步声,还有骡子的厮鸣声,他吓的往里头缩了缩,聚精会神的听着外面的动静。 幸亏…… 运粪的人并没有再往粪车里头加粪,只是费力的将半掩的盖子,拉拢盖严实了。 然后便套上骡子,驱赶着骡子,拉着臭不可闻的粪车,慢悠悠走出了军营。 过关卡的时候,也没人详细查看粪车,兵卒们只是捂着鼻子,示意赶紧的滚蛋。 运粪的人,驱赶着粪车,骡不停歇的赶路,一直出了城里,到了乡下的地界。 祁连勇偷偷将粪盖子推开一条细缝,待他看到入眼满目青绿的时候,心里头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运粪的人因为尿急,将粪车停到了一处小树林旁边,然后便侧着身子,尿了起来。 祁连勇趁机将粪盖快速推开。 他一鼓作气的从粪车里爬了出来,然后迅速的隐入小树林旁边的灌木丛里,躲藏起来。 运粪的人是个老头,这老头听到后面声响,急忙提了裤子,转头看去,只见粪盖大开,粪水横流。 老头以为是有人来偷粪。 这年头大粪可是很值钱的,是沤肥的好东西,有人偷也不稀奇。 君不见,放牛娃们都会将牛粪捡了,然后带回自家田地,绝对不会让自家的牛粪落入别人田里。 每次路上但凡有马粪啦,牛粪啦,都会被穷苦的老百姓们,当宝贝般一抢而空。 这老头急忙查看粪车…… 他见大粪并没有少,这才放心了,一边骂骂咧咧的,一边驱使着骡子继续赶路。 第335章 祁连勇想告御状 第335章 祁连勇想告御状 祁连勇刚刚的动作,已经用尽了他全部的力气,此时他只觉得浑身虚弱无力,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待到醒过来的时候…… 祁连勇只觉得身上又酸又痛,腹中饥饿,口干舌燥,嗓子都快冒烟了,饿的滋味好受,渴的滋味却难过。 唯一庆幸的是…… 中毒的症状好多了,头没有那么疼了,神智也稍微清醒了。 祁连勇自嘲道:这穷人的命呐,就是贱,怎么都不会死。 祁连勇跌跌撞撞,往树林深处走着,终于让他寻到了一处浑浊的小水洼。 先是猛灌了一通洼水,直到肚子鼓鼓的,才没继续喝。然后就着浑浊的洼水,勉强将头发和身子洗干净了。 接着他又将衣裤和鞋子用污泥使劲的搓洗,再用洼水清了好几遍,然后寻了处开阔之地,将衣裤和鞋子摊开晾晒着。 而祁连勇也大刺刺的躺在地上,接受日头的照射,然后又顺手拔了许多草根啃着。 祁连勇并没有穿衣服,不过反正荒郊野外的,也没人看,况且就算被人看到了也没关系。 穷人嘛,是没有尊严的。 以前他在陕西的时候,遇见过许多流民, 这些流民大多数都没一件像样的衣服, 有些甚至连关键部位都遮不住。 太阳的光芒非常和煦。 太阳有时候就是穷人的良药,许多穷苦人生了病,没有钱医治,便只能躺在太阳下。 一边喝温水, 一边让太阳晒着, 能好便好,不能好……就死。 祁连勇晒了会子阳光, 经络也活了, 身体终于舒坦了许多。 衣服和鞋子也晒了个半干,祁连勇等不及完全干透, 便穿好衣服, 套上鞋子,准备去寻找食物。 昨儿一天…… 他就只吃了一碗稀饭,加上经过了这么多事件, 体力早就耗尽,刚刚嚼的草根并不足以补充体力。 祁连勇迈着虚浮的步伐,出了小树林,顺着官道,摸到了一处红薯田里。 没有人守着,他急急忙忙挖出许多小红薯,然后用衣衫兜着, 再次逃入树林。 祁连勇并没有挖太多…… 因为农人种点东西不容易,扒去地主的租子,也剩不了多少口粮了,祁连勇不忍心偷太多。 祁连勇先是狼吞虎咽了几个生红薯,腹中才好受了点。 余下的红薯他没有舍得吃, 准备烤熟后再享用,那滋味才鲜美。 祁连勇手中没有火折子, 也没有打火石,他只能采取最原始的钻木取火, 以取得火种。 幸亏像他们这种穷苦人出身,钻木取火是基本功, 并不是什么难事。 只需寻来干燥的易燃物,然后将这些东西铺在枯木上,使劲的摩擦即可。 祁连勇寻了一些松毛还有鸟羽, 慢慢的摩起来, 手都酸了,终于才擦出了一丝火星。 火星将干燥的松毛和鸟羽点燃, 祁连勇又架起枯木,加了许多干燥的松毛,继续引燃。 终于架起了篝火。 火焰熊熊燃烧,祁连勇将小红薯用泥巴裹好,埋进了靠着火焰的土中,等待红薯烤熟。 然后他便紧紧依偎着熊熊烈火。 其实这季节并不冷了,只是祁连勇现在很没有安全感,燃烧的火焰,能够带给他一丝丝安全的感觉。 祁连勇发了会子呆,估摸着小红薯熟了,他挖开泥土,捧出烤的喷香的小红薯。 祁连勇将红薯皮擦干净,剥开皮,露出红瓤的肉,他使劲咬了一口,味道并不十分甜。 这红薯啊…… 还只有经霜后,然后窖藏一段时间,这样烤出来的红薯才最香甜,祁连勇今天偷的几个小红薯,都没熟呢! 不过? 就算这些小红薯并不好吃,祁连勇依旧吃的分外香甜。 他好久都没吃的这般饱了。 吃饱的感觉真好,祁连勇满足的摸摸肚子,接着他将吃剩的红薯皮团了团,丢进嘴里慢慢嚼着。 虽然已经吃的很饱了,不过祁连勇自小便是苦人家出身,对食物有一种本能的爱惜。 就算是难吃的红薯皮, 他也不舍的丢弃。 吃完了小红薯后,肚里有了食, 祁连勇终于缓过来了, 天渐渐黑了下来, 林中虫豸低鸣, 树影重重, 非常恐怖。 祁连勇自小就胆子小。 加上乡间老人无事的时候,总爱讲一些怪力乱神的故事给小孩子听,祁连勇满脑子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故事。 夜色之中…… 童年听的那些怪力乱神的故事,便一齐涌进了脑海里,吓的祁连勇只得离火堆近了又近,都快抱住火焰了。 他强迫自己不去想怪力乱神的东西,只想着……他终于离开军营了,可是这天地如此辽阔,何处是他祁连勇的容身之处? 当兵虽然苦…… 可好歹也有稀饭吊着命,若是一个人在外头,他该如何生存? 祁连勇使劲摇着头。 不,我祁连勇绝对不能只瞒足于吃喝之欲,我祁连勇也是有抱负的,况且…… 如今吴三桂将军都已经叛国了,想他祁连勇最痛恨的东西,便是鞑子了,他恨不得拿起砍刀,虐杀死狗鞑子。 所以这事必须要告发。 绝对不能让汉贼逍遥法外,必须的要让卖国贼付出代价。 可是? 祁连勇只不过是个小兵而已,他连自个肚子都填不饱,如何能够告倒吴三桂? 祁连勇长这么大…… 他见过最大的官员,便是县太爷,其他一概不知。 后来他加入了左良玉军营,才发现左良玉将军居然比县太爷的官更大? 祁连勇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按照有点见识的人,这时候第一件事儿,应该是找到辽东负责者,孙承宗。 孙承宗出面,定能灭了吴三桂,但是祁连勇并不知道孙承宗这人,事实上这家伙一直以为辽东最大的官,应该就是左良玉将军了。 或者,直接去五军都督府举报啊,可惜祁连勇根本就不知道啥叫五军都督府。 冥思苦想,他突然想起了帝王,君临天下,富有四海。 戏文里讲的,皇帝管着天下所有的官员,他若是去告御状,定能将石仁和吴三桂擒拿住。 可是他不过是个大头兵而已,如何才能见到皇帝陛下呢? 第336章 土包入京城 第336章 土包入京城 不对,现在的祁连勇连大头兵都不算了,他不过是个逃兵而已。 一个逃兵,想要去告御状? 这显然比登天更难,历史上基本就没有成功的案例。 不过祁连勇并不懂历史啊,他只喜欢看大戏,祁连勇幼时,他们乡间有个大财主特别爱听戏,便经常请戏班子来演戏。 其中有好多关于告御状的情结,戏文里的皇帝永远都是那么的公正,男女主角想见便能见。 只要见了皇帝,就是天大的冤屈也能得到伸张;任凭多凶狠的恶人,在皇帝面前也只能乖乖受死。 祁连勇铁了心想告御状。 从山海关到京城的距离并不远,且地势也非常平坦,骑马的话,很快就能到京城。 问题是祁连勇没有马啊,他就一双腿,然后拖着孱弱的身子,一步一步往京城的方向艰难走着。 而同一时间…… 石仁是暴跳如雷。 祁连勇哪里去了? 他借着祁连勇盗窃财物之名,几乎将军营都翻遍了,呃,除了左良玉将军以及几位大将哪儿他没敢去翻外。 可是这小子就如同人间蒸发了般,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 这让石仁相当郁闷。 石仁的几个狐朋狗友劝道,“石兄弟,那祁连勇不过是个狗一般的人物,失踪就失踪了,管他呢!” 石仁是有苦难言呐! 他总不能告诉这帮人实情吧? 更加操蛋的是,他也不敢告诉吴三桂将军,这事儿要是被吴三桂将军知道了,还不扒了他皮? 石仁思虑片刻…… 然后猛的灌了一口烈酒,恨恨想着:罢了,反正卖国的是吴三桂这汉贼,他若是成功了,老子荣华富贵大大的有。 他若失败了,老子便带着杏红远走高飞,屁事没有。 这段时间,老子须得准备几匹好骏马,也得在外头多埋点财物,万一吴三桂这汉贼失败了,老子也能第一个逃跑。 石仁本着极度不负责的,自私自利的打算,他居然把这事儿死死藏在了心里,一点也没透给吴三桂。 而吴三桂自打回到军营后,便开始做着卖国的准备工作,他也根本就不知道,他的好亲信早已经把这事儿泄密了。 而左良玉自从得到了吴三桂。 因为吴三桂能力确实不错,他便非常放心的将诸多大事交由吴三桂打理,对其没有半分怀疑。 …… 祁连勇跌跌撞撞,走的脚都破了,终于到了京城的地界上,这一入城,他都惊呆了。 好大,好雄伟啊! 楼阁高耸入天空,路面可以并驾齐驱十几匹的骏马,街道上人来车往,热闹非凡。 而且这些车和人似乎都按照一种特殊的规则行动着,虽然车多人多,但是一点也不乱。 老百姓穿的大多也非常光鲜,一个个喜气洋洋的,一看就是吃喝不愁,日子过的舒坦至极。 再看看祁连勇的穿着,一身的灰尘和汗渍,衣裤都快结成板板了,臭气熏天的。 倘若给他个破碗,都可以直接兼任叫花子了。 因为祁连勇衣服太破,身上太臭了,路上行人纷纷离他远远的,似乎生怕沾染上了穷气。 祁连勇好不容易打听到了皇宫所在,一路寻过去,他再一次被紫禁城的雄浑壮丽惊呆了。 真不亏是皇帝住的地方,太气派了,祁连勇围着紫禁城转了一圈,腿都快断了。 他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 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告御状,戏文里唱的告御状,似乎都非常简单,只要一入京城,便能遇到皇帝了,然后大冤得洗。 可是为什么祁连勇都围着紫禁城走了一圈了,却连该怎么去见皇帝都不知道? 难不成爬墙进去? 可是看着高高的城墙,爬的上去才怪?祁连勇不明白,世上为什么会有这么高的院墙啊? 从皇宫大门进去? 祁连勇看着守门的禁军,他咬咬牙,忍着害怕,居然非常傻逼的走了过去。 而禁军们也一脸警惕的看着他,这家伙是谁? 瞧这一脸的穷酸样子,肯定不是什么贵人,这种穷酸来皇宫,八成是想来告御状的。 这年头啊! 总是会有不少的穷酸,因为受了冤枉,或者压根就没什么冤枉,纯粹就是无聊,来骚扰皇帝陛下。 禁卫军不知道处理了多少起这种事儿了,按照以前……这种胆敢惊扰圣驾的,直接处死。 不过咱们的皇帝陛下爱民如子,他当政后,便不许滥杀无辜了,就算有无知小民拦驾,或者闯宫,也不许处死。 一般都是让禁军好生教育一番,如果真有冤屈的话,就教导他们应该按什么程序上访。 但总有那么些个头铁的傻逼,一次又一次的告御状,不达目的不罢休。 咱们的皇帝陛下是个圣君。 开始对于这些头铁的告御状之人,也会亲切接见,颇有一种大开言路的架势。 后来…… 就发生了很多无语的乌龙事件。 什么你偷了我一只鸡,他抢了自家的狗,媳妇和人通奸,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来告御状,这特娘的就蛋疼了。 皇帝陛下何等尊贵? 每日里要处理多少军国大事啊,那帮子不要脸的刁民,好意思拿这种鸡毛蒜皮的事儿麻烦他? 事实上…… 这帮刁民太好意思拿鸡毛蒜皮的事儿麻烦皇帝陛下了,麻烦个一次两次,咱的陛下还能忍。 麻烦的次数多了…… 就是陛下能忍,他们这些禁军们也不能忍啊! 陛下多好的一个人啊,自从他登基后,禁军们的待遇是蹭蹭蹭的提高,简直是自古未有的高军饷。 这么好的皇帝,要是天天被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儿麻烦,把身子给累垮了。 说句大逆不道的话…… 陛下若是驾崩了,再上哪儿找这么好的皇帝,给他们发这么高的军饷? 人都是自私的动物。 禁军们自然也自私。 所以虽然皇帝陛下有旨:倘若有小民头铁非想告御状,禁军不得阻拦,可放行。 然而事实上…… 这帮禁军后来是一个也没放进去,当然也遇到过很多头非常铁的小民。 那就直接打成狗。 第337章 打成狗 第337章 打成狗 守卫皇城的禁军们,一脸警惕的瞧着祁连勇,那眼神似乎都能杀人了。 个别禁军甚至故意摸了摸腰上的佩刀,想吓唬跑这个傻逼。 祁连勇不过一怂蛋,他一见这架势,腿都软了,恨不得立马掉头就走。 但是强烈的责任心,以及对鞑子的恨,让他毅然决然的走了过去。 待站到禁军面前的时候,祁连勇浑身都被冷汗湿透了,如同只落汤鸡般可怜。 新鲜的冷渍加上陈旧的臭味,共同酝酿成了一种特殊的味道,简直是好酸爽啊! 这些禁军一脸不善的看着他,却也没有动刀,只是等着祁连勇自己说话,开玩笑…… 陛下可是明君,俺们这些禁军也得是好官兵才行,自然是不能随意打杀小老百姓的。 呃~前提是他别头铁。 祁连勇吞了口唾沫,唯唯诺诺道,“诸位军爷,俺想告御状,可否让俺进去面见皇帝陛下?” “呵呵!” 一个脸上有疤的禁军呵呵笑了两声,他虽然满肚子的火气,不过还是强压了下来。 刀疤禁军耐心解释道,“陛下国事繁忙,岂可事事操心,你要是真有冤屈的话,直接去有司衙门即可。” 祁连勇哪里知道什么叫有司衙门啊?而且……吴三桂都快开山海关迎敌了,时间不等人呐! 祁连勇扑通跪下,哀求道, “求求诸位军爷, 让俺面见皇帝陛下吧,俺有紧急军情禀告,要是晚了,皇帝陛下就危险了” 这祁连勇不说紧急军情还好。 他一说紧急军情, 这些禁军们就如同看疯子般的看着他, 特娘的,又遇到失心疯了。 这世道啊, 真是什么人都有。 就这种猥琐的长相, 寒碜的衣着,蒙昧的神态, 居然敢跑来皇宫说, 有紧急军情面圣? 这特娘不是扯蛋吗? 这些年啊,禁军们见的失心疯也多,前段时间不就有一女的, 哭着喊着闹着,说爱慕咱们的皇帝陛下,想进宫当妃子。 结果被禁军们好一顿狂揍。 这还不算呢! 几年前,还有一个丑的不行的女人,捧着一本崇祯秘史,然后跑来说梦中与陛下相会,然后怀了皇子, 要皇帝陛下负责。 这事儿让禁军们笑到了今天,果真是世事千奇百怪,连这种失心疯都有。 就她那丑逼样子,公狗看了都要吐,还特娘的和陛下梦中相会? 陛下要是见了她不吐, 禁军们敢把脑袋当球踢。 这些禁军已经怀疑祁连勇是个疯子了,自然也不会再客气。 刀疤脸禁军飞起一脚踹了过去, 其余禁军一拥而上,将这祁连勇好一顿胖揍。 直揍的他鼻青脸肿, 然后如同拖死狗一样的,将他丢了大街上, 末了还狠狠啐了一口,“失心疯。” 祁连勇被当成疯子揍了一顿,他自然不甘心, 这一次……这个懦弱的男人, 居然爆发出了无与伦比的勇气,再一次冲到了宫门前。 然后又被当成疯子狂揍了一顿, 反反复复,一连几次,禁军们也烦了。 要不是陛下严禁杀人,只怕他们早就将祁连勇千刀万剐了。 这个疯子就如同赖皮狗一般,任凭怎么暴揍,他依旧一次又一次的,拖着伤痕累累的身子,再一次出现在了宫门口。 祁连勇害怕自己被打死。 可是他又不想放弃,遂干脆彻底放飞了自我,一边向宫门走去,一边狂呼,“紧急军情,吴三桂要开山海关迎鞑子了。” 这番喊叫,自然更加坐实了他失心疯的名头。 吴三桂此时不过一个无名小卒而已,而山海关则有左良玉总兵把守着。 无名无姓的吴三桂,要开山海关迎敌?你特娘的咋不上天呢? 打到最后…… 禁军们手脚都打软了,也来了一些看热闹不嫌弃事大的老百姓,远远的指指点点。 甚至就连进宫面圣的二周言官都看到了。 原本这两个正义感爆棚的言官,见禁军仗武行凶,居然敢光天化日的殴打老百姓。 二周气的是吹胡子瞪眼,当场就准备返回宅邸,然后写上本折子,狠狠参一本。 可是? 及听到祁连勇口中喊的话,二周言官的脸当场就绿了,他们二人骂了一句,“失心疯。” 然后便看也不看祁连勇, 直接进宫面圣了。 “妈蛋的!” 刀疤脸禁军气的飚了句脏话,“这狗日的,是赖皮狗日他娘生的吧, 怎么打都打不走。” 旁边一个禁军小声道, “大哥,这就是一个失心疯,让他这么喊叫若是惊扰了圣驾,俺们也担待不起,不如?” 这个禁军突然眼露凶光,伸手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刀疤脸禁军郁闷道,“不可杀他,陛下爱民如子,俺们平日里打打人可以。 可若真是杀了人,要是被言官知道了,参上一本,俺们也甭活了,为个疯子送命不值得。” 顿了顿…… 这个刀疤脸禁军道,“不若就照着前几年的那个女疯子处理?” 当时那个女疯子死皮赖脸的,非要皇帝陛下负责,也是一次又一次的闯宫,就连皇帝陛下都惊动了。 把陛下给郁闷的啊…… 禁军们倒也没杀这女人,而是将她丢到了惠民药局,让大夫们免费给她治疗。 此后几年,这女人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而禁军们也从皇帝口中学会了一个新词……脑残粉。 “便宜这疯子了。”这些禁军骂骂咧咧,然后如同拖死狗般,拖着祁连勇上了一辆马车。 马车直奔惠民药局而去,到时候自然有人将他关押起来,然后日日灌药,直到病好。 …… 乾清宫,偏殿。 崇祯正在批阅折子,小宦官来报,二周言官求见,崇祯皱了皱眉头,却依旧说了句,“宣!” 二周自从发现崇祯是个明君后,便隔三差五的进宫一趟,洋洋洒洒的讲好些大道理,最后再对着崇祯使劲拍上一通马屁。 就算前段时间,他俩被崇祯给坑了,领了一大堆蝗虫俸禄回家,却依旧不改他们对崇祯的那颗火热的忠心。 这算不算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第338章 谁要开山海关? 第338章 谁要开山海关? 君臣虚伪的见过礼。 崇祯便命人搬了两个小凳子,给二周言官一人发了个凳子坐。 二周言官自然是千恩万谢,然后便开始喜滋滋的和崇祯讲大道理了,其实…… 这二周本来是准备找崇祯聊天的,君臣多多聊天,也能促进感情不是?君臣和睦,天下可兴。 二周特别羡慕宋朝的制度,呃~虽然宋朝别称大送,对待敌人,一个送字解决,虽远必送。 不过宋朝君臣之间的关系还是相当和睦的,皇帝和大臣就如同朋友般聊天,这让二周特别向往。 如今陛下既然是明君,二周便准备效法宋朝,隔三差五的和陛下聊聊天。 可是? 他们想和崇祯聊天,崇祯却看了他们就烦死,这天还如何聊的下去? 最后就变成了…… 二周先是自顾自说一些民间之事,什么忠孝仁义都有,然后再发表一点自己的看法和道理。 末了,吹捧皇帝陛下一番。 崇祯这人啊,虽然不大喜欢这两个言官,以前他们喷自己的那些个话语,崇祯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不过听他们讲讲些民间的事,倒也挺有意思,而且这二周又不怕得罪人,什么话都敢说。 崇祯倒是从二周哪儿知道了许多事情,也算是一种小小的收获。 “陛下!” 二周之一说道,“今日臣在宫外倒是看到了一件稀奇事儿,陛下可想听?” 废话? 崇祯腹诽:朕就是不想听,你们俩难道还会停止叽叽歪歪不成? 崇祯‘哦’了一声,然后继续批改他的折子。 二周早就习惯崇祯的冷屁股了,他们其实现在也挺后悔的, 后悔以前喷的太狠了呀! 这么好的皇帝, 真不知道自个以前咋好意思喷?真应该天打雷劈才行。 二周早就下定决心,要用自个的一颗赤胆忠心,暖化皇帝陛下。 “哎~” “陛下圣明,对天下百姓一视同仁, 还准许他们越阶告御状, 真乃圣天子也,只不过啊…… 这民间刁民甚多, 什么不三不四的人都有, 今天臣就见到了一个刁民,口口声声要告御状。 可是其所告之事, 却又荒唐透顶, 臣都为陛下不值呐!” 崇祯听完后,并没有表态,依旧不咸不淡的‘哦’了一声。 这言官也不尴尬…… 继续侃侃而谈, 先是谈了宋太祖朝,某个无知小民居然因为丢了一头大肥猪,而不要脸的敲了登闻鼓,惊动了皇帝陛下。 皇帝又不是县官,岂能天天处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否则还不累死了去? 最无语的是,一些失心疯的刁民,也学人家告御状, 简直是岂有此理。 二周义愤填膺道,“陛下啊,您是不知道,自打您下旨允许老百姓告御状后,这宫门前便经常有一些心怀不轨的刁民来闹事。 倘若真是重大冤情便罢了, 可是偏偏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一些无中生有的事情。 守卫宫门的禁军们, 皆不忍让这些刁民骚扰您,故都是耐心劝他们找有司衙门。 可依旧有一些头铁的刁民, 一次又一次的想告御状。 按照陛下的要求,这些头铁想要告御状的人, 禁军不可阻拦,可放行。 但若是放了一些心怀不轨的刁民进来,禁军也得受罚, 两难呐!” 崇祯淡淡道, “爱卿想说什么?” 二周之一,清了清嗓子, “臣等的意思是,重设登闻鼓,恢复本朝太祖的制度,并且还得适当加一点限制。 以防止刁民滥告御状,凡是不经过登闻鼓鸣冤,而擅闯宫门者,皆受罚。” 崇祯想了想,二周说的确实有理。 这些年,太祖朝设立的登闻鼓早就形同虚设了,老百姓都是直接宫门鸣冤的。 而崇祯对于宫门鸣冤者,也从来不加以处罚,还真就导致了一批不三不四的人来闯宫。 最出名的是,前几年有个脑残女,抱着一本崇祯秘史,说和陛下梦中相会,还怀有龙子。 然后前段时间,另有个脑残女粉闯宫,想当他的妃子。 崇祯郁闷的啊…… 以前穿越前,他特别羡慕明星有那么多脑残粉追,无数的脑残粉将这些明星意淫成自个的老公老婆的。 现在…… 他可算是过了一把明星瘾,也终于明白了明星的无奈和郁闷。 呵呵,一天到晚被那么多丑逼,哭着喊着叫老公老婆的,想想就吃不下饭。 崇祯放下手中的折子,问道,“爱卿有何高见?” 二周言官之一道, “臣的意思是,以后禁止宫门鸣冤,也不能随意敲击登闻鼓。 除非是真正的关乎人命的重大冤屈, 以及军国大事, 方能敲鼓, 以直达天听。” 顿了顿…… 他又加了一句,“不过像今天这种,说什么吴三桂要开山海关迎敌之类的胡言乱语,妄言军国大事者,须重重的判刑。” “啥?” 崇祯惊的跳了起来,“谁要开山海关?山海关乃军事重地,若山海关有失,朕的京城也危险了,快快将此人叫来。” 这言官以为自己话没有说清楚,只得再次解释道,“那人说是吴三桂要开山海关,这吴三桂不过一个无名小卒而已。 陛下啊,这就是一个失心疯的刁民胡言乱语,陛下不必理会,吴三桂只不过是个无名小卒罢了,他有能力打开山海关迎敌吗?” 这个时期的吴三桂确实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二周言官也是第一次听到他名字。 现在镇守山海关的乃是左良玉将军,若是有人说左良玉将军想投敌,只怕还靠谱些呢! 可是崇祯是穿越的啊,历史上的吴三桂确实打开了山海关,然后将多尔衮迎了进来,这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 只是崇祯穿越过来后,这件事还没有发生,或者说,崇祯准备让这个历史事件永远都不要发生。 现在却偏偏被人喊了出来? 你说惊悚不惊悚? 事实上崇祯都快吓死了,可是他却没有办法和二周言官解释。 他总不能说:朕是穿越而来的,历史上的吴三桂可是鼎鼎有名的,其最有名的事件便是……冲冠一怒为红颜。 第339章 面圣 第339章 面圣 崇祯没法和二周言官解释。 他便不解释了。 反正自个是皇帝,皇帝嘛,干什么都是对的,朕有什么想法,还需要和你个臣子打报告吗? 崇祯直接叫来赵大成,令其速速将宫门口鸣冤的小民召来。 二周言官目瞪口呆的看着崇祯,他们实在不能理解,皇帝陛下这是怎么了? 居然被一介刁民的胡言乱语吓住了,特娘的吴三桂到底是谁啊? 崇祯坐立不安,他一会子喝茶,一会子搓手,一会子焦急的走来走去,全无半分君王模样,就好像回到了当年的游戏宅男时光。 突然…… 他发现二周言官还在呢! 刚刚他那副吓的怕死的傻逼模样,肯定被这两个老家伙看到了,卧槽~朕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威严君主形象,就这么破灭了。 呃~如果崇祯还有形象的话。 崇祯尴尬的看着二周言官,二周言官不解的望着崇祯,君臣大眼瞪小眼,气氛有点尴尬。 终于…… 崇祯的厚脸皮发挥了作用。 他叹了口气道,“朕忧国忧民,朕一想到今年的蝗灾,老百姓皆损失惨重,朕坐立不安啊,爱卿们退下吧!” 二周言官见崇祯都下了逐客令了,也不好意思继续呆宫里了,他们只得谢恩离去。 …… 赵大成领了旨, 急忙来到宫门口, 却发现鸣冤之人早就不在了。 一问,才知道被当成疯子送惠明药局了,赵大成只得派人,快马加鞭赶到惠民药局, 好将这人提出来。 等宫里人赶到时, 这祁连勇恰恰被人绑在了椅子上,几个大夫端着黑黑的安神中药, 正努力的给他灌药呢! 已经灌了两碗了, 还有三碗药,可是祁连勇的胃早就被灌满了。一动, 满肚子药水直晃荡。 这些大夫倒也挺耐烦的, 他们一边灌药,还一边帮祁连勇擦嘴巴,旁边更是备下了砂糖等甜物。 只待灌好了药后, 让祁连勇甜甜嘴巴,这态度真是好到爆了。 祁连勇都快绝望了,这些大夫对他确实是负责,这里看样子也是有吃有住有喝的。 就这么在惠明药局呆一辈子都行,可是…… 若是不将紧急军情上呈皇帝陛下,皇太极若是偷偷袭击,大明的江山怎么办?皇帝陛下又该怎么办? 祁连勇的思想觉悟陡然从对鞑子的个人仇恨, 升华成了对国家的大义。 祁连勇拼命解释道,“请你们相信俺啊,吴三桂真的要开山海关,然后他想放皇太极入关呐,大明危险啊!” “哈哈哈!” 几个大夫哈哈大笑, 然后拍了拍他肩膀道,“你这是失心疯中的妄症啊, 莫要担忧,我们一定会治好你的。” 祁连勇恨不得骂人。 妄症你麻痹啊, 火都快烧到眉毛了,你们还冤枉老子是妄症? 祁连勇哀嚎一声, 任凭几个大夫继续灌药,苦的他眉头直皱。 正在这时…… 几个宦官打扮的人进来了。 他们对着惠明药局的负责人耳语了几句话,然后便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中, 将祁连勇带走了。 祁连勇直到上了马车…… 他都是迷迷糊糊的, 马车开动,肚里的药水晃荡了起来, 祁连勇这才反应过来。 祁连勇仔细观察着来接他的几人,衣着和神态都异于常人,气质更是非凡。 一路上…… 祁连勇是装了满肚子的疑问,奈何这些人却一句话也不说,非常谨慎。 马车行了片刻,终于在宫门口停了下来,祁连勇这才知道,这些人都是宫里的。 这一刻,祁连勇差点哭了。 皇帝陛下是要召见他了吗? …… 这一天,好似做梦般不真实,祁连勇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至高无上的皇帝陛下啊! 祁连勇以前经常听大戏,所以在他的印象中,皇帝陛下必然都是那种威严肃穆,长须飘飘,身穿龙袍,头戴皇冠,然后还得必须让人一看就害怕的形象。 可等他见到真正的皇帝陛下时,祁连勇的眼睛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 面前的这位青年居然就是皇帝陛下?皇帝陛下的长相不都应该是非常可怕而又威严的吗? 为何他眼前的皇帝陛下却如此俊郎?一点也不像位皇帝,倒像是位贵公子。 这般反差的长相,却反而让崇祯有了一种特别的魅力,基本上就是……但凡是个女的,都会被他迷住。 以至于崇祯本人都怀疑,自个是不是穿越错剧本了?他这个特质,应该是妥妥的种马男啊! 崇祯面无表情的看着祁连勇,言简意赅道,“跪者何人?找朕何事?” 祁连勇吓的直磕头, 屁股撅的老高,那姿势甭提多丑了。 祁连勇战战兢兢道, “草民祁连勇, 原本是左良玉将军麾下一小兵而已。” 接着这祁连勇便结结巴巴的, 将他偷听到的东西统统讲了出来。 言毕…… 祁连勇只觉得浑身都冒着冷汗,就连脚板心都是湿漉漉的,双手和双股抖的厉害。 他不过是个狗一般的小人物,何曾想过,这辈子居然能够见到皇帝陛下? 祁连勇虽然害怕,却也有点沾沾自喜,今儿的事情,真够他吹一辈子的牛逼了。 皇帝果然是皇帝啊! 哪怕这位皇帝陛下和自己想象中的长相不大一样,可是……依旧吓死个人啊! 崇祯听完祁连勇的述说。 他冷笑一声,“好好好,好一个吴三桂啊,曾经的历史上,你冲关一怒为红颜,是为汉贼。 不知道这次,你又是为了什么呢?朕自问待你吴三桂不薄,你曾经犯下大过,朕不也没有杀你吗?” 崇祯说的吴三桂‘大过’,特指他历史上开关迎鞑事件。 原本崇祯一穿越过来的时候,就准备先杀了吴三桂,但是…… 后来他又想,这个时空的吴三桂毕竟没有犯下大过,杀了有点不道义,索性便将其冷处理了。 愤怒的崇祯,立马下旨命令: 内阁首辅,温体仁。 内阁次辅,施凤来。 兵部尚书,金铉。 户部尚书,方岳贡。 英国公,张唯贤。 等等,一众朝廷大佬,立刻马上前来见他。 …… 第340章 轻视 第340章 轻视 接到崇祯命令的诸大臣,皆不敢怠慢,匆忙换好官服,然后便马不停歇的赶到了皇宫。 此时已经是傍晚了…… 天空云霞如锦,映衬着宫城的红墙琉璃瓦,简直是说不出来的绚丽辉煌。 只不过众人都无心欣赏美景。 此时宫门都快落锁了,按规矩,所有的男子都得离宫,除非裆下少了那活儿的宦官。 皇帝陛下却偏偏这个时辰召集他们入宫,定是关乎国家命运的军国大事。 诸大臣皆是心绪不宁,待进入乾清宫后,只见他们的皇帝陛下一脸阴沉的坐在紫檀太师椅上,眼神似乎能杀人。 诸大臣都已经忘记了,陛下是多久没有露出这般凶狠的眼神了啊?太吓人了有没有? 庶民之怒,不过以头撞地而已。 天子之怒,却能伏尸百万。 皇帝震怒,特娘的是真的会死人的好不,诸大臣现在是大气也不敢出,规规矩矩行了礼,然后便木在一旁,一言不发。 现场气氛既尴尬又可怕。 最后还是温体仁最先开口,这家伙躬身道,“陛下,不知道此时召臣等而来,所谓何事?” 崇祯冷笑一声,“朕唤诸位来,自是军国大事。” 军国大事? 诸大臣一听这话,整个人都不好了,好不容易才安逸了几天,现在又要闹什么妖蛾子啊? 就不能让俺们愉快的过几天舒心日子吗? 崇祯继续道,“朕命左良玉镇守山海关,没成想这家伙居然宠幸吴三桂,而这吴三桂却天生反骨,意欲打开山海关,迎鞑子入关,诸位爱卿看该怎么办?” 啥? 吴三桂? 这些大臣个个都是大佬级别的人物,就连吴襄在他们眼里都不算个球,何况小小的吴三桂了? 搞明白了原因后,这些大臣反而定下了心,他们还以为是什么军国大事呢? 吴三桂要开山海关,这特娘的算是大事吗,他要是能开山海关,老子便能开紫禁城了。 真是的,陛下真是莫名其妙。 温体仁问道,“臣不知吴三桂是谁,而且陛下您是从何处得知这个消息的?” 崇祯指着呆在旁边的祁连勇,命令祁连勇将他所听到的东西,再次讲了一遍。 待祁连勇拘谨的讲完后,诸大臣都有一种日了狗的感觉。 咱的这位皇帝陛下,还真是圣明不过三天半啊,俺们前些日子才夸赞他数次拯救大明于危局,真乃旷古未有的圣天子也。 结果…… 现在啪啪打脸了吧? 陛下不相信左良玉将军,居然会相信一个小兵的胡言乱语? 山海关何等重要,是什么阿猫阿狗说说就能打开的吗? 况且就是这吴三桂真说了要开山海关迎鞑,他凭什么开,就凭他的嘴炮吗? 这嘴炮要是管用的话,俺们也不用上朝了,还不如直接高喊一句,‘俺要当皇帝呢!’ 而且这左良玉将军又不是纸糊的,这家伙虽然在人品上是个混蛋,但是在军事上的能力还是杠杠的,镇守山海关绰绰有余。 温体仁忍着想喷皇帝一脸的冲动,依然恭敬道,“山海关乃左良玉将军镇守,陛下莫要担忧。 想必这些话不过是那吴三桂胡乱说的罢了,然后又被有心人听了去,这世上以讹传讹的事儿太多了。” 如果崇祯不是穿越过来的,或许他不会在意,偏偏崇祯就是穿越过来的啊! 以这历史的尿性,崇祯若是不管,只怕这吴三桂还真就有本事糊的左良玉团团转,然后再一次把山海关打开了。 崇祯没办法和诸大臣解释真正的原因,他总不是说:朕是从几百年后穿越过来的,朕知道历史。 虽然大部分历史被朕改变了,但是贼老天一直看朕不爽,隔三差五的便会让朕不痛快一次。 崇祯冷笑道,“不知道诸位可曾听过这么一则寓言故事,古代有一位国君,战前分羊肉,却偏偏漏了自己的马车夫。 结果两军大战,这马车夫心怀怨恨,驱车将这位国君送到了敌军营里,所以不要瞧不起任何小人物。 今日尔等瞧不起吴三桂,明日他或许真有本事打开山海关,将皇太极迎入中原。” 崇祯卖弄了一下自己的历史知识,同时又教育了一番诸大臣,这才心情好了点。 没成想…… 温体仁等人皆是一脸便秘的看着崇祯,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 纷纷暗骂道:神特娘的国君和马车夫的故事,这明明就是郑国的一位将军的故事嘛! 这帮大臣肯定不敢指出崇祯的历史错误,开玩笑~这不是讽刺俺们的皇帝陛下是文盲吗? 温体仁不亏老奸巨猾,他强迫自己忽略皇帝陛下口中的历史错误,自然的说道,“陛下所言极是,臣等确实‘服了’。 只不过,就算这吴三桂真的将皇太极迎了进来又如何? 我大明如今兵强马壮,更有火铳和大炮无数,而这鞑子则精锐尽失,根本不足为惧。” 温体仁说完后,其余大臣纷纷点头,表示附和。 虽然温体仁说的非常有道理,但是崇祯却依旧不得不防,因为以这历史的尿性,这次也必然不会让他好过的。 崇祯见没有办法让诸位大臣知道事态的严重性,他也索性不争辩了,反正自个是皇帝,朕解释个毛线啊! 朕下命令即可! 崇祯对英国公张唯贤道,“老国公,这段时间京营的将士们操练的如何?” 英国公张唯贤躬身道,“启禀陛下,臣按照陛下的法子日日操练士兵,很见成效。 再加上经过林丹汗一役,我京营的将士们都见了血,如今他们个个都能征善战,再不比从前。” 崇祯点点头道,“好,那守护京城的重任,朕便交与京营了,老国公切莫让朕失望。” 张唯贤虽然也觉得崇祯有点小题大做,不过他还是领了命令。 接着崇祯又对兵部尚书金铉下命令,命令其立刻召集卢象升部和秦良玉部入京勤王。 也不要他们直接进入京城,只需偷偷埋伏在京郊两侧即可。 接着命令五城兵马司负责京城的治安,严防奸细们潜入京城传播谣言。 第341章 陈兵山海关外 第341章 陈兵山海关外 接着崇祯又命令顺天府负责将京郊的老百姓全部搬迁走,田里的粮食全部毁掉,来个坚壁清野。 而老百姓所有的损失,皆由崇祯的内库发钱粮补偿,有胆敢抗旨不搬迁的……杀无赦! 最后则命令温体仁负责协调各种后勤保障工作,比如兵器的准备工作,钱粮骡马的调动工作。 当然还有最后一点要求,所有的工作都要秘密进行,不能让狗鞑子察觉大明已经有了准备。 崇祯下完命令后,顿觉压力小多了,他端起赵大成特意给他准备的清火菊花茶,一口闷了。 这般牛饮模样,自然又让温体仁等一帮大臣暗暗摇头,崇祯的表现实在不像个皇帝了。 不过现在他们也没心情纠结皇帝陛下的喝相了,得赶紧的按照陛下命令行事。 呃,虽然这些命令有点荒唐。 最蛋疼的是,陛下既然搞出这么大的动作,又是调兵遣将,又是坚壁清野的。 还要他们保密,不能让狗鞑子知道了,这踏马不是让俺们为难吗? 这么大的动作,俺们怎么保密啊,踏马的狗皇帝,圣明不过三天半,又踏马原形毕露了。 诸大臣唉声叹气的出了皇宫,此时已经是深夜了,在灯光的照射下,显得诸大臣脸色更加惨白。 温体仁叹了口气,“陛下这是怎么了,就算吴三桂这厮有反骨,也只需派人直接灭了他即可,何必大动干戈呢!” 兵部尚书金铉捋须而笑,“陛下乃圣君,所思所虑岂是我等凡人能够猜度的,我们只要照着命令执行就行了。” 温体仁呵呵一笑,白了金铉一眼,这金铉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老子温体仁要管所有的后勤,任务最重,你踏马却只需动动笔杆子调兵就行了。 温体仁虽然心中不满…… 不过作为崇祯的好忠狗,他一直本着一条基本原则:只要是皇帝陛下的命令,管他妈对不对,必须要不折不扣的完成。 …… 诸大臣离开后,崇祯才发现祁连勇这家伙还在呢! 祁连勇不过是个小民而已,今天他算是开了眼界了,真不亏是皇帝陛下啊,训那些大官就如同猴子般,霸气! 祁连勇如今对崇祯崇拜的无以复加,只怕崇祯让他现在去死,他也会毫不犹豫的一头撞了龙柱上。 当然崇祯肯定不会让他去死,既然这家伙之前是个小兵,那就继续让他当兵好了。 于是祁连勇便被崇祯调往京营,交给了张唯贤。 张唯贤看着瘦不拉几的祁连勇也是头疼,这种人打仗肯定不行,而且他还是皇帝陛下派来的,总不能让他白白送死吧? 于是张唯贤便安排祁连勇做了自己的亲兵,祁连勇也非常满意这个安排。 毕竟他曾经只不过是个狗一般的小兵,既无文才,也没有武力,皇帝陛下若是真让他当大官什么的,那才可怕呢! 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觉悟,祁连勇从未想过要当什么大人物。 能够给老国公当亲兵,已经是天大的造化了,这份恩典是陛下赐的,以后定要誓死以报。 …… 山海关外,皇太极带着豪格,代善,阿敏,多尔衮,等诸权贵,以及他的几位美貌妃妾。 皇太极打个仗还带女人,且还带这么多女人,这让多尔衮相当瞧不起。 皇太极的诸多妃妾倒也都算美人,其中尤其以布木布泰最是风情,因为她肌肤尤其白皙,故又名大玉儿。 不过皇太极显然不懂得欣赏大玉儿的美色,他更加喜欢海兰珠和囊囊。 所以大玉儿便被他安排在最侧的位置,大玉儿也不在意,这位置其实挺好的,离多尔衮最近。 两人眉目传情,说不出的惬意。 大玉儿身后有一婢女,粗粗看,这婢女长相相当俏丽,也是个美人胚子,不过…… 仔细再看,美人的耳朵和脖子都是黑的,身上更是有一股子说不出的味道,让人敬而远之。 此婢女便是大玉儿身边的贴身婢女……苏茉儿。 苏茉儿非常爱惜水,她认为水是用来饮用的,若是用来洗澡和洗头什么的,简直是对老天爷的大不敬,是可耻的。 所以苏茉儿一年只擦洗身子一次,而且用的水也非常少。 这般高华的品质,获得了众人的爱戴,尤其是多尔衮,他对苏茉儿非常敬重。 事实上,多尔衮和大玉儿主仆两人的关系都相当好,和大玉儿更是超越了普通的关系。 当然…… 皇太极身边最显眼的却并不是这些人,而是一个红毛大胡子。 此人叫苏马懦夫,曾经和皇太极合作过一次,呃~就是惨败了。 苏马懦夫是罗刹国的毛子,据说还是大贵族出身呢,当然皇太极从来就不相信这家伙会是贵族? 因为苏马懦夫的卖相太丑了,他那红毛大胡子是乱蓬蓬的,皇太极每次看了,都有一种想剃了去的冲动。 苏马懦夫静静的看着明国的山海关,据说入了此关,距离明国的都城就不远了。 传说那是世界上最绚丽辉煌的都城,不知道激起了西方多少人追逐的梦想。 那里有无尽的珠宝和黄金,有最华丽的丝绸,有最珍贵的瓷器,简直是富庶无比。 苏马懦夫意淫着…… 待占领了明国后,他一定要将这些珍贵的东西统统抢来,然后成为真正的有钱大贵族。 不错,苏马懦夫虽然是贵族出身。 但是他家族传承到这一代的时候,早就没落了,要不苏马懦夫也不会冒险来和皇太极合作了。 苏马懦夫身后跟着数千骑兵,这些骑兵皆骑着西洋的高头大马,那些马比蒙古良马都要高大许多。 这些高头大马让皇太极眼馋不已,恨不得立马抢了来据为己有。 也让身为先锋的阿敏自惭形秽,他所统领的旗,实力保存的还算完好的,可也没有这般好的战马呐! 当然,除了骑兵外。 罗刹国这次还慷慨的赠与了五十门管子炮,这种炮被皇太极称为红衣大炮,而被明国的将领称为红夷大炮。 第342章 皇太极的想法 第342章 皇太极的想法 但是甭管这种炮叫什么名字,他都是西方最强的火炮,杀伤力惊人,射程远,精度准。 就连孙元化这个炸弹达人,都对这种火炮赞赏不已,并且已经成功的仿制出来了。 所以就算这次罗刹国慷慨的赠予了皇太极五十门这种炮,皇太极其实也并没有准备完全依靠这些火炮夺天下。 因为他知道…… 如果搞火炮对轰的话,就算罗刹国把所有的火炮都摆出来,也不会是明国的对手。 宣府大同那一战,明军火炮威力之强,至今想来都让皇太极胆战心惊。 那种威力,已经不能算是人间火炮了,而是天上雷神的雷霆之威啊! 明国的狗崇祯,他为什么会拥有那么强的火炮?天理何在? 鉴于明国火炮威力太强,所以皇太极这次并不准备以火炮为主战之力。 他准备借罗刹国骑兵,联合自己以及忠狗科尔沁部剩余的骑兵,一鼓作气潜入山海关。 然后连夜奔袭,以最快的速度赶到明国京城,速战速决,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都城攻了下来。 明国的火炮再厉害又如何? 老子这么多骑兵,然后搞偷袭,老子有备而来,你崇祯狗儿却毫不知情,老子就不相信攻不下你个狗皇帝的紫禁城。 待到攻下紫禁城后,老子皇太极就将你后宫所有美貌的妃子统统抢来,将你崇祯狗儿拖出来,斩首示众。 哦不~不能斩首示众! 老子还要利用你,挟天子以令诸侯呢,到时候任凭你明国什么秦军啦,天雄军啦,曹家军啦,白杆军啦,郑家水师啦。 任凭这些军队再怎么牛气冲天,还不得乖乖俯首称臣?成为老子皇太极手中的棋子? 当然,你这崇祯狗儿的长相还是非常俊俏的,是个小白脸,老子皇太极若是看的入眼了,兴许还能纳你为男宠呢? 哈哈哈! 皇太极意淫着…… 至于罗刹国的火炮? 红衣大炮太重了,肯定跟不上骑兵的速度,只能待得到山海关后,用这些红衣大炮武装山海关。 罗刹国的红衣大炮,加上山海关原有的明国火炮,到时候山海关火炮数量将达到一个惊人的数量。 老子皇太极,就以这山海关为据点,进退皆可,哈哈哈! 皇太极惬意极了,他似乎有一种气吞日月,山河皆在手的错觉。 这种感觉太爽了有没有,皇太极现在恨不得学那草原白狼,迎风狂吼几声。 皇太极带着诸将士陈兵山海关外,却又离山海关还有点距离,以免得被明国兵卒发现了。 吴三桂还没给他发信号,现在并不是进攻的好时机。 山海关素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说法,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若是强攻山海关,只怕皇太极的兵力再加十倍也不够看的。 皇太极非常有耐心,他一直等到了半夜时分,幸亏天空的月亮挺亮的,不用灯火也能看得清路面。 山风吹来…… 凉嗖嗖的,大玉儿和多尔衮靠的更近了,在夜色的掩盖下,二人的手偷偷拉在了一起。 苏茉儿则心有灵犀的挡在了二人身前,果真是大玉儿的好婢女,主仆二人能够维持这么多年的情谊,还是有原因的。 咻~ 前方,一朵烟花迅速的升空,然后绚烂的炸裂开来。 皇太极大喜,这朵烟花便是吴三桂给他的信号,意思是说山海关大门已经敞开了,进攻时间到。 一声令下…… 阿敏带着数千骑兵冲了出去。 至于皇太极呢? 皇太极素来狡诈,万一吴三桂是诈降,他若是带着骑兵冲了进去,岂不是送死。 古语有云:千金之躯,不坐危堂。 他皇太极自问,自己可比千金还要值钱十倍呢,应该是万金之躯才对,更加不能亲涉险地不是? 阿敏这没有脑子的莽夫,根本就不知道皇太极险恶用心,他还以为自个真得了皇太极的重视呢! 他们兄弟二人这些年一直不和。 开始几年,阿敏还能凭借四大贝勒的身份,和皇太极一争高下,有时候甚至敢怼皇太极几句。 但随着皇太极的权柄越来越集中。 阿敏的地位也一落千丈,现在更是让皇太极起了厌恶之心,要是再这么下去,只怕小命不保啊! 只不过是皇太极这人极好脸面,不想在历史上留下弑兄弟之名,故才一直没有动手罢了。 如今? 皇太极将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了自己,阿敏喜的跟什么似的,他猛的一夹战马肚皮,雄赳赳冲向了山海关。 借着月色…… 这山海关果然大门敞开,阿敏带着众骑兵毫不犹豫的冲了进去,进入内城,就见那吴三桂恭敬的站在大道上。 吴三桂身后跟着一众亲兵,这些亲兵都拿着火把,也恭敬的站在道上。 阿敏还发现…… 地上满是血迹和尸体,估计都是一些不服从吴三桂命令的兵卒,然后被干掉了。 “二贝勒爷!” 吴三桂躬身道,“末将幸不辱使命,如今山海关已成我大金囊中之物,还请二贝勒爷带兵,将左良玉斩杀,速速收拢其部将。” “哈哈哈!” 阿敏心情大好,他赞赏道,“好奴才,你为我大金立下大功,待事毕后,本贝勒必定会上奏大汗,给你大大的封赏。” 吴三桂皱了皱眉头…… 阿敏的这句‘好奴才’,让他极为不悦,事实上皇太极喊他好奴才可以,这阿敏是个什么东西,也配以主子自居? 呸,狗东西阿敏! 吴三桂心中虽不悦,面上却并不显,他一把将头上的假发丢了,一颗光溜溜的脑袋露了出来。 吴三桂身后的亲兵皆是目瞪狗呆,特娘的,这吴三桂也太狠了吧,这么快就将头发给剃了? 吴三桂故作豪迈道,“这天气越来越热,每日顶着头假发太难受,还是现在这样子凉爽啊!” 吴三桂身后的亲兵紧了紧衣服,热?现在这时节虽然不冷了,但是和热还挂不上边吧? 只能说,他们的头头太无耻了,就连这么漏洞百出的马屁都拍的出来,佩服,佩服呐! 第343章 左良玉也要投降 第343章 左良玉也要投降 石仁紧紧跟着吴三桂,他支着个耳朵,将吴三桂的每一句话都听的清清楚楚。 石仁暗忖:以后投靠了新主,我也不知道新主的脾气性情如何?我须得多多跟吴三桂将军学习。 阿敏看着吴三桂的鞑子造型,感觉甚是亲切,他这人就是脑袋简单,看人也简单。 阿敏觉得吴三桂这人特别实诚,所以他看吴三桂也是越看越喜欢,便准备好好拉拢一番,以作为自己的亲信。 阿敏笑骂道,“你这好狗奴才,快快带路,待本贝勒爷杀了左良玉,咱们再共同迎接大汗入城。” 吴三桂听着阿敏的话,就如同吞了只苍蝇般难受。 不过如今人家是鞑主,他是狗奴,他能怎么办?忍着呗! 吴三桂早就看出来了,皇太极和阿敏兄弟不和,以皇太极的个性,只怕这阿敏迟早难逃一死。 所以吴三桂早就下定决心,以后须离这阿敏远远的,且不可被阿敏连累。 “呵呵~” 吴三桂不愿意和这种傻逼一般见识,他虚伪笑道,“二贝勒爷请随末将来。” …… 总兵府,左良玉的卧房。 这间屋子并不大,却装饰的十分华丽,各种奇珍异宝罗列,让人眼花缭乱。 甚至还有数颗夜明珠,静静的陈列在多宝格上,散发着幽幽光芒,简直是美不胜收。 屋里有张雕花大床, 此时床上传来均匀的男子鼾声, 想来定是那左良玉睡的正香呢! 夜深人静。 突然嘭的一声巨响…… 左良玉的卧房大门,陡然被巨力撞开,一群如狼似虎的鞑兵急不可耐的涌了进来。 领头的正是阿敏,他右手提刀, 左手捋须, 哈哈大笑着走了过去,然后猛的一把掀开了锦帐。 一股子幽香袭来, 阿敏暗骂道:这些南蛮子汉人可真是矫情死了, 一个大男人,居然把帐子弄的这般香喷喷? 借着火把…… 阿敏见这锦帐顶部, 居然还扎了个镂空的圆花球, 女里女气的,帐中的幽香便是这花球散发出来的。 左良玉早就惊醒了。 他惊恐万分的搂着被子,怒吼道, “你们是什么人?居然胆敢擅闯本将军的卧室,侍卫何在?快快将这些贼人拖出去处死。” 左良玉声音虽大,却带了几分色厉内荏的感觉,阿敏甚至发现这家伙两股战战,身子抖的厉害。 阿敏咧嘴一笑,“狗东西,你的侍卫早就投降本贝勒爷了, 现在还在外头跪着呢!” 左良玉暗道一声:不好! 接着他定睛一看,这些人居然都是鞑子装束。 这家伙反应也够快的,他一把掀开了绣花被褥,就这么果果的跪在床头。 左良玉磕头如捣蒜道,“末将左良玉, 愿意弃暗投明,投降我大金, 只求饶末将一条狗命,好为我大金开疆拓土, 南定中原。” 人家阿敏还没说要接受投降呢,左良玉倒好, 居然已经说出了‘我大金’这种话。 阿敏懵了…… 见过不要脸的,却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左良玉这厮真是刷新了他的下限呐! 阿敏闯进来的时候, 也曾预想过, 当这厮发现自己成了瓮中捉鳖后,会是什么表情呢? 是痛哭想死呢? 还是大义凛然的以身殉城呢? 还是破口大骂, 悍不畏死呢? 结果特娘的都不是,这个软蛋毫不犹豫的投降了,想都没想就投降了,投降的那叫一个干脆利落啊! “呸!” 阿敏啐了口,“你说投降,老子就接受你投降啊,老子最讨厌你这种软脚虾了的,左贼受死,老子要用你的狗头祭旗,哈哈哈!” 左良玉急了,他急吼吼道,“将军莫要杀小的,留小的一条贱命还有用啊,不瞒将军,小的这些年积累了无尽的财富。 这些财富,大部分都被小的秘密窖藏了起来,外人是寻不着的。 如今小的愿意献出所有财富,只求换取一条狗命,而且小的对明国也熟悉,小的愿意当条走狗,替我大金开路。” 左良玉这人果真够无耻…… 他见阿敏不接受投降,立马便将自称从‘末将’,改成了‘小的’了。 阿敏虽然极度鄙夷左良玉这个怂货,但是他贪财啊,罢了~就先留他一条狗命。 阿敏皮笑肉不笑道,“既然左将军如此有诚意, 我大金也愿意招贤纳士,只不过本贝勒爷并不能做主。 今日你若是能够协助我大金,将山海关控制住,然后再献上无尽财富,为我大金立大功。 本贝勒爷愿意将你引荐给大汗, 到时候论功行赏, 荣华富贵少不了你的。” 左良玉心中虽然痛惜自个好不容易积累的财富,即将白白送人。 可是他依旧做出一副眉开眼笑的表情,巴结道,“左某人叩谢贝勒爷的大恩,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阿敏突然见左良玉从床旁边柜子里摸出一件物什来,乍一看,似乎是玉雕,莹白玉润。 再一细看,阿敏的脸当场就红了,他不过是个莽夫而已,何曾见过这种邪恶的东西啊? 左良玉拿出的是一件春宫雕,一男一女,清洁溜溜的搂在一起,正做着不可描述的事儿呢! 这方玉雕,不仅玉质极好,而且一看就是大家作品,人物雕刻的栩栩如生,纤毫毕现,和真人无异。 阿敏从未见过这种玩意儿,却一看便被迷住了,连带着看左良玉也顺眼了许多。 他不动声色的接过玉雕,然后似笑非笑的点点头,“好好好,左将军若能归附我大金,本贝勒必定保你不死。” 左良玉自然是又是磕头,又是感恩戴德的,恨不得将阿敏当亲爹了。 只不过左良玉这家伙实在没脸,他红果果的身子,就这么大刺刺的,撅着个大屁股磕头,真是滑稽无比。 就算以阿敏的豪迈,也有点看不下去了。 他用大刀挑起左良玉的衣裳,递了过去,“左将军,你还是先穿件衣服再说话吧!” 左良玉老脸一红,他手忙脚乱的穿了衣裳,然后便恭恭敬敬的走在了阿敏身后。 一行人出卧室门后…… 左良玉就见他的那些亲卫和仆人们,一个个的全部跪在了地上,大气也不敢出个。 第344章 掌控山海关 第344章 掌控山海关 此时已近三更天。 天空的月亮分外皎洁,一片清辉洒向人间,只是人间却处处都是罪孽和龌龊。 左良玉虽然投降了鞑子,但是总兵府依旧惨遭洗劫,鞑子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就连左良玉的侍妾们都被鞑子兵们当场嚯嚯死了,其中就有那个叫杏红的最受宠侍妾。 杏红的死,让左良玉颇有一种兔死狐悲之感,他紧紧攥着拳头,强压下满腔的愤怒。 “杏红啊!” 左良玉突然见吴三桂身边的亲兵,那个叫石仁的混蛋冲上前,搂着衣不蔽体的杏红又是哭又是叫的。 那个悲伤劲儿,左良玉就是个傻子,也看出来不对劲了。 这对狗日的男女,原来早就给他戴了一顶大大的绿帽子,只不过是他一直傻逼不知道罢了,实在是可恶。 接着左良玉又发现了吴三桂。 吴三桂可是他最信任的将领啊,如今这家伙正一脸得意的站在阿敏身后,头上光溜溜的,只脑后余一缕小辫子,长长的拖了下来。 此时左良玉才明白…… 原来是吴三桂这混蛋叛了国,偷偷开了山海关,卖麻批的~左良玉恨不得冲上前,咬死这个狗日的混蛋。 这倒不是左良玉有多么高的爱国情操,他若真忠君爱国的话,哪会这般利索的就投降了鞑子? 左良玉痛惜的,只不过是他曾经的地位和财富啊,若是他老老实实的当总兵,一辈子荣华富贵不愁。 现在被迫投降了鞑子,以鞑子反复无常的性情,左良玉只觉得自个前途堪忧啊! 哎~ 前明国山海关总兵左良玉,唯有一声长长的叹息,认命的投靠了鞑子,并且很快便将头发也剃了。 既然总兵都投降了,底下的兵卒还有什么好说的,也纷纷兵不血刃的投了敌。 一夜之间…… 山海关改姓了鞑。 第二日,阿敏带着众将士,以及投降的吴三桂和左良玉等人,恭恭敬敬将皇太极迎入了内城。 此时尤其以吴三桂最为得意。 原本他还有点后悔,如今看到罗刹国的骑兵,以及那五十门重型红衣大炮,他才终于落了心。 没想到皇太极的实力居然这般强,还有红毛子罗刹国助阵,这么多的红衣大炮,这么厉害的骑兵。 然后以有备打不备,只怕真能一举拿下京城,擒住皇帝呢! 此时,身为投敌第一人,以及此次山海关大捷的最大功臣……吴三桂。 这家伙身穿鞑服,顶着亮蹭蹭的脑袋瓜子,一脸得意的跪在尘埃中,迎接着皇太极。 而被迫献上无尽的财富,才被阿敏留了一条狗命的左良玉呢? 这家伙也顶着一头亮蹭蹭的脑袋瓜子,只不过他却没有鞑服穿,而是穿了身破旧的囚服,也跪在尘埃中呢! 皇太极骑着高头大马,在代善,多尔衮,豪格,苏马懦夫等人的拥护下,趾高气扬进了城。 他先是环顾四周,见吴三桂身穿鞑服,此时正撅着屁股,跪在地上山呼万岁呢! 皇太极特别喜欢万岁这个称呼,他决定了,待以后南定中原后,得再加个万万岁才霸气。 皇太极翻身下马…… 他走到了吴三桂跟前,亲切的扶起这家伙,赞扬道,“我大金能够兵不血刃拿下山海关,全仰仗将军之功也!” 吴三桂自然是谦虚道,“奴才不敢贪功,此皆乃是大汗天威赫赫,天兵所指,众生凡夫莫敢不降也!” 吴三桂的一通马屁,让皇太极相当受用,他拍着吴三桂的肩膀,又说了几句鼓励的话,这才离开。 接着皇太极又装作才发现左良玉般,他急急走到左良玉身前站定,打量着这家伙。 皇太极假惺惺道,“左将军何故身穿囚服跪在这儿?” 左良暗骂一句:妈卖批的~老子跪在这儿还不是因为你这狗日的酋首,呸! 左良玉心中虽恨,面上却不显,他诚惶诚恐道,“罪奴左良玉,参见大汗,大汗万岁!” 皇太极假惺惺扶起他,叹了口气道,“左将军不必如此,你也是各为其主罢了,如今既然弃暗投明,还请快快换身衣服来。” 左良玉故意装的感激涕零,然后扑通一声,再次跪下道,“罪奴叩谢大汗天恩。” 就这样…… 山海关落入了皇太极手中。 皇太极得到山海关后,并没有停留片刻,而是将山海关交给了亲信鞑将守卫,苏马懦夫带来的红衣大炮也被安置在了这儿。 至于吴三桂和左良玉呢? 吴三桂虽然是主动投降,且还立下了大功,但是皇太极并不十分相信他。 左良玉是被迫投降的,自然更加不可信任,所以这两个汉臣必须带在身边,时时监督。 以前镇守山海关的将领兵卒们,则被皇太极打乱了顺序,然后和鞑子的奴兵混在了一起。 这些奴兵则全部交给石仁统领,因为鞑子带的兵马不够,石仁以及这些奴兵便负责协助山海关防卫。 左良玉不是个好东西,其手底下的将领也都人品低劣,投降就投降,先保命再说。 至于普通的小兵们? 这些人皆蒙昧无知,又没有读过书,他们哪里懂的什么民族大义啊,给谁卖命不是卖命?只要能够给他们一口饭吃就行。 所以这帮人倒也没出什么乱子,任凭石仁统领,把这家伙得意的跟什么似的。 安排好一切后…… 皇太极带领着满蒙骑兵,苏马懦夫统帅着罗刹国骑兵,一路向着明国京城奔袭而去。 …… 皇太极不知道的是…… 他们人刚走,明国大将满桂便带领着麾下将士摸到了山海关。 鞑子才刚刚拿下这儿,根基并不稳固,加上崇祯早就在左良玉军中安插了许多内应。 里应外合,满桂偷偷入了城。 满桂入城后…… 石仁正带着新奴兵们剃头呢,因为剃头匠不够用,石仁为了得到新主子的好感,居然撸起袖子,亲自充当起了剃头匠。 石仁剃的满头大汗,突然就见一队人马杀气腾腾而来,领头的正是那满桂将军。 卧槽~石仁吓的手一哆嗦,剃头刀都掉了地上。 第345章 三面敌围 第345章 三面敌围 石仁反应也够快。 他一见满桂杀气腾腾而来,便知道不好了,这厮急忙挤出几滴鳄鱼眼泪,大喊着,“天兵到了,我等终于得救了,呜呜呜~” 石仁统领的奴兵们,一部分原本就是鞑子的奴隶,一部分是左良玉的兵卒,都不过是一群命如草芥的苦人罢了。 此时他们见了满桂的明军,皆是激动莫名,尤其是那部分原本就是鞑子奴隶的奴兵们。 这么多年,他们备受虐待,一直都期望得到解救,所以满桂一到,这些人立马再次投降。 满桂也不会和奴兵一般见识,收拢了奴兵后,他又派人将城中鞑子全部俘虏,连带着那五十门红夷大炮也为满桂所得。 至于被皇太极留在这里的鞑兵鞑将们,则全部被满桂处死。 投降的左良玉麾下部将,包括石仁这些吴三桂的亲信们,则被满桂押入大牢,以后论罪处罚。 …… 皇太极统领大军,星夜兼程,剑锋直指明国京城。 为了最快速度的前进,皇太极将所有的辎重都留在了山海关,每名将士只带了三日口粮,若是有不够的,直接抢就是了。 可他们一路上却没有见到半个活人,家家户户空空如也,半粒粮食也没有。 而原本这一带种植了许多红薯,如今虽然不是红薯大丰收的季节,但是地里的小红薯也是能饱肚子的。 可惜所有的红薯藤子都被拔光了,地里就连半块小红薯都没留下来。 只有一些麦子的青苗还在地里头生长,可是这时节,麦粒都还没有长出来,光青苗哪里能够饱肚子? 看这架势…… 就是个傻缺也知道明朝有了准备,靠偷袭是不行了。 皇太极咬牙切齿,狠狠咒骂着崇祯,无奈之下,他只能调转马头,返回山海关。 “报——” 鞑子探马来报,在后方发现大量的明军和火炮,在两侧也有明军逼近。 卖麻批的~ 皇太极再也顾不上明君形象了,破口大骂道,“崇祯狗儿,真是奸诈无比,居然断了本汗的退路,想把本汗围死。” “大汗!” 多尔衮忧心忡忡道,“看这架势,明国的狗皇帝显然早有防备了,如今我们被三面敌围,包围圈也越收越紧,大汗,我们突围吧!” 皇太极阴着一张脸,也不说话。 阿敏不乐意了,他冷笑着看向多尔衮,“多尔衮,你这怂蛋,三面被围,不是还有一面没有围吗?我们就从这面冲出去。” 多尔衮就向看个傻缺一样的看着阿敏,他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那面正是明国都城方向。” “哈哈哈!” 阿敏仰头狂笑,“那正好,那我们就旗兵尽出,冲过去将明国都城破了,将那狗皇帝俘虏,哈哈哈。” 多尔衮已经不想和阿敏这个不长脑子的家伙说话了。 自古都城何等重要? 这崇祯狗儿既然已经事先知道了,他若不是傻逼,那就一定会重兵把守的。 以明国的火炮之威,就算他们将那五十门红衣大炮带来了,也不可能攻破。 更何况皇太极为了追求速度,红衣火炮全部都被留在了山海关。 不好…… 红衣大炮危险。 多尔衮突然意识到了,若是明国真的事先知道了,为何还会任凭吴三桂打开山海关? 这其中一定有阴谋。 一念及此…… 多尔衮看向吴三桂和左良玉的目光顿时不善起来,如果眼刀子可以杀人的话,那一定就是多尔衮这样的。 吴三桂也有点心慌…… 他不等皇太极说话,便跪了下来,“大汗明鉴,奴才对大金确实是忠心耿耿呐!” 皇太极依旧不说话,他紧紧皱着眉头,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如今鞑军三面有敌,而且人家还是带着大量的火炮来的,想突围?突的过去吗? 恰恰通往明国京城的路没有明军,这特娘一看就有阴谋啊,皇太极觉得头疼死了。 如今进退两难…… 退又退不了,进又不敢进。 他看向吴三桂的目光也陡然不善起来,吓得吴三桂肝胆俱裂。 左良玉将自个努力藏在鞑兵中,以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他现在既幸灾乐祸,又怕的要死。 他既希望皇太极能够搞死吴三桂这个混蛋。 同时他又害怕皇太极搞死吴三桂,吴三桂若死,同为汉臣的他,也是活不了的。 思虑良久…… 皇太极一咬牙,道,“古人有云,置之死地而后生。如今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不如就此冲到京城,拼了。” …… 明国京城,高墙下。 皇太极带领一众人,看着对面的巍峨城墙,这就是神京啊! 皇太极从未见过这般巍峨的城墙,简直是高耸入云,飞鸟不渡。 而苏马懦夫和他身后的精英罗刹骑兵也惊呆了,大明太富庶了有没有?光城墙都修的这么牛逼,城里该是何等模样啊? 高高的城墙上…… 傲然立着一道身影,此人身穿一袭朱红色的常服,在阳光下隐隐有暗金闪耀,显然这件衣服的料子必然极为昂贵。 苏马懦夫咽了咽口水,多好的丝绸啊,若是能够将这种丝绸全部抢回去,那就发达了。 皇太极眯着眼睛,仔仔细细看着这道身影,因为隔的太高,所以看不清人脸。 但只要不是个傻逼,就知道此人必然身份不凡,甚至有可能是大明的皇帝? 崇祯身上穿着一件丝织的云锦华服,腰佩和田玉佩,手中还极为骚包的拿了柄折扇。 现在不热,这家伙却学着风流才子模样,摇晃着扇子,甭提多装逼了。 崇祯身边尽是身披战甲的大明将士,在无数的甲胄烘托下,显得崇祯是更加英武不凡。 “陛下!” 张唯贤一身戎装站在崇祯身后,关切道,“陛下,刀兵无眼,您还是披件甲胄吧!” 张唯贤话音刚落,在崇祯身后伺候的赵大成也顾不上规矩了。 赵大成不住点头,劝道,“国公爷所言极是,陛下的安危就是我大明的安危,奴婢也叩请陛下披件甲胄吧!” 赵大成的僭越之举,让张唯贤相当不满,他转过头狠狠盯了眼这个阉人。 第346章 皇太极命吴三桂为使者 第346章 皇太极命吴三桂为使者 按照规矩,赵大成不过是个阉人而已,哪怕他再有权势,也只是皇帝的家仆。 皇帝和大臣说话,阉人若是插嘴,这不是僭越是什么? 赵大成就当没有看到张唯贤的眼刀子,事实上他有苦难言啊! 如今陛下为了装逼,高高的站在城墙上,风一吹过,陛下衣袂飘飘,加上周围尽是铁甲武将,确实显得逼意无上,逼格无双。 但是…… 赵大成看着城墙下方,密密麻麻的鞑军,呃,好像还有红毛人洋军呢? 这么多的敌人,又是强弩,又是火铳的,可谓的刀兵无眼。 万一哪件强弩或者火铳发挥超常,射过了射程,一下子射了城墙上,可就危险了。 赵大成虽然也担忧皇帝陛下的安危,但是他其实更担心自个的小命。 别看皇帝陛下敢穿着丝织的袍子迎风装逼,其实人家里头可是有装备的,什么金丝软甲,金丝软裤,还特娘加了一双金丝软鞋子呢! 为了更加安全,陛下在这么些层层叠叠的金丝软甲上,居然还加了坚硬的犀牛皮甲,然后才套上一件骚包的袍子,装逼。 装逼这个词,还是赵大成和崇祯混久了,才学会的呢! 崇祯这个装扮,大伙只觉得陛下英气逼人,天威无双,是个不怯战的尚武皇帝。 只有赵大成知道,陛下在装逼! 也亏得陛下精瘦精瘦的,套了这么多层乱七八糟的东西,居然一点也不显臃肿? 陛下这身装备一穿,甭管是强弩还是火铳,统统打不穿。 或者说,就算强弩和火铳打来了,陛下身边的武将还有锦衣卫什么的,铁定能够挡下来。 赵大成就眼尖的发现,有好几个武将,身子都绷的紧紧的,只待一有危险,便以身挡君。 可是他赵大成就惨兮兮了。 为了配合陛下装逼,赵大成今天穿着黑色的宦官服,里面没有任何保护装备。 若是有危险,只怕也没有哪个武将或者锦衣卫会保护他,呃~不把他推出去帮陛下挡箭就不错了。 所以…… 赵大成才冒险僭越,想劝陛下披上甲胄。 若是陛下披了甲胄,他赵大成不就也可以披件甲胄吗?安全大大的有了保障。 崇祯淡淡一笑,“朕不惧,朕身为大明的君王,纵然刀山火海都不惧,何况小小刀兵?” 崇祯身边武将的眼圈都湿润了,多好的皇帝陛下啊,大明有这般尚武强硬的皇帝陛下,是武人之幸啊! 待会我等定要誓死以报君王。 就连跟着张唯贤的祁连勇,他见陛下如此舍生忘死,置自己龙体安危于不顾。 也是感慨万千,恨不得现在就跳下城墙,和鞑子决一死战。 只有赵大成叹了口气…… 瞧陛下这逼装的? 赵大成都想竖起大拇指,给个大大的赞了。赵大成想起了自个当初,也是傻乎乎的崇拜陛下,恨不得立马一死,报国。 可是跟着陛下时间越久,他越无语了,他知道……陛下其实最怕死了的。 真要有危险? 这家伙绝逼第一个逃跑! 不过谁叫人家是皇帝陛下呢,纵然在赵大成看来,皇帝陛下缺点非常多,但那也是皇帝陛下啊! 赵大成虽然内心深处极度无语,但若是皇帝陛下真遇到了危险,他其实也会第一个站出来挡箭的。 而此时皇太极是非常蛋疼…… 他别无选择的来到了大明都城之下,待见到城头密密麻麻的火炮,头都快疼死了。 再次命人计算了一下火炮的射程,皇太极心中才定了定。 皇太极阴着脸,提起笔杆子刷刷刷的,就着马背写了封书信,现场用蜡封了,然后厉声喝道,“吴三桂出列。” 正在担惊受怕的吴三桂,急忙跪在了皇太极马前,道,“奴才吴三桂在。” 皇太极似笑非笑道,“吴三桂,本汗欲与大明皇帝和谈,现在封你为使者,将这封书信递过去。” 卧槽~ 吴三桂差点晕了。 亏这狗鞑子想得出和谈这招? 这种形势下,崇祯若是没病,肯定不会接受和谈的,直接万炮齐鸣,轰死狗鞑子。 皇太极让吴三桂送书信,其实就是想要他死啊! 退一万步讲…… 就是大明的崇祯皇帝真有病,他真接受了和谈,他也是绝对不会放过吴三桂的。 自古…… 就没有哪个皇帝喜欢叛徒。 吴三桂哭丧着脸道,“启禀大汗,奴才是明国的叛将,若是让奴才去送信,只怕十死无生啊!” 吴三桂极度不愿意去送信,他宁愿帮着鞑子打仗。 吴三桂骑射武力都非常厉害,临阵杀敌的话,他就能趁机逃之夭夭了。 多尔衮突然恨恨说道,“如今我们落入这番境地,不就拜你所赐?吴三桂,老子怀疑你就是明国的奸细,故意将我们诓骗出关。” “冤枉啊!” 吴三桂自然不会承认自己是奸细,他急忙辩解道,“奴才对大汗忠心耿耿,奴才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啊?请大汗相信奴才。” 皇太极杀气腾腾道,“若要本汗相信你,将这封信送出去,若是狗崇祯斩了你,本汗便相信你的忠心。” 吴三桂想杀人的心都有了。 混蛋皇太极,狗崇祯若是斩了老子,老子就算证明了忠心,又有何用? 他现在好后悔啊,当初自个是怎么了?怎么就为了个女人,投靠了鞑子呢?悔悔悔啊! 吴三桂还想再解释什么,多尔衮猛的抽出佩剑,架在了吴三桂脖子上,冷厉道,“不去,就死!” 终于…… 吴三桂在左良玉幸灾乐祸的目光下,一步步往前走着,直到走到了城门口。 吴三桂将书信高高举起,恰好将自己的脸挡住了。 然后他扯起嗓子喊着,“在下乃是大金大汗之使,大汗命我,上呈书信于明国大皇帝陛下,望两国能够放下成见,握手言和。” 说完后…… 吴三桂便扑通跪下了,头扎的低低的,双手却将书信高高举起。 他现在只希望,大明的崇祯皇帝是个真正的君子,不斩他这个来使。 这样送完书信后,他就能回去了。 但是显然他高估了崇祯的道德水准,什么两国交兵不斩来使?这种扯蛋的规矩,崇祯才不会遵守呢! 第347章 狗笼伺候 第347章 狗笼伺候 张唯贤一身戎装,捋须而笑,“陛下您看,皇太极这厮想和谈呢,臣这就派人将书信取来,看皇太极这厮到底写的什么?” 崇祯淡淡一笑,“将那送信之人一并取来,朕要杀鸡儆猴。” 张唯贤是个真正的正人君子,和东林那些假君子完全不一样。 他无语,咱的皇帝陛下也太无耻了吧,居然连使者都杀?陛下不要脸,但是俺张唯贤还是要脸面的啊! 这京城保卫战是俺张唯贤负责的,若真斩了使者,史官少不得又要记上一笔。 所以使者是万万不能斩的。 张唯贤沉思片刻,谨慎道,“启禀陛下,使者无辜,臣以为还是莫要斩来使的好,否则千秋历史后,后人又会怎么评说?” 崇祯就是从后世网络混过来的。 他比张唯贤更明白,历史不仅是胜利者书写的,甚至后世人也更加崇拜胜利者。 比如李世民吧…… 这位大哥妥妥的明君圣主吧,后世人不管是历史学家,还是网络愤青,都对李世民推崇备至。 其实李世民干的缺德事还少吗,李世民杀兄逼父,收弟媳妇入宫,这些事是真君子能干出来的吗? 李世民他就干了。 他不仅干了,还光明正大的让史官记了下来,一点也不害怕后世人骂他。 事实上…… 后世人不仅没有骂他,后世的电视剧甚至还主动帮他寻了无数的理由洗白白。 杀兄逼父:这能叫杀吗?这叫仁,若是没有他的杀兄逼父,哪里会有后来的贞观之治? 收弟媳妇:这能叫收吗?人家本来就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那种类型,都是他弟横刀夺爱在先。 所以崇祯若是今天这仗打败了,甭管他多仁义,就等着后世的骂名滚滚而来吧! 若是赢了,甭管他用什么办法赢的,甭管他杀没杀来使,留下的就是美名。 崇祯冷呵道,“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当年狗鞑子对我大明百姓烧杀抢掠,甚至屠城的时候,可想过我大明百姓无辜? 老国公莫要做怜悯毒蛇的农夫,传朕旨意,将那狗鞑使连同书信一并给朕拿来。” 张唯贤还想再劝…… 却见崇祯寒着一张脸,他叹了口气,只得命祁连勇去找箩筐,他准备用这个东西将鞑使吊上来。 崇祯突然拦住了祁连勇,嘴角勾起一抹坏笑,“朕听说鞑子以狗为尊,朕乃上邦大皇帝,自然要以礼待客,祁连勇你去准备个好狗笼来。” 祁连勇一愣,继而狂喜。 刚刚他没有听错吧? 皇帝陛下居然知道他名字? 皇帝陛下居然还叫出了他的名字?这种荣耀,简直是光宗耀祖啊! 祁连勇激动的跑下去准备狗笼子去了,很快……他就拖了一个大大的狗笼子过来。 然后抄起绳子,将狗笼子绑的结结实实,最后由几个力士拉着,从城墙上缓缓放下去。 …… 吴三桂低扎着脑袋,双手高举皇太极的书信,都已经有半柱香的时间了,他手都举软了。 却依旧不见明国方面派人来取信件,心中不免有点焦急起来。 正在吴三桂等的心急如焚,突然一个大狗笼子从天而降,正好落在了他面前。 接着崇祯居高临下道,“鞑使,朕听闻你们鞑子以狗为尊,朕今日便用狗笼迎接你,狗鞑子,还不进笼?” 城头上的文武百官,以及京营将士们,无不哄堂大笑,更有将士不顾形象,学着那狗叫声。 一时间,狗声震天,都快把吴三桂给气死了,所谓是要杀就杀,要剐就剐,你特娘的侮辱人算什么东西? 吴三桂受此大辱,血性也起来了,他猛的站起身来,昂然道,“我乃大金使者,两国交战不斩来使,大明的皇帝就这么点气量吗?在下今儿可算是开眼了。” 崇祯呵呵一笑,“鞑使所言差矣,朕并没有斩你啊,朕是辱你啊,哈哈哈!” 吴三桂气结,却又一时找不出反驳的话来,他只是干瞪着眼,恨恨望着崇祯。 而此时城墙之上,祁连勇也大瞪着眼睛,望着下面的吴三桂。 他惊讶的弱弱道了一声,“这个鞑使,怎么那么像吴三桂将军啊?呃~就是衣裳和头发不大一样。” 祁连勇的声音很小…… 但是崇祯的耳朵很尖。 吴三桂?卖麻批的~原来这家伙就是大名鼎鼎的吴三桂啊?这汉贼这么快就剃发易服了,果真是反骨天生。 崇祯干脆不要脸了,如同泼妇骂街般道,“汉贼吴三桂,你以为披了身狗皮,朕便认不出你了吗?赶快给朕乖乖进笼来,然后汪汪叫两声,朕听的开心了,说不定还能赐你个全尸呢!” 崇祯这话一出口…… 他身边的文武官员连同赵大成皆是目瞪口呆,纷纷暗骂道:陛下啊,俺们知道你没有下限,可这种骂人的脏话,您能不能別当着外人说啊?俺们都替你害臊呢! 文武百官觉得崇祯说的话太丢人,但是低阶武官还有普通士兵们的感受反而不一样。 他们觉得这位皇帝陛下咋那么接地气啊?俺们喜欢死了。 吴三桂听到崇祯认出他来了,他都快后悔死了,恨不得狠狠甩自个两巴掌:叫你嘴贱,叫你抬头。 乖乖的拱进狗笼里,然后把书信交给崇祯,没准他现在都回来了呢? 现在崇祯狗儿已经认出他吴三桂来了,便必然不会轻易绕过他,只怕这一上去,立马死翘翘。 怎么办? 吴三桂捧着书信,转头看向皇太极,似乎期望皇太极能够救他?最好让他回来,换个人送书信。 可惜…… 他对上了皇太极杀气腾腾的眼神,吴三桂哀嚎一声,想他吴三桂也算是文武双全,今日为何会落到如此田地? 进:崇祯狗皇帝必杀他。 退:皇太极鞑主也不会饶他。 崇祯等了吴三桂半天,也不见这家伙进狗笼,他也失去了耐心。 遂干脆找了一排胖子,站成一排,然后众胖齐齐开口,“狗日的皇太极,尔见到大明大皇帝陛下,为何还不跪下?” 第348章 吴三桂的表演 第348章 吴三桂的表演 成何体统? 成何体统啊? 崇祯这边部分古板的官员,听了这排胖子的喊话,无不羞愧至极,恨不得找根绳子吊死算球。 虽然皇太极是敌人,但是陛下啊,当着这么多人面,您就不能稍微要点脸吗? 皇太极也听到了。 废话,这么一排中气十足的胖子们,扯着嗓子大喊,只要不是个聋子,都能听到好不? 皇太极气的快吐血了。 狗日的崇祯,你特么的好歹也是一国之君王啊,这般如同泼妇骂街的脏话,你也好意思让人喊出来?不怕青史给你记上一笔? 皇太极虽然肺都快气炸了。 但是公共场合,他还是要点脸面的,况且他现在处于弱势,不服软不行。 皇太极也找来一群传令兵,这些人也都站成一排,齐齐传话:本汗乃大金之汗皇太极,只因仰慕大明衣冠礼仪,故不惧千山阻隔,特来参拜大明大皇帝陛下。 希望大明大皇帝陛下,能够大开城门,让我等入城,从此后你我两国结为秦晋之好,互市共荣,岂不美哉? 崇祯闻言。 他觉得自己已经快无力吐槽了。 这皇太极虽然话说的好听,不过却比他更加无耻, 有没有搞错啊, 朕现在和你和谈?朕脑子可没有包,而且这混蛋还想朕大开城门让他进去,朕操。 崇祯思索片刻,他笑着说道:“皇太极狗东西, 你想与朕结为秦晋之好, 做梦吧,就你那鞑子女儿的长相, 朕可不敢宠幸。” 哈哈哈~ 传令兵话一出口, 不仅崇祯这边的小兵差点笑死,就连皇太极的八旗兵也快憋出内伤了。 皇太极只觉得胸中一闷, 头重脚轻的, 差点一个跟头栽下马来——这明国的皇帝咋这般无耻? 本汗的女儿个个都貌美如花,比那乌苏里江的东珠还要美,哪里五大三粗了? 而且就你崇祯狗儿这副小白脸模样, 老子皇太极会将自个女儿嫁给你? 皇太极忍着杀人的冲动…… 他继续和崇祯对话,“大明的大皇帝陛下,本汗是带着诚意来和谈的,为何你却连本汗的使者都不愿意见?” 崇祯摇着扇子,含笑道,“朕已备下最尊贵的狗笼,奈何你们使者就是不进去, 你叫朕如何相信你皇太极的诚意?” 狗笼? 这时皇太极定睛一看,那吴三桂身前可不就是有一个大大的狗笼吗? 皇太极现在恨死吴三桂了,都是这厮害得他落入这般田地,这厮该死。 皇太极冷着一张臭脸,对多尔衮道, “多尔衮,你去将吴三桂赶到狗笼里, 咱大金要拿出和谈的诚意来。” 多尔衮闻听此言,只想啐皇太极一脸——混蛋东西, 明国的火炮可是在城墙上架着呢,你这不是让老子送死吗? 老子还要和大玉儿妹妹双宿双栖呢, 老子还要再绿你皇太极一头呢,就这么死了怎么行? 多尔衮怀着满腔的愤恨,却又不敢逆皇太极, 他眼睛珠子一转, 计上心头道,“臣弟这就派人去催促吴三桂这厮。” 多尔衮玩了个文字游戏。 他就当没有听清楚皇太极的话, 转头就逼着一个可怜的小兵去催促吴三桂进笼。 皇太极估计是心烦意乱,也没在意,或者说……他本来就无所谓谁去? 只苦了这可怜的八旗小兵啊,战战兢兢策马上前,拔出大刀,硬是逼着吴三桂往狗笼里去。 吴三桂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 哦不,应该说他现在想活。 虽然以吴三桂的武力,哪怕这个八旗小兵骑在马上,他也能干掉他,但是…… 在强烈的求生欲下,吴三桂也只得忍着屈辱,钻进了狗笼里,任凭城头上的明国小兵将他拉了上去。 “陛下啊!” 吴三桂甫一出狗笼,便连滚带爬的往崇祯方向爬去,幸亏田尔耕眼疾脚快,一脚就将这厮踹的老远。 吴三桂默默将被踢掉的牙齿吐了出来,惨兮兮道,“启禀陛下,左良玉叛变了啊,都是左良玉这反贼,害得我大明山海关失守。” 接着吴三桂便将这盆污水,使劲的往左良玉身上泼,反正左良玉又不在这儿? 崇祯有点好笑…… 他似笑非笑道,“可是朕现在却只见你吴三桂身着鞑装,充作鞑使。” 吴三桂哭道,“陛下明鉴啊,末将不过是左良玉手下一小将而已, 末将即使想叛变,也没能力啊? 一切都是左贼干的, 他不仅自己背叛了国家, 还强迫末将剃发易服,皇太极更是逼迫末将为使者。 末将原本是准备以死报国的。 只是末将若死了,天下人便不能知道左贼的真面目了,所以末将苟且偷生,就是为了揭发左贼啊!” 吴三桂这一番表演,简直是声情并茂,这要是在现代社会,绝逼是影帝级别的。 崇祯好整以暇道,“哦,这么说,你不仅没有叛国,你吴三桂还是大大的忠臣咯?” 吴三桂点头道,“末将对陛下忠心耿耿,末将对大明一片赤胆。” 看着吴三桂的嘴脸,崇祯想吐! 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崇祯懒得和他废话了,脸色陡然一寒。 吴三桂这人特别会看脸色,他一见崇祯的脸色,心中便暗道不好。 不待崇祯发话…… 吴三桂突然重重一磕头,额头都破了,他凄惨一笑,“末将的责任已经尽到了,末将也无意苟活了,唯有一死明志。” 看吴三桂这架势,是想自裁咯? 果不其然,这家伙猛的站起身来,冲向了城墙,手脚并用,似乎想爬上去,然后跳城墙而死?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 平日里武力赫赫的吴三桂,此时就像个软脚虾般,蹬了好久,也蹬不上去。 就连张唯贤都看不下去了,他躬身道,“陛下,臣看吴三桂相貌堂堂,现在更是以死明志,并不像是个奸人,或许其中真有隐情?” 崇祯猛的收拢了扇子,也说道,“呃,朕也觉得其中有隐情,既然吴将军一心求死,朕便成人之美,来人啊,给吴将军搬个高凳子来,你们扶着吴将军上去明志。” 第349章 绿帽吴三桂 第349章 绿帽吴三桂 崇祯话音刚落。 赵大成就命令两小兵,很快寻了个高凳子来,规规矩矩放在了吴三桂脚旁边。 接着这两小兵一左一右的,架着吴三桂上凳,看架势真准备扶他明志了。 吴三桂终于颤颤巍巍的爬上了墙剁子上,他双手紧紧扒着墙缝隙,身子抖的跟什么似的。 吴三桂怕死啊! 活着多么的美好,可以吃山珍海味,可以玩名妓美人,可以遍游山河美景,谁特娘的想死啊? 崇祯这狗儿真是狡诈,为何我吴三桂就是骗不了他? 吴三桂心思电转,想着脱身的法子,他甚至都想直接劫持崇祯。 但是崇祯身边无数的武将和侍卫,哪怕吴三桂武力值非常高,也是很难近身的。 怎么办? 怎么办? 怎么办? 吴三桂绝望无比,他终究还是没跳下去,废话~跳下去可就真死了啊! 这家伙猛的推开两小兵,然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咬牙切齿道,“末将吴三桂还有一遗愿未了,末将不想死。” 顿了顿…… 这家伙见没人搭理他,继续厚脸皮道,“末将与那左良玉有深仇大恨,末将曾有一心爱女子,此女后来却被左良玉抢走。 当日末将无权无势,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最爱的女人,被左贼占有,夺妻之恨,不共戴天。 末将恳求陛下赐刀兵铠甲战马,愿以身犯险地,取那狗贼左良玉首级,而后以死谢天地。” 别看吴三桂天生反骨…… 但是人家说的这番话, 还真是掷地有声呐, 就连崇祯身边一些耳朵根子比较软的官员都被骗了。 崇祯无语的看着吴三桂,你这反贼还好意思找朕要战马?你特娘的是想逃到鞑子那里去吧? 你是不是以为朕脑壳有包,会干出这种苕事? 因为吴三桂本就勇武,骑射无双, 真要给他刀兵铠甲加上战马的话。 人借马势, 加上出其不意的逃跑,还真不一定有人能够拦住他呢? “行!” 崇祯居然真的脑壳有包, 他叹了口气道, “哎,夺妻之恨, 对于男人而言确实是奇耻大辱啊! 朕一想到, 吴爱卿你心爱的老婆,被那左良玉按在身下,使劲折腾, 婉转哭泣,却又无能为力的可怜模样,朕就替吴爱卿气愤啊!” 吴三桂嘴角一阵抽搐,心中将崇祯骂了个狗血淋头。 崇祯呵斥道,“来人,给吴三桂将军准备刀兵铠甲和战马,好让吴三桂将军去报仇雪恨, 睡妻之恨,只有鲜血才能偿还。” 崇祯的声音特别大,他还故意将吴三桂的名字咬的特别重。 而且传令兵也不知道是不是集体苕了,居然将这些话一字不漏的传了出去? 这下可好了…… 从明国小兵到八旗鞑子们,可都知道有一个名叫吴三桂的将军, 他老婆被人给睡了。 …… 吴三桂再次拱进了大狗笼。 接着十几个小兵吊着装有吴三桂的狗笼,缓缓放了下去, 狗笼甫一落地…… 吴三桂便咬牙切齿的爬了出来,然后城墙上又吊了一匹战马下来, 那战马背上还背着一副刀兵铠甲。 吴三桂拉过战马,他拖下铠甲刚准备穿上, 却突然发现铠甲的前后面,以及头盔上都有字。 铠甲前面写着:夺妻之恨! 铠甲后面写着:睡妻之耻! 头盔上面写着:血债血偿! 最特娘蛋疼的是,这些字还特别的大, 还是用朱砂写的, 那帽子更是绿油油,甭提多闪亮了。 吴三桂见了这些字, 只觉得喉头一甜,一口鲜血猛的吐了出来。 可是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啊,吴三桂忍着屈辱,他穿上铠甲,拿起武器,然后翻身上马。 “陛下!” 赵大成不解的问道,“陛下,这吴三桂一看就是奸佞之徒,陛下为何要放他离开?” 别看赵大成只是个阉人,其实他比很多官员都要聪明一些。 加上他自小就是伺候人的,所以特别擅长察言观色,吴三桂的演技骗不了他。 崇祯摇着扇子,气定神闲道,“无妨,朕自有妙招。” 而此时吴三桂也已经骑上了战马,他忍着想砍死崇祯的冲动,居然回过身来,对着崇祯的方向,深深一躬身。 突然…… 高高的城墙上,爆发出哄堂大笑声,盖因为吴三桂身上的大字,太特娘的显眼了有没有? 吴三桂含辱忍屈,他猛的一夹战马,单手提刀,嗷嗷嗷的冲向了皇太极的八旗军。 看吴三桂的气势,确实有一种一往无前的感觉,再配合他的嚎叫声音,真像是为娇妻报仇般。 “吴三桂这家伙要干嘛?” “狗皇帝为什么放了他?” “到底是谁睡了他老婆?” 皇太极一连发出哲学三连问,却并没有人能够回答他。 眼看吴三桂越来越近, 皇太极冷着一张脸,命令道,“强弩手, 火铳手准备,射穿这个混蛋。” “渣!” “渣!” “渣!” 皇太极手下的八旗强弩手和火铳手齐齐应喏,然后瞄准了吴三桂,只待这家伙一进入射程,便准备将他射成个筛子。 而此时吴三桂依旧催着战马,风驰电掣,眼看就要进入八旗兵的射程内了。 他猛然大吼一声,陡然调转马头,骏马奔驰,向着侧方向逃了出去,只余一行大红字,刺着众人的眼睛。 踏妈的…… 皇太极的肺都快气炸了。 皇太极最开始让吴三桂当使者,其实就是想要他命,想要明国的皇帝亲自杀了他。 皇太极一开始根据吴三桂的表情,早就判断出这家伙是真投降。 可若是不置他于死地,皇太极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啊。 现在眼看着吴三桂这混蛋越跑越远,他也不好派兵去追,事实上……以这个距离,也是追不上了。 “妈卖批的~” 皇太极忍无可忍,再也顾不得自个大金大汗尊贵的身份了,他爆了一句粗口。 而此时京城高高的城墙之上,开始有些同情吴三桂的官员们,现在也是个个羞愧难当,抬不起头来。 崇祯淡淡一笑,“朕早就知道,这厮天生反骨,满口谎言。” 第350章 攻城战 第350章 攻城战 崇祯话音刚落…… 众人就见无数道火蛇冲天而起,然后嗖嗖嗖的对着吴三桂射了过去,伴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声。 吴三桂变成了一个大火球,战马受惊,长嘶吼叫,猛的将吴三桂摔倒在地,然后自个逃命去了。 包裹着吴三桂的火球,越燃越旺,惨叫声渐渐变小,众人仿佛闻到空气中的焦肉味。 太特娘的狠了啊! 居然直接将这家伙烧死了! 皇太极也是目瞪口呆的看着大火球,他不能明白……这么远的距离,崇祯狗儿的火箭炮为什么还能打到? 因为上次大同宣府之战,明朝的火箭炮曾经大发神威,让皇太极至今都记忆深刻。 可是? 皇太极明明记得,明国火箭炮的射程并没有那么远啊? 而且,为什么吴三桂一沾到,就烧成了这个熊样,而吴三桂的战马却没有烧的这么厉害? 皇太极心中有好多疑问,可是依旧没有人能够告诉他。 众八旗兵都是心有戚戚,仿佛那燃烧的大火球就是他们一般。 而苏马懦夫更是吓的肝胆俱裂,因为他毕竟是个红毛鬼子,除了会蒙古语外,满语和汉语一概不会。 平日他与皇太极也是用蒙古语交流的,所以一路行来,苏马懦夫并没有发现不对劲。 刚刚皇太极的传令兵与崇祯的传令兵对喊, 他苏马懦夫也一个字都没有听懂。 这家伙直到刚才, 还做着打进京城,大抢特抢的美梦呢! 没成想,明国的火箭炮突然发威,而且这火箭炮的射程也非常远, 堪称神器。 苏马懦夫突然好后悔啊, 他后悔来明国了怎么办? “报——” 皇太极探马来报,“启禀大汗, 我军后方和两侧十公里处发现大批明军, 明军步步紧逼。” 探马话音刚落,皇太极身边诸将纷纷下马跪地, “大汗, 现在情况已经万分危机了,请大汗做决断啊!” 多尔衮也跪在地上,泣血道, “大汗,臣弟看那明国的狗皇帝是不会接受和谈了,臣弟愿意与诸精锐护着大汗,我们突围。” “我等愿意誓死保护大汗突围。”其余诸将也纷纷请命。 皇太极仰头叹息道,“本汗身为大金之汗,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逃跑,突围?只怕尔等全部战死, 也突不了围啊!” 皇太极一番话,说的诸将都心有戚戚。 有些大将已经在心中策划着,待会若是突围,老子才不会管你皇太极呢! 多尔衮,豪格, 阿敏,他们都有自个的旗兵, 待会突围的时候,也都准备抛弃皇太极。 皇太极突然凄惨一笑, “本汗已经算过,我们突围求生的几率非常低, 但若是我们现在攻城,倒还有一丝成功的可能。” 开玩笑吧? 诸将都心中吐槽:这可是明国的都城啊,重兵重炮把守着, 特娘的怎么攻城? 皇太极解释道, “有密探告诉本汗,明国的狗皇帝确实不知道我们这次的行动, 所以他们都城中虽有重炮,却无重兵。” 扯蛋吧? 崇祯狗儿若不是事先知道,他为何会坚壁清野?特么的失心疯了啊,才会将好好的庄稼毁了,将人迁徙走了。 皇太极手下诸将都是一脸的不相信,不过…… 现在皇太极好歹也是他们的大汗,还不是撕破脸皮的时候。 皇太极接着道,“据密探报,崇祯狗儿这招是为了防备卜失兔,如今蒙古做大。 卜失兔实力强横无比,有银子也有兵,今年卜失兔更是从红毛子国购买了许多战马和火铳。 那大明的狗皇帝怕卜失兔造反,所以才坚壁清野,并且迁徙人口,目的是想在这些地方建设堡垒。 既然只是建设堡垒,所以狗皇帝并没有在京城囤积太多兵。 至于我们后头和两侧的大军,盖因为我们一路行来,惊动了原本就驻扎于蒙古和大明交接处的明军罢了。 由此可见…… 攻城是我们唯一能够活命的机会,而且刚好太阳就要落山了,于我们攻城有利。” 皇太极这话其实漏洞百出,但是人在陷入绝境的时候,判断力一般为零。 此时若是有人能够给他们希望,哪怕这个希望听着那么不靠谱,人也会本能的选择相信。 皇太极说完这番话后…… 他陡然厉声道,“诸将准备攻城,本汗愿意与诸将共生死, 我命令…… 诸将全力以赴,乘着后头和两侧明军未到前,攻破明国京城,杀!” 一声令下…… 鞑子大军开始了攻城。 这次鞑子大部分是骑兵。 骑兵对战平原才能发挥最大的优势,但是鬼知道那些明军给他们准备了多少陷阱和绊马索啊? 如果加上火炮和火铳强弩。 所以才会说, 若是他们突围还真是十死无生。 但是攻城, 骑兵确实并不占优势,战马就是再厉害,它还能撞破城墙不成? 但是…… 鞑子的将领们都抱着侥幸心理。 反正突围是不可能的,只能寄希望于明国都城内真没有多少兵力,而火炮在夜晚能够发挥的作用有限,故……拼死一搏罢了。 当然最主要的是,他们其实还有一件大杀器,就是这件大杀器,才让他们有了一丝渺茫的希望。 那就是红毛子苏马懦夫带来的火药,这洋鬼子的火药可是非常厉害的,比鞑子自制的火药厉害多了。 太阳一落山,天就黑的非常快。 鞑军对面的城墙上,早就燃起了熊熊烈火,这些火焰都是砍伐的京郊松木,然后浇上易燃的桐油。 所以火焰虽然大,但是味道却非常难闻,熏的人非常难受。 “陛下,这儿味道太大了。” 赵大成将带来的披风给崇祯披了,然后恭敬道,“陛下乃万乘之尊,还是暂且回避吧?” 张唯贤也在一旁劝道,“刀兵无眼,况且陛下您在这儿,将士们都很担忧,所以都不能放开手脚干架了。” 崇祯一想也对…… 朕在这儿呆着,将士们可不就会拘谨?还打个屁的仗啊! 所以他决定了,先随赵大成回宫,然后走到半路的时候,朕再披个马甲回来。 第351章 炸塌城门 第351章 炸塌城门 崇祯又鼓励了一番诸将士们。 这才带着众文官和侍卫准备回宫。待行到厚载门的时候,崇祯命令众文官先散了,回去好好休息。 众文官巴不得,打仗太特娘吓人了有没有?不是断肢就是肠子,俺们文官都是饱读诗书的斯文人,哪里能见这些血腥玩意儿。 众文官齐齐行礼后,然后便如同兔子般,逃的飞快。 崇祯又命人往前走了几步,然后他便在自己的豪华御撵上更换了一件低调的衣裳。 这是一件黑底织着暗纹的云锦儒袍,穿在身上既有质感,同时又不张扬,用现代话说就是……低调的奢华。 接着崇祯又命赵大成将宦官服换了下来,然后他才又带着田尔耕等锦衣卫,鬼鬼祟祟的准备再次亲临战场。 夜深沉,攻城战进入白热化。 无数的鞑子兵前仆后继的冲向城墙,而守城的明军自然不会让鞑子兵冲过来。 各种火箭炮,炮弹,强弩不要钱的招呼了过来,明国小兵们甚至将桐油整桶整桶的泼了下来。 这般富豪的打发,惊的苏马懦夫嘴巴里都能塞个大鸡蛋了。 要知道这可是油啊? 这大明也太富庶了吧,居然用油打仗?这特娘的该要多少钱啊? 苏马懦夫顾不得指挥了,他用手指沾了一点点桐油,往嘴里尝了尝,想要确定是不是真正的油。 却突然发现这油居然是甜的? 此时苏马懦夫才发现,那些火箭炮所用的火药,居然是糖做的?奢侈啊! 这种火药威力或许不是最惊人的,但是燃烧效果却是杠杠的,加上地上又流淌着助燃的桐油。 一时间许多鞑子兵都被烧成了火球,各种凄厉的惨叫声传来,听的人浑身毛瘆瘆的。 虽然有夜色的掩护,可由于火箭炮+桐油助燃,以至于战场上亮堂堂的,明军的火铳和强弩便能瞄的准准的。 一批又一批的,收割着鞑子兵的生命,就连苏马懦夫带来的人马也都损失惨重。 可是不管战场上多么惨烈,鞑子兵和红毛子罗刹兵却依旧悍不畏死的向前冲着,他们似乎忘记了疼痛和死亡。 前一批人刚倒下,后一批人又抱起炸药,继续跟进,就这么用人命填着。 果然兵法说的好…… 投之亡地而后存。 置之死地而后生。 这些鞑子兵被逼入绝境中,在强烈的求生欲下,他们都爆发出了惊人的战斗力。 纵然明军火力非常猛,一茬又一茬的收割着鞑子兵的生命,却依旧不能阻挡他们疯狂的进攻。 终于…… 在付出了惊人的伤亡率后,可算有一批鞑子兵攻到了城门下。 城门紧闭,这些鞑子兵乘着夜色,急急挖着坑道,在强烈的求生欲下,他们挖的非常快。 有几个鞑子兵的武器丢了,他们甚至直接用双手挖着,指头都磨秃了,鲜血淋漓的,却依旧血红着眼睛,拼命挖着。 他们一边挖着坑道,一边以木头支撑坑道,最后将罗刹毛子带来的炸药铺在坑道中,然后拉着引线,慢慢后退。 轰的一声巨响传来,高大的城门陡然下陷,连带着城墙也坍塌下来一大块。 皇太极仰天狂笑,“诸将听命,明国城墙已经被炸破了,都给本汗冲进去,第一个攻上城头者,本汗与之共天下。” 阿敏,多尔衮,代善等人都红了眼,各自带着旗兵拼命的往城门方向冲,他们都想第一个冲上城头。 此时,甚至就连苏马懦夫也顾不得危险了,他看着明国坍塌的城门,就好像看到了无尽宝藏的入口般。 鞑子兵和罗刹毛子兵都像疯了一样,往那处坍塌的地方涌过去。 此时进攻的都是精兵,他们身披坚硬的铠甲,一般的强弩和火铳奈何不了他们。 而重型火炮准头又不够,加上不大适合近距离打击敌人。 此时反而只有火箭炮加桐油组合,发挥出了极大的威力,烧的这些披甲精兵哭爹喊娘。 整个战场弥漫着一股子烤肉的焦糊味,让人闻之欲吐。 而此时城内的明军也疯狂的往坍塌处涌来,想要堵住这个大缺口,领头的便是大小曹将军。 大小曹将军,都是擅长冲锋陷阵的猛将,此时二人抄起兵器,杀气腾腾冲了过来。 曹文诏使枪,这把长枪还是崇祯御赐的呢,曹文诏一直视若珍宝,每次杀敌后,必定会保养半天。 曹变蛟使锤,他本就长的气宇轩昂,配上一双大锤,真就如同战神临凡般。 杀杀杀! 杀杀杀! 杀杀杀! 对于战将而言,打仗便是生命,大小曹将军已经很久没有和敌人近身战了,早就技痒难耐了。 二人赶到坍塌处时,阿敏这莽夫正带着一队鞑子精兵刚冲了进来呢! 阿敏身材五大三粗,状若大猩猩。 他甫一见到大小曹将军,便挥舞着大刀杀将过来,其身后诸将也都抄着大刀,紧紧跟随。 曹变蛟提着大锤一个大跨步上前,然后腿上发力,第一个冲了过去。 曹文诏见自家侄子都冲了出去,他这个做叔叔的岂能落后?也跟着冲杀过去。 而其余明国将士见主将如此勇武,也都悍不畏死的跟随大小曹将军杀向鞑子。 “狗日的鞑子。”曹变蛟抡起大锤,猛的砸向阿敏的大头,砰…… 阿敏虽然是个莽夫,但是反应速度并不慢,他急忙以刀挡锤,爆出巨大的金属声响,二人第一回合交锋,谁也没能占到便宜。 “哈哈哈!” 曹变蛟豪爽大笑,“你这大猿人还有点本事,算是个强者,不过本将军最爱干的事儿便是,将强者锤个稀巴烂。” 阿敏差点吐血…… 特娘的,老子阿敏虽然算不上玉树临风的美男子,但也不至于长的像猿人吧? 阿敏啐了口,“明国的狗蛮子,休要逞口舌之利,看我阿敏不砍死你。” 曹变蛟啧啧了两声,“哟,你就是莽夫阿敏啊,看你这说话都不利索的样子,不愧莽夫之名呐,人头猪大脑。” “你……你个狗蛮子。”阿敏气结,不过就像曹变蛟说的一样,这阿敏说话确实不大利索。 第352章 皇帝太作 第352章 皇帝太作 阿敏这人原本就是出了名的脑子不大好使的莽夫。 以前这家伙因为口无遮拦,也不知,无意间得罪皇太极多少回过。只不过皇太极看他脑子不好使,故一直没有和他一般见识罢了。 要不然啊,以皇太极的个性,只怕早就弄死这货了。 就连这次攻城…… 阿敏也是最没有脑子的一个,皇太极许下‘共天下’的大画饼,这货居然都能相信? 而且他不仅相信了,还真的第一个嗷嗷嗷的冲了进来,做着和皇太极共天下的美梦呢! 这个没有脑子的憨货也不想想,自古帝王最忌讳什么? 卧榻之侧,岂容人酣睡? 稍微有点脑子的人,就能想到,皇太极说的话就特么是一个大画饼,好骗人为他卖命。 你还想着他真会和你同天下啊,真要是得了天下,他不第一个将你诛杀了才好。 对比阿敏…… 多尔衮就是那种有脑子的人,要不他也不会任凭阿敏冲在最前头,自个磨磨蹭蹭在后面打酱油了。 多尔衮早就觉得皇太极说的话不靠谱,而此时豪格和多尔衮也是同样的想法,豪格虽然是皇太极的儿子,但是自古皇权无父子。 所以豪格对皇太极的大饼也表示怀疑,这家伙现在和多尔衮并列一起,谁也不愿意跑的太快。 但是还得偏偏都装出一副急不可待,想要冲在前头的感觉, 这可真是为难他俩了。 代善这人不算特别有脑子, 但也不笨,他也没啥野心,所以也并没有冲在前头。 冲在最前头的阿敏都快急死了,眼看自个就要第一个冲到城头, 建立赫赫功勋。 也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狗东西, 居然拦住了他,可恨! 现在只希望后面的多尔衮等人别那么快赶上来, 当然, 若是他们能够被明国的火炮轰死了,那就更爽了。 阿敏这人一急, 说话也就不大利索了, 所以他索性闭了嘴巴,只是血红着眼睛,闷头闷脑再次杀将上去。 阿敏自持武力无双, 他还真不将对面的曹变蛟看在眼里呢,不过是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兔崽子而已。 阿敏这人擅用蛮力,他抡起大刀照着曹变蛟要害,再次劈了过去,誓要将他劈个两半。 曹变蛟嗤笑一声,一扭熊腰,轻轻松松躲避了过去, 然后反手一锤子,直接打了阿敏背上。 阿敏猝不及防被打了个正着。 偏偏曹变蛟这家伙力量又特别大,纵然阿敏有铁甲保护,却依旧被锤了个七荤八素,趴在地上就如同头大狗熊般, 动也动不了。 曹变蛟这一锤夯在阿敏背上。 阿敏只觉得背部以下完全没有了知觉,似乎都感觉不到腿的存在了, 所以他根本就爬不起来。 眼看曹变蛟即将再次扑来…… 阿敏身后旗兵见自个旗主被锤成了狗熊,纷纷红了眼, 他们急忙提起兵器涌上前,以身体将阿敏挡住, 然后一群旗兵冲向了曹变蛟。 “狗日的鞑子,统统受死吧!” 曹变蛟一锤一个,打的这帮旗兵哭爹喊娘的, 但是奈何旗兵太多, 好汉难敌众敌人。 纵然以曹变蛟之勇,也有点吃不消, 眼看好几柄大刀从侧边同时袭来,而此时曹变蛟却还在应付前头的旗兵。 “蛟儿!” 曹文诏大吼一声,手中银枪脱手而出,直接将那几个偷袭曹变蛟的旗兵刺了个透心凉,就如同蚂蚱串串般。 这般武力,直接让正在城头偷看的崇祯呆成狗。 崇祯觉得自个词穷了,任何词语都无法形容自个震撼的心灵了。 唯有一句,卧槽! 以前他读三国那个演义的时候,总是特别崇拜那些战力无双的战将们。 什么吕布啦,关羽啦,张飞啦,马超啦,赵云啦,统统都是他崇拜的对象。 原本崇祯还以为那些战力无双的将领们,不过只是神话传说般的人物,三国那啥演义有很大的夸张成分。 凡胎肉体的人类哪有那么牛逼啊? 如今一看。 原来自己的大明朝也是有这般猛将的啊,只不过是这时代,终究不再是单纯的冷兵器时代了。 纵然是战力无双的神将,也有了一丝英雄落幕之感。 崇祯安逸的坐在城头,以扇子挡着脸,当然他的扇子也刻意换了个新的。 为了不显眼,这家伙特意换了柄大蒲扇,就是农村泥腿子们常用的那种,土里土气的傻扇子。 借着桐油火焰,崇祯欣赏着大小曹将军带领手下将领和狗鞑子近身肉搏战的好戏码。 可把田尔耕和赵大成郁闷死了,只觉得这位陛下咋那么作啊? 他们现在既要保护崇祯不被乱兵伤害, 又不能靠太近,以免被有心人发现这位就是皇帝陛下。 妈蛋的~俺们咋这么难啊? 崇祯拿着个大蒲扇挡脸,自以为天衣无缝,却还是引起了张唯贤的注意。 张唯贤就发现城头上有个人特别奇怪, 看样子像是锦衣卫一伙的人,穿的挺好的。 就是那人手里的大蒲扇有点不搭调, 和他那身好料子的衣服配起来,怪里怪气的。 穿这么好衣服,拿这么傻的破扇子,这种傻逼事情,唯有一人干的出来。 而且他还用破扇子将脸挡的死死的,生怕别人看到了一般,就更加证明了张唯贤的猜测。 英国公张唯贤仰天长叹,千言万语堵在胸中,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他也不准备去见驾,如今这么乱,皇帝陛下的身份若是暴露了,反倒不好。 所谓的皇帝亲临战场可以鼓舞士气这种鬼话,也就听听而已。 真正打仗的时候,你吖个皇帝在场,这让自己方士兵们还怎么打仗啊?保护你都来不及呢! 而若是让敌人知道对方的皇帝就在城头上,还不使劲的攻打?若是能够活捉一个皇帝,这功劳该有多大? 这么一算…… 所谓的御驾亲征,还真不知道鼓舞的是哪一方士气呢? 张唯贤不准备见驾,但是皇帝陛下的安危还是得保证的,张唯贤对于田尔耕等锦衣卫不放心。 他索性偷偷摸摸调遣来火铳队,以半包围的方式,将皇帝陛下偷偷围着,当然还不能让陛下发现,蛋疼! 第353章 大胜 第353章 大胜 阿敏所在旗的第一波冲锋,被大小曹将军挡住了,就连阿敏也被锤了个半身不遂。 多尔衮和豪格透过坍塌的破洞,突然发现对面有无数的火铳队和强弩队严阵以待,根本还没出手呢! 多尔衮和豪格见势不妙,便知道明国都城里并不像皇太极说的那般,兵少炮多……只要能够冲进去,明国区区兵力根本不足为惧。 狗日的皇太极,死骗子! 多尔衮和豪格都是精明之人,如今生死关头,他们也顾不得以前的恩怨了,迅速结成了战时同盟。 二人交换了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急忙调转马头,带领少部分亲兵绕着城墙逃跑。 至于其麾下旗兵旗将…… 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多尔衮和豪格已经跑了,依旧奋不顾身的冲向坍塌的城门口,吸引明国的火力。 多尔衮和豪格借着夜色的掩护,偷偷摸摸绕着城墙跑,为了不被城墙上巡逻的兵卒发现,他们最后甚至丢弃了战马。 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京城的另一头,城头依旧是每隔一段距离都有一堆火焰,巡逻的兵卒也挺多的。 多尔衮和豪格还有众亲兵都不敢说话,只是闷头闷脑的逃跑。 突然…… 他们发现前头有一道熟悉的身影,眯眼一看,特娘的居然是皇太极这厮? 多尔衮和豪格都有一种想砍死皇太极的冲动,说好的要和众将士同生共死的呢? 没想到你他妈居然先跑了? 而皇太极也发现了多尔衮和豪格等人,他郁闷的瞪着这俩混蛋。 原本他只带着亲兵逃跑,城墙上的明国兵卒还不容易发现,现在又多了一些人,便有点显眼了。 不过…… 逃都逃出来了,也没什么话说。 君臣三人交换了一个复杂的眼神,然后便心照不宣的,逃进了茫茫夜色里。 …… 此时京城两侧的明军也都收网了,星河璀璨,夜幕之下。 到处都是杀戮和鲜血, 不管是明军还是鞑子, 还是罗刹毛子,都在疯狂的砍杀着。 人类骨子里的好战和嗜血被完全激发了出来,无数人凄惨死去,活着的人却一点也不害怕, 满心满眼唯有一字……杀! 当天空出现一抹鱼肚白的时候, 预示着黑夜已经过去,而杀戮也接近了尾声。 皇太极带来的八旗兵, 苏马懦夫带来的罗刹骑兵, 全部被拼光了,无数尸骨静静躺着血泊里。 这些人大部分都是一些小兵, 他们中的许多人连为什么会打仗都不知道, 就这么埋骨沙场。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或许在遥远的地方, 也有美丽的女子,还在等待着他们的归来。 崇祯叹了口气……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既生长人类于这天地间,让他们繁衍生息,却又不给予足够的资源,让人类为了一点点可怜的生存资源而争的你死我活。 不打仗,会饿死! 若打仗, 会战死! 大明与鞑子这些年的恩恩怨怨,真正算起来,早已经不是对错成败能够形容的了。 崇祯终究不过是个游戏宅男而已,虽然他执掌天下大权这么多年,一颗心, 早已经冷了。 可是当他看到满眼尸骨的时候,还是有点不忍心, 这就是游戏宅男的历史局限性。 崇祯不知不觉已经将破蒲扇丢了,他就这么傲然立在城墙上, 风吹起他的衣袂飘飘,崇祯45度仰头望天。 在般帝王风华, 让一众将领和小兵统统呆成狗,纷纷跪在地上山呼万岁。 甚至有个别泪点比较低的人,直接痛哭流涕, 原来…… 昨夜陛下一直都在啊! 陛下何等尊贵的身份, 昨夜居然亲冒兵矢,就在城头看了他们一夜, 而为了不让将士们有心理负担,陛下还用扇子挡住了他脸。 如此圣君! 吾必将以死报之! 当然,在这些崇拜者中,依旧有一个人不以为然,他就是崇祯的亲信太监……赵大成。 有一句话说的挺好的。 怎么才能让人对偶像幻灭呢? 那就是在偶像身边生活吧! 赵大成曾经听陛下无意间说起过,想要逼装的好,45度望天看少不了,所以…… 陛下又装逼了! 其实崇祯现在还真不是在装逼呢,只不过因为以前装逼次数太多了,以至于不知不觉间就又45度望天了。 崇祯缓缓回头,他亲自扶起几个比较眼熟的将领,然后重重拍着这些将领的肩膀,真心道,“诸将辛苦了!” 接着崇祯又大声说道,“所有的将士们都平身,你们都辛苦了,朕谢谢你们,大明谢谢你们。 若没有你们,朕这个皇帝早就被皇太极这个狗鞑子拉下了马;若没有你们,我大明的百姓如何能够安居乐业? 曾经,朕很懦弱! 朕害怕鲜血,也害怕杀戮,更害怕活生生的人死在自己眼前,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 朕有时候就连鸡都不敢杀,别人杀鸡的时候,朕都会躲开,以前还有人骂朕是个怂蛋呢!” 有人骂陛下是怂蛋? 这些将领们整个人都不好了, 恨不得冲上前,将那个敢骂陛下的混蛋东西, 撕个粉碎。 只有赵大成非常平静。 他偷偷白了崇祯一眼,暗骂道:装逼,装逼,装逼! 陛下啊,您这么装逼良心不会痛吗?还杀鸡呢,您吃的所有的鸡,不都是大厨们做熟了,才端上来,您哪有机会看杀鸡啊? 赵大成心虽吐槽,面上却不显。 而崇祯则继续说道,“可是昨夜朕看了一夜的杀戮,朕方明白,杀戮才是最大的仁慈,敢杀百人千人万万人者,才是真正的良将与圣君。 我们杀戮其实是为了保护,保护我们的爱人和亲人不被敌人杀死,保护我们的家园不被外族践踏,所以……我们都是仁义的。 朕今日以皇天厚土起誓。 自今日起,所有为国捐躯之人,朕帮他们养育父母子女,所有因为战争而致残的将士,朕给你们发生活费。 而娶不到老婆的将士,呃~朕虽然不能给你们发老婆,但是朕给你们养老,让尔等生活无忧。 第354章 看望伤兵 第354章 看望伤兵 崇祯最后环视全场,缓缓说道,“朕就是要让天下人都知道,朕尚武,我大明以武立国,犯我大明天威者,虽远必诛!” 在场的将士们都哭了。 大明自从土木堡之变后,勋贵集团被团灭,文官掌握国家大权,文人高高在上。 武将地位低如狗,甚至就连低阶文官都能对高阶武将指手画脚。 这么多年来,那帮酸腐文人骑在武人头上,耀武扬威,简直是说不出的优越感。 而大部分武人,却连养家糊口都做不到,有些小兵甚至卖妻卖子,才能活命。 文人和武人的地位天壤之别,何其不公啊? 后来陛下登基后,一步步提高武人的待遇,先是提拔了一批良将,后来又给武人加了军饷。 虽然不是所有的武人,但是至少保证了大部分武人都能吃饱肚子,日子也比以前好过多了。 大明大部分武人其实都对现状非常满意,毕竟饿久了的人,你就是给他一个窝窝头,他都能知足。 现在…… 陛下居然说出要以武立国的话来?简直是石破惊天啊,以武立国,该是何等豪迈啊? 在场的武人,不管是将士还是最普通的小兵,都泪流满面,失声痛哭。好像要将这么多年的委屈和苦痛都哭出来一般。 “陛下万岁!” “陛下万岁!” “陛下万岁!” 在场的武人统统跪了下来,再次山呼万岁,其声直震云霄, 就连附近的居民都不由自主的出了门, 想一探究竟? 昨夜打了一夜的仗,那个杀伐之音啊,整个京城的老百姓都听到了,老百姓怕死, 一个个的都躲在家中, 不敢出门。 今天早上,突然听到万岁之音, 都想着……仗肯定打胜了, 要不皇帝也不会来是不? 于是许多老百姓都跑了出来,想一睹皇帝陛下的风采, 有些人甚至急的连鞋子都没穿, 就那么赤脚跑了出来。 城墙下的老百姓越聚越多,还纷纷张着脖子往城头上瞄着,试图寻到皇帝陛下的身影。 可惜离的太远太高了, 看不清楚啊,老百姓急的是团团乱转,有些人甚至都想闯上来了。 “陛下!” 张唯贤关切道,“现在百姓越聚越多,再这么下去的话,恐生变故,陛下还是先回宫吧!” 崇祯想了想, 笑道,“朕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岂能就这么回宫?这样吧,老国公你带朕去看看伤兵,这些伤兵皆是因为保家卫国而受伤, 朕要亲自去慰问一番。” 张唯贤有点犹豫,“陛下, 伤兵有什么好看的,那里又乱又脏, 莫要污了陛下的眼睛,陛下您还是先回宫吧!” 崇祯不高兴了…… 他冷哼一声, “这些伤兵皆是为我大明受的伤,什么叫污了朕的眼?老国公不必再说,带路!” 见崇祯这么坚决, 张唯贤也没法子, 他只得哀叹一声,准备带着崇祯走下城楼。 锦衣卫早就在前头开了道, 所有的老百姓统统被赶到一旁,而为了防止被老百姓看到自个的真容,崇祯又拿起他那把破蒲扇,准备挡脸。 赵大成急忙呈了把新扇子……开玩笑,陛下拿个这么丑的破蒲扇,我赵大成都觉得好丢人啊! 崇祯不以为意,随手将破蒲扇丢了,然后用赵大成呈上来的新扇子挡好脸,这才缓缓走下城楼。 至于那把破蒲扇,则被张唯贤身边的祁连勇眼疾手快的捡了。 祁连勇都快激动死了,这把扇子可是陛下拿过的啊,这把扇子就是陛下亲民的铁证,俺必须要供起来,天天叩拜。 正当祁连勇想着怎么将扇子供起来天天叩拜的时候,崇祯已经走下了城楼。 周遭老百姓纷纷一边高呼万岁,一边大瞪着眼睛,想要看清皇帝陛下的长相。 可惜,他们失望了。 一把扇子死死挡住了皇帝陛下的脸,让人根本就没法看清陛下的长相啊! 崇祯以扇子挡住脸,快步走着,旁边的张唯贤和诸将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位陛下的性格实在是难以揣摩啊,不就是个长相吗?为什么就不能大大方方让老百姓看看,居然还用扇子挡脸? 很快…… 张唯贤便将崇祯带到了一处营地,还没进去呢,老远就闻到了一股子极为难闻的气味。 而且还有伤兵凄惨的哭叫声。 这次打仗大明虽然胜了,但还是付出了许多伤亡代价, 死亡的将士已经被拖走,准备火化了集体掩埋。 而伤兵则集中在一处,由军中的大夫负责医治。 崇祯走进营里,就见满目的凄惨, 一群群伤兵就那么躺在地上,也没有被褥。 几个大夫忙忙碌碌的包扎着伤口, 这些大夫倒也尽职尽责,但奈何大夫太少,伤兵太多,所以他们根本就包扎不过来。 倒也请了许多壮丁在一旁帮忙包扎,不过这些壮丁都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包扎的实在不怎么样。 这些伤兵和大夫还有民壮见张唯贤进来了,纷纷给张唯贤行礼,有些伤兵甚至不顾身体的疼痛,也拼命挣扎着想爬起来给张唯贤行礼。 这些人对于崇祯却视若无睹,其实想想也正常,崇祯虽然在他们面前露过面,但毕竟离大部分的小兵都比较远。 张唯贤有点尴尬,崇祯却不以为意,只是示意张唯贤莫要暴露他的身份。 崇祯突然发现…… 这里几乎没有无菌观点,对于伤口的处理,仅仅只是用清水洗洗,然后就包扎上了。 崇祯虽然不是医学生,但也知道,伤口若不经过消毒灭菌处理,是非常容易感染的。 崇祯问张唯贤道,“为什么这些伤口仅仅只是用清水洗?这么深的伤口,处理的这么简单,会化脓的。” 张唯贤无奈道,“军营之中,大家的命都很硬,若是化了脓,直接拿铁板板烙就是了。” 崇祯咬牙切齿道,“朕记得以花椒水和烈酒清洗伤口,伤口不腐,为何不将这些给我们的将士用?” 张唯贤无言以对…… 咱的这位皇帝陛下还真是富贵出身啊,花椒和烈酒多贵啊,用来吃喝都嫌奢侈,谁特娘的会给士兵洗伤口?这得花多少银子啊? 张唯贤终究还是开口道,“花椒水和烈酒价格昂贵,且军营里用量太大,现在就是有钱,也购置不了这么多东西。” 第355章 可怜的铁柱 第355章 可怜的铁柱 崇祯又发现,一个壮丁提着水桶径直走到水井边,将水打了上来后,也不煮沸,直接就给伤兵冲洗伤口。 崇祯急忙拦住这壮丁,道,“你为什么不将井水煮沸了,然后晾凉后再给伤兵们用?” 这个壮丁正忙的焦头烂额,却冷不丁被人打扰了,肺都快气炸了,他骂骂咧咧道,“哪里来的狗儿子,没看到爷正忙着吗?还沸水呢,沸你妈逼的。” 崇祯,“……” 这民壮骂完后,才抬起头来,却发现眼前的男子衣着极为华贵,一看就出身不凡。 而最蛋疼的是,英国公张唯贤也冷着一张脸站在旁边,显然是和这位衣着华贵的公子哥一起进来的。 这壮丁见得罪了贵人,吓的是肝胆俱裂,他急急跪下请罪,“大人饶命啊,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小的该死,该死!” 话音未落,这家伙抡起巴掌,猛的扇了自个几个嘴巴子,扇的是啪啪作响。 张唯贤呵斥道,“来人,将这刁民拖出去, 斩立决!” 斩立决三字刚出口, 不仅这个壮丁惊呆了,就连旁边的伤兵和大夫们都惊呆了。 英国公张唯贤虽然教子无方,但却是一个亲厚之人,平日里将士们犯了错, 他都是能包就包, 能饶就饶。 今日为何火气这般大? 这壮丁不过是个狗一般的人物,不过说了几句不好听的话罢了, 罚他几棍子就行了, 何必要取人性命呢? 直到张唯贤的亲兵上前抓人的时候,这壮丁才反应过来, 他哆哆嗦嗦的想要求饶, 却发现喉咙里一个字都吐不出来了。 大滴大滴的眼泪从他眼眶里流了出来,此时唯有拼命的磕头。 如狼似虎的亲兵可没有什么同情心,就如同老鹰捉小鸡般, 将这壮丁抓了,准备拖出去行刑。 营中伤兵皆露出不忍心的表情来,有几个伤兵甚至想上前为这壮丁求情,毕竟……这壮丁照顾他们也算用心。 “国公爷!” 几个伤兵顾不得伤口撕裂,扑通跪了地上,“铁柱这人就是嘴贱,但是他心挺好的, 做事也勤快,求国公爷饶了他这一次吧?” 