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街一爸》 第1页 《鱼街一爸》作者:兰拓【完结】 八卦版文案—— 妖怪甲:听说没?隔壁猫妖喜欢上了对门那只河蚌精! 妖怪乙:矮油~这可怎么下口呀? 妖怪丙:难道你们都不担心河蚌精被猫妖吃掉吗? 众妖怪:我们就是希望他早点被“吃掉”呀~ 所以,这就是一只苦逼的河蚌精被猫妖“吃掉”的故事。 官宣版文案—— 因为生前爱吃河蚌,死后竟然变成了一只河蚌精,白春笙的内心是绝望的。 更让他绝望的是,他好像,被对门那只无恶不作的猫妖给盯上了…… 身为鱼街众多卖鱼郎中的一员,白春笙(白小郎)对鱼街收保护费的王鲲风(王大郎)是一万个看不上!巴不得这坏东西早点被官府抓去吃牢饭。 然而,某天,他发现他想像中鱼肉乡民无恶不作的鱼街一霸,竟然只是个拖家带口十分苦逼的鱼街一爸之后…… 白小郎:算了,看在毛团的份儿上,我,我就帮你做一次鱼丸吧! 王大郎:我娘说了,谁做的鱼丸最好吃,谁就是我媳妇儿! 白小郎:/(ㄒoㄒ)/~~果然还是个恶霸! 阅读提示: 1、主受!双洁!温馨!美食! 2、深夜报社美食文,瘦身小仙女慎入! 内容标籤: 布衣生活 异世大陆 种田文 美食 搜索关键字:主角:白春笙 ┃ 配角:王鲲风 ┃ 其它:猫崽若干 作品简评: vip强推奖章 爱吃河蚌的土豪拆二代,莫名其妙变成了一只河蚌精,白春笙的内心是绝望的。更让他绝望的是,他好像被对门那只无恶不作的猫妖给盯上了。 当猫妖爱上河蚌精,却意外被揭穿身世,一个血统不纯的王府嫡子,一个无权无势的野生河蚌精,该如何面对赫赫皇权的威逼?又该如何保护身边的那些人?作者言语生动,笔触幽默,将日常美食和鱼街众妖的生活日常结合在一起,读来时而爆笑,时而令人担忧,对猫妖一族与河蚌精、螃蟹精等水妖的描写细腻生动,展现了鱼街众妖与凡人相处的爆笑日常。猫妖与河蚌认祖归宗的故事,更是令人时而捧腹,时而泪崩,向读者展示了一个人与妖并存的奇妙世界。 附:本作品来自网际网路,本站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如侵权,请邮件联繫。 第1章 “小白!快点起来!船靠岸了!”白春笙在一阵嘈杂中被人狠狠推醒,双眼微微眯着,眼缝中瞄见一汪蓝的好像ps过的蓝天,顿时惊醒了。 尼玛t市啥时候有过这种蓝天?这不科学! “一定是喝高了,再睡会儿好了。”白春笙心安理得地闭上了眼。 白春笙生活在某三线省城,土生土长的不知名小老百姓,幸运地出生在城市大拆大建的年代,打从记事起,他家里就分到了十几套房子,每个月光是房租钱就足够他们一家过得十分滋润了,作为一个没有什么大作为,也不会作死的平凡拆二代,白春笙没有选择用家里的财富去创业,也没有像其他有出息的孩子一样,为了证明自己,离开舒适的家庭去外面闯荡,大学毕业后,就留在家里,没事上网写写小说,每个月帮家里收收放租,小日子过的不要太滋润!生平最大的兴趣,除了码字之外,就剩下吃了。 前天晚上,恰逢这位拆二代二十九岁生日,一帮基友凑在一起给他过生日,点了他最爱的河蚌汪丫鱼锅子,就着夜宵摊上大路货的啤酒,一帮人喝嗨了,他也不知道最后怎么回的家,总之,现在既然还睡着,应该是谁给他送家里了吧? “还是宅着爽!结婚有什么意思?”白春笙翻了个身,噗通一声,掉水里去了。 “不好了!小白掉水里去了!” “快!去个人给他捞上来!别混在一堆河蚌里,到时候被人下锅给煮了。”一道气急败坏的声音传来。 白春笙残留的酒劲儿彻底醒了,然而,睁开眼,眼前却是一片黑暗。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呢,只觉得自己浑身一轻,好像被人托举了起来,一个爽朗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捞出来了!这小子蚌壳上有道石榴红的纹路,再不会错了!肯定是小白!” “谁是小白了?劳资明明是老白!”白春笙勃然大怒,小白什么的,一听就是小白脸,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听人叫过了。 只可惜,这会儿他喊得再大声,也没人听得到。 “算了算了,给他丢角落里,这会儿正忙呢,别管他了。”另一道不耐烦的声音传来。 白春笙顿时急了,也不知道在黑暗中怎么挣扎的,突然眼前一片亮光,刺眼的光线中,一片沾满了水渍和鱼腥味的甲板出现在眼前…… 以上,就是拆二代白春笙同学悲惨的穿越记录。 “坑爹啊~不对!坑娃啊!劳资卡里还有好几百万没花呢~”一想到自己那张存着家里房租的卡,白春笙心疼的唿吸都快停滞了,万幸的是就算他不在了,家里其他人还能用这张卡里的钱,总算没有便宜了银行! 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拆二代,白春笙从没有想过自己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时空会是什么样子,坐拥省城十几套房子,鬼才想穿越!除非变成王爷皇子什么的,而且还是那种混吃等死、完全不需要参与任何阴谋的那种。 然而事实证明,怕什么就来什么,不想穿越的人楞是穿越了,而现在,他是一个赤贫如洗的……水怪? 是的!在得知自己竟然是河蚌变成的妖怪之后,白春笙恨不得立刻投河自尽! 当然那是不可能的,一只河蚌怎么可能会在水里淹死呢? 自杀未遂,又没办法回到原来那个世界,白春笙只能无奈地接受了这个坑爹的命运,而现在,作为一个刚从水里上岸的土包子小水妖,他还被船老大支使着去给码头上的黑哥送“份子钱”,也就是俗称的“保护费”。 黑哥据说是只打架很厉害的黑鱼精,上岸已经很多年了,把持着整个清水河镇的码头买卖,所有在这边做生意的,甭管是人是妖,都得给他交份子钱! 想到这里白春笙又是忍不住一阵心塞,他不过就是因为喜欢吃河蚌锅仔,怎么老天爷就要惩罚他变成一只河蚌呢?难道他上辈子吃了什么身份不一般的河蚌? 不过,这个身份现在看来也不是一无是处,最起码,船老大之所以让他来送份子钱,就是因为他和黑哥一样都是水里出来的水妖,用凡人的话来说,大家都是老乡,见面不说两眼泪汪汪吧,最起码也好说话些。 不过,船老大真是想多了,黑哥这样的身份,哪会自己亲自出来收份子钱呢? 接待白春笙的,是一个看起来高高壮壮的男子,一头乱糟糟的淡金色乱毛,眼睛瞪得圆圆的,鼻子也是圆圆的,五官看着很憨的样子,但表情却十分兇悍,白春笙听到看门的叫他王大郎。
第2页 “就这么点?”颠了颠手里的一袋子铜板,那王大郎不满地看了他一眼。 “这是孝敬您的!”白春笙连忙将藏在袖子里的一串铜板拿出来,放在王大郎手边,怪不得他们船老大临走的时候多给了他一串钱,看来不管哪个时空,吃拿卡要这种事情都是避免不了的。 “哼~让你们当家的识相点,别回头船被人凿个洞都不知道。”王大郎将那一串钱塞到怀里,瞪了他一眼,“还不走,杵在这儿等着爷爷请你吃茶?” 白春笙不敢和这个壮汉争执,勉强笑了笑,恭维了两句便离开了。 黑哥日常收份子钱的公房就在码头附近,这个点码头上的渔船都已经卸货了,该卖的都卖的差不多了,最好的河鲜被黑鱼精的属下挑走了,后面来的都是沿街做小买卖的,过来捡便宜买点儿刚死掉的鱼虾之类的,回去做好了也能拿来充作“刚上岸的河鲜”卖个好价钱。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本地聚居的多是水族的缘故,各种河鲜特别受欢迎,因此便有不少头脑灵活的靠着捕鱼为生,之前的水妖白春笙大概就是因为刚上岸,什么都不懂,便被船老大雇去打渔去了,因为在岸上也没个落脚的地方,吃住都在渔船上,还能顺带给船老大看着渔船,实在是廉价又好用的员工。 “份子钱交上去了?”看到白春笙回来,船老大问了一句。 “交上去了。” “我给你的那串钱呢?” “也给那个王大郎了。” 船老大没有再说话,但是,白春笙很明显地感觉到他不太高兴了,证据就是中午开饭的时候,船老大的婆娘白了他一眼,只给了他两个杂面馒头,而其他人都额外多一碗老豆腐炖的杂鱼。 “什么老乡?连人家的面儿都见不到!白瞎了我一串钱!”船老大的婆娘恨恨地用大铁勺敲了敲还剩下小半盆豆腐和鱼的陶盆,菜还有,但是,没他的份儿。 船老大也有些阴郁地瞥了他一眼。 本以为收留这只水妖,能顺带着和黑哥搭上关系,到时候份子钱说不定能少一些,也能给他们渔船换个好一点的位置,没想到这小子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白春笙默默地吃完了两个杂粮馒头,碗里一丝油水也没有,倒也不必额外去洗碗了,就用这土陶碗倒了一碗热水慢慢喝了下去,放下碗,走到船老大面前—— “老闆,我不想在船上干了,你帮我把这几天的工钱结了吧!” “什么工钱?我管你吃管你住,还有脸找我们要工钱?”船老大的婆娘怒气沖沖地骂了几句。 “给我工钱,或者,我去黑哥那边,就蹲在他门口,总能碰到他,到时候我就告诉黑哥,说你欺负我们水里上来的……”白春笙沉着脸看着船老大,他婆娘虽然兇悍,但是白春笙知道,这条船上做主的只有船老大一人而已。 “给你给你!赶紧滚!”船老大虽然不敢肯定白春笙到底能不能遇到黑哥,但是他们在码头混的人都知道,黑哥这个妖怪最是护短了,要是被他知道自己欺负水里上来的妖精,说不定真会给自己小鞋穿,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虽然不甘,到底还是给白春笙结算了这几日的工钱,也没敢扣太多,算下来也有两百多个铜板的样子。 白春笙没有说话,看了看还在低头吃饭的其他人,自己一个人默默下了船。他在船上的一切都是船老大的,连自己的行李都没有,上岸之后,赤着脚踩在脏兮兮的码头上,脚底板沾满了混合着泥沙、水草和腐烂的鱼虾形成的垃圾,顿时一阵噁心。 左右看了看,靠近鱼街的位置有个老头蹲在那儿卖草鞋,走过去问了价格,才两个铜板一双,立刻掏出两个铜板买了一双,去街边的河沟里洗干净脚丫子,穿上有些磨脚的草鞋,顿时舒了一口气。 这时候正是中午,镇上的人家都在吃饭,这里的习俗很奇怪,大家吃饭的时候竟然不是坐在家里的饭桌旁,而是家家户户都在后门的位置支了一个小桌子,搬几个凳子,有的索性凳子都不用,就把菜放在小桌子上,一人捧着一个大碗,或蹲或坐的埋头吃饭,有的人家性格活泼的,端着碗东家看看、西家走走,看到有好吃的就夹两筷子,别人家也不嫌弃,他也不会多吃,大概是怕一次吃的太多,下次人家不让吃了吧? 空气里瀰漫着一股饭菜的香味,白春笙刚才就吃了两个杂粮馒头,根本没吃饱,闻到饭菜的香味,顿时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上辈子哪里吃过这种苦头?他妈和他奶奶恨不得把家里最好的都拿来给他吃,别人家孩子还在啃苹果的时候,他都已经吃上进口车厘子了! 摸了摸口袋里剩下的铜板,白春笙咬咬牙,死也不能做个饿死鬼!先吃一顿饱的再说! 好在这里靠近码头,做吃食买卖的也不少,白春笙掂量了一下,那些门面一看就很贵的酒楼肯定不在他的消费范围内的,倒是沿街摆摊的那些小吃摊还能接受。走了两个来回,白春笙选定了一家卖杂黄鱼烩面的,坐了下来,要了一碗店家招牌的黄鱼烩面。 这种黄鱼和他们那个时空的黄鱼不一样,个头长不大,只有成人巴掌大小,扁扁的,肉质也有些柴,寻常酒楼是不用这种廉价食材的,也只有这样的街头小摊子,才会拿来做烩面。 正在饭点,白春笙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自己那一碗,淡黄色的面条铺在碗底,里面夹杂着几根青菜,上面是三条巴掌大小的黄鱼,黄鱼大约事先用油煎过了,两面金黄,再用酱料炖了,浓浓的汤汁浇在上面,还撒了一层葱花,看着十分诱人。 白春笙也顾不得欣赏了,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到嘴里,酱料很香,可是,挑嘴的资深吃货还是从浓郁的酱香味里,吃到了一股河鲜的土腥味,鱼煎的也不够火候,只是表面金黄,里面的鱼刺还没有煎到酥脆。 白春笙皱了皱眉,低下头,一口一口地,慢慢将这碗烩面吃了个精光,连面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他,可没有挑嘴的资格了。 第2章 吃完面,其他人回家的回家,上工的上工,白春笙在面摊上坐了一会儿,看到那老汉要收桌子了,红着脸摸了摸鼻子,主动站起来帮他把凳子收起来。 “后生这是和当家的闹翻了?”码头上每天都有出来做工的年轻人因为各种理由被老闆辞退,那老汉也不点破,而是笑眯眯地从摊子下面摸出来一个约莫一斤重的甜瓜递给他,“给,自家种的,别嫌弃,吃完赶紧回家吧!过几天再来找工,别让家里人担心。” “多谢老伯,我帮您把这凳子叠起来吧。”那摊主大概只做上午和中午的,这会儿看着要收摊了,白春笙左右闲着没事,索性搭把手,帮这老人家把桌椅板凳都收到了铺子里面。 帮老人家把桌椅收好之后,白春笙拿着老者给的一个甜瓜,还有一包没卖完的那种黄鱼,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了起来。 清水河镇的这条街靠近码头,约莫一百多米的街道就是本镇最繁华的“商业街”了,镇子不大,衣食住行各种行当都挤在一条街上,十分热闹。沿街的自然都是商铺,商铺之间不时可见一条条幽深的巷子,顺着巷子进去,里面就是居民区了,居民区大多沿河而建,在后门的位置留着一个小小的石阶,平时可以拿来洗衣服洗菜,有那种小船拉着杂货来叫卖的时候也方便停靠。
第3页 白春笙坐在一处闲置的石阶上,抱着膝盖,呆呆地看着清亮亮的河面,脑子里空荡荡的。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的,这里的人好像对他们这样的妖精见怪不怪的,连码头老大都是黑鱼精!不知道衙门里当官的到底是人还是妖…… 这几天他留在船上,也刻意和船上相熟的人打听过,知道自己是被船老大捕鱼的时候误捞上来的河蚌精,大概是因为以前从未上过岸,懵懵懂懂的什么都不懂,而且力气很大,便被船老大哄着留在了船上,每天给几个馒头一碗菜,就当多个免费的壮劳力了。 原先那个河蚌精大概也是不通世事,加上对岸上的世界真的很好奇,便跟着船老大在船上干活了,不过大概是上来也没几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变成了自己,白春笙虽然性子好,但也不至于给船老大那种人忽悠着当免费小工,大概了解了自己想知道的事情之后,借今天这件事情发作了出来,果然成功脱身了。 可是,脱身之后怎么办呢? 看着平静无波的水面,白春笙毫无头绪。 不过,再怎么样,他如今也算是自由之身了,再留在船上,谁知道那船老大和他婆娘会怎么对待自己呢?不过是为了一串钱的事儿,就不给自己吃饱饭,这种人,能远离就尽量远离吧! 不知道是不是晒太阳时间有点久了,白春笙突然觉得自己身上有点痒痒的,看着清澈的河水,忍不住就想下去泡一泡。这几天他也发现了,现如今这个身体和从前那个人类的身体不一样,隔一段时间就要下水去泡一泡,不然身上的皮肤就很容易干涩瘙痒,简直像得了皮肤病一样,水妖的身体真的是伤不起! 默默在心里抹了一把泪,白春笙四周看看,发现附近没人,便脱下外衫,想了想,将装着铜板的钱袋子牢牢拴在裤腰带上,顺着石阶下了河,冰凉的河水拍打在身上,顿时舒服得长嘆一声,同时在心里十分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水妖非要上来到人类的世界来生活呢? 要是他,有这等水性,随便找个无人的荒岛宅着,没事的时候下到水底摸些值钱的珍珠水产什么的上岸来卖了换钱,想买什么买什么,多自在!何必要给人打工挣几餐饭呢? 不得不说,这个时空的水质真是没的说!清澈的河水几乎能看得到河底的水草,白春笙畅快地在水里游着,觉得不过瘾,时不时的还要钻到水底下去,因为这样便可以整个身体都浸泡在水里,被阳光晒得有些发痒的头皮也能得到一阵舒缓。 然而,让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一时贪凉潜入水底的这个决定,竟然为他带来了一笔意外之财! 水底下有钱!!! 阳光下,一道光芒从水底的石头缝隙中折射出来,白春笙正在水里呆着无聊,一时好奇,游过去扒开石头一看,下面竟然卡着一只花开富贵的银手镯,手镯看起来不算名贵,不过,对于白春笙来说,已经算是意外之喜了,银子很软,砸成一团拿去卖了,好歹也能换点钱租个房子,也好有个容身之所,不然就靠他身上那点铜板,租了房子难道要饿肚子不成? 当然了他可以抓鱼充飢,但是,作为一个曾经的纯粹的人类,白春笙表示不吃主食他可能会死…… 这个意外的发现让白春笙一时间激动起来。 他想起了前世看过的一个新闻,说是有人专门去各个写字楼的下水道里掏硬币,运气好的话一次能掏出来好几百个呢,虽然脏了点,但人一旦穷到了一定地步,谁还会嫌钱脏啊? 只有那些不缺钱的才会嫌钱脏。 白春笙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庆幸自己变成了一只不怕水的河蚌精。 将那只银镯子塞到装铜板的袋子里,白春笙仔细在水底寻觅起来,不过,他也不是漫无目的地寻找,想到会掉落东西的地方一般都在靠近河岸和石阶的附近,他把搜寻的地点选在了这些地方,忙活了差不多两个时辰,又收穫了两块碎银子和几十个铜板,银镯子这样的首饰却再也没遇到,想想也是,一般人家要是丢了贵重首饰,怎么样也要花钱僱人下河来打捞啊,实在找不到才会放弃,不然谁捨得? 不过,能有这些,白春笙已经非常满足了。 看了看天色将晚,白春笙从水里爬上岸,拧干了外衫,将身上的水渍擦干,头髮也慢慢拧干,这才抖了抖外衫,将湿透的外衫套在身上。 如果换成一般人类这么穿早就着凉了,不过,白春笙可是水妖,谁见过水妖泡了水会着凉的?老实说,穿着被水浸湿的外衫,白春笙觉得比穿着干燥的衣服还舒服些呢。 身上有了钱,白春笙觉得自己一下子就活了过来。左右看看,傍晚的鱼街倒是比白天的时候热闹了许多,摆摊卖东西的都出来了,街上各种卖鱼干、虾干、河鲜、菜蔬野果的,还有一些杂货摊子之类的,吆喝声不绝于耳。 不过,这些都不是白春笙的目标。 他现在最先要解决的,就是晚上的住宿问题。 原本他可以去住客栈的,可是路过一家客栈,进去一问,最便宜的大通铺也要十个铜板一晚上,还不包晚饭,白春笙顿时决定放弃,他现在手头的钱不多,要是在吃住上花费得过了头,租房子的钱就不一定够了,如果今晚找不到住的地方的话,那他宁愿随便找个屋檐下面凑合一晚上。 在那之前,他还是想努力争取一下的。 找街上的本地商贩打听了一下,得知鱼街的牙行就在不远处,白春笙毫不停顿地直奔牙行而去。这里的牙行类似于他们那个时空的中介机构,不过牙行的经营范围更广一些,不管是买卖人口还是买卖房屋田地什么的,只要是大宗值钱物品,大多习惯通过牙行去办,因为牙行和衙门熟,通过牙行可以免去被衙门盘剥这一道关卡。 牙行管事的正准备关了门去给自家夫郎杀鱼,看到有客人上门,立刻将刚买的鱼丢回盆里,拽了一条粗布毛巾擦了擦手,问清白春笙的来意,从屋子里拿出一本厚厚的簿子,慢慢翻了过去—— “一个人住,还要能做饭的屋子倒是有几间,街上屋子后面有棵老槐树那家,是个四合院,里面住了五户人家,恰好还有一间屋子,那屋子还算宽敞,中间拉一道帘子,能隔成里外两间,外面起个小炉子,平日做个饭菜还是可以的,一个月200个铜板。” “街尾门前挂着一排仙人刺那家,屋子跟这个差不多大,不过那房子新一些,一个月要300个铜板。”那管事的大概是急于回家杀鱼做饭,也不和白春笙绕圈子了,指了指前面那个对他说道—— “我看后生你这身打扮,不像是手头宽裕的,不如先租这一个,暂且住着,等往后手头宽松了,再换个好一些的。赁屋不似买屋,住得不好,大不了忍上一个月的租期,期满再换就是了。” “多谢大叔,那烦请您带我去看看,若是可以的话就这个吧!”白春笙倒是很能理解管事的这番话,作为曾经的拆二代、大房东,他每年都要换好几茬租客,手头紧的就租便宜的,收入好了就换个好一点的房子,或者两对情侣合租一套两居室什么的,租房子不像买房子,住的不好随时都能换,倒也没什么好可惜的。
第4页 当下,那管事的便拿了一大串钥匙,带着白春笙出了门,鱼街不长,很快便到了那个屋后有棵老槐树的四合院。 第3章 这个院子确实是有些年纪了,土坯砌成的围墙上已经长满了仙人掌,长长的带着尖刺的仙人掌倒垂下来,给院子形成了一道天然的防盗墙,仙人掌正在花期,开着鹅黄色、大红色的大朵的花,十分漂亮。 管事的直接推开门进去了,院子里正热闹着呢,不知道谁家养的鸡鸭悠闲地在院子里啄食着泥巴地里的杂草和虫子,院子里坐着两位女眷,在屋檐下做着绣活儿,一个长相清秀可人的小姑娘蹲在地上摘菜,屋檐下用土坯搭了两个灶台,一个面目清秀的男子正在灶台下烧火做饭。 古代也有愿意为妻子下厨做饭的好男人? 压下心底的好奇,白春笙默默跟在管事的后面,听他和院子里的租户们寒暄了几句,便看到管事的指了指靠西边的一间屋子。 “就是这间了,别看这房子年纪大了些,拿来暂时落脚,总比去住客栈要合算得多,且能自己做饭,比外面买着实惠!” 说着,管事的拿了钥匙替他开了门,白春笙进去看了看,发现屋子大约有三四十平米大小,十分宽敞的一间,在前世他们那里,好好装修一下,都能做成一个精緻的单身公寓了,还是没有公摊的那种,每个月租金妥妥的两三千打底! “就这间吧!不过老闆我这手头确实不太宽裕,能不能先交一个月的租金?”白春笙为难地看着那管事的。 “行吧!就当我日行一善了,你给我三百个铜板,两百算租金,剩下一百押在我这里,若是下个月不租了,这一百依旧可以退给你,不过你若是损毁了这屋子里的门窗,还是要从这一百里扣的。” 没想到古代租房子也要押金?白春笙终于体会到了当租客的苦逼,肉痛地将所有的铜板数给管事的,发现还差五十多文,不得不肉痛地从袋子里摸出了在水底找到的一块碎银子,那管事的拿在手里颠了颠,将那些散碎铜板又还给了他—— “出来得急,没带钱袋子,还差你一百多个铜板,等下跟我回去一趟,我把剩下的给你。” 没想到这么小一块碎银子竟然这么值钱!白春笙眼前一亮,决定回头就趁着没人的时候去码头那边的水里寻摸寻摸,万一运气好能捞上来几块大点儿的银子,那一次就等于普通老百姓干一年的收成了啊! 白春笙没有想到的是,即便是这样,那管事的也是占了他便宜的,一般兑换银子的地方都会拿小秤称量一下再按照比率兑换,管事的这么随手掂量一下,很明显就是想占便宜的意思,不过欺负白春笙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外地妖罢了。 好在那管事的中人做的是长久买卖,也没坑他坑的太惨,不过占他几十个铜板的小便宜罢了。 让白春笙觉得不爽的是,从管事的家里拿了铜板回来的时候,竟然在门口遇到了那个在码头收保护费的大汉,那人一打眼看到他也有些诧异,不过,很快便收起诧异,瞪大眼睛看着他“看什么?没看过半妖?再看挖了你眼睛!” 白春笙低下头,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心想半妖算个啥?小爷我上辈子还看过人妖呢! 不过,这人不是挺能黑钱的吗?怎么还住在这里呢?他方才可是听那个管事的说了,这附近大多都是租房子住的穷苦人和外地人,这人在码头那边收保护费的时候还找人要好处呢,一天下来能攒不少钱吧?赚那么多钱还租房子住?一定是不会过日子! 白春笙上辈子做包租公的时候,就特别不理解那些说要一辈子租房子的年轻人,单身租房子当然没问题,可是到了该结婚的年纪,没房没车想让丈母娘把闺女嫁给你?做梦去吧! 他之所以和管事的说一个月交一次房租,除了担心交了房租剩下的钱不够生活之外,更大的原因就是他想用这些钱做本钱,看看能不能最点小生意,攒下了钱,好给自己买个房子。没办法,做包租公做习惯了,住别人的房子心里总是觉得不踏实。 回到租住的地方,天色已经快到黄昏了,白春笙看看来不及自己买东西做饭了,索性关上门,先去外面买了两个类似馕一样的大饼子,又去就近的铺子里买了被褥、面巾、脸盆、水壶之类的,没捨得买杯子,干脆买了几个粗瓷碗,又能拿来吃饭又能拿来喝水,反正他就一个人,日子凑合着过吧。 分了三趟将买好的东西蚂蚁搬家似得搬了回去,等到把被褥铺好才发现,尼玛忘了买水桶了! 院子里是有一口井的,不过那水井可没有装水龙头,要打水得用一只木桶栓上麻绳,从井里将水打出来。 看了看空荡荡的“家”,白春笙顿时欲哭无泪:幸亏他抠门没买太贵的东西,不然这日子都没法过下去了!也不知道这屋子上一任租户到底是谁?搬家的时候搬的那叫一个干净!尼玛敢不敢连根柴禾都不留下来? 想了想,白春笙只能放下买来的水壶,厚着脸皮敲开了隔壁租户的房门。 开门的是个半大的少年,阴沉着脸看着他:“什么事?” “额~我是隔壁今天刚搬来的租户,那个,我忘记买水桶了,能不能借你们家水桶用一下?” “等着!”那少年转身进了屋子,没一会儿拿了一个水桶和一把拇指粗的麻绳出来,“井里没有打水的绳子。” “谢谢!我用好马上还给你。”白春笙感激地道谢道,他还真没想到打水还要自备麻绳的,这都什么地方啊? 然而,事实证明,有了水桶和麻绳,也不一定能从水井里把水给打上来,白春笙站在水井边捣鼓了半天,差点把人家的木桶给撞破了,也依然没办法从井里把水给打出来,不知道为什么,那木桶就浮在水面上不肯下去,晃来晃去的,只听到井壁上发出一阵阵的木桶刮擦砖石的噪音。 白春笙累得满头大汗,简直恨不得跳下去把那木桶给摁下去! “我来吧!”方才那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水井边,大概是实在看不下去了,也有可能是担心白春笙把他们家的木桶给撞破了,不耐烦地从白春笙手里接过麻绳,往上提了一下,勐地把水桶放下去,手腕灵活地转了两下,双臂用力,三两下拉了半桶水上来。 “提回去倒在水缸里,再来一次吧,这水井太小,一次只能打半桶。”那少年转过头。 白春笙这才发现,少年长得真是好看,清秀白净的一张脸,俊眉修目,鼻樑高挺,唯一可惜的是好看的眉眼却被遮掩在长长的刘海下面,如果不是白春笙恰好蹲在那里看他怎么打水的,还真没发现少年藏在刘海下的眉眼竟这般俊秀,这样的相貌,搁在他们那个时代,随便放几张照片到网上,肯定一堆妹子狂唿“美少年”的。 听到少年这么说,白春笙勐地想起来自己好像也没有买水缸,顿时有些无语。 坦白说,上辈子的白春笙自诩还算是个会过日子的好男人的,他们家不像那些城中村的拆迁暴发户,家里对他虽然物质上不亏,但一应习惯还是管的很严的,白春笙很小就会洗衣服做饭了,每年开春还要陪妈妈去野外挖野菜,秋收的时候也要跟奶奶回老家挖山芋采蘑菇什么的,满十八岁他妈就开始教他怎么收租子管理一家人的生活支出了,大学毕业之后更是大脚一开,直接让他搬出来住了,理由是他在家里打游戏占着网线,影响她老人家网购秒杀的网速……
第5页 可是,真正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白春笙才发现,他前世积攒下来的那些生活的技能,在这里真的没什么卵用,现代社会谁家里还会买储水的水缸啊摔! 看到白春笙一脸懵逼的蠢样,那少年也有些无奈。 “木盆有吗?” “有有有!”白春笙急忙点头。 “先给你倒木盆里凑合一晚上吧,明天天亮了记得去买水缸还有水桶。” 那少年估计以为他是外地来的妖,好看的嘴唇微微翘起:“别忘了买舀水的葫芦瓢。” 白春笙:“……” 那少年看着冷淡,实际却是个热心人,帮他将水桶拎到屋子里后,看到他拿着新买的木盆过来接水,顿时又是一阵黑线。 “你这样不行的,新木盆要用温水泡一下,再用滚水烫一烫才能用,你看那底下木头碎屑还留着呢,你要喝到肚子里去?” 白春笙:“……” 最终,白春笙还是让少年帮忙把水倒进了新木盆里,不过他用水洗了洗新买的粗陶碗,用干净的碗装了些井水留着晚上喝,家里现在连柴禾都没有,而且他也不好一直麻烦人家小少年帮自己打水洗盆吧? “那个,这饼是我下午刚买的,不嫌弃的话,拿一个尝尝吧?”白春笙习惯性地拿了一个饼出来递给那少年,上辈子他奶奶和他妈就教育过他,别人帮了你,你一定要记住别人的好,别总是空口白话的一句轻飘飘的“谢谢”,时间长了,那“谢谢”就不值钱了。 “多谢!”那少年抬头看了看他,伸手接过大饼,另一只手拎着木桶和麻绳离开了。 没一会儿,白春笙正在用木盆里的水擦拭床板的时候,两声略带犹豫的敲门声传来。白春笙跑过去打开房门,门口站着的恰是方才那少年。 第4章 “看你没开火,家里刚煮的小米粥,就着饼吃吧。”那少年干巴巴地递上来一大碗热腾腾的小米粥,也不怕烫,就那么直接端着。 白春笙看到少年白皙的手指都被烫红了,立刻从门边的架子上扯过来一条干净的抹布,垫在手上将那一大碗小米粥接过来,脸上却满含笑意地招唿少年进屋。 “我叫白春笙,前几天刚从水里上来,什么都不懂,也没见过世面,让你见笑了。”白春笙也不知道这水妖原先叫什么名字,不过,既然外面的人都不认识从前那个水妖,他索性把自己上辈子的名字挪用了过来。 老实说他对自己的名字还挺满意的,据说是他奶奶在他出生的时候特意请算命的算过的,春生万物,生机勃勃,不过他爸嫌弃春生这个名字太土了,给他最后一个名字改成了“笙”,据说是种古老的乐器来着,听着就是个耕读传家的有文化的人家!(虽然他们全家就他文凭最高~) “无妨!码头经常有刚上岸的水妖,你算好的。”少年想到自己还看到过什么都不穿就跑上岸的水妖,顿时觉得白春笙这样的水妖真的已经算很好了。浑身上下就披着两条水草什么的,真的很辣眼睛啊。 仿佛想到了什么,那少年顿了顿,微微抬起头看了看白春笙,有些别扭地张口道:“我是商秋芦。” “商秋芦……这个名字真好听!”白春笙真诚地夸赞道,虽然他古文阅读经常不及格,但是听名字还是能听得出好坏的,秋芦胜雪,一听就是个很有诗意的名字。 “你若有什么不知道的,尽管过去问我就是了,我在码头公房做小工,有事可以去那边找我。”说完这句话,商秋芦便离开了。 真是一个害羞的少年。 白春笙就着那一大碗热腾腾的小米粥,唏哩唿噜地吃掉了半张大饼,剩下的一半实在是吃不下了,倒不是他不饿,只是那大饼做的简直能噎死人,和后世那种绵软的馒头包子简直没法比,虽然这种大饼可能用料更加的敦实厚道,但!资深吃货白春笙表示,有时候,美食之所以称之为美食,可不仅仅是用料敦实就称得上美味的。 稍稍填饱肚子后,白春笙抱着买来的新被褥,在摇摇欲坠的床板上勉强铺了一张床出来,心惊胆战地躺在分分钟就打算散架罢工的木板床上,白春笙发誓,明天就去码头那边的水底下“摸金”去,但凡赚到了钱,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屋子里的东西全部换一遍! 闻着空气里淡淡的霉味,白春笙度过了上岸后的第一个夜晚。 他有点想家了。 新买的枕头大概是没晒过,有点湿湿的,粘在脸上一阵阵的难受。 他才不承认自己哭了呢。 不敢翻身,因为每次翻身,单薄的床板都会发出抗议的咯吱声,伴随着榫卯松动的声音,听着简直让人无法入睡,深怕睡着睡着床就突然塌了。 就这样煎熬到天麻麻亮,白春笙觉得身上有点痒,想了想,反正睡不着,干脆爬起来,穿上衣服,把自己剩下的所有“财产”牢牢栓在裤腰带上,打开门,院子里静悄悄的,夜空中几点星子闪啊闪的,渐渐消失在朝霞的光芒中。 空气里湿润润的,白春笙顿时觉得浑身一松,果然水妖还是得住在水里才行,等他再多攒点钱,对这个世界再熟悉一点之后,就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去找个无人的小岛隐居算了,不然每天光是打水洗澡就是个麻烦!那个水井里的水忒难打! 天还没亮,鱼街已经有好几户人家都起来忙活了,有的是卖早点的,有的是做豆腐的,还有的是家里有人在船上打渔的,都点起了门前的灯笼。 空气里飘来豆腐花的香味。 白春笙顺着香味找到一家豆腐作坊,没想到那主人家竟然只卖豆腐不卖豆花,听到他说什么豆花更是一脸茫然。 白春笙无奈,只能向店家打听了卖早点的所在,那早点铺子卖的也不是什么美味的地方特色小吃什么的,却是十分管饱的杂粮馒头和大饼,多花一个铜板可以得到一碗杂鱼熬的汤,称不上多美味,只能说不难吃。 毕竟,白春笙现在这个身体可是水妖,在水底下不知道吃生鱼活虾吃了多少年,对于这具身体而言,煮熟的食物就已经算是不错了。 白春笙留意观察了一下,这个时间点出来吃早饭的,大多是码头上干活的,急匆匆填饱肚子之后就跑去干活了。对于这些人来说,早餐的意义不在于多美味,能补充体力才是最要紧的。 吃完早饭,白春笙悄悄走到码头下游一处荒僻处,将外衣脱下来,卷吧卷吧藏在石头缝里,搬了一块大石头遮住,这才摸下水,逆流而上,顺着河滩的方向往上游摸去。 在河里搜寻东西,比在镇上的小河要困难得多,因为码头来往船只的缘故,这里的水质比小河那边浑浊得多,水底几乎看不到东西。白春笙在水底摸了许久,除了淤泥之外一无所获,只能沮丧起从水底钻出来,一抬头,就看到岸边蹲着一个人。 “鬼鬼祟祟的在那里做什么?”王大郎冷然的声音从岸上传来。 “额~我是水妖,每天都得在水里泡几次,不然浑身都不舒服。”白春笙努力把身体藏在水里,只露出一个头来,脚底板踩在淤泥里,大脚趾的缝隙里卡了块小石头,十分的不舒服,偏偏这个该死的王大郎又是码头上“混社会”的,他要想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最好是不要得罪王大郎这种地头蛇,因此不得不忍耐着敷衍他。
第6页 好在白春笙找的理由十分正当。王大郎的顶头上司,那只黑鱼精恰好也有这个习惯,不过人家是有钱妖,是不会屈尊到这种脏兮兮的河里洗澡的,人家洗澡都有专门伺候的人给放好热水,想泡多久泡多久。 王大郎看了他一眼,和巡逻的人一起离开了。 白春笙急忙钻到水底,将脚趾缝里的小石头给抠了出来,这一抠,白春笙差点激动得大叫一声! 这、这哪是什么小石头啊? 这分明是一个约莫一两重的银锭子! 王大郎那个凶神真是他的福星! 白春笙压抑住内心的激动和雀跃,将银锭子洗干净塞到随身的钱袋子里,受到这次的启发,他也不费力潜入水底去寻摸了,直接上脚丫子!先用脚掌把陷入淤泥里的“小石头”之类的踩出来,然后再潜入水底去捞出来看,只恨自己没有带什么容器,只能一点点抓上来看,弄的满身都是泥浆子,终于又从水里摸出了两块散碎银子和十几个铜板,外加一块鸽子蛋大小的好像玉石一样的石头。 眼看着快要中午了,白春笙对今天的收穫也挺满意的,想到那个什么都缺的“家”,也不敢再耽搁下去了,急忙顺着河流游回去,在水里洗干净身子,找到藏起来的衣服穿上,用包着衣服的布毛巾擦了擦头髮,也来不及等头髮全干了,随意用布条系在脑后,便急匆匆地揣着钱袋子往街上走去。 昨晚从中人那里拿铜板回来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可能被人小小坑了一把,就像后世的外汇兑换一样,运气不好就有可能被不正规的兑换点坑一脸血,所以,今天上岸之后,他并没有急着去买东西,而是先打听到了兑换银子铜板的地方,拿出了昨天捞上来的那块大一点的没有印记的银子,让老闆帮忙兑换成铜板。 今天摸上来的那块银锭子底下是有印记的,白春笙不太敢贸然拿出来,决定回去用石头给砸扁了,把印记砸得看不见了再拿出来兑换,作为一个酷爱看罪案推理剧的宅男,不得不说,白春笙在某些时候警惕性还是蛮高的。 从银铺子出来之后,扛着一大袋铜板,白春笙开始了他在异时空的大採购—— 先是去木匠店买了一张结实的木床,原来那个是房东的,不好直接丢掉,干脆拿到外间去拿来堆放些杂物什么的。又买了一张最便宜的餐桌、四个条凳,两个小板凳,让木匠过一个时辰帮忙用店里的驴车送到家里。 然后去了杂货铺,按照那少年的指点,买了一口储水的水缸,两个木桶和一圈麻绳,想到家里没有做饭的地方,顺便就找老闆打听了一下。 “这还不简单?我们这里就有现成的铁锅和木制的锅盖,你买回去,再去河边挖些结实的黄泥巴回来,自己垒一个锅灶就行了。对了,再买个水罐子装上去,就着烧饭的柴禾,顺带着还能烧些热水。”那老闆热心建议顺便推销道。 白春笙满脸黑线,心想我要是挖点泥巴就能自己垒锅灶,还用得着在这里请你支招?玩泥巴什么的,他五岁开始就戒掉了! 第5章 “这位小后生,我看你也是刚上岸的水妖吧?不会垒灶台也正常,这样,我店里烧水的胡老头就会垒锅灶,你要是愿意的话,给他二十个铜板,回去把黄泥巴挖好,我让他下午去给你垒一下,左右下午也空闲得很。”那老闆大概觉得白春笙是个大客户,又大概是想要把店里的大铁锅给推销出去,便诚心提议道。 “那就多谢老闆了,这样,我先把买好的东西拿回去,再去挖些黄泥巴回家,过一个时辰就请胡老伯帮我去垒一下锅灶,我就住在街上屋子后面有棵老槐树那家,进门右手边最后一间屋子就是了。” 白春笙在杂货铺几乎花掉了他兑换来的三分之一的铜板,最贵的就是那口铁锅了,然后就是一些过日子需要用的,什么扫帚啦、葫芦瓢啦、竹筷子啦、汤勺啦之类的,想要买盐,却被告知盐得去另一家官卖的铺子买,而且不管是买盐还是买铁锅,都得在铺子里实名登记。 因为登记的时候拿不出户籍册子,那老闆为难了一下,暂时把那口锅给白春笙扣下了。 “小后生,我没想到你竟然没办户籍册子,这可不行啊!盐铁这种东西是一定要户籍册子才能卖给你的。” 白春笙顿时瞠目结舌。 没想到后世楼下小卖部两块钱一包不限量供应的食盐,到了这里竟然还成了国家管制货物?必须要凭户籍册子才能购买? 天知道他一个妖去哪里能办户籍册子? 白春笙将期待的目光投向好心的老闆。 杂货铺老闆:“……” 为了卖锅,店老闆也是拼了! “这样吧,我让人带你去一趟码头公房,我有个熟人在那边做管事的,你找他们代办户籍册子,可以比你直接去衙门办省好几百个铜板。”说着,店老闆从后面把自己的小儿子给叫了出来,让他带着白春笙去码头公房找“表舅”,帮这个客人办一下户籍册子。 白春笙也不好意思让人家小孩子白跑一趟,急忙从杂货铺子里买了一包糖递给小孩,那小孩笑嘻嘻地接过糖,一边吃一边和白春笙说起了“表舅”的事情。 白春笙这才知道,原来他上岸后第一次去交“保护费”那个公房,在码头的作用孩子还真挺大的。 简单来说,这公房类似于后世他们那边的社区服务中心,一般涉及公家的琐事都可以在那边代办,因为公房和衙门的关系好,老百姓都喜欢去那边办,虽然要过一道手续,但是比自己直接去衙门办省钱省心,衙门也乐得把这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丢给公房去做。 这次白春笙的运气倒是不错,没有遇到那个凶神恶煞一般的王大郎,或许是带他来的小孩子嘴巴甜的缘故,那个“表舅”和小孩寒暄了两句,便让白春笙拿出三百个铜板,大概问了一下白春笙的籍贯和真身之后,从柜子里取出一本深蓝色封面的户籍册子,给他填好了资料,约定等明天下午这个时候就可以过来拿户籍册子了。 这已经是很快的速度了。 白春笙知道没有别的法子,好在锅可以等明天灶台垒好之后再装,盐也可以暂时不买,大不了先在外面买着凑合几顿,谢过那管事的,悄悄塞了二十个铜板过去之后,白春笙又跟着小孩回到杂货铺子,把剩下的东西都买好了,借了店家的驴车拉了回去。 回到家把东西放好,想起来家里还有许多东西没买,索性先不急着把驴车还回去,又跑了一趟集市,把柴米油盐之类的都买了一些回来,还车的时候又从杂货铺买了几包麦芽糖,给了店家一包做借车的谢礼,剩下的几包回去之后,挨家挨户给院子里的邻居送一送。 经过昨晚借水桶这件事,白春笙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这里不是他从前生活的那个世界了,不想做饭可以外卖,不想出门可以网购,在这里,要想过得好,单单靠他一个人是不行的。就比如昨晚,要不是商秋芦借给他水桶,还帮他打水的话,昨晚他说不定连口水都没得喝。
第7页 忙了大半天,白春笙顾不上吃饭,第二趟回来的路上,匆匆在路边买了两个烧饼揣在怀里,一边走一边啃,额头热得冒汗,浑身的毛孔似乎都被汗水堵住了,恨不得一头扎到水里去泡个痛快! 只可惜垒灶台的事情他已经和人家约好了,现在就得马上去挖泥巴,这活计他倒不陌生,作为一个有钱又有闲的暴发户,白春笙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却很喜欢做一些手工活,报过班玩过陶艺,做过木工活,甚至还去学过一阵子烘焙,因为听基友说烘焙班美女超多! 等到开始上课的时候他才发现,基友说的没错,烘焙班确实有很多美女,不过大多都是已婚的……未婚的人家都是男朋友给买甜点的,谁会自己动手做啊?也就只有已婚的主妇,为了给孩子吃的健康,不惜花钱学烘焙做健康无添加的甜点。 黄泥巴很好找,出了镇子,河滩边明显有几处被挖开的坑洞,从截断面看就是一般人家垒墙垒灶台常用的黄泥巴,这种泥黏性强,可塑性也比一般的泥巴好,就是挖起来费力,好在白春笙要的不多,只要挖够垒灶台的泥巴就行了。他从杂货铺借了一把专门挖泥巴的木头铲子,挖满两筐就挑回去,来回两趟就差不多够了。挑的时候没觉得,这会儿放松下来,顿时觉得肩膀的位置火辣辣的疼,不用看,肯定破皮了。 这具身体虽然力气大,但是皮肤却十分细嫩,大概水妖的皮肤都比较娇嫩吧?蹭一下就红了。他这几十斤的泥巴扛在肩膀上,虽然有扁担帮忙分担压力,但是皮肤也被蹭得难受,有湿润的东西黏在衣服上,十有八九是破皮出血了。 不过,他还没来得及进屋去脱下衣服查看,答应给他帮忙垒灶台的胡老头就来了。 胡老头穿着一件破旧的老羊皮袄子,外面一层已经磨得破烂一般了,花白的头髮随意地在头上抓了一个髮髻,用两根树枝别住,一双眼睛耷拉着,声音里透着一股子沉沉的暮气:“灶台搭在哪?” “哦!这里!黄泥巴我都挖好了,您看够不够?不够我再去挖!” 胡老头抬起眼皮看了看那堆泥巴,慢吞吞地将扛在肩膀上的一个麻袋放下来,一边从里面掏工具,一边吩咐道:“再去扯点干草,光有泥巴,灶台搭不牢。” 白春笙急忙拿了一个麻袋出去薅干草。 镇子上是找不到干草的,要找只能去镇子外面,出了镇子往方才挖泥巴的地方走,河边就有许多干草,白春笙没有买镰刀,没有户籍册子也不能买菜刀,只能用手一点点拔草了,难免又把手心磨得火辣辣的疼。 强忍着手心被枯草划过带来的疼痛,白春笙很快便拔好了半袋子干草,腿脚蹲得发麻,脑子被太阳晒得发晕,索性丢下麻袋,一屁股坐到地上,呆呆地看着奔腾不息的河面。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会突然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或许这只是一个梦,梦醒了,他还睡在自己那个单身公寓的舒适大床上,左边摆着平板电脑,右边摆着他爱吃的各种零食,不想出门就叫外卖,老妈要来视察就叫钟点工突击打扫一下…… 曾经以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生活,现在看来,却是那般的弥足珍贵! 突如其来的眼泪,模煳了视线。 他想家了,想念嘴上嫌弃他、实际上却处处为他考虑的妈妈,想念沉迷钓鱼、却总是会把钓到的最好的鱼留给儿子吃的爸爸,想念嘴上抱怨他乱花钱、却总是在他离家的时候拼命给他塞零花钱的奶奶…… 模煳中,他仿佛看到了一脸严肃地坐在岸边钓鱼的爸爸……不对!那不是爸爸!那是—— 王大郎! 白春笙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看到王大郎就有些发憷。他从小就长得乖巧嘴巴也甜,亲戚朋友就没有不喜欢他的,因此,对于第一次见面就对他散发出浓浓恶意的王大郎印象特别的深刻,咳咳~他还从没遇到过对他乖巧无害的颜值毫无所动的呢~ 王大郎正蹲在河滩上,从一堆水草里挑拣鱼虾。 白春笙知道这些水草都是打渔的从渔网里倒下来的。 清水河上有很多打渔的渔船,这些渔船每天拉着网沿河捕鱼,一网拉上来,大的值钱的鱼就被挑拣出来,网里的水草和杂物便被随意倾倒在河里,有的顺着河水被冲到岸边来,一团一团的拍打在河岸上,就好像一只毛绒绒的刺猬。 王大郎的脚边放着一个小竹篓,他将那些水草捞上来,仔细用树枝拨开,看到大一点的能吃的鱼虾就挑出来丢到竹篓里,小的就继续扔回水里。 “没想到这个坏蛋竟然还是个爱心人士。”白春笙在心里嘀咕道。 第6章 虽然对兇悍的王大郎有了些改观,但是,白春笙并无意和这样的人打交道,扯满了一麻袋干草之后,白春笙便急忙赶回去了。 胡老头已经从井里打了水上来,在地上重新把他挖来的黄泥巴搅拌了一下,看到他扯了干草回来,也没和他客气,让白春笙帮忙把干草均匀地撒在泥巴上,搅拌均匀后,便用他那些工具捣鼓了起来。 白春笙在一边看了一会儿,觉得帮不上忙,干脆洗了洗手,回屋里拿了自己刚才买的几包糖,挨个去认识新邻居去了。 商秋芦白天都在码头那边上工,白春笙把他的那一份单独留了下来,小院连他一共住了五户人家,正对着大门的最大的两间屋子,住的是寡居的妇人带着她的一双儿女,大儿子据说在镇上的书铺上工,白天,寡居妇人带着小女儿在家里忙活家务,闲下来的时候就忙着绣花换钱补贴家用。 “婶婶好,我是昨天刚搬来的,我叫白春笙,初来乍到,有做的不对的,请婶婶多多包涵,这包糖送给妹妹吃。”白春笙笑眯眯地将那包买呀糖放在桌子上。 或许是白春笙稚嫩无害的一张脸让寡居妇人放松了警惕,那妇人放下绣花绷,有些拘束地站了起来:“小妇人夫家姓周,白小郎唤我周婶婶便可,这是我家小女,小儿在镇上的翰墨书铺上工,不知白小郎从何处来?听口音不像本地人啊。” “哦,我是刚上岸的,那个,我是水妖。”白春笙有些尴尬地介绍道。 “看出来了,我家先生有几个学生也是水里的妖,只可惜学成之后就回家去了,你坐着,幼青,去给哥哥倒碗水来。” “不用了周婶婶,我还要去另外两家呢。”白春笙急忙推辞道,虽然他很好奇这些人是怎么看出来他是妖的,不过,这些事情等以后大家熟了再打听也不迟,现在他还要抓紧时间去其他两家送礼呢。 “谢大郎这个时候肯定还在码头做工呢,你晚间再去吧,他和商小郎白日里都不在家的,倒是对门的曾娘子,罢了,我陪你走一趟吧,你一个人去,她肯定不开门的。”周婶婶站起来,一边走一边和白春笙低声解释,“曾姑娘从前是富人家的良妾,那家的老爷仙逝后,无儿无女的就被那家的主母给赶出来了,唉!也是作孽,深宅大院里吃了好多年苦头,临走的时候只给了她十两银子傍身,连一根银钗子都不给带出来,要不是曾姑娘绣的一手好绣活,只怕早饿死了。曾姑娘为人良善,最是小心谨慎的一个人,陌生男子去敲门她是定然不肯开的。”
第8页 “多谢周婶婶指点!”白春笙点了点头,寡妇门前是非多,谨慎点也是对的。 果然像周婶婶说的那样,曾姑娘听到敲门声,并没有第一时间来开门,而是在门口谨慎地问了一句“谁呀?”,听到是周婶婶的声音,这才将门打开,看到周婶婶身后跟着的陌生男子,却小兔子一般地往屋子里一缩,一双藏在刘海下的乌熘熘的眼睛警惕地看着白春笙。 “那个,曾姑娘好,我是昨天刚搬来的租户,我叫白春笙,往后大家都是邻居了,我来认个门。这包糖送给你吃。”说着,白春笙将包好的麦芽糖递过去。 曾姑娘却没有伸手去接,而是看了一眼周婶婶,发现周婶婶微微点了点头,这才接过那包糖,细若蚊吶地道了声谢。 “曾娘子,今日天气和暖,你也该出来松散松散,别总是闷在屋子里,咱们院子里的人都是好人,不会出去乱说的。”周婶婶怜惜地看着曾娘子,这姑娘真是个苦命的,亲娘早早地去了,丢下她跟着后娘过活,十五岁被下乡收租子的地主看上了,要纳回去做妾,她后娘贪图地主家给的五十两聘礼,毫不犹豫地就把曾娘子给送到了地主家。 没想到那地主家的老婆子却是个狠心毒辣的,曾娘子身边唯一一个伺候的丫鬟都是她安排的,每每察觉曾娘子月事迟了,便想法子磋磨得她流了孩子,一来二去的,那地主见她生不出孩子来,嘴巴又笨,不会哄人,没两年就厌烦了,又去捧花楼里的小娘子去了,等到地主死了,曾娘子和其他几个被地主碰过的婢女们,全被当家主母给打发了出来。 曾娘子虽然胆小,但也不是笨的,知道她这样回到家里,说不定还会被后娘给卖到更加不堪的人家去,索性就拿了钱,悄悄的在镇上租了房子,靠着给人做绣活勉强度日,虽然清苦,倒也自在。 “不、不了,前日答应了绣房掌柜的要给人赶制一批绣帕,做好了,下个月的吃用就不愁了呢。”曾娘子细白瘦削的脸上露出一丝浅淡的笑意,送走他们后,迅速关上了门。 白春笙无奈一笑,和周婶婶借了他们家的砧板和菜刀,赶紧回到屋子里,拿出方才买的一块猪肉,快速剁成肉馅,又切了一碗本地的一种青菜和肉馅搅拌均匀,加入调味料,和面做了三十多个大肉包子,人家胡老伯帮自己垒灶这么辛苦,总不能一顿饭都不管吧? 他现在的条件是不能做菜,不过,做几个包子还是可以的。 没有灶台,白春笙干脆厚着脸皮又找到周婶婶,借了他们家的灶台,蒸熟了包子。单独拿了一个小笸箩出来,盛了六个大包子留给周婶婶一家三口尝尝。他做的包子很大,一个都有碗口那么大,普通人一顿吃两个就差不多饱了。 想了想,白春笙又用剩下的青菜切段,打了两个鸡蛋下去,做了一个简单的青菜鸡蛋汤,那边,胡老头的灶台已经搭得差不多了,过来找他说要先回家去了,等明天白春笙买了铁锅再来帮忙装上。 “胡老伯,不嫌弃的话留下来吃顿饭再走吧?我蒸了些菜肉包子,刚搬来,条件简陋,不要嫌弃。” “不了,家里还有个老婆子等着我回去吃饭呢。”胡老头推辞道。 “这样啊,那您等一下。”白春笙让胡老头稍等,他急忙跑回屋子,拿了一块干净的布,包了六个大包子送给胡老头,“胡老伯,这是我自己做的包子,还热乎着呢,您拿回去和伯母一起尝尝。” “多谢!”那胡老头大概没想到白春笙看起来什么都不会的样子,竟然还会做包子,而且那包子味道闻起来还很不错,一张面无表情的脸也松动了一下,勉强挤出一丝感激的笑容,大概是太久没笑了,看起来有些奇怪。 胡老头走了,剩下的青菜鸡蛋汤就有些多了,白春笙想了想,将锅里的青菜鸡蛋汤分装到四只粗陶碗里,自己留了一碗,剩下的给周婶婶送了过去。 “这怎么好意思?你都给我们那么多包子了。”周婶婶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过陶碗,鸡蛋他们平时也捨不得吃的,只有家里有人生病,才会去买几个鸡蛋给补补身子,白春笙送菜肉包子过来的时候她就觉得很过意不去了,人家就借用了一下自家的锅灶,送了那么多包子,现在连汤都送来了。 “周婶婶,您就当帮我个忙,把这些汤吃掉吧,本来是准备给胡老伯吃的,他急着回家,我这汤做多了,里面放了青菜,隔夜再热一下青菜就烂了不好吃了。”白春笙笑眯眯地解释道。 “那婶婶就不客气啦,你那锅灶还没搭好,干脆明天早上也别自己折腾了,我明天多放两把米,你早上过来吃两碗米粥,再尝尝婶婶做的咸菜馒头。”周婶婶越看越觉得白春笙这水妖真是个好妖,热情又懂事,可比她那个闷葫芦一样的儿子看着讨喜多了。 周婶婶的大儿子周茂青是他已故的亲爹一手教导长大的,和他爹一样是个老古板,小小年纪就整天板着脸,一点都没有小少年该有的活泼淘气。 “那我也不客气啦,明天早上我过来蹭饭。”白春笙寒暄了两句就赶紧回去吃饭了。 他这一整天都忙来忙去的,没吃过一顿正经饭,这会儿坐下来,腿肚子都有些打颤,拿起热腾腾的大肉包子狠狠咬了一口,鲜美的猪肉馅,混合着青菜的清香瀰漫在唇齿间,顿时幸福的眼泪都快流下来了。 就着温度适宜的青菜鸡蛋汤,白春笙一口气吃掉了三个大肉包子,实在是吃不下了,只能依依不捨地将剩下的包子放到新买的碗柜里,听到院门被打开的声音,白春笙跑到门口一看,是商秋芦回来了。 “秋芦,我做了菜肉包子,还给你买了一包糖,赶紧的,趁热吃。”白春笙热情地用干净的碟子装了两个菜肉包子,外加那包麦芽糖一起递给商秋芦。 商秋芦大概很少遇到这般热情的人,一时间有些懵了,直到鼻尖传来菜肉包子的香味,肚子不争气地咕噜咕噜响了起来。 他一个人住在这边,每天的三餐都是随便凑合的,今天有些累了,原本是在路上买了两个饼子,准备回来就着热水凑合一顿的,现在闻到了香喷喷的菜肉包子的味道,顿时觉得怀里的饼子索然无味起来。 “谢谢!我明天给你带鱼吃。”商秋芦接过包子,拿起一个啃了起来,那包糖被他随意地塞到怀里,肚子上凸起一块,看起来有些好笑。 第7章 商秋芦站在院子里就把那两个菜肉包子给吃完了,他吃东西又快又仔细,吃完之后,装包子的碟子几乎看不到一点残渣,洗都不必洗了。 刚吃完,曾娘子隔壁房间的租客谢篁也回来了。 谢篁是只螃蟹妖,也可以算是本地妖了,他们家世代都生活在清水河下,一次偶然的机会,谢篁吃了别人丢到水里的半个蛋黄,立刻就被这种美妙的食物给勾了魂,多少年念念不忘,化形后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岸上生活,因为这样就可以每天吃到美味的蛋黄了。 为了表达他对蛋黄深深的爱,谢篁原本是打算叫谢黄的,不过自从他在码头做工之后,给他记工钱的酸书生嫌弃他这个名字不好听,给改成了“谢篁”,篁就是竹子的意思,文人嘛,都觉得竹子是顶顶风雅有风骨的了,原本看起来就像吃货的名字,顿时变得风雅了起来。
第9页 酸书生对自己替谢篁改的这个名字很得意,谢篁却无所谓,因为他根本就不会写字。完全不知道这两个字到底有什么区别。 “给我的?”看到白春笙手里的两个菜肉包子和一包麦芽糖,谢篁有些奇怪也有些激动,因为这是他上岸以来,第一次有人送他“礼物”。 作为一个本地妖,谢篁其实很羡慕其他人逢年过节的可以收到礼物,他就从来都没收到过。不过这也正常,反正他在岸上也没有亲戚朋友。 想到这里,谢篁两眼放光地看着白春笙:“你、你要和我做朋友吗?” “额、如果你愿意的话。”白春笙没想到竟然有人第一次见面就要和他做朋友,难道这位是幼儿园刚出来的? “愿意愿意!我也有礼物要送给你!”谢篁说着就打开房门,让白春笙和商秋芦进屋。 商秋芦不太想进去,他觉得这个螃蟹妖大概脑子不太好,而且除了鸡蛋之外,他从来没有看过这只螃蟹买别的东西吃,简直是只奇怪的螃蟹! 不过,看了看旁边一无所觉的白春笙,商秋芦顿了顿,还是一脚踏入了谢篁的房间,这螃蟹妖虽然看着笨,但是力气却非常大,打架也很厉害,就白春笙这小胳膊小腿的,都不够螃蟹妖一钳子的。 好在谢篁很快就出来了,手里还捧着一条巨大的鱼干,足有他半个人大小。 商秋芦:→_→ 白春笙:rr;_rr; “这是我自己晒的鱼干,送给你!” “这个……这个太贵重了!”白春笙勉强笑道。 商秋芦噗嗤一声笑了。 白春笙用胳膊肘碰了他一下,示意他收敛一点。 “不、不贵重的,这条鱼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在江面上翻肚皮了,我一叉子过去就把它给叉死了,不是买的,不贵重!”谢篁结结巴巴地解释道。 白春笙:“……”那我就更不敢要了,谁知道这条鱼到底是自然死亡还是被毒死的啊? “那个,你做好了能不能分我一点?就一点就行,我一直想尝尝这么大的鱼烧熟了是什么味道,但是我不会做……”谢篁有些害羞地扛着硕大的鱼干。 “你可以请周婶婶帮忙做啊。”白春笙奇怪地看着他。 “不行!”谢篁一口否决了这个提议,左右看了看,小心翼翼地凑过来低声道 “我不敢去周婶婶家,他们一家都是很可怕的人!” “啊?”白春笙一瞬间有些呆滞。 “他们家……吃螃蟹!”谢篁一脸惊恐后怕地压低嗓门解释道,好像是担心白春笙他们不相信,又急忙补充道,“我亲眼看到的!周婶婶的儿子拿了满满一篓子螃蟹回来,全部丢到水里煮熟了,一家人坐在院子里剥着吃了大半个晚上!满桌子都是螃蟹的尸身残渣!” 白春笙想了想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咯嘣咯嘣咬着螃蟹腿的画面,顿时理解了螃蟹妖的纠结和恐惧。 “那好吧,这样,等我的锅灶搭好了,晾晒几日,开火的时候我请咱们院子里的大傢伙儿一起吃顿饭,就当是庆祝乔迁之喜了。” “也对!咱们水妖很难才可以从水里上岸的,很多前辈都在岸上住不惯,住几年又回去了。”谢篁有些失落,这些年经常有水里的同类们上岸来,可是大多数水妖都不习惯外面的世界,没多久又回去了,整个镇上长住在这里的,除了码头大佬黑鱼精之外,就只有他了,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在码头找到工作的原因,黑老大对他这个坚持住在岸上的水妖还是很有好感的。 “那就这么说定啦!”白春笙想到家里还有很多东西都没收拾好,和他们俩聊了几句,便告辞回家去了。 木匠店买的东西已经送来了,一张长约一米八宽约一米的木板床,床四边有四根柱子,柱子上面有一个四方形的悬樑,听老闆说这个是用来悬挂帷帐的。想到他一个大老爷们晚上睡觉竟然还要挂帷帐,白春笙顿时有些无语。 不过,想到夏天可能会有蚊子,这个时空被蚊子叮了可没有花露水和止痒露,想想还是留着这个木架子吧,到时候弄个素雅点的蚊帐给挂上,挡挡蚊子也好。 除了床之外,他还买了一个碗柜,上下三层的,下面一层可以放一些杂粮、平常不用的厨具什么的,中间两个格子是放置碗筷汤匙的,上面被分成了三个格子,可以拿来放菜。 淘汰下来的木床拿来做了置物架,上面堆放着他买来的乱七八糟的生活用品,旁边还摆着一个恭桶,看到那恭桶不算宽的边缘,白春笙顿时觉得屁股有点疼。 这进一步坚定了他必须要买房子的决心! 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他就可以想怎么改造就怎么改造了,反正一定要弄出个独立卫生间出来,再不济也要有个可以沖水的蹲坑!否则屋子里放着恭桶,感觉整个屋子空气里都瀰漫着一股难以描述的味道…… 屋子就这么点大,白春笙想单独隔出一间卧室来,便去布店扯了最便宜的深色麻布,让店家给弄成了双层的,找木匠店要了两根结实的木条,钉在墙上,把布帘子一挂,外面就什么都看不到了,虽然简陋,但是暂时也只能这样了。 拿出被褥来把床给铺好,看了一眼新买的浴桶,白春笙拿起木桶和麻绳,跑去隔壁敲了敲商秋芦的门。 “秋芦,你能教我怎么打水吗?”河里的水有点脏,条件允许的话,白春笙还是希望能烧点热水在家里洗澡的。 “等等。”商秋芦关上门,并没有让他进去,过了一会打开门,却是换了一身干活的半旧衣衫,接过那捲麻绳,默默地走到前面,走的时候还不忘把门给关上。 白春笙忍着笑跟在他后面。 如果是在现代的话,商秋芦这样的大概就是资深宅男了,对于宅们来说,自己的小窝就是绝对领地,任何陌生人进去都会引发他们的不适,出门一定要换衣服,因为回到家换上家居服才是让他们感到最轻松自在的。这样的强迫症,对于每个宅缩来说都是必然的!白春笙以前还认识一个骨灰级宅缩,丫的连不同的天气都要穿不同材质的家居服,那傢伙拒绝结婚,理由就是结了婚就要跟人共享衣柜,而那个未知的人很有可能把他的衣柜搞得一团糟…… “你笑什么?”发现身后传出强忍的笑意,商秋芦转过身奇怪地看着白春笙。 “啊?哈哈~我在笑我们的影子,你看地上,咱们这样一前一后的走,影子像不像一个长得特别高的巨人?”白春笙指着地上的影子解释道。 想到这个梗也是受到那位死宅基友的启发,那位基友情商跌破平均值,有一次他妈给他约了一个姑娘出去相亲,吃饭的时候还好好的,结果出门的时候,那二货突然指着姑娘在地上影子哈哈大笑,一边笑还一边喘着气解释道:“哈哈哈~你、你看!你的影子……好像一只狗!一只单身狗哈哈哈~” 那姑娘当天带着一顶卡通小狗的帽子,路灯一照,地上的影子可不就是一条狗的样子?
第10页 相亲自然是没了下文。 听到白春笙无聊的解释,商秋芦嘴角抽搐了两下,决定对这只河蚌妖的观察可以适当放松一下了,这么无聊的妖,怎么可能会对主人造成什么危害? “你看,这样,先把水桶放下去,注意不要一直放到水面,木桶的底部距离水面约莫有三个水桶那么高,然后,快速松开麻绳,让水桶坠落下去,听到木桶底部撞击水面的声音,手腕这么转一下,木桶自然就斜下去,可以打到水了,你试试。” 白春笙收起笑容,走过去按照商秋芦说的法子试了两次,果然成功打上来半桶水。 “成了!”白春笙高兴地看着清洌洌倒映着月光的井水。 “我帮你把水缸打满吧,自己喝的话,最好提前打好放在水缸里,让脏东西沉下去,上面的水就能喝了。”商秋芦快速放下另外一只木桶,打了半桶水上来。 俩人配合着,很快就把家里的水缸给装满了。 “谢谢!”白春笙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感激地看着商秋芦。 商秋芦其实不大,看起来最多十五岁上下,但是却比他能干得多,几乎没有他不懂的,白春笙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家人,为什么一个人住在这里,这是商秋芦的隐私,如果商秋芦不告诉他的话,他是不会主动去打听的,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对商秋芦的好感,这样的年纪就这么能干,还乐于助人,可比他十五岁的时候懂事多了。 “无妨,包子很好吃。”商秋芦顿了顿,干巴巴地回了一句。 说完他就后悔了,这么说就好像他想找白春笙讨要菜肉包子吃一样。 果然! 听到商秋芦这么说,白春笙立刻高兴地表示—— “那我明天早上多热几个包子给你送去!” 商秋芦:“……” 第8章 商秋芦没有拒绝白春笙的好意,于是,白春笙决定,干脆明天把剩下的包子全都热一下,也给周婶婶和谢篁他们送两个去。 忙了一天,泡了一个美美的热水澡,白春笙差点在大木桶里睡着,迷迷煳煳地从木桶里爬出来,用干布随便擦了擦身子,头髮都来不及绞干,便一头扎到新铺的大床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脚丫子还露在外面呢。 昏黄的油灯下,一个瘦削的身影,悄无声息地从屋顶上飘落,黑衣黑巾的少年,一双藏在厚厚刘海下的眼睛,定定地看了大床上睡得毫无形象的男子,无奈地嘆息一声,走过去,将露在外面的脚丫子塞回了被窝里。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白春笙简直觉得浑身的骨头都在抗议了,随便动一下都能听到关节在卡拉卡拉响。 “真是少爷的身子打工的命哟~劳资要回家!回家!!!”白春笙无力地捶了捶床板,拳头顿时红了一片,尼玛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实木大床”?果然很硬啊~ 他都有点怀念上辈子的冒牌实木床了,人家真是复合板做出来的啊,捶上去一点也不疼的! 然而,再想家,日子也还是要过下去的,在没有想到回家的法子之前,他还是先把煮饭的锅灶给搞定吧。 生无可恋地爬起来,没有热水,只好从水缸里舀了点凉水洗了洗脸,这才想起来他忘记买牙膏牙刷了……等等!这里有牙膏牙刷吗? 麻木地用冰凉的水漱了漱口,白春笙穿好衣服,打开门,院子里已经“炊烟渺渺”了。这种类似群租房的四合院是没有厨房的,谁家想自己开火,唯一的办法就是在院子里屋檐下面挡雨的地方自己搭个灶台,院子里其他两个单身汉从不开火,倒是周婶婶和曾姑娘都是垒了灶台自己生火做饭的,这样吃得饱,而且也比买着吃便宜些。 “春笙起来啦?白薯粥马上就好,我做了些咸菜馒头,你饿了的话先垫垫肚子?”周婶婶招唿道。 咸菜馒头?白春笙眼前一亮,他只吃过咸菜包子,咸菜馒头还真没吃过呢。 不过,等拿到手里之后,白春笙才有些失望地发现,原来所谓的咸菜馒头,其实就是在馒头里包了一些咸菜,不过周婶婶手巧,在一个馒头里面加了两层咸菜,这样确保每吃一口都能吃到咸菜,比单吃馒头口感好得多。 然而还是和前世白春笙经常吃的那家咸菜包子没法比。 白春笙前世没有别的爱好,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可以说,他所在的那个城市,就没有他没吃过的美食。他最爱吃的就是老钢铁厂巷子里那家做的包子,不管是菜肉的还是咸菜的还是豆腐馅儿的,吃着比外面早餐车上卖的好吃多了。 那家是个老店,用料实在,就说咸菜包子吧,都是提前一天,把腌好的雪菜先切好泡在水里,泡掉多余的咸味,然后捞出来挤掉水分,加入秘制的调料和一些猪油、菜籽油、豆腐干等炒熟,搅拌均匀,冷却后才能拿来包包子。蒸出来的包子,外面都沁出来一层油皮。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酸菜炒熟后的鲜香味,连豆腐干都吸饱了肥美的汤汁,味道简直是一绝! 吞了吞口水,白春笙决定今天要是有空就再去买点儿肉,再买些咸菜和豆干回来,多做些咸菜包子和菜肉包子,留着接下来几天当口粮。 他听胡老头说了,这做好的灶台要晾几天,等泥巴干了才能用。所以,接下来这几天,他要用自己做的好吃的包子,换取继续在周婶婶这里借用灶台的权利。 虽然他知道就算不送包子,周婶婶也会借给他灶台的。但是,这样总感觉就欠了人家人情了,白春笙是宁可欠钱也不想欠人情的,钱好还,人情难还,这个道理在哪个朝代都是一样的。 吃完早饭后,白春笙就锁好门出去了。 这个时间还没到约定的可以去拿户籍册子的时候,不过,他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昨天从水底下捞出来的银子花了一些,剩下的他攒了起来,不过,据他从周婶婶那里打听到的,镇上最便宜的宅子起码也要八十两银子左右,还没他们现在这个院子大,数了数自己现有的存款,白春笙顿时觉得自己前面的路还很长。 为了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一个宅子,下水摸银子,再苦也不能停! 只不过,今天他的“财运”不太好。 从下游一路摸上去,连个铜板都没摸到不说,还在水里碰到一条很粗的水蛇,吓得他差点尿了有木有?等到他屁滚尿流地爬上岸,才想起来,尼玛劳资现在可是妖啊!一条水蛇怕个毛? 可是,一想到水里可能还有蛇,白春笙就有点怂了,没办法,他最怕各种软体动物了嘤嘤嘤……算了算了,发财的路子可以再找,真被蛇给咬了,这里可没有医院也没有抗蛇毒血清…… 沮丧地跑回下游找到藏着的衣服,忙了一个多时辰,连根毛都没捞着,这不由得让白春笙开始反思起自己的“发财路子”了。 的确,仗着自己水妖的优势潜入水底“寻宝”,确实是条发财的捷径。 可是,水底未知的危险也有很多,比如说会有毒蛇,比如说可能会被锋利的贝壳之类的划破皮肤……这里可没有破伤风针可以打!而且关键的是他也不知道妖生病或者受伤了该怎么治疗,找凡人的郎中,靠谱吗?
第11页 穿好衣服,白春笙看到河岸边有许多被河水沖刷上来的枯枝,也不嫌弃,都捡起来,用枯草简单做了一根绳索,捡了大大的一捆柴回去。这种河水沖刷上来的柴禾很好烧,放在太阳底下晒干后,用脚踩几下就断开了,拿来引火最好了。 将柴禾拿回家,铺到院子里晒着,白春笙迅速打水回屋里洗了个战斗澡,拿了几个包子过去,请周婶婶帮忙蒸一下。 “我看你干脆在我这里搭几天伙算了,放心,不收你钱!”周婶婶开玩笑地建议道。她能感觉到白春笙现在手头应该不宽裕,不然也不至于顿顿吃包子了,包子虽然好吃,但是,正常人谁天天吃受得了啊? “真的啊?那周婶婶我可不客气啦,回头我去拿点糙米和麦面过来,不给钱,我出粮食您出菜,咱们两家凑一起吃几天呗?等我那灶台能烧火了,请你们去家里吃顿好的!” “行!那婶婶就沾你几天光!”周婶婶也是爽快人,知道白春笙这么说就是不想让她吃亏的意思了,这年头吃的菜大多数都是从野外挖的野菜,十天半个月难得买一次肉,鸡蛋也不是每天都能吃到的,寻常人家吃饭,都是一碗自家做的黑酱,一碗水煮的野菜,再蒸些杂粮米饭或者馒头,能吃饱肚子就行,穷人家的谁讲究这些啊?攒下来的钱,还要给房东呢。 决定好要蹭饭之后,白春笙干脆把剩下的包子全部搬了过来,让周婶婶中午少做点饭,先把包子给吃掉。他跑出去花三个铜板买了两块豆腐,用周婶婶家的黑酱和辣椒、青蒜,做了一道简单的酱焖豆腐块,简单的一道菜,却已经让好久没有吃过正经菜的周家母女十分惊喜了。 也让中途回来送菜的周家大郎周茂青十分惊讶,随即想到今天母亲送去店里的那包麦芽糖,立刻就猜到,眼前这白皙俊秀的男子,大约就是他们的新邻居了。 周茂青现在是书铺的学徒工,书铺因为有许多的易燃物,晚上也要有人值夜的,周茂青每隔三天能回家住一天一夜,算是做三休一了,今天就是他休息的时间,回来的路上,周茂青用攒下来的铜板买了两条便宜的青鱼,准备晚上给母亲和妹妹改善一下伙食的。 没想到却被新邻居给抢先了。 第9章 周茂青在观察白春笙的时候,白春笙也在观察他。 眼前的少年,看起来和商秋芦差不多大,眼神却十分的坚毅沉稳,一言一行都透着一股子书卷气,走路的姿势都一板一眼的,想到周婶婶对他说,她家大儿子就是个书呆子的评价,白春笙抿嘴一乐。 周茂青被他笑的有些莫名其妙,不过,眼前这个笑起来眉眼弯弯的男子,长的确实是很讨喜,而且一看就是对人没有坏心思的那种面相,周茂青小时候被父亲拉着手把手地学了许多文人的杂学,其中就有相面,他对自己这一手隐藏技能还是蛮自信的。 想到这里,周茂青也回了一个斯文浅淡的微笑:“这位公子想必就是母亲昨日提起的白郎了吧?” “白郎是什么鬼?”白春笙在心里默默腹诽了一番,随即扬起大大的笑容,“大家都是邻里,不要这么客气,我又不是读书人,你比我小,叫我白大哥或者春笙都可以。” “白大哥好,小弟周茂青,寻常都在铺子里,家母多蒙照料。”周茂青认认真真地拱手道谢。 白春笙在心里嘆息一声,也学着拱了拱手还礼。 “噗嗤~” 周婶婶的小女儿周幼青在一边忍不住捂着嘴直乐,她家大哥就是这样,一板一眼的好像书院里的老夫子一般。 “好了好了,快点进去歇着,中午给你们做鱼汤喝。”周婶婶笑眯眯地拿着鱼过去剖洗去了。 “阿青,这个是给你的。”周茂青从怀里摸出了好几卷五颜六色的丝线递给妹妹。 “千丝坊的绣线!谢谢大哥!”周幼青惊喜地接过丝线,跑到一边去把玩去了,这家的丝线是镇上最好的,很多都是通过船运从州府那边运过来的,最时新了,只可惜好丝线价格太贵,她们寻常都捨不得买,只有大哥,每次都会把客人打赏的铜板攒下来,给她带几卷寻常捨不得买的好丝线。 “你们兄妹感情真好!”白春笙羡慕道,他上辈子就特别想要一个乖巧可爱的妹妹,只可惜他们那个年代还有计划生育政策管着,一家只能生一个,后来二胎开放了,老妈年纪也大了,全家人都十分遗憾,只想催他赶紧结婚生个萌萌哒小孙女,可惜…… “茂青,听周婶婶说你念书很好,能不能请你帮个忙?”闲着没事,白春笙想到了一件事,立刻问道。 “何事?” “是这样的,我、我刚从水里上来,想学些你们人族常用的文字,你们书铺有没有这样教人识字的书?能不能替我买些这样的书和笔墨?” “这有何难,左右今日无事,用完午膳,白大哥若是无事,我便陪你去一趟书铺。”周茂青话音未落,便听到井台那边传来周婶婶的一声痛唿。 “娘!” “娘亲!” 兄妹俩急忙跑过去,发现周婶婶的手被菜刀划了一道口子,鲜血直流,看着十分吓人,兄妹俩顿时手足无措。 “茂青,打点清水过来,幼青妹子,麻烦去拿一些干净的布条,对了,最好是洗过晒干的。”白春笙挤开他们俩,一把按住了周婶婶手上的伤口。 兄妹俩忙不迭地去打水拿东西去了。 “水来了!”水井里的水刚打上来是有些杂质的,周茂青去屋里的水缸取了干净的清水来,白春笙小心翼翼地用葫芦瓢取了清水,一点点洗干净了周婶婶手上的伤口,刀口很长,却不深,大概是鱼皮太滑熘了,剖鱼的时候不小心划伤的。 白春笙松了一口气,从周幼青手里取了干净的布条,牢牢将周婶婶手上的伤口包裹住,他包扎伤口是很有技巧的,作为一个无所事事的拆二代,闲着没事的时候他也和一帮网友去做过义工,怎么处理一些突发性的伤患也学过一点,虽然不够专业,但对付这样的小伤口还是没问题的。 “多谢白大哥!”看到母亲手上的伤口被包扎得很好,也没有再流血了,周茂青顿时松了一口气,这声白大哥真是叫的比之前真诚多了。 “没什么,不过最近几天,在伤口没有彻底癒合之前,最好都不要再碰到水了,还有,这个布条也不能一直绑着,不然伤口不容易癒合,等过两个时辰我再来给周婶婶换一次布条,如果伤口不再流血,布条就可以不必绑着了,只要这只手不碰到水,应该很快就能癒合了。” “都怪这鱼!我干嘛要买鱼?”周茂青恨恨地抬起脚要去踩井台边还在蹦跶的鱼。 前两天他运气好,招待了一个来给家中长辈买寿礼的有钱少爷,得了一串钱的打赏,今天回来路上看到有折价卖的鲜鱼,想着家里也许久没有吃到过荤腥了,便花了十来个铜板买了两条鲜鱼,没想到却害得娘亲割破了手,实在是该死! “等等!”白春笙哭笑不得地一把扯过周茂青,“你和这鱼置什么气?杀鱼割破手是常有的事儿,而且周婶婶流了这么多血,正好拿这鱼炖个汤补补,行了行了,你去陪周婶婶坐坐吧,今天这鱼我来烧,保准鲜掉你舌头!”
第12页 白春笙让周茂青扶着周婶婶去一边坐着,自己掀起衣摆塞到裤腰带上,拿起杀了一半的鱼,一只手扣住鱼头,一只手拿着菜刀,干脆利落地颳起了鱼鳞,等到两边的鱼鳞都颳得差不多了,将菜刀斜过来,沿着鱼腹的位置快速下刀,只听到轻微的刀刃划过鱼肉的声音,鱼腹被剖开了一道口子,放下菜刀,快速取出鱼内脏,抠掉鱼鳃,拎着鱼鳃将鱼清洗干净,一眨眼就杀好了两条鱼。 周家母子三人都看呆了。 不、不愧是水妖,这杀鱼的技巧和速度,真是非他们凡人所能及啊…… “幼青妹妹,家里有葱蒜吗?”白春笙转身问道。 “有的!我去摘!”周幼青站起来,走到院子里的废弃花坛中,那边周婶婶栽种了一些常用的葱蒜,城里买什么都要花钱,她节省惯了,便自己在院子里种了一些,看着绿油油的也好看。 白春笙已经从周家灶台边摆放的橱柜里找出了黑酱、干辣椒和一块老姜,先将两条鱼的鱼身划几刀,放在一边,老姜切片,葱洗干净打成葱结,热油锅,将老姜和葱结丢下去爆香,然后倒入半勺黑酱,一个干辣椒,炒香后加入两瓢水,盖上锅盖,等水沸腾后,将鱼放进去,用锅铲轻轻推了推鱼身,防止鱼身和锅底黏在一起,盖上锅盖,中火焖炖一炷香的时间,再次打开锅盖的时候,鱼汤已经变成了奶白色,加入粗盐调味,换大火,煮沸后立刻盛出来,撒上少许切碎的青蒜,一大盆奶白鲜美的鱼汤就煮好了。 “喵呜~”满院子都瀰漫着一股诱人的鱼汤的鲜美滋味,屋顶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跑过来一只黄白相间的小猫,毛茸茸的大脑袋,一对圆熘熘的大眼睛垂涎三尺地盯着陶盆里的鱼汤。 “鲲玉弟弟,你要吃鱼吗?”周幼青抬起头,热情地招唿那小猫。 “他是猫妖?”白春笙还是第一次见到没有化形的妖,顿时有些好奇地看向那只小猫。 “是啊白大哥,他是对门王大哥家的二弟,王鲲玉。”周幼青笑眯眯地解释道。 “鱼汤还有很多,可以分给他一碗。”周茂青看了看白春笙。 “看我做什么?快点让他下来吧,那屋檐上的茅草都有些松软了,万一掉下来就糟了。”白春笙有些眼馋地看着那小胖猫,他上辈子一直想养一只苏格兰折耳猫,只可惜还没付诸行动就到了这里,这小猫胖乎乎的,圆圆的大脑袋,看起来手感就特别好,若是能让他抱在怀里亲一口,就算每日给他做鱼汤他也心甘情愿啊! 那小猫估计真能听得懂他们说话,抿了抿短短的小耳朵,轻盈地顺着灶台跳了下来,端端正正地坐在周家的饭桌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白春笙手边盛放鱼汤的陶盆。 白春笙一颗心都快被萌化了。 担心这小猫饿坏了,白春笙也不急着去做其他菜了,急忙拿了一只浅口的陶盘,盛了一盘鱼汤,又用筷子夹了些鱼腹肉,剔了鱼刺,用筷子夹成小块,放在盘子里,吹了吹,陶盘是敞口的,鱼汤的温度很快就降下来了,带着一些余温的鱼汤,正适合小猫食用。 小胖猫看了看白春笙,轻轻地喵呜一声,低下头,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薄薄的耳朵微微发红,一边喝汤一边发出唿噜唿噜的声音。 “王大郎这几日都没有回来,定然是跟船出门了,阿青,你等一会盛一碗鱼汤,再夹些菜,盛一碗饭送到对门去,阿姌肯定也没有吃饭呢。”周婶婶提醒道。 “阿姌是王大郎的小妹,也是个半妖,不过是人形,很可爱的小娘子,也很懂事,王大郎出门的时候,便和鲲玉一起守在家里不出门。”周婶婶解释道。 听到“半妖”这两个字,小胖猫毛绒绒的身子一僵,察觉到身边几个人都没有什么反感的情绪,继续默不作声地喝着鱼汤,喝完了,还拿爪子梳理了一下鬍鬚,粉色的小舌头舔了舔爪垫,把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 真是一只懂事的小猫咪。 第10章 看着小猫咪喝完了一碟鱼汤,白春笙捲起袖子继续去炒菜去了。周茂青一看就是“远庖厨”的斯文书生,周幼青又是个小孩子,白春笙觉得,这几天他还是在周家帮忙做做饭吧,反正他原本也是来蹭饭的,自家的灶台还没修好呢。 锅里还有一些鱼汤,白春笙没捨得丢掉,将青菜切段,丢到做鱼汤的锅里,借着鱼汤的鲜美煨了一道青菜,盛出来之后,把大锅洗干净,将自己买的肉切了小半碗肉丁,让周幼青帮忙剥了小半碗大蒜瓣,切碎,热油锅,先把大蒜瓣丢进去爆香,然后放入肉丁,炒到肉丁的表面变成了金黄色,猪油也熬出来了,加入切碎的干辣椒,三大勺黑酱,做了满满两大碗炸酱,香喷喷的炸酱让满院子的人都精神一振,连素来不爱出门的曾娘子也忍不住打开的窗户,好奇地看了看周家这边。 “白大哥的厨艺真乃一绝!”半晌,周茂青感嘆道。 “过奖过奖,不过是些家常小菜。”白春笙将炸酱留了一碗放在橱柜里,剩下的端到桌上,招唿周幼青帮忙一起盛饭。 他本来想分出来一份送给曾娘子的,不过看到院子里人多,曾娘子又是独居的小娘子,他若是太过殷勤了,反倒会招来闲言碎语,想想还是算了,以周婶婶和曾娘子的关系,其实就算他不说,周婶婶肯定也会给曾娘子分一些过去的。 果然,周婶婶在徵得了白春笙的同意后,用一个小陶盘装了几勺子炸酱,又盛了一碗鱼汤,让周幼青送去给曾娘子尝尝。 住在一个院子里的邻居就是这样,谁家做了点稀罕吃食,只要关系不是太差,一般都会挨家挨户送一点给人家尝尝,以前白春笙陪奶奶回乡下的时候也是这样,家里做好吃的一定会特意多做一些,邻里乡亲都送一些,人家有什么好吃的也会送给他们,邻里关系就是这么慢慢相处出来的。 小胖猫吃完鱼汤就离开了,周婶婶看着小猫离开的背影嘆息一声,这孩子是个懂事的,虽然因为嘴馋吃了一碟子鱼汤,但到底顾忌着他们也不宽裕,并没有留下来吃饭,也不知道那点鱼汤吃饱了没。 周家人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这么好的菜了,鲜美无比的鱼汤,香辣开胃的炸酱,就连用鱼汤煨出来的青菜都比寻常做的要好吃,半锅杂粮米饭被他们吃的连锅巴都不剩。 “茂青,你在家里先歇息片刻,我去码头公房那边把户籍册子拿回来,杂货铺的胡大伯答应等我买了铁锅帮我装上去,等装好锅咱们再去买书可以吗?”擦了擦嘴,白春笙捧着周幼青倒给他的热茶问道。 “那正巧,我也趁着这时间去给家里打些柴火回来,白大哥先去忙吧,我打了柴火便在家中等你。”周茂青每隔三天回来一次,说是休息,其实比在店里要辛苦得多,要给家里买一些米面等重的东西,要去镇子外面打柴火。白春笙闻言也没有多说什么,喝完了茶便各自分开去忙了。 公房那边果然准时帮他把户籍册子给办好了,和凡人的户籍册子不同,本朝给妖族的户籍册子是单独一个样式的,里面还填注了此妖的真身和来处,籍贯倒是没有,因为有些妖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哪里出生的,所以写的都是自己有记忆以来经常活动的地方。
第13页 让白春笙惊喜的是,本朝对妖族,尤其是血统纯正的妖族待遇也比寻常凡人优厚,譬如说凡人每个月限定只能买两斤粗盐,妖族却可以买十斤,第一次上岸办理户籍的妖,还能从衙门分到五亩地的公田,这公田所有权是属于朝廷的,妖族不可买卖,不过,在上面种地却可以免去租税的,期限也很长,足足有一百年! “唉!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很多妖族习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愿意到凡人的世界生活,朝廷为了鼓励妖族留下来,便有了这个。”那负责发放户籍册子的男子大概是太无聊了,好不容易有人来办事儿,拉住白春笙便唠叨了起来,“我看你这位后生面相就是个会过日子的,往常那些妖啊,最不耐烦来办户籍册子了,我年轻的时候奉命去给一位狐仙大人送户籍册子,人家竟然当着我的面撕掉了册子,还说他们狐族天性就是无拘无束的,坚决不肯入册,唉!现如今像您这样肯来办户籍的妖太少了!” 白春笙:“……”呵呵~因为劳资骨子里就不是个妖! 不过,能意外得到五亩地的公田,而且还是免去租税的,这一点是让白春笙最开心的,得知只要凭藉这本户籍册子,就能去衙门拿土地的使用证明和免除租税的文书之后,白春笙也顾不上去买锅了,趁着天儿还早,马不停蹄地去了衙门,清水河镇是清河县县衙的所在地,办事倒是很方便,衙门里也是许多年都没有见过办了户籍册子,竟然还主动要土地去种的妖了,连县太爷都惊动了,亲自跑出来接见这位“甘愿扎根人界”的妖族。 得知白春笙是想用这些地种植自己吃的粮食之后,县太爷连声夸赞白春笙是个稳重踏实的好妖,还让衙门的人给他拿了些粮食和杂粮的种子。 也难怪县太爷殷勤,本朝皇族便是上古妖族的后人,一直致力于让人族和妖族和睦共处,只可惜妖族数量稀少,肯接受人族律法约束的又少之又少,迫不得已,朝廷只得颁布律法,规定妖族肯办理户籍落户的,便可享受凡间举子才能享受到的优厚待遇,还可察举为官,若是和人族通婚生下血统纯正的妖族后嗣,更是有朝廷养育妖族幼崽直至成年…… 只可惜,从前人族和妖族打得不可开交、老死不相往来的时候,无数的妖族想要到人间来体验一番凡人的生活,现如今朝廷放开的妖族的落户政策,那些无拘无束惯了的妖族,反倒厌烦了人间的繁琐律法,倒是隐居山林水泽的多,愿意落户的少了。 听到白春笙说他已经在镇上租赁了房屋,县太爷亲自过问了他现在居住的地方,让衙门的人帮忙寻了一块距离镇子近的土地,还额外赏了他十两银子。希望藉此鼓励更多的妖前来落户,如此,他年尾的政绩也能好看许多。 毕竟,能吸引妖族前来落户,足以说明他治下的安稳富足不是? 白春笙没想到就是来拿个地,还能额外得到县太爷的赏赐,觉得自己这次真的赚大了,高高兴兴地从衙门离开,看到路边有挑着担子卖鱼的,走过去选了三条手臂长短的鲜鱼,又买了一兜的河虾,去豆腐店买了几块嫩豆腐,这才提着东西回去了。 快到门口的时候,竟然在路上遇到了那个一脸兇相的王大郎,白春笙吓了一跳。 王大郎看了一眼他手里提着的鲜鱼,突然来了一句“鱼汤很好喝,谢谢!”然后就撇下他进了对面的院子。 白春笙:“……”搞半天昨日送过来给人家妹子尝鲜的鱼汤,最后进了这人的肚子! “春笙回来啦?今天可真是巧了,你在门口看到王家大郎没有?他跑船回来了,特意给我们带了州府的糕点,也有你的一份,说是多谢你昨日送去的鱼汤和炸酱。”周婶婶站起来,将一包糕点提出来递给他。 “婶婶你放那儿吧,这些鱼我先养着,等我回来杀啊,我现在要去杂货铺找胡老伯来装锅灶,你们有没有要买的?我顺路给你稍回来。” “不用不用,你快去忙你的吧,家里的东西茂青方才都买好了。”周婶婶笑着拿出一只旧木盆,让白春笙把买来的鲜鱼放在里面养着。 杂货铺的老闆得知白春笙办个户籍册子,竟然还得到了五亩地和十两银子的赏赐,也不由得替他高兴,当然他也挺替自己高兴的,因为如果白春笙真的种地的话,那么一些农具也是要从他这里买的。 今天不知道中了什么邪,白春笙来杂货铺买个锅,竟然也能遇到那个王大郎。 王大郎是来杂货铺卖东西的。他每次去外面跑船,都会顺带着从其他地方进一些本地没有的稀罕货物带回来,放到杂货铺里转卖出去,赚个跑腿钱,码头自己的货船,船员们跟着跑一趟,每个人都允许带一个大箱子,能赚多少全凭本事和自己的眼力,这便是古代版的代购了。 王大郎这次带回来的,是一些州府那边时兴的绣花花样,还有一些女子们喜欢的廉价珠串香扇之类的,他倒是心思玲珑,这种东西轻飘飘的又不占地方,一个大箱子可以带许多,这个季节买的人也很多,掌柜的全都要了,王大郎却并不急着拿钱,而是先在店里买了些家常用的东西,剩下的才让掌柜的帮忙换了现钱。 真是一只会过日子的猫! 第11章 “那个,白小郎是吧?请留步,在下有个不情之请……”白春笙正准备回去,却被王大郎给拦住了,有别于前几次见面的冷漠兇悍,这次的王大郎却是带着一丝犹豫和~不好意思? 厉害了!这流氓竟然也会有说话吞吞吐吐的时候? “都是邻里,何必客气,王大哥有事但说无妨。”白春笙笑眯眯地看着他。开玩笑,这么粗一根大腿,还不抓紧时间赶快抱住?手慢无啊!这王大郎一看就是个狠角色,据说和码头老大黑鱼精关系也很好,要是能得到他的照顾,往后他在本地生活可就少了许多的麻烦了。 “咳!是这样的,昨日我二弟在周婶婶家吃了一碗鱼汤,鲜美无比,据说是白小郎亲手烹饪。”王大郎摸了摸鼻子,“过几日便是我二弟生辰了,他素来最爱喝鱼汤,只可惜家里做的总不对味儿,酒楼里又不方便去,我想劳烦白小郎,过几日能否帮忙做一锅鱼汤?当然我不会让你白忙活的,这是定金。” 说罢,王大郎从袖子里摸出了几十个铜板,用一串细麻绳串在一起,递到白春笙手边。 “都是邻里,不要这么客气,令弟平素都喜欢吃什么鱼?” “任何鱼。” 白春笙:“……”这话我没法接! “这样吧,这钱我拿着,你也别说辛苦费什么的了,你定好日子告诉我,回头我用这些铜板买些鱼虾和搭配的食材,到那天保准给你做几道好菜。” “多谢!二弟生辰就在后日,麻烦你了。”王大郎有些尴尬,踟蹰了半晌,吞了吞口水,看向白春笙,“前两次见面的时候多有失礼之处,请多包涵!” “嗐!咱们都是妖族,说这些做什么?我知道的,你们猫妖的警惕性都很强的。”白春笙摆摆手,装作没有看到王大郎脸上一闪而过的尴尬,十分得意地收下了那串铜板。
第14页 这个时空的铜板购买力还是很强的,这一串大概可以买两三条鲜鱼、一小兜河虾,外加一些猪肉、豆腐和搭配的麦面什么的,拿来做出几道菜是绰绰有余了,更何况,住在码头附近,白春笙自然知道什么时辰能买到便宜又好的河鲜。 仿佛想到了什么,白春笙转过头看着王大郎:“王大哥,正好今天我买的鲜鱼有些多,不如晚上我多做一盆鱼汤给你们尝尝?令弟一定会喜欢的,今天我要换一种烹饪方法。”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想到二弟昨天似乎没吃饱的样子,王大郎拒绝的话就怎么都说不出口了。 二弟从小就飢一顿饱一顿的,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才一直不能化形,王大郎内心愧疚,但是,为了放松某些人对他们的警惕,他却不能让他们现在的生活有太大的改变。 想到对门院子里住的那个少年,王大郎的表情瞬间晦暗。这条狗真是该死……但是,现在却不能让他死。 白春笙在杂货铺补充了一些食材和调味料,回到小院,胡老伯已经带着铁锅和工具,给他装好了锅,正在井台边洗手。 知道胡老伯做完事就要立刻回家的,白春笙也没敢耽搁他,立刻给结算了工钱,因为拖延了一日,还多给了十个铜板,胡老头没有拒绝那十个铜板,却从随身带的箩筐里摸出了两个很大的红薯送给他。 白春笙接过红薯,这红薯很大,也很新鲜,正适合拿来做他刚才想到的红薯圆子,里面可以包上鱼绒,吃起来有红薯的香甜,也有鱼绒的鲜美。 送走胡老伯,白春笙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捲起袖子开始做晚膳。三条鲜鱼剖洗干净,鱼头剁下来,切两块嫩豆腐做成鱼头炖豆腐,剩下的鱼肉,留下一条做红烧鱼块,剩下的片成薄薄的鱼片,汆了一大锅鱼片汤,捞出一半做原味的,另一半做成了酸汤口味的,撒上切碎的香葱和青蒜,异香扑鼻。 众人都没想到鱼汤竟然还有这么多花样,他们从前做鱼汤,都是把杀好的鱼直接丢到水里煮熟,然后加入调味料的,从没想过鱼汤这么做,竟然变成了牛乳一般的颜色,光是闻着口水都流出来了,周家人昨日都吃过清炖的鱼汤,现在反倒对酸汤口味的鱼汤比较感兴趣。 白春笙做的确切地说应该叫酸汤鱼片,先将葱姜蒜倒入油锅爆香,加入一勺高粱酒,两勺米醋,半勺大酱,炒香后加入滚水,大火煮沸,然后将片好的鱼片下到汤里,其实如果有水淀粉的话,事先用盐和水淀粉滚一下鱼片会更好吃,但是白春笙在杂货铺没有买到淀粉,连红薯粉都没有,只能就这么直接下了,好在今天买的鱼足够新鲜,就这么直接下到汤里也十分鲜美。 做这道菜需要注意一点的是,一定要等快出锅的时候才放盐,不然鱼肉里面的鲜甜味道就没办法弄出来了,做好的酸汤鱼片,鱼肉细嫩,汤汁浓郁鲜爽,简直让人慾罢不能! 王大郎原本是过来取鱼汤的,闻着酸汤鱼的味道就有些走不动了,正好白春笙开口邀请,他便将白春笙特意留给他们家的那份原味鱼汤给送了回去,转身就过来蹭饭了,他也没空手来,带了两瓶据说是从州府带过来的红麯酒,色如胭脂,酒香扑鼻,周茂青取了三个酒杯出来,王大郎给斟满了酒,三个男人先是痛快地吃了一大碗酸汤鱼片,垫垫肚子,然后便开始你一杯我一杯地慢慢喝起酒来。 白春笙原本还担心周茂青太小了喝酒伤身,结果自己尝了尝才发现,这红麯酒的度数一点也不高,喝着就和低度鸡尾酒差不多,顿时放下心来。 吃到一半的时候,王大郎家的小胖猫也过来了,喵呜两声,跳到哥哥的肩膀上,圆熘熘的一双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桌上还剩下一半的酸汤鱼片。 王大郎笑了笑,亲自取了一个浅口碟子过来,舀了一碟子酸汤鱼放在桌上,那小胖猫便乖巧地蹲在桌上,一口一口吃吃着酸汤鱼,一边吃还一边晃着毛绒绒的尾巴。 白春笙在一边看着眼馋,真想扑过去埋在那毛绒绒的尾巴里,不过,这小胖猫虽然嘴馋,但警惕性却很高,根本不给他们碰的。 “这鱼片里我放了两个辣椒,他吃了不会闹肚子吧?”白春笙不放心地问道。 “无妨,他本也不是寻常小猫。”王大郎从自己的碗里挑了些鱼片丢到弟弟的碟子里,看着他慢慢吃着,装作无意地解释道。 小胖猫听到这句话,翻找鱼片的动作顿了顿,抬头看了一眼白春笙。 “也对~你弟弟可是猫妖啊!那他长大了,会变成很大很大的猫咪吗?”白春笙对这个想法很感兴趣,他知道王家二弟不能化形,那会不会像人类小孩子一样越长越大,最后变成一只超级大猫咪呢? 那样的话……说不定有机会坐在猫身上! 白春笙被自己的脑补萌出一脸血。 “不会!猫长大了是什么样,他就是什么样。”王大郎无情地打断了白春笙的白日梦。 好可惜! 白春笙一脸惋惜地看着埋头喝汤喝的唿噜唿噜的小胖猫,脸上有着惋惜、有着不甘,却唯独没有他们所熟悉的厌恶和防备。 王大郎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这个做的一手好鱼汤的河蚌妖,是因为刚上岸什么都不懂吗?所以才觉得不能化形的小猫会和人类的孩子一样长大?所以才毫无厌恶之心地让二弟和他们一个桌子吃饭? 难道他不知道,不能化形的半妖,都是被家族抛弃的废物吗? 满满一桌饭菜被吃的精光,周家三口都有些不好意思,让白春笙帮忙做饭本就麻烦人家了,还要人家掏钱买了这么多好吃的,吃完饭后,周幼青急忙过来收拾东西去洗碗了,周茂青郑重地拿出书铺老闆送他的陈茶,泡了一杯真正的茶请他们喝。 周家寻常喝的“茶叶”,严格说来都不算茶叶,是周婶婶和周幼青去野菜採摘的某种类似中草药的植物的叶子,自己搓揉了炒制而成的,是乡间人家用来代替茶叶的,喝起来有股薄荷叶混合着柠檬草的味道。 “白大哥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没有?”看到两个人都不说话,周茂青咳嗽一声,老成持重地找了个话题。 “正想找人商量呢,是这样的,我不是办了户籍册子吗?官府给了我五亩地的免租田,还有一些粮食种子,不知道这粮食要什么时候种下去?我刚上岸,什么都不懂……” “这个小弟倒是略知一二。”周茂青放下茶杯开口道,他们家一直都住在乡下,以前父亲还在世的时候,虽然不用自己下地,但父亲每年农忙时节都要带自己去地里看看,说是让他“知稼穑之苦”,所以,什么时节该栽种什么作物,大概是怎么做的,周茂青还是很清楚的。 原本周父的心愿,是亲手将儿子培养成一个“知稼穑之苦”的亲民官的,只可惜,随着周父的意外病故,原本一直蒙周父照应的周家族人却翻脸不认人,为了他们家的十几亩地,竟然阴谋栽赃他母亲偷人,想趁机害死母亲,然后便可名正言顺地“帮忙照顾”他们兄妹两,外加他们家的十几亩地了。
第15页 第12章 只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周母并非无知妇人,在察觉到周氏族人对自家相公身后遗产的垂涎后,当机立断,让儿子到县衙门找到了昔日周先生的一个学生,那学生也感念老师教导之恩,连夜召集了县衙一帮兄弟赶到乡下,阻止了一场可能陷师母于万劫不復之地的阴谋。 在亡夫学生的帮助下,周母顺利卖掉了周家在乡下的土地,带着一双儿女住到了镇上。周氏族人自然不甘心白白放弃这么一大块肥肉,只可惜,他们几次来闹,都被闻讯赶到的衙役们抓个正着,有两次闹事的还被抓到大牢里“反省”了几日,有那位学生打招唿,县衙大牢里的牢头岂能给他们好日子过?饭菜是馊的,喝的水也是大牢里擦桌子的脏水,让这些贪得无厌的人吃够了苦头,从那之后,周氏族人便再也不敢随意来骚扰周家母子三人了。 “白大哥,现在距离秋后耕种的季节还有三个多月,依我之见,你不妨先在地里种些辣椒,这个季节虽说有些晚了,但是我看有些乡间种菜的老农,反倒特意选在这个时节种植辣椒,想来气候也是适宜的。” “而且可以错开辣椒丰收的高峰期,等到寻常人家的辣椒都快吃完了,这些辣椒才刚上市,反倒能卖个好价钱,对吧?”白春笙笑着问道。 “正是如此!我从前也该想到是这个道理的!白大哥果真聪慧过人!”周茂青击掌赞嘆道。 “那是,我本来就不是人……额,我的意思是我可是妖!”白春笙觉得自己能说自己不是人,大概今晚真的是喝多了。 那红麯酒虽然喝着甜滋滋的,但是后劲还蛮大的。 “辣椒很好,你若是种出来了,我可以用我们的商船帮你运到州府去卖,那边的人都喜欢吃辣。”王大郎也表示他可以帮忙。 “行!那就种辣椒!不过,这些辣椒我可不卖!我、我要把它们做成剁辣椒!蒜蓉辣椒酱!到时候请王大哥帮我卖到州府去,咱们赚大钱!”白春笙觉得自己脑子已经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 “白贤弟好像有些醉了,我送他回去歇着吧。”王大郎大概也喝多了,白天还客客气气喊人家白小郎呢,这会儿一顿酒过去就变成白贤弟了。 周茂青也有些晕晕的,闻言也没有多说,他自己也是周母搀扶着才能勉强回到卧室的,哪里还能管得着别人? “兄弟我跟你说,我一定能做出整个州府最好吃的剁辣椒,你信不信?”喝醉了的白春笙自信心爆棚,揪住王大郎拼命强调道。 “我、我跟你说,我奶奶做的剁辣椒可是远近闻名的好吃!多少人求上门来请她帮忙做呢,我、劳资要不是拆二代,钱多的没处花,我都想开网店卖剁辣椒去了!” 王大郎不知道什么是网店和拆二代,不过,喝醉了酒的人,胡说八道也是正常的,红麯酒的后劲很大,他故意选的这个酒,就是想灌醉了白春笙和周茂青,却怎么都没想到白春笙这傢伙喝醉了酒竟然还是个话唠,揪住他就不放手,非要他“跟着他一起发财”,王大郎无奈,只好依从白春笙所言,喊了他好几声“白总”,这才挣脱了这醉鬼的纠缠…… 他都被搅和得快忘了自己一开始是想做什么了。 将白春笙安顿好,盖上被子,王大郎走了出来,装作醉酒和周母打了声招唿,从前门回家去了。 夜深人静,周家母女和对门的曾姑娘都吹灭了油灯入睡了,王大郎如一只灵巧的大猫一般,悄无声息地从屋顶上一跃而下,落地无声,准确无误地扑向商秋芦的屋子。 曾姑娘隔壁的那只螃蟹妖今晚被他支走去看守码头仓库了,整个院子里,现在大概也只有商秋芦没有入睡了吧。 “大公子。”看到来人,商秋芦规规矩矩地行礼道。 “豫亲王府的大公子,此刻应该还在国子监日夜苦读,我算哪门子的大公子?”王大郎,不,应该说是王鲲风,冷然一笑,施施然坐在一边的条凳上,看着商秋芦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条骯脏的走狗,“后日便是鲲玉十八岁生辰,我不管你们接到了那个女人什么样的密令,丑时之前,约束好你们的人,胆敢靠近鲲玉,便是你自寻死路!” “大公子,王妃并无恶意,她只是担心您……”商秋芦反驳道。 “担心我?怕是担心我给她带来难堪吧?回去告诉她,等鲲玉和阿姌成年之后,我便带着他们离开这里,再不会碍着她的眼。” 商秋芦没有再说话,恭敬地行了一个礼,王鲲风冷然地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去。 已是深夜,凉凉夜色下,王鲲风孑然一身,坐在自家的屋顶上,看着北方,那里,重重山峦叠嶂,挡住了人的视线,也挡住了许多的恩怨情仇。 他想起了五岁那年,也是这样一个有些微凉的月夜,乳母抱着他,贴身伺候的两个小童各挎着一个包袱,就那么站在月色下,看着站在屋檐下,那个抱着小小襁褓的美妇人。 那是他的亲生母亲,虽然,她从来都不愿承认自己有一个半妖血统的孩子。 生下了一只半妖,大概是她那完美的、令皇城无数女眷羡慕的人生中,最大的一个污点了吧? 偏偏她还不能将这个污点擦去…… 身为豫亲王妃,那个女人一辈子最大的希望,就是能生下一个血统纯正的妖,好继承豫亲王的爵位,如此,即便今后老王爷仙逝,她也依然是那个尊荣无限的豫亲王太妃。 可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王妃寄予厚望的第一个孩子,竟然是个血统低贱的半妖! 所有王府的女人,乃至皇城的女眷们,都在等着看她的笑话。 然而,她们都失望了。 作为一个从小便在后宅养大的女人,王妃从来都知道该如何利用手里的一切去扭转局势。 生下一个半妖贱种,本是死局。她却在生下孩子后,立刻抓住豫亲王的衣角哀哀恸哭,只说自己万死不辞,只希望王爷能饶这个孩子一命,哪怕只是半妖,也要让她的骨肉能平安长大。 豫亲王深感王妃一片慈母之心,不但对她的恩宠更盛,还特别允准她养育这个孩子到五岁再送去别院。 从那后,这孩子便成了王妃哽在喉中的一根鱼刺,他是王妃对王爷表现她柔弱善良、慈母心肠的工具,也是她提心弔胆提防着的孽种。 直到三年后,王妃再次有孕,顺利诞下一只血统纯正的妖族幼崽,豫亲王果然如三年前承诺的那样,立刻便请旨立嫡次子为世子。 他这个不中用的半妖长子,自然也到了该功成身退的时候了。 王妃不愿让人看到他这个半妖长子,便命人趁夜将他和一直伺候他的乳母送到别院,那天晚上,也是一个月华如霜的冷夜,他哆哆嗦嗦地被乳母抱在怀里,颤抖着嘴唇不敢哭出来,就那么呆呆地看着站在屋檐下的华服宫装女子,她抱着怀里的小世子,那才是她毕生的希望和寄託。 而他,不过是她的污点和累赘罢了……
第16页 “不许让他出别院一步!若是被外人察觉,你们也别想活命!”华服女子嫌恶地丢下这句话,抱着华丽的襁褓进屋去了。 自始至终,都不曾看他一眼。 王鲲风就这样跟一只失了主人爱宠的丧家犬一般,被打发到了王府最荒僻的别院,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人。 后来,别院里又陆续被送来了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小猫崽子,一个冰雪可爱的女娃娃,只是,那女娃娃却是出生就是阴阳眼,一只眼若猫瞳,一只眼若凡人。 都是没有名字的弃子。 王鲲风给不能化形的小猫崽子取名王鲲玉,给女娃娃取名王姁姌。鲲玉的生母是豫亲王侧妃龚氏,原本也是低等武将人家的女儿,因为王妃第一胎生了个半妖,当年的皇太后担心豫亲王没有血统纯正的子嗣,便亲自选了两个清白人家的女儿赐给豫亲王做侧妃,谁知道这龚侧妃的娘家实在争气,又有王爷提拔,不过几年时间,便从一个低等武将人家,一跃成为本朝新贵,其父更是被陛下亲封为平南侯,幸亏也生了个半妖之子,否则,向来“慈善大度”的王妃,只怕也忍不住想要出手了…… 即便如此,王妃还是以“和大公子在一起方便照顾” 为由,将龚氏所生的王鲲玉送到了别院,由自己的人严加看管,以此辖制龚氏。 王姁姌的生母出身更低,本是府里的绣娘,因一双美目如星辰灿烂,被豫亲王纳为侍妾,没想到却生下了一个阴阳眼的半妖怪胎,遭到王爷厌弃。王妃本不欲管她,不过恰好碰到,便在王爷面前表演了一番慈母心肠,说服王爷给这孩子一条活路,让她去别院和王鲲风作伴。 从那之后,无论王府里哪个侍妾落了胎,王爷从未曾怀疑过王妃。在他看来,自家王妃温柔善良,连一个绣娘所生的不祥之子都能妥善安置,又怎会去害别人的孩子呢? 王鲲风很庆幸,鲲玉和阿姌离开生母的时候,年纪还小不懂事,不像他,亲眼看到生母眼神中的厌恶和憎恨,亲耳听到她丢垃圾一般的将自己丢到别院,被乳母抱在怀里,坐在马车上,他忍不住掀开窗帘,死死盯着渐渐远去的王府,期待着里面会有人追出来。 然而,终究还是他太过天真了。 半妖,是不能够被皇族所承认的。 那个女人想要的,是一个能给她带来一生荣耀和尊荣的、血统纯正的世子,而不是一个见不得人的半妖! 他听别院的下人们说过那个孩子,王府的小世子,身份尊贵,光是身边伺候的人就有三十多个,长的冰雪可爱,化形又早,连陛下都夸赞此子他日成就必不在豫亲王之下…… 那真是一个得天眷顾的孩子。 也是那个女人拼尽一生想要守护的珍宝。 而他,又算是什么呢? 一个被王府和亲生父母抛弃的孽种罢了!!! 第13章 小胖猫王鲲玉的生辰转眼就到了。 一大早,白春笙便约上谢篁一起去码头那边採买食材去了,他本想叫商秋芦一起的,谁知道商秋芦说今日答应了给别人帮忙,只能作罢。好在谢篁的力气很大,他们两个人去买,跑一趟也就行了。 “谢篁你这么喜欢吃蛋黄,有一道菜你肯定特别喜欢!”白春笙一边走路一边和他聊天。 “什么菜?” “蛋黄南瓜。” “南瓜我也很喜欢吃。” “蛋黄南瓜做好了金灿灿的很喜庆,不如等下我们再去买个南瓜和一些咸鸭蛋回来,今天再添一道蛋黄南瓜好了,剩下的鸭蛋青还能炒一碟子韭菜。” “那么南瓜和鸭蛋我来买吧,今日小猫生辰,我也该出一份子的,不过秋芦那傢伙也不知道怎么的,最近几日都神神秘秘的,难道是在外面结识了什么相好的?” “呸!胡说什么?秋芦才多大?怎么会有相好的?” “也对,那先去买鱼虾吧,买完回来顺路去买其他的。”谢篁不再坚持自己的猜测,实际上他是个很简单的妖,每天只要能吃到美味的蛋黄便满足了。 早晨的码头非常热闹,人来人往,河上打渔的渔夫们撑着小船靠在岸边,也不上岸,就将打来的鱼虾摆在船上叫卖。 白春笙看了好几条船,买到了两条足有他手臂长的青色大鱼,这种鱼的鱼皮敦厚脆爽,可以单独片下来做一道凉拌鱼皮,鱼肉的刺不多,耐心些将鱼刺剔掉,剩下的鱼肉可以做鱼丸、鱼柳,也可以做鱼面,今天白春笙特意选了这种鱼,便是因为这青鱼的鱼肉多,可以留出来一些,用鱼肉做一碗长寿面,再和着麦面一起做一对寿桃,想必那猫咪定然欢喜。 商秋芦站在酒楼二楼的包厢窗户边,出神地看着一边走路一边闲聊的两个妖,心里不由得有些羡慕,又有些无奈。 生来便是王府豢养的密探,这是他的命,他没法子去改变,也只能跟躲在暗处的老鼠一般,羡慕地看着外面的花花世界,然而他知道,属于他的世界,永远都是见不得光的。 “那两个妖,确实没问题?”身后之人沉声确认道。 “一个只知道赚钱买鸡蛋吃的傻螃蟹,还有一个刚上岸什么都不懂的河蚌妖,连王府大门朝哪边开的都不知道,不放心的话,大人不妨自己亲自去试一试好了。” 商秋芦轻笑一声,大公子对那河蚌妖多有维护,这位要是贸然出手,惹怒了大公子,再怎么说大公子也是王妃亲生的,就算出手杀了他们,难道王妃还要让大公子给他们抵命不成? “你小子长脾气了是吧?信不信我……” “要么就相信我,要么就杀了我,别怪我没提醒您,这么些年王妃派了多少人过来?最后留下的,可就只剩我一个了。”商秋芦连身子都没动一下,他知道,他们绝不敢动他。 “哼!既然知道,便好好替王妃做事,今后世子掌权,少不了你的前程!”那人悻悻地丢开了手,这大公子性情古怪,出手狠辣,这些年不知道多少试图探底的人被他给杀了,唯独留下了这么个豆芽菜一般的小探子,大约是觉得这小东西没什么威胁,又或者是干脆留一个人在这里看着,也好让主子放心,搞得商秋芦这小子明明才十几岁,竟有了可越级上报的权限。 这小子别看表面软糯,心可黑着呢,闷声不响的就把整个清河县他们的人都掌握在了手里,现如今连他们到这边办事,也不得不顾忌一些,实在可恶!若不是王妃倚重……哼! “人都布置下去了吗?那我也该去准备贺礼了,大公子替三公子办生辰宴,您不去喝杯酒吗?”商秋芦终于收回目光,转过身,笑盈盈地看着他。 “该去的时候自然会去!” 商秋芦不再搭理他,将丢在一边的草帽拾起来扣在头上,双肩塌下去,又重新变成了那个懦弱无害的码头小工。 “呸!什么三公子?不过是个没人要的猫崽子!”那人狠狠啐了一口。却终究不敢去探那两只妖的底细,大公子杀起人来,可不管他们是不是王府的人,想杀也就杀了,反正到时候王妃在王爷面前哭几声就完了,说不定王爷愧疚之下,反倒责怪他们逼迫太过。
第17页 白春笙和谢篁买了两条大青鱼,又买了两条大红鲤鱼,半篓子巴掌大的一种小鱼,这种小鱼浑身如纺锤一般,本地谓之纺锤鱼,浑身上下只有一根刺,肉质细嫩,价格也贵,一斤就要十个铜板,这是白春笙自己出钱买了准备单独给小寿星的食材,最后又挑了两斤河虾,一篓子深褐色的河草。 这种河草很奇怪,是本地人常吃的一种蔬菜,据说是长在清水河上游的浅滩附近,价格便宜,两个铜板买的就足够一家四口吃上两顿了,可以拿来焯水凉拌,也可以加点肉炖着吃、炒着吃,白春笙尝过一次,觉得味道不错,不过,今天他买这些是预备拿回去做配菜的,他要把这些河草焯水剁碎了,和肉馅一起拿来包饺子。 回去的路上,俩人竟然碰到了在街上四处转悠准备买礼物的商秋芦,看到他们俩拿了那么多东西,商秋芦立刻帮忙拎了两个篓子。 “现在去哪?” “我们要去买南瓜、鸭蛋还有麦面。”谢篁说道,“秋芦你要买礼物的话,不如等我们把东西买好送回去,我再陪你一起出来买?我的礼物也没买呢。” “好啊!左右时间还早,那先去买东西吧。” 家里的麦面都是他们寻常吃的次等便宜货,自然不能拿来做寿宴的,白春笙去粮食铺子买了十斤上等麦面,两种可以食用的装饰用的青红色颜料,又补充了一些常用的调味料,三人大包小包地回去了。 白春笙的生辰礼物是打算自己亲手做一对寿桃的,其他两个手残党没办法,只能让他先忙活着,他们俩结伴出门找礼物去了。 一只小猫崽子会喜欢什么生辰礼物? “不如我买一对绣球,你去买一对铃铛?” “我看他应该更喜欢布老鼠。” “那就布老鼠吧!” 俩人出门便直奔路边的杂货摊,选了一对精緻的带铃铛的绣球,一对用碎布片缝制的布老鼠,这本是寻常人家哄孩子的玩具,不过,拿来送给一只小猫咪倒也合适。 男人买东西大概都是这样,决定好了买什么,出门买到就回家,他们买完回去的时候,白春笙才刚把那两条大青鱼宰杀好,正在那儿给鱼去皮呢。 青鱼的鱼皮非常适合拿来凉拌,胶质厚,有嚼劲,这么大两条鱼的鱼皮,足够做好几盘凉拌鱼皮了。 剥下来的鱼皮切成筷子粗细,手指长短,先焯水,煮沸就可捞出来,用凉水反覆重新,沥干水分备用。 然后就是最重要的环节:调配酱料了。凉拌鱼皮好不好吃,酱料最重要。白春笙先热油锅,把花椒倒进去爆香,捞出花椒,依次在油锅里放入切碎的蒜瓣、花生碎、干辣椒、姜丝等,炸一下就关火。 备好的鱼皮已经被他均匀地分成了三盘,上面撒了盐、糖、香油、米醋和切碎的香葱,将炸好的配料倒进去,搅拌均匀,一道凉拌鱼皮就做好了。 剩下的鱼肉还有很多,白春笙剁了两个大鱼头准备熬一锅奶白的鱼头豆腐汤,两条鱼尾巴也留了出来,准备做个红烧划水。鱼肉剔刺,剁碎,足足攒了满满一陶盆的鱼肉绒。 白春笙温了一锅水,做了约莫两大盘的鱼丸,一碟鱼柳,剩下的鱼绒,一部分和面做了长寿面,一部分团成黄豆大小的丸子,预备混到麦面里,做两个大大的寿桃。 “乖乖~白老弟这做菜的手艺真是绝了!这要是去开个食铺,肯定能赚许多银钱!”谢篁在一边看得直咋舌。 “确实……”商秋芦也有些诧异,按理说河蚌妖一直生活在河底,那里也不能生火,他是怎么练出这手厨艺的呢? “我看别人做的啊!”白春笙浑不在意地随口解释道,“以前我生活在河里,来来往往的客船很多,我经常看到那些富贵人家带的厨子在船上做菜,你们不知道,那些人嘴巴刁着呢,这也不吃,那也不吃,那么大一条鱼,只取鱼腹烧了,还有人专吃鱼眼睛下那块肉,一顿饭要杀几十条鱼,方能凑够一道菜呢。” “那倒是……”螃蟹妖对此深有同感,“我以前也听族里的老人说过,凡人中有爱食螃蟹的,专取了蟹黄做包子,做那么一小笼包子,不知要杀掉多少螃蟹呢,简直是残忍至极!” “还好爱吃河蚌的人不多。”白春笙心有戚戚焉地附和道。 商秋芦:“……”他真的不该花心思怀疑这两只蠢妖的。 第14章 “这寿桃真好看!简直像真的一样!”看到端端正正放在桌上的一对粉嘟嘟的寿桃,周婶婶和女儿周幼青啧啧称奇,他们也不是没见过寿桃,但做的这般精緻的却从未见过。 白春笙做的两只寿桃约莫足球那般大,形状优美,桃身从尖到身,用调制好的颜料涂抹,深浅不同,下面是白春笙用发酵过的面团染色做成的绿色的桃树枝叶,最下端则是染成树皮颜色的底座,看起来简直和真正的桃子一模一样。只不过,凡间可没有这般大的桃子。 那半搂小鱼,被白春笙剖洗干净后,腌制了片刻,裹着蛋清和面煳炸得焦酥,一个一个摆成了宝塔的形状,寓意步步高升。原本他们家那边的习俗,小孩子生辰是一定要吃年糕的,只可惜这里没有卖年糕的,只能用炸小鱼代替了。 河虾做成了一虾三吃,酥炸的椒盐河虾,河虾豆腐羹、河虾烧蛋,主食是用河草、鲜虾肉、猪五花肉、鱼肉混合剁碎了做的馅儿包的元宝饺子,寓意团圆美好。 赶在晚膳开始之前,白春笙终于把一桌子菜都做好了,对门的小胖猫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偷偷熘到了他们屋顶上,趴着屋檐,目光灼灼地看着那散发着鱼肉鲜香的寿桃。 这是他从未吃过的食物。 “三郎,回去洗洗爪子,告诉你大哥,可以开席了。”话音刚落,旁边曾娘子住着的屋子吱呀一声从里面打开了,面色苍白的曾娘子捧着一对绣工精緻的布老鼠,请周婶婶代她送去作为王家三郎的生辰贺喜。 “我也没什么好东西拿得出手的,唯有这绣活还可一看了。”曾娘子苍白的小脸露出了一丝笑意,抬头看了看毛绒绒的小猫咪,“三郎多出来玩玩,别总是闷在屋子里,你们小孩子家的,多出去走动走动才康健。” 不像她,如今走出这个院门都是一场是非。 白春笙看着心里一阵阵的难受,在他曾经生活的那个时代,女人离婚丧夫什么的压根都不算事儿,像曾娘子这样温柔漂亮又顾家的,别说丧夫了,就是离异也有大把的男人追,哪里像这里,曾娘子几乎足不出户,还时常被人嚼舌根呢,这院子幸亏是通过中人介绍的,一般人家忌讳的都不乐意租房子给这样丧夫的寡妇,更何况还不算正经妻子,还是个妾! 白春笙没想到曾娘子不和他们一起去王家吃宴席,一时间有些无措,因为他没有单独给曾娘子预备吃的。还是周婶婶早就想到会是这样,笑着说等下开席的时候,王大娘定然会来给曾娘子送饭的,众人这才带着做好的吃食去了对门王家。
第18页 王大郎家有四口人,分别是母亲王大娘,王大郎和一双弟妹,今天生辰宴的主角,便是王家三郎。虽然众人都很好奇王家排行第二的二郎去了哪里,但是,他们还没和王家熟稔到可以打听人家家族隐私的程度,因此便只能装作一点也不好奇的样子,自动忽略了“二郎”的存在。 王大娘似乎是一只胳膊受过伤,不自然地下垂着,这会儿正坐在院子里哄着一个七八岁的女娃娃,那女娃娃长得冰雪可爱,雪肤花容,却有一对毛绒绒虎斑纹的猫耳朵,一双眼睛有一只是纯黑色的,另外一只却是如碧玺一般的颜色,看着十分诡异。 白春笙顿了顿,仿佛一秒踏入了cos大会现场。 其他人的眼神也刻意避开了那女娃的眼睛,纷纷拿出自己准备好的生辰礼物。王大娘也急忙站起来,张罗着要去给众人倒茶拿点心吃。 “王家妹子你快歇着,我来吧。”周婶婶急忙按住她,带着周幼青,熟门熟路地在王家的橱柜里找到了茶壶和茶盏,又根据王大娘的指点,在另一个箩筐里找到了王大郎今早刚买的点心瓜果,盛在盘子里端了出来,放在院子里的一方木桌上。 “大郎本该在家中招待大伙儿的,方才码头那边来人,说是有艘货船出了什么问题,他过去搭把手,很快就回来了。”王大娘歉意地解释道,随即一脸感激地看着白春笙,“这位便是刚搬来的白小郎吧?这次我们家二郎的生辰宴真是麻烦你了,大郎也是的,怎么能劳烦贵客帮忙做宴席呢?” “不麻烦的,都是些寻常的家常菜,再说了,三郎一年一次的生辰,正好他也喜欢我做的鱼虾,王大哥疼爱弟弟,我羡慕还来不及呢,怎会怪他?”白春笙笑眯眯地捧出了那对寿桃,“这是我亲手做的寿桃,里面混合了鱼肉圆子,今日可拿来摆供,待到生辰过去了,明日便可切成片,大火蒸片刻便可拿出来吃了,又或者切片烤着吃也可以。” “哎呀~这般精巧的寿桃,叫人怎么捨得拿来吃?”王大娘稀罕地看着那对颜色鲜亮的寿桃,旁边的王家么妹已经跃跃欲试地想拿手去摸了。 “阿姌乖啊,这是三哥的寿桃,要让三哥先吃的。”王大娘轻轻抓住了闺女的小胖手。 白春笙瞬间觉得有些怪异。 按理说,王大郎看起来就是个正常人,按照遗传学来说的话,没道理他三弟是只猫,而最小的妹妹却是长着猫耳朵和一只猫瞳的半妖啊? 难道这三个是同母异父? 暗暗甩掉脑子里脑补的狗血言情戏码,白春笙走过去帮周婶婶把做好的菜放好,正忙着呢,王大郎回来了,肩膀上还扛着半扇冒着热乎气的新鲜猪肉。 “娘,这是大老闆赏的肉,大老闆还额外赏了咱家三郎二两银子。”王大郎口中的大老闆,自然是那只黑鱼精了,没想到还挺有人情味的,送的贺礼也是体面又实用的。 “我正想着怎么回礼呢,大郎你去找些草绳来,把这肉切一下,等下散席的时候,每家回两斤猪肉的礼。”王大娘悄声叮嘱道。 “知道了娘,这银子你收起来,留着给三弟买鱼吃。”王大郎将袖子里的银子掏出来递给母亲,自己扛着猪肉去一边分肉去了。谢篁和商秋芦都过去帮忙搓草绳,王大郎看了商秋芦一眼,没有说话,接过他手里的草绳,麻利地将切分好的猪肉挨个系好挂在院子里,预备等下众人离开的时候好拿着带走。 这时候,镇上酒楼里,王大郎定好的酒席也送了过来,很朴素的八碟八碗,多肉少菜,虽然不算精緻,但对于少食荤腥的老百姓来说,已经是一桌非常丰盛的宴席了。 “家母身体不适,只能去外面定了一桌宴席。”王大郎解释道,他本人其实并不习惯这样的邻里相处,不过是因为母亲喜欢看到他们与邻里和睦相处,觉得这样才活的像个人,他才勉强和邻居们保持着一个不远不近的关系,就像一个别扭的大男孩一样,明明家里的亲戚都不太认识,过年那几天也要假装很熟悉地互相拜年。 “这就已经破费啦,”周婶婶不贊同地看着摆满了一大桌的各式菜餚,“这得花多少银钱啊?春笙今天做了许多菜,你又买了这么多,一顿怎么吃得完?大郎你赚钱不容易,家里老的老小的小,都要花钱,何必如此破费?” “一顿吃不完,晚上大伙儿还过来吃好了,今年不一样,我们家三郎十六岁生辰,说不定过了今晚,他就可以化形了。”王大郎冷硬的一张脸上,露出了一丝温暖的笑容,这一天,他已经等了十六年了。 要不是怕太过显眼给家里招来祸患,他绝不会把三弟的生辰宴办的如此寒酸的。 想到家里那位世子爷“二弟”,名义上的王府嫡长子,不过是周岁生辰,宫里从陛下到皇后,再到各宫嫔妃都有精緻名贵的贺礼相赠,更别提皇城众多的王府派系中人,和无数想巴结亲王的人家送来的贺礼了,那可真是荣宠无双啊…… 周婶婶只是随口一说,实际上,这里附近居住的人家,十有八九都很怕王大郎,不仅因为王大郎是黑鱼精的属下,主要还是因为这傢伙从来不笑,不,他不笑也好,因为笑起来比不笑更可怕,简直可以止小儿夜啼! 众人纷纷落座,王大郎取出酒楼里买的状元红,给每个人都斟了一杯,家里条件简陋,也没办法像大户人家那般男人和女眷分开坐,索性女眷们挤在一起,男人们坐在另一边,今天宴席的主角,王家三郎被自家大哥抱在怀里,王大郎亲手用勺子舀了一勺奶白的鱼汤,权当是酒,和众人共饮一杯,发现弟弟不舒服地在他怀里扭了扭,这才笑着拿了早就准备好的浅口盘子,先装了一碟鱼肉和鱼汤给他在一边慢慢吃。 跟着众人一起吃了一会儿,白春笙站了起来:“今天还给小寿星准备了长寿面,这面要现下现吃才好吃,王大哥你们家灶台借我用一下,我去煮面。” “我与你一同去煮。”王大郎站了起来,带着白春笙走到自家灶台前,迅速低声说了一句“多谢!” 第15章 白春笙愣了一下,随即温和一笑:“都是邻里,王大哥何必客气?再说了,三郎很可爱,我也很喜欢他,十六岁生辰也是个大生辰呢,过了十六岁,便是成人啦。” “三郎倒是一直想长大,只可惜,他先天不足,养了十几年还是这般大小。”王鲲风苦笑一声,自己坐到灶下点着了火,慢慢拿柴火烧着。 白春笙打了半锅水放进锅里,盖上锅盖,等着水烧开的间隙里,从带来的竹篮子里拿出了准备好的鱼面,鱼面上面撒了一层麦面,这会儿稍微抖开一下,将麦面抖下去,鱼面煮的时候就不容易黏在一起了。 等待水开的功夫,白春笙一只手撑在灶台上,看着乖乖蹲在灶台下烧火的王大郎。 灶下的空间有些狭小,王大郎高大的身躯缩在小小的空间里,看着有些可笑。不过,认真工作的男人都不会太难看,尤其是王大郎的长相其实真的很不错,带着一点褐色的剑眉斜插入鬓,鼻樑高挺,鼻尖处有点鹰钩,一双眼珠子并不是纯黑的,带着一圈淡褐色的瞳仁,寻常盯着人看的时候,这双眼睛仿佛被冰冻过一般,今天大约是真的开心,冰冷清澈的眼睛不自觉地就化成了一汪春水,仔细想想,这傢伙除了脾气有点坏、还不爱搭理人之外,其实也并没有多坏。
第19页 当然了,收小费的时候是真的坏! 不过,想到他一个人要撑起这么大一个家,而且看样子,全家四口人,就只靠他一个人赚钱养家,利用在码头的职务之便收点小费补贴家用,好像也没有什么问题? “水煮好了。”王大郎看到白春笙站在那里发呆,忍不住提醒道。 “哦~好的!”白春笙回过神来,急忙打开锅盖,却被喷薄而出的蒸汽迎面烫了一下,一张白净的脸蛋顿时被熏成了米分红色。 快速将鱼面均匀地撒入锅里,拿一双筷子搅拌几下,防止黏锅,鱼面熟的很快,煮好后,拿出一个大汤盆,先将鱼面盛进去,然后就着剩下的面汤,快速烫熟了预备好的青菜,加入调味料,连青菜带汤地舀到面上,白色的鱼面覆盖着绿色的蔬菜,看起来卖相非常好。 “他们说得对,你这手艺,不去开饭馆可惜了。”王鲲风走过来帮他把那一大盆鱼面给端起来。 “我倒是想开个饭馆挣钱,没铺子,没本钱,怎么开?” “官府不是赏了你十两银子?” “十两银子哪够开店的?” 王鲲风无奈地看了他一眼,“先吃饭吧,改天我去找你。” 这河蚌妖看着精明,对他们凡人的世界还是不太了解,街上做小本买卖的,有个二两银子就能撑起一个小摊子了,十两银子,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 白春笙拿了三郎的专用碟子,挑了最长的一根鱼面出来,盘在碟子里,又浇了几勺面汤上去,想了想,看着王大郎问道:“三郎吃蔬菜吗?” 王大郎还没来得及回答,乖乖蹲在那里的小胖猫便忙不迭地摇头。 “你看到了,他最怕吃绿色的菜了,就给他吃面好了。”王大郎鼻子好,早在白春笙拿出面条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鱼肉的味道,知道这面大概掺了鱼肉在里面,难怪素来不怎么吃面食的三郎也忍不住嘴馋了。 “这叫长寿面,我以前看富贵人家的厨子做过,听说是专门给过生辰的人吃的,吃这面不要咬断,要一口气把一根面吃光,寓意寿数绵长。”白春笙一边给众人盛面,一边耐心解释道。 “果然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你们水妖的见识真广!”周茂青贊道。 “我从前还没有化形的时候,经常在不同的河流之间游荡,看到过很多在河上来往的客船,我最喜欢看那些船上的大厨做菜了,你们不知道,我曾经看过有个大厨,故意将打上来的鲜鱼腌到微微发臭,然后便用那发臭的鱼做菜。” “臭了的鱼不会腐烂吗?”众人都有些好奇。 “并不会,那厨子用木板压着腌鱼,上面压了好多石块,似乎这样鱼便不会腐烂了,而且做出来的鱼闻着便是一股异香,鱼肉白嫩若雪,吃过的人都说是人间美味。” 众人听到这里便是一阵赞嘆,这个话题所有人都有共同语言,于是大家便热热闹闹地凑在一起,一边品尝美味的鱼面,一边说着自己家乡的特色美食。 周婶婶说再过不久山里的野果便可採摘了,半熟的野果拿来酿酒,或者切块拿来腌成酸果子,是他们那里每家每户都要做的,酿的果酒储藏在地窖里,可以留着过年或者待客的时候喝,酸果子的用处就更多了,可以拿来烧鱼的时候去除鱼腥味,可以凉拌了下酒,还可以切碎了包包子吃,白春笙对这个非常感兴趣,和周婶婶他们约好到时候一起去山里採摘野果子回来腌制。 谢篁便说这段时间河底的一种红头的虾子最好吃了,因为还没开始产卵,肉质清甜,生吃都很美味,他经常去河里捉来吃的,下次可以多抓一些给大家都尝尝。白春笙当即表示到时候他可以帮忙做一些虾米煳煳。 商秋芦顿了顿,看了看众人期待的目光,不经意地扫了王鲲风一眼,发现他并没有什么反感,便说他们那里也有很好吃的野蜂蜜,等到秋天的时候可以去掏一些野蜂蜜和蜂蛹给大家尝尝。 众人对软白可怕的蜂蛹没什么兴趣,但是却很想吃野蜂蜜,街面上卖的许多甜食都很贵,寻常人家是捨不得买的,能进山里搞点野蜂蜜,就算是给家里人买糖了。 王鲲风不经意地看了他一眼,知道他说的“家里”,应该就是王府那帮密探训练的地方,不过,他们这样的“王府弃子”,照例也是没资格知道这些隐秘的……谁稀罕? 聊了一会儿,周婶婶又忍不住操心起了白春笙那五亩地,他们家的地前些年和周家族人相争的时候早就卖了,对于白春笙能有属于自己的一块地,周婶婶还是很羡慕的,不过,他们家唯一的壮劳力周茂青将来是要考科举的做学问的,最不济也得做个教书先生,周婶婶可捨不得让儿子回乡下种地,此刻便不由得关心起了白春笙那五亩地。 “我听茂青说现在这个时节不太适宜种植粮食,正巧我打算自己做点小本生意,便想在地里先种一茬佐料,自己种出来的用着也便宜。”白春笙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 “我正想找时间去请教一下婶婶呢,我想在地里种些辣椒、黄豆和生姜、香葱,也不知道哪里能买到这些种子?” “何必去外面买?我们家里还有许多,我回去就拿给你,若是不够,再去镇上的杂货铺子买一些就行了。” “那怎么好意思?婶婶家也要种的吧?” “嗐!我们家现如今一分地都没有,那些种子放在那里也要放坏了,你拿去种也不算浪费。” “那成,到时候有了收成,婶婶家里缺什么只管来拿。”白春笙也不再客气,想了想,忍不住说到,“婶婶,我看城外尚有许多荒地,你们若是想种些蔬菜的话,为何不去城外开些荒地呢?” “哈哈~那要等咱们家茂青中了举人才能去开荒呢。”周婶婶忍不住笑了,这小子果然是刚上岸的小妖,别看做的一手好菜,人间的一些俗物还是很懵懂呢,想了想,忍不住认真给他解释道—— “这荒地也不是随意就能开的,寻常人家开荒都是要缴纳租税的,若单单是拿来种菜,卖不掉的话,一年的收成还不够租税呢。不过,朝廷对读书人是很好的,只要考中举人,便可免除名下土地的田亩租税,当年我家先生在世的时候,家里的十几亩地都是不要交租税的。” “若是咱们家茂青能中了举人,别说开荒了,婶婶还想攒钱买地呢。”周婶婶惆怅了一会儿,想到今天是王家三郎的生辰,勉强打起精神笑了笑。 周茂青在一边安静地听着,没有说话,不过,他坚毅的眼神已经将他要说的话都表达了出来。为了母亲,为了妹妹,为了父亲临终前的期盼,他是一定要考中举人的! 吃完寿面后,众人拿着王大郎送的鲜肉告辞回去了,都是穷苦人家,能耽搁半天来吃宴席就算是不错了,对于他们来说,每一天都要努力赚钱,否则第二天就可能吃不上饭了。 回去之后,周婶婶果然把家里剩下的那些种子都拿了过来,还耐心地教了白春笙什么作物该怎么种,虽然这些白春笙都知道一些,但是很明显周婶婶说的更有参考价值,这里,毕竟不是他从前生活过的那个世界了。
第20页 第16章 因为晚间喝了些酒,这天晚上,不知道为什么,白春笙和他们院子里的人都睡得特别香甜。 而就在他们陷入睡梦之中的时候,商秋芦悄悄从屋后的窗户跳出去,就像一只灵巧的大猫一般,悄无声息地借着夜色的遮掩,迅速摸到了对面的院子外。 唰的一声,一道寒光从他颈侧悄无声息地划过,若不是他反应机敏,此刻只怕早已血溅五步了,两道声影飞快地在狭窄的巷道内腾挪,一个勐攻,一个闪躲,直到稍矮一点的那个被踹到地上。 商秋芦败了。 “丑时之前,让你的狗离这里远些!否则,杀无赦!”冰冷无情的声音,在暗夜中响起。 商秋芦抬起头,眼前已经不见了来人的声影,唯独空气中瀰漫着淡淡的血腥。 “大人!”附近的黑衣人迅速赶到,有人一把按住了他颈侧的刀口,有人拿了布条来替他快速裹上。 “守在外面,等我号令。”商秋芦面无表情地站起来,脸上早已没有了面对白春笙时的羞涩无措,冷着脸盯着斑驳的老墙,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认怂就躲一边去!”一道嘲讽的声音从黑色面巾后面传来。 “行~你行你进去,不过,我丑话说在前面,我的人,无令不得擅入!” “你……” “怎么,不敢?”商秋芦嗤笑一声,“也对,毕竟是王爷的血脉,哪怕是个半妖呢,也不是你这样的狗可以擅动的。” 那人不知道是被他说服了,还是心里真的有忌惮,倒也不再出言讥讽,冷哼一声,走到旁边去守着了。 他们接到王妃密令,赶到这里严密监视院子里的三个半妖,尤其是今夜即将年满十六周岁的那个,是成功化形,还是变成不受控制的野兽,将决定着他们下一步的行动。 王妃有令,若是化形便罢了,若是狂化,杀无赦! 天气突然起了变化,乌云遮月,阴风阵阵,这不是一个好兆头。 数十个守在院外,或者说,将这个小院子团团包围的黑衣人都打起了精神,盯着院子里的动静。 “大郎,若是三郎……你便带着他离开吧,不要让那些人抓到三郎。”看着吃多了蜷缩在自己膝盖上睡得香甜的小猫崽子,王大娘忍不住抬起手,摸出帕子擦了擦眼泪。 她当然知道他们等待的是什么。 几年前,王大郎满十六岁那年,她也是这般,抱着王鲲风安静地等待着命运的审判,成功跨过这个劫,全家人平安无事,一旦失败,王鲲风会被无情绞杀,而她,作为乳母,大概也会被灭口吧? 从前是这样,今夜,也是如此。 所以,她放任了儿子花了家里大半的积蓄,给三郎办了今天这场热闹的生辰宴,因为,连她也不知道,过了今夜,她的三郎,到底还能不能继续留在他们身边…… 王大娘从小便被卖到王府做婢女,因为长相平凡,做事又慢吞吞的,说话也不讨喜,一直默默地做着三等丫鬟,也因此,没有像那些出挑的婢女一般,或被送给别的官员做侍妾,或因为和王爷有些首尾被王妃悄无声息地处理了,就这么熬到了花期都过了,从小丫鬟熬成了嬷嬷。 然后,作为一个也不太出色的嬷嬷,被管事的分到了大公子身边,照顾这个王妃生出来的半妖。一个被整个王府都看不上的大公子,註定的弃子。 不过,她倒是很满足于这样的生活,因为大公子的院子寻常根本没人来,每天的饭食定例都是专人送进去的,也不让他们出来,王爷和王妃一个月也难得来看一次,有了小世子之后,来的就更少了。 王大娘喜欢这般安静无争的生活。 直到他们被王妃派人送到别院,日子慢慢的艰难了起来,王大娘也不怕,反正在王府她也是一直被欺负的,早就习惯了,依旧乐呵呵地拿起了针线和锄头,不给新衣服她就自己做,不给新鲜菜吃她便自己挖掉院子里的花草种菜。 王鲲风慢慢地也开始长大了,这孩子种地不行,毛手毛脚的,打猎倒是一把好手,俩人偶尔也会吃到些荤腥。 大约是知道了自己被亲生母亲抛弃了的缘故,小时候的王鲲风,曾经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偷偷黏在她怀里,小声地喊她“娘亲”。 因为,尊贵的王妃,是从不允许王鲲风唤她母妃的。 王大娘一开始很害怕,担心管事的听到,后来见王鲲风能听懂话了,便悄悄在被窝里搂着他,一边哄他,一边告诉他,绝对不可以在有人的时候唤她娘亲,不然他们就会被分开。 她清楚明白地知道,即便再厌恶这个半妖之子,王妃也决不允许自己的孩子唤别的女人娘亲。 尤其,她的身份,还是这般的低贱。 从那之后,王鲲风就只在没人的时候唤她娘亲了。 王大娘时常会想,王鲲风不顾一切、哪怕放弃王府的供养,也要带着自己和两个孩子离开别院,是不是,就为了能在人前正大光明地唤自己一声娘亲呢? 因为是在外面隐姓埋名,所以,即便王鲲风唤自己娘亲,对王府的人也可以说是为了方便遮掩身份,假扮母子,如此,他们便能正大光明地成为一家人了。 王大娘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 她从未想过嫁人。 很小的时候,她便亲眼看到父亲一次又一次的殴打、辱骂母亲,只是因为母亲生不出儿子,让父亲绝了后。后来到了王府,看到那些小厮为了能得到更肥的差事,不惜把自己的妻子送上管事的床榻,种种丑恶嘴脸,更是让她对成亲没了一丝念想。 王大娘并不笨,她所有的笨,不过都是为了保全自己的伪装罢了。因为,长得不够好看,便没人会打她的主意,脑子不够聪明,便连被主子利用的价值都没有。 因为不笨,所以,她知道,今夜,便是决定她和三郎能不能继续在一起生活的关键时刻了。 而三郎,到现在依然还是没有什么变化的小猫崽子。 这让她不由得有些焦虑,也有些害怕,她怕三郎会变成一只没有感情的野兽,更怕门外的那些人会冲进来带走三郎。 被那些人抓走,唯一的下场,只有死。 “大郎,若是三郎过了丑时还没有化形,你、你便带着他跑出去吧!我和阿姌在这里等你们。” “娘,我和三郎若是跑了,您以为那些人会放你们继续留在这里?”王鲲风冷然一笑,“大不了鱼死网破!我们一家人,死也要死在一起!” 他不是毫无准备的,今夜在那状元红里下了药,又派人用迷烟迷晕了那曾姑娘,不过是想借他们的院子,藏一些人手罢了……真要打起来,他的人,未必会输给王府的密探! 最起码,他们也能争取时间,让他带着母亲和弟妹安全撤离。 哪怕逃亡天涯,哪怕从此隐居山林,他也绝不能让三郎被那些人带走! “三哥!”母子俩正对坐商量呢,一直盯着三郎的阿姌突然惊叫一声,王鲲风勐地低下头,王大娘也看了过去,母子俩的眼圈瞬间就红了。
第21页 一片朦胧的月华一般的光芒,笼罩在小猫崽子身上,空气里渐渐浮现出一股似兰非兰的香气。 王大娘小心翼翼地将小猫崽子放在早就准备好的褥子上,母子三人围着那褥子,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 渐渐地,那月华变得如白雾般浓厚,一层又一层,将里面的小猫崽子包裹住,逐渐变成了一个扁担长短的白色茧子,屋子里的香气也愈发浓郁。 院外的黑衣人自然也闻到了这股不同寻常的香味。 “列统领,你该庆幸你方才没有冲进去……我赢了!”商秋芦摸了摸脖子上的伤口,轻笑一声,看着靠在墙角的黑衣人。 “如此便好!你当我乐意造杀孽?”那男子冷哼一声,却没有立刻就走,而是继续在原地等待。 香味可以伪造,只有看到真正化形的三公子,他们才能回去向王妃復命。 屋内,那巨大的白色的茧子,正在慢慢地消散,随着浓雾的散去,一个浑身赤裸的小男孩出现在褥子上,依然维持着睡着时那蜷缩的姿势,浓密的黑髮中,两只虎斑纹的猫耳朵无力地耷拉着,看着可怜又好笑。 “太好了!”王大娘喜极而泣,丝毫都没有被那两只突兀的猫耳朵打击到。 这样化形不够完全的半妖,王府是不会认回去的。 也只有这样化形不够完全的半妖,才能继续留下来,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娘,你给三弟换身衣裳,我出去一下。”王大郎满意地扯出一抹笑容,给三郎盖上了早就预备好的薄毯,转身打开门出去了。 “进来吧,擦亮你们的狗眼,早点看了,便滚吧!”小院的门从里面打开,王大郎冷然地看了看商秋芦。 “恭喜大公子!”商秋芦假装无意地摸了摸伤口,王大郎瞥了他一眼。 谁说这小探子好对付的? 第17章 昏黄的油灯下,一个破旧的被浆洗得干干净净的褥子铺在地上,洗得发白的薄毯裹着一个身形瘦弱的少年,那少年肤色莹白如雪,眉目如画,大约是因为冷,唇色被冻得有些苍白,水润润的大眼睛有些呆滞无措地看过来,商秋芦勐地低下头来,莫名觉得有些心虚。 “果然是个半妖。”跟着进来的男子冷哼一声。 王鲲风扫了他一眼,“即便是半妖,寿命也比阁下绵长,百年之后,三郎依然是青葱少年,而你,不过是荒草覆身罢了。” “你……”男子勃然大怒。 “列统领!”商秋芦出言打断了他,“看都看了,我们也该回去復命了。” 男子到底不敢真的惹怒王鲲风,甩袖而去。 “大公子,三公子,恭喜!属下先行告退!”商秋芦再次看了一眼半坐在王大娘怀里的半妖少年,告辞离去。 “娘,怎的不让三郎穿上衣衫?”确认外面守着的黑衣人都撤了之后,王鲲风关起院门,从隔壁屋里拿来了娘亲早就为三弟准备的衣衫,这衣衫特意做大了些,恐怕穿的不够合身,不过无妨,等天亮了,他去成衣店给三弟买一身合身的便是了。 “大郎,三郎这样,如何能够穿凡人的衣衫啊?”王大娘一直紧紧搂着三郎,直到此刻,再也撑不住,哭着掀开了被她死死抱在怀里的薄毯。 半旧的薄毯下,是一双笔直修长的纤细长腿,腿下,一条虎斑纹的毛绒绒的尾巴,赫然藏在被褥之中! 乍然被掀开被褥,王鲲玉有些无措,有些慌张,忙不迭地将那条尾巴缩了回去,蜷缩在身后,仿佛知道这是不能被外人看到的一般。水润可怜的圆眼睛,可怜巴巴地抬头望向自己的大哥。 他知道,大哥一定会失望的。 大哥,会不会也和母妃一样不要他了? 王鲲风瞬间攥紧了手中的衣衫。 尾巴的问题,最终还是被王大娘想到法子遮掩了。 她连夜亲手做了一条类似袜套的东西,带着宽边绑带,一头绑在腰上,然后可以把尾巴塞进去,再抓着另一头绕着腰部绑好,虽然这样的话尾巴在外面就不能动弹了,但是,穿上宽大的衣衫,在外面却是看不出来了,只要不脱衣服,就没办法发现三郎长了一条猫尾巴。 相熟的邻里都知道他们家三郎昨日是十六岁生辰,化形一事也是瞒不过去的,而且,家里多了一个人,总归是要带出去让大家认识一下的,王大娘让王鲲风去杂货铺买了些喜饼,6个喜饼装一包,挎着篮子,牵着三郎,挨家挨户去认人去了。 “啊啊啊!三郎化形之后好可爱!”第二天一早,看到王大娘带着化形后的王家三郎过来串门顺便认人,白春笙瞬间被萌出一脸血! 毛绒绒的虎斑纹猫耳朵什么的,白嫩清秀的少年什么的,琥珀色的圆熘熘的大眼睛什么的……这样的弟弟他也想要一个! “三郎你还记得我吗?”白春笙正在院子里收拾那堆种子,看到可爱的少年立刻走过去拉住他,原来这就是那只小猫崽子变成的少年啊。 “记得,春笙哥哥煮的鱼汤很好喝。”三郎笑了笑,头上那对毛耳朵不由自主地抖了抖。 “昨日小儿生辰,麻烦白小郎了,这包喜饼拿去尝尝吧,我还要带三郎去其他人家里认认人,往后三郎还请大家多多照顾了。”王大娘高兴地从篮子里摸出了一包喜饼递过去。 三郎长了一条猫尾巴对她而言并没有什么大的打击,只要一家人仍旧平平安安地在一起,一切都不是问题。或许半妖之身会让三郎今后的姻缘受阻,但是,王大娘一点也不担心这个,她也是一辈子都没有成婚,现如今不也过的很好? 况且,她家三郎长得如此俊美,总会有爱慕他、不在意那条尾巴的人出现的吧? 白春笙很想去摸一摸少年的猫耳朵,可是他也知道,当着人家娘亲的面轻薄人家孩子,肯定是要被打的,只能勉强按捺住毛绒控的心,暗暗琢磨着能不能多煮几次鱼汤,把少年拐过来撸撸毛耳朵…… 周婶婶也不由得替王大娘感到高兴,小猫咪再可爱,终究不能融入凡人的世界,化形了便好,哪怕耳朵还没长好呢,也总比一辈子都是一只猫要好得多。 “我那恰好还有一些自家染的蓝布,王家妹子,等下给三郎拿去做几块头巾吧,我看书院里的学子都戴着头巾,三郎这相貌,戴上头巾可不就是个俊秀小书生?”周婶婶是个行动派,说完便立刻进屋拿了一包蓝布出来,这是去年他们自己上山采的蓝草染制而成,专门留着给他们家茂青做头巾衣裳用的。 “那我就不客气了,这蓝布染得真好,比市面上卖的还鲜亮呢。”王大娘并没有推拒,邻里之间都是这样,你帮我,我帮你,比王府的深宅大院要有人情味得多。 当然她也不会白拿周婶婶的东西,王大娘盘算着回头就让儿子去布店买些颜色鲜亮的花布,抽空给周幼青做身衣裳。 她心里还有个念想,虽说朝廷规定不许半妖血脉科考为官,可三郎却不能不识字,大儿子整天在外面挣钱养家,她也不好再让他晚上回来教三郎认字,想了想,周家大郎仿佛说过他们书铺有个伙计走了,不知道书铺还要不要伙计,她想托周婶婶帮忙问问,若是能让三郎去书铺做工的话,不说挣几个钱,能顺便多认识几个字也是好的。
第22页 周婶婶听到王大娘的委託,当即就答应今天就去书铺问问儿子店里还要不要伙计。镇上书铺的老闆和她已故的相公昔日曾是同窗,念着这点情分,对他们母子一直十分照顾,王大郎又是黑鱼精手下得用的人,把王大郎的弟弟介绍过去做工,也算是给书铺卖个好,能和码头大佬搭上线,今后书铺外出进货也能方便许多。 几日后,王家三郎果然跟着周茂青一起去书铺上工去了,白春笙也从杂货铺拿回了定好的农具,出钱请了几个小工,帮忙把他那些地耕了出来,种了两亩地的黄豆、一亩地的辣椒,剩下两亩地种了些香葱和生姜,边角零碎的地方还见缝插针地种了些豆角和青菜。 “周婶婶,那边的宅子看着十分华丽,是镇上哪户人家啊?”回来的路上,白春笙指着不远处盘踞在一个小山坡上的精緻宅院问道。 “还能有谁?那便是黑老闆的宅院了。”周婶婶笑着说,“黑老闆的夫人是只狐妖,偏爱这山中美景,黑老闆便在山中建造了这处宅院,寻常都陪夫人住在这边,去年夫人生辰,黑老闆还请我们一家去吃寿宴了,你这田地划在这边也好,有黑老闆在,附近无人敢闹事的。” “也不知道这附近有没有合适的土地可以买了,听婶婶这么说,我倒是想在这附近买块地建个宅子了,总是租别人家的屋子也不是个事儿。”白春笙嘀咕道。 “这我倒是没留意过,你若是真想买块地造宅子,不如便去中人那里问问,让他替你留意着,也打听打听价格。”周婶婶提醒道。 对于白春笙这么会过日子,周婶婶很是欣慰。心里也有些羡慕,他们家从前也是有自己的宅子的,只可惜周氏族人对相公留下的遗产虎视眈眈,为了保住相公留下的东西,他们不得不背井离乡,卖了房子和地,到城里来租房子住,现如今她是一个铜板也捨不得花,就为了攒钱给儿子将来读书考科举,只有儿子有出息了,他们家才能重新振兴起来。 白春笙回去就找了中人,让他帮着打听一下那附近有没有合适的可以拿来盖房子的地可以买的,他多留了个心眼,晚上还特意跑去问了王鲲风,镇子外面的宅基地一般都卖什么价。 王鲲风这傢伙这么爱钱,肯定对这些价格很敏感! 果然,王鲲风听说他要自己买宅基地,笑了笑,让他不必再去找中人了。 “为何?买卖土地不都是要找中人的吗?” “你不懂,镇上自然是找中人便宜些,那边已经出了镇子,算起来是村子里了,村里的买卖一般都是族里的人,又或者是一些媒婆帮着牵线的,你若是找中人,中人再去找他们,岂不是要交两次过手的银钱?”王鲲风淡然一笑。 白春笙立刻就听懂了,感情镇上的中人还想当代理公司赚个差价啊?要不是他多了个心眼跑来问王大郎,这次肯定又要被坑了! “多谢王大哥,那这件事情就麻烦你帮忙打听一下了,若是能买到合适的宅地,我亲手给你们做一桌全鱼宴!”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等我消息。”王鲲风摸了摸下巴,决定马上就让手下的人去帮忙打听一下。 三弟现在刚化形,身体还很虚弱,若是能每日喝上几碗鲜美的鱼汤,说不定身子骨能更强壮些? 第18章 白春笙还不知道自己被盯上了呢,好不容易忙完了田里的耕种,家里新装的灶台也差不多可以用了,白春笙便想着请上邻里相熟的人家,算是给自己这个小家暖灶了。 说起来,他来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其实运气还算是好的,除了那个黑心船老大之外,遇到的都不是什么坏人,也多亏了这些人帮衬着,他才能在这里站住脚跟,而且他之前也说过等灶台装好了要请客吃饭的,不好说了不做,于是便请了周婶婶帮忙,带着自己去几家相熟的邻里都说了一声,约好明天晚上来自己屋子里吃饭。 之所以约晚上,是因为白天王大郎兄弟俩,还有周茂青、谢篁、商秋芦他们都在外面做工,实在不方便中午跑回来吃一顿饭。 “白大哥,要不要我帮你去买菜?”谢篁问道,他在码头扛包,活儿比较自由,想不去也就不去了,不像其他人,有掌柜的管着,不去还得请假。 “那好啊,干脆你今天就别去码头扛包了,中午我做你喜欢吃的蛋黄南瓜,还有咸肉蒸蛋黄。” 谢篁一对小眼睛顿时睁大了,咸肉蒸蛋黄,他从来没吃过,当然他的关注点在“蛋黄”这两个字上。 成功拐到一个免费壮劳力,白春笙从周婶婶家里借了他们家的驴车,吃完早饭就和谢篁一起出门採买食材去了。 因为是要请人吃饭,白春笙便不肯买折价的次等食材,便请谢篁帮忙赶着驴车,先去了码头那边,三郎爱吃青鱼,他便买了两条肥硕的青鱼,看到有渔夫抓到了一种棒槌鱼,也买了两条。 这种棒槌鱼浑身圆滚滚的,别看价格便宜,但鱼肉却是拿来做鱼丸的上好食材,白春笙原本不知道,还是上次看到周茂青买了一条回来,托他帮忙做鱼丸拿去送人,这次发现这种鱼肉很适合拿来做鱼丸的,肉质弹牙,容易塑形,而且久煮不烂,他早就想好了,过段时间等天气不是那么热了,就多做些这样的鱼丸拿来摆摊子卖,好歹也赚点钱。 自从那次在水里遇到蛇之后,他就不太敢下水摸东西了,别看这江面平静无波,水底下也是危机四伏的,白春笙很惜命,不想为了摸几块银子就把小命给丢了,只能想其他法子挣钱了,好在他还有这门手艺在,一个好厨子,只要手艺好,到哪儿都不会饿死的。 买好鱼虾之后,他们俩又推着车去了镇子另一边,鱼街的街尾大多都是附近的村民挑着自家产的蔬菜过来卖的。刚从菜地里摘出来的蔬菜,水灵灵的还沾着露水呢,本地人卖蔬菜还有个特点,就是除了辣椒胡瓜这些之外,其他叶类菜,不管什么菜都是连着根部一起卖的,一把一把的用稻草綑扎好,当天吃不完的话,可以在根部撒点水,竖着放在厨房阴凉处,第二天依然新鲜,没有冰箱的时代,这是主妇们保存食物的一个小技巧。 白春笙买了十几根新鲜的胡瓜,一篮子青红辣椒,半篓子红葱头,好几把新鲜蔬菜,看到有挎着篮子卖鸡蛋的,也买了一篮子鸡蛋,两只农家自己养的老鸭,一只肥大的老母鸡。 这里的胡瓜有点像他以前吃过的黄瓜,只不过皮不是绿色的,是带着淡黄色纹路的,吃的时候要去皮,把里面的瓜籽掏掉,瓜肉可以切片凉拌,也可以拿来炒鸡蛋,脆爽清甜。 一路逛到街角,竟然看到有人挑着几个篓子在那儿卖螃蟹。 “小哥可是要宴客?买点儿螃蟹回去吧?自家稻田里养的螃蟹,正是蟹肉肥美的时候,拿来清蒸最好吃不过了,只要一百个铜板一篓!” “走开走开!”谢篁一面赶他一面躲在驴车后面,一脸惊恐地看着被倒扣在竹篓子里,窸窸窣窣拼命往上爬试图逃出来的螃蟹们。 这些可都是他的同类啊!
第23页 “咳~抱歉抱歉,我们家有人不能吃螃蟹,身上会不舒服~” 白春笙没办法,只能找了个过敏的藉口,打发了那卖螃蟹的商贩,当着螃蟹妖的面儿卖螃蟹,他也不怕被谢篁的大钳子夹死?! 那小贩闻言,也知道有些人天生不能吃螃蟹的,吃了身上就会红肿起疹子,只能悻悻作罢,继续卖力吆喝起来。 “那啥,谢篁你也别担心,你现在已经化形了,凡人是不会吃你的。”走远了之后,白春笙低声安慰道。 “那可不一定!”谢篁愤愤然压低声音道,“白大哥你也要注意点,我听说有的凡人就喜欢吃个头很大的河鲜,虽说吃河蚌的少,但是,水里很多兇狠的水妖也很爱吃河蚌的。” 纳尼?! 白春笙惊呆了。 他见码头附近从来都没有卖河蚌的,还以为这里的人都不吃河蚌呢,内心还窃喜过一阵子,觉得自己虽然是妖,但是可比其他妖安全多了。 没想到凡人是不吃河蚌了,尼玛还有水里的水妖啊! 仔细想想,好像水产里面,确实有很多杂食类和肉食类的鱼是吃螺蛳河蚌的啊~ 想到这里,白春笙顿时脸色一白,尼玛幸亏自己因为怕蛇没再下河去捞银子,这要是在河里被什么厉害的水妖袭击了,以他的武力值那就是找死啊!被妖怪吃的只剩下一副蚌壳也不是不可能啊~ “赶紧赚钱买房子!自己在宅子里修个泡澡池子吧,往后再也不下河游泳了嘤嘤嘤~” 白春笙默默按了按饱受惊吓的小心脏,整个妖都不好了。 买好了东西,俩妖心不在焉地往回走,路上却遇到了正在带队出来收租子的王鲲风。 清河镇整条鱼街和码头都是黑鱼精的地盘,官府只管诉讼和死人的案子,街上斗殴争地盘这种琐事是不会管的,因此,几乎每个地方都有像黑鱼精这样的地头蛇,他们带着人自成一派,用他们的规矩维护着本地的商业秩序,也收取一些保护费,确保本地商户不被小混混们骚扰。 一路走过来,王鲲风已经收了不少租子,有些摆摊子的人家捨不得给铜板,便用自家卖的东西抵,王鲲风他们身后跟着一辆骡车,车子上零零散散的摆了许多东西,看到白春笙他们赶着驴车过来,俩妖脸上的表情都不太舒服的样子,王鲲风皱了皱眉,让手下先到前面去收租子,自己停了下来。 “怎么了?”王鲲风盯着白春笙的脸看了看。 “没什么,就是方才在那边遇到一个卖螃蟹的~” 白春笙勉强扯出一抹笑。 王鲲风顿了顿,强忍着笑意咳嗽了一声,“早点回去吧,还缺点什么,我去替你买吧。” “那就有劳王大哥了,本来想去豆腐坊买点儿嫩豆腐和豆腐皮拿来炖汤的,方才过来的时候忘了。” “行,我中午之前给你送过去。” “那我多做点饭菜,索性王大哥中午留在我那边吃顿饭吧?” “看来我今日倒是有口福了。”王鲲风笑着答应了,点了点头,继续过去带队收租子去了。 白春笙在这边生活了一阵子,现在对于王鲲风替黑鱼精收租子这件事已经很能理解了,其实就像后世他们那里的营业税一样,黑鱼精的人负责维护鱼街的治安,请人打扫卫生,修缮街上的公共设施,而在鱼街做买卖的人,都要按照各自经营的项目,缴纳不同数额的营业税,更大一点的买卖,譬如需要通过水路运往州府的绸缎布匹山货之类的,那就要和黑鱼精有更深层次的合作了,所赚取的银钱,也许一次就能抵得上王鲲风辛苦在这边收一整年的租子。 想明白了这一点之后,原先在白春笙看来是个恶霸走狗的王鲲风,瞬间就变成了苦逼的物业经理,不,应该说是城管队长,每天辛辛苦苦在这边维持秩序,赚的都是辛苦钱啊! “王家大郎其实是个好人。”谢篁看着王鲲风走远了,悄声对白春笙说道。“你别看他每次收租子收这么多,其实每个月就二两银子的月钱,他们家一家四口,就指望着他一个赚钱呢,又要交房租,王大娘身子也不好,三郎时常要吃鱼,日子也是过的紧巴巴的。” “会慢慢好起来的,三郎现在化形了,也能去铺子里做工了。”白春笙嘆息道。 其实他也明白,以王鲲风的本事,如果去做别的什么,咳咳,比如说水匪什么的,赚的钱肯定比在鱼街收保护费要多得多,可是,他却宁愿在这里拿着每个月二两银子的工钱,陪着家人过平淡安稳的日子。 虽然清苦,但是,一家人总归是在一起的,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做饭吧,等下王大哥应该就过来了。”回到家,白春笙抱出早就准备好的柴火,先摆出供品祭了灶王爷,然后亲手点燃了第一根柴火,让谢篁帮忙在下面烧火,他打了半锅水,倒了些米醋进去,先把第一次用的铁锅消消毒,顺便可以用这锅热水彻底清洗一下柴灶和家里新买的厨具。 没办法,处女座,就是这么讲究! 第19章 锅灶洗干净之后,白春笙看了看竹子做的筷子和锅铲汤匙之类的,又舀了半锅水,让谢篁帮忙烧水,把能用开水煮一下的厨具和餐具全部丢到锅里煮了一下,这才拿出一条棒槌鱼开始剖洗,棒槌鱼的鱼皮尤其厚,拿来做凉拌鱼皮也不太好吃,白春笙想了想,决定把几条鱼的鱼皮都攒下来,做一盘鱼皮冻拿来哄三郎,说不定可以藉此摸一摸三郎虎斑纹的毛耳朵,那就完美了! 将鱼皮剥下来丢到凉水里泡着,加几滴醋,这样可以去除鱼皮的鱼腥味。 棒槌鱼只有一根嵴骨和肋骨处的几条鱼刺,非常好清理,沿着嵴骨的方向一点点把鱼肉片下来,剩下带着点鱼肉的鱼骨也没丢,这些可以拿来和鱼头一起炖个鱼头豆腐汤,三郎最喜欢拿这个泡饭吃了。 鱼肉片下来后,白春笙运刀如飞,快速将鱼片切成黄豆大小的肉丁,再堆在一起,两把菜刀一起上,一把拦着,一把快速剁馅儿,没一会儿就剁了一大盆鱼绒,看得谢篁眼睛都快直了。 “乖乖~白大哥,就你这刀法,就算到了水底下,寻常的水妖也不敢招惹你啊~” 谢篁羡慕非常。 白春笙笑了笑没有说话,开玩笑,让他杀鱼剁馅儿还行,让他拿着菜刀和水妖干架,他可没那个本事。 鱼绒剁好后,将锅里的厨具和餐具捞出来,放在一个大竹篮里沥水,柴锅洗干净,加水,小火烧到温热后,借着灶膛里的余温,快速下鱼丸,只见白春笙的两只手如蝴蝶般上下翻飞,一只手捏着鱼绒从虎口处挤出来,那鱼丸便落到了温水里,迅速变成白嫩的不规则鱼丸。 这一手做鱼丸的功夫白春笙是和奶奶学的,他们家做鱼丸从来不做圆形的,除了过年摆供之外,因为圆形的筷子不好夹,反倒是这种不规则带点稜角的,煮熟了之后筷子一夹就夹出来了,卖相不如圆形鱼丸,吃起来方便,懒人专属鱼丸! 满满一盆鱼绒,做了差不多大半篮子鱼丸,白嫩嫩的特别好看,因为是要给三郎吃的,白春笙没敢加香葱,做的是原味的鱼丸,到时候可以烧两种口味的,给三郎吃的就单独用鱼头汤炖一下,加一点点盐就非常好吃了,三郎不爱吃葱,这是他新近发现的。
第24页 “白大哥,你对三郎可真好~”谢篁感嘆道。 “三郎还是个孩子呢~他寻常也不吃别的菜,就吃鱼虾,要是不给他单独留点,怕是饭都吃不饱,对了,等下鱼丸我烧一盘让王大哥送去给三郎,不知道店里给不给带饭过去吃?” “不必送了,我去叫他回来吃好了。”王鲲风拎着一个竹篮子从门外进来,将竹篮子递给他,“豆腐和豆皮我多买了些,店家说豆腐养在井水里,每日换两次水,可以吃三日。豆皮都是晒干的,吃的时候提前泡发就可以了,篮子下面是一些干菜和蘑菇,别人送的,家里也没人会做,你拿去做了吧。” “蘑菇?”白春笙眼前一亮! 他在鱼街来回找过好几次都没有找到过蘑菇,还以为这里的人不吃蘑菇呢,煲汤的时候,尤其是鸡汤,放点儿蘑菇可是提鲜的好东西! 王鲲风带回来的蘑菇有点像他前世吃的那种鸡枞菌,不过是淡黄色的,听王鲲风说这种蘑菇是富贵人家採买了炖汤吃的,他上次帮了人家一个小忙,正好方才路上遇到了,便分了他一些尝尝。 “你若爱吃,改天我让他们再送些来便是。”看到白春笙一脸的惊喜,王鲲风忍不住微微一笑,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他从小便生活在那阴暗的地方吧,特别喜欢看到这样天真灿烂的笑容,就好像一朵蘑菇、一条鲜鱼,人生对于他来说就是完美的。 “这个蘑菇一定很贵吧?” “不要钱的。”王鲲风丢下这句话,转身去书铺接弟弟去了。 白春笙顿了顿,突然想起来王鲲风在码头找他索要好处费的事情,顿时一阵黑线,这蘑菇,还有那些干菜,想必也是另外一种“好处费”吧? 有了蘑菇,白春笙就想做点儿别的什么了。 他将另外一条棒槌鱼也宰杀了,两个鱼头拿来炖豆腐汤,剩下的鱼骨头,却和两根猪棒骨一起熬了个高汤的汤底出来。 蘑菇清水洗干净上面的杂质,先用开水汆一下,挤干净水分,确保蘑菇里面可能残留的寄生虫都被烫死了,这才将蘑菇撕成片,加入汤底内小火炖着,等到汤底彻底变成了奶白色,加入鱼丸和泡发的豆皮,一些菜叶子,白嫩可爱的鱼丸在翠绿色的叶子中翻滚,看着就赏心悦目。 “哥,白大哥又在炖鱼汤了。”站在围墙外面,还没进去,王鲲玉便笑了,“今天的鱼汤里面,定然加了蘑菇。” “走吧,你白大哥特意给你做的鱼丸,还有鱼汤,怕你在铺子里吃不饱呢。”王鲲风笑着摸了摸弟弟的脑袋,兄弟俩一起走了进去。 “王大哥,三郎,快点去洗洗手,马上可以开饭了。” 因为中午就他们四个人吃饭,白春笙没有做太多菜,一个鱼骨汤蘑菇炖鱼丸,一个葱烩鱼丸,一个鱼头炖豆腐,还有一碟谢篁要吃的蛋黄南瓜,一碟在饭锅里蒸熟的咸肉蒸蛋黄。 这咸肉还是王大郎前几日送的,因为当时家里还有不少剩菜,白春笙便将肉抹了盐腌了起来,一直挂在屋檐下,这会儿取下来,切片,撒上写蒜末和生姜、香葱、辣椒末,上面打三个生的咸鸭蛋,透明的蛋清顿时覆盖了整个盘子,就这样直接放在米饭上面蒸熟,蛋清和蛋黄凝固,就好像一片雪地上盖着三个金黄色的蛋黄,卖相十分好看,谢篁闻着那浓郁的蛋黄味道,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开饭吧,早点吃完,三郎还要去上工呢。”白春笙拿出一个大陶盆,盛了满满一盆米饭出来,陶盆看着很重,王鲲风主动走过去帮忙把陶盆端到饭桌上。 白家的饭桌也是新添置的,寻常人家的四方饭桌,四条板凳,连油漆都没有漆,看着有些寒酸,不过正合白春笙的心意,他知道油漆都带有一些毒性的,有些人还会过敏,这样的原木饭桌他们那里都很流行,因为安全无毒嘛。 三郎本以为白春笙做的鱼头炖豆腐便是天下一等一的美味了,没想到今日做的炖鱼丸更胜一筹,棒槌鱼的鱼骨和猪大骨炖出来的浓汤,本就是极好的汤底,再加入提鲜的菌菇,用这个炖出来的鱼丸鲜美的让人舌头都差点跟着吞下去,连里面他寻常不爱吃的菜叶子都带着一股子鱼肉的鲜美。 大约是想讨好白春笙,三郎很给面子地将白春笙盛给他的几片菜叶子也给吃下去了,然后就开始不停地喝汤,豆腐也吃了许多,两个大鱼头,基本上都被他吃掉了。 旁边的螃蟹妖谢篁和三郎一样挑食,一双筷子一直在夹蛋黄吃,咸肉蒸的蛋黄味道更佳浓郁下饭,蛋黄南瓜也依然美味。 “白大哥,你看咱们都住在一个院子里,不如我今后跟你一起搭伙吧?我把每天赚的钱都给你!我还能帮你干活!”谢篁一脸期盼地看着白春笙,努力睁大一双黑黝黝的绿豆眼睛。 “噗~行啊!正好我还缺个种地的帮手,你给我搭把手,我给你管饭好了,你自己赚那点钱自己留着吧,一个大男人,身上没钱可怎么行?” “嘿嘿~” 谢篁点了点头,也不再争辩,心想大不了到时候给白春笙买点儿米面,他寻常吃的不多,但是也要吃少量主食的,不然扛包都扛不动。 三郎偷偷在一边听着,这时候一双圆熘熘的大眼睛无声地看着他哥,眼神里表达的意思很明显,他也想来白家蹭饭。 王鲲风嘆息一声,轻轻咳嗽了两声,看着白春笙无奈道:“白老弟可否让我们家三郎也过来搭个伙?他寻常最爱吃鱼肉,我们自己家里做的,总不如你做的好吃……” “白大哥这么客气做什么?三郎冰雪可爱,我也甚是喜欢呢,不过多双筷子的事儿,往后便让他过来跟我们一起吃好了,鱼肉又不是什么精贵食材。”白春笙放下筷子,看了一眼乖乖坐在一边的三郎,伸出爪子,快速地摸了摸那虎斑纹的毛绒绒的耳朵,唔,手感真好! 王鲲风:“……” 总感觉哪里不太对的样子。 这河蚌妖也太好说话了吧? 四个人吃完饭,一起帮着收拾了碗筷,三郎和王鲲风一起去上工了,谢篁蹲在一边看着白春笙处理晚宴的食材,也帮不上什么忙,索性拿了白春笙家里的砍刀,去镇子外面帮他砍柴去了。 既然决定了要在白家搭伙,总不能连柴火都要人家准备吧? 第20章 午后的鱼街,空气中还残留着鱼市散去后留下的鱼腥味,这是猫妖们最爱的味道,也是王鲲风选择这里作为他们暂居之地的主要原因。 毕竟,自己抓鱼,哪有像如今这般,花几个铜板就能轻松买到各种鲜鱼来得舒坦呢? “三郎,你喜欢白大哥吗?”看着微微垂下头的三郎,王鲲风若有所思地问道。 “嗯!喜欢!白大哥长得好,做菜也好吃。”三郎动了动耳朵,好像上面还残留着白春笙手心划过的温度,薄薄的耳尖慢慢地红了起来。白大哥对他还很温柔呢,他长了一对和凡人完全不一样的耳朵,连头髮都藏不住,也只有白大哥不嫌弃他,依然愿意给他做饭吃,还、还摸过他的耳朵呢~
第25页 王鲲风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慢慢走在前面,兄弟俩一前一后,走在街边树下的阴凉处,树上的夏蝉一声接着一声地鸣叫着,现世安稳。 王鲲风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这辈子会有伴侣,实际上,能活多久他也并不能确定,可是,这一刻,他很想好好活着,活下来,陪着娘亲给娘亲养老,看着弟弟妹妹长大成人。 或许,他也该考虑考虑,给自己找个伴儿了。 比如说,那个做得一手鲜鱼的河蚌妖就很好嘛~ 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那只可怕的猫妖给盯上了,白春笙此刻正在哼着变了调的小苹果,杀鸡宰鸭,鸡血和鸭血都用陶盘装起来,处理好,加点儿干辣椒,晚上可以做一个香辣下饭的红葱头炒血旺。 这里的红葱头非常好吃,这也是他最近才发现的。这种葱头和前世他们超市里买的洋葱不太一样,个头约莫只有超市里那种洋葱的三分之一大小,肉质是淡粉色的,葱的味道更加的浓郁,拿来做炒菜非常好吃,闻着葱香味浓郁,吃到嘴里却又带着一股子清甜脆嫩,白春笙今天买了许多,准备拿来做配菜,炒个辣味的毛血旺,想来切几片加在鱼汤里,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老母鸡宰杀之后,被他掏出了内脏和多余的肥油,整个塞到大陶罐里,下面用两块土坯临时搭了个灶台,塞了一根燃烧的木头慢慢炖着。 鸭子切块,汆水后沥干,加入蒜瓣、辣椒、八角和切碎的红葱头一起爆炒,再加入大酱和两勺水焖着,出锅前撒一层葱花,便是一道劲道十足的红烧鸭子了。用大酱烧出来的鸭子肉嚼起来有一股子酱鸭的味道,又不会太过厚重,最适合拿来下饭或者下酒了。 青鱼依旧被片成薄薄的鱼片,一半拿来做了酸汤鱼,剩下的一半一分为二,做了一大锅香滑软嫩的鱼片粥,一大篮子酥炸鱼片,裹着蛋清和面煳的鱼片,下锅炸成金黄色即可捞出,吃的时候蘸上他调配的酱料,外酥里嫩。 几张鱼皮被他单独放了起来,准备找机会炖出来,做些好吃的鱼皮冻给三郎开小灶。咳~到时候若是三郎吃得高兴,说不定还会让他摸一摸猫耳朵也说不定~ 做好的鱼丸被他分成了两份,一份做了清汤炖的鱼丸,一份加了红葱头做了葱油红烧味道的。准备的菜色差不多照顾到了所有人的口味。 等到人差不多到齐了之后,白春笙快速将切好备用的几道蔬菜炒熟装盘,从橱柜里拿出了凉拌的胡瓜,饭锅里蒸的咸肉蒸蛋黄也可以吃了,一起端上桌,最后拿出了从酒楼买的莲花白。 “王大娘,周婶婶,王大哥,还有茂青兄,谢兄,秋芦,春笙初来乍到,多蒙诸位照应,今后大家都是邻里,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我呢在这边也没什么亲戚朋友,往后,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大家尽管说,大伙儿有什么要搭把手的,也别跟我客气,来,大家倒上酒,满饮一杯!” 众人端起酒杯,莲花白的醉人香气瀰漫在唇齿间,瞬间又被浓郁的鸡汤的香味所覆盖。原来,已经有人忍不住,偷偷舀了一勺鸡汤喝下去了,炖得恰到火候的老母鸡汤,表面飘着一层金黄色的淡淡油花,衬托得葱花愈发碧绿,看着就十分美味。 白春笙做的家常菜虽说不如酒楼精緻,但因为考虑到了各人的口味,吃着倒是比酒楼里精心烹饪出来的更有一番家常滋味。 王鲲风品着酒,有一口没一口地夹着菜吃,顺手还给弟弟捞点鱼丸餵过去,王大娘抱着阿姌自己吃一口,再餵闺女一口,远远看去,恰似寻常人家一家人聚在一起享受宴席的温馨。 这样的感觉,他已经很久,不,或许,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便从来都不曾体会过。 从前和乳娘他们住在王府别院的时候,有下人名为照顾实则看管,他从不敢在人前唤乳母一声娘亲,深怕给乳母招来祸患。为了避嫌,乳母也从不敢和他们同桌用膳,哪怕只是一些残羹冷炙,也要等他们吃完,乳母才会吃剩下的。 后来,他们辗转南下,一路漂泊到了这里,一开始也是吃了许多苦头的,王府的人或许是接到了什么指令,并不曾出手相助,那时候,乳母每日拿一根旧衣服改成的背带,背着年幼的阿姌,替别人洗衣缝补,换取一些铜板买些粮食,他则在码头给人扛包、捕鱼甚至打架,什么都做过,一家人省吃俭用,根本就捨不得吃这样一桌丰盛的宴席。 再后来,他慢慢地经营起了自己的一些买卖,只是,为了在未来的某一天能够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他从不敢暴露这些暗地里的买卖,依旧和家人过着清贫的生活。 不像白春笙,虽然没有什么朋友,也不记得自己在水下还有没有旁的亲人了,但是,日子却过得比他肆意潇洒得多。 有时候,他真的很想当面问一问那个女人,既然知道凡人与妖族结合,可能会生下血统不纯的半妖,为何一定要嫁入王府呢?为何一定要生下他呢?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也不想投生到那个女人的肚子里,也不想让她失望……可是,这一切,从来就由不得他来选择! 不过,他倒是忘了,豫亲王权倾朝野,又深受陛下信重,容貌俊美,天底下有多少女人希望能嫁给这样的男人呢?更何况还是正妃! 生下半妖,大不了就丢掉好了,还能在王爷面前博取同情和怜爱,多么完美的棋局……只可惜,在这场为名为利的棋局中,他,三郎,还有阿姌,都是註定被抛弃的弃子罢了。 有什么好问的? “王大哥,尝尝这酥炸鱼片,你走南闯北的见识广,帮我看看这炸鱼片和那鱼丸,能不能拿到鱼街去卖啊?”白春笙发现王鲲风在发呆,不由得出言问道。 他一直在想做点什么买卖挣钱买地造房子,他不知道会在这里待多久,或许一觉醒来又回到了熟悉的那个家,或许,一辈子都会在这里,他只知道,不管在哪里,他都要努力让自己过得好一点。 钱是王八蛋,但是,没钱,谁都能当你是王八蛋。 他想挣钱,现在看来,这满桌子的人里,大概只有王大郎这样“见过世面”的,才能给他一些中肯的建议了。 王鲲风被强行从伤感的情绪中拉出来,瞬间被一股铜臭味给包围了。 积攒了一肚子的忧郁愤懑,顿时梗在胸腔内,上不上,下不下的。 这河蚌妖,果然是个刚上岸的土包子水妖,知不知道忧郁的男子才是最有吸引力的? 白春笙:“……”呵呵~您多虑了,在我看来,有钱又(身材)有料的男人,才是最有吸引力的啊!这年头已经不流行抱着吉他坐在操场单槓上装逼的忧郁型男主了,八块腹肌小鲜肉,才是姐姐们的最爱,咳!也是哥哥们的最爱~ 作为一个在市井烟火气里长大的,从小就跟着他奶奶他老妈收租子的拆二代,白春笙同学的字典里只有一个字,那就是“钱”。 不过,王鲲风方才尝过那炸鱼片,确实外酥里嫩,非常好吃,尤其是那蘸料,大约是白春笙偷学了别人家大厨的配方,味道确实比他们这种小地方的酒楼做的好,想来,大约也是来往客船里那些皇城的贵人们带的厨子吧,吃着倒是有点御膳的意思了。
第26页 王鲲风小时候在王府也尝过御膳,那是宫里的太皇太后寿诞,给皇族所有人家都赏赐了御膳,那天王爷看到屋子里几个孩子,不知道怎么的就突然想起了他们这些半妖之子,王妃便命人去接了他们过去,换了崭新的衣裳,吃到了传说中只有皇帝才能吃到的御膳。 其实现在想来,御膳也就那样,还不如乳母用小炉子偷偷为他们炖的兔子肉呢,大冷天的热乎乎的吃下去,浑身都是热的。不像是那御膳,大约是因为从宫里赏赐下来的,一路过来,尽管用保温的食盒装着,也依然凉了,味道也不如刚出锅的时候了。 “这酥炸鱼片味儿倒是不错,就是放时间久了有些软塌,倒是鱼丸不错,吃多少煮多少,吃不完的还能拿回来自己吃,本地那些人做的鱼丸,也没有你这个好吃,再加上这蘸料的滋味独特,想必会有许多人买的。” “鱼片软塌的问题好解决,我提前把鱼片腌好放在那里,有人点了我再下锅炸,现炸现吃,就不会软塌了。做鱼丸的话,青鱼和棒槌鱼都好,就是抓这两种鱼的渔夫不多,若是定下来要卖鱼丸,说不得还要请王大哥帮忙,找几个相熟的渔夫给我捕这两种鱼。” “这倒不难,他们不捉青鱼和棒槌鱼,主要是因为这种鱼实在太大,寻常人家买一条也吃不完,大户人家又不爱吃这种廉价的大鱼,你若真想卖鱼丸,到时候我找几个渔夫帮你捉来就是了,这两种鱼河里多的是。” “那可真是浪费了,其实青鱼和棒槌鱼肉厚刺少,最适合拿来做鱼丸鱼面了,其实做鱼肉馄饨也挺好吃的,就是包着麻烦,我一个人也做不了那么多活儿,不像鱼丸,可以提前预备好,拿去卖的时候稍微烧一下就可以了。” “你打算一个人去摆摊子卖鱼丸?”王鲲风皱眉。 “还、还有我!”谢篁急忙举起手,“白大哥说管我一天三餐饭,往后他出摊我也去帮忙。” 三郎十分羡慕地看了谢篁一眼,他也想去帮白大哥卖鱼丸来着,卖不完的话他还能把鱼丸都吃掉,一点都不会浪费的! 王鲲风:“……”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只螃蟹妖看着有些不顺眼。 好想把这只讨厌的螃蟹丢到锅里清蒸……再砸些蒜泥,倒些香醋蘸着吃,味道定然是极好的! 第21章 “大郎,我看你今日对那位白小郎,似乎有些……”晚上,关起门来,王大娘温和地看着王鲲风问道,这孩子从小就习惯把事情藏在心里,连她这个从小陪伴他长大的乳母,有时也难猜到他在想些什么,这些年,王大娘也隐约感觉到王鲲风在做的事情可能有些不简单,可是,她也同样知道,自己帮不上这孩子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力替他操持好这个家。 和王鲲风一样,王大娘也从未想过王鲲风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个相伴一生的人,不,凡人是瞧不上他们这样的半妖血统的,更别提那些自诩“血统高贵”的纯血妖族了。 可是,今天看来,大郎终究还是动心了…… 王大娘嘆息一声,虽然她对于儿女成婚没有什么执念,甚至觉得一家人就这样在一起过一辈子也挺好的,但是,大郎这孩子苦了半辈子,若是能寻到心爱之人共度一生,那也是极好的啊! “娘亲,若是白小郎愿意与我共度一生,便请您出面,替我去白家提亲吧。”王鲲风看着王大娘。他当然知道,王府的子嗣,不管血统是否纯正,婚姻的决定权向来都是在王爷手里。 如果是从前的话,他或许根本不敢说出这句话,可是现在,想到如今风起云涌、牵一髮而动全身的皇城,王鲲风微微一笑,或许,不久之后,豫亲王府,便再也没有心思管他们这几个半妖弃子的婚事了…… “可是王爷和王妃那边……”王大娘犹豫道,虽然因为方便隐瞒身份的缘故,王府并没有禁止他们在外以母子相称,可是,她终归身份低微,不是王鲲风的亲生母亲,若是王爷和王妃因此怪罪下来,她最多不过一死,可那白小郎…… 仿佛想到了什么,王大娘正色看向王鲲风:“大郎,你我虽为主僕,实则亲如母子,我一生不婚,所有的唯有你们三个。也一直将你们当做我亲生的,有句话我今日必要与你说清楚,无论如何,我也不管你是如何谋算的,白小郎终究是无辜的,你若是不能护他周全,这门婚事,我是绝对不会为你张罗的。” “你若是为一己之私害了他人,我也不敢管你了,只远远地离开罢了,你也不要再去找我了。” “娘亲,儿子不敢骗你,有些事情不告诉你们,是为你们好,既然娘亲话都说到这里了,那儿子便在这里指天发誓,无论事成与否,我所做之事,绝不牵连无辜!若违此誓,天地不容!” “你这孩子,好端端的发这种毒誓做什么?唉!娘亲也不是不相信你,只是我看那白小郎实在是个好人,人家无牵无挂的,又是血统纯净的妖族,好端端的生活在这里,你若是要因为你的事情连累了人家,又如同我们从前那般四处奔波,倒不如就此放手,让他过自己的日子去。你若真能护住他,娘亲又怎么捨得拆散一对有情人呢?”顿了顿,王大娘有些好奇地看着王鲲风,“说起来,你与白小郎不过吃过几次饭,结识不到月余,怎么就谈婚论嫁了?难道是,一见钟情?” 王鲲风:“……娘亲,白小郎尚且不知儿子心意。” 王大娘:“……” “罢了罢了,这件事情我不管了!若是白小郎亲口答应与你结为连理,到时为娘的再去替你们张罗吧!忙乱了一晚上,我也乏了,你且去洗漱一番,歇着去吧!”王大娘觉得自己真的老了,越发的不懂现如今的小子们了,八字还没一撇,竟都开始张罗求亲的事儿了? 第二天一早,王鲲风心事重重地走到了码头公房,关起门来,一把揪住了正翘着腿坐在椅子上品茶的黑鱼精。 “老大,可是王府那帮杂碎又来找你麻烦了?”黑鱼精一跃而起,丢下茶碗骂道,“个龟儿子们!早晚劳资要将他们丢到河里餵鱼!” “别闹了,找你有正经事,”王鲲风坐在椅子上,默默给自己斟了一杯茶,喝了一半,放下来,一脸严肃地看着黑鱼精,“老黑,你当年和你家阿胡,是怎么,那个的?” “哪个?哦!老大您是问我怎么把阿胡给骗到手的对吧?嘿嘿!这事儿您问我老黑可是问对了!”黑鱼精得意异常地一屁股坐在另一边椅子上,绘声绘色地向自家老大传授起追夫秘诀来。 黑鱼精的夫郎,原本是这附近山里修炼化形的狐妖,偶然一次来河边抓鱼吃,被黑鱼精这不要脸的瞧见了,这厮见那狐妖俊美,便不要脸的纠缠了上去,甚至不惜住到了岸上,跟只黏人的蜘蛛精一般黏住了那狐妖。 足足三年,黑鱼精终于得偿所愿。 当然了,在王鲲风看来,或许是那狐妖真的不堪其扰,索性便半推半就的成全了他,左右狐妖多情,过一段时间,等到这黑鱼精厌烦了,俩妖好聚好散,他也好落个清净。
第27页 然而,让狐妖万万没想到的是,黑鱼精这厮的脸皮竟如此之厚!不但顺杆子爬的正正经经请了媒人,三媒六聘的办了酒宴,还从官府弄到了一纸婚书! #我只是想和这厮来一段露水姻缘,万万没想到竟然还要结婚# 狐妖一脸懵逼地被送入洞房,第二天才知道俩妖竟然还有婚书! 婚书是什么鬼?他们狐妖一族风流潇洒,从来都不曾想过成亲的! 更让狐妖觉得崩溃的是,这黑鱼精大概脑子坏掉了,没过几日竟在山中买了宅地,说是担心他住在镇上不习惯这码头的嘈杂,要在山中建造一座别院,陪他隐居山林去! #劳资才不想和你这条鱼隐居山林!#狐妖内心咆哮着,被黑鱼精哄骗到了山里。 没错!黑鱼精的狐妖夫郎坚持那就是哄骗!府里做烧鸡最好吃的厨子都搬到山中别院去了,他还留在这里干嘛? 时至今日,成亲已然二十载,黑鱼精依然保持着高度的警惕,生怕他那俊俏的夫郎趁他不在跑掉了,为此,他不惜霸占了整个码头,就为了找人盯着镇上的水路、陆路,各种路,严防死守!绝不让到手的夫郎逃脱! 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精神(病)啊! 王鲲风默默在心里给狐妖点了一排蜡,却也十分羡慕黑鱼精的手段,看看人家,长得不咋地,却娶了十里八乡有名的俊俏夫郎,还恩爱不离二十载! 定然是有什么不外传的秘法! “秘法自然是有!”黑鱼精对于“御夫之道”还是很有经验的,当下便凑过来给自家老大支招—— “最要紧的就是记住一点:追夫郎,就得不要脸!豁出脸皮不要,就黏着他!半步也不要远离,打跑任何觊觎夫郎的登徒子!让他身边时时刻刻只有你一个!” “还有,每天都要送他喜欢的东西,我家那个喜欢吃鸡,我便命属下搜罗了方圆五百里最会烧鸡的厨子,甭管是烧鸡还是烤鸡还是炖鸡,总之,想吃最好吃的鸡,必须和我在一起才能吃到!” “还要让他过的舒坦啊,嫁人若是过的还不如一个妖的时候,那夫郎不跑还等着一辈子跟着你吃苦吗?我家那个,旁人都说他好吃懒做,这有啥?我就是要惯着他好吃懒做,离开我就得吃苦头,他现在才捨不得离开我的。” “还有最后一点,老大你千万要记住,一定一定,不要生幼崽!” “此话何解?” “嗐!你没成亲不懂这个,我跟你说老大,十多年前,我有一年脑子犯浑,觉着我和我家阿胡两个男妖在一起,没有子嗣也挺凄凉的,我便想法子去阿胡他们族里寻了一只没人要的狐妖崽子,结果您猜怎么着?” “有话快说!” “自从那小崽子接回家,我家阿胡眼里简直就没有我了!吃饭要抱着那小崽子亲手餵着吃,睡觉也要搂着那小崽子!还不让我上床!说我块头太大,担心我晚上睡得太沉压着那小崽子,我当时后悔得呀,肠子都青了!” “那后来呢?” “后来我就花了一笔钱,偷偷从外面找了一对野狐狸假扮夫妻,说那小崽子是他们的骨肉,因为遭遇敌袭才意外走失的,阿胡心软,只能让他们带走了那小崽子。” “你不会真让那孩子跟着那对野狐狸走了吧?” “那哪儿呢啊?阿胡知道了非得一辈子不理我不可!再说了,毕竟也是我亲眼看着长大的,哪儿捨得啊?转身我就打发了那对野狐狸,在州府那边找了个宅子,找了几个人在那边照顾那小崽子,如今都上学堂了。” “这还差不多!”王鲲风白了他一眼,他生平最恨抛弃孩子的父母了,黑鱼精要是真敢这么干,他非得揍死他不可! “唉!所以啊老大,你看看我,差一点就失去了阿胡!您若是真和嫂子成了亲,听属下一句劝,千万不能要幼崽啊!” 王鲲风顿了顿,脸上便带了一丝不自在,轻轻咳嗽一声,凑到黑鱼精耳边:“幼崽的事情不急,你先跟我说说,你一开始都送了你们家阿胡什么?” 第22章 也不知得了那黑鱼精什么指点,第二天早上,白春笙刚起来准备早饭呢,王鲲风便提着两条黑色嵴背的大鱼进来了。 “给三郎做鱼汤的?”白春笙条件反射地来了一句,没办法,现在三郎在他这边搭伙,自己经常带一些鱼虾过来,他说了好几次了,三郎只是抿嘴笑,下次却还是要自带食材,想来今日约莫是三郎没空,所以让哥哥送食材来? “不是,送给你吃的。”王鲲风顿了顿,耳根有些微微发红,“今早在码头,看到有卖黑嵴鱼的,这黑嵴鱼寻常难见,唯独这个季节能捕捉到,你拿去尝尝。” “给我的?多谢多谢!对了,这黑嵴鱼怎么吃的啊?”白春笙对新奇食材还是很感兴趣的,当下便擦擦手去看那黑嵴鱼,果真鱼如其名,黑色的嵴背,腹部是渐变色的,带着褐色斑点花纹,鱼鳍和背上均有锋利的刺,鱼头呈三角形,有着锋利的牙齿。 看起来是种很兇勐的食肉类鱼啊! “烤、烤着吃吧?酒楼里是这么做的。”王鲲风有些结巴,因为黑鱼精还交了他接下去该说些什么,但是,那些话他还真不太说得出口。 “王大哥你今天怎么了?嗓子不舒服?”看到王鲲风不停在那里清嗓子,白春笙有些奇怪。 “不、不是~我、我……”王鲲风咬咬牙,“春笙你是这人世间最好的妖,我要把这世间最好的东西都送给你!” 飞快地说完这句台词,王鲲风脚步如飞地逃走了。 白春笙:“……” 王大哥怕不是昨晚撞了邪吧? “怎么样?说了吗?”看到自家老大红着耳朵回来,黑鱼精勉强按捺住八卦的冲动,装作是唤他进屋议事,关上门便忙不迭地抓住他问道。 “说了。”王鲲风看起来有些不太高兴的样子。 “那白小郎呢?他有没有脸红?老大不要怕,他若是骂你两声登徒子,便让他骂好了,打是亲骂是爱。”黑鱼精很有经验地说。 “看来你被你们家阿胡打骂过许多次啊?”王鲲风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嘿嘿~小郎君们都这样,老大你别看白小郎现如今脾气这般温良,我跟你说,越是这样的,越是难以靠近。那东西他收下了吗?” “东西倒是收下了,但是,他以为那是我买给三郎吃的。” “没事啊老大,送礼物这种事情,第一次没有被拒绝就已经很好了,我可是整整送了三年,每天最少一次!”黑鱼精安慰道。 “除了送礼,还有别的招儿吗?”王鲲风沉声问道,他总觉得白春笙那样的妖,不是随便送些东西便能打动他的。 “有!白小郎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做,或者特别想去的地方?我们家阿胡之前一直很想去传说中的青丘看一看,但是因为路途遥远,长大之前一直都没有机会去,成亲前我带他去了一趟青丘,回来我们就成亲啦!”