对于伤兵的苦苦哀求,英国公张唯贤并不为所动,只是冰寒着一张脸站在那儿。 这几个伤兵见无法说动张唯贤。 便又转过头,冲着崇祯磕头道, “这位公子爷,您大人有大量, 俺们求求你饶了铁柱这一回吧,俺们保证, 他以后再也不会骂人了。” 崇祯虽然杀过很多人,看着挺像是个暴君, 但是……他这人其实心胸特别的宽广。 只要不是叛国害民的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崇祯对人还是非常宽仁的,真正是个仁君。 不就是被个小老百姓骂了吗?呃~虽然骂的很难听, 要是其他皇帝听了, 估计就是抄家灭族走起。 “住手!” 崇祯的声音,“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朕看这位小哥也是个口直心快之人,朕赦你无罪。” 张唯贤的亲兵自然认识崇祯,既然皇帝发命令了,还有什么好说的,那就放呗! 张唯贤则恭敬道,“皇帝陛下天恩浩荡,都怪臣御下无方,请陛下重重的处罚臣。” 所有的伤兵都惊呆了,太吓人了有没有?这位贵公子原来就是尊贵的皇帝陛下啊? 怪不得一向亲厚的张唯贤会要砍了铁柱这厮。 辱骂皇帝陛下,不仅铁柱得抄家灭族,甚至就连国公爷和他们这些伤兵都得被牵连。 而且皇帝陛下那么好,自从他登基后,俺们小兵的待遇好多了,如此圣明的君王,俺们爱戴都来不及啊! 妈卖批的~ 这个垃圾铁柱,居然胆敢辱骂皇帝陛下,刚刚还帮忙铁柱求情的众伤兵,现在都一个个义愤填膺的盯着铁柱看,恨不得一口吞了他。 而当事人铁柱也呆了。 他只觉得浑身发软,脑袋翁嗡嗡直响,天啊~他刚刚干嘛了? 他居然当众辱骂皇帝陛下啊? 辱骂皇帝陛下,不仅是抄家灭族的大罪,而且铁柱小时候还听人说……皇帝是天子,谁要是敢骂皇帝的话,老天就会打雷劈死他。 劈死了还不算,甚至就连那十殿阎王爷也会将那辱骂皇帝之人下地狱的,太可怕了有没有? 其实刚刚国公爷想杀铁柱的时候,那一瞬间, 铁柱是满腔怨恨的,他甚至暗暗诅咒……就算死了,也要化作厉魂,取那张唯贤的狗命。 如今看来…… 原来老国公是为俺好啊! 斩了俺铁柱一人, 便能保护俺的家人了,可恨俺铁柱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此时的崇祯并不知道众人心思,他淡淡一笑道,“老国公不必请罪,你无罪!” 接着崇祯又亲切的走到铁柱身旁,伸出手拍了拍他肩膀道,“铁柱你莫怕,不知者无罪,朕不会处罚你的。” 铁柱只觉得身在梦中,肩膀轻飘飘的,整个人就好像要飞一样……皇帝陛下刚刚拍了他肩膀,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啊! 铁柱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了,他只能拼命的点头。 崇祯安抚好铁柱后,便转身对赵大成道,“传朕旨意,征调京城中所有的烈酒和花椒,朕从内库出银子,按照市场价购买。 自今日起,不管是各大酒楼还是官员勋贵家中,禁止使用花椒和烈酒,若有违抗,有官罢官,无官充军。” 众伤兵并不懂花椒水和烈酒可以消毒,但是在场的大夫懂啊! 这些大夫皆激动的跪下谢恩,有了这些东西后,就能够保证很多将士的生命了。 崇祯对这些大夫道,“以沸水冷却后冲洗伤口,伤口也不容易腐烂,为何你们不将水煮沸呢?” 这些大夫还没回话呢! 张唯贤倒先请罪了,“这是臣的失责,伤兵营中大夫和壮丁都不够,而臣心疼将士们打了一夜的仗,也不忍心让将士们来帮忙。” 崇祯点点头,“难怪,传朕旨意,调集城中所有官员和勋贵家的仆役来伤兵营,专门负责各种杂事。” 接着崇祯又对众伤兵道,“尔等都是为了大明而受伤,有什么需要尽管说,朕必定不会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第356章 银针试毒 第356章 银针试毒 英雄? 陛下居然说他们是英雄? 众伤兵感动的哭的稀里哗啦的,因为自古英雄都是那些赫赫有名的大将,谁会认为一个小兵是英雄? 甚至就连这些小兵自己,都不会觉得自己是英雄,他们就是个小兵罢了,伤就伤了,死就死了,命如草芥。 一坛坛的烈酒,一袋袋的花椒运到了,诸文官和勋贵府也都老老实实拨了大批奴婢出来。 这些人一到,便开始煮花椒水,煮沸水,准备烈酒,打扫伤兵营,干的麻利极了。 崇祯甚至还让人将太医院的太医也一并召了来,以解决军中大夫不足的烦恼。 嘶~ 好痛~ 烈酒和花椒水虽然能杀菌,但用于清洗伤口还是非常疼痛的,不过纵然身体再痛,这些小兵也觉得心如蜜糖。 大瓢大瓢的烈酒被舀了出来,不要钱的用来清洗伤口,空气中弥漫着烈酒的香气。 伤兵营终于一扫之前颓废之气,变得热闹而又和乐起来。 众伤兵也都躺在了新棉褥子上,这些棉褥子自然也是崇祯皇帝拨给他们的。 之前伤兵营都不用棉褥子,盖因为棉花珍贵,而伤兵浑身都是血, 军营里哪有那么多棉花让他们糟蹋啊? 看着众人为自己忙忙碌碌, 众伤兵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尤其是……陛下居然也亲自下场,逮住了名伤兵,帮忙包扎着。 而这名幸运的伤兵则呲牙裂齿的歪着脑袋, 脸上的表情也不知道是哭还是笑。 崇祯抄起一瓢烈酒, 就这么直接的,慢慢淋着伤口, 这种消毒法虽然极浪费, 但却能将感染率减少到最低。 古代又没有什么无菌纱布,也没有碘伏, 而烈酒虽然含酒精, 但是纯度并不够,况且古代的烈酒也并不烈。 更加不可能调配成75%医用级酒精,所以只能多浪费一点, 以达到最佳消毒效果了。 这般浪费的做法,崇祯不心疼,倒把这些伤兵心疼死了。 这可都是烈酒和花椒水啊,酒都是用粮食酿造的,在小兵心目中酒就是粮食,珍贵无比。 而花椒则是美味的调味品,价格也不便宜, 一般穷人也不会奢侈到天天用花椒。 “陛下,您少倒点啊!” 崇祯逮住的这个小兵都快哭了,这小兵是苦人出身,最见不得浪费粮食之事了。 他看着上好的烈酒,就那么淋了伤口上, 然后被一个污物盆接住,血混着酒, 依旧酒香扑鼻。 这么好的酒,只用一次就废弃了, 而为了防止重复利用,这些东西都会被丢弃在专门的地方。 一想到这么好的烈酒, 即将被遗弃,这小兵就恨不得端起这污物盆,藏了起来。 崇祯冷着一张脸, 依旧不停的倒着烈酒, “朕若是倒少了,你伤口感染了怎么办?想不想活命? 还是说你以后想来那么一板板烙铁?不过朕可要事先告诉你, 若是感染了,烙铁都不一定能够救你命。” 崇祯这般幽默亲民,让再场所有的人都哄堂大笑起来。 呃,其实崇祯说的话也不是很幽默,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自打他穿越成皇帝后,说的话只要稍微幽默一点,都会引人大笑。 而以前他还是个游戏宅男的时候,就是把网上最好笑的段子讲出来,也没人理他。 真特么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言归正传! 甭管是伤兵还是大夫,还是那些过来帮忙的奴婢们,都发自内心的笑了起来。 尤其是那些奴婢,开始调他们过来的时候,一个个还挺不乐意的,毕竟照顾伤兵是个苦差事。 没想到啊…… 待他们过来后才发现皇帝陛下也在,今日能够亲眼见到皇帝陛下的御容,能够亲耳听到皇帝陛下的御音,此生足矣! 待将伤兵们处理完后…… 太阳已经老高了,平日里军营都是吃两餐,而早餐一般都吃的特别早,今天算是晚的了。 盖因为崇祯在这里啊! 本来伙头兵都已经将伤兵们的早餐准备好了,但看崇祯这架势,似乎不准备走了? 所以伙头兵只得重新购买食材,重新准备饭食,这一来二去的,时间也过去了。 早餐很丰富…… 馒头, 花卷,枣糕,扁食,还有咸肉, 酱鸭, 腌鱼等肉食。 崇祯居然真准备和伤兵们一起用餐, 这把张唯贤和赵大成都急死了,这种粗砺的食物,怎能够入陛下之口? 万一吃出什么问题了咋办? 当然最急的还是伙头兵,这些伙头兵对自个的厨艺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这么难吃的东西,陛下吃了会不会震怒? 都说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陛下若是震怒了,他们这些小小的伙头兵还能活吗?想想都太特娘的吓人了。 崇祯抄起香喷喷的大馒头,刚准备一口咬下去。 赵大成急忙拦住了,“陛下请慢!” 崇祯不满的看着赵大成,而赵大成就当没看到崇祯的眼神般,一把将崇祯手里的大馒头夺了下来。 这般僭越做法…… 让在场之人都倒吸一口凉气,纷纷感叹道:这个小宦官是谁啊?咋这般大胆,敢从陛下手中夺东西? 乘着崇祯和大伙都呆愣的时候,赵大成一挥手,上来了两个小宦官,他们先是毕恭毕敬对着崇祯行礼。 接着拿出一方盒子,打开…… 众人但见盒中素锦里包裹着什么东西,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是啥? 这两宦官恭敬捧出素锦,然后缓缓摊开,但见银光闪耀,居然是一根根大小长短不一的银针。 众伤兵眼睛都瞪大了,为什么这些宦官会拿出银针来,莫不是陛下生病了?好担心啊! 赵大成抄起一根银针道,“陛下乃万乘之尊,身份尊贵,此地不比宫中,只怕有人投毒,请奴婢先用银针试毒。” 赵大成说完后,众伤兵皆长舒了一口气,只要陛下没有生病就好。 崇祯却一把推开赵大成,冷冷道,“这里是朕的军营,这里怎么会有人想害朕,试什么毒啊,你特么的滚开。” 话音未落,崇祯再次抄起一个大馒头,大嚼特嚼,这般接地气的吃法,让这些伤兵都快爱死了。 第357章 陛下万岁,大明万胜! 第357章 陛下万岁,大明万胜! 陛下果然是个好皇帝啊,山珍海味不吃,偏偏吃俺们的馒头,而且陛下吃东西的模样居然和俺们一模一样? 陛下还那么信任俺们,也不怕有人下毒,如此亲民的好皇帝,就连戏文里都没有啊! 正当诸伤兵崇拜的时候,崇祯却呸~的一声,将口中的食物吐了出来,怒道,“这些馒头是谁做的?” 而正在旁边伺候的伙头兵们,吓的扑通扑通全部跪了下来,也不知道说什么,只是惶恐不安的磕着头。 张唯贤急忙上前,“陛下,可是馒头不对?” 崇祯恨恨将馒头丢了盆里,咬牙切齿道,“为何这些馒头如此粗砺,朕咽着就像沙子般,老国公,朕的伤兵就吃这些猪狗不如的东西吗?” 张唯贤无语。 陛下真特娘的越来越作了,您宫中用的麦子粉可都是细细筛了千百遍,自然入口细腻。 可是普通人吃的麦子粉,谁有这功夫天天筛啊? 众伙头兵也是欲哭无泪,这些馒头本来就不是陛下您这样的人吃的,俺们有什么办法啊? 俺们这一早上的, 哪有功夫将所有的麦子粉筛细啊, 就是再加几倍的人手,也是不够的。 张唯贤无法,只得给崇祯普及基本的生活常识,“启禀陛下, 盖因为宫中所用麦子粉皆是千筛百拣而来。 而军营中所用麦子粉都是普通老百姓吃的, 所以口感上会有很大的差异,陛下吃不惯也正常。” 张唯贤话说完后, 众伤兵皆是内疚不已, 暗暗将伙头兵骂上了。 这帮挨千刀的伙头兵,明知道陛下会和俺们一起用餐, 你们咋就不将麦子粉筛细点, 好单独给陛下做几锅馒头? 这些伙头兵也是有苦难言…… 俺们要是早知道陛下真会在这里用餐,俺们就是拼了老命来,也会将今天用的麦子粉筛的细细的啊! 哎, 原本以为陛下最多只是看看而已,谁知道陛下居然真吃这些东西。 崇祯叹气道,“原来是朕无知了。” 接着崇祯又对这些伙头兵说道,“尔等也起来吧,朕并没有怪罪你们的意思,朕自小长于宫闱,不知道民间疾苦, 原来就连小小的馒头也分了三六九等的。” 崇祯的话再次让这些伤兵笑出声来,这一刻…… 他们才真正认识到陛下真和他们不同,陛下自小都是山珍海味,喉咙怎么能够咽下这般粗砺的食物呢? 崇祯虽然极度不想吃这种馒头,太难吃了有没有? 以前看穿越小说的时候, 他特别羡慕古代人吃的馒头,据说啊, 那种馒头又香又甜,纯天然无污染, 是麦子真正的味道。 古代哪怕穷人吃的馒头,也比现代人吃的那种以漂白粉和工业酵母菌做出来的馒头香。 呃, 确实比现代的馒头香! 就是味道太扯蛋,馒头里头尽是粗砺砺的东西,咽的他喉咙都快疼死了。 虽然极度不想吃这种扯蛋的馒头, 但是为了装逼, 哦不~为了树立朕亲民爱兵的好形象,今儿必须啃光一个大馒头。 崇祯选了个小点的馒头, 然后闭上眼睛,继续大嚼特嚼,卧槽~真难吃,简直就如同吞沙子般。 崇祯一口气将馒头吃了大半,这才停了下来,淡淡一笑道,“朕的将士能吃,朕也能吃。” 诸伤兵纷纷下跪,有些甚至顾不得伤口迸裂,大声高呼,“皇帝陛下万岁!” 这一刻…… 他们感动的是无以复加,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自个激动的心情了,纵然是一死,也不能报答陛下啊! 这一刻…… 就连张唯贤都动容了,他暗暗一抹眼泪,只恨自己年事已高,好不容易碰到了这么好的皇帝,自个却没有多少年可以活了。 苍天啊! 既降如此圣君于大明,为何不让我张唯贤晚生几年?这样便能尽心尽力的辅佐陛下,开疆拓土,成就不世之功业。 张唯贤感觉到…… 一个伟大的时代即将来临。 可是他这一代人却已然快走到了尽头,永远也赶不上这个即将来临的伟大时代,悲哀啊! 伤兵营装完逼后,崇祯又交代了伙头兵几句,让他们务必将伤兵营的伙食搞上去。 咸肉和腌鱼不利于伤口愈合,可以将这些东西弄碎, 做成肉糜粥,既好吃, 又容易消化。 众人都没想到, 皇帝陛下居然还懂这些, 这让崇祯又再次小小的装了回逼。 直到中午时分,崇祯才在众伤兵依依不舍的目光下, 准备起驾回宫去……睡觉! 要知道崇祯可是一夜都没有睡,刚刚还在伤兵营里装了半天逼,早就累的快散架了。 崇祯回到宫中,倒头就睡,他直接睡到了半夜,然后就再也睡不着了,睁着眼睛到天明。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两个眼睛就如同大熊猫般,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那啥虚了呢! 今天有献俘仪式,崇祯身穿帝王冠冕服饰,早早就来到了京郊演武场,身旁侍卫林立,威严肃穆。 诸文武百官,勋贵,将士们皆静静站立在下方,大气也不敢出个,现场虽然有数万人,但是静可闻针。 俘虏也挺多的,既有鞑子兵,也有罗刹毛子兵,就连皇太极的妃妾也被俘虏了。 什么布木布泰,海兰珠,囊囊,苏茉儿等人统统都在,这些美貌的妃妾皆是一脸哀怨,让人一见心怜。 崇祯感叹道,这皇太极可真不是个东西,自个一个大男人跑的倒挺快的,却将老婆都不要了。 如此渣男,朕呸! 待崇祯在华盖下坐定,后面又装逼的摆了几柄孔雀毛长柄扇子,献俘仪式开始。 因为这次京城保卫战是以张唯贤的京营为主,故主角也是他。 张唯贤带领诸将领单膝跪下,行军礼,然后高声喊道,“臣张唯贤率诸将大破建虏,今日特向陛下进献俘虏,陛下万岁,大明万胜!” “陛下万岁,大明万胜!” “陛下万岁,大明万胜!” “陛下万岁,大明万胜!” 张唯贤喊完后,其余诸将便跟着高呼,一时间声音直达云霄,让人心中豪气顿生。 此时就连最文弱的文官都自豪无比,纷纷也跟着高呼,“陛下万岁,大明万胜!” 第358章 朕要抄抄抄……袭 第358章 朕要抄抄抄……袭 旭日东升,霞光万丈。 偌大的演武场上人山人海,无数的旌旗迎风飘扬,此旗乃日月升龙旗,是崇祯专门设计的大明国旗。 碧海云天,日升月起,一条张牙舞爪的巨龙腾空而起,说不出的神圣庄严。 演武场上还专门放了一百零八门礼炮,这些礼炮都披着大红的绸花,喜庆无比。 百炮齐鸣,其音震天动地。 炮声过后,军中乐队演出。 奏大明国歌…… 数百名专门选出来的文娱兵扯起嗓子唱了起来,苍凉豪迈的歌声响遍全场,让闻者无比纷纷落泪。 就连张唯贤,温体仁,秦良玉,二周言官,以及其他大大小小的文武官员,军中士卒都被这苍凉的歌声感染了。 最无语的是…… 皇太极的女眷,被俘虏的鞑子和罗刹国毛子们,也张着个耳朵,听的是如痴如醉啊! 这么一首大明国歌,瞬间感动了在场所有的人,在苍凉豪迈的歌声下,武将和文官的心, 第一次凝聚的紧紧的。 他们无比为这场胜利而欢欣鼓舞;为能身在这么一个伟大的时代而自豪;为大明有如此圣明的君王而骄傲。 无数人泪流满面, 却来不及拭去眼泪,此时他们心中唯有一个念头……大明啊,万胜! 高台之上,众生之巅。 崇祯点点头, 看来音乐不仅没有国界, 更能超越时空。以后朕得多多抄袭几首经典歌曲了。 不错…… 这首大明国歌,其实是咱们的皇帝陛下抄袭的现代一首经典歌曲, 歌名……精忠报国! 呃, 其实崇祯最开始也是准备自己创作一首歌曲出来装装逼。 奈何这家伙实在没有文学天赋,他以前读书的时候就是个学渣渣, 能够把红楼梦读成青楼梦的憨逼, 世界名著更是一本都没有看过。 就这种文学素养,还想创作歌曲? 终于在咬破了十几支狼豪笔,吞了满肚子的墨水后, 崇祯创作出了一首堪比小学生水平的歌曲。 鉴于那首歌曲水平实在太低,崇祯也不好意思拿出来,索性…… 就干脆当了个抄袭公,不要脸的搞了个拿来主义,将这首精忠报国抄袭了过来。 现在证明,抄袭的还挺成功的。 瞧那二周言官,听的是如痴如醉, 甚至跟着曲调将歌词慢慢哼唱了出来…… 狼烟起江山北望 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心似黄河水茫茫 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 恨欲狂长刀所向 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 何惜百死报家国 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 马蹄南去人北望 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 我愿守土复开疆 堂堂中国要让四方 来贺! 为了搞气氛,崇祯甚至让军乐队将这首精忠报国唱了好几遍,把这帮文官武将,连同俘虏们,统统感动的死去活来。 崇祯瞧着这些人一副憨逼模样, 心中不免有几分得意,呃, 看来以后朕要多多抄袭了。 终于…… 礼炮放完了,歌也唱好了。 崇祯站起身来, 缓缓走上前,十二章华服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说不出的帝王威仪,盛世华章。 “诸位将士都辛苦了。” “朕与大明谢谢你们。” “你们是大明的英雄。” 崇祯金口玉言,声音缓慢而又坚定, 让在场的将士都感觉踏实无比, 似乎只要有这位君王在,纵然天塌地陷都不怕。 “陛下万岁, 大明万胜!” “陛下万岁,大明万胜!” “陛下万岁,大明万胜!” 听着数万人异口同声的喊着同一句话,数万双眼睛死死盯着一个人看,若问感觉如何? 崇祯想说,朕想吐啊! 幸亏皇冠下面垂的玉珠子,将大部分火辣辣的眼光挡住了,否则就是以崇祯堪比城墙的厚脸皮,也受不住啊! 虚礼搞完了,就得来实际的了,献俘仪式开始…… 按照正常的程序,历朝历代的献俘仪式其实都相当复杂和乏味,明朝也不例外。 以宋朝为例。 要先将俘虏用白练捆绑,押往太庙,献俘于祖宗神灵,先得报告咱的列祖列宗和天生的神仙,俺们打了大胜仗。 接着才是举行献俘之礼。 皇帝自然高高在上,文武百官按其品阶高低立于两侧,肃穆无声。 皇帝就座后,众人山呼万岁,先将俘虏押了过来,侍臣高声宣。 然后刑部尚书出班奏报,请求将俘虏交由法司处置,皇帝若下令处决,就由大理寺少卿将俘虏押往法场。 如果皇帝下令释放,就由侍臣传旨释缚,俘虏上前山呼万岁, 跪拜不杀之恩, 然后文武百官也三呼万岁! 这样的献俘仪式有点按部就班的感觉, 毫无气势可言, 崇祯非常不喜欢。 而且崇祯觉得一场胜利,不仅要给生还者加官进爵, 更要不忘记为国死难的将士们,他们才是最大的英雄。 献俘仪式上,也得有他们才行。 崇祯这次就重新将献俘仪式设计了一番,和历朝历代都不大一样。 但见一队队伤兵出列,这些伤兵有的抱着骨灰盒,有的捧着灵牌,他们站在最显眼的位置上。 这些伤兵有的缺胳膊断腿子,有的浑身挂彩,有的走路一瘸一瘸的,他们虽然身体不再完整了,但是神态却骄傲无比。 陛下说过,他们是为大明受的伤,是大英雄,大明世世代代都会记得他们。 他们以后的养老都归国家管,以后每月都有银子拿,衣食无忧! 兵部尚书金铉出列,大喊,“献俘!” 接着礼炮齐鸣,鸣鼓奏乐,一群俘虏颤巍巍的走了过来,这些俘虏皆穿着干净的衣服,并没有被绳索捆缚着。 典礼官员出列,大喊,“行礼!” 接着又是一番礼炮齐鸣,鸣鼓奏乐,这些俘虏都扑通扑通的跪了地上,扯着嗓子大喊,“大明皇帝陛下万岁,大明万胜!” 看着敌人屈辱的跪在自个脚下,听着敌人无奈的山呼自个万岁,这种感觉太爽了,有没有? 接着便是刑部尚书的事了,大明刑部尚书叫胡应台,平日里是个存在感极低的官员。 …… 赶稿匆忙,明天检查错别字。 第359章 烈酒 第359章 烈酒 刑部尚书胡应台平日里存在感非常低,在朝廷中属于透明人物,崇祯有什么大事也不会找他商量。 这次好不容易有了表演机会,他怎能不卖力的刷存在感呢? 但见这胡应台出列后,就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喊道,“启禀陛下,我大明此战旗开得胜,共俘虏一千八百余人,请陛下圣裁!” 崇祯淡淡一笑,这次他可没有傻逼的大喊大叫了,因为这样太伤喉咙了,反正有传令官嘛,还一群呢! 崇祯的声音,“建虏虽凶残,然朕是明主,朕以礼仪仁义感化四海蛮夷,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汉土。 纵是建虏番邦,四海蛮夷,海外众民,皆为朕之臣民,朕赦!” 崇祯说了一句特别装逼的话……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汉土。 这句话逼格之高,堪称历史之最,原文其实是汉宣帝最先喊出来的,自此后风靡了数千年。 后来更是成为历史意淫小说中,出场率最高的一句话。但凡是个皇帝都得喊上两句,以显示自己开疆拓土的决心。 崇祯是个俗人,俗人自然不能免俗,以前他看历史意淫小说的时候,就特别喜欢这句话。 只可惜身在现代社会,谁会有事没事的喊这种口号啊?神经病了吧? 如今他穿越成了皇帝,总算可以光明正大的喊出这句装逼之言了。 崇祯说完后,传令官齐齐开口,将崇祯的原话喊了出去,声音由低到高,气势恢宏! 这帮俘虏开始还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这会子听到要赦免自己,无不喜极而泣,纷纷再次山呼万岁! 就连皇太极的妃妾们都感动的痛哭流涕,一个个眼泪汪汪的望着崇祯,秋波似电,电的崇祯浑身麻酥酥的。 哎,这般美貌的妃妾! 真不知道皇太极这厮怎么舍得丢弃?皇太极不懂得怜香惜玉,朕懂的啊! 而且朕是圣君明主,实在不忍心这些娇滴滴的美女,和其他俘虏一样去挖煤,那样太残忍了。 呃,干脆就让她们在军中当‘服务员’,活儿轻松,还能自食其力,朕实在是太仁慈了有没有? “陛下啊!” 突然一声凄厉的喊叫声音响起,崇祯定睛一看,居然是左良玉这厮。 左良玉匍匐在地,哭道,“陛下,末将被那吴三桂狗贼害惨了啊,吴三桂居然勾结鞑子,谋了山海关,还逼迫末将投降。 末将原本想一死以报国,但是末将不甘心呐,末将要揭发吴三桂这个叛国贼,让他遗臭万年。” 左良玉说到最后几句话时,已然是咬牙切齿,眼里喷火,可见他有多恨吴三桂。 崇祯冷笑道,“吴三桂是叛国贼,朕早就知道了,不用你来揭发。朕就问你一句,你如何守的山海关?” 左良玉一时语塞,不过他还是强行辩白,“陛下啊,末将自镇守山海关后,日日夜夜皆是尽忠职守,奈何为吴贼所诓骗,这才失了山海关,陛下明鉴!” “呵呵!” 崇祯呵呵道,“一句诓骗就能洗清所有的罪责了,左良玉镇守山海关不力,朕不赦,斩立决!” 左良玉闻听此言,差点晕了过去,他现在恨不得扇死自己,早知道就应该老老实实藏在俘虏中,出来干什么啊? 不过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很快几个小兵就像拖死狗般,将左良玉拖了下去,一刀咔嚓! 左良玉凄惨的遭遇让其余建虏心情大好,居然有了一种变态的喜悦感……总算有人比俺们更可怜了,甭管怎样,俺们还活着不是? 处理了俘虏后…… 崇祯一挥手,无数力士抬着大桶大桶的酒上来了,这些酒都是蒸馏出来的烈酒,名烧刀子。 崇祯端起一碗烈酒豪迈道,“这第一碗酒,朕敬天地!” 接着这家伙撩起玉珠串,猛的将这碗酒灌了进去,他顿时觉得头重脚轻,身体轻飘飘的。 其余诸将士有样学样,也纷纷舀起烈酒,一口闷! 古代烈酒虽然比现代烈酒水,就算是蒸馏出来的烈酒,其实度数也很难达到56°以上,比现代烈酒是远远不如的。 崇祯喝了一碗也没有醉,他酒瘾却上头了,这家伙于是又舀了第二杯,大声道,“这第二碗,朕敬诸将士!” 话音未落,这碗酒又被他秒干了,烈酒再入腹,崇祯只觉得腹部火辣辣的疼,周身却是说不出的舒畅,好酒! 诸将士再次有样学样,纷纷舀起烈酒,也一口干了,然后倒下了一批人。 崇祯大笑,他抄起舀子,准备舀第三碗酒,却只觉得头一晕,差点摔倒再地。 赵大成哀嚎一声…… 他可是知道崇祯皇帝的酒量的,这家伙就属于那种好酒,偏偏又酒量一般,喝醉了还喜欢发疯,说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胡话出来。 平日里他在自个宫里又哭又笑,说一些胡话的时候,好歹身边都是自己人,不会传出去。 今儿这要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又闹了起来,再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胡话出来,这么好好一场的献俘仪式,可就会贻笑千古了。 赵大成本着忠君的本心,他急忙上前一步,稳稳的扶住了崇祯,然后恭敬道,“陛下,奴婢为您舀来。” 崇祯现在头晕晕的,他不假思索的点点头,过了片刻,赵大成果真舀来烈酒,恭敬递给了崇祯。 崇祯端起烈酒,大吼,“这第三碗酒,朕敬万里江山,朕思之所在,皆为大明江山,干!” 这话也太装逼了,以至于就连温体仁等人都纷纷侧目……特娘的,陛下您太作。 您咋不说,古往今来,四方天地,宇宙洪荒,都是您的天下呢? 崇祯再次将这碗酒一饮而尽,不知道为什么?崇祯总觉得这碗酒淡淡的,味道很像水,一点也不好喝。 众将士见皇帝陛下又干了一碗酒,他们心中豪气干云,酒壮人胆,有些人干脆直接将头拱进酒桶里,大口大口喝起来。 这下可好,一下子倒了一大半将士,一场献俘仪式,硬生生被崇祯作成了一场闹剧了。 …… 赶稿,身心俱疲! 第360章 西山煤矿 第360章 西山煤矿 献俘仪式虽然被崇祯作成了闹剧,但崇祯在将士心目中的地位却一下子变得更加亲切起来。 这些武人都是粗人,他们不像文官那么追求风雅礼仪,反倒是崇祯这种豪爽的性子更对他们胃口。 而众文官现在对崇祯要求非常低,只要皇帝陛下不醉就行了,那帮大老粗武官爱咋就咋的。 不过看崇祯的架势,似乎离醉也不远了,万幸的是,这场献俘仪式终于在崇祯彻底醉倒前结束了。 所有的俘虏都被崇祯送西山煤矿去挖煤了,这西山煤矿自古就产好煤。 只不过因为古代炼煤技术落后,所生产出来的煤大多烟子大,还有毒,所以煤便一直没有推广开来。 在古代,也就一些穷的没有柴火烧的穷巴子,才会用煤取暖做饭,甚至每年都有大批穷人被煤毒死。 不过鉴于古代穷人太多,所以煤这玩意虽然不是主流,但是销量也是不错的。 西山分布着很多煤矿,原本都被奸商所垄断,这些煤矿每年为这些奸商贡献了大量的利润,但是国家却一厘银子也得不到。 万历朝倒是设过矿税,不过这些矿税在众正人君子轰轰烈烈的批判下,并没有实行多久。 崇祯刚登基那会子,没有时间搞这些,所以才让那些奸商蹦跶了很长时间。 后来大明科学院建立后,崇祯也意识到了煤的重要性,这玩意在西方可是和工业革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没有煤,就没有工业革命! 崇祯在意识到了煤的重要性后,便以强硬的手段将西山煤矿全部收归国有。 开玩笑~西山自古就是皇家禁地,这帮无耻奸商免费霸占了这些煤矿这么多年,朕没有处罚他们已经够仁义了。 西山煤矿收归国有后,崇祯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进行研究与开采。 不仅用科学方法将煤的品质提升了上去,让煤进入了千家万户,更是进入了宫廷,军营,工业。 更是加大了开采规模,西山到处都是煤矿。 就是挖煤这种工作太累,且风险非常高,动不动就死人。崇祯实在不忍心让大明善良的老百姓去干这种活儿。 现在一下子俘虏了这么多人,刚好可以投入到轰轰烈烈的挖煤事业中,总比斩了好吧? …… 这几日。 京城的气候不大好,一直下着连阴雨,道路泥泞湿滑,一不小心就容易摔个狗啃死。 西山的树木并不多,或者说这里也曾林木茂盛过,只不过明中晚期后,西山林木大多被砍伐殆尽。 俘虏们艰难跋涉在西山泥泞的道路上,负责押送的是一位气宇轩昂的将军。 很快,众人便到了矿区。 还没进入矿区呢,众人便闻到了一股子难闻的气味,这是黑煤混杂着各种生活垃圾的味道,闻之令人酸爽。 就连众俘虏都忍不住捂住了鼻子,可是领头的将军却毫不在乎,就当闻不到这酸爽至极的味道般。 “小曹将军一路辛苦了,请随咱家进去喝杯薄酒吧!” 出来迎接的是一位白面无须的男子,看不出这男子年纪,不过依稀倒可以看出这男子年轻时候定是位美男子。 曹文诏将军抱拳行了个礼道,“魏厂公有礼,曹某不过带些俘虏过来,岂能让魏厂公亲自迎接?” 原来这人居然是消失了很久的魏忠贤。 魏忠贤自打服用去痛膏上瘾后,便被崇祯丢了西郊戒药瘾去了。 这些日子都不曾出现在众人视线中,原来……居然是被崇祯派来管理西山煤矿了。 魏忠贤哈哈大笑道,“咱家现在早就不是什么厂公了,不过是个煤矿公司的负责人罢了,平静度日,为皇帝陛下尽绵薄之力。“ 曹文诏原本还挺瞧不起宦官的。 这帮人不过是一群没了蛋蛋的怂货罢了,又贪又坏,既愚且滑。 尤其是这个魏忠贤,以前号称九千岁,他仗着天启皇帝的宠爱把持朝纲,祸害忠良,堪称一代大阉。 可是如今? 曹文诏迷惑了,在他的印象中,但凡是祸国殃民的大太监,必然长相凶恶,或者就算长相不凶恶,神情也应该是阴鹫的。 如今看这位魏大阉,却和他想象中完全不一样,长相和善还挺儒雅俊郎的。 纵然身处西山煤矿这种污秽之地,这魏大阉却依然如此豁达淡泊,颇有高人之风。 曹文诏再次恭敬行了一个礼,魏忠贤岁数比他大很多,这个礼完全就是曹文诏对于长者的敬意。 然后他便跟着魏忠贤往矿区走去,而俘虏们则有专门的人负责接收检查和登记。 曹文诏一路上并没有见到多少旷工,只有一些巡逻的兵卒。 西山煤矿区乃是国家重地,早就实行了军管,故白天黑夜都有人巡逻,以防不测。 很快,魏忠贤便将曹文诏以及他的随从带到了住宿区,这片住宿区虽然很简陋,倒也清洁。 魏忠贤拿出来招待曹文诏的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只是一些普通平凡的饭食,酒也不是好酒,就是农家喝的那种浑酒。 但是偏偏却非常对曹文诏的胃口,曹文诏不喜奢华,就喜欢这种朴素实在的饭食。 什么食不厌精,这种饮食作风在他眼里都是扯蛋,大男人就应该大块吃肉,大口喝酒。 精雕细琢的食物也就娘们和骚文人喜欢搞,他曹文诏看了就倒胃口。 曹文诏看着桌上做法粗犷的猪肉,不由又高看了魏忠贤几分。 这些猪肉也没有切的很细,就那么一大块下锅煮熟,然后热气腾腾端了上来,旁边配着大馒头。 曹文诏暗忖:都说魏忠贤不是个好人,可是看他饮食如此简单,怎么也不像是奸佞大阉啊! 就这样,曹文诏在魏忠贤这儿用了一顿虽简单却很合他心意的饭食,自此对魏忠贤的看法也发生了翻天覆地。 曹文诏回去后…… 这魏忠贤却并没有去休息,而是亲自去了矿工住宿区,来看新到的旷工们。 如今气候虽然并不冷,但是这些新旷工却都瑟瑟发抖,缩在了一起,企图报团取暖。 第361章 善良的魏忠贤 第361章 善良的魏忠贤 这些新矿工前一刻还是俘虏,现在却都换上了旷工服,即将下矿挖煤,前途未知。 没有一个人敢说话,就连窃窃私语的人都没有,因为……周围可都是衣甲鲜明的明朝将士啊! 虽然这些旷工之前也是将士。 但是狗皇帝却用镣铐将他们的脚死死锁住了,也就堪堪能够走路罢了,如何打的过兵器在手的明国将士们? 正当这些新旷工惶恐不安的时候,突见前面来了一群人。 领头的是个白白净净的男子,长相很好,保养的也很好,感觉岁数应该不年轻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胡须? 看这男子的派头和衣着,应该是个有地位的人,没准就是那明国狗皇帝专门派来的狗官。 新旷工一想到,这人可能是狗官,眼神就不一样了,那是一种仇恨且隐秘的眼神。 魏忠贤来到这些新旷工面前,打量他们良久,这才缓缓道,“咱家魏忠贤!” 魏忠贤还带了翻译的,这翻译立马叽叽咕咕将魏忠贤原话翻译了出来,好让这些人听懂。 毕竟这些新旷工以前可都是底层,底层的人是没有机会学会汉语的。 待翻译说完后…… 大部分新旷工的神情并没有改变,依旧麻木且充满一种隐秘的仇恨。 大概是这些新旷工以前的地位并不高, 当听到这么个大名鼎鼎的名字时候, 反应并不大。 魏忠贤接着道,“咱家不管你们之前是什么人,如今入了这矿区,就得好好待着。 放心, 咱家不是心狠之人, 能够为你们争取的利益,咱家拼了命也会去争取。” 魏忠贤这番话再次被翻译, 这些新旷工看他的眼神才终于和善了许多。 他们不过是俘虏罢了…… 原本就应该砍头示众, 虽然明国的狗皇帝并没有砍了他们,但他们可不会傻逼的以为这狗皇帝真的仁慈。 仁慈?呸! 假仁假义罢了! 现在看这个地方, 到处都是黑乎乎的石头, 光闻味儿就知道不是什么善地,他们以后也不知将要面对怎样的命运? 如今这位明国狗官,居然说会拼了命的也要帮俺们争取利益, 是真的吗?狗官不会是骗俺们吧? 不过转念又一想…… 他们已经落了这般田地,还有什么值得狗官骗呢? 而且狗官又不是皇帝,他也不需要假仁假义,好在青史上博一个美名。 正当这些新旷工疑惑的时候,魏忠贤命人抬了十几箩筐来,打开箩筐,肉香扑鼻。 居然是一块块的猪棒子骨, 这些大棒子骨头上,满是肉,油光水滑,诱人食欲。 新旷工们眼睛都睁大了,他们已经好久都没有吃过肉了, 这段时间,狗皇帝天天就只给他们吃糠。 而且这些糠磨的还不细, 根本就难以下咽啊! 许多人因为营养不良,早就饿的半死不活了, 如今居然有这么多肉摆在眼前? 这些人只觉得口中湿哒哒的,口水抑制不住的流了出来, 恨不得冲上前,抱着一块棒子骨死啃。 魏忠贤和善道,“这些都是咱家掏出自个的银子, 为你们烧的肉, 看你们也怪可怜的,都吃吧!” 魏忠贤话音刚落…… 这些新旷工便冲向了大棒子骨, 一个个绿着眼睛,抱着棒子骨狼吞虎咽起来,宛如饿死鬼投胎。 不过片刻…… 这些棒子骨就被他们啃的精光,清洁溜溜的,就连骨髓也被他们添的干干净净。 老话说的好…… 有奶便是娘,这些俘虏现在看魏忠贤的眼神完全不一样了,充满了感激之情。 虽然以后前途未卜,但是有一个这般善良的官员管理自己,显然活下去的机会,应该会非常大吧? 吃饱了肉后…… 魏忠贤便安排人给新旷工剪头发,看着自己珍爱了这么多年的辫子,一朝被剪…… 这些人并没有露出什么痛惜的表情来,也对,现在最主要的是保命要紧。 辫子和头,自然是要选择头。 这些新旷工里还有一些罗刹国毛子,苏马懦夫居然也混在了里头,如今这家伙早就如同丧家之犬般了,头发胡子乱蓬蓬的。 魏忠贤找来的剃头匠也没放过他,三下五除二就将苏马懦夫的胡子剃了个精光,露出白皙的皮肤来。 还真别说,这些毛子之前的长相啊,那叫一个丑死,可自打把胡子剃光了,一个个的居然还挺俊郎的? 但是对于苏马懦夫而言,胡子就是命呐,如今看着自个的大胡子被无情剃了个精光。 苏马懦夫捧着自个的大胡子嚎啕大哭, 就好像失去了命根子般,甭提多凄惨了。 魏忠贤走上前,重重拍着苏马懦夫的肩膀,通过翻译,鼓励了苏马懦夫几句。 把这家伙感动的啊,只觉得明国的官员也不全都是坏的嘛,至少现在就有一位官员非常善良。 …… “叔叔,我觉得咱现在的日子虽然苦,但是心里好踏实啊!”说话的人是魏良卿。 自打魏忠贤调到西山煤矿区后,魏良卿也跟着来了,并且任劳任怨的在矿区做事。 魏忠贤淡淡一笑,他丢了点烟沫子在嘴里嚼着,以冲淡那种奇特的欲望。 魏忠贤的声音很轻,答非所问,“是啊,咱家心里有皇爷,所以无比的踏实。” 魏良卿点点头,“我们都是罪人,不容于天下,皇帝陛下不仅没有诛杀我们,还委以重用,陛下万岁! 我们定要好好做事做人,心存善念,尽职尽责,以报答陛下的大恩呐!” 魏忠贤拍拍他侄子的肩膀,笑道,“咱家以前犯了太多罪,以后就要用余生来赎罪,心存善念,做个善人。” 叔侄二人都是心善之人。 两人早就获得了从普通将士到矿工的一致爱戴,大伙儿都觉得魏忠贤是个大善人。 也不知道为何? 这般善良的人,以前为什么老有人黑他心狠手辣啊?所谓相由心生,这魏忠贤的长相就是个大善人长相。 更别提他的为人了。 魏忠贤不仅对普通将士好,对矿区的杂役厨子帮工也好,甚至对卑贱的矿工也好。 矿下危险,经常有矿工死。 每次死了矿工后,魏忠贤都会自己掏钱给这些人备一口薄棺材,然后好好埋葬。 就连山上的小松鼠啊,小兔子啊,小狐狸啊,小鸟啊,都能到他屋里找食吃,魏忠贤从来都不会伤害它们。 这般善人,让人敬佩呐! 第362章 草原上的蒙古行商 第362章 草原上的蒙古行商 雪消冰融。 冬天已经过去很久了,暖风徐徐吹来,早长莺飞,杂树生花,这片草原才慢慢又有了生机。 一队行商,慢慢走来。 领头的是个皮肤黝黑的蒙古商人,大约三十来岁,他身穿蒙古传统服饰,显得粗犷而又豪爽。 这皮肤黝黑的商人名叫砣砣,其祖上也算是一位贵族了,曾经追随成吉思汗纵马天下。 不过后来渐渐没落,传到脱脱父亲这一代,已经彻底沦落为普通的牧民了。 砣砣不甘心当牧民,一天到晚累死累活的,还不一定能够吃饱肚子,好不容易养肥的牛羊,还大半都要上交给首领。 砣砣是个心思活络之人,后来他通过关系,干起了行商这买卖。当行商虽然很辛苦,但是也赚的多,砣砣甘之如饴。 “主人!” 说话是一名身材魁梧的仆役,“我听说这地界有一头白狼王,这白狼王凶悍无比,专门吃牲口,好多商队都遭了秧。” 砣砣叹了口气…… 他何尝不知道这条商道上有白狼王出没?甚至砣砣还随同首领围剿过这头白狼王呢! 奈何这头白狼王既狡猾又凶残,各大部落围剿了几次,都让他逃脱了,简直是草原一害。 但是这条商道又是通往明国最近的一条道路了,饶道走的话, 又太远, 砣砣没有时间。 砣砣的妻子就要生产了,他想在妻子生产前赶回部落,因为这是他第一个孩子,意义重大。 所以砣砣便赶了这条近道。 砣砣看着前方无尽的荒草, 风吹过沙沙直响, 似乎荒草中藏有什么可怕的怪物? 砣砣打了个冷颤,暗暗给自己打气……这白狼王和其他狼不一样, 它更加狡诈, 懂得不竭泽而渔。 所以白狼王只吃牲口,却会放人离开。若真是遇到它, 大不了让它将这些马匹吃了, 我砣砣从头再来呗! 砣砣安慰道,“大家莫要担心,若是真遇到了白狼王, 大伙就将牲口弃了,自己逃命要紧。” 正在这时,砣砣突然发现前面草丛中,有道白光闪过。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片草丛的草比别处都要茂盛些,甚至达到了齐腰深,草丛里遍布黄花, 这些花也比别处艳些。 心思活络的砣砣暗忖:这地界有白狼王,莫不是哪家商队遇了袭,然后逃跑时候掉落的宝物? 砣砣不动声色的策马过去,扒开荒草细看,居然还真是宝物呢! 一颗漂亮的珍珠躺在草丛里, 砣砣是个识货之人,这颗珍珠如此浑圆光泽, 挺像鞑子那边出的东珠,价值必然不菲。 砣砣的妻子是汉女, 肌肤如同牛奶般细腻白皙,若是佩上了这颗珍珠, 那该多美啊? 砣砣翻身下马,准备将这颗珍珠捡起来,然后找能工巧匠用细银链子串了, 送给妻子做礼物。 砣砣喜笑颜开捡起珍珠, 用衣服擦去浮尘,这珍珠更加光泽了, 这趟商赚了。 突然…… 砣砣发现草丛中似乎还有东西?白擦擦的一截,在阳光下闪着光泽,莫不是……象牙? 这趟商,真是赚大了啊! 砣砣干脆趴了地上,扒拉着荒草,准备把这截象牙制品扒出来,以后可以将它磨成珠子,若是戴在他妻子的颈上,一定漂亮极了。 突然? 砣砣发现不对劲,他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彻底扒开了荒草,然后定睛一看…… 哪里是什么象牙制品啊? 分明就是一架人骨头,而且最瘆人的是,这架人骨头只腐烂了一半,其身上有些地方还挂在半腐烂的肉和内脏呢! 陡然见到这么瘆人的场景,是个人都会害怕吧?砣砣吓的一跟头摔了地上。 他慌忙爬了起来,拔腿就跑,大叫,“大家跟上马队,赶紧的离开这里,速度!” 众仆役伙计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得驱赶驮马,加紧赶路。 砣砣稳定下心神后,他看了看自己手心捏的珍珠,这颗珍珠显然是那个死人的。 砣砣爱看汉人的志怪小说,那些志怪小说里常言…… 死人的东西是不能随便拿的, 若是拿了死人的东西,就得帮它完成遗愿。 否则,夜深午夜之时,那死人便会寻着东西而来,静静的盯着你看,想想都害怕极了。 砣砣的心中进行着天人交战:罢了, 我既然得到了你的珍珠,那便让你入土为安吧,你可莫要来找我啊! “大伙先停下来。”砣砣的声音。 众杂役伙计莫名其妙,今天主人是怎么了?刚才催促我们赶快走,现在又要停下来? 在主人砣砣的带领下,众仆役扒开荒草,大伙都惊呆了…… 齐腰深的荒草中,居然有几十具人骨架,这些骨架居然没有一具是完整的,大多数都是四分五裂。 这些人应该死的时间不长,因为大部分都还没有完全腐烂,肠子和内脏挂在骨头上,肌肉纹理犹在。 除了死人外,还有一些死马。 砣砣不知道这些人因为什么死的,但是显然不是被狼咬死的。 砣砣是草原人,草原人和狼打了一辈子交道,他们最恨狼,同时也最了解狼了的。 狼性贪婪,若这些人真是被白狼王,或者是被其他狼所猎杀的话……以狼的贪婪,必然会连骨头带肉的,将所有人吞吃干净。 砣砣幼时,家中羊圈曾经进过一头狼,那狼将所有的羊都咬死了,然后就在羊圈里吃了一夜。 第二天早晨,家人打开羊圈,那狼早已经死了,肚皮吃的滚圆,被活活撑破了肚皮。 可见狼有多贪婪? 砣砣虽然是草原人,长相也很粗犷,但其实他这人胆子非常小,自小就害怕打打杀杀,堪称是草原异类。 砣砣忍着害怕,将这些死人的骨架全部收拢了,然后挖了个大坑,准备让这些死人和死马都入土为安。 众杂役则将荒草中所有的东西都清理了出来,破破烂烂的大车,车上还有刀兵痕迹,以及一些不值钱的货物。 显然这些死人曾经也是行商,却遭了马贼,以至于横死野外,魂魄不能归故里。 第363章 阴谋 第363章 阴谋 草原上的马贼和狼一样狠,他们会杀光所有的人,然后将值钱的东西全部抢走。 砣砣对着这些死人行了个草原礼,道,“死者为大,我砣砣不知道你们的家乡在哪里,唯有将你们葬在此处,入土为安,愿长生天保佑你们的魂魄能够升入天堂。” 众仆役默不作声的铲土,谁也没有说话,突然,砣砣发现了一架纺织机。 草原上的人不懂得纺织机,但是砣砣懂啊,因为他干的买卖就和这个有关。 砣砣是贩卖羊毛和呢子的行商,他从草原上收集羊毛,然后贩卖到宣府和大同。 返回的时候,就捎带着大明的特产……呢子等紧俏货回去卖,一来二去的,获利颇丰。 但是这架纺织机却和砣砣曾经见过的汉人纺织机不大一样,这架纺织机更加精巧复杂。 凭着职业敏感,他隐隐约约觉得这架纺织机似乎和呢子有关? 据说明国生产的呢子,是用一种特殊的纺织机做出来的,这种机器是明国的机密,一般人轻易见不到,也就纺织工可以接触。 就是这些纺织工,也都签订了保密协议,据说这种协议还是崇祯皇帝陛下发明的。 凡是敢违反协议,泄密了这种特殊纺织机的构造者,一律杀无赦。 如果这些纺织机真可以仿呢子的话,那就是国家的机密啊! 这种东西为何会出现在商队里?而且……这些商人为何都被人杀死了? 砣砣感觉似乎有一个天大的阴谋笼罩而来,可是他却没有半丝头绪,怎么办? 砣砣突然觉得非常愤怒,因为他就是做的羊毛和呢子生意,因为这项生意, 他家才过上了富裕的日子, 这帮垃圾东西……卖国求荣的狗东西。 甭管你们背后有什么阴谋,我砣砣一定要揭发你们,让这阴谋大白于天下。 …… 宣府,钱胖子家。 钱胖子正在吃早餐, 他面前的桌上摆着各种美味佳肴, 河鲜海味,家禽驴羊等荤腥。 钱胖子是不折不扣的崇祯崇拜者, 自打皇帝陛下下令禁止野味后…… 这钱胖子的桌上便再也没有了野味, 就连他最爱吃的熊掌也戒了,而以羊掌代替。 钱胖子的管家小心翼翼伺候在一旁, 这管家曾经是个穷巴子, 因为钱胖子才发达了。 所以管家对钱胖子非常忠心,伺候的小心而又细致,生怕钱胖子吃的不满意。 正在这时…… 钱宅大门口传来一声巨响, 几十个兵卒破门而入,如狼似虎冲向了客厅,为首的是个瘦长将军。 瘦长将军冷笑一声,“钱老板,某奉卢总督之命,特意请你去总督府一聚。” 还没等钱胖子回答…… 瘦长将军猛的一挥手,如狼似虎的兵卒们冲上前, 将钱胖子绑了个结结实实。 接着其余兵卒拿着铁锹棍棒等物,挖地的挖地,倒墙的倒墙,看这架势是要……搜东西啊? 钱胖子的管家早就吓晕了过去,其余家仆婢女也都四散逃开了, 唯有钱胖子被五花大绑。 他想晕,却不敢晕! 他想跑, 却不能跑! 钱胖子这人虽然有点小聪明,口才也好, 却偏偏是个怂蛋,如今见了这仗势如何不怕? “将军啊!” 钱胖子哭丧着脸道, “草民一直都是奉公守法啊,不知道草民犯了什么罪?您要这么对待草民?” 瘦长将军鄙夷道,“呸, 叛国贼, 某生平最恨的就是你这种叛国贼了,某懒得和你说, 待会你和总督解释吧!” 话音未落…… 瘦长将军便傲然转身,任凭钱胖子如何哀求,却再也不愿意和钱胖子说一句话了。 等钱胖子被押解到总督府的时候,他发现黄良臣和黄良相这对兄弟居然也在,而且也和钱胖子一样都是五花大绑。 宣大总督卢象升阴着一张脸坐在堂上,似乎都要滴出水了。 钱胖子秒怂,他扑通一声跪了地上,哀嚎道,“总督大人,草民是钱胖子啊,草民可是皇商,您忘记了?” 钱胖子不提皇商还好…… 他一提皇商,卢象升的肺都快要气炸了,恨不得冲下去,搞死这个死胖子。 皇帝陛下对他何等信任? 以天子的身份,提拔他这种狗一般的人物当皇商,将羊毛和呢子的经营大权交给了他。 短短时间就让这个狗东西积累了无尽的财富,据说钱家的银子都堆成山高了。 前段时间这狗东西献上大量金银给陛下贺寿,卢象升还赞叹不已,暗道这位钱老板是个知恩图报之人。 没想到啊! 这些都是表相,这狗东西居然通鞑?不仅他通鞑,其手下黄家兄弟也通鞑,真是岂有此理? 卢象升自打带兵打仗后,脾气也日益火爆,再不复曾经的文弱和文质彬彬。 他重重一拍桌子,呵斥道,“皇商?你还有脸提皇商?你对得起陛下的信任吗?居然敢卖国通鞑?” 钱胖子愣了…… 卖国通鞑?这顶帽子扣的好大啊, 直接可以抄家杀头了。 钱胖子不知所措的看着卢象升,他哭着说道, “草民对大明忠心耿耿,对皇帝陛下绝无二心,草民老老实实做生意,怎么就卖国通鞑了? 况且,前段时间陛下大破鞑子,我大明国运正盛,鞑子国运衰微,是个正常人都不会通鞑啊!” 此时黄家兄弟也不停的磕头道,“总督大人冤枉呐,草民如今日子过的正好,有钱有势,草民失心疯了才会通鞑啊!” 卢象升冷笑道,“你们也别喊冤,更別找理由,本官且问你们,之前的范永斗日子过的不好?八大商人日子过的不好?他们怎么就通鞑了?” 卢象升这番话驳的钱胖子和黄家兄弟皆哑口无言。 黄家兄弟暗骂道:狗日的钱胖子,你平日不能挺能说会道的吗,咋现在屁都吱不出来了? 钱胖子抹了把眼泪鼻涕,“总督大人说草民等卖国通鞑,总得告诉我们是什么事吧?” 黄家兄弟现在才反应过来,二人点头如同小鸡啄米般,“是呀是呀,还请总督大人明示。” …… 城市被封,充电器也买不到啊,终于在最后一度电前,码完了文,明天去借充电器,晚安! 第364章 狡辩 第364章 狡辩 黄家兄弟现在都欲哭无泪啊,简直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落。 他俩不过都是商人而已,商人求财,却也最懂得保护自己,他们日子过的已经够好了,何必去冒险投靠鞑子呢? 卢象升一挥手,众人就见从门口走进来一位皮肤黝黑的汉子,看打扮应该是草原蒙古人。 钱胖子定睛细看,这汉子有点像蒙古行商砣砣? 砣砣是个小行商,钱胖子平日里和他打的交道并不多,故还有点不敢确认。 “砣砣参见大明尊贵的总督大人。” 这个蒙古人对着卢象升毕恭毕敬的行了个草原礼,然后便一声不吭的站在一旁。 这下钱胖子可算确定了,此人就是蒙古行商砣砣了。 麻麻批的,贱人! 钱胖子恼火死了,看这架势定然是砣砣这个黑心商人冤枉的老子,老子要和他对质,将他驳的哑口无言。 正当钱胖子仇恨的看着砣砣。 卢象升的声音却响了起来,“砣砣,将你路上所见统统说与他们听,也好让他们心服口服。“ 砣砣应诺,然后便将其在路上的所见所闻全部说了出来。 末了,他还加了一句感叹,“砣砣虽然是小商人,但也懂得国家大义, 砣砣实在不明白, 是谁将那么重要的纺织机贩运了出去?“ 砣砣话说完后,黄家兄弟皆舒了口气,他们二人虽然跟着钱胖子做羊毛生意,但却没有机会接触毛纺织机。 所以这事儿和他们无关。 定是钱胖子这个混蛋干的。 黄良相首先叫屈道, “草民不过一坐商而已, 也就帮钱老板跑跑腿,混点饭吃罢了, 钱老板做下的恶事, 我等并不知情。“ 黄良臣也跟着唱和道,“草民每日也就负责发货和收银子, 其他一概不知, 所有的恶事都是钱宝元一人做下的。“ 钱胖子肺都快气炸了…… 枉他还那么信任这俩混蛋呢,将那么赚钱的羊毛生意的大头让给了他们。 结果这两混蛋就是这么回报他的?解释都不解释一句,就把所有的污水泼了老子身上, 然后把自个撇的一干二净,混蛋! 钱胖子也很无语啊,他一个人要管理那么多事,哪能所有的事情都面面俱到? 他的毛纺织工厂起码几千人啊,谁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卢象升呵呵一笑,“两位黄老板也别这么快就撇清关系,这事儿搞不准还真就是你俩做下的, 然后钱元宝被你二人牵连。当然也不排除是你们三个合伙做的。“ 正当黄家兄弟想再次叫屈的时候,卢象升一声令下。 就见十几个力士气喘吁吁抬着好些大箱子进来了,目测箱子非常沉,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 这些力士将箱子放了地上,然后一一将其打开。 众人还没看清是什么, 就先闻到了一股子极为酸爽的味道,呛得这些人纷纷捂住了鼻子。 就连草原商人砣砣和那些力士们都以袖掩鼻, 显然都受不了这种味道。 唯独那高高在上的卢总督,一脸的坦然, 他就连呼吸的频率都没有变过呢! 众人不得不感叹,怪不得卢象升这家伙能成为封疆大吏?瞧人家这气度杠杠的, 泰山崩于前而面色色不改啊! 这些箱子里装的什么? 众人定睛一看,无不倒抽一口凉气,吓的是肝胆俱裂。 里面居然是一具具四分五裂的骨头架子, 光是骨头架子倒还好, 偏偏这些骨子架子上还挂着肉和一些湿绿哒哒的内脏,渗人! 最恶心的是…… 有几个骨架的脸并没有完全剥离, 通过腐烂的脸庞,黄家兄弟认出了这些人是谁。 他们不就是黄良相家的养子和伙计吗?其中有一个叫黄文仁,还挺得黄良相器重的。 只不过黄良相这人有点混蛋,哪怕是颇得他器重的养子,这家伙也是不会善待的。 望着黄文仁半腐烂的脸庞,他那烂的变型的嘴角微微扯着,似乎在讥笑着什么? 黄良相愣了,他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去岁冬天,他强迫养子黄文仁出去跑商,不知咋回事?这家伙就如同黄鹤般,一去不复返。 黄良相也懒得去寻找…… 他估摸着这家伙可能是被狼群吃了,草原上的狼可是非常凶的,大大小小的狼群不知凡几。 尤其是在大冬天,狼没有东西吃,便会越发凶残,吃起人来,就连骨头都会嚼碎了咽下去。 还有可能是被马贼劫了。 反正黄良相也不在意…… 不过是个养子,和一些伙计罢了。给他们家属一点抚恤金就成,没必要派人去寻找。 卢象升冷着脸道,“黄良相,你可认识这些人?” 黄良相哆哆嗦嗦道,“实不相瞒,这些人皆是草民商行里的人,其中有个还是草民的养子,去岁走商失踪了,草民以为他们是遭了狼嘴或者是马贼。” 卢象升冷笑道,“那台新式毛纺织机, 就是从这些尸骨旁边发现了, 本官竟不知啊, 你们商行居然还贩卖此物?生意做的蛮大的嘛!” 黄良相瘫软在地…… 他拼命的辩解着, “草民不知,草民不知啊, 这事定是那逆子为了报复草民干的,没成想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了,让这逆子死于非命。” 黄良相虽然为人尖酸刻薄了点,但他终究也不过是个商人罢了,平日里接触的都是一些金钱生意,思维有其局限性。 他哪里能够想到,这事是有人做局在害他,而且为了害他,居然动手杀了这么多人? “呸!” 黄良臣猛的啐了黄良相一口,义愤填膺道,“好你个混蛋东西,原来你才是真正的国贼啊,我黄良臣居然有你这种兄弟?实在是耻辱!” 接着黄良臣含泪对着卢象升道,“我黄家不幸,竟出此国贼,今日我黄良臣愿大义灭亲,将这国贼逐出宗族,任凭大人发落。” 卢象升似笑非笑的看向黄良臣,“你也别撇的太快,这事儿未必就没有你的一份功劳? 本督已经着人在尔等府上搜查了,咱们就拭目以待,看待会儿会搜出什么东西吧?” 第365章 忠心耿耿的管家 第365章 忠心耿耿的管家 等待是一件非常煎熬的事儿。 尤其是他们等的还是足以让自个抄家砍头的大罪啊! 不用怀疑,这事若是实锤了。 就算钱胖子是陛下亲自定的皇商又如何?一样得完蛋,甚至处罚的还会更加重。 谁都知道,陛下最恨的便是通敌卖国之人,张家口八大卖国商人的头,特娘的还悬挂在城墙上示众呢! 前车之鉴,犹在眼前。 若是陛下震怒,分分钟送他们的头去和八大商人作伴,想想就酸爽的很。 砍头已经够可怕了,若是再来个不能入土为安?钱胖子和黄家兄弟的心情真是一言难尽。 虽然他们并没有干过这事,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而这种事是不能有万一的,万一的结果便是……脑袋和身子分家,然后挂在城墙上接受老百姓的注目礼。 正在众人等的焦急之时,搜查的人陆陆续续回来了,而且还真让他们搜了好多东西出来。 比如就从钱胖子家搜了几十件紫貂皮,一些沙琪玛,还有一些书信。 这些书信居然是他和皇太极往来的书信,信中钱胖子对皇太极极尽阿谀奉承,自称奴才。 而皇太极也对钱胖子赞赏有加,还许诺:若是大金得了天下,必以和硕公主尚与他。 好家伙,皇太极为了收拢人心,居然连美人计都使了出来。 虽然大金的公主都长得一言难尽,但是人家好歹也是公主啊! 公主:自古便是极为尊贵的存在,对于屁民的吸引力是致命的。 那紫貂皮和沙琪玛都是鞑子的特产,也是皇太极赐予钱胖子的礼物。 卢象升嘲讽道,“本督就说嘛,你钱胖子前段时间天天穿紫貂皮也不心疼,原来是家中藏了几十件啊?” 要知道这种品质的紫貂皮, 鞑子可是严禁贩卖的, 都是留着给皇族和八旗贵族享受。 而能贩卖到明朝的貂皮,皆是一些普通货色。 前段时间钱胖子不知道怎么弄了一件紫貂皮,天天显摆的穿着,现在倒好……家里一下子搜出了几十件紫貂皮? 这下可就实锤了。 钱胖子现在后悔死了, 自己咋就那么爱显摆呢?弄一件紫貂皮穿穿还说的过去。 关键是现在从他家里搜出来几十件紫貂皮, 这特娘就连他自己都会怀疑自己通敌啊! 最特娘蛋疼的是…… 钱胖子去年确实买了许多貂皮,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些普通貂皮咋统统变成了极品紫貂皮? 钱胖子哭丧着脸道, “总督大人, 草民不知道啊,草民当日购买的都是普通貂皮, 咋都变成紫貂皮了? 而且那些信件? 草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草民更加不喜欢吃什么沙琪玛?事实上草民今天才知道沙琪玛这玩意啊,大人明鉴!” 此时,就算钱胖子是个蠢材, 他也知道遭了别人的暗算了。 而那个暗算他的人太狡猾了,真真假假的给他做局,才是最容易迷惑人的。 比如钱胖子此前确实穿了一件紫貂皮显摆,而他也确实购买了许多貂皮,甚至还嘚瑟的告诉朋友,他家藏了许多好貂。 现在倒好? 一搜出来几十件紫貂皮,这还怎么洗的清? 而因为有了这些真真假假, 虚虚实实的东西,他和皇太极通的信件也更加显得真实,实锤! …… 除了钱胖子外。 黄良相家中也搜出了一些东西,倒没有紫貂皮和信件,就是一个崇祯的木头人。 这个木头人可吓人了, 上面不仅写有皇帝陛下的生辰八字和姓名,还满满的插了银针呢! 黄良相一见这个木头人, 脸都白了,这特娘的是诅咒皇帝陛下啊, 砍头都算轻的了,直接凌迟处死走起。 古往今来, 多少权贵后妃栽在了巫蛊之祸上?那些权势通天之人遇到这种事,都不能保身。 何况他这么一个小小商人? 黄良相都哭了…… 他不过是个小小商人啊,也就比普通商人更富一点点, 为什么让他遇到这种操蛋事儿啊? 黄良臣家中倒很清白, 啥奇奇怪怪的东西都没有,但是…… 黄良相是他兄弟啊, 自个兄弟敢诅咒皇帝,他这个连坐是绝逼跑不掉的。 这一刻…… 黄良臣也意识到了,这是一个阴谋,一个很大的阴谋,一个让人无从辩白的阴谋。 黄文仁和众伙计的死,毛纺织机,信件,紫貂皮,巫蛊木头人,甚至就连那些鞑子特产美食……沙琪玛! 这一切都组成了一个扑朔迷离的大阴谋,他们身在局中,明明知道是有人陷害,偏偏找不出理由反驳。 正在这时…… 钱胖子和黄良相家中管家都被押解上来,准备审问。 这些管家离他们主人最近,知道的也更多,卢象升肯定是不会放过的。 事实上…… 卢象升也有那么一瞬间会怀疑,是不是他们三人得罪了人,而遭了他人暗算? 不管怎样,光凭这些卢象升并不准备定罪,还得有人证和物证。 黄良相的管家叫黄权。 这家伙也是黄良相的远方亲戚,黄良相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所以提拔了他当管家。 相比于黄家义子们的寒碜,这黄权可就有派头多了。 他不仅身穿昂贵的丝绸袍子,佩戴了上好的蓝田美玉佩,其手指上还戴了一枚硕大的红宝石戒指呢! 黄权一来…… 就扑通跪在地上高呼冤枉。 所有的事情他都不知道,他若是早知道黄良相这狗贼敢诅咒皇帝陛下,早就来告密了。 卢象升鄙夷的看了眼黄权…… 又是一怂货加蠢材, 看来什么也问不出来了,他接着将目光看向郝二狗。 郝二狗是个穷巴子出身。 他神情里满是庄户人家的淳朴善良。 郝二狗对钱胖子可谓忠心耿耿,因为钱胖子曾经救他于贫苦, 让他娶了媳妇,让他一家人免于挨饿。 郝二狗凄惨一笑…… 他郑重其事的跪了下来,道,“不管东家犯了啥子大逆不道的死罪,小的都愿意替东家去死,还请总督大人成全。”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想死的门敞开着。有个病毒在外高喊着……“出来玩吧,给你自由!”但我深深地知道……出去了,就死定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好球了……再关十几天就自由了! 第366章 忠义难两全 第366章 忠义难两全 果然是人比人啊,气死个人。 就连总管比总管,也是不一样的,看看人家钱胖子家的总管……那才真叫是一个忠心耿耿呐! 再反观黄家的总管? 简直是天生反骨,主人都还没招供呢,他倒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先把责任撇了个一干二净。 卢象升见这郝二狗如此大义,便不由得高看了几分,就连说话的声音也柔和起来。 “郝二狗,你身为钱家总管,可知你家主人去年都与谁交好过?或是有什么异样?“ 因为通过仵作验尸,这些尸体皆是死于去年的冬天。 而皇太极前段时间举一国之兵,入山海关,攻大明国都城。 却偷鸡不成蚀把米,被皇帝陛下杀了个片甲不留,至今都还杳无音信呢! 所以钱胖子等人就是通鞑,也应该是去年的事了。 钱胖子急不可待道,“二狗子,你快快告诉总督大人啊,我钱胖子去年交往的人有,翠红楼的婉婉姑娘。 留香院的银欢姑娘,眠月阁的芸娘,还有芙蓉书寓的凤雅颂姑娘。除此之外,就是和一些有名有姓的大商人聚会了。“ 钱胖子一口气几乎将宣府几个最有名的花魁说了出来,众人听的是目瞪狗呆。 纷纷暗道:这狗日的看着虚胖虚胖的,居然还有能力同时交往这么多美女?也不怕那啥而亡? 钱胖子说完这些明妓的名号后,居然还有点沾沾自喜呢! 这厮虽然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但他也有一些男人的通病,比如好色。 自从发达后…… 除了一些必要的应酬和生意外。 这家伙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和名妓女私会上了,反正他也有钱, 包养几个名妓根本就不在话下。 用他的话说:此乃男儿本色! 男人嘛, 若不色一点点,特娘的还怎么传宗接代? 言归正传,郝二狗猛然回过头来,他定定的看着钱胖子, 看的人心里毛毛的。 过了好一会儿…… 郝二狗才幽幽道, “东家,你就招了吧!“ 卧槽, 钱胖子瞠目结舌的看着郝二狗, 他这话是啥意思? 因为太过于震惊,钱胖子嘴巴张了几次, 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郝二狗的眼泪哗哗流了下来。 他痛哭流泣道, “古语有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东家待我恩重如山, 若没有东家,我郝二狗早就饿死冻死了。 所以我这条狗命就是东家给的啊,东家如此待我,按理说,无论东家您做了什么错事,我郝二狗都应该藏着瞒着啊。“ 郝二狗说完这番话后,早已经是泣不成声了, 他浑身发抖的瘫软在地上,双肩不停的抖动着。 简直是闻者伤心,听着流泪呐! 钱胖子的眼睛都红了,他大吼一声,冲过去一把揪住了郝二狗的衣领子。 钱胖子吼道, “你个忘恩负义的狗东西,你特娘的说什么?说什么啊?“ 钱胖子状若疯魔, 因为他手上用尽太大,甚至将郝二狗的脖子都勒红了, 眼看这家伙就要一口气顺不上来,嗝屁了去。 旁边的士卒急忙冲上前, 使命的将钱胖子拉开了。 “混蛋,混蛋,混蛋!” 钱胖子犹自一边大吼大叫, 一边用脚踢着地面, 看着和疯子真没两样了。 而此时那郝二狗终于顺过了气,他大声的咳嗽着, 咳的眼泪都流了出来,神态说不出的凄凉。 卢象升急忙命人送来一碗清茶水,郝二狗咽了茶水后,气色方才好了些。 卢象升的声音,“郝二狗,你可是有什么隐情?但说无妨,本官替你做主。“ 郝二狗一抹眼泪…… 他叹了口气道,“草民得东家大恩,本来是不应该说出来的,但是草民虽然位卑人贱,却也知道家国大义。 幼时,家父常常教育我,国恩不可忘,君恩不能负,我郝二狗自小便心存忠君爱国之本心。“ 卢象升的声音很冷,“你继续说。“ 郝二狗凄然一笑,突然问道,“大人,草民若是说了,便是忘恩负义之人;若是不说,便是误国害民之人,草民两难呐!“ 黄家兄弟都快急死了…… 他俩暗骂道:两难你麻痹啊,赶紧的把钱胖子这个混蛋东西供出来,顺便也将俺们的冤屈洗了去。 卖麻批的~俺家搜出来的小木头人,也定是钱胖子这狗东西栽赃嫁祸的,冤死了。 良久…… 郝二狗终于还是一声长叹,“自古忠孝难两全,其实这忠义也是难两全的。罢了, 我郝二狗今日便要做那忘恩负义之人。“ 接着…… 他便绘声绘色的说了起来,原来去年钱胖子确实天天逛窑子,但却不是私会名妓女。 而是以私会名妓女为由头,暗地里结交了好多古里古怪的人。 为什么说是古里古怪的人呢? 因为据郝二狗观察,这些人虽然穿着大明服饰,但是口音却非常奇怪生硬,不像是大明的老百姓。 甚至有一次…… 郝二狗发现他们有个人的头发居然掉了?露出来光溜溜的脑袋,后头还有一截细细的老鼠尾巴辫子。 这特娘的不是鞑子头吗? 东家居然通鞑? 当郝二狗发现这个秘密后,他不知所措,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好了? 后来他还发现…… 东家借着做生意的名头,经常给鞑子送银送粮,甚至就连火药都偷偷送过去一次呢! 而那些紫貂皮,便是鞑酋皇太极特意托人运来,赏赐给钱胖子的,而且还赏赐了几十件呢! 钱胖子嘚瑟,天天穿着! 郝二狗想劝说钱胖子迷途知返,但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劝钱胖子,是以夜夜难寐。 今日,他好不容易才鼓足勇气说出来了,就是希望钱胖子不要一错再错下去了啊! “放你妈的狗屁。” 钱胖子都快气死了,“老子几时通鞑子?二狗日的,你个白眼狼,你做出这等忘恩负义之事来,良心不会痛吗?” 钱胖子接着望向卢象升…… 他不停的解释道,“请大人明鉴呐,草民身受陛下大恩,又怎会做出忘恩负义之事来? 定是有人买通了这个狗东西,想嫁祸于草民啊,大人不要被他给骗了。” 第367章 义士郝二狗 第367章 义士郝二狗 “呸!“ 黄良臣啐了钱胖子一口,“枉我黄某人还当你是朋友呢,没想到你居然包藏祸心,暗里通鞑子。 要我说啊,你比那张家口的八大奸商更加无耻百倍,陛下待你不薄啊,你怎么可以做出这种歹毒事啊?“ 这时候黄良相也跳了出来,相比于他兄弟黄良臣,黄良相更加想弄死钱胖子。 毕竟那个小木头人,可是从他黄良相家中搜出来的啊,死的人也是他黄良相的义子和伙计啊! 黄良臣或许可以逃过一劫,可是他黄良相绝逼是死的队伍。 黄良相的声音,“总督大人,草民家中仆役众多,想必那个诅咒陛下的木头小人,也是被有心人栽赃进来的。 草民甚至怀疑,我家义子和伙计也是被钱胖子派人杀害的,然后又将毛纺织机偷偷放了那里,就等着被人发现呢,好置草民于死地啊!” 钱胖子心如死灰的瘫了地上。 他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 他不明白,他那么信任郝二狗,他还是郝二狗的恩人啊,这厮为什么会背叛他? 钱胖子哀哀道,“总督大人,郝二狗空口白牙的冤枉草民,草民不服, 而且他身为草民的管家。 想要嫁祸草民, 也比一般人更容易些,那些东西定是这个狗东西偷偷藏了我家里的,大人莫要相信他啊!” 卢象升冷冽的看着钱胖子,道, “钱元宝, 本官自然不会仅凭他人几句话就定你罪,本官要让你心服口服。” 顿了顿…… 卢象升厉声喝道, “来人, 将所有人等全部押入大牢,三日后, 开庭审理。” “总督大人请慢!” 郝二狗缓缓站起身来, 他泣血一笑,“不必等三日后,草民已然做下背主忘恩之事, 还有什么颜面苟活于世呢?” 钱胖子和卢象升都暗道一声不好,还没等二人反应过来…… 就见这郝二狗猛的站起身来,刷的拔下头上铜簪,然后对着自个的脖颈…… 双手用力一按,接着使劲又拔了出来,反复戳了几下,下手忒狠, 次次见血洞,就连看的人都觉得脖子生疼生疼的。 鲜血汩汩流了出来,郝二狗头一歪,便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的, 也不知道死活。 钱胖子的面色更加灰败,他哀嚎一声, “吾命休矣!” 这郝二狗真是混蛋啊,他这一死, 老子通鞑的罪名便实锤了啊! 郝二狗是他最信任的管家,他对郝二狗有恩, 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所以在大伙的潜意识里,这郝二狗是绝对不会背叛钱胖子的,他们就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可是这家伙现在却举报了钱胖子, 甚至还因为内疚, 自尽了,那就只有一个可能……钱胖子确实通鞑了。 卢象升急急冲了过来, 他一把捂住了郝二狗的伤口,不让鲜血流出来,一边吼道,“快叫大夫来!” …… 钱胖子和黄家兄弟,都被定了死罪,秋后处决! 郝二狗最后以自己的死,彻底将钱胖子等人扳倒了。 当然,这家伙最后其实也没死成。 不过据大夫说,他那几簪子戳的啊,几乎是簪簪致命,离大血管和气管就差那么一丢丢距离了,若是戳的时候手稍微抖一抖,肯定死翘翘了。 毫无悬念的,死刑! 判决文书被送到刑部复审后,很快就发了下来,维持原判不变。 钱胖子原本还希望皇帝陛下能够看到他的判决,但是最终还是失望了。 若是以前,或者崇祯能够看到,但是现在不行了。 大明之前对于死刑是非常慎重的,几乎所有的死刑犯名字都会被上呈皇帝陛下。 待陛下朱笔划了后,死刑才能执行。 后来崇祯嫌弃太麻烦,而且也有点形式主义,遂,废除! 钱胖子和黄家兄弟被判了死刑,然后关押在地牢里。 其家产全部充公,房屋被拍卖,仆役遣散,其名下的生意也被暂时交由其他商人负责。 钱家和黄家倒的彻彻底底,且再无起来的可能性, 真是荣华好比三更梦, 富贵如同瓦上霜啊,来的快,散的也快。 而郝二狗自打治好伤势后…… 便置办了一口上好的阴沉木棺材,以及一块好墓地,据说是给他主人钱胖子留的。 民间传说,阴沉木棺材可以保尸身千年不腐烂,是做棺木的上等木料,为富贵人家所追捧。 就是这玩意很稀少,也非常昂贵,几乎耗尽了郝二狗的所有家财。 有人甚至瞧见,这家伙连他婆娘头上的金钗和自己的丝绸衣服都当了,这才筹集到了买棺木和墓地的银两。 郝二狗将这些全部交给友人打理,只待钱胖子一死,便风光下葬。 处理好了这一切后。 在一个阴雨绵绵的清晨,郝二狗身穿布衣,据说身无分文,然后仰天大笑着离开他家的茅草屋。 郝家本来起了瓦房的,可这瓦房也被郝二狗卖了,用以置办丧葬费用。 郝二狗离开后…… 他家便家徒四壁了,他爹娘老婆就连吃饭的米都没有了,娃娃也差点饿死,郝二狗一点银子都没给家人留啊! 如此大义,赢得了老百姓的交口称赞,人称义士! 宣大总督卢象升听闻此事后,很是感动。 立即着人给他们家送了几担粮食,勉强让郝二狗的家人没有饿死。 后来卢象升越想越感动,如此奇人义士,不能被埋没在民间啊! 郝二狗的事迹就应该广而告之,让天下人都知道,甚至应该载入青史,让后人知道…… 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当面对忠义两难的抉择的时候。 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忠,然后一声不吭的,又以死成全义。 这便是真正的忠义两全啊! 所以他干脆又给崇祯写了一封奏折,洋洋洒洒几万字的那种,将义士郝二狗的事迹上达天听。 …… 这天下午后,崇祯刚刚喝完下午茶,便收到了卢象升的奏折。 洋洋洒洒几万字的奏折,看的崇祯头都疼死了,看了半天,全部都是卢象升引经据典的各种古人事迹。 直到最后,崇祯才看出来写的啥东西……居然是关于钱胖子的事? 第368章 又见郝二狗 第368章 又见郝二狗 对于钱胖子其人。 崇祯的印象并不十分深刻,自打草原一遇后,崇祯便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后来崇祯虽然提拔钱胖子当了皇商,但是说句实话吧,其实是因为崇祯实在不认识多少商人,随随便便就提拔了。 对于钱胖子的人品,崇祯并不十分了解,只是隐隐约约记得他是一个看着很灵活的胖子,脸上总是笑眯眯的。能言善辩。 崇祯对钱胖子和白娘子的记忆都不是很深,但是钱胖子和白娘子对崇祯的印象,却是刻骨铭心。钱胖子天天就想着怎么报答君恩,而白娘子的想法,则更加不可言说。 这可真是,大人物的一瞬,小人物的一生啊! “赵大成,你对于此事有何看法。”崇祯心不在焉的问道。 赵大成一边给崇祯捶着背,一边笑道,“奴婢虽然是个阉人,但也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虎毒尚不食子捏。” 赵大成并没有说的很清楚,毕竟他只是一个阉人,而他面前的皇帝陛下最不喜的便是阉人议政了。 崇祯敲着桌子,笑道,“你倒是看的很通透,比有些死脑筋的人活络多了。” 郝二狗,听名字就知道爹妈没什么文化, 应该是那种穷巴子出身, 否则也不会取这种没品的名字了。 这样的家庭,想养大一个孩子是很难的,其父母应该费了许多心血。 这样的家庭,想娶一个媳妇也是很难的, 估计还是钱胖子出的银子。 郝二狗好不容易有了老婆孩子还有房子, 应该好好珍惜才对啊? 可是这家伙却为了给主人卖什么昂贵的阴沉木棺木,搞得倾家荡产, 还差点把老婆孩子甚至父母都饿死了?此人的人品, 可见一斑。 人品这么差的东西,他会因为所谓的国家大义, 而背弃主人? 崇祯是一万个不相信的, 要说他为了钱背弃主人,倒还让他有点信服呢!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从卢象升给他上的奏折看—— 这位出身卑贱, 没有上过几天学的郝二狗,从头到尾说的话,居然还挺有道理的,简直是莲花生舌,妙语连珠,这特娘的像是一个文盲可以说出来的吗? 刻意,一切都太刻意了。 崇祯淡淡道, “赵大成,你去拟旨,命令卢象升重新审理此案,无论如何也要将郝二狗这厮先抓起来,也不要严刑峻法的审问, 就以朕交给他的法子审,朕就不相信, 这里没有什么猫腻?” “遵旨!”赵大成敬应诺。 月如圆盘,月亮的清辉洒向人间, 苍穹四野笼罩在一片朦胧之中。 这是一处很僻静的废宅,就算大白天的这里也少有人路过, 何况现在还是夜晚?这种地方狐鼠蛇猬出没,生人一般是不愿意来的,可是—— “蒋老板, 小人已经按照您的要求, 将那钱胖子弄进去了,您答应小人的事?” 说话的居然是人称义士的郝二狗, 也不知道是不是月色的关系?此时他原本憨厚善良的脸上,却满是阴鹫,就连说话的声音,也带了几丝阴郁的味道。 这郝二狗前面站着十几条汉子,皆是一色的夜行服,看着就不是好人。 领头的叫蒋星魁,他豪爽笑道,“郝义士放心,过几日蒋某人便将那五万两雪花银送到你西湖边上的宅子里去,从此后醇酒佳人,你便在那湖光山色间,畅游人生。” 一听到醇酒佳人,这郝二狗骨头都酥了,江南的美人,江南的美酒,江南的美景,那醉人的江南啊! 从此后他郝二狗,便再也不是个狗一般的人物了,他叫郝耀仁. 这个极有文化的名字,还是蒋星魁帮他取的呢,耀和仁,都是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字,用了这名字,他郝二狗也就成了光明磊落之人了,真是好! 至于从前? 就让从前的郝二狗,连同他那卑贱的人生, 无能的爹娘,还有粗野的婆娘都统统消失吧, 眼不见为净。至于他的娃娃,呵呵, 不过是乡野粗鄙女人生下的种罢了。 以后他要娶江南那些水一般的美人,然后再生几个俊秀聪明的娃娃,这人生才完美呐! 郝二狗抹了抹口水,恭敬答道,“小人谢过蒋老板了。” 顿了顿,这郝二狗又说道,“小人准备连夜出发,离开这是非之地,唯有一事放心不下,还请蒋老板能够帮个小忙。” 蒋星魁自然是点头,“但说无妨。” 原来,郝二狗置办的阴沉木棺材和所谓的风水好地,都是有目的的。 郝二狗迷信,他做下了这种缺德事,他也害怕钱胖子死后找他报仇啊! 阴沉木棺材对尸体的保存为有利,不易生虫蚁。 而他选的所谓风水宝地,其实是一方凶地,只不过普通人看不出而已。 人葬于其中,据说魂魄便会被禁锢于此,加上阴沉木棺材可以保尸身百年不腐,这样钱胖子的魂魄便会被永远的拘在尸身里,而不会跑出来找他报仇了。 神怪之说,本就缥缈。 但是郝二狗心中有祟,所以便千方百计请来方士,做了这么一个局。 郝二狗的声音很冷,“蒋老板,我知道您现在特别希望小人赶紧离开,甚至想让小人消失,是不?” 蒋星魁定定看着郝二狗,忽然道,“你这是什么话?蒋某人确实希望你早点离开这是非之地,但是蒋某好歹也是江湖豪侠,怎会做出卸磨杀驴之事,你想多了。” 郝二狗冷笑,“小人虽然没有读过几天书,但是太明白你们这些人了,反正事我也做了,钱我也收了,今晚我就会远远的离开这里,蒋老板放心。 不过我怕那朋友贪了给钱胖子置办的好棺材,所以还请蒋老板能够好生看着,看着钱胖子安安稳稳的下葬,若是蒋老板不能做到,可就别怪小人无情了。” 郝二狗话里居然有了几分威胁的意味? 按说他们俩已经结成同盟了,郝二狗没有理由为了这么点小事撕破脸皮,而蒋星魁更加没有道理不帮这个小忙? 第369章 阴谋诡计 第369章 阴谋诡计 只是因为郝二狗发现了不对劲,今晚蒋星魁约他出来,原本是准备秘密送他到江南的,马车都已经准备好了,路上的吃食衣物盘缠也备的足足的。 可是? 郝二狗却发现在那马车上有一个大麻袋,麻袋里鼓鼓囊囊的,看不出是什么东西。 但是郝二狗自小泥腿子出身,常年干农活,他一眼就看出来了,麻袋里装的都是铁锹之物,这就蛋疼了啊,蒋星魁既然准备将他秘密送走,却准备了麻袋和铁锹,这是什么意思? 郝二狗虽然没文化,可他又不是个苕。 事实上这家伙还挺聪明的,否则他也学不会那种——将自个脖子戳成了个筛子,偏偏次次都能避开要害之处。 如此心性之人,怎么会看不出蒋星魁这个混蛋想卸磨杀驴呢! 索性,他就将话头挑开了。 蒋星魁不说话,只是阴阴看着郝二狗。 圆月之下,这悍匪脸色阴沉不定,衣摆之下,寒光乍闪,似有刀兵? 郝二狗却也不害怕,他与虎谋皮,自然是做了万全的准备的。 郝二狗呵呵一笑,不动声色的退后几步,才不紧不慢道,“我在这宣府其实还有一个朋友, 而我也将此事全部告诉了他, 还准备了一封血书。 并且约定,此后每个月都会给他寄十两白银,若是三个月没有收到白银,便会拿着我的血书去总督府告密, 蒋老板也别想着揪出我那位朋友, 或者收买什么的,我那朋友胆子小, 他可不敢与虎谋皮啊!“ 蒋星魁觉得牙齿好疼啊。 他第一次遇到这种人, 看着不声不响老实巴交的,居然能有这么多弯弯绕绕?且不说他是不是真的布了这个局, 就算郝二狗其实并没有这个朋友, 一切都是子虚乌有的,但是他蒋星魁敢冒险吗? 他好不容易攒下的偌大家产,好不容易才洗白了马贼的身份, 好不容易成了人上人,在这宣府,甚至大明国都是有地位的大商人,他可不想失去这一切啊! 蒋星魁不能冒险,也不敢冒险。 良久—— 这家伙的脸舒展开来,露出商人特有的和气生财模样,笑道, “郝兄弟啊,你误会我了,我就是一个商人罢了,也就贪财好色而已,杀人?这种事蒋某人怎么敢啊! 杀鸡我都不敢呢, 郝兄弟交代的事儿,那能叫事儿吗?放心好了, 大哥我定会帮你看着钱胖子安安稳稳下葬,你就去江南好好的享福吧!” 郝二狗冷笑, 暗忖:这马贼果真狡诈,前一刻还说他是所谓的江湖豪侠, 这会子就变成正经商人了,呵呵! 郝二狗也不点破,二人后来又商议了一段时间, 也不知道都说了什么? 大约后半夜时分, 蒋星魁的人回去取来了一麻袋的东西,交给了郝二狗。 郝二狗这才踏上蒋星魁准备的马车, 马有夜眼,加上今天的月色也非常好,所有马车上并没有点灯笼。乘着夜色,马车融入苍茫大地中,越走越远,一直向着遥远的江南驶去。 蒋星魁承诺的五万两白银,郝二狗并没有要。 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不贪财,而是嫌弃白银太重,所以他干脆要了一些珠宝黄金之物,足足装了一麻袋,麻袋里宝光闪耀,郝二狗眼睛都看花了,脸上露出迷醉的表情来。 而那处荒宅里,蒋星魁还没有走。 他定定站在那里,眼里冒火,脸上却平静的很,旁边的黄胡子上前,咬牙切齿道,“原本看这郝二狗有几分骨气,不怕疼,想着重用他,没想到却是一条狡猾的狐狸,大哥,怎么办?” “呵呵!” 蒋星魁冷笑,“一只狡猾土狗而已,还想装狐狸狼?就让他先蹦跶几天,你们派人去他西湖边的新宅子天天蹲着,老子就不相信找不出那人?到时候做掉那个人, 然后做掉这条郝狗, 万事大吉。” 黄胡子喜笑颜开,拍着马屁道,“还是大哥英明啊, 俺们这就去办。” 蒋星魁点点头,突然又说道,“胡子兄弟,待办完这事后,你把胡子剃了,气质再改改,带着兄弟们到京城里吃香喝辣的去,没有要事的话就不用来见我。有事的话,我自会去找你的。” 黄胡子为难道,“兄弟确实也想金盆洗手不干了,反正大哥得了羊毛生意,银钱淌的跟河水一样,够兄弟们用几辈子了的,但是大哥啊,那京城可是天子脚下,俺们可都是马贼出身。 和那白娘子不一样,她只劫杀鞑子商人,或者一些通鞑子的商人,所以她能够得到招安,但是俺们可都是双手沾满了鲜血,若是被皇帝抓了,绝对会死无葬身之地。” 蒋星魁拍拍他肩膀,和颜悦色道,“你莫怕,最危险的地方其实就是最安全的地位,京城汇集十方八地之人,龙蛇混杂,反而比别处更加安全,而且皇帝日理万机,他闲的没事会和你小小马贼过不去?你又不是什么反贼流寇?那才是皇帝的心腹大患呢!” 蒋星魁一席话让黄胡子终于放下心来。 他带着兄弟对着蒋星魁抱拳行礼,然后便散了。 第二日,霞光万丈,将昨夜的露水蒸发殆尽,几只狐狸跑出来觅食抓老鼠,荒宅里充满了野趣生机,没有人知道这里昨夜曾经发生过什么。 宣府,钱胖子曾经的住宅。 一位白衣女子玉立在钱府大门前,大门上的封条分外醒目,提醒着众人,此乃罪宅重地,闲杂人等不能进去。 这白衣女子长的极美,雪肤花容,一头秀丽的长发垂到腰间。 发色略黄,发丝微微卷,有一种别样的风情。 这人就是白娘子,白娘子身后还跟着一众人,皆是武人打扮。 这些人原本是马贼,后来白娘子不是招安了吗,这些人也都弄到了一份小小的军职,依旧跟着白娘子,成为了来往商队的保护神,受人尊重。 白娘子站了许久,太阳渐渐出来,宣府街头也热闹了起来,农人将早上新摘下的水果蔬菜运往城里贩卖,想要换几个小钱,而各路商人也早早的起床,准备开始一天的生意。 第370章 劫狱(以后大多数都是4千字大章,可以提高均订~) 第370章 劫狱(以后大多数都是4千字大章,可以提高均订~) 自打宣府成为商业重镇后,老百姓的日子好过多了,吃的饱,穿的暖,所以众人脸上也都洋溢着快乐的笑容。 这人啊,日子一旦过的顺畅了后,便容易滋生八卦之心。 如今街头巷尾议论的最多的,便是关于钱家的事儿。 钱宝元作为宣府第一富豪,如今骤然倒塌,自然是引人议论纷纷的,叹息之人有,幸灾乐祸之人也有。 此时,有些眼尖的老百姓便发现,今日这钱宅前,居然站了一位容色无双的女子。 主要是白娘子太漂亮了,加上她偏偏又穿了身白衣,腰上挂着银剑,简直是说不出的英姿飒爽加上美色无双,有些登徒子甚至都看呆了。 如此佳人,为何要痴痴的望着钱宅? 众人不解,有人甚至怀疑,这容色无双的女子,莫不是钱胖子的相好? 一念及此,众人整个人都不好了。 呸呸呸,想想那个钱胖子,除了有钱外,简直是一无是处,人还忒胖。就这种死肥猪, 怎配拥有这般气质的相好?简直是癞蛤蟆咬上了白天鹅, 武大郎睡了潘金莲。 这世道啊,何其不公平? 众人的议论声音越来越放肆,甚至有些不堪入耳的言辞都出来了。 白娘子陡然一转身,柳眉倒竖, 冷冷的看向八卦群众, 她眼神冷冽如同刀子般,唬的众人连连后退, 竟再不敢看她一眼了。 “诸位!” 白娘子并没有理会吃瓜群众, 而是面向众武人道,“今日, 我白娘子要干一件大事, 不知诸位可敢跟随?若有不愿意的,现在就可以退出,我等兄弟一场, 好聚好散!” 一个胖脸圆眼睛的汉子上前一步,斩钉截铁道,“我等愿意誓死追随大首领,哪怕您说要把皇帝拉下马,我等兄弟也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刀山火海的趟过去。” 白娘子听到皇帝这个称呼,不知为何眉头跳了跳? 接着她挑眉一笑, 道,“放心,我白娘子还没那么大的志向,今日找诸位兄弟来,就是为了钱胖子的事, 钱胖子待我有大恩,当年我被范永斗联合狗鞑子围剿, 兄弟们死伤殆尽。 我白娘子也身受重伤,山穷水尽, 逃无可逃,眼看就要落入狗贼之手, 幸亏钱胖子伸出援手,将我藏于车中,这才逃过一劫。古语有云,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何况是救命之情呢? 这恩,我必报, 今日我便要去劫那宣府的狱,诸位可愿与我同行?” 众武人纷纷抱拳,毅然决然道,“我等愿与首领同生共死。” “好!”白娘子哈哈大笑,豪爽无比,“诸位抄起家伙来,随我走。” 众武人,“……” 还是那位胖脸圆眼睛的汉子站了出来,他弱弱道,“首领,咱现在就去劫狱吗?要不咱们还是等那月黑风高之夜,然后穿上夜行衣再行事吧?” 众武人纷纷点头,表示这大白天的劫狱,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白娘子一字一顿道,“我白娘子行事光明磊落,何惧白日劫狱?” 话音未落,这白娘子便飞身上马,一声轻斥,骏马绝尘而去,居然还真是直奔宣府大牢而去,简直是说不出的恣意张扬。 周边吃瓜群众纷纷侧目,直到此时他们才惊觉,原来这容色无双的女子,竟然是一位江湖儿女。众人都有点害怕,要知道这江湖人最是快意恩仇,行事乖张,有时候甚至杀人都不眨眼的, 就连官府都奈何不了他们。 他们是有几个脑袋啊,居然敢惹江湖人? 要是这女人一刀剁了他们,理都没处讲的。 想到这里,这些吃瓜群众都有点害怕了, 一个个赶紧捂着脸, 逃得比兔子还快。 而众武人也纷纷叹气,暗忖:老大啊,您既然行事光明磊落,干嘛还劫狱啊?哎,真憨! 白娘子的手下虽然都在心里吐槽她,但终究还是也骑着马,跟着白娘子往那宣府大牢的方向而去,一路上,尘土飞扬,引得路人纷纷咒骂不已。 要知道这宣府城内可是禁止骑马的,就是骑马,速度也必须限制。 真不知是谁家的败家子,居然敢大街纵马? 宣府虽为军事重地,但是白娘子走的这条道,恰恰就没有士兵巡逻。她一路风驰电擎,很快就赶到了关押钱胖子的牢房。 宣府有两处牢房,一处是关押贪官叛将,或者敌兵悍匪的大牢,那里有重兵把守,铜墙铁壁,就是大军前来,也未必能够攻破。 另一处是关押普通犯人的牢房,管理的就稍微松懈一点,钱胖子犯的罪虽然大,但他不过是个商人而已,还不够资格入住重兵把守的大牢。 关押钱胖子的牢狱确实管理松懈,白娘子赶到的时候,居然见几个门子狱卒躺在地上喝酒吃肉,全无半点官家威严,活脱脱的地痞流氓。 白娘子直接纵马过去,这些醉醺醺的门子狱卒居然目瞪狗呆,无一人敢上去拦截。 白娘子轻蔑一笑,直接带人冲进牢房,她对这地方也熟悉,很快便寻到了关押钱胖子的地方,这是一处土牢,房间倒是挺大的,就是窗户太小,且还闭的紧紧的。 一入此地,一股子极难闻的气味袭来,白娘子眉头都不带皱的,直接抄起兵器,哐当一声,就将铁锁劈断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众武人在外头把守,白娘子大踏步走进土牢里。 这处土牢关押了十几个囚犯,这些人原本都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突见一位绝色女子闯了进来,他们无不瞠目结舌,一瞬也不瞬的盯着白娘子看。 白娘子很快便寻到了钱胖子。 钱胖子身穿一件破破烂烂的囚衣,正端着个破碗在吃东西呢! 那是一碗清粥,清的都快只剩水了。 大约是牢里的伙食实在差劲,这钱胖子居然瘦了,圆圆的脸庞和圆圆的肚子都不见了,居然还有几分清秀可爱,以至于白娘子一时间居然没能认出他来。 钱胖子有些疲惫,他错愕的看着白娘子,良久才说道,“白首领,你这是干啥?” 白娘子并没有解释,只是上前拉起钱胖子,急急道,“我现在没时间和你解释,你赶紧的跟我走,官兵马上就要来了。” 钱胖子脸色虽然憔悴,力气却还在,他猛的挣脱眼前女人的手掌,傲然道,“我钱胖子一生忠君爱国,对皇帝陛下更是赤胆忠心,我若是现在逃了,岂不是坐实了通鞑的罪名?白首领你走吧,莫要害我。” 白娘子都快气死了。 这家伙死到临头了,还谈什么忠君爱国? 就算要忠君爱国,你也得先活着啊! 白娘子是个性情急躁之人,她啪的就扇了钱胖子两耳光,怒道,“死胖子,你特娘的又不是文人,咋就学会了他们的迂腐呢?跟我走,你忠君爱国我不反对,可你至少得先把命保住啊,否则谁特娘的知道你忠君爱国啊?憨货!” 钱胖子凄然一笑,淡淡道,“白首领莫要劝我了,我钱胖子不怕死,就怕让陛下失望啊,他那么信任我,若是知道我不仅通鞑,还越狱,陛下会怎么想呢?” 白娘子鄙夷的啐了口,“就你这狗一样的东西,陛下早就忘记了你,他是君王,你是商狗,他高如九天之云,你特么的就是地里的烂泥巴,他会对你有什么想法?呸,自作多情罢了。” 白娘子说到自作多情的时候,脸上似乎流露出几分悲伤来? 真不知道她这句话是对谁说的? 钱胖子冷笑,“就算陛下早就忘记了我这狗一般的人物又如何?反正我钱胖子忠君爱国的心,死也不会变的,让我死可以,但是让我背叛陛下,做梦!” 守在门口的白娘人手下,都快无语死了。 特娘的这个钱胖子失心疯了吧,背叛陛下?这种人还想背叛陛下,他有这个资格吗? 时间很急,白娘子也不想和他啰嗦了。 她抄起剑鞘,手起剑鞘落,直接夯了钱胖子的脑袋上。 瞬间,好大一个血泡冒了起来。 而钱胖子也眼一翻,一声不吭的倒了下去,白娘子冷哼一声,扛起钱胖子就准备走。 土牢里的众囚犯都不知道怎么形容了,这般猛女,简直比深林里的猿人还要厉害啊,真不知以后谁敢娶她?若是一言不合,天天给你夯一下子,寿命都要短几年呢! “女侠啊请慢走!”一道凄惨的声音传来,喊话之人乃是黄家兄弟。 这两个家伙也不是什么大人物,故而和钱胖子一同关押在了这处土牢里。二人见白娘子准备将钱胖子扛走,急了,俩兄弟连滚带爬的过来,鬼哭狼嚎道,“女侠啊,我们也是冤枉的,快快将我们也一起带走吧!” 白娘子回头看了一眼黄家兄弟,他们蓬头垢面,脸上眼泪鼻涕一把抓的,身上也是穿着破破烂烂的囚衣,早就不复往日富贵豪商的派头。 白娘子和黄家兄弟并没有什么交情,甚至何止没有交情啊?白娘子甚至还有点鄙夷他们两个人。 白娘子冷哼一声,飞起一脚便将二人踢开,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 宣府,宣大总督卢象升府邸。 崇祯皇帝陛下的圣喻已经到了,卢象升阅完后,陷入了沉沉的思索之中。 陛下在圣喻里明确表示:郝二狗所言不可信,此人对至亲之人犹自狠心,又岂会真正忠君爱国?望卢爱卿将其速速缉拿,以朕所授予的法子,严加审问。 经崇祯提醒,卢象升豁然开朗。 他忆起曾读过的史书,关于春秋齐桓公的故事。 齐桓公号称春秋五霸主之一,战力赫赫,就是有点识人不清,最后被三个大奸臣害死了。 奸臣一,易牙是个厨师,为了邀宠居然把自个儿子烹了,然后端给齐桓公吃,表示自己爱君王胜过爱亲人,把这齐桓公感动的稀里哗啦,立马将易奸臣加官进爵。 奸臣二,竖刁是个侍从,这家伙为了能够在后宫长伴君王,居然挥刀自宫,把男人的命根子给切了,把这齐桓公感动的立马将自个亲子过继给了竖刁,然后委以重任。 奸臣三,开方是个小国王子,这家伙为了能够追随齐桓公,居然放弃王位,巴巴的跑来表示愿意给齐桓公当个马车夫,自然齐桓公也被感动了,授之于大权。 站在齐桓公的立场,这三人为了他皆放弃了最珍爱的东西。 儿子,命根子,王位。 所以齐桓公觉得他们够忠心,可以将性命托付。 但是站在人性的立场,此三人连至亲之人,男人最重要的器官,以及王位都能放弃,可见心思有多歹毒自私,指望这种歹毒自私之人来忠君爱国,特么有病吧? 卢象升想通后,叹息一声,然后面朝紫禁而跪,喃喃自语道,“臣有负陛下所托,识人不清,竟然差点酿下大错,幸亏陛下提点,臣才幡然醒悟,陛下圣明!” 卢象升想通后,便立即传令下去,将郝二狗缉拿归案,严加审问。 至于崇祯传授的审问法子,其实很简单,之前也对流寇用过。 那就是将犯人关押起来,令其坐在凳子上,日夜不停的审问,不许睡觉,不许吃东西。 期间就只给他喝点水,免得渴死了。这样连续审问个三天三夜,任凭你是铁打的汉子,钢般的意志,最后也得服怂。 卢象升虽然不知道原理,但是这法子确实好使啊! 据说审问到最后,你问什么,犯人就答什么,就连偷看嫂子洗澡这种龌龊事儿都能给你审问出来,到最后犯人清醒过来的时候,却完全忘记了说什么。 卢象升虽然下令将郝二狗抓来,奈何这人早就跑了。 衙门里的人将其所有的亲朋好友统统抓来,却愣是没有审问出郝二狗的下落,现在卢象升更加确定了皇帝陛下的判断——此人走的如此决绝,显然是早有预谋的。 卢象升心烦意乱。 他觉得自己对不起皇帝陛下,居然冤枉了陛下亲自提拔起来的皇商钱胖子。 于是在令捕快暗地里查访郝二狗下落的同时,也急忙命人往土牢里提钱胖子和黄家兄弟出来,准备再次详加审问。 字数多了,均订便掉了。为了提高均订,唯有每章4000字,这样才不至于完结的时候,被其他作者看轻了。 第371章 流民李驴蛋和李天经 第371章 流民李驴蛋和李天经 卢象升哪里料到,等他派人去提审钱胖子等人的时候。白娘子早就带着钱胖子逃出了宣府城,现在正在赶往京城的路上呢! 白娘子这次倒没有硬闯宣府城门,开玩笑,这宣府好歹也是军事重镇啊,其城门口可是重兵把守的,就凭几个马贼若是都能硬闯出去,那这卢象升也不用当这宣大总督了,直接割了头,让人当球踢算球。 而当卢象升知道钱胖子人已经逃了,这位战功卓绝的总督,除了郁闷就是郁闷了,但是人都已经逃了,他还能怎么办? 大明的国土实在太大了,千山万壑,无数的城市村庄,真要藏一个人,死都寻不到的。当年的建文帝逃跑后,永乐大帝倾举国之力,不也没有抓到他? 卢象升无法,他只得一边给崇祯上了个请罪的奏折,一边命令人明察暗访寻找郝二狗和钱胖子等人。抓不抓的到是一回事,但是你的态度得要端正,至少要让皇帝陛下知道,他卢象升也是在拼命找人。 宣府郊外官道上,客商人来人往。 宣府的地理位置非常重要,此地既是商业重镇又是军事重镇,每日里吞吐着无尽的白银,货物,粮食,还有各色客商等。 所以这条道上, 经常是人员川流不息, 有时候就是夜晚,都还会有客商急急赶路。 当然,胆敢在大半夜赶路的客商,一般都不是小角色, 基本上都带了镖师或者强壮的伙计的, 要知道这世道,龙蛇混杂, 什么幺蛾子都有, 就连传说中的人肉客栈也不稀奇啊! 现在就是半夜,一队行商在官道旁大约十几里处, 搭建了处简易帐篷, 帐篷外头篝火熊熊燃烧着,上面烤炙着些野兔和馒头等吃食,香气扑鼻, 引人食指大动。 李驴蛋忍不住的吸了吸鼻子,然后猛的灌了口生水,将腹中的饥火堪堪压了下去。驴蛋是个流民,原本在乡下佃着地主的田地过日子,每年收成也就勉强够吃个半饱。 今年不知道怎么回事? 东家却突然收回了田地,任凭田地荒芜不说,居然还故意洒下野草的种子, 说是要养羊? 李驴蛋家祖祖辈辈都在地里刨食,到李驴蛋这一代自然也不例外,他也不会养羊,只会种地。所以东家收回田地后,便没有雇佣他了, 而是雇佣了几位会侍弄牲口的长工,专门负责给东家养羊。 李驴蛋自小没有读过书, 也不知道什么大道理,他就是想不通, 这东家是怎么了,放着好好的粮食不种, 非要养什么羊? 要知道东家的地可是非常肥沃的,每年两季收成,一亩地可以轻轻松松打下三石的粮食。若是种植红薯玉米等作物, 一年的收成甚至够吃好几年。 对于李驴蛋这种人来说, 能够饱肚子的粮食便是天。 而羊肉只不过是细食,据说味道很美, 但是一亩地又能养多少羊,够吃多久的? 以李驴蛋浅薄的知识,他实在不能理解东家的做法。 虽然李驴蛋不能理解他东家的荒唐做法,但是李驴蛋一家人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田地是真,作为一个佃农,地又不是他家的,东家不给他们家种,李驴蛋又能奈何? 佃农失去了田地,那还叫佃农吗? 没有办法,李驴蛋一家人只得收拾包袱,开始了流亡之路。 和他家一起流亡的,还有村里另外几户泥腿子,这些人也都是失去田地的佃农们,没有了生活来源,便只能同李驴蛋家一起,准备来京城讨生活。 这些人合力准备了一辆大车,大伙将锅碗瓢盆和一些零零散散的破烂玩意儿,全部集中在了一起,也没有牛马拉车,这些人轮换着拉着车,艰难的赶往京城。 一路上受尽白眼,带的东西也吃完了,可是京城似乎还很遥远? 其实也不是很远,不过百来里路而已,只不过驴蛋等人早已经精疲力尽,加上腹中空空, 所以每走一步都是艰难无比,事实上——从昨儿清早到今天晚上, 他们也就吃了一些黄花苗糊糊罢了。 这是一种开着黄色小花的野草,特别耐旱, 而且还能当药用, 乡间人生病了抓不起药, 就会挖一些黄花苗的根泡水喝,反正死马当活马医,喝的好算运气,喝不好,直接用草席子卷了埋起来。 今年雨水特别丰沛,加上黄花苗本就耐旱,吸饱了雨水,长的也就特别肥绿了,所以这官道两旁尽是黄色的小野花,绚烂无比。 李驴蛋等人没了粮食,便只能挖这种野草充饥。 这种野草从花到叶子到根茎,都是可以吃的,而且也不会毒死人,所以现在驴蛋等人腹中便全是这种野草,但是人不是牛和驴子啊,牛和驴子光吃野草能活命,人就不能,人怎么都还得搭上一点粮食才行。 若是没有粮食,红薯,玉米,南瓜,芋头,山药,土豆吃了也是可以活命的。 以李驴蛋浅薄的知识,他始终不能明白。 为什么同为植物,野菜和青菜甭管吃多少,人都会饿死。 而红薯,玉米,南瓜,芋头,山药,土豆等,吃了却能活命? 李驴蛋虽然没有读过书,却是一个爱思考的泥腿子,因为对面的野兔和馒头实在太香了,哪怕驴蛋肚里已经被黄花苗这种野草填的满满的,一粒粮食都咽不下去了。 可是腹中对于食物的渴望,却依旧强烈无比。 为了应付这种强烈的渴望,李驴蛋干脆将鼻子塞了,和大伙讨论起野菜和粮食来,只不过李驴蛋的问题太深奥了,或者也可以说太白痴了。 老百姓都知道啊,青菜甭管吃多少,都会饿死人,而粮食和肉蛋哪怕只吃一点点却能活命,这种问题还需要讨论吗?李驴蛋这货啊,简直是打破砂锅问到底,还要问问砂锅能装多少米?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和孩子一样的,喜欢问东问西啊?白痴! 见其他流民不愿意与自己讨论这个深奥的问题,李驴蛋干脆和他儿子讨论了起来,一大一小两个人说的是不亦乐乎,其余流民见此情景,无不摇头苦笑。 这李驴蛋啊,自小便和其他泥腿子不一样。 喜欢问为什么? 最让人无语的是,李驴蛋长大后,哪怕说了媳妇,生了崽儿,也依旧是这幅德行,没大没小的,乡里的农人都看不惯他。 他的崽儿叫李天经,名字可比李驴蛋有品多了。 这名字还是李驴蛋提了一斤鸡蛋,请村里的秀才先生帮忙取的呢——意思是长大了要做个经天纬地的人才,李驴蛋对他崽儿的名字非常满意。 就是乡间的一些农人看不惯他这种行为,身为泥腿子,就得取泥腿子的名儿,贱名才好养活捏,取什么读书人的名字啊? 你李驴蛋家里又没几个大钱,就算取了读书人的名字,你崽儿就能读书了吗? 呸,还是老话说的好: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子生的儿子会打洞。 你李家祖祖辈辈都是泥腿子,所以你的儿子也会是个泥腿子。这是命,没有任何人可以改变的命,这人呐,就得认命,这样晚上才能睡的踏实咧! 但是李驴蛋却不是个认命的泥腿子。 事实上他还非常富有幻想呢,呃~虽然因为身份的原因,他的幻想也很贫瘠。 李驴蛋自己没有机会读书,只能一辈子土里刨食吃,苦啊! 所以李驴蛋自从有了崽儿后,便千方百计的想让自己的崽儿读书。 只有读书才能改变命运,才能让他的崽儿变成人上人,可以吃饱穿暖,可以住着不漏风的好房子,然后养的白白胖胖,每日里端着大盖碗茶,然后吃肉喝茶。 能端着大盖碗茶吃肉喝茶。 这就是李驴蛋贫瘠的大脑里,所能想象到的最美好生活。 当然,以李家的家底,想要送崽儿读书,无疑于痴人说梦。 但是李驴蛋是个有想象力的人,他将目光盯上了村里的社学。 这社学是村中德高望重的一位乡绅兴建的,可以免费给穷人家的孩子读书,可谓是善举。只不过啊,这穷也是分了三六九等的。 以李家的穷,加上他还只是一个佃农,佃农在乡里是最没有地位的存在,就连户籍都入不了,所以这社学是不大可能收李驴蛋的崽儿进去的。 为了让崽儿读书,李驴蛋干脆用铁锹在社学的墙根下挖了个小洞,并且将这个洞伪造成了老鼠子洞,然后让自己的崽儿每日里偷偷猫在洞口,听先生讲学。 李驴蛋为自己崽儿挖的老鼠子洞,位置处于社学的背阴面,刚好又对着一片竹林,有茂盛的竹林掩护,一般人轻易发现不了。 多少个日子,李天经干完农活后,便会猫在老鼠子洞旁边,默默的听着社学里的先生讲课,虽然李天经的生活贫寒困苦,但是他的思想却能遨游天下。 他比他的父亲更加有见识,懂得许多人生哲理,还有各种诗词歌赋,甚至许多奇奇怪怪的知识,唯一的遗憾是,李天经不认识字。 不认识字,就算懂再多的知识又如何? 也还是个小泥腿子。 虽然李驴蛋拼尽全力为他的崽儿创造了条件,但若是没有例外,李天经这辈子也只会成为一个泥腿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然后娶妻生子,或者因为他懂的太多,偏偏又不认识字。既踏入不了读书人的上等阶级,又为普通的佃农阶级所不容,然后成为一个异类,连婆娘都说不到。 但是现在偏偏出现了意外。 李驴蛋和李天经,还有众多的佃农都失去了田地,沦为了流民。 这是比佃农更加悲惨低贱的阶级。 在世人眼里,流民甚至不能算作人,也就和牲口差不多,只不过是会说话的牲口罢了,可以任意杀戮或者贩卖,就算死了,也不会有人替他们叫屈的。 事实上,一路走来,李驴蛋这群流民也不知道面对过多少恶意的对待,他们能够艰难的走到这里,确实非常不容易,说是历经磨难也不为过。 现在,这帮流民都快饿死了。 眼睛都快绿了,在夜色里看着就如同饿狼般,而旁边的商人偏偏还当着他们的面烤着野兔和馒头,许多流民已经在商议着如何打劫了? 但是身为异类的李驴蛋和李天经却没有想过要伤害任何人。而李驴蛋的婆娘是个老实巴交的女人,加上胆子又小,身体也很弱,是以也只能缩在一旁,任凭饥饿折磨着她的胃。 这女人虽然和大多数佃农泥腿子一样,觉得自个的男人和崽儿都是异类。 但是她却从来不会干涉自个的男人和崽儿,每次都只是沉默的守在一旁,存在感极低。 李天经闲的没事,便给他父亲讲着他偷学来的一些知识。 虽然这些奇奇怪怪的知识,让其他泥腿子鄙视不已,但是李驴蛋却听的津津有味,并且深深的为他的崽儿感到骄傲。 他觉得他的崽儿和其他泥腿子不一样,以后一定可以成为经天纬地的人才,呃~虽然李驴蛋并不知道经天纬地是什么意思? 在崽儿李天经的讲解下…… 李驴蛋终于弄明白了,为什么人光吃青菜会死,哪怕吃撑破肚皮,依旧难逃一死? 其实说白了,人吃五谷杂粮,但是身体最需要的营养,却是碳水化合物,糖,米麦,植物的根和果实,包括南瓜等,都富含碳水化合物,可以为生命供应能量。 至于肉和蛋?虽然含有的碳水化合物很低,但却富含蛋白质,而人体却可以将蛋白质转化成碳水化合物,然后继续维持生命。 只不过蛋白质在转化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种酮体,对人体略有损伤。 所以,凡是光吃肉蛋,不吃粮食的人,虽然不会死,但是身体也会慢慢出现问题,只不过这个过程比较缓慢,一般人察觉不出罢了。 这些知识自然是李天经偷学来的。 …… 其实这些奇奇怪怪的知识,还是大明科学院的科学家们,根据崇祯提供的知识点,编撰出来的。 徐光启等人初得这套理论的时候,犹自迷惑。 但是因为对皇帝陛下的无比信任,他们依旧将这套理论编成了教材,让天下读书人学习。 第372章 草原老鼠 第372章 草原老鼠 在强烈的饥饿驱使下,这些流民终于抄起武器,准备找旁边的商人下手了。 其实所谓的武器,不过是一些农人常用的木质钉耙,杨叉,棍棒等物。就连菜刀和砍刀都不是很多。 毕竟菜刀和砍刀好歹也是铁器啊,而铁器是可以换钱换吃的。 身无分文的流民们早就将所有的铁器换了吃食,事实上——他们现在连一件完整的衣服和鞋子都没有了,看着和野人没什么两样。 眼看着同伴们要去抢东西吃,李驴蛋却怂在了一旁。 李驴蛋的头扎的低低的,既不和这些人一起去抢劫,也不去劝阻。 自家男人都这么怂,婆娘也不会很强的,李驴蛋的婆娘也怂在一旁不说话。 众流民见俩人这幅模样,纷纷气不打一处来。 其中李驴蛋的邻居,一个很‘精明’的汉子晃上前,鄙夷道,“驴蛋你真不去?到时候咱弄到了吃食,你可莫来讨要啊?“ 李驴蛋唯唯诺诺,“俺看他们都不像是普通人,很是有几把力气,你们还是小心点。” 确实…… 对比这伙流民,旁边的行商们个个都人高马大,就连说话的声音也都中气十足,真要打起来, 谁打谁还不一定呢! 但是饿极了的人, 能听劝吗? 或者说,当人已经走投无路的时候,他还会在意这些吗? 不抢:饿死! 抢:被打死! 既然左右都是一个死,那为何不向命运争取一把呢, 李驴蛋和众流民都没有错, 错的是这世道啊! 走投无路的流民拿起了家什,悄悄摸摸到了对面的帐篷旁边, 准备伺机而动。 “兄弟们, 吃吃吃!” “呸,这什么玩意啊, 难吃死了。” “兄弟莫急, 等俺们去了京城,天天吃香喝辣的,现在暂且忍耐一下。” 一群壮硕的汉子围坐在火堆旁边, 大嚼特嚼着野兔肉和烤馒头。 最让饥饿的流民愤怒的是:这些壮汉子居然连兔子骨头上的肉都没剔干净,便呸的一口吐了地上,地上除了带肉的骨头外,居然还有半个焦馒头。 甚至就连这些壮汉子的马匹都吃的好,他们居然用黑豆来喂马? 简直是丧尽天良呐! 这些流民都是泥腿子出身,而且还是泥腿子中最低贱的佃农,缺衣少食的苦日子, 让他们对食物有一种深深的爱惜,如今见这些人如此糟践食物,肺都要气炸了。 而食物烤焦的香气也冲击着流民们的鼻子,让这些流民是既愤怒又羡慕,恨不得立马冲上去, 将这些糟蹋食物的混球撕碎了去,然后再将他们的食物抢过来, 吞进肚子里。 但是? 这些流民还是有一点点自知之明的。 饿了这么久,他们的身体早就孱弱不堪了, 如何是这些人高马壮的汉子们对手? 等—— 流民们猫着身子,准备等这些壮硕的汉子睡着了, 然后再动手杀了他们。 在等待的过程中,众流民突然发现其中一个胡子黄黄的汉子停下吃东西的动作,这汉子相比于其他人更加壮硕, 双眼透露出凶狠的光芒来。 没错, 这人就是黄胡子。 黄胡子和蒋星魁分开后,便带着众兄弟直奔京城而去。而为了伪装, 他们甚至打扮成了商人的模样,只不过这帮人嗜血为生,却是怎么打扮也不像是个正经商人。 黄胡子吸了吸鼻子,皱着眉头看向四周,火光跳跃间,一个马贼上前道,“大哥看什么呢?放心好了,这地界没有狼的。” “呸,你个怂货,俺们大哥会怕狼吗?” “对对对,要是有狼的话,俺们就抓来剥皮吃了,哈哈哈!” “狼肉腥燥,有啥吃头,还不如吃老鼠呢!” 说话的是一名略微瘦弱的汉子,这汉子面前居然绑着一只肥肥大大的老鼠,老鼠还活着,四脚被缚,仰着脑袋吱吱直叫。 这个瘦弱的汉子迷醉的看着老鼠,口水直流。这般模样,让其余众马贼一阵恶心。 瘦弱汉子却不理会大伙的眼神,犹自说道,“这老鼠是吃着草根长大的,草原上尽是这种肥鼠,却没想到此地也有?今日我可是有口福了啊,哈哈哈!” 呕—— 众马贼纷纷作出呕吐的样子来。 “我说你这厮啊,你又不是只猫,咋吃的下老鼠肉, 恶心死了。“ “瞧着老鼠长的丑死了,肉能吃吗, 这玩意吃了不会得病?” 瘦弱马贼哈哈大笑,“早说了这是草原鼠, 和家鼠不一样,肉质最是肥嫩清香,俺小时候经常吃,把皮一剥,尾巴一剁,洗干净了。 然后将葱姜蒜切丝儿,把弄干净的鼠肉丢锅里煮熟后,那个滋味啊,保证比你们吃过的任何肉都好吃,等会俺做熟了,大伙一起吃呐!” 呕—— 众马贼再也受不住了。 “狗日的,老子才不吃这玩意呢,要吃你一个人滚一边吃,老子闻这味都恶心。” 这个略瘦弱的汉子哈哈大笑,并不以为意,他不由自主的摸了摸草原鼠的毛。这只老鼠大约吃的挺好的,所以毛色油光水滑,手感肉肉的。 这家伙抄起刀子,刚准备找地方下手,宰了这只老鼠,然后大快朵颐。 黄胡子突然抄起身旁的大刀,暴喝道,“兄弟们都给老子抄起家伙来,杀!” 众马贼都是专业干杀人放火的买卖,黄胡子话音未落,这帮人便以最快的速度,将旁边的刀剑抄上手,然后警惕的看着四周。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而躲在暗处的流民不过泥腿子罢了,何曾见过这般架势? 光那些寒光闪闪的刀剑,都让这些人胆战心惊。 众流民一露怯,便再也藏不住了,纷纷惊悚后退。 黄胡子等人怎会让他们逃跑?黄胡子一马当前,狂笑着冲上前,逮住了最近的一个流民,手起刀落,便将这家伙砍死了。 众流民见这些人一出手就是人命,便意识到了他们是一群亡命之徒,根本就不是什么商人啊,谁特娘的见过这种商人? “狗日的,老子千日做贼,今日居然也会被贼盯上?杀,杀,杀!” 黄胡子等人好久都没有杀人了,如今好不容易逮着了机会,岂会手软? 不过片刻功夫,便将这群流民杀了个七七八八,而剩下的流民则疯狂逃跑着,而嗜血的马贼则狂笑着追赶着他们,荒野之中,上演着一幕幕血腥场景。 救命啊—— 李驴蛋刚迷迷糊糊睡着了,就见他的邻居,那个精明的流民鬼哭狼嚎的跑向他,似乎身后有什么可怕的存在般? 近了,在月光下,李驴蛋瞧见一群黑影追赶着过来,伴随着还有各种狂笑声音,咔嚓~突然邻居的脑袋飞了出去,身子在惯性下,依旧扑出老远。 杀人了啊—— 李驴蛋是个胆小的人,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杀人,而且还是自己最熟悉的人被杀死,这种冲击力可想而知? 他想逃跑,却发现腿子一点劲都使不出来,李天经比他也好不了多少,这个半大的娃娃吓的哭都哭不出来了,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贼人将他的家人杀死。 李驴蛋死了,他可悲而又充满幻想的一生终于结束了。 他最后的意识是——俺死了,崽儿怎么办? 接着李驴蛋的意识便陷入沉沉的黑暗里,而李天经则呆呆看着自己的父母尸体,从这一刻起他成了没有父母的娃娃了,极度的痛苦让他忘记悲伤和思考。 他呆呆的,任凭凶恶的贼人越走越近。 贼人狞笑着,黄色的胡子,冰寒的刀锋,还有刀锋上的血迹,一切都是那么的可怕,但是李天经却感受不到丝毫的害怕了,如同行尸走肉般。 黄色胡子的贼人啐了口,然后举起了屠刀,李天经闭上了眼睛,哐当一声~ 预料中的疼痛并没有袭来,一道清冷的女声传来,“黄胡子,你想滥杀无辜吗?” 李天经偷偷睁开眼睛,只见自个身前站着一位白衣女子。女子背对着他,看不清容颜,然而光是背影却已然是倾城绝世,宛若月中仙。 李天经虽然只是个半大的小子,但是已经知道美丑情爱了,这一刻——他居然看痴了? 然而下一刻,当失去父母巨大的悲痛袭来时,李天经内疚而又痛苦的再次闭上眼睛,任凭白衣女子站在他身前,和黄色胡子的贼人对峙着。 “哈哈哈,老子当是谁呢,原来是美貌无双的白娘子啊!” 黄胡子收了刀,好整以暇的看着眼前女子,眼中流露出贪婪的光芒来,当他说道美貌无双四字的时候,言语更是轻佻至极。 “黄胡子,放了这些人,否则姑奶奶剁死你。” “想我放这些贱民也行,你给我当压寨夫人呗,或者今儿你陪老子玩一种进进出出的游戏,老子就把这些贱民统统放了,以成全你白娘子济世救人之心,哈哈哈!” 黄胡子这话说的相当放肆了,白娘子虽然美貌无双,可从来都是性格强势之辈,何曾有人敢这么对她说过话? 白娘子差点气死,她怒目而视,“找死!” 白娘子的手下兄弟伙的也纷纷赶了过来,愤怒的盯着黄胡子一伙人看,事实上——这双方人马早就相互看不顺眼了,如今荒野相遇,都想和对方大干一场,将对方弄死。 黄胡子今儿也是杀上瘾了,他冷笑一声,准备召集众马贼和白娘子一伙人干一场架,若是能够打败对方——今晚他便能将白娘子收了,然后废掉她的手脚筋,任凭玩弄。 “首领莫要动手,不要坏了蒋大哥的大事。” 说话的是刚才那个略瘦弱的汉子,这汉子急急拉住自家首领,生怕自家首领和对方打起来了。 黄胡子一听蒋星魁的名号,气势瞬间就痿了,也对~蒋大哥如今正在谋一场大事,若是能成,以后他们就真正能洗脱马贼之名了,成为人上人。 虽然当马贼吃香喝辣,有使不尽的银子,但却见不了光,一辈子就如同老鼠般,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战战兢兢,——所以黄胡子做梦都想当人上人。 黄胡子压下心中的怒气和贪婪,抱拳道,“白首领,今日并非是我黄胡子先开的杀戒,而是这帮人先搞的事,我黄胡子不过求自保罢了。 今日此事就此作罢,我黄胡子便放了他们,也请你白娘子开一条道,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你当你的招安兵,我做我的行商。” 看着衣衫破烂的李天经,以及倒在地上死活不知的骨瘦如柴的流民,白娘子身边的众兄弟都快气炸了。 自保?这逼黄胡子咋那么无耻呢? 还行商?就这货会老老实实当商人? 虽然黄胡子人挺无耻的,而且白娘子也一万个不相信他真会金盆洗手,老老实实当什么商人?——但是白娘子见这人服了软,却也并不准备和他硬拼。 白娘子冷冷看了眼这帮马贼,既不动手,却也不收兵器。 黄胡子再次贪婪的看了眼这美貌无双的女子,然后才念念不舍的带着众马贼离开了。 鉴于此处有白娘这个危险人物在,所以黄胡子等人干脆也不准备睡觉了,连夜就将货物整理好,驱赶着驮马向着官道行去。 见这些凶残的贼人终于走远了,躲在阴暗处的流民也纷纷爬了出来,他们跪在白娘子脚下,不停的磕着头,说着一些感激的话,——当然也没忘记向她乞讨食物。 对于这些流民而言,生命固然可贵,但是食物却是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东西啊,眼前女人一看就是心善之人,必须的要使劲求她,最好求的她拿出一些吃食来。 白娘子并没有回应这些流民的感激,她素来清高,行事全凭本心,并不在乎世人的爱憎……除了那人外。 那个帮她报了最大的仇,杀光了害她家破人亡的狗蝗商,还有狗鞑子,她真的很想当面对那人说一声谢谢啊! 然而,她命如草芥,飘零江湖,如何能够入那人的法眼,甚至如何才能见到他? 有时候啊这人真的要认命,有些人尊贵到……你就是想和他说一声谢谢都不配。 白娘子终于还是将身上带的干粮留了下来,然后便带着钱胖子和众兄弟伙的绝尘而去。 那一袭白衣,出尘绝世。 拨动了李天经的心,从此后这容颜无双的女子,便深深的住在了这个半大小子的心间,一生也不曾忘记。 第373章 张嫣皇后 第373章 张嫣皇后 白娘子等人走后,众流民瞬间就将救命恩人给忘记了。众人只顾着争抢吃食。 此时哪怕是夫妻父子,也会为了一点点食物而翻脸,全无半点礼义廉耻之心。 白娘子留下的干粮,不过瞬息就被众人一抢而空。除了这些干粮外,还有蒋星魁等人丢弃的烤兔子肉和烤馒头,也被众流民收集了起来。 就连那只四肢被缚的肥老鼠,也落入了流民手中。 这只肥老鼠可能感应到了它即将到来的悲惨命运,大张着嘴巴,声嘶力竭的叫喊着,嘴角甚至都流出一丝鲜血来,绿豆般的眼睛,也不复刚刚的灵动,变得呆滞无比。 众流民都分到了食物,个个喜笑颜开。 这帮人都饿狠了,也不讲究什么干净不干净的,就着别人口水,叭砸叭砸啃着野兔,吞着干粮,一时间风卷残云,吃的是欢乐无比,——除了那只肥老鼠外。 肥老鼠是活的,弄熟还挺麻烦,又要剥皮又要清洗啥的,加上众流民现在又不缺少吃食,所以这只肥老鼠暂且被丢到了一边,苟延残喘着。 李天经缩在火堆旁,眼泪都快流干了。 他很饿,身上也很冷。 按理说,这季节, 就算是深夜也不会很凉沁的, 更何况李天经还靠着火堆呢? 李天经知道,这是因为饿极的缘故。 人体在极度的饥饿下,身体内的供能会产生问题,以至于体温会低于正常人的温度。此时若能及时补充食物, 人还能活, 否是就会衰竭而死。 可现在他却没有任何可以饱腹的食物,甚至就连一口热水都捞不到喝。 这些流民中, 其实也有李天经的亲戚叔伯们, 但是那又如何? 一个没有了爹娘的半大娃娃,谁会看在眼里? 如今食物便是天, 谁也不愿意多分一点点食物给李天经, 就连李天经的亲戚叔伯都希望他早点死了去,人心之恶,以至于此? 没有了爹娘的保护, 这个半大的娃娃,感受到了这世道给予他的最深恶意和不公平。 好冷啊…… 李天经缩着身子往火堆又靠了靠,这才感受到了一丝丝温暖。他叹了口气,脑海中回忆着偷学到的知识,那些千奇百怪,妙趣横生的知识,驱走了对于死亡的恐惧。 这世界, 真的很奇妙啊? 好像有朝一日能够遨游大明的壮丽河山,能够探索这宇宙洪荒间的所有秘密啊!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生命太短暂了,唯有知识才是无穷无尽的,好想拥有这世间所有的知识啊, 然后再用这些知识造福人类,福泽后世。 咕咕咕~ 李天经的大脑中想着经天纬地的事业, 可是他的肚子抗议了。 这个半大的娃娃苦笑了一下,哪怕懂的知识比这些泥腿子都多, 那又如何?这一刻,他最需要的是一点点食物啊, 一点点可以维持他生命的食物。 突然,李天经发现火堆旁边有一块黄黑的焦状物。 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这小子便在身体本能下, 将这块黄黑焦状物抄了起来, 紧紧的攥在手心,手心传来的温热触感告诉他, 这是块馒头。 李天经压下狂喜的心,不动声色的将这块馒头藏在了袖子里,然后借着尿遁,躲在黑暗中,大口大口吞咽着焦黄的馒头,哽的眼泪都出来了。 原来人在极度饿的时候,是吃不下任何东西的。 李天经的口腔中没有足够的唾沫,他就这么干嚼着焦馒头,好不容易嚼碎了,却没有力气咽下去。 喉咙就好像使不上劲似的,只能拼命的吞咽,——好不容易才将半块焦馒头吞下肚,身体才有了一丝的力气。 挨到天明,流民们陆陆续续醒了过来。 因为昨晚吃饱了肚子,今天这些流民的气色还是不错的,虽然不是红光满面,但好歹走路说话都有劲多了,不再是那种病恹恹的感觉。 昨晚的那只肥老鼠死了,豆眼怒睁,白牙森森的露在嘴巴外头,似乎死不瞑目? 李天经觉得很好笑,他居然能感觉出一只老鼠的死不瞑目? 这只肥老鼠不知因为什么原因死翘翘了,但是死了又如何?流民是不会嫌弃一只死老鼠肮脏的,乘着肥老鼠还没冷,这些人麻利的将其开膛破肚,直接丢在锅里煮着。 水都还没烧开呢,老鼠的肉也还没变色,还是生的。 这些人就急不可待的将其捞起,然后分食起来。 自然依旧没有李天经的份。 所有人都好像遗忘了他,既没有人对他嘘寒问暖, 也没有人恶狠狠的打骂他, 完全就将李天经当成了透明人,这种无声的冷漠才是最可怕的。 幸好昨儿晚上他啃了半个馒头,肚里并不是很饿,死老鼠对他的吸引力并不是那么大,只不过在这种环境下,人有点尴尬罢了。 李天经是个面皮很薄的人,他干脆乘着这帮人吃东西的功夫,到处收集着黄花苗,找到一株后,便连着花叶根茎一起拔起来,用麻绳捆着,背在背上,准备以后吃。 …… 紫禁城,慈庆宫。 相比于别处的繁华,这里显得落寞了许多,寂寞宫花无声的开放,姹紫嫣红。 一位清丽的美人,默默站在一株花树下,她容颜绝世,硬是将这树上的繁花给比了下去,真正的是人比花娇啊! 如此佳人。 只怕是个男人都会疼惜无比。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娘娘您看,这内宫的太监们都越发放肆了,您最近身子骨不好,奴婢去要燕窝想给你补补,这帮子太监居然推三阻四的,才给了这么一点点劣质燕窝角,太可恶了。” 说话的是一名小宫女,这宫女的容颜虽不及她主人,但也是肤白貌美,俏丽无比,让人一见生爱,恨不得使劲揉碎的那种。 清丽女子缓缓转过身,一双丹凤眼无悲无喜,面若观音。 这女子淡淡一笑,柔柔道,“这宫里人拜高踩低不是很正常吗,你我入宫多年,难道还看不透?罢了,你将燕窝角上的细毛挑了出来,隔水炖炖,照样可以滋补身体的。 只是啊,哀家已然是残花败柳,这身子骨补的再强壮又有什么用?不如早早的去了,好去泉下陪伴夫君,九泉幽冷,夫君想必很寂寞吧?” 听这主仆二人的对话,这位清丽女子居然是张嫣。 历史上有两位张嫣皇后,一位是汉朝著名的处子皇后,张嫣! 一位是明朝,天启皇帝的妻子,张嫣! 这位张嫣可是一位非常了不得的女人,传说当年她从五千位待选美人中脱颖而出,其容貌堪称倾国倾城,号称古代五大艳后之一。 天启皇帝虽然宠幸魏忠贤和客巴巴,以至于这两人在宫中呼风唤雨,把持后宫大大权,视皇后张嫣为眼中钉和肉中刺,恨不得置她于死地。 但是张嫣却活的好好的,甚至史载——天启皇帝病危的时候,客巴巴居然还安排怀孕的女人进宫,意图冒充皇嗣,好将这大明江山攥在手心。 当时就是这位张嫣皇后,劝说天启皇帝下旨立他的弟弟朱由检为帝,这才粉碎了二人的阴谋,可以说张嫣于崇祯是有功的。 对于这么个有功于自己的人,以崇祯的本性,自然是要感恩戴德。 可是? 崇祯自打登基后,便从来没来看望过这位皇嫂。 皇帝此番举动,落在众宫人眼里,自然便都以为张嫣失势了,一般宫人虽然不敢对她怎么样,但是内宫的那些太监可就不一定了。 在这紫禁城,能够坐上太监之位,无不都是权势滔天之辈,这帮子太监或许对皇帝忠心耿耿,但是对其他人就未必了,更何况还是一个失势的寡妇皇后? 小宫女见自家主人暮气沉沉,竟有想死之意? 她赶忙哭着劝道,“娘娘不必如此悲伤,若是天启皇爷泉下有知,定然不忍心看您这般伤心的,还请娘娘爱惜身子骨,今日风大,娘娘还是暂且回屋休息吧!” 张嫣并没有说话,她轻轻折了一枝花,歪着脑袋欣赏着,也不知想什么? 劝君莫惜金缕衣。 劝君惜取少年时。 花开堪折直须折。 莫待无花空折枝。 院门外头忽然传来戏谑的吟诗声,声音尖尖细细的,听着人非常不舒服。 张嫣冷冷看向门口,朱红色的大门半敞着,一道身影忽然间就闯了进来。 此人作文士打扮,头上戴着诸葛巾,巾上坠着玉结子,侧边缀着大玉环,风一吹,飘飘的。这人身上穿的也是时下文人最流行的浅红道袍,说不出的奇装异服。 张嫣自小便长于民间,自然知道民间那些文人墨客喜欢搞些奇装异服,可是——这个死太监居然也学着酸文人,穿起了这些不伦不类的衣服? 张嫣不悦的皱着眉头,警惕的看着这个死太监。 如今她已然失势,宫里的人谁不拜高踩低?谁还会当她是皇后? 虽然目前这帮人还不敢明目张胆的克扣张嫣的宫份,但是除了宫份外,多一点点的东西也不愿意给她,对待她就是应付差事。 她的宫女想去要点上品官燕给她滋补身子,都要不到。只因为这些东西不在她的宫份里,所以便只给了一些边角料子哄她罢了。 要知道以前天启皇帝在世的时候,这帮人都是怎么巴结她的?别说多要一点点燕窝,简直是天天用燕窝水洗澡都行。 这一方面固然是天启爱她,给她的赏赐都非常丰厚;另一方面,这内廷十二监那些有头有脸的太监拼命孝顺,就连魏忠贤和客巴巴这两祸害都时不时的要来巴结她一番。 张嫣已然失势。 此时这个死太监来他宫里,定然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张嫣认识这个太监,他叫陈德润。 此人在魏忠贤时代,便是那魏阉狗的大忠犬,在这内廷位置非常高。虽然此人并未做下什么大恶之事,但也不是个好东西,张嫣挺看不惯他的。 因为这家伙好色啊,虽然他男人的那玩意被一刀切了,但却色心未死。 这家伙长了双桃花眼,每日里最爱干的事儿便是偷看漂亮小宫女。 为什么是偷看呢?因为崇祯皇帝陛下自打登基后,便严禁内廷对食之风,很是抓了一些对食的典型,并且将这些人全部驱逐出宫了,——所以陈德润便只敢偷看了。 “娘娘安好,奴婢来给您问安了。”陈德润躬身行了个礼,这家伙嘴上说着问安,一对桃花眼却滴溜溜的盯着张嫣看,恨不得一口吞了她。 张嫣并不说话。 开玩笑~她就是失势了,其地位傲气也是还在的,岂会怕一个宦官? 陈德润见张嫣皇后并不理他,这家伙也不尴尬。 他自顾站了起来,爱怜道,“娘娘啊,奴婢听说你身子骨不好,今日特意来看看,您有什么需要的,尽管交给奴婢去办,奴婢定会办的好好的。 哎,娘娘您也是可怜呐! 这般花朵一样的年纪,却偏偏要独守空房,这深宫寂寞,锦被凄冷,娘娘身边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奴婢看了都心疼死了。” 说完这家伙还故意抹了抹眼泪,唉声叹气的。 “放肆!”张嫣身边的小宫女怒了,“陈德润你个狗东西,娘娘怎么样,岂是你这阉狗能够妄议的?罪该万死,小心我家娘娘去陛下那里参你一本,治你死罪。” 陈德润见这个小宫女居然敢呵斥他,也怒了,不过当他看到小宫女长相的时候,一股子火气瞬间浇的灭灭的,——此女居然也是美貌无比呐! 呃,虽然比张嫣皇后还是差了一点点,但是那股子泼辣劲,让人好生爱怜呐! 陈德润虽然也想对小宫女说几句调情的话语,但他今天的主要目标是张嫣皇后,呃~还是先俘获皇后之心要紧,待咱家将张皇后拿下后,这小宫女也跑不掉。 “姐姐莫要生气啊!” 陈德润居然不要脸的对着小宫女行礼道,“咱家真正是为皇后不平呐,今日特意来找皇后倾述忠心,万望姐姐不要多心。 咱家自小便是心思纯良之人,没有什么心机,心里更是藏不住话,所以便有什么说什么。” 第374章 献书(原本想请假,但实在不好意思,拼命赶了一章~) 第374章 献书(原本想请假,但实在不好意思,拼命赶了一章~) 小宫女窦美仪恨不得一巴掌呼死这个死太监,这厮也太没有眼力劲儿了,姑奶奶明明就比他小好伐? 这一声姐姐叫的也忒恶心人了。 窦美仪双手叉腰,恶狠狠道,“你个死阉人,没有种的货色,你叫谁姐姐啊,谁是你姐姐啊?赶紧的给我滚出这慈庆宫,否者治你死罪。” 小宫女窦美仪虽然看着凶巴巴的,但却也是色厉内茬。陈德润这个混迹于内廷这么多年的老油条,如何会惧怕她?哦不~应该是爱怜都来不及啊! 看着凶巴巴的小宫女,她那白豆腐一般的肌肤吹弹可破,因为气愤而显得双颊微红,柳眉倒竖,简直是说不出的可爱娇俏呐,好想现在就推了她。 可是? 陈德润自问是一个主次分明的人。 在没有俘获张嫣皇后的芳心之前,还是先不要额外生妖蛾子的好。 陈德润眼睛珠子一转,将他以前在市井上跟着泼皮无赖学来的调情之术使了出来,他先是将头发捋了捋,将仪容整理的端正了些,然后露出了一副笑眯眯表情来。 “好好好,咱家就不叫你姐姐了,咱家叫你妹子成不?窦妹子呐,你可真是冤枉死咱家了,咱家今儿来给娘娘带了稀罕物件, 娘娘在闲暇之时瞧瞧, 打发时间罢了。” 窦美仪警惕的盯着陈德润,这阉人浑不在意,他笑嘻嘻从怀里掏出个枚红色包袱,然后一层层打开, 露出一本线装书来, 上书三个烫金大字——金瓶梅。 陈德润笑嘻嘻道,“娘娘, 此书可是一本奇书啊, 流传于江南市井间,甭管是文人墨客还是市井小民, 都爱看此书, 今日我便将这本奇书献给娘娘,以慰娘娘深宫寂寞。” 虽然陈德润最后一句深宫寂寞,说的实在不像话。 但是张嫣皇后自小便是熟读诗书之人, 她对于书籍有一种天然的尊重,如今见这陈德润拿出的是一本书,她的脸色方好了些。 不过对方终究是个阉人,随意收他的东西不大好。 张嫣皇后淡淡道,“不劳公公费心了。” 接着这位绝色无双的皇后,便冷冷转身离去,只留下色心未死的陈德润。这家伙见皇后离开, 倒也没有死皮赖脸追上前,只是将这本书籍放在地上,然后意味深长的看了眼窦美仪,这才慢慢渡了出去。 庆慈宫,张嫣闺房! 相比于明宫其他妃子的闺房, 这张嫣的闺房算是非常简朴素净了。其房中并没有什么奢华的家具,唯独一个大书架显眼无比。 书架上满是书籍, 就连一些珍贵至极的孤本绝本书籍都有很多,甚至还有秦汉时代的竹简, 皆保存完好,古朴典雅, 望之不似女子闺房,倒像是男子的书房了。 除了个大书架外,张嫣的闺房里的珠宝陈列并不多, 绫罗软缎更是没有。这倒不是因为张嫣穷, 事实上——她作为天启皇帝最爱的妻子,怎么会没有钱呢? 或许之前有些后妃因为不得宠, 所用所食都在宫份之内,有时候甚至还不如得势妃子身边的大宫女体面呢! 就比如,万历皇帝的王妃,虽然有妃子之名,更是生下了皇长子,但却衣食菲薄,连个普通宫女都不如,可谓是可怜啊! 张嫣皇后却不存在这些情况。 天启皇帝虽然宠幸魏忠贤和客巴巴,但对自己的女人那是相当的好,可谓是温柔暖男。所以张嫣现在的身价可是非常丰厚的,所积下的奇珍异宝不比崇祯皇帝任何一位后妃少。 只不过张嫣素来简朴,不大喜欢这些奢侈玩意,所以这些珍贵的珠宝皆被她封存了起来,然后束之高阁。平日里也就身着布衣常服,戴着银簪骨钗罢了。 张嫣进入闺房后,小宫女窦美仪便将房门锁了,却犹自觉得不安全,她干脆又拖来桌椅,将门抵的死死的,生怕被这陈德润闯了进来。 接着这个小宫女趴在窗户上,偷看着外头,直到死太监陈德润转身离开了,她才长舒一口气,继而愤愤不平道,“前些日子春香天天在娘娘面前说陈德润这厮的好话,娘娘听不过,便将她逐了出去, 没成想今日这个阉人居然敢闯宫?” 春香原本是张嫣身边的大宫女, 极得张嫣信任,却不知道为何?前段日子天天在张嫣耳朵边为陈德润说好话, 气的张嫣直接将她撵了出去。 张嫣淡淡一笑,随意的拿起一本古书看着, 心不在焉道,“世人愚昧,皆以利往,想必是那阉人许以重利,蒙蔽了春香的心窍,罢了,我何必为这些凡尘琐事扰心。” 张嫣一派得道高人的模样,瞧在窦美仪眼里是又气又急啊! 她暗忖:娘娘啊,凡尘琐事虽然不能扰您心,但能害您命呐! 那陈德润素来奸诈,他定然不会善罢甘休的,娘娘啊,您天天再这么混下去,迟早会被那狗阉贼给祸害了,到时候不仅名声不保,只怕性命也不保啊! 窦美仪虽然年幼,但却冰雪聪明。 她早就发现这陈德润是想与娘娘对食。 明宫中,对食并不稀罕,前朝之时,宫女甚至明目张胆的与宦官对食,甚至就连某些不得宠的妃子或者太妃,都会自甘堕落的和太监扮起假夫妻,偷偷摸摸的对食。 虽然太监没了那玩意儿,并不能对张嫣造成实质性伤害,但自家的娘娘是一个清高之人,若真是被陈德润这个死太监得逞了,只怕——娘娘会自尽啊! 窦美仪急了,“娘娘啊,奴婢还请你去陛下面前参陈德润一本,今日宫门外明明有那么多人守着,这陈德润还是闯进来了,可见那些人都已经被这厮收买了。 娘娘啊,您现在处境危险啊,若是这个狗阉贼半夜三更闯进来,身边之人皆不可信任,就奴婢与娘娘二人,如何是狗阉贼的对手,哎。” 小宫女窦美仪都快急哭了。 她家娘娘的性子咋怎么慢吞吞呢? 慈庆宫三道大门,光洒扫和守门的宦官嬷嬷都不知凡几,更别提一些侍候的宫女了。却都偏偏一同消失,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陈德润居然买通了这慈庆宫合宫上下啊,——想想就可怕的很。 正在这时,门口传来敲门声,一道女声焦急的喊着,“娘娘,大白天的您怎么将门关了?奴婢们好生担忧。” 窦美仪气呼呼的打开房门,“你们这帮死蹄子,刚刚跑哪里去了,莫不是做了对不起娘娘的事儿?都还有脸皮回来啊,怎么不臊死啊?” 叫门的人是慈庆宫宫女,叫瑞香,她身后还站着十来个小宫女,皆是低着脑袋,脸蛋臊红,都不敢正眼瞧窦美仪,一看就是做了亏心事。 瑞香是大宫女,年纪要长些,阅历也更加丰富,她自然不会和小宫女一样臊红脸。 瑞香掩唇而笑,“瞧你说的,什么亏心不亏心啊,我等刚刚是去领宫份了,这月的宫份特别多,我等去了好几趟,都还没领完呢!” 窦美仪瞧见瑞香身后众宫女确实抱着大大小小的盒子,有些还提着大麻袋,麻袋里装的鼓鼓囊囊的,东西确实比往月多了很多。 不过? 就算领东西,有必要所有人都去吗? 窦美仪狠狠白了瑞香一眼,而瑞香竟然也不在乎,她自顾自的走上前,先是对着张嫣皇后行了个万福礼,接着拿过一方锦盒,打开便闻着一股子药香气味。 锦盒里静静躺着一枚镂空的玲珑花丝香囊,这枚香囊是以赤金拉丝,然后慢慢编织而成,上面点缀着大红宝石,珍贵异常,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宝物。 药香便是从这枚香囊中散发而出。 瑞香巧笑倩兮,“娘娘,这是皇帝陛下特意赏赐给娘娘您的,如今端午将近,虫蛇邪祟肆虐,陛下特意用五毒,再加上艾叶和雄黄等物,调制成香料,并且嘱咐娘娘一定要佩戴起来。” 当今皇帝陛下送自个嫂子香囊? 这个貌似有点不合礼法,但如今又快到端午了,明宫中素来有在端午之时佩戴五毒香囊,以驱邪祟,所以这么一想,——倒也没有什么了。 所谓五毒,指的是蝎子,蛤蟆,蛇,蜘蛛,蜥蜴。 戴上五毒香囊便能以毒攻毒,以求可以平安度过端午节,这个是明宫的传统。只是这些年来,张嫣已然心如死灰,什么节气都不在乎了,所以她好久都没过什么端午节了。 张嫣皇后看也不看这个香囊,只是冷漠道,“美仪,你将东西收了就是。” 瑞香急忙拿起五毒香囊高高举起,然后跪在了地上,“娘娘,此物乃陛下所赐,并且陛下还特意交代过,要娘娘您务必要佩戴,还请娘娘不要辜负了圣恩。” 张嫣皇后沉思片刻,“也罢,戴就戴吧!” 正在这时,天空忽然传来惊雷声。 端午多风雨,雷声带晚凉。 天空忽然就暗了下来,疾风骤起,乌云翻滚,层层叠叠的,看这架势免不了要有一场骤雨了。张嫣皇后忽然发现陈德润并没有将书带走,那本书被随意的放在了地上,书页被风吹的哗哗直响。 张嫣本就是爱书之人,甚至是尊重书籍。 她觉得每本书籍都传承着知识,哪怕是再破旧的书籍,也不能随意丢弃糟践。陈德润虽然无耻,但是书籍无罪,怎能任凭雨水打湿? 窦美仪太了解自家娘娘了,她叹口气,只得命令小宫女将这本书捡来擦拭干净,然后安置在了那个大书架子上。 …… 京城外城,永定门前。 李天经一众流民目瞪狗呆的看着这繁华景象,太震撼了有没有? 客商来来往往,有骑马的,有步行的,也有赶着骆驼的。有身穿绫罗绸缎的体面富商,也有衣着朴素的小本商人。如今商业繁华,加上崇祯的刻意引导,——所以士民皆以经商为荣。 再也没有以前那种商人是末民的感觉了。 呃~虽然崇祯穿越前,明朝的商人已经很牛掰了,以东林党为首的豪商利益集团,甚至可以操纵朝政,暗杀君王。明代更有首辅出自盐商,有明一代商人地位可谓超然。 但是? 像如今这种全国上下,发自内心觉得商人不再是末民的想法,却是从来没有过的。商人的地位大幅度提高,再也没有人觉得经商是耻辱,只会觉得偷税漏税才是真正的耻辱。 这便是民心所向。 自然这些不仅归功于大明海外贸易轰轰烈烈的发展,更深层的原因便是大明报刊终于在全国铺开了,呃~至少大部分地方是铺开了,除了一些实在不好管控的地方外。 大明报纸宣扬的一些东西,潜移默化改变着老百姓的思维。 老百姓再也不会觉得商人少交税,士人不交税是天经地义的事。什么矿税啊,海税啊,田税啊,盐铁税,统统都要交,国家只有赋税充足,方能强大。 而只有一个强大的国家,才能让百姓安居乐业。 最让崇祯意外的是,甚至就连大部分的商人和士人都被报纸洗脑了,觉得自己确实应该交税。只除了一部分冥顽不化,默默躲在角落里伺机而动的魑魅魍魉。 当然,也有蛋疼的地方。 报纸虽然洗脑了大部分的人,但是人的劣根性依旧存在。哪怕所有老百姓都觉得确实应该交税,但是轮到自个头上的时候,依旧想着偷税漏税。 而以目前大明的官僚体系,还真没有办法杜绝所有偷税漏税的情况。 这也正常,就算是在现代社会,老百姓的收入在银行系统中一目了然,电子税收制度更是相当完善,能够将税收精确到分,但是——不也还是有很多无耻之人偷税吗? 对此崇祯也没办法,甚至可以说是任何穿越者都没有办法杜绝的事。 除非大明真正进入信息时代。 但这是不可能的事啊,如今的大明只能说还处于工业时代早期,大炮,火药,船舶业,纺织机,羊毛业,海外贸易虽然都在蒸蒸日上,大明的国库和崇祯的内库也是日益充裕。 但想要真正进入工业时代,起码还需要很多年。 更别提进入信息时代了? 第375章 永定门前 第375章 永定门前 永定门前风景极为秀丽,栽种着高大的杨柳树,枝叶柔美,如同美人的腰身般,迎风摆动着,引的许多文人骚客在树下吟诗作对。 有那京中名妓,和偶尔外出的闺阁女子见了这帮文人骚客,无不掩唇而笑,脸上露出羞答答的神态来。自古美人爱才子,而得到了美人青睐的才子们则越发吟的更加起劲了。 这些流民对什么吟诗作对不感兴趣,对文人骚客更是不感冒,他们只对漂亮的女人感兴趣。 有道是,保暖思那啥欲? 这些人昨晚吃的饱,今儿早上又炖了一锅肥老鼠肉,呃~虽然每个人分的肉很少,但是昨晚上的东西不是还没消化吗? 在获得了生存的保障后,这些人也要追求精神生活了。这帮子从穷乡僻壤逃出来的泥腿子们,何曾见过这般漂亮风情的女人? 他们乡间的女人都是又黑又糙的,神态动作更是粗野无比,哪里及的上京城妙女呀? 这些泥腿子都看呆了,眼睛珠子直勾勾的瞧着这些女人,口水直流,一副痴呆傻模样,——唯有李天经和几个实在太小的娃娃无所谓。 李天经是因为见过白娘子,有了白娘子打底,他再见这些俗女便没有了震撼的感觉,只觉得普通至极;而几个小娃娃还没长大,根本就不懂得男女情爱。 而此时,这些妙女都快恼火死了,文人骚客看她们,那是一种享受;现在却被一群泥腿子看,算什么?呸~ 众妙女虽然恼火,但还是要维持淑女形象的,虽然泥腿子很恶心,但若是和他们起了冲突,定然会被对面的文人骚客所轻视。要知道自古文人爱淑女,恩~俺们一定要维持住淑女的形象,迷死这帮文人骚客。 想通了后,这些女人便彻底无视泥腿子们的存在,只一心想着如何勾引文人骚客们。简直是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顾盼之间无不风情,看得众人喝彩不已。 却也让崇祯皇帝无语至极。 今天风和日丽,崇祯在宫中闲的无聊,便带着赵大成等人出来微服私访,没成想在这外城永定门前,看到了这么一出好戏,——一群垃圾文人集会吟诗作对,一群花痴女人卖弄风情。 光天化日这下,这帮人就这么眉来眼去的,简直是成何体统啊? 哎,没想到才几年时光啊,这京城的风气居然已经这么开放了吗。 崇祯都有点怀恋,刚穿越过来时候的社会风气了,那个时候的女子讲究个三从四德,淑女们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全身上下包裹的紧紧的,并以贞静娴雅为荣。 崇祯这人很奇怪,他虽然也喜欢看露的很多的美女,但真正喜欢的却是那种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美女,最好夏天都不要穿超短裙,直接长裙子把小腿都裹上。 这种奇怪的审美观和思想,让不少女人直接将他拉入了黑名单。 言归正传,如今大明的社会风气确实是大变样了…… 满大街好多女子啊,有些女人袖子里明显就没有穿里衣,风一吹,便能看到雪藕般的胳膊,好不迷人。还有些女人只穿着双绣花鞋,脚上居然没有穿袜子。 “公子!” 说话的是赵大成,“如今大明富庶啊,这京城文风也日益鼎盛,公子您瞧这些书生们,个个都是满腹经纶,饱读诗书之辈,此乃大明之幸,陛下之幸啊。” 赵大成自小没有读过书,后来入宫后虽然上过内书堂,也曾习过内令,百家姓,千字文,孝经,大学,中庸,千家诗,神童诗等书籍。 但是赵大成并不是个好学之人,所以实在称不上饱读诗书,充其量就是个学渣罢了,——所以他很羡慕这些文人。 崇祯呵呵一笑,“我大明不是一直都挺文风鼎盛的吗,以前的东林党,复社啥的,朕记得里头的才子佳人可是多的很呢!” 赵大成瞬间就听出皇帝陛下的语气不对劲了……暗忖:哎,果真是天威难测啊,这特娘的说变脸就变脸了,这帮文人骚客只怕要倒霉了。不行~我赵大成要救他们。 就和大多数学渣一般,他们对于学霸文人有一种天然的嫉妒和尊重,简直是又爱又恨。所以赵大成虽然很嫉妒这些大明的学霸文人骚客们,但他还是不想这些人出事。 赵大成思索片刻,解释道,“公子无需担忧,这些文人都是雪苑诗社出来的,真正饱读诗书之辈,他们每日里也就吟诗作对,游山玩水罢了。” 在赵大成的解释下,崇祯明白了,原来是一个叫侯方域的商丘才子到京城了,并且还办了个什么诗社,雪苑诗社。 这个诗社自然和东林书院,复社完全不一样,其宗旨为……只谈风月,不问政治。 雪苑诗社建立后,很快便风靡全京城了,为名妓淑女所追捧,据说啊,这雪苑诗社的才子逛窑子是从来不用出钱的,大把的风尘女愿意倒贴。 甚至很多闺阁女子也仰慕雪苑才子的名声,愿意自荐枕席,以求一夕之欢。 而今天恰恰就是雪苑诗社的集会之日,故而永定门前才会这般热闹,才会来了这么多美人。 这些美人中既有风尘名妓,也有普通百姓家的女孩子,更有京中贵女,这些女人都是冲着才子来的。 崇祯明白了…… 这不就和现代社会的小鲜肉一般吗?只不过古代的小鲜肉通常是文人骚客担任,而现代社会的小鲜肉则是戏子为主。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但甭管以什么为主,只要是小鲜肉的粉丝一律都有点脑残,也不知为什么? 崇祯对雪苑诗社很陌生,但是对侯方域这个名字挺熟悉的。 侯方域其人…… 大才子一个,他爹是侯恂,侯恂是明朝重臣,和东林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当然这已经是过去式了。自打温体仁上台后,便将这侯恂赶回商丘种红薯去了,而侯恂居然也真的甘心远离权力中心,老老实实做了个闲人。 也算是因祸得福,崇祯诛杀东林党人的时候,这家伙因为远离政治,加上又没有搞什么事情,所以倒也逃过一劫。 没成想,他儿子居然来京城了? 还办了个什么雪苑诗社,明目张胆的在京城把妹子。 崇祯对侯恂没有好感,自然不会对他儿子另眼相看,更何况这家伙还和秦淮八艳之一李香君,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呢! 李香君,读过明史的人都知道这是个大美女,据说此女曲艺非常好,尤其擅长南曲,其长相更是玲珑娇俏,有香扇坠的美名。如此美人却被候方域这个垃圾得了,以至于香消玉殒,只留下一曲桃花扇。 侯方域确实是垃圾,清入关后,这家伙先是欢天喜地把头剃,跑去考科举。可惜啊,人家鞑主看不上这种软脚虾文人,这家伙不仅没有得到重用,还把名声给搞臭了。 名声臭了后,这家伙又后悔了,立马写了一篇''壮悔堂文集'',表示对参加鞑主科举的悔悟之心,简直堪称反复无常的典型,——而崇祯最厌恶的便是这种人。 “田尔耕,朕命你去查查这个候方域和他的雪苑诗社,可有什么问题?” 崇祯可不相信这个雪苑社真的只谈风月,不谈政治。候方域这个垃圾来京城说不定就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遵旨!”田尔耕小声应答着。 而此时永定门前的众流民也遇到了大问题,守门的官兵不让他们进城。这帮流民辛辛苦苦赶到京城,所求不过是一餐饭食罢了,如今不能进城了,上哪儿去乞食呢? 众流民苦苦哀求,“官大爷,您看看我们这边还有孩子呢,大人可以饿着,孩子不能饿啊,求求官大爷让我等进去寻口吃的吧,求求你们了。” 这些流民为了获得同情,将许多孩子推上前,就连李天经这个半大的孩子,也被他们推到了守门官兵眼前,以博得人们的同情。 李天经木然的站在城门口,就像是一个货物般,任凭人们评头论足。一些或讽刺或同情的言语,从四面八方涌来,让这个半大的孩子抬不起头来。 李天经自问和这些流民是不一样的,事实上~他也确实和这些流民不大一样。 他懂得很多知识,明白许多道理,也会念诗词歌赋,更拥有一颗无穷想象力的心。他觉得他和杨柳树下的文人骚客一样,应该得到众人的尊重。 但是,他置办不起文人的衣袍,哪怕只是一件最普通的细棉袍子也置办不起,更没有这些骚客们的风流姿态。 任谁一看就知道他李天经是个泥腿子,……当然最主要的是,他不识字。 不识字,算什么读书人? 融不进读书人的阶级,退不回泥腿子的世界,这便是李天经悲催的处境。 这帮流民算是逃出来的,所以根本就没有路引,而在大明——没有路引简直是寸步难行。 所谓路引是什么? 其实这是一种户籍制度的延伸,大明律法规定……老百姓远离所居地超过百里的,都需由当地官府颁发路引,若无路引或者是个假路引,是要依律治罪的。 大明对户籍管理可是非常严格的,所以路引一般也很难办下来。 办不下来怎么办?制假呗! 传说大名鼎鼎的明代驴友徐霞客,这家伙便是一个制假小能手,他为了能够畅游大明的壮美河山,便弄了许多假路引,一路上可谓是畅通无阻,甚至还能得到当地官员的帮助。 但是这帮流民不是徐霞客啊,他们既没有制假的能力,或者说,就算他们弄到了假路引,就凭他们的卖相,也得露馅啊,咋能和徐霞客比呢? 守门的官兵显然见惯人间百态,这些人确实可怜,但世上可怜人那么多,谁特娘的可怜的过来啊?没有路引就是不能过,就是官员老爷来了,也不许过。 要知道内城的管理可是相当严格,五城兵马司天天在查流动人口,若是查出谁没有路引,他们这些守门的官兵少不得要担责的,——守门官兵和这帮流民陷入了僵持中。 “尔等何人?” 一道文质彬彬的声音传来,说话的是一位青衫文士,这位文士的打扮相当简洁素净,身上也没有什么金玉器物,和满大街那些穿红戴绿的奇葩文人骚客完全不一样,——一看就是穷酸文人。 明朝的文人骚客以衣着富丽为时尚,以穿戴奇葩为风格。 就比如雪苑社的那些文人骚客吧,哪个不是身着华服,妆容奇葩?就连头戴大红花,脚蹬彩底鞋的奇葩都有,总之,怎么显眼怎么来,怎么个性怎么弄。 而衣着简朴,则往往意味着穷酸。 在这么个商品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谁愿意被人说穷酸呢? 虽然听不懂青年文人的话,但是流民们知道这话是对他们讲的,这些流民面面相觑,皆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特娘的,你连人家的话头都听不懂,你怎么回答? 这些流民唯唯诺诺,既想和青年文人搭上话头,又不知如何是好?简直是说不出的小家子气,青年文人也不着急,就这么等着。 终于—— 李天经站了出来,他鼓足勇气道,“我们都是得胜堡人,家里的田地被东家收了,没了活路,便想着来京城谋生,行到此门,官爷说没有路引不能进,故才僵持在此,进退不得。” 不得不说,李天经说的话很有水平,和那些泥腿子的乡间土话完全不一样,一听就是有文化的,呃~就是气质和语音,听着还是土气。 青年文人点点头,似乎对这个小泥腿子很赞赏,“本官姓程,专门负责管理陛下的皇庄,看尔等也是走投无路了,不若就到本官下辖的皇庄做事吧,包吃住,饭管饱,就是活儿很累,尔等不能偷懒。” 这帮流民虽然不知道啥叫皇庄,但是他们能够听懂——做事,管饱,不能偷懒,这些很直白的话啊! “菩萨啊!” 众流民不待李天经回答,便纷纷跪在地上,“只要能够给我们活计,一天两顿稀饭就成,我们就会拼死拼活的干活,累死也不会怪大爷您呐!” 第376章 人心险恶 第376章 人心险恶 刨去人品不谈,这些流民其实还是非常任劳任怨的,或者可以说自古农人阶级都是最勤劳的。因为土里刨食太苦太难,若是再不勤快一点,那就只有饿死了。 所以相比于一些泼皮无赖,或者破产的手工业者。这程清风更愿意招揽农人到皇庄里干活。 一来农人对庄稼熟悉,二来农人干起活来不计较报酬,一顿两馒头,就能乐死他们了。 就这样,这些人被程清风带到了位于北直录的新皇庄,交给了赖大等人负责。 如今的新皇庄早就已经改头换面了,庄子里头青砖黛瓦,房舍干净整洁,大道两旁栽种着笔直的树木,看着就荫凉。而除了这些普通树木外,这些年居然还栽了不少的花草? 新皇庄里头的大多数是一些农人,他们的审美水平并不高,所选择的花木也无非是石榴,鸡冠子花,指甲花等等一些大路货,并无珍稀名贵品种。 不过有道是,人只有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后,才会追求精神生活。 养花养草,逗弄宠物等行为皆属于精神生活。自古富裕地区的人大多喜欢养花和养宠物,而贫困地区的人,一般不爱好这些东西,——肚里无食,哪里还有心情花前月下啊? 这些流民就如同赖大第一次来皇庄的时候一样,他们对花草树木并不敢兴趣,唯独对那些整整齐齐的黑土地惊叹不已,——地太肥了有没有? 就连李天经见了这些黑土地都眼馋极了, 这么好的地, 要是勤扒苦做的话,每季可以打多少粮食啊,这些粮食够吃多久啊? 赖大如今长的是白白胖胖,还娶了一房媳妇, 生活无忧, 事业也算是小成了,他专门负责管理这处皇庄, 也就是所谓的庄头。至于程清风和王大善人, 他们早就各回各部门了,除非必要, 一般不会住在皇庄里头。 所以这处新皇庄里头, 完全是赖大等人在负责管理,赖大这人倒也实诚,从来不贪污受贿, 处事也非常公正,所以颇得程王两人的信任,索性就将此处完全交给他了。 而只有到了收获的季节,需要将物资运送到军营里头的时候。程清风和王大善人才会出现交涉,并且统计物资,核对账目,采买下季所用之物。 赖大看着这些骨瘦如柴, 衣着破破烂烂的流民,不免又想起了他以前的苦日子,所以便生了几分同情之心。他二话不说就给这些人拨了间大房子,安排了通铺,准备了被褥等物。 后来又将储存的皂角胰子拿了许多出来, 给这些流民洗澡洗身子,这帮人太臭了, 隔着老远都能闻到,身上也太脏了, 脸上更是脏的看不出本来的容貌。 有些流民头发直接结成一团团的,头发上满是虱子和白生生的虮子, 看的人膈应死了,没办法——只得将头发全部剃掉,一个个变成了大秃头。 晚餐也很丰富, 猪肉炖着宽粉条子, 还焖了几大锅黄米饭,蒸了好多大馒头, 香极了。 这些宽粉条还是最近才流行起来的,产地是陕西,也不知道是什么原材料做的,不仅味道好,最主要的是便宜啊,量大还饱肚。不仅深受老百姓的喜爱,就连达官贵人也吃。 李天经等人从都没吃过这么好的饭食,他们大口嚼食着,吃的是酣畅淋漓。 夜深人静,拥着舒适的被褥,闻着被褥上的阳光味道,幻想着未来的幸福生活,李天经迷迷糊糊的,即将进入梦乡。 “咳咳~” “咳咳~” “咳咳~” 是老栓头的咳嗽声音,这家伙岁数大了,一直都有肺上的毛病,这么治也治不好,——乡下所谓的治,无非是乱吃一些草药,乡里人病了没钱看大夫,便遵循着祖祖辈辈的智慧,采集一些故老相传的草来治病。 “老栓头啊,都说穷人的肠胃是贱的,见不得油水,没成想你的肺也是穷命啊,刚吃点好东西,就又犯病了?你说你这命贱不?” 吃饱喝足后, 这些人也开起了玩笑来, 而被呼为老栓头的老头子也并不在意, 他又使劲咳嗽了两声,“哎~今儿的风真大,兴许是中午的时候吹了点风, 自打那个时候起,老头子我就开始觉得不舒服了,这身子骨啊,还老是软绵绵的。” 众流民睡不着,索性唠嗑起来,“呸,你这个老东西,中午日头那么大,哪里有什么风啊?俺看您呐,就是个穷命,吃不得好东西,哈哈哈!” 这样的话题,李天经是没有资格参与的,一方面他是个半大的娃娃,和这些人没什么共同语言:另一方面,大家也瞧不起他,索性就将他当成了透明人。 咳咳咳~ 咳咳咳~ 咳咳咳~ 正在这些人嘲笑老栓头的时候,突然又加入了十几道咳嗽声音,一时间房间里咳嗽声此起彼伏,甚至还有人咳出了血丝来,血丝混着清痰,好不恶心。 医学上有一种说法是,见血必危险! 这些人虽然不是大夫,但好歹也活了这许多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路,此时就算是再迟钝的人,也知道不妙了,莫不是时疫? 李天经在察觉到这些人可能染了时疫后,他立马爬了起来,将新发的棉袍子撕了块布头下来,把口鼻捂住,然后慢慢蹲着来到了窗户口,哐当一声,就将窗户打开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如今白天虽然热,但是夜晚还是有点寒凉气的,不是特别冷,一般人都受得住。但是这些流民现在生病了啊,病人最是怕冷的,一点点风就能让他们受不了。 当场就有个汉子吼了起来,“小兔崽子的,不知道过堂风最毒吗,你是想要俺们得病吗?赶紧的将窗户关上,否则你滚出去。” 李天经小声解释道,“俺听学堂里的先生说过,疫病会通过空气传播,若有疫病患者,就应该将窗户打开,保持通风换气,这样便能减少疫病的传播了。” 房间陷入了沉默,一时间没人说话。 片刻后,终于有个汉子打破了沉默,“俺尿急,出去尿尿。” 话音未落,这个汉子迅速的爬了起来,衣服一穿,反手就将被褥抱了,然后飞也似的逃了出去。见这汉子逃了出去,接着又一连逃了些人出去,不知道为啥,他们都将被褥带着。 “老栓头,你干嘛?” “俺老了啊,一晚上就得起来十几次,俺也去尿尿。” 逃出去的人,或多或少都是没有问题的,或者说就算有问题,现在也没发病啊。可是这个老栓头是什么意思?从头到尾就他咳嗽的最欢,也是他最先咳嗽的,凭什么他也逃? 众人干脆撕破脸皮,“死老头子,肯定是你将时疫传给俺们的,你逃什么逃啊,不要脸。” 被人这么骂着,是个人都会生气,何况脾气暴躁的老栓头呢! 他当即跳了起来,“放屁,俺这是肺上的老毛病了,咋就是时疫了?哼哼哼,老头子不和你们一般见识,你们啊,就等着烧死吧?” 烧死? 老栓头这话确实非常恶毒了,谁规定得了时疫就一定要烧死啊? 这时疫也是分很多种的。 普通的时疫,几乎年年都会有,一般都能自己好。就是老人得了不容易好罢了,但是大部分也是可以医治的,皇庄里头条件这般好,肯定有药医。 严重的时疫。 那便是得了就是个死! 就算富人有钱买药,也未必治的好。前些年,他们附件就有个村子得了这种时疫,一村死绝,连个收尸人都没,最后还是官府出面,将那个村子的死人,连同家具物件全部烧了埋起来,想想就可怕的紧。 一想到全部死绝,这些人都害怕起来。 人啊,越是害怕的时候,便越是不愿意面对现实,这十几个有症状的人干脆也爬了起来,气势汹汹将老栓头抓了,使劲朝着他吐唾沫,呵气。 “呸,死老头子,俺们这就是轻病,去年俺也咳了好久,不也好了?” 老栓头反唇相讥,“你去年咳嗽的时候有血吗?” 众人啐道,“你特娘的不也咳血了?” 老栓头被这些人吐着口水,现在是又急又气,“说了俺这是肺上的老毛病了,和你们不一样。” 最后这家伙干脆声嘶力竭的喊了起来,想要惊动皇庄里头的人。 突然,老栓头剧烈的咳嗽了几声,然后猛地吐出一滩西瓜败肉模样的东西,自然也还带着血丝,接着这家伙腿一蹬,就一命呜呼了。 刚刚还在殴打他的几个人,吓得急忙后退,脸色苍白的看着这一切,这太突然了啊,莫不是真的是最凶险的时疫?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应该叫瘟疫了啊! 瘟疫多可怕啊,得了就是个死,少有人能够活命的。有时候甚至一村村,一城城的死人,早上还满满是人的城市,晚上的时候就全是棺材了。 还有更可怕的传说呢,据说曾经有商人误入瘟疫之城,走在街道上,见到的全是怪影重重,人怪错杂,收的货钱投到水中,居然还会飘起来,太瘆人了有没有? 屋里剩下的众人都吓呆了。 在桐油火光下,这些人脸色苍白至极,不似人脸。 就连李天经都躲在角落里,一动也不敢动。 他将棉布条紧紧的捂着口鼻,努力降低自个的存在感,因为他知道,人心险恶,如今他没有感染,若是逃跑激怒了这帮人,可能就会如同老栓头一样,遭到众人的围攻。 早知道就应该像之前那些人一样,早早的逃出去。 哎,只怪自己太木讷了。 过了许久,这些人终于平静下来,开始商量着对策来,人都想活着,哪怕他们知道自个得的就是烈性瘟疫,可是他们也想活着啊,——他们不想死,更加不想被人烧死。 在故老相传的记忆中,常有老人说,以前发了瘟疫,官府都是直接将人烧死的,以免大范围传染,虽然——在他们这一代并没有见过官府这么干。 终于有个汉子说了计策出来,“大伙别怕,反正俺们都这样了,不如死马当活马医,俺们先把老栓头抬床上去,然后装着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待挨到早上,就将这里所有的人都传上,这地儿的人可比俺们金贵啊,官府一定会发药治疗的,现在俺们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回床上睡觉去。“ 有人提出质疑:刚刚有一部分人跑了出去,他们会不会泄密? 依旧是这个汉子站了出来,如今这家伙便是这群人的主心骨,他叫刁山根,平日里就是个机灵之辈,能言善辩的,算是村里的能人。 刁山根想了想道,“出去的那些人,不过是以为俺们得的是普通时疫,这病谁不得啊?天冷的时节,有时候一个村都会传上,不稀奇,所以他们不会乱说的。 反正啊,明天俺们就尽量多和这庄里的人说话,将唾沫抹在物件上,尤其是那个白白胖胖的赖大,他地位最高,若是他也传了这病,咱们活下来的希望就更大了。” 刁山根的计策,让这些人心里安定了许多。 现在他们要做的,便是尽量的撑着,别那么快死。 至于出去的人里,有没有也传上的? 肯定是有的,只不过暂时没有发病罢了,所以这些人应该不会像老栓头那么快死的。老栓头是因为年老体弱,加上本身就有肺上的毛病,所以才会死的快。 只要不再死人了,他们便能瞒天过海,将这庄上所以的人都传上,甚至……将昨天带他们来的程大人,也给传上。 陈大人虽然不在庄子上住,但他一看就是个热心肠的善良人。 这种善良人啊,做事都特别负责,说不得他明天也会来看望俺们过的好不好? 定下歹毒的计策后,这帮人忍着肺上的疼痛,将老栓头身上擦干净,然后抬到了床上,用被褥将他盖严实了,让人看不清他脸。 接着又将屋里整理干净,尤其是老栓头最后呕吐出来的,那些西瓜败肉一样的东西,必须的清理干净,免得露馅了。 听到这么可怕的事情,李天经现在是胆颤心寒,他更加不敢跑出去了。 只怕还没到门口,就会被抓住呢! 第377章 瘟疫 第377章 瘟疫 时间一点点过去,李天经的腿都蹲麻了,他干脆慢慢改蹲为坐,将双腿努力伸直,以促进血液循环。终于,腿子慢慢又有了知觉。 夜慢慢深了,可是屋里的人睡的都不踏实,不停有咳嗽声和翻身的声音传来,这让李天经心惊肉跳,更加不敢动弹了,不过这么耗下去也不是个事啊,所谓夜长梦多,谁知道会不会出什么妖蛾子呢? 现在摆在李天经面前的有两条路,第一,直接从窗户上翻到外头去;第二,飞快的跑到门口,然后再拉开房门,逃出去。 李天经算了算从窗户到房门的距离,这还不算中间横着好几张通铺呢,哎~这个法子很危险;现在只能考虑第一个方法了,也就是直接从窗户上翻过去。 窗户大概齐李天经的胸高,若是一般顽劣儿童,滋溜一下就能翻过去了。但是李天经自小就是个体弱多病的,加上平日里好静恶动,——所以他还真不一定能够翻出去呢? 思忖了片刻,这李天经终于行动了,他慢慢站起身来,转身面对窗户,然后以双手使劲抱住窗户,深吸一口气,双脚使劲的一蹬,还真让他蹬了上去。 逃出房间后,李天经也不知道庄头赖大住在那儿,只得借着月色四下观察着。他发现之前尿遁出去的那些人,就在离房间不远处打着地铺睡,鼾声起伏,睡的可香了。 也有人醒来,见是李天经这个半大的孩子,根本就懒得理他,翻了个身继续睡的鼾声震天响,李天经叹了口气,暗忖:果真是无知则无畏啊! 李天经寻着青砖黛瓦最多的地方跑了过去。 汪汪汪~突然几只大狗猛地跳了出来,犬吠连连,作势欲扑。 李天经弯腰佯装出一副捡石头的模样,双眼紧紧盯着大狗,一步也不敢退。狗这东西最是欺软怕硬,你越是怕它,它越是会扑你。 “谁呀?” 大门哐当一声开了,接着有个身穿葛质亵衣的汉子探出身来,待见到是李天经时候,这个汉子双眼猛然一缩,然后一个箭步冲上去,逮住李天经的胳膊,恶狠狠道,“臭小子,养不熟的白眼狼,庄头对你们那么好,你偷东西不内疚吗?” 感情这个汉子将李天经当成小贼了啊! “这位小哥,能不能让俺去见见庄头,俺有要事相告。”李天经急的鞠躬作揖,满头都是大汗,甚至因为紧张,声音都不大一样了。 这汉子眯着眼睛看了会子他,终于还是冷哼一声,“随俺来。” 新皇庄,赖大家。 赖大刚刚起床,衣服都没有穿齐整。 他嘴巴张的比鸡蛋还大,“你你你,你是说瘟疫?” 由不得赖大不吃惊啊,关键是眼前这小子讲出来的事情太可怕了有没有? 瘟疫是什么?分为多少种?什么季节容易发病? 这些东西赖大一律不懂,他只懂这玩意非常可怕啊,据说人得了就是个死,不过几天功夫,便能收割掉满城人的性命,甚至鸡犬不留。 呃~鸡犬不留就有点夸张了。 事实上,鸡有鸡瘟,人有人病,猪牛羊等也各自都有特定的病,一般不相互传染,但也有特殊情况,总之这玩意很复杂,大夫都搞不清楚,何况小小赖大了? 赖大不过是个穷巴子出身的庄头罢了,以前恰恰他们村就没有发过烈性瘟疫,呃~若是发过,他也不会站在这里了,早死翘翘了。 他们村也就发过时疫罢了,时疫并不十分可怕,若是身强力壮的人,就是不治疗也能好,——只不过得了比较麻烦和难受罢了。 赖大没有见过瘟疫,却并不代表他不害怕瘟疫,有时候未知的东西才是最可怕的,此时赖大就被吓的差点栽倒在地。 李天经将捂着口鼻的布条又紧了紧,“庄头,那瘟疫可以通过唾沫星子传染,我也不知道自己感染没有,您赶紧也准备一些布头将口鼻捂严实了。” 赖大和刚刚带李天经来的汉子,齐齐后退一步,然后飞快的跑进屋里,弄了两块布头将口鼻也捂得严严实实,这才惊恐问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赖大是个成年人,还是个庄头,可是面对这种事情的时候,就连他也六神无主,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得求助于一个半大的娃娃。 见赖大问自己,这李天经也很紧张啊! 懂的知识多是一回事,能不能将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却是另外一回事。李天经自小就是个沉默的孩子,就是那种肚里有货,却倒不出来的那种人,而且他这人并不擅长指挥人。 沉默了许久—— 李天经终于结结巴巴道,“庄头您先派人将那间屋子封起来,任何人不得进出。然后再将庄里所有和他们接触过的人集合起来。 有不舒服的,也另外寻个屋子关着,做好这一切后,俺们再上报官府,把我们这处皇庄全部封起来,任何人不能进入。” “庄头,俺们会不会被烧死啊?” 刚刚带着李天经过来的汉子,哭丧着一张脸,浑身抖的和筛子般,他突然一把拉住赖大,“庄头,俺看这事儿玄乎啊,官府肯定会把俺们全部烧死的。 不如俺们干脆就将那帮人赶出去,将京城里所有人都感染上,这样俺们才能活命啊,俺可不想被烧死啊,俺想活命。” 啪的声脆响~赖大一个大嘴巴子呼了过去。 他血红着眼睛说道,“麻痹的,你还是不是人呐,这种丧心病狂的话都说得出来?老子告诉你,不用官府出面,信不信老子先把你弄死。” 这人被赖大呼了一耳光,瞬间就老实了,他一声不吭的呆在一旁,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而经过了最初的慌乱,这赖大也镇静了下来,他是这个皇庄的庄头,程大人和王大人那么信任他,委他以大任,所以他定不能让两位大人失望。 一念及此,赖大瞬间有了勇气。 他看着李天经眼睛道,“小孩,你听我说,咱皇庄里头有瘟疫的事儿先不能透出去,这庄里的人良莠不齐。 保不齐有那愚昧之人,想要逃走,我现在谁也不相信了,只相信你,你连夜就走,赶紧的去报官,让官府将此处全部封起来。” 李天经急忙道,“可是庄头你?我们现在应该先将那些有症状的人隔离起来,其余没有症状的人安心呆在皇庄里头就行啊。” 赖大凄惨一笑,“小孩啊,你太小了,不懂得人心叵测啊。” 话音未落。 赖大陡然抄起旁边的木棍,照着那汉子脑袋使劲夯上去。 这汉子一脸不可置信的倒了下去,然后赖大又找来绳索将这个汉子绑的严严实实,并且让自个的婆娘看好他,做好这一切后,他长舒一口气。 接着他又准备了马匹等物,让李天经赶紧去城里报官,可能是怕李天经人微言轻,叫不开城门,赖大干脆将自己家的黄册拿了出来,交与李天经。 “虽然我也人微言轻,但是你有这个作证明,然后你再将知道的事情说出来,想必守城的官兵不敢拦你,甚至会帮你带信的。” 李天经无法,只得拿起赖大的黄册,然后让赖大将他绑在马上,这才出了皇庄。 紫禁城,尚膳监的一间小房间。 如今管理尚膳监的是一名叫杜勋的太监。 此人在太监系统里,算不得实权人物,也就管理宫廷饮食采买,只是个厨房头子罢了,地位低下的很。 当然,所谓的地位低下,也只是相对于司礼监和御马监这种实权部门而言,而在普通的宦官宫女面前,这尚膳监的掌印太监还是非常牛逼的。 别的不说,宫里哪个部门比这尚膳监还富? 自有明以来,这个部门就以富的流油著称,就连已经被废除的光禄寺都拍马不及呢! 只不过光禄寺比较没有节操,钱拿了,事儿也不办好。 尚膳监的掌印太监对皇帝显然更加忠心耿耿,钱拿了,事情也办的妥妥帖帖。 杜勋今天请客,客人便是陈德润。 这陈德润以前可是魏忠贤的亲信,八面玲珑之辈,后来魏忠贤又是吃药,又是当好人,眼瞅着这辈子甭想爬起来了,唯独这陈德润啊,却依然屹立不倒。 呃~其实严格说起来,杜勋的地位可比陈德润要高。 但是陈德润之前为魏忠贤亲信时候,曾经帮过杜勋很多次。杜勋自问是个重感情之人,所以这些年他便经常宴饮陈德润,交交心什么的。 陈德润夹起一块鸡枞菌细细品着,“昔年天启皇帝最嗜此物,令驿站千里送菌,天启皇帝常将此物分与客氏,就连张后都得不到。” 杜勋哈哈大笑。“以后你常来我这里坐坐,但凡是陛下吃的到的,我便也吃得到。” 陈德润却叹了口气,幽幽道,“今日品这鸡枞菌,真是百感交集啊,你说那种心里只有奶妈子的男人,张后为何还对他念念不忘呢? 当年客氏这个老女人,仗着天启皇爷的宠爱,不仅陷害了诸多皇妃,甚至还害得张后流产,若没有天启皇爷的包庇,客氏早死一百次了。 可是纵然如此,这张后却依旧情深不变,她对天启皇爷一片痴心,却不知有人也曾为她肝肠寸断,夜夜不能眠呐,可悲可叹!” 陈德润说完后,居然还流出了几滴泪水,看的杜勋莫名其妙。 杜勋的声音,“咱还是不要管这些上头的恩恩怨怨了吧,客氏当年谋害皇妃,残杀皇嗣之事,本就真假难辨,最开始还是外臣传出来的。 就连你我身处深宫都不知道详情,或许就是东林冤枉的也说不定呢?当然也有可能是真的,但是那有如何?我们不过是小人物罢了,何必管这些?” 陈德润冷笑一声,“你这阉人,阉的干干净净的,自然不知道什么叫人间情爱,也自然不会明白我的心,罢了~不与你说了,你也不懂。” 陈德润这话说的就有点意思了,杜勋差点气炸了,什么叫老子阉的干干净净的,你个陈德润难不成还没阉干净?大家都是阉人,谁比谁高贵啊? 杜勋冷笑道,“我是不懂,倒是你懂,天天就想着和张后对食,呸~还想和天启皇爷比,你特娘比的了皇爷,人家是男人,你是什么?” 原来这陈德润和杜勋交好,所以他的一些想法并没有瞒着杜勋,所以杜勋知道这家伙一直都在打张后的注意,甚至,——还找他借钱,买通了张后宫里头的人。 但是杜勋是个务实派。 他对于陈德润一些幼稚想法相当鄙夷,这陈德润一天到晚的拿自己和天启皇帝比,还天天收集一些前朝秘闻之事,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相信,就是为了证明天启皇帝对张嫣没有感情,他最喜欢的是客氏这个老女人罢了。 杜勋真想狠狠啐他一口。 这个死阉人,想睡张后想疯了吧? 人家张后和天启皇爷的感情好不好,她自个不知道?还需要你个外人去证明什么?而且——人家贵为皇后,也是当今陛下的皇嫂,你个阉人打她主意,莫不是嫌弃命太长了? 陈德润突然说道,“杜兄,你这里有没有无色无味的媚药?我想借点用用。” 杜勋陡然警惕起来,说话也就不客气了,“咱家是管理陛下饮食的,又不是管理药品的,咋会有媚药这玩意儿,再说你个死阉人要这玩意干嘛?” 陈德润尴尬道,“呵呵,最近闲的无事,养了两只珍稀狮子猫,我一外头的好友想要我送一只猫与他,可这畜生养时间长了,有感情呐! 我可舍不得将猫儿送他,遂想寻访几味媚药与猫儿吃,好让它们尽快得种,产下小猫后送与我朋友。只是我家那畜生刁的很,寻常媚药太香,它们根本不吃。” 杜勋一口酒差点喷了出来。 这个死阉人咋这般无耻呢,连这种馊借口都想的出,别说我这里没有无色无味的媚药,就是有也不能给他,免得引火烧身了。 杜勋皮笑肉不笑,“咱家看你就是那畜生狮子猫。” 第378章 药食同源 第378章 药食同源 见杜勋毫不犹豫的点破了他的话,这陈德润倒也不恼,呃~主要是这个理由连他自己都不相信,何况别人呢? 杜勋叹了口气道,“天涯何处无芳草?张后虽美,却是那瑶池仙草,遥不可及。你为何不就在这宫里头寻一朵普通小花仔细呵护呢? 那些小宫女身份虽然卑微,却也是知热知暖的,选个漂亮点的普通小宫女对食,岂不美哉?怎么着也比你打张后主意不成,然后身首异处的好吧?” 彼时崇祯虽然下令禁止对食。 但是私底下对食的宫女和宦官还是非常多,而且感情相当好,除了不能真正那啥外,比民间普通夫妻的关系都要好,而这杜勋显然也有对食宫女。 陈德润闷头喝了杯酒,酒气上头,情绪也就更加敏感了,他想到了幼时家贫,面对心爱的小女孩,他因为自卑,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后来进宫当了阉人,在这拜高踩低的宫廷中,他步步为营,八面玲珑,好不容易巴结上了魏忠贤,总算是有了地位,也有了钱。 也终于可以衣锦还乡了。 可是当年的小女孩却已然变成了乡野村妇,当年那么高不可攀的小女孩,居然惶恐的跪在他脚下,甚至想要以身相许, 呸~特娘的, 真是倒胃口。 后来他便到处追逐漂亮的女孩子,其实就是想寻回当年的心境,——那颗懵懂的少年心啊! 世上美人那么多,这些美人也确实都惹人喜爱, 他恨不得见一个爱一个, 可是每当他爱了之后,便又会觉得索然无味, 然后无情弃之。 对于这种变态心理, 陈德润从来不觉得是他自己的错。 他只会怪那些女人,为何在没有得到她们前, 这些美人个个都是清风明月, 妙不可言;而一旦得到手后,特娘的全部变成了苍蝇屎,简直是臭不可闻。 这世上—— 真就再也没有谁可以让他感受真正的人间情爱吗? 在陈德润自以为所谓的“无数情伤''后, 他遇到了张后,那个高贵冷艳的皇后。在张后面前,他紧张,畏惧,甚至害怕,他好像又回到了幼年时代,面对心爱的小女孩时的场景。 就这样, 陈德润沦陷了。 他觉得在阅遍万花后,终于遇到了真爱。 呃~若是崇祯知道他的心理,肯定会鄙夷的,陈德润的这种心理啊,其实说白了就是——贱。但凡得不到的东西, 才会心心念念。 而唾手可得,往往意味着不会珍惜。 陈德润仰天叹息, 泪流满面,“杜兄啊, 你是真不明白啊,我陈德润这些年也算是有权有势了, 身边美女不知凡几,但凡是我看中的女人,就没有得不到的。 可是张后真的不一样, 我从未对一个女子这般痴心过, 这辈子若是不能与她相守,我还不如死了算球, 至少死了后,我可以泉下天天看着她,呜呜呜~” 闻听此言,把这杜勋恶寒的啊! 杜勋只得勉强安慰他,“你莫哭啊,这都是命啊,谁叫人家是皇后,你是阉人呢?这张后近过真正的男人,不像别的小宫女那般好糊弄。 所以她怎么可能会从你一个阉人呐?你还是老老实实选个普通宫女偷偷对食,这宫廷寒冷,有个知热知冷的人陪着也好。” 陈德润早已陷入魔怔,如何听得进杜勋的苦劝? 他突然神神秘秘道,“杜兄有所不知,我早已布下大局,只待张后上钩。” 杜勋赶忙支起个耳朵,问道,“是何大局?” 陈德润从怀里摸出一本书,递给杜勋,“我在江南的时候,偶尔发现这一本奇书,好奇之余,忍不住的观摩了几页。 呵呵~就连我这么个半残之身,都觉得口干舌燥,腹部似乎有火烧般?前日我将此书故意丢在张后院里,她这人爱书,必定会将这书捡起来的。 待她‘无意’间见了这书, 我就不信她不动情?若是再辅以媚药,何愁不能拿下这高冷的张后?我已布下大局,愿兄助我。” 杜勋暗忖:到底什么奇书啊,说的神神秘秘的。 杜勋好奇的接过书籍。 书名很高雅啊,梅兰竹菊四君子嘛, 以梅为书名,想必是一本极高雅,极有品位的好书。不过——以为靠一本好书就能博取张后的青睐,这厮未免也太幼稚? 杜勋心不在焉的翻开。突然…… 他楞了,双眼陡然睁的老大,这这这,这特娘写的什么玩意啊? 世上为何会有这种该死的书,杜勋快气死了,此书伤风败俗,必须的禁了去。杜勋一口气看了几十页,这才将愤怒的目光收了回来。 杜勋气愤道,“此书当禁,待我阅完后,必定上奏陛下,将这种伤风败俗的玩意儿,彻彻底底的禁了去,江南书商,该杀!” 陈德润尴尬道,“只要杜兄帮我办成了这事,这份大大的功劳就送与你了。呃~不瞒杜兄,像这种书,我收集了不下十来种,甚至还有许多孤本绝本。” 杜勋听说陈德润手头还有十来种这种书,心里是痒痒的。不过书虽好,他杜勋又不是买不到?只需派人去江南用心寻找,想要看多少书不行? 杜勋不动声色的将书收了怀里,面色复又恢复平静。 陈德润暗骂一句:狗日的老狐狸,看来得使出重招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陈德润又拿出一方小锦盒,慢悠悠的打开来,杜勋望过去,但见盒里躺着一颗核桃般大小的圆珍珠,珠光莹莹,浑圆无比。 最奇的是,这颗珍珠居然一半是红,红若胭脂;一半是白,白似鱼肚。 珍珠价最贵,区区一分普通珍珠,就价值十几两白银。 个头大一分,自觉加个零,而像这颗核桃般大小,还能保持如此圆润的珠子,起码价值万两白银,这还没有算上它那奇特的颜色,半红半白。 这颗珍珠真正是价值连城啊! 杜勋这人没什么野心,唯一所好无非两样,美食与财货。 他这人本就贪财,如今见了这般好珠子,哪里还移得开眼睛珠子啊,恨不得当场就将这颗珠子抢来,然后夜夜欣赏。 陈德润见杜勋如此喜爱这颗珠子,不免有点肉疼,可是——待他又想到张后的美色,便又释然了。特娘的不就是一颗死珠子吗,如何及得上我的张嫣皇后? 陈德润沾沾自喜道,“孝宗皇帝时,曾于广州得到一颗半黑的墨珠,谓之天地分,此珠甫一出世,便震惊当时。杜兄看我这颗珠子比起''天地分''如何?” 名珠天地分,乃是皇家秘宝,这个陈德润如何见过? 不过想必也不及眼前这颗半红半白的珍珠吧?因为这颗珍珠太大,也太漂亮了。 陈德润继续说道,“我这颗珠子乃是当年海商进献给魏忠贤的,被我私扣下来,然后用别的珠宝混过去了,魏忠贤直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呢,哈哈哈!” 陈德润面露得意之色,反正现在魏忠贤已经彻底失宠了,就是被他知道了又如何? 陈德润迷醉道,“这颗珍珠因为半红半白,遂名……日月明!” 日月明? 陈德润吓得差点将珠子丢了,这名字太僭越了有没有?要是这颗珠子真叫日月明的话,就是再珍贵,咱也不敢要啊,死罪! 陈德润见这杜勋脸色不好,知道他是怕了,急忙解释道,“名字什么的不重要,当年那位海商是琉球人。 他想必不懂我大明规矩,这才取了个僭越的珠名。呃,你也可以给它取名叫半边红嘛!” 陈德润纠结无比…… 他拿着珠子左看右看,简直是无处不美,这么好的珠子,今天若是错过了,只怕此生再难遇到。 想了很久…… 他干脆一咬牙道,“我帮你这个忙,可是不能用媚药,你用媚药若被抓,我则必死无疑。” 陈德润的声音,“不用媚药,以张后的高冷,光凭一本书只怕撩拨不了她。” “呵呵!” 杜勋冷笑道,“你这厮太愚昧,用媚药虽然见效快,但事后张后必会察觉,万一她要鱼死网破,告到陛下那儿,你必死!” 陈德润认真道,“所以我才想求无色无味的媚药,这样张后便察觉不了。” 杜勋鄙夷道,“还无色无味呢,你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张后又不是傻子,她感觉不出来?” 顿了顿,杜勋继续道。 “杜某我自幼专研饮食之道,这药食其实同源,你只知媚药助晴,却不知食物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且潜移默化,不引人怀疑,而且就连中招之人,也不会感觉丝毫异常的。” 陈德润急忙倾耳而听。 杜某神秘一笑,“我掌管这宫廷饮食,到时候就在张后饮食中加入乌鸡骨,鸽子蛋肉,韭菜,雪蛤,秋葵,牡蛎,海参,枸杞等物,这些既是食物其实又是药物。 张后天天吃这些东西,迟早会阳气上亢,必会晴难自禁。到时,再经由书籍诱惑,何愁事情不成?只是——你要记住,千万莫泄露出去。” 陈德润急忙点头,“杜兄待我恩重如山,事成之后,陈某必将再次携带重礼来谢,干!” 话音未落,陈德润便率先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紫禁城,慈庆宫。 张嫣突然发现最近的伙食变了,尽是一些她不爱吃的菜肴。张嫣自小就饮食清淡,喜食素菜清粥,可是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尚膳监呈上来的尽是一些荤腥之物。 张后皱了皱眉头,她不大愿意吃这些东西,她更加喜欢青菜,瓜果,小粥等口味清淡之物。 这些年,就因为吃的太素淡了,导致张后健康出了很大的问题,所以小宫女窦美仪才会弄燕窝给她滋补身体。 “娘娘!” 瑞香的声音,“您最近葵水不畅,我与尚膳监说了,他们特意给你做了好些补品,您看这乌鸡骨,最是治女人病了的,还有这鸽子肉和鸽子蛋,海参,都是滋补佳品,对女人尤其好,娘娘您多吃点啊。” 张嫣并没有多想,因为民间确实有女人要多吃乌鸡的说法,而大病之人确实会以鸽子肉和鸽子蛋还有海参来滋补身体,这没毛病。 张嫣不知道的是,这瑞香偷换了概念。 这些东西确实补,但若是天天吃这种补的东西。而且还有秋葵,韭菜,枸杞等看似常见其实更大补的菜肴助阵,简直是补上加补啊! 张嫣终究还是吃了,而且以她的口味,韭菜和秋葵这些素菜吃的最多。 而枸杞则是放在汤里的,几乎每道汤里都有枸杞。 这并不稀奇,民间打汤的时候,也会加枸杞,宫中也是常用枸杞炖汤的。 可是张嫣不知道的是,尚膳监给她枸杞用的量有问题,剂量很大,所以效果相当明显,呃~张嫣的葵水畅通多了,不仅颜色更加正,肚子也没以前凉了。 同一时间,李天经紧紧抱着马头,任凭马儿奔驰。 风呼呼吹过,耳朵生疼。 李天经不会骑马,他就是个佃农家的孩子,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马呢! 民间其实不愿意养马,就连一些小地主和自耕农都不愿意养马。因为马太娇贵了,动不动就爱生病,而且马必须要用好饲料养,就是说必须要天天吃粮食,否则也会生病。 最蛋疼的是,马讲卫生,住所要经常清洗,容不得一点点污物,吃的东西也必须要干净,喝的水就更不要说了,必须清洁,否则分分钟生病给你看。 老百姓好不容易养了匹马嘛,拉东西还不如骡子和驴呢,所以民间养马,多是用来配种用的。 母马与公驴所生,称为马骡。 公马与母驴所生,称为驴骡。 甭管是马骡还是驴骡都受到庄稼人的喜爱,它们各自都有不同的优点,比单纯的马儿要好使多了,唯一的缺点便是不能繁衍后代。 连一般的小地主都不愿意养马,李天经没有见过马也不稀奇。他自小见的最多的是牛,幼时,他经常给东家放牛。 而靠着骑牛练的那点骑术,用来骑马显然是不合格的。 感言~ 呃~我发现文写的越长,均订就掉的越厉害,偏偏编辑最爱看的就是均订了。 所以为了提高均订,以后都会是4000大章的,这样完结的时候,均订也漂亮些,编辑也会更看重。 同样字数,2000章和4000章,到最后均订会相差一倍啊! 作为一个连本百万字以上书都没有的历史新人,我见到编辑就害怕,均订若是太差,无脸见编辑。 第379章 入城 第379章 入城 因为李天经不会骑马,所以他才会让赖大将自己绑在马背上,免得被颠簸了下来。然后他便靠着骑牛的一点浅薄骑术,加上现学的一些御马技巧,艰难控制着马匹往京城而去。 借着一点月光,这马儿跑的轻快无比,可是马背上的李天经就惨了。 他首次骑马,骑术稀巴烂,马儿跑的倒是挺畅快的,马背上的李天经却觉得腹中翻江倒海,想吐也吐不出来,好不容易到了城门口。 却见那厚重的城门紧紧关闭,彼时凡重镇大城皆有夜禁,一更三点敲响暮鼓,便禁止行人出行;五更三点敲响晨钟后,方才开禁。 其他朝代这个叫宵禁,有明一代改为夜禁。 如今恰恰是三更时分,自然还处于夜禁之中。 京城为龙盘虎踞之地,加上又是四方商业中心,南来北往的客商很多。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赶在夜禁前入城的,总有些人会被滞留在外。 城郊附近虽然也有旅馆,可京师重地,房价颇高。有些人为了省钱,干脆就在城门附件打个地铺,混上一夜罢了,只待晨钟敲响,便能入城。 高大的城墙上,虽有灯火,但却照的并不远,城下幽暗之地,游荡着许多波皮无赖,想要浑水摸鱼,这地儿可谓是龙蛇混杂, 什么人都有。 李天经甫一出现, 便引起了这些人的注意。 这也怪赖大太过于单纯了,赖大是乡间穷巴子出身,乡间之人彼此相熟,大家虽然都过的很穷, 但是安全性还是非常高的, 有时候甚至可以夜不闭户。 京城不一样,什么乌七八糟的人都有。 让一个半大的娃娃骑着马单独行动, 就如同让一堆银子自己走在街上一般, 自然是吸引了许多贪婪的目光。李天经敏锐的察觉到,幽暗之中, 有人注视着他。 他吓得一哆嗦, 干脆驱马直接到了城门那儿。 高大的城门紧紧闭着,城上虽有官兵,却因为隔得太高, 看得并不真切。不过城门口的火光好歹还是让他有了一丝丝安全感。 而地痞无赖对于官兵尚还有几分畏惧,他们并不敢在官兵的眼皮子下动手,——哪怕此时这些官兵都在打瞌睡呢! 李天经到了城门口时,他也不敢松开绳索下马,那些个坏人一直盯着他看,倘若下了马,这帮坏人发起攻击, 李天经人小腿短,可跑不过他们。 李天经战战兢兢从衣兜里摸出赖大的黄册,思忖片刻。 突然他将黄册高高举起,大声喊道,“俺叫李天经, 奉皇庄赖大人之命,有重要事情禀告五城兵马司的官爷, 还请速速放俺进来。” 李天经虽然中气不足,但深夜之中, 声音传的特别远。城墙之上,正迷迷糊糊打盹的守城兵门被猛地惊醒, 其中有个领头的狐疑探出脑袋问道,“城下何人?奉谁之命?” 李天经便又将他的话重复了一遍。 城墙上守城兵莫名其妙,谁也不知道赖大人是谁? 但是皇庄听着倒是高大上, 因为带了个皇字嘛! 其实李天经也知道赖大不入流, 就是个庄头罢了,这种职位在大明瀚海如烟的官僚体系中, 只能算是蝼蚁级别的,甚至连吏都不是,何况官了? 李天经称呼他为赖大人,是非常不妥的。 但是李天经也没有法子,他必须要和守城官兵取得对话权,呃~说白了就是让人家能够搭理他,吓唬跑心怀叵测之人。 幽暗之处,危险一直都存在。 若是李天经直截了当的说什么瘟疫,只怕守城官兵压根不会相信他一个小孩子的话,甚至头都不会探出来看一眼的,至于黄册为证?隔着那么远,谁看的清啊! 人都是有惰性的,尤其是在这种深夜。 夜班本就最苦,人在熬夜的时候啊,也会变得特别懒惰,能不动就尽量不动。所以李天经若是直接说,——大概率会被守城官兵无视。 而这时候,万一坏人直接将他绑走,那就不妙了。 李天经怕死,可是他更害怕不能完成赖庄头所交代的事情,原本李天经并没有什么家国情怀,他只是一直活在自己幻想的世界中罢了。 但是赖庄头却让他很触动,这么一个身份卑微的庄头,却也有一颗忧国忧民之心。这让李天经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诗:位卑而不敢忘国忧。 果然,隔着老远这些守城兵看不清黄册。 虽然明明知道对方只是个半大的孩子,但这些人也不敢懈怠,只得以箩筐将李天经和马匹都吊了上来, 准备细细盘查。 想必他们也经常在夜里头吊人上来, 居然还有专门吊马匹的坚固大箩筐?不得不说,许多政策其实都是有漏洞的,只看具体怎么操作了。 李天经被弄上城墙上后,他先是用布头将口鼻捂的更紧了, 这才慌忙道,“俺有要事禀告五城兵马司,北直录皇庄里头发生了烈性瘟疫,俺奉赖庄头之命,特来传递消息。” 接着李天经便将黄册举起,表示自己没有撒谎。 直到此时,这些官兵才知道所谓的赖大人不过是个庄头罢了,虽然人家是皇庄的庄头,不也还是个卑微的泥腿子嘛,这特娘的哪门子大人啊? 哎~不过看这娃娃一脸憨憨样,皇庄的庄头在他眼里估计也算是个大人物了。 咦? 烈性瘟疫? 啥,皇庄里头发生烈性瘟疫了,那这孩子会不会也传上了?特娘的太可怕了有没有,老子守个夜而已,咋就能碰到这么可怕的事情啊? 诸守城兵都快吓死了,纷纷后退,一脸警惕的望着李天经,甚至就连李天经骑的马,看在他们眼里,也像是瘟马,纷纷避之不及。 要不是事情重大,他们真想把李天经和那匹马统统丢了城下去。 李天经贴心道,“此事关乎京城安危,烦请诸位官爷代俺禀告五城兵马司,现在可以先将俺隔离起来,呃~就是先找个房子让俺待着,然后你们也用布头将口鼻捂起来。” 隔离这个词,自然也是李天经偷学到的。 崇祯穿越前,就知道明末会有一场浩大的鼠疫。 历史上,这场鼠疫在崇祯十四年传到京城,不到两年时光,便让这座赫赫帝王之都,化为了人间炼狱,人怪错杂,日暮生人不敢行。 鼠疫可以说是压垮明王朝的最后一根稻草,史学界也一直都有''老鼠亡明''这一说法。 李自成轻而易举的攻下京城后,也发现这居然是一座死城,城里到处都是棺材,污水,无人掩埋的尸体,目光呆滞的百姓,破败荒凉。 虽然李自成在京城搜刮了七千万两白银,但是面对一座死城,也没有什么好统治的,最可怕的是,李自成的兵也感染上瘟疫了。 瘟疫在兵营中悄然蔓延,李自成虽然手下流民众多,但其实都是一群乌合之众,根本就没有什么战斗力。加之被鼠疫感染,其战斗力更是着急。 为了逃避瘟疫,李自成在攻下京城42天后,也就是他称帝后第2天,就匆匆退走京城。 接下来的历史大伙就都知道了,吴三桂打开三海关,鞑主入主中原,从此我华夏陷入真正的闭关锁国之中,在上国天朝的美梦里沉睡不醒,直到西方列强一炮轰开国门。 为什么鞑子没有感染上鼠疫呢? 崇祯记得有位历史学家研究出来……原来鼠疫除了唾沫子传播外,老鼠身上的跳蚤也是传播主力。 恰恰这种跳蚤最讨厌马的味道,而鞑主的八旗却是以骑兵为主,马多味道大。 这个在西方也得到了证实,西方14世纪爆发了黑死病,其实也是鼠疫,这场浩劫席卷整个欧洲,带走了2500万人生命,却偏偏放过了骑兵,——不得不说,历史总有相似之处。 虽然这种说法,在历史界依旧有争议,事情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当年的真相早已经淹没在了历史尘埃中,让后世众说纷纭。 但崇祯对这一说法还是非常相信的,要不他也不会从卜失兔那儿引进了大批良马,如今大明的马匹比鞑子的马可是多多了,甚至就连秦良玉军队都被崇祯搞成骑兵了。 要知道白杆军虽然善战,但他们身材矮小敏捷,更加擅长的是野外战。 真正骑兵对战,白杆军劣势非常明显,但是崇祯有钱就是任性,他就是想用钱来砸这支经过了历史考验的军队,甚至让白杆军中''良马为患'',以应对崇祯14年那一场鼠疫。 而其他大明非骑兵军队中,马匹也非常多,就算没有战马,驮马也不少。 除了马外,为了应付这场鼠疫,他甚至让大明的学堂普及了许多防疫病小知识点,他还准备将名医吴有性给请到宫中,让这家伙帮忙防治鼠疫。 只不过现在离崇祯14年还早着呢,所以崇祯也不着急。 反正时间有的是,待朕将盐业,海贸,以及那些藩王全部搞定后,手头积累了大量的财富,然后再发展中草药种植业,培养大批防疫病大夫,准备无数的口罩隔离衣。 加上那个时候,在大明各学堂不遗余力的教育下,老百姓又都懂得防疫病知识,如此多管齐下,——朕就不信打不赢这场鼠疫? 所以崇祯现在根本就不担心什么鼠疫,他现在最想做的还是捞钱。 虽然大明钱庄,各地赋税,水泥,羊毛,煤矿,以及一部分可控的海贸,给大明国库还有内库带来了无数真金白银,但是人的心都是贪婪的,谁会嫌弃钱多啊? 崇祯准备正式插手盐业,以前他派了田贵妃父亲卧底盐商,其实就是为了摸清大明盐商到底有多富,事实证明,——盐商控制大明盐业,富可抵得上几个大明了。 这天早上,崇祯一边吃着油条和豆浆,一边翻开户部呈上来的盐税, 呃~总体上比原本历史上的盐税收的多。 原本的历史上,崇祯朝实际收上来的杂税不到区区60万两白银,这杂税中就包含了盐税。 这些所谓的杂税,其实就是天启朝开始,魏忠贤等人正式对江南工商业收的税。 天启元年:11.6万两。 天启二年:68.9万两。 天启三年:101万两。 天启四年,众正盈朝:杂税也就降到了50万两。 天启五年之后:一直都是110万两以上。 后来到了历史上的崇祯朝,直接砍了一半,不到区区60万两。 瞧瞧,这就是为什么明粉中会有太监粉的原因,其实就连崇祯穿越前也是不折不扣的太监粉啊,太监会办事,会捞钱,比起所谓的东林党人不知道优秀多少倍。 这就是为什么崇祯穿越后,在利用完了魏忠贤,却并没有卸磨杀驴,反而给了他个不大不小的职位,远远的打发出去了,——因为魏忠贤确实对大明有功啊!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崇祯看着户部呈上的数字:杂税200万两,其中盐税50万两。 这个税收比起历史上的天启朝都多,但是,——比起盐商真正的财富来说,九牛一毛罢了,盐商多富?江南的商人多富? 天下钱粮尽聚三吴! 盐商中还搞了财富榜呢,入榜最差的都是千万两白银。 身家百万两的盐商,只不过算是小商罢了,是上不了大台面的,有些富商实在无聊,甚至将价值万两白银的金箔,于高楼中随手扔下,就为了看人群哄抢金箔的滑稽场面。 瞧瞧人家盐商多富啊,再看看历史上的明朝多穷啊? 穷困潦倒的明王朝,居然还在后世博了个最奢侈王朝的称号;而把盐商压榨的纷纷破产的鞑朝,居然被人称颂勤俭节约?呃~慈禧除外。 以前崇祯看各种历史文献,许多精英历史学家,总喜欢用明朝皇帝的奢侈荒淫,来对比鞑朝皇帝的勤俭节约,鞑朝皇帝的勤政爱民。 并得出最高结论:鞑朝无昏君! 崇祯真的想啐他们一口,就以明朝皇帝的穷,皇帝还没盐商奢侈呢? 你特娘的应该拿明朝盐商和你们的鞑主比啊? 鉴于以上不公平事件,崇祯穿越后早就想搞盐商了,只不过四方未稳,王朝事多,加上盐商势力太大,银子太多,牵动的利益集团太深,——所以崇祯一直都没有动盐商利益。 而现在,就趁着崇祯14年的大鼠疫还未到来前,四方也比较平稳,朕就先拿你们盐商开刀。 让天下钱粮尽聚京师。 第380章 召吴有性进宫 第380章 召吴有性进宫 崇祯一边在愉快的用餐,一边看着户部呈上来的各种报表,脑海中还意淫着以后怎么搞死那帮盐商们,当然,——盐商的后台官员也不能放过。 崇祯的早餐其实很平常,都是他在现代社会爱吃的一些东西,比如馒头,素汤包,豆浆,稀饭等最普通的玩意儿,这些东西量大管饱,比起什么山珍海味实惠多了。 最主要的是,崇祯最近肠胃不大好。 呃~估计就是这几年山珍海味吃多了,遭了报应了。 所以最近这段时间,他一改往日明宫早餐要吃饭菜的奢侈习惯,开始以清粥馒头等民间普通食物为主,用以养胃。 “陛下,首辅温体仁求见。” 崇祯正在和一只包子做斗争,小宦官过来禀告,温体仁求见。崇祯叹了口气,好不容易借着身体不舒适,罢了几天工,还没歇好呢,温体仁又来了。 以大明如今的制度,一般小事情温体仁还真不会来麻烦崇祯的, 所以今天必有重大事情。 果然? 温体仁还没到御前, 就慌忙道,“陛下,不好了啊!” “放肆!”赵大成急忙拦在温体仁面前,怒喝道, “温首辅慎言, 怎可御前失仪?” 温体仁这才反应过来,他稳定心神, 躬身道, “陛下,我大明新皇庄发生了烈性瘟疫, 已经死了十几个人了, 另有几十人外逃。” 什么? 烈性瘟疫? 朕不是记得还要等崇祯14年,京师才会爆发大瘟疫吗? 崇祯被吓的跳了起来,瘟疫这玩意可是相当可怕的, 以大明朝目前的医疗水平,既没有呼吸机,也没有什么生命支持技术,沾上可是非常麻烦的。 所以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瘟疫,著名的修仙皇帝朱厚熜,就曾经亲自写过治疗瘟疫的药方,然后命令官府按照他的方子熬药, 施舍给百姓。 崇祯牙很疼,他咧嘴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爱卿你慢慢说。” 温体仁整理了一下思路,原来—— 昨夜,五城兵马司接到消息, 说是新皇庄发生了烈性瘟疫。 五城兵马司不敢懈怠,即刻通知了顺天府, 上报了内阁,然后火速派兵将新皇庄围住, 想要将瘟疫控制在萌芽状态。 可是终究还是迟了,待五城兵马司的官兵赶到时候, 新皇庄里头刚刚发生了一起内乱。庄头赖大被袭击,生死不明,外逃了大约几十个庄民。 五城兵马司虽然尽力追捕, 在京城和郊外设下重重关卡, 却也只抓回了十来个,其余外逃庄民皆杳无音信。 崇祯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包子也不想吃了,他咬牙切齿问道,“五城兵马司是如何得知消息的?这些庄民为何外逃?” 温体仁的声音,“是一个叫李天经的流民,连夜跑来报的信。至于庄民为何外逃?臣还没查明原因,但想必是因为庄民愚昧,为流言所惑,害怕官府杀害他们。” 崇祯的牙齿更疼了,穿越这么多年,他依旧习惯用现代社会的思维想问题。在现代社会,若发生了这种事情,大伙第一个念头就是依靠国家,少有人会做出逃跑这种害人害己的傻逼事情。 蛋疼,菊紧! 这贼老天就是不想让朕休息啊,明明说好的崇祯14年大鼠疫,你特娘的给朕提前这么多年?是不是非要把朕和大明弄死,贼老天才会开心呢? 崇祯郁闷道,“传朕旨意,命令五城兵马司加强治安;所有客栈的旅客皆登记造册,然后交给顺天府尹排查;居民禁止外出,所用所食,皆由民壮挨家挨户的送。 任何人不能在外面游荡,抓到的一律问责;太医院和惠民局全部出动,熬制草药;另,调粮食和草药入京,保证京师供给,最后,封城!” 崇祯一口气说了很多, 听的温体仁稀里糊涂, 他就只听懂了最后一句话, 封城! 天啊, 封城? 虽说瘟疫很可怕, 但是有必要封城吗?要知道这可是京师重地,天子都城啊! 天下的老百姓都看着,四方诸侯使者都盯着。 温体仁急忙说道,“陛下啊,您这一封城,我大明该要损失多少钱粮啊?老百姓的日子该怎么过啊?而且还有许多老百姓滞留在京师,他们吃什么,住哪里,安全问题如何保障? 臣以为万万不能封城,只需派五城兵马司严加搜查外逃之人皆可,我大明不是第一次遇到瘟疫,事实上,我大明已经发生了几十起瘟疫了,若是一发生瘟疫就封城,损失太大了。” 温体仁说的倒是实话,明朝的瘟疫特别多,可是温体仁不知道的是,崇祯害怕这场瘟疫就是崇祯14年的大鼠疫,那场大鼠疫太可怕了有没有。 就算隔着几百年时光,人们依然能够从故纸堆中感受到那场瘟疫的可怕,多少生灵因为这场大鼠疫而死,甚至就连明王朝也一并被埋葬了。 崇祯淡淡道,“爱卿你不知道这场瘟疫的可怕,有些事情朕说不清楚,可是朕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些年来,朕就是靠着直觉一次次化险为夷的。爱卿莫怕,只要我们能够同心协力,定然可以战胜这场鼠疫的,朕相信你。” 温体仁暗暗心惊:陛下的消息真快,他居然已经知道这是鼠疫了?两厂一卫果然不是盖的。 温体仁丝毫没有怀疑崇祯,他只是觉得自个这个首辅好难啊! 皇帝陛下说他相信我,可是我温体仁却连自己都不相信,温体仁叹了一口气,这大明与京师老百姓的命运都压在我温体仁身上了吗? 一瞬间,温体仁苍老了许多。 温体仁踉跄着走出乾清宫,他连早餐都没来得及吃,就去布置各种任务了 崇祯一口气下了很多命令,这些命令若要真正实行起来,不知道该有多困难。 老百姓的情绪需要安抚,各部门需要配合,物资需要调动,关卡需要设定,千头万绪,少不得要他们内阁一项项的安排下去,哎~头大! 不过半天时间,朝廷要封城的消息就传了出来。 据说有一种很可怕的鼠疫在京城流行,这种鼠疫比大明朝任何一次瘟疫都要可怕百倍。 京师的老百姓都快疯了,首先各大药店人满为患,老百姓见药就买,是药就抓,管他这药是治疗什么病的啊? 除了药店人满为患外,各大粮油铺子也挤满了人,老百姓纷纷往家中搬东西,直到家里装不下为止,甚至还有许多浑水摸鱼的泼皮无赖,趁机抢东西。 直到夜晚,五城兵马司才控制住了京城的局势,两厂一卫也行动了起来,京师到处都是关卡重重,禁卫森严。 有一些滞留在京师的老百姓也被统一安置了起来,这些人开始还惶恐不安,后来发现朝廷不仅免费供应饭食,官兵的态度也非常好,遂才落了心。 …… 江苏省,吴县。 吴有性是个大夫,这年代大部分大夫日子还是很富裕的,因为学医的人少,而病人又众多,随随便便开几副药,就顶的上泥腿子勤扒苦做好几天了的。 加上许多大夫又懂药材,有些药材甚至都不用去进货,直接上山挖就是了,成本简直为零,钱赚的哗哗的。 所以大部分大夫都吃的好,住的好,也受人尊重。 治病救人,本就是一件积德的事情。 而老百姓一般也都抱着一颗敬畏之心请大夫看病,所以医闹很少,偶尔有谁要是敢医闹的话,别说官府了,就是周围老百姓的唾沫星子都能喷死你吖的。 但是吴有性是个例外啊! 吴有性很穷,穷的连件体面衣衫都置办不起,天天吃着野菜清粥,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大夫,因为哪有这么穷的大夫啊? 一般大夫随随便便治病,都有银子啊,要是治好了富贵人家的病,赏赐更是大大的,真不知道吴大夫是怎么混的? 原来…… 吴有性个性非常随和,他治病从来不分人,穷人他治,富人他也治。 而一般大夫治好病后,除了本来的看诊费外,穷人会给些鸡鸭蛋菜蔬,富人会给些金银衣料子,东西多少无所谓,就是一个心意,大部分大夫都会坦然收下。 可是吴有性偏偏很怪,他除了看诊费外,什么东西都不愿意收,若是遇到了特别穷的病人,他甚至连药钱都免了。 一来二去的,找他看病的人反而少了。 这倒不是说老百姓不相信他的医术,而是老百姓不好意思啊。吴县算是一个富县,老百姓的衣食还是非常充足的。 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老百姓见这吴大夫如此吃亏,也都不大好意思了。 反正不是还有别的大夫吗,索性就不找他看病了。 这吴有性也确实怪,老百姓不找他看病,他依旧天天上山挖药,然后无偿的给一些流民治病。 吴县富裕,所以每年都有不少的流民涌进来讨生活,这些人四处流浪,病容满脸,大多数居民都唯恐避之不及,也就吴有性不嫌弃他们。 流民经常感染时疫,甚至会有瘟疫,什么虾膜瘟,瓜瓤瘟,疙瘩瘟,疟疾,痢疾等等。 许多瘟疫最开始都是起自流民,老百姓不愿意接触流民也很正常,后来,……因为吴大夫经常接触流民,吴县老百姓索性更加不愿意找他看病了。 总之…… 提起吴大夫来,大伙儿都会竖起大拇指,赞一句神医,这吴大夫就是吴县的骄傲。 可却都不愿意找他看病。 吴有性也不在意,他这人本就安贫乐道,颇有几分古人风骨。 就这样,吴有性一边给流民和穷人治病,一边安心在家著作医书,研究瘟疫。 这天,吴有性刚从山上采了草药回来,还没来得及炮制,就见县太爷喜笑颜开的走来。 “吴神医呐!” 这县太爷人未到,声已至,“恭喜吴神医,贺喜吴神医呐,您简直是我们吴县的骄傲啊,本官已经把您写到县志里头了,以后咱吴县后代子孙都忘不了您呐!” 吴有性莫名其妙,他行了个礼,“县尊今日怎的来草民寒舍了,也不知这喜从何来?” 吴县的县太爷乐呵呵道,“陛下派人来接您入宫当太医呐,以后您就专门给皇帝陛下治病,简直是光耀我吴县呐,就连本县都觉得脸上有光啊,吴大夫赶紧的收拾东西,换身干净体面的衣袍,随本官到衙门里去。” 后来这县太爷大概也是想起了,吴有性这家伙全县出了名的穷,他就连过年关时候都没件好衣衫穿。县太爷干脆命令衙役直接到成衣铺子拿几身好衣衫过来。 而此时,街坊邻居都知道吴有性即将成为太医了。 对于老百姓而言,能给皇帝看病,那是何等的荣耀啊,一时间街坊邻居都围了过来,纷纷道喜,有些人甚至拿来自家的鸡蛋和鸡鸭,想要吴有性带路上吃。 个别比较殷实的人家,甚至拿来银钱,死活都要吴有性收下。 吴有性这人个性怪,他给人看病都不愿意要赏钱,何况现在这些人还无缘无故的给他东西和钱呢?这家伙更加不愿意拿了。 他都快急死了,只得拱手道,“诸位,我吴有性无功不受禄,大伙的心意我领了,可是东西我不能要,大伙还是拿回去吧!” 正在这时候,衙役抱了好多成衣过来,让吴有性选几件。 吴有性更加不愿意了,但是实在奈不住这些人的热情,他只得逃到屋里,将门关的严严实实的,吴县的县太爷叹了口气,暗忖:都说他是怪人,果真是怪人。 这县太爷狠劲也上来了,他干脆命人踹开房门,将吴有性抓了出来,软的不行,咱来硬的啊! 吴县县太爷语重心长道,“吴大夫啊,如今你代表的可是咱们吴县的脸面啊,衣食住行处处都得注意,你就穿着这么一身叫花子装去见皇帝陛下?” 其余街坊邻居纷纷点头,表示吴大夫这种行为太不像话了,皇帝陛下尊贵无比,你吖的吴大夫就穿着叫花子装去见皇帝陛下,是为大大的不敬,会遭到天打雷劈的。 吴有性本就不大擅长辩论,如今居然被这些人辩的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头了。 而县太爷则趁机拿起一件丝绸料子的袍子给吴有性穿上,众人打来清水,寻来木梳,七手八脚的将吴有性打扮齐整了。 第381章 面圣 第381章 面圣 平日里这吴有性就不大讲究穿着,加之他长的黑黑瘦瘦,一双手因为常年挖草药,显得粗糙不堪。咋一看,哪里像是大夫嘛,分明就是个泥腿子。 今日他穿了上好衣衫,系上香囊腰配等物,看起来,呃~还是个泥腿子模样。这家伙真真的诠释了什么叫做穿上龙袍也不像是个太子。 显然这个吴有性人品一流,奈何衣品太差。 吴县的县太爷啧啧赞叹,“古人有云,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我们的吴大夫穿上这身衣服,真真的是丰神俊朗呐,哎~可惜本官膝下是个臭小子,要不然啊,本官现在就想捉你这个女婿。” 吴有性,“……。” 众街坊邻居强忍着笑意,张了几次嘴巴,也不好意思说出来,——就吴有性这干干巴巴,黑黑瘦瘦的模样,怎么也和丰神俊朗不沾边啊? 县太爷不以为意,他见吴有性穿戴齐整了,拉着他就准备走。 “县尊请慢!” 突然一道柔柔的声音响起,“我家夫君此去京城路途遥远,容妾给夫君做点干粮带着路上吃,县尊先去堂屋喝口茶,妾很快就能做好。” 吴县的县太爷望过去,只见一位肤白貌美的女子站在门口,这女子衣着朴素陈旧,裙摆上甚至还打了几个补丁, 一头秀发只用木簪子固定住, 便再无其他装饰品。 此女便是吴有性的妻子,云氏。 云氏摘菜刚回来,胳膊上犹自挎着个菜篮子,蓝里尽是野葵和野芹菜之物, 看着就寒酸。如今吴县大多数老百姓还是比较富裕的, 一般家庭都不会吃野菜。 除非是特别穷的人家,吃不起青菜, 便胡乱从山上挖点野菜将就着过日子;或者是特别富裕殷实的人家, 家菜和鱼肉吃腻了,就想吃点清苦的野意儿。” 吴家自然不富裕。 县太爷瞧着这吴有性的娘子, 不仅肤白貌美, 而且言谈举止更是落落大方,一看就是书香门第出身,真不知咋就嫁了吴有性这货色了? 真是懒蛤蟆吃上了天鹅肉啊! 今日若不是陛下派了宦官来接吴有性入京, 只怕吴有性这辈子也出不了头,一辈子都是在民间给流民们看病。 如此佳人,岂不被埋没了? 如今也算吴有性傻人有傻福,居然得了陛下青睐? 其余街坊邻居见吴家娘子回来了,纷纷道喜,接着又将各种银钱物资堆在了吴家,说什么也要吴家娘子收下。 这云氏并非迂腐之人, 加上往日里吴大夫确实对街坊邻居有恩。 虽然吴县人都不好意思找吴有性看病,但若是遇到了真正的疑难杂症,少不得还是要请他来看,时间久了,这吴有性也算是造福一方, 活人无数了。 以前这些街坊邻居想表示感谢,却没有机会, 而今好不容易逮到了机会,肯定要使劲的送啊, 很快~各种米面吃食就堆的满满的了。 而且还有很多后得到消息的老百姓拼命往吴家跑着,生怕来迟了, 见不到吴大夫最后一面了,众人都热情似火,搞的吴有性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吴县的县太爷捋须而笑, “没想到我吴县民风如此淳朴, 吴大夫如此得人爱敬。” 吴有性见自家屋子里的东西越堆越多,他脸色阴晴不定, 嘴巴张了几次,似乎想要说什么?可是…… 当他看到自个的妻子云氏,云氏也是大户人家出身,当年多少人踏破门楣想要求娶,她偏偏一个都看不上,只对自己芳心暗许。 老丈人原本不想将女儿嫁他的,后来见他好歹也是个大夫,这做大夫的怎么着也不会让老婆过苦日子吧?若是成了名医,更是名利双收。 遂,才将女儿嫁了他。 后来这吴有性果真成了名医,只是有名无利罢了。 吴有性想着:自己此去京城,也不知何年何月能够归来。这些年来,自己固守着所谓的清高和尊严,是以并没有积下什么财富。 好不容易赚取的一点看诊费,也被自己施舍给了流民和穷人,他是一个好大夫,却从来都不是一个好丈夫,他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看病上。 却很少很少为家庭做些什么,家中衣食都靠着云氏一人张罗,日子过的是苦哈哈。前些年,老丈人还愿意周济一下自家,最近几年,就连老丈人都不愿意走自家了。 纵然日子过的那么苦,云氏却依旧无怨无悔,跟着他吃糠咽菜,穿着破旧的衣物,这些年来,云氏虽然依旧美貌,但是肌肤却越发苍白无血色。 而身为大夫的吴有性自然知道, 他家娘子是因为缺乏营养导致的气血两虚,云氏跟着他苦啊,这些年别说吃鱼吃肉了,就连鸡蛋都没怎么吃过。 吴有性叹了口气。 风骨与责任,究竟孰重孰轻? 自己这一走,不知归期,而云氏一个妇道人家又靠什么活呢? 可他又不能不走,身为一个大夫,吴有性一直都有医济苍生的心愿。他想将他研究出来的东西,用以造福天下老百姓,不求名垂青史,但求无悔此生。 罢了,就让云氏收下街坊邻居的东西吧! 在临走之前,吴有性终于屈服在了世俗生活之下。 云氏也替吴有性张罗了半麻袋烙饼,以及一些煮鸡蛋,预备自家夫君带着路上吃。从吴县到京城,千山万水,万一赶不上驿站,少不得要风餐露宿。 烙饼又干又实,量大管饱,还能保存很久。 虽然会慢慢变干,影响口感,但却不会腐坏,吃的时候只需要掰下来放在锅里煮开就行,最是耐饥饿。吴县人若是出远门,必备烙饼。 吴有性带着云氏准备的干粮,然后在众人的拥护下进入了县衙。 宫里来的宦官早就等着了,吴有性见这位宦官面相斯文,身姿挺拔,双眼炯炯有神,和他想象中的宦官完全不一样。 自古文人都不大喜欢宦官,所以会把宦官描写的非常不堪,什么祸国殃民啦,贪财好色啦,阴险毒辣啦,总之什么污水都往宦官身上泼准没错。 吴有性虽然不是文人,但也难免被文人的书籍所影响,所以在他的潜意识里,宦官都不是好东西,而能够做到太监的宦官,更加禽兽不如。 这位面相斯文的小宦官对着吴有性行了个礼,然后也不废话,直接将他带上了马车,便匆匆离开了吴县,直往京城而去。 一路上甚至马歇人不歇,每到一个驿站也只是换下骏马,人却不去驿站歇息,直接就在马车上睡觉,一路上颠簸赶路,吴有性差点都挂了。 难不成是皇帝陛下特别想见我?呃~似乎不大可能。 莫非,京城有变故? 紧赶慢赶,终于赶到了京城。 京城乃龙盘虎踞之地,城池雄伟,楼阁华美,街面宽阔干爽,可以并排走十几辆的马车,果真是天子脚下,盛世华章呐! 咦? 为何街面上却没有几个人影子啊? 吴有性甫一入城,便被京城的雄浑壮丽给惊呆了,直到此时,他才发现偌大的京城居然没有几个行人?呃~官兵士卒倒是很多,还有马匹也挺多的。 难不成是打仗了? 吴有性奇怪的问道,“公公可知京城为何如此萧条?” “如今京中发生了烈性鼠疫。” 这位公公显然因为已经到了京城,心情大好,居然也愿意多说了,要知道之前无论吴有性怎么旁敲侧击,这家伙就是一个字都不肯吐出来。 鼠疫? 吴有性一下子精神了起来,他急忙追问道,“如何查得就是鼠疫,而不是其他疫病?这世间疫病千千万万,为何就是鼠疫?” 为何就是鼠疫?这种高难度的专业问题,小小宦官怎么会懂啊? 这名宦官正色道,“陛下说是鼠疫就是鼠疫,尔等还能质疑?” 见吴有性似乎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这个宦官傲然道,“鼠疫这个叫法是陛下定的,陛下乃圣天子,知天下万事万物,陛下所言从未出错。” 吴有性,“……。” 终于到了宫门口,吴有性再次惊叹了一番。 作为从小地方来的大夫,他真是没有见过这般景象啊,宫里的瓦居然是黄色琉璃做的?不说别的,光这些瓦都能当宝贝了。 紫禁城建于永乐年,那是一个辉煌壮丽的时代,明王朝的财力也极为雄厚,故而才能建造出如此恢弘的宫城,让后人惊叹无比。 吴有性光顾着惊叹了,都忘记了下马。 这宦官一把将他拉了下来,急匆匆的往宫里去。 “公公啊,古人有云,面圣必须要恭敬无比,可是您闻闻我身子,臭死了,能不能容我先洗个澡,然后再去面见皇帝陛下?” 一连赶了这么多天的路程,吴有性既没有洗澡,也没有洗头,甚至就连脸都没洗过一回,身子黏糊糊的,臭气隔着老远都能闻到。 而面圣是何等重大之事,不说沐浴斋戒,至少也得修饰一下颜面呐! 吴有性从来都不是一个在乎外表的人,以前哪怕穿着破衣烂衫去富贵人家看病,他都没有窘迫过,可是现在? 他现在真的非常窘迫啊,他生平第一次开始在意颜面了,要知道他待会要见的可是皇帝陛下呐,普天之下,至尊无上的皇帝陛下呐! 而这个小宦官显然不能理解吴有性窘迫的心情,拉着他很快就到了乾清宫门口,不过片刻,皇帝陛下便召见了他,速度之快,让吴有性都措手不及。 好紧张,吴有性只觉得腿都不是自个的了。 他甫一踏进乾清宫大门,便感觉到了巨大的压迫感,从四面八方袭来,让人胆战心惊,待见到皇帝陛下时候,他已经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了。 传说中的皇帝陛下,应该是重瞳长臂,身躯伟岸,龙须虎目,胡须长长,最好再加上声若洪钟,这才应该是皇帝陛下的样子啊,——戏文里的皇帝都是这样的。 可是? 当吴有性见到斜靠在软塌上的崇祯时候,他只觉得自个这么多年形成的三观轰然倒塌,为什么眼前的皇帝陛下不仅没有皇帝长相,反而像是个小白脸? 最奇的是,陛下明明就是个小白脸长相,而且他还笑眯眯的看着自己,可吴有性依旧从崇祯身上感受到了一股生杀予夺的气势,让人不寒而栗。 这就是君王吗? 这就是皇帝吗? 这就是天子威仪,王霸之气吗? 吴有性直接跪下了,他此时就一个念头,天地君亲师,见君王不跪便是逆天而行,若非神迹,为何这般羸弱的青年天子,会让人从心里头畏惧呢? 崇祯自然不知道吴有性见他第一眼,便被他的王八之气给震慑了,事实上~崇祯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王八之气,然后虎躯一震,天下臣服。 皇帝若真有什么王八之气,那历史上的崇祯也不会穷死了。直接摆驾出宫,然后王八之气大开,天下臣民便会乖乖上供真金白银。 呸~事实上是,臣民在第一次见到皇帝的时候,确实会觉得皇帝身上有一股子说不明的气势,但若是见的次数多了,任凭多么王八的气势,也会让人麻木的。 崇祯笑眯眯道,“吴大夫乃当世神医,朕心敬之,快快起来吧,莫要行此大礼了。” 吴有性泪流满面道,“草民叩谢天恩!” 接着他便抬起头,鼻涕眼泪一大把的看着崇祯,一股子极为酸爽的味道袭来,堪比生化武器,差点没把崇祯熏晕了过去。 再瞧瞧这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吴有性,居然长的一副泥腿子模样? 哎~果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历史上的吴有性不仅医术高超,著有‘瘟疫论’一书,是瘟疫学派的创始人。其人品更是风骨无双,鞑主入主中原后,吴有性不愿意剃头易发,以身殉国;其妻携子,亦殉国。 如此气节,让人敬佩不已。 比起钱谦益这种鸟文人有气节多了,鞑主还没来呢,这帮鸟文人便迫不及待的将头发给剃了,还美其名曰,……头皮痒。 崇祯爱惜吴有性的气节,他干脆站起身来,亲自将他扶了起来,“吴大夫先请坐,朕有要事托付于你。” 第382章 爱民如子的皇帝陛下 第382章 爱民如子的皇帝陛下 吴有性激动道,“草民乃卑微之躯,若能为国事尽绵薄之力,愿粉身碎骨。” 自打小官宦告诉他京城发生了烈性鼠疫后,吴有性已经隐隐约约的意识到了。 陛下千里迢迢召他入京所为何事?若陛下真是想要他帮忙治疗疫病,他吴有性自当义不容辞。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吴有性激动的看着崇祯,他现在恨不得立刻出宫,然后一头扎进疫民中,不分白天黑夜的治病,治病,再治病。 崇祯拍拍吴有性肩膀,然后命令人给他拿了个小板凳来,示意他先坐下说话。吴有性惶恐的挨着小板凳坐着,目光炯炯的看向崇祯。 崇祯叹口气道,“吴大夫入京时,想必已经看到了,如今京中流传着一种非常可怕的病,对~就是鼠疫。此病最开始发生在老鼠身上,后来不知怎的,居然感染上了人。 此病致死率相当高,但凡传染上,甚少有能活着的。此病起病也急,甚至朝发暮死,现在已经死了不少人了。如今人心惶惶,朕心甚忧。” 吴有性急不可待道,“草民在吴县时,便经常给老百姓看诊疫病,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如今国家有难,草民想要立即赶赴疫区,为老百姓看病,不知现在有多少人被感染上了?” 崇祯皱着眉头, “确切的感染人数大约一百多名, 大部分已经病发身亡,剩余的也是奄奄一息了, 只有两名体质极强壮的疫民自愈。” 啥? 吴有性目瞪口呆, 他震惊的看着崇祯。 陛下说是极严重的鼠疫,甚至搞的京城都戒严了, 三步一卡, 五步一哨的,吴有性还以为起码死了成千上万人呢?否则也不会让皇帝陛下这般重视啊! 吴有性的家乡算是个富县,县里疫病甚少, 可就算这样,哪年不因为疫病死人啊? 崇祯不知道,明朝因为疫病频发,甚至就连普通的时疫都有死人的,而如今才这么点点感染人数,就让皇帝陛下亲自过问了,这?这该是何等明君啊? 吴有性最开始对崇祯是畏惧, 畏惧他的天子威仪。 如今却是感动,敬佩,崇拜。 崇祯继续道,“吴先生不要觉得如今感染的人数少,便觉得这鼠疫不可怕, 只不过是鼠疫甫一在京城出现,朕便控制住了局势。 如今所有感染鼠疫的老百姓, 都被朕统一安置在了新皇庄里头,每日供应饮食和药汤, 并且严加看护,禁止人员出入, 这才没有让鼠疫发展下去。 朕觉得啊,这疫病重在防,一定要防止疫病扩散开来, 否则便会成倍增长, 短短数月由一例,变成千万例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可是已经感染鼠疫的老百姓, 朕也不想放弃,他们都是朕的子民,朕今日召吴大夫入宫,便是想要吴大夫尽快研究出治疗此疫的药方。 如今大夫给出的药方都是治疗伤寒的,根本就没有效果,朕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老百姓染病而亡,朕心不忍啊!” 说完后,崇祯仰头叹了口气,这一声叹气落在了吴有性眼里,却是感动莫名,他哽咽道,“陛下爱民如子,草民何惜性命?草民一定会研究出药方的,陛下您放心。” 崇祯点点头,又命令人拿来了一方锦盒,他从里头取了个白色模样的东西,递给吴有性,“这个是口罩,朕特意命人赶制出来的。 鼠疫能够通过气传播,人眼不能见,吴大夫将口罩戴上后,便能有效阻止鼠疫的传播了,然后记住要勤洗手,勤换衣物,对了~朕还给你准备了隔离衣。” 说完,崇祯又从盒子里拿出一件白色的厚粗布衣袍,这玩意就是隔离衣? 吴有性仔细打量着隔离衣,但见这件衣袍可以将头, 身子, 脚全部包裹的严严实实;而口罩则是以十几层的纱布做成的,两边还可以系在耳朵上,看着怪模怪样的。 凭着职业敏感,吴有性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东西对于疫病大有用处,隔离衣和口罩的做工并不复杂,关键是巧思,以及一颗真正为老百姓着想的心。 如此明君,大明之幸啊! 接着崇祯又交代了几句注意事项,这吴有性便戴好口罩,穿好隔离衣,进入了新皇庄里头,准备着潜心研究药方。 进入了新皇庄里头后,吴有性才发现自己以前多么浅薄。 里面的人基本都戴着口罩,大夫们则加穿隔离衣,而且~穿脱隔离衣和口罩还有手套的时候,居然还有顺序?简直是处处透着奇思妙想啊! 里面的房间更是区分出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其中每一个区域又有缓冲区,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大夫们,简直太奇妙了有没有? 新皇庄里头既有病人,也有隔离的疑似病人。 这些人都规规矩矩呆在自己的区域,绝对不会乱跑。而大夫们也尽职尽责的工作着,每天为病人熬制汤药,想要尽快将他们治好。 可惜,这些汤药似乎没有起作用? 每天都有人死去,也有人进来,整个新皇庄都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下,整个京城也岌岌可危,似乎在阴暗之处,埋伏着一头巨兽,想要吞噬大明朝。 吴有性知道时间不多了,这种病的传播速度太可怕了,虽然京城的局势被暂时控制住了,但是~谁知道郊区有没有漏网之鱼?而京城总不能一直戒严下去吧? 所以必须要研究出治疗的药方来,只要有了药方,才不会那么被动了。 吴有性为了能够早一点研究出有效的药方来,甚至亲自给病人看诊,摸脉,研究疫病,这种行为相当危险,稍不注意就会连大夫都感染上的。 可是吴有性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了,为了大明……冲冲冲! 这边吴有性正在拼命研究着治疗疫病的药方,而京城某处隐秘的宅子里,则传来暴怒的声音,说话之人一脸凶相,满脸横肉。 这家伙闷闷喝了口烈酒,“妈拉个巴子的,老子好不容易来了京城里,原本想着吃香喝辣,没成想现在却连门都出不来了,呸~晦气!” 此人便是黄胡子,他到了京城后,便火速租了间院落,将货物安置好了,刚准备出门轻松轻松,寻几个漂亮窑姐玩玩,恰恰崇祯的命令下来了。 全城戒严,任何人不许外出! 所以这帮悍匪便被困在了小院子里,要知道黄胡子这帮人都是野惯了的,如何受的了拘束?加上这些天饮食也不好,所食不过蔬菜和红薯罢了,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 而这个黄胡子又非常好色,东西可以吃的差点,但是不能没有女人啊,没有女人的日子太难忍了,所以这家伙便盯上了他们的邻居。 隔壁有个院子,经常能够听到女人的声音。 且不论漂亮不漂亮,现在只要是个女人他都上的去,所以这家伙现在正和兄弟们谋划着,趁着夜深人静,偷偷出去,撬开隔壁大门,将那女人虏来玩弄一番。 “首领莫急!” 一名瘦弱的汉子劝道,“不就是玩女人吗,咱以后有的是机会,关键是要把大哥的事儿办好啊,这可事关我等的荣华富贵呢,这段时间我们还是耐心等候,不要耽误了大事。” 其余悍匪大笑,“瘦麻杆,你这怂货,咱们就是匪徒啊,讲究个随性而为,如今女人就在隔壁,哪有不去抢的道理? 罢了~你就留在家里守门吧,待兄弟们到隔壁享受享受,然后再给你带点渣子回来玩玩,哈哈哈!”众悍匪笑的肆意张扬。 黄胡子深吸一口气,然后找来一盆凉水洗了把脸,这才清醒了些。 黄胡子阴郁道,“瘦麻杆说的对,我们现在任务重大,不可横生枝节,诸位兄弟们,咱就先忍忍,等把东西送出去后,老子花大价钱包场窑子,大伙尽情的玩。” 众悍匪哄堂大笑,纷纷意淫着以后花天酒地的生活。 正在这时,外头传来敲门的声音,咚咚咚! 如今全城戒严,谁在敲门? 黄胡子不动声色的对瘦麻杆使了个眼色,然后他便带着这些悍匪躲进了堂屋里,透过窗户缝隙,偷偷打量着外头。 瘦麻杆整理了下衣服,然后便打开大门。 “您是?” 门外头站着名白净男子,看打扮像是个巡逻的兵卒。 这兵卒抱拳道,“谁家星宿是魁首。” 瘦麻杆精神一振,这是他们的接头暗号,那人这么快就来了吗?果真是神通广大,看来他们这些马贼真的是富贵有望了啊! “北斗星!” 瘦猴子急忙将暗号说了出来,双方终于对上了。而在堂屋里偷看的黄胡子等人也迎了出来,“哈哈哈,原来是自家兄弟啊,兄弟赶快进来喝口热茶。” 这白净兵卒警惕的向后张望了下,然后反身就将门关严实了。 他举手做了个嘘声的动作,然后便一言不发的走向堂屋。黄胡子等人虽然恼火,但也得跟在他后面走着,待将堂屋门也关严后。 这个小兵卒傲然道,“尔等可是宣府蒋老板派来的?” 黄胡子暗骂:呸~暗号都对上了,还明知故问? 看这家伙也不过是个跑腿的狗腿子罢了,神气什么啊?等老子做完了这趟买卖,看不弄死你吖个狗仗人势的东西。 黄胡子心虽恨,面上却不显,言简意赅道,“正是。” 这个小兵卒打扮的人冷冷道,“奉我家主人之命,三日后,尔等将货物运到西直门外。” 这家伙说的货物,便是蒋星魁交给黄胡子运来的东西,货沉沉的,就放在院子里头,就连黄胡子都不知道,箱子里头装的是什么东西? 蒋星魁只是告诉他:他若是完成了任务,以后便能荣华富贵,彻底脱离马贼的身份了。 黄胡子对蒋星魁非常服气,蒋星魁说的话那就一定是真的。 所以黄胡子从来都没有怀疑过蒋星魁,他说有富贵荣华,那便有富贵荣华。 可是? 如今京城戒严,你特娘的让老子如何把货运到西直门啊? 只怕老子还没走出几步,就被五城兵马司下了狱。 黄胡子强压下怒火道,“这位兄弟,如今疫病横行,京城戒严,兄弟们实在没有办法上路啊,能不能宽限几日?待局势稳定了后,黄某人定然亲自压着货物,给你家主人送去。” 小兵卒似乎很不耐烦的道,“三日后,自会有人送来铠甲与你们,尔等便冒充巡城的兵卒即可,明白吗?” 黄胡子差点气炸了。 妈卖批的~居然让老子冒充兵卒,还送铠甲给老子? 穿铠甲,冒充官兵,这可是诛灭九族的大罪啊! 虽然黄胡子并没有什么九族了,可是他现在爱惜命啊,蒋老板可是说好了的,送完这趟货物,便保他大大的荣华富贵,以后就天天在京城吃香喝辣。 好不容易能够脱离马贼生涯了,他傻不拉几的才会再把自己作死呢! 黄胡子好言好语道,“这位兄弟伙的,能不能给您家主人说说,着铠甲冒充官兵可是大罪啊,不知你家主人因何着急?反正这些货物也跑不了,几时送不是个送?” “呸!” 这个小兵卒怒了,“我家主人何等身份,岂容尔等质问?反正你们这些家伙也是悍匪,杀头的罪也犯下了不少,还怕什么? 三日后,我家主人就会送来铠甲,这几天尔等好好练习一下官兵是怎么走路的,别到时候误了我家主人的大事,告辞!” 话音未落,这个小兵卒就傲然推开大门,然后头也不回的踏入了夜色中。只留下咬牙切齿的黄胡子等人,黄胡子真的快气死了。 可是他能有什么法子? 如今他们在对方的地盘上,而他们的大哥蒋星魁又远在宣府,没办法向大哥汇报。 最蛋疼的是…… 大哥蒋星魁曾经交代过他,让他在京城一切都听从对方指挥,全力配合对方,什么也不需要问。 哎~大哥啊! 黄胡子无语问苍天,您到底把兄弟们陷入了什么事件里头了啊? 第383章 可怕的谣言 第383章 可怕的谣言 京城流传着一种很可怕的疫病。 伴随着崇祯封城的命令,如今四方之地都知道京城出事了。各种居心叵测的谣言到处传起,城外头甚至有人谣传如今的京师早就成了死地。 甚至还有人谣传:陛下被阉党控制,朝中忠心大臣尽皆被诛杀。而阉党为了把持朝纲,甚至准备另立幼主,只待幼主登基后便将陛下秘密杀害。 