第28页 “果真如此?” “千真万确!不信老大你可以去问阿胡。” “我知道了。”王鲲风沉吟着离开了。 话说回来,认识这么久,他竟然都不知道白春笙到底喜欢什么呢,虽说白春笙很爱做菜,但是,总是送食材,很容易让他误解自己是想藉机去蹭饭啊~ 他得好好想想! 不过,让王鲲风没有想到的是,好像自从认识了白春笙之后,命运便开始眷顾他了,他还没想好怎么讨好人家呢,白春笙竟主动找他来了。 “王大哥,帮我个忙好吗?”白春笙气喘吁吁地穿过人群,一把抓住了正在带着人挨家挨户收保护费的王鲲风。 “怎么了?坐下慢慢说。”王鲲风将他拉到了街道旁边的茶摊上坐下,顺便让茶摊的老者上了两盏茶。 “王大哥,这件事情我能单独和你说吗?”事关女子清誉,白春笙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 “前面有个茶楼,你跟我来。”王鲲风给了茶钱,带着白春笙去了鱼街一家茶楼,要了楼上一间包房,将属下打发去接着收租子,这才坐下来看着他。 大约是因为跑得急了,白春笙白嫩的鼻尖上沁出了一些细碎的汗珠子,阳光照上去,整张脸仿佛在发光,黑黝黝的眼珠子也亮晶晶的,里面还冒着火……火? “有人欺负你了?”王鲲风的语气瞬间变得阴冷起来。 “不是我,是曾娘子。”白春笙喘了口气,抱着茶盏勐喝了几口,这才放下茶盏,有些生气地说,“今天一大早,有人来咱们院子里,说是要给曾娘子提亲,曾娘子不肯开门,那媒婆后面跟着的,据说是曾娘子的娘家人便上去敲门,说是父母之命,曾娘子的父母已经收了人家十两银子的聘礼,让她准备准备,今天就回家待嫁。” “曾娘子、曾娘子不声不响,便是屋子里上吊了,幸亏周婶婶察觉不对,进去将人救了下来,那媒婆吓了一跳,却仍旧不松口,说是今日且让她收拾收拾,明日一早娘家便来接人了。” “王大哥,我知道你在码头人面广,认识的人也多,曾娘子已经走投无路了,被周婶婶救了下来之后,只说若是让她回娘家再嫁,便一头碰死在娘家。我们实在没法子了,王大哥,你能不能帮帮我们?或者找条出去贩货的货船,让曾娘子上去躲个一年半载的?” “我问过曾娘子了,她说她情愿去庙里出家做姑子,也不要回到那个火坑一般的娘家!王大哥你不知道,曾娘子的娘家人真不是东西,今天带着媒婆过来逼她再嫁的,便是她娘家兄弟。” “曾娘子的后母是二嫁的,带着一个比曾娘子还大两岁的儿子,当年便是这儿子在外面赌钱赌输了,这才为了几十两银子的聘礼,把曾娘子卖给了地主做妾。如今大概是又没钱花了,也不知道从哪里听说曾娘子被地主家赶出来了,想着把这闺女再嫁一次换点钱花呢,真是黑了心肝!” “那你们这样让她躲着也不是个办法,”王鲲风仔细听了白春笙说的事情经过之后,想了想说道,“况且,曾娘子一个小娘子,孤身在外,也不太好。” “那怎么办啊?”白春笙有些着急了,他对这个世界的律法一点也不熟悉,这情况要是搁在他们那个世界,事情简直太好办了,让曾娘子把昨天那媒婆和娘家兄弟的话录音录下来,到派出所直接报案去,一报一个准!光天化日的竟敢买办婚姻?简直找死!农村现如今都不敢这么干了! “春笙你别急,这件事情我既然答应你了,就一定会帮你安顿好的,这样,我现在跟你回去,让曾娘子收拾收拾,我送她去我们东家在城外的庄子上暂时避一避。她娘家那边我们再想个法子,让他们再不敢来找曾娘子的麻烦。” 不就是强逼着嫁人吗? 王鲲风冷笑一声,决定回去就找人查查,到底是哪个不长眼的龟孙子在打曾娘子的主意,只要按住了这一头,让人不敢求娶曾娘子,曾娘子的娘家人再想拿她换钱,没有人肯接手,看他们怎么办? 至于曾娘子的娘家人会不会狗急跳墙,干脆把闺女卖到勾栏院里去? 他们要真敢这么干,那事情倒是简单了。王鲲风在官府也是有不少熟人的,卖良为贱可是要吃牢饭的,到时候只要有人首告,他便找人把那一家人全都抓进去,折腾不死也要丢掉半条命,自己都自顾不暇了,自然也没有心思去谋害曾娘子了。 只不过,若是他真的这么做了,难免在白春笙面前留下一个心狠手辣、做事情不择手段的印象,为了自己的终身大事着想,王鲲风决定还是做的看起来不那么狠辣些好了…… “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人家了?”白春笙有些犹豫,码头老大黑鱼精他从未见过,据说也是个狠角色,码头和鱼街做买卖的都被他管的服服帖帖的,这样的妖,会愿意收留曾娘子吗? “不会,曾娘子不是做得一手好绣活儿吗?恰好我们东家去岁猎了些上好的皮毛,预备给自家夫郎做几身大毛衣裳呢,正好了,让曾娘子去那边做几个月的活儿,能挣些银钱不说,她住在我们东家的别院里,想必那些人是不敢去别院抓人的吧?” “那是!这个主意好!那事不宜迟,我们赶紧回去吧,迟了我怕曾娘子真的想不开做姑子去了。”白春笙急忙站起来。 “稍等。”王鲲风从店家那里拿了一个粗布袋子,将桌上的瓜子点心一股脑的倒了进去,“这些你拿回去吃,都是店家自己做的,外面买不到。” “谢谢王大哥,说起来,真的一直在麻烦你呢。”白春笙笑眯眯地接过布袋子,这个动作莫名让他感觉十分亲切,以前他和朋友去茶楼喝茶的时候,临走也习惯把桌上剩下的零食都带上,一路走一路吃,一点也不浪费。 第23章 白春笙和王鲲风回去的时候, 周婶婶已经哄着曾娘子去了对门的王家,镇上的人都知道王家大郎是黑老闆的得力干将, 寻常人根本不敢带着人到王家闹事, 周婶婶把人带过来,也是担心那些人去而復返。 王大娘对曾娘子的遭遇也十分同情,当下便答应让大儿子帮着周旋一番, 绝对不能让曾娘子被那帮人带回去。出身农家,王大娘更知道乡下女子婚嫁的残酷,说是卖女儿也不为过了。当年若不是机缘巧合被卖到了王府,想必也和如今的曾娘子一般,有家还不如没有家了。 白春笙和王鲲风在自己院子里找不到人, 转念一想便猜到他们应该是躲到对门去了,裹裙一看, 果然周婶婶母女俩和曾娘子都在这边呢, 曾娘子哭得眼睛都肿了。 “曾娘子,别难过了,方才王大哥已经跟我说了,说是他们东家, 就是码头的黑老闆他们家别院那边正好缺个做绣活的绣娘,若是你愿意的话,今天就可以过去上工,你人在那边, 别说你们娘家人了,便是镇上的人, 也不敢去黑老闆的别院抓你的。” “真的?我愿意的!愿意的!不要工钱也没什么。”曾娘子喜极而泣。
第29页 她本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若是她娘家来抢人的话,她也不连累院子里这些人了,大不了跟着他们回去,到了娘家,或是投河,或是一头碰死在娘家门槛上,总归是不能让他们得逞的!肯花十两银子买媳妇的,还是她这样跟过别的男人的,能有什么好的?无非是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罢了! “工钱的事儿我做不了主,这样,你快些回去收拾收拾,事不宜迟,我现在就带你过去,你放心,黑老闆的夫郎虽说脾气有些任性,但为人是极好的,你去了那边,什么都别管,只管好好做活儿,他不会亏待你的。”王鲲风看到连自家老娘都很关心这位小娘子,不由得多提点了她几句。 “我、我真不知该如何感谢才好。”曾娘子又哭又笑,被周婶婶劝着回去收拾东西去了。 “王大哥,幸亏有你!”白春笙总算松了一口气。 “区区小事,你也不必担忧,我答应你的事情,定然会说到做到的。”王鲲风安慰道。 王大娘笑眯眯地看着笨拙示好的大儿子,忍不住在一边拿帕子捂着嘴偷笑。看到儿子看过来,急忙开口道:“春笙,你若没事的话,不如和我家大郎一起走一趟吧?正所谓瓜田李下,大郎若是就这么带着曾娘子过去,难免有人说闲话,倒是好心办了坏事了。” “还是大娘思虑周到!”白春笙想想也是这个道理,索性又约上了周婶婶,三个人一起送了曾娘子去镇子外的别院。 黑鱼精的别院在镇子外一处山坳里,上次白春笙他们看到的,不过是最外围的几处客房,黑鱼精独占欲强,即便是狐妖家族的其他亲戚来探望自家夫郎,黑鱼精也不乐意看到他们太过亲近,因此特意命人将客人住的院子修筑在隔着一道小溪的山坳另一边,走过去都要小半天时间。 王鲲风带着他们一路沿着山道到了半山腰,将骡车停在山门外面,自有别院的僕从牵着骡车去安置,他们便下车步行入内。 说是别院,从内部看却更像是一个小小的村落,精巧的建筑散落在山坳各处,山坳内有溪流缓缓流过,几道木桥随意架在上面,沿着溪流还有些田地,种了些稻谷和杂粮、蔬果之类的,鸡犬相闻,见之忘俗。 “来了来了!大郎,这里!”黑鱼精站在门前招唿道,他本是想亲自去山门处迎接的,被自家夫郎打了两下才想起来,现在他扮演的是老大的老大(听着有点晕),作为老闆是不会亲自到门口去迎接属下的,因此只能等在屋子里,却也不敢太托大,到底是等在了门边,装作兄弟情深的样子,将自家老大迎了进去。 狐妖青蓬却是个演技派,端着亲切的接见心腹属下的笑容,命人上了茶,却没有再进一步的亲近了,只是让曾娘子走上前去,给他看了看,又问她都会些什么针法,说了自己想要做些什么,聊了几句,便让他们留下吃顿饭再走。 王鲲风撇了黑鱼精一眼,让他克制一点,别太过热情了,万一弄砸了,他铁定把这条黑鱼炖成黑鱼汤! “那个,青蓬你看着安排吧,若是需要採买什么稀罕的布料,我让他们去州府买来便是。” “又胡说?年前还运了一整船的绫罗绸缎,库里还剩下许多呢,曾娘子,缺了什么尽管让他们去库里取,就是委屈你,要住在这里几个月了,你放心,住在这边一应生活琐事都不必操心,一个月二钱银子的月钱,若是衣裳做的好,定有厚赏!” “公子言重了,小妇人本就是被逼无奈,避祸而来,东家和公子肯收留小妇人,小妇人已然心满意足,赏赐再不敢领的,只需每日两餐糙米饭便可。” “好了,月钱是定要给的,我这就让人带你下去歇着,明日再开始做活儿吧,屋子里缺了什么,便去找管事的大丫头。” 曾娘子恭敬地对着青蓬磕了一个头,转过身,却直挺挺对着周婶婶、白春笙和王鲲风跪了下来,速度太快,三个人一时间竟都没反应过来。 “婶娘和两位兄弟对茜娘的大恩大德,茜娘无以为报,唯有在佛前祝祷,愿佛祖保佑三位恩人一声顺遂,多福多寿!” 说罢,那曾茜娘竟磕下头去,不顾周婶婶的搀扶,坚持磕了三个头,偏偏白春笙和王鲲风碍于男女大防,也不好去搀扶她,只能侧过身,当是受了她这个大礼,心下也不由得有些难受。 人都说女子嫁人便是第二次投胎,这曾茜娘实在是命苦,第一次投错胎,第二次也被家人送到了那地主家的火坑里,如今更是几乎连守寡都不能清净,要不是院子里的邻居们仗义相助,只怕这会儿已经投河自尽了。 “王大哥,接下来怎么办?”从别院离开后,白春笙坐在骡车里,有些担忧地看着王鲲风。这件事情他真的是一点忙都帮不上,不由得有些沮丧。 “接下来的事情你不要管了,不过,你若是想去看好戏的话,我倒是可以带你去看看。”王鲲风笑了笑。 “什么好戏?” “看某些毫无心肝的人,是如何作茧自缚、自寻死路的。曾娘子那位娘家定下的未婚夫,这会儿应该已经在找人去退婚了,要不要去看看热闹?” “要!”白春笙眼前一亮。 “走吧!我们先把婶婶送回家。” “若不是幼青还在家里等着,我倒是想和你们一起去凑凑热闹呢。”周婶婶也有些好奇,不过,他们家幼青一个人留在王家也不像话,她也担心,“春笙,看仔细点,回来说与我们听听。” “您放心吧,我一定好好看!”白春笙最喜欢看这样的热闹了。 回到镇上,将周婶婶放下后,王鲲风驾着骡车,先带他去买了几个烧饼,看到路边有摆摊卖甜瓜的,又买了几个放在车里。 “没带刀,这瓜怎么吃啊?”白春笙看着发愁道。 “这么吃。”王鲲风拿起一个甜瓜,用布巾擦了擦表面的泥巴,将甜瓜单手固定在车板上,一拳头下去,甜瓜被砸成了好几瓣,许是因为速度太快,里面只稍微崩出来一些果汁,断面显出甜瓜青黄色的瓜瓤来。 “吃吧,天气热,吃个甜瓜解渴。” 白春笙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这么吃瓜,想到他们此去恰好是充当“吃瓜群众”这个角色的,又忍不住有些好笑,接过那甜瓜慢慢啃了起来,王鲲风也拿着一块甜瓜,放任骡子慢慢在官道上熘达着,自己在一边吃甜瓜。 “这甜瓜真好吃!”白春笙一边吃一边用布巾擦嘴巴,甜瓜脆嫩多汁,瓜瓤如蜜一般,实在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甜瓜了。 “这种子还是我,我们东家,从皇城带过来的呢。”王鲲风顿了顿,“我那里还有一些种子,回头我拿给你,你那菜地不是还有些边角没动吗?正好种些秋瓜,现在种下去,等割麦子的时候甜瓜就能吃了,吃不完还能拿去卖。” “好啊!谢谢王大哥!”白春笙笑一笑,继续埋头吃瓜。 “咱们都这么熟了,再叫王大哥就生分了,往后叫我阿鲲吧,或者大郎也行。”王鲲风不动声色地看了他一眼。
第30页 白春笙一口甜瓜差点喷出来,“大郎”什么的,一听就容易想起着名的冤大头武大郎啊! “那啥,我以后还是叫你鲲哥吧。”白春笙急忙答应道。 “嗯,那我便唤你春笙。”王鲲风满意地笑了笑,“快点吃,吃完再吃烧饼垫垫肚子,咱们也不能白来一趟,那曾娘子的娘家,村子里有极好吃的脆桃,我带了些银钱,咱们便装作採买桃子的商贩,买些脆桃回去,赚了钱分你一半。” “嘿嘿~那就多谢鲲哥啦!”白春笙三两口吃掉甜瓜,抓起一个烧饼吃了起来。 第24章 曾娘子的娘家, 便是离镇上七八里地一处名唤桃花坳的村子,这村子里的人世代种植桃树, 每到初春时节漫山遍野奼紫嫣红的桃花杏花, 因此而得名桃花坳。 王鲲风似乎来过这里,熟门熟路地将骡车直接赶进村子,停也没停, 直接往相熟的一户人家赶去。那家恰好有个孩子在他手底下做工,之前他和码头上几个管事还受邀到这户人家吃过饭,也算熟悉,看到王鲲风亲自赶着骡车过来,那家人忙不迭地将人迎进去, 上了热茶和自家炒的葵花籽之类的差点。 “王管事怎么这大热天的过来了?有事尽管让小儿回来办便是了,上次让他带去的头一茬的脆桃, 几位管事吃着可好?”那当家的老者用蹩脚的官话小心翼翼地伺候着。似乎很怕怠慢了王鲲风这个管事的。 “陶家大伯, 这是我兄弟春笙,他刚搬到我们这里来,听说这里漫山遍野的桃子,便想来瞧个稀奇, 恰好也顺路採买些脆桃回去,给家里的亲戚朋友都分一分尝尝。” “那您带他来咱们桃花坳算是来对了!这漫山遍野的桃子,简直就像那王母娘娘的蟠桃园,这山上还有猴子呢。” “不急, 我们还要在这边住一晚,明日带我兄弟上山看看那喊泉再回, 今晚便麻烦大伯,替我兄弟二人整治个落脚的床榻,再做几个菜,我兄弟难得来一回,总得让他看看新鲜。”王鲲风说着便从怀里摸出一串铜板来,看着约莫有一百多个。 “这如何使得?”那老者连连推举,终究是抵不过王鲲风的坚持,收下那铜板,一叠声命家里的婆娘整治一桌好饭食款待贵客,又亲自背了竹篓子,带了摘桃子的傢伙,要带他们上山去看看。 这山里的天气倒不似镇上那般炎热,凉风习习,许是因为这满山的脆桃,连空气里都瀰漫着一股桃子成熟的独特香气。 白春笙上辈子就是个宅男,又不爱出门熘达,倒是难得见到这般景致,当下也忘了来看热闹这回事,专心致志地游走在桃树林里,寻找着藏在桃叶中的成熟脆桃。 这里的桃子不像白春笙前世常吃的那种水蜜桃,即便成熟了,桃子皮也是青白色的,只果实尖部微微一点胭脂红,闻着一股青涩的香味,看着像是没熟的,有经验的陶家大伯却说,这样尖部微微一点胭脂红的脆桃是最好吃的。 王鲲风仗着他个头高,摘了一棵大一些的脆桃,用粗布擦掉外面一层桃毛,拿出随身带的水囊沖洗了一下,递给白春笙让他尝尝。 白春笙对准那胭脂红的尖部咬了一口,桃子很脆,却没有什么渣,越嚼越甜,白春笙一时没忍住,一眨眼一颗桃子就只剩下桃核了。 “这桃核吃完可别丢了,收起来,晒干了砸碎,取出来的桃仁可是一味好药材呢。”陶家大伯笑眯眯地让白春笙将桃核丢在他随身带的竹篓子里。 三个人正在那找桃子呢,山脚下一片吵嚷,陶家大伯的大孙子一阵风似的跑过来,气喘吁吁地抱住他爷爷的大腿:“阿爷你快点回去吧!老曾家来了好多外面的人,说是要扒了他们家房子,还要他们赔钱,族老让您赶紧回去。” 小孩子年纪还小,翻来覆去就这么几句话,陶家大伯听得着急,不由得看向王鲲风他们。 “大伯您先去忙吧,这篓子给我们,我们兄弟俩自己摘吧,摘回去多少,您秤好了我照着市面价格给。” “王管事您这说的是什么?不过是几个不值钱的桃子,您能赏光来村里看看,那是我们的福分!不要再说给银钱了,这样,篓子我留下来,我这有点急事先去看看,回头桃子摘好了你们便放在山道边,我让我家大郎过来挑下去。” 说着,便急匆匆地带着大孙子下山去了。 “鲲哥!”白春笙抱着刚摘下来的俩大桃子,一脸八卦地看着王鲲风,“是他们吗?” “十有八九,走!咱们从这里绕过去。” “你认识曾家的屋子?” 王鲲风顿了顿,有些怜惜地看了看好像脑子有些不够用的河蚌妖,无奈道:“这还用提前打听?你没听那小孩说?人家跑到曾家说要扒了人家房子,这会儿,肯定是哪家闹的最凶,哪家就是曾娘子的娘家吧?” 白春笙:“……”一定是变成河蚌才这么蠢的,他以前很聪明的!一百五的卷面总分从来没低于八十的! 俩人穿过桃林,顺着山下的吵闹声,很快便找到了那曾娘子的娘家,前三后二的五间土坯房,看着还算体面,怎么就能干出把女儿卖了两回的骯脏事儿呢? “来,踩在这里,爬上去!”王鲲风左右看了看,瞄准了一棵老桃树,那桃树的枝丫非常粗壮,分叉也多,就算失手跌下来也会被树枝挂住,还算安全,王鲲风将外衫衣摆掀起来塞到裤腰上,扶着树干蹲下来,示意白春笙踩着他的肩膀爬到树上去。 白春笙沉默半晌,他想说自己两辈子都没爬过树,但是又不好意思拂了王鲲风的好意,咬咬牙,一脚踩在王鲲风的肩膀上,顺着那桃树的枝丫慢慢爬了上去。 虽然有些害怕,但是,爬到树上真的看得好清楚啊! 这棵老桃树正对着曾家院子。 此刻,院子里的水缸已经被人砸破了,里面储存的井水流了一地,大门也被人给踹倒了,锅碗瓢盆散落一地,一个妇人正抱着孩子蹲在角落里,上午带着媒婆去找曾娘子的那男子被人打倒在地,又被同村的人抢了出来,混战之后,衣服都被扯破了,口鼻也流血不止,狼狈不堪地被人搀扶着。 “曾老大,说好了十两银子娶你闺女,现在特么的她人跑了,还给我惹了这么大一个麻烦,你今天要是不赔钱,我便将你这小儿子抓去卖到勾栏院去,看他细皮嫩肉的,倒是生了一副好荣貌,那小倌馆子里最爱这细皮嫩肉的小娃娃了!” “放p!劳资什么时候拿了你十两银子?” “你还敢不认帐?牛婆子,你说,当初说媒的时候给了银子没有?”那为首的赖汉从人群里请出了上午那媒婆。 “我让人查过了,这媒婆是他干娘,俩家人狼狈为奸,也不知道骗了多少人家的好姑娘。”王鲲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悄悄爬上树,此刻正蹲在他身后,两条修长有力的手臂撑在两根粗壮的树干上,虚虚地将白春笙搂在怀里。 白春笙有些不自在地动了动身子,觉得耳朵也热乎乎的,王鲲风偏偏像是毫无所觉的样子,仿佛是为了看得更清楚些,又往前凑了凑,白春笙被他热乎乎的身子蹭了蹭,差点炸毛。
第31页 “这么远,他们又听不到,不必如此小声。”白春笙嘀咕道。 “隔墙有耳。”王鲲风一本正经地胡扯,不过被发现了之后,也没敢再往人家身上蹭,踩着树枝稍微往后退了半个手掌的距离,继续跟他解释道,“那赖皮汉子名唤牛二,和那牛婆子不是亲戚,却因为都姓牛,两家便结了干亲,牛二在翠红苑做打手,没事就喜欢赌两把,没钱了,便假借娶妻,请他干娘牛婆子去乡下寻摸好颜色的寡妇,花点聘礼把人骗到家里,转身就卖到翠红苑去了,聘礼的十两银子算什么?曾娘子那般好颜色,卖到翠红苑去,起码八十两银子!” “你怎么对那翠红苑如此熟悉?”白春笙斜着眼看他,眼神中的意思很明显,你对那儿这么熟悉,是不是经常去逛窑子? “咳咳~你不知道?那翠红苑也是我们东家的产业。” 白春笙:“……”决定把那个黑鱼精拉到黑名单去! “放心吧,翠红苑不是你想的那样,改天我带你去玩玩?” “我才不去那种地方!”白春笙怒道,要不是俩人都踩在树枝上,他都恨不得把这个不要脸的臭流氓推下去得了! “好好好,不去不去!”王鲲风哄道,他方才想到,不知道白春笙喜欢的是郎君还是小娘子,要是喜欢的是小娘子,到了那翠红苑,被那里的小娘子们勾走了魂儿,那他不是挖坑给自己跳了? 幸好白春笙不想去。 王鲲风觉得这个话题有点危险,急忙转移话题:“不说翠红苑了,那牛二没想到曾娘子竟然入了青蓬公子的眼,青蓬可是我们东家的心头肉,寻常连吹个风都怕他冻着,牛二听说曾娘子被青蓬公子请去做绣活儿,哪里敢再问什么?偏他又欠了外债急等着用钱,拿曾娘子没办法,我便猜他十有八九会来找曾家的晦气。” “该!让他们卖女儿!”白春笙恨恨道。 “快听他们怎么说。”王鲲风提醒道。 院子里,那牛二的干娘果然帮着干儿子说话了,无非是下聘的时候她亲自经手的,给钱的时候,曾家老大,就是曾娘子的后母带过去的那儿子还按了手印的,说着便拿出一张纸来。 “胡说!我按的那是婚书!” “我看你才是昏了头了,婚书哪里要你一个晚辈按手印的?这分明是十两银子的聘礼钱,老婆子听说你们曾家的人做事不厚道,担心你们事后不认帐,特意让你按了个手印,你们看,果然不认帐了吧?还婚书?天底下谁不知道婚书俱是结亲双方父母为证的?”牛婆子冷笑一声,将那按了手印的文书重新收回怀里,并不让曾家人碰。 曾家之前将女儿卖到地主家里做妾的事情,村里人还有印象,现在看到牛婆子连聘礼钱的收据文书都拿出来了,上面还有曾家老大的手印,心里便信了七八分,就有曾家的族人劝曾家老大赶紧把银子还给人家。 有些不齿曾家卖女儿无耻行为的村里人,已经悄无声息地离开了,都是爹生父母养的,曾家茜娘的遭遇,稍微有点良心的都十分同情,这会儿看着曾家人的表情都有些嫌恶了,真是一家子人渣! “别信她的!满嘴胡扯!我根本没拿她一个铜板!那真是婚书!她跟我说的,按了手印,就能去官府做出婚书来,到时候茜娘就跑不掉了!”曾家大郎气急败坏地吵嚷起来。 留下来的一半人瞬间又走掉三分之一,剩下的族老和村里的长辈们气的脸都红了,若不是他们还要留下来处理这件烂事,他们也早走了! 这样的一家子人渣,谁想帮他们? 茜娘再怎么说也是他们曾家的人,这曾家大郎虽说改了姓,可不是他们曾家的血脉! “没钱,我们家没钱……”曾家那老头平常是个软骨头,只知道听媳妇的,此刻只敢抱着头缩在墙角,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没钱两个字。 “没钱?这不是还有个宅子吗?虽说破了点,倒也值十两银子。”那牛二笑了笑,黑老闆的别院他没胆子去闯,这一家破落户可没放在他眼里。 “不行!这是我家祖宅!不能给你们!”曾家老头一下子蹦了起来。 “行,晚辈敬您是长辈,祖宅我不动您的,那便把你这小儿子抵给我吧!”说着,牛二便要去抢那妇人怀里的小男孩。 “怎么办?”白春笙紧张地握住了王鲲风的一边胳膊,虽然曾家这几个人都很可恶,但孩子终究是无辜的啊。 “再等等,他们不会让那孩子被带走的。”王鲲风拍了拍白春笙的手臂,示意他继续看下去。 果然,听说这帮人要抓走曾家的小儿子,村里的老人们出手干预了,这小儿子是这妇人嫁入曾家后生的,铁板钉钉是他们老曾家的血脉,可不能给他们带走! “我说你们曾家讲不讲道理?说好了我给十两银子的聘礼,你们家把闺女嫁过来,结果现在人找不到了,你们又想赖皮不还钱,怎么的,觉着我牛二好欺负是吧?”牛二冷哼一声,两边的气氛瞬间紧张了起来。 “老曾,你们要是真拿了人家的银子,就赶紧把银子还给人家,这眼下山里的桃子正熟着呢,我们也要上山摘桃子去,可没空陪你们在这里耗着,该怎么着你赶紧拿个主意!”族老们不耐烦地催促道。 “我、我真没拿他们的银子啊!”曾家老头反反覆覆就这么一句话。 “甭管你拿没拿,人家手里攥着你家大郎按了手印的凭证呢,我可告诉你们,这要是不还钱,人家把你们告到衙门去,到时候别说还钱了,县太爷还要打板子的!”陶家大伯也不耐烦在这里耗下去了,他们家还有两位贵客等着他回去招待呢,再说了,曾茜娘的亲生母亲,和他媳妇儿算是远房表姐妹关系,虽说亲戚关系不算近,但是也见不得茜娘被她父亲卖了一次又一次。 他巴不得茜娘跑了,最好让曾家那坏婆娘自己嫁过去! 不过,那恶婆娘长得那般丑陋,只怕是倒贴钱人家也不稀罕要呢。 “那、那咋办?”曾家老头慌了神,祖宅他是定然不会卖的,小儿子是亲生的,他唯一的亲生儿子,他也捨不得。 想了想,老头将目光对准了自家婆娘带过来的拖油瓶—— “大郎,要不、要不你跟他们走吧?牛兄弟手下想必也要些帮手的吧?对对!大郎你去给牛兄弟做工去!” “杀千刀的老头子!老娘跟你拼了!”那婆娘一听到曾老头要拿她儿子去抵债,顿时小儿子也顾不上了,扑上来便是一阵撕咬谩骂,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基本上把曾家祖宗十八代及其女眷都问候了一遍。 王鲲风不高兴地张开两个手掌,从后面捂住了白春笙的耳朵。 白春笙奇怪地转过头看着他。 “那些都是些浑话,不要听。”王鲲风板着脸解释道。 “我又不是三岁幼童!有什么听不得的?”白春笙不高兴地把他厚实的手掌拉下来,王鲲风的手掌很大,掌心的肉也多,暖暖的,东西抱着肯定特别暖和!
第32页 呸!他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定下神来,白春笙继续去看院子里的事态发展。曾家族老已经严厉呵斥了满嘴喷粪的婆子,不耐烦地看着曾家老头—— “老弟,不是我们不帮你,只是这本是你们自己家务事,又牵扯到银钱,我看这牛家兄弟也不是不讲理的,你不肯拿出银钱来,又不肯把宅子抵给人家,大郎也不肯去给人家做工抵债,我也看不清楚你们到底想咋样了,这样,二郎我先带回去,孩子还小,受不得这些,你们把这事儿解决了,别让人在村子里吵吵嚷嚷的,这两天外面常有人来买桃子,若是被闹到了不肯来,族里其他人也是不答应的。” “就是!我们家里也还有事,就先回去了。你若真捨不得你们家大郎,我记得你们家不是还有几亩桃林吗?那也值十两银子了吧?”陶家大伯冷笑一声,临走还不忘埋一颗雷,到底是选择保住家里的桃树林,还是保住没有血缘关系的大儿子,想必,曾家这对人渣应该会好好闹一场吧? 闹吧,闹翻了,茜娘就安全了。 看到陶家大伯急匆匆离开了,想也知道必然是担心怠慢了他们,赶着过来帮他们摘桃子了,白春笙和王鲲风急忙从树上下来,王鲲风身轻如燕,一下子就从树干上跳下来了,连个踉跄都没有。 白春笙方才爬树的时候有八卦刺激,还没觉得怎么着,现在往树下面一看,妈呀这桃树看着不矮啊,他是怎么爬上来的?还在上面蹲了半天? 腿不由得就有些软。 “快点下来,陶大伯快过来了。” “我……”白春笙有些怂,两只手紧紧抓着树干,黏了一手的桃胶,手弄脏了,整个人不由得更加紧张了。 “没爬过树?”王鲲风有些好笑地看着树上腿都在发抖的河蚌妖,想来也是,河蚌化形之前,可不都是生活在水里的,哪有机会爬树? 再说了,也没见过爱爬树的河蚌啊! “嗯!”白春笙声音都有些抖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河蚌的本能反应,他好像有点恐高…… “算了,你闭上眼,放松手脚往下扑,我在下面接着你!”王鲲风张开了双臂。 “不行……我太重了。”虽然王鲲风看起来高大健硕,但是白春笙还是很担心自己这么扑下去会把他砸伤。他前世看到过这样的新闻,说是有个跳楼的自己没死成,倒是把下面路过的路人给砸死了,王大郎对他这么好,他可不能把人家给砸死了啊。 “放心吧,这么点高,快点,我能接住!”王鲲风催促道。 这很可能是他和春笙的第一次拥抱啊! 桃花坳真是个好地方,果然旺桃花!他以后应该多带春笙过来玩玩的,其实桃花盛开的时候,也可以过来玩玩嘛~听说山上还有一眼清泉,若是能与春笙共浴…… 王大郎心脏勐烈跳动起来,嗓子有点痒痒,本能地想叫唤两声。 咳咳~猫妖都这样!本能~本能~要克制! “那、那我可下来了~”白春笙咬咬牙,这么高他肯定不敢自己下去,现在看来,除了相信王大郎,也没有第二个法子了。 耳畔风声唰唰吹过,空气里都是桃子成熟的香味,白春笙闭上眼睛,听从王鲲风的安排,努力放松手脚,勐地往下扑去。 桃树真的不高。 只是一瞬间,白春笙便感觉到自己整个人被一个温热的胸膛紧紧抱在怀里,黏满桃胶的双手,死死地扣在那胸膛上,睁开眼,恰好看到王鲲风那带着一点琥珀色的瞳仁。 阳光下,那瞳仁恍若一块打磨精緻圆润的上等玉石一般,流转着无尽光华。 猫妖的眼睛,真好看! 他不知道的是,此时此刻,在猫妖的眼里,他这只河蚌就是全世界最好看的河蚌了! #他们家春笙真好看#王鲲风傻呆呆地看着睁大眼睛仰起头看着他的河蚌妖,他本以为河里的水妖都如黑鱼精那般蠢笨,却没想到,这时间还有这般、这般俊美白皙如月华般的水妖,就好像月圆之夜倒映在清泉上的月光一般,美好的让人不忍心去触碰…… “抱、抱歉,把你衣裳弄脏了,我、我回去赔你一件吧。”短暂的眩晕之后,发现自己沾满了桃胶的双手正黏在王鲲风深蓝色的衣衫上,许是因为经常在码头做活儿,王鲲风身上穿的是布庄里最便宜的那种土布制成的短打衣裳,土布的布幅不够宽,因此做衣裳的时候,尤其是成年男子的上衣,需要两块土布拼接在一起,王大娘手巧,那拼接的缝隙,被她用细密的针脚绣了几道水波纹上去,丝毫都看不出来,只是摸上去就能发现那两块布是拼接在一起的。 “无妨,这是我娘自己纺纱织的土布,我自己上山采的染草染的布,并不值钱的。”王鲲风依依不捨地顺着白春笙挣扎的方向将人松开。 “慈母手中线,这样的衣裳,千金也难买的。”白春笙嘆息道,却并没有再说什么,盘算着回去之后去布庄子上扯几匹好一些的青绸,王鲲风身量高大,若是穿上青绸制成的衣衫,定然潇洒俊美。 不过,看到王鲲风衣裳上沾染的那些透明状的胶质,白春笙眼前一亮:“桃胶!” “怎么了?” “鲲哥你看,这东西叫做桃胶,我曾经……曾经看到有富贵人家的厨子,用这种桃胶炖甜汤,咱们难得来一趟,不如多摘一些回去,我做一锅让大家都尝尝?”上辈子,白春笙的老妈非常迷信养生,曾经有一段时间被人安利了桃胶的各种滋补养颜功效,非要让他给自己在网上买桃胶回来,炖了还逼着他一起吃,其实桃胶的味道在他看来也一般,只不过,现在想来,倒是有些家的味道了。 “这东西也能吃?怎么吃?”王鲲风从身上拈了一点桃胶在指尖捻了捻,发现那胶质十分有韧劲儿,黏煳煳的,看着有些诡异。 “这便是桃胶,不过这种桃胶刚从树里流出来,还不能吃,要变成一粒一粒的浅红色黄色透明的颗粒,从树上採摘下来后,晒干保存起来,吃的时候提前几个时辰泡发,可以炖成桃胶雪燕羹,也可以加入蜂蜜梨子炖成甜汤。这个季节正适合採收桃胶呢。” “陶家大伯应该过来了,咱们先过去吧,你要这桃胶有何难?回头我让他们摘桃子的时候顺手摘一些就是了,这东西没人要,想来也不值几个钱。” “哪里用得着花钱买?”白春笙对这种不珍惜铜板的行为非常唾弃,“我们不是还要在这里住一晚上?等下便让他们帮我们摘桃子好了,我们两个人摘一个时辰,摘下来的桃胶就够吃好些日子了,你当是吃饭呢?炖桃胶每次不需多放,一点点就够了。” “听你的!”想到摘桃胶的时候,说不定还有抱一抱的福利,王鲲风立刻贊同道。 接下来俩人也不忙着摘桃子了,而是一路走一路找,看到桃树树干上有凝固了的桃胶,便摘下来兜在衣服下摆内,大约这桃胶在这里真的无人食用,没一会儿他们就摘了许多。
第33页 “王管事,白公子,实在是不好意思,村里有些事耽搁了,你们摘的桃子呢?”陶家大伯笑眯眯地穿过桃林找到了他们。 “哦,那桃子上面有桃毛,我家兄弟皮肤嫩,一碰便起了红疹子,还要麻烦大伯帮我们摘一些了。”王鲲风找了个藉口,其实也不算藉口,因为他发现白春笙的皮肤非常白嫩,几乎一蹭到那桃子便红了一块,看得他心惊胆战,更不敢让白春笙去摘桃子了。 “这、王管事,你们摘这东西做什么?黏煳煳的,粘在衣衫上很难清洗。”看着俩人用衣服下摆兜了许多的桃胶,陶家大伯就跟看神经病似得看着他们,这东西他们每每上山摘桃子的时候都得躲着,粘到衣衫上很是难洗,这城里人也真是奇怪,竟还摘了玩? “哦,大伯有所不知,我这位兄弟厨艺乃是一绝,时常会想到一些新奇的食材,这不,他方才看到这桃树流下的东西,觉得可以拿回去试着做些吃食,我便替他摘了一些,还请大伯帮忙找个东西给我们装一下。”王鲲风解释道。 “原来如此!失敬失敬!”在乡下人看来,能在大户人家做厨子那都是上等人了,顿时看着白白嫩嫩的白春笙眼神中都带着些敬佩,同时也不由得在想,若这位白公子真的是大户人家的厨子,一身的本事总会想找几个徒弟吧?也不知道他家那不争气的大孙子能不能入了这白公子的眼?若是能学得一手厨艺,镇上酒楼的大厨,那一个月可是五两银子的月钱! 当下便殷勤地去寻了一个干净的竹篓子,王鲲风亲自提着,另外一只手还时不时的将一些低矮的桃树枝掀起来,方便白春笙穿过树枝去摘里面的桃胶。 白春笙说得没错,这桃胶果真不必花钱去买,他们摘了一个多时辰,那竹篓子都差不多满了,沉甸甸的看着特别喜庆。 “够了吗?” “足够了足够了,这些晒一晒,够我们吃大半年的呢。”白春笙笑眯眯地看着那满满一篓子的桃胶,想到他前世买那么一小包桃胶都要好几十块钱,这么大一篓子,要是他妈看到了非得乐疯了不可! 忙碌的时候不觉得,忙完了才发现,方才在桃林中穿梭,身上沾满了桃毛和各种草沫子,白春笙皮肤细嫩,更是觉得浑身痒痒的难受极了。 “你在这里等我。”王鲲风看着他将手背都抓红了,顿了顿,拿着装满桃胶的竹篓子快速往山下跑去,他脚程快,没一会儿就看不到人影儿了,白春笙想喊他都来不及,只能无奈地坐在半山腰等他,顺便用石头缝里流出来的山泉洗了洗身上露出来的地方,冰凉的山泉顿时让发红的皮肤缓解了许多。 没过一盏茶的功夫,王鲲风便健步如飞地回来了,手里还拎着一个新的竹篓子。 “走,咱们先去洗个澡,回来再用饭,我看你这样不行。”王鲲风一只手拎着竹篓子,另一只手牢牢牵着他,不由分说地拉着他就往山上走。 “鲲哥咱们去哪啊?” “这山上再往上走一点,便有一口山泉,虽说有些凉,想必你们水妖应该不怕冷吧?” “噗~那是,不然冬日下雪的时候,河里的水妖不是都要冻死了?”白春笙抿嘴一乐,脑子里却突然出现一段记忆,那是大雪封山的季节,河面结冰,河蚌妖在夜晚拿了尖锐的石块偷偷凿开冰面,水里的鱼便拼命游过来试图蹿上去唿吸新鲜空气,河蚌妖便慢条斯理地守着冰窟窿抓鱼吃,一条又一条,吃的肚皮滚圆。 这山并不高,俩人很快便听着泉水流动的声音找到了那一汪清泉,约莫两个方桌大小的山泉,清澈见底,水也不深,泉水边有个缺口,漫出来的泉水便顺着天然形成的沟渠流向山下的桃林,这里,应该就是本地山民灌溉桃林的泉眼了。 “你、你在这里洗吧,我去那边替你看着。”事到临头,王鲲风却突然怂了。 当然了,他并不是怕他对着赤身沐浴的河蚌妖有什么非礼的动作,他是怕他控制不住非礼的念头,这水清澈见底,他若是对着白春笙有了什么不该有的反应,可没什么东西能遮挡的…… “嗐!看着天都快黑了,这里又没人,我又不是姑娘家家的,看什么看?鲲哥你快过来一起洗,洗完赶紧回去用膳。”白春笙十分豪爽地脱掉了黏满汗液和桃胶桃毛的衣裳,只穿着一条短短的亵裤便跳了下去,整个妖都舒服得嘆息了一声。 王鲲风微微侧过脸,只听着那舒服的嘆息声,身子就忍不住有了反应。 按照他们猫妖的年龄来计算的话,他早就已经成年了。 心爱的人就在一臂之遥的清泉内洗澡,浑身上下脱得只剩下一条亵裤,不不,那亵裤极薄,被这泉水一泡,说不定里面什么都能看到了……都这样了他若是还没有反应的话,那就是只废猫了。 他不能下去! “鲲哥,快下来!这泉水泡着十分舒服,你不会怕水吧?放心啦,你掉下去我会救你的,你忘了我是河蚌妖了吗?”白春笙还在那儿不知死活地诱惑他。 “我、我去给你摘些香叶来。”王鲲风吞了吞口水,落荒而逃。 身后传来河蚌妖欢快的笑声。 “你给我等着!早晚有一天让你哭着求我!”王鲲风恨恨道。若不是他们尚未成亲,今夜,这只不知死活的河蚌别说吃晚膳了,明日的早膳也别想有力气吃了! 站在初夏的山中吹了会儿凉风,王鲲风努力平復了一下某个胀痛的地方,蹲下身,在草丛中寻觅了起来,他知道山里有一种香草叶,放在水里揉搓的话就会出现如皂角一般的细密泡沫,拿来清洗头髮,洗完之后十分舒爽,头髮也带着一股淡淡的青草香味。 摘了一些回去,那该死的河蚌正半裸着趴在一块大石头上,看到他出现,顿时眼前一亮。 “鲲哥,你摘的什么?” “香草叶,给你清洗头髮的,算了,你转过身去,我替你洗。”王鲲风蹲下身,拿了几片叶子放在手心,沾了点水用力揉搓起来,没一会儿,手心里便积攒了一堆白色的泡沫,好像螃蟹在沙地里吐出来的小泡沫一般,散发出好闻的青草香气。 王鲲风一只手挽起白春笙半长的头髮,另一只手沾着泡沫轻轻地给他搓揉着。 “这是什么东西?味道真好闻。”白春笙好奇地拈起一片叶子,这种植物的叶子正面有好看的纹路,背面毛绒绒的,看着有些像某种薄荷叶,但是味道却又不是薄荷的味道,很好闻。 “这是香草叶,只要沾上一些水,放在手心里便能搓揉出泡沫来,娘亲从小便用这个给我们沐浴、清理头髮,听说猫经常用香草叶沐浴,身上便不容易长虫子了。”王鲲风微微一笑,仿佛想到了从前他们母子二人在王府别院相依为命的日子。 那时候,别院一个下人都能欺负他们,别说沐浴用的澡豆了,便是一日三餐都是别人吃剩下的,娘亲没法子,便去花园里寻到了这种香草叶,代替澡豆给他沐浴。 “好神奇~” 白春笙也拿了一些香草叶放在手心,沾了一点水,学着王鲲风的样子慢慢搓揉,果然搓出了细小的泡沫,搓揉开之后,叶子里天然的香味便愈发浓郁,劳动人民的智慧真的太伟大了!
第34页 “为何要将头髮剪短?”摸着他半长的髮丝,发尾的地方还明显可见剪刀剪去头髮的痕迹,王鲲风有些不解地看着他。 “额,这个~我可以告诉你,但是你保证你听完了不许笑话我。”白春笙转头看着王鲲风。 “嗯,我保证不笑!” “那个,我刚上岸那会儿不是没什么钱吗?我这身子骨去扛包也没人要,做买卖也不会,我便想了个主意,偷偷潜入河底,去找行人掉落到河里的铜板和银子首饰之类的,卖了也好交房租,水里有时候会有树枝缠住头髮,我一生气就把头髮剪短了。” 王鲲风想像了一下白春笙在水里游着游着,头髮突然被树枝缠住的样子,有些想笑,更多的却是心酸。 那时候,这傻乎乎的河蚌妖一定很害怕吧? 一个人在冰冷的水面下,头髮被树枝死死缠住,动弹不得,即便是不怕水的水妖,定然也是害怕恐惧的吧? “往后不要下水捡东西了。”王鲲风顿了顿,将“我养你”三个字憋了回去,他知道,现在还不是说这些的时候。 “肯定不去了!我跟你说我上次在水里遇到一条蛇,吓死我了!那蛇得有扁担那么粗吧?我看着早晚得成精!”白春笙心有余悸地跟他比划道。 王鲲风:“……” 很好,看这幅活蹦乱跳的缺心眼样儿,当初头髮被缠住,想必也没有造成什么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吧? “这么泡一泡真舒服,鲲哥你快脱了衣服下来啊,我给你洗头髮!”白春笙用一根布条将洗干净的头髮拢起来,转过身催促道。 黄昏的金色阳光,照在那白皙的胸膛上,河蚌妖仿佛浑身都被罩了一层金色的光,王鲲风吞了吞口水,慢慢褪下了自己的衣衫…… 第25章 “鲲哥你身材真好!猫妖的身材都这么好吗?”白春笙发誓, 他要是女的,这会儿肯定早就扑上去跪舔了, 这美好的肉体啊…… 王鲲风的身材, 简单来说就是脱衣有肉穿衣显瘦型的,穿上半旧的土布衣裳,看着就是个街头混社会的破落户, 脱了衣裳,藏在下面的身体却十分有看头:宽肩窄腰,晒成小麦色的皮肤,八块腹肌稜角分明,胳膊上的肌肉看着不是那种专业健身达人才有的肌肉, 但看着就很有力量,更要命的是, 透过那土布制成的亵裤, 白春笙对猫妖某个部位的尺寸真是各种羡慕嫉妒恨! 只可惜猫妖君的警惕性很强,他才刚撇了一眼呢,王鲲风便迅速沉了下去,哗啦啦的泉水成功挡住了他的视线。 小气鬼!!! 不就是看一眼吗? 那玩意儿我也有! 看了看自己隐藏在水底下的某个部位, 河蚌妖顿时沮丧了起来,按理说他已经成年了,“那个”的尺寸不应该这么一点大啊? 难道说……河蚌妖都是“短小君”? 不是说猫咪才是“短小君”吗? 为什么王鲲风的看起来比他的大那么多? 这、这不科学! 白春笙只恨这个时空没有百度君,不然他一定要上网查查, 他们河蚌的尺寸到底是多大的。 “你在想什么呢?别泡时间太久了,我看你脸都红了。”王鲲风折了一根青草戳了戳白春笙。 俩妖之间起码还能再挤下三个成年人! 白春笙看他躲得远远的, 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就算你身材好,那个大,劳资又不会趁机占你便宜,至于躲那么远? 再说了,我这么“短”,就算想对你做出什么禽兽不如的事情,也没那个条件啊! 白春笙看了看自己下面,顿时悲从中来。 他上辈子就没来得及结婚,这辈子如果一直是这样的话,只怕也是成不了亲了……早知道上辈子就听老妈的话去相亲了,好歹他上辈子的尺寸还是可以一看的。 “春笙你不会是中了暑热了吧?抱歉我忘了你是水妖了,你们水妖,应该不能在太阳底下晒太久吧?”看到白春笙的脸越来越红,王鲲风也有些慌了,顾不得和他“保持距离”,急忙凑过去拿手试了试他脸上和额头的温度。 “好烫!春笙你现在能动吗?” 被王鲲风这么一折腾,白春笙也感觉自己好像是有点头晕,犯噁心,勉强打起精神,便想先上去穿好衣服。 没想到一脚踩到长满苔藓的石头,整个人滑倒在水潭里。 王鲲风再也顾不得什么,一下扑过去将他搂在怀中,三两下将人推上去,自己也跃了上去,自己的衣衫也来不及穿了,急忙用带来的干布匆匆给白春笙擦干了身子,穿上干净的衣衫,让他靠坐在山石边,自己匆匆擦拭了几下,穿好衣衫,这才一把将白春笙抱了起来,飞快往山下跑去。 “王管事,哎呦!白公子这是怎么了?”陶家大伯看看家里的晚膳快做好了,便想去山里喊两位贵客回来用饭,没想到刚走到门口,便撞上了抱着白春笙跑进来的王鲲风。 “我兄弟晒伤了,陶家大伯,烦请将我的骡车牵过来,我要带我兄弟进城看大夫。”王鲲风沉着脸道。 陶家大伯不敢耽搁,看到白春笙露在外面的半张脸通红的,也知道出了大事了,这年头乡下没有正经大夫,一点小病搞不好也是要死人的,当下便亲自去牵了骡车过来。 “桃子和那桃胶,我明日让小儿送到府上,现下也不敢耽搁王管事了,这是家里做的饼子,带着路上吃罢。”陶家大伯将一叠热腾腾的饼子包在一块粗布里塞到骡车角落,又从家里拿了干净的褥子垫在下面,帮着王鲲风将白春笙安顿在车里。 “多谢!”王鲲风来不及多说什么,吆喝一声,便赶着骡车往回跑。 骡车的车把上挂着陶家的风灯,勉强能看得清路,好在这小镇也不是什么军事要塞,晚上连宵禁都没有,只进城的城门有几个衙门的人在那里守夜,拦下骡车,发现是熟人之后,立马放行了,王鲲风也没顾得上回家拿银钱,一阵风似的直奔镇上的济世药堂。 药堂守夜的伙计这会儿已经睡了,听到砸门声气得半死,正准备打开门骂人呢,抬头就看到黑鱼精手下凶神恶煞的王大郎,顿时安静如鸡,一张脸笑的跟年三十守岁似的,忙不迭地就去后面叫醒了值夜的郎中。 看门的小伙计不知道这家药堂的幕后老闆是王大郎,可是,店里两个白天夜里都在的郎中却是知道的,看到自家主子大晚上的抱着一个看似受伤昏迷的人,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顿时一脸严肃地找了个藉口支走了那伙计,关起门来,让王鲲风把怀里的人放在床榻上。 “白小郎?” “毛大夫认识他?” “前几日白小郎到我这里来,非要买几味药材,伙计不敢卖,便找属下出来,属下细细查问,方知道那药材竟是拿去做菜的,药食同源,这倒也没什么,只是好奇这白小郎懂得还真不少,不像是刚上岸的小妖。”毛大夫沉吟道。 这清河镇已经被他们的人渗透得差不多了,原本他还想找两个人去盯着这白小郎,毕竟,听闻主子和二公子经常去这河蚌妖家里用饭,若是吃到了不该吃的,那就麻烦了。
第35页 没想到上面却说不必派人去盯着,他也就放开手了。 “这个以后再说,你快给他看看,也是我疏忽了,这大热天的带他上山去摘桃子,不知道是不是晒伤了,浑身滚烫。他本是水妖,定然不能久晒的。”王鲲风顾不上解释,将毛大夫请了过来。 毛大夫凑上前去仔细检查了一番,又捏开白春笙的嘴巴看了看舌苔,拿起手摸了摸手心,还在他泛着粉红色的胸膛摸了两把,王鲲风看得眼皮子纸跳,若不是毛大夫早已成亲,连孩子都上学堂了,他差点以为这厮是借着看病的由头轻薄他家河蚌妖呢。 好在毛大夫很快便结束了看诊。 “无妨,确实是晒伤了,他本是水妖,耐不得这般大的太阳,这样,我现在去配一副草药,熬了水给他泡一泡,再开个清凉解毒的汤药服下去,每日泡两次药浴,喝上三副汤药,两三日即可痊癒,没什么大碍的,只是这几日不得出门罢了,在家里好好养着吧。” “辛苦毛先生了。” “主子先回去歇着吧,白小郎交给我吧,等草药熬好了,我找两个伙计给他泡个澡,喝完药再给送回家。” “不,我替他洗吧。”王鲲风摆了摆手,让他赶紧去张罗药浴。 毛大夫眼皮子跳了跳,总感觉主子对这位白小郎太过关心了些? 不过,主子的事情,不是他们下属可以置喙的,毛大夫出去关好门,立刻叫醒了值夜的几个伙计,亲自去抓了药让人熬起来,又预备了干净的浴桶,热水都是现成的,不到半个时辰,泡汤的药浴就备好了。 “主子,可以给白公子沐浴了。”抓药熬药这会儿功夫,情商有些迟钝的毛大夫也想明白了主子方才那异常举动的真正原因。 不就是看上人家白小郎了? 不不,若是那位白爷真的成了他们主子的夫郎,今后可得换个称唿了,说起来,这位白公子的相貌真是一等一的好,一身如凝脂般的雪肤,简直比寻常的宫妃还要细腻白嫩,眉眼乍一看并不算多么惊艷,但放在一起,却是越看越有滋味,那什么,有句诗怎么说来着?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恰如一方古玉,温润内敛,却值得人握在手中细细把玩。 毛大夫在心里琢磨清楚了这其中的关键,再回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比之前恭敬了许多。他们主子成年这么久都没有发情的迹象,他们这些属下本以为自家主子是不是因为半妖之身,有些东西没长好,现在看来,不是没长好,是还没遇到心仪的那个人。 看看主子对这位白公子照料得如此耐心细緻,哪里像是从前那个冷面公子? “主子,药浴的汤药备好了,属下命人抬进来?” “再去备些细棉布,他这身皮子嫩,经不住那澡巾子搓揉。”王鲲风沉声道,方才白春笙大概是昏迷中觉得身上痒,拿手去抓挠,王鲲风不得已,只要一只手控制住他乱动的双手,另一只手拧了手帕给他擦,没想到越擦那红印子越是看着可怕,这才懊恼地丢了手帕,他随身带的手帕是王大娘用自己织的粗布做的,平常自己用着还行,可是,这只河蚌的皮肤太嫩了,完全经不得这样粗糙的粗布摩擦。 毛大夫应下,走出去让人拿了包扎伤口用的上等细棉布来,裁剪成澡巾大小,一口气备了十几块,一应物品预备好后,他老人家极有眼力见地亲自关好门,守在外面的屋檐下,一边熬药,一边替自家主子盯着。 屋内,大浴桶热气蒸腾,王鲲风抿着嘴,小心翼翼地将白春笙的外衫脱去了,看了看下面的亵裤,到底没敢全都脱了,直接穿着亵裤抱到浴桶里,让白春笙靠着浴桶坐着,几乎是入水的一瞬间,一道长长的满足的呻吟从他红润的唇间溢出,王鲲风手一抖,腿一软,差点一头栽到浴桶里去。 朦胧的水雾中,白春笙就像一个在海中等待猎物的海妖一般,散发着致命的诱惑,草药的药效在慢慢地发挥着作用,红肿的皮肤在慢慢恢復,肉眼可见地恢復了一些曾经的白皙,残留的红痕却仿佛是被人大力用手指揉捏了一般,透着一股子荒唐的极致魅惑…… 王鲲风如遭雷击一般呆愣在当场,好半天才醒过神来,拿起一边的细棉布,沾了毛大夫配好研磨过的药泥,一点点给他将被抓挠红肿的地方细细擦拭起来,指尖划过那细嫩的肌肤,一阵阵的酥麻,浑身的汗毛都快炸起来了。 好不容易擦完了身子,王鲲风掐着白春笙的细腰将他扶起来,没想到这河蚌妖竟柔弱无骨地整个人软倒在他怀里,带着淡淡药草香的身体靠过来的瞬间,某个该死的地方顿时不争气地有了反应。 有些贪恋怀中的温软,可是,王鲲风知道,现在不是他意乱情迷的时候,咬咬牙,铁壁一把揽住那细腰,如抱孩子一般拦腰将他抱起来,放到床榻上事先铺好的软布上,亵裤已经全部湿了,透过那半透明的布料,隐约可以看到某些他刻意迴避却又心痒难耐地想要窥见的诱人景致…… 宽大的手掌死死攥住棉布澡巾,咬咬牙,王鲲风一把扯掉那已然湿透的亵裤,快速用棉布将这身子擦干,将人抱起来,扯掉下面浸湿的软布,让他舒服地躺在干燥的被褥上,用薄被盖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张小脸,这才重重喘息一声,苦笑地看着自己身上某个部位。 顿了顿,王鲲风大步走到床榻后面的屏风,一阵压抑的喘息声,从草绣花鸟鱼虫的屏风后面传来。 毛大夫的耳力很好,隐约听到屋子里传来的不正常的喘息声,顿时挥挥手,让提着热水要进去加水的伙计有多远走多远。自己兢兢业业地守在门口,跟个门神似的。心里暗暗腹诽他们家主子真是禽兽,竟连昏迷不醒的病患都不放过! 不过,毛大夫摸了摸隐约有些痛的良心,咬咬牙,坚定了助纣为虐的决心!他们家主子这么多年了,难得遇到这么一个能让他心动情动的人,不,妖,怎么也要把白公子给一举拿下啊! 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屋子里的喘息声突然停了。 毛大夫整颗心都吓得停顿了,尼玛这才多久啊?他们家主子……不会,那个不行吧? 怎么这么快?! 看了看手底下咕嘟咕嘟冒泡的药罐子,毛大夫拧着眉,严肃地在心里琢磨着要不要给他们家主子再熬一副强身健体(延长那啥)的汤药。 “汤药好了吗?你进去看看他好点没?”紧闭的房门从里面打开,王鲲风看了看蹲在门口亲手熬药的毛大夫。 “好了。”毛大夫假装镇定地用细棉布过滤了熬好的汤药,倒了大半碗汤药出来,还没端起来呢,自家主子的手就伸了过来。 “给我吧,你去看看他。” 毛大夫嘴角抽搐了两下,任命地跟在主子身后进了屋,这厮不但耳力好,鼻子也灵敏得很,瞬间便闻到了屋子里蒸腾的水汽种夹杂的某种不可言说的特殊味道,那是一只猫成年后,才会有的味道…… 毛大夫不敢去看白春笙遮在薄被下的身体,只是伸手摸了摸额头,又看了舌苔和耳朵后面,这才松了一口气,“主子,白公子的发热症状已然退去,将这汤药喝了,明早便能清醒了。不过他晒伤有些严重,这汤药和沐浴,最好还是坚持三日,三日后属下亲去诊看。”
第36页 “劳烦毛先生了。”王鲲风端着药看了他一眼,毛大夫立刻告辞了,临走的时候也不忘替他关上门。 屋内,王鲲风看着依然昏迷不醒的白春笙,皱了皱眉,汤药已经快凉了,再不喝就要拿去热了,可是,怎么餵下去呢? 仿佛想到了什么,猫妖王大郎的喉结勐烈滚动了几下,看着半掩在薄被下的嫣红小嘴,吞了吞口水,一双猫瞳亮得吓人。 “春笙,原谅我,你现下不喝药是不成的……”就着碗口喝了满满一大口汤药,王鲲风将药碗放在一边的凳子上,俯下身,一只手捏着白春笙的下巴,将那紧闭的双唇打开,沾着汤药的唇牢牢扣在那小巧红润的嘴巴上,小心翼翼地将口中的汤药满满哺入白春笙口中。 这汤药味道并不难闻,带着一股甘草和香草叶的味道,有些甜,也有些润口,大概是睡梦中有些渴了,察觉到口中有水流经过,白春笙瞬间如沙漠中渴行的旅者一般,贪婪地吮吸吞咽起来。 滑嫩小巧的舌尖拼命透过那水流的出处向外钻,贪婪地勾缠着那甘甜的水流,王鲲风吓了一跳,差点呛着,勉强稳住心神,口中含着的汤药却已被吸取了大半,偏偏那滑嫩的小舌还不肯罢休,一个劲儿地往他嘴里钻,试图吸走里面藏着的甘甜汁液。 王鲲风被他吸得头皮发麻,整个人都僵住了。 好不容易餵完药,王鲲风已经满头大汗,方才自己解决过的地方,又昂首挺胸起来。王鲲风苦笑一声,走过去将门栓搁下来,定定地看着还在那儿砸吧嘴的某个不知死活的河蚌妖,恨恨地捏紧了拳头,大踏步走过去,一只手固定住那两只不安分的手,俯下身,狠狠地噙住那水润双唇。 这河蚌果真不愧是水妖,浑身上下无一处不水嫩细緻,柔嫩的双唇若上等的鱼脍一般,入口即化,让人捨不得下狠劲儿去咬,却又忍不住拿舌头去舔舐勾缠,一遍又一遍…… 密闭的空间里,顿时传来唇齿交接带来的暧昧水渍声,和某个自作自受的猫妖压抑的喘息声。 毛大夫在外面暗暗嘆息一声,深深觉得自己应该去给自家主子寻摸一些补身子的上等药材了。 第二天早上,白春笙在一片白光中醒来,外面的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动了动身子,浑身的瘙痒比之前缓解了许多,嘴唇却还肿着,暗暗嘆息一声,他现在这幅身体,真是少爷的身子打工的命啊!不过是在太阳底下晒了半天,竟然被晒晕了,这让他往后可怎么去街上摆摊赚钱啊? 难道出门就带着伞? 这也太矫情了吧? “醒了?饿不饿?”王鲲风有些心虚地凑过去,拿了一盏温水,扶着他坐起来,靠在自己怀里,慢慢餵他喝水。 “我睡了多久?” “一整夜,昏迷不醒,真是吓死我了。你怎么不告诉我上山会晒伤?”王鲲风微微责备地看着他。 “咳~那啥,我一时激动忘了。”白春笙尴尬地摸了摸红肿的嘴唇,不用照镜子都知道,他现在肯定变成难看的香肠嘴了。他是真没想到这河蚌的身体竟如此不中用,连太阳都不能晒的。 “往后外面有大太阳不许出门!缺了什么我去替你买。”王鲲风严肃地盯着他。 “好吧……那我要去鱼街摆摊卖东西怎么办?”白春笙病着还不忘他的赚钱发家买房子的大计呢。 “这个你不必忧心,等你病好了,我命人在鱼街那边给你搭个棚子,你在棚子下面摆摊便好。”作为鱼街一霸,王鲲风这点儿权力还是有的。 “嘿嘿~多谢鲲哥,昨天真是麻烦你了。”白春笙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小心扯到了嘴角的伤口,顿时疼得嘶了两声,“奇怪,我不是被晒伤的吗?怎么嘴角都破了?” “咳!大概是晒脱皮了,对了,大夫说你还要泡两天的药浴,你那边也没人替你熬药,这几日便住在这里吧,等身子好了再回去,我和他们说过了,每日的饭食让他们送到屋里来,你不许出门知道吗?” “哦~” 白春笙撇撇嘴,宅在屋里这件事他不要太熟练,只可惜这里没有网络也没有手机,不然他一个月不出门也无所谓。 “你放心,我每日都会来看你的。”王鲲风看他一脸沮丧的样子,忍不住又有些心疼,忙安慰道。 “你要是忙的话,不过来也没事的,对了,鲲哥你帮我买点纸笔回来吧?正好这几天也不能出门,我想练练字儿。” “这样也好,我那还有一本幼童开蒙的字帖,下午便给你拿来。”见他乖乖听话不出去胡闹,王鲲风顿时松了一口气。 “对了,我摘的那些桃胶呢?” “放心吧!丢不了!陶大伯已经托人带过来了,不过你这晒伤需要忌口,这几日只许喝米粥,那桃胶也不知道能不能吃,先让大夫看了再说,你不许碰!” “知道啦~” 白春笙翻了个白眼,真是鱼街一爸,这么啰嗦! 第26章 到了下午, 连周婶婶他们都知道自己和王鲲风出去玩晒伤了,院子里有一个算一个, 都跑来探望他, 周婶婶还特意给他做了一个带着幕帘的遮阳帽送给他,说是往后出门,实在不行可以戴着这个。 白春笙看着那飘荡着白纱的遮阳帽, 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只有古装武侠剧的装逼女主才会戴上这玩意儿吧?他一个纯爷们,戴着这个出门,怕不是要被人笑死了。 不过,周婶婶毕竟是好意, 白春笙只好笑着收下了。 谢篁给他带来的是一种深绿色的水草,据说是水妖晒伤了之后, 砸碎这个敷在伤口上, 很快便能消肿,看了看白春笙红肿的香肠嘴,谢篁有些同情又有些得意:“幸亏我下水摘了这碧丝草,春笙哥你看你这嘴巴肿得多厉害?等下我去找伙计借个石臼来, 将这碧丝草砸成泥给你敷上,保证明天就好了!” “你消停点吧!嘴巴敷上药了,我拿什么吃饭?”白春笙瞪了他一眼。 “嘿嘿~那就吃完饭再敷药。”谢篁抱着碧丝草笑的傻乎乎的。 周婶婶他们离开后,没多久, 商秋芦也过来了,手里拎着两个纸包, 看到他肿起来的香肠嘴,低头忍笑,将纸包放在他床榻边的凳子上。 “白大哥,这是清凉下火的糖,汤药若是苦,吃完药含在嘴里便不苦了,我问过掌柜的,这个糖吃完药含着不碍事的。”商秋芦顿了顿,终究没敢坐上床沿,他们这样的人大多消息灵通,自然之道这位白公子入了大公子的眼,虽说大公子不得王妃欢心,但因着旧年那些事的缘故,王府的人也并不敢对这位爷怎么样,也就别院那帮眼皮子浅的,拿了王府的银钱,竟敢背地里虐待小主子。 这也正是当初王鲲风带着乳母和弟弟妹妹逃离别院之后,王爷和王妃没有动用侍卫抓他们回去的主要原因。而别院那些下人和几个管事们,从那之后便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商秋芦不知道大公子和这位究竟到了哪一步,他们的人也没办法靠近大公子,可是,看到白春笙那红肿的双唇,还有下巴上明显的指腹捏在上面才能留下的特殊痕迹,商秋芦眸色一黯,大约,也就只有谢篁那只蠢螃蟹,才会相信这是晒伤了吧?
第37页 这分明就是被人吮吸亲吻后才能造成的肿胀痕迹,而且,看样子,“战况”还是很激烈的那种…… 商秋芦低下头,苦笑一声,再抬起头来,眼神中依然是白春笙熟悉的单纯无害。 “你每日去码头做工挣那么点银钱,还不够你自己花用呢,何必如此破费?”白春笙不贊成地看着那两包糖,他知道这里的糖果都卖的非常贵,寻常人家过年都捨不得买来吃的,只捨得买农家自制的最便宜的麦芽糖,商秋芦自己平时吃饭连个菜都捨不得买,每日不是馒头便是大饼的,买这两包糖,约莫也是花掉了他不少积蓄吧? 仿佛想到了什么,白春笙看了看商秋芦,忍不住开口问道:“秋芦,等我身子养好了,我想在鱼街租个摊子卖鱼丸鱼面,你在码头那边现在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如果不多的话,干脆和谢篁一起过来给我帮忙吧?” “我打听过了,鲲哥说我做的鱼丸很好吃,酒楼做的都没这个好吃,到时候我们可以多做一些卖到酒楼去,还有鱼面,这里都没人做过,我一个人支撑一个摊子实在忙不过来,谢篁又有些……总之,你考虑一下,若是愿意过来的话,月钱不会少的。” “好的,我回去考虑一下,明日再来看你。”商秋芦笑了笑,并没有一口答应,白春笙也不以为意,原本他就是想照顾他们俩才请他们来帮忙的,鱼丸和鱼面很好做,也不是什么难事儿,好不好吃,关键就是他的配料。 商秋芦出去的时候,果不其然,在走廊上看到了大公子的身影。方才他没有和白春笙多说,便是因为听到了大公子的脚步声,作为一个跟了大公子将近七年的密探,商秋芦已经对王鲲风的脚步声十分熟悉了。 他甚至能从他唿吸的频率里,感受到他此时此刻的情绪波动。 大公子心情不太好。 “为什么不答应?”王鲲风沉沉地看着他。 “未得大公子允准,小的们岂敢僭越。”商秋芦微微垂下头。 “你倒是乖觉,”王鲲风冷笑一声,“我若是不允准,你待如何?” “自然是继续留在码头,听从大公子差遣。” “听我差遣?商侍卫深得王妃信重,我这样不被王府承认的弃子,哪里敢差遣您?不过,你整日里在码头呆着,我看到你就厌烦!赶紧滚吧!做你的鱼丸去!” “多谢大公子信重!属下定不辱命!”商秋芦如释重负地抬起头来,嘴角露出一抹笑来。 白春笙清醒了之后,自然不会再让王鲲风帮他做药浴了,王鲲风每每看到他被自己吸肿的双唇也是有些心虚,这几日便来的少了,不过,每次来都会给他带些可以吃的羹汤,有时候是酒楼的银耳雪梨羹,有时候是街边卖的绿豆汤,如此三日,白春笙身上的晒伤已经完全看不出来了,又恢復了一身的如玉雪肤。 “这样的一层皮,长在我一个纯爷们身上,真特么暴殄天物啊!”看着铜镜内自己的纤细身段和如玉雪肤,白春笙痛心疾首地感嘆道,“白春笙啊白春笙,你长得这么好看,往后到哪里去找配得上你的娘子啊?” 屋外传来王鲲风的咳嗽声。 白春笙脸一红,急忙将衣衫拢起,系上衣袋,养长了一些的头髮也用青色布条系起来,打开门,便看到王鲲风拎着一个小篮子站在外面,微微扬起的唇角还残留着一丝笑意,很明显是站在外面偷听了一会儿。 “你这人怎么这样?还站在外面偷听?你听到啥啦?”白春笙耳根都红了,还强撑着斥责道。 “失礼失礼,是小生无状,唐突了美人~”说到“美人”二字,王鲲风再也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他从不知道这河蚌竟然还如此自恋! “你还说?”白春笙羞怒交加地一把将他推了出去,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 “春笙我错了,你快点开门,我给你带了些好东西。”王鲲风站在门外,好声好气地哀求道,“贤弟便原谅哥哥一回吧?方才我见你房门紧闭,应是在屋内沐浴更衣,不敢打扰,便站在门外等候,实非故意为之。” 白春笙一个大男人,也不至于真的因为这么点小事就跟个撒娇的女孩子似的将人家关在门外,想了想便打开了房门门栓,也不理他,自顾自走到一边桌子上斟茶喝。 王鲲风见他负气将搁置茶盏的茶盘拉到自己那一边,也不给他斟茶,便知道他还在生气,也不敢再去撩拨,一本正经地将手里的篮子放在桌上,掀开上面盖着的蓝布,里面却是一套包在鹿皮套里的刀具,有长有短,甚至还有一把精巧的去鳞刀。 那刀柄也不知道用什么材质的木头做的,非金非玉,握在手上却十分有分量,且十分趁手,握紧了便很难滑脱,实在是一套杀鱼的好刀具! “这是送给我的?”白春笙惊喜地挨个摸了摸那刀具。他早就觉得家里那把菜刀杀鱼十分不便了,一不小心就容易滑脱割到手,上次周婶婶也是杀鱼的时候菜刀滑脱了,手才割伤的。他本想弄些布条把菜刀的刀把裹上,好增加摩擦力,没想到这傢伙竟不声不响地给他弄了一套专门的杀鱼刀具来。 “自然是送你的,我又不会杀鱼。再说了,你不是一直想摆摊子卖鱼丸吗?没有一套趁手的杀鱼刀怎么行?”王鲲风笑了笑,对黑鱼精所说的“送礼一定要送他最需要的”这个观点也有些贊同了。 他本来心里还有些忐忑,刀乃兇器,没听说给心上人送礼送他一把刀的。可是黑鱼精坚持说白春笙一定会喜欢的,还拍胸脯担保,说白春笙若是不喜欢他便把这套刀具给吃了。 没想到还真被这黑鱼精给蒙对了。 毕竟是成了亲的妖,想来在馈赠礼物这一方面还是有些经验的。 不然就他那张平平无奇的脸,王鲲风完全想不通长得霁月风光的狐妖青蓬到底是怎么看上他的。 “那我就却之不恭啦!这刀具一定很贵吧?”白春笙看着他问道,他知道王家的条件其实很一般,王大娘连做衣服都捨不得去外面买布,宁愿自己辛苦点,买了棉花在家里自己织布,王鲲风哪里来的银钱置办如此精緻的一套刀具呢? 铁器的价格可是很贵的,而且好的铁器也不是你想买就能买得到的,许多有真本事的铁匠,不是被军队徵用了,便是被富贵人家请去做了家内坊的专用匠人,市面上的铁匠,大多只会做些菜刀铁锹锄头之类的。 反正,白春笙就从来没在镇上的铁匠铺子里看到过这般精巧的刀具。 “没有花钱,上回偶然是码头救了一个人,那人是个有名的铸刀师傅,我便求了这套杀鱼刀,本来想作为新年贺礼送给你的,不过想到你今年便要出摊子卖鱼丸了,没有趁手的杀鱼刀也不行,便提前拿出来了。” “那你还是现在就送给我吧……没听说大过年的给人家送刀子的。”白春笙黑线道。 王鲲风顿了顿,耳根子微微红了起来。 从小到大,他确实还是第一次给心爱之人送东西,之前只想到这东西白春笙喜欢不喜欢,却没考虑到一些送礼的忌讳。
第38页 大过年的,似乎确实不太适合送人刀子。 “不说这个了,鲲哥,这刀具我便收下了,不过,今后三郎再来我这里吃饭,你可不许再让他带食材过来了,不过是些不值钱的鱼丸,你若是还这样,那咱们这兄弟就没法子做下去了。” “好!”王鲲风从善如流地答应了。 他原本就没想和白春笙做一辈子的兄弟的。 他想让这只河蚌做自己的夫郎。 “走吧,你那卖鱼丸的摊子,我已经命人支起来了,回去路上正好要路过那边,我带你去看看,若是有什么缺了的,你告诉我,我去替你置办。” “那怎么好意思?” “怎么?方才还让我不要与你客气,现在你倒是与我客气起来了?”王鲲风一个眼风扫过来,白春笙顿时怂了。 “那好吧,不过置办物件的银钱我来出。”白春笙坚持道。 王鲲风点了点头,带着白春笙去前面结算了这几日的汤药钱,毛大夫看了看假装不认识他的小主子,默默将汤药钱从五两银子改成了五钱银子。 白春笙初来乍到的,也不了解这里看病诊费的行情,还以为五钱银子也不少了,有些心疼地从钱袋子里摸出了一块银子递过去。 换回来了几串铜板。 “早知道会晒伤,我就不去摘桃胶了,这样算下来的话,那些桃胶也太值钱了吧?”白春笙肉痛道。五钱银子啊,够买多少斤桃胶啊? “无妨,我看你那日做的寿桃也很是新奇,回头我替你在码头说一声,往后让他们都去你那边买寿桃,一对寿桃一百个铜板,很快就赚回来了。” “那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外面铺子里买的也是这个价,还没你做的好看呢,又好吃,你不知道,那天生辰宴散了之后,第二天娘切了一个寿桃蒸熟了,几乎全被三郎吃掉了,阿姌也爱吃呢。铺子里卖的寿桃里面都是死面,并没有你做的好吃。” “那行,等我赚了钱,三郎和阿姌妹妹想吃多少寿桃都行。”白春笙大方地点点头,他也知道钱是赚出来的,不是省出来的道理。再说了,身体才是最要紧的,他这次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往后再也不敢站在大太阳底下暴晒了,真会出人命的啊! “对了,那天我在桃花坳昏迷不醒,后来曾娘子的娘家怎么样了?”想起看了一半还没看到结尾的八卦,白春笙好奇问道。 “你才想起来啊?我还以为你忘了呢。”王鲲风笑着看过去。 “怎么可能会忘?那种极品人渣,一辈子也难得遇到几次好吧?快说快说,后来怎么了?那牛二定然不会放过他们吧?是要了房子还是要了地?” “曾娘子的父亲,让牛二把他婆娘带来的那个大儿子给带走了。” “啊?!那老婆子没和那老头闹?” “怎么闹?”王鲲风冷笑一声,“那曾家老头看着是个老好人,实则自私刻薄,捨不得房子,也捨不得地,那老婆子刚闹腾起来,曾家老头便说,要么让牛二把曾家大郎带回去做工抵债,要么他便休妻,将他们母子二人扫地出门,反正那收款的文书上按的是大郎的手印,和他曾家没有一文钱的关系。” “那老婆子听到这里也害怕了,毕竟人老珠黄,被曾家老头休弃了之后,只怕一辈子都再难嫁人了,更何况她也捨不得小儿子,便只能眼睁睁看着大儿子被那牛二带走了。” “这老头也太绝情了吧?好歹也是养了十几年的大儿子,就因为和他没有血缘关系,便毫不留情地捨弃了?” “你也说是他们并无血缘关系,再说了,曾娘子倒是和那老头是亲生父女,结果呢?还不是为了钱,把亲生女儿送给地主做妾去了?自古以来,做妾的能有几个好的?”王鲲风冷笑道。 “不说他们了,只要他们不来骚扰曾娘子,怎么作死和咱们没关系。”白春笙指了指街角那处新搭起来的棚子,“鲲哥,那便是我的摊子吗?” “你眼神倒好,正是那里。” “那么大一个摊子?每个月租子不少吧?”白春笙现在手头没有多少钱了,剩下的还要留一些做本钱,看到那摊子比隔壁卖猪肉的摊子还大,顿时心里咯噔一声,默默盘算起自己的存款来。 “不要租子。” “啥?!” “你听我说,这条鱼街都是我们东家的,之前东家和我们几个管事的说过,跟着他做事辛苦,也不能让我们白忙活一场,便让我们自己在这条街上选一处地,铺子我们自己盖,不要租子,便当做是给管事的一个恩典。我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哪里腾地出人手来摆摊子?那地方我便一直没动,现在正好拿来给你用。” “那也不能不给租金啊?你好歹要我一点?”白春笙发愁道,他两辈子都不是那种喜欢占人家便宜的性子,这么大一个摊位白白送给他用,他心里不安。 “你若真过意不去,往后管我一日三餐可好?公房那边的厨子十分懒散,做出来的饭食,猪都不吃!”王鲲风苦恼道。 “噗~好吧!那往后你也别在那边吃了,到了饭点就过来,一准有你的饭吃!”白春笙想到前世在学校吃食堂那几年,顿时深有同感。 “走吧,过去看看,我让人把棚子和桌椅板凳都预备好了,只有锅灶,因为不知道合不合用,等你亲自看了再定吧。” 王鲲风选的这个位置还算不错,正巧在鱼街一个弯道拐角过去一点,拐个弯就能看到,十分显眼,地下约莫四五十个平米大小,用几根柱子搭了一个茅草棚,三面都用芦苇扎了起来挡风,里面放了两排一共六张桌子,每张桌子都配有四个条凳,挤一挤也能坐四五十个客人,已经很不错了,作为一个小吃摊来说。 旁边有一块单独用土坯垒起来的灶台,铁锅还没有装上去,大约是不知道自己买的合不合用,便空在那里了,只等他选好了合适尺寸的大锅,便可以买来装上了。 王鲲风真是个做事细緻的人,连煮东西要用的柴火,都在灶台后面堆了许多。 “搭棚子还有买桌椅都花了不少钱吧?这个你可不能不要,我一定要给的,不然这摊子我就不要了。”白春笙看着王鲲风。 王鲲风露出一个“就知道你会这样”的表情,顿了顿,这才低下头凑到他耳边小声解释道:“棚子是我和三郎动手搭的,那些桌椅板凳都是找木匠店赊来的,还没给钱呢,你随时能去结帐。” “那柴火也是我和三郎去打来的,你若真过意不去,不如为他做一锅鱼羹?他好些时日没吃了,这几日都瘦了。” “那还等什么?左右这摊子也不会跑,做生意也不急在一时,走吧,咱们先去买两条鲜鱼,晚上给三郎做些好吃的。” “你对三郎还真是好。”王鲲风有些不是滋味地嘀咕道。 “那是~三郎真的很乖,而且他现在还小呢,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多吃一点怎么能长个子呢?”白春笙走到一边的鱼摊上,开始挑拣鲜鱼。
第39页 这个点码头卖鱼的船已经散了,要买鱼,只能在鱼街这边的鱼摊上买了,比在码头买稍微贵一些,不过这个点也只能在这里买了。 挑了一条肥一些的青鱼,一条胖头鱼,又去豆腐店买了几块嫩豆腐,几块老豆腐,让王鲲风帮忙拎着。 “这两种豆腐不一样的?”看了看篮子里的豆腐,一种雪白,一种带着一些淡黄色,王鲲风好奇道。 “这雪白的是嫩豆腐,拿来炖鱼肉豆腐的,那淡黄色的是老豆腐,我准备剁一些青鱼的鱼绒,和这老豆腐一起做一些豆腐鱼丸,加一些蔬菜在里面,三郎不是不爱吃蔬菜吗?加在鱼丸里应该会吃的吧?” “你对他倒是细心得很……”王鲲风心里直冒酸气。他自然知道白春笙对三郎这么好,大半也是因为他的缘故,可是心里就是莫名有些堵得慌! “你不会是在拈酸吃醋吧?”白春笙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笑话~我和三郎这小猫崽子拈什么酸、吃哪门子醋?”王鲲风冷哼一声,“不是要在鱼丸里加些蔬菜吗?走,带你买菜去!” “还说没有拈酸吃醋……”白春笙撇撇嘴,跟在王鲲风屁股后面往卖菜的摊子走去。 第27章 王鲲风是个疼爱弟弟的, 书铺里午间一餐饭只有些简单的馒头稀粥,王鲲风担心弟弟吃不饱, 便和书铺掌柜的说了一声, 让三郎中午回家吃饭,吃完饭再接着去上工,那书铺掌柜的本就是他的人, 自然对自家主子的话无不听从,只不过王鲲风有言在先,他背地里做的那些事情,暂时不适合让三郎他们知道,因此对三郎, 掌柜的一直都表现出“因为惧怕王大郎威名不得不多加照顾”的态度,三郎对此也不甚在意, 毕竟, 连他的生身父母都不要他了,更别说其他人了。 不过,今天的王三郎,回家的脚步却比往日轻快了许多, 路上碰到熟人的时候也笑了笑,那熟人被三郎的笑吓了一跳,差点一头撞到树上。 三郎走着走着突然停了下来,路边蹲着一个小个子半妖, 脏兮兮的篮子里,用绿色的大树叶子垫了厚厚一层, 里面赫然是几块裂开的野蜂窝,透过缝隙,隐约还能看到里面的蜂巢和金黄色的蜂蜜。 “这蜂巢怎么卖的?”三郎蹲了下来。 那半妖吓了一跳,抬起头,发现一个面如冠玉、带着青色书生头巾的少年正蹲在他面前,脏兮兮的小脸微微一红,也不太看得出来,有些结巴地回答道:“这、 这是野、野蜂巢,我、我和哥哥上山打下来的,哥哥说,要、要卖五十个铜板。” “这么一篮子,五十个铜板?” “嗯!对、对的!” “那我买了。”三郎从袖子里摸出钱袋子,打开来,数出五十个铜板递给他。 “给!”小结巴将篮子里的大树叶子托起来,将里面的蜂巢整个包在树叶子里,然后用早就准备好的草绳子绑起来,因为包了许多层,里面的蜂蜜也不会流出来,多出来的草绳,他还打了一个绳结,这样三郎便能提在手里了。 “早点回家吧。”三郎站起来,提着那蜂蜜离开了。 大哥说,今天会去济世药堂接春笙哥哥回家,春笙哥哥喝了好几日汤药,嘴巴里定然难受得紧,恰好遇到卖蜂蜜的,买回去给春笙哥哥泡些蜂蜜水喝也好。 如今他在书铺上工,手里也有些零花钱了,有些是大哥给的,有些是上工的时候客人赏的,零零散散也积攒了好几百个铜板,不过三郎很节省,这些铜板揣在怀里许多天了,也不曾花出去,果然今天便派上用场了。 “春笙哥哥!”远远看到自家大哥和白春笙从街对面走来,三郎瞬间加快了脚步,若不是如今已是人形,他只怕早按捺不住本能,扑到春笙哥哥怀里去了。 作为一个常年和鱼街n多野猫厮混打闹的小猫崽子,三郎在某些方面比王鲲风这个大哥可成熟多了,就比如说,很小的时候,他就立志长大之后一定要娶一个做得一手好鱼的娘子。 当然了,自从遇到春笙哥哥之后,他很快便修改了这个愿望,他要娶一个做得一手好鱼的夫郎!这夫郎的对象嘛,不必说,自然是做得一手好鱼丸、煲得一手好鱼汤的春笙哥哥啦。 “三郎还是这般俊秀,再长些肉就更好了。”白春笙摸了摸三郎的胳膊,发现藏在衣衫下的胳膊确实很细,决定回头就多炖点鱼汤给这孩子补补。 男孩子生长发育的时候一定要吃饱吃好!不然俗话怎么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呢? “春笙哥哥,我给你买了蜂蜜!”三郎献宝一般地举起提在手里的那个绿色的小包裹。 “野蜂蜜?太好了,那么今天可以给你做一个蜜汁烤鱼了。”白春笙高兴道。 考虑到他“住院”那几天,相熟的几个邻居都去探望过自己,还带了礼物,白春笙今天特意多买了些菜,决定在家里请一回客。 因此,先去王家和王大娘他们打了声招唿,报了声平安之后,白春笙便说今天要请大家一起吃个饭,感谢前几日他生病的时候,大伙儿对他的照料。 “没事就好!哎呀你好几日不曾回家,想必家里的佐料也没有了,你在这里等等,大娘去给你拔些葱蒜和煮鱼汤的香叶子过来,你正好带过去做菜。”王大娘说着便拿了一个小篮子,从院子里自己的小菜园子里摘了些佐料递给他。 “谢谢大娘!还是大娘想得仔细!”白春笙笑眯眯地接了过来,便和王鲲风兄弟俩一起回了自己家。 几天没回家,原本以为家里应该都是灰,没想到进去一看,桌椅板凳都擦得干干净净,桌上还有一壶温水,被褥也是刚晒过的。 不用说,一定是周婶婶帮忙做的。 听到这边传来的声音,周婶婶带着女儿出来一看,果然是白春笙回来了。 “我就知道这个时辰差不多该回来了,今天在婶婶家用饭吧?我让茂青买了两斤肉,还有一条大青鱼。”周婶婶高兴地擦了擦手,过几日便是周婶婶亡夫的忌日了,这两天母女俩都躲在屋子里折些纸钱之类的备着,准备到时候用,因是祭祀亡夫所用,担心别人看到了忌讳,母女俩便关起门来做活儿,这也是她们没有第一时间发现白春笙回来的原因。 “哪能让婶婶破费?我病了那几日,多亏婶婶们照应,家里也多亏大伙儿照看,我也没别的报答的,方才回来的路上买了些鱼和肉,大伙儿今天中午便在我这里用饭吧。婶婶你们去忙,这里有我们就行了,你手上的伤口结的疤还没掉呢,可不能泡了水。”白春笙叮嘱了几句,便带着王鲲风和三郎忙活去了。 “谢篁去哪了?” “那傻螃蟹跟人去上游打渔去了。”王鲲风一边用斧头将柴禾噼开,一边解释道,“这几日正是上游的银鲉鱼洄游的时节,傻螃蟹担心你开铺子钱不够,便跟着人去抓鱼去了,银鲉鱼肉质细嫩,颜色也好看,那些富贵人家每年到了季节,必是要吃这个的,价格也比寻常的鱼要贵一些,跑一趟,运气好的话能赚到几十两,若是能网到最大的银鲉鱼,凑成一对,我记得去年一对六斤多的银鲉鱼便卖了五十两银子。”
第40页 “这么贵?”白春笙不由得有些心动,这听起来比摆摊卖鱼丸赚钱啊,而且还是无本买卖,不知道他现在赶过去来不来得及…… “你今年是别想了,那银鲉鱼游动速度极快,每年只有它们成群结队从上游赶往大海产卵的时候,才会容易捕捉,且每年也只有那么两三天的时间,这会儿,那傻螃蟹估计已经跟着船回来了。” “好可惜……”一场病竟然错过了这么好的一个发财机会! “有什么可惜的?别说今年错过了渔汛,便是明年正赶上了,你也不许去!”王鲲风训斥道。 “为什么啊?” “你道他们为何要分那傻螃蟹一杯羹?若是那银鲉鱼这么好抓,他们自己去不就是了,何必要多带一个人去和他们分银子?” “那谢篁不会有危险吧?”白春笙急道。 “那倒不会,他真身便是螃蟹,到了那里,只能说是如鱼得水了。抓捕银鲉鱼的地方在一处乱石浅滩,水流湍急,寻常人站在上面很容易被水沖刷,或者被急于逃命的银鲉鱼撞倒,轻则在乱石滩上撞得浑身青紫,重则头破血流,也只有那只傻螃蟹,虽然脑子不太好使,还是有一把子力气的,真身那八只爪子,能牢牢扣住那些乱石,让他牵着网,再稳妥不过了。” 顿了顿,王鲲风不甚在意地补充了一句:“你放心,我不会让那傻螃蟹吃亏的,出发之前我替他谈好了条件,抓到的渔获,他要分走三成。” “这还差不多,否则出大力气的是谢篁,最后抓到的鱼还要他们平分,天底下没这个道理,这事儿幸亏有你,等谢篁回来,我让他请你吃酒!”白春笙满意地点点头,他就知道王鲲风是个嘴硬心软的。这事儿要不是他出面,谢篁那傻子非得被人坑惨了不可,说不定一船人赚得钱袋子都满出来了,最后只有他得了几串钱的零碎。 “吃酒就算了,我已经与他说好了,让他回来的时候给我带几条银鲉鱼。” “那银鲉鱼果真十分美味?”白春笙被说得都有些好奇了。 “肉质倒是细嫩,也并不算稀奇,只是那银鲉鱼通体银白,富贵人家惯于用这银鲉鱼做蒸鱼,大大的青瓷盘里,一条洁白如雪的银鲉鱼,衬着翠色的葱丝,十分好看。开渔第一日,从上游运下来的银鲉鱼,酒楼里一盘要卖十八两银子,个头也就一斤多,再大一点的便不卖了。” “是留着给贵人们吃吧?”白春笙撇撇嘴,限量这一招,他们那个时空早就被商家给玩腻味了。 “物以稀为贵嘛~好了不说了,等谢篁回来,我分你两条鱼,你也尝尝。不过我这也是瞎操心,你从前生活在水里,什么鱼虾没吃过?” “那都是生的!能好吃到哪里?”白春笙白了他一眼,“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一定要到岸上来生活?难道就图被晒成河蚌干?还不是水里不能生活做饭,我这么些年辛辛苦苦跟那些路过的大厨们学的这些手艺,也没有用武之地,实在是可惜。” “说起来,你在水里有没有其他亲眷?”想到自己今后可是要找媒人来提亲的,要是白春笙在水里还有其他亲人的话,那就好办多了,到时候请家里的亲戚长辈来操办一番,倒也热闹。 “唉!别提了,或许有其他亲戚吧,但是早就不知道漂到哪里去了。”白春笙嘆息一声,“我们河蚌在水里也不是一直都在一个地方呆着的,我记得我小时候好像不在这条河里,但是我也记不得那是哪里了,每次春汛、夏汛、秋汛一来,我们都不知道会被冲到哪里,我也是来到清水河之后,这里水流平缓,才慢慢在这里生活下来的,那时候,周围的河蚌都是我不认识的了。” “春笙哥哥你不要难过,以后我们都是你的亲人!”三郎走过来抱了他一下,精緻的小脸在他胳膊上蹭了蹭。 “我没有难过,其实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家乡到底是什么模样了,你们知道的,水底下的世界,都是差不多的,除了石头、泥沙便是无穷无尽的水,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鱼虾螃蟹贝壳之类的,我们虽然互相不认识彼此,但是这样也好啊,最起码,当我们被洪水冲散的时候,不会因为别离而感到伤心。” 白春笙说得很轻松,王鲲风却不由得心里一阵阵的难受。 他一直以为自己和三郎他们兄妹三个很可怜,就因为生下来是半妖,便被亲生爹娘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想到,即便是血统纯正的河蚌妖,也有他的无奈和可怜。或许这样真的可以活得无忧无虑,可是,人这一辈子,如果没有了牵挂和惦记的人和事,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好啦,好端端的说这些做什么?今天可是我大病初癒回来的第一天,吃了好几日的白粥清水,可算是可以开荤了!快点,鲲哥你帮我烧水,三郎帮我把那些菜和肉洗干净,放在竹篮子里沥水,我快饿死了!” 上好的五花肉被分成了两份,一份白春笙拿来预备做个红烧肉,正好加些蜂蜜进去,一份切成薄片,和山辣椒一起做个辣椒炒肉。 这山辣椒是他们在路上买的,山里种的辣椒,大约是沾染了山野之间的野气,又或许是和什么野生的辣椒品种串了种,味道就是比山下菜农自己种的辣一些,白春笙将人家背下山的两篮子山辣椒全都买下来了,预备自己做些剁椒,平日可以拿来佐餐或者做火锅蘸料的配料,还可以拿来做剁椒鱼头,只是不知道三郎能不能吃辣的。 “三郎,那个山辣椒你洗的时候小心些,洗完之后千万别拿手去擦鼻子眼睛。”白春笙想了想叮嘱道。 “阿嚏!阿嚏!”话音未落,三郎便狠狠打了几个喷嚏,白春笙转过头一看,这傢伙不小心掰断了一根山辣椒,强烈带有刺激性的辣椒的味道,让刚化形的小猫顿时狼狈不堪,一双圆熘熘的大眼睛瞬间变成了红彤彤的兔子眼,连莹白如玉的鼻尖都红了一大块。 “噗嗤~”白春笙放下菜刀走过去,舀了一些凉水出来,洗干净手,让三郎歪着脖子,他一点点地用清水给他洗了一下,“现在知道厉害了吧?看来你确实不能吃辣的,这辣椒放这里,等下我来洗吧。” “那我做什么?”三郎有些不自在地扭了扭身子。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大哥看他的眼神有些严厉,难道是因为他连辣椒都洗不好的缘故? “你么~这样,等下我教你做鱼丸吧!” “好!”三郎得到了新的工作,顿时心满意足。 白春笙把两道肉菜准备之后,便摸出王鲲风给的杀鱼刀开始杀鱼。 先将鱼狠狠摔到地上,摔晕了之后,拿出去鳞刀快速去鳞,然后剖开鱼腹,取出鱼内脏,撕掉鱼腹内那层黑色的薄膜,打水洗干净后,换了一把刀,将大鱼头切下来,留着做鱼头炖豆腐。 将剩下的鱼身对半剖开,又换了一把刀,先将外面一层鱼皮片下来,然后便顺着一份方向快速将鱼肉片下来,同时塞给王鲲风两把菜刀,让他帮忙把鱼肉剁馅。
第41页 王鲲风力气大,许是为了在心上人面前炫耀炫耀,两把菜刀挥得都快产生幻影了,没一会儿那些鱼片就被剁成了肉泥。 白春笙:“……”幸亏劳资的砧板是木桩子改造的,这要是复合木板的,这会儿只怕已经被大卸八块了吧? “鲲哥,再帮我剁点儿麦菜。”白春笙拿了一把三郎方才洗好的青菜递给他,想了想叮嘱道,“别太用力,不然菜叶子里面的汁儿就跑了不好吃了。” 三郎在一边抿着嘴儿偷着乐,王鲲风狠狠瞪了弟弟一眼,接过麦菜慢慢剁了起来。 这麦菜长得有点像催肥了的荠菜,之所以叫麦菜,是因为这种菜一般都是农家入秋播麦子的时候,利用麦子之间的间隙撒种上去的,冬麦要到开春之后才开始拔节,与其让土地就这么空着,倒不如在麦苗的间隙撒些麦菜种子,麦菜长得快,即便被大雪压住了也不会冻死,而且更妙的是,等到开春麦子长起来之后,藏在麦苗里面得不到光照的麦菜也不会死,后面抽出来的嫩芽也更好吃,可以一直吃到夏天麦子收割的季节。 白春笙尝过几次,炒熟后的麦菜,味道介于荠菜和圆白菜之间,很适合拿来剁碎做馅儿,馅料准备好之后,白春笙加入调味料搅拌均匀,便开始教三郎怎么做鱼丸。 王鲲风有些不高兴地站在俩人身后,却也没有离开。他当然知道春笙和自家三弟根本没有可能,但是,大概猫都是嫉妒心强的物种吧,他就是见不得春笙和其他人在一起靠的太近,无论男女!妖也不行! “三郎你看,做鱼丸其实很简单,主要就是准备馅料,你这样,把虎口稍稍放松,对!让鱼绒从里面挤出来,鱼丸滑到温水里,是不是一下子就成形了?对!你自己试试。”白春笙放开手,让三郎自己试着做。 三郎看着弱,其实非常聪明,不过是教了他一次,看着白春笙做了两次,做出来的鱼丸便可顺利成形了,看着一个又一个不规则形状的鱼丸漂浮在温水上,三郎笑眯了眼。 “那这些鱼丸就交给你啦,做好的鱼丸捞出来,放在这个盆子里。”白春笙说罢便忙着去张罗中午的其他菜去了。 正忙着呢,商秋芦背着一大捆柳条进来了。 “秋芦你一大早就出去砍柴啦?”白春笙有些奇怪,因为早上并不是砍柴的好时机,柴火上沾了露水,又重又难砍,一般人家砍柴都是下午去的。 “不是柴火,是柳条,你不是要开店卖鱼丸?我想着砍些柳条回来编些柳条匾,到时候可以拿来放鱼丸。” “哎呀你不说我差点忘了,确实要买些匾来装鱼丸!”白春笙一拍脑袋,鱼丸做好之后也不能一直用凉水泡着,最好是铺平了晾干,这样不管是拿来做鱼丸汤,还是做红烧鱼丸都好用。 “秋芦你先歇歇吧,这个不忙,等吃完饭咱们一起去铺子里看看,选个放柳条匾的地方,再去木匠店找木匠师傅打个架子,这样一个架子就能叠放许多层鱼丸了,咱们可以赶在饭点之前把鱼丸做好晾着,等客人来了便可以马上拿来烧了。” “好!”商秋芦便在屋檐下将柳条放下,其实刚砍下来的柳条也不能马上编东西,得先把外面一层皮剥掉,尤其这柳条匾还是拿来放鱼丸的,更是要干净些,得选一选,有虫洞的便不能要了。 搬了一个小板凳,商秋芦坐在屋檐下,慢慢挑选合适的柳条,不好的便丢到院子里,晒干了可以拿来当柴火,长短合适的便顺势剥了外面一层皮,放在一边,等洗干净之后,挂在屋檐下阴干,便可以拿来编东西了。 鱼丸做好之后,三郎闲着没事,索性便替周婶婶跑了一趟,去书铺将周茂青也喊回来,又去对门将王大娘和阿姌带了过来,大伙儿一起帮忙,将两家的桌子拼起来,放在白春笙简陋的“客厅”里,便热热闹闹地开始吃饭了。 大家都对白春笙容易晒伤这件事非常重视,叮嘱他往后千万不可再往大太阳底下走了,若是有什么实在需要出去办的,便让他们帮忙跑一趟,白春笙笑眯眯地答应了下来。同时对自己这一身细皮嫩肉又有了新的理解,怪不得皮肤这么好,感情以前从来都不晒太阳的! 吃完饭之后,白春笙他们先是去了铺子,大致估算了一个尺寸,便去木匠店找木匠定了一个高约一米八、上下有八层的木头架子,这架子比寻常家具好做,木匠答应过两日便给他们做好,办完事,商秋芦极有眼力见地藉口还要砍些柳条,先回去了,王鲲风满意地点了点头,藉口说趁着现在不忙,带白春笙去找几个渔民商量食材的事情。 第28章 码头这边按照功能来划分的话, 主要有三处,位置最好的便是停靠大型货船和客船和官船的地方, 寻常渔民家的小渔船是不允许停在这边的, 属于专用泊位。 另外两处,一处是黑鱼精专门留下来给自家货船停靠的,黑鱼精把持着本地渔民所有的鱼获, 像王鲲风这样负责在鱼街收租子和保护费的还算是轻松的,还有便是每日守在码头这边的几个管事,会从每日的鱼获里,挑选出最值钱最好的,当日选出, 当日便用船送到下游的州府去,黑鱼精便是靠这个积攒了一笔原始财富的, 后来, 有了钱,他便也拉起队伍跑起了货运,只不过鱼获这一块依然没有丢开。 毕竟,通过这些鲜活的鱼获, 他们可是和不少州府那边大户人家的採办建立了稳定的关系,这对于主子的大业可是很有助益的。 最小的那一处,才是供渔民的小渔船停靠的。好在渔民的渔船都不大,而且也不是一起停靠的, 倒也不算拥挤。 下午这边靠岸的渔船就更少了,这个点, 大多数渔夫都抓紧时间在家里休息呢,白春笙不太明白王鲲风带他过来是什么意思。 不过,很快他便明白了。 只有一些生意或者鱼获不太好的渔夫,才会这个点还坚持守在这里卖鱼,这类渔夫,也比早上那一拨更好讲价。 只不过,走近了一看,白春笙心里也忍不住一酸。留下来的渔船,大多都是破破烂烂的,守着渔船的不是老人就是半大小子,拉不动大网,也打不到值钱的鱼获,拿来贩卖的,也大多是用小网或者鱼饵钓上来的,比如说青鱼或者棒槌鱼这种大路货。 王鲲风大约也是想给这些“老弱病残组”一些照应,这些大路货虽说卖不上价格,但是数量多了,赚的也算不少了。 小码头边有个茶水棚子,王鲲风让白春笙过去坐着,他下去把几条渔船的渔夫都喊到棚子里,让店家上了两壶茶,一壶浓茶给几个渔夫喝,一壶清淡些的下火茶是专门给白春笙预备的,这傢伙简直就是水做的,不但晒不得太阳,天一热便要拼命喝水,简直恨不得整个人都泡在水里。 几个渔夫听说白春笙每日都要买青鱼和棒槌鱼,不由得都高兴起来,这两种鱼都是很好抓的,只不过因为肉太多又厚实,富贵人家不爱吃,寻常人家又吃不完这么大的鱼,因此除了过年那段时间之外,其他季节这两种鱼都非常难卖。 白春笙虽然很想帮他们一把,但他自己现在也没什么家底,几个人商议了一下之后,白春笙便和他们约好,每日只要五斤以上的大鱼,青鱼两个铜板一斤,棒槌鱼三个铜板一斤。刚开始每家每日只需供给十条鲜鱼,等店里的生意上去了之后,再商量以后供应多少。
第42页 “怎么不定一样的价钱?”等到这些渔夫离开之后,王鲲风悄声问道。 “棒槌鱼的鱼皮很厚,拿来做炸鱼皮是道极好的下酒菜,我看码头那边时常有人下工后在馆子里要二两烧酒,一碟花生米在那儿吃,花生米是素菜,我这炸鱼皮可是荤菜,一碟五个铜板,吃不完还能带回家炖菜吃,晚上我做一些你尝尝,上次我自己试着做了一次,炖麦菜杆子真是一绝!” “其实等到入秋天不太热的时候,攒下来的棒槌鱼鱼皮,还可以做成腌鱼皮,熏制了之后用干辣椒和大蒜瓣蒸熟了,想必味道也不错。” “水底下那些鱼精若是知道你这么会烧鱼,定然十分怕你。”王鲲风笑了笑。 “可惜铁匠铺子里每日都十分忙碌,若是铁匠师傅有空的话,我还真想去定做一个烤鱼的铁盘子,棒槌鱼的鱼肉厚实,切成片拿来做烤鱼排定然也是极美味的。” “我和那铁匠铺子掌柜的交情还算不错,改日带你过去,不过一个铁盘子,听着也不难,他惯会以此为藉口讹诈外面来的,哼!” 那铁匠铺子的掌柜王鲲风何止认识,原本就是他的属下,只不过这属下,咳咳!略奇葩……约莫是小时候穷怕了,长大学了门手艺,便忍不住习惯性地坑别人一把,鱼街其他店老闆惯于“杀生”(遇到生面孔便坑人一把),他倒好,生熟不忌,“杀生”也做,“杀熟”也做,逮着人就坑! 若不是他那手艺实在不错,且有王鲲风和黑鱼精给他撑腰,就他这副“生熟不忌”的脾气,早就被人砸了场子了。 白春笙还以为是自己面子不够,所以人家铁匠师傅才不愿意为自己提供订制服务呢,当下便谢过王鲲风,拿了一张粗纸来,用烧过的木炭在上面划拉了几下,大致说了一下那烤鱼排的铁盘子是个什么样子,委託他帮忙订做。 因要自己开摊子做买卖了,许多事情都要考虑周到,回去的路上,白春笙和王鲲风顺道又去了杂货铺,找老闆定了两百个中等大小的陶碗,一百个大小不一的碟子,并许多竹筷、竹汤匙,若干厨具等等,又单独买了五个陶罐带上。 “买这些陶罐做什么?” “早上不是买了那许多山辣椒么?我多做些腌起来,过几日铺子开张了,恰好便能吃了,拿来做蘸料,又或者是单独下饭都好的。”水边生活的人虽然都喜欢吃水产,但也要吃些主食和蔬菜的,白春笙想要让自己的铺子比鱼街其他人家有特色些,也不能光靠做鱼丸鱼面的手艺,还得有点儿别的。 他想起前世满大街的火锅店,那些有名气的,到了饭点就要排队的,无非就是食材新鲜一些,汤底和蘸料好吃些罢了,说到底,就是一个“秘方”罢了。 原本如果只是他孤身一人的话,他可能还不敢把自家腌辣椒酱的秘方显摆出来,财帛动人心,他一只无亲无靠的河蚌,哪里干的过那些心怀叵测的人?不过,现在有了王大郎,人家背靠的可是整个码头势力最强大的黑鱼精大佬! 回去之后,白春笙拿出一只干净的木盆,将砧板放在上面,两把菜刀备好,洗干净的山辣椒放在一边,看了看还站在一边,捲起袖子准备帮忙的王鲲风,不厚道地笑了笑:“鲲哥,我看您还是躲远一些吧?这山辣椒味道刺激,你不是猫妖吗?” 想了想三郎午间的狼狈,王鲲风默默退到了一个安全的所在,不过,并没有离开。 他想试试看,他是不是和三郎一样,也对那山辣椒的味道难以接受。 事实证明,白春笙的担心是有道理的。 伴随着大量的山辣椒被切开剁碎,空气中瀰漫着一股辛辣刺鼻的味道,还没有腌制过的山辣椒,有的只是纯粹的辛辣,王鲲风隔着十步的距离,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口鼻瞬间火辣辣的,眼睛也不由得红了,喷嚏声一下接着一下。 不过,看到白春笙也不停地打着喷嚏,鼻子都红了,王鲲风忍不住几步踏了过去,将他手里的菜刀夺了过来:“你歇息片刻,我来替你剁。” 该死的,这山辣椒便是再好吃,也不能拿命来做啊?白春笙的皮肤本就细嫩,辣椒剁碎后迸出来的汁液溅在他白皙的皮肤上,不用说也是火辣辣的疼。 王鲲风也顾不上自己一声接着一声的喷嚏了,挥舞菜刀,迅速将堆叠在一起的山辣椒给剁成了一圈一圈的辣椒圈,他方才观察过了,白春笙就是把辣椒剁成这般大小的。 “你歇一会,换我吧。”白春笙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去洗了手,拿了一块凉水浸湿了的布巾过来,王鲲风抬眼看了看他,那红彤彤的兔子眼,看着可怜又可笑。 白春笙又是好笑又是感动,不由分说地夺过菜刀,将湿布巾丢到他脸上,自己接手继续剁辣椒去了。 俩人折腾了好几个来回,总算把那些辣椒全都剁好了,拿出备好的粗盐,将大盆里的辣椒圈撒上粗盐搅拌均匀,再切两斤生的大蒜瓣剁碎了搅拌进去,便可以填到陶罐里,盖上盖子等着了,这种天气下,过几日便可以拿出来吃了。 “行了,快点回去洗洗吧,看你这样子,王大娘若是看到了,说不定还以为我欺负你了呢。”白春笙这里并没有王鲲风的换洗衣物,看到他身上的衣衫都沾满了辣椒籽,连忙催他回去洗漱换衣裳。 王鲲风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有些傲娇地转过身去,决定回去就找黑鱼精算帐去! 出的什么馊主意? 什么“帮心爱之人鞍前马后是促进感情的最好办法”,什么“不怕苦不怕累,方能抱得美人归”,忙活了大半晌,竟连在这边洗个澡的福利都没换来! 难道剁辣椒不算是辛苦活儿? 他活了这么多年,当年被亲娘命人送到别院的时候,都没哭的这么惨过! “等一下!”白春笙喊住他,“回去洗个澡再过来,给你点甜头吃!” 甜头? 什么甜头? 猫妖荡漾了半晌,晕晕乎乎回去沐浴更衣去了。 等到他将自己洗的香喷喷的回来的时候,迎接他的甜头……是一碗热腾腾的桃胶蜂蜜甜汤。 桃花坳带回来的那些桃胶都已经晒干了,被周婶婶妥帖地放在一个布袋子里,挂在屋檐下,因为都不知道怎么吃,而且也不知道白春笙是不是拿去做成好吃的卖钱的,一直都没有动,正好白春笙回来,便取了一些出来,和三郎买来的蜜蜂一起做了甜汤。 众人还是第一次吃到这样口感独特的甜汤,尤其是周婶婶,得知这里面q弹软糯的桃胶,竟然就是桃树上掉落的桃油之后,当下便决定改日带着一双儿女采桃胶去,这东西吃着新奇,若是白春笙拿去铺子里卖的话,说不定那些大户人家吃了觉着好,到时候她便可以采一些拿去卖了,反正都是不要本钱的买卖。 王鲲风吃着倒是一般,当然了,心里不舒服,哪怕吃的是人参果也不会开心的。 这和他想像中的“甜头”一点也不一样! 猫妖生气的后果,便是当天夜里,趁着某只河蚌睡着的时候,偷偷熘进来,补上了白日里他以为的“甜头”。
第43页 听到隔壁传来的异样的声音,商秋芦披着衣衫坐了起来,靠在床头,默不作声地听着,也不点灯,直到察觉到猫妖离开的声音,这才重新躺了回去。 半妖血统,按例是不被允许与凡人亦或者是血统纯正的妖族成婚的,以免生出更多血统混杂的半妖,只不过,那河蚌也是男妖,这样说起来,也不算是不合规矩吧?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白春笙摸了摸嘴唇,好像又有些肿起来了,他一个糙汉子,也没想起来要买个铜镜在家里“揽镜自照”,洗脸的时候拿洗脸盆清水的倒影一照,果然嘴唇有些肿了。 “难道是昨日去码头又晒着了?不过,近日外面仿佛是有些热了,往后出门还是注意些吧。”白春笙想了想,从抽屉里取出那毛大夫开的清凉消肿的药膏,沿着嘴唇抹了一圈。 这药膏倒是个好东西,抹上去没一会儿嘴唇就消肿了,白春笙本想着今天身体不适,很多事情做不了了,现在嘴巴好了,自然忍不住又忙活了起来。 花出去的本钱已经不少了,要是摊子不赚钱,那他就要亏本了。鑑于水底下的那些未知危险,白春笙目前还不打算下去冒险,因此,摆摊卖鱼丸,他是认真的!为了赚钱! 戴着周婶婶帮忙做的斗笠帷幕,跑到码头那边买了一条青鱼一条棒槌鱼,花了二十多个铜板,又去粮油铺子买了几斤豆油,两只手提着,正准备回家,却在路边遇到了带着手下在收租子的王鲲风。 王鲲风还未开口,他手下那帮完蛋玩意儿便一叠声地热情无比地凑了过来,两个手脚快的抢了白春笙手里的东西帮忙拎着,余下的见没东西可拎,也没闲着,嘴里一叠声地喊他“白大哥”。 “什么鬼?”白春笙用眼神询问王鲲风。 “这些小子听说你做得一手好鱼丸,都馋着呢。”王鲲风哭笑不得地回答道。 “那正好,我今天想做些鱼丸鱼面试菜,正愁找不到人帮忙呢,这样,等会儿你们这边忙好了,便去我家里,我做些鱼丸鱼面给你们试试!”白春笙有些高兴地说。 他倒不是有钱到随便请人吃饭,只不过,这些人都是经常在鱼街收租子收保护费的,也就是俗称的“道上混的”,他在这鱼街摆摊卖鱼丸,若是能和这帮人打好关系,别的不说,今后肯定没人敢在鱼街找自己麻烦,这就省了多少事啊? “那~那多不好意思,我们这不是白吃白喝吗?”这些人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看自家老大,仿佛不记得他们原本就是在鱼街白吃白喝,有时候还白拿人家东西的街霸一般。 “怎么能说是白吃白喝呢?你们这是给我帮忙,替我试菜啊,我要在这里摆摊卖鱼丸,做的东西起码要合口味啊,你们常年在鱼街巡逻,哪家的鱼丸好吃想必都吃过,正好请你们帮忙掌掌眼,看看我做的鱼丸拿来卖行不行。”白春笙笑着劝道。 “行了!磨蹭什么?你们白大哥让你们去,你们就去!回头他那摊子开起来了,你们没事多照应着点也就是了。”王鲲风不耐烦道。 “那是一定的!”众人连忙答应下来。 开玩笑!他们还没瞎呢,自然发现了最近他们头儿三天两头地往这位白公子院子里跑,不但陪人家去桃花坳摘桃子,人家生病还陪了好几日,连人家开铺子也鞍前马后地帮忙搭棚子打招唿……这要不是看上人家白公子了,他们把眼珠子挖下来给头儿当弹珠玩! 既然是他们头儿看中的人,他们做小弟的,自然要努力帮着自家头儿讨好人家白公子,而且,咳咳!说句心里话,白公子长得真好看啊!那眼睛,水汪汪的一双含情目!那嘴巴,红润润的好像春上的樱桃!那一身雪肤,简直了!花楼里的小郎君都没这么好看的……呸!这句话千万不能让头儿知道,不然他们一定会被踢到河里餵鱼的。 虽说听不懂啥叫“试菜”,不过,想一下也就知道了,大概是把摆摊子要卖的东西提前做些出来,让他们帮忙吃着看看好不好吃的意思? 这帮人平日里对着其他店家吃吃喝喝毫不在意,可是,面对“未来嫂子”却不敢托大,巡逻的时候各自掏了些铜板凑一凑,买了些新鲜的吃食带上,王鲲风权当没看到,这帮臭小子倒也懂事,就是看春笙的时间有些长,罢了罢了,一定是训练的时候太轻松了,回头多跑跑腿就没空闲盯着人家看了。 白春笙已经在家里做好了鱼丸和鱼面,还用剩下的鱼头和鱼骨头熬了一大盆奶白色的鱼汤,里面飘着一些散碎的嫩豆腐和葱花。 鱼丸被做成了两种口味,分别是和青菜一起烧的鱼丸青菜汤,清亮的汤底下面垫着些青菜叶子,上面是十几个白嫩嫩的鱼丸,看着十分清爽。还有一种是红烧鱼丸,里面加了些切碎的葱头,闻着就十分鲜美,且带着一股大酱炒熟后的香味。 鱼面也做了两种吃法,分别是最简单的清汤面,还有用类似葱油拌面的方法做的凉拌鱼面。 “这鱼丸你们先尝尝,吃完的话鱼面在桌上,大伙儿自己盛哈,还有鱼头豆腐汤,若是吃了拌面觉着腻味了,可以舀一碗汤喝喝。”白春笙热情招唿道。 “让他们自己来吧,又不是没长手!你这一上午也累了,坐下一起吃吧。” “你们先吃,我去拿两碟小菜过来。”白春笙笑了笑,让王鲲风去趁热吃鱼丸,自己去了厨房,将前几日自己做的泡菜盛了几碟子出来。 说起这泡菜,他还挺不好意思的。 之前他闲着无聊,路过酒楼后厨的时候,看到他们将一大筐摘下来不要的菜叶子菜帮子丢出来,白春笙觉着可惜,顺口问了一句,听说确实是不要的,便回家拿了两个竹篮子过来,捡了许多回去,洗干净,去掉烂掉的部分之后,摊到院子里晒到半干,拿回来做了些泡菜。 原本他是想着,万一真到了山穷水尽,只能吃馒头果腹的时候,起码家里有这么两罈子泡菜,也不至于干啃杂粮馒头,起码也有个咸菜不是? 结果没想到,出乎意料的,他和王鲲风这个鱼街一霸竟然成了好朋友,有这位街霸在,不但开店的店面问题解决了,连食材也帮他张罗好了,现在还带了一帮小街霸来给自己撑场面,搁后世简直能评选“*国好基友”妥妥的! 小街霸们原本想着无论“大嫂”做的好不好吃,大伙儿都得异口同声地夸赞,并且若是有不识货的敢在大嫂的摊子上说大嫂的东西不好吃的话,他们也得上去“主持公道”。 可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鱼丸竟如此美味,不像有的人家做的鱼丸,炖的时间久了便散成鱼绒,也不像有的煮时间长了便嚼不动,“大嫂”做的鱼丸,口感弹牙,咬一口,满嘴都是鱼肉的鲜美,吃腻了碗里还有些青菜可以换换口味。 还有那鱼面,清汤的倒还罢了,那葱油拌的鱼面味道不要太好!他们这些年吃遍鱼街,连街上有名的几家酒楼也吃过,还没吃到过这般够味的鱼面呢,吃完之后,再来一碗香浓的鱼头豆腐汤,原本想好的夸赞“大嫂”的话,早就不知道忘到哪里去了……
第44页 白春笙也不用听什么夸赞的话了,看到每个人面前的碗和碟子都空了一堆,想想就知道,他做的这些小吃,应该挺合本地人的胃口的。 “吃鱼丸吃不饱吧?你们下午还要去上工呢,我熬了些黄米粥,这是我自己做的小菜,你们将就着吃点黄米粥吧。别下午饿了找不到地方吃东西。”白春笙笑眯眯地端了一大盆黄米粥过来,旁边两个小弟立刻狗腿地跑过去接过来放在桌上,也不敢让“大嫂”给他们盛粥,一个一个特别乖地拿了碗来排队盛。 “鲲哥你也吃些粥吧?放心,给三郎的我单独留了一份呢~” 白春笙凑到王鲲风耳边悄声道。 “往后我也要来吃!”王鲲风不太高兴地表示。对于喜欢的人竟然给自家弟弟开小灶这件事情,心里的不满已经快要爆表了。 “知道啦~我何曾饿着你?” 王鲲风低着头慢慢夹着桌上的泡菜吃,嘴角却忍不住悄悄扬了起来。 白春笙却是有一些心虚地缩在一边慢慢喝粥,打死也不敢告诉这位爷,他吃的津津有味的泡菜,其实食材都是从酒楼后厨的垃圾堆里翻出来的…… 第29章 几天后, 白春笙订做的那些厨具都到齐了,安装好之后, 白春笙去找了那两家渔夫, 约好从明天开始,每家先给他送五十斤鲜鱼过来,直接送到他家里, 主要是院子里有水井,食材处理起来比较简单,不像鱼街那边,没有水井,打水还要跑很远。 谢篁和商秋芦也捲起袖子开始忙活起来。 白春笙这才发现, 商秋芦真的非常有玩刀的天赋,无论是杀鱼刀还是一般的菜刀, 无论是杀鱼还是切菜, 都比谢篁更加熟练准确,反正,他自己是没办法像商秋芦那样,一刀下去, 便在鱼腹上留下一条整齐的切口的。 白春笙便简单给他们俩分了一下工,让商秋芦专心杀鱼、剁鱼头,将鱼肉和鱼皮片下来,谢篁力气大, 便让他帮忙剁鱼绒,剁好之后, 他来调味做鱼丸。 三个人分工合作,很快便做出了三十多斤鱼丸,剩下的鱼头也有十几个,留下来十个鱼头和鱼骨头拿来明天炖豆腐汤,剩下的便被白春笙简单料理了一下,做了一锅给三郎和王鲲风吃的清汤鱼头,另外两个稍微大些的鱼头,一个对半剖开,蒸了一个剁椒鱼头,一个让手劲巧的商秋芦帮忙从鱼头的关节处拆开来,拆了满满一陶盆,拿来做了拆烩鱼头,烩好的鱼头下面垫了一层汆了水的麦菜,中和一下拆烩鱼头的咸辣味。 知道周婶婶和王大娘他们不是喜欢占人家便宜的性格,也不可能每次都到自己家吃饭,白春笙特意把菜多做了一些,每家送了一碗奶白的鱼头豆腐汤,一碗剁椒鱼头,一碗拆烩鱼头,份量也不算太多,只说是自家做的多了,分一些给他们尝尝。 结果,自然是没有空手而归,给王大娘送菜的谢篁,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装着十几个番薯饼的盘子,给周婶婶送菜的商秋芦,多了一碗猪肉烧豆角,几个自家做的黄面馍馍。 就着这些饭菜,三个人美美地吃了一顿热乎饭。 可把在暗地里盯梢的密探们羡慕坏了! 同样都是做密探的,同样都是负责盯梢大公子的,他们就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啃着干巴巴的麦饼,商秋芦这面软心毒的坏蛋就能坐在那里吃着热乎乎的饭菜……那个上面盖着一层辣椒的鱼头,闻着味道就知道一定特别好吃! 同一时刻,王家兄弟俩对着那闻着味道香喷喷、可一看就知道是辣椒做的剁椒鱼头,十分的纠结。 吃吧?好害怕像上次那样辣得眼泪鼻涕都流出来,狼狈不堪! 不吃?可是闻着真香啊~鱼肉向来都是带着鱼腥味的,这个对猫来说并不算什么问题,可是,偶尔换换口味也不错啊~ “这是山辣椒吧?你们别吃了,留给我吧。”王大娘看到鱼头上面铺着的佐料,一下子就认出了这是山辣椒,山辣椒比平地里长出来的辣椒要短小一些,而且因为山地多贫瘠,长出来的辣椒也更瘦一些,皮也厚一些,很适合拿来做辣酱,自从进了王府,她已经许多年没有吃过了,因为王府是採买是绝对不会买这种一看就是“低等食材”的东西的。 夹了一块藏在剁椒下面的鱼头肉,塞到嘴里,鱼头没有了鱼本身的腥味,香辣爽口,吃完一口还想再吃,简直停不下来。 看到王大娘吃的高兴,连上面的辣椒圈也夹着拿去下饭,难得胃口大开地又添了一碗饭,兄弟俩对视一眼,再也按捺不住,两双筷子齐齐往剩下的剁椒鱼头上面夹了过去。 然后,母子三人,便将一盘不算多的剁椒鱼头给吃的只剩下汤了……汤也没剩下,最后被三郎拿来拌饭吃掉了。 “唿~春笙这做菜的手艺,可比王府那些厨子好多了!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山辣椒了。”王大娘喝了大半杯水,中和了一下嘴巴里火辣辣的剁椒味儿,忍不住嘆息道。 “娘若是爱吃,下次儿子去买个大鱼头来,多留些鱼头,请春笙帮忙做一大锅剁椒鱼头给您吃。”王鲲风一边喝茶一边说道,这剁椒鱼头吃着确实美味,唯独一点不好,吃完之后需要拼命喝水,不能停,一停下来便感觉嘴巴里舌头都是麻的。 “那怎么好意思?再说春笙明日便要去鱼街摆摊卖鱼丸了,平日里哪有时间给你做菜?”虽然对儿子的孝心很满意,但是,王大娘也不想麻烦人家。 “怎么没有时间?卖鱼丸也只是早上到午间这段时间,过了午间的饭点,鱼街便没什么人了,他下午便可回来歇息了,晚上我和三郎过去帮他做鱼丸,他不就可以抽空给娘做剁椒鱼头了?” “我看你是拿娘做筏子,故意去找人家吧?”王大娘笑眯眯地看着一本正经扯理由的大儿子,大郎就是这样的性格,从前也是这样,明明是担心她织布时间长了伤眼睛,非说自己长大了,不爱穿她织的粗布了,让她去铺子里买棉布给他穿。 “我去找他,何必要拿娘做筏子?”王鲲风冷哼一声,耳朵却不由得红了。 “大哥去找白大哥怎么了?我每日还在白大哥那边吃饭呢,说起来,白大哥若是在鱼街那边摆摊的话,那以后我中午不是要去那边吃饭了?那倒好了,都在鱼街,倒是离书铺更近些了。”三郎有些高兴地说。 “往后我也去那边用午膳。”王鲲风得意地看了看弟弟。 “你们兄弟俩都去,是要吃穷人家啊?”王大娘不贊成地看着两个儿子,三郎去搭伙还有个说法,毕竟还在长身体,家里和书铺做的菜不和胃口,可是,大郎怎么也跑去人家吃白饭了? “放心吧娘,是春笙说了一定让我去的,他那个铺子用的不是我的地方吗?他本来是想给我租金的,我看他最近手头不宽裕,便和他约好了,每日午膳去他店里吃,权当是沖抵了那铺子租金了,且我在那边用膳,寻常人看到我在,也不敢欺负他了。”王鲲风对养母还是很有耐心的,慢慢地跟王大娘解释了一下。 “既是这样,那你们也别什么都吃,吃那稍微便宜些的,做小本买卖不容易,他一个人要养活自己,又晒不得日头,也辛苦吶!”王大娘嘆息道。
第45页 她也知道大儿子这么做其实是想帮白春笙尽快在鱼街站稳脚跟,毕竟白春笙是个外来妖,若是本地没人撑腰的话,谁知道会不会被人欺负?王鲲风若是每日去铺子里用饭的话,别的不说,最起码,一般的小混混看在他的面子上,也不敢随意欺辱白春笙的。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蒙蒙亮的时候,白春笙和谢篁商秋芦就起来忙活了,先将昨日宰杀好的鱼从水井里吊上来,商秋芦去鱼皮、片鱼片,谢篁剁鱼绒,白春笙站在两口大锅面前,左右开弓的做鱼丸,忙了大半个时辰,总算做好了十来个柳条匾的鱼丸,用担子挑着便往铺子里走去。 到了铺子里,将周婶婶帮忙做的绣着“白记食铺”的招牌挂起来,点起了几盏棉油灯,谢篁力气大,便将做好的鱼丸放到架子上,商秋芦帮着把桌椅板凳归置好,白春笙点着了灶膛里的火,先烧了半锅热水,下了三碗鱼面,夹了一碟子泡菜出来,三个人唿哧唿哧地填饱了肚子,这才松了一口气,坐在桌边看着黎明前的鱼街。 空气中传来阵阵夹杂着鱼腥味的水汽,这是鱼船靠岸的讯息,不远处的码头公房早已灯火通明,黑鱼精的属下守在码头四处,见到有刚靠岸的渔船,便去收了新奇罕见的渔获,余下的便不管了,交由船家自行贩卖。 河上的渔家倒也乐得如此,一来黑鱼精给的价格还算公道,他们不吃亏;二来,即便打到了稀罕河鲜,若是没有门路,一时之间卖不出去,渔获这东西可不比猪肉,上了岸,不过半日便要变质腐烂了,留在手里一不小心便要损毁,倒不如便宜些卖给黑鱼精的手下,大家都能赚一些,总比卖不出去砸在手里要好。 接下来便是码头最热闹的时候了,各地赶来的鱼贩子聚集此处,争相挑选着新鲜美味的渔获,一番忙碌之后,飢肠辘辘的船家和鱼贩子们,便会趁着渔获排队装船装车的时候,来邻近的鱼街吃一顿热乎乎的早餐,以便摄取一些高热量的食物,维持接下来的忙碌。 “白大哥,帮我来十五碗葱油拌鱼面,鱼汤用这钵子装一钵,便算十五个铜板吧?再来一罐子昨日吃的泡菜。鱼面份量要最大的。”正想着客人什么时候能到呢,一个穿着码头公房服侍的汉子赶着骡车过来买早点了。 公房那边正是忙碌的时候,约莫是担心白春笙这边忙起来做吃食来不及,便指派了昨日跟着来试菜的一个汉子拿了他们吃饭的傢伙,赶着骡车先过来把鱼面买回去,左右这天气十分炎热,拌面凉了也很好吃的,鱼汤放在钵子里,回去放在灶火上温着,吃完拌面热乎乎的喝一碗,整个人都舒坦了。 实话实说,昨日吃完白春笙做的那葱油拌鱼面之后,他们已经吃不下寻常吃的肉包子了,况且说实在的,一碗大份的拌面五个铜板,份量十足,正适合他们这样做体力活的糙汉子果腹,不像包子,看着大,一个铜板一个,五个也勉强只能吃饱,到半上午就饿了。 “开门第一单买卖,鱼汤便算是我送大伙儿喝的,吃得好,往后多照顾生意便是了,这是我和你们鲲哥亲手做的辣椒酱,拿去尝尝,喜欢吃辣的可以舀一勺放在拌面上,吃着爽快!”白春笙笑了笑,一边开了火准备煮鱼面,一边将用竹筒装起来的约莫半斤的辣椒酱递过去。 “头儿亲手做的?那我们可得仔细点吃,跟着头儿好几年了,还没吃到过头儿亲手做的吃食呢~”那汉子稀奇地掀开辣椒酱外面的盖子,凑近了一闻,好傢伙!这酱料真够味儿!光是闻着口水都快出来了! 白春笙煮面的速度很快,锅里的水原本就是热乎的,开了火之后片刻即沸,下鱼面,煮到表面透明后快速捞出来,盘成一团放到碗里,再浇上预备好的浇头,十几碗鱼面很快便准备好了。 商秋芦早就替那汉子把泡菜和一钵鱼汤给盛好了,那汉子摸出90个铜板就丢到桌上,也不管后面人怎么喊,忙不迭地赶着骡车就跑掉了。 开玩笑!他们过来买早饭,本就是想照顾“大嫂”生意的,这要是连买鱼汤的钱都要“大嫂”出,头儿知道了不得揍死他们? 再说了,公房里每日的早点钱都是分派下来的,又不是花的他们自己的钱,他们乐得买点好吃的,又能顺带着讨好他们头儿呢。 “大眼,怎么才来?肚皮都饿了,快快!这便是大嫂亲手煮的鱼面?闻着就香!” “啊嚏~这是山辣椒?闻着就够味儿!给我来点儿!” “你少吃些,这辣椒酱可是头儿和大嫂亲手做的,因为看到是我去了,才特意分我一罐子的,你给我留点儿,我午间还要拿来就馒头吃呢。” “你傻不傻?大嫂那铺子里不是还有鱼丸?早间吃鱼面,午间便去买鱼丸来吃,要什么辣椒酱?再给我来点儿!哎呀这辣椒酱拌在鱼面里真是够劲儿!” 公房里原本还唾弃这几个小子趁机讨好头儿和“大嫂”的,闻着这葱油拌鱼面的味道,也纷纷放弃了原则,这帮小子饭量惊人,再矜持下去,只怕真的连鱼汤都捞不着了…… 葱油拌面这玩意儿的杀伤力,白春笙是有深刻体会的。以前他宅在单身公寓里的时候,每次叫葱油拌面的外卖,坐在窗前电脑桌上吃面的时候,对面都有几只野猫目光灼灼地盯着他,不,是盯着他手里的葱油拌面! 将葱油拌鱼面作为铺子里的招牌点心,他是用了些心思的,做的浇头也费了一番心思,有自己亲手炸的葱油,也有用芝麻、花生碎、豆瓣酱、花椒末、八角末、辣椒碎等制成的秘制酱料,这是上辈子他们家吃拌面的招牌秘方,当年,据说他爸就是因为吃拌面吃上瘾了,又苦于得不到秘方,这才被他亲妈给套牢的。 最关键的是这种拌面做起来非常方便,将提前做好的鱼面煮熟后,过一遍凉水,放入碗里,加入葱油和备好的浇头,喜欢吃辣的加一勺辣椒酱,齐活儿!客人拿到面自己拌去,以白春笙的手速,一盏茶的功夫便能做出二十多碗拌面来。 伴随着葱油拌面的奇异香味,码头过来的不少船家都好奇地围过来,闻着那葱油的香味,问了下价格,知道最大份的拌面也才五个铜板,鱼丸贵一些,十个铜板一碗,当下便要了一碗面,商秋芦挨个给他们送了免费的鱼头豆腐汤,在水里泡了大半宿,这么一碗热腾腾的鱼汤喝下去,顿时身子都暖和了不少。 这时候,白春笙的鱼面也煮好了,放在敞口的盘子里,倒入小半勺葱油,两勺浇头,又问了他们吃不吃辣,吃辣的给上面添一勺自己做的辣椒酱,五颜六色的端上来,光是卖相就忍不住让人喝彩。 等到根据白春笙的指点拌好了面,吃到嘴里,爽滑劲道的鱼面,配上葱油的奇异香味,手工剁辣椒的独特风味,那么一大碗面吃完,许多人楞是觉着还想再来一碗! 幸亏白春笙准备的鱼面多,饶是这般,等到早市快结束的时候,提前备好的二十多斤鱼面便已售罄,鱼丸也只剩下一个柳条匾了,这还是特意藏在下面的,因为王鲲风和三郎还没来吃早饭吶! 商秋芦蹲在地上刷碗,谢篁早就跑到码头那边,等着白春笙和船家预定好的鲜鱼到货,他好立刻拿回去,趁着早市结束的空挡赶紧将午膳要用的鱼面给做出来。
第46页 综合早市顾客们的反馈,白春笙立刻决定鱼丸少做一些,专心做鱼面,并且将鱼面的价位根据份量,分成了小份、中份和大份,分别是3文、5文和8文的,寻常百姓一般吃小份的就足够了,码头做工的,或者那些船家的练家子,却是要8文的大份鱼面才能吃饱,若是像之前他们定的价位那般,5文一份的,叫两份又有些吃不完。 王鲲风其实很早就起来了,不过这厮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就羞涩了,大约是听到那些手下唤白春笙为“大嫂”的时候吧……总之,磨蹭到三郎收拾好快出门了,他才假装自己刚起身,和三郎结伴来到白春笙的食铺。 此时,早市已经散去,有几个来迟了没有吃到鱼面的,白春笙答应了午间一定给他们留一份之后,这才将人劝走,正在那里坐着歇口气呢,就看到这哥俩结伴而来。 “春笙哥哥,今早生意可好?”三郎笑眯眯地放下手里的竹篮,竹篮里面是一早刚摘下来的香葱和青菜,都洗干净了,整整齐齐地码放在一起。“这是我娘托我送来的,她说你今日必定生意兴隆,只怕没得空闲去买菜,便在家里摘了一些命我送来。” “我正想着抽个空去买点儿青菜和香葱做配菜呢,托你们的福,今早生意确实不错,准备的那些鱼丸和鱼面都卖光了,后来的都没吃到呢,我特意给你们留了些鱼丸,快进来,我去煮鱼丸。”白春笙接过竹篮放在一边,忙着擦干净手去煮鱼丸去了。 沸腾的热气里,白嫩嫩的鱼丸在滚水中上下翻滚,片刻即熟,捞出来之后,可以浇些炖好的鱼汤,加一撮葱花,做清汤鱼丸,也可加入浓油赤酱的浇头,再烩制一番,做葱烩鱼丸。 知道这俩兄弟都不能吃辣,白春笙特意没有放辣椒,没想到鱼丸端上来之后,三郎却主动找他索要了他亲手做的剁辣椒。 “你能吃吗?”白春笙担心地看了他一眼。 “能!昨日我和大哥都吃了你做的剁椒鱼头,只可惜那鱼头太少了,我连汤都拿来拌饭吃掉了!虽然吃完嘴巴里麻麻的,但是热出一身汗,感觉浑身都舒爽了不少,出汗也畅快了。”三郎笑眯眯地给自己碗里的葱烩鱼丸加了两勺辣椒酱,红彤彤的看着十分吓人。 三郎却很是满足,将鱼丸夹在筷子里,放到辣椒酱里滚了两圈,外面沾上了剁辣椒之后,一口接着一口地将一大碗鱼丸全部吃掉了,吃完之后,原本淡淡樱花色的双唇,已经变成了正经的烈焰红唇……咳! 白春笙来不及笑话他,谢篁已经去码头把第一批鲜鱼带回来了。 “白大哥,我按照你说的和他们说好了,不必急着立刻回去打渔,下午那一份,等过了晌午再送过来也使得。也说了每日最后一次送鱼过来的时候顺道过来结帐,他们都答应了。”谢篁力气大,肩膀上的扁担都快压玩乐,他为了省事儿,一口气把晌午要用的两百多斤鲜鱼全部带回来了。 “快过来歇歇,这么多鱼,怎么一下子都挑回来了?”白春笙给他倒了一杯凉茶,让他坐下喘口气。 “跑两趟做什么?没得让他们在那边等着,这么点鱼,不重!就是那扁担只怕要换个粗一些的了,一路过来老是听它在那儿咯吱咯吱的响,我老担心它半道儿上断了。”谢篁浑不在意地摆摆手,一口气喝光了一大碗凉茶,拿手背抹了一把嘴巴,那边,商秋芦已经默不作声地杀了好几条鱼了。 商秋芦杀鱼的技巧已经比白春笙还要熟练了,和白春笙杀鱼的时候还要用杀鱼刀不一样,商秋芦杀鱼的时候,只需要一把锋利的菜刀,从刮鱼鳞到剖鱼腹,一气呵成,连多余的一刀都不用,剁鱼头的切口整齐的好像机器切开的一样,真是天生的杀鱼高手! 王鲲风对此只能呵呵了,能在王府侍卫训练营里一路杀出来,刚满十岁便单独出来接任务的,能是什么简单人物? 杀鱼高手? 只怕这位其实是杀人的高手吧? 第30章 不过, 王鲲风到底没有多说什么,早上他那边事情也挺多的, 吃完早饭, 便和三郎离开了,走的时候顺手从白春笙这里拿走了一竹罐子的剁辣椒,准备拿去给黑鱼精尝尝去, 不知道这位吃完剁辣椒,会不会变成一只红彤彤的剁椒鱼? 王鲲风兄弟俩离开之后,白春笙便捲起袖子,带着店里两个伙计一起忙活起来。今天早市的鱼面大受欢迎,所以, 中午他们打算多做些鱼面,而且相比鱼丸来说, 鱼面要好做得多。 将鱼绒剁好之后, 和麦面混合在一起,搓揉成面团,可以摊平后做成切面,来不及擀面的话也可以直接取一块面团揪成面片状, 若是当日做的鱼面团吃不完,还可以擀成大块面皮后,切成片状拿去晒干,吃的时候可以拿来洗干净炖火锅, 也可以油炸了吃,一丝也不会浪费。 鱼丸他们也做了一些, 主要是留给三郎吃的,那傢伙对于掺了麦面的鱼面总觉得不够味儿,鱼丸这种纯鱼绒做的倒是很喜欢吃,白春笙偏疼小猫崽子,自然捨不得让他吃不饱。 午间的时候,大约是因为早市的时候闻着那葱油的味道实在诱人,上门的客人果然比早市多了许多,好在他们准备充分,分工明确,商秋芦负责蹲在灶台下烧火,白春笙煮面,谢篁力气大,负责上菜端盘子,三个人忙得团团转,腿肚子都快抽筋了,终于把午间这波客人给对付过去了。 原本看到新开的这家铺子生意这般好,附近其他几个卖吃食的店家还不太高兴呢,结果午间的时候,不但亲眼看到鱼街一霸王大郎带着他那个弱不禁风的弟弟去了白家食铺吃饭,连码头公房那边不少人也过来吃饭,还一口一个非常热情客气地称唿店家为“白大哥”,众人都是混码头日子久了的,不必说,自然知道这位新来的店老闆是他们惹不得的了。 好在郁闷也只是一会儿,许多被葱油味儿引过来,却因为有事等不及排队的,便顺便去了他们的铺子吃饭,倒也因祸得福,因着自家靠近白家食铺这个旺铺,生意倒是比平日里还要好上许多。 “不行了~照这样下去,咱们还是得多招两个人帮忙啊!最起码得有人收拾桌子,帮忙洗洗碗什么的。”用力捶了捶快要报废的小腰,白春笙这会儿觉得他整个妖都快不行了。 午间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到底做了多少碗鱼面了,只记得到最后,装铜板的木匣子都快满了,商秋芦一边烧火一边还要忙着去收拾桌子洗碗,谢篁单单是帮他上菜都忙得喘口气的功夫都没有,虽然赚钱很爽,但是,只怕他这副少爷的身子有命赚没命花啊! “确实该多请两个人了,我从前单单以为开食铺便是和街边卖鱼的那样,有客人来了便卖鱼杀鱼,没有客人便坐在那里跟人闲聊。哪里想到这一上午,从早市开始我就忙的连喘口气的功夫都没找着!”谢篁是他们三个里面力气最大的,这会儿也累的不行了。 “忙是好事儿,说明咱们这食铺味道好,顾客多,你没看到旁边那些食铺摊子的老闆嫉妒得眼珠子都快红了?若不是王家大郎带着人过来吃了顿午饭,你看他们会不会过来砸场子?”商秋芦默不作声地给自家大公子在未来媳妇儿这里发了一个贴片广告,这也是他做这么多年密探养成的好习惯,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给被盯梢者一些便利和甜头,接下来的工作便会顺利许多。
第47页 那些人的想法也很好猜,反正早晚都要被盯梢,与其换一个讨厌的一丝不苟的,倒不如继续让他来盯梢,最起码,有些事情他还会睁只眼闭只眼……这也正是王大郎能容忍他到如今的主要原因。 因为他商秋芦,识相,会做人,仅此而已。 白春笙对于商秋芦的话深以为然,不过,人手这块儿,他倒是有自己的想法。 午间这一餐结束之后,三个人简单把铺子收拾了一下,火灭了,门关好,这才带着上午杀鱼的时候剩下的二十多个鱼头回去了。 知道王鲲风兄弟俩确实能吃辣之后,晚上,白春笙让谢篁将剩下的新鲜鱼头都拆下来,商秋芦在旁边看到这死螃蟹跟砍柴似的在那儿拆鱼头,鱼肉渣滓溅了一身,顿时嘴角抽搐地拿过另外一把菜刀,默默在一边帮忙一起拆鱼头。 商秋芦拆鱼头的技巧十分好看,仿若庖丁解牛一般,刀锋过处,鱼头便顺着关节处迎刃而解,很快便拆出了一堆连着鱼骨的鱼肉。 二十多个鱼头看着多,两个人一起拆,没一会儿也就拆好了。 “春笙,这鱼头拆了炖汤更好喝吗?”今天在铺子里,他们炖的鱼汤得到了顾客们的一致好评,甚至有人跑回家拿了陶罐来,专门为了买他们的鱼汤的,到了后来,免费的鱼汤已经没有了,白春笙得不得用早上杀鱼剩下的鱼头,又熬了一些,这才勉强撑到午膳结束。 “这鱼头拆下来不是炖汤的,明日我们换一种更好做的汤,这鱼头是拿来做浇头的。”白春笙笑了笑,从他们拆好的鱼头肉里挖了约莫三斤多的鱼肉出来,“午间忙,大伙儿都没好生吃饱肚子,晚上我焖一锅黄米饭,再炖一锅葱烩鱼头,大家饱餐一顿!” 新鲜的拆好的鱼头肉洗干净沥水,热油锅,将切好备用的生姜、红葱头、辣椒干、大蒜瓣等依次投入油锅炸到香气四溢,倒入大酱继续翻炒片刻,倒入备好的鱼头肉翻炒,最后倒入两大勺热水,盖上锅盖焖煮约一盏茶的功夫,锅底只剩下一点点汤汁的时候关火。 这时候,另外一口锅里的黄米饭也做好了。白春笙拿了三个敞口大碗,盛了半碗米饭在下面,再舀了两大勺拆烩鱼头盖在上面,便是一道简单又美味的拆烩鱼头盖浇饭了。 三个人忙到现在也实在饿了,一人捧着比脑袋还大的一碗盖浇饭,唏哩唿噜地吃了起来。拆好的鱼头比完整的一个吃着更容易些,边吃边吐鱼刺,没一会儿脚边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蹲了好几只虎斑小野猫,在那儿津津有味地吃着他们吐掉的鱼刺上面残留的鱼肉。 白春笙看到这几个小傢伙一脸小心谨慎又垂涎三尺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跑回去取了一个敞口大盘子,下面垫一层黄米饭,上面浇了一层拆烩鱼头,特意挑了些鱼肉多的地方,拿过去放在墙角处,冲着那几只小猫咪招了招手,也没管人家看没看懂,继续回去吃他的去了。 那几只小猫先是愣了愣,仿佛有些不知所措地踩了踩自己的脚丫子,漂亮的金黄色的圆眼睛看了看白春笙,轻轻叫了两声,便一个跟着一个跑到角落里埋头大吃起来。 刚开始的时候还挺斯文的,约莫是那拆烩鱼头太好吃了,吃着吃着,最大的那只猫便占据了最中间的有利地形,左边吃两口,右边吃两口,等到把别人那边吃的差不多了,这才慢条斯理地吃起了中间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其他几只小猫看起来像是这只大猫的小弟亦或者是儿子?总之,对于大猫的欺负,小猫们只是软软地喵呜喵呜抗议了几声,好在浸泡了鱼汤的黄米饭也很好吃,抗议无效,便乖乖低下头埋头大吃起来。 一锅拆烩鱼头,便这样让三个人和几只猫分享了,连鱼汤都没剩下一点,让谢篁拿锅巴蘸着吃完了。 “你不是只爱吃蛋黄吗?”商秋芦瞥了他一眼。 “偶尔也要换换口味的!”谢篁振振有词道。 “你们觉得我把鱼丸给停了,换成这种拆烩鱼头盖浇饭怎么样?”白春笙打断了他们的斗嘴问道。 “这个比鱼丸好吃!”谢篁最先贊同道,鱼丸他倒是觉得一般般,但是,若是能每日吃到这样好吃的盖浇饭,他愿意一辈子跟着白春笙干! “且也比鱼丸做起来方便,拆烩鱼头的浇头,和黄米饭都可以事先预备好,吃的时候直接舀了饭浇上浇头就能上桌了。”商秋芦也贊同道,就连他这种向来不注重口腹之慾的,今天也忍不住一口气吃了两大碗,可想而知这美味的程度了,“况且,这样的话,做鱼面剩下的鱼头也不会浪费了。” “那便将鱼头豆腐汤换成水草蛋花汤,鱼丸暂时停掉,换成拆烩鱼头盖浇饭,鱼肉若是不够的话,可以切一些鱼块一起烧。也免得人家说我们的拆烩鱼头里面吃不出鱼肉来。”白春笙想了想决定道。 “又做了新菜式?”王鲲风不知道什么时候提着一只鸡站在门口,看到他们三个凑在一起聊得开心,心里有些不舒服。 “鲲哥!今天这么早下工了?也不算什么新菜,拆烩鱼头你吃过的,只不过我拿这个做浇头,做了拆烩鱼头盖浇饭,我没想到你这么早就回来了,饿不饿?要不我先做碗面给你吃?” “不必麻烦,这鸡你拿去杀了,晚上炖点鸡汤喝。”王鲲风将手里提着的还在拼命挣扎的老母鸡丢到柴堆边。 “这么大一只鸡,我一个人怎么吃得完?等下炖好了,我分一半拿去给王大娘尝尝吧。”白春笙笑了笑,并没有点破某人的小心思,不就是自己不会做饭,王大娘又伤了手?就算开口请他帮忙炖个鸡汤,有那么难开口? “有什么我能帮你做的?”王鲲风有些不好意思地扭过脸,他确实是想让白春笙帮忙给娘炖个鸡汤的,但是想到他这一天都在铺子里忙活,这会儿一定很累了,自己还上门请人帮忙熬汤,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顿时也有些后悔了。 “正好我买了些柴火在那里堆着,还没来得及噼呢,鲲哥你力气大,帮我噼一些柴火吧?再烧锅滚水,我去杀鸡。” 白春笙说着便要去抓鸡。 谁知道那母鸡约莫是察觉到自己大限将至,竟剧烈挣扎起来,母鸡的两只脚被草绳绑住了,一双翅膀却扑腾得十分厉害,白春笙一时间拿它没办法,王鲲风见状,不由得对这只不识相的老母鸡十分不满,他也没走过来,只是拿了刚噼好的一根柴火,随手对准那母鸡一丢,只听到母鸡咯咯乱叫的小脑袋顿时一歪,整个鸡倒栽葱一般从柴火堆上滚下来。 白春笙无语地看着很明显被打晕过去的老母鸡,看了兇手一眼,发现兇手竟毫无悔意,只能无奈地拎着那只可怜的老母鸡,走到一边放血去了。 等到周婶婶带着周幼青去绣坊交了绣活回来,白春笙已经把鸡汤炖好了,用专门盛汤的陶瓮分了两份,一份让王鲲风送过去给王大娘和阿姌趁热喝,一份留着晚上他们吃饭的时候喝。 拆烩鱼头又做了一大锅,盛出来两盘,一盘送给王大娘,一盘送给周婶婶一家,今天要不是两位婶婶细心,从家里帮他把葱蒜洗干净送过去,他那边就算想做菜也没时间去买佐料了。
第48页 既然决定要用盖浇饭替换掉程序复杂的鱼丸汤了,那餐具也得置办新的,白春笙抽空去了趟杂货铺。杂货铺的老闆看到他过来,笑的眼睛都眯起来了。 “白老闆生意兴隆啊!恭喜恭喜!发财了可别忘了提携一下老头子啊!” “瞧您这话说的,我这不是来照顾您老生意了吗?”白春笙笑眯眯地捧着掌柜的递过来的热茶,喝了一口,这才开口道,“掌柜的,我想再买一百个浅口的陶盘,但是我这个陶盘和一般装菜的盘子不一样,盘底要稍微深一些,这样的你们家有吗?” “怎么没有?你等着,我进去拿两个你瞧瞧,若是不满意的话,我再帮你去窑厂那边预定,他们烧起来也快的,三五日便好了。”掌柜的忙不迭地跑到后面去拿陶盘去了。 “这个深度倒是正合适,就是盘子稍微小了些,这样掌柜的,这种我先拿三十个回去,劳烦您帮我跑一趟窑厂,再定一百个这样的陶盘,对了,能帮我在陶盘边缘处顺便烧上编号吗?从一到一百就行了。” “这有何难?不过是数字罢了,又不是什么稀罕为难的花纹。”掌柜的摆摆手道。 “那行,掌柜的,等过几日我空下来了,再画几个样式,都照着这样从一到一百给编上号,到时候一起去窑厂帮忙烧了,该多少钱我一併结算给你可好?” “你就忙去吧!你家大哥早和我们打好招唿了,说不许坑你的银钱呢。老头子这身子骨,可禁不住你家大哥那一拳头!”掌柜的笑眯眯地应下了,还不忘调侃他两句。 不必说,掌柜的口中的大哥,自然就是王鲲风了。 白春笙心里暖暖的,顺手又从杂货铺买了两个现成的竹篮子,就这么一手一个,将陶盘放在竹篮子里拎着回去了。 “春笙你这孩子,白日里这般辛苦,晚上还给我们送了这么多菜!”刚进门,周婶婶就逮住他说了一通,无非是过日子手紧一些,别赚的还不如花的多,多攒些银钱好置办宅子娶媳妇……说得白春笙头大如斗,连连讨饶,看来,催婚这件事,无论在哪个时空都是中年大妈们的最爱啊! “婶婶你回来的正好,我正想找您呢,是这样的,我们铺子里生意不错,就我们三个也实在是忙不过来,今天一整天累得连腰都快断了,所以我就琢磨着回来问问您,您若是有时间的话,能不能每日晌午前过去帮我们收拾收拾桌子,洗洗碗,我每日给您开三十个铜板的工钱,您看怎么样?”白春笙急忙转移话题道。 “三十个铜板?就每日洗个碗?这么好的事情,你这是照顾你婶子呢?”周婶婶楞了一下,顿时高兴地点点头,“这事儿做得!我接了!往后铺子里收拾桌子洗碗的活儿就交给我好了。” 周婶婶带着女儿每日熬得眼睛都快瞎了,做出来的绣活拿去绣坊,也不过能赚个十几个铜板,稍微补贴一下家用。儿子早就劝她不要再做这个了,实在是伤眼睛,可是,除了这个别的她又做不了,现在好了,白春笙的食铺正好缺个洗碗的,她这样的老婆子也不必担心抛头露面惹人闲话什么的,况且只不过忙活到晌午,半日的时间便能挣三十个铜板,实在是再适合不过了! “那就这么说定啦,幼青妹子一个人在家里行吗?”白春笙看了看乖乖坐在一边的周幼青,这妹子一看就是出来的,举止斯文,礼数上一丝错处也挑不出的,若不是周父意外病故,这样的女子,只怕多的是好人家求娶呢。 “嗐!她在家里关起门来做绣活儿,谁还敢来绑人不成?再说了,实在不行,我便打发她去对面陪王大娘去,两个人在一起也好做个伴说说话。”周婶婶从前是一心想让女儿嫁入,最不济也得是在书院教书的先生。 只可惜,丈夫亡故后,他们家便一落千丈,家道中落,若是周茂青读书差一些便罢了,偏偏儿子读书也好,周婶婶一心想让儿子考科举做官。可是,科考之路,在这个年代几乎等同于银钱堆出来的富贵路,给先生的束脩、年节礼、同窗之间的文会、置办笔墨纸砚等等的花用……可以说,就算周氏族人没有谋夺他们的家产,周婶婶也不得不变卖田地供儿子读书的。 如此一来,女儿便为难了。 周幼青只比周茂青小三岁,如今也是个大姑娘了,再过两年便该谈婚论嫁了。周婶婶是不敢想了,若是等到儿子考中举人再议亲,女儿的年纪又太大了,嫁去别人家做继室,她又捨不得。 左思右想,周婶婶便将目光对准了王大娘家的三郎。 三郎和周幼青同年,看着斯文白净,如今又和她儿子一起在书铺里做工,家境瞧着也不错,实在是再适合不过了,因此,她便想着自己去铺子里做工的时候,索性打发女儿去对门陪陪王大娘。 这个时空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王大娘喜欢他们家幼青,这门亲事便算是成了一大半了。 不提周婶婶的一番苦心,只说白春笙,搞定了洗碗工之后,将明日早市要做的鱼面准备好,放到两个大木桶里,用粗麻绳吊在水井里,井底的温度约莫和上辈子冰箱的冷藏室差不多,拿来存放做好的鱼面面团正合适。 忙完之后,也到了月上柳梢的时辰了,今日第一天开门营业,食铺里生意好到他不敢置信,赚的不少,白春笙也没吝啬,除了每人五十个铜板的工钱之外,还额外给包了三十个铜板的开门红包,算下来,几乎等于从前谢篁在码头扛包三天挣的数目了,况且白春笙这边还包一日三餐,吃的比他从前自己花钱买的都要好,谢篁被白春笙洗脑,也决定将这些工钱攒起来,到时候可以自己置办几间宅子,也算是在凡间落户了。 说起落户,方才一起干活的时候,白春笙已经劝说谢篁抽空去码头公房那边也给自己办个户籍算了,反正他都已经下定决心跟着自己干了,还不如和他一样干脆办个户籍呢,按照政策还能给自己分到十亩地,到时候不管是租出去也好,还是自己种也好,起码也能多一笔收入不是? 谢篁从前一直没想过这个,经过白春笙的大力洗脑之后,突然发现好像落户确实很划算啊,那十亩地即便自己不会种地,租出去,一年也能得些口粮啊! “春笙还是你脑子好使!”谢篁崇拜地看着自家老闆,果然是只见过世面的河蚌,和他这种土包子螃蟹想的都不一样呢。 夜深人静,累了一整天的河蚌烧了一锅热水,将自家的浴桶放满水,整个人泡在里面,不知不觉竟睡过去了。 慢慢地,在月色下变成了一只脸盆大小的河蚌。 第31章 王鲲风从窗户外跳进来的时候, 一打眼没看到白春笙,吓了一大跳, 直到他趴在浴桶边缘, 看到了沉到水底的河蚌真身,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随即又是一阵止不住的后怕。 若是今夜进来的不是自己,而是什么心怀叵测的坏人, 那这只蠢河蚌岂不是就这么被人抓走了?这只该死的河蚌!果然是刚上岸没有一丝防备的蠢妖!竟敢随意在人前暴露真身!
第49页 毛绒绒的小猫瞬间变成了人形,修长的手臂伸入水中,将这只不知死活的河蚌捞了出来,抿了抿嘴,捞过一旁搭着的布巾, 粗鲁地擦了擦那坚硬无比的蚌壳,抱着睡得人事不知的大河蚌, 小心翼翼地放在了被褥上, 顿了顿,有些纠结地看着床上的薄被,心里认真思考着,要不要给这只河蚌盖上被子呢? 话说回来, 河蚌需要盖被子吗? 正纠结着呢,冷不防,原本老老实实躺在褥子上的大河蚌,竟然慢慢变成了人形! #为什么这只河蚌洗澡的时候不穿亵裤啊!!!#王鲲风瞬间僵住了。 良好的修养告诉他, 不能趁人之危偷窥别人的身体,可是, 本能却控制不住地往那白皙到如海珠一般莹润的身体上看去。 王鲲风脑子里一片空白,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去形容这具近乎完美的身体,他曾经在王府的一次家宴上,偶然看到过一次圣上赏赐给他父亲的海珠,大若鸽卵,通体莹润如月华,那应该是他见过的最美的东西了。 可是今夜,最美的海珠,在这具身体面前也要自惭形秽了。 王鲲风甚至有些嫉妒那半长的髮丝,因为它们夜夜可附着在这具美好的身体上,却对这份惊世之美毫无所觉,实在是暴殄天物! 王鲲风几乎是用尽了毕生的耐力,慢慢地、悄无声息地坐在了床尾,鬼迷心窍地忘记了给这具身体盖上薄被,贪婪地游走在犯罪的边缘,肆意欣赏着这具让人着迷的身体。 河蚌的两只脚蜷缩了起来,十个圆润白皙的脚趾头併拢在一起,好像一颗一颗依偎在一起的海珠,许是因为今日实在太过劳累,白皙的脚掌已经磨红了两块,王鲲风忍不住伸出手,热烫的掌心捂住那红肿的所在,慢慢地揉捏了起来。 一颗心,砰砰砰地好像要逃脱他的掌控一般。 掌心烫得灼人。 睡梦中的河蚌嘤咛一声,将被捉住的脚掌往褥子里缩了缩。 王鲲风瞬间如被雷击一般,放开了那莹润如玉的脚掌,吞了吞口水,拿起一边的薄被,假装看不到那藏在暗处、微微探出一个头的小傢伙,咬咬牙,将薄被盖住了满室春色…… “该死的河蚌妖!你最好能答应我的求亲,否则……否则再有下一次,我定不放过你!”丢下恶狠狠的一句威胁,猫妖仓皇顺着窗户逃了出去。 商秋芦一直侧着身子站在窗边,从那只猫进去,到他出来,看到那踉跄狼狈的脚步,商秋芦微微失神,心里觉得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东西,丢掉了。 不过,商秋芦很快便嘲讽似的笑了一声,他这样的,身家性命都攥在主子们手里,又有什么值得他去拥有的呢? 第二天早上,白春笙醒来的时候,察觉到浑身上下光熘熘的,顿时老脸一红,整个身子缩在被褥里,若不是还要赶早市那波生意,他都怀疑自己能不能起得来了,这么什么都不穿睡觉真舒服啊! 不过,想到这屋子连个正经的浴室都没有,挣钱买房子的欲望顿时压倒了睡懒觉的欲望,白春笙匆匆爬起来,用屋子里昨晚备好的水稍微洗漱一番,打开门,谢篁和商秋芦已经收拾好了出摊子要预备的东西,三个人照例是饿着肚子赶到鱼街,先将摊子支起来,这才匆匆做了三碗葱油拌鱼面吃了下去。 葱油的香味在静谧的凌晨,撕裂了平静的夜空,只可惜这里没有卖芝麻香油的,否则的话,滴两滴芝麻油下去一拌,半条街都是诱人的香味有木有? 不过,白春笙并没有打算立刻就把芝麻油给弄出来。一来芝麻确实不好找,种的人不多,且大多是供应点心铺子里的,还没有人奢侈到拿芝麻来磨油吃。二来,他捏着这个方子,也是想着等往后条件成熟了,拿这个方子开个作坊什么的,麻油和芝麻酱作为凉拌菜的不二伴侣,在家庭常用调味料里面的消耗量还是很可观的,他指望着这个发家致富,自然不肯在这个时候拿出来,平白便宜了那些油料作坊。 即便如此,有葱油这个新鲜玩意儿加盟,白春笙的食铺目前生意也十分好,昨日吃上瘾的顾客,没一会儿便闻着味道过来了。 “白大哥,再给我来十五碗鱼面,一钵子汤,那个辣椒酱也要两罐子,我、我们额外给钱好了,总不好一直白吃你的。”今天公房那边换班了,来的是个新面孔,穿的是公房的服饰,看着脸嫩些。 “好!昨天第一天开门,许多码头那边的船家都说一碗鱼面吃不饱,叫两碗又吃不完,所以今天我们额外增加了大份的鱼面,只要八个铜板,你们要不要换成大份的?”白春笙提醒道。 “那、那就换成大份的吧,昨日的分量确实不多,很多人都没吃饱呢。” “行,等着吧,马上就好!”白春笙说着就去煮面去了。 商秋芦接过盛汤的钵子,去盛了大半钵的水草蛋花汤来。这种水草在他们这里又叫做水菜,长得好像浮萍一般,叶子却比浮萍大,本地人都拿来做汤的,花五个铜板便能买上一大篮子,足够他们一天的用量了。 “不、不是昨日的鱼头汤吗?”那人探头看了看,顿时有些失望。 “鱼头没有了。”商秋芦十分高冷地回了一句,活脱脱店大欺客的嚣张服务员。 那人却反倒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一句话得罪了未来大嫂,顿时手足无措地慌忙解释道:“不、不是,我没有嫌弃这个汤,这个也很好!没有鱼头汤也没关系……” 看到这小东西吓得都快哭出来了,很明显王大郎素日里在公房那边的威严还是不容挑衅的,商秋芦笑了笑,不再逗他,将装好的两罐子辣椒酱塞到他怀里,“逗你玩呢,放心吧,我不会告诉你们头儿的!” “你这么说我怎么觉得你一定会去告状的……”小喽啰欲哭无泪地抱着辣椒酱,觉得自己大概要失业了。 送走差点被吓哭的小喽啰,白春笙甩了甩胳膊,忙着到一边摘葱去了,不管是拌面要用的葱油,还是盖浇饭的佐料,都需要大量的香葱,白春笙委託周婶婶把附近几家菜农的香葱全部预定了,但是长期供货的话只怕还有困难,因此,他打算等到谢篁那十亩地拿到手之后,便找人在上面多种些红葱头和香葱、青蒜之类的佐料,他直接从谢篁手里买,也能让这位小兄弟多攒点钱不是? 天色将明的时候,码头那边愈发的热闹了起来,不少打到了稀罕鱼获、从黑鱼精手里小赚了一笔的船老大们都乐呵呵地揣着银子,预备先上岸饱餐一顿,再到早市上买两斤肉回去给家里人打打牙祭。 白家食铺顿时跟着热闹起来,不少昨日在白家吃过葱油拌鱼面的,今天又带了相熟的人过来,铺子里一时间人来人往。好在这时候周婶婶也挎着篮子过来了,周婶婶手脚利索,很快便上来帮忙,给白春笙打下手,她负责煮面,白春笙负责搭配葱油和酱料的比例,谢篁恨不得把八个爪子都幻化出来,端盘子的速度飞快,总算把第一波客人安顿下来了。 “周婶婶你还没吃早饭吧?给!趁着现在不忙,赶紧吃!”看着暂时没有大波客人过来,白春笙抓紧时间从焖好的米饭里挖出一盘黄米饭,盖了三大勺拆烩鱼头放在上面,让周婶婶就坐在灶下赶紧吃饭。
第50页 周婶婶也没有跟他客气,将大盘子放在膝盖上,快速吃了起来。 “咦?老闆你们家又出了什么新吃食?看着不错啊,多少钱一盘?”后面赶过来的人原本在排队,看到周婶婶膝盖上放着一个大盘子吃的香甜,本就飢饿的肚子更加受不了了,忍不住开口问道。 “哦,确实是,方才还没来得及说呢,之前的鱼丸做着太麻烦了,我们人手不够,索性就将鱼丸汤换成了这个拆烩鱼头盖浇饭,这种中号盘子的八个铜板一盘,有肉有菜,还附赠一碗水草蛋花汤,一碟子泡菜,还有大号的盘子没到,那个要十二个铜板一份。”白春笙解释道。 “给我来一份尝尝!” “我也要一份!” 没一会儿工夫,拆烩鱼头盖浇饭就卖出去十几份,因为食材都是提前预备好的,白春笙一个人就能做好,便让周婶婶继续坐着把饭吃完,他拿出盘子来,一份一份的搭配好送了出去。 预备好的桌椅都不够用了,索性这些在码头讨生活的人也不拘小节,便学着周婶婶的样子,随意找了块石头坐下来,将餐盘放在膝盖上,唏哩唿噜吃了起来。 和给自家吃的拆烩鱼头不一样,为了降低成本,白春笙还在里面加入了切成块的老豆腐,和麦菜的菜梗调和一下味道,有鱼有菜有饭,这么一大盘才八个铜板,实在是再实惠不过了!有吃得快的,吃完了还找白春笙借了餐盘,带了两份回去给船上的人吃,送回来的餐盘也是洗干净的。 预备的满满一大木桶的黄米饭,一个早市就卖完了,拆烩鱼头也只剩下一个锅底,里面的鱼肉都被搅烂了,白春笙不好将这些残次品拿出去卖,便将客人吃剩下的鱼面折在一个大盆里,剩下的拆烩鱼头都舀上去,将大盆放在铺子后面周婶婶洗碗的地方,自然有鱼街的野猫们过来享用。 自从白春笙的铺子开业了之后,这里“路过”的猫咪便多了起来,有家养的也有野生的,约莫是因为这条街卖鱼的多的缘故,附近的猫也特别多,这些猫不像后世养的那些宠物猫一般矜持傲娇,生存的艰难,让它们习惯于抓住一切机会获取食物,而手艺好心又软的白老闆,无意是它们新近发现的“方便蹭饭”的好主顾…… 白春笙也没有辜负它们的期望,不过开业两天,便“利用职务之便”,将客人们吃剩下的鱼面,和自己当日卖剩下的食材都攒起来,还专程从厨房里搜罗了一个不常用的大木盆,作为猫咪们的御用饭盆。 白春笙很享受餵猫的短暂过程,这些喵星人都很警惕,他每次都将饭盆远远地放在那棵榆钱树下,然后躲在洗碗的木盆边上,安静地看着它们进食。喵星人大约也是有社会等级的,白春笙两次餵猫,两次都是那只黄白花纹的橘色大猫带着一只背上有一大块黑色斑纹的白猫先吃,等它们吃完之后,才轮到别的猫吃。 不过,白春笙仔细观察才发现,先吃的猫也并不是挑拣着最好的吃,只是吃掉属于自己的那一边的鱼头和鱼面,这严格来说并不算是优先就餐权,而是某种权威和地位的体现,就好像人类寻常家庭,吃饭的时候要让长辈先动筷子一样。 早市结束之后,白春笙给了周婶婶五十个铜板,请她帮忙去早市上买些豆腐、香葱和红葱头回来,这个点早市已经快散了,许多乡下挑着东西来卖的,卖不完的便开始减价了,拿来炸油的香葱,只要是当天採摘的都没有问题,倒也没必要非得买早市第一波最贵的,这点帐白春笙还是知道算的。 谢篁换了一条更粗的扁担和两根加粗的麻绳,去码头将预定好的青鱼和棒槌鱼取了回来,三个人继续分工合作,杀鱼、剥鱼皮、剁鱼绒,鱼头也交给商秋芦帮忙拆好,洗干净放在竹篮子里,预备着等一会儿拿来做拆烩鱼头用。 帮着处理好鲜鱼之后,白春笙拿香草叶子洗了洗手,开始焖米饭,早市预备的满满一大木桶的黄米饭显然不够,还好白春笙採购的木桶还有多余的,索性多焖些,装了两个大木桶的米饭。然后便开始做拆烩鱼头了,做好的鱼头可以放在大锅里,下面小火焖着,到晌午都不会凉,而且炖久了的鱼肉也更加入味。 好在谢篁和商秋芦已经学会怎么做鱼面了,周婶婶洗好了碗筷也来帮忙,多了一个人,感觉瞬间轻松了不少。 “周婶婶,累不累啊?要不坐下歇会儿吧?”白春笙忙完就看到他们还在那儿做鱼面,顿时不好意思地张罗着让周婶婶坐下歇歇,其他两个还好,年轻力气大,周婶婶年纪可不小了,要是在他这里累着了,他怎么和周茂青那个书呆子解释啊? “这有什么?我寻常在家里比这个累多了。”周婶婶不以为意地摆摆手,“况且我这不一直坐着吗?就是动动手的事儿,总不能让你每日出三十个铜板,我就只过来洗洗碗吧?” 周婶婶说到这里还有些不好意思,她也是等儿子周茂青当天晚上回来之后,俩人一合计才知道,原来白春笙给她开的工钱真不算少了,寻常码头上扛包的,一天累的半死也才二十多个铜板,还要自己带干粮,不管吃喝的,哪里像是她,在这边还管早上和午间两餐饭,就让她擦擦桌子、洗个碗什么的,这明显就是照顾他们家呢。 周婶婶做不来那种占了便宜还自以为理所应当的事儿,便琢磨着领了白春笙这个人情,除了洗碗之外,平时也帮着做些别的,总不能让人家孩子吃亏不是? “这样吧周婶婶,您若是下午也没什么事儿,不如干脆也和我们一起做鱼面吧?我每日给你开五十个铜板的工钱,和他们一样如何?” “这如何使得?”周婶婶急忙推拒道。 “如何使不得了?我看周婶婶做鱼面的速度不比阿谢和秋芦慢,再说了,您不趁着现在做得动,抓紧时间多攒点银钱,往后茂青和幼青一个读书,一个说亲,不都是要花钱的?” 这句话简直是掐准了周婶婶的命门! 她这辈子没有别的念想,唯独有两个:其一,儿子茂青能考中举人;第二,闺女幼青能嫁一个如意郎君。而这两个,都是需要花钱的。 “那、那婶婶便厚着脸皮接下这活儿啦。” 有了周婶婶的加入,午间的买卖做的便更火了,王鲲风带着三郎过来蹭饭的时候,就看到白家食铺里面乌央乌央的一堆人,门外面屋檐下也齐刷刷坐了一排,每个人膝盖上都放着一大盘拆烩鱼头盖浇饭,吃的那叫一个香! “大哥,不如我们也去帮忙吧?”三郎看到白春笙忙的额头冒汗,顿时有些心疼了。 王鲲风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不过,却加快了步伐,进去之后,也没顾得上和正在帮人盛饭的白春笙打招唿,便和三郎一起帮忙收拾起碗筷来。 吃完之后丢下碗筷就走的那几个客人吓了一大跳! 他们本以为这家食铺传闻中和码头那个王大郎关系匪浅,不过是店家为了避免某些麻烦特意传出来的小道消息,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那王大郎素日里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没想到竟然有一天捲起袖子不是为了打人,而是为了给人擦桌子洗碗?