这些谣言传的是有鼻子有眼的,一时间四方忠义之士是目赤眼红,恨不得现在就进京一探究竟,然而,——帝都已封,谁也不知道陛下现在怎么样? 宣府,卢象升府邸。 宣大总督卢象升焦急的走来走去,宣府到处都是各种谣言,老百姓也都无心生产,一天到晚的就是传谣,说的有鼻子有眼的,卢象升茶饭不思,最近都瘦了好大一圈。 这段日子,他给陛下上过无数的奏折,奈何都杳无音信,难道? 正在这时候,门子来报,说是宣府豪商蒋星魁前来求见。 自打王宝元和黄家兄弟倒台后,这蒋星魁俨然成了宣府大同这一代最豪的商人,王宝元和黄家兄弟的许多产业和生意也都划归他在打理,如今算是个大忙人了,他来干嘛? 卢象升沉思片刻,缓缓道,“让他进来吧!” 片刻后,这蒋星魁就来了,二人见过礼后。 卢象升问道,“蒋老板刚刚接手了许多产业和生意,想必事务非常繁忙,不知今日为何有空来本督这儿,可是生意上有什么麻烦? 这蒋星魁突然叹了口气,“商道不过是小道罢了,我蒋星魁从来不在意利益得失,人啊这一辈子钱多钱少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一颗忠君报国之心呐!” 卢象升奇道,“蒋老板何出此言?” 蒋星魁深吸一口气,缓缓道,“古诗有云,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我蒋星魁不过一商人尔,捐躯是做不到了,唯有将全部财产捐出来,帮助大明度过这次劫难。” 卢象升闻听此言,肃然起敬,暗道:都说这蒋星魁是个要钱不要命的货色,如今看来世人却是误解了他,他不过一介商人而已,却有魄力捐出全部财产。 卢象升点头赞叹,“将老板能有此心就够了,如今你刚刚接手许多生意,正是需要银钱周转的时候,要是把钱都捐了,生意怎么办?这样吧,你捐出一部分物资就行。” 卢象升让蒋星魁只捐一部分物资,这蒋星魁还不干了,最后甚至红了眼睛,据理力争,可算是把大半家产都捐了出去。 蒋星魁的行为不仅让卢象升感动,就连卢象升身后的幕僚和仆人都感动极了,纷纷崇拜的看着他。最近这段日子,宣府和大同的商人一个个就如同消失了般,天天躲着官府,生怕官府让他们捐钱捐物什么的。 这蒋星魁倒好? 一上来就要把全部家产给捐了,人家总督不让捐这么多,他还和你急了? 真乃义商也! 卢象升站起身来,真心实意行了个礼,“蒋老板大义,卢某感动呐!” 蒋星魁急忙还礼道,“总督大人羞煞我也,草民哪里算是什么义商呐,草民只不过是一个忧心国事的大明子民罢了。身为商人,能为大明尽绵薄之力,实乃我等之幸运。” 蒋星魁说完后,突然欲言又止,似乎还有什么话没有说尽? 卢象升的声音,“蒋老板可还有什么事?” 犹豫了片刻,这蒋星魁终于咬牙道,“草民一介商人,本不应该妄议朝堂大事的,但是草民心中有疑惑啊,不吐又不快。如今谣言四起,人心惶惶,草民也惶惶,所以草民大胆问一句总督:陛下到底怎么样了?大明到底怎么样了?” 蒋星魁这句话问的相当僭越,如今在这非常时期,卢象升甚至可以直接将他斩首示众,但是,——蒋星魁刚刚捐献了大笔家产,加上他前面铺垫的一些话,这就让卢象升觉得他是真正的忧国忧民,真正的为陛下担忧。 如此赤子心肝,谁又忍心斥责呢? 蒋星魁问陛下怎么样了,卢象升哪里知道啊! 事实上,这卢象升现在也惶恐不安啊! 倘若是别的民众,这卢象升自然会强自镇定下来,告诉大伙不要担心,也不要相信什么谣言,陛下与京师一切无恙。 可是蒋星魁这般爱国的义商,卢象升并不想骗他,卢象升挥退仆人和侍从,只留下几名最信任的幕僚,然后才沉声道,“事实上本督也不知道京城到底是个什么局势。” 顿了顿,卢象升继续道,“本督最近也上了许多奏折,却皆是杳无音信,所以本督也很担心啊,哎~如今到处都是谣言,本督也想问一句:陛下可安啊?” 这么些天来,卢象升的压力太大了,以至于鬓角的头发都白了不少。对于陛下,卢象升不仅仅将他当成了皇帝,更是将他当成了伯乐。 陛下的知遇之恩。 陛下的提拔之情。 君恩深似海,他卢象升纵然粉身碎骨都不能回报其万分之一。 所以相比于其他的地方大员,对于京城皆是一种旁观者的心态。这卢象升却是感同身受,他现在都快恨不得长个翅膀了,好飞到京城瞧一瞧。 蒋星魁仔细看着卢象升的鬓角白发。 他突然认真道,“草民竟不知总督忧心至此,哎~罢了,明日我蒋星魁说什么也要去京城看一看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若不能亲眼看到陛下是安全的,我蒋星魁心不安呐。”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一介商人,居然想去看皇帝陛下? 别说现在还是非常时期,他连京城的城门都进不了。就是那太平盛世,小小商人想见皇帝陛下?无异于痴人说梦罢了。 但偏偏就是这种精神,让人感动了。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就好比那愚公一般,面对着高耸入云的王屋和太行,却依然敢许下移山的誓言,这便是赤胆痴人! 卢象升想劝他,却又不知说什么好。 “总督!” 卢象升身后的幕僚站了出来,“如今谣言四起,可这谣言未必就是空穴来风啊,大家都传言陛下是被阉党所控,阉党早已然诛杀尽了大臣,意图染指神器。 只不过阉党不得民心,他们害怕四方大将围剿,所以才矫招封锁京师,然后谋立幼主,待到天下乾坤定后,便秘密弑君,总督啊~我等亦担忧啊!” 这名幕僚说着说着居然泣不成声。 其余幕僚也跟着唏嘘不已。朝堂之事太大了,他们不过只是小小幕僚罢了,连官都算不了,他们能有什么办法? 蒋星魁急忙安慰道,“你们也别担心,陛下自有天佑,小小阉党奈何不了陛下的,我听说陛下身边最器重的阉人叫赵大成,这赵大成虽然位高权重,可是~可是却非常忠心啊!” 蒋星魁不说话还好,他一说卢象升整个人都不好了。 最近盛传的阉党就是赵大成,据说这家伙蛊惑圣心,早就把持了朝政。以前他就有内宰相之名,天下官吏争相结交,是为赵党。 赵大成都位高权重了,还指望他忠心? 自古最靠不住的就是忠心了,呃~除了我卢象升的忠心。 卢象升以前是文人,加上他又和东林颇有渊源,虽然他不是核心东林党人,但是东林学派的一些思想或多或少也曾影响了他,比如,……阉党无好人! 整个东林学派,其实最开始的宗旨就是反抗阉党。 只不过这个学派人员繁杂,良莠不齐,到后期不仅产生了一批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更加成为了江浙和东南沿海新兴资产的代言人。 若是顾宪成知道他所创立的学派,最后反而加速了明王朝的灭亡,让国家陷入无止境的内斗与穷困中,不知他会作何感想? 顾宪成的感想没有人知道了,可是被东林学派思想影响的卢象升,现在真正是坐立不安啊,……阉党无好人,这是他自小就接受到的思想。 纵然后来因为东林党人犯下谋逆大罪,卢象升从内心深处开始反感东林党,但是他骨子里对阉人的痛恨却一直都没有变过。 或者说,这些年因为阉党都老老实实的,卢象升都快忘记他们的存在了,甚至他还和某些阉人相谈甚欢呢! 可是? 到处流传的可怕谣言,却唤醒了卢象升潜意识里的记忆。 如今就连小小商人都知道赵党了吗? 陛下啊,您到底怎么了? 不知不觉,卢象升便相信了谣言,他恨恨道,“忠心?呵呵指望阉党忠心?这些人不过是国家的蛀虫罢了,他们贪婪无比,阴险毒辣,人人可得而诛之。” 卢象升的幕僚泣血道,“总督啊,如今国家危亦,愿总督早做决断,蒋老板不过一介小小商人,却也痴想着去京城,想亲眼见到皇帝陛下的安全。 总督您身为一方大员,坐拥数万雄兵,难道您就只是眼睁睁的看着阉党祸国,陛下身死吗? 陛下现在最需要的是忠心的臣子,能够拨乱反正。况且总督您现在离陛下最近啊,天雄军离京城最近啊!” 听到这幕僚的话,蒋星魁似乎吓坏了。 他哆哆嗦嗦道,“这位先生是什么意思?您是说陛下现在生命受到威胁了?不可能的,他是陛下啊,阉党就算权势再大,他们也不敢暗害陛下啊! 暗害陛下,他们就不怕天打雷劈?就算他们不怕老天爷,可这天下老百姓的唾沫星子也能喷死他们啊,所以阉党就算控制了陛下,也不敢暗害陛下的。” 这个幕僚冷笑一声,“蒋老板虽然忠心可嘉,奈何太天真,指望阉党畏惧老天爷?害怕老百姓的唾沫星子?这帮人自打切了那玩意儿后,便无所畏惧了。” 幕僚话音刚落,这蒋星魁似乎瞬间崩溃了,他突然瘫倒在地,大哭道,“陛下危矣!” 蒋星魁哭的老伤心了,鼻涕眼泪一大把的,他恨声道,“我明知阉党要暗害陛下,奈何身份卑微无能为力,若陛下真有事,我唯有以死殉君。” 卢象升看着唉声叹气的幕僚,看着哭的泣血悲伤的蒋星魁,他胸中的怒火瞬间被引爆,怒道,“倘若阉狗真敢暗害陛下,我卢象升必定挥师南下,踏平帝都。” 众幕僚纷纷咬牙切齿,“纵然踏平了帝都又如何,陛下却已然不在了。 “卢公若真大义,不若现在就挥师南下,……清君侧!” 众幕僚说到清君侧的时候,一个个眼睛都红了,他们双拳紧握,眼里喷火,皆是一副大义凛然的正义模样。 卢象升一下子惊醒了,清君侧? 历朝历代都有清君侧,可惜清到了最后,……君王要么退位,要么被害死。 就比如本朝的永乐皇帝吧,就是打着清君侧的名义,然后谋夺了建文帝的皇位,所以啊,……如今这清君侧就是造反的意思。 卢象升狐疑的看着众幕僚。 正在这时,蒋星魁突然看向这些幕僚,冷哼道,“诸位虽然都是忠君之人,但清君侧的名义是万万不能打的,这样岂非让总督陷入不义之境? 草民以为啊,总督大人不若偷偷拔营回朝,就打着,呃~打着回去帮忙陛下稳定京师局势的口号,兵临城下。若是那帮阉党心中有愧,必然不敢让总督的大军进城。 总督大人则尽可以提出想要见陛下一面的要求,陛下若是出现,则无恙。若是陛下不出现,京中局势就难说了,谣言可能就是真的。” 其余幕僚一听,纷纷点头,皆赞叹这个主意好。 而这蒋星魁虽然是个小小商人,看问题却通透的很,比他们这些幕僚还要通透,这大概就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吧? 正在这时,门子又来报,说是京城来人想要求见卢总督,却不肯告知所谓何事?只说是有大事要亲自告诉卢总督。 卢象升现在正心烦意乱呢,他随意点点头,便让门子将那人领了进来。 但见…… 一位身穿黑衣的男子缓缓走进来,这男子头上还戴着斗笠面纱,看不清容貌。 第384章 惊天阴谋 第384章 惊天阴谋 这黑衣男子缓缓走了进来,然后站定。 卢象升狐疑的看着这位神秘男子,说道,“不知阁下是谁,为何不以真面目示人?” 黑衣男子缓缓解开斗笠面纱,然后仰起头来,淡淡一笑,“侯方域见过卢总督。” 众人纷纷倒吸一口凉气,此人居然是赫赫有名的候方域? 侯方域是谁? 此乃侯家公子啊,侯家算的上是世代公卿,其父其祖皆是朝廷命官,为人皆正直不阿。天启朝时,客氏与魏忠贤权倾天下,百官奉承巴结,侯家却誓与魏忠贤作对,后来便被魏忠贤赶回老家种红薯去了。 侯家父子虽然被贬,但却也因此而名动天下,为当时文人所敬仰。 他来干什么? 卢象升抱拳道,“原来是候公子啊,本督早就听闻公子美名,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真真是面如冠玉,气质高华啊!” 这侯方域长的确实清秀至极,如果说崇祯是小白脸的话,那这侯方域简直可以叫做小鲜肉了,但见这家伙皮肤白白,身段苗条好似女子般。 面若银盘,色如春花,唇似桃蕊。 细闻,其身上还有一股子蔷薇花露的气味,闻之令人沉醉,真真是羞死宋玉,气死贾宝玉了,若是在现代社会,只怕就连四大鲜肉都自愧弗如啊! 卢象升是个钢铁直男,他对于漂亮男人倒没有其他想法。只是他身后的幕僚和蒋星魁却看呆了,就算以蒋星魁的见识,却也不曾见过这般美貌的男子啊! 侯方域淡淡一笑,躬身回礼道,“候某并无一官半职,当不起卢总督的谬赞。候某今日冒险前来,其实是有一个惊天大阴谋想要告知卢公。” 惊天大阴谋? 卢象升心中一惊,暗道:莫非事关陛下? 卢象升面色凝重的看着侯方域,静静等着他说话。 这侯方域先是深吸一口气,然后沉声道,“此事关乎我大明国运,还请卢公让不相干人等退下,否则候某不敢言。” 侯方域说的不相干人等,自然是指蒋星魁和一干幕僚们。蒋星魁毕竟是个外人,不好这么说。可是卢象升的幕僚们就不干了,眼刀子恨不得剐了这姓侯的。 卢象升沉声道,“这些人皆是卢某的亲信和好友,侯公子不必有什么顾虑,但说无妨。” 侯方域思忖片刻,然后突然滚出热泪来,“卢公啊,还请卢公为陛下报仇啊,陛下他……” 卢象升的心口就像被什么东西狠狠锤了一般,他猛地冲上前,一把逮住了侯方域,面容扭曲着吼道,“你个狗日的,你刚刚说陛下这么了?” 侯方域本是个弱质男人,如何经得住卢象升的铁臂? 卢象升手上青筋暴暴,差点箍死了这个侯方域,候方域好不容易才挣脱出来,他一边大口喘气,一边嘶哑着嗓子道,“陛下驾崩了。” “陛下驾崩了?”卢象升喃喃自语,肝胆俱伤,他血红着眼睛,一遍又一遍重复着侯方域的话,就好像失心疯了般。 良久,卢象升猛然抽出腰上佩剑,狠狠架在了侯方域脖子上,刀锋锐利,划破皮肉,鲜血流了满地,看着好不吓人。而脖子被划伤的侯方域似乎感觉不到任何疼痛,他定定看着卢象升,就如同看个傻子般。 卢象升厉声喝道,“你居然敢诅咒皇帝陛下,罪该万死!” 侯方域任凭卢象升将刀架在他脖子上,凄惨一笑,“侯某原本以为卢公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如今看来也不过是只缩头乌龟罢了。 陛下已经驾崩了,卢公不想着质问我陛下是如何驾崩的?到底是谁害死的陛下?却如同只缩头乌龟般,逃避事实。陛下已经驾崩了啊,卢公啊,您要替陛下报仇啊!” 话音未落,这侯方域热泪滚滚而下,凄厉的哭喊起来,那个哭声啊,简直是闻着伤心,见着落泪,就连卢象升身旁众幕僚,一个个都哭倒在地。 “都给老子别哭了。” 蒋星魁看着众幕僚,气愤道,“枉你们都是官府的人,耳朵根子居然这般软,他说陛下驾崩就驾崩了?尔等可看见过陛下遗体?没有见到陛下遗体,谁敢说陛下就一定驾崩了?” 对呀,遗体都没见到,凭什么说陛下驾崩了? 卢象升就如同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般,他现在看蒋星魁是越发亲近了。 卢象升两眼盯着侯方域,冷若冰霜道,“还请侯公子将所知道的事情全部说出来,若是一言有误,本督斩你项上人头。” 这侯方域傲然推开脖子上的利剑,他陷入了回忆中。 良久,才缓缓道来。 原来侯方域游学京城,原本准备以文会友,而且他还办了个诗社,天天也就是吟诗作对,日子过的好不逍遥。可是有一日,朝廷突然下令封锁京师,说是有什么烈性鼠疫? 侯方域这段时间一直都在京师,他从来也没见过什么烈性鼠疫,事实上~京城的老百姓都活的好好的,都不知道为何莫名其妙就封锁了城? 侯方域心中有疑惑,遂通过人脉打听宫闱朝廷之事。 奈何他虽然名气颇大,却并没有什么实权,这宫闱朝廷之事,岂是他能打听的到的?原本侯方域都心灰意冷了,准备老老实实呆家里,静待事件发展。 甭管是什么事,总有一日水落石出是不? 可是有一日,侯方域一位在宫里头当差的朋友找上了门,并且秘密将他带到了宫里头,据说是有一位贵人想要见他,有大事托付于他。 侯方域便打扮成小宦官,跟随这位朋友偷偷摸摸入了宫。 侯方域的声音很轻,“那是一位极美的女子,那女子在一处荒废的宫苑接见了候某,然后交给侯某一个锦盒,说是凭借此物来宣府找卢总督。” 侯方域说完后,真就从怀里掏出一方锦盒,打开来,里面居然是女人头钗? 那头钗做的很奇怪,是用黄金拉成极细的丝线,然后堆砌成的一只蚱蜢子。 这年头女人大多喜欢戴个花花草草的,或者一些吉祥样式的头钗。比如年轻女人爱戴蝴蝶蜻蜓钗子,老妇人则喜欢蝙蝠寿字纹样的头饰,谁特娘的会把个蚱蜢子戴头上啊? 卢象升乍一见这蚱蜢头钗,便一把抢了过来,他打量了这支钗良久,才哆哆嗦嗦道,“此物乃是舍妹之物,怎么会在你手上?” 侯方域认真道,“原来那位宫妃是卢公之妹啊,怪不得她会让侯某来找卢公您呢!” 卢象升咬牙切齿,“快点说!” 侯方域点点头,“那位宫妃将此物交与侯某后,便告诉侯某,陛下他……” 侯方域似乎说不出话来了,他强忍着眼泪道,“陛下早已经被阉党所害,而太子则被幽禁于承乾宫内不得出,性命也危在旦夕啊! 阉党在陛下驾崩后,便派人将乾清宫控制了,他们谎称陛下龙体欠安,每日依旧进饮食汤药等物,就是秘不发丧,意欲…… 阉党偷偷从宫外找了一批女人,并让这些女人与他们的走狗秽乱宫廷,就是想产下孩子后,好冒充陛下之皇子,然后让幼主登基,阉党掌权。” 这般惊险刺激的宫廷阴谋,被侯方域娓娓道来,听得众人是咬牙切齿,恨不得立刻进京将阉党碎尸万段,尤其是蒋星魁气的嘴唇都咬破了。 卢象升目光幽深的盯着侯方域,“首辅温体仁呢?英国公张唯贤呢?” 卢象升知道,温体仁对陛下忠心耿耿,张唯贤更是大明的柱臣。有此二人在,阉党怎么敢搞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呢?莫非他二人已经被害? 侯方域的目光陡然阴冷起来,他啐了一口,“温体仁和张维贤早就投靠阉党了,哦不~应该是阉党曾许诺,愿与温贼和张贼共天下。这两奸贼现在与阉党是一丘之貉。” “信口雌黄!” 卢象升飞起一脚踹了过去,怒喝道,“姓侯的,枉你还是名门之后,居然敢造谣生事?温首辅与英国公皆是忠心耿耿之臣,谁都有可能背叛陛下,唯独他二人不可能。” “呵呵!” 侯方域讥讽道,“想那汉朝王莽没有篡位前,天下谁人不说他忠义?温体仁本就是个贪爱财货的奸臣,指望这种奸臣忠义,真是笑话。 而英国公表面忠义,其实他骨子里是怎么想的,谁知道? 侯某曾听说英国公的爱子,张之极得罪过皇帝陛下,他甚至还用黄金掷过陛下脸面,辱骂皇帝陛下是狗,这种欺君之罪抄家灭族都不为过。 可是? 陛下居然放过他了? 陛下虽然放过了张之极,但英国公难道不害怕陛下秋后算账吗?呃~好像后来陛下确实将张之极整的挺惨的,有几次都差点死了。将心比心,若你们是英国公难道心里一点想法都没有吗?” 卢象升浑身发抖…… 侯方域说的对,于公于私,温体仁和张之极都有叛变的可能性。 温体仁这些年公开受贿,坑了许多行贿之人,其家中积累了无数财货,若换他卢象升是温体仁,难道真的不怕陛下抄家? 英国公就更不用说了。 张之极犯下的事儿,妥妥的可以抄家灭族了,要是哪一天皇帝陛下想整死英国公一脉,连理由都不用想了。 有这么一把利剑日夜悬在英国公头顶上,就问他怕不怕? 卢象升不敢想了,因为越想便越觉得温体仁和张唯贤真可能叛变,若他二人变节,再加上阉党的势力,陛下十死无生矣! 卢象升紧紧握着蚱蜢钗子,黄金的钗头深深刺进了他的手板心,鲜血淋淋,此时他再无一丝怀疑,因为仇恨,他额头上青筋暴暴,双眼喷火。 突然,卢象升只觉得喉头一甜,一口鲜血猛的喷了出来,他的声音阴森恐怖,仿佛自九幽黄泉而来,冷冽至极。 “传我命令,尽起天雄军,挥师南下,屠尽奸党,杀杀杀!” …… 宣府城外,广袤的荒野上。 无数天雄好男儿肃然而立,他们都是经过了无数次的沙场厮杀,百战余生的精兵强将。 他们每一个人身上都散发着凌厉杀气,有些人甚至浑身上下连一块完好的皮肤都没有,身上到处都是伤疤,……这些伤疤就如同勋章般,述说着战争的残酷。 天雄兵并不仅仅是骑兵和火铳兵,这些年因为崇祯的偏心眼,无数的资源砸了下去,这支军队还装备了大明最好的火炮,可谓是崇祯的王牌嫡系军队。 崇祯偏心眼天雄军,天雄军上上下下对崇祯也是忠心无比。 刚刚卢象升已经做了战前总动员,这些铁血男儿皆知道陛下已然驾崩,那么尊贵的陛下居然驾崩了?对他们那么好的陛下居然驾崩了? 没有人质疑,也没有人质问,因为军人的天性就是服从。 可是悲伤却缓缓流淌着,三军皆素缟,卢象升更是穿着麻布孝衣,孤独的站立在万军阵前,他面朝南边,剑指帝都,一声令下,“前进!” 而此时京城依旧还在封锁之中,温体仁千头万绪,忙的一个头两个大,内阁诸大臣连轴运转,已经病倒了好几个大臣了,没办法~温体仁只好硬着头皮补充新人上去。 新人没有经验,常常导致政策执行不力,或者犯一些小错,小错多了,也够温体仁喝一壶了的,他忙的头发都抓掉了不少。 最蛋疼的是,偏偏这个时候英国公出了问题。 英国公张唯贤自打上一场仗后,身体是一日不如一日,天天就在府里头养病,而雪上加霜的是,……他居然感染了鼠疫。 若是身体强壮之人感染了鼠疫,靠着汤药还有一丝几率自愈。 可是张唯贤? 他如今已然老迈不堪了,再加上身体一直都不大好啊,此时就算给他灵丹仙药服用,只怕也救不回来了啊,他如今就靠着崇祯赏赐的千年人参,将性命吊着。 英国公一脉,代代忠良。 而且这种忠心是经过了历史的考验的,对于如此忠臣,崇祯自然是要见他最后一面的。 第385章 英国公落幕 第385章 英国公落幕 鼠疫是一种很可怕的传染病。 自打英国公张维贤传了这病后,便再也没人敢过来看望他了。空荡荡的房子,空荡荡的大床,英国公孤独的躺在床上,他只觉得胸中闷痛,呼吸也越来越不畅快了。 屋子外面有个小火炉,一名老仆正在炖煮着汤药,这个老仆也算是张维贤的亲信了,这么多年便一直忠心耿耿的侍候着他。就连如今他染了疫病,众仆唯恐避之不及,唯有这名老仆主动请缨的过来照顾。 药罐子里的汤药自然是太医院开的,名贵药材倒是用了不少,呃~只是这效果嘛?也只不过是略胜于无罢了,喝了权当补充体力了。 真正对张维贤病情有那么一丝丝帮助的,还是皇帝陛下赏赐的千年老山参,可惜这人参想长到千年太难了,山中人参大多不过数年便被人挖了,偶尔来那么几支百年人参都算是极珍稀之物,为世家大族争抢。 毕竟这玩意儿续命一流,人谁不爱惜命的? 老仆揭开药罐子,一股子清苦气味扑鼻而来,闻之令人作呕,他叹了口气,拿起瓷碗舀了点药汤,又准备了一碟糖腌梅子,然后一并端了房间里。 这老仆自然是浑身包裹的严严实实,就连手上也戴了手套,他端着瓷碗恭恭敬敬道,“老爷啊,该喝药了,老奴扶着您起来吧!” “阿忠啊!” 张维贤气喘吁吁道, “你不用管我了, 我这身子骨是好不了的,莫要将你也传染上了,从现在开始,我这屋子你们谁也不能进来, 知道吗?” 老仆阿忠勉强笑道, “老奴跟着老爷这么多年,一条贱命早就是老爷了的, 老奴这些年孑然一身, 怕什么鼠疫啊?大不了一起随老爷去了呗!” 说完这阿忠便伸出手,将张维贤扶了起来, 喂他喝了一口汤药。 奈何张维贤气力早已用尽, 一口药含在嘴里,却是怎么也咽不下去,努力了许久, 才将汤药勉强咽了,这才觉得胃里热乎了一点。 如今气候算是比较温暖了,可是张维贤身上却冰冷冰冷的,老仆阿忠给他加了两床棉絮,床上还放了几个汤婆子,两个捂着脚,一个捂着腰, 还有一个汤婆子被张维贤抱在怀里。 这么多的汤婆子热气腾腾的,却也温暖不了英国公冰凉的身子。 崇祯刚来的时候,瞬间就起了一身汗。 他穿了好几层的隔离衣和口罩,本就闷的很,再加上张维贤床上那些汤婆子散发的热量, 简直热死个人了。 “老国公,朕来看望你了。” 张维贤原本暗淡的眼睛, 一下子明亮起来,他错愕的看向大门, 外面阳光明媚,一缕光芒正照耀在了门口的青年男子身上, 如同镀了金边般,光华灿烂。 “陛下!” 张维贤挣扎着爬起来,似乎想要给崇祯行礼, 可他突然又意识到, 自个如今是带病之躯,切莫传染给陛下了啊!” 他急忙又将身子往里缩了缩, 沙哑着声音道,“陛下啊,你不该来这儿啊!” 按照电视剧里演的套路,君臣在这种场合见面,身为君王的崇祯就应该一个箭步上前,紧紧握着张维贤的手激动道,“老国公可还好?” 可惜啊,现在是非常时期。 崇祯能来见张维贤最后一面,都不知道是顶住了多少压力。 这压力不仅有大臣施加给他的,更有他自己施加给自己的。 凭良心说,谁不怕死? 崇祯自然也是怕死的很,事实上他比一般人更加怕死啊,好不容易穿越成了皇帝,荣华富贵都没有享受几年,要是因为个鼠疫挂了,也忒亏了。 不过最终,崇祯还是战胜了自己。 在经过全副武装,加上烈酒和花椒水等玩意儿喷洒地面后。 他终于来到了张维贤隔离的地方,这是一方独立小院,外头由重兵守着不让任何人进出,而所有物资全部通过小洞传进来,只留下一位老仆人照顾。 崇祯并没有进屋,他只是站在门口定定望着张维贤,“老公国是我大明的一代柱臣,这么多年来一直都默默守护着大明朝与朕,朕为什么不能来见你?” 对于张维贤,崇祯是极为尊重和感激的。 张维贤叹了口气,突然缓缓道,“老臣第一次见陛下的时候,您还是信王, 那个时候的陛下虽然也有着宏图大志, 却也是个脾气急躁之人。 当时老臣就觉得陛下绝非圣主。 可是后来病中再一次见到了陛下, 陛下容颜虽未变,然而性格胸襟却已然完全不同了,当时老臣便觉得陛下乃亘古难得的明君,老臣为能辅佐一位如此伟大的君王而自豪。 可惜啊,时不待我奈何?陛下春秋鼎盛,而老臣已然行将就木,以后陛下所有的丰功伟绩,老臣都无缘得见了,遗憾呐!” 崇祯不知道该怎么劝他了,只得说了一句百搭的话,“老国公不必担心,你的病会好的,一定要多喝点热水。” 张维贤苦笑,还喝热水呢,他现在就连汤药都咽不下去了。 张维贤大口大口喘着气,老仆人阿忠急忙拿出一支千年人参,切了薄薄的一片放在张维贤舌头下面,片刻~张维贤才觉得气顺了点。 他将老仆挥退,单独面对崇祯。 接着张维贤侧过身子,远远望着崇祯道,“老臣这一生遗憾太多,最大的遗憾就是终遇圣主,却人生无多,罢了~英雄也总有落幕的时候,以后自有贤臣辅佐陛下。可是?老臣心中还有疑惑,陛下可否在这最后时刻为老臣解答?” 人之将死,看的东西便透彻了些。 崇祯瞧着张维贤如海似渊的目光,再联想到他之前说的话,突然心中一咯噔。 暗忖:英国公不会是发现什么了吧? 果然这张维贤突然定定看着崇祯,一字一顿道,“陛下是谁?” 张维贤的目光始终盯着崇祯,似乎能够看到他的灵魂深处,那个原本就不属于这个时空的灵魂,那个属于游戏宅男的灵魂。 我是谁? 崇祯也想问自己是谁啊? 几百年后的灵魂早已经融入了这个时空,多少次午夜梦回之时,属于游戏宅男的记忆越来越淡薄,而属于这个时空的记忆却越发清晰。 他不是崇祯,他又是崇祯。 崇祯淡淡一笑,“我为大明中兴而来。” 张维贤错愕,继而他笑了,“如此看来,那大明中兴有望了,天意天意啊,陛下您以后的路必将艰难无比,臣不能再护佑了,陛下珍重啊!” 君臣二人又仔细说了会子话,崇祯才离开。 回到宫里头后,自然是一番彻底的消毒加清洗,然后又喝了不少增强体质的草药,崇祯才歇靠在软塌上闭目养神。 良久后,崇祯突然对赵大成道,“急召张之极回京。” 在崇祯的圣旨发出后的当晚,英国公张维贤便溘然长逝。 一代忠良,至此落幕。 若是在正常情况下,这么一尊大国柱去世,怎么着也得罢朝几日,然后皇帝带领百官亲自祭拜吧,可是现在是非常时期,这一切张维贤算是享受不到了。 罢朝?这种情况下忙都忙不过来,怎敢罢朝啊! 百官送葬?不怕传染的尽管去送吧! 所以张维贤的葬礼也很清冷,完全不像是一位功名赫赫的老国公葬礼,甚至就连张之极都没有来得及赶回来,一代老国公便匆匆安葬了。 …… 夜深人静,清冷的街道上。 一队兵卒正行走在京城的大街上,几匹驮马拉着货物行在旁边,货物似乎非常沉重,就连驮马都累的大汗淋漓,垂头丧气的。 “首领啊,俺们真的要冒充官兵吗?俺有点害怕。” 一位面色阴鹫的胡子大汉咬牙道,“都已经冒充了,还怕什么?臭小子给老子挺起胸膛来,官兵就得有官兵的样子,别一副怂狗样,让人看出破绽来。” 这伙人居然是黄胡子一伙? 而且他们还真的敢冒充官兵,看架势除了个别怂蛋外,其余马贼的心理素质还是挺强悍的,冒充的像模像样,一点也不露怯。 一行人有惊无险的到了西直门,却怎么也不敢上去。 犹豫了好久,黄胡子一脚踢了瘦麻杆屁股上,“麻杆你过去。” 按照约定,这西直门的守城兵其实也早被那位神秘人买通了,黄胡子一伙人只需要对上暗号,便能光明正大的出城,可是? 黄胡子还是有点怂,那可是京城的守城兵啊,那位神秘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呐?居然手眼通天到这地步?而他们运送的到底是什么玩意啊? 当初蒋星魁交给黄胡子等人货物时候,可没告诉是什么货物,这家伙甚至还给这批货物贴了封条,并且嘱托黄胡子不得擅自撕开封条。 黄胡子对蒋星魁很服气,他自然不敢随意撕开封条。 瘦麻杆摸了摸屁股,郁闷的走了过去。 一番交涉下来,就见一名器宇轩昂的将军傲然行来,他狐疑的打量了片刻黄胡子,这才挥手让他们过了,……居然真就出了城? 三日前那小兵就在城外等着,这家伙依旧傲气无比,他抬起眼睛瞟了几眼这些马贼,便阴阳怪气道,“你们随我来吧,仔细货物。” 夜路不好走,一行人走了半晌才到了一处庄园。 从外面看,这处庄园很朴素,也很大。 灰灰的砖墙上面青苔杂生,几条大狗守在门口,警惕的看着越走越近的黄胡子等人,汪汪汪~这些大狗龇牙咧嘴,弓着狗身似乎想扑上前。 刚才那个傲气小兵走了出来,喝道,“畜生让开。” 这些狗们见了熟人,也不叫唤了,呜呜的扑了过来使劲摇着尾巴,亲热极了,可惜这傲气小兵不是个爱狗之人,他飞起一脚,便将一条黄狗踹了出去。 然后才带着马贼们走进了庄园。 从外面看庄园很大,进去后果然大啊,而且庄园里空旷旷的,什么东西都没,呃~倒是有人,而且人还挺多的,这些沉默着站着,盯着黄胡子等人。 待走近了,黄胡子吓的肝胆俱裂。 特娘的这些人都是鞑子啊! 黄胡子在草原上做着刀口舔血的买卖,劫杀过无数的商人和老百姓,他偏偏就是不敢劫杀鞑子,因为鞑子都太狠了,让黄胡子从骨子里畏惧。 这里可是天子脚下,京师重地啊! 这么会有这么多的鞑子? 正在黄胡子惶恐不安的时候,他又见一位俊朗的中年男子走了出来,呃~也有可能是老年男子,只是这男人保养的极好,看不出年龄罢了。 此时刚刚还拽的不得了的傲气小兵,一下子就软蛋了,但见他碎步上前,跪在了地上,“小的幸不辱命,总算将货带来了,还请厂公验收。” 看不出年龄的俊朗男子道,“冯铨你很不错。” 厂公?是什么意思? 黄胡子不过江湖草莽而已,他哪里知道厂公是干嘛的啊,不过听这称呼倒还是挺气派的,这个男人应该是个大人物,必须的巴结。 想通了后,这黄胡子也立马上去,屈膝跪下,“小的黄胡子见过厂公,厂公万安。” 被唤做冯铨的家伙不干了,他恨恨瞪了眼黄胡子,“狗东西,厂公何等尊贵的身份,你这狗东西莫要冲撞了厂公,滚一边去。” 黄胡子冷哼一声,看也不看这冯栓,这一路上他受够了冯铨的鸟气,早就想找回场子了,如今瞧这冯铨卑微的模样,不也是一条走狗吗? 呸,大家都是狗,谁还比谁高贵啊? 难不成你冯铨是名种巴巴狗,而我黄胡子是土渣渣狗吗? 而看不出年龄的俊郎男子显然脾气非常好,他呵呵一笑,“这位英雄也起来吧,一路上你也辛苦了,随咱家进去喝点热茶。对了冯铨,你也一起进来吧!” 黄胡子屁颠的跟上前,并且暗忖:大人物就是大人物,气度就是不一样,只是?那些鞑子是怎么回事? 而冯铨显然更会拍马屁,他恭敬道,“厂公您先进去,待小的将货卸了后再来。” 第386章 货物 第386章 货物 货物? 黄胡子一下子来了精神,他早就好奇蒋星魁让他运送的到底是个啥子东西了? 黄胡子急忙躬身道,“厂公,小的也帮忙卸货吧,小的有使不完的蛮力气呢,厂公尽管的用。” 黄胡子拍完这番自以为幽默的马屁后,还不忘裂嘴一笑,并用手摸了摸脑袋,做出一副憨憨的模样来。 这番模样,倒真的逗乐了魏忠贤,不错~这个俊郎男人正是大阉人魏忠贤,魏忠贤年轻时候长的非常帅,而且也颇善保养。 要不然客巴巴也不会看上这货了,据说~客巴巴当年的对食太监叫魏朝,而这魏朝是谁? 魏朝算是三朝大太监,同时也是魏忠贤入宫的介绍人,是魏忠贤的大恩人。若没有魏朝,魏忠贤根本就不能入宫,或者就算入了宫,也就是个洒扫小宦官,一辈子也接触不到上层太监。 结果呢? 魏忠贤恩将仇报,将恩人的对食抢了,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客巴巴,天启皇帝的奶妈子。魏忠贤和客巴巴组成了对食二人组后,自此便开始把持朝政,将东林鸟人诛杀了个干净。 诸正义人士称之为,客魏! 客魏,客魏,为什么要将客字放在魏字前头呢?因为魏忠贤就是靠着客巴巴才得到了天启皇帝的宠爱啊,自此后发迹。 呃~只不过他现在其实已经不能再叫厂公了,崇祯早就下了他东厂提督之位。 魏忠贤对黄胡子这种憨憨傻傻的模样倒挺有好感的,他笑着点点头,便转头进了堂屋里。 而黄胡子的这番表演姿态,则看的冯铨都差点吐了。 冯铨这人长的不错,故而有点傲气,他最瞧不起的便是如黄胡子这般莽壮大汉,若是莽气再加点憨气,那就更让人做呕了。 冯铨冷哼一声…… 然后他便去卸货了,虽说是卸货,但这冯铨可不会亲自干活,而是指挥着那些鞑子干活。 黄胡子这个憨逼都说了,他有使不完的劲,于是冯铨干脆也顺坡而下,真就让他搬运货物起来。 黄胡子都快气炸了,冯铨这个小白脸忒可恶,待老子以后发达了,定要整死你吖个小白脸。 黄胡子等马贼费力将货物箱子从车上抬了下来,然后撕开了封条,往里头瞧着。 这一瞧不要紧,差点把黄胡子众马贼给吓死了,但见…… 箱子里装的尽是一些铁甲刀剑之物,刀剑倒也罢了,关键是铁甲啊,老百姓拥有几副铁甲都是妥妥砍头的罪。 这里特娘的居然是满箱满箱的铁甲啊,这是要造反的节奏啊! 黄胡子等众马贼虽然也算杀人如麻之辈,但真要他们造反?呵呵~这帮人还真没有这个胆子。 黄胡子等众马贼吓蒙了,冯铨冷笑道,“一群怂蛋,还草莽英雄呢,我看啊应该叫草莽蚱蜢才对。” 黄胡子仰天长叹,他强忍着郁闷,帮忙将铁甲刀剑等物收了库,这才和冯铨一起进了堂屋。 如今都已经上了贼船了,还能怎样?半路逃跑的话,这帮人定会杀人灭口的。 …… 黄胡子终于知道厂公是谁了,原来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魏忠贤啊! 魏忠贤现在虽然落寞了,但是好歹也曾辉煌过,其名头在民间可以止小儿夜哭。 所以黄胡子自然听过魏忠贤的赫赫凶名。 黄胡子是马贼出身,干这行的人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仰慕枭雄,像魏忠贤这种凶名赫赫之人正是他们崇拜的对象。 黄胡子急忙跪俯于地,激动的眼泪都流了出来,“小的黄胡子一直都崇拜厂公您,愿为厂公效犬马之劳。” 魏忠贤淡淡一笑,不住的点头,似乎很喜欢黄胡子这人。 魏忠贤亲自端了碗茶递给黄胡子,“这是我从福建带回来的上等武夷山茶,你品品。” 黄胡子颤抖着将茶接了过来,顾不得烫,一饮而尽,末了还一抹嘴巴,憨憨道,“这茶太香了,真好喝。” 而其余马贼也纷纷端起茶水喝起来,他们走了这么远的路,早就渴死了。 黄胡子自打知道厂公就是魏忠贤后,早就准备死心塌地的跟着魏忠贤了,哪怕真的造反也无所谓。 屋子外面突然下了暴雨,电闪雷鸣的好不可怕,猛的一个炸雷响起,接着屋子里白光乍现,照的魏忠贤脸色阴沉惨白。 黄胡子刚想继续表白几句忠心话,却突然觉得腹中绞痛,他茫然的捂着肚子,却又突然发现手是麻的,他望向魏忠贤。 这家伙依旧淡淡的笑着,而且嘴巴张开似乎说了句什么话? 可惜啊,黄胡子却一个字都听不到,他的耳朵出现轰隆隆的巨响,脑袋也如同炸开般。 他又发现自个带来的弟兄伙们,也一个个倒了下去,口吐鲜血,好不凄惨。 “你,你……。” 黄胡子血红着双眼,猛的扑向魏忠贤,就是死,他也要拉这个混蛋垫背。 魏忠贤静静的坐在红木太师椅上,细细品着武夷山的好茶,黄胡子冲过来的时候,他连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 突然,寒光闪过。 黄胡子的人头飞出老远,犹自死不瞑目,而此时一位魁梧的汉子也走了出来。 “忠义啊!” 魏忠贤的声音,“你这下手也太狠了,好歹也给人家留个全尸啊,啧啧,做人还是应该善良一些的好。” 被魏忠贤称呼为‘忠义’的魁梧汉子,全名叫郝忠义。 这家伙原本是左良玉手下,山海关破后,郝忠义倒也没有投降,呃~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皇太极看不上这家伙。 后来左良玉被崇祯处死。 左部则全部被打乱,然后分散到了各个地方,恰恰郝忠义分到了西山,专门负责西山煤矿的安保工作。 一来二去的,不知道怎么就和魏忠贤勾搭上了? 魏忠贤掏出一块白绢布帕子,仔细擦着飞溅到自个身上的血迹,然后心不在焉的说道,“将这些人统统拖下去,沤作花肥。” 接着魏忠贤又对冯铨道,“冯铨,这段日子你要多留心京城里的情况,尤其是宫门口,给咱家看紧了。” 第387章 计谋 第387章 计谋 黄胡子等马贼被杀后,立马就有仆人上前将血迹拖干净,接着又为魏忠贤换了新茶。 这魏忠贤阴沉着一张脸,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突然他又问道,“应天府那边做好准备了吗?” 冯铨急忙答道,“应天府的周延儒大人与吴昌时大人早早的就联系上了蜀王,义商曹三喜也捐献了大批的粮食与银钱,只待这边一声令下,便立蜀王为帝。” 冯铨说到周延儒名字的时候,表情明显滞了滞,因为这周延儒和他冯铨也算颇有渊缘。 呃~其实说白了两人素有同衾之好,什么叫同衾之好呢? 就是两个大男人捂着一床被子睡觉觉,然后再干点少儿不宜的事情,而以冯铨的美貌,估计他还是下边的那个。 自打周延儒去了应天府后,冯铨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了,简直是日思夜想,恨不得也跟到应天府陪伴周情郎。 魏忠贤似乎看出了冯铨的心思,他走上前拍拍冯铨肩膀道,“崇祯狗儿不得人心,也不知道生生拆散了多少有情人,待到蜀王登基后,你自然能够与周延儒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 原来崇祯当年不是封了许多南院吗?狠狠刹了一波京城男风之气,后来更是将那些好男风的大臣统统罢了官。 当时冯铨和周延儒刚刚在一起,为了周延儒的前程,两人只得被迫分开,成了一对苦命鸳鸯。 冯铨恭敬道,“全仗厂公成全。” 魏忠贤和冯铨商量好了后,便让冯铨速速离开这里,先去京城那边盯着崇祯以及诸官员。 待冯铨走后,魏忠贤又去了一处密室,一盏豆灯,灯火昏暗。 里头有一人,这人见魏忠贤进来了,急忙跪俯在地,“图尔格参见恩人魏厂公,魏厂公吉祥。” 魏忠贤上前一步,扶起这图尔格,道,“勇士快快请起,我们早就是一家人了,别讲究这么多礼数。 对了,咱家命人运来了大批铁甲兵器,你这段日子就带着各位勇士好好操练,待时机成熟后,一举诛杀崇祯狗儿。” 魏忠贤将崇祯狗儿的音咬的重重的,显然恨毒了崇祯。 而图尔格显然也非常痛恨崇祯,他面目狰狞道,“崇祯暴君逆天而行,杀我建州无数好男儿,还将我等囚禁于西山煤矿区,意图活活累死我们。 幸亏啊,苍天有眼! 我们这些苦命的建州人得以遇到厂公您,要不是厂公大仁大义,暗中护佑,我等早就死在暗无天日的煤矿洞中了。” 魏忠贤叹了口气,“咱家并非真正大仁大义,咱家救你们其实是有私心的,咱家的私心便是利用你们诛杀崇祯狗儿。” 图尔格淡笑,“天下人谁没有私心?我等亦想杀了那个狗皇帝,我等与厂公的私心是一样的。” 说完后,两人相视一笑。 外头风雨大作,里面勾结悄无声息,而崇祯也并不知道一场针对他的惊天大阴谋即将上演。 崇祯现在每天都要喝几碗汤药,除了喝汤药外,他还天天泡药澡,就是想增强体质,抵御疫病。 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他也不可能真的拿疫病来试试,反正这种事儿就是求个心理安慰罢了,皇帝也怕死嘛! 只希望吴有性赶紧将药方研究出来,这样才能让人有一丝安全感。 崇祯正在想吴有性的事情,赵大成就来禀告,吴大夫已经研究出治疗这种疫病的药方了。 这么快? 我中医果然博大精深啊,这才多久啊,吴大夫就研究出药方了,而同一时期,西方对这种病只怕是束手无策吧? 鉴于吴有性接触过病人,自然不可以让他亲自来见皇帝陛下的,不过他的方子倒是被呈了上来。 达原饮:是由槟榔,厚朴,草果,知母,芍药,黄芩,甘草七味药组成。 三消饮:这个方子是在达原饮的基础上,再加大黄,羌活,葛根,柴胡,生姜,大枣而成。 这两个方子虽然不能百分之百治好疫病,但却能大大提高治愈的几率,甚至目前已经治好了不少的病人。 其中就有新皇庄里头的庄头赖大。 赖大的事儿崇祯早就知道了,此人不过是个小小庄头而已,当时新皇庄里头发现疫情后,庄头赖大原本想将疫情控制在皇庄里头的。 虽然他最终失败了,还被人揍了个半死,命也差点挂了。 但是赖大的精神却挺让崇祯感动的,要不是现在非常时期,只怕崇祯都会去亲自看望了。 崇祯虽不能亲自去看望一番,但也不能亏待真正的好老百姓不是? “传朕旨意” “赏赐庄头赖大黄金百两,绸缎百匹;其余当日未逃跑的庄民亦赏赐十两黄金,十匹绸缎。” 赵大成恭敬道,“遵旨!” 当日新皇庄惊现疫情,大部分庄民想的并不是老老实实呆在庄子里头,等待朝廷救援。 而是特娘的想逃出去。 为什么要逃?因为他们想嚯嚯京城里头的老百姓啊,这些人愚昧无知,以为传的人越多,朝廷便会越重视,他们活下来的希望也会越大。 若是传的人少了,只怕朝廷为了图方便,直接就将他们全部烧了去,这……这特娘的是什么歪理论啊? 崇祯真的很想呸! 这些新皇庄里头的庄民,当年还是流民出身,差点饿死了,是朕给了他们土地和家园,没想到他们却是这样报答朕的? 这算不算搬起石头砸了自个的脚? 崇祯正在想着新皇庄里头的槽心事,赵大成突然说道,“陛下,温首辅近日将程清风下狱了。” 赵大成跟了崇祯这么长时间,他自然知道这程清风乃是天子的布衣之交。 崇祯奇怪的问道,“温体仁为何要将程清风下狱?” “启禀陛下,据说当日首发疫情的流民,便是程清风带到新皇庄里头的,温大人以此问责。” 崇祯明白了,这个叫做连带责任,虽然程清风并非有意传播疫情,但是这疫情也确实是因为他的好心,才在新皇庄传播开来的。 第388章 赦免程清风 第388章 赦免程清风 显然程清风是个非常善良的人,古往今来善良都是一种非常美好的品质,可惜啊…… 善良的人也是最容易被坏人利用的,就比如赵率教将军。不过程清风的情况,却和赵率教不大一样。 真正凭良心说,这帮流民应该早就染上了疫病,就算程清风不将他们带到新皇庄里头,他们也会想方设法的混入京城,或者直接就在城郊驻扎下来,将疫病传播开来。 而程清风将他们带到了新皇庄里头,无意间反而有利于疫情的控制,此乃功! “传朕旨意,程清风官复原职,另外赏赐其黄金百两,绸缎百匹,程清风有功无过。” 崇祯已经想明白了,若没有善良的程清风无心之举,只怕疫情早就在京城大范围蔓延开来了。 赵大成依旧面无表情道,“遵旨!” 看着赵大成这副模样,崇祯倒特别怀念王承恩了。如果说赵大成是将崇祯当成皇帝陛下,并且刻意与崇祯保持着安全距离。 那么王承恩便是将崇祯当作了他的亲人,是打心眼的爱护崇祯。 哎,可惜这么好的亲信,居然被孙之獬这狗东西的药给毁了。 待到这次疫情过去后,朕也得去看望一下王承恩,毕竟他也跟了朕这么多年,还如此忠心耿耿。 “对了,之前不是还有个传信的娃娃吗?朕记得他好像叫李天经,现在怎么样了?” 崇祯突然想起了李天经,这个娃娃临危不乱,发现疫情后,是他教导赖大如何隔离庄民,然后还亲自跑过来报信。 报信后,他怕自己传染上了,主动要求隔离,这个娃娃真的是流民出身吗? “启禀陛下,李天经入城报信之日,便已被隔离起来了,如今过去这么些天没有发病,现在暂且安置在北城兵马司衙门里。” 崇祯点点头,“让有司好好照顾他,待疫情完结后,把这个娃娃带来见朕。” “遵旨!” 一连下了几个命令后,崇祯继续下命令,“让温体仁将‘达原饮’和‘三消饮’推行开来,务必使所以病人都能用上此药,并将宫中太医院存积的草药全部捐出去,救济病人,钦此!” 赵大成果真是精明能干,崇祯一连下了好多命令,这家伙都能记得清清楚楚,并有条不紊的发布下去,论能力……强了王承恩不止一个档次! 可是? 罢了~崇祯叹了口气,朕既然身为帝王,就得做到无情无义,韩非子不是说的挺好的嘛! 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 这话说的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讲当君王的绝对不能相信外人,哪怕这个人真正的忠心耿耿也别太相信了。 事实也确实如此,越是忠心耿耿的良善之臣,越是容易被奸人利用,赵率教便是最典型的例子。 如今王承恩已然有了药瘾,这玩意儿是相当难戒除的,或者说就算戒除了,一辈子也会想它。 崇祯可不敢放着这么个大炸弹在身边,罢了~朕就是那无情无义的君王。 崇祯下达的命令,很快便执行下去了,宫里成箱成箱的草药被抬到了新皇庄里头,熬着汤药。 幸亏李天经报信及时…… 纵然后来新皇庄里头跑了一部分病人,但是五城兵马司和顺天府也不是吃干饭的,这帮人后来都被抓了,至于他们的结局? 呵呵,想来也不会很好的。 只不过崇祯实在懒得理会这些人,故而没有关注他们。这些人将自私自利+愚昧无知发挥到了极致,堪称害群之马! 所以无论顺天府会用怎样惨无人道的方式处罚他们?崇祯都不会过问一个字的,……一句话,该! 紫禁城,慈庆宫。 张嫣这些天感觉怪怪的,首先她觉得自个的身子热乎了,气血也旺了,小脸蛋红晕晕的。 就是?体内似乎充满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整个人空空的一般,极为难受。 张嫣心烦意乱之下…… 便只能随意的翻看大书架子上的书籍,书上的每一个字她都认识,就是组合在一起不明白啥意思了,这种状态从来没有出现过啊! 就好像,刚刚入宫那会子,她与天启皇帝琴瑟和鸣的日子,只有那段时间,她才出现过这种奇怪的感觉。 后来天启皇帝猝然驾崩,张嫣皇后盛年守寡,身与心,早已然如同古井般,无波无痕了。 张嫣一连翻了十几本书,却无一本书称她心意,突然她眼角余光瞥见了一本躲在角落里的书籍。 张嫣随意的拿了起来,但见这本书上印着大大的‘金瓶梅’三字,字体古朴,封面雅致。 张嫣素来爱花,尤其爱梅花,她觉得此花品质高洁不畏惧严寒,香气幽雅沁透心脾,乃是诸花中第一品。 以梅做书名,显然是一本极好的书。 张嫣努力平复着心中的悸动,然后慵懒的躺在软塌上,她信手翻开这本书,准备读一会子。 啊? 张嫣惊异的看着眼前的文字,她实在不敢相信世上居然会有这种邪书? 张嫣虽然不是什么名门闺秀,但好歹也是书香门第,自小学的便是‘女德’之类。就连‘诗经’这种艳词她都没有看过。 张嫣是个非常正派的女人,这么正派的一个女人,陡然间读到了这种书,心中震撼可想而知? 张嫣瞬间暴怒,她站起身来,将这邪书狠狠丢了出去,然后香汗淋漓,大口大口喘着气。 身子越发热了! 张嫣找出团扇使劲扇着,可是汗水依旧不停的渗出来,糯湿了她的襦裙,连带着整个居室都香气扑鼻。 不错,张嫣自小就体带异香。 尤其是当她流汗的时候,汗水极香,闻之令人心醉神迷,当年的天启皇帝就爱极了她身上的香氛。 “娘娘!” 一道男声响起,“奴婢参见娘娘,奴婢听说娘娘最近身子骨不舒服,特意配制了人参丸,此丸有强身健体之功效,久服令人身轻。” 张嫣急忙回头…… 就见那陈德润一脸猥琐的站在门口,这家伙手中拿着一方木盒,鼻子不住的耸动,如同狗! 第389章 冤枉 第389章 冤枉 张嫣皇后散发出来的香氛让陈德润迷醉,再看其神态举止,简直是无处不妩媚,无处不娇美,真真儿是人间尤物呐! 陈德润将盒子一丢,一把搂住了张嫣腰肢,学着邪书上的轻挑言语,“好姐姐啊,哥哥我对你是日思夜想,夜夜不能寐呐,不若就从了哥哥我吧!” “大胆狂徒!” 张嫣皇后怒极,“哀家可是一国之皇后,你这登徒子竟敢轻薄哀家,就不怕皇帝陛下将你千刀万剐吗?” 张嫣皇后现在是又急又怕又羞,不知道怎么回事,身边的几个大宫女都不在了,就连窦美仪也不知所踪。 而这个登徒子死太监却将自个腰肢箍的紧紧的,任凭张嫣如何努力也挣不开。 最可怕的是,张嫣的身子越来越软,手脚都没有劲了,好想就这么瘫在这个死太监怀里啊! 她的意识越来越迷醉,似乎回到了与天启皇帝初次洞房之时,极度的激动,害羞,胆怯,还有期待,那一夜…… 张嫣陡然惊醒,刚刚她是怎么了?心里明明极度反感这个死太监,但是身体就好像不是自己的般,不由自主的就想靠过去。 张嫣皇后急的浑身发抖, 奈何身体就是极度的渴求, 她的身体和心灵在进行着激烈的天人交战,……眼看身体就要败落了! “啊!” 张嫣皇后拼尽全力抓起旁边的瓷杯,因为力道用的太大,直接就将茶杯捏碎了。 瓷片割破肌肉, 剧烈的疼痛终于让她清醒了过来, 也忘记了身体里的那股子悸动。 一鼓作气,张嫣皇后抡起瓷片朝着陈德润脸上划了过去, 划拉一下子, 就是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 陈德润捂着脸,嚎叫着, 而张嫣皇后则乘机挣脱了出来, 狂奔向大门口,并大喊,“救命啊!” 陈德润调戏张嫣皇后事败, 被押解到了崇祯跟前。 除陈德润这狗贼外,张嫣皇后宫里头的宫女,宦官,嬷嬷等也全部押解到了御前,听候审判。 看着这个色心不死的狗太监,再瞧瞧哭的梨花带雨的张嫣皇后,崇祯头疼。 对于张嫣皇后, 崇祯有一种别样的感情,呃~这倒不是说他觊觎自个的嫂子。 虽然老话说,好吃不过饺子! 但是崇祯自问是一个有素质的三好青年,这种事情就是打死他,他也干不出啊! 崇祯喜欢张嫣, 就如同明粉喜欢张嫣一样,并不带任何男女之情, 纯粹就是欣赏和怜惜。 这么一位如花似玉的女子,身处险恶的宫廷里, 在明末那一段黑暗历史中,她就如同一朵最纯白的花朵般, 让历史多了几缕似水柔情。 所以明粉都喜欢张嫣,崇祯以前是铁杆明粉自然也会喜欢张嫣的,并无数次为她的命运嗟叹。 这个柔弱的女子, 在忍受了深宫十几年的孤独和寂寞后, 终究一朝身死殉国。 然而就是这般惨烈殉国,却也有心怀叵测之人将滚滚污名残忍泼向了她, 这让无数的明粉都相当气愤。 其中最大的污名便是,张嫣其实是个冒牌货,她是东林党扶植上位的傀儡皇后。 这特娘的不是扯蛋吗,要知道张嫣可是天启皇帝亲自选定的皇后,怎么可能是东林党扶持上去的? 崇祯就不相信,东林党那么牛逼,能够猜出天启皇帝的口味。 所以张嫣和东林党人应该毫无瓜葛,只不过他厌恶客魏倒是真的,但是你不能说她厌恶客魏,便就是东林党人啊,……这个逻辑就是错的。 天启皇帝这人无论人品如何,无论智商如何,他缺爱倒是真的,或者是因为他幼年时从未得到过父母之爱,所以内心始终是孤独的。 一个人若不能享受到父母之爱,那便很容易将爱转移到别人身上,比如自小就陪伴他长大的乳母。 天启对自个乳母有一种病态的依恋,甚至还经常吃客巴巴给他做的马蛋蛋,这就有点变态了。 而这一切看在张嫣皇后眼里自然会很吃味的,……所以就能解释张嫣皇后对客巴巴的仇恨源自何处了。 崇祯冷冷道,“大胆陈德润,你调戏朕的皇嫂,该当何罪?莫非是嫌弃朕的刀不利,想以身试刀不成?” “奴婢认罪!” 陈德润跪在地上,可怜兮兮道,“陛下, 奴婢与张皇后娘娘两情相悦,愿意承担所有的罪责,只求陛下莫要为难张皇后娘娘。” 卧槽~ 这人也太无耻了吧,朕几时说了要处罚张嫣了?特娘的,别说张嫣没有犯事儿, 就是她犯了什么事,朕也不会忍心处罚的。 “你信口雌黄,陛下您不要相信这厮,妾这些年一直都孀居于慈庆宫,很少踏出宫门,怎会与他两情相悦?” 张嫣皇后肺都快气炸了,见过无耻的,没有见过这般无耻的。 陈德润哀哀而泣,“宝珠,你不承认也罢了,其实我倒希望你不要承认,这样才能保住你的名节。罢了~就让我一人承担所有的罪孽,以死明志吧!” “陛下饶命啊!” 说话的是张嫣皇后宫中的大宫女瑞香,这女人指着张嫣的腰间香囊道,“陛下啊,我家皇后早就和陈公公对食了。 这个香囊便是他们的定情信物,陈公公也有一个同样的香囊,请陛下明鉴。” 崇祯看过去,果然见张嫣皇后腰上挂了一个花丝玲珑香囊,然后……陈德润这个死太监身上也挂了一个。 瑞香继续说道,“我家娘娘素来不喜奢华,平日里并不会佩戴珠宝玉器,却为何要戴这个花丝玲珑镶宝香囊?” “你血口喷人!” 窦美仪怒道,“这个香囊明明就是陛下赏赐的五毒香囊,端午辟邪之用,故而娘娘这段时间才佩戴的,怎么就成了和太监的定情信物了?” “呵呵!” 瑞香不甘示弱,“陛下难道也赐了个同样的香囊给陈公公了?陛下啊,我家娘娘早与陈公公做下了苟且之事,那日并非奴婢看守不力,而且娘娘故意将奴婢调开的啊,奴婢无罪!” 第390章 多阉几次 第390章 多阉几次 瑞香拼命将污水泼向张嫣,其余诸宫女太监也都纷纷附会,表示张嫣皇后与陈德润就是对食关系。 张嫣闻听此言,气的是俏脸泛红,奈何她性子贞静,并不善言辞,几次都想张口反驳,却又不知该怎么反驳? “竖子实在可恶!” 张嫣皇后解下腰间香囊狠狠丢了地上,她悔不当初啊! 当时瑞香说这个香囊是陛下御赐的辟邪香囊,她居然毫不犹豫的相信了,也不想想,既是陛下御赐,那也应该由陛下身边的宦官送来啊! 窦美仪倒是机灵善辩,可是她就一张嘴,如何辩的过众口一词? 这个小可爱都急哭了,眼泪哗哗的直流,果真是患难见真情,窦美仪对张嫣皇后倒是忠心耿耿。 至于陈德润这个垃圾,则是一副标准痴情模样,口口声声说着要将所有罪责都揽到自个身上,让崇祯莫要怪罪张嫣皇后,其实却是句句诛心,不把张嫣皇后拖下水不罢休的架势。 真真儿的是众口铄黄金啊! 若不是崇祯了解历史,知道张嫣皇后的人品,只怕也要被这些垃圾给蒙骗了。 对付垃圾应该用什么办法? 反正不能和垃圾讲道理,因为垃圾的歪理永远比你多, 讲着讲着, 就会把你也带歪了。 更加別指望苦口婆心的劝垃圾弃恶从善,如果劝有用的话?还用国家刑法干嘛? 对付垃圾只能用一个办法……重刑! 什么鞭笞,烙铁,剁足, 拔指甲, 小银针,搞他个皮开肉绽, 朕就不相信他们不说实话? 崇祯冷笑一声, “尔等都別说了,朕不相信尔等的空口白牙, 朕只相信各种刑具, 来人,将这些人统统压下去,给朕审。” 话音未落, 如狼似虎的侍卫冲上前,拖着这些人就走。这帮侍卫也是有眼力劲的,他们故意漏了小宫女窦美仪。 审理工作直接交给了西厂,而西厂的人早就揣摩到了上意,反正就是各种刑法乱上,直接将这帮人审了个血肉模糊。 最后…… 张嫣皇后宫中诸人都招了,原来瑞香等大宫女见张嫣皇后失势了, 一个个都心思活络起来,早就想调出慈庆宫了。 恰恰这个时候,陈德润出现了,这家伙在宫中也算有权有势,一番金银收买+各种保证后。 张嫣皇后宫中几个大宫女便都背叛了, 至于那些普通小宫女,以及守门的宦官和做粗活的嬷嬷等人, 就更好弄了。 张嫣皇后平日不大管理宫务,而窦美仪年幼且性子单纯, 加上窦美仪还得贴身伺候张嫣皇后。 所以一直以来,慈庆宫中所有的宫务都是瑞香负责的, 瑞香只需略使手段,加上威逼利诱,这些地位底下的宫人便都服服帖帖了。 在西厂重刑下, 一众宫女宦官全部招供, 唯独这个陈德润死不招供,无论多残酷的刑法用在他身上, 这家伙就是死不松口。 西厂也怕把陈德润搞死了,却还没有得到招供,只得将慈庆宫众宫女,宦官,嬤嬤的招供呈了上去。 崇祯看着这些招供连连冷笑,好好好,看来还是朕待后宫太宽仁了,居然都让这些恶奴欺主了。 自古宫廷里,小宫女和低阶宦官都是没有人权的,不仅干的活儿重,衣食还非常寒薄。 锦衣玉食? 那是宫妃和大宦官才有的待遇,甚至普通宫女死了连埋骨之地都没,骨灰直接丢了枯井里头完事,可谓是可怜极了。 崇祯穿越过来后,对这些普通宫女和低阶宦官非常怜悯,大力提高了他们的生活待遇,可是? 就是这么好的待遇,还是有人不知足,居然干出卖主求荣之事。 张嫣皇后好歹也是朕的皇嫂,曾经的一国之母,这帮人居然都胆敢构陷? 那么朕的其余不得宠妃子呢? 崇祯突然不寒而栗,他突然想起了以前曾经看过的宫斗剧,那些不得宠的妃子日子过的老惨了。 不仅被各种刁奴克扣用度,甚至还会被宦官逼迫,妈卖批的~实在可恶。 西厂提督方正化抹了把额头冷汗,刚刚陛下的笑声太可怕了有没有?他好久都没见陛下这般生气了。 “奴婢无能,只审出了慈庆宫中诸宫人罪行,可是陈德润却死不松口,一口咬定就是和张后是对食关系,这厮甚至三番五次想自尽,以证明其言。” 方正化跪在地上, 他实在想不明白,这陈德润到底是怎么了? 听其言,字字句句爱着张后。 观其行,却是欲置张后于死地啊,简直是死也要拉上张后去死。 方正化不明白陈德润的变态心理,崇祯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他自然是能够明白的。 说白了,这个陈德润就是个变态,他可能真的深爱着张后,爱到了骨子里头了,既然得不到她,那就毁了她,……这不是爱,是独占欲! 这种变态的嘴巴都是非常硬的,而且他都已经一心求死了,估摸着任何刑法都不惧了。 崇祯也懒得和这种变态磨时间,他直接下令,“赵大成,拟旨! 慈庆宫宫女瑞香等几个大宫女,卖主求荣,假传圣旨,意图构陷朕之皇嫂,全部乱棍打死,尸体着人抬出去喂狗。 慈庆宫小宫女,粗使丫鬟,守门宦官,洒扫嬷嬷等一众人等,亦全部处死,不过可留其全尸。 至于陈德润? 呵呵,他不是不愿意招供吗? 罢了,朕便不处罚他了。 只是身为阉人却动了情爱,看来还是阉的不够彻底啊,还给他留了一些桩桩嘛! 这样吧,命令有司每月阉割其一次,一次阉割一点点,一直阉到其寿终正寝之日,钦此!” 崇祯下完圣旨后,赵大成只觉得下面凉嗖嗖的,似乎有无数的刀子在千刀万剐着。 尼玛,陛下这招太狠了啊! 每月阉割一次,一直阉到寿终正寝为止,这该得受多少刀子啊,想想就牙酸。 赵大成腿子都软了,他夹着腿,踉踉跄跄传旨去了。 处理完了这起事件后,崇祯还准备好好清理一下后宫,免得他娇娇美美的妃子们也被刁奴欺负。 第391章 兵临城下 第391章 兵临城下 崇祯正在想着如何整理后宫,杜绝刁奴欺主之事发生,正在这时小宦官来报,说是张嫣皇后求见。 “宣!” 不过片刻,这位前皇后便聘聘婷婷走进了乾清宫,张后的打扮依旧素雅简单,都没戴什么珠宝玉器,只是馆了个圆髻,斜斜插了根素银簪。 张嫣皇后衣饰虽然朴素,但却依旧天香国色,果真应了一句话:人漂亮,就是只套个麻袋都好看。 跟着张嫣皇后一起进来的还有小宫女窦美仪,这个女孩子睁着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乾清宫。 呃,虽然上次审问张后的时候,窦美仪也来过乾清宫,但是那次她因为心中担忧,故而没有好好看这里,所以她才会如此好奇。 “皇嫂今日来见证,可是有事?” 张嫣淡淡一笑,盈盈拜道,“妾身上次被奸人构陷,多亏陛下圣明,才还了妾身的清白,今日特来道谢。” 崇祯道,“这是朕应该做的,皇嫂不必客气。” 崇祯并没有很热情的同张嫣说话,要知道这可是古代,男女有别啊,何况对方还是他嫂子,长相也极为貌美,瓜田李下的,得注意避嫌。 张嫣顿了顿,继续道, “妾身还有一事, 想求陛下成全。” 崇祯言简意赅,“说!” 张嫣抬起头来,她眼神孤寂无比,神情哀怨绝伦, 让人一看就心碎, 只怕是个男人都得爱上她。 哦不~哪怕不是个男人也会爱上她啊,瞧那陈德润多痴情啊, 红颜祸水就是这样的吧? 幸亏崇祯拥有好几个国色天香的妃子, 所以她对张嫣尚能免疫。 “妾身那日为陈贼所抱,已然失节, 妾身名节受损, 活着已经没有意思了,所以妾身想殉节。” 张嫣皇后的声音很平静,就好像她说的不是去送死, 而是吃饭睡觉一般,这也太可怕了。 张嫣皇后毕竟是在最传统的教育下长大的,平日也没有读大明报的习惯,她不知道如今人们的思想早就翻天覆地了,殉节? 这是几时的老皇历了啊! 如今的新潮女子都敢在大街上露脚露胳膊的,殉节似乎早就成了上个年代的奇闻异事了。 崇祯闻言,“皇嫂何必如此?如今世道早变了, 你不过是被个阉人抱了而已,那家伙连男人都不算,你怎么能算失节呢?” 张嫣皇后还想说什么,崇祯干脆挥了挥手,“皇嫂不必再说了, 朕若是答应了你殉节,那朕岂不是成了无情无义之人?” 接着崇祯叹了口气, “皇嫂啊,朕知道你自小学的便是女德之类的书籍, 女子失节就得死,可是你并没有失节啊, 只是被个阉人抱抱,算哪门子失节? 若是皇兄泉下有知,知道你为了这么一点点小事就要死的话, 皇兄也会伤心的, 朕看皇嫂就是太闷了,闷出病来了。 这样吧, 皇嫂以后若是有空,就多到朕的后妃那儿走走,呃~最近老百姓都在看大明报,以后朕命人每日送份报纸给皇嫂看看,既能解闷,又能学到许多新知识。” 崇祯千劝万劝,后来更是让周皇后亲自去陪张嫣皇后,这才暂时稳定了她的情绪。 崇祯这边宫里起火,才刚刚平熄下去,赵大成突然惊慌失措跑了进来,都顾不上御前失仪。 “陛下不好了。” “宣大总督卢象升反了。” …… 巍峨的帝都皇城,这里是永定门前,卢象升一身的戎装,傲立三军之前,天雄军威赫赫,肃穆庄严,三军皆素缟。 温体仁得到消息后,先是急忙命人将此事上达天听,他则急匆匆的赶往永定门。 如今疫情未平,国柱张维贤又逝世了,整个京营都士气低落,偏偏这个时候卢象升反了? 这狗日的,可真会抓时间啊! 温体仁赶到的时候,大小曹将军以及一众京营将领们早就等候多时了,无数的火炮火铳强弩也都架好了。 鉴于天雄军的威名赫赫,京中守将不敢大意,基本上所有能调动的兵卒都被调来守城了。 甚至就连顺天府的衙役, 五城兵马司的人也被动员来了。 众将见首辅温体仁来了, 纷纷围了过来,询问情况。 温体仁郁闷死了,这种情况难道不应该是本官问你们情况吗?本官现在什么也不知道, 就只知道卢象升反了。 小曹将军是个急性子,他急吼吼冲上前,“首辅,末将觉得卢象升绝对不会反的,其中定有内情。” 小曹将军是武将,一直不大瞧得起鸟文人们,这帮人不过就是嘴炮厉害罢了,但他却非常佩服卢象升,觉得卢公与一般鸟文人不大一样。 兵部尚书金铉也赶来了,他气极道,“内情?这家伙连清君侧的名义都打出来了,不是想造反当皇帝,还是想干嘛? 首辅大人,咱也別问了,您就直接下令万炮齐开,咱们轰死这个狗日的反贼。” 温体仁白了眼兵部尚书金铉,自打陛下尚武后,这个兵部尚书便经常往军营里跑,美名其曰,尚武! 结果呢? 好好的一个斯文文官,硬是学了一身的兵匪气,看着不像兵部尚书,倒像兵部流氓了。 温体仁冷笑连连,“英国公故去后,你们一个个仗都不会打了吗?军国大事,岂能如此轻率? 传我命令,命使者前去卢营,问一问这卢象升到底是何用意,清君侧,他想清的又是哪个奸臣?” “不用去问了。” “他清的就是首辅您这奸臣啊!” 大曹将军缓缓走上前,他左手提着一只死鸽子,右手拿着一封信件。 “这封信是卢象升刚刚令飞鸽送上来的,末将一箭射死了这只飞鸽,首辅您请看信。” 温体仁嘴角一阵抽搐,这些武人个个都粗鲁,好好的鸽子传个信,你吖的非得射死它干嘛? 温体仁接过信件,看了半晌,越看越郁闷,卢象升居然认为陛下已经驾崩了,而且还是被他温体仁,张维贤,还有什么狗屁赵阉党共同害死的。 他卢象升要清君侧,为君王报仇雪恨,踏平帝都,杀尽诸臣。 第392章 遇伏击 第392章 遇伏击 踏平帝都,杀尽诸臣? “呵呵!” 温体仁冷笑,“这卢象升好大的口气,真以为他是天皇老子不成?不过就是一乱臣贼子罢了。 传本官命令…… 诸将士严阵以待,如今瘟疫未平,叛乱又起,卢贼逆君,人人可得而诛之,值此国难之际,还请诸将与我共同守护陛下,守护大明的江山社稷。” 在场的将士纷纷应诺,只不过? 相比于之前的每一次大仗,这一次他们的心情格外沉重,他们想不明白,陛下待卢象升如此恩宠,他为何会叛乱? 何止诸将想不明白,就是崇祯也想不明白啊! 卢象升与天雄军都是经过了历史考验的,历史上这支军队力竭而亡,卢象升悲壮赴死,死状还凄惨无比。 卢象升与天雄军面对真正的历史上刻薄寡恩的崇祯都没有背叛,没道理会背叛朕这么个好皇帝吧? 崇祯想不通,他决定亲自去城门上看一看,质问卢象升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可是? 若是卢象升叛乱果真有内情,他是被人挑拨的,那朕又该如何处罚他?杀与不杀? 这似乎是一个无解的难题啊! 崇祯第一次感觉到了当皇帝的难,以前读史书, 每每见到那些王侯将相为了权利, 父子相疑,手足相残,崇祯就不明白了。 明明是至亲至爱之人,为什么就会落到骨肉相残的地步? 就好比他与卢象升…… 卢象升的忠心毋庸置疑, 而崇祯待卢象升更是胜过亲人, 这样的两人按理是永远都不会兵戎相见的。 所以只有一种可能…… 卢象升被人挑拨离间了,就如同历史上那些父子君臣一般, 明明都是至亲至爱之人。 奈何他们身后却都有各自的幕僚或者说是团队, 他们身后的团队在不知不觉间影响了个人,让猜忌慢慢滋生。 崇祯想的头大, 穿越前他不过是个游戏宅男罢了, 出了会打游戏就啥也不会,更别提什么智计无双了。 崇祯就不是个会玩阴谋智计的人,他穿越后能够有今天的成绩, 靠的无非是那股子不要脸的劲儿,以及对历史的了解。 等崇祯坐着御辇出了宫门,却发现大街上半个人影都没,呃~居民都被限制在家,禁止外出了。 往日繁华热闹的大街,如今冷落萧条,就连巡逻的官兵都没, 呃~都被临时征调去守城了。 因为出来的匆忙,崇祯也没搞什么帝王仪式,只带了一些侍卫和宦官们,然后便急匆匆赶往永定门。 一行人走到半道上…… 御道旁边,一栋两层的砖石楼房里, 看屋内家具陈设,干净整洁且完整, 这应该算是一户小康之家。 按说这般家境,屋内应该是充满了欢声笑语, 但是并没有,整个屋子静悄悄的, 没有一个人说话。 在二楼临窗的地方,一体型魁梧的男子静静立在窗旁,这男子也不说话, 只睁着双怨毒的眼睛, 死死盯着越走越近的御辇。 男子身后亦站立着几十名精壮汉子,一色的普通老百姓打扮, 只是这些人手里都拿了刀子,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崇祯的御辇近了,魁梧汉子的眼神越发阴毒,就如同毒蛇般欲择人而噬,猛然…… 这魁梧汉子大喝一声,“杀!” 话音未落,魁梧汉子左手提刀,然后一脚踹开了窗子,居然直接从二楼跃了下去,这般武力,更加证明了他不是一般人。 魁梧汉子身后众人武力值也高,纷纷跟着魁梧汉子跳了下去,然后悍不畏死的冲向崇祯御辇。 除了这栋砖石楼房外,御道旁边其他屋子里居然也冲了很多精壮汉子出来,估摸着千把人了,这些人都是一色的普通老百姓打扮。 杀杀杀! 这些人也不知道都和崇祯有什么仇怨?一个个的血红着眼睛,提着刀子拼命冲向御辇。 “有刺客!” “快护驾!” 一部分锦衣卫和御前侍卫赶忙提起盾牌,将崇祯御辇团团围住,意图挡住攻击。 另一部分锦衣卫和御前侍卫则提着刀剑,冲上去和刺客拼命。 杀杀杀! 厮杀一触即发,这些刺客就像疯子一般,有些甚至直接以身体挡刀,只是为了让后面的刺客更近一步。 他们就好像不怕死,不怕痛一般,眼里只有无尽的仇恨和怨毒,杀杀杀! 魁梧汉子一马当先,其周围百来个精壮汉子护着,这波人见人砍人,见马杀马。 有道是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一群不要命的疯子冲上来,居然真让他们冲破了盾阵? “狗皇帝,纳命来!” “诸暴君,灭暴明!” 魁梧汉子直接跳上了御辇,此时御辇上只有赵大成等几个宦官保护着崇祯。 赵大成见刺客气势汹汹而来,他急了,打又打不过,他干脆扑倒崇祯身上,用自个的身子死死护住君王。 “哈哈哈!” 魁梧汉子操着半生不熟的汉话道,“你这个狗奴才倒挺忠心的嘛,想以死护君吗?我图尔格成全你呗!” 话音未落…… 图尔格直接一刀子从赵大成肋骨穿过,狠狠将其钉在了地上,接着又反向用力拔出利刃,鲜血如喷泉涌出,喷了崇祯满脸满身。 “狗皇帝!” 图尔格咬牙切齿,就如同老鹰抓小鸡般,一把将崇祯提了起来,然后飞身跃下御辇。 恰恰这个时机,街道上一汉子骑着骏马奔了过来,这汉子后面还跟着百余匹骏马,皆是训练有素。 图尔格提着崇祯翻身上马,其余刺客见图尔格已经将崇祯擒获了,也不恋战,干脆利落的骑上了马,追随图尔格绝尘而去。 骏马只有百来匹,刺客却有千把人,除却战死的,也还有几百人并没有骑上马逃走。 这些人干脆也不逃了,而是凶悍的冲入锦衣卫和御前侍卫中间,拼命砍杀着,死死拖住他们。 田尔耕见皇帝陛下被挟持,他都快疯了,急急跃上马,正准备死命的去追赶图尔格。 却见一个刺客猛的滚向马腿,并死死的抱住了马腿。 第393章 劫持 第393章 劫持 这刺客在打斗的过程中刀也丢了,腿也断了,却不怕死的直接抱住了马腿,任凭马儿怎么踢打,就是不松手。 田尔耕目呲欲裂,怒吼道,“狗日的滚开,滚开啊,老子抄你麻痹的。” 人都已经不怕死了,怎么会怕骂?这名刺客冷笑一声,干脆将身子一蜷,把马腿抱的更紧了。 马的力量肯定比人大,这骏马刚准备纵横奔驰,却骤然被人抱了腿子,它也气啊! 骏马上蹦下跳,使劲跺着马腿,直接将那刺客拖的血肉模糊,甚至有些地方都露出了骨头来。 待田尔耕翻身下马,一刀砍死这名刺客后,图尔格早就跑的影子都没有了。 图尔格等人直奔西直门而去,一路上别说巡逻的兵卒了,就连行人都没半个,这般平坦的道路,马儿跑的可欢了。 就是崇祯老惨了,想他堂堂皇帝陛下,被人劫持着横放在马背上, 简直是尊严全无。 崇祯的帽子也丢了, 衣服也破了,脸也花了,就连身上都全是血,简直是触目惊心。 卧槽, 想朕堂堂皇帝啊, 居然落的这么惨,试问还有哪个穿越人士有朕这般惨的? 西直门近了…… 崇祯再次升起了希望, 朕自打登基后给将士们的军饷可是非常丰厚的, 哪怕只是小小守城官兵,所得俸禄都不菲。 这些官兵定然能够挡住刺客, 将朕救下的。崇祯满怀希望的望着西直门守将, 越来越近…… 妈卖批的,这是怎么回事? 那西直门居然城门口大开,守城的官兵都木然的看着马上崇祯, 就是不愿意动一动。 直到图尔格等人挟持着崇祯冲了过去,这守城的将领居然也带着兵卒跟着图尔格一起逃了,……只留下大开的城门。 任谁也没有注意,一道俏丽身影也骑着马,跟在这些人后头出了城,一直向着遥远的荒野而去。 …… 温体仁得到消息的时候,西直门已经重新被官兵控制了起来。锦衣卫和东西两厂, 全员出动,出城去追赶皇帝陛下。 而五城兵马司的几位指挥使,京营的一些将领,则一脸惶恐的站在温体仁面前,大气也不敢出个。 温体仁瞧着这些大小将领, 只觉得一口气堵在胸口,怎么也顺不过来, 噗…… 温体仁气急攻心,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他冷笑道,“陛下如此优待尔等, 结果陛下却在尔等的眼皮子底下被人劫持走了? 说出来谁相信啊? 我大明堂堂君王,在这么多人的护卫下,被人给劫持走了?尔等是怎么当差的?” 说到最后, 温体仁已经是吼的了, 他大吼道,“五城兵马司指挥使给我滚出来。” 伴随着温体仁的怒吼, 五名指挥使出列,这些人皆跪俯请罪,磕头如捣葱。 温体仁质问道,“陛下早就下了封城令了,本官就不知道了,为何这京城里会突然出现上千刺客? 这些刺客无声无息潜入了京城,杀掉了许多老百姓,然后在民居潜伏数日,尔等居然毫无察觉,该当何罪?” 五城兵马司诸指挥使也很委屈啊,西直门那个守将叛变了,刺客都是他们放进来的,我们能有什么办法? “还有你们京营!” 温体仁指着几个京营将领骂道,“老国公故去后,尔等京营都乱成什么样子了?西直门一直都是你们京营中人守护的,居然出了叛徒?” 温体仁骂了半天,这些人就是一句话不说,任凭他骂着。 “首辅莫要动怒!” 说话的人是赵大成,这家伙被人狠狠捅了一刀,运气好居然没死,他在小宦官的搀扶下走上前。 赵大成虚弱道,“如今陛下被挟持,外头又有卢象升叛乱,城内还有疫情,大明危亦。还请首辅赶紧稳定人心,莫要再生乱子了。” 正在这时兵部尚书金铉也来了,他叹气道, “如今陛下被挟持, 卢象升又打着为陛下报仇雪恨旗号而来, 陛下若不出现, 岂不是坐实了陛下已经被阉党害死了? 卢象升必定会攻城, 而天下诸将也会跟着叛乱,我大明真的危险啊,首辅怎么办?” 温体仁感觉到了强大的压力,大明的安危都系在他一人身上了。 怎么办? 怎么办? 怎么办? 温体仁正在冥思苦想的时候,外头突然传来吵吵闹闹的声音,似乎有人想硬闯进来? “谁人在外喧哗?” “启禀首辅大人,外头有一人自称钱宝元,这厮想来见首辅,说是有重要事情求见。” 钱宝元? 温体仁想不起这人是谁,估摸着就是个小角色罢了,如今陛下都被劫持了,谁特娘的还有心情管这些小人物? 温体仁挥了挥手,示意他不想见这人。 但是传话的小兵却是欲言又止,终于他鼓足勇气道,“大人,那钱宝元怀中抱着冯铨人头,他……他杀了冯铨,他还说冯铨是国贼。” 彼时大明很重刑法,一个小小庶民居然敢乱杀人,而且杀的还是朝廷命官? 这么大的事,温体仁必须得受理,或者说通过这件事,也就是钱元宝敢杀了朝廷命官却不逃跑,估摸着还真是有大事发生。 温体仁敏感的察觉到,……这件事或许就和陛下被人挟持有关。 很快钱胖子便颤颤巍巍走了过来,但见这个胖子真就端着方盒子,盒里放着冯铨好大一颗头颅。 冯铨头颅上满是血污,而失血的头颅也灰败异常,和其生前容貌完全不一样了。 但是温体仁依旧一眼就能认出来,这就是冯铨的头颅。 钱胖子哆哆嗦嗦跪下,“草民钱元宝参见首辅大人,草民有要事要禀告首辅。” 温体仁死死盯着钱胖子,“说!” 钱胖子不敢去看冯铨的死人头,他索性干脆将盒子高高举过头顶,眼不见为净。 接着钱胖子娓娓道来,原来…… 钱胖子自打从宣府大牢越狱后,便与白娘子等人逃到了京城,并寻了一处院落安置下来。 恰恰他们院子旁边住着的就是蒋星魁等人,那日蒋星魁与冯铨接头后,白娘子便心生疑惑了。 第394章 真相 第394章 真相 后来白娘子偷偷跟踪蒋星魁到了西直门,发现冯铨居然与西直门守将勾结在了一起,居然放蒋星魁等人出了城? 她心中更加疑惑…… 后来白娘子便寻了个机会,将冯铨逮住了,一番敲打,冯铨这个怂货就全招了。 原来,这一切都是魏忠贤的计策。魏忠贤负责西山煤矿事务期间,就利用职权之便,广泛施恩于鞑子俘虏,得到了他们的信任。 接着魏忠贤又联合侯方域等人跑到宣府策反卢象升,让卢象升误以为皇帝陛下早已经被阉党和奸臣所害。 卢象升终于起兵…… 卢象升兵临城下之日,皇帝陛下必定也会亲临城上,质问卢象升的,……此时便是他们刺驾的机会。 陛下的必经御道,早已经被他们埋伏了鞑子死士,只待陛下一出现,便刺驾杀王。 魏忠贤给鞑子死士下的命令是:能挟持陛下更好,若不能挟持,那便想方设法的将陛下刺死。 钱胖子第一次面对这么多朝廷高官,说不怂那是假的;可要真说他怂,这家伙却又有一种沾沾自喜的感觉。 如今咱也成了英雄不是? 大明与陛下的安危全部都系在了我钱胖子身上了,若是陛下得救后,我钱胖子必定会名垂青史,哈哈哈! 钱胖子意淫了会子。 他似乎看到了陛下嘉奖的神情;百官都争相拍着他马屁;说书人将醒木重重一拍,大声道,当年陛下身陷危局,幸有义商钱元宝挺身而出,…… 钱胖子强收回意淫的思绪,继续说道,“待陛下被挟持或者被刺死后,宣大总督卢象升见不到陛下人,必会愤怒攻城。 且不管他成功不成功,这天下大局已经被搅浑了,四方大将必定蠢蠢欲动,流言暗起。 而此时,魏忠贤在应天府的同伙便乘势而起,拥立蜀王为帝,谋夺了这天下。” 钱胖子一口气终于说完了…… 诸大臣和武将等皆是目瞪口呆,温体仁定定望着钱胖子道,“你说的话可是真的?” 钱胖子急忙赌咒道,“钱某之言句句属实,若有一句捏造,愿遭天打雷劈,神魂俱灭。” 温体仁陷入沉思中,良久…… 他才问道,“这么说卢象升并不是真正的反叛,而是被奸人所蛊惑?” 钱胖子急忙点头,“草民就是宣府之人,对卢公人品极为了解,卢公忠君爱国,是断断不可能背叛皇帝陛下的。 首辅大人,草民愿意前往卢营,招降卢总督,如今值此国难之际,我们万万不能内讧啊!” 温首辅凄然一笑,“卢象升已经起兵了,按律就是叛国欺君之罪,无论他投降不投降,都是死罪了,哎,为什么会这样?” 兵部尚书金铉偷偷对着温体仁耳语道,“首辅大人,咱不如就让钱元宝先去招降,待到卢象升入城后,我等便将他擒下,处死!” 温体仁闻听此言,狠狠瞪了金铉一眼,却也不说话。 事实上,温体仁相当欣赏卢象升,真要杀害卢象升,他温体仁第一个不舍得,可若是放过卢象升,……国法难容啊! 不过以卢象升的忠义,当他明白自个是被人诓骗了,才做下了谋逆之举,只怕他会自裁的。 如此英雄,本首辅实在不愿意他落得如此下场啊! 温体仁叹息道,“钱元宝,本官命你去招降卢象升,本官还希望你能传达一句话:让卢公切莫愧疚,一切还是等把陛下救回来后再说!” 钱胖子躬身道,“遵命!” 正在这时,赵大成突然道,“招降卢象升怎么能少得了咱家呢?那些奸人不是造谣咱家是祸国殃民的赵阉党吗?今日咱家这个赵大阉便要亲自入卢营瞧上一瞧。” 温体仁肃然起敬…… 没想到这个赵大成虽然是个阉人,却也颇有气节。由赵大成出面亲自劝降,自然成功率更高。 可是? 这一切的前提是钱胖子说的是真话,倘若钱胖子说谎,卢象升确实是真叛变,那么赵大成去就危险了,十死无生啊! …… 图尔格一伙人挟持着崇祯,一直往天寿山方向而去,众人骑马行了几个时辰,终于在一处建筑物前停了下来。 “狗皇帝,滚下来。” 图尔格翻身下马后,然后一把将崇祯拉了下来,可怜的崇祯刚在马上颠簸了半天,现在又被这厮直接摔了地上,摔了个狗啃粑粑。 崇祯也不说话,只是一言不发的躺在地上,闭上眼睛装死。 至于求情? 他早就发现这帮人就是鞑子了,大明与鞑子是生死大敌,就凭刚刚那帮鞑子刺杀朕的那股子不怕死劲儿,朕求情有用吗? 无非是自取其辱罢了。 算球,朕装死! 崇祯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真就像死了一般,图尔格身边的鞑子焦急道,“将军,这狗皇帝是死了吗?魏厂公可是说了最好要活的。” 图尔格啐了口,“死就死呗,死了正好喂狗,正好省了今天的狗粮,来人牵大狗来。” 妈卖批的~ 崇祯急忙睁开眼睛,然后从地上爬了起来,冷笑道,“尔等幕后黑手是谁,还不速速过来见朕。” “狗皇帝啊!” 图尔格磔磔阴笑,“你咋不装死了,继续装死啊,说句实话吧,你装成死狗的模样看着还挺顺眼的,哈哈哈!” 图尔格现在心情大好。 自打皇太极兵败后,他便再也不曾这般开心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他被困在暗无天日的煤矿洞中,每日不停的挖煤挖煤挖煤。 无数的鞑子好兄弟,不是死在血腥的沙场上,便是死在了阴冷的煤矿洞里,恨啊! 简直是奇耻大辱…… 那明国原本就应该是他们大金的猎场,明国的富饶土地,明国的美丽女人,以及他们的无尽财富,都应该是我们大金的啊! 为什么? 为什么兔子会变成了老虎? 都是他,这个看着弱不禁风的狗皇帝,他其实就是上天降下来的魔鬼,就是他让兔子变成了老虎,该死! 图尔格越看崇祯越恼火,恨不得现在就暴揍狗皇帝一顿。 第395章 魏忠贤的质问 第395章 魏忠贤的质问 崇祯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咦? 这地方咋越看越熟悉啊?朕一定来过这个地方,只是该死的朕忘记了什么时候来过? “尔等是什么人?将朕劫持到此地是何道理?难道尔等不怕抄家灭族吗?” 崇祯冷笑连连,说了一大堆废话,他自然知道这帮人就是鞑子,这帮人连死都不怕了,也没啥子家人了,估摸着也不怕抄家灭族什么的,其实……崇祯就是想拖拖时间而已。 事实上,崇祯在马上的时候,就掐断了他手腕上的玉珠串,每隔段距离便丢一颗,想必朕的两厂一卫早就发现了珠子,……他们定会顺着珠子寻到朕的。 图尔格似笑非笑,他突然拿出一把玉珠子把玩着,“老子最近财运挺好的嘛,走路上都能捡到玉?” 卧槽~ 崇祯目瞪口呆的看着图尔格这个家伙手心的玉珠子,这特娘的不是朕丢了做记号的吗? 朕丢的时候明明很小心了,而且这家伙还骑着马在赶路,他是如何将朕丢的珠子捡到手的? 电视剧误朕啊! 崇祯彻底熄火了,看来这个鞑子还是个反侦探高手,只怕朕的两厂一卫想找来没那么容易了。 崇祯郁闷的盯着玉珠子,他最后的希望破灭了,难道? 朕真的要被这帮人害死不成?作为一名穿越人士,若真这么窝囊的死了, 实在是太丢脸了有没有? 正在这时, 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突然响起,“老奴参见皇帝陛下,陛下万岁!” 这时候有人喊万岁? 八成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崇祯定睛看过去, 却见魏忠贤缓缓走来。 “魏忠贤,原来是你这狗贼!” 崇祯也曾经想过, 到底是谁布下了这个大局, 他怀疑过许多人,可偏偏从未怀疑过魏忠贤。 因为魏忠贤是阉人, 他的权势地位皆依附于皇权, 他怎么可能会弑君呢? 更何况魏忠贤也算是经过了,呃~各种网文的考验的,朕未穿越前起码看过一百本明末穿越小说, 所有小说中,魏忠贤都是一条好狗,忠心耿耿,绝对不会背叛皇帝。 可是为什么? 这个魏忠贤居然背叛了朕? 不科学啊! 崇祯冷笑道,“魏忠贤,当年天启皇兄驾崩后,东林众正欲置你于死地, 是朕力排众议,才将你保了下来。 此后朕更是委你以重用,你这狗贼不思忠君报国,反而勾结外族谋害君王,是何道理?” 魏忠贤静静看着崇祯, 脸上无喜无悲,他神色平静的说道, “烈女不嫁二夫,忠臣不侍二主, 我魏忠贤忠君,但忠的却不是你这暴君。” 崇祯讥讽道, “难不成你忠的是鞑主?” 魏忠贤呵呵一笑,“狗皇帝,看看周围的景色, 你真不记得这是哪里吗?不要紧, 你不记得咱家待会就让你想起来,毕竟……这里即将是你的埋骨之地。” 话音未落…… 魏忠贤厉声喝道, “将这狗皇帝带到享殿来,咱家要活祭了他,咱家要挖出他的心肝脾肺肾,看看是什么颜色的。” 图尔格朗声大笑,就如同老鹰抓小鸡般,将崇祯提溜在手上,然后大踏步向一处高大建筑走去。 及到了建筑物里面,崇祯终于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 怪不得他会觉得这里一景一物那么熟悉,尼玛~此地便是明熹宗天启皇帝的陵墓啊,……此陵为德陵! 当年天启皇帝驾崩后,国库空虚拿不出太多银子建造德陵,所以德陵的规格在明朝帝陵里算是最小的一个。 后来崇祯有钱了,但是各种杂事又太多,故而一直没有重新修建德陵,这一直都是崇祯的遗憾。 崇祯原本准备待天下诸事毕后,就拨他个千儿八百万银子,将德陵重修的富丽堂皇,以告慰他那便宜哥哥的在天之灵。 崇祯郁闷的看着享殿里明熹宗牌位,以及挂在墙上的帝王画像,……那个聪慧的天才木匠皇帝。 魏忠贤定定站在明熹宗牌位前,他泪流满面,多少年了啊,皇爷啊,老奴都不曾来看望过您。 老奴想您啊! 魏忠贤强忍着悲伤的情绪,他恨恨望向崇祯,“陛下,你可还记得这牌位上的人吗?” 这特娘不是废话吗? 崇祯冷笑, “朕岂能忘记自己的兄长?魏忠贤,你带朕来这里到底是想干什么?” “兄长?” 魏忠贤悲呛大笑, “狗皇帝,你还记得他是你兄长啊?为了权利,你这狼心狗肺的家伙连兄长都敢杀, 弑君杀兄啊!” 弑君杀兄? 朕干过这事儿吗? 虽然知道历史上的天启之死疑云重重,但是崇祯也就怀疑是东林党人干的而已,怎会是崇祯本尊干的呢? 崇祯当年也才十七岁啊,若是在现代社会,十七岁的少年们还在学校中风花雪月呢,哪有那份心智干下弑君杀兄的事儿? 怪不得魏忠贤这么恨朕,原来他是误解了朕啊,这魏阉人果然是一条好狗,可惜他是明熹宗天启皇帝的好狗。 崇祯知道,这时候甭管他怎么解释天启之死和自个无关,魏忠贤都不会相信的。 魏忠贤这么多年一直潜伏着,隐忍不发,显然心性坚毅,绝非可以说动的。 崇祯急忙解释道,“呃,朕知道说了你也不相信,其实朕自己也记不得这事了,事实上~朕是从遥远的未来穿越过来的。 朕穿越过来的时候,皇兄已经驾崩了啊,或许你有证据证明就是朕杀了皇兄,但是请相信朕,……那个胆敢弑兄的混蛋崇祯,绝非朕啊!” 算球,干脆不要脸走起! 朕就承认是穿越人士算了。 魏忠贤就如同看失心疯般看着崇祯,虽然早就知道这狗皇帝无耻,但没想到他会这般无耻,……为了活命居然装神弄鬼的骂自己?脸呢? “哈哈哈!” 魏忠贤大笑,笑的眼泪哗哗直流,“皇爷啊,您英明一世,为何会有这么无耻的兄弟啊?他为了活命连自己都骂啊,哈哈哈!” 笑完了后,魏忠贤也不急着弄死崇祯,他微笑着拿起旁边剔骨尖刀,比划着。 第396章 救驾 第396章 救驾 魏忠贤拿着剔骨尖刀在崇祯身上比划着,他似笑非笑道,“陛下知道有一种刑法叫点天灯吗?” 崇祯看着寒光闪闪的剔骨尖刀,勉强笑道,“魏爱卿啊,你能不能把刀子拿远点,刀子虽然好玩,但是伤了人就不好了吧。 还有朕不知道什么叫点天灯,朕就知道孔明灯,魏爱卿喜欢孔明灯吗?朕教你做啊!” 魏忠贤冷笑,事实证明,这个狗皇帝再次刷新了他的下限。 身为一代君王,还是个曾有暴君之名的君王,你特娘的就不能有点骨气和傲气吗? 瞧瞧历史上的那些枭雄们,死就死,几个求饶过? 魏忠贤认真说道,“所谓点天灯就是指,在活人身上凃上层油脂,然后用布包起来放进油缸里浸泡着。 吸饱油脂后捞起,然后在肚子上挖一个洞,再插一根灯芯在里面,燃啊燃的,直到把人的皮骨肉都燃尽,陛下,您喜欢吗?” 朕槽,朕喜欢毛线啊! 崇祯听着这个惨无人道的刑法,冷汗都流了出来,“魏爱卿,你真的误解了朕啊, 不如这样, 咱们单独相处个几日几夜。 你定会发现朕善良宽厚加仁慈的一面,然后你便会惊觉如此善良的朕,怎么会杀害自己兄长呢?所以一定是有人故意陷害朕,意欲离间你我主仆之间深厚情谊啊!” 图尔格以及众鞑子还有那些背叛的西直门将士, 都不忍心再看了, 太无耻了有没有啊? 魏忠贤愤恨道,“无耻!” 特娘的谁和你有深厚情谊啊, 站在这里的人都和你有深仇大恨, 都恨不得置你于死地。 魏忠贤也不想废话了,他命令旁边人拿了一罐猪油过来, 不由分说就将猪油抹了崇祯身上。 魏忠贤一边把玩着刀子, 一边讽刺道,“陛下啊,咱家常听人说猪油蒙了心, 便会什么丧心病狂的事儿都干的出来。 今儿咱家让你猪油也蒙蒙身,如今你身心皆是猪油,该得多黑啊?待会点灯之前,咱家可得挖点出来瞧瞧。 陛下放心,咱家就挖个半截肠子,一点点肝子看看颜色而已,绝对不会让你驾崩的。” 朕操的, 崇祯眼睁睁看着猪油涂了他身上,却无能为力。最特娘蛋疼的是,此时还有两个鞑子搬了个大缸来,缸中貌似也是油脂。 魏忠贤命人将崇祯丢了大缸里,刚好泡到了他脖子上, 只留个嘴巴能够呼吸。 崇祯瞬间觉得压力从四面八方涌来,有一种漂浮的感觉。 魏忠贤又灌崇祯喝了几大口油脂后, 他这才抄起整块白布,亲自用剔骨尖刀划拉了许多长条形状的布匹出来。 “陛下莫急啊, 待会老奴便用这些布条将你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哦~老奴不会堵你嘴巴的, 痛就要喊出来嘛,喊出来后就不会那么痛了,磔磔磔!” 崇祯现在是欲哭无泪, 死亡不可怕, 其实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儿,关键是等待死亡的过程太可怕了有没有? 不知道朕死后还能不能再次穿越回现代? 若是朕穿越回了现代, 定会码一本痛骂狗贼魏忠贤的小说出来,呃~就是朕的文笔为零,小学语文从来没有及格过,不知道码出来有人看不? 崇祯这边不停的安慰自己,反正朕是穿越来的,定能再次穿越回去,朕不惧! 魏忠贤却已经将布匹划拉好了,他将这些长布条堆在崇祯旁边,然后又观察了下油脂。 魏忠贤淡淡道,“尚未入味,大伙也都累了,咱先去吃点东西,待这狗皇帝浸透了油脂,咱再来点。” 说完后,魏忠贤便带着众人离开了,只留下几个鞑子小兵看守着崇祯,这几个鞑子大概是不满别人都去吃香喝辣了,却要他们来守狗皇帝,心中气愤。 于是纷纷操着鞑子语,对着崇祯愤怒的吼着,反正崇祯也听不懂,干脆便当起了鸵鸟,不听不说,任凭他们吼着。 只是? 想他堂堂一代君王,却被人泡在了油缸里,还被几个卑微的小兵痛骂,这滋味真是难受啊! 突然…… 鞑子小兵的咒骂噶然停止,四周陷入了可怕的寂静中,崇祯抬起头来, 便对上了一张妩媚的脸庞。 这是一个极美极媚的女人, 呃~虽然这个女人男扮女装, 但是崇祯依旧一眼就能看出她是个女人。 这女人并不说话, 只是静静看着崇祯,搞得崇祯这么个大男人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气氛一时有点尴尬。 这时崇祯突然发现那几个鞑子小兵全部软塌塌躺在了地上,喉咙上好大一道伤痕,鲜血流了满地。 显然…… 这几个鞑子都是被这女人杀害的,不过瞬间,这女人居然解决了几个大活人,实在是猛女。 朕得救了吗? 这是崇祯最后的意识,接着他便因为劳累和身体的剧痛昏迷了过去,陷入了沉沉的意识黑洞中。 …… 这是哪里? 崇祯醒过来时候,他正被横放在马背上,身上尽是冷汗淋淋,肚子也被马背颠簸的疼痛不堪。 一只小手紧紧搂住他,崇祯发现昏迷前那女子此时正单手执缰绳,御马狂奔。 周围景色不断后退,后方传来怒吼声,“抓住他们,別让他们逃了。” 崇祯郁闷的往后看去,但见一群鞑子兵正策马奔腾,死命的追赶着他们,这些追兵都是一人一马,而崇祯却与神秘美女共骑一马。 崇祯身下的马儿不堪负重,已经累的气喘吁吁了,眼看追兵就要赶了上来,崇祯都快急死了。 “驾驾驾!” 神秘美女显然也急了,她银牙紧咬,双手将崇祯箍的更紧了,手上的指甲甚至深深掐进了崇祯皮肉里,又酥又疼。 崇祯真的很想说一句,姑娘呦,女孩子家家的,能不能勤剪指甲啊? 不过转念又一想,人家一个姑娘家的冒着这么大风险救自己,自己却还嫌弃她指甲太长了,真特娘的没良心。 正当崇祯胡思乱想的时候,神秘美女突然大吼一声,陡然将马停了,然后她迅速的翻身下马,一把将崇祯扛在了肩膀了。 第397章 烤狼肉 第397章 烤狼肉 真正儿就是一个看似娇娇柔柔的大美人,扛着崇祯这么个大男人健步如飞啊,这种滋味太郁闷了有没有? 崇祯想吐血! 神秘美女似乎非常擅长野战,她扛着崇祯急行在齐半腰深的荒草丛中,左拐右突的。 很快便摆脱掉了那些鞑子追兵,而此时崇祯的身体也被草叶子割的血肉模糊了,看着就像个血人般。 神秘美女也不知是她皮厚肉粗呢?还是她用了其他法子,这家伙身上居然连道血痕都没,真是人比人,气死个人了。 崇祯现在身处于一处幽暗洞穴里,他身下垫着干燥的松毛梨树叶子等,篝火熊熊燃烧,将整个洞穴烘烤的热乎乎的。 “嘶~” 崇祯龇牙咧嘴道,“女侠你能不能轻点呀,女孩子要温柔,本公子受不得你这般虐待啊!” 神秘美女正轻手轻脚的,一点点的,帮着崇祯剥离他身上的粘着的衣服。 血迹早已经干涸,粘着皮肉和衣服,这让崇祯既痛苦又尴尬。 衣服撕破皮肉,宛如凌迟之痛,而想他堂堂皇帝陛下,居然被个女人将衣服剥了个干干净净,就连亵衣底裤也不放过,尴尬死了有没有? “美女姐姐!” 为了缓解疼痛,崇祯没话找话道,“不知为何,本公子看你好面熟啊,我们以前见过面吗?” 正在给崇祯处理伤口的神秘美女闻听此言,一愣…… 继而她咬牙切齿道,“公子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公子,贱妾不过是江湖草莽人士罢了, 公子怎会见过贱妾?” 崇祯呵呵一笑, “实不相瞒,本公子还真就是富贵人家出身呢,本公子乃英国公张唯贤之子,张之极。 只因素来与鞑子不对付, 为鞑子所忌讳, 却不曾想着了鞑子的道,差点被暗害死了。 幸亏被女侠所救, 女侠你想要什么?金银珠宝还是华美的首饰衣裳?你若将本公子护送回京, 本公子必定重重有赏。” 崇祯已经决定了,暂时不能暴露自个皇帝的身份, 以免横生枝节, 那就暂时借用一下张之极的身份吧! “啊~痛死了,美女姐姐轻点轻点啊!”神秘美女手上力道陡然加重,直痛的崇祯冷汗都出来了。 “张公子受苦了, 不过贱妾想着张公子乃武将之身,定然不惧疼痛,故而下手重了点。” 神秘美女的心情似乎很不好,她三下五除二就剥完了崇祯衣裳,然后将一种树叶子捣碎了,粗鲁的糊在他伤口上。 崇祯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叶子,反正就感觉伤口凉飕飕的, 疼痛瞬间消失,非常舒服。 接着这神秘女人又一把解了自个外裳,将崇祯包裹了起来,然后就将崇祯丢在一旁,她一言不发的出了洞口。 古洞幽暗, 唯有篝火明灭不定,此时夜幕渐渐笼罩大地荒野, 外头时而传来野狼嚎叫,时而又是夜猫子咕咕, 瘆得慌! 崇祯虽然是个大男人,可他是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啊, 在现代社会,别说狼了,就连稍微凶点的狗都少见。 要知道狼可是会吃人的, 朕可不想被狼吃了啊! 最吓人的是, 洞顶似乎也有什么生物在暗处幽幽盯着他,崇祯好几次都听到了翅膀煽动的声音, ……这野外果真不是人能呆的。 正在崇祯胡思乱想的时候,神秘女人突然出现了,但见她满身是血,身后拖着一条巨狼尸体。 看样子,这巨狼是被她生生打死的啊,一个能徒手战巨狼的女人,真不知道这女人谁敢娶啊? 反正崇祯对她一点兴趣也没,崇祯一直都喜欢温柔似水的女人,最好是那种腰肢细细,一阵风就能吹倒的柔软女子。 神秘女人也不理会崇祯,只是自顾自的摸出把小匕首,轻快的解起了狼尸,不过片刻她便将一整头狼尸解成了小块狼肉。 居然连狼皮子也完整的解了出来,平平的摊在地上。 “张公子,你吃过狼肉吗?” “本公子从来不爱吃野味,野味的肉都不干净,吃了容易生病,我小时候常听老人言,虎狼之肉皆有毒,人是不能吃的。” “呵呵!” 神秘女人冷笑,“这是你们富贵人家的说词,我们江湖草莽没有那么多讲究,人若饿的快死了,什么肉都敢吃。” 神秘女人故意将肉字音咬的很重,令崇祯平白生出一股子寒意,直冷到骨髓里。 神秘女人将狼肉片好后, 也不洗,就直接挂在树枝上慢慢炙烤着,一股子狼膻味传来, 让人几欲作呕。 崇祯叹了口气, 看来野外烧烤也没有他想象中的浪漫啊! 没有盐和各种调味品, 光野兽身上的膻气都处理不了,如何谈美味?更何况,……并不是所有的野外都有水。 这处山洞里就只有一小摊水,这水还是从地缝里沁出来的,日积月累,也就只积了一点点。 这么一点点水,全部被神秘女人煮开了,大部分用来给崇祯清洗伤口用了,小部分喝。 以至于就连清洗狼肉的水都没了,蛋疼! 很快狼肉便熟了,崇祯费力的咬下一块肉,使劲嚼着,味道别提多么酸爽了。 在现代社会,野味一直都是身份的象征,价格昂贵,有时甚至一盅野味汤,就能卖几千块钱,有钱人还是争相食用。 似乎吃了野味就大补一般? 其实崇祯觉得这玩意儿真的很难吃,在古代,除非一些特别的山珍比如熊掌和黄鼠等,一般野味真就是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就算是久负盛名的熊掌与黄鼠,普通人家做出来的味道也非常难吃,这些玩意儿吃的就是个厨艺罢了,必须要非常高的烹饪技术,才能弄了好吃。 崇祯勉强咽着狼肉,却见神秘女人却大口大口吃着,丝毫不嫌弃狼肉的粗砺和膻气。 “公子果真是富贵人家出来的,身娇肉贵。”神秘女人嘴里叼着一块狼肉,突然笑了。 身娇肉贵这词儿若是用在女人身上倒是个好词,估摸着大部分女人都挺爱听的。 但若是用在男人身上,就不是味了,通常比喻小白脸。 第398章 洞中交谈(2毛大章,4000字!) 第398章 洞中交谈(2毛大章,4000字!) 虽说崇祯确实是个小白脸,但没有那个小白脸喜欢被人揭穿啊! 崇祯见这神秘女人大口大口嚼着狼肉,没道理他个大男人被比了下去,便干脆也大口吞吃起来。 吃完狼肉后,崇祯肚里终于不那么饿了,就是那股子膻气味挥之不去,而且胃里也生疼生疼的,估计是消化不良。 夜已经很深了,只余篝火静静燃烧着,偶尔响过几声噼里啪啦的柴火声音,以及头顶上,那些看不见的神秘动物们。 一男一女共处一洞,尤其是崇祯现在还清洁溜溜的包着女方的衣裳,只露出一双赤脚来。 崇祯的鞋子和袜子早就在逃跑的过程中丢了。 这种情况不仅是尴尬的问题了,若是换个心理素质差的,直接就能让你从心理上矮上一截。 但崇祯却没有这种感觉,现在气候有点热,洞里还燃着篝火,热浪一阵阵扑来,难受死了。 他干脆将神秘女人的衣裳往上提了提,一双腿子全部露了出来,腿上毫毛都清晰可见,崇祯这才觉得凉爽了点。 神秘女人一抬头,就对上了崇祯的腿,她没想到崇祯这么个小白脸,腿子上的毫毛却茂密的很。 她脸色骤变,咬牙切齿道,“无耻之徒,你腿伸那么长干吗?” 在见识到了这女人的野蛮后,崇祯也没将她当女人看了,他咧嘴一笑,“好热啊,我伸出腿来凉快凉快,姑娘乃侠女,应该不会在意的,哈哈!” 崇祯干脆将腿子伸的更长了,胳膊也有伸出来的架势,反正他又不喜欢这个女人,也没必要装什么斯文了。 人的心理很奇怪,甭管男女,越是面对喜欢的人,便越是装,越是害羞和害怕,生怕将自己不好的一面暴露了出来。 若是面对自己不喜欢的人时候,便没有那么多的顾虑了。 偏偏人又多喜欢犯贱…… 你越是漫不经心,越是不在意对方,对方反而越有可能爱上你,这个就叫做征服欲。 甭管男女,其实都有一点点征服欲心理,只不过男人更明显罢了,女人则含蓄的多。 神秘女人见崇祯这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看崇祯行为轻薄无比,偏偏眼神又极为清明,明显的就没当她是女人嘛,……这太扎心了。 漂亮女人大多数对自己容貌很自信,她们因为漂亮,自小便是众人的焦点,故而都会有点傲气。 哪怕这个神秘女人武力值超级高,其骨子里也还是个女人啊! “张公子。” 神秘女人突然笑道,“既然你觉得甚热,奴家就将篝火熄了吧,只不过?荒郊野外的,虎豹豺狼甚多,万一有野兽摸进来,将你叼走了可别怪奴家哦!” 崇祯闻听此言…… 他急忙将腿子和胳膊都收了回去,勉强笑道,“女侠啊,篝火就不要熄灭了吧,我现在突然又觉得冷了,呵呵!” 说完崇祯还故意往篝火旁边靠了靠,热的他汗珠子都滚了出来,但是…… 为了防止神秘女人真将火熄灭了,他也只得忍着,开玩笑,别说虎豹豺狼了,光头顶上的神秘玩意儿都让人挺害怕的。 接着两人便陷入了尴尬的沉默中,神秘女人是不晓得如何搭话,崇祯是因为累,累的不想说话。 崇祯刚刚又流了一身的汗,洞里满是汗味,男人的汗味对女人吸引力是致命的,一阵阵汗味冲击着神秘女人的鼻子。 神秘女人尴尬极了…… 想她提拳能灭虎豹,拔剑敢杀鞑子,偏偏面对这么个弱质彬彬男子失去了方寸,一颗芳心怦怦直跳,现在是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想说几句话,好化解尴尬的气氛,偏偏旁边的男子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气死了。 啪~崇祯突然觉得脸上痒痒的,他以为是蚊子,这山中蚊子多,崇祯都已经被叮了满身的包了,他下意识的啪在了自个脸上,这才发现掌中居然是一只八腿长毛的大蜘蛛。 卧槽! 崇祯突然又发现垫在地上的松毛内,满是各种爬虫,什么蜘蛛啦,蜈蚣啦,草草虫啦,看着别提多恶心了。 虽然崇祯并不怕虫子,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就敢睡在虫子窝里啊,更何况谁知道这些虫有没有毒? 也不好意思麻烦人家姑娘家的,崇祯只得忍着剧痛爬起来,将松毛清理了一遍,再次检查仔细后,才背靠洞壁坐下了。 他也不敢睡,荒郊野外满是各种虫子,还有蚊子,崇祯身上都起了好多红圪塔,又痒又疼的。 睡意一阵阵袭来,崇祯的眼睛都快闭上了,但是他实在不敢睡啊! 为了抵抗睡意,只得与神秘女人有一茬没一茬的聊着天。 “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神秘女人现在正尴尬着呢,她见崇祯主动与她说话了,赶忙答道,“奴家闺名白秀秀,看公子非常年轻,奴家应该虚长你几岁,公子可以称呼一声秀秀姐。” 白秀秀? 崇祯郁闷的看了眼这个自称白秀秀的女人,名字和她人一点也不搭,就像是个假名字般。 反正也无聊,两人就这么聊着,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崇祯算是极博学多才了。 他经过了网络时代的轰炸,加上这家伙本身就爱上一些乱七八糟的网站,所以各种段子是信手拈来,幽默又风趣。 各种奇闻异事和江湖秘闻,也让白秀秀目瞪口呆,听的入神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想她白秀秀也算是江湖草莽了,她却突然发现对于江湖上的事,她居然还没崇祯懂的多,丢人。 最后,干脆讲故事走起。 崇祯见这白秀秀是江湖人,便索性将神雕侠侣精简后,然后慢慢讲了出来。 神雕侠侣的故事确实动人,就算是在现代社会,许多女孩子并不爱看武侠小说,但却也抵抗不了神雕大侠杨过的魅力。 但凡是个女人,谁不想遇到如同杨过那般深情而又强大的男人呢? 白秀秀瞪大着眼望着崇祯,她整个人都沉浸在了神雕侠侣的世界中不可自拔。 那波澜壮阔的江湖世界。 那侠骨柔肠的爱侣情深。 那诡异无比的神奇武功。 那至死不渝的爱情传奇。 这一刻,白秀秀才发现江湖原来可以这样?想她白秀秀纵横江湖这么多年,却是个假江湖。 时间缓缓流淌…… 当崇祯终于将这个故事讲完后,白秀秀却久久不能平静,良久后,她长叹息一声。 “若我是那小龙女,遇到了如杨过这般的男子,必然也会生死相随,哎,就是不知这世间是否真有这般好的男人?” 崇祯淡淡一笑,“这世间好男人很多啊,有些男人虽然没有杨过那般伟力,也不是什么帝王将相,只是普通人而已。 但是他们依旧用自己的脊梁撑起来一个家,他们爱着自个的妻子儿女,辛辛苦苦的赚钱养家。 他们只是芸芸众生,只是凡尘俗子,可是他们的爱情,却依然感人啊!” 白秀秀冷笑,“可惜的是,这世间渣男人更多,有些男人不过是家中多收了几担谷子,便想着休妻,或者娶小妾。 而女人呢? 则不停的生着孩子,富贵人家的妻子要帮助夫君管理妾室,贫寒之家的女人,则要跟着夫君忍饥挨饿,这公平吗?” 顿了顿,白秀秀继续说道。 “这些年陛下登基后,便广开民智,女人的地位算是有了很大的提高,以前的女人过的真是凄惨,有些地方要求女人守节,青灯孤枕,了此一生。 有些地方女人却是想守节而不可得,公子知道吗?我出生之地有抢妻之风,那里的女人失了夫君后,有些光棍便会乘机将女人抢回家,强行拜堂成亲。 这世上,许多女人自一出生就没有了选择,不管是守节还是嫁人,她们只能随波逐流罢了。” 两人又沉默了很久,崇祯的声音突然响起,“或许再过几百年,男女便能平等了,秀秀姐应该会很开心的。” “呵呵!” 白秀秀冷哼一声,“男女平等与否关我屁事?反正也没有哪个男人敢惹老娘。” 说着说着,话风又变了,这白秀秀真就是典型的情商低,冷不丁就将天聊死了。 崇祯聊性全无,干脆应付了几句,便又不再说了,迷迷糊糊,他即将入睡。 …… 天寿山,德陵! 一代大阉魏忠贤静静站立在明熹宗牌位前,牌位上方的帝王画像年轻而又威严。 明熹宗天启皇帝天性聪颖,且极重感情,若是他能活着,必然也是一代明君,光耀千古。 可惜啊,他的生命在二十三岁那年戈然而止,然后被永远埋葬进了这座黑沉沉的帝王陵墓中。 “皇爷啊!” 魏忠贤喃喃自语,“自您走后,老奴便成了行尸走肉,活着的每一天只是为了给您报仇而已。 可是老奴太没用了,好不容易将崇祯狗儿抓了,却又让他逃了,老奴没用啊!” 说着说着,魏忠贤居然嚎啕大哭起来,这让旁边的图尔格以及众鞑子们都感动不已。 魏忠贤确实是利用他们杀崇祯,这个魏忠贤并没有隐瞒。 图尔格叹了口气,“厂公,都是图尔格无能,原本我等都快抓住狗皇帝了,没想到那人却突然舍了马,带着狗皇帝藏进了山林中。” 图尔格悔恨至极,早知今日,当初在御街上就应该将崇祯狗儿一刀宰了去,妈卖批的~ 魏忠贤眯着眼想了很久…… 突然他重重一锤拳头,“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崇祯狗儿活着,今晚山风甚大,给咱家将这山给烧了,烧死他们。” 魏忠贤抚摸着明熹宗牌位,然后他突然将牌位拿了下来,并揣进了怀里,接着他又将墙上的帝王画像也取了下来,一并卷了放在怀里。 也幸亏他衣袍宽大,还披了件黑色大披风,怀里装了这么多东西,居然一点也看不出。 “皇爷,想来山火也烧不到您的地宫里去,老奴就暂且将您牌位与御像收起来,待蜀王登基后,老奴定会为您重修帝陵的。” 魏忠贤也够狠的,他居然要放火烧山,要知道这里除了明熹宗的德陵外,还有别的帝王陵墓。 除了陵墓外,还有守陵的官兵与太监,这么一烧,不知道要死多少生灵? 跟着魏忠贤的众人中,也就魏良卿露出不忍心的表情来,他懦弱道,“厂公,放火烧山若是误伤了生人怎么办?不如我们还是想想别的法子吧!” 自打魏忠贤露出了狐狸尾巴后,他便不许魏良卿再喊他叔了,而魏良卿也越发害怕这位大阉宦。 魏忠贤静静看了一眼魏良卿,明明是很平静的眼神,可是魏良卿却感觉到了无尽的寒意和杀机。 魏良卿瞬间就怂了,他急忙缩回脖子,一句话也不敢说了。 而众鞑子也将原本准备给崇祯点天灯用的油脂,和帝王陵墓里的长明灯油,一并收集了起来,以备放火烧山用。 …… 石洞之中,崇祯与白秀秀都迷迷糊糊的,快要睡着了,突然白秀秀猛的睁开眼睛,她鼻子耸动,似乎嗅到了什么气味? 接着白秀秀一跃而起,迅速的跑出了石洞,待到她回来时候,已是满脸凝重。 崇祯奇怪的问道,“怎么了?” 白秀秀也不说话,直接就将崇祯扛了起来,撒腿就往外头跑。 崇祯郁闷啊…… 朕操的,朕一个大男人,一天到晚被个女人扛来杠去的,算个什么事?朕的帝王尊严啊! 可等到出了洞口,崇祯傻眼了,但见…… 远处山火冲天而起,烟尘滚滚,烧的夜空亮如白昼,天边红若晚霞,美的惊心动魄。 但是现在不是欣赏美景的时候,是要命的时候啊。 别看火烧东西慢腾腾,其实火的速度是非常快的,火势一舔,几个山头就燃了。 如今他们没有马,如何跑的过火势?或者说就算他们有马,这荒山上你马也跑不动啊! 妈卖批的啊~ 崇祯想破口大骂,不用怀疑,这山火必定是魏忠贤放的,没想到他们这般狠,为了杀朕,就连这种缺德事儿都干的出来。 怎么办? 第399章 借水而逃 第399章 借水而逃 崇祯的第一反应是赶紧的逃回石洞里躲藏起来,可是转念又一向,山火势大,只怕熊熊山火中,能把石洞里的人闷成熟乌龟吧? 来不及商量,亦来不及思考,白秀秀牙一咬,扛着崇祯就往后山处跑去,山路崎岖,无数的荆棘草叶划过崇祯的身躯,钻心的疼。 白秀秀似乎非常着急,她似乎拼劲了所有的气力奔跑着,大颗的汗珠子滚滚滑落,但是凡躯肉体如何逃得过熊熊火势? 崇祯可以感觉到身后热浪滚滚,火势马上就要舔过来了,甚至……光热浪就能把他们熄死。 哗哗哗~前面有河,这地方地势倾斜的厉害,所以河流也非常湍急,浩浩荡荡流向遥远的地方。 白秀秀一把将崇祯丢了下来,因为太急,直接就让崇祯的脸与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也幸亏此处为河滩,生了许多青苔和喜湿植物,摔的还不算太疼。 “秀秀姐,咱们是准备躲河里吗?可我不会游泳啊,怎么办?”崇祯看着湍急的河流,急的心都在滴血。 白秀秀一边焦急的寻找着什么,一边冷哼道,“你以为躲河里就安全了?山火这么大,纵然河中鱼螺也得煮熟。” 突然,白秀秀发现河滩上搁浅着一截巨木,应该是上游的伐木匠人伐了木材后,因为不好运输,便直接将木材丢了河里顺流而下,木材漂到了下游自然有人收。 白秀秀的眼睛一亮,她一把拉过崇祯,两人费力将巨木推动,接着崇祯如同死狗般趴在巨木上,双手张开,紧紧抱着巨木。 这巨木实在是太粗了,崇祯居然合抱不过来,也幸亏树皮比较粗糙,崇祯趴木头上面倒也不容易滑下来。 最后,白秀秀飞身跃上巨木,她弓着身子,双手死死按着崇祯背部,腾空一只脚用力一蹬,……巨木顺水流了出去。 水流的速度极快,巨木乘风破浪向前驶去,崇祯努力的仰起脖子,却依旧呛了好多水。 伴着美人,抱着木头在河里漂流,看似浪漫,其实内中苦楚只有自己知道,崇祯觉得自个的意识越来越模糊,他现在完全就是凭借着一股子气,努力抓着巨木不让自己掉了河里。 而白秀秀则更加难受,她不仅要护住崇祯的安全,更要时时刻刻保持巨木的平衡,否则这么个大木头要是在水中转几个圈啥的,……崇祯必死! …… 清晨终于来临。 天寿山火烧了一夜,漫天烟尘甚至飘到了京城,大街小巷都落满了草木灰,这些草木灰随风打着转转,似乎预示着大明的国运,艰难无比。 温体仁一夜之间苍老,他鬓角的白发更多了,脸上皱纹纵横交错,神情更是落寞无比。 而六部尚书,内阁次辅,各方将领等皆站在温体仁下方,大气也不敢出个,呃~倒不是说他们怕温体仁,而是……这个时候谁也不愿意出主意。 一直以来,大明经过了很多次危局,却从来没有哪一次有这么凶险过,……鼠疫还没结束,卢象升又叛变,应天府一众官员意欲拥立蜀王为帝,最郁闷的是…… 皇帝陛下失踪了! 一直以来,甭管多凶险的局势,似乎只要有陛下在,便能轻而易举的化险为夷,诸大臣根本就不需要操心,只要听从命令既可。 可是这一次皇帝陛下都失踪了,他们应该怎么办? 温体仁缓缓扫视四周,沉声道,“如今陛下失踪,内忧外患,值此生死存亡之际,其实我温体仁也是一筹莫展啊! 今日将大伙召集起来,便是想众策众力,希望诸公都能出个注意,我大明应该怎样度过这场危局?” 沉默了很久…… 张之极首先开口,张之极原本在陕西历练,前些日子英国公张唯贤故去后,崇祯便下旨将其紧急召回。 张之极接到圣旨后,星夜兼程,总算在昨夜赶到了京城,他都来不及洗澡和换衣服,便出现在了这里。 张之极的声音,“温首辅,我张之极是个武人,武人的天性就是打仗,今日就让我领京营精兵和卢贼狠狠做一场去。” 温体仁看了眼张之极,“卢象升的事情或许会有转机,我等还是等钱宝元与赵公公回来再说。 张之极,你刚回京城,按陛下旨意,你应该先承袭英国公之爵位,然后统领京营,稳定局势。 如今京中情况很复杂,你大部分都不知晓,不如你先去京营,将京营打理好就成。” 张之极躬身称是,温体仁接着问道,“诸公还有什么话要说。” 又是沉默了一会,兵部尚书金铉犹豫道,“鼠疫之事好说,名医吴有性研制出了药方,效果还不错,想必鼠疫很快就能控制住。 卢象升一直忠心耿耿,这次是受奸人蒙蔽,想必钱宝元与赵大成必定会不负重托的。 就是? 如今陛下失踪生死未卜,为了安抚军心和民心,我等要不要早做准备?” 温体仁定定望着金铉,他知道金铉所谓的准备是什么意思,……那就是太子登基。 俗话说国不可一日无君,如今陛下失踪,京中若无君王主持大局,只怕官心和民心都不稳,恐生其他变故。 “放屁!” 施凤来骂道,“陛下乃圣天子,天必佑之,如今陛下才离开不到一日,尔等就想着另立新君了?简直是乱臣贼子,人人可诛之。” 施凤来平日不显山不露水,算是存在感极低的一位大臣,没想到今日居然张口闭口就是乱臣贼子,可谓是扎心。 兵部尚书金铉原本就是火爆脾气,这般被人指着鼻子骂他是乱臣贼子,他肯定不乐意了,金铉眼睛珠子一瞪,刚准备怼回去。 温体仁重重一拍桌子,怒道,“够了,都什么时候了,你们一个个还不省心?是不是还想再来场廷斗?” 一向温文尔雅的温体仁,都被逼的发怒了,他顺了顺气,接着说道,“兹事体大,诸位既然都拿不定主意,我等今日便入宫,请皇后定夺。” 第400章 蜀王造反 第400章 蜀王造反 永定门外,卢象升并没有急着攻城,而是在城外空地上安营扎寨,他在等…… 虽然卢象升已经笃定皇帝陛下早就被奸人所害了,但是他依旧抱着最后的希望,希望皇帝陛下能够出现在城头上。 哪怕他卢象升背负上叛乱的罪名,他也希望皇帝陛下能够活着啊,只要陛下活着,他愿以死谢天下! 可是时间一点点过去,陛下始终没有出现在城头之上,卢象升的心也一点点沉到了谷底。 正在此时…… 亲信来报,说是京城方面派人过来和谈,有军国机密大事要告知卢象升,还请卢总督亲自接见。 卢象升心情正不好,他冷哼一声,“让他们进来,本督倒要看看这帮奸臣还有什么花招使?” 不过片刻,钱宝元与赵大成便走了进来。 钱宝元躬身道,“草民钱宝元见过卢总督,总督啊,您被奸人蒙蔽了啊,钱某今日特意来告诉您真相。” 卢象升惊疑不定的望着钱胖子与赵大成,这两个他都认识,可是?他们明明就是不想干的两人,却又为何走在一起? 接着…… 这钱胖子便将他知道的东西, 都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卢象升。 卢象升眯着双眼, 一会看着钱胖子,一会又瞅向赵大成,他脸上流露出了怀疑和疑惑的表情来。 “卢公啊!” 赵大成磊落道,“尔等传言咱家便是那祸国殃民的赵大阉, 今日咱家来了, 咱家就问一句,你见过首恶主动去敌营的吗? 咱家觉得此事必定有隐情, 还请卢公让造谣之人出来与咱家当面对质, 咱家光明磊落,不惧小人陷害。” 赵大成这番话说的慷慨激昂, 一听就让人信服, 而卢象升身边诸将领都喜不自胜,眼里闪过希翼的光芒。 这帮将领也都是忠君之人,之前他们也都同卢象升一般, 以为陛下必死无疑,如今看来…… 听这钱胖子的话,陛下虽然被劫持了,却未必没有生还的希望啊,这一刻,这些人心中唯有一个念头:天佑陛下啊,我等愿意以死谢天下! 卢象升厉声喝道, “来人,将蒋星魁,侯方域,以及那些幕僚们统统带到本督这里,对质!” 卢象升的亲兵应诺而去, 不过片刻他们就拘了众幕僚来,只是蒋星魁与侯方域早就偷偷跑了。 这下更加坐实了钱胖子之言, 蒋星魁和侯方域若不是心中有鬼,他们怎么可能会早早逃跑? 卢象升看着这帮幕僚就气不打一处来, 这帮狗东西的,那日与蒋星魁一唱一和的, 演的可真像啊,就算是台上的戏子也没他们会演。 卢象升怒喝道,“说, 你们收了人家多少好处?为何要与那蒋星魁演戏诓骗本督。” 众幕僚自然不会承认, 纷纷喊冤:当日他们可都以为蒋星魁说的是真的,不过是顺着蒋星魁的话头说罢了, 而且……卢总督不也相信了蒋星魁之言? 这帮人确实够狡猾的,当日他们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斟酌再斟酌了的,既能起到将卢象升带沟里的作用,又让人抓不到把柄。 众幕僚皆暗中庆幸,幸亏他们深谙语言艺术,就算卢象升这厮知道了真相又如何,……他能奈我等何? 卢象升虽然是文官出身,却真不是个喜欢讲道理的人,这帮幕僚既然都不愿意承认,那好办……各种刑法都往他们身上过一遍。 事实证明,刑法比道理好使,任凭你苦口婆心的劝告,也不及一顿鞭子有用。 很快这帮幕僚就被折磨了个皮开肉绽,一个个的全部招供了,原来他们果真收了蒋星魁的银子。 这帮幕僚哭着喊着爬到卢象升脚下,“总督大人饶命啊,我等不过是收了一点点银子罢了,最主要的还是蒋星魁巧舌如簧,而我等太天真而已,居然真相信了他的鬼话。” 卢象升肺都快气炸了,“呵呵,尔等卖主求荣,罪该万死,传本督命令,将这帮人斩首示众,尸体全部挂在木桩子上, 用以警示全军。” “总督, 我等现在应该怎么办?”众将领也都非常着急, 如今证明了陛下并不是被温奸臣与赵大阉所害, 但是……他们清君侧的口号已经打出去了啊! 这口号总不能自己吞吃了吧? 现在是脱下盔甲进城待罪呢,还是死皮赖脸的求人家饶了自个呢? 天雄军高级将领都焦急的看着卢象升,过了好一会儿…… 卢象升冷笑道,“传我命令,大军调头,直取应天府,谁说本督清君侧错了?本督清的便是朱至澍,周延儒,魏忠贤,侯恂等一帮奸佞之徒。” …… 时间缓缓流淌,自卢象升知道真相后,便带领天雄军直取应天府而去,杀了朱至澍等人一个措手不及。 应天府这帮人急忙逃出南京城,然后屁滚尿流的跑到了成都。 逃到成都后,朱至澍见反正也得罪朝廷了,而南京的官员也都全部来了成都,各种班子齐全。 这帮人便干脆将成都本地官员中,凡是不服从命令的,统统杀了个干净,然后……朱至澍称帝。 朱至澍以南京原有班底,设立百官,建立军队,还将京城的东厂复制了去。 其中周延儒为内阁首辅,侯恂领兵部尚书,魏忠贤提督东厂,蒋星魁当了户部尚书,其他诸如侯方域等人也都各有封赏。 蜀王一脉在蜀地的威望一直都挺高的,至传到朱至澍这一代后,更是深得民心,蜀中百姓与商人都非常尊敬他。 为什么呢? 因为历代蜀王都比较能够慷国家之慨,蜀中老百姓纷纷将田地投到了蜀王名下,这样便能逃避朝廷的田税了。 而蜀中商人也纷纷将产业挂在了蜀王名下,商税啥的也都能免了去。就这样,蜀王连同蜀中老百姓共同偷税漏税,令国家损失惨重。 就这样,蜀王博得了爱民如子的美誉,在蜀中威望日益高涨。 而老百姓一见蜀王称帝,纷纷前来投军,蜀中商人更是献银献米,很快,……朱至澍便收拢了几十万兵卒,并无数钱粮。 第401章 酒囊饭袋的蜀王 第401章 酒囊饭袋的蜀王 天下之势,一分为二。 蜀王朱至澍自从称帝后,各方势力纷纷投诚,加之蜀王一脉在川蜀经营了二百余年,其家族势力和财富都极为庞大,是当年的福王拍马都不及的 加上川蜀百姓亦归心于他,川蜀之地又有数道天险可守,可谓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朱至澍这个皇帝当的惬意极了。 成都,蜀王宫! 此宫修建于洪武年,是明太祖朱元璋专门为他儿子朱椿所建造的王宫,以南京皇宫为蓝本,缩小规制建造而成。 北起东西御河,南到红照壁,东至东华门,西达西华门,整幢建筑坐北朝南,处处殿阁楼台,金碧辉煌,颇有皇家气象。 后方则是蜀王居住之处,其间小桥流水,园林别致优美,珍禽异兽随处可见,堪称人间仙境。 承运殿,大腹便便的朱至澍正躺在楠木宝座上享受,其身前的楠木案几上摆着马奶葡萄酒, 以及早荔枝, 香芒果,莲雾,椰子等岭南珍奇水果。 朱至澍身旁娇妃美妾如云,这些美人儿皆身穿华丽的衣裳, 望之似神仙, 其中有一姬名素馨,最得朱至澍宠爱。 此时美人素馨正剥了个荔枝往朱至澍嘴里喂着, 美人果香, 都快让这家伙醉了。 承运殿,这座大殿是以极珍贵的楠木打造而成, 光木材费都不知价值几十万两银子了, 更不用提殿中陈列的奇珍异宝了。 承运殿原本是历代蜀王处理政务之处,结果传到了朱至澍这一代,变成了他的享乐之地。 若是他的老祖宗朱椿泉下有知的话, 只怕要气活了过来。 周延儒,吴昌时,钱谦益,魏忠贤,蒋星魁,侯家父子,以及蜀王宫原本的一些官员走进来的时候, 看到的便是这一幕糜烂场景。 估计是这蜀王自小就荒淫惯了的,当着这么多人面,依旧好意思左拥右抱,真是逍遥快乐。 周延儒看着朱至澍这样子,都快郁闷死了, 好不容易造个反啥的,结果却摊上了这么个主。 原本他想着蜀王一脉在蜀中德高望重, 甚得民心,立蜀王为帝的话, 则大业更容易成功。 结果没想到却是个虚名,这家伙完全就是酒囊饭袋啊, 早知道就应该拥立周王了。 当初周延儒通过吴昌时,与蛰伏起来的东林党人好不容易联系上了,接着这帮人便秘密在应天府活动着, 他们原本在蜀王, 周王,以及楚王之间犹豫不决。 后来还是魏忠贤道出:蜀王最富, 而蜀中易守难攻,若是我们在南京事败后,还能退守蜀中。 所以这帮人才毅然决然的拥立了蜀王,却没想到蜀王竟是这般货色? 众人在周延儒的带领下,恭敬的给朱至澍行了三跪九叩大礼,这种大礼纵然是众臣面对崇祯时候,都很少行的。 这还是魏忠贤带着图尔格等众鞑子也逃到成都后,蜀王朱至澍亲自召见了图尔格等鞑子们。 这帮鞑子们一见到蜀王便三跪九叩,直言这才是面见天子的礼数。朱至澍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遂……三跪九叩便成为常礼。 众人好不容易磕完了头,这时他们都有点怀念以前面对崇祯皇帝的时候了,崇祯可从来没要求他们三跪九叩过,甚至有时还会让他们坐凳子议政。 “陛下!” 周延儒摸了下磕的红肿的额头道,“臣听闻陛下近日新拨了两千万两白银,想要重修皇宫?” 朱至澍瘫在宝座上,虚弱道,“朕这皇宫还是两百年前先祖所建造的,而且规模也并不宏大,虽然当王宫是足够了。 但是如今朕已经登基为帝了,自然要有天家气派,所以朕欲重建皇宫,还要修的比紫禁城更大。 让天下老百姓一见朕的皇宫,便觉得朕才是真命天子,紫禁城里的崇祯狗儿只不过是伪帝罢了。” 闻听此言…… 周延儒差点气晕了,朱至澍这个死肥猪不仅是酒囊饭袋,更是智商捉急啊! 相比于崇祯, 崇祯狗儿虽然人品低劣,利用完了俺周延儒后就弃了,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 崇祯狗儿可比这个朱至澍有能力多了。 周延儒强压下吐血的冲动, 劝诫道,“陛下,如今天下未定,臣恳请陛下将钱粮用在将士们身上,这样方能让将士归心。” 朱至澍有点不高兴了,他好不容易当了皇帝,自然是要好好扩建一下皇宫,妈的~小小蜀王宫住了这么多年,憋屈死了。 “周首辅此言差矣!” 魏忠贤出列,他呵呵一笑,“陛下说的对极了,天家自然要有天家威严,这样方能令百姓臣服。 陛下您在蜀中威望是足够了,可是这天下老百姓还是更加尊崇崇祯狗儿,崇祯狗儿始终都是正统。 陛下若想要盖过他,老奴倒有三计策,其一,便是扩建宫殿,气势上先压过紫禁城再说,这样方能聚拢真龙之气。 古语有云,凤凰必定栖于梧桐,这真龙乃磅礴伟大之物,自然也不能屈居小地方不是?” 朱至澍眉开眼笑,他哈哈大笑道,“魏公此言有理啊,朕听了很高兴,不知道魏公另外两个计策又是什么?” 魏忠贤淡淡一笑,继续侃侃而谈。 “第二个计策便是,广派细作,到处散播崇祯狗儿驾崩的消息,让天下人都知道赵阉和温奸臣当政,太子乃是伪太子。” 顿了顿,魏忠贤又拿出一张纸来,众人一看,这纸上面写着一首简单的童谣。 帝星陨落 蜀星方起 黄河改道 天下归蜀 这?朱至澍看了半天,魏忠贤这特娘的写的什么玩意儿啊?一点诗词韵味都没有,太直白了啊! 朱至澍虽然是个酒囊饭袋,但他好歹也是富贵出身,从小就受过非常好的教育,自然擅长欣赏诗词歌赋。 而魏忠贤就是个地痞流氓出身,大字不认识一个,哦不~这些年他其实也学了不少的字了。 对于魏忠贤而言,能够组合成这么个勉强通顺的童谣,已经不错了。 魏忠贤恭敬道,“陛下有所不知,既是童谣自然得朗朗上口,然后又容易理解,太深奥的反而不好。” 第402章 真正的目的 第402章 真正的目的 “崇祯狗儿真的死翘翘了?” 周延儒等人疑惑的望着魏忠贤,周延儒总觉得心里不踏实,万一崇祯狗儿没有死怎么办? 魏忠贤傲然道,“咱家当日放火烧山,方圆几十里地都化为了焦土,若是这样崇祯狗儿都不死的话?那咱家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可是?” 周延儒还是不放心,“如今都过去这么多天了,为何不见北边发丧?甚至还有崇祯狗儿的圣旨出来?” 魏忠贤冷笑,“周阁老,若你是温体仁,如今天下未稳,加上之前本来就有很多不好的传言,你敢发丧吗?” 周延儒想想也对…… 崇祯狗儿若真死了,温体仁可就不能独善其身了,因为之前就有人传言温体仁伙同赵大阉谋害君王,如今…… 要是陛下驾崩实锤了,那么他温体仁谋害君王也必然实锤,温体仁堵得住悠悠众口吗? 温体仁这人虽然贪财,但他对崇祯狗儿的忠心毋庸置疑。一个这般忠心的人,偏偏以谋害君王而遗臭万年,……这比杀了他更加难受! 所以,温体仁等人必然会先秘不发丧,等到流言过去后,再找个合适的机会将崇祯驾崩的消息抛出来,这样就完美了。 至于皇后? 周皇后不过是个妇道人家罢了, 没啥主见, 还不是温体仁等人说啥就是啥? “妙啊!” 朱至澍喝的醉醺醺了,他大着舌头道,“魏公这个计策不仅可以让天下老百姓都归附朕,更加可以让温体仁等人难受呐, 哈哈哈! 想那温体仁那般忠心, 若是听到此童谣,得知崇祯狗儿已经陨落了, 必然会痛不欲生呐! 魏公你快告诉朕, 你是怎么想到这么个妙计的?还有,你的第三计策又是什么?” 卧槽, 这是白痴吗? 周延儒等大臣目瞪口呆, 钱谦益好不容易逃过了崇祯的追杀,以为蜀王是个明君特来投奔,没想到却是个白痴。 只有魏忠贤一人暗中偷乐…… 魏忠贤早就知道蜀王不堪大用, 今日见他这副鬼样子,简直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草包啊! 不过没关系,反正他魏忠贤也只是在利用蜀王而已,利用蜀王将崇祯名声搞臭,让他遗臭万年。 因为崇祯毕竟是正统,加上他确实为老百姓做过许多好事。纵然民间流传着崇祯狗儿的许多艳史,但他在天下臣民心中的分量却依然很重。 光这些丰功伟绩, 都足够让崇祯狗儿流芳百世了,这才是让魏忠贤最难受的地方啊! 所以魏忠贤的真正计划是…… 先谋害了崇祯去,然后扶植其他朱姓皇帝上台,待这个人一统天下后,便重修史册, 将崇祯狗儿污蔑成亡国之君。 至于他的丰功伟绩? 呵呵,重修的史册上肯定一个字都不能提, 只着重描写他的荒淫无道,以及贪玩任性。 所以崇祯狗儿就是得到了当世老百姓的爱戴又如何?千秋之后, 便也只剩下他的荒唐之名了。 这个隋炀帝便是最好的例子! 真正说起来隋炀帝的功绩其实非常大,大运河沟通南北, 惠泽千年,后世多少王朝都因为大运河得利啊! 可是偏偏历史就是将隋炀帝记录成了个大暴君,他修建运河也是为了玩儿, 这特娘不是扯蛋吗? 哪个皇帝不会玩儿?凭什么隋炀帝就成了暴君?其实就是他得罪了世家, 亡国了,……别人家修的史书, 能给前朝君王说好话吗? 当然了,光重修史书还不行。 假如朱至澍驾崩后,他的不肖子孙又想给崇祯翻案怎么办?反正他们都是朱家人,怎么都不放心。 所以还得把天下的水搅浑,最好能让朱至澍刚得天下后,就立马亡国,呃~看朱至澍这个白痴样子,亡国的可能性还挺大的。 而这首童谣只不过是他搅浑水的第一步罢了! 当然,魏忠贤肯定不能说真话啊,这家伙对着朱至澍行了个礼,恭维道,“陛下圣明!” 朱至澍已经很醉了,他沾沾自喜了片刻,就将众人挥退。 周延儒,钱谦益,魏忠贤等人都心怀鬼胎的并肩行走。 想想也好笑,这三人原本是你死我活的政敌,却没想到也有这般和谐的一天? …… 同一时间,紫禁城! 温体仁,内阁次辅,张之极,以及六部尚书,赵大成等知情人士,齐聚乾清宫。 陛下自从偶感风寒后,便一直卧床不起,军国大事皆由内阁票拟决断,而太子则监国。 这个是官方的说词, 当然民间舆论则完全不是一回事, 甚至还有好几首乱七八糟的童谣在民间流传。 要不是朝中几个大佬团结一致,加上陕西有孙传庭,辽东有孙承宗,福建有郑芝龙,还有白杆军,曹家军等等精兵强将。 硬是将一些暗地里蠢蠢欲动的阴谋家压了下去,大明倒没有出什么大的乱子。 只是? 已经多久了? 陛下的病若是再不好,四方必定会异动,只怕就连他们也压不下去了啊? 如今乾清宫被护的严严实实,陛下每日的饭食和汤药也都送了进来,可是众人都知道,…… 陛下并不在乾清宫! 甚至陛下在哪里他们都不知道,原本温体仁准备将魏忠贤逮捕后,然后审出陛下的下落来。 结果魏忠贤这厮直接跑去投奔伪帝朱至澍了。 虽然两厂一卫全部出动,奈何陛下就如同石沉大海般,根本就没有一点点消息。 陛下啊,您到底身在何方? 或者说陛下到底还活着吗? 温体仁等人心中都没有底,若不是他们真心爱戴崇祯,只怕早就放弃了,直接就让太子登基。 最可恶的是,各方势力都在通过各种方式探查着乾清宫。 此时乾清宫里,众人都没有说话,只田贵妃和袁贵妃哭哭戚戚的,这段时间她们的压力也很大,却还要在外头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来,这一刻,……她们终于崩溃了! 周后也很焦急,但她毕竟母仪天下这么多年,比起田贵妃和袁贵妃更能沉住气。 周后喝道,“尔等哭哭戚戚的作给谁看,哭就能把陛下哭回来了?” 第403章 客映月还活着(2毛大章) 第403章 客映月还活着(2毛大章) 田贵妃凄楚一笑,那神情说不出的哀怨凄凉,这般动人的颜色令在场的男子都心动不已,就连温体仁也有一瞬间的失神。 “皇后姐姐,自古女子如丝萝,皆依附于男子才能生存,陛下便是妾的天啊,如今陛下出了事,妾不哭还能怎么办?” 田贵妃索性哭泣的更厉害了,眼泪珠子不要钱的淌了下来,一双美目红红的。 这田贵妃人长的美,哭起来更美了,这让周后相当不悦。周后一直都和田贵妃不和,以前崇祯在的时候,两人都没少吃过飞醋。 这会子她见田贵妃这般不识大体,当着诸多大臣面还哭哭泣泣的,简直是丢人现眼。 周后冷冽道,“陛下是你们的天,你们又那么爱哭,为何不去学那娥皇女英以身殉夫,然后泪洒湘妃竹?” 说到殉夫二字时候,周后故意将音咬的重重的,眼中更是杀机陡现,吓的田袁二妃腿都软了。 如今陛下生死未卜,周后在后宫就是只手遮天,若是周后真想要她们殉节的话,只怕她们二人毫无反抗之力。 田袁二妃虽然深爱着崇祯,但贪生怕死也是人之常情啊,她们并不想死,哪怕从此后深宫寂寞,孤枕寒衾,她们也想活着啊! 田贵妃和袁贵妃急忙跪伏在地,哀哀道,“皇后姐姐恕罪,贱妾知错了,贱妾以后定当坚强。” 正在这时,有小宦官来报。 娇嫔求见陛下。 周后眉头微皱,陛下失踪,后宫中知道的人并不多。除了陛下贴身的宦官宫女侍卫外,也就周后和田袁二妃知情,……娇嫔并不知晓。 娇嫔这会子来干嘛? 周后的声音,“陛下身体不适,不想见任何人,你让娇嫔先回去,待陛下想见她的时候,自然会传召的。” 小宦官领命而去,片刻后他又回来,犹豫道,“皇后娘娘,娇嫔娘娘赖在宫门外了,她说陛下若不见她,她便长跪在这宫门不起来。” “胡闹!” 周后怒了,“陛下的这些妃子一个个的都不让本宫省心,她要跪就跪呗!” “皇后娘娘!” 赵大成想了想道,“当日卢总督说侯方域是拿着娇嫔的贴身之物,这才诓骗了他。臣以为还是应该问一问娇嫔,免得这后宫之中还有奸细。” 周后想了想…… “可是这娇嫔素来口直心快,若是让她知道了真相,只怕不出半日,全紫禁城就都知道了。” 赵大成叹了口气道,“皇后娘娘有所不知,如今宫中早就流言四起,人心惶惶了。想必娇嫔娘娘也是听到了什么风声,这才会执意要见陛下了。 以其让娇嫔跪在殿外,徒增谣言,不如让她进来,开诚布公的谈一谈,兴许还能有所所获,而且奴婢怀疑,娇嫔娘娘贴身之物失窃与宫中谣言也有关。” 周后问道,“宫中都有什么谣言?” 赵大成欲言又止道,“宫中谣传陛下已经被奴婢害死了,而且还传言……传言娘娘与奴婢有不堪!” 按照以往,周后若是听到这种传言必然会气急,可是现在她只是淡淡道,“你继续说!” 赵大成抹了抹额头冷汗,继续告诉周后,这宫中不仅谣言满天飞,而且还发生了许多盗窃案子。 一些宦官因为听信谣言,恐宫中生变,居然纷纷盗窃宫中财物,甚至有些奸宦还卷了低阶妃嫔的金银细软潜逃了。 周后闭上眼睛,这一刻她感觉好疲惫,恨不得当老鼠子躲在洞里,什么也不管了。 可是? 她是皇后啊,若是她也崩溃了,这后宫怎么办?周后暗忖:本宫绝对不会认输的,本宫一定要好好守着后宫,一直等到陛下归来为止。 周后蓦然抬头,眼神坚毅无比,“宣娇嫔觐见!” …… 娇嫔手中端着一碗人参鸡汤,这是她特意给崇祯熬的,鸡在小火上慢炖了一夜,直把骨头都熬烂了,才得到这一碗香醇的鸡汤。 人参鸡汤最补元气! 可是? 陛下是真的生病了吗?最近宫里谣言纷纷,就连一向粗枝大叶的娇嫔都坐不住了,她害怕啊! 所以她今天才特意带了一碗人参鸡汤来,明着给陛下补身子,其实就是想找借口见一见陛下。 及进了崇祯寝宫,但见这寝宫内药香扑鼻,几只巴巴狗长的胖崴崴的,这些狗就趴在寝宫的角落里,一动也不动。 它们也不叫,只吐着个狗舌头,瞅着娇嫔手中的鸡汤看。 娇嫔稳了稳心情,但见数层轻纱后面,御床上似乎躺着个人影,这个人影也是一动不动的。 是陛下! 娇嫔瞬间泪目,这么多天了,她终于见到了皇帝陛下了,原来陛下安然无恙,都是一些小人胡乱传谣,……娇嫔终于安心了。 这一刻,她只想扑过去! 然后抱着她的夫君大哭一场,细细诉说这段时间的思念与担忧。这女人说干就干,她狠狠一跺脚,哭着喊着,就要冲上去撒娇。 周后急忙令人拦住了她,并暗道:怪不得陛下总说她胸大无脑,今日一看果然是无脑,也不看看现在什么情况?还撒娇? “娇嫔,你可认识此物?”周后冷不丁的拿出一支簪子来,冷冷的看着她。 娇嫔此时才发现周后居然也在陛下宫里,再一瞧田贵妃与袁贵妃也在,接着她又惊悚的发现,许多朝廷大员也在。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这朝臣与许多后妃共处一室,自大明开国以来便罕见啊! 娇嫔愣呆呆,她都没听清周后说的什么话,只是端着人参鸡汤道,“我,我给陛下炖了点鸡汤来补补身子。” 周后沉着一张脸,她不动声色的拿过人参鸡汤,然后着人喂给巴巴狗吃了。 “你可认识此物?” 周后举着蚱蜢簪子,再次晃了晃,这时娇嫔才听清楚周后所言,接着她诧异的看着蚱蜢簪子。 这簪子不是她的东西吗? 怎么会在周后手上? 娇嫔定定看着蚱蜢簪子道,“此物乃是妾从娘家带来的首饰,妾一直保管的好好的啊,怎么会在皇后手上?莫不是被哪个奴婢偷了?” 周后无语…… 这娇嫔果真是一点脑子都没有,自个的贴身东西丢了这么长时间都不知道,她还能干嘛? 真不知陛下为何会封这种女人嫔位?这女人比起杨飞飞等低阶位妃子都差远了。 哎,本宫果然不该直接问她的,应该直接审她宫里的宫女和宦官们,罢了~本宫便告诉她实情吧! 于是周后便将崇祯失踪之事说了出来,听的娇嫔目瞪口呆。 接着周后又道,“娇嫔妹妹,如今陛下本已失踪,后宫谣言又起,本宫怀疑这宫里有细作。 所以本宫想先从你宫里查起,你宫中所有的宫女和宦官都得审,为了不惊动细作,本宫便只能委屈妹妹了。” 娇嫔花了很长时间才消化完了周后说的话,她泪水一下子就流了出来,心中六神无主。 此身此心都给了这么个男人,要是他真的出了事,自个该怎么活啊? 良久后,这娇嫔才点点头,哽咽道,“一切都听姐姐吩咐。” 周后的声音陡然加大,冰冷无情,“娇嫔忤逆陛下,令其闭宫待罪,其合宫所有人等全部关押起来。” …… 紫禁城,一间极幽静的宫室。 这里位于紫禁城最北边,虽有一些宫殿,却从来没有人住,只是用来堆积杂物罢了。 这里是紫禁城最偏僻冷寂的地方,杂草丛生,花木也没有人修剪,是鸟雀的天堂。 这间宫殿虽小,却倒也干净,院中杂草被拔的干干净净,种上了姹紫嫣红的牡丹和芍药。 一位美貌少妇正掐了一朵红牡丹细细嗅着,她神情平淡之极,似乎早已阅尽千帆,看破红尘了。 木质的宫门吱呀打开,一位身穿太监服的宦官走了进来,他小心翼翼的靠近这位美妇人,讨好的又掐了朵牡丹花别在美妇人发髻上。 “映月,你真美!” 美妇人慵懒的神了个腰,沙哑着嗓子道,“美?呵呵,女人如花,而本夫人早已经过了花期,而今不过是残花败柳罢了。” 客映月? 这女人居然是客映月,或国中老百姓不知道谁是客映月,可若是提起客巴巴,大明百姓谁不知道? 客巴巴,明熹宗的乳母,原本她不过是个农妇罢了,也不认识字。却因为体貌端正,奶好,而成为了明熹宗的乳母。 这女人虽然不认识字,也没有什么见识,却还是有点小聪明的,很善于利用人。 她这辈子最大的成绩便是将缺爱的明熹宗忽悠住了,令明熹宗将这个奶妈子奉若上宾,封为奉圣夫人。 奉圣夫人客巴巴自此后发迹,被宫中之人称呼为祖老太太,其可以自由出入宫禁,就连司礼监和御马监的权宦都得跪下迎接她。 其权势一时无二! 若是没有她,魏忠贤也起不来。 这太监一把抱住客巴巴,闻着她脖子上的气味,迷醉道,“没想到我小小杜勋,居然能与奉圣夫人当对食?想想都不可思议。” 这太监居然是杜勋,杜勋的好友都知道他寻了个普通宫女当对食,原本还以为是一个俏丽的小宫女呢,没想到却是……客巴巴! 客巴巴叹口气,“杜勋你可比魏忠贤要靠谱些,魏忠贤这厮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们已经按照他的要求做了,这家伙说好了,事情成功后便接本夫人出宫,没想到却是杳无音信了?” 杜勋眼中闪过一丝痛苦…… 接着他便很快释然了,只要能让心爱的女人过上好日子,他杜勋什么牺牲都愿意付出。 “映月莫担心!” 杜勋胸有成竹道,“近日我在宫中散布了很多谣言,许多宫人都相信了,现在到处都是人心惶惶,许多宫人甚至盗窃宫中财宝。 相信这波流言很快便能流入京城,到时候京城肯定动荡,我们立下这么大的功劳,就算魏厂公将我们忘记了,蜀王定不会相忘的。” 客巴巴执起杜勋手道,“当年本夫人被关在浣衣局,受尽凌辱,若不是你,本夫人早就被人害死了。可是本夫人不甘心呐,不甘心一辈子躲躲藏藏的,杜勋只有你能助我。” 杜勋点点头…… 接着二人便拥了一起,开始行男女之事,可惜杜勋不是个男人,怎么弄也是隔靴搔痒,……不过略胜于无罢了! 客巴巴和杜勋正在空地上翻来滚去的时候,突然大门被撞开,一群如狼似虎的兵卒冲了进来,打破了二人的好事。 杜勋急忙爬了起来,果果着身子看着闯入者,下头那玩意儿秃秃的,丑陋至极。 这些士兵也不管二人果着身子,直接就将他们抓了,并用绳子绑的紧紧的。 有几个特别仇富的兵卒,甚至对着二人拳打脚踢,将二人打的鼻青脸肿,接着便评头论足老。 “臭娘们,好会勾引人呐!” “这女人姘头特别多什么王安啊,魏忠贤啊,现在居然又来了个杜勋,真是艳福不浅呐!” 有个小兵啐了口,“屁的艳福,不过是几个假男人罢了,她能开心的起来?不如现在就让她尝尝俺们真男人的威力?哈哈哈!” 领头的兵卒催促道,“妈的,你们别过嘴瘾了,赶紧的将这两人送西厂招呼去,误了事,谁也得罪不起。” 接着这些兵卒便将杜勋和客巴巴面对面的绑了起来,似乎准备专门羞辱二人,然后便压着他们光明正大的走了出去。 一路人,纷纷有人指指点点的。 杜勋倒无所谓,反正他个宦官破罐子破摔了,脸皮厚的很。 就是客巴巴有点无地自容,想她客巴巴什么身份?奉圣夫人呐,今日居然被人这般对待? 二人很快便被押到了西厂,方正化大刀金马的坐在太师椅上,阴侧侧道,“祖老太太,奉圣夫人啊,奴婢给您问安了。” 客巴巴求道,“方厂公,您都尊我一声奉圣夫人了,能不能看在先帝份上,给我一个痛快?” 客巴巴自知她活不成了。 可是她又害怕死前的各种疼痛和折磨,但是要她自杀?这女人又下不来狠心。 今天好累,忙忙忙! 第404章 陈傻子 第404章 陈傻子 客巴巴不提先帝还好,她一提先帝,这方正化就气不打一处来。都说人如其名,方正化就和他名字一般,是个正气凛然之人。 前朝时,客巴巴与魏忠贤将天下搞的乌烟瘴气,客巴巴还秽乱宫廷,不仅和数名大太监有染,甚至还和明熹宗不清不白的。 虽然没有证据证明这个女人真和天启皇帝有一腿,但是……你特娘的一个奶妈子,天天给皇帝做什么马蛋蛋吃? 你特娘的做马蛋蛋吃就做马蛋蛋吃呗,就不能偷偷的吃? 偏偏让刘若愚这个混蛋知道了,还编进了‘酌中志’里头,这下好了,……天下人都知道天启皇帝最喜欢吃他奶妈子做的美味马蛋蛋了,还美其名曰龙蛋蛋! 这不是授人以柄,让天启皇帝名声受损吗?不仅如此,你个奶妈子还一天到晚赖在皇帝寝宫内,直到深夜方离去。 就算你和天启皇帝没有问题,外人也会觉得你们有问题的。此妖女可恶,蛊惑君王,令君王名声败坏,简直是罪该万死! 方正化看着堂下赤果果的客巴巴,不得不说这女人保养的真好,这么大岁数了,依旧是体态丰盈,皮肤白皙如玉。 就是双蜂瘪瘪的,如同两个布袋子般吊着, 这应该是哺乳的多了, 被吃空了。 方正化原本就厌恶客巴巴,如今客巴巴落到了他手上,还岂能让她好过? 当场便十八般刑法搬了上来,其中有个木头般的驴子, 造型栩栩如生, 其背上还有一截木头桩桩,看着就瘆人。 方正化还没说话呢! 客巴巴便被唬的脸色苍白, 她哆哆嗦嗦道, “我招,我全都招!” 方正化冷笑道, “奉圣夫人不急嘛, 待尝过这头驴子的滋味后,咱们再慢慢招供呗!” 方正化的声音很慢,语调轻松至极, 就好像不是在审问人犯一般,而是在和好友聊天打趣。 客巴巴却听的是心肝惧裂,她再也顾不上尊严了,撅着个屁屁磕头如捣葱,“方厂公您饶了贱婢吧,贱婢不过是个农妇出身。 贱婢大字也不识一个,所有恶行都是魏忠贤和杜勋干的啊, 贱婢全然不知情。 贱婢现在就招供,将魏忠贤与杜旭等人的罪行通通交代出来,只求让贱婢速死!” 看着这个奶妈子这般恶心样子,方正化差点吐了。沐猴而冠说的就是这种人,这种人位居高位, 看着也是人模狗样的,有些甚至会给人一种非常厉害的感觉。 就好比这客氏, 以前这家伙可是天下大敌。客魏客魏,先有客后有魏, 世人皆认为客氏比魏忠贤阴毒狡猾百倍。 其实? 除却他们的权势地位,拔了他们的华贵衣裳和金钗宝鬟, 内里不过就是一草包而已。 今日看客氏的表现,其心智性情连魏忠贤百分之一都没有。 方正化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西厂众番子嘻嘻哈哈上前, 如同老鹰捉小鸡般, 架着客巴巴上了木头驴子,对齐了, 然后使劲按了下去。 嘶~啊~ 一道凄惨的叫声传来,客巴巴鲜血淋漓,钻心的疼痛几乎让她晕厥了过去,这酷刑简直不是人能够忍受的。 众番子将这客巴巴绑牢固后,便牵着木头驴子走了出去,准备游宫示众了。 木头驴子有四个滑轮,一牵便滑的飞快,剧烈的运动让客巴巴更疼了,瞬间便流了一身汗。 “映月啊~” 杜勋哭的声嘶力竭,“方厂公,求求您饶了映月啊,所有的恶行都是奴婢一人做下的,映月全然不知情,这些年来,她一直都深居北院,什么都不知道呐!” 杜勋倒是个痴情种…… 他现在悔啊,他倒不是后悔做了恶事,而是后悔他当年偷偷将客巴巴从浣衣局救下来后,为什么……不强行将她带出皇宫,就算找个偏僻的乡下藏起来,也好过如今下场啊? 当年客巴巴贪恋宫廷繁华,纵然潜藏于北院荒凉之处,她也不愿意离开皇宫,这女人啊,怎么就那么傻呢? 方正化冷笑,“杜公公莫急,咱家的大餐也有你一份,慢慢享受去吧,你不是爱这女人的酥体吗, 咱家保证让你骨肉皆酥。” 刚刚押客巴巴出去的时候, 众番子是你争我抢, 如今到了押送杜勋这个死太监,众番子皆是厌恶不已,他们捏着鼻子,将杜勋弄到了西厂大狱。 杜勋一进去…… 便闻到酒香扑鼻,他见里头有一大缸,醉人的酒香便是从这个大缸里头弥漫出来的。 西厂的番子拿出一罐蜂蜜来。 “杜公公,这可是深山老林里采来的野蜂蜜,甜中略涩,最是滋补身体了的,杜公公掌管膳食,应该识货,好东西呐!” 话音未落,他们便将蜂蜜刷在了杜勋身上,然后又将这杜勋丢在了蚂蚁窝旁边。 不过片刻,这杜勋身上便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蚂蚁,甚至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虫子过来打秋风。 杜勋浑身是疼痛无比,恨不得死了算球。这还不算,众番子还往他身上划了好多细细小小的伤口,蚂蚁们疯狂的往伤口处爬,又吃又咬的,简直是酸爽无比。 就这样杜勋被折磨了个半死……然后众番子才将他泡在了烈酒坛子里。 方正化公报私仇,将这二人狠狠折磨了一番,这才寻来纸笔令他们招供罪行。 简直是不招供还好,一招供吓死个人,客氏等人居然做下了那么多恶事,简直是人神共愤。 天启年。 客巴巴陷害张妃,将张裕妃关押至宫殿夹道间,不予水食,任凭其雨打风吹。 有着身孕的张裕妃没能挨过这样的酷刑,终于在被囚禁的第十四天时,一命呜呼。 天启年。 客巴巴因为嫉妒李成妃得宠,也准备将其饿死于长春宫中,没想到李成妃命大,并没有饿死,客巴巴害怕李成妃有神鬼护佑,这才饶了她一命。 天启年。 客巴巴乘着大地震,将李成妃所生的皇女掐死了,然后嫁祸于是被地震吓死的,此外范慧妃所生皇子也是被客巴巴暗害死的。 天启年。 张嫣皇后怀孕,客巴巴与魏忠贤害怕张嫣凭借皇子与他们抗衡,便派宫女趁着给皇后按摩的机会,令张嫣皇后滑胎。 方正化越看越惊心…… 虽然之前宫中一直暗中流传客巴巴谋害皇翤,但是方正化从来没有相信过,因为…… 客巴巴这女人的权势全部来自于天启皇帝,她谋害皇翤对她又有什么好处呢? 甚至什么人都有可能谋害皇翤,但唯有客巴巴没有动机谋害啊,天启皇帝只有产下皇翤,她客巴巴的地位才会越发稳固。 否则天启绝后,皇权旁落,客巴巴便会彻底的失势,所有的荣华富贵也会泡汤。 方正化实在想不明白客巴巴为什么要干这种蠢事? 除了谋害皇妃与皇翤外,客巴巴还伙同杜勋等人,将娇嫔的金丝蚱蜢簪子盗了,意欲策反卢象升。 而且娇嫔也是个傻的,平日里不管事,杜勋等宦官便经常克扣她的饮食月例,这娇嫔居然全然不知? 而更让方正化心惊肉跳的则是客巴巴招供的另一案,……天启皇帝之死疑云。 据客巴巴招供,当年天启皇帝落水后便一病不起,后来因为服用了霍维华所献灵露饮后,病情恶化,以至于驾崩了。 客巴巴与魏忠贤当时便怀疑天启皇帝是被人暗害了,而魏忠贤一直都在秘密暗查此事。 后来居然查出,此案居然是当今皇帝陛下与东林党人共同做下的弑君大案。 而魏忠贤这些年蛰伏起来,便是为了给天启皇帝报仇雪恨,好亲手弑了当今皇帝陛下。 崇祯皇帝陛下的失踪,便是魏忠贤干的,魏忠贤当时将崇祯绑到了天寿山德陵,准备活活点了他天灯,却没想到……崇祯皇帝命大,被人救下了。 魏忠贤为了害死崇祯,居然命人放火烧山,意图将崇祯烧死了去,不过……后来魏忠贤却没有寻到崇祯的尸骸,想来被烧成了灰烬吧? 方正化拿着供词,额头上冷汗直冒,太可怕了有没有? 他不过是个宦官而已,为什么要卷入这么可怕的事件中? 别的案子倒罢了,就算张嫣皇后被害一案都没有太触动方正化,唯有天启皇帝驾崩一案…… 按照客巴巴的供词,天启皇帝是被当今崇祯皇帝害死的,这可是杀兄弑君啊,这种宫廷秘闻都让他方正化知道了? 果真是宫廷险恶,什么兄弟情谊都是假的,而当年当今皇帝陛下才十七岁啊,居然就有这般心性? 这份可怕的供词要不要呈上去? …… 天空晴朗,阳光明媚的照耀在大地上,这是一处宁静的小村落。 村落依海而建,名叫盐圪塔村,而村民们靠海吃海,他们大多以晒盐为生,也就是所谓的灶户。 此处靠近渤海,海滩宽广,泥沙布底,加之风多雨少,所以盐田甚多,谓之长芦盐场。 长芦盐场赫赫有名,和两淮盐场齐名,这两盐场晒出来的盐,基本垄断了大明盐业,为盐商们带来了无尽的财富。 而盐圪塔村附近的盐场,便是长芦盐场下辖的一处小小盐场之一,盐圪塔村的灶户世世代代都在此处晒盐为生。 只不过相比于盐商的富可敌国,灶户们则穷困潦倒,每年晒了无数的白盐,却连糊口都难。 轰隆隆~ 晴天白日的,天空突然炸了个霹雳响雷,惊的陈傻子猛的坐了起来,惊魂未定。 陈傻子正在睡午觉,此时大中午的,盐圪塔村的灶户大多数都去晒盐了,村中只留了一些老弱妇孺们。 而陈傻子因为体格太弱,这家伙连盐锹都提不动,便被划到了老弱妇孺行列,村中人一般都瞧不起他。 男人嘛,就得有把子好力气,尤其是干灶户行当的,没有力气怎么行? 陈傻子刚刚做了个梦,梦中的世界光怪陆离,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陈傻子对梦中的世界却感觉非常熟悉,他能够理解梦中的世界,就好像是他的前世般? 只不过他记不得自个的前世经历了,他是谁? 他肯定不是陈傻子,他只不过是陈家老爹在河里捞起来的一个落水人罢了,据说当时他紧紧抱着一根木头,指甲都掐进树皮中了,血肉模糊。 因为他不记得任何往事,甚至连自个的名字都不记得,所以大伙便叫他陈傻子。 这种感觉很奇怪,陈傻子知道太阳月亮和星辰,认识鸡鸭鱼和兔子,甚至能够认识书里的字,还懂一些奇奇怪怪的,他也说不清的知识,但他偏偏记不清自己是谁了? 陈傻子觉得头好疼…… 他揉了揉太阳穴,然后才爬起身来披了件破旧的粗布袍子,这件衣服还是陈老爹的,陈傻子穿在身上空荡荡的。 陈傻子拖着草鞋,慢腾腾走到了灶边,他先从地窖里摸出几个红薯,洗的干干净净的,蒸了起来。 接着他又将野菜剁碎,和着少少的粗粮捏成菜团子,一并蒸着。 后来他还弄了点螺贝和螃蟹汤,这玩意海边挺多的,一涨潮的时候,滩涂上到处都是好东西。 只不过那片海被人霸占了,盐圪塔村的灶户别说下海打鱼了,就连捡滩涂上的海货都不行。 这点螺贝和螃蟹还是陈老爹偷偷捡来的。 陈傻子属于老弱病残的行列,晒盐这种体力活他肯定干不了,便就只能留在家中煮饭了。 可怜他一个大男人,煮起饭来笨手笨脚的,菜团子捏的不圆,螺贝螃蟹汤煮的又太咸了,……盐圪塔村里什么都缺,就是盐不缺。 饭菜做好后,陈傻子便静静坐在门口晒太阳,一边等着陈老爹他们回来吃饭,一边思考‘我是谁’这种深奥的问题。 陈老爹家的大黄狗则趴在陈傻子脚旁边,懒懒的眯着眼打瞌睡,时间缓缓流淌。 “傻子哥!” 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说话的是陈老爹家女儿,她叫陈春妮。 陈春妮不过十六岁,正是活泼贪玩的年纪,她人还没到门口,便远远的冲着陈傻子喊着。 陈傻子淡淡一笑,站起身来迎了过去,而大黄狗则欢快的跑在他前头。 第405章 陈老爹私心(一毛小章,2000字。) 第405章 陈老爹私心(一毛小章,2000字。) 陈春妮今天穿着身粗布破衣裳,衣裳上满是补丁累补丁,也不知道穿了多少年了。 身为灶户家的女孩子,哪有余钱买布料啊,陈春妮的所有衣裳都是她娘留下的,有些古旧的衣裳甚至还是她祖母那一辈的,这个女孩子长这么大都还没穿过新衣裳呢! 陈春妮也没有好鞋子穿,就一双草鞋打天下,风里来雨里去的,就连大冬天的,这个妮子也穿着草鞋,也幸亏她体质好,冬天只需套双破毛袜子,便不会冷了。 但是不得不说的是,纵然粗布草鞋,头上还只用一块破布条绑着头发,这个陈春妮都是极漂亮的,条子顺,脸盘俏丽,眼睛圆而有神,走路如同雀鸟般轻快,简直是元气满满。 元气? 陈傻子脑海中突然冒出这么个奇怪的词汇。 可以肯定的是,元气这个词汇在这一带并没有人说,但是陈傻子就是天然明白这个词汇的含义, 当他见陈春妮蹦蹦跳跳而来, 脑海中便蹦出了这个奇怪的词汇,……元气少女! 陈春妮唯一的缺点便是肌肤黑了点。 灶户人家的,很少见到漂亮白皙的女孩子,盖因为自古灶户太苦, 长的稍微体面点的女人, 都不愿意嫁到灶户家吃苦。 身为灶户要么娶不到婆娘,要么就娶一些极为丑陋的女人为妻, 将就着过一辈子, 爹妈都不漂亮,女儿也就少有漂亮的。加上风吹日晒, 日子过的极苦, 故而这些女孩子的皮肤也都粗糙黑黝。 但是陈春妮显然是个例外,她肌肤虽然也黑,但是底子却相当细腻, 毛孔细细的,整个肌肤散发出一种莹莹光泽,如同颗黑珍珠般。 陈傻子走上前,随手接过陈老爹和陈春妮手头的东西,淡淡道,“老爹,妮子, 都饿了吧,快进来吃点东西,红薯和菜团子都在蒸笼里闷着。” 陈春妮欢快的叫了声,然后又摸了摸大黄狗的狗头,这才跳进了屋里头, 咋咋呼呼的找吃食去了,这般可爱姿态, 陈傻子倒不讨厌。 就是陈老爹摇了摇头,妮子什么都好, 就是性子太过于活泼了,不像是个女孩子家家。陈老爹爱听人说书, 他尤其爱听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 故事里的佳人都是贞静娴雅的,还得有双金莲小脚,这样方能嫁得好人家。 可是妮子? 妮子这般性子和家世, 加上灶户人家的女孩子也不兴裹小脚, 一双天足分外惹人注目,是注定嫁不了太好的人家, 也就只能嫁一些普通农户或者富贵人家的杂役罢了。 其实陈老爹并不贪心。 若是妮子能够招个壮实点的男人入赘就行。 陈老爹的婆娘早就得病死了,就这么个女儿,他的身子也日益衰弱,便想招个女婿养老。可惜的是,赘婿卑贱,但凡有点出路的男人,都不会去当赘婿的。 纵然是富贵人家想招个体面点的赘婿都难,何况灶户? 原本陈老爹都准备放弃了,就让妮子嫁人算了。 而他?老了便去死呗! 待到陈傻子和陈老爹走进屋里时,陈春妮已经将吃食搬到了桌上,她迫不及待的拿起个红薯便啃了起来,这妮子也不坐,就是那么站着吃东西。 陈春妮活泼好动,根本就坐不住,所以她就算吃饭的时候,也是站着吃的,陈老爹摇了摇头,道,“妮子啊,女孩子家家的,坐要有坐相,别天天像个小孩子般,你都十六了,该是成亲的年纪了。” 陈春妮瞪着圆圆的眼睛,娇憨道,“我才不要成亲呢!” “妮子你不成亲的话,以后谁养活你?爹爹身子骨不好,也没钱买药吃, 如今岁数也大了,爹爹还能活几年啊,还能挣几年钱啊?” 陈春妮的眼睛都红了。 “妮子不要成亲, 妮子会晒盐,妮子能够养活自己,妮子不需要臭男人来养。” 陈老爹叹了口气,他闷闷的吃着红薯,灶户人家穷,吃红薯是舍不得剥皮的,通常都是连皮吃了。 陈老爹道,“妮子啊,你岁数也渐渐大了,姑娘家家的,哪能一天到晚的抛头露面?” 陈春妮因为长的瘦小显小,再加上陈老爹家实在太穷了,没有办法才让妮子去盐场干活,赚一点点口粮回来。 如今妮子年岁渐长,五官也长开了,而盐场又都是汉子们,那能还让妮子天天去啊? 原本陈老爹都准备给妮子寻一户普通农户嫁过去,也好过嫁灶户受苦,可是? 自打他救回陈傻子后,想法便变了,他想招陈傻子为婿,这样妮子和他都有依靠了。 这陈傻子虽然什么也不记得了,他体质也非常弱,身上更是伤痕累累,看着就一无是处,盐圪塔村的人家就没瞧得起陈傻子人的 可是? 陈老爹因为和陈傻子相处的时间长,他就发现这个陈傻子言谈举止非常不一般,气质也极佳,虽然看着是个小白脸,但给人的感觉非常好。 说不定陈傻子以后可以到城里头谋份差事干,总好过卖苦力气,还挣不回多少口粮的灶户吧? 虽然现在士农工商分的不那么明显了,户籍制度也取消了,他们灶户也能从事别的行当去。 只不过盐圪塔村的灶户们都没什么见识,除了会晒盐外,啥也不会干,让他们谋别的差事?算了吧,他们宁愿饿死也不愿意挪一下位置。 陈老爹和普通灶户不一样,他年轻时候当过私盐贩子,虽然只是个小私盐贩子,真赚不了几个钱,还差点将命搭进去了。 但这段经历却开阔了陈老爹的眼界,加上陈老爹又爱听评书,但凡逮着机会,他就会去偷听。 而这几年沧州城里还办了读报屋,免费读报纸给老百姓听,盐圪塔村的灶户一般都不爱听。 这些人属于这个时代极穷的阶层,不仅身穷,心也穷,一点点新鲜事物都不愿意接受。 但是陈老爹不一样,陈老爹爱听报纸,只不过……身为灶户太忙碌了,很少有机会能听罢了。 以陈老爹比普通灶户,稍微强那么一点点的见识来看……这陈傻子以后是个有出息的。 第406章 赚点小钱钱 第406章 赚点小钱钱 陈老爹和陈春妮干了一天活,体力消耗太大,所以很饿,他们三下五除二就将红薯和菜团子吃完了,就连汤也喝了个精光。 末了,依旧意犹未尽! 不过他们家中粮食并不多,两人虽然还很饿,却也不敢多吃,只是一个劲的灌水喝。 吃完饭后,便是难得的空闲时间,陈老爹一般会利用这点时间,用芦苇丝编点东西卖。 盐圪塔村附近的滩涂海域都是有主的,唯有村外头生长的芦苇没有主,所以盐圪塔村的村民们除了晒盐外,偶尔也会编芦苇赚点小钱钱。 入冬后,盐圪塔村的村民们会将枯萎的芦苇收割打捆,然后存放在家中,随用随取。 芦苇浑身是宝,芦苇根可以治病,陈老爹有病,他也不知道是什么病,反正每天就泡着芦苇根喝,死马当活马医。 芦苇叶子可以当柴火烧,盐圪塔村缺少山林,村民大多以芦苇叶或者杆子做饭取暖。 芦苇花则被这些穷人当成棉花用, 用来缝制冬衣冬被。 芦苇杆子的用处更大了, 劈细后,便能编成各种苇席,苇帘,苇篮, 苇笠, 筐,炊具, 等生活用品了。 虽说因为此地芦苇多, 这东西一多便贱了,芦苇制品卖不了多少钱, 大多数也是编了自家用。 不过偶尔运气好, 也能卖点出去,赚点小小钱,钱不多, 刚好够买点针头线脑什么的。 陈老爹今天编的是芦苇帘子,这玩意也叫搭帘子,一般挂在门口挡寒挡风用的。 陈老爹选了些茎小节坚的芦苇杆子,也不劈篾,就这么直接编起来,手上活计不停,搭帘子慢慢成型。 而陈傻子则和陈春妮一起收拾碗筷, 打扫卫生,喂养鸡鸭,捡鸡蛋鸭蛋等。 陈老爹家虽然穷,但是非常讲究,家里的卫生每天都要做, 就连鸡舍和鸭舍也打扫的干干净净。 日头落山后,天便暗了下来, 此时外头虽然还亮,但是土屋里却黑漆漆的了。 这一带的房子大多是土屋, 而为了冬天保暖,这些土屋开的窗户都小, 就算是大白天,日头高照,这些土屋里头都是暗沉沉的。 若是阴雨天, 或者黄昏时分, 土屋里头便黑漆漆了,可见度非常低, 必须点灯。 家境好的人家就会点盏桐油灯,像盐圪塔村的灶户都属于极穷的人家,一般都是早睡。 陈老爹停了手中活计,准备洗个脚就睡觉,陈老爹没有天天洗大澡的习惯,因为烧热水是要柴火的,他家烧不起啊! 年轻人还好,碰冷水无所谓,但是对于陈老爹这种人而言,碰冷水就等于送命,尤其是刚大汗淋漓回来,若是洗冷水澡,和吃砒霜没啥子区别。 其实陈老爹也不算老,才四十而已,但是常年的劳累早就摧毁了他身体,令他显得苍老无比,加上他有病,体质也不好,故而宁愿不洗澡,身子臭着,也不能碰冷水。 陈老爹的洗脚水就是刚刚蒸吃食时候,锅里剩下的水。 这些水被用盖子捂着,尚还带了一点点热气,洗脚是够了的。 趁着陈老爹准备洗脚水,陈春妮急忙拿过搭帘子看,这个搭帘子造型古朴典雅, 纹饰优美无比,简直是漂亮极了。 “傻子啊, 你是怎么想到这种花纹的?比俺爹以前编的花纹好看多了, 以后俺爹就按照你说的花纹编芦苇,咱家就可以发大财了。” 陈傻子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就想到了这种奇怪花纹? 事实上当他看到陈老爹编东西的时候, 各种纹饰样子, 别致造型,就自动蹦出来了,挡都挡不住。 陈傻子突然掰断一支芦苇杆,他在沙地上刷刷刷就画了个什么东西?陈春妮急忙探过脑袋来看,却见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兔子,这个兔子的造型特别奇怪,耳朵长长的,眼神贱贱的,反正就是很怪,和她见过的所有兔子都不一样。 陈春妮一瞬间就爱上了这种兔子,她稀奇道,“傻子哥你画的什么啊?兔子怎么长这个样子啊?呃~虽然很奇怪,但是非常可爱。” 陈傻子想了想,咧嘴一笑,“这个叫流氓兔子!” 流氓兔子?这名字也太难听了吧,可是为什么偏偏又觉得这个名字极衬这只兔子呢? 陈傻子又画了一个什么东西?陈春妮一看,居然又是个怪模怪样的玩意儿,陈傻子说它叫凹凸曼,小孩子最喜欢了的。 “咱就让老爹先编织一些帘子卖,赚笔钱不成问题,不过现在会编的人太多,技术不值钱,而老爹的手艺也不是最好的,咱卖的就是个巧思而已。 这些花纹很快就会被有心人学了去,或许还能比老爹编的更好呢,到时候老爹编的东西又卖不出了,咱就让老爹照着我这图编一些小孩子的玩具,又是一笔钱呢!” 陈春妮有点不自信,“可是小孩子会喜欢这些东西吗?” 陈傻子淡淡一笑,“妮子都喜欢,小孩子们怎么会不喜欢?” 陈春妮嘟着嘴巴,不满道,“我又不是小孩子,爹爹都说我是大姑娘了,可以嫁人成亲了,我是大人,说不定明年就能当娘了呢!” 陈傻子无语至极,这个妮子刚刚才说不想嫁人,现在倒好?直接说明年就要当娘了?简直是变脸比翻书还快,典型的小孩子心态。 陈傻子也不和他争,只是拿了条毛巾和木盆,直接去井边冲凉,现在天气也热,凉水一冲挺舒服的。陈春妮见傻子又要去冲凉,脸一红,啐了口,自觉的端起木盆打好凉水就进屋了。 黄昏时分,天气虽热,但并不是炎热。 而井水却是冰凉入骨,直接冲井水其实非常冷,但是陈傻子却并不觉得冷,反而他爱上了这种感觉,冰凉的井水从头淋下来,让他的头脑有一瞬间的清醒,便能够或多或少的理解梦中奇怪的画面了。 很奇怪的感觉。 半梦半醒时,陈傻子可以看到很多东西,但他就是理解不了那些画面,那种感觉就好像看着一个陌生人的故事般,只有画面,没有感情。 第407章 入城卖货 第407章 入城卖货 第二日,日头还没出来。 陈老爹与陈春妮便早早的起了床,胡乱的吃了点蒸红薯饱肚子,二人就赶紧的去了盐场。 而陈傻子则将昨日陈老爹编好的搭帘子收拢起来,准备待会带到沧州城去卖几个小钱补贴家用。 从盐圪塔村出发,推着破车子走了二十几里路,身体虚弱的陈傻子都累的气喘吁吁了,可算到了沧州城。 陈傻子抬头一见,就见一座沧桑的古城矗立在眼前,城墙上布满历史的痕迹,青苔杂生。 沧州城虽然不大,但此城依大运河而建,地理位置非常优越,南来北往的货物皆经过此处,加上附近又有长芦盐场,有盐又有运河,可谓是富庶无比。 陈傻子抹了把额头热汗,推着小车子走向了城门,但见那城门上书‘镇海门’三字,字体亦是古朴苍劲,一看就出自名家之手。 “站住!” 几个小兵卒拦住了陈傻子,趾高气扬道,“小子唉,赶紧的将路引拿出来我们看看。” 这几个小兵应该是巡检司的人,因为沧州城的地理特殊性,所以此地私盐泛滥,故而盘查的比别处更加严格。 尤其是像陈傻子这般推着破车子的老百姓, 盘查的更加严格。 路引便是通行证, 若是没有路引,甭管你是不是私盐贩子,巡检司甚至可以直接将你下狱,……除非流民。 当然流民一般都是成群结队的出现, 出现后官府或救济或安置, 性质也就不一样了。 陈傻子急忙将路引拿了出来。 原本陈傻子是陈老爹从水中救起来的,根本就没有黄册户口, 怎么办的到路引? 呃, 主要还是行贿! 陈傻子被救起来时,指头上戴了枚黑曜石戒指, 这算是他唯一的财产了, 后来陈老爹见他实在记不起家人,干脆就收留了他。 而那枚黑曜石戒指则被陈老爹拿去行贿,给陈傻子弄了黄册, 后来陈傻子便又办了路引。 几个兵卒仔细翻看路引,又对着路引仔细核对陈傻子的长相,确定无误了,这才将路引还了回去。 接着这些人又看了眼陈傻子的破旧衣裳,眼里流露出鄙夷之色。 他们盯着陈傻子的小破车问道,“车里装的什么东西?全部翻出来我们检查检查。” 沧州巡检司的人最喜欢刁难这些穷人了的,穷了无钱, 根本就不可能给他们送礼,干脆便使劲的刁难,而真正的大私盐贩子反而抓不到,……或者说,官商勾结! 陈傻子耐着性子将破车上的芦编制品一一拿了出来, 摊开来,任凭这些兵卒用脚踢来踢去的检查。 良久, 才检查完了。 而陈傻子的芦编制品也被踩的脏兮兮了,有一个芦编簸箕甚至被踩破了。 仗势欺人的狗东西, 陈傻子压下满腔愤怒,耐着性子将这些芦编制品收起来, 他的脑海中突然冒出了一句话来,莫欺少年穷! 莫欺少年穷? 陈傻子使劲摇了摇头,这句话特别撒逼, 简直就是典型的愣头青语, 可为什么他总觉得听过无数次呢? 罢了,不想了! 陈傻子落魄的推着小车进了城, 一路上再没人瞅他一眼,就算偶尔有人看了过来,也很快便将视线移了别处。 陈傻子穿着破旧,而且这些衣裳还极不合身,一看便是穷鬼。 而沧州城因为有盐又有运河,所以城中居民甚是富庶,虽不说都穿金戴银,但至少一身体面的细棉袍子还是置办得起的。 陈傻子并不理会这些,他推着破车往小南门的方向走去。 小南门外头就是运河码头,南来北往的船只便在此停泊,既有各种商船,也有妓船,甚是繁华。 因为此处繁华,便形成了集市,天刚亮,各种早点铺子便开张了,除了各种吃食外,还有卖鱼肉的,卖蔬菜活禽的,卖布的,甚至连女人的胭脂水粉也有卖的。 也有乡里的人带着各种土特产来此处贩卖,卖完后便能带点针头线脑回家。 小南门的晓市因为人流量大,所以陈傻子便准备在此处贩卖东西。 当他甫一到此地,便见码头上的苦力卸货装货,累的汗流浃背,而岸上各种商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都是为了生活而忙忙忙碌碌。 陈傻子寻了个地方, 将车上的货物铺来,也学着那些商贩吆喝着。 可惜的是, 陈傻子这才是第二回干这事,所以怎么也没有办法完全放开了喊, 后来索性便不喊了, 只呆呆坐着等生意。 可是生意是等得来的吗? 沧州城附近许多村落都会编芦苇,这芦苇制品在这里也不是什么稀罕物,每天光这晓市上都不知有多少人卖这玩意儿。 所以一直过了几个时辰,陈傻子都还没开张,虽然他的货新颖,但也得有人瞧见啊! 好不容易,有个中年男子走了过来。 看衣着这个中年男子应该是富贵人家管事的人,算是个体面人。 中年男子先是打量了一番陈傻子的穿着,他见这个青年穿着破旧,却并没有露出鄙夷的神情来。 显然这是个有着丰富人生阅历的人,心思城府较深,喜怒不形于色,当然,……也有可能是个真正善良之辈,不嫌贫爱富。 这中年男子漫不经心拿起个芦苇果盘看着,及见到了果盘上面编织的花纹,眼睛却是一亮。 果盘上面的纹样很奇特,他从未见过,但却又非常高雅别致,颇有名士之风。 可以想象,若是用这种果盘装果子,应该是既有档次,又免于金银的俗气。 这富贵人家啊,就是喜欢追求高雅,恨金恶银,谁家若是器皿全是金银,定会被人嘲笑。当然也不能用普通器皿,否则怎么和穷巴子们区分? 中年男子问道,“小兄弟,你这东西很好啊,多少钱一件?” 陈傻子淡淡一笑,“二十文一件,您若是多买,价钱还能更便宜些。” 中年男子笑着摇摇头,“就算是芦编大箩筐,也不过几文钱罢了,小兄弟啊,切不可贪心。” 第408章 大街纵马 第408章 大街纵马 陈傻子咧嘴一笑,“值不值得这价钱,您也看过货,应该很清楚。” 陈傻子并没有多说什么…… 一件东西,真正爱的人是不会太在乎价钱的,除非价钱太离谱;若是不爱,你就是说的天花乱坠,人家也不会愿意看一眼。 中年男子左右看了看,这件芦编果盘实在太别致了,虽然价钱贵了一点点,但也不是太离谱。 况且他家东翁也是极有钱的豪商,钱不是问题。 中年男子接着又看了其他芦编制品,皆是清一色的造型别致,花纹样式都见所未见。 中年男子也是个豪爽的人,他见这些东西都好,干脆直接拿出块碎银子,也不称重量,就直接丢给了陈傻子。 “小兄弟的手艺好,东西漂亮,这些银子你都收着吧,也不用找了,早点收摊回家。” 陈傻子接过碎银暗暗掂了掂,这块银子差不多有一两重,这趟买卖真是发财了啊! 银子可比铜钱值钱多了,陈老爹辛辛苦苦一年,也赚不了多少银子,陈春妮更是从来没有摸过银子呢! 陈傻子也不客气,他将银子收了,微微笑道, “谢谢大哥哥!” 大哥哥? 中年男子嘴角抽了抽, 这个青年的嘴巴倒是挺甜的,可是大哥哥的称呼是个什么鬼? 大哥就大哥呗,叫成大哥哥咋感觉怪怪的呀,呃~太别扭了。 中年男子强压下心理上的不适应感, 不过因为陈傻子的嘴巴甜, 加上这声大哥哥听着确实显年轻。 中年男子倒也有点开心,他先是招呼身后的伙计们过来搬东西, 然后又留了个地址给陈傻子。 他告诉陈傻子, 自己是豪商曹德旺家管事的,陈傻子编的果盘尤其别致, 只是数量太少了。 这样的果盘, 他希望越多越好,几百个他也吃的下,所以希望陈傻子多给他编点, 然后送货上门,价钱不是问题。 陈傻子不知道中年男子要这么多果盘干嘛,但肯定不是用来卖的,若是用来卖,这人绝不会不讲价,商人重利,虽资产千万亦锱铢必较。 陈傻子也没心情管他定这么多果盘干嘛, 关键是全靠陈老爹一人,就算只编十个果盘都需要很长时间。 陈傻子今天推来卖的货,陈老爹差不多辛辛苦苦编了半个月之久,其中还有陈春妮与陈傻子帮着编的。 芦编看着轻松,其实非常不容易, 陈傻子编了几件,手都快磨出茧了, 和他的小白脸形象极不相称。 看来必须要扩大规模了? 要不直接就让盐圪塔村的村民帮忙编,陈傻子可以付他们工钱, 刨去工钱,陈傻子还能赚许多。 只不过这些纹样终究还是要泄露出去了, 不能闷声发财了。 但是? 陈傻子又一想,反正纹样别人迟早也能模仿了去,让别人学会就学会呗, 先赚了这一笔钱再说。 更何况, ……我希望所有的老百姓都能过上好日子,何惜区区纹样? 陈傻子脑海中突然跳出这么个高大上的想法出来, 这种想法让他自个都吃惊了。 世人不都是希望别人穷,自己富吗?为什么我会有这种不一样的想法?我是个怪人? 陈傻子使劲摇了摇头,将纷杂的思绪赶走,他现在得了一两碎银子,总算可以给陈春妮带点什么礼物回去了。 陈傻子先是去了钱庄,将这一两银子兑换成铜钱,兑换了足足一吊钱,一千文。 一千文钱在富人眼里算不得什么,只不过是顿花酒钱罢了,但对于陈家而言却是巨款。 得了这一吊钱后,陈傻子将钱全部放在了破车上,然后脱下破烂衣服盖了上面,财不露白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陈傻子寻了家低档首饰铺子,他给陈春妮买了根黄铜簪子,几朵红色绒花,一共花了五十文钱。 绒花倒便宜,就是黄铜簪子有点贵,毕竟铜是可以当钱用的。 接着陈傻子又买了几张大油饼,他自己就着井水吃了一张,剩下的则准备带回家给陈老爹和陈春妮尝尝。 吃饱喝足,已经晌午了。 陈傻子准备回家了,今天的收获非常大,所以陈傻子也挺开心的,走起路来是轻快无比。 及快行到镇海门时,突然一声暴喝传来,“前面的人让开,好狗別挡了爷爷的道。” 陈傻子来不及回头,本能的就推着车子往旁边让去,却依旧被什么东西擦身而过。 强大的冲击力袭来,陈傻子连人带车一起滚到了路边, 车子撞击的四分五裂,铜钱散了一地。 而陈傻子也摔了地上, 胳膊腿子上全部擦破了皮,身子骨更是疼的差点爬不起来了。 一向脾气好的陈傻子也生气了,他气愤的爬起来,抬头望去,就见一队高头大马嚣张而去。 高头大马上骑乘着的都是锦衣华服的少年们,这帮家伙撞了人,却愣是没有一个人停下马瞧一瞧。 陈傻子只听他们中传来一道尖尖的讥讽声,“孬狗挡道,活该!” 陈傻子肺都快气炸了,这特娘什么人啊?大街纵马不说,撞了人都还那么嚣张? 陈傻子愤愤不平,可是他也知道,想要讨回公道基本为零。 人家既然敢大街纵马,那必然是非富即贵的特权阶层,他陈傻子这么个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的穷鬼,如何斗的过? 陈傻子好不容易爬起身来,刚准备去收拢散落一地的铜钱,却发现好多人在抢自个的铜钱。 其中还不乏几个穿着绸缎衣裳的体面人,也加入了争抢行列。 来不及思考,陈傻子急忙将离自己最近的铜钱用手一扫,拢了手心里头,然后急忙又去抢其余铜钱,结果…… 一个壮汉子将他撞翻在地,摔了个狗啃粑粑,待陈傻子好不容易爬起来时,所有的铜钱都被人抢跑了,就连四分五裂的破车也被人捡走了,……这玩意儿好歹还能当柴火烧嘛! 当然几张大油饼也没能幸免! 这沧州城的人这般富庶,却也如同强盗般的哄抢东西,看着手中剩余的一把铜钱,陈傻子郁闷不已。 唯一让他安慰的是,给妮子买的礼物被他放在了怀里,所以并没有丢失。 第409章 有女名云姝 第409章 有女名云姝 陈傻子郁闷的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他刚准备找人打听这伙人到底是谁,怎么就敢这么嚣张? 却突然发现一路上不止他一人被撞翻了,差不多有七八个倒霉家伙被撞了,甚至还有人被撞的不省人事的。 一时间,街道上乱糟糟的,许多摊位也都被摔倒的人撞翻了,却没有一人敢咒骂大街上纵马的那伙人,反而互相指责扯皮起来。 陈傻子拉过一个看着比较面善的人问道,“这位兄弟,您知道刚刚骑马的人谁吗?” 谁料这人看着面善,却不是真善,他见一个穷鬼居然敢拉扯自己的衣袖,气就不打一处来,眉头一皱,刚准备发火。 陈傻子也不是迂腐之人,他急忙塞了两个铜钱过去,“在下是外地人,不懂此处规矩,还请大哥多多指教。” 这面善之人拿了铜钱,脸色才好看了点,他又见陈傻子还挺懂礼貌的,便咧嘴笑道,“小兄弟有所不知,这些人都是本城权贵富豪之子,人称十大豪杰。 为首的两人,一人是长芦都转运盐使之子苟熙,一人是大盐商曹家之子曹礼,两人皆是能文能武之辈,都有希望继承家业。” 怪不得这帮人这么嚣张? 长芦都转运盐使乃是此地最高盐官,可谓是位高权重;而曹家, 则是本地最大的豪商, 以前走私盐赚了个盆满钵满,现在是既走私盐也走正盐,顺带还做点别的生意,富的流油! 陈傻子叹口气, “多谢!” 面善的胖子哈哈大笑, “我说这位小兄弟啊,看你这样子好像还挺不甘心的, 大哥劝你还是算了吧, 这帮人你惹不起。” 陈傻子连连称是,却见旁边一对父子嘀嘀咕咕的, 两人皆穿着绸缎衣裳, 一看就是体面人。 “爹爹,那人好可怜呐!” “世人谁不可怜?娃娃你要记住,切不可懒惰, 那人就是因为太懒惰了,才会这般穷困的。” “可是爹爹,先生教我们要同情穷人,因为他们太可怜了。”粉雕玉琢般的奶娃娃奶声奶气道,这娃娃的眼神清澈无比。 娃娃的爹爹不高兴了,他白了陈傻子一眼,拉过粉雕玉琢般的娃娃, 语重心长道,“娃娃你记住,这些人不值得同情。” 说完话,这男人就急忙拉着他娃娃离开了,似乎生怕沾染上了陈傻子身上的穷气? 陈傻子苦笑了下, 这些天来,因为穷, 他感觉到了这个世界对他深深的恶意,好在他脸皮厚, 无所谓了。 陈傻子慢慢走在沧州城的街道上,直到此时他才感觉到钻心的疼痛, 他受的伤虽然只是浅浅的擦破了皮,但是这种伤往往又是最疼的,只不过好在还能忍受。 突然…… 一瘦弱男子慌慌张张跑了过来, 然后冷不丁的撞在了陈傻子身上, 这男子也不道歉,而是啐了一口, 便准备转身离去。 陈傻子郁闷,这什么世道啊? 这沧州城的人都属螃蟹吗? 陈傻子摇了摇头,他突然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急忙伸手往怀里一摸,愣了! 不好,刚刚那个人是小偷! 陈傻子实在不能明白,他看着就是个穷鬼,怎么还会被偷儿盯上呢?这也太欺负人了有没有? 刚刚那个偷儿将陈傻子怀中的黄铜簪子顺走了,这簪子是陈傻子准备送给妮子的礼物,妈蛋的~怎么办? 陈傻子是又急又气,可是他身上都是伤,跑也跑不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偷儿扬长而去。 正在陈傻子绝望之时,突然从旁边跑出个人来,这人腿一伸,就将偷儿绊倒了。 那偷儿刚准备破口大骂,就见几个家丁模样的人逮住偷儿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直打的这偷儿求饶不已。 “这位小兄弟,出门在外要小心点,这簪子可是送心爱女人的吗?还你。” 刚才用脚绊倒偷儿的好心人将陈傻子的黄铜簪子搜了出来,阳光正好,这人笑的明媚极了。 陈傻子目瞪口呆的看着好心人,此人身穿一袭华丽的素锦白袍,腰上别着一块美玉。 这块美玉洁白无瑕,没有任何雕琢,其价值起码够陈老爹一家吃十辈子了的。 一般最好的玉都是不雕琢,或者微雕琢的,施加在玉上的任何雕琢其实都是为了掩饰瑕疵,……陈傻子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是懂这些? 他只知道,这个身穿华服腰佩美玉的家伙,其实是个男扮女装的女人。 这个男扮女装的家伙并不知道他已经暴露身份了, 依旧潇洒一挥折扇, 故作出男子的豪迈之态。 这一幕? 这女扮男装的女子? 陈傻子觉得自己以前一定见过, 倒不是他见过这女子,而是见过同样的场景。 装逼?突然一个新词汇又从他脑海中蹦了出来,他觉得这个女人就是在装逼,而且装的一点也不真,……好歹把脖子遮住行不? 谁见过没有喉结的男人?就算是宫里的宦官也是有喉结的嘛! 陈傻子心中吐槽,但对这个女人还是挺感激的,怎么说这女人也帮了他不是,算是个善良的人。 人美,心善! 这样的女人谁不爱?陈傻子虽然有点吐槽她的装逼,但也是挺欣赏她的。 陈傻子接过黄铜簪子,淡淡一笑道,“多谢公子出手相助,不知公子姓甚名甚?在下好将公子的恩情永记心中。” 陈傻子身穿破旧的衣裳,脚上蹬着双破草鞋,而且他刚刚摔了一跤,身上血迹都还没干。 这种落魄样子,很容易让人自卑,其表现便是说话畏畏缩缩,行动上拘谨放不开。 但是陈傻子显然一点也不自卑,当然他也不自傲。 陈傻子说话不卑不亢,语气极为平和,这反而让女子高看了一筹,她见多了底层人的拘谨与木讷,或者一些因为自卑到了极点而生出的自傲。 倒是第一回见到陈傻子这般的,……真是个奇怪的人啊? 不知道为什么? 当她对上陈傻子那双淡然的眼神后,心口蓦的一缩,不由自主便将真名说了出来,“云姝!” 第410章 大家一起发财 第410章 大家一起发财 陈傻子点点头,再次行了个礼,然后转身便走,甚至连头都没有回,这反而让名叫云姝的女人怅然若失。 不过很快她便回过神了,刚刚的感觉便如同清风般,消散的无影无踪,再无一丝痕迹。 不过就是个不像穷人的穷人罢了,在那一瞬间拨动了少女的芳心,却也很快的被遗忘。 “小公子,今日城中贵公子皆去往马骝山行猎,甚至就连城中十大豪杰都去了,您若是再贪玩,可就赶不上了?” 男扮女装的云姝小姐一听到十大豪杰,眼睛都亮了。 她仰慕苟家的嫡公子,也就是十大豪杰之首苟熙,但凡是苟熙喜欢去的地方,她必定会跟着去。 亏得如今社会风气开明,加上韩家老爷子又极宠她,由着她去了,要不这云姝小姐只怕早被浸了猪笼。 不错,云姝小姐姓韩! 她真正的姓名叫韩云姝,只不过韩家老爷子身份极为尊崇,韩家老爷子秘密住在沧州城,平日里都是以云先生自称。 云姝小姐想到了苟熙公子的丰神俊朗,脸都红了,她娇嗔一跺脚,“你们怎么不早点提醒本公子啊,快走快走!” 话音未落,这云姝小姐便小跑着向马骝山方向而去,家丁们则无语的抬着轿子紧紧跟随,画面实在有点好笑。 …… 陈傻子回到盐圪塔村时,天都黑了,若是他再回来迟一点,便到了夜禁时间,可是要受罚的。 沧州城不仅城里实行夜禁,就连周边乡里也实行夜禁。 一到夜晚,巡检司的人便到处抓人,不怕苦也不怕累,抓到了便狠狠罚一笔钱。 到家的时候,妮子已经将红薯蒸熟了,她急忙拿了两个大红薯给陈傻子,“傻子哥,今天累坏了吧,这些都给你吃。” 陈家比较穷,平日里一般就吃两个小红薯,这种大红薯可以吃两顿的量了。 陈老爹摇摇头,暗忖:女大不中留了,知道心疼男人了,我干脆过段日子就找傻子坦白得了,让妮子和傻子成亲,明年就能抱孙孙啰! 陈傻子正在啃着大红薯,陈老爹突然发现了他身上的伤,担忧道,“被人欺负了?” 陈傻子咧嘴一笑,“不碍事的,就是跌倒了,这些只不过是皮外伤而已,养养就好了。” 陈傻子没说太多话,反正这个家也没钱看病,说了又如何?是能让大夫来帮他看病呢,还是疼痛会减轻呢? 罢了,就不要让陈老爹和妮子担忧算了。 陈傻子很快便将两个大红薯连皮都啃完了,他这才拿出一把铜钱递给了陈老爹。 按说这么多货物,若是全部卖完,怎么也得有几十枚铜钱吧? 偏偏陈傻子卖完了货,手里的铜钱也才一把而已,远远不够,而且他还把车子弄丢了。 陈老爹叹了口气,却什么话也不说,如今芦编价贱,想来是被人故意压价了。 陈傻子将铜钱交给了陈老爹,他拉过妮子道,“妮子,我给你也带了礼物回来了。” 陈春妮一听说有礼物,眉眼间尽是笑意,她焦急道,“傻子哥,您带了什么礼物?快点拿我看看。” 陈傻子从怀里摸出黄铜簪子并几朵小绒花递给了进去。 黄铜本就像黄金,最得一些普通老百姓的青睐了,戴了头上若不仔细看,很可能以为是金子,人的虚荣心便得到了满足。 而小绒花也非常精致,做的是栩栩如生,也让陈春妮爱不释手。 陈老爹原本脸色还有点不好看,这会子见到了黄铜簪子,脸都快开花了,黄铜可以化成铜,几乎就是硬通货了。 “老爹,今日我遇到了一个管事的,他特别喜欢我们的果盘,想要您多编制一些送去,几百张他们也能吃下。” 陈老爹郁闷道,“几百张太多了,就算是我天天编织,也弄不来这么多,傻子你怎么可以答应呢?” 陈傻子的声音,“我们盐圪塔村世世代代都会编芦编,明日我将纹样交出来,大伙一起干。” 陈春妮无所谓,但是陈老爹有点心疼,将纹样交出去,便意味着他们家再也没有优势了。 陈老爹的心理与大多数人一样,……见不得别家赚钱,尤其是见不得亲戚邻居啊这些离自己近的人发财。 陈傻子告诉陈老爹,就算他们不告诉别人纹样,别人迟早也会学了去,不如索性分享出来呗! 现在还能赚一笔快钱,更加可以获得众人的好感,远亲不如近邻啊,将邻居关系弄好,还是很有好处的。 陈老爹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什么反对的法子,反而陈春妮戴着簪子和绒花不停的臭美。 第二天,陈老爹便将纹样分享了出去,并且提出以五个铜子来购买,概不还价! 平日里这些芦编本就卖不了什么钱,一个果盘五个铜子,可以说是大大出乎了众人意料。 于是家家户户便开始编这种果盘了,不几日便积累了百来个。 …… 京城,紫禁城! 方正化在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终于决定将供词交了上去。 反正现在皇帝陛下也不在,这道供词自然是落入了温体仁手上,然后周后与赵大成就都知道了。 众人只觉得三观被碾压,他们实在想不明白……客巴巴做这一切的目的呢? 方正化后来又对此女严刑峻法,这女人全部招了。 她和天启皇帝倒真没有一腿,可是天启皇帝是她辛辛苦苦奶大的,她把天启皇帝当成了亲儿子。 怎么可以容忍天启皇帝与别的女人亲热呢,更加不能容忍别的女人生下天启皇帝的孩子。 这会让她非常嫉妒! 至于怕皇权旁落?呵呵,想多了,客巴巴比天启皇帝大十八岁,魏忠贤更不用说了,所以他们以为……天启皇帝会在他们后驾崩啊! 却没想到,天启皇帝二十三岁就驾崩了,客魏所有的权势一朝全部瓦解,只留下无尽的悔恨。 他们若是早知道天启皇帝会死这么早,无论如何也会给天启皇帝留个后啊! 原来如此…… 温体仁深吸一口气,斩钉截铁道,“将客氏斩首示众!” 第411章 又见宠大海 第411章 又见宠大海 客巴巴如今被方正化折磨的生不如死,温体仁的判决书还没下来,这女人便一头撞死了。 据说当时可惨了,那夜,客巴巴又哭又笑,然后陡然凄厉的叫喊道,“崇祯狗儿已死,大明国祚将灭,哈哈哈!” 叫完后,这女人便牙一咬以头撞地,当场脑浆崩裂,红的白色流了满地,瞬间气绝身亡。 客巴巴,一代红颜妖妇,自此走完了这一生。 此女起于寒微,却能最终立于后宫之巅,然而权利富贵却令其迷失了方向,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 若是当年天启皇帝成年后,客巴巴能够急流勇退,回到自己的家乡安居,或许这一生的结局便不一样了。 身为皇帝的奶娘,她如果不是太贪心的话,也是能够富足的过一辈子的,其亲族也能因此为官为宦,改变整个家族的命运,可是? 她终究还是因为一个贪,而送了命,也将其家族一并埋葬了。 可悲可叹,令人无限唏嘘! 在客巴巴死后,杜勋也自杀殉情,从人品上来说,杜勋这人虽然贪污,但是贪污的并不厉害,比起一些巨贪来,他杜勋只能算是个毛毛虫。 这家伙人品没有问题,而且还是个痴情种,可惜啊~他的痴情用错了地方,他爱上了一个人尽可夫的妖妇,所以这一生也注定是个悲剧。 在客巴巴和杜勋死后,方正化又将其余孽同党全部处死,而那些乱传谣言之人也被下了狱,后宫的那股子歪风邪气终于被压制了下去。 而京城的鼠疫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京城复开,四方商贾再次汇聚于此,九门每日里人来人往繁华热闹,至少大明表面上看起来欣欣向荣。 然而在老百姓看不到的阴暗角落里,却有无数的魑魅魍魉意欲置大明于死地,谣言依旧在暗地里偷偷流传着,尤其是一首童谣流传的最广。 帝星陨落 蜀星方起 黄河改道 天下归蜀 偏偏这一年黄河突然决堤,滔滔河水滚滚而来,淹没了无数的州县,老百姓流离失所,水灾之后,各种尸骨暴露荒野,各种乱七八糟的病又出来了,天下人心惶惶。 也幸亏崇祯在位这么多年积累了许多银钱,救灾安民的银子很快便拨了下来,灾民得到了安置,而吴有性则带领着惠民药局的人治病救人,安定民心。 吴有性在控制鼠疫上立下了大功,温体仁特意提拔其为惠民药局大使,掌管惠民药局,而吴有性也真正是一位良医,医德医术都极好,他利用惠民药局活人无数,也研究出了许多治病救人的良方,很快便名满天下,被尊为国医。 朝堂之上幼主摄政,温体仁等一众内阁大臣掌握着实权,依靠着完美的制度,大明运转的井井有条,无论阴暗的角落中有多少魑魅魍,却也难以撼动大明根基。 而方正化在执掌西厂后,很快便发挥了其作用,处理了无数阴暗的,不能见光的事件,虽然满手鲜血,亦以另外一种方式保卫着大明。 锦衣卫与东厂则负责寻找皇帝陛下,直到此刻温体仁等人也不愿意放弃寻找,他们相信皇帝陛下一定还活着,或者也可以说……就算他们心里头明白皇帝陛下生还的可能性非常小,但依旧不愿意面对现实。 那就找呗,只要一天没有找到皇帝陛下的尸骸,那就不能放弃。 蜀王依旧非常嚣张,甚至公然指出皇帝陛下早就驾崩了,朝堂之上尽是奸臣,就连皇太子也是假的,这套说辞还真就蛊惑了不少人。 温体仁震怒,在和内阁诸同僚商议后,遂以皇帝的命令下旨剿灭! 卢象升领兵入陕西,从陕西入川。 秦良玉统领白杆军,从湖广入川。 云南沐王府大军,则从云南入川。 三军合围,准备一举攻破蜀道天险,剿灭蜀王叛乱。 而蜀王伪帝好不容易称了帝,至尊无上的滋味还没尝够呢,天下美人还都没选入伪皇宫呢,他自然不甘心竹篮打水一场空。 在强大的压力下,这家伙终于停止了扩建伪皇宫,将钱财用来招兵买马,并在大明国境搞破坏,策反一些墙头草。 …… 陕西,西安前卫! 西安前卫之前的房子全是泥巴屋,自打孙传庭入陕后,老百姓的日子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能够吃饱饭了,还有余钱盖砖瓦房。 所以这一带一改往日颓废之气,水井与储水窖遍布大地,田野之间满是绿意,粮食获得了大丰收,流民也少了很多,整个西安前卫都变得生机勃勃。 孙传庭苦心经营着陕西,剿灭流寇,安定百姓,救济灾民,拼命挖井,拼命建水窖,推广红薯和玉米,发展商业,陕西终于不再是流寇之源了。 陕西稳,则天下安。 可是?纵然孙传庭做的再好,老百姓再感恩戴德,却也总是有那么一些人不满意,甚至是恨之入骨,欲杀之而后快。 在西安前卫,一处颇雅致的江南风格园林中。 宠大海正在设宴,十几名俏丽的婢子将菜肴端了上来,有黄河胖头鲢鱼,有肥鸡大鸭子,还有什么蜜烤猪肉,螃蟹鱼肚海参什么的。 这么一桌子菜肴若是换算成银子,足够普通人家过好几年了的,可是? 宠大海皱着眉头挑起一块蜜烤猪肉,冷哼一声,“这么些个油腻腻的饭菜,谁吃的下?” 旁边一美妾劝道,“老爷您素来不爱吃鸡鸭猪肉,不若尝尝这道葱爆海参吧,还有这道脱骨鱼头也不错。 此菜肴是从江南传过来的,精选上等胖头鲢的鱼头,由技术娴熟的厨师将鱼头脱骨,吃起来是满口生香,入口绵柔啊!” 任凭美妾说的天花乱坠,宠大海还是厌恶的看着脱骨鱼头还有海鲜什么的,不爱吃就是不爱吃,海鲜他也讨厌。 宠大海叹了口气,“侯公子啊,您来的真是不巧,若是往年,老夫定会以脆驴肠和牛髓骨款待您,今日却只能端上这般粗鄙之物。” 第412章 策反贺人龙 第412章 策反贺人龙 宠大海今天招待的客人便是大名鼎鼎的侯方域,侯方域乃是侯恂之子,侯家几代书香门第,可谓是文德满天下。 侯方域淡淡一笑,不以为然的夹起一块海参喂了嘴里细细嚼着,“侯某倒觉得这些海味甚是美味,甚合我口。” 侯方域这番咬文嚼字的话,让宠大海肃然起敬,宠大海是个粗鄙武人出身,文化素质那是相当的低,所以他对文人有一种天然的羡慕。 尤其是侯方域长的好,简直是陌上颜如玉,公子世无双,气质出尘似宋玉,肤白如雪赛潘安。 这就让宠大海更加尊崇了,脸上笑的和菊花一般,恨不得和他菊花对菊花,活脱脱一副无耻巴巴狗嘴脸。 宠大海沉声道,“侯公子有所不知,这海味虽好,却对身体有害,我侯家有一先祖嗜吃海味,结果导致体内浊湿,令痹症从生,手脚上的关节全部变形了。 遂先祖立下族训, 令后人少食海味, 宠某实在是仰慕公子,故而才出言提醒,哎~公子有所不知,世间美味莫过于脆驴肠。” “你这老鬼!” 说话的是贺人龙, 他啐了口, “脆驴肠既然美味,你咋的不赶紧端上来?驴子又不贵, 可比海鲜便宜多了, 驴肠就更加便宜了。 这种下等货色,也就穷巴子吃不起肉的人才会吃, 你个死老鬼也好意思在侯公子面前炫耀?老子都替你丢人啊!” 见自己心心念念的脆驴肠居然被贺人龙这厮说的一文不值, 宠大海不免有些气愤,不过今日他做东,请的又不是一般宾客, 故而也不好发火。 宠大海冷笑一声,“贺将军见识可真浅薄,你以为我宠家的脆驴肠和外头一样?告诉你也让你长长见识,我宠家的脆驴肠是以活驴做成的。 这道菜最是讲究个火候,必须驴未死,而菜已熟,这样做出来的脆驴肠才是真正的人间美味呐, 还有牛骨髓,也必须要以活牛敲髓,这样做出来的骨髓才是上品,极滋补身体。” 宠大海这番话,让侯方域和贺人龙都有点膈应。 侯方域是典型的才子文人, 吃喝讲究清淡雅致,他尤其喜欢吃海鲜;而贺人龙则是武将, 他喜欢吃烤肉荤腥,桌上那道蜜烤猪肉最对他胃口。 至于什么活驴肠生牛髓什么的, 呸呸呸,鬼才吃的下呢! 侯方域虽然鄙视宠大海的品位, 但如今他有事相求,自然得投其所好,毛要顺着摸。 侯方域沉思片刻, 计上心头, “听宠指挥使这么一说,这脆驴肠还真是不凡啊, 不过侯某也有几道名肴菜谱,愿与君分享。” 接着这侯方域便将什么三吱乳鼠,生挖猴脑,铁板生鸭掌,活割驴肉什么的,全部讲了出来,这些菜肴有些是侯方域吃过的,有些则是侯方域从书籍上看过的 这家伙口才又好,旁征博引款款而谈,直让这宠大海大呼过瘾,恨不得将这些菜肴全部做出来,然后细细品味。 侯方域果然会看人,这宠大海并不是真的喜欢吃什么脆驴肠,他纯粹就是喜欢虐待罢了,这种人啊,一般心思极为歹毒,若是用好了,便是一条最好的狗。 侯方域淡笑,“侯某说的这些名肴除了猴脑外,其余皆是普通之物,宠指挥使也可以命令厨师做来一一品尝。” 宠大海叹气道,“谈何容易啊,老夫这些年的日子原本过的逍遥无比,驴肠是想吃就吃,天天吃也没人说,可是自打陕西来了孙传庭后。 一切就都变了,这家伙和别的官不一样,别的官收了贿赂后, 一般是睁只眼闭只眼,可是这孙传统呢?这个混蛋不仅强收我等田税, 还特娘的管老子吃喝。 说什么活取驴肠太酷烈,敲牛砸髓最缺德, 非得不许老夫吃了,还有什么野味也不许老夫吃了,特娘的,皇帝陛下虽然下了禁食野味之令,可是谁真正遵守了的? 偏偏孙传统这杂种就是盯上了老夫家厨房,隔三差五的就令人来检查,侯公子你说的什么三吱乳鼠,活取猴脑啥的,皆属于野物,老夫哪里敢吃啊? 至于活割驴肉啥的,呵呵,我宠家现在哪里敢养驴啊?只怕驴子一出现,孙传庭的人就来了,然后乘机狠狠的罚一笔银子。” 宠大海郁闷的喝了口闷酒,而贺人龙差点笑晕了,“狗日的死老鬼,你说这孙子谁都不盯,咋就偏偏盯上了你家厨房呢?哈哈哈,老子昨天才吃了野味,也没人管。” 宠大海白了贺人龙一眼,“你少得意,小心那孙子盯上你。” 贺人龙沾沾自喜,“孙子不会盯上老子的,老子低调啊,那孙子估计都忘记了老子,哈哈哈,所以做人还是要低调的好,谁叫你以前天天搞活取驴肠,驴子的叫声震天响呢!” 宠大海突然嘿嘿一笑,“对,那孙子忘记你了,所以封赏也忘记了你,升官也忘记了你,带众将军入京面见皇帝陛下更是将你忘记的彻彻底底。” 卖麻批的,这话也太扎心了啊! 贺人龙瞬间就变了脸,他恨恨喝了口白酒,骂道,“狗日的孙子,老子剿灭李自成也是立下过赫赫战功的,这个孙子是什么意思?” “不喜欢你的意思呗!” “说的他好像宠爱你似的?” 宠大海和贺人龙两人就这么斗上了嘴,斗着斗着,两人突然齐齐叹了口气,如今他们俩都是边缘人物,陕西大大小小的官员谁不知道孙传庭不喜欢他俩? 上头不喜欢,下面的人自然要孤立,这两人都被孤立,便也就成了朋友,天天没得事就在一起聚会喝酒,然后大骂孙传庭。 侯方域低头浅笑,然后蓦的抬起头来,眸子明亮如星,他缓缓说道,“侯某观这孙传庭是个阴毒小人,他既已经对你等心存恶意,定不会轻易放过你等的。 只不过以前陕西局势不稳,他得利用你们,而今陕西局势已稳,他孙传庭上有皇帝陛下撑腰,下有秦军助阵,对你等只怕杀心已起。” 第413章 办法 第413章 办法 宠大海和贺人龙将军陷入了沉思中,气氛一时有点沉闷。 贺人龙闷闷道,“老子又没犯错,他有什么理由杀老子?” 侯方域嗤笑道,“杀人还需要理由吗?那些无兵无权的富户乡绅被孙传庭如同牛羊般屠杀,尔等有兵有权难道就真的安全吗,唇亡齿寒的道理尔等不懂?” 宠大海和贺人龙将军知道侯方域说的是什么意思,前段时间孙传庭清查陕西境内的田亩和人口,揪出来了许多违法乱纪分子,孙传庭强令这些人将历年所欠的赋税全部交齐。 最丧心病狂的是,孙传庭居然还算了利息的? 利加利,利滚利,这些伎俩原本是富户乡绅对付穷巴子的有力武器。许多穷巴子只要胆敢找这些人借一回钱粮,只怕几辈子都还不清了。 如今孙传庭将这一套照搬了过来,那些富户乡绅的日子可想而知?许多人都破产了,就是没有破产的,家底也罚的差不多了。 当然也有人胆大包天,拒绝不交罚款。 孙传庭也不催,而是搞了个滞纳金制度出来,这个更狠,交不出来就直接抄家杀头,而孙传庭也是靠着抄家,才积累了大笔银子,才将秦军带了起来。 “而且?” 侯方域突然神秘一笑,“你们真就没有把柄在孙传庭手上吗?或者说你们忘记了那些军屯?以为将军屯交了出去, 这些年欠下的税款便不用还了?” 侯方域突然拔高了声音, “侯某就想问一句,尔等真的不怕孙传庭?” 侯方域不提还好,他一提军屯,宠大海和贺人龙将军的脸色都变了, 显然他们确实有把柄在孙传庭的手上。 宠大海不甘心的声音, “那些军屯都是先祖所占,而我等也将所占田亩都还了回去, 孙传庭还有什么理由处罚我等?” 侯方域叹了口气, “那些富户乡绅隐藏的田亩和人口难道不是他们祖先所为?为何却都得了个破家亡命的下场? 呵呵,当年孙传庭初到陕西, 便只能拿这些小鱼开杀, 而今孙传庭羽翼已丰,换你是孙传庭,你不想拿几条大鱼杀杀? 当然, 孙传庭肯定不会一上来就喊打喊杀的,他定会让你们交什么罚金滞留金啥的,诸位,这玩意儿你们交的起吗? 侯某听说有几户富户因为佃农外逃,田地荒芜无人耕种,就这样孙传庭依旧罚了人家一个倾家荡产,理由便是太祖皇帝之律法。” 宠大海和贺人龙知道侯方域说的是什么, 当年陕西管理很乱,许多地主乘机加租子,佃农无力负担便只能外逃,故而许多靠水源的良田都荒芜了。 而大明律法规定,士绅虽然可以不用纳粮, 但是绝对不允许田地荒芜,否则, ……罚! 其实这种缺德事儿宠大海就干过,宠大海家的租子也特别高。他所治理的卫, 军户逃亡现象非常严重,起码逃了一半的军户, ……当年宠大海故意谎报灾情和流寇,才将这事儿糊弄了过去。 若是孙传庭真的想追究这些事情,宠大海也难道一个死字! 经过侯方域这一提点, 宠大海和贺人龙都害怕了, 他们眼巴巴望着侯方域道,“侯公子您是读书人, 快帮我等想想办法啊!” “侯某哪有什么办法可想啊,只是不忍心见二位这般糊涂的过罢了,哎~孙传庭乃阴刻之人,他来陕西后的每一步都似乎算好了的,侯某为两位担忧呐!” 侯方域摇头叹息着,他故作沉思状,却突然又神秘兮兮道,“办法嘛,侯某倒是有一个,就是不知两位敢不敢做呢?” “什么办法?” 宠大海和贺人龙现在都快急死了,他们眼巴巴的瞅着侯方域,只盼望侯方域赶紧的说出解救他们的良策来。 而侯方域则转头死死的盯着宠大海的美妾看,侯方域是个翩翩美公子,他看的美妾脸红心跳,恨不得当场和他来点儿什么不可描述的事儿。 宠大海吓了一跳,他急忙将美妾紧紧搂住,结结巴巴道,“侯公子想要什么尽管说,唯独她是不能相让的,此女乃我红颜知己,老夫舍不得呐!” 侯方域郁闷的看了眼宠大海,暗骂道:这老东西果真是猪! 侯方域心中虽鄙视,面上却不显,他笑的云淡风轻,“宠指挥使误解侯某了,侯某并不是好女色之人,只是等会我们谈的是机密要事, 断断不能让外人知晓。” 宠大海长吁一口气,原来不是抢他女人啊,只不过是怕这个女人听了机密要事罢了。宠大海不好意思的让美妾先退了下去。 并且将门窗关的严严实实, 就这样侯方域依旧觉得不安全,他还让宠大海拉了扇屏风过来隔音,搞得这般神神秘秘的,都不知道他要讲什么? 侯方域突然站起身来,正色道,“诸位可知这天下大势?” 天下大势? 这般高大上的问题,宠大海和贺人龙知道个屁啊,他俩就不是什么有远大志向的人,能够安心守着自个的一亩三分地,当个土霸王,然后混吃等死就已经很满足了。 若不是侯方域提点,只怕二人还糊里糊涂的过着呢? 宠大海和贺人龙莫名其妙道,“天下大势又和我等有什么关系,我等只想保住现在的荣华富贵,不让孙传庭找茬就够了。” 侯方域冷笑,“侯某说了这么多话,两位还是没能听明白,如今天下暗流涌动,无数英雄豪杰都想要建立一番事业,两位难道还想做那安居的燕雀? 呵呵,可惜啊,纵然两位想做安居的燕雀也是很难的,只怕过不了多久便要身首异处,不仅名声不保,只怕财产美妾都要被人强占了去,侯某就问一句,甘心吗?” 宠大海和贺人龙总算听明白了,这个侯方域是准备造反了,而且他还准备将自个也拉下水一起造反,特娘的太可怕了有没有? 宠大海和贺人龙虽然恨孙传庭入骨,但是让他们造反? 他们是万万不敢的! 第414章 定下毒计 第414章 定下毒计 造反不是什么好事! 造反成功了,君王没准会嫌弃你功高震主,然后给你来个鸟尽弓藏什么的,自古以来,开国君王大杀功臣的事儿还少吗? 造反若是不成功?杀头都算是最轻的了,搞不好就会来个凌迟处死或者五马分尸啥的,然后再将九族一并诛杀,想想就疼死个人了。 而且宠大海和贺人龙恨的是孙传庭,他们又不恨皇帝? “侯公子,这种事情开不得玩笑,天地君亲师,我等都是忠君爱国之人,这背叛君王之事是万万不能做的啊,会天打雷劈啊!” 侯方域冷笑,“我侯家几代忠良,怎么可能背叛君王,只是如今君王何在?皇帝陛下还活着吗,那紫禁深处真的还有皇帝陛下吗?” 宠大海和贺人龙目瞪口呆。 虽然最近谣言四起,但是这些只是谣言啊,他们也只是偶尔怀疑,但是大多数时候两人并不在意这些谣言的,皇帝陛下乃圣人,他怎么可能出事呢? 侯方域继续策反…… 侯方域的声音很轻,充满了蛊惑的意味,“侯某知道两位一时很难接受,但是所谓空穴不来风,谣言未必就是假的。 而且两位也已经走投无路了,为何不拼搏一把? 成了便是从龙之臣,更能替皇帝陛下报仇雪恨,将来千秋之后你二人便是忠臣,定能流芳百世,何乐而不为呢?” “可若是败了?”宠大海咬牙道。 “败了?” 侯方域大笑,“第一,若是没有万全的把握,我侯某人也不会走这一条道了,况且就是败了尔等也是大忠臣,以身殉君王,虽死犹生。 总比两位被孙传庭弄死后,然后身败名裂来的强吧?而且孙传庭乃是皇帝陛下亲自提拔起来的,结果这家伙不仅不思替君王报仇。 结果还甘当温体仁走狗,与那卢象升合谋,意欲剿灭我大蜀正义王师,两位有所不知,我大蜀皇帝其实是得了皇帝陛下的衣带诏后,这才被逼在应天起兵。 所以不管这次起兵是败还是胜,我大蜀终究会流传千古的,而孙传庭必定会被历史所唾弃,成为卖主求荣之辈。” 侯方域这番话说的慷慨激昂,加上他气质又佳,口才又妙。 侯方域这么一说后,宠大海和贺人龙居然相信了个七八分?果真是越愚蠢的人,便越容易被人说服,因为愚蠢的人都没有主见。 终于,在得到了侯方域的保证后。 两人咬牙道,“我等愿意归顺蜀皇,只是?如今陕西尽在孙传庭这孙子的掌控下,我等单枪匹马入蜀不难,但要将家产一并带过去就难了。” 侯方域鄙夷极了。 这两人简直是愚不可及,本公子千里迢迢而来难道就是为了你的人,或者你的家产? 就你们这种猪脑,蜀皇会稀罕? 就你们那点财产,蜀皇会惦记? 侯方域淡淡一笑,“两位有从龙之心,侯某必定会一字不漏的上呈蜀皇天听,其实两位也不必入蜀,便是在这陕西境内亦可为大蜀做贡献。” 宠大海和贺人龙急忙支起个耳朵听着。 侯方域告诉他们,陕西许多卫所的指挥使屁股都不干净,陕西许多官员之前也曾暗地里通过流寇,只需要寻到证据便可。 寻到证据后,宠大海与贺人龙就将这些证据报上去,最好报的人尽皆知,这样孙传庭就算一时并不想杀他们,也会有所警告的。 而他侯方域便能乘机运作,将这些人统统策反。 待这些人归顺后,便能集众人之力暗杀了孙传庭,然后不动声色的将秦军控制住,将陕西军政大权全部攥在手心。 卢象升孤军从陕西入川。 而他们便能乘机断其后路,甚至派出秦军与大蜀军合围卢象升的天雄军,这样就能轻轻松松的干掉卢象升了。 侯方域将这条毒计说出来后,然后又仔仔细细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他还特别提醒,告发之时切莫暴露身份,最好偷偷进行。 …… 盐圪塔村。 陈傻子很快便收集到了数百个芦编果盘,这天他将果盘装在了车上后,再次推到了沧州城。 曹家豪宅位于城东,这篇区域地价最高,环境也最好,是富人和达官显贵聚集之处。 曹家豪宅和沧州城一般宅子不大一样,颇具晋商风格, 这处豪宅恢弘无比,而且居然用了大量的珍贵楠木,由此可见这曹家是多么的富豪。” 唯一遗憾的是,就是这宅子的瓦挺普通的,也就是最普通的青瓦,值不了几个钱。 因为琉璃瓦虽然精美,但并非民间能用,所以曹家也只能用普通瓦了,将就无所谓! 曹家大院的整体格局是呈寿字型布局的,这个又称三多堂,也就是多子,多福,多寿。 不错,这处曹家人便是山西豪商曹三喜的旁支一脉。 山西商业发达,有钱的商人到处都是,以前是八大蝗虫最出名,自打这八个死蚱蜢被崇祯捏死了后,曹三喜便不声不响冒了头。 曹三喜为人精明,加上他又敢闯敢卖,很快便积累了偌大的家业,并且暗地里也和鞑子眉来眼去的,没少干过通鞑的缺德事。 而沧州城的曹家当家人乃是大商人曹三喜的庶弟。 陈傻子是从侧门进去的,像这种豪宅一般都颇大,设计了许多门,大门是走贵客或者主家人。 侧门才走仆人,或者一些无足轻重的小角色。 陈傻子来后,他通过侧门进入,当日那管事热情招呼了他,并说道,“小兄弟前日做的果盘妙不可言,大家都很喜欢,尤其是老爷子简直是爱不释手啊?” 接着这家伙便拿起芦苇果盘细细打量起来,简直是越看越喜欢。 老爷就要过寿了,金盘玉碗都太俗气了,所以老爷子才想着弄一些别致玩意儿,比如这些芦苇果盘便甚合老爷子心意。 陈傻子淡淡一笑,“我们村的人都会做这种纹样的果盘,如果您喜欢的话,还能定制一些别的器皿。” …… 今日身心俱疲,休息去了。 第415章 招揽陈傻子 第415章 招揽陈傻子 接着陈傻子便又趁机拿出一些芦编花瓶,芦编酒杯等物件出来推销。 皆是纹样别致,造型独特的器皿,市场上都没有见过。 尤其是芦编酒杯,为了不渗汁液,里头还套了个粗陶杯子,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就看不出来,可谓是匠心独特。 这管事一看又喜欢上了,这管事虽然是下人,但是颇有体面,他也是跟着主子读了书的,所以欣赏水平很高。 这个管事细细把玩着芦编酒杯,暗忖:这年轻人处事不卑不亢,也颇有商业头脑。而且我听他说这些器皿是村里头一起做的,可见不是个吃独食之人,大气! 但又看这年轻人依旧破衣烂裳,一双破旧的草鞋,里面也没套袜子,哎~可怜! 偏偏这般可怜的处境,这年轻人却也将背挺的直直的,笑容和煦让人温暖极了,一双眼睛宛若河汉星辰,居然让人有一种深不可测之感? 管事的急忙摇了摇头,定下心神,不过是个贫寒的年轻人罢了, 他怎么就想歪了呢? 管事的指着酒杯道, “你这种酒杯也甚好,就是里头的粗陶杯胚有点寒碜,不若换成青玉更好。 这样吧,我这里有好些青玉杯, 黄金杯, 或者其他一些金银器皿,你进来量了尺寸, 让你们村的人继续编如何?对了, 鄙人叫曹志,不知小兄弟怎么称呼?” 这位叫曹志的管事对陈傻子印象颇好, 不由得就起了几分结交想法。 非常奇怪?因为这曹志虽然只是下人, 但他可是豪商曹四喜家的下人啊,而是还是管事的人。 所以曹志的身份相比于陈傻子体面多了,这种体面人居然对个穷鬼起了结交之心? 就连曹志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但是曹志相信自己的直觉, 这种直觉曾经无数次救过他命,并且让他一路平步青云,终于成了曹家管事。 陈傻子见这曹志纡尊降贵的告诉他姓名,并没有什么受宠若惊之感,他只是淡淡一笑,“陈傻子!” 曹志,“……” 陈傻子跟着曹志进了曹家库房, 曹家身为沧州城数一数二的豪商,其库房也大的出奇。 而且分的也非常细致,有什么皮货库,绸缎库,瓷器库, 生药铺,金银器皿库, 钱库等等。 曹志带陈傻子进的便是金银器皿库,再过段时间便是曹家老爷子的大寿了, 而曹家为了这次寿宴专门从江南采办了许多宝货。 其中便有成套的青玉酒杯,和各种金银器皿, 这些东西被小心翼翼的放在柜子里,宝光闪耀。 曹志仔细观察陈傻子的表情,却发现陈傻子只是随意的看了眼这些宝货, 便再也不多看一眼了。 这让曹志感叹无比, 他觉得这个陈傻子果真不是一般人,真正视钱财如粪土啊, 虽布衣之身,却也是真名士。 这种人,若是谁能够给一点点助力,没准真会青云直上的。 曹志突然想到了他如今的处境,想他曹志虽然是管事的,但是曹家管事之人多入牛毛,而且派系复杂,他曹志在外头看着人模狗样的,但在曹家真就不算什么。 曹志想了想,突然问道,“陈兄弟认识字吗?” 陈傻子言简意赅,“认识!” 曹志大喜,这陈傻子居然认识字?还真是意外之喜呢,若是能够将陈傻子弄到自己身边,然后慢慢提拔起来的话,以后不就是一大助力吗? 曹志语重心长,“陈兄弟啊,我看你这么年轻,也是个有见识的人,陈兄弟就甘心一辈子编芦苇为生?说句实话吧,你这纹样虽然新颖,但是并非不可取代。 曹某人爱惜人才,要不你就投靠我们曹家吧,虽然不能保你荣华富贵,但若是做好了,以后也能当个掌柜什么的,一辈子衣食无忧,岂不更好?” 曹志真就准备招揽陈傻子了,若是普通穷鬼遇到这种美事, 只怕早就喜笑颜开,然后不停的鞠躬作揖了。 这年头, 能够给你一口饭吃的都属于贵人,贵人难遇啊! 陈傻子自然也很感激曹志,他深深看了眼曹志,真心实意谢道,“多谢曹管事。” 就这样…… 陈傻子来了一趟曹府不仅赚了好几两银子,还谋了一份好差事,可谓是意外之喜。 陈傻子走在大街上,他怀里揣着好几两银子,心中想着曹家金银库里的富丽堂皇,心中百感交集。 这世界真的很不公平,有人轻轻松松就能坐拥金山银山,办个寿宴便采办了那么多金银宝货。 却偏偏还嫌弃金银宝货太俗气了,非得将这些宝货外头搞个芦苇罩子,简直是矫情+吃饱了撑得慌。 可是有些人呢? 一天到晚都在拼命的干活,却连吃饱饭都难,金银珠宝更是遥不可及,就好比陈春妮,这丫头最大的理想便是拥有一根赤金簪子。 陈傻子摸了摸怀里头的银子,他想着给陈春妮再带点什么东西回去?而且这次有钱了,他还准备给陈老爹也带点东西回去。 妮子喜欢赤金首饰,陈傻子肯定买不起,只得作罢。 后来陈傻子给妮子选了对珍珠耳环,说是珍珠耳环,其实就是一根细线上吊了颗假珠子罢了,值不了几个钱,就是好看而已。 这种假珍珠是从岭南那边流过来的,也叫草珠。 是以鯉鱼鱗浸渍硏碎,再和入鱼胶,然后就成了糊糊状的东西,最后将这种糊糊包裹于圆形的东西上面,状如珍珠。 这种草珠色泽美丽,也有珍珠一般的七彩宝光,若是制成首饰戴在身上则富丽堂皇,可以假乱真。 就是不能细看,细看的话便能发现这种草珠缺少一种珍珠的厚重质感,色泽很浮。 但是对于爱美的穷人而言,足够了,甚至有时候就连富贵人家的妇人也会戴假珠。 陈傻子将假珠耳环装了怀里,又给陈老爹置办了几件粗布,给陈春妮买了双鞋子,最后…… 他又买了几斤羊肉羊杂,然后不知怎么的?陈傻子居然还买了瓶芝麻油和胡椒粉。 第416章 凡尘生活 第416章 凡尘生活 陈傻子在购买了这些东西后,便风尘仆仆回到了盐圪塔村,还没到家呢,大黄狗便闻着味道跑了出来。 这狗子流着口水,一路跟随着陈傻子进了屋,然后便摇着尾巴使劲的蹭着他腿,口中更是呜呜直叫唤,可怜极了。 陈家太穷了,不止人挨饿,狗更吃不饱。富贵人家的狗都是膘肥体壮威风凛凛的,而陈家的大黄狗则是骨瘦如柴可怜兮兮。 陈傻子叹了口气,他割下了一块羊肝丢了地上,大黄狗欢叫一声,叼着羊肝撒腿就跑。 陈老爹和陈春妮回来的时候,陈傻子已经将烧烤架摆了起来。 说是烧烤架子,其实就是几块石头胡乱垒起来的罢了,木炭熊熊燃烧着,炙烤着羊肉。 这些羊肉和羊杂都被陈傻子用竹签串了起来,烤的是外香里嫩,末了还在上面刷了层芝麻油和胡椒粉,醉人的香气飘的老远。 陈春妮老远就闻到了,她笑着跑到烧烤处,口水直流。 羊肉,芝麻油,胡椒粉都属于上等吃食, 普通人都吃不起, 更别说是穷困潦倒的灶户了。 事实上,这还是妮子第一次吃肉呢,以前她就吃过一些小鱼小螃蟹或者螺类罢了。 终于烤熟了…… 陈傻子递了一串羊肉串给妮子,又递了一串羊肉给陈老爹, 他自己则拿起一串羊杂。 “妮子, 老爹,快点尝尝我手艺。” 陈春妮大口大口吃着羊肉, 吃的满嘴都是油, 她甚至连嘴上的油也不舍得擦掉,舌头一卷就吞了肚里, 满足极了。 陈老爹毕竟岁数大了, 没那么馋,他小心翼翼的吃着羊肉,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自打他捡到了傻子后, 似乎一切都好起来了?傻子是个有福气的人。 “老爹。” 陈傻子将粗布和假珠耳环拿了出来,“今天一共赚了五两银子,我买了这些东西,剩下的银子交给您保管起来。” 陈老爹放下烤羊肉串,他擦了擦油手,有点不好意思的接过银子道,“这些银子都是你赚的, 小老儿怎么好意思拿啊?” “爹爹,你嘴上说不好意思拿傻子哥赚的银子,可你把银子攥的真紧,这个是不是叫口是心非?” 陈春妮毫不留情的戳穿了陈老爹的虚伪,陈老爹脸一红, 狠狠盯了眼陈春妮,骂道, “死丫头!” 陈傻子有点好笑,他轻声道, “这些东西本就是老爹编出来的,老爹手艺好, 他也应该拿这钱。” 陈傻子这番话说的陈老爹眉开眼笑,原本他还有点犹豫将妮子嫁他,现在看来……这种好女婿必须尽快的逮住啊! 陈傻子心思活络, 不过一来二去的便赚了五两银子, 这些白花花的银子看的人眼花啊! 陈老爹辛辛苦苦干上一年,也赚不了几两银子呢! 陈老爹现在看陈傻子是越看越喜欢, 现在看来这个年轻人哪里是傻子啊,分明便是财神爷啊! 而陈傻子则静静看着陈春妮与陈老爹一边吃东西,一边斗着嘴,气氛欢快而温馨。 大黄狗早就吃完了羊肝,它又跑过来磨蹭陈傻子的腿了,想再要点好吃的。 这一幕幕场景,便是烟火人间,陈傻子突然觉得这一幕便是他曾经向往过的,却永远也不可能得到的生活。 陈傻子摇了摇头,好奇怪啊,他为什么会向往这种贫寒的凡尘生活呢? …… 西安府,长安酒楼。 长安酒楼可以说是此地最大的酒楼了,这酒楼是徽州商人开的,酒楼中的厨子会做南北各种菜系。 宠大海与贺人龙今日便在这长安酒楼宴请孙传庭。 呃,其实真正说起来宠大海和贺人龙就是掏钱+陪坐的。 真正的宴请人是秦王,如今孙传庭深居简出,若不是秦王相邀,他才不会赴宴呢! 秦王身份极为尊贵,他一般都是在王宫中举行宴会的,今日居然会在长安酒楼办宴会? 真是大姑娘坐花轿,头一回! 长安酒楼的掌柜受宠若惊,早就亲自站在门口迎客了,脸上笑的菊花一般,活脱脱像个巴巴狗。 秦王宴请孙传庭,这可是一件大事啊,陕西各路官员纷纷作陪, 长安酒楼外头车水马龙,各路贵人齐聚。 一些原本准备来这里吃饭的普通人, 见了这架势无比瞠目结舌,然后都不敢近前, 只是远远的看着。 秦王的仪仗队终于来了,宝扇金刀, 旗帜飘飘,简直是说不出的富贵气派,王家威严。 相比于秦王仪仗队的复杂,孙传庭就搞的简单多了,他就一顶青轿子,然后加上数不尽的侍卫。 呃,主要是孙传庭在陕西杀的太狠了,恨他的人非常多,所以得多带侍卫保证安全。 孙传庭见了这秦王,抱拳见礼道,“下官见过秦王殿下。” 秦王朱谊漶急忙将他扶了起来,笑道,“孙巡抚好久不见,莫要行这么大的礼数了,不知近来身体可安?” 孙传庭自然是说着各种虚伪的客套话,反正客套话又不要钱,不说白不说。 两人肩并肩入了长安酒楼,然后又进了那间最大的包间,接着各路官员也一一入席。 宠大海和贺人龙自然也在里头,两人身份不高,加上又不得孙传庭喜欢,所以位置便排在了末位。 一番人坐定后,孙传庭率先举杯,“殿下今日怎么有空宴请下官?下官真是受宠若惊啊!” 孙传庭嘴上说着受宠若惊,脸上可看不出受宠若惊的感觉,他将酒一口闷了,然后倒置酒杯示意全部喝完了。 秦王朱谊漶乐呵呵笑道,“今日乃是本王宴请孙巡抚,怎的倒是你先敬酒了?来来来,本王也敬孙巡抚一杯酒。” 秦王端起酒杯,他嘴上说着敬酒,其实也就是将酒杯略微举了举,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菜品非常丰富,虽然没有野味,却也是各种珍稀食材不缺,看的人眼花缭乱。 孙传庭夹了一筷子鱼肉,却也不入口,他旁边的侍从拿起公筷居然先夹了一点点鱼肉尝着。 这特娘的是什么行为? 秦王朱谊漶与各路官员们瞬间就变了脸,就连和孙传庭关系颇和谐的叶延桂也是一脸便秘的表情。 第417章 毒杀 第417章 毒杀 孙传庭的侍从试毒完毕后,孙传庭才慢悠悠的将鲜美的鱼肉喂到了口中,细细品尝起来,简直是派头十足,让人瞠目结舌。 秦王朱谊漶的面色有点不好看了,想他秦王如此尊贵的藩王身份,却也没有说吃饭前还要试毒的,狗孙子真是装。 孙传庭放下筷子,微微一笑,“诸位莫要见怪,想我孙某如今也算是位高权重了,加之为官正直得罪过许多小人,故而在饮食上才略微小心了点。” 不要脸,这个狗孙子真是不要脸。 秦王连同陕西大大小小的官员都有点鄙夷孙传庭,纷纷暗忖:这孙子太会装了,刚来陕西那会子故意装成贪官污吏,蒙蔽了所有人的眼睛。 后来这家伙地位刚稳固,便开始清查田亩和人口,很是处罚了一批富户乡绅,再后来……这个狗孙子靠着不义之财,组建了秦军。 也不知道狗孙子是怎么训练的,秦军不仅骁勇善战,更是对狗孙子死心塌地,就好像一个个都被狗孙子睡服了般,任凭这些官员如何侵袭,也没办法收买秦军。 这就蛋疼了,狗孙子上有皇帝陛下支持,下有秦军死心塌地,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个狗孙子迟早是要搞大动作的,陕西的官员以及一些世家豪族谁屁股干净啊? 别的不说,就光这军屯! 谁家没有占点军屯的土地? 谁家没有偷税漏税过? 谁家没有侵占过百姓田,没有抢过民女,没有放过高息贷? 甚至还有些人和贼寇勾搭过,冒充贼寇烧杀抢掠过,这么一桩桩,一件件的事儿,若是孙传庭铁了心的要细查,只怕陕西一大半官员都要掉脑袋。 陕西所有的世家豪族统统得完蛋。 陕西诸官员虽然恨不得孙传庭现在就死,但他们屈居人下,马屁还是得拍的。 如今陕西孙传庭为大,虽然秦王名义上比孙传庭地位高,但是谁都知道秦王已经快被架空了,今年秦王府收入锐减,居然不及往年十分之一? 当然秦王府俸禄可没有变。 关键是人家秦王府靠的不是俸禄啊! 说句实话,藩王俸禄虽然在普通人眼里非常丰厚,但人家秦王还真就看不上这点俸禄,这家伙银子来源,一是田地,二是盐业,三是各种杂项生意。 以前秦王府田产众多,根本不需要交税,后来陛下不是颁布了新税法吗?就算藩王田产也得交税。 不过这对秦王没啥影响,象征性的交一点点,照样偷税漏税。 反正陕西他秦王为大,各路官员谁敢真正查? 就这孙传庭不讲规矩。 而且他最近还将手伸到了盐业上,将秦王府经营的盐店查了个底朝天。 如果说这西安府最恨孙传庭的人是谁? 必定是秦王朱谊漶! 秦王虽然恨孙传庭,但是面子工程还是得做的嘛,这家伙笑道,“如今孙巡抚树敌甚多,确实得小心点,大家也能理解嘛!” 陕西诸官员纷纷点头,表示理解! 正在这时,长安酒楼的伙计又端了盘菜肴上来,此菜肴以玉碗装盛,伙计掀开玉盖,露出一条怪模怪样的鱼来,圆圆胖胖的。 秦王做了个请的动作,笑道,“此乃河豚,是本王特意从南方运来的珍品,味道最是鲜美,只是有微毒,胆小者不敢食,不知孙巡抚敢不敢当一回大丈夫?” 孙传庭盯着河豚,心中冷笑。 这秦王莫不是当我孙某是傻子吧?这玩意明明就是剧毒好不? 孙传庭的侍从照例先尝了尝,然后孙传庭这才品尝了河豚肉。 “果真鲜美,殿下也用点。” “大家一起用!” 孙传庭和秦王就这么虚伪的客套着,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秦王突然命人端了壶美酒上来,然后长长一声叹息。 “此乃当年万历皇帝亲赐的女儿红,本王将其埋藏在桃花树下,至今已有十数年矣,今日特意挖出,与君共享。” 秦王的一番话,让在场的一些官员感叹不已。 他们望着这壶女儿红,就好像回到了万历朝般。 那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时代啊,万历皇帝深居于九重深宫中,从来就不管事儿,就连吏部每年一度的考核也名存实亡,地方官员想怎么放飞自我都行。 反正没人管。 现在想想啊,万历皇帝才是真正的圣天子啊,至于当今陛下?呵呵,也就温体仁那帮奸臣才觉得陛下好,俺们地方官员就从来没有觉得陛下好过。 秦王端着这壶酒,亲自给孙传庭满上,然后才给自己也满了一杯,至于其他官员?这么尊贵的美酒,哪有他们份啊,闻闻就行了。 孙传庭只见酒色清冽,酒香扑鼻,确实是好酒,他本就是爱酒之人,见到了这么好的酒,不免要赞叹几句。 秦王端起美酒,正色道,“陛下万岁,满饮此杯!” 也不知道他喊的陛下是崇祯陛下呢,还是万历陛下呢? 反正这家伙一口就将酒闷了,然后眼神灼灼的看着孙传庭。 这酒可是万历皇帝亲赐的,秦王就不相信这家伙敢让人试毒?而且刚刚秦王也喝了这酒,同一个壶里倒出来的酒,孙传庭应该不会疑心吧? 孙传庭淡淡一笑,果然将杯中美酒饮了,末了,他还砸巴嘴巴道,“果真是好酒,今日能饮此酒,孙某感念先帝之圣恩,愿先帝能护佑大明,护佑陕西!” “呵呵!” 秦王似笑非笑道,“不急,待会你便能去泉下陪伴先帝了。” “殿下何意?孙某不懂。” “哈哈哈!” 秦王大概心情非常好,他陡然狂笑,干脆撕破了脸皮道,“狗孙子,本王给你喝下的是毒酒啊,阴阳壶懂不懂?本王这杯酒无毒,你的有毒,哈哈哈! 狗孙子你自入陕西后,便倒行逆施,滥杀无辜,就连本王也屡屡被你这小人欺负,是可忍孰不可忍?今日本王便与陕西诸官员共同诛杀你这狗贼。” 孙传庭静静望着秦王却一句话不说,只是淡淡笑着。 叶延桂倒是急了! 第418章 黄雀在后 第418章 黄雀在后 “殿下啊!” 叶延桂急忙道,“殿下切莫如此啊,孙巡抚所作所为其实都是为了大明,而且殿下您擅自诛杀朝廷下派的巡抚,陛下必定会雷霆震怒,血染陕西啊!” 叶延桂说完后,便急急窜到了孙传庭旁边,他伸出手指头似乎要扣孙传庭的喉咙,这是一种催吐之法,对急性中毒非常有效。 秦王好不容易毒杀了孙传庭,又怎么能容忍叶延桂来救呢?当下几个虎背熊腰之人便冲过去将叶延桂死死按压在了地上,一动也不能动。 此时孙传庭身边的侍卫也慌了,大人中毒了,咋办? 孙传庭的侍卫虽然多,但是最终带进酒楼的却不过十几人而已,因为酒楼地方不大,人多了没处站啊,谁特娘相信秦王居然敢明目张胆的毒杀? 秦王看向叶延桂,满脸笑意,“叶大人也不要着急嘛,待会本王也会送你与孙巡抚做个伴的,黄泉路冷,有人作伴也挺好的。 哦对了,谁说是本王毒杀的他啊? 明明就是这家伙贪吃河豚,被河豚给毒死了,啧啧,所以人不要贪嘴啊,河豚这玩意能够随便吃的吗?自古被这玩意毒死的人还少吗?” 秦王说完后,陕西诸官员纷纷点头, 表示孙传庭就是贪吃河豚毒死的, 与秦王无关。看着这些人的嘴脸,叶延桂都快气死了。 叶延桂嘶吼道,“天理昭昭,尔等以为陛下查不出来吗?你们还想灭本官的口, 呵呵, 众口悠悠,尔等灭的完吗?” 秦王冷笑, “怎么就灭不完了, 待会本王也会喂你吃点河豚肝的,至于这些微不足道的侍卫?尔等若是投靠本王, 还能有一条活路, 否则,死!” 其实秦王才不准备给他们一条活路呢,只不过怕他们反抗起来麻烦而已, 到时候,秦王依旧会杀了他们以灭口。 不得不说…… 秦王的计策其实漏洞百出。 朝廷若真是想查,他肯定得露出马脚来,只不过秦王笃定了朝廷不会细查的,秦王甚至通过自己的情报网,早就知道了皇帝陛下已被暗害了。如今京城里的那帮家伙自顾不暇了,哪里还有精力管陕西? “呵呵!” 孙传庭轻笑, “殿下您也太心急了,这么快就暴露了自己也太不好玩了吧?不知道反派总是死于话多吗?陛下诚不欺我也!” 秦王冷笑着,却突然觉得腹中疼痛至极,双腿发软,舌头发麻, 这?这不就是中毒的症状吗,秦王大瞪着眼睛, 不可置信的望着孙传庭。 孙传庭无辜的看向他道,“不是本官!” “哈哈哈!” 又是一阵哈哈狂笑声音传来, 这让孙传庭相当无语,为嘛反派出场前总是要哈哈笑两声呢, 就不能淡定点吗? 正在这时,包间门突然被撞开了,众人就见一高大汉子大踏步走了进来, 这汉子脸上满是得意, 汉子身边还站着一黄须男儿,一看就不是好人。 两人对着贺人龙抱拳道, “将军受惊了,我等来迟!” 原本坐在角落里的贺人龙将军可算扬眉吐气了,他斯条慢理站起身来,好整以暇的笑道,“两位来的正正好,好戏才刚刚上演呢!” 秦王现在已经痛的趴下了,他恨恨道,“贺人龙,用来是你……” 大概是和秦王一样憋久了,贺人龙也有好多话说。 “狗日的王八蛋,本将军便让你死个明白,也好做个明白鬼,其实我等早就弃暗投明了,我等皆是蜀王之人。 蜀王乃明君,我等皆是从龙之臣,只是既是投诚总不能空手吧?你秦王豪富,我等便借你钱财一用呗!” 而此时陕西诸官员居然也跟着点头,这帮人显然也早就被收买了。 秦王朱谊漶感觉到了这个世界对他深深的恶意,他不过是想乘乱杀了孙传庭而已。 为什么会让他遇到这种事?看这些人表情,只怕已经密谋了很久,只是……他们一直都将自个排除在外啊! 想想自己之前还和个傻子一样的,和这帮混蛋商量怎么诛杀了孙传庭才好?秦王就想笑。 “哈哈哈,本王输了便认栽,可是本王纵然到了九幽黄泉之下,也定会爬起来取尔等狗命。” 秦王的声音越来越虚弱,他突然巴巴望着孙传庭虚弱道,“孙巡抚,替我报仇啊!” 话音未落, 一代秦王便猛的吐出一口鲜血, 然后一命呜呼。 身为黄雀的贺人龙和宠大海都走了出来,他们和贼寇站的很近。 孙传庭平静道,“贺人龙, 纵然本官待你菲薄,你也不能投靠流寇,此种行为与乱臣贼子何异?” 不错,刚刚那个壮实汉子就是高迎祥,而黄须男儿便是张献忠。 贺人龙皮笑肉不笑道,“人往高处走,而且蜀王乃帝星下凡,我等乃是为陛下报仇雪恨而起兵,何罪之有?” 宠大海也蹦了出来,他第一次在这么多陕西大佬面前说话,还是有点紧张的。 不过转念一想,从今日开始这帮大佬就得看我宠大海的脸色了,想想就激动。 “狗孙子,没想到你也有今日?呵呵,放心我们不会杀了你的,我们要你眼睁睁的看着陕西覆灭,天下灭亡!” 宠大海突然一挥手,一身穿甲胄,脸上尽是大胡子的小兵走了进来。 突然,这家伙将胡子一取,空气都凝固了,妈卖批的~这人谁啊?怎么那么像孙承庭呢,莫不是以前孙子娘外遇了,然后给他爹借了个野种回来? 原来…… 杀孙传庭容易,掌控秦军却难! 因为秦军是孙传庭一手建立起来的,秦军官兵都对孙传庭忠心耿耿,是绝对不会背叛的。 贺人龙等人准备先将孙承庭和秦王都诛杀了,然后再以此人冒充孙传庭,以便控制秦军。 不得不说这帮人计划很完美,甚至就连准备冒充孙传庭的人,都经过了专门训练,以达到最高相似度。 孙传庭看着眼前场景,突然觉得有点好笑,秦王的尸体都还是温热的呢,各种阴谋诡计便轮番上阵了。 孙传庭突然诡异的笑了,突然他身后传来巨大响声,一群将士破开夹壁,气势汹汹闯了进来。 特别通知,暂停更新! 最近卡文卡的厉害,请容我重新整理大纲,+休息休息哦! 五月复更(﹡?o?﹡) 第419章 背叛(五一快乐!) 第419章 背叛(五一快乐!) 这些将士冲上前,将孙传庭紧紧护卫起来,刀光剑影火铳之下,孙传庭却依旧淡淡笑着。 孙传庭慢悠悠端起桌上的剩茶,美滋滋喝了口,他眯着眼睛讽刺道,“贺将军,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把戏好玩吗?” 贺人龙还没说话,他旁边那位准备冒充孙传庭的小兵倒先跪了。 这小兵痛哭流涕,“孙巡抚饶命,饶命啊,小的不过是个伙头兵而已,当时正在营里剁菜呢,不知怎么的就被人虏了这里来,小的啥也不知道啊!” 这人一上来就将自己撇的干干净净,似乎什么都不知情? 但是看他神态气质,分明和孙传庭一模一样,没有几个月的训练是达不到这种效果的,他说自己啥也不知道,鬼才相信呢! 而除了这个小兵外,贺人龙和张献忠的部将们大多也吓的瑟瑟发抖,恨不得当场逃跑。 这也正常,要知道这帮人不过是群乌合之众而已,怎么比的了孙传庭身旁的将士们? 这些将士就是千挑万选出来的,一个个膀大腰圆,目露精光,一看就是会功夫的。 而除了破开夹璧而出的将士们,包间外头也被孙传庭的人包围了起来,一杆杆乌黑的火铳对准着叛徒们。 贺人龙也是个狠的,见此情景不仅不惧,还一把抽出腰间佩剑,先将跪在地上痛哭流涕的小兵戳了个透心凉,接着又剑指孙传庭。 “狗孙子,算你狡诈,老子贺人龙终究还是栽了你手上,不过善恶终有报,蜀王大军定会替老子报仇雪恨的。” 话音未落…… 贺人龙便执剑反手抹上了自己脖子,一声不吭的倒在了血泊中。 孙传庭叹息一声,“贺将军还算是条好汉子,本抚佩服。” 贺人龙死的干脆利落,张献忠等人却不甘心引颈就戮,别看张献忠杀人如麻,其实他最怕死了。 当然跪地求饶这种下作行为,张献忠也干不出来。 这家伙黄须怒张,手执大刀狂喊道,“弟兄们,咱们和狗孙子拼了,如今狗孙子也在屋里,老子谅他们也不敢开火铳射杀,杀杀杀!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大赚。” 张献忠抡起大刀嗷嗷冲向孙传庭,跟着张献忠一起冲出去的还有他的四位义子。 至于其他贼人?这帮人早就吓的两腿发麻,只差跪地上哭爹喊娘了,哪里还敢冲上前。 火铳声响起,张献忠以及他的四义子全部被射成了筛子。 鲜血扑了孙传庭满脸,孙传庭浑然不在意,他突然转头看向宠大海,好笑道,“宠指挥使,你拱到桌子底下干嘛呢?” 而被孙传庭抓了现行的宠大海只得爬了出来,笑的比哭还难看。 “孙巡抚您误会了啊,刚刚都是那贺人龙狗贼逼迫下官说出那番话来,下官与这陕西诸官员都是被逼迫的啊!” 宠大海很精明,他立马将自己从贺人龙的同谋,变成同陕西诸官员一个阵营了。 法不责众,他就不相信孙传庭敢将所有官员都杀了? 而此时早被吓的面如土色的陕西诸官员也纷纷点头,表示他们都是被逼迫的,无辜的很。 孙传庭终于从怀中掏出一块白帕出来,细细擦拭着脸上的血迹,他擦的很认真,然而他心中却悲凉无比。 这就是陕西的官员? 这就是大明的官员? 国朝养士几百年,给予了士人最好的待遇,最高的社会地位,让他们为官为宦,封妻荫子,可是…… 他们到头来就是这么报答国家的? 不过是一些流言蜚语,就让这些人失了骨气和良心,迫不及待便准备投靠新主了? 别说陛下在宫中待的好好的,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就算陛下真的驾崩了,真的被人暗害了,我等官员也应该想着如何以死报君恩。 怎能巴巴的就投靠新主? 孙传庭冷笑道,“宠大海,你可认识此人?” 宠大海还没反应过来,陕西诸官员就见一素衣妙龄女子从门口走了进来,行动间似弱柳扶风,好不风流苗条。 这? 许多人立马认了出来,此女乃是宠大海的妾室,宠大海爱的不得了,甚至为了此女,差点就将家中黄脸婆给休了。 可是宠大海的黄脸婆也不是吃素的,加上其娘家势力庞大,硬是将宠大海爆揍了一顿,差点就将此妾卖到了青楼里头。 宠大海休妻不成,反被揍成了猪头三,这事儿当年在陕西闹的沸沸扬扬,宠大海没少被人嘲笑过。 “窈娘?” 宠大海喃喃自语道,“你……你怎么来了,是不是被人绑过来的?别怕,为夫定会护你周全。” 宠大海这人虽然不是东西,但他待这侍妾却绝对是真爱。爱她,疼她,恨不得将心都掏出来给她。 如今他见窈娘孤身一人出现在这里,周围都是如狼似虎的将士,心都快疼死了,心中对孙传庭更是恨之入骨。 狗孙子,连女人都不放过。 窈娘痴痴望着宠大海,眉目间是说不出忧伤,良久,这女子才缓缓走上前,盈盈拜了个万福礼,“妾参见老爷!” 宠大海不知所措的趴在地上,如今他身为阶下囚,狼狈无比,而每一个男人都想在心爱的女子面前留个好印象,宠大海也不例外。 窈娘不待宠大海说话,便又盈盈朝着孙传庭一拜,接着她就在众目睽睽下,将宠大海与侯方域勾结之事说了出来。 孙传庭眼神凌厉的看向宠大海,厉声喝道,“宠大海,尔还有什么话说?本巡抚可以饶了这些官员,可本巡抚绝对不能饶你。” 宠大海目瞪狗呆,他定定看着他心爱的女人,当年他为了这女人,可是在陕西官员间丢尽了脸面,如今她却背叛了他? 怪不得他们天衣无缝的计划会失败,原来一开始就已经被这女人告密了,可恶! 爱之深,则恨之切! 此时的宠大海恨不得将这女人千刀万剐,他颤抖着手指着窈娘,恨恨道,“你这忘恩负义的贱女人,当年若不是我,你早就饿死街头了,又怎会有今日的荣华富贵?” 第420章 妾以死报君恩 第420章 妾以死报君恩 窈娘转过身来,幽幽看着宠大海,她眸子里有爱意绵绵,然而更多的却是决绝。 窈娘的声音很轻,就如同羽毛划过众人的心尖尖,“当年老爷救妾一命,妾至死不敢忘,老爷您人品虽然不好,但您对妾却是真心实意的,就如同当年石崇对绿珠般。” 宠大海目呲欲裂,恨不得一口吞了她。 “呸,你个贱女人,老子这些年待你不薄,你这贱女人居然做出卖夫求荣之事来,贱女人,莫不是狗孙子将你玩爽了,要不你咋那么死心塌地的跟了他? 呵呵,或者说你这贱女人也想名垂青史,想当个护国侠女啥的?呸,你也不撒泡尿瞧瞧,就你这卖夫求荣的贱货也配当侠女?” 宠大海已经豁出去了,反正窈娘已经出卖了他,孙传庭啥都知道了,他已经没有活路了。 反正怎么哀求都是一个死,还不如轰轰烈烈骂上一场,也能留个好汉的名声不是? 面对宠大海的咄咄逼人, 窈娘并不恼怒, 她的神情越发悲伤,眼神中亦流出无限情谊来。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这些年的陪伴和恩爱,亦让这个女人爱宠大海至深, 窈娘凄然一笑, 泪流满面。 “妾本官家女,家中亦是曾经显赫无比, 父宠母爱, 又有几个兄长护着,妾幼年的生活无忧无虑。 可是有一日, 贼寇却攻破了县城, 妾的父亲殉国,妾的母亲殉夫,只余妾和几个兄长碾转红尘, 受尽世态炎凉。” 顿了顿…… 这窈娘陡然厉声喝道,“所以我恨贼寇,都是这些贼寇毁了我的家园,害死了我的亲人,一日为贼,终身是贼。 况且我父亲生前为一县之尊,她总是教导我等兄妹要忠君爱国, 我虽为女子,亦将父亲的话牢牢记在心中。 老爷啊,妾恩爱与忠义难两全,既如此,唯有舍恩爱, 以成全忠义,老爷, 来生再见!” 话音未落,这女子突然拔下发间银簪, 这银簪长约三寸,簪头寒光闪闪, 居然锐利无比,显然是被人刻意磨了的。 孙传庭暗道一声不好,他刚准备冲上前, 却终究还是迟了一步。 窈娘紧紧握着银簪, 狠命的插了心脏处,然后又猛的拔了出来, 银簪掉落地上,鲜血喷洒而出,如同利箭般射到了宠大海脸上,生疼生疼的。 窈娘来不及再多说一句话,便气绝身亡,鲜血将素衣染红。 “哎,此女虽为一介女流之辈,却如此刚烈,真是可歌可泣,将她厚葬吧!” 孙传庭叹了口气,疲惫的挥了挥手,几个将士便将窈娘的尸体抬了下去,准备厚葬。 而此时宠大海早就说不出一句话来了,孙传庭厌恶的看了眼宠大海,冷冷道。 “罪官宠大海,身为朝廷命官,不仅不思报国,反而背君叛国,简直是人神共愤,传本巡抚命令,斩立决!” 孙传庭直接判了宠大海一个斩立决,按照大明律,这是极不合规矩的。 大明重视死刑,就算处死个庶民,都极不容易,孙传庭居然说杀官员就杀官员? 但是谁让孙传庭有尚方宝剑呢,陕西诸官员也都知道孙传庭其实是带着尚方宝剑入的陕西, 皇帝陛下宠幸他, 赋予了他生杀予夺大权。 这帮官员早就跪在了地上,一个个将头扎的低低的, 就连喊饶命的声音都没有。 虽然法不责众,这帮人也不相信孙传庭敢将他们全杀了? 况且如今卢象升也已经入了陕,正准备从陕西进入四川,诛杀蜀王叛逆。 如此关键时刻,孙传庭若是杀了他们,势必会造成陕西政局动荡,影响卢象升和蜀王的战事,这罪……纵然是孙传庭亦吃罪不起。 但是…… 孙传庭虽然不敢将他们一锅端了,杀几个典型还是做的到的。 所以如今必须努力降低自个的存在感,让孙传庭注意不到自己,让他杀其他人当典型。 长安酒楼里寂静无声,陕西诸官员皆是瑟瑟发抖,趴在地上将头埋在尘埃中。 “孙巡抚!” 叶延桂的声音,“下官觉得这些官员也是被奸人所惑而已,况且他们并没有真正做恶,恳请孙巡抚饶他们一命,让他们将功抵过。” 陕西诸官员平素最讨厌的就是这叶延桂了,这人堪称是孙传庭的头号狗腿子。 可如今? 他们第一次觉得这叶延桂简直比亲妈都还要亲了。 孙传庭其实也并不想赶尽杀绝,或者可以说他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杀太多人,这样对陕西不利。 “我大明朝自立国开始,便待士人不薄,虽然太祖定的官员俸禄低,但是尔等凭良心说说,尔等几人是靠着俸禄过日子? 以前光庶民投献过来的良田都够尔等吃几辈子了的,还不提各种贪污受贿,当今陛下后来虽然取消了士人特权,士人也缴税。 但是尔等摸着良心问一问,麻痹的不是尔等贪心不足,投献的田地越来越多,直接影响到了国库收入,陛下怎会取消士人的特权? 再说陛下虽然取消了尔等特权,但是俸禄加了多少,尔等心中没个逼数?” 孙传庭越说越恼火,气的是面红脖子粗,最后居然不顾形象的爆了粗口。 孙传庭强压下心中怒气,顺了顺气,他瞪着这些怂逼官员,冷冷道,“尔等死罪可免,但是活罪难逃,每人下去领二十军棍,再缴纳罚银一万两,这事就算过了。” 跪在地上的陕西诸官员皆长舒了一口气,虽然二十军棍会将他们的屁股打开花,而罚一万两银子,也着实心疼,但是好歹留了条命不是? …… 经此事件后,孙传庭的威望涨到了最高峰,陕西大大小小官员见了他就如同阎王爷般,大气也不敢出个。 就连总督洪承畴都要避其锋芒,不敢与其相争。 孙传庭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陕西当家人,真正的军政一把抓,直接将洪承畴给架的空空的。 洪承畴也不在意,反正他早就看出来皇帝陛下偏心孙传庭,索性干脆当个好人,只一心负责剿灭流寇罢了。 第421章 设伏 第421章 设伏 不错,如今的陕西虽然看似平静,在孙传庭的努力下,大部分老百姓有了一口吃的,不至于饿死。 老百姓有了吃的,也就不愿意造反了,但是总有例外的…… 就比如闯王高迎祥,这家伙狡猾如狐,带着一帮流寇躲入深山老林中,时不时的出来抢劫一番,一旦遇到官兵,便又再次逃入深山。 高迎祥堪称是陕西大敌,孙传庭和洪承畴一直都在不遗余力的剿灭他,只不过收效甚微罢了。 后来这家伙更是流窜到了汉中,因为汉中位于川陕交界处,所以高迎祥便很方便的投靠了蜀王,成了蜀王对付陕西的先锋部队。 这一日,傍晚! 孙传庭的桌子上堆着许多书信,这书信是从贺人龙家中抄出来的,皆是贺人龙与蜀中密谋之事。 孙传庭看完后,默不作声,他眉头微微皱着,手指头不停的敲击着桌面,似乎在筹谋着什么? “孙巡抚,您可是发现了什么?”叶延桂担忧的问道。 孙传庭冷笑一声,“贼人真是好计谋啊,幸亏有窈娘大义告密,否则陕西真有可能失守,卢总督也会危险。” 叶延桂听到窈娘的名字,不免流露出凄然的神色来,这叶延桂本就是个容易伤春悲秋的文人,他不似孙传庭铁血心肠。 “窈娘大义,且又是官家之女,其父更是为国捐躯, 下官觉得应该上奏朝廷, 以示嘉奖!” 孙传庭点点头,“放心,待陕西真正安定,蜀王被灭后, 本官自会亲自上奏陛下, 此奇女子绝对不能埋没青史。” 一说起窈娘,这叶延桂陡然兴奋起来, 他絮絮叨叨研究着, 陛下究竟会给窈娘什么封号,而老百姓又会怎样评说她? 是骂她忘恩负义呢? 还是赞她大义凛然? 或许也会骂她沽名钓誉, 为何事先不苦苦哀求宠大海, 凭借宠大海对她的爱,没准他会悬崖勒马呢? 孙传庭无语极了…… 他看着像个老妈子般的叶延桂,头疼道, “叶兄啊,现在不是讨论窈娘的时候,本官有重要军情,咱们还是先处理军务吧!” …… 子午谷! 又名子午道。 是秦岭七十二峪之一,全长六百六十里,北口叫子谷,在西安府南百里, 南口叫午谷,在汉中府洋县东一百六十里。 秦岭古道有六,但是子午谷确是最为凶险的一条,而且不仅凶险,还有点邪门呢! 历史上曾经有很多军队偷渡过此道, 但是无一例外的都兵败了,堪称军队杀手。 子午谷外, 连营接寨。 孙传庭和洪承畴并列坐在上首,按说以孙传庭的官职, 他是没有资格和总督洪承畴并列坐在一起的,因为……总督比巡抚权大啊! 总督, 是管军事的。 巡抚,是管民事的。 若是战时,则一切为军事服务, 所以战时总督有权管辖巡抚, 这几乎是大明不成文的规矩了。 不过洪承畴是个有眼力劲的,他早就知道孙传庭得宠, 干脆就卖他一个人情算了,而孙传庭在推辞了几次不成功后,也就随他了。 洪承畴捋须而道,“孙巡抚,你说那高迎祥真会走这么条晦气之路?本督总觉得心中不安,不会有诈吧?” 原来洪承畴和孙传庭率大军埋伏于此,就是为了以逸待劳,一举歼灭贼寇高迎祥。 原来高迎祥自打投靠了蜀王后,便一直想建功立业,好成为新朝的开国大将,便主动请缨,从汉中偷偷潜入陕西,一举拿下西安府。 然后再与贺人龙,假孙传庭,宠大海等人汇合,以西安府为阵地,一举剿灭准备入蜀的卢象升部,再顺便干掉洪承畴。 他要走的便是这子午谷! 计划非常美妙,若是此计成功,则不仅可以灭了大明的军威,更加可以让陕西与蜀中连通。 蜀地有钱有粮。 自古秦人善战。 这么强强联合,天下可得啊! 不曾想,孙传庭早就剿灭了贺人龙和宠大海的叛乱,也得知了他们的肮脏计划,遂干脆就在子午道布下天罗地网,守株待兔子。 孙传庭淡淡一笑, 自信满满看向洪承畴,“洪总督莫担忧, 我等驻军于此,进可攻,退可守,纵然贼寇有诈,吾亦不惧!” “对对对,贼寇都是群没有脑子的,他们懂什么诈不诈的?这帮人除了会抢,还是会抢,末将愿意为先锋,第一个冲上去杀敌。” 说话之人名叫李猛,这李猛人如其名,能冲会杀,确实是个猛将,曾经非常得洪承畴信任。 为什么是曾经呢? 原来洪承畴手里出过许多猛将,像什么左良玉,贺人龙等哪个不是赫赫战将,可惜都他妈成了叛徒,这让洪承畴相当郁闷。 甚至一度怀疑自己的识人能力! 以至于都成了一块心病了,看谁都像叛徒,以前喜欢的将领,现在也一个个看不顺眼了。 洪承畴眼睛一瞪,怒道,“休得放肆,一切战事自有孙巡抚部署,你等只需听命行事即可。” 李猛连同洪承畴其余部将,皆噤若寒蝉,大家都看出洪承畴的心情又极度不爽了。 反倒是孙传庭的秦军诸将领比较放松,纷纷请缨,愿意第一拨冲上去杀敌立功。 孙传庭看着诸将领表现,心中不免得意洋洋,暗忖:待这次一举歼灭高迎祥后,我在好好部署一番,助卢总督入蜀,一举灭了蜀王这老贼,我秦军定能名垂青史。 人生在世,荣华富贵都是虚的,唯有建功立业,才是我辈的追求,我孙传庭这些年的愿望,终于快实现了,哈哈哈! 孙传庭目光威严,缓缓道,“诸将莫急,到时候建功立业人人有份,尔等这段时间定要提高警觉,因为贼人随时会来,到时候我们便杀他妈一个片甲不留。” …… 天公不作美,今日阴雨连绵。 雨天散步很浪漫,但是雨天行军就非常操蛋了,就算是贼军首领高迎祥,浑身也湿透了,何况普通小贼兵了? 而且阴雨天不好生火,大伙只能将硬硬的饼子掰碎了,就着雨水勉强吞下去,苦逼死了。 第422章 杀敌 第422章 杀敌 子午地处秦岭山脉,地势极为险峻复杂,自古为兵家惧怕之地。 高迎祥带着众贼寇行到黑水峪时候,干饼子也已经不干了,湿漉漉的,还长了霉,早就不能入口了。 不过因为此地并无人家田地,只有无尽的山林险道,遍地都是栎松等树,这帮贼寇就算想发挥他们‘抢’的老本行,都没地儿操作去。 而众贼寇连日吃着霉变的食物,甚至霉变的食物也越来越少了,许多贼寇走着走着便一头栽倒在地。 而剩余的贼寇也大多是病恹恹的,随时都有可能倒毙山岭,然后葬身狼腹。 最可怜的还是战马,马这种动物特别娇气,在这种气候下,高迎祥的战马一匹匹倒了下去,再也没能爬起来。 贼寇们一拥而上,将这些战马放血割肉,也没办法烧火炖肉,这帮人干脆就学着野兽,茹毛饮血起来,荒野之中,就如同怪物般。 马肉虽多,却不够这么多贼寇吃,无非也就塞塞牙缝而已,饱肚子是谈不上的。 因为缺少食物, 加上生病, 许多贼寇便生了逃跑之心,这么段时间,众贼寇们在蜀中过的富足无比,心志早就涣散了。 一批又一批的贼寇向后逃跑, 准备原路返回汉中。 但凡被抓回来的逃兵, 统统被高迎祥处了极刑,碎尸万段。 军法虽严, 逃兵却不仅没有减少, 反而越来越多了,最后甚至组队逃跑, 和执法队都发生了冲突。 眼看压制不住了, 高迎祥干脆放出大饼,以稳定军心。 淋漓的细雨中,高迎祥身披蓑衣, 高喊道,“诸将士,在翻过几个山头,就有县城了,城里大把姑娘和美食,待打下县城,就啥都有了。” 虽然不知道高迎祥说的是真是假, 但是人在这种环境下,纵然明知道是假话,也是不愿意承认的。 在高迎祥的画饼下,贼寇们再次鼓起勇气,拖着疲惫的身体, 一步一步往前走。 前方崇山峻岭,似乎绵延到了无尽的未来, 高迎祥抹了把脸,鹰目中冷光闪耀。 这里是黑水峪, 高迎祥不喜欢这个地名,他总觉得这个地名不吉祥, 似乎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般? 一道惊雷突然划过天空,他的大脑陡然一震,伴随着头疼, 他似乎看到了一幕幕极为惨烈的画面。 刀光剑影, 尸山血海,无数人向后涌去, 挤压,尸骨成泥,白骨暴于荒野。 “啊~” 高迎祥惨叫一声,猛的从战马上摔了下来,摔了个鼻青脸肿,看着好不狼狈。 他顾不得擦拭身上泥水,只是站起身来,茫然的望着身前身后众贼寇们,呼~刚刚是幻觉。 可是这幻觉太真实,也太可怕了,这让高迎祥心头升起一股极为不好的预感。 见高迎祥摔倒,他旁边的亲兵急忙过来搀扶,“高将军您怎么了?莫不是太累了?要不将军您不如就躺上担架休息吧?” 说完,这个亲兵招了招手,让几个小兵去弄担架去。 高迎祥深呼一口气,稳定了心神,突然厉声喝道,“你麻痹的是不是觉得本将军没用了,骑不得战马了?” 这亲兵原本是出于一番好意,没想到却被高迎祥呵斥,这不就是好心被当了驴肝肺吗? 他心中惶恐,急忙跪伏在泥水里,哆哆嗦嗦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高迎祥冷哼一声,他刚准备下令将这亲兵砍了,以缓解自己不安的内心。 突然…… 漫天箭矢从天而降,狠狠射向了这群流寇, 这些箭射程那么远,却依旧强劲有力,寻常皮甲都能射穿, 更不用说布衣了。 瞬间…… 高迎祥身边人就死了一半,活着的要么是运气好, 要么是身穿铁甲的大小将领们。 就连那亲兵,躲过了高迎祥的杀意,却也没能躲过一剑封喉。 鲜血混着雨水,很快就将地面染红了,红水肆意流淌着。 高迎祥身上自然披着坚硬的铁甲,目前倒还安然无恙,只是? 冰冷的箭矢无情收割着生命,他们却连敌人在哪里都还没发现,这仗还怎么打啊? 流寇们也不是英雄,他们对蜀王对高迎祥也没有多少忠心,不过各取所需罢了。 此时遇到这种情况,谁还恋战啊,自然的拔腿就逃。 关键是逃跑的人太多了,又没有人组织逃跑,大家各跑各的,这就导致也只尾军的贼寇跑了出去,其余贼寇全部乱成了一团。 箭矢没杀死多少,自己人倒踩死了不少。 几轮箭雨后,贼寇死伤大半,突然山坡上响起苍凉的号角声音,无数官兵嚎叫着冲了下来。 这打仗就是打气势,此时贼寇虽然还余很多人,但无一人能战,就连高迎祥都疯狂的往外逃着。 而官兵以逸待劳,正是战意最凶悍的时候,他们嗷嗷叫着冲入贼寇中,手起刀落,一颗颗人头滚落。 这人头可是好东西啊,换封赏必备的东西,割的人头越多,朝廷的赏赐便越多。 官兵们看着滚落的人头,嘴巴都快笑豁了,这些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而高迎祥则带着一群亲军往侧方向逃去,这些贼寇中的精英份子骑着高头大马,直接撞开自己方的小兵,然后践踏上去。 却突见侧方向,一勇猛大将,带着波人气势汹汹杀来。 “逆贼受死。” 李猛一眼就发现了高迎祥,因为高迎祥这家伙穿戴的最好,铁甲最光亮,加上他那张脸,陕西诸将谁不认识? “此人乃闯贼高迎祥,兄弟们,杀了他,我等便能加官进爵了,哈哈哈!” 李猛豪爽大笑,他手执大刀,带着部将冲了向高迎祥,大有一举击杀之势。 此时高迎祥等众贼寇早就精疲力尽了,加之战马力竭,根本就不可能是李猛等人的对手。 “吾命休矣!” 一代贼寇,后来又投靠蜀王当了将军的高迎祥终于绝望的闭上了眼睛,等着刀剑加身。 其余亲军见他们头头都这样了,哪里还有再战之心? 干脆一个个的都滚下了战马,跪地求饶起来。 第423章 灭高迎祥 第423章 灭高迎祥 但似乎求饶也没啥子用,李猛等人本就是心如铁石的军人,对于这些军人而言,杀人和砍西瓜没啥区别,无非就是西瓜稍微大点,脆点。而人的脑袋瓜子稍微小些,涩些。 高迎祥这个贼寇自然是由李猛亲自来杀,李猛紧紧攥着大刀,手心都是汗水,他表面看着虽然豪迈无比,其实心中却紧张死了。 面对这么一个人物,李猛难免有点紧张,甚至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生怕这一切都是幻觉,就好像闭上眼睛高迎祥就能消失了般? 想想也正常,高迎祥是谁? 陕西贼寇标志性人物啊,他自号闯王,李自成和张献忠皆是他手下小兵,可谓是贼寇的一面旗子,而且这家伙命也忒大,陕西大大小小贼寇基本被灭光了,这家伙都还在蹦跶着,简直是九命猫妖托生。 最后更是投靠了蜀王伪帝,还被封了个什么剿逆大将军? 呸呸呸~ 蜀王伪帝就是个大逆贼,他妈的还好意识给高迎祥弄这个封号? 一念及此,李猛也不紧张了。 他大叫一声,冲上前,手起刀落,高迎祥好大一颗头颅便滚落在了地上,其庞大的身躯也缓缓倒了下去,拍出无数水花。 杀这贼寇首领居然如此容易? 半丝反抗都没遇到? 李猛停下马,先是使劲掐了下自己的大腿,确定这一切都是真实不虚的。 他才喜笑颜开上前,一把扯下他披着的红披风,然后将高迎祥的头颅就着雨水刷了刷了,小心翼翼用披风包起来,然后抱得紧紧的,生怕飞了般。 远处的诸将领都有点嫉妒。 哎~诛杀了这般大贼寇,可是奇功一件啊?恨只恨这高迎祥咋那么孬种,都不正面迎敌,居然猥琐的想从旁边逃跑? 呸~便宜了李猛这小子! 诸将虽然嫉妒,但是手上的动作却并没有停,好歹面前还有无数的贼寇脑袋可以砍,砍砍砍~全部砍光了,都是银子啊! 至于投降? 两军交战不杀俘虏? 呸,这帮贼寇干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杀过多少老百姓?祸害过多少姑娘?抢过多少钱财?屠城灭族,罪恶滔天! 若是最开始几年当流寇,还有可能是实在活不下去了,为了吃一口饱饭而已。 可是这几年陕西在孙巡抚的治疗下,老百姓虽然依然穷,但是好歹能吃口饭啊! 在这种情况下,老老实实干活至于饿死吗? 在这种情况下还当流寇的,都是一些穷凶极恶之人,因为他们酒肉吃多了,便不愿意回到吃小菜的日子了,更有一些是犯了罪,为了逃避官府的处罚。 所以,该杀! 官兵杀了数个时辰,雨水终于停歇了。 到处都是尸体残骸,大肠内脏,和圆滚滚的脑袋,空气中也弥漫着血腥气味,久久不能散开,人走上面直接打滑,宛若人间炼狱。 众将士们把脑袋和战利品收拾了,便启程离开了此地。 至于无尽的尸骨? 山野之中,早有豺狼虎豹暗暗窥视着这场战役,待官兵都离开后,这里便是它们的乐园,这些尸骨够野兽们吃好几个月了的。 …… 孙传庭剿灭高迎祥的消息并没有传回京师,高贼的头颅也暂时被秘密放在冰库中冻着,这场战役虽然杀的轰轰烈烈,却也没有任何消息透露出去,无声无息,……孙传庭还有更大的图谋。 云横秦岭家何在! 雪拥蓝关马不前! 蜀道,是关中与川蜀之间道路的总称,关中与川蜀盆地相隔着秦岭,汉中盆地,大巴山等。 而连接着川蜀与陕西的诸多通道有……陈仓道,褒斜道,傥骆道,子午道,阴平道,金牛道,米仓道,洋巴道。 孙传庭前几日才在子午道怼灭了高迎祥,这日他又领兵浩浩荡荡的,进入了宝鸡县城。 这里有一条故道……陈仓道! 而卢象升的天雄军便驻扎在宝鸡县城中,准备由此地经陈仓道,攻入天府川蜀之地。 陈仓道,还是因为韩信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而闻名于天下的,其实这条道算是蜀道中最好走的一条。 其地势相对平坦,走起来不那么艰难,就是稍微有点绕,比其他蜀道更长。 宝鸡县城,县衙门! 如今这里被征用了,县令书吏等一班人早就搬到了偏房里办公。 而卢象升,孙传庭,洪承畴这几人则堂而皇之的鸠占鹊巢,将这处县衙占了,设置成了临时军事指挥处。 卢象升盯着舆图,皱眉道,“古语有云: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没想到我卢象升也有要攻打蜀道的这一天。” “卢总督可有何妙策?”孙传庭淡淡问道。 “卢某我那有什么妙策啊,无非是走这陈仓道,强攻下汉中,然后再由汉中攻破川蜀,诛杀伪蜀,和魏忠贤这个狗东西。” 卢象升咬牙切齿,他现在恨死了魏忠贤这阉人,亏他以前还以为魏忠贤是好人呢,甚至还存了和他结交之心。 原来一切都是伪装的。 也对,魏忠贤本来曾经的名声就不好,杀人放火这些事儿他干的还少?这种骨子里就残暴的家伙,怎会突然变成大好人? 孙传庭想了想,沉声道,“如今伪蜀在汉中布下大军,我等长途跋涉过去,以疲惫之师强攻汉中,只怕极难打下。 孙某倒有一计…… 前几日,孙某大败高迎祥贼寇,诛杀了高迎祥,俘虏了许多贼寇将领,不若我等就冒充贼寇,诓骗汉中县守将打开城门,此计如何?” 卢象升思忖片刻,“此计未必行得通,高迎祥已伏诛,几个贼寇普通将领只怕诓骗不了汉中守将开门?” “某还有一计,当日贺人龙寻了人冒充孙某,惟妙惟肖,今日我等亦可寻一人冒充高迎祥,不需十成像,只需略相似,然后披上铠甲,蜀将未必能一眼看破。” 卢象升虽然觉得这个主意未必靠谱,不过也不失为一个办法,遂点了点头。 第二日,大军就换上了贼寇的衣甲,也寻到了用来冒充高迎祥之人,事不迟疑,大军当天便拔营进入了苍茫的陈仓古道。 第424章 入盐场 第424章 入盐场 陈傻子正式成了曹家伙计。 他跟的管事叫曹姬,名字娘里娘气的,人也够娘气,都一把年纪了,还天天翘着个兰花指,甭提多膈应了。 不过陈傻子一个新人,他也不能选择,虽然有点膈应,还是跟着这曹姬混着。 曹家在这沧州城有几家盐铺子,曹姬便是专门负责收购官盐,然后放在盐铺买卖。 别看这盐很平常,可是其中的利润却丰厚的很,曹姬只是个管事的,才干了几年,便在沧州城置了房,买了妾,日子美滋滋。 而其余伙计们,也是收入颇丰,在沧州城算是令人羡慕的好工作。 “陈傻子。” “赶紧的把骡车,干粮,清水都准备好,今儿我们要去乡里收盐了,估摸着明早才能回来。” 几个伙计躺在椅子上,磕着南瓜子,翘着个二郎腿吩咐陈傻子干活。 陈傻子也不恼火,什么行业都欺负新人,而作为一个新人,想快速融入新团队,有些时候必须要吃点亏,否则……一点点小错,就能将你敢走。 陈傻子不想失去这份好工作。 等他将骡马和干粮准备好之后, 却发现了个熟人, 就是上次遇到的那个装逼女啊! 这女人今天依旧身作男装,不一样的是,她今天的衣着比较普通,上次那块价值连城的玉佩她也没戴, 只是在腰上挂了个荷包。 见到这个女人, 曹姬眉头微微皱了皱,他似乎不大愿意遇见这女人? 不过这云姝小姐可是云先生的女儿, 云先生虽然只是个没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 但他在曹家的地位极为尊崇,就连曹老爷都对他尊敬有加。 云先生就是曹老爷专门为儿子们聘的西席先生, 他虽然是西席先生, 却很少给曹家子侄们讲课。 曹家西席先生很多,唯独这云先生单独住一个院落,还深居简出, 只偶尔给出来讲讲课,可谓是神秘的很。 曹姬默默叹了口气,然后快步跑了过去,挤出谄媚的笑容道,“云小姐,这儿脏,您还是快些回去, 莫要污了您的绣鞋。” 云姝掩唇一笑,“听说你们今天要去乡里收盐,本小姐好久没有出去透透气了,就让本小姐一起跟着呗!” “云小姐万万不可。” “我们这是要去盐场的,盐场风大, 潮湿,还有许多肮脏的贱民灶户们, 小姐贵体万万不可去啊!” 曹姬心中咆哮着。 这云小姐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刁蛮任性, 喜欢闯祸,喜欢到处蹦跶, 估摸着还是家人小时候太娇纵她了,以至于永远长不大,似个孩子般! 云姝白了曹姬一眼, “都什么年代了, 还这么古板?本小姐可是听说京城里的姑娘们都可以随意外出的,为什么到了这沧州城就不行了?” 反正不管曹姬怎么劝, 这云姝小姐就要跟着去,没办法,曹姬只得随了她。 哎,想那云先生多么德高望重的一个了,怎么就生了这号女儿? 最他妈蛋疼的是,云先生他也不管管自己女儿,任凭这般美貌的少女到处乱跑。 虽然如今社会风气开放,姑娘上街也不算什么稀奇,有些开放的姑娘甚至主动追求爱情。 但是? 有身份的女子还是会稍微收敛一点点的,虽然云先生只不过是曹家的西席,可是这曹家上上下下早就看出来了,……云先生绝对不简单。 有人甚至怀疑,这云先生其实是一位高人隐士,而且家产颇丰, 其资产不比曹老爷差。他屈居西席只不过是为了体验世事人情罢了。 一行人离开沧州城,往乡下走着,行了半日,终于到了盐场。 长芦盐区有二十处盐场,他们今日来的便是厚财盐场,此盐场名厚财,就是看着一点也没有财,里头的灶户个个破衣烂衫,穷的不能再穷了。 制盐非常辛苦,可比种田都还要苦,在生活的磨难下,这些灶户也是面目憔悴, 目光空洞。 此时盐场已经聚集了许多场商,这些人都是来贩盐的,可是那些灶户却看都不看一眼,只是木然的铲盐,晒盐。 而场商们也并不会多关注灶户一眼, 明明相隔很近, 可是两拨人却好像没有看见一样,就如同处于两个世界般。 灶户们也非常瘦! 陈傻子就发现这些灶户比圪塔村的灶户要更加瘦,简直是瘦骨嶙峋,一看就是极度缺乏吃的,饿的。 倒是盐场里的官吏个个白白胖胖,和灶户形成鲜明对比。 云姝小姐一入盐场,便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环境,随意的捧起粗盐看,这些粗盐呈土灰色,里面杂质非常多,还需要再加工,方能制成名动天下的长芦盐。 “云小姐。” “这些盐您在场里怎么玩都行,只是切莫带出去啊,哪怕只是一块小小的贝壳都不要带出去,万一贝壳上有盐,那您就犯了私盐罪。” 曹姬怕云姝小姐不懂规矩,犯了盐场的忌讳,便絮絮叨叨交代起来,而云姝则漫不经心的看着,也不知道她听进去了没有? 来盐场拿盐其实非常简单,只需将盐引交给课盐大使,按照盐引数量拿到规定的盐,只许少拿,不许多拿。 拿了盐后,还得去运到批验所检查,说白了就是复秤,……所取之盐必须与盐引符合 当然,有时候难免有差错,但按照规矩,只需少取,不能多拿。 若是取的盐多了,场商和盐场里的课盐大使都得受罚。 今日曹姬携带了五张小引,一张小引可兑换四百斤盐,所以按照规定他可以兑换两千斤白盐。 一行人很快就将白盐取了,支付了盐引,然后一行人压着白盐走往批验所复秤。 陈傻子有点奇怪的看着车上一袋袋盐,都快将车子压塌了,他心中疑惑不已。 凭直觉,这些盐绝对不止两千斤了,可是……他明明只看到曹姬上缴了五个小引啊? 陈傻子笨拙的驱赶着骡子,很快便行到了批验所,几个门子正百无聊赖的晒着太阳,见人来了也是爱理不搭的,一副高高在上派头。 第425章 肮脏的内幕 第425章 肮脏的内幕 曹姬笑着和门子打了招呼,奈何人家眼皮都不带抬的,曹姬热脸贴了个冷屁股,倒也不生气。 依旧笑呵呵的带着众人进了院里,只是他刚一入院,便回头狠狠啐了口,骂道,“呸,狗仗人势的东西。” 骂完后,这家伙立马又换了副和气生财的表情,这换脸功夫之强,让人目瞪口呆。 此时大院子里已经有好些场商或者大商行出来的管事在复秤了,院里摆满了食盐。 曹姬嘻嘻笑着,和熟悉人打招呼,虚伪的客套着,额头汗珠子哗哗直流,如今天气甚热,这院里连个遮阴的都没,更别提什么凉茶了。 幸好他们自带了茶水,否则真的会脱水而死啊! 云姝这么个娇小姐也热的叫苦连天,她现在确实后悔出来了,不仅不好玩,还受苦。 不过人家娇小姐身边有几个下人专门负责打扇,处境比陈傻子要好多了,这让陈傻子相当羡慕。 过了好久,才轮到他们。 先是核对,接着上秤,陈傻子眼睛都不眨的盯着秤看,最后结果出来了,……一千九百斤。 “哈哈哈!” 秤盐小吏皮笑肉不笑道,“曹管事的,你这盐少了一百斤呐, 不若返回去再加一百斤来。” 曹姬呵呵两声, “不用麻烦了,这做生意的哪能不吃亏呢?我曹家虽然少拿了一百斤,但是国家却因此多得了一百斤,为国为民, 一直是我曹家风范, 呵呵!” 小吏竖起大拇指,赞了句, “都说曹家乃沧州第一义商, 没成想就连曹家一管事,都能如此高风亮节, 某佩服。” 曹姬虚伪的客套了几句, 然后这两人相视猥琐一笑,此事便就此揭过,只是…… 陈傻子看着这一幕, 心中难受极了,看来盐场,批验所,盐商之间,存在着太多不可告人的东西,黑! 长芦盐场很大,每年出产的食盐不计其数, 每年来这里拿盐的商人也不计其数,真不知有多少食盐就这么偷偷的被人黑了? 陈傻子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如此气愤? 他现在是曹家下面一处小小盐店伙计,曹家占的国家便宜越多,他这个伙计的工钱不就越高吗? 一个伙计, 有什么好气愤的? 陈傻子强压下气愤的心情,赶着骡车往沧州城方向走, 这一趟运了这么多食盐回来,伙计们都有奖励。 只是? 这帮伙计似乎依旧不大开心。 半路上歇脚的时候, 陈傻子便故意和同行的一伙计闲聊起来。 这伙计叫游小渔,算是一般欺生伙计中, 对陈傻子不那么苛刻的一个了,陈傻子也只有他可以聊天。 游小渔虽然极度不愿意和新人聊,但是耐不住陈傻子厚着脸皮不停的问东问西, 加上刻意的吹捧巴结, 最后倒真将游小渔的聊性勾起了。 “游哥啊!” 陈傻子故意装出一副啥也不知道的模样来,“俺看你在店里是除了管事外, 最能说上话的了,咱这一趟出来,您最起码能拿二两赏银吧?啧啧~” 瞧着陈傻子一副愚昧不堪的傻逼模样,和他那崇拜的眼神。 游小渔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故意装作不在乎的啐了口,“呸,二两银子算什么?都不够老子喝壶酒的,就这点钱,你也羡慕啊?” 陈傻子咂舌,“在俺们村,二两银子若是省着吃,都够吃好几个月了的,啧啧~游哥好阔气啊,居然都瞧不上。” “哎~” “陈傻子啊,你是不知道以前你游哥是怎么赚钱的,以前你游哥跟着走私盐,赚的钱才多呢?” 私盐? 陈傻子装作一副快被吓死的怂逼模样,战战兢兢道,“俺听长辈们说,穷死也不要走私盐,俺村几个走私盐的都被砍了头,好可怕!” 对于陈傻子这么副怂逼样,游小渔极为鄙夷,不过…… 却也更加刺激了他炫耀之心! “傻货,活该你们受穷。” “你们以为走私盐简单啊?偷偷摸摸背着官府便能赚钱?呸,都是不知道官场水深的傻货,你们村那几个走私盐被砍头的, 可真冤枉啊!” 见陈傻子瞪大眼睛, 听的仔细。 这游小渔越说越兴奋,“如今我曹家最主要的生意便是私盐,其实这官盐价格又高,还得给朝廷交税,能赚几个钱啊? 曹家几处盐店不过是给人看的罢了,我曹家真正的生意是私盐,就是靠着私盐,咱曹老爷才成了大豪商呢! 哎,可叹我当年得罪了人,才会被调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当穷伙计,可恨!” 游小渔这番话让陈傻子目瞪口呆,他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这么深的水? 官盐,都已经这么黑了。 没想到还有更黑的? 大明的盐业,就是被这些蛀虫慢慢蚕食着,而且最可恨的是,就连一个小伙计都知道的事,大官们会不知道? 官官相护。 官商相护。 太他妈的黑了,最可恨的还是,这一道道关卡居然还在装模作样的查私盐贩子?呵呵,不过只是查那些穷的没办法,偷偷贩点盐换口吃的穷鬼罢了。 真正的私盐贩子,从来都是查不到,甚至朝廷盐官和盐商,都半公开的贩卖私盐。 这个国家,还有救吗? 陛下为什么不派人下来查他们? 陈傻子愤愤不平,他第一次对当今皇帝陛下的能力表示了怀疑,亏村里好多人家还给他立了长生碑呢! 呸,这昏君不配! 不过…… 这种话可不能说出口。 他不过一贱民而已,骂骂官员的风险都很大,何况骂皇帝陛下? 如今啊,谁敢骂皇帝陛下,别说会被官府抓起来,光老百姓的口水都能喷死你吖的。 陈傻子虽然心中对当今皇帝陛下极度反感,但他也不会傻的说出来的。 陈傻子心中莫名愤恨,表情一时没有收住,居然被游小渔敏锐的察觉到了。 游小渔暗忖:这陈傻子果真是人如其名,是个傻子,这些事情只要是个人都知道,有什么好气愤的?难不成这傻子莫不是还忧国忧民了? 他一想到傻子也忧国忧民,就觉得特别好笑! 第426章 狗血的云姝小姐 第426章 狗血的云姝小姐 “傻子啊!” “看不出来你人挺傻的,居然心肠这般正义?呵呵,要兄弟我说啊,这国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陈傻子裂嘴一笑,也懒得说话了,干脆装累,闭目养神起来。 这般无礼表现,让游小渔有点不悦,不过他转念又一想,这家伙傻里傻气的,一点也不通人情世故,有什么好和他一般见识的? 这次歇脚,歇了好久。 因为云姝这个娇小姐被颠簸的狠了,吐的稀里哗啦的。 挨黑的时候,他们才终于赶到了沧州城门口,此时夜禁刚开始,城门缓缓关闭中。 一行人急忙赶着骡车往城门里挤,虽然这有点不合规矩,但是沧州守城兵一般也不会拦截的。 毕竟都是一个城的,抬头不见低头见,谁也不会把事情做绝。 偏偏…… 此时城门上有一贵公子,这贵公子刚好见到了面目憔悴的云姝小姐,脸色陡变,咬牙切齿。 “传本公子命令,夜禁时间已到,谁也不许进城,赶紧的将这帮人给老子赶出去。” 贵公子有命, 守城兵不得不从, 于是刚挤进城的曹姬一行人,便又被无情的赶了出去。 “云姝小姐。” “您这娇滴滴的姑娘家的,上哪儿玩了的?如今都夜禁了,可不能进城了, 要不要本公子好心丢一床褥子下去, 你们一起睡啊?” 贵公子语气轻佻,言语不善, 把云姝小姐的嘴巴都气歪了, 干脆叉腰破口大骂,“孙彬你混蛋, 原来是你捣的鬼?” 贵公子自然不甘示弱, 两人居然就在众目睽睽下对骂了起来,骂的那叫一个难听啊! 众人都听的目瞪狗呆,就连城上的守城兵也支起耳朵听的津津有味, 太劲爆了有没有? 要知道这沧州城风气不比别处,并不十分开放,京城的开放风气,还没完全传过来呢! 今天见娇滴滴的美女骂人,太有眼福了,最主要的是……知府的公子也不要脸了。 而陈傻子听了半天,也终于听出了个所以然来, 原来这孙彬乃是沧州知府之子,沧州城有名的花花公子。 这家伙原本是喜欢云姝小姐的,结果人家云姝小姐根本就看不上他,非得痴恋苟熙。 甚至还主动去追求人家,只不过……没有成功罢了。 至此后, 孙彬由爱生恨,和云姝小姐结下了梁子, 见她一次便怼一次,如同狗皮膏药般。 陈傻子无语了…… 这是怎样狗血的事情啊! 若是他们的家长在场, 非得被气的吐血不可。呃~只是家长不在,狗腿们倒是吓晕了。 孙彬身后的狗腿, 和云姝小姐身后的仆人,一个个哭丧着脸小心劝着,恨不得堵住他们两个人的嘴。 尤其的云姝小姐, 身为女孩子, 这么大庭广众的骂人,是最损形象的, 呃~虽然她早就没有形象了。 若是被云老爷子知道了,还不定怎么修理他们呢! 不过云姝小姐显然特立独行惯了,或者说被京城开放的风气给毒害了,几个仆人怎么劝得住? 陈傻子叹口气…… 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般美貌的少女主动追求男人,居然还能被拒绝? 苟熙啊,你太无辜了。 倒是这个孙彬和云姝小姐挺般配的,他俩若是凑合成一对多好啊,免得去祸害了别人。 陈傻子实在听不下去了,他偷偷走到云姝小姐后头,小声道,“云姝小姐,注意形象,若是苟公子见到您这样,会怎么想? 呃~记住,男人永远不会喜欢主动追求他们的女人,男人如野兽,他们喜欢征服,而不是被征服。” 陈傻子的话大概是点到了云姝小姐的死穴上,她身躯猛的一震,急忙收了口,然后狠狠看了眼孙彬,便头也不回的带人扬长而去。 陈傻子也不知道云姝小姐要到哪里去,而曹姬更不敢去问,任凭她走了,哎~这女人就是祸害,不跟着最好。 云姝小姐走后…… 曹姬一行人只得在城外将就了一夜, 第二天大清早,方才入城回了店里, 一番收拾整理, 陈傻子都快累死了。 他刚准备回屋睡觉,就见云姝小姐身边仆人喊他过去,说小姐找她有事。 若是两人初相识之日,陈傻子倒还乐意结识她,只是如今……呵呵! 陈傻子想起了第一次见云姝小姐之时,那般美貌动人,如今再看她,特么的就是母夜叉啊! 身为男人,谁喜欢母夜叉? 呃~孙彬估计喜欢! 虽然不想见云姝小姐,陈傻子还是不情不愿的去了,谁叫他如今没有地位呢? 云先生名义上是曹家西席,他住在曹家专门给准备的一处宅子里,这处宅子从外头看平平无奇,但是里面却极为幽深精致。 云姝小姐并不是在闺房接见的他,用屁股想也知道,这女人再开放,也不至于带男人进自己闺房的。 她在一处小亭子里等着,素衣如雪,清丽纤细,不得不说……她不说话的时候,还是蛮美的。 “云小姐。” 陈傻子淡淡唤了声云小姐,便不动声色站在了一旁,便再不说话了,只是静静等待。 云姝小姐缓缓转过身子,她似乎很疲惫,脸上全无血色,就连嘴唇也淡白的吓人。 过了好久…… 云姝小姐才说道,“虽然你有时候装的很傻,但我知道你懂的很多,你和那些伙计不是一样人。” 陈傻子自嘲道,“我比他们更穷!” “噗嗤~”也不知道哪里好笑了,这云姝小姐居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女人笑点太低。 不过她看陈傻子依旧一本正经的站着,脸上木无表情,遂讪讪收了笑容,端起茶杯故意喝了口。 “陈傻子。” “你上次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本小姐从未听过如此言论,本小姐只听人说男人喜欢漂亮的女人,喜欢温柔的女人,喜欢贤惠的女人。 我~我已经在他面前装的很温柔贤惠了啊?而且本小姐自问女红容貌都是极好的。” 陈傻子淡淡一笑,一针见血道,“有用吗?他喜欢你吗?” 第427章 谈心(赶稿匆匆,明晚上改错别字哦!) 第427章 谈心(赶稿匆匆,明晚上改错别字哦!) 陈傻子的话太扎心了,以至于云姝小姐的脸都有点挂不住了,一阵红一阵白的,并且瞪着大大的眼睛,不善的看着陈傻子。 陈傻子无语。 女人就是麻烦,既想听实话,又不许你说真话。 见云姝小姐也没准备让他坐下,这陈傻子干脆自顾自的坐了凳子上,并且还给自家倒了杯茶慢慢品着,这茶汤青碧,香气馥郁,一看就是好茶。 这杯茶的价值起码够穷人吃一个月了的,陈傻子虽然并不十分爱喝茶,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不懂茶,事实上,~这陈傻子相当懂茶。 陈傻子脑海里总是有许许多多奇怪的知识和阅历冷不丁的蹦出来,有时候就连他自己都觉得很可怕,因为,这里头有许多知识明显就不是这个时代的。 陈傻子不能理解。 或者说,他其实隐隐约约能够理解,却始终差一个合理的解释。 这解释应该与他的人生经历有关。 但是该死的,他就是记不住自己的人生经历了。 陈傻子一边想事情,一边随意的品着茶,看的旁边云姝小姐目瞪口呆, 她觉得这个陈傻子太不一般了, 论出身,据说这家伙是灶户出来的,可谓的贱民了。 别说和曹姬比了,就是曹姬手头的几个伙计都比陈傻子出身要好, 可是为什么? 这么个出身卑微之人, 他身上不仅没有半分卑微之态,甚至还有一种淡然高贵的感觉, 这种感觉绝对不是一个穷人可以装出来的。 突然, 云姝小姐想起了一个人。 是他! 就是上次在街上遇到的那个不像穷人的穷人,缘分太奇妙了, 居然是他? “我知道你是谁了, 上次我还帮你抓了偷儿呢!”云姝小姐脸色骤然闪亮起来,声音也急促起来,似乎真的很激动。 陈傻子实在不明白, 这有什么好激动的? 不过有此也可以看出云姝小姐思想相当简单。 大约这也算和陈傻子是老交情了,云姝小姐突然觉得和他的关系更近了一步,于是语气也友善起来,她沉吟片刻,道,“陈大哥,我今天就想听听你的意见。” “你想知道什么?” “本小姐怎样才能得到男人的心?” 陈傻子好笑的看着这云姝小姐, “想要得到男人的心,自然是要变成男人喜欢的女人类型,呃~说句不该说的话,您的容貌会让大部分男人迷恋。“ 但是您的性子,只怕没有男人会喜欢, 但凡是个正常的男人,都不会想娶你的, 除非是差的不能再差,入您门做赘婿。” 这陈傻子还真是什么话都敢说啊, 云姝小姐旁边的丫鬟脸色顿时不好看起来,若不是她们小姐没有发话, 只怕早就将这个信口雌黄的混蛋打出去了。 就连云姝小姐都有点气结,不过终究还是忍了下来。 “呵呵,你可知这沧州城有多少男人想求娶本小姐?” “为钱而已!” “呵呵, 那孙斌呢?” “他算正常人吗?” “大胆狂徒。”云姝小姐终于怒了, 她狠狠一拍桌子,指着陈傻子又要破口大骂, 而陈傻子却依旧淡淡笑着,云淡风轻。 “云小姐啊,您若是想听假话的话,请恕在下不奉陪了,告辞!” 陈傻子干脆站起身来,拍拍衣服,这就准备走了。云姝小姐眼看着请教不成,只得强压下怒火,拦住他,示弱道,“陈大哥莫走,我~我大不了听你真话算了。” 见云姝小姐服软了。 陈傻子便又坐下来,做了个手势,示意这个娇小姐继续讲。 “那时我们刚到沧州城。” “大家还不知道爹爹的厉害,都只当爹爹只是一位寄人篱下的西席先生罢了,有一次我贪玩,跟着曹家小姐外出赴宴,我性子活泼,不知怎么就得罪了许多人? 那些人将我当成了曹家侍女,言语侮辱,甚至殴打我的仆人,是~是苟公子为我解围,只是那一眼,我便芳心暗许,此生非他不嫁。 后来言语侮辱我的家伙们回到家中,皆被家中长辈抓起来,逼迫这他们来向我赔罪,直到那是, 他们才知道我爹爹身份不凡, 都传言我爹爹认识许多大官,是一位云游的隐士高人。 呵呵, 其实认识大官算什么? 他们不知道我爹爹甚至可以影响朝中大局,许多大官都是他的学生,就连苟公子他爹见了我爹,都得恭敬行大礼呢,那曹四喜在我爹面前,就是条狗罢了。 只是苟公子从来不知道而已,而我也是偷偷瞧见的,我不知道我爹爹真实身份,但我知道他很厉害,因为我娘说,我爹爹曾在朝廷举足轻重,执天下儒生之牛耳。” 云姝小姐说的颇有点沾沾自喜,不过? 她居然不知道他爹真实身份? 这也太扯蛋了吧? 陈傻子有一种预感,云姝小姐她爹来这沧州府绝不是为了装高人隐士的,而是要谋划什么了不得的大事?而且他甚至有预感,自己会被牵扯进去。 陈傻子摇摇头,将不好的感觉赶走。 “你不是他女儿吗?你怎么会不知道你爹是干嘛的?” 陈傻子说完,这云姝小姐陡然悲伤起来,良久她才幽幽叹息一声,不得不说,这女人叹息的时候还是非常动人的,颇有一种闺阁怨女之态。 “我娘是外室!”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就是那种连妾都不如的,不能进门的外头的女人,娘也是好人家女儿,却不知怎么就与我爹爹相爱了,然后有了我,可是爹爹却从来不愿意将娘接回家门。 我娘等了一辈子,也怨了一辈子,到头来怨恨而死,可就是死,我娘也不敢当面怼我爹,她所有的怨恨都向我倾述。 我娘从小教我女红,烈女转,女德等等书籍,我也学着做一个贤妻良母,后来娘死的时候悔了,她告诉我女人要勇敢的追求幸福,而不是软糯一辈子。 后来我爹将我接走,爹爹大概是内疚,并不大管我,而且我爹也说了,大不了招上门女婿,我的女儿想怎么都行。 所有我便开始随心所欲的活着,后来我更是读了西厢记,凤求凰,温柔传,然后才知道女人也可以追求幸福的,也可以泼辣的。 只有敢于追求幸福的女人,才能得到幸福生活,从此我的性子便变了,呵呵,陈大哥这就是我的故事,你听了有什么想说的吗?” 陈傻子无语啊! 尼玛啊,这就是典型的,从小被压抑很了,然后陡然放松后,世界观和人生观产生了偏差,从此走进了认知的死胡同里了。 等等? 温柔传? 好熟悉的感觉啊,陈傻子脑海中陡然出现一副画面,那是一位容色华美的女子,她打着赤脚躺在软塌上读着温柔传,时光美好,佳人似梦! 陈傻子突然就想哭了,他已经记不起这女人是谁了,可是那种爱的感觉却没有变,纵然记忆不再,我依旧爱着你啊! 陈傻子强压下悲伤的心情,将脑海中的知识复述了出来。 “云小姐,其实追求幸福没错,泼辣也没错,可是追求幸福并不是死皮懒打啊,泼辣也并不等同于泼妇骂街,打个比方,那孙彬死皮赖脸的追求你,你烦不?” 云姝小姐咬牙切齿,“孙彬这混蛋,他就是癞皮狗。” “对孙彬是癞皮狗,你又是什么?你其实也是个癞皮狗,大家都讨厌癞皮狗,难不成苟公子会喜欢癞皮狗?所有云小姐你和孙彬是一路人。” 其实还有一句话陈傻子没有说出来,呃~癞皮狗嫁癞皮狗,应该挺般配的吧? 不过好歹这云姝小姐也是个女孩子嘛,话不能说的太过了,要是把她说哭了怎么办?陈傻子不怕女人泼辣,他就怕女人哭啊! 尤其是有些女人,泪眼汪汪的看着你就是不说话,蛋疼! 似乎他的记忆里也有一个这般伤春悲秋的女人,那个女人让陈傻子既心疼,又想逃跑,后来干脆便避而不见了,省的蛋疼! 虽然陈傻子已经说得比较给面子了,不过这云姝小姐依旧不好受,她不甘心问道,“可是我应该怎么才能获得苟公子的心?苟公子似乎不喜欢温柔贤惠的女人。 他,他喜欢诗情才意,风情万种的的女人,就是怡红楼的柳絮姑娘啊! 其实那柳絮姑娘也很泼辣,可是苟公子就是喜欢她,我也曾经学诗,可是我的诗却被他骂鹦鹉学舌,我也学着泼辣,可是又被你说成泼妇骂街。” 云姝小姐委屈极了。 陈傻子明白了,这就是典型的东施效颦! 柳絮是妓女啊,人家见过多少人?遇过多少事情? 人家的泼辣,那是建立在丰富的词汇,迷人的表情,婉转的语调之上的啊,有些男人就是喜欢女人的这个调调啊! 可是你的泼辣呢? 一个从小学女红,读女德这些书籍的人。 你能有多少词汇? 你懂多少人情世故? “我认识一个女人叫王熙凤,她最会骂人打趣了,可是许多男人不仅不反感她,反而爱极了她,我也认识一个叫王婆的女人,她骂起人来,就连畜生都退避三舍。 云姝小姐啊,你这特么不就是邯郸学步,最后不知道怎么走了吗? 其实做你最真实的自己就挺好的,没必须为了谁改变,也不要被一些垃圾书籍影响了,你是什么样的人,便是什么样的人。 其实当你不在乎这个男人的时候,才是最有可能吸引他的。 从现在开始,做你自己!” 陈傻子这句话说得太泛泛而谈了,云姝小姐根本就听不懂啊,不过陈傻子也不准备再多说了,有些东西得靠悟。 “呃~我再提醒你几句。” “凡事过犹不及,风情过度了,就是淫荡。” “呵呵,你自个悟着吧,告辞!” 陈傻子说完后,又喝了一口好茶,这才恋恋不舍的准备起身告辞,呃~他比较舍不得茶,这些茶好贵啊,不喝完真浪费,可惜! 等我陈傻子有钱了,就天天泡两壶好茶,一壶喝茶,一壶浇花,哈哈哈! 见陈傻子要走,云姝小姐却突然来了句,“陈傻子你是个很特别的人,若是我嫁不了心爱的男人,不如你就来我家当上门女婿吧!” 卧槽~ 陈傻子差点一跟头栽倒在地! 莫不是他和赘婿有仇? 陈傻子依稀记得自己曾经看过一本叫赘婿的书,呃~特别好看。 就是有点嫉妒里头的主角,所以他偷偷骂了这个主角,没成想啊~现在这些女人个个想让我当赘婿了,这是不是报应啊? 陈傻子呵呵笑了两声,然后头也不回的跑了。 哎~就是没地方去啊,反正盐圪塔村他是不愿意回去了,因为陈老爹明里暗里的表示,想招他当上门女婿,陈春妮现在看他的眼神也不对劲了,动不动的就连耳朵都是红的。 陈傻子觉得很郁闷。 对于陈春妮,他是兄妹之情,咋睡的下去? 对于云姝小姐,呵呵有感情吗?想吐槽才对! 所以陈傻子干脆就继续窝在盐店里,反正那帮伙计巴不得有人天天守店子,自己乐得清闲呢,从此后,~这陈傻子获得了上上下下的喜欢。 能不喜欢吗?人家是把店当家啊,白天晚上都在店里忙碌着,这种好伙计哪里找去?甚至就连曹四喜老爷子都听说了他的大名,想提拔他出去贩私盐呢! 而曹志也非常欣慰,他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 陈傻子的工钱更是水涨船高,一切都向好的方向发展,唯一不大快乐的就是,那云姝小姐似乎吃定了陈傻子是个博学多才的人,遂经常约他去请教。 云姝小姐阅历有限,思想单纯,故而请教的一些问题都幼稚无比,这让陈傻子相当郁闷。而最郁闷的还是,风言风语终于传了出来。 大家都传言陈傻子要当云家的上门女婿了,呵呵~癞蛤蟆终于吃上了天鹅,这是一步登天啊,以后吃香喝辣,银钱用之不竭啊! 每次见到那些挤眉弄眼的伙计们的时候,陈傻子都想揍人。 当然,有个人更加想揍陈傻子。 他就是孙彬! 第428章 认兄弟 第428章 认兄弟 这不? 这天陈傻子下休后,便买了许多东西准备回盐疙瘩村看看。 虽然陈傻子不大想面对陈老爹和陈春妮,但是人家好歹救了他命,若是翅膀硬了就不理人家了,未免会被人骂作白眼狼的。 他刚一出沧州城,便被几个吊儿郎当的地痞拦住了。 定睛一看,那地痞的头领可不就是孙彬这混蛋吗? 孙彬傲然站在陈傻子面前,他衣着华丽,手里摇着一副文人雅士扇,只是,……那猥琐的气质,怎么看都像是没有文化的样子。 怪不得云姝小姐不喜欢他,女人都喜欢文化人嘛! 或者你就算不是文化人,你也得装出文化人的样子嘛! 孙彬瞧着衣着简朴,手里还提着一大块羊肉的陈傻子,活脱脱就是乡下穷巴子模样啊,他瞬间便挺直了腰板,优越感尽现。 “呵呵!” 孙彬嘲讽道,“呦,这不是大名鼎鼎的云家赘婿,陈大傻子嘛?赘婿兄啊,您这不在家中伺候岳丈和小姐,咋一个人出门了? 哎呦,还提了肉呢? 你这当赘婿的待遇可真是好,总算能吃回肉了,哎~本公子想想你们这些穷人也真是可怜,为了吃口肉,不惜把自个卖给人家当上门女婿。” 孙彬摇头晃脑,一副可惜可叹的模样! 陈傻子静静看着孙彬,一言不发! 孙彬今天来就是想狂揍陈傻子出气,最好能在揍前揍后都听到陈傻子的求饶声,那才是最解气的,没想到陈傻子却一言不发,如同木头般。 揍木头人有什么意思的? 孙彬瞬间咆哮了。 “陈傻子你这狗日的东西,老子在训你话呢,你麻痹的若是识相,赶紧跪下给老子磕头,然后叫三声孙爷爷饶命!” 孙彬说完后,还故意抡起碗大的拳头,作势要揍。 而他的狗腿地痞们,也一个个不友善的盯着陈傻子看,看那架势,似乎在挑地方揍人,最好能揍个半死,但是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 陈傻子的表情依旧很淡定。 呃~其实现在这种情况不淡定能怎么办?陈傻子虽然自信能跑过孙彬这混球,但是他肯定跑不过那几个狗腿地痞的。 甚至还会因为逃跑,而彻底激怒他们。 至于求饶,叫爷爷? 若是求饶有用,陈傻子早就求饶,今天看孙彬的架势就是要揍他解气,陈傻子估摸着,他越是求饶,这孙彬便会打他越狠。 “孙公子!” “陈某看公子的气质打扮也是个儒生,须知读书人应以礼义行天下!” 陈傻子先不动声色的拍了个马屁,果不其然,孙彬面色好多了。 这孙彬自小不爱读书,不知道气走了多少先生,长大了也就只会背个三字经和百家姓,就连他自己的名字都写的神似鸡爪刨的。 所谓越是缺什么,便越是仰慕什么。 孙彬无论气质和学识都和儒生八竿子打不着,他长这么大,听过无数马屁,这还是第一次被人说像儒生呢,心里美滋滋的。 连带着看陈傻子也顺眼了几分。 不过? 孙彬可没将表情显露出来,他依旧呵呵一笑,“圣人教导我等读书人要对人讲理,可没说要对狗讲理啊?” 听孙彬这么说,陈傻子反而长舒一口气。 看来他的话确实饶到了孙彬的痒处。 “公子可是喜欢云姝小姐?” 陈傻子的这句话,反而让孙彬暴跳如雷,他气的脸红脖子粗,“老子喜欢她?她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什么德行,也配让老子喜欢,呸~母猪都比她漂亮。” 陈傻子摇摇头,叹息道,“陈某还准备传授公子‘追女必胜108招’呢,既然公子不喜欢云姝小姐,呃~那就算了,陈某也不献丑了。” 啥?追女必胜108招? 陈傻子半截话反而说的孙彬心中痒痒的。 陈傻子突然神秘兮兮道,“陈某不过是个灶户穷巴子而已,这些年却屡屡情场得意,不是吹的,但凡接触过陈某的女人,无不爱我死去活来。 你看那云姝小姐,不也被我这个穷巴子迷住了?就那苟公子都被她当成了狗,你以为凭借的是什么?就凭我这才貌身份,只怕丫鬟都看不上呢! 反正我有神技在手,不愁没有美女喜欢,就将那云姝小姐让给孙公子又何妨?总比便宜了苟公子好吧?没想到,哎~” 孙彬这人其实就是个二愣子。 陈傻子这么一忽悠,他居然相信了? 而且也因为陈傻子的条件确实太差了,这么差的条件都能获得云姝小姐芳心,说他没点秘密,谁相信啊? 孙彬冷笑一声,恶狠狠道,“臭小子,将你的那啥108招统统招供出来,老子虽然不喜欢云姝这头猪,但是老子就是看不惯苟东西。 但凡喜欢苟东西的女人,或者苟东西喜欢的女人,老子孙彬统统都要抢过来,让这道貌岸然的苟东西脸面丢尽。” 陈傻子突然惊喜道,“原来孙公子也讨厌苟东西这个道德婊啊?” 道德婊? 好奇怪的词啊? 不过为什么莫名就觉得道德婊这个词听着特别解气呢? 呃~仔细一想:苟熙可不就是满口仁义,天天将道德挂在嘴上,他就是靠着这些东西,风靡沧州城,成了十大豪杰的,可不就是道德婊? 鉴于两人都讨厌苟熙,算是有了共同语言。 加上孙彬确实对‘追女108招’很好奇。 还有‘道德婊’这个词太解气了有没有? 孙彬瞬间就觉得陈傻子是知己。 他脸色终于和缓了下来,哈哈大笑。 “你这小子看着木讷傻傻的,没想到却是个明白人,来,兄弟,跟着哥哥我去酒楼喝个不醉不归,想吃什么尽管吃,别给老子省钱啊!” 陈傻子的身体本就单薄,冷不丁被孙彬重重一拍,差点栽倒在地,他揉了揉肩膀,呵呵笑道,“大哥莫要客气,兄弟我手里有肉,咱不如去烤烧烤啊?” 烧烤? 是什么东西? 不过孙彬和他的狗腿很快就知道什么是烧烤了,并且这家伙还吃的满嘴流油呢! 一个人干掉了大半肉! 第429章 英雄救美 第429章 英雄救美 “原来这就是烧烤啊?” “日他娘的太好吃了,哈哈哈!” “兄弟们,你们也多吃点啊!” 孙彬一手抓着十来根竹签,一手拿着壶黄酒,吃喝尽兴,恨不得将竹签也一并吞了。 其余狗腿都快馋死了…… 陈傻子一共才带了多少肉啊?大半都被孙彬一人吞吃了,他们这些狗腿只是尝了尝味道。 孙彬吃的是尽兴了。 狗腿连牙缝都没塞满呢! 关键是这些烧烤太好吃了,而且他们天地当席,一边吃一边烤,太有氛围了,就是,……肉不够分啊! 后来陈傻子提议抓鱼来烤,这些人一听说抓鱼,便又乐滋滋的跑到水边,抓了半天鱼。 呃~后来找渔家买了许多新鲜鱼,众狗腿子杀鱼清洗,陈傻子亲自教孙彬烧烤鲜鱼。 很快,鱼香扑鼻! 孙彬亲自烤的鲜鱼终于全部落了众狗腿腹中,大家吃的满意极了,孙彬则郁闷的摸着鼓鼓的肚子,……他再也装不下一点点吃食了。 “想我孙彬出身名门,从小吃着山珍海味长大,长大后又混迹于各大酒楼,什么美味没有吃过? 却从未吃的这般尽兴过,呃~其实比这些烧烤好吃的山珍海味很多,但是还是烧烤吃的尽兴啊!” “应该是爽!” “对极了,咱这真是爽啊,陈老弟你这个爽字,用的太合适了,我很喜欢,哈哈哈!” “陈爷!” “您还没将追女必胜108招传授给孙爷呢,不如现在就传授吧,俺们小的也能洗耳恭听啊!” 孙彬怒道,“你们这帮兔崽子,老子看八成是你们想偷学吧,呸~都他娘的滚一边去,老子一个人学。” 陈傻子有点好笑。 刚刚这帮狗腿子还准备揍自己呢,这会却一口一个陈爷的叫着。 陈傻子闭上眼睛,仔细搜索着脑海里奇奇怪怪的知识,终于搜索了一些东西出来。 然后七拼八凑的,就连陈傻子都不知道是什么鬼的技巧,不过…… 孙彬和众狗腿却听的津津有味,并且觉得好有道理啊,恨不得立马就去实施。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坏,也得讲究技巧! 霸道总裁,女人都有一个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梦,所以男人不能怂,得主动去征服,你越霸道,女人越会臣服。 等等…… 孙彬叹气道,“怪不得老子不得女人喜欢呢,原来是不懂套路啊,呵呵,苟东西,现在老子得了这么多套路,第一步就是先把,……你的柳絮婊子套路过来,哈哈哈!” 看来这孙彬是真的喜欢云姝小姐,都不忍心对她用套路。 “不过霸道总裁是什么鬼?” “呃~就是很霸道的强大男人。” 陈傻子只隐隐约约知道这个词,他哪里知道霸道总裁是毛线啊,遂干脆胡诌了起来。 接着…… 陈傻子又替孙彬打造人设。 高冷,霸道,深情,话还少。 因为孙彬这家伙腹中空空,属于白丁级别的,这废话一多,不就露馅了? 挨黑的时候…… 陈傻子终于和孙彬等人分开了,孙彬这家伙还有点恋恋不舍呢,众狗腿更是对陈傻子心服口服。 这一次,大家都收获颇丰。 孙彬和众狗腿子都得到了秘籍,交了陈傻子这么个知己,而且还吃喝的非常开心。 当然陈傻子可没准备将这伙人当成知己看待,不过他倒也收获满满。 孙彬走的时候,将身上的钱全部给了他,甚至将指头上的赤金扳指也贡献了出来。 陈春妮喜欢金子,干脆就将这个扳指转送她得了,呃~就是千万不能告诉她,这东西是别的男人的。 …… 沧州城郊外。 一辆香车缓缓行驶。 赶车的是个中年汉子,一看就是老实巴交之人,车里环佩叮当,应该是个女人。 香车行到偏僻处,突然一阵狂笑声传来,接着一群蒙面大汉跳了出来,恶狠狠道。 “此山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居然是山贼? 沧州城郊这些年治安一直都很好的,没想到居然出现了山贼? 那个赶车人瞬间被吓尿了,连滚带爬的跪在地上求饶,这帮山贼将香车里的人拉下来。 果真是女人。 一主一仆,主人风情万种,一看就不是良家妇女,仆人是个小丫鬟,容貌普通,此时也吓呆了。 “哎呀,居然是个美貌少妇。” “刚好大哥没有压寨夫人,不若就将她抢走当大哥的婆娘啊,哈哈哈!” 这些贼人肆意笑着,打量着美貌少妇,而那女人显然也被吓傻了,急忙将头上金玉首饰全部摘下来,推给这些贼人,恳求饶了她。 不过她显然低估了贼人的节操,这般贼人瞬间就视钱财如粪土了,看也不看地上的金银首饰,直嚷嚷的要将她带走。 “不过是些黄白之物。” “老子才看不上呢?” 美人,你将老子看成什么人了?老子看着像缺钱的穷鬼吗?老子就只缺美人,呵呵呵!” 众山贼一脚将金银首饰踢开,作势就要来抢这妇人。 正在千钧一发之际,一位翩翩公子从天而降,这公子也不说话,只冷冷盯着这帮山贼。 山贼们瞬间就吓尿了,吓的屁滚尿流而逃,妇人终于得救了。 刚才那妇人被吓傻了,所以根本就没看到翩翩公子是怎么救的自己,但是不管怎样? 人家救了自己啊! “小女子柳絮,谢公子救命之恩。”这妇人柔柔施了个礼,声音出奇的婉转动听。 翩翩公子却只是冷冷看了她一眼,言简意赅,“无妨!” 接着翩翩公子在柳絮妇人的强烈建议下,随她喝了杯茶。 原来这柳絮妇人果然不是良家妇女,她是青楼名妓,还是沧州第一名妓呢! 这女人很傲,从来不接见一般权贵和商人,必须还得有才呢! 这两年,柳絮跟了苟熙公子。 她更加不接客了,一般权贵和商人看在苟熙面子上,倒也不敢强迫她接客。 不过你以为人家不接客就没有钱了?错~靠着名声,她唱个曲得的银子,比普通妓女赚的多多了。 而且名声也好听嘛! 卖艺不卖身! 第430章 陈傻子发怒 第430章 陈傻子发怒 柳絮对这位话不多的翩翩公子印象好极了。 两人越聊越投机。 当然大多数时候,都是柳絮姑娘在滔滔不绝,而翩翩公子要么柔情款款的注视着柳絮,要么就一言不发,仔细倾听着。 临别的时候,柳絮姑娘恋恋不舍,居然将腰间香囊送了出去。 这可是个好开头,虽然对于妓女而言,送个香囊什么的不叫个事,只要有钱,内内衣都能送了出去,但是,…… 这位是普通妓女吗? 这可是卖艺不卖身的柳絮姑娘啊! 杨柳岸,晓风残月。 柳絮姑娘目送公子远去,幽幽一声叹息。 她没有想到,生平第一位让她怦然心动的男子,居然会是沧州城声名狼藉的花花公子,……孙彬! 说起孙彬这人,名声是要多差就有多差,但凡在沧州道上混的知名妓女,谁不讨厌死他了?也就一些下贱爱财的窑姐才将他当宝呢! 不过孙彬他爹是知府,一般青楼女子拒绝不了他,也就只能虚与委蛇,不过柳絮不一样,柳絮有苟熙这个后台, 加上众多文人雅士知己捧着。 所以孙彬倒一直没能打成她的主意。 甚至见到见不到她呢! 柳絮姑娘摇了摇头, 暗忖:果真是众口铄黄金,孙公子肯定是得罪人了,才会被人这般污蔑,幸亏我今日见识了孙公子真面目, 真真是浊世翩翩公子啊! 比那苟熙强上几百倍! 呃~其实谁也不知道, 苟熙并不是柳絮姑娘喜欢的类型。只不过他身在风尘,又有名气, 确实需要这么一个男人在身后护着。 否则岂不是会成为谁都能睡的窑姐了? 这名妓啊, 要想身价高,首先要清高, 男人都他娘的贱, 他们就喜欢风尘女子像良家妇女一般贞烈,所以越是不卖身的妓女,赚的银子便越多。 柳絮姑娘一直瞧着孙彬走远了, 这才转身离去。 而孙彬嘴巴都快笑豁了。 哈哈哈~ 陈傻子兄弟真有一套。 女人果真都喜欢霸道总裁人设,还有人狠话不多,只对一人深情,视其他人如无物,这么些个奇怪人设…… 真不知陈傻子兄弟是怎么想出来的啊? 苟东西,你就等着看老子怎么套路你女人吧! 盐疙瘩村,傍晚! 一般这时候, 女主人都会生炊烟做饭了,而劳累了一天的灶户们,也会在这难得的休息时间里串门聊天,或者编织芦苇。 可是? 最近盐疙瘩村好像不一样了? 灶户们都没有编芦苇了,要知道自打陈傻子教了他们新样式后, 盐疙瘩村的芦苇编便特别好卖。 后来别村灶户也学了这些花纹样式,更有鼻子敏锐的商人, 专门收购灶户们的苇编器皿,贩卖到了京城。 眼瞅着长芦所有的灶户们都要过上好日子了, 再不必苦哈哈指着一点点工钱活命。 所以现在正是空闲时间,没道理这些人不编啊? “陈老爹, 您最近怎么没编东西了?莫不是销路不好?” “芦苇都没有了,还编什么啊?”陈老爹无奈的叹了口气。 芦苇没有了? 陈傻子看着场上堆积的高高的枯萎芦苇,芦苇不是好好的吗?陈老爹的话是什么意思? 通过陈老爹, 陈傻子总算知道了, 原来所有盐场的官吏下了通知。 说是皇帝陛下最近要修建华丽的宫殿,故而欲征调天下芦苇入宫。 而这长芦所有水域原本就是国家的, 所以芦苇也是国家的。 灶户们把芦苇当柴烧不要紧,编几个自家用也行,就当是皇帝陛下的恩惠了。 可若是灶户们胆敢擅自编织芦苇贩卖者,一律按照偷盗国家财物罪名处刑。 陈傻子目瞪口呆…… 皇帝陛下要修建宫殿了? 这昏君,老百姓饭都吃不饱,你还有心情修建华丽的宫殿?呵呵,长生牌白给你立了。 陈傻子气急,当场拿起锤子就要将皇帝陛下的长生牌砸了。 如今家家户户都流行为皇帝陛下立长生牌,这陈家自然也不例外,只不过…… 陈傻子每次看见皇帝陛下的长生牌都有点莫名膈应,所以他也一般不去那间屋子。 陈老爹见陈傻子要砸皇帝的长生牌,急了。 他一把夺过陈傻子手中的锤子,慌忙道,“傻子你干嘛哟,砸皇帝牌位,可是要天打雷劈的,小心老天爷降罪啊!” “这狗皇帝,不为老百姓着想的皇帝,老百姓供他有何用?老爹您别拦着,我就要砸!” 陈老爹年老体弱,而陈傻子最近伤养好了,身体也壮实了,陈老爹如何拦得住? 陈春妮眼看着陈老爹顶不住了,她也急忙冲过来,一把抱住陈傻子大腿,劝道。 “傻子哥,这事真不能怪皇帝, 我听村里人说, 这事儿是阉人干的,皇帝也是被阉人迷惑了。” 陈傻子脑海中突然又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知识,…… 自古老百姓都对皇帝极为尊崇, 而对皇帝身边的太监或者女人非常反感。 所以皇帝怎么会犯错呢?定是那奸宦乱政, 或者妖妃误国。 就连惹的天怒人怨的暴君纣王,不也是被狐狸精妲己蛊惑的吗? 陈傻子叹口气,终于丢了锤了,他回过头,看着屋里供奉的皇帝长生牌,那崇祯二字分外膈应。 长生牌下面还摆放着一些水果和野花,水果是陈傻子捎人带回来给陈老爹和陈春妮吃的。 没想到这两人不舍得吃,全部供了皇帝的长生牌。 而野花自然是陈春妮从村外头田埂上亲自采来的。 陈傻子苦笑着,他知道他说服不了陈老爹和陈春妮了,在君权神授的时代,君王被神话,而老百姓几千年的封建愚昧思想,又岂是他一人能改变的? 何止是古代? 就连思想解放的现代社会,不也有大把的哈皇,哈王者存在吗? 君不见,一个非洲土皇帝,都能让这些哈皇哈王者膜拜不已,更别提欧洲传统王室了,其粉丝遍布全球,哈者无数! 等等? 古代,现代,非洲,欧洲? 这些都是什么? 我脑袋里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东西?我~我到底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要到什么地方去? 第431章 想起来一些事情 第431章 想起来一些事情 陈傻子一连发出哲学三连问。 他现在脑袋里就像一团乱麻般,混沌无比,却有又一丝清明,似乎对一切了如指掌。 好矛盾的感觉! 陈傻子受不了这样的刺激,眼一翻,便晕死了过去。 陈老爹和陈春妮见陈傻子晕了过去,急忙将他抬到了床上,又是掐人中,又是拍背的。 可是陈傻子就是不醒,不仅不醒还发起烧来,身上滚烫滚烫的,都能摊鸡蛋吃了。 陈老爹是个有生活经验的人,他急忙打了井水,不停的替陈傻子擦洗身子,试图降温。 不过陈老爹身体毕竟不如年轻时候了,才擦洗了几回,就累瘫了,可是陈傻子身上依旧烫啊! “妮子啊!” “你来给傻子擦洗身子吧!” 要知道人烧狠了,是会把脑子烧坏的,身子烧死的都大有人在,陈老爹实在不想陈傻子出事。 如今世道艰难,糊口不易,好多灶户都快饿死了,他们陈家靠着陈傻子才有了那么点余粮。 陈傻子绝对不能有事! 陈春妮好歹是个女孩子,她怎么好意思给男人擦洗身子, 遂扭扭捏捏的, 就是不肯上前。 陈老爹叹气道,“妮子啊,傻子是个好男人,爹爹我早就有意招他当上门女婿了, 已经暗示了好几回, 就是这小子揣着明白装糊涂,一直不肯表态。 今日你个黄花大闺女不顾羞耻的救他命, 他能不感激吗?这小子以后定会心甘情愿做我陈家上门女婿的。” …… 陈傻子做了个长长的梦。 梦里他生在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 在那个世界他叫朱俊,是个游戏宅男, 每日沉迷于打游戏。 以至于一事无成! 可是朱俊却很知足, 因为人生只要有游戏和小说就足够了,钱财名利不过是身外物罢了。 朱俊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活了二十几年,梦中的陈傻子也一点一滴的体会着那个世界。 似乎是一瞬间。 也似乎是二十几年? 梦中的陈傻子渐渐与朱俊重合在了一起, 记忆纷至沓来,那个世界越发清晰明了,他就是朱俊! 陈傻子缓缓睁开眼睛。 他的眼眸中再无一丝疑惑,他终于知道自己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原因了,他本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啊! 他是朱俊! “傻子哥你可算醒了,担心死我们了,呜呜呜~”陈春妮手里拿着条破布, 正擦到了他的小腹处。 尼玛这个位置太尴尬有没有? 陈傻子,呃~现在应该叫朱俊了,这朱俊在现代社会活了这么多年,还没谈过女朋友呢! 真正是个单身处狗,单身处狗当场就起反应了, 他尴尬的拉过被子,结结巴巴道, “妮子,你~你别过来啊!” 陈春妮见她的傻子哥这么一副害怕模样, 搞的好像她占了人家天大的便宜一样? 陈春妮又急又气,抓起破布狠狠摔了朱俊脸上, 然后脸一捂,呜呜哭着跑了。 朱俊郁闷的拿下脸上破布,脸上生疼生疼的, 这古代女人太不讲道理了, 说甩脸就甩脸子。 朱俊穿起衣服,晃悠悠走了出去, 他又看了一眼皇帝的长生牌,似乎……还有一些事情没有想起来啊? 呃~算球! 自己能想起一部分就万幸了。 看来自己是穿越了,还穿越到了明朝末年,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穿越后他失忆了? 而且这个明末和他记忆里的明末不大一样啊? 朱俊对于他失忆后的记忆,是记得清清楚楚的,他能够感觉出来,这个明末非常不一般。 朱俊看着破旧的茅草屋,既然已经知道自己贵为穿越人士了,那么就应该查,看看历史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 查阅史书是最好的选择! 朱俊洗了把脸,他准备尽快赶到城里,然后再去书店买几册史书回来看,所以…… 都没来得及和陈老爹告别,这家伙就连夜出了村,借着月色总算到了沧州城门口。 郁闷,郁闷,郁闷啊! 朱俊到了城门口,才发现夜禁了,他根本就进不了城,便只能在草丛里窝一夜了。 怪只怪,人的记忆其实是有限的,他一下子记起来那么多现代社会的事情,反而让他当陈傻子的这段记忆淡薄了不少。 以至于都忘记有夜禁这事了。 月黑风高,朱俊静静躺在草丛里想着心思,他总觉得自己似乎还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没有想起来? 是什么事情呢? 而人的一生到底会忘记多少事情?朱俊想起了自己学生时代暗恋过的女神,如今却连容貌和名字都不记得了。 朱俊记得有个科普节目曾经说过, 人的记忆是最不靠谱的, 记忆会消失,甚至还会欺骗自己。 最简单的例子便是,正常人在生活中是绝对看不到自个的脑袋的吧?……可是为什么回忆里会有自己脑袋出现? 朱俊胡思乱想着等待天亮,殊不知因为他的不辞而别,陈老爹的鼻子都快气歪了,陈春妮也哭成了个泪人,大骂朱俊负心薄情。 对了…… 朱俊突然想起了芦苇,自古都没听说,哪个皇帝修建宫殿需要征调芦苇入宫的? 这他妈不是扯蛋吗? 皇帝修建宫殿更需要的是巨大木头料子,琉璃瓦,巨石,金银珠宝吧? 要芦苇干嘛? 朱俊总觉得这事儿有阴谋。 不过? 这一朝皇帝是崇祯,崇祯是皇帝届的老黄牛,勤勤恳恳半辈子,最后被李自成怼上了煤山。 后来鞑子又入了山海关,建立了鞑朝,搞了许多大屠杀,什么扬州嘉定都遭殃了。 所以啊,朱俊既然穿越到了崇祯朝,首先要做的便是保命,管皇帝征调天下芦苇干嘛啊? 至于经商发财,或者买田置地当小地主? 朱俊可从来没想过,在这个坑人的时代经商,你未必能保得住自己财产? 除非他当八大蝗商,无耻的向鞑主献媚,呸~老子朱俊才不当汉贼呢! 买田置地也甭想了,不知道鞑主会搞跑马圈地运动吗? 蛋疼死了! 呃~就是不知道现在鞑子和李自成他们发展到了哪一步了? 第432章 朱俊当西席 第432章 朱俊当西席 呃~就是不知道现在鞑子和李自成他们发展到了哪一步? 这时代,身为普通人太蛋疼了,许多事情根本就无从知道,只能糊糊涂涂的过着,大约知道个皇帝年号罢了。 甚至有些极偏远地区,就连皇帝年号都不知道呢,也有改朝换代后几十年还用着旧朝年号,不知有秦汉,焉知魏晋? 时间静静流淌,星河灿烂。 夜风吹抚,温度不热不冷,别提多舒服了。 还是古代好啊,不仅空气清新,呼吸一口肺里都是甜的,就连夜空也分外明亮璀璨,这般深邃好看的夜空,是朱俊在现代社会从未见过的。 就是? 从古自今的蚊子都太他妈讨厌了。 朱俊好不容易挨到天亮,身上早就被蚊子叮满了包包,又疼又痒,恨不得将皮都抠破,谁特妈说野外的蚊子不毒的? 顶着个国宝熊猫眼,朱俊踉跄着走到城门口。 此时太阳还没出来,天空只微微亮着,可是沧州城乃是商业重镇,城门外已经排起了长长的人流,等着入城做生意。 朱俊也老老实实排队,等轮到他的时候,才发现,……忘记带路引了。 这可是明朝啊! 明朝的户籍制度管理最严,老百姓若没有路引简直是寸步难行,可是朱俊偏偏将路引忘在了陈老爹家,郁闷,郁闷,郁闷! 朱俊昨夜赶了一夜的路,此时早就饥肠咕咕了。 那些个官兵见朱俊没有路引,脸色当场就变了,恶狠狠道,“小子哎,赶紧的将路引拿出来,否则就跟我们到衙门里走一趟去。” 因为沧州城是盐业重镇,盐的利润非常大,故而私盐贩子也非常多。 所以此地对于路引盘查的尤其严格,若没有路引,直接就抓起来盘查,衙门里的门门道道又多,不狠狠敲诈一番,岂会放你走? 朱俊急忙掏出一把铜子,笑嘻嘻放了领头兵卒手上。 “官爷勿怪,小的是曹老板盐店里的伙计,前日出城,路引忘了家中,还请官爷通融通融,待小的回去拿。” 这兵卒冷笑一声,将铜子收了。 “大胆刁民。” “你可知贿赂官兵罪加一等。” 朱俊明白了,这人是嫌弃钱少啊,可是他已经将所有银子都留给陈老爹了,手里就只有这么点铜子了,呃~其实他还留了两个铜子准备买早餐吃。 朱俊无法,他只得将最后两个铜子拿了出来。 这不拿出来还好,这一拿出来,众官兵立马觉得受到了侮辱。 我呸~两个铜子,打发叫花子呢? 领头官兵脸都气绿了,他大义凛然道,“来人,将这贿赂官兵的刁民拿下,给老子好好的审,让老百姓都知道贿赂官兵,罪不可赦。” 卧槽,朱俊快郁闷死了。 这算不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正当朱俊无助的时候,突然一声呵斥传来。 “狗日的住手。” “老子看谁敢动老子的陈兄弟?” 朱俊定睛一看,居然是孙彬这混球啊! 虽然这个混球挺讨厌的,朱俊一点也不想见他,甚至和他多说一句话都累,但是,……如今这个节骨眼上,这混球来的太及时了。 孙彬依旧锦衣华服,一副翩翩公子模样。 他亲自冲上前,一脚就将领头的官兵踢翻在地,而这个家伙干脆顺势跪在了地上,大声求饶着,开玩笑~这位爷可是声名狼藉的孙公子啊! 孙彬啐了口,“狗!” “俺是狗,俺是狗,汪汪汪!” 没想到那领头官兵居然真学起狗叫声来,这般滑稽表演,反而将孙彬逗乐了,这家伙虽然有点混球,但确实没啥心机,脾气是来的快,去的也快。 在孙彬的护着下,朱俊趾高气扬的入了城,只留下一些或嫉妒,或者鄙夷的眼神。 “陈兄弟啊!” 孙彬兴致勃勃道,“你教给我的法子太好用了,那柳絮贱人果然上了当,她还将她的香囊送了老子呢,哈哈哈!” 这么快? 朱俊奇怪的问道,“你用的啥法子呀?” “英雄救美啊,老子先是让手下装成山贼,然后单枪匹马便将山贼吓退,哈哈哈,接着又灵活运用各种人设,将那柳絮迷了个七荤八素。” 孙彬越说越兴奋,脸上神采飞扬。 朱俊却有点哭笑不得。 这孙彬果真是个二愣子,若是在现代社会,活脱脱的坑爹专业化。 他装什么不?装个地痞流氓也行啊! 要知道古代朝廷可是最忌讳山贼等草莽了的,因为这种势力若是发展壮大了,是有改朝换代能力的,你特么个官家子弟派人玩装扮山贼的游戏? 就不怕被有心人利用,污蔑你爹一个谋反之罪? 最无语的是,你还能一人吓退山贼? 而那柳絮估计也是个弱智,这都相信? 朱俊实在听不下去孙彬的逼逼了,他干笑一声,“呵呵孙公子,人设这玩意是要长期保持的,这样才能越来越真。” 朱俊一语惊醒梦中人,…… “对对对,兄弟说的对极了。” “老子要时时刻刻保持高冷人设,哈哈哈!” 孙彬果真闭嘴了,然后板着个冰山脸,神情像极了现代社会某流量明星,……羊羊! 这羊羊可谓是高冷面瘫人设的鼻祖啊! 风靡万千少女! 不过人家男神的高冷是由内到外,这孙彬的高冷人设是装的,这不装了不到几刻钟,他又憋不住了,话又开始多起来。 “陈兄弟!” “我叫朱俊!” “啊,陈兄弟你咋改名字了?陈傻子这个名字挺好的嘛!” 朱俊强忍着一脚踢死他的冲动,耐心解释。 表示自己以前失忆了,真名忘了,现在恢复记忆了,自然要用以前的真名。 孙彬现在对朱俊心悦诚服,自然是朱俊说什么他都相信。 两人又扯了一些闲话,这孙彬就是个超级大话痨,差点把朱俊聊吐了。 就在朱俊忍无可忍,准备装病逃跑时。 孙彬却突然说道,“陈~哦不朱兄弟,你这般博学多才,老子太佩服了,想我孙彬因为不学无术,受尽世人白眼,不知朱兄弟可愿做我家西席?” 第433章 孙彬的转变 第433章 孙彬的转变 朱俊差点一跟头栽倒在地。 孙彬这混球不学无术是真的,可是谁特妈敢歧视他啊? 不怕被揍吗? 朱俊一点也不想当这混球的老师,要知道这混球可是沧州城有名的老师杀手,他爹不知道给他请了多少西席来教导他,结果? 不是被他气死了,就是被他揍跑了。 不过? 如今朱俊只不过是个小小伙计而已,他能拒绝吗? 朱俊想了想,微微叹息一声。 “其实我本为蜀中大族之后,我家世代诗礼传家,而我朱俊不喜功名,唯爱河山,那年游历天下行进运河,却遇到了水贼,不得已只落水而逃。 大概是因为受了惊吓,虽然捡回了一条命,却也失去了记忆,如今我记忆恢复,自然是要回到族中的,哎~孙兄弟,你我缘分只怕是要尽了。” 朱俊胡诌了个牛逼身世,将这孙彬骗的眼泪汪汪。 “朱兄弟,你受苦了!” “不过现在蜀王反了,蜀中你只怕一时也回不去,不若就在这沧州城先安顿下来吧,以后我孙彬罩着你。” 啥? 蜀王反了? 朱俊记得历史上的蜀王是个软蛋,张献忠入蜀的时候,这家伙吓的屁滚尿流,带着无数姬妾美女准备逃跑,却被蜀中官员拦下了。 后来这家伙便被张献忠所俘获,蜀宫中的美女财货全部便宜了张献忠。 这家伙造反? 这家伙会有胆量造反? 朱俊现在极度想找一些书籍看,以了解历史究竟改变了多少? 甚至,从什么时候改变的? 或者是谁改变了历史? 罢了,原本还准备找个理由逃跑,看来是不成了,况且如今是明末乱世,他一个小小伙计想要在乱世生存,必须要抱紧大腿。 孙彬这家伙拳头够硬,又没啥脑子,正是最合适控制的大腿,就做他家西席吧! 朱俊终于点头了。 孙彬都快高兴死了,现在他看朱俊的眼神又不一样了,原来朱兄弟居然是大族世家之后啊,怪不得这般博学多才,气质不凡呢! 孙彬这人是个急脾气,他都没让朱俊回盐店,直接就带着他回了家中,立马命令仆人收拾房间,准备各种生活用品,衣服鞋袜等等。 搞好了一切,才带着朱俊去见了他爹。 沧州知府,孙颜城! 孙颜城和孙彬一点都不像,不仅长相不像,性子也不像。 孙彬一看就是不学无术的典型。 孙颜真却颇具儒士形象,真不知道他咋生了这种儿子? 孙颜真大概也对自个儿子放弃治疗了,他听说儿子自己请了西席回来,也不惊讶,只是淡淡看了眼朱俊,便点点头,应允了。 就这样,朱俊成了孙彬的先生。 呃~当孙彬的先生其实挺轻松的,当然前提是你不能真教他读书,孙彬之前那些西席便是太较真了,这种混球是能按正常方式教育吗? 当然朱俊也不能啥也不教。 若是什么也不教,还怎么控制这个大腿呢? 得让孙彬和他爹都心悦诚服才对,这样他们才能心甘情愿的做我朱俊的保护伞,让我在这乱世里活下去。 孙彬好说,他这人好奇心重,喜欢各种新奇东西。 以朱俊那海量的现代知识,层出不穷的段子,小说志怪,奇闻异事等等,还怕拿捏不住这小子吗? 就是孙彬爹不好糊弄,因为朱俊可不懂四书五经。 幸亏如今孙彬爹已经对孙彬的期望值非常小了,他已经不求这家伙能学会四书五经了,只要朱俊能让这小子认识字,只怕他爹都会感激涕零。 朱俊看着繁体字,他其实是有点疑惑的。 朱俊在现代社会明明就没有学过繁体字,为什么他会写繁体字?虽然写的不好看,但他确实写的好繁体字啊? 会写繁体字和能看懂繁体字是两码子。 只要是网民,大概都看得懂。 因为电脑软件上是有繁简互换软件的,更有一些喜欢追求特立独行的网民,就爱用繁体字回帖,但是让他们真正用笔写出来?呵呵! 朱俊摇了摇头,不去想这些事情了。 他努力回忆着幼儿园课本,将汉字和图画,还有拼音相结合,为孙彬量身定做了一套低幼版本读物,这本读物可谓是妙趣横生,而且简单易学。 当然这本读物和真正的低幼读物还是有区别的,呃~里面被崇祯安插了许多荤素段子,和乱七八糟的东西。 果然…… 孙彬一看到这本读物便爱上了,而为了能够靠自己的能力将书里头的段子读完,这家伙学的那叫一个刻苦认真啊! 不过三天。 这家伙便能学会一个段子,并且将这些汉字记的牢牢的,不过半个月这家伙就认识很多字了。 而为了鼓励孙彬多多认识字,这家伙表现优秀的时候,朱俊还会给他读故事呢! 朱俊抽空专门抄了本小说,时不时的便读一段给孙彬听。 朱俊读的故事肯定不会是古代那些干巴巴的才子佳人故事。 而是被无数网友追捧的小白修仙文,这种小白修仙文可谓是老少皆宜,甭管文化高低,都喜欢看。 孙彬一听就爱死了。 为了能够知道后续故事,他学的更加认真,甚至废寝忘食。 曾经这家伙的梦想是娶云姝小姐做婆娘,如今这家伙的梦想是,……痛痛快快将朱俊手上的小说读完。 可恨啊,老子认识的字还是太少了,而朱俊还在天天不停的写写写,那么精彩的修仙小说,老子却看不懂? 孙彬自此像换了个人般,为了学习,他甚至连门都不出了,把自己天天关在书房里学学学。 甚至因为劳累过度,晕厥过去了好几次,这让孙彬他爹既心疼又欣慰。 他的儿子终于开窍了,他的儿子终于认识到了读书的重要性,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啊! 孙颜真泪流满面的看着儿子。 他隔的远远的,从打开的窗户,可以看到孙彬捧着一本书学的认真而专注。 他一会儿做沉思状,一会儿笑的乐不可支,可见完全沉迷进书里了,如同书痴般! 从一个花花公子到书痴,儿子的转变真是让人惊喜。 第434章 朱俊的嫉妒 第434章 朱俊的嫉妒 孙颜真现在欣慰极了。 原本他都放弃了这个败家子。 反正自家也有钱有权,废物就废物呗,大不了就养这个废物一辈子。待过几年,再给这个废物儿子说一房家世清白的媳妇,生个大胖小子。 以后就全心全意培养孙子得了。 没成想啊,自家儿子也有开窍的一天啊? 而这一切全依赖于新聘的西席先生,朱俊! 儿子说这位朱俊本是蜀中世家大族之后,是落难才到了沧州城,难怪他年纪轻轻便这般厉害呢,我儿有福气啊! 孙颜真捋须而笑,不知不觉便走到了书房门口。 而此时孙彬因为太用功了,居然都没有发现他爹已经到了门口,依旧捧着书,旁边桌子上放着已经凉了的肉包子和豆浆。 这些是孙彬的早餐。 显然这家伙因为太用功,都废寝忘食了。 孙颜真叹了口气,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居然会因为儿子太用功而担心? “彬儿啊,读书虽然要紧,但也不能不吃饭啊?” 孙颜真一边说一边端起桌子上的食物,吩咐旁边仆人拿下去热热再端上来给儿子吃,孙彬虽然奢侈成性,但是孙颜真却是个节约的主。 “啊?” “爹你咋来了?” 孙彬急忙将书合拢了,然后摸出几张宣纸,献宝似的给他爹看。 孙颜真接过来一看,但见宣纸上面密密麻麻都是字,这些字大小不一,歪歪扭扭的,有的还缺胳膊短腿子,但是…… 这些字都是他儿子亲自写的啊! “好好好!” 孙颜真一连叫了三声好,大喜道,“我儿终于有出息了啊, 老夫高兴, 真是太高兴了啊!” 孙颜真说着说着就哭了出来,他这是喜极而泣啊! 这么多年了,谁能知道他的苦? 想他孙颜真自小便号称神童,年纪轻轻就考中了秀才, 继而一路举人, 进士,过关斩将, 方有今日的官职地位。 谁成想? 自个的儿子居然是个白丁? 背地里不知道多少人笑话呢, 都说他这个爹将家族的才气全部吸收光了,以至于儿子成了白丁废物, 这叫父克子! 这么多年来, 为了逼迫儿子读书,孙颜真不知道使了多少手段,请了多少大儒, 用了多少家法,有好几次,甚至差点把孙彬给打死了。 可是孙彬就是不读书,宁愿死都不读书。 孙彬的屁股现在都还是青的,都是小时候挨的打太多了。 因为挨过爹太多揍,孙彬还是有点怕他爹的,在他的记忆里, 爹总是板着一张脸,一副想一口吞了他的可怕模样,他从未想过,……爹居然也会哭? “爹,你莫哭啊!” 孙彬结结巴巴安慰着, “以前是儿子不孝,直到现在, 儿子才终于意识到了,不认识字的苦啊, 儿子以后一定刻苦读书,再也不会让您失望了。” “我儿, 你现在岁数大了,学东西肯定不及幼童,所以爹对你要求也不会太高, 认识字, 会背几首诗就行,爹爹也不指望你仕途通达了, 身体第一。” 孙彬点头如捣蒜,一副乖宝宝模样。 还别说,这天下间所有的父母,似乎都喜欢这种乖宝宝人设? 眼瞅着自家儿子如此听话乖巧,孙颜真嘴巴都快笑豁了,他眼泪都来不及擦,便又乐呵呵道,“朱俊先生实乃我家贵人,也是我儿你的福泽。 为父明日设宴,准备好好的感激一下朱俊先生,对了儿子,你这些天读书也太累了,今天不许再读书了,必须许出去散散心。” 以前这孙彬天天往外跑,恨不得不回家。 现在,孙颜真居然要赶他出门? 虽然一万个不想出门,但是爹的话也不能违背,最主要是,孙彬也确实觉得这段时间读书太猛了,以至于身体都虚弱了好多。 罢了,就到柳絮姑娘那儿散散心。 孙彬准备邀请朱俊一起出门,可是朱俊这段时间也看书入迷了,自然朱俊看的都是史书,以及一些这时代人写的杂记。 夏商周,秦汉魏晋,宋元等朝代都没有问题。 明朝早期的记载也和历史一样,甚至万历天启朝记载也与历史相符, 问题就出在, ……崇祯皇帝登基后。 短短几年时间, 历史转了个弯。 这位崇祯皇帝就好像先知一般,先是收服了魏忠贤狗,后又怼的东林党灭, 接着什么皇太极啊,林丹汗啊,李自成啊,统统被他搞定了。 而且他还搞了许多发明,制定了新的赋税制度,国家财富迅速增加,万邦来朝。 这? 朱俊现在几乎可以肯定,崇祯皇帝是位穿越人士。 这让朱俊既兴奋,又嫉妒,又有点不屑。 兴奋的是,……皇帝是穿越人士,自己也是穿越人士,以后说不定还能攀个亲啥的,有皇帝当大腿,以后日子美滋滋。 嫉妒的是,……同为穿越人士,他是皇帝,我朱俊却是屁民。 不屑的是,……这个皇帝太无能了,这都穿越多年少了?别说征服世界了,他就连国内都还没完全摆平呢,居然还弄了个蜀王造反出来。 而且现在天下流言纷纷,居然还有流言皇帝驾崩了的? 无能,太无能了。 若是我朱俊当这个皇帝,保证一年平定天下,两年征服世界,三年四年航空母舰+导弹都给你弄出来,最后再爆个原子弹,完美! 朱俊叹了口气,他合上书籍,喝了口上等的普洱茶。 正在这时候,孙彬来了。 这小子约他一起去柳絮姑娘家散散心呢! 朱俊虽然不大喜欢去风月场所,但是架不住孙彬一再央求,而且他也抱着见见世面的心态,准备去逛一回窑子了算了。 …… 二人带着狗腿子,大摇大摆出了沧州城。 柳絮姑娘并不住在城内,而是住在运河边上。 这是一间颇为雅致的房舍。 青砖黛瓦,花木繁多。 几个俏丽的婢女正拿着玉碗,摘采着花蕊,此乃柳絮姑娘家的特色,这位名妓爱花,甭管是做菜,还是喝茶,甚至就连洗脸洗脚的,都要放些花进去。 呃~还别说。 这时代的文人雅士就吃这套。 第435章 秘闻 第435章 秘闻 因为这些雅致的爱好,柳絮姑娘也得到了雅妓的称号,文人雅士都以能喝到柳絮家的花茶为荣。 孙彬一进院里,便立马换了副表情,他看也不看摘花婢女,双眼平视,木无表情,将高冷表现的淋漓尽致。 而这些婢女不仅没有怠慢他,反而一个个花痴似的盯着孙彬看。 反倒是朱俊,他本着礼貌和婢女打着招呼,却反而被婢女瞧不起了,被晾在一旁。 果真是……高冷受尊重,嘻嘻哈哈显人贱。 众婢女掩唇而笑,“孙公子您今日怎么大驾光临了?我家姑娘屋里还有客人,不若由婢子好生招待您?” 这婢女说的客人肯定就是苟熙了,因为一般普通客人只是听曲而已,又不留宿,用的着单独见吗? 孙彬也不嫉妒,呵呵,反正他又不爱这女人,就让她先和苟熙睡着吧,老子再慢慢把墙角挖走。 几个婢子笑嘻嘻带着他们来到一处静室,朱俊一进屋子,便闻到了一股香氛,桌上香炉里飘起几缕轻烟, 雅致无比。 这间静室不大。 但是窗户却特别大, 一眼便能望见运河浩渺,风景是相当好,若是在现代社会,妥妥的一线江景房, 值钱! 婢女端上香茶, 呃~其实就是绿茶里头飘着些花瓣,中看不中喝, 就图个雅致而已。 婢女上了茶, 见两人没有要留她们的打算,便乖乖的退了出去。 孙彬和朱俊有点无聊, 无聊的时候, 人就会特别想干点坏事,比如偷窥啥的。 “朱兄弟。” “反正等的也特无聊,咱们不如去看看柳絮和苟东西到底在干嘛吧?说不定还能抓到苟东西的小辫子呢?” 孙彬猥琐笑着。 而朱俊作为一名现代人, 他虽然也想偷窥,但骨子里还是很有法制观点的,有点不敢去偷窥人家。 “怂货!” 孙彬一把拉住朱俊,连拽带扯的从后门溜了出去,熟门熟路的到了柳絮姑娘的闺房。 两人猫在墙壁下,猥琐的听墙,这让朱俊特别不好受, 总觉得自己犯了法,成了坏人。 孙彬可没这顾虑,这家伙装了半天死人脸,现在好不容易松懈了,笑的那叫一个猥琐邪恶啊! 里面果然就是柳絮和苟熙。 而且也确实正在大白天的做着伤风败俗之事, 床都快塌了的感觉,好久后…… 两人才熄火了, 又说了一番不可描述的话语,这两人才换了别的正常话题。 苟熙公子的声音很轻, 很柔,有一种特别娘炮的感觉。 “美人啊!” “最近这段日子你要少出门, 最好能到城里租间院子住,本公子实在是很担心你的安危。” 柳絮笑道,“咱们沧州城一直都很太平, 能有什么危险啊?呃~也就上次遇了回山贼而已。 不过奴家已经报官了, 想必官府很快就能抓住这伙贼人的,苟郎莫要担心奴家。” 苟熙公子顿了顿, 叹口气道。 “本来这事属于机密,我不应该告诉你的,但想着你也不是外人,知道了也无妨,不过? 此事从我之口,过你之耳,你听了后就只放在心里头,莫要传了出去,记住了吗?” 柳絮嬉笑一声,“什么事啊,搞的这般神神秘秘的?” 孙彬和朱俊支起耳朵偷听着,秘闻什么的,他们最喜欢了的。 “我沧州城要反了!” 苟熙石破天惊说了一句话出来,惊的孙彬差点跳起来,要知道孙彬爹可是知府,沧州城造反?他爹应该首当其冲啊? 造反可是灭族大罪啊! 孙彬这人虽然楞了点,但他知道他爹绝对不会造反的,因为他爹比谁都忠于大明,忠于皇帝。 他爹以前念叨最多的便是忠君爱国,若一个人连君王都不忠,那就是猪狗不如的畜生了。 孙彬甚至相信,若是他孙彬造反,他爹绝对会第一个拿起刀子大义灭亲。 而柳絮姑娘显然也被吓到了,她结结巴巴道,“苟郎莫开此等玩笑,这话若是传了出去,可是杀头之罪。” 苟熙似乎非常享受别人惊讶的表情, 他得意洋洋的说道,“胆小鬼,到时候等我爹封王拜相时候,你也荣华富贵享受不尽。” “苟大人要造反?” “不是, 我爹哪有这般魄力啊!” “难道是孙知府?” 苟熙不屑道, “这家伙老古板一个,是我们第一个要杀了祭旗的狗官,呵呵!” 孙彬听说他们要杀自个爹祭旗,气的就要冲进去拼命,幸亏朱俊一把按住他,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 孙彬强压下愤怒,继续偷听。 原来? 领头人居然是韩爌? 韩爌是谁? 这家伙便是赫赫有名的东林元老啊,崇祯继位后,这家伙便告老还乡了。 因为他在红丸案,魏党案中都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天下皆称其贤,虽不在朝,影响力却不孬。 原来韩爌早就秘密来了沧州城,而且一直潜伏在曹家当西席,就是,……云姝小姐他爹啊! 朱俊觉得好狗血啊! “可是?” 柳絮战战兢兢道,“韩大人虽然名闻天下,但毕竟已无实权,而且咱们沧州也没什么兵将,如何反得? 苟郎啊,奴家劝你赶紧从这些事件中脱身出来,以免惹下杀身之祸啊!” 苟熙拍了拍柳絮脸蛋,“你们女人就是胆小,所谓富贵险中求,况且这事儿我们必定成功。 沧州虽无兵将,长芦盐场却有无数狗一般的灶户啊,这些灶户力大人贱,只需断了他们生路,便是最好的兵员了。 除了长芦盐场外,还有两淮盐场等大盐场几十万灶户都会跟着一起造反,呵呵~灶户如狗,最容易利用了的。 而且皇帝陛下早就驾崩了,现在朝堂上尽是阉党奸臣,蜀皇才是真命天子,我们唯有随大势,从蜀皇!” 朱俊目瞪口呆…… 他不过一个屁民罢了,为何会陷入这种可怕的阴谋里啊? 不能再偷听了,若是被苟熙发现了,只怕会遭到这帮反贼不死不休的追杀。 而且听苟熙的口气,孙彬他爹并没有参与进去,不管怎样这事儿必须先告诉孙彬他爹。 第436章 囚禁 第436章 囚禁 朱俊给孙彬使了个眼神,示意他赶紧走人,免得夜长梦多。 而孙彬也确实有点害怕,二人小心翼翼猫着后退,直到退出好几米远,才敢直起身子来,两人对视片刻,也不回静室,直接就出了门,疯狂往沧州城方向赶去。 一定要尽快将消息告诉知府孙颜真! 大约行了两里路,朱俊突然意识到他犯了个严重错误。 孙彬身边的狗腿还在柳絮家啊! 若是苟熙稍微有点智商,便能推测出他与柳絮的对话已经被人偷听去了,要知道谋反可是大罪,苟熙一伙人肯定会提前动作的。 只怕? 就连知府孙颜真都会被他们提前暗害了去。 朱俊越想越害怕,他猛地停下脚步,将顾虑讲给孙彬听,这孙彬也吓坏了,他哆哆嗦嗦道,“那朱兄弟,咱现在应该怎么办,要不咱们回去?” 朱俊郁闷道,“你傻啊,咱们现在回去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孙彬突然发狠了,“大不了老子和兄弟们把苟东西绑了,送到我爹面前去,老子的几个兄弟也是见过血的,怕他毛线?” 朱俊冷笑一声。 这孙彬还真是二楞子,他那几个狗腿是什么德行他不知道? 也就是吓唬人可以,真正干起架来就哈士奇了,肯定怼不过苟熙一伙人。 他现在只能寄希望于苟熙智商欠费了,两人唉声叹气,继续逃着,朱俊如今身体完全恢复,跑起来倒还不累。 就是孙彬,这家伙自小养尊处优,养的他体虚人弱,这才跑了两里路,就气喘吁吁的,直呼再也跑不动了,朱俊只得放慢脚步,陪着他一起快走。 事实证明,当你期望于对手智商欠费的时候,其实你的智商已经先欠费了,眼看着沧州城的大门越来越近,身后却传来一阵马蹄声。 孙彬回头一看,差点吓了个半死。 但见一群人骑着骏马,气势汹汹追来,而领头的正是苟熙公子,这家伙平日里文质彬彬,标准花美男一个,如今却面露凶悍,额头青筋暴暴。 “苟东西来了怎么办?” 孙彬都快急死了,他四处张望,期望能够找到藏身之处,然而此地乃是运河周边,环境空阔无比,根本就找不到可以藏身的地方。 终于,苟熙还是追上了他们。 “你们咋不跑了?” 苟熙狰狞笑着,“孙公子啊,咱俩好歹也是老朋友了,你这遇到了苟某,不说一起喝个茶什么的,你跑什么跑啊?” 孙彬破口大骂,“苟东西,你将老子绑这么紧,老子还怎么跑啊?而且谁和你这苟东西是朋友啊?麻痹的,你这反贼。 赶紧的放了老子,否则老子告诉爹,让爹将你们全部绳之以法,统统的抄家砍头,看你们还怕不怕?” 朱俊差点晕了过去。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苟熙未必就能完全肯定他们偷听到了什么,可你他妈的这一招,岂不是坐实了? 人家既然敢造反,还会怕你爹? 苟熙似笑非笑道,“你们果然听到了。” 朱俊现在郁闷无比,他可不想死啊,好不容易穿越到了古代,还没发家致富奔小康呢,若是就这么挂了,好冤屈啊! 算球,不要脸走起。 朱俊装着一副非常害怕的模样,事实上~他确实害怕啊! “苟公子饶命啊!” “小的叫朱俊,原本是曹家伙计,却被孙彬强迫成了狗腿,每日被他打骂,小的早就恨孙彬入骨了,求苟公子救救小的啊!” 苟熙原本一直盯着孙彬看,直到此时他才注意到了朱俊,他见这朱俊趴在地上,一副胆小如鼠的模样,就莫名厌恶。 男子汉,死就死。 这般贪生怕死真是可恶。 苟熙冷笑一声,“饶你一命也不是不可以。” 接着苟熙随意丢过来一把刀,诱惑道,“只要你当着我面,将孙彬剁了,我便拉你入伙,让你也轰轰烈烈造一场反。” 卧槽,朱俊目瞪口呆。 让朱俊不要脸可以,可是杀人? 在现代社会时候,他别说杀人了,就连鱼他都不敢杀啊! 而且他也确实对孙彬下不了手。 苟熙见朱俊这怂逼样,便冷笑一声,挥了挥手,他身后众人一拥而上,将朱俊和孙彬眼睛蒙了,然后又绑在了马上。 朱俊柔软的肚子就这么直接靠着马背,马一跑起来,朱俊的肚子可就遭殃了,翻江倒海,吐的是稀里哗啦,就连胆汁都吐了出来。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更不知道走到了哪里? 朱俊被折磨的奄奄一息,浑身又麻又痛,恍惚中,他似乎看到自己身穿帝王之服,然后也是被人绑在了马背上,一路颠簸,后来还遇到了个死太监。 迷迷糊糊中,朱俊突然说了一句,“我到底是谁?” 接着便晕了过去! …… 醒过来时,也不知道是白天还是黑夜? 因为这是一处地牢,暗无天日,确切的说是一处装满了水的地牢,这水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换了,散发着恶臭气味。 朱俊和孙彬,还有几个狗腿。 他们这些人统统被铁链锁住了,半截身子淹没在水中,早就已经泡的发白,失去了感觉。几个狗腿有气无力的哀嚎着,而孙彬则一言不发,背对着朱俊。 朱俊现在浑身无力,口干舌燥的。 也顾不得脏,直接就将头埋在水里,猛灌了几大口水进去,嗓子才好受了些,而身体也有了一丝丝气力。 “孙哥,我们现在在哪里?” “哼!” 孙彬哼了一声,看也不看朱俊,“怂货,亏老子还将你当兄弟看呢,你特么就是这么对待兄弟的?老子几时逼迫你当狗腿了?” 朱俊哭笑不得,“孙哥你还生气啊,我当时还不是为了你好?” “呸,你特娘的是想自己逃跑。” “对呀,我就是想逃跑,然后好去找孙知府报信嘛,可惜咱俩还是被抓了,信也没有报成。” 孙彬终于转过头来,疑惑道,“当真?” 朱俊急忙点头,然后又背诵了一大堆兄弟义气之类的话,特别的煽情感人。 第437章 阴谋起事 第437章 阴谋起事 孙彬这人混球归混球,其实思想相当单纯,他看人非黑即白。 被朱俊这么煽情的一说,这小子立马感动了,哽咽道,“老子就知道你不是那种人,好兄弟! 老子孙彬这辈子能有你这般好兄弟,就是死也值得了,下辈子咱们还做兄弟。” 大概是这个死字太可怕了。 孙彬居然自己被自己吓哭了,他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泪眼汪汪看着朱俊。 朱俊一阵恶寒,被一个男人泪眼汪汪看着,太特妈膈应人了好不好? “呵呵!” 朱俊勉强安慰道,“孙哥,你先别哭啊,咱都这样了,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还是先想着怎么逃跑吧?” 孙彬苦笑着扬起手臂,他手臂被一根粗粗的铁链子锁着,“这铁链可结实着呢,老子牙齿都咬嘣了。” 说完后,这家伙便张开嘴巴给朱俊看,而借着微弱的油灯,朱俊见孙彬嘴巴里都是血,牙齿也缺了好几颗。 朱俊叹口气,他扬起头,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欲哭无泪。 朱俊干脆闭上了眼睛, 想着怎么逃出去, 或者能够给孙颜真传个信也行啊! 时间缓缓流淌。 也不知为何,苟熙只是将他们囚禁了起来,并没有杀死他们。 甚至每天还会给他们提供一顿饭食呢,就是这些饭食的味道实在不咋滴, 呃~馊饭能好吃吗? 想这孙彬自小锦衣玉食, 何曾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难吃的东西啊?这家伙一边吃,一边吐, 一边哭。 不过几日, 便瘦了一圈。 朱俊虽然是从物质极为充沛的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但是好歹他在陈老爹家住过一段日子, 受过苦! 馊饭就馊饭, 捏着鼻子吃呗! 朱俊和孙彬在暗无天日的水牢里受着苦,孙颜真找他的宝贝儿子都快找疯了。 就连曹家老爷子寿宴,他都没有去参加。 曹四喜, 沧州首商。 其家财富可敌国,而今日便是这曹四喜寿宴的大好日子,沧州城大大小小官员和商人都来了。 曹四喜站在门口,迎接着各路客人,哪怕是小商人和小官员,他也依旧笑嘻嘻招呼着。 待客人都齐聚后,流水席也端上来了, 珍馐美宴轮番上阵,让人应接不暇。 不过诸宾客都是有身份之人,肯定不会大吃大嚼的,而是一个个说着虚伪的客套话。 小商人乘着这个机会巴结大商人,小官恭维着大官, 气氛欢快无比,场子里锣鼓喧天。 但是曹家却有一处密室, 此时寂静无声,任凭外间多么喧闹, 也没有一丝声音能传进来。 “韩阁老!” “小儿前日不小心让孙颜真儿子抓到了把柄,幸亏小儿当机立断将其捕获, 还请韩阁老示下,该如何处置他?” 说话之人便是苟熙他爹,沧州实权人物, ……苟富贵! 而韩爌则坐在上首, 木无表情道,“孙颜真也算是老夫门生了, 可惜此人却是个死脑筋,与我等志趣不合。” 曹四喜躬身行礼道,“要不咱们干脆就以他儿子的性命威胁他,不怕他不乖乖就范。” 韩爌摇摇头,苦笑道,“你们不了解我这位门生,他为了家国大义,是真的会大义灭亲的。 所以这次起事,老夫就连暗示都不敢与他暗示,因为老夫知道,他必定不会参与,甚至还会告密。” “既如此,那就杀!” 韩爌摇摇头,叹息一声,“先留着吧,不过是个狗一般的小人物,杀也无用。” 韩爌说到狗这字时候,苟富贵的身躯明显晃动了下。 这家伙不是姓苟吗? 所以他对狗字也特别敏感,甚至最不爱听的就是狗字了,因为他总觉得这是在骂他。 韩爌突然看向苟富贵,问道,“盐城那边怎么样了?” “请阁老放心,盐场的那帮子灶户已经被我逼迫的奄奄一息了,只需一个引火线,便能彻底爆炸。” 韩爌点点头,“甚好,只是你等一定要看好盐场,莫要被有心人利用了这些饥饿的灶户。” 曹四喜见韩爌只和苟富贵一人说话,未免有点嫉妒。 他酸酸道,“都知道狗是最喜欢咬人了的,苟大人啊, 你就不怕将灶户饿狠了, 他们会反嗜?” 曹四喜左一个狗,又一个苟! 明显就是指桑骂槐,苟富贵被他说的都快炸毛了。 不过苟富贵比较有大局观,他知道在这种特殊时刻,千万不能给韩爌添乱的,……老子忍了! 苟富贵笑道,“长芦大大小小盐场,都被我们自己人看管的死死的,现在这帮灶户不知道有多痛恨朝廷和阉党呢! 而且灶户里头也被我等收买了许多领头人,到时候就利用这些人起事,然后再将他们收编。” 韩爌点点头。 他终于看向了曹四喜。 “曹老板,这粮草的事情就交给你了,一定要准备充足的粮草,狗虽善咬,但需喂饱!” 曹四喜见韩爌问话,乐的跟什么似得,他急忙表示,“阁老放心,草民地窖里存的粮食,足够灶户狗吃上十几年了。” “好~” 韩爌突然站起身来,举杯激动道,“有诸君与老夫同行,老夫甚喜啊,名垂青史就在此一举,望诸君与老夫共勉,干!” 苟富贵,曹四喜,以及一些官员将领等人全部站了起来,抄起酒杯一饮而尽! 干干干! 这些人连干三杯酒后犹自不过瘾,居然还搞了个歃血为盟? 韩爌虽然觉得他们幼稚。 但是为了调动士气,也就任凭这伙人闹了,他只是静静的坐在上首,心事满满。 想他韩爌,一代名臣。 曾经也是东林魁首。 还千辛万苦入了内阁,原本他就有济世报国的想法,却不成想最后灰溜溜出了朝廷? 都怪崇祯狗儿! 想利用我们东林人的时候,他比爹妈还亲,还诓骗我东林党帮他得了天下。 可是等我们没有了利用价值后,这家伙立马翻脸,对我东林人举起了屠刀,杀的人头滚滚! 可恨啊! 崇祯狗儿,我要你知道,我们东林人既然能将你推上至尊之位,也能将你拉到尘埃里去的。 第438章 又见白娘子 第438章 又见白娘子 哦,不对! 据蜀皇那边传来的消息,崇祯狗儿早就嗝屁了,如今的紫禁城就是个空壳子,早没了主人。 哈哈哈,此乃报应也! 想当年老夫倾整个东林之力,方将这狗儿推上了皇帝之位,可是却落了个兔死狗烹的下场。 韩爌想起了曾经与他一起共事过的东林众贤,他们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怀抱着治国平天下的梦想,入朝为宦。 可所遇却非明君,一腔热血赴黄泉,可悲可叹! 韩爌又想起了蜀皇,虽然蜀皇性喜女色,刚一登基就广选民女入宫享乐,哎~也非圣主。 不过这种人也好控制,以后朝廷就由我东林贤臣说了算,皇帝该干嘛就干嘛去。 “韩阁老!” 苟富贵突然说道,“下官总觉得心里头七上八下的,孙颜真若不归附我们,始终是个隐患。” 孙颜真可是沧州知府,也是沧州实权派人物,其手下势力不可小觑。 韩爌淡淡一笑,“那就用他祭旗,振奋我军心。” 众人闻听此言,无不肃然起敬,要知道孙颜真可是韩爌门生啊,这韩阁老为了家国大义,就连门生都能杀,可敬! 这帮人又吃了会子酒, 商议好了具体细节, 这才心满意足出了密室,谋划大事去了。 而同一时间…… 沧州城周边有一小城,名保定府,这里平素少有外人来。 小城的生活平静而闲适。 这里最大的一家客栈名宝利客栈, 这家客栈最近几日都不营业, 据说是被人包场了。 此时大白天,宝利客栈却门窗紧闭, 客栈里一间上房, 桌子上放着枚黑曜石戒指。 这枚戒指雕工和质材都不一般,一看就挺值钱的。 一名头发卷曲的妩媚女子定定看着这枚戒指, 她几次都想伸手将戒指揽入怀中, 却又讪讪缩了回来。 “奴家记得,这就是皇帝陛下手上戴的戒指。”白娘子斩钉截铁道。 旁边的田尔耕和方正化都有点奇怪,……这白娘子观察可真仔细, 不过和陛下相处了几个时辰罢了,竟能一眼认出他的戒指来? 呃~至少田尔耕他认不出! 田尔耕有点心虚的拿起戒指,装模作样看了看,妈蛋的~老子该怎么说话啊? 旁边方正化还眼巴巴等着田尔耕确认戒指呢! 因为田尔耕与皇帝陛下相处时间最长,皇帝陛下若是经常佩戴这个戒指,田尔耕肯定知道。 关键是…… 田尔耕不知道啊! 确切的说是田尔耕从来就没注意过这种细节,鬼特么知道这个戒指到底是不是陛下的啊? 田尔耕能够说实话吗? 不能! 身为皇帝身边的锦衣卫, 你特娘的连皇帝的随身配饰都认不出来,你还有脸当这个锦衣卫都指挥使? 田尔耕郁闷道,“本官似乎曾经见过陛下戴过这样的戒指。” 田尔耕玩了个文字游戏,他没有把话说满,这样甭管这个戒指是不是陛下的, 他都有回旋的余地。 闻听此言,众人心情大好。 找了这么些日子, 终于有点眉目了,只要顺着这个戒指查下去, 总能查到皇帝陛下线索。 方正化一把拿起戒指,激动道, “这么说陛下有可能就隐居在了这保定府?陛下一定是生活困难,这才卖了戒指。” 田尔耕郁闷道,“也有可能是渔家从水里打捞起来的。” “放屁!” 白娘子狠狠一锤桌子, 骂道, “田尔耕你什么意思?你是不是想说陛下已经葬身鱼腹了?” 田尔耕看着满脸怒气的白娘子,他实在不明白, 这个江湖草莽似乎比他们更关心皇帝陛下的生死? 白娘子斩钉截铁道,“陛下绝对不会葬身鱼腹的,他是真龙天子,怎会死?” “他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才被困在了保定,我们找,就算将保定掀个底朝天,也要将陛下找出来。” 相比于白娘子的感性,田尔耕就理性多了。 他虽然也希望陛下就如白娘子所言,因为不得已的苦衷才被困在保定府,但是…… 这种可能性太渺茫了啊! 天佑陛下,天佑大明啊! “传我命令,顺着戒指的线索查下去,然后着人给京城里传信,就说有陛下消息了,让他们速速派大军前来护驾。” “遵命!” “遵命!” 一声令下,厂卫齐齐出动,这些厂卫如今都化身为普通的贩夫走卒,无声无息潜入到了四面八方。 方正化看着魂不守舍的白娘子,勉强安慰道,“白姑娘莫要忧心,陛下一定不会出事的,他一定会活着。” 白娘子惨白着脸,凄然一笑,“当初都怪我,风浪太大了, 我不小心失了手,落入水中, 只能眼睁睁看着巨木带着陛下流走了。 若是我当时能够再抓的牢固一点,又怎会与陛下分散?一想到陛下孤身一人在水上漂流, 我就心如刀绞。” 白娘子的神情越发凄楚, 泪水缓缓滑落,看的田尔耕目瞪口呆。 他暗忖着:平日看陛下一副不近女色的正人君子模样,呵呵~没想到逃难的时候都能睡服个妹子。 白娘子并不知道田尔耕的龌龊心思,她现在一门心思的想着崇祯,心都快碎了。 …… 水牢中朱俊突然打了个喷嚏,他郁闷的摸着肚子,却丝毫不能减轻一点点痛苦。 今天的馊饭特别馊,都长绿霉了,以至于朱俊现在腹痛如绞,冷汗直冒的。 朱俊知道这个叫做急性肠胃炎,可轻可重! 轻者,不用药就能好。 重者,甚至会送命。 朱俊现在就是重症了,他觉得口好干,就算拼命的喝着脏水,依旧不能解渴,反而将肚子涨的大大的,腹痛更加明显了。 其中这种程度的腹痛不会要命。 要命的是他体内水电解质紊乱了,很快他就会因为水电解质紊乱而一命呜呼。 随着口干乏力的加剧,腹痛反而越来越轻了,朱俊甚至觉得身体有一种莫名的兴奋感。 这是病情已经影响到了大脑的一种表现,离送命也不远了。 朱俊叹息一声,“孙彬你知道吗,其实我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第439章 恢复记忆 第439章 恢复记忆 朱俊想着,反正他都快死了,还不如将所有的秘密都吐出来呢! 