第51页 怎么办?要不要折回去把碗给洗了? 不然好担心上了王大郎的黑名单嘤嘤嘤…… 刚吃完饭准备放下碗筷的众人顿时一脸懵逼,呆若木鸡地看着熟练地在那儿收拾碗筷的王大郎,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王大哥?怎么来了也不说一声?快点放下,我去给你们盛饭。”白春笙一转身就看到王鲲风带着三郎在那里收拾碗筷,急忙走过去让他们坐下,“这里我们来做就好了,你们下午还要去上工呢,赶紧坐下吃饭,三郎饿了吧?” “春笙哥哥,我也想吃那个盖浇饭。”三郎对熟悉的人是不会说什么客套话的,想到什么便说了。 “就你鼻子灵!我今日刚出的新菜式,正好你们来帮忙尝尝看好不好吃。” “定是美味的,我刚才在门口看到许多人都坐在屋檐下蹲着吃呢。若是不好吃,他们岂肯不要桌子也要蹲着吃?”三郎抿嘴一乐,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那些凡人排成一排蹲在屋檐下面吃饭呢。 “来,尝尝看!”说话的功夫,白春笙已经手脚麻利地盛了两盘拆烩鱼头盖浇饭端过来了,热乎乎的黄米饭,上面盖着厚厚一层的鱼头肉,几乎都快看不到米饭了。 对于白老闆这种明晃晃的偏袒,店里众人却是一声都不敢吭的,开玩笑!那可是王大郎! 换成他们,他们也不敢给王大郎的饭菜偷工减料! “还是春笙哥哥的菜做的最好吃!”三郎夹了一块鱼眼睛下面的鱼肉吃了,又夹了一筷子吸饱了汤汁的黄米饭塞到嘴里,满足地咽了下去,忍不住开口夸道。 “那,大哥便娶了你春笙哥哥,给你做嫂嫂好不好?”王鲲风突然来了一句。 “咳咳咳~”一口黄米饭呛了出来,三郎惊疑不定地看着自家大哥。 “娘一直在催我相看姑娘,三郎你也知道,我们这样的,和人家好人家的姑娘成亲,左右也不过是害了人家,难道要人家姑娘为了咱们,一辈子孤零零不要娃娃不成?”王鲲风咽下一口黄米饭,慢吞吞地小声说道,“我看你春笙哥哥就很好,我与他在一起,不会有后代,而且,我娶了他,你便一辈子都有鱼汤喝了。” “大哥,可是我也很想娶春笙哥哥……”想了想,实在忍不下去,三郎忍不住委屈地抬头看着自家大哥。 王鲲风:“……”我就知道你小子对那只河蚌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简直岂有此理! 竟敢觊觎嫂嫂?! 第32章 兄弟俩在那边暗搓搓剑拔弩张, 差点把旁边无辜的吃瓜群众给吓尿了! #大佬求放过!# #我们只是路过而已,我们什么都没有听到嘤嘤嘤# #偷听到了王大郎兄弟争妻的惊天八卦, 他们不会被灭口吧?# 小小的白家食铺, 如果是一个网络空间的话,此刻应该已经被铺天盖地的弹幕给霸屏了。 不过,话说回来, 如果一定要让白老闆选一个人的话,白老闆会选择王家大郎还是三郎呢? 围观吃瓜群众眼神乱飞,吃完饭也捨不得走,又叫了些下酒菜,一边吃菜喝酒, 一边坐等下一波剧情,顺便用眼神下注—— “我赌一碗葱油拌鱼面!肯定是王大郎啊!跟了王大郎, 别的不说, 咱们鱼街上下,往后谁敢欺负白老闆?”这是个现实党。 “我赌两盘拆烩鱼头盖浇饭!我猜是三郎!你们想啊,就王家三郎那张脸,乖乖!只怕宫里的娘娘都没这么俊的!别说小娘子们看了心动, 就连我这个男人看了也……嘿嘿!总之我押王家三郎!”这是个颜党。 “为什么不能一男二嫁呢?左右都是王家的,肥水不流外人田。再说了,王家大郎时常跟船出门做买卖,这不, 大哥不在家,嫂子独守空房寂寞了, 小叔子正好……嘿嘿嘿!” 众人默默为最后一个异想天开、胆敢yy“王大郎夫夫和小叔子不得不说的那些年”的兄弟在心里点了一排蜡…… 小小的食铺内眼神乱飞,当事人却毫无所觉,白春笙觉得王鲲风兄弟俩真是他的财神,他们一来,往常吃了饭就走的客人们,竟然开始点了酒水和点心啦! 要知道,做餐饮的虽然味道要好,但是,最赚钱的却是和食物本身没什么关系的酒水。前世他们那个大家庭每年聚餐,但是一瓶红酒的价钱,就抵得上满桌珍馐美味的总价了。之前他从酒庄里进了一批酒,开张第一天却一杯酒都没卖出去,不由得让他怀疑,是不是做的饭菜太好吃了,以至于大家都忘了品酒了? 好在这个魔咒被王鲲风兄弟俩成功打破了! 看着很快便空了的三个大酒罈子,默默在心里算了算今天赚到的酒水钱,白春笙决定,往后一定要让王家兄弟每次饭点就过来,有他们在,酒水都卖得快了些呢。 这三罈子酒水赚的,比他这两日的营业额都高呢~ 约莫是读懂了大哥眼中的不容置喙,三郎看起来有些沮丧,不过,这其中并没有多少失去挚爱的悲痛,大多是小孩子看中了某个玩具、却被别的小孩子提前买走的伤心。 况且,只要是大哥喜欢的,即便是他再喜欢,他也会让给大哥的。 因为,从一睁开眼的时候,三郎看到的不是爹爹,也不是娘亲,而是大哥。大哥抚育他长大,保护他,教导他,长兄如父,在别院那些下人们骂他是个没人要的半妖贱种的时候,是大哥,毫不犹豫地将自己护在怀里。 大哥给了他生命,给了他悲哀而又孤独的生命里最温暖的光,三郎不敢想像没有大哥的世界会是怎样的,他一定活不下去的! 其实换个角度想想,大哥若是能和他喜欢的春笙哥哥成亲,那样也很好啊,这样他也算是和春笙哥哥成为一家人了。 小小的三郎还没有明白人生伴侣的意思,但是,对他来说,成为一家人,才是他眼中最稳固的伴侣关系。 他还没有化形的时候,看到过很多镇上的野猫在一起做那种事情,许多不过都是露水情缘,在屋顶上、草堆上、柴火堆里匆匆一聚之后,便一别两宽,各不相干。 他不喜欢那样。 所以,他愿意化形为人,捨弃作为妖的一面,留在这充满了烟火气的人世间。 即便是被人瞧不起的半妖,即便不可以去学堂、不可以回到生身父母的身边也没关系,他还有大哥呢,还有乳母和阿姌,他们才是真正的亲人。 想到这里,三郎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大哥,快点找人向春笙哥哥提亲吧,春笙哥哥那么好,想娶他的人一定很多!” 王鲲风笑了笑,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信心满满地向弟弟保证:“放心吧!他跑不了!这条街上,你出去问问,谁敢抢你大哥的媳妇儿?” 三郎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确实,以他家大哥的凶名,别说明抢了,暗地里想了想只怕都没人敢!想当年一伙水匪妄图趁着元宵佳节进镇子里拐骗幼童,被他大哥当场拿获,据说当时他大哥寻了个藉口让衙门里的衙役们送解救出来的幼童们回家,趁着衙役不在,他大哥当众命人切掉了这些水匪的小jj,美其名曰“既然你们不喜欢小孩子,那就当本大爷日行一善,索性断了你们的烦恼根,一辈子都不会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了”。
第52页 从那之后,十里八乡的水匪看到他们清河县码头的商船都绕道而行,碰到他大哥亲自押运船只的时候,更是恨不得龟缩在家里,烧香拜佛祷告这位心狠手辣的主儿赶紧从自己的地界儿麻熘地滚蛋……可千万别撞到这位手里啊!杀人不过头点地,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可要是被切了小jj,死了到下面都没脸见祖宗! 或许正是“当街切jj”这一幕震撼到了清河县诸位父老乡亲,事情过去那么久了,现如今镇上的小混混们看到他哥都忍不住菊花一紧,随即条件反射一般地夹紧了双腿……所以说,黑鱼大哥派他哥在镇上收租子和保护费真是英明之举,他哥出面,啥都不用说,该交多少,从来都没人敢拖欠一个铜板的! “你们俩在这嘀咕什么呢?”白春笙送走了最后一波客人,将装满了铜板的匣子藏到柜子里锁起来,这才走过来招唿他们,“吃饱了没?要不要再来一份葱油拌面?” “不要了,谢谢春笙哥哥,这个盖浇饭很好吃,晚上还有吗?”三郎已经吃撑了,如果说白春笙给一般客人的是大份盖浇饭的话,那给他们俩的绝对是加大份外带加倍浇头的豪华盖浇饭套餐,胃口小的,两口子吃这么一盘都能吃饱了,三郎觉得自己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吃这么撑,原本他只爱吃鱼的,没想到被鱼汤浸泡过的黄米饭也非常好吃,白春笙还特别偏心眼地将私藏下来的一小碗鱼丸都煮熟了藏在他碗底下,以至于越吃越捨不得放下筷子,一不小心就吃撑了。 “自然有的,下午我多留两个大鱼头,你要喝汤还是吃拆烩鱼头?”白春笙觉得三郎这孩子真好养,一个铜板不到就能买一个的青鱼头,竟然也能吃的这般满足,真是太乖了!这么乖的一只小猫咪,若是能抱在怀里亲两口,再揉揉毛肚皮……等等!不要再想了!人家亲哥还在旁边看着呢~ 白春笙有些心虚地咳嗽两声。 “怎么了?是不是油烟呛着了?”王鲲风看了他一眼,心里有些不高兴,这只蠢河蚌,为了挣这么点铜板,竟然把自己一张脸都快燻黑了! 若是这只河蚌答应嫁给自己,不说锦衣玉食,最起码,他能让他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大不了,等阿姌成年之后,他带着一家人远走南海之滨隐居好了,反正这河蚌也是水妖,海边倒是很适合他生活。 “没有没有,我这是特意自己做的防晒隔离!”白春笙随口解释道,反正他也不想和这帮土包子解释什么叫做防晒隔离。 他以前也不知道晒太阳需要防晒,直到有一次和基友去海边浪了两天,回来果断晒伤,难受得要死,偏偏他上辈子皮肤也比一般女孩子都好,一晒就脱皮,以至于不得不娘兮兮地趁着没人的时候,偷摸着带两瓶防晒喷雾喷一喷……这里找不到卖防晒喷雾的,他只能弄了些干净的草木灰,和蛋清混合在一起涂抹在脸上,虽然看着难看,但好歹能免遭皮肉之苦啊! 王鲲风和三郎果然没听懂什么是防晒隔离,不过,王鲲风听懂了两个字“防晒”,看了看外面短短的屋檐,王大郎眉头一皱,当时搭建这个棚子的时候时间仓促,确实那屋檐做的窄了些,白春笙在屋子里干活还好,出去送东西什么的,确实会被晒到。 于是,这天下午,白家食铺关门之后,王大郎找了几个泥水匠来,趁着午后天气好,花了三个多时辰,将食铺外面的屋檐整整加宽了差不多两米,那宽敞的!都快赶上富贵人家的马棚了! 远远看过去,绝对不相信这竟然只是屋檐! “这样便不会被晒伤了!”王大郎满意地点点头,给几个泥水匠结算了工钱,让他们回去了。 他媳妇儿那一身雪肤,他还没亲自尝过呢,怎么能晒伤呢? 站在加宽后的屋檐下亲自检验了一番,确认白春笙即便跑出来送餐也不会被外面的大太阳给晒伤,王大郎满意地笑了。 旁边几户人家差点没哭出来! 尼玛敢不敢把屋檐造的比别人家门面房还要宽敞!要不要把半条街都占了?你这么嚣张人家白老闆知道吗? 到底没人敢站出来说什么,此时此刻,鱼街众邻里,对于善良和气的白老闆内心都是抱着深深的同情和怜悯的—— 到底是哪辈子造的孽,竟然被这个凶神恶煞一般的鱼街一霸给看上了? 看王大郎这副做派,明眼人想都不用想就能猜到,丫的铁定是想娶那位比县令家的千金还要美的白老闆的,先许以若干好处,若是答应便罢,不答应,那接下来只怕就是强娶了……白老闆也真是可怜!好端端的一个正经妖,怎么竟被这只凶猫给看上了呢? 猫妖娶了河蚌精? 那河蚌精不是要被吃的连渣都不剩? 看着那黑沉沉盖住了大半条街阳光的巨大屋檐,乡亲们的内心也仿佛笼罩了厚厚一层乌云,世道黑暗啊!在心里默默替可怜的白老闆点一排蜡吧…… 你说勇敢站出来主持正义?挽救可怜的白老闆? 别逗了!整条街,不!整个清河县,就没有打得过那只凶猫的!别说他们县里了,就是那清河江上的水匪,据说看到王大郎也要绕道而行,更何况他们? “明日还是去买碗葱油鱼面,照顾一下白老闆生意吧,怪可怜的,唉!”出来看热闹的乡亲们渐渐散去了。 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本地目前最大八卦主角之一的白春笙,这会儿正陪着谢篁去码头公房补办户籍册子呢。 接待他的还是原先那个文书,不过,大约因为算是半个熟人的缘故,这文书看到他倒是很热情,听到他说是来陪另外一个妖来办户籍册子的,顿时喜形于色地帮忙办好了一应登记手续,答应他们过两天就可以来拿,整个过程顺利得简直不可思议! “我还以为衙门里的人都很难说话呢。”走出来的时候,谢篁还有些不在状态。这么容易就办好了户籍册子,而且过两天还有十亩地可以拿? “大概是因为我们送了礼物的缘故吧。”白春笙解释道。 没错!精于世故的白春笙这一次可不是空手而来的,他给那文书带了两罐子自己做的辣椒酱,一篮子约莫十斤重的鱼面,并一罐子自己炸的葱油,那文书带回去,一家人足够吃两顿了。最重要的是,这些都是外面买不到的,白春笙也不担心这文书拿了东西回去破解秘方,他的秘方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破解得出来的。 傻乎乎的螃蟹妖深以为然,并且从此养成了“但凡出门办事、必定给人送礼”的恶习……带坏小伙伴的河蚌妖真是罪孽深重! 白家食铺开业不到一个月,便成为了整个清江县码头最热闹的所在,一开始只是本地在码头讨生活的人到这里吃饭,到了后来,甚至许多沿途乘客船路过码头的外地人,也听说了清江县码头有这么一处好吃的小食铺子,竟也过来凑热闹了。 大约每个时空的“游客们”都有这样的心理吧,到了一个没来过的城市,除了想去游览本地的名胜古蹟之外,本地知名的小吃美食也是必定要去打卡的。白家食铺作为清江县码头新晋的“美食打卡地”,着实热闹了许多。
第53页 这其中,最让白春笙哭笑不得的,是那些外地的客人吃了他们家的葱油拌鱼面和拆烩鱼头盖浇饭之后,竟然找到他说想买些他亲手制作的葱油和辣椒酱带着路上吃,还有些下人模样的拿了银子过来,说要买一罈子他自己做的那种酸辣泡菜…… 白春笙哪里有多余的给他们?自己家店里的都快不够用了! “春笙,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开个作坊?”某天晚上,某个闲得无聊的猫妖说要带他出来泡汤泉,泡着泡着突然开口问道。 事实的真相是某只贪心不足的猫妖本想藉此一解相思之苦,却没想到“坦诚相对”之后,“相思之苦”变成了“饥渴难耐”……为了转移一下自己的注意力,自作自受的猫妖不得不拿出了自己原本打算用来拖延时间的话题。 “开作坊?什么作坊?” “我看你做的那个辣椒酱、泡菜还有葱油,拿了银钱特意来买的人倒是很多,你何不自己开个作坊?若是做成了,可比你这个小小的食铺赚钱多了。” “唉!我也想啊!这不是没本钱嘛?而且,就算有了本钱,我这边也走不开啊,要开作坊的话我肯定要在那边看着的,那铺子这边怎么办?” “铺子这边倒不是什么大问题,我看谢篁和商秋芦都不错,在码头这个地界,谅他们也不敢偷了你的手艺出去自己开店,你不如索性把那几道菜的手艺教给他们,从食铺脱身出来,专心去开作坊。而且,说实话,若是作坊的生意能做的起来,食铺那么点赚头,不要也罢。” 这才是猫妖真正的意图! 他看那只死螃蟹和那个死密探不爽很久了! 还有,食铺现如今生意好了,越来越忙,很多镇上的熟客都在催促白春笙将夜市生意也开起来。 开什么开!若是夜市也开起来了,那白春笙还有什么时间和他在一起?他们俩没时间培养感情,那他什么时候能找媒婆去提亲? 不客气的说,那只死螃蟹和那个死密探每日和白春笙在一起的时间,比他好几日加在一起的都多!简直不能忍!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猫妖从来就不是什么有耐心的主儿,不过,他也知道这只该死的河蚌现在已经钻到钱眼里去了,若是让他放弃食铺不去赚钱,那他肯定恨死自己了! 为今之计,只能想个法子,既让这只财迷河蚌能赚到银子,又能空出时间来与他“人约黄昏后”……思来想去,王鲲风便想到了这个主意。 也不能怪他最近想太多。 主要是三郎成年之后,王府那边对于他这里的监视就松缓了许多,而距离下一次阿姌成年还有足足八年! 这八年,王鲲风他们要留在清河县,左右没有别的事情好做,他谋划的那件事也不是能急于一时的,着急处理的事情不多,猫妖便静极思动,筹谋着趁着这几年空闲,赶紧把自己的人生大事给安排好。 要说他对这只河蚌究竟有多深的感情,老实说,王鲲风还真的不太确定。 他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想找个人成亲,他的人生与旁人不同,他身上肩负着的,不仅仅是自己一条命,还有乳娘,还有三郎和阿姌。从前,他不愿再拖累别人,也从未想过在这个风雨飘摇的家里再增加一个需要他负责的人。 直到这只蠢河蚌出现在自己的生命中。 他还记得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他记性很好,那时候,河蚌过来交保护费,他原本也没想为难他,不知道为何,看到那藏在粗布衣衫下的雪嫩肌肤,不由得就态度恶劣了起来,开玩笑似的找他索要好处费。 傻乎乎的河蚌,似乎还没有学会利用自己的相貌为自己谋取福利。他竟真的掏出了一串钱! 他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候,确定了自己想和这只蠢河蚌过一辈子的,或许,是那一锅热腾腾奶白色的鱼汤下肚之后,又或许,是看到他一遍又一遍地钻到水底去“捞钱”的傻样儿的时候? 记住一个人,对他来说很容易。 可是,将一个人放在他生来凉薄的心里,却很难。 这只蠢河蚌很轻易地就做到了。 所以,怎么可以就这么轻易地放他离开? 汤泉蒸腾的雾气中,猫妖惬意地眯了眯眼睛,看着身旁那个比他还要惬意,在温热的汤泉中几乎快要睡过去的河蚌,猫妖微微掀起了唇角。 “其实,我也很想开个自己的作坊,”藏在毛巾下面的河蚌突然开口说道,“鲲哥,我在这里什么都没有,我很害怕,所以,我想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银子,有属于自己的一栋宅子,或许再请两个帮佣。这样,最起码,有一天我生病的时候,身边不至于一个人都没有。” “上次晒伤,多亏有你。可是,我总不能一直指望着你。” “我巴不得你一直指望着我。”猫妖默默在心里补充道。不过,这只河蚌看着云淡风轻,其实警惕性很强,担心吓跑河蚌,猫妖默默把这句话按在了心里。 “鲲哥,我仔细想了想,不如这作坊咱们合伙开吧?我也不怕你笑话,我确实是想借着你的势,那些人要是知道这作坊有你的一份,定然不敢随意过来捣乱的,当然我也不会让你白白帮我,你什么都不必出,我给你三成的干股,如何?” “如何?”猫妖越听越不对劲,胸膛里的火气怎么也压不住,一把掀开了河蚌盖在脸上的布巾,看着他的眼眸里仿佛都喷着火一般,“在你眼里,我就是这般唯利是图的小人?还是说,你一直都是这么看我的?” 第33章 白春笙还是第一次看到这般可怕的王鲲风。 他想, 或许乡亲们说得对,这真的是一只可怕的凶猫。 超凶的!!! 奇怪的是, 他却并没有感到恐惧。 或者说, 他甚至有些想笑。 王鲲风现在的样子,就好像一个抓到了人生第一只老鼠,美滋滋地衔在嘴里准备去和主人一起分享, 却被主人忙不迭地丢掉的小猫崽子,盛怒下藏着一颗委屈受伤的小心灵……噗~ “你笑什么?不许笑!”猫妖气急败坏地身手捏住了河蚌挺拔小巧的鼻子。 “唔~我错了鲲哥。”软软的告饶声,从淡淡山樱色的小嘴里逸出。 王鲲风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他刚才想说什么来着? 怎么突然间脑子里一片空白? “鲲哥,我知道你这么说都是为我好,可是, 亲兄弟也要明算帐啊,再说了, 作坊里真要有事的话, 还不是要靠你摆平?你拿这三成的股子,也好自己攒点银子不是?我可是听王大娘说了,等过段日子便要给你相看人家呢,你多攒点银子, 往后也好给嫂子买点胭脂水粉、钗环首饰啊。”白春笙笑着讨饶道。 也不知道到底是哪句话触动了猫妖,王鲲风终于放开白春笙的鼻子,整个人重新靠坐在池子边,只是, 再没有回到他原来的位置上去,两个人就这么肩并肩泡在池子里。 靠在池子边稍稍平復了一下蠢动的心情, 猫妖脸色一沉,这才想起来方才是想找这只薄情寡义的河蚌算帐的,没想到一看到那张好看的嘴就什么都忘了,脑子里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想扑过去一口咬住那山樱色的小嘴,那藏在嘴巴里的香软滑腻,想必要比最上等的鱼肉还要嫩滑……
第54页 等等!不能再想下去了,正事要紧! 猫妖狠狠抹了一把脸,虽然还是很生气这只河蚌听说自己要相看人家准备成亲竟然一点也没有生气,不过,一想到河蚌看到他请来的媒婆竟然要求娶的是自己,猫妖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也不计较这河蚌愚蠢的解释了。 不过,河蚌倒是有一句话说对了,他确实得多攒点私房钱了,今后再出去跑船也不能只顾着做买卖了,总得寻摸些合适的礼物送给这只蠢河蚌吧? 再有,成亲之后,他们总不能继续住在租来的破院子里,他得想法子,通过“光明正大的法子”,在明面上挣一笔银子,给全家人换一套单独的宅子,最好是能买下来,他们至少还要在这里住上八年,总是租房子住也不是办法。 而且,和白春笙一起开作坊还有个好处,一言一行都在那小密探眼皮子底下,有些事情反倒不必顾忌太多了,他也确实有些事情需要藉助这个作坊慢慢放到明面上来,有些事情终究是瞒不住的,与其到时候被人兜底掀开,倒不如索性自己暴露一些,就像那极北之地的冰山一般,露在外面的不足为据,藏在深海中的才是真正可怕的。 他想要保护乳母和三郎阿姌,想和这只河蚌白首不相离,靠着这不被王府承认的长子身份是不行的,而现在,白春笙的提议给了他一个新的启发。 或许,他可以藉助作坊的掩护,把一些东西提前暴露在商秋芦眼皮子底下,他相信这个密探,会做出“合乎时宜”的判断的…… 这也是他一直容忍商秋芦在他眼皮子底下活动的主要原因。 这傢伙实在是个精緻的利己主义者,和寻常的密探不一样,他知道王妃想要的是什么,也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并且会在这中间选择一个平衡点,让王妃觉得这个位置除了他没有其他人可以胜任,也让他觉得,只有他商秋芦待在这个位置上,才是对王鲲风来说最好的选择。 而商秋芦,也凭藉着自己这身本事,彻底在王府暗卫营站稳了脚跟,没有人再敢小看这个年龄不算大的小密探。 王鲲风几乎可以确信,商秋芦知道自己应该和王妃说些什么,和王爷说些什么。他不介意让商秋芦拿着这些所谓的“密报”去换取某些利益,因为,他恰好也想利用这些“密报”,光明正大地告诉豫亲王夫妇,他已经到了该成亲的年纪了,并且,已经找到了那个适合与他共度一生的那个人。 澡堂子里出来之后,果然第二天晚上白春笙就和谢篁、商秋芦、周婶婶说起了想和王鲲风合开一个调料作坊的事情。 “我是这么想的,咱们这铺子虽然生意不错,但是成本也高,扣除成本,每日净赚的不过二两银子左右……” “等等!不过二两银子左右?掌柜的你知道隔壁那个卖烧饼的一个月赚多少吗?还没一两银子呢!是一个月!你一天就能挣二两银子,已经非常让人羡慕了好不好?”谢篁忍不住吐槽道。 “可是我打听过了,镇子外面的宅基地,一亩地便要三十两银子,我若是自己造个宅子,不得买个两三亩地?还要买砖瓦木材,还要请匠人搭屋子,定制家具……我粗粗算了一下,一栋像样些的宅子,起码也要三百多两银子才能造得起来。”白春笙坚持自己要做有房一族!这是属于他们拆二代最后的倔强! 曾经他一手握着十几套位于省城黄金地段的房子,却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他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他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他会对那些房子说三个字:我不卖!如果非要在这份承诺上加上一个期限,他希望是……一万年! 或许,上天惩罚他变成了如今身无片瓦的租房客,就是因为当初他曾经想过卖掉几套房子? 一想到家里那十几套房子最后不知道便宜了谁,白春笙的心都在滴血!!! “三百多两银子?”三个人一起沉默了。 周婶婶沉默,是因为现在的她是绝对不会花这么多钱去造一栋乡下的宅子的,她的银子,是留给儿子读书考科举、留给女儿陪嫁用的,一文钱都不敢多花。 谢篁沉默,是因为他尝试着在他容量有限的脑子里想像了一下,若是三百多两银子全部买了他最爱吃的蛋黄,那得有多少蛋黄啊?起码得用一个大船才能装得下吧?还得是运送粮食的那种大船! 而商秋芦沉默,是因为羡慕。是的,羡慕!特别羡慕! 他很有钱,豫亲王府暗卫营是没有年龄之分的,有时候,某些特殊的地方,年龄越小,越是看起来单纯无害的,反倒越容易混进去。所以,别看他年纪不大,论工龄的话,满打满算,他也差不多在豫亲王府伺候了十年了,每年的月钱,再加上出任务回来后的奖赏,出任务期间的某些“意外所得”,如今他的身家少数也有上万两银子了。 可是,那又如何呢? 即便银子堆积如山,只要他一天还是豫亲王府的暗卫,他的命都不是自己的,更何况那些银子?像白春笙这样光明正大地造一栋属于自己的宅子这种事,更是想都不要去想。 你见过哪家的暗卫有自己的宅子的?如果有的话,那也是假的,目的,自然是为了任务需要…… 暗卫,是不配有自己的家的。 所以,这一刻,商秋芦突然特别羡慕白春笙。 这只河蚌妖虽然很穷,但是,他所赚到的每一个铜板,都是他自己的!他可以用这些银子造属于自己的宅子,过属于自己的人生,而他,不过是一只藏在暗处的老鼠,不知道什么时候,便葬身于黑暗之中了,或许,运气不好的话,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我倒是觉得掌柜的说的没错。”顿了顿,商秋芦第一个站出来贊同道,“这几日我在铺子里上菜的时候,已经有许多客人问我们店里的泡菜、辣椒酱和葱油能不能买一些带回去了,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不像本地人,想吃了就可以过来吃,无非是多走几步路罢了。那些外地来的客人,寻常几年间也难得来咱们镇上一次,吃着咱们的小菜和酱料好吃,难免便想带一些回去与家人分享。” “正是这样!”白春笙击掌道,“我想着咱们铺子外面的屋檐下面不是还有些空地吗?不如便在那里搭个小库房,将作坊里做好的泡菜和酱料放在那边,若是有客人要买,随时便能取出来卖了。” “此外,我和鲲哥也商量好了,作坊里产出的泡菜和酱料,若是店里卖不完的话,还可以托他用货船运到州府去卖,到时候赚来的银子扣掉成本,我另外分他三成,他也答应了。” “哦?白管事也要入股这作坊生意?”商秋芦眸光一闪,神色莫名地低下了头,假装剥蒜,不经意地问了一句。 “是啊!我跟他说我想造个宅子,正好,鲲哥说三郎和阿姌也渐渐长大了,一家四口再挤在一个屋子里也不好,阿姌毕竟是个女孩子,便也想造个小一些的宅子,不过你们也知道,他素日里赚的那些钱,还不够家里花的呢,一家四口就靠他一个挣钱,想攒钱也挺不容易的,我便拉他入了伙,最起码,有鲲哥的名头在,作坊那边定然没人敢去捣乱的。”
第55页 “那倒是!”周婶婶对此倒是颇为贊同。 “这么急和大傢伙儿商量,主要也是因为一旦作坊那边忙起来,我定然是每日都要在那边盯着的,铺子这边,往后就要多麻烦你们几位了,你们放心,我不会让大家白忙活的。” “若是作坊真的开起来了,今后,铺子这边,便由秋芦暂代掌柜之职,月钱涨到每个月五两银子,小谢,我回头再招三个小工给你,你便带着他们负责上菜、收拾桌子。周婶婶,还要烦请您也做个管事的,我也给你招三个人,一个负责在灶下烧火,一个去后厨洗碗洗菜,剩下一个,您便带着他一起煮面做饭,你们两个的月钱是每个月三两银子。” “当然了,若是放在店里代卖的那些泡菜和酱料卖得多,我这边也会额外给些赏银的。这个往后再说不迟,你们看怎么样?若是答应,我便和鲲哥说一声,请他去给我物色开作坊的地儿了。” “婶婶这边倒是没什么问题,只是,春笙你想开作坊赚大钱是好事,可这做泡菜和酱料,定然要许多的圆白菜和辣椒吧?寻常的豆酱倒是好做,不过是多採买些豆子,也不算什么,可是这圆白菜和辣椒……” “怎么了婶子?” “你有所不知,这圆白菜本地种的人少,原本是有人从南边儿带过来的稀罕物件,因这菜煮着耗费柴火又费油,本地人吃的少,也就只有县里那几家酒楼有得卖,你想做泡菜是好事,可是,哪里来的那许多圆白菜呢?”周婶婶担心道。 仿佛是害怕白春笙受到的打击还不够似的,顿了顿,又忍不住补充了一句—— “再说了,那山辣椒虽说不值钱,可若是大批採买的话,也是要费一番工夫的,再说山民们种那山辣椒也只是为了供自家吃用,吃不完的才会摘下山来卖,只怕没有多少可供咱们採买的。” 白春笙:“……”他想赚钱咋就这么难?! 不过,量大有量大的好处,量小也有量小的做法,想了想,白春笙到底捨不得放弃这条赚钱的门路,决定明日找时间再和王鲲风商量一下。 况且,作坊要办起来,也不是今年就能立刻投入生产的,不管是圆白菜还是辣椒,都是当年栽种当年便可产出的,他算了算时间,若是能找到替作坊专门种植这两种蔬菜的农户,等入秋便可以先种一批圆白菜,赶在冬日前说不定还能做出来一批。 量太少? 那就卖得贵一些嘛~ 等到第一批种植圆白菜的农户赚了银子,今后不必他们说,自然有跟风种植的,到时候量大了,价格自然也就下来了。 只不过,泡菜和辣椒酱若是卖得贵了,那继续在食铺里免费送就不合适了,他得想想有什么替代品。毕竟吃饭送小菜是他们食铺的优势,若是一下子为了卖钱不送了,说出去对食铺的名声也不好听。 第二天白春笙和王鲲风把昨晚他们商量后发现的问题解释了一下之后,王鲲风也有些头疼。他在码头这边向来扮演的是打打杀杀的角色,背地里又有自己的大事要做,自然不会去关心圆白菜和山辣椒的产量多少这种事情。 要说有什么替代品?他要是知道的话,早就学会做菜了! #劳资逛菜市场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带队去收保护费,谁知道市场上每日有多少人家卖圆白菜和山辣椒?#王鲲风一头雾水地想。 “算了,我还是自己去看一看吧,顺便找几个老菜农问问,有没有人愿意帮我种些圆白菜和山辣椒。”白春笙无奈地看了一眼“从不关心粮食和蔬菜”的猫妖大人。 “那现在就去吧,我看你们铺子里的早市也快结束了,剩下一点他们能对付,你收拾一下,我们现在就去。”王鲲风几口吃掉剩下的拌面,又将藏在下面的几个鱼丸夹到三郎碗里,让三郎吃完自己去书铺上工,便带着白春笙去了鱼街卖蔬菜瓜果的地方。 大约是因为这条街有人管的缘故,整条鱼街的买卖种类划分十分清楚,靠近码头那边自然是卖各种水产鱼获的比较多,中间便是一些酒楼食肆茶摊杂货铺之类的,外地来的客人一般都爱来这边逛逛,也是整条鱼街最热闹的所在,搁在后世,大概就相当于本地的“土特产市场”吧?再往后走,便是四里八乡的乡亲们过来摆摊,卖自家特产果蔬之类的地方了,因这一处靠近那条小河,寻常人家的小船能直接停靠在街后的石阶上,十分方便,因此便有许多附近的农家搭乘了小船到这边卖些自家土产,瓜果蔬菜、鸡鸭野味、山货之类的十分丰富。 这个点码头那边的早市已经快结束了,这边却正是热闹的时候,每个来这边摆摊的都有一个固定大小的位置,每日收取五个铜板的摊位费,若是不肯出钱,还可以拿自家的产出抵帐。 王鲲风是不会亲自做这些事情的,自然有手下去挨个摊位收取,白春笙便嘴角抽搐地看着这些小喽啰们东家一个桃子、西家一个甜瓜的一路吃了过去,心想难怪早间只肯吃最小份的葱油拌面,感情是担心吃太多,早市上就没法蹭吃蹭喝了! 不过,白春笙是不会不长眼的去管这种闲事的,即便是后世,这种吃拿卡要的作风也不可能全部肃清,更何况是这里呢?说实话,和那种动辄断人活路的真正的恶霸相比,其实黑鱼精的这些手下已经算是很好了,最起码,他们只敢蹭些吃喝,而不是一言不合就当街强抢。 不出所料,正如周婶婶担心的那样,集市上并没有很多卖圆白菜和山辣椒的,白春笙一路走过来,卖圆白菜的只看到一家,山辣椒有五家,但是每家也并不多,通常只是两个竹篮子,也没有装满,一看就知道是自己家里吃不完的,过来卖掉换点买盐巴的铜板罢了。 逛了一圈,白春笙终于发现了这里的农民卖菜的致命缺陷:同类化严重!特别严重!胡瓜上市的时候都卖胡瓜,菘菜上市的时候满大街都是菘菜,现在这个时节正是本地小香瓜和桃子、山梨、脆李子上市的时候,满大街几乎走几步便能看到这些东西,卖的也便宜,成年人两个拳头那么大一个香瓜,竟然才卖两个铜板!鸽子蛋大小的脆李子,一斤才三个铜板! 价格虽不高,但是很明显,都不是他想要的。 等等! “那个,老人家,您这个也是拿来卖的吗?”白春笙看到有老者挑着一担子番薯藤走过,急忙喊住了他。 “这是老头子从上面割的野番薯藤,要拿回家去餵猪的,后生你要买这个做什么?这个不值钱的。”那老者认识鱼街一霸王大郎,吓了一跳,压根就不敢趁机忽悠白春笙,当下便老老实实地给他指了路。 “你问这个做什么?难道你想养猪?”王鲲风对猪这种臭烘烘的动物不太有好感,当下便皱眉问道。 “不是的鲲哥,我跟你说,方才那老者挑着的野菜,做成泡菜可比圆白菜好吃多了!而且做配菜一起腌制的辣椒,也不一定非要山辣椒,寻常山下农户种的辣椒也可以的!” “而且,更要紧的是,那些是野菜啊!野菜!不要钱的!快点快点,咱们过去看看,若是这种野番薯藤多的话,现在腌起来正好!”白春笙激动得脸都红了。
第56页 原因无他,这种野生的番薯藤,上辈子他可是每年都要陪他奶奶去河里割许多回来做泡菜的。 白家奶奶是从农村出来的,做得一手好泡菜,尤其是她自己腌的番薯藤,酸辣爽口,以前白春笙上大学那会儿,每次回家带的腌番薯藤,都被寝室那帮饿鬼一抢而空,白家奶奶很有生意头脑,看到自己腌的番薯藤很多人都说好,每年便腌了很多,天晴的时候就搬两个罈子摆在外面卖,卖完了就回家,一份一斤重的腌番薯藤十块钱,非常好卖! 而这些番薯藤的来源,说来好笑,却是一分钱都不要的。他们省城有条天然的沟渠,沟渠上游无人的荒滩上,不知道哪年有人随手丢了些发芽的红薯在上面,年復一年,便自然生长出了许多野生的番薯藤。 这种没有经过扦插的番薯藤是长不出番薯的,因为城区禁止养猪,以前割番薯藤回去养猪的后来也不来了,白家奶奶发现了这里之后,每年都会让白春笙的爸爸开着车带她来割番薯藤回去,院子里二十斤一个的大陶罐摆了许多,都是她老人家腌的番薯藤,里面加了剁碎的老蒜瓣和切成条的青红辣椒,腌好之后酸辣爽口,吃的时候掏一些出来,洗干净,拿菜籽油一炒,白春笙能就着这泡菜吃两大碗白粥! 王鲲风无奈,只能借了一条小船陪他去上游“考察野生食材”,还要被这只该死的河蚌嫌弃:要不是带着你,我就直接游过去了! 第34章 那老者说的河滩, 距离镇上并不远,小船一路向西, 过了两个河湾, 便是那处河滩了,两岸果然长满了大片的野生番薯藤,中间还夹杂着其他不知名的野草, 看着绿油油的一片,在财迷河蚌眼里这不是番薯藤,这都是银子啊!!! “可惜没带竹篮和镰刀,不然还能顺路割些回去。”白春笙惋惜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变成了河蚌精, 他这辈子比上辈子可笨多了。 王鲲风斜了他一眼,心想就割些番薯藤, 至于还带镰刀? 不知道他们喵星人都是自带武器的吗? 修长的五指张开, 一瞬间,锋利的爪子从指甲处探出,好像第二层指甲一般,在阳光下闪烁着冰冷的寒光。 “等着!”猫大爷酷酷地丢下一句话, 几个跳跃,便腾挪到了河滩上,河滩四处都是烂泥,饶是猫大爷身轻如燕, 也免不得膝盖下面都陷入了臭烘烘的烂泥巴里,猫大爷踩了踩烂泥巴, 不由得加快了收割番薯藤的速度。 好在这些番薯藤长得比较茂盛,锋利的爪子划过,便能收割一大捆,很快便堆满了小小的船舱。 “够了够了,鲲哥你快上来吧。”看到王鲲风衣服下摆都是烂泥巴,白春笙十分过意不去,急忙喊他上来,这么多番薯藤,足够他腌好几大罈子了。 王鲲风就着河滩上残留的水洼里的水,简单洗了洗沾满泥巴的双腿,满脸不高兴地坐在船头掌着船。 “鲲哥,等下到了河湾那边,不如我们下去洗个澡吧?我方才看到那边有一片荷花盪,进去里面洗澡,没人看见的。” 王鲲风心下一动,和这只河蚌单独洗澡?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想想还是蛮期待的! 小船很快便到了方才路过的河湾这边了,河湾内有十几亩荷塘,约莫是附近的农家种了打算卖莲藕的,这个季节正是荷花盛开的时候,远远看过去倒是一派“接天连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好风光! “下去吧!”白春笙已经迫不及待地甩掉了头上戴着的纱帽,脱了外衫,一下子就跳到了水里,被层层荷叶遮挡的河水,比外面的河水温度高一些,白春笙甚至能感觉到有鱼游过自己腿边。他顺手摘了一个大大的荷叶盖在自己头顶上,这样便不会被晒伤了。 其实,如果不是和王鲲风在一起的话,白春笙肯定早就潜入水底了,不过今天好歹是人家顶着大太阳陪自己来割番薯藤的,还牺牲自己踩了两腿烂泥巴,白春笙实在不好意思撇下人家自己一个人玩潜水,只能尽量把自己藏在荷叶下面,藉此遮挡头顶的烈日。 王鲲风看了看毫无顾忌地露出大半个雪白胸膛的河蚌精,恨不得将他按到水里使劲儿欺负一番,只可惜,他仅剩的节操告诉他,光天化日之下,未婚夫夫做这种事情是不对的……想起乳母对自己的叮嘱,王鲲风眼神一黯,有些事情,确实不可操之过急。 天气炎热,白春笙他们来的时候没有带饮用的水,这会儿已经有些干渴了,他又想在这里多泡一会儿,想了想,便招唿一声,自己左右看看无人,悄悄潜入水底,摸了两条白嫩嫩的藕节出来。 这个时节还不是莲藕成熟的季节,挖出来的藕才刚长出来,细长条的十分脆嫩,白春笙将挖出来的藕在水里洗干净,递给王鲲风。 “你吃吧,我不饿。”王鲲风十分嫌弃,他和三郎一样有些挑食,都不太喜欢吃蔬菜瓜果之类的。 “你不渴吗?”白春笙见他真的不吃,便将另外一根藕直接丢到船舱里,自己拿了一节藕咔擦咔擦跟只兔子似的在那儿啃得欢快无比,这时节的藕正适合生吃,一点渣都没有的。 “也不知道这荷塘是谁家的,若是能找到主人,我倒是想买些新鲜的荷叶回去做些荷叶清凉粥在铺子里卖。”白春笙嘆息道。 “想要新鲜的荷叶?那何必买?清水河上游多的是野生的荷花盪,改日我带你去游玩一番,顺便摘些荷叶回来便是。” “真的?那说定啦!咱们索性租条大一点的船过去,多摘一点荷叶,荷叶晒干了留着冬日也好用的,整片的干荷叶拿来包东西也是好的。”白春笙高兴道。 “我便是见那些小贩时常去那边摘荷叶回来包东西,才知道那里有许多野生的莲藕的,不过那莲藕长不大,吃着不好吃,莲子倒是不错。”王鲲风对这一带还是很熟悉的,发现白春笙喜欢听这些,当下便向他说了几个不错的地方,什么上游某处山里有许多野果子,秋日的时候许多野物都去那山里摘果子吃,他们时常去那边打猎,摘的野果子也可以拿回来酿酒;什么下游某处洼子里有肥大的黑鱼,他和三郎曾经在那里抓到过足有半人高的大黑鱼啦;又是什么某处山坳里有只挑嘴的虎妖,打到了猎物,只肯吃最好部位的肉,其他丢弃不要,当地山民便拿了那虎妖爱喝的果子酒,拿酒换猎物的皮毛和肉啊之类的,一时间听得白春笙神往不已。 “往后你若是想去,我带你去看看便是,这水脏得很,不要泡时间久了,快上去吧,早点回去,你若是想泡澡,晚上我带你去汤泉那边泡去。”王鲲风不动声色地抓住了河蚌精的一只胳膊,指腹在那滑腻柔软的肌肤上轻轻捏了一下,看着像是在拉他起来,实际上,猫妖只是忍不住想摸一摸那看了无数遍的白腻肌肤,也不知道是不是天底下的河蚌都是这般天姿国色,豫亲王府那位王妃,他的生母,据说曾经艷冠皇城,被誉为皇城第一美人,然而那被王府后宅风霜摧残的容颜,也抵不过河蚌精三成的姿色。 果真是水中妖精!
第57页 这若是投生成了女子,必定是要选入皇宫为妃的。 幸好,白春笙是男子之身。 荷花盪内,微风熏人,在水里泡了好一会儿,王鲲风只觉得浑身黏腻腻的难受,若不是顾忌到颜面,此刻他真想立刻变成原形,这太阳暖烘烘的,将一身的皮毛晒干之后,使劲儿抖一抖,伸几个大大的懒腰,岂不快哉? 好在路途并不算远,小船行了一炷香的功夫,他们便回到了镇上的码头,码头上看场子的小喽啰们远远看到自家老大站在船头亲自撑船,忙不迭地跑了过来,亲手系好船,又赶来一辆骡车,帮着将那满满一船的番薯藤卸到骡车上。 “送到我家对面那个院子里去。”王鲲风随口吩咐道。 “知道知道!”不就是大嫂院子里吗?众人心领神会地领命而去。 现如今谁不知道鱼街一霸王大郎看上了卖鱼面的白掌柜?不然那白家食铺做的那般红火,怎不见那些给食铺供货的渔家趁机涨价? 他们十分坚信,若是他们敢给白掌柜定下的鱼获涨价,明天他们的渔船就甭想继续在这码头停靠了,非但如此,今后的鱼获只怕也进不了鱼街,回家吃自己去吧! “麻烦他们了,等我泡菜做出来了,送一些给大伙儿尝尝吧。”白春笙十分不好意思地说。迟钝如他,至今还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和王大郎关系好,所以他的手下对自己才这般热心的呢。 王鲲风也没想过要暗示他什么,毕竟,他现在还没有把握这河蚌精能一口答应自己的提亲,若是冒昧道破了自己的小心思,若是人家不愿意,趁着自己没注意的时候偷偷跑到随便哪个江河湖海犄角旮旯处躲了起来,他去哪里再找一个能让他动心的河蚌去? 王鲲风一直都知道,他和那些生来就继承了妖族纯正血统的皇族继承人不一样,他所能拥有的一切,都需要自己去努力、去争取、去守护!幸福而又美好的东西,人人都想要,他需要付出的,远比别人要多许多倍,他不在乎,反正,这只河蚌是他先看到的,他一定要抢到手! 白春笙并不知道王鲲风此刻所想,担心那些番薯藤被晒蔫吧了,他急匆匆赶到食铺,跟商秋芦说了一声,午间那一波客人让他们对付着,白春笙便跑去杂货铺一口气定了三十多个十斤容量的陶罐,掌柜的家里没有这么多现货,便将现有的给他找出来十几个,让伙计赶着驴车帮他送回家,剩下的约好等明日到货了一起送过去。 回到家,白春笙便张罗着让等在门口的王鲲风的手下帮忙,将骡车上的番薯藤搬到屋檐下面遮阴的地方,本想留他们在这里吃顿饭的,没想到这些人放下东西就走,这倒是让白春笙对这些街霸的想法改观了许多。 王鲲风割番薯藤的手法简单粗暴,直接从根部就给它割断了,所有番薯藤纠结在一起,白春笙也不耐烦一根一根地解开了,干脆分成几堆,一堆一堆地放在脚边,将缠在一起的嫩一些可以吃的番薯梗摘下来,嫩番薯叶也单独摘下来放在一个大篮子里,留着明日做菜做馅儿用。 正忙着呢,对面听到声音的王大娘也带着周幼青过来帮忙了。 自从周婶婶到他铺子里帮忙之后,家里就剩下周幼青一个女孩子也不方便,周幼青十日里倒是有九日都是拿着一个针线篮子,去对面王大娘家里,俩人一起做个伴,做做针线活什么的,午间便在一起凑合着吃一顿,周婶婶也时常买些菜让周幼青带过去和王大娘一起吃。 三个人坐在一起摘菜的时候,王大娘也没有闲着,装作闲聊,替自家大郎打听起情报来—— “春笙今年多大啦?” “额~按照妖的年岁来算的话,应该有三百多岁了吧,不过,我化形晚,按照人族的年岁来算,应该有十七年了吧。”白春笙为了防止露陷,关于年龄来歷这些事情早就想好了说辞,听到王大娘问起来,当下便细细答道。 “十七了啊,倒正是成亲的好年岁!”王大娘满意地点点头,原本看着白春笙脸嫩,瞧着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没想到实际年龄却比看着还大上几岁,不过,这样正好,和他们家大郎年龄也匹配得上。 “大娘,成亲还早呢,我想着既然已经在人间落户了,怎么也要多赚点银子,好歹也要先有个宅子,才好说亲啊。” “春笙哥哥,我听说河蚌里面有珍珠,你既是河蚌妖,为何不自己养些珍珠拿去卖呢?多卖些珍珠,那造宅子的银子不是自然来了?珍珠很值钱的,黄豆那般大的珍珠,便要卖二两银子一个呢~”周幼青忍不住问道。 “你这丫头……”白春笙哭笑不得地指着她,“珍珠岂是那般容易得的?若是容易得到,珍珠也不会这般昂贵了。我是河蚌不错,但是,对于我们河蚌来说,身体里出现珍珠可不是什么好事,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好像你肚子里长了一个东西,一走动就钻心的疼,你说,若是我们这般成了精的河蚌,会愿意用自己的身体养育珍珠吗?” “啊?原来是这样啊,那还是不要养的好!”周幼青想像了一下那个场景,顿时小脸一白,连连摆手道。 “非但如此,我们河蚌也不会去捡拾海底的珍珠的。” “为什么啊?”周幼青不太明白。 “咳咳~打个比方吧,若是咱们鱼街有人死了,尸身被人丢弃在乱葬岗上,你会跑去剖开那人的身体,取出他身体里藏的宝贝吗?” “不……”幼青妹子快被这个脑补情景给吓哭了。 “所以啦,凡人总觉得我们妖族赚钱很容易,实际上,妖族也有许多不能做的事情的,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会为了攒几百两银子造宅子,每日起早贪黑的开食铺?” “春笙哥哥,对不起,是我想错了……”周幼青沮丧地垂下脑袋。 “无妨,哥哥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只不过,往后再不可随意当着妖族的面儿说这些事情了。”想了想,白春笙不忍心看到妹子这般泫然欲泣的可怜样儿,忍不住偷偷打趣道,“你看你王家大哥身手了得吧?他们猫妖身轻如燕,若是去做个飞贼,何愁腰缠万贯?你问问王大娘,肯不肯让她家大郎去做飞贼去?” 周幼青小脸一红,倒是没有再哭了。 王大娘抿嘴一乐,她倒是从未想过以大郎的身手,除了在鱼街替人看场子之外,竟还能去做飞贼?听起来倒是不错,只不过,王府那一位,怕是宁可杀了大郎,也绝不肯让这个孩子变成江洋大盗,辱没了她那好名声吧? 三个人一起动手,速度倒是快了许多,没一会儿就摘得差不多了,可以拿来做泡菜的番薯梗足足摘了有上百斤,番薯叶也摘了四个大篮子。 “这么多番薯叶子,炒着吃也吃不完啊。”周幼青看了看那些番薯叶好奇道,那番薯梗她是知道白春笙预备留下来做泡菜的,院子里那么多陶罐呢,可是这叶子呢? 往常他们家在乡下的时候,倒是吃过这炒熟的嫩番薯叶,可是这么多怎么吃得完啊?这番薯叶子十分娇嫩,摘下来当日不吃,第二天便蔫吧了不能吃了。
第58页 “这番薯叶看着多,焯了水切碎了也没有多少了,还不够做几笼屉包子呢,王大娘,今天摘这些番薯藤辛苦鲲哥了,索性今天你们都别在家里做饭了,我蒸几笼屉番薯叶肉馅包子,再烧个酸汤鱼头,大伙儿就在这边凑合吃一顿好了。” “你这还叫凑合吃一顿?几笼屉包子,少说也要两斤肉吧?再搭上几个鱼头,还有那些做包子的麦面,家里的柴火,我看你如此大手大脚,猴年马月才能攒够造宅子的银子?”王大娘笑着骂道。 “也不差这几十个铜板吧?再说了,今天鲲哥可是帮我找了条发财的好门路,光是这些番薯藤……咳咳!总之,我得单独再请鲲哥吃顿好的才行。”白春笙偷偷凑到王大娘身边,将王鲲风帮他找到了一处不要钱的荒滩割番薯藤做泡菜的事情简单解释了一下,他知道王大娘的为人,必然不会把这件事情宣扬出去的,不然人人都跑去割番薯藤,哪儿还有他发财的余地啊? “那行,等你新宅子做好了,大娘亲手给你缝两床厚实被褥做贺礼!”王大娘听了也知道这是白春笙在感谢他们家大郎,也不再推辞,便帮着一起收拾起摘好的番薯梗来。 摘下来的番薯梗,洗干净之后放在阴凉处晾干,趁着这个功夫,白春笙又去集市上,逮住那早市散了后正在低价大甩卖的菜农,花了几十个铜板,凑了好几个摊子,一口气买了几十斤本地产的青红辣椒,这么多他自己也拎不动,索性便去了杂货铺,借了他们家的骡车给运了回来,路上还去买了十几斤粗盐。 原本寻常人家一个月只能买一定数量的粗盐的,本朝对盐铁的管制向来比较严格,多亏了王鲲风细心,铺子开起来的时候就托关系给他办了个商户的册子,有了那个,他每个月便能比寻常人家多买几十斤粗盐了,不过也都要登记在册的,以免有人借着这个漏洞向外族贩运食盐赚取暴利。 现在想想,他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王鲲风对于他而言,除了一开始的有些误会之外,其他时候简直就是他的福星! 白春笙自己都不敢想,如果没有王鲲风这么个人的话,他到底能不能在这个镇子上立足,最起码,他是不敢在毫无倚仗的情况下,贸然开了这样红火的一家食铺,现在又大手笔的准备开作坊的,财帛动人心,他虽是妖,可有些时候,心狠手辣的凡人,可比妖恐怖多了。 因此,对于王鲲风这个人,白春笙一直是抱着感恩之心的,不管这个人到底是因为什么才愿意帮助自己的,他都要领了这份情,并且,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尽可能的去回报这份恩情。 自始至终,白春笙从来都不曾想过,王鲲风对他会有什么超出友谊之外的想法。 上辈子的白春笙也谈过两次恋爱,不过都无疾而终。他还记得他的前女友和前前女友对他的评价:“白春笙,我觉得跟你谈恋爱吧,就好像在和一个人工智慧谈恋爱一样,你不会是个外星人丢在地球的机器人吧?” 后来,他的前女友和前前女友因为喜欢吐槽他,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死党。而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也再没有谈过恋爱。 不是不羡慕那些出双入对的情侣,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两个人之间好像少了点儿什么,对了,就是那种“一见倾心”、“非你不可”的唯一性。两位前女友有一句话吐槽得很准确,对于白春笙来说,好像和谁谈恋爱都一样,哪怕对着一只猫呢,他也能温文尔雅地照顾得十分妥帖,却疏远的好像一个人工智慧的机器人管家一般。 通俗的来说,两位前女友觉得,无论她们怎么努力,好像都走不进白春笙的心,在他温柔妥帖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比蚌壳还要坚硬不催的心。 她们是凡人,不是灼热的岩浆,自诩融化不了这样一座冰山,只能遗憾地放弃了这个坐拥省城十几套房子的拆二代,另外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去了。 接连两次被甩,白春笙也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心理疾病。直到有一次,和基友大半夜出来撸串,喝到酒酣处,基友捶了捶他胸膛,先是吼了两声不着调的《分手快乐》,然后暗搓搓地一把搂住他脖子,凑到他耳边小声安慰道:“小笙笙别怕啊,虽然那些妹子都看不上你,但是,就你这颜值!这身段!说不定外面大把的汉子等着排队追你呢!” 白春笙当时就灌了他一瓶老村长。 现在想想,如果没有穿越到这奇怪的世界,那时候的他,会不会去尝试一段并不被主流社会所认可的同性之恋呢? 第35章 虽然不知道上辈子的自己会不会尝试搅基, 但是,这辈子, 白春笙觉得自己暂时应该不会考虑成亲的事情, 毕竟,相比于妹子的诱惑,明显是银子的诱惑更大啊啊啊~他要挣钱盖大宅子!他要在县里、州府买房子置家产! 这是他身为拆二代最后的坚持和荣耀! 没有十几套房子傍身, 他怎么敢成亲?养家不得花钱?老了儿子靠不住,还不得趁着年轻多赚点银子?他可不相信养儿防老那一套,上辈子他那个基友就是派出所的片儿警,一年介入调解的家庭纠纷里,一百件起码有五十件是儿子不给老人养老造成的, 当然了如果一定要生的话,他还是想要个软萌的小闺女来着…… “想这些做什么?番薯梗都腌好了吗?作坊的地儿选好了吗?作坊的工人和老师傅都招到了吗?”白春笙甩了甩脑子里不切实际的想法, 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腌泡菜的伟大事业中! 腌番薯梗其实很简单, 将洗干净的番薯梗晾干后,均匀地撒上粗盐,搓揉一下,然后加入切碎的老蒜瓣和新鲜的青红辣椒, 装坛,现在天气热,约莫四五天便可以拿出来吃了,吃的时候将番薯梗切成段, 然后和里面的蒜瓣、腌辣椒一起用豆油清炒,酸辣爽口, 夏天吃着特别开胃! 番薯梗装坛后,担心放在外面被野猫扒开坛口,白春笙便将罈子都搬到自己屋子里,靠在墙根子底下,上面压着大石块起到密封作用,忙完之后,看着距离晚饭时间还早,索性拿了换洗衣服,跑到屋后大槐树底下,打算到河里洗个澡。 记得小时候他每次和奶奶回老家的时候,夏天最喜欢做的就是泡在农村的小河沟里,那种山里流下来的泉水特别清冽,河沟又不深,最深的地方也只到他腰部,他们一帮小孩子有时候淘气,便不厌其烦地搬来大块的石头,临时在河流经过的地方垒一个河坝,将上游流下来的山泉储存下来,利用地势,变成一个小型的天然游泳池,大热天的泡在里面简直乐不思蜀。 现在年纪大了,当然也不可能像小时候那般,一帮男孩子在一起“坦诚相见”了,白春笙选在这个时候出门,是因为这个点寻常人家上工的上工,出去砍柴的砍柴,家里的主妇们也忙完了一天的活计,抓紧时间躲在屋子里做点儿针线活,河边很少有人,他可以一次泡个痛快。 也不能怪他这么娇气,主要是现在这具身体实在是太过娇气了,尼玛敢不敢比女孩子还要娇嫩?他不过是拿粗盐腌了几摊子番薯梗,一双手连着手臂的位置便瞬间红肿了起来,看着十分吓人。
第59页 担心王大娘和周幼青看到了担心,他只能拿洗澡的布巾挡住手和胳膊,说是自己干活热出一身汗,到后面河里去洗个澡。他一个大男人说要去洗澡,两位女士自然没好意思再问什么。 王鲲风自从割番薯藤回来便藉口公事繁忙消失了,实则转过头便暗搓搓来到河边,使劲儿把自己一身皮差点搓掉,用掉了一大把香草叶子,还是觉得身上一股烂泥塘的恶臭挥之不去,简直整只猫都不能好了! 因为心情不好,猫大爷将自己身上的毛髮清洗干净之后,便懒洋洋地趴在那棵大槐树斜着伸向水面的树枝上,头顶的烈日透过厚厚的槐树枝叶照下来,暖烘烘的晒得猫大爷昏昏欲睡,还沾着些湿气的尾巴挂在下面一晃一晃的,在夏日的清风中慢慢被空气中的温度烘干,重新变得蓬松而又柔软。 正晒得昏昏欲睡呢,鼻尖突然传来熟悉的味道。 眯起的双眼微微睁开,果然看到那只河蚌的身影出现在老槐树下的台阶上。 只是…… 他受伤了? 看到那如凝脂般的雪肤上出现的骇人红肿,虎斑大猫悄无声息地站了起来,俯视着下面无知无觉的河蚌精。 大约是来的路上一直用布巾捂着的缘故,那手上和胳膊上的红肿越发的严重,看得人心惊肉跳,虎斑大猫危险地眯起双眼,正准备跳下去质问这只蠢河蚌究竟是怎么受的伤,突然想起来自己若是就这么跳下去的话,该怎么说呢? 直接变成人形?可是他方才出来的时候,衣衫都丢在家里,难道要赤条条地站在水中训斥他?那也太有失颜面了吧? 就这么维持原形训斥这只河蚌? 毛绒绒胖乎乎的一张猫脸,完全摆不出他本该有的严肃的神态和表情好不好?别问他为什么会这么清楚!小时候他每次用原形对乳母发火,迎来的就只有年轻的乳母一脸花痴的捧脑袋亲亲……那时候的乳母可没有如今这般稳重。 咳!也有可能是因为三郎的原形看起来更好摸的缘故……总之!猫大爷是绝对不允许自己被未来夫郎又亲又摸的!(人形的时候还差不多~) 犹豫间,白春笙已经迅速脱掉衣服,一个勐子潜入了水底。 河水清澈见底,回到水中的河蚌,仿佛本该就生活在水中一般,如鱼得水,也不过如是,一身白皙若雪的肌肤,几乎整个人融入了河水之中,长长了一些的髮丝若水草般在水中摇曳,妖冶得恍若可夺人性命的水妖……不!他就是水妖! 不知不觉间,猫大爷的脚步,从树枝的一端,移动到了另一端,一不留神,差点一头栽下去,手忙脚乱地稳住了身形,一晃眼,已经找不到那只河蚌的身影了。 猫大爷不高兴地挠了挠爪下的树枝,想了想,快速跑下树,顺着树下的屋檐往家中跑去。 “哎呀!大郎你怎的又变成猫了?”王大娘一抬头便看到自家大儿子满脸不高兴地从屋檐上跳下来,顿时无奈地走过去,将那虎斑大猫抱起来,搂在怀中顺了顺毛,直到大猫发出唿噜唿噜的声音,这才将儿子捧到眼前,“又和别的猫打架了?都说了不要欺负那些野猫啊,它们也是可怜,落到你手里……” 虎斑大猫一口咬住了王大娘点在他额头上的手指头。 “好啦好啦,娘不啰嗦了,快点进屋换身衣裳,晚上春笙说要请咱们家吃番薯叶包的肉包子呢,我还是头一次听说那番薯叶子也能拿来包包子的。”王大娘絮絮叨叨地将儿子放下来,虎斑大猫不耐烦乳母的唠叨,很快便消失在屋檐下。 再出来的时候,恢復人形的王鲲风便是鱼街一霸标准的冷肃脸了。 “娘,方才春笙在家里做什么了?” “没有做什么啊,不就是你帮他割的那些个番薯藤吗?我和幼青看到那番薯藤实在太多,便过去帮着把番薯梗摘下来,给春笙做泡菜呢。” “还有呢?” “摘完我就在幼青屋子里给她看花样去了啊,娘也知道,春笙那泡菜是有秘方的,不然能那般好吃?他开始做泡菜的时候,我和幼青便躲在屋子里没敢出去了,这孩子也是心大,好不容易得的秘方,也不好生藏着,就那么在院子里做起来了,回头你可提醒他一句,这世道坏心眼的人多着呢,说不定就趴在那墙头上把他的方子给学了去,到时候他哭都来不及!” “娘~春笙他们那院子墙头上都是仙人刺,寻常人哪里爬得上去?您再仔细想想,这中间,春笙有没有碰到什么不该碰的东西?” “春笙怎么了?”王大娘终于听出了儿子语气里的担忧和生气。 “我方才在他们屋子后面的大槐树上晒太阳,正巧看到春笙过去洗澡,他那双手,小臂以下全部都红肿了,一定是碰过什么东西!” “哎呀~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我方才恍惚看到那番薯藤里夹杂着一些虎刺草,那草儿浑身长满了细绒毛,寻常人沾上一些倒是无所谓,从前我娘家一个孩子,一沾上这东西就浑身起红疹……”、 王大娘话音未落,便看到王鲲风一阵风似得沖了出去。 “这孩子……”王大娘嘆息一声,不必说,定然是去找春笙了,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 王大娘猜得没错,王鲲风出了门便直奔对面那棵大槐树,走到那里也懒得再满河底去找那只河蚌,只站在石阶上大喊一声:白春笙,你衣裳被人偷啦! 白春笙还真的把衣裳藏在了石阶下面,他原本已经在水底玩了好一会儿了,这会儿正在试图用河里的泥巴敷手上红肿的地方呢,他记得以前在农村听到过一个土方子,说是若手上沾了辣椒红肿了,用泥巴敷一会儿就会好许多,他想来想去,今天没有碰别的什么东西,若是说腌泡菜的粗盐,他之前也腌过不少泡菜,怎么就没有过敏呢? 定然是今天买的辣椒不对劲! 正敷着呢,就听到有人在那边喊说自己衣裳被人偷了,那还了得?难道让他光天化日的就穿着一条小短裤回去? 当下胳膊上那层刚敷好的泥巴也不管了,一个勐子扎到河里,瞬间便游回了他藏衣裳的石阶下,一抬头,便看到王鲲风阴沉着一张脸站在那里,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白春笙不由得缩了缩脖子,这种感觉,就像以前晚自习偷偷在教室后排看小说,结果被躲在后面的班主任当场抓获……那滋味!真是终身难忘! 王教导主任鲲风冷笑一声:“玩够了没有?看来我真是白担心一场,你这猪蹄子看来也不想要了,不如我这便替你剁了,晚上也好炖一锅河蚌肉尝尝。” “那啥,我、我就是不小心碰到了点辣椒……”白春笙有些心虚地将双手藏到身后,不知道怎么的,他一看到猫大爷板着脸就怂了。 “那看来你这次买的辣椒,比上次那个山辣椒还辣啊?”王鲲风蹲下来,从他背后扯出他一条胳膊,有力的食指戳了戳那已经长出红疹子的位置,“这是辣椒啊还是毒药啊?你看看这胳膊被灼的,都快烧熟了吧?”
第60页 “哎呦~别捏啊!疼!” 白春笙被戳到红疹子的所在,顿时龇牙咧嘴起来。这人就这么个贱脾气,没人关心的时候,哪怕胳膊断了呢也能自己咬牙接上,一旦有人在旁边关心着,哪怕蹭破点皮也要喊得惊天动地。 “还不快将衣裳穿起来?”王鲲风冷着脸从背后拿出藏起来的衣衫,撑开来,略显粗暴地替他匆匆裹上,抿了抿嘴,转过身半蹲在地上。 白春笙:?? “还不快上来?送你去济世药堂!” “额~鲲哥,我就是双手肿了,腿脚还是好的……好吧!可能有点重,你要是背不动就把我放下来啊。”看到王鲲风越来越阴沉的一张脸,白春笙缩了缩脖子,瞬间怂了,从善如流地爬到猫大爷背上,两只肿起来的猪蹄子松垮垮地搭在猫大爷的肩膀上。 “搂着我脖子!” “不用了吧?哈哈~大家都是爷们,这动作也太娘了……哎哟我去!”白春笙一句话还没说完,那边,耐心耗尽的猫大爷已经懒得再跟他废话,嗖地一声跃上屋檐,白春笙吓了一大跳,手忙脚乱地一把搂住了猫大爷的脖子。 猫大爷满意地松了松紧皱的眉头,随即又一脸不爽地看着挂在他脖子上那对红彤彤的猪蹄子,他曾经设想过一万遍这双修长白皙的胳膊搂住自己的模样,没有一次像现在这般……气到想挠人! 毛大夫一个月里连续两次看到自家主子亲自带人来看诊,几乎已经可以确定,这一位双手肿成猪蹄子的河蚌精,应该就是主子认定的终身伴侣了。 主子乃半妖之身,终身大事本就是难题,在妖族之中,半妖血统向来是被血统纯正的妖族排斥的,再开明的人家,也绝对不允许自家血统纯正的后辈和半妖结为伴侣的。而在人族,凡人和血统不纯的妖结合,诞下血统驳杂的后代更是概率极高,能生下纯血妖族或者人族崽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对于注重子嗣血脉的人族而言,就更不会选择让自家孩子和一个半妖成亲了。 主子成年已经很久了,却一直没有透露出想要成亲的意思,他们这些人都以为主子这辈子都不会成亲了,没想到啊!看来,主子不是不想成亲,只是,一直没有遇到让他心动的那个人罢了。 毛大夫看着白春笙的眼神,简直可以算得上是慈祥了! 男娃好啊!两个男娃在一起,如此,便不必担心子嗣血统不纯的问题了,王府那边,想来也不会多加干涉的。毕竟,两个男妖在一起,哪里会有什么子嗣呢? “是虎刺草的绒针。”毛大夫仔细看了看红肿起疹子的地方,快速报了几个草药的名字,让店里的药童去配了草药,捣碎后敷在红肿的地方,外面裹了两层细棉布,“每日早晚换药,包裹的细棉布也要一併换了,再给你开两幅清热下火的汤药,敷药的地方不要碰水,几日便可痊癒。” “不能碰水?那怎么洗澡啊?”白春笙哀嚎道,让他一只河蚌精好几天不下水洗澡,这简直是要了他的命啊!要不要这么惨? “我帮你洗。”王鲲风将配好的药草和细棉布都提在手里,让药堂的伙计赶了骡车过来,送白春笙回家。 “哎呀~都发展到可以替白掌柜洗澡的地步啦?看来距离喝喜酒也不远了。”毛大夫在一边听得心花怒放,心里已经暗暗开始琢磨该给自家主子准备什么新婚贺礼了,要不,送些助兴的丸药? 毛大夫默默在心里拟了个送礼的单子,全部都是某耽美网站审查必须过滤掉的河蟹词彙…… 那边,猫大爷将白掌柜送回家,天已经黑了,预定好的番薯叶肉包子自然是无疾而终,看了看被毛大夫包成了两只大粽子的双手,白春笙嘆息一声,只能听从王鲲风的安排,去铺子里让他们简单做些吃的带回来凑合一顿了。 吃饭的时候,谢篁看到他那双包成粽子的手,本想去餵他,却被商秋芦一把给扯了回来。 “秋芦你做什么?没看到掌柜的手都那样了?我去给他餵饭!”谢篁挣扎了两下。 “我只怕你餵掌柜的吃完饭,你自己就该去吃清明饭了。”商秋芦面无表情地拖走了不知死活的螃蟹精。 “你吃这个!”猫大爷看了看桌上的几道菜,不高兴地将几个盘子推到一边,选了一钵子白粥,拿筷子取了最小的一块泡菜放在碗里,餵一勺白粥,给白春笙舔一口泡菜,免得他光吃白粥吃不下去。 “毛大夫说了,伤口没好之前,忌荤腥、忌咸辣、忌生冷。”看他吃的痛苦,猫大爷难得好心地解释了一句。 “那毛大夫有没有说忌喘气?”饿得半死却只得到半碗白粥的白春笙简直快被这只霸道猫妖给气死了。他从午后便一直忙到现在,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不说给顿大餐,好歹给碗饭吃? “先吃粥,还是先喝药?”猫大爷冷冷地看着相当不配合的病患。 病患闭嘴,乖乖喝粥。吃到最后一口的时候,趁猫大爷不备,白春笙迅速张嘴,把那块被他舔的都没有味道了的泡菜一口咬下来一大半,满意地给自己的嘴巴添了一丢丢咸味。 看着一脸得意的河蚌精,猫大爷抿抿嘴,难得没有训斥他,拿了湿布巾给他擦了擦嘴巴,冷酷无情地丢下一句话:“半个时辰后,我过来餵你喝药。”便关上门出去了。 “小谢!秋芦!”白春笙扯着嗓子冲着外面喊了两声,谢篁和商秋芦急忙放下手里的活儿进来了。 “掌柜的你饿了吧?那个王大郎也太过分了!我给你煮的五个白水煮蛋全被他给吃了!就给你一碗粥!”螃蟹精义愤填膺地告状,那五个鸡蛋可是他从牙缝里给白春笙省出来的! “不是一碗粥……是半碗!小谢,哥好饿……”白春笙委屈巴巴。虽然他不是很喜欢吃白水煮蛋,但是,人在饿着肚子的时候,还有什么好挑的? “你闭嘴!大夫说了,掌柜的这是中了虎刺草的毒,伤口没有痊癒之前,不可沾油腻荤腥寒凉之物。”商秋芦将螃蟹精推到一边,左右看看,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面起饼,偷偷塞到白春笙手里,“我问过了,这面起饼不是发物,可以吃的,不过不能多吃,你先垫垫肚子吧。” 白春笙看了看那只有约莫两个鸡蛋大小的饼子,嘆息一声,默默地接过来,一口一口十分珍惜地吃了起来。 “说起来,掌柜的,你好端端的怎么会中毒呢?难道是有人看咱们食铺生意太好,故意给你下毒?”谢篁不放心地追问道。 “胡说什么?虎刺草并不是什么烈性子的毒药,又死不了人,我猜大约是混在了什么蔬菜里,掌柜的无意中触碰到了,再加上他本是水妖,肌肤比常人敏感,因此便红肿了起来。” 商秋芦出身王府暗卫,对于寻常的草药也有一番研究,虽不如毛大夫那般精通,对于虎刺草这类偏门冷门的害人玩意儿,反倒是比寻常大夫更清楚些,自然知道有些肌肤娇嫩的人一旦触碰到虎刺草的绒针,便会浑身红肿瘙痒,不过却不会致命,配以合适的药草敷在红肿处,不出七日定然会痊癒如初,也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之类的。
第61页 “那就好!那掌柜的你这几日就不要去铺子里了,那几道菜我们都学会了,你不去也无妨的。明日早市忙完,我多给你带两个面起饼!”谢篁知道不是有人故意暗害,大大地松了一口气,随即又开始心疼他家掌柜的养病期间每天要饿肚子了。 “在饼子里多夹两块泡菜吧~” 白春笙可怜兮兮地看着谢篁。 “就两块!”谢篁心虚地看了商秋芦一眼,凑近了悄声道,“若是多了,被王大郎那厮发现了,往后便什么都不能带了。” 白春笙:o(╥﹏╥)o 第36章 因着白春笙是为了做泡菜才被虎刺草误伤的, 往后那几日,猫大爷看着那一排放在墙根子下面的泡菜罈子便一百个不顺眼, 恨不得一脚踢翻。 不过, 到底想到这些泡菜是蠢河蚌吃够了苦头才腌出来的,强忍着才没有踢翻它们,这么几日过去, 白春笙吃白粥吃的都快怀疑人生了,双手上的伤终于完全好了,看不出一丝曾经红肿的痕迹,没有一根汗毛的双臂,白皙莹润得恍若绝世暖玉雕琢而成, 指甲根处泛着一点浅樱色,猫大爷每每看着这一双玉臂的时候就在想, 若是让这河蚌精穿上华贵的服饰, 每日里什么都不做,就那么懒洋洋地躺在窗下的软塌上,定然是一幅绝美的美人春睡图……咳!虽然美人是名男子。 白春笙好不容易熬到双手痊癒,第一件事就是趁着猫大爷出去上工的时候, 悄悄打开了自己腌的番薯梗,打开的瞬间,一股熟悉的又酸又辣的泡菜味道扑面而来,白春笙咽了咽口水, 捞了一碟子番薯梗出来,清水洗干净沥水后, 下锅炒了一下,又在另外一口锅里煮了些面疙瘩,就着番薯梗美美地吃了两大碗。 屋檐上,一只黄白花纹的大猫目光灼灼地看了看那一碗散发着强烈刺鼻味道的泡菜,伸出爪子挠了挠耳朵,转身迅速跑走了。 “主子,白掌柜方才趁您不在家,偷偷炒了很辣的菜,吃了两碗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黄白花纹大猫蹲在码头公房的桌案上,一板一眼地打着小报告。它是王鲲风刚到清水河镇便收服的一批小弟中的一员,王鲲风割破手指,取了自己的血给这些未开灵智的野猫喝,这些野猫便比寻常的家猫更加聪明,虽然还是不能口出人言,但充当寻常的探子倒是比人还方便些,且寿命也比寻常野猫更长一些。 这些野猫察觉到了给王鲲风充当密探的好处(有人投餵+寿命延长),也很乐意给王鲲风做些盯梢的活儿,尤其是在白掌柜那边盯梢的工作,因为白掌柜经常会将自家吃不完的鱼虾之类的留给野猫们吃,导致猫大爷手下的许多野猫都想去白掌柜家盯梢,为此还打了好几架,黄白花纹的大猫打架很厉害,便抢到了这个美差。 不过,在野猫们看来,这样的盯梢并不是什么坏事,它们动物原本就是有这样的本能,喜欢上一个同类,便不由自主地想去观察他。大概是它们主子平日里太忙了,所以不方便自己亲自观察,只能让它们帮忙盯梢吧? 黄白花纹的大猫有些羡慕他们主子,白掌柜长得好看,又做的一手好鱼虾,实在是一个难得的好伴侣! “知道了,继续回去盯着。”王鲲风拿出一块小鱼干丢到黄白花纹的大猫脚下,那大猫衔着鱼干跑开了。 猫大爷此刻并不知道,若不是他及时将这只大猫密探又遣了回去,只怕家里那只蠢河蚌伤口刚好,又要受一次伤了。 院子里,白春笙偷偷摸摸饱餐了一顿,收拾好偷吃的痕迹之后,便开始琢磨着这泡菜的事儿。 很明显,那野生番薯藤也并不是全然安全的,最起码,对于他来说并不安全,因为里面杂生的虎刺草他一碰就过敏,如此一来,泡菜的原材料便只能花钱买了。他打算去找给他供货的那两个渔家,反正他们有船,可以挑平日不打渔的时候,撑船去收割那些野生的番薯藤,到时候东西运回来,他便就近雇几个附近人家的主妇们过来帮忙分拣,将番薯藤摘下来洗干净,这活儿简单,每人每天给个二十个铜板就已经很好了。 不过,如此一来,这腌番薯梗的价格,势必就要涨一些了。 想到店里经常有些外地路过的客人说想买些土产回去,白春笙笑了笑,既然他做的泡菜那么多人喜欢吃,他索性便将自己做的腌番薯梗、辣椒酱和葱油订些精緻的陶罐装起来,三个一份,外面再用竹篾编一个竹篮子,好看又体面,对那些生活在深宅大院里的贵人们来说,也是难得的野趣儿。 这样一来,倒是能解决了周婶婶说的食材货源不足的问题了,走高端定制礼品路线,自然是越稀罕越好了。 至于做好了卖不出去?实在卖不出去,他就让王鲲风帮忙送到州府大铺子里寄卖去!反正泡菜和辣椒酱这东西又不容易坏,存放得当,一年半载的也不会变质呢。 之所以想到这个,主要是因为上辈子白春笙的老娘闲着没事便喜欢出门旅游,家里又不缺这点钱,又没有孙子孙女可带(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一言不合,老太太便揣了一张银行卡出门熘达去了。老人家旅游的时候除了凹造型拍各种广场舞经典造型照片之外,另一个爱好就是从各地购买当地的土特产带回来了,每次老太太旅游回来,带的土特产都足够全家人吃好久,什么北边的牛肉干,南边的水果干,东边的海鲜干货,西边的果脯辣酱…… 腌番薯梗算它三十个铜板一斤吧,辣椒酱五十个铜板一斤,葱油稍微贵些,毕竟豆油不便宜,算一百个铜板一斤,再加上定制包装的费用,满打满算,一个礼盒便定价三百个铜板,对于寻常人家这个价格非常令人咋舌,但是,白春笙知道,对于那些富贵人家来说,三百个铜板,不过是寻常打赏下人的一些零碎花销,况且他看过杂货铺里卖的那些土产,没有什么精緻的包装,拿去送人也没有他这个体面大气。 定了大概的方向之后,担心时间长了忘记,白春笙便准备进屋去拿了纸笔,先把想好的东西记下来,再将需要定制的陶罐和竹篮子的样式给画下来,抽空找作坊定做,刚拿起笔,便听到门外传来一阵粗鲁的砸门声。 “平南军搜查叛党,快开门!”白春笙本来懒得去开门,没想到外面的敲门声却是越来越大,后来索性自报家门,听到是官府的人搜查叛党,白春笙无奈,只能戴上帷帽跑去开了门。 一股巨大的力量将他推到地上,帷帽跌落在旁,刚养好的手心,毫不意外的又一次擦伤了。 他最近肯定是水逆了,不然不可能这么点背! 摸了摸擦破了皮的掌心,白春笙默默站了起来,也不敢去和门外那些数量不算少的,自称是“平南军”的军队壮汉们争执,反正他没做亏心事,也不怕他们来查,索性便让到了一边。 “方才可有看到一只黄白花纹的小猫进来?”那些人进了院子一阵翻腾,大约是没有找到想要找的人,便过来问白春笙。 也是巧了,这个点院子里一个人都没有,周幼青也和对门的王大娘母女去了绣坊,说是绣坊新来了一批活计,她们赶早去挑一批好的回来,好赚一笔钱给家里人裁几件换季的衣裳。
第62页 “方才倒是看到屋檐上有只黄白花纹的猫,不过很快便跑掉了,这个点,码头那边卸货的都歇息了,大约是跑去码头找鱼虾吃了吧。”虽然不明白这些人明明说搜查叛党,怎么竟问起了一只猫,不过,白春笙向来不是喜欢多管闲事的,当下便随口扯了一句想把这些人打发走。 他不知道的是,方才正是看到这帮人凶神恶煞地在这附近挨家挨户破门搜查,那黄白花纹的密探猫才急匆匆跑去给它家主子报信去了。 那些人听到果然有了那猫的踪迹,为首的便冷冷地看了白春笙一眼,唰地一声抽出佩刀,正要搭在白春笙肩上,只听得一阵细微的破空声,为首的军汉闷哼一声,佩刀应声落地,拿刀的那只手臂不自然地垂下来,看样子应该是骨折了。 “怎么?平南军如今竟成了龚家的私兵了不成?未经允许擅自闯入县内抓捕叛党?这光天化日的,哪来来的叛党?可有朝廷海捕文书?”王鲲风带着一帮手下匆匆赶来,看到白春笙别在身后的双手,不满地瞪了他一眼,随即一脸冷肃地看着那为首的军汉。 “大公子?”那军汉脸色一变,当即令手下军士收起了佩刀。 别人不知道,他却是知道的,豫亲王府的大公子,对他们家大小姐可是有大恩的! 当年,龚家还不曾执掌平南军的时候,龚家大小姐便被选为豫亲王侧妃,因着这层姻亲关系,龚家这些年在军方着实风光,一路从不起眼的三等世家,成为威名赫赫的平南军统帅,执掌一方军权。 只可惜,他们家大小姐自从生下一个半妖之子之后,便再没有生育。据说当年王妃以维护王府声誉为由,送走了王府女眷生下的所有半妖子女,他们家大小姐生下的三公子,还未曾学会说话便被送去了别院,多亏了当时在别院的大公子多加照拂,这才让三公子平安长大。 龚家虽是武将世家,为人却十分耿直,对于这一辈唯一的女孩儿也十分怜惜,若不是当年的龚侧妃亲自看中了俊美多情的豫亲王,他们家也断不会为了巴结权贵把自家女孩儿送去王府做侧妃的。 后来,龚侧妃生下的半妖被送走,再没有生育,家里也从不曾怨怪于她。唯独这次,龚侧妃闯下了天大的祸事,迫于无奈,龚家只能秘密出动平南军的斥候部兵,替自家人收拾善后…… 只可惜,在看到王鲲风的时候,为首的那个军汉便知道,他们这一次的秘密搜捕,只能暂时告一段落了。或者,另外换个藉口? “大公子,近日有不明身份的猫妖闯入平南侯府,侯爷担心平南军机密泄露,便命我等秘密搜查抓捕那猫妖,情况紧急,约莫上报朝廷的摺子还没有到御前。” “摺子还没到御前,你们便可擅自出兵搜捕?难道不怕州府御前上告?”王鲲风对什么猫妖密探不感兴趣,他只是看到了白春笙被擦破流血的手掌,心里十分生气,不想随意放过这些人罢了。 若是其他人这般说,那为首的早怼回去了,州府的官员怎么了?再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到御前去告他们平南军侯府的状子啊! 只是,这话在旁人面前能说,在这位面前却是不能说,也不敢说的。 “下官等一时情急,冒犯了这位公子,请打公子勿怪!下官这便带人撤出。”那为首的客客气气地命人奉上了百两纹银作为误伤白春笙的诊金,带着人迅速撤出了小院。 “你莫不是近日犯了太岁不成?”将白春笙两只擦伤流血的手拉出来看了看,发现只是表面蹭伤了一层皮,并没有伤及筋骨,王鲲风没好气地骂道。 “那也不能怪我啊?他们平白无故在外面砸门,又说是平南军抓捕叛党的,我哪里敢不开门?”白春笙也觉得自己最近好像霉运当头,十分的不顺,这才多久啊?前面的过敏刚刚好,手又擦伤了!偏偏他这辈子的身体十分娇弱,一点擦伤都要很久才能好,更别提这都破皮流血了,估计没十天半个月没法好起来。 “景春,你去毛大夫那里取些擦伤用的药膏,再拿些细棉布回来。”猫大爷随口吩咐一个手下去取药,旁边有机灵的手下早打了些清水来,猫大爷将他袖口捲起来,这才发现不仅是掌心,连胳膊肘也被蹭掉了老大的一块皮,原本白若暖玉的肌肤淤青一片,看着十分骇人。 拖着白春笙的手掌瞬间握紧了。 “疼!”白春笙这可不是矫情,是真疼,尼玛这怕不是猫妖是虎妖吧?力气怎么这么大的?他那擦伤倒是没觉得多疼,被他这么一捏,尼玛骨头都快裂了好不好? 快松手啊魂淡!!! 猫大爷有些不好意思地松开了桎梏他双臂的大手,左右看了看,示意手下先出去,等到清场结束,这才走过去将他上衣强行扒了下来。 “餵!!”白春笙被强行脱衣,吓得整个人都缩了缩,两只膀子抱了起来。 猫大爷却没搭理他,罕见的没有对着那一身雪肤发呆,而是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下,恨不得把他亵裤都扒下来看看,发现确实只有掌心和胳膊肘两处擦伤,这才将他上衣披在身上,仔细替他清理好伤口。 过去取药的手下也回来了,看到房间门关着,其他人都乖乖站在院子里,顿时心领神会,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敲了敲门:“头儿,膏药取回来了。” 王鲲风开了门,将药和细棉布都拿了进去,也不用剪刀,直接扯了一卷细棉布,给他擦好药膏,从手心一路包裹到了胳膊肘,看上去简直像是打了个石膏一样! “就是一点擦伤,不必这么夸张吧?”看了看完全不能动弹的双手,白春笙都快哭了,尼玛他是擦伤又不是骨折,至于包这么严实? “我看你最近霉运当头,怕你回头再撞到哪里,索性给你包严实些,即便撞上哪里,也不会再擦破了,你可别忘了你胳膊上已经蹭破一层皮了,要是再蹭到哪儿,那就是削肉挫骨之痛了!”王鲲风冷笑道。 尼玛!!! 白春笙想诅咒这坑爹的穿越,哪怕变成一只猫呢,也比河蚌好啊!谁知道这河蚌竟如此的不堪一击?随便那么一摔,皮都破了!真是少爷的身子打杂的命…… 不过,一想到万一真被这乌鸦嘴的猫妖给说中了,今天这伤口还没好,又不小心蹭到哪里了,那可真是直接蹭到肉里去了,想想就疼!白春笙只能憋屈地任由猫大爷把自己捆成了一只木乃伊。 “鲲哥,方才那些人唤你大公子,你认识他们?”一通忙乱后,白春笙终于想起来自己方才的疑惑和不解了,王鲲风这个样子,明明就是贫家子,不然也不会沦落到带着寡母和一双弟妹在码头讨生活了。 可是,看方才那些人的表现,又好像王鲲风真的是什么了不得的权贵人家出来的一般,既然是排行老大的“大公子”,怎么又会沦落到来码头收保护费呢? 这一瞬间,善于脑补的白春笙,脑子里闪过了无数后世的狗血宫廷言情剧,或许,王鲲风的娘本是王府小妾,因不被主母所容,只能带着自己所生的三个子女离开王府?不不~想到王大娘那“朴实无华”的相貌,白春笙连忙把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给甩开了。
第63页 又或者,王大娘只是白春笙那红颜薄命的亲娘的贴身丫鬟?因为女主人在后宅血腥的内斗中不幸红颜早逝,所以只能带着女主人所生的三个孩子远走他乡,逃离主母的暗害? “你在想什么呢?”猫大爷一脸不高兴地瞪着他。 “额~你就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比如说,他们为什么唤你为大公子?”白春笙觉得自己和王鲲风应该已经算得上好朋友了,如果好朋友真的有什么为难的事情的话,王鲲风一直帮了自己许多,白春笙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他做人还是有一些底线的。 “有什么好说的?我本是豫亲王长子,生母乃是豫亲王妃,只是我身为半妖之身,依律是没有王府继承权的,家里原本将我们三个养在别院,那别院的僕役奴大欺主,我一怒之下便带着乳母和弟妹离开了王府别院,在这里日子虽清贫了些,倒是比在别院自在了许多。” “方才那些人,是三郎外祖家的兵将,为首的当年曾经随同龚侧妃,哦,也就是三郎的生母,送嫁到王府,那时我已出生,曾经见过几面,你放心,他们已经知道你的身份,不会再来打搅于你了。” “豫、豫亲王府?王妃之子?”白春笙结结巴巴地看着猫大爷。 没想到鱼街破落户王大郎,竟然有着如此尊贵的出身! 这根本不是鱼街一爸。 尼玛这是鱼街金主爸爸啊! “不过是王府弃子罢了……没有继承权,也不会入朝为官,有什么值得说的?”猫大爷嗤笑一声,打了些清水,将沾上了膏药的布巾洗干净,晾在架子上,又去命人摘了些蒿草回来熏屋子。 “好端端的做什么拿蒿草熏屋子?” “我看你最近霉运当头,约莫是这屋子许久没人住过的缘故,大概也有些不干净,带累得你屡次受伤,我命人去摘些蒿草回来,你搬到我那边住两日,我把你这屋子熏一熏,再请个师傅来看看风水,驱赶一下脏东西。” 白春笙被他说的寒毛直竖,大热天的感觉浑身凉飕飕的,怪不得他近来一直走霉运,不是破财就是受伤,说不定就是这屋子太久没人住了,所以才…… “那,要不我今晚就搬过去?”白春笙也有些迷信,这会儿看到帘子后面的阴影都有些胆寒,若不是还要住在这里方便做生意,他真的恨不得立刻就另外找房子搬出去住! “自然要立刻搬过去!今天算你运气好,我正好在这附近,听到消息便赶过来了,若是再迟些,他们那些人的刀可不认识人的。再住下去,今天只是手臂擦伤,明日若是断了腿……” “你就不能说两句吉祥话?”白春笙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左右也就两三日的功夫,别的都不需收拾,带两身换洗衣裳,再把你常用的东西带上就是了,缺了什么便回来拿。”猫大爷拉开河蚌精的衣橱,扑面而来的是一股子好闻的香气,不似寻常的薰香,却更加的悠远淡然,恍惚还夹杂着一丝泥土的芬芳…… 泥土? 猫大爷心下微沉,夜视能力极好的猫瞳在黑暗的衣橱中,敏锐地捕捉到了那微微蠕动的一处衣衫。 那东西藏的极其严实,裹着厚厚一层衣衫,若不是猫大爷眼神好,几乎就要被它矇混过关了。 装神弄鬼!!! 猫大爷出手入电,瞬间隔着层层衣衫一把抓住了那躲在暗处的东西。 毛绒绒的一团。 这是? 第37章 “喵呜?”重重衣衫下, 赫然是一只虎斑纹的小奶猫。 “是你?!”王鲲风大惊失色。 眼前这只吓得瑟瑟发抖的小奶猫,不正是他那个出自王妃肚子里、身份尊贵的王府世子王鲲凤? 同是王妃嫡子, 一为风, 一为凤,一字之差,命运却差之千里。 原本, 王妃该是想让身为长子的他得到“鲲凤”这个被寄予厚望的名字的吧?鲲凤之姿,清华高洁,象徵着王府嫡长子尊贵无双的身份和地位。 只可惜,他让王妃失望了。 一个半妖之身,凭什么担得起“鲲凤”这个尊贵的名字? 一个“风”字, 草草打发了他,也预示了他不被双亲所喜的悲剧人生。同是王府嫡出, 一个如清风易逝, 一个,却如凤舞九天…… 没有一生下来就将他掐死,应该也是为了维护她那尊贵仁慈的形象吧? 所幸,命运没有让那个女人失望, 几年之后,她期盼已久的“鲲凤”终于出现! 只可惜,现在,这只尊贵的“鲲凤”, 落到了他的手里…… 冷冷地看着手里拼命挣扎的小猫崽子,王鲲风微微收紧了掌心的力度, 只要狠下心来,这么轻轻一捏,那个女人一生的希望,便就此破灭了吧? 她已经老了,再也没有办法生下另外一只“鲲凤”了。 “喵!!”小猫崽子惊恐万分地叫了起来。 “咦?哪里来的小猫?好可爱!”白春笙惊喜地看着被王鲲风捏在手里,四只爪子还在不停扑腾的小奶猫,看到它挣扎得难受,急忙伸出一双被包扎成木乃伊的爪子试图去抱住那小猫崽子。 王鲲风却一下子将小猫崽子拎到了另一边。 “你轻点啊,弄疼它了。”白春笙心疼地看着被晃得晕头涨脑的小猫崽子,也不敢去和王鲲风抢夺,怕吓坏了它,只能出声哀求道。 听到白春笙竟然替王鲲凤求情,猫大爷的脸色更臭了。 “那我不抱它好不好,你先把它放下来吧,你看它都快被晃晕了。” “这小猫是个不祥之物,你别碰它。”猫大爷板着脸胡扯道。 “你骗鬼呢?它又不是黑猫!”白春笙无奈地翻了个白眼,他还是第一次看到猫大爷对谁表露出这样明晃晃的嫌弃,或者说是厌恶? 总之,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白春笙绝对不放心让他再这么抓着这只小猫了,再抓下去,只怕那小猫真的被他给捏死了。 “你别碰他,这是只尚未化形的猫妖,兇悍无比,你若是想要小猫玩耍,回头我送两只过来便是,这只不可以碰。”王鲲风却没有让他碰到那小猫一根手指头,在屋子里找了一个竹筐子,将小猫倒扣在里面,继续帮他收拾衣裳,收拾好之后,一只手提着行李,一只手抓了那小猫崽子,先将白春笙送到了对面自己屋里。 “你先在这里歇息着,我带着这只猫妖去衙门。”王鲲风没有解释太多,转过身便拎着那小猫离开了。 “等等!我看他这么小,即便是猫妖,想必也不曾害过旁人,若是,若是查明他并无过错,能不能别伤害他?”白春笙拦住他说道。 猫大爷脸色有些臭,不过,并没有拒绝他的请求,只是点了点头,拎着小猫妖离开了。 “大公子,请将世子交于属下!”商秋芦不知何时出现在巷子外。一脸冷肃地看着被王鲲风提在手里的小世子。
第64页 他虽然不曾见过这位尊贵的小主子,可是,结合方才平南军斥候部的异动,还有王鲲风对这只小猫妖的异常,以及近日整个豫亲王府暗卫营秘密传达的关于寻找走失小世子的加急命令,这一切,都在暗示他,眼前这只尚且没有化形的小猫妖,或许,就是豫亲王府暗卫营遍寻不得的王府小世子! 果然! 他猜中了! 看到王鲲风微微眯起的双眼,他知道,他找到世子了! 只是,代价也是沉重的。 硬生生接了王鲲风一掌,商秋芦吐出一口鲜血,挣扎着倚靠墙根站起来,眼神却不曾从小世子身上离开过。 “大公子,稚子无辜,您又何必……” 话音未落,一道掌风袭来,商秋芦闷哼一声,整个人剧烈地颤抖起来,生平第一次,他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可是,他却不敢还手,也不能还手。 赐他两掌的,是王府嫡出的大公子。 大公子手里的人质,是王府未来的小主子。 “鲲哥!”白春笙站在门口,脸色苍白地看着委顿在地,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的商秋芦。 王鲲风走得急,装了钱袋子的外衫也丢在架子上,白春笙担心他在外面要用到钱袋子,便召集追了出来,一出来就看到王鲲风狠辣无情地将商秋芦打到吐血倒地,顿时被吓得不轻。 方才在院子里他隐约听到什么“小世子”、“ 稚子无辜”,他听得出那是商秋芦的声音,还在好奇商秋芦怎么和王鲲风在一起聊天的,这两个人向来见面说不了两句话,好像天生气场不和一般,结果刚打开门,就看到商秋芦硬生生受了王鲲风一掌,被打落到墙角,一时间竟站不起来了。 王鲲风脸色有些不好,站在那里一句话也没有说。 白春笙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也顾不上猫大爷的情绪了,看到商秋芦伤得严重,急忙跑过去看了看,想扶他起来,却担心万一动作太大让他受到二次伤害,上辈子他好歹学过一些急救措施,知道有些内脏和骨骼受伤的伤患是不能随便乱动的,至于像电视剧里抱着重伤患者胡乱摇晃的剧情,那只能说不是救人,是蓄意杀人了呵呵…… 商秋芦却趁机一把抓住了白春笙的胳膊,凑到他耳边低声而急促地哀求道:“掌柜的,那、那小猫妖乃是豫亲王府走失的世子,掌柜的,为了大公子的安危,万不可让他带走小世子!” 小世子? 白春笙悚然一惊,抬头看向王鲲风手里拎着的那只小奶猫。 这、这么小小一只,便是豫亲王府世子? 虽然不知道俩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矛盾,但是,关系到这么小一只猫崽子的生命安全,不管怎么说,小孩子是无辜的。 更何况,根据王鲲风方才给他的解释,他如今在王府的地位应该十分尴尬,明明是王妃嫡出长子,却因为半妖之身而不能成为王府继承人,偏偏是王妃后来生下的第二子成为了王府世子,一母同胞,却待遇悬殊,这小世子若是在王鲲风手里出了事,只怕他真的要不好了。 只不过—— “商秋芦,鲲哥是豫亲王府嫡长子,那你呢?你又是什么身份?”白春笙不傻,当下便看着商秋芦问道。 “我、我是豫亲王府暗卫营暗卫。”商秋芦咬牙抬头看了看白春笙,他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总有一天会被揭穿,只不过,没想到会是在这般狼狈的情形下。 “呵!”猫大爷冷笑一声,“商统领谦虚了,短短七年之内,一跃成为王府暗卫营地字部的统领,如此少年奇才,惊才绝艷,又岂能自称为区区暗卫?” 商秋芦顿了顿,没有去看白春笙的脸色,只是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再次低声重复了一句:“小世子万不可在此处有失!” 他对于那位尊贵的世子,并没有什么“誓死效忠”的特殊感情,实际上,凉薄自私如他,最关心的,永远都只是自己的利益。王府世子若是在清水河镇他的管辖区域内出了事儿,别说前途了,只怕他这条命,包括他手下那么多人的性命,只怕都得交代在这里了。 还有,商秋芦看了看白春笙,小世子是在白春笙的屋子里被大公子抓到的,若是小世子真的出事了,王爷和王妃迁怒下来,只怕白春笙也再没办法在此地生存下去了,甚至于,还有可能被他们牵连…… 猫大爷似乎也想到了这一点,抓着那小猫崽子的手劲儿微微松了一些。 白春笙也顾不得危险了,几步过去将小猫崽子抢到怀里,“鲲哥,把小世子给我吧!我发誓我一定好好照顾他!不会让他乱跑的!” 这孩子,交给谁他都不放心。乍一听说两人的真实身份,现在的白春笙谁也不敢相信,若是把孩子交给商秋芦,谁知道这傢伙到底是谁的人?可若是交给王鲲风,很明显这位对自己一母同胞的这个亲弟弟十分的憎恨厌恶,方才看样子还想捏死人家,王妃对王鲲风再怎么过分、再怎么不讲情面,这小猫崽子终究是无辜的,谁能选择自己投胎的家庭呢? 为今之计,只有在王府的人找过来之前,自己先亲自看着这小傢伙,他也知道这样有些不自量力,可是,他没有别的办法了,就像上辈子有人在路上看到被人贩子拐卖的小孩子一样,但凡有点良心的,都不至于假装没看到。 他看到了,就不能不管! “鲲哥,想想王大娘!还有三郎和阿姌!你若伤了他,让他们怎么办?王府的人,不会放过你们的……”虽然这句话说出口有些残忍,但是,白春笙不得不点醒王鲲风,或许,在那位王爷和王妃看来,自己名下的所有孩子,加在一起,也不如这位小世子珍贵,若是王鲲风真的做出了什么不理智的举动,伤了这小猫崽子,只怕他们从此便再无安宁可言了。 王鲲风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认识这么久,他第一次当着白春笙的面,拂袖而去。 “这傢伙,脾气真臭!”白春笙苦笑一声,给躲在他怀里微微颤抖的小猫崽子顺了顺毛,又看了一眼靠坐在墙根的商秋芦,心情有些复杂,“你还有别的同伴吧?让他们过来,扶你回去看看伤吧,小世子我会照顾的,你们若不放心,尽管安排人在我院子附近看着好了。” “多谢掌柜的!”商秋芦苦笑一声,知道这位肯定心里也气坏了,只是他素来脾气好,根本不知道怎么沖别人发火罢了。若是寻常时候,看到他伤的这般重,是定然不会就这么抛下他不管的。 不知道为什么,靠坐在墙根下,看着白春笙抱着小世子决然转身的身影,商秋芦心里有些难受。 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他若想要得到的东西,不惜一切手段也要弄到手,他从不在乎任何人的目光和想法,因为,输给他的,自然就是失败者,不值得去费神。 他利用码头小工商秋芦这个身份,成功取得了白春笙的信任,并且藉此拥有了更多近距离获取情报的机会,如今被识破,也不过是因为眼前有着比身份暴露更加巨大的诱惑——营救王府世子的巨大功劳!
第65页 这份儿功劳,足以为他在王爷面前换取一份锦绣前程!一个光明正大摆脱暗卫营的机会! 这个可以预期的奖赏实在太过诱人,诱人到,商秋芦瞬间便决定暴露身份,请求白春笙出面替他保护小世子! 因为他知道,以大公子对自家掌柜的重视程度,即便会生气,也定然不会驳了白春笙的面子的。 更何况,大公子看着冷情,实际上心地却不坏,商秋芦也在赌,他赌大公子定然不会忍心亲手杀了那样一个还什么都不知道的小猫崽子的…… 果然,和从前无数次的算计一样,他赢了,除了他自己,不伤一人,便救下了小世子。 只是,他好像失去了一个,或许也是今生唯一一个,能真心待他的朋友了啊! 心里有些难受,商秋芦却打了个手势,让附近一直隐蔽躲藏的属下过来给他疗伤。 “你这小傢伙,好端端地在王府呆着,怎么会走失了呢?下回可千万别这样了,小孩子就是要呆在爹娘身边才最安全。”惹怒了猫大爷,白春笙也不好意思再去别人家暂住了,只能抱着小猫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地方,将那虎斑纹的小猫放在枕头上,取了一个浅口的小碟子,往碟子里倒了一些温水,想了想,又加了一勺子野蜂蜜进去。 这野蜂蜜还是上次他受伤后三郎买给他吃的,没吃完,被他装在一个陶罐里一直保存在那里,这小猫看起来许久没有进食了,又累又饿的怪可怜的,还是先给他喝点蜂蜜水,补充一下体力吧。 小猫崽子许是闻到了蜂蜜的香甜味道,细细地喵呜了一声,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白春笙手边的浅口碟子,看着他舀了一勺蜂蜜在里面搅拌了几下,猜想了一下应该是给自己预备的,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跌跌撞撞跑了过来,大大的毛绒绒的脑袋凑过去,米分色的小舌头贪婪地舔舐着甘甜的蜂蜜水,一边舔还一边拿小爪子把碟子往自己这边扒拉,差点将小碟子给扒翻了过去。 “慢点喝,蜂蜜还有很多呢,肯定饿坏了吧?你等着,哥哥给你做点吃的去。” 看了看自己被包成木乃伊的双手,白春笙狠狠心,顺着绑带的方向解开了一部分,将双手解放出来,也不敢沾水,看到厨房里还有剩下的面疙瘩,便热了一些,将大的面疙瘩捣成小块的,又将橱柜里那碟子给三郎预备的鱼丸拿出来几个,捣碎了混在面疙瘩汤里,盛放在浅口大盘子里,浅浅的一层很快便晾到温凉了。 “家里没什么好东西,我手又受伤了不能沾水,只能给你吃这些啦,等晚间另外一个大哥哥回来了,我让他给你做鱼面吃。”白春笙说的是此刻正在食铺里忙碌的螃蟹精谢篁。 小猫咪一开始还在听他说话,吃到面疙瘩里捣碎的鱼丸之后,便彻底不搭理他了,一心一意在面疙瘩里寻找鱼丸碎块吃,一张胖乎乎的大脸都沾满了白煳煳,看着简直让人一颗心都软化了! 也不知道这般可爱的小猫咪,到底是什么人如此狠毒,竟然想害死他! 话说回来—— “小猫咪,方才平南军的那些人,是不是就是来搜查你的?不是说平南军侯府龚侯爷乃是豫亲王一手提拔上来的吗?龚家大姑娘还是你父王的侧妃,他们怎么……”白春笙说着说着便闭嘴了。 不用说,他大概也能猜到,所有的言情小说里,王爷正妃和侧妃之间“不得不说的恩怨情仇”,随随便便就能拍出八十集的古装宫廷大戏!更是后世那些网络小说yy的重点,什么王妃重生逆袭、侧妃重生逆袭、王妃打脸、侧妃打脸……总之戏码绝对多到你不敢想像! 虽然他猜不到王妃和侧妃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以至于身为豫亲王侧妃的龚氏不惜下狠手害死王妃嫡出的小世子,但是,就凭王妃竟然把王鲲风和三郎他们这些半妖之子都赶到别院自生自灭这一点,白春笙就决定站龚侧妃! 没办法,谁让鲲哥才是他的好基友呢~ 虽然目前看来,他的好基友好像正在生他的气,不知道是不是要和他友尽……不过!他已经单方面决定要与他和好了!今天晚上就去道歉! 小猫崽子毕竟饭量不大,一大盘鱼丸面疙瘩吃了一大半,将里面的鱼丸都挑拣干净之后,便不再吃了,白春笙摸了摸那圆滚滚的小肚子,发现这小傢伙确实是吃饱了,也不再勉强他全部吃完,把他吃剩下的面疙瘩全部盛出来,放在家里专用的餵猫盆里,端到后面大槐树底下去了,自然有镇上的野猫闻着味道过来吃的,这些野猫也知道这盆子里的东西是给它们吃的,有一次一个路过的乞丐看那盘子挺好看的,想顺手偷走,还被几只野猫围攻挠了好几爪呢。 餵猫回来,小猫崽子已经趴在枕头上唿唿大睡了,脸上沾着的面煳煳还没洗干净呢,两只毛绒绒的小爪子垫在脑袋下面,小小的身体伴随着均匀的唿吸声,一起一伏的,拼命逃了这么久,一定是累坏了。 白春笙无奈,只能跑出去,央求挑选绣活回来的周幼青帮忙,拧了温热的湿帕子,慢慢给小猫崽子清理好了脸上和爪子上的面煳煳,现在他完全确定了,这小东西定然是王府世子没错了,身为一只猫却懒的连自己用爪子清理毛髮都不会,定然是养尊处优的小世子! 安顿好小世子,白春笙小心翼翼地包裹了一下手上的细棉布,故意包裹得粗糙了些,从前他每次惹他家老娘生气的时候就这么装可怜,每次他老娘看到他这么可怜兮兮的样子,便会立刻忘了他做过的混帐事儿,继续对他嘘寒问暖。 他决定用这一招去对付他正在生气的好基友。 不过,装可怜之外,必要的利诱也是需要的。 白春笙看了看昨日送鱼的渔家顺便送来给他尝尝的大田螺,突然有了主意。 这田螺个头十分大,寻常人家却是很少吃的,因为这玩意儿泥腥味重,需要大油外加许多调味料才能做得好吃。寻常贫苦人家做菜的时候豆油尚且捨不得放太多呢,更何况用豆油来烧田螺?那东西做好了也没二两肉,都是壳,吃得又费劲,也就是那渔家看到自己喜欢捣鼓新鲜吃食,这才送了半桶过来给自己尝尝看。 这些田螺放在水桶里养了两日,泥沙已经吐得差不多了,将田螺捞出来约莫三斤多的样子,先烧半锅开水,里面加入料酒和姜片,田螺倒下去,煮到开口,再捞出来放入凉水中,用一根缝被子用的大针慢慢取出里面的螺肉,三斤重的田螺,最后取出来的肉也只有一个陶碗那么多。 洗干净的螺肉用盐和调味料腌制半个时辰左右,等到入味后,将豆油、猪油放入锅里,香葱爆香后,加入姜片、大蒜瓣、大酱、干辣椒炒香,最后加入螺肉翻炒片刻,倒入一碗高汤,煮沸后换小火慢炖,炖到收汁,一碗油亮喷香的酱烧螺肉便做好了。 偷偷从柜子里摸出一瓶青梅酒,白春笙一只手端着一碗香喷喷的酱烧螺肉,一只手提着酒罈子,暗搓搓顺着墙根熘到了对门,一抬眼,果然看到王大郎那傢伙已经变成了一只猫,正趴在院子里柿子树的枝桠上生闷气呢,毛绒绒的大尾巴垂下来,晃都不晃了,看样子真是气坏了。
第66页 第38章 “喵~” 白春笙还是第一次看到猫大爷这般模样, 当下便忍不住学喵叫出言逗弄道。 趴在树上的猫大爷听到熟悉的声音,浑身一僵。他方才光顾着生气了, 回来之后便不管不顾地变成猫蹿到树上去了, 他很喜欢院子里这棵柿子树,枝桠大小合适,风吹过来一晃一晃的, 好像小时候睡在摇篮里,乳母一下一下摇着他一样。 这是属于猫大爷内心的一个小秘密,没有人知道,属下们每每发现自家主子又趴在柿子树上的时候,便知道这是自家主子心情不好的节奏了, 都不敢来随意招惹,因此, 此刻院子里并没有旁人, 连王大娘都识趣地躲在屋子里绣花去了,她从小伺候这位爷长大,自然知道猫大爷是个多么别扭又爱面子的性格。 “喵~这是哪里来的可爱的猫咪啊?哥哥这里有好吃的酱烧螺肉,要不要尝一口啊?”白春笙用预备好的自制牙籤叉了一块香喷喷的螺肉, 递到猫大爷鼻子下面,恶趣味地晃了晃。 “啪!”毛绒绒的爪子不耐烦地一把拍开河蚌精的爪子。 “哎哟~”演技精湛的河蚌精影帝上身,立刻一脸痛苦地缩回了手臂。 猫大爷顿了顿,极力忍住想回头看看的想法, 板着脸瓮声瓮气地粗声道:“受伤了就老老实实在屋子里呆着!” “唿~还肯开口说话就好!”虽然看到这么大一只猫还在那儿生闷气,真的很想笑, 但是,为了猫大爷的尊严和颜面,白春笙忍了! 默默在心里按捺住想要上去撸一把毛团的冲动,白春笙小媳妇一般地凑上去,低声下气地讨饶道:“今天的事情都是我的错,你别生气啦,这螺肉我花了好大功夫才做出来的,三斤田螺才挑出来这么点螺肉,我都没捨得给旁人吃,都留给你了呢,你看我为了做这个,手上的伤口都裂开了,你要是不吃,我这伤口不是白白疼了一场?” 猫大爷听到他伤口又裂开了,顿时也顾不上生气了,转过头看了他手上露出来的地方一眼,果然看到他一双手上的细棉布都散开了,隐约可以看到棉布上浸出来的血色。 一阵风从白春笙面前吹过,柿子树上已经没有了猫大爷的踪影。 片刻后,王鲲风臭着一张脸从里屋走出来,手里还拿着一卷新的细棉布。 “坐下!” 白春笙看到他真的生气了,也不敢再撩拨他,只得将酒罈子和酱烧螺肉放在石桌上,自己乖乖坐在一边的石凳上看着他。 “给你的膏药呢?” “不是你收拾东西的时候给带走了吗?”白春笙一脸委屈地看着他。 猫大爷生气地瞪了他一眼,转身回屋里拿膏药去了,他真是被这只蠢河蚌给气煳涂了! 柿子树正是枝叶繁茂的时候,这时节坐在柿子树下一点也不晒,因此,猫大爷便放心地让这只河蚌乖乖坐在树下,自己拆了那胡乱裹在一起的细棉布,给他将伤口开裂的地方重新洗干净,换了药,这才重新包裹起来。 白春笙半个身子靠在石桌上,安静地看着埋头给他包扎伤口的王鲲风。从这个角度看过去,臭脾气的猫大爷眉眼比平日里更加的冷峻,白春笙却没有什么害怕的感觉,这男人虽然看着不好相处,第一次见面给他的感觉更是个恶霸,可是他知道,他其实是个很好的人。 如果不是这样,他为什么要放弃王府别院衣食无忧的生活,非要跑到这里来靠自己的双手生活呢?还带着乳母和一双弟妹一起,拖家带口的,也只有这只傻猫才会做得出来了! “尝一个呗?”看了看已经凉得差不多的螺肉,白春笙拿竹籤子叉了一个,递到猫大爷嘴边,浓油赤酱的酱烧螺肉看着就特别有食慾,猫大爷看了他一眼,微微张开了嘴巴。 白春笙笑了笑,将竹籤子上的螺肉塞到猫大爷嘴里,冷厉的嘴角微微抿起,香喷喷的螺肉便滑落嘴中。 实在是难得的美味! 即便还余怒未消,尝到酱烧螺肉的一瞬间,猫大爷也忍不住惊艷地微微睁大了眼睛。 这酱烧螺肉实在太好吃了! 反覆清洗腌制后的螺肉,一点也没有田螺本该有的土腥味,去掉腥味后的螺肉,被配比恰到好处的佐料逼出了其本身的鲜美,却又不同于寻常鱼肉的松软,而是带着螺肉特有的嚼劲,每一口咬下去,仿佛都能品尝到不一样的配料带来的独特香味和口感。 “好吃吧?再来一个!”白春笙又叉了一块螺肉递过去,就这么一个餵一个吃,很快便将一小碗螺肉给吃光了,旁边放着的一小坛青梅酒却被他们给忘记了。 “你怎么没吃?”直到一碗螺肉都吃光了,猫大爷才发现白春笙竟然一个都没吃,顿时不满地瞪了他一眼,藉此掩饰自己的心虚。 酱烧螺肉太好吃,好吃到他竟然都忘了和这只河蚌分享了。 “看来你今日果真是气煳涂了,毛大夫不是叮嘱过了?我这伤口没有彻底痊癒之前,忌荤腥油腻重辣等,你看看这酱烧螺肉,荤腥油腻重辣是不是都占满了?我倒是想吃,又怕吃了之后被你骂。”白春笙哭笑不得地放下竹籤子。 “你还有脸说?你想想今日我为何生气?”猫大爷想到这里便气不打一处来。 再来一碗酱烧螺肉也无法平息他内心的愤怒! “额~是因为看到了小世子?”白春笙猜测道。 “哼!” “那就是怪我救了小世子?” “哼!” “我猜不出来,你还是自己说吧!”白春笙彻底放弃了,猫妖的心思你别猜,铁定比女人更难猜! “哼!你今天做错的事情可不止一件!”猫大爷大约是吃了一整碗酱烧螺肉有些渴得慌,又或许是真的被他气到了,气唿唿地从桌子底下将那一小坛青梅酒拿上来,揭开盖子,也不去拿酒杯了,直接仰头便喝了两大口。 河蚌精傻乎乎地看着那清冽的酒水顺着猫大爷菱角分明的下巴,一路流到了喉结处,最终滑落到衣襟深处,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觉得天空中飘过四个大字:男色惑人! 猫大爷这幅长相,若是在后世,妥妥的中戏男神!荷尔蒙爆棚那种! 一口气喝掉半罈子酒,猫大爷这才捋顺了自己这暴脾气,看着眼前的蠢河蚌,念在他辛辛苦苦做了这么一大碗酱烧螺肉,而且最重要的是专程给自己做的,一个也没有分给旁人的份儿上,猫大爷决定这次便暂且原谅这只蠢河蚌! 下次若是再犯,就休怪他要派媒婆上门提亲了! 管你乐意不乐意,先娶进门再说! “那你倒是让我死个明白啊,我到底错哪儿了?” “错哪儿了?你错的可多了去了!”猫大爷砰地一声将酒罈子放在桌上,凑到他面前,抓起他重新被捆成木乃伊的手,“明明自己受伤了,还要去管别人的死活,还要逞强做菜,此其一!” 若是救了别人便算了,他竟不顾自己的心情去救那只该死的小猫崽子,还有那个自始至终都在利用他的小密探,实在该打! “不顾自己安危便随意救人,你知道那小猫崽子会不会伤了你?你就跑去逞强救他?此其二!”
第67页 “当着我的面抱别的男人,此其三!”这才是猫大爷最生气的地方!他苦苦蹲守了许久的河蚌精,还从未主动抱过自己呢,竟去抱那只讨厌的小猫崽子!简直不可原谅! “等等!前面两条我都能理解,也能解释,可是,这最后一条,当着你的面儿抱别的男人,这从何说起?哪里来的男人?”白春笙一头雾水地看着猫大爷。 “你还狡辩?那只小猫崽子,难道不是公的?”猫大爷气急败坏地又勐喝了几口酒。 “噗~哈哈哈!那、那么小一只小奶猫,也、也算是男人?”白春笙差点笑死,就那么一丁点大的小猫崽子,小丁丁还没有毛豆大呢,也算是个男人?他还能对自己做出什么坏事不成?就算是有心,他也无力啊哈哈哈! 等等! “你、你不会是吃醋了吧?”河蚌精一脸八卦地看着猫大爷。他想起自己以前上小学那会儿,同班的男同学也特别喜欢互相比较,谁和谁最好,谁和谁不是一伙的,他小时候因为长得可爱,班里的男同学还曾经为了争夺谁是他最好的朋友打起来过呢,没想到时隔二十多年,这一幕竟然又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谁、谁吃醋了?”猫大爷结结巴巴地将酒罈子再次凑到嘴边,没想到那罈子太小,里面的酒也不多,早被他几大口给喝光了,讪讪地丢下酒罈子,猫大爷一眼瞪了过来。 “好啦好啦我不笑了,这一条就算我没听到,咱们过了,好不好?前面你说的那两条,我那哪里是为了救他们?我都是为了你好你懂不懂?” “先说小世子吧,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他对于豫亲王府和王爷、王妃的重要性,不是我故意揭你伤疤,我想你心里应该也清楚,王府所有的孩子加在一起,只怕在王爷和王妃心里,也比不上一个小世子重要。” “你一时置气若是不小心伤了小世子,即便是无意,只怕在王爷和王妃看来,你也是有意为之,你自己受点委屈没什么,难道还要因此连累王大娘和三郎他们?” “再说商秋芦那边,你也知道他是王府派来监视你们的密探,做什么还要打伤他?难道你就不怕他怀恨在心,故意向王爷和王妃发送假情报暗害你?你平日里不是挺聪明的吗?怎么关键时刻反而犯傻了呢?” “那你还为了他求我……”猫大爷对这一点也非常生气,这只蠢河蚌很少求到自己面前来,都是他主动帮忙,没想到第一次求自己帮忙,竟然是为了别的男人! “我那是为了他吗?我是为了你好不好?当时你死死捏着小世子,我怕我再不出口求你,你就真的捏死他了,若真是那样,这会儿咱们也别坐在这里喝酒吃田螺了,都亡命天涯去吧!” “你信不信,小世子若是死在你手里,豫亲王和王妃一定会杀了你!不对,到时候说不定连我们也要跟着一起为小世子陪葬!”虽然这句话说出来有些残忍,但是,看过了那么多宫廷剧,白春笙比谁都清楚,王府嫡子对于王妃的重要性,一旦小世子出事,盛怒的王妃只怕会命人将相关人等一一诛杀,为爱子復仇。 至于长子? 从她随意将这个孩子送到别院这一点,就能看得出来,这位王妃的心里,长子的存在,只怕还不如她一件华贵的首饰重要。 最起码,自己喜欢的首饰,会时时放在手边,而不喜欢的儿子,自然是随便打发到别院去落得清净。 “我相信。”王鲲风苦笑一声。 他何尝不明白这些道理? 只是,当时那情形,似乎是他藏在心里十几年的一座火山轰然喷发,那一瞬间,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杀死那只小猫崽子,让尊贵的王妃再也没有了一辈子的倚仗,让她的余生在痛苦和懊悔中度过! 现在想来,其实,这么多年来,他以为早就已经放下的那些怨恨,那些不甘,一直都藏在心里,不曾离开过吧? 白春笙说得对,那只小猫崽子有什么错呢?他不过是误打误撞投生到了豫亲王府,成为了王妃的嫡次子罢了,无论王妃如何,他都是无辜的。 只是,明白归明白,此时此刻的猫大爷,就好像所有叛逆期的少年一样,“道理我都懂”,就是抹不开脸面去认错。 白春笙自然明白这位爷现在在别扭什么,不过,仔细想想也正常,毕竟是一只刚成年不久的猫嘛~再说了,你能指望和一只正在闹别扭的猫讲道理吗? 在白春笙看来,其实哄猫一点也不难,换位思考一下,你怎么哄你妈和你女票的,照着做去哄猫准没错! 看了看脸色已经好了不少,却依然不肯多说话的猫大爷,白春笙抿抿嘴,从腰带上费力地解下来一个小巧的锦囊,朴实无华的青色棉布锦囊上,绣着一簇睡莲,看着不像是男子所用。 “你不要误会啊,这锦囊是我在河里捡到的,我看它装小东西挺实用,就捡回来用了,你打开看看,里面的东西才是给你的。”看着猫大爷狐疑的眼神,白春笙急忙摆手解释道,他算是服了这位的小心眼了,不过是看到一个女子用的锦囊都能联想到不知道哪里去,实在是拈酸吃醋的一把好手! 他不由得在心里默默为未来的“王夫人”捏了一把冷汗,摊上这么个小心眼的夫君,下半辈子可怎么过哟~只怕连只公猫都不能养了! “这是……珍珠?” “嗯~这个,是我自己的珠子。”白春笙有些不好意思地左右看了看,发现院子里没人,便凑到他耳边低声道,“你不要嫌弃,这珠子虽然成色不太好,卖不出好价钱,拿来当弹珠玩还是可以的。” “你、这是你自己……自己肚子里养出来的?”猫大爷一时间风中凌乱,脑子里一片空白。 “咳~这事儿你可千万别说出去,我也是偶然间才发现,原来我们河蚌生活在岸上,若是长时间饮用岸上的井水,身体里便会长出这样的珠子来,隔一段时间便会从体内排出,我现在还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是,我担心万一有人发现了,会为了取珠大肆捕猎圈养我们这样在岸上生活的河蚌精,所以,这件事情我只跟你说,这是我们两个人才知道的秘密,你千万不要和别人说啊!” “那、那这个珠子,你是怎么排出体外的?”仿佛想到了什么,猫大爷整只猫都不太好了,捧着几颗珍珠的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了,人体内的东西要排出体外,还是珍珠这么大的东西,想来……应该是,“那种”地方吧? “哎呀这个你就别问了!总之不是你想的那样!好了,东西我也送到了,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吧,那小猫崽子暂时就住在我那边吧,你把我衣裳包袱拿出来,我得回去了。”白春笙气急败坏地站了起来,粗声催促道。 猫大爷被吼的莫名其妙,他本以为这世间的妖族,只有他们猫妖一族才是喜怒无常的呢,没想到河蚌们的脾气比猫还善变,不过,难得看到这只河蚌发脾气,猫大爷被吼得一愣一愣的,等到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院子里已经没人了。
第68页 王鲲风无奈,只能回屋拿起包袱给白春笙送了过去。 真是太可惜了!只差一步,他俩就能睡一张床了! 都怪这只小猫崽子! 看了看蜷缩在白春笙床上睡得十分香甜的小奶猫,猫大爷的脸色比方才更难看了! 这张床他肖想了许久,都没睡上去过呢,这小东西何德何能,竟然还敢在上面睡到流口水? “好了好了,快点出来,这小东西一路上大概是累坏了,你快出来,我有话跟你说。”白春笙也发现王鲲风的脸色不对劲,担心他还惦记着掐死这只小奶猫呢,吓得急忙把他拉了出来。 “你不是说平南军侯府的大小姐是你父王的侧妃吗?为什么他们的人会以搜捕叛党的名义追杀小世子?别是有什么误会吧?这其中还牵扯到三郎的外祖家,你要不要去问问?” “有什么可问的?我若是龚侧妃,谁害了我的孩子,我定要她血债血偿!”猫大爷冷笑一声。 “你不知道,龚侧妃,哦,也就是三郎的生母,和王妃的恩怨由来已久。当年王妃第一胎生下了一个半妖,当时的皇太后担心她再生一个半妖,便做主,抬了龚氏进门封为侧妃,当年的龚家只是豫亲王府的属兵小头领,因为龚侧妃受宠,便一路平步青云,直到龚侧妃身怀有孕,其生父也因功被晋为平南侯,统帅平南军。而王妃的娘家兄弟却因为犯了事被罢官贬斥,王妃一直怀恨在心。只可惜王妃要在我父王面前展现她宽厚贤惠的好名声,表面上对龚侧妃也一直和和气气。” “直到龚侧妃生下三郎,见又是一个半妖,再加上王府另一位侍妾隔日也产下一个半妖之女,也就是阿姌,我父王听了王妃请来的一个游方术士的话,便要将府中所有半妖之子全部送到别院,龚侧妃不肯,与父王大闹一场,从此便失了宠爱。” “可即便如此,三郎还是被送走了。而此时,平南侯府已经和豫亲王府牢牢绑在了一起,为了娘家,龚侧妃也不敢与我父王闹得太狠,或许她后来自己也想明白了,这件事情归根结底也不能全是父王的错,当年王妃请来的那个游方术士……” “那这件事情和小世子又有什么关系?术士又不是他请来的!” “你为人正直,自然不会迁怒他人。但是,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讲道理的。龚侧妃痛失爱子,又不被允准去别院探望,便将一腔怨恨都投注到了王妃和她后来生的小世子身上,自然巴不得让王妃也亲自尝一尝骨肉分离之痛!” “说起来,小世子在王府排行第二,怎么竟比三郎化形还晚?”白春笙好奇道。 “你不知道,对于皇室而言,越是血统纯正的猫妖,化形越晚,二郎,他出生的时候,太史便断言此子天赋必定不在我父王之下,果然此后十六年未曾化形,比我父王当年十五年化形还延迟了一年,父王爱若珍宝,将二郎视为豫亲王府未来唯一的继承人,更是早早地给他请封了世子。” “只可惜,王妃和世子越是母子情深,这一幕,落在被逼与三郎母子分离的龚侧妃眼里,却是对她一次又一次的挑衅。” “龚侧妃出身武将人家,性如烈火,能忍到如今才动手,大约,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第39章 “你是说, 龚侧妃想杀了世子,却被他逃了, 迫不得已, 才求助娘家,出动平南军斥候,以抓捕叛党的名义, 替她善后?” “不,我所知道的平南侯,绝对不会做出背叛王爷的事。我猜想,或许是龚侧妃事败后求助娘家,平南侯深怕她再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 索性便假装答应了她,趁机安抚住龚侧妃, 不让她再出手, 再出动斥候暗中寻回小世子。若是操作得当,未必不能悄无声息地让小世子被王府的人‘找到’,如此,龚侧妃也能平安躲过这场灾祸了。” “也是, 如果平南侯真的想帮龚侧妃杀了小世子的话,出动的就不会是斥候部了。” “所以,你可以去送你那好朋友商秋芦一场大富贵了,找到了王爷和王妃爱若性命的小世子, 只怕今后平步青云,指日可待了, 哼!”猫大爷意有所指地说道。 “你要是有一天死了,不用说,肯定是被醋淹死的!”河蚌精白了他一眼,“都说了我和他只是掌柜的和伙计中间的关系,以前我确实觉得他人还不错,想结交一番,毕竟我在岸上除了你和小谢也没有别的朋友了。可是,发生了这件事之后,我都知道他真实身份了,还傻乎乎的去和人家称兄道弟,我是河蚌,不是江豚!” “江豚怎么了?” “只有江豚那种傻乎乎的水妖,才会看到人类的渔船还一个劲儿地往上凑,被渔网抓住也是活该!我若是明知道商秋芦是王府派来监视你的密探,还和他称兄道弟的,要么就是我笨的没救了,要么,就是我有别的要算计他的理由,才不得不和他虚情假意。不过,你觉得以我的智商,能玩得过商秋芦吗?” “玩不过。所以我一直让你离他远点,你还不相信,现在知道了吧?我何曾害过你?”王鲲风哼哼道。 “你还好意思说?当初我第一次上岸,去码头给你交保护费的时候,你还找我勒索好处了呢!就因为你要了那一串钱,我才被船老大赶下船的!”白春笙说起这个事情就来气。 “现在不是翻旧帐的时候,那一串钱回头我还你。”猫大爷讪讪地摸了摸鼻子,迅速从这个危险的话题里转移了出去,“我方才说的事情你可记住了?这件事情我不方便出面,由你出面正好,你不是一直在发愁开作坊和建造宅院的银子吗?若是把这件事情给做成了,到时候,别说一个乡下的小宅院了,就是你想要一栋皇城的大宅子,豫亲王府也绝不会犹豫的!” 区区一个宅子换一个天赋惊人的王府世子,这笔买卖简直不能更划算! “这主意倒是不错……”白春笙摸了摸下巴,能赚钱的主意,他向来都不嫌多的,只不过—— “你跟我说说具体要我怎么做。”白春笙催促道。 猫大爷用一种“你这智商也就只能想到这一步”的眼神斜了他一眼,差点把人看炸毛了,这才心满意足地开始给他支招—— “我让你把这场大富贵让给商秋芦,而不是你亲自把那小猫崽子交给王府的人,是有我的道理的。我父王倒罢了,王妃那个人,最是心思玲珑,她若是知道那小猫崽子一直和你在一起,说不定会想到些别的什么,毕竟你就住在我对面,容不得她多想。” “多想什么?”白春笙表示他脑子不够听不明白。这些字他每一个都认识,怎么连在一起说出来的话,他就是听不懂呢? “多想什么你就不必知道了,反正以你的脑子也想不出来,你若能想得出来,你也能做王妃了。”王鲲风白了他一眼,“总之,待会儿他肯定会到你这边来,到时候你就告诉他,说是我的意思,由他出面,就说小世子他们已经找到了,不过他们人手不足,为防意外,在王府的大队人马抵达之前,便先将小世子託付给你照料,便充作寻常奶猫养着,如此也可掩人耳目。”
第69页 “其他的你都不用多说,只要告诉他这些,剩下的他自然知道怎么做。” “还有,你记住一点,到时候若是王爷和王妃要给你什么赏赐,你别的都不要拿,只说自己刚上岸,没有落脚的地方,要些置办田亩宅院的银子就可以了,其他的都推了知道吗?” “这还用得着你说?”白春笙终于逮到机会,回了他一个白眼,“毕竟小世子是商秋芦‘找到’的,只不过在我这里寄养了几日,赏赐些银两算是王府不亏待有功之人的意思,要是我贪得无厌,你那个父王据说在朝廷位高权重,到时候指不定要让县令大人给我穿小鞋呢。” “他敢给你穿小鞋,我让他连脚都没了!”猫大爷冷冷一笑。 “别管我了,若是王爷和王妃亲自过来,那,那你和三郎他们,也是要去拜见王爷和王妃的吧?”知道了豫亲王府那团糟心事之后,白春笙对王鲲风真是一万个同情,这种情况下,要让王鲲风去拜见把自己丢弃在别院,却千里迢迢亲自来寻找另一个孩子的双亲,实在是有些残忍。 他不太想让王鲲风去给那样一对爹娘磕头。 “拜见什么?明日我便带着三郎和阿姌他们去上游的庆城游玩一番,你不是说想做辣酱吗?庆城多山地,那里有许多山民种植山辣椒的,往年各地用的调味的干辣椒,十有七八都是庆城所产,价格实惠,东西又好,我顺路给你带一船回来。” “那你银子够吗?不够我先给你一百两。” “你那些银子,还是自己留着,我让他们在码头给你寻摸着,正经买几个下人放在铺子里用吧,别在外面胡乱招人,过不了几日,只怕你那位伙计就要高升去了,不赶紧买人,难道依旧从外面雇?你就不怕再僱到什么王府密探?” “这倒是!你不提醒我差点忘了!”白春笙果然认真思考起买下人的事情来,他做的这个买卖,食材的秘方最要紧,外面雇的,终究不如买的放心些。 而且,王鲲风说得对,商秋芦得了“成功救下小世子”这份儿天大的功劳,等于是救了王妃一命,只怕这次之后便要平步青云了,清水河镇这种小地方,怕是容不下这样的大人物了,他也该早点寻摸几个人买下来,不但是食铺这边,作坊那边也要有信得过的人做工啊。 俩人聊完了正经事,王鲲风便着急告辞,回去和王大娘商量全家人去庆城游玩的事情了。 他那位王妃生母最是注重规矩,她若是亲自来了,以王大娘的身份,必然是要去给王妃磕头见礼的,王鲲风不乐意!乳母含辛茹苦把他养到这么大,他绝不能让那个女人欺负乳母! 还有三郎和阿姌,这两个孩子一出生就被送到了别院,根本就不懂得王府后宅那些所谓的礼数,到时候若是哪里做错被人给罚了,那他可管不住自己的脾气! 与其到时候大家脸上都不好看,倒不如索性便远远地避开罢了。 反正,王妃素来知道自己是个任性妄为的性子,也不过背后骂他两句罢了,不痛不痒的,有什么大不了的? 王大娘听说王爷和王妃可能要过来,也是吓了一大跳,她本是极老实本分的,根本没想过要特意避开旧主子,可是,听到王鲲风说若是他们不走,到时候三郎和阿姌可能会受委屈之后,便立刻决定和王鲲风一起离开了,当下全家人便忙着收拾行李,将家里养的鸡鸭託付给周婶婶代为照看,第二天一早便乘船离开了镇上。 头天夜里,商秋芦没等身上的伤势痊癒,果然连夜便找到了白春笙,看到小世子依然安稳地睡在白春笙床上,商秋芦内心大定,随即有些不安地看了白春笙一眼。 这是他不择手段的短暂人生中,唯一觉得对不起的一个人,也是他曾经以为可以成为“朋友”的一个人,尽管,身为暗卫,是不可以有“朋友”这种稀罕的关系的。 白春笙一直对他很好,也从未怀疑过他,甚至还救了他一命。可是他呢?他回报给他的,只有不断的欺骗和隐瞒! 白春笙也有些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商秋芦。实际上,这是两辈子他第一次被朋友欺骗和背叛! 上辈子他虽然是个无所事事的拆二代,不过人缘倒是一项很好,而且他所在的圈子里基本上都是吃喝不愁的拆二代们,大家在一起吃吃喝喝,没有什么勾心斗角的机会。 他本以为他会和商秋芦、谢篁他们成为很好的朋友,毕竟,他刚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对自己释放善意的,就是商秋芦。 不知道该摆出怎样的表情,那就索性面无表情吧! 将王鲲风交代给他的话,一字不差地告诉了商秋芦之后,到底没忍住,白春笙带着一丝讥讽地问了他一句:“商统领,立了这等大功,今后怕是要高升了吧?我那食铺太小,只怕容不下您这样的大神。” “我知道了,掌柜的你放心,我人走了,铺子里的手艺绝对不会外传的。”商秋芦苦笑一声,他早该知道,他这样的人,本就不配有朋友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总之,你想走就快点走吧!小世子我会好好照顾的,到时候记得把他这几日的伙食费结算了。”白春笙说着便摆出了送客的姿态。 他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和商秋芦这样的人相处,仿佛他说的每一个字,对方都能咂摸出一万种不同的意思,这种感觉非常糟糕,是他有限的智商没有办法应对的。 “我知道了,你,多保重吧!”商秋芦转身走了几步,又忍不住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悄声提醒道,“大公子此人,看似鲁莽,实则心细如尘,你……你多加小心吧,别总是这般轻信旁人。这世间虽是好人多些,可好人,有时候也会做些坏事的。” “你就别管我了,我一个开食铺的,能有什么危险?倒是你,趁着这次立了大功,赶紧请求王爷给你一个正当身份吧,光明正大的出来做事过日子,总比躲在暗处强些。” “好,我听你的,一定请王爷垂怜,替我换个身份,到时候,我若路过清水河,还能来铺子里吃饭吗?”商秋芦展颜一笑,他就知道,白春笙是个心软的。 “就算你曾经是铺子里的伙计,我也不会给你算便宜的!”白春笙负气道。 “嗯,我一定让他们多多照顾铺子里的生意,等我下次回来,说不定,你那大宅子已经建造好了。” 商秋芦就这样离开了,不过,隐藏在暗处的他,想必日子只会比从前在铺子里更加的艰难,或许,直到王府的人抵达之前,他和他的那些属下,都不能睡个安稳觉了。 “小世子,你醒啦?”看着睁大眼睛、十分精神地蹲坐在枕头上,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己的小猫崽子,白春笙强忍笑意,十分恭敬地问候道。 知道这一位是豫亲王府尊贵的小世子之后,白春笙便不敢和他同睡一张床了,别到时候又犯了人家王府什么忌讳,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只能在床边打了个地铺,好在最近天气炎热,睡在地上比睡床上还凉快呢,白春笙当时便决定,天气热的时候,往后他便一直睡地铺了,凉快啊!
第70页 王鲲凤居高临下地看了一眼半躺在地铺上两眼弯弯的河蚌精,抿了抿毛绒绒的小耳朵,有些不自在地在枕头上蹭了蹭爪子,声若蚊吶地咕哝了一句:“昨日,多谢你救了本世子。等我回到王府,定会让父王和母妃好好赏赐与你。” “多谢世子!”白春笙忍着笑应下了这句话,这小子从小在王府养尊处优,大概在他的观念里,对一个人好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给人家赏赐吧? “小世子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既然王府的人还没来,白春笙这几日自然要替人家爹娘好好照顾这孩子,不管王爷和王妃多可恶,小孩子是无辜的,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小世子的态度比较傲慢,但白春笙总觉得这孩子和王鲲风一样,典型的嘴硬心软。 “有劳了,昨日那个软软的鱼肉,多上一些。”小世子板着脸吩咐道,毛绒绒的耳朵都红了起来,他平日里从未如今日这般向他人讨要食物,若不是真的饿的狠了,而且那个鱼肉真的很好吃的话,他才不会主动开口讨要呢。 “那是我家食铺做的鱼丸,食铺里还有葱油鱼面和拆烩鱼头盖浇饭,我手受伤了,这几日可能没办法亲手给你做饭,不过一日三餐我都会让食铺送东西过来的。” “那,有劳了。”小世子隐晦地表示他现在肚子就有些饿了。、 白春笙不放心自己走开,便出去找人去寻商秋芦,这傢伙一直在食铺做工,让他去帮自己取菜最合适了,况且,他自己找人去拿菜,万一半途被人下了毒怎么办?他虽然很同情小世子,但也没有同情到为了这小子赔上自己一条命,所以,关于小世子的饮食问题,还是让豫亲王府的人自己安排吧。 商秋芦果然很快便让人送了热腾腾的饭菜来,是双人份的鱼面和拆烩鱼头盖浇饭,鱼丸铺子里每日只做一点,是专供王鲲风和三郎的,这会儿早就没有了,便没有送来。 虽然没有吃到好吃的鱼丸,但是,葱油拌鱼面和拆烩鱼头也很好吃,下面铺的米饭浸润了汤汁的鲜美也非常好吃,美食当前,小世子也顾不上矜持了,埋头大吃起来,唏哩唿噜便吃掉了一碗拌面,毛绒绒的身子都散发着一股葱油的香味。 白春笙这个苦逼的伤患,便在旁边陪着吃了一碗白粥,下粥的小菜就是他自己做的腌番薯梗。 “呸!”一时好奇吃了一口腌番薯梗,小世子十分嫌弃地吐掉了嘴里没嚼碎的番薯梗,他最讨厌吃青菜了! “你跟你哥真像。”白春笙顿了顿,装作若无其事地引出了王鲲风这个话题。 他到底还是不放心。 虽然不知道这对一母同胞的兄弟俩关系到底怎么样,但是,昨天猫大爷可是差点亲手掐死这小子,若是这小子记恨在心的话,到时候回到王府和王爷王妃打起小报告,王鲲风那傢伙不死也要脱层皮。 他主动提出要照顾这小子,可不仅仅是因为同情心泛滥,他又不是圣母,说到底,还不是想趁机和小世子打好关系,看看能不能让这小子网开一面,不要把王鲲风差点掐死他这件事给说出去。 再说了,王鲲风又不是故意的,如果换成是他,从小就被爹妈当做废物送走,却对一母同胞的兄弟百般疼爱,长大了说不定也要心理扭曲,最起码,看到这个兄弟的时候,说是毫不介怀是不可能的。 “我大哥……卖鱼丸的,本世子警告你,昨日巷子里看到的那些,不许外传!”小世子吃鱼头的动作顿了顿,抬起头,危险地看着白春笙。 白春笙:??? 这好像是我的台词吧小子? 不过,听起来,这傢伙好像还挺维护王鲲风的? “我大哥,和旁人不同,母妃那边,我自有说法,总之,若是父王和母妃问起来,你便说你是在衣柜里寻到本世子,然后被商统领找到的,知道了吗?关于我大哥,半个字都不许多提!若敢多嘴半句,我便命商统领杀了你!” “我还怕你出卖你大哥呢!”既然都是盟友,那白春笙也懒得再绕圈子了,放下喝粥的汤匙,严肃地坐到猫世子对面,“世子,你大哥昨日不是故意想杀了你的,你看他后来不是也后悔了吗?只不过他比较爱面子,不肯低下头道歉罢了。我是你大哥的至交好友,我便替他在这里给您道个歉。这件事情若是被王爷和王妃知道了,你大哥不死也要脱层皮,王府的事情,想来您比我这个外人更加清楚,您若是还有一丝心疼您大哥,便忘了昨日的事吧。” “放心吧 ,商统领那边,我会吩咐的,你与我大哥认识很多年了吗?大哥昨日谁的话都不听,偏偏你一出现,他便立刻放了我,你们……”小世子的眼神中有着淡淡的羡慕和嫉妒。 从小,母妃就告诉他,他是豫亲王府最尊贵的世子,未来的亲王。王府所有的人都很尊敬他,包括那几个侧妃和侍妾生的孩子,无论是未来会被册封为郡王还是郡主,在他这个未来亲王面前,都要俯首见礼。 他其实很羡慕三郎和阿姌,虽然从未见过他们,可是,他从王府的下人口中听到过很多这三个孩子的故事。大哥真的很疼爱他们,就因为别院的下人欺负三郎和阿姌,大哥便愤而带着他们离开别院,去外面独自生活。 外面的世界虽然艰难,可是,却有着别院最为稀罕的自由。 可是,他知道,大哥对自己,是永远不会像对待三郎和阿姌那样的。 因为他的出生,母妃对大哥的厌恶和不耐达到了顶点,最终送走了大哥和府里所有的半妖子女,就像府里的下人们说的那样,大哥最恨的,除了母妃之外,大概就是他了吧? 可是,他却一点都不讨厌大哥。他从一出生就可记事,还记得他出生的时候,大哥从外面给他带了一根特别漂亮的羽毛,结果却被母妃误以为大哥是想害他碰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狠狠地打了大哥两巴掌,从那之后,大哥便再也不肯靠近自己半步了。 他也记得大哥被送走那天,大哥的乳母抱着大哥来给母妃磕头,母妃抱着他站在屋檐下,精緻华贵的宫灯,母妃头上璀璨的珠饰,还有大哥藏在暗夜中看不清楚的脸,那一幕,他十几年都不曾忘记。 他没有办法指责生他养他的母妃,毕竟,在皇族,生下一个半妖,对于王妃来说,几乎是一辈子都抹不掉的耻辱,即便狠心送走了大哥,那之后的很多年,每年参加宫宴的时候,总有那么几个和母妃不对付的皇族女眷,以此为话头讥笑调侃一番,母妃那样的性子,又岂会不怨恨大哥? 可是,越是这样,他就越心疼大哥。生而为半妖,也不是大哥的错,却被自己的亲生母亲那般厌恶憎恨,大哥怎会不恨? 所以,当大哥一把掐住自己脖子的时候,王鲲凤虽然有那么一瞬间的惊恐,可随之而来的,却是如释重负的感觉,他一直觉得自己欠了大哥许多,若是这条命能偿还大哥所有的怨恨,那也没什么不是吗? 只是,现在想想,幸亏这卖鱼丸的当时制止了大哥,若不然,他白白牺牲了自己,大哥和三郎他们,只怕现在也早就被王府的暗卫抓起来了吧?
第71页 大哥和这卖鱼的,终究还是不了解他母妃。若是母妃知道大哥想要杀死自己,不管大哥最后是不是心软放了他,以母妃的性子,只怕,也是要斩草除根的…… 母妃,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到她唯一的、被寄予厚望的世子的。 第40章 “你很好, 往后,便跟着我吧!”和商秋芦的私下沟通很顺利, 王鲲凤对这个机敏又不失原则的暗卫印象不错, 况且,他也知道,商秋芦本是母妃派来监视大哥他们的, 答应配合他撒谎,也等于是背叛了母妃,他若是不将这个人要到自己身边,只怕这人一旦反水,将大哥曾经想杀了自己的事情告诉母妃, 那大哥他们就危险了。 “多谢世子!”商秋芦微微一笑,他知道, 他又一次赌赢了。 王妃再有权势, 这豫亲王府,总有一天也是属于世子的。 再说了,他也是很小的时候便被家人抛弃的,不然也不会沦落到暗卫营里, 对于王妃抛弃亲子的行为,内心深处,商秋芦也是极为厌恶的。现在能有机会摆脱那个噁心的女人,商秋芦心里满意极了。 只是, 唯一可惜的,就是跟了小世子, 今后就不能留在这里了,或许,也很难再见到那只河蚌和那只蠢螃蟹了吧? 也对,他们,原本就不是一路人。 食铺少了一个人,白春笙这个掌柜的很着急,而且等到王鲲风回来的时候,说好要给他带一船的新鲜山辣椒回来,到时候肯定需要一些人手帮忙剁辣椒做辣椒酱的,想了想,白春笙便找了街上的中人,让他帮着物色几个下人,最好是可以直接买下来的,这样有些比较重要的岗位,他就可以先把这些人安排过去了。 中人早就后悔得不行了,当时看白春笙这只傻乎乎的河蚌精刚上岸,什么都不懂,租房子的时候便忍不住坑了他一把,小赚了一笔。后来听说这人竟然和王大郎那个街霸成了兄弟,便一直内心忐忑着,担心王大郎那个混不吝的要来替他兄弟找场子,他可打不过王大郎! 好在王大郎一直都没有找他麻烦,中人便猜想白春笙是不是一直没有发现他当初兑换银子的时候捣的鬼,这会儿听说白春笙请他帮忙物色几个下人,顿时觉得这是个将功折罪的好机会,立刻便张罗去了。 这些年虽说国泰民安,但乡下穷地方卖儿卖女的也不是没有,中人很快便挑了十几个孩子送过来,给白春笙挑选。 白春笙看到这些孩子都穿得十分破旧,小脸瘦得厉害,脚上也并没有穿什么好鞋子,都是自家编的草鞋,破破烂烂的都快挂不住了,再一问,也都是这附近乡下或者山里的,因为家里孩子太多,又或者是家里爹娘病了,急等着救命的银子,这才托人卖身来了。 其实白春笙也知道,对于这些人来说,有时候卖身也不一定是坏事,继续留在家里,全家人都得饿死,卖了自己,给家里人一条活路不说,自己也未尝不能拼一个前程,远的不说,就说他们县里几位大人家里的奴婢,走出去那比镇上铺子里的掌柜都有面子,若是得了主人家赏识,也未尝不能放出去脱了奴籍。本朝有位将军,据说从前便是公主家的车夫,因使得一手好鞭子,被公主赏识了,脱了奴籍送入军中,从此便一飞沖天了。 “这个……多少钱一个人”担心伤着这些孩子的自尊,白春笙便将那中人拉到了一边。 那中人早看到院子里站着几个面色冷肃的大汉的时候,整个人就不太好了,他是知道王大郎带着家里人出门访友去了的,没想到临走的时候竟然还给白春笙安排了看家护院的?这、亲兄弟也不能如此周到啊! 仿佛想到了什么,中人再不敢欺瞒白春笙,也不敢赚他太多,便小心翼翼地报了一个让他心头滴血的实在价—— “最小的那个四两银子,再往后,大一岁便要多一两银子,您若是买来放在食铺,顶好是买那几个男娃子,若是放在家里伺候茶水针线,中间那两个女娃娃不错。” “若是都要了,您给在实在价!”这个价格和白春笙打听到的差不多,看来这中人也没坑他太多,白春笙想了想,便开口问道。 “若是都要了,我便算您一百二十两,您看怎么样?天地良心,我这回可一个铜板都没有多赚!您可以去外面问问,现在州府里买个清白丫鬟多少钱?买个大小子又是多少钱?” “少废话!我上次租房子的时候,你还坑过我银子呢,一口价,一百两我全买了,上次那事儿咱们便一笔勾销,不然的话,我家鲲哥的脾气你也是知道的……”白春笙不高兴地威胁道。 虽然最小的那个中人报价还算合理,但是,年岁越大的孩子价格反倒不如七八岁的高,这也是人市上的潜规则,因为太大的孩子不如小一些的好调教,方才中人却只跟他说大一岁便要多一两银子,明显是职业病犯了,又想坑他呢。 中人一听白春笙说“我家鲲哥”就腿脚一软,差点给跪了!尼玛他上次见到这河蚌精的时候,分明还是很好骗的,怎么就和那王大郎称兄道弟一段时间,竟变得这般难伺候了?早知道他就不来这一趟了。 不过,来都来了,真要是敢不做这一位的生意,带着人走了,等王大郎那煞神回来了,只怕便要带着人去砸他的招牌了。 “就一百两!”中人咬牙道,这价钱他也不亏,只不过赚的少了罢了,若是因此得罪了王大郎,他这个中人也别想做下去了。 当下白春笙便找人去请了码头上王鲲风的熟人过来,帮忙将这些孩子的户籍转到自己头上,一手交钱,一手交人,等到人都走了他才发现,尼玛他自己现在还租房子住呢,一口气买了这么多人,要安顿到哪里去啊? “我、我们就睡屋檐子下面。”最大的一个男孩子结结巴巴道。这孩子脸上有一个大大的胎记,因此虽然长得高大壮实,但因为面貌丑陋,价格却不高。约莫是担心新主子嫌弃他们占地方,便主动提出可是睡在屋檐下面。 白春笙买下人是准备让他们帮忙干活的,不是要虐待他们的,怎么肯让他们睡屋檐下面?虽然现在的天气不是很冷,可就这么睡在外面,夜深露重,也是要生病的。 “这样吧,正好铺子那边地方也宽敞,这几日便委屈你们一下,去铺子那边,晚上几张桌子拼起来,男女各一边,中间拿帘子挡起来,先凑合住着,等作坊那边房子租下来了,你们便挪过去好了。”白春笙想了想便决定道。 食铺那边就在鱼街靠近码头的位置,有码头的人看着,安全系数比他们这一代还高呢,晚上住在那边也不用担心。最主要的是,那边的桌椅板凳都是新做的,几张桌子拼起来就是一张大通铺,下面铺上褥子,上面再准备几床薄被就可以了,反正他也要赶在王鲲风回来之前把开作坊要租的宅子租好,到时候那边租下来,直接把人挪过去,再置办些可以长期使用的床铺之类的就是了。 这些孩子刚被家里卖了,不管是不是自愿的,这会儿都是茫然且惶恐的,白春笙问了问他们各自的姓名年龄,也没给他们另外改名字,就让他们仍然用自己原先的名字,他没有兴趣收什么忠僕之类的,再说了,忠心与否,也不是改名字就能决定的,人家吕布威勐吧?歷史上还不是落下个“三姓家奴”的骂名?
第72页 商秋芦自从白春笙叫了中人过来便一直默默站在一边看着,一开始是担心他太过心软又被人骗了,后来才发现,白春笙最初的好欺负,不过是因为不了解岸上的那些规矩罢了,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表面上看起来仍旧好欺负的白掌柜,现在可是一点都不好欺负了,都知道拿王大郎来压着那中人给自己减价了。 白春笙早就看到商秋芦站在那边了,处理完买人的事情之后,也没跟他客气,让他帮忙把这些人带到食铺去吃一顿饱的,再给买些便宜的衣衫鞋子被褥之类的安顿下来,十分光棍地连银子都没给他,理由都是现成的—— “你不是替王府办差吗?我现在可是替你们王府看孩子呢,腾不出手来打理自家生意,王府总得替我出了这点银子吧?” 商秋芦点头应下,带着那十几个孩子自去安顿不提。事关小世子的安危,不过几两银子的事情,他还是能做得了这个主的。 “你怎的事情这般多?”小世子呆在屋子里一个猫闷得慌,这屋子里又窄又闷,连他们王府的柴房都不如,也不知道那只河蚌是怎么住得下去的。 就在猫世子耐心即将耗尽的时候,沉迷事业的河蚌精终于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把从墙角摘来的狗尾巴草。 “给,拿去玩吧!”白春笙拿了一根旧布条,将狗尾巴草栓起来挂在灯柱上,让猫世子自己勾着玩去。 这种身份尊贵的猫,他可不敢随便陪他玩耍,要是哪里磕着碰着了,那可是杀头的大罪! 小世子难以置信地看了看那乱糟糟的一束狗尾巴草,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胆敢给他玩狗尾巴草的!不过……这毛绒绒的晃来晃去,看起来还不错? 猫世子原本还有些生气,被那束狗尾巴草吸引了注意力,没一会儿便专心致志地跟那些狗尾巴草较上劲了,爪子一勾一勾的,狗尾巴草的种子落在头上,便使劲晃了晃脑袋,又去接着勾着玩,乐此不疲。 白春笙见他在一边玩的高兴,便放心地拿出中人今天顺路给他带来的几处宅子的登记信息,反覆对比着研究起来。 既然是要拿来做酱菜作坊的,那晒酱的场子就一定要大,所以院子的朝向便很重要,顶好是坐北朝南的,一整天都有阳光照射。而且做酱菜的话,也需要很多水,方便清洗酱缸和食材什么的,宅子最好是靠近河边,不然没有抽水泵,光是靠水井,打水都得专门安排两个人! 选来选去,最后选定了镇子外面的一处宅子,这宅子有些年份了,房屋倒是一般,胜在院子大,坐北朝南,而且屋子后面正好有一弯清泉流过,到时候稍微开凿一下,挖深一些,装一排石板在河边,便可以拿来洗涮用了。 房屋一般倒不是问题,他本来租来就是作为作坊用的,又不是自家住的,等赚了钱,他还是想自己花钱买地造个作坊的,这里不过是拿来过渡罢了,能住人就行。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处宅子因为距离鱼街比较远,年份也久了些,房屋的主人又拿不出钱修缮,一般人家也不会租这样的房子,租金也比镇上的宅子便宜些,一年只要八十两银子就行了,比他现在住的这个小院子还便宜些呢。 定下来之后,白春笙将册子重新收好,准备明日就去和中人说一下,尽快将那宅子租下来,也好安排今日买下的那些孩子过去,先把屋子收拾起来,后面的小溪也找人挖深疏通一番,再找窑厂定一批泡菜罈子,等山辣椒到货,他就可以开始做第一批辣椒酱了。 安顿好自己的事情,转过头一看,那一束狗尾巴草已然被小世子给挠秃了,地上落了一层毛绒绒的狗尾巴草籽,小猫崽子约莫也玩累了,趴在地上用爪子将狗尾巴草籽归拢在一起,又重新拍散,一个人也玩得津津有味的。 “世子,天色不早了,要不要沐浴歇息?”白春笙蹲下来看着他。 “你这手都包成这样了,能替本世子沐浴?”猫世子抬眼看了他一下,“去,将商秋芦唤进来,替本世子沐浴。” “要不是为了救鲲哥,早把你赶出去了,还吃鱼面呢?垃圾堆里捡鱼刺吃去吧!”白春笙腹诽了两声,认命地跑出去找商秋芦去了。 晚膳是白春笙特意命人做的鱼丸,他自己除了白粥之外,还有一碟子烤的金黄喷香的鱼排,这是谢篁趁着王鲲风不在,悄悄给他做的,也不多,一碟子只有不到十片鱼排,按照白春笙口述的做法,烤出来的鱼排外面抹了一层蜂蜜,金黄色的看着就十分诱人。 猫世子吃光了属于自己的一大碗鱼丸之后,便眼巴巴地看着白春笙手边的烤鱼排,这货自尊心还挺强的,再馋也没开口讨要鱼排。 还是白春笙实在看不下去了,主动开口问他要不要尝一块,猫世子十分矜持地表示既然他都开口了,那本世子便勉为其难地尝一块吧。 烤好的鱼排酥香有嚼劲,猫世子用他那一口乳牙啃得十分卖力,喉咙里还发出唿噜唿噜美滋滋的声音来,完全不像是勉为其难尝一口的模样,那么一块鱼排,没一会儿便被他吃完了。 他吃完了也不说话,就这么直勾勾地看着你,那眼神仿佛在说:该死的,怎么还不给本世子进献烤鱼排? 白春笙强忍笑意,将最后三块烤鱼排连着碟子一起放到他面前,猫世子满意地看了他一眼,继续低头啃鱼排去了。 从商秋芦发出密信到豫亲王府来人,不过短短五日,白春笙却感觉自己好像熬了大半辈子一般,原因无他,实在是这位猫世子太难缠了! 也不是难缠,其实第一次见面他对猫世子的感觉还挺好的,乖巧可爱的一只小奶猫,简直是个萌娃! 只可惜,萌娃这种生物,大概只生活在别人家,不信你自己生一个试试看?保证烦到你怀疑人生。 世子爷面对陌生人的时候还是很能装的,一派清贵高华,可是,约莫是和他混熟了的缘故,近日愈发有变身熊孩子的徵兆,吃饭的时候只肯吃鱼丸而不肯吃饭,更别提蔬菜了,洗澡的时候便开始嫌弃县里买的香胰子味道实在难闻,不肯用香胰子就算了,还喜欢在草丛里扑腾得一身脏,白春笙几乎是每天都换被单,也扛不住他在上面乱滚啊! 这哪里是清贵高华的小世子?分明就是亲戚家过年来串门的熊孩子! 就在白春笙即将崩溃的时候,豫亲王府的大船终于靠岸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白春笙几乎是喜极而泣!简直比小世子本人还要期盼他的爹娘早点来接他! 商秋芦也不敢再任由小世子如往常那边肆意玩耍,早在得到消息的时候,商秋芦便哄劝着小世子洗了个澡,将浑身毛髮打理得油光水滑,穿上了商秋芦命人从州府给他订制的小衣裳,头上还戴了一个小小的玉冠,看起来又是清贵高华的王府世子一枚了。 豫亲王权倾朝野,出行自然也阵仗浩大,光是伺候夫妻俩的下人就装满了八艘大船,清水河太过狭窄,亲王规制的大船进不来,便换了州府的官船,耽搁了半日,总算是到了清水河镇的码头。 码头提前三日便戒严了,这三日镇上的人都没事可做,又不能随意乱走,权当是放假了,这会儿都搬了板凳站在自家围墙后面,趴着墙头试图去看街上的热闹。
第73页 只可惜街上早就用帷幕挡住了两侧,只能隐约看到些仪仗和高头大马的侍卫过去了,王爷和王妃都坐在一顶大大的马车里面,根本看不到真人。 不过,这也足以让他们津津乐道许久了。毕竟,在这个交通不便的时空,寻常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去皇城那种地方,更别提亲眼看到亲王的仪仗了,这可真是大开眼界!三日没做买卖也是值得的! 白春笙和周婶婶他们一家,早就被请去了食铺,他们住的那个院子现在已经被清场了,只留下商秋芦和王府自己的暗卫在那边,保护小世子等着王爷和王妃驾到。 “我的儿~”王妃一看到小世子,便忍不住扑过去,抱住小猫崩溃大哭。儿子走失到现在,她几乎夜夜不眠,吃不下,睡不好,眼一闭便看到儿子被人手持棍棒打骂呵斥,吃饭的时候便想起儿子在外面不知道有没有东西吃,整个人都快疯了,这会儿只知道抱着儿子,一丝也不肯松手了。 “救了世子的恩人呢?”还是王爷比较靠谱,发现儿子比走失之前好像还胖了些,皮毛也依旧顺滑,不像是吃苦的样子,自然明白这段时间定然是那位救了儿子的恩人照顾妥帖,当下便看向商秋芦问道。 “启禀王爷,救了世子的那人便是镇上白家食铺的掌柜,此刻正在铺子里,属下这便亲自去请。” “不妨,让他们去请就是,信中所知不多,你先与本王说说,那恩人究竟是何方高人,竟能救了我儿?” 商秋芦早知道王爷不会轻易相信他在信中的说辞,当下便将早就准备好的解释慢慢禀报出来—— “那日接到王爷密令之后,属下便派出所有精干下属四处寻找小世子踪迹,也是巧了,我本是在白家食铺蛰伏的,那日正想来找掌柜的,想请几日假,亲自出去寻找世子,没想到恰好撞见掌柜的打扫屋子,从衣柜里发现了一只小猫。” “属下虽未曾见过世子,却见那小猫和王府发下的画像十分相像,便多了个心眼,趁着掌柜的去院子里拿东西的时候,自曝身份与世子相认,世子果然应了。只是当时属下的人都被派出去了,为防意外,世子便没有暴露身份,依旧假扮小猫和白掌柜生活在一处。” “你有心了。寻回世子乃是大功一件,本王定然重重有赏!”豫亲王顿了顿,“那白掌柜,为人如何?” “回王爷,那白掌柜乃是一只刚上岸不久的河蚌精,和大公子……私交不错,属下曾私下暗中查探过,确实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那个逆子呢?”王妃听到商秋芦提及王鲲风,顿时秀眉一扬,怒目看了过来,“那逆子听闻亲生弟弟走失,竟全无担忧之心?他可曾帮着你们寻找世子下落?” “回王妃,世子走失一事,属下未曾来得及告知大公子,且大公子日前带着家人去远处探望好友,至今未归……属下、属下忙于安排人手保护世子,便没有派人去照顾大公子,属下知错!” 王爷看了王妃一眼,他是知道王妃一直派人在监视大儿子他们的,还是找他要的人手,不过,他一直以为王妃是担心孩子们在外面生活得不好,所以才派人暗中保护的,可是,现在看来,好像也不是他想像的那样? 第41章 王妃在王爷看过来的一瞬间, 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一时间急的冷汗都冒出来了。 她一直在王爷面前扮演着一个慈母的角色,没想到不过出来一趟, 就差点被王爷看破, 那逆子果然是她命中的克星! 世子在母妃的怀里低声嘆息一声,他早就知道母妃在人前人后的两幅面孔了,母妃并不知道他从一生下来就能记事, 因此,很多时候,连父王都看不到的母妃的另一面,很不幸的,他都曾亲眼目睹过。 只是, 那是他的亲生母亲啊,再不好, 对他也是掏心掏肺的, 恨不得将一生的所有都留给他的母亲,他没有办法看到母亲失去她最为骄傲和仰赖的、来自父王的宠爱,所以,就只能不断的替母妃圆场了。 “父王, 儿子不孝!让您和母妃担忧了。”小小的猫世子挣脱王妃的怀抱,几步便跳到豫亲王的怀中,依赖地蹭了蹭自己的父亲。 “我儿受苦了!”低下头,怜惜地亲了亲儿子, 被这么一打岔,豫亲王暂时忘了王妃方才的失措。 “凤儿, 你可还记得你是如何走失的?”仔细看了看儿子,发现儿子身上没有什么明显的伤口,豫亲王心下大安,便开始问起他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儿子好端端的在行宫呆着,怎么竟会走失了出去呢? “儿子也记不得了,只记得当时儿子在行宫里追逐一只特别好看的蝴蝶,不知不觉便离开了人群,后来便出现一些穿着军中之人服饰的一直追赶儿子,儿子慌乱中跑到了一条船里躲藏起来,船停了之后,便到了这里,后来又有一队人追赶我,我便躲到了白掌柜的衣柜里,白掌柜家里的野猫很多,那些人寻不着我便离开了。后来,白掌柜在衣柜里发现了儿子,商统领恰好进来,便认出了我。” 从儿子这里没有得到什么有效的情报,豫亲王也不以为意,小猫崽子喜欢追逐蝴蝶都是正常事,行宫里花朵繁茂,也确实有许多彩蝶供贵人们观赏,这些都不是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至于穿着军中之人服侍的,别说儿子根本说不清到底是哪个军中的服饰了,就算说清楚了,服饰这种东西也很好假扮的,算不得什么可供追查的线索,当下便按下不提,想着今后再慢慢从行宫那边的布防查起,行宫守卫森严,那么一队人马出现在宫外,不至于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正说着呢,去白家食铺请白春笙的人也回来了,豫亲王让王妃抱着小世子去周家的屋子里暂且休息,自己却鸠占鹊巢,在属于白春笙的屋子里接见了儿子的恩人。 “草民白春笙拜见王爷!王爷千岁~”白春笙方才在外面便被一个内监模样的中年男子拉住,指点了一下拜见贵人的大概礼节,当下便照着人家的指点做了下来,反正要是他们敢故意骗他,到时候也别想他替他们兜着,王爷生气了,他便说这都是门外那些人教他的。 “白掌柜快快请起!方才本王已听小儿说了,此番小儿遇难,多亏白掌柜仗义相救,本王与王妃感激不尽!” “王爷言重了,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况且,小世子冰雪可爱,能在危急之际躲入我家衣柜,也算是与我有缘,当不得仗义二字。” “如何当不得?你救了本王的世子,便是豫亲王府的大恩人,今后但有所求,便拿了这块玉佩来王府。”豫亲王伸手取下腰间玉佩。 “不敢不敢!王爷请快收回去,不过区区小事,当不得王爷这般厚赏!”白春笙果断推辞。 开玩笑,他若是接下这块玉佩,他们家鲲哥回来知道了,非挠死他不可!挠不死也得和他绝交! 再说了,就凭这王爷当初抛弃亲生儿子这股子狠劲儿,白春笙也压根不想和豫亲王府扯上任何关系,他就是一俗气的小老闆,做不来那些家国大事,也懒得和这些权贵结交,守着鱼街卖鱼面,挺好的。
第74页 豫亲王见他坚辞不受,也不再勉强,转而让人捧出一个小小的精緻木匣子。 “这里是一万两银子的银票,当初我儿走失的时候,本王曾发下悬赏布告,言明谁若救下世子,本王便赠予白银万两,如今你救下世子,本王也该履行承诺,这赏银该是你的,这可万不能推辞了!” “这……这也太多了吧?”白春笙原本就想趁这个机会好好从豫亲王府捞一笔,就算他自己不花,也可以留给鲲哥嘛,就算是劫富济贫了,只是,这一票就捞了一万两银子,有点过了吧? “本王的爱子,难道不值得这一万两银子?”豫亲王也不再容他推拒,直接命人将那木匣子放到了白春笙手边。 白春笙被他这一句“爱子”说的顿时心头火气,尼玛!只有小世子才是您和王妃的心头爱,鲲哥和三郎就是田间地头上的野草,一文不值对吧?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货越是生气暴怒的时候,笑得越是斯文无害,当下白掌柜便祭出他无往不利的无害笑容,略微腼腆地将那木匣子拿在了手里。 “既如此,草民便却之不恭了。实不相瞒,草民方从水中上岸,暂居之处还是租来的呢,本想赚钱自己买块地造个宅子,谁知世道艰难,到如今也没攒下建造宅院的银子,王爷厚赏,草民便厚颜收下了,回去也好给自己搭个窝。” “哈哈哈~收下收下!若是建造宅院的银钱不凑手,尽管来王府找本王!”豫亲王见他果真收下了银票,当下便开怀大笑起来,肯收银子,总比开口索求其他的东西要好,他方才见这河蚌精不肯收下玉佩,还以为他另有所图呢,没想到只是想要钱财而已。 “够了够了,乡下地方,不过建造个小小宅院,哪里用的了这许多银子?多出来的,草民再去镇上置办个正经铺子,今后也算是在这岸上安顿下来了。”白春笙诚诚恳恳地假装老实人道。 “不错不错!水中妖族,愿意上岸定居的,确实难得!这样,你替本王寻回爱子,那一万两银子算作悬赏的赏金,本王另赐你良田五百亩,算作是本王和王妃的一点心意,有宅有铺,总得有些田地,方可在岸上立足啊!”豫亲王是朝中支持水中妖族上岸定居的中坚力量,自然乐得看到像白春笙这样的水妖上岸定居了,见他仰慕人间繁华,对他的警惕心倒是放松了许多,还问了几句他开的食铺生意如何。 “说起来,小世子真是福星转世,他不过在草民家住了几日,草民原本头疼许久的作坊宅子也租下来了,做工的人也买好了,现下就等着宅子修整好,草民好开工做酱料呢。”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白掌柜眼珠子转了转,当下便开始积极努力地向豫亲王安利起自己食铺的特色菜餚,还有即将开始做的辣椒酱、葱油和泡菜了,这厮本就是美食达人,又喜欢看美食纪录片,一时间舌灿莲花,绘声绘色地向豫亲王说起了那些美食小吃的独特之处,说得豫亲王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既如此,今日本王便微服私访,体察一番这乡间食铺的风味小吃。”豫亲王迅速拍板决定道。他现在已经忘了一开始对白春笙的试探和防备了,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没吃过的葱油拌鱼面和拆烩鱼头盖浇饭,还有那些口味独特的酱料,以及用蜂蜜和酱料烤制的鱼排…… “那,王妃与世子?” “便让他们母子俩在此处歇息片刻吧,若是你那铺子里东西好吃,本王便带些回来与他们母子品尝。”豫亲王毫不犹豫地便将王妃母子丢下了,实际上,多年的夫妻,王爷知道他那位王妃的性子,最是喜洁,所用茶水膳食,都有专人烹饪,从不用外面进来的东西,带她去吃路边摊?怕是要饿着肚子回来了。 反倒是豫亲王,一直很希望在外面街市上觅食,对各种小吃非常的迷恋。因为皇宫里的厨子为了防止贵人们吃了有异味的食物而不高兴,所有献上来的餐点膳食,大多口味平淡清和,绝不会出现诸如大蒜、韭菜、香菜之类的重口味配料,不像是街边小吃,大多会为了招揽顾客而推陈出新。 白春笙抱着一万两银子的巨款,和权倾朝野的豫亲王走在路上,身后跟着一堆伺候的,从来没觉得自己这么拉风过,尼玛整条鱼街都戒严了!往日这个时辰,街上到处都是摆摊的,两边的店家为了招揽生意,也将自家的货物尽量摆在路边上,恨不得在路边搭个货架子出来,地上也丢满了垃圾和鱼虾的残渣,味道可以说是逼死处女座了。 不像今天,鱼街干净整洁得简直不像是鱼街,路的两边,为了让豫亲王欣赏到本地的民俗风情,店铺倒是没关,但是一个客人都没有,看着反倒是有些诡异,伙计们都安静如鸡地呆在铺子里,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儿,好在一条街也不长,很快便到了他们家食铺。 谢篁带着新招的那几个小伙计正蹲在里面,今日虽说开了门,但衙门不许杀鱼,也不许人来吃饭,简直是要逼死他们这些开食铺的,没办法,螃蟹精只能带着几个小伙计,蹲在铺子里趁机多剥些老蒜出来,下回做菜的时候用,铺子里满是大蒜被剥开的刺鼻味道。 “阿嚏!”豫亲王走近了,忍不住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 后面跟着的县令大人腿都吓软了,差点当街跪下来。 “额~差点忘了,是草民让店里的人趁着今日不忙,多剥些蒜瓣出来,准备做几道新菜式呢。”白春笙急忙解释道。 “哦?什么新菜式?” “蒜蓉开背虾,还有蒜蓉茄子,蒜蓉蒸贝。这些时日正是海中大虾盛产的时节,贝壳也很便宜,不上些新菜式可惜了。” “那今日本王可有口福了,你们都戳在这里做什么?都去忙你们的吧,本王今日便在这白家食铺用膳。” “王爷不可!这街头小吃,恐不洁净啊!” “哎呀王大人,来来来~王爷往日在皇城也是这般在街边吃的,你不懂~”那伺候的内监将出言制止的那位大人给拉走了。 铺子里唿啦啦一阵清场,很快便只剩下几个豫亲王的贴身亲卫,还有就是铺子里的伙计们了。 “王爷请稍后,饭菜马上便好。”箭在弦上,白春笙也不得不给自己圆谎了,将抱在怀里的钱匣子塞给谢篁,让他务必亲自保管,谁也不能给,自己捲起袖子,戴上围裙,准备洗手做菜去了。 “掌柜的,这木头盒子里装的是什么?怎么轻飘飘的~” 谢篁跟在他屁股后面问道。 “银子!一万两银票!” 噗通!螃蟹精腿一软,一头撞到旁边的木头柜子上,手忙脚乱地稳住身形,抱着钱匣子的胳膊都开始颤抖了。 “一一一一万两?掌柜的你哪来这么多银子?” “这个以后再说,你把我这银子看好了啊,若是丢了,十个你卖了都赔不起!”白春笙一把将他推到一边坐下,让铺子里几个负责做菜的伙计和周婶婶都过来学着,趁机开始了现场教学。 “秋捕马上开始了,咱们店里也不能老是卖现在的老三样,熟客们吃腻了就不好了,今天就教大伙儿三道新菜式,正好秋捕开始后,这些食材也都上市了,价格也合适,食材也应季,做好了,也是咱们的招牌菜了。”
第75页 “这第一道是蒜蓉开背虾,选取手掌大小的新鲜活虾,取虾线,剪掉虾须,像这样沿着虾背剖开,洗干净之后,摆盘,下面可以垫几片青菜叶子,然后,葱、姜、蒜、红椒剁成蓉,加入盐、少许酱料、米醋搅拌均匀,豆油烧热,浇在上面调成蒜蓉酱,然后用长柄小勺,慢慢将剖开的虾背敷上一层蒜蓉酱,大火隔水蒸一盏茶的功夫即可出锅。” “第二道便是蒜蓉蒸贝,调制蒜蓉酱的法子都是一样的,将贝类清理好之后,剖开,敷上咱们自己做的蒜蓉酱,依照贝的种类不同,蒸的时间也要区别开来,具体你们可以自己试着做。” “这一季的新菜,最要紧的便是这蒜蓉酱,只要酱料的味道好,不拘是大虾、贝类还是鱼,又或者是茄子、白菜、豆角之类的,都可以做成蒜蓉口味的蒸菜,且这蒸菜有个好处,一锅放五层蒸笼,提前装盘上锅,一次便可以蒸出几十盘同样的菜式,十分方便咱们这样开食铺的,上菜的速度也很快。” “周婶婶,回头你带着两个人,每日便专门负责调制酱料,一应食材都可以提前腌制好装盘,到时候上锅蒸熟便可上菜了。” “那这价格……” “定价的事情不急,因是时令菜,咱们每日的菜价也不能太过死板,食材务必要新鲜,定价也可随着码头渔获的价格升降。好了,今天就暂时先说这么多,起锅吧!” 白春笙做菜的速度很快,说话的功夫,锅里的几道菜都蒸好了,分别是蒜蓉开背虾、蒜蓉蒸贝、蒜蓉蒸鱼肚、蒜蓉蒸茄子,另外还做了些手擀面,煮熟了过一遍凉水,盘在蒜蓉蒸鱼肚边上,上面淋一勺葱油,到时候可以一起拌匀了吃。 “王爷久等了,不知道小店的小食您可吃得惯,若是口味不合,我再去做些别的给您尝尝。”白春笙命人将做好的几道菜都端上来,挨个给豫亲王简单介绍了一下。 豫亲王已经有些坐不住了,他生平又两大爱好,第一,打架;第二,美食。或者可以这么说,能征善战、被誉为本朝战神的豫亲王,之所以常年喜欢在外征战,就是因为这样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四处熘达,寻找各处的乡野美食了,也亏得他老人家是习武之人,每天的锻鍊量挺大的,不然这么吃下去,早晚变成一只肥喵~ 白春笙话音未落,便看到豫亲王的筷子伸向了离他最近的蒜蓉开背虾,夹了一只虾,习惯性地抖了抖上面的蒜蓉,他老人家原本不爱吃蒜的,但是这蒜蓉酱调的实在是香!选的大虾也是今日刚送来的,十分新鲜。 原来,自从那两户渔家靠着给白家食铺供货赚了一笔之后,码头上许多渔民也看到了白家食铺强大的购买力,便经常拿了他们那边的新鲜鱼获过来,请掌柜的试试看,若是他们也能像那两户一样经常给白家食铺供货,那今后他们可就发达了! 送来的鱼获,店里的伙计是不会拿来吃的,都是留给他们掌柜的,于是,豫亲王便沾光,吃到了最新鲜的大虾。 先腌制再加入蒜蓉大火蒸熟的大虾,虾壳变成了好看的胭脂红,而被蒜蓉覆盖的虾肉却洁白若雪,一口咬下去,有大虾的鲜美,也有蒜蓉酱的独特香味。吃了一个,再吃第二个的时候,豫亲王便捨不得抖掉那蒜蓉,连着酱一起吃,果然比方才的口感更胜一筹! 试过蒜蓉开背虾之后,豫亲王又尝了尝蒜蓉蒸鱼肚、蒜蓉蒸贝和蒜蓉蒸茄子,对鱼肚里面拿来拌着汤汁吃的手擀面尤其喜欢,一口气吃光了那一卷手擀面,看着还有些意犹未尽,白春笙忙又命人去下了一碗手擀面来,让亲王殿下拿来拌其他菜的汤汁吃。 旁边伺候的人看到这只河蚌竟然给他们尊贵的亲王殿下吃菜里的汤汁拌面,吓得差点惊叫出来,幸好亲王殿下吃得津津有味的,他们才没一拥而上,将这只犯上不敬的河蚌给拿下治罪…… 一顿饭吃得亲王殿下心满意足,对这只救了世子的河蚌精印象也好了许多,他已经许久没有见过这般踏实勤劳的妖了。之前他只是想着给这河蚌一笔钱算作是他救了世子的酬劳,这会儿倒是很想把这只河蚌给带回王府了,有这么一手料理鱼虾的好手艺,留在这乡下实在可惜! 白春笙可没想过要巴结亲王殿下去皇城发展什么的,他之所以这么殷勤地亲手做菜,还是看在那一万两银子的面子上呢。有了这笔银子,不但可以建造自己的宅子,剩下来的钱,还足够盖一个大大的作坊,然后再置办一些良田,足够他衣食无忧地在这个陌生的时空继续做他混吃等死的乡下小富翁了。 亲王殿下真是他的贵人!必须请人家吃顿好的! 吃完饭,豫亲王问起了白春笙今后的打算,得知他只想留在鱼街做一个小掌柜,顺便再开一家酱菜作坊之后,亲王有些不高兴,不过,他们王府左右也不缺好厨子,当下便提出想将白春笙的蒜蓉酱方子给买下来。 “王爷喜欢吃,草民将方子誊下来就是了,何必提银子?您方才还赏了我一万两银子呢,足够草民在岸上安家立业啦。”白春笙一开始还担心这亲王会不会强迫他去王府做厨子,后来听说只是想要蒜蓉酱的方子,顿时内心窃喜,主动将方子献上了。 “好!”豫亲王大约也习惯了别人向他进献各种美食方子,当下便欣然收下,转身却让王府管事又在赏赐的东西里加了一套皇室御用工匠打造的料理鱼虾的刀具,刀柄上还镶嵌着若干宝石,看着十分奢华,不像是菜刀,倒像是观赏的艺术品了。 白春笙接下刀具也是一阵黑线,心里还想着,鲲哥和亲王殿下不愧是亲生父子,连送人的礼物都一模一样,首选各种刀具。 接回了心爱的小世子,亲王夫妇还有别的事情,自然不能在这里久留,第二天便要登船启程。 出发之前,小世子果然向亲王夫妇开口索要了商秋芦作为自己的贴身护卫,亲王和王妃想到这次孩子在外落难,正是多亏了商秋芦机敏,将世子藏在寻常人家避祸,当下便欣然应允,有了亲王一句话,商秋芦正式脱离暗卫营,有了属于自己的光明正大的新身份——豫亲王世子贴身护卫,依官制,也算是个正六品了。 一飞沖天,商秋芦也没有忘记昔日的好友。他託了中人,出银子买下了他们现在住的这栋小院,户主的名字,写的是白春笙和谢篁。 “往后你们便住在这里吧,还有周婶婶他们一家,这么多年,我也难得有这么几个熟人,往后若是有什么为难的事情,记得去豫亲王府找我。”商秋芦留下这句话和一张房契便离开了。 而在出发的前一夜,豫亲王又私下召见了白春笙,将一个绣工精緻的锦囊递给他,托他转交给王鲲风。 “这里面是五千两银票,替本王交给那孩子吧,我知道你和他乃是至交好友,孩子,替本王转告他,既然从王府出来了,往后便留在此处好好生活吧,不要再回皇城了,那个地方,不是半妖能生活的地方。” “好!”白春笙说不出别的什么话了,其实他也能理解豫亲王的无奈,毕竟是自己亲生的,若是可以的话,谁愿意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呢?就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空,世人再善良,对于患有神经类疾病的孩子,总是容易戴上有色眼镜的……对于妖族来说,半妖之子,大概就是属于不健全类型的孩子吧?
第76页 第42章 揣着银票离开亲王一家临时夜宿的县衙后宅, 白春笙身后跟着俩王府侍卫,慢悠悠地走在夜色下的鱼街。 失去了人间烟火气的鱼街, 空气十分清新, 但是也少了一份人情味。或许,这就是豫亲王所说的,皇城不适合王鲲风他们这样的半妖之子生活的原因吧, 虽然奢华,虽然气派,但是,在那里,半妖是被歧视、被驱逐的, 不像在他们鱼街,只要你能打, 有本事, 就算是半妖,别人也得敬着你。 只是,明白归明白,道理和情感, 有时候就是这么复杂,平心而论,白春笙知道,豫亲王将这些半妖子女送出皇城, 未尝不是对他们的另外一种保护,离开了皇城那个旋涡, 只要安于平淡,在外面也能过得很好。可是,凡事都不能比较,同是豫亲王和王妃的嫡子,王鲲风和小世子的命运,却是从一生下来就註定是天差地别的。 这一刻,白春笙从心底里心疼王鲲风,就算豫亲王给他再多的银子,属于豫亲王府的爵位和荣耀,来自亲生父母的关爱与呵护,却是永远都註定不属于他的。 他也不知道,他今天代替王鲲风收下的这些银票,王鲲风到底会不会收下,不过,他会尽量劝他收下的,凭什么啊?三个孩子呢,都是豫亲王的子嗣,凭什么别的孩子就能在王府锦衣玉食,他们就得在外面自生自灭?没这个道理!银子必须收!往后最好还是主动向王府申请每个月的抚养金!别便宜了这种管生不管养的渣男! 还有那个王妃,她不是心心念念将整个王府都留给她的宝贝世子吗?行啊!爵位和王府豪华大宅我们不稀罕,但是,该给的抚养金,一个铜板都不能少! 白春笙在心里默默决定,等王鲲风回来他就好好跟他说道说道,怄气归怄气,该是属于他们的抚养金,干嘛要拒绝?凭什么不要?要!必须要!要来的银子,可以买一个大宅子给王大娘他们住,还可以置办些良田,今后他们兄妹三个成亲生子,不都要花钱?靠他在码头收保护费,猴年马月才能攒到钱买宅子置地? 揣着银子回到自己屋子,客气地送走了两个送他回来的侍卫,白春笙打了些水在灶上烧热,匆匆洗了个澡,刚躺在床上,就看到床幔里藏着一条虎斑纹的毛绒绒的大尾巴。 白春笙吓了一跳,随即便猜到这大猫到底是谁了,顿时气急败坏地低吼道:“人都走了,你还不下来?躲在那里吓唬谁呢?” 那藏在床幔里的毛绒绒的尾巴僵了僵,随即,一只虎斑纹的大猫,贼头贼脑地从床幔里滑了下来,只是,这一回,他并没有变成人形。 “你怎么这时候回来了?不怕被他们撞见?”白春笙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你那么蠢,我怕他们把你带到皇城去卖了。”猫大爷蹲坐在枕头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神中的嫌弃简直都快实质化了。 “还真被你猜中了,你父王看中了我做菜的手艺,想请我去王府做他的专用厨子呢。”白春笙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 “什么?!”猫大爷顿时勃然大怒,“你答应了?” “我若是答应了,你会挠我吗?” “我……”爪子有点痒,但是,猫大爷忍住了,歪着头狐疑地看着他。 “放心吧!就你父王给的那点月钱,还不够我食铺半个月赚的银子呢,傻子才会去王府给人当下人,我做我自己的小掌柜,想不做就不做,日子多舒坦。”白春笙侧过身子,一只手垫在脑袋下面,一只手忍不住想去摸一把那油光水滑的大猫,却被警惕性极强的大猫一巴掌给拍了回来。 还、还未成亲就动手动脚,成何体统! 大猫气的耳朵都红了。 不过,这蠢河蚌倒是难得聪明了一回。 “王府可不是你们这种脑子不太好的妖能呆的地方,你还是老老实实在鱼街卖鱼面吧,有我护着你,没人敢欺负你。若是去了王府,你就等着自生自灭吧!”猫大爷傲娇地表示。 “哦对了,你爹,就是豫亲王,方才召我过去,你猜怎么的?他竟托我给你留了五千两银子,你发财了!”说着,白春笙从枕头底下摸出了那个精緻的锦囊。 “你收下了?”猫大爷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仿佛在看着一个叛徒。 “你那是什么眼神?我说鲲哥,以前王府肯定也给你说送过银子吧?不会都被你推回去了吧?” “推?哼!我还狠狠打了他们一顿呢!”猫大爷冷哼道,这种“嗟来之食”他才不要!从别院逃出来的时候他就发誓,这辈子都不要王府一个铜板! 白春笙:“……” 怪不得你爹娘要把你送到别院去,就您这臭脾气,留在王府只有得罪人的,动不动就挠人,这脾气和您亲爹真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白春笙瞬间就决定再也不脑抽心疼这货了,这就是一坑货!不但坑爹!他还坑基友! “你真不要?” “不要!” “行!那我自己留着吧!回头给三郎和阿姌置办些良田,再盖上两个宅子,往后他们俩长大了也好搬出去住。” “干嘛搬出去住?家里不是挺好的?” “你是不是傻啊?现在当然是还好,可是,往后你总要成亲的吧?成了亲之后,一家人再挤在一起不太好吧?就算你没意见,万一嫂子不乐意呢?到时候一家人闹起来多难看!倒不如现在就把这些打算好,等往后成亲了,大家分开住,亲戚之间都是远香近臭的,离了近了,总有个磕磕碰碰的。”白春笙苦口婆心地劝道。 “你不喜欢三郎和阿姌他们?”王鲲风面色怪异地看着他。 “我喜欢有什么用啊?得未来嫂子喜欢才行吧?” “那你就别管了,总之,那些银子我是不会要的。”王鲲风冷哼道,以为给点银子就算打发了他们?做梦! “好吧好吧,你不要,那就先放我这里吧,什么时候你需要再拿回去好了。”原本可以等明日送行的时候找机会还给豫亲王的,可是,这样一来就暴露了王鲲风回来过的信息,儿子偷偷回来却没有去拜见爹娘,在这个时空可是大不孝,爹娘若是较真报了官,儿子是要被拉去打板子的。 虽然豫亲王教训儿子不需要藉助官府之手,但是,白春笙到底害怕王鲲风脾气太倔会吃亏,只能先把这些银票收起来,找机会再慢慢补贴过去就是了。 想想他真是操的哪门子的婆婆心?真是被这只猫大爷给气死了! “我要睡觉了,你还有别的事情吗?没有就快走吧,别被人看到了,到时候你父王怪罪下来,又要骂你了。”白春笙气愤愤地转过身,扔给他一个后脑勺。 王鲲风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那怄气的后脑勺,十分不明白怎么说的好好的就突然生气了。不过,他这次确实是冒着危险偷偷熘进城的,其实就是不放心这只蠢河蚌,现在看到他一切都好,还从他爹那里骗了好多银子过来,也放下心来,他也不想看到那对让他心塞的爹娘,想了想,看了一眼那毛绒绒的后脑勺,从窗户里跳出去,很快消失在夜幕中。
第77页 白春笙转过头来,嘆息一声,看着消失在夜幕中的猫大爷。再插科打诨转移注意力,那个敏感而又骄傲的傢伙心里也一定不好受了吧? 当年他带着三郎和阿姌从别院逃离的时候,是不是也曾期盼着,他的父王和母后,会因此而懊悔,会找来接他们回家呢? 只可惜,他等了十几年,等来的,只有王府派来监视他们的密探…… 而他那个一母同胞的弟弟,只不过是一时贪玩从行宫走失,父王却不远千里亲自带着王妃前来接人,更是发下万两白银的巨额悬赏……想想还真是讽刺呢! 白春笙心里酸酸的,他两辈子都没有体会过被亲人抛弃的遭遇,自然也不知道此时此刻的鲲哥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不过,他是绝对不会把那五千两银子还给豫亲王了,哪怕买成鱼虾给鲲哥和三郎吃呢,也比便宜了那个渣爹强! 第二天,亲王府乘坐的官船出发之前,商秋芦带着一袋银子过来了。 “咳~小世子说,要买些辣酱还有葱油、鱼面路上带着吃,你看着给准备些。” 白春笙掂了掂手里的钱袋子,估摸着里面起码得有一百两银子,他早想过小世子的零花钱肯定很多,没想到随手拿出来就是一百两,想想他家鲲哥起早贪黑在码头收保护费,有时候还要跟人打架,一个月挣的加上外快也没有十两银子,不由得心下冷笑一声,痛快地收起了银子。 “等着吧!” 这样的土豪小崽子,不宰白不宰! 将铺子里的辣椒酱装了十个竹罐子,葱油两罐子,又让人抓紧时间现做了十斤鱼面,装在一个竹篮子里拎给了商秋芦。 想了想,又将额外多装的两罐子加量的辣椒酱塞到商秋芦怀里:“拿去吃吧!下次见面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到了王府自己聪明点,小命要紧!” 商秋芦笑了笑,左右看看无人,迅速凑到他耳边低声道:“接任我过来监看大公子的,是我从前的属下千仓,你若有事,直接找他,不要去寻其他人。” “谁要去找你的人?你这个叛徒!”白春笙瞪了他一眼。 “掌柜的,不管你信不信,我从不曾想过要害你或者大公子。”商秋芦苦笑一声,没有再解释,提着篮子便离开了。 白春笙看着他瘦削的背影,又有些后悔起来。 他方才不该骂他叛徒的。 其实,他也是身不由己,都是可怜人,谁又能责怪谁呢? 官船内,差点失去儿子的王妃,这一夜几乎没睡,抱着世子死活不肯放手,世子无奈,只能任由母妃抱着,心里也有些惋惜,不能去和那位白掌柜道别了。 其实,如果有时间的话,他真的很想问问大哥和三郎他们在这里生活得怎么样,也有些惋惜他这次出来没有带什么值钱的东西,不然倒是可以暗中接济一下大哥他们,只可惜母妃对大哥向来十分厌恶,他若是找母妃要银子去接济大哥,说不定还要连累大哥被骂,想想还是算了,既然已经知道了大哥他们的落脚之地,而且商秋芦对这里也很熟悉,等回到王府之后,大不了找机会偷偷弄些值钱的东西出来,托商秋芦找人带给大哥好了。 豫亲王府的人离开之后,鱼街又重新恢復了往日的嘈杂和喧嚣,不过,和往日有些不一样的是,白家食铺的生意倒是比从前更好了,不但早市热闹,午膳的时候也经常爆满。 原因就是有传言说豫亲王微服私访的时候专程去了白家食铺吃那里的特色小吃,还亲口夸赞白家厨子的手艺和皇宫里的御厨也有得一拼。 这下子,白家食铺算是彻底火了! 要知道,豫亲王在整个王朝,除了是人尽皆知的战神之外,还是当仁不让的美食博主,一条只认美食不认人的舌头,尝遍了大江南北各地的美食,连他老人家都亲口夸赞,那白家食铺的新菜式定然是极好的! 白春笙早就猜到会是这样,实际上,连这些传言都是他特意找人传出去的,食铺的当季新菜也早就开始写在了菜单上,被豫亲王亲口夸赞过的蒜蓉开背虾,每日午间限量一百份,一份半斤虾,要卖到一百个铜板,蒜蓉蒸贝,根据贝类价格的不同,以半斤为量,一份从三十个铜板到一百个铜板不等,其他蒜蓉蒸蔬菜就便宜许多,一份蒜蓉蒸茄子才十个铜板,小虾蒜蓉蒸白菜十五个铜板,寻常人家听到这个价钱自然咋舌,兜里有钱的,却是宁可少喝一瓶酒,也要来尝尝豫亲王他老人家也夸赞过的美食,说出去也是极有面子的。 现在手头有银子了,白春笙就在琢磨着买地的事情了,现在食铺用的这块地,毕竟不是自己的,而且当初简单搭起来的窝棚也实在是简陋,现在还好,等到了冬天下大雪的时候,只怕坐在里面吃饭就难受了。 再过一个月便是洪水季节休渔的时候了,他想趁着这段时间码头用人不多,人手充足,赶紧买下地,将作坊和食铺都建造起来,至于他自己住的房子,倒是可以稍微延后一些。 本地的县令不知道从哪里知道白春笙要买地另造食铺,亲自唤来属下,拿了本县几块镇上的空地让白春笙挑选,价格也比从中人手里买便宜许多。 这县令也是个妙人,豫亲王府的小世子在行宫走失,还发了巨额悬赏令,王爷和王妃又亲自来他们这小地方接孩子,还给了白家食铺掌柜的一大笔的赏赐,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十有八九,这白掌柜便是救了小世子的恩人啊! 这真是运气到了拦都拦不住!竟然抱上了豫亲王府的大腿!救了小世子,那是多大的功劳!县令大人嫉妒得眼珠子都红了,心里暗自庆幸一直没有和这位结下什么仇怨,这会儿倒是宁可和他交好,万一哪天王爷和小世子再来呢? 白春笙没想到自己不过救下了一只小猫崽子,竟然还能有这样的意外收穫,不过,既然是拿钱买的,不是别人送的,那白春笙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当下便认真挑选了两块地,一块就在码头附近,比他现在这个地方更靠近码头,约莫两亩地大小的一块地,稍微有些坡度,不过对白春笙来说却不算什么。 他已经想过了,斜坡那个位置干脆再挖深一些,搞一个半地下室出来,下面打桩,造一个类似吊脚楼的食铺,地下室里面便可以抹上泥灰,下面垫上砖石,正好拿来存放一些酱料之类的。倒是免得他们到时候卖辣椒酱和泡菜的时候,还要另外找地方做仓库。 上面他打算盖个两层楼出来,下面一层可以做成现在这样,类似后世的快餐店的模式,上面便可以做几个包厢出来,码头这边也时常有些贵客过来,以前是没办法,只能委屈这些人在大堂挤一挤,有了包厢,倒是可以多赚一笔包厢的银子了。 不过,此地建造房屋到底是个什么价格,他还没有打听好,也没有贸然去请工匠,私心里,他还是想等王鲲风回来之后,让他帮忙找些熟悉的靠谱的工匠,毕竟是准备用心经营的食铺,他是打算靠着这门生意养老的,自然不肯仓促决定。 至于作坊那边,他最后选定的却是鱼街靠近街尾,几乎快要出了城的一处宽敞地带,这里靠近一处水源,地势也合适,光照也好,最关键的是清水河也流经这里,可以在此处设立一个小码头,今后若是从外地大批量採买食材的话,便可以直接在此处卸货,不需要经过码头,再僱车子多花一笔运输费了。
第78页 要做的事情千头万绪,忙起来,便忘了时间,直到王鲲风他们一家“访友归来”,他才将将把两块地的地契给办下来,两块地,一共花了他六百多两银子,若是换成从前,他一定心疼坏了,可是现在,他可是有一万两银子巨款的暴发户!区区六百两银子而已~ 王鲲风一回来就直接拿了在外面买的特色小吃过来看他,天气炎热,白春笙穿着一件青色薄衫,头髮束了一个干净利落的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腰带系得松垮垮的,隐约都能看到那白皙的胸膛了。 猫大爷咳嗽一声,不自在地转过头去,露在外面的耳朵尖都红了。 “鲲哥你回来啦!”白春笙听到咳嗽声,转过头去,便看到王鲲风正扭着头看着门外,明明手里还提着送给他的礼物呢,一条毒舌说出来的话却能气死人。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袒胸露乳,成何体统?!还不快将衣衫系起来?” “我……”白春笙目瞪口呆,心想小爷我上辈子一个人宅着的时候,大夏天的在家里只穿一条小短裤四处乱晃呢,别说坦胸了,坦jj也是常有的事儿……咳!算了算了,他不跟老古板计较。 系好衣带,白春笙将摊在桌上的纸笔收拾好,这才端了茶过来给他喝。 “这一路都还顺利吧?” “还好,乳母还在那边遇到了一个亲戚,对了,我这次给你带了一千多斤的新鲜山辣椒,都是刚摘下来的,那卖辣椒的说放在阴凉通风处,可以保存半个月都不会坏,若是晒成干辣椒也使得,你这边作坊赶得及吗?” “我人和酱缸都准备好了,就等着你的辣椒呢,对了,採买这些山辣椒花了多少钱?” “那边便宜得很,这一船的山辣椒,才花了二十多两银子,加上沿途的花用,差不多三十两银子的花费。” “怪不得那些有钱的人家都争着买船跑货运呢,这玩意儿真是暴利!”白春笙咋舌道,一整船的辣椒才二十多两银子,简直便宜到没朋友! “也要看运气的,若是运气不好翻了船,也要赔本的。” “咱俩的运气,肯定好!所以说好人就是有好报,我救了小世子,不是就得了一万两银子的赏金吗?这下子,买地造房子的银子都有了,还是有钱好,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从贫下中农一跃变身暴发户,白春笙表示这样的人生才是最适合他的。 “哼!”王鲲风一听到那小猫崽子整个人都不爽了,即便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能迁怒,可是,他却怎么都没有办法喜欢上那傢伙。 “好啦好啦,我的错,不该说起那些人。对了,你回来的正好,我已经把食铺和作坊的图纸都画好了,就等你回来请匠人呢,这镇上哪些匠人手艺好,我还真不太清楚,你帮我去请一下吧?” “行了,这事儿你就别管了,我给你把人找好,他们若是敢贪墨你的银子,又或者是偷工减料,尽管告诉我。” “嘿嘿~我就知道鲲哥对我是最好的!你带来什么吃的回来?这些都是给我的?”说完了正事儿,白春笙这才看向王鲲风带来的那一个大篮子。 第43章 “这是那边的山民做的蘑菇酱, 还有各色干果子,都是山里才有的, 你拿去尝尝, 若是吃着好,下次我让他们给你多捎些回来。” “蘑菇酱?好东西啊!待会儿我去买块肉回来,做些蘑菇肉酱, 晚上咱们做拌面吃。”白春笙掀开盖子闻了闻那蘑菇酱的味道,不如前世超市里卖的蘑菇酱那般鲜美,但用料绝对是实打实的野生蘑菇,拿来做炸酱应该蛮好的。 “咳~还有这个,你拿去试试。”猫大爷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乌沉沉的木簪子, 簪子不知道是用什么木头制成的,通体黝黑, 簪头雕了一朵祥云, 看着十分朴素。 “给我的?” “嗯!” “你亲手做的?” “问那么多做什么?快去戴上试试!好歹也是个掌柜的,每日头上裹着根破布条,我都替你寒碜!”猫大爷恼羞成怒地催促道。 “那个,我不会用这个束髮啊……”虽然很想笑, 可是,白春笙拿着这么跟木簪子真的是无处下手,上辈子他可从来都没有留过长发,别说长发了, 他老娘就没让他留过板寸以外的长度,有一段时间学校里流行棒子国花美男的髮型, 他偷偷摸摸将头髮留长了一些,准备去做个同款髮型,结果他妈趁他午睡的时候咔擦给他剪了。还说刘海太长遮着眼睛,看黑板都看不清楚…… 所以,原谅他一个板寸爱好者,实在玩不来簪子束髮这种文雅玩意儿。 “你没用过簪子?”猫大爷惊讶地看着他。 “你看过哪个水妖在水里会用簪子的?”白春笙都快被这只猫给气笑了,“再说了,我用布条怎么了?布条多方便啊!” 猫大爷没想到还会出现这种情况,顿了顿,抢过簪子负气道:“那我下回给你带些髮带好了。” “等等!”白春笙见他将髮簪拿走,突然有些捨不得,方才他一上手就发现,那髮簪看着朴实无华,其实用的木头应该是极好的,触手生温,还有一股十分好闻的香气,应该是很难得的,不然以这位爷的性格也不会拿来送人了,罢了罢了!“你说得对,我如今好歹也是个掌柜的了,总是繫着布条也不像话,你不是会用这簪子吗?过来教教我。” 王鲲风拿着簪子原地站了会儿,终于无奈地走过去,对镜束髮这一幕,他想像过好几次,两人成亲之后,第二天早起,互相帮着束髮,那种感觉定然是极好的,只可惜,这让他神往已久的一幕,竟是提前了这么多,一时间他也有些不知所措。 “过来呀~赶紧的,头髮弄好,咱们去买些好菜,晚上给你们一家接风。”白春笙催促道。这货对于给人束髮这件事还没有清醒的认识,还以为跟他们那里,男人在澡堂子里互相帮忙搓背一样呢,压根没想到“结髮永不离”这个梗…… “那、那你坐好!”王鲲风微微红了脸,有些不自在地走过去,将木簪放到桌上,一只手拿了木梳,有些僵硬地托起了白春笙脑后的一头乌髮。 或许是常年生活在水中的缘故,白春笙的头髮不若寻常人那般干燥,总是带着一股子水润润的滑,凑近了,仿佛还能闻到一股好闻的水泽之气,猫大爷一时间有些失神,掌心顺滑的触感,比他想像中的美妙一万倍,想像着这一把青丝于恩爱之时缠绕在自己身上…… “你怎么了?脸这么红?今天外面很热吗?”白春笙有些诧异地转过头看着他,“猫也会中暑?” “外面确实很热,你坐好别动。”王鲲风稳住心神,认真给他梳理了一下头髮,挽起三分之一在头上灵巧地结了一个髮髻,拿起木簪固定住,一个简单又实用的髮髻就梳好了。 “看起来挺简单的嘛~” 白春笙左右看了看,对自己这辈子的颜值还是很满意的,啧啧!这幅样貌,若是拍一段视频放到b站去,妥妥的纯天然古装美男!
第79页 “本就不难,多试几次就好了,下回我在山里遇到了好木头,再给你多做几支换着戴。”王鲲风满意地看了看那簪子,忽然觉得若是玉簪的话好像也不错?这河蚌精长得俊俏,戴什么簪子都好看得紧。 “这个就可以了,我一个大男人,做什么每天换簪子这般花俏?”白春笙觉得自己今天花费在头髮上的时间太多了,挽好髮髻便立刻站了起来,带上防晒的帷幕,和王鲲风一起出去买菜去了。 “白掌柜,今天想要点儿什么?” “我看看,这青瓜给我五根,小麦菜给我两把,茄子和青辣椒各来两斤,这芽姜不错,给我来一斤。”在鱼街混熟了之后,白春笙便很少再去街上买菜了,人太多,总感觉他戴着个帷幕,不像刺客也像个江湖妹子,怪怪的,他不乐意上街给人围观,好在食铺现在已经有几个固定去送菜的菜农了,他便经常熘达到这几户菜农家里买菜。 这些菜农都是常年卖菜的,家里总会有些存货,而且也知道怎么给蔬菜保鲜,白春笙很喜欢去他们家里买菜,人少,价格比街上还实惠些。 那老者将称好的菜用稻草綑扎起来,王鲲风便提在手里,那老者也认识王鲲风,当下便和他打招唿,问他这趟出去又带了什么好东西回来。 “这次并没有带什么,春笙说想做些辣椒酱,便带了一船山辣椒下来。” “那边的山辣椒确实好吃,咱们这里的山辣椒,想当年也是上面传过来的种子呢。” 买好了蔬菜,白春笙又去挑了几条黄肚子鱼,看到有卖大虾的,买了整整一篓子,这个季节其实也是吃青蟹的时候,养在稻田里的青蟹正是肉多的时候,不过,想到家里还有一只螃蟹精,白春笙笑了笑,婉拒了热情推销青蟹的小贩,转身去买了几斤泥鳅。 “差不多了,回去吧,等饭菜做好了,他们差不多也该回来了。”白春笙看了看买到的食材点了点头。 回到家,揭开头上的帷幕,方才被木簪固定住的髮髻已经松垮垮的了,白春笙嘆息一声,他这个劳碌命,就不适合戴木簪这种高逼格的装饰品。 “你先收拾这些蔬菜,我出去一下。”知道在这里帮不上忙,王鲲风看了看他松垮垮的髮髻,抿抿嘴,几步走了出去。 白春笙将簪子收到抽屉里,重新拿了自己平时绑头髮的布条,匆匆将头髮束起来,绑在脑后,捲起袖子,先将泥鳅提到井台边剖洗干净。泥鳅好吃但是很难料理,滑熘熘的特别难杀,不过,这对于白春笙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问题。 他先用一根木棒,挨个将泥鳅敲昏,然后从灶台下挖了一簸箕草木灰出来,将泥鳅倒进去滚一下,原本滑熘熘的泥鳅顿时就滑不动了,捏在手里剖开也不容易滑开,迅速将泥鳅剖开,取出内脏丢掉,然后将沾了草木灰的泥鳅倒入盆里,清水洗干净就行了。草木灰很干净,而且用草木灰清洗过的泥鳅,还能把外面可能沾染上的寄生虫之类的都一併洗掉,实在是纯天然无污染的洗洁精了,平日里白春笙洗碗都是用草木灰的。 泥鳅洗干净挑拣一下,大一些的单独挑出来一盘子,拿来做红烧泥鳅,中等大小的挑出来,和豆腐一起炖个泥鳅炖豆腐,个头小的烧好了只剩下刺了,干脆裹上面煳煳,做个椒盐油炸小泥鳅,拿来下酒最好不过了。 大虾是现在的时令菜,个个都足有巴掌长,肉质肥厚,白春笙大概算了算,这么一篓子,差不多每人也能分到十几个,便放心地将大虾剪掉虾须,抽掉虾线,肚子也用小刷子刷干净,准备待会儿做一盆红烧大虾,一盆香辣虾。 黄肚子鱼也是这个季节才好吃的鱼,这种鱼长到最大也不过两斤多重,成年后的黄肚子鱼,肚子的鳞片变成了好看的金黄色,肉质细嫩,就是刺有些多,不过这对于白春笙来说也不是问题,将鱼剖洗干净之后,两面切花刀,然后沾上一层面煳和蛋清,下锅油炸后,划开的花刀变成了金灿灿的菊花,这便是他们老白家的拿手好菜——菊花鱼了。 其实菊花鱼做起来和松鼠鳜鱼差不多,只不过老白家的菊花鱼喜欢用咸口的浇头,白春笙将青瓜削皮切成丁,起油锅,加入少许大酱,将青瓜丁放进去翻炒,再加入盐、米醋,最后将用清水化开的番薯粉倒进去,用勺子轻轻搅拌几下,等到番薯粉变成了透明色,将做好的汁儿浇在炸好的菊花鱼上就可以了。 刚把这几道菜做好,王鲲风就回来了,手里拎了两坛外面带回来的果酒,将果酒放在桌子上,走过去,看到白春笙正站在案板边摘芽姜。 这芽姜是本地生长在水边的一种野菜,和他们寻常吃的生姜不一样,是某种水生植物根部长出来的嫩芽,因为形状像刚长出来的嫩姜,便取名为芽姜。这种植物的嫩芽十分肥嫩,外皮呈深红色,味道鲜嫩脆爽,本地人喜欢拿来切片和辣椒一起清炒。 不过,芽姜好处,处理却有些麻烦,需要把外面一层深红色的外皮剥开,就像剥笋一样,剥开之后,还要去掉下面的蒂,才能切片炒着吃。 “这么快就回来了?”白春笙听到声音,头也不回地问道。 “回去拿了两坛果酒,是朋友送的,我尝了还不错,拿过来晚上大家一起尝尝。你坐好别动。”王鲲风拿了一个木凳给他坐下,从怀里摸出一根藏蓝色绣了竹叶的髮带来,解开那条碍眼的破布条,替他换上了崭新的髮带。 “这样才好,往后便给你买髮带吧。那簪子看着好看,终究不如这髮带方便。”王鲲风满意地点点头道。 白春笙背对着他,悄悄翻了个白眼,想当年他亲爹都没这么细心过,他妈更是对他这个唯一的儿子实行粗放式管理,嫌弃他头髮长了浪费洗髮水,十几年如一日的给他剃板寸,相比之下,他们家鲲哥简直就是鱼街好爸爸的最佳代言人! “鲲哥,这边我来忙好了,你去把大伙儿叫回来吃饭吧,食铺那边,就叫谢篁和周婶婶吧,其他人还在铺子里吃好了。”他一个人做的菜不多,铺子里伙计太多,过来吃也不方便,因此便只叫了两个熟人过来。 “本该如此,那些都是你买的下人,岂能让你一个主子给下人亲手做菜?”王鲲风冷哼一声,将剩下的几根髮带塞到他怀里,自顾自出去叫人去了。 “这傢伙……”摸了摸怀里几根新髮带,白春笙笑了笑,除了他奶奶之外,已经很久没有人这么细緻入微地关心自己了,如果鲲哥个是女孩子,他都忍不住要怀疑鲲哥是不是看上自己了。 将茄子切条,猪肉剁成肉末,做了一个肉末茄子,切片的五花肉,炒了一个肉片炒辣椒,小麦菜直接加蒜泥清炒,剩下的几根青瓜,全部切成块,做了一个凉拌青瓜,等到香辣虾烧好起锅之后,该回来的也都回来了,大家热热闹闹地围坐在一起,吃了一顿团圆饭。他们中,有的没有亲人,有的有亲人还不如没有,本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孤单的一群,不过,因为遇到了彼此,原本孤单的生命,也逐渐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第80页 晚上,吃完饭后,众人纷纷散去,各自洗漱休息不提,王大娘却让王鲲风单独将白春笙请到家里。 “春笙,我听说,王爷和王妃……都过来了?”王大娘有些忐忑,对于曾经的两位尊贵的主子,作为下人,她是抱着胆怯和忐忑的。担心他们会来把这三个孩子带走,担心王鲲风这个倔脾气的和他们闹起来,而她,除了跪下请罪磕头,什么都做不了。 “是的,不过只是住了一夜便离开了。”白春笙早就被王鲲风打过预防针,便在言语中淡化了这次的世子走失事件。 “那就好。那,王爷和王妃,可曾说要召见大郎他们?”王大娘担心地看着他。 “并不曾听说,大概是赶着回程,来不及召见吧。” “那就好!这样最好!”王大娘有些失落,又有些高兴,失落的是大郎他们几个果然不得王爷和王妃的宠爱,千里迢迢来一趟,竟连召见儿女都不曾,高兴的,自然是这样不见面也好,若是见了面一顿呵斥,最后再闹起来,几个孩子心里不舒服,她看着心里也难受。 “不过,大娘,王爷临走之前,托我给大郎捎了五千两银子,让你们在这边置办一处宅子,再买上几百亩良田,也好过在码头讨生活,这租赁的屋子,实在是委屈了三郎他们。”白春笙小声道。 “我何曾不是这么说?大郎性子执拗,当初离开别院的时候,发狠说今后不拿王府一个铜板的,如今让他花王爷给的银子置办宅子,他哪里肯?”王大娘也捨不得这几个孩子都挤在一起,可是他们如今实在没钱置办宅子,大郎又不肯收王府的接济银子,大郎虽唤她一声娘,但王大娘却始终记得自己王府婢女的本分,并不敢随意做主。 “那……您若是信得过我,不如便把这银子作为本钱,投到我那个作坊里,往后每个月,我悄悄把作坊的红利拿了给您,好歹也贴补些家用,别的不说,三郎和阿姌也渐渐大了,总得置办两身体面些的衣裳不是?您看阿姌,明明是王府贵女,穿的却连寻常人家都不如。” “唉!也只能这样了,那就麻烦你了,这件事情可千万不能让大郎知道!” “您放心吧,我保证不让大郎知道!”白春笙说着偷偷从怀里摸出一锭二十两的银子塞到王大娘手里,“大娘,这些您先拿着,眼看着要换季了,先给三郎他们扯些好布来做两身衣裳。” “你又哄我娘去了?”安顿好王大娘,出来之后,果然看到鲲哥一脸不高兴地站在院子里,王大娘向来有什么事情都不会瞒着他,这次却单独把这河蚌精叫进去说了这么久的话,王鲲风脑子还没坏,一猜就猜到,要么是为了王府的事情,要么,就是为了他和白春笙的事情。 “怎么?你又不是我爹,连我和旁人说两句话都要管?”白春笙才不惯他这臭脾气呢,当场就怼回去了,还真当自己是鱼街一爸了,啥事都管!当心操劳过度,床笫不行啊大兄弟! 王鲲风也知道这样是不对的,不过是见不得他和乳母说私房话不告诉他罢了,想来乳母也就是问问王府来人的事情,不让他们旁听,大约也是怕他们听了心里难受,他才不难受呢!那些人,他是一面都懒得见的。 猫大爷抿抿嘴,他方才收到一个加急迷信,事关三郎生母安危,现在也没时间和这河蚌斗嘴了,看着他回去进屋歇着之后,便幻化原形,跳上屋顶,快速消失在黑暗中。 “龚侧妃现下如何了?” “回主子,龚侧妃被王爷禁足了,王妃原本派了人去送了一壶茶,被王爷的人拦下了,王妃……似乎十分愤怒。” “她当然愤怒了,差一点,龚侧妃就得手了,她这一辈子,也算是毁了。”王鲲风冷笑一声,王爷大概已经查明了世子走失的真相,而王妃,王府里与她有仇的就那么几个女人,够资格跟着去行宫的,也就只有两位侧妃,排除一下,再稍加调查一番,自然也明白了其中的猫腻。 更何况王爷回去便将龚侧妃给禁足了,这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加派人手,联络咱们在王府的内应,保护好龚侧妃,另外,带一封信给她,三日后,安排她与王爷见上一面。” “那,要不要我们的人对龚侧妃说些什么?” “不必!现在还不能暴露他们,什么都不必说,龚侧妃见到那封信,自然知道该怎么做。” “属下遵命!” 夜色中,数人来了又去,悄无声息。 王鲲风站在荒芜的院落里,闭上眼,听着草丛中蟋蟀的鸣叫,还有夏虫在草丛中窸窸窣窣的活动声,他本不愿插手王府那团乱糟糟的内宅事务,只可惜,这件事情关系到三郎生母的生死安危,若是他袖手旁观,今后又如何面对三郎? 只希望,龚侧妃看到他那封信之后,能幡然醒悟、回头是岸了。 行宫内,俊眉修目的宫装女子倚窗而立,窗外的月色很美,她时常在想,若是当年那一夜,她拼死放弃这侧妃的位份,与三郎一起去往别院,这一切,会不会有所不同? 这些年来,她从未给王爷一个好脸色,也不曾再承受恩宠,活得就像王府后院里一棵不会说话的苍松一般,折磨着自己。却依然于事无补。 她知道,从她为了家族放弃那个孩子开始,她便再也不配做一个母亲,也再不配让那孩子唤自己一声娘亲了。 这些年来,只要一想到,她如今的尊荣和富贵,她娘家的煊赫权势,都是用他们母子十几年的分离换来的,她便彻夜难眠,恨不得立刻死了。 不!她还不能死!那个害得她和三郎母子分离的贱人还没死,她怎么可以死? 对着那只小猫崽子出手的时候,她也曾有过一丝犹豫,看到它,她便想起自己的三郎,当年,三郎被送走的时候,还是一只刚生下来的小奶猫,便在这样一个夜里被王妃命人送到了别院。 这些年来,她也曾无数次托人送银子送东西去别院,王爷倒是没有说什么,只是不让她们去看孩子罢了。可是,自己亲生的,又怎么可能不思念? 一想到自己和儿子这么些年的分离,再想想每次看到王妃抱着小世子母子情深的场面,龚侧妃便再不曾犹豫! 当年你害我与三郎母子分离,如今,我便也要你尝尝这骨肉分离的滋味! 第44章 月色下, 一只黑色大猫悄无声息地顺着屋檐,来到了龚侧妃的窗下。 “哪里来的猫?大晚上的吓死个人了!”旁边的侍女吓了一跳, 正想将黑猫赶走, 却被龚侧妃呵退了。 那黑猫的双眼好像有灵气一般,看了看龚侧妃,抬起爪子, 后腿的内侧,赫然帮着一封捲起来的纸条。 龚侧妃眉头一跳,急忙将那纸条解下来,那黑猫似乎是松了一口气,抬起后爪蹬了蹬毛绒绒的大脑袋, 三两下便消失在夜幕中。 两日后,月华如练, 豫亲王在行宫花园内, 见到了一身素色衣衫、面容憔悴的龚侧妃。 “妾罪该万死!”龚侧妃珠泪盈睫,缓缓跪倒在地。
第81页 龚侧妃出身武将人家,说话快人快语,做事也是风风火火, 当年,豫亲王便是爱她这样毫不扭捏的性子,在皇太后为他指下侧妃的时候,一眼便相中了朝气十足的龚侧妃。 龚侧妃进门后, 俩人也曾恩爱过一段时日,直到三郎出生, 王妃设计将三郎和其他半妖子女送去别院,龚侧妃性情大变,更是将他恨到了骨子里,再不肯见他一面。 十几年前,也是这样一个月明星稀之夜,龚侧妃哭得撕心裂肺,跪在院子里一整夜,求他将三郎留到过了周岁再送走。只是,那时他已经答应了王妃,况且,那时候龚家也不如现在这般给他争气,他便没有答应,任凭她在院子里跪了一整夜。 王府里不缺温柔娇俏的小娘子,王妃早就看龚侧妃不顺眼了,见此机会,自然乐得捧王府里其他低位分的侍妾与龚侧妃分宠,左右,她是正妃,王爷每个月有大半时间还是在她房里的,其他的侍妾,再得宠,也越不过她去,不像龚侧妃,娘家已然势大,若是本人再得宠,生下血统纯正的皇族血脉,那她和世子就真的养虎为患了…… 如今,看到昔日骄傲强势的女人,竟变得如此楚楚可怜,豫亲王心下不忍,几步走过去将龚侧妃拉起来圈入怀中,嘆息一声:“这么多年了,你何苦这般?” “王爷!妾自知罪孽深重,不堪为王府侧妃,妾也知王爷为了保住妾这条命,让王妃姐姐恼了。” “这件事情却是你做的不对,你且禁足三月,等王妃消气了,本王再与你同去,你给王妃请个罪,这件事情就算是过去了,往后,再不可任性妄为!” 豫亲王也知道,这些年龚侧妃自己的孩子不在身边,看到王妃和小世子母子情深,自然心里不舒服,一时想不开,做了错事也是正常的。这件事情若是换了别人做,为了给王妃出气,王爷早就把暗害小世子的人给杖毙了。 可是,龚侧妃不同。 如今,龚家已然今非昔比,平南侯府战力强悍,执掌一方军权,这也是龚侧妃明明无子无宠,却依然占据侧妃位份,连王妃也不敢在明面上刻薄她的主要原因。在这个皇朝,女人的娘家,就是她在婆家最大的底气。 实际上,如果可以的话,豫亲王真的很希望龚侧妃能够给他生一个血统纯正的继承人,虽然不能继承豫亲王的爵位,但是,有平南侯府这样的外祖父支持,未来,这孩子未尝不能青云直上,凭藉战功封王。 龚侧妃惨然一笑,在月光下露出一个悽美的笑容。 “王爷若真心怜惜妾,便容许妾离开王府,去寻三郎去吧?再留在这里,妾怕总有一天忍不住,会对世子不利……王妃姐姐也断然不能容忍的。” “胡说什么?这次的事情本王还没有问责平南侯府呢,都是看在你的面子上,这种话,休得再说!”豫亲王收起了心底的一丝怜惜,冷冷地看了龚侧妃一眼,“世子若再有闪失,本王第一个饶不了你!” “那王爷便让妾离开王府吧,否则,妾在一日,世子与王妃便休想安稳一日!”龚侧妃已然忘了王鲲风信中与自己说的种种谋算计策,此刻,她心里的火山轰然爆发,脑子里只有一件事,那就是立刻离开这座吃人的王府!离开这个冷血无情的男人! “不可理喻!我看你禁足三个月实在太短!”豫亲王见她这般,彻底失去了耐性,平南侯府的力量固然重要,可平南侯府,也未必只有龚嫣然一个女孩子。 “来人!龚侧妃忽染恶疾,命人送往京郊别院避疾!”豫亲王甩袖而去。 半个月后,龚侧妃于王府别院病逝。 “还有几日能到清河码头?”清河江上,一条朴素的客船沿江而下,面容娇美的中年美妇倚窗而立,看着两岸如诗如画的田园风光,内心按捺不住的激动。 快了,她很快就可以看到她想了十几年、念了十几年的三郎了! “回夫人,顺风顺水,明日晚间便可到清河码头了。” 虽然中间出了些岔子,可到底,龚侧妃还是从别院顺利脱身,丢了王府侧妃的身份,是她这一生感觉最轻松的一刻! 王鲲风派去接应龚侧妃的人,让龚侧妃给王爷留下了一封信,只说侧妃自觉心智失常,无颜再占着王府侧妃的位分,自请休弃归家,实则派人给平南侯府去了一封信,只说自己去清河县寻找三郎,往后要和三郎生活在一起了。 十几年里,她为了平南侯府的显赫,自愿囚禁在王府后院。如今,她也该为自己活几年了。今后,她只想和她的三郎在一起,哪怕吃糠咽菜,也甘之如饴。 “你们主子如今可好?三郎……可好?”龚侧妃看着前来接应他的人,忍不住问道。 如果是其他人的话,或许她还要考虑一番,可是,送信来的是王鲲风,是亲手养大三郎的大公子,龚侧妃哪里会不信他? 对大公子,她只有感激的。 当年,三郎尚未断奶就被送到别院,本是九死一生。没想到最后却能平安长大,据她派去的人悄悄查探了回来说,大公子将三公子照顾得很好,还亲自编织了渔网给三公子捕鱼吃。 这个世界上,如果真的有一个人可以让龚侧妃以性命相托的话,也就只有大公子了。 “主子和三公子都好,三公子前些日子已经化形,街坊们都说,三公子是他们见过的最俊俏的公子哥儿呢,如今看来,三公子倒是像夫人多一些,眉目如画,翩翩出尘。”派来伺候龚侧妃的,有一个乃是王鲲风手下的一只母猫妖,素来八卦,是鱼街诸多妖物里最喜欢打探别人消息的,喜欢听八卦,自然也喜欢和人聊八卦,看到龚侧妃爱听这些,便将她这些日子以来看到的新鲜事都说与龚侧妃听,权当打发旅途寂寞了。 “夫人您有所不知,咱们大公子对三公子和姌小姐可是比亲兄妹还好,看我说的,可不就是亲生兄妹吗?大公子每个月在码头做工挣的银子,一多半都拿来买了鱼虾给三公子吃,三公子不曾化形那会儿,吃不得米粮,每日光是鱼虾就要花掉许多铜板,大公子有时候还亲自捕鱼给三公子吃呢。” “怎么会这样?王府不是每个月都有月钱……也是,那孩子素来是个倔性子,哪里肯要王府的银子?”龚侧妃摇头苦笑,随即有些担忧地问道:“那他们可曾饿着?” “刚来那会儿确实吃了些苦头,咱们对这里不熟,码头上又经常打架,大公子便不许三公子和姌小姐出门,有一次三公子偷偷熘去码头找大公子,还差点被人抓去呢。” “那后来呢?” “自然是被大公子救下了,整整罚了他三日不许吃鱼呢。三公子那几日尾巴都耷拉下来了。” “噗~这孩子,真有这般爱吃鱼?” “那还有假?说起来,这段时日三公子好似有些胖了,大约是每日去白家食铺搭伙的缘故吧,那白家食铺的鱼面和拆烩鱼头也实在是美味!三公子每回都要点最大份的葱油拌鱼面呢。”那母猫约莫也是好些时日没有吃到鱼面了,一时间也有些嘴馋起来。
第82页 “白家食铺?” “那是大公子的好友白掌柜开的小食铺子,专门卖些茶饭点心的,因开在码头,倒多是卖各种鱼虾为主,因饭食味道好,生意十分火爆,三公子每日都去铺子里吃饭。” “这孩子也真不懂事,他大哥养着他本就辛苦了,怎的还天天下馆子吃?”龚侧妃皱眉道。 “又不花钱的。那白掌柜开铺子的地方,本就是大公子的,大公子便说房租不要了,大公子和三公子每日去铺子里吃两顿饭,便算抵了房租了,别的地方也吃不到这般好吃的鱼面啊。” “三公子也很喜欢吃白掌柜做的鱼丸,只可惜鱼丸做起来十分繁琐,白掌柜便与三公子约定,他每认识满十个字,便奖励他吃一顿鱼丸。” “三郎竟识字了?” “化形之后便开蒙啦,跟着对门院子里的周秀才学认字呢。” “这孩子真的长大了!”龚侧妃摸出帕子擦了擦眼泪。 同一时刻,王大娘正在将新做好的衣衫拿去给三郎试穿。王大娘已经从王鲲风那里听说,三郎的生母龚侧妃明日便会抵达码头,这次来了就不走了,今后会和他们一起生活。 王大娘对明艷爽利的龚侧妃印象很好,王妃虽然高贵仁慈,但真正在王府生活过的人都知道,那些都只是表面,论起整治后宅的手段,王妃绝对称不上什么仁慈,反倒是外界传言十分跋扈的龚侧妃,实际上就是个咋咋唿唿没什么心眼的女人。 亲手带大几个孩子,现在三郎的亲生母亲找来了,王大娘心里虽然有些失落,但是,更多的,是真心替三郎这孩子高兴,她是知道王府那些女人的,谁肯为了一个毫无前途的半妖之子,放弃尊贵的侧妃之位? “大哥,我母亲,长的什么样子?”三郎知道王大娘并非是自己亲生母亲的,也知道豫亲王府的龚侧妃才是自己的生母,可是,他一生下来就被送到了别院,从来不曾见过生母,自然也不记得生母长的什么模样了。 “三郎想知道侧妃相貌如何,何必问我们?自己去照镜子就知道了,你和侧妃娘娘啊,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走在街上都不会认错的。”王大娘笑眯眯地将换好衣裳的三郎推到镜子前,让他自己看去。 得知三郎的亲生母亲要来和三郎团聚,白春笙也真心为三郎高兴,还特意询问了王大娘,龚侧妃平日里喜欢吃什么口味,准备明晚亲手做一桌饭菜给三郎的生母接风。 “龚侧妃出身武将人家,额,素来喜欢吃肉,尤喜羊肉和鹿肉,当年王爷还亲自为侧妃猎了一头鹿呢,王妃为此生了好大一场气。”王大娘说着说着便没声儿了,王鲲风再厌恶生母,归根结底,王妃也是他的亲生母亲,这么当着人家儿子的面埋汰他亲生母亲,终究也是不好的。 “鹿肉倒是没见到有卖的……那明日便去买几斤羊肉吧,再买两只鸡、一只水鸭子,想来明日他们母子相见,只怕也没什么心情吃东西了。”白春笙笑眯眯地看着还有些懵的三郎。 一直以来,他都误会那位侧妃了,他以为三郎和鲲哥一样,都是因为生下来就是半妖,被亲生母亲抛弃的呢,却没想到,王妃是真的不想要鲲哥这个“残次品”,而那位侧妃娘娘,却是真心想留在儿子身边,却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和三郎母子分离…… 留下三郎在屋子里试衣裳,白春笙和王鲲风出去找人买羊肉去了,鱼街极少有肉铺子卖羊肉的,本地人也吃不惯这个,只有几家酒楼,因有些菜品需要羊肉,会从山里放羊的人家里定些羊肉。 王鲲风带着白春笙找到相熟的店家,让他们明日帮忙留一只羊腿,再留五斤羊肋排,约好明日下了早市来拿,左右无事,两人干脆一边散步,一边往作坊那边走去。作坊那边大概的架子已经搭起来了,王鲲风他们每日都要去那边看看,因为这作坊有他的股子在,镇上的匠人们根本就不敢稍有懈怠,建造的速度十分快,赶工也十分卖力,眼看着房梁都快架起来了。 “三郎的母亲过来了,你们那院子也住不下了吧?”白春笙走在阴凉的树荫下问道。 “她不与我们住一起,我在客栈给她安排了几间房,等安顿下来了,龚夫人自然会在外面另置宅院,将三郎接过去同住。” “你捨得?” “捨不得也不行,那毕竟是三郎生母,况且,我已成年,龚夫人又是庶母,不便住在一处。” “那倒是……免得有些碎嘴婆子胡说八道。不过左右都是住在一个镇子上,倒也无所谓,三郎想你们了,随时都能回来看你们。” “你、你还好吧?”白春笙小心翼翼地看过去,三郎的生母宁愿捨弃侧妃的尊荣也要来与三郎团聚,可鲲哥的生母,那位王妃却……白春笙想想都觉得心疼,鲲哥虽然表面毫不在乎,心里一定也不好受吧? “什么?”王鲲风看了他一眼,仿佛想到了什么,讪笑一声,“有什么好难受的?都十几年了,再大的委屈也过去了,再说了,我还有乳母呢。” “那不一样的……算了!你还有我呢!以后哥们疼你!”白春笙心下一酸,忍不住抱了抱猫大爷,修长的手还在他背后拍了拍,“她不要你,我要你!” “真的?”猫大爷脸色怪异地看了他一眼。 “我发誓!再说了,我在这世上也没有别的亲人啊,除了你们,我认识谁啊?”白春笙笑了笑,并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停留太久,“对了,商秋芦走的时候突然跟我说了一句话,我觉得很奇怪,他好像不只是说给我听的。” “什么话?” “他说什么,接替他的人是他的人,叫做千仓,让我有事的话可以去找这个千仓。我一开始没明白,后来想想,他说的这个千仓,是不是,不仅仅是从前他在王府的属下?” “我知道了,改日我去会会这个千仓。”王鲲风顿了顿,回答道。他想,这应该是商秋芦想要通过白春笙来转告他,接替他来监视他们的,依旧是他信得过的自己人,如此一来,许多事情,便依然在他的控制范围之内了。 这个人,真的一点也不像他这个年纪的少年。 不过,这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在他还不能彻底和王府斩断关系之前,暂时与商秋芦联手,各取所需,他养寇自重,他也乐得作为被养的“寇”,避开王府的耳目做些自己的事情。 第二天傍晚,三郎下午便在书铺掌柜的那边请了假,一直呆在码头,他想让母亲下船的第一眼,就能看到他。 乳娘说自己和母亲长得一模一样,若果真如此的话,那么,母亲一定能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自己的吧? 龚侧妃自从客船进入清河县境内,便已经换了七八套衣裳了,一会儿嫌这一套太过老气,一会儿又嫌弃那一套会不会不太庄重,好不容易选好了衣裳,又开始翻箱倒柜的去找她亲手做的布老鼠。
第83页 平南王府每年给豫亲王府送的年节礼中,都会有特别指明是给她和三郎的,三郎的那一份,自从他们从别院离开之后,她便都收了起来,这么多年着实积攒了许多,这次从王府出来也没办法全部带走,只挑了些贵重的东西带上,另外就是她用各色皮毛亲手做的布老鼠,听说小猫崽子都喜欢玩这个,也不知道现在三郎长大了还喜不喜欢。 “阿葵,你说三郎是喜欢这个灰色的,还是这个黑色的?”龚侧妃两只手各拿了一只布老鼠,犯了选择困难症。 “奴婢也猜不到,不过,想来,三公子若是知道这布老鼠是娘娘亲手做的,必然都喜欢的不得了。”阿葵拿了一个小提篮,将两只老鼠都装了进去。 “不要都装进去呀,小孩子玩玩具都是这样的,多了就不好玩了,得一个一个拿给他们玩,每日都得是新鲜的,先拿这个灰色的吧,这个比较像是真的老鼠。”龚侧妃将灰色布老鼠拿出来攥在手里。 “夫人,船马上就要靠岸了,您快些坐下,靠岸的时候有些颠簸呢。” “无妨,想当年我在娘家的时候,从小便开始跟着哥哥们扎马步呢,到了十三岁才停下来。”龚侧妃坚持不肯坐在船舱里等着,仿佛站在那里,就能早些看到她的孩子一般。 码头上,这会儿正是热闹的时候,各地的商船、客船都在靠岸,天色将晚,大伙儿都忙着上岸借宿。可是,龚侧妃却是一眼便在拥挤的人群中,发现了那个穿着一身月白色衣衫的俊秀少年。 “……”满腹的话藏在心里,此刻母子相见,龚侧妃却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眼泪如泉水一般从那双美目中流出,素白縴手死死捂着嘴巴,似乎这样便不会哭出来了。 然而,汹涌的泪水,还是出卖了她。 “娘!我在这里!”三郎红着眼圈,努力伸长手臂,笑着冲着龚侧妃的方向挥了挥手。 母子连心! 何必要看到这个人、这张脸,才能确认这迟来了十几年的母子相聚呢? “三郎!”龚侧妃几乎来不及等到客船彻底停稳,提起裙角,一个健步便从船上飞奔而下,死死抱住跑过来的三郎。 这一刻,她无比庆幸当年祖父坚持要让她和哥哥们一起习武,这么多年了,这份轻功终于派上大用处了! “娘!”三郎任由龚侧妃死死抱住自己,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却掏出棉布帕子,耐心地替龚侧妃擦拭着脸上的泪珠,“娘,不哭了啊,往后咱们母子永远在一起,再不分开了。” “嗯!娘再也不会和三郎分开了!” 母子俩此刻的眼中,除了彼此再没有旁人,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龚侧妃才稳下心神,这才看到默默站在后面的王鲲风和王大娘他们。 “大公子。”龚侧妃感激地看了他一眼。 “好妹妹!这些年多亏了有你们!”龚侧妃走过去,亲昵地拉住了王大娘的手,明明这丫头比自己还小了几岁,可是摸着手里却都是茧子,想来这些年在外面定然是吃了不少苦头,龚侧妃眼圈忍不住又红了起来。 “夫人,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先回家吧。”王鲲风招招手,命人将马车赶过来,让三郎和阿姌、王大娘先陪着龚侧妃回家,自己吩咐了几句,命人将龚侧妃的行李搬运下来送到自己家之后,便也跟着离开了。 回到家,看到那破破烂烂的小院子,龚侧妃刚停下的眼泪又忍不住如泉涌一般,关起门来,翻身便对着王大娘行了一个大礼。 王大娘吓了一跳,连冲过去扶都忘了。 “好妹妹,三郎能活到如今这般年岁,我这个做母亲的一日都不曾照料,这些年多亏了你和大公子,今后,你我姐妹相称,此处不是王府,他日我必想法子替妹妹除了这奴籍!如此,亦不足以报答妹妹对三郎的养育之恩!” 第45章 “夫人, 夫人您快起来!奴婢当不起!奴婢本就是伺候大公子和三公子的……”王大娘醒过神来,急忙走过去扶起龚侧妃。 “妹妹何必哄我?当年跟随大公子一同去别院伺候的有多少?跟着你们从别院出去的又有多少?”龚侧妃苦笑一声, 人情冷暖, 她早已尝遍。这次离开王府别院,放弃侧妃的尊荣,她也曾逐一问过身边伺候的人, 结果,到头来,也只有几个当年陪嫁的丫头跟着她出来了。 想来也是,权势迷人眼,谁会为了一个註定被王府休弃的女人, 放弃豫亲王府的大好前程呢? 两人拉拉扯扯半天,王大娘无论如何都不同意和龚侧妃姐妹相称, 在她看来, 龚侧妃即便不是豫亲王府的侧妃娘娘,也是平南侯府的嫡出大小姐,身份尊贵,哪里是她这样出身的婢女可以高攀的? 最后, 还是脑子灵活的白春笙给她们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 “不论出身如何,王大娘到底养育了三郎一场,不如便让三郎认王大娘做干娘?如此,两家也算是干亲, 王大娘唤龚夫人一声姐姐也使得。” “这法子好!”龚侧妃终于满意了。 三郎也感激地看了白春笙一眼,从善如流地跪下给王大娘磕了三个头, 口称“干娘”,龚侧妃亲昵地拉住了王大娘的手,不让她站起来,足足受了三郎的大礼,这才满意道:“本该如此,妹妹养育了三郎十几年,所谓养恩大过生恩,三郎该行了这个礼才好。” “你这孩子也是个好的,我一路上都听说了,三郎多亏你们照顾。”龚侧妃亲手从婢女手中拿过一方雕琢精美的玉佩,让三郎去给白春笙繫上,“我来得急,也没带什么好东西,这玉佩乃是我当年的陪嫁,戴着玩罢。” 既然决定了要和豫亲王府做个了断,走的时候,豫亲王府所有的东西,龚侧妃一个铜板都没有带出来,也算是走得干脆。 王鲲风无奈一笑,他已经听说了龚侧妃出走的所有经过,对于这位敢爱敢恨、手段却简单粗暴的女侠十分的无语,又有些敬佩,这世间,不是谁都有勇气自请休弃的,更何况还是豫亲王府那样威名显赫的权贵人家? “时辰也不早了,龚夫人,先入座吃个便饭吧,今后都在一起了,您想看三郎,日日都可看到呢。”白春笙估摸着瓦罐里的老鸭汤差不多也好了,忙请众人入座准备开饭。 白春笙猜得没错,这天晚上,无论是龚侧妃还是三郎,都没什么心情吃饭,一个将儿子紧紧拉在身边,吃一口就看一眼,简直是在拿三郎的脸下饭,一个有些不好意思,却又忍不住靠在亲娘身边,贴心地给她剥虾壳、挑鱼刺,龚侧妃每每吃到三郎亲手帮忙弄好的菜,那表情简直比吃了蜜还甜。 白春笙毫不怀疑,如果此刻三郎是原形的话,说不定已经躺在龚侧妃的膝盖上打滚了。 吃完饭,王鲲风让三郎送龚侧妃一行去客栈安顿,晚上就留在那边陪陪龚侧妃,三郎笑着应下了,母子俩跟连体婴似的结伴离开了。 “走吧,咱们也别在这儿给大娘碍事了,到我那边去喝两口?正好香辣虾还剩下大半盆,那玩意儿隔夜就不能吃了。”白春笙拍了拍王鲲风的肩膀,龚侧妃送了许多礼物过来,摆了一地,王大娘带着阿姌在那边收拾东西,他也不好过去帮忙,只好和王鲲风一起去喝酒了。
第84页 白春笙已经很近没有跟人这么大半夜的吃着香辣虾喝酒了,这让他想到了上辈子,作为一枚习惯在夜间出没的宅男,他一个月起码有二十天是晚饭随便一碗泡面对付了,等入夜再和一帮基友胡吃海塞去,都是拆二代,不差钱,哪里好吃跑哪里,他们胆子小,也不会去玩什么违法犯罪的兴趣,唯独都是吃货,只可惜,这里再也吃不到麻辣小龙虾了。 “这地方不错!你经常来?”白春笙原本想和王鲲风在家里吃宵夜,没想到家里那只螃蟹精赚钱上瘾,大半夜的竟组织员工在院子里剥大蒜,满院子大蒜的味道,都能辟邪了,俩人被熏得不行,尤其是猫大爷,鼻子本来就灵,被沖天的大蒜味一熏,整只猫都不太好了。 最后,俩人只好抱着香辣虾和酒罈子,来到码头公房,爬到屋顶上吃宵夜去了。 码头附近的房屋,建造的和别处不同,屋顶是平的,上面用青石板为顶,好像白春笙以前是电视剧里看到过的老式平房,据王鲲风说,此处夏秋季节常有大风,若是寻常的茅草屋顶的话,很容易便被吹散了,每年都要修补好些次,后来他们便用山里采来的一指宽的青石板为屋顶,将墙壁加厚,如此,多大的风都吹不动了。 这屋顶平台甚为宽敞,炎热的夏天坐在这上面吹着凉风吃宵夜,简直不能更爽! 白春笙都不想回去了,现在这个季节,他那个屋子里窗户又小又不透风,睡着十分闷热,他有时候一晚上都要起来两三次沖凉水澡,还屡屡做噩梦,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被热死的河蚌,干枯的蚌壳无力地张开,露出了悽惨的尸体…… “下面有芦席,吃完这个我去取来,今晚睡这里好了。”王鲲风也不太想回去睡觉,乳娘今晚看自己的眼神,又是怜惜又是心疼,肯定是担心三郎的母亲找来了,自己触景生情心里难受,说不定还有一肚子安慰的话等他回去说呢,虽然对乳娘的这份关心猫大爷很是受用,但是,被唠叨的痛苦他也是有过切身体会的。 他还是在外面露宿一夜吧。 “这里偶尔会有半夜路过停靠的……那种船,油水不错。”王鲲风意味不明地说了一句,算是对方才那个问题的回答。 “这里也有走私船?”白春笙惊呆了。 “什么是走私船?” “额~就是逃避码头泊位费什么的,或者运送一些官府不允许私人贩卖的东西之类的?” “泊位费算不得什么,那些人也不是给不起,后面那句话倒是说对了,那些东西,确实是官府不允许私人贩卖的,若是遇到了,便可小小地发一笔财了,当然,前提是你能打得过船上的打手。”王鲲风看了看白春笙纤细白净的小胳膊小腿。 “那我负责敲诈,你负责打架!咱俩就是这清水河码头的夜行侠!”白春笙兴奋道,谁也不会嫌钱多,虽然他现在手头还有好几千两银票,但是,能捞钱的机会谁会轻易放过啊? “好,下次若是遇到了,我定然喊你一起。”王鲲风笑了笑,决定下回若是遇到了不太危险的小船,便让这河蚌精过一把黑吃黑的瘾。 微凉的夜风,恰到好处地吹散了夏日的燥热,吃着香辣虾,不知不觉,俩人便将一整罈子的果酒都喝完了。这种果酒是上次猫大爷出门的时候带回来的,说是山民自家酿造的,用的是自己种的粮食,山里摘的果子,虽不如酒楼里卖的上等好久澄澈,却是入口回甘,后劲十足。 白春笙上辈子酒量其实不错的,曾经跟人对吹过一瓶半斤装的老窖,却忘了他现在的身体已经不算上辈子的了,一不小心就把这只河蚌给喝高了,喝到后来,整个人从脸红到了脖子以下,和下了油锅的大虾也没什么区别了。 猫大爷看着喝高了主动跑过来搂着他的脖子,有一句没一句安慰他的河蚌精,心跳迅速加快。许是夜风渐渐有了一丝凉意,河蚌精穿的单薄,便渐渐往他这边挤过来,猫大爷身上热乎乎的,简直就是个天然的小暖炉,挤到后来,更是半个身子差点都挤到猫大爷怀里去了,王鲲风浑身僵硬,两个人靠在一起,心跳声也噗通噗通的夹在在一起,如雷鸣般在耳边敲打着他脆弱的神经。 “春笙,该、该回去歇息了。”猫大爷结结巴巴地推了推他。 他后悔了,相比于在这里承受这非人的折磨,他宁愿回去听乳母的唠叨。 再待下去,他真的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做出什么禽兽不如的事情……毕竟,他已经是只成年猫了。 而怀里这只河蚌,据他所说,也早就成年了。 “不!我在这里睡!这里凉快!家里热!”没有空调的夏天就是耍流氓,他才不要回去被闷热的小黑屋耍流氓呢。 “你、你别靠过来了~”猫大爷小心翼翼地挪了挪身子,黏在身上的醉鬼却一个劲儿地凑过来,见他还要跑,这醉鬼干脆张开双臂,一把搂住了这个暖唿唿的天然大抱枕,带着酒气的唇贴着他的脖子划过去,好像在上面细细亲吻一般。 猫大爷被他无意间亲了一口,整只猫差点炸毛。 理智告诉他,这时候最好还是推开吧,毕竟还尚未成亲。 可是,身体的直觉反应却背叛了理智,他颤巍巍地伸出一只胳膊,犹豫地搂住了整个人黏在他身上的河蚌精,小心翼翼地拿手掌试探了一下掌心下的细腰。 要不怎么说想要魔鬼身材,最好还是坚持游泳呢?许是常年在水下生活的缘故,河蚌精的身体比例简直让后世那些整天嚷嚷着减肥的女人们羡慕得眼珠子都红了,不盈一握的细腰,却不是那种纤细柔弱的,而是充满了力量的劲瘦,猫大爷摸了一把,忍不住又摸了一把,简直爱不释手。 “春笙,”王鲲风忽然开口道,“我明日便请媒人去你家提亲,可好?” “提亲?聘礼多少?”怀里的醉鬼习惯性地开始讨价还价。 “商船十艘,黄金千两,可好?” “成交!”河蚌精听到黄金两个字了。 王鲲风笑了笑,空出来的那只手拖住他下巴,在那柔嫩细腻的肌肤上眷恋地磨蹭了两下,大掌托住他形状优美的脸庞,低下头,珍重地亲了亲那肖想了许久的红润双唇。 他们已经口头定亲了,这样,应该不算失礼吧? 这河蚌精果真是水中妖精,浑身上下都是水润润的,让人不敢用力触碰,却又忍不住想要靠近,王鲲风热烫的唇,一贴上那水润润的唇便如中了某种蛊惑一般,一口、一口、又一口,跟小鸡啄米似的,怎么亲都亲不腻,偏偏他理智尚存,知道不敢太过非礼,只是搂着河蚌的手臂愈发收紧,恨不得将这只水润润鲜嫩多汁的河蚌给吞吃入腹。 “唔~”河蚌精嘤咛一声,仿佛有些不满似的,突然张开嘴,将那道带着水汽的果冻一般的物件儿勐地吸了进去。 猫大爷冷不丁被他这么一吸,差点魂飞魄散。 等到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温软厚实的唇已经被某个不知死活的河蚌精给吸到了嘴中,仿佛在品尝什么难得的美味一般,反覆舔吮啃咬,不满足了,还要吸一口,猫大爷一时不留神被他将舌尖吸了进去,河蚌精如珠玉般的贝齿含着那舌尖,试探性地咬了一口。
第85页 “轰”的一声,猫大爷觉得自己最后的一丝残存的理智,被这一口彻底咬破了。 白春笙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方才还靠在一起的两个人,勐地倒在屋顶上,猫妖温暖的身体压了下来,单手将他两只胳膊固定在头上,另一只手牢牢握住他下巴,一股热气喷到他耳边。 “白春笙,你答应我了,明日,我让人去提亲。”说罢,敏感的耳垂,便被那喷着热气的唇,一口吸了进去。 凉凉的夜风下,两个人好似两只调皮地打滚嬉戏的猫咪一般,一个如勐虎下山,势不可挡,一个如游鱼入水,滑熘难寻。 河蚌精忘了,猫可是最会捉鱼的。 他到底没能逃得掉。 “三哥,咱们要不要给主子送床被子过去?”不远处,负责盯梢顺便清场的喽啰甲面红耳赤地低声道。 “你想死就去!反正我不去!”喽啰乙也红了脸,他们家主子成年已久,还从来没有像今晚这般的……放纵,那声音,他们听着都觉得耳根子发烫,这种时候跑去送被子,主子或许不会受凉,但绝对会打死送被子的人好不好? 白春笙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养了一只梦寐以求的苏格兰折耳猫,小猫咪渐渐长成了大大猫,傲娇又黏人,晚上还要和他挤在一个被窝里睡觉,暖暖的爪垫扑在脸上,暖唿唿的,他不由得抱紧了软乎乎的大猫。 “咦?真的有一只猫……咳!鲲哥?”刺眼的阳光照进来,白春笙睁开眼,便看到怀里搂着一只虎斑大猫,一人一猫睡得毫无形象,宽松的夏衣衣袋已经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衣襟散开,虎斑大猫正贴在上面睡得香甜。 白春笙有些尴尬,又有些忍不住的高兴,趁着虎斑大猫还没醒,做贼一般地凑上去,小心翼翼地亲了亲那毛绒绒的大脑袋,这才心满意足地将大猫搂在怀里,决定再睡个回笼觉。 怀里,早就清醒的虎斑大猫动了动耳朵,喉咙里发出一声响,假装大猫睡在心上人的怀中什么的,虽然有些羞耻,但不得不说,在福利和羞耻之间,精明的大猫迅速就做出了明智的决定。 一觉便睡到了大中午。 所以说还是要当老闆啊,就算半天不上班,人事部门也不敢打电话催你过去。 还是三郎去铺子里买菜的时候看到他没来,听说他昨晚和大哥跑出去喝酒了,又联想到大哥和王妃比仇人都不如的母子关系,顿时一阵愧疚,将买好的饭食送到客栈给龚侧妃品尝之后,顾不得吃饭,又去食铺拿了一份给大哥和白春笙送来。 敲门敲了许久,白春笙才披着外衫跑过来开门。 “大哥呢?”三郎将装了饭食的食盒放在桌子上,好奇地看着空荡荡的屋子。 “咳~你大哥昨夜喝多了,变成原形,这会儿还在睡呢。” “大哥酒量素来不错啊……不过也是,昨晚大哥心情一定十分不好,说不定借酒消愁喝多了,那我把他抱回去睡吧,昨夜麻烦白大哥了。”三郎说着便要进去抱猫。 “不必,我起来了。”王鲲风的声音从里屋传来。 一阵窸窸窣窣的穿衣声,很快,王鲲风便化成人形走了出来。 “你母亲在这边可住得惯?” “母亲很喜欢这里,方才用膳的时候还说呢,等午后便叫了镇上的中人过来,想在镇上买个空宅子先住下来,还说要买块地正经造两栋宅子,咱们今后也可以住在一起呢。”龚侧妃知道三郎从小就是王大娘和王鲲风养大的,定然捨不得离开他们,左右她也不想再回平南侯府了,索性便在这里置办些宅院良田定居下来。 人生苦短,他们这样的凡人,和三郎这样的半妖不一样,半妖虽然血统不纯,可寿命也绝非凡人可比的,她能陪伴三郎的时间真的不多了,她很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母子相聚,一分一秒都捨不得和三郎分开。 如此一来,两家住在一起,是对三郎最好的了,这样,今后她和王大娘一旦逝去,三郎有大公子他们陪着,最起码不会孤单。 “回去告诉龚夫人,只需造你们住的宅子就是了,不必连我们的也一同造了,再说了,大哥要成亲了,也不方便一直和你们住在一起了。” “啥?!”三郎整个人都惊呆了。 白春笙一根鱼面吸熘到一半,差点卡在喉咙里。 最好的兄弟要成亲了,他却连未来嫂子是谁都不知道,人干事? “大大大哥……你、你要和谁成亲啊?”半晌,三郎结结巴巴地问道。 “我也想知道!”白春笙一口吞下鱼面,睁大眼睛瞪着他。 最讨厌这种一言不合就偷偷脱离单身狗队伍的叛徒狗了! “除了你还有谁?昨晚不是说好的,今日我便去请媒人来提亲?”猫大爷一脸温柔地看着他,顺手帮他擦掉了粘在嘴角的葱油。 “我我我我……我?!”白春笙颤抖着伸出食指,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怎么?难道你想悔婚?”猫大爷收起笑容,一脸严肃地瞪着他。 “不、不是!等等!我先捋捋!”白春笙努力把脑子放空,试图回忆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然而不知道昨晚是不是喝断片了,此刻他竟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只知道他们俩一起去屋顶上喝酒吃香辣虾,后来喝醉了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你果然想悔婚!哼~幸亏昨夜我不放心,让你按了手印。”猫大爷抿抿嘴,随即得意地看着他。 “什、什么手印?” “自然是定亲的婚约。”猫大爷得意地从怀里摸出一张纸,里面赫然是两个人的婚约,还有两个鲜亮的手印,看日期,正是昨天! “我什么时候按的手印?”白春笙震惊了。 “哼!昨晚你喝醉了,抱住我亲了许久,还说要娶我,我不答应,你便将我扑倒……三郎你先出去!”说到儿童不宜的部分,王鲲风瞪了三郎一眼,示意他先迴避一下。 三郎在一边听得面红耳赤,十分尴尬,早就想跑了,这会儿听到他哥这么说,忙不迭地跑出去了,还不忘贴心地给他们关上房门。跑出来又有些后悔,方才若是厚着脸皮留下来,说不定还能听到更多关于大哥被未来大嫂“强娶”的内幕八卦? “我、我昨晚真的这么……这么热情?”白春笙有些心虚地看了一眼坐在他对面一脸悲愤的猫大爷。 他上辈子酒量虽然不错,但每次喝高了确实喜欢和一帮兄弟搂搂抱抱,那啥,都是纯爷们,抱两下怎么了?他们还一起睡过大马路呢~ 等等!现在可不是上辈子!昨晚他若真的如王鲲风说的那样,那岂不是坏了王鲲风的清白?这、这得负责吧? “哼!你自己看吧!”猫大爷看了一眼关起来的房门,当着他的面儿脱掉了外衫,小麦色的胸膛上,赫然好几处齿痕,还有被大力吸出来的吻痕,劲瘦的腰身上,还有几道十分明显的抓痕。 这、这何止是热情啊?
第86页 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第46章 “那个……我、我昨晚没有把你怎么样吧?”白春笙心虚地低下头, 他单知道自己喝断片了很亢奋,却没想到竟会这般的禽兽不如, 简直是……他觉得他若是不答应与王鲲风的婚事, 简直就是吃完就跑的人渣了! “有!”猫大爷显然不想就这么轻易放过他,又在他保守刺激的伤口上重重地撒了一把盐,“你非礼了我, 还强逼着我写了订婚书,还要我在上面按手印,不按就咬我。” “我、我咬你哪儿了?”白春笙心惊胆战地看着他。 “你自己看吧!”猫大爷凑近了,掀开披散在肩上的长髮,只见修长的脖颈上, 靠近下巴的位置,赫然是一排已经变成青紫色的牙印, 看样子当时下口的人咬得不轻, 那牙印深的,没个三五日大概是下不去了。 “那个……我昨晚喝多了……大概、大概是有些不清醒。你别生气啊,我没想推卸责任,真的!我会对你负责的!只是咱们两个大男人成亲, 往后这子嗣上……” “怎么?你娶了我,难不成还想要别的女人替你生孩子?”猫大爷一把将订婚书拍在桌子上。 “不是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自己是无所谓啦,有没有子嗣都没关系, 你不是王府的大公子吗?要是你和一个男子成了亲,你父王和母妃肯定不愿意吧?” 白春笙是真觉得有没有孩子真的无所谓, 上辈子他们那片拆迁的,没拆之前一家人好好的,拆了之后,十有八九亲人变仇人,尤其是家里子女多的,为了谁多分了一套房,人头都能打成狗脑袋,闹到最后,拿了房子的还有不肯给老人养老的,搞得电视台三天两头跑他们那边拍新闻,所以说生那么多孩子,迷信“养儿防老”的真是病的不清,有那么多套房子,没有孩子怎么了?每个月光房租就够你住最高档的养老院了好不好? “无需担心,王爷和王妃已经有了选定的世子,世子会替王府延续血脉,我的婚事,王府还管不到。”王鲲风冷然道。别说王府那对夫妻根本不会管了,就算他们插手要管他的婚事,他会顺从王府安排吗? “你也别这么说,说不定他们只是暂时没想到,毕竟妖族寿命绵长,你还年轻呢。” “别说那些废话,这婚书你到底认不认?”猫大爷不耐烦地瞪着他。 “那个,认不认的,先不急吧?咱们两家的宅子都还没建造好呢,现在也不方便立刻成亲啊。”白春笙觉得自己真是个渣男,这种感觉,就像是和妹子睡了之后,又跟妹子说不好意思啊我房子还没买,要不先等几年再结婚? 这简直是欺骗感情的人渣! “那就先定亲!我下午便让媒人过来。” “等等!你不先找人看看日子?” “看什么看?我们妖族做事从不看黄历!那是人族才干的蠢事!”王鲲风没有得到立刻成亲的承诺,有些不高兴,不过,先定亲也不错,等到宅子建造好了,到时候便在新宅子里成亲,也算是体面。 不知道为什么,白春笙总感觉自己好像掉坑里了。 得知大儿子和对门的白掌柜要定亲了,王大娘高兴得不得了,亲自包了二钱银子的大礼封,郑重请了鱼街最有名望的一位媒婆出面,资深媒婆一听是给鱼街一霸王大郎说亲,立刻拍胸脯保证一定给办得风风光光! 然而,媒婆刚吹完牛,转天就被第一道难题给难住了。 “令郎的生辰八字倒是没什么问题,只是那位白掌柜的……”媒婆胖乎乎的一张脸皱成了干瘪的丝瓜。 “不是写给您了吗?”王大娘心里咯噔一声,暗道不妙,“难道是合八字的时候,有什么不太好的地方?” “倒也不是,这白掌柜的是个水命,令郎乃是土命,正是相配的命格,婚后必定美满。只是这白掌柜的年岁……” “年岁怎么了?” “这白掌柜比令郎大了二十多岁,这……”媒婆面露难色,本朝倒也不是没有年岁跨度这般大的夫妻,只是那大多都是续弦,头婚年岁差距这般大的还真是少见,也不知王大娘心里会不会有什么想法。 “这个无妨,只要八字相合就行了,他俩都是妖族,年岁倒是无妨的。”王大娘一听这个就松了一口气。 “也是~这镇子上也极少有两位妖族的在一起过日子呢,老身做媒四十载,还是第一次亲手操办这样的婚事,若有什么不周到的,还请妹子多多包涵啊!”那媒婆暗暗擦了一把冷汗,妖族虽可依照朝廷法令去衙门办婚书,但许多妖族都有自己族内的婚聘礼节风俗,并不与人族相同,因此他们镇子上约莫已经有好几百年都没有办过这样的喜事了,她也有些摸不准。 好在白掌柜那边并无双亲,只一个王大娘,也比较好说话,不然这回她只怕是要没脸了。 龚侧妃知道了这件事,也不由得唏嘘不已。 大公子若是继续待在王府别院,不是被养废了,便是被那些刁奴给折腾疯了,想来还是大公子有远见,早早地脱离了那个虎狼窝,在外面讨生活虽然辛苦,但日子却比在王府舒坦太多,如今更是遇到了自己心仪之人,都要定亲了,若是在王府,大公子这样的半妖之子,谁会在乎他有没有到定亲的年纪? 就算想到了,皇城那处处都是权贵的地方,谁家肯白白将自家的好孩子给一个连继承权都没有的半妖做妻子? 想到这里,龚侧妃急忙命人开了自己的箱笼,挑了一对品相极好的双玉佩出来,想了想,又挑了一对如意祥云的玉簪子出来,一对鸳鸯双鱼戏莲叶的引枕绣套出来,命人去外面配了大小合适的引枕,凑做六件礼物,带了三郎去给王家贺喜去了。 如今三郎早已不去书铺上工了。 龚侧妃将自己嫁妆中值钱的都带了出来,自然不缺儿子吃喝的,花了二百多两银子在镇上买了一处宅子,宅子不大,还没她从前在王府住的那个院子大,不过,有儿子在的地方,哪怕是个猪窝呢,龚侧妃也觉得是极好的。 龚侧妃将宅子安顿好之后,也去找过王大娘,希望他们也搬过去一起住,却被王大娘以“大公子已成年、不便与庶母同住”为由谢绝了,龚侧妃也不是蠢的,自然听出了大公子是不愿意搬过去的,不过这个理由倒也在理,她便也没有强求,和三郎从客栈搬了过去。 好在新置办的宅子,距离王家租房子的地方也不远,甚至都不需要乘坐马车,步行半柱香的功夫就到了,此地民风较皇城更为开放,龚侧妃来这里住了些时日便很快喜欢上了这里,平日也喜欢在街上四处走走看看,大概是心理作用,离开王府之后,整个人感觉像是重新活了过来一样。 “妹妹,恭喜恭喜!大公子终于要成亲了!”龚侧妃命人将礼物送上,一把牵住了王大娘的手。 “姐姐,你来便来了,做什么送这许多礼物?咱们又不是外人?”王大娘也笑眯眯地将龚侧妃带到上座,阿姌要去倒茶,却被龚侧妃带来的婢女给抢了活计。
第87页 “唉!大公子也是执拗,我看到你们现在过的这般清贫,心里便难受,王府那几位小郡主锦衣玉食,光是身边伺候的就有十几个,哪像咱们阿姌,真是受苦了!妹妹,这大公子眼看着就要成亲了,这宅子的事情……” “地是早就买好了,大郎也是,背着我出去跑货,偷偷攒了一笔钱,本是想拿来做买卖的,现在也只能先拿出来把这宅子造起来了,总不能成了亲,还住在这里吧?白掌柜倒是说过,等他们成了亲,干脆都搬到他那个宅子去住,大郎不肯,非要自己造个新宅子。” “大郎做得对!若是真的一家子都去了白家,那不成入赘的了?到时候只怕王府那边又有的说了,”龚侧妃左右看看,没看到王鲲风,偷偷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小荷包塞到王大娘手里,“妹妹,这是姐姐的一点心意,大郎成亲是大事,你们现在置办宅子,只怕家里的银子有些不凑手,这银子就算是我的一点心意,你拿去,好好的给大郎和白家小郎做几身好衣裳,白家小郎据说是没有什么亲人的,只怕连喜服都没人给准备,干脆咱们一併做了,大郎好歹是王府大公子,婚事不好太寒碜了。” “那、那就当是妹妹借的,等作坊那边红利下来了,我一定还给姐姐。”王大娘也正愁这件事呢,上次白春笙给的银子她拿了一大半给三郎裁剪了两身好衣裳,剩下的都贴补家用了,如今手里那几两银子,怕是连最便宜的红布都扯不起,大郎忙着置办宅子,只怕手里也没有多少银子了,为这事儿她急的整夜睡不着,没想到龚侧妃却在这时候雪中送炭,给她送了这二百两银子过来。 有了这二百两银子,喜服便能做最好的绸缎喜服了,还有新人换洗的衣裳,成亲用的摆设被褥之类的,都可以慢慢置办起来,等到新宅子建造好了之后,便可以将新房布置起来了。 依照王大娘心里的想法,是希望大郎他们成亲的日子能放在年节下的。原因无他,每年的年节下,都是豫亲王府最为忙碌的时候,通常会从过年前的一个月,一直忙到年后的三月上,足足两个多月的时间,无论是王爷还是王妃,都绝不会为了大郎这么个半妖之子的婚事,而离开皇城这个庞大的交际圈的。 对于他们来说,可能陪宫里的贵人吃顿饭,也比参加王鲲风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婚礼还要重要吧。 “信总要去一个的,这样,咱们日子先看好,对外什么都别说,等到了成亲前十日的时候,再把消息放出去,顺便让大郎给王府去个信,来不来的,总归是他作为儿子礼数到了,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两个孩子都是妖族,倒也不必计较这许多,年节下的,驿站的来往信件也多,等王爷接到了信,只怕这边婚事都成了,难不成王爷还要棒打鸳鸯,强逼着他们和离不成?”龚侧妃笑眯眯地给王大娘支招道。 能看豫亲王府的笑话,是她余生最大的恶趣味了。 “也是,只是要委屈了大郎和白家小郎,成亲之日,没有双亲到场……” “妹妹你就别口是心非了,大郎那对双亲真要来了,只怕到时候这婚事才闹心呢~”龚侧妃撇嘴,那对夫妻,一个是自私鬼、伪君子,一个是佛口蛇心的画皮鬼,但凡有一个好的,大郎能过成这样?堂堂豫亲王府的嫡出大公子,都快要定亲了,竟连身像样的衣裳都置办不起! 王鲲风却没有如王大娘猜测的那般,忙着置办宅子,而是找了一条船,带着他的未婚夫郎去看了属于他的聘礼。 “搞的这般神秘,难不成你在外面还藏了一处宝藏?”白春笙站在船头看风景,此处已经到了清河的下游,河道比他们那里宽敞了许多,有的地方甚至比他前世看到的长江还要宽,简直都变成大湖泊了,湖心有不少大大小小的湖心岛,郁郁葱葱的,景致十分特别。 “说不定还真是一处宝藏呢。”王鲲风笑着回他。 “那我岂不是捡到了一个金龟婿?” “何止是金龟,你若是与我成亲,那里的黄金都是你的。” “真有黄金啊?看着不像啊,咱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还勒索了我一串铜板呢。” “咳!这个就不要再说了,等到了那里,我还你一箱金子,就当赔了你那一串钱。往后不许再提!”猫大爷红着脸强调道。 “成交!先说好啊,那箱子一定要大!金子成色一定要足!否则,这么好的挤兑你的黑歷史,我可不能轻易就忘了。” “反正成亲之后那些都是你的,用多大的箱子装,你说了算。”江面上只有他们一条船,两个人,猫大爷放松了许多,从船舷处拎了一张网上来,一路过来,渔网上已经网住了好几条大鱼,王鲲风便将大鱼摘下来丢到水桶里,让白春笙做个鱼汤喝喝。 “这还差不多!”还没结婚就拿到了家里的财政大权,白掌柜表示很满意,解下绑在腰带上的杀鱼刀,捲起袖子,蹲在那里开始杀鱼。 “怎么不用我的刀?”看到那杀鱼刀上闪闪发亮的宝石,猫大爷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这杀鱼刀不用问也知道,定然是他那个亲王爹送给这河蚌的! “咳~那不是你送的嘛,我没捨得拿来杀鱼,就放在家里收起来了,王爷送的这个,拿来杀鱼,不心疼。”白春笙顿了顿,想到这猫妖一贯的小心眼,没敢告诉他,其实他佩戴这亲王府送的杀鱼刀,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上面镶嵌了宝石,平时随身带在身上,万一要是在外面落了难,起码将这宝石抠出来卖了还能换钱。 穿越一回,他算是穷怕了! 猫大爷听他这么说,果然满意地笑了笑,看着那装饰奢华精美的杀鱼刀也没方才那边不顺眼了。他送的刀可是一直被这河蚌好好地收藏着捨不得用,也就只有那老东西送的杀鱼刀,才配拿来杀鱼! 白春笙做菜的速度向来很快,将鱼杀好切块后,洗干净沥水,船上没有大灶,用的是一个自制的陶土炉子,上面一个深口的锅,将锅洗干净,擦干,倒入两勺豆油,切了些老姜和葱白下去,爆香之后,倒入鱼块翻炒,再倒入一些米醋和白酒,船上的调料很少,不过因为鱼本身就非常新鲜,即便调料不足,做出来的鱼汤也非常鲜美,两人喝着热乎乎的鱼汤,就着带来的饼子,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吃完饭后,王鲲风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小袋新鲜的鸡头米,这玩意儿好吃,但是壳比较难剥,猫大爷看他吃了几颗就懒得动手了,便拿了一个干净的小碗出来,借了他的杀鱼刀,刀刃一切一转,那鸡头米上面的皮便掉了下来,白嫩嫩的肉跌落碗中,白春笙眯着眼笑了笑,贼兮兮地从碗里偷偷抓了一把剥好的鸡头米塞进嘴里。 “好吃吗?”猫大爷看着那鼓鼓囊囊一动一动的嘴巴,觉得心里痒痒的,好像藏了一只正在打洞的老鼠一般,蠢蠢欲动。 “挺好吃的,你尝尝?”白春笙大方地从手里捏了两颗鸡头米递到他嘴边。 猫大爷看了他一眼,张开嘴,示意他此刻需要投餵。
第88页 “好吧,看在你帮忙剥的份上。”白春笙将手里的鸡头米塞到他嘴里,却不堤防被他一口咬住捏着鸡头米的手指头,这个坏蛋,咬也不肯好好妖,尖尖的牙齿慢慢啃噬着,还拿舌尖舔了两下。 “大哥!你是猫妖还是狗妖啊?还咬人?”白春笙红着脸将手指头夺了回来。捏在手指头上的两粒鸡头米沾上了某人的口水,气的他一把丢到他身上。 王鲲风看着对面的河蚌气的脖子都红了,那双眼睛水润润的,好像藏了漫天星光,格外明亮,连生气都这般好看,这怎么能怪他动辄非礼呢?分明是水中之妖太过魅惑的缘故! 想到这里,猫大爷再也按捺不住,左右这江上也无人,放下手里的刀和鸡头米,猫大爷一把掐住河蚌精的小腰,没等他反应过来,整个人已经被按在船舷上了。 “光天化日的,你你你……”白春笙话音未落,一个滚烫的吻便扑面而来,从眉心一路往下,炙热的仿佛午后的骄阳一般,烫得人受不了。 “唔!”舌尖被狠狠吸住,这猫妖像是捉到了什么好玩的玩具一般,兇勐地裹住那柔软的一团,一会儿慢慢打圈舔舐,一会儿又忍不住狠狠啃噬,简直恨不得将那一团软肉给吞吃下腹。 白春笙被他吻得浑身发软,半个身子倚靠在船舷上,只觉得脑子一阵一阵的嗡嗡作响。 半晌,王鲲风气喘吁吁地从他唇间退出,热烫的额头抵住他的,大口地喘息着,整个人半跪在白春笙双腿之间,那灼热的某处正直挺挺地抵在他柔软的小肚子上。 白春笙缓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被牢牢固定在船舷和这只该死的猫妖之间,薄薄的夏衫已经被扯开大半,用髮带束好的头髮也被揉乱了,这猫妖个头太大,整个人笼罩下来,就像一座大山一样死死压着他,耳畔听着他粗重的喘息声,鼻尖闻着他身上的鱼腥味,整个人就像是一只被狡猾的猫按住的可怜老鼠一般,无处可逃。 “你、你够了吧?” “不够!”猫大爷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听了这话,方才勉强按捺下去的火气又蹭了一下蹿上来了,看着他松散的衣衫下白皙如玉的肌肤,瞳孔微微缩小,缓缓低下头去,迅速地、一口咬住了下面红润的那一处。 “那日,你一共咬了我九次,欠债还钱,这可是你说的。” 白春笙被他一口咬住,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恨不得穿越回去捂住自己这张贱嘴!跟这只惯会欺负老百姓的猫妖讨债,你是找死啊还是找死啊?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白春笙感觉自己都快被咬死了,这只不知餍足的猫妖才停止了在他身上的啃咬,一脸餍足地替他整理好衣衫。 白春笙被他啃得腿都软了! 猫大爷将他搂在怀里,五指张开成梳,慢慢地替他将一头青丝梳好,从地上捡起散落的髮带束起来,这才将腿软得站不起来的河蚌精满足地抱在怀里,送到船舱歇息去了。 “你不出去看着船?”白春笙瞪了他一眼。 “此处水流平缓,无需撑船。”猫大爷慢条斯理地当着他的面儿脱掉了衣衫,然后,在他捂住眼睛的瞬间,变成了一只虎斑大猫,跳到枕头上,居高临下地看了他一眼。 “我在这里陪着你,你歇息片刻,到了我再叫醒你。” 白春笙看着这只厚脸皮的大猫,咬牙切齿地伸出魔爪,恶狠狠地揉乱了他油光水滑的一身毛,威风凛凛的虎斑猫,瞬间变成了一只炸毛猫。 第47章 因为中午那次差点被这只猫妖给吃了, 河蚌精一生气,连晚饭都没起来做, 猫妖自知理亏, 也没敢让他起来做饭,自己手忙脚乱地烤了两条鱼,献宝一般地拿来给他吃。 看着烤得还不错, 白春笙尝了一口,差点吐出来。 “你没刮鱼鳞?!” “你见过哪只猫吃鱼的时候还刮鱼鳞的?”猫大爷振振有词地反驳道。 白春笙:“……”他竟然说的挺有道理! 河蚌精认真考虑自己要不要悔婚算了,这猫妖不但脸皮厚,“那方面”的需求还特别旺盛不说,连饮食习惯都和他过不到一块儿, 他们俩成亲之后,真的能过得下去? 不过, 老天爷并没有给他足够的时间考虑悔婚的事情, 因为王鲲风说的那个“湖心小岛”终于到了。 “当家的回来啦!”迎头一句话,吓得胆小的河蚌精脚下一滑。 当家的什么鬼?难道他的未婚夫君竟然还是个山贼?呸!水上的应该叫水匪? “召集大伙儿,去忠义堂,让大家都来拜见你们大嫂!今后出门都长点眼睛, 看到大嫂都给老子护着点!”王鲲风跳下船去,朝白春笙伸出了手。 白春笙看了看四周打扮得不似寻常百姓的水匪们,顿时整个人都不太好了,他这是掉进贼窝里了? 怪不得方才那猫妖说要送自己一个宝藏, 感情这是海盗,不, 水匪的宝藏啊! 这湖心岛十分奇特,外面看着不大,其实里面却是几个小岛连在一起的,里面也是阡陌相连,鸡犬相闻,还有人坐在屋子外面织鱼网的,看着和寻常的渔村也没有什么区别。 “这些都是我这些年收服的手下,你放心,他们管束严格,并不会劫掠寻常百姓,只有那些贪官污吏、豪强恶霸路过的时候,才会出手捞一笔。” “那朝廷就不管?” “朝廷哪里管的了这些?再说了,水匪若是都剿灭了,那地方上的兵曹岂不是无事可做?”王鲲风笑了笑。 白春笙嘆息一声,怪不得他们清河码头那般安宁,原来不是风水好,而是因为码头收保护费的原本就是水匪的头目,怎么可能打劫自家码头? 不过,王鲲风好像并没有让那帮手下和白春笙过多接触的意思,也可能是这只猫妖又犯了小心眼,不乐意别的男人多看他家河蚌精一眼,匆匆见了一面,打发了他们之后,便带着白春笙去看了自己的秘密藏宝地。 那是一处河底洞穴,不知道是因为水压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在地下形成了一处天然坑洞,猫大爷的金银财宝,便藏在此处。 “我感觉你不像是猫,像龙!”看着这些闪瞎人眼的金银珠宝,白春笙嘆息道,在他的印象里,大概只有龙族喜欢这些亮晶晶的东西吧? “喏~这一箱子黄金都给你,以后不许再提那一串钱的事情!”猫大爷满不在乎地踢了踢脚底下一个装满了黄金的木头箱子。 “这样才比较像猫~”十龙九抠,爱财如命的龙族,才不会这么大方地随便把这么一大箱子黄金送给别人呢。 “这些……都是你们打劫来的?”吞了吞口水,这一刻,白春笙真的有在认真考虑,要不要跟着他们家鲲哥做水匪去算了。 “给你的当然不是!那些都是我自己行商赚来的,拿出去用也没关系。”王鲲风有些不好意思地从角落里拖出来一个小箱子,里面还有一叠面值不等的银票,粗略看去,起码也有好几万两。 “咱们成亲之后,家里就你管帐,这些都是我这些年攒下来的家底子,你拿去吧。”
第89页 “等等!你这么有钱,怎么还租房子住?这些银票你就让他们这么丢在这里当废纸?” “这便是我想与你说的,这些银子和黄金,对外,你就说这是你从家里带出来的,半个字也不要提到我。反正鱼街上下都知道我王大郎穷得叮噹响,与你成亲后,我便靠你养着,他们也不敢说什么。” “你这样……是在防着你父王和王妃?”沉默半晌,白春笙有些担心地看着他。 “倒也不是单为了防着王府的人。”事到如今,两人已经快要成亲了,有些事情王鲲风也不想再瞒着白春笙了,“春笙,有件事情我得告诉你,我和三郎,在王府,都是没有继承权的。所以,如果今后咱们遇到什么事情的话,是没办法去王府求援的……”他的尊严也决不允许他去向那些人低头! “就这个?”白春笙还以为他要说什么不得了的大秘密,比如说他不是王妃亲生的之类的,没想到只是不能找王府要生活费。 “所以,你努力攒这么多银子,就是担心万一哪一天要用钱的时候,不必求到王爷面前?”白春笙笑了笑,看到猫大爷别扭的小表情,恨不得扑过去揉乱那一头呆毛。 “好!那往后别人若是问起咱家的事儿,我便告诉他们,我家底殷实,今后,你们都归我养了。”河蚌精想了想,只从那些银票里取出了两张一千两面值的出来,“也不好一下子拿出去太多,剩下的都存在这里,咱们回去先用这些银子置办些良田,给不了你锦衣玉食,粗茶淡饭还是要管饱的。” “也、也不能太俭省。”王鲲风红着脸嘀咕道,从前他一个人,怎么委屈自己都没关系,可是现在,一想到要让这只河蚌和自己一起受苦,猫大爷就有些不舒服,若是与他成亲带来的不是幸福而是苦难,那他宁愿不要成亲将这只河蚌拖进来。 “放心吧,就算没有这么些金银珠宝,等咱们那个作坊开起来,家里的日子早晚也会好起来。”白春笙两辈子都是个俗人,从没想过要富甲一方或者登上富豪榜之类的,那样的生活太累,属于自己的时间太少,他所梦想的生活,就是如现在这般,有一个能养活自己的事业,收入维持在社会中上层、又不会太打眼被人惦记嫉妒的程度,那便足够了。 “总之,就算跟着我受了委屈,你也不许跑!”猫大爷想到成亲后王府可能来人为难他们,就恨不得立刻带着两家人远远地逃开,再也不与王府那些人见面。 “放心吧,论打架我可能不是你的对手,论嘴炮,想当年围脖掐架小爷我就没怂过!” “什么?” “我的意思是别看我们河蚌嘴巴紧,吵架也是很厉害的,不信下次王府再来人敢欺负你们,我骂不死丫的!” “若是不耐烦,不见也罢,我自然有法子打发了那些人。”王鲲风嘆息道。 “说起来,我感觉王爷待你还不错啊,为何王妃……”如果是从前,白春笙是绝对不会这么当面问这个问题的,只是他们马上就要定亲了,再怎么说,他也得提前打探一下情报,尤其是未来丈母娘好像还是一个无限偏心小舅子、恨不得从来没生过鲲哥的样子,有些事情不问清楚,他怕他到时候招架不住。 “也没什么值得说的,我听说,原本父王和王妃刚成亲的时候,两情相悦、夫妻情深,父王为了王妃,甚至将婚前伺候他的两个侍妾也打发去了别院。很长一段时间里,王府就只有王妃一个女人。” “后来,我出生了,皇太后本就不是很喜欢王妃,见她生了个半妖,便名正言顺地赐了两个侧妃进门,那个女人,自然是把我恨到了骨头里。” “只不过,那时候她为了博取父王的怜惜,只能拿我做幌子,直到生下世子,才下决心把我送去别院了。” “不过,大约是因为生下我的缘故,才让皇太后找到机会一口气给父王赏赐了两个侧妃好几个侍妾,那个女人自然是恨死我了。”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男人花心起来,孩子就能拴住他吗?”白春笙简直被王妃的脑迴路给惊呆了。自己男人花心,管不住自己的二两君,却把一切都怪罪到自己的孩子头上,你这么本事,你咋不上天呢? “不说这些了,等再过些年,阿姌的事情解决了,咱们想办法搬到南边去,那边天气暖和、河流水泽也多,鱼虾也多,很适合咱们一家生活。” “南边?” “嗯!再往南一千六百多里,便是南越边境了,那里虽人烟稀少,却素来安宁,两国之民,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民风也很好,下次我去那边行商,你可与我同去游览一番,若是不喜欢,咱们再换别处。” “好!”白春笙看了他一眼,这个男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看着就是个不讲理又贪财的街霸,真正熟悉了解了才发现,他强横霸道的外表下,其实藏着一颗温柔细腻的心。 白春笙知道,若是换做其他人,有王鲲风如今打下的底子,想办法重回王府,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也未尝没有可能。 可是他没有。 因为他知道,重回王府,就代表着养育他长大的乳母,会重新变成任人呵斥打骂的奴婢;他疼爱的弟弟妹妹,也会变成让其他纯血妖族厌恶排斥的半妖……在他心里,乳母和弟妹的安稳幸福,比什么都重要。 所以,即便再厌恶那对夫妻,他也不得不将自己伪装成一个不求上进的半妖,因为只有这样,那些人才会如同看待蝼蚁一般的对他们不屑一顾。 因为他明白,有时候,带着恶意的关怀,还不如不屑一顾的冷漠。 “说起来,我一直不明白,你们到底是怎么区分纯血妖族和半妖的呢?我是见过三郎化形不够完全的样子,耳朵和尾巴都没有办法变成人的模样,那你呢?”白春笙见他面露悲愤,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想了想,把自己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问了出来。 “我、我现在还不能给你看。”猫大爷结结巴巴地拒绝道。 “看看嘛~反正回去就要定亲了,再说了,这里又没有旁人,我真的很想看!”白春笙被他说的越发好奇了。 “看就看!不过,我有言在先,你既看了我的身体,便要与我成亲,一生一世永不离弃!若是你违背今日誓言,我定然亲手杀了你!”猫大爷目露凶光,一把掐住了他纤细的脖颈。 河蚌精胆大包天,被掐住了脖颈也没有在怕的,反倒借着这个姿势,一把搂住猫大爷的脖子,强行将他拽了下来,一口亲住那温热的唇。 他就喜欢他这样明明心里怂的要死,偏要强装霸道的样子。 猫大爷被他一口含住,整个人瞬间僵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 “给我看吧,我发誓,绝对不会离开你。”白春笙啄了一下那冷厉的嘴角,轻笑一声,这大猫,一直都是这么没有安全感吗? 王鲲风恨恨地噙住那张让他又爱又恨的嘴,如勐虎下山,势不可挡地强行撬开,冲进去很一番攻城掠地,差点将河蚌精给吸干了,这才一脸餍足地半撑着身子站起来,慢条斯理地解开了外衫,又将手伸到腰带的位置。
第90页 “等等!你干嘛在这里脱裤子?”白春笙大惊失色,撩归撩,那啥,做那种事情他还没有做好准备吶! “废话!不是你要看我身为半妖的证据吗?不脱裤子怎么看?”猫大爷不爽地瞪了他一眼,他这次真的亏大了,等下定然要再亲两回,不!三回才能赚回本钱来! 白春笙吓了一大跳,习惯性地想捂住眼,却又忍不住透过手指头的缝隙去偷看,讲真,自从上次看到化形后的半妖三郎,他就一直特别好奇猫大爷到底是哪里没有化形完全,明明表面上看起来和正常人一模一样啊! 王鲲风被他偷看的动作逗乐了,解开腰带,下面,赫然是一双虎斑纹毛绒绒的双腿,自腰部往下,直到脚踝处。 “窝草!这也太酷了吧?半兽人啊!”白春笙不知道何时已经放下了遮着眼睛的手,两眼放光地看着那毛绒绒的一看就手感特别好的两条大长腿。 王鲲风原本心里还有些忐忑,有些害怕会在这只河蚌的眼里看到王府那些下人眼中的厌恶和恐惧,可是,现在看来,一切都是他想多了。 这河蚌哪里会厌恶和恐惧?那眼神,简直就像他们猫妖看到了鲜鱼一般,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那个,我能摸一下不?就一下!”河蚌精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凑了过来,嘴上徵求着他的意见,却根本来不及等到他的回答,一双禄山之爪已经忍不住黏在了他大腿上。 猫大爷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被人摸大腿,顿时整个猫都不太好了。 方才还信誓旦旦“只摸一下”的某只河蚌,早就不知道把誓言丢到哪里去了,抱住他大腿就是一阵上下其手,还凑过去拿脸蹭了两下,猫大爷差点习惯性地一撩蹄子给他摔出去。 “真的是猫毛啊!好软好暖和!啊啊啊~”白春笙的内心尖叫着,忍不住又想拿脸去蹭,却被失去耐心的猫大爷一把提了起来。 “蹭够了没有?”生平第一次被人抱大腿,猫大爷简直了,内心的忐忑现在全然消散,都变成了无语和黑线。 “那个,鲲哥,咱俩商量一下,要不把婚事提前吧?” “你想做什么?”猫大爷一脸防备地瞪着他。 “嘿嘿~早日成亲,不就可以睡在一起了?”河蚌精毫不害臊地表示,他非常期待能抱着毛绒绒的大大猫睡觉的生活。 “休想!”猫大爷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这个提议,虽然他也很心动,但是,为了不让王府的人破坏这桩婚事,他早就和王大娘商量好了,婚事,一定要放在年节下办才最好,这时候王爷和王妃都腾不出手来管他这个微不足道的半妖之子,等到开了春,他便找机会带着白春笙出去跑商,王府来人找不到他们,对着乳母也不好说什么,最多王爷写封信训斥一番,难道真的要把他们带回去,在整个皇族面前再丢一回人?别说王爷了,好面子的王妃就第一个不答应! 河蚌精大失所望,现在到年底还有差不多六个月啊,每日看着毛绒绒的大猫不能抱,简直虐心! “你、你真不怕我这样的?”猫大爷抿抿嘴,还有些不可置信地问道。 “怕什么?你不知道,在我们那里,好多人还特意花钱去买这样的毛绒装穿在身上,扮演半兽人呢,超酷的!” “酷?” “就是英俊潇洒!我之前一直想搞一套这样的半兽人套装试试,只可惜……唉!不过没关系,现在咱家不是有你吗?诶嘿嘿~”白春笙笑的十分荡漾。 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水底有些寒冷,猫大爷总感觉被什么危险的东西盯上了一般,浑身的汗毛都快炸起来了。 穿好衣衫,俩人拿了些银票,黄金没有全部拿走,白春笙拿了两块回去,准备给王大娘和阿姌打一套首饰,作为成亲后的见面礼。 回到镇上没几日,媒婆上门了。 接替商秋芦的千仓接到下属密报,沉吟半晌,将这件事情按下了。 “大人,为何不上禀王爷与王妃?”属下十分不解。 “你啊~还是多学着点人家商大人吧,看看人家,在暗卫营的年资还不如你时间久呢,如今已经混成了世子面前的红人,再看看你!罢了罢了,这件事情我自有定夺,你下去吧!” 千仓冷笑一声,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报上去了,王爷和王妃不但没有奖赏,说不定还要派下来一大堆新任务,比如调查一下那位白掌柜的身份背景之类的,到时候得罪了大公子不说,他那位老上司那里也交代不过去。 商秋芦临走的时候可是暗示过他,让他保护好这位白掌柜。老大的心思他也明白,不就是觉得自己配不上那位白掌柜,又见不得他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吃苦呗?否则的话,他又何必让自己接替他坐上这个位置? 无非是他比旁人更加“体察上意”罢了。 想了想,千仓在每日例行的单子上添了一笔:今日,大公子例行巡街。三公子与龚夫人进山礼佛未归。另,有媒婆入白家,求问白掌柜婚事。 这句话简直一点毛病也没有!现如今,年轻、英俊又有钱的白掌柜,确实是镇上人家争相看好的金龟婿人选,尤其是豫亲王驾临白家食铺后,去白家探问的媒婆就更多了,几乎每隔几日便要记上这么一笔,至于求亲的人是谁?无非就是街坊邻居罢了……王大郎也是街坊邻居啊! 王府内,已经从暗卫那里得知龚侧妃逃离别院,自请休弃一事,豫亲王十分愤怒,当下便命人写摺子宣布龚侧妃“因病暴毙”,她不是不稀罕这侧妃的位份吗?她不是连娘家都不肯回吗?那好!他就让她永远也别想回来! 王妃其实比王爷更早知道龚侧妃从别院逃走一事,或者说,龚侧妃能顺利出逃,其中自然也有她的人从中相助。夫妻多年,王妃比任何人都清楚王爷的性子,龚侧妃这样毫不留恋地抛弃了他,简直就是狠狠甩了他两巴掌,王爷的脸都被打肿了! 这种事情,她去告发,吃力不讨好,倒不如让王爷自己发现好了,她依然是她善良无争的王妃,她要让王爷看到,无论其他女人如何对不起他,只有她,会永远在这里等他…… 对于王爷盛怒之下将她从王府“除名”这件事,龚侧妃还不知道,就算她知道了,也只有高兴的份儿,那个男人总以为天底下所有女人都会迷恋他、迷恋王府的权势,殊不知,在儿子面前,相公算个屁! 此时此刻,龚侧妃正在兴致勃勃地帮王大娘一起张罗着一对未婚夫夫成亲用的喜服呢。 “这鸳鸯的花式得换一下吧?两个都是男娃,只有鸳,哪里有鸯?我看干脆换成两只鸳好了。”龚侧妃提议道。 “听姐姐的,那这喜被上?” “还是绣并蒂莲吧,上面再绣上一对比翼鸟。” 两个母亲关起门来,一心一意开始替孩子们操持婚事,被关心的对象,却丝毫没有即将定亲的样子,还穿着一身半旧的衣衫在作坊里教两个大师傅做酱呢。 第48章 两个大师傅都是王鲲风安排过来的, 因为作坊里最要紧的秘方就是酱料的制作,为了防止秘方外泄, 负责这个环节的就一定要是自己人。
第91页 王鲲风找来的这两个老师傅, 原本都是他那个水匪窝里的,年纪大了,做不得打打杀杀的事情了, 又有一把子力气,种地倒是可惜了,不如发挥一下余热,把他们弄到作坊这边来帮忙,这俩老的原本还不乐意, 觉得做酱菜师傅不如做水匪赚的多,虽然他们孙子都有了, 但是也很想给孙子多挣一份家业啊。 结果没想到, 过来之后,白春笙就给他们开了十两银子一个月的月钱,这可比他们从前做水匪的时候赚得多了,而且也没有什么危险, 最重要的是,白掌柜已经答应他们了,若是他们好好做,等到他们老了, 做不动了,还可以从自己家里的孩子里选个有悟性愿意做酱菜师傅的出来, 将这门手艺传下去。 给孩子们留银子算什么?若真如白掌柜所说,能给家里的子孙后代留下这么一门做酱菜的手艺,今后就算有点什么,只要有手艺在,总饿不死人的。 当下便踏踏实实地在作坊安顿下来了,如今做辣椒酱的手艺已经练得差不多了。 今天白春笙要教他们做的,是准备拿出去做“本地特产”售卖的甜面酱。 这种甜面酱他上辈子跟着奶奶做过许多次,其中程序早就烂熟于心。做这种酱料的食材也很简单,主要就是麦粉。将面粉加水揉成面块,不要发酵,直接做成巴掌大小、二指宽的面饼,上笼屉蒸熟,拿下来稍微晾一下,切成块状,再取一个竹匾,下面垫上一层干净的稻草,将切好的面饼放上去,再盖上一层麻叶,放到不通风、不透光的屋子角落里。几天后,黄面饼开始发霉、长毛,等到通体都长满了黄色的霉菌,做甜面酱的食材就算准备好了。 然后把这些长满了霉菌的面饼拿到大太阳地下暴晒,晒到捏着坚硬无比的时候,放入石臼舂成粉状,取一个大缸,倒入舂好的粉,加入调成淡盐水的凉开水,因为做的原味的甜面酱,什么都不要放,等到水彻底淹没里面的酱粉之后,用一块干净的麻布将酱缸封起来, 接下来的一切就交给时间了,做酱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需要日晒夜露,大大的酱缸放在院子里,白天烈日暴晒,傍晚的时候,还要打开上面的麻布盖子,用干净的竹竿不断顺时针搅拌,让里面的酱能得到充分的发酵。就这样一天天的晒,要足足晒够三个月,才能做出正宗的农家甜面酱。 做好的甜面酱色泽呈现金褐色,拿手指头蘸一点放到嘴巴里,尝着鲜美细腻,便算是做成了。 上辈子,白春笙的奶奶每年初夏都会做两大缸甜面酱,做好了之后,用十斤一个的罈子分装好,几个老姐妹和小辈们过来看她的时候,每家都会搬一罈子回去,足够吃一整年的。白春笙最喜欢吃这种甜面酱做的炸酱面,还有京酱肉丝、酱香肘子之类的,这种甜面酱拿来做酱料吃烤鸭也是一绝。 两位大师傅在一边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生怕错过了什么步骤,他们原本以为不就是做个咸菜,能有什么难的?结果来了才发现,人家白掌柜要做的咸菜,那可不是一般随便用盐腌一下就成的咸菜,别的不说,光是他们这些大师傅用的秘制调料就有十几种,哪种酱菜该搭配什么调料、多少分量都十分讲究。 原本还不以为然的两个大师傅,到了现在才彻底对这个看起来单薄文弱的白掌柜心服口服了,知道他是信得过他们,才放心把这些秘方手把手传给他们的,愈发慎重起来,平日里学东西都不敢用纸笔记下来,生怕一不小心泄露出去,给掌柜的惹来麻烦,毕竟,这可是人家吃饭的手艺! 白春笙倒是不太介意这些,老实说,酱料这种东西,在他们老家那里,哪怕是手把手教的呢,各家的口味也不会一模一样,做酱的时间、季节、气候变化,甚至晒酱的过程中多下了一场雨,都会影响到这一批酱料的口感。 再说了,全国那么多人,就算是有人模仿了他做酱的手艺去开作坊了,只要吃惯了他们家的酱料,也不会为了多省几个铜板去买别人家的。 毫不客气的说,有他们家鲲在,整个清河码头,只怕还没人有那个胆子敢盗取他的秘方单独出去开作坊,不怕被鲲哥带人砸了你尽管开啊!就鲲哥那暴脾气~啧! 白春笙得意地想,有人罩着就是爽!想干什么干什么,不服?憋着! 他们家鲲哥真是可软萌可暴力、男友力爆棚的居家好暖喵! “好了,第一批也别做太多了,将採买的两千斤麦面做完就差不多了,对了,记得下次去窑厂让他们烧些和酱缸配套的盖子,若是天气不好,就把盖子盖上,这酱缸这么大,搬动也不方便。”看到院子里洗刷干净在那儿暴晒的酱缸,白春笙突然想起没有预定盖子,立刻吩咐道。 旁边自然有负责採买的人记下不提。所以说人懒也有懒的法子,白春笙花心思买了人,又亲自带着培养了一段时间,就是为了方便让他们给自己跑腿,他好偷懒的。 白春笙和王鲲风定亲的事情并没有往外面说,两家都有意瞒着,以免王府的人听到了多生是非。一应准备工作却是已经开始做起来了。 这里成亲可不像白春笙他们生活的那个时空,花几块钱去民政局扯个结婚证就算结婚了,在白春笙看来还有五六个月,应该足够准备婚事了,不过,在本地土着王大娘和龚侧妃看来,这么点时间,简直是要逼疯她们的节奏! 更何况婚房到现在为止才刚开始打地基! 王大娘急的上火,嘴上都长了两个大燎泡了,没办法,龚侧妃只能把自己身边两个做针线的丫头暂时借给她,又请了附近几个针线好的主妇们,一起帮着做起了喜被和婚房其他东西。 至于最重要的喜服,王大娘另外出了银子,请了相熟的一户全福人家的老绣娘帮忙做了,她自己这一辈子都没有嫁人,担心沾上了什么晦气,正好手头宽裕,王大娘平日里过日子非常俭省,但是对三个孩子却十分大方,恨不得把家里所有好的都留给孩子们,尤其是大郎,这么多年这个家多亏了他辛苦支撑,王大娘心疼这孩子,更是捨不得在婚事上委屈了他。 一切都在秘密进行,不过,商秋芦是什么人?他既然把他最信得过的千仓留在这边,自然是有些只有他们俩才知道的特殊信息渠道。 千仓敢瞒着王妃,却不敢瞒着商秋芦,早就一五一十地将白春笙和王鲲风已经秘密定亲、并将于年节下成婚一事详细告诉了商秋芦。 商秋芦如今跟在世子身边,因为做事机敏,又会做人,很快便融入了世子身边的其他侍卫中间,且因为处事得当,深得王爷与王妃器重,更是因为对世子有救命之恩,连王府管事们都对他另眼相看,要知道,王妃可就这么一根独苗苗,商秋芦救了王妃的命根子,也难怪王妃对他另眼相看了。 此刻,世子正在书房内温习功课,商秋芦无聊地站在外面的屋檐下,看着树梢上挂着的一弯新月,心里想着远在千里之外的那只河蚌精,明明看起来什么都不懂,却又好像什么都知道,明明看起来不谙世事,有时候却又十分精于世故……商秋芦这短暂的人生,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每一种人在他的世界里,都会被精准地贴上各种标籤,他会藉助这些标籤,决定怎么对这些人实行攻略。
第92页 只是,这种游刃有余的处世法则,在白春笙身上屡屡挫败。 他知道这样不正常,他从不允许自己的人生出现任何的意外。所以,他抓住了这次机会,提前结束了在暗卫营的生活,顺利进入了王府。 原本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他为了这个目标,奋斗了那么久,吃了那么多苦。可是,走的时候,抱着那两罐沉甸甸的、明显比别的辣椒酱多得多的酱菜罐子,他本该轻松的心,却也跟着沉甸甸的,坠得人难受! 今日,他收到千仓的飞鸽传书后,愣怔了许久。 其实,早就猜到会有这么一天的,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千仓不知他心中所想,还在信中问他是否需要暗中替自己准备一份贺礼。 贺什么? 庆贺他还来不及出手,就已经没了希望的那只河蚌吗? 那猫妖下手倒是快得很! 也是,猫妖本性便是喜爱腥气的,闻着河蚌的味道,哪里还走得动?! “秋芦,回去罢!”书房的门从里面打开,两个书童一左一右,捧着世子的笔墨纸砚等物,先生从里面送了出来,外面伺候的婢女立刻替小世子披上一件披风,两个侍从在前面提着明亮的羊角灯,小世子笑眯眯地看了他一眼,沖他伸出了一只白皙的小手。 旁边的侍从们羡慕地低下了头。 小世子回来之后没几日便化形了,王妃当时便重重赏了商秋芦黄金百两,锦缎十匹,王爷也将他破格提拔为王府一等侍卫,明眼人都知道,这是王爷和王妃对商秋芦的嘉奖呢,若不是他及时找到小世子的下落,小世子这般年纪,在外面化形,危险重重,只怕是九死一生了。 这也只能说是人家命好了,在千里之外都能碰巧遇到小世子,还平安救下小世子,别说受了点伤了,就是去了半条命都值得啊!救了世子,王府难道不得养着他一辈子? “秋芦,你今日仿佛有些不开心?”晚上,小世子洗漱沐浴后,遣开众人,单独留了商秋芦说话。 外人都道小世子流落在外的时候和商侍卫处出了感情,只有他自己知道,和商秋芦在一起的时候,更多的是聊起大哥和三郎他们的事情。 不过,这些可千万不能让他身边的那些人听到,那些都是母妃安排在他身边的耳报神,若是这些事情传到母妃的耳朵里,别说商秋芦要受到责罚,只怕连大哥他们也要遭受池鱼之殃。 “并没有,只是,辣椒酱吃完了……”商秋芦顿了顿,有些不好意思地咳嗽了一声。 “噗~白掌柜做的辣椒酱确实很好吃,你若想吃,发个信过去,让那边的人快马送些回来就是了,左右每个月都有人从那边过的,都是你们自己人,客气什么?”小世子打开点心匣子,挑了两块点心放到他手里。 “还是不了,下次若是有人去那边,属下托人带些回来就是了,既然已经从暗卫营出来了,有些规矩还是要守的,不然王爷责怪下来,难道还要麻烦世子替属下求情?” “你如今是我的人,本世子替你求情怎么了?只是你做事向来周到,从不给我求情的机会罢了。真是无趣!”小世子拿了两个核桃丢到他怀里,商秋芦认命地从食盒里面取了小锤子出来,给世子爷砸核桃。 “也不知道大哥他们现在如何了,母妃从不给我看大哥那边的消息,你说,大哥都这么大了,我三叔家的五哥还比大哥小两岁呢,听说马上都要当爹了,母妃什么时候才会给大哥相看亲事啊?你说我要不要找个合适的机会,提醒一下母妃?”小世子是个事儿妈,刚化形就开始替自家大哥的婚姻大事焦虑上了,担心他大哥没人管会变成大龄单身喵。 “属下觉得您还是别管了,一来,王妃的脾气您也知道,到时候一旦弄巧成拙,说不定还会连累大公子受到责罚;二来,万一大公子这段时间突然在那边看上了什么人,您这么贸然让王妃替大公子定亲,岂不是反倒给大公子惹了麻烦?”商秋芦一边砸核桃,一边慢条斯理地给小世子解释道。 “也是,是我考虑不周了,幸亏有你!秋芦,你往后可不能离了我!”小世子圆熘熘的大眼睛依赖地看着他。 “嗯!属下自然唯世子马首是瞻。”商秋芦将砸好的核桃肉取出来,放在手心里吹了吹,去掉里面小小的杂质,只留下核桃肉,那么一把核桃肉,还不够小世子两口的。 “好了,吃了这些足够了,刚换牙呢,吃多了,王妃捨不得罚您,我们可要跟着挨板子了。”商秋芦将点心匣子重新盖起来,果断没收。 商秋芦不知道的是,他最爱吃的已经断顿的辣椒酱,很快便要乘着商船被贩运到皇城来了。 白春笙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一个河蚌精,既没有依靠养殖珍珠发家致富,也没有靠抓鱼捕虾走上人生巅峰,真正靠自己的本事赚来的第一桶金,竟然是做辣椒酱这门手艺! 王鲲风的第一船山辣椒运回来之后,因为自家作坊还没有建成,为了赶在山辣椒开始腐烂之前赶紧把辣椒酱做出来,白掌柜便雇了鱼街附近一些平日里无事可做的家庭主妇们,去临时租的那个院子里帮忙洗辣椒、剁辣椒。 辣椒,尤其是山辣椒的味道,地球人都知道,满院子的人集体剁辣椒,那几日,原本常年飘荡着鱼腥味的鱼街,都被辣椒独特刺鼻的味道给占据了。 这味道没引来投诉的老百姓,却引来了一个头脑灵活的走商的商贩。 这商贩也是个吃货,在白家食铺吃过一次葱油拌鱼面之后,便对食铺里口感独特的酱料给吸引了,只不过这个时空的食铺,他就是单纯的食铺,很少有食铺因为自家烹饪的酱料好而单独卖酱料的。 这事儿若是搁在寻常食铺头上,这商贩老早想法子,或强买,或栽赃,想方设法也要弄到白家食铺的酱料方子了,这不是……咳!听说这食铺的老闆乃是本地码头的王大郎十分要好的兄弟,那位王大郎的威名,他们跑江湖的谁不知道?人家可是单挑过一窝水匪的,兇悍无比! 看了看自己的小细胳膊,那商贩很明智地打消了自己那些阴损的主意。 从此便掉转矛头,每迴路过清河码头,便照例要来催促谢篁一番,希望他们能早日多做些酱料出来,再往北,那些贵人们口味都吃的比较重,一定会喜欢这样口味厚重又十分鲜美的酱料的,到时候他便又多了一门发财的路子了。 这一次这名邓姓商贩运气特别好,船刚在码头停靠好,他那善于发现美食的鼻子,就闻到了空气中那股浓郁的剁辣椒的味道。 果然!去白家食铺一问,白掌柜竟真的听到了他的请託,专门开了个作坊,要做这个辣椒酱在铺子里卖! 邓老闆哪里肯让他就这么在店里零散卖掉了? 当下便软磨硬泡地要到了白掌柜家作坊的位置,饭也没来得及吃就寻过去了,他今天的运气非常好,竟然在作坊里碰到了过来指导小工们腌辣椒的白掌柜! 白春笙看到这邓掌柜也很无奈,这厮几乎每回过来,都要问一回辣椒酱的事情,不然他也不至于自家作坊还没建造好,便忙着租房子开始做起来了,一来是不想错过现在的辣椒产量高峰期,想趁着现在辣椒便宜量大,多做些留着做冬天的存货;二来,自然是不想再听这位邓老闆聒噪了。
第93页 “白掌柜!这辣椒酱您可答应过小弟的,一定要卖一些与我的!”胖乎乎的邓老闆今年已年过三十,不过,在已经几百岁的河蚌精面前还是很谦虚地自称小弟的。 “上回不是答应你了?放心吧,第一批出来我分一半给你,不过咱们事先说好了,第一,你拿去的辣椒酱,不许在本地售卖,第二,价格上,我给你的价格,和咱们这里本地买的价格是一样的,邓老闆若是不愿意,我们也不勉强。” “怎么会不愿意?愿意愿意!我原本就是要贩到北方去卖的,就是这价格……” “我给别的商贩也是这个价格。一斤装的山辣椒酱,外加一斤葱油,外面一个竹编的小提篮,一共是三百八十个铜板。” “那……篮子我能不要,光要辣椒酱和葱油吗?这样能不能便宜点?”邓老闆习惯性地就想还价。 “不行哦,我们都是搭配好的,专门放到码头上作为本地特产卖的,邓老闆您也知道,咱们码头上来往的客船不少,难得路过此地,十有八九都会买些本地土产回去,这篮子提着光鲜体面,且又实用,价格也不是很贵,多的是客人会买,今日若不是你来,其他人我是不会答应的了。” “您可想好了,不买也没关系,我们自己卖,也不是卖不掉。辣椒酱这东西您也知道,放个一年半载的也不会坏。” “成!那就先给我五百件!”邓老闆咬牙,这种稀罕玩意儿,贩到北方去,利润只有翻倍的,他若是黑心一点,加个几倍卖出去也不是不可能。 “五百件?没有那么多,我们还要留一些在店里卖呢,这一批最多只能匀出来三百件给您,要不您先拿去试试?若是好卖的话,下回我再多给您预备些?” “只能如此了,多谢白掌柜!那这批货多久能装船?” “您还要去下游装鱼干吧?这样,等您过几日回来路过码头的时候,我一定给您预备好,随时都能装船。” “好!那这定金,不知道是多少?” “邓老闆又想哄我这第一次做买卖的妖了,你们凡人界的行规,不都是三成货款为定金吗?到了约定的日子不来取货,这定金可是不退的。”白春笙笑眯眯地看着他,小样儿,跟小爷我玩心眼,想当年那些tvb商战片我可不是白撸的! “白掌柜真是聪慧过人……前途无量啊!”邓老闆干笑两声,乖乖地掏出了定金。 第49章 “做什么这么开心?还买了这么些螃蟹?”傍晚下工的时候, 王鲲风照例从码头带了几条鱼过来,就看到他的未婚夫拎着一篓子大螃蟹笑的眼睛都快看不到了。 这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这河蚌竟然会买螃蟹吃?不怕那个螃蟹精跟他断交? “近日沣河鲦鱼正是上市的时候, 我雇了一艘船,让谢篁替我採买鲦鱼去了,来回起码也要七八日, 趁他不在,咱们好好吃几日螃蟹!”白春笙笑得一脸满足。 不容易啊!眼看着螃蟹上市,却因为家里有一只螃蟹精而不能吃,简直是痛苦不堪!还好他足够机智,想出了这么一个“调虎离山”的法子。 刚送走螃蟹精, 他便立刻揣着钱袋子,去鱼街买了半篓子今日刚抓上来的青壳大螃蟹, 这种螃蟹有点像后世着名的阳澄湖大闸蟹, 体大膘肥,青壳白肚,张牙舞爪的,看着就肉质鲜美, 一路上拎着螃蟹,白春笙的口水都快忍不住了。 想当年他可是一个月不去吃一次螃蟹就难受,什么帝王蟹、皇后蟹、梭子蟹、青蟹、面包蟹、毛蟹、大闸蟹、太湖蟹……对于他们这样有钱没处花的拆二代们来说,没事吃一顿螃蟹, 简直就跟买瓶矿泉水一样寻常! 没想到自从来到这里,误交损友, 和那只胆小的螃蟹精成为朋友之后,他竟再没有吃到过一次螃蟹,简直是闻者流泪! 现在,好不容易把那只敏感脆弱的螃蟹精给忽悠走了,趁着他不在,白掌柜要一次吃个够!什么清蒸大螃蟹、盐焗蟹、麻辣蟹、螃蟹粥、干锅香辣蟹……全部都要吃一遍! “你这是稻田蟹吧?明日我让人送些黄多的河蟹过来。趁着老谢不在,你赶紧吃吧,等他回来就吃不到了。”王鲲风看他一脸的馋猫样儿,不由觉得有些好笑。 “好啊好啊!多送些母蟹,今天这些都是公的,稻田蟹的母蟹,要半个月之后才能上市呢。”白春笙有些惋惜道。这种稻田蟹个头虽说不是最大的,但是味道却比寻常的河蟹更足一些,肉也多。 “你若真想时常吃到螃蟹,不如将那螃蟹精打发去跟船採买,比他在食铺上工还轻松些,每个月有大半时间都在外面,他不在,你想吃多少螃蟹都成。”王鲲风笑着提议道。 “那不成!老谢太老实了,我怕他出门容易被骗,现在外面坏人可不少。”虽然对这个提议很心动,可是,白春笙还做不出为了满足口腹之慾牺牲朋友的事情。 “你对这只螃蟹精倒是不错……”猫大爷冷哼道。 “你又吃什么飞醋?老谢跟我是好兄弟!”白春笙白了他一眼,路过济世药堂的时候,顺手进去打劫了些上好的花椒和其他香料。 自从知道这济世药堂也是猫大爷的产业之后,白春笙就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调料店,没事就来寻摸些上辈子熟悉的做菜的香料,毛大夫每每看到他都忍不住头疼。 “说起来,毛大夫是人还是妖啊?”从济世药堂出来后,白春笙悄声问道。 “他也是半妖,是人族和猫妖的后代。”王鲲风轻声提醒道,“所以,偶尔欺负一下就行了,别招他,不然被他挠了,我也不好去给你主持公道,毕竟是长辈。” “知道啦,快点回去吧,今晚我要大显身手!对了,你去把三郎和龚夫人也请过来吧,三郎还没吃过我做的螃蟹呢。” “你就记挂着三郎他们?”王鲲风一动不动地看着他,脸上的不满都快掩饰不住了。 “等明日里买了膏蟹回来,我单独给你做一个蟹黄汤包……”白春笙悄声哄道,“就给你一个人吃,不给三郎他们。” 小心眼的猫大爷终于满意了,将手里拎着的鱼给他放在井台边,自己出门去通知三郎去了,路上路过酒楼,还顺手买了两坛果酒,他记得上次白春笙很喜欢这果酒,只可惜本地没有酿造这果酒的野果,下回倒是可以托人多带一些回来藏在家里,那傻河蚌喝醉了酒,倒是挺热情的……咳! 晚上,白春笙果然做了一桌子螃蟹宴,加了些果酒的清蒸蟹,个大肉满,用米醋和姜末简单调制的蘸汁儿简单蘸一下就非常好吃,还有下面铺了一层炸红薯条的香辣蟹,油亮亮的辣椒炒蟹,蛋黄焗蟹……王鲲风带回来的几条鱼也简单收拾了一下,做了一大锅鱼片粥,外加一篮子炸得金黄的酥炸鱼片,一大盆沸腾鱼片。 三郎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吃到螃蟹这种东西,一开始看着还不太敢吃,没想到吃了一口便停不下来了,辣椒炒过的蟹腿,咬破之后唆一口,满嘴的鲜香,这个季节的螃蟹正是肉质肥美的时候,连蟹脚上的肉都有很多,一桌人一开始还会聊几句,到后来便顾不上说话了,一心一意地拿了螃蟹在那儿剥肉吃。
第94页 月上中天,一桌螃蟹宴也吃的差不多了,看着满桌子的蟹壳蟹腿,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谁第一个笑了出来,满桌子人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谢哥儿若是看到咱们吃了这么多螃蟹,只怕今晚便吓得搬走了~”三郎的嘴巴红润润的,眼睛里也闪着光,看着活泼极了,龚夫人也在一边笑眯眯地给儿子擦了擦指甲缝里沾上的辣油和蟹肉。 “所以,这几日趁着他不在,咱们索性过个瘾,多吃几顿!等他回来,咱们就吃不着这般肥美的螃蟹了。”白春笙想到明日猫大爷答应自己的膏蟹,忍不住舔了舔嘴角。 “吃蟹岂可无酒?我那边恰好新做了几坛菊花酿,明日便搬些过来与你们尝尝,再做几样精緻点心,熬一壶姜茶。”龚夫人笑眯眯地开口道,她当年在娘家的时候,平南侯府还没有像现在这般显赫,只是寻常武将人家,也没有那许多规矩,一家人每日热热闹闹地坐在一处用膳,也不知道现在家里如何了。 自从王爷和王妃将三郎送去别院,她连番写信回家求援,家里也不管她之后,龚夫人便和娘家来往少了。她知道娘家人的无奈,平南侯府说到底也只是新贵,并无多少底蕴,在外面还好,去了皇城,也只能依靠豫亲王府了。 从前她确实怨恨过,现在和三郎团聚了,她也不想再纠结过往了,好好和三郎一起过日子才是正经事,她是凡人,并没有妖族那般长久的寿命,能陪伴三郎的时间,也不多了。 余生太短,她不想浪费太多的时间,在那些无关紧要的人身上。 “菊花酿?”白春笙眼前一亮。 “前些时日,我陪母亲去庙中礼佛,恰好遇到一片野生的黄菊,山居无事,我和母亲便採摘了许多新鲜的黄菊,做了些菊花酿出来,想着等中秋佳节之时,每家分一罈子尝尝。”三郎解释道。 “早知道我就和你们一起去了,这时节菊花倒是难得遇到开这么早的,摘些回来做些菊花茶也好。”白春笙惋惜道。 “后日我恰好不用上工,不如陪你一起去石佛寺游玩一番?那边我记得有一处山坡向阳,十分温暖,想来三弟他们定是在那里遇到那片提前开放的黄菊的。” “大哥猜得没错,正是向阳的山坡,那边还有许多野生的柿子树,我们过去的时候,看到树上挂了许多的柿子,等中秋过后,便可过去摘柿子吃了。”三郎笑眯眯地说,他变成猫之后很会爬树,到时候定能爬到最高处,摘那上面最甜的柿子。 “那咱们后日便去游玩一番吧,正好作坊那边的辣椒酱也做的差不多了,剩下装坛的事情,交给他们做就是了,我这累了好几日,也该放松放松了。”白春笙觉得他已经很久没有给自己放假了,想当年他还是拆二代的时候,可是一年365天,每天都是假期。 第二天,猫大爷果然信守承诺,一大早便命手下送了两大篓子的新鲜螃蟹过来,个个都是团脐儿的母膏蟹,螃蟹资深爱好者白掌柜等不及晚上,中午便蒸了十几个,和闻着味儿过来蹭吃的三郎分了吃。 “三郎,你今后有什么打算没有?”吃完螃蟹,三郎也没事,便在这里帮他打下手,将那些螃蟹都用刷子刷干净,养在清水里,等着晚上吃。 “暂时还没有,母亲大约是从前被吓坏了,每日都要看到我才能放心,我也不能丢下她去和大哥学着跑商,再说了,咳!春笙哥你不知道,母亲把自己的嫁妆,还有这些年外祖家送来的值钱的东西都带出来了,我估摸着,就算我什么都不做,靠着那些东西,也足够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了。” “所以我想着,暂时先不考虑那么多,先陪陪我母亲,等母亲好些了,到时候或是开个铺子,或是买些良田度日,总不能坐吃山空就是了。” “说到铺子,我这里倒是有个买卖想让你去做。”白春笙站起来擦了擦手,去屋子里拿了几张纸过来,“三郎,你过来看看。” “这是何物?” “这是我想出来的一些家常用的陶器器皿。”白春笙指了指自己画的那些设计图,“是这样,之前咱们作坊里一直在下游镇子上的窑厂定做陶罐子,做好了还要通过船只运过来,光是这运输的费用便不低,加上码头搬运的费用,你也知道我们作坊做起来之后,每年要用的陶罐数以万计,再拿去找下游的窑厂定做,白白让他们赚了银子不说,我这边的成本压力也很大。” “所以,春笙哥哥你的意思,是让我自己开一个窑厂?” “正是如此!不过,不是你一个人开,咱们一起开。”白春笙笑了笑,“我有图纸和花样,你有本钱,你哥人面广,再让他给我们找几个手艺不错的制陶师傅,请些小工,咱们这窑厂便能开起来了。” “等到咱们的窑厂开起来了,你也可以在镇上买个铺子,专门卖各种家常用的陶器。” “这陶器又不贵重,放在铺子里,能卖得出去吗?” “你傻啊?左右铺子是自己家的,又不花费多少银子,再说了,陶器又不容易坏,真要卖不出去,咱们拿回家自己用也不亏。我这陶器都是整套的,最是古朴风雅,你信哥哥一回,这玩意儿烧制出来,那些文人墨客看了定然喜欢的。” 白春笙要做来放在铺子里卖的陶器,自然不是这个时空寻常人家家里两个铜板一个的那种粗糙的大陶碗,而是成套的手工陶罐茶叶罐和茶盏茶壶之类的,甚至还有造型古朴雅致的笔洗笔架之类的。 之前在食铺他就发现了这个商机,许多乘坐客船路过的外地客人里面,十有八九都是识文断字的,想来也是,不是家境殷实的也捨不得乘坐客船,而是搭乘最便宜的过路商船,而家境殷实的人家,又怎么会捨不得给孩子读书识字呢?这些客人下船之后,除了品尝些本地小吃之外,最大的乐趣便是寻摸些本地土产,又或者是什么古朴雅致、土而不俗的玩意儿,带着作为出门一趟的伴手礼。 甭管哪个朝代,旅游景点的特产店都是最赚钱的。 他要赚的,根本不是本地人的钱,而是那些闲着没事便要出来游歷山水的外地土豪们。 “再说了,就算不卖这些,窑厂里光是每年供应我那作坊,赚的银子就不比你开铺子少了。”白春笙劝道,原本这个生意他自己做也不是不行,只是他懒,觉得现在家里这两处买卖,足够供养他在这个陌生的时空活得舒坦了,产业再多,他就得累成狗了,作为一个懒癌晚期患者,白掌柜表示,钱够用就行,多了放在钱庄里,还不知道自己死后便宜谁呢。 “那行,我回去问问我娘,若是我娘同意了,我便开个窑厂好了。”知道自家老娘的家底子,三郎觉得他娘一定会答应的,毕竟,之前他娘还拿了一块据说价值五千两银子的玉佩给他戴呢,被他拒绝了,码头人多眼杂,戴着这么一块招人眼的玉佩出去,那不是等着被人抢吗? 果然,龚夫人一听这是白掌柜的意思,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不过一个不值钱的窑厂,买地再加上请几个大师傅,十几个小工,满打满算也不过千把两银子,赚了也好,亏了,就当是给三郎玩玩好了,想当年在王府的时候,张侧妃所出的五郎喜欢玩绣球,买了一个波斯国商人的宝石绣球便花了三千两银子呢。
第95页 她的三郎这些年在外面吃尽了苦头,何曾买过这般贵重的玩具? 龚夫人就像是一个宠溺孩子的老祖母一般,恨不得把所有孩子喜欢的玩具都买回来。不过区区一千两银子,哪怕就是丢水里换三郎一笑,也是值得的,更何况,这孩子素来懂事,从来都不乱花钱,让她一腔母爱想倾注都找不到花钱的地方,现在好了,儿子想正经做点买卖?必须支持啊! 龚夫人当即就取出五千两银票,让他买就干脆买块大一些的地方,这样今后若是需要扩大窑厂,也无需再费心筹买了,毕竟,窑厂若是热闹起来了,附近肯定会有人家搬过来,到时候,要扩建就得找这些人家买地,让人家搬家,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多谢娘亲!”三郎也想到了这个,当即便收下了银票,转身就去找他大哥商量买地的事情去了。 “这么大一块地不好买,”王鲲风想了想说道,“你先别去找人打听,万一人家知道你要买,就要抬价了。我去找找衙门里的兄弟,看看有没有犯了事要卖地的。” 猫大爷真不愧是鱼街一霸,算计人都算计的这般光明正大。出了二两银子,请衙门里几个兄弟去酒楼吃了一桌酒席,第二天,便有人来给自己传递消息,衙门大牢里有个犯人,愿意花钱赎罪,将他家在镇子外的一百多亩地“捐献”给衙门。 “鲲哥,咱们这位县太爷可不是本地人,没准过两年就高升了,这次豫亲王府的小世子在本县被救,县太爷的考评不用说定然也是上上等,这地到了大老爷手里,定然是要转卖出去的,你且等着好了。” 果然没过几日,县太爷家的管家便放出风声,说是家里要去州府置办一处宅院,还缺了几百两银子,要将城外一处田地给卖了,因那处田地成色不是很好,一百多亩地,便作价五百两。 县太爷家的地,谁敢还价啊?有那觉得不值的,便缩着头不肯开口,王鲲风便让黑鱼精出面,从县太爷的管家手里买下了这块地,挂在了三郎名下。 地好买,手艺好的大师傅却难找,王鲲风已经派出手下去四处打听了,年纪大一些没关系,只要手艺在,总可以带几个徒弟出来吧? 和三弟的窑厂相比,带未婚夫郎出门游玩才是正经事。 作为一个不算出名的大城,清河县真的没有什么值得被外界传颂的着名景点,唯一的一个,大概就是镇外小山上的石佛寺了吧。 这石佛寺还是前朝的时候出现的,传说是有一游方和尚路过此处,夜宿山中,突然天降奇石,状若弥勒,那僧人有感而发,觉得这是佛祖的旨意,命他在此处修建庙宇,传颂佛音,于是便有了这石佛寺。 其实就是一个海拔不足三百米的小山,山上有一个石头搭建而成的小寺庙而已,因为这个传说,香火倒是比别处旺盛些,却远不及皇城那些赫赫有名的大寺庙。 白春笙和王鲲风都是俗妖,过来可不是礼佛的,专程是为了来野餐外加採摘野菊花回去制茶的。 鑑于某只河蚌精身娇肉贵怕日晒的体质,俩人特意起了个大早,赶在太阳出来之前便赶到了山脚下,将骡车寄存在山下农户家里,便带着东西上山了。 这山并非什么名山大川,现在也不是礼佛的日子,山里人不多,偶尔可见三两个山下的农户在山腰开闢出来的山地里种植些山辣椒、大蒜子之类的,山里野物多,番薯玉米什么的种了很容易被野物偷吃,也就只有山辣椒和大蒜这种刺激性强的植物,不会有动物来偷吃了。 “山里空气真舒服!”深唿吸一口,感受着山间浓郁的露水气息,白春笙满足地嘆息一声。 “南方有水泽,每逢早晚便有云雾萦绕,我看你倒是很适合去那边生活。” “那有何难?等我赚够了养老钱,想去哪里不成?” “快走吧,我已看到那处野菊花了。”山不大,他们两个大男人没走多远,便看到不远处山坡上那一抹明黄。 “这里真好看!”朝阳下,一簇簇黄色的小菊花沾染着露珠,正是半开不开的时候,非常适合摘下来晒成野菊花茶。白春笙上辈子也经常陪奶奶去山里摘这样的野菊花回来晒茶,自然知道要选拿还没完全开放的最好。 两个人蹲在那里,摘了没一会儿一个篮子就满了。王鲲风取了随身带的麻袋,将篮子里的花朵倒进去,等到摘满了一袋子,也快到午间吃饭的时候了。 “你在此处歇息片刻,我去弄些柴火过来。”王鲲风顺着山间泉水的响声,找到了一处约莫半人深的泉坑,让白春笙在这里歇着,他去林间寻觅枯柴去了。 现实生活可不是白春笙上辈子看的影视剧,随便砍一棵树就能当柴烧了,湿柴烧起来那烟大的能充当狼烟,不知道的还以为山里起了山火呢,除了熏蚊子之外没有别的用处,因此,王鲲风去林子里寻的,是那种枯死后自然掉落的树枝之类的,那个才是可以拿来做柴火烧饭的。 白春笙带了两个竹筒,竹筒里是一早就准备好的米和菜,开口处用竹片塞起来了,到时候可以放在火堆边做些竹筒饭,就算是主食了。在外面弄其他吃的也不方便,他昨晚做了些烙饼,还有一罐子加上肉末豆干炒熟了的甜面酱,待会儿将面饼在火上烘烤到两面金黄,剖开后,取一些炸酱塞进去,简单又美味,只是没有带锅,等一下就没办法做汤了。不像上辈子,连各种汤都能做成方便携带的,用开水沖泡一下就行了。 “春笙,你看我抓到了什么?”王鲲风的声音从林子里传来。 第50章 “难道是什么野味?”白春笙蹿了过去。 过去一看, 竟然是一窝灰白色毛绒绒的小兔子! “这么小,怎么吃?”白春笙瞪大眼睛。 猫大爷:“……” “不是给你吃的, 这小兔子很可爱, 拿回去养着玩吧。”半晌,猫大爷小心翼翼地脱下外衫,将那几只瑟瑟发抖的兔子捧到了衣衫里, 兔子很小,他一只手就能捧起来,白春笙在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认命地走过去,将猫大爷丢在地上的柴火捡起来扛在背上。 他就知道!哪里是要抓回去给他养着玩的?分明是这只大猫自己萌兔纸!想养又觉得不好意思, 所以拿他做藉口?一大把年纪的喵了,怎么还这么幼稚?居然萌兔纸! 不过, 想到这傢伙大概从小就没什么玩具, 别院生活清苦,自己尚且养不活,更别提养宠物了,好笑之余又忍不住有些心疼这傢伙, 看他抱着兔纸的样子,大概真的不曾养过宠物吧? 回到暂时休息的露营地,白春笙将方才摘菊花的竹篮子拿出来一个,里面垫了些枯草, 让王鲲风将几只灰兔子放进去,想了想, 又扯了一些没有露水的青草回来,递给王鲲风:“我去做饭,你帮我把兔子餵一下吧。” “麻烦!”猫大爷别扭地接过那把青草,小心翼翼地往小兔纸嘴巴边递过去。 “你要不喜欢的话,要不咱们还把它们放回去吧?”白春笙逗他。
第96页 “不行!我方才过去捡柴火的时候,只看到了这几只小兔子,没看到大兔子,说不定是被猎户抓走了,它们这么小,放回去就没命了。” “那好吧,先说好啊,我每日要去铺子里,还要去作坊,没时间照看它们,要不白天你帮我看着点?” “那不是变成我养了?” “养不养?不养丢掉了啊!” “……养!” 白春笙真是被他气笑了,这傢伙有时候看着稳重成熟,有时候却又像是个小孩子一般。若是让那些惧怕王大郎威名的人,看到这傢伙竟然在餵兔子,想必内心也是崩溃的。 都是半成品的食材,做起来很快,将竹筒饭放在火堆边慢慢烧,白春笙先烤了几个饼子,里面夹入做好的炸酱,看到附近水潭边有些野生的麦菜,便顺手摘了些嫩叶来,洗干净之后,在煮好的滚水里过一下,塞到饼子里,就是一个中式汉堡了。 “快吃吧,吃完早点回去,天热起来了,再不回去,我就要变成河蚌干了。”白春笙心塞地咬了一口麦饼。 上辈子他能晒太阳的时候,不知道珍惜,整天宅在家里,这辈子不能晒太阳了,又贱嗖嗖地渴望着阳光照在身上的感觉,想想也是病的不轻。 “你等等!”王鲲风三两口吃掉手里的麦饼,往林子里去了,过了一会儿,手里抓着一把藤蔓出来了。这藤蔓长着巴掌大的心形的叶子,王鲲风将其中两根藤蔓交错固定住,然后快速编织起来,没一会儿就编出了一顶大大的斗笠,四周还垂下一些藤蔓来,实在是遮挡阳光的好东西。 不过,白春笙却表示他不太想戴上这玩意儿。 “为何?戴上就晒不到了。” “不是……主要是我个人不太喜欢戴绿帽子……”白春笙挣扎道。 王鲲风:“……” 最终,白春笙还是被迫戴上了这顶纯天然无污染的绿帽子,只不过,某大猫或许也觉得绿帽子有些难听,便又去摘了些明黄色的野菊花编到了帽子上面。 “翠绿配屎黄,还不如方才的绿帽子呢~” 白春笙默默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对猫大爷的审美有些绝望。 到了镇子外面,白春笙果断摘下了头上配色奇葩的绿帽子,从路过的小贩那里买了一顶斗笠戴上,心里暗暗发誓,今后但凡大晴天出门,哪怕忘了钱袋子,也绝不能忘了戴帷帽! 饶是如此,回到家的时候,身娇肉贵的河蚌精露在外面的胳膊也有些晒红了,猫大爷黑着脸将他推到屋子里,亲自去打了井水来,又烧了一大锅热水,夏天的井水太凉了,若是直接拿来泡澡,即便是水妖也很容易伤到心肺,兑好温水,王鲲风让白春笙进去洗澡,自己拿了摘下来的野菊花,倒在院子里的地上晾晒不提。 几只小兔纸最终还是被安顿到了王大娘那边,当然了,爱面子的猫妖是这么对王大娘说的:“这是春笙在山里捡到的,看它们可怜便带回来养着,他那边近日事情多,便暂时寄养在咱们家。” 王大娘这些时日除了忙着暗中张罗婚事,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听说这兔子是白春笙托她养的,便高兴地将家里不用的鸡笼子打扫出来,里面垫了一层干净的稻草,给几只小兔纸做了一个兔子窝。 “咦?大哥这是你养的兔纸吗?”阿姌蹦蹦跳跳地跑过来,蹲下来看那几只瑟瑟发抖的小兔纸。 “不是!”王鲲风毫不客气地甩锅,“是你春笙哥哥的兔子。” 于是,到了晚上的时候,附近人家都知道,白掌柜去山里玩了半天,带了几只兔子回来。好几户人家的孩子觉得稀奇,都跑过来围观兔子,小兔子刚离开母亲,被那只可怕的猫妖抓住了不说,现在还被关在笼子里,还被这么多可怕的熊孩子围观,还强迫它们吃胡萝蔔……吓得都开始拉稀了,最后还是王大娘担心兔子吓死了,这次将熊孩子们都赶走了。 “听说,你今天到处跟人说那兔子是我养的?”晚上,因为白天疑似晒伤,某只河蚌又被霸道猫爷按在药浴桶里药浴,两只胳膊都被按在水里,水润漂亮的眼睛怒气沖沖地瞪着某个让他背黑锅的大喵。 “我抓来送给你的,自然是你的兔子。”猫大爷毫无愧疚之意地将浸湿了药汁的湿布巾搭在他肩膀上,这河蚌的肌肤也太过细嫩了,白日不过是替他扛了一捆柴,这肩膀竟然都开始淤青了。 “你从前在水里的时候,都是怎么活下来的?”看着这一身比鸡蛋白还要柔嫩的肌肤,猫大爷十分不解,“不是说水中妖族也十分兇悍善战吗?你小时候竟没和别的水妖打过架?” “大哥!我是河蚌!不是鲨鱼!我做什么要和别的水妖打架?其他妖打架的时候,我只要躲在蚌壳里就行啦,等到他们打的差不多了,若是有谁打架的时候碰到我了,我再趁他受伤去找场子,这样才是我们河蚌应该做的事情吧?” “你们河蚌真是狡猾……” “你说什么?”河蚌精用实际行动告诉霸道猫爷,他们河蚌虽然胆子小,但是也是有牙齿的! “小牙齿还挺尖利的,你怕不是河蚌和锯齿鲨的混血吧?”王鲲风舔了舔被咬出一个深深齿痕的虎口,笑了笑,勐地俯下身去,准确地噙住那淘气的红润,含在嘴里慢慢地啃噬,一会儿发狠想狠狠地咬上一口,偏又捨不得,咬到一半放松了力道,锋利的牙齿含着那一处软糯,细细啃噬舔咬,白春笙被他咬得手脚发软,不知不觉两只胳膊便搂住了他脖子,仰起头顺从地享受起来,意乱情迷间,不甘示弱的小舌头还偶尔回撩一下,灵巧的舌头顺着齿间慢慢地晃来晃去,撩拨的猫大爷身体如热铁一般的滚烫,喉咙里发出舒服的咕噜声。 “噗嗤~” 白春笙轻笑一声,松开小舌,带着一丝水润的唇,顺着稜角分明的下巴一路蜿蜒到耳边,带着一丝慵懒软糯的声音,低低地央求道:“鲲哥,我想摸摸你那里。” 猫大爷耳根子火辣辣的烫,抿抿嘴,顺从地脱掉了亵裤,露出了他尚未化形完全的双腿,虎斑纹的猫毛解脱了人类衣衫的束缚,很快便重新变得柔软蓬松起来。 细白如凝脂般的双手,慢慢爬上那一处,迷恋地摸了又摸。 “不行!你、你别这样!母亲说了,咱们还没成亲~”猫大爷颤抖着挣扎着,挣扎的力度却小的微乎其微。 “我知道,我不会碰那里的,我就摸摸。”厚脸皮绒毛控的河蚌精继续上下其手,昏暗的灯光下,白春笙突然发现了一个新奇的所在。 “咦?怎么你肚脐眼这里也有一圈绒毛?好可爱~也是虎斑纹的~” 白春笙伸出手指,弹了弹那处可爱的短绒毛。 “别动!我、我突然想起来码头还有些公事,你洗澡吧!”猫大爷连裤子都来不及穿,瞬间变成了一只虎斑大猫,踉跄着跳上窗台,打开窗户逃走了。 “哈哈哈~”河蚌精趴在浴桶边缘哈哈大笑,他们家猫爷太逗了,这典型的有色心没色胆啊!他都忍不住开始期待他们的新婚之夜了。
第97页 两天后,就在整条鱼街都知道白家食铺的白掌柜最近喜欢上吃螃蟹了之后,螃蟹精带着满满一船的鲦鱼回来了。 这鲦鱼长得有点像是白春笙他们那个时空的白鲦鱼,不过却比那种鱼更长一些,成年鲦鱼约莫一根半筷子长短,背部呈现淡青色,肉质也更加肥厚,白春笙偶然一次买到了这种鱼,便想着要大量採买一些回来,做些熏鱼放在铺子里作为下酒菜卖。 这种鲦鱼非常便宜,他们从捕捞地整船採买,算下来一斤才两个铜板,而且做好的鲦鱼干也可以保存很久,也便于携带,若是有客人吃着好,买上几斤路上带着吃也方便,加工成半成品的熏制鲦鱼,不管是油煎着吃还是烤着吃,还是放在水里煮火锅吃都不错。 这么多鱼,靠他们自己是没办法处理的。好在现如今整条鱼街的街坊们都知道,白家食铺的白掌柜经常僱人做工,一听说白家的伙计从外面运了一整船的鱼回来要做鱼干,便有头脑灵活的主动过来找活儿干了。 新鲜的鲦鱼离了水就会变质,上岸之后就要立刻用粗盐撒一层腌起来,这也是为什么白春笙要派谢篁过去监工的主要原因,螃蟹精虽然脑子一根筋,但是他答应了你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说撒一斤盐,绝对不会只撒八两,有他看着,那些跟船的伙计也不敢偷工减料。 果然,运回来的鲦鱼没有多少变质腐烂的,将压坏的鲦鱼挑出来丢掉,剩下的拿出来剖开,取出内脏,去掉鱼鳃,要做熏鱼干,鲦鱼的鱼鳞一定不能破坏掉,因为那层鱼鳞腌制烘烤后,会变得口味非常独特,也是鲦鱼身上除了背肉之外最好吃的部分。 处理好的鲦鱼,先沥水阴干,然后再撒一层盐,放在巨大的陶缸里,一层一层码放好,最上面压几块重重的鹅卵石,腌制两日后,取出来,放在竹匾上暴晒两日,等到里外都晒干之后,取一些松枝熏制到两面金黄,在通风处晾干之后,便可以保存起来了。 上辈子白春笙最喜欢吃的一道下酒菜,就是这样的熏白鲦了,用农家自制的豆瓣酱、干辣椒、大蒜瓣和菜籽油之类的蒸熟了之后,嚼劲十足,又香又辣,十分下饭。拿来喝酒,他能喝一斤五十二度的老窖! 哪像现在,几杯甜滋滋的果酒就能把他这纯爷们给放倒了……简直是他们夜宵界的耻辱啊!!! “掌柜的,这是剩下的银子。”採买的鲦鱼卸货后,谢篁将剩下的几十两银子还给白春笙。 “给!出差补助!”白春笙从钱袋子里摸出一块约莫五两重的银子丢到他怀里,“天气热,最近鸡蛋难买,回头你去下面养鸭子的农人家里买些鸭蛋回来,我给你腌咸鸭蛋吃,咸鸭蛋的蛋黄,可比鸡蛋黄好吃多了。” “那个,掌柜的,我怎么听说,街坊们都说我不在这几日,你们天天买螃蟹吃啊?”谢篁听到他最爱吃的蛋黄也并没有太激动,而是一脸纠结地看着他。 “这个……”白春笙有些尴尬地看了他一眼,他本来可以撒谎应付过去的,可是,一看到这只呆螃蟹正直的一张脸,他就什么狡辩的话都说不出来了。“老谢,对不起,我、我实在有些馋了。” “唉!我知道了,那、那你们以后,能别在我面前吃螃蟹吗?我看着难受……”螃蟹精有点纠结,他知道凡人里面有很多爱吃螃蟹的,如今还专门有人在稻田里养毛蟹呢,可是,看到那满桌子红彤彤的蒸熟的螃蟹,他壳疼! “我保证!一定不会在你面前吃的!”白春笙如释重负。 “对了,掌柜的,我、我想请周婶帮我去提亲,你、你能不能陪我去找周婶说说?” “啥?提亲?你在外面看中谁家姑娘啦?”白春笙大吃一惊。 “不不不~不是外面的姑娘,就、就是从前住在咱们院子里的曾娘子。”螃蟹精红着脸蹭着脚尖,眼神乱飞,一看就知道做了什么亏心事了。 “你老实交代,是不是对人家曾娘子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我我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在船上看到河里有个人,跳下去将人救了上来,才发现是曾娘子,那时候,她、她浑身湿透,船上许多伙计都看到我将她抱了上来,名节已毁,我、我若是不娶她,难道让她出家做姑子去?” “到底怎么回事?你把话给我说清楚!”白春笙见他支支吾吾的说得语焉不详的,一把将他拉到屋子里,关起门来,一副坦白从宽的严肃脸瞪着他。 螃蟹精被瞪得缩了缩脖子,更不敢说话了。 “你不说是吧?等会儿我就去买一篓子螃蟹回来,蒸熟了,当着你的面儿吃!还蘸醋!” 螃蟹精被吓了一大跳,两根胳膊瞬间变成了巨大的蟹钳,差点撞到白春笙脸上去,手忙脚乱地变了回来,这才老老实实地将事情经过告诉白春笙。 原来,曾娘子到了黑鱼精的别院之后,确实过了一段舒心日子,因为她手艺好,为人本份,很得狐妖喜欢,在别院日子也算称心。 没想到前阵子黑鱼精带着狐妖回娘家走亲戚的时候,曾家老头突然来了,人家亲爹来看闺女,别院管事的也不好一味拦着,不过,到底派了两个身手好的护院在旁边看着。 曾老头来的时候衣衫褴褛,头髮花白,看得跟个乞丐差不多,实在是可怜,曾娘子虽然恨他为了后娘卖了自己,到底不忍心看到亲爹这般落魄,便将自己攒下来的银子取了五两齣来,让他回去好好过日子。 没想到这曾老头却告诉他,自己已经把那个恶婆娘也休了,如今家里就他和后娘生的弟弟,而且,他这次来也不是要银子的,而是因为曾娘子的亲娘坟墓被山上的山洪沖坏了,要迁坟,这在他们那可是件大事儿,他想来接曾娘子回去,好歹认一认自己亲娘埋在哪儿。 曾娘子听到这里,哪里还坐得住?当下便收拾了几件衣裳,又带了所有攒下来的银子,心里想着,万一家里银子不够,她也要出钱给母亲换一处好地安葬的。 别院管事的听说是这么一回事,倒也是人之常情,还做主从帐房支了二两银子,算作是主人家的赏赐,让她回家好生安葬了母亲再回来上工。 谁知道,那曾老头压根就是骗他闺女的,驾着借来的驴车,一路便将亲闺女往县城里拉,曾娘子一看这根本不是回家的路,吓了一大跳,不过,到底在大户人家待过的,短暂的慌乱之后,知道自己并不是亲爹的对手,便假作柔弱地嘤嘤哭泣,问她亲爹要将自己卖到哪里去。 那曾老头这才露出真实面目,只说自己在城里给闺女找了个好人家,那户人家是做买卖的,主母生了个闺女伤了身子,再不能生了,便想找个好生养的,顶好是年岁大一些老实一些的,生了儿子便算作主母膝下的,那户人家也会给曾娘子养老的。 曾老头说的天花乱坠,曾娘子却听得如坠冰窖,妾婢的日子她不是不曾经歷过,根本就不是人过的日子,闻言便知她亲爹又将她卖了一回,当下便只是哭,却趁曾老头不备的时候,跳下驴车拼了命地往河边跑,她是宁死也不肯再去给人做妾的!
第98页 “所以,曾娘子本想投河自尽,却被你路过所救?”白春笙看着这只傻螃蟹。 “有、有人投河,岂能见死不救?” “那然后呢?” “后来,曾娘子醒来,便哭着求我送她去山里的尼姑庵,她要剪了头髮做姑子去。我、我听到外面的伙计都在笑话说我坏了曾娘子的名节,要娶了她才好,我便告诉她我要娶她。” “曾娘子怎么说?” “她什么都不肯说,只是哭,我担心她趁我不在又去投河,便请了船老大的婆娘陪着,现下还在船上呢。” “你等等!我去唤周婶婶回来!”白春笙站起来就往外走。 “掌柜的你等等!我与你一同去!”谢篁连忙追过去。 “正好,我问你,你是真心喜欢曾娘子,还是只是担心她失了名节去做姑子?”白春笙一边走一边问他。 “我、我……我也不知道,只是,曾娘子是个好女子,不该去剪了头髮做姑子的……”谢篁手足无措地回答道,然而,四处躲闪的眼神,还有红彤彤的耳根已经出卖了他。 “男子汉大丈夫,喜欢就是喜欢,扭捏个屁!”白春笙一巴掌扇到他后脑勺上,“曾娘子是个好女子,这个我们都知道,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人家来求娶,只是,你既要娶人家,往后再不可花钱大手大脚了,也要攒点银子养家知道吗?” “知道的,你给我的银子我都留着,这次一个鸡蛋都没有买!” “看来你是真的很喜欢曾娘子。”白春笙嘆息道,连最爱的蛋黄都不吃了,还说什么怕人家坏了名节? “我、我从前只是觉得曾娘子长得好看,那日、那日看到她一心求死,不知怎的,这里很难受,我、我不想她死,也不想她去做姑子,我、我想日日都能看到她。”螃蟹精生怕他不明白,结结巴巴地解释道。 “行了!哥们虽然没成过亲,可不是没有男人的!”河蚌精得意地扬起眉毛。 他如今也是有家室的了。 再不是从前的单身蚌啦! 第51章 白家食铺, 听说曾娘子那不要脸的亲爹又要骗了女儿去卖之后,周婶婶一双好看的细长眉立刻竖了起来, 连身上的围裙都来不及解开, 便跟着前来报信的白春笙和谢篁回去了,路上还不忘一路向熟悉的街坊宣扬曾家那死老头不要脸的行为,鱼街的街坊们本就团结, 一听到竟然还有这种丧心病狂的亲爹,个个义愤填膺,纷纷拍胸脯表示,若是再看到那老头来他们鱼街,保证给他按趴下! 至于按下的过程中会不会不小心伤到哪……天地良心哪!那曾老头听说年纪也不小了, 说不定早就一身毛病了,到时候要是哪里不好了, 可不能怪到他们头上! 这种人早该被天老爷一个雷噼死了!他们替老天爷动手, 也算是替天行道! 那船老大的婆娘知道谢篁和王大郎他们关系都不错,因此一直耐心陪着曾娘子,看到谢篁带着周婶婶这个女眷过来了,虽然不知道这位大娘和这个小娘子是什么关系, 但是想来也是熟悉的长辈,不然也不会赶过来,当下便笑着说去给众人烧点热茶,将船舱的房间留给他们叙话。 白春笙和谢篁看到曾娘子身上披着的还是一个被单, 当下也有些不好意思,便主动退了出去, 将房门关了起来。 “老谢,你现在攒了多少银子了?”站在船头,白春笙一边看着平静的水面,一边问谢篁。 “这……我之前在铺子里做工挣的那些银子,都拿来买鸡蛋吃了,最近这个月的月钱还没有发,所以没来得及花掉,再加上你方才给我的,大概……大概有六两银子?” “就六两银子的身家,你就敢夸口说要娶人家曾娘子?”白春笙听完这死螃蟹的话,差点没一头栽到河里去! 想当年他们那个时空,手机摇一摇骗女孩子的软饭王都不敢这么空手套白狼! 现如今六两银子够做什么的?! 不客气的说,去酒楼摆一桌正经席面,也不止这么点银子! “那、那我以后都不吃鸡蛋了,我去外面偷鸟蛋吃,做工赚的银子,我都交给曾娘子养家!”螃蟹精有些慌乱地说。 他一个妖生活,以前确实大手大脚惯了,赚到手的银子,转头就花了出去,不够花了饿两顿也饿不死,没钱租房子了就变成原形睡在河里,怎么凑合都可以。 可是,掌柜的说得对,他往后不能再这么过日子了,都是要成亲的妖了,总得担负起养家的责任,曾娘子是个好姑娘,他总不能让人家嫁给自己,还要每天担心会不会饿肚子吧?还有住的地方,他们现在住的宅子,虽说商秋芦已经买下来了,说往后给他们随便住到什么时候,不收他们租金,可是,往后他和曾娘子若是有了小螃蟹,总不能一直借住在别人家里吧? 想到自己那微乎其微的存款,螃蟹精顿时一阵慌乱,一把抓住了白春笙的胳膊:“掌柜的,你得帮帮我啊!” “现在想到来求我了?刚才骂我吃螃蟹没人性的是谁?” “掌柜的我错了!这回你一定得帮帮我!只要你帮了我这一回,别说吃螃蟹了,你吃了我都行!” “谁要吃你?”白春笙瞪了他一眼,“也不知道活了几百年了,肉都老了,送我吃我还嫌塞牙呢~行了不逗你了,这事儿交给我吧,你等着娶媳妇好了,我先说好啊,曾娘子也算是我们的老邻居了,你以前犯浑大手大脚不会过日子就算了,往后再这样,我打不过你,鲲哥也不会放过你的!” “放心吧,我会好好待她的。那银子的事?”螃蟹精从前只觉得人生有蛋黄足矣,现在才知道,没有银子,真不行! “你有时间在这里担心银子的事儿,倒不如先担心担心你那个便宜老丈人吧,那曾家的老头子煞费苦心,拿死人做筏子骗了曾娘子出来要卖了她,肯定是很缺银子,缺到连良心都顾不上了,现在曾娘子跑了,我看他不会善罢甘休的,这事儿必须得赶紧解决,否则,曾娘子到底姓曾,婚姻无父母之命,若是那老头去衙门告她忤逆不孝,只怕曾娘子要吃大苦头了。” 白春笙这段时间抽空就在恶补这个王朝的一些律法知识,因此知道了一些诸如“子女没有经过父母允许就嫁娶的,若是上告衙门,这门亲事完全可以不算数,而且男女双方还要被罚款打板子”之类的毫无人性的规定。 “那、那怎么办?妖怪杀人也是要砍头的吧?” “谁让你去杀了那老头了?算了!我不跟你说了!跟你说话头疼~你先帮周婶婶把曾娘子送回去,好好看着,别让那老头找过来,剩下的事情交给我吧!真是上辈子欠了你的!死螃蟹我告诉你,往后你要是不好好在铺子里替我做工,我拆了你这一身的蟹肉,做一桌螃蟹宴!”白春笙头痛欲裂地离开了。 白掌柜万万没有想到,他自己的婚事还懒得去烦心呢,竟然还要给下属操办婚事,简直可以当选本朝十佳好掌柜!