孙彬转过头,笑的比哭还难看,“朱俊兄弟,老子甭管你是人是狗,反正你就是老子兄弟。” 朱俊淡淡一笑,“我讲一个现代社会的屌丝故事给你听,你听吗?” 朱俊也不等孙彬回答,就自顾自的讲了起来,他讲着自己幼年时代的无忧无虑。 工作后的一事无成,后来又沉迷于游戏无法自拔,所有的钱都被他买了装备。 朱俊苦笑道,“知道我为什么沉迷于游戏吗?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可是在游戏里,我却能掌控角色的人生。” 孙彬一脸懵逼的看着朱俊。 朱俊说的东西已经超过了他的认知范围,那个世界光怪陆离,听着合理却又荒诞无比。 不过孙彬是个粗线条的人,如今他已经将朱俊当成了真兄弟,自然是朱俊说什么他都相信。 至于为什么自己不能理解呢? 呃~一定是老子太蠢蛋了的。 孙彬自己脑补了个理由,然后他叹了口气,“朱兄弟,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混球啊? 呃,你也别否认, 所有人都觉得我混球, 其实就连我自己都觉得自个混球,不配活在这世上。 我爹是堂堂大儒,小时候是神童级别的,可我呢?我特娘的连字都认不全, 就是个白丁。 其实在我很小的时候, 也曾经想过要好好学习,可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啊, 我就是脚不停手不住, 就是不愿意安安静静坐着学习。 那些先生表面上对我毕恭毕敬,可是骨子里却瞧不起老子, 看老子就是朽木。 呵呵, 既然他们觉得老子是朽木,老子就朽木给他们看,更加的调皮捣蛋, 气死他们。” 孙彬这些年估计也是压抑狠了,居然一口气说了这么多? 可见他怨念颇深! 朱俊想起了自己的学生时代。 因为特别讨厌一个老师,便赌气故意不学好他那门功课,自以为成功了,还沾沾自喜。 可是长大了才知道当年的行为是多么幼稚啊! 只不过时光已经不能重来,纵然再后悔也无法弥补了。 朱俊觉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飘,似乎要冲破身体的禁锢, 回归天地自然。 而思维也越来越涣散。 他扬起脑袋,静静等待死亡的降临,内心居然平静无比。 身体的疼痛在慢慢消失,就连口干舌燥的感觉都没有了,人处于一种极度平静的状态下。 四周寂静无声, 只能看到孙彬的嘴巴一开一合,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我,……是要死了吗? 朱俊终于闭上了眼睛, 意识不断的往下沉着,平静而又寂静。 往事一幕幕回放! 他看到了自己天真烂漫的童年, 多愁善感的少年时光,毕业后的四处碰壁,与朋友欢快的相处。 许多原本已经忘记的朋友与人事, 再次回想起来, 清晰无比! 正当朱俊的意识感叹,他这一生究竟忘记了多少人和事啊? 突然, 画风陡转! 他看到了一座恢宏伟大的古代城池,他朱俊身穿帝王之服,傲然立于世间之巅。 他变成了崇祯皇帝! 收魏狗,灭东林,揽天下财富于国库;平陕西,复辽东,诛四方之敌于国门。 一路艰辛走来,终于将风雨飘摇的大明稳住了,眼瞅着就要成就帝王之业名垂千古了,结果…… 原本已经变成哈士奇的魏忠贤,突然返祖了,变成了嗜血的饿狼,差点将他祭了天启老哥。 “陈傻子你醒醒啊!” “陈傻子你醒醒啊!” “陈傻子你醒醒啊!” 正当朱俊感叹他这一生太特娘波澜壮阔的时候,一声声呼唤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那是他意识不能到达的地方。 突然一股强大的吸力传来,拉着朱俊的意识往上升,直破九天云霄,然后他便感觉到了胸口巨大的疼痛。 卧槽~ 好疼啊! 朱俊发现他身上的铁链终于去掉了,自个正躺在水牢上边冰凉的青砖上呢! 孙彬正蹲坐在他旁边,哭的像个娘们般,他旁边还有一个真娘们,就是云姝小姐啊! “陈傻子你终于醒了。” 云姝小姐狠狠一拳夯在了他胸壁上,咔嚓一声,肋骨又特娘断裂一根。 朱俊看着自个坍塌下去的胸壁,疼的他呲牙裂齿,“你们俩搞毛线啊!” 云姝小姐慌忙道,“不怪我啊,你当时心跳都停了,孙彬告诉我要心肺复苏, 我~我就照着他说的帮你按了,没想到你骨头太脆了。” “也不能怪老子啊!” “这心肺复苏还是你教老子的呢!” 孙彬和云姝小姐赶紧推卸责任,直把这朱俊郁闷死了, 这俩都什么人啊? 云姝小姐见朱俊脸色不好,安慰道,“陈傻子你不要担心,我认识位大夫,他正骨特别厉害,走,本小姐带你走。” 云姝小姐一声令下,她身边的仆人架起朱俊,孙彬和他狗腿急忙跟上,这些人刚准备出水牢门。 十几个人高马壮的汉子拦住了他们去路,领头的汉子哀求道,“云小姐,这些人都是重犯,不能跟您走。” “重犯?” 云姝小姐冷笑道,“本小姐竟不知,这曹府变官府了啊,居然还有权关押重犯? 本小姐就问几句话,他们犯了什么罪啊?这曹四喜是个什么官职啊?今儿你们不说清楚,本小姐立马就去报官。” 领头的汉子暗骂:明明是你爹关押的,曹四喜不过一走狗罢了! 领头汉子心中虽然吐槽,面上却不显,他依旧卑微道,“小姐,您真不能带走他们,否则小的就要倒霉了,您可怜可怜小的吧!” 双方都僵持住了…… 云姝小姐干脆就往地上一坐,冷笑道,“陈傻子是本小姐朋友,本小姐陪他一起坐牢,你你你,赶紧的拿铁链子捆住本小姐啊!” 这些人哪里敢捆住云姝小姐啊,没办法,他们只得一层层上报,最后…… 云姝小姐终于将他们救出了水牢,然后在曹家另外寻了个隐蔽的院落,……继续关押! 第440章 诓骗云姝小姐 第440章 诓骗云姝小姐 朱俊躺在床上,郁闷的看着旁边大吃大喝的孙彬。 云姝小姐的面子果然大,两人虽然是囚徒身份,但是伙食却一点也不差,肥鸡大鸭子摆了满满一桌子,香气老远都能闻到。 孙彬被关押了许久,天天以馊饭为生,这会子见了鸡鸭,简直就像是黄鼠狼进了鸡窝,吃的那叫一个狼狈不堪啊! 孙彬一手拿着鸡大腿,一手抓着鸭翅膀,嘴里肥肉塞的满满的,以至于说话都含糊不清了。 “朱兄弟,你咋不吃啊?” “老子孙彬吃过那么多山珍海味,第一次觉得鸡鸭鱼肉居然也能这般好吃,呵呵~曹家的厨子不赖啊!” 朱俊郁闷的看着满桌鸡鸭。 哦不~现在应该是崇祯皇帝了,他已经完全恢复了记忆。 崇祯胸前裹着白布,而且还裹的层层叠叠,胸壁也疼的紧,感觉呼口气都是疼的。 崇祯也很饿。 可他疼的就连呼吸都困难,刚刚好不容易才将汤药咽下了,这会子哪里还吃得下鸡鸭? 可是又不能不吃东西,他现在体质虚弱,特别需要进食,以补充身体的消耗。 “孙彬你将鸡汤舀点给我吧!” 崇祯很自然的命令孙彬,而孙彬也并没有听出崇祯语气的不同。 他只是觉得崇祯醒来后,整个气质变的完全不一样了,就像深渊般,琢磨不透。 孙彬拿起瓷碗,果真舀了点鸡汤递过去,而且他还贴心的吹了吹,生怕鸡汤烫着了崇祯。 崇祯实在是饿,他一边小心翼翼的喝着鸡汤,一边思考着怎么逃出去。 曹家非常大,阁楼又密集,就像个迷宫般! 崇祯就算能够从这个小院子潜逃出去,也必然走不出曹家大院。 更何况这里关卡重重,十几双眼睛盯着这个小院呢! 怎么办? 崇祯急得心都焦了,孙彬这个二楞子倒过的悠哉乐哉的,每日也就吃喝睡觉+缠着崇祯讲小白修仙文。 “孙彬,咱们得逃出去啊!” 孙彬翘着二郎腿,回味着小白修仙文里猪角喊出来的牛逼语录,……有我龙傲才有天! 他心不在焉回答道,“干嘛要出去啊?老子在这里住的挺舒服的,有吃有喝还有故事听。 呃~他们不是要造反吗?反正老子只是个小角色,等他们造反成功后,自然会放了老子的。” 对于孙彬这种随遇而安的精神,崇祯非常佩服,只是孙彬无所谓,他崇祯有所谓啊! 崇祯突然说道,“孙知府可是这沧州城父母官,不知他对此次起事是何态度?” 孙彬跳了起来,面红脖子粗的吼道,“老子爹赤胆忠心,定不会与这帮贼人为伍。 啊呀,老子爹是大忠臣,这帮贼人肯定会害老子爹的,怎么办,怎么办?” 孙彬这下终于开窍了,他急得不停走来走去,嘴里念叨着怎么办? 正在这时候,云姝小姐来了。 崇祯还没说话,孙彬便一个健步冲上前,“云姝你这死女人,赶紧的叫你爹放了老子。” “我爹?” 云姝小姐一脸懵逼的看着孙彬,“这事儿关我爹什么事啊?你们不是得罪了苟公子吗?不过,为何你们又会被关押在曹家啊?” 云姝小姐心中有很多疑问,她总觉得这件事不简单。 “屁的苟公子!” 孙彬刚准备将他偷听到的东西全部讲出来,崇祯急忙大咳一声,装出一副快死的表情来。 果然,孙彬和云姝小姐都被骗了。 两人快步冲到床边,关切之情溢于言表,这让崇祯颇有点感动。 崇祯拉住孙彬,偷偷给他使了个眼色,让他先别说话,也不知道这家伙看懂没有? 接着崇祯笑着对云姝小姐道,“云小姐,其实这事儿全赖我,我本是曹家伙计,后来因为与孙公子一见如故,便投靠了孙家。 没想到啊,曹家人是个小心眼的,他们记恨我背弃旧主,所以才派人将我与孙彬抓了起来,就是想给我们一点颜色看看。” “不是苟公子抓的你们吗?” “曹礼不是和苟熙关系挺好嘛!” 崇祯干脆将事情又往曹礼身上引,他这是在赌…… 赌的便是,云姝小姐并不知道他爹的真面目,也不知道他爹早已经扯起了大旗,准备起事造反了。 虽然云姝小姐是个善良的女孩子,但是毕竟她是韩爌的女儿。 父女之间的情感,又岂是崇祯这个外人能够比的? 若是云姝小姐知道了真相,他铁定不会帮助崇祯逃跑。 要知道造反可是杀头大罪,若是泄露出去,他爹可就危险了。 云姝小姐果然是个单纯的,他闻听此言,气的脸都红了。 崇祯趁热打铁道,“云姝小姐,我知道你是个好姑娘,你也一直仰慕苟熙公子,其实我本不愿意麻烦你,因为这样会让你与苟熙公子结怨。 只是? 只是上次我听曹礼的意思,我让曹家失了面子,他们准备暗害了我去,现在只有云姝小姐能救我啊!” 崇祯说完后,还硬是挤出几滴眼泪,装出一副无助的可怜模样。 还真别说,这表情还挺好使的,女人都心软,云姝小姐也是女人,她也一样心软。 这女人愤愤不平道,“曹家也太欺软怕硬了,他们有本事暗害了孙彬去,本小姐还敬他们是条汉子。” 孙彬不乐意了。 什么叫暗害了老子去? 但是崇祯一直拉着他衣角,示意这家伙千万不要多言,孙彬只能瞪着一双眼睛,愤怒的望着云姝小姐,恨不得一口吃了他。 最后…… 在崇祯的煽情表演下,云姝小姐终于决定了,即便冒着得罪苟熙公子的危险,也要将他们救出去。 方法也挺简单的…… 云姝小姐和他们约好了,下回带两套女装来,将二人乔装打扮成侍女,偷带出曹府。 而同一时间…… 张之极则带着五千将士气势汹汹赶往保定。 当他刚到保定城外,还没来得及安营扎寨,便又接到消息,接着这五千将士又连夜赶往沧州城。 京营五千大军,驻扎了沧州城外,旌旗招展,衣甲鲜明,着实让沧州城附近的老百姓感受到了什么叫天兵赫赫! 第441章 逃跑 第441章 逃跑 要知道张之极所带之兵,可都是京营里最精锐的部队。 不说别的,就光他们装备的战马,都比普通马高两个头,一匹匹雄赳赳气昂昂的。 别说普通老百姓了,就连沧州城大小官员看了心中都发怵。 当然最发怵的还得数那帮心怀鬼胎之人。 曹家密室里,韩爌铁青着脸坐着,下面一群他的门生同谋。 苟富贵急得头发都白了几根,他忧心忡忡道,“阁老,京营大军突至,难道是因为我等计谋已经暴露了?” 韩爌冷笑,“若是我们的计谋暴露了,他们早就直接砍人了,而不会驻扎在城外。” 苟富贵叹气道,“可是阁老,我等曾千方百计想要探听情报,但是却连大营的门都进不了。 我等除了知道他们是京营大军外,其余一概不知,如今我等人心惶惶,还请阁老明示。” 韩爌闭目沉思,良久…… 他悠悠睁开眼睛,淡淡道,“你们只知道城外有京营大军,可知这沧州城附近,甚至这沧州城内,到处都是厂卫吗?” 啥? 厂卫? 韩爌的话让下面的众官员心惊肉跳,要知道厂卫可是直接听命于皇帝陛下的,他们来沧州城干嘛? 这特娘的不是吓死个人吗? 尤其是曹四喜,这家伙虽然有点政治志向, 但他骨子里依旧还是个贪生怕死的商人罢了。 他听说厂卫齐集沧州, 立马就吓尿了,而且是真尿了。 一股子极为骚气的味道,弥漫在密室里,这密室又不透风, 所以就导致尿味挥之不散。 韩爌眉头都不带皱的, 他心性坚韧,区区尿味于他而言算不了什么。 韩爌淡淡道, “韩某真是后悔与尔等起事了, 区区厂卫就将你们吓成什么样子了? 就你们这样子还想干大事啊?呵呵,若是厂卫针对的是咱们, 咱们早下狱了, 还能在这里密谋?” 曹四喜胆战心惊道,“或许是因为他们正在寻找我等的证据呢?” 韩爌冷冷看了他一眼,“你几时见厂卫抓人还需要证据的?” 顿了顿, 这韩爌继续道。 “你等勿需担忧,不管是京营大军还是厂卫的狗腿子们,他们都不是冲着我们来的,事实上……他们在追查一枚戒指。 至于这枚戒指有什么特别的含义?老夫的密探还没查出来,不过老夫早就派人紧紧盯着他们了。 呵呵,你等只知道皇帝有厂卫,殊不知这些年我东林也培养了一批死士和密探?” 韩爌嘴上虽然说的淡定, 但他心里还是有点七上八下的。 通过蜀皇给出的密信,他早就知道皇帝陛下被人烧死在了西山,紫禁城里早就没了主人。 可是? 突然间京营大军和厂卫齐齐来了沧州,这太不寻常了。 说句实话,就算他们起事的消息真的泄露了, 也不值得京营大军和厂卫一同过来啊! 除非这里有皇帝? 韩爌突然又摇了摇头,自嘲着, ……这怎么可能啊?就算运河倒流,陛下也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 接着韩爌与这些人又密谋了片刻, 众人才散去。 只留下韩爌一人坐在密室里想事情,他脸色阴晴不定, 眼神散发出狂热的光芒。 突然,密室的大门缓缓推开。 进来的是一位中年男子。 这男子的衣着和面容都极为普通,把他丢了大街上, 你就是盯着他看一百遍, 也不一定能够记住他的长相。 男子先是恭敬行了个礼。 然后才木无表情的说道,“阁老, 我们密探已经查出来了,那枚戒指是一个傻子的,这傻子乃是盐圪塔村灶户捡回来的。 这傻子先是在曹家做着伙计,后来又到了孙颜真府当了西席,专门教导孙颜真的纨绔儿子,最近两人一同失踪。” 孙颜真的儿子? 韩爌突然想起来了,这个纨绔子弟好像落入了他手里,现在还被关押在曹家水牢里呢? 韩爌觉得口干舌燥,他沙哑着声音道,“传我命令,去曹家水牢将里面的人提出来。” …… 曹家,一处隐秘的小院。 崇祯和孙彬郁闷的看着眼前的女装,粉红色的丝织襦裙,上面还绣着一朵朵桃花呢! 这叫桃花襦裙,据说穿了便能嫁给如意郎君,所以颇得女孩子追捧。 孙彬咬牙切齿,“特娘的,这死女人居然敢给老子穿粉红色的襦裙,朱兄弟,咱们可是大男人,死也不穿粉红色。” 孙彬骂完后,便转头去看崇祯,他目瞪狗呆的看着崇祯。 这家伙早就将粉红色襦裙穿好了,而且还绾了个女人发髻,看着别提多膈应了。 崇祯将粉红色襦裙丢了孙彬脸上,正色道,“赶紧的穿了,大丈夫能屈能伸, 穿个女装算毛线?” 孙彬不情不愿的将桃花儒裙穿上, 然后又铁青着脸搞了个女人发髻,他那表情啊, 恨不得要吃人。 两人女装完毕后,便出了门,然后以手帕子掩脸,跟着云姝小姐扭扭捏捏的走出了院子。 因为云姝小姐来的时候带了一群丫鬟,这些丫鬟皆着桃花襦裙,所以崇祯和孙彬混在里面并不显眼。 一路弯弯绕绕,离大门越来越近,崇祯稳稳的走着,路上甚至与一队黑衣汉子擦肩而过。 呼~ 两人跟着云姝小姐踏出了曹宅,她笑道,“陈傻子,你现在终于安全了,赶紧逃吧!” 崇祯定定看着她,“以后你会后悔今日放我们走吗?” 云姝叹气道,“我不会后悔的,虽然这样会让苟熙公子误会我,罢了,不管我怎样都得不到他的真心,误会就误会吧!” 崇祯也不多言,他拉着孙彬就往城外跑,如今沧州城已经是龙潭虎穴了,呆在城里并不安全。 至于孙颜真? 站在朱俊的角度,肯定找孙颜真最安全,但是站在崇祯的角度,找孙颜真只会死的更早。 孙颜真虽然不是二楞子,却是个糊涂蛋,他身为一方父母官,居然都能让人在眼皮子底下搞事情? 只怕直到现在,孙颜真也没发现异常,可谓是无能。 如此无能之人,如何能保证他的安全? 感言,小剧场! 猪角崇祯:狗作者,滚出来! 大璎珞;咋了?我的猪角。 猪角崇祯:狗作者,说好的后宫模式呢,朕为了能够收后宫,流落民间,还忍饥挨饿,简直是威仪荡然无存。 大璎珞:本作者给你安排了三位美女后宫啊,白娘子,陈春妮,还有韩云姝呢! 幸福吗?激动吗?是不是想现在就将她们全部收入后宫?呃~放心,以后本作者再也不虐你了。 猪角崇祯:呸,你特娘的就不能给朕换个正常女人?一天到晚弄一些胸大无脑的女人来恶心朕。 你特娘的就是心理变态,见不得朕幸福,朕要造反,朕要人权,朕要温柔似水的美女,朕拒绝出镜! 大璎珞:呃~你猪角都造反了,还能叫皇帝文吗?不如本作者把这个写成丧尸文好了,让你变身凹凸曼,天天打丧尸啊! 猪角崇祯:臭女人,你想干嘛? 大璎珞:最近心情糟糕,椅子被人搬走了,所以就想虐虐你啦! 猪角崇祯:朕操! 第442章 再次被俘 第442章 再次被俘 沧州城的街道上,两名女子健步如飞,此两名女子皆身穿桃花襦裙,料子和绣工都相当好,一看便是出身大户人家。 就是这两名女子走起路来像男人,步子迈的特别开,路上行人纷纷驻足,指指点点的。 孙彬虽然是纨绔子弟,但毕竟面皮较薄,被这么多人当猴子围观着,让他相当不自在。 反观崇祯,脸不红心不跳,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孙彬暗忖:这朱俊不亏是蜀中大族出来的,光这般宠辱不惊的心性,就是我学不来的。 “ 孙彬气喘吁吁道,“朱兄弟,咱这是往哪里去啊?” 崇祯言简意赅,“城外!” 孙彬急了,“我说朱兄弟,咱到城外干嘛啊?赶紧去找我爹啊,将他们的阴谋告诉我爹,让我爹出马抓他们。” 崇祯一边拉着孙彬健步如飞,一边解释道,“你爹救不了我们,甚至就连你爹都有可能陷进去, 相信我, 等到了京城,我自有办法收拾他们。” 崇祯的语气非常生硬,按照孙彬以往的急躁性子,早就一巴掌呼过去了。 从来只有他孙彬发号施令的时候, 底下的人只需说是是是就行。 可是这次? 当他看到崇祯的眼睛后, 却提不起一丝一毫的反抗。 两人很快便到了城门口,沧州城是盐业重镇, 南来北往的客商非常多, 所以城门从来就没有闲过。 今天照例排着长长的队伍,等待检验路引和货物。 崇祯刚从曹宅逃了出来, 自然没有路引, 他看向孙彬道,“孙彬,现在看你的了。” 孙彬郁闷的快吐血了, 想他孙彬以前虽然是纨绔子弟,但好歹没有女装的爱好啊! 今天居然穿着一身桃花襦裙去走后门,外人看了不知道会怎样笑话老子呢?妈卖批的~ 孙彬深吸一口气,提着襦裙,大踏步走向城门,突然拉过一名小兵,心虚道, “你,赶紧的放老子出去。” 这小兵估计是刚受了上司的气,此时正在火头上呢! “狗日的,哪里来的臭婊子,滚到后头排队去, 否则老子干死你!” 这小兵言语极为猥琐,孙彬脸都气绿了, 他一把撩开额头刘海,骂骂咧咧, “睁大你狗眼看清楚,老子是谁?” 这小兵刚刚只大略看了看, 还道是个女人呢,没成想,居然是沧州城出了名的纨绔子弟, ……孙彬! 孙彬名声虽然不好, 为沧州城豪门子弟所不屑,但也不是他这个小兵能得罪的。 人家捏死他, 比捏死蚂蚁容易。 “孙孙孙公子,原来是您啊,小的立马安排您出城,您先等着啊!” 小兵结结巴巴的说道,看着打扮的花红柳绿的孙彬,他有一种日了狗的感觉。 而待同样身着桃花襦裙的崇祯也走上前,小兵更是目瞪狗呆。 虽然前几年文人中流行过一段时间的女装,但自从这种行为被皇帝陛下狠狠批判后,便很少见男子着女服了。 老百姓更是将女装文人视作变态,没想到啊…… 这孙彬居然公开女装? 呸,恶心! 孙彬就当没有看到旁边鄙夷的众人,他带着崇祯大摇大摆,刚准备插队出城门。 正在这时…… 他们身后突然传来马蹄声乱,十几个骑马的汉子冲了过来,撞得众人人仰马翻,敢怒不敢言! 崇祯暗道一声不好,看架势,这些人是冲着他们来的啊! 果不其然,崇祯还没来得及逃出城门,这伙人便冲到了他们身边,大手一抄,如同老鹰捉小鸡般,将他们虏了。 这伙人虏了崇祯和孙彬后,也不停留,调头就走。 很快,马蹄声远,只留下目瞪狗呆的守城兵,好久他们才反应过来, ……众目睽睽下,孙知府家的公子居然被人虏走了? 孙公子可是当着他们面被人虏走的,孙知府若是怪罪下来, 他们谁也担不起责任。 众人慌了神, 只得急忙跑去孙府报信。 …… 而崇祯和孙彬现在在哪儿呢? 这是一处城中荒宅。 许久没有人住了,早已经变成了鸟兽的天堂,荒草也许久没人打理,长的比人还高。 崇祯见院里站着许多汉子,为首的是一名青衣文士,这文士手摇羽扇,一脸的淡然。 青衣文士旁边站着几位沧州城大佬,孙彬都认识,一位是豪商曹四喜,一位是苟熙他爹,苟富贵! 孙彬刚刚被人摔在了地上,摔的鼻青脸肿,他气愤的爬了起了,骂道。 “奸商狗官,赶紧的放了老子,刚刚许多人都见了你们虏了老子走,老子爹绝对不会放了你们的。” 青衣文士并不说话,倒是苟富贵乐呵呵道,“贤侄啊,最近咱沧州不大太平,就连京营大军都来了呢,我们也是为了你的安全着想,请你暂时躲避一番。” “呵呵!” 孙彬虽然是纨绔子弟,但他胆气还是有的,如今人为刀俎,他是鱼肉,可孙彬却丝毫不惧,反而一脸的鄙夷。 “诸位叔叔伯伯,只怕是你们怕自个的勾当被人知道了吧?哈哈哈,京营大军来了吗?他们是来取你们狗命吧? 哎,以前我孙彬总是很自卑,总觉得自个一事无成,还被人瞧不起,如今看来,我孙彬至少还是人啊? 不像有些人呢,虽然披了身人皮,但是干的却是禽兽之事,和这些禽兽比起来,我高贵!” 崇祯此时站在孙彬后头,他恨不得一把堵住孙彬这二球的嘴巴。 如今敌强我弱,是逞口舌之快的时候吗?大丈夫能屈能伸,必须的先保命。 崇祯一把拉过孙彬,陪笑道,“诸位大人,我其实什么都不知道,呃~就算我知道什么,也绝对不会说的。 要不这样吧,你们不如将我们再次关押到那个小院里,这次我们保证不逃,真的! 甭管你们要干什么大事,等你们干完了,再放我们出来呗,我朱俊一定日日焚香,祈祷诸位马到成功,封侯拜相!” 崇祯言语恳切,真诚无比。 领头的青衣文士突然笑了,笑的诡异无比,“陛下啊,一别数年,您都不记得臣了吗?” 第443章 君臣对质 第443章 君臣对质 崇祯心中一咯噔。 刚刚苟富贵说什么京营大军已经到了沧州,他就意识到自己可能已经暴露了。 现在只希望京城方面知道他真实身份,而这些人还不知道。 原本他还寄希望于这伙人暂时还没查出他的真实身份,没想到,……居然被这青衣文士一语道破? 崇祯只觉得口干舌燥,他装作没听懂的样子,疑惑的望着青衣文士。 青衣文士呵呵一笑,“一别这么多年,陛下容貌虽然略微有点变化,不过这无耻的性格倒还没有变呢!” 陛下? 苟富贵,曹四喜,以及孙彬等人,这回终于听清楚了,韩爌居然叫他陛下? 这,这也太玄幻了吧? 孙彬大张着嘴巴,都能放颗鸡蛋进去了,他一脸懵逼的望着崇祯,腿一软,差点就跪了地上。 崇祯依旧装着一副什么也不知道的模样,惊恐道,“这位大人您说什么啊?小人怎么听不懂啊?” 韩爌认认真真打量着崇祯,没错~就是这张无耻的脸,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每当夜深人静之时,他便想将这张脸划个稀巴烂。 哈哈哈,报应啊! 这狗皇帝居然失忆了? 呵呵,怪不得狗皇帝会赖在沧州不走,原来是失去记忆了。 韩爌上前一步,“陛下啊,臣是东林韩爌啊,想当年还是臣将你扶上皇帝之位呢!” 崇祯苦笑道, “我什么也不记得了, 原来你是韩爌啊,呃~听你语气咱们以前关系挺好的,不如咱们现在就把酒言欢,叙叙旧。” 闻听此言, 韩爌差点一跟头栽倒在地, 见过无耻的,却没见过比这狗皇帝还无耻的, 都失忆了, 还是这般无耻。 韩爌冷笑一声,也不装了, 干脆将话挑明, “狗昏君,你也有今日啊?天助我也,让你落在老夫手中, 老夫大事可成,哈哈哈!” 苟富贵和曹四喜如今就如同一朵小白花,风中凌乱中。 苟富贵哆哆嗦嗦道,“韩阁老,您说他,他他他是皇帝陛下?” 韩爌狠狠道,“除了狗皇帝, 你还见过比他更无耻的存在吗?” 苟富贵目瞪狗呆,他现在也腿软了,而且扑通一声便跪下了,他刚准备山呼万岁。 突然又发现自己似乎站在皇帝陛下的对立面啊,山呼万岁不大合适, 一时间,……这家伙进退两难。 曹四喜平日里都是八面玲珑的, 此时却大脑一片空白,他觉得自己已经丧失了思维能力。 曹四喜见苟富贵都跪了, 丧失了思维能力的他,也扑通一声跪下了, 磕头如捣蒜。 只有韩爌以及他身边的属下没有跪,这些人目光冰寒,眼中还流露出仇恨的光芒来。 一看就是特意选的, 和崇祯有深仇大恨的死士。 韩爌突然呵斥道, “两个废物,开弓没有回头的箭, 你们都是反贼,还拜什么皇帝?” 苟富贵哭丧着脸道,“韩阁老,您不是说陛下早就驾崩了吗?我等不是造反,是清君侧啊!” 曹四喜也跟着点头,“韩阁老,您今天开的玩笑太大了,小的不过是个商人罢了,小的不想卷入这么可怕的事件中来。” 曹四喜之前还信誓旦旦,要跟着韩爌一条道走到黑,他甚至幻想着,若是皇帝陛下没有驾崩,他必在皇帝面前耀武扬威。 可是? 当他真正面对皇帝陛下时候,却怂了,哪怕这个皇帝身着女装,看着和普通人差不多。 可是他就是害怕啊! 这一刻,他才意识到了,自己是多么胆小,或者也能说皇帝陛下是多么的强大。 天威赫赫,君临天下! 崇祯原本还准备装失忆,但是看韩爌的架势,就好像自己杀了他亲爹妈一般,是必定要置自己于死地的。 对于韩爌? 崇祯是真没见过,他没穿越过来前,韩爌就辞官了,崇祯对他的长相是毫无印象。 但是对于他的事迹,崇祯还是有点了解的。 这位是妥妥的东林党骨干, 也是魏忠贤的死对头, 可是…… 历史上的韩爌对皇帝极为忠心, 也极为得老百姓爱戴,为什么他现在看朕一副死敌模样? 崇祯叹了口气,终于表露了身份, “韩爱卿,朕虽然不是千古圣君,但自问待你不薄啊! 你身为臣子,居然妄图谋害君王,这就是你们东林人讲的礼义廉耻吗?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天地君亲师吗?” “哈哈哈!” 韩爌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君贤,则臣忠,你这个狗皇帝,竟然还想妄图臣子忠心,岂不可笑? 东林人?东林人都被你杀尽了,居然还拿东林人来当挡箭牌,世上竟有如此不要脸之人?” 崇祯淡淡道,“当年东林中的某些奸人,不仅阻止朕收商税,还意图谋杀君王,朕诛他们不冤枉。 倒是韩爌,你们这样的东林人朕却放过了,二周言官那样的东林人,朕甚至重用,韩爌,你说朕何错之有?” 韩爌突然凄惨一笑,“对呀,陛下怎么会有错?错的都是臣子们啊,雷霆雨露俱是天恩,你杀我们也好,捧我们也罢,我等不应该有一丝怨言的。 可是? 若不是我东林人,你又如何能有今日之地位?陛下你忘记了吗,当年可是我韩爌,倾整个东林之力,才助你登顶权利巅峰之路的。 一路上,阉党挡道,奸邪横行,可我东林人为了家国梦想,抛头颅洒热血,书写了一篇篇可歌可泣的故事。 而你这昏君呢? 待你登上皇帝位后,便嫌弃我东林人绊脚了,一道圣旨,诛杀众贤,复又启用阉党,祸乱国政。 锦绣江南,富庶东南,因为你的乱收税,早就百业萧条,老百姓早就恨你入骨。” 崇祯的声音,“上交国税,人人有责,朕清查了大商人税务,小老百姓交的便少了些,” “呸~” 韩爌骂道,“自太祖便定下藏富于民的政策,大商人便是代国家保管财富,这样国家方能安定。 你倒好,一天到晚的拼命收取商税,将钱全部扒拉到了自己库房,无耻之徒。” 第444章 理论 第444章 理论 韩爌越发激动起来…… 他甚至破口大骂道,“狗皇帝,都是因为你贪财,搞得民不聊生,我东林众贤据理力争,却惨遭屠杀。 这么多年来,你杀过多少人,抄过多少家,你自己还记得吗?不知道午夜梦回之时,可曾有冤魂前来索命? 也幸亏你这人贪心不足蛇吞象,居然想搞新盐政? 自古盐道枭雄多,他们的关系错综复杂,就连宫廷都有耳目,你以为你想动盐政的事儿能瞒得住? 要不是你贪心,又怎会被蜀皇利用,将大明各盐道上的人都团结了起来?” 崇祯淡淡道,“朕所杀之人,皆是该死之人,不管你韩爌如何污蔑,在天下老百姓心目中,朕便是圣君。 老百姓不懂得什么大道理,他们只知道谁能让他们吃饱饭,谁便是好皇帝,而朕做到了。 反倒你们东林人呢?呵呵,除了嘴炮厉害外, 也就内讧和帮大商人, 大地主减免赋税厉害。 我大明,就是因为有你们这些所谓的正人君子存在,才一步步滑入了深渊,若非朕力挽狂澜, 岂会有今日的太平圣世? 而你们这些正人君子呢? 看不到太平盛世, 看不到老百姓吃饱了饭,思朕小过, 忘朕大德, 为了实现你们的野心,甚至故意坑害可怜的灶户。 韩爌, 你摸着自己良心问问, 一直以来,朝廷拨给灶户的钱粮都是足的,可是灶户依旧贫穷, 朕就问盐商和官吏贪墨了多少? 灶户的日子本就苦,而你们为了控制他们,就连最后一点点活命的粮食都不给他们,朕问,这是正人君子能干出的事? 朕看你们连婊子都不如,婊子卖了后,至少不会觊觎贞洁牌坊, 而你们东林婊子,是既想卖,又想立贞洁牌坊,可笑!” 崇祯气极,最后骂出来的话也特别难听, 实在不符合皇帝的身份,让孙彬颇有一种穿越之感。 自从崇祯给他讲了许多小白修仙文后, 孙彬便知道了穿越一词。 孙彬觉得,他肯定是穿越到了玄幻世界中了, 要不为什么皇帝陛下会突然出现在他生活中呢? 而且他还和皇帝陛下称兄道弟,他还吃过皇帝陛下亲自烤的羊肉, 最荣耀的是…… 皇帝陛下给老子当西席! 孙彬觉得自个腰都是轻飘飘的,似乎要飞到天上般,他浑身洋溢着喜悦, 早就忘记了害怕的感觉。 老子孙彬自小被人瞧不起, 人见人厌,鬼见鬼愁, 就连自个爹妈都瞧不起老子,最后居然还能和皇帝陛下同生共死? 这辈子,值了! 韩爌冷笑着,“狗昏君,你这张嘴巴厉害,老夫说不过你,罢了~老夫也不与你做口舌之争了。 来人,将这狗皇帝先绑起来当人质,老夫倒要看看,京营和厂卫到底有多忠心?” 韩爌话音刚落,他身边就有两名死士抄起绳子,狞笑着走向崇祯与孙彬。 韩爌杀气腾腾道,“传我命令,今日便起事!” 卧槽~苟富贵和曹四喜差点晕了过去,如今城外驻扎着京营大军,城内外到处都是厂卫爪牙。 这种情况怎么起事啊? 只怕刚一起事,就被人给灭了,灭了不说,顺便抄家灭九族走起,想想就蛋疼死了。 他们以前之所以会跟着韩爌干,不全是猪油蒙了心,而是因为觉得胜利的把握非常大,现在…… 就凭他们手上有皇帝陛下吗? 皇帝陛下固然尊贵,但皇帝象征的意义更大,战场上从来都是真刀真枪的,真正打起来了, 谁管你皇帝啊? 苟富贵和曹四喜现在后悔死了,以前觉得韩爌老成有谋略, 现在看来却是个疯子。 苟富贵谨慎道,“韩阁老, 咱如今虽然握着皇帝,但也不可轻举妄动,依下官之见,不如先将皇帝陛下囚禁起来,图谋以后!” 苟富贵的意思便是,反正京营大军和厂卫出现在沧州,无非是为了寻访皇帝陛下。 而谁也不知道皇帝陛下已经提前被他们抓获了,他们只需要耗,耗到这些人离开为止。 那时起事成功的可能性更大。 因为灶户虽然人多,但毕竟都是一群乌合之众,就算造反,也得给他们时间慢慢适应啊! 先从劫狱和杀官做起,然后才能慢慢与正规军杠。 最主要的是,其他地方的盐场并没有消息传来,孤军难成事! 但是韩爌会听劝吗?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带着仇恨活着,就连梦中都想着将崇祯诛杀了去,如今骤然将仇人抓获,他的心态早就变了。 “陛下兄弟!” 孙彬乐呵呵道,“草民孙彬这辈子能与陛下称兄道弟,草民这辈子值了,黄泉路冷,草民愿意为陛下引路开道,嘿嘿!” 朕操的~ 这孙彬还真是个二球货。 崇祯想破口大骂,可是他现在真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了,就连求饶的话都说不出来,只是一个劲的吸气,疼啊~ 崇祯本来就身受重伤,肋骨被孙彬和云姝按压断了两根,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何况是断裂? 断裂起码要几年才能好,若是年老体弱的,一辈子不好都有可能。 也幸亏崇祯年轻力壮,加上大夫手法又好,这才勉强让崇祯,……没有疼死! 可这些死士就好像故意整他一般,将他捆的紧紧的,肋骨摩擦着肌肉,如同钝刀子割肉,疼的崇祯眼泪都快出来了。 而那两名死士大概真和崇祯有大仇,就好像老婆被崇祯那啥了般,恨的眼睛都绿了。 这两家伙还在不停的勒着,大有将崇祯勒成细腰崇祯的架势。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那是疼的不够啊! 正当崇祯绝望的时候,突然一道白光闪过,这两个家伙一声不吭的倒下了,脖子上没着一柄薄刃匕首,寒光闪闪! 崇祯陡然觉得身子一轻,终于不那么疼了,他手忙脚乱的准备挣扎出来。 而孙彬则如同好奇宝宝般,盯着陡然出现的绝色女子。 “白老姐!” 崇祯一眼就认出了,这救了她的女人便是白秀秀啊! 第445章 救驾 第445章 救驾 崇祯故意将个老字咬的重重的,这让白秀秀的俏脸都变绿了。 白秀秀最多也就比崇祯大几岁而已,一个老字,太扎心了! 白秀秀先是狠狠盯了眼崇祯,接着脸色复又变得幽怨起来,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崇祯对人家始乱终弃了呢! 崇祯故意忽略白秀秀的情绪,依旧一口一个老姐的叫着,显得特欠扁。 事实上,崇祯早就知道白秀秀便是白娘子了,就是那个一直觊觎暗念崇祯的白娘子啊! 崇祯死过一回,在那一瞬间,他回忆起了许多记忆,包括他第一次在草原上见到白娘子的情景。 当时白娘子便收藏了好几本关于他的秘史系列,一看便是暗恋他的粉丝。 后来崇祯不是被魏忠贤抓了吗? 也是白娘子救了他,彼时这女人化身为白秀秀,当然也有可能白秀秀就是她真名。 两人在山洞里度过了极不浪漫的一夜,当时崇祯并不知道白秀秀就是白娘子,因为,……崇祯早就忘记了白娘子其人。 现在,又是这个女人第一个跑来救他,由此可见,……这已经不是普通的暗恋了,简直是私生饭好不? 这女人自打草原一遇后,便一直关注着他, 默默的接近他, 其目的一目了然。 崇祯虽然对白娘子非常感激,但感激并不是爱意啊,若他因为感激白娘子,便将其娶回宫, 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也是对白娘子的不负责。 崇祯后宫妃子本来就很多,当初皇后给他选了一大群美女, 崇祯至今都还没有认全呢! 他可不要再弄个白娘子回去。 他若是爱白娘子, 那倒也罢了,关键是他真不爱啊, 崇祯一直都喜欢温柔型的小女人, 比如他的周后。 刷~ 白娘子再不看崇祯一眼,而是抽出把利剑,冷冷站在崇祯身前, 而崇祯则不要脸的直往白娘子身后躲。 韩爌在度过了最初的惊讶后,便又镇静了下来,他眸子冰寒,如同毒蛇般吞吐。 身旁死士则齐刷刷抽出武器,慢慢包围了过来,将崇祯与白娘子围成一个半圆。 孙彬这家伙则被这些人自动忽略,这让孙彬相当不爽, 他觉得自己再一次被歧视了。 “又来一送死的。” 韩爌挥舞着羽扇,往后退了几步,然后决绝道,“以免夜长梦多,杀, 不留活口。” 这些死士的眼神也陡然决绝起来,他们嘶吼着, 冲向了崇祯,一个个争先恐后的, 都想第一个砍死崇祯。 “朕操的,朕和你们有什么仇啊, 一个个这么狠?喂喂喂~诸位,只要你们投靠朕,以后荣华富贵大大的。” 崇祯急速往后退, 他一把扯过孙彬当盾牌, 一边利诱这些死士。 而白娘子则飞身上前,利剑翻飞, 与死士缠斗在了一起,不过片刻便落了下风,眼看就要败落。 白娘子虽然武功高强,但是死士人多啊! 最主要的是,这些死士功夫并不弱,加上他们又不要命,而白娘子还得顾及崇祯安全。 韩爌哈哈大笑,“狗昏君,你还想利诱啊,老夫告诉你,这些人皆是我东林众贤的子侄,和你是有血海深仇的,哈哈哈!” 朕操的~ 怪不得古代皇帝动不动就喜欢灭九族啊,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可是朕好歹也是穿越过来的,还是比较尊重人权,故而没有轻易动用九族之刑,却没想到给自个挖了个坑。 怪不得这帮人一副朕杀了他们亲人的表情啊,原来朕真的杀了他们亲人啊! “万万不要伤了皇帝陛下啊!” 苟富贵急的心都焦了,他忙忙拉住韩爌,颤抖道,“咱们行踪已暴露,厂卫可能马上就要杀来了。 阁老啊,皇帝若是死了,咱们便没了人质,岂不是坐等伏诛?” 韩爌已经完全疯了, 他凄厉笑道,“哈哈哈, 杀了狗昏君, 老夫心愿已了, 以后蜀皇的大业,便要靠着诸位去振兴了。” 苟富贵和曹四喜差点一跟头摔了地上,这老匹夫说的什么话? 当初诓骗老子起事,许以老子封候拜王的好处,结果却这般不负责任,只顾自己报仇。 还振兴个鬼的蜀皇大业。 命都快保不住了! 苟富贵和曹四喜再也不想待在这儿了,两人相视一眼,然后拔腿就跑,可惜啊…… 终究还是跑迟了,两人刚一开院门,便直接撞在了田尔耕身上,田尔耕身强力壮屁事没有。 这两家伙却在反作用力下,摔了个狗啃粑粑,苟富贵甚至直接磕掉了大门牙,血流的满下巴都是。 几个锦衣卫番子一个健步上前,先将两人控制住了,接着大批番子在田尔耕和方正化的带领下,冲向崇祯。 田尔耕和方正化的心脏都要蹦了出来,他们终于再次见到了那张熟悉的脸,皇帝陛下啊! 大明啊,终于有救了! 这一刻,他们心中百感交集,泪水滚滚滑落,却来不及擦试,任凭流了嘴里,苦涩无比。 韩爌的死士见来了援兵,一个个眼睛都红了,他们更加不怕死了,几个死士以命博命,将白娘子死死缠住。 终于有一位死士冲到了崇祯面前,他抄起刀子,血红着眼睛,手起刀落,眼看就要落在崇祯的脑袋瓜子上了。 千钧一发之际…… 孙彬使劲往后一倒,将崇祯扑了地上,而那把刀也终于落了下来,直接砍在了孙彬肩膀上,鲜血喷洒出老远。 “狗日的。” 孙彬徒手抓住刀刃,喊道,“要杀就先杀老子,敢杀陛下你们不怕天打雷劈吗?” 这名死士理也不理孙彬,他使劲拔刀,刀刃早就没了孙彬肉里,和骨头摩擦的直响。 孙彬手一软,这名死士往后踉跄了几步,然后孙彬猛的爬起身来,就如同饿虎般扑了上去,……双手又死死抱住了死士的大腿。 死士毕竟是死士,无论是气力还是武力值,都不是孙彬能比的。 很快这名死士便挣脱了孙彬,大刀再次砍向崇祯,崇祯连滚带爬拼命躲避着,眼看就要躲不住了。 田尔耕和方正化终于来了。 第446章 归位 第446章 归位 这名死士眼看崇祯的救兵到了,他也急啊,遂嚎叫一声,双手用力,大刀直直砍下。 眼看崇祯就要爆头了。 田尔耕猛的抽出腰间佩剑,三尺利剑脱手而出,宛如蛟龙出海,直接将那死士刺了个透心凉。 这死士双眼爆睁,死死的盯着崇祯看,他死不瞑目! 田尔耕与方正化终于冲了进来,众番子很快就加入了战团,以多欺负少,这帮死士纷纷被无情杀害,而且个个都死不瞑目。 崇祯生生打了个寒颤,对于这些死士而言,或许朕便是真正的暴君,他们纵然粉身碎骨也要置朕于死地,谁能说这些人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 可在另一部分人眼里,朕又是圣明的天子,朕让大明改天换地,驱逐了异族,平定了叛乱。 所以朕到底是善还是恶? 而这人世间的善恶又应该怎么评判?曾经的崇祯不过是个游戏宅男罢了,在他的人生观中,善恶黑白都是一目了然的。 恶龙,便是十恶不赦! 骑士,便是光明化身! 可是朕到底是恶龙还是骑士呢?或许在韩爌等人眼里,朕杀了那么多东林众贤,践踏了他们的政治理念,朕便是恶龙吧! 崇祯有时候甚至想, 东林人便一定都是坏的吗, 其实他们中也有很多可歌可泣的英雄豪杰。 他们轻生死,重大义,在大明水深火热的政治局势中,艰难前进, 以他们自己的方式拯救大明。 可是? 他们的大义终究是错了。 他们的政治理念也有其时代局限性, 对大明不仅没有丝毫帮助,而且还会进一步将大明推向深渊。 鲜血肆意流淌, 染红了这座荒凉小院, 而在这座小院外,便是繁华市井, 芸芸众生安居乐业。 或许这些芸芸众生永远都不会知道, 为了他们能够幸福生活,在他们看不见的角落里,又有多少罪恶和血腥? “臣等护驾来迟!” 田尔耕, 方正化,白娘子,众厂卫番子纷纷激动的跪在地上,山呼万岁! 崇祯虽然胸口剧烈疼痛,可他依旧将身板挺的直直的,虽然他依旧穿着女装,鞋子也弄掉了一只, 可帝王威仪尽显! 跪在旁边的孙彬感叹着:果真是皇帝啊,这真龙之相藏都藏不住,老子孙彬和他穿一模一样的衣裳,却被衬托的猥琐无比。 “陛下万岁啊!” “陛下饶命啊!” 苟富贵和曹四喜鬼哭狼嚎着,要不是被厂卫番子按压着动不了, 估计这两家伙都会冲过去抱着崇祯大腿哭了。 苟富贵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陛下啊, 罪官都是被韩爌这狗贼诓骗的啊,韩狗贼污蔑陛下早就被阉党所害。 罪官原本是不相信的, 只是民间谣言纷纷,加上京师突然封城, 罪官就是不相信,却也相信了啊! 罪官世代蒙受皇恩,食君之禄, 自当忠君之事, 罪官只不过是想替您报仇雪恨啊!” “是极,是极!” 曹四喜也撅着屁股道, “草民虽然只不过是个商人,可也是知道天地君亲师的,那日,草民闻听陛下被奸人所害,是肝胆俱裂呐。 可狠草民手无缚鸡之力,又无兵权,唯有手中无尽的家财,那日,草民便发了誓言,纵然家财散尽,也要为君报仇!” 苟富贵与曹四喜说的那叫一个天花乱坠,感人肺腑啊! 就连孙彬都觉得两人忒无耻,孙彬突然站起身来,冲上去啪啪就是两巴掌。 他打的爽了,刚准备开口大骂,好在崇祯面前表现一番。 却发现自己词穷了,居然找不到词来反驳苟富贵和曹四喜,因为,……他们说的好有道理啊! 卧槽~ 孙彬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他明明知道两人都在信口雌黄,却又无法反驳。 “妈的,奸诈的狐狸!”孙彬狠狠啐了口,这才再次归位。 对了,韩爌呢? 直到此时,众人才惊觉韩爌这狗贼早就无影无踪了,只留下一地残尸,……这狗贼倒是跑的快! 苟富贵和曹四喜郁闷的想死。 明明是他们先逃的,却没有逃成,倒是狗贼韩爌故意做出一副不怕死的模样, 却跑的比谁都快! “陛下, 您饶了我们吧!” 苟富贵和曹四喜浑身颤抖, 哭的凄惨无比, 若是换个心肠软的,只怕真硬不起心肠杀他们。 崇祯淡淡扫了两人一眼,眼神无喜无悲,他也不与这两人理论。 只是淡淡道,“朕治国,以法为尊,尔等有没有罪,自有三司会审,来人~将此二人暂且关押于沧州府大狱。” 顿了顿…… 崇祯接着道,“田爱卿,朕真的很累,你们先找个地方让朕好好休息一下,从现在开始,沧州封城。 所有人等只许进,不能出,传朕命令,在将这沧州府所有官员,特别是盐官和盐商,全部控制起来,审!” …… 孙颜真再一次见到了他们家的西席,只不过这一次是跪着见的。 崇祯归位后,便将沧州府衙门充作了行宫,而沧州府大大小小官员皆心惊胆战的等待着。 他们都觉得自个掉入了一个玄幻世界里了,传说中的皇帝陛下,居然不声不响的驾临了沧州府? 而孙颜真更是惶恐不安,要知道陛下曾经微服于孙府当过西席啊,要是他不小心冒犯了陛下怎么办啊? 欺君之罪,可是要杀头的! 孙颜真努力回忆着,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卧槽~他越想越不对劲了,自个曾经无数次无视过皇帝陛下。 甚至? 皇帝陛下还给他行过礼! 就这一条罪,都足够砍他一万次头了,孙颜真吓的魂飞魄散,一屁股跌了地上,便再也爬不起了了。 倒是他儿子孙彬,这家伙神经大条的很。 他安慰自己爹道,“老爹不要杞人忧天了,不就是陛下给你行了个礼吗?老爹你应该感到荣耀才是,这可够咱吹嘘一辈子了。” “逆子!” 孙颜真气极败坏,“陛下是君,我是臣,自古哪有君王给臣子行礼的道理?这是大逆不道,是枉顾人伦,这叫爹怎么还有脸活着啊!” 第447章 求情 第447章 求情 孙颜真越说越急,越急还非越要说,各种大道理轮番轰炸过来,把个孙彬差点吐血! “爹啊!” 孙彬郁闷道,“您老别说了,儿子知道错了,儿子这就去面壁思过,然后将这些日子冒犯陛下的言行,统统的交待出来,任凭爹爹处罚!” 话音未落…… 孙彬便飞也似的逃了。 至于面壁思过? 呸,老子又没有错,面壁个头啊?先将老爹骗过再说,等陛下的封赏下来,老爹必然哑口无言! 至于交待错误? 哼,老子只有功,没有错,老子为陛下做过水牢,抓过刀子,还一起嫖过娼,当过兄弟! 孙彬一想到他和崇祯一起干过的事儿,就嘿嘿直笑,暗忖:以后陛下就是老子孙彬的兄弟了,这天下还不是任凭老子横着走? 呃~唯一的遗憾就是,以后再也听不到陛下讲的小白修仙故事了,人生无趣! 孙彬思前想后…… 他居然准备去找崇祯商量,看在一起做过兄弟的份上,能不能把所有的故事全部讲完? 虽然还是有点害怕,可是终究小白修仙故事更加吸引人,鬼使神差的, 这家伙真摸到了崇祯起居处。 可惜的是, 厂卫把门! 任凭孙彬口水都说干了,人家眼皮都不带抬的,硬是不放他进去,正当孙彬准备灰溜溜走的时候, 他见到了一位熟人……云姝小姐。 其实现在应该叫他韩云姝了, 因为他爹就是韩爌嘛! 韩云姝身穿一件粗布衣裳,一头黑亮的头发被随意挽着, 不饰珠玉, 只插着几根荆棘。 孙彬再一看…… 这韩云姝背上居然也背了一捆荆棘,她居然在效仿古人负荆请罪来了, 着实可笑! 只不过古人负荆请罪的时候, 都是赤膊上阵,这样才显得真诚。 而韩云姝是个女的,赤膊不大雅观, 所以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弄了件破粗布衣裳来,补丁累着补丁。 好在她人美,就算穿着破衣裳,也难掩盖其天生丽质,加之其背上荆棘刺入肉里,鲜血淋漓而下,居然有一种凄凉之美? 孙彬都看呆了! 孙彬一直都喜欢韩云姝, 此时见这女人这般惨,居然心疼无比,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可是孙彬也知道,韩云姝的爹犯了谋反大罪,这韩云姝只怕是保不住了, 哎~ 韩云姝估计也是来求见陛下的,她就这么跪在大门外, 一声不吭,神情恍惚! “云姝!” 孙彬上前, 轻轻道,“回去吧, 你见不到陛下的,刚刚我想见陛下,那帮人都不让进。 你放心, 我一定会替你向陛下求情的, 你爹是你爹,你是你, 陛下一定会赦免你的。” 孙彬从来没有和韩云姝这般细语说过。 而韩云姝却连看都不看孙彬一眼。 她只是冷冷道,“孙彬你走吧,我不需要你可怜,也不需要你求情,我的事与你无关,你若想活命,就不要插手,滚!” 孙彬差点气死…… 真是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这女人太不知好歹,罢了~老子便不管你了,让你跪,就是跪一天,陛下也不会见你的。 正当孙彬准备离开的时候,田尔耕却出来了,他木无表情道,“韩云姝,陛下召见你!” 卧槽,孙彬恨不得把刚刚说的话吞进去,太打脸了有没有? …… 崇祯是在一间简陋的厢房里召见的韩云姝。 因为孙颜真平素不喜奢华,所以衙门里的布置也非常简朴,无非是青布帷幕,松木家具罢了。 就连摆放的瓷瓶都是残次品,色不正,胎也不薄,唯有瓶里的花儿鲜活可爱,是这单调房间里的唯一亮色。 明明是很简陋的房间, 而斜坐在上首的男子也普通的很,就如同邻家小哥哥般。 可韩云姝却依旧感觉到了一股无形的威压,这威压从四面八方而来,让人双腿发软,心慌气短。 韩云姝顺势跪了下来,她凄凉一笑, “民女见过陛下,陛下万岁!” 崇祯定定看着她,气氛一时有点压抑,良久…… “云姝小姐。” “朕知道你为何而来,回去吧,朕是不会答应你的,你父亲所犯乃是谋逆弑君之罪,罪无可恕!” “陛下!” 韩云姝哀哀道,“民女就只有这么一个爹爹,自小爹爹便待我极好,哪怕我再胡闹,惹了天大的祸,爹爹也会帮我摆平的。 如今爹爹惹了天大的祸,身为人女,又怎么忍心看着爹爹去死呢?陛下,民女曾经救过您,就不能将功补过吗?” 崇祯言简意赅,“功是功,过是过,韩爌必死,而你可以活着!” 一滴泪水,滑落韩云姝的脸庞,这女子再不复昔日嚣张跋扈的表情,而是凄婉无比。 顶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韩云姝居然站了起来,她步步上前,突然笑了,“陛下,既然您不能赦免我爹爹的死罪,那可否答应我爹爹一个愿望?” “说!” 崇祯话音刚落,韩云姝便猛的拔下头上最粗一根荆棘,三千发丝滑落,柔柔的披在肩头。 寒光闪闪。 那荆条的尾端居然是一把细长匕首,匕首尖端乌青一片,一看就是抹了见血封喉的毒液。 崇祯大惊,他万万没有想到这韩云姝求情不成,居然也要弑君? 此时这屋里就崇祯一人,连个侍卫都没有,虽然崇祯打的过韩云姝,但是…… 她匕首抹了剧毒啊,划破一点皮肉就得死啊! “陛下啊!” “看来我完成不了爹爹的愿望了。” 崇祯还没听懂韩云姝话里的意思,这女人反手就将匕首刺入自个胳膊里了,瞬间…… 她伤口处就肿了起来,流出黑色污血,然后这女人便缓缓倒了下去,似笑非笑的看着崇祯。 “疯子!” 崇祯狠狠骂了一句。 然后他一个健步冲上去,三下五除二就撕了韩云姝的粗布衣袖,露出她雪藕般的胳膊来。 也来不及寻找布条了…… 崇祯直接将韩云姝的衣袖使劲捆在了她胳膊上,这才勉强止住了毒血流入心脏。 但是毒血必须最快速度的挤出来,崇祯左顾右看…… 他猛的将花瓶砸碎了,用碎片在韩云姝的伤口处划拉了个十字,然后使劲的挤着毒血。 第448章 韩云姝死 第448章 韩云姝死 “陛下不要费心了!” 韩版姝脸色苍白道,“这毒,是从鸡冠蛇的齿中挤出来的,乃世间奇毒,只需一点点就能致命,且无药可解。” “脑残女,朕问你,谁让你自尽的?朕明明都说了要赦免你,你为何还要自寻死路?” 崇祯气急…… 他拼命的挤着毒血,可是韩云姝却依旧越来越虚弱,崇祯倒还没有脑残的用嘴巴去吸。 韩云姝不是说了吗,这玩意可是传说中的鸡冠蛇,毒性惊人。 鸡冠蛇,一种存在于民间传说中的神秘蛇类,传说中这蛇头上长了副鲜艳的鸡冠子。 它最喜欢干的事儿,便是模仿人类说话,夜深人静,倘若有谁应答了它的话语,则必死无疑。 崇祯不知道韩云姝中的蛇毒是不是真的鸡冠蛇毒,但是,……毒性惊人倒是真的。 崇祯明明已经用她的袖子将胳膊上的血管扎紧了,而且还在不停的挤着污血。 可是韩云姝的四肢却冷的吓人,鼻腔中也有污血流出,显然崇祯的法子并没有止住蛇毒。 正在这时,外头听到动静的田尔耕与方正化闯了进来。 两人甫一进门,便见他们的君王怀抱着韩云姝,满身满地的鲜血,惨烈而又暧昧。 这两人瞪大着眼睛,嘴角一阵抽搐,自行脑补了一出狗血爱恨情仇大戏。 “愣着干嘛啊?” 崇祯怒道,“你们两个赶紧的过来帮忙啊,哦不~赶紧的去找大夫,将沧州城所有的大夫统统抓来。” 崇祯急的都已经语无伦次了,这让田尔耕和方正更加怀疑了,陛下与韩云姝的关系绝对不正常。 哎~ 一边是心爱的女子。 一边是想杀自个的未来岳父。 陛下难啊! 最终,田尔耕留下来帮忙,方正化则出去火速寻找大夫去了。 韩云姝看着崇祯,凄美笑了,“陛下,我曾救你一命,今日又还你一命,不知这两条命,能否换我爹爹不死?” 崇祯就当没有听到,他依旧闷头挤着污血,倒是田尔耕颇有几份不忍心,几次张口想要说话。 韩云姝的眼神开始涣散,她见崇祯并没有答应她,依旧试图进行最后的努力。 她拼尽了所有的力气。 “我幼时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村里的孩童都不愿意和我玩,他们骂我是没有爹的孩子,是野种! 呵呵,所以我从小就很自卑,走路都不敢抬头,后来爹爹终于将我接走了,我才知道我不仅有爹爹,我的爹爹还非常厉害。 不管走到哪里,所有的人都对我卑躬屈膝,所以我觉得我的爹爹定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 我真的不想要爹爹死啊! 这把匕首就是爹爹交给我的,他让我来刺杀您,完成他毕生的理想,可是陛下啊,我也不忍心伤害您啊! 我很贪心…… 既不想要爹爹死,也不想让您受伤害,因为我一直都喜欢陛下啊,既然如此,那就~那就只有我死了。” 韩云姝说完这番煽情的话后,就眼巴巴的望着崇祯,她多么希望崇祯能够说一句,……朕答应你。 “韩爌必死!” “傻丫头,朕不能答应你赦免韩爌,可是朕会赦免你,就算你会恨朕一辈子,朕也只赦免你!” 崇祯是话语决绝而冷漠,而韩云姝也终于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离开了这人世。 人之将死,其言也哀! 崇祯觉得韩云姝特别悲哀,她最终也没有得到崇祯的承诺。 因为就算韩云姝再可怜,崇祯也没准备放过韩爌,……政治从来就没有怜悯一说。 再说,韩爌确实不是个东西。 韩云姝心心念念着她的英雄爹爹,可是韩爌呢?韩爌心中可曾有过这个女儿半分位置? 他若是真的爱这个女儿,又岂会让她幼年流落在外,任人欺凌? 又岂会甫一逃跑,不先想着安置女儿的后路,反而让自己的女儿来弑君,以成全他的政治理想! 崇祯颓然站起身来,目光寂寞而又悲伤,他想起了第一次与韩云姝见面的场景。 人生若只如初见,当时的韩云姝明丽活泼,就连崇祯看了都有几分心动之感。 只是造化弄人,他与韩爌终究是宿敌。 “传朕命令,尽起厂卫,全力抓捕韩爌,朕必要置韩爌于死地,钦此!” …… 崇祯将韩云姝自尽的消息告诉了孙彬,这个纨绔子弟当场便嚎啕大哭,悲伤极了。 韩云姝的尸体则被交给了孙彬,孙彬将其葬在了一处山水优美的地方。 若说这世间最爱韩云姝的人是谁,可能就只有孙彬了吧? 可惜的是,韩云姝从来就没有看过孙彬一眼,她心心念念的唯有苟熙这混蛋。 就连她临终时刻,说一直都喜欢崇祯的话,只怕也是用来博取同情的,好让他爹得到赦免。 自那日后…… 沧州城内外便布满了厂卫,而张之极也带着京营大军开进了城,时时刻刻保卫崇祯的安全。 老百姓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隐隐约约知道,……似乎要变天了? 先是盐运使苟富贵全家被下狱,一副大大的封条贴在苟府大门上,闲人免进! 接着沧州首商曹四喜家被抄了,其家族大大小小百余人,包括管事和伙计,也统统被关押了起来。 这两位算是沧州府最有头脸之人,其余大小官员和商人,也被关押了大半,监狱都快装不下了。 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知情的人都三缄其口;而不知情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也不敢乱打听,沧州府人心惶惶! 三天后,韩爌终于被抓获。 韩爌当日从荒宅逃脱后,原本想混出城,没想到厂卫早就将城门控制了,他没有逃成。 这家伙也是个狠人。 他坚信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干脆又偷偷摸摸潜回了曹家,躲进了曹家水牢里。 没想到,厂卫的人也都是狠角色,在将曹家翻了个底朝天后,还是将韩爌揪了出来。 这家伙也是个有骨气的,厂卫番子绑他的时候是一声不吭,淡然自若就和世外高人一般。 第449章 争锋 第449章 争锋 崇祯下令将寒爌关押在一处单独的牢房,也不给他被褥,牢房里就连草垫子都没。 崇祯进牢房的时候,就觉得一股凉气扑来,阴冷阴冷的。 韩爌则端坐在青砖地上,双眼紧紧闭着,也不知他在想些什么? “韩爌,你可知罪?” “成王败寇,韩某无罪!” 韩爌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他眼皮子都不抬的,语气充满了鄙夷,看的崇祯火大。 崇祯冷笑道,“韩云姝已死,韩爌你这个混蛋,你就没有什么话想要说吗?” “呵呵!” 韩爌不为所动,“她为诛昏君而死,死得其所,我韩某有女如此,荣耀啊!” 崇祯现在的心情已经不能用气愤可以形容了,这韩爌还是人吗?只怕他连畜生都不如了。 崇祯深吸一口气,暗忖:此乃畜生,朕怎么能和畜生生气呢?这样岂不是显得朕太低端了? 崇祯淡淡道,“韩云姝是自尽的,她说她不愿意你死,可也不想伤害朕,所以宁愿自己去死。 韩爌,你但凡还有一点点良心,就不该让你女儿卷进来,是你逼死了你的女儿,畜生!” 闻听此言…… 韩爌猛的睁开眼睛,双目喷出怨毒的光芒,他咬牙切齿道,“逆子,老夫白养了她这么多年了。 家国大义,老夫岂是贪生怕死之辈,恨只恨,不能手刃你这昏君,还世间一个太平。” “太平?” 崇祯怒急而笑,“朕自登基以来,驱逐外敌,抚平内政,大明大部分地区的老百姓都能吃饱饭,老百姓皆称太平盛世! 反而是你们,你们所作所为尽是牺牲弱者,你韩爌甚至连自个亲生女儿都要利用,这就是大义?” “呵呵!” 韩爌鄙夷道,“庶民浅薄,区区一些小利便能收买,他们岂知我东林众贤的真正大义? 况且,自古成大事者,总要有人牺牲,灶户可以牺牲,君王可以牺牲,我女儿也可以牺牲,甚至我韩爌都能牺牲。” 崇祯突然觉得这个韩爌好可怕,简直就是个疯子,而且还是一名有信仰的疯子。 这种疯子最难对付,因为他们会干出所有丧心病狂的事儿,而且还视死如归! 就算被杀,你也无法改变他们的信仰,而且在他们眼中,他们才是正义的化身,其他一切反对他们的敌人,都是奸佞。 他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 就好比此时的韩爌,他就用一种非常同情的目光看着崇祯。 “昏君啊,人生自古谁无死?待千秋之后,你这昏君定会恶名昭昭,为正人君子所不耻。” 韩爌突然似笑非笑看着崇祯,“要说最有牺牲精神的,还是陛下您呐,想当年啊,陛下您可是连亲哥哥都能牺牲的呢!” “放屁!” 崇祯呵斥道,“韩爌你胡说什么,朕与先帝兄弟情深,你可以污蔑朕,可你怎能忍心亵渎先帝之灵?” “哈哈哈~” 韩爌突然狂笑起来,“陛下啊,您这失了场忆,脑子也坏了啊,当年先帝泛舟落水,病中服用的灵露引,可都有您的一份功劳呢! 当年你我君臣还曾对天起誓,待到事成之后,必定重用我东林人,实现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 如今誓言犹在耳畔,可臣却已经成了阶下囚,陛下您就没有一点内疚之心吗?” “内疚?” “韩爌你想多了,朕只内疚当年就应该先杀了你的,这样便不会有后来这些妖蛾子事件了。 韩爌,你总觉得你自己都是对的,别人都是错的,其实你们东林人才是错的,大明三百年基业,尽毁于东林之手,若不是你们,我大明怎会亡国?” 韩爌就像看个傻子一样的,看着崇祯,暗忖:这狗昏君莫不是真傻了?也好,他傻了便不会再作妖了。” 崇祯干脆豁出去了,“不管你怎么理解,天选之人也罢,位面之子也好,反正朕就是知道,大明就是因为党争而亡。 你们东林今天攻击这个,明天攻击那个,无限加收西北赋税,天下造反;动不动减轻东南赋税,豪族歌舞升平。 大明,便是在反贼与鞑子的折腾下,在你们无休止的内讧下,亡了国?” 崇祯说完后,便头也不回的走了,只留下一脸茫然的韩爌。 反正韩爌即将被秘密处死,他就是听懂了朕的话,知道朕是一个穿越者了,那又如何? 是夜…… 韩爌端端正正坐了一夜,就连水都没有喝一口,待清晨时,狱卒才发现这个奇怪的囚犯已经死了。 韩爌死的无声无息,他身上没有任何伤口,脸色也正常,但是总有人说他是被人毒死的,也有人说他是气急攻心而死。 崇祯听说韩爌死的消息后,沉默了很久,最后…… 他终于下定了决定,不将韩爌的罪行记入史书,在浩浩青史中,他永远都是当年德高望重的韩爌。 既然不能答应韩云姝的愿望,那么至少要给她留下一个英雄的爹爹,这也算是对韩云姝一个小小交代了。 韩爌死后,沧州城其余涉事官员和商人都被砍了,而和这件事牵连较浅的人,则被充了军。 曹家身为沧州首商,他们家生意太多了,极难处理。 所以崇祯干脆就将曹家生意,转交给了当初第一次收留他的管家,这管家也算因祸得福了。 而此时,沧州城老百姓才知道皇帝陛下驾临到了此地,惩罚了这些贪官奸商。 崇祯处理完这些事后,便没有继续在沧州城停留,而是马不停歇的赶往京城。 他甚至都没有去见陈老爹与陈春妮,只是命令知府孙颜真代他好好照顾二人。 孙颜真自是战战兢兢答应了。 陈老爹与陈春妮此后再也不曾见过那个陈傻子了,一切都好像是梦,恍然不真实。 陈老爹后来在知府衙门里任职小吏,日子也慢慢富裕起来。 陈春妮也招了个上门女婿,曾经活泼可爱的少女,也终于成了人妻,相夫教子,岁月静好! 只是夜深人静之时,她总会想起,曾有一个名叫陈傻子的男子闯入过她的生活。 第450章 回京 第450章 回京 至于孙彬呢? 这纨绔子弟终于也慢慢成熟了,每日里只顾勤奋读书,意图考取功名,可谓是浪子回头金不换。 只是可惜的是…… 他毕竟基础很差,而且智力一般,纵然千般刻苦,最后也就勉强考了个秀才,于仕途无缘。 不过这已经让孙颜真非常欣慰了,他对自个的宝贝儿子本就没有多大期待,能识字就不错了。 没想到他儿子居然还能考上秀才,真是陛下福佑啊! 孙颜真一直觉得,他儿子能够脱胎换骨,定是沾染了龙气,陛下乃真龙天子,福泽万民! 至此后,孙彬沾染了龙气的说法便越传越离谱,有野史甚至传言孙彬乃是景泰帝私生子,与当今皇帝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反正孙彬后来是越混越好,甚至就连家里的门槛都快被媒婆踏了个稀巴烂。 许多豪门贵家挤破了头,也想将女儿嫁入孙家,好沾一沾这真龙之气。 不过孙彬却并没有娶任何豪门贵女,他娶了柳絮! 原来当日居然是柳絮告的密,否则云姝小姐又怎会知道他和皇帝陛下被关押在了水牢里? 柳絮自嫁给孙彬后,便彻底从了良,洗尽铅华,先后为孙彬生育了一双儿女。 这双儿女都是冰雪聪明。 尤其是其子更有神童之称,小小年纪便能作诗填词, 很是让孙彬得意了一把, 也更让孙彬沾了龙气的说法实锤了。 孙家自此以后越来越兴旺发达! 当然,以上也都是后话了。 …… 话说崇祯处理好沧州事务后,便起驾回京,诸臣听闻消息后, 一个个喜极而泣, 纷纷赶往城门迎接。 崇祯缓缓走下御辇。 他看着一张张熟悉的面容,……温体仁, 施凤来, 金铉,徐光启, 方岳贡, 赵大成等人。 甚至就连王承恩也来了,微风吹拂,王承恩静静站立着, 双鬓发白,瘦骨嶙峋。 “王大伴!” 崇祯一下御辇,便紧紧握着王承恩手道,“大伴这些日子还好吗?朕对你有愧啊,朕没有好好保护你,让你落到了这般田地。” 许是当初用药过量了,王承恩的身子骨一直没有恢复过来。 这些年来, 他都处于隐居状态,每日里黄芪,当归,人参的补着,但却总也不见好。 王承恩反手将崇祯的手握的紧紧的, 他的手温异常冰凉。 “陛下啊!” 王承恩哽咽道,“是老奴无用, 明明就应该是老奴护着陛下才是,可是老奴却连自己都没护着。 赵大成这孩子能力出众, 对陛下又忠心耿耿,有他守在陛下身边, 老奴这才放心啊!” 王承恩说完,眼泪便不由自主哗哗的流了下来,泪眼朦胧中, 眼前的帝王威严无比。 陛下真正的长大了啊, 这么多年陛下为大明操碎了心,这才有了如今的盛世。 可是? 王承恩还是忧心忡忡, 陛下每日里心心念念的都是大明,为大明鞠躬尽瘁,可是谁又来关心陛下的身体呢? 我王承恩实在是不放心啊! 可恨我王承恩这些年身体一直都不好,就这么副残躯,也没办法再照顾陛下了。 王承恩对崇祯有一种特别的感情,这么多年来,他从信王府便一直伴着崇祯。 他看着崇祯长大,看着他娶妻生子,看着他君临天下,看着他杀伐决断,从信王府走到乾清宫,这一路走来是多么的艰难。 多少宫闱暗斗,多少朝堂阴谋,在无声的刀光剑影中,他的陛下一步步成长,而他却即将死去。 王承恩总觉得自己大限将至了,他的身子骨一天差过一天,太医甚至给他用上了大剂量的附子以及千年老山参给他续命。 “陛下……” 王承恩突然犹豫道,“老奴的身子骨虽然不爽利了,可是老奴舍不得陛下,老奴请愿,愿再回到宫廷伺候您。 老奴也不需要什么很高的职位,哪怕做一名小小的少监都行,只要能够让老奴日日都能见着陛下,余生无憾!” 崇祯久久看着王承恩,良久…… 他叹气道,“王大伴, 你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宫廷, 奉献给了朕,你就不想为自己活几天吗? 朕登基多年, 识人无数,可就数你王承恩最忠心, 别的高阶太监怎么着都会在宫外娶妻妾,收养子。 这种事儿虽然不合规矩,不过朕可怜他们自小就入了宫廷,所以朕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唯有你王承恩,这么多年来依旧孑然一身,宫中无对食,宫外无家眷,朕感怀甚深。” 崇祯说完便招了招手…… 他身后一名半大的孩子恭敬上前,低眉顺目很是拘谨,此人便是李天经。 李天经自从立下大功后,崇祯便一直记忆深刻,这次他返京途中,顺便就将这孩子接到了身边。 崇祯拉过李天经,对王承恩道,“这孩子叫李天经,虽出身贫苦,却也是个刻苦好学的好孩子。 他父母双亡,也是孤苦伶仃,朕有意让他做你养子,这样大伴你不仅可以尽享天伦之乐。 待你百年之后,至少有人披麻戴孝,不至于太过于凄苦,余生你要为自己而活。” 崇祯一番话,说的王承恩老泪纵横,而李天经这孩子也让他甚是喜欢。 李天经怯生生的抬眼望过去,王承恩长的非常面善,让李天经有一种天热的亲近感。 李天经虽然性格木讷,不善言辞,可他内心却感情充沛,自从父母双双毙命于贼人刀下后,他便再也没有笑了。 其内心深处也极度渴望能有一份感情的寄托,他与孑然一身的王承恩可谓是同命相连。 “以后你就叫王天经了。” 顿了顿…… 崇祯接着说道,“也是巧了,我大明科学院有一位科学家也叫李天经,以后你就跟着他学习科学,为大明做贡献。” 李天经,哦不~现在应该叫王天经了,他急忙躬身行礼,噙着泪水道,“草民叩谢天恩!” 接着崇祯又对温体仁等大臣说了些鼓励的话,这才再次登上御辇,浩浩荡荡行往紫禁城。 第451章 放宫女出宫 第451章 放宫女出宫 很快,崇祯便再次见到了恢宏无比的紫禁城,琉璃瓦在阳光下闪耀着璀璨的光芒。 宫墙沧桑,历经百年岁月依旧雄伟壮丽。 都说近乡情怯,崇祯在外头历经生死,当他再一次见到紫禁城的时候,居然也有了一种怯怯的感觉。 皇后,田贵妃,袁贵妃等诸妃还在等着他呢,这么长时间不见,也不知道她们还好不? 御辇行过金水桥,很快就到了乾清宫。 乾清宫门口,皇后和诸妃都身穿着华丽的礼服,头戴凤冠,眼巴巴的望着御辇。 崇祯刚一下车…… 皇后便带着诸妃行三跪九叩大礼,这礼太大了,一般除了节日和祭祀的时候,一般不会轻易使用。 崇祯急忙扶起她们,笑道,“朕不就是出门晃了晃嘛,你们一个个搞的这么隆重干嘛?朕受宠若惊啊!” 皇后都快哭了,二人手牵手步入乾清宫,其他如田贵妃,袁贵妃等人紧紧跟随。 进了乾清宫后,崇祯一把摘掉了皇后的凤冠,他将凤冠放手里掂了惦,这凤冠沉重无比。 凤冠上头镶嵌着满满的宝石和珍珠,目测几千颗, 起码重十几斤, 拿手里都觉得重,更别提戴头上了。 “诸位后妃,这些冠子都太重了,你们还是取了吧, 朕觉得你们穿平常衣服就好看。” 此时乾清宫也没外人, 在皇后的带头作用下,这些妃子真将华丽的冠子取了下来, 然后麻利的挽着发型。 一时间…… 香气扑鼻, 秀发如云,崇祯都快看呆了, 古代女人的头发就是好, 黑亮亮的垂到了小腿处,有几位妃子甚至垂到了脚踝处。 简直是美不胜收! 而且宫廷女人有的是时间,她们天天吃饱喝足后没事干, 便就将大量的时间花在了头发上。 天天是不停的清洗头发,护发,绾发,一头青丝被打理的顺顺的。 不似民间女子,她们为了生计,便没有多少时间打理长长的头发。 崇祯这次流落民间,便发现许多民间女子做完发型后, 一个月都不梳头的。 至于洗头? 大部分的民间女人都是几月一洗,那味道可想而知多酸爽了。 至于头发脏了怎么办? 不是还有篦子吗? 这是一种齿非常密的梳子。 每隔个十天半个月,民间女子们便会解开头发,拿着篦子细细的篦着,将头上脏污的东西篦掉。 如此不讲卫生, 味道可想而知?搞的崇祯都想推行短发了,或者齐肩披发也行。 崇祯摸着袁贵妃的如云秀发, 问道,“诸位爱妃可还好?” “一点也不好。” 娇嫔赌气道, “陛下不在的这段日子,宫里发生了好多事, 就连妾也差点被皇后关了禁闭。” 崇祯疑惑的看向皇后。 周皇后叹了口气,遂将这段时间宫廷发生的大事,都简单的告诉了崇祯, 崇祯听的百感交集。 “没想到客巴巴的魅力还蛮大的嘛, 她和杜勋也算是一对苦命鸳鸯了,传朕旨意, 将此二人葬在一起,朕成全真爱。” 皇后的声音,“陛下您先别管他人,告诉妾,这段日子您是不是过的特别苦? 妾都听说您都当了灶户,还做过伙计,就连妾听了都为陛下心疼不已。” 崇祯笑笑,“而且朕还差点被人招了当上门女婿,还和个美女在山洞里单独相处了一夜,呃~若不是朕严词拒绝,只怕你们又要多几个姐妹了。” 周皇后和诸妃都幽怨的看着崇祯,皇帝陛下也太优秀了,都失忆了,居然都还有不要脸的女人扑上来,贱! 崇祯急忙一个个安抚,好不容易才安抚好了,都累的汗流浃背了,……女人多就是麻烦。 周后大度道,“身为君王,就要开枝散叶,妾一点都不嫉妒,只要是陛下喜欢的女人,通通都能接进宫里。” 田贵妃和袁贵妃就有点吃味了,纷纷暗忖:这周后果然虚伪,她明明都嫉妒的要死了,居然还装大度? 当然田袁二妃肯定不敢说出来。 她们俩幽幽道,“陛下,您不在的这些日子,宫里又抓了许多对食, 甚至就连一位宫妃都参与其中, 和她宫中的太监对食了。” 晴天霹雳…… 宫女对食还能理解, 特么朕的妃子也和太监搞一起了,朕算什么?绿帽皇帝? 虽然太监不能那啥了,但是想想也膈应啊,朕操的~吐! 崇祯急忙追问,原来和太监对食的是一位低阶妃子,崇祯从来没有宠幸过,甚至连她名字都不记得了…… 这才让崇祯心里好受点了! 想了想,他正色道,“我朝宫女一经入宫,便一辈子不能离开宫廷了,美貌如花的女子,就这么耗尽了青春。 传朕命令,宫女服役满30岁后,便可自愿出宫,宫廷给备一份嫁妆,好让她们能够嫁出去。” 周后和诸妃都惊呆了。 “陛下不可!” “这些宫女久居宫廷,对宫廷秘闻了如指掌,若是她们出去乱说,便会有损陛下的威仪啊!” 崇祯淡淡一笑,“你们也太天真了,你们以为宫女不乱说,别人就不会乱想了? 而且朕才不怕人乱说呢,越乱说越好,加上朕的各种丰功伟绩,以后妥妥的玛丽苏剧男主了。” 崇祯话还没说完…… 看看鞑朝某皇帝,天天微服私访,还经常去江南泡妞,野史记载他的私生子都不知道多少了。 野史甚至记载他就是私生子。 结果这家伙偏偏成了现代女人的最爱,天天意莹着穿越鞑朝,……好当他的妃子。 而某点女频写他的小说,都写滥了,可谓是鞑朝第一受欢迎。 崇祯见众后妃还是不明白,他叹气口气,终于说了几句冠冕堂皇的话来。 “自古哪位帝王不被人乱说?” “就连秦始皇都能和巴清寡妇天天谈恋爱呢,所以他们乱说就乱说呗,反正朕又听不见? 朕意已决,不放她们出去,难道等着一顶顶绿色帽子飞到朕头上?今日可能都是宫女和人对食,明日只怕朕的所有妃子都有了对食,朕算什么?” 第452章 大明园 第452章 大明园 周皇后奇怪道,“想那寡妇清可比秦始皇大几十岁呢,秦始皇是丧心病狂,还是缺少女人? 他为何要与一个可以做自己奶奶的女人谈情说爱?身为千古一帝,他后宫中的六国粉黛还少吗?” 按照古代人思维…… 女孩子14岁就能嫁人生子,三十岁就能当奶奶了,这寡妇清可不就是秦始皇奶奶辈的? 崇祯神秘一笑…… “爱后啊,你还是太单纯,有些东西是不能以常理来判断的,年龄相差个几十岁算毛线啊? 就连性别都不是个事儿! 呵呵~这世上甚至还存在一种生物,名叫腐女,他们专爱看男人和男人谈恋爱,美其名曰……真爱!” 呕~ 周皇后和诸妃实在不能理解,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奇怪的女人啊? 崇祯哈哈大笑…… 他洒脱道,“朕的宝贝们,记住朕一句话,有些东西你越是藏着掖着,别人便越是好奇,然后给你编排出许多没有的事儿出来。 所以朕才不怕放出去的宫女们乱说呢,流言蜚语算什么,只要朕身若磐石,便不惧流言! 朕意已决,此事就由皇后你去安排,宫中三十岁以上宫女皆可报名出宫,当然~若是有看破红尘不愿意出宫的,也随她们吧!” 周皇后和诸妃皆是脸红心跳,这还是陛下第一次叫她们宝贝呢! 这个称呼真是又新奇,又好听,不过陛下当这么多人面叫,也太不要脸了, 呸呸呸~ 崇祯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来…… 那就是人性本贱, 你越是想当道德楷模,越是想当好人。 人家便越是想挑你的刺儿,非得证明你是个伪君子才罢休。 …… 第二日。 崇祯的圣旨便下来了。 那些自小就被选入宫廷的女子们皆抱头痛哭,感念皇帝陛下圣恩。 这些女人并不是宫妃, 而以她们的才貌选上宫妃的可能性也非常小, 要知道陛下身边的妃子哪个不是绝色佳人? 她们一辈子也就是个宫女,了不起能够混个女官当当, 深宫寂寞, 一辈子都没有出头之日。 虽然这些女子年岁大了,但好歹有宫廷赐给的嫁妆, 再加上她们本身相貌不俗, 又在宫廷学了礼仪,见过世面。 出去后不愁嫁个好人家! 很快一批年满三十的宫女走出了宫廷,她们幼年入宫, 好多都已经忘记了宫外的模样。 此时甫一走出宫廷,都是泪流满面,然后便毅然决然的走向新生活。 当然也有一部分后悔的人,因为她们发现宫外生活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好。 有觊觎她们嫁妆的男人,有无良的亲戚,也有偏心的父母。 但是不管怎样,这都是她们自己选择的人生, 就算后悔也得走下去啊! 崇祯此举可谓是善举。 天下文人纷纷称颂明君,而老百姓们也更愿意送女儿入宫了。 女孩子在宫里待上几年,能当妃子最好,就算当不了妃子也能带一大笔嫁妆出来,不愁嫁个好人家, 划算! 有人叫好,自然也会有人泼污水, 无非就是污蔑崇祯想把年老色衰的宫女清退了,好再选一批年轻貌美的宫女罢了。 对于这些污水。 崇祯都是一笑置之, 因为他现在很忙,才没有时间管这些跳梁小丑呢, 就让他们先蹦跶几天吧! 大明园! 这是崇祯新修的一个园子,几年前就动工了,现在才刚刚修好。 不同于紫禁城的宏伟壮丽, 也不是江南园林的小家碧玉。 这是崇祯以现代美学打造, 汇聚了中华几千年风采的,幻想古风园林, 让人看了大开眼界。 呃~崇祯打死也不会说,他的灵感其实全部来自于游戏! 奇花异草随意栽种,各种珍禽异兽遍布,甚至就连大熊猫都养了一群呢! 大明园今日设宴,宴请天下盐商,所以天还没有亮,无数的宦官和宫女便开始准备宴会。 这还是崇祯登基后,第一次宴请盐商,甚至可以说是,……大明王朝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宴请盐商呢! 盐商,富可敌国的存在! 可是他们在明朝历史上却没什么存在感,就连名字都没几个留下来,只是默默无闻的发大财。 崇祯早就想动这些盐商了。 虽说能够赴皇帝宴,对于区区商人而言是极有面子的事情。 不过今日这些盐商一个个的都垂头丧气,大家心里都清楚的很…… 皇帝陛下明显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嘛! 提起盐商,许多人脑海中总会出现一些大腹便便的形象,他们脑满肠肥,穿着俗气,除了有钱就是有钱了。 可是真正的盐商才不是这样的呢,大明盐商以徽商居多,他们诗书传家,号儒商! 所以今日赴宴的商人一个个都打扮的比读书人还像读书人。 如今社会风气不好,许多读书人喜欢穿奇装异服,并以为风尚。 但是这些盐商却都打扮的低调而又奢华, 衣着的颜色均以灰,白,黑为主, 料子极好。 日上三竿, 皇帝陛下还没来。 盐商们可是天还没亮就在园外侯着,好不容易进了园子,陛下都没来,他们也不敢坐。 除了盐商外,温体仁等一众大臣也来了,这些官商其实早就认识了,一个个虚伪的客套着。 终于…… “陛下驾到~” 小宦官尖尖的嗓音响起。 两列铁甲森森的将士大踏步走来,接着就是身穿华服的锦衣卫和御前侍卫了。 崇祯不喜欢一些虚伪的仪仗,所以他出门一般只带四样……将士,锦衣卫,御前侍卫,宦官。 这样气势又足,安全还能得到保证,总比一些虚头巴脑的扇子宫灯强多了。 “皇帝陛下万岁!” “皇帝陛下万岁!” “皇帝陛下万岁!” 众盐商皆心惊胆战跪了下来,行着大礼,温体仁等官员倒没有行这么大礼,只是随意的躬身施礼。 崇祯坐上御座…… 他和蔼可亲的说道,“士农工商皆是朕的子民,这些年来,朕一直致力于农桑,老百姓的生活得到了提高。 可是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朕一见尔等就内疚啊,这些年,朕冷落了你们盐商啊!” 第453章 制定新盐税 第453章 制定新盐税 众盐商心中吐血啊! 呸~掏你麻痹的心窝子,老子们都想捅你心窝子了。 众盐商心中虽然愤愤,但是面上却不显,他们一个个喜笑颜开,仿若真的很开心。 其中一位领头的盐商上前,此人名叫郑四海。 郑四海,崇祯反复念叨着这个名字,莫名有点不爽。 朕操的~好像搞一场文字狱,将这些胆敢取大逆不道名字的家伙们,统统的下狱。 郑四海激动道,“草民郑四海,叩见皇帝陛下万岁,草民身在江湖,今日终于得见天颜,荣耀,荣耀啊!” 崇祯皮笑肉不笑,“郑四海是吗,你先别激动啊,先坐着,朕要和你们说掏心窝子的话。” 崇祯端起茶杯,慢悠悠喝了口茶,接着拈起一块糕点尝了尝。 “百味盐为主,说的便是这盐的重要性,若是没有了盐,饭菜便没有滋味,诸位是我大明的功臣啊! 只是盐太普通平常了,朕居然从未注意过,所以并不知道诸位的辛苦, 朕内疚! 前段时间, 朕被人刺杀,不幸流落民间,还失了忆,幸亏被一家灶户所救, 所以朕便知道了你们。” 郑四海咬牙切齿, 暗忖: 是哪个混蛋啊,居然敢刺杀皇帝陛下, 妈蛋的~刺杀就刺杀啊, 你特娘的咋还没有刺杀成功? 而且还让陛下流落到了民间,还恰恰被家灶户所救, 妈蛋的~居然还让陛下盯上了咱们。 谁不知道盐业就是一只肥鸡, 陛下就是一头饿狼,肥鸡被饿狼盯上了,不被狠狠咬掉块肉才怪。 崇祯继续道, “朕流落民间时候,便发现了许多问题。 第一,各大盐场的盐秤老化严重,商人们称盐颇不方便。 第二,盐虽平常,但是交易额非常大,金银太重, 交易不便。 第三,税法不完善,尔等没有法律可以依靠。 针对以上问题,朕决定重新铸造盐秤,并且派专人检查维修盐秤, 坚决做到责任到人,精准到厘。 重修颁布盐法, 制定盐税,完善盐法漏洞, 让诸位有法可依,有理可循。 朕还会成立盐税司, 由政府直接派盐官帮你们管理账务,专业的人,就应该干专业的事。 还有就是, 朕命令大明钱庄与尔等合作, 以后你们做生意就用银票,方便又安全。 朕特意为你们设立大额银票, 就连十万两银票都有,以后你们真正就可以腰缠百万了啊! 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朕此举太过于偏心了,要知道我大明可从未发行过如此大面额银票呢! 朕特意为你们破例了,不过为了避免他人闲话,朕也不许你们多兑换,这样吧…… 朕只允许你们兑换家产的十分之一银票,多兑换一厘银子也不行,诸位以为如何?” 崇祯不待这些人回话,又命人拿来一张纸,当众念着。 “郑四海,一千万两白银!” “张王甲,九百万两白银!” “沈士珍,五百万两白银!” …… 众盐商目瞪口呆,陛下居然令人将他们的财产当众念了出来,其中大商千万两,小商也有百万两。 温体仁也是目瞪口呆。 他虽然知道盐商极富,可他从未想过,盐商居然这般富?动不动就是千万两白银,太吓人了。 崇祯正色道,“今日朕将诸位家产当众念了出来,以后兑换银票就以此为准,不可多兑换一厘。” 卧槽~ 以郑四海为首的众盐商恨不得一口吞了崇祯,这皇帝果然贪财无耻,超过了想象。 居然无耻的将俺们家底都摸清了,还逼迫俺们兑换银票, 呸~老子的真金白银,就这么轻飘飘换成一张纸, 不甘心啊! 最特娘无耻的是, 你吖个狗皇帝还说的如此冠冕堂皇, 就好像俺们真的占了国家便宜一般。 众盐商虽然郁闷…… 但是皇帝陛下言出法随, 皇帝说出的话,是绝对不能更改的,所以谁敢反驳他? 要是以前,他们说不定还会想方设法弄死这个皇帝。 可是沧州事件后,皇帝陛下砍了多少盐商脑袋?甚至将宫中耳目都连根拔起了。 郑四海等人如何敢反抗啊! 郑四海等人急忙跪下,口中山呼万岁,心中流血不止。 而且陛下的盐法还没颁布出来呢,鬼知道他还会不会弄一些其他东西恶心人? 崇祯很满意这些人的表现,呃~虽然可以通过微表情看出来,这帮人都极度不满。 但是? 朕就是喜欢看你们不爽朕,却奈何不了朕,还违心的对朕感恩戴德的模样。 呵呵~曾经的历史上,盐商富可敌国,可是国家灭亡时,他们不愿意拿出一厘银子。 大明待他们不薄。 可他们回报大明的却是偷税漏税,宁愿花大把银子在秦淮河畔吃喝玩乐,也不愿意多交一点点税。 不仅不交税,这帮人还故意贩卖私盐,将正正经经的官盐,当成私盐卖了,令国家盐税越来越少。 朕不仅要完善盐法,朕还要弄出会计制度,推行新记账模式。 至于你们用的假秤? 呵呵~朕也全部给换了! 等崇祯单方面和这些人商量完了后,以温体仁为首的大臣又你一言我一语的补充了许多事宜。 太阳都快落山了。 众盐商都快饿晕了。 不过崇祯并不饿,他吃了许多糕点,温体仁等人也不饿,身为大臣,他们早就习惯崇祯的个性了……开起会来总是没完没了。 所以这帮人就养成了袖子里藏饼的陋习。 很快,晚宴开始! 崇祯虽然不满盐商们,但他并不是个小气的人,晚宴还是非常丰盛的。 有鱼有肉,还有一些什么炸鸡,薯条,汉堡,烧烤,麻辣烫等等现代社会的垃圾食品。 事实证明…… 这垃圾食品的魅力确实大,怪不得小孩子和大人都爱吃,因为……确实好吃啊! 郑四海抄起盘子里的炸鸡,他将这只炸鸡想象成了崇祯,大口大口的嚼着,吃的那叫一个香。 此宴过后…… 众盐商依旧不甘心,他们东奔西走,向官员行贿,意图让他们设定盐税的时候,多多偏向他们。 可惜的是,这帮官员银子照收,事儿就是不给你办,很是故意坑了一把他们。 第454章 只想当猪 第454章 只想当猪 其实说句实话…… 崇祯对这些盐商已经够仁至义尽了,不说别的,就说这么多年来,盐商们偷税漏税多少? 而他们又偷偷贩卖了多少私盐?甚至通过黑心盐秤,黑了国家多少雪花盐? 这么一桩桩,一件件的罪行,崇祯若真和他们算账的话,只怕都是死刑! 众盐商自知理亏,虽然心中极度不满,却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咽了,老老实实补交了税款。 这帮盐商现在对崇祯是又恨又怕,还不敢表露出来,只能天天歌功颂德,这滋味别提多么难受了。 当然也有真心歌功颂德的盐商,比如……那个郑四海。 郑四海这名字确实有点大逆不道,让崇祯极度不爽,朕四海嘛! 不过崇祯终究还是没找他麻烦,不过一商人而已,就算他名字取的再大,不也大不过朕嘛! 而郑四海自从大明园宴会后,就对宴会上的炸鸡,麻辣烫,烧烤等垃圾食品上了瘾。 这些东西既好吃,又能搞氛围,最关键的是,还没啥技术含量, 请几个名厨稍一琢磨, 就能仿制出来。 郑四海天天在家吃,吃着吃着,就吃出了商机。 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创立了四海炸鸡店。 这店中还供应麻辣烫, 烧烤, 酒水等小吃,孩子们可以来吃炸鸡, 成人则最爱烧烤和麻辣烫。 加上这些东西又是从宫廷流出来的, 有皇帝背书。 很快四海炸鸡店便风靡全国,分店开了几千家, 郑四海赚了个盆满钵满, 嘴巴都快笑豁了。 他逢人就说皇帝陛下圣明,皇帝陛下最爱吃的便是炸鸡,天天吃炸鸡, 陛下笑口常开! 自然这些话后来也传到了崇祯耳朵里,崇祯一笑了之,并不予以追究,遂成为一桩美谈。 后世之人,每每谈及此事,便感念其帝王胸襟,海纳百川! 当然崇祯打死也不会说, ……屁的帝王胸襟,要不是郑四海这混蛋每年交税最积极,贡献的税银也多,朕早就找他算账了。 以上都是后话…… 话说崇祯在大明园宴会后,就收到了孙传庭的捷报。 原来孙传庭剿灭高迎祥后, 并没有上奏朝廷,而是与卢象升部汇合, 略施小计便攻克了汉中。 其他如秦良玉,云南沐王府也都捷报频传, 三军合围川蜀,眼看就要攻入蜀中了。 其中孙传庭占领汉中, 算是最好的消息了,因为汉中地理位置极为重要。 川蜀失汉中,就好比美女失去了衣服, 没有了遮挡, 还不是任人为所欲为? 孙传庭也将秦王伙同陕西官员内乱的事儿详情呈了上来。 其中一波三折,曲折惊险的故事, 看的崇祯冷笑连连。 这大明的藩王还真是猪,连搞个内讧都能被人诓骗了,还丢了命,简直特娘的是……愧对朱元璋血脉,朕都替他们丢脸。 崇祯干脆召来温体仁,商议此事。 温体仁刚进乾清宫,便见皇帝陛下冷着一张脸,瞅着奏疏看。 温体仁心惊肉跳,看陛下这表情,八成又要腥风血雨了,哎~真不知又是哪个混蛋,惹了陛下不开心? 崇祯开口道,“温爱卿,你觉得朕对大明诸位藩王如何?” 原来是藩王惹事了?温体仁谨慎道,“陛下您自打登基后,便废除了藩王诸多限制。 众藩王既可以经商,还能做官,更加可以离开封地四处游玩,可谓是自由无比。” “呵呵!” 崇祯冷笑,“可是这些藩王又是如何回报的朕?朕虽然不再养宗室,可是藩王的俸禄却并没有停发。 朕并无对不起他们,甚至给予了他们自由,呵呵~可惜啊,朕真是高估了他们。 这猪在猪圈里养的时间长了,便对猪圈充满了感情,对自由反而不那么渴望了。 先有蜀王造反,后有秦王密谋诛杀巡抚, 这些个藩王一个个好能耐啊, 他们忘朕大恩, 只盯着自个的蝇头小利, 可恶!” 崇祯说完后, 便将孙传庭的奏疏丢给了温体仁。 温体仁看了片刻,脸色也跟着阴冷起来。 温体仁说道,“陛下,依臣之见,咱们还得恢复祖宗法度,限制众藩王活动范围,这样他们就算有异心,也成不了大事。” 崇祯思忖片刻,“他们想当猪,朕还没那么多猪圈呢,而且这些猪养肥了又不能杀,养之何用?” 崇祯一口一个猪,和猪圈! 听的温体仁嘴角一阵抽搐,虽然温体仁也觉得藩王确实是猪,但是他不敢说出来嘛! 好歹也是朱家血脉,皇帝可以说他们是猪,外人说就有点大逆不道了。 温体仁不知道如何对答,干脆望着崇祯不说话,静待君王吩咐。 崇祯淡淡道,“传朕旨意,剥夺秦王一脉爵位,其王府,田产,王印等全部收回来。 但朕是明君,也不想赶尽杀绝,秦王府财产朕不没收,令秦王诸子将财产分了,此后便做个普通人罢!” 温体仁躬身道,“陛下圣明!” 崇祯突然又说道,“温爱卿,传朕旨意:朕观民间,亲人之间也是相互走动的。 可朕自登基大位以来,却从不曾与我朱姓藩王叙过旧,实在于情理不和,朕甚是内疚啊!” 温体仁憋住笑,暗忖:陛下您千万别内疚啊,每次您一内疚,准没好事发生。 崇祯并不知道温体仁心里的小九九,他继续说道,“再过几日便是九九重阳节,朕欲召天下诸王入宫,共叙人伦亲情!” 温体仁认真道,“遵旨!” 很快,大明诸藩王便都收到了圣旨,这还是陛下第一次召那么多藩王入京呢! 想想,就准没啥好事! 诸藩王虽然极度不想去京城,不过若是不去,便是抗旨,只怕王位不保,哎~ 这些藩王心中苦逼,他们也没什么宏图大志,也就只想当当猪。 当猪多好啊,吃吃喝喝就行,也不需要操心国家大事,天天在自个的一亩三分地里耀武扬威,多爽啊! 怀着极度的郁闷,诸藩王纷纷提前赶往京城,要知道这可是皇帝设宴,只能早到,绝不能迟到! 第455章 民间婚宴 第455章 民间婚宴 鲤鱼村,此村位于京城东郊一百里处,风景优美,有一湖泊,盛产鲤鱼! 按说鲤鱼村周围水域丰富,土地应该非常肥沃才是,但是…… 此地土壤中砂石较多,根本就不肥,每亩地里长不出多少庄稼来,所以这里的人非常穷。 田地所出不足以养活所有的人,于是村民便以打渔为生,勉强糊口罢了。 因为穷,鲤鱼村光棍非常多,村里几乎一大半的小伙儿说不到媳妇,所以这里流行换亲。 今天村里就在办喜事,鲤鱼村已经好久没有办喜事了,众光棍们嫉妒羡慕恨的望着梁家。 这梁家原本是最穷的。 可是梁家儿子成器啊,梁家儿子叫梁满仓,这小子以前在京城当伙计,能干的很。 后来人家伙计也不当了,直接开了店,要知道那可是京城啊,能在京城里开店的,都不是一般人。 呃~至少在鲤鱼村的村民眼里,梁满仓现在不是一般人了。 梁满仓自从发达后,便给家里修建了新房子,买了耕牛和骡子,又置办了许多田地。 梁家的日子过的红红火火,天天都能吃白面,而鲤鱼村的村民们却只能靠红薯充饥。 红薯还是最近几年新出来的,产量大,不挑地,以前的年月是没有红薯的,鲤鱼村经常饿死人。 梁家当家的, 也就是梁满仓的爹, 他一大早就起来了,将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准备迎接新娘子。 新娘子还没到,客人们已经先来了, 崇祯便坐在松木椅上, 对付着眼前的南瓜子。 以前崇祯便答应过,要来参加梁满仓婚礼,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梁满仓居然将婚礼推后了? 鉴于梁满仓的亲朋好友都是普通人, 所以崇祯为了不显眼,今日便故意穿了一身普通衣服。 崇祯的长相本就好, 加上他长期居在高位, 身上便自然而然散发出一种超然的气质,和普通人完全不一样。 这让鲤鱼村许多未婚姑娘都动了心思,纷纷打听其家世起来, 个别特别大胆的女子,甚至直勾勾盯着崇祯瞧。 这让崇祯相当郁闷…… 他都穿这么低调了,居然都能吸引桃花,而且还吸引了一群桃花? 而鲤鱼村众光棍则恶狠狠盯着崇祯看,那眼神,活脱脱就是崇祯让他们戴了绿帽子般。 鲤鱼村未婚姑娘本就少,而且这些未婚的姑娘们大多瞧不上本村人, 都想着外嫁。 这就造成了鲤鱼村男人们极度不平衡的心态,……他们见不得优秀的男人。 梁满仓接亲还没回来。 梁满仓爹招呼着客人,梁满仓爹并不知道崇祯的真实身份,只当他是梁满仓的朋友。 因为客人实在太多,梁满仓爹虽然觉得崇祯气质出众, 却也没有时间好好招待。 只是端了杯清茶,上了几盘南瓜子后, 便又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崇祯也乐的清闲,干脆一边磕着瓜子, 一边打量着周围环境。 孩童们聚在一起玩耍,妇人们则三三两两扎堆聊天, 男人们吹牛打屁,气氛热闹而祥和。 这场景一如崇祯幼年时,参加过的乡村婚礼, 只是人们的衣着发饰不一样。 而且全村的狗都来了, 这些狗眼巴巴望着厨房方向,厨房里飘来肉香, 馋的狗们口水直流。 鲤鱼村穷,人都没有肉吃,何况狗了?相比于现代社会吃狗粮的宠物狗们,鲤鱼村的狗过的日子简直堪比非洲难民。 何止是狗? 就连有些客人都眼巴巴望着厨房呢,因为梁家富,所以才买得起肉招待客人。 其他村民办喜事的时候,可不会有肉上桌子的,就算有肉,也是看盘,是不能吃的肉。 这里所谓看盘,并不是富贵人家雕花堆砌的菜肴,而是……肉! 有些人很穷,偏偏又极好面子,家里若是来了客人光上青菜肯定寒碜。 可是上肉菜的话,这些人穷啊,哪里买得起肉呢? 所以他们便耍了个小聪明,将肉切片,然后故意用绳子连起来,让客人只能看,吃不着。 一盘腌肉可以看很久,而且还能借给别人。 而以梁家的富,厨房里的肉肯定是可以吃的,所以……全村的村民都来了,准备大快朵颐。 当然他们也会上礼金的,无非就是几斤红薯,几文钱罢了。 梁满仓爹早就看不上这点钱了,礼金不礼金无所谓,他现在图的就是一个热闹和喜庆。 很快高昂喜庆的喇叭声音传来, 这让崇祯相当好奇。 在现代社会, 就算是最偏僻的乡村, 也不大雇佣喇叭班子了, 而是……请一些草台班子,扭着现代舞,唱着流行歌曲。 很快便能看到迎亲队伍了。 清一色的红色衣服,喇叭师傅们鼓着腮帮子使劲吹着,一边吹还一边摇头晃脑。 红红的轿子被数名汉子抬着,这些汉子还一边吆喝,一边使劲的颠,似乎要将新娘子颠晕了才好? 喜娘则摇着扇子,喜滋滋跟着轿子走着。 喜轿刚一出现,众人便围了上去,说着吉利的话,梁满仓身穿新郎服,招呼人洒钱。 洒的是真正的铜钱,围观众人都快疯狂了,纷纷抢着铜钱。 要知道鲤鱼村可是很穷的,一般人做喜事都不会洒铜钱,就连喜糖都洒不起呢! 梁满仓果然有钱! 按照这里的规矩,喜轿落地后,新娘子是不能落地的,得新郎背进门槛,……考验新郎体力的时候到了。 很快,在闹哄哄中,梁满仓背着新娘子颤巍巍走向门槛。 而崇祯突然发现在送亲队伍里有个熟人,……程清风! 此时程清风也发现崇祯了,他急忙小跑着过来,似乎就要行礼,却被崇祯拦住了。 崇祯不想暴露身份,这里的人大多都是普通人,见了他肯定不自在。 “程大人怎么来了?” 按照崇祯的理解,程清风是梁满仓朋友,他应该直接来梁家做客,而不是出现在送亲队伍里啊! 程清风不好意思道,“今儿是小妹清荷嫁人,我这做兄长的,怎么也得来送送啊!” 朕操的~ 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啊! 第456章 啃黄瓜 第456章 啃黄瓜 崇祯可是记得程清荷的,妥妥的小清新美女一枚。 而且程清荷似乎对崇祯有种别扭的感情,两人第一次相遇并不愉快,崇祯偷窥到了她的私密物品,从此后……程清荷每次见崇祯,都恨不得一口吞了他。 按照现在某些小说的套路,这得是欢喜冤家吧,打打骂骂的,最后都会走到一起。 崇祯猛的摇了摇头,将脑中不合实际的想法赶走,生活又不是小说,哪有那么多欢喜冤家啊? 而且他对程清荷确实没啥想法,不过当成了妹妹罢了。 只不过……她怎么能嫁给梁满仓? 这梁满仓是什么条件啊?父母皆是泥腿子,他也没啥文化,不过是通过报纸认识了几个字罢了。 而且也没钱…… 他那小店一个月才赚多少银子啊,估计都不够贵妇们买次香粉头油的? 崇祯叹了口气,这时梁满仓已经踉踉跄跄将身着大红婚服的新娘子背到了礼台上。 所谓礼台,其实就是木头拼凑起来然后铺上大红的布。 程清荷穿戴着花钗大袖,装饰了一条素纹的霞披,这算是轻微僭越,不过喜事嘛……官府一般不会管的太严。 看不清程清荷容貌。 因为她盖着一条纱织的大红绣花盖头,容貌若隐若现,静静站立着,简直是说不出的娉婷袅娜。 梁满仓嘴巴都快笑豁了,他骄傲的抬起头,望向四周宾客,似炫耀又似等待夸奖。 突然,他眼睛直了。 田尔耕大人居然来了? 虽然梁满仓曾经邀请过他,但这只是礼节性的邀请,梁满仓根本就没想过田大人这般身份的人会来? 而且蛋疼的是,他爹妈似乎根本就没特别招待田大人,就让田大人这么直接和泥腿子站一起,这……大大的不妥啊! 梁满仓急的满头大汗,他作势就要跳下礼台,上前行礼。 崇祯却淡淡一笑,以手势制止着他,示意他继续拜堂,并且摇摇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梁满仓憨憨一笑,不好意思摸了摸头,婚礼继续进行。 程清风这时早就站在了崇祯身边,他依旧不知道崇祯的真实身份,只当他是田尔耕。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就和崇祯看过的电视剧般,司仪有条不紊的主持着婚礼,新郎和新娘一板一眼的跪拜行礼。 只是? 底下的宾客大多衣着破旧。 都没有几个体面人,有几位老汉腿上甚至还沾有泥巴,一看就是刚从田里回来,还没来得及换衣裳呢! 这帮人也不懂什么礼法,嬉笑打闹全无半分顾及,反正成亲图的就是一个热闹喜庆嘛! 待会闹洞房的时候,只怕还要闹腾。 倒是程清荷这边送亲的人穿着非常体面,嫁妆也很丰盛,一律用红绸布盖着,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女方下嫁。 行礼完毕,便是送入洞房! 不管是什么朝代,老百姓总是对洞房充满了期待和想象,所以也就衍生出闹洞房这一民俗。 不打不闹不热闹。 闹的越狠,日子越长久。 甚至还有些泼皮无赖会趁机调戏新娘子,揩揩油啥的。 众人眼瞅着新娘子进了洞房,便也嬉笑着跟了进去,准备闹一闹了。 崇祯一向对这些都不敢兴趣。 他便和程清风寻了处僻静地方,聊起天来,而真正的田尔耕则一直都警惕的注意着周围环境。 崇祯直截了当道,“程主事,你好歹也算官宦之家,为何要将青荷妹子嫁给梁满仓。 呃~梁满仓虽然踏实肯干,是个棒小伙儿,但是他真的配不上你家清荷妹子啊! 成亲怎么着也得讲究个门当户对嘛,若是门户不对,则性情不合,婚后是很容易出问题的嘛!” 都说劝合不劝离,崇祯这么直接在人家婚礼上说这种话,确实有点多管闲事了。 换个脾气火爆的,只怕当场就要翻脸了,不过程清风的脾气显然非常好。 而且他对这位‘田大人’也非常敬重,他知道这位‘田大人’是真心为他妹子着想。 程清风笑了,“田大人过誉了,下官这叫哪门子官宦之家啊,下官不过是个芝麻绿豆大点官罢了。 原本下官也曾经想将妹子嫁入富贵人家,呃~可是后来发生了很多事,下官也累了。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只要是真心爱着我妹子,哪怕门第低点又如何?况且我程家本就是泥腿子出身,难不成吃了几年皇粮后,就忘本了?” 崇祯奇道,“你们发生了什么事?” 程清风苦笑道,“不过是一些小事罢了,下官不想脏污了大人您的耳朵,不提也罢!” 接着无论崇祯怎么追问,这程清风就是不答。 崇祯遂想:程清风曾因瘟疫一事下过狱,难不成因为这事儿,让他觉得官场险恶,遂看破红尘了? 但他看破红尘,又和他妹子有什么关系? 罢了~既然是人家私事,崇祯也不好一直追问,此事便跳了过去,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起来。 崇祯已经很久没有和人这么随意的聊天了,想他身在宫廷,臣子们日日揣摩他的心思。 每日说的一些话,都好像程序一样,虽然好听,但终究失了人情味,让人味同嚼蜡。 鲤鱼村的风景很美,瓜果爬满了架子,一派成熟丰收的景象。 田野间庄稼还是以红薯居多,可见这里很穷,并没有多余的田地种植粮食,唯有多种红薯饱肚子。 崇祯渴了…… 他突然走到篱笆边,摸起一根黄瓜来,只随意的用衣服擦了擦,便咔嚓一口。 这一口下去崇祯都快哭了,黄瓜又嫩又脆,带着一股子特有的清香,就好像小时候的味道。 崇祯小时候住在乡下爷爷奶奶家,家里也有这么个菜园子,里面种满了蔬菜瓜果。 渴了,就直接摘瓜果吃,农家的东西也没打农药,更没有催熟剂,甜蜜素,保险剂,激素等乌七八糟的玩意儿,味道甭提多好了。 崇祯咔嚓咔嚓咬着嫩黄瓜,汁水四溢,香甜无比。 程清风目瞪口呆,他没想到堂堂锦衣卫都指挥使,居然还会像个山野村夫般啃着黄瓜? 第457章 抢亲 第457章 抢亲 真正的田尔耕更是风中凌乱…… 堂堂皇帝陛下,众目睽睽之下啃着黄瓜吃?妈蛋的~陛下您能不能有个皇帝样子? 崇祯吃完了一根嫩黄瓜意犹未尽,他又摸了几根嫩黄瓜,分别给了真正的田尔耕,和程清风。 咔嚓咔嚓~ 崇祯笑眯眯道,“这土黄瓜味道就是好,也不知道几时开席,咱们还是先啃根黄瓜压压肚子。” 真正的田尔耕捧着黄瓜,欲哭无泪,他啃也不是,不啃也不是。 娘的~老子堂堂锦衣卫都指挥使啃生黄瓜?传出去老子还怎么见人啊? 可这根尊贵的黄瓜乃是皇帝陛下所赐,不啃便是欺君之罪。 程清风倒没有啥顾虑,反正他官职不大,又不知道崇祯真实身份,啃个黄瓜还不至于丢他人。 程清风笑笑,也拿起黄瓜洒脱的啃了起来,恰恰这时梁满仓爹寻过来了,他也惊呆了。 刚刚他已经听儿子说起过这位田大人,梁满仓爹当场就吓懵了,他也没想过儿子的面子居然会这么大? 田大人真的大驾光临了? 可恨他有眼无珠。 居然没有认出来这位田大人,也就随随便便招呼了一下,好茶都没上一杯,还把人家饿的啃黄瓜了? 该死,该死啊! 梁满仓爹卑微上前,点头哈腰道, “田大人, 您……您您老怎么在这儿啊,老汉特意为您准备了上房,您老还是先到上房休息片刻。” 崇祯有点好笑,“我不老!” 梁满仓爹这才突然发现失言了, 他惶恐不安的搓着双手, 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崇祯也不为难他…… 崇祯笑笑,“老伯莫要拘束, 您是长辈, 就叫我一声小田就行。” 崇祯虽然很谦虚,让梁满仓爹喊他小田, 但人家哪里真敢喊啊! 崇祯又说道, “老伯,本官这次是微服私访而来,并不想惊动乡里, 您不要这么拘束,暴露了本官的身份可不好。” 啊? 梁满仓爹更拘束了,他努力想让自己显得很平静,好不暴露田大人的身份,但是…… 田大人这么大一个官,他不过是个泥腿子罢了,如何才能做到不拘束?难啊! 崇祯非常理解这位老伯。 要知道在古代, 官员是可以直接决定老百姓的生死,老百姓骨子里就怕官,何况还是这么大的官? 崇祯突然拍上梁满仓爹肩膀,这淳朴的乡民腿一软,吓的差点就跪下了。 崇祯叹气道, “梁老伯啊,您以后好歹也是程主事的亲家了, 也算是有身份的人了,来~站起来, 本官随你去吃席。” …… 崇祯强烈要求和大家一起吃,他不想吃小灶。 可是? 当他看到桌子上菜肴后, 都快后悔死了,朕操的~原本朕还想着弄点农家饭吃吃,没成想? 桌子上全是肉!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肉, 都是油汪汪的大肥肉, 用刀子切的厚厚的,端了桌子上。 梁满仓爹大概是怕他们吃不饱, 光这种大肥肉就准备了五盘,此外还有腊肉,呃~自然也是肥多瘦少,油光锃亮。 炸的焦焦的猪油渣子。 崇祯小时候虽然爱吃猪油渣子,但以前他们是拌着饭吃的啊,一小块猪油渣子可以拌一大碗饭。 黄豆炖猪蹄子。 白花花的蹄子汤,一看就是催奶小能手,哺乳妇女的最爱,崇祯打死也不会吃的。 糖水鸡蛋! 乡里人很少吃鸡蛋,也很少吃糖,他们就觉得这两样东西便是最有营养的。 所以一般只有病人啊,产妇啊,月子期间才能享用糖水鸡蛋。 如今梁满仓爹也给他们桌子上整了一大盆糖水鸡蛋。 崇祯无语的看着眼前菜肴……全部是高能量,高脂肪,且糖油盐都严重超标,腻死人不偿命。 崇祯和程清风等送亲人一桌。 程清风不好意思道,“田……先生,这鲤鱼村一直都很穷,村民都没什么见识,肥肉便是他们能想到的,最好吃食!” 崇祯苦笑,…… 他现在恨不得端起碗,去外面场子上的普通桌上混混。 普通桌子上虽然也有肥肉,但不多,只一盘切的厚厚的腊肉,其他便是一些田园时蔬了。 乡里的蔬菜够新鲜, 所以一般都好吃, 哪怕只用油盐略微炒炒,都是人间美味。 可鲤鱼村的村民似乎都对新鲜的青菜不感兴趣,他们眼睛里就只有肉。 腊肉一上来,这些人便疯狂的抢着肥肉吃, 嘴巴塞的满满的, 肉汁都淌了出来,流的到处都是。 崇祯看着这些村民的吃相,他也实在不想挤到普通席了。 罢了~人家弄出最好的东西招待你,你咋还有脸挑三拣四的? 肥肉就肥肉,大不了朕不吃,就将所有的肥肉都让给程清风对付,朕就只吃猪油渣子拌饭。 崇祯夹了几块猪油渣子,闷到了米饭里,然后才一口一口吃起来。 正在这时…… 崇祯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接着外头便传来争吵的声音。 崇祯出门一看,就见一队人马停在了梁家稻场上,看他们衣服样式,应该是大户人家的狗腿子。 不过就算是狗腿子,人家穿的衣服料子也比鲤鱼村泥腿子们好太多了,所以这些人趾高气扬。 为首的是一名猥琐男子,这男子大约五十来岁,他冷笑道,“都说山民淳朴,怎么就学会抢人家娘子了?呸~假淳朴!” 看架势这是抢亲啊? 崇祯嘴角一阵抽搐,这程清荷还真是狗血啊,成个亲都有人来抢她,妥妥的玛丽苏剧女主待遇嘛! 崇祯静观其变,他笑着问程清风,“程主事啊,这是嘛回事?不会是令妹另有心上人,你这做哥哥的棒打鸳鸯吧?” 程清风脸色铁青…… 他咬牙切齿,“这些人欺人太甚了,当我程清风是软蛋吗?今日可是我妹子大喜的日子也来闹,可恶!” 话音刚落…… 这程清风便带着人冲了出去,他拦着猥琐男子,冷笑道,“刁奴,还不速速离去!” 猥琐男子却毫不示弱,他尖着桑子道,“我等今日是来接少夫人归家的,不相关的人赶紧的滚开。” 第458章 压力山大的田尔耕 第458章 压力山大的田尔耕 崇祯干脆将猪油渣子拌饭放了桌子上,他则带着真正的田尔耕凑到村民堆里,准备看热闹。 但凡看热闹的都有一种心态,那就是事儿越大越好。 崇祯和众村民也不免俗,这帮人眼巴巴瞅着那刁奴,议论纷纷。 “要俺说啊,娶媳妇就得娶知根知底,屁股大好生养的,梁家这新妇漂亮是漂亮,就是太能惹事了,不是能踏实过日子的女人。” “啧啧啧~我说老王啊,你咋就知道这梁家新妇漂亮?没准她是个麻子脸呢?” “咋会是麻子脸?要真是麻子脸的话,还会被贵家公子抢亲?” “俺听说新妇娘家人也算官宦人家了,势力大的很,就这样居然还有人敢来抢亲?啧啧啧~那人该多厉害啊!” “咋的?你羡慕啊?” “羡慕也没用啊,俺又娶不到这种削肩膀,水蛇腰儿的媳妇来?” 众村民窃窃私语,言语里满是嫉妒羡慕和恨。 而且也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心理,这些人窃窃私语的声音偏偏就让程清风和梁家人听到了。 程清风嘴巴都快气歪了。 而梁家人则只当没有听到,堪称忍者神龟,呃~以小见大,看来梁满仓一家子真是老实巴交的泥腿子,要不村民们也不会这么放恣啊? 不过终究只是一些底层的小老百姓,就是再欺负人,也不会欺负的太狠,总比朝堂上那不见血的刀剑要温柔些。 崇祯现在完全就是一个看客心态,他双手抱胸,歪着脑袋, 等着抢亲的主角华丽出场。 呃~以程清荷的美貌, 这刁奴口中的少爷显然不会太差吧? 崇祯正看的爽歪歪,田尔耕都快无语死了,身为一名合格的锦衣卫都指挥使,他得负责皇帝陛下的安危啊! 摊上个爱微服私访的皇帝, 也真够倒霉的, 皇帝微服私访的倒是爽,他田尔耕的脑袋却岌岌可危! 虽然现在满朝文武都是‘自己人’, 就连二周言官都心悦臣服了, 不像以前……陛下每次微服私访之后,弹劾的奏章满天飞。 而他田尔耕也经常被正人君子斥责为佞臣, 以前田尔耕既要负责皇帝陛下安危, 又还被人骂,简直是心力憔悴啊! 现在? 现在特娘的压力更大了。 虽然再也没有御史们弹劾了,更加没有人骂田尔耕是佞臣了, 但是…… 每次要微服私访,但凡有一点点风声透露出去,众多极度爱护关心崇祯的,忠心耿耿的大臣们,便死皮赖脸的去拜访田尔耕。 千交代,万交代,一定要保护好皇帝陛下, 更有甚者要亲自加入皇帝陛下微服私访的小团体里来,好来个贴身保护。 比如二周言官! 这两家伙现在就成了崇祯的二号狗腿子,呃~头号狗腿子始终都是温体仁的,谁也抢不走。 这次崇祯微服私访民间,二周言官中的刘宗周便负责贴身保护。 恩~说是贴身保护皇帝陛下, 还不如说是田尔耕既要保护皇帝陛下,还得保护刘宗周这混蛋。 压力山大啊! 其实?刘宗周名义上是想贴身保护皇帝陛下, 但其实他也是有私心的…… 刘宗周最近在著书立传。 他觉得皇帝陛下太伟大了,必须的要将皇帝陛下英明神武的形象书写出来, 让后世之人敬仰! 而微服私访,便是最能展现陛下帝王威仪的另外一面, 所谓铁血柔情,帝王慈悲! 这家伙自打崇祯出宫后,便寸步不离的跟着崇祯, 观察着崇祯的一言一行, 偶尔灵感迸发,便立即将本子掏出, 记下! 只是刘宗周并不是溜须拍马之辈,所以也不大说话,只是默默的跟着崇祯,存在感极低。 崇祯虽然烦死这个狗仔,但看在他存在感低的份上,就也勉强接受了。 此时,崇祯正在看热闹。 此时,刘宗周正在观察崇祯。 这君不君,臣不臣的模样,让田尔耕颇有点好笑,历史啊~原来也可以这么吗? 以前读史书,甭管昏君还是明君,甭管清流还是奸臣,他们总还有个君臣样子嘛! 可是现在? 这是要闹哪样? 田尔耕可没心情看热闹,因为热闹一般意味着危险,他紧紧盯着崇祯和刘宗周。 这两位爷对大明可都很重要,是万万不能出事的。 刘宗周号称大儒,最擅长的便是耍笔杆子,他写的许多著作为当世文人所推崇,可谓是文心所向。 而皇帝陛下呢? 这更不用说了,若是皇帝陛下出了事,也不用史官骂了,光大明的老百姓都能活活撕了他。 陛下如今在民间威望颇高,许多人家可都给陛下立了长生牌的,日日供奉! 就连这梁家也供了陛下的长生牌,摆在堂屋最显眼位置,供奉着鲜花果品, 清烟袅袅! 田尔耕看着眼前的君王, 又突然想到了堂屋里的长生牌,颇有一种恍惚的感觉。 罢了~ 既然君王无法选择, 官职也无法选择, 我田尔耕唯有小心再小心,以命护佑陛下安危。 上次魏忠贤挟持君王事件,是万万不能再发生了。 一念及此…… 田尔耕摸了摸腰间软剑,这把软剑是名家所造,柔韧的就像腰带般,事实上它就可以当腰带围着,堪称微服私访小神器。 “谁是你家少夫人?” “我妹子乃梁家新妇,今儿你们若是滚蛋,本官便不追究你们的责任,否则~本官必定会参你们一本,让皇帝陛下将尔等统统砍了。” “哈哈哈~” 那刁奴不仅不怕,反而张狂而笑,“不过芝麻绿豆大点官,也好意思自称本官?还想参我们呢?呵呵~你特娘的知道皇宫门哪儿吗?” 顿了顿,这刁奴陡然厉声喝道! “天理昭昭,令妹是与我家少爷海誓山盟过的,便是定了终身,今日奴婢们便奉了老夫人之命,接令妹与我家少爷拜堂成亲。” 刁奴说完后…… 他突然冲着新房大声喊道,“少夫人,天地神灵在上头看着呢,难道你要违背自己的誓言不成? 古有尾生抱柱而死,而今日少夫人誓言犹在耳边,却又要嫁作他人妇,少爷死的好冤枉啊?” 第459章 爱情和责任? 第459章 爱情和责任? 特喵的,这是要闹哪样啊! 这是让女方活活守一辈子的寡啊?人心险恶,以至于此。 崇祯突然觉得很愤怒,他脸色陡然就冷了下来,想着应该怎么处罚这些人? 他突然觉得程清荷好可怜,呃~这女人天生不擅长和人争辩,而且她遇到的狗血剧情似乎也太多了吧? 就连这种百年不遇的狗血事情都能遇上,崇祯也是服了她了。 真不知这程清荷怎么就惹上了这种操蛋事儿?而且听这刁奴的口气,程清荷和人家少爷似乎还海誓山盟过呢? 崇祯决定还是先按兵不动…… 此时程清荷也出来了,这女子一身红衣,傲然立在众人面前。 鲤鱼村村民纷纷倒吸一口凉气,美~这女人太特娘的美了啊! 之前他们光看程清荷的身姿,只觉得这女人身段好,长相也应该不差吧? 没想到啊,梁家新妇居然会这般美貌?简直比桃花坞出的年画还要漂亮。 村民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他们见过最美的东西便是年画了,所以陡然见了程清荷这种级别的美女,心中震撼可想而知? 程清荷静静站立,目光悲戚,眼神中流露出无尽的哀伤,而梁满仓则守在程清荷身后,目光坚定。 崇祯现在好奇啊…… 这又是一出怎样狗血淋头的爱情悲剧故事呢? 看样子程清荷应该很爱那个少爷? 那刁奴阴笑道,“少夫人啊,您可终于出来了,赶紧跟着老奴归家,以后您就是刘家少夫人了。 以后刘家的家产也都是您的,富贵荣华,一辈子不愁吃不愁穿,多好啊!” “放屁!” 一向老实的梁满仓终于怒了,他怒道,“你要觉得刘家好,你咋不嫁啊?以后荣华富贵也都是你的了,多好啊?” 崇祯发现梁满仓虽然双腿发抖,但依旧昂首挺胸,他虽然是个懦弱的男人,可依旧在尽最大的努力保护心爱的女人。 “我们欺负人?” 刁奴反问道,“我们刘家可没有欺负她,你问一问她,她是不是和我们少爷海誓山盟过? 她既然爱着我家少爷,为何要嫁给别人?若是真正爱着我家少爷,就应该生死相随。 否则……便是假情假爱,便是爱慕虚荣,便是不守信用的女人!” 这刁奴口才极好,几个大帽子扣下来,无论是梁满仓还是程清荷都无言以对。 就连很有文化的程清风也不知道拿什么反驳了,只在那儿气的脸红脖子粗。 崇祯实在看不下去了,拿理服人是吗?呵呵~朕最擅长了的。 想当年,朕逛过无数论坛和贴吧,亲手撕过无数的喷子和愤青,驳的他们哑口无言。 