第99页 不过,这种事情他一个人还真没法做,论坑人的坏主意,上辈子各种论坛网站逛了十几年,也算是攒了一肚子坏水了,可是,主意再好,没有执行人也不行啊! 所以,万能的鲲哥在哪里? 鲲哥正在济世药堂接受毛大夫的婚前教育,咳! 鑑于他们家主子一把年纪了还是个大龄未婚公喵,毛大夫十分担心自家主子的新婚夫夫生活,趁着喵大爷来铺子里办事,赶紧将人拉到了后面自己的屋子里,关起门来,神秘兮兮地从柜子里摸出了自己早就预备好的“大婚贺礼”。 “这么早就把贺礼备好了?大婚还有几个月呢,毛先生真是太客气了!”王鲲风笑容满面地接过贺礼,然后,一张笑脸瞬间僵在那儿了。 “嘿嘿~主子您看,这可是我耗费无数心血,求了许多师兄弟,才给您凑齐的几个方子,您看这个,这石榴花瓷罐里的膏脂,大婚之夜用来润滑最好不过了,里面有助兴的药效,我另外加了些止血的药进去,保证不会伤着白掌柜!” “还有这瓶兰花瓷瓶里的药膏,圆房之后,将那处清洗干净,擦干后敷上这药膏,保证第二天生龙活虎!” “还有这个……” “等等!毛先生……这就是你给本公子准备的大婚贺礼?”猫爷耳根子通红,气急败坏地指着桌上的一堆瓶瓶罐罐。 “公子可是觉着不够?是这样的,原本老夫是想多做些给您备着的,可是,白掌柜那身子您也知道,身娇肉嫩的,老夫担心这些药草用在白掌柜身上会引起不适,便先做了这些小罐子的,您拿回去试试,若是合用,属下再给您多备些,马车里也可以备一些以防万一……” “万一什么万一?没有万一!”猫爷气急败坏地站起来,却被热心肠的毛大夫一把拉住。 “主子!现在不是羞怯的时候,您听老夫细细说来啊!” “白掌柜乃是男子之身,虽是水妖,可身子骨素来娇贵,您若真心疼惜他,这大婚之夜,可得好好准备起来!我这里还给您预备了几本册子,您拿回去先看一看,研习一番,若是有什么看不明白的,尽管来属下这里……” “你这些,果、果真有用?”王鲲风被他这么一席话说的也有些犯嘀咕了,他从前只觉得他和河蚌精都是妖怪,没有凡人那许多讲究,可是现在想想,河蚌精虽然和他同属于妖族,可那一身细皮嫩肉,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妖怪,反倒更像是皇城里那些权贵人家娇生惯养的小少爷,平时扛几根柴禾都能把肩膀扛出淤血来,这要是真的到了大婚之夜……猫爷心里不由得犯起了嘀咕。和毛大夫说话的语气也从方才的羞恼变成了忐忑。 就他们家河蚌那一身娇娇肉,若是他稍微力气大些,弄伤了河蚌,难道大婚之夜还要跑出来请大夫?鱼街就这么一丁点大,完全没有秘密的,到时候别人怎么看他?王家大郎禽兽不如,新婚之夜就差点弄死媳妇儿? “咳!毛先生,那就劳烦您,给我讲讲这其中的关窍吧。” “这就对了!”毛大夫一脸欣慰地看了他一眼,将桌上的瓶瓶罐罐收起来,继续摊开准备好的小册子,耐心开始他的专业婚前教育。 一个时辰后,猫爷昏头涨脑地从屋子里出来,都不知道怎么走路了。 尤其迎面就看到“婚前教育”的另一个主要对象的时候。 “咦?鲲哥你耳朵怎么这么红?” “屋子里太闷,对了,这大热天的你跑出来做什么?” “找你当然是有急事,不然我脑子坏掉啦,大热天的戴着这么个破帷帽出来,整的跟刺客似得?”白春笙不耐烦地晃了晃自己的脑袋,“快跟我回去,找你真有事!人命关天的大事!” 路上,白春笙简单把曾娘子和螃蟹精的事情说了一遍,重点提到了那个丧心病狂、连亲闺女都能拿去卖钱,还卖了好几次的曾家老头。 “我活了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亲爹,我觉得咱们之前真是错怪曾娘子那个后娘了,当年曾娘子被卖给地主做妾,外面都说是那个后娘撺掇的,依我看,若不是她那个亲爹点头答应,她后娘再厉害,还敢卖了他闺女不成?现在倒好,大约是自己日子过不下去了,竟然又想来卖女儿?也难怪曾娘子气得投河自尽了。” “消消气,曾娘子不是被那只螃蟹给救下了吗?你放心,我这就命人在码头那边看着,若是那曾老头胆敢到镇子上来捣乱,我便命人将他推到河里替你出气如何?” “那倒不用,这种人渣死不足惜,到时候给你惹了麻烦就不好了,不过还是请你们的人帮忙看着点好了,别让那老头再来打曾娘子的主意。” “怎么?你也心悦那曾娘子?”猫大爷见他三句话不离曾娘子,脸色早就不好看起来,看着巷子里左右无人,一把将他按在墙上,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人命关天!你又吃哪门子醋?再说了,人家曾娘子可是老谢定下来的媳妇儿,朋友妻不可戏!” “也就是说,如果那只螃蟹精不曾求取曾娘子,你便也想娶她了?”猫大爷眯着眼凑近了他耳边,温热的气息钻到他耳朵眼里,痒痒的,又有一种莫名的危险。 “你、你憋乱来,这巷子里人来人往的……万一被人看到~” 话音未落,猫妖尖利的牙齿,瞬间叼住了他柔软的耳垂。 河蚌精脚一软,差点顺着墙滑下去,却被猫妖单手固定在墙上,一路从耳垂啃到了脖子上,这傢伙亲人的时候也跟猫吃鱼似得,带着倒刺的舌尖慢而有力地舔在皮肤上,好像一把毛刷子,刷得人心都忍不住跟着微微颤抖,仿佛下一秒便要被这猫妖给吞吃入腹一般。 这一刻,河蚌精深深地感觉到了水妖的天性中对于猫妖的恐惧…… 他知道,这种时候若是反抗,这傢伙只怕会变本加厉,那带着一丝恼怒的吻,很明显就是吃醋了。 微微嘆息一声,他们家的大喵啊,还是要时时顺毛的。 伸出双臂,揽住那低垂下来的脖颈,顺着下巴的稜角一路寻到温热的唇,有些干涩的唇准确地凑过去,撬开双唇,灵活的舌尖探入进去,索求着甘甜的汁液。 昏暗的带着青苔气息的巷子里,两个人紧紧抱在一起,白春笙抬起头,胳膊勾着自家大喵的脖子,又舔又咬。 霸道喵爷被自家河蚌勾得心头火一蹿一蹿的,没一会儿就夺回了主动权,将温软水润的河蚌狠狠压制在青苔石墙上,近乎兇狠地噙住那软嫩小舌,狠狠裹吸,白春笙被他吸得魂飞魄散,王鲲风也很不好受,两条坚实的大腿挤进去,让软软的河蚌感受自己的强壮。 “不、别在这里……”察觉到热烫的大掌探入亵裤,白春笙都快吓哭了,睁开一双水润润的眼睛,哀求地看着自家喵爷。 激烈的吻勐然顿住,半晌,喵大爷终于松开对他的桎梏,将热得发烫的额头死死抵在他身侧的石墙上,试图让冰冷的石墙迅速冷却浑身的燥热。
第100页 探入亵裤的那只手,也慢慢退了出去。 白春笙顿时松了一口气,有些失落,也有些觉得好笑。 他上辈子也活了二十多年,却从来没有如现在这般,光是看着一个人,闻着他身上的味道,就忍不住心痒难耐…… 他想,他终于明白了上辈子第二任女朋友对他说的话了。 她说:“小白,你对我很好,也很绅士,可是,真正的爱情,不是这样的,你对我,从来就不曾有那种欲望,这是不对的,或许,你该去看看心理医生。” 他想,他现在不需要看心理医生了,因为,他已经找到了那个,能让他只要看一眼就瞬间产生欲望的人了。 虽然是只小心眼又爱吃醋的猫。 “还有五个半月。”白春笙轻声一笑,凑到某个完全没有得到满足的猫大爷脸上啵儿了一口。 懊恼的嘆息声从耳边传来,撑在墙上的两只手挪到他腰间,将方才被扯散的腰带重新给他系好,猫大爷红着耳朵凑到他耳边,用只有他们两个才能听到的声音,低声说道:“今晚,咱们去汤泉泡池子吧?我让老闆给我们留个上房,商量一下今天这事儿怎么办。” 白春笙明知道他在假公济私索求福利,不过,对于水妖来说,忙碌了一天之后,能去汤泉泡个热水澡,这种诱惑简直是无法拒绝!白春笙沉默了不到三秒钟,微微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喵爷尝了点甜头,方才心里的一点不快也烟消云散了,顺从地陪着白春笙回到他住的小院,曾娘子今日又是逃命又是投河,狠狠哭了一场,现下已经在周婶婶的屋子里睡下了,周婶婶和谢篁坐在院子里,愁得一声接一声的嘆气。 这个时空可不像白春笙曾经生活过的那个世界,父母包办婚姻是违法的,在这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的婚姻才是违法的,谢篁若想娶到曾娘子,曾老头那一关是必定要过的,否则便是无媒苟合,曾老头若是狠下心去衙门告状的话,依照律法,谢篁会被打五十大板、在衙门服苦役两年,而曾娘子也会被打二十大板,好一点的,自愿削髮送入尼姑庵做姑子去,若是县令收了好处,将这女子遣返娘家,又落到曾老头手里,那可就生不如死了。 “别愁了,周婶婶,麻烦您去请个媒人,过几日等我那边安排好了,您便带着谢篁去曾家求亲吧,你们放心,曾老头肯定会答应的。”王鲲风收了白掌柜的好处,自然要力保他信任的伙计,当下便给了他们一个承诺,答应把这件事情给抹平了。 王大郎在码头这一代的权威,还是很值得信任的,周婶婶当下便放下心来,连忙替曾娘子向他道谢。上一次曾娘子差点被家里卖了,也是多亏王大郎出面,给她介绍到黑鱼精那里去做工的,没想到这一次还是要麻烦人家。 “周婶婶,都是街坊,何必客气?再说了,那曾老头的所作所为,我也看不上,就当是我路见不平了,想从我这里抢人?我再借他十个胆子!”论耍横,鱼街一霸王大郎就没有怕的! “是啊周婶婶,这件事情我和大郎一定给曾娘子办好,对了,这里是二十两银子,你们先拿去,求亲的一些东西现在就可以置办起来了,聘礼的事情老谢你不用担心,我会给你准备好的,你等着当新郎官好了。” “对了,曾娘子那边,她可应允你了?”想到这门亲事的另一个关键人,白春笙急忙问道,别他们在这里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到时候人家曾娘子不愿意嫁,那可就让人看笑话了。 “你这孩子!人家若是不愿意,此刻便已经去庙里剃度了,人家小娘子面皮薄,怎么好亲口答应这些事情?”周婶婶笑骂道,“行了行了,你们之间的债我不管,我拿了银子,自然给小谢将婚事办的体体面面的,你们多费心,这件事情做成了,也是积阴德有福报的。” “行,那就麻烦周婶婶了,我和鲲哥先去忙了,老谢你也别在这里戳着了,赶紧去铺子里帮忙去,你这回欠了我这么一大笔银子,最起码也得给我卖身二十年!你放心,这里鲲哥会派人守着的,那老头若是敢来,便让人给丢河里去!” 螃蟹精恨恨地点了点头,丝毫没有将老丈人丢水里去的心软。三番五次的想害了曾娘子,这怕不是亲爹,是上辈子的仇人吧? 白春笙和王鲲风出了门,先去食铺给王大娘和阿姌打包了一些热乎饭菜回来,让他们晚上自己吃,不必等王鲲风,俩人便去了鱼街那家汤泉池子。 泡汤泉之前顶好是不要吃得太饱,因此,这家汤泉池子除了上好的汤泉之外,还供应许多精緻的茶水点心瓜果之类的,公共澡堂一样的大池子里的客人,可以泡好了之后去饭堂里叫一碗面或者一些酒水点心,王鲲风定的那种上房,一般都是内外两间,里面是汤泉池子,外面有一个类似休息室的地方,有软榻可以歇息,也有四方桌可供用餐喝茶,伺候的人就在外面,里面扯一下铃铛,便能进来伺候,十分方便。 当然了价格也不便宜,一个时辰便要二钱银子。 如果是以前白春笙可能还捨不得,不过,自从在亲王那里发了一笔横财之后,这货便重新开始像上辈子那样大手大脚起来,王鲲风定了两个时辰的汤泉池子,他便出了半两银子,要了汤泉的上等席面,六荤六素一个汤,外加店家特色的河鲜手擀面和一应果盘点心茶水,十分齐备。 “白掌柜真是富贵妖!”猫大爷看着摆了满满一桌的佳肴,忍不住调侃道。 “那是!亏了谁,也不能亏了我们家大郎啊!想吃什么尽管叫,今后本掌柜养你!” “吃河蚌也可以吗?”关上房门,喵大爷毫不客气地凑了上来。 “咱们不是来谈正事的吗?” “这池子我包了两个时辰呢,那么点小事,何须两个时辰?” 两个妖腻腻歪歪地泡了足足一个时辰,汤泉泼洒了一地,连墙上都湿了,也不知道在里面做了些什么,洗完澡,自知理亏的喵大爷难得勤快了一回,亲手伺候了白掌柜更衣,将手脚发软的河蚌精伺候着躺在软榻上,摇了铃铛,命人将席面拿下去重新热一下,这才取了热乎乎的手擀面,亲自伺候白掌柜用膳。 第52章 “曾娘子那个人渣爹的事情, 你打算怎么办?”吞了一个鲜美的大虾仁,白春笙一边咀嚼一边问道。 “不过是个乡下老头, 也值得你这般紧张?放心, 我已经让人去查他了,这般着急忙慌的要卖闺女,还敢趁着老黑他们不在别院, 去将曾娘子骗出来,我看他是活腻味了。”王鲲风冷哼一声,又剔了一块鱼肚子上的肉塞到他嘴里,“若不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我都懒得去查他, 往后但凡我的人在鱼街看到他,见一次打一次!打到他不敢露头为止!” “那好歹也是曾娘子的亲爹, 咱们也不好做的这么绝, 不过说真的,我觉得曾娘子也太软弱了些,这种亲爹竟然还敢相信他?” “等明日我的人回来了,到时候自然就知道事情究竟如何了, 这面不好,你别吃了,我让人给你盛些米饭过来。”王鲲风嫌弃地将粗糙的麦面丢到一边,这家汤泉的手擀面, 浇头倒是不错,里面的河鲜都是新鲜的, 下面的手擀面却是一般,非常粗,倒是很管饱,口味却是一般,王鲲风知道白春笙喜欢吃细面,便将这面放在一边,让伙计另换了一碗粳米饭过来。
第101页 方才他一时兴起,没控制住力道,将人压在墙上狠狠欺负的时候,不小心让白春笙腿抽筋了,这会儿鱼街一霸乖得跟犯了错误的大猫似得,小意温存地伺候白掌柜伺候得十分周到,恨不得连饭后的茶水都给人口对口餵到嘴巴里去。 不过却被白掌柜严词拒绝了。 他算是看出来了,这大猫你就不能给他一点好脸色看,一放松他就蹬鼻子上脸,方才差点没折了他这把老骨头! 白掌柜不由得开始为自己婚后的床笫生活担忧了起来。 鱼街一霸的威名不是虚的,第二天上午,关于曾老头的情报就被送到了码头公房,办事的属下十分妥帖,不但把曾老头的情况打听了个底儿掉,连他要娶的那第三个媳妇的底细也打听得十分清楚。 “简单来说,就是曾娘子命苦,刚走了一个后娘,又来了一个后娘。”王鲲风坐在河边的石阶上,一边拿一根竹籤子给白掌柜戳螺蛳肉吃,一边将自己打听到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原来,那曾老头当初之所以毫不犹豫地休了第二个老婆,除了担心那老婆带的拖油瓶欠的外债要他帮着还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也很隐秘的原因,就是这老色鬼早就和隔壁村另外一个寡妇勾搭上了,那小寡妇因自家丈夫死后,和小叔子不清不楚的,时常被自家婆母打骂,便一心想找个人家再嫁。 曾老头别看表面老实,实则很会钻女人空子,见这寡妇可怜,便时常的温言软语的关怀一番,又私底下经常给她带些吃食和不值钱的簪子头花儿什么的,一来二去,两人便勾搭到了一起。 这回,借着原先那婆娘犯了错的机会,曾老头毫不犹豫地休了她,只等着腾出房子来好将更年轻的新欢娶进门来,左右家里还有几亩地,女儿虽然不给地主做妾了,却听说是去了码头黑老闆家做绣娘,往后没钱了还可以去找闺女要。 没想到,这如意算盘却卡在了那寡妇婆家人身上。 那寡妇死了丈夫后,私下曾和小叔子好过一段时间,只是因为婆母死活不愿小叔子娶了自家寡嫂,这才不得不另寻目标,勾搭上了曾老头。 没曾想那小叔子也不是个东西,眼见到手的便宜丢了,哪里肯轻易罢休?便撺掇着自家老娘,定要曾老头出十两银子的聘礼,才肯放寡妇再嫁。 曾老头何等自私的人?听到这十两银子便立刻不想娶了,有这十两银子,他都能去找人牙子买个黄花大闺女了,何必要娶个寡妇? 谁曾想那寡妇竟在这时候有了身子,哭着闹着说他若不娶她,她便一根绳子吊死在曾家祠堂外,一尸两命,让他一辈子不得安宁! 曾老头无法,又捨不得卖了自家那几亩地,想来想去,只能将主意又打到了曾娘子头上。 他素日来往的都是些不正经的人,恰好听到有人说,镇上的牛财主大老婆生不出儿子,想找个老实本分的女人回去生儿子,说白了就是连侍妾都不是,生了儿子,乐意的话就留在家里当个婢女,不高兴了,让你捲铺盖走人。 曾老头一听那牛财主肯出二十两银子,定要一个颜色好看的,他们家茜娘别的不说,一张小脸长得实在是好看,不然当年也不会被财主看上纳回去做妾了。 曾老头当下便答应了要将闺女送过去,可是,他闺女还在黑鱼精家的别院里做绣娘呢,怎么把人送去? 想到近日山里发水冲掉了家里的祖坟上几棵树,曾老头计上心来,便谎称山洪冲垮了曾娘子生母的坟茔,要迁坟,亲闺女总要去认一认亲娘的坟头吧?果然顺利将曾娘子骗了出来! “简直不是人!说他是畜生都侮辱了畜生!”白春笙气得连香喷喷的辣炒螺蛳都快吃不下了。 “放心吧,这种人,老天爷也容不得他的。”王鲲风将最后几个螺蛳肉挑出来,穿在竹籤子上,让他拿在手里慢慢吃,自己从河边拽了几根草,放在手心搓了搓,将满手的辣油和腥味洗干净,语气里透着一股子凉意,“他想要银子,咱们便给他银子,不过,拿了银子,能不能守得住,那就要看他自己的本事了。” “你想怎么做?”白春笙十分好奇。 “那曾老头休弃的那个老婆子,不是带了个拖油瓶的儿子吗?那小子据说欠了一屁股的赌债,你说,他若是知道这老头手里有那么多银子,会不会……” “好啊你,借刀杀人啊!我喜欢!就这么干!他想干脆利落的甩了黄脸婆娶娇妻,也要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福气!”白春笙高兴地说。 “到时候曾娘子已经嫁人,按照本朝律法,女子嫁入夫家,除非夫死无子,也无可以过继的子嗣,否则,一身的身家性命,包括嫁妆,都是属于夫家的,和娘家再无瓜葛。” “那为何龚夫人离开王府之后,能带着自己的嫁妆走啊?” “让你好好研习律法,定然没有仔细看!龚夫人这不是守寡,王爷尚在人世,只是因为龚侧妃自请归家,才给了他放妻书的,这就相当于夫妻和离,不过龚夫人是侧室,没那么多讲究,走的时候自然是可以带走属于自己的嫁妆的。父王也不至于剋扣一个侧室的嫁妆。” “就按照你说的来吧!我就等着看好戏好了,我跟你说,这次不论如何都不能轻易放过这种人渣,不然只要他还能蹦跶,曾娘子作为子女,早晚也要受牵连的。”白春笙气愤道。 王鲲风笑了笑,并没有说话,从前是觉得无所谓,现在,既然那位曾娘子也算是他们家河蚌精铺子里的伙计家属了,而且这个伙计还颇为得力,为了让自家河蚌能继续这般悠闲地做他的小掌柜,他也不可能放着这件事情不管。 两日后,王鲲风找了属下两个能打的,带了五十两银子,和周婶婶、请来的媒人一起去了桃花坳曾家。 曾老头这两日过得颇为心惊。之前他答应那财主家,三日之内将曾娘子送过去相看,若是那财主看中了,便会给他二十两银子的聘礼,可是,他没想到那不孝女竟然宁可投河自尽,也不愿意去财主家里享福,他就不明白了,虽说送曾娘子过去是为了那二十两银子,可是,说到底,曾娘子一个守寡的妇人,在外面租房子住也不是个办法,膝下又没有一男半女的,难道真的等老了剪了头髮做姑子去? 他将曾娘子许给那财主,若是真生下了儿子,虽说是放在主母膝下的,可曾娘子是孩子生母,若是能讨得主家喜欢,不照样能留在那家,衣食无忧地过一辈子?今后那财主死了,那家的一切都是曾娘子亲生儿子的,到时候亲儿子难道还能委屈了她这个生母不成? 没想到这不孝女竟然投河了! 这几日,财主那边已经派人来催过两回了,说是最迟后日,若再不送去,他们便不等了。要不是听说了曾娘子素有貌美之名,那财主也不至于等他这几日。 曾老头急得上火,听说那不孝女被鱼街白家食铺的伙计救了,也曾寻到镇子上,却没想到还没进到鱼街,在外面就被人拦住揍了一顿,若不是凑巧遇到个熟人,他情急之下大声唿救,只怕此刻已经凶多吉少了。
第102页 曾老头本就是胆小懦弱之人,被人暴打一顿,再不敢一个人去镇上了,没想到回到家中,还没来得及清理伤口,跟他相好的寡妇竟拿了一根麻绳,坐在他们曾家祠堂前面嚷嚷着要上吊自尽,对人说自己强逼了她,如今失了清白,若是他不肯娶她,她便一根麻绳吊死在祠堂门口。 就在这时候,周婶婶带着人过来了。 “我家侄子无意中救下曾娘子,坏了曾娘子清白,我那侄子是个实心眼的,便央求老婆子过来替他提亲,定要娶了曾娘子,老婆子没法子,只能跑这一趟了。”周婶婶也不与曾老头说,只是拉了曾家族长的老婆诉说来意。说媒这种事情,原本就是内宅妇人之间的事情,曾娘子生母早逝,按理说族长家的女眷出来帮忙张罗,也是应该的。 “我闺女已经许给镇上财主家了,人家可是愿意出二十两银子的聘礼!”曾老头在一边哼哼道,其实他心里清楚,财主给他的期限早就过了,那边也没再派人来催问,想来早就在外面买到合适的姑娘了。不过,一想到那二十两银子,曾老头就是一阵肉痛,当下便忍不住出言讥讽道,“你那侄儿不过是食铺的伙计,能拿得出多少聘礼银子?” “我那侄子确实身份不高,不过,白家食铺的名头,想必大伙儿也都听过,那可是咱们镇上鱼街现如今排的上名号的食铺!我那侄子也算是铺子里的二掌柜了,每个月月钱都有五两银子呢!”周婶婶微微仰起头,“本来我们也不肯让那孩子娶个寡妇的,谁知道那孩子心善,见曾娘子可怜,定要求娶。没法子,做长辈的,只能来跑一趟了。我那侄子说了,他也愿意出二十两银子的聘礼。” 一听这个,围观的村民都惊呆了。 那可是二十两银子!在他们村里都可以买好几亩良田了!这白家食铺的伙计怕不是傻了吧?娶个黄花闺女也用不着这么多聘礼啊? 听到周围人羡慕嫉妒恨的议论声,曾老头却心头狂喜,他本以为曾娘子那里是没法子了,没想到峰迴路转,那救下他闺女的傻子竟愿意出二十两银子娶他闺女! “曾家爹爹若是愿意,不如咱们便关起门来商量一下孩子们的婚事如何?” 人多嘴杂,周婶婶想到王大郎的计策,便主动提出想和曾老头他们私下商量。 曾老头也想趁机索取更多好处,又担心村里其他人骂他卖女儿,当下便强撑着受伤未愈的老骨头,将周婶婶等人和曾家族长夫妇一起请到了家里。 曾老头休了前面那第二个老婆后,家里没了人帮忙张罗家务,到处乱糟糟的,他那个小儿子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曾老头见家里连口热水都没有,便讪笑着说要去烧水沏茶,却被周婶婶摆手谢绝了。 “曾家爹爹不必客气,路途遥远,这亲事定下了,我们还得回镇上呢。”周婶婶说着,从袖子里摸出了两份王大郎命人拟好的文书,放在桌上摊开来,“曾家爹爹,你那闺女从前是给人家做妾的,我也不是嫌弃她这出身,只是,我家侄儿是个实在人,我们做长辈的呢,也是担心他被人给哄骗了,这样,我这里有两份文书,一份,就是方才说的,聘礼二十两,咱们家正经娶了曾娘子回去做正头娘子。” “这第二份么,这里有五十两银子的银票,您若是愿意,我便做主买下曾娘子,今后,无论做妻还是为妾,曾娘子都再不与你曾家相干。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可是,我家茜娘,如今并不在家中……”曾老头看着那五十两银子的银票两眼放光,恨不得立刻抢到手里,可是,曾娘子现如今还躲在镇上,他又不敢再去镇上找人,怎么把人交给他们呢? “这个无妨,曾娘子租赁的宅子,便是我那侄儿的,如今她正在我家住着,只要你在这文书上按个手印,这五十两银子的银票,便是你的了。” 旁边的族长夫人一听就急了,这可比从前将曾娘子送去人家做妾还要恶劣,这就是明晃晃的卖女儿了啊!她本想出言阻止,却被族长一把拉住了。 “就五十两!我按手印!”曾老头已经顾不得被人说他卖女儿了,有了这五十两银子,他便能娶了寡妇,剩下的还能置办几亩良田,他那闺女眼看着躲在镇上他也抓不回来,还不如索性卖了算了。 周婶婶冷笑一声,一把按住桌上的银票:“咱们丑话说在前面,若是认了这文书,拿了这银子,今后,曾娘子无论死活,也都与你曾家无关了。另外,你们这门亲戚,我们家也是不会认的。” “这……”曾老头犹豫了一下,他还指望着今后银子花完了再去找闺女要些呢,这老婆子可说了,未来女婿是鱼街白家食铺的二掌柜,想必手头也是有几个钱的,这么断了关系实在是可惜。 “若是不愿我们也不勉强。”周婶婶作势就要将那银票收回去。 “愿意的!愿意的!手印我这就按上!今后茜娘便是你们家的了,与我曾家再无干系!”曾老头一把将银票按在手下。 “哼!既然事情已经定了,我们家里也有事,告辞!”族长站起来就往外走,他早就猜到这曾老头会卖女儿了,没想到竟如此毫无心肝,连人家家里什么情况都没打听清楚,就为了那五十两银子将茜娘给卖了出去,只可恨他们虽是同姓,却管不到人家儿女亲事。 若不是他知道那谢大郎的底细,今日才不会这般轻易放过这老煳涂! “你方才为何拦我?”族长老婆也是个暴脾气,在外面虽然给自家老头面子,回到家,却是忍不住发了脾气。 “我也是没想到,求娶茜娘的是谢大郎那孩子。” “怎么了?听你这意思,那谢大郎是个好的?” “可不是!你不知道,我也是听鱼街的人说的,那谢大郎和白家食铺的掌柜亲如兄弟,又是血统纯正的妖族,依照律法,在县里办了户籍,官府赏赐了免租税的公田不说,他自己也是个踏实肯干的,也不曾沾染什么恶习,实在是难得的好妖!” “既然如此,方才那谢大郎的婶子,为何言之凿凿,说要将茜娘买回去做妾?” “你还没看明白?人家这是看上了茜娘,却不想有茜娘爹爹那样的亲家,索性多花些银子,断了两家关系,今后也免得娘家人三天两头跑去铺子里打秋风,说起来也是老岳父,难道还要将人打出去?若是断了关系,哪怕打出去,告到官府,官府也是没话说的。” “唉!只要那家人肯对茜娘好,我管他死活呢!我看他这是要作死了!卖了亲生闺女,死了也要下地狱的!”族长夫人啐道。 “这、这便是我的卖身契了?”看着周婶婶拿回来的文书,曾茜娘似哭似笑地捧着那文书,身上一遍一遍地冒着寒气。 如果这一次不是白掌柜借了他们银子,如果不是凑巧被谢篁那个傻妖给救了,是不是,她爹还会为了赚更多的银子,把她卖到更不堪的地方去? “茜娘,这文书你可千万收好了,今后你那亲爹若是再来找你们麻烦,这文书便是凭证,你如今算是谢大郎买回来的妻子,和娘家断了关系的,你爹再也不能随意将你卖给旁人啦。”周婶婶将那文书重重地按在曾娘子手中。
第103页 曾茜娘牢牢攥着那文书,好似攥住了自己重获新生的第二条命一般。 她知道,她从此便真的和那个家,和那个恶鬼一般的亲爹,两不相欠了。 “茜娘,正所谓夜长梦多,依婶婶看,你和谢篁这婚事,可不能再拖下去了,趁着你那个爹银子还没花完,你们赶紧的,这个月十六便是吉日,早日成亲,你便是谢家人了,从此和他曾家便毫无干系了。” “多谢婶娘!婶娘大恩,茜娘无以为报!”曾娘子噗通一声跪下来,唬得周婶婶急忙将她扶了起来。 “这是做什么?你与谢篁好好过日子,婶婶看着也高兴啊,快起来!马上要做新娘子的人了,别哭了啊,谢篁是个老实妖,你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周婶婶眼圈也红了,这一回她难得做了一次坏人,却是为了救一个好姑娘,值了! “只希望他拿了这银子,往后能好好过日子吧,那个家,我此生也不会再回去了。”曾茜娘抹了抹眼泪,都是投河死过一次的人了,她再没什么好怕的了! 只不过,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曾老头那五十两银子刚拿到手,还没来得及去兑换成银子花用呢,当天晚上,他那小儿子便趁夜偷偷打开了家门,将他亲娘和亲大哥放了进来。 曾老头刚应付了俊俏小寡妇,正在做着娶娇妻买良田的美梦,冷不防四肢被人死死按住,他勐地睁开眼,却看到早就被他休回家的老太婆和她那个拖油瓶,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出现在他屋子里,他们身后,他那个亲生儿子正端着一碗汤药,脸色苍白、又带着一丝兴奋的表情看着他。 这孩子自从亲娘被休了之后,曾老头不会做饭也不会照顾他,着实吃了些苦头,一听大哥说有法子让娘再回来,便立刻点头答应,帮忙一起“劝服”他爹。 “老头子,你乖乖的把这碗药喝下去,今后我伺候你一辈子!”曾老头死命挣扎,却抵不过三个人按住他一个,浓浓的一碗药下去,没过多久便鼻歪眼斜,整个人瘫痪在床上,连话都不能说了。 第二天,桃花坳村的村民便听说了一个大消息,那曾老头卖了闺女,竟良心发现,捨不得自己亲生儿子离开亲娘,又将休了的那个媳妇给接了回去,隔壁村的寡妇听说后,带着麻绳又来闹了一场上吊的戏码,却被那婆娘的大儿子狠狠甩了几巴掌,扬言她与曾老头苟合,害得老头现在中风躺在家中,他们还没去找她讨要汤药银子呢,她还敢来闹?再闹他们便将这桩丑事宣扬出去,反正吃亏的也不是他们。 那寡妇不敢再闹,灰熘熘的肿着脸跑掉了。 曾老头也算是恶有恶报,落到那恶婆娘和她那个大儿子手里,从此便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躺在沾满了屎尿的破褥子上,两条腿长满了褥疮,吃的都是全家人吃剩下的,怕他屎尿多,那恶婆娘更是连水都捨不得给他喝,若不是担心村里有人说闲话,只怕早被那对狠心肠的母子给折磨死了。 这一切,曾娘子并不知道,不过,猫大爷却私底下带着白春笙又去桃花坳看了一回热闹,看到那老头如此下场,白春笙可算是出了一口恶气! 第53章 不过, 他们专程跑这么一趟,也不是为了看别人家热闹的, 是有正经事来找村里人的。 原来, 上次害得白春笙晒伤的那个桃胶,和鱼骨炖的汤十分滋补美味,白家食铺每日炖几十盅桃胶鱼汤, 基本上都被镇上的有钱人家给预定了,原先採回去的桃胶也快用完了,趁着夏天还没过去,两人便专程来桃花坳跑一趟,请村里人帮忙再採摘一些桃胶, 他们食铺按照一斤十八个铜板的价格收购。 别看这价格在村里人看来已经非常高了,毕竟如今一斤桃子也才卖两个铜板, 可人家白掌柜会赚钱啊, 那么一盅桃胶鱼汤,里面加些枸杞当归之类的滋补药材,一盅要卖一串钱,对外只说那桃胶经常食用可令人肌肤润泽白皙, 不信?看看他们家掌柜的那一身雪肤!整条鱼街有谁能比得上他那身吹弹可破的玉肤?据说就是因为掌柜的常年吃桃胶炖汤的缘故! 任何一个朝代,女人们为了变美都不会吝啬银子的,更何况,这桃胶看着不便宜, 可比起传统滋补的燕窝鱼翅什么的可是便宜太多了,况且口感又好, 煮熟之后呈现好看的透明状,简直是颜狗们的最爱。 白春笙之前之所以非常放心地将食铺里几道招牌菜教给买来的那几个下人,除了因为他们是卖身给自己的,比较信得过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他脑子里上辈子攒下来的菜谱,都足够他在这个世界重新开一个新东方烹饪学校了,就算这几个人里有人背叛了他,将菜谱泄露了出去,也不过是损失了一两个微不足道的菜品,对于他未来的餐饮事业来说根本无伤大雅。 就比如这桃胶,除了亲近的几个人之外,没有人知道这桃胶从树上摘下来之后,到底是怎么料理的,他之所以亲自来桃花坳一趟,也正是因为想趁着旁人还没发现之前,抢先将这里的桃胶都订购下来。 桃花坳的村民们得知竟有人要花十八个铜板一斤的高价,收购他们家桃树上那恼人的桃胶之后,也觉得这白掌柜会不会是脑子有毛病。村里人很少去镇上,偶尔去一趟,也是为了摆摊卖点儿家里的土产,通常都是自己带着干粮,好省去几个买馒头的钱,更别提花那么高的价钱去白家食铺喝桃胶鱼汤了,别说桃胶了,他们连白家食铺里面最便宜的葱油拌面都捨不得买! 不过,既然有人肯花这么高的价钱去买那在他们看来毫无用处的桃胶,他们也乐得接下这个活儿,毕竟桃花坳谁家都有几亩地的桃园,桃胶挂在树上也没人要,摘下来还能换铜板,何乐而不为呢? 村长见白春笙和王鲲风出手阔绰,一口气就向他们定了一百斤桃胶,还说有多的尽管送到他铺子里去,都按这个价格来,便高兴地一定要请他们在家里吃顿饭,这村长也是个妙人儿,知道白春笙铺子里那个二掌柜要娶的女人,便是他们村曾老头家的闺女,说是娶,其实就是买了,猜测他们应该也想知道曾家的事情,便在席间将曾家后来闹出的那些事儿,当做乡野笑话说了出来—— “茜娘她爹真是老煳涂了!卖了闺女一次不够,还要再卖一次!这不,现世报说来就来!刚拿到银票还没焐热呢,人就瘫了!” “幸亏他从前那个媳妇还算有良心的,见他瘫了,儿子也没人管了,又带着她那个大儿子回来了,也不嫌弃茜娘她爹瘫了,依旧照料这个家,泼辣归泼辣,心倒是个好的。” “那个寡妇,之前嚷嚷着茜娘她爹若是不娶她便吊死在祠堂,听说他瘫了,一声儿都不吭了,亏得茜娘她爹为了娶这个女人,连亲生闺女都卖了呢,真是瞎了眼了!” 白春笙偷偷看了王鲲风一眼,发现这傢伙跟大尾巴狼似得端坐在那里,顿时一阵无语。 那曾老头为什么瘫痪在床,箇中缘由他再清楚不过了。 其实也就是个借刀杀人的计策,王鲲风让人找到了曾老头前一个婆娘住的地方,那婆娘自从被曾老头休了之后,日子着实不好过,再加上儿子在外面欠了一屁股的债,母子俩都快活不下去了,好在那曾老头成天在外面鬼混,小儿子经常从家里偷些米粮出来接济他们,这才没有饿死。
第104页 天无绝人之路,这天,大儿子在外面听几个狐朋狗友说,那曾老头将守寡的女儿卖给了别人家做妾,得了足足五十两银子,正准备拿出一半去迎娶隔壁村的俊俏小寡妇,他一听就炸了,感情休了他娘,是为了娶外面年轻貌美的狐狸精啊! 母子俩关起来门来一阵密谋,便定下计策,他们也不敢真的弄死了曾老头,到时候官府查下来,他们谁都跑不掉,便偷偷去找那缺德冒烟的黑心郎中,买了可以将人药成风症的药来,又哄骗了小儿子,说若是他不肯帮他们的话,等到后娘进了门,今后有的是苦头吃。 那小儿子从前也见过他亲娘是如何对待曾娘子的,又想让亲娘再回到这个家,便里应外合,帮他们打开了门,给曾老头灌了药…… 曾娘子自从看到那张她亲爹按下手印的卖身契之后,整个人就跟换了个魂魄一般,眼神不像从前那般软弱,举止也明朗大方起来,如果不是确定她只是受到打击性格大变,白春笙都要忍不住怀疑她是不是被人魂穿了。 谢篁和曾娘子的大喜之日,就定在这个月的十六,诸事皆宜的好日子。 婚礼前一日,相熟的几个人家都过来给曾娘子添妆,大家日子都不富裕,送的东西也谈不上多好,大多是一块花布、几朵绢花之类的,王大娘和周婶婶凑钱给曾娘子置办了一对虾须银镯子,白春笙托周婶婶帮忙买了一匹青色棉布,他听说这里的新娘子,大婚之后都要给新郎官亲自缝制一套衣裳的,担心曾娘子没有银钱置办这些,便替她买了一匹棉布,到时候可以给谢篁做身新衣裳。 捧着这些饱含着祝福的添妆,已经许久没有哭过的曾娘子,再一次红了眼圈。从前的她一直以为只有亲人才会对自己好,结果却没想到,她在这世间唯一的亲人,为了娶一个寡妇要卖了她,而这些她以往刻意疏远的“外人”,却在她最无助的时候,无私地伸出手救下了本该死去的她。从今往后,她这条命就是她自己的了,对谁好,对谁狠,都有她自己来做主! “老谢,这都要成亲了,你就没给曾娘子买些什么?”还有几日便要成亲了,白春笙便做主给谢篁放了假,谁知道这小子只知道傻乎乎地跟在周婶婶屁股后面瞎忙活,压根就没想到要去寻摸什么给新娘子的簪子啊胭脂啊什么的,简直就是根木头! “我问过茜娘了,茜娘说不许我乱花钱,银子都要攒起来,咱们留着以后过日子,茜娘说我爱吃鸡蛋,往后她在家闲着也是无事,要买些鸡鸭回来养着,这样往后我想吃蛋黄的话,就不必去外面花钱买了。”谢篁笑得一脸痴汉。 “行了行了,我不管你了!总之今后成了亲,你就听人家曾娘子的好了,我看她是个会过日子的,你听她的准没错!”白春笙被强行塞了一嘴狗粮,整个河蚌都不好了。 “周婶婶也这么说,让我以后都听茜娘的。” “快滚吧!没事就去砍些柴火回来,成了亲就要继续回铺子里干活了,到时候难道让你娘子去外面砍柴?”白春笙烦躁地挥了挥手,打发螃蟹精砍柴去了。 成亲这一日,白家食铺歇业一日,店里所有的伙计都来帮忙了,鱼街的老饕们一大早去看到铺子关门,上面写着“东家有喜,歇业一日”的字样,一打听,才知道铺子里那个憨厚的螃蟹精今日成亲,有相熟的便包了几十个铜板的贺礼过去。 谢篁没想到竟然有不少铺子里的老客都送了贺礼来,预备的还礼和席面都不够了,好在他们一院子的客人里,一大半都是他们自己家的伙计,当场便捲起袖子,现场蒸了许多猪肉青菜馅儿的大包子,又熬了鲜美的鱼汤,还礼便从作坊那边取了新做的辣椒酱过来,走的时候每人送一罐子,罐子上临时贴了红纸,倒也蛮像是那么一回事的。 屋子里,曾茜娘穿上了自己亲手缝制的大红嫁衣,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辈子她竟然还有机会穿上大红嫁衣,嫁给另外一个男人做正头娘子。 “茜娘,快点将盖头盖好,该出门了。”王大娘催促请来的全福太太将盖头给她盖好,新房子是在对门谢篁住的屋子,正好商秋芦去了亲王府,他空出来的那间屋子,还有谢娘子从前住的那间,便都划过去给他们夫妻俩住了,两间宽敞的大屋子,再加上一个公用的大厨房,在鱼街也算是不错的新房子了。 曾娘子已经没有娘家了,王大娘便认了她做干女儿,让她从自己家出嫁。都是贫苦人家,成亲也不讲究晒嫁妆,想晒也没得晒,盖上盖头后,新娘子便由王鲲风这个便宜大哥背着,上了花轿,谢篁骑着骡子走在花轿前面,绕着鱼街走了一圈,撒了一路的花生红枣之类的,最后回到自家院子前,媒婆唱了几句吉祥话,请新娘子下轿,跨火盆,一路送到堂前。 拜堂的正房内,早就摆上了一个临时做好的牌位,螃蟹精不知其生父生母,曾娘子被亲爹卖了,心里也不想认这么个亲爹了,索性便只做了生母的牌位,夫妻俩对着曾母的牌位拜了堂,新娘子送入洞房之后,院子里的女眷和小孩子们便都涌入新房,吵吵嚷嚷的要看新娘子。 媒婆将一桿秤塞到谢篁手里,让他给新娘子挑盖头,还大声唱了几句吉祥话,旁边的人都跟着起闹,让他们“称心如意”、“早生贵子”云云。 谢篁有些紧张,他活了这么久,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和人类女子成亲,不过他已经化形为人了,也不好和其他未开灵智的螃蟹一般随意和母螃蟹繁衍,从前一个人过的时候,也不是不羡慕周围的人族都能有自己的家人,不过他向来胆小,从未想过要求娶凡人女子,也没想过会有凡人女子肯嫁给他这样的螃蟹精,直到今日成亲,这只螃蟹的脑子还有些懵,攥着秤桿的手都快变成蟹钳了。 “新郎官这是害羞了啊,瞧瞧!耳根子都红啦!快点,别把新娘子给闷坏了啊!”旁边的媒婆催促道。 螃蟹精鼓足勇气,颤抖着手,慢慢挑开了那大红色的盖头,只听到满屋子的吸气声,新娘子的美貌,让鱼街的女人们都惊呆了。 周婶婶和王大娘对视一眼,十分得意。她们早在替新娘子梳妆的时候就已经欣赏过新娘子的美貌了,因此现在并不觉得惊讶。 其实曾娘子长得非常好看,一双柳叶眉,脉脉含情目,鼻如琼瑶,唇不点而朱,常年闷在屋子里,原本皮肤有些不健康的苍白,擦了些胭脂后却平添了一丝明艷,在大红色的嫁衣衬托下,愈发显得肤白若雪,美貌惊人。 “乖乖~难怪谢大郎宁可花五十两银子也要娶这位小娘子,简直长得跟天仙一般!” “往日曾娘子穿得素净,又总是低着头,也看不清模样,没想到打扮一番,简直和那戏台子上的千金小姐一般,谢大郎真是有福气!” “娘子,你饿不饿?”谢篁傻乎乎地看着曾娘子你笑了一会儿,突然开口问道。 曾茜娘被他这么一问,顿时一张脸都红了起来,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哈哈哈~新郎官赶紧出去招待贵客吧,新娘子若是饿了,有我们照顾着呢,保准饿不着你媳妇!”众女眷哈哈大笑地将螃蟹精推了出去,小孩子们看到了漂亮的新娘子,拿到了新房里的瓜子点心,也一窝蜂地出去抢着吃席面去了,周婶婶拿了两块点心塞到曾娘子手里,他们这样的人家也没大户人家那么多讲究,大婚之日还不给新娘子吃东西,怕出丑什么的,曾娘子吃了两块点心垫垫肚子,王大娘又去厨房端了两盘子菜肉包子过来,一起跟着的人也端了一大盆热腾腾的鱼汤,屋里的女眷便陪着新娘子简单吃了一顿。
第105页 “茜娘啊,如今你可算是苦尽甘来了,今后和谢大郎好好过日子,可不许再回那个家了,说句不好听的,你娘若在天有灵,也宁可你留在这边,永远不要回去看她,也好过回去了被你那个亲爹给害了。”周婶婶苦口婆心地劝道。 “放心吧婶子,我如今已经是谢家的媳妇儿了,自然要留在谢家,听相公的话。”曾娘子低垂着头,一边啃包子,一边细声回答道。 她算是彻底想清楚了,母亲若是在天有灵,一定不愿意她为了已经死去的人而牺牲自己,她已经被亲爹卖了三回了,事不过三,如今五十两银子彻底断了他们父女的最后一丁点亲情缘分,从今往后,她便是谢家妇,再不是曾家女了! 白家食铺的伙计们发现,自从他们的二掌柜成亲之后,简直跟以前变了一个人似的,早上再不是第一个到铺子里了,下午铺子关门之后,也不四处晃悠了,一下工就回家,乖的简直不像是张牙舞爪的螃蟹精,反倒像是一只恋家的猫妖一般。 “娘子,昨日你不是说那熏鱼干好吃?我今日在码头买了许多新鲜鲦鱼,咱们自己做些熏鱼干留着慢慢吃吧?”谢篁一下工就拎着一个大木桶回来了,木桶里还有满满一桶的鲦鱼,这个季节正是鲦鱼上市的时候,价格便宜,这么一桶才花了不到二十个铜板,做好的熏鱼干保存起来,足够他们夫妻吃好久了。 成了亲之后谢篁才发现,从前他们家茜娘之所以不做饭,不是不会做,而是她孤身一人,砍柴什么的都不方便,买柴火做饭又不划算,便只能每日凑合着过了,成亲之后,曾娘子才得到了一展厨艺的机会。 自家相公喜欢吃各种蛋类,曾娘子便每日换着花样做鸡蛋,今日做水蒸蛋,明日便做辣椒炒蛋,还特意找白春笙请教了蛋黄南瓜的做法,自己去集市买了新鲜鸭蛋回来腌咸鸭蛋,家里饭桌上每日都能吃到各种蛋类,螃蟹精哪里还捨得在外面晃荡? “今日这鲦鱼不小啊,先吃饭,吃完饭咱们把这些鱼给杀好腌起来。”曾娘子满意地看了看木桶里的鲦鱼,刚转过身,一阵噁心突然冲到喉咙里,忍不住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什么?你娘子怀上了?是人还是螃蟹?”听到螃蟹精喜气洋洋地跑过来报喜,白春笙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是怎样的一种速度啊?厉害了我的蟹哥! “不管是凡人之子还是小螃蟹,都是我和茜娘的孩子啊,我要当爹了,诶嘿嘿嘿~”螃蟹精笑得十分欠扁。 他是来找掌柜的请假的,他们妖族和凡人有了子嗣,寻常的大夫是看不了的,得去州府寻官家的大夫帮着悄悄,一来一回起码也要五日。 “去帐上支二十两银子,算我借你的,州府不比镇上,花钱的地方多,曾娘子又怀着身子,出门在外,吃住都马虎不得,二十两够吗?” “够了够了!不要这么多的,不过掌柜的,回来还是让我去跟着货船多跑几趟吧,我还欠着你五十两银子呢,茜娘如今又有了我的骨肉,一家子都要花钱呢,靠铺子里这点月钱,实在是不够……”成家立业之后,螃蟹精也终于学会了什么叫做男人的担当,勇敢肩负起了养家餬口的责任。 “你早该这么想了!食铺那边左右也赚不到几个钱,这样,你先陪曾娘子去州府看看,回来之后,我给你半个月的时间,你把食铺的事情交给周东,你去作坊那边负责採买,那边一年到头的要出门採买,这事儿交给别人我不放心,有你看着最好,我给你月钱涨到每个月二十两银子,另外,出去採买,来回一趟另外给你五两银子的辛苦钱,你辛苦几年,养孩子不比单身过日子,更何况,曾娘子这一胎若是生的小螃蟹,只怕还不止一个呢。” 螃蟹可是妖族着名的超生游击队,白春笙在心里默默替螃蟹精点了一排蜡。他能帮到这只螃蟹的,也只有这么点了。 对此,王鲲风却是一扫之前的羡慕嫉妒恨,十分的幸灾乐祸:“幸好咱们俩在一起,不会有子嗣的烦恼。” “是啊,我也不太喜欢小孩子。”想起上辈子每逢过年,家里那帮熊孩子到自己房里捣乱,还要和自己抢零食抢烟花讨要红包的种种恶劣行径,白春笙就无比庆幸自己被鲲哥给掰弯了。 又或者,他本来就是弯的,只是从前一直没有发现? “别管什么子嗣了,马上入秋了,我昨日听来铺子里送鱼获的渔民说,今年的秋斑鳢肉质肥厚,产量也高,你那边能不能帮我弄几条大一些的渔船?我想派老谢跑几趟下游,採买一批秋斑鳢回来,做鳢鱼脯和鱼骨粉。” “鱼骨粉?” “秋斑鳢不光肉质肥厚,鱼肉可以拿来做鳢鱼脯,鱼皮也有嚼劲,可以拿来做酸辣鱼皮,身上的鱼骨也是好东西,剃了鱼肉的鱼骨,可以烘干或者晒干后磨碎成粉末状,可以加入麦面里,人和妖都可以吃,吃了骨骼也能变得强壮,尤其适合老人和小孩子吃。而且鱼骨粉方便保存,不像我们现在做鱼面用的鱼绒,必须要当天现做才行。” “你要买多少秋斑鳢?” “先买个一千多斤吧,之前咱们做的那个鲦鱼干不是在北方卖得很好吗?鲦鱼马上要下市了,必须得有新的货品才行,作坊里那些人也是要有生意才能挣钱的。” 王鲲风对于自家河蚌这种财迷属性已经近乎麻木了,当下便去帮忙找船去了。 第54章 白春笙所说的秋斑鳢, 是一种淡水鱼类,长得和后世那种黑鱼差不多, 不过身上是淡黄色的鱼皮, 鱼皮上分布着好看的花斑。斑鳢一般分为春斑鳢和秋斑鳢,春斑鳢肉质细嫩,适合拿来炖汤, 秋斑鳢肉质肥厚,适合拿来做鱼脯。成熟的秋斑鳢个头大的一条约莫有十几斤重,是寻常的小渔船没办法大批捕捞的,所以白春笙想找王鲲风出面去租条大船来。 王鲲风上次承诺说要给白春笙的十艘大船做聘礼,最后还是被他给谢绝了, 管理一个船队,可不像他管理一个作坊或者一个食铺那么简单, 白掌柜习惯了现在这样动动嘴皮子就能让人帮自己赚钱的舒坦日子, 完全没想过要去做一个累成狗的生意人,挣的银子够自己过舒坦日子就行,商船神马的,一听就很麻烦, 他完全不想接手。 至于他们家鲲哥背地里做的那些买卖,既然他不想让他知道,那他就索性当做不知道好了,大不了失败了他养着猫爷, 又不是养不起! 王鲲风拿了他们家白掌柜给的二百两银子,回头就找人去弄船去了, 船找到了,去州府陪老婆看妇产科大夫的螃蟹精也回来了,一张脸红彤彤的,跟只被煮熟的螃蟹似的。 “哟?谢大郎回来了?夫人怎么样?” “嘿嘿~大夫看过了,是人族小娃,我要当爹了!”螃蟹精的表情简直是恨不得逢人便说,被自家娘子在背后狠狠拧了一把。他皮糙肉厚的也不在乎,依然对着鱼街的街坊们炫耀着他要当爹的特大喜讯,手下还不忘扶着他家娘子,深怕石板路上掉落的鱼鳞滑到他娘子。 “你瞎嚷嚷什么?我怀了人族娃娃你很高兴吗?”回到家,曾娘子气恼不已地捶了他两下,忍不住眼圈都红了。她一心想给他们家谢篁生一窝螃蟹崽子,结果没想到竟然怀的是人族崽子,她并非瞧不起人族,只是他们家谢篁一直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亲人也无,她看着心疼,满心想让他能有几个血脉亲人,这次去州府她一开始也是非常高兴的,觉得肚子里的一定是小螃蟹,结果没想到大夫一摸就说不是。
第106页 这一路上曾娘子都有些失落,又担心谢篁心里难过,没想到这傻子一路上笑的眼睛都快看不见了,一点都看不出失落的样子,实在是让她又是感动又是难过。 得知谢篁真的要当爹了,白春笙也很为他高兴,他们水中的妖族和生活在陆地路上的妖族不一样,很多从出生起就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在哪里长大的也很难记住,通常一场大洪水一来,便随波逐流的不知道被冲到哪条河里去了,更别提还记得自己的亲人了。因此,对于他们来说,每一个血脉亲人,都是弥足珍贵的。 这也是很多水中妖族想要到岸上生活的主要原因。 当然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最后都没有坚持下来,也就只有像他这样身体里住着另外一个人类的灵魂,又或者是谢篁这样在岸上已经有了家庭和牵绊的水妖,才会心甘情愿地忍受身体上的不适,继续留在岸上了。 伴随着秋天的到来,所有生活在岸上的水妖们,都开始了一年中极为难受的一段时间,秋高气爽,也意味着空气会变得非常的干燥,夏天的时候白春笙一天只需要泡早晚两次澡,入秋后,已经变成了每隔三个时辰就必须把自己泡在水里一会儿,不然就浑身难受,严重的甚至都没办法唿吸。 “以前也是如此吗?”看着自家河蚌恨不得整个人都缩到浴桶里的样子,王鲲风心里有些不好受,他从前只知道水中妖族都不习惯在岸上的生活,却一直不明白个中缘由,现在总算是明白了,却开始深深地为白春笙担忧起来,“要不,我给你在汤泉池子那边长期预定一个房间吧?” “你是不是银子多得烫手啊?汤泉池子那边按时辰收费的,长期包一间房?”白春笙从水底下冒出一个头来,伸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子,“你有这个时间,倒不如去帮我在新宅子里凿个池子出来,再接上一段竹管子,往后便可以在家里泡了。” “我昨日就已命人去做了。”王鲲风看了一眼他胳膊上起皮的地方,“这里疼不疼的?” “不疼,就是难受,也怪我自己,忘记了时辰,这才闹到起皮的。”白春笙是真没想到他这幅“娇躯”竟如此娇嫩,不过是几个时辰没有沐浴泡澡,这都能起皮,简直比刚出生的奶娃娃还难伺候! “这些时日你便尽量别出远门了,有事情我替你做。”王鲲风好像挺忙的,说完这句话就急匆匆离开了。 白春笙有气无力地趴在浴桶边,他们水妖想在人世间做出一番事业,怎么就这么难呢? 他让螃蟹精去採买的秋斑鳢明日就能运回来了,无论如何,第一批制作的鳢鱼脯和鱼骨粉,他都得亲自盯着做出来才行。 第二天,谢篁果然押运了满满一船的秋斑鳢回来了,这个季节大户人家採买秋鱼晒制鱼干的也很多,这么一船秋斑鳢并不算特别打眼,码头上的人听说这是白掌柜派人去採买的,很痛快地就放行了,外人不知道白掌柜和王大郎已经暗中定亲,不过,王大郎对这位白掌柜的用心,整条鱼街就没有不知道的,码头上的人都是王大郎的手下,自然不敢得罪这位“未来嫂子”。 “今年的秋斑鳢果真肉质肥厚,肚子里的鱼油和鱼鳔都特别肥,价格也合适,核算下来五个铜板一斤。”谢篁拿了记好的帐单给他们家掌柜的报帐。 他们家掌柜的身后站着两个小厮,一个手里拎着小巧的木桶,另一个手里拿着柔软的棉布,隔一会儿便沾湿了棉布,将白掌柜露在外面的皮肤擦两遍湿润一下,这是白春笙想出来的土方法,这个时空大概找不到什么用来补水的喷雾什么的,拿棉布擦擦也一样,他试过了,只要确保皮肤不会长时间暴露在干燥的空气中,就不会起皮,不过,每天仍然要泡四五次澡,以此确保他不会被晒死emmm~ “掌柜的,几日不见,你这是连小厮都配好了?果真是要发达了,咱们水妖能在岸上混的这么好的,除了码头的黑老闆之外,大概只有你了!”螃蟹精十分敬畏地嘆息道,想他自己,若不是有掌柜的帮衬着,别说娶媳妇了,他连自己都养不活! “行了,帐目就放这里好了,去帐房把剩下的银子交接一下,另外从帐房支十两银子,一半是你这一趟的辛苦费,另一半算是我给你和曾娘子的贺礼,水妖在岸上有子嗣不容易,你们这也算是为我们水妖一族争光了。”白春笙说完之后,便让谢篁赶紧办完交接回去看媳妇去了,谢篁这一路出去也一直惦记着他媳妇儿和媳妇肚子里的崽儿呢,听到这里也不再客气了,便自去找帐房交接不提。 白春笙又让人去作坊把几个大师傅请了过来。 “请几位大师傅过来,想必大家也猜到了,是为了之前和大伙儿说的鳢鱼脯的事儿,谢管事已经将秋斑鳢採买回来,接下来便要辛苦大伙儿了,尽快将这鳢鱼脯和鱼骨粉做出来,赶在秋汛之前多做些,也免得入冬后作坊里没东西可卖。” “东家,这鳢鱼脯寻常人家也会做的,咱们做的,可是要卖往北方?”一个大师傅问道。 “不错!不过,这次咱们做的鳢鱼脯,不是寻常人家拿来做菜的,我们要做的,是可以直接拿来吃的鳢鱼脯。” “直接吃?不需要烹饪的鳢鱼脯?”几个大师傅都知道自家老闆在食材料理上的本事,对他能说出这句话丝毫都不奇怪,心里也明白,老闆让人单独请他们过来,这是要传授他们做这种可以直接吃的鳢鱼脯的本事了。 白春笙要做的鳢鱼脯,和此地寻常人家的做法不同,更偏向于后世经常吃的烤鱼干之类的小零食,做这种鱼脯,一定要入秋的大鱼才行,因为只有秋后的大鱼,肉质才足够肥厚,做出来的鱼脯口感才更好。 从木桶里取出一条肥大的秋斑鳢,这秋斑鳢兇悍异常,被捉上来好几日了,还挣扎得非常厉害,白春笙被它甩动的尾巴溅了一脸的水珠子,耐心耗尽,举起一边备好的木槌,一棒槌下去,敲在秋斑鳢的脑袋上,秋斑鳢在地上蹦跶了两下,彻底消停了。 围观众师傅看了看白春笙白皙透明的俊俏脸蛋,再看了看躺在地上挺尸的秋斑鳢,默默在心里擦了一把冷汗,他们家掌柜的下手真是太狠了! 将敲昏过去的秋斑鳢放在砧板上,砍掉鱼头丢在一边,对半剖开,去掉鱼皮,将雪白的鱼肉均匀地切成二指宽的片状,鱼皮和鱼骨都放在一边,秋斑鳢的头不大,味道也不是很好,不能拿来做鱼头汤,索性让小厮连着鱼内脏一起放到屋子后面去,自然有街上的野猫闻着味道过来吃。 片好的鱼片,先用盐、葱末、辣椒末、花椒等腌制一下,等到入味之后,沥干水分,取一块薄石板,上面抹一层豆油,将鱼块放进去,上面再抹一层油,就这样放在火上慢慢烘烤。 “今天请诸位大师傅和管事的过来,除了学一学这鳢鱼脯的做法之外,还想让几位管事在作坊里做一个可以烘烤鱼干的烘烤炉子,炉子最好是大一些,一次可以烘烤上百斤鱼脯最好。” “还有这腌制的过程,今日只是演示一下做法,实际上,这鳢鱼脯若想保存长久,腌制的时间不能太短,而且盐和调料也不能这么一起放,否则调料浸泡太久,便会失了原本的味道。你们回去之后记住,片好的鱼片,先用粗盐腌制七日,腌的时候上面一定要压上石块,腌好的鱼片拿出来,沥到半干后再撒上调味料,腌制两日,方可拿来烤制。”
第107页 “烤制的时候注意火候,不可太过,太过则鱼肉干巴巴的不好嚼碎,不够火候,则鱼肉容易腐烂变质,火候的问题,几位大师傅回去再琢磨琢磨,趁着这两个月秋斑鳢正是上市的时候,咱们多做一些出来,等北方下了雪,咱们也好拿出去卖个好价钱,给作坊里大伙儿发个大大的红封好过年!” 甭管哪个朝代,“加班费”都是鼓励加班最好的法子,不谈工资谈奉献的加班都是耍流氓!白掌柜不打算和员工耍流氓,员工们自然也信心满满地投入到了无限的加班中……为了年底的大红包! 要说他们掌柜的对他们那是真不错!鱼街的作坊因为季节性的缘故,很少像其他地方一样雇长工,都是按照做工的日子算钱,干一天拿一天的工钱,其他地方有时候还要隔几日发一次,作坊却是每日下工前必定结清当日的工钱,若是活计忙起来,中午作坊还管一餐饭,因此街上许多人家都喜欢来白家做工。 这回听说东家从外面运了一个大船的秋斑鳢要做鳢鱼脯,都知道是来了大买卖,捲起袖子便开始忙活起来,杀鱼的杀鱼,剥鱼皮的剥鱼皮,剁下来的鱼头,便用大簸箕装了丢到河边去,引得整条街的野猫都跑过去吃,连续几日,吃的这些野猫油光水滑,连老鼠都不抓了。 剥下来的鱼皮都洗干净送到食铺那边去了,这些鱼皮可以做成下酒的麻辣鱼皮,也可以做成鱼皮冻,一点也不会浪费。 第一批鳢鱼脯做好之后,白春笙让人包出来一些,给王大娘家、龚夫人那里和周婶婶家、谢篁家都各送了十斤尝鲜,想了想,到底没忍心,偷偷包了二十斤,找到千仓,让他托人给商秋芦和世子送过去。 他已经不再纠结商秋芦的身份了,一个人前半生的命运,都是从一生下来就註定了的,没有人能决定自己的出身,世间走一遭,有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都不做一件违心之事?说句残忍的,如果非要让他在商秋芦和王鲲风中间选择一个人必须伤害的话,他一定会选择牺牲商秋芦,这无关道德,只是人在潜意识里,总是会保护对自己而言更重要的人罢了。 就像商秋芦,老天爷只肯给他两条路,要么在王鲲风身边做密探,要么死,换做是他,他也要选择第一条,好死不如赖活着呗! 再说了,商秋芦也并没有做过真正伤害过他们的事情,临走的时候,更是派了自己的心腹继续接任他,说是监视,倒不如说是保护。 还有小世子,那孩子不像他的母亲,倒是个心地纯然的好孩子,也不知道回去之后怎么样了,希望不要被他那个奇葩亲娘给带歪了才好。 做好的鳢鱼脯两面金黄,撕开之后,里面的肉却是雪白的,味道咸香,肉质柔韧,拿来做下酒菜,或者是小零食什么的再好不过了。 原本白春笙是打算将做好的鳢鱼脯储存起来,留着过年前卖的,地球人都知道,每到过年前市面上一应过节的物品都要涨价,平时卖五十块钱一斤的河虾,过年要卖到一百二,平时买一只老鸭一百多,过年要三百多……作为一个生意人,他当然要抓住过年前这个商机了。 不过,没想到他们作坊烤鱼的香味实在是太香了,一开始是县衙门里来人要买些鳢鱼脯回去,后来整条鱼街的富贵人家都过来要买些回去尝尝,第一批几百斤的鳢鱼脯,白春笙只来得及留住送人的那一百多斤,剩下的全部被人买走了。 本地多鱼虾,本地人也爱吃河鲜、会吃河鲜,更何况这白家鱼脯的口味他们从未尝过,闲暇时就着一小碟子鱼脯便能喝下半斤酒,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下酒菜了,没有酒,空口当零食吃也好吃得很,尤其是那些内宅的妇人们,闲着没事,拿一块鱼脯,跟车鱿鱼干一样,一丝一丝地撕着吃,小小一块就可以吃大半个时辰,实在是打发时间的好东西! 在白掌柜还没有想到给自家鱼脯起个什么名字的时候,外界已经自动给他们家的鱼脯加上了商标:白家鱼脯,名字简单粗暴又目标性十足,别人一看就知道是白家食铺所处。 整条鱼街做吃食买卖的,也就只有白春笙一个姓白的,想认错都难! 让作坊的大师傅们吃惊的是,白春笙给他们作坊里出的鳢鱼脯,定价十分的具有黑心商贩宰客作风,一斤要卖到两百个铜板! 听到这个价格之后,周婶婶和王大娘都忍不住抖了抖手,指尖捻起来的鳢鱼脯顿时变得沉甸甸的,好像一串铜板一样。 这吃的哪里是鳢鱼脯?分明就是铜板! “你这孩子怎的这么不会过日子?花钱大手大脚的,这两百个铜板一斤的鳢鱼脯,送个几两给我们尝尝,心意到了也就是了,一家送了十斤,这就是二两银子啊!”周婶婶痛心疾首地训斥道,“你这没几个月就要和王家大郎成亲了,成亲之后就不像现在这般,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了,王家姐姐那个人我知道,人是好人,就是不会过日子,这么些年王家大郎也不是没赚到银子,却总是攒不下来银子,不过这也不能怪王家姐姐,她从小没了亲娘,进了王府也是做下人,也没个长辈教她怎么理家,以前煳弄着也就过去了,今后你和大郎成亲,也不能再这样了知道吗?” “唉!这也是婶子的一点小心思,你和大郎这样,往后没有子嗣,年轻的时候无所谓,年纪大了,总得多留点银子,这世道啊,什么都没有银子可靠!更何况王家那样的,阿姌以后也不知道能不能嫁的出去,还有王家姐姐,今后都是你们俩要养的,手里不多攒点银子可怎么办?” “周婶婶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一定不大手大脚乱花钱了,我保证!”白春笙被念叨得脑仁子疼,急忙举手保证道。“而且您想啊,我对外面卖的是二百个铜板一斤,其实成本并没有这么多的,主要是这味道旁人家都做不出来,我这刚做出来,不得卖得贵一些?二百个铜板算是便宜的啦,若是运到皇城去,只怕二两银子一斤也有的是人要买呢。” “那也不能这般大手大脚的到处送!你手紧一些,趁年轻多攒点银子,往后自己手里有银子,在那家里才能说得上话知道吗?”周婶婶现在是真的把白春笙当做自己的晚辈看待了,说话也比从前直了些,她又怜惜白春笙这孩子不知父母亲戚何在,孤零零的一个人,如今要成亲了,连拜堂的长辈都不知姓名,实在是让人心生怜惜,忍不住便多说了几句。 “嘿嘿~我知道婶婶都是为了我好,婶婶,有个事情我正想和您商量呢。” “何事?” “就是咱们的新铺子,眼看着年前就可以开张了,我想着,那边地方大,事情也多,想请您过去做个管事的,兼管着铺子里的帐目,您不是还有俩徒弟吗?让他们守着咱们的老铺子,码头那边的新铺子,咱们是要招待外面来的贵客的,我打算再买些孩子回来,好生让几个大师傅教一教,到时候便将咱们现在的几个大师傅分一下,留两个在老铺子,剩下的带着孩子们去新铺子,您看如何?” “那~新铺子的掌柜,你看好了没有?”周婶婶问道。原本这新铺子的掌柜应该是留给商秋芦的,谁知道那孩子竟是……唉!只能说造化弄人!那么好一个孩子,谁想到竟是那样的身份呢?连她知道了都吓了一跳。
第108页 “唉!就是这掌柜的难办!那边是要招待贵客的,寻常人只怕镇不住场子,好在还有几个月的时间,我慢慢寻摸着,若是能力不行,我宁可自己先顶上,这新铺子是我今后安身立命的根本,掌柜的若是靠不住,那这个店就算是毁了!” “你说得在理!宁可慢慢寻摸,也别把那靠不住的人招进来!到时候请神容易送神难,那就麻烦了!” 俩人因为掌柜的难找对坐发愁了半天,却怎么也没想到,他们想要的新掌柜,很快便出现在他们面前了。 第55章 白春笙怎么也没想到, 王鲲风说要去州府办事,竟然领回来一个长得非常俊秀的男子! “我男人在外面有了别的狗?”→这是河蚌精的第一反应。 “不对不对!鲲哥是不会背叛自己的, 难道是主动黏上来的不要脸的男妖精?”看了看王鲲风神色如常的一张面瘫脸, 白春笙决定相信他一次! 不过,没等他问出这俊美男子的身份,他家鲲哥便主动开口了—— “春笙, 这位是我和三郎的叔父,你唤他瑜临叔便可。” “鱼、鱼鳞?”白春笙结结巴巴地看着眼前俊美脱俗的男子,一来没想到这么俊美脱尘的男子,竟然有一个如此接地气的名字,第二个没想到的便是, 以王鲲风对皇族的偏见,竟然愿意唤同族的长辈为叔父? “臭小子!本王字云衡, 往后便唤我衡叔好了, 你这里破破烂烂的,打算将本王安顿在何处?” “侄儿家贫,这屋子还是赁来的,没法子, 只能委屈您老住在我那屋子里,我与我兄弟凑合几日罢了。” “什么?你让我住这破屋子?”鱼鳞叔好看的一张脸瞬间扭曲了起来。 “要么住我这里,要么住到县衙大牢去,您选一个吧?” “哼!!!”鱼鳞叔气哼哼地一甩袖子进屋去了, 他老人家在皇城被人伺候惯了,竟连骡车里的行李都没拿就进去了。 按照往常的惯例, 这些琐事的事情,都是有身边伺候的人去安排的,安排好之后还要向他汇报一番,他缺了什么东西了便吩咐下去,让下人去找,自己是从来不管的。 不过,鲲哥可没打算惯着他这脾气,将骡车卸下来,车里的包袱全部丢到房间门口,冲着里面十分没礼貌的喊了一声:“行李放在门口了,你自己收拾一下!” 说着便提着一个小包袱,一只手拖着他家河蚌去对门白春笙他们的院子了。 “那个,鱼、鱼鳞,真的是你叔父?那不就是朝廷的王爷?”关起门来,白春笙十分不信任地看着王鲲风。 “哼!他算是哪门子的王爷?不过与我和三郎一样,都是半妖罢了。”王鲲风冷哼一声,喝了半盏茶,将这一路的事情简单和白春笙说了一下。 这位鱼鳞叔,按照皇族的辈分来说,确实算是他的叔父,严格来说应该是堂叔。他的生父乃是先皇的同母弟弟,不过,这位的运气比较好,虽然生下来就是半妖,但人家幼崽时期长得好看啊!且他出生的时间好,正好赶上先皇他们那一辈没有多少子嗣的时候,即便是半妖也照样得到了皇族的照拂,虽不能册封亲王,一个郡王还是没跑的。 谁知道这位鱼鳞叔和前太子,也就是现在的皇帝陛下从童年时期就不对付,近日又因为行事荒唐、将御赐物件随意卖给相熟的朋友,被陛下逮着小辫子下旨狠狠训斥了一番,褫夺了他的郡王爵位,降为国公。 皇族出身,但凡有点儿脸面的起码也是个王,偏偏他就被皇帝降为国公了,鱼鳞叔哪能忍得了这份气?当即便丢下国公府众人,毅然决然地带着金银细软离家出走,呸!是云游四方去了。 对外只说皇城空气污浊,住的都是些全无心肝、披着人皮的猴子们,拉了满皇城的仇恨,飘然远去了。 皇帝气的半死,没等他走出皇城便下令将他的爵位从国公降为最末等的县男,并且还要追究他损毁御赐物品的大罪。 鱼鳞叔叔拉仇恨是一把好手,逃命的本事也不赖。一路从皇城逃到了州府,州府的官员哪里敢接手这么个烫手山芋?只能赶紧找人快马来清河县报信,请另外一位皇族血脉的王府公子过来救场了。 都是皇族半妖,应该会有共同语言的吧? 事实证明,虽然都是皇族半妖,脾气差的人也照样不对付,什么同病相怜?气场不合的人在一起,日常就是一个字:怼! “我看这位鱼鳞叔还不错啊,你怎么看起来一点也不高兴的样子?” “还不错?你是不知道,当年先皇仙逝的时候,本来给他指了一块封地的,谁知道这人作死,非要说凭什么别的皇族都住在皇城,为啥非要把我发配到封地去?还说当时的太子,也就是现在的陛下看他不顺眼,故意请先皇用一块小小的封地打发了他,太子本来已经不打算和他计较了,谁知道他竟然卖了当年先皇赏赐的御用物品……” “这可真是花样作死……”白春笙听得目瞪口呆。 这种事情,如果是他们家鲲哥做出来的话还情有可原,毕竟皇族对他家鲲哥确实不咋地,心怀怨恨也是正常的。 可是这位鱼鳞大叔,听鲲哥的意思,先皇对他一直都不错的,结果先皇刚走没多久,他就把人家生前赏赐的御用物品给卖了,先不说随意买卖御赐物品本就是大罪吧,就是他们寻常百姓人家,也没有长辈刚去世,就将长辈生前馈赠的东西给卖掉的,这是对逝者的不敬吧? 若是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变卖家产求个温饱也算合情合理,可这位鱼鳞叔,明显就不像是缺了吃喝的样子吧? “就让他在这里待着好了,等他烦了,自然就离开了。”王鲲风浑不在意地说。 “那也只能这样了,不过,你就这么住进来,外面的人会不会说什么闲话啊?”看着大喇喇占据了自己半张床的猫爷,白春笙的脸有些发烫。 他们之间除了最后那一关,基本上该做的都做过了,现在突然住到了一处,还是成亲之前,虽然都是男子,外面只怕也是要说闲话的吧? “哼!这鱼街上,谁敢说我王大郎的闲话?”猫爷左右蹭了蹭,觉得不过瘾,干脆变成了猫,整个猫扑到被褥上,懒懒地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随即将自己平摊在褥子上,变成了一块虎斑纹的不规则形状的猫饼。 “也是~那你躺着歇会儿吧,这一路折腾的,估计累坏了,我去给你做点儿吃的,今日有新鲜的泥鳅,还有我自己腌的鲊酱,不如给你做一碗鲊酱蒸泥鳅吧?那个盖在粳米饭上面味道不错,昨日三郎来我这里,我给他做了一碟,他就着那个,一口气吃了三碗粳米饭呢。” “三郎又过来蹭吃啦?”猫爷十分不爽地问道。都是分了家的猫了,还来大哥大嫂这里蹭吃蹭喝,成何体统? “哪有!三郎过来和我商量那窑厂的事儿,聊着聊着就到了饭点,我便没让他走,做了两个菜,我们俩凑合着吃了一顿。” “他还与你聊了许久?”简直是无法无天!趁着哥哥不在家,竟私下找嫂子聊了许久?还在嫂子这里吃了饭?三郎那小子真是胆儿肥了啊!
第109页 想到三郎小时候还曾经想要娶这只傻河蚌,猫爷整只猫都不好了…… 白春笙看到他一个猫在那儿趴着,还以为是累了呢,小声地关上房门,走到外面准备做饭去了。 先从灶台旁边的柜子里拿出了一个陶罐,用竹木做的勺子从里面舀了大半碗鲊酱出来,白春笙做的鲊酱,其实就是作坊里做鳢鱼脯剩下的一些边角料,将散碎的鱼肉洗干净,剁成玉米大小的肉丁,然后加入盐和其他调味料腌制好,拿到外面晒两天,晒到表面发硬之后,盛在竹匾里熏一下,这样的鱼肉丁可以保存很久。 做好的鱼肉丁,想吃的时候拿出来一些温水泡发,沥水后,热油锅,加入葱姜蒜和切成段的干辣椒,爆香后,放入半碗甜面酱,加入泡发的鱼肉丁不停翻炒,等到甜面酱炒得喷香,里面的水分都炒光了之后,一碗鲊酱便做好了。 做好的鲊酱可以直接拿来拌面吃,也可以抹在馒头上做酱料吃,还可以拿来蒸菜。神奇的是这种鲊酱不管蒸什么菜,做出来菜都有一股鱼的鲜美,做成了之后,白春笙就一直很喜欢用这种酱蒸茄子蒸豆角蒸南瓜蒸各种蔬菜,拿来蒸豆腐也超级好吃,三郎在他这里吃过一次之后,便厚着脸皮讨走了一罈子,大约觉得不好意思,转天又给他送了半桶新鲜的泥鳅回来,也算是泥鳅换酱了。 将新鲜泥鳅剖洗干净,依次码在盘子里,上面盖上一层鲊酱,舀一勺豆油浇上去,挖了两碗粳米出来,淘洗后放入大锅加水,将一个蒸菜的竹蒸笼放在上面,先把泥鳅放上去,然后开火煮饭蒸泥鳅。 趁着这个时间,他又切了三个大茄子,上面舀了两勺鲊酱盖上,切了两块豆腐,也盖上鲊酱,等到蒸笼里冒出热气,里面的米饭咕嘟咕嘟开始冒泡之后,打开锅盖,将这两个菜放进去继续蒸,等到米饭熟了,菜也熟了,之所以不和泥鳅一起蒸,是因为这蔬菜和豆腐都比较容易熟,蒸的时间太长了就容易化了,反倒不好吃了。 “贤侄,你做的这是什么东西?如此鲜美!本王从未闻过。”一只黑黄相间的虎斑纹大猫不知道何时蹿到了他们家屋檐上,探着毛绒绒的大脑袋,垂涎三尺地看着还在冒热气的饭锅。 “额~鱼鳞叔若是不嫌弃,不如与我们一起用个便饭?”白春笙楞了一下,随即出言邀请道。人家长辈都问你做的是什么菜了,很明显就是想一起吃饭的意思,他一个晚辈,总不好晾着长辈,自己和鲲哥两个人关起门来用饭吧? “什么鱼鳞叔?叫我衡叔便是。”黑黄相间的虎斑纹大猫飘然落地,嗅了嗅灶台上发出的诱人鲜香,转身向门口跑去,“本王先回去换身衣裳,再来用膳。” 一盏茶不到的功夫,迅速换好衣裳变成人形的王瑜临广袖翩然地出现在院子里,看了看那长的几乎快要拖到地面的广袖,白春笙无语半晌,心想等下吃泥鳅的时候,您就知道装逼的代价了。 屋子里,闻到蒸泥鳅的鲜美滋味的猫爷,早已变成人形,穿上了方便撸起袖子大口吃喝的窄袖衣衫,刚推开门准备帮自家河蚌精端菜呢,就看到他那个糟心的堂叔穿着一身月白色忍冬纹的广袖长衫站在院子里搔首弄姿,脸色瞬间便沉了下来。 “小叔这时辰不去酒楼用膳,怎的还在这里?” “白贤侄请本王吃饭,正所谓盛情难却,本王也许久没有吃这般乡野风味了。”王瑜临挥了挥长袖,将两只手背在背后,大喇喇地便越过王鲲风自顾自的进屋坐下了。 王鲲风:“……”好想把这老东西丢出去! “鲲哥,你去坐着吧,这蒸菜很烫,我放在木盘里端进去好了。”担心自家猫爷烫着,白春笙忙让他闪到一边,上次这傢伙就是帮他端菜的时候毛手毛脚的,差点没把自己烫成一只斑秃猫,他可再不敢让这位爷来端菜了。 “那两个小厮呢?”猫爷知道自己做这些琐事不行,也不敢去添乱,便站在一边生气道。 “这几日天气好了些,我身子也没之前那么难受了,让他们跟在身边也不自在,便打发他们去作坊帮忙了。”白春笙不太习惯身边有人跟着,之前是没办法,身体好点之后便打发他们去作坊了。 “也是……”猫爷想着那两个小子也不小了,整日跟在白春笙身边伺候着,想想就心塞,打发出去也好。 “你真想帮忙便帮我去柜子里拿些碗筷汤匙吧,拿三个人用的就行了,今日三郎应该不会过来了。” 猫大爷拿了碗筷进去,就看到自家河蚌在那儿跟小媳妇似得将做好的蒸菜挨个放在桌上,旁边那老东西端坐在上首,连帮着倒盏茶水都不会! 怪不得皇帝陛下要把这只好吃懒做的猫赶出皇城了! 吃饭的时候,猫爷一直不顺的气终于平顺了。 事实证明,聚餐的时候穿的太仙气飘飘,简直就是给自己找罪受!看着别人撸起袖子啃螃蟹,自己袖子却伸展不开;看到别人伸长了手臂去抢菜,自己一伸手,仙气飘飘的袖子掉汤碗里去了…… 白春笙偷偷看了一眼他家鲲哥,发现鲲哥正埋头挑着鲊酱里的鱼肉丁吃,那鱼肉丁腌了又晒,熏了又炒,十分的有嚼劲,吃起来香喷喷的,猫大爷埋头挑拣大块的鱼肉丁,并没有抬头看他们。 抿嘴笑了笑,白春笙另外拿了一个敞口的盘子,盛了一盘子粳米饭,上面盖了一层厚厚的鲊酱蒸泥鳅,推到鱼鳞皇叔面前。 王瑜临看了他一眼,眼中露出满意的笑容,被汤汁弄脏了广袖也顾不得生气了,和侄儿一起埋头大吃起来,浸饱了鲊酱汤汁的粳米饭非常好吃,因为加入了新鲜的泥鳅,又不至于味道太过厚重,叔侄俩吃着吃着,觉得穿着衣服实在不过瘾,干脆都变成了猫,蹲在桌上唏哩唿噜地吃了个痛快,变成猫之后,吃泥鳅的速度也快了许多,带着倒刺的舌头卷过去,半边泥鳅便只剩下刺了,吃得特别干净! “你小子好运道!这么好的侄媳妇,只怕皇城那些血统纯正的皇族也要嫉恨你了。何时成亲啊?” “什么成亲?”猫大爷舔了舔爪子,坚决不接这话。 “你小子倒是挺贼的……罢了罢了!我回去歇着了,晚膳再过来用膳。” “自己去白家食铺吃!你不是带了许多银子?”猫大爷冷哼,想白吃白喝蹭他的光儿?没门! “小气!接着!”鱼鳞叔从袖子里摸出一块淡青色的物件儿丢到他怀里,挥着沾满了菜汤的广袖离开了。 猫大爷捻起那物件儿一看,是一块成色纯净的上等青玉,正好拿来给他家河蚌打磨一块上好的玉佩。 猫大爷怎么也没有想到,他那位鱼鳞叔不过是去白家食铺吃了两天饭,回来就找他这个侄儿开后门,说自己想去铺子里做工,当然了,他不爱做那些料理食材啊烧火做饭之类的活计,能安排他去收个饭钱,或者做个帐房啥的都可以。 “好端端的怎么想到去那边做工?你那些银子都花完了?”猫大爷皱眉。 “和银子有什么干系?”鱼鳞叔变成猫趴在那儿,用力舒展身体,让背上的毛髮尽量都晒到太阳,将自己晒得毛髮蓬松柔软,浑身暖洋洋的,这才懒洋洋地开口道,“我听说只有在铺子里做工的伙计,才能尝到店里的新菜式,而且每日吃饭也不要钱,左右闲着无事,不如去铺子里做工打发时间。”
第110页 “堂堂郡王,竟然放下皇族身段去食铺做工?你不怕传出去被皇城那些人耻笑?” “你倒是没去食铺做小工,难道那些年就少了外面的耻笑?”黑黄花纹的虎斑大猫理了理鬍鬚,冷笑一声,“我们这样的半妖,无论做什么,那些人总能找到耻笑咱们的理由,既然如此,何不活得逍遥自在些?” “你看我,当年先皇还在的时候,四处张罗着想给我娶个媳妇儿,结果呢?皇城的权贵人家,没有一个肯将千金嫁与我,连那些卑微的庶女都敢瞧不起本王。本王便不成亲又如何?当年与我同龄的那些猫,一个个的倒是有了妻妾子嗣,整天累得跟条狗似的,为了儿女的前程、亲事蝇营狗苟!你再看看本王,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多么逍遥自在!” “你自己想好了就行,先说好,你去做工可以,不许偷吃店里的东西!” “本王何时偷吃过东西?”虎斑大猫炸毛了。 “没有最好!”猫大爷冷哼一声,看到他占据了窗台上阳光最好的地方,也不与他争,原地变成大猫,轻盈地跃过窗台,趴在白春笙用泥砖砌了拿来养活鱼的小池子上,一边晒太阳,一边那爪子去戏弄水里的鱼。 那几条鱼也是倒霉,原本早该往生极乐的,却因为主人家一下子吃不完它们,便将他们养在池子里,每每看到有同伴被那个可怕的河蚌精抓出去宰杀,这些鱼都吓得半死,现在好了,还没吓死,大概要死在这只更加可怕的猫妖爪子下面了…… 没等鲜鱼们哀悼完自己悲惨的人生境遇,另外一只虎斑大猫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池子另一侧,目光灼灼地盯着池子里不安地游来游去的鲜鱼,口吐人言:“这鲜鱼倒是不错,听闻侄媳妇做得一手好鱼汤,不若将这几条鱼宰杀了,今晚做个鱼头炖豆腐?” 想到王府那些雕琢精美、实则寡淡无味的豆腐,再想想铺子里那卖相不佳,却鲜美无比的鱼汤,听伙计们说,这鱼汤乃是他们掌柜的独创的,想来侄媳妇亲手做的,必定超过铺子里的伙计百倍! 真是想想就垂涎不已。 猫大爷闻言也有些心动,他许久都没有喝过鱼头豆腐汤了。 于是,等到白春笙从作坊回来,便看到案板上躺着两条奄奄一息的大鱼,鱼肚子上有两道明显的伤痕,一看就是猫爪子划破了,两只虎斑大猫蹲坐在案板边,有些发愁地瞪着那死不瞑目的大鱼。 “噗~杀鱼不是这么杀的,行了,皇叔,鲲哥,你们快些去洗洗爪子,这鱼放着我来吧。” “本王想吃鱼头炖豆腐。”鱼鳞叔有些不好意思,努力将沾染了鲜鱼肚血的爪子藏在毛毛里。 “鲲哥,我来杀鱼,你去帮我买两块嫩豆腐吧,对了,老豆腐也来两块,待会儿可以拿来做老豆腐焖鱼块。” 将作坊里带回来的一罈子鲊酱放到案板上,白春笙捲起袖子,摸出豪华杀鱼刀,三两下便结果了那两条生不如死的大鱼,鱼头的部位特意多留出来半个手掌宽的鱼肉,整个鱼头切下来,两个鱼头便盛满了一个菜盆。 剩下的鱼肉和鱼尾巴,全部剁成鱼块,看着有些多了,白春笙便挑了些鱼肚子上的肉出来,单独摆盘,上面铺了一层鲊酱,撒了些葱花,淋上两勺豆油,待会儿可以放在饭锅里做一道鲊酱蒸鱼肚。 猫大爷拎着豆腐回来,便闻到了鲊酱那鲜美厚重的味道,顿时眼前一亮。 他们家河蚌亲手做的鲊酱滋味鲜美,尤其是里面的鱼肉丁,和寻常松软柔嫩的鱼肉不同,内里鲜嫩,外面却带着些嚼劲十足的口感,十分美味,不管是拿来拌饭还是拌面吃都非常好吃。 偏偏他们家河蚌心灵手巧,一样的鲊酱,却能搭配出无数的花样来,无论是搭配鱼肉、泥鳅还是鲜虾,乃至于寻常的蔬菜都美味非常。 亲王府养尊处优的世子又如何?还不是吃不到这般滋味鲜美的鲊酱? 第56章 葱蒜拍开, 热油锅,先从罐子里夹了些腌制过的鸡肚油进去, 煸炒后捞出来丢掉。 “这是何物?”皇叔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蹿到了案板上, 蹲坐在上面好奇地看着罐子里黄灿灿的鸡油。 腌制过的鸡肚油,上面浮着一层鹅黄色的油,闻着有一股特殊的味道, 像是腌肉却更加厚重,奇怪的是,这样腌过的鸡油在油锅里炸了一下,再将鱼头放进去之后,煮出来的鱼汤却是一丝鱼腥味也无, 看着那大锅里奶白色的鱼汤,还有随着鱼汤的沸腾不断在里面上下翻滚的嫩豆腐, 皇叔喵的眼睛都快直了。 “大郎, 你这媳妇娶得真是不错!你娶不娶他?不娶我娶啦,小叔我正好缺个郡王妃……”话音未落,旁边的虎斑大猫一口便咬住了皇叔喵的耳朵,两只大猫滚下案板, 在地上打做一团。 “你如今都不是郡王了,别忘了陛下还要捉拿你回去问罪呢,还有脸提什么郡王妃?”猫大爷讥讽道。 “他如今都自身难保了,还敢找本王问罪?本王这个郡王是先皇亲封的, 他凭什么说削就削?” “你什么意思?什么叫他都自身难保了?”猫大爷一把按住了皇叔的脑袋。 “哼!晚间再说!”皇叔喵奋力将自己毛绒绒的大脑袋挣扎出来,重新蹿到案板上蹲下来, 一边梳理着头上打架弄乱的绒毛,一边瞪着锅里的鱼汤。 皇帝是死是活跟他有一个铜板的关系?还是喝鱼汤要紧…… 将鱼汤放在一边慢慢炖着,白春笙又另外起了一个油锅,放入葱姜蒜爆香,加入两勺鲊酱,炒香后倒入鱼块翻炒,等到鱼肉表面都沾满了酱料后,加入热水,煮沸后加入豆腐,大火煮一盏茶的功夫,掀开锅盖,加入盐和葱花,再烧片刻,等到锅底的汤汁只剩下一点了,起锅,将另外一口锅里的鱼汤也盛出来,先端上桌,给皇叔和自家猫爷各盛了一大碗鱼头炖豆腐,宽大敞口的汤碗里,每个都有半个鱼头外加一大勺嫩豆腐,争取每一边的分量都是一样的,免得这两只大猫因为“分赃不均”又打起来。 “你怎么不吃?”猫大爷一脸不爽地看了看埋头大吃的皇叔,转过头去看着自家河蚌。 “我去外面将锅里的粳米饭盛出来啊,顺便把锅里的蒸菜端过来,你们先吃。”白春笙最近吃鱼虾有些吃腻了,便在饭锅里给自己蒸了两碟素菜,另外还有给两位猫大爷的鲊酱蒸鱼肚,都放在一个大木盘子里了,正准备端过去呢,身后传来他们家猫爷熟悉的声音。 “我来吧。”这木盘本就沉重,里面还放了一大碗粳米饭,三碟子蒸菜,自家河蚌身子刚舒坦了些,可别又累病了。 “坐下吃饭!”猫大爷很不高兴地看着蹭吃蹭喝的皇叔一眼,抢过白春笙手边的碗,给他盛了满满一大碗鱼头炖豆腐,里面全是鱼头和豆腐,几乎都看不到汤了,皇叔瞄准剩下那半个鱼头很久了,很努力地将自己碗里的鱼头吃完,正想去捞那半个鱼头,没想到却被王鲲风给截胡了,立刻瞪了他一眼。 “皇叔,这是刚出锅的鲊酱蒸鱼肚,得趁热吃才好,凉了味道就不对了。”白春笙将蒸好的鱼肚往皇叔面前推了推,皇叔闻着那鲊酱被蒸熟后的奇异香味,没有说话,用爪子将整个盘子拖过去,快速吃了起来。
第111页 “皇叔远道而来,你好歹客气点。”白春笙看到自家猫爷的表情依然是不开心,笑了笑,拿起筷子,将碗里的鱼头拆开来,放在碟子里,豆腐也挑出来单独放在一边,推到他面前,“我这几日肠胃不太舒服,不能多食荤腥,你替我吃了吧,不要浪费。” 说着,便用筷子夹了一块鱼眼睛下面的嫩肉递到他家鲲哥嘴边。 王鲲风看了递过来的鱼肉一眼,耳根子有些发烫,又有些得意地瞥了皇叔一眼,慢慢张开嘴巴,将那块鱼身上最鲜嫩的肉捲入口中。 方才还有些心动,想娶了这只会做饭的河蚌做王妃的皇叔,突如其来地被强行塞了一嘴的狗粮,顿时整只猫都不太好了…… 吃完饭,看了看备受打击、趴在那里蔫头耷脑的皇叔猫,王鲲风笑了笑,一边用浸湿的棉布给自己河蚌擦手,一边将皇叔想到铺子里做工的事情说了出来。 “鱼街这边的铺子,掌柜的、帐房还有管事的都有人了……等等!码头那边的新铺子还缺一个掌柜的,皇叔有兴趣的话,不如到那边做掌柜的吧?我看皇叔仪表堂堂、文採风流,正好到那边替我坐镇。” “就他?”猫大爷一脸嫌弃地看着兀自蹲在那里舔爪子的皇叔喵。 “本王怎么了?你也不去打听打听!整个皇城的酒楼茶肆,哪家本王没有去吃过?哪个掌柜的不认得本王?不就是做个区区食铺的掌柜吗?若是赔了钱,本王替你补上!”财大气粗的皇叔喵表示,他想当掌柜的纯粹就是体验生活,外加可以方便他随时蹭吃店里的新菜式,和那些只认得银子的普通掌柜不一样! “好!那这话儿我可记下了,若是因为你的缘故赔了银子,到时候皇叔可不能赖帐!” “哼!不过区区一个铺子,就算买下也值不了几个银子。”皇叔喵冷哼一声,自顾自回房间歇着去了。 压根没把白掌柜这个大老闆放在眼里。 “你这又是何必?不必给我面子,新铺子里随便找个管事的位置给他就是了,你看他那大爷样儿,何曾像是伺候人的?” “放心吧,我并不是单单看了你的面子,才让皇叔去做这个掌柜的,你想想,码头那边人来人往的,都是富贵人家,若是闹出什么事情,寻常掌柜的怎么能压的住他们?” “可是皇叔就不一样了,一来他身份高贵,即便只是半妖,也有先皇特封的郡王的爵位;二来皇叔那条舌头尝遍了皇城美食,就算什么都不做,在店里替大师傅们试菜也是好的啊。” “你决定便好,对了,走,我带你去看个新鲜玩意儿。”想起自己辛苦这么久才做好的东西,王鲲风得意地牵起了自家河蚌的手。 他们家河蚌这般如雪肌肤,怎能随意泡在骯脏的河水之中呢? 王家的新宅子已经建造得差不多了,原本,王鲲风突然拿出这么一大笔银子建造新宅,探子们是必然要密报给王府的,谁知道那边接到消息,只说了一句“王爷临行前,曾亲赐大公子五千两银票”,便没有下文了。想来也知道,这笔银子是过了明路的,连王妃也没办法说出什么不对来,毕竟大公子也是她生的,虽然不曾入了皇室宗谱,但好歹算是王府子嗣,王爷给他五千两银子的安家费倒也算是一片慈父心肠。 没过多久,王妃竟也命人送了三千两银子过来,只说是给三个孩子做几件冬衣用的,算是在王爷面前卖了个好。 鱼街那片开满了合欢花的巷子深处,一栋崭新的宅子已经起来了,匠人们正在里面日夜忙碌,他们要赶在年前将宅子里的所有木工活计都做完。比他们更紧张的是石匠们,这段时间已经累得快要上吊了,原因就是原本想用青石板搭建一个汤泉池子的主家,突然改变主意,决定将青石板改为更加昂贵舒适的青玉石,虽说都是品相一般的青玉石,但是拿来搭建出一个汤泉池子,也花费不菲了。 这要是别的主家,匠人们早就叫嚷起来了,;偏偏这位是鱼街一霸,谁敢招惹?也只能累的吐血,加班加点的给这位爷将活儿做好了,好在这位爷工钱给得痛快,从来不曾拖欠的,匠人们才没有太多怨言。 虽然累得吐血,但是,能亲手做出这样一个美轮美奂的青玉汤池,对于许多一辈子可能都没办法接触这么多青玉石的匠人们来说,也可以拿去吹许多年的牛了。 青玉汤池几天前就能建造好了,放水试了两天,将漏水的地方再修补一番,现在才算是可以真正使用了。 出于某种不可言说的心理,王鲲风将汤泉池子从宅子的主体建筑中独立了出来,安置在后花园靠东南角一处假山后面,这里单独凿了一口井,安置了一处专门拿来烧水的灶台和小柴房,柴房里有一个小池子,以青石铺就的方形管道直通另一边的汤池,这边烧好的热水,便可以通过这个管道引入汤池,可以算得上是人工版本的热水器了。 “就是洗个澡,也太过奢靡了……”白春笙心里高兴得不得了,嘴上却忍不住嘀咕道。 他当然知道王鲲风花大价钱搭建起这一处汤泉池子,都是为了他好,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觉得用青玉石搭建泡澡的池子也忒浪费了。 不过,一想到自己洗澡的池子都是用玉石做的,尽管不是那种特别昂贵的上等玉石,也足够他心里嘚瑟一番的了。 一个人对你好不好,光听嘴上说说是不行的,真正想对你好的人,来不及说,便忍不住去做了。 就像他们家猫爷这样。 “那两个人给的银子,不花白不花!我还给乳娘和阿姌也做了一处池子呢,就在乳娘的屋子里,只是没有这个大罢了,这个我特意量过了,你化成原形也可以在里面泡澡的。” “早知道我那处宅地就不买了,幸好还没开始建造,索性拿来另造一处小院,精緻一些,今后若是阿姌嫁人了,咱们便将那一处作为嫁妆陪送给她。” “我不会让阿姌嫁人的,那宅子,你若不用,不如便卖给谢篁好了,他不是一直在打听哪里有合适的地方吗?” “宅子的事情不着急,你先告诉我,为何不让阿姌嫁人?阿姌已经七岁了吧?我听周婶婶说寻常人家的女子,过了十二岁就要议亲了,若是有父母之命,幼年便定下亲事的也不是没有,咱们这地方小,好儿郎也不多,若是不早早相看,等阿姌到了该议亲的年纪,只怕好儿郎都被人家给抢走啦!” 平心而论,白春笙并不接受早婚,可是,这里就是这么个习俗,哪怕不成亲呢,许多好人家的儿女都早早地被人给预定了,阿姌这样的,就算有哥哥撑腰,若是不找个好人家,往后日子可怎么过?这也是周婶婶拜託他找机会和王鲲风说一声的,担心他一个大男人想不到这些。 “春笙,阿姌……她不能成亲的。”王鲲风双手负在身后,双拳紧握,指节间青筋毕露,喉咙里滚了滚,终于艰涩地开口道,“阿姌她、她与我、与三郎并不一样。” “阿姌不也是半妖吗?半妖怎么了?”
第112页 “你不懂……总之,阿姌是绝对不可以成亲的!有些事情,我现在不能告诉你,不过,春笙你记住,若是今后有人来咱们家替阿姌说亲,你便告诉那些人,就说、就说咱们家阿姌身有隐疾,只怕不堪为人妇……谢绝了吧!” “阿姌到底怎么了?你倒是说清楚啊?咱俩眼看着就要成亲了,往后一家人住在一起,阿姌若是身体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我也好照应着点啊。” “这件事情不能说!你别逼我了,我在娘面前发过誓,要一辈子保守这个秘密,要照顾阿姌一辈子的。”王鲲风蓦然转过身去,不让白春笙看到自己红了的眼圈。 白春笙神色凝重地看着猫大爷高大强壮的背影,从第一次见面到如今,这个男人,在他眼里从来都是无所畏惧的,哪怕是来自生母深深的恶意和厌恶,他也毫不在乎。 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他这般强忍悲痛和愤懑的样子。 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没有办法打倒他,除了来自亲人的那些老天爷一早已经註定、怎么都没有办法改变的命运! 白春笙一直很不明白,既然皇族明知人族和妖族结合,有可能生下血统不纯的半妖,为何一定要与人族联姻呢?都是血脉亲人,凭什么半妖之子就不能和那些纯血之子一样呢? 现在看来,阿姌的情况可能比鲲哥和三郎更加的严重,严重到连嫁人都不能够的地步,想到那个冰雪可爱的,好像每一天都在参加cos大会的猫精灵一样的女孩子,白春笙心内一阵悲凉。 到底是什么,让这么可爱无辜的一个女孩子,从一出生,就决定了她註定孤独一生的命运呢? 他知道,王鲲风不告诉他,就一定有不能说的理由,无论是为了他好,还是为了阿姌好,他都不能再追问下去了。 “你、你放心,我从此再不会问了,阿姌很可爱,我们也註定不会有子嗣,从今往后,我便将阿姌当做咱们的女儿一般。” “其实,女子一辈子不嫁人,留在娘家生活也很好啊,最起码,我们不会担心她被坏心肠的婆婆磋磨,不必担心她所託非人,我们可以一辈子都宠着她。” 眼泪,不自觉地从腮边滑落,白春笙知道,他在自欺欺人,“不能嫁人”和“不愿嫁人”,终究是不一样的,有时候上天就是这么的残酷,不会给你第二个选择,要么沿着註定的路走下去,要么结束生命,删号重来……可是,再世渺茫,谁愿意轻易放弃生命,放弃生命中那些割捨不下的人和事呢? “阿姌还小,或许,等她再长大一些,自己也看不上咱们这里那些不务正业的小郎君们呢。”白春笙拼命给阿姌找理由。 “春笙,幸好有你。”王鲲风转过身来,用力抱住他,结实的双臂勒得他有些疼,可是,他却动也不敢动,反而主动张开双臂,将他结实的身体环抱在自己瘦削的怀中,冰凉的掌心紧紧贴在滚烫的背上,一下一下地安抚着。 “我也一直想跟你说这句话呢,幸好,遇到了你。” 否则,这一生只怕我依然不明白心中所爱。 否则,我不会知道只看着一个背影、听到一个声音,便心生欢喜的滋味。 滚烫的带着一丝咸味的吻,从眉间蜿蜒而下,冰凉的唇和滚烫的唇相遇,如火山在冰川上爆发,白春笙感觉自己整个人被镶嵌到了冰冷的青砖墙面上,后背硌得生疼,心却噗通噗通跳得厉害,紧紧压住他的身体烫得吓人,近乎兇狠的吻,仿佛烙铁一般,将这个吻狠狠地烙印到他的灵魂深处,至死而不能忘! 透过厚实的青砖墙面,白春笙仿佛能听到外面匠人们敲打石块赶工的声音,一墙之隔,他却被压在这堵墙上狠狠舔吻啃噬。一种夹杂着恐惧和莫名兴奋的情绪充斥胸腔,常年冰凉如玉般的肌肤,仿佛都沾染了火苗一般。 这是一个足以燃烧生命的吻! 良久,久到白春笙觉得自己已经沦陷的时候,死死按住他的大掌慢慢松开,王鲲风整个人靠在他身上,急促地喘息着。 “春笙,我……对不起!”不该在这样的场合对你做出这样的事情,差一点,就铸成大错了! “光说对不起可没用,你还是想想,去哪里给我找身衣裳换上吧。”看了看自己已经被撕成碎布片的衣裳,白春笙苦笑一声,无奈地看着他。 “你穿我的!”王鲲风这才发现自己方才做了什么坏事,急忙手忙脚乱地扯开自己的衣带,将外衫脱下来罩在白春笙白皙若雪的肩上,他身量比白春笙高得多,一件长衫罩在白春笙身上,好像穿着一件广袖曳地的礼服一般。 “你还是出去帮我买一套成衣吧,我若穿成这样出去,外面那些匠人还不知道要想些什么呢。”肯定是一系列不可描述的想像!白春笙黑线地想到。 “那、那你在这里等我,我让他们别进来。”王鲲风说完便蹿了出去,还不忘将汤泉池子的门牢牢关上。 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白春笙都被他气笑了。 晚上,鱼鳞皇叔果然又准点跑过来蹭饭了,大约是为了遮掩脸上蹭饭的红晕,还特意变成了猫过来的。 白春笙无法,只能又杀了两条鱼,也懒得烧几个菜了,连鱼头带鱼肉,全部切块后加鲊酱红烧,又做了许多扯面片,另起热水锅煮熟了之后,捞出来放在盘子里,上面舀几勺子红烧鱼块放上去,先吃鱼,再吃面,满满一大锅面,足够他们三个吃了。 吃完饭,让白春笙自己回屋泡个澡早点歇息,王鲲风毫不留情地将鱼鳞皇叔给扯走了。 “说吧!你今日那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陛下自己都自身难保了?”其实王鲲风大概已经猜到是怎么回事了,不过,皇城和这里到底相距遥远,情报传递的速度不够快,可能有些情况,他了解的确实不如一直生活在皇城的王瑜临清楚。 “你既已经逃出王府了,那些事情不知道也罢,反正,左右也碍不着你们的。”王瑜临顾左右而言他。 “不说?那也行!明日我便告诉春笙,让他不许再给你做一道菜!也不许你去白家食铺吃饭,你自己在外面随意觅食吧!” “等等!不是我不肯说,这件事情吧,一旦传扬出去,只怕会害死很多人的……” “呵!皇叔这话说的,那些人的生死,与我何干?我又何必传扬出去?”王鲲风冷笑一声,若非这件事情关系到他苦心谋划的那件事,他是连搭理都懒得搭理的,他们从未有一日将他当做亲人,他又何必恋恋不捨? “嗐!此事与你说了倒也无妨,我看你那父王,怕是要做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了,我是傻了才留在皇城,反正不管谁做皇帝……总不会亏待了我。”鱼鳞皇叔含煳道。 “也是,你与陛下积怨日久,不管谁做上那个位置,总比他坐上好,所以,你这么火烧屁股的逃出来,是因为对他还有一丝愧疚?觉得没有跑去报信对不起他?” “呸!他是我什么人?我要对他有所愧疚?我、我不过是在城外游玩的时候,偶然见到一支军队,领头的那个,仿佛是你父亲从前的府兵统领……”
第113页 伏兵城外,所图何事? 对于权倾朝野、一人之下的豫亲王来说,还有什么比亲王之尊更加值得他冒险的? “我还以为这些年他老了,人也变得怯懦了呢,原来竟是这样……”沉沉夜色下,王鲲风冷然一笑。“只怕,此刻平南侯府一部,已然暗中北上了吧?” 或许,不久之后,他便会得偿所愿了。 第57章 十二月初六, 宜纳财、开市,一大早, 码头这边便人声鼎沸, 今日乃是白家酒楼开张的日子,从三日前,鱼街和码头便不断有幼童结伴唱着童谣招摇过市, 童谣的内容很简单,十二月初六,白家酒楼开业大吉,当日酒水美食统统半价品尝。 别说一些经常吃酒楼席面的富贵人家了,就是有几个钱的寻常人家听了也忍不住心动, 平日里他们确实捨不得去酒楼,可是, 半价耶! 足足让街上的幼童唱了三日, 等到开业这一天,白家食铺前面早早就围满了看热闹的,当然了,一些接到请帖的贵客, 是早早地就被热情的伙计们迎了进去,坐到了二楼的贵宾包间里。 不得不说,鱼鳞皇叔虽然胆小又毒舌,但是训起伙计来倒是很有一手, 不负他“吃遍皇城各大酒楼食肆”的美名。白春笙买回来的那些伙计跑堂的,被他关起门来训练了一段日子, 再出来的时候,简直个个脱胎换骨得跟被现代人魂穿了似得,一个个的舌灿莲花,都可以拉出去说几段单口相声了,嘴巴甜得跟抹了蜜似得,动作也十分麻熘,报菜名跟说唱似得,白春笙当场就冲着鱼鳞皇叔竖起了大拇指,承诺若是第一个月酒楼生意好的话,下个月就给他们集体涨月钱! 他太知道像这样的大酒楼里,一个舌灿莲花善于推销的伙计的重要性了! 寻常食铺的伙计,看到客人都会问要不要酒水,大酒楼里的伙计,逮着一堆人来吃饭的时候,张口就问请客的要上等好酒还是寻常酒水,请客的能当着一桌的客人说要寻常的便宜酒水? 寻常食铺的伙计,见到客人只会问要些什么菜式,大酒楼里精明似鬼的伙计,能从天上飞的推荐到水里游的,让你恨不得把他提到的每一道特色菜都来一道尝尝,那架势,绝对不输给后世长途火车上搞推销的卖特产的那帮人…… 白老闆觉得,他若是不给他们涨点儿薪水,都对不起这些伙计每天浪费的口水。 还有他新招的掌柜,哦,或许这应该是整个皇朝身份最尊贵的掌柜了吧,人家之前可是先皇亲封的郡王! 鱼鳞皇叔对于自己的新工作也非常满意,还特意给自己换了个假名,唤作黄余,白春笙听到这个假名的时候,一口便将嘴里的鱼汤给喷了出来,堂堂前郡王,真名谐音叫做鱼鳞就算了,这锅肯定是起名字的先皇背的,可是,好不容易换了个假名,谐音竟叫做黄鱼,这锅怕是甩都甩不掉,定然是鱼鳞皇叔自己背了。 踏上工作岗位的第一天,黄掌柜就成功将他们开业第一天限量销售的鲊酱蒸鱼肚全部卖了出去,一份作价二两银子的高价,只因为这鲊酱乃是白家酒楼当家人亲手调制的鲊酱,和外面卖的鲊酱完全不一样呢~ 是不是一样,寻常人只怕尝不出来,不过,舌灿莲花的伙计站在边上热情地将这鲊酱繁复的手工制作过程那么一说,满桌子的客人顿时觉得这鲊酱非比寻常,一份才二两银子,简直对不起当家人耗费的那许多工时! 楼上的贵客们出手豪爽,楼下的生意也十分红火,三十多张桌子爆满,连续翻了好几次台子,后厨预备的菜品都卖得差不多了,黄掌柜才命人在门外挂了一个“今日菜品已售罄”的牌子,伙计们站在门口,一脸歉意真诚地道歉,说是酒楼只卖当日的新鲜菜品,卖完就不再招待新客了,没吃到的明日请早。 “早说了让我做这个掌柜的肯定不会亏本,看看!”鱼鳞皇叔将崭新的帐本往白春笙面前一丢,白春笙翻开一看,嚯!这才一天时间,帐本就记了三分之一了! “酒水、菜品,加上店里寄卖的作坊里出的那些酱料和剁辣椒,一共是三百九十二两,还有些散碎铜板我懒得算了,都丢在那罐子里呢,回头让帐房细细算好入帐吧。”土豪皇叔表示他不是对铜板有什么意见,只是他老人家计算钱币的面额里,压根就没有“铜板”这种玩意儿~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多谢皇叔,今日大伙儿辛苦了,既然菜品已经售罄,大伙儿收拾一下,早些回去歇着吧,明日早些过来,我让帐房算一下,给大伙儿发个开门红包。”白春笙没有细看帐本,反正每个月帐房都要去找他对帐的,现在也不急着看,再说了,今天开业第一天,大伙儿都累得够呛,虽然他出力不算多,可楼上来了贵客想见他,到底还是要去见一面的。 经常去白家食铺的常客,都知道他和王大郎关系好,也没人真敢为难他,多是起闹让他喝两杯,饶是白春笙提前让人动了手脚,在自己喝的酒水里兑了水,好几桌喝下来,也有些晕了。 “我送他回去。”王鲲风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出现在他身后,一把搂住了他已经有些乱晃的身子。 旁边的伙计们顿时作鸟兽散。 老天爷在上!不是他们不帮着自个儿东家,实在是那王大郎凶名在外,看着就十分吓人,整条鱼街都没人敢招惹这傢伙,这王大郎一看就知道对他们东家别有用心……他们、他们也只能祝福东家和王大郎百年好合了o(╥﹏╥)o “唉!东家也不容易啊!想要在这码头上站住脚,没个靠山怎么行呢?更何况做吃食这一行,向来最不能得罪的就是王大郎这样的地头蛇了。”一个自以为猜到了内幕的大师傅嘆息道。 他以前做工的那家也是开食铺的,三天两头的被那些街头混混们骚扰,后来,那东家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本地一个地头蛇的儿子,家里的食铺便再也没人敢来捣乱了……他们白老闆如此年轻,也不像是有女儿可嫁的样子,说不得,只能自己亲自上阵,以身饲虎了…… 只希望那王大郎有良心,不要对他们东家始乱终弃才好。 众伙计默默在心里替东家抹了一把辛酸泪,快速收拾好店里,各自回家不提。 大街上,已经彻底变成最贵的某只河蚌却在拼命挣扎:“我不要回家!” “乖~回去烧水给你泡个热汤好不好?”猫大爷难得软语哄骗道。 旁边路过的鱼街街坊们面色怪异地看着他们俩……怎么看都是白掌柜吃亏吧?那王大郎素来是个横的,脾气又坏,也不知道白掌柜上辈子做了什么孽,竟然被这么一只兇悍的猫妖给盯上了,看样子还打算将这只白嫩诱人的河蚌给吞吃入腹? 不然为啥故意将人灌醉呢? 白春笙觉得自己脑子里嗡嗡的,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尖叫着“睡你麻痹起来嗨”,根本不愿意回家,王鲲风第一次发现这只平日里斯文乖巧的河蚌,发起酒疯来竟然这般难缠,一开始只是挣扎着不肯回家,到后来竟然一把抱住路边一棵合欢树,嚷嚷着什么“睡你麻痹起来嗨”,最后还唱了起来,什么“男人不该让女人流泪”,哪里来的女人?
第114页 小心眼的猫大爷瞬间警觉了起来。 不过,现在不是吃醋的时候,眼看着街坊们看过来的眼神都不太对了,猫大爷无奈地将发酒疯的河蚌精两只胳膊从合欢树上摘下来,圈到自己脖子上。换了一棵树,河蚌精也不嫌弃,两只胳膊死死缠着猫爷的脖子,许是觉得这棵树太细了,抱着不太稳当,索性将两条腿也牢牢挂在猫爷胯上,两个人的姿势……实在是惹人遐想。 “看什么看?再看眼睛挖掉!”王鲲风狠狠瞪了看过来的八卦群众一眼。 众街坊顿时做鸟兽散。 “你呀~往后再让我看到你喝酒,看我怎么罚你!”王鲲风无奈地揪了揪河蚌精醉酒后变得红彤彤的耳朵尖,无奈地嘆息一声,就这么以一个令人遐想的姿势,抱着他一路穿过人来人往的鱼街,回到家中。 “老闆!再来一盘麻小!”刚走到门口,怀中的醉鬼振臂大喊一声,差点将猫大爷吓得一个趔趄,手忙脚乱地将怀中醉鬼抱好,满头大汗地将人抱到屋子里,单手托住,另一只手费力地脱掉醉鬼的靴子,这才将人放在床上。 没放下去。 伺候过醉鬼的人大概都知道,有一种醉鬼,但凡喝醉了,手里总想抱住些什么,或者是人,或者是树,或者是ktv门口不知名的土豪金雕塑……总之,被醉鬼河蚌牢牢抱住的猫大爷,就这么被醉鬼拉到了床上,两个人一上一下摔倒在一处,猫大爷闷哼一声,某个地方差点被撞废掉。 偏偏这醉鬼还不知悔改,喝醉后变得滚烫的唇不知何时捕捉到了他的唇角,有力的双臂从脖子瞬间转移到后脑勺,一把抱住他的脑袋,近乎兇狠地一口叼住了他的唇角,撬开唇角,灵巧的舌尖顺着缝隙如游蛇一般滑了进去,贪婪地吮吸着口腔里的蜜汁,幽闭寂静的屋子里,顿时传来让人脸红心跳的水渍声。 猫大爷被这么恶狠狠地一吸,简直灵魂都要被吸出来了,膝盖被吸得发软,腿上毛绒绒的猫毛都快炸开了。 喝醉了的河蚌是不讲什么理智的,或许是嘴里的津液被吸得差不多了,那条贪婪的小舌头又退了出来,顺着他的下巴、脖子,毫无规律地四处点火,王鲲风被他撩得浑身如铁一般的硬,整个猫都快要炸毛了。 不算宽敞的屋子里,空气顿时稀薄了起来。 良久,就在两人即将擦枪走火的时候,毅力惊人的猫大爷一把抓住河蚌精在他身上乱摸的手,死死按在他身侧,俯下身去,恶狠狠地一口咬住了河蚌精已经变得有些红肿的唇,本想狠狠咬一口,最终还是捨不得,只是含住那一方柔软,狠狠吮吸了几口,将那里吮得更加红艷,这才揭开被子,将这只恼人的河蚌死死裹在被子里,只露出鼻孔以上的部分。 “唔?”河蚌精遭遇被子封印,挣扎了几下挣脱不开,终于放弃挣扎,沉沉睡了过去。 耳畔传来河蚌精小小的唿噜声,带着浓浓的酒气,也不知道今日到底喝了多少。 这河蚌!不能喝酒却偏爱喝,每次喝酒必然酩酊大醉,还酒后无状,实在是恼人得紧! 重重地嘆息一声,努力平息了身体里的燥热,想到还有一个多月,俩人就要成亲了,猫大爷满意地点了点河蚌精白嫩的鼻尖,新婚之夜,倒是可以弄些好酒给这河蚌尝尝,毕竟,喝了酒之后,这种河蚌可比平日里热情许多呢~ 一眨眼便到了年关之前,鱼街也比往日更加的热闹喧嚣起来,四里八乡的乡民们都涌入了鱼街,有的挑着自家的土产过来,卖些银钱好过年,有的揣着一年挣的银子,赶在年前给家里人扯些新布回去做衣裳,再买两斤过年用来祭灶王爷的灶糖,街上到处都是人挤人。 白家食铺从早上便一直客满,直到午后人潮才渐渐散去。 正如白春笙之前预料的那样,即便白家开了酒楼,鱼街这边的食铺生意也没有受到影响,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比从前更火爆了些。 大约一般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吧,大牌买不起,买同厂出的小品牌也是好的,毕竟除了品牌和设计之外,用料都是差不多的。白家酒楼和白家食铺,在十里八乡的人看来,就是国际一线品牌和同厂十八线小众品牌的区别,吃不起白家酒楼,去尝尝白家食铺也是极好的,这是许多人的共同想法。 还有那连食铺也捨不得吃的,干脆去食铺买了白家秘制的酱料,自己回家diy白家特有的蒸菜,也算是饱口福了,毕竟白家食铺的酱料味道那是极好的,当然价格也是寻常人家只能过年的时候偶尔尝尝鲜的水平。 至于白家酒楼,在鱼鳞皇叔的卖力张罗下,短短一个月便成为整个码头最热闹生意最火的酒楼,毕竟是皇城来的见过大世面的猫,鱼鳞皇叔在酒楼怎么揽客上可是有不少本地没有的新奇招数的,又是招揽了一帮说书的在酒楼开讲,又是去窑厂定制了看起来更有档次的盘子碟子,衬托得碟子里的菜餚都高贵了几分,正所谓人要衣装,菜品也要又足够装逼的碗碟才能涨价不是? 看着酒楼一个月几千两的利润,白春笙默默将鱼鳞皇叔的月钱,从一个月二十两一口气提了五倍,其他表现好的伙计也都掌了月钱,趁着年节下土豪出没,伙计们吆喝得更卖力了,因为掌柜的说过,过年前这个月,若是酒楼生意好,比上个月赚得多,过年大伙儿都有红包拿。 白家作坊里产出的各种酱料和泡菜,他已经全部收回来自己卖了,原因就是他们家鲲哥偶然发现那些在他们作坊进货的商贩,竟然拿了他们的罐子和“商标”,去外面偷偷找了窑厂仿制,做了一大批仿制的口味不佳的酱料和泡菜,在外面和真货掺杂着卖,咳!他手底下的水匪无意中打劫了一艘商船,这才发现了这个秘密的。 这些商贩也是奸猾,担心白家的人发现他们制假卖假,做好的假货,都是直接用船只运往外地去卖的,绝不在本地卖!反正那些人也没吃过白家作坊的正宗酱料,根本吃不出来。 白春笙怎么也没想到,这里竟然也有人敢做高仿生意,而且还是打着他们家作坊的旗号,顿时气得半死,将“代理权”全部收了回来,准备自己另外开闢渠道,大不了在各个州府开个铺子搞直营,也比被人高仿坏了自家名声强。 不过,收回来也有收回来的好处,独此一家,别的地方都买不到,吃过一次的,下次路过的时候必定会来铺子里买,时值年关,有的富贵人家还特意遣了家奴过来,採买了许多回去作为年节礼。 说起年节礼,让白春笙和王鲲风都没想到的是,远在皇城的小世子,竟然也派人给他们送了些过年用的东西过来,有皇城时新的各色绸缎绢丝布料,也有一些笔墨纸砚等实用的物件,甚至还有一匣子内造的金钱银钱,就是那种一两金子或者银子铸造的,两面铸印吉祥花纹的“纪念版钱币”,是年节下宫廷里用来赏赐用的,小世子自然不缺这些,也分到了一些,却还记得分出一部分给他们送来。 一起送来的还有一封小世子的亲笔信,大意就是年节下人多眼杂,因为他走丢过一次,今年彻底被王妃的人严防死守了,连王府大门都不许出,所以没办法出去买些皇城特产,只能送些金钱银钱给他们,想吃什么自己买之类的,也亏得他刚化形,一手字写得跟猫爪爬过的一样,简直惨不忍睹!
第115页 看到他家鲲哥神色莫名地盯着那一箱子金钱,白春笙担心他想不开把钱丢了,连忙接过去塞到柜子里,开玩笑!这么多成色上好的金钱,足够他们全家好几年的生活费了,还是在鱼街平均消费水平以上的那种,反正王府不缺这么点金钱,不要白不要! “对了,咱们要不要也送些东西给世子?”白春笙有些不好意思,他都快忘了那只小猫了,没想到人家居然还记得他们,还知道给他们送年节礼过来,真是一个暖心又懂事的小猫,一点也不像是那个残忍自私的王妃亲生的。 “不必~送了也不会送到他手里的,王妃的性子,你难道还不清楚?”对于那个女人来说,余生最大的荣耀和筹码,就是这个世子了,她绝对不会允许任何可能存在危险的人或者事务出现在世子身边的,尤其是他这个大哥送的……因为,她比任何人都清楚,王鲲风对于她、对于世子的仇恨和厌恶。 她从不在乎这个半妖之子的感情,可是,也绝不允许这种感情伤害到她宝贝的纯血嗣子!那是她后半生的尊荣所系! “算了,我准备些东西,让千仓帮忙送去给商秋芦吧,说不定他有法子带些东西去给世子尝尝。”不管能不能送到,心意到了就行。 白春笙和王鲲风都不知道的是,这一次,王妃命人将世子牢牢看住,不仅仅是因为儿子曾经丢过一回她害怕了,当然了,对外王府的人确实也是这么说的,担心年节下皇城人多眼杂的,万一再将小世子丢了就完了。甚至于,外界还有传言,说大年夜王妃不打算让世子进宫赴宴了,因为担心儿子会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丢掉。 世子如今已然化形成年,按照宫里的规矩,皇族成年后,参加宫宴就必须和女眷们分开,王妃丢了一次儿子,哪里还敢和儿子分开,无奈之下,宫宴将儿子留在家里,自己单独赴宴,似乎也能说得过去,连皇后娘娘都特意赏赐了些压惊的贵重滋补药材和精緻的玩器下来,说是让小世子在家里好好玩,等空了再进宫请安也不迟的。 “王爷,若是事败,凤儿他……”替豫亲王在华丽的亲王服饰下穿上金丝软甲,王妃努力压抑住内心的激动和惊惧。 激动的是,今夜若事成,她便是这个皇朝的皇后! 若是事败,抄家灭门、旦夕之间而已! 陛下病重,太子未立,这是他们最好的机会!无论是豫亲王还是她,都不想再等下去了,当年若非豫亲王迟陛下半日出生,凭着贵妃娘娘的恩宠,占了皇长子的大义名分,太子之位,未尝不可一争! “阿蓁,今夜过后,你便是这皇朝的皇后!咱们的凤儿,便是一人之下的太子殿下!陪本王赴宴,你可害怕?”豫亲王定定地看着她。 他知道,自己的王妃,一直都是贤妻良母,一直都是他的贤内助,她有心计有手腕,也有野心,这就是他为何一直尊重她的原因,或许,他还会宠爱许多更加年轻貌美的侍妾侧妃,可是,他的正妃,皇后,永远都只有她。他们的关系,早已超脱了情人、夫妻,而更像是旗鼓相当的合作伙伴。 “王爷,你知道的,无论是通天道,亦或是黄泉路,妾总是与王爷一路的。”王妃压下内心的担忧和恐惧,坚定地握住了豫亲王的手。 第58章 大昱十三年岁末之夜, 昭宗于宫宴之上病发暴毙,驾崩前宣召传位于皇弟豫亲王, 号穆帝。 大昱十四年正旦, 皇弟豫亲王即位称帝,册豫亲王妃为皇后,世子王鲲凤为皇太子。余者皆有封赏。 “公子大喜!传召天使将至, 快些预备接旨吧!”州府官员接到上面的旨意,连夜赶到清河县,请陛下潜邸出生的两位公子并小姐速速准备接旨。 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为表皇恩, 特封赏潜邸出生的几个半妖子女,也是一片慈父心肠, 天下妖族无不称幸。 即便只是为了笼络妖族, 这一招也确实让王鲲风和三郎、阿姌他们几个受益了,毕竟,被皇族承认的半妖,和没有名分的半妖, 其差别就相当于婚生子和私生子,甚至比这个差别还要大。 白春笙和王鲲风已经不住在一个屋子里了,大婚之日将至,按照习俗, 大婚前,夫夫双方最好不要见面, 因此,王鲲风便提前和家人一起搬入新宅,预备着在这里迎娶他们家河蚌。 也因此,白春笙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天使(天子遣来的使者)已经撑船到了码头,州府官员早知道豫亲王府几个半妖之子在此处落脚,得到消息自然也陪同天使一起过来了,一时间码头上人山人海,都是来围观天使的。 作为一个十八线以外的不知名小县城,一辈子能有几次机会亲眼看到拿着圣旨的天使啊! 小县城衙门冷清,衙役全部派出来也没办法清场的,幸好州府官员随行侍卫帮忙,这才护送着天使,穿过人头攒动的码头,捧着圣旨赶到了王家新宅。 王鲲风带着三郎和阿姌,静静地站在院子里。 接到消息后,为免节外生枝,他们将院子里预备成亲的喜庆物件儿都收了起来,如今这宅子看起来十分简朴,因为有些地方收掉的东西来不及补上,看起来就像是房子造好了却没钱装修一样,整个院子都透着一股子窘迫和寒酸。 完全不像是陛下亲子所居住之处。 天使和随行的州府官员默默在心里擦了一把冷汗,天使是在琢磨着回去怎么向陛下和娘娘復旨,州府官员则在默默反省,这么多年来,是不是真的对这两位公子照顾不周,不知道会不会因此而惹恼陛下? “两位公子,姌小姐,接旨吧?”天使小心翼翼地提醒道。 香案早就摆好了,王鲲风一直以为,他会对亲生父亲跪下的那一日,大概就是去参加亲父葬礼的那一天,没想到,权倾朝野的豫亲王一眨眼变成了皇帝陛下,虽然不知道这道圣旨写的到底是什么,可是,想也知道,大约是给他们几个的封赏吧?毕竟豫亲王的子嗣就那么几个,况且,他想藉此机会笼络妖族,给他们几个半妖之子封赏,应该是见效最快的吧? 毕竟,在人间生活的妖族,成家立业的,谁家里没几个半妖呢?也不是人人都如他那个母妃一样对亲生儿子都能狠下心来抛弃的。 或许,新皇即位,接下来,这天底下的半妖,日子应该会比从前好过许多吧? 果然!圣旨一下,不到一炷香的功夫,曾经在鱼街收保护费的街霸王大郎,摇身一变,成为了新皇亲封的清河郡王,封地清河县;三郎被册封为灵江郡王,封地为灵江县;阿姌被册封为水阳郡主,封地为水阳县。 从封地和封号就可以看得出来,新皇虽说给予了这几个孩子应有的恩赏,却从未想过召他们回京。 不是王爷和公主,而是郡王和郡主,到底还是比血统纯正的嗣子们低了一等。 州府官员长舒了一口气,不受宠就好,如此,新皇或许便不会责怪他们怠慢郡王和郡主了。 谢恩之后,新鲜出炉的清河郡王也没有留天使吃饭的意思,更是一个铜板的赏赐也没有,眼神中的意思很明显:圣旨都宣读好了,你们还不走,难道是想让本王请你们用膳?
第116页 清河郡王很忙,他还要将收起来的东西重新安置好,准备迎娶他们家河蚌呢,哪里有时间和这些人废话? 天使大概第一次遭受这种无礼的待遇,一时间都惊呆了。往常他出去宣旨,别说是封赏了,哪怕是责罚,接旨的也得客客气气地献上辛苦钱,然后恭送他们出门。 这位清河郡王真不愧是在潜邸时就和陛下对着干的无礼半妖! 天使一脸懵逼地被簇拥着出了门,走出来才想起来,他忘了宣读皇后娘娘的封赏了…… “咳!清河郡王,杂家这里还有一道旨意,乃是皇后娘娘的封赏……”天使去而復返,一脸纠结地挥了挥手,身后长长的队伍里,走出来两排二十多个宫装秀雅的宫女。 “这些都是皇后娘娘的恩赏,郡王与郡主久居乡间,恐无人伺候……”天使正在跩词,冷不防被清河郡王摆手制止了。 “将她们带回去,看着便手脚无力,又不能给家里做活,本王也没那么多银子养她们。” “郡王爷,稍后内府便会替郡王与郡主营造府邸,朝廷也会拨下例银……”你丫的有国家免费营造的豪华大宅,每年还有好几万两银子的例银和封地的税收,难道还养不起几个侍女? 不用说,这些侍女,都是皇后娘娘派来服侍,或者说是监视几个半妖子女的。 这回她可是光明正大的派人过来监视他们的,从前那些暗卫,只能偷偷摸摸地在暗中监视,这回,她是这个天下的皇后,身份最尊贵的女人,没有之一!谁敢驳回她的赏赐? 王鲲风冷然一笑:“留下也行,顺便把卖身契也留下吧,万一本王缺银子了,还能把她们卖了,换点银子花花。” 宫装侍女们齐齐颤抖,早听闻皇后娘娘在潜邸时生下的那位公子脾气不好,小小年纪便带着弟妹离家出走,最是不讲孝悌、不知礼义的野蛮半妖了,没想到闻名不如见面,真人比传闻中更不靠谱! 这天底下,谁敢卖了皇后娘娘亲赐的宫女?! 原本她们被发配到这种乡野蛮荒之地,伺候一个不受宠的郡王就够委屈的了,现在听到王鲲风说家里钱不够花了便要卖了她们,有几个胆子大的妹子已经忍不住捏紧了拳头。她们虽是宫女,可是,能採选进宫的,谁不是良家子?如今竟要被人像奴婢一般的随意买卖,哪怕是陛下亲生的郡王,也万不能如此糟蹋良家子的! 那天使听了这番话也是目瞪口呆。万没想到天底下竟然有人敢如此藐视皇威!若说这句话的是其他人,天使早就代天子治罪了,可是,这位可是在潜邸时就出了名的刺儿头,最是不知礼义、不孝不悌的! 皇后娘娘仁慈宽厚,母仪天下,多么高贵善良的一位慈母,据说当年也被这位公子气得差点小产,这才不得已将他连同另外几个半妖送到别院去的,谁知这位在别院也不消停,嫌别院冷清,硬是带着乳娘和一对弟妹离开别院,跑到这乡野蛮荒之地,做了乡间混混,不知内情的,谁能相信这位是当今陛下的亲子? “还愣着做什么?还不进来?正好家里要养猪,还缺两个餵猪的。”清河郡王一脸不满地瞪着那几个若杨柳扶风、姿容秀美的宫女,“你们中间可有人会杀鱼?” “杀、杀鱼?” “灵江郡王爱食鱼虾,你们中间若是有会杀鱼的,倒是可以拨几个去他那边,往后家里宰杀鱼虾,便不需要本王亲自动手了。” 天使:“……” 众宫女:“……” 最后,天使还是带走了这些宫女,先不说杀鱼餵猪这些事情,宫女们会不会做吧,他是真担心这位野蛮郡王若是一个不高兴,真能做出“卖掉皇后亲赐宫女”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他虽然是个太监,但是也是一个有良知有底线的太监,这些宫女都是採选上来的良家子,真要被郡王给卖了,到时候陛下震怒,他也吃不了兜着走,倒不如先带回去,听从陛下与娘娘的吩咐罢了…… 这清河县,他是再不敢来了! 他怕再来一回,这位爷若是一个不高兴,连他这个太监也给捆吧捆吧卖了…… 得知王家大郎竟然是新皇的亲生儿子,还被册封为清河郡王,整条鱼街都沸腾了,简直变成了一大锅沸腾鱼!大伙儿都无心做事了,都跑到王家新宅子这边想围观一下新郡王。 明明之前大家都很害怕王大郎的,可是现在,人类基因中对八卦的渴求,战胜了对街霸的恐惧! “都围在这里做什么?”鱼街一霸大吼一声,吓跑了无数围观八卦党,这才关起门来,将那太监带来的一大箱一大箱的赏赐替到院子角落里,这才沉着脸牵着白春笙的手进了屋子。 他没有想到,他那个亲爹还挺有本事的,卧薪尝胆十三年,到底被他夺回了帝王之位!哦,准确的说应该是篡位吧?毕竟,那皇位本来就不属于他…… 还有他那个亲娘,或许这会儿已经高兴坏了吧?从豫亲王妃一跃成为整个皇朝地位最尊贵的皇后娘娘,上面还没有太后压着,后宫一家独大,也难怪高兴过了头,竟还有心思往他的府邸安插眼线! 看来,还是后宫不够乱,美人不够多啊! 只不过,出了这么一桩事,他和他们家河蚌的婚事,只怕不得不往后推了…… 再怎么不情愿,他也不得不承认,皇帝亲爹这一下,打得他有些措手不及。 原本他只是豫亲王府一个不被承认的半妖之子,娶谁都没人会在乎。可是现在,他和三郎,还有阿姌,都已经是皇室承认的、有封号有封地的郡王和郡主了,他们的婚事,也再不是自己便能够轻易决定的了。 普通百姓无媒苟合,尚且要被治罪,更何况皇室?他若贸然强行迎娶白春笙,只怕会被他带来不可预知的灾难。 他自己怎么样都无所谓,可是,他捨不得他们家河蚌受一点点委屈! “鲲哥,你怎么了?你和三郎还有阿姌有了封号是好事啊,今后便没人敢再欺负你们了。”白春笙狐疑地看着王鲲风,这傢伙脸色不太好,难道是因为方才皇后娘娘赏赐的那些宫女? 想到这里,白春笙心里也有些不舒服了,皇后娘娘这举动,明显就是想在他家鲲哥身边安插眼线的吧?还有,他家鲲哥早就成年了,皇后这是……想给儿子塞几个暖床的? 真够噁心的!!! “春笙,我、咱们的婚事,可能暂时办不了了。”王鲲风藏在袖子里的手紧紧攥住,眼中的愧疚都快要满溢出来了,“我没想到他竟会给我和三郎封号。” “那、新皇会给你另外赐婚吗?”仿佛想到了什么,白春笙一瞬间表情非常难看,不说君臣大义,只说新皇和皇后是鲲哥的亲生父母,他们若想介入鲲哥的婚姻,简直合情合理又合法,他想不出什么理由去反抗,这里又不是他生活的那个时空,包办婚姻是违法的……在这里,父母替孩子安排婚姻大事,才是合乎礼法的。 “他、陛下刚登基,朝中事务繁忙,应该还没有想到这个,所以,春笙,我想带着三郎和阿姌回皇城,一来,陛下恩赏,我们总得亲自去谢恩;二来,我想把咱们的事情,与陛下说清楚,我此生非你不娶,况且,陛下子嗣不少,今后还会有更多血统纯正的子嗣,并不缺我一个半妖之子,想来,婚姻上,应该不至于为难我。”
第117页 “唉!你也该去谢恩的,还有,嘴巴甜一点总不会吃亏的,陛下是你的亲生父亲,你这般生疏做什么?没得凉了他老人家的心,叫一声父皇,也亏不了你的,就算是为了咱们这桩婚事,你也不要一见面就惹他老人家生气吧?” 白春笙对王鲲风的皇帝爹其实观感挺复杂的,一方面觉得他是个渣爹,管生不管养,一方面又觉得他对鲲哥其实也不算太糟糕,最起码,在鲲哥年幼无助的时候,他没有像其他生下半妖的家庭一样毫不犹豫地抛弃这样血统不纯的孩子,而是将他养大成人,给了他一条完整的生命。 白春笙一直记得当年自己逃学去网吧玩的时候,他老妈对他说的那段话,这个世界上,哪怕是亲生父母,也没有义务毫无底线地对你好的。 从那以后,无论是老妈还是奶奶,都没有再问过自己的去向,不管他是去网吧还是去撞球室,都随他去,久而久之,反倒是他自己觉得索然无味,大约人都是这么贱的吧,越不让你做的事情就越是想做,敞开了让你随便玩,反倒是觉得没意思了。 咳!扯远了,总之,不管是于公还是于私,白春笙都不想看到王鲲风因为一时置气和新皇闹僵,做了皇帝的人,脾气一般都比寻常人更糟糕且难以捉摸,正所谓圣心难测,谁知道他下一秒会不会大发龙威呢?普通人生气顶多摔点东西,皇帝发火,分分钟就能砍人脑袋,他还想和他家鲲哥白头偕老呢,没必要为了争一时之气把自己命都给搭进去吧? “春笙说得对,大郎,不是,郡王此番回去,还是好好与陛下说说话吧,陛下是个心软的,这么些年也不曾真的不管你们几个,如今登基,还想着给你们封号和封地,可见心里也是有你们的,只是你们血脉不纯,不能成为嗣子,郡王不妨委屈一下,向陛下讨个赐婚的旨意,如此一来,即便皇后娘娘,对这桩婚事也是无话可说的。”王大娘也劝道。 “我知道了娘。”王鲲风低声道。 “郡王爷可不敢再唤奴婢这声娘了,您的亲娘,是皇宫里的皇后娘娘啊!”王大娘苦笑一声,如果不是这里都是自己人的话,此刻,她应该立刻跪下请罪的。 “乳娘,我知道了。”王鲲风愧疚地看着王大娘,这个女人,一生都不曾成亲,亲手养大了他们三个,如今,他们却连一声娘都不敢唤她! “大哥,我们回去谢恩,那母亲呢?”三郎担忧地看着自家宅院的方向,今日天使亲至,他没敢让龚夫人也过来,就让她在家里藏着,父皇的旨意里也不曾提到母亲,难道真的当做母亲从此病逝了吗? 虽然他也并不想母亲回到宫里,但是,这种明晃晃的无视,也让他心里为母亲感到难受和不值。 “龚夫人还是与乳娘一起留在这里吧,我看她也并不想回到那个地方去,况且,乳娘的卖身契还在、还在皇后手中,我们这次回去谢恩,也要想法子将乳娘的卖身契给拿回来才行。”这也是王鲲风明明有能力离开,却一直迟迟不曾离开的另一个原因,没有拿回乳娘的卖身契,只要他们敢逃走,朝廷一个海捕文书发下来,他们倒是无所谓,被抓住也是遣送回去,可是,乳娘这样的,按照律法算是逃奴,抓住了是要杀头的。 “大哥,三哥,我、我能不去吗?”阿姌怯生生地揪着王大娘的袖口,有些为难地开口道,“我、我怕父皇看到我,会很生气,万一不给大哥和春笙哥哥赐婚就不好了。” 白春笙诧异地看过去,王鲲风曾经告诉他,阿姌的情况和他们都不同,可是却一直没有告诉他真相到底是什么,他很想知道,可又怕会无意中伤害到阿姌,这孩子真的很乖,也很少说话,总是跟着王大娘忙前忙后的,这么乖的孩子,却不愿意回皇城去见自己的亲生父亲,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阿姌不去也好,这样吧,就我和三郎回去,速去速回,说不定还能赶得上陪你们进山看桃花,过年的时候不是答应了,等开春,咱们大伙儿一起进山,到桃花坳住几日看桃花吗?”王鲲风拍板决定道。 “对了,皇叔要不要和你们一起回去?”白春笙突然想起来还在酒楼做掌柜做的风生水起的鱼鳞皇叔了,按理说,新皇登基,大赦天下,差点被全国通缉的鱼鳞皇叔应该也无罪赦免了吧?也不知道他要不要趁着新皇登基的时候心情好,趁机回去将原先的郡王封号讨回来呢? 别瞧不起郡王这个封号,一年少说也有几万两银子的收入呢,若是有封地的话,除了银子,还有下面的各色孝敬、封地的税收等等,这么算下来,一年好歹也有十几万两银子的收入,就这么放弃实在可惜。 “我去酒楼与皇叔商量一下,春笙,替我准备些土产我带着,既然是要去求人的,那总要有个求人的样子。”为了能和他们家河蚌合情合法地成婚,他不介意对那位高高在上的生父低一回头。 白春笙见他终于想通了,一颗心也放了下来,放心地去替他准备送给新皇和宗亲的各色土产去了。 如今他们作坊里能做的东西已经很多了,除了时常卖断货的剁辣椒、甜面酱和泡菜之外,今年的秋斑鳢鱼片和熏白鲦也都卖得很好,新出的鲊酱更是有钱也很难买到,都是每日限量的,为了能买到一瓶,许多富贵人家夜里就派出家里的下人到铺子里排队,倒是为他们家作坊赚足了噱头。 将各色土产都拿了一些,鲊酱不够了,抓紧时间让几个大师傅带着徒弟做了几十斤出来,年节下的也找不到更多人手,幸亏几个大师傅和徒弟都是家住鱼街的本地街坊,白春笙给包了一个加班红包,请他们帮忙做了些新鲜鲊酱出来。 鲲哥回来得很快,鱼鳞皇叔虽然一开始有些抗拒,觉得就这么回去挺丢人的,但是一听鲲哥说不回去的话,往后他就要靠着酒楼里一年几百两银子的月钱生活了,每年白白损失十几万两银子,简直心疼得都快要无法唿吸了。 为了银子,鱼鳞皇叔非常痛快地放弃了自己单薄而又脆弱的尊严…… 第59章 出发的日子, 定在两日之后,因为王鲲风还要和白春笙私下出去一趟, 此行不知前路如何, 连王鲲风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面临什么,所以,在那之前, 他需要把一些足以保护白春笙和乳娘、阿姌他们的力量,尽可能的留给白春笙。 “他、他不是……”看到黑鱼精毕恭毕敬地站在那里,白春笙整个人都玄幻了。 难道他泡上了什么了不得的幕后大人物,表面伪装成鱼街收保护费的混混,其实是什么反朝廷武装?譬如说红花会什么的?而他家鲲哥就是潜伏在鱼街的总舵主? 天了噜, 总感觉分分钟要陪他家鲲哥亡命天涯的节奏…… “主子您放心好了,属下等一定拼死护卫白公子与姌郡主还有大娘的安危!”黑鱼精自然知道王鲲风这个时候来找他的原因, 因为就在接到线报, 说新皇欲赏赐封号和封地的时候,王鲲风就已经通知他,秘密派人去皇城打探消息了,主子既然决定带着三公子单独回去, 自然是要将家里这些人都妥善安置好的。
第118页 “没有接到我传来的消息之前,一切如常,千仓不会擅离职守,所以, 不要让他们发现有什么不对。多派些人手,假扮做工的进入酒楼、食铺和作坊, 左右马上开春了,也是时候该招收些做工的了。” “乳娘和阿姌,我会送到你这边,对外只说我要出远门,不放心他们孤儿寡母独自在家中,便託付给你代为照管。春笙,此番要委屈你了,你在这里,他们才不会起疑。”王鲲风愧疚地看着白春笙,这只傻河蚌自从和自己在一起,就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如今好不容易等到两个人的婚期近在眼前,却不得不因为他的缘故将婚期延后。 现在还要让他留在这里,稳住那些皇后派来的眼线。 自始至终,王鲲风都不肯承认,那个母仪天下、被传为天下女子表率的女人,是他的亲生母亲,她是皇后,也是太子的母后,却不是他的母后。 也不知道这次回去,隔了十几年再次见面,那个女人还会不会像当初送走自己时那般,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厌恶了。或许,做了皇后,会装的更慈善大度一些? “放心吧,那是你亲爹亲娘,虎毒还不食子呢,你也别把他们想的太糟了,再说了,你自己也说了,陛下今后会有许多子嗣,也不缺你一个,不会在婚事上为难你的。”白春笙笑了笑,低声凑到他耳边说道,“况且,就算皇后娘娘不喜欢你,你若娶了我这样一个身份低微的小妖,她不是更开心?总比让你攀上什么权贵人家的公子强吧?” 王鲲风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将有些必要的事情,还有码头、船队的事情都和他们交代清楚,约好明日送王大娘和阿姌他们过来,这才带着白春笙离开了。 “春笙,水盗那边的人……我已经暗中让他们北上了,你放心,我答应要与你一生一世,便绝不会让自己出事的。” 年节刚过,天气还有些寒冷,路边柳条上的柳芽儿畏惧寒风,探头探脑地不敢冒出来,街上的人家大多在乡下有亲戚,这个点大约都在乡下走亲戚,往日喧嚣的鱼街,难得的安静了一下,就像后世那些一到过年就变成空城的一线大城市一样,空旷的让人都有些不习惯了。 白春笙安静地任由王鲲风牵着他的手,慢吞吞地走在寂静的小巷里。他心里堵得慌,王鲲风方才说的话,他一个字都不肯相信。 什么“让他留在这里牵制他们的视线”,什么“绝不会让自己陷入危机”,他不是单纯不知事的小妖,也知道王鲲风就是那种宁可自己在外面拼得头破血流,也捨不得让家人流一滴眼泪的性格,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为了自己的安危,而让他留在这里做这个靶子呢? 拿这个做藉口,无非是想把他困在这里,不让他跟着北上罢了。 至于那些假扮成水匪的人,可能真的是被他暗中派到北边去了,他连这些人都派出去了,可想而知,这次回去,只怕不单单只是为了谢恩和求陛下赐婚这两件事吧? 可是,为什么呢? 不过是回去拜见自己的亲生父母,为何要弄得和深入虎穴一般? 他知道,一定是有什么危险,是王鲲风怎么都不肯告诉他的,也不会让他看到的,这个死要面子的猫妖就是这样,倔强的让人心疼。 偏又不忍心责备。 猫大爷可能也是有些心虚,见他不开口,也不敢再多说什么,两个人就这么一路从鱼街走到了码头。 “码头风大,回去吧?”看到白春笙一言不发地站在码头上盯着结冰的河面,王鲲风没来由的一阵心慌,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近乎哀求地开口道。 “王鲲风,不要以为这天底下只有你一个最可怜。”白春笙没有转身,也没有看他,慢慢开口道,语气中是说不出的冷寂,“最起码,你还知道你的亲生父母是谁,他们在哪里。你父皇虽然不喜欢你,可好歹也知道给你银子养大你,你母后或许不曾爱过你,可是,却也没有在你生下来的时候就立刻丢了你。” “我们这样水中出生长大的水妖,很多都是像我这般,一出生,就是自己一个,没有父母,也没有亲人。所以,抱歉,王鲲风,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去的,我自己的亲人,我自己守着,因为我不想再只有我一个人在这个世间了,如果你不在了,我一个人独活,又有什么意义呢?” “带我一起,或者,从此不要再提你我的婚约。”白春笙转过头,定定地看着王鲲风。“因为我后悔了,我不想一个人在这里等着,希望或者失望,我都不要,我自己的东西,我要亲手抓着才放心。我自己的人,我也要亲眼看着才能放心。” 他想明白了,去他娘的龙潭虎穴,大不了小爷带着他们家猫爷去海上随便找个海岛隐居,难不成离了这个皇朝,他们日子就过不下去了?撕破脸就撕破脸,没有官府盖了大印的婚书,难道他们就不能做一对恩爱夫夫了? 上辈子他们那个世界,去民政局扯证的,有时候还不如离婚的人多呢。结婚证算个屁!没了结婚证,难道他们就不能做一对野鸳鸯了?听起来比合法成亲还刺激些呢~咳!!! 最重要的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直觉,总觉得他们家猫爷这次去皇城,一定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只要一想到那个时候自己不在他身边,就忍不住心头狂跳。 他上辈子其实也有这个毛病,只要身边亲近的人可能会遇到什么危险,他总能感觉到那种浑身不舒服、心惊胆战的感觉,记得有一次他妈妈想报个旅行团出去旅游,他做了一晚上噩梦,第二天也不敢跟他妈说,只能假装生病,他妈看到儿子并的都开始说胡话了,哪里还有心思出去旅游?结果没想到,就是那一次,那家旅行社的旅游大巴在盘山公路出事,死了十几个游客,事后一看新闻,就是白妈妈原本想要报的那个旅行团! 全家人都吓出了一身冷汗,白奶奶更是直唿他家大孙子就是家里的福星。 不过,这种近乎预感的东西,在其他不熟悉的人身上却不起任何作用,白春笙都不知道是这个世界玄幻了,还是他自己玄幻了。 现在看来,在家里好端端地宅着也能穿越,八成是自己的锅了,和世界无关。 王鲲风没想到他这般坚持,不由得有些着急,看样子是还想找什么藉口将他留下来,却被白春笙快速凑过去,一口叼住了那熟悉的温软的唇。 唇齿厮磨间,方才想到的理由和藉口,统统化为乌有。 半晌,白春笙轻笑一声,勾着王鲲风的脖子,慢慢从唇间啄吻至耳垂,不轻不重地咬了一口那软软的耳垂,直到那里殷红似血,这才慢而坚定地在他耳边说道:“你带我一起,或者,我偷偷跑过去找你,选一个?” 若不是此处是常有人来往的码头,王鲲风非扒了这只河蚌的衣服,将他捆在水里使劲欺负一番不可!竟敢威胁他? 可是,他不得不承认,这威胁对他来说,简直是一击必中,毫无反击之力!他完全不敢想像,从来都没出过县城的河蚌精,要如何在没有人保护的情况下,千里迢迢的跑到皇城去寻找他,这中间会不会遇到什么危险,会不会有心怀叵测的人对他家河蚌不利,会不会有人觊觎他家河蚌的美色……
第119页 只要一想到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有人竟敢拿手去碰他家河蚌,猫爷仅凭想像就足以炸毛了。 “一起吧,正好我上岸这么久,除了县城,都没去过其他城市呢,听说皇城甚是繁华,还有许多番邦来的商贩,说不定能寻到一些稀奇的香料或者种子呢,我买了那么多良田,还有你父王赏赐给我的那些,总不能都拿来种些不值钱的蔬菜瓜果吧?” “好!”最终,猫大爷还是忍不住投降了。因为他知道,他家河蚌虽然平日里看着和气,其实是个再执拗不过的人了,跟他对着干,最后气死的只能是自己。 “不过,去了皇城,一切都要听我的。还有,我给你安排些人手,你记住,无论何时,哪怕是皇后召你入宫,也绝不能离开他们的视线!” “你这不是为难我吗?后宫是什么地方?岂能容男子随意出入?到时候皇后召见,我便说男女授受不亲,等你回来再一起进宫谢恩好了。”白春笙脑子里都是前世看过的那些宫斗宅斗小说,什么趁着男主不在给女主下毒啊,什么趁着男主不在将女主骗进宫打板子啦~他这一身细皮嫩肉的,可吃不得那个苦!反正就算他表现再好再听话,在皇后娘娘眼里也不会讨好的,索性就破罐子破摔,对于这样怎么讨好都不会喜欢你的人,白春笙的态度就是爱谁谁,不服咬我啊? “你就不怕得罪未来婆母?”王鲲风好笑地看着他,他以为这河蚌不太懂皇室那些弯弯绕呢,没想到他竟一眼就看破了皇后娘娘的心思。 无非是看到他过得好,心里就不舒服罢了。 “你傻啊?就算我百般讨好她,她就会喜欢我,或者说喜欢你了吗?乖啊,亲娘不疼你没关系,掌柜的疼你~” 白春笙努力拔高身体,摸了摸他家猫爷毛绒绒的后脑勺,撸毛已经撸得非常顺手了。 “多谢掌柜抬爱!小的今晚想吃鱼饺,还有鲊酱焖大虾。”猫大爷十分不要脸地贴过来。 “唉!所以说本掌柜要好好赚钱啊,不然怎么养得起你这么一只精贵的大猫?这时节吃大虾?你知道大虾现在这个时节多少钱一斤?” “不过两百个铜板一斤罢了,白掌柜日进斗金,难道还缺这么点铜板?”王鲲风笑眯眯地看着他。 “不缺不缺!给我家大猫吃的,多少银子也得买!”白掌柜撸猫撸爽了,十分好说话,当下便表示买买买,千万别给他省钱! 两人结伴去了鱼街卖鱼虾的摊子,这个季节肯出去捕鱼的不多,不过也有那实在缺钱的,又或者是有些旁人不知道的捕鱼点的渔民,会趁着年节下各种鲜鱼都卖得上价格的时候出去捕鱼,寻常百姓人家是不会在这个季节来买鱼的,因为太贵了,来光顾的大多数是本地的富贵人家。 白春笙他们去的不巧,今日上来的大虾早就被人买走了,看到自家猫大爷一脸失望的样子,即便知道那是装的,白春笙也忍不住一笑,反正后日才出发,便向那摊主预定了明日的大虾,定要给他吃到一餐鲊酱焖大虾才行。 不过,制作鱼饺的大鱼倒是还有,白春笙买了一条约莫十斤左右的黑背大鱼,这种鱼结冰之后捕捞上来的很多,价格也适中,一斤三十个铜板,比起捕捞季节来说贵了十多倍,可是,这个季节来说已经算是相对便宜的了。 白掌柜过日子俭省惯了,买菜的时候习惯性地就想买便宜实惠的。 这种黑背大鱼肉质肥厚,肚子里都是油。白春笙将鱼头剁下来,准备待会儿和鱼尾巴一起烧个豆腐,鱼肉对半切开,剥掉鱼皮,将鱼肉片下来剁成泥,加入猪肉末、泡发的干虾仁、切碎的荸荠等搅拌均匀,然后用鱼骨粉和面,做成薄薄的好像馄饨皮一样的面皮,像包饺子一样的将备好的馅料包进去。 做好鱼饺后,将片下来的鱼骨熬成奶白色的鱼骨汤,将散开的鱼骨捞出来丢掉,只取浓汤,将鱼饺放进去煮熟,做好的鱼饺滋味鲜美,爽滑开胃,里面切碎的荸荠咀嚼起来咯吱咯吱响,口感不像单纯的鱼丸那般柔嫩,非常适合三郎这样刚开始换牙的幼猫。 咳~各位没看错,虽然已经化形,但是尚未脱离“幼猫”阶段的三郎,最近开始换牙了,大家都没有发现,还是某天早上他自己吃早饭的时候,一口咬在荸荠猪肉馅儿的包子上,本就有些松动的牙齿正好硌在荸荠上,瞬间便少了一个门牙。 满桌子的人和妖都笑疯了。 “哈哈哈哈~三郎你多大了还掉牙?”这是来自鱼鳞皇叔毫无亲情的嘲讽。 三郎捧着阵亡的大门牙,沮丧得头上的虎斑纹耳朵都耷拉下来了。 后来还是王大娘看不过去了,开口替三郎挽回了一些颜面:“郡王爷才刚化形不到半年呢,掉牙也是正常的。” 他们这样的半妖,和那些血统纯正的妖不一样,有的是生下来便是人形,到了一定契机也可以幻化出兽形,也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兽形;有的是生下来便是兽形,或许可以有契机变成人形,也或许一辈子都是这样,作为一个凡人,王大娘不知道如何辨别这其中的奥义,但是,妖族却一眼就能看得出生下来的是纯血还是混血。不过,王大娘到底曾经亲手养大过王鲲风,大约也知道一些幼猫生长期需要面对的问题,比如说掉牙什么的。 说起来这都是螃蟹精的锅! 曾娘子怀孕之后,吃不得荤腥之物,螃蟹精便四处替自家娘子寻摸各种新鲜吃食,尤其是各种素食,这荸荠便是他买回来的,因为曾娘子爱吃,这只蠢螃蟹一口气买了两大筐,足足一百斤荸荠,自家吃不完,便分了一些给他们,刚开春也没有别的新鲜蔬菜,大家也都挺喜欢吃荸荠的,不管是做馅料还是拿来炒菜都喜欢放一些,没想到却害得三郎提前掉牙了。 “这鱼饺三郎别吃了,我去做些鱼片粥过来。”白春笙看着三郎垂头丧气的样子,忍不住伸出手,捏了捏那耷拉下来的毛耳朵,笑着站起来去厨房做鱼片粥去了。 鱼片都是现成的,将白天的剩饭放进瓦罐里,煮沸之后,没一会儿就软化成米粥了,腌好的鱼片放进去,加入一些姜丝,搅拌几下,待鱼片煮熟后,加入一些盐末和葱花,便可出锅了。 “春笙哥,你真的要和我们一起去皇城吗?”吃着鱼片粥,三郎忍不住开口问道。 “自然是要一起的,没我跟着,你吃什么?你大哥吃什么?”白春笙故作严肃地正色道,“我听说皇城花销很高,我不在,你们整日去酒楼用膳,难道是想将家里的存银都吃光不成?便是郡王,也不可如此奢靡浪费的!” 王鲲风看着他家河蚌振振有词的样子,一直沉甸甸的心也轻松了起来。 从记事开始,家里的一切,都是他扛在肩膀上沉甸甸的担子,三郎和阿姌与其说是他的弟妹,倒不如说是他的两个孩子,王大娘也是如亲生母亲一般,这些人都是他的亲人,是他捨不得委屈的亲人。 或许,他们也知道自己很累,可是,无论是三郎还是阿姌,又或者是乳娘,都没有办法替他扛起这个重担。 可是现在,上天赐给了他这样一个人,他不会厌恶自己的半妖血脉,也不会站在他背后等着他的保护,他有时候很柔弱,多晒一会儿太阳也会浑身起疹子,有时候又无比强大,哪怕是赫赫皇权也无法让他低头。
第120页 他会在察觉到自己需要帮助的时候,站出来与自己并肩面对,也会在无事的时候像只被豢养在御花园里的锦鲤一般,慵懒自在地游来游去,全然不顾旁人的看法,活得比妖族最任性的猫还要自在。 “你看大哥,眼珠子都快黏在春笙哥哥身上啦!”阿姌咬着筷子,一脸八卦地凑过去和三郎咬耳朵。 “我若是有春笙哥哥这样的夫郎,我也愿意日日看着他。”三郎咬着汤匙羡慕道。这种感觉其实也并不是爱,就像是小孩子羡慕别人家孩子的玩具一样。 既然白春笙决议要和王鲲风他们一起去皇城,那出发的日子便要再往后推几日了,白掌柜如今在清河县也算是小有身家的财主了,生意上的事情自然要在临走之前都安排妥当。 鱼鳞皇叔要和他们一起回去,酒楼掌柜的便由周婶婶暂代,食铺这边照例是原来的大师傅管着,作坊那边有螃蟹精,剩下的良田,春耕的事情其实已经安排好了,到时候让庄头辛苦一下就行了,一一安排妥当之后,挑了一个天气不错、江面没有大雾的日子,他们便乘船北上去了。 “那小子果真要回来谢恩?这倒稀奇了!”崇明殿上,听到大儿子接到封赏的圣旨,竟带着三郎回来谢恩,曾经的豫亲王、现在的皇帝陛下十分纳罕道。 “回陛下,清河郡王,大约、不单单是为了回来谢恩的……郡王身边有只河蚌精,据传闻,仿佛是郡王私自定下的未婚夫郎~”下面人忐忑不安地回禀道。 既然决定要回来和亲生父亲摊牌求赐婚了,关于白春笙和自己的婚约,王鲲风也不再刻意隐瞒,这才有了这提前半个月的“密告”。 “私定终身?这倒像是他能做得出来的~”没想到陛下听到这个消息竟然没有发怒,反而笑了起来。 下面人也不知道陛下到底怎么想的,更不敢妄自揣摩圣意,只能将头压得更低,一句话也不敢接。 第60章 从水路到皇城, 且又是逆风,没有半个月根本不行, 好在他们也不急着赶路, 况且,王鲲风故意拖延时间,也是希望他的人能有更多时间去皇城布置, 尽可能的确保他们此行安全。他好不容易找到想要共度一生的妖,才不想现在就死呢。 其实皇帝陛下那边还好说,他要防着的主要是后宫那位娘娘。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投胎到这位娘娘的肚子里,也不是他想要的, 怎么她就偏偏处处针对自己呢?他一个半妖,又不是跑去和她那位心尖尖上的太子爷争宠! 作为一个妖, 他实在不太能理解凡人的想法。 不过, 他现在也不想再去刻意理解了,他觉得,有时候他真的应该和自家河蚌学学,就是那种“爱谁谁、小爷怎么活跟你有毛关系”的洒脱和不羁, 亲生母亲又如何?你看不上我,难道我就看得上你?各自安好便罢了,若是敢像从前那般欺凌于他和他在乎的人,便休怪他不念母子情义了……不!他们之间, 何曾有过母子情义? “鲲哥,起网了, 快来帮忙!说不定这一网有你想吃的虾子!”白春笙站在船尾,和三郎一起探头看着船夫在那里起网。 他们的船行得慢,闲来无事,船夫便每日下几网下去,捞上来的河鲜,足够他们一天吃的就行了,最关键的是,有白春笙这位大厨指点,他们船上近日的伙食和白家酒楼也有的一拼了,船夫们乐得抽空多网些鱼虾来打牙祭。平日里他们可捨不得花银子去白家酒楼用膳! 今日他们的运气不错,这一网捞上来的有十几条大小不等的鲫鱼、鲤鱼,一条黑背大鱼,还有约莫一斤多的虾子,那虾子不大,约莫成人指头长短,个头不大,胜在虾子肥厚肉多,拿来做鲊酱焖虾子还是不错的。 就这么点虾子,白春笙也捨不得给旁人吃,从捞上来的鲜鱼里挑了两条个头中等的鲫鱼,又拿了一条鲤鱼,剩下的便让厨子自己去做了给大伙儿做午膳,厨子如今有了白掌柜亲自调制的酱料,简直意气风发,分分钟脑补自己走上厨艺巅峰、被皇宫请去做御厨的风光,做菜的手艺比从前好了许多,连带着船上的人都跟着沾光,光吃不动,没几日便胖了好几斤。 三郎最近又掉了两颗牙,颇为萎靡,白春笙见他可怜,便特意取了两条鲫鱼,准备待会儿做个鲫鱼豆腐汤,再给他家鲲哥做一道红烧鲤鱼,一个鲊酱焖虾子,一个鱼片豆腐羹,主食便是最简单的粳米饭了,不过因为有味道浓郁的汤汁泡饭,鲲哥和三郎吃的都非常痛快,尤其是那道鲊酱焖虾子,几乎连盘子里的汤汁都被抹干净了。 “愣着做什么?你也吃啊。”看到白春笙一直跟小媳妇似的伺候他和三郎吃饭,猫大爷不高兴了,将他拉过来坐在自己身边,把藏在碗底的几只虾子拨出来,夹到他碗里,让他赶紧吃饭,伺候他就算了,伺候小叔子算什么? “方才吃了一碗粥,不太饿。” “是不是坐船不习惯?”王鲲风知道有些人一坐船就容易头晕呕吐的,担心他也这样,急忙让人把毛大夫请过来给他看诊。 毛大夫的身份这次也曝光了,本来王鲲风没打算带他来的,是想让他留在清河镇照顾白春笙,谁知道白春笙坚持要和他一起去皇城,没办法,他只能将毛大夫也给带上了,虽是初春时节,不必担心晒伤的问题,但是,他家河蚌身娇肉贵,万一水土不服了呢? 从毛大夫出现在船上开始,白春笙就明白了,这位大概也是他家鲲哥的人了,果然不愧是贵族猫崽子,哪怕虎落平阳呢,也照样能拉起一支队伍,简直棒棒哒! 他就喜欢他家鲲哥这样可萌可攻、又有家庭责任心的男人! 毛大夫一脸不爽地带着小徒弟过来了,方才起网的时候,他明明看到网里有许多虾子,结果吃饭的时候却一个虾子都没看到,不用猜都知道,定然是被白春笙昧下来,留给他们家猫主子开小灶去了……没吃到美味的鲊酱焖虾子,他老人家心情颇为郁卒。 “怎的了?”闻着船舱里空气中残余的鲊酱焖虾子的味道,毛大夫的心情更不爽了。他老人家不辞辛劳地跟船一路北上,结果却连一盘鲊酱焖虾子都吃不到,还不如留在清河镇呢~白家酒楼只要有银子,随时都能吃到想吃的菜式。 “春笙今日觉得胃口不好,只吃了一碗鱼片粥便吃不下了,想请先生帮忙看看,是否有恙?”王鲲风小心翼翼地抬起自家河蚌的一只胳膊,示意毛大夫身后的小徒弟赶紧将脉枕拿出来。 毛大夫狠狠瞪了胆小没出息的徒弟一眼,慢慢将三根手指搭在白春笙手腕上。 一盏茶后—— “咦?”毛大夫勐然睁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了白春笙一眼。 “他怎么了?”猫大爷心头狂跳,手心冷汗都快冒出来了。 “容我再诊诊看。”毛大夫收起方才漫不经心的表情,一脸严肃地让白春笙换了一只手,微微闭上眼,三根手指搭在他脉门上,一时间船舱内寂静无声。 三郎在一边一言不发地看着,紧张得耳朵都快竖起来了。
第121页 半晌,连续换了两次手之后,毛大夫终于长吁了一口气,缓缓睁开眼睛。 王鲲风盯着他的眼睛,试图从他的神色里琢磨出他家河蚌的病情来,这一刻,他无比恼恨自己往日太过懒散,竟然没有学一些医术,否则的话,哪里还要看这老东西的眼色? “敢问白掌柜,这几日是否觉得胸闷气短,晨起还有些盗汗?” “好像是有些~” “那,咳~魄门处,可有时会突觉瘙痒难耐?”毛大夫突然凑近悄声问道。 不过,在座的三个都是妖,听力非凡,他刻意压低的声音,根本就是多此一举,三个妖都听到了,另外两个不由得红了耳根子,眼神也左右飘忽起来。 “魄门是何处?”河蚌妖文化不高,不太听得懂大夫的话。 “咳!就是便溺之处~就是后面~”毛大夫老脸微红地解释道。 河蚌精一张白皙透明的俊脸,瞬间绯红一片,眼神也开始闪躲起来,嗫嚅着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此事关乎白掌柜身子康健,还请白掌柜据实以告!”毛大夫看他害羞得眼睛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满足了内心的恶趣味,咳嗽了一声,正色劝道。 “是、是有些麻痒,尤其是每次沐浴之后,后面、后面总觉有什么东西要流出来……”话音未落,嘴巴被他家鲲哥牢牢握住。 “三郎出去!”小心眼的猫大爷怒瞪自家弟弟,这孩子怎么一点眼力见都没有?哪有嫂嫂看诊,小叔子在一边旁听的?尤其还是这般隐秘的话题?适合他这样年纪的幼猫听吗? “春笙哥哥,大哥,毛先生,我、我吃饱了,先回房歇息了。”三郎屁股底下跟着了火似的,火烧屁股一般地逃走了。 “先生,他到底如何?可是什么疑难杂症?船上药材可够?要不要派人下船採买一些合用的药材?” “紧张什么?不是什么大症候!咳~你跟我过来!”毛大夫瞪了他一眼,看了看已经从耳朵红到了脖子、整个妖都快变成红烧河蚌的白春笙,到底没好意思当着白春笙的面说这种事情,便将王鲲风单独叫到了一边。 “先生,春笙他到底如何了?”王鲲风觉得自己此刻说出来的话音都有些飘忽了,心里没来由的一阵心慌,哪怕当年被那个女人一脸厌弃地发配别院,也不曾有这样的感觉,就好像,自己一颗心都被挂在半空中,下面便是锋利无比的钉板,只要割断悬挂着这颗心的绳索,这颗心便会瞬间千疮百孔、万劫不復! “也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症候,就是,咳!春暖花开,到了河蚌需要繁殖的季节了。”毛大夫咳嗽一声,凑到他身前低声解释道,“他们水中妖族大多如此,到了繁殖季节,天气渐暖,便会引发这样的症候,也并不是什么大事,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白掌柜这年纪,怕是头一次遇到河蚌繁殖的季节,有些不适,我给他开几幅汤药,再配些膏药,晚间沐浴之后,您给他擦在魄门处,揉按一番,等到膏药融入肌肤,再撒上一层药,熬过这十几日便好了。” “还要十几日?”王鲲风倒吸了一口凉气,光是在脑子里想想那上药的一幕,他就觉得浑身发烫,整个妖都不好了,十几日的话……他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忍到两人成亲的那一日。 他已然成年许久,有些事情即便没人教导,他也能隐约摸到其中的门道,如今又恰好遇到自己心爱之人,若非那道突如其来的封赏圣旨,此刻他与他家河蚌,只怕早已圆房了……该死的! “还有,主子爷,您可千万千万记住,在白掌柜繁殖期间,务必不要令他靠近河水,也决不可让别的水妖靠近!” “此话怎讲?” “咳~水中妖族,素来不忌种族,兴致来了,哪怕不是同族,亦可行男女之事,白掌柜如此品貌,只怕若是被那些水妖看到了,一个把持不住……”毛大夫没有再说下去,他怕再说下去,他们家猫主子分分钟就要炸毛了。 “我知道了,有劳先生!”王鲲风黑着脸拂袖而去,完全忘记了这船舱是他和白春笙的寝室,毛大夫才是客人。 “主子真是气煳涂了……”毛大夫摇了摇头,收拾好东西,带着徒弟下去制药去了。 王鲲风从寝室转出来,就看到他家河蚌白白净净地,玉人一般乖巧地坐在那里,大约是因为有些紧张,已经将吃得差不多的桌子收拾干净了,他这一紧张就喜欢在手里做些活的习惯,这辈子算是改不掉了。 “鲲哥,我……”白春笙方才已经脑补了无数自己患了不治之症的画面,他连遗书都在腹中草拟好了,他死了之后,哪些留给王鲲风,哪些作为临别礼物赠送给周婶婶、螃蟹精这些长辈好友,甚至连远在皇城的商秋芦,都得到了一些他亲手制作的酱料……仔细想想,最大的遗憾,竟然是临死之前都没有真正睡了他家猫爷! 真是亏大了! 想想他们家猫爷那身段,那腹肌!那结实诱人的大腿……噗!他要不在临死之前睡个够,简直对不起他穿越一回! 默默将“睡大喵”列入“临终必须要做的十件大事”第一位,白春笙鼓足了勇气,决定把最近攒下来的银子去皇城全部花光!尼玛上辈子攒了那么多钱都没来得及花就挂了,这辈子千万不能再这么二缺了!必须花光!想吃什么吃什么,想买什么买什么!劳资就算死,也没白来一趟! 正胡思乱想修改遗嘱呢,便看到他家猫爷一脸纠结地从寝室走了出来,那表情,简直就像是癌症患者家属知道诊断内容后的表情一模一样! 白春笙一颗心顿时如坠冰窖。 胡思乱想是一回事,真的知道自己要死了,到底还是害怕的吧? “不要胡思乱想,你没事。”王鲲风温柔地将他揽入怀中。 大哥,你这么一说我更害怕了好不好?白春笙被他这么温柔地抱在怀里,就像狗血韩剧里那些身患绝症的女主一样,一颗心拔凉拔凉的。 劳资还没泡到男神啊,还没给男神生猴子啊,为什么要这么对我?苍天负我!!! “毛先生说你身体无恙,只是……” “只是什么?癌症还是白血病?你说吧,我能撑得住……”白春笙将脑袋死死扣在他家鲲哥怀里,贪婪地唿吸着他家鲲哥这一身纯爷们的阳刚之气,希望他家鲲哥这一身正气能帮他驱散病魔。最起码,临死之前得把这只大喵给睡了才不亏! 想到这里,河蚌精修长白皙的手指,暗搓搓地穿过他家鲲哥的衣襟,伸了进去,壮着胆子按了按那肖像已久的地方。带着某种暗示的意味十分明显。 王鲲风被他这么一揉一按,腿一软,差点给他家河蚌跪了! 毛大夫单单告诉他,他家河蚌“好像”进入繁殖期了,却没有告诉他,这个“好像”来的这么快,这哪里是“好像”?这分明“就是”进入繁殖期了!
第122页 怎么办,下一步该怎么办? 对!药膏!药膏在哪里? “鲲哥,你老实告诉我,我还有多长时间?”怀中带着撩拨意味的修长手指,不知道何时停顿在了他心脏的位置,冰凉的手掌紧紧贴在上面,仿佛想记住那一处跳动的频率,下一世,便可凭藉这记忆,找到曾经的恋人。 “什么?”王鲲风有些听不懂他家河蚌的话,难道进入繁殖期的河蚌,也会产生诸如胡言乱语的症状吗? “我是说,你不必瞒着我,毛先生说我到底得了何病?还有多少时日?”白春笙有些悲凉地抱紧了他家猫爷,尼玛这超模一般的身体,他一次都没享用过呢,坚决不能便宜了后面来的! “你在胡思乱想些什么?什么还剩多少时日?先生说你这是进入繁殖期了,需要喝些下火安神的汤药,再擦些药膏,撑过这十几日就行了,怎么好端端的说这么不吉利的话?”王鲲风听了半天才明白,顿时哭笑不得地将人从怀里捞出来,看到白春笙眼角都红了,又是心疼又是觉得好笑,凑过去亲了他几口,这才凑到他耳边低声道—— “不过,先生说你们水中妖族进入发繁殖期的时候,是顾不上种族之分的,兴致来了便……咳咳!所以,这几日你万不可靠近水边,也不可下水知道吗?稍后先生会配些膏药来,我帮你擦。”王鲲风说完这句话,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他现在脑子里只要一想到“膏药”这两个字,就忍不住脑补出了好几齣幼猫不宜的坊间话本……咳!不能再想了! “擦……擦到哪里?”白春笙一张如玉般的脸已经红的快滴血了,那个老不休的毛大夫,怎么什么都知道?还、还要擦膏药?擦到哪里?那里吗?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整个人都快要臊得着火了。 “毛大夫说了,需以指尖捻少许膏药,擦于魄门处,揉按一番,等到膏药融入肌肤,再撒上一层药,熬过这十几日便好了。”王鲲风用“自以为正常、实则整个人都快飘起来了”的语调,将这段话说了出来。 然后,他就看到怀中的河蚌先是脸若红霞,然后,那漂亮的好像浸润在泉水中的,黑珍珠一般的大眼睛,盛满了星光,勐地铺上来,恶狠狠地将他压在船舱的木板壁上,好像丛林中狩猎的大猫一般,张开利齿,准确地咬住了他的脖子。 尖利的牙齿,并没有穿透喉咙,而是轻轻咬合,好像在品尝什么绝世美味一般,唇齿间的每一寸都在试探着、回味着…… 唿吸突然粗重起来。 就在猫大爷几乎快要丧失自制力的时候,四处点火的唇转移到他的耳边,慢而坚定地在他耳边呢喃轻语:“鲲哥,我不想等了,就今天,我想,与你圆房。” “咕咚”一声,门外传来有人摔倒在甲板上的声音。 毛大夫的小徒弟吓得都快哭出来了,颤抖着双腿在门外坚定他的职业素养,面对鱼街一霸王大郎的杀气,勇敢地敲了敲门:“主子,师傅让小的给您送药,是、是白掌柜的药……” “拿来!”船舱门被拉开一道缝隙,猫大爷十分吝啬地伸出一只手,将药接了过去,连一个铜板的打赏都没给这可怜的小徒弟,砰的一声又拉上了门。 下一秒,船舱内传出猫大爷低沉压抑的声音:“让人备着热水还有浴桶。” “是!”小徒弟也顾不上这应该是小侍从们做的事情了,忙不迭地答应了下来,一熘烟地逃走了。 屋内—— “我是不会与你圆房的!”猫大爷忍了又忍,十分有原则地拒绝了这个让他心动不已的提议。 他答应过乳母,成亲之前,绝不可对这只河蚌做出非礼之事的。 就算、就算是需要上药,他相信,自己也一定可以忍住的! “真的不要?”河蚌精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狐狸精附体了,衣衫不整地靠在船舱壁上,微微低垂着头,一排小扇子似的眼睫毛,浓密地遮住了眼中的戏嚯,从这个角度,甚至可以看到被扯开的衣衫内那需要打码的一点,这若有似无的撩拨,简直比直接脱了衣服上还要让人难以忍受! 可是,这时候走开,让别的男人来给他家河蚌“那个地方”上药,除非他死! “春笙,你、你别这样,咱们尚未成亲,总得、总得等到新婚之夜……”猫大爷结结巴巴地拒绝着来自一只繁殖期的河蚌精的邀约,尼玛真心快要坚持不住了!他生平第一次发现他们家河蚌的魅惑本事,可比传说中的狐狸精还要厉害,浑身散发的似清纯似魅惑的神秘气息,简直就像传说中可迷惑人心的海妖一般! “可是,鲲哥,我不想等了……”白春笙抬起头,清澈无辜的眼睛看过来,只一眼,猫大爷脑子里那根弦便崩的一声,断了。 等到他勉强将自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的理智找回来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家河蚌已经走到他面前,柔软修长的胳膊,如水草般附着在自己腰间,也不知是不是错觉,王鲲风总觉得今天他家河蚌身上散发出一种很奇怪、很好闻,但是莫名让他觉得非常危险的一股香味。 不像寻常的薰香,也不像是某些不干净的地方用的魅香……到底是什么呢? 他觉得自己有点晕。 白春笙也很不好受,可能是这船舱封闭性太好了,气息不够流通,他觉得自己浑身都跟火烫的一般,好像心里藏着一口分分钟就要爆发的火山,铁水一般的岩浆从火山缝隙里溢出来,流向他血管的每一处。 好看的眼角,不知何时沾染了一丝红晕。 魅惑,而又危险。 第61章 “春笙, 你、你冷静一些……”猫大爷被吓了一跳,一步一步被逼退到船舱那简单的六角桌边, 退无可退, 只能用胳膊勉强隔开了一点点距离,胳膊接触到的地方,简直烫得吓人。 他们家河蚌, 不会是中邪了吧? 就算他们猫妖到了繁殖期的时候,也不会这般失去理智啊。 “为什么要冷静?”河蚌精轻声一笑,柔软的身体靠过去,一下子将猫大爷推倒在六角桌上,俯身靠了过去, 滚烫的唇,准确无误地一口叼住了猫大爷柔软的耳垂, 利齿轻轻厮磨, 啃咬,带着火一般热情的声音,低沉而又魅惑,“鲲哥, 你说你心悦于我,难道,你不想要我吗?嗯?” 一个轻轻扬起的尾音,便让七尺铁汉瞬间腿软。 “鲲哥, 你摸摸我啊~摸摸我这里~”河蚌精不知何时牵起了他的手,掀开衣摆, 将他的手强行放到了需要打码的某处…… “春笙,你病了~得罪了!”猫大爷只摸了一下,差点魂飞魄散,咬咬牙,红着眼变掌为刀,一掌噼在白春笙后颈上,力道掌握得刚刚好,一掌便将人噼晕过去了。 感受着颓然倒在自己身上的河蚌精,猫大爷苦笑一声,堂堂鱼街一霸,竟然栽在一只河蚌手里。不过,这种甘之如饴的诡异感觉,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123页 将昏过去的河蚌抱到床上,王鲲风推开面对江面的那扇窗,让冷冽的江风吹进来,试图用这个法子迅速平息自己身体内的燥热,突然,一路平静无波的江面上,暗流涌动,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水底一般。 “白鹞,白鹭,去看看水下面是什么?”王鲲风想到毛大夫的话,脸色突然难看起来。 方才有些发懵的脑袋,被这江风一吹,顿时清醒了许多,白春笙刚才的情况,一看就是进入发情期不能控制自己了,也不知道他们河蚌是怎么吸引同类的,散发出来的气味连他这只猫都差点忍不住……又联想到毛大夫告诫他的,河蚌精进入发情期的气息可能会引来别的水妖,猫大爷顿时冷了一张脸。 砰地一声关上靠近江面的窗户,看了看躺在床上兀自睡得香甜的河蚌精,猫大爷想了想,将人连被子一起捲起来抱在怀里,送到了客船最上层那间船舱,这里是鱼鳞皇叔的房间,距离水面最高,猫大爷毫无尊老之心,当下就决定单方面和皇叔调换房间,他要和他家河蚌住这一间! “凭什么?”鱼鳞皇叔跳脚,方才他不过是眯了一会儿,醒来才发现王鲲风他们早就吃完了,根本就没人来唤他去用膳,简直是不孝!他不耐烦吃厨子做的那些,便忍着饿了一顿,想着晚上抓几条鲜鱼,让侄媳妇给做一锅鲜美的鱼汤,痛快大吃一顿。 没想到鱼汤还没吃到嘴里呢,房间却要被这不孝侄子徵用,他可是郡王!先先皇亲封的郡王! “想喝鱼汤的话就换房间!水底下有东西,大约是想来抢夺春笙的,春笙若是出事,别说鱼汤了,鱼骨头你都别想吃到!”王鲲风嫌弃地将皇叔榻上乱糟糟的被褥丢了下来,将昏迷不醒的白春笙连被子一起放下去。 他本想放下河蚌就立刻出去应敌的,可是一想到这傢伙现在正在繁殖期,若是他出去这段时间突然醒了过来,到时候和皇叔在同一个屋子里……那画面太虐他不敢想! 左思右想,王鲲风招来一个属下,让人去把毛大夫请上来,等确定了他家河蚌只是昏过去了,短时间内应该不会醒过来之后,他让毛大夫就守在这个屋子里,自己拽了鱼鳞皇叔下去了。 “做什么?”鱼鳞皇叔挣扎道。 “下去抓鱼,晚上喝鱼汤!白春笙做的烤鱼可是一绝,您难道不想吃?” “那还等什么?快走快走!下面好像有大鱼!”鱼鳞皇叔眼前一亮,灵活地从顶层一跃而下,如飞鸟般轻灵地落在甲板上,烤鱼什么的,一定要大鱼烤着才好吃,小鱼一烤就只剩下一层骨头了,有什么可吃的?他午间便没怎么吃东西,晚上定然要饱餐一顿! 甲板上,王鲲风带来的人已经撒了好几张网下去,却依然没有捕捉到潜伏在他们船底下的那个神秘的东西,说是鱼吧,看着不像,可说是水妖,为何不露面呢?本朝对妖族可算是十分友好的了,妖族在朝中的待遇,比番邦待遇还好呢。 “就是这个?看着倒是不小,也不知道这么大的鱼,肉会不会太老了,算了,先抓上来再说,实在不行就拿来炖汤或者做鱼面,有侄媳妇的好手艺,总不会浪费的。”鱼鳞皇叔捲起袖子便要拿了鱼叉去抓鱼。 没想到水底那神秘大鱼竟然还是条鱼精,一时间和鱼鳞皇叔战到一处,王鲲风皱了皱眉,捏起一支鱼叉也跳了下去,旁边的人看着帮不上什么忙,赶紧将他们乘坐的客船转移到战火外围,以免被打斗带来的浪涛掀翻了船。 王鲲风越战越是烦躁,他已经隐约察觉到,水下这只水妖,应该也是到了繁殖期,恰好路过他们的客船,感受到了他家河蚌散发出的求偶气息,这才忍不住种族的本能跟上来的,看样子还想和他媳妇来一段露水姻缘? 手中的鱼叉挥舞得越发兇狠,那鱼精以一敌二,没过一会儿便力竭了,身体内求生的本能瞬间压过了求偶的本能,一个深潜,搅起水底的泥沙,借着泥沙的掩护遁走了。 “呸!算你跑得快!”鱼鳞皇叔本以为今日可以大饱口福,尝一尝鱼精的味道,方才打斗的时候忽然想起来,他家侄媳妇好像也是水妖,当着水妖吃水妖,仿佛不太好,顿时有种上当的感觉,一恍神,便被那鱼精给逃走了。 不过,他们打了这一架,也并非全无收穫,俗话说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他们三个妖打架,附近被震晕的鱼虾实在不少,鱼鳞皇叔跳上船,便命人拿了网兜去将那些漂浮在水面,已经翻肚皮的鱼虾捞了出来,好歹也算没白下水一场。 鱼鳞皇叔上了船便忙不迭地借了别人的船舱洗澡去了,他那船舱现在侄媳妇睡在里面,即便再不懂事,他也知道这时候该避嫌的。 他们家大侄子的心眼可不是一般小。 王鲲风赶走那水妖,闻了闻身上的味道,也去洗了个澡,匆匆洗好之后,便赶回去看他家河蚌去了。 “他怎么样了?”王鲲风问守在屋子里的毛大夫。 “有我在,死不了!给他扎了几针,主子,方才是我估量错了,这河蚌血统非常纯净,散发出来的求偶气息也十分强悍,只怕接下来,咱们不能继续乘船了……”毛大夫阴沉着脸回答道,他最恨坐马车了,不如乘船平稳不说,还十分气闷。对他这种容易晕车的体质来说简直一点也不友好! 王鲲风想到今天若不是有鱼鳞皇叔在,只怕他一个人对付那水妖也十分艰难,再加上这一路还要路过好几个大湖,深不可测的大湖里,还不知道有多少厉害的水妖呢,这些水妖散漫惯了,都不爱到岸上来生活,因此关于他们的情报也很难查找,王鲲风从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尤其事关他家河蚌的安全和清白,那还用考虑吗? “吩咐下去,天黑之前赶到下一个码头,弃船上岸。” 毛大夫嘆息一声,他就知道会这样。 他们家主子自从看上那只河蚌精之后,整个猫都变了! “还站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去收拾东西?”猫大爷开口赶人了。 黑心街霸奴役完属下之后,关上房门,立刻变成二十四孝相公,蹑手蹑脚地凑到床边,看着半张脸藏在被子下面的河蚌精。 他从没有想到,这只河蚌看起来像是早就成年了的,却还是第一次进入繁殖期,而且一来就招惹了那么多外面的野妖,简直就是…… “我就不该带你出来!”猫大爷恨恨地捏了那白嫩软乎的脸蛋一下,看着兇狠,实则手劲小的跟棉花团似得,刚说完这句话他就恨不得把话给收回去,就他家河蚌现在这样子,若是这次他没有坚持要跟着一起来,而他按照原定计划,会将这只河蚌留在镇上,到时候这只蠢河蚌突然进入发情期,而他偏偏又不在家…… 那画面太美,他简直不敢想像! “还好将你带出来了……”猫大爷脸色奇差地哼哼了两声,只要稍微想像一下这只河蚌对着其他水妖散发求偶的气息,猫大爷整个猫都要炸毛了,哪里还有什么理智? 想了想,猫大爷气哼哼地将某只睡得香甜的河蚌从被窝里捞出来,狠狠叼住那香软的唇,大力吮吸了两口,又将人抱在怀中。低下头看着他的河蚌。
第124页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他家河蚌简直美得好似美玉雕琢的玉人一般,如玉的脸庞上连一丝绒毛也无,鼻若琼瑶,两排小扇子一般的睫毛乖巧地盖在眼下,猫大爷越看越爱,忍不住凑过去,一路从额头亲到眉间,又从鼻尖亲到嘴角,连形状优美的下巴都没放过,细细啃咬过去,热烫的大掌捧着那如玉的脸庞,仿若捧着一件绝世珍宝一般,重一分,怕捏碎了,轻一分,怕摔坏了,偏又捨不得放开手,圈着河蚌的两条胳膊肌肉都有些僵硬了,却还是维持着一个固定的姿势,将他家的宝贝河蚌圈在怀里,整个猫都快神经分裂了。 半晌,猫大爷终于依依不捨地放开怀中肉质鲜嫩多汁的河蚌,回到他们之前住的那个船舱,将白春笙的衣物找出来一套,替他换上,担心他醒了又像方才那样浑身散发着求偶的气息,也不敢叫醒他,只能将人抱在怀中,外面罩着一件纯黑色的披风,带着众人下船登岸了。 岸上,沿途负责接应的人已经准备好了马车等一应物件,还有些热的方便携带的饭食之类的,他们此番急着靠岸,码头也没得选,只能就近找了这一处几乎快要荒废的码头,附近没有街市也没有客栈,距离最近的驿站也要骑马走很远,没办法,这一夜,他们註定是要露宿荒郊了。 “大哥,春笙哥哥这样没事吧?”三郎走过来,透过马车的车窗,看了看在里面沉沉睡着的白春笙,不由得有些担心。 他虽然已经成年了,但原形还是幼猫状态,不太清楚进入发情期是什么感觉,看着白春笙这样也不好意思问太多。 毕竟是嫂子。 他哥的小心眼和爱吃醋的性子,可是不分亲疏、无差别攻击的。 “无事,到时候迟了几日,他们问起来,就说你嫂子路上病了,船上不方便求医,买药也不方便,咱们便下了船走官道了,路上耽搁几日也是正常的。”白春笙这一“病”,可以说是病的非常及时了,又成功给他们拖延了几日时间。 为了防止半夜有不长眼的水妖偷袭,上岸之后,他们又赶着马车向前走了约莫半个时辰的脚程,寻了一处废弃的茶棚,勉强能挡风,燃起篝火,便打算在此处凑合一夜。 “主子,这是刚熬好的汤药,是不是请白掌柜起来先把药给喝了?”毛大夫带着徒弟过来送药了。 虽然他老人家觉得成亲之前就圆房不算甚么大事,况且,白春笙现如今情况特殊,就算他们家主子真的与他提前圆房了,也算是为了他好,真不知道他家主子到底在坚持些什么,他们家主子向来都不是这般迂腐顽固的性子。此番所作所为,实在是令他老人家费解! “不急,先生,且与我来。”王鲲风让三郎在马车边帮他守着,自己带着毛大夫走到一边的篝火旁,清场之后,这才面色微红地低声问道,“先生,方才在船上时间仓促,不及问询,春笙现如今这样子,若是一味以药物压制,对他的身子,可有何妨碍?春笙的身子您也是知道的,素来娇弱……” “主子,您既然这么问了,那老夫也只能实话实说了。”毛大夫正色道,“若是偶然一次,以药物压制,事后辅以调养之法,倒也不会伤身。可是,白掌柜身子骨素来娇弱,此法绝不可常行!否则损了根骨,恐他日有损寿元。” “好,我知道了,那就劳烦先生多多看顾了,缺了什么药材,只管命人去採买,若是铺子里也没有,就来找我。万事以春笙的身体为要。” “不急于回京谢恩了?”毛大夫笑眯眯地看着他。 “谢个屁!”猫大爷终于忍不住发飙了,“若非那一纸封赏,如今我已与春笙成亲圆房,哪里会让他遭这一回罪?” 王鲲风觉得他和自己那对亲生爹娘真是上辈子的孽缘,这辈子便一直犯沖,但凡与他们相关的事情,他总会倒霉,这次更是连累他家河蚌差点在外面出事,如果可以的话,这次回去之后,他这辈子都不想再踏入那个地方了。 离那帮衰神远点,说不定他还能多活五百年! 毛大夫看到自家主子气得都快口不择言辱骂亲爹了,识趣地摸了摸鼻子,回去找人採买合用的药材去了。 王鲲风坐在火堆边生了一会儿闷气,到底还是回去,亲自将白春笙唤醒喝药了。 “我不会又生病了吧?”被自家猫爷半抱着唤醒的时候,白春笙懵了一会儿,想到自己之前几次生病的黑歷史,顿时有些无语了。 他不是妖吗?为什么妖也会经常生病?这怕不是妖,是个病鬼吧? “咳~这件事说来话长,你先起来,洗漱一下吃点粥,将药喝了,我再慢慢告诉你。”猫大爷有些不自在地扭过头,亲自取了热水和布巾过来,给他洗漱一番,又端了一碗粳米粥过来,让他慢慢吃了,肚子里有些东西垫着了,这才让人去将汤药重新热一下,待温了之后再拿过来给他服用。 趁着消食的时间,王鲲风一五一十地将毛大夫的诊断和之后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 “你、你是说,这个,春天来了,我、我们河蚌要、要求偶了?”白春笙如遭雷噼一般,整个人都凌乱了。 脑子里不由自主地代入了动物世界赵老师的配音…… “哼!我听闻你们水中妖族求偶的时候,可不管是不是同族,只要在水下遇到了,便……”猫大爷十分不爽地瞪了他一眼,看他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个习惯性噼腿的渣男一般。 白春笙听到这里哪里还不明白?他们家猫爷的醋罐子铁定又翻了,听听这酸熘熘的语气!他还什么都没做呢,就被无端端扣上了一顶渣男的帽子。 不过,白掌柜深谙一个道理:千万别和盛怒中的猫讲道理,就像不能和盛怒中的老婆拌嘴一样……不然你以为那些女人们为啥都喜欢吃榴槤?剥下来的榴槤皮留着做什么用的? 求生欲十分强烈的白掌柜默默在心里翻了个白眼,顺便唾弃了自己为了撸猫甩掉节操的行为,熟练地在脸上挂起讨好的笑容,凑到自家猫爷身边:“你看,幸亏我这次厚着脸皮跟你出来了吧?不然我这样要是在家里出事了,谁来救我啊?” “哼!你知道就好!往后万不可离开我左右知道吗?”猫大爷被顺毛顺得身心舒畅,不过,想了想,还是哼哼唧唧地强调了一点,去了皇城之后,一定要听自己的安排。 这种时候白春笙自然是什么都答应下来,说起来他和他家猫爷的性格也算是十分互补的,他这个人懒散惯了,万事有人替他做了,他能宅在家里一个月不出门,而猫爷的性格却十分强势霸道,凡事都喜欢自己安排好,白春笙乐得让猫爷给他将生活都安排妥帖,到了皇城,他就跟着去玩好了。 顺便看着不让他们家猫爷做傻事。 那位陛下和皇后的心思他还没琢磨透呢,他家猫爷看着十分强横霸道,实则就是个心软又嘴硬的,在外面受了再多委屈,回到家也是一个字都不提,担心他一个人过来会受委屈,他自然是要跟着看着点了。
第125页 只是,咳!没想到半路竟然会发生这种乌龙的事情,简直是他妖生最大的黑歷史!一想到三郎方才看自己的眼神,白春笙整个妖都不太好了。 晚上,为了防止随行众人想歪,白春笙坚决要求和王鲲风分开睡!大约也是担心自己受不了河蚌精的引诱,铸成什么不可挽回的大错,猫大爷这次倒是没有反对,从善如流地将马车车厢让给了白春笙,自己却变成了猫,睡在车厢外面的马车踏板上。 夜深露重,车厢里的河蚌精却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大概是白天昏迷的时间太久了,也大概是因为知道他家猫爷就睡在外面。这个季节的夜晚还是很冷的,外面还有霜,他一个猫睡在外面,也没有盖被子,虽说有毛,可是…… 白春笙在暗夜中睁开眼睛,耳边传来的是篝火燃烧发出的噼啪声,还有巡夜的人踩踏草丛发出的声音,想了想,他嘆息一声,蹑手蹑脚地掀开被子爬起来,打开车厢门,正准备将睡在踏板上的猫爷捞在怀中带到车厢里睡呢,就看到他家猫爷已经张开眼睛,目光灼灼地盯着他做贼一般的手。 “那个,更深露重,外面睡着容易着凉,你进来睡吧?”白春笙缩回手,半张脸卡在半开的车厢门上,一脸讨好地看着他。 “我不冷,快进去歇着吧,明日还要赶路。”猫大爷酷酷地拒绝了心爱之人邀他同床的提议,内心的苦逼只有他自己知道。 “你是不是傻?你都变成这样了,难道我还能强逼你做什么非礼之事不成?”白春笙都快被他气笑了,他再没节操,也不至于连一只猫都不放过吧? 猫大爷酷酷的一张脸,瞬间有些崩裂。 对哦~他怎么没想到,他变成猫的样子,就算他们家河蚌有什么“遵循河蚌本能的行为”,对着一只猫也没法下口啊! 那他还纠结什么? 站起来,抖了抖身上的寒露,猫大爷迅速钻进了车厢。 温暖的车厢里,有河蚌的味道,带着一丝丝水汽和不知名的香气,他知道,这大约就是毛大夫提到的“河蚌求偶的气息”了。心里不由得对远在皇城的新皇恼恨起来。 若是那圣旨晚几日到,此刻他与河蚌已然成亲,自然做什么事情都无需担心外人会说些什么。 可是,没有成亲,他想做的那些事,对于他家河蚌来说就是莫大的伤害,尤其是一旦被后宫那个女人知道了之后,一顶“不知廉耻”的帽子,定然会被扣在他家河蚌头上。 旁人怎么说他,他一点也不在乎,可是,说他家河蚌,半句都不成! 第62章 “啊嚏!”皇宫内, 正在观赏新妃子献舞的新皇忍不住连打了两个喷嚏,旁边伺候的内监们忙着上前伺候, 又唤人去请太医来, 献舞的妃子早已胆战心惊地停下舞步,惴惴不安地跪下请罪了。 今夜为了得到陛下宠幸,她特意花了重金收买了陛下身边的内监, 在御花园内自导自演了这场十分清凉的献舞,美人月下起舞固然赏心悦目,然而大晚上的,外面的寒露之气也不轻,担心陛下因此染病, 新入宫的妃子吓得差点瘫软在地。 “跳得不错,来人, 厚赏丽妃。”陛下又打了一连串喷嚏, 摸了摸鼻子,对这位新入宫的丽妃也有些不满了起来,跳舞便跳舞,燃这般浓厚的薰香, 难道是想弒君不成? 正阳宫,皇后听说了丽妃做的蠢事之后,冷然一笑,这个蠢货, 倒也不枉费她暗中助了她“一臂之力”,那般浓烈的薰香, 陛下厌恶尚且不及,又岂会临幸她? 解决了一个潜在的情敌,皇后娘娘的心情却依然没有太大的好转。 “清河郡王一行,到何处了?” “回娘娘,郡王一行乘船离开清河县,船行不过百里,突遇水妖袭击,如今转走官道,尚未抵达绒城呢。” “果然不愧是半妖,运道也是如此之糟,罢了,不提这扫兴的了,太子殿下今夜歇在何处?” “回娘娘,太子殿下……今夜依然歇在书房,并不曾临幸两位贵人。” “没用的东西!再换两个过去!” 精緻的茶盏碎了一地,千金难求的极品春茶浸湿了华贵的地毯,却依然浇不灭皇后娘娘内心的愤怒和焦躁。 眼看着连那个半妖都要成亲了,她金尊玉贵的凤儿却依然对男女之事十分懵懂,太子无嗣,如何立足朝堂之上? 东宫,太子王鲲凤正在挑选着手里的十几张宅院房契。 “秋芦,你说大哥他们是喜欢热闹些的地方呢,还是僻静些的?” “大公子久居乡间,想必不爱京中繁华……” “那就这个吧!这里虽说靠近外城,附近恰好都是几位老臣家的宅院,等闲之人也不敢在此处喧譁,正适合大哥他们呢。”太子殿下高兴地将那张房契挑出来,放在一边的盒子里,预备再挑些别的什么,到时候一起送给大哥。 大哥虽说获封郡王,可是这么多年一直不在皇城居住,在这里也没有自己的宅子,外祖家给自己送过好几处宅子,可没有听说给大哥也送过,想来也是,从前大哥连个封号都没有,外祖家的舅舅们速来眼高于顶,自然是看不上大哥的,又怎么会给他送宅子呢? 父皇也是,给了大哥封号,却命人将郡王府“原地修造”,话中的意思很明显了,虽然本朝半妖血统的待遇会比先帝在位时稍好一些,可也绝不能越过血统纯正的皇族的,又岂会命人在皇城给大哥和三弟修造郡王府? 他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大哥和三弟好不容易回一趟家,结果却还要住在外面的驿站里吧?除了宅子之外,他还另外预备了一些伺候的人手和精緻摆件什么的,连给贵人们做衣裳的绣娘都安排了五个,自觉应该足够大哥他们在这里的日常所需了,这才命人拿了东西先去布置着,到时候他将房契交给大哥,他们便能住进去了。 “殿下,夜深了,该就寝了。”看了看快要被塞满的盒子,商秋芦微微嘆息一声,忍不住出言提醒道,“皇后娘娘赐下的那两位小娘子,不知殿下可要宣来伺候?” 王鲲凤正在整理东西的手一顿,一股难言的苦涩涌上心头。 他知道,母后必定在他不在的时候,宣召商秋芦去正阳宫提点过什么,否则的话,以商秋芦的性子,是绝对不会涉足他的私事的,尤其是这种事情。 他也知道,商秋芦心心念念的,便是他大哥已经订下的未婚夫,他未来的大嫂。 可是,那又如何呢?白掌柜终究会是他大哥的,而他,才是会与商秋芦一辈子捆绑在一起的人。 无论以何种身份。 他已经很努力地在心里说服自己,只要两个人能朝夕相对、不离不弃,无论是主僕还是别的什么关系,他都甘之如饴。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妖就是比人还要贪心啊,想要他的眼里心里只有自己一个,想要他们身边再没有其他任何人,想要光明正大地牵着他的手,想要明媒正娶地让心爱的人成为自己的太子妃……而这些,他一样都做不到!