崇祯冷笑一声,他将手中的扇子一收,然后便大踏步走了出来。 程清风和梁满仓见‘田大人’出马了,齐齐松了口气,呃~若是田大人肯帮忙,这事儿或许会有转机? 只是? 当田大人知道对方真实身份后,会不会因为畏惧对方的权势,而又不愿意管了? 崇祯的声音,“爱情固然重要,可是责任更加重要,因为爱一个人便要死要活的,便要置自己亲人于不顾,让亲人伤心欲绝,这不是爱情,是自私! 程清荷小姐固然爱过你家公子,可你家少爷已经不在了,生死相隔,斯人已逝,而活着的人才要更加坚强的活下去。 而你家少爷若是真正爱着程清荷小姐,他怎会忍心她孤苦一生?你们这样做,岂不是违背了你家少爷的初衷?” 那刁奴刚刚才占了大道理,现在却见突然跳出来个愣头青和他讲大道理,也怒了。 “哪里来的跳梁小丑?” “我家少爷自然深爱着程小姐,自然是希望程小姐能够嫁给他,可惜啊~程小姐却是一个不守诺言的人。” 崇祯呵呵一声,“你咋知道你家公子就希望程小姐陪着他?不如你去地下先见了你家公子,然后再回来告诉我们呗! 或者说,你家少爷根本就不爱程小姐?他的爱是自私的,所以程小姐有什么理由嫁给一个自私的男人? 你又有什么理由污蔑程小姐是爱慕虚荣,是不守诺言?刁奴还不滚开,否则本公子让你好看。” “你……你你~” 这刁奴一连几个你字,却张口结舌一个字也说不出,他干脆耍起了赖皮来。 “呸~我不与你争辩,反正程小姐和少爷已经定亲了,有婚书为证,想赖我刘府的婚? 呵呵~你们还得问问我家刘宗周大人答应不答应? 知道我家老爷什么官吗?左都御史啊,皇帝陛下身边的大红人,只要我家老爷一句话,尔等人头滚滚!” 刘宗周名字一出…… 程清风明显晃了晃,梁满仓腿都快吓软了,可是他犹自强迫自己站着,就算死,也不能跪啊! 而鲤鱼村的村民们则齐齐后退,似乎生怕被归到了梁家同党。 虽然他们不知道谁是刘宗周,也更加不懂左都御史是啥子官职,但是…… 这并不妨碍他们知道皇帝陛下啊,皇帝陛下身边的大红人,那必然是极高的大官了,他们这些屁民惹不起啊! 崇祯一脸便秘的望向身旁,……刘宗周这货就在他身边呢! 这家伙今天打扮的相当低调,就穿了身半旧的棉布袍子,一点都不显眼,以至于他的家奴都没注意到他的存在。 崇祯看向刘宗周,而刘宗周也回以崇祯一个苦笑,……蛋疼死了,他是真不知道啊! 刘宗周只得默默站出来…… 然后淡淡道,“老夫竟然不知,自己还有这么大本事?人头滚滚啊,德福啊~你这么大口气就不怕折了老夫的寿吗?” 刘宗周狠狠盯着这名叫德福的管家,他现在都快气死了。 刘宗周平日里并不管家,所以他也不知道德福和夫人居然弄出了这种事来? 而且还在皇帝陛下面前丢人现眼,最主要的是,他还说了个人头滚滚? 这么大口气的话,除了皇帝陛下,他一个御史家的奴仆居然敢说出来? “啊~” “老爷您怎么也来了?” …… 本章是修改后章节,大家勉强看吧,已经修改了很多,才解封出来的,哎~我都不晓得写的什么了? 郁闷! 404河蟹大军好厉害! 第460章 程清风的疑惑 第460章 程清风的疑惑 题外话:上一章被屏蔽了,已修改,48小时后才能申请解禁! 呜呜呜~我啥也没有写啊! 为什么屏蔽? …… 跟在崇祯身边的刘宗周实在看不下去了,他郁闷的站了出来。 名叫德福的刁奴目瞪狗呆,他哆哆嗦嗦道,“老爷,您……您咋来了这地方?” 刘宗周气的吹胡子瞪眼睛,他都快气死了,好不容易得了这次贴身‘保护’皇帝陛下的机会。 结果? 这兔崽子居然当他面怼了皇帝陛下?那可是皇帝陛下啊,这兔崽子也太胆大包天了。 气死了,气死了! 刘宗周冷笑道,“今天是程小姐大婚的日子,你们这帮人来干嘛?还不给老夫滚回去,少来这儿丢人现眼了。” “是是是,滚回去~滚回去~” 名叫德福的刁奴点头哈腰,急忙带着众家丁仆人逃也似的跑了。 他现在欲哭无泪啊,他不过是一名奴仆而已,今日本是奉了夫人命令前来抢亲,没成想? 居然遇到了老爷? 哎~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老爷和夫人意见不和,受苦的却是他们这帮奴仆? 德福并不知道,他刚刚怼的是皇帝陛下,若不是刘宗周及时打住他的话头,指不定他还会骂出什么难听的话出来呢? 若是不小心犯了忌讳,只怕这老东西几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等名叫德福的刁奴走远后,刘宗周回头一看,……程清风,程清荷,梁满仓,以及众村民都惊疑不定的望着他。 太意外了有没有? 谁能想到这么个糟老头子,居然是大名鼎鼎的二周言官呢? 二周言官之名可是享誉天下,天下文人提起他们俩来, 谁不竖起大拇指, 赞一声,……文风清奇,人品贵重! 此二周以前是臭名昭著的东林党人,但他们出淤泥而不染, 虽为东林, 却超然物外。 所以东林党倒霉的时候,此二周却能置身事外, 甚至还颇得皇帝陛下敬重, 成为左右都御史。 这么厉害的人居然也来参加梁满仓的婚礼?这……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大伙都用一种敬仰的目光望着刘宗周,唯有程清风怀疑的看向了‘田大人’。 程清风官职虽然小, 但朝廷的许多门道他还是知道的, 他实在想不明白,……田尔耕与刘宗周的关系,几时这般好了? 这两人如今虽不说势同水火, 但是也不可能关系好到一起微服私访吧? 要知道刘宗周以前还是东林党人时,便与田尔耕不对付,经常动不动就弹劾田尔耕依附阉党,是为国贼! 而这田尔耕也恨毒了刘宗周,三番几次都想构陷刘宗周,只不过没有成功罢了。 后来陛下登基后,两人关系才慢慢缓和, 但……他们居然一起微服私访民间,还一起吃酒席,这也太扯蛋了吧? 最扯蛋的是,刘宗周之前对田大人相当尊重,这……这一点也不符合他的个性啊! 程清风一万个想不明白, 而梁满仓则没有想那么多。 他如今只知道刘宗周这么大的官居然都来吃他家的酒席,简直是太荣耀了有没有? 而众村民则羡慕嫉妒恨的望着梁家人, 这一刻他们终于意识到了,……梁家人和他们不再是一个阶层了。 那抢亲的刁奴走后, 婚宴继续,这回…… 刘宗周坐上了上位, ‘田大人’则挨着刘宗周坐,梁满仓爹和程清风小心翼翼陪坐在一旁。 崇祯也感觉出了程清风怀疑的目光,他强行解释道, “呃, 刘御史最近不是在著书立传吗,他想写一些关于民俗的东西。 恰巧听说我要来参加婚礼, 便非要跟着过来看,因为刘御史身份尊贵,他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才没有透露身份的。” 崇祯这番解释可谓牵强无比…… 程清风虽然隐隐约约觉得事情绝没有这么简单,不过他一芝麻绿豆官,也不好质问两位大人吧? 刘宗周老练笑道,“呵呵~是老夫不让小田透露老夫身份的,要不啊~你们会拘束的。” 崇祯身后真正的田尔耕狠狠翻了个白眼,显然对刘宗周喊他小田,乘机占他便宜极度不爽。 崇祯夹了块猪油渣子拌了饭里,询问程清风今天发生的事是怎么回事? 程清风忌讳的看向刘宗周,欲言又止。 刘宗周叹口气道,“程主事你但说无妨,这些年老夫不大管家事,许多事情也是蒙了鼓里的。” 程清风叹了口气,娓娓道来。 原来…… 程清荷以前曾经邂逅过一位贵公子,两人一见钟情,便偷偷私定了终身。 而这位公子便是刘宗周的儿子,呃~虽然只是庶子,但是刘家的门楣也不是程清荷可以高攀的。 两人遂绝定私奔…… 没想到私奔不成,刘公子又被刘府人抓了回去,关了禁闭,不让他和程清荷见面。 程清荷虽然伤心欲绝,可是个人的情感终究无法与世俗的权势相抗衡,既然两人门户不对,那就散了罢! 生活不止有爱情, 还有亲情和责任啊! 在那段伤心欲绝的日子里,梁满仓便经常过来安慰程清荷,一来二去程清荷居然对他有了感情。 既然不能嫁给最爱的人,那便嫁给爱着自己的人也是好的, 和最平凡的人,在凡世间柴米油盐过一辈子, 未尝也不是一种幸福呢? 程清荷都已经想通了…… 坏就坏在刘公子真是一个痴情种啊,他因为爱而不得,一时想不开居然挂了东南枝。 殉晴了啊! 刘公子去后,刘府人满腔怒火无处发泄,便几次三番找程清荷麻烦,非得让程清荷嫁给刘公子。 “哎~” 程清风说完后,叹了口气,“这原本是一桩极好的姻缘,那刘公子人品贵重,对舍妹也极好。 刘公子出事后,舍妹也是伤心欲绝啊,可是~人死不能复生,生活总要继续下去啊! 舍妹苟活于世,被人辱骂无情,许多人说她是一个不守诺言的贱女人,可是谁又知道她的苦呢?” 崇祯也是百感交集…… 这种事情真的很难说谁对谁错,刘公子为了爱情甘愿赴死! 而程清荷为了亲情独自活着! 第461章 身份暴露 第461章 身份暴露 千古艰难惟一死。 伤心岂独息夫人? 崇祯感叹道,“本官倒觉得清荷妹子很伟大,她说是对~人生的意义并不只有爱情,还有亲情和责任啊! 殉晴固然悲壮,可是殉晴后,你的父母亲人该有多么痛苦?你倒是一死百了,可是活着的人应该怎么办?” 崇祯怜悯的望向刘宗周,“刘御史,那种肝肠寸断的痛苦你应该最了解了,节哀!” 刘宗周一言不发,良久…… 他眼含泪水道,“勇儿虽然只是老夫庶子,但是老夫失去他还是非常痛心的,只是…… 老夫不是一个好父亲,老夫对这些事情居然一无所知,甚至就连勇儿是因为什么原因自尽的,老夫都不知道,哎~” 看着刘宗周凄凄神情,似乎并没有说谎,崇祯也是服气了他。 身为爹,居然对子女忽视到这种程度?看来这刘宗周真不是个好爹。 而且只怕刘公子的自尽,也和他这个爹不无关系,呃~自小缺爱嘛,缺爱的孩子总是容易走极端的。 不过崇祯也能理解…… 这时代男人都三妻四妾,还有什么通房丫鬟,美姬,外室等等等。 女人多了,子女便也就多了。 那么多的女人和子女, 怎么爱的过来?能记住这些女人和子女的名字和长相就不错了。 崇祯觉得真的有必要推行一夫一妻制度了, 往大说,可以减少许多光棍,增加大明的人口。 人口一多,体量一大。 干什么都好干些, 可以开荒种地, 可以扩张领土,可以殖民海外啊! 往小的说, 一夫一妻便能更加专注的教育娃娃, 都说娃娃就是国家的未来,娃娃教育好了, 大明不就人才济济了吗? 当然? 一夫一妻想真正推行起来太难了, 不说别的,他后宫中的妃子怎么办?难不成全部休了去? 崇祯可舍不得呢! 他身为皇帝都三宫六院,有什么权利要求老百姓一夫一妻? 罢了, 顺其自然吧! 以后经济发达后,民智也会开化,这些东西自然就会水到渠成的,朕何必强行推行呢? 崇祯抛开杂念,…… 他拍拍刘宗周肩膀,安慰道,“刘御史莫要伤心了, 不如你就将我今日的观点写入书中,教化众生!” 刘宗周正伤心呢,人一伤心思维便会受限,他不假思索就回答道,“遵旨!” 话一出口, 刘宗周突然反就应过来了,郁闷~今天是皇帝陛下微服私访的日子啊! 可是话已经出了口, 也吞不进去了,唯有……寄希望于在场的众人没有听懂他话。 梁满仓父子倒没有听懂, 也对~这种小老百姓,你就是当他们面喊陛下, 他们未必都能反应过来? 可是程清风听懂了啊! 这家伙目瞪狗呆,他呆呆望着崇祯,大脑一片空白, 完全就是一副丧失了思维能力的痴呆模样。 陛下? 田大人居然是陛下? 不不不~陛下居然是田大人? 不对~应该是陛下冒充了田大人! 程清风突然回忆起了以前和崇祯相处的场景, 一桩桩,一件件, 其实崇祯还是有破绽露出来过。 只是程清风从来没有往那方面想过,因为……他不过是个普通人,皇帝在他心中是极为圣神的。 可以这么说,皇帝在他心目中就是一个符号,一个绝对不可能出现在他生活中的尊贵符号。 “陛下~” 程清风突然泪流满面,他扑通一下就跪了尘埃里,沙哑着声音山呼万岁! 都闹这样了,傻子也看出来了吧? 梁家父子也是目瞪狗呆,他们大张着嘴巴,只觉得舌头发麻,口干舌燥,耳朵嗡嗡直响,腿脚还绵软。 他们想学着程清风跪下,却发现连跪的能力都没有了,身子骨就好像吃了软骨粉般,软的像面条。 崇祯郁闷的看向刘宗周,“我说刘爱卿啊,你不说话,别人会把你当哑巴吗?” 崇祯现在都快郁闷死了,好不容易才有了这么两位朋友,现在朋友也要失去了。 他是皇帝啊,就算他愿意继续和程清风等人做朋友,人家也不敢和他做朋友啊! 刘宗周自知失言,他苦笑道,“臣失仪,还请陛下责罚。” 崇祯闷头喝了杯米酒,甜甜的,只有一丝丝酒味, 喝的忒不过瘾, 只适合当早餐喝。 “罢了,罚你也没用。” 接着崇祯亲切扶起程清风,和蔼可亲道,“程主事请起,朕并不是有意隐瞒的,只是怕你害怕,这才没有透露身份。” 程清风的眼泪哗哗的流了下来,多好的皇帝陛下啊! 我程清风何德何能?居然能与皇帝陛下成为朋友? “陛下大恩!” “当年臣含冤受辱,流落街头,若不是幸得陛下相助,臣又怎会有今日啊!陛下啊~臣~臣万死不能报君恩啊! 还有上次瘟疫事件,臣因为妇人之仁而犯下大错,也是陛下亲自赦免了臣,此大恩,臣如何才能报答啊?” 崇祯的声音,“你也别感动了,朕其实就是爱惜你人品,如今像你这般老好人不多了啊! 瘟疫的事儿看似你犯了大罪,可是咱换个角度想想,若不是你将那些灾民集中了,这些人散入各地,只怕危害更大!” 恩~程清风你别哭了啊,鼻涕眼泪都哭了朕身上,朕可没有带换洗的衣裳,朕槽的~你还流口水啊!” 崇祯急忙挣脱程清风,跳出老远,而此时梁家父子终于有了跪下的力气,这二人也跪伏在地上,哭的稀里哗啦的。 崇祯安慰了好半天,才将这些激动的人安抚好。 临走的时候,崇祯还送了一份大礼,这是一套贵重的赤金首饰。 耳环,头簪,项链,手镯子,戒指都有,简直是现代社会结婚必备之……五件套嘛! 接着便在程清风等人激动的眼神下,狼狈而逃。 见识了一场民间婚礼,也暴露了自个的帝王身份,只怕以后再难与程清风等人相处了。 崇祯翻开程清风的履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没有升上去,一直都只是名小小主事。 崇祯决定先让他升为礼部侍郎,过几年便补了礼部尚书的空缺罢! 第462章 藩王入京 第462章 藩王入京 不得不说,明太祖朱元璋是一位旷世奇才。 此人乞丐出生,一路开挂,不仅娶了白富美马秀英,更加一统天下,建立大明王朝! 就是? 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对自家人也太好了,其建国后分封了一大波藩王,几乎将大明的土地分完了。 而且藩王的子子孙孙,以及子子孙孙的后代都能享用国家禄米,说白了就是……国家的米虫! 朱元璋的想法是美好的,他想用这招让其子孙后代享用无尽。 可惜啊,他忽略了人类的繁殖能力,尤其是这些藩王,有钱有势,老婆侍妾也多,一生十,十生百,百生千千万。 以至于短短几百年时光,便创造了十几万宗族,差点把个大明王朝都吃空了。 呃~若是按照现在大明国库的收入,其实这些宗族再多十倍也吃不空的。 只是? 崇祯就是不想白白养着这些米虫,明明都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了,凭什么要朕养? 而最蛋疼的是,这宗族也分个三六九等,上中等的荣华富贵,祸害乡里,下等宗族的衣食不周,还不能自谋生路。 宗族之祸,乃明朝大祸! 崇祯甫一上台,…… 便废了这一制度,令百万宗族自谋生路,虽然大部分的宗族们恨死了崇祯,但是老百姓却交口称赞,而处于最最底层的宗族反而无所谓了。 此举也为大明节省了大笔银子! 不过宗族禄米制度虽废,大明的藩王倒还是存在,呃~甚至藩王的之女也还是有封号的,国家依旧养着。 所以众藩王虽然不满崇祯,但也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懒得管了。 反正这些低等级的宗族和他们的血缘关系已经淡薄的不能再淡薄了,皇帝爱怎样就怎样呗! 大明的众多藩王依旧当着他们的猪,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直到,崇祯突然下令这些藩王入京觐见,名义上说是亲戚之间联络一下感情,其实…… 呸的联络感情,他们和如今的大明天子还有几分亲戚关系? 按照民间的说法,早就出了五服了,算个头的亲戚了? 再联想下最近的秦王和伪蜀帝事件,只怕是天子终于对他们这些藩王生疑了,想拿他们开刀了? 虽然心中百般不情愿,但大明众藩王依旧响应皇帝的号召,可算在九九重阳节这天齐聚京师。 宴会依旧开在大明园,如今秋风送爽,菊花朵朵开。 大明园,菊花台! 这名字还是崇祯抄袭的某部电影名,逼格是相当的高,再配合乐师现场演奏的菊花台曲子。 悲凉哀怨的曲调缓缓流淌,草木同悲,菊花满地伤,崇祯高高举起新酿造的菊花酒。 “都说自古帝王家富贵,可谁又知道,这富贵的背后却是无尽的责任,我等亲族分散四海,不能团聚。 往年朕每到重阳节,便忧伤不能自已,感念亲人不能相聚,遂建了这菊花台,谱了这菊花台曲。” 忧伤的曲调流淌,倒还真有几分应景,若不是了解皇帝的为人,这帮藩王只怕真要感动的痛苦流涕。 众藩王虽然对崇祯的话,是一个字都不相信,但是…… 皇帝陛下都表演的这么声情并茂了,他们怎么也不能拆台不是? 晋王朱求桂第一个站起身来,哽咽道,“臣等身在藩国,亦时时刻刻想念皇帝陛下,今日能见皇帝陛下,臣等甚是开心。” 崇祯喝了一大口菊花酒,这酒又苦又辣,辣的崇祯眼泪都流出来了,真就像是真情流露。 众藩王缩着脖子,心中冷笑,呵呵~狗皇帝太会装了,这会儿流眼泪,等会就得操刀子了。 妈卖批的,谁和你是亲戚啊? 谁特娘的想见你这瘟神啊?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就到了谈正事的时间了,崇祯将筷子一丢,突然说道。 “这世上其实还是亲人最可靠,朕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儿,原本准备交给外人干,但后来又一想,这事儿还得我们朱家人来干。” 众藩王暗道一声,不好! 接着这些人纷纷警惕的望着崇祯,看这位皇帝陛下又要耍什么妖蛾子了? 崇祯正色道,“朕自继位以来,一直都有一个伟大的愿望,那便是,开海! 我中华自古为天朝上国,但是如今的世界日新月异,这世上五大州,四大洋,广阔无垠。 朕一直都有一个梦想,朕要走出去看一看这世界。 然,这些年来,国内灾荒四起,边境强敌环绕,朕一直都疲于应付,可是…… 朕从未放弃过朕的梦想,朕早就命令郑芝龙秘密兴建水师,造大船,如今水师已经兴建完毕,大船整装待发。” 崇祯声情并茂的演讲完后,便得意的看向众藩王。 人类对海洋的向往是天性,因为那意味着征服和未知! 他相信,这些藩王听了这么热血沸腾的话,定然能够激起他们血脉中的血性和胆识! 可是? 这帮藩王的眼中依旧死气沉沉,三百年的醉生梦死,早就磨灭了他们骨子里的血性了。 猪当的时间久了,便忘记了自由的滋味,变的只对槽里的食物感兴趣。 崇祯突然为这些藩王悲哀。 算了,直截了当的说吧! 因为猪是听不懂人话的,搞煽情这一套没用,得给点看得见的利益才行嘛! “朕便直截了当的说吧,朕欲派坚船利炮轰开世界之门,诸位可愿意为我大明建功立业吗? 海外有无数辽阔的土地,许多地方甚至都还没有人,诸位便可以到这些地方建国。 成为真正的一国之主,呃~只要记得多多给我大明上贡就行,此外……朕许尔等招兵买马。 只要不是我大明朝贡体系里的国家,尔等都可以征服,然后建立国家,诸位以为如何?” 众藩王目瞪狗呆! 陛下是这是什么意思? 陛下要把我等赶出大明吗?那大海如此广阔,听说海中还有巨兽,海外更有神仙妖魔。 我们只不过是凡胎肉体啊,这去了海外,还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第463章 开海 第463章 开海 俺们不想去海外啊! 众藩王都快吓死了,他们惨白着脸,呆呆望着崇祯。 君无戏言,这话皇帝陛下既然说出口了,那是万万不会收回的。可是,若要这些藩王谢恩? 臣做不到啊! 崇祯都快被他们气死了,果真是烂泥扶不上墙,要不是看在你们都是朱家人份上,朕才不会派你们去呢! 多好的机会啊! 建国立业,成为真正的国王啊! 这帮猪们还以为是刀山火海。 呃~虽然真有可能是刀山火海,海外许多未开化之地的野人可是很凶的,加上洋流,风暴,迷路,以及缺少新鲜食物补给。 送命的可能性非常大! 但也不至于吓成这副德性啊,呵呵~朕果然不能对猪太期待了。 猪,就得赶着走! 崇祯其实也不想派这些藩王去,他们太怂蛋了。 可若是不派他们去,派谁去呢?外姓之人始终不放心,万一人家建国后,反过来攻打大明咋办? 呃~这倒不是说朱家人不会内讧,问题是就算朱家人内讧了,甭管谁成功了,不也还是姓朱嘛! 而且? 历史总是在斗争中发展的,若是不斗, 人类文明如何能够发展, 如何能够超越地球,走向太空? 所以搞内斗也是为了发展嘛! 当然,崇祯既然敢让他们出去建国,自然有法子让他们在有生之年不敢反大明。 至于以后? 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气氛一时有点尴尬, 终于…… 楚王朱华奎忍不住了, 他战战兢兢站起身来,“启禀陛下, 臣虽想为陛下分忧开海, 但不谙水性,这大洋广阔, 臣如何去得?” 朕操的~ 这楚王是智障吗? 这种傻逼理由都想的出来! 崇祯皮笑肉不笑道, “楚王不必担心,朕有大船,不需要你会什么水性, 恩~其实你就是会水性也没用,海中有大鱼能食人,所以水手们一般不会下海游泳的。” 大鱼? 食人? 楚王闻言,吓的一屁股坐了下去,却又突然发现御前失仪,急忙跪了下去,愁眉苦脸道。 “陛下恕罪, 臣失仪了,臣……臣年岁大了,不想建功立业了,只想安安稳稳在封地养老。” 崇祯冷笑,“朕已经决定了, 将尔等封地全部收回,尔等要么乖乖当个庶民, 要么去往海外。” 卧槽,这皇帝太狠了。 直接就要收回俺们封地了, 这家伙是要将俺们的封地收了,好分封给他自己的儿子吗? 虽然皇帝的儿子可以继承皇位, 但是崇祯不止一个儿子啊,如今天下的地都快封完了,他居然不要脸的打到俺们头上了。 厚颜无耻, 脸黑心厚! 他爹那么仁厚一个人, 他哥那么善良不管事的一个人,咋就他这么不要脸啊? 其实他们还真误解崇祯了, 崇祯虽然一直都想收回所有藩王的封地,但是他真没想过将这些封地,再次封给他儿子。 他的儿子自然也得到海外去建国,只不过如今儿子们太小,先锻炼几年吧! 崇祯已经将话说的这么狠了,这些藩王依旧扎着个脑袋,一言不发,这让崇祯彻底怒了。 “诸位为我朱家子孙,却一个也不曾继承太祖皇帝的血性吗?呵呵,还是说诸位这猪当的上瘾了?” 妈蛋,太扎心了有没有? 虽然大家都知道朝廷把藩王当猪养着,甚至他们自己也觉得自个就是猪,但是…… 这话大家心里明白就好,说出来就不好听了啊! “陛下!” 说话的人是唐王,这家伙斩钉截铁道,“臣愿意招兵买马,为我大明开疆拓土!” 唐王朱聿键,算是藩王里的一个异类,他虽然也被当成猪养了许多年,但血性还在。 此时被崇祯这么一激,果然气血上涌,第一个站了出来。 其实历史上的唐王还真不错呢,历史上的崇祯九年,唐王朱聿键便曾经率军倡义勤王。 可惜历史上的崇祯却是个混蛋,他怕唐王谋反,居然勒令其回国,还废其为庶人,幽禁在了凤阳。 崇祯对这唐王印象相当好,他笑眯眯道, “好, 唐王不亏是我朱家子孙,朕准了。” 有唐王带头, 周王也站起身来,表示愿意服从皇帝陛下的安排,明日他便回封国,倾家荡产也要招一支虎狼之师。 其余藩王见出了两个叛徒,也只得不情不愿的表态。 崇祯端起酒杯,笑道,“好,诸位不亏是我朱家子孙,干一杯!” 众藩王不情不愿的端起酒杯,将这苦涩的菊花酒一饮而尽。 除了唐王和周王外,其余众藩王纷纷垂头丧气,恨不得将崇祯一口吞了去。 崇祯继续说道,“海外建国极为艰难,诸位可以将子女安置在京中,朕一定会好好照顾他们的,呃~夫妻本应该同甘共苦,尔等王妃妾室倒可以一并带往海外。” 崇祯的小算盘打的很响,…… 将这帮藩王的子女通通扣留在京城,派人盯着,朕就不相信他们敢耍什么小花招? 你们的子女还在朕手上呢! 崇祯这招可谓无耻,不过这些藩王心中都没有底,也不知道海外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就算知道崇祯搞阴谋,他们也只得乖乖就范,将子女安置在京城,成为牵绊他们的人质。 …… 九九重阳节后,大明的藩王都回了封地,卖房卖地卖珠宝,王府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几乎都被卖了。 全部用来收购粮食,蔬菜,水果,绿豆,茶叶子等玩意儿。 蔬菜和水果全部切了,晒的干干的,这些东西可以用来补充维生素,免得长途航海营养不良。 此外绿豆可以用来长豆芽,海域广阔是没有补给的,豆芽和绿茶可能就是这些人唯一的新鲜食物了,可以预防败血症。 除了吃喝的东西外,兵器也少不了,没有兵器建个毛线的国啊? 崇祯可不会给他们太好的兵器,大明好不容易研究出来的高科技武器,可不能泄露了出去。 当然也不能武器太差,武器太差了,岂不是等于送人头? 最后,崇祯亲自挑选了一批普通的火铳和大炮,用极高的价卖给了众藩王。 第464章 郑芝豹的小心思 第464章 郑芝豹的小心思 对于崇祯的这种不人道行为,众藩王自然是吐槽不已。 但谁叫人家做的是独门垄断生意呢,就算价格再高,他们也得乖乖掏出银子来。 好在这些藩王都当了好几代的猪了,府中是金山银海,区区武器的钱还是出的起的。 就是? 不好招兵买马啊! 虽说那狗皇帝人品低劣了点,但是人家治国还是顶呱呱的,不过短短几年时间,老百姓都吃饱了肚子。 就算陕西灾害最严重的地区,也被孙传庭治理的妥妥当当,再无饿殍遍野的凄惨景象。 关键是,老百姓都吃的饱饱的,众藩王上哪儿招兵买马啊? 中华自古都是农耕文明,农耕文明有个致命的缺点便是,……缺乏开拓精神。 老百姓每日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但凡有一口吃的,就不愿意离开故土,况且……还是海外呢? 所以这些藩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好不容易招募了些破落户来,这些破落户还大多数都是老弱病残,战斗力堪忧。 最后没办法,只得下血本,才勉强弄了些强壮的兵。 …… 福建安海镇,郑家大宅子。 郑芝龙身穿金甲,头戴金盔, 还披着大红猩猩的披风, 看着就如同一尊金光闪闪的门神般,闪耀极了。 这套黄金甲胄乃是皇帝陛下赏赐的,通体以赤金打造,先别说好不好看, 主要是贵啊! 这么身金子穿在身上, 闪耀倒是闪耀,就是压的人喘不过气来, 也幸亏郑芝龙身强力壮, 拼了老命才撑了起来。 福建气候本就炎热,而郑芝龙为了更加有气势, 居然还披了身大红猩猩的披风。 “豹弟!” 郑芝龙穿着金铠甲在屋里转着圈圈, 喜滋滋道,“你看俺这身金甲威风不?这可是皇帝陛下赏赐的啊! 亏你们平日里还污蔑陛下小气,这么一身金子, 该值多少钱啊,陛下对俺真是厚待啊!” 郑芝豹口中称赞,心中却腹诽:屁的厚待,这么多年来,你特娘的陆陆续续献了多少金银珠宝啊? 都快把你藏在倭国的私产搬空了,狗皇帝才赐了这么一点点金子,你倒还感恩戴德起来?” 但郑芝豹可不敢将心中所想说出来, 如今大哥郑芝龙对皇帝陛下迷之崇拜。 只怕皇帝想要他的心肝下酒,这憨憨货都能将自个心肝剜了呈上去,然后还觉得荣耀无比。 “豹弟啊!” 郑芝龙突然正色道,“等会俺们就要和众藩王殿下见面了,你也打扮的威风点, 莫要失了我郑家水师的名头。” 郑芝豹皮笑肉不笑,“大哥怕啥啊, 那些藩王都是猪狗一般的人,劳资就算不穿衣服, 这身气派也能镇住他们。” 郑芝豹是相当不爽,…… 这些年来, 他们好不容易才拉起了这么一支强大水师,整合了福建大大小小势力。 他们的宝船比郑和时代都要强大,火炮和炸药也先进无比, 足以镇压海外数国。 他们如今都这么强大了, 凭什么还要对大明的皇帝俯首称臣? 最特娘蛋疼的是,……居然还要带着这群藩王猪去海外建国? 呵呵~应该是我郑芝豹海外建国才对, 等老子到了海外,就把这群藩王猪全部宰了去。 然后带着自己的人马,与大哥分道扬镳,接下来就是登基称帝,万邦来朝,哈哈哈~想想就美的很呐! 郑芝豹虽然雄心壮志,但他并不敢说出来,因为他哥郑芝龙可是大明皇帝陛下的铁杆迷弟。 若是郑芝龙知道了他的雄心壮志,只怕第一个宰了他。 所以,忍! 郑芝龙笑道,“豹弟莫要胡说,这些藩王殿下可都是几代富贵传下来的,其通身的气派,定然贵不可言,我等还是不要太自大了。” 郑芝豹谦虚道,“大哥说的极是!” 郑芝龙接着道,“对了大哥,咱们这次远洋,只怕数载都不能回来,让森儿一人呆在京城恐怕不妥啊,要不?” 郑芝龙摇了摇头,道,“我们这次出海,和以往不一样,以往咱们也就在倭国附近转转,这次可是准备到红毛番子的老家啊! 据说那地方叫欧洲? 而且我们还要去什么美洲, 路途遥远, 真不知会遇到多少艰难险阻?我想森儿还是呆在京城安全一些。 呃~豹弟,皇帝陛下还特意下了旨意,让你和凤弟等,都将家中的小子送到京城去, 一来安全,二来嘛,也给我家森儿做个伴不是?” 卧槽~ 郑芝豹差点将自个舌头咬掉了,这狗皇帝也太狠了吧? 我家那几个小子若是全部送了京城里,老子还怎么海外建国啊? 郑芝豹突然明白了,当初皇帝陛下为何要将郑森召到了京城里,屁的给太子找伴读。 其实就是想弄个人质,好控制住我家大哥啊! 关键是,皇帝陛下还给郑森赐了个国姓,名字也改了。 人家现在叫朱成功! 把我家大哥喜的跟什么似的,当场就给陛下建了生祠,每日里还去生祠里表忠心,操蛋~ 郑芝豹知道,他没有办法让大哥明白皇帝陛下的险恶用心,他也没有办法阻止自家小子入京。 罢了~ 看来老子郑芝豹这辈子也只能乖乖当大明的狗了! 郑芝豹的雄心壮志被浇灭了,他都懒得说话了,一个人闷闷不乐的,也懒得见那些藩王了。 “大哥!” “俺这心口又疼了,今日就不能陪您见贵客了,俺还是先回去休息吧,告辞!” 话音未落,这郑芝豹就逃也似的离开了,他的心真的好痛啊! 郑芝龙只当他真的旧疾又犯了,并不以为意,郑芝龙穿戴整齐后,便带着亲兵急急赶往码头,迎接贵客! 此时郑家码头上,早就停满了大大小小的船舶,宝船中装满了各色货物,有呢子,白糖,瓷器,绸缎,茶叶,烈酒等! 虽说他们出去的真实目的是开疆拓土,但是……人好歹还得要点脸面吧,咱大明是礼仪之邦,怎么着也得先礼后兵不是? 咱们大明可是出来做‘生意’的。 第465章 见魏忠贤 第465章 见魏忠贤 郑芝龙在风中等了许久,他都快热成狗了。 虽说海边风大,但这是热风啊,吹了人身上难受死了。 好不容易,藩王的船来了,郑芝龙急忙摆好姿势,想给人家留个好印象。 船舶靠岸,众藩王在侍卫的搀扶下,踉跄着上了岸,一种踏实的感觉油然而生。 这大海果然可怕,不仅一望无际,而是景色单调,除了水就是水了,船上呆的难受死了。 这还是浅海呢,真不知道深海中又会是什么景象?会不会真有吃人的大鱼,一口把他们的船也吞了去? 上岸后,众藩王就见一金甲门神傲然站立在太阳底下,金光闪耀,大红猩猩的披风猎猎作响。 此人便是郑芝龙! 众藩王都是富贵了好几代的人物,俗话说得好,……富贵三代以上,才真正懂得穿衣吃饭。 虽说大明的藩王似猪,但你不得不承认,这些藩王的品味还是相当好的。 至少没有一位藩王,会穿成这种金光闪闪的模样。 藩王中有穿着便服的, 也有穿着甲胄的, 不过人家的甲胄大多以青铜打造,一股子苍凉古朴的味道袭来,让人肃然起敬! 楚王朱华奎刚刚吐了,他勉强站直身子, 望着郑家的宝船, 心中是羡慕嫉妒恨。 他已经决定了,…… 以后就死皮赖脸的住到郑家宝船上去, 呃~至少海中的大鱼一口吞不下郑家的宝船, 老子活命的希望不就又大了? 正在这时候,…… 楚王朱华奎又看到郑家宝船上似乎有一巨大物体, 细看像鱼? 郑芝龙见楚王朱华奎直勾勾的盯着这玩意儿看, 他有心炫耀一番。 “楚王殿下,此乃巨鲸”,巨鲸浑身都是宝啊, 鲸皮可以做衣服,鲸油可以治疗冻伤,鲸鱼肉更是难得的美味佳肴啊! 其实这大海里到处都是宝,这头鲸鱼算小的呢,深海之中还有那巨大的八爪鱼,凶悍无比呢!” 郑芝龙哪里见过什么巨大的八爪鱼啊,他无非是吹牛逼罢了。 可是楚王朱华奎当真了啊, 他心中哀嚎着,巨鲸都已经这么可怕了,真不知道那巨大的八爪鱼该有多恐怖啊? “诸位殿下这边请。” 郑芝龙并不知道楚王的心思,他依旧殷勤招呼着,“今天郑某人专门杀了头巨鲸, 招待诸位殿下尝一尝这海中美味。” 众藩王哪有什么心情吃什么鲸鱼啊,这巨鲸一看就皮厚肉糙的很, 定然不是什么美味。 最主要的是,看着害怕啊! 藩王中除了唐王和周王尚有点骨气外, 其余藩王都是垂头丧气的走着,一句话也不愿意说。 今天, 或许就是他们最后一次踏在这土地上了,从明日起,他们便要远离故土, 去往不可测的深海, 哎~蛋疼! …… 众藩王被崇祯赶鸭子上架,准备去开海, 而崇祯最近又收到了好消息,……大明三军齐出,一举攻破了天府之城。 伪蜀帝带领诸后宫妃子逃跑不成,因为害怕崇祯找他清算,干脆便投井自尽了。 而侯家父子,钱谦益,魏忠贤,等一众叛徒,也全部被孙传庭部俘获,现在正关押在天牢里呢! 崇祯决定去见一见魏忠贤。 侯家父子和钱谦益这种连太监都不如的东西,崇祯并不准备见他们,倒是魏忠贤,……可惜了! 崇祯来到天牢的时候,魏忠贤正静静坐着,他神态平静自若,嘴角居然还带着一抹神秘的笑意? 崇祯叹了口气,以前他还是一个游戏宅男的时候,便特别喜欢魏忠贤,可以说这家伙实打实是个太监粉。 魏忠贤若是不死,历史上的大明或许就不会因为财政破产而灭亡了。 崇祯穿越过来后,第一个便想着重用魏忠贤,事实上他也确实重用了。 原本以为魏忠贤就算不是个好人,但至少对他崇祯皇帝会忠心耿耿的。 可谁又能想到,造化弄人,他与魏忠贤终究还是死敌! 魏忠贤并没有错,他身为太监,一直都忠心于天启皇帝, 那才是他真正的主子。 崇祯也没有错, 参与杀害天启皇帝的又不是他,他只不过是借用了这副躯壳罢了。 “魏忠贤朕来看你了。” 魏忠贤头也不抬,只是冷笑, “成王败寇而已,狗皇帝你赶紧的将咱家的头砍了去,咱家好去见皇爷啊!” 崇祯犹豫了片刻,终于说道,“魏忠贤,其实朕一直都挺欣赏你的,以前朕还是你的脑残粉呢,我们这些脑残粉统称,太监粉!” 魏忠贤的目光终于看了过来,他像看神经病一样的看着崇祯,“狗皇帝,少说这些奇奇怪怪的话,咱家听不懂。” 崇祯叹了口气,“你就记住一句话,朕一直都很欣赏你。” “哈哈哈!” 魏忠贤突然狂笑道,“狗皇帝,你特娘的是在戏弄咱家吗?你既然欣赏咱家,不如放了咱家呗! 放心,咱家绝对不会感恩戴德的,咱家只要活着一天,便要想方设法的弄死你。” 崇祯淡淡笑道,“放心,朕不会让你活着的,朕这次来就是想问你,可有什么遗愿?” 魏忠贤冷笑连连,索性一句话都不说了,他重新又闭上了眼睛。 天牢的气氛一时有点尴尬,崇祯等了很久,魏忠贤都不说话。 “朕已经下令,为皇兄重修帝陵,朕也为你准备了一间小墓室,以后你就在地下长伴皇兄吧!” 崇祯看了魏忠贤最后一眼,终于还是转身离开,……有些仇恨是永远也化解不了的。 “陛下饶命啊!” 一道凄惨的惨叫声传来,“臣钱谦益叩见皇帝陛下,陛下万岁!” 崇祯回头一看,另一间牢房里可不就住着软脚文人的头领,钱谦益嘛! 这狗东西还有脸喊饶命? 崇祯本不想理会钱谦益,但不知怎么的,他还是走到了钱谦益面前,冷冷道,“钱公啊,你不是很有文人风骨的吗,怎么连个太监都不如啊?” 崇祯这句话故意让魏忠贤听到了,可是魏忠贤对于崇祯的‘马屁’却不屑一顾,他干脆捂住了耳朵。 第466章 土豆来袭 第466章 土豆来袭 对于钱谦益这混蛋,崇祯一向都没有好印象,尤其是他那句经典名言,……水太凉! 钱谦益此时趴在地上,宛若一头死狗般,他头发胡子都乱蓬蓬的,再不复往日的儒雅形象。 “陛下啊!” 钱谦益恬不知耻道,“臣是冤枉的啊,臣本来在江南待的好好的,都是侯方域这厮诓骗臣啊! 这厮说陛下已经被奸臣所害,臣想替陛下报仇雪恨,可恨臣乃弱质之躯,如何能替陛下报仇? 为了替陛下报仇,臣才含辱投靠伪蜀帝的,如今臣见陛下龙体安康,臣方知错了。 可是?臣不后悔啊,若是再有一次机会,臣依旧还是会投靠伪蜀帝的,因为,……陛下在臣心目中的地位,比臣的名誉和性命更加重要啊! 臣本来准备在为陛下报仇雪恨后,便毅然自尽,以死谢天下!” 不亏是软脚文人骚客的代表人物,钱谦益的这张嘴巴真是会bb,崇祯若不是穿越过来的,只怕都要被他给糊弄了。 崇祯缓缓走过去,似笑非笑道,“水还凉吗?柳如是美吗?” 啊? 钱谦益莫名其妙,他不明白陛下为什么突然问他这种奇怪问题? 不过陛下居然提及了他的新妾,柳如是啊! 甭管陛下是怎么知道这女人的,只要陛下知道就好。 钱谦益谄媚道,“臣燕居江南之时,曾娶一绝色名妓, 就是陛下口中的柳如是也! 此女媚骨天成, 能诗会唱,实在是人间尤物啊,臣愿将此女进献给陛下您。” 崇祯冷笑着,当年柳如是与钱谦益之间的爱情故事, 可是一时佳话呢! 没成想, 这家伙转头就将爱人给卖了,好换取他活命的机会, 简直是无耻至极! 崇祯再不想理会这垃圾, 而且他对名妓柳如是也不感兴趣。 崇冷笑一声,“既然钱公愿以死谢天下, 那朕便成全呗!” “不是这样的啊, 陛下……”钱谦益急了,他没想到居然搬起石头砸了自个的脚? 鬼才愿意以死谢天下呢! 他要活着啊,他才娶了名妓柳如是没多长时间呢, 他还没享受完人生呢! 钱谦益嚎叫着,哀求道,“陛下啊,臣罪该万死啊,臣再也不狡辩了,只求陛下饶我一条狗命啊!” “孬种!” “我东林人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怎会有你这种孬种存在?呸~” 崇祯转头一看, 呦~这不是侯家父子吗? 这俩人倒还挺有骨气的,他们一脸正气的望着崇祯,眼中流露出一种莫名的优越感来。 “昏君,你要杀便杀,我等东林义士从来不畏惧死亡, 杀生取义,舍生成仁, 哈哈哈~” 杀生取义,舍生成仁? 朕操的~朕若是真杀了你们, 岂不是成全了你们的美名?尤其是砍头的时候,你们要是再喊几句口号啥的, 妥妥的名垂千古啊! 呵呵,朕偏不杀你们! 崇祯也不想和他们废话了,他冷笑道, “传朕旨意, 将侯家父子押到大街上,拔了衣服, 每日打一棍,直到杖毙!” 侯家父子目瞪口呆,接着声嘶力竭道,“狗昏君,要杀就杀,凭什么这么侮辱人,有本事你杀了我等。” 崇祯才不会杀他们呢,对付这种人啊,就得辱! 侯家父子一直标榜他们是正人君子,衣冠楚楚,朕便让你在众目睽睽下衣冠果果。 当然,还得派人将他们盯紧一点,免得不小心自尽了啊! 此时侯家父子一心求死,但是钱谦益却是一心求活。 这家伙嫉妒的看着侯家父子,陛下不公平啊,对这侯家父子也太仁慈了些,凭什么? 每日一棍,就是打一百年也打不死啊,这种好事我钱谦益咋就遇不上呢? 钱谦益干脆彻底不要脸了,“陛下,臣愿意与侯家父子交换刑法,求陛下成全啊!” 崇祯实在不想看这家伙嘴脸了,简直让人想吐,遂拂袖离去,只留下鬼哭狼嚎的钱谦益,以及大骂不止的侯家父子。 当然还有一言不发的魏忠贤! …… 崇祯刚一回到宫中, 徐光启便来求见, 这些年徐光启一直致力于发展大明农业,可谓是劳苦功高。 “陛下您瞅瞅这个!” 徐光启喜滋滋捧出方锦盒,打开一看,几个圆溜溜的褐色玩意儿躺在里面, 这…… 这不就是土豆吗? 土豆, 也叫马铃薯,崇祯穿越前最爱吃的玩意儿了,尤其是油炸薯条了,简直是百吃不厌。 原来明朝就有土豆了啊! “陛下,此物叫土豆。” “臣在推广红薯的过程中,便发现红薯虽好,却特别容易胀气,且对肠胃也不好,并不合适长期当主粮吃。 可是这土豆就不一样了,土豆是可以长期食用的,而且土豆的产量不比红薯低,土豆也不挑地。 臣恳请陛下下旨,将此物推广至全国,让此物能够福泽我大明百姓啊!” 崇祯捏起一个圆溜溜的土豆,这熟悉的手感,简直让他想哭。 都多少年了啊,他都没有吃过炸薯条了,那种酥酥脆脆的味道都快忘记了。 崇祯笑道,“此物甚好,徐爱卿你那里还有多少土豆啊?” 徐光启沾沾自喜道,“启禀陛下,臣今年试着种了一百亩土豆,都获得了大丰收。” 崇祯大喜,…… “徐爱卿,朕对你这土豆甚是感兴趣,你明日便送几十斤到宫里来吧,朕要好好尝尝这土豆。” 皇帝陛下要吃土豆? 而且还要吃这么多? 徐光启有点犹豫,“陛下,土豆虽然好,但味道其实一般,不及红薯甘甜,陛下您真的要这么多吗?” 崇祯哈哈大笑,“徐爱卿尽管送来吧,朕明日请你吃土豆大餐。” 崇祯已经决定了,他要还原炸薯条,酸辣土豆丝,土豆炖牛肉,土豆泥,西红柿土豆汤等等美味佳肴。 反正土豆也不值钱,这玩意儿徐光启那儿多的是,他都快吃吐了,就算全送皇帝,徐光启也不会心疼的。 第二日,徐光启便从他的实验田里起了几百斤土豆,将泥土细细的刷洗干净,才将这些东西送到了皇宫里。 第467章 炸薯条和西红柿土豆汤 第467章 炸薯条和西红柿土豆汤 这次剿灭伪蜀帝,孙传庭,卢象升,秦良玉,以及云南沐王府都是有功劳的,必须大赏! 呃~虽然卢象升之前曾经搞过一次清君侧,但是,……卢象升确实是在清君侧啊! 他当时不就是将伪蜀帝从南京赶走到了蜀中吗? 这人就要灵活嘛! 崇祯决定灵活对待卢象升,而众文武百官就像约好了般,也绝口不提此事,而史官亦记载…… 卢象升乃忠义之士,追击反贼侯方域至京师,后又挥师应天,强攻蜀地,终于将伪蜀帝擒获,战功赫赫,位列大明名将阁! 大明园自打成园后,崇祯便经常在这里宴请各方神圣,这次的庆功宴会自然也安排在了此处。 出席宴会的有孙传庭,卢象升,秦良玉,沐王府人等有功之将士,以及诸大臣,呃~还有郑四海这个混水摸鱼的。 身为一介商人,这是他第二次出席如此高端的宴会了,这让郑四海相当荣耀。 如今郑四海早就将皇帝陛下引为知己了,恩~就是崇祯一直都当他是肥羊。 身为一介商人,出席这种高端宴会, 肯定是会被人排挤的, 就拿现在来说,……愣是没有一个人理这家伙。 不过郑四海脸皮还算厚,倒也不尴尬,而是轻车熟路的步入园林, 一边欣赏美景, 一般感念皇帝陛下圣恩。 卢象升等人是第一次入园,他们甫一进入园林, 便为这大明园的奇思妙想所倾倒, 这简直就是仙境异世啊! 崇祯早早就等着了,众人见了皇帝, 急忙上前行礼, 尤其是卢象升,更是激动万分。 因为按照大明律,他犯了死罪啊! 但是陛下和那些大臣就好像什么也不知道一般, 不仅赏赐了许多金银珠宝,居然还让他来参加这次庆功宴? 卢象升觉得自己受之有愧啊! 卢象升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皇帝陛下了,这么多天的担心受怕,他都快崩溃了。 此时一见那高高在上的君王,卢象升忍不住就哭了出来。 “陛下啊!” 卢象升哽咽道,“臣有罪!” 崇祯知道卢象升说的是什么,他赶紧止住话题, “卢爱卿这次居功至伟,快什么也别说了,入席吧!” 卢象升都快感动死了,他又拜了几次,这才寻了自己的座位坐下来。 宫女很快就将菜上齐了, 众人看着眼前红红白白的食物,居然不知道是什么? 倒是徐光启认识, 这不是土豆吗? 问题是,陛下居然弄了一桌子的土豆, 有炒土豆丝,有蒸土豆, 还有土豆条条,陛下这是要闹哪样? 崇祯指着这些菜肴道,“这些都是徐爱卿种的土豆, 可是好东西啊, 朕准备推广全国的,今日就让诸位先尝个鲜。” 崇祯指着一道汤道, “此乃西红柿土豆汤,味道微酸可口,诸位先尝尝这道菜,开胃!” 西红柿? 这玩意儿不是观赏植物吗? 现在就连徐光启都惊呆了,本来陛下弄出这么多土豆菜来,就已经够惊人了。 他居然还将西红柿也煮了吃,谁不知道西红柿可是有毒的,吃了死人咋办? 崇祯笑眯眯道,“诸位请用西红柿!” 皇帝陛下已经连续两次请他们吃西红柿了,若是不吃,岂不是欺君之罪? 没办法,众人只得舀了点西红柿土豆汤在碗里,这汤一入口,居然出乎意料的好喝。 酸酸的味道,让人欲罢不能! 徐光启岁数大了,舌头也钝了,平日里他吃一些甘肥都觉得没味道,饮食一日差过一日。 可是这西红柿土豆汤倒特别合胃口,酸酸的,却又不是像醋那种纯酸,开胃极了。 徐光启又慢悠悠喝了一口,赞叹不已。 他眼睛都亮了,“陛下,此西红柿也极好,臣也想将它推行全国,让老百姓也都能尝到西红柿的美味。” 崇祯点点头, 笑道,“西红柿不仅美味, 还能美容呢,女人吃它能青春永驻, 朕的后宫现在天天都在吃西红柿。” 接着崇祯又指着炸薯条道,“这是土豆做的炸薯条,大家再尝尝看。” 有了西红柿土豆汤的经验,众人毫不犹豫的将炸薯条喂到了嘴里,这味道? 太香了啊! 果然,人类对油炸食品完全没有抵抗力,那怕这些人并不缺油水,却也完全抵挡不了油炸薯条的诱惑。 崇祯点名郑四海,“郑先生,你觉得这油炸薯条味道如何?” 郑四海嘴巴里塞的满满的薯条,手里还拿着一把薯条,吃的正嗨呢! 因为没人理郑四海,这家伙便化寂寞为食欲,拼命的吃着东西,现在冷不丁陛下点了他名。 这家伙急急将口里的食物强咽了下去,差点噎死了。 “陛……陛陛下。” 郑四海结结巴巴说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个完整句子来,想他郑四海从来都是八面玲珑,巧舌如簧的,几时这般窘迫过? 都怪陛下的美食太好吃了。 而在座的其他人,则纷纷侧目,鄙夷不已,暗忖:果真是土包子出身,吃都没个吃相,陛下怎么请了他来啊? 其实他们还真误解了郑四海,这种憨憨模样是他故意装出来的。 身为商人,他能够敏锐的觉察到自己并不被欢迎,可是他真的很想融入这个圈子嘛! 装傻充愣便是最好的办法,不仅能够让陛下开心,更加可以让这些大臣名将降低警惕性。 虽说会让人瞧不起,但只要以后金钱攻势加强,很快便能获得众人好感。 崇祯淡淡笑道,“郑先生别紧张,朕听说你开了家四海炸鸡店,生意好的很呢?” 朕四海终于缓过了气,他恭敬的说着,“呵呵,马马虎虎罢了,这一切都依仗陛下的恩德,臣感激不尽。” 崇祯指着炸薯条道,“这道菜其实配合炸鸡吃特别香,朕可以告诉你这道炸薯条的做法,只需你以股份换取就成。” 崇祯这话其实忒不要脸,炸薯条又不是什么高科技技术,郑四海完全可以请厨子仿出来。 不过? 皇帝陛下要他炸鸡店的股份,这简直是荣耀啊,就算给皇帝陛下一半的股份,他都赚了。 第468章 立法保护武人 第468章 立法保护武人 而且他的四海炸鸡店之所以能火爆全国,不就是靠着皇帝陛下背书吗? 所以给陛下一半股份过分吗? 而且炸薯条确实好吃啊,又酥又脆,还有一种特别的香味,炸薯条配合炸鸡吃,居然有一种好和谐的感觉啊? 郑四海一抹嘴巴上的油迹,他当即表示,要将自己一半的股份上贡给皇帝陛下。 而且炸鸡店的事情也不需要陛下操心,每年他都会将分红乖乖送到宫里来的。 崇祯没想到这郑四海会那么识相,其实他原本只准备要个百分之十的股份罢了。 这家伙居然舍得一半股份? 有魄力,是个能成大事的人。 看在银子的份上,崇祯现在看郑四海是越看越喜欢,就连他的名字都不那么讨厌了。 崇祯示意郑四海先归座,接着便语重心长道,“士农工商皆是朕的子民,可是我中华自古重农抑商,商人的地位很低,一直属于末民之列。 朕觉得这个制度非常不人道,朕以法治国,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朕意已决…… 颁布工商法,将大明的各项商业活动以法律的形式保护起来,并且保护商人的私有财产,保护他们的社会地位。 商人也能穿纹绣衣服,也能骑马佩剑,从此后士农工商完全平等,再无高低贵贱之分,诸位爱卿以为如何?” 崇祯已经想清楚了,…… 反正明朝的商人也就名义上地位低罢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其实高的很呢! 明朝万历年就有一位商人出身的首辅,他便是张四维了。 而且这帮商贾早就僭越了服饰和礼仪, 穿的比官员都还华丽, 而且朝廷根本就禁不住。 既然如此,朕索性便放开了,还能卖天下商贾一个大大的人情呢! 崇祯话音刚落,郑四海就激动的流出泪来, 他扑通一声, 磕了个重重的响头,口中山呼万岁! 而温体仁, 以及二周言官等大臣, 也是没有意见。 这么多年来,陛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陛下高瞻远瞩, 陛下所做的每一个决策定然都是对的,他们是绝对不会怀疑。 陛下说四民平等,那就平等呗! 崇祯吃了根炸薯条, 感受着薯条的鲜咸,就是这个味道啊! 以前他还是个游戏宅男的时候,最爱吃的便是这炸薯条了,可惜他那个时候穷,而炸薯条可比馒头贵多了,身为穷鬼,甭想天天吃。 没想到现在朕不仅可以天天吃到炸薯条, 朕还开了家炸鸡连锁店呢,真是造化弄人啊! 就是不知道? 朕的明朝就出现了炸鸡店,待到几百年后,那位啃啥鸡的,还能不能大举进入中华市场? 崇祯吃了一盘炸薯条后, 他又对卢象升等武将道,“大明一直以来都是重文轻武, 朕觉得这个也不合理。 朕之前虽然下过圣旨,要提高武人的地位, 但却一直不曾实施,更加没有以法律形式保护起来, 卢象升朕问你……” 卢象升见崇祯点了他名,急忙站起来躬身道,“陛下有何吩咐?” 崇祯问道, “你给朕说句掏心窝子的话, 你带兵这么多年,你可觉得苦?” 卢象升一愣, …… 陛下这是什么意思? 带兵肯定苦啊,不说小兵,就连将军们,哪个不是满身的伤,一身的病痛啊? 卢象升斟酌了片刻,终究没有说出来,他违心道,“为国家,为陛下,臣并不觉得苦。” 崇祯冷笑,“卢卿啊,朕要你说掏心窝子的话,你给朕说官场话,朕不爱听这个,你给朕说实话。” 卢象升左右为难,他本是文官出身,怎么着也得替文官说话吧? 若是他在陛下面前哭苦,陛下当场便顺着他的话头,给武人大把好处的话?……他卢象升还有什么脸见文官? 呃~听皇帝陛下的语气,他八成就是这个意思了。 卢象升有顾虑不敢多言,张之极却突然站了出来。 几年时光,张之极早就不是当年的那个纨绔子弟了,他变得身材魁梧,胡子拉碴,标准的武人形象。 而且他的神态和气质也沉稳内敛了,颇具男人气概。 张之极躬身行礼道, “启禀陛下,臣以为世间最苦,莫过于我等武人, 我等武人刀口上舔血, 才换来了如今的太平盛世。 可是结果呢? 许多武人到老了, 一身伤痛,做不了活计,只能活活饿死。有些年轻的武人,根本就娶不到老婆,只能孤独终老。 臣恳请陛下,将您曾经许诺给咱们武人的好处,真正落实下去,而不是仅仅下一道圣旨。” 崇祯之前曾经下过数道圣旨,都是关于提高武人待遇的。 可惜的是,仅仅只是圣旨罢了,这些待遇压根就没执行。 这倒不是说温体仁等人阳奉阴违,而是,……他当时下达的圣旨太广泛了,温体仁根本就不知道如何下手,更何况? 真正要提高武人的待遇,几道圣旨有屁用啊,唯有立法! 崇祯看向温体仁,“温爱卿听旨!” “朕命尔等立即重修大明律,从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保障武人的基本权利,真正实现大明以武立国的宗旨。” 以武立国? 这个口号崇祯喊了许久,众文官并不在意,喊就喊呗,反正咱大明还是文官说了算。 反正如今还是读书人最高贵,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嘛! 这话可是咱老祖宗传下来的,老百姓也打心眼里的认可,并不是皇帝喊几句口号就能改变的。 可是? 皇帝陛下现在居然要立法,这若是立了法,那可就真正是以武立国了,俺们文官怎么办? 此时已经不是君臣之争了,而是文武大道之争,纵然是崇祯的一号狗腿子温体仁,也觉得头大。 温体仁郁闷死了。 我的陛下啊,您若是想优待那些武夫们,您多多下圣旨,俺们多多给抚恤金就成了。 您现在却要立法? 这是要闹哪样啊? 为了他的文人大道,温体仁终于硬气了一回,他毅然决然道,“启禀陛下,臣以为此事万万不可!” 第469章 文武之争 第469章 文武之争 启禀陛下! 臣以为此事万万不可! 崇祯猛的一激灵,这是一句多么熟悉的话语啊,可是,……他却很多年没有听过了。 记得他刚登基那会儿,御史们天天飚的就是这句‘万万不可’,甚至,……只要是皇帝赞同的,他们一定要万万不可。 仿佛不怼赢皇帝,他们就有愧于身上的官皮一般。 这帮御史们也够狠,硬是怼的万历皇帝几十年不敢上朝,怼的几任首辅灰溜溜的下了野。 崇祯以前最讨厌的便是这句‘万万不可’了,没成想,……现在居然成了天籁之音? 崇祯淡淡一笑,鼓励道,“温爱卿若是有不同政见,还请但说无妨,朕海纳百川,还是能纳谏的。” 温体仁牙一咬,真就说了,“启禀陛下,我中华自古乃天朝上国,诗书礼仪传世,为万邦所效仿。 只有文道昌盛,方能传承万世,而武道只是小儿科罢了,以武服人,只会身服, 心却不服!” 不得不说, 温体仁说的还是有几分道理的,中华文明传承五千年,辐射了整个东亚文化圈,明面上靠的就是礼和文。 可是? 温体仁不知道的是, 人都有一种贱性, 那就是慕强心理。 你弱的时候,就算给予别人再多, 别人也会觉得理所当然, 甚至还会觉得你是怕他。 你强大的时候,就是放个屁, 人家都会觉得是香的。 有些天生欠揍的国家, 是越打越服,越揍便越崇拜你,最后甚至还让人家驻jun了。(名字不能提, 以免影响世界和谐。) 所以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辐射的那么远,最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强大的武力。 汉唐盛世! 为啥没人说大宋盛世啊! 事实上,宋朝经济发达远远胜过汉唐,奈何却是个送朝,以至于后世一提起宋朝,就是辱! 就连后世历史正剧最爱拍的朝代也是汉唐, 整个东亚文化圈最崇拜的朝代也是汉唐,汉人,唐人,便是中华文明的代表。 咋没人说宋人,明人, 清人啊? 一句话,武力值那么弱的朝代, 也好意思让人家崇拜?也好意思代表中华文明,呸~ 可是事实上呢? 大送:经济发达, 国家富裕,它凭什么不能代表中华文明? 大明:铁骨铮铮,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这便是我中华文明的脊梁骨! 大清:咳咳~犯我大清者, 虽远必赔, 好歹也代表了俺们文明里好客的一面嘛! 崇祯喝了口酒,润了润喉咙, 斩钉截铁道,“温爱卿你想错了,若是没有强大的武力保护,礼便是软糯。 看看强汉,人家真正是以武立国,所以就算灭亡了那么多年,异族依旧不能进犯中原。 大宋倒是以礼服人,武人被文人踩到了脚下,文官治理天下。 结果呢?今日割地,明日送钱,最后依旧落了个‘犯我大宋者,虽远必送’的可笑名头。” 犯我大宋者,虽远必送? 温体仁等人一脸懵逼,他们怎么从没听过这般可笑说法? 呃~不过仔细一想,好像还真是很形象啊? 崇祯继续说道,“往大了说,只有国家强大了,你的礼才是真正的礼,若是国家软弱,你的礼便是送! 一个国家,文能开拓民智,武能安邦定国,文武并存,方能长治久安,方能太平万世! 而朕为什么非要以武立国呢? 这是因为此方世界日新月异,有欧洲,有非洲, 有美洲,有许许多多的海外国家。 世界就那么大,资源就那么多。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们若是不去争, 依旧固守着所谓的礼仪,难道是想等一天,…… 人家一炮轰开我们的国门,践踏我们的土地和人民吗?我泱泱中华,若是想要立于世界之巅,就要不断的去争啊!” 崇祯一番话说的温体仁等人哑口无言,他们心说:鬼的欧洲,非洲,还有美洲? 我等怎么不知道还有欧洲,非洲,美洲了?呃~这些国家又不在我大明朝贡体系里,何惧之有? 温体仁等文官想反驳,可他们又不知该如何反驳啊? 所以便索性干瞪着眼,看着崇祯一言不发,而众武将则热血沸腾,恨不得当场山呼万岁! 就连郑四海都觉得热血沸腾了,他虽然是个商人,但他也是大明的商人啊,他也希望国家强大。 不说别的,若是国家强大了,他们这些商人的日子才能更好嘛! 郑四海是真的感动了啊,他现在只想拼命赚钱,然后给国家交税,只有国家有钱了,才能养一支强大的军,才能保卫他们这些老百姓啊! 以前东林人忽悠说商人应该少交税,呸~士农工商都是平等的,凭什么俺们商人要少交税? 这一刻,郑四海的思想境界得到了升华,变得崇高至极。 很多年以后,…… 曾经有人问过郑四海:你为何要如此拼命的赚钱交税? 偷税漏税它不香吗? 郑四海便鄙夷道,“我是一个有信仰的人,尔等懂什么?也就只能看到眼皮子底下的小利益。” 崇祯见镇住了大伙,继续趁热打铁,“往小了说,武将们在边境餐风露宿受冻,尔等文人在暖室里烤火读书,谁更苦? 武将们杀敌是拿命拼的,他们用命才能换取一点点的功勋;而文人们读书,还能搞个红袖添香,谁更苦? 所以朕以法律的形式将武人的利益保障起来,难道不对吗?朕可不想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温体仁等人虽然还想反驳几句。 不过他们的口才实在不是崇祯的对手,加上崇祯最后那一句,……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这句话的感染能力太强大了,就连旁边倒酒的小宫女都动容了,温体仁等人实在反驳不了。 你吖的要是不同意,岂不是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了? 万一被史官记录下来,哪怕史官不带任何情绪的记录下来,他们也有一种即将遗臭万年的感觉。 罢了,反正天下是陛下的! 陛下想怎么折腾都行,俺们也老了,还能过几年安逸日子啊,大不了到时候辞职算了。 这样既不会得罪天下文人,也不会得罪陛下,可谓是一举双得! 第470章 广建演武堂 第470章 广建演武堂 虽说温体仁等人极度不愿意辞官,好不容易才爬到这么高位置,若不能老死在任上,简直亏死了。 但是他们也害怕文人的笔杆子啊,要是因为这个得罪了天下读书人,还真不晓得他们会怎么编排自个呢? 这个可和诛杀东林文人不一样,因为东林人只能代表一部分读书人。 可是这会子搞以武立国,那是得罪了天下读书人啊! 哦不~应该说连倭国,朝鲜,琉球等藩属国的读书人也一并给得罪了,要知道他们的政治制度与我大明高度相似啊! 尤其是这朝鲜简直堪称山寨版小大明,两班贵族都是读书人出生,要是他们想黑俺们,俺们可怎么办? 温体仁等人对于朝鲜国的节操一直不抱希望,以前他们还觉得朝鲜国是条好忠狗呢,自从…… 皇帝陛下广开商路后,许多朝鲜的书籍便流入了大明,这些书里面的内容简直是不堪入目。 就连大明赫赫战功的永乐大帝,都被朝鲜这帮混蛋黑成了个锅底,什么凌迟处死三千宫女哟,什么没有男人的能力哟! 简直是把个永乐大帝黑的比他那脸蛋子都还要黑。 凌迟三千宫女? 呸~若是永乐大帝真的凌迟了三千宫女,还是为了他们朝鲜的绝色美人凌迟的,当时的读书人还不炸锅了啊? 可是为什么当时的读书人一个字都没有记载?你要说是这帮读书人畏惧永乐大帝的权势,鬼才相信呢! 至于永乐大帝没有男人的能力? 呸,他若是没有男人的能力,他那群儿子怎么来的?一位如此能征善战的皇帝,居然被污蔑成没有男人的能力? 由此可见, 文人笔杆子的狠, 光朝鲜国的读书人都这般厉害,更别提大明千千万万读书人了。 太祖皇帝朱元璋够狠吧,杀了多少贪官污吏?人家读书人照样敢偷偷摸摸的黑。 当今陛下够强势吧?曾经诛杀了多少东林党人,杀的江南人头滚滚, 结果读书人还是编排了无数陛下的风流艳史, 刊行天下。 所以温体仁等人非常惧怕得罪读书人,若到时天下文人的笔杆子齐齐上阵, 谁能抗? 一杆笔, 堪比千军万马。 一张嘴,可杀人于无形。 崇祯似乎看出了温体仁等人的顾虑, 笑道, “温爱卿是不是怕得罪天下读书人?” 温体仁苦笑道,“启禀陛下,臣惶恐, 若是臣赞同您的观点,势必会得罪天下所有的读书人。 若是臣反对您的观点,却又会为后世之人所不耻,您的那句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简直是太狠了。” “哈哈哈!” 崇祯大笑,“这世上每个人看待问题的方式都不一样,一件事有人说好, 必然会有人说坏。 就连强汉盛唐,亦有人骂其为臭汉脏唐,但是,……这些辱骂能损汉唐半毛吗? 朕知道,尔等惧怕天下读书人, 怕他们编排你们是读书人中的叛徒,然后遗臭万年。” 温体仁等人沉默不语, …… 崇祯突然收了笑容,正色道, “传朕旨意,广建演武堂, 呃~朕说的演武堂并不是学武的地方,而是专门学习文化知识,和打仗布阵之地。 这将是一所武人子弟学校, 朕相信, 只要武人也学会了文化知识,这笔杆子可就不一定在文人手中喽!” 一所专门的武人学校? 武人也要学文化知识? 此时不仅温体仁等文官目瞪狗呆, 就连大小曹将军等武将也瞠目结舌了,他们觉得太不可思议了。 虽然许多高等级武将是认识字的,但是整个明朝武人集团识字率非常低,甚至…… 许多武人还以认识字为耻辱! 这就操蛋了,崇祯估计,是因为这些武人长期处于文人的压制之下,自卑,内心深处便觉得自个不配认识字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整个武人集团以这种扭曲的方式,无声反抗着这不公平的世道。 崇祯正色道,“自古笔杆子都在文人手中,朕便要让武人也握住笔杆子,诸位都回去琢磨朕的话吧! 朕也不想再多言,好好一场庆功宴会,都快被搞成政治课了,诸位还是饮酒,享用美味吧!” …… 大洋深处。 大明众藩王,以及郑芝龙,郑芝豹,郑芝凤等诸兄弟们,正百无聊赖的打着麻将。 麻将这玩意儿原本叫马吊,流行于官场和民间,是一项打发时间的好利器。 还是皇帝陛下觉得马吊这名字忒俗气,遂御笔亲赐麻将! 众藩王度过了最初的仿徨和惧怕,现在心境也平和了许多,不过就是日子太无聊了, 天天就是日出日落,海水啊海水! 如今他们航行在深洋,连鱼群都少见, 想靠捕鱼打发时间都难,唯有一头大海鱼孜孜不倦的跟着他们游着。 众人拿出皇帝陛下赐予的海图,才知道这种大鱼叫海豚, 奇怪的名字,却特别有灵性。 这条大海豚带着他们闯过了许多礁石群,如今到了深海,它依旧舍不得离开,大约是太寂寞了吧? 如此有灵性的海豚,谁也不舍得捕杀,就这么任凭它跟着。 众藩王和郑芝龙便过上了,闲看海豚,顺便又打着麻将的苦逼无聊日子。 唐王朱聿键慢悠悠打出张牌,又喝了口绿茶,绿茶这玩意儿还是陛下让他们带上的,并且下了圣旨,必须每日饮用。 说是预防啥子败血症? 众人虽然不知道啥叫败血症,但是光听这名字也可怕的紧,显然不是什么好病,喝就喝呗! 不过陛下也真神奇啊,真不知道他从哪里搞来的海图?不仅有什么非洲,欧洲,美洲,等地域分布,还画了许多神奇海兽呢! 有海豚,陛下说这是一种灵兽,遇到了万万不能伤害,它特别喜欢人类,是个带路党。 有蓝鲸,陛下说蓝鲸才是海洋中最大的海兽,呃~它最喜欢喷水了,是海中喷泉。 有抹香鲸,这玩意的粑粑就是贵重的龙涎香,众人信以为真,还真捕到了头抹香鲸,结果?呸呸呸,臭死了。 第471章 海上遇险 第471章 海上遇险 因为这张神奇的海图,众人都对皇帝陛下崇拜不已。 恩~其实他们还不知道,已经被皇帝陛下坑死了。 崇祯哪里会画什么海图啊,这张海图无非就是,他以他那浅薄的地理知识,强行拼凑出来的。 原本崇祯想让大明舰队顺着海岸线走,从马尼拉开到马六甲,然后从斯里兰卡再到开普敦,累西腓,最后抵达加迪斯港。 这条线路极为安全,沿路也很容易弄到补给,呃~前面走着还没问题,就是后来走偏了,……走到了大洋深处。 若是一名有经验的领航人在,当发现鱼群和海鸟越来越少的时候,便能发现问题。 可惜就连郑芝龙都没有走过大洋,他如何能发现走偏了? 大海豚倒是知道,可人家是兽,也不会说话啊? 这就蛋疼了,虽然大明舰队带的补给够多,但是补给再多,也有吃完的时候,若是没有补给,真就会活活饿死的。 幸亏科学院那帮狂人研究出了蒸汽机,还造了铁壳船,这船足够重,吃水足够深,加上他们也没遇到台风,所以航行在大洋上,暂且安全。 众藩王航行了这些日子,也算见过了世面的,他们早就知道了,郑芝龙之前和他们扯蛋的巨大八爪鱼,根本就不存在。 而且那八爪鱼还挺好吃的, 剁下它的八爪, 用碳火烤着吃是美味无比,而且还能生吃哦! 海洋真能让人开阔眼界,众人想象着大洋彼岸的非洲,欧洲, 还有美洲, 想象着那无尽的资源和金银,嘴巴都快笑豁了。 能够在海外建国, 成就一方霸业, 总比在老死王府强吧? 就是? 舰队航行着,航线着, 怎么就不对劲了?为什么一直都是海水, 没有一处补给的地方? 船里的食物也快吃完了。 煤也烧完了,不得已只能完全依靠风力走,可是, ……大洋无边无际,水天相接,似乎要走到世界的尽头般? “狗皇帝!” 就连一向好脾气的楚王朱华奎都暴怒了,大骂道,“本王就知道狗皇帝最擅长坑人了的,果然他又坑了本王。 这大海无边无际,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本王可不想死在海上啊,死在海上不说,看这太阳火辣辣的,只怕本王迟早得变人干呐!” 楚王朱华奎欲哭无泪,反正现在已经到了海上, 本王骂死你吖个狗皇帝,你能奈我何? 楚王朱华奎一边享受着骂皇帝的爽感, 一边为自己的未来深深担忧,他愁的头发都白了。 “呵呵, 老子也觉得这狗皇帝不靠谱,什么海图啊?居然指的老子迷路了。” 郑芝豹本来就对崇祯心存芥蒂, 狗皇帝临走前,还不忘派人将他的儿子们带到了京城,美其名曰保护。 其实就是人质! 郑芝豹和楚王朱华奎因为骂崇祯, 反而找到了共同语言, 两人居然结为知己,在船上边喝酒, 边喷皇帝。 虽然他们骂的语言极度难听,不过好歹也算给单调的航行带来了一丝生气,众人也懒得理他们。 但是作为崇祯的铁杆迷弟郑芝龙,他依旧对皇帝陛下信任无比,他觉得皇帝陛下的海图一定不会出错。 就算出错了,那也是想考验他们罢了,陛下是怕他们太轻易成功了,以后会骄傲的,所以故意设点障碍让他们闯。 若是他们闯过了,方能不负陛下所托,若是闯不过,……一定是他们能力太差了。 不得不说,郑芝龙的这种心态,简直是和现代社会的某些明星脑残粉一模一样啊! 在脑残粉眼里,偶像是不会错的,若是偶像错了,那一定就是这个世界也错了。 但是郑芝龙好歹比明星脑残粉要有点文化,至少人家郑芝龙不会觉得,……陛下的海图没有错,错的是这片海域嘛! 郑芝龙虽然很慌,但他一点也不害怕,他真就将这次劫难当成一场考验了,认认真真的研究着海图,查看着司南。 而此时楚王朱华奎和郑芝豹依旧骂骂咧咧的,想那楚王虽然胆子小了点,但人还是挺雅的。 平日里这家伙就是一副风雅王爷形象,颇得一些女人的爱慕。 没想到? 这会子真就如同泼妇骂街一般, 口水沫子直喷, 果真是人不可貌相,每个人心中都住着魔鬼,只看魔鬼醒不醒了。 好闷啊! 郑芝龙觉得胸闷闷的, 似乎有一口气怎么也吐不出来,他停止了查看海图,抬起头看天。 天空乌云密布,且越压越低,而且陡然间,风起的很大,吹的他衣衫猎猎作响。 这是暴风将至的表现,海上讨生活的人都知道,船只遇到风暴相当危险,极有可能船翻人亡。 所有航海的船只都会给船加点重量,这样遇到风暴时候,不至于一下子被掀翻。 大明的这支舰队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大明舰队是铁壳船,加上船上货物很多,所以重量是够的。 这种重量极,足够船只在海上稳如狗了,可是…… 郑芝龙发现这次风暴特娘的不对劲啊,比他以前见过的任何风暴都大,就算稳如狗的大明舰队,只怕都不稳了。 风浪一浪高过一浪,似乎要将人都整个儿卷走,而且刚刚还是风平浪静,浪头突然就起来了。 郑芝龙一把拉过条粗绳子,将自己绑的死死的,然后吼道,“能躲的赶紧躲起来,不能躲的将自个绑死,降帆,开蒸汽机,咱特娘的冲过去。” 幸亏郑芝龙还留存了一些焦煤,要不这次真完蛋了。 郑芝龙正在指挥水师逃避风暴,而刚刚还狂暴无比的楚王朱华奎,这下子陡然又恢复了其胆小如鼠的性格。 他连滚带爬的准备躲进船舱,却发现门窗早就关死了,任凭他怎么拍门,人家就是不开。 该死的~ 楚王朱华奎只得也拉过绳索,将自己绑牢固了,然后缩成一团,对抗即将来临的狂风暴雨。 这还是楚王朱华奎第一次见到这种风,狂暴无比,掀起惊涛骇浪,庞大的舰队在风暴面前宛若小舟般,岌岌可危! 第472章 绝处逢生 第472章 绝处逢生 楚王朱华奎缩成条狗,他紧紧抱胸,试图给自己找到一点点安全感,可还是很害怕啊! 直到这一刻,他才第一次感觉到了大自然的伟力,人在这天地间何其渺小啊! 刚刚和他聊天正欢的郑芝豹,这一刻似乎化身成了野兽,他亲自掌舵,控制着大船的方向,直直朝着风暴杀了过去。 操蛋啊~ 这混蛋是要干嘛? 楚王朱华奎都快吓尿了,但是在强大的求生欲之下,他还是拼劲全力嘶吼着。 “郑芝豹你这混蛋干嘛?你找死啊,怎么还往风暴里冲?赶紧的掉头逃啊!” 楚王朱华奎看着乌沉沉的风,席天卷地而来,这风太特娘吓人了啊,咋还有颜色呢? 他一刻都不想呆在这儿,他想远远的逃开,再也不想见这劳什子的妖风了。 可不就是妖风吗? 正常的风哪有这种样子的? “你懂个球!” 风暴声虽然大,郑芝豹还是听清了,他也吼道,“你特娘的知道这海上风暴的速度有多快吗?还想顺风逃?老子看是顺风死吧?” 郑芝豹吼完后,便再也不想理这傻逼了,刚刚建立起来的小友谊,说破就破。 冲冲冲! 庞大的舰队全部调转头,朝着风暴来的方向冲了过去,义无反顾,就如同一支悲壮的赴死舰队。 这是真正的置之死地而后生! 狂风卷起巨浪,击打在大船上。 强大的冲击力直接将楚王朱华奎撞飞了,然后又被绳索拉了回来,腰都快扯断了,还摔了个鼻青脸肿。 楚王朱华奎现在想日狗的心理都有了,哦不~应该是想日了狗皇帝! 要不是这狗皇帝,他现在应该还在封地抱妃子呢,楚地的女人腰多细啊,一手就能握住。 什么建功立业? 什么皇图霸业? 他统统都不想要,他只想要他的温柔乡和富贵梦,哪怕醉生梦死一辈子不醒也好啊! 不知道过了多久,船终于平静了,楚王朱华奎慢悠悠睁开眼睛,他胆怯的抬起头来望向四周。 艳阳高照。 海风静静吹拂,波浪温柔的涌向大船,就连那只灵兽海豚也出现了,正游的欢快呢! 扯蛋啊! 刚刚还狂暴如同巨兽的风暴,现在倒无影无踪了,这是在玩小孩子过家家吗? 楚王朱华奎浑身湿透,披头散发着趴在甲板上,他累的连说一句话的力气都没了,这一刻,…… 他觉得什么荣华富贵都是虚的,唯有活着就好啊! 正在这时,其他藩王都从船舱里出来了,一个个的都衣冠不整,估计也摔的够呛。 不过这也比楚王朱华奎强,好歹身上没有湿透嘛! 若是以前,楚王朱华奎肯定会和这些藩王杠上,妈蛋的~一个个躲的倒快,却把老子丢了甲板上了? 可是现在的楚王却已今非昔比,因为他已经明白了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活着就好! 楚王朱华奎正在思考人生哲理,而郑芝龙却快抓狂了,这场海难,不仅折了许多船只和人员。 最蛋疼的是,他迷路了。 望着茫茫大海,他居然不知道应该怎么走了? 方向还是可以辨别的,郑芝龙在海上讨了这么多年的生活,他能够通过星辰,勉强辨别南北。 但是,光知道南北没用啊! 他得知道哪里有陆地,哪里有补给,哪怕只是一个岛屿也好,也能让疲惫的船队得到休息。 望着手中的海图,里面标注着亚洲,非洲,欧洲,美洲,一个个陌生的地名,陌生的城市。 该怎么走? 沉思了很久,郑芝龙干脆心一横,就顺着风暴来的方向航行吧,管特娘的走到哪里? 反正陛下告诉过老子,地球是圆的,只要顺着一个方向走,总能走出来,总能遇到陆地的。 …… 茫茫大海中,孤独的航行着一支舰队,若是那西洋的红毛子见了,定会惊叹于这支舰队的庞大和先进。 食物越来越少,就连郑芝龙和众藩王每日里都只能吃一餐饭食,更别提其他人了。 大洋之中鱼群非常稀少。 就连一直跟着舰队游弋的海豚也没有吃的,众人不忍心如此灵兽挨饿,少不得还得均一点东西给它吃。 这一日,郑芝龙正躺在甲板上闭目养神,因为食物太少,众人为了减少体能消耗,能站着就绝对不会走,能躺着就绝对不会坐。 突然,他发现遥远的地方有一处黑点,这家伙急忙站起身来,抄起千里镜看过去。 呃~海上因为没有遮挡,所以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而因为距离太远了,千里镜也看不清。 不过凭借经验,他知道这应该是陆地啊? 船上众人激动死了,开足马力,朝着陆地航行过去,足足又走了十几天,才靠了岸。 这是一片广阔的陆地,并没有人类活动的痕迹。 陆地上分布着许许多多的低矮的灌木丛,到处都是鲜艳的花朵,还有许多奇奇怪怪的动物。 这些动物有不怕人,居然都好奇的望着这群不速之客。 郑芝龙望着突出海面的突兀的海角,而且他还发现此地波涛特别汹涌,郑芝龙对应着崇祯的海图。 看来此地便是好望角了! 陛下在海图上注明了,寻到好望角后,再往东南偏东的方向行一段路程,便是非洲最南端了。 非洲啊! 这里有无尽的动物资源,有黄金矿,有钻石矿,还有咖啡,象牙等等等珍奇东西。 而且郑芝龙等人还发现了大狮子呢,狮子自古便是中华的吉祥兽,可是见过狮子的人真不多。 但在这片大陆上,却有成群结队的狮子,这么些个大狮子若是运回大明,肯定值钱。 按照陛下的旨意,众藩王便可以选择这处地方建国,只需年年对大明纳贡即可。 当然,这个纳贡可不是以前的那种贡法了,弄一些不值钱的土特产,加几个当地美女,便能骗回大量赏赐。 陛下旨意,以后的朝贡必须厚来薄往,谁也甭想占大明的便宜。 虽然这种搞法特别的小家子气,不过却颇得老百姓支持。 第473章 众臣请求陛下泰山封禅 第473章 众臣请求陛下泰山封禅 小气就小气,总比穷大方好。 其实还真是这个理儿,越是穷的时候,便越是喜欢大方,因为深怕被人知道穷了。 而郑芝龙等人到了好望角后,发现这里简直就是人间天堂啊,此间土地特别肥沃,若是开垦出来种植小麦,该能养活多少人? 因为土地肥沃,各种野果子也生长的甘美无比,动物也膘肥体壮,若是在此处建国,食物肯定不会短缺的。 可惜的是? 诸王都不愿意留下来,而理由也十分无语。 他们觉得这里土地太肥沃了,到处都是吃的,哪怕不劳动,也不会把人饿死了。 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若是常年在这种安逸之地生活,只怕会慢慢消磨人的斗志,成为混吃等死之辈。 这和他们在大明当藩王猪有什么区别? 好不容易出来了一趟,还差点就死在了海里,差点就饱了鱼肚子,难道……就是为了再次当猪吗? 他们想要去条件稍微艰苦一点的欧洲和美洲,呃~听说那里的女人还特别白净呢? 不过却有一位藩王愿意留下来,他就是楚王。 楚王这人自打想开后,便觉得除了生死外,啥都是小事。 他不想再冒险了,他只想安安稳稳活着,既然已经找到了非洲,还不如留下来算球。 虽然非洲的女人黑了点,但是俺们带来的壮汉子白啊,没准几代后,就全部白了呢? 楚王怀着改变此地人种的崇高理想,留了下来。 他们建城开荒,驯养大象和狮子,还将咖啡弄了出来,远销世界各地,赚了不少金银。 而且还在莱索托发现了金矿,这下好了,也不需要赚金银了,他们自己就能产了。 金伯利还发现了钻石矿,这玩意儿好啊,女人最喜欢了的,尤其是崇祯抄来的一段经典骗女人名言,……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这让女人对钻石的迷恋达到了极致,楚王一脉光靠着钻石矿,就收割了无量的财富,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藩王之一。 只是很多年以后,…… 已进入暮年的楚王,望着黑不溜秋的后代们,他陷入了深深的哲学思考之中,……一滴墨水,可以染黑万物! 言归正传! 诸藩王们的海外建国事业发展的如火如荼,大明的旗帜终于飘扬于五洲四洋,而大明崇祯皇帝更是成为了世界的皇帝。 而此时的大明也仿佛在一夜之间,天灾消失的无影无踪,苍天护佑大明,终于熬过了小冰河时代。 这一日,崇祯喝完咖啡,看了会子报纸,便照例去上早朝。 如今的大明早就进入了工业革命,什么电报啦,火车啦,坦克啦,早就发明了出来。 民智极开化,就连太监都消失了,没办法,……老百姓都特娘的有钱了,谁还会不要脸的当死太监啊? 当宫女还能出来配个好人家,可若是当了太监,便一日为太监,终身是太监,永无翻身之日。 崇祯高高坐在龙椅上,他回忆起了自己初次来到大明朝的仿徨,时间过的真快啊,一晃就十几年了。 以前熟悉的人大都已经老了,而徐光启在为大明奋斗一生后,也安然辞世,并且留下了许多著作,其中农政全书影响力最大。 温体仁也老的不能再老了,这家伙腿都快站不稳了,却依旧不愿意退休,堪称大明第一官迷。 崇祯自然不会让他继续干首辅了,都这么老了,万一老糊涂了怎么办? 索性便让温体仁在朝廷挂了个虚职,光吃俸禄不干事。 程清风补了礼部尚书的缺,这也是一个虚职,特别适合人品好,能力却不强的程清风。 这家伙在任上干的是风风火火,没事也得给你找点事出来。 今日也不知道他脑袋里的哪根筋又抽了,居然站出来启奏道,“启禀陛下,自古五岳泰山为尊,人间君王最大。 臣读史书,便发现千古一帝秦始皇,就曾经在泰山封禅过。 而陛下您一统世界,功绩自当比秦始皇更大,臣恳请陛下效仿始皇帝,于泰山封禅,昭告天地!” 封禅? 崇祯对封禅并不陌生。 所谓泰山封禅,便是上泰山筑土为坛以祭天,报天之功,故曰封,报地之功,故曰禅! 这是一种最高逼格的帝王活动。 封禅的逼格虽然高,但从古至今只有五位帝王封过,……秦始皇,汉武帝,汉光武帝,唐高宗,唐玄宗,宋真宗! 可是中华几千年间,愿意封禅的帝王却很少很少,因为大部分皇帝还是要点脸的嘛! 除了秦始皇和汉武帝外,其他几位帝王勉勉强强够封禅,至于宋真宗这号人,他真不配封禅! 因为有宋真宗这号人坏了封禅的规矩,后来的皇帝谁还愿意封啊?你吖的若是封了,岂不是说明你和宋真宗为伍了? 崇祯淡淡一笑,“千秋功过自在人心,朕何须封禅告天地?” 开玩笑~朕也是要脸的,朕若是去了泰山封禅,岂不是说明朕要同那宋真宗为伍? 而且另外两位在泰山封禅帝王的名声也一般般,比如唐高宗? 一辈子被女人控制,实在丢帝王的脸面,呵呵~朕可不想学他,弄几个武则天出来。 唐玄宗? 虽然他确实有功绩,不过大部分人似乎只对杨贵妃和荔枝感兴趣,对他的功绩一无所知。 倒是对让他仓惶出逃的安史之乱,记忆深刻呢! 崇祯明确表示不想泰山封禅,因为逼格太低了,实在和他的身份不配,但是…… 崇祯可不能直接说,是因为嫌弃泰山封禅逼格低,所以才不愿意封的。 有些东西大家明白就好,说出来就遭人骂了。 人家秦始皇和汉武帝逼格低吗?崇祯若是真这么说了,少不得要被后人骂。 “陛下!” 温体仁颤巍巍道,“王者受命,易姓而起,必升封泰山,何?教告之义也。 始受命之时,改制应天,天下太平,物成封禅,以告太平也,所以陛下您封禅乃是上告天地,下慰黎民之举啊!” 温体仁也不知道从哪里抄了一段大道理,意思太深奥了,崇祯一句话都没听懂。 第474章 泰山封禅vs阿尔卑斯山封禅? 第474章 泰山封禅vs阿尔卑斯山封禅? 崇祯虽然穿越很多年了,但说句实话,他的古文造诣并没有提高多少,也就一般对话和书写没问题。 温体仁这不知从哪个故纸堆里扒拉出来的拗口文言文,崇祯听的一个头两个大。 不过身为上知天文地理,下知飞机大炮的崇祯皇帝,可不能让大臣们看出来他听不懂。 崇祯面瘫着脸,也不说话,就这么看着温体仁,看的温体仁心里头直发虚,他还以为是自个的话得罪了崇祯呢? “臣以为此事万万不可!” 崇祯眼睛一亮,他朝着声音来的方向看过去,出来反对泰山封禅的居然是……二周言官? 二周言官也很老了,只不过这两老家伙特别擅长养生,加上平日里爱修私德,灭人欲,养精蓄锐啥的,所以特别显年轻。 “启禀陛下!” “您的功绩远超秦皇汉武,世界皆在您脚下,您乃亘古未有之大皇帝,仅仅泰山封禅并不足以彰显您的功绩。” 温体仁不高兴了,“泰山乃是上古神山,是最接近神灵的地方,若是泰山都不足以彰显陛下之功绩。 请问何山可以?黄山?昆仑山?还是华山啊?两位御史,说话前还是应该过过脑子的。” 温体仁一口气说出了许多名山大山,气势咄咄逼人,一点也不服老,最后更是直接讽刺二周言官没有脑子。 哎~这大明官员的尿性从来都没变过啊,一直以廷斗为风尚,只不过以前他们除了斗嘴外,还会斗殴,现在收敛多了。 温体仁咄咄逼人,…… 而二周言官却并不恼火,二人修心养性这么多年,脾气好的很,再也不是当年动不动就硬怼皇帝的言官了。 刘宗周淡淡一笑,“陛下如今立于世界之巅,堪称世界之王,臣以为理当去往阿尔卑斯山封禅,方能彰显陛下之功绩也!” 朕操的~ 这还是以前那古板的二周言官吗?居然连阿尔卑斯山封禅这种脑残话都能说的出来,你吖的咋不说的更牛逼一点? 朕脚踏星辰,饮马银河,理当去往月球的环形山上封禅? 刘宗周继续道,“臣自打开眼看世界以来,便发现这阿尔卑斯山乃是欧洲最高山脉,并且覆盖了很多欧洲国家。 陛下您乃世界之王,理应对世界子民一视同仁才是,若是陛下您去往阿尔卑斯山封禅,必定会感化那欧洲众生。” 二周言官吹捧崇祯是世界之王,这话其实大了,虽然众藩王纷纷在海外建国,几乎殖民了全世界。 但是? 人家的反抗也是非常激烈的好嘛,至少到现在为止,许多地方并没有完全臣服于大明。 呃~就连名义上臣服于大明的海外国家,它们的自主权也是非常大的,并不是大明的傀儡。 所以什么世界之王,世界大皇帝什么的,还真有点吹嘘! 不过人都爱听奉承话,崇祯也不例外,所以他便默认了这些阿谀奉承之言,反正…… 朕这辈子虽然没机会脚踏星辰了,但是脚踏世界还是做的到的。 温体仁毕竟老了,思维能力不复当初,他虽然觉得二周言官的话太荒唐了,却也找不出反驳的理由。 “呵呵!” 一声冷笑传来,开口的居然是礼部尚书程清风,这家伙因为妹子的原因,一直都和二周不对付。 “两位御史所言差矣!” “阿尔卑斯山只是欧洲的一座山脉罢了,世界名山何其多也?陛下既为世界之王,怎可太偏心眼呢? 陛下若真去了阿尔卑斯山封禅,欧洲众民倒感化了,请问非洲众民,美洲众民,甚至亚洲众民等又该作何感想? 难不成让我们的陛下再马不停歇的去乞力马扎罗山封个禅,倭国富士山封个禅,阿拉斯加山脉封个禅,还有喜马拉雅山也得封个禅!” 崇祯听得快无语死了,…… 明明就是一场普通的大朝会,硬是被这帮大臣带偏了,这画风咋那么清新诡异呢? 眼看众大臣因为封禅这事儿又斗上了,身为皇帝的崇祯再也不能坐视不理了。 虽然坐山观虎斗很爽,但是坐山观羊斗,就有点无聊了。 呃~崇祯自比是虎,其他所有人都是羊,他一个老虎看群羊斗来斗去的,有什么意思? “诸位爱卿莫要争了,温爱卿说的极是,自古泰山就是最接近神灵的地方,朕还是应该在泰山封禅。” 崇祯已经想明白了,…… 虽然因为宋真宗的事儿,把泰山封禅的逼格拉低了,但朕是谁?朕是崇祯大帝啊! 朕偏要把泰山封禅的逼格再一次拉高,高到后来的皇帝都遥不可及的地方去。 皇帝陛下一言既出,便是金口玉言,是绝对不能更改的。 就这样大明崇祯皇帝愉快的决定了,去往泰山封禅,将他的丰功伟绩昭告天地神灵! …… 泰山! 此山被古人视为直通帝座的神山,为历朝历代帝王所崇拜和祭祀,有五岳独尊的说法。 泰山安,四海皆安! 封禅! 自古帝王最高仪式,唯有大统一王朝,并且伴有天降祥瑞,四海升平,或者立下赫赫功勋的帝王方能有资格封禅。 否则就是笑料! 崇祯的功劳是够了,呃~若是他的功劳都不够,只怕也没有哪个帝王敢说自己功劳够了。 现在就是还缺点祥瑞,不过? 这叫事儿吗?既然上天不降祥瑞,人为的弄点祥瑞出来又不难? 在大明官员的一番骚操作下,各种祥瑞是满天飞,让人应接不暇,什么天降麒麟喽! 其实就是楚王进贡来的长颈鹿,这玩意儿长相奇怪,大明的百姓都没见过,不就可以冒充麒麟了? 还有什么蛤蟆头上长灵芝,呃~其实是用胶水粘上去的。 九十九穗稻谷,这东西操作起来特别难,不过依旧没能拦住大明的官员,他们还是将九十九穗稻谷弄出来了,至于怎么弄出来的…… 国家机密! 还有什么青鸟传讯,凤凰朝拜,通通被史官记载了下来,至于是不是真的,谁知道啊? 反正史官就是这么记载的! 第475章 此去往泰山封禅! 第475章 此去往泰山封禅! 当这些祥瑞被上报给崇祯后,就连崇祯自己都惊呆了。 他怎么不知道大明还有这么多祥瑞啊?而且凤凰几时来朝拜过朕?这特娘不是扯蛋吗? 最无语的是,史官还一本正经的将这些东西全部记载了下来,描述的栩栩如生,就好像他们亲眼目睹过般? 崇祯觉得他的史官是个假史官,看历史上其他王朝史官,哪个不是铁骨铮铮,据实记载啊? 可为什么他的史官就和历朝历代的史官不大一样,只会卯足了劲的歌功颂德呢? 朕操的~若真这么记载了,后世之人还不笑死朕了啊? 要知道现在都是工业时代了,未来还会进入电气时代,信息时代,甚至宇宙时代,这么些个封建迷信思想肯定会被批判的。 崇祯急忙将史官召来,准备命令他少记载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多记载一些唯物主义精神。 没成想,崇祯终究还是迟了一步,因为这些事迹早就传到了民间,老百姓讨论的热火朝天。 各种野史也记载的神乎其神,比史官记载的更离谱。 史官好歹也就记载了个青鸟传信,凤凰朝拜罢了,人家野史直接就说陛下是天帝的儿子,要不凤凰咋都朝拜他? 陛下身边还有一只青鸟,这青鸟乃是王母娘娘派遣到了陛下身边,让陛下随时都能沟通上天。 这么些个扯蛋故事,自然是通过厂卫一字不漏的传了崇祯耳朵里了,崇祯只能报以一声苦笑。 他身边哪有什么青鸟啊,倒是有一只非洲金刚大鹦鹉,这非洲的鹦鹉和大明的鹦鹉不一样,不仅体型更大,也特别能言。 那帮人八成是将他的金刚大鹦鹉传成青鸟了,蛋疼! 罢了~崇祯也不准备纠正这些故事了,他们爱怎么记载就怎么记载呗, 就让后世的历史学家头疼去吧! 封禅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仪式, 需要准备的东西太多了,什么白色的鹿,白色的牦牛,五色土, 各种祥瑞动物等。 除了这些外, 还得特制一件封禅帝王服饰,颜色必须得是褚黄色的, 这象征着土地, 是一种敬土思想,可不像有些人以为的, ……皇帝爱穿黄, 是因为黄同皇! 真是弱智,黄还同色晴呢! 言归正传,待众大臣准备好一切后, 五月初,崇祯辞别后宫,便率领群臣东巡,至泰山! 都说泰山乃天下第一山,以前崇祯还不觉得,哪怕是穿越前,崇祯也都只是在视频里见过泰山, 所以只见其形,并不能理解其神。 如今亲临泰山脚下,看着雄浑壮美的高山,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泰山是天下第一山。 泰山封禅的礼仪相当复杂, 反正崇祯记不住,不过也没关系, 这些自有礼部来打理,崇祯只需要爬上泰山即可。 不错, 就是爬上去。 虽然山道被重新修整过,不过路依然不好走, 有些地方太陡了,根本就做不了轿子。 崇祯这些年养尊处优,一直缺乏锻炼, 所以等他爬到山顶后, 早就累成狗了。 幸亏还是在泰山封禅,没去什么阿尔卑斯山啥的, 否则不仅要累成狗,只怕还得冻成冰棒! 因为头天下了一场雨,泰山顶的空气非常湿润,云层滚滚,朝阳似血,人就仿佛置身于仙境般,美不胜收! 众大臣都是文人骚客出身,既然是文人骚客,怎么着也会爱好个吟诗作对吧? 见此美景,谁还忍得住? 许多大臣恨不得当场赋诗一首,然后携刻在泰山石壁上,流传千古,呃~泰山石壁上真就刻了许多文章诗歌,全是以前的文人骚客们留下来的。 崇祯突然感叹道,“朕自幼长于宫廷,从未见过大自然如此神奇,不由得诗兴大发,欲赋诗一首!” 皇帝陛下也要赋诗? 众大臣郁闷死了,只得先把诗兴憋起来,待皇帝陛下赋完后,他们再赋,哎~谁叫人家是皇帝,什么事总得有个尊卑贵贱吧? 其实崇祯哪里是诗兴大发了,他就是想在诸大臣面前炫耀一番文采罢了。 可是搜遍脑海,却愣是没有找出一首关于泰山的诗来,蛋疼~这让朕怎么抄袭啊? 可崇祯已经在众大臣面前夸下海口了,总不能不赋吧? 书到抄时方恨少, 都怪自个以前不学无术, 连个语文成绩都能打鸭蛋的学渣。 你让他自己赋首诗出来? 太难了啊! 可是这帮大臣都期待的望着自己,就连武将也都眼巴巴看着,准备欣赏崇祯赋的诗。 崇祯憋了半天,终于憋出句诗来, “啊泰山,你真大!” 噗~ 众人绝倒,特娘的这叫什么诗啊,简直是侮辱了我中华几千年的文字啊! 不过这首诗是皇帝陛下亲自赋的啊,怎么着也得吹一波马屁吧? 问题是,太难了! 终于还是二周言官有文化,二人违心道,“大道至简,这最好的诗也应该最简单,臣看这泰山,果真是大啊! 陛下这个‘大’字用的好,这个‘大’字用的贴切,这个‘大’字简直是概括了泰山最本质的颜色。” 二周言官吹捧完后,别的大臣才突然醒悟过来,各种马屁不要钱的拍了过来,皆言二周言官比喻的恰当。 而皇帝赋了首诗后,其余大臣居然都不敢赋了,开玩笑~他们还能作出比陛下这首,更垃圾的诗吗? 若是陛下将他的诗和众大臣的诗一并刻了泰山石头上,高下一看便知,待陛下回过味来,还不砍死他们啊? 众大臣皆是一言不发! 崇祯也懒得理了,反正他也知道自己诗垃圾,别说和南唐后主李煜比,就是和清朝乾隆比都不如。 人家乾隆虽然诗写的也垃圾,但也比崇祯强。 至少人家乾隆好歹也弄了四万首诗出来,光数量就碾压一切了,不亏是治国不行,泡妞第一的皇帝。 崇祯心知肚明,他知道自己写的垃圾,所以定不会刻在石头上让后人评头论足! …… 撒花,撒花啊! 终于辛辛苦苦码到了快100万字了啊,其中的辛苦只有自己知道,真不容易啊! 本文即将完结,我好舍不得啊! 完结通知! 本文即将完结了,只是怎么结尾璎珞还没想好,先容我想两天,怎么搞个特别的结尾吧! 呜呜呜~好不容易写完了这一本百万字小说,赶紧的休息几天,追剧去了哦!(﹡?o?﹡) 祝大家六一儿童节节快乐!(﹡?o?﹡)愿我们走过半生,归来仍是儿童! 第476章 完结终章,此生不悔入华夏! 第476章 完结终章,此生不悔入华夏! 封禅看着威风凛凛,帝王威仪无双,其实真的很无聊,加累! 崇祯就如同提线木偶般,穿着礼部规定的帝王服饰,说着礼部定好的话语,一板一眼的演着。 虽然崇祯很想改变一下封禅的方式,搞个自由发挥最好,但是啊,……这里是泰山啊! 泰山可是离神灵最近的地方,身为渺小的凡人,对待神灵还是要有点敬畏之心的。 呃~虽然崇祯总是说要唯物主义,但他可是穿越过来的啊,连穿越的事儿都能发生,谁敢说一定没有神灵存在呢? 有句话不是说的挺好的嘛,科学的尽头就是神学,万一泰山真的有神灵存在呢? 崇祯怀着一颗敬畏之心,终于封禅完毕,他都快累趴下了,礼服和冠冕太重了有没有,上面全是贵重宝石和珍珠,压的人都快喘不过气来了。 好不容易换下礼服冠冕,崇祯身上早就大汗淋漓了,匆匆洗漱好后,崇祯又吃了些御膳。 接着几天便是欣赏泰山壮丽的日出和云海了,不得不说,在山里住就是爽,远离朝政,空气清新,人都年轻了几岁。 不过终究还是要回到现实生活中来,几日后…… 崇祯一行人便浩浩荡荡摆驾回京,一路上自然吸引了无数老百姓的围观。 那架势比脑残粉追星疯狂多了,举目望去,到处都是乌压压的人群,山呼万岁声此起彼伏! 要不是崇祯身边有大军保护,这些老百姓只怕早就冲上去将崇祯淹没了,一路上热情的老百姓太多,以至于崇祯好不容易才回了宫。 崇祯不知道的是,他的那首歪诗终究还是被刻在了石头上,流传千古。 许多年以后,当后世之人游览泰山之时,无不倾倒于此诗之下,皆言,……此诗乃有帝王之气! 大道至简,大诗至白! 而我们的崇祯皇帝,也在各种正史野史的记录中,慢慢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万古一帝! 后世的影视剧更是编排了他与许多美女的浪漫爱情故事,……尤其是白娘子。 崇祯明明和她啥也没有,后来为了断这女人的单相思,干脆对她不理不睬,甚至把她发往海外了。 但是人都有一种受虐的心理,越是得不到的,便越珍贵。 白娘子爱他成魔,到了海外后便自由了,于是写了一大堆关于爱慕皇帝的情诗,且流传甚广。 这些情诗后来便成了影视人才们常用的梗了。 在影视人才们的演绎下,生生的将白娘子的病态单相思,搞成了崇祯与白娘子为了家国大业,不得不牺牲儿女情长的哀怨爱情故事。 幸亏崇祯不知道,否则肯定会气活了过来。 不过历史真真假假,谁又能说的清楚呢? 今天这部剧里崇祯和白娘子谈恋爱,明天那部剧里崇祯又和穿越女不打不相识。 总之,崇祯皇帝很忙,天天只顾着在电视剧里谈恋爱了,其在电视剧或者小说中的出境率,高于历史上任何一位皇帝。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话说崇祯回宫后,便发现宫里又多了许多妙龄少女,一问,……原来是周皇后觉得宫里妃嫔太少了,便自作主张的又选了许多妃子。 而且周皇后的审美还挺优秀的,什么环肥燕瘦,各种姿态的美人都有,个个堪比后世女明星们。 最主要的是,这些美人都是纯天然的,不似有些女明星美则美矣,但是脸上整容太过了,以至于微表情都僵了。 美人还是天然的看着舒服! 可是面对这么多美人,崇祯想吐血,想他不过是个凡间皇帝,美人太多了他受罪啊! 哎~恨只恨自己的老婆太贤惠了,要是周皇后是个醋坛子该多好啊! 当然这些话崇祯打死也不会说出来的,因为彼时大明还有许多男人打光棍,后世更是有三千万穷男娶不到老婆。 他要是敢说出这种犯众怒的话,肯定会遭人恨的。 最终,崇祯还是勉强接受了这些美人,甚至连陈圆圆也收了。 不收不行啊,田贵妃也算是崇祯潜邸旧人了,崇祯对她还是有几分感情的,所以他不想让田贵妃多想。 只是从此后,历史上少了一位冲冠一怒为红颜的绝世名妓,后宫中多了一名籍籍无名的幸福妃子。 时间缓缓流淌,这一世,周皇后热衷选美,崇祯也算是个好夫君,从来不会逆了周皇后的心意。 至于两人幸福不幸福? 只有天知道了! 到了晚年的崇祯,突然有一天就厌倦了政治,便干脆退位当起了太上皇,天天游山玩水去了。 偶尔也会微服私访,拯救一下美女,惩罚一下恶霸,顺便亲切的接见一下老百姓,日子过得好不逍遥惬意。 而大明王朝也在新皇帝的治理下,蒸蒸日上,成就了万古未有之盛世,让后世仰望。 世界各国也陆陆续续都归顺了大明,共同奉崇祯为世界大皇帝。 当然这些都是虚的,崇祯位都退了,要这些虚名做什么? 不过是为了让各国安心,勉强接受了罢了,反正他只当世界大皇帝的名,不行使世界大皇帝的职责。 只是啊……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人亦有生老病死,崇祯虽然特别注重养生,冬吃萝卜夏吃姜什么的,但是毕竟岁月不饶人啊,……他终于即将离开人世。 回首这一生,虽然还有诸多遗憾,虽然为了权利,他也曾站在最阴暗的角落里,双手沾满了鲜血,双足踏尽了白骨,但是他终究不悔。 此生不悔入华夏,愿来世还做华夏人。 崇祯在留下这样一句话后,便安然的闭上了眼睛。 他觉得自己的身体似乎升了起来,高高的,他终于看到了大明国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以及那从地平线上缓缓升起的朝阳。 天空如此明亮,大地春意盎然,城市繁华,乡村安宁,大明的老百姓都安居乐业。 一声洪亮的钟声响彻天地,昭示着帝王的远行,普天同悲,天下素缟。 崇祯淡淡笑了,这一世朕不虚此行,下一次,朕又会穿越到哪里去呢? 感言啊,下本计划! 不知不觉,过了那么久! 写文的日子总是太短暂,不知不觉时光匆匆飞逝,让我忘记了生活的烦闷,沉浸于自己构造的世界里,或喜或悲! 写到现在,我觉得自己似乎深深的爱上了主角,我的主角并不完美,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 他也曾胆小懦弱过,也曾猥琐无耻过,他不是常规意义里那种高大上的主角,他的缺点太多太多了。 可是? 这不就是人性吗? 世界上哪里有完美无缺的人呢! 但是我的主角在不停的成长,他一步步走来,经历了人生的喜怒哀乐和爱恨情仇,他终于成长为一位合格的帝王了。 他这一生也有很多遗憾,也有救不了的人,也有不得已杀的人。 但是他从未忘记过自己的初心,当年他初次穿越到大明的时候,便许下的誓言。 他做到了。 真的不舍得完结啊,但是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该完结的时候还是要完结的。 其实之前还准备再写个魏忠贤小传的,但是想想,……写小传太拖拉了,而且似乎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魏忠贤。 其实魏忠贤也算是一位非常忠的宦官了,只不过他忠的是天启皇帝,所以便只能当反派了。 主角从内心深处并不想杀他,但是却又不能让他活着,或许这便是帝王的无奈了。 这本书已经完结,回首本书,也算没有什么遗憾了,不管大家喜欢不喜欢,至少这本书感动了我自己。 所以我不后悔开历史文。 虽然我并不最擅长写历史,因为一些权谋斗争太复杂残酷,而我却是一个比较单纯的人。 我更相信这世界上阳光比阴暗更多,善良比邪恶更普遍。 可是人性就是人性,坏人好人都有,我不能以我自己的想法看待世界与人心。 所以这本书让我成长了许多,让我直面人心的复杂和善变。 写完这一本后,下本或许会转战都市了,灵气复苏这个题材不错,若是没有其他变故,下本就开灵气复苏了。 虽然这个题材有点过时了,在灵气复苏最火的那一段时间,我并没有赶上。 但是谁让我就是喜欢这个题材呢?我喜欢光怪陆离的世界,喜欢天马行空的想象,喜欢热血沸腾的打斗。 喜欢生灵为了生存奋力挣扎,万族复苏,百舸争流,脚踏星辰,饮马银河! 这次是真的可以饮马银河哦! 就是灵气复苏的题材并不大好写,而且现在也不热门了,不过…… 我还是愿意挑战一下自己的。 加油! 大璎珞! 新书,新作家名,新马甲,启航中! 新马甲:酱油很甜 一本仙侠灵异文,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现在20万字了哦! 初肥。 资料1 崇祯年大事记录 崇祯元年(1628年) 七月,召对廷臣及袁崇焕于平台,袁崇焕提出五年复辽计划。浙江发生海啸,漂没数万人。 九月,京师地震。 是年全国性大灾荒,陕西爆发大规模农民起义。 崇祯二年(1629年) 二月,皇长子慈烺出生,大赦天下。 三月,定立魏忠贤党“逆案”,入案者255人,分别惩处。 六月,袁崇焕杀毛文龙于双岛。 十月,清兵侵入大安口。 十一月,京师戒严。清兵入侵北京。 十二月,再召袁崇焕于平台,下锦衣卫狱。 崇祯三年(1630年) 二月,立皇长子慈烺为皇太子,大赦。 三月,农民起义军入犯山西。 五月,清兵东归,永平、迁安、遵化相继收复。 八月,杀袁崇焕。 十月,巡抚延绥副都御史洪承畴、总兵官杜文焕败张献忠于清涧。 十二,加派“辽饷”。 崇祯四年(1631年) 正月,赈济陕西灾民。确立对农民军实行以抚为主的政策。 是年冬,延安、庆阳大雪,民饥,盗贼益炽。 崇祯五年(1632年) 六月,京师大雨水。黄河在孟津决口。 八月,洪承畴败农民军于甘泉,首领白广恩降。 崇祯六年(1633年) 正月,曹文诏节制山、陕诸将征讨农民军。 二月,叛将孔有德等遁入海,山东叛乱平定。 五月,孔有德及其党耿仲明等航海降清。 十二月,农民军连陷伊阳、卢氏,分犯南阳、汝宁,遂逼湖广。 崇祯七年(1634年) 正月,广鹿岛副将尚可喜降清。设河南、山、陕、川、湖五省总督,以延绥巡抚陈奇瑜兼任,主持围剿河南、陕西等处农民军 四月,赈济陕、山灾民。 六月,官军围高迎祥、李自成农民军于兴安车箱峡两月。农民军粮尽,伪降于官军,逃出后再次叛乱。 是年冬,起义军分犯湖广、河南,李自成攻陷陈州。 崇祯八年(1635) 正月,农民军克凤阳,掘皇陵。明廷调集各省精兵7万余在中原进行会剿。 八月,以卢象昇为总理,与洪承畴分责东南、西北的剿除农民军战事。 十月,下罪己诏,辟居武英殿,减膳撤乐,示与将士同甘苦。 崇祯九年(1636年) 二月,山西大饥,人相食。 七月,清军第三次入塞,攻掠京畿地区。高迎祥在陕西作战失利遭俘,押赴京师被杀。 八月,唐王聿键起兵勤王,勒令还国,被废为庶人。 崇祯十年(1637年) 三月,杨嗣昌出任兵部尚书,提出“十面张网”的对农民军作战计划。 六月,是夏,两畿、山西大旱。 七月,山东、河南蝗灾,民大饥。 崇祯十一年(1638年) 四月,张献忠伪降于谷城。 六月,两畿、山东、河南大旱蝗灾。 九月,陕西、山西旱饥。清军第四次入塞,扫荡畿南、山东。 十月,李自成部遭明军围剿,损失惨重,仅余十八人。 崇祯十二年(1639年) 正月,清兵侵入济南,德王朱由枢被俘。 五月,张献忠在谷城再次叛乱,罗汝才等响应,攻陷房县。 六月,畿内、山东、河南、山西旱灾蝗灾。 八月,任命大学士杨嗣昌督师讨伐农民军,总督以受节制。 崇祯十三年(1640年) 正月,赈济京师、山东灾民。 二月,总督陕西三边侍郎郑崇俭大破张献忠于太平县之玛瑙山,张献忠败走归州。 九月,陕西明军围李自成于巴西鱼腹山中,李自成突围而去。 十一月,杨嗣昌进军重庆。南京地震。 十二月,李自成自湖广进入河南,灾民归附,连克宜阳、永宁、偃师,民声势大盛。 是年,两畿、山东、河南、山西、陕西旱灾蝗灾,人相食。 崇祯十四年(1641年) 正月,李自成攻克洛阳,福王朱常洵遇害。 二月,李自成进攻开封,周王朱恭枵、巡按御史高名衡坚守,将农民军击退。 四月,清兵进攻锦州,祖大寿坚守。 六月,两畿、山东、河南、浙江、湖广旱蝗,山东寇起。 七月,洪承畴驰援锦州,驻师松山。京师发生瘟疫。 八月,明清松锦决战,明军大败,主力部队大部被歼,蓟辽总督洪承畴等被迫困守于松山、锦州等4城中。 九月,张献忠部屠项城、商水及扶沟。 十一月,李自成克南阳,唐王朱聿镆遇害。 十二月,李自成连克洧川、许州、长葛、鄢陵。 崇祯十五年(1642年) 正月,任命孙传庭为兵部侍郎,督京军救援开封。 二月,清兵攻克松山,洪承畴降清。 三月,祖大寿在锦州降清。李自成克睢州、太康、宁陵、考城。 五月,张献忠攻陷庐州。 九月,李自成部决黄河灌开封,军民溺死者数十万人。 十一月,发帑银赈济开封遇难宗室军民。清兵分道入塞,京师戒严。 闰十一月,下诏罪己,求直言。清兵南下,畿南郡邑多被攻陷。 十二月,李自成攻占襄阳,后分兵下德安、彝陵、荆门,攻陷荆州,焚献陵。 崇祯十六年(1643年) 二月起,京师发生瘟疫,发帑银治疗。 三月,李自成杀罗汝才,并其众,攻陷武冈,杀岷王朱企昪。 九月,张献忠陷宝庆。凤阳地震。 五月,张献忠部克武昌,杀楚王,建立“大西”政权。 十月,李自成攻陷潼关,督师尚书孙传庭战死。李自成部连克华州、渭南、临潼,屠商州。李自成部攻陷西安,秦王朱存枢投降。 十一月,李自成攻陷延安,屠凤翔。宁夏、庆阳相继被攻陷。 崇祯十七年(1644年) 正月,李自成在西安称帝,建国号“大顺”。随即分兵两路向北京进军。凤阳、南京地震。 二月,李自成攻陷太原,俘晋王朱求桂。下诏天下勤王。 三月,李自成兵临京师,京营兵溃败,十九日崇祯帝崩于万岁山,王承恩从死。 御书衣襟曰:“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 …… 资料2 崇祯年汉奸名单 1.范文程(1597-1666年) 范文程自称是北宋名臣范仲淹之后,因在明朝不受重用,与其兄主动投靠后金,历仕四朝,官至大学士、议政大臣。范文程被清廷倚为“智囊”,曾参与侵犯侵袭明朝、南征朝鲜、吞并蒙古等大政的决策,开国的规制也大多出自其手。 为掩盖满汉民族矛盾,范文程鼓吹满清江山“乃得之于闯贼,非取之于明国也”,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作为忠良之后,卖国求荣,极力为异族的残暴统治涂脂抹粉,实在是无耻之尤! 2.孔有德(1602?-1652年) 孔有德本为抗击后金大将毛文龙的部属,毛被袁崇焕冤杀后,孔有德投奔登莱巡抚孙元化,后发动吴桥兵变,祸乱登莱1年有余。叛乱被平定后,孔有德从海上投奔后金,先后受封为都元帅、恭顺王,并且作为汉官代表向皇太极劝进称帝。 清军入关后,孔有德甘当南侵的“马前卒”,镇压江南各地的抗清斗争,手中沾满同胞的鲜血。1652年,孔有德被南明大将李定国包围于桂林,城破前自杀。 3.尚可喜(1604-1676年) 尚可喜也是毛文龙的部属,毛被袁崇焕冤杀后,随孔有德投奔登莱巡抚孙元化,后发动吴桥兵变,祸乱登莱1年有余。叛乱被平定后,又随孔有德从海上投奔后金,先后受封为总兵官、智顺王。 尚可喜曾参与南征朝鲜战役,入关后又南下湖广、江西、广东作战,在攻陷广州后大肆屠城,死难者达20余万。尚可喜因“功”封平南王,镇守广东达26年时间,后被长子尚之信夺去权力。1676年,尚可喜获悉尚之信反叛,忧惧而死。 4.耿仲明(?-1649年) 耿仲明亦为毛文龙的部属,毛被袁崇焕冤杀后,随孔有德投奔登莱巡抚孙元化,后发动吴桥兵变,祸乱登莱1年有余。叛乱被平定后,又随孔有德从海上投奔后金,先后受封为总兵官、怀顺王。 耿仲明曾参与南征朝鲜战役,入关后又进陕西、下江南、征湘桂,因“功”改封靖南王。1649年,耿仲明与尚可喜进攻广东期间,发生部下私藏逃人的事件,论罪当诛,耿仲明遂自缢而死。 5.吴三桂(1612-1678年) 吴三桂本为明朝的辽东总兵,负责镇守山海关,在李自成进入北京后一度想投降,但听闻爱妾陈圆圆被辱的消息后,转而投降满清。1644年,吴三桂与清军联合击败李自成,“因功”封平西王。 吴三桂投敌后,率军镇压西北、西南的明军武装,并于1661年俘杀南明永历帝,正式灭亡明朝。从1659-1673年,吴三桂镇守云南、贵州,因康熙帝的“削藩”政策反叛。1678年吴三桂在衡阳称帝,同年病死,只做了五个多月的皇帝。 6.冯铨(1595-1672年) 冯铨在明熹宗朝谄事魏忠贤,官至大学士,因主编《三朝要典》为士林所不齿。崇祯帝清除阉党余孽,冯铨被革职为民。清军入关后,冯铨俯首乞降,依然被任命为大学士。多尔衮当政期间,冯铨各种阿谀奉承,很为同僚所不齿。 多尔衮死后,冯铨一度失势,后因向清廷建议打压南人汉官,复任大学士。冯铨病死于1673年,谥号文敏,因其有才无德、名声不佳,政敌多有攻击者,清廷旋命削去谥号。 7.孙之獬(1591-1647年) 孙之獬为明熹宗朝进士,因依附于魏忠贤,官至翰林院检讨。崇祯帝清除阉党余孽,孙之獬被革职为民。满清入关后,孙之獬俯首乞降,向清廷上疏极言汉人剃发留辫的正当性,由此引发大江南北轰轰烈烈的反剃发斗争,因此遇难的汉人难以计数。 1647年孙之獬在老家淄川停留期间,谢迁为首的抗清农民军攻占淄川,将孙之獬身上遍刺针孔,插上毛发,然后斩首市曹,暴尸通衢。活该! 8.侯方域(1618-1655年) 侯方域号称明末“四公子”之一,祖父及父辈都是东林党人,自身则为复社领袖。侯方域每每以正直之士自居,经常攻讦政敌为汉奸。但荒唐的是,明朝覆灭后,侯方域却入清参加科举,为时人所讥“两朝应举侯公子,忍对桃花说李香。” 侯方域最大的恶,向当时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张存仁献计,扒开黄河大堤水淹榆园起义军。经此一事,杀人以百万计,三省大片土地沦为无人区,侯方域之罪通于天! 9.李成栋(?-1649年) 李成栋本属李自成的农民军,后跟随叛将高杰降明,官至徐州总兵,清军南下时又率众投敌。李成栋最大的恶,是对抗清同胞进行大屠杀,“嘉定三屠”便是李成栋的“杰作”,并因“赫赫”功劳被提拔为江南巡抚。 李成栋镇压江南人民的抵抗后,又南下福建、广东击灭隆武政权与绍武政权,因不甘屈居两广总督佟养甲之下,于1648年“反正”投降南明,被封为惠国公。次年,清军攻陷李成栋驻守的信丰城,李成栋逃窜,在渡河时坠马淹死。 10.孙可望(?-1660年) 孙可望原为张献忠的义子及群将之首,在大西政权中担任平东将军、监军,拥有节制文武大权。张献忠战死后,孙可望与另一名大将李定国南下攻取云贵,后改投南明永历政权,被封为秦王。 孙可望进封王爵后得陇望蜀,又想篡夺永历帝的皇位,为此不仅击杀南明大臣三十余人,还与李定国兵戎相见。1657年孙可望进攻李定国,部将倒戈投敌,孙可望势穷降清,并引清军攻取川贵,因功封义王。3年后孙可望失去利用价值,被清廷毒杀(一说为射杀)。 …… 资料3 八大狗皇商下场 八大皇商是指山西商人范永斗、王登库、靳良玉、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翟堂、黄云发这八个皇家商人。 他们是一群以范永斗为首,走私军粮盐铁,通敌卖国的奸商团体,被顺治皇帝封为八大皇商。 崇祯十年,应该是闯王李自成最落魄时候。张献忠兵败降明,李自成在仓惶逃窜之中被明军孙传庭和洪承畴埋伏。这一场大战差点让李自成小命都丢了,好不容易带着刘宗敏等17个老兄弟一起跑进了伏牛山。 本来孙传庭洪承畴等人准备把李自成这伙人全部剿灭干净再回师,可恰恰这时候清兵入关,崇祯强迫孙传庭等人勤王。 官军离去,让起义军首领李自成缓了一大口气。而短短6年之后,东山再起的李自成就打了回来。 崇祯十六年,已经山穷水尽的大明朝在崇祯的逼迫下,让孙传庭率领明朝最后一支生力军与李自成决战汝州。九月,孙传庭在汝州兵败,李自成一日内追杀四百里地,潼关失守,孙传庭阵亡。 人生真是戏剧化。因为清军突然入关,孙传庭撤兵,所以李自成活了下来。6年之后。东山再起的李自成打败了孙传庭,灭了明朝。 闯王李自成 中间最大的转折点就是清军第二次入关。 不仅仅是这一次,在李自成灭亡明朝之前清军每次入关的时机都选的很好,几乎都是起义军面临兵败或者低谷的时期。每次都在关键时候拉了起义军一把。甚至很多人觉得李自成和清军是不是在演双簧。 我们不得不问一个问题,为什么清军能够出现的这么准时,或者说,是不是有人一直给后金的皇太极传递情报? 确实有人在传递信号,这群人就是后来清朝特封的八大皇商。 满清入关 明朝后期,明朝政府和后金正打的火急火燎的,他们倒好,专门给后金走私粮食和盐铁等物资。 除此之外就是给后金提供军事情报和带路。后金5次入关的过程中,每个地区的防守情况以及入侵路线几乎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些军事情报就是这八大皇商给传过去的。 因为在内地有这么多的耳目,所以当时明朝内部的情况,特别是明朝官兵和起义军之间的战斗形式千里之外的后金一清二楚。崇祯十年那一次后金入关根本原因就是为了解救李自成等农民起义军的。 也就是说,其实是这八大皇商给了后金情报从而救了李自成。 按照这个逻辑。如果没有八大皇商这些汉奸,后金对于明朝内部的信息就不可能清楚,也不会专门出兵拉了李自成一把。 李自成活不下来,也就灭不了明朝。最后也许就没有清朝这回事。 或者说,崇祯皇帝如果有八大皇商通敌卖国的证据,让锦衣卫抓了他们,明朝也许就不会灭亡,历史也许就被改写了。 锦衣卫 而这八大皇商是以大汉奸范永斗为首领的,这范永斗作恶多端,虽然得了封赏,风风光光。可他的后人就倒了大霉。 自从成了皇商,生意越做越大,家底也越来越厚,这么有钱肯定被人惦记啊。 是谁惦记呢?这位就是后来的乾隆皇帝。 他故意把清廷的对日本的“铜块”贸易交给范家专营,从日本买了铜回来卖给清朝。可清朝从他们家手上买铜的价钱比他们从日本进口的原价低得多。 这样就成了一笔亏本的生意,关键的问题是乾隆皇帝还不允许他们家退出,强逼他们一直干下去,最后搞的倒欠清廷300多万两银子。 之后看他们家压榨的差不多了,随便找了个罪名满门抄斩,一个没留下。 真是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