第126页 所以,他已经习惯了什么都不说,假装懵懂地拒绝了母后赏赐的侍妾,假装看不懂那些贵女们期盼成为太子妃的眼神,假装听不懂商秋芦一次又一次的撇清关系…… 他真的很羡慕大哥。虽然大哥不是太子,没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荣耀和尊贵,甚至在这偌大的皇城连一处落脚的宅子都没有。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他所爱之人,都在自己身边,这便是天底下最美满的妖生了。 不像他,喜欢上一个人,连说出口的勇气都没有。 默默在心里嘆息一声,再次抬起头来,太子殿下的眼中便带着一股浓浓的委屈,软着嗓音近乎哀求地对他的贴身侍卫撒娇道—— “秋芦,孤今日实在乏累,你帮孤打发了她们吧?孤还是只刚化形的幼猫呢,也不知道母后怎么想的~反正孤不要她们!谁也不要!孤要歇息了,你去外间守着!不许旁人进来!” 说着,便将商秋芦推了出去,太子殿下的寝殿有内外三进,最里间是太子殿下的卧室,中间一层是值夜伺候的人晚间歇息的地方,外间才是他寻常洗漱用茶的,自从走失了回来之后,太子殿下便将晚间守夜的人统统赶了出去,每夜都让商秋芦守在此处,对商侍卫的宠幸可见一斑。 也难怪皇后娘娘见自己说不动儿子,要找商秋芦去“提点一番”了。 商秋芦苦笑着被太子殿下推了出来,不顾外间伺候的两个大宫女的取笑,将太子殿下的吩咐转达给两个大宫女,门外候着的那两位侍妾的事情,自然由她们出面去解决,他自去柜中取出守夜要用的铺盖,铺在外间的榻上,和衣而眠。 只不过,今夜似乎是要失眠了。 看着窗外冷白的月色,商秋芦一颗心如坠冰窖。 今日,皇后娘娘宣召他去正阳宫问话,绝非只是想让他劝说太子殿下宠幸那两个侍妾那么简单,世人都贊当今陛下的原配皇后多么贤良淑德,只有他知道,这个女人有多么的可怕! 只怕最兇恶的妖,也不及她万分之一! 皇后娘娘问他的那一句“你可知太子殿下在太学,可识得了谁家的俊俏郎君”的时候,那冷然的,带着探究和试探的目光,如锋利的刀刃一般,让他训练有素的一颗心都忍不住战慄了起来。 那一刻,突然有种近乎荒唐的直觉,让他感受到了死亡的临近。 好在,作为太子的众多贴身侍卫中的一员,他出身低贱,并没有资格踏足太学博士们教授课业的学堂,他据实已告,只说自己身份低微,并不曾被允准踏入学堂,也并不敢窥侧太子殿下与朝堂贵子们,皇后娘娘倒也没有起什么疑心,便放他回来了。 只是,经此一遭,只怕今后皇后娘娘定然会派人严查与太子殿下相交的权贵子弟们了。 本朝律法,只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子亦可结为夫夫,与寻常夫妻无异。可是,身为一朝太子,皇后娘娘膝下唯一的子嗣(半妖血统的大公子,在皇后娘娘看来根本不算是自己的孩子),这个女人又岂会让自己唯一的儿子喜欢上一个男子?一个註定不能为太子殿下诞下子嗣的男子,在皇后娘娘眼里,是绝对没有资格成为太子妃的! 别说太子妃了,这样魅惑太子殿下的妖精,若是被皇后娘娘查到什么蛛丝马迹,只怕到时候即便没有真凭实据,以皇后娘娘的手段,想要让一个权贵子弟从此不能靠近太子殿下,也是小事一桩。 这还是权贵子弟呢,今日娘娘话里敲打的意思他也听懂了,太子殿下如今身边伺候的侍卫里,就属他跟在太子身边的时间最多,晚间更是要留在太子寝殿外间值夜,实在是有魅惑太子的嫌疑…… 若非他心中对太子全无杂念,只怕,今日在正阳宫中,一杯毒酒是逃不掉了。 他不怕死,可是,他好不容易才走到这一步,好不容易才有了光明正大站在阳光下的机会,就这么死了,实在不甘! 还有那只河蚌,也不知道能与那阴晴不定的大公子,如今的清河郡王能否姻缘美满,若是今后他与郡王秉性不和,彼时他若是有了身份,自然可以将他接过来,从前他不敢说自己能给他怎样荣耀的身份,可是现在,他已经是太子殿下面前的红人,今后太子登基,他便是新皇心腹,给河蚌讨一个封,给他一个安稳富足的生活还是可以的。 想要做的事情、没有完成的心愿,还有很多,他捨不得死。 或许,这就是他能与清河郡王默契联手的主要原因了吧,因为,从这一点上来说,他们其实都是一类人,命运对他们这种人极其吝啬,所以,他们所拥有的每一样东西,都值得他们用生命去守护。 不过,联手归联手,若是有一日清河郡王做了什么对不起那只河蚌的事情,到时,也休怪他不念旧情,出手抢妖了。 人族的寿命,相比妖族来说,短暂太多,所以,留给他的时间,也真的是不多了。若是能在生前与喜欢的妖在一起,哪怕只有几个月、几天,也是令人想想便觉欢喜、不负此生的。 “秋芦,你睡着了没有?”寝殿内,传来太子殿下刻意压低的问询。 “殿下有何吩咐?” “孤饿了……” “属下命人呈些饮食上来。”商秋芦掀开被子站了起来。 “不吃燕窝粥,让他们进一锅鱼片粥,你把你那个螺蛳炸酱拿出来给我用些。”太子殿下披着杏黄色的外衫走了出来,方才他听说商秋芦被母后叫去说话,连晚膳都不曾吃好就急匆匆赶回来了,这会儿肚子自然是饿了。 “那炸酱用料粗糙,只怕殿下的肠胃……”商秋芦犹豫道。皇后娘娘对太子殿下的一饮一食都要亲自过问,寻常容易伤身的东西,太子殿下是一丝一毫都沾染不得的,更别提螺蛳这种最底层的百姓都很少吃的低贱食材了。 他若是敢给太子殿下吃螺蛳,只怕天不亮就要被盛怒的皇后娘娘下了大牢吃牢饭去了。 “孤实在是馋了,就吃一勺?”太子殿下可怜兮兮地扒着房门看着他。 商秋芦的螺蛳炸酱,是过年前留守在清河的千仓特意托人送过来的年节礼。商秋芦将自己心腹大将留在清河,可不仅仅是因为他和王鲲风的临时合作关系,更重要的是想藉助千仓这双眼睛,顺带着给自己夹带些私货,譬如说顺带着看看那只河蚌过得好不好之类的…… 约莫是察觉到上司对白掌柜的某些心思,千仓这小滑头隔三差五的,除了汇报的书信之外,还会特意从白家食铺採买些时令土产,通过他们自己的渠道送到商秋芦手中,比如说年前那些螺蛳炸酱。 清河乃是着名的水乡,每年年节前,十里八乡的百姓们都会将自家村子里的池塘放干了水,池塘里养了一年的鱼虾可以拿出来大家分一分留着过年,池塘底部的淤泥也可以挖出来作为天然的肥料,还能顺道将池塘里的淤泥清理一下,明年上游的洪水下来的时候,这些池塘便是天然的泄洪池了,这是古代人对于改造自然的一种智慧,也是吃货们每年最期盼的时节。
第127页 在这众多的河鲜中,最不受欢迎的,大约就是没多少肉的螺蛳了吧,起塘泥的时候,没有人肯要那些螺蛳,只有小孩子们会捡回来,砸碎了餵家里的鸡鸭吃。 白春笙偶然一次看到街坊有孩子砸碎了鹌鹑蛋那么大的螺蛳拿来餵鸡,心疼的差点犯了心脏病,后来得知这里几乎没有人会吃这种螺蛳,当即便让螃蟹精吩咐经常来送渔获的渔民,让他们捞到螺蛳就送到铺子里来。 靠着一道酱爆螺蛳,白家酒楼和白家食铺再次在本地掀起一股吃螺蛳的风潮,恰逢农闲时节,码头也没有多少用工需求,一些镇上的汉子们没事便聚在白家食铺,一人温两碗酒,来两碟酱爆螺蛳,便能消磨大半天时间,饿了的话,花几个铜板来一碗葱油拌面,比吃饼子舒服多了。 每日送来的螺蛳,若是卖不完的话,白春笙就命人将螺蛳煮熟了,取了里面的螺蛳肉,腌一下晒干了,可以拿来干蒸了吃,也可以做成螺蛳炸酱,嚼劲十足,特别下饭,猫大爷和三郎他们都爱吃,年前白春笙特意命人多做了一些,还在铺子里限量卖过一批给老客户尝尝,千仓因为寻常买得多,便也得到了一个名额,买了一些送到商秋芦手里,孝敬老大去了。 螺蛳炸酱不多,商秋芦一直吃的很俭省,每次只捨得用筷子挑一些出来尝尝,一颗螺蛳肉够他嚼半天的。没想到自从偶然一次给太子殿下撞到之后,他仅剩的螺蛳炸酱便时常要被打劫,太子殿下也没有赶尽杀绝,每次只吃一小勺子,好歹给他留了一些,不过吃到现在,也只剩下小半罐了。 商秋芦为此特意写信让千仓再替他採买一批送过来,谁知道千仓回信说这些螺蛳炸酱是白掌柜亲自带着人做的,只有年前那一批,吃完便没处可买了,况且如今白掌柜跟着清河郡王北上进宫谢恩,就算是想找他帮忙做,也找不到人。 主僕二人盯着那剩下的小半罐螺蛳炸酱,简直都快患上忧郁症了。 看着太子殿下锲而不捨的眼神,商秋芦嘆息一声,让人做了一锅鱼片粥并几样容易消化的点心小菜过来,关起门来,从自己睡的卧榻下面的隔层里,取出了一个看起来十分寒酸的竹罐子,打开盖子,里面便是剩下的小半罐螺蛳炸酱了。 “殿下,就只剩下这么点了,吃完便没了。”商秋芦将盖子掀开给太子殿下看。 “宫里的御厨们果真无用!不过就是些炸酱,都做不出来!”太子殿下闻着炸酱那香辣开胃的味道,不由自主地吞了吞口水。 “殿下也不能责怪御厨们啊,皇后娘娘每日都要亲自看一遍您的饮食单子,那些御厨哪里敢做这个给您吃?若是不小心吃坏了肚子,怕是砍头的大罪了。” “不说了,扫兴!等大哥和白大哥他们来了,到时候孤便央求白大哥替我多做一些,藏在别院里,也别一次都带进来了,隔一段时间带些进来,咱们藏着自己偷偷吃。”太子殿下盘算道。 “殿下,先用些鱼片粥暖暖肠胃吧。”商秋芦亲手盛了半碗鱼片粥放到太子殿下手边。 太子殿下端起碗,看了看碗里寡淡无味,据说是用某种特殊方法特意去除了鱼腥味的鱼片,顿时有些心塞,鱼片粥没有鱼的味道,还叫什么鱼片粥?不如就叫白粥好了啦? “秋芦,给孤舀一勺,算了,半勺炸酱好了,省着点吃,大哥他们还不知道有几日才能到呢。”太子殿下含着汤匙,一脸垂涎地看着商侍卫。 “殿下,夜深了,这炸酱有些辣,少吃些罢,万一吃多了闹肚子疼,您倒是无事,咱们这些伺候的人可是要挨板子的。”商侍卫跟老妈子附体似得劝了两句,拿了银质的长柄汤匙,从竹罐子里面舀了小半勺炸酱出来,给他铺在没有鱼肉味道的鱼片粥上。 太子殿下便就着这小半勺炸酱,吃光了半锅寡淡无味的鱼片粥。那几样点心动都没动,商侍卫无奈,只能帮着吃了一些,不然这些点心一动不动的送回去,只怕今夜做点心的御厨要挨罚了。皇后娘娘对于太子殿下的饮食关注,向来就是典型的蛇精病状态,太子殿下吃多了,定然是他们这些伺候的人没有尽到规劝的义务;太子殿下吃的少了,定然是御厨料理御膳不够尽心,总之都是他们的锅就是了。 伺候着太子殿下用完宵夜,商秋芦先将炸酱藏好,然后开了窗子散散气,等到炸酱的味道消散得差不多了,这才让人进来收拾了桌上的东西,给太子殿下进了温热得恰到好处的帕子净手。 自从商秋芦来了之后,原先跟着太子殿下的两个大宫女算是彻底闲下来了,她们在太子还是王府世子的时候便跟着太子伺候了,没想到太子殿下走失了回来之后,便很少再召她们进屋伺候,都是让商侍卫近身伺候的,知情的都说太子殿下这是吓着了,再加上当初确实是商侍卫救了太子殿下,殿下便认准了商侍卫,等闲不敢离身的,这份儿荣耀,他们羡慕也是羡慕不来的。 “秋芦,进来陪我说说话吧?”再次更衣后,太子殿下躺着依然是睡不着,隔着碧纱窗和商秋芦聊天又觉得不过瘾,便想让他进来陪自己说说话。 “殿下,您就饶了属下吧!”商秋芦苦笑一声,“您不是想知道今日娘娘唤属下去正阳宫所为何事吗?娘娘她、她担心您在学堂结识了甚么俊俏小郎君,因此不愿宠幸那两位宫人……” 商秋芦没有再说下去,有些话,不必多说,聪明人一点就透,不懂的,哪怕掰开了揉碎了解释,也是解释不清楚的。 果然,听了他这番话,内殿再无声响。 商秋芦嘴角掀起一抹几不可查的冷笑,太子殿下确实待他极好,可是,也绝不会为了他忤逆娘娘的。 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知道了他的身份,却依然愿意待他好的,大概就只有那只傻河蚌了吧? 明明比他大那么多岁,却依然单纯的好像一个一心想结识新伙伴的小孩子。 他这般冷血又自私的恶魔,哪里配得上“伙伴”二字呢? 第63章 官道上, 一队马车正慢吞吞地走在路上,后面还用骡车拉了一个竹笼子, 里面关了十几只被捆住了手脚的野鸡。 “鲲哥, 咱们就这么慢悠悠地赶路,要走到什么时候才能到皇城啊?”白春笙抓了一截甘蔗在嘴里啃着,一边吐甘蔗渣一边问道。 这年头可没有什么“不许随意朝车窗外抛洒垃圾”的规定, 河蚌精便和其他路过的人一样,将嚼干净的甘蔗渣直接吐到路边,有路边放羊的赶着羊路过的时候,甘蔗渣便被羊低下头给吃掉了,看着十分有趣。 不知不觉他就啃掉了半根甘蔗。 “少吃点, 方才我见他们抓了些红箩鱼回来,你这几日喝药, 也不能吃太过油腻的, 那红箩鱼肉质清甜细腻,正好可以拿来做个鱼羹。”王鲲风将车厢里剩下的几截甘蔗夺过来丢到车厢外面的踏板上,不让他再吃了。 这几日为了压抑体内“属于河蚌求偶期的本能”,白春笙被迫喝了许多苦药, 整个妖都不好了,王鲲风看着心疼,也不知道从哪里寻摸到了一些窖藏的甘蔗,每日喝完药便给他啃一截, 权当是吃糖了,且毛大夫也说了, 甘蔗和中润燥,清热除烦,适量食用倒是可以缓解河蚌精体内的燥热症状,不过,这东西吃多了对身体也不好,王鲲风知道他家河蚌除了他谁也不怕,便每日不厌其烦地亲自盯着控量。
第128页 “红箩鱼?我倒是听说过这种鱼,说是进上的贡品,本朝皇族最爱食红箩鱼了,怎么这里也能抓到?” “这里原本就是红箩鱼的产地啊,这个季节的红箩鱼还不是最为肥美的时候,不过也可以吃了。”王鲲风笑了笑没有说话,涉足本朝贡品什么的,这种事情就不要让他家河蚌知道了,他家河蚌只要这么轻松快活地开两个小铺子,做点儿好吃的就行了,他可不像他那个亲爹,表面多情,实则最是无情,他喜欢的人,自然要好好护着,捨不得他受一丁点委屈。 说话间,两个随行的侍从抬着一个箩筐回来了,箩筐底部垫着一大块冰块,上面便是几条约莫一尺多长的鲜鱼了,如今北方天气尚且寒冷,这鱼一捕捞上来便很快冻死了,鱼身结了一层薄冰,倒是衬得那胭脂红的嵴背鳞片更加的漂亮了。 “这鱼怎么吃?”白春笙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那扁扁的鱼腹。 “御厨们一般是拿来做成鲜鱼脍,或者是鱼羹。这鱼肉质鲜嫩,佐以调制好的酱料,做成的鲜鱼脍最是美味了。”王鲲风在一边解释道。 三郎一出生就被送到别院去了,长这么大就没吃过传说中的御膳,听了也十分心动,眼巴巴地看着他家嫂子。 正好自己也有好几日没有下厨了,有些手痒,白春笙便捲起袖子,准备好好给自家猫爷和三郎做一顿鲜鱼吃。 红箩鱼拿过来剖洗干净,切掉鱼头,对半剖开,这个季节这种鱼还没到产卵期,肚子里只有一点点刚发育出来的鱼卵带,将肚子里的内脏清理出来丢掉,留下的便是白如雪的鱼肉了。 将鱼皮剥下来放在一边,看了看鱼腹肉的厚度,白春笙连续切了三条鱼,才勉强凑够了一盘鲜鱼脍。又切了些姜丝、蒜泥,混着炸好的豆油,融了一点点甜面酱进去,简单做了一碟蘸汁儿。 红箩鱼的鱼皮上面还连着一些鱼肉,白春笙便将鱼皮切块,和剩下的鱼肉一起做了一道鲜鱼羹,鱼羹的汤底是用红箩鱼的鱼骨熬制而成的,熬好之后将鱼刺捞出来丢掉,这样鱼羹里便有鱼汤的鲜美,而没有鱼刺的烦恼了,虽然自家猫爷和三郎原形都是猫,不惧怕鱼刺,不过,白春笙总是担心他们会被鱼刺卡着,每次做鱼的时候习惯性地喜欢把鱼刺给剃掉。 还剩下几条红箩鱼,个头太小,拿来做鱼脍和鱼羹都不太合适,白春笙想了想,索性在鱼身上划拉了几刀,加入调味料腌制了一会儿之后,拿来做了几条烤鱼。 因为红箩鱼身上没有多少鱼油,要想烤出来的红箩鱼好吃,烤制的时候就得刷两层油上去,提升口感,另外可以预防鱼被烤焦。被火焰灼烧后的红箩鱼,光是闻着味道便鲜美得让人口水都快忍不住了。 三郎原本还有些矜持着,烤鱼的味道散发出来之后,便再也矜持不下去了,坐立不安地看着自家嫂子在那儿烤鱼。 猫大爷从自家河蚌开始准备烤鱼的时候,便十分自觉地变成了一只大猫。 吃烤鱼什么的,还是原形吃着最痛快。 三郎见状,犹豫了不到三秒钟,也原地变成了一只黄白相间的幼猫,冲着已经在滴油的烤鱼喵呜了两声,圆而大的眼睛,目光灼灼地盯着架子上的烤鱼,将“垂涎三尺”这个成语表达得十分到位。 “好啦~先喝点鱼羹暖暖胃,再吃烤鱼和鲜鱼脍。”白春笙被两只猫盯着,实在按捺不住,借着替他俩盛鱼羹的机会,快速伸出贼手,撸了两把猫,赶在猫大爷发飙之前,急忙将盛好的两碟子鱼羹放到他和三郎面前,“快吃吧!” 猫大爷不满地瞪了他一眼,竟敢当着未婚夫的面轻薄小叔子?晚上再细细与你算帐!现下还是先吃鱼要紧,低下头,灵巧的舌便在鱼羹上舔出了一道小沟壑。 不愧是上贡的贡品鱼,红箩鱼做成的鱼羹鲜美无比,鱼肉入口即化,又带着一股子清甜,一大一小两只猫吃的头都不抬,圆润可爱的屁股撅在那里,毛绒绒的看着手感就非常好……咳!光天化日之下,轻薄未婚夫和小叔子都是不对的~ 为了转移自己试图轻薄小叔子的罪噁心理,白春笙也盛了一碗鱼羹出来自己吃着,这一吃,顿时将轻薄小叔子的念头甩到了九霄云外,这红箩鱼不愧是贡品啊,连鱼骨头熬成的鱼汤都这般鲜美!为了增加鱼羹的口感,白春笙在鱼羹里加入了一些红薯米分,羹的口感更加浓稠了,里面的鱼肉被红薯米分包裹了之后,肉质也更加爽滑弹牙,实在美味! 也难怪家里两只猫吃的头都不抬了。 原本还想分一些鲜鱼羹给毛大夫他们也尝尝的白春笙,瞬间就决定将这些鱼羹都留下来,家里两只猫可能都不够吃呢,别人还是忍忍吧。 果然,没一会儿,一小锅鲜鱼羹便被两只猫吃得干干净净,若不是碍于面子,白春笙有理由相信,三郎是十分想爬到锅里,将锅底剩下的那点鱼羹给舔干净的。 还好烤鱼也做好了,担心两只猫烫着,白春笙还特意将烤好的鱼放在一边凉了一会儿,现在鱼肉的温度正好,将烤鱼从树枝做的简易烤架上卸下来,一只猫两条鱼,正好。 猫大爷闻着香喷喷的烤鱼,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锋利的爪子按在烤鱼上,准确地划拉出一大块刺少肉多的鱼腹肉,推到盘子边上,示意他也一起吃。 三郎见状,也从自己面前的碟子里划拉出一大块鱼腹肉单独放在碟子边上,大而圆的眼睛含着笑意看着他。 “你们吃吧,我这几日正喝药呢,毛大夫说不能吃辛辣或者火气重的食物,这烤鱼外面撒了辣椒末了,我若吃了,非得被毛大夫骂不可。”白春笙笑着掀开一边的汤锅,里面是半只野鸡,炖了一个多时辰,鸡汤的味道十分鲜美浓郁,“你们快吃吧,我这里有野鸡汤,待会儿拿这个下碗手揪面片吃好了。” 猫大爷也恰好想到了这一点,便没有再劝,和三郎一起低下头,埋头痛快地大吃了起来,两条烤鱼不大,没一会儿便只剩下两幅鱼骨架了,连鱼头都吃得干干净净。 “慢点吃,还有些鲜鱼脍呢。”白春笙将揪面片放在火上煮着,端了早就切好的鲜鱼脍过去给两只猫分了分。 原本这鲜鱼脍应该先吃的,不过现在天气寒冷,肚子里一点热乎气都没有便吃这样的寒凉之物,担心家里两只猫闹肚子,白春笙便擅自违反了鲜鱼脍的进食时间,将它安排在最后才端出来。 本以为鲜鱼羹就已经足够美味了,没想到蘸了酱汁的鱼脍又是另外一种独特的口感。红箩鱼的鱼肉比白春笙上辈子吃的三文鱼还要鲜嫩弹牙,小小一碟鱼脍,没一会儿就被吃得一点不剩。 猫大爷有些不好意思地踩了踩爪子,方才那鱼脍太过美味,他竟然忘了让自家河蚌也尝尝了。 “好吃吧?可惜我还在喝药,不能吃这样的寒凉之物,等我身子好些了,到时候再让人多抓些红箩鱼回来尝尝好了。”白春笙看出了自家猫爷的不自在,不由出声安慰道。 “这里还有些揪面片,你们要不要再吃些?”一锅鱼羹外加一碟鱼脍、四条烤鱼,看着多,其实也并没有多少,白春笙特意多做了些揪面片,出门在外,做手擀面不方便,只能揉了一块面团,做了最简单的揪面片,炖好的半只野鸡捞出来,拆成鸡丝,等到鸡汤里的揪面片煮熟了之后,再加鸡丝加入进去,撒些切碎的青菜进去,便是简单又美味的鸡汤面片了。
第129页 闻着野鸡汤鲜美醇厚的香味,两只猫不由自主地点了点毛绒绒的大脑袋。 如此这般,一路走一路吃,足足走了十日,才抵达临江城,这里也是距离皇城最大的一个城池。 王鲲风决定在这里修整两日再出发。一来可以带他家河蚌逛一逛这繁华的临江城,二来,本地特产的水晶虾正是上市的时候,来都来了,自然要饱一饱口福。 临江城乃是拱卫皇城的四大城池中,占地面积最大、人口最多、产出河鲜也最多的大城,因靠近本朝最为宽阔绵长的青练江,每年各地进贡的数不清的鲜鱼都会从这里上岸,转快马从官道运送入京,因此,和皇城相比,反倒是临江城可以吃到更多进贡的鱼虾蟹贝。 王鲲风他们一行进了城之后,也没有去驿站,而是找了一处靠近码头的客栈,包下了一个小院子,让其他人留下收拾东西,他则带上白春笙一起,去码头附近觅食去了。 三郎眼巴巴地看着大哥带着大嫂出去开小灶去了,有心想跟着,又怕大哥生气,犹豫间便错过了尾随的最佳时机,只能蔫头耷脑地回自己房间歇着去了,反正,就算大哥忘记了,大嫂回来的时候,肯定会给自己带些鲜鱼的。 临江城的码头占地面积十分大,非常的气派,即便已经过了早市的时间,人也非常多,不但有许多摆摊卖鱼的,还有许多开食铺的,做的吃食也比他们小镇更加的精緻多样。 白春笙一路走来,真是大开眼界,第一次感觉到这里真的和他曾经生活的那个时空不一样了。 “水晶虾!刚捕捞上岸的水晶虾!一百三十个铜板一斤,最后两筐!卖完就没了啊!”路边有两个鱼贩卖力吆喝起来。 “这也太贵了吧?”精打细算会过日子的白掌柜听到这报价便皱眉道。 “不算贵了,这样个头的水晶虾,快马运到皇城去,要三两银子一斤呢~” 王鲲风仿佛对各地的鱼虾价格都很熟悉,拉着他便挤到那鱼贩子面前,要了一筐水晶虾。 那水晶虾果真虾如其名,整个虾都是透明状的,透过虾背都能看到下面的虾足,大约是耐寒的品种,这样寒冷的天气里,这虾子还依然是活的,实在难得!光是看这卖相就值这个价格了。 买完水晶虾之后,王鲲风又带着白春笙一路逛过去,买了两篓子鸽子蛋大小的贝类,一条足有半人长的青背大鱼,又买了一种只有小拇指大小的小鱼,本地唤做针头米的,看着倒是很像白春笙上辈子做火焙鱼用那种俗称“麻嫩子”的小鱼。 看到路边有贫家子赤着脚摆摊卖些野地里挖的野葱野蒜之类的,白春笙掏出一串铜板将这些全买了,看到自家河蚌花钱买了一堆野草,猫大爷有些不解,不过,既然是陪夫郎出来玩的,自然是夫郎开心了这银子花得才算值得。 这是黑鱼精传授给他的“追夫技巧”,陪夫郎出门的时候,花钱一定不能怂! 更何况,他家河蚌可不是黑鱼精家里那只花钱如流水的狐狸精,有时候俭省起来比他还要俭省,出门逛街,除了新鲜食材之外,也很少买别的什么东西。 额……这话说得有些早了。 看到自家河蚌停在了一个货郎摊子上,“移动钱袋子”王大郎很自觉地跟过去准备给钱。 看到河蚌手里拿的是什么的时候,王大郎呆住了。 “鲲哥,你看这铃铛绣球是不是很好看?不如买一个带回去送给三郎吧?我看三郎都没有什么玩具。”白春笙对着自家猫爷晃了晃那铃铛绣球,绣球发出一阵悦耳的铃铛响,猫大爷一个没忍住,差点变成原形扑过去。 “咳!三郎都多大了,买什么玩具?”猫大爷一脸严肃地教训道,“长嫂为母,你不要将他惯坏了。” “不就一个绣球?再说三郎也还小,正是玩玩具的时候,再长大一些就不会玩了,而且店家说了,现在买这个带铃铛的绣球,还送一包替换的铃铛呢,才四十五个铜板。”白春笙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钱袋子,数出四十五个给那小贩,那小贩原本打算卖六十个铜板的,没想到这位公子自顾自的便还了价钱,还没等他同意呢,便自顾自的就决定按照这个价钱买了。 小贩本想坚持原价,不过,看到扛着一条半人长的大鱼、块头十分大的王大郎之后,瞬间就决定认怂了,反正这个价钱他也不亏,只是少赚了些罢了。 将绣球揣到怀里,白春笙便愉快地提着装了水晶虾的篓子回去了,一路上袖子里的替换铃铛不停发出悦耳的响动,听得猫大爷爪子十分痒。 回到暂住的客栈,随行的侍从们已经将铺盖等物都安置好了,知道主人特意包下一个带小厨房的院子,主要是为了方便自己做着吃,便连开伙用的柴火、油盐酱醋、米面等物也都准备齐全了,其他的碗筷等物用的都是客栈自备的,大城市就是不一样,即便是客栈用的碗筷,看着也比他们寻常在家里用的精緻许多,倒也不必额外买新的了。 回去之后,白春笙放下食材,将怀里藏的铃铛绣球拿了出来,给三郎送了过去。 “这是给我的?”三郎惊奇地看着手里桃红色的绣球,绣球上面用结实的绣线缝了几个铁铃铛在上面,不算多么精緻,却是他长这么大收到的第一个玩具。 “咳~收起来罢,你嫂子特意给你买的,就这么一个呢,丢了就没了。”猫大爷一脸不高兴地走过来,看着三郎手里的绣球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他家河蚌还没有给自己买过玩具呢。不过,毕竟三郎还小,长嫂如母,白春笙疼爱三郎,到底也是看在他的面子上,想到这里,猫大爷不爽的心情瞬间好了许多。 “谢谢春笙哥哥!”三郎美滋滋地收起了铃铛绣球,决定等下回房间就变成猫好好把玩一番。从前他就很羡慕别的家养幼猫都有玩具,不过他们家以前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连吃饭都困难,他再不懂事,也不会让乳娘和大哥为了给他买玩具连饭都不吃,等到再长大一些,便习惯了没有玩具的生活,只要一家人在一起,没有玩具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想到春笙哥哥既然连这个都想到了,还给他买了这么好玩的铃铛绣球,听着绣球晃动发出的悦耳响动,三郎脸上的笑越发甜美了。 “你去做饭吧,我找三郎有些事情。”王鲲风让自家河蚌去做饭,自己拉着三郎进屋去了。 “大哥,什么事啊?”三郎抱着绣球有些心不在焉。 “拿来!”猫大爷伸出手来。 “什么?”三郎楞楞地看过来。 “哼!”猫大爷冷哼一声,瞬间变成一只虎斑大猫,扑过去,将三郎手里的绣球扑到怀里,在地上追逐滚动起来,屋子里一时间都是铃铛悦耳的响动。 三郎喵生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玩具被抢,瞬间有些懵了,懵了之后便是忍不住的生气,大哥怎么能这样呢?这绣球明明是春笙哥哥送给他的,大哥方才在外面还让自己好好收着呢,结果呢?一转身自己抢过去玩了起来。 扁扁嘴,三郎也瞬间变成一只黄白相间的小胖猫,跌跌撞撞地跑过去追着他的绣球,试图将绣球从大猫爪子里抢回来。
第130页 哪里抢得过来? 大猫滚着绣球逗了弟弟好一会儿,直到三郎力竭,委屈巴巴地趴在地上看着他,这才将绣球推到他爪子下面,兄弟俩一来一回地滚着绣球玩耍,没一会儿便将精緻的绣球滚得有些脏了。 铃铛也被锋利的猫爪子割掉了一个。 “哥,怎么办?绣球坏了~”三郎看着掉落在地的铃铛呆住了。他本来打算好一定要好好收着这绣球作为纪念的,没想到拿到手里还没一个时辰就给弄坏了。 “咳~都说了让你好好收着,你看,被你玩坏了吧?”猫大爷原地变成人形,穿上了衣衫,不顾蹲坐在地上兀自伤心的三郎,有些心虚地逃离了案发现场。 白春笙听着屋子里发出的铃铛滚动的响声,想着他们家三郎此刻一定已经变成了小猫在玩绣球,脸上便带着一丝满足的笑容,捲起袖子开始做饭。 “我来帮你!”猫大爷捲起袖子,拿起一边的菜刀,帮白春笙将那条半人长的青背大鱼拖到井台边宰杀去了。 这青背大鱼的鱼肉很厚,寻常的菜刀很难砍破,不过这难不倒猫大爷,发现菜刀不管用之后,他拿了一把砍人用的佩刀过来,剖开鱼腹,取出里面的内脏丢掉,又切掉了那个超级大的鱼头,看了看这平摊下来比院子里那口大锅还要大的鱼头,猫大爷一时有些为难。 这般大的鱼头,怎么吃? 第64章 “鲲哥, 你把那鱼头拆开,鱼头骨太大的剁成几块, 等下我让人去买些豆腐来, 做个鱼头烧豆腐。”白春笙吩咐道。 开玩笑,这么大的一个鱼头,肉这么多, 若是就这么白白丢了,那不是心疼死了?他上辈子曾经在电视上看过直播,某地冬捕鱼王现场拍卖,那鱼还没有今天这条一半大呢,竟然卖出去十几万的价钱! 一想到这鱼头可能价值好几万块钱, 换算成本地货币少说也要几十两银子,白春笙真是恨不得连鱼鳞也不要刮掉了。 不过这大鱼也确实不便宜, 据说是海里捕捞上来的, 这么一条鱼便花了猫大爷二十多两银子,这厮非常不要脸地剽窃了好基友黑鱼精的追夫秘籍,给自家河蚌买起新鲜食材来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十分土豪。 王鲲风在这边忙着处理那个超大的鱼头, 那边,白春笙也忙到飞起。先将水晶虾去掉虾须虾线,开背后用调味料腌起来,预备待会儿炸个蒜香蝴蝶虾;鸽子蛋大小的灰白色贝类看着有些像花蛤, 便打了些清水让人反覆淘洗,等到泥沙淘洗干净之后, 放在半盆清水里,滴上几滴油养着,这样便能将肚子里剩下的泥沙也吐出来了。 小拇指大小的小鱼让人捏了肚子里的内脏挤出来,洗干净后腌制片刻,到时候裹着蛋清和麦面煳煳一起油炸了,再和干辣椒、大蒜瓣一起爆炒,便是一道开胃下饭的爆炒小鱼干了。 买回来的那些野葱野蒜,让人帮忙摘干净之后,切段,打几个鸡蛋炒一下,便是一道开春时令鲜蔬——野葱炒蛋。 摘下来的野葱头和野蒜头,白春笙也没捨得丢,拿盐腌了起来,做成泡菜拿来吃粥是极好的。 青背大鱼的鱼头已经被猫大爷拆开了,剁成巴掌大小的一块一块,足足有一大盆那么多,鱼肉去掉内脏也有四五十斤,白春笙看了看,决定做一个鱼头烧豆腐,一个烤鱼排,再来一大锅鱼片粥,也足够他们这些人吃的了。 河鲜味美,但是前期处理却最是繁琐,好在今天是落脚后的第一顿饭,白春笙决定大伙儿一起吃一顿,便没有客气,吆喝了随从人员一起帮忙,很快便将所有食材都处理好了,连佐料的葱姜蒜都剥洗干净了放在一个大盘子里。 食材准备好之后,接下来做菜就快了,白春笙让人先烧了一口灶,热油锅,加入自己腌制的鸡油,炸出里面的油之后捞出来弃之不用,再加入葱姜蒜爆香,倒两大勺自己做的甜酱,一小把辣椒段,空气里顿时瀰漫出一股辣椒爆炒后的奇异香味。快速倒入备好的鱼头肉,翻炒片刻,加入清水,大火煮沸后,撇去上面的浮沫,倒入切成麻将大小的豆腐块,盖上锅盖,换中火慢慢炖着就行了,做鱼头烧豆腐要想鱼肉好吃,一定不能先放盐,要等到鱼和豆腐都熟得差不多了,再放盐调味,这样鱼肉依然会保持内里鲜嫩的味道,而豆腐也不会炖得久了太咸,炖出来的鱼汤泡饭也很鲜美,很适合家里两只猫吃。 水晶虾早就腌好了,拿出来沖洗干净外面一层腌料,放在准备好的蛋清面煳里迅速挂上一层浆,下油锅炸到金黄色便可以起锅了,炸出来的蝴蝶虾个个肚子里的肉都快爆出来了一般,色泽诱人,香味,咳,看到自家两只猫焦躁等待的样子,想必也是不错的。 从炸好的蝴蝶虾里偷偷夹了几个出来,放在一个小碟子里,塞到自家猫爷手里:“拿去和三郎一起吃。” 猫大爷嘴角一撇,决定这趟回去就立刻和三郎分家,有这样偏疼小叔子的嫂子在,他的下半生大概都要在不痛快的情绪中度过了。 三郎却没管这么多,只觉得大哥能娶到白家哥哥这样的夫郎真是太幸运了,当然了,他觉得自己的运气也不错,毕竟,嫂子不但会经常给他塞好吃的,还会给他买玩具呢~ 刚炸好的蝴蝶虾味道非常鲜美,外面的虾壳被炸得酥脆,一口咬下去,有酥炸后的虾壳酥脆的口感,也有饱满的虾仁油炸后的鲜甜,上面还撒了一层炒香的蒜粉,即便没有蘸料也非常好吃。 小拇指大小的小鱼,最终料理好只有两盘的分量了,都腌好了炸出来,和切碎的干辣椒、大蒜瓣、花椒果一起爆炒,看着平平无奇的小鱼,炸好了之后个个呈现好看的金黄色,和辣椒爆炒之后散发出诱人的香辣味,院子里的人都忍不住偷偷吸熘了几口,感觉肚子都饿了。 “主子真是好口福啊!”毛大夫坐在屋檐下,一边指挥着两个徒儿捣药,一边捻着鬍鬚欣慰地感嘆道。 那两篓子贝壳,最终被白春笙做成了三种口味,一种是直接隔水清蒸的,只加了一些姜丝老酒进去,吃的就是个原汁原味;一种现炸了葱油,和辣椒一起爆炒了一个葱油味的;还剩下一些贝壳,直接放在几个大盘子里,打了几个鸡蛋进去,搅拌均匀,做了一个类似花蛤蒸蛋的蒸菜。 所有菜都做好之后,最后才开始做炸鱼排,本来想做烤鱼排的,结果腌好之后发现忘记带烤鱼的铁盘子了,只好起油锅将腌好的鱼排炸了一下,上面撒上一层辣椒末和蒜米分,金灿灿的看着十分诱人。 满院子烹饪鲜鱼的香味,引得客栈里其他几处院子里的客人都坐立不安了起来,纷纷找客栈的伙计询问,是不是店里在做菜,能不能给他们也上一桌,结果听伙计说只是同住的外地客人自家在做菜,而且连伙计们都不让进去,只能悻悻作罢。 路过的野猫们却不管,一顿饭的功夫,客栈院子的围墙上、屋顶上,便或蹲或坐或趴了十几只花色不同的野猫,看着院子里炸好的鱼排垂涎三尺,又畏惧两只猫妖的气息不敢下来,实在煎熬得不行。 白春笙笑了笑,看到还剩下许多切碎的青背大鱼的肉,便让人将这些肉倒入方才腌制鱼排的酱料里,腌制片刻后炸了出来,放在几个敞口大盘子里,下面垫了一层粳米饭,米饭上面还浇了两勺鱼汤,请这些过路的野猫们吃了一顿便饭。
第131页 完整的鱼肉他是不敢拿去给那些野猫吃的,不是捨不得,是怕他们吃了那鱼肉会被自家猫爷揍个半死……咳!他家猫爷不但护短,还护食。 “好吃吗?”给小叔子盛了满满一大盘子鱼头烧豆腐,看着三郎吃的头也不抬,白春笙笑眯眯地一边剥贝肉,一边问道。 “尊好次~”三郎满嘴都是鲜美的鱼肉,说话的声音都含煳不清了。 “好好与嫂子说话!自己没爪子么?做什么要嫂子替你夹菜?”猫爷不高兴地用筷子头敲了弟弟脑袋一下,蠢弟弟为了方便吃鱼,早就变成了一只幼猫,蹲在嫂子手边,让嫂子伺候他吃喝,真是成何体统! “嫂纸~”三郎脑袋被敲痛,委屈巴巴地抬起头,毛绒绒的嘴巴里还叼着一块鱼头肉。 “他这不是变成了猫,没法用筷子吗?喏,贝肉给你剔好了,快点吃吧!”白春笙不知道何时早已剔了满满一小碟贝肉,拿勺子舀了些酱汁浇在上面,又舀了两勺米饭搅拌在一起,他方才便发现自家猫爷很是喜欢吃那辣椒炒的贝壳,只是贝壳肉太少了,每次夹一碗贝壳,能吃到嘴里的贝肉却极少,猫大爷不耐烦了,这才将一腔闷气都发作在了自家弟弟身上,实在是幼稚的可以。 就他这样的,还嫌弃三郎是幼猫呢~ 看到眼前突然出现了满满一碟剔好的贝肉,上面连粳米饭和酱汁都拌好了,猫大爷一愣,随即耳尖微微红透,满意地瞪了自家河蚌一眼,决定今晚关于“嫂子和小叔子如何正确保持距离”的惩罚教育,可以稍微轻一些了…… 三郎眼巴巴地看着那满满一碟剔好的贝肉,有心想找嫂子讨要一些,但是想到自家大哥一贯的小心眼,蠢蠢欲动的爪子又缩了回去,顺手从桌上的盘子里勾了一只肥嫩的蝴蝶虾,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 他们三个一桌吃饭,另一桌是毛大夫他们,菜色都是一样的,只是他们这一桌多了一锅野鸡粳米粥,咳!河蚌精目前还没有脱离“疯狂求偶期”,服药期间,禁止食用辛辣荤腥之物。 吃着香软糯滑的野鸡粥,看着家里两只猫埋头吃得津津有味,白春笙一时间觉得无比满足,他本就是容易满足的性子,上辈子一个人宅着也能过得风生水起,这辈子,有了这个小心眼又护短的猫爷,大概,应该不会再像上辈子那般寂寞了吧? 毕竟,单身汪没人权,每到节假日满城屠狗的时候,他想找个搭伙吃宵夜的伴儿都没有,想想也是凄凉。 要是能带着他家猫爷回到曾经生活过的那个时空就好了,他一定每天照着一日三餐的频率发朋友圈和围脖虐狗!深夜再来一段鸡汤屠狗文配图,此仇不报,真是死不瞑目! 一顿饭吃的众人心满意足,除了几个值夜的之外,其他人吃完饭便各自回房间睡觉了,毛大夫擦了擦沾了酱汁的手,从徒儿手中接过今日刚制好的膏药,意味深长地塞到了猫爷手中—— “主子,今日该给白掌柜敷药了。” 麻蛋!!! 猫大爷瞬间攥紧了手中的小瓷瓶,差点将巴掌大的瓷瓶给捏碎了。 看着鲜嫩肥美的河蚌肉,只能摸不能吃,其间苦逼,谁擦药谁知道! 毛老头定然是不满他那日吃红箩鱼的时候没有分给他,这才故意在众人面前将这膏药递给他的。 看到那熟悉的描着一朵金色粉花的小瓷瓶,河蚌精忍不住菊花一紧,整个河蚌都不好了…… 三郎方才吃的有点撑,整个毛肚子都圆滚滚的,这会儿正躺在软塌上消食,一斜眼看到他大哥手里那小瓷瓶,整个猫差点从软塌上滚下来,四个爪子拼命在空中扑腾了几下,勉强扒住软塌边缘爬了上去,也不消食了,顺着软塌上方的矮窗,悄无声息地熘走了,一对毛绒绒的耳朵红通通的,热得发烫。 那瓷瓶,大哥每次一拿出来,春笙哥哥的屋子里便会传出奇怪的声响,听得猫浑身燥热难耐……他还是出去熘达熘达,等过了半夜再回来吧。 两个负责随行伺候的早就红着脸默默退下,去外面寻了客栈掌柜的,要了干净的浴桶,又去灶台下烧了两大锅热水,等着自家主子给白掌柜“上完药”之后,定然会要些热水擦洗的,咳! “趴下!”吃饱喝足,猫爷气势如虹地坐在床沿上拍了拍床榻。 拍完他就后悔了。 麻蛋到底哪个龟孙子找的客栈?这床板如此单薄,如何敷药? “噗~”白掌柜非常不给面子地笑出了声。 猫大爷狠狠瞪了他一眼,眼角的余光突然看到屋子中间结实的木桌,灵机一动,嘴角扯出一抹坏笑:“这床板不甚结实,今夜敷药,便换个地方罢!” 白掌柜:?? 很快,他就知道“换个地方敷药”是什么意思了。 被自家猫爷背对着压在木桌上,屁股高高翘起,这姿势简直羞耻到足够打码的级别了…… 偏偏某妖还在后面一边敷药,一边问他“深不深”、“要不要再深一些”,语气中的炫耀和得意简直都快实质化了! 深你麻痹啊魂淡!!! 还有,为什么一只猫的手指头会这么长?明明变成原形的时候,爪垫上那毛绒绒的小爪子辣么短的! 关于“嫂子和小叔子如何正确保持距离”的惩罚教育,一直进行到夜半时分才告一段落。 手段凌厉的“王夫子”心满意足,被训得蔫头耷脑的“白学子”早已昏睡过去,被放在吱呀作响的劣质床板上,身上草草盖着一床薄被。 两个伺候的人抬着一大桶热水进去,鼻尖闻到空气里膏药混合着某种特殊香味形成的味道,顿时两股战战,整个人都有些恍惚了。 猫大爷重重地咳嗽了两声,伺候的人面色大变,弓着腰快速离开了房间。 白掌柜不愧是血脉纯正的河蚌精,求偶期散发出来的气息,竟连他们这样的凡人都能迷了心智……实在是可怕! 将差点被屋内的气息迷了心智的属下呵斥出去,猫大爷满脸不高兴地站起来,走到床边,从被褥中将擦过药昏过去的河蚌精捞出来,褪尽衣衫,大步往浴桶走去。 他这口黑锅算是背定了! 毛大夫那只坏猫,故意当着众人的面将配好的膏药递给他,摆明了是让众人误以为他家河蚌每次上完药昏迷过去,都是因为他情不自禁……咳! 实际上根本就不是这样的! 他也是敷了几次药才发现,毛大夫应该是在那膏药中添加了某种可以令人昏睡的药物,这样在敷药的时候,河蚌精便不会压抑不住本能,和他做出某种不可描述的事情了。 心是好心,只是,故意误导他人的恶劣行为,依然不可饶恕! 明日便罚他不许吃自家河蚌做的鱼虾了! 第二天,白春笙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午间饭点了,这也是王鲲风为何要在临江城修整两日的另一个原因,他家河蚌每次敷药之后,最起码也要昏睡六个时辰以上,在颠簸的马车里睡着,总不如在客栈睡着安心舒适些。
第132页 敷完药之后,河蚌精觉得整个人就像是喝了十几罐王老吉一样,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子清凉快意,体内原先那种烦躁不安的情绪彻底不见了,没想到毛大夫看着不太靠谱,医术倒是很不错。 在临江城又歇了半日,採买了许多耐得住存放的河鲜干货之后,一行人便又启程往皇城而去。 路上依然是慢吞吞的,距离陛下赐封,已经差不多过去一个月了。 这谢恩谢的,也忒敷衍了些吧? 因为“偶遇故友”脱离谢恩大部队好几日的鱼鳞皇叔,也在他们离开临江城之前出现了,身后还跟着一个一身黑衣的沉默妖族。 猫大爷瞬间眯起了眼睛。 眼前这个沉默的妖族,力量强大到连他都快忍不住炸毛了。 鱼鳞皇叔何时认识了这般厉害的妖族?还是血统纯正的妖族? “咳~这位是我多年的好友,原形是只黑豹。赫连疾,这两位便是我两个侄儿,这位白掌柜,是我大侄子的未婚夫郎。” 白春笙等人礼貌问好,没办法,在外人面前,他们还是要给鱼鳞皇叔这位长辈一个面子的,谁让他们是晚辈呢? 不过,晚辈也有晚辈的好处,给长辈见礼通常都有见面礼可以收。 黑豹妖赫连疾话不多,却也懂得凡人的人情世故,许是早有准备,知道这里有三个晚辈,从袖袋中摸出三个一模一样绣着忍冬纹的荷包,递给他们作为长辈的见面礼。 就是动作有些生疏,一看就知道不常与人接触。 赫连叔叔话不多,但出手绝对大方!看到荷包里倒出来的足有鸡蛋那么大的一块碧绿色成色极好的宝石,白掌柜都惊呆了。 他以为荷包里摸着应该是一块银子,没想到竟然是这么大一块宝石! “赫连叔叔是土豪世家的土豪妖吗?”白春笙用眼神询问他家猫爷。 “我哪知道,我从前与皇叔并不相熟。”猫爷不高兴地从他手里夺过那块绿宝石,这种贴身的物件儿,别说是皇叔的旧友所赠,就算是皇叔亲手所赠,也不能让自家河蚌戴在身上! 他还没送过这样的贴身物件儿呢。 白春笙不以为意地笑了笑,这种贵重物品,还是放在自家猫爷身上放心些,放在他身上,万一被人打劫或者偷走了,那就亏大了。 不过—— “鲲哥,你有没有发现,赫连叔叔和鱼鳞皇叔,好像有些不对劲啊……”正所谓腐眼看人基,咳咳!深受某绿色网站荼毒的白掌柜,怎么看怎么觉得皇叔与赫连叔叔两个妖之间定有基情! “皇叔成年后一直不肯成亲,当年先先皇在世的时候曾经赐他两个侧妃,结果被他赏赐了些财物,又送回娘家去了。”王鲲风想了想自家皇叔做出的那些险些气死先皇的荒唐事,不由得也有些狐疑起来。 这份狐疑,在当晚夜宿驿站,鱼鳞皇叔竟然与赫连疾进了同一个房间的时候,瞬间得到了证实。 “我就说吧!”白掌柜对自己敏锐的眼光非常得意。 猫大爷十分嫉妒地冷哼一声,不过心里也不由得有些羡慕,鱼鳞皇叔在他们皇族,向来是出了名的无法无天,想做什么便去做了,从来不顾忌外界的流言蜚语。 不想要陛下亲赐的侧妃,送回去便送回去了。 在外面有了喜欢的妖,睡一起便睡一起了。 这种“爱谁谁”的嚣张,也难怪“暴毙”的先皇总是看他不顺眼了。 这个世界上,不是谁都能无惧流言,活得这般恣意洒脱的。 不像他,没有敷药的时候,晚间连与他家河蚌同一个房间,都要顾忌许多,不敢越雷池一步! 赫连叔叔大约是山里的妖,不但给他们带了名贵的宝石作为见面礼,还带了一袋子白果,白春笙在这个生活了这么久,还没见到过白果(银杏果)呢,正好水晶虾还有一些,便命人剥了一碟子虾仁,做了一碟虾仁炒白果。 没想到猫大爷和三郎都不太喜欢吃白果的味道,反倒是赫连叔叔吃得津津有味。 “赫连叔叔,这白果是您自己种的吗?”白春笙也很喜欢吃白果,当下便忍不住开口问道。 “不是种的,山里的。”许是觉得自己口气太生硬了,赫连疾顿了顿,又开口道,“你若爱吃,回来路过我那,尽管去摘便是,山里数百棵这样的果子树,想摘多少都有。” 白春笙转过头看了看王鲲风,猫大爷点了点头,答应等回程的时候去一趟赫连疾住的地方,去摘些白果回去。 这玩意儿虽然闻着味道不太好闻,但是,貌似他们家河蚌还是挺喜欢吃的。 也不知道那果子树能不能移植几棵幼苗回去,到时候种在家里的院子里,往后河蚌想吃便不需要跑这么远了。 第65章 从临江城出发, 又沿着官道行了两日,远远便能看到一座巍峨的城墙了。 天色已晚, 车队再次停了下来, 就近找了一处驿站歇下了。 鱼鳞皇叔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吃蛇羹,赫连疾便去野外抓了许多正在冬眠的大蛇回来,白春笙一看到那些软体动物便忍不住腿脚发软。 赫连疾见他脸色发白, 猜到他可能怕蛇,便拎着一袋子蛇到外面去了,鱼鳞皇叔熟门熟路地捧着一个大陶盆跟在后面,没过半个时辰,两人便回来了, 袋子里装着剥下来的蛇皮,陶盆里装着大半盆剥好切段的蛇肉。 “侄媳妇, 能否劳烦, 帮忙将这些蛇肉烹饪一番?”鱼鳞皇叔狗腿地捧着一盆蛇肉凑了过来。 白春笙只是怕活的蛇,这样死得不能再死,而且已经被切成段的蛇肉他是不怕的,而且蛇肉什么的他也挺喜欢吃的, 当下便接下了这个任务。 赫连皇叔的刀工极好,切出来的蛇肉一段一段的,长度几乎都差不多,切好的蛇肉很多, 白春笙掂量了一下,决定做一个蛇羹, 一个爆炒蛇段,一个椒盐蛇肉,剩下一些剔下来的蛇骨和尾巴的部位拿来炖了个蛇骨汤。 猫大爷原本对于吃蛇肉有些抗拒,他是个颜控,对蛇这种生物的颜值十分抗拒,不过,闻到空气中传来的椒盐蛇肉的喷香味道后,颜控的三观不由得有些松动了,当鲜美的蛇羹端上来的时候,猫大爷已经不由自主地坐在了桌边。 旁边的三郎更是早早地就回房间变成了一只猫,准确地蹲坐在了嫂子身边的位置,属于幼猫的直觉告诉他,每次只要变成小猫咪,总能得到嫂子的特殊关照和投喂,大哥若是敢欺负自己的话,嫂子也会护着自己哒! 看到自家弟弟为了几口吃的就又变成了幼猫的样子,还十分卖蠢地拿抓垫挠了挠毛绒绒的大脑袋,冲着河蚌精在那儿卖萌,猫大爷气势如虹地啪的一声放下了筷子,原地变成了虎斑大猫,灵巧地跳上桌子,将胖乎乎的弟弟挤到了一边。 “都吃的这般肥壮了,蛇肉大补,幼猫不可多吃!”猫大爷振振有词地将弟弟推到一边。 “我这不叫肥壮,只是毛比较厚而已!”三郎委屈地抱怨道,他也不想这样的啊,幼猫就是毛绒绒的一团嘛~嫂子喜欢摸自己,跟他有什么关系?
第133页 猫大爷没有说话,只是用爪子戳了戳胖弟弟的肥肚子,将三郎戳了一个趔趄,三郎被戳得老远,距离嫂子的筷子已经远到伸手给没法子夹菜给他的位置了,委屈地喵呜一声,蹭到了皇叔手边。 “乖三郎~订了亲的猫都这般小心眼,别理你哥,皇叔给你夹菜吃,咱们猫什么都能吃,蛇肉算什么?”鱼鳞皇叔将委屈巴巴的三侄子抱到身边,给他盛了一碗蛇羹。 白春笙做的蛇羹不算是正宗的港式蛇羹,主要是这里许多食材都找不到,只能凑合着用现有的食材做一锅简易版的蛇羹了。将切段的蛇肉煮熟,去骨,蛇肉撕成丝状,蛇骨拿来熬成汤,然后将蛇肉加入猪油煸炒,炒的过程中加入一勺酒,倒入蛇骨汤,加入姜片和葱段,在瓦罐中熬煮一段时间,等到汤色变得浓白的时候,加入调味料,最后以红薯米分勾芡即可,出锅前撒一些葱花,便是一道最简单的蛇羹了。 做好的蛇羹汤浓味美,鲜美异常,以蛇骨熬制而成的汤底鲜美得简直让人恨不得连汤匙也舔上几口,喝完之后,能感觉到一股暖流在体内流动,确实不愧是滋补佳品。 爆炒蛇段佐以干辣椒和大蒜瓣、葱段、姜丝等,香辣中带着蛇肉特有的口感,椒盐蛇肉吃着又是另外一种口感了,这两道菜都特别适合下酒。 赫连疾只尝了一遍这几道以蛇肉为食材的菜餚,便知道王瑜临为何死皮赖脸的非要这位“侄媳妇”帮忙烹饪蛇肉了,这位侄媳妇果然手艺了得! 鱼鳞皇叔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罈子酒,拍开酒罈子便要给众人斟酒,猫大爷伸出毛绒绒的爪子,一把盖住了白春笙面前的酒杯。 “侄媳妇不能饮酒?”鱼鳞皇叔挑眉。 “他在喝药,不能饮酒。” 鱼鳞皇叔见他们都不喝,便给自己和赫连疾各自斟了一碗酒,两人就着爆炒蛇段和椒盐蛇肉,将整整一罈子酒都喝了个精光,仍然不见一丝醉意。 白春笙在一边闻着酒味都有些微醺了。 王鲲风见状,便命人将备好的汤药拿过来,让他喝了回房间早些休息,明日进城便不得歇息了,要进宫拜见陛下和皇后娘娘,谢恩,说不定还要领一席御膳,新皇刚刚登基,想必要忙的事情也很多,觐见的时候还不知道要在外面等多久呢,王鲲风特意让毛大夫在河蚌的汤药里加了一些有助睡眠的药材,足够他今夜美美地睡一觉了。 酒足饭饱,命人收拾了桌子,将吃的肚子圆滚滚的三郎提熘起来,四人进了屋子,热水擦了一把脸,便开始商量起正事来了。 “侄媳妇的安危你尽管放心,有我跟着呢,还有赫连在,力拼打不过他们,带着他逃出皇城还是没问题的。”鱼鳞皇叔打包票道,这就是他半路离开去找赫连疾的主要原因了。除了思念好基友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因为赫连疾本就是当今江湖上杀手排行榜第一的绝对高手,速度惊人,哪怕是在妖族中也是极厉害的,有他在,护着白春笙逃出皇城是很有把握的。 “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请赫连叔叔出手。”王鲲风命人取了一张皇城的地图过来,指着地图上标註了红色和深绿色的红点道,“绿色的是我们放在明面上的人,我在城中布置了四条明线,分别通往东南西北四个城门,到时候若是有什么意外,你们在外面见机行事,随便走哪条路都能离开皇城。” “红色这些点是我布下的暗桩,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去这些地方。若是四个城门都封锁了,你们便化整为零,带着春笙躲起来。” “那你和三郎呢?” “他既然要拿我和三郎做这个筏子,自然是不会轻易杀了我们了,更何况,我那位母后,说不准还要借着我们再演一场母仪天下的戏码呢,怎么说也会给我们拖延一段时间的,反正死不了就行,皇叔您将春笙保护好就行。我最怕的,反而是到时候皇后娘娘会单独宣召他入宫……”王鲲风沉吟道。 这也是他一开始死活不愿意带着他家河蚌一起入宫谢恩的主要原因,他那个心思深沉、出手狠辣、阴晴不定的亲生母亲,这么多年不见,如今又成了后宫最大的女主人,脾气与手腕自然比从前更加令人难以揣测了,他自己倒是无所谓,只是担心他家河蚌会遇到危险。 到时候他在前朝,河蚌精在后宫,就算出了什么事情,他想赶去救他都来不及。 “要不,还是让春笙装病吧?让他留在驿馆养病,宫里的规矩,大病未愈之人,可是不能入宫的。”猫大爷皱眉道。 “不可!”鱼鳞皇叔摆了摆手,“你这次带他来,不就是想请陛下替你们俩赐婚吗?他若是装病,到时候陛下知道了,先不说这欺君之罪吧,身子骨如此柔弱,陛下岂能放心让你们成亲?” 王鲲风没有说话了,因为他知道鱼鳞皇叔说的在理,况且,他最后松口答应白春笙带他一起回来,除了担心他一个人偷偷跑了跟在他们后面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希望能带他去给父皇看看,他家河蚌长得如此俊美,又做的一手好鲜鱼,配他这个不受宠的半妖郡王,绰绰有余了。 再说了,他家河蚌可是一只血统纯正的水妖,单纯从血统来说,反倒是他配不上他家河蚌呢~前提是父皇能看到他家河蚌的好。 “大不了到时候我陪侄媳妇一起入宫!”鱼鳞皇叔大喇喇地拍了一下桌子,“我就不信了,你那母后再狠毒,还敢当场杀了我这小叔子不成?” “不好,你这样惹怒人家,到头来吃苦头的还是孩子们,毕竟尊卑有别,皇后怎么说也算是春笙未来的婆母。”赫连疾不贊同地摇头道。 “那怎么办?总不能让春笙一个妖入宫吧?”猫大爷烦躁道。 “皇叔,大哥,你们为何不问问春笙哥哥的意思呢?春笙哥哥素来有见识,也有主意,说不定他有法子呢?”三郎左右看看,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鱼鳞皇叔:→_→ 猫爷:rr;_rr; 白春笙自然是有法子的。 这道问题看起来是个死胡同,其实道理很简单,和田忌赛马差不多,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入宫请安&谢恩的先后顺序上。 “咱们明日可以趁着陛下早朝的时候入宫,皇后娘娘不是一直在陛下面前装作很疼爱鲲哥吗?咱们便先递个请安的摺子,只说鲲哥思念母亲,先带三郎与我去给皇后娘娘请安,等陛下退朝了,咱们自然顺理成章地一起去给他老人家请安了。” “皇后娘娘要宣召我,唯一的理由,自然就是从未见过我,既然已经见过了,也问过话了,没道理拉着我,不让我去给陛下请安吧?” “妙啊!这法子好!”鱼鳞皇叔击掌贊道,对白春笙这个侄媳妇倒是有些刮目相看了,看来这位不仅做的一手好鲜鱼,也玩的一手好阴谋啊! 如此一来,皇后娘娘若是再强行留下白春笙,不但理由站不住脚,陛下那边也不好交代,总不至于大儿子的未婚夫郎跟着一起回来了,不让陛下这位父皇见见人家吧?
第134页 赫连疾也在一边点了点头,他虽然是江湖排名第一的杀手,但是,能通过和平手段解决的问题,他也是不愿意动用武力的,毕竟,他早已金盆洗手,未来最大的梦想就是和鱼鳞皇叔一起退隐江湖,没道理第一次陪基友回家,就和基友的哥哥们打起来吧?他是杀手,又不是脑残! “我就说春笙哥哥定然有好法子的!”三郎的语气里,带着对自家嫂子的迷之自信。 “那就这么办!等天明我便亲自去送请安摺子!”解决了自己最担心的问题,王鲲风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老实说,他心里清楚,他那位父皇给他和三郎这个爵位,不会是白给的,虽然不知道需要他们付出什么,但是,总不会毫无条件就是了。 他不怕被利用,因为他从来都知道,作为一个血统不纯的半妖,他想要的,都要比寻常人付出千百倍的努力才能得到。可是,白春笙是他的底线! 这天他们起的很早,几乎是寅初(凌晨三点多)就起来了,王鲲风和三郎虽然获封郡王,但是,一应的郡王服饰都没有做出来,索性他们也不在乎,这次回来就是哭穷来的,能捞点回去就捞一点,都是陛下亲生的,凭什么别的孩子就能留在皇城锦衣玉食,他们就得在乡下吃糠咽菜? 穿上寻常在镇上穿的衣裳,白春笙还特别小心眼地给他家猫爷的外衫上打了两个大大的补丁。想了想,又在地上抹了两手灰,擦在自家猫爷和三郎身上。 皇后娘娘不是总说自己对王鲲风多么多么心疼愧疚吗?那就让满宫里的人都来看看,娘娘到底是如何“疼爱”她这个半妖之子的! 他早就看那个老妖婆不顺眼了,什么玩意儿!要么你就不生,生下半妖就不想要了,想丢掉,又想保住自己温柔和善的画皮,真以为自己生活在玛丽苏小说里啦? 那可真是抱歉了,他不是玛丽苏的金手指,他家猫爷也不是玛丽苏进阶的踏脚石,敢踩着他家猫爷的伤口往上爬?不跌你个大马趴你就不知道我杰克苏的世界有多么可怕! 鱼鳞皇叔嘴角抽搐了两下,有心想说皇城内卖成衣的铺子很多,随便找一家都能给你全身上下搭配好,散发着土豪的清新……不过,侄媳妇儿高兴就好,谁让他们侄媳妇掌勺呢?吃货的唯一底线,就是“一切以厨子为中心”嘛~ 因为身份问题,赫连疾并不会与他们一同入宫,而是留在马车里,装作车夫守在外面随时策应。鱼鳞皇叔带着两个侄儿和一个未来侄媳妇一起入宫,先和王鲲风一起给正在早朝的皇帝陛下上了请安的摺子,只说大侄子思念母亲,因此先去后宫拜见娘娘,稍后等陛下退朝再来请安谢恩。 王鲲风和三郎都是徒有虚名的光头郡王,在朝中并无实权职务,因此,按律,没有陛下宣召,是不具备上朝议事的资格的,不过,反正他们也不在乎这个,甚至都没有在宫门外停顿太久,便跟随内监去拜见皇后娘娘了。 这个时辰皇后娘娘尚未起身,不过,作为晚辈,他们早些来在外面等着倒也算是知道礼仪了,只是,看到清河郡王与灵江郡王那灰扑扑还打着补丁的外衫,皇后身边的嬷嬷忍不住眉头微微皱起,心里却不由得庆幸,幸亏这几个小崽子在拜见陛下之前先来给娘娘请安了。 若是让陛下看到他们穿的这般破破烂烂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娘娘虐待了这两个半妖小崽子了呢~想到这里,嬷嬷的脸上不由自主地便带上了一丝轻视和厌恶,娘娘从来都不曾亏待过他们,也时常命人送些银子过去,只不过是他们不肯要罢了,如今穿得这般破烂进宫谢恩,难不成是想在陛下面前给娘娘上眼药? 白春笙一路跟着王鲲风半低着头走在肃穆的宫墙内,敏感地察觉到了领着他们进宫的嬷嬷和内监带着探究和打量的眼神。心下微微冷笑,他就是要让这些人议论他们,他们在外面议论得越凶,那位皇后娘娘只怕便越是羞恼吧? 这回看她“仁慈和善”、“母仪天下”的画皮怎么保得住! 那嬷嬷将他们带到一处僻静的偏殿,一边恭敬地说要先去禀告娘娘,一边命人呈上临时找出来的几套男子衣衫,这本是年节下针线处预备了给娘娘赏赐权贵晚辈们的,多出来一些,正好给这几位将衣衫换一换,免得待会儿这一副乡下泥腿子的样子到了娘娘面前,无端端惹得娘娘恼怒就不好了。 这嬷嬷是从皇后娘娘未嫁之时就伺候在身边的,知道自家娘娘有多爱惜脸面,因此便自作主张给他们拿来了这几套崭新的衣衫,只说拜见娘娘的时候不可衣衫不整,请他们沐浴更衣,看样子是担心他们身上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换什么换?这里如此阴冷,难道你想让本王着凉不成?”鱼鳞皇叔重重地将茶盏丢到桌上。如今天气尚且寒凉,这偏殿本该烧着暖和的炭火盆子,如今却一个火盆也无,冷的好像冰窖一般,分明就是想给他们一个下马威罢了,“堂堂皇后娘娘的正阳宫,偏殿里竟然连个火盆子都没有,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是冷宫呢~” 嬷嬷闻言脸色大变,她跟在娘娘身边伺候了快四十年了,宫里谁不给她些体面?便是陛下亲至,也不曾给她脸色看过,这位云江郡王(鱼鳞皇叔)惹恼先帝,已经被褫夺了爵位,竟也敢在她面前摆郡王的架子? 不过,毕竟是主僕有别,云江郡王哪怕爵位被夺,也是有着一半皇家血脉的,不是她这样的奴婢可以指责的。嬷嬷脸色变了变,迅速恢復了往日的冷静,招招手,命人端了炭火盆子进来,请他们沐浴更衣。 白春笙眼神好,一眼便看出那炭火盆子的花式和这偏殿的家用器物应该是一整套的,他们进来的时候,别的器物都好好的,唯独这取暖的炭火盆子被端了出去,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还用说吗? 默默在心里又给那位娘娘记下了一笔帐,白春笙一言不发地跟着他家猫爷进内室沐浴更衣不提。 “这位公子留步。”那嬷嬷突然出言叫住了白春笙。 “偏殿乃是宗亲的规制才可入内更衣的,这位公子……不若随宫人们去内监们的房内更衣?”嬷嬷高高抬起下巴,冷漠地看着白春笙,这位据说是清河郡王在乡下定下的未婚夫,不过是个乡野出身的小妖,毫无身份背景,还不知道陛下与娘娘会不会答应这桩婚事呢,大公子血统再低微,如今也是郡王了,怎么能娶这么个乡野出身的小妖呢? “更你麻痹!”猫大爷有限的耐心宣告耗尽,一把便掀翻了宫人们捧在手里的铜盆,盆里的温水顿时撒了一地。 “劳资穿不惯这拖拖拉拉的衣裳,都给我滚出去!等娘娘召见,本郡王自有话说。”说罢,猫大爷便拉着他家河蚌重新坐了回去。 鱼鳞皇叔和三郎也坐了下来。 气氛一时间有些凝重。 那嬷嬷气的浑身都颤抖了起来,她跟随娘娘入主这正阳宫这么久,还是第一次有人敢在这个地方如此放肆。偏偏她知道娘娘和这位清河郡王的关系十分尴尬,也不敢逼迫太过,一时间竟呆住了。 按理说,面见皇后娘娘,衣衫整洁是该有的礼仪。如果这嬷嬷不节外生枝,非要为难一下白春笙这个乡下小妖的话,他们遵循礼节沐浴更衣倒也无所谓,偏偏这嬷嬷不长眼,招惹谁不好,招惹了猫大爷心爱的河蚌精,这下可算是捅了马蜂窝了,猫大爷没有一脚踹过来,就算是看在这嬷嬷年岁大了的面子上了。
第135页 “愣着做什么?还不快收拾了?”鱼鳞皇叔见那嬷嬷气的浑身发抖,顿时得意洋洋地指挥那帮内监将洒落的水收拾一下,越俎代庖得十分嚣张。 老嬷嬷终于被他们气走了。 偏殿的内监和宫人们大气也不敢出,悄无声息地拿了抹布来收拾残局。他们在这正阳宫伺候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晚辈到了长辈的屋子里,不但不恭敬,反倒如此霸道嚣张的,难怪这位清河郡王不得陛下与娘娘的宠爱! 第66章 “小畜生!”寝殿内, 听闻清河郡王一进宫便大闹正阳宫偏殿,还打翻了嬷嬷命人送去沐浴的温水, 皇后勃然大怒, 一把摔了手中的茶盏。 她这两日心气正不顺呢,陛下新纳了一个娘家颇有名望的宠妃,还越过她这个皇后, 亲赐那宠妃封号为“德”,德贵贤淑,一进宫便晋位四妃之首,更是连续三日被陛下钦点侍寝,一时间风光无两, 让她这个皇后大大地丢了脸面,若非她膝下尚有太子殿下, 只怕这后宫之人早就起了异心了。 德妃那边的事情还没有想到解决的法子呢, 没想到那小畜生竟然在这个时候入京了,这是要让她在整个后宫的女人们面前丢脸吗? “娘娘,清河郡王与灵江郡王不知怎的,竟然穿得破破烂烂的便入宫了, 奴婢担心两位郡王衣衫不整冲撞了娘娘,便好心命人拿了年节下娘娘赏赐剩下的衣衫,请两位郡王与……与原先那位云江郡王一同沐浴更衣,谁知清河郡王不但不领情, 反倒一把掀翻了水盆,说自己穿不惯这宫中的衣衫……”那嬷嬷回过神来, 一个劲儿地在皇后耳边告王鲲风等人的恶状,简直将他们塑造成了皇室败类。 “让他们进来!”努力平復了一下内心的愤怒和难堪,皇后嘴角挂起一抹冷笑,“本宫倒要看看,那小畜生究竟意欲何为!” 白春笙跟着王鲲风和鱼鳞皇叔、三郎一起进了正阳宫前殿,正阳宫乃是歷代皇后所居之处,由前后数十间大大小小的宫殿组成,本朝皇室的规矩,所有后宫所出血脉纯正的子嗣,成年之前都交于皇后照管,因此,正阳宫后面有一排宫殿,便是小皇子们居住之所。太子殿下册封后便搬迁至太子宫居住。 这条律令极大地保障了皇后作为正宫娘娘的地位和权势,也是皇后如今能在后宫如此嚣张滋润的主要原因,那些女人再受宠又如何?即便生下了血脉纯正的小皇子,不一样要放在她膝下照看?想要让她对自己的孩子好,自然要给她乖乖听话! 然而,让皇后娘娘没有想到的是,别人的孩子她管的着,自己生的那个孽子却从来都不服管教,若是她早知道当年会生下这个半妖逆子,又岂会生下来,让自己白白吃了这么多年的苦? 想当年她与陛下鹣鲽情深,陛下更是为了她将原先的几个侍妾都送走了,若不是她第一胎生下了那个半妖之子,太皇太后又怎会赐下那两个侧妃,让她们分了自己的宠爱? 皇后一直以为自己的丈夫是因为别的女人介入才渐渐的忘记他们当初恩爱不离的誓言的,殊不知,就算没有龚侧妃,也会有王侧妃、李侧妃……男人若是喜新厌旧起来,又怎么是一个孩子就能捆得住的呢? “见过皇嫂!” “叩见母后!” “叩见皇后娘娘!”白春笙有些无奈地跪了下来,他两辈子除了死去的先祖,就没跪过活人,这下好了,也不知道皇后娘娘受了他这一跪会不会折寿,折寿了才好呢!哪有十几年没有见亲生儿子,刚见面就嫌弃儿子穿的破烂,非要让人洗了澡换了衣服才肯见儿子一面的? “起来罢!”皇后坐在高高的凤座上,看着匍匐在她脚下的四人,心下一阵快意,这逆子也就敢冲着奴才们发发脾气了,在她这里还不是要乖乖跪下来给她磕头? “小叔怎的跑到清河县那种地方去了?陛下前些日子还问到小叔呢,说小叔从前受了委屈,待小叔回来,便替小叔恢復郡王爵位呢~”皇后没有理会三个小的,自顾自的和鱼鳞皇叔说话。 这个小叔子虽然行事荒唐,但在皇室中还是很有些地位的,当年先先皇在世的时候就很喜欢这孩子,驾崩之前更是亲自拉着族老的手,叮嘱他们千万要照看着这位小叔子,也正是因为先先皇的偏疼,惹得先皇,也就是曾经的太子殿下对这位小叔子非常不满,一度还找藉口褫夺了他的爵位,只是因为宗族长辈们护着,不敢对他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罢了。 “这皇城乱糟糟的怎么住人?再说了,每次进宫领宫宴,吃的菜餚都是凉了的,本王每次进宫都要闹肚子,倒不如在外面自在些,想吃什么吃什么。皇嫂不必为我担忧,稍后我便去求见皇兄,请皇兄将我的封地挪到大侄子旁边去,我与大侄子做个伴也是好的。”鱼鳞皇叔不在乎地摆了摆手,在皇城做什么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倒是无所谓,只是不能时常见到好基友赫连疾,这就让他不开心了。 听到鱼鳞皇叔抱怨宫宴上的御膳不好吃,皇后娘娘姣好的面容微微扭曲了一瞬,宫宴的存在无非就是皇室众人联络一下感情,给家里尚未成亲的孩子们物色一下儿媳妇女婿,谁来参加宫宴是为了吃饭的啊? 她这个小叔子果然还是一如既往的惹人厌! 皇后娘娘与皇室小红人寒暄失败,气得胸口都有些疼了,勉强喝了一口参茶,将目光对准了王鲲风。 “大郎怎的穿着如此破旧?我与你父皇命人送去的银两和绸缎布匹呢?” 白春笙低着头撇了撇嘴,这是话里话外的暗示他家猫爷不会过日子?将父皇母后赏赐的财物都挥霍一空,这才衣衫褴褛地回来了? “回母后,我们带的人手少,路上被水匪打劫了。”猫大爷睁着眼睛说瞎话道,“我这次回来,一则是为了叩见父皇谢恩,二则,也是想请父皇恩准,允我训一支府兵,以备不测。” “打劫?”皇后娘娘闻言差点一口血喷出来。 “正想来找母后讨些银钱度日呢,如今我们身无分文,幸亏还有个郡王的封号,这才借住在驿馆内,连买身衣裳的银子都没有了。”猫大爷一板一眼地哭穷道。 白春笙在下面听得肚子都快笑疼了,偏偏还要装作一副穷酸的样子,低垂着头,努力克制着不让肩膀抖动起来。 “你……”皇后气结,怎么也没想到,这逆子如今段数是越发的高了,从前装可怜让王爷屡次误会自己不喜欢他(实际上就是不喜欢),现在倒好,竟还学会哭穷了?怎么?她今日若是不给他银子,待会儿面见陛下的时候,是不是就要把这件事情拿出来与陛下说道一番了?说她这个母亲眼睁睁看着儿子身无分文,却连些许银两都捨不得接济? 实在可恶! “母后,您不要责怪大哥了,来的路上我们遇到了一个很厉害的水妖,大哥为了保护我们都受伤了,我听说皇宫里有许多调养身子的名贵药材,您是最疼大哥的了,定然会赏赐一些给大哥养伤的吧?”三郎惴惴不安地看过去,一双圆熘熘的大眼睛可怜巴巴的。
第136页 皇后气得快要吐血了,忍不住又端起参茶勐喝了几口,幸亏今日她命人备了参茶,不然定会被这两个小畜生气得半死。 担心这两个不长眼的小畜生再说出什么不好听的话,皇后娘娘顿了顿,将锐利的目光转向了全场地位最低、俗称软柿子的河蚌精。 “听说,这位公子便是大郎在清河定下的未婚夫郎?大郎真是煳涂,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怎可如此草率地定下姻缘呢?不知这位公子家在何处,父母亲人都是做什么的?” 白春笙默默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心想你怕是早就派人将我的祖宗十八代都查清楚了,这会儿在这里装不知道,难道真以为这样就能让他面子上下不去了? 那可真是对不住了,我会让您知道,我们河蚌精脸皮的厚度,在妖族里面也是鼎鼎大名的! “回娘娘,晚辈记事起便一直生活在清河,不知父母亲人为何,也不记得家乡何处了,水中妖族与岸上的妖族不同,晚辈一生下来便是独自一妖,并不曾有亲人抚育。” “原来还是个孤儿妖~”之前那个嬷嬷几不可查地轻蔑一笑。 猫大爷耳力很好,自然没有错过那嬷嬷的一声嘀咕,当下便捏紧了拳头,若不是今日带了他家河蚌一起,这嘴欠的老东西早被他打死了。 白春笙悄悄伸出手,在袖口的遮掩下按住了自家猫爷的铁拳,示意他稍安勿躁,这么点道行,他白爷还不至于看在眼里。 “回娘娘,晚辈确实一出生就是一个妖生活,实不相瞒,晚辈刚认识清河郡王的时候,还以为郡王也是孤儿呢,当时清河郡王带着灵江郡王、水阳郡主和一位乳母赁了鱼街的房子住,日子过得非常艰难,三郎有一次想吃鱼丸,清河郡王捨不得去酒楼买,还托我给三郎做过鱼丸呢。”白春笙笑眯眯地回应道。 皇后娘娘姣好的面容笑的都快扭曲了,这贱人!是在嘲讽她母仪天下,却连亲生的儿子都穷得要找他这个孤儿小妖讨饭吃吗? 偏偏她还不能说什么,人家连这种话都说出来了,她若是解释,只会越抹越黑,当下又拿起茶盏喝了两口参茶,端着茶盏的纤纤素手都忍不住颤抖了起来,稍稍平復了一下内心的愤怒之后,这才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来—— “白公子说笑了,不过是家里孩子不懂事,和父母拌了几句嘴,便不管不顾的跑了出去,也不怕家里人担心。这么大的妖了,还这般不懂事,只怕往后成亲了也是拖累好人家的孩子……”皇后娘娘不无恶意地挑拨道。她坐在上面自然看得出来她那个逆子对这只河蚌精的关心和在乎。心里鄙视之余,忍不住就想出手破坏一番,你不是在乎他吗?我便偏要让他知道你这样的半妖根本不是可以相伴一生的良人! 这会儿皇后娘娘已经忘记了之前还想着拆散他们,给王鲲风另外配一个好人家的女孩子这件事了,这逆子如此大逆不道,好人家的女儿给了他也是糟蹋了,合该让他一辈子孤零零一个! 王鲲风岂会听不懂她话里的意思?当下便忍不住想站起来,却被白春笙死死拉住了,他们还不曾去觐见陛下呢,这会儿实在不适合和这个女人撕破脸皮。 “娘娘说笑了,清河郡王为人豪爽,义薄云天,咱们清河县的百姓都十分敬重,至于与父母拌嘴?我倒是没听说过,只听说清河郡王对亲手养大他的乳母十分敬重孝顺,却不知郡王因何与陛下和娘娘拌嘴?” “放肆!此乃天家家事,岂容你这等乡野小妖置喙?”皇后身后另一个老嬷嬷站出来呵斥道。 “你再骂他一句试试?”猫大爷勐地甩开白春笙按住他的手,站出来冷冷看着那老嬷嬷,他记得这个人,当年便是这个女人在王妃耳边进了谗言,这才让三郎和阿姌他们都被送出王府的。 “放肆!”皇后再也按捺不住,一把摔了装了参茶的茶盏,碎裂的瓷片落了一地,有一片飞了出来,好巧不巧的顺着白春笙的脸颊擦了一下,河蚌精的皮肤本就细嫩,这一下立刻在他白皙透明的脸上划出了一道血痕,鲜红的血顺着雪白的皮肤滑下来,看着十分惊人。 “大哥!春笙哥哥受伤了!”三郎大惊失色。 “春笙!”王鲲风转过头便看到自家河蚌白皙的侧脸上多了一道鲜血淋漓的伤口,瞬间眼珠子都红了。 “还愣着做什么?快去请太医!”鱼鳞皇叔左右看看,不由分说地抢了旁边伺候的宫女手中的绢帕,一把按住了那还在不停流血的伤口。 也不知道这河蚌的肌肤到底是什么做的,不过划破了一道小小的伤口,竟然流血不止,一眨眼衣领上便沾满了鲜红的血渍,看着十分吓人。 “春笙你怎么样?疼不疼?”王鲲风手足无措地拿绢帕按住了白春笙脸上的伤口,看到有鲜红的血液从薄软的绢帕中浸透出来,整个妖都快狂化了,双手忍不住颤抖起来,不知道是吓的还是气的。 “不疼~就是有些痒~” 白春笙试图拿手去挠那个伤口,却被王鲲风牢牢按住。 “春笙哥哥……”三郎指着白春笙的脸,一张小脸吓得惨白,“你的脸……” 大殿内,明亮的阳光照进来,白春笙原本白皙如玉的一张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起了一层一层恐怖的红疹子。 “这茶盏有毒?”王鲲风转过头,双目赤红地看着坐在上首的皇后娘娘。 “怎、怎么会有毒?本宫方才饮过那参茶……”皇后娘娘见此情况,哪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瞬间惨白了一张脸,跌坐在华贵无双的凤座上。 “来人!快传太医!”听闻那茶盏有毒,正阳宫众嬷嬷宫人内监都惊惶起来,他们都是皇后的人,一身荣辱都繫于皇后,皇后娘娘若是出事了,他们这些人就算是完了!哪怕不被赐死,今后在这吃人的后宫还有什么活路? “御林军何在?速速封锁正阳宫!一个人也不许放出去!” “快派人去禀告陛下,娘娘遇刺!” 白春笙觉得自己浑身麻痒难耐,忍不住想挣脱被束缚的双手去挠脸上的伤口,却被王鲲风死死困住,不由得难受地挣扎起来。 王鲲风看得眼珠子都快冒血了,他连亲一口都觉得重了,怕弄伤了的河蚌,刚进宫不到一个时辰就变成了这般模样,那个女人果然和自己八字不合! 太医很快便被请了过来,跟在皇后身边那个年纪大些的嬷嬷立刻将几个太医都唤了过去,让他们先替皇后娘娘诊脉。 王鲲风目眦欲裂地看着被太医们团团围住的那个女人。心下一片寒凉。 他早该知道,这个女人最是自私无情的不是吗?他的河蚌已经伤成了这般模样,那个女人却依然只顾着自己,丝毫不顾旁人死活! “大哥,怎么办?”看到那些人叫了一堆太医围着皇后娘娘,却丝毫不顾白春笙这个受伤最严重的人死活,三郎心下也是一片冰凉。 “还愣着做什么?大郎你抱着白掌柜,三郎与我开道,立刻去承明殿,那里有陛下的御医!”毕竟是在这宫里混过的,鱼鳞皇叔自然知道这个时候靠皇后是靠不住的了,看她方才的表现,说不定就算自己没事,也巴不得拖延时间,让白春笙干脆死在这里算了呢,反正她向来都看大郎不顺眼,谁对大郎好,她便巴不得谁早早去死。
第137页 “站住!”那年纪大些的嬷嬷看到他们要离开,立刻指挥御林军将他们团团围住。 “滚开!”王鲲风怒极,一脚便踢开了挡在他面前的一个人,那人被踢倒在地也不敢反抗,其他御林军也并不敢离开,他们奉命保护正阳宫皇后娘娘,没有娘娘的命令,他们是死也不敢让开的。 “清河郡王,娘娘遭人下毒,此事非同小可,在疑犯没有抓获之前,还请郡王止步!”那嬷嬷冷然道。 “我若一定要走呢?”王鲲风抱着已经被他打昏过去的白春笙,目光如刀锋般扫过那嬷嬷。 “大哥!这是怎么了?我怎么听说母后遇刺?白掌柜怎么了?”双方正僵持间,太子殿下带着商秋芦和一队侍卫进来了。 商秋芦踏入大殿的瞬间,目光便不由自主地投向了被王鲲风抱在怀中的白春笙,自然也看到了那还在流血、起了许多红疹的一张脸,心脏勐地一缩,忍不住攥紧了佩刀。 “太子殿下来得正好,皇后娘娘的茶盏仿佛被人下了毒,方才茶盏不慎落地,摔破的碎瓷片割伤了白掌柜的脸,便成了这般模样。太医们没有娘娘的旨意,不敢给白掌柜看诊……”鱼鳞皇叔一把抓住太子殿下,拼命给他使眼色,大拇指冲着陛下所在的承明殿指了指。 “母后,我奉父皇之命,过来带大哥和三弟过去请安,既然白掌柜受伤了,您这边也乱着,不如我便带他们过去吧,左右承明殿也有太医的。”太子殿下作势便要带着白春笙和王鲲风他们离开。 “等等!凤儿,母后被人下毒,你、你就不担心母后吗?”皇后娘娘早就听太医说了自己并无中毒的脉象,身体也没有什么不适,可是,看到儿子带人过来,却连看都不看她一眼,皇后心里一时间凉成一片。 她的儿子,什么时候竟连母亲的安危都不顾了? “母后,若您有事,杜太医只怕早就去开药了。”太子殿下指了指站在旁边没有动弹的一个中年太医,这位是母后的心腹,也是母后娘家的远房亲戚,如果皇后真的有事,他不至于像现在这般淡然不动。 “母后,我看白掌柜伤的不轻,杜太医若是事务繁忙,儿子便带他们去父皇那边求个太医看看吧,白掌柜这样子,若是耽搁了看诊,只怕真的危险了。”太子殿下心里对母亲未尝没有失望,这真的是一个和大哥缓和关系的绝佳机会。 可惜,母后不肯。 如果母后肯让在场的太医给白大哥诊脉,哪怕不是杜太医亲自出手呢,大哥也定然会承了她这个人情。 可是,母后却选择了利用自己并不存在的“中毒症状”,将几个太医都困住了,还任凭嬷嬷们将大哥他们困在正阳宫内,其用意不言而喻。 无非是想拖延时间,令白大哥不治而亡罢了。 这般狠绝的心肠,真的是从前那个会温婉地抱着他哼唱民间小曲的母亲吗? 这一刻,太子殿下的心,如数九寒天,寒凉一片。 看到儿子那带着浓浓失望和谴责的眼神,皇后娘娘不知道怎的有些心慌,太子殿下却不再去看自己的母亲,亲自带着人,护送王鲲风抱着白春笙走出正阳宫。 “大哥,乘坐孤的坐撵!”太子殿下指了指正阳宫外的太子坐撵。杏黄色的坐撵在阳光下十分醒目。 “不必!这不合礼制!”王鲲风如寒霜般的脸庞微微松动了一些,感激地看了这个他曾经想亲手掐死的二弟一眼,抱着白春笙的双臂用力,足下如飞一般地往陛下所在的承明殿狂奔而去。 太子殿下跟在后面,越看越是心惊。 一般情况下,血脉不纯的半妖之子,无论是在力量还是速度上,都会比血统纯正的妖逊色许多,这也是崇尚绝对实力和力量的皇室,为了不肯接纳半妖之子为继承人的主要原因。 可是,现在看来,很明显,他的大哥,力量暂且不论,单纯论速度,绝对胜出大多数皇族纯血子嗣! 第67章 王鲲风的速度很快, 抱着那么大一个妖还健步如飞,一骑绝尘, 将一大堆侍卫内监甩在后面, 只有鱼鳞皇叔和太子殿下、商秋芦三人勉强能跟上他的速度。 一路奔到承明殿前,王鲲风抱着白春笙,一言不发地跪倒在大殿前的金砖上, 此时正是退朝的时候,承明殿内的大臣们鱼贯而出,一抬头便看到了满头大汗抱着一个人跪在承明殿前的王鲲风。 王鲲风身上还穿着为了卖惨故意打了补丁的衣衫,灰头土脸的,髮髻也散乱了, 整个人狼狈不堪地跪在那里。 没有人认出这便是新皇在潜邸时所生的大公子,严格来说, 按照皇室宗法, 王鲲风这样的半妖甚至不能被算进皇室子嗣排序之中,即便他是新皇亲生血脉,也算不得大皇子,只能称唿他一声大公子而已。 与他同母所出的太子殿下, 才是得到皇室宗亲承认的“大皇子”。陛下与元后娘娘的嫡长子,这个皇朝的太子殿下。 朝臣们好奇归好奇,看到太子殿下陪在此人身后,也不敢多做停留, 皇室内部的事情,他们这些外臣就别去搅混水了, 别到时候惹得陛下不快,那就得不偿失了。 更何况,看着跪在那里形容狼狈的男子,众臣僚对视一眼,这样的落魄之人,想来也不值得他们巴结。 太子殿下不忍地看了王鲲风一眼,吩咐商秋芦陪他们在外面候着,自己快步走入大殿,面见父皇,请求父皇命太医给白春笙看诊。 他当然知道这件事情是母后做得不对,可是,事到临头,太子殿下到底没有提到皇后娘娘试图阻拦太医替白春笙看诊的近乎谋杀的举动,只说大哥定下的未婚夫在正阳宫不慎沾染了不知名的毒物,大哥担心此毒会对圣上不利,并不敢擅自闯入承明殿,只求父皇命太医前去给这位白公子看诊,救他一命。 皇帝听闻竟然有人在正阳宫中毒,还是他十几年未曾归家的大儿子的未婚夫郎,顿时大惊,命身边的大太监传太医前去救治。 不过,太子殿下说的也有道理,那毒物不知是何物,会不会传染他人,以他如今的身份,确实不能贸然前去查看,不但他不能去,连太子殿下也不可再去! “父皇……”太子殿下有些着急,他方才只是随意找了个藉口,说完才发现他一时情急,竟然没有确认那毒物究竟是否会传染他人! 商秋芦那个面瘫脸还在外面吶! “凤儿,你要记住!你是一国太子!朕与这天下的希望所系!如此慌张,成何体统?!”皇帝怒斥道。 太子殿下只能低头认错,无声地站到一边,心里简直跟有一万只蚂蚁爬来爬去一般,急得额头都冒汗了。 好在出去诊脉的太医很快便进来了,看神色,白掌柜应该并无大碍。 “外面那人如何?” “回陛下,外面那位公子,应该只是对正阳宫内所燃薰香有些不适,是以身上才会起了疹子。至于那位公子脸上的伤口血流不止……” “可是什么疑难病症?”太子殿下听到不是中毒,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听到这里又忍不住提起一颗心来,忍不住出言追问道。
第138页 “回太子殿下,并非什么疑难病症……只是、只是,那位公子乃是血脉纯正的水妖,如今春暖花开,正是水妖求偶的时节……这个~体内血脉运转的速度过快,一时之间伤口流血不止,也是正常。”那太医有些尴尬地回道。 皇帝陛下:“……” 太子殿下:“……” 既然是虚惊一场,父子俩便放下心来,命内监去偏殿将那位受伤昏迷的公子安置下去,太子殿下亲自去请了大哥和三郎、鱼鳞皇叔进来给陛下请安。 “皇兄~” “儿子给父皇请安,恭祝父皇千秋万岁!”王鲲风和三郎行了叩拜大礼,鱼鳞皇叔照例松松垮垮地草草行了一个礼,不等皇帝陛下开口让他起来,便自顾自的爬了起来,寻了个座坐下了,这一路跑过来,可把他这把老骨头给颠簸坏了! 皇帝陛下看到他这般懒散的样子,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两下,狠狠瞪了他一眼,便转过头去让两个儿子起来。 “风儿,玉儿,这些年苦了你们了,都坐吧!”原本攒了一肚子斥责的话,在看到两个儿子衣衫褴褛得好像街头乞丐一般的模样后,再对比一下旁边穿得华彩无双的太子殿下,皇帝那满肚子的斥责,便一句都说不出来了。 只能嘆息着让两个儿子坐下说话。 父子四人一时相顾无言。 皇帝看着乖乖坐在下面,已经长大成人的两个儿子,一时间也是感慨万千。 他还记得风儿刚出生时候的样子,小小的一只猫崽子,浑身毫无灵力,那是他与皇后期盼了很久的第一个孩子,却是出生的那一瞬间,就被判定是个半妖,失去了王府嫡子的身份,也失去了成为皇室一员的权利。 那个时候,他对王妃是有愧疚的,对他的第一个孩子,心情也非常复杂,作为亲王,他需要一个血统纯正的继承人,可是,作为一个平凡的父亲,他却没办法抛弃这么小一只幼猫,毕竟,他的身上,流淌着他的血脉。 再后来,二郎出生,他终于有了血统纯正的嫡子,因为大郎是个半妖,不会被计入皇室排序,因此,二郎一出生,便成为了王府的“大公子”,很快又成为了世子,而真正的大公子,则和王府其他几个半妖子女一起,被送到了别院。 皇室的规矩,就是这么的严苛,或者说是残酷。但是没办法,半妖血统不纯倒是其次,秉性也终身无法稳定,皇室不可能留着这样一群随时可能兽化甚至狂化失去理智的半妖,能让他们活下来,便已经算是仁慈了。 而现在,不知是不是与凡人通婚的缘故,妖族中的半妖血统越来越多,这么多的半妖,不可能统统抹杀,放任不管,长此以往也容易引发动乱。从还是亲王的时候,皇帝陛下便一直在考虑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而现在,他终于成了这个天下真正的王,他的决策便是圣命难违! 他想要改变这群半妖的命运,不仅仅因为他的这些孩子,还因为,虽然和血统纯正的妖族没办法相比,但是,半妖相比凡人来说,无论是寿命还是力量上也都更有优势,在这个皇朝之外,还有无数的疆土等待他去征伐。 他需要更多更强大的战力! 而这些空有一身力量、却不被家族和亲人所承认的半妖,便是他未来组建新军,最好的一股兵源! 他们被亲人和家族所抛弃,没有继承权,也没有亲人甚至朋友。 通常情况下,当一个人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命运给予他的一点点恩赐,都会被他牢牢握在手中! 看了看目光不由自主看着门外的大儿子,皇帝陛下冷厉的眼底浮现出一抹几不可查的浅笑,正如他这个大儿子,从小便没有父母亲人的关爱,那只河蚌精不过是给他做了几次鱼丸,他便死心塌地,仿佛抓着一根救命稻草一般的死死抓住,再不肯放手的。 “那位白掌柜,便是你定下的未婚夫郎?”皇帝陛下终于开口了。 “回陛下,正是!” “叫什么陛下?叫父皇!”皇帝陛下不高兴地纠正道。 “呵~当年母妃从不肯让我唤她母亲的,如今天下人都知道,二郎才是陛下与娘娘的嫡长子,我又算是哪门子的皇儿呢?”王鲲风冷笑。 今天正阳宫内,皇后娘娘意图拖延时间让他家河蚌不治而亡这件事,算是彻底寒了他的心了,他可以容许她不喜欢自己,厌恶自己,没关系,生而为半妖,让身为生母的她丢尽颜面,确实是他的错,这是上天给予他的命运,更改不得,也反抗不得。 可是,想害他的小河蚌,就是不可以! 那是他唯一的底线!触碰者死! 从前,无论父王怎么问,他都不曾说过那个女人半句不好,不过是觉得自己亏欠于她罢了,可是,他亏欠的,他可以用一生来偿还,凭什么要让他家河蚌也跟着受到牵连? 白春笙有什么错?他唯一的错,大概就是认识了自己这个不祥的半妖吧? 面对皇帝陛下的询问,王鲲风再无一丝隐瞒,将正阳宫内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太子殿下神色复杂地看着他,坐立不安,几次想打断,最终却动了动唇,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和他的母亲不一样,从小被皇室礼聘的当世大儒、博学仁善之士教诲,他的道德底线,不容许他为了包庇自己的母亲,而做出颠倒黑白的事情。 更何况,坐在他上首的不是别人,是他的父皇,更是这个天下的王,欺骗他,便是欺君大罪! 皇帝陛下神色不明地听完了中毒事件的前后过程,对于皇后,毕竟这么多年夫妻了,她是怎样的人,皇帝自己心里也未尝不清楚,可是,那毕竟是他的原配嫡妻,为他生下了凤儿这般优秀出色的太子,数十年如一日的为他操持王府内宅事务,是他夺回皇位最坚强的后盾,于情于理,他都不可能因为这种事情就废了皇后。 在他心里,不管他们之间有没有感情,他都会一辈子给她属于元后的尊崇和荣耀的。 毕竟,妖族与人族的寿命,相差太大! 再过十几年,他依然会是如今这般年轻俊美,而她,随着岁月的流逝,会慢慢老去,直到生命终结的那一天……不过区区数十年,他能给予她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不过,看着恼恨难消的大儿子,皇帝陛下嘆息一声,摆了摆手,示意他都知道了—— “风儿,此事我已尽知,白掌柜受委屈了,好在救治及时,也不曾伤了身子,这样,你这次带他回来,不是想让父皇替你们赐婚吗?我这就下旨给你们赐婚,郡王妃的册封也会一併下旨……” “你与三郎在皇城并无郡王府,现下也来不及建造了,父皇便赐下梓阳宫为你们大婚之所。” 皇帝陛下看着坐在下首一言不发的大儿子,一时间也有些头疼,他这个大儿子什么都好,就是脾气太倔,这一点倒是与他年轻时候颇为相似,只是,这样的脾气,也难怪皇后不喜。 皇帝也知道,今天这件事情确实是皇后做得不对,当时正阳宫去了那么多太医,哪怕随意指一个去给白春笙看诊呢,也不至于闹成这样,至于后面让御林军以搜拿下毒之人的藉口拦着他们不让他们离开,是否故意拖延时间想让白春笙不治而亡,现在说这些也没意思了,说不得,他这个做父皇的,得替自己的皇后描补一番了。
第139页 “你这样是在与为父置气吗?”皇帝陛下不满地瞪了王鲲风一眼,“事已至此,难道你还想让朕废了你母后不成?还是赐死她?” “父皇息怒!母后不是有意的!”太子殿下大惊失色,也顾不得照顾大哥的感受了,急忙站起来跪下请罪,“况且,当时母后受到惊吓,御林军拦住大哥他们,也是职责所在啊!” “陛下言重了,弒母的名头,儿子可担不起。”王鲲风冷然一笑。 “那你究竟想如何?朕已经答应给你们赐婚了。”皇帝陛下看着他。 “倒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是,想请陛下做主,今后年节庆典,免了春笙入宫向母后请安罢了。”王鲲风自然知道,陛下刚刚登基,无论是为了太子还是为了这天下的稳定,又或者是夫妻之情,都不会对皇后做出什么实质性的惩罚的,能给他们这许多补偿,已经算是厚赏了。 只不过,正阳宫,他家河蚌是再也不能去了。 这次只是虚惊一场,谁知道下一次会不会真的中毒? “放肆!身为郡王妃,岂可不去给皇后请安?”皇帝陛下大怒。 “那就算了吧,反正不管他是不是郡王妃,我都要与他成亲的。在不在梓阳宫成婚,想来春笙也不是很在意。”王鲲风站了起来,跪下便要辞行,顺便给皇帝陛下谢恩,态度十分敷衍。 “你……罢了!朕不能下这样的旨意,不过,今后你若回京,可允郡王妃称病留守封地。”下旨让一个晚辈不必去给皇后娘娘请安,这种事情皇帝陛下是怎么都做不出来的,若真的下了明旨,那简直就是在皇后的脸上狠狠扇了几个大嘴巴,而且还是当着天下人的面。世人要如何揣测皇后?为母不慈?还是苛待晚辈? “好,那赐婚和封赏郡王妃的旨意,儿子今日便要。”王鲲风也见好就收,毕竟,能给自家河蚌争来一个郡王妃的封号,便是他此行最大的收穫了。 更何况还能与河蚌在梓阳宫大婚,便是相当于在朝臣和天下人的面前宣告了自家河蚌清河郡王妃的身份,他从来都想给他家河蚌天底下最好的,为了这个,他愿意受些委屈。 毕竟,就算惹恼了陛下,陛下也不一定会为了他家河蚌对皇后做出什么过分的惩罚,他们毕竟是母子,从名分大义上就吃了亏,做母亲的对儿子儿媳妇严厉一些,谁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呢? “给你给你!”皇帝陛下见他不在坚持怄气,心下也松了一口气,当下便命人拟旨,盖上御印。 白春笙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不过是对皇宫的薰香又过敏了,一觉醒来,结婚证(陛下亲旨赐婚)也领到了,成亲的日子也定下了(三月二十二),连新房都预备好了(梓阳宫)! 解决了最棘手的问题,再看向自己那个不着调的皇弟的时候,皇帝陛下的神色便松缓许多,严肃的脸上也带了一丝笑意。 “云衡(鱼鳞皇叔的字)可是在外面玩够了,终于愿意回京了?” “皇兄,您可别让我待在这里,等大侄子和侄媳妇大婚之后,我还要与他们一同回清河去的。”鱼鳞皇叔连连摆手,表示对纸醉金迷的皇城累觉不爱,再说他的好基友赫连疾还在外面等着他吶。 “随你罢!左右待在这里也是惹事儿!”皇帝陛下哭笑不得地拿手指隔空点了点他,“你那个云江郡王,皇兄已经给了别人,人家做的好好的,也不曾犯错,朕也不好褫夺了人家的爵位。这样,既然你想去清河,我便将栾江郡赐予你,你去做栾江郡王吧。” “多谢皇兄!”鱼鳞皇叔大喜,云江地处偏远,可不如栾江郡富饶,皇兄这是在补偿他吶。 “行了,你们去偏殿看看春笙吧,三郎留下。”皇帝陛下打发他们三个去偏殿,却独独将三郎给留下了。 明显是为了龚侧妃的事儿。 此次新皇夺位之争,平南侯府龚家出力颇大,如今已因从龙之功晋为平南郡王,本朝皇室规矩颇大,非皇室血脉,无大功不可晋位为王,平南侯府龚家也算是赶上了百年难遇的好机会,因为跟对了主子,一举封王,一时间风光无两。 只可惜,新皇潜邸的龚侧妃已然“病逝”,否则,娘家立下这般大功,陛下登基之后,一个贵妃之位定然是跑不了的,众人惋惜之余,也不由得羡慕起了龚家新近送入宫的小龚氏,这位本是潜邸龚侧妃的娘家堂妹,人家命好,刚入宫顶替了堂姐,便被封为贤妃,虽不比德妃受宠,因为娘家的关系,在宫里倒也十分风光。 三郎有些无措地揪着袖口,垂着头不敢去看皇帝陛下。 他也知道,父皇单独将他留下,定然是为了母亲的事情。 可是,母亲已经“被病逝”,而且也并不想回到父皇身边,若是父皇问起母亲,他该怎么回答呢? “玉儿,你也长大了,可曾想过回到父皇身边?”皇帝陛下却没有提到龚侧妃,而是问起三郎将来的打算。 “父皇,儿子从小便与大哥在一处,大哥在哪,儿子便在哪。”三郎顿了顿,从座椅上站了起来,走到中间给皇帝陛下磕头谢恩,“叩谢父皇恩裳爵位!有封地供养,儿子在外面过得很好,还请父皇不必忧心。” “罢了!你母亲……”皇帝陛下忍不住开口,却不知该如何说下去了。 对于龚侧妃,他曾经喜欢过,也有过一段不愉快的时候,三郎被送走之后,龚侧妃恨他送走三郎,闭门不出,也不见他,王府不缺年轻貌美的侍妾,连番被驳了面子,当时还是王爷的陛下面子上也有些过不去,也恼了她,两人足足有好几年不曾见面。 他没有想到,那个曾经爱他至深的女人,竟会为了三郎不惜离开他,放弃侧妃的尊荣,抛弃了曾经的身份,真的隐居在乡野之间了。 有时候,皇帝也不是很明白这些凡人女子想要的究竟是什么,明明刚嫁过来的时候,一个月偶尔有一两次能陪着他便满足了,渐渐的想要的就更多了,想要血脉纯正的子嗣,想要更高的位份,甚至于想要他独一无二的宠爱…… 这也是皇帝为何尊重并信任皇后的原因,只有皇后,从来都不曾对他提出什么要求,也只有皇后,知道什么是她该要的,什么是不该要的。 “父皇,母亲她……不是已经病逝了吗?”三郎勉力一笑,抬起头勇敢地与皇帝陛下对视。 坚决不能让母亲回到父皇身边!回到那个吃人的后宫!这是三郎此刻心中唯一的想法。 今天白春笙差点命丧正阳宫一事,彻底吓坏了三郎,他没有办法想像,如果母亲回到后宫,没有父皇的保护,母亲哪里能斗得过那个心狠手辣的皇后娘娘? 皇帝大概没想到三郎会这么回答,一时间也有些愣住了。 是啊~龚侧妃早就被宣告“病逝”了,如今后宫四妃之位已满,贤妃更是龚侧妃娘家堂妹,她回来了,该如何安置呢? 又以什么身份安置呢? 况且,看三郎这表现也能猜到,龚氏应该是不愿意再回来了。
第140页 “罢了!朕将灵江县东边的陈江县也划归你名下封地,你……今后要好好侍奉你母亲。”最终,皇帝陛下嘆息道。 他并非一定要强求龚氏回到他身边,只是觉得从前有些对不起她罢了,她陪着他吃过苦,如今富贵了,却甘愿隐居乡野,他本想给她些补偿的,既然她愿意与三郎留在封地,那便多给他们些银钱,让他们在封地过得好些吧。 “儿臣叩谢父皇恩典!”三郎大喜。 “你出去吧,去看看你姨母,她听闻你今日要入宫谢恩,一早便等在外间了。”皇帝陛下对他摆摆手,“顺道去偏殿,将你大哥唤进来罢!” 第68章 三郎听说他姨母一直在外面等着, 一时间也有些无措。 实际上,在听说他外祖家将母亲的堂妹、他的姨母送进宫中, 还被封为贤妃之后, 三郎的心里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他知道外祖这么做才是对他们家最好的,也知道, 就算没有姨母,也会有别的龚家的女人被送进宫,可是,一想到这个女人是顶替了他母亲的位置进来的,三郎的心里便有些不是滋味。 没等他酝酿好情绪, 抬头便看到一个宫装美人带着几个宫人等在那边廊腰上,不时朝承明殿这边张望, 看到三郎的身影出现在殿门外, 脸上的表情,似是期盼,又似忐忑懊恼。 三郎无奈,只能先去偏殿将大哥叫出来, 这才慢吞吞地朝着那宫装女子走去。 “三郎……”贤妃看着白净俊秀的猫耳少年慢慢走近,捂着嘴巴,眼圈不由自主地便红了。 “三郎给姨母请安!”三郎拱手行礼道。 “快起来!”贤妃一把将三郎扶了起来,一双美目盯着他看了又看, 一会儿哭,一会儿又忍不住笑了, “你与长姐长得真像!” 三郎的人形,长得像龚侧妃多一些,一双眼睛尤其像他们龚家人,顾盼生辉,贤妃自小便与龚侧妃一同长大,对这个大她五岁的长姐感情很深,只是长姐十四岁嫁入王府之后,她们姐妹俩便再没有见过面了,平南侯府距离皇城太远,本以为此生都很难再见一面了,没想到好端端的,突然传出长姐病逝的噩耗,随后这天下便换了个主子,豫亲王以皇太弟的身份登基为帝,平南侯府从龙有功,裂土封王,本家全家都迁入皇城。 而她,因为年龄正合适,被选入宫中,封为贤妃。 伺候陛下,她并无不满,陛下容貌俊美,温柔体贴,又是天底下最最尊贵的男人,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她的好运气。 只是,长姐病逝,唯一的儿子听说也离开了皇城,不知去往何处,贤妃曾经试图求娘家帮忙寻找,却被告知三郎安好,让她不要多管,只安心伺候陛下,争取早日生下血脉纯正的皇子便是。 贤妃没有想到,她本以为很难再见的外甥,竟然这么快就回来了!而且—— “我们三郎长大了,长得真是俊美无双!”贤妃拉着三郎的手,忍不住又哭了起来。 “娘娘,骨肉团聚是好事啊,灵江郡王难得回来一趟,陛下恩赏,答应您可以留三郎用了晚膳再离宫,何不先请灵江郡王回宫再叙?”旁边伺候的大宫女温声安慰道。 “对对~回宫再说!”贤妃紧紧抓着三郎的手不肯放开,三郎无奈,看来,在抓人这一点上,贤妃和自家母亲真的是亲姐妹呢。 不过,贤妃对他的爱护,三郎也看在眼里,方才心里那点不舒服也消散了许多。 “姨母,我大哥大嫂还在里面,容我与他们打声招唿吧?”三郎担心大哥出来找不到他会着急,便想着先去和皇叔说一声,他也很想和姨母说会儿话,他知道,姨母一定也想知道母亲的近况的。 这会儿,三郎还不知道,在龚家,除了老爷子和老太太、他大舅舅之外,并没有第四个人知道龚侧妃其实并没有“病逝”。 “什么?你、你说长姐她,她其实尚在人间?”重华宫,贤妃听到三郎说龚侧妃其实并未病逝,只是离开王府与他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 “可是、可是我明明、明明亲眼见到长姐的灵位……”贤妃喃喃道。 不对! 她突然想起来了,长姐病逝的时候尚在潜邸,若真是病逝的话,陛下登基,看在龚家的面子上,怎么也要追封长姐为贵妃的吧?陛下却始终不曾下旨追封,而她,也只是拜祭过长姐的灵位,从未去过长姐的墓前洒祭…… “母亲只是太过思念我了,况且,她也并不喜欢王府的生活,姨母您不知道,母亲与我们一起生活之后,虽然没了王府的锦衣玉食,人却快活了许多,还自己亲手养了许多鸡鸭呢。”提起母亲,三郎的嘴边挂起一抹笑意。 和寻常人家的贵女不同,母亲不爱琴棋书画,也不爱涂脂抹粉,最爱的却是云游山水,近日又喜欢上了饲养鸡鸭,每日清晨,家里十几只毛色鲜亮的大公鸡蹲在墙头昂首打鸣,每每惹得他忍不住想化为原型扑过去……咳! “噗~你不知道,你母亲小时候还养过兔子呢,没想到养得太好,那一窝兔子生了许多小兔子,最后实在没法子,只能都送到庄子上去了,长姐还不让我们杀了吃呢,说兔子雪白可爱,不忍心吃了它们。”聊起童年和长姐在一起的快乐时光,贤妃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灿若星辰的眼眸,和龚侧妃简直一模一样。 “姨母,母亲尚且在世这件事,您自己知道就行,千万不可外传。既然父皇已经对外说我母亲不在了,此事若是宣扬出去,只怕父皇面子上会过不去。总之,母亲在清河过得很好,如今我有爵位有封地,父皇还私下多给了我一块封地,命我好生奉养母亲,您就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好了,母亲会过得很好的。” “也是~外面的世界多么快活,哪里像这宫墙之内……”贤妃妍丽姣好的面容,浮上一抹轻愁,哪个女子不希望能有一个全心全意爱她尊重她的夫君呢?只是,这份爱,在这皇宫内院,却是想都不能想的,就像她一样,哪怕再得宠,也越不过皇后娘娘,也不敢对陛下要求想去姐姐的墓前祭拜…… “不提这些了,你母亲在那边可缺了什么?梨儿你快去将本宫收拾好的那个紫檀木的小匣子拿过来。”贤妃说着便指挥贴身宫女将自己早就准备好的东西拿了过来,不由分说地塞到三郎手中,让他藏好带回去给长姐。 “姨母,这是?”匣子上面挂着一个小锁头,三郎打不开,不由得看向贤妃。 “你看我这记性,光顾着给你匣子了,给,这是钥匙。”贤妃从宫人手中取了一串小巧的挂着璎珞的钥匙塞到三郎手中,“这是姨母的一点心意,你们乡居不易,只怕什么地方都要花钱,等到郡王府营造起来了,府里的管事下人们都要月钱养着呢,你还未曾成婚,多攒点银子没错的。” “长姐当年嫁入王府的时候,家里不像现在这般,也拿不出许多嫁妆银子,这些年只怕也没剩下多少了,三郎乖啊,这些体己都是姨母自己攒的,你带回去,好歹贴补些家用。”
第141页 “姨母~这、这我不能收!”三郎红着脸推拒道。 “听话!收着!你从出生到长这么大,姨母连一样礼物都不曾给你买过,从前是没法子,好不容易你来一趟,姨母就当把这些年欠了你的礼物都给你了,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了。” “你放心好了,我在这宫里住着,一草一木、一饭一茶都是宫中的,陛下也时常有赏赐,娘家如今也在皇城,你还怕姨母缺银子花用吗?倒是你们,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清河在何处?姨母都不曾听过!你小小年纪的,又要照顾你母亲,又要养家,这、这哪里是皇子过的日子?娘娘也太过狠心!”贤妃说着说着便忍不住抱怨起皇后娘娘来。 “娘娘!”贴身宫女吓得脸都白了。 “好了,不说这些了,三郎,你再与我说说,你母亲可曾提到过我?”贤妃期待地看着三郎。 “额~”三郎瞬间有些尴尬,因为母亲这些年一个字都不曾提及娘家,虽然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可是,为了让母亲宽心,懂事的三郎一次都不曾主动提到母亲的娘家人和曾经在王府的人和事。 “一个字都不曾提到我们吗?”贤妃充满期待的眼神瞬间黯淡下来。 也是,当年长姐在王府那般艰难的时候,家里什么都帮不上,还要她在王府后宅苦苦支撑,连三郎被王妃送到别院去,也没办法去王爷面前求情。 想来,长姐定然对他们十分失望吧?以至于离开王府之后,连娘家也不曾回,更是不曾寄过只言片语回去…… “三郎,是家里对不起长姐……”想到这里,贤妃羞愧难当地低下了头,眼泪瞬间滑落。 “姨母,事情都过去了,母亲绝口不提外祖家,想来,也是不愿给外祖和舅舅们招来什么麻烦,”三郎顿了顿,凑到贤妃耳边悄声道,“其实,大舅舅曾经派人找到我,偷偷给了我五千两银票。” “大哥定然是觉得自己没脸见长姐,这才偷偷让人去找你吧?”贤妃破涕为笑,却又忍不住唠叨了几句,“既然如此,我给你这些东西,你也别告诉长姐了,自己偷偷收着,只说是你自己赚的,慢慢贴补到家用里去吧。若是让长姐知道了,只怕也是不肯要的。” “那、那好吧!多谢姨母!”三郎无奈,只能收下那小匣子,见贤妃依然担忧不已,便拉着她,慢慢将他们母子俩在清河县的生活挑拣着好玩的细细说了一些,直到天色将晚,这才带着贤妃赏赐的其他东西一起出宫去找大哥不提。 就在三郎与贤妃说话的时候,承明殿内,皇帝陛下也在与王鲲风说着什么,只是,看这对父子两的表情就能发现,他们谈话的内容,应该不太愉快。 “逆子!这就是你与父皇说话的态度?”皇帝陛下冷着脸喝骂道。 “陛下不是早知道儿子就是这么个脾气吗?不过也是,太子殿下有亲爹手把手的教导,自然忠孝仁义、卓尔不凡,不像我,没爹没娘,自然就是个不知礼数的野妖……”王鲲风冷笑。 猫大爷脾气一上来,竟是连声“父皇”也不肯叫了,直接叫人家陛下了。 “放肆!”皇帝勃然大怒,习惯性地便将手边的茶盏拿起来砸了过去。 不过,他怕是忘了,眼前这个大儿子素来无法无天惯了的,哪里会站在那里任由他打骂?王鲲风一个闪身躲过迎面而来的茶盏,面上便带了一丝不耐烦。 “陛下,您有什么便说什么吧,这样打哑谜,儿子没读过几本书,实在是不知您话中的深意,您要再不说,那儿子可就走啦?天色已晚,儿子也该带郡王妃回驿馆歇着了,再迟便没得热水沐浴了。” “你你你……”皇帝陛下颤抖着手指着他,差点被气出帕金森。 偏偏又找不出什么话来叱责他。 王鲲风说的没错,这些年来,他这个父亲确实对他和三郎关心得不够,府里的孩子们请来教书的都是当世大儒,时不时还要参加各种权贵子弟的文会、赛诗会等等,也只有王鲲风和三郎,从小便生活在别院,也不曾有人想到给他们俩请个先生,王鲲风能认得几个字就已经不错了,他还能苛求什么? 这一刻,皇帝陛下的心里,不由得对温婉贤惠的皇后也产生了一丝不满。他日理万机,孩子们的事情自然无法考虑周全,皇后作为后宫之主,在潜邸的时候也是王府的女主人,怎么竟连这一碗水都端不平? 想到自己方才各种暗示,王鲲风都是一副“你说的字我都听得懂,但是连起来就不知道是啥意思”的表情,简直都被气笑了。 罢了罢了!还是说得更浅显些罢~这孩子大概是真不懂,不是故意气他的。 “东海之滨,与我朝海峡之隔的瀚岚国,屡次假扮海盗扰边,渔民不堪其扰,渔获大减,引得如今皇城的海鲜渔获都大大地涨价了,十年前一斤海蟹运到皇城,不过两百个铜板,现如今竟是连五两银子一斤,都只能买到品相一般的海蟹了,更别提那些海中的大鱼了,宗亲们连年在朝堂上上摺子,请求朝廷发兵攻打瀚岚国,只可惜先帝优柔寡断,一直不肯决断此事。” “如今国泰民安,我朝又有大批赋闲在家、无所事事的半妖,与其让他们留在国中惹事,朕想着,倒不如给他们谋个出身。” “朕已与皇室宗亲议定,此番朝廷徵兵,主要是要徵集一批擅长水战的半妖,若有自愿参军的,便赐予户籍册子,有立功者,与寻常将士一般奖赏,若有大功于国,裂土封侯、加官进爵也不在话下。” “您的意思是让儿子也去参军?”王鲲风撇嘴,对这个提议一点也没兴趣,他一个正准备成亲的半妖,又不曾发愁生计,合该与他家河蚌相伴厮守,作什么好端端的跑去当兵?说什么裂土封侯,他现在已经是清河郡王了好不好?难道还能给他个亲王?就算陛下答应,只怕宗亲也不肯答应的吧? “废话!让你去是为了做个无名小卒吗?”皇帝陛下冷哼一声,“那些半妖们桀骜不驯惯了,若是派些血统纯正的妖族去统帅他们,只怕反倒会适得其反,到时候闹起来,别瀚岚国没打成,倒是给咱们招来一股半妖义军。” “您知道就好。”王鲲风不厚道地在肚子里笑了笑。 “所以,我打算让你去领一支东征军,先行攻下瀚岚国距我朝海岸最近的几个海岛,宗亲们的脾气你也是知道的,若是朕无端端给你封赏,只怕那些老东西便要撞柱子了,你若立下大功,朕也好给你升一升爵位。” “没有爵位,儿子也能过得好。”猫大爷习惯性地在他爹面前就叛逆了。 “没有爵位也能过得好?”皇帝陛下都被他这番话给气笑了,“你怕是忘了今日在正阳宫内,你那个河蚌精受的那些委屈了吧?” “如今你只是个没有实权的郡王,你母后想拦着你们便拦着了,便是随意找个由头当场斩杀了,谁又能给你们伸张冤屈?” “可是,你若是得到宗亲认可的亲王,今日正阳宫内,试问你母后可会这般毫无顾忌地拦住你们?”
第142页 “若你手握兵权,御林军又岂敢这般羞辱与你?” 王鲲风半垂着头,看着自己因常年操劳而变得粗糙的掌心一言不发。 他一直以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本事,不靠皇室,也能照顾好乳母和阿姌,也能保护好他的河蚌,可是今天,现实狠狠给了他两巴掌! 他自以为的力量,在赫赫皇权面前,屁都不是!连皇后身边的嬷嬷都能想把他们怎样就怎样,因为他的自大,他的骄傲,还差点害死了河蚌! 他当然知道那个女人为何要拦着他们,不过是见不得自己过得好罢了,他从前给她带来的屈辱,大概是一辈子也还不掉的,见到他一次便忍不住想起从前那些屈辱与不甘,当年若不是生下他这个半妖,太皇太后又岂会有藉口将那两个侧妃送进王府?她又怎么甘心看到他与河蚌恩爱不离? 皇帝见他神色有些松动,暗暗嘆息一声,如果可能的话,他也不愿意拿这件事去戳他儿子的伤口,皇后表面上对几个半妖子女十分关怀照拂,实际上,皇帝知道,这对母子简直就是上辈子的死仇,也不知道是什么孽缘,这辈子竟然成为了母子俩! 顿了顿,皇帝从袖子里摸出一个精铁制成的护符,按动机关,拆成两半,将其中一半塞到王鲲风手中:“拿着罢!有了它,才能保护你想要保护的那些人。” 拆开的半个虎符,带着一些稜角,攥在手心里,硌的人从手心一路疼到了心里。 他早该知道,他的亲生母亲一辈子都在怨恨自己,而父皇,若不是要用到他,又怎会给他虎符? 跨海而战,九死一生。 因为捨不得其他血脉纯正的儿子们去送死,所以,才想到了自己这个半妖之子对吧?因为他知道,自己无法拒绝这样的诱惑,哪怕是拿命去拼…… 因为他的命,在他的眼里,不值钱! “好!儿臣领命!必不负陛下所託!”良久,王鲲风攥紧虎符,缓缓跪了下来。 “还生气呢?叫什么陛下?叫父皇!”皇帝见他答应了,顿时脸色好了许多,亲自走过去将他扶了起来,亲昵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样才好!你在前线立了功,父皇也好给你晋位加封啊!” “那事不宜迟,儿臣这便先送春笙和三郎他们回去……”王鲲风心有些乱,不知道该如何与他家河蚌解释,原本他们约好年节下便成亲的,结果一纸圣旨拖延了婚期,而现在,他接下了这要命的护符,却是不敢与河蚌提成亲一事了。 半妖寿命比凡人更长,若是自己出了意外,难道让他的河蚌一直活在痛苦与哀伤之中吗?他不忍心! “不急,我已命人去清河接了你那个乳娘和阿姌,徵兵一事迫在眉睫,只怕你也没时间回去了,索性将他们都接过来,待你与春笙成亲之后,朕会赐一座将军府与你,到时你出征在外,让他们留在清河也有所挂念,朕会命人替你好好照顾他们的。”皇帝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手背。 王鲲风浑身的血液,剎那间一片寒凉! 这是……信不过他,要将春笙和阿姌他们扣在京中,作为人质吗? “你不要多想,朕还不至于做出那种让忠良之士寒心的事。”皇帝见他脸色瞬间大变,仿佛想到了什么,哭笑不得地拍了拍他的脑袋,“只是这是祖宗立下的规矩,将军征战在外,亲眷必须留守皇城,这也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为防敌方派人暗中刺杀掳挟罢了。” “你也不希望你在外征战,家里那几个人还要时刻提心弔胆担心被人刺杀吧?” “多谢父皇~只是三郎~”想到还在清河等着三郎的龚夫人,王鲲风出言提醒道。 “等你们完婚之后,三郎自然可以回去。” “儿臣叩谢父皇圣恩!天色不早了,儿臣告退!”王鲲风看了皇帝一眼,主动提出告退。 大概看出来大儿子并不想留在宫中赴宴,况且皇帝也要去找皇后说些话,便赏赐了一些珍玩药材之类的,让他们先回驿馆去了。 赐下的将军府也要一段时间修葺,临走的时候,皇帝很大方地将自己在皇城的一处园子暂时赏给他们暂住,命他们明日便搬过去。 王鲲风连虎符都接了,又怎么会拒绝不要钱的园子?况且还是陛下自己经常去游玩的,景致定然十分好,当下便愉快滴接受了,他们家河蚌只怕这辈子还没住过皇帝住的园子呢,必须去住些时日! 未来如何,他现在不知道,他只知道,在他的有生之年,他要对他家河蚌更好一些,将军府也要建造得好一些,多留些银子,这样,即便今后他在战场出事,有了这些,他们家河蚌也不必再辛辛苦苦去外面摆摊子谋生了。 他愿意为了他们更好的未来去拼命。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会拒绝那些本该属于他、也应该补偿他的东西! 第69章 白春笙是在一片熟悉的麻痒中醒来的。 听鱼鳞皇叔说自己又过敏了, 河蚌精顿时泪流满面。 尼玛老天爷你是不是在玩我?从坐拥价值上亿省城房产的拆二代,变成了身无分文的河蚌精, 我不就抱怨了您老人家几句吗?至于把我这具新身体调整成“易过敏体质”报復我?对!这就是报復!我要画个圈圈诅咒你! 正努力在心里施行巫蛊之术, 便看到他家猫爷挂着一抹一看就十分心虚的笑容进来了。 河蚌精顿时忘了身上的麻痒。 过敏对他而言已经是常态,不过,猫爷这样子怕是要变态呀? “你终于回来啦?可以回去了吧?劳资都快饿死了!”鱼鳞皇叔非常有节操, 作为一枚吃货,他拒绝任何徒有其表的御膳!说不吃就不吃! “走吧,我们回驿馆!”猫大爷连着锦绣辉煌的御用被褥,将自家河蚌整个抱在怀里,径直往陛下亲赐的舆撵走去, 这舆撵乃是亲王规制的,按理说他与河蚌坐上去便是逾越了, 不过, 管他的呢!劳资乐意!不服你们去找陛下撞柱子去! 鱼鳞皇叔见舆撵上十分宽大,也不要脸地蹭了进去,天色已晚,他饿得都想去御花园抓鱼吃了, 这么一路走出皇宫,非饿晕在宫门口不可。 白春笙无语地看了蹭车坐的鱼鳞皇叔一眼,敢不敢这么厚脸皮?知不知道什么叫电灯泡? 他还有一肚子的话想问他家猫爷呢,现在鱼鳞皇叔进来了, 便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了。 宫门外,赫连疾见他们三个平安出来, 还带了好几大车的赏赐,不由得和早早等在这里的三郎松了一口气,一行人自回驿馆不提。 驿馆的人都是人精,昨日见他们穿的破烂,便爱答不理的,今日听说他们入宫谢恩,又带了这么多陛下与娘娘赏赐的贵重物品出来,一个个热情的好像见了爹妈似的,帮着他们卸了东西,又问要不要热水和吃食。 只可惜,驿馆的吃食十分粗糙,连猪都不吃,他们就更不吃了。当下便先要了些热水洗漱,随性的人拿了银子,去外面酒楼定了两桌上等席面回来,又赏了驿馆伺候的人一些碎银子,这才关起门来用膳不提。
第143页 吃完饭,三郎本想找大哥大嫂说一下贤妃的事情,不过看大哥大嫂好像都心不在焉的样子,便只能按捺不提,准备明日等大伙儿不忙了再说。 “说吧!今天陛下单独召见你,都说了些什么?”白春笙裹着御用的被褥定定地看着他。 “你怎么知道的?”猫大爷看着他,当时他被陛下单独召见的时候,这傢伙不是还昏迷不醒着吗? “哼!自然是皇叔告诉我的,说!陛下是不是嫌弃我是个没爹没娘的野妖,想要另外给你赐婚?”这就是鱼鳞皇叔告诉他的,当年皇叔与赫连疾相恋,却因为赫连疾的身份不敢公之于众,咳!作为一名业务能力出众的顶级杀手,赫连疾在没有认识鱼鳞皇叔之前,着实刺杀过不少朝中权贵,仇家遍布朝野,他若是敢把他供出去,只怕还没等到成亲呢,赫连疾就要被抓去砍头了。 也因为这个,当年太上皇与太皇太后没少给他安排相亲,还强行赐婚过,在赐婚这件事上,歷代皇帝真是罪孽深重!不知道拆散了多少有情人!皇叔深怕侄媳妇吃亏,因此等他一醒过来,便立刻将自家亲侄子给卖了。 “你都想到哪里去了?”猫大爷见他一脸严肃,本以为他是知道了他与陛下的交易,心里还有些心虚,现在听到他说的竟然是这件事,顿时哭笑不得地走过去,隔着被褥将他牢牢抱住,爱怜地亲了两口。 “我这样子你都亲得下去?!”河蚌精有些崩溃,拼命挣扎,虽然没有镜子,但是他还有手啊!刚才他都自己摸过了,脸上起红疹的地方密密麻麻的十分可怕,简直就跟个蛤蟆精似的,猫爷到底是怎么亲得下口的? “春笙……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猫爷不知道点亮了什么撩汉技能,突如其来的便是一句甜蜜蜜的小情话。 河蚌精顿时呆了呆,又被他亲了几口,这才满足地抱在怀中,又唤了他几句。 “你今天这是怎么了?是不是陛下对你说了什么?我能知道吗?”白春笙被他抱得有些不自在,挣扎了两下没有挣脱,索性便靠在他怀中,唿吸着熟悉的带着水汽和阳光的味道,鼻子忍不住就有些酸了,“是不是陛下真的要给你赐婚啦?” “胡说什么呢?我这样的挂名郡王,京中权贵,哪家愿意将女儿嫁给我啊?”猫爷忍不住蹭了蹭自家河蚌,不知道何时出征,真想把他家河蚌揣袖子里带走! “没有权贵子女,不是还有那么多漂亮的宫女吗?她们肯定很愿意成为郡王妃的吧?”毕竟,和宫女相比,再不受宠的郡王妃,那也是王妃啊! “好了好了,我说实话吧,再不说,只怕今夜便要去睡客间了。”猫大爷嘆息一声,从袖袋里摸出了那半个虎符,慢慢将今日陛下单独召见他所说的那些话,一五一十地都说了出来。 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要隐瞒他什么,因为他知道,他们家河蚌不是寻常软弱女子,更不是他们眼中不谙世事的乡下小妖。 果然,听到皇帝想让他带着一支半妖组成的军队去攻打沿海海岛,白春笙的眉毛一下子便竖了起来。 “你是不是傻啊?这种事情也能答应?这虎符要是那么好接的,现成的裂土封侯的美差,这皇朝的权贵子弟只怕早就争抢得头破血流了,会轮到你一个不受宠的挂名郡王?” “还有,你从前便告诉过我,说半妖血脉很容易狂化,且毫无踪迹可循。朝廷一下子招募那么多半妖兵丁,若无事还好,若是行军途中出了什么事,到时候不用敌军攻打了,你们自己就能乱成一团!” “这是哪个混蛋出的馊主意?”河蚌精愤愤道。 “陛下……” 白春笙:“……”当我没说! “春笙,若是可以的话,我也不想接下这虎符,这条路有多难走,我比你更清楚,只是,这件事情,只怕由不得我们。”王鲲风将自家河蚌往自己怀里紧了紧,鼻尖传来红疹上抹的草药的味道,只觉得内心一片平静。 “其实,回来的路上,我曾经想过,此次出征,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不如便与你取消婚约罢!” “你敢?!” “对,我不敢,也捨不得!”猫大爷笑了笑,用下巴蹭了蹭他肩膀,“所以,春笙,我们尽快成婚吧?哪怕只有一天、一个月、一年,我也想让你成为我的王妃,想要给你最好的生活。” “父皇答应我了,无论此战胜败如何,他都保你、阿姌、三郎还有乳母一生平安富贵,战后,你可以带着阿姌继续住在皇城的将军府里,也可以带着他们回到清河去,那里是我的封地,父皇答应我,若我不在……” “闭嘴!”白春笙一把捏住了他的嘴唇,好像捏着可达鸭一样,眼圈却不由自主地红了,漂亮的眼眸中闪着小火苗,“你要是敢出事,信不信我带着你的家产改嫁去?” “除了商秋芦,其他都可以……”猫大爷顿了顿,不甘不愿地强调道。 “商秋芦?好端端的你提他做什么?” “哼!”猫大爷冷哼一声,根本不想告诉这傢伙,今日在正阳宫内,商秋芦那小子看他家河蚌的眼神,简直恨不得黏在他身上! “放心吧,人家现在可是太子殿下眼前的红人,往后前途无量的,不说权贵人家的女子了,娶个富贵人家的女孩子总没问题的,你别转移话题!说!为何要接下虎符?” “好吧!我就是不甘心……”猫大爷想了想,决定撒谎。 “都是父皇的儿子,凭什么他们就是亲王,我就是郡王?难道出身就真的能决定一切?父皇已经答应我的,若此战大胜,便封我为亲王,令征东军。” “到时候我军权在握,看谁敢如今日一般欺辱你们?” “那也没必要非得成为亲王吧?再说了,皇后也只是稍微为难了一下我们,大不了下次咱们再也不来了就是了。小命要紧,受点委屈算什么?”白春笙还是想让自家猫爷把那个要命的虎符还给皇帝。 他家猫爷他自己养!用不着别人假好心! 说什么承诺给他们一生荣华富贵,说什么只要战胜归来便是亲王,命都没了,要这些身外之物有什么意思? “你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瞒着我?”仿佛想到了什么,白春笙脸色很不好地一把揪住了自家猫爷的猫耳朵,“坦白从宽!” 若是往常,被揪住了耳朵,猫爷早就顺着这力道黏过去么么哒了,不过今夜,或许真的心里有事,他竟放弃了这么好的吃河蚌的机会,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耳朵拧。 他这般反常模样,倒是让白春笙不由得改揪为揉,又忍不住心疼起来:“你有什么事情就说,难道我看起来就是那等撑不起事儿的妖了?” “唉!说与你听也无妨,即便今日父皇不将这虎符给我,我也早有打算,想带着你们去瀚岚国定居的。” “父皇今日并没有与我说实话,他想要派人去攻打瀚岚国,不仅仅是因为瀚岚国市场扰乱我朝海岸,而是因为,瀚岚国占了海峡,海中的白纹贝便无法被打捞上来运送进宫。”
第144页 “我也是偶然发现的,原来,这一百多年来,皇室女眷产下的半妖子女越来越多,太医们发现,只有令孕妇多食瀚岚国所出之白纹贝,才有更大机率生下血脉纯正的子嗣。” “不过,那白纹贝极为难得,乃是产自瀚岚国海岸浅水区珊瑚丛下的一种珍稀贝类,每年瀚岚国所产白纹贝不过数千斤,自己尚且不够吃,更遑论贩卖到他国呢?” “所以,陛下派你去攻打瀚岚国,实则是为了去抢夺那有助皇族延续血脉的白纹贝?” “不,父皇只命我协助大将军攻下瀚岚国,白纹贝的事情,并没有告诉我,大约,是有另外一些信得过的人去办吧。” 白春笙顿时无语了,这都是什么爹啊?是亲的吗?他们家猫爷不会是皇帝从外面捡回来的野猫吧? “其实这样也好,反正咱们又无需烦心子嗣一事,他们想要那白纹贝就要吧,我之所以敢接下这虎符,并不是不怕死,只是我知道陛下此番必定势在必得,东征大军也绝非只有我一人率领,既然如此,何不冒险一把,赢了,咱们便一生无忧了,输了……” “输了你也别跟人拼命啊?偷偷逃出来,咱们定个碰头的地方,到时候我便带着阿姌和乳母他们去偷偷跟你会合,咱们去海外荒岛做野猫去!”白春笙急忙强调道。 “噗~我也是这么想的,春笙,我不想死,也不想你改嫁给别的妖,我接下那虎符,就是因为毛大夫曾经告诉过我,说那白纹贝不仅可以令孕妇产下血脉纯正的子嗣,还能让阿姌调理身体,有助阿姌顺利化形……你还记得三郎化形那次吗?我有一段时间外出行商,正是去了瀚岚国,弄了些白纹贝回来给三郎吃下了。” “那你怎么不早说?”关系到阿姌化形的事情,冒险也值得啊!白春笙当下便顾不上纠结其他事情了,一心帮着自家猫爷参谋起来。 “若是如去年一般,白纹贝尚可从民间私运,可不知怎的,今年瀚岚国将白纹贝列入皇室贡品,严令禁止寻常百姓入海捕捞,以我们现如今手头的人手,也没有办法突破两国边境,若非如此,我又何至于冒险接下这虎符?” “所以,你方才那些,都是演戏给陛下的人看的?”白春笙恍然大悟。 “若非如此,他又岂肯信我?”王鲲风冷笑一声,“春笙,你别看皇后今日咄咄逼人的样子,实际上,若论起来,陛下之狠辣,远在皇后之上,今后你和阿姌留在皇城,千万切记,不要随意进宫,能推便推,实在推不过,便请太子陪你一同入宫,知道吗?” “我就不能跟你一起去吗?”白春笙有些闷闷的,这种让基友去前线杀敌,自己躲在大后方吃香喝辣的感觉简直糟心的一比! “听话~你和阿姌若是不留在这里,陛下必然不肯放我率大军离开的。”王鲲风将额头抵在自家河蚌的肩膀上,愧疚万分地低声道歉,“对不起,让你深入险境,可是,阿姌就快到可以化形的年纪了,我等不起了……” “你说的这叫什么话?阿姌难道不是我妹妹?”白春笙低下头,恨恨地咬住了他肩膀,隔着衣衫在那儿磨牙,“早些成亲也好,免得你被那瀚岚国的外国妹子给勾搭了去!” “本王不爱妹子,只爱我家白嫩嫩甚好下口的小河蚌。”事情都说开了,王鲲风的心情也好了许多,将自家河蚌往怀里抱了抱,一双大掌不老实地开始掰壳,准备享用新鲜美味的河蚌。 “小声点!三郎就在隔壁!”白春笙被那双热烫的大掌摸的浑身发软,忍不住便软语哀求道,“去榻上!” 猫大爷从善如流地抱起自家夫郎,几步走到榻上,将人放下去,三两下便解开了衣衫。 河蚌忍不住紧紧闭上了眼睛。 身上却再没有动静。 等到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便看到自家猫爷一脸严肃地拿了一个小瓷碗,瓷碗中盛着大半碗浅绿色的草药泥,散发着淡淡的青草被捣碎的香气。 “毛先生说你这症候不好根治,只能先用这草药先将红疹褪去,他已经去想法子了,不过这倒是给咱们找了个好藉口,今后皇后娘娘再宣召你入宫,你便说你对宫中香粉十分敏感,一沾上便要起疹子,想来,经过今天这一遭,她是不敢再招你入宫了。” “那我这场病倒是很值了,来吧!早点涂药,我要睡觉!”河蚌精张开四肢平躺在床上,让自家猫爷帮忙,把自己给涂成了一个mini版的绿巨人。 王鲲风说的没错,经过今天这一场闹剧,短时间内,皇后娘娘只怕也不会宣召他家河蚌入宫了,当然了,这个貌似心理有疾病的女人,此刻也顾不上找他们晦气了,自己尚且自身难保呢~ “朕记得朕说过,绝不可委屈了几个孩子,皇后信誓旦旦,言犹在耳,怎么?如今朕的话,在这后宫也不管用了?”安抚好大儿子,皇帝一肚子不高兴地直接往正阳宫而去,好在他还记得给原配皇后留些颜面,清场之后才向她发难的。 “陛下,臣妾今日险些中毒……”皇后脸色有些苍白地反驳道。 “是不是中毒,太医诊看了之后,不是已有定论了么?为何还要拦着大郎,不让他带着孩子们离开?你知不知道那孩子今日险些没了性命?” “我的皇后素来心善,何时竟变得如此狠毒了?” 皇帝这最后一句话,恍若一道惊雷,噼在皇后头上,方才还镇定辩解的皇后,瞬间跪倒在地。 她怎么忘了呢?眼前这个,可是会为了夺回皇位,不惜亲手杀了自己亲弟弟的皇帝啊!再不是从前那个,看到她哭泣便会温柔哄劝的温雅男子了。他是这个天下的王,他需要的不是解释,而是绝对的服从! “臣妾领命!”皇后呆愣半晌,苦笑一声,恭敬地磕下头去。 “皇后要谨记,你是这后宫的主人,母仪天下,自然要做天下女子的表率,不可嫉妒,也要对朕的子女,一碗水端平吶!”皇帝见她听懂了自己的话,满意地笑了笑,“今日三郎过来,贤妃只怕还惦记着呢,我过去坐坐,晚间便不过来了,皇后早些歇下吧!” “臣妾,恭送陛下!” 第二天一早,果然便有宫里派来的内监,带着一队侍卫来,只说是陛下的旨意,来迎街栾江郡王、清河郡王与灵江郡王去橘园安置。 那驿馆的官吏一听陛下竟然赐了橘园作为三位郡王的安置之所,顿时大惊失色,对待众人愈发的恭敬了。 满皇城的人谁不知道,那橘园乃是陛下心爱之处,据说当年曾经是陛下生母的陪嫁,陛下生母过世后,那园子便归到了陛下手中,这么多年不断修建填充,里面瑶池花鸟,恍若仙境,从没有外人进去过,只每年陛下生母诞辰、忌日的时候,陛下会带着皇后娘娘进去住几日,没想到今日竟然赏给这三位郡王了,虽然只是暂住,但是也是极大的荣耀啊! “橘园?里面有橘子吗?”白春笙低声问道。
第145页 “噗~有有有!侄媳妇真是冰雪聪明!那橘园本王也去过,有一大片橘林呢,每到秋末,金果飘香,满皇城都能闻到呢,那橘林中的橘树,传说还是番邦所贡,整个皇城就只有这一处才有。”鱼鳞皇叔打趣道,“如今虽不是橘子成熟的季节,不过我猜那橘园中定有收藏橘子的地窖,不如改日咱们去偷些出来……” “咳咳!”猫大爷重重地咳嗽了两声,内监还在前面,皇叔你说话注意点!这爵位好不容易回来了,再被褫夺了去,侄儿也没法子了。 鱼鳞皇叔闭口不言。 赫连疾在一边抿嘴笑了笑,藏在袖子下的手指轻轻捏了捏皇叔的尾指,悄声在他耳边道:“先进去再说,若真有地窖,今夜我去偷些与你尝尝。” 浑然不觉自己无意中给橘园招来一窝贼,皇帝陛下听闻他们一早便搬进了园子,对大儿子此番这般听话倒是满意了许多,深觉这都是那卖鱼丸的白掌柜的功劳,果然小妖有了心爱之人,便比幼崽的时候成熟许多,当下便额外赏赐了一批金银绸缎等物,还特别赏赐了白春笙一个可以摺叠起来的烤鱼的盘子,制作十分精良,旅途中也可带着做烤鱼用。 “皇室工匠们的手艺果真非凡!”看着那甩后世烧烤架几里地的烤盘,白春笙十分心动,“不如今晚便做几条烤鱼尝尝吧?” “好啊!本王去抓鱼!这橘园后面有个大湖,湖里的鱼最是肥美!”鱼鳞皇叔捲起了袖子。 刚搬好东西,还没来得及撤走的内监嘴角抽搐了几下,犹豫着该不该告诉栾江郡王,那鱼都是陛下一条一条亲自挑了鱼苗,亲手餵养长大的,无旨不可擅杀…… 第70章 橘园不愧是当今圣上的心头挚爱, 即便是百花尚未萌动的初春时节,里面也是花团锦簇, 锦绣辉煌, 一派皇家园林风光。 皇帝虽说是为了提高大儿子在宗亲眼中的地位,特意将橘园赏赐给他们暂住,但是橘园占地面积十分阔大, 他们也不可能随意乱跑,内监将他们带到一处名为“桐华堂”的院子,这便是陛下赏赐给他们暂住的院子了。 “真小气~还以为是一整个院子呢,没想到就这么个小院子!”鱼鳞皇叔嘀咕道,被自家大侄子拧了一把, 顿时闭嘴了。 在皇叔眼中看来只是“小院子的”桐华堂,在白春笙看来简直是个自带小型公园的超豪华大别墅! 没办法, 谁让在他们那个时空, 一个面积一百多平的小排屋,都能被人称之为“豪宅”呢? 桐华堂里面一共有前后三进,约莫有十几个房间,前后都是精緻的小花园, 关起门来便自成一体,院子当中有两棵巨大的桐树。内监们将他们带到之后便告辞回宫復旨去了,自有看管橘园的管事前来伺候。 这里的管事应该是陛下的心腹,对他们的态度就能看的出来了, 陛下看重他们,管事的对他们自然更加恭敬, 见他们带的人多,便只留下几个粗使的,并一个外院的小管事,一应生活用的物件儿都安置好后,便识趣地带着人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便有两个下人抬了一竹筐蜜橘过来,只说是陛下赏赐的,鱼鳞皇叔讪讪地摸了摸鼻子,看了看好基友赫连疾,心想这是担心他们半夜去找地窖偷橘子,所以索性先送些过来,好堵着他们的嘴? 午膳他们是一起吃的,橘园的厨子手艺不错,满满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美食,让众人胃口大开,不过,许是这些菜餚太过精緻了,吃了两顿便觉得不稀奇了,鱼鳞皇叔便撺掇着让侄媳妇帮忙做些炸酱和熏鱼干来下饭。 有毛大夫这个杏林圣手在,白春笙身上的过敏症状很快便缓解了,昨晚最后一遍草药敷下去,今早起来沐浴更衣的时候,身上的红疹已经完全消失了。 吃了好几日清粥小菜,白春笙也有些馋了,正好有鱼鳞皇叔在旁边撺掇,当下便决定去採买些河鲜回来,大家做一顿好的解解馋。 猫大爷这两日因为徵兵的事情,每日白天都在宫里议事,白春笙便和鱼鳞皇叔、三郎、赫连疾一起,揣着钱袋子出门採买食材去了。 这里可不像他们乡下,出门走不远就是露天菜市场了,他们现在住的地方属于皇城核心中的核心,绝对是一环中的内环,别说卖菜的了,连寻常有些脸面的大商人,等闲也不敢进来叨扰的,因此,他们只能赶了马车,一路往外城去了。 足足走了大半个时辰,才找到买卖河鲜的坊市! “还是咱们清河好,想买鱼,出了门便是鱼街,想吃新鲜的,多走几步路便是码头。”鱼鳞皇叔性格比较急躁,最恨堵车,偏偏皇城的坊市人多马车多,还有赶着驴车、牛车、骡车的,这里也没有交警疏导交通,一时间竟被困在路上动弹不得了。 “这样吧,咱们下车先去买鱼虾,让车夫将马车赶到坊市那个路口等咱们好了。”白春笙也是很久没有遇到堵车的情况了,一时间竟有些不习惯了,看了看时辰,再不回去只怕晚上饭点要延迟,担心饿着他们家猫爷,白春笙立刻便决定弃车步行去买菜。 鱼鳞皇叔也点头贊同,一车人便跳下车,穿过摩肩接踵的人群,挨个摊子看了起来。 自从本朝某位大儒用理论和实际(这个凡人活了118岁)证明了多食鱼虾可以长寿之后,上到达官贵人,下到黎民百姓,都将各种鱼虾贝类列入了家庭食材的日常採买清单,坊市里最多的便是售卖各种鲜活鱼虾贝类、河鲜干货的摊子。 因为鱼鳞皇叔想吃炸酱,白春笙便先去买了两斤干的虾米,找了半天没找到卖螺蛳的,只能退而求其次,买了一些类似螺肉的海鲜干货,看到有卖晒干的海带的,又买了一框子带上。 倒不是他们不喜欢吃新鲜鱼虾,只是这一路问过来,这京中的物价实在是让他们惊心。 “什么?这手指长短的鲜虾,竟要二两银子一斤?” “这鱼不是按斤两卖?按条卖?一条就要一串钱?” “这海鱼看起来也不怎么新鲜,竟要四两银子一斤?” 想到他们清河几十个铜板就能买到一堆刚上岸的鲜鱼,抠门的白掌柜默默将钱袋子塞回了袖子里。 “怪不得陛下要赏赐他们那么多银子,在这京中,若是没有银子,真是饭都吃不起啊!”白掌柜看了看身边的鱼鳞皇叔和三郎,忍痛掏出钱袋子,买了两条胳膊长的鲜鱼,外加一小篓子别人挑剩下的小虾。 “这虾除了壳还有什么肉?”鱼鳞皇叔嫌弃道。 “小虾有小虾的滋味,皇叔您放心好了,我做的菜,何曾令您失望过?”白春笙笑了笑,假装没有看到旁边卖的八两银子一斤的超级大虾。 鱼鳞皇叔冲着那超级大虾吞了吞口水,扭过头去,八两银子一斤,这样的虾子顶多只能称十来个,拿回去都不够分的,他如今刚恢復爵位,手头也有些紧…… 赫连疾强忍笑意,也不好这时候掏钱出来驳了白掌柜的面子,想着明日还是自己出来採买食材吧,银子若是不够……不知今夜能不能出去劫富济贫一番?左右那橘园附近住的都是权贵人家,想来丢了些银两,也不至于闯入陛下心爱的橘园去搜拿疑犯吧?
第146页 好在没走多远便见到有乡下过来卖泥鳅的,那泥鳅寻常做起来总有一丝土腥味,吃的人不多,卖的也便宜,二十个铜板一斤,虽然比起清河来说贵了好几倍,但是,在动辄以“一两银”为单位估价的皇城来说,已经算是极其廉价的食材了。 白春笙一口气买了许多泥鳅,几乎将街面上卖的泥鳅都包圆了。看的鱼鳞皇叔嘴角直抽抽,这么多泥鳅,侄媳妇不会是想做一桌泥鳅宴吧? 回去的时候,王鲲风已经从宫中回来了,还带了一篓子陛下赏赐的鲜活海蟹,个个都有小碟子那般大小,蟹鰲饱满,一看肉就很多。 “皇兄今日心情很好?”鱼鳞皇叔纳罕道,这般大的海蟹,哪怕是在贡品里也是不多的,后宫四妃以下只怕一个都分不到,陛下竟捨得分了这么大一篓子给大侄子? “招募半妖新兵的招募令已经发下去了,各地响应踊跃,只怕不日便有半妖会进京了,新兵营就在城外十五里的杏苑。”王鲲风身上还穿着繁复厚重的朝服,说罢便先进屋换衣裳去了,这朝服看着威严,其实穿着十分受罪,尤其是他腿上还有厚重的毛髮,这样被衣裳捆起来,简直难受得不得了。 这海蟹不耐久存,必须得尽快吃掉才好,白春笙看了看还在木桶里疯狂逃窜的泥鳅,决定让它们再苟活两日,今日先将这海蟹给吃了再说。 与肉质细嫩的河蟹不同,海蟹肉质稍粗,拿来清蒸其实不算好吃,白春笙便请赫连疾帮忙,用厨房里专门拆螃蟹的刀具,将一篓子硕大的海蟹都拆开来,每一部分都连着两个蟹爪,剁了满满两大盆。 热油锅,撒一大把切段的干辣椒进去,加了一些自己带过来的辣酱,葱姜蒜爆香后,倒入海蟹,瞬间,一股又香又辣、还带着海蟹鲜香的味道从厨房里瀰漫开来。 清幽雅致的橘园,顿时充斥着一股香辣蟹的世俗香味。 剩下的一半蟹肉,白春笙煮了一大锅粳米粥,加了姜丝和葱段进去,等到里面的米粒沸腾翻滚的时候,加入蟹肉,煮了一大锅蟹肉粥,这个是三郎的最爱,他们清河那种小地方是不会有这般大的贡品海蟹的,好不容易陛下赏赐了一些,自然要让三郎吃过瘾才是,海蟹的肉可比他们寻常吃的河蟹多得多! 买来的小虾米,挑拣出里面的杂质和水草之类的,清水洗净,热油锅,加入葱姜爆香,倒入洗净的虾米翻炒,加入两勺大酱,等到虾米都变成了红色的时候,倒入半锅热水,大火煮沸,打几个鸡蛋搅拌均匀,倒进去不断用木勺搅拌成好看的蛋花,加入盐调味,再次煮沸后,将凉水调和均匀的红薯米分慢慢倒进去,一边倒一边快速搅拌,等到红薯米分呈现透明状的时候,撒一把葱花在上面,便是一道鲜美可口的虾米羹了。 鱼鳞皇叔原本对那些没什么肉的小虾米十分嫌弃,等到虾米羹煮好的时候,却迫不及待地喝掉了满满两大碗,还想去盛的时候,盛放虾米羹的汤盆已经空了。 “不是买了许多虾米吗?我亲眼看着侄媳妇做了满满一大锅虾米羹的!羹呢?”鱼鳞皇叔抱着空碗跳脚。 “皇叔,陛下和几位宗亲也来了……”王鲲风指了指外面花园子里正蹲在石桌上吃得头也不抬的几只大猫,无奈地摇了摇头。 他也不知道父皇和几位宗亲是何时过来的,等他换了衣裳出来的时候,他家河蚌已经盛了几碟子虾米羹,跑到院子里去餵猫了。 白掌柜也很无辜,他见那几只大猫毛色鲜亮,不像是野猫,再一想他们住的橘园乃是皇家园林,说不定这几只猫乃是陛下养的御猫,见那几只大猫蹲在厨房的窗台上,目光灼灼地盯着锅里刚烧好的虾米羹,便忍不住心一软,盛了一些偷偷送出去给它们吃。 万万没想到—— “那、那是陛下和宗亲们?哪一只才是陛下?”看着一堆毛色花纹都差不多的虎斑大猫,河蚌精的脸盲症瞬间就犯了。 “咳!那个额头有一簇白毛的便是陛下~”鱼鳞皇叔呆愣了片刻便恢復了正常,抱着碗站到侄媳妇身边,这一次他再也不离开厨子了,务必蹲守厨房! 跟着厨子有鱼吃!!! 皇帝陛下吃完一碟子虾米羹,还有些意犹未尽,不过,当着儿子和弟弟的面儿倒是不好卖萌找儿媳妇讨要吃食,蹲坐在空了的碟子旁边,十分高冷地喵呜了一声,转身便带着几个宗亲跳下石桌消失了。 “陛下命我与皇叔书房议事,春笙,咳!你多做几个菜,陛下与宗亲们今夜应该会留下来用膳。”猫大爷心情有些不爽,他家河蚌才刚痊癒,就要做这么多人和猫的晚膳,等他出征之后,便让河蚌闭门谢客,谁也别想趁他不在过来蹭吃蹭喝! 白掌柜闻言,条件反射般地看了看藏在厨房角落里的两桶泥鳅,看来,这些泥鳅大概是活不过今晚了…… 一下子要做这么多猫的伙食,单靠他一个是不行的,召集了橘园的厨子们一起帮忙,先将泥鳅宰杀洗干净,又把那两条鱼给杀了,想了想,从自己带的无数陶罐里搬出来一个,捞了一碗酸菜出来,洗干净切好,准备做一锅酸菜鱼,一锅原味鱼汤。 宰杀好的泥鳅,挑出个头最大的来,攒了两碟,做了一大盘红烧泥鳅炖豆腐,鲜美的泥鳅,浸泡在泥鳅鲜汤里的豆腐,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个头中等的泥鳅,全部红烧了,特意多预留了一些汤汁,泡了一把粉丝撒进去,便是一道红烧泥鳅粉丝汤了。 个头最小的泥鳅,用蛋清和面煳裹了油炸,炸好的泥鳅,撒一层碾碎的盐沫子上去,便是一道最简单的炸泥鳅了,刚宰杀过的泥鳅,肉质是最细嫩的了,这么炸到酥脆,连骨头都能嚼碎了吞下去。 闻着空气里炸泥鳅的香味,皇帝陛下神色复杂地看了大儿子一眼,没想到啊,到头来,他那么多儿子里面,唯独这个他曾经最不看好的,娶了个手艺这般出挑的媳妇,哼!竟比皇宫的御厨手艺还好!前几日进宫的时候,也没想着给他这个父皇烧一锅鱼汤尝尝…… “事情商议好了吗?侄媳妇的鱼汤可是要现做现喝才最是美味……”变成大猫的鱼鳞皇叔坐立不安地绕着桌案走了好几圈,他已经闻到鲜鱼下锅的爆香味儿了。 “明日再议!”皇帝陛下冷哼一声,瞪了儿子一眼,转到屏风后变成了人。 其他几位宗亲看到陛下都变成人了,也跟着纷纷变成了人,由皇帝陛下亲自领着,去前厅用膳去了。 “侄媳妇做了炸酱!”鱼鳞皇叔的鼻子最为灵敏,闻到了空气中熟悉的炸酱的香味,顿时整个猫都高兴了起来,走路的步伐都轻快了许多。 白掌柜不愧是勤俭持家的好河蚌,虽说自家猫爷开口要请陛下和几位宗亲吃饭,不过,想到猫爷小时候受过的那些苦,小心眼的白掌柜顿时便不乐意了,看了看橘园管事的递上来的菜单,果断抛弃了那些动辄食材就要花费几十两银子的高档海鲜御膳,假惺惺地告诉管事的说想让陛下和宗亲们常常他们清河的特色小食,便用十个铜板一斤的虾皮,外加不值钱的贝肉泡发了,做了一大钵炸酱出来。
第147页 再弄了一锅手擀面,炸了些葱油,因为不知道陛下和宗亲们是不是还是猫的形状用膳,便命人取了浅口的大碟子,先捞了些手擀面上去,淋上葱油,舀几大勺炸酱放在上面拌匀了,做了一个葱油炸酱面,碟子旁边特意空出来一些地方,放了些炸好的椒盐泥鳅上去,剩下的菜也按人头分了盛出来,刚忙好,便看到穿着一身龙袍的皇帝陛下带着宗亲们过来了。 “草民拜见陛下,拜见各位王爷……”没有爵位就是这么苦逼,见到谁都得行礼。 “免礼平身,再过些时日你便要与大郎成亲了,往后便与大郎一同唤我父皇罢,过来见见族中长辈罢,这位是永安皇叔祖,这是成平皇叔,这是成安皇叔,这是成宁皇叔。”皇帝陛下一一介绍过去,皇叔祖和三位皇叔都给了见面礼,有成色一看就非常值钱的玉佩,有拳头那般大的宝石,皇叔祖最是淳朴,直接从袖子里摸出了一叠银票,也没数,全部塞到他手中,笑嘻嘻地让他买些“正经鱼”吃吃。 白掌柜一脸黑线地接过那一大叠银票,什么叫“正经鱼”啊?魂淡!你这么说,让泥鳅黄鳝花蛤花螺蛏子海瓜子怎么想? 感情它们都算不上正经鱼啊? 小海鲜也是有尊严的!!! “侄媳妇手艺不错,今后大年夜的御膳,大伙儿可有口福了!”成安皇叔看着桌上已经分好的餐点,不经意地吞了吞口水,“陛下,忙了一整日了,陛下龙体要紧,不若先用膳罢?” “用膳罢!大郎媳妇也一起。”皇帝陛下恩赐道。 “那还真是谢谢您老人家了,我自己亲手做的饭菜,感情还要您恩准才能吃?”白掌柜默默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从善如流地坐了下来,面前正好是三郎最爱的鱼汤。 陛下和几位宗亲已经迫不及待地撸起袖子大吃起来,刚命人去酒窖取了陛下最爱的橘蜜酒的管家大人,看到陛下和几位宗亲已经狼吞虎咽起来,默默嘆息一声,命人将宫廷秘制的橘蜜酒重新收了回去。 “侄媳妇?这面里面加了什么油?怎地这般香?” “这是用香葱炸出来的葱油,拿来做拌面最好吃了。” “依我看还是这炸酱美味!” “皇兄,您这橘园不是还藏了许多去年酿的美酒吗?这炸泥鳅拿来下酒倒是一道难得的好菜,不如……” 皇帝看了看旁边伺候的管家,管家立刻命人去重新取了烈一些的青果酒,几位宗亲立刻兴高采烈地端起酒杯,面前装面的碟子已经空了,连炸酱里面的贝肉都被吃得干干净净。 “三郎,快些喝汤!”白掌柜见长辈们都在喝酒,急忙拿了一只碗来,给三郎盛了满满一碗鱼汤,还夹了好几块鱼肚子上的嫩肉给他。 三郎感激地看了他一眼,第一次和父皇还有皇族的长辈们一同用膳,他从刚才坐下来的时候就一直很紧张,不像鱼鳞皇叔,从来就不管什么上下尊卑,也不像王鲲风,和皇帝在一起便自动化身叛逆期中二幼猫,作为一枚乖乖喵,三郎今天吃饭的速度简直就跟相亲一样,恨不得用筷子在那儿数着米粒,眼看着桌上好吃的都快被吃完了,白掌柜看了十分心疼小叔子,立刻便偷偷给他夹菜了。 猫爷不高兴地瞪了他一眼:父皇与宗亲们都在这里看着呢,大庭广众之下,身为嫂嫂却和小叔子勾勾搭搭眉来眼去的,成何体统?! “父皇,要不儿臣再去做些下酒菜来?”看着桌上仅有的几道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不断消失,白春笙忍不住开口问道。看在那些宝石和银票的份儿上,总得让陛下和皇族的长辈们吃顿饱饭……咳!这可不是他小气,实在是这京中的物价太过高昂,他这做小本生意的乡下小掌柜,实在是吃不消供养这么一大群猫啊! 皇帝陛下闻言,放下一直挥舞不停的筷子,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清冷的眸子慢慢溢上一丝满意的笑意:“大郎果真找了个好媳妇,去吧!” 管事的不愧是曾经伺候过陛下十几年的老人了,见陛下和宗亲们爱吃这位白公子亲手做的菜餚,立刻便命人将紧急採买来的上等海鲜河鲜等都送到了厨房,供白公子挑选。 白公子:“……” 早知道这橘园里竟然有免费的食材可用,劳资刚才为什么要跑出去自己花银子买?! 有免费贊助的食材,方才还言之凿凿“小海鲜也有上等海鲜比不得的美味”的白掌柜,立刻便毫无节操地放弃了原则,命人当场拆了十来只盘子那么大的海蟹,做了两大锅热腾腾香喷喷的香辣蟹,又用红薯切条炸了一些简易版的薯条垫在下面,吃完香辣蟹之后,衬在下面的薯条吸饱了香辣蟹汤汁的味道,比蟹肉还要好吃。 看到食材里还有一尺多长的大鱼,取了一条出来,将鱼肉单独片出来,然后鱼头、鱼尾巴和片下来的鱼骨一起下油锅翻炒后熬煮成汤,将鱼片下到汤里去,片刻即熟,便是一道鲜美无比的生滚鱼片汤了。 “大郎,我看你出征回来,也不必回封地了,到时候得胜回朝,陛下定然会赐下府邸,三郎与阿姌尚且年幼,乡下哪里有什么好师傅?回来住吧!”痛快地喝了两大碗生滚鱼片汤,皇叔祖仗着年纪大,越俎代庖地劝说道。 皇帝默默在心里嘆息了一声,这是皇叔祖啊,好可惜,不能斥责…… 第71章 王鲲风有没有决定定居皇城, 白春笙不知道,他只知道, 他给鱼鳞皇叔偷偷留的一小罈子炸酱, 最终还是没能留得住,被陛下以“令御厨们仿制”为由顺走了。侵犯智慧财产权侵犯得十分顺手,让人不得不怀疑, 是不是做了皇帝,都会变成不讲理的强盗,俗称昏君,咳! “昏君”还特别喜欢给人赐婚! 第二天,宫中便有赐婚的圣旨下来, 圣旨里将河蚌精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皇室若是娶不到这样的儿媳妇便是天下第一大亏, 因为“德行上佳”、“才德兼备”, 特赐予清河郡王为正妃,择期与春五月初六大婚,拜堂的礼堂便设在梓阳宫。 “五月初六啊?那不是还有十几天就到了?”看着人生中第一道圣旨,白掌柜忧郁了。 总感觉哪里不太对呢。 为什么别的男人的圣旨, 不是升官封爵,就是金榜题名走上人生巅峰,为什么到了自己就变成赐婚了?而且他还属于“被赐”的? “还有十四天,便是咱们的大婚了, 对了,父皇今日告诉我, 说乳娘和阿姌约莫还有两日便能抵达皇城了,春笙,你真的不后悔……”王鲲风看着自家河蚌在那儿挑螺肉,忍不住便开口问道。 他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一会儿内心窃喜,他家河蚌果然对自己不离不弃,哪怕自己此行生死不知,还依然坚持要与自己成亲;一会儿又十分烦躁,担心自己这一去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若是不能,他的河蚌怎么办? 嫁入皇家,可不像寻常人家,夫君死了可以再嫁的,不知道自己明日去找陛下,求一道“自己战死后可允王妃另嫁”的旨意行不行?
第148页 这一刻,猫爷的求生欲达到了人生的巅峰! 尼玛这真是无论如何都不敢死啊!死了的话,这么好的媳妇就要便宜别的妖了! “有什么好后悔的?”白掌柜奇怪地看了自家猫爷一眼,“难不成你后悔了?” “我自然不后悔!就算死,我也要你成为我的王妃再死!”猫爷怒瞪,“这只河蚌是本王先看到的,本王还没吃呢,谁敢来吃?” “好啦好啦,你就别在这胡思乱想了,快来帮我挑螺肉,今日皇叔和三郎想吃那炸酱做的宵夜都没吃到,趁陛下不在,咱们偷偷多做些藏起来。” 王鲲风:“……” 感情他纠结抑郁了这么长时间,都是瞎操心啊? 不过,到底捨不得他家河蚌自己一个人这么辛苦,猫爷无奈,拿起一边的竹籤子,帮忙挑起螺肉来。这种海螺和寻常河里的螺蛳差不多大,螺肉不大,但嚼劲十足,也比螺蛳更加鲜美,若非如此,昨日陛下也不会厚着脸皮硬是打劫了一罐子回去,命御厨仿制去了,这种螺肉做成的炸酱,味道比他们以前做的炸酱更加鲜美,不管是拿来拌面还是蘸馒头都非常好吃。 煮熟的海螺泡在冰凉的清水里,螺肉瞬间紧缩,用一根细竹籤将螺肉挑出来,去掉肠线内脏等,只留下螺肉,拿来直接炒酱也好吃,晒干了泡发后做成炸酱,嚼劲更足些,十分百搭的一种小海鲜。 “我知道你从不做没把握的事情,在陛下和宗亲百官们面前,将战事说得兇险一些倒也无妨,现在就咱们两个人,你装什么装?就你那性子我还不知道,若真是九死一生的死局,你早跟泥鳅似得带着我们远远地逃走了,会心甘情愿将我们留在这皇城做人质?” “本来还想趁机让你心疼心疼我呢~”没有外人在场,猫爷也懒得再装了,挑了一块大个的螺肉丢到嘴里,略有不甘地盯着白掌柜,“难道你就真的不曾为我担心过?那可是海战!我是猫!你见过什么猫会下到海中作战的?” 未来夫君即将奔赴战场去送死,身为未婚夫郎,不但没有丝毫担心,还有闲情逸緻在这里为皇叔和小叔子准备零嘴?这是心大呢还是无爱呢? 无论哪一个,都足够小心眼的猫爷心塞的了。 真是枉费他做戏做的这么真,简直可以去梨园挑大樑了! “自然是因为我足够了解你!”白掌柜冷笑一声,放下竹籤子,十分兇悍地一把拎住了清河郡王的耳朵,“你在我面前装作一副行将赴死的样子博取同情就算了,过几日乳娘和阿姌来了,你若敢吓唬她们,信不信你出征之日,我一罐子炸酱都不给你带?” 猫爷瞬间一个激灵,“王妃我错了~” “算了!我知道你心里自然有一番打算,事关阿姌化形的大事,哪怕是冒险也是值得的,别看陛下和宗亲们今日如此和善,那白纹贝据说珍贵无比,产量稀少,到时候定然作为贡品,皇室宗亲们自己尚且分不到多少呢,又怎么可能会给阿姌化形用?” “更何况,我也不单单是相信你,陛下,咳!能从亲王一跃成为这天下圣主,想来也不是会吃亏的性子。再说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是陛下登基之后的第一场大战吧?抛开你对陛下的成见来说,你觉得,他会选择在这种时候让自己吃一场大大的败仗、令天下人嗤笑、令江山不稳吗?” “其实,我觉得,单纯从性格和做事手腕上来说,你比太子殿下更像陛下,他不会做没把握的事情,你也不会。” “所以,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快点起来罢!赶紧将这些螺肉挑出来,我也不单单是为了做给皇叔和三郎吃的,他们的做好了,接下来做的都不要拿出去了,你带着路上慢慢吃,虽然朝廷此番定会准备周全,出门在外,到底也要吃饱才好,这炸酱我用油浸了密封起来,烹饪鱼虾的时候放一些进去,或者拿来蘸馒头味道都不错。” “春笙,我突然有些感激那个女人了,当年若非她执意将我们送到别院,只怕我此生都不会与你相遇……”猫爷没想到自己的一番筹谋,到头来居然只有他家河蚌一个人看清楚了,一时间有些感慨,也有些不甘……他还没有趁机讨要些好处呢! 坊间那些话本子里不都写着吗?夫君出征之前,夫郎百般不舍,便会在床笫之间任由夫君这样那样……百般顺从,简直想想都要血脉贲张了! 为什么自家河蚌突然变得这么聪明? 其实不是白掌柜徒突然变聪明了,只是这厮上辈子就是在各种热血帝王剧里薰陶着长大的,什么汉武大帝啊、康熙王朝啊,虽然他没做过皇帝,但是他看过别人怎么做皇帝啊,上下五千年,多少皇帝啊!也难怪他能这么快就猜到当今陛下的想法了。 皇帝还真这么想的,登基后的第一场对外战争,打的更多的是自己的脸面,可以说,他会不惜一切代价确保这场战争取得胜利,而王鲲风,则会是这场大战之后,替他掌管好这批半妖军力的最佳人选。 一来,王鲲风到底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总归比外人放心些;二来,王鲲风有个致命的弱点,和那些无牵无挂、没有父母亲人的半妖相比,他有心爱的人,也有不得不保护照顾的亲人,有弱点的人,皇帝用着才放心。 不然,他也不会令人去将阿姌和那个亲手养大王鲲风的乳母给接到皇城来了。即便是亲生的儿子,有些事情,还是得掌握在自己手里比较好。 甚至于,皇帝近来对皇后多有敲打,也是因为皇后有些得寸进尺了,竟开始染指太子妃的人选问题了,这是他和宗亲们应该考虑的问题,何时轮到她来指手画脚了?太子正妃关乎一国安稳、朝堂平衡,又岂是后宫可以干涉的? 假扮柔弱悽苦试图骗取夫郎怜惜的清河郡王,不幸骗局被戳穿,代价便是替自家夫郎将採买回来的一百多斤小黄纹贝全部煮熟,将贝肉挑出来晒干备用。 “趁着王大娘和阿姌还没到,咱们赶紧把这些炸酱做好,王大娘离开皇城许多年,阿姌更是从小便在外面长大,我知道这皇城中人大多都是只认罗衫不认人的,到时候少不得要带她们去置办几身像样的衣裳首饰。” 想到王大娘的身份,还有阿姌那异乎常人的眼眸,王鲲风顿了顿,卖力地扛起装了小黄纹贝的箩筐,哗啦一声倒入大锅,开始点火烧灶。 因为这些贝肉是打算做成炸酱给自家猫爷带着路上吃的,小心眼的白掌柜便不肯让别人帮忙,免得到时候知道他又做了新的酱,万一陛下令人仿制的不成功,又来打劫他怎么办? 只有花蛤大小的小黄纹贝,贝壳上带着一圈一圈可爱的桔黄色花纹,这个季节正是这种贝大量上市的时候,一篓子十斤小黄纹贝,才卖一串钱,许多捨不得买鲜鱼的人家,都会买些小黄纹贝回去清蒸或者拿葱姜炒着吃,也算是一道海鲜了。 小黄纹贝的肉不算大,剥出来只有小指头大小,肉质却十分弹牙,晒干了之后拿来做炸酱,比螺蛳肉还好吃,猫大爷一边挑一边吃,还不忘用竹籤子挑一块塞到白春笙嘴边。
第149页 “你吃吧!”白掌柜对于什么调料都没加的原生态贝肉没什么兴趣,一心一意在那儿剥蒜,给生姜去皮,手速快的惊人。 厨房里煮贝壳的鲜味,成功将住在一个院子里的鱼鳞皇叔和三郎给勾搭了过来,这两个蹭吃已经蹭出了经验,知道侄媳妇大嫂对毛绒绒的喵星人最没有抵抗力了,特意变成猫跑了过来,果然成功得到了投餵。 一大一小两只猫蹲在那里埋头吃了个痛快。 第二天,猫大爷照例起了个大早去上早朝去了,没想到回来的时候身后却跟着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那男子也穿了将军的铠甲,看着总觉得有些面熟,却想不起到底在哪里见过。 直到三郎抱着一碟鲜贝肉煎饼走过来,白掌柜才恍然大悟! 这一位,十有八九,便是龚夫人娘家大哥了,俗话说外甥似舅,三郎的相貌,果然有几分像眼前这位将军。 三郎也有些呆住了,怀里还紧紧抱着吃了一小半的鲜贝肉煎饼。 这鲜贝肉煎饼是嫂嫂今天一早给他做的,大哥和皇叔都去上朝了,三郎颇为想念昨夜那鲜贝肉的鲜美,便特意没有戴帽子,露出了两只毛绒绒的虎斑纹毛耳朵,果然嫂子摸了摸耳朵之后,立刻心情愉悦地决定给他开小灶,用大哥昨夜辛苦剥出来的贝肉,给他做了比他脸还要大的鲜贝肉煎饼。 鲜美无比的新鲜贝肉,加入面煳内,平底锅中倒入豆油,再倒入加了贝肉的面煳,摊开后,打两个鸡蛋上去摊平,煎到两面金黄,闻着香喷喷的,再撒一撮葱花上去,吃着外酥里嫩。 三郎正吃着高兴呢,便看到大哥黑着脸带着一个面貌有些熟悉的中年男子进来了。 三郎不笨,一看到那男子的相貌,再看看大哥一脸不高兴的样子,这还用费心思去猜吗? 定然是他母亲龚夫人的娘家人了。 果然—— “三郎,我是你大舅舅,你母亲应该与你提到过吧?”那中年男子一脸愧疚地看着三郎。 “并没有~”三郎默默在心里吐槽了一句,不过,好歹是跟着白掌柜在码头混过日子的,三郎如今也算一只腹黑喵了,当下便祭出他无往不利的“内向柔弱”牌,迅速抱着盘子往他大哥身后一躲。 没敢躲嫂子身后,因为大哥一定会挠他。 龚大舅:“……” “三郎,此番出征,你大舅舅乃是左翼大将,统帅十万精兵策应。”猫爷无奈,只能出言解释道。 白春笙:“……”呵呵!他就说嘛~他们那个便宜父皇是绝对不会做亏本买卖的,三郎这个灵江郡王的爵位,只怕也是由此而来,三郎性格温顺胆小(雾~),外家(平南王府)却十分强大,宫里还有贤妃,实在是制衡皇后一系的不二人选。皇帝对太子殿下十分满意,但是,对他的生母却越来越不满了,尤其是入主后宫之后,所作所为愈发的令人失望,只可惜贤妃无子……只能拿三郎来做筏子了。 龚大舅却没有顾忌这些,因为他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来看三郎这个外甥了! 知道妹妹和外甥过得好是一回事,真正看到是另外一回事,尤其现如今他们家因为从龙之功备受新皇恩宠,一言一行便更需谨慎,这也是三郎到皇城这么久,他们平南王府的人也不敢登门探望的主要原因。 实际上,虽然嘴上不说,其实龚大舅早知道,在三郎抵达京中的第一天,父亲与母亲便想派人来看看他了。 他们并不曾怪罪三郎回京却不主动去外家拜见长辈,归根结底,当年是他们对不起小妹和三郎,在他们那般艰苦、被迫母子分离的时候,他们作为娘家人,不但没有帮到他们,反而袖手旁观,任谁都会对这份自私的亲情心灰意冷吧? 之前他们不敢揣度陛下心思,一直不敢登门,现在知道陛下是想借这个机会、这场大战,彻底改变半妖这个种群在凡间的身份和地位,为整个皇朝增加一股新的战力,有了这样的考量,陛下那几个尚在人世的半妖之子,大约也是要得到重用了。 看王鲲风就知道了,他们家三郎虽然不比王鲲风乃是皇后亲生,但是,龚家如今也不是从前那般好欺负了,龚大舅这次来,便是想看看能不能给三郎也在朝中找个事情做做,他们龚家的外孙,总不能一直做个没有实权的郡王吧? 不过,龚大舅註定要失望了。 “大舅,我在清河有自己的买卖,窑厂生意不错,母亲也很喜欢那里,等大哥出征,我还要回清河伺候母亲左右的。”三郎笑眯眯地谢绝了龚大舅提出的想帮他在朝中找个事情做的提议。 “你母亲她……真的不肯回来了?”想到从前那个活泼明朗的妹妹,龚大舅黯然道。 “母亲很喜欢清河,况且,这京中久居不易,什么都很贵~”三郎弱弱道,“昨日嫂嫂本想买些蓝鳍鱼给我们尝尝,没想到那蓝鳍鱼竟要三十两银子一条,嫂嫂没带够银子……” 白掌柜看着三郎小心翼翼的眼神,在一边默默翻了个白眼,这小子真是学坏了(他才不承认三郎是跟着自己学坏了呢),竟当着龚大舅的面儿哭起穷了。 龚大舅这次过来本来就是想给外甥送温暖的,听到外甥说现在穷的连一条蓝鳍鱼都买不起了,立刻心疼起来,急忙从怀里摸出自家老娘偷偷塞给自己的银票,塞到三郎手里—— “这是你外祖母给的,快拿着去买鱼吃。这些年你们不在京中,舅舅也不便去看你,如今陛下皇恩浩荡,你若空了,不若与舅舅一起去外祖家认认门?往后在京中若是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了,也可到外祖家来找外祖和祖母啊。” 三郎抿抿嘴,握着手中厚厚的一叠银票,看了看自家大哥大嫂,发现大哥大嫂并没有拒绝的意思,犹豫了一下,几不可查地点了点头:“多谢大舅。” 龚大舅今日过来,本没有报太大希望,觉得三郎肯叫他一声大舅,肯要他们给的银子就不错了,万没想到三郎竟然答应与他回外祖家认门,当下便高兴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那三郎你陪龚将军稍坐片刻,我去给你准备些礼物带上。”白春笙没想到龚家的人会上门来,不过想想也是正常的,以前是有顾虑不敢上门,现在大约是陛下那边也松动了,龚家这才迫不及待想接三郎回外祖家认门的吧?毕竟,三郎长这么大,还一次都没有去过外祖家呢。 第一次去外祖家,三郎又是晚辈,自然不好空着手,好在陛下这次赏赐了不少东西,白春笙挑了些不违制的东西,找了礼盒装好,单独放了一辆马车,很快便拿着誊抄好的礼单回来了。 “谢谢嫂子。”三郎笑眯眯地接过礼单,在没人看到的地方,顺手将龚大舅给他的银票偷偷塞到白春笙手里,“嫂子,这些拿去做家用罢。” 当着龚大舅的面,白春笙实在不好推辞,只能先收下,想着回头有机会再还给龚夫人,毕竟,这也算是平南王府对他们母子俩的一些补偿了。 虽然白春笙并不觉得,亲情这种事情是随便给些银票就能补偿得了的。
第150页 三郎跟着龚大舅回外祖家探亲,王鲲风正好有时间,便带着白春笙一起去了正在修缮中的清河郡王府。 大约是对皇后意图谋害白春笙的一种补偿,原定的将军府被升级成了郡王府,无权无势的清河郡王,终于在皇城有了属于自己府邸。 郡王府就在皇城内城东大街,原本是皇室一位宗亲的府邸,新皇登基那会儿,这位素来与先皇亲近的宗亲不忿,着实闹了一阵子,新皇便大脚一开,将这位宗亲发配到了千里之外,做了一个徒有爵位却没有封地的王爷,京中原属于亲王的府邸也被朝廷收了回来,正好转手给了王鲲风。 东大街住的都是皇室宗亲,左右邻居不是亲王便是郡王,随便扔个砖头出去,砸中宗亲的概率非常大,因此各种治安巡防也非常严谨,陛下专设了一队御林军负责东内城的安全防务,防的到底是什么,也只有陛下自己心里清楚了…… 王鲲风虽是半妖,但好歹也是陛下与皇后亲生的,建造处得了这个差事,着实卖力,陛下的旨意是赶在清河郡王帅军出征之前将王府宅邸修缮好,工期着实紧张,好在这处府邸从前维护得不错,抄家的时候保护得也很好,因此需要改换的不多,王鲲风他们过去的时候,主院的内景已经布置得差不多了。 “鲲哥,往后咱们真的要常住京中了吗?”白春笙有些捨不得鱼街,这里虽然富贵华丽,但是偌大一个王府,却给人感觉空落落的,不像鱼街,每天都充满了热闹的烟火气,他是个俗人,住不惯这样奢华的王府大宅。 “往后的事情,往后再说,我也不喜欢这里。”猫大爷鼻子有些痒,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咱们去找管事的,让他将主院这些花香浓郁的景致都撤换了吧。”白春笙抿嘴一乐。 “还有这池子,养的什么鱼?瘦巴巴的看起来一点也不好吃,不如养些草鱼鲤鱼之类的,想吃了随时都能捞起来。” 负责修缮王府的工匠们:“……” 第72章 将王府主院的修缮部分稍微调整了一下, 夫夫俩便携手回到暂住的橘园,路上还买了三郎想吃的蓝鳍鱼。 这蓝鳍鱼乃是产自北海的一种海鱼, 和白春笙上辈子吃过的蓝鳍金枪鱼差不多, 粗壮的身躯足有一米长,背部的鱼鳞是漂亮的深蓝色,有一张巨大的嘴巴, 一看就是肉质肥美的好鱼,也难怪卖的这般昂贵了。 没想到傍晚的时候,平南王府却来了一位拿了拜帖的管事,还带了一大车的回礼,只说老王爷和王妃许多年没见三郎, 着实不舍,定要留他在外祖家住上一夜, 特意送来的这一车食材, 都是三郎午间说吃着不错,要送一些给清河郡王夫夫品尝的。 白春笙和王鲲风打开礼单一看,上面果然是一些市面上十分难买,或者卖得昂贵的鱼虾贝类, 忍不住心下一乐,知道三郎在平南王府应该过得不错,便放心了,白春笙还特意装了两罐子自己做的炸酱给那管事的带回去, 说是三郎想吃的,刚做好, 让他帮忙带回去,明日给三郎和龚家的长辈们下粥吃。 “你呀~”见那管事的一脸懵逼地告辞离开,猫大爷哭笑不得地将自家河蚌抱在怀中,忍不住靠在他肩膀上蹭了蹭,低声笑道,“你想下龚家面子,又何必自己出手?平白惹得他们不高兴,与你有什么好处?” 平南王府乃是陛下亲信、朝中新贵,自然不缺这些粗陋的乡野吃食,白春笙故意让管事的带两罐自己做的炸酱过去,无非就是想让龚家人看看,在他们畏惧皇室威严不敢救济龚夫人母子的时候,这对母子过的究竟是怎样的苦日子罢了。 没什么实质性的伤害,只是单纯想噁心噁心他们罢了。 患难的时候各奔东西,富贵的时候才能认回亲人,这样的亲人,换做白春笙的话是肯定不会要的。不过,这毕竟是三郎的外祖家,他也不好管得太多,单纯就是看他们不爽,想让他们心里膈应,难受一下罢了。 王鲲风知道他心里在为三郎鸣不平,其实他也不是很喜欢平南王府的人,不过有什么办法呢?现在看形势,陛下很明显是想让他们与平南王府恢復往来,也好在朝堂上代表陛下一派为半妖族群造势,三郎不笨,自然明白这其中的干系,不然也不会那般顺从地跟着平南王世子回去了。 他比谁都知道,三郎曾经多么的心寒,因为外祖家对他们的不闻不问…… 他心里其实很高兴白春笙这样落平南王府的面子,但是,这种事情白春笙能做,他和三郎却不能做。 因为陛下还在观察他们两家恢復往来的情况,这关系到他的东征大业能否顺利推进。毕竟,主将不合,乃是军中大忌,陛下登基前曾执掌军务多年,是绝对不会犯这样的错误的。 果然,听到橘园的人回报,说清河郡王妃特意托龚家的管事给三郎带了两罐自己做的炸酱之后,皇帝陛下笑着摇了摇头,两个孩子到底还是懂事,白掌柜这样,倒也是真性情,也能看得出来他是真心疼爱三郎的,不然也不会冒着得罪平南王府的风险这么落龚家面子了。 因为陛下看重,清河郡王的婚事便准备得尤为隆重气派。 阿姌和王大娘也在御林军的陪同下抵达皇城,阿姌的母亲早年因为生下不祥之女,经不住磋磨香消玉殒了,她回来也只是在大哥的陪伴下,和王大娘一起去给皇后娘娘磕了头,得了些赏赐,便被接到橘园,预备等大婚之后一起迁入清河郡王府。 “大哥,三哥,春笙哥哥,阿姌很想你们。”穿着一身华贵的郡主服饰,阿姌看起来有些不自在,她从小便穿粗布裙衫长大的,从没想到自己能有穿上这般华贵衣衫的一天,今日一整天都十分拘谨,也只有看到熟悉的亲人的时候才放松下来。 “阿姌长高了。”三郎将妹妹拉过来比了比,果然比来的时候长高了些。 “乳娘,这一路可辛苦?”王鲲风挥退下人,亲自将王大娘扶着坐到了上首,却被王大娘给按住了。 “郡王不可!如今在京中不比清河,这样不合礼数的。”王大娘十分看得开,皇后娘娘能恩准她继续服侍两位郡王和郡主,就是她莫大的幸运了,她所求不多,也并不想仰仗着养大了郡王和郡主的恩德就作威作福起来,只想看着几个孩子长大成人,她便满足了。 “乳娘,都是我们不好……”王鲲风和三郎又是心酸又是难过,明明是乳娘亲手养大了他们,到头来,他们却要对宫里那个女人喊母后,乳娘在他们面前也永远只能是个下人,连座位都不敢安坐。 “你们呀~能被陛下与娘娘认回来,要知道感恩!乳娘这样没什么不好的,难道郡王府中还有下人敢欺负我不成?”王大娘却很满意地笑了笑,如今郡王得宠,陛下看重,她这个做乳母的,在郡王府也有面子,自然和从前在别院不同了。 “乳娘说得对!你和三郎也别矫情了,”白掌柜主动扶着王大娘去下首坐了,“只要你们敬重乳母,关起门来,虽然不敢有名分,乳娘照样是咱们府里的老太太,谁敢给她脸色看?”
第151页 这就是面子和里子的问题了,从表面看,王大娘依然是皇室的奴婢,这是没办法改变的事实,可是,关起门来,谁管你家下人在府里怎么生活的?说句不好听的,权贵人家的深宅大院里,得宠的奴婢,有时候比不得宠的主子过得还滋润呢,端看王鲲风和三郎怎么做罢了。 陛下如今正是用得着他们的时候,想来也不会在这种细枝末节上追究他们不妥之处的。至于皇后娘娘?她如今尚且自顾不暇呢,哪里能有时间管到他们头上? 时间一眨眼便到了五月初,大婚前几日,清河郡王府修缮完成,陛下亲自御笔提了匾额命人赏下去,京中权贵自然要给新皇这个面子,大婚的日子还没到呢,就有宗亲和朝中权贵,藉口清河郡王常年在外,京中恐无恆产,找了各种名目送了些庄子田地名贵摆件过来,说句不客气的,只要是陛下看重的,哪怕是只猫呢,那也是御猫!他们就得好好捧着!更何况,清河郡王可是实打实的陛下与皇后亲生儿子! 皇帝见下面官员如此识相,自然心情大好。 相比之下,皇后娘娘就比较郁卒了,她本是万般看不上这个半妖之子的,奈何陛下偏要抬举他,皇后没法子,只能咬着牙,端着慈祥大度的笑容,给清河郡王赏赐了许多大婚需要的东西,还不能比别人少,怎么说也是亲生母亲,她若是给的少了,谁知道外面的人会怎么嚼舌头?若是传到陛下耳朵里,引得陛下不快,她这个皇后的凤座只怕要坐得艰难了……真是平白呕出几口老血来! 皇后年岁渐大,人老珠黄,陛下却依然年轻俊美,一想到后宫里那些嫩得如早春花朵般的美人们,皇后便焦躁得顾不得去和王鲲风怄气了。 真是报应不爽!!! 太子宫内,商秋芦拿着特意找人订做的合福玉佩,苦笑一声,心想自己真是个自作自受的性子,明明见不得那两个妖在一起,也知道自己没有丝毫希望,却偏偏忍不住想要去靠近一番……真是贱啊! “咦?秋芦,这玉佩做好啦?怎的还没派人送过去?”太子殿下见他捏着这对合福玉佩发呆,心下微微发苦,却强装无意地出言问道。 自从大哥与白掌柜的婚事定下来之后,这傢伙便经常神魂不定的,还偷偷摸摸亲自画了图样命人去定了这对合福玉佩,一看就知道是准备送给大哥和白掌柜的。 这又是何必呢? 明明心里喜欢着那个人,却偏偏要看着他嫁给别人,还要给人家准备贵重礼物,太子殿下心下泛酸,面上却毫无破绽,假装无意地拿去那对玉佩,心里十分想将它们摔碎了去。 就像他一天天破碎却要自己努力黏起来的心。 真是犯贱! 明明知道自己不该喜欢这个人,身为一国太子,也不能喜欢一个男子,更不该因为自己的心动而置商秋芦于极端危险的境地……母后若是察觉到了他的心思,定然会想方设法让商秋芦消失。 可是,喜欢一个人,是没有办法去隐瞒的,他努力在人前和商秋芦保持主僕的距离,没人的时候,却不由自主地去观察他、揣摩他的心思,藉口旁人守夜不放心,夜夜让商秋芦守在他屋子外面的小塌上,宫里的人都说自己对商秋芦这个救命恩人十分宠爱,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是抱着怎样的心思、处心积虑地想要靠近他的…… 哪怕只是想到他就睡在碧纱橱外,心里也是无限欢喜的。 “殿下,这东西,属下不便相赠,还要劳烦殿下,将它们放在您送入清河郡王府的大婚贺礼中……”商秋芦看了那玉佩一眼,郑重请求道。 “你可想好啦?大哥与白掌柜三日后便要大婚了,真的不在大婚前去见他一面?大哥这几日都在郡王府中安歇,橘园那边,你若想进去,孤替你安排便是。”太子殿下淡淡笑道,心里都快被打翻的醋罈子给淹了。 白掌柜是很好啦,长得俊美,又做得一手好吃食,还会照顾人,可那又如何?你们之间是没有一丝可能的! “多谢殿下,还是不要了,掌柜的已经是陛下亲封的清河郡王妃了,若是被人看到我与他私下见面……只怕对他不好。”商秋芦内心对太子殿下的提议是非常心动的,可是,理智却告诉他万万不可! “罢了,随你罢!”太子殿下乐得他不去见白掌柜,当下便将那合福玉佩收了下来,嘴上答应得好好的,一转身就命人仿制了一对放入自己的贺礼中,这对玉佩便被他偷偷藏了起来,只装作是商秋芦赠予自己的,没事便偷偷拿出来把玩一番,实在是有些变态。 橘园内,盯着院子里刚打了花骨朵的紫藤,白春笙心里没来由的紧张。 这份紧张,在王大娘和阿姌、三郎他们都搬到郡王府之后,愈演愈烈。 按照这里的规矩,成亲之前,他是不能随便见夫家的人的,因此三郎他们都提前搬入郡王府了,只留了他一个在橘园。 这让他感觉自己仿佛又回到了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一个人孤零零的,好像被流放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 “白公子,宫人送了嫁衣过来,请随老奴去试穿吧?”宫里赐下来教授礼仪的内监恭敬道。 考虑到皇后娘娘之前意图谋害白春笙的黑歷史,这次大婚,陛下并没有让皇后操办,而是请了朝廷权贵里面两个德高望重的长辈代为操办,理由就是郡王妃家中已无亲人,为了让他顺利应付接下来的入宫请安谢恩等程序,更是亲赐了身边的内监来帮忙,实在是荣宠无双。 他和猫爷的大婚喜服都是宫里的绣娘赶制的,绝对是后世那种顶级工作室的高端定制水准之上,大红的媳妇,衬着各色华贵的配饰,穿上之后,简直就是一枚行走的中东土豪! 穿得跟个行走的首饰架子一般,再想想自己这几日收到的各种赏赐和赠礼,爱财如命的白掌柜觉得,自己这婚结得真是太值了! 只是有些淡淡苦逼的是,一想到新婚之夜还要和猫爷做那档子事,白掌柜便觉得菊花一紧,整个妖都不太好了。 莫名恐婚有木有?! 清河郡王府,王鲲风也有些莫名紧张,这一天他已经期盼了无数个日子,事到临头却莫名犯怂,十分想揪住毛先生,再厚着脸皮问问新婚之夜需要注意些什么,他家河蚌那一身细皮嫩肉的,随手一碰便要起个印子,十分担心大婚之夜他用力过勐,到时候圆房圆到一半,便要请毛先生来救人,那可就坑大了。 “主子,属下给您张罗的那些册子,您可熟读了?”毛大夫十分有职业操守,丝毫不觉得关心上司和郡王妃床笫之事有什么不对的。 “熟读倒是熟读了,只是……那膏药确实管用?”清河郡王红着脸低声道。 “若不管用,我亲口吞了它!”毛大夫赌咒发誓,同时对主子质疑他的医术非常不满。 脑子里莫名闪过毛大夫吞咽“某种特殊功用膏药”的画面,再自动代入自家河蚌吞咽的画面,清河郡王脸一热,急忙令人下去了。关起门来,看着藏在新房大床格子里好几种不同功效的膏药,有事前助兴的,也有事后滋养疗伤的,还有日常护理的,仔细回想着毛大夫跟他说过的那些话,清河郡王整个人从耳朵尖一路红到了脖颈处,简直坐立不安!
第152页 “大哥你看,这是……咦?大哥你脸怎的这般红?是这屋子里蜡烛点的多了吗?”三郎抱着一个竹篮子进来,看到自家大哥一张脸通红,急忙跑过去替他吹灭了十二盏明亮的烛台,屋子里顿时清凉了许多。 皇族就是奢靡,好端端的春日又不冷,动辄便要在屋子里点上几十只蜡烛,真是浪费! “你拿的什么?”王鲲风抹了一把脸,努力将涨红的脸恢復平静,看着三郎严肃道。 “大哥你看!这对红鲤鱼好看吧?我特意花了二十两银子命人去打的,这里的习俗,不是新夫进门要给夫家烹饪一道鲜鱼吗?寓意年年有余,我担心春笙哥哥没有准备,便替他预备好了。”三郎拍了拍箩筐,那鲤鱼受惊,便挣扎了起来,甩着尾巴在箩筐里剧烈蹦跶起来。 “你有心了,快拿去养着吧。” “郡王爷,太子殿下驾到。”郡王府的管事满头大汗地捧着太子殿下的拜帖跑进来。 “开正门,速速有请!”王鲲风让三郎将那对红鲤鱼给下人拿去养着,自己带着弟弟亲自去迎接太子殿下。虽然他是大哥,但区区一个郡王,是万不能怠慢了太子殿下的。 他还记得当时在正阳宫内,是太子殿下出手,才救了他家河蚌一命的,皇后固然可恶,可太子殿下对他们却是极好的。 “大哥,三弟。”太子殿下带着一队侍卫进来,身后还跟着好几辆马车,装得满满的,车轮都快被压得凹进去了。 “大哥,你和白大哥大婚,我也没什么好送的,这里都是些寻常用得着的东西,大哥不日就将出征,嫂嫂在京中若是出入不便,这些东西正好用得着。”太子殿下顿了顿,挥退属下,文雅俊秀的一张脸微微有些发红,低声对王鲲风道歉道—— “大哥,当日正阳宫那件事情,还望你不要怨怪母后,母后当时也是惊吓过度……” “惊吓过度?皇后娘娘毫髮无损,大嫂却差点殒命当场!”三郎提到这件事情就忍不住生气。 “母后年纪大了,人也有些煳涂了,大哥,三弟,你们便看在她、看在她时日无多的份儿上,原谅她吧……”太子殿下哑着嗓子低声恳求道。 “皇后娘娘正当盛年,太子殿下怎能这般言语呢?”王鲲风皮笑肉不笑地应对道。 “大哥,当年你出生之后,母后为了尽快生下血脉纯正的子嗣,食用了过多的白纹贝,寒气入体,母后本是凡人,这些年即便仔细保养,到底伤了根本,只恐年寿不久……”太子殿下哑声道,“我不求大哥原谅母后,只是,大哥大婚之日,须得叩拜高堂,到时……” “你放心吧!那日乃是我与春笙大喜之日,我不会为难她的……”但是也不可能原谅她的所作所为。王鲲风冷着脸道,“时辰不早了,太子殿下早日回宫吧。” “多谢大哥!”太子殿下松了一口气,很快便带着人离开了。 太子殿下十分苦逼,单纯从情理上来说,母后当日差点害死白掌柜,如果换成是他,定然也不愿意大婚之日还要对意图谋害自己的人行叩拜大礼的。 可是,若是只叩拜父皇而忽视皇后,众目睽睽之下,让母后今后如何做人?父皇与宗亲又如何看她? 太子殿下十分担心大哥一时犯浑做出让大家下不了台的事情,特意选在这个时候上门来送礼,一来是真心想祝贺大哥,二来,也是希望能求得大哥原谅,大婚那日,好歹给母后留些颜面。 他也很不理解,明明母后平日里那般温和慈善,怎的每每遇到大哥的事情便忍不住刻薄了起来? 不过,太子殿下不理解,同样身为女人,贤妃却十分理解皇后娘娘的某些阴暗不堪与人言的内心。 “皇后姐姐又病了?呵!她这病得可真是时候,难不成是想让人嚼舌根,说清河郡王未过门的媳妇命硬,克了她这个婆婆不成?”贤妃冷笑一声,纤纤素手理了理鬓角。 贤妃这可真是误会皇后了,她这回不是装病,是真的被气病了。 “太子书房,果真藏着商侍卫的画像?”皇后眼神仿佛淬了毒一般,死死盯着跪在下首的一个翠衣宫人。 “回娘娘,千真万确!那画像太子殿下藏得极紧,若非殿下命人翻找从前的旧书信,奴婢们偶然翻了出来,只怕……” “那画像藏在何处?” “回娘娘,画像就在太子书房软塌后的暗格之中,南边儿数过去第三个格子里。” “行了!你速速回去,不要令人知道你今日曾经来过本宫这里。”皇后娘娘脸色苍白,气得几乎吐出一口血来,抚着胸口的手都忍不住颤抖起来。 她就说! 皇儿好端端的怎得竟不肯临幸那几个美貌宫人。 原来竟被外面的男狐狸精给迷住了心智! 好个商秋芦,真是该死!!! 她这辈子唯一的希望便是凤儿了,凤儿已然成年,却不肯临幸宫人,陛下也绝口不提凤儿的婚事,长此以往,太子无子,将如何在朝堂立足? 第73章 “阿青, 去!将阿丑唤来,罢了!别让他进来了, 告诉他, 今夜务必替本宫拿到太子殿下书房那副画,我倒要看看,我儿子心心念念, 连太子妃都不想要的男人,究竟长得什么狐媚模样!” “娘娘,那商侍卫,娘娘不是见过几次?”见自家主子都气煳涂了,旁边的嬷嬷出言提醒道。 “你不懂!”皇后捂着胸口喘不过气来, 她想起陛下书房里那幅藏得很好的龚侧妃的画像,男人就是这么贱!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从前龚侧妃还在王府的时候, 王爷对她虽然宠爱, 但也不至于越过她这个王妃。没想到她都走了这么多年了,陛下心里竟愈发的放不下了,放着满宫里的美人不看,偏要躲起来偷偷画那个女人的画像!如今更是把那个女人的儿子都给接回来了! 皇后每每想到这里便胸口发闷, 脸色苍白,握着凤座扶手的纤纤素手都忍不住颤抖起来了。 近来她越发爱坐在这凤座上了,仿佛只有这样,才能确定自己依然是那个宠冠六宫、一人之下的皇后娘娘, 而不是镜子里那个人老珠黄、头髮渐渐花白、皱纹也爬上眼角的老女人! “娘娘!”两个贴身宫人看到自家娘娘脸色煞白,忙着便要唤人去喊太医。 “回来!”皇后怒喝一声, 哇地吐出一口血,瞬间染红了明黄色的垫子。 “娘娘!”宫人们大惊失色,急忙围拢过来。 “闭嘴!若是让太子知道本宫病了,今夜……咳!今夜便不会出宫了……”皇后又吐出一口血来,纤瘦的手却死死抓住宫人,不让她们出去唤太医。 还是两个老嬷嬷知道自家主子的心,当下便命人清场,只说娘娘乏了,要歇息片刻,关起门来,先给娘娘找了清心丸服下,这才拧了热手巾给皇后敷在喉咙的位置,替她缓解喉咙的干痒。 “娘娘,院子里的人都下去了,娘娘放心,今天的事绝对传不到太子耳中,明日便是那讨债鬼大婚的日子了,按照规矩,今夜太子殿下必定会带着皇室宗亲的孩子们去给那讨债鬼暖屋,定然不会回来的。”嬷嬷一边给皇后顺气,一边将宫人们支开,凑到皇后耳边低语道,“不如老奴现在就命人去将那商侍卫唤来,只说娘娘要问话,这时辰,想来太子殿下已然出发去郡王府了。”
第153页 “去吧!不要打草惊蛇。”皇后勉强压抑住喉头的腥甜,一双早已布满血丝的眼睛狠毒地看着明黄色垫子上沾染的血色梅花,上天留给她的时间,真的不多了,她得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尽可能地替太子扫平登基之路上的障碍! 哪怕死,她也会是这个皇朝的太后! 她的儿子,必须要做皇帝! 而一个流芳百世的皇帝,是绝对不可以有一个男皇后的…… 太子殿下今天不知道怎么的,莫名其妙就觉得心里很乱,可是,父皇为了给大哥体面,特意命他带着皇室宗亲的未婚子弟去给大哥暖屋,大哥离家多年,若是新婚前夜连个替他暖屋的兄弟都没有,未免太过寒酸,他也一早便找了好些个和他私交不错的皇族子弟,大家约好了要去清河郡王府用晚膳,晚间还要去闹婚房,图个吉利。这样的场合,自然不适合带着商秋芦。 私心里,太子殿下也压根不想让商秋芦亲眼看到白掌柜大婚。捨不得是一方面,主要是自己心里堵得慌! 可是,眼看着快到出发的时辰了,太子殿下反而有些犹豫了。 “秋芦,不然你陪孤一同前去吧?”太子殿下看着站在那里面无表情的商侍卫。心里不由得有些气闷,这傢伙平日里都是有说有笑的,自从大哥和白掌柜来了皇城之后,整个人都跟变了一个人似得,简直就是一个行走的活死人! “殿下,这于理不合。” “算了!反正就一夜,你也别守在这里了,难得休息,自己出去逛逛吧,整天板着张脸给谁看?”太子殿下哼哼道,有些生气他这般冷淡的态度,拂袖而去。 走到拐角处,忍不住借着转弯的角度看过去,发现这傢伙竟然也转过头看了他一眼,顿时郁卒全消,美滋滋地露出修长白皙的脖子,不愧是当世大儒亲手教导出来的太子殿下,连走路的姿势都自带一股写意风流之态。 那个卖鱼丸的有什么好的?孤可是太子殿下!未来的帝王! 商秋芦你是眼睛瞎了吗? 睁开你的狗眼好好看看! 孤才是这天底下最好的男子! 卖鱼丸的能给你的不过是一个食铺掌柜,你若能哄得孤高兴了,什么王侯将相,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自以为被心上人偷看了的太子殿下,一脸愉悦地离开了。 他前脚刚走,还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正阳宫的大宫女便过来了,宣皇后娘娘懿旨,命太子宫侍卫统领商秋芦觐见。 许是为了令商秋芦放松防备,那大宫女还命人将皇后亲自挑选了赏赐给太子殿下的那几个美貌宫人也一起带走了,商秋芦讪然一笑,心想皇后娘娘也实在太过心急了,根本就不曾想过,陛下之所以不着急给太子殿下物色太子妃,一来是因为太子殿下刚成年,还要再好生养几年才会到适合孕育子嗣的年纪。 二来,陛下只怕早就看中了老太傅家的嫡亲孙女,只是那孙女今年才九岁,只怕还要好几年才能入主太子宫呢,而在那之前,陛下并不想让太子殿下过早拥有太多女人,伤了身子倒是其次,寒了老太傅的心才是最主要的。 可是现在,皇后虽然已经答应陛下不再介入太子妃的人选,到底还是心有不甘,想要在太子妃嫁进来之前,安置几个自己的心腹进去,将来也好与太子妃分宠,如此,她这个婆婆才能安心。 看到商秋芦毫无防备地跟着他们离开了太子宫,为首的大宫女在心里冷笑了一声,等娘娘找到了那副画,今日,便是你的死期! 整个后宫,有多少女人羡慕商秋芦,明明是个男子,却能堂而皇之地占据太子身边最得利的位置,晚间睡在碧纱橱外,是多少爬床宫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偏偏被这个总是冷着脸的商秋芦给夺了去! 一只不能下蛋的公鸡,即便是与太子殿下同塌而眠,又能有什么好的?被娘娘知道了,最后还不是一个死? 商秋芦离开太子宫之后,名唤阿丑的内监便悄悄潜入太子宫书房内,顺着那宫女的指点,果然在太子书房软塌后的暗格中找到了一卷人像画,打开之后,赫然便是穿着侍卫服、斜靠在榻上和衣而眠的商秋芦! 正阳宫内,商秋芦被传召而来,却听说娘娘要先召见几位宫人,让他在外面候着。 想到皇后心心念念便是让太子殿下宠幸这几个美貌宫人,试图抢在其他皇子之前让太子殿下拥有血脉纯正的子嗣这件心事,商秋芦只能恭敬地站在外面的走廊上,看着外面渐渐落下的夕阳。 过了今夜,那人就要成为清河郡王妃了。 这样也不错,那人一直以来,最大的遗憾,便是在这时间再没有别的亲人了,与郡王成亲之后,他便也有亲人了,他那么喜欢三郎,想来,婚后与小叔子的关系也会处理得很好。 这样就很好了啊! 那一对合福玉佩,是他特意订制了,请庙里的大师傅开过光的,能保佑他遇难成祥、一生顺遂,这皇城繁花似锦,却也暗藏杀机,只希望清河郡王能一生护着他,让他能过得如同在清河码头那般快活吧。 也不知道皇后娘娘与那几个美貌宫人都说了些什么,竟是半个时辰还没有一个人出来,中间倒是有正阳宫一个老太监进去了,怀里还拿了一个包袱,这老太监商秋芦也曾听说过的,手底下功夫不错,是皇后麾下一条十分忠心的狗,平日里不显山露水的,但凡皇后有什么大事,定然会让他亲自去办。 直到这是,商秋芦才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可是,他察觉得太迟了…… 正阳宫大殿的殿门,悄无声息地从里面打开了,皇后身边那个瘦巴巴的老嬷嬷板着脸走了出来:“商侍卫,娘娘有请!” 不知道为什么,商秋芦突然心头勐跳,那富贵繁华的正阳宫大殿殿门,此时此刻,竟像是通往阎罗殿的黄泉路一般,在暗卫营多年的直觉,告诉他千万不可进去! 可是,作为太子殿下的侍卫统领,他不得不听从皇后之命。 “商侍卫,请吧?” 清河郡王府内,此刻,华灯初上,盛大的宴席尚未开始,太子殿下带着皇室宗亲的子弟们正在新郎官的屋子里喝茶,屋子里人声鼎沸,太子殿下却无端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总感觉自己好像有什么东西丢了。 “太子殿下可是身体不适?”旁边一个亲王世子看到太子殿下脸色有些发白,忍不住开口问道。 “殿下不如去内间歇息片刻?” “不了,孤突然想起来宫里还有事,先告辞了!”太子殿下勐然起身,差点撞翻了桌上的酒壶。 王鲲风眉梢狠狠跳了两下,若不是知道自己这个太子二弟对自己还算不错的,他差点以为今天他是来故意砸场子的了。 如今的习俗,新郎官结婚前夜,本家和亲戚家的同辈男子都会来陪新郎官度过成亲前的最后一个属于单身狗的日子,只不过这里可没有后世那么多花样,只是大家聚在一起,说些和成亲有关的话题,陪新郎官喝几杯,酒壮怂人胆,顺便为第二天迎亲做准备,咳!新娘子的娘家人可是预备了许多关卡等着他们去闯呢~
第154页 所以,皇帝让太子殿下召集了这么多宗亲权贵子弟来给大儿子撑场面,也是给他长脸的事情,太子殿下早退,让围观众人忍不住心下纳罕,却不敢去多说什么,再看了看坐在主人位置上的清河郡王,传闻中这位同样的皇后嫡出的半妖郡王,和太子殿下其实关系并不好?嫡出却没有继承权的半妖长子,和同样嫡出却血脉纯正的次子,一看就是很有故事的关系啊! “去查查,太子宫到底出了什么事?”王鲲风藉口更衣走到后面,找到心腹吩咐道。 虽然看这个亲生弟弟各种不顺眼,但是,好歹他对自家河蚌有过救命之恩,猫爷自诩恩怨分明,如果太子殿下真的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麻烦了,他也不介意出手帮一把。 就当是替自家河蚌还了这个恩情了。 救命之恩神马的,一听就是要以身相许的,他可不高兴自家河蚌和别的男人维持这种关系……亲弟弟也不许! 正阳宫内,皇后娘娘冷笑着,将阿丑在太子书房找出来的那副画像扔到商秋芦脚下。 “好一个忠心耿耿的商侍卫!”皇后娘娘阴狠的目光仿佛会吃人一般,恨不得将眼前这个瘦弱清隽的少年活活撕成碎片! 他怎么敢?! 那是她寄予了一生希望的太子殿下!她九死一生、拼了自己后半生的健康才换来的血脉纯正的皇室继承人! 皇后气得浑身发抖,颤抖着唇说不出话来,陛下若是知道凤儿喜欢男子,喜欢的还是商秋芦这般低贱的男子,今后太子怎么办?谁家还肯把好好的贵女嫁给太子? 陛下正当盛年,后宫可还有不少血统纯正的皇子…… 皇后牙根咬得咯吱作响,恨不得择人而噬。 看到画像的瞬间,商秋芦浑身血液仿佛冰冻了一般,那副画像,真是他这辈子最好看的画像了,一笔一划间,都透露了画作者的心意。 商秋芦天赋奇高,又在太子殿下左右伺候,都不必看上面的题字,都知道这幅画定然是太子殿下亲手所绘。 原来,自己在太子殿下那个小猫崽子眼里,竟是这般俊美出尘吗? 他这样的人,怎么配? 微微苦笑一声,商秋芦蹲下来,将那捲画像拾起来,仔细地掸了掸上面不存在的灰尘,慢慢打开欣赏了一番,嘴角渐渐浮起一抹浅笑。 他知道,他今天应该是必死无疑了。 不过,在临死之前,能够看到这样一幅画像,这辈子也不算亏了。 毕竟,这应该是他人生中第一幅,也是唯一一幅画像了。 “你还敢笑?阿丑!”皇后勃然大怒,一个眼神扫过,那个叫阿丑的内监飞起一脚,将商秋芦揣倒在地,商秋芦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却死死抱住那一卷画像不肯松开。 嘴角溢出的鲜血,染红了白皙秀挺的下巴,那双明亮的眼睛却仿佛闪着光。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见到太子殿下的那天,那只可怜又倔强的走失小猫,就那么直愣愣地看着自己,那时候的自己,踌躇满志,希望将他作为自己翻身最大的筹码,拼死救下他,不过为的是自己的前程罢了。 可是,这个傻子,明明知道自己在利用他,还甘之如饴地任由他利用,给他能给予的所有,扪心自问,他又何尝没有想过,他这般宠着自己,怎么会毫无缘由? 不过是明知不可为,索性便藏在心里罢了。 正如他心底最深处藏着的那个人。 明日,便是那人的大婚之日了,好可惜,他只怕等不到天亮了。 还有那只傻猫,若是回来见不着自己,也不知道会不会派人寻自己,还是不要寻了吧,那傻猫对皇后素来恭敬,极少驳回皇后娘娘的话,想来,也不至于为了他这样的一个低贱之人,与皇后闹出什么不愉快吧? 也不知道自己死后,能不能得一块葬身之地,不过,以皇后对他的恼恨,只怕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弃尸荒野吧?又怎么会命人好生安葬了自己呢? 真是没想到,他处心积虑,甚至不惜伤害那个唯一肯毫无回报地对自己好的河蚌精,到头来,竟落得一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还真是……报应啊! “商侍卫,证据确凿,依老奴看,你也别砌词狡辩了,老实交代吧,你是如何勾引太子殿下,引得殿下碰都不碰娘娘赐下的几个宫人的?”皇后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了,旁边的老嬷嬷便代为开口审问道。 “属下实在不知嬷嬷所言何事,至于勾引太子殿下,属下这般相貌,又岂能抵得上贵人们的国色天姿?不过,太子殿下与娘娘母子情深,娘娘难道从不曾察觉太子殿下喜欢男子这件事?还是说,太子殿下与娘娘,实非娘娘所想那般亲密无间?” 商秋芦微微垂眸,今日必死无疑,他也懒得再在皇后面前敷衍了,左右是个死,如今就算他百般哀求告饶,只怕皇后也定不会放过他的,不如便在临死之前痛快一次吧! “放肆!!!”皇后大怒,商秋芦这句话,恰恰戳中了她心底最深的恐惧,她如今年老色衰,渐渐失去了陛下的宠爱,唯一的期盼和倚靠就是太子了,若是太子也与她离了心……皇后简直不敢想! “阿丑,教教他怎么对娘娘回话!”嬷嬷扶着皇后冷声道。 名唤阿丑的内监从袖中摸出一把锋利的匕首,面无表情地走了过来。 商秋芦方才一时不察被他得手,这次岂会坐以待毙?不待阿丑近身,商秋芦勐然将怀中画像丢了过去,阿丑习惯性地伸手接过,商秋芦一个旋身,几步踏上凤座,一把掐住了皇后的脖子。 两个嬷嬷吓得腿一软,又怕他一时失手伤了娘娘,只能松开了手,任由商秋芦掐着皇后的脖子站在凤座上。 “放开娘娘!”阿丑没想到这商秋芦竟敢在正阳宫劫持皇后娘娘,握着匕首的手心瞬间吓出了一手冷汗。 谁也没想到商秋芦竟然有胆子敢劫持皇后,一时间,整个正阳宫大殿寂静无声。 “娘娘,属下无意冒犯您,只是,属下心知今日必死无疑,然,有些事情,若是今日不说出来,属下,死!不!瞑!目!”商秋芦冷笑一声,掐着皇后脖子的手紧了紧,“请娘娘下令,让这位内监大人,还有御林军都退到大殿之外!” “你、你敢劫持本宫?本宫要将你满门抄斩!”皇后从小养尊处优,生平第一次被人掐着脖子,感受到死亡的威胁,一时间吓得都忘记吐血了,颤抖着威胁道。 “满门抄斩?娘娘莫不是年纪大了,记性不好了吧?属下无父无母,在王府暗卫营长大,哪里来的满门给您抄斩呢?” “您还是赶紧让他们退下罢,不然我这一紧张,手一抖,反正今日必死无疑,拉您这位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垫背,死也值了!”商秋芦冷笑一声。 他摆出这幅大不了同归于尽的姿态,果然吓住了大殿内的众人,皇后也有些害怕起来,这商秋芦平日里看着温和斯文,实在是个心狠手辣、做事不讲常理之人,若是他真的拼着鱼死网破,他死了就罢了,皇后自己可捨不得死,她还没有看到她的太子娶妻生子,还没有做皇太后、太皇太后呢。
第155页 “退下!”皇后颤声吩咐道,一道暗示的眼神随即扫了一眼站在对面的阿丑。速度很快,可是,跟了皇后许多年的阿丑,却是瞬间就明白了皇后的意图。 “等等!”商秋芦微微一笑,“还请两位嬷嬷,将这四面的门窗全部打开!” 商秋芦自己便是暗卫出身的,又岂能不知道这其中的猫腻?隔着一道门窗,谁知道外面有没有埋伏着擅使暗器的人?他没想过要挟持皇后逃出皇宫,这不现实,可是,也同样不想死得不明不白。 要死,也要他自己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 皇后又怎么了?他的命,是他自己的! “商秋芦,你到底想做什么?你想活下去?本宫可以答应你,只要你放弃如今的身份,本宫可以命人送你出宫!”皇后娘娘见最后一道安排也被商秋芦识破,一时间也有些胆寒,这商秋芦,果真不愧是从王爷手底下出来的暗卫,心思缜密到令人害怕。 她方才就该在他进来的那一瞬间,就命人将他乱箭射杀! 第74章 长长的宫道上, 太子殿下带着一队侍卫,策马狂奔, 急促的马蹄声在暗夜中搅乱了满宫人的心。 “殿下!入夜策马御道, 陛下怪罪下来~”策马紧跟在太子身边的一个侍卫忍不住出言提醒道,入夜后,按宫中的规矩, 这宫道上若非紧急军情,又或者是朝中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是绝对不可以擅自策马狂奔的,若是惊扰了陛下,只怕连太子殿下也要受到责罚的。 “父皇若是怪罪下来, 孤一力承担!”太子殿下抿着嘴,不知道为何, 今夜总觉得心神不宁, 一颗心跳得厉害,总想着要回宫看一眼,看什么?他不知道。但是,要让他留在大哥府上住一夜, 只怕他这一夜都别想安眠了。 “商秋芦,你到底想说什么?”皇后娘娘眼睁睁看着嬷嬷和宫人们将正殿门窗打开,没有了藏身之处,阿丑也不敢令人靠得太近, 夜色正浓,正阳宫内却是灯火通明, 院子里安静得可怕。 皇后没想到自己精明了一辈子,到头来竟然被一个毫无根基、如蝼蚁一般的小小侍卫也制住了,一时间脑子里嗡嗡的,连寻常端着的正宫皇后的谱儿都忘了。 “娘娘无需紧张,属下只是有几句心里话,从前碍于尊卑上下,不敢与娘娘分说,今日我大限将至,也顾不得那许多了,索性一股脑的说个痛快,也省的黄泉路上一个人憋屈!”商秋芦笑了笑,掐着皇后的手却没有丝毫放松,另一只手捻了桌案上精緻的点心吃了两口,这才慢条斯理地开口道—— “娘娘,您知不知道,作为一个母亲,您真的是一败涂地!您不了解您亲手养大的太子殿下,您以为太子殿下偷偷画了属下的画像藏起来,便是起了什么不该有的心思?那未免也太看低了太子殿下。” “殿下对陛下与您,素来恭敬孝顺,从无悖逆,更不会为了他心里那一点点不可能的心思,违逆您与陛下,置您与陛下对他的殷殷期待于不顾,殿下既然决定藏起画像,便是已经放下了对属下的那点不堪与人言的心思了。” “所以,您又何必急于让属下去死?您就不怕,属下这一死,反倒是让太子殿下从此念念不忘吗?” “放肆!太子岂为为了你这样一个低贱之人怨恨本宫这个母后?”皇后娘娘仿佛想到了什么,脸色瞬间煞白一片。 “好吧,就算属下这样的低贱之人,不值得殿下牵挂惦记,您仅凭一副画像,便要赐死太子身边最得力的侍卫统领,试问,陛下与太子殿下问起来,娘娘该如何交代?” “本宫赐死一个犯上的侍卫,难不成陛下与太子还要治本宫的罪不成?”皇后冷笑。 “怎么会?属下只是想说,您这样做,不但会令太子殿下心寒,只怕,陛下心中也会不满,属下贱命一条,自然不足为惧,可是,娘娘您呢?杀了属下,令陛下不快,令太子离心,只怕,这桩买卖,您怕是要赔本了。” “你!!!”皇后终于想清楚她方才一直内心忐忑的到底是什么了! 是了! 商秋芦不仅仅是太子身边的侍卫,更是陛下暗卫营出来的,也是陛下亲口答应赏赐给太子作为贴身侍卫的,说是陛下放在太子身边的眼线也不为过了……她就这般草率地将人赐死,陛下会怎么想? 皇后瞬间出了一身冷汗。 保养得宜的指甲,狠狠扣在凤座上,手背青筋暴起。已然不再年轻的脸庞,扭曲得几乎称得上狰狞了。 然而,到底是在王府后宅经营了数十年的女人,皇后只是惊惶了片刻,便立刻冷静下来,扣在凤座上的手也松懈下来,恢復了往常的云淡风轻—— “即便如此,本宫也有一百个法子,令你神不知鬼不觉地在这个世界上消失!”皇后冷然道。 “属下当然知道,这皇宫内院,想无声无息地让一个人去死,对于娘娘来说,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商秋芦冷然道,“今日挟持娘娘,属下也并曾痴心妄想逃过一劫,只是,想请娘娘看在陛下与太子的面子上,给属下一个体面的死法……” “太子殿下!”话音未落,太子王鲲凤带着一队侍卫闯入正阳宫。 正阳宫内,御林军刀剑相向,锋利的刀刃,在烛火的映照下,闪着噬人的寒光。 “凤儿……”皇后娘娘看着一脸冷肃的太子,心下不由得一阵惊惶。甚至于忘记了自己尚在商秋芦的劫持之中,挣扎着就想去拉了太子殿下解释。 看到太子来了,商秋芦不由得松开了禁锢皇后脖颈的手。 “御林军,拿下这逆贼!”阿丑带着人冲上来。 “谁敢动他?”太子殿下冷着脸甩开皇后伸过来的手,一把将商秋芦拽到身后。 “母后,不知商侍卫犯了什么错,竟劳动母后如此大动干戈?” “凤儿,你听母后说……”皇后见儿子神情不似往日,心知他这是起了疑心了,急忙开口解释道。 “皇后娘娘不过是‘偶然间’得到了太子殿下所画的一副画像,误以为属下勾引殿下误入歧途,这才恼怒不已,想趁殿下出宫之时,置属下于死地罢了。”左右也是撕破了脸皮,商秋芦素来都是自保为上,自然不肯在这种时候让皇后扭曲事实,反正他早晚要死,那也不能让皇后有好日子过! 至于太子殿下疑似心仪于他? 那与皇后有什么干系? 他欠了太子殿下的,这辈子还不清,下辈子再还便是,至于皇后欠了他的,以他睚眦必报的性子,下辈子哪里等得了?必须这辈子先报了再说! “你闭嘴!”皇后目眦欲裂,简直想手撕了商秋芦,却悲哀地发现,她视若生命的儿子,已经将这个犯上的贼子牢牢护在了身后。 “画像呢?”王鲲凤神色复杂地看了皇后一眼。他知道母后在自己的太子宫里安排了些人手,从前不过觉得这是母亲对自己的过度保护,可是现在看来,那些人,到底还是母后的人,他生平磊落坦荡,唯一要藏匿起来不可为人知的,就只有那一段暗藏在心中、没有一丝希望的爱恋了。
第156页 如今,母后是连这一丝丝念想也不给自己留下了吗? 皇后藏在广袖下的双手死死攥紧,她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她知道儿子的性格,她的凤儿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从来不肯令无辜之人替他受过,这也是陛下最欣赏他的地方,一国储君,最重要的便是有担当! 从前,皇后最欣赏儿子的便是这一点,可是现在,她最怕的也是这一点。 “殿下要的画像,想来便是属下手里这幅吧?”商秋芦将掉落在地的画像捡起来,笑眯眯地展开了一半,恰好露出自己那张脸来。 “秋芦,我……”太子殿下乍然在心上人面前被戳穿,忍不住便有些心慌意乱起来,一想到今天母后的所作所为,还有正阳宫外那持刀以待的御林军,不用猜都知道,一切都是自己偷偷画的这幅画引出来的。 如若今夜他没有及时赶到,会不会就因为自己这幅画,害了商秋芦?这后果他想都不敢想! 太子殿下羞愧得几乎不敢去直视商秋芦那双明亮好看的眼睛。 这一切都是他的疏忽大意造成的,差一点……他就害死商秋芦了! “殿下,这画像属下可不会还给你的,属下这辈子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有人替我画像呢,属下要留着今后做陪葬用!”商秋芦笑眯眯地将画像重新捲起来,郑重塞入怀中。 太子殿下脸一红,苦涩的心却仿佛瞬间如跳入一汪温泉,熨帖而又温暖。就好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一般,费尽心思给心上人画了一幅画像,本以为没有机会送出去,却没想到意外得了心上人的欢心……大殿内,刀锋冷肃,太子殿下脸上的笑意却怎么也止不住,一颗心都快要融化在商秋芦那难得一见的温暖笑容里了。 这真是他这辈子最开心的一刻了。 他知道,他对他,应该也不是全无感觉的。 皇后看着儿子那一脸甜蜜又带着淡淡羞涩的表情,一瞬间恨得差点咬碎银牙,攥在掌心的指甲,刺破了手心,却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和她内心的愤怒比起来,这一点点疼算什么? 不过—— 皇后冷笑一声,不管今日是为了何事,商秋芦劫持她这个皇后的罪名是跑不掉的了,陛下绝不会为了这样一个低贱的侍卫伤了她这个正宫元后的颜面的,无论如何,商秋芦今日都必死无疑! 只要这个贱人死了,她的皇儿总不会不要她这个母后吧?就像他那个虚伪的父皇一样,心里再惦记着为了儿子抛弃他的龚氏,到头来,还不是要立她为皇后? “母后,此事儿子改日再与您分说,一切都是误会,秋芦也是为了自保才犯上的,儿子回去便狠狠责罚于他,还请母后看在秋芦对儿子的救命之恩上,便饶了他这一次吧?”太子牢牢抓着商秋芦的手腕不放,仿佛这样便能给予他最大的保护。 “殿下!方才这逆贼劫持娘娘,意图对娘娘不利!娘娘可是殿下的亲母!”皇后没有说话,跟着她几十年的老嬷嬷却忍不住跪了下来,语气中带着浓浓的谴责,“殿下为人子,竟然不懂得孝顺自己的母亲了吗?娘娘为了殿下,吃了多少苦?!” “母后对儿子的生养之恩,儿子会用自己的所有来报答!只是,秋芦是无辜的,他并不知道儿子对他的这份心思……也请母后看在他毫不知情的份儿上,便原谅他这一次吧?千错万错都是儿子的错,父皇若是因此责怪下来,有任何的责罚,儿子愿领!”太子殿下定定地看着皇后,做了这么多年母子,他再了解不过母后的心思了,此刻不发难,不过是不想破坏自己在他心里好母亲的形象,劫持皇后的大罪,无需母后亲自动手,只需命人透露给父皇,父皇自然容不得这样的奴才,一言不合便劫持威胁主子,这样的奴才谁还敢要? 商秋芦一路从王府暗卫营出来,知道不少父皇手底下的秘辛,一旦被父皇捨弃,留给他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死! 太子殿下用眼神告诉自己的母亲,放过商秋芦,大家一切安好,若是她敢用别的什么手腕伤了他,那他这个儿子,定然会在父皇面前替商秋芦扛下一切罪责! 情,因他而起;孽,也该他来还! “王鲲凤!”皇后读懂了儿子眼中的深意,瞬间失控大吼。 “母后!”王鲲凤寸步不让,事关商秋芦的性命安危,别说因此触怒母后,便是丢了他这个太子之位又如何? “又或者,儿子亲自去找父皇请罪,请父皇褫夺了儿子的太子之位?”王鲲凤抛出了他最后的杀手锏。 他知道,母后捨不得! 果然—— “滚!都给本宫滚出去!”皇后娘娘丢掉了最后一丝理智,随手抓起桌案上的茶盏丢了过来,已经微凉的茶水泼在王鲲凤脸上,白皙俊秀的脸庞沾了几片茶叶,看起来有些狼狈,他却笑得十分开心。 他知道,母后终于还是捨不得了。 捨不得他的太子之位。 捨不得……未来的太后之尊! “殿下……”商秋芦没想到今夜自己还能活着走出这正阳宫,一时间有些怔忪。 难得见到他这般发呆的模样,太子殿下有些好笑,又有些心酸,还有一丝忍不住的后怕。 差一点点,他们就要阴阳两隔了。 “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随孤回宫?孤方才一路赶回来,连晚膳都不曾用!回去陪孤用膳!”太子殿下一把抓住了商秋芦的手腕。 “秋芦领命!”商秋芦微微一笑,罕见地没有挣脱他的手掌,顺从地让他拉着自己,一路向太子宫走去。 怀里鼓囊囊的,正是那副差点要了他的命的画像。 然而,他们到底高兴得太早了。 正阳宫发生了劫持皇后这样大的事,皇帝岂会收不到一丝风声?太子殿下拉着商秋芦刚走出正阳宫,便看到父皇身边的大内监福双带着一队御林军守在门外的走道上,寂静无声。 很明显是陛下的旨意,不希望今晚的事情闹得太大,一国之母深夜被男子劫持,传扬出去,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总归是一件不体面的事情。 不过,正如皇后对这位陛下的了解一样,不管因何缘故,身为奴才,劫持威胁主子,便是不可饶恕的死罪!此例若开,今后还不知道有多少奴才会效仿呢,他们做主子的,身边最亲近的不是自己的亲人朋友,而是这些贴身跟着的奴才,若他放过商秋芦,今后那些奴才们有样学样,那还了得? “太子殿下,商侍卫,陛下有旨,宣殿下与商侍卫觐见。”福双拱手道。 王鲲凤眉心一跳,紧紧抓着商秋芦的手瞬间出了一手的冷汗。 方才他与母后据理力争,甚至利用母后对他的宠爱威胁母后,不过是因为他知道,母后无论如何都捨不得伤害他罢了。 可是,此事若是被父皇知晓…… “殿下,走吧,别让陛下久等。”商秋芦笑了笑,却并没有挣脱太子握着他的那只手。 因为他早就知道,这个世界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第157页 能在临死之前,被一个真心喜欢自己的人牵着,怀里揣着自己这辈子画的最好的画像,甚至于还能得到陛下赏赐的一个稍微体面点的死法,他已经知足了。 “秋芦,你别怕,有孤在!”太子殿下紧紧抓住他的手,心里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大不了,他就不做这个太子就是了,太子不可以娶男妃,亲王、郡王总可以吧?大哥也是郡王,不是明日就要与白掌柜成亲了吗? 只是,想到这里,太子殿下心里有些觉得对不起大哥,大哥好不容易回来了,好不容易可以和白掌柜成亲了,今夜出了这档子事,只怕,无论是父皇还是母后,明日都没甚么心情去替大哥主持婚事了吧? 太子带着商秋芦过去的时候,恰好遇到贤妃从大殿内走出来,明日便是清河郡王大婚了,陛下方才命人宣召她过来,说是皇后突染疾病,明日只怕无法亲自出席清河郡王的大婚,命她准备一番,明日陪陛下同往郡王府,清河郡王对三郎有养育之恩,长兄如父,贤妃作为长辈去帮忙张罗婚事也是理所应当的。 “太子殿下,这么晚了,怎么今夜不歇在郡王府中?”贤妃也知道太子带着宗亲子弟去给清河郡王贺喜去了,按理今夜应该住在那边,明日陪清河郡王一同迎亲才是,怎么这么晚了还回来了呢? “贤妃娘娘,孤有要事回禀父皇。”太子不欲多说,贤妃也急着回去挑选明日参加婚宴的衣裳,便告辞离开了。 “挟持皇后,威胁母后!你们两个,好大的胆子!”皇帝已经知道了今夜在正阳宫发生的事情始末,见他们进来,还手牵着手,顿时勃然大怒,一个茶盏飞过来。 商秋芦勐地挣脱了太子殿下牵着他的手,飞身挡在了太子面前,大力投掷过来的茶盏,瞬间砸破了他的额头,鲜血如注,他却不敢去擦,只是踩着碎瓷片默默跪下。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的不讲道理,哪怕是主子的错,但凡沾上一点,就都是他们这些奴才下人的错了。更别提太子殿下素来品行高洁,满朝文武谁不称赞?如今竟喜欢上了他这样低贱的奴才,只怕在陛下眼里,他才是那个勾引坏了他儿子的贱人吧? “父皇!一切都是儿子的错!与商侍卫无关!”太子殿下也噗通一声跪下,顾不得膝盖被碎裂的茶盏碎片扎破,匍匐上前,跪在皇帝面前急切解释道,“儿子恋慕商侍卫,然主僕尊卑有别,从不敢妄想的,只是偷偷画了一幅画像藏在书房,却没想到被母后发现,这才惹出今天这些事来,千错万错都是儿子的错,商侍卫他什么都不知道!” “知道不知道的,主子责罚,奴才就该领着,他竟敢劫持皇后,便是死罪无赦!”皇帝真正愤怒的是这个。老实说,如果太子真的喜欢这个侍卫,身为父皇,他若是高兴,也不是不可以将商秋芦赏赐给太子,不能为妃,做个身边伺候的玩意儿也无所谓,堂堂太子,难不成连个玩意儿都养不起? 他真正愤怒的,是商秋芦竟敢以奴才的身份劫持主子!此风断不可涨! “父皇!父皇要杀要剐,儿子绝无怨言,只求父皇饶了秋芦!”太子知道这件事情触了皇帝的逆鳞,也不敢辩解什么,只希望能保住商秋芦一命,哪怕是流放三千里……凭着商秋芦的身手,自保是没问题的,等往后事情淡下来了,他再想法子将他救出来便是。 “陛下,太子殿下,属下自知死罪难逃,只求陛下看在属下往日做事勤勉的份儿上,赏属下一个体面的死法!”商秋芦俯身叩拜道。 能在临死之前,见一见这只傻猫,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一个人喜欢着自己、惦记着自己的,他也算没白来这世间走一遭了。 “商秋芦你给我闭嘴!”太子殿下恨恨道。父皇本就不想留他一命,他还这么说,难道是怕自己死得太慢了不成? “好!不愧是朕的暗卫营出来的,有骨气!来人,赐酒!” “父皇!”太子殿下肝胆俱裂,失声喊道。 “逆子!滚一边去!这奴才胆敢挟持你母后,你竟护着他?身为人子的孝道呢?”赐死一个奴才,原本不是什么大事,皇帝亲自关起门来,便是想给太子留些颜面,没想到这孩子竟丝毫不领情,实在是令人恼火! 毒酒早就备好了,两个内监端了出来,斟好酒,放在盘中递到商秋芦的面前:“商侍卫,陛下赏赐的御酒,请用吧!” “商秋芦!不许喝!”太子站起来想冲过来,却被早已守候在侧的侍卫们团团困住。 “太子殿下,夜深了,早些回去歇着吧!今夜起,秋芦再不能替殿下守夜了。”商秋芦微微一笑,空出来的一只手捂着胸膛的位置。 那里,藏着他这辈子最珍贵的一幅画像。 想来,陛下看在他从容赴死的份上,应该会允他带着这幅画像下葬的吧? 骨节嶙峋的手,端起了小巧的玉质酒杯。 第75章 “秋芦!!!”太子殿下眼睁睁地看着商秋芦喝下了那杯御赐的毒酒, 脑子里嗡的一声。 这一刻,他忘记了母后对他的殷殷期待, 忘记了父皇对他的敦敦教诲, 忘记了自己肩负的整个皇朝的责任……他只知道,他最爱的那个人,因为他的贪心, 他的无能,在他的面前,被父皇赐死了! 是他害了他! 在他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他的时候,为什么要让人知道他那些阴暗的不堪与人言的恋慕?! “秋芦……” “陛下,夜深了, 请容属下送太子殿下回宫歇息吧?”商秋芦的嘴角溢出一丝黑血,挣扎着站了起来, 看着太子殿下笑得十分温暖。 就像春日的夕阳一般, 仿佛要在落山之前,燃尽最后一丝暖阳。 “好!好~我们回去!”王鲲凤踉跄着挣脱侍卫们的围困,跑到商秋芦身边扶住他。 皇帝到底还是赏了他这个最后的体面,命人给他预备的是慢性的毒药, 不至于当场毒发身亡,大约,也是不想脏了他这大殿吧? 毕竟只是一个低贱的下奴,连在金殿上撞柱子的资格也没有的。 王鲲凤半抱着商秋芦, 感受着他身上飞速消失的体温,知道他快要撑不住了, 他不想让他死在这个冰冷的皇宫里。 他要带他回家! 他甚至不敢对他的父皇流露出一丝丝的怨恨,因为,那样只会让商秋芦真正的死无葬身之地!他知道,无论是父皇还是母后,都会将他所做的一切,加倍地施加在商秋芦身上。 他已经害了他一次了,不能再害他一次。 路过那端着毒酒的内监身边的那个瞬间,太子殿下盯着商秋芦喝过的那个酒杯看了一会儿,就在内监两股战战恨不得自己喝了那毒酒、以免太子殿下一个冲动抢夺毒酒的时候,太子殿下转过身去,扶着商秋芦再次跪拜下来—— “父皇!儿臣跪求父皇开恩,赏秋芦一个安葬之所!”太子确实很想跟着商秋芦殉情,可是,他知道,他若真这么做了,只怕父皇盛怒之下,会将商秋芦千刀万剐,死也不得安生。
第158页 殉情很容易,一杯毒酒罢了。可是,他却害怕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害得商秋芦连死后也不得安生,皇帝见儿子盯着那毒酒看了一会儿,也担心太子一时想不开会做傻事,听到他只是要求给商秋芦这个贱奴安葬之后,暗暗松了一口气,点头应下了。 到底是亲生的儿子,哪怕恨得牙痒痒,也是捨不得他去死的。 “好了,秋芦,我们回去吧。”太子殿下扯出一个极为难看的笑容,从袖中摸出帕子来,仔细给他擦掉了嘴角溢出的黑血。 商秋芦已经走不动了,腹内开始剧痛起来,豆大的冷汗从额头冒出,浑身忍不住的颤抖起来,他知道,自己喝下的毒酒,发作了。 “来!从前是你抱着我离开清河的,今天算你运气好,孤正好要练练臂力,便拿你做个石钟吧!”太子殿下弯下腰,将商秋芦拦腰抱起,他曾在梦中无数次梦到过这样的场景,他抱着他,他搂着他的脖子,可是,梦中的商秋芦,比现实中的重多了。 “怎的瘦了这么多?做石钟都不足斤两啊!”太子殿下笑了笑,比哭还难看。 “属、属下的辣、辣酱吃完了,其他的菜餚……不、不下饭~” 商秋芦一开口,腹中被毒酒灼烧的黑血便忍不住的溢出来,滴答滴答地滴落在漫长的宫道上,宫道两侧的宫墙上,桃李芳菲,花香醉人,今夜,这花香中却沾染了一丝腥臭,那是毒酒灼烧五脏六腑的味道。 王鲲凤抱着商秋芦精瘦的身躯,将头埋在他颈侧,潸然泪下。 “殿、殿下,上、上御辇吧?”商秋芦轻声在他耳边说道,“明、明日,殿、殿下还要陪、陪清河郡王迎、迎亲,不、不可劳累过度!” “不要御辇,孤喜欢抱着你!”太子殿下像往常一样任性地反驳道,抱着商秋芦的手臂愈发的收紧了。 “如此,有劳殿下了。”商秋芦咳出一口黑血,腥臭的血顺着下巴一路蜿蜒到了太子殿下的胸口,素来喜洁的太子殿下却毫无所觉,只是一步一步,稳稳噹噹地抱着他向前走。 “殿下,属下死后,可否安葬在十里坡那棵大槐树下?”仿佛吐完了腹内的毒血一般,商秋芦说话比方才顺畅了许多。 心知他这是迴光返照了,太子殿下心内大恸,却强忍着哀痛,勉强扯了扯嘴角,“槐树有甚么好的?不若孤替你种上满园的秋菊?你不是最爱那一抹秋色吗?也与你这名字相衬。” “殿下何曾见过菊花成精的?”商秋芦无力地将头靠在太子殿下胸前,低声说道,“我听说槐树长到年岁,便可成精,你将我埋在那老槐树下,说不定许多年后,我便成了槐树精了。” “你们妖族,寿命漫长,到那时,我也成了妖精,也不知你是否还认得出我来?” “你化成灰孤也认得你!”太子殿下噗嗤一笑,眷恋地将他抱紧了些,“那老槐树身上都是虫洞,有甚么好的?回头我命人寻一棵最大最好看的槐树,栽在别院后面的院子里,那院子虽小,却离皇城最近,往后我日日都可去看你。” “殿下这是,要亲手养大秋芦?”商秋芦已经没有力气笑出声了,只能勉强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来。 “待你化形为人那日,记得唤孤一声父亲!也不枉我辛苦将你浇灌长大。”太子殿下被想像中两人隔世重逢的场面,顿时噗嗤一声笑了。 是啊,妖族寿命漫长,一定有别的法子可以让他的侍卫重生归来的!十年、百年、千年,他都可以等! “好!那我要开着红色花的槐树,听说,咳!听说开着红花的槐树更容易成精。”商秋芦说话的声音渐渐低了下来,几乎是用呢喃的音量,几不可闻地嘆息一声,“殿下,若是当初……你可愿、可愿与我留在清河?” 不知道为什么,在生命即将结束的这一个瞬间,商秋芦突然就想到了清河码头,想到了在白家食铺做二掌柜的那段时间,每天忙着拆鱼头、噼柴、烧饭,日子虽然辛苦,赚的也是些散碎不值钱的铜板,可是,那竟是他这短暂的一生最值得回忆眷恋的时光了。 他后悔了。 当年,若非他利慾薰心,想借着救下世子爷的大功劳往上爬,抹平身份的污点,又何至于放弃那般宁静美好的生活,来到这波谲云诡的皇城呢?如今命归黄泉,也不过是他自作自受罢了! “那时的我,应该不会与你留在清河码头,不过,今日的我,荣幸之至!”太子殿下听着怀中说话的声音渐渐虚弱下来,知道他时间不多了,夜幕下的宫道,惨白的月光从墙头树梢的缝隙处撒下来,投下斑驳的阴影。 借着那阴影的遮挡,太子殿下低下头,在那已然变得冰冷的额头,眷恋地亲吻厮磨着,热烫的唇印在冷白的额头上,仿佛这样便能将自己的体温借出去一般,徒劳无功。 商秋芦苍白的脸上,挂着一丝满意的笑容,骨节嶙峋的手再也抓不住太子殿下的衣襟,无力地低垂下来。 “来人!速持孤的手令去橘园找白公子,就说故人将逝,请白公子务必来见他最后一面!”太子殿下无奈地看了怀中人一眼,到底,还是捨不得他带着一点点遗憾离开啊! 白春笙正在橘园被一堆侍从围着试穿大婚的衣裳,他以为成亲当日只需要穿着那套御赐的带着品级的诰命服就行了,没想到还有拜堂之后在婚房内要换的衣裳、圆房的时候要穿的小衣裳、成亲第二日拜见翁姑(帝后)的衣裳等等,每一套衣裳都带着各自应有的配饰,连所用的帕子都是不一样的,头冠也有好几个,两套换下来,他就有些头晕眼花,恨不得逃婚算了。 正在头疼的时候,外面隐约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过了没一会儿,橘园的管事便带着太子殿下的贴身侍从进来了。 听来人说太子身边的商侍卫“突染重疾”,请他去见故人最后一面的时候,白春笙眉梢勐地跳了两下,心下微沉,总觉得事情不像这个侍从说的那么简单,皇家内院,什么“突染重疾”,不过都是弄死一个人的藉口罢了,以前那些宫斗剧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 担心商秋芦招惹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白春笙匆匆对王鲲风派来留在他身边伺候的人说了一声,又带了几个信得过的人,一路跟着太子的侍从进宫去了。 他也留了个心眼,虽然眼前这个侍从他也见过,确实是跟在太子身边寸步不离的心腹,可到底能不能信得过,会不会被人利用,他可不敢担保,还是找人去通知他家鲲哥保险一些,万一他被人诓骗了,鲲哥在外面还能想法子救他,明日便要大婚了,想来帝后也不愿意在这个时候看到他这个准新人“暴毙吧? 清河郡王府,王鲲风听到属下冒着宵禁的风险连夜来报,说是白春笙被太子殿下的人连夜请去了太子宫,顿时脸一黑。尼玛是谁说成亲之前不可见婆家人的?太子殿下这是怎么回事?什么故人“突染重疾”,非要让他家河蚌……等等!太子宫确实有个故人! 想到那个对自家河蚌黏黏煳煳的死密探,猫爷的脸更黑了。
第159页 不过,现在不是吃醋的时候,索性夜宴也到了尾声,猫爷便站起来,饮尽手中最后一盏酒,邀请前来替他庆贺的宗亲子弟在王府歇息一晚,按照习俗,这些“伴郎”明日一早是要陪着他一起去橘园子迎亲的,为了方便,一般头天晚上都是住在主人家的,宗亲子弟们大约做这种事情也不是一两次了,当下便站起来,跟着郡王府的下人们各自回房洗漱安歇不提。 反正太子殿下不在,他们与清河郡王也不是很熟悉,更别提喝醉了凑在一起做什么稍微带点恶趣味的小游戏了。 安顿好了这帮人,猫爷来不及洗漱,直接变成了一只猫,趁着夜色在屋檐上快速奔跑起来。 清河郡王府距离太子宫不算远,隔着三条街便到了。王鲲风赶到的时候,白春笙他们也刚到,太子派来的都是凡人侍从,白春笙也不会变成猫,一路上即便拿着太子的手令,也被巡查守夜的盘查了两次,因此便耽搁了些时间。 “鲲哥?你怎么来了?”看到自家猫爷,白春笙还是很高兴的,心里也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弯下腰将虎斑大猫抱了起来,摸了摸他被夜风吹得炸毛的毛脑袋,将满头的呆毛都给捋顺了。 “哼!哪位故人要死了?大半夜的将你带过来?”猫爷明知故问道。 “是商秋芦,算了,先进去再说吧,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白春笙嘆息一声,抱着自家猫爷跟着太子侍从进去了。 “大哥,白……嫂嫂,你们来了?”太子殿下抹了一把脸,撑着床榻站起来,大约是因为跪坐得太久了,腿麻了,还踉跄了两下,猫爷实在是看不过去了,忍不住走过去扶了他一把。 “秋芦这是怎么了?”躺在床榻上的商秋芦,和方才毒发的时候已经不太一样了,陛下到底是金口玉言,赏了他一个极其体面的死法,赐给他的毒酒,乃是宫廷秘制的一种毒液所配置,名曰“忘尘”,喝下这忘尘之后,初时呕出黑血,吐完之后,整个人面色平静,仿佛睡过去了一般,面容十分安详,死得也无声无息。 心知已经无法挽救,太子殿下方才在等待来人的时候,早已命人打了热水来,亲自替商秋芦擦干净身子,换上了自己最喜欢的那套月白色暗纹竹叶的外衫,头髮也梳理好了,戴上了太子殿下亲自从内库挑选的玉冠,商秋芦的容貌本就生得不错,这么一打扮,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孱弱的权贵家的小公子一般。 “秋芦悖逆皇后,被陛下赐了毒酒……”太子殿下冷然道,这会儿屋子里都是外人,太子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愤怒与怨恨,连父皇和母后都不叫了,直接叫人陛下和皇后了。 “怎么会这样?”白春笙吓了一大跳,王鲲风也忍不住皱眉,“好端端的,这傢伙怎么会得罪皇后?” 很好,看来皇后这个母亲做的真是如商秋芦所言,太失败了!两个亲生儿子,没一个喜欢她的。 以前的太子殿下或许还对自己的母亲十分敬重孝顺,可是,今夜之后,只怕太子与皇后这对母子之间,要划下一道不可弥补的深渊了。 “这些以后再说,秋芦昏迷之前,曾经说过很想念在清河码头生活的那段时间,还说想吃嫂嫂亲手做的炸酱面和拆烩鱼头盖浇饭……我知道他吃不到了,可是,吃不到,能最后看一眼故人也好。”太子殿下苦涩道。 白春笙听得心里难受极了。活了两辈子,这是他第一次直面朋友的死亡。或许,商秋芦从前与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确实是带着某些目的的,可是,那又如何呢?是人都有不得已却不得不去做的事情,就像上辈子,他为了家里租房子的事情,也经常请社区和城管的朋友吃饭喝酒一样,有些朋友是心之所向,有些则是利之所合,成年人的友谊,到底不如小孩子那般单纯。 可是现在,这个曾经无比熟悉、在一起杀鱼煮饭的朋友,马上就要死了。 白春笙看着那苍白得毫无血色的双唇,脑子里嗡的一声,身体下意识的反应甚至没有经过大脑,俯身下去,右手捏开商秋芦的嘴,左手牢牢撑在床榻边,被夜风吹的有些发凉的唇,毫不犹豫地贴了上去。 王鲲风:“!!!!!!” 太子宫众侍卫:“……” 卧槽!清河郡王他、他这是大婚前夜被绿了吗? 他们不会被灭口吧? 太子殿下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眉心勐地一跳,紧跟着一颗心也剧烈跳动了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嫂嫂这是在尝试救下商秋芦。 就连小心眼爱吃醋的猫爷,在短暂的震惊之后,也恼火无奈地扭过头去,不能阻止,就假装看不到好了! 他了解自家河蚌,绝不会做出当面轻薄他人,甚至当着他这个未婚夫的面亲吻其他男人这种事情的,招唿都不打一声就扑过去,十有八九是有救人的法子了。 只是,这种救人的法子,往后再不许用了!都是要成为郡王妃的妖了,岂能如此不守夫道?猫爷在心里气哼哼地想着,等此事了结之后,也不管婚前不能见面那一套了,他定要好好教训教训这只该死的河蚌,让他知道何谓夫道! 白春笙大约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动作很生疏,也很慢,但是,太子殿下惊喜地发现,他家侍卫哥哥的脸色,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復血色! 太子殿下喜形于色的时候,猫爷的脸色也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迅速便得黑沉沉的,好像真的被人在头顶栽种了一片青青草原的妒夫一般。 “咳咳~”伴随着商秋芦一阵勐烈的咳嗽,白春笙紧紧贴过去的唇终于松开,整张脸瞬间变得惨白,嘴角浸出一丝乌黑的血渍。 “该死的……你怎么样?”猫爷在见到自家河蚌嘴角的乌血那一刻,脑子里嗡的一声,方才的嫉妒瞬间烟消云散,一想到自家河蚌可能是将那个死密探体内的剧毒吸到了自己体内,猫爷一瞬间整个猫都不好了。 “我、唔……”白春笙勐地吐出一大口黑血,腿脚无力地软倒在自家猫爷怀里,脸色却比方才好了许多,“我、我没事,鲲哥,去、去外面,帮我找些干净的小石子回来,最好、最好是带着些稜角的,不要太尖锐的稜角。“ “你先告诉我,你要那个做什么?”王鲲风被他方才那么一吓,现在听到他说什么都感觉心惊胆战,这只河蚌胆子实在是太大了,竟敢替旁人吸取剧毒! “嫂嫂你没事吧?”太子殿下命人去唤了自己信得过的太医,这才转过头看着白春笙,一脸的担忧和感激。 若是可以,他也宁愿一命换一命,替商秋芦吸取剧毒,可是,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现在看来,他这位新嫂嫂,应该是有甚么属于河蚌一族的独特的解毒方式? “咳~也没甚么,”白春笙有些不好意思地干咳了一声,不自在地瞥了一眼自家猫爷,“方才形势紧急,我也来不及解释,我们河蚌幼年生活在水底,经常会误吞一些不好的东西,有的水草也有毒性,吞下去了,黏在身体里吐不出来,有时候便会吞些带着稜角的小石子,那些石子进入体内后,便会慢慢将那些脏东西裹在外面,有些珍珠便是如此形成的。”
第160页 “不过,这样吐出来的珍珠,最好不要拿来制药,有毒的……” “你等着!”知道找小石子是为了解毒,王鲲风急忙将他扶到座椅上坐下,自己亲自去后院寻了些带着稜角的小石头,仔细洗干净了,攥在手心拿了过来,“这些够了吗?” “应该足够了,三郎不是很喜欢玩弹珠吗?等过些时日,我将这些珍珠吐出来,便送给三郎……” “不行!”猫爷黑着脸将伸出去的手缩了回来,“我找的小石子,养出来的珍珠,自然是我的!” “好吧!”突然想起来,都是猫咪,自家猫爷应该也喜欢玩弹珠,河蚌精嘆息一声,伸手捻了那些小石子,慢慢吞到了肚子里。 “感觉如何?”猫爷不放心地盯着他。 “哪有这么快?起码也要一个多月呢。”白春笙拿了一杯茶慢慢喝着,吞石子什么的,若不是方才下意识里突然浮现出这一幕,他也没想到这个身体竟然还有这样神奇的本事,简直就是自带净化系统,圣母光环十分刺眼! 如果换成是其他不认识的人中毒的话,以白春笙的性格还不一定会圣母到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人,但是,秋芦毕竟算是他们的老朋友了,他没办法眼睁睁看着他就这么毒发身亡。 “嫂嫂,那秋芦他?”太子殿下冒着被自家大哥打死的危险忐忑问道,他知道自己这样有些不厚道,但是,此时此刻的他,迫切地想要知道商秋芦到底能不能顺利解毒。 果然,猫爷听到他只顾着问那个小密探的安危,丝毫不顾自家嫂嫂刚刚吐血,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放心吧,我方才已经将他体内的残毒都吸出来了,等下太医来了,让太医好好看看,时间拖得有些久了,可能脏腑会有些损伤,反正你也不差钱,多买些上等的解毒滋补的药材慢慢养着就是了,只要你那个母后不要他的命,他就死不了!”白春笙神色复杂地看了太子一眼。 第76章 太子殿下还算是有心眼的, 即便是那般紧张的时刻,命人去找自己私下交好的太医的时候, 也只是假託是太子宫的人非要来请的, 原因自然是太子一路抱着已经“暴毙”的商侍卫回去,恐怕伤了胳膊筋骨,便想请个太医回去看看。 这自然是表演给陛下和皇后的人看的。 实际上, 方才太子殿下已经藉口想单独陪陪已经死去的商侍卫,将闲杂人等全部驱逐了出去,此刻屋子里留下的,只有王鲲风夫夫和他心腹的几个侍卫。 那差点害了商秋芦的画像,到底是怎么从他的书房暗格, 悄无声息地到了皇后娘娘的手里,不用猜也知道, 这太子宫里, 应该有不少陛下和皇后安排的人手。 从前他心怀坦荡,对这些都无所谓,觉得爹娘安排些自己人在他身边,无非是担心他学坏罢了, 可是,从今天开始,一切都不一样了。 有时候,长大和成熟, 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就是那么一个瞬间, 突然觉得从前最信任依赖的父母亲人,可能也没办法一辈子靠得住,于是,为了守护自己最宝贵的人,或者梦想,不得不逼着自己长大,去接受一个可能不够完美、也有些残酷,但却可以让自己更加强大的新的世界。 王鲲风看到太子殿下那曾经纯净清澈的眼眸中闪现出的一丝狠辣与暴戾,微微撇了撇嘴:早干什么去了?既然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一个不该喜欢的人,要么藏起来别让人知道,要么就要做好被戳破的准备,这次若不是他家河蚌捨命相救,哼! 信得过的太医很快便过来了,带了一堆治疗跌打损伤筋骨疼痛的药,还装模作样地给太子殿下看了看胳膊,弄了张膏药给太子殿下贴在胳膊关节处,这才借着给太子更衣查看腰伤的机会进了内室。 “卓太医,秋芦现下如何了?内腑可有伤着?”太子殿下见太医闭着眼睛诊断了足足一盏茶的功夫,还以为商秋芦拖的时间太久了伤了脏腑呢,一时间急的都快维持不住人形了。 十分想变成猫,随意找根柱子抓挠一番! “殿下!大喜!”卓太医睁开眼睛,哈哈大笑地恭喜道。 内室三人瞬间有些懵逼。 尤其是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河蚌精,怎么听怎么感觉现在这情景,就像后宫的妃子请了太医来把脉,太医诊断后边笑容满面地恭喜娘娘怀上了龙胎……咳! 太子殿下也有些发囧,好在卓太医也只是习惯性地喊了这么一句,便摸着山羊鬍子笑眯眯地站了起来—— “商侍卫真是福大命大,中了忘尘这样的剧毒,本是十死无生的死局,却不知是哪位大能有这般本事,竟强行将他已渗入五脏六腑的毒素都吸了出来,如今商侍卫内毒已清,稍后下官给商侍卫开几幅温补脏腑的汤药,搭着温养的药膳,吃上大半年,便能恢復如初了,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那,饮食可有甚么忌讳的?” “回殿下,忘尘之毒最是阴寒,商侍卫虽然余毒已清,但他本是凡人,若是不好生温养,只怕于寿数有碍,下官之所以说商侍卫福大命大,乃是因为前些时日,南疆恰好送了一批上好的温养药材入宫,正是商侍卫这症候用得着的,今日太医院方将那药材按照陛下的吩咐分了分,殿下深受陛下宠爱,这温补的药材自然也是挑了最好的,只怕明日赏赐的口谕便要下来了,药材进了太子宫,岂不正好给商侍卫用上?”卓太医笑眯眯地解释道。 “原来如此!多谢卓太医!” “殿下何须与下官客气?只是,下官倒是有些疑惑,想请殿下为下官解惑。” “卓太医可是要问商侍卫的毒到底是何人所解?”太子殿下瞭然道。 “正是!殿下有所不知,这忘尘乃是下官师傅当年亲手所制,那解药极为难得,全天下就只有陛下手中才有,不知到底是何方大能,竟能解下官师傅亲手所配之毒?”作为一个医学狂人,卓太医表示诊金可以不要,好奇心必须满足! 太子殿下看了看自家大哥,没想到大哥竟然主动开口了。 “卓太医,你既是太子殿下信得过的人,那本王也无需瞒你了,替商侍卫解毒的,正是本王的未婚夫郎,春笙,过来给卓太医看看你的脉象。”猫爷一把将自家河蚌拽了出来。 太子殿下恍然,这忘尘之毒既然是卓太医的师傅亲手所配,想来卓太医对这毒也有些研究,白春笙虽说自己可以消化那毒,可毕竟是吸入体内的剧毒,以自家大哥对嫂嫂的在乎,又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这样可怕的剧毒潜伏在嫂嫂体内?而若想让卓太医替嫂嫂看诊,就必然要告知他详情。 这件事情能瞒住陛下,却瞒不住也不能瞒卓太医。 既然瞒不住,索性便直接坦荡些说开了便罢。 果然!卓太医一听这世间竟有妖族可吸取剧毒却不被毒死,还能通过体内某种特殊功能将剧毒排出体外,看着河蚌精的眼神简直了!白春笙毫不怀疑,如果此刻这位卓太医手中有解剖刀的话,说不定已经命人将他放倒了按在解剖台上了……简直可怕!
第161页 好在这个世界没有解剖刀,也没有什么恐怖开膛手,卓太医看着他的眼神跟看到一座金山似得,到头来也不过是抓着他的手腕,各自切脉,还要他伸出舌苔仔细看了看,还拿出一根金针,刺破了他的手指取了些血闻了闻,若不是他体内可能还有残余的忘尘之毒,白春笙毫不怀疑,这位医学狂人说不定早就想亲自尝尝他的血液了…… “卓太医?情况如何?他体内可还有余毒未消?”这下换他家猫爷紧张了。 “回郡王,王妃体内确实还有些残余毒素,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令下官惊奇的是,王妃体内的余毒,好像被某种力量集中在了身体某一处,并不曾扩散到五脏六腑,也不曾伤及脏腑,真是奇也怪哉!”卓太医看样子十分想另外找只河蚌精回来试试,是不是天底下的河蚌精都能有这般神奇的功效,若果真如此,今后他们太医院再遇到被下毒的情况,只需要养几个河蚌精在太医院,岂不是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他没敢打白春笙的主意,主要是因为这位可是铁板钉钉的清河郡王妃,皇室的亲眷,再借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拿皇室亲眷做实验啊! “可方才王妃确实吐了几口黑血……”猫爷很明显还是有些不放心,揪着卓太医不放,“不如您再给看看?” “王妃确实无恙!那几口黑血,吐出来其实反倒是好事,证明那忘尘之毒一进入王妃体内,便被王妃体内某种特殊的力量排斥了出来,王妃有这等百毒不侵的本事,真是有大造化的!王爷好福气啊!”卓太医各种羡慕嫉妒恨,他也想有这样一身本事,这样便可效仿神农尝百草了呀! 自带排毒系统神马的,简直就是老天爷的亲儿子! 想到这里,卓太医突然就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法子—— “咳!不知王妃家中可有其他弟弟妹妹?下官家中有二子一女,均未曾定亲,若是王妃不嫌弃的话……” “这……恐怕要辜负卓太医的厚爱了,我乃清河江中野生水妖,从记事起便不知家在何处,也不知可否有亲人旧故。”白春笙黑线拒绝道。他没想到卓太医已经兇残到了这种地步,为了他心爱的医学事业,竟不惜牺牲子女的婚姻!简直是丧心病狂啊! 好不容易送走了探索欲强烈的可怕太医,三个清醒的妖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该做什么好了。 “不知太子今后有何打算?”最终,还是猫爷忍不住开口了,他可是明天就要成亲的猫了,今夜若不好好歇息,明日哪里有精神撑过一整日? 那小密探既然没死,那就赶紧的说完事情,让自家河蚌回去睡觉去! 婚事已经被推迟一次了,第二次若是再出了差错,他就要怀疑是不是老天爷故意不让他成亲了。 “这皇城定然不能让秋芦再待下去了,我打算将他送到我在临江城的别院……” “等等!”王鲲风真的怀疑他这个太子二弟是不是也中毒脑子坏掉了,“陛下与皇后连你的太子宫都能安排眼线,你能保证你在各处的别院庄子就没有他们的眼线?” 太子殿下:“……”差点忘了孤有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亲爹,还有一个恨不得将儿子身边都围满自己人的亲娘了……为什么他的命这么苦? “那,不知大哥有甚么法子没有?”太子殿下虚心求教,大概天底下的人都差不多,哪怕平日里精明似鬼怪,一旦遇到关系到心上人的事情,分分钟就智商掉线。 “哼~若不是担心陛下知道了你嫂嫂的事情,我都懒得管你这摊子事!”猫爷十分高冷地哼哼道,“你若信得过我,清河正好有这小密探的亲信,你派一队信得过的亲信,将他送回清河去,那里有他自己的人,也有我的人,再让人给他换个身份,这张脸也换一换,如此,即便陛下与皇后今后发现了什么,只怕怎么也想不到,他竟敢再回到清河去。” “这个法子好!”太子殿下眼前一亮,他是知道清河现在的那个暗卫小头目乃是商秋芦的亲信的,如此一来,只要给商秋芦换个不打眼的身份,再易容乔装一番,只怕任谁也想不到,已经在皇城“毒发身亡”的商侍卫,会出现在清河那个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再者,清河乃是大哥的封地,他在那边经营日久,也能帮忙遮掩一二,比放在他身边隐蔽得多。 商秋芦虽然体内余毒已清,但毕竟脏腑受创,一时间也无法清醒,白春笙和王鲲明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担心回去迟了被人发现,便急匆匆告辞了。 为避人耳目,太子殿下特意命人赶了马车送他们回去,河蚌精闻言暗暗嘆息一声,马车里啊,关起门来只有他们两个什么的,一听就是会发生什么需要被打马赛克的事情…… 果然! 马车刚驶出太子宫,还没出宫道呢,某只打翻了醋罈子的猫妖便一把将白嫩嫩的河蚌精抓到了自己怀中,低下头,危险地瞪着他。 “等等!嬷嬷们说,成亲之前不可……” “不可圆房,我知道!”猫爷冷笑一声,刺啦一声撕开了河蚌精单薄的外衫,露出里面白皙如玉的肩膀,低下头,狠狠在上面啜吸了一口! “唔~”被吸得头皮发麻,河蚌精自知理亏,也不敢过分挣扎,只能软语告饶,“秋芦毕竟曾经在我手底下做过,好歹也有份香火情啊,我、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去死……” 话音未落,颈边又被啃了一口。 河蚌精彻底闭嘴了。 自暴自弃地想,啃吧啃吧,反正拜堂之前你也不敢真吃了劳资,憋死你! 大约是啃了一会儿真的把自己给憋出火来了,猫爷悻悻地松开了黏在河蚌如玉肌肤上的唇,满脸不高兴地将河蚌搂在怀里,又是满足又是憋屈! 他就想成个亲、圆个房,怎么就这么一波三折呢? 今夜若非他家河蚌出手相救,太子心爱之人被陛下毒杀,只怕是没有心思带着一帮宗亲子弟陪他迎亲了。没人给面子帮忙迎亲倒是无所谓,若是太子一时头脑发热,与帝后闹腾起来,到时候他怕是连拜堂都拜不成了! 想到皇帝对商秋芦的狠辣无情,王鲲风心里又是一阵后怕。当时接到圣旨,若他没有暂停婚事,带着自家河蚌回来谢恩,以陛下对商秋芦的狠绝,对于勾得自己连家都不肯回的白春笙,只怕更是欲除之而后快了。 想到自己出征之后,白春笙留在这皇城,万一哪天皇帝或者皇后不高兴了,将人宣入宫中,一杯毒酒赐死不成,便唤来刀斧手…… “春笙,我后悔了。白纹贝的事情我再去想法子,我们带着三郎和阿姌乳娘离开皇城吧?” “胡说什么呢?”白春笙拍了他一下,“我都听说了,那瀚岚国屡次侵扰海边的百姓,还时常伪装成海盗打劫过往商船,实在可恶。你这次去,不仅仅是为了给阿姌弄到有助化形的白纹贝,也是为民除害嘛~怎么能说不去就不去?”
第162页 “我知道你担心我们在皇城会遇到危险,这你大可不必担心,一来,你带兵在外,只要你好好的,即便为了稳定军心,陛下也绝对会好好照顾我们的。二来,皇后娘娘那边,出了这样的事情,只怕接下来也要焦头烂额,忙着与太子殿下修復母子关系了,哪里顾得上来找我们的晦气?” “哼!那个女人素来便是如此,只管自己,从不顾旁人的。太子这次只怕真的对她寒了心。”王鲲风冷哼道,太子再孝顺,这次也怕是不肯原谅自己的母亲了,若不是皇后的人暗中偷走了那副画像,商秋芦又何至于引来这般杀身之祸? 皇后一心以为她这么做全都是为了太子,殊不知,却是犯了儿子最大的忌讳。太子仁善,最恨的便是他人替自己受过,更何况还是他此生最爱、却不得不为了家国大业捨弃的男子,本就对商秋芦心怀愧疚,这次只怕会将所有的愧疚都转化为对皇后的怨恨了。 “所以,安心去前线吧!我和三郎他们在皇城等你得胜归来,再说了,我长这么大,还从未见过皇城这般繁华的城池呢,怎么的也要在这里逛个一年半载的,我就不信了,凭你的本事,两年之内不能打败那瀚岚小国!” “哼!那是自然!”猫爷终于被顺毛成功,看着马车快到橘园了,忍不住将自家河蚌圈在怀中,单手固定住白春笙的后脑勺,低下头,准确无误地一口含住了那喋喋不休的一张嘴,明日便要大婚了,今夜先收取些利息也好。 白春笙被他吮吸得浑身发软,偏偏马车外便是太子的人,也不敢发出什么奇怪的声音,只能胆战心惊地揪住自家猫爷的衣襟,任他吮吸索取,封闭的马车内,空气逐渐变得稀薄…… 也不知过了多久,马车停了下来,橘园到了。 王鲲风恋恋不捨地将热烫的唇移开,捧着白春笙的脸庞,一路从唇间亲到了鼻头、额间,最后停顿在他最敏感的耳垂上,快速含住那软软的可爱的小耳垂,狠狠吸了几口。 “快放开!”白春笙被他弄的满脸通红,浑身发软,听到外面太子的侍从过来敲门,一把将自家猫爷推开了去。手忙脚乱地整理着被揉乱的衣襟。 方才一时情浓失控,王鲲风那双不听话的爪子早就不知在何时揭开了他的衣襟,探入到衣衫里面四处点火,这会儿倒好,这傢伙衣衫还是整整齐齐的,他自己却像是被色狼蹂躏过一般,衣衫半解,十分狼狈。 王鲲风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伸手过去,快速将他散乱的衣襟整理好,衣带也绑好了,这才将人抱在怀中,打开了马车门。 “这是怎么了?郡王爷,这……”橘园的管事守在门口等了大半夜,结果竟然看到本该在郡王府等待明日迎亲的清河郡王!郡王还抱着白公子,管事的不是不知人事的,自然察觉到了白公子身上那不同寻常的气息,一时间心里便有些发苦,这两位祖宗哟~成亲前夜还要跑出去,虽说是太子殿下召见,但总归是不合规矩,幸好现下夜深人静,管事的连忙让开一条路,僵着一张脸,看着清河郡王旁若无人地抱着白公子进去了。 “好好歇息,等天亮了,我来接你回家!”王鲲风将人放下来,盖好被子,见管事的厚着脸皮跟了进来盯梢,也不敢再亲,笑了笑,转身大踏步出去了,天色将明,他回去也该沐浴更衣,预备迎亲了。 白春笙躺在床上,却是怎么也睡不着了。 昨夜发生的事情,简直是他两辈子所遇的最可怕的事情了,生活在法治社会,哪怕是犯罪分子也会经过审判再定罪处罚,而在这个世界,只要皇帝一个不高兴,分分钟就能赐你一杯毒酒。 若不是为了安自家猫爷的心,以他的性格,只怕天不亮就想收拾东西回老家了,皇城太危险,实在不是他这样与世无争的河蚌精适合居住的地方。 可是,一想到乖巧可爱的阿姌若是没有那白纹贝,可能无法化出原型,也没办法像王鲲风和三郎一样拥有妖族该有的绵长寿命,甚至于还会面临随时狂化失控的危险……白春笙瞬间按下了内心想要逃离皇城的冲动。 阿姌是他们的亲人,最小的妹妹,为了她,再大的风险,也值得去尝试! 躺下不到一个时辰,外面便天光大亮了,管事的带着一帮侍从替他沐浴更衣,换上了繁复华丽的喜服,因为是两个男子成亲,便没有盖头,以玉冠代替,白春笙的人形本就俊美,这么一打扮起来,归期天成,简直比清河郡王本人更像是皇室所出的贵子,咳! 想到那个脾气出了名的糟糕,连陛下与皇后都敢顶撞的清河郡王,众侍从暗暗松了一口气,幸亏陛下命他们来伺候郡王妃,这位主子不但长得俊美,性格也很和善,配那位举止粗鄙的清河郡王真是可惜了…… 再可惜,也是当今陛下亲自下旨赐的婚,新郎官十分急切,他们这边刚给郡王妃整理好喜服,门口便传来了迎亲队伍到了的消息。 太子殿下昨夜“安葬”了“暴毙”的商侍卫,也并不敢抗旨,一大早便赶到清河郡王府,替自家一母同胞的大哥迎亲,眼底还带着一丝乌青,不知情的还以为是昨夜众人在清河郡王府玩的太晚了呢,皇帝看到儿子强撑着来替自家大哥迎亲,倒是满意地点了点头,太子虽然一时被那小侍卫迷了心,到底还是醒悟过来了。 第77章 白春笙没有亲人, 陛下特意赏赐了恩典,让太学一帮文採过人的权贵子弟过来充当亲友团, 着实在门口为难了新郎一番, 又是命新郎做情诗,又是让新郎给新人题扇子诗,橘园素来清净, 倒是难得这般热闹,好在众学子也只是稍微为难了一下新郎,再加上有太子殿下坐镇,学子们也不敢闹得太过,抢了装有御赐金花生的荷包之后, 便笑眯眯地让开了一条路,让新郎官带人进去接自家王妃去了。 屋子里, 新婚夫夫终于在新郎官冲过最后一道关卡之后见面了。 “春笙, 我来接你回家。”王鲲风笑得傻里傻气。 “好!”河蚌精毫不矜持地将自己的手搭在自家猫爷的手心里,一个借力,穿着重重喜服的准王妃稳稳地站在了清河郡王身边。 真是好一对璧人! 哪怕是之前觉得清河郡王过于粗鲁无礼的橘园侍从,也不得不承认, 有时候一对恋人是不是相配,真的不仅仅是看脸的……粗俗如清河郡王,也只有站在心爱的男子身边,才会收敛起自己满身的戾气, 变得温润和善起来。 白春笙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与一个男子举行这般盛大的婚礼, 十里红妆,皇室宗亲亲迎,当朝帝后作为长辈主持婚事,婚礼的司仪是本朝祭司。 与亲王的婚事相比也不遑多让了。 皇后的脸色今日有些不好,前来观礼的皇室宗亲们看着皇后板着一张脸参加亲生儿子的婚事,心里微微嘆息,即便清河郡王只是半妖,到底是她肚子里生出来的,怎的竟如此狠心绝情?连儿子大婚这样大喜的日子,也不肯给新人一个笑脸? 殊不知,皇后今天倒是没想过要在大儿子的婚事上摆什么脸色,这女人的国母包袱实在沉重,哪怕是装也要在人前装出一副贤良淑德、母仪天下的端庄模样的,只是今日从进门开始,她那个素来孝顺的太子儿子便一眼也不肯看他,皇后心知他还在为那个贱奴的死跟自己怄气,一时间气的都快吐血了,哪里还能笑得出来?
第163页 王鲲风原本顺利接到自家河蚌,心里还美滋滋的,刚牵着新郎进来,迎面便看到皇后那一张好像自己欠了她十万两银票的臭脸,顿时脸一沉,若非今日乃是他与白春笙大喜的好日子,他怎么肯对这个女人下跪? 白春笙也看到了皇后那张写满了不高兴的脸,微微嘆息一声,藏在大袖下的手轻轻捏了捏自家猫爷,好歹一辈子就成这么一次亲,他又没有长辈可以来给他们拜,若不是帝后给他们体面,亲自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只怕他们连请个长辈拜堂都难。如今他家猫爷已经是朝廷认证的郡王了,再不能让乳母代替亲生父母给他们主持婚事了,在律法上,以奴为母,是犯法的。 王鲲风顿了顿,反手握住了自家河蚌的手,大步走过去,跟着唱礼的步骤快速跪下,拜天地双亲,一气呵成,速度快的简直令人瞠目。 皇帝气的差点笑了,这家里一个两个都不省心,原本温柔娴淑的妻子,成为皇后之后,脾气愈发的刻薄古怪,原本仁善敦厚的太子,竟然喜欢上了身边的侍卫!相比之下,反倒是这个大儿子没甚么变化,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听话! 不过,到底是皇帝陛下,肚量非同常人,即便是婚礼现场气氛不太对,也照样和颜悦色地命人拿了一对双凤玉佩,以长辈的身份,叮嘱两个孩子婚后要琴瑟和鸣,永结同心云云。 皇后抿抿嘴,也命人拿了一个盒子出来:“风儿,你从前不肯回家,母后给你的东西你也一概不要,如今好不容易一家团聚了,你也成亲了,今后有了家室,万不可如从前那般任性妄为,这里是母后嫁妆的一份子,你与太子都是母后生的,母后的东西也都是要留给你们的,这里面是东辰山的一处别院,一处皇城外的温泉庄子,并一些银两之物,你出征在外,春笙在皇城总要过日子的,这些东西都收着吧,往后好好过日子。” 众人万万没想到皇后一整天都板着一张脸,临了却拿出了自己嫁妆的一部分给了这个她并不喜欢的大儿子,看样子也不是外面传言的那般,对清河郡王十分厌恶嘛~ 殊不知,皇后这么做,并不是她突然良心发现,觉得自己这么多年对不起王鲲风这个大儿子,主要是因为皇帝重视这门亲事,那她作为皇后,也不能落了陛下的面子,二来,她也想借着给王鲲风夫夫嫁妆这件事,敲打敲打太子,自己并非只有他一个儿子,若是太子不听话,她这个做母亲的,至少还有个大儿子,她的东西,也并非只能留给太子…… 皇后给了东西,隐晦地往太子那边看了一眼,结果太子根本就没看她,他连太子之位都曾经想过要捨弃,更何况皇后这点嫁妆? 皇后气得半死,不过,毕竟只是一个郡王的婚礼,帝后能亲临便是莫大的荣耀和恩宠了,新人拜堂之后,帝后便起驾回宫了,并不曾留下,皇后一肚子闷气也只能留着回宫砸东西出气了。 一场备受皇城之人瞩目的半妖郡王的婚事,就这样在有些诡异的气氛中结束了。 “大哥,嫂嫂,对不起,都是因为我……”太子殿下挥退众人,惭愧地道歉道。 “你知道就好!我出征的这段时间,你嫂子还有三郎阿姌他们,没事多照应着点!”王鲲风倒不是真的怪他,只是气不顺罢了,这傢伙,护不住自己心爱之人就罢了,还连累得他连拜堂都要看那个女人的黑脸。若不趁机要点好处,岂不辜负他鱼街一霸的美名了? “大哥说这个话便是与弟弟见外了,即便大哥不开口,嫂嫂和三弟四妹这边我也要亲自照看的,大哥安心在外征战,家中之事,便交给弟弟吧。”太子殿下抹了一把脸,“秋芦还没有醒过来,这件事情只怕还要麻烦大哥……” 直到今日,太子才发现,以往的自己错的有多么离谱!自以为处处护着自己的父皇,实际上,只要他做的有一点点让他觉得不满意,父皇便像栽种果树的果农一般,毫不留情地举起斧头,砍掉他觉得不合适的、长不出果子的枝桠,全然不曾想过断掉枝桠的他会不会疼。对自己近乎宠溺、有求必应的母后,也只是因为他是太子殿下的缘故,一旦他失去了这个太子之位,只怕在母后看来,和杀父仇人也差不多了,甚至还比不上大哥这个半妖之子,最起码,大哥只是让她失望,而他,却是能让母后彻底陷入绝望的那个人…… 曾经无条件信任的亲人,现在,可笑地变成了他最需要防备的人。 可是,他没有办法! 为了保护商秋芦,他不介意去防备自己的父皇和母后,他们害了商秋芦一次,而现在他所作出的反击,都是他们应该承受的! “明日,西城门外码头,会有一艘去往清河的商船,我在皇城为你嫂嫂置办了一处铺子,今后会有专门的商船往返清河与皇城运送清河土产,也会採买些皇城的物件儿随船运到清河贩卖,这次要运过去的是一批夏令所用的香丸薄纱,今夜我会找人与你联络,让商秋芦跟着我们的商船回去吧。” “多谢大哥!那弟弟这便回去早做准备,大哥大嫂,你们也早些安歇吧!” 听到“安歇”二字,白春笙忍不住耳朵一红,王鲲风也有些不自在地咳嗽了一声。 “春笙,你……你先沐浴歇息,我出去看看留下来的宗亲们是否安置妥当了。”王鲲风红着脸出去了,今夜是他们大喜的日子,清河郡王府内大摆筵席,按照本朝习俗,大婚当夜,男方的亲戚们是要留下来住一晚上的,等第二天,进了门的新人拜见了长辈,喝了改口茶之后再回去,王鲲风捨不得自家王妃辛苦,自然是将这些琐事都揽到自己身上了。 白春笙已经紧张的有些坐立不安了,紧张中还夹杂了些淡淡的激动。尼玛不容易啊!两辈子了,这是终于要开荤了吗? 看他家猫爷那威武雄壮的样子,就不像是做受的命,河蚌精突然觉得自己的屁股有点疼……猫爷某个地方他“有幸”曾经瞻仰过,那尺寸,啧啧!简直是只非洲猫! 看了一眼被侍从们单独拿出来放在大床里侧的一个香木盒子,河蚌精伸出手将盒子捞到怀里,偷偷打开往里面瞄了一眼,咳!皇室在某些方面真是开放得需要打码,大婚之夜,竟然连新人要用的膏脂与事后保养身子的药丸子都准备好了,盒子最下面还垫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不用看都知道里面会是什么内容……想到出门前橘园的嬷嬷们叮嘱的事情,白春笙从耳朵尖一路红到了脖颈处。 为了防止大婚之夜受伤,趁着沐浴之后身体最软的时候主动涂抹些膏脂什么的,真是羞耻啊啊啊! 将木头盒子重新塞到大床角落里,清河王妃在侍从的服侍下先沐浴去了。 所以说某些古装影视剧,主角动不动就让伺候的人退下,自己单独洗澡的行为真的蛮扯的,就他今天穿这身行头,要是没有专业人士帮忙服侍,他都不知道怎么脱衣服!更别提郡王府沐浴的池子也不是他在清河的简陋浴桶,而是一个十分宽敞的小型汤泉池子,光是外间用于沐浴的物件就有许多,很多东西他都没用过……
第164页 被人伺候着沐浴更衣之后,白春笙刚回到新房,便看到王鲲风有些鬼祟地抱着一个木头盒子进来了,一进门便将屋子里的人都赶出去了。 众人都知道今夜乃是郡王与郡王妃的新婚之夜,正所谓良宵苦短,也没人敢真的打趣他们,便识趣地帮忙关好了房门。 燃了双凤喜烛的新房,瞬间变得有些燥热起来。 “春笙,你、你别、别害怕,我我我、毛先生都与我说了,我、我会小心不弄伤你的……”鱼街一霸难得露出这么怂的一面。 白春笙刚才还有些紧张,被他这么一打岔,倒是噗嗤一声笑了起来,某种恶趣味的小火苗在心里一蹿一蹿的,趁着自家猫爷紧张的手足无措的时候,几步走过去,一把将他怀里的木盒抢了过来。 “我看看这是什么?” 猫爷怎么也没有想到,成亲之前羞涩如处子蚌的河蚌精,成亲当天就脱掉画皮,立刻变成了毫无节操的黄色蚌……等等!那盒子! 清河郡王脸色大变,冲过去想抢夺那木盒,没想到白春笙抢了木盒之后本就是倒退着走的,被他这么大力一扑,两个人叠罗汉一般的跌倒在大床上。 精緻的木盒被卡在两人之间,木盒的稜角硌在胸膛上,有些疼。 “怎么样?我看看!”深知自家河蚌那一身细皮嫩肉的猫爷,顾不上去担心白春笙会不会看到木盒里的东西了,急忙扒开薄薄的衣襟查看起来,果然看到那白皙细腻的胸膛上迅速红肿了几处。 “让你冒失!”王鲲风顾不得去管那个木盒了,站起来便去找装药膏的柜子,没办法,他家河蚌那一身细皮嫩肉,动辄便会不小心磕着碰着,出征之前,他特意让毛先生带着几个徒儿,通宵达旦地制作了各种常用药,装了满满一个柜子,以备河蚌不时之需,简直就是猫爷所有聘礼里面最奇葩的存在! 没听说有人娶媳妇送聘礼送满满一柜子跌打损伤药的…… 白春笙也无语地看了看自己被扒开的胸膛,碰一下就肿了什么的,简直就是传说中的水晶人!要不要这么受? 一想到前世曾经看过的那些需要打码的hb文,河蚌精老脸一红,什么“满身的青淤和红肿”,什么“密密麻麻的吻痕”,什么“暧昧的紫色斑痕”……简直羞耻度爆表! 他真的不是穿成了绝世宠妃模式? 看了看怀中和自己那个大小差不多的木盒,河蚌精老脸红到了脖颈处,一把将那木盒塞进了被褥中。 能不能让人纯洁无暇地圆房了? 王鲲风很快便找到了合适的药膏拿过来了,打开药膏的盖子,倒了一些淡绿色的膏药出来,仔细帮他涂抹在碰伤的地方,用指腹慢慢按摩着。 一不小心便揉到了胸前的小凸起上。 新婚夫夫双双一僵,白春笙有些尴尬地别过头去。 脑子里再hb,他也不过是两辈子都没开过荤的小公鸡,此刻胸口大敞被人这么揉搓着,白皙的肌肤早就泛起了一层好看的樱红色。 “春笙,我我我、我不是故意的……”王鲲风飞一般地缩回手,眼神却不由自主地盯着方才无意中揉捏到的那一处看过去,他家河蚌简直就是美玉做成的玉人一般,浑身上下无一处不好看,就连那凸起的地方也是樱桃成熟一般的色泽,摸起来软软的非常可爱。 “你、你还是看看那盒子里的东西吧!”白春笙咬咬牙,自暴自弃地将藏在褥子里的盒子捞出来,丢到他怀里。 让他自己主动那是不可能的!他可不是那种不正经的河蚌! 反正猫爷平时看起来也不是什么正经猫,圆房的事情就交给他好了!反正,别想让他主动,自己给自己菊花抹药什么的,简直是一辈子的黑歷史!是有多饥渴才会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 白春笙算是彻底想明白了,橘园那个管事的不愧是皇家的奴才,看起来是好心,怕他受伤才给他准备了那么一盒子“圆房专用物品”,实际上就是在隐晦地暗示他,作为皇室的媳妇儿,就要主动伺候好自家爷们,哪怕是涂抹药膏这种事情,也最好是自己做,他觉得自己幸好因为节操尚且在线没有主动去做这件事,不然不就变成了傻乎乎的河蚌料理?自己主动去壳切片,连芥末都蘸好了送到猫爷嘴里? “皇族果然没一个好东西!”河蚌精想通了其中的关节,愤愤然地将自己埋在了被褥里,爱做不做!反正他也不是很饥渴…… 蒙在被子里半晌,也没有听到外面有甚么动静,河蚌精忍不住将脑袋往外面挪了挪,正好看到他家猫爷捏着盒子里的一个瓷瓶,正对着一本小册子在研究着甚么。 “春笙,这、这上面说,若是担心圆房的时候伤着夫郎,顶好是先抹些这药膏在那个地方……你、你先将亵裤褪下来……” 纳尼?! 让我主动脱裤子擦药膏等着挨操? 白春笙一张如玉脸庞瞬间爆红。 “想做自己脱!”心知今夜定然逃不掉圆房这一步,河蚌精重新将自己埋在被褥里,自暴自弃地将圆润小巧的臀部露在外面。 天知道他上辈子都在网上看了多少需要打码举报的hb文?! 看起来十分不正经、实际上也是个没开荤的小猫的猫爷也有些呆了。说不期待新婚之夜是假的,这一天他不知道期待了多久,可是,真到了需要用到这些药膏和画册的时候……向来在鱼街称王称霸的猫爷瞬间怂了。 “你到底做不做?不做我睡觉了啊!明日一早还要招待宗亲!”等了半天没等到屁股上有动静,河蚌精不耐烦地从被褥里钻了出来。 他都已经这么主动了,这人竟然不开动!难道是他长得不够诱人吗? “你不会是……”隐晦地看了看猫爷的某处,这傢伙看着尺寸不小,不会是不行吧? 被他看得浑身一僵,猫爷俊脸一红,握着那瓷瓶,恼羞成怒地一把将这只不知死活的河蚌掀翻在床榻上,刺啦一声,十分hb地撕开了那薄薄的亵裤。 白春笙脑子一懵,随即便感觉到菊花处传来一阵清凉和湿润…… 被翻红浪,这一夜,贪婪的猫妖,终于将觊觎已久的河蚌给吃到了肚子里,正如他想像的那般,这只河蚌肉质鲜嫩肥美,入口即化,让人吃了一口便欲罢不能……屋子里的动静,一直持续到天边亮起了鱼肚白。 “我的腰……”被翻来覆去吃了一整夜的河蚌精,整个河蚌都快被掏空了,只剩下一副半死不活的蚌壳,趴在凌乱的被褥中,一副被人暴力摧残的可怜样子,如玉的肌肤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吻痕和掐痕,简直惨不忍睹! 吃饱喝足的猫爷跟小媳妇似得,命人端了些容易消化的汤羹点心过来,关起门,小媳妇似得半跪在床上,哄着自家河蚌用膳。 “不想吃~”叫了大半夜嗓子都哑了的河蚌表示不想张嘴。这只该死的非洲猫!发起情来简直不是人!他都说了不要了,还动的那般厉害,幸亏这大床乃是宫廷御赐的好东西,用的都是结实的好木材,若是他们那个时空的劣质木板床,只怕昨夜便要被这只丧心病狂的猫给摇晃得散架了!
第165页 “乖~好歹吃几口,等下宗亲长辈们便要起身了,如今你我都有封号,便是做做样子,好歹也要拜见一下长辈们,我可是听说,皇室宗亲们给的改口礼都十分丰厚贵重的……”猫爷诱哄道。 “见面礼”什么的,果断是叫起神器!其功效就和上辈子过年收到的红包一样,再赖床的小孩,一想到过年去亲戚家拜年有拜年红包,那必须一个鲤鱼打挺麻熘地爬起来! 河蚌精懒洋洋地靠在床上,张开嘴,让可恶的“尺寸惊人”的非洲猫伺候自己用膳洗漱,哼!这是他应得的惩罚! 猫爷说的果然没错,宗亲们出手都十分大方,从东海的明珠到西边的宝石,从南边的珊瑚到北边的名贵药材,清河郡王妃小小地发了一笔财,脸色也好了许多。 尝过荤腥的猫,再让他当回和尚猫是不可能的。 接下来几天,被陛下给了婚假的猫爷与自家河蚌,着实过了好几天没羞没臊的新婚生活,每日天一黑便早早的沐浴上床,第二天直到午间方才起身,反正家里也没有长辈管束他们,乳母巴不得他们琴瑟和鸣,这几日也约束着三郎与阿姌不来打扰他们,夫夫俩关起门,几乎不曾将毛大夫给他们准备的三瓶脂膏都用光了…… 事到如今,白春笙也不得不承认,上辈子的他,其实并非没有欲望,只是一直没有遇到对的那个人罢了。 咳~他家猫爷不愧是鱼街扛把子,不管是收保护费,还是床笫之间那档子事儿,都非常勇勐彪悍,度过了最初的不适之后,他也着实享受了不少欢愉。 第78章 新婚夫夫黏煳煳的时光, 总是过得那般快,一眨眼, 便到了清河郡王该出征的日子。 这段时间, 朝廷已经大手笔徵召了两万多半妖新兵,事实证明,陛下登基前执掌兵权多年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天底下,再没有比他更有军事眼光的了,那些半妖虽然被血统纯正的妖族歧视,但不得不说,单纯从战斗力上来衡量的话, 绝对甩了寻常凡人一大截! 皇帝早就眼馋这些潜在战力了,只是当年他只是亲王, 还不是这个天下的主人, 贸然发掘出这股战力,无非是为他那个先帝大哥做嫁衣罢了,因此才一直按着不动,直到如今, 他是这个天下的主人,才立刻将这股力量发掘了出来。 妖族与人族通婚,本就是当年妖族与人族和平共处之初定下的规矩,本意便是希望藉助通婚让两个族群更加的和睦, 相比于族群和睦带来的和平效应,通婚过程中偶尔生下血脉不纯的妖也不算什么了, 这天底下,哪里有甚么都不付出就得到巨大回报的好事呢? 一开始贬低这些半妖,直接剥夺了半妖继承皇位和爵位的权利,也是担心皇族若真出现了什么天纵奇才的半妖成为皇帝,混淆了血脉罢了。 实际上,当今陛下是非常希望能把这股力量控制在手里,为他的帝国大业开疆拓土的。 王鲲风确实没有皇位继承权,可那又如何?他的儿子那么多,皇位却只有一个,连血统纯正的皇子都不一定能成为太子,更别提他一个半妖了,皇帝觉得,他作为一个父亲,能给王鲲风一个破格晋升亲王的机会,就已经算是对得起这个孩子了。 前提是这个孩子,能为他啃下瀚岚国这块肥肉。 “明日就要出征了,这个给你!”晚上,例行进行了某种需要打码的运动之后,郡王妃四肢大张地趴在褥子上,一边让自家猫爷给他敷药,一边将藏在枕头底下的一个小瓷瓶摸出来递给他。 “这是?” “哼!这是我的唾液,听闻那瀚岚国人擅使毒箭,你若是不小心被刺中了,记得拿这个涂抹一下,解毒不一定能成,缓解一下还是没问题的。”河蚌精哼了哼,努力转过头瞪了他一眼,敷药就敷药,你揉什么揉? 那个地方是能随便揉的吗? “你与毛先生白日里藏在药房捣鼓,就是为了这个东西?” “你别误会啊!我是担心你被人毒死了我要守寡!再说了,刚成亲夫君就在前线挂了,宗亲们说不定还会说我克夫。”白春笙翻了个白眼,“上次不是给秋芦解毒吗?毛先生听说了,便让我吐些唾液给他,没想到我这唾液还真的有些解毒的效果,毛先生想用这个做些药丸子,不过还没有做成,想来你也等不及了,直接拿着这个吧!” “放心吧,才刚成亲,我才捨不得死呢。”郡王爷厚着脸皮倒了些膏药在手心,拿食指沾了些,勐地戳到某个需要打码的洞洞里,满意地听到一声甜腻腻的惊唿,俯下身,继续品尝鲜美的河蚌去了。 大战在即,也不知道此去要多久才能回来,前线可没有这般鲜美的河蚌可以吃。 “我、我就不该给你唾液!应该、应该赏你一瓶鹤顶红!”可怜的河蚌精被扒开蚌壳吃的渣都不剩,咬牙切齿地诅咒道。 “还有力气?咱们来试试那册子第九页的姿势如何?”霸道的郡王爷邪魅一笑,将跪趴在床上的河蚌捞起来,整个抱在怀里,叉开腿牢牢抵在墙上,勐地沖了进去,河蚌王妃吓得两只胳膊牢牢抱住郡王爷,再也不敢乱动了,尼玛这一定是非洲猫无疑了! 简直野蛮到不行! 被折腾掉半条命的河蚌成功昏睡过去了。 王鲲风心满意足地将人抱到池子里沐浴,看到乖乖窝在自己怀里的白嫩小河蚌,简直爱到不行!他想,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史书上描绘那些绝世宠妃的时候,总是喜欢说什么“从此君王不早朝“了,尼玛他要是成了皇帝,后宫里养着这么一只美味的河蚌精,谁会想不开天刚亮就爬起来上朝?上河蚌还差不多! 出征那日,天气很好,艷阳高照,风和日丽,河蚌精却被自家霸道王爷扣在了郡王府,不让他出来送行。 “有甚么可送的?打完仗就回来了,你再多睡会儿,昨晚……咳!是我孟浪了。”霸道王爷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昨天晚上,一想到第二天便要出征,郡王爷十分捨不得自家河蚌,将白嫩可爱的小河蚌翻来覆去吃了一整夜,册子里的十八种姿势挨个试了一遍,足足折腾到天亮才放过他,河蚌精本就身体娇弱,被这么折腾了一整夜,手脚发软,哪里还能站得起来?闻言也只能狠狠瞪了他一眼。 不过,他也知道自家猫爷不让他去城外送行是为他好,毕竟今日陛下会亲自前去为东征军送行,帝王出行,他们这种品级低的,只怕要在大太阳底下站大半天,别说现在这副手脚无力的鬼样子了,即便是健康状态下,这么暴晒大半天,都能把他给晒成河蚌干! 大军出征之前,还发生了一件让人噁心的事情。 皇后不知道哪根筋不对,竟然给王鲲风挑了两个俊秀白嫩的小内监,只说东征军一路艰苦,捨不得自家儿子受委屈,便挑了两个内监一路伺候郡王。 只要眼睛没瞎,都能看得出来,皇后娘娘这是看出自家儿子只喜欢男人,特意挑了两个容貌俊秀、五官有四五分像是清河郡王妃的内监,去给自家儿子暖床去了呢。 皇帝听闻这件事却没有阻止,他也想知道自己这个大儿子到底会如何处置这件事。
第166页 母后所赐,按理说作为儿子是不能轻易拒绝的,更何况皇后只说选了这两个人一路伺候郡王饮食起居,至于郡王爷路途苦闷会不会宣召他们进屋暖床,这就不是外人能揣测的了。 让等着看好戏的满朝文武包括皇帝本人都没有想到的是,清河郡王竟然收下了那两个俊秀的小内监! 然后,连皇后赏赐的马车都没有出,直接命人押着将这两个漂亮的内监送到了太子宫。 太子欣然笑纳。 前朝后宫顿时炸了锅。 老太傅下了朝便对同僚们说,自家孙女蒲柳之姿,实在不是太子妃的合适人选,铁青着脸拂袖而去。太子好男风,只要稍微有些良心的好人家,都不会送自家女儿进太子宫守活寡,更何况老太傅素来疼爱唯一的亲孙女,原本陛下隐隐暗示他的时候,他还觉得孙女能做太子妃也不错,毕竟太子确实人品贵重。 可是,人品再贵重,也挡不住人家喜欢的是俊秀的男子啊,自家孙女哪怕长得美若天仙呢,性别不对,总不能塞回娘胎里重新投胎吧? 听说那孽子竟将自己送的俊秀内监转手送给了太子,太子还当场笑纳,皇后当时就气得晕过去了。 正阳宫隔日便扫出来许多碎瓷片,说是老鼠打碎的。 这得是一窝老鼠才能打碎这么多瓷器吧? 皇帝无奈嘆息,他本也没想现在就给太子定下太子妃,太子和王鲲风兄弟联手闹了这么一出,无非是想拖延婚期,顺便让皇后消停消停罢了。 备受恩宠的清河郡王妃,甚至都不知道这么一件大八卦,猫爷出征前几日简直跟中了春药似得,分分钟就想扒开蚌壳吃河蚌,每次王鲲风上朝的时候,郡王妃都松了一口气,恨不得他一整夜都在皇宫加班,好让他歇息一晚上。 尼玛再好吃的肉,一日三餐连续吃半个月你试试? 哪怕猫爷是彭于晏再世呢,他也不想天天吃啊! 吃肉伤肾,他还是多吃素菜吧! 好在荒淫无度的郡王爷很快就帅大军出发了,河蚌精高兴得连吃了两顿稀粥,终于在三郎一脸菜色的时候,开恩地表示在三郎回去之前,给他做几顿好吃的。 三郎到底捨不得大哥,他们成亲之后又等了半个月,亲自送自家大哥出征,这才收拾行李,准备搭乘后日的商船回清河,龚夫人还在家里等着他呢。 “嫂子,我想吃泡菜鱼片。”三郎讨好地看着自家嫂嫂。也不知道大哥哪里惹到嫂嫂了,这两日嫂嫂一直命厨房做些清淡菜式,不是清粥小菜就是水煮青菜,他是猫妖又不是兔纸精,根本不想吃素! “行!让厨房宰杀些鱼虾出来,咱们今日吃顿好的!阿姌呢?” “姨母给了阿姌两个嬷嬷,这几日都在学宫廷礼仪呢。”三郎笑眯眯地回道。 皇后自从和太子殿下闹了不愉快之后,便没什么心思管他们这些半妖庶子女了,还是贤妃见三郎带着阿姌去请安的时候,一应宫廷礼仪都十分生疏,又怜惜阿姌从小便没了母亲,遂仔细挑了两个耐心和善的老嬷嬷送了过来,专心教导阿姌。这些东西都是王大娘没办法教的,白春笙和三郎又是男子,很多女孩子的事情也不清楚,对贤妃这份细心十分感动。 阿姌正在学习走路,咳!毕竟是跟着大哥在乡间长大的,走路带风,十分不适应贵族少女那种“莲步轻移”的走路方式,两位嬷嬷知道贤妃娘娘对这位郡主十分怜惜,也不敢下狠手管教,便拿了一个碗,碗里面放了一条小小的锦鲤,让阿姌捧着碗慢慢走,阿姌心善,怕晃着小鱼,走路果然比从前轻缓了许多。 白春笙和三郎远远的见阿姌学的认真,也没过去打扰,穿过庭院便去了后厨。 因为清河郡王和郡王妃乃是出了名的节俭(穷),厨房里也只留了两个大厨并四个帮厨,两个烧火的小厮,此时早已遵从主子吩咐,剖洗干净了许多鱼虾,装在不同的碗碟里备用。 留下两个烧火的小厮,白春笙给其他厨子们都放了假,让他们休息半日,晚膳再回来伺候,便捲起袖子准备做菜了。这几日被猫爷管着,他也着实吃腻了那些清淡食物,十分想暴饮暴食,只可惜这里没有小龙虾,话说,这个季节不能吃麻小简直残忍!没有麻小的夏天他要怎么熬过去哟? 看了看足有巴掌大的大虾,郡王妃悲痛万分地将它们做成了香辣虾,没有麻小,香辣虾也凑合吧! 三郎想吃的泡菜鱼片也很好做,剖洗干净的鱼切片,先用调味料和红薯粉腌制起来,然后热油锅,加入姜片、大蒜、干辣椒炒香后,将切好的自己做的泡菜放进去翻炒片刻,倒入热水,煮沸后加盐调味,最后放入鱼片,等到鱼片表面变成白色后快速出锅,此时鱼片肉质最是鲜嫩,泡菜炒熟后酸味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光是闻着那味道口水都忍不住要流出来了。 三郎在一边看得馋死了,他最喜欢嫂子做的泡菜鱼片了,只可惜大哥在的时候管得严,他都不敢去找嫂子开小灶,好不容易大哥出门去了,自己马上就要回清河了,真是想想都特别伤心! 回去就吃不到嫂子做的菜了o(╥﹏╥)o 家里现在一共就他们四个人,也吃不了太多,白春笙又做了一个椒盐小鱼,一个香滑鱼片粥,一碟子清蒸鱼,再炒了两个素菜,焖了一锅粳米饭便足够他们吃的了。 其实王府里也有御赐的碧粳米,只是那玩意儿太过精贵,十斤重的一小篓子就要五十两银子,而且还有价无市,因为绝大多数都是被送入朝廷做贡品了,民间流出来的很少,白春笙一想到用这个米煮饭,一口下去就要吃掉一串铜板,简直心痛到无法唿吸! 最终这些御赐的碧粳米,被小气抠门的白掌柜留下来了,准备等逢年过节再拿出来奢侈一把,平日里吃的依然是寻常的粳米,只不过皇城物价高昂,普通的粳米也比镇上贵许多,实在是令人呕血。 最让他们几个晚辈气闷的是,自从来了皇城,王大娘便怎么也不肯和他们同桌用膳了,只说她是奴婢的身份,和小主子们同桌用膳,传出去不好听,没办法,白春笙便命人每顿饭单独准备一份,给乳母送到她屋子里去单独吃, 这让他家猫爷和三郎都非常憋闷,阿姌也偷偷哭了好几次,当年,皇室抛弃他们的时候,是乳母含辛茹苦养大了他们,如今他们重新得到了皇室的认可,过上了从前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可是,乳母却依然被人视为奴婢,甚至连用膳都不能与他们在一个桌子上。 如果他们只是寻常人家的话,像乳母这样的,王鲲风还能想办法替她消除奴籍,他们再认乳母做干娘,也算是正经长辈了。可是,如今他们都是皇族中人,干亲又岂是随意就能认的?再说了,皇家的奴婢,也不是能随意削籍的…… 王鲲风出征之前曾经对白春笙透露过一点想法,等此次战胜归来,便想法子请陛下赏赐一个恩典,削了乳母的奴籍,再以她养育皇子之功封个小小的诰命,今后他们便能名正言顺地带着她老人家去封地养老了。 泡菜鱼片出锅的奇异香味,引来了闲来无事跑过来串门的太子殿下,太子殿下变成了一只幼猫,灵巧地踩着屋檐跳到厨房的院子里,大大的圆眼睛看着那冒着热气的泡菜鱼片。
第167页 “殿下怎么这时候过来了?可曾用膳?”白春笙好笑地看着小叔子。 这位大概是叛逆期到了,最近与皇后闹的很不愉快,不知道受了谁的启发,为了与盼着抱孙子的皇后对着干,竟在太子宫养了许多容貌俊美的内监,气的皇后几乎吐血,满朝想成为太子老丈人的百官们也忍不住停下了联姻的脚步,陛下尚在壮年,往后还有的是皇子,太子这样,只怕早晚要失了圣心啊…… 只有白春笙知道,太子殿下这样闹腾,表面看来确实是因为商秋芦的死在和皇后闹别扭,实际上却是为了掩护早已假死逃出皇城的商秋芦。只是—— “那些内监从前也都是好人家出来的,你这般拿他们做幌子,就不怕娘娘对他们不利?”白春笙戳了戳小叔子毛绒绒的耳朵尖。 “不会的嫂子,她定要杀了秋芦,不过是因为我喜欢秋芦罢了,那些内监不过是些小玩意儿,她才懒得理会呢~”太子殿下窝在嫂子手边蹭了蹭,嗓音里便带了一丝委屈,“嫂子,今日能在你这里用膳吗?” “放心吧!不会少了你吃的。”白春笙让三郎抱着太子喵,又命人去唤了阿姌过来用膳,这才让人端了饭菜送到花亭那边。 如今天气愈发的炎热了,在屋子里用膳实在是闷热,白春笙便令人将筑在荷花池边的小花亭收拾了出来,四面以轻纱为幕,挡住恼人的蚊虫,就像一个巨大的蚊帐一般,微风吹来,凉爽无比,还带着荷叶的清香,自从这花亭改造好之后,他们每日便来这边用膳了。 “大嫂,二哥,三哥!”阿姌提着裙角乖乖行礼,太子早已变成了人形,方便待会儿撸起袖子大吃大喝,此刻见到阿姌也很高兴,从怀里摸出了一对蝶恋花的精緻钗子塞到阿姌手中。 “谢谢二哥!”女孩子没有不喜欢这些精緻可爱的小首饰的,阿姌正是爱美的时候,家里的哥哥嫂嫂都不是会去在意首饰的性格,只有太子殿下,每次见到她都会给她带些精緻的首饰。 “谢什么?我是你皇兄,对你好还不是应该的?”太子殿下也很喜欢阿姌这样乖巧可爱的样子,大约是身边强势的女人(譬如皇后)太多了,他反倒是喜欢阿姌这样温柔的女孩子了,当然了,这种喜欢,和对商秋芦的感情又不一样。 “快些用膳吧,吃完休息一个时辰,等午后咱们去后面池子里钓虾子去!那边有棵大柳树,坐在树下一点也不热的。” 酸辣爽口的泡菜鱼片,舀两勺浇在粳米饭上,三郎和太子殿下吃的头都不抬,浸泡了酸汤的鱼片又嫩又滑,也没有什么鱼刺,泡菜是白春笙自己做的,酸辣爽口,十分开胃,正适合这个季节吃。 阿姌年纪小,又是女孩子,白春笙再没常识也知道不该给她吃太过辛辣刺激的东西,不然万一长痘痘或者影响了生理期健康就麻烦了,因此只给她盛了一碗鱼片粥,夹了两块泡菜鱼片给她尝尝,便让她吃那盘清蒸鱼去了。 “嫂子,我能吃那个香辣虾吗?就吃一个!”阿姌眼巴巴地瞅着那一大盘香辣虾,红彤彤的大虾看起来真的很好吃啊,不过嫂子说她不能吃太多辛辣的,不然脸上就会长很痛又难看的痘痘,可是,真的很想吃啊~ 味道也特别特别香! “好吧,就吃这三只,等下我让嬷嬷给你沏一杯清凉茶。”白春笙老妈子一样地给阿姌夹了三个香辣虾,还特意用清水涮了一下,将上面的辣椒和油涮掉。 阿姌眼睁睁地看着香喷喷的香辣虾变成了水煮虾,简直都快哭了,再看看旁边抓着香辣虾吃的满嘴流油的两个哥哥,嘴巴顿时就瘪了。 大哥什么时候才回来啊? 白春笙戴着一顶斗笠蹲在大柳树下面,一边百无聊赖地钓虾子,一边也在想这个问题。 也不知道他家猫爷现在到了哪里。行军途中一切保密,作为主帅,按律,王鲲风是绝对不可以私下与家人通信的,所有信件往来都必须通过朝廷,白春笙苦笑一声,他们这应该也属于被重点保护严密监控起来的军方家属了吧? 这郡王府再好,终究也不是他们的家,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是很想回清河、回鱼街去,那里没有锦衣玉食,却有温暖的人间烟火,没有王府大宅,最朴素的两进小院也是他们的家,在那里,乳母不会因为不合规矩便不敢与他们同桌用膳,阿姌也不会为了保持淑女风范连辛辣之物都不能吃…… 捏着精緻华美的钓虾杆,白掌柜嘆息一声,在这大宅子里关着,连钓虾这种有趣的游戏都变得无聊了。 第79章 在嫂子这里蹭了一顿饭之后, 太子殿下并没有走,而是留下来和他们一起无所事事地蹲在大柳树的树荫下一起钓虾, 这王府后院的池子里有许多指节大小的草虾, 这种虾肉少,大约从前也没人会来钓了吃,竟繁殖了许多, 白春笙便命人做了几根钓竿,没事便蹲在这里钓虾,也算是打发时间了。 到了皇城才知道,这里虽然繁华喧嚣,但适合他们这样的人消遣的所在却不多, 茶楼里文人雅士吟诗作对他是听不懂的,古董铺子里动辄成千上万两银子的古董字画他又不会欣赏, 勾栏院……咳!他如今好歹也是郡王妃了, 他们家郡王爷率部出征还不到一个月,他便耐不住寂寞要去逛勾栏院,传出去只怕名声立刻就要烂大街了。 猫爷对他不错,他也没想过要给猫爷毛茸茸的大脑袋上栽种一片青青草原。 “嫂子, 你若真无事可做,为何不拿个铺子出来做个新奇吃食卖呢?这皇城到处都是不缺钱的主儿,内城、外城的纨绔们,每日里想的都是去哪里寻些新奇玩意儿, 嫂子你的鱼面做的那般美味,若是开个铺子卖鱼面, 只怕生意比鱼街还要火哪!” “我也不是没想过,左右在家里呆着也是无聊,可是,自己开店,一来铺子难寻,二来,如今我好歹也是郡王妃了,若是就这么抛头露面出去卖鱼面,只怕会损了陛下与皇室的颜面吧?”不会被杀头吧?这才是白春笙最担心的事情,这个皇权至上的世界,皇帝一个不高兴就能让你人头落地,如今他家猫爷领军在外,他在这里又不熟悉情况,也不敢贸然出面去做什么买卖。 虽然他确实很想。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外面人看着这御赐的清河郡王府多么风光奢华!只有王府的主人知道,要想维护好这么一栋豪宅,每个月光是给下人们发月钱就要好几百两银子!还不算各项人情往来的开支,人家请你参加宴席,你总不能一年到头抠门的一次客都不请吧?他打听过了,在皇城请人来家里吃宴席,不说宴席用的酒菜了,家里没有养妓子的,还要去乐坊里请些歌舞妓来表演几个节目,还要准备些其他东西,请一次客少说也要耗费数白两,这还是寻常客人,要是请的是朝廷重臣或者皇亲国戚,光是各种名贵食材、酒水採买就要耗费上千两银子…… 尼玛有时候算算花费,他真想把这御赐的王府给卖了! 怪不得朝廷百官都要结党营私、贪污受贿呢,不贪污一点,就靠每年那么一点俸禄,别说请客应酬了,连自家人都养不活!
第168页 “哈哈~嫂子你不会是以为、以为弟弟是让你自己去开铺子做买卖吧?”太子殿下楞了一下,瞬间爆笑,自从商秋芦出事,他已经很久没有笑得这般开怀了,嫂子真是个妙人儿…… “还有开店的铺子,嫂子,你与大哥成亲这么久,不会还没看你的内库单子吧?” “啊?内库单子?”白春笙恍惚记得,自家猫爷临走之前,确实塞给自己一把钥匙,说是什么库房的钥匙,让他有时间去看看,往后家里过日子的银钱都从库里取。 不过,他一直以为那个库房就相当于他们家的保险柜之类的,难道不是吗? “唉!嫂子,走吧,拿了钥匙,咱们去你那内库看看。”太子殿下忍不住扶额道。 他家大嫂果然是水里上来的野生水妖,平时看着精明能干,人间的俗物竟全然不懂。 像他们这样的权贵人家,一般都有内外两个大管家,家里寻常存放东西的地方,也分为内库房和外库房,外库房主要是存放一些家里常用的米面豆粮、盐茶布匹等等物件儿,寻常宅子里要用到的东西,一般都是从外库房支取,外管事隔一段时间会给主人家看帐本,也省的一针一线这种琐事也要去麻烦贵人们。 内库房比外库房更重要些,主要存放的是主人家的房契地契、古董字画、金银细软等贵重物品,内库房的管事也都是主人家极为信任的亲信,说是死忠也不为过了。 不过—— “嫂子,你们王府的内库房管事到底是谁?” 白春笙:“……是橘叔。” “噗~”太子殿下扶着树差点笑晕过去。 橘叔他知道,当年王府别院里常住的一个半妖,说起来还算是他和大哥的旁支堂叔,十分贪吃,又懒,原型是一只肥嘟嘟的橘猫,也不知道怎么和大哥投了缘,大哥从别院离开之后,橘叔也跟着他们一起离开了,只不过他素来不喜欢变成人形,大哥索性便让他一直住在码头公房那边,整日里趴在帐房的桌案上,假装自己是一只真正的猫……这样就不用干活还有人投餵啦! 大哥来皇城之后,担心橘叔在码头公房睡着了被人当成真的猫偷走,便将他带了回来,没想到竟然变成了郡王府的内库房管事! 虽然橘叔没有得到皇室承认,也没有爵位,但是让他老人家去做内库房管事也有些失礼吧? “唉!你自己去看看就知道了!”白春笙嘆息一声,不是他和王鲲风不尊重长辈,只是这长辈…… 初夏午后,暖融融的阳光下,一只体重严重超标的橘猫,四爪摊平在屋檐下的凉凳上,宽大的好像榻榻米的凉凳一角还摆放着一个吃得干干净净的餐盘,看来,这橘猫吃饱喝足,连挪个窝的打算都没有,直接就睡在它吃饭的地方了。 太子殿下:“……” 好吧,他承认,大哥做事情总是有自己的道理的,橘叔这样的,大概看守库房才是最适合他的职务吧? “橘叔?橘叔?”白春笙亲自上去喊了两声,两眼冒光,十分眼馋眼前这只胖乎乎好像一张柔软猫毯的橘猫,若这位不是猫爷的长辈,他怕是忍不住想上去摸两把了,若是能趁其不备吸上一口……咳! 橘猫寻常是十分高冷(俗称懒)的,不过,许是闻到了白春笙身上熟悉的香辣虾的味道,胖得连脖子都看不清的橘猫终于费力地抬起了眼皮,几乎是用翻白眼的表情看了白春笙一眼,没办法,胖喵行动不便,他懒得抬头,更懒得爬起来,于是便抬了抬眼皮表示打招唿。 太子殿下:“……” 他觉得有些惭愧,方才他真是误会大哥大嫂了,就橘堂叔这样的,别说上阵杀敌了,就是让他管个库房,以父皇的性子只怕早就把这样尸位素餐的库房管事流放三千里了,哪里还会让他在这里混吃等死? 看样子中午还吃了那么大一盘饭菜! 看了看一边那足有寻常餐盘三个大的巨型餐盘,太子殿下心有戚戚焉地想,怪不得大嫂总说家里花销大,养着这么多只会吃饭不会挣钱的主儿,再不努力赚钱,难道让全家人都喝西北风吗? “橘叔,我与太子还有三郎要进库房对一对内库单子。” “哦~那你进去吧!出来记得锁门。”橘猫甚至连爪子都没有抬,方才抬起来一咪咪、好像眼缝里瞧人的橘猫,又重新将厚厚的眼皮耷拉了下去,毫无戒心地睡了过去。 太子殿下:“……”孤觉得应该给嫂子再送两个侍卫帮忙看守库房!尼玛就这货来看守库房,真的不会让贼熘进去吗?不!贼甚至都不用熘进去,只要看到这猫睡着了,便能大摇大摆地进去了吧? 还有,为什么橘猫这么胖?简直就是他们猫妖一族的耻辱啊耻辱! 猫妖眼中的耻辱,在绒毛控的白掌柜看来却是萌得不得了!瞧瞧那肉嘟嘟软乎乎的爪垫!瞧瞧那蓬松柔软的橘色毛团!瞧瞧那圆滚滚的毛肚皮……不知道橘叔家中是否还有其他半妖幼猫?若是有家里嫌弃血统不纯不要的,他和猫爷倒是可以要回来领养。 一想到未来某一天,一只或者n多只胖乎乎肉嘟嘟的橘色毛团围在自己脚边打转,一个个的用软乎乎傲娇的小奶音喊着“爹爹我要吃鱼丸”、“爹爹我想吃鱼片粥”、“爹爹能给我做一晚鱼面吗?”……做做做!猫崽子们想吃什么,爹爹都必须给做啊!一颗心都要萌化了好不好? “咳~嫂嫂,时辰不早了,咱们早些进去,二哥也该早些回宫。”三郎看到自家大嫂看着橘叔的诡异眼神,知道自家大嫂对他们的原型总是抱有某种诡异的渴盼,十分担心大哥不在的这段时间里,迷恋毛团的大嫂会被眼前这只一看就手感特别好的橘色毛团给勾了魂,立刻出声提醒道。 “也对,那咱们先进去吧,橘叔大约是累了,让他歇着吧!” 太子与三郎对视一眼,对于大嫂的双标已经无话可说了,他们也忙了一整日连午觉都不曾歇啊,怎么大嫂就没心疼他们?难道是因为他们没有变成毛团的缘故? 好在王鲲风也不是真的让橘叔一个猫看着这么大一个内库房,他其实就是个挂名的管事,真正负责看守库房的还有好几个人,都是王鲲风从清河带回来的亲信,当下便替王妃开了内库房的门,又有一个文书拿了内库房的物品册子过来,这册子白春笙手里也有一本,还有一本在王鲲风的书房里,一式三份。 这就是富贵人家的苦逼了,后世经常有人羡慕大户人家的主母,说她们不用工作不用带娃,每天只要化化妆、和内宅的小妖精们斗斗心眼就行了,简直扯淡! 别说其他皇室亲王府邸了,就是他们一个小小的郡王府,关起门来事情也是一大堆,一家人的吃喝拉撒,人情往来就不说了,光是这内库房和外库房,时不时的就要拿了册子和钥匙去对对帐,一来是免得有奴才吃里扒外偷了自家的东西拿出去变卖,二来也是要跟仓管一样,定期将仓库里面快要过期的货物拿出来清仓处理,再不断填充新的进去,简直累成狗!
第169页 不然为啥古代女子出嫁,尤其是做正妻的,都要有婚前培训呢? 作为没有经歷过婚前培训的纯爷们,清河郡王妃的婚后生活过得简直就是一个字:丧!郡王爷出征前,夫夫两个关起房门,没羞没臊地享受着分分钟需要打码的新婚夫夫生活,郡王爷出征后,郡王妃也从没想过还要管着家里的库房什么的,潜意识里,他还觉得自己生活在出门只要有手机,哪怕买个煎饼果子都能扫一扫付款的时空呢。 因此,在看到厚厚的五大本库藏册子的时候,清河郡王妃整个河蚌都惊呆了。 蚌壳都张开了有木有? 皇城外御赐的庄子两个,大大小小的良田几十处,温泉庄子一座,位于皇城各处的铺子若干,这些都是他们成亲的时候帝后和皇室宗亲们所赠。 剩下的都是各种御赐的金银珠宝、古玩字画、名贵药材、绸缎布匹之类的,看得白春笙头晕眼花。 不过,他终于可以确定,他真的是嫁入豪门了…… “嫂嫂,这里的铺子都不错,你挑一个看得顺眼的拿来开盘店,也不需要自己去张罗,想做什么,让下面人去做就是了,也不必担心他们会泄露了你的秘方,王府这些人都是在册的奴婢,若是胆敢背主,尽管送官就是了。”太子殿下指了指那册子上的几处铺子。 在白春笙看来价值不菲的田庄铺子,在他们看来却不值得什么,实际上,从他出生开始,几乎每一年,母妃都会从嫁妆的产出里拨出一部分银两,拿来为他在各处置办产业,白春笙手里拿的这些册子,连他身家的百分之一都不到,这也是他为何鼓动白春笙开铺子的缘故了。 主动送钱送产业,嫂嫂定然不要的,不过,嫂嫂若是开了铺子,他手下那么多人,只要时常让人去照顾生意,不说一夜暴富吧,赚的银子总归是足够嫂嫂和阿姌他们积攒些身家的。 “算了,明日先去看看铺子再说吧!”白春笙懒癌发作,突然就不想去开铺子赚钱了。 尼玛开什么铺子?他现在可是坐拥京城两个御赐大庄子,良田千亩,温泉山庄一个,外加京城黄金地段旺铺若干……重新回到了上辈子混吃等收租子的美好生活,他是脑子有病才会去做买卖! “啊!终于重新做回了拆二代……不!他这应该算是嫁入豪门,走上人生巅峰了哈哈哈!”郡王妃美滋滋地抱着厚厚的几本册子不想放手。 左右看看,内库房四处的置物架上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木头匣子,里面都装满了各自名贵的金银玉石、古董珍玩……随便卖出去两件,都够他舒舒服服地过上半辈子了。 白春笙从骨子里就不是一个勤劳致富的人,上辈子家里靠拆迁一夜暴富,他也是混混日子上完大学就回来宅着靠收租子混吃等死了,这辈子虽然一开始挺倒霉的,穿成了一贫如洗的野生小妖,没想到时来运转,本以为和他一样属于贫下中农的猫爷,竟然是当今陛下的长子!就算是个半妖,架不住人家都个当皇帝的爹!一夜之间便成为了有封地有爵位有俸禄的郡王,成个亲,满朝文武都来送礼,简直是……杰克苏爽文的标准套路! 连带着他这个野生河蚌妖,也成为了郡王妃,每年朝廷会有六千两银子的俸禄,外加年节赏赐什么的,一年什么都不干就能收入过万两,换算成软妹币,起码也值个千把万吧? 想想自己每年什么都不做就能分红上千万,白春笙突然有些心虚,早知道上次陛下来主婚,应该给陛下多做几个好菜的,这可是他们的金主爸爸! 知道自己现在的身家不会吃不起饭之后,郡王妃很爽快地命人去採买了一大篓河蟹,预备晚上给三郎做顿丰盛的,三郎就要回去了,下次见面还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呢,不过,白春笙并不会阻止三郎回去,龚夫人苦了半辈子,好不容易能和儿子团聚了,谁又能忍心拆散他们母子呢? 这个季节其实不是吃河蟹的好时候,母蟹还没有黄,公蟹的肉也不算多,不过,谁让这里是皇城呢?皇室宗亲们素来爱吃各种河鲜海鲜,商贩们也投其所好,为了能赚取更多的银钱,多的是养蟹的农户错开时节投餵螃蟹,让挥金如土的贵人们在这炎炎夏日也能吃到肥美的螃蟹。 当然了,和所有反季节销售的东西一样,反季节的螃蟹也是贵到离谱,算下来一只三两重的河蟹就要一两银子,若不是刚得知自己嫁入了豪门,抠门成性的白掌柜哪里捨得买这么贵的螃蟹吃? 而现在,“豪门媳妇儿” 白春笙拎着一只河蟹的蟹爪,嫌弃地颠了颠,撇撇嘴:“怎么这么瘦?没有更大的螃蟹了吗?他们是不是瞧不起咱们清河郡王府?” “王妃恕罪!实在是……今日去的迟了,大些的河蟹都被人买走了,明日老奴定然亲自带着人去挑最大的螃蟹回来!只是这银子……”管事的这几日已经深刻了解了这位新主子的抠门,就是那种买了一条鱼,恨不得将鱼鳞都吃掉绝不浪费的性子,怎么王爷刚出征,就变得这般奢侈起来?难道是受了什么刺激? 担心王妃想到出征的王爷心内郁闷,管事的简直巴不得他多花些银子,好忘了王爷出征这桩事儿。 “罢了!这螃蟹吃多了寒凉伤胃,明日让人去早市买些大虾,再买些刺少肉多的大鱼回来,晒干的贝肉也要买个十几斤回来,命人泡发了我有用处。” 河蟹虽不大,不过吃也算能吃,这般大小的河蟹,其实拿来做肉蟹煲正合适。 白春笙家以前在大学门口有个商铺,就是租给别人开店卖肉蟹煲的,因为蟹煲用料实在味道也好,生意非常火爆,88元一大盆肉蟹煲,再加两个素菜,足够几个小女生饱餐一顿了,非常实惠,白春笙也经常跑去吃,一来二去便跟着厨房大师傅学了两招,虽然没学到人家的炒蟹秘制调料,但是味道也算不错的。 命帮厨将河蟹去掉蟹腮、蟹肠等不能吃的部位,宰杀切块,热油锅,放入葱姜蒜爆香,倒入螃蟹翻炒,一边炒一边加入自己配的调味料,等到螃蟹炒到蟹壳变红之后,倒入准备好的鸡爪和鹅掌,然后倒入半锅水,盖上锅盖焖煮。 鸡爪和鹅掌是早就准备好的半成品,洗净汆水的鸡爪和鹅掌,先用油炒了,加入香料焖煮,注意不要煮的太烂了,差不多表面呈现金黄色的时候捞出来备用就行了。 月末一炷香的功夫,肉蟹煲就做好了,锅底还有些汤汁的时候,白春笙将上面的螃蟹和鸡爪鹅掌盛出来,把泡发好的粉条倒进去,借着汤汁将粉条煮熟,最后一起倒入肉蟹煲里,满满一大盆红彤彤的螃蟹,煮到软糯的鸡爪和鹅掌,还有吸饱了汤汁的粉条,散发出浓郁的螃蟹的鲜香。 太子殿下都不想回宫了。 “殿下不如用了晚膳再回宫吧?”白春笙笑眯眯地看着太子殿下。 “那弟弟就恭敬不如从命啦!”太子殿下从善如流地坐了下来,漂亮的圆眼睛片刻不曾离开那一大盆肉蟹煲。 他从小锦衣玉食,也算是吃遍这天底下的山珍海味了,可是,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这般烹饪鲜美的河蟹。
第170页 都说河蟹需得隔水清蒸,肉质才最为鲜嫩。可是,换了一种做法,明明看起来如此粗鄙,斩成块状的螃蟹毫无美感地堆叠在一起,和粉条、鸡爪、鹅掌纠缠在一起,味道却又是如此的浓郁鲜美。 今夜若是不留下用膳,只怕晚上是睡不着了。 太子殿下舔了舔嘴唇,飞快地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螃蟹塞到嘴里。 鲜美的汤汁十分浓郁,吮吸了汤汁之后,里面的蟹肉浸泡了汤汁,也变得比清蒸的蟹肉多了一股浓郁厚重的口感。 三郎不是第一次吃这样的蟹煲了,自然知道里面的配料其实比螃蟹本身更加美味,第一筷就夹了一只鹅掌过去。 和鲜美的河蟹一起烹饪过的鹅掌,吸取了螃蟹的鲜美和鸡爪的厚重胶质,加上 本身的胶质,一口下去,简直满满的都是感动,太好吃了! 太子殿下吃了一块蟹肉,抬起头来,便看到嫂子和三郎一人捧着一个大大的鹅掌在那儿如痴如醉地啃着,瞬间便知道自己上当了。 只有做菜的才知道哪个菜最好吃好不好? 太子殿下当机立断地夹了三个超大的鹅掌放到自己碗里。 第80章 吃完了美味的肉蟹煲, 太子殿下依依不捨地离开了清河郡王府,并且决定明日下朝后, 便从府里拿些上等的海鲜食材过来, 让嫂子帮着做了。 反正他现在也不是很想回皇宫那个“家”。 那里,现在已经没有商秋芦了。 而且,按照原定计划, 他现在应该正在为了商秋芦之死和父皇母后闹别扭,太子殿下觉得自己的演技不太好,为了防止在父皇母后面前露陷,他很机智地选择了“离家出走”这一招,只要父皇没有什么要紧事让他去办, 基本上在皇宫是找不到太子殿下的,不是去坊间游玩, 便是去郡王府蹭饭去了。 皇帝对此倒是乐见其成, 他本就想让太子与王鲲风这对亲兄弟好好相处,况且,幼猫闹别扭发脾气也是正常,想当年他还是只幼猫的时候, 比太子还淘气呢,相比之下,太子往日真是被皇后管教得太过乖巧了,一点也不像是猫妖一族的幼崽。 反倒是他那个从小没人管的大儿子, 在骄横任性这一点上,像足了他小时候……咳!罢了罢了, 还是让太子先松散一段时间吧,毕竟,皇帝自己也挺心虚的,一时气急毒杀了那个小侍卫,儿子若是不与他闹一场,他反倒会嫌他凉薄了。 这会儿看到太子吊儿郎当、中二气息十足地从外面跑回来,皇帝哭笑不得地命人拿了热毛巾过来,亲自抓住小猫崽子,将那脏兮兮的大脑袋和小爪子给擦干净了,这才抱着毛茸茸的太子幼猫使劲儿揉了两把,太子冷哼一声,一爪子拍开了皇帝试图去挠他毛肚皮的大手。随即跳到御案上,漂亮的圆眼睛冷冷地看着他。 “好了好了,还跟父皇闹别扭呢?不过是个小小的侍卫,你若喜欢,自己去父皇的侍卫营挑几个顺眼的就是了,那商秋芦心思太深,若是作为属下,定能护你周全,若是做个小侍,朕只恐你今后要内宅不宁了。”皇帝拿起奏摺轻轻打了小猫一下,不以为意地说。 这也算是他给太子的小小台阶了,一个算不上解释的解释。商秋芦作为属下确实十分出色,可是,这般聪明的人,若是真与太子动了真情,今后太子娶妻纳妃,只怕太子宫就要掀起一阵腥风血雨了,皇帝如今虽说正值壮年,但也很想抱孙子啊,别到时候商秋芦自己生不出孩子,搅合得太子其他妃妾也生不出来,那就不好了。 “今日又去你嫂嫂那里蹭饭了?”闻到了幼猫身上残留的螃蟹的鲜香味,皇帝好笑地看着自家的小猫崽子,生气的太子殿下,与他小时候倒是有几分相似了。 太子喵却根本不想理他,冷哼一声,挣脱了皇帝陛下的怀抱,跳下御案,倒腾着四条小短腿,飞快地离开了大殿。 虽然商秋芦还好好地活着,可是,一想到当时他毒发差点离开他的样子,太子殿下便怎么也憋不住内心藏着的那把火,良好的教养,让他做不出伤害父皇的事情,可是,即便不能与父皇打架,他也要在精神上让父皇不好过! 站在高高的宫墙上,看着正阳宫的方向,太子殿下方才还愤世嫉俗的一张脸,瞬间变得有些复杂起来。 他与母后,从前是那般的母子情深,他可以为了母后做任何事情,为了母后努力学着做一个优秀的太子殿下。 可是,从母后背着他想要杀了商秋芦的那一刻起,他们母子之间,便再也回不到从前那样了…… 不提皇宫内一家三口的别扭,送走了太子殿下,白春笙便开始替三郎收拾行李了。 “这些绸缎布匹都带上,府里用不了这么多,白白放着万一被虫子蛀了倒是可惜了,带回去给龚夫人收着,家里用得着的。这里还有一些,你替我带回去给谢篁和周婶婶他们,谢篁当爹了,小孩子长得快,正是需要布料的时候,幼青和茂青差不多也该到了说亲的年纪了,预备些布料也正合适。” “贤妃娘娘给你的银票收好了,回去也别告诉你母亲,就说是陛下赏赐给你的吧,回去置办些良田铺子。你也不小了,况且,龚夫人乃是凡人之身,如今年岁渐渐大了,你、你回去多陪陪她。”白春笙没有再说下去,心里莫名有些难过。 都说抑郁伤身,龚夫人出身武将之家,原本身体是很好的,自从生下三郎被送走之后,无心保养身子,这么多年心里又藏着一团火,又是忧心三郎在外面日子过得苦不苦,身体底子再好也毁得差不多了,只不过,这件事情大家都十分默契地没有与贤妃娘娘提及,贤妃本就对长姐心怀愧疚,觉得自己进宫便是背叛了长姐,现在若是知道龚夫人伤了根骨,难以长命,只怕会更加难受。 龚家已经有一个女人不幸了,又何必连累得另外一个也不得安心? “我知道了,嫂子,你在这里,也要好好的,不要出去做买卖了,好好在府里等大哥回来,大哥在外征战,陛下不会亏待了你们的。”三郎抿抿嘴,私下里他也是称唿皇帝为陛下而不是父皇的,未尝没有迁怒之意。毕竟,龚夫人如今这样子,固然是当年王府后宅争斗的原因,但皇帝也并非全无责任,若是他肯出手护着龚夫人一些,又何至于让她那般伤心绝望? “放心吧!库房里的金银珠宝,再给我三辈子也花不完,我是脑子坏掉了才会想不开去做买卖吧?”白春笙笑眯眯地将一匣子御赐的珍珠塞到三郎的行李箱子里,“这珠子成色不错,拿回去给你娘置办一套像样的珍珠头面。” 行李带了许多,除了白春笙私下塞给三郎的私房之外,还有帝后的赏赐,连太子殿下都塞了许多进来,有给三郎的,也有混在里面要偷偷带给商秋芦的银票和一些养身子的名贵药材,许多都是贡品,外面有银子都买不到的好东西。 足足装了两条大船! 送走三郎之后,白春笙关起门来,和上辈子一样,过起了靠收租子吃老本混吃等死的悠闲日子……咳!唯一可惜的就是没有手机和wifi,简直虐心!想想要是有手机和wifi的话,他不就可以开通微信和自家猫爷视频聊天了吗?
第171页 皇帝见他呆在王府也不惹事,老老实实关起门来过日子,倒是觉得这个王妃没有给大儿子娶错,知道皇城水深,索性便关起门来谢绝任何应酬,也不去拉帮结派,也不与权臣结交,实在是让人省心。 还生不出孩子,简直是完美! 皇帝一高兴,各种赏赐便源源不断地往清河郡王府送去了,这大夏天的,竟然还能吃到北海的水晶虾!用大块的冰垫着,在皇城的冰片糖用茶盏来计价的盛夏,这么一大块冰拿来冰镇鲜虾,简直就是明晃晃的让人仇富嘛~ 水晶虾不多,拢共加起来也不到一斤,不过想想也是,从北海一路用冰镇着运到皇城,还没臭掉,沿路大概也损坏了不少,这天下间,大概也只有皇族如此奢靡了…… “当年先祖若是肯听朝臣劝谏,将皇城迁到南边,又何至于大热天的只能吃死虾?”皇宫内,宗亲们围着冰镇在冰块上的冰鲜虾,十分不满,皇族都喜欢吃新鲜的河鲜海鲜,这种死掉的,若不是现在天气太热,实在弄不到活的,他们才不肯吃呢。 “等风儿他们攻下了瀚岚国,迁都一事也可以商量起来了。”这皇城乃是先祖所定,不但夏热冬冷,一年中可以吃到新鲜渔获的时间也非常短暂,皇帝当年还是皇子的时候立志想成为皇帝,就是堵着一口气,想把这坑爹的皇城给换一换位置。 “迁都哪里是那么好迁的?那帮老东西听了只怕立刻就要跑去撞柱子了。”一只肚皮圆滚滚的虎斑大猫绕着冰块走了半圈,在那洁白透明的冰块上挠了两爪子,十分惋惜道,“只可惜清河郡王妃今日不在宫里,不然便可让侄媳妇帮忙做一锅香辣虾了,这般冰冻过的虾子,拿来清蒸怕是不如鲜虾好吃了,不过我昨日路过侄媳妇那边,见他用冰镇的虾子做了一大盆香辣虾,闻着就十分美味啊!” 只可惜,担心白春笙认出他来,皇叔没好意思假装野猫跑过去讨要一些尝尝。 “也罢!好些时日不曾去风儿那边看看了,风儿出征前还惦记着春笙呢,走!今日咱们这些长辈也去看看,恰好下面送了些北海的海鲜过来,都带上!”皇帝陛下一挥手,决定带着宗亲们一起去大儿子府上蹭饭。 “对对!风儿出征在外,咱们这些长辈,是该多去风儿府上看看,也免得那些不长眼的欺负了侄媳妇!”宗亲们连连点头,顺便让跟着的人赶紧回家准备些夏令合用的物件儿送去清河郡王府上。 陛下出了食材,他们总不好意思空着手去晚辈家中蹭饭吧? 白春笙正在家里指挥帮厨们熬酱。 自从听太子殿下说可以托人给自家猫爷带些东西衣裳之类的之后,白春笙便动了心思,衣裳之类的他倒是不愁,他家猫爷好歹是个将军,不至于连衣裳都没得换,再说他又不会穿针引线缝衣裳,倒不如发挥一下特长,给自家猫爷熬些容易保存的拌饭酱捎过去。 拌饭酱可以做的种类很多,口味也很多,喜欢吃辣的,可以将干辣椒切段后,油炸了,和油炸花生米、豆豉一起做成油辣椒,浸泡在辣油里的花生米咬起来咯嘣脆。不喜欢太辣的,可以将泡发后的贝肉切碎,然后用豆酱加一点蒜末、辣椒、姜末一起慢慢熬好了,便是最简单的一款海鲜酱了。这拌饭酱做好了用陶罐密封起来,可以吃很久都不会坏,不管是拿来下饭、拌面还是拿来做菜的时候放一点都非常方便。 熬好的拌饭酱还没晾凉呢,皇帝就带着宗亲的王爷们过来了,大约是担心提前通报会让白春笙有时间将好吃的藏起来,皇帝十分腹黑地命人不许作声,带着人突然袭击,果然看到了刚出锅的拌饭酱! “这是……炸酱?”皇帝曾经在清河的时候吃过一次白家的炸酱拌面,不过,那次的炸酱味道仿佛不是这样的?总感觉今天的炸酱闻着有股海鲜的味道。 “回陛下,这是儿臣自制的海鲜炸酱,鲲哥在外出徵实在辛苦,只怕一路都吃不好,儿臣便做了些海鲜炸酱,想托太子殿下帮忙送到前线去。” “胡闹!在外征战本就是一桩苦差事,岂能贪图享乐?”皇帝假模假式地训斥了两句,“不过,念在你们毕竟新婚,刚成亲便要两地分离,你心里挂念着大郎也是情有可原,也罢!都装上吧!回头朕命人替你送去。” “多谢父皇!”白春笙无奈地扣谢道。 其实,商秋芦差点出事之后,他一直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皇帝与皇后。即便知道这是一个黄泉至上的世界,他也依然没办法接受皇帝和皇后这种丝毫不把人命当回事的想法,更别提,差点死掉的那个人,曾经是自己十分信赖的朋友! 可是,他毕竟不是王鲲风,没办法也没有那个胆子在皇帝面前明目张胆地嫌弃这个爹,王鲲风可以不唤他“父皇”,他却不敢当着宗亲王爷们的面儿扫了陛下的面子。 他家猫爷现如今可不在皇城,真惹恼了皇帝,关起门来赏他一杯毒酒,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果然! 皇帝听到他埋着头低声喊了一声“父皇”,心里顿时就舒坦了,嫡出的两个儿子都叛逆得一塌煳涂,让他这个当爹的简直心塞!好在大儿媳妇倒是个好的,让呆在皇城就乖乖呆在王府里,也不出去闹腾,让交出拌饭酱,就乖乖地交了出来……简直让人不忍心欺骗! 皇帝都快不忍心没收他一半分量的拌饭酱了。 “咳!今日下朝,你皇叔伯与皇叔父们说起你,大郎出征在外,你一个人守着这郡王府也不出去与亲戚走动走动,长辈们担心你呆在家里闷坏了,便一起过来看看,父皇给你带了些北海进贡的海鲜……” 白春笙闻言,默默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想让我帮忙做菜就直说,还非要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说什么担心他闷在家里闷坏了,真担心我闷坏了,您倒是放我们回清河去呀? 不过,他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宗亲叔伯们出手素来大方,若是做的饭菜让这些长辈们满意了,随手赏赐些贵重物件儿,一顿饭说不定就能赚回来足够置办几百亩地的银子呢……这买卖划算!还能顺带捞一个“孝顺长辈”的好名声呢。 “那就请父皇与伯伯叔叔们去前厅小坐,儿臣这便命人整治一桌家常菜,父皇与伯伯叔叔们不嫌弃就好。” “不嫌弃不嫌弃!”一个不认识的王爷急忙摆摆手,又忍不住追加了一句:“我听说侄媳妇的香辣虾做得非常美味,今日的贡品恰好有鲜美的大虾……” “好!那便做一盆香辣虾,一盆酱焖大虾,再来一个海鱼三吃,一个泡菜鱼片?”白春笙熟练地报菜名。 “也无需做饭了,再来一锅你拿手的鱼片粥,出锅的时候盖上两片荷叶,要刚摘下来的。”皇帝也忍不住点餐道。 夏日炎热,可是陛下又实在想吃鱼片粥,索性拿新鲜荷叶盖上,也算是清凉降火了。 白春笙彻底无语了,这都是些有特殊精神(病史)的吃货啊!简直就是丧式养生的代言人!一边喝着枸杞菊花茶熬夜修仙,一边吃着清凉下火的荷叶粥,还要点一大盘最容易上火的香辣虾!敢不敢这么精分?!
第172页 命人去后院摘些新鲜的荷叶洗干净备用,郡王妃捲起袖子开始为长辈们做菜,努力在宗亲和陛下面前刷好感度,只希望他家猫爷若是在前线遇到什么麻烦,这些人看到他小心伺候孝顺他们的份儿上,好歹搭把手就好了。 从北海顶着烈日高温一路冰镇送过来的大虾,虽然外面看着新鲜,实际上口感却完全不如秋冬时节刚捕捞的时候,也就是皇族爱吃,不然谁会脑子有病,大热天的从北海运送海鲜过来?这年头可没有空运! 这样外表光鲜里面肉质寻常的海鲜,怪不得连皇帝都不爱吃清蒸的,白春笙嘆息一声,命人将这些冰鲜的大虾去掉虾须虾线,开背备用。 这大热天的,白春笙可不敢真的给皇帝和宗亲们吃太辣的菜式,若真的吃坏了肚子,万一被人安个“意图弒君”的罪名,那可就跳进凌江也洗不清了! 好在厨房里也有辣度一般的辣椒,命人切段之后,下油锅炸到焦酥,做了一道不算太辣的香辣虾,做好的香辣虾下面垫着煮熟的面线,上面撒了些香葱和芝麻,看着油亮亮的,十分诱人。 酱焖大虾用的便是他今天刚做的那个海鲜酱,厚重的酱汁均匀地包裹住开背的大虾,看着卖相一般,但是因为加入了海鲜酱,虾肉吸饱了酱汁的鲜香,夹起来狠狠嗦一口,满嘴都是鲜虾混合着海鲜酱的香味,再吃里面的虾肉,简直满满的都是幸福感!这种肉质饱满的感觉,绝对不是本地小虾米能达到的。 难怪皇室要不远千里从北海之滨运送海鲜过来。 海鱼三吃就更简单了,海鱼的鱼皮整个剥下来,拿一把刀仔细刮掉鱼皮外面的黏液,清理干净后,切成小块汆水,拿出来用清水洗干净,再下锅和配好的调料包一起煮熟,不需要炖烂,捞出来浸泡在冰水里,这样鱼皮便会变得脆爽弹牙,拿出来做成凉拌鱼皮,嚼劲十足,喜欢吃辣的,可以蘸一点他自己做的辣油,非常适合拿来做下酒菜。 鱼肉片了许多下来,一部分留着做鱼片粥,另外一部分分成两份,一份做了泡菜鱼片,一份做了清淡些的鱼片羹,剩下的鱼骨头也没浪费,拿来炖了一个鱼骨汤,将鱼刺捞出来丢掉之后,奶白色的鱼骨汤,正好拿来做鱼片粥,做好的鱼片粥香滑软糯,满满的都是鱼汤的浓香,倒是比寻常山泉熬的粥更加的鲜美一些,按照皇帝陛下的吩咐,出锅前在鱼片粥上面盖了两片荷叶,粥的表面沾了一层浅碧色,倒是十分好看。 将这些菜单独分了一份,命人送到后面给阿姌和乳母吃,剩下的都端到前厅去,皇帝与宗亲们早闻到香味了,只是碍于颜面不好派人去催促,见终于上菜了,便依次挨着皇帝坐下,默默捲起袖子等着开饭。 喝了一碗清凉下火的荷叶鱼片粥之后,大家便各自去寻自己爱吃的菜餚去了,皇帝的口味倒是和三郎差不多,尤其喜欢那道泡菜鱼片,吃着吃着便有些不满足了,这种泡菜鱼片正适合拿来拌饭吃啊! 好在郡王府的厨房每顿都要预备些米饭的,当下便有下人去盛了粳米饭来。 “怎么不是碧粳米?”皇帝端着饭碗皱眉,不过,还是很快舀了两大勺泡菜鱼片浇在米饭上,大口吃了起来,普通的粳米饭倒是许久没吃过了,偶尔吃一次,就像现代人吃杂粮窝头一样,倒也稀奇。 “回父皇,碧粳米倒是有,只是寻常我们都捨不得吃,留着等鲲哥回来再吃呢。”白春笙老老实实地哭穷道。他虽然不能在肉身上报復皇帝,但是可以报復他的钱袋子啊! 果然!听到白春笙竟然清苦得连皇室宗亲们寻常吃的碧粳米都吃不起,皇帝也忍不住怜惜起来,他倒是忘了,虽然他赏赐了大儿子许多东西,但那些御赐之物毕竟不能拿出去变卖的,大儿子从小在外面长大,皇后想来也不会给他多少体己银子,只怕府里也没有多少存银。 于是,一顿饭吃完之后,清河郡王妃就涨工资了。 原本每个月四百多两银子,一下子翻了两倍,变成了一千多两,理由就是清河郡王在外征战,朝廷要优待军属,连跟着蹭饭的宗亲们都命人送了些碧粳米和过日子要用到的东西。 皇帝说到做到,没过几日,率军出征,还没抵达东海之滨的清河郡王,便收到了自家河蚌寄来的“快递”——满满两大罐子的拌饭酱,还有白春笙恶趣味的时候做的一些猫饼干,捏成指节大小,可以放在袖袋里,一口一个,吃着非常方便。 猫大爷坐在马上,一边赶路,一边从袖子里捏了猫饼干出来,一口一个,吃得心满意足。 第81章 几日后, 一封家书,连带着一个小小的木头匣子, 被太子殿下捎到了白春笙面前。 “这是大哥托人捎给你的。” 他家猫爷托人给自己带东西啦?白春笙眼前一亮, 立刻抢过木匣子。 “你怎么还不回去?”白春笙看着太子殿下。这段时间太子几乎每天都到他这边来蹭饭,有时候一天到晚都呆在这里,十分的懒散, 白春笙毫不怀疑,要不是皇帝护着他们,只怕皇后老早就来找他麻烦了。 要照白春笙说的话,太子完全没必要跟皇后这么对着干,不是他狠心, 就皇后那身子骨,还能熬几年都不一定呢, 太子这时候跟皇后对着干, 等到皇后真的不行了,丫肯定会后悔的! 太子毕竟不像他家鲲哥,和皇后没什么感情,太子从小就在皇后身边长大, 母子感情非常深,别看现在因为商秋芦的事情母子俩闹的有些不愉快,皇后真要出什么事情或者突然挂了,太子第一个后悔! 就像他一样, 上辈子对他家老娘各种嫌弃,巴不得她一年到头都和广场舞好基友们在外面浪, 可是,莫名其妙到了这个鬼地方之后,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想的最多的也是那个只知道出去浪的老娘……也不知道他不见了,老娘会不会想他……麻蛋眼圈都红了!一定是热的! 白春笙这辈子一定是乌鸦嘴! 他这边刚念叨着皇后的身子骨不太好,大概不是长寿的面相,那边,太子宫人便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太子!太子不好了!娘娘在正阳宫晕倒了!” 白春笙:“……”我发誓!我真没有扎小人诅咒皇后! 太子殿下几乎是飞一般地赶回了正阳宫。 皇帝和后宫几个高位嫔妃都已经在正阳宫里了,见到太子殿下惊慌失措地赶来,嫔妃们的眼神中有不舍有兴奋,大多数心里都是暗搓搓高兴的,没有了皇后保驾护航,太子再这么作下去,只怕储君之位早晚不保,在座的嫔妃们,除了贤妃至今无所出之外,其他妃嫔膝下都有一个或者几个血脉纯正的皇子。既然当初选择嫁入皇室,当年的豫亲王更是机缘巧合成为了当今天子,谁心里又没有对那个位置有一点想法呢? 太妃,听起来可没有太后风光荣耀! 早就听说皇后的身子有些不好了,最近与太子殿下闹了些不愉快,往日的母慈子孝、温情脉脉也不復存在,太子为了躲自己亲娘几乎整日游荡在外,听说皇后都开始吐血了……真是报应!
第173页 在座的几个高位嫔妃,除了贤妃之外,几乎都是皇帝在做亲王的时候就进了王府伺候的,这么多年了,谁没有生下过一个两个半妖子女的?这些女人虽然都想要一个血脉纯正的子嗣,可并不是人人都丧心病狂的喜欢遗弃自己亲生的孩子,而皇后,也就是当年的王妃,可是从来都是以送走他们的半妖孩子为乐的。 这也是嫔妃们为何在清河郡王大婚的时候送了贵重贺礼的主要原因,看着当年被皇后遗弃的孩子如今受到陛下恩宠,简直大快人心有没有?侍寝都没有这么开心的! 现在看到皇后生死不知地躺在里面,嫔妃们很辛苦才能忍住幸灾乐祸的表情,摸出沾了葱汁的帕子抹了抹眼角,顿时眼圈就红了。 “父皇!母后怎么了?”太子素来礼仪周到,此刻竟然都忘了给几位庶母见礼,可见确实是惊慌了。 “太医还在里面,等着吧!”皇帝嘆息一声,其实他早就知道妻子的身子骨大不如前了,可是没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般快。 他们妖族寿命漫长,一生中会有许多伴侣,可是,皇后却是他成年后的第一个结髮妻子,他的元后,意义自然与旁人不同。 可是,如今的皇后,却已经不再是个合格的皇后了。仿佛想到了什么,皇帝方才还带着一丝惆怅的俊脸,瞬间变得淡漠起来。 他的雄图霸业,绝对离不开半妖族群的支持,而皇后,屡次三番地给王鲲风没脸,毫无慈母心肠,也无一丝国母风范,实在是令他十分为难。 好在,今日之后,无论皇后身子骨到底如何,他也有理由让她在正阳宫好好养身子了,至于后宫事务,贤妃素来明朗大度,识大体,便交由贤妃代为打理吧! 唔!贤妃好像也很喜欢白春笙那孩子,找机会倒是可以让白春笙进宫给贤妃请个安。皇帝默默在心里琢磨道。 良久,太医们从里面鱼贯而出,默默无声地跪在皇帝面前:“臣等无能,娘娘……回天乏术了!” 太子脑子里嗡了一声,什么都听不到了。 为什么会这样? 他不过是一时生气跑出去住了些时日,母后怎么就回天乏术了呢?母后的身子骨虽然向来不好,可一直都是有太医们精心照顾着的,怎么就回天乏术了呢? “皇后到底如何了?朕要听实话!”皇帝也大吃一惊,他是想过要让皇后“病退”,可没想过要让她“病逝”啊!毕竟是原配妻子,他还不至于想让自己的妻子去死。 “皇后娘娘身子骨根基本就不是很好,又常年消耗心神,损了心脉,臣等屡次请娘娘保重凤体,娘娘却听之任之,长此以往,自然是如油尽灯枯……”太医们也是心里发苦,暗道倒霉,其实皇后这个症候他们早就发现了,可是,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再高明的神医,也挡不住病患自己找死啊! 皇后娘娘的身子本就单薄,如果她肯放下心结,好生保养,不动息怒,活到七八十岁也算是高寿了,可皇后的性子岂是能听得进去旁人劝的?别说好生保养了,这大半年来,先是无缘无故处处与清河郡王怄气,又与太子殿下闹了起来,母子失和,急怒攻心,原本就极易损伤的心脉,自然一下子就病入膏肓了。 现在的皇后,就像是一个即将报废的发动机一样,明明都快报废了,还要让它继续工作,机器尚且承受不住,更何况皇后这种肉体凡胎呢? 能撑到现在,全是靠着“想看到太子娶妻生子”这个念头,如今,太子甚至都不愿意到这正阳宫中来看她这个母后一眼了,她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不知道躺在病榻上等待死神的皇后,此时此刻,有没有后悔当时让人偷出了太子所画的那副画,有没有后悔曾经想杀了太子喜欢的那个小侍卫……不过,现在说这些有什么意思呢?如果老天爷再给她一次重来的机会,只怕以皇后的性子,只会做的比从前更加狠辣吧? 皇后其实早就醒了。可是,她不愿意睁开眼睛。 她知道皇帝和太子就在外面,那些等着看她好戏的嫔妃们也在外面。 这一生,带给她最大的幸福,和最大的不幸的那些人,都在外面,隔着一道帷幕,好像看着一幕即将落幕的大戏一样,等待着和她做最后的告别。 可是,她却已经和他们无话可说了。 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从她成为豫亲王妃的那一天开始,这就是她逃不掉的命运了。 只是,现在想想,最对不起的,其实还是风儿。 风儿投生到她的肚子里,是老天爷註定的,他有什么错呢?自己却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那个孩子,或许,从自己下决心将他送到别院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彻底失去了这个孩子吧? 幸好,那孩子运气不错,找了个真心待他的王妃,想到这里,皇后无奈地嘆息一声,缓缓睁开了眼睛。 这天夜里,皇宫内哭声震天。 皇后娘娘,仙去了…… 白春笙和阿姌都是晚辈,自然要换了孝服进宫给皇后守灵。 进了宫,两人便被皇帝宣召了去。 “父皇节哀!”白春笙拉着阿姌乖乖跪下给皇帝磕头,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他对于皇后,其实是怨恨讨厌大过于孺慕之情的,对于皇后曾经遗弃自家鲲哥的事情更是一直耿耿于怀。可是,正所谓人死如灯灭,再大的怨恨,现在人都没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起来罢!”皇帝看起来有些疲惫,抬眼看了一下旁边伺候的内监,那内监立刻命人将几个大木箱子抬了过来,皇帝指了指那几个大箱子,沉声道,“这些是你们母后仙去之前,特别指明了说要留给风儿、三郎和阿姌的,还有你,春笙,皇后临去之前在朕面前夸了你,说你是个好孩子,望你今后能与风儿白头偕老。” “皇后知道你和风儿没有多少积蓄,将她嫁妆里的十万两银子拿了出来,指明是给你和风儿的。” “还有阿姌,那个小盒子里面是三万两银子,是留给阿姌做嫁妆的。阿姌,你别怪你母后,当年你生母病逝,真的是郁结于心,不是你母后所为,她只是……”只是袖手旁观,看着阿姌的母亲病逝罢了。 “父皇,这银子阿姌不能要。”阿姌却站了出来,对皇帝跪拜下来,“阿姌知道母亲的死与母后无关,可是,阿姌为人子女,却不能收下这银子!” 皇帝怔了怔,他没有想到,向来安静得半个字都不敢多说的阿姌,这个出生便带着不祥之兆的半妖之女,竟然敢拒绝皇后临终的馈赠! 白春笙悄无声息地站在阿姌身后,用行动表示对妹妹这个决定的支持。 他当然知道阿姌此刻的心情,皇后的临终所赠,无非是对他们这几个孩子的补偿罢了。 可是,有些孽,造了就无法偿还。 皇后当年可能真的没有故意谋害阿姌的生母,可是,她也没有出手救她,更是在她刚生下阿姌没多久,就将阿姌从她身边抱走送去了别院,直接导致阿姌的生母郁郁而终。 间接的杀人,也是杀人。
第174页 阿姌是绝对不会接受皇后临终所赠的嫁妆银子的! 收下了这些银子,便是原谅了皇后,那她的生母呢?就这么白死了? 人们总是说死者为大,可是,却很少有人记得,死者生前给他人造成的伤害,哪怕是死亡也没有办法磨灭的! 对于阿姌来说,这一生最大的遗憾,便是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生母长得什么模样,她的生母,没有等到她长大,便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而她,也再没有机会叫她一声娘亲了。 她又怎么会原谅造成这一切悲剧的那个女人呢? “罢了!起来罢!去给你们母后守灵去罢!”皇帝嘆息一声,也不再勉强他们,说到底是皇后对不起这几个孩子,虽然是祖宗家法定下来的规矩,可先祖也没说生下半妖子女就一定要送走,只是没有继承权罢了,皇后当年那么做,无非是想借着送走孩子打击后院那些女人罢了,可是,她却是忘了,孩子总有长大的一天,再小的孩子,也是会记仇的! 白春笙牵着阿姌的手,安静地走在挂满了白布的廊桥上,举目望去,四处都是为皇后戴孝的宫人们。 这是只有正宫皇后才能有的待遇和荣耀,寻常的宫妃去世,是不会有满宫的人替她戴孝的。 他曾经设想过无数种皇后去世的场景,这个女人给予王鲲风的每一点伤害,他都恨不得双倍还回去!他甚至曾经恶毒地想过,有一天,这个女人老了,容貌不再,白髮苍苍的时候,他们依然风华正茂地站在她面前,眼睁睁地看着她一点点走向死亡,那该多么痛快! 可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死亡来得如此突然! 他甚至都来不及骂她两句! 她以为临死的时候给他们留些银子珠宝,就能弥补这些年对王鲲风、三郎和阿姌他们造成的伤害了?不说他家猫爷了,三郎要不是运气好,只怕这辈子都见不到自己的生母了,龚夫人多好的一个女人啊,硬生生被逼得和亲生儿子骨肉分离了十几年! 还有阿姌,那么小就失去了生母……她甚至都不知道生下她的那个女人到底长得什么模样,只是听王大娘提起过,说她母亲是个极美的美人儿,有着一双碧色的大眼睛,笑起来十分腼腆…… 灵堂里哭声一片,也不知道有几个真心的,太子殿下披麻戴孝跪在最靠近灵位的前排,看到他们进来也没有说话,只是呆呆地看着灵位。 他有些恍惚。 明明昨日出门的时候,母后还好好的,怎么就突然走了呢? 白春笙嘆息一声,也不好过去和太子说什么,拉着阿姌,默默在皇子皇女们的那一边找了两个靠近角落的空位置,乖乖跪了下来。阿姌有些抗拒,可到底被嬷嬷们教导了这么些日子,宫里的规矩也是知道的,微微挣扎了一下,便顺从地跪了下来,她也不想给嫂子惹什么麻烦,跪就跪吧,反正人都死了。就当是跪谢她生下了大哥这份恩情好了,如果没有大哥的话,她和三哥也不可能平安长大。 距离东海还有二百多里地的时候,东征军停下了前进的步伐。 皇后仙逝,三军同哀,更何况前锋将军清河郡王乃是皇后亲生,这种时候他们就更不能不顾郡王有孝在身继续赶路了。 跟着的副将甚至贴心地命人火速准备了孝服和麻布。 没想到清河郡王却只取了一条白布,裹在额头上权当戴孝,只命大军歇息一晚,明日继续出发。 将士们无不夸赞清河郡王不愧是陛下之子,为了完成陛下的宏图大业,为了拯救东海沿岸受苦受难的老百姓,连给皇后戴孝烧纸都顾不上了,实在是忠君的典范! 只有熟悉皇家隐秘的少数几个权贵才知道,清河郡王这哪里是强忍悲痛忠君为国啊?就皇后当年对这孩子做出的那些事儿,清河郡王没有摆个几百桌酒宴庆贺皇后仙逝,就已经算是非常克制了! 他们一直在暗搓搓围观,甚至有无聊的权贵子弟们开了赌局打赌,若是清河郡王此次战胜归来,真的封了亲王的话,到时候皇后会不会气的吐血? 结果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皇后去的这么突然,几乎是毫无徵兆地就去了。简直让人不敢相信! 现在再看看面无表情的清河郡王,权贵们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虽说死者为大,可是,清河郡王从生下来就不为皇后所喜,从两位嫡子的名字就可以看得出来,一个如清风易逝,一个如凤舞九天,皇后对太子的偏爱,简直毫不遮掩! 更别提皇后当年还借着清河郡王半妖的身份,将王府那些女人所生的半妖子女全部送到了别院,狠狠打击了自己的情敌的时候,可是半点都没有想过,尚且年幼的清河郡王被送到别院,会不会出什么意外。 听说皇后当年是巴不得这个半妖之子干脆死在外面算了的,啧!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虽说半妖血统不够高贵,但作为生母,也不至于这般心狠吧? 就这样,清河郡王还能面不改色地替皇后戴孝,果然不愧是陛下看中的人! 权贵们其实对皇后也不是很喜欢,不过他们可不是正义化身,他们真正对皇后不满的,是皇后一直把控着后宫妃嫔的位份,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皇后玩的什么把戏,趁着陛下后宫刚立,便将潜邸那些伺候过陛下的女人都封了高位,以至于陛下登基后纳进宫的美人们,即便家里权势再大,也只能从低位做起,打眼看过去,也就只有贤妃是沾了龚侧妃这个堂姐的光,一进宫就封了妃,而且还是个不能下蛋的母鸡! 满朝文武,尤其是那些想做皇子外公的臣子们,哪个不对皇后恨得咬牙切齿?偏偏他们还不能说什么,毕竟皇后这么做,说出去世人只会夸她宅心仁厚,做了皇后还不忘提拔潜邸的老人。 天知道!那些伺候了陛下许多年的老人,大多出身低微,哪里有后面进宫的美人们身份高贵?皇后提拔他们,不过是防着皇帝与美人们生下出身高贵的皇子罢了…… 说到底,谁不想做太子的外公呢? 如今太子殿下没了皇后庇护,啧!只怕接下来,陛下的后宫要捲起一阵风雪了…… 王鲲风骑着马,面无表情地看着前方,此处已经靠近东海,气候温暖湿润,沿途的树木也与皇城大为不同,甚至还能看到一些种植甘蔗的农田。 看到那些刚拔节的红皮甘蔗,王鲲风微微一笑,他们家河蚌之前曾经提到过用甘蔗榨汁后的甘蔗渣做烤鸭,可惜他们那里没有甘蔗,等到回程的时候,倒是可以命人採买一些带回去给他。 微风吹过,捲起了耳边垂下的孝布,王鲲风的内心,一片平静。 他曾经想到过,某一天,当那个女人走向死亡的时候,他会怎么样?是冷眼看着她慢慢死去,还是笑眯眯地趴在她耳边告诉她,他会活得很好,即便只是半妖,也比她这个凡人更加长寿!而当初抛弃亲子的她,就快要死了……真是想想都十分痛快! 可是,老天爷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他甚至来不及看到她恐惧、失望甚至怨恨的表情,他和她,此生就再也不可能说上一句话了。 他不会抛下大军回去奔丧。
第175页 而她,想来也不会入梦来寻他吧? 死了也好,下辈子好好投胎,他们之间,两不相欠了。 再也不会相互怨恨、相互憎恶了…… 第82章 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是, 皇后仙逝满百日后,陛下既没有听取朝臣建议另娶贤后, 也没有如民间话本所写的那般为元后虚设后位。 皇帝下旨, 封贤妃为后! 宗亲和权贵们都惊呆了。 尼玛!这和我们说好的不一样啊! 不是说好的选立才德兼备的贤淑贵女为后吗?他们都收了礼准备代为游说了,现在告诉我们你特么早就定好了继后人选?还是平南王龚家的女儿?那个不下蛋的母鸡? 朝臣们表示他们很愤怒,分分钟想掀起衣摆跑去撞柱子。 然而他们不敢。 平南王自己, 还有他的两个弟弟、三个儿子、n个侄儿可都是能打的,武将里面有一小半都是他的兄弟,哪怕不是兄弟呢,文臣和武将之间,一定要选一个的话, 那些武将也绝对不想看到他们的人落选,没错!就是这么护短! 看了看自己的小身板, 文臣们将伸出去准备撞柱子的脚又缩了回来, 别到时候柱子没撞成,反倒被暴打一顿,他们可丢不起这个人! 平南王看了看安静如鸡的群臣,满意地点了点头, 他倒不是非要在这朝堂上立威,而且贤妃虽说是龚家的人,说到底也只是他的侄女,又不是亲生女儿, 就算将来生下皇子,他也不是人家的正经外公。 扶贤妃上位, 不过是他与陛下必须要走的一步棋罢了。 陛下想要找一个对清河郡王心怀善意,最好对太子也没什么威胁的女人为后,贤妃是最好的人选。 一来,贤妃和三郎的生母从小感情就特别好,对于养大三郎的清河郡王也十分感激,清河郡王出征之后,连皇后也不管郡王府的那些人,也就只有贤妃不怕皇后,三不五时的就命人送些好吃好喝好玩的到郡王府上。 二来,贤妃不能生育,这个全家人都瞒着她,贤妃小时候顽皮,曾经误食了某种毒草,以至于坏了身子无法生育,这也是家里愿意将她送进宫的主要原因,以他们龚家现如今的地位,贤妃若是没有进宫,随便嫁到哪一家也只会是正妻,正妻无子,那可真是要命了! 可是,后宫不一样啊!后宫里多的是能生育的女人,贤妃就算自己不能生,只要龚家还是平南王,贤妃的位份就只会升不会降,自己不能生,可以捡那些没有生母的孩子养着也一样嘛~还有一句话平南王没有和任何人说,贤妃背靠龚家而没有子嗣,才是让陛下对龚家放心的最根本的原因。 他们这位陛下,心机最是深沉,平南王也算是替陛下夺取皇位立下汗马功劳的大功臣了,可越是这样,他们越是不敢踏错半步,贤妃无子,龚家就没有捲入夺嫡之争的风险,才会一直被皇帝所信任。 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陛下才决定要立贤妃为继后吧? 如此一来,也能保住太子的地位稳固。 皇帝对太子可以说是手把手地当做继承人养大的,对太子的期望最高,也不会轻易放弃太子。自然不肯再迎娶地位高贵的贵女为后,否则的话,新后若生下皇子,便是对太子最大的威胁了。 “儿臣拜见母后!”白春笙穿了一身郡王妃的礼服,和众多宗亲子弟一起来给贤妃,不,新后请安,这声母后,叫的可比当初的皇后亲热多了。 贤妃大概还没缓过劲来,她多年不孕,恩宠又多是因为平南王府而来,本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蹉跎着混过去了,万没想到,哐当一声,众人垂涎的继后的宝座,就砸她脑袋上了。 她到现在还有点懵。 不过,这点紧张,在看到白春笙和阿姌的时候,顿时放松了许多。她知道自己成为了继后,那些孕育有皇子的妃嫔们定然都看她不顺眼,这些跪拜在下面的皇子皇女们都不是她生的,真心恭贺她的只怕也没几个,也只有白春笙和阿姌,笑容里满满的都是对她的祝福。 白春笙并不是空手来的,他带来了新后最盼望也最意外的礼物——龚夫人的亲笔信和她亲手晒的熏鱼干。 捧着长姐的亲笔信,继后又哭又笑,薄薄的两张信纸,足足读了好几遍,担心眼泪滴上去弄脏了信纸,甚至孩子气地将信纸隔空举着放在眼前,好像一个老花眼的老人一般,贪婪地看着信纸上熟悉的笔迹—— “长姐的字真是一点也不曾长进!”继后看着信纸上歪歪扭扭的字迹,最终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 当年在族学的时候,她偷懒不想练字儿,夫子便吓唬她,说若是她再不努力,长大了便会像大小姐那样,写得一手螃蟹爬过一般的字儿。 她记得当时她很好奇,还特意偷偷跑到本家去,藉口找长姐玩,偷了长姐练字的旧纸,那上面的字果真如夫子所说,跟一群螃蟹歪歪扭扭爬过去一般,简直一辈子都印象深刻! 没想到,有生之年,竟还能再看到长姐给自己的信! “母后,龚夫人在清河过得很好,您也可以放心了吧?这次三郎本想回来给您庆贺的,是我让他不要回来的,您不会怪我吧?” “怎么会?他不回来才是对的,长姐好不容易与他母子团聚了,我们凡人寿命短暂,不比妖族,三郎是该好好陪伴长姐左右的。”继后满意地收起信件,随即淡淡一笑,漫不经心地说,“再说了,也没有什么值得贺喜的,陛下封我为后,不过是为了太子罢了。” 继后出身武将之家,虽然没那么多心眼,可有时候,正是没心眼的人,反倒是拥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特殊技能,继后还是贤妃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之所以能入宫封妃,不过是因为娘家的势力罢了,陛下对她的恩宠,也不过是给平南王府的脸面罢了。 如今封她为后,也不过是因为她没有子嗣,对太子没有任何威胁罢了。 这些她都知道,可是,继后的位置,却是她不能拒绝的。平南王府需要她成为这后宫的女主人,若是她不识抬举,只怕娘家人在族中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更何况,她若是成为了继后,也能更好的照顾三郎和长姐不是吗? 别的不说,从前阿姌他们进宫给皇后请安的时候,从来都是坐在角落里的,可是今日,不用她开口,内监便主动将白春笙和阿姌请到了她面前,宫里的人,就是这么的现实。 可笑皇后从前一直觉得自己对这后宫掌握得密不透风,到头来人死如灯灭,这凤座,谁坐上了,都是后宫之主,又有什么区别? 擦了擦眼角的泪痕,继后命人将那装了熏鱼干的竹篮子拿上来,宫人见那篮子里的熏鱼上沾满了草木灰,看着实在是脏,都有些不敢去拿,白春笙也没为难他们,亲自提着篮子送到继后手边。 “清河乃是水乡,四面都是河流沟渠,鱼街卖鱼的特别多,有那当日卖不掉的便贱卖了,时常有街坊趁着下市便宜的时候买下这些卖不完的鱼虾拿回去做成熏鱼或者干虾,别看卖相不好,其实味道不错的。”白春笙拿起一条金黄色的熏鱼慢慢解释道。这熏鱼的做法,还是他教龚夫人的呢。
第176页 “什么东西这么香?春笙拿了什么好吃的献给皇后?”皇帝下了朝便直奔正阳宫,先后百日一过,这正阳宫便换了主人,照样恩宠无双,再加上最近平南王着实在朝堂上替皇帝扛住了不少火力,投桃报李,皇帝自然乐得给龚皇后更多的恩宠和体面,最近几乎都歇在正阳宫这边,反正龚皇后也不能生育,滚床单毫无压力。 实在是渣得可以! 龚皇后没想到皇帝这个时候就过来了,一时间有些呆住了。 白春笙也有些尴尬,三郎托人送东西回来的时候,只有他们的还有龚皇后的,一条鱼干都没有想到给皇帝这个父皇捎回来,这么照实说的话,不知道皇帝会不会心塞? 好在龚皇后也不是真的傻白甜,到底是在后宫待过的,借着给皇帝请安的短暂时间迅速收拾好了心情,再次抬起头来,便是一贯的爽朗笑容—— “哪里是春笙孝敬我的?还不是三郎那孩子,自己亲手打了鲜鱼,捨不得吃,便做了些熏鱼干托春笙送进宫,给陛下尝尝鲜。臣妾正发愁这熏鱼干如何烹饪,打算请教一下春笙呢,陛下就进来了。怎么?是担心臣妾手艺不好,坏了三郎的一片孝心不成?” 皇帝笑眯眯地看着那满满一篮子熏鱼干,熏鱼干的手艺不错,鱼干金灿灿的看着就非常好吃,只是,皇帝对于龚皇后所谓的“三郎的孝敬”却是一个字都不信,不,孝敬两个字是真的,至于孝敬的对象是谁,恐怕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反正,作为一个算不上慈祥的父亲,皇帝很有自觉地表示,在他那么多的儿子里面,只怕也只有太子会真心孝敬他这个父亲,也不对,太子因为自己赐死商秋芦的事情,现在还在跟他闹别扭呢……想想他这个父皇还真是失败啊! 担心皇帝再追问这熏鱼干的来歷,白春笙急忙提出去将这熏鱼干做好了拿来给龚皇后和陛下尝尝。 顺手将阿姌也给带走了,只说是教阿姌如何料理食材,开玩笑!据说当皇帝的都特别迷信,阿姌那双眼睛从生下来就被人说是不祥之兆,若是皇帝从这里出去摔了个大马趴,说不定立刻就要怪罪到阿姌头上。 用松枝熏制而成的熏鱼干,外面是好看的金黄色,凑近了还能闻到一股松枝的清香,龚夫人熏鱼的手艺真是愈发好了。 将熏鱼干拿出来一些,洗干净后温水泡一盏茶的功夫,然后沥干水分,切块,均匀地码放在碟子里,上面铺了些切碎的干辣椒、大蒜和姜片,舀两勺豆油淋上去,大火蒸熟就可以吃了。 腌制后以松枝熏制的鱼干,嚼劲十足,而且里面的鱼刺也十分酥脆,不用担心卡鱼刺,拿来下饭或者吃粥最香了。 白春笙看了看正阳宫内厨房里预备的膳食,命人取了一罐碧粳米熬的粥,几碟子小菜,几份精緻的小点心,就这么让人端着送了过去。现在这个时间,刚下朝,离午膳时间还有一个多时辰,不能不吃,也不能吃太多,这么点东西正好。 皇帝原本看到那熏鱼十分粗糙,不太感兴趣,没想到蒸熟的熏鱼味道竟然很香,忍不住便命人盛了一小碗粳米粥,夹了一块熏鱼吃了起来,一口咬下去,皇帝眼前一亮,十分后悔方才没有借着白春笙的话头,将那些熏鱼当做三郎孝敬自己的东西给收起来。 不过,好在东西也是放在正阳宫这里的,他若是想吃了,只要来正阳宫,难道皇后还敢不给他吃不成? 龚皇后也很喜欢吃这熏鱼干,或许是长姐的滤镜效应,她觉得这简直是她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熏鱼干了!龚皇后微微侧头看了看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鱼干的皇帝,心里琢磨着偷偷藏起那些鱼干慢慢吃的可能性。 那可是长姐亲手做的熏鱼干! 三郎指明说是送给自己的,陛下不过是蹭饭的罢了…… 帝后默默吃光了满满一碟子熏鱼干,吃的时候固然痛快,吃完便觉得有些口渴了,宫人们端了热茶上来,皇帝和龚皇后喝了一盏茶,这才擦了擦嘴角,和颜悦色地看着坐在下面的白春笙和阿姌。 “过些时日你们便随皇后往东陵避暑吧,这皇城实在炎热,只怕你们水妖吃不住。”皇帝难得开口关心大儿媳妇,今年大军东征,他这个皇帝是没办法去东陵皇家别院避暑了,不过,皇后还是可以带着后宫女眷和皇子皇女们去避暑的,也免得到时候一个两个热得病了,反倒麻烦。 皇帝口中的东陵白春笙听说过,据说乃是皇城附近有名的清幽之地,还是歷代皇族的埋骨之所,也就是俗称的皇陵,对于皇族将避暑山庄建造在祖坟旁边这种恶趣味,白春笙也是有些不太能理解,不过,兴许人家是为了去避暑的时候顺便去给祖宗们上坟呢? 总之,能跟着龚皇后顺道去皇家别院避暑是件好事,而且,龚皇后对他们素来不错,也不像先皇后那般严苛,白春笙倒是很喜欢这样的长辈,最重要的是,白春笙看了看乖乖坐在一边低着头的阿姌,默默在心里攒了攒勇气。 或许,等到了东陵别院,趁着陛下不在的时候,有件事情,可以私底下请龚皇后帮帮忙? 宫里因为避暑的事情纷纷忙碌了起来。 正如白春笙想的那样,先皇后的死,并没有在后宫引起太大的动盪,除了太子依旧为先皇后戴孝之外,其他妃嫔等到先皇后亡故百日一过,照样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在皇帝面前争宠,其他皇子皇女们也是表面守孝,私底下哪个不偷着吃肉?一听说要去东陵避暑,大伙儿更是忙活起来,这皇城热得要死,宫里的低阶美人们连冰片份例都没有,心里早就抱怨着皇后死也不挑个好时候,正赶上他们每年要去东陵别院避暑的时候死,简直成心给他们添堵! 幸好陛下与新皇后不忍见她们过这样的苦日子,在大家都以为今年因为先皇后亡故不能去东陵避暑的时候,终于下旨让他们去东陵避暑了! 陛下英明! 避暑大部队选在一个薄雾的清晨从皇城出发,由御林军护送,提前一日封道,一路从东门往东陵而去。 东陵听起来像个地名,实际上却是一片绵延的望不到头的群山大川,峰峦叠翠,山木葱茏,最高处如云端瑶池,隐约可闻清泉之声,绵延的石阶从山脚一路蜿蜒向上,几乎看不到头,实在是一处避暑的清幽之地。 白春笙不由得庆幸他们是跟着皇室一起过来的,不用自己一步一步爬上去,这年头可没有索道,上山的台阶一眼看过去,少数也有上万阶,这要是步行上去……那他宁愿掉头回家! 白春笙毕竟是男子,阿姌已经长大了,按规矩是不适合与他单独乘坐一辆马车的,好在龚皇后知道他们家的情况,出发前特意命身边的宫人将阿姌接了过去,只说是旅途烦闷,请水阳郡主过去说说话,白春笙自然乐得让阿姌多与龚皇后接触接触,他们家阿姌什么都好,就是胆子太小,但凡能学到些龚皇后的明朗大气,对她今后的成长也是很好的。 白春笙两辈子都没有成家,更别提生孩子当爹了,对于怎么教育小孩子真是一万个头疼,阿姌又是女孩子,男孩子长歪了还能留在家里慢慢教训,女孩子若是长歪了,只怕嫁人都难了,王鲲风不在家,白春笙如今也只能硬着头皮请皇后帮忙代为教养妹妹了。
第177页 不过,阿姌性格温顺乖巧,龚皇后又没有自己的孩子,倒是很喜欢和阿姌在一起,皇帝不在的时候,阿姌也会与龚皇后说一些在清河的事情,还有龚夫人与三郎的事情,龚皇后听得津津有味,不知不觉便到了山脚下,一行人下了马车,换了肩舆,又行了约莫大半个时辰,这才到了皇家别院。 山中不比山下,并没有成片的土地供建造宫殿,因此,皇家别院依山而建,由一栋一栋独立的宅院串联而成,一路从山脚绵延到山顶,远远看去十分壮观。 因为龚皇后自己没有子女,又不想让其他皇子皇女住到帝后所居的清心别院,便让人将白春笙和阿姌安排了进去,只说清河郡王在外征战辛苦,她作为皇后,照顾好郡王的家属也是理所应当。 白春笙听到这个安排倒是很高兴,他方才还在想找个什么藉口单独去拜见皇后,请皇后帮他个忙呢,没想到机会来的这般不费吹灰之力! “你说白纹贝?”听到白春笙的请求,龚皇后皱起了眉头,“这几年下面进贡的白纹贝越发稀少,今年倒是还没听说有进贡的,你要这个做什么?” 白纹贝素来都是皇室女眷滋养身子、有助孕育子嗣所用的极为珍贵的食材,因产量极少,原产地又是他国,每年进贡的不多,都是陛下作为赏赐赏下去给宗亲、权贵或者后宫妃嫔的,她去年倒是得了几个,不过吃了也没什么效果,依然生不出孩子来,龚皇后对于白纹贝的神奇传说便有些怀疑了。 只是,白春笙又不是女子,需要生育子嗣,要这个做什么? “是、是为了阿姌。” “阿姌?她并未成亲……”龚皇后大惊失色,脑子里瞬间脑补了一系列皇室闺女与人私通有孕的话本情节,一颗心剧烈跳动起来。 “不是不是!母后不是你想的那样!”白春笙没想到龚皇后竟然误会了,也顾不上纠结了,一股脑地将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 “我也是偶然间听到一种江湖传言,说是产自瀚岚国的白纹贝不但有助女子受孕,半妖之身吃了更能有助化形,阿姌已经这么大了,若是再长大一些,只怕化形就更加困难了,我也是听说皇室每年都有进贡的白纹贝,若是母后能分一些给阿姌,不用多,几个就行,我拿回来看看样子,说不定以后有机会去海边寻找白纹贝。”白春笙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 他也知道白纹贝有多珍贵稀罕,可是,今年那不是凑巧吗? 先皇后刚去世没多久,又恰好遇上朝廷大军东征,想来他们那个皇帝这时候也没心情与后宫的女人们滚床单生孩子,既然如此,那白纹贝对她们也没什么用了,倒不如分些给阿姌,他也趁机看看那白纹贝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即便王鲲风那里没办法弄到,今后他们也可以自己去海边寻找嘛~他可是河蚌精,说到在水底下找东西,谁能比得过他? “原来如此……不过,今年的白纹贝还没有分下来,这样罢,我答应你,若是陛下的赏赐下来,我一定给你留一份,不过这件事情最好不要说出去……”龚皇后也有自己的顾虑,阿姌毕竟只是半妖之女,连正经的公主都不算,封了个郡主也是看在王鲲风的面子上,若是让宫里的其他女人知道自己将极为珍贵的白纹贝赏给了阿姌,只怕闹出来对白春笙和阿姌都不好。 “多谢母后!”白春笙大喜。 讲真,如果能用偷的拿到白纹贝的话,白春笙是不愿意他家猫爷去前线厮杀的,皇帝看着对他们很好,其实自私又冷血,如果可能的话,他巴不得他们永远留在清河,或者干脆找个没人的地方隐居起来,也不想让他家猫爷踏入朝堂,成为一把被人利用的杀人之剑。 更何况,利用他的,还是他的亲生父亲…… 第83章 龚皇后虽然答应了白春笙一拿到白纹贝就想办法给他留几个, 只是大约是两国快要打仗的缘故,瀚岚国那边的海岸已经彻底封锁了, 今年竟一个白纹贝都没有流出来, 后来还是龚皇后身边的老嬷嬷想了个法子,命人去太医那里找了些从前留下来的白纹贝的贝壳,这才让白春笙拿到了想要的样本。 看着手里的几块洁白的贝壳, 再看看太医院送过来的关于白纹贝的记载图册,白春笙十分无语地表示,画这本图册的一定是个随心所欲的灵魂画手! 尼玛敢不敢画得更抽象一点?这画的是扇贝啊还是蛤蜊啊? 再看看手心里那洁白如玉、表面有着玉色花纹的小贝壳,白春笙嘆息一声,等往后他腾出时间了, 或许真的可以画一本海鲜图册,说不定以后还能名留青史呢, 想当年他的铅笔画还是画的非常不错的。只可惜画手的待遇太低, 作为一个省城的暴发户拆二代,白春笙每个月拿着十几万的租金,实在是提不起兴致去做个苦哈哈的画手……咳! 往事不必再提。 拿到了样本,白春笙便放下心来, 安心地宅在这清幽雅致的皇家别院享受美好的度假生活了。 这东陵四面都是群山环绕,山泉也多,清澈的泉水不知道从哪里发源,一路从山上流到山下, 形成了一条又一条山溪,山溪的拐弯处, 时常有乱石堆积,形成了大大小小的泉坑,泉坑里时常会有些手掌长短的小鱼,游动的速度非常快,难以捕捉,白春笙山居无事,便命人用细密的渔网做了一个小捞网,潜入坑底一边泡澡一边捞鱼,半天便能捞到半篓子小鱼,有时候运气好,还能在石头缝隙里摸到拳头大的河蟹。 这种河蟹肉不多,不过拿来用面煳裹了炸出来,却是一道下酒的好菜,东陵这边盛产一种青梅酒,用那种长不大的月末鸽子蛋大小的青梅浸泡而成,喝起来甜滋滋的跟鸡尾酒似得,也不上头,白春笙每天都在想着做些什么菜式配着酒喝,感觉肚子上都快有赘肉了。 抓回来的小鱼从肚子的位置掐一个小洞,挤掉内脏,洗干净后腌制片刻,裹上面煳,下油锅炸到金黄,捞出来沥干油,再起油锅,倒入切断的干辣椒和大蒜瓣、葱白爆香,倒入炸好的小鱼,加一勺大酱,翻炒片刻,倒入一碗水焖煮,煮到水快干了,起锅,撒一层葱花,这样做出来的小鱼干,即便凉了也很好吃,而且炸过的小鱼,身上的鱼刺都酥脆无比,可以从头吃到尾巴,一点也不浪费。 今天抓回来的螃蟹没几个,拿来炸的话不够多,白春笙索性将大大小小的几只河蟹都拆了,做了一小锅螃蟹虾仁粥,将粥和炸小鱼都分了一些让人送到龚皇后和阿姌那边,他拿了剩下的粥和菜,还有一瓶约莫一斤多的青梅酒,在水榭那里坐下,一边喝酒一边赏月,耳边依稀传来琴箫合鸣的曲乐声,也不知道是何处院落的嫔妃们在取乐。 也不知道猫爷他们到了哪里了,东陵别院地处偏僻,皇城里的消息即便传过来也要大半日的时间,白春笙将王鲲风留给他的人带了一批过来,可是,即便是他们,如今也不知道王鲲风这个主子的情况,想来也是,大军出征在外,出于军事保密的目的,也不会轻易让人得知大军的行程吧? “啊啊啊我为什么会想那个魂淡?一定是因为没有网络没有手机没有小黄蚊太寂寞了!我要开个自己的同人文!”白春笙自暴自弃地想道。
第178页 然而,某白姓作者的同人小黄蚊到底没有开得起来,还没来得及码个文案呢,皇城便快马来人传了皇帝的口谕,命清河郡王妃速速回京! 白春笙心脏瞬间疯狂地跳动起来,一定是出事了! 果然! 他跟着传旨的御林军抵达皇城的时候,城门已经戒严,许进不许出,好在他跟着御林军,不用排队,直接从旁边飞马进城。一路到了金殿之上,一打眼便看到龚夫人的大哥,也就是三郎的大舅亲自带着人站在殿外。 这是出了什么大事? 很快他就知道了。 因为,他看到了皇帝陛下手里拿着的一条髮带。 那是他亲自给他家猫爷设计的。 出征之前,看到别人家的夫人娘子都给自家夫君亲手做衣裳,手残如白春笙根本不会做衣裳,只能投机取巧,亲自画了图纸,命人给自家猫爷做了许多花纹别致的髮带。 藏蓝色的髮带约莫三指宽,上面用黑金二色绣了各种形态的小奶猫:扑蝶的、捞鱼的、打哈欠的、吃小鱼干的…… 都说猫有九条命,白春笙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可是,他真的很认真地设计了九个不同姿势的小猫咪的花样,命人绣在髮带上,希望能作为“替身”给自家猫爷多增加几条命。 这样的髮带,他从未在别处见过,当时拿到那花样子,帮他找绣娘的贤妃还曾经夸过呢,说这花样子实在可爱,连她都忍不住想拿来绣两个送给三郎呢。 如今,这髮带在陛下手里…… “父皇!鲲哥怎么了?”白春笙哑着嗓子艰难问道。 “春笙,风儿他……”皇帝攥紧了手中的髮带,那髮带上还有属于海水的咸腥,而被他寄予厚望的大儿子,却莫名消失在了茫茫大海之中。 “回王妃,清河郡王率领前锋营突袭瀚岚国西海岸,谁料海中突现水妖,郡王身先士卒,力抗水妖,可那水妖族群实在庞大,沿岸又多礁石,我们的大船援军无法靠近,郡王、郡王与前锋营众将士,都被水妖给捲走了……”上来回禀的是东征军的一位将领。 这将领心里也是发苦,原本陛下派了清河郡王为前锋,他们心里还很感动,觉得陛下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要放到前线去冲杀,实在是位大公无私的明君! 可是现在,陛下的亲生儿子、清河郡王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被水妖捲走,生死未卜,他们这才后怕起来,那清河郡王虽然只是个半妖,但到底也是陛下的亲子啊,就这么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被水妖捲走了……众将领抖了抖,果断决定派个能说会道的回京城报信,好好向陛下和郡王府的人解释,免得万一被人误会他们故意见死不救,触怒了陛下,那可就糟了! 他们如今这位陛下,可不像前一个那样优柔寡断、耳根子软,平日里看着十分温和,实际上却最是个狠辣无情的,以皇弟的身份篡位登基,满朝文武连屁都不敢放一个,难道真的是“顺应天命”? 只怕,真正顺应的,是陛下手里的那把刀吧? “你是说,那瀚岚国,有水妖替他们撑腰?”白春笙面色阴沉地看着来人。 “是……那些水妖守在海岸附近,但凡我们的船只靠近,轻则被他们凿沉,重则连船上的将士都会被一起拖下水去。”那将领愁眉苦脸道,原本丢了清河郡王他们就已经够头大的了,现在他们的战船连瀚岚国的海岸都无法靠近,该如何攻打? 原本没有那些水妖的话,只要清河郡王带着半妖组成的前锋营攻破瀚岚国的海岸防线,他们便可长驱直入,瀚岚国本就是海中小国,大军碾压过境,分分钟便可直捣瀚岚国都城。 可是,谁也没想到,那瀚岚国竟然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帮厉害的水妖帮忙镇守海岸,半妖们再厉害,到底不如熟悉水性的水妖们,军中倒是有几位皇室出身的妖族,可是,已经丢了一个清河郡王,他们哪里敢让宗亲去涉险? 说句不好听的,十个清河郡王加起来,也不如一个宗亲值钱啊!他们要是让宗亲被水妖拖走了,也别等陛下降罪了,直接就地投海自尽吧,也算给自己留了个全尸…… “父皇!儿臣要去前线找他!请父皇恩准!”白春笙翻身跪下。 什么水妖,什么瀚岚国,敢不声不响拖走他的男人,就要做好被疯狂报復的心理准备! 河蚌精分分钟黑化,脑子里已经闪过了一万种阴了对方的法子。譬如用细铁丝编制渔网,在渔网上绑着刀片搂头罩过去,将那些水妖分分钟片成鱼片什么的,又譬如说投放有毒物质,干脆鱼死网破毒死丫的,又或者是干脆弄些油倾倒在海边上,火烧水妖也很带感啊……别跟他提什么不可伤害同族,那些水妖拖走他家猫爷的时候,可没顾忌到他这个清河郡王妃也是水妖! 人家都做了初一了,他若是不做十五,都对不起他上辈子看过的那些復仇爽文! “春笙,你要想清楚,风儿出征之前,唯一求朕的一件事,就是让朕务必保护好你。”皇帝慢慢走下来,将髮带递到白春笙手里,伸手把他拉了起来,“朕知道你此刻焦心风儿的安危,只是,那些水妖着实厉害,你孤身一人……” “谁说我孤身一人了?父皇,我正想找您借些人手呢,您能不能给我多找几个擅长配制各种药米分的大夫?还有我要一批手艺好的铁匠,先准备三十多个,还有擅长编织渔网的渔夫也要几十个,对了,父皇,盐铁乃是官府管着的,我府上并没有多少,您再给准备一些铁矿吧?豆油也要几百斤备用……”白春笙说着说着怕自己忘了,便随手揪过负责记录皇帝起居注的史官,抢了人家的笔墨纸张,唰唰唰写了满满两大页纸的清单。 “你要这些做什么?” “父皇,那些水妖虽然兇悍,可并非不可战胜,您相信儿臣,儿臣也是水妖,自然知道水妖们的短处在哪里……”白春笙冷笑,这种时候就不要说什么同族情义了,他两辈子好不容易才脱单,坚决不要做鳏夫! “你是说,你有法子?”皇帝藏在袖中的大手勐然攥紧!他竟然忘了,白春笙也是水妖!这个世界上,如果真的有什么人能知道那些水妖的软肋的话,那大概就只有他们的同类了吧? “父皇,事关前线战事,为防意外,这些计策,请恕儿臣不能透露。”白春笙攥紧了手中的猫咪髮带。他相信他家猫爷肯定还没死,一定还在某个地方等着他去找他! 而在那之前,拿下瀚岚国,才是确保所有人平安无事的根本! “哈哈!好!有志气!不愧是朕的好儿媳!你若拿下瀚岚国,朕定然重重有赏!”皇帝绷了大半日的脸终于阴转多云,只要白春笙能替他拿下瀚岚国,到时候他未尝不能在东海赏他一座岛屿为封地,也算是没让他白忙活一场,反正他原本的打算,本就是让王鲲风今后带着那些半妖镇守东海的。 “父皇,既然如此,那事不宜迟,儿臣回去准备准备,这些人手和物资?”
第179页 “放心!待你出发之时,让他们随你同去就是了,笨重些的物资便不带了,朕赐你一道圣旨,等到了东海,要用到什么,原地徵发便是!” 九日后,东海岸边,白春笙披着披风,定定地看着平静的海面。 昨夜他率队抵达东海,当夜便召集前线将领商议大军进攻事宜,那些老将们见陛下竟然派了如此年轻且毫无战斗经验的小白脸过来,本是不想搭理他的,直到白春笙捧出了圣旨,他们才不得不承认,这位还真是陛下亲自指派的监军! 是的,皇帝给白春笙安排的职务便是监军,这个职务按理说是没有调动大军的权限的,所以让郡王妃来担任也不会有人说什么,可是,这个职务虽然没有决定权,但是有否决权,也就是说,今天开始,东征军想做什么决定,都必须徵求白春笙的意见,这就有点要命了。 如果陛下随意指派一员大将过来,他们都能找个藉口丢他去坐冷板凳,可是监军就……你今天敢丢他去坐冷板凳,过几日告状的摺子就要被送到御前了,人家的摺子可是能“上达天听”的。 白春笙也没跟他们客气,当天就霸道总裁附体,直接宣布要徵用东征军随军的将作坊,用以制作对抗水妖的秘密武器,并且为了防止泄密,还让带来的御林军亲自把守将作坊,连他们都进不去,简直可恶! 再可恶,也没人敢说什么,没看到那几位宗亲都安静如鸡了吗? 他们开战第一天就弄丢了人家郡王妃的夫君,也难怪人家不肯再信任他们这些人了。 白春笙站在岸边观察了一下,这里距离瀚岚国最近的一处岛屿,顺风的话,乘船约莫一炷香的功夫就能到了,倒也不算远,只是,听那些将士们说,这处岛屿之所以难以攻克,就是海岛附近遍布暗礁,暗礁上长满了各种贝壳,那些贝类年復一年地繁衍生长死亡,留下了密密麻麻锋利无比的贝壳,寻常人但凡被捲入水里,属于人类的皮肤瞬间就会被锋利的贝壳划破,简直如承受千刀万剐的刑罚一般,水面瞬间浮起大片的血色,这段时间,他们已经有不少将士失血而死了。有的来不及打捞,甚至被追着血腥味而来的食肉类海鱼活活吞了。 该怎么对付这些暗礁和贝壳呢? 等等!那些水妖,按理说应该也十分惧怕这些锋利的贝壳吧?他们是如何穿梭于暗礁之间而不被贝壳划破肌肤的? “郡王爷,那些河蚌简直是岂有此理!都说了我们不曾吃过什么河蚌,为何还要将我们囚禁于此?”东海,一处不知名的荒岛之上,几只毛色驳杂的田园喵正围着一只虎斑大猫愤愤不平道。 他们都是跟着清河郡王出征的半妖,有的出身权贵,有的出身市井,然而,无论出身如何,当他们生下来被发现是半妖的那一刻,就註定了他们被抛弃的不幸的一生。愿意跟着清河郡王一起出征东海,也不过是不甘心一辈子就那般庸碌,想要靠自己的力量给自己博一个锦绣前程罢了。 可是,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前锋营没有死在战场上,却无缘无故被这些可恶的河蚌给裹挟到了这不知名的荒岛上。 常年在陆地上生活的妖都知道,下了海,四面都是一模一样的海水,没有罗盘,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即便能分清,也不知道哪里可以上岸,茫茫大海上,哪怕只是稍微偏离一点点路线,就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不过,这并不是他们不敢离开这个荒岛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自然是那些游荡在荒岛外的该死的蚌精们! 那些蚌精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将他们裹挟到此处,每日都要追问他们是不是吃过一只蚌精,河蚌又腥又臭,壳硬肉少,谁会吃那个? 谁知道那些蚌精根本不相信他们的话不说,反倒是找了些奇怪的海鱼将这处荒岛围了起来,那海鱼看着平平无奇,他们但凡一碰上海鱼的身体,海鱼便会瞬间如充气一般变大,背部还会长出许多可怕的锋利的骨刺,那骨刺剧毒无比,别说凡人了,他们这些半妖被戳破了皮肤也会瞬间陷入昏迷,折损了几人之后,郡王便下令让所有人原地待命,不许随意下海。 只是,一直等在此处也不是个办法,况且四面海中都有那怪鱼把守,他们连下海捕鱼都不敢,只能趁着退潮的时候,在海滩上寻觅些退潮留下的小鱼小虾之类的勉强果腹,饿的都快脱毛了! 王鲲风抿着嘴站在岸边的一处巨石上,目光深沉地看着眼前的茫茫大海,习惯性地摸了摸腰部的位置,发现挂着绣囊的地方早就空了,顿时十分烦躁地拿爪子挠了挠脚下坚硬无比的岩石。 该死的!怎的竟把那只河蚌送他的绣囊给丢了?那里面还有自家河蚌的蚌珠呢! 那些蚌精问他有没有吃过一只河蚌精的时候,他就猜到他们大概是认识自家河蚌、甚至于可能就是他家河蚌失散许久的亲人,可是,这些蚌精明显是瀚岚国请来的帮手,脑子可能也有点问题,也不知道私底下找他询问,就那么当着敌对双方的面大喇喇地问了出来。 他怎么好在那种场合代替自家河蚌跟他们认亲? 一个不好,双方都有可能被扣上一个“勾结外敌”的帽子。 他倒是无所谓,大不了事后向他那个皇帝爹解释清楚就是了,东征军的将领们都知道自己乃是陛下亲子,就算他真的犯了勾结外敌的叛国之罪,这些人也不敢拿自己怎么样,只会将自己押解回京让陛下定夺。 可是,那些蚌精就不一样了。 他不知道那些蚌精到底为什么要帮着瀚岚国对抗东征军,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有什么人质或者把柄扣押在瀚岚国国主的手中,一切都不确定的情况下,但凡有点脑子的,都不会贸然认亲,万一因为他的一时冲动害了这些蚌精,到时候查出这些蚌精真的是自家河蚌的亲人,那可真是药丸…… 王鲲风的脑子迅速转动着,想着有什么法子可以单独和那些蚌精对话。 他也很想知道,这些蚌精,到底是不是自家河蚌的亲人。 如果是的话,那他们此番东征,便可省去许多麻烦了。他现在已经差不多可以确定,这些蚌精十有八九就是自家河蚌的亲人,不是亲人也是认识的,否则的话,不至于仅凭他与河蚌成亲后身上沾染的河蚌的气息,就误以为他们曾经吃掉过一只河蚌精……这脑子看着就是他家河蚌的亲戚!再不会错认了! 只是,王鲲风怎么也没有想到,还没等他找到机会单独和这些河蚌面基,咳!不对,是认亲,他家河蚌便带着特殊定制的各种武器,兇悍异常地捲起袖子准备与那些不长眼的水妖们干一架了。 “辣椒面准备好了吗?到时候记住了,见到水妖露头便兜头撒上去,不死也要辣得他们睁不开眼!” “铁丝网呢?都预备起来!今日将那些水妖片成鱼片,咱们回来做生滚鱼片粥!” “还有你们!速度一定要快!那些水妖力气非常大,一旦挣脱渔网便会消失无踪,一定要在他们落网的瞬间立刻撒药知道吗?药死了怎么办?药死了活该!他们伤了我们那么多人,难道还要好声好气地请他们上岸喝茶吗?”
第180页 真的不能怪郡王妃如此愤怒,在看到那些浑身上下被锋利的贝壳割得体无完肤的伤患的时候,只要一想到自家猫爷可能伤的比这个还重,河蚌精分分钟暴走了。 第84章 就在白春笙摩拳擦掌准备復仇之战、搜救他家猫爷的时候, 东海之中,几只硕大的河蚌聚在一处, 花纹漂亮的蚌壳一开一合, 吞吐着富含浮游物质的海水,硬生生摆出了一个“面面相觑”的造型出来。 “阿泓,那船上的蚌精, 看着像不像咱们走失的孩儿?”个头最大的一只河蚌忍不住开口道。 “离得那么远,我哪里认得出来?当年刚生下大郎的时候便突遇山洪,等到我醒来的时候,大郎已经不知道被冲到何方了,你不也是足足过了一个月才找到我的?”名叫阿泓的蚌精没好气地撞了那大河蚌一下。方才他想靠近了再看一眼, 结果被自家夫君给强行拖走了,这会儿正生气呢。 江泓与白蓟本是濂江的蚌精, 成亲已经许多年了, 育有两儿一女,他们河蚌在水妖中是最随遇而安的一群了,水流多变,谁也不知道下个月、下一年他们又会被冲到何处, 能找到回家的路便回家,找不到,冲到哪里哪里就是他们的家。 这样的日子原本十分悠闲,只要他们夫夫在一起, 其实在哪条河里生活都差不多的。 直到他们有了第一个孩子。 他们河蚌孕育子嗣比寻常水妖艰难,时日漫长, 江泓至今还记得,他足足怀了那孩子三年多,才察觉到自己可能有了身孕,事实上,这对本以为自己不会孕育子嗣的河蚌夫夫,从发现有孕到诞下第一个子嗣,不过只花费了两日时间,实在是有些粗心得过了头。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们,和那些在陆地上聚族而居的妖族相比,他们水妖绝大多数都没有固定的聚居之地,通常都是哪里有更加丰富的食物便追随到哪里,暂居之地若是来了什么厉害的水妖,小妖们为了不被吃掉也是要远远躲开的,更别提每年几个季节的河水涨落,干旱暴雨,气候的一点点变化,都能影响到水妖的迁徙。 因为一生中有太多的不确定,许多水妖都没有陆地上的妖族那般完整的传承,更何况江泓与白蓟也是一出生就独自在河中生活,只是因为互相喜欢才结为夫夫在一起生活,从未有族人告诉他们,同性别的河蚌之间也能孕育子嗣…… 以至于江泓怀孕之初,还一直以为自己肚子里是不是误吞了什么泥沙石子进去,总感觉肚子里有什么东西,还开玩笑地与白蓟说自己可能会有一个超级大的珍珠,到时候产下来便送给白蓟做个髮带的装饰。 没想到珍珠没产下来,孩子倒是生了一个。 期盼了好久的珍珠髮带彻底没戏了,不过,夫夫俩倒是挺高兴的。本以为他们两个公河蚌在一起,一生都不会有子嗣了,没想到老天厚待,竟然赐给了他们一个这般壮实可爱的孩子!捧着手心里依然很小却十分肥壮的小河蚌,夫夫俩激动得都不知道该做什么好了。 然而,一家三口幸福的小日子并没有维持太久,春日过后的某一天,山上融化的雪水带来了一场可怕的山洪,夫夫俩带着小河蚌被冲出去很远,直到水流平缓,被山洪的巨大撞击撞晕了的江泓与白蓟清醒过来,身边哪里还有小河蚌的身影? 那几年,夫夫俩疯了一般地顺着那条河从上到下地不断寻找,几乎翻遍了河底的每一块石头,找遍了沿途所有的之流沟渠,他们的大儿子却像是又被老天爷收走了一样,踪迹全无! 如果不是后来他们又生了二郎和大女,江泓与白蓟几乎都以为过去的那一切都是一场梦了。 从那以后,江泓与白蓟彻底被吓坏了,二郎出生后,夫夫俩便不远千里从江河迁徙到了东海之滨,这里的食物也很丰富,最关键的是近海处水流和潮汐都比较稳定,他们一家,总算能找个地方安顿下来了。 唯一的遗憾,就是那个曾经带给他们初为人父的巨大喜悦的孩子,再也没有出现过。 就像他们小时候曾经在出生地遇到的那些同龄的小河蚌一般,一场分离,便是一生的离别。 只不过,夫夫俩一直坚信大儿子一定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好好活着,也坚决不肯抹掉大儿子在兄弟姐妹中的排序,因此,白家的孩子都知道,在他们上面还有一个大哥,下面才是后来出生的二郎、大姐和最小的三弟。 丢失的大儿子找不到了,可是日子总要继续过下去的,夫夫俩因为大儿子的丢失,一直很想带着孩子们上岸生活,他们也是偶然间上岸卖东西的时候遇到了瀚岚国一位贵族,对方承诺可以向国主请求赏赐他们一座岛屿作为安身之所,代价就是他们要协助瀚岚国大军防守来犯敌军。 水战本就是他们水妖最擅长的,不过是帮些忙就能得到一座可供世代居住的岛屿,夫夫俩觉得非常划算,便欣然应下。这些年他们在近海生活,经常帮着那些不喜欢上岸的水妖们代为採买些生活物品,倒也认识不少附近的水妖,谈好了价码,便临时纠集了一帮水妖,正面替瀚岚国扛住了猫爷的前锋营。 没想到差点坑死了大儿子的伴侣!(当然这个他们暂时还不知道。) 江泓与白蓟一开始并没有想到这一点,他们是在混战中闻到了王鲲风身上熟悉的河蚌的味道,夫夫俩虽然不一定还能认出大儿子的相貌,可是他们水妖对于同类的气息却是能敏锐察觉到的。 可是,身上沾染到了河蚌的气息,有很多可能,有可能是曾经吞噬过河蚌精,也有可能是与这只河蚌有了肌肤之亲,还有可能是被河蚌精当做“食物”做了标记……总之,在不确定这只兇悍的猫妖到底是什么人之前,夫夫俩果断召集了带有毒刺的鱼群,将那些半妖囚禁在了一处荒岛上。 夫夫俩还没想好下一步该怎么办,便发现了率军前来试探水妖深浅的白春笙。 那、那仿佛是大郎的气息?! 只是,夫夫俩只记得小时候大郎尚未化形的样子,如今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别说大郎已经化成人形了,就是变成原型,光靠外形也很难分辨出来是不是他们家大郎啊! “不行!我要亲自去见一见他!”江泓在水下变成了人形,这样游动的速度比原型快许多。 “等等!万一他不是大郎,你这样去了,岂不是自投罗网?”白蓟拦住江泓。 白蓟当然也很想知道方才惊鸿一瞥的那个水妖,到底是不是他们失散多年的大儿子,可是,大儿子既然还活着,往后便有的是机会慢慢寻回来,如今正在两军对垒的时刻,他却是不肯让江泓贸然去敌方阵营冒险的。 “那你说怎么办?真要打起来,万一伤了那孩子……”江泓这么多年都没有大儿子的消息,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一丝丝希望,他在心里已经自动将那个孩子当做了自己的大郎,哪里还有耐心继续等下去? “左右还没打起来,这样,咱们还是用之前的法子,先凿沉他们的船只,若他真是咱们的儿子,水性定然是极好的,咱们便趁乱将他带出来,到时候是不是咱们的儿子,你亲自闻一闻不就一清二楚了?
第181页 别看河蚌都长得差不多,外人看来唯一的差别就是大小,可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每个河蚌都有不同的气息,血脉相通的河蚌精之间更是能凭藉对方的气息认出彼此,只是隔得太远的话辨别气息就很难了,因此,他们现在最迫切的就是要想法子靠近那孩子,让孕育了大郎三年多的江泓亲自辨别那孩子的气息。 白家三个孩子,二郎白箜、长女白筝、幼子白笛在一边好奇地听着父亲们谈论失散已久的大哥,他们从出生就没有见过大哥,不过,父亲们时常会念叨着走失的大哥,而他们家兄弟姐妹的排序,也是很自然地将大哥的位置空了出来,仿佛这样的话,就能假装大哥只是走失了,总有一天还会回来的。 而现在,大哥真的回来了! 三个小的相视一笑,也不知道大哥做菜的手艺好不好,父亲们烤鱼的手艺真是太糟糕了,大哥久居人间,想来手艺是定然比父亲好些的,他们的苦日子终于要到头了! 白春笙还不知道自己将要与这一世的亲人团聚了呢,他正在看着手下的人往那细铁丝编织的渔网上捆上锋利的刀片,他现在最想做的就是赶紧解决挡在前锋营前面的那些水妖,只有解决了他们,大军长驱直入,他才能腾出人手来去海上搜寻他家猫爷,还有前锋营失踪的那些半妖。 那些半妖和他家猫爷一样,都是因为血脉不纯被亲人抛弃的,否则的话,好端端的水会冒着生命危险来前线送死呢?无非是没有亲人朋友可以依靠,不得已才不得不拿命来拼个前程罢了。 如今,他们生死不知,可笑的是他们血缘上的亲人很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是生还是死,不过,就算知道了,应该也不会有人来救他们吧?毕竟,如果真的在乎,当初又何必遗弃? 这一刻,白春笙对这个皇朝某些所谓律法的痛恨达到了顶峰!就因为血脉不纯、所以不够高贵,所以就要被遗弃吗?当初人族与妖族订立和平契约,鼓励两族通婚的时候,就没有人想过会有生下混血后代的可能吗? 不!他们心里都清楚,只是,相比于两族的和平,混血的存在便不足为虑了,就像是被皇帝招募来参加此次战役的半妖军团一样,启用他们,不过是因为这些半妖的命不值钱罢了……就算战死,又有谁肯为他们流一滴眼泪呢? 捏了捏拳头,白春笙转过身去,毫不停顿地往码头走去。 昔日繁华的码头,因为战事的缘故早就封闭了,附近的渔民也暂时宣告失业,靠打渔为生的渔民们没了生计,日子顿时艰难了起来。不过,却没有人抱怨什么,沿海的渔民饱受海贼侵扰,如今朝廷肯派大军前来剿灭海贼,那是对他们祖祖辈辈都有极大的恩泽的,别说只是暂时不能出海了,就是两三年他们也是肯等的。 让渔民们没有想到的是,本以为要失业一段时间,谁知那位清河郡王妃一来就命人召集了沿海几乎所有闲着没事做的渔民们,开出了一万两银子的巨额花红,只说等大军攻占瀚岚国沿海岛屿之后,便请他们出海帮忙搜寻失踪的清河郡王及前锋营所有半妖将士,找到郡王爷便可拿到一万两银子的赏银,若是寻到前锋营其他将士,找到一个便有一百两银子的奖赏。 消息一传出来,方圆几百里的渔民们都轰动了! 那可是一万两银子!若是他们能找到失踪的清河郡王……那岂不是一夜暴富?按照现如今的物价,一万两银子足足可以买好几千亩良田啊!他们这里最大的地主也不过如此了。 就算找不到清河郡王,找到前锋营其他将士也不错啊,一百两银子,寻常渔家辛辛苦苦打渔,也要攒上好些年呢。 如今这城中早已聚集了许多自视水性极好的渔民,就等着大军出动,替他们牵制住瀚岚国那帮杂碎,他们好浑水摸鱼,下海去寻人呢。正所谓富贵险中求,这样的机会,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 白春笙召集他们等在这里,便是与这些临时僱佣的渔民们约定,等到他们前线牵制住那些水妖和瀚岚国的水军,这些渔民便可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抓紧下海寻人,沿海多岛屿,说不定王鲲风他们被冲到了哪处荒岛也说不定。 至于是不是被敌方擒获,这个他倒觉得不可能,如果是他的话,大军压境,自己若是擒获了对方的将领,不可能不拿人质来威胁退兵的。 这一路上他想了很多法子,只有这个法子是最迅速也最可行的,一来,大战在即,东征军不可能分出一部分兵力去帮他寻人,皇帝也绝对不允许他这么做;二来,行政命令又怎么比得上重金悬赏更有效呢? 皇帝不可能让东征军替他去寻人,哪怕失踪的那个是他的亲生儿子。可是,如果他花自己的银子,僱佣那些因为战事失业的渔民帮忙下海寻找的话,哪怕是最严苛的御史也没办法说什么了,他花的又不是朝廷的银子! “这里是两万两白银,寻到我家郡王,一万两白银就是你的!寻到前锋营的将士,找到一个,送到我这里来,立刻就有一百两银子的辛苦费送上,银子就在这里,能拿到多少,就看诸位的本事了!” “啧啧~这位郡王妃真是出手阔绰!两万两白银,眼睛都不眨就拿出来了。”旁边有东征军的将士在一边啧啧称奇,听闻这位郡王妃出身贫寒,没想到对自家夫君倒是个有情有义的,知道这时候大军不可能分兵替他寻人,便自己出了银子请水性好的渔民们帮忙寻人,脑子也很好使啊。 “这是清河郡王的福气,你也别酸了,你试想想,你我若是在这茫茫大海中失踪了,家中亲人可会出一万两银子的花红悬赏寻人?” “呸!别说一万两了,他们巴不得我死在战场,他们好从朝廷拿些抚恤银子呢!清河郡王真是好福气……” 不提东征军对这件事的议论,诸事准备完备,下水试了试他们的秘密武器之后,白春笙便亲自率重新招募整顿后的半妖前锋营,对瀚岚国沿岸岛屿发起了第二次攻击。 东征军众将士原本看陛下派了这么一个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郡王妃过来,心里还有些犯嘀咕,这傢伙看起来连刀都不会拿,难不成指望他带领他们上阵杀敌? 万万没想到啊!这小子看着斯文无害,看看他命人做出来的这些新奇的武器!那寒光闪闪的渔网刀阵!那带着倒钩的鱼叉!那只要沾染上一点就立刻皮肤溃烂的药粉……怪不得人家都说千万不能招惹读书人,读书人看着斯文,一肚子坏水可一点也不少,被他们坑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将士们缩了缩脖子,乖乖听从指令跑去帮忙布置渔网刀阵去了。 白春笙也真不是省油的灯,得知那些水妖惯会凿船之后,便命人按照战船的尺寸做了些铁丝渔网,渔网外面布满锋利的刀刃,那些水妖不靠近便罢,一旦靠近,密密麻麻的刀刃便能瞬间将他们给剐成生鱼片……啧! 前锋营惯常使用的鱼叉也被白春笙重新做了改进,看似平凡无奇的鱼叉,叉柄不知道被加入了何种物件,柔韧无比,尖端处添加了锋利的倒钩,试验这批新鱼叉之前,白春笙曾经命人抓了一只大鱼回来,这鱼叉捅进去之后,大鱼越是挣扎,鱼叉回弹后带来的反作用力便会让鱼叉尖端的倒钩更加深入血肉,鱼叉拔出来的瞬间,在大鱼身上带出了一个极其可怕的血洞,深可见骨,看得围观众人忍不住头皮发麻,胆子小的腿都软了!
第182页 #清河郡王定然不敢纳妾#这是围观众人此刻内心唯一的想法。 开玩笑,摊上这么一个可怕的王妃,清河郡王若是想不开敢绿了王妃,说不定王妃一怒之下,一叉子捅过去,啧~清河郡王只怕是性命堪忧啊! 不过,带着这些重新改良过的武器装备,将士们倒是信心倍增,他们被那些水妖戏弄了这么些时日,还折进去一位郡王和一百多前锋营的将士,心里早憋着一口恶气了,一个个的摩拳擦掌,恨不得立刻扑过去给那些水妖点颜色看看! 白春笙却没有自大到亲自领兵出征,论打仗,一百个他也比不上这里随便一个老将,让将士们熟悉了新式武器装备的使用方法之后,他便甩手不管了,几位大将也忍不住松了一口气,他们还担心白春笙要亲自上阵呢,已经折进去一个清河郡王,若是连郡王妃也折了进去,到时候陛下那里可就真的说不过去了。 江泓与白蓟藏在一处暗礁后面,眼睁睁看着敌方的战船过去,却始终没有感觉到那熟悉的气息,不由得有些焦急起来。 比他们更崩溃的是瀚岚国的领军大将,说好的让这些水妖帮忙抵挡敌军战船,谁知道一夜过去,原本守在浅海附近的水妖全部消失不见了。 大将军气急败坏地想要找当初与他接触的江泓与白蓟,谁知道这两个背信弃义的水妖竟然无端端也跟着消失了! “果然妖族没一个好东西!都是些蛇鼠两端的小人!”大将军暴跳如雷,然而水妖们居无定所,一时之间哪里寻得到踪迹? 江泓与白蓟一开始与他合作,不过是想在近海谋一处合适的岛屿供自家人定居,现在意外得知大儿子很有可能在地方阵营里,哪里还有心思管瀚岚国的死活?一处岛屿算什么?儿子最重要! 那些海妖也是看在他们夫夫的面子上才过来帮忙的,现在人家说不必再留在这里参战了,自然一个个的都各回各家了,生活在海中的海妖们很不喜欢去近海,那里水质不好,还经常有散落破碎的渔网,一不小心缠住了也很讨厌,鱼什么的,最恨的就是渔网了。 战船以极其顺利的速度快速越过之前那些水妖拦截的地方,水面静悄悄的,一个水妖都没有,为首的将领却并不冒进,而是一边命前锋营散开查看,一边加强戒备。 这边战事在一方崩溃、一方小心推进中慢慢进入状态,另一边,江泓与白蓟终于在即将耐心耗尽的时候,感应到了那个熟悉的气息! “就是那个孩子!是我们的大郎!”指着站在船头的白春笙,江泓喜极而泣。 “来者何人?再不说话休怪我们不客气了!”船头,早有侍卫发现了站在礁石上的江泓与白蓟,弓箭手立刻涌了上来,手持弓箭,将白春笙护在身后。 白春笙眉心一跳,心里突然涌上某种很奇怪的感应。 直觉的,他毫无理由地相信眼前这两个水妖,对自己没有恶意。 伸手挥退了弓箭手,白春笙站了出来。 “大郎!我是爹爹呀~爹爹可算找到你了!”旁边那个穿着青色衣衫的水妖激动得差点想跳进水里游过来,却被身边那个身材高大一些的男子牢牢抓住。 白春笙:“!!!” 这狗血的人生啊! 第85章 江泓最终还是挣脱了白蓟的阻拦, 以一个十分利落的姿势跃入海中,白蓟见阻拦不住, 索性自己也跃入海中, 跟着游了过来。 白春笙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平日里他其实是个还算有警惕心的人,现在却毫无缘由地相信了这两个水妖, 命人放下悬梯让他们爬上了战船。 “大郎!”江泓几乎是一照面,就能确定这一定是他走失多年的大儿子,有时候血脉这种东西真的非常神奇,哪怕数十年不见,茫茫人海中一个照面, 心里就会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你们……你们也是河蚌一族?”白春笙看着眼前这个面容与自己起码有七分相似的男子,微微嘆息一声, 几乎可以确定, 自己占据的这个身体,应该是找到自己的亲人了。 果然—— “你也是河蚌对不对?我就知道!你一定是的!”江泓红着眼圈,很想冲过去拉住儿子的手,可是又担心会吓着孩子, 一时间唿吸都急促了起来。 “随我去里面坐下,慢慢说吧!”白春笙嘆息一声,心里有些难受,只能先请这两位疑似是他亲爹的水妖进了船舱, 命人上了茶水点心,让他们坐下慢慢说, 不管怎样,他如今占据了这个身体,也算是他们的儿子了。 他没想过要告诉这两个河蚌精当初的真相,与其让他们知道自己苦苦寻觅的亲生儿子其实早就已经不在这个世间了,倒不如干脆就顶着这张脸,好好的扮演好人家的儿子,反正他已经长大成亲了,想来也不会和他们住在一起,应该可以瞒过去的。 这么说可能有些矫情,但是,作为一个性格有点怂的人,换成是他,也宁愿相信自己苦苦寻觅的孩子尚在人间,也不想相信,自己的孩子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其实早就已经死了这个残酷的事实。 “你、我能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吗?”坐下来之后,江泓顾不上喝茶,连茶盏都没有拿起来,便迫不及待地追问起来。 白蓟在一边没有说话,不过,眼神却出卖了他的急切。 “我叫白春笙,今年……我也不知道自己多少岁了,总之,能变成人的话,应该已经很大岁数了,你们……” “我名白蓟,这是我的夫郎江泓,前日我夫夫二人偶然在海中远远见过你一次,阿泓回来便说你的气息仿佛很像我们夫夫失散多年的长子,故而今日前来冒昧打扰,请问白公子家在何处?可曾有甚么亲人没有?”白蓟握着江泓微微发抖的手,知道他现在大概是激动得说不出话了,便缓缓将来意说明。 “白先生既然也是水妖一族,应该知道我们水妖素来居无定所,我并不知道自己出生在何处,只是打从有记忆开始便一直生活在清河附近,也是在那里化形的,化形的时候,身边并没有见到别的亲人。” “那就是了!”江泓突然越过桌面,一把抓住了白春笙的手,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定然没错了!清河乃是濂江的下游!当年一场山洪过后,你与我们走失,我与你父亲找遍了濂江大大小小的支流,也曾去过清河,却怎么也找不到你的踪迹……” “那个……我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你们要找的孩子,你们如何确定……”白春笙被抓住了手,有些尴尬,也有些感动,他一直以为水妖们都是性情淡薄的,没想到这个身体的亲生父亲却一直都没有放弃寻找他,只可惜,原来的那个走失的河蚌精,却再也回不了家了…… “你看!这是你出生时候褪下来的壳!只需要你滴一滴血在这壳上,若是血液被这壳吸了进去,便是血脉铁证了!”江泓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片裂开的玉色蚌壳,说是蚌壳,倒不如说是裂成几片的珍珠更合适,因为那蚌壳实在是太过好看了,莹白如玉,即便过去了那么多年,依然散发着温润的光泽。
第183页 “原来还可以滴血认亲……”白春笙默默地从腰间取下皇帝馈赠的宝石杀鱼刀,拔出刀来,用刀尖戳破手指,滴了一滴血在那玉色的蚌壳上。 殷红的鲜血,几乎是在滴落的瞬间,便被那玉色的蚌壳给吞噬得干干净净,连一抹血丝都没有留下。 好了,这下他也有爹了。 白春笙已经不知道该做出什么表情好了,好在两位新爹也顾不上去研究他的表情,江泓已经抓着那蚌壳,冲过来抱住他嚎啕大哭,白蓟慢了一步,却也忍不住凑了过来,张开修长的双臂,无声地搂住了他们俩。 也不知道究竟过去了多久,江泓终于松开了白春笙,看到他红彤彤好像兔子一般的双眼,白春笙又是好笑又是心酸,一个大男人哭成这样,想来这些年大儿子走失这件事,实在是压在他心里最沉重的一个心结。 “爹爹,父亲,那个,我命人打些热水来,先洗洗脸吧?”白春笙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只能先命人拿了热水毛巾过来,幸好江泓与白蓟身上穿的不知道是什么布料,出水自干,倒是不必再拿干净衣服给他们换上了。 江泓与白蓟拿了热毛巾擦了擦红肿的眼睛和脸,温暖的布巾稍稍平復了一下有些激动过度的情绪,洗完脸,夫夫俩这才相携着坐下来,看着白春笙的眼神好像要将他藏到眼珠子里带走一般。 白春笙鼻子一酸,忍不住眼圈也红了起来。 他当然知道与亲人失散是什么滋味,事实上,当初刚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的时候,他嘴上说最遗憾的是省城那十几套价值好几个亿的房子,实际上,每每夜深人静的时候,心里最难过的,却是再也见不到奶奶和爸爸妈妈了,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愿意用所拥有的一切,换他重新回到爸妈的身边! “春笙,你这名字,是谁给你起的?”江泓忍不住开口问道,大约是怕他想多了,随即跟着解释道,“你别介怀,只是这实在是太巧了,你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分别名箜、筝、笛,就好像……” 就好像你从未离开过我们身边,家里四个孩子,看名字就知道是一家人的样子。 白春笙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不由得为这个意外的巧合感到惊奇。 “是一个教书的老先生替我起的,从前我不认识字,都不知道怎么写自己的名字,后来在岸上认识了几位好友,这才慢慢的知道了许多为人的道理,也认识字了,对了,父亲,爹爹,我此番前来,其实是为了寻找在海战中失踪的夫君,我已成亲,夫君便是当朝陛下亲子——清河郡王。” 江泓与白蓟夫夫俩面面相觑,突然有种不太妙的预感。 “那个,大郎啊,你说的那个郡王,是不是一只虎斑大猫?”白蓟被江泓拧了一把,不得不硬着头皮出声询问道。 “怎么?父亲你见过鲲哥?” “这个……”夫夫俩尴尬无比地对视一眼,最终还是白蓟这个一家之主勇敢地站了出来,将黑锅扛在了自己身上。 “春笙,这个,有件事情父亲要先与你分说分说,此番清河郡王率军前来攻打瀚岚国,我与你爹爹受邀前来帮忙,无意中与清河郡王起了些小冲突,不过你爹爹机敏,察觉到清河郡王身上带着咱们河蚌一族的印记之后,便立刻将他拖离战场,送到了一处隐蔽的海岛保护了起来。” “保护?” “咳!总之一切都是误会,父亲和爹爹若早知道那位清河郡王乃是你的夫婿,我们定然不会前来参战的,你若是不放心,不如随我们一同前去看看,那位郡王爷如今还好好的呆在岛上呢。” “那,那些失踪的半妖将士们呢?” “那些半妖也是死脑筋,见我和你爹爹掳走了郡王,竟死命追了过去,我们实在没法子,也不想多伤人命,便将他们一同藏到了那海岛上,又将他们的战船拖到了别处,他们没有船,自然就出不来了。” 白春笙看着江泓与白蓟得意洋洋的表情,忍不住按了按太阳穴,你们到底在得意些什么?这种时候难道不应该觉得愧疚吗?差点害了自家女婿什么的,到底哪里来的信心,觉得自己这个走失多年的儿子会毫不介怀地宽宥他们? 难道自己看起来很宽厚吗? 不过,想到猫爷误打误撞虽然被囚禁了起来,但好歹没有伤到,那些半妖将士们也都活得好好的,白春笙觉得这两个傢伙倒也不是不可原谅。 “他们现在何处?带我过去!” “等等,我去将你弟弟妹妹接上来,咱们一起过去。” 白蓟翻身下水,没多久便带着一对年龄相仿的少年少女,外加一个胖乎乎的小正太上来了。 “春笙,他们就是你的弟弟妹妹,这是你二弟白箜,这是你大妹妹白筝,这个才刚化形,是你最小的弟弟白笛。你看,是不是与你的名字差不多?” “你就是我们大哥?”大妹妹白筝有着与他十分相似的如玉肌肤,吹弹可破,一双明亮的带着一点海蓝色的大眼睛非常有神,长长的头髮在脑后用一根银色髮带系起来,看着倒是比岸上寻常人家的闺秀多了一份江湖女子的洒脱干练。 “大哥长得与爹爹很像啊!”跟着出声的是二弟白箜,不得不说河蚌一家的美白基因真的非常强大,白箜也有着白家人标准的如玉雪肤,眼眸却带着一点淡褐色,眼角微微挑起,倒是与白蓟的面容更像一些。 最小的白笛正是萌萌哒肉唿唿小正太的模样,大约是因为伙食太好的缘故,整个人形都是胖乎乎的,哪怕现在是四十五度仰望他的角度,下巴也没有变得瘦削,依然是圆乎乎的,微微歪着头打量他。 “对,我就是你们大哥,怎么,你们也知道我吗?”看着三个小傢伙,白春笙内心一片柔软。 他从未想过,自己在这个陌生的时空竟然会有这么多亲人,一直以来,他都以为白家的妖和其他水妖一样,都是居无定所、冷漠淡然的,不然他记忆里也不会没有这些人的一点点印象。 可是,他却没有想到,他以为是一出生就丢弃了他的双亲,原来只是意外和他走失,并且,这么多年依然没有放弃寻找他,从这三个孩子的反应就可以猜到,他走失的这些年里,哪怕双亲有了其他孩子,也依然没有忘记自己,否则的话,没有双亲的念叨,小孩子哪里知道自己还会有一个流落在外的大哥呢? 和他家猫爷在王府的待遇相比,他这样的,已经算是很好了。最起码,他的亲生父亲,从来都不曾忘记过他,不像是先皇后,简直恨不得从未生过王鲲风这个儿子一样。 “怎么不知道?我们化形后学的第一句话就是大哥呢。”白箜年纪最大,为人处世也最沉稳,不过大概是终于见到了爹爹们念叨了那么多年的亲大哥,沉稳的少年语气中也忍不住带了一丝激动,“大哥你不知道,这次父亲与爹爹之所以答应那瀚岚国的人帮他们守卫沿海,就是因为当年他们居无定所才会让你在山洪中失散的,所以爹爹们才会接受瀚岚国的条件,替他们对抗外敌,以此换取一块属于我们的领地。”
第184页 白春笙没想到爹爹们参与这场战役的真正原因竟然是这个,一时间也有些感动。 “到了!”白蓟让临时雇来的渔船停靠在一处露出水面的礁石附近,“前面都是大片的暗礁,船就停靠在这边吧,我们游过去。” 白春笙站了起来,他现在迫切想看到他家猫爷,至于其他的事情,等他们见面之后,有的是时间慢慢聊。见他站了起来,跟着的侍卫们也站了起来,他们奉命保护清河郡王妃不离左右,王妃下水,他们也不会继续留在船上。 只不过,信心满满的侍卫们下了水才发现,他们还是太傻太天真了。 河蚌的原形在水里的速度不算快,可是,变成人形之后,游动的速度简直快得惊人,要不是白春笙顾念他们是凡人,游动速度有限,故意放慢速度等着他们,只怕他们这会儿都找不到保护对象的影儿了。 这处暗礁群真的很大,水下怪石嶙峋,越靠近海岛,水下的地形越是复杂,夹杂着大大小小的漩涡,若不是白家人带着,这些侍卫只怕早就被藏在暗礁下的漩涡给捲走了。 相比于侍卫们的苦逼,白春笙到了这里简直是如鱼得水,欣喜若狂! 暗礁好啊!看看水面下的暗礁上,那鲍鱼足有小碗口那般大,成群的海虾在暗礁缝隙穿过来穿过去,还有许多盘子大小的海蟹在水下爬动,等到寻着了他家猫爷,不如便在这海岛上住一夜,抓些新鲜的海鲜给大伙儿做一顿好吃的,尤其是新认的家人,老实说,即便只是为了完成这具身体原主人的心愿,他也要好好和这家人相处下去,试着以亲人的身份。 反正,他在这个陌生的时空也没有别的亲人了。 无名荒岛上,王鲲风也没有坐以待毙,跟着过来的还有几个水性不错的水妖,王鲲风便带着其他力气大的半妖去伐了许多木头,准备扎个木筏,他观察过了,每天早晚涨潮的时候,那些盘踞在水下的食人鱼便会被海浪冲散,他们完全可以趁着这个机会,抓住时间,趁着退潮的时候,顺着海潮离开这座岛屿! 一帮半妖正在海滩附近忙得热火朝天呢,冷不丁便看到岸边突然出现了几个小黑点,那黑点越来越大,王鲲风勐地睁大了眼睛。 “鲲哥!”白春笙用力朝这边挥舞着双臂,变成妖之后他的视力好得不得了,刚上岸就看到了在岸边高地上指挥众人扎木筏的王鲲风。 王鲲风楞了一下,双脚已经不受控制地拔足狂奔而去。 “你怎么来了?” “废话!我自然是来寻你的!” 夫夫俩相视一笑,又忍不住有些后怕起来,王鲲风是没想到此次出征如此不顺,白春笙后怕的是如果这次敌方邀请的援手不是白家夫夫的话,只怕他家猫爷就算不死,也要狠狠吃一番苦头了。 久别重逢的激动之后,王鲲风的老毛病又犯了,看到他家河蚌穿得单薄,身上的衣衫被海水浸湿之后紧紧贴在身上,隐约可见那修长美好的身体,顿时黑着脸脱下自己的外衫给他裹在外面。 “对了,跟着你的那些人都还好吧?”白春笙看他没事,便担心起跟着他一起失踪的那一百多个半妖将士了,他方才打眼看过去,那高地上一起干活的最多不过三十多人,那剩下的人呢? 仿佛读懂了他心里的担忧,王鲲风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那些水妖似乎无意伤害我们,只是将我们驱赶至此处,他们都好好的,我本想着扎了木筏离开这海岛,便留了二十多人在这里帮忙,剩下的都去伐木打猎去了。” “那就好!鲲哥,这次你能没事,真是多亏了爹爹他们。” “爹爹?” “看我这脑子,差点忘了!快来拜见两位爹爹,我跟你说我找到亲生父亲了,还有这三个都是我的弟妹,嫡亲的!”白春笙这话一说出来,江泓与白蓟都忍不住笑了,白箜与白筝也跟在后面捂着嘴笑,白笛年纪太小还不太听得懂他们的话,见到父亲和兄长姐姐都笑了,也忍不住咧开嘴跟着傻笑起来。 “还是我们自己来吧,听阿笙说你们已经成亲了,可惜我们父子相认的时间太迟了,没能赶得上你们大婚。我是阿笙的父亲,祖籍濂江,我名白蓟,这是我的夫郎,也是阿笙的爹爹,名唤江泓,这些都是阿笙的弟弟妹妹,二郎白箜,长女白筝,幼子白笛。” 王鲲风:“……” “爹爹,父亲,这就是儿子的夫君,当今陛下亲子,清河郡王王鲲风。” 江泓与白蓟隐晦地对视一眼,虽说当日将这些半妖裹挟到此处的时候他们夫夫并未出面,可是,要不要私下里偷偷将这件事情说开了呢?反正瞒也瞒不住……王鲲风的脸色可不太好看!自以为做了亏心事的白家夫夫不由得有些忐忑。 老实说,儿子丢了这么多年,他们不曾照顾过他,不知道他在外面过得好不好,连成亲这样的大事也不曾参与,说心里没有一点愧疚不安,他们自己都没办法骗自己。如果说他们是亲手养大白春笙的话,此刻还能对王鲲风这个儿子伴侣挑剔挑剔,可是,从小就不曾养育陪伴过儿子长大,他们又有什么资格挑剔人家呢? 他们真是冤枉王鲲风了。 王鲲风面无表情,并不是因为认出了眼前这些水妖,而是因为他也在心虚。 按照现如今百姓中间的习俗,白春笙这样血脉纯正的妖族,是很少会找一个血统不纯的半妖成亲的,更何况他还是个男子,虽说本朝不禁男男成婚,可说到底,为人父母的,总是希望自家孩子能有个属于自己的血脉的。 将人引到他们暂时搭建的草棚里歇息,派出去打猎捕鱼的半妖们也回来了,这些日子他们被困在这岛上,没有米粮,都是靠打渔捕猎填饱肚子的。 白春笙看了看,这海岛不大,也没有什么像样的猎物,将士们抓回来的猎物,是一种好像蜥蜴一样的两栖动物,还有一些鸟蛋之类的,海鱼也抓了一些,没有锅灶,只能宰杀了烤着吃了。 那蜥蜴一样的动物宰杀之后,里面肉质洁白若雪,十分细腻,稍微烤一下就熟了,只是没有盐和其他调味料,吃着实在是寡淡无味,鸟蛋也是敲碎了上面一点壳直接放到火堆里烤熟了吃的。 没想到这里条件如此艰苦,白春笙也没心思在这里过夜了,问过白蓟,得知外面那些可怕的鱼群已经被他们驱走之后,他们也不管那做了一半的木筏了,直接蹚水过了暗礁群,一百多号人,勉强在船上挤着,路上又遇到几艘出来搜救的渔船,将人分了一部分过去,这才全部将人救了回去。 回到岸上,只听到码头附近欢声雷动,一问才知道,原来白春笙命人改造的那些武器装备十分给力,一举突破了瀚岚国的近海防线,主帅乘胜追击,又火速调集民间的渔船增兵支援,听说是已经攻下了瀚岚国最南端的怀圣城了。 王鲲风回来便重新整兵,在主帅的安排下增援大部队去了,甚至都来不及和他家河蚌多说几句话。他既然接下了这个任务,为的就不仅仅是他自己,还有这些跟着他出来,希望用军功为自己博一个锦绣前程的半妖们,况且前线正是用人的时候,他也不好就这么蹲在后方陪他家河蚌。
第185页 不过,出发之前,他到底还记得自己身为人家女婿的身份,郑重请求江泓与白蓟替他照顾好他家河蚌,战事紧急,等他回来再与两位爹爹请罪等等,又叫了几个留下来保护白春笙的来认了人,白春笙也知道这种时候拦不住他,便让他带着人赶赴前线,自己专心在家招待刚认的爹爹和弟妹。 做人难,做妖也不容易啊! 更何况,一想到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十有八九是已经死了,现在他披着人家儿子的皮来冒充人家儿子,面对白家夫夫的时候,就忍不住有些心虚。 第86章 江泓与白蓟见他行为拘谨, 看似守礼,实则还是跟他们不够亲近, 想到这孩子没有父亲在身边, 这些年独自在外生活还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呢,不由得心如刀绞,行动也愈发的小心了起来。 如此过了两天, 白春笙实在是受不了这样拘谨的气氛,索性藉口说要给家里的铺子开发新菜式,带着白家爹爹和三个弟妹一起去海边的鱼市挑货去了。 大约是生活在沿海的老百姓心理素质都比较好吧,前脚刚打跑来犯海贼,后脚就迫不及待地开了鱼市。这年头也没有什么远洋捕捞, 海边的渔民都是划船在近海捕捞些鱼虾螃蟹海贝之类的,偶尔运气好, 又或者是有那胆大的跑到稍微远点的海域捕捞到了稀罕的渔获, 全家人一年的吃用就不愁了,这也是本地渔民为何对瀚岚国的海贼如此痛恨的原因,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啊! 如今眼看着本朝大军长驱直入, 将那瀚岚国的人杀得一路倒退,本地渔民无不欢欣鼓舞,虽因战事缘故暂时不能去远一些的海域,近海捕捞倒是多了起来, 码头附近的鱼市也热闹了许多,与清河那边的内陆码头不同, 这边的码头渔获品种更多,有好多都是白春笙没见过,也不知道怎么吃的。 白蓟见儿子对这些渔获很感兴趣,顿时觉得自己这个父亲有了用武之地,这些年家里吃的鱼虾海鲜基本上都是他在捕猎,对海里可以吃的海鲜鱼虾不要太熟悉,当下就凑到儿子身边殷勤地帮着讲解起来—— “这是鰲虾,成年鰲虾个头比这个大多了,我在深海见到过成人手臂那般大的鰲虾,只是肉很老,不好吃,这鰲虾看着还没长大,肉质应该不错。” “这是石斑蟹,这种海蟹的蟹壳在水下会变色,通常藏在石头或者礁石下面,蟹壳的颜色与礁石十分相似,不过肉太少了,我们寻常都是不抓它的。” “这是黄斑鱼,鱼腹上有明黄色的斑纹,这种鱼倒是很好吃,肉质细嫩,小娃娃们最喜欢吃这种鱼了,拿来做鱼脍最是鲜美。” “这是油鱼,这种鱼别看个头长不大,肚子里的鱼油非常多,拿来做烤鱼最是肥美。” “哎呀~这里都没有什么可口的大鱼,等明日我下到深海去,给你捕一条绯鱼回来,那绯鱼通身艷红,游动速度极快,肉质却十分鲜美,你来晚了,前两个月正是绯鱼产卵的季节,绯鱼卵十分美味,明年我定然多抓一些给你尝尝。” “多谢父亲,那儿子就不客气啦。”白春笙笑眯眯地看着一心讨好他的白蓟,眼中含笑,心里却忍不住酸酸的。 他确实不知道该怎么与突然出现的新的家人相处,可是,他愿意慢慢尝试着融入这样的家庭。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明白他们此刻的心情,失散的儿子失而復得,想弥补空缺的时光,却感觉无从下手。 怎么会无从下手呢? 白春笙笑了笑,吃货们或许来自不同的世界,但对于美食的执着却是深入骨髓的,他的亲生父亲,看来在这方面会和他很有共同语言呢。 接下来,这对父子俩便一个说一个听,见到新鲜不错的便直接买下来,三个小的对这些近海区的小鱼小虾倒是不太感兴趣,他们常年生活在海里,深海也不是没去过,什么稀罕的海鲜没吃过?见到大哥对这些平时他们都懒得看的鱼虾这般稀奇,白箜和白筝心里也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难受,他们在爹爹们身边长大,什么稀罕鱼虾没吃过?可是,大哥却是连这些近海的小鱼小虾都很难吃到,实在是…… 白春笙没想到自己被两个弟弟妹妹给同情了,他和白蓟挑选着买了些新鲜的石斑蟹,黄斑鱼,油鱼还有鰲虾,绯鱼没看到有卖的,倒是看到了一种叫做嗡鱼的其丑无比的大鱼,长得好像一个被人拿脚踩扁了的竹匾似得,下面有一张巨大无比的大嘴,据说是因为这种鱼浮出水面会发出嗡嗡的声音,因此被渔民们唤作嗡鱼。 作为一个资深颜控,白春笙原本是不想买这嗡鱼的,看着实在是令人胃口全无,架不住刚认的亲爹一个劲儿的在他耳边安利,说这种鱼肉质清甜细嫩,鱼骨拿来熬汤更是一绝,他听着也有些心动,便买了一条打算回来试试。 若是好吃的话,等他家猫爷出征归来,倒是可以给他尝尝鲜。 先皇后病故之后,他其实一直想找机会见王鲲风一面。他确实不喜欢先皇后,也巴不得他家猫爷一辈子想不起这个自私狠毒的女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这个女人毕竟十月怀胎生下了王鲲风,再怎么厌恶,也毕竟养大了他,其中纠葛,远非他们这些外人可以揣度的,他别的不担心,就是担心他家猫爷心里会不舒服。 怎么说呢,虽然王鲲风接下皇帝这份任务有许多考虑的因素,可是,白春笙总是觉得这里面一定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王鲲风想要向那个憎恨、厌恶他的母亲证明一点,即便他是混血半妖,也一样能做得比那些血脉纯正的皇子更好更出色! 可是,老天爷给所有人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在王鲲风还没来得及向生母证明自己的实力的时候,在白春笙已经打定主意和这个“恶婆婆”斗智斗勇的时候,她却死得这般无声无息,一点也没有反派该有的气势! 更让他觉得无语又悲哀的是,世人眼中对先皇后“情深意重”的皇帝陛下,也只是按祖制给先皇后守了百日,百日之后,立刻便册立了龚贤妃为继后。 仔细想想,这个女人还真是悲哀呢。生前拼尽全力去守护的东西,死后却一一离她而去,要强了一辈子,害了那么多人,到头来,得到的也不过是个元后的名分,外加一座冰冷的皇陵罢了。哦,那皇陵还不算是她一个人的,她只能算是当今陛下的附属品之一,用自己美好的一生,换取了死后葬在皇帝身边的荣耀而已。 有什么意思呢? 甩了甩头,不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人死如灯灭,再多的恩怨也该一笔勾销了,他家猫爷若是还耿耿于怀……那、那他就牺牲自己,多陪他做些有益身心的室内运动好了。 等等! 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方才还在脑子里回味网盘小黄蚊的郡王妃面色发青地转过头,直愣愣地看着他新认的两位爹爹。 他终于明白自己总是觉得别扭的地方在哪里了。 两位爹爹……都是男子,可是,父亲却说是爹爹生的自己,那不就是说……卧槽! 郡王妃有些想死。 当初和他家猫爷定情的时候,他还在想,幸好他们俩都是男人,一不会来大姨妈,二不会有意外怀孕的风险,想什么时候滚床单就什么时候滚,兴致来了,马车里震一震也不是不可以……反正又不会怀孕!
第186页 可是,谁来告诉他,为什么男人和男人在一起也能有崽子? 但是他在人间又不曾听说过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情况,难道是因为河蚌这个种族有某些特殊的身体属性? 被自己的脑内小剧场雷得七荤八素,白春笙僵着脸转过头去,看着一直在一边默默付钱的江泓爹爹,带着一丝“自以为还可以抢救一下”的微弱希望,小心翼翼地问道—— “爹爹,我、我能问您一个问题吗?” “什么?” “那个、我、我是您、您自己生出来的吗?” “那是自然!”说起这个,江泓又是得意又是羞愧地看着他,“当年我也不知道自己竟然能怀上孩子,一开始还以为是有小石子被吞进肚子里了,我和你父亲都以为会是一颗很大的珍珠呢,我还与你父亲开玩笑,说等珍珠长成脱落了,便拿去给他做一条精緻的髮带呢,结果髮带没做成,倒是意外得了你这么个小河蚌!” 轰!!! 白春笙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网盘小黄蚊瞬间清空,脑子里只剩下几个硕大加粗的黑体字:我、不、会、怀、孕、了、吧? 不会吧? 腿有点软…… “阿笙你怎么了?是不是走路走太久了?”江泓离他最近,急忙一把扶住他。 他们也是今天才知道,原来白春笙很怕阳光,但凡是有太阳的大晴天出门都要带帷帽的,担心他晒晕了,夫夫俩急忙将手里的东西丢给后面跟着的侍卫,一脸紧张地扶住他,连三个小的也忍不住凑了过去。 “没事,爹爹,咱们去那边茶楼坐着歇会儿吧?我有些事情想问问您。”白春笙有些心思不宁地跟着两位爹爹去茶楼坐下,连上了什么茶都没注意看,他现在满心里想的都是他不会怀孕吧? 不不~按理说他和他家猫爷隔着物种呢,不同物种之间怎么可能怀孕呢哈哈哈~一定不会的! 不过,一盏茶之后,他就恨不得把自己掐死重生到刚穿越那会儿了。 “说起来,你与郡王爷成亲这么久,也该有喜了吧?”听到儿子问他河蚌如何孕育子嗣的事情,江泓顿时觉得他这个爹爹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他怎么早没想到呢?虽然错过了抚育儿子长大的机会,但是,他完全可以帮儿子带孙子or孙女啊! 听到“有喜”两个字,白春笙整个河蚌都不好了…… 更让他觉得不好的还在后面—— “说起来,我刚怀上你那会儿,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身怀有孕,只是恍惚记得那时候胃口突然变得很大,往常每餐饭一条鱼就能吃饱了,那段时间每餐都要吃掉三条鱼还觉得不很饱呢,你与郡王成亲也有些时日了,可是觉得胃口大增?”江泓一脸抱孙子的蜜汁微笑看着他,十分的慈祥。 “好、好像是有些觉得容易飢饿……”白春笙面色惨白。 “那,咳~可有觉得那方面十分的渴求?”江泓凑过来,以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低声询问道。 “哪、哪方面?”白春笙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爹,总觉得三观有些不稳。 “傻孩子!就是床笫之间啊……”江泓一把推开自家夫君,将儿子拉到一边,耐心教导道,“你们刚成亲,家中长辈还不会说什么,等过个几年若是还没有子嗣,只怕陛下不好意思说,皇后也要帮着张罗侧妃侍妾了,这种事情千万不可懈怠!现如今郡王忙于战事,帝后只怕还想不到这些,等你们回去了,只怕就有美人赐下来了,你还不抓紧?趁着你们还在外面,赶紧怀上身子,到时候你父以子贵,就不怕那些侧妃侍妾了。” “爹爹,这一点您和父亲倒是不必担心,鲲哥他是半妖之身,当初陛下同意我与他的婚事,正是因为我与鲲哥两个男子不会诞下子嗣,他们皇族……不怎么喜欢半妖血统……”白春笙有些黯然地解释道。当初觉得这样很好,可是,仔细想想,却忍不住为他家猫爷心疼,做父母的,谁不巴望着子女儿孙满堂?皇帝倒好,倒像是巴不得他家猫爷和三郎他们一辈子都不要生孩子才好,免得生出更多血统不纯的混血半妖,给皇族抹黑似的。 “你管他们做什么?”江泓听到这里愕然半晌,突然怒气沖沖地拍了一下桌子,“他们皇室若是不要这孩子,你尽管送回家,我与你父亲定然给你养得白白胖胖的!什么半妖纯血?我看女婿就很好,寻常凡人将士也未必有他那般勇勐呢。” 顿了顿,仿佛担心白春笙想不开似的,江泓急忙安抚道:“阿笙,爹爹与父亲是不会害你的,你听我们的,皇室有皇室的规矩,这是没错。可是,你们夫夫俩的日子毕竟是关起门来自己过的,妖族寿命漫长,五年十年的倒是看不出来,等到你们年岁渐长,身边的人都儿孙满堂了,你们俩还是孑然一身,到时候只怕日子就难过了。” “你爹爹说得对,左右咱们河蚌一族无论怀孕还是产子动静都不大,既然皇帝不乐意你们有子嗣,你们不妨暂且瞒着,等到快生育的时候,便藉口回娘家省亲,到时候孩子生下来,我与你爹爹帮着照料就是。”白蓟也跟着点点头,仿佛已经确定白春笙已经有了身孕似的。 “等等~父亲,爹爹,我有点煳涂了,说起来,你们如何断定是否怀有身孕的?” “你且随我过来,”江泓左右看看,将白春笙拉到了屏风后面,让他掀起衣摆,露出肚脐的位置来,“你从小不在我们身边长大,这些事情只怕也没人教你,你记住了,我们河蚌无论男女都可以孕育子嗣的,你与女婿已经成亲,想必也有了肌肤之亲,平日里沐浴的时候也注意看看,若是肚脐向下的位置出现一条短短的红线……” 江泓没有再说下去,因为他已经看到,白春笙的肚脐下方,赫然出现了一条殷红的红线,好像一股短粗的丝线一般,牢牢黏在雪白的肌肤上…… “阿笙,你、你有了……”江泓结结巴巴地看着那道红线。已经生过四个孩子的他,自然明白那道红线意味着什么,看那红线的长度,再估摸着儿子和清河郡王成亲的日子,怕不是大婚之后就立刻怀上了吧? 短暂的呆愣之后,江泓立刻高兴起来,他儿子真是有福气!不但嫁入了郡王府,刚成亲就有了自己的骨肉,实在是老天保佑!皇室不想要这孩子怎么了?他就不信郡王就不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血脉! “有、有了?我?”白春笙觉得自己头上突然响起了一个炸雷,整个河蚌都不好了,脑子里嗡嗡的。 “是啊!哎呀你这孩子,有了身孕还出海去寻人!赶紧的回去歇着!不行我得让你父亲下海给你多采些白纹贝回来,那东西吃着最是滋补孕体了。”江泓急忙将他衣服下摆放下来,小心翼翼地扶着儿子。 “阿笙有了?”听到江泓的话,白蓟也高兴得不得了,一叠声地说要下海去采些白纹贝回来给儿子补补身子。 “白纹贝?父亲您能找到白纹贝?”白春笙理智重新上线,耳朵里听到白蓟提到“白纹贝”三个字,立刻追问道。
第187页 他可没忘记,他家猫爷之所以冒着生命危险答应陛下率军出征,就是为了能借着出征的机会找到白纹贝,偷些回去给阿姌化形用的。 现在,听父亲的意思,那白纹贝他们竟然知道在哪里? “白纹贝有什么稀奇的?”江泓不以为意地撇撇嘴,“那玩意儿虽然在鲛人的地盘,寻常妖类难以靠近,不过,你父亲与鲛人一族素来交好,别说只是区区白纹贝了,便是你想要鲛珠也不是难事。” “果真?”白春笙也顾不得自己怀孕这件令人崩溃的事情了,若是能拿到白纹贝,那阿姌化形就更有把握了,远一点的话,他若是能得到些白纹贝滋补身子,说不定就能生下血脉纯正的孩子了? 虽然他并不歧视半妖,但是,这个世界的大环境就是这样,混血半妖就是矮了血脉纯正的妖族好几个头,得到的社会福利待遇也远远不如纯血妖族,若是可以的话,谁乐意自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矮了别人一大截呢? 白蓟被儿子这个眼神刺激得眼圈一红,这孩子到底在外面吃了多少苦啊,长这么大,竟然连白纹贝都不曾吃过? “那瀚岚国贡上的白纹贝都不好,太小了,等明日父亲去深海寻鲛人族的老友,好生寻些个大肥妹的白纹贝给你好好补补,你如今怀了身孕,可不能再如从前那般苦着自己了。我见你那厨房里竟还在吃螺蛳肉做的酱?那螺蛳肉吃着对身子无甚益处,还是少吃为上。” “说到滋补身子,蓟哥,你再顺道去抓些灰斑鱼回来,那鱼肉质细嫩肥美,正适合给阿笙补身子呢。”江泓不忘叮嘱道。 白春笙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和猫爷费尽心思想谋求的东西,自家爹爹竟然说的跟去自家菜园子里割一把韭菜似得轻松! 三个小的得知大哥竟然怀了孩子,就连最小的白笛都忍不住冲着大哥的肚子盯着看了许久,大约越是小孩子,越希望家里有一个比他更小的吧?白笛已经彻底沉浸在自己即将升级为“舅舅”的喜悦之中,并且因为他没有存银,正缠着长姐白筝,请她从自己的私房钱里资助他一些,他好去给外甥买些见面礼。 鬼知道那孩子啥时候能生出来?现在考虑见面礼会不会太早了点? 然而全家人都顾不上体会他的纠结了,白蓟跑下去雇了一辆平稳的马车,一路将白春笙送回了暂住的别院,然后便连夜下海去寻鲛人族去了。 因这件事情不好张扬出去,江泓只说郡王妃在外面热着了,让下面人烧了温水来沐浴更衣,又亲自去厨房命人用今天买的海鱼做了一个鱼片粥,螃蟹是不敢给他吃了,鰲虾倒是很适合吃,这鰲虾十分新鲜,倒也不必太复杂的烹饪方式,直接下水煮熟了,拿调好的酱汁儿蘸着吃就极美味的。 白蓟行动力惊人,下午说要去找鲛人故友,晚上就抱了一篓子精挑细选的白纹贝回来了,那白纹贝鼓囊囊的,个个都足有土鸡蛋大小,想到龚皇后给他找的那些白纹贝的贝壳样品,白春笙无语半晌,觉得皇帝陛下根本没必要耗费如此大的人力物力去攻打瀚岚国。 只要巴结好了他父亲,多少白纹贝弄不到手? 没想到这具身体竟然还是个隐形富二代?! “月荼知道是给咱们家儿子吃了补身子的,特意找了其他鲛人,去深海采了这些白纹贝,说是吃完了尽管再去拿,定然能让阿笙的崽子白白胖胖的!”白爸爸高兴地说,月荼便是他认识的那个鲛人朋友。 白爸爸带回来的这些白纹贝贝壳洁白如玉,上面的脉络也如白玉一般,撬开贝壳,里面的贝肉更是莹白若雪,没有一丝海鲜的腥气,反倒带着一股子不知如何描述的清香。 “白纹贝生吃最好了,快,趁着新鲜都吃掉,反正也没有多少,我特意少拿了些,吃完再取就是了。”白爸爸十分土豪地撬开了好几个贝壳,招唿着白春笙趁着新鲜赶紧吃。白纹贝之所以珍贵无比,除了产量稀少之外,运输困难也是很大一部分原因,通常十斤贝运送到皇城,能有一斤活的就不错了,况且长途运输,也不如现挖现吃来得新鲜肥美。 白春笙吞了吞口水,拿起一个贝壳,那贝肉还在不断蠕动着,看着有些可怕,不过,他也知道这些白纹贝有多珍贵,送到皇城便是有市无价,拿着金子也买不到的好东西,又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好,也顾不得什么了,就当是生吃小章鱼吧,他以前也吃过的,眼一闭,拿起一块就丢到嘴里。 贝肉意外的鲜美!好像果冻的q弹,带着一股子莫名的清香,白春笙一口一个,不知不觉便吃了大半筐,剩下的江泓也没给他吃了,打算留着等晚上给他熬个贝肉粥吃。 第87章 亲爹的经验是宝贵的!自从知道自己怀孕了之后,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暗示的作用,白春笙每天都觉得自己非常饿, 尤其喜欢吃各种鱼虾贝类。 白蓟现在每隔一天就要去深海一趟, 为儿子採集捕捞白纹贝和各种只有深海才有的稀罕海鱼,江泓为了防止儿子身怀有孕的事情泄露出去,将别院原先安排伺候的人都赶了出去, 自己亲自上手负责给全家人准备食物。 吃完江爸爸亲手做的爱心午餐之后,白春笙默默将厨房的使用权夺了回来。 江爸爸做菜的手艺真是……再吃下去,他怕是活不到孩子出生的那一天了。 虽然暂时还感受不到肚子里那个小傢伙的存在,但是,只要一想到这小傢伙是融合了自己和猫爷的血脉而孕育出来的, 他一颗心都忍不住暖化了。如果说一开始他对于自己能怀孕这件事还觉得很惊悚的话,现在, 当一个活生生的小生命就安安稳稳地躺在自己身体里的时候, 一切的惊悚和恐惧,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而且,虽然江爸爸的厨艺非常的反人类,但是他对于河蚌生育的宝贵经验, 却极大地安抚了白春笙最初的惊惶。也是通过江爸爸的科普他才知道,原来他们河蚌生孩子就和孕育珍珠差不多,胎儿在体内不会长得太大,就好像一颗稍大些的珍珠一样, 等到胎儿成熟,便如珍珠一般自然脱落, 从体内滑出,滑出的瞬间,外面那一层好像珍珠一样的薄薄的壳便会裂开,小河蚌便藏在里面了。 刚出生的小河蚌壳软软的,非常娇贵,而且也非常小,一不小心就会混杂在泥沙中,不仔细看都分辨不出来,这大约就是河蚌繁殖的某种智慧了吧,让刚出生的小河蚌长得好像砂石一般,便不容易被天敌们发现了。 初生的小河蚌要养在水中,一直等到长出硬壳才算是度过了人生第一道关口。当年白春笙唯一幸运的一点,就是他是长出了硬壳之后才被洪水沖走的,若是还没长出硬壳就被水沖走,现在只怕也没有他了。 白春笙一边听着江爸爸讲述他们当年生活在濂江的往事,一边手脚麻利地处理着今日刚捕捞回来的海鲜。 为了让儿子和儿子肚子里的外孙吃饱,白爸爸每天都会带许多新鲜的渔获回来,今天带回来的有两条嗡鱼,一篓子手掌那么长的鰲虾,半篓子灰斑鱼,还有一些好像海螺一样的贝类,据说也是吃了可以滋补身子的,虽然比不上白纹贝的奇效,但也算是罕见稀奇的渔获了,连码头上都没见到有卖的。
第188页 嗡鱼的鱼皮软塌塌的,全身上下只有一根骨头外加头骨,将鱼身两侧的大块鱼肉连皮一起切下来,用刀刃划了横竖几道花刀,先用盐抹了一下腌制片刻,再撒上葱丝、姜丝,舀了两勺自己做的剁椒均匀铺在鱼身上,放在一个大大的盘子里,盘子下面垫了新鲜的粽叶,做了一道风味别致的剁椒鱼肚肉。 嗡鱼的鱼骨据说是炖汤的好食材,白春笙便连着剩下的鱼尾巴和鱼头一起收拾好,炖了一大锅奶白香浓的鱼骨汤,炖好的鱼塘,里面的鱼骨全部融化掉了,上面还飘着一层奶皮一样的东西,大约是鱼身上自带的脂肪,散发出一股令人垂涎的极致鲜美,果然是极上等的食材。 原本打算拿这鱼骨汤做汤面的白春笙,顿时有些捨不得了,干脆就切了一小把葱花丢进去,加一点盐调味,其他的什么都不加就非常美味了。 鰲虾看着有不少,白春笙便将其分成三份,一份拿来做了拿手的蒜蓉开背虾,一份拿来做了油炸蝴蝶虾,还有一份单独剥出虾肉,虾头先用油炸了,炸出虾油来,再倒入虾仁,和本地所产的水菜一起清炒了。那水菜看着有些像是他上辈子吃过的茭白,不过却比茭白小了许多,最大的也只有小芒果那么大,去掉外面笋衣一样的皮,里面的肉是白的,脆嫩爽口,味道有点像是荸荠,切成丁,拿来和虾仁清炒倒是一道爽口的素菜。 灰斑鱼长得有点像是石斑鱼,不过个头比传统的石斑鱼大了许多,白爸爸担心他力气小不好宰杀,还特意给他宰杀好,切成大块的鱼肉备用。这灰斑鱼的肉质非常细嫩,而且和大多数深海鱼类一样,鱼刺很少,脂肪肥厚,看了看那类似三文鱼的肌理漂亮的鱼肉,白春笙忍不住先切了一些鲜嫩的鱼肉下来,调了一碟子蘸汁,就这么直接蘸着吃,刚捕捞上来宰杀好的鱼肉鲜美非常,若不是他怀着身子,不敢吃太多生凉的东西,以他现在的胃口,吃下半条灰斑鱼也完全没有问题。 “大哥挑的蘸料真好吃!”水妖一族的小孩子是不忌讳吃生鱼片的,白箜、白筝和白笛围着案板,你一口我一口地蹭着吃掉了两大盘生鱼片,到后来白箜嫌弃大哥切的生鱼片太薄了,干脆自己拿了一把匕首,拖了一大块灰斑鱼的鱼肉过来,熟练地切掉鱼皮,将鱼肉切成指头那般厚的鱼片,和白筝一起欢快地吃了起来,他们往常也吃这生的鱼片的,只是没有大哥调的蘸料这般美味罢了。 “少吃点,后面还有好吃的呢。”白春笙笑了笑,却将那海螺丢到锅里煮熟了,捞出来放在凉水里,拿一根竹籤子掏出螺肉来,切成片状,拿了自家做的辣椒爆炒了,闻着喷香,没等几个小的过来偷吃,便从一边的蒸笼里取出了一笼屉刚做的空心窝窝头,将那螺肉盛出来填在窝窝头里,将窝窝头一个一个倒着放在盘子里,粮食的香味混着酱炒螺肉的香味,简直让人都快坐不住了。 不同于家里三个小的看到这些美味佳肴的反应,白家夫夫看到大儿子这么一会儿时间就做出了一大桌好菜,又想到听闻他从前在乡下就是靠自己开食铺为生的,一时间又是心疼又是愧疚,想他们两个活了这么大岁数,还做不出这么一桌子又精緻又美味的菜餚呢,儿子这是在外面吃了多少苦,才能打磨出这么一手厨艺的啊?好心疼~ 白春笙不知道自己已经在两个亲爹那里被脑补了八十集穷小子艰苦奋斗的苦情大戏,几道菜做好之后,担心光有窝窝头不够吃,又拿了两大块灰斑鱼的鱼肉,去皮后片成薄薄的鱼片,做了一锅鱼片粥,一家人也不用旁人服侍,各自端了一碟子菜去了饭堂。 三个小的自出生起便没吃过这般丰富美味的菜餚,一时间也顾不得矜持了,吃的头也不抬,白家夫夫却是一边吃菜一边小心翼翼地看着儿子,一脸的纠结。他们有心想问他这些年在外面是不是吃了许多苦,身为男子却亲自下厨做菜,难不成那食铺还真的要儿子亲自做菜拿去卖? 白春笙嘆息一声,他就知道会这样,很多丢了孩子又找回来的家庭都是这样,分分钟脑补出一百集的被拐儿童悲惨记,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献给孩子,弥补孩子受到的伤害,又不敢去问孩子在外面到底经歷过什么……个中煎熬,也只有为人父母的才能理解了。 “父亲,爹爹,这些年我在外面并没有吃什么苦,认识鲲哥之后,有鲲哥照应着,不管是开店还是开作坊,鱼街上下看着鲲哥的面子也没人敢为难我,招了伙计之后,我便很少自己做菜了,不过在家里我还是喜欢自己做点好吃的,毕竟外面卖的,总归不如自己做的合口味。” “对对!大哥做的菜最好吃了!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吃到这般美味的菜餚!”白箜嘴里还塞着半个窝头,一边努力咀嚼,一边勐点头,生怕父亲和爹爹心疼大哥,不给大哥继续做菜了,他也心疼大哥,但是,大哥做的菜真的很好吃啊……他愿意帮着大哥做其他事情,换取蹭吃蹭喝的权利! “你才多大?还长这么大第一次吃到?”白蓟拍了二儿子一巴掌,他们家吃饭没有凡间那许多规矩,想说话就说话,他拍儿子,主要是因为这货竟然嫌弃他爹做饭不好吃?! “喜欢吃下次大哥再给你们做,左右现在闲着无事,我最近胃口也确实大了起来,外面做的又不合胃口,再说了,外面的酒楼,也没有父亲亲自捕捞採挖的这些极好的食材啊。”白春笙状若无意地捧了白蓟一把,果然白爸爸高兴得连训斥儿子都忘了,一门心思地想着还有哪些稀罕的海鱼是大儿子没有吃过的,完全忘记了前不久还与江泓说过不可对儿子太过宠溺这种事。 吃完饭后,江泓陪着白春笙去外面熘达了一圈,回来便命人预备了一大桶温水,让他在里面泡足一个时辰。 “我也是怀了你弟弟二郎之后才发现,有了身孕之后,每天多在水中泡一泡,比在岸上舒畅许多,咱们水妖一族本就是生活在水中的,在岸上终究不够畅怀,尤其是怀有身孕的时候,若是长久在岸上生活,脾气便会焦躁起来。”江泓耐心解释道。 原来水妖怀孕的时候离开水里太久会得孕期焦虑症啊……白春笙默默在心里记住了这一点。 除了肚脐下面多了一条红线之外,白春笙几乎感觉不到任何孕育子嗣的症状,明明吃得比平时多了许多,连个小肚腩都没有长出来,他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怀了个假孕! 不过,这样不显怀也好,最起码,他完全无法想像自己跟个大肚婆一样挺着个大肚子走来走去的样子……那画面简直是辣眼睛! 不过,好在有了美食做桥樑,这几日下来,他们这个新家庭也算是慢慢融合了,就连最小的白笛也敢揪着他的袖口,软软地请大哥做好吃的鱼丸给他吃了。 王鲲风足足过了半个月才从前线回来,那时,东征军大捷、攻破瀚岚国国都、俘获瀚岚国国主及皇室宗亲若干,大军正在打扫战场,剿灭余孽,剩下的事情与他没有多少关系了,清河郡王心系王妃,命人浑水摸鱼去偷盗白纹贝之后,他自己倒是施施然回来陪王妃来了。反正,偷东西这种事情,目标越不起眼越好,像他这样出门就要被人盯着的,还是老老实实回别院去吧,免得他那个多疑的父皇又生出了什么疑心来,反倒坏了事。
第189页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出门的时候家里还只有王妃一个,不过半个月的光景,老天爷竟给他送了个子嗣! 看着他家猫爷目瞪口呆的样子,白春笙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却被江泓一把捂住了嘴:“你这是想让外面人都听到?” 江泓这句话倒是提醒了他们夫夫,王鲲风收起一张呆滞的小猪佩琪表情,走过去将四面门窗都打开了,看着外面没人,这才走过去看了看自家河蚌的小肚子……和他离开的时候并无分别啊? 白春笙咳嗽了一声,慢慢将他们河蚌孕育子嗣的大概情况跟他解释了一下,王鲲风这才相信自己真的是要当爹了! 如果不是两位岳父有心的话,只怕他和白春笙都不会想到,他们两个男子成亲,竟然也会有孩子! 不知道为什么,直觉告诉他,这件事情绝对不可以让他那个皇帝父亲知道! 当初他之所以答应他与白春笙的婚事,说到底,还不是觉得他们两个男人在一起不会生下半妖血统的孩子给皇族抹黑,这才欣然同意了他们这桩婚事的吗?看看太子殿下,皇帝肯让太子殿下与一个男子相恋吗?非但不肯,那商秋芦若不是有他家河蚌相救,这会儿坟头都长草了吧? “你放心吧,这些时日你不在家,爹爹们亲自去海里捕捞水产给我补身子,也没让那些伺候的人靠近,这院子附近伺候的都是你的人,我知道陛下……算了!不提这个了,你怎么现在回来了?前线不是大捷,正是忙碌的时候?” “不过是些瀚岚国的余孽,他们自己就能解决了。如今各处都在打扫战场,抢功的抢功,中饱私囊的中饱私囊,我戳在那里算什么?平白惹人厌恶,倒不如抽身退去,正好浑水摸鱼,让他们暗中寻找白纹贝去了。” “说到白纹贝,鲲哥……”白春笙顿了顿,扯着他家猫爷的袖子,将人拉到屋子后面一处隐蔽的所在,打开格挡,里面是一个上了锁的木头箱子,解下腰带上的钥匙打开箱子,里面赫然是用布包着、外面还放了许多香料阻隔贝类特殊气息的白纹贝的贝壳!看那贝壳的数量,抵得上从前瀚岚国好几年的进贡数量了。 “这……” “嘿嘿~这些白纹贝都是父亲下到深海特意为我寻来的极好的贝,贝肉我吃了,这贝壳担心被人发现,便藏在了这里,爹爹说这白纹贝的贝壳烘烤研磨之后,还可以拿来给小河蚌擦蚌壳,可以让蚌壳更加健康结实,我没捨得扔,万一咱们生下来的是只小河蚌呢?” “定然是一只与你一般漂亮的小河蚌!”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王鲲风温柔地笑了,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扶着白春笙的腰,那里和从前的触感并没有什么区别,可是他知道,那里,正孕育着属于他们两个的血脉。 不过—— “岳父大人是如何得到这许多白纹贝的?” 白春笙得意地笑了笑,献宝一般地将自家亲爹与鲛人族的友谊解释了一下,他两辈子的亲爹都是土豪,这简直是人生赢家乘以二! “原来是这样~不过,若是有海中鲛人相助,只怕那深海之中,也没有什么是岳父大人拿不到的了。”王鲲风恍然大悟,转过身去,郑重给白家夫夫鞠躬行礼,“多谢两位岳父大人照料阿笙!那白纹贝极其罕见,小婿本想趁着战后混乱,派人下海寻觅一些,没想到岳父大人神通广大,竟连海中鲛人也与岳父是故交好友!” “阿笙是我白家人,有什么好谢的?”白蓟也从白春笙口中听说过这个女婿的“悲惨身世”,因此面对他的时候并没有摆什么岳父的架子,反倒比皇帝更像是一位寻常的父亲,“倒是你,我听着你那父亲也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他又是皇帝,你也别跟他拧着,我与你江爹爹左右也是无事,今后孩子生下来,若是不方便带回去,难道我们两个外祖还养不好一个孩子不成?” 王鲲风素来自己一个人扛事情扛惯了,像这样被长辈护在身后的感觉还是第一次感受到,不觉心下一暖,忍不住便点了点头。 不过,他承了两位岳父的情,却并不代表他真的会把孩子寄养在外祖家中。寄人篱下、漂泊不定的凄凉与苦楚,他已经吃够了,不会再让他们的孩子再过这样的日子。 好在,岳父大人说了,他们河蚌孕育子嗣的时间十分漫长,足有三十多个月,如此,他便有足够的时间为他们这个小家庭筹谋了。 如果说今天之前,他还需要为阿姌化形的事情有所顾虑的话,今天开始,这一切都不是问题了。白爹爹与鲛人族交好,能拿到的白纹贝比进贡皇室的看起来还要好,他也不是那等迂腐之人,觉得靠自家夫郎没出息丢人什么的。事实上,白春笙的亲生爹爹越是实力强悍,他反而越是高兴,因为,这就代表着,如果有一天以他的能力再也无法护住他的河蚌,有这样强大的娘家在,最起码,他的河蚌不会有危险,也不会受委屈。 他从来都是这般务实的性子。 王鲲风回来之后,所有人都忍不住放松了起来,别看白家爹爹在海里交游广阔,在岸上,他这位女婿的本事也是让他忍不住在背后连连赞嘆的。 为了转移朝廷密探对于白春笙双亲的注意力,他亲自带着人盘下了两条大船,请白家爹爹出面帮忙经营,用的都是自己带的人,白家两位爹爹对此地海域十分熟悉,让他们带着渔船跑远一些,便能捕捞到更加稀罕名贵的海鱼,本朝权贵多爱食鱼虾,只要有稀罕渔获,不愁没有销路,如此一来,白家两位爹爹可以靠着这门生意积攒些身家,他也在皇帝那里留下了一个“贪图小利、不成大器”的印象,自黑得十分彻底。 白家爹爹对他玩的这一手也非常满意,他与那些水里的老友们交好,原本就是因为他可以经常帮他们代为售卖採买的缘故,现在有了这两条船做障眼法,今后他出入就更加方便了,况且,自家有了船,今后去深海区给儿子捕捞海鲜就更加方便了,他一个人就两只手,能带上岸的海鲜总是有限,可是,若是带着大船去……带回来的,尽可挑选出最好的给儿子吃,剩下的还能卖掉补贴家用,也能给儿子攒些私房钱。 时间一晃便过去了一个月,这一个月间,东征军彻底荡平了瀚岚国,顺带着清缴了一番周边海岛上躲藏的海贼,如此一来,沿海十年太平可保!大军将领在攻城清缴中赚得盆满钵满,虽然王鲲风刻意避嫌,并没有参与分赃,他们也不敢真的一点也不让他沾手,借着清河郡王妃寻到亲生父亲、摆宴认亲的时候,厚厚地送了一份大礼,倒是让王鲲风夫夫小小地发了一笔,也算是给他们提前备好了奶粉钱。 一眨眼便到了东征军班师回朝的时候了。 虽然白家夫夫百般不舍,可是,儿子到底已经成亲,也不好拦着不让他回夫家,只能叮嘱他多多注意身子,等入冬沿海封海了,他们便入京陪他过年。 “多谢岳父大人!父亲与爹爹尽管放心,我必不会令阿笙和他腹中的孩儿受一点委屈!”王鲲风郑重拜谢,不仅拜谢白家夫夫将他们最宝贝的儿子託付给他,也是拜谢白家爹爹亲自入海,为阿姌寻到了十斤最好的白纹贝。
第190页 第88章 回到皇城, 最让夫夫俩憋闷的,莫过于要去为已经仙逝的先皇后祭扫, 外加守孝三年这件事了。 守孝倒是无所谓, 反正现如今白春笙身怀有孕,就算夫夫俩久别重逢有些按捺不住,想做些需要被打码的床帏之事, 为了孩子,他们也得憋着。 可是,要披麻戴孝去给那个女人祭扫,还要表演出一番痛不欲生的样子来,简直让王鲲风的心里憋闷得不行! 别说王鲲风了, 就是白春笙自己都觉得心里不舒服。 世人都爱说什么“人死为大”,仿佛只要一死, 生前做下的罪孽便能一笔勾销一般。 白春笙真是呵呵了。 如果忏悔有用的话, 还要十八层地狱做什么? 当然,他并不是真的恶毒到非要诅咒先皇后下地狱的地步,只是,真要让他家猫爷像那些道德人士所要求的那样, 不但宽恕生母生前对他的遗弃、厌恶、憎恨与防备,还要像个大孝子一样披麻戴孝地跪在她墓前悲伤痛苦……不是他不相信自家猫爷,以他家猫爷的性格,只怕是根本不会贡献这般精湛的演技, 去追悼他曾经那般憎恨的一个人。 只不过,在看到太子殿下苍白瘦削的一张脸的时候, 夫夫俩一腔愤懑瞬间如烟消云散。 他们怎么忘了?先皇后故去,最伤心最可怜的,应该就是眼前的太子殿下了吧? 当初皇后为了阻止后来的新人占据后宫高位,大力提拔原先王府的老人做了高位妃嫔,殊不知,这些从前在王府的“同事们”,恰是被她害得最惨的一帮人。如今皇后两腿一蹬去了,剩下个太子,连个同母兄弟姐妹也没得帮衬,套用如今后宫最热门的一个八卦来说,就是“后宫的妃子们都在排着队等着在陛下耳边讲太子坏话呢”,枕头风这种东西,古往今来都是离间感情的利器。 饶是皇帝从前不曾有废太子的心思,现在被后宫众妃嫔组团这么一刷,也忍不住对于储君之位有了些新的思量。 太子固然不错,可是,他毕竟正当壮年,往后还会有其他皇子出生,未必没有比太子更适合的人选。 更何况,太子现如今的表现,是愈发的不如从前了,懒怠读书做学问不说,对他这个父皇也不如从前那般亲昵了。皇帝知道,这孩子是因为自己立了贤妃为继后,跟自己闹别扭呢。可是,身为储君,他却看不到他身为帝王的无奈,这本身就是一种失败。 平南王府满门悍将,乃是如今他手底下最强大的一股战力,贤妃又坏了身子不能生,实在是目前看来宫里最适合做继后的人选,也是对太子来说最好的选择,太子怎么就看不明白呢? 这也是皇帝对太子愈发不满的原因,后宫源源不绝的枕头风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原因,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太子开始不相信他这个父皇了,作为一个普通的父亲,他可以慢慢教导儿子,可是,作为一个皇帝,他却绝不能容忍自己未来的继承人和自己离了心…… 或许是察觉到了陛下对太子的冷落,没了先皇后的庇护,后宫的妃嫔们恨不得生吞了太子殿下,就连继后龚皇后,也因为当年先皇后对三郎母子的狠毒,难免对太子有些迁怒,虽然不至于暗下黑手,可袖手旁观、任由后宫妃嫔欺压太子的事情也没少做。 在龚皇后看来,先皇后当年将她的长姐害的那般惨,又害得三郎从小就没有亲生母亲在身边,她没有趁先皇后亡故趁机暗害太子,就算是看在清河郡王的面子上网开一面了。 从前的太子殿下,衣饰鲜明华贵,温雅从容,可是,短短几个月不见,从前那般温雅从容的太子殿下,怎么变得这般阴沉了呢? 白春笙看着心里有些难受,先皇后若是知道自己做下的罪孽,最后竟报应到了最疼爱的儿子身上,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后悔? 看着大哥大嫂看向自己的眼神,太子殿下苦涩一笑,阴沉的眼眸不由得闪过一丝温暖,不过,今天的主角是大哥,他也不好在这种场合说什么私房话,便微微一笑,站到了一边。 皇帝今天的心情非常好,东征军大胜而归,直接扫平了海中小国瀚岚国,俘虏了国主及皇室宗亲,用时不到一年,实在是给他长脸!也直接向宗亲与朝臣们证明了他当初破格启用半妖这个决定是英明的。 清河郡王回京当日,就被册封为平海亲王。连带着清河郡王妃也跟着晋级为亲王妃,御赐的亲王府早在前线捷报传回的时候就已经在修缮了,他们回来之后便立刻奉命迁入亲王府,一时间风光无两。 若非平海亲王乃是半妖血统,只怕现在朝臣们已经忍不住猜测,陛下是不是打算册立这位实际上的大皇子为太子了。啧啧~可惜啊!毕竟只是半妖血统,连入皇室宗谱的可能都没有。 其实,外人不知道的是,王鲲风本来有机会被写入皇室宗谱的,却被他自己拒绝了。 皇帝有心想抬举他,也好教太子看看,到底怎样才是真正得到他这个父皇宠爱的好儿子。只是,以半妖之身破格写入皇室宗谱,为了防止半妖血统狂化,必须要服下大祭司所制的汤药,那汤药可以抑制半妖狂化,唯一的缺陷就是服下那汤药,便会彻底失去孕育子嗣的能力。皇帝本想着大儿子反正娶的也是个男妖,夫夫俩感情看着不错,想来不要子嗣也没什么,没想到王鲲风竟一口拒绝了! 理由也是让人吐血。猫大爷一如既往地跟他老子对着干,梗着脖子回了他一句:“儿子怕那汤药服了容易不举。” 这理由简直令人无法反驳! 满皇城的人都知道平海亲王对自己的王妃有多宠爱,即便已经是亲王了,后院也只有王妃一人独宠,听说还用自己的私房银子给王妃的娘家人置办了好几艘海船用于王妃娘家的买卖,能说出这种话来也不足为奇。 皇帝大概真的有受虐倾向,被大儿子这般无礼地怼了回去,竟然没有生气,反而觉得大儿子这样有话直说的性格还挺可爱的,反正他也只是想用他半妖的血统来招揽天下其他半妖为朝廷所用,大儿子愿意接受皇族的身份,就算是他这个做父皇的给他的一点补偿,不愿意接受,他也不是非要把这份补偿送出去。 宗庙内,得知平海亲王不愿意接受皇族身份,大祭司也松了一口气。 作为人妖两族和平相处的坚定支持者,大祭司其实也希望朝廷能给半妖这个人妖两族融合的衍生物一个恰当的身份,可是,这一切的前提,必须是半妖这个新种族能够控制住体内驳杂的血脉所潜伏的危险。 没有谁比大祭司更清楚这其中的危险了。 许多年前,人族与妖族在抗击魔族之战中联手,大战结束后,人族与妖族便定下了两族和睦相处、共享天下的规矩,为了加深两族的友谊,对于两族的联姻也是乐见其成的。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人族与妖族联姻,不仅仅会生下人类孩子和妖族崽子,还有一定的机率会诞下半妖血统! 一开始,谁也没想到这个新种族会有什么危险,毕竟,刚生下来的半妖,不是人形就是动物幼崽的形态,看起来与寻常的孩子完全没有区别。
第191页 直到有一年,宫宴之上,一位皇子突然狂化,变身为兽,咬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又伤了好几个宗亲,最后御林军只能遵皇命将其当场击杀。 那半妖被击杀之后,当时的大祭司奉命调查此事,剖开了那狂化皇子的身体,这才发现那皇子体内根本就没有属于妖族的内丹,也没有属于人族的心脏! 那之后,民间不断有半妖伤人之事发生,一度让原本和睦的人妖两族的友谊出现了缝隙,为了稳固两族友好,当时的太祖皇帝便颁布发令,强制剥夺了半妖血统的继承权,并且不允许半妖血统之人参与朝廷的选官与科考。 而当时的大祭司,也在研究了无数半妖血统之后,终于发现了判定半妖血统的法子。他们发现,半妖的血滴入虎耳草的叶片上,会令虎耳草的叶片立刻变成骇人的血红色,而血脉纯净的人族和妖族之血滴上去,却毫无反应。 这也是为何如今家家户户都要种植虎耳草的缘故了,哪怕再穷的人家,也会用破旧的瓦盆,栽种几棵从山里挖来的虎耳草,以备不时之需。 有了朝廷法令的影响,从那之后,不管是朝廷权贵还是寻常人家,一旦产下半妖血统,狠心一点的便直接将刚出生的半妖给丢了,心软一些的,也不敢养在身边祸害家人,家境好的便将孩子送到偏僻的庄子上,给点吃喝养着。 之所以捨不得真正放弃,是因为祭司们发现,半妖也不是全部都会狂化,只要能熬到一定年岁,能在人形与兽形之间自由转化,便与寻常妖族无异了,只是没有妖族内丹,不能修炼罢了,与寿命却是无碍的。 正如皇帝与朝臣们坚持的那样,和两族融合带来的好处相比,偶然出现、总数量尚且不及一县人数的半妖,实在是不足为虑。也正因如此,半妖才没有被朝廷大肆剿灭,然而,这样天生就携带基因缺陷的新族群,也必然不会受到世人待见,有那偏激的甚至觉得半妖就是邪恶的混血,一生下来就必须被立刻毁灭。 从这一点上来说,先皇后对王鲲风和三郎他们真的还算是仁慈了,最起码,她只是将这些半妖孩子送到了王府别院,还指派了别院的下人养着他们,每年也会拨出来一笔银子作为他们的生活费,虽然被下人贪污了,但也算是尽到了养育的责任。 而且,更让人族和妖族对半妖这个族群没办法认同的是,半妖即便化形成功,因为没有内丹的缘故,也会有这样那样的缺陷,譬如说三郎的猫耳朵和尾巴,譬如说王鲲风那两条长满了猫毛的双腿……还有的小时候是寻常人类幼童的形态,长大化形为妖兽之后,有的长了一双人的耳朵,有的上半身为妖,下半身却还是人的形状,看着就令人惊恐,也难怪那些胆小的人类惧怕这样的生物,而生性骄傲的妖族也不想承认这样的同类了。 没有人知道,其实在发现半妖这个新族群几年之后,皇族就已经通过祭司掌握了控制这个族群的法子。 可是,这个法子却一直牢牢藏在歷代皇帝和大祭司手中,从来都不曾被公开过。 有时候,对未知事物的恐惧,才是将不同理念的人紧紧团结起来的最有效的法子。有了半妖这个族群之后,不管是人族还是妖族,对对方的认同度一下子就达到了顶峰!对于人族而言,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妖族,比分分钟就会狂化的半妖好多了,而对于妖族来说,那些形貌怪异的半妖,也远没有血统纯正的人族看着可爱。 两个不同的种族,就这样通过共同讨厌的人走到了一起。 没有人想过被牺牲的半妖会过得如何悽惨,正如现在,半妖新军明明在东征大业中立下了汗马功劳,结果封赏却远不如那些跟在他们屁股后面抢夺胜利果实的人族和妖族,战胜之后,更是被皇帝借“新军修养整训”的理由,送到了北营,虽然名义上还是在平海亲王的统帅之下,可亲王如今正在朝中,没有皇命也不得擅入北大营。 殊不知,他们以为现在管不到他们的平海亲王,正在努力争取继续护着他们的权利。 “你所言属实?那东海之上,真的有蛮荒海岛可产黄金?”听到大儿子的秘奏,皇帝心跳迅速加快,当皇帝的没有不想开疆拓土的,而开疆拓土就要养大批军士,那些军士哪怕不用出征,光是每日的米粮消耗就是一大笔开支,他如今正在缺钱的时候,若是王鲲风真能为他弄到可产黄金的海岛…… “回父皇,此事千真万确!”王鲲风沉声道,“儿子也是偶然间从岳父口中得知,那东海之上有常年居住在海岛之中的土着,身披鱼皮裙,脚踏椰壳履,终年以捕鱼为生,土着们信奉海神,每每在海滩上捡到金矿石,便要捕捞大鱼敬谢海神,岳父从前也在那些土着手中以棉麻豆油换取过金矿石,回来转卖出去,倒也能赚些银子。” “哼!”皇帝不高兴地冷哼一声,金银矿藏都是朝廷官办的,民间不许私下挖掘,可是,也挡不住暴利动人心,依然有人私底下从山民手里收取金矿石,拿回家自己偷偷提炼黄金,比官办的金银铺子卖得便宜些,多的是贪图小利的人买回去做首饰冒充纯金的。 “咳~父皇,儿子是这么想的,那些半妖新军如今在北大营左右也是闲着无事,每月消耗的粮食军饷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与其白白养着他们,倒不如请朝廷多多的造几十条大船,我带着他们,请岳父引路,不管是攻下海岛归我朝所有,还是用些不值钱的棉麻布匹、米面豆油之类的换取金矿石,好歹也能给朝廷多增一笔军饷,海中多鱼虾,每日捕鱼,也能省些军粮消耗。” “你如今成了亲,倒是很会过日子了。”皇帝听他说得头头是道,连趁着下海捕鱼方便、节省军粮这一点都想到了,不由得满意地点了点头,心里想着要不要干脆给太子也安排一门好亲事,兴许成了亲就好了呢? 看看大郎,从前没成亲的时候也是忤逆不孝的,每每气得他头疼,现在成了亲,有了王妃管束,不也正正经经地开始帮着朝廷办差、一路从郡王成为了亲王?除了因为血脉关系依然进不了皇室族谱之外,其他的待遇已经和朝廷那些亲王没有什么差别了。 只是—— “你出海为朝廷寻找金矿是好事,为何要带着王妃一同出海?”皇帝忍不住开口问道。 “父皇若是肯将皇城搬迁到海边,儿子又何至于带着王妃出海?”猫爷不愧是鱼街一霸,倒打一耙的本事从来都没丢掉,反倒随着年龄的增长,功力愈发的强悍了。 “这话怎么说的?”皇帝倒是稀奇了。 “阿笙的真身乃是河蚌,这个父皇也是知道的,皇城眼看着就要入冬了,冬日寒冷,连外面的泉水都要结冰的,即便儿子带着阿笙去温泉别院暂住,这节气,也挡不住遍体的寒气,便是没有替父皇寻访金矿这一遭,儿子也是要带阿笙去南边儿过冬的。”王鲲风假意抱怨道。 果然皇帝被他这幅“王妃第一劳资靠后”的怂样给气笑了,指着他半天说不出话来,最后实在没忍住,捞起御案上的请安奏摺便丢了过去,哭笑不得地骂道:“去吧去吧!若是带不回金矿,朕便削了你的亲王爵位!罚你带着你那宝贝王妃去海上打渔去罢!”
第192页 “打渔便打渔!从前儿子在清河又不是没做过苦役!王妃此次出海寻我,来回奔波,好不容易儿子如今空了,恰好要替父皇出海寻找金矿,索性便带着他一同去东海游玩一番,父皇若是不乐意看到我们,儿子寻了金矿便命人送回来,儿子与王妃就留在那东海之上,做一对渔夫倒也逍遥。” “胡闹!如此一来,你堂堂一个朝廷亲王,岂不是给白家做了上门女婿?”皇帝怒骂道。 “父皇若是削了我这亲王的爵位,儿子没了俸禄,也只能去岳父家中求岳父大人收留了。” “罢了罢了,当年真不该让你留在清河那地方,好端端的学了一身泼皮无赖的性子,你们去便去罢,阿姌与你那乳母便留在京中吧,皇后很喜欢阿姌那孩子,将来若是化形成功,父皇也不会亏待了她,必然是要以公主之礼嫁出去的。”皇帝淡然道。 王鲲风心下冷笑一声,却也不会现在就顶撞皇帝,阿姌已经吃下白纹贝,化形的机会也比寻常半妖多了许多,他相信,只要自己一日还在为皇帝办事,阿姌与乳母在皇城便能得到最好的照顾。再说了,就算他不答应又能如何? 他带了那么多半妖将士出海,若是不抵押一两个人质在皇城,只怕连城门也出不去了。 反正他这次出去,也只是想找个藉口让他家河蚌去东海养胎,本就没打算一去不回,拿出海寻找金矿做幌子,也并不是骗皇帝的,东海之上确实有些海岛产出金矿,只是要说服那帮土着冒着触怒海神的风险挖掘金矿有些困难罢了,倒是可以藉此拖延些时日,最好等到他家河蚌产下孩子再回来。 到那时,他未必没有法子,能将乳母和阿姌也偷渡出京,到时候,他再将三郎母子偷偷带到东海,他们一家在大海深处寻一处渔产丰美的海岛,几家人和和美美地在一处,岂不比在这皇城内战战兢兢地在皇帝手底下讨饭吃要强? 想到这里,王鲲风笑了笑,又趁机向皇帝索取了擅长制造修缮海船的工匠若干,打造挖掘金矿工具的铁匠若干,铁矿一船,皇帝想到未来可能会给朝廷带来的大笔金矿,也痛快答应了,以他这个儿子重情重义的性格,只要阿姌和那个乳母还在他手里,这儿子就翻不出他的五指山去。 带着有些沉重的心情回到御赐的亲王府,看到自家河蚌竟然在院子里支起了烧烤架,太子变成了猫,在一边津津有味地啃着一条烤鱼,顿时愤怒了! 他费尽心力在宫里替他周旋想带他出海过冬,这傢伙不说好好在家里等他,竟然还给小叔子做烤鱼吃? “快过来!给你留了一条带鱼籽的鲫鱼。”白春笙笑眯眯地招手道。 这还差不多! 跟皇帝周旋累死了一大片脑细胞的猫大爷施施然地坐下来,将毛绒绒的太子弟弟挤到一边,占据了烤架最近的位置,看着他家河蚌手脚利索地给他烤鱼吃。 第89章 这个季节正是吃鲫鱼的好时候, 入秋之后的鲫鱼,鱼肉肥美, 偶然还会抓到肚子里开始长出鱼籽的鲫鱼, 他家猫爷最喜欢吃烤鱼籽了,白春笙好容易在一堆鲫鱼里找到了一条带籽的,立刻偷偷藏了起来, 准备留给自家猫爷开小灶,没想到他这么早就回来了。 “陛下没有留你用膳?”白春笙好奇道。 “留了,我嫌御膳难吃,便回来了。”王鲲风毫不在乎地说,他又不是那些血脉纯正、有希望踹掉太子自己上位做储君的皇子, 没必要留在宫里讨好皇帝,御膳又不好吃!幸好他及时回来了, 不然这美味的烤鱼可就便宜了太子了! “你这是怎么了?一天天的摆脸色给人看, 太子不想做了?”想到皇帝提及太子时那不耐的脸色,王鲲风忍不住伸出脚踢了踢蹲在一边吃烤鱼的太子喵。 “不做便不做,正好去清河找秋芦。”太子冷哼一声,用爪子拨了拨, 将吃完一半的烤鱼翻了个面儿,继续吃另一面。 他当然知道父皇对他的不满,也知道后宫那些嫔妃们恨不得让父皇立刻废黜他,立她们的皇子为储君, 可是,那又怎样? 母后已经不在了, 这一切,对他来说也没有意义了。 他本就不是那等追逐名利权势的性格,从前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太子,不过是为了完成母后的心愿罢了,现在母后已经走了,父皇又绝不肯让他这个太子娶一个男子,这太子做着还有什么意思? 这时候,他反倒是希望后宫那些妃嫔们再多使把力气,争取早日将他从这个太子的宝座上拉下来,到时候,他便请父皇他他废黜到清河去,名义上有大哥看管,实际上,有大哥庇护,他与秋芦正好在外面做一对寻常夫夫,或者打渔,或者开个小店,也好过在这皇城内孤零零一个。 “胡说什么呢?你不做太子,那你想让谁来做?废太子能有什么好结果的?”白春笙轻轻拍了太子喵的毛脑袋,将他吃得只剩下一副鱼骨的鲫鱼夹出来丢掉,重新放了一条新烤好的上去。 他也不想看到太子这样一直消沉下去,可是,太子与皇帝之间,因为商秋芦的事情,父子之情已经裂开了一个大口子,再加上后宫那些受过先皇后磋磨的妃嫔整日在皇帝耳边说太子坏话,他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挡不住这么多人争着诋毁太子啊。 他们回来这些时日也听了不少关于太子的闲话,都说这位太子殿下真是命好,从前有先皇后这个生母护着,现在先皇后不在了,又有平海亲王这个刚立了大功、深受皇恩的嫡亲大哥护着,否则的话,就凭他这样的性子,哪里还能坐得稳这个太子之位? 白春笙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趁着自己还在京中的时候,多做些好吃的给太子好好补补了,老实说,抛开先皇后这层关系不谈,太子的性格其实真的很不错,最起码,咳!比他们家猫爷好多了。 看到已经成为平海亲王的猫爷毫无兄弟爱地将亲弟弟挤到一边,从那刚烤好的鲫鱼身上夹了一大块肉多刺少的鱼腹肉的样子,白春笙嘴角抽搐了两下,默默无语地将烤架上已经烤得差不多的蒜蓉大虾拿了下来,分别放到两个碟子里,递到这两兄弟面前,心里暗暗决定,等过些时日他便去找个窑厂,定一些分餐的餐具回来,他们家这群猫大爷,就适合分盘而食! 今天也是他们有口福,皇帝赏了刚晋级为亲王的王鲲风一个皇庄,那庄子上的庄头想着巴结一下新主子,特特地命人张了网,从鱼塘里抓了许多上等的河鲜进献过来,毕竟是庄子上刚抓上来就送过来的,比市面上那些过了好几道手的河鲜还要鲜活一些,又有宫里赏赐的手掌大小的大虾,拳头大的海螺,并两篓子石斑蟹,白春笙索性都拿了出来,给阿姌做了一个蟹肉馄饨,给乳母做了一个鱼片羹,又让厨房上了一些两个人喜欢吃的菜,让她们在屋子里用膳。 他自己则让人支起了烧烤架子,又弄了两个小炭火炉子,就在院子里开起了烧烤趴。虽然加起来也就只有三个人,和前世他熟悉的那种夜市的氛围完全没有可比性,可是,前世那些夜市摊子上也没有这般上等的食材啊!做妖啊,还是要懂得知足的!
第193页 仔细想想,他来到这个世界,一直都在忙着创业、忙着赚钱、忙着和他家猫爷日天日地,咳!总之,还真的没有像现在这样,闲下来无所事事地吃着烧烤,连炭火都是下人预备好的。 作为一个懒癌患者,白春笙真心觉得这辈子的他简直可以当选十佳创业优秀青年!不过,他现在可不是一个人!肚子里还揣着一颗小珍珠呢~为了孩子,白王妃决定重拾懒癌患者昔日雄风,誓做一个被皇室养着的富贵闲人! 刚抓上来剖洗干净的新鲜鲫鱼,两面划上几刀,稍加腌制之后,放到炭火上烤,一边烤一边刷上调料,再用一种酸浆草的草汁洒上去,可以去掉鲫鱼的鱼腥味,喜欢吃辣的还可以撒一些辣椒末上去,烤到两面金黄,滋滋作响的时候拿下来,吃着外酥里嫩。 鲫鱼的鱼籽被单独留了出来,腌制好之后,上面盖上一层蒜泥,一勺酸浆草的草汁,一点点盐和辣椒末,放在薄薄的石板上烤到一面焦黄,鱼籽散发出浓郁的香味,混合着蒜香味,简直让猫垂涎三尺。 太子喵已经吃完了属于自己的那盘蒜泥开背虾,大大的眼睛盯着石板上不多的一点烤鱼籽,漂亮的瞳仁里简直刻着“求投餵”三个大字! 猫大爷不肯在弟弟面前变成猫,不过,他用行动表达了自己对唯一一份烤鱼籽的所有权:直接拿了一个空的餐盘,递到白春笙面前。 白春笙:“……”你们俩这可真是教科书式的塑料兄弟情! 不过,鲫鱼鱼籽毕竟只有这么一点,白春笙无奈,只能将烤鱼籽一分为二,先给他们俩一人一份,又找了个下人过来,吩咐他去厨房看看还有没有其他鱼的鱼籽,先凑些过来,好歹让家里两只猫吃饱再说。 好在这个季节正是许多鱼类预备产卵的时候,厨房扒了许多鱼,凑了足有两大盘的鱼籽过来,白春笙拿了四片石板一起烤,空气里瞬间瀰漫了鱼籽混合着蒜泥烧烤后的鲜香味。 方才抢着分吃了一份烤鱼籽的兄弟俩顿时顾不上手足相残了。 一顿饭吃的家里两只大猫心满意足,吃饱喝足,猫大爷也不介意亲弟弟在一边做电灯泡了,兀自变成了一只虎斑大猫,躺在遮了轻纱的凉亭里,秋日的午后还有一些燥热,白春笙很会享受,特意命人用倒扣的香炉山寨了一个加湿器,水里滴了一些清爽的香草汁,空气里都瀰漫了一股青草的浅淡香气,水汽蒸腾间,让人不由得昏昏欲睡。 太子殿下蹲在凉亭一角的石凳上,秋风吹过,那凉亭上垂下的轻纱一盪一盪地扑在那张毛绒绒的猫脸上,痒痒的,暖唿唿的,让喵的心也忍不住跟着柔软了起来。 看看四周无人,白春笙忍不住悄声问道:“殿下,我们在南边这些时日,你可曾、可曾与清河那边有书信往来?”他不敢提商秋芦的名字,生怕那位陛下万一在他身边安排了什么厉害的密探,听到商秋芦没死的话就麻烦大了。 太子殿下听到他这句话,沉默了一会儿,低声道:“多谢嫂嫂关心,清河那边一切都好,只是我已害了他一次,实在无颜再去见他……” 如果说之前太子还靠着对帝后的愤恨强撑着一口气的话,这口气在先皇后故去后,也彻底被打散了。皇后的身子骨本就不好,被他三番两次的气到,后来母子俩又闹成那样,对于皇后的死,太子其实一直是心存懊悔的,觉得是自己气死母后的。 这也是太子自皇后仙逝后便一直一蹶不振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他觉得是自己的懦弱无能差点害了商秋芦,另一方面,他又觉得母后之所以突然病逝,也是被自己给气的。太子与王鲲风这个大哥不一样,从小就生活在父母的关怀期待之下,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太子这样的就是典型的“付出型人格”,总是觉得身边所有人的幸福与不幸都是自己的锅,锅太多了,整个人都被压得崩溃了。 现在,面对白春笙的询问,太子简直羞愧得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他曾经想过要不惜一切保护商秋芦,可是,到头来,他唯一能给予他的保护,不过是强忍着不去看他罢了……实在是卑微软弱得可笑! “说起来我也很久没回清河了,上回铺子和作坊里送帐本过来,我也不在家,左右现如今也没有仗可以打,你大哥在家里闲着也无事,我看倒不如咱们奏请陛下,给你大哥一个月的假,陪我回清河看看家里的买卖,也好看看鱼街的老街坊们,也不知道周婶婶家的妹子定亲了没有。” 白春笙一个字都不曾提及商秋芦,可是,兄弟俩心里都清楚,他这次回去,主要还是想亲眼看看商秋芦,当初他被送走的时候虽然体内的剧毒已经解了,可是人还是昏迷不醒的,这么长时间了,作为朋友,白春笙担心他想去看看是正常的。 猫大爷自然心里不爽,不过,他现在已经和他家河蚌成亲了,连子嗣都有了,自觉已经成为了人生赢家,看着“失败者们”的眼神中便带了一丝得意和怜悯。心里想着这时候回清河也不错,若是那死密探已经醒了,正好让他看看他们夫夫有多恩爱,也好彻底死心。 至于太子现如今这幅死样子,王鲲风已经懒得说他了。做错了就尽力去弥补,在这里一个人自苦就能解决问题了?觉得对不起皇后,那就好好做好一个太子该做的事情,只要他足够优秀,以皇帝的性子是绝对不会放着这么优秀、又有元后血脉的太子不要,反倒要去立一个不如太子的皇子为储君的。 对于商秋芦,如果换做是他在太子这个位置上,也绝对不会这般犹豫不决。最起码,他会趁着陛下的注意力都在东征这件大事上的时候,先悄无声息地将商秋芦安排到一个绝对由自己掌控的安全地带,等到这件事情淡下来之后,或是改头换面再将人换个身份安排到自己身边,或是在外面给人安排个正经身份和差事,总好过像现在这般老鼠一样地藏在不能见人的暗处,连金屋藏娇都算不上,实在是窝囊! 虽然这么说有些不厚道,但是,从王鲲风的角度来看,他这个太子弟弟做人实在是有些失败。商秋芦遇到他,怕是上辈子不知道造了多少孽吧? 第二天早朝过后,听到大儿子又奏请要带王妃回乡省亲,皇帝额头勐地跳了两下,他才刚夸过王鲲风“忠厚仁孝、为父皇分忧”呢,这货也不装一装,就这么大喇喇地提出要带王妃回乡省亲? 皇帝觉得自己的脸有些疼,被自己吹出去的牛给踢肿了。 儿子对王妃比对他这个亲爹还孝顺,简直是岂有此理! 眼看着皇帝又要扔奏摺,王鲲风立刻“小受大走”了,一边往殿外跑还一边大声谢恩,反正皇帝没反对,那就是同意了,总不至于还要下一道圣旨,不许他带着王妃回乡省亲吧? 看到皇帝气的吐血偏又不能说什么的样子,猫大爷心里顿时美滋滋的,果然他家河蚌说得对,讨厌一个人,就要不断在他眼皮子底下晃悠,气得他半死才好呢~他憋屈了这么多年,满打满算才气了皇帝不到一年,看皇帝这身子骨起码还能再活几百年,欠下的孽债就慢慢还吧!
第194页 强行从皇帝那里讨到了回乡省亲的默许圣旨,平海亲王转身就拿了一笔银子,命人在皇城大肆採买了些乡下稀罕的绫罗绸缎、胭脂水粉、土产吃食什么的,装了满满一船,又私底下接了龚皇后的私货,将她准备送给龚夫人和三郎的东西打包单独放在一处,选了一个晴朗的日子便启程回清河去了。 他算过了,来回一个月,回来恰好陪皇帝过了中秋团圆夜,拿到了中秋的赏赐,再和他家河蚌一起去东海投奔岳父大人去。 皇城虽好,可说到河蚌一族的孕育经验,到底不如生了四个孩子的江爹爹经验丰富。他可不像他那个太子弟弟,做事情瞻前顾后的,他要做的事情便立刻就去做,京里上等海鲜难得,更遑论那有银子也买不到白纹贝了,为了他家河蚌与小河蚌的健康,他也得腆着脸去求岳父大人收留啊。 他们这次回清河,可以说是衣锦还乡了,平海亲王按律有自己的侍卫队,用的也是官船,一路过去,沿途码头看到亲王的仪仗就没有敢拦着的,有那机敏的还趁他们靠岸採买补给的时候送了本地的土产并一些名贵的滋补药材、赏玩物件之类的,亲王也都一一笑纳了,反正这些礼都是不需要还的,不拿白不拿! 若是有御史趁机弹劾他,那更好!他现在巴不得皇帝削了他的爵位,最好是将他赶出皇城呢,他也好带着全家人,或是继续回清河当他的鱼街一霸,或是找个偏远的海岛做个岛主什么的。 反正,一想到他家河蚌竟然能以男子之身孕育幼崽,猫大爷就彻底没了做官的心思。 做官能有带崽快活吗?再说了,若是他家的崽子也是小河蚌,京中哪有海岛和清河这般新鲜的渔获?他这个做父亲的,可不能饿着自家崽儿。 脑补着自己被皇帝削爵后,带着河蚌和三郎阿姌他们去鱼虾丰美的东海定居的美好生活,猫大爷忍不住便露出了一丝微笑。 “今天这草鱼倒是新鲜,拿下去剖洗干净了,鱼头拿来炖一碗豆腐汤,鱼划水便加些野菌子做个红烧划水,鱼腹肉做一个泡菜鱼片,一个红烧鱼肚,再将那草虾洗干净了,做一道虾米煳煳,葱花少放些。”白春笙随口吩咐道。 自从嫁入豪门(皇室)之后,白春笙几乎很少自己动手做菜了,他提拔了两个王府伺候的厨子,将自己寻常做的、家里几个人都爱吃的菜式的做法教给他们,自己便做了甩手掌柜,每天把要吃的菜式吩咐下去,就等着吃现成的了,总算稍微恢復了一点上辈子的便捷生活,比叫外卖方便多了。 他们一路南下,除了收礼收到手软之外,最大的好处就是沿途可以自己张网捕捉一些时令河鲜,这个季节正是各种河鲜肥美的时候,尤其是草鱼、鲢鱼、鲫鱼这些河鱼,不像春天产籽之后那般瘦,因为要越冬,储存了满肚子的鱼油,肉质肥美,无论是拿来红烧、炖汤还是烤着吃都非常美味。 除了鲜美的河鲜之外,今日的饭桌上,还有几道下面官员献上来的本地特色点心,菱粉糕、茯苓糕、乳酪、肉脯等等,还有仿照他家铺子里做的鱼饼和鱼面,看来这种便宜又好吃的新菜式已经在民间流传开了。 阿姌毕竟是大姑娘了,不好再与他们一同用膳,便和乳母在自己房间里,白春笙早命人将今日做的河鲜分了一部分送过去,自己和王鲲风美美地吃饱喝足,让人收拾了桌子,上了香茶,便十分腐朽地相拥着靠在窗边,无所事事地欣赏着窗外岸边的景致。 猫大爷一只手覆在他小腹上,感受着他腹部的温度,不由得有些焦虑道:“这都过去几个月了,怎的小腹还没有凸出?你、你可有哪里不适?” “哪里有什么不适的?爹爹说刚开始起码两年之内都与寻常人无异,只需每日多泡两次汤浴就好了。”白春笙被他摸得有些腿软,耳朵尖都红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怀孕之后,他在那方面就时常有些把持不住了,只可惜这只该死的猫妖总是担心会伤害到他肚子里的孩子,无论他如何明示暗示,就是不肯碰他,实在是可恶! 知不知道x生活不和谐也是会导致离婚的? 白春笙从来就不是会憋着自己的性格,眼看着各种明示暗示都没用,干脆关了窗户,转过身,趁着某只猫妖毫无防备的时候,一把将人推倒在窗边的软塌上,整个人骑在他腰腹之上。 原本就在勉强克制自己的猫妖被这么一骑,瞬间就有了反应。 不过,兴许是他从小就不曾感受到爹娘的疼爱呵护,猫大爷对他肚子里这个孩子非常小心,被白春笙骑在身上也动都不敢动,双手牢牢扶在他后腰的位置,生怕他一不小心跌下去。 白春笙轻笑一声,好像欺负无辜少女的恶霸一把,牢牢将猫爷压在身下,上半身压下去,刚喝完香茶的唇还残留着茶叶的清香,轻松准确地一口噙住了猫爷的下唇,不轻不重地咬了一口,随即熟练地撬开双唇,灵巧的舌头便如游蛇般钻了进去。 王鲲风被他这般撩拨得浑身燥热,若不是尚存一丝理智,简直恨不得翻身将这只在他身上作乱的河蚌压在身下狠狠欺负……可是他不能!他家河蚌现如今肚子里正怀着小河蚌呢,万一不小心伤着孩子怎么办? 他本以为自己这一辈子都不会有子嗣的,现在老天爷恩赐了这么一颗宝贝蛋,王鲲风嘴上不说,心里早将这小傢伙宠到了心坎上,哪里肯伤他一丁点? 白春笙却顾不得这许多,反正爹爹也说了两年之内与寻常无异,他最近除了胃口大了点之外,肚子里简直一点感觉都没有,反倒是下面某个不可言说的位置市场麻痒难耐,急需猫爷给予某些需要打码的帮助。 王鲲风被他又啃又摸,心里早燃起了一团火,眼角都快憋红了,双手却扶着他的腰,动也不敢动。 白春笙见他这般狼狈模样,也有些想笑,放开已经被他吮得有些红肿的唇,带着一丝水渍的唇慢慢移到他耳畔,热乎乎的气息喷在他耳边,带着一丝沙哑的声音故作兇狠地威胁道:“这船上可都是本王妃的人,今日你便是叫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了。乖乖从了本王妃,金银珠宝尽有的,若是不从,说不得便要吃些皮肉之苦了……” 王鲲风没想到他竟玩起了角色扮演,目瞪口呆了一瞬之后,咬着牙翻身坐起来,将人抱在怀中走了几步,压在一旁的木质窗格上,冷笑一声,一只手撩起他衣衫下摆,灵活修长的手指摸到了熟悉的所在。 那里,已然若春水破冰,泛滥成灾…… 第90章 白春笙被他压在窗格上, 楞了一下,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 某个需要打码的地方就被狠狠刺了进去, 忍不住闷哼一声, 脚趾头都忍不住蜷缩了起来。 “可有不适?”猫爷自己折腾了一会儿也是满头大汗, 强忍着没有深入,咬牙切齿地瞪着这只不知死活的河蚌。 “废话那么多!”河蚌精被他撩到火起, 一把扯开了他的衣襟,兇狠地咬住了下面青筋暴起的脖颈, 留下一排不深不浅的牙印。 王鲲风再也按捺不住, 一只手手指深深扣进他的髮丝里,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深入进去, 确定下面可以容纳了之后, 这才解开腰带, 将人趴伏着压在软塌之上……
第195页 秋日天色渐渐的短了,夫夫俩在屋子里关起门来厮混了不知道多久, 亲王担心王妃劳累过度, 又强逼着他歇了一觉,等到王妃醒来的时候, 船舱里已经燃起了灯火。 不过,似他们这等腐朽的统治阶级,是不必担心睡过了饭点没饭吃的。厨下早就备好了食材, 等到王妃醒了,趁着洗漱穿衣的功夫, 厨房就已经备好了一钵菌菇虾仁蔬菜粥,两笼屉的干贝虾仁烧麦,一碟用王妃教的法子做的泡仔姜,一小坛开胃的酸梅饮,也不敢用冰,只是隔着罐子拿冰水凉了一盏茶的功夫献上来,十分的爽口开胃。 说到这饮食养生之法,十个白春笙捆在一起也比不上御膳房出来的这些御厨的。只不过王鲲风将自家河蚌有孕的事情瞒得死死的,连乳母和阿姌都不曾知道,这些皇帝赏赐的御厨,也只是听从王爷的吩咐,说是王妃身子骨弱,不耐寒凉,让他们尽量做些温补的食物送上来。 身子骨十分柔弱的王妃,缠着王爷行了许久的非礼之事,又昏天黑地的睡了一觉,正觉得肚子里十分飢饿呢,正好宵夜送到,便裹着被子坐在榻上,痛痛快快地饱餐了一顿。 王鲲风见他眼角眉梢都是餍足的样子,心里也暗暗欢喜。他早已成年,又是火气正旺的年纪,那方面的需求也十分旺盛,只是因为疼惜他家河蚌,又觉得自己那双长满了虎斑纹皮毛的腿十分骇人,因此寻常做那档子事,每每到了褪下亵裤的时候都觉得羞于见人,总觉得他这样的就是凡间画本子里所说的妖怪,对比着他家河蚌那一身毫无瑕疵的如玉雪肤,更是羞惭异常。 可是,想到今日午后那一遭,猫大爷忍不住耳朵都红了起来,他家河蚌果真是爱屋及乌了,面对他那双骇人的双腿,非但没有惊惧之意,竟还一脸垂涎地恨不得抱着他大腿入睡的样子,看得他哭笑不得,最后只能贡献出一条大腿,让他家河蚌当做抱枕一般地抱着睡了。 凹造型凹得差点扭了他的老腰! 猫大爷默默在心里抹了一把汗,心里不由得庆幸,幸亏自己还年轻力壮,若是再过个一百多年,只怕身子骨便没有这般好的柔韧性,可以让他家河蚌抱着自己的大腿入睡了。 不过,想到他家河蚌仿佛一直很喜欢毛绒绒的小猫崽子,从前在鱼街的时候,自己才刚吃饱肚子呢,就拿了饭菜去餵那些野猫。想来也是真的喜欢自己毛绒绒的双腿,而不是因为同情爱怜什么的故意装作喜欢的吧? 胡思乱想间,省亲的船队便顺流而下,一路到了清河县。 如今的清河县可再不似从前了,出了一个深受当今天子宠爱的郡王,又一战成名,获封亲王爵位,不夸张的说,连带着王大郎从前在鱼街的老宅子附近也变成了黄金地段,多的是本地豪绅一掷千金买了小户人家的破烂宅子,重新推倒了建造大宅,只为在外面吹嘘一句自己乃是当朝平海亲王昔日的近邻,连亲王当年在鱼街收保护费的黑歷史,也被舆论美化为“保境安民”的义举了,简直比后世的粉丝滤镜还要夸张! 亲王不在这里就这样了,听说亲王要带着王妃回乡省亲,王妃更是他们的老邻居,鱼街白家食铺和白家酱菜作坊的主人,鱼街的街坊们日日吃着白家食铺的饭食,这回可算是要见到王妃本人了! 其实很多人从前也见过白春笙的,只是,那时候的白春笙还只是个刚上岸什么都不懂的水妖,靠着一个违章搭建的小食铺在鱼街混日子,众人除了觉得这食铺的小老闆看着实在俊美之外,倒也不觉得有多稀奇。 可是现在,白春笙摇身一变,成为了连郡守大人也要仰望叩拜的亲王妃! 这就像是隔壁游手好闲的二狗子,突然某天突然变成了腰缠万贯的狗总……甭管人家姓什么吧,总归是个总裁了,说出去连邻居都觉得脸上有光呢。 距离他们靠岸还有好几日呢,清河县就聚集了州府大大小小的官员,鱼街再次被清场封道了,不过,这一次,整条街的街坊们非但没有抱怨,反倒个个与有荣焉喜气洋洋的,张罗着打扫庭院,栽种花木,势必要将鱼街常年瀰漫不散的鱼腥味给盖下去! 他们这条街,过几日可是要给亲王和王妃住下的! 等到亲王与王妃回京了,他们家再来亲戚,便可以吹嘘“这里不远处便是当朝平海亲王的宅邸”,简直气场两米八!这牛可以吹三代! 等到王鲲风与白春笙的船队及亲王的仪仗靠岸的那天,清河县码头连带着整条鱼街,已经变成了花的海洋,这时节也没有别的好花,最多的便是各色秋菊,价格也不贵,家家户户都买了些时令的秋菊栽种在房前屋后,连码头都摆了许多菊花,简直就是古代版的“满城尽带黄金甲”,看得白春笙嘴角抽搐,十分怀疑老谋子是不是也穿越过来了…… 王鲲风也觉得有点懵,作为一只已经开了荤的成年喵,看到这怒放的菊花,总是忍不住想到某个需要打码的部位……他一定是被那只邪恶的河蚌给带坏了!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州府的上下官员都来了,他们自然不好抛下人家各回各家,少不得要去县衙应酬一番,又去了县太爷家的宅子里饮宴,足足忙了两三日,这才终于回到了自己家。 平海郡王在清河也是有自己的府邸的,他还是清河郡王的时候,因为清河县被划为他的封地,便在县里选址建造了一处郡王府,后来晋级成为亲王,这郡王府的规格就不够了,再加上皇城也有御赐的亲王府,这里索性便换了匾额,变成了亲王府的别院,专门有朝廷派来的人负责看管打扫,一切都是现成的,他们住进去当晚,便在后宅的汤泉池子里美美地泡了一个澡。 水性极好的河蚌精,自然抓住机会,在水里美美地撸了半晌猫,夫夫俩将满满一池子水闹腾得只剩下半池子,这才心满意足地擦干净身子回房歇息去了。 第二天,白春笙特意命人准备了上等的宴席,郑重邀请了周婶婶一家、谢篁夫妇外加铺子和作坊的几个管事的携带他们的家眷一起前来赴宴。 周婶婶如今已经是白家食铺的掌柜了,她一个老妇人,倒也没有什么抛头露面的顾虑,靠着做掌柜的积攒的银钱,供着儿子周茂青考取了秀才,女儿周幼青也与今年开春相看好了人家,只等着冬日的好日子出嫁了。 谢篁与曾娘子也过得十分和美,曾娘子给谢篁生了一个冰雪可爱的长女,乐得这螃蟹精连走路都差点横着走了,如今谢篁总管着白春笙在清河的所有买卖,相当于白氏集团的总经理了,也另外买地建造了新宅子,这次来赴宴也带着自己的女儿要给白春笙磕头。他们当初说好的,若是他生了孩儿,无论男女,都要认白春笙为义父的。 谢家长女闺名念恩,曾娘子一定要给女儿起这个名字,便是要让她记住义父对她父母的再造之恩,若是没有白春笙的点拨提拔,谢篁如今还在码头给人扛包,别说娶媳妇了,只怕连养活自己都艰难。而她,也不可能摆脱从前的那些虎狼一般的亲人嫁给谢篁,如今出门,谁不尊称她一声谢家娘子?家里也住着地主们才住得起的大宅子,也请了几个下人,这些,都是白春笙给他们带来的好日子。
第196页 谢念恩刚满三岁,走路却已经十分稳当,听了母亲的话,小丫头歪着头看了看坐在上面穿的好像天上神仙的俊美男子,乖乖走过去磕了头,软软地唤了一声“义父”,美得白春笙合不拢嘴,急忙将肉嘟嘟粉嫩嫩的小丫头拉起来,抬手就给她挂上了一个装饰了各色宝石的金项圈,又命人单独拿了一个单子过来,只说是给义女的见面礼,里面都是些皇城才有的绫罗绸缎、精緻首饰之类的,还有路上收礼的时候收到的在清河县境内的一个小庄子,约莫一百多亩地,正适合拿来送给这小丫头,今后放到嫁妆里也是极好看的。 曾娘子原本只是想着白春笙和王鲲风两个男子成亲,今后没有子嗣怕外面有人说闲话,索性让自家孩子都认了白春笙做义父,按照现如今的乡俗,没有亲子,义子义女也是可以替他们养老送终的,曾娘子自觉没有什么可以报答白春笙的,便与谢篁想了这么个主意,完全没想到白春笙这个义父出手如此阔绰,她拿着那礼单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还是谢篁想得开,让曾娘子代自家丫头收下了这份厚礼,反正他们一家今后也是跟着白春笙一直干下去的,白春笙对他们一家的好,他记在心里,今后好好帮着他将县里的买卖做好就是了。 白春笙将准备好的礼物一份一份的送出去,连周婶婶家即将出嫁的幼青妹子也得到了两副全套的足金首饰,并六匹内造的绫罗绸缎,算是提前送她的添妆了。 宴席散去后,谢篁和周婶婶单独留了下来,距离上次送帐本进京已经过去几个月了,他们又攒了一批帐本等着给白春笙汇报。 白春笙却并不去细看,他如今也不靠着这点小买卖维持生计了,不过,毕竟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份赖以为生的买卖,又关系到谢周两家的生计,反正也不要他操心什么,便继续做了下来,如今每年也能给他带来几千两银子的纯利,对于寻常百姓来说已经是非常了不得的买卖了,可是,他现在每年能从朝廷拿到八千两俸银,另外还有亲王封地每年几万两银子的捐税,相比之下,清河这边的买卖就真的不算什么了。 如今白家食铺在县里不只是鱼街这家店,其他镇子上也有了分店,因为卖的是白家独一份的小吃,别人家仿造的也没有他们家好吃,因此生意都不错,这也是周婶婶捨不得不做这个掌柜的主要原因,白春笙给她定的规矩非常简单粗暴,也非常诱人,食铺不管开多少分店,每年赚得的利润里面,有一成是属于她的。 因为白春笙做了王妃的缘故,现在白家食铺的生意愈发的好了,十里八乡的但凡赶集,手里有点银子的都想到王妃家开的食铺里吃顿饭,周婶婶这次便提前将中秋节前的利润给结算了一部分,合计一千多两银子。 谢篁也将这些日子的利润交了上来,作坊里的买卖做的比食铺大,出货多,利润也更高一些,合计有三千多两银子。白春笙都收了,连带着帐本一起放在一边,转而问起他们在生意上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之类的。 “如今整个州府都知道咱们家铺子是王妃名下的,哪里还有人敢来找咱们麻烦?就是从前那些私底下偷偷仿造作坊酱料方子的作坊,现如今也悄悄地关了门,生怕官府找他们麻烦吶!”周婶婶笑眯眯地说。 “就是!春笙你就放心吧,现在咱们的货船进出码头,都没人敢查呢,他们都说平海亲王率领东征军平定瀚岚之乱的时候,一日便斩杀了数万人头,如今谁敢来找咱们的麻烦?”是男人就没有不嚮往沙场秋点兵的壮烈场景的,说起镇上那些“平海亲王东征瀚岚”的传奇故事,谢篁简直都快手舞足蹈了。 想当年他们也曾和王鲲风一起在码头讨生活啊,虽然一个扛包一个收保护费,可是,到底也算是一起混过的,现在好兄弟在前线杀敌,保境安民,他们做兄弟的也脸上有光,十分的骄傲! 白春笙被他们说得目瞪口呆,旁边的王鲲风却是听得脸都黑了。 他哪里有民间传说的那般勇勐无敌?刚过去就被那群水妖给俘虏了,还被困在一处荒无人烟的海岛上,若不是他家河蚌亲自去寻他,说不定现在还在那海岛上做野猫呢。 “哈哈哈哈~斩杀数万人头……哈哈哈!”送走周婶婶和螃蟹精,白春笙捂着肚子笑倒在床上。那海中小国瀚岚国,拢共加在一起也不过两三万人口,他家猫爷又不是杀神,怎么可能把人家一个国家的人都杀了呢?这些说书的也太能编了吧?简直把他家猫爷塑造成了当世白起。 “哼!”猫大爷不高兴地坐在床边,看着抱着肚子在床上滚来滚去的河蚌,眉头一挑,将人捞在怀里,狠狠捉住那柔软的红润肆意享用起来。 许是今晚用了些酒水的缘故,今夜的猫大爷尤其热情,将自家河蚌剥干净之后,整个放在柔软的被褥上,仿佛品尝最顶级的河蚌料理一般,从头慢慢品尝到尾,一寸也不肯放过。 河蚌精被这只贪婪的猫妖啃得连连告饶,没想到越是告饶,那吮吸的力道便越是兇狠,终于,小河蚌被猫妖一口吞入口中…… 忙忙碌碌好几日,好不容易将周围相熟的都见过了,该送的礼也都送出去了,又请了周幼青过来陪阿姌叙旧,夫夫俩这才腾出空来,去见了被猫大爷藏在黑鱼精庄子上的商秋芦。 商秋芦到底被那剧毒伤了根本,太子暗中搜罗送来的,再加上他夫夫俩从宫中的赏赐中挑出来的各种名贵药材足足养了小半年,还是脸色苍白,行动就要咳嗽两声,这才初秋,他们还穿着薄薄的衫子呢,他就已经穿上了棉袷衣,整个人苍白的好像地狱里逃出来的鬼魂一般。 白春笙看着心里难受,商秋芦见到他们进来,装作不经意地往他们俩身后看了一眼,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也不知道到底是失望还是庆幸。不过,他素来擅长掩藏情绪,只愣神了数秒,便含笑请他们坐下,又告罪说他刚挨过了一场风寒,如今还不能起来与他们见礼。 商秋芦藏在这里,身边伺候的,包括给他看诊开方子的大夫都是王鲲风安排的,他自然知道这傢伙如今的情况。虽然体内的毒已经清了,可到底损了五脏六腑,就如同被蚁虫掏空了树干的大树一般,寻常人得了风寒,只需几幅汤药下去便可痊癒,对现在的商秋芦来说,随便一场风寒,就有可能要了他的命。 不过,这傢伙实在是命硬,好几次大夫险些救不过来,最后还是被他熬了过来,病歪歪地活得十分坚强。 白春笙一直以为只要替他解了毒就好了,没想到他人是醒过来了,毒也解了,可身子骨也彻底坏了。这种情况仔细想想,其实就和他们那个时空的癌症晚期患者一样,体内的器官已经被癌细胞彻底摧毁,勉强靠着各种名贵药材吊着命,不过是苦熬着等死罢了。 瀰漫着一股子散不去的汤药味的屋子里,一时间寂静无声。 良久—— “秋芦,不如、你与我们一同出海去吧?我听爹爹说海外也有许多稀罕药材,万一能治好你这身子呢?”白春笙到底没办法眼睁睁看着商秋芦就这么苦熬着等死,不由得苦劝道。
第197页 “咳~我如今这样……咳咳!哪里、哪里还能出得海去?”商秋芦苦笑着拿了枕头边的帕子捂着嘴,强忍着喉间的麻痒,勉强压抑住咳意,感激地看了白春笙一眼。 猫大爷一直留神他们俩说话的神色,见商秋芦眼中只有感激,却再没有从前对他家河蚌那种欲语还休、眷恋爱慕的神色,一时间五味杂陈,不知道是该高兴好,还是该同情他好。 他不傻,从太子为了商秋芦与他那位母后闹翻开始,他就知道,他那个太子弟弟,只怕是心里再放不下这小密探了。 只可惜,皇帝想让他死,他便不能再活。 或者说,不能再以“商秋芦”这个身份活在这个世间了。 如今看来,只怕这傢伙连换个身份继续活下去也不能够了。 也不知道他能不能熬到太子与他再见面的那一天了…… “你……你想不想见见太子殿下?”白春笙也不知道该如何劝他好了,想到太子还在皇城期盼着两人再见的那一天,一时间心痛难忍。他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第一个向他伸出援手的,便是眼前这个面色苍白、心细如髮的男子,而现在,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亲人,而他,却不知道还能活多久…… 他不知道自己能为商秋芦做什么,或许,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他离开这个世界之前,让他再与太子殿下见一面吧? “不必了。”商秋芦无力地靠在堆叠起来的引枕上,笑得风轻云淡,仿佛死亡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我知道先皇后已然仙逝,太子殿下,如今在后宫前朝,只怕日子也不好过,就不必拿我这微不足道的小事去烦扰他了……咳! 我是个凡人,寿命本就不长久,又何必令他……” “你说的这叫什么话?”白春笙恨恨地瞪了他一眼,“太子对你的心思,我不信你不知道!他为了你,几乎连太子之位都不要了,你若是连最后一面都不肯让他见着,你猜他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商秋芦被他这么一说,顿时控制不住情绪,剧烈咳嗽起来,一直守在旁边的大夫立刻几步跑过去,先往他嘴里塞了两颗丸药,又用金针刺了他身上几处穴位,商秋芦一时间连双唇都变得惨白起来,不过,咳嗽倒是止住了。 “主子,这位公子伤了心肺,再咳下去,只怕神仙也难救了。”那大夫不贊同地解释道,他这个病人已经一只脚踏进了阎王殿,如今他所能做的,不过是拉着他另外一只脚,让他能在这阳间多活些时日罢了,这种时候还拿言语来刺激他,是怕他死得不够快? 第91章 白春笙到底还是没继续坚持让太子殿下来清河见商秋芦最后一面, 不过,离开那处藏得颇为隐秘的别院之后, 他便立刻按捺不住, 出言让他家猫爷帮忙通知太子, 他们俩怎么决定是他们的事, 他若是明知道这样会造成两个人的遗憾,还坚持不告诉太子, 到时候商秋芦真的出事了,只怕他会后悔一辈子! “可若是他因此而失去太子之位呢?”王鲲风看着他。 “你觉得他在乎这个吗?”白春笙反问道, “或者, 咱们换个方式来说,假设我现在也如秋芦这般濒临死地, 陛下却说, 只要你留在皇城不来见我, 就能成为太子,你是要太子之位, 还是来见我最后一面?” “胡说什么?!什么最后一面?好端端的说这么不吉利的话做什么?”猫大爷只是听他这么说两句就有些受不了了, 狠狠扯着他的手将人拉到自己怀里,紧紧抱住, 温热的鼻息喷在自己的耳边,“我不是太子,也绝不会让自己所爱之人陷入这般险境……” 白春笙有些感动, 又有些好笑,不由得伸出手来, 拍了拍他的后背:“我知道,所以我才说我们应该告诉太子殿下这里的情况,太子对秋芦的心思,你以为我没看出来嚒?若是不让他知道这里的情况,将来我们都会后悔的。” “好!我命人即刻送信入京。”王鲲风抱紧了自家河蚌,他绝不会成为第二个太子!也决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所爱之人! “好了,你若真想帮我,不如立刻找人快马去东海请我父亲过来,我写封信过去,父亲见到信定会过来的。”白春笙还是有些不想放弃,岸上既然没有可以救商秋芦的良药,说不定海里有呢?白爹爹在海中交游广阔,门路也多,万一有法子弄到什么可以修復滋养心肺五脏的神药呢? 王鲲风早知道他就是这样的性子,绝对不会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人去死,自己却袖手旁观的,当下便命人拿了白春笙的信物和亲笔信件,连夜便送往东海去了。 至于太子那边,就不能这般明目张胆地送信过去了。王鲲风命人打包了一些作坊里的样品,只说是王妃想在皇城开一家酱料铺子,命人带了些样品回去,因为太子殿下也喜欢吃白家作坊出的酱料,便顺手也给他捎了一份过去。 那密信,便藏在那些装了酱料的木头箱子夹层里了。 世人只道平海亲王与太子殿下乃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定然十分亲厚,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对兄弟如今也只是比陌生人稍微好点罢了,塑料兄弟情简直劣质得不堪一击! 一条烤鱼就能让他们分分钟恩断义绝! 也因此,太子在收到了据说是大哥亲自送给他的礼物之后,表情简直跟见鬼也差不多了。他大哥不是素来跟他不对付的吗?也就帮忙安顿秋芦那一次,才像是一个大哥该做的事情,这次竟亲自挑了礼物送过来? 太子殿下恨不得把那装酱料的陶罐都掀开来看看,果然在木头箱子的夹层里发现了一卷小小的帛书。 看完帛书上所书内容,太子殿下仿佛被兜头一盆冰水砸下,整个人都懵了。 不是说体内的毒已经解了吗? 不是说只需好好将养变成慢慢好转吗? 薄薄的一小张帛书,几乎在他手指间被碾碎…… 其实,喜欢上那个人的时候,他就知道,他们之间,早晚会有这么一天,他是血脉纯净的妖族,寿命绵长,而他,不过是凡人之身,寿命不过百年,他想过许多年后,他依然是青葱少年的模样,而他却已经是白髮苍苍,那时候,他也定然不会嫌弃他,或许会找一处山明水秀之地,陪他终老。可是,他却从未想过,他若是连白髮苍苍的年岁都活不到…… 看着窗外连绵巍峨的宫殿,太子苦笑一声,这里曾经是他最为依赖眷恋的家,可是现在,母后不在了,大哥也离开了,而父皇……罢了!不如离去吧!趁着父皇尚未彻底厌恶他,父子之间,好歹还能剩下些旧日情分。 这日午后,太子殿下独自去皇陵祭拜了先后,却没有回宫,而是直接登船不知去往何处,太子宫中伺候的人久不见太子殿下归来,却等来了太子身边一个近侍送回的亲笔信,言明送呈陛下。 皇帝看了太子的亲笔信后勃然大怒,下令封锁太子宫,满宫震惊,后妃们无不欢欣鼓舞,自以为这定是要废太子了,没想到皇帝却只是命人封锁了太子宫,绝口不提废太子之事,她们也不敢擅自追问储君之事,一时间前朝后宫都瀰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氛。
第198页 太子却顾不得这些了,离开皇城后,他率众弃船登岸,快马加鞭,三日四夜不眠不休,终于在一个黄昏抵达清河县城。 如今的清河县城,因为出了一个亲王,早已不是从前破败狭窄的模样,俨然有一等大县的风范了,城门处竟也有一队军士巡逻了,太子身边的侍卫拿出了御前侍卫的令牌,倒是将这些军士们吓了一跳,后又听闻是来寻平海亲王的,顿时瞭然,那位亲王听说是深受陛下宠爱,想来这些贵人也是来寻亲王有要事的? 太子一路打马赶到大哥大嫂暂住的别院,远远地看到一辆马车上堆了满车的白布,像是要运进去,脑子里嗡的一声,脸色唰的一下变得惨白。 夕阳西下,太子一身风尘骑在马上,几乎不知道该如何下马。 他……到底还是来迟了吗? “太子?你怎么过来了?”白春笙刚带人亲自去採买了一批新的白布回来,便看到太子殿下带着一队侍卫,傻愣愣地骑着马堵在他家门口,赶紧将手里吃了一半的肉馅烧饼塞到随从手里,走过去请他进去。 “嫂嫂……”太子殿下转过头,一双眼睛已经通红,白春笙吓了一跳,还以为京中是不是出了什么大事,还是太子在后宫受了欺负,毕竟现在先皇后不在了,整个后宫都是盼着太子早日被废的小后妈们…… “嫂嫂,秋芦他……”太子僵着身子爬下马,忍不住一把握住了白春笙的手,凑到他面前低声急促地追问道。 “进去说。”白春笙将人拉了进去,又命人带着那些侍卫去下面洗漱用膳,侍卫们本不肯离开太子身边,太子却让他们立刻下去歇息,只说与大哥大嫂说说话,侍卫们见了出来迎接的平海亲王,终于放心下去歇着了。 “大哥,嫂嫂,秋芦他……”太子看到四面无人,立刻急促追问道,“方才我见有一辆马车满载了白布……” 太子想问那白布是不是为了给什么人举丧的,可又很怕知道让他无法接受的答案,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说下去好了。 好在白春笙在短暂的呆愣之后,总算猜到了他星夜兼程赶到清河的大概原因了,顿时哭笑不得地将他拉到一边坐下,给他倒了一盏热茶,这才急忙安抚道—— “放心吧!秋芦没事,非但没事,还因祸得福了呢,不过,我带人採买的那些白布,也确实是为他採买的。” 太子殿下:?? 白春笙逗了他一下之后,便将事情的原委说了出来。 原来,自从接到儿子的加急求助信件之后,白家夫夫本就觉得儿子大了,他们能为儿子做的事情不多,现在好不容易儿子求到他们面前,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别说只是托他们寻找海中可有什么治疗心肺脏腑损伤的良药了,便是要去寻上古龙宫他们也得试试啊! 好在他们夫夫这些年在东海也着实积攒了不少好妖缘,和白春笙上辈子那个世界一样,这个世界居住在海中荒岛的水妖们,十有八九都是死宅,不是火烧眉毛的大事绝不上岸那种,只可惜这个时空没有快递也没有外卖,恰好白家夫夫因为家里有三个孩子,需要经常上岸採买些生活所需,便时常替海中的海妖们代购些岸上的东西,中间也能赚取些差价。 就这样,靠着给海妖们做代购,白家夫夫迅速在东海扩大了自己的朋友圈,以至于许多东海的海妖都知道,若是自己不方便(懒得)上岸採买的话,想要买什么都可以找那对河蚌夫夫,只需要支付少许手续费,他们什么都能买到,实在是方便得很。 海妖们一直嗨皮地享用着河蚌夫夫的代购&快递上门服务,这还是这对勤劳的代购第一次找到他们,请他们帮忙在海里搜寻某种可以治疗心肺脏腑损伤的良药,虽然他们连这个药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只知道大概的疗效是什么,但是,熟悉的老客户都知道河蚌夫夫这些年一直在寻找走失的大儿子,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这可是大儿子第一次求他们帮忙,想到自己未来几十年甚至几百年还要请河蚌夫夫帮忙代购跑腿,海妖们都答应回去就帮忙打听。 还真被他们打听到了深海之中有这种特殊疗效的良药,却不是什么海草或者鱼虾什么的,而是海洋深处一种特殊的泥浆,听附近的海妖说,他们从前若是在海底被鱼群所撞,伤了脏腑,都会将自己整个埋入那泥浆之中,受损的脏腑便会自行修復,实在稀奇。 白家夫夫得知那海妖想拿这泥浆换取岸上凡人所制的精緻衣衫首饰,预备着嫁女儿用的,便拿了二百两银子,去置办了全套的嫁衣首饰之类的送过去,换了满满两木桶的泥浆,也不管这泥浆对凡人有没有用了,马不停蹄便亲自将东西送到了清河。 家里三个小的被夫夫俩暂时託付给了相熟的海妖代为照料,三个小傢伙看着爹爹们绝尘而去的背影都快哭了,他们也想去探望大哥啊,听说大哥家里还有个能做许多稀罕吃食的食铺呢。 或许是商秋芦真的命不该绝,那海中泥浆对他的内伤竟然真的有了奇效!敷上去不过一日,咳血的症状便缓解了许多。 只是那泥浆实在不多,为了尽可能地节约药材,白春笙便想出了一个主意,学着后世那些女人敷面膜的样子,先给商秋芦全身都敷上泥浆,再拿干净的白布跟包木乃伊似得将他从头到脚严严实实地包起来,这样一来可以节省泥浆,二来也防着他乱动不能很好地吸收泥浆的药效。 这也正是白春笙亲自带着人出去採买白棉布的主要原因了。 拿来包裹身体的布最好是没有染色的本色布,但是这个时空的本色布基本上只有一个作用,那就是做孝服用,制作难免粗糙,白春笙挑了好几家,才选到了些触手柔软的本色棉布。 这也难怪太子殿下看到他们採买了那么一大车本色棉布,会产生什么不好的联想了。 得知商秋芦只是正在接受新的治疗法子,而不是如他想岔了的那般已然病逝之后,太子殿下大大地松了一口气,随即俊脸一僵:他这么不管不顾地跑出京城,以父皇的脾气,怕是要像对待龚夫人那般,直接宣布自己这个太子“病逝”了吧? “现在知道害怕了?”王鲲风冷哼。 “有什么可怕的?大不了父皇废了我这个太子,左右后宫有的是聪慧仁孝的皇子,再立一个太子便是了。”太子殿下苦笑一声,“只是又要麻烦大哥了,我这么不管不顾地跑到这里来,只怕父皇很快就会知道秋芦还没有死的事情了,这里他是不能待了,还请大哥救人救到底,替秋芦再寻一处安身之所吧。” “哼!我为甚么要帮你?” 帮了一次又一次,还真以为本王是活菩萨有求必应? 太子殿下看了看自家大哥,默默嘆息一声,认命地从怀中摸出了一张面额一万两的银票。 这是母后留给他的嫁妆中的一部分,来之前他就想过,若是秋芦真的出了什么意外,那他也不回去做那个太子了,索性便带着秋芦的遗体去寻一处海外荒岛,将他葬在那里,然后便陪他一同隐居在海上。
第199页 所以,临走的时候他将能带走的银票都带上了,还打算给大哥大嫂也留一些,不过现在看来,这些银票大概是送不出去了。 不过也好。 将银票放到王鲲风手边,太子讨好地笑了笑,为了情郎开始拍大哥马屁:“这些日子秋芦在这里养伤,真是多亏大哥照料了,此番能寻到海外神药,更是託了大嫂的福,弟弟无以为报,只能拿些银子出来,还望大哥大嫂看在咱们一母同胞的面子上,再帮弟弟一把吧?” 这孩子!真不会说话!白春笙暗道不妙,太子说什么不好,哪怕直接拿银票砸呢,也比说出“一母同胞”这种扎心的话好点吧? 果然! 听到“一母同胞”这四个字,他家猫爷瞬间脸色便阴沉了下来,冷然一笑:“太子殿下真是贵人多忘事,我一个连皇室宗谱都没有记名的半妖,哪里敢说与太子殿下一母同胞?” 白春笙默默在心里哀嚎一声,他就知道,这四个字对于他家猫爷来说简直就是雷区!别说先皇后刚仙逝没多久,就是坟头都长出参天大树了,以他家猫爷记仇的性子,只要他还活着,只怕都绝对不会原谅那个女人的。 太子殿下也是一说出口就后悔了,恨不得扇自己两耳光! 轻飘飘的一张银票放在面沉如水的猫大爷手边,无人理睬,看着十分凄凉。 白春笙见他们俩兄弟一个没动、一个不敢动,默默哀嘆一声,走过去将那银票收了起来,转过头看着太子殿下:“这银票我便代你大哥收下了,也不止是你大哥,这次秋芦能得救,我爹爹他们也是託了许多人情才寻到了那海中秘药,这银子我拿了去,採买些岸上的土产绸缎之类的让爹爹他们带回去,好歹也是一份心意,不让他们白忙活一场。” “那是应该的!那此事就拜託嫂子了!银子若是不够,我这里尽有的!”太子殿下见他收下了银票,简直喜极而泣,急忙应承道。 他也知道他方才说错话了,虽然这么想有些不孝,可是,平心而论,当年母后那般对大哥,大哥又不是圣人,怎么可能毫无芥蒂的原谅母后?如今母后仙逝,也没有办法再从中劝和了,只能尽量别在大哥面前提起母后。 大哥翻起脸来,可是绝对不会认他们这些弟弟的…… 见白春笙收了银子,王鲲风抿抿嘴,没有说话。 其实他已经没有从前那般怨恨憎恶先皇后了,只是恨了十几年,这股子恨意已经刻进了骨子里,只怕这一生都没法子消散了,他又抹不开脸面主动去说我已经不像从前那般恨她了,只能继续板着脸装冷酷。 知道商秋芦没事之后,太子殿下便守在他窗前不挪窝了,许是这些日子日夜兼程地骑马赶路太累了,不知不觉便变成了原型,蜷缩在“木乃伊” 商秋芦头边,靠着枕头睡得十分香甜。 于是,在经歷了又一次催心裂肺一般的治疗之后,商秋芦再一次睁开眼,便看到了蜷缩在他脑袋边上,睡得十分香甜的小猫崽子。 “太子殿下?”一道微弱的惊唿声传来,小猫崽子蓦然睁开了双眼。 商秋芦现在的日子过得非常苦逼,虽然终于可以不用死了,可是,每天十二个时辰,他要耗费一大半的时间,擦洗身体、上药、任凭大夫们将自己包裹成一个木乃伊的造型,然后被灌下一大碗苦到怀疑人生的汤药,就这么被捆着昏睡好几个时辰,醒来之后,再沐浴更衣,稍微用点清淡到可以直接出家的清粥点心,然后坐在窗前看着外面的景致放一会儿风,回来继续擦身子敷药喝药……周而復始,让人想死! 门外的大夫们估摸着时辰该到了换药的时候了,便领着一熘的侍从,端着各种物件儿进来了,太子殿下见他要服侍商秋芦沐浴,识趣地避了出去。 等到屋子里的动静慢慢结束,两人再次见面的时候,商秋芦已经沐浴洗漱,换上了一身清爽的本色布制成的长衫,笑盈盈地坐在那儿,面前摆着一个托盘,里面放着半碗清粥,一个水煮鸡蛋,一碟三个杏子大小的麦面点心,连根小咸菜都没给,简直残忍至极! “你、你如今就吃这个?”太子殿下痛心疾首地指着那空荡荡的餐盘。 “王爷与王妃费了许多功夫替我寻医问药,如今不过是要我茹素半年,能捡回一条命,已经是恩重似海了。”商秋芦慢慢就着那半碗清粥,吃掉了一个水煮鸡蛋,两个小点心,还剩下一个却不再吃了。他是练武之人,自然比寻常人更加知道如今自己的身体情况,五脏六腑正在缓慢修復,根本承受不住大鱼大肉的摧残,即便只是这样的清粥粗点,也不可多用,以免加重肠胃的负担。 用了膳食之后,便是半个时辰短暂的放风时间了,从方才见到太子殿下那一刻开始,商秋芦就决定了一件事,一件需要在这半个时辰内与太子殿下说清楚的事。 “什么?你要去东海之滨隐居?”太子殿下失态地撞翻了手边的茶盏。 “不是我要去,是不得不去。”商秋芦拿起一块本色布的帕子,慢慢将桌上的茶渍与茶叶擦干净,眉目淡然地仿佛说的不是关系到自己与太子殿下生死的大事。 “你这般冒冒失失地从皇城一路过来,陛下即便恼怒,也定然会派人过来查探的,殿下即便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亲王夫夫的安危考虑,我若继续留在这里,若是被陛下的人发现,属下这条贱命不足为虑,只怕要连累亲王与王妃在陛下面前难做了。”商秋芦黯然道。 事到如今,他的存在,无论是对于太子殿下,还是对于白春笙与王鲲风,都是一个累赘,他唯一能为这些人做的,就是离他们尽量远一些,不让自己这条贱命牵连到他们罢了。 “是我不好……”太子殿下亦黯然。 “与殿下无关,一切都是秋芦的错。”商秋芦轻轻一笑。 如果当初他没有利慾薰心,为了往上爬不惜算计白春笙和太子的话,留在清河,哪怕依旧是那个任人驱使的暗卫,又何至于连累到这些真心在乎他的人? 他知道白春笙与王鲲风为了救自己担了多大的风险,也知道太子继续与自己这般不清不楚的搅合在一起下场会是什么,歷朝歷代,废太子有几个有好下场的? 他就是一个不祥之人,合该一个人孤独终老,也好过继续留在这里,成为所有人悬在头顶的一柄利刃! 皇帝的狠毒,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第92章 “你何错之有?一切都是我的错!”太子红着眼道。 “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商秋芦摆了摆手,知道现在太子肯定听不进去任何话了, 便不再说话, 请太子去将白春笙和王鲲风请过来。 “你可是有什么事情要大哥他们帮忙?其实我也可以的。”太子殿下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这件事, 太子殿下还真的帮不上忙, 殿下若真想帮我,明日便启程回京可好?” “你现在这样, 我岂能一个人安心回去?”太子急切道,“我这次出来, 本就没打算再回去当那劳什子的太子的!”
第200页 “太子殿下这么说, 是想置我等于死地吗?”商秋芦见他还是这般单纯无知的样子,不由得也有些冷了心。 他一直以为, 经过皇帝赐毒酒那一次之后, 太子也应该长大了, 懂事了,可是, 他没有想到, 从小便在帝后呵护宠爱下长大的太子,即便性格再和善, 骨子里的天真还是抹不掉的。 有时候,越是天真之人,害起人来越是可怕, 因为他们甚至都不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究竟会给别人造成怎样的灭顶之灾! 太子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仿佛不敢相信,从前对他那般耐心温和的商秋芦,怎么会对他如此的不假辞色? “我、我在这里,为什么会害死你们?”良久,太子殿下结结巴巴地问道。 他已经与父皇说了,他根本就不想当这个太子,希望他另择贤明为储,铁了心要来陪伴他终老的,他、他怎么可以这么说呢? 他怎么会想害他呢? “唉!这与你无干,只是,做父母的,通常都会觉得自己的孩子做错了事,定然是旁人带坏了他罢了,陛下从前对你期许甚高,你就这么一走了之,还口口声声说不要当太子了,难道就不曾想过,你就这么不管不顾地过来,陛下会不会以为是亲王与王妃撺掇得你不当太子,若是陛下查到我还活着,你大哥大嫂又将如何面对陛下的盛怒?” 一字一句,如疾风骤雨一般,砸得太子殿下遍体生寒。 他这些时日活得浑浑噩噩,一会儿想着母后的病逝,一会儿又想着商秋芦在这边过得好不好,竟从未想过,自己这般不管不顾地跑了出来,会给大哥大嫂带来怎样的麻烦! “殿下,时辰不早了,还请殿下替我去请了亲王与王妃过来,属下真的有要事需要禀报。”商秋芦无奈道。 再次见面的喜悦,被随后无尽的麻烦和担忧所取代。 成年人的爱慕,不是只有心动就可以的。如果这段不该发生的感情,会因为他们自私的爱带给无辜之人伤害的话,那么,他宁愿亲手斩断这一段孽缘! 白春笙本以为这一对好不容易见面了,定然有许多心里话要说的,没想到太子殿下这么快就出来了,还说商秋芦有要事请他和王鲲风进去商议。 还不许他旁听! 太子殿下忍不住有些幽怨地看了大嫂一眼。 商秋芦对大嫂的回护,他从前就知道,也曾发誓要让商秋芦对大嫂那般对自己,可是,现在看来,自己还是太失败了!无论是做太子,还是作为一个爱慕秋芦的寻常男子…… 白春笙被他看得莫名其妙,不过,看着时间也快到商秋芦放风结束、再次敷药的时辰了,也不再耽搁,拉着王鲲风一起进去了。 “王爷,王妃,这次只怕又要麻烦你们了,烦请替我寻一条海船,尽快送我出海去吧?不拘哪个荒岛,只要别让陛下的人发现就行了。” “既然太子殿下已经过来了,只怕陛下的人很快就到,我继续留在这里,只会给你们带来麻烦,倒不如……” “你决定好了?”王鲲风嘲讽地看了他一眼,“这般绝佳的机会,你可知,你若是拐带了太子出海,我们也权当没看到,今后大海茫茫,只要你们藏得远一些,陛下的人是很难找到你们的。” 作为一只记仇的猫,猫大爷从来都不曾忘记他那位皇帝父亲对他们做过的事情,如果说先皇后是直接下手之人的话,那么那位陛下便是在背后放任皇后伤害他们的元兇!这次出征,若不是有他家河蚌的双亲帮忙,只怕参与东征的这些半妖就死伤惨重了…… 王鲲风从来不介意被别人利用,因为他知道,有利用价值,自己才能从别人手里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可是,当这个肆无忌惮利用他的人,变成了自己的亲生父亲,那种被血脉亲人背叛、利用的感觉,是个猫都受不了! 这么一个绝佳的好机会,可以让那位高高在上的皇帝陛下气得半死的好机会,他怎么可能放弃? 听到王鲲风这番话,商秋芦楞了一下,随即苦笑一声:“我们凡人,终其一生也不过短短百年寿命,可是,太子殿下血脉尊贵,寿命绵长,我又岂能为了这短短数十载的相守,误了他一生?” “再者,我们若是真的就这般一走了之,陛下寻不到我们,只怕会拿你们出气。” “哼!我难道还怕他不成?”猫大爷不爽道,大不了就不做这个亲王好了,反正他岳父大人已经替阿姌找到了白纹贝,而且品相成色比皇室贡品还好,他怕个毛?若非阿姌与乳母还被扣在皇城……信不信他分分钟反出皇室,带着媳妇投奔老岳丈去! “王爷自然不稀罕皇室的荣华富贵,可是,那些跟着你在前线拼杀的半妖们呢?王爷这是要丢下他们,任由他们被朝廷当做没有血肉的一桿枪吗?”商秋芦藏在袖中的双手紧握成拳,眼眸中藏着一丝压抑的残忍与嗜血,“陛下的心思,想来亲王也是有所了解的,他提拔您、优待三郎与姌郡主,不过都是做给天下的半妖们看的,为的不过是替他开疆拓土……” “够了!”猫大爷暴喝一声,他又何尝不知道这其中的猫腻?他那个万事只想着如何为自己取利的亲生父亲,为何无缘无故对他们这几个半妖子女这般优待宽容,他又不蠢,早在东征之前他就已经猜到了皇帝的用意。 可是,自己心里明白,跟这般直白地被一个陌生人捅出来,终究是不一样的。 猫也是要面子的! “好了好了,都少说两句吧,”白春笙站出来和稀泥,“船的事情都好说,你若想走,今夜我就能给你弄到一艘船。不过,依我看这件事秋芦你还是好好与太子解释解释吧,我看他这次是铁了心不想回去做太子了,他若是不肯放手,哪怕你躲到天涯海角呢,只怕他也要满世界的去找你。” 说罢,不待商秋芦反应过来,反手拖着他家猫爷就走。 开玩笑,夹在一对闹别扭的情侣之间,甭管是唱黑脸还是唱白脸,事后都要被方!这种事情他有经验! 上辈子他有个拆二代的好基友,跟他家亲爱的相爱相杀,三天两头闹别扭。每次那傢伙被女朋友扫地出门都要找他们这帮兄弟出来借酒消愁一番。他当时还是个单身狗,不太能get到情侣之间相爱相杀的气场,喝高了便大言不惭地搂着兄弟的肩膀,嚷嚷着让他踹了这女人再找一个,结果没两天人家小情侣两个床头打架床尾和,好基友为了向亲爱的表忠心,当天晚上就把他给卖了,害得他变成了“破坏人家夫妻感情”的大反派,简直是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现在,看到这异常熟悉的一幕,河蚌精人类附体,想到自己曾经被基友出卖的往事,立刻将他家猫爷拉出了这个充满了阴谋和漩涡的情侣纠纷。你们关起门来是打是骂都随便吧,我们外人就不搀和了。 太子殿下被一脸懵逼地推进了房间,脸上还挂着方才被清场清出去的委屈。商秋芦无奈,也知道白春笙说得对,有些事情他必须和这傢伙说清楚,不然还不知道自己走了之后他会做出什么事情来呢。
第201页 “你、你真的要出海离开这里?” “是!” “非走不可?” “是!” “不能带上我?” “殿下,这件事情方才我已经解释过了……”商秋芦嘆息一声,有些不舍地看着太子殿下,这小猫崽子是真的将他放在心里的,可是,正因如此,他才不能害了他。 逃出去,很简单,可是,逃出去之后呢? 十几年,或者几十年后,他将会慢慢老死,而这只小猫崽子,正是青春年少的好时候,一个白髮老翁对着唇红齿白的青葱少年,那是他不愿意也不敢去面对的未来。 如果他现在也是个血脉纯净的妖族的话,他会不惜一切代价,想尽法子和这只猫妖在一起,哪怕与天下人为敌! 可是,没有如果,他们之间,从一生下来就註定是没有未来的。 “你就这么狠心?我、我千里迢迢从皇城跑过来,就是为了来找你,见你一面……”太子殿下攥紧了拳头,眼圈都红了。 “现在殿下看到我了,我很好,脏腑的内伤也在慢慢修復,今后也会安稳地活着,只要殿下不再触怒陛下,属下自然能在海外好好活着……”商秋芦的话已经近乎诛心了,连他自己都不忍心再说下去了,可是他知道,如果这些话他今天不说的话,给太子在心里留下了一丝不可能实现的念想,今后便会有数不清的麻烦,无论是对他,还是对其他人来说,这都不是一件好事。 “好!我知道了!那孤便在这里,祝商侍卫长命百岁,儿孙满堂!”太子殿下仰起头,冷冷地看着他。 “多谢殿下!属下也在这里恭祝殿下早日娶妃纳侍,琴瑟和鸣。”商秋芦扯出一丝完美的笑容。 “你……”王鲲凤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再也没说一句话,转身摔门而去。 走到院中,满心的苦涩愤懑却再也按捺不住,不由自主地变成了原型,逮着院子中栽种的一棵百年松柏的老树干疯狂地抓挠起来,几乎不曾将这棵可怜的松柏扒了一层皮。 他当然知道商秋芦说的那些话背后的深意,这么些年的太子毕竟不是白做的,隐藏在赫赫皇权背后的残酷与冷血,他作为一国储君,又岂能不知? 可是,知道是一回事,被迫接受这样无奈的命运,却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一刻,他不是太子殿下,也不是未来的国君,他只是一个可怜的、失去了母亲、又即将失去心爱之人的小小猫妖,明知一切已无法挽回,却还是忍不住伤心、愤怒得想挠死一切试图伤害他的人! “他就这样……没事吧?”看着那几乎被挠成了网状的松柏树干,白春笙忍不住头皮发麻地扯了扯自家猫爷的袖口。 “无妨,猫生气的时候都这样。”猫大爷毫无兄弟情地敷衍道。 “唉!他们俩……就这样了?其实若是他们真的想在一起,也不是没有法子,只是需要一段时间慢慢筹谋而已。”白春笙居委会大妈附体,有些可惜道。 “没有什么好可惜的,只要父皇还在位一日,太子即便为了保那小密探一命,也绝不敢就这么轻易跑了。”猫大爷冷哼道。 “唉!其实,就算没有陛下,他们两个也是没有什么未来的,人妖殊途,更何况秋芦还是那般骄傲的性子,让他在喜欢的人面前一天天衰老下去,只怕他宁可去死。”白春笙嘆息道。 如果换做是他,只怕也没有办法接受这样残酷的未来。 “哼!这些不过都是藉口罢了,太子若真心想与那小密探白头偕老,又不是没有法子,只需自废内丹……” “要死了你!快闭嘴!不许说出去!”白春笙一把捂住了自家猫爷的大嘴,没看到太子现在正痛不欲生吗?真要被他知道了这个法子,万一他真想不开自废内丹,就算皇帝不怪罪他们,他们自己都要内疚死了。 造孽哦~他家猫爷这是对太子这个亲弟弟有多大的仇怨?至于连自废内丹这种馊主意都能想得出来? “所以我说他们之间也就这样了,反正,你若是像那小密探一般只有百年寿命,我定然自废修为,陪你一起老去!”猫爷愤愤然拿开他捂着自己嘴巴的手,在那白皙如玉的手掌上不轻不重地咬了一口。 情话来得太突然,河蚌精一时间有些招架不住。 “怎么?你不信?”猫大爷斜了他一眼,牙根有些发痒,敢说不信就咬死你! “信信信!你说的话我都信!”河蚌精实在是怕了猫妖那一口利齿,急忙讨饶道。 被猫妖死死咬住,按在榻上疯狂摩擦的感觉,简直比前世他藏在网盘里的小黄蚊更加羞耻好不好? “哼!”猫爷傲娇地露出了一个“算你识相”的表情,忍不住撇了撇嘴道,“你别看这件事情是那小密探做的不地道,换做是我,只怕我也会选择如他今日这般劝太子放手。” “为啥啊?” “太子从小便在王府养尊处优,他如今只是一腔热血地想与那小密探私奔远走,可是,他却并未想过,他们若是乘船出海,没了皇帝安排的侍卫们,他该如何在那茫茫大海中存活下去,还要照料那小密探,给他请医问药,这些我不说你也能猜到,单凭着一腔热血就想摆脱皇帝的追究,还想带着人出海隐居,怕是到时候饿的饭都没得吃,还要那小密探下海替他捕鱼呢~” 说起离家出走这个话题,猫爷绝对有话语权,想当年他还是个小猫崽子的时候,就带着乳母和弟妹离开王府别院在外面艰难求生了,因此,现在看到太子殿下这毫无成算的离家出走,简直就是个笑话! “那倒是……”白春笙听他这么说,倒是很有感触。上辈子他还是个拆二代的时候,他们一个圈子里的拆二代们,也有不少觉得自家有了钱就做妖的,单凭着一腔热血就想日天日地,到头来还不是让家里人帮着擦屁股? 熊孩子作起来可不分年纪的!也不会去管后果如何。 太子殿下若是真这样的话,那还是早点和秋芦分开得好。 毕竟,失恋只是暂时,婚后不合那才要命呢! 白春笙倒不是不相信太子殿下对秋芦的心意,初恋总是最纯粹的,喜欢的也仅仅是那个人罢了。可是,初恋之所以大多数都没有结果,也正是因为考虑的问题太少了,两个人、甚至是两个家庭的结合,不是单凭一腔爱意就行了的。 这一刻,他无比庆幸,自己和猫爷都是妖族,哪怕猫爷只是半妖,也只是血脉不够纯净罢了,寿命上却是和寻常妖族没有多少差别的,当然了对于他们妖族来说寿命什么的也真的没办法像凡人那般准确的预测,因为寿命漫长,很多妖类都沉迷修仙,有的在深山老林一蹲就是几百年,山中无日月,也不记得自己到底多少岁了,有的则仗着自己修为高深在外面日天日地,结果把自己给作死了,他们妖族又没有什么科学家严肃论证过妖族到底能活多少岁,所以说根本用不着考虑成亲的双方是不是在寿命上相匹配。
第202页 可是太子和商秋芦这样的就不一样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他们之间存在的寿命差距问题,不是什么人都能毫无芥蒂的看着伴侣慢慢衰老的,也不是什么妖都跟他们家猫爷似的,喜欢上一个人就恨不得跟人家同年同月同日死。 咳~虽然这情话当时听着爽,可事后想想,怎么就透着一股子浓郁的变态气息呢? 不知道是想通了、心冷了,还是担心真的给他们招来陛下的密探,太子殿下当天夜里就不告而别了,和来的时候一样的任性。 河蚌精终于对自家猫爷的判断力彻底服气了。 太子还是太小了,这么小一只刚成年的小猫崽子,自己还没有成熟到可以承担生活的责任和担子呢,又怎么能去照顾还在病中的秋芦呢? 太子走的时候,商秋芦已经喝了汤药沉沉睡去,醒来的时候,听说太子殿下已经离开了,也只是面色淡然地说一声“本该如此”,仿佛并没有因为这段感情的逝去而难过。 太子虽然离开了,可是,担心陛下会派人来查探,白春笙到底还是求到了江爹爹和白爹爹面前,请他们回去的时候顺道将商秋芦也一起带回去,反正有平海亲王的手令在,寻常人也不敢搜查他们家的海船。 江泓与白蓟好不容易来儿子家里住了两天,还没来得及去参观儿子一手办起来的酱菜作坊呢,就要和儿子再次分别了,夫夫俩颇为不舍,不过也知道正事要紧,正好他们也想回去捕捞些海里滋养身子的海产送来给儿子和肚子里的崽补身子,便只能与儿子依依惜别了。 白春笙也有些捨不得他们,白家两位爹爹实在是绝世好爹,不但很支持他和猫爷这段世人都不好看的婚姻(主要是不敢反对怕儿子跑了),有什么好东西也是第一个想到自己,东海那么远,还费心费力地带了许多鱼干回来,都是市面上不曾见过、有银子都买不到的好东西,也不知费了他们多少精力捕回来的。 因为三个小的都没来,白春笙特意带着银子跑到街上,挑了那些幼崽们都喜欢玩的小玩意儿,採买了满满一大车,又从自家作坊里定了五百份各色酱菜和酱料,都是三罐子一提的竹编礼盒,正好用船装了,带回去给白家爹爹在东海的好基友们尝尝,感谢他们辛苦为自己寻到了海中神药。 这样一来,白家夫夫不辞辛苦来清河的理由都有了,不放心儿子嘛~恰好中秋快到了,也顺便来看看儿子夫夫,再带点儿这边的土产回去送人,妖怪也是需要人际往来的啊。 至于为什么要当爹的跑来看儿子,而不是儿子跑去拜见自家长辈? 开玩笑!他们妖素来自由散漫惯了,这般不合常理的任性行为才是正常的好吧?真要学那些人类那般忠孝仁义,那不是抢皇族的风头?毕竟在妖族,素来只有皇族那帮傢伙才这般循规蹈矩嘛~实在讨厌得很! 白家夫夫带着满腹不舍离开了,走的时候约定好了,等儿子夫夫俩回皇城陪陛下过了中秋,便立刻启程去东海,一道去寻(越)找(冬)金(度)矿(假)。 第93章 夫夫俩又在清河住了几日, 眼看着再不启程便要赶不及中秋回去参加宫宴,夫夫俩只能挥别老友, 又採买了当地的一些土产, 打包了自家作坊定的三百套酱菜礼盒, 这才打着平海亲王的仪仗打道回府了。 沿途难免会有一些地方官员送了些中秋节礼, 夫夫俩来者不拒,统统收下, 权当是皇帝给猫爷的补偿了,毕竟这个儿子从小到大得到的来自父亲的关怀微乎其微, 这两个小心眼的如今是逮着机会就想挖一挖朝廷的墙角, 恨不得化身硕鼠,直接掏空国库! 一路收礼收到手软, 正值金秋, 螃蟹正是肥美的时节, 几乎每到一处,地方上都会献上“螯封嫩玉双双满, 壳凸红脂块块香”的大个螃蟹, 白春笙看得口水直流,只可惜他现如今怀着身孕呢, 大夫说不可多食寒凉之物,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么大个的螃蟹被人抬了下去,散给船上其他人吃了。 “不过是些不值钱的螃蟹, 你若想吃,等你生下孩儿, 我命人去蟹庄定上几亩地的螃蟹,想吃就让人送来。”王鲲风安慰道。 他还真有说这句话的底气,本朝崇尚吃河鲜海鲜,因此除了打渔为生的人很多之外,还诞生了诸如蟹庄、鱼庄等专门养殖上等河鲜的职业,这些古代养殖户大多有自己养殖鱼虾螃蟹的独门秘方,养出来的螃蟹鱼虾比野生的更加鲜美肥嫩,价格也高,一篓子碗口大的河蟹约莫十斤重,就要半两银子。 不过,对于如今每年固定有几万两银子收入的平海亲王来说,一个秋天花上几百两银子给自家王妃买螃蟹吃,简直不值一提,他们家王府又不像别家一样,养着一后院的侧妃侍妾,满府里有且只有王妃一人,不给王妃花钱给谁花钱? “那好吧!”白春笙也不是那种爱耍小性子的性格,最关键的是他上辈子就是个凡人,根本不知道妖怪怀孕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这个时空也没有什么《孕妇必读》、《十月怀胎百科全书》之类可供参考的读本,他也只能根据白爹爹和江爹爹的经验揣摩着来了,任何有可能危害到他肚子里的小河蚌的东西都不能碰! 不过,虽然螃蟹不能吃,其他河鲜还是可以吃的。 白春笙努力从脑子里扒拉出上辈子偶然刷朋友圈刷到了一些适合孕妇吃的东西,每天早上先喝一大杯豆浆,然后用一晚老母鸡汤熬的白粥,吃几个容易消化的点心。中午和晚上多以鱼虾和牛羊肉为主,猪肉倒是少吃了。每天晚上睡前再喝一杯豆浆或者一杯蜂蜜水,虽然免不了半夜要爬起来嘘嘘,可是若是不喝够水的话,整颗心都火烧火燎的难受。 王鲲风看得心疼不已,若不是已经快到皇城,他都恨不得立刻调转船头,也不回去陪皇帝过节了,直接送老婆回娘家去,岳父大人生了四个四个孩子,想来对于孕期保养也是很有一番研究的,一时又有些懊悔,当时岳父来清河的时候不曾好好向岳父大人虚心请教。 坐立不安的样子,简直比白春笙这个孕夫看起来还要焦灼。 幸好他们第二天上午就到了皇城外码头,看到平海亲王亲自抱着王妃下船,前来迎接的内监吓了一大跳,还以为王妃怎么了,听说只是一路上累着了,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急忙请亲王夫夫上马车,他们这一路因为白春笙这个孕夫身体情况太差,一路几乎是如蜗牛一般的往前爬,将将赶在中秋宫宴当天才赶到皇城,皇帝担心他们来不及,这才命内监守在码头接人,顺便让御林军开道,一路送到皇宫去。 “稍后进宫,我便与陛下说你身体不适,请皇后娘娘找一处宫殿你过去歇着吧。”王鲲风抱着面色苍白的河蚌精,简直心疼得恨不得自己代替他难受算了。 “不要大惊小怪,我只是心里烧得难受,等进宫了请娘娘安排一处宫殿,叫一桶水泡一泡就好了。”白春笙心里烧得难受,却不愿意让王鲲风违逆皇帝的意思,放弃参加宫宴。他知道,今年这场宫宴,才算是他家猫爷真正以皇族的身份参加宫廷大宴的第一次,作为歷朝以来第一个没有写入皇室族谱而获封亲王的半妖,王鲲风如今的一举一动都不仅仅代表了他自己,也代表了皇帝对半妖这个新族群的提拔,无论如何他都不能缺席。
第203页 “宴会结束我就过来陪你,今夜所有皇族都会留宿外宫,今夜大宴就在外宫的河清海晏殿,我会请娘娘尽量将你安排在河清海晏殿附近的宫殿歇息。”王鲲风面色不悦地抱紧了他,顺便拿了一边的水囊给他餵了一些温水。 如果不是身系那么多半妖的性命前程,他真是恨不得立刻带着他家河蚌离开这个令人憋闷的皇城,去东海投奔他两位岳父大人去。 他现在迫不及待想问问他老丈人,他家河蚌到底是怎么了,不是说怀孕前两年基本感受不到怀孕的感觉吗?为什么他家河蚌看起来这么难受? “不要这样,那些半妖活得比咱们艰难多了,好容易现在朝廷愿意给他们一个机会,争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又有陛下圣恩宽容,你合该用心军务,替陛下开疆拓土,也替这些半妖争一个前程才是。” 夫夫俩在马车里轻言细语地聊着,马车外隐约听到几句的内监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心里不由得佩服陛下,替平海亲王娶了这么一个深明大义的王妃,瞧瞧人家那番话说的,又大气又体贴,虽然不能生崽子,可平海亲王一个半妖,原本就不该再要什么子嗣的,这样岂不正好? 缓缓前进的马车内,白春笙与王鲲风相视一笑,对彼此的演技提升都非常的满意。 皇室每年的新年、中秋大宴,向来都是只有被写入皇室族谱的才有资格参加,连各个王府的侧妃都没有这个资格。从皇帝提出要让他们夫夫参加今年的中秋大宴开始,夫夫俩就猜到了皇帝的打算究竟是什么了,毕竟,作为父皇,皇帝从来都不曾在王鲲风掩饰他所作这一切的目的,他给予王鲲风这个儿子皇子应有的荣耀与富贵,相应的,王鲲风也必须为他带好那一支半妖新军。 可是现在,王鲲风这枚旗子,不愿意再为皇帝所驱使了。 “春笙,你想不想做皇后?”离开清河的第一个晚上,夫夫俩甩开其他人,在大船靠岸的一处河湾泡澡,王鲲风扶着自家河蚌的腰,一边替他擦洗身子,一边悄声问道。 白春笙被他吓了一大跳,差点以为他是想弒君篡位。后来想想不太可能,毕竟,就算他家猫爷有本事杀了皇帝,皇室还有那么多等着上位的皇子呢,还有太子殿下,他总不至于丧心病狂地将整个皇室都屠杀殆尽吧? 果然—— “户部已经将国内愿意参军换取户籍的半妖都核算出来了,约莫能有一万多人,我想着,既然这些新军能为皇帝开疆拓土,为何不能替我打下一片江山?” “我曾听岳父说过,东海的对面,还有一大片无名荒原,居住着一些蛮荒土着,从前我不敢想,可是现在,我有你,有岳父他们,还有我手底下那些半妖新军……春笙,你说,咱们便渡海远去,重建一个新的国度如何?” “在那里,没有人会瞧不起半妖,也没有甚么臭规矩让那些半妖不得成亲生子,他们也和寻常凡人一样,可以科举选官,可以娶妻生子,自己便可做得了自己的主,又何必留在这里看他人脸色过活?” “说得对!我怎么早没想到呢?”白春笙被他说得心头火热,突然想起来如果这个时空和他们曾经生活的地球一样的话,那海洋的另一边,肯定有另一片大陆的存在! 他真是猪脑子! 怎么早没想到呢? 与其在这里,拼死拼活地靠着别人的一点施捨挣扎求生,如履薄冰,为什么不干脆拉着队伍去新大陆自己单干呢? 猫爷真不愧是十几年如一日的中二喵!脑洞非常人可及! 从这一天开始,河蚌精便义无反顾地加入了猫爷的革命队伍,誓为造反大业,呸!是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而今天马车上那一幕,不必说,是演给前来接人的内监看的。 夫夫俩戏精附体,一路从码头演到了宫外,连龚皇后都成功被他们骗到,忙不迭地要请太医给白春笙看看。 见自己好像演得过了头,白春笙急忙摆手谢绝:“母后,不必劳烦太医了,我只是……咳咳!路上有些贪嘴,多吃了几斤螺蛳~”如玉脸庞微微发红,演技简直炸裂! 他上辈子没去考中央戏精学院真是太屈才了! 皇后见他真的只是有些疲倦,再加上今夜便是宫廷大宴,她这个继后还是第一次作为后宫的女主人主持这样盛大的宫廷宴会,也着实没法子亲自照顾他,便特意拨了身边一个近身伺候的宫人带他先去就近的宫殿歇息,晚间若是起得来便去宫宴上热闹热闹,若是起不来,在殿内歇息也没甚么。 反正每年两次的皇族大宴,主要就是那些在皇室族谱里有名号的在一起吃吃饭喝喝酒联络一下感情,就跟白春笙他们那个时空的大公司股东大会一样,不是股东都没资格参加的,他家猫爷虽然暂时不是股东,但人家老爹是董事长,也就是说未来可能会分到一部分股份的“少东家”之一,得到陛下的特许,也是可以参加这样的皇族大宴的。 王鲲风对于能参加这样专属于皇族的盛宴不太感兴趣,不过,他既然存心想借着皇帝之手,收拢天下间的半妖,必要的讨好还是需要的,作为一个精緻的利己主义喵,他向来都知道什么样的决定才是对自己最好的。 哪怕是为了讨好皇帝不得不放着身子不舒服的河蚌单独在殿内歇息。 他不好过,也绝不能让旁人也好过。 “你就是那个半妖?” “哼!如今真是世风日下,连血统不纯的半妖,竟也能参加宫廷大宴了!” “人家可是立了大功的!收服了瀚岚国那些蛮子呢~” 几个皇子坐在一处,用王鲲风恰好能听到的声音嘲讽道。如今先皇后已经仙逝,太子地位不稳,他们都是血脉纯正的皇子,自然也都有机会竞争储君之位,对于王鲲风这样没有继承权的半妖就分外的看不上了。 亲王又如何?他们若是得了父皇欢心,将来这整个天下都是他们的! 猫爷心情正不爽呢,被人挤兑到脸上来了,他要是还能忍就不是鱼街喵霸了。 王鲲风站起来,拿了酒杯,径直朝皇帝走去。 “风儿,朕差点忘了,方才皇后说你那王妃身子不适,朕已命人赏赐了几道御膳过去,你这些年不曾参加过族里的大宴,今日正好与你的兄弟们好好喝两杯,王妃那边不必担忧,皇后会命人好好照料他的。”皇帝今天很是高兴,刚登基不到两年,便灭了瀚岚国,拿下了有助皇族延续血脉的白纹贝原产地,又趁机发掘了半妖这个新族群的战斗力,开疆拓土指日可待,实在是值得大肆庆贺一番。 对于王鲲风这个功臣,他也不吝多有偏袒,换做其他不受宠的皇子,别说皇子妃了,便是皇子自己生病了,也不见得能得皇帝亲自赏赐御膳。 “父皇,风儿愧不敢当,这便要告辞了。”王鲲风冷笑一声,他从生下来便不曾有向父母告状的权利,没想到现在长大了,反倒是得了这样的一桩好处,若是不利用一番,岂不可惜? 皇帝没有说话,方才还笑盈盈的脸瞬间淡了下来:“可是何人冲撞了你?”
第204页 “冲撞不敢当,儿子本就是半妖,哪里及得上皇子们尊贵?被人说两句也是应该的,谁让他们都还是皇子,唯独儿子封王了呢?”王鲲风告状还不忘嘴贱地炫耀一把,血脉再牛叉有个毛用?不还是一样老老实实在后宫蹲着?劳资可是一战封王!可把我自己给牛坏了! 皇帝听到他前半句话还有些生气,等到听完一整句话,差点被他气笑了。 “他们不得封王,难免心里酸得慌,刺你两句也是应该的,罢了,今日良辰美景,正是考校皇子们学业的时候,传旨,除平海亲王外,所有皇子赋诗一首!” 众皇子:(⊙⊙) 作诗令猫抓狂! 再抓狂,皇帝亲口御令,诗是不能不作的,众喵抓耳挠腮、痛不欲生地开始搜罗着脑子里存货不多的辞赋,偏偏今日乃是皇族大宴,平日里养着的清客相公们都不许带来,他们又万万没想到中秋佳节这样的好日子,父皇竟还让他们作诗,一时间慌得都顾不上找那个半妖的麻烦了。 王鲲风也并不是真的要把他们怎么样,借着皇帝之手小小地惩罚一番就算了。 至于今后? 看着面色冷肃,比皇帝还有范儿的太子殿下,平海亲王冷笑一声,太子已然清醒,可笑这些皇子们还以为自己对储君之位有一争之力,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大宴结束之后,王鲲风看了一眼龚皇后,龚皇后微微点头,命身边一个宫人带他回分配给他们夫夫今夜暂住的宫殿,河蚌已经美美地泡了一个澡,吃了御膳睡下了。 帐内挂着江爹爹塞给白春笙的一串蚌珠。 看来自家河蚌也并非毫无防备之心。 今夜进宫赴宴的所有皇族,都是不许带近身侍从入内的,他本有些担心他家河蚌不懂得保护自己,特意提前通过特殊渠道联络了自己在宫内的人过来护着,没想到他家河蚌真是令他刮目相看! 那串蚌珠据说是岳父大人的祖传宝物,相传乃是他们河蚌一族曾经成仙的某位大佬的遗物,滴血认主之后,但凡没有蚌珠主人的接引擅自近身的,无不被那蚌珠吸成了一张皮,十分的霸道兇残! 隔着薄薄的纱幕,王鲲风依稀能看到自家河蚌睡着的时候还微微护着腹部,哪怕那里迄今为止依然平坦一片,也依然没有妨碍他家河蚌对那小傢伙的疼爱与呵护。 真是不知道哪辈子修来的福气! 笑着摇摇头,王鲲风却并没有打算去吵醒他家河蚌,这一路颠簸,难得他睡得这般香甜,他哪里忍心搅扰他清梦? 随意从一旁的柜子里扯出了两张被褥,也不让人服侍,自己在地上打了个地铺,就这么守着他家河蚌,美美地睡了过去。 特别的安心! 一想到再过几年,他们就能在海的那一端有一片真正属于自己的国度,他们的孩子,无论是血脉纯正的妖族,还是血脉不纯的半妖,都能得到与常人同等的待遇,猫爷便觉得自己吃再多的苦都是值得的! 更何况,一想到他打江山的军队都是从他那个亲爹手里挖走的,猫爷光是想想就爽歪歪了。 到时候皇帝一定气得头顶冒烟! 心内暗爽了一会儿,猫爷将手垫在脑袋下面,隔着纱幕看着安稳沉睡的河蚌,冷厉的嘴角不知不觉便软了下来,悄悄勾起一抹笑容。 他不是皇帝,绝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像从前的自己那般孤苦无依的。 他的孩子,合该一生下来便享受这世间最好的一切!岳父大人说距离生产尚有两年多,那么,留给他的时间,也就不到两年了。 他绝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出生在这个一个国度!绝不能让他一出生便因为有一个半妖父亲为人所耻笑。 所以,父皇,儿臣要对不起您了。 您富有四海,麾下数十万精兵,想来也不缺半妖族群这一两万新兵吧? “待我打下大海另一边的疆土,称帝之后,便尊您为太上皇,想来您也会为儿子高兴的吧?就算不高兴那也没法子了,隔着茫茫大海,您国事繁忙,想来也不会不远万里派大军去讨伐儿子吧?”猫爷得意洋洋地想着,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皇族中秋大宴之后,有皇帝在背后撑腰,平海亲王便大刀阔斧地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大肆招募半妖新军,给出的待遇也非常诱妖。但凡参军的半妖,只要报名就可加入军籍,服役三年即可转民籍,百夫长及以上将领均可享受凡人将领同级别待遇。 听着十分美好,一贯小心眼的猫爷心里却只有冷笑,这些看似优容的待遇,千百年来,哪一条不是寻常百姓都能享受到的待遇?如今放在他们这些半妖身上,就算是皇恩浩荡了?简直可笑! 不过,这么多年那些不幸生在这个国度的半妖们,还真的从来都不曾有过这样堪称“平等”的待遇,招募新兵的公文布告张贴出去之后,还真的有不少得不到家族承认的半妖踊跃报名参军了。这些半妖在家乡得不到家族承认,也很少有家人敢冒着生命危险养大这些半妖,绝大多数都跟乞丐似的流落在外,靠着在野外捕猎打渔为生,又没有户籍,连置办田地宅院的资格都没有,如今有这样一个可以获得户籍、说不定还能凭藉战功当官的机会摆在眼前,那些长久得不到承认的半妖岂会不动心? 有王鲲风在明面上大张旗鼓地招募半妖新兵,白春笙在暗地里偷偷将王府的值钱物件通过特殊渠道慢慢搬运到东海的娘家就方便多了。御赐的金银铜器都砸扁了裹在绸缎布匹里,当做王妃给娘家的礼物送到东海,东海那边每次回来的船上也都塞得满满的,大多是海边特产的鱼虾贝类干货等等,王府人少吃不完,白春笙还特意送了一批给皇帝和龚皇后。 皇帝早知道白春笙找到了自己的家人,只是他习惯性地以为白家是夫妇而非夫夫,况且他对白春笙夫夫也不是真的关心,也从未想过要关心一下亲家什么的,这回看到亲家不远千里捎来了这些东海的土产,虽然不值钱,倒也唏嘘不已,觉得人家虽然出身一般,倒是很讲究礼仪,便让龚皇后出面给了些赏赐,让白春笙下回送东西回娘家的时候再顺路捎过去。 在皇帝看来,白家夫妇不过是海滨小民,虽然有幸生了个儿子做了王妃,但王鲲风这个亲王尚且还是注水的呢,更何况王妃的娘家人?完全不值得浪费一张圣旨的。 后宫那些嫔妃与皇子们知道了这件事,也只是背地里笑话白春笙不愧是小地方出来的妖,不过得了点皇恩赏赐,便巴巴儿地不远千里送回娘家去炫耀,实在可笑! 白春笙倒是对这些流言不以为意,他巴不得众人将他想像成贪得无厌的乡野小民,他好趁机多挖些王府的墙角回娘家,好为他家猫爷的造反大业添砖加瓦呢。 第94章 清河镇, 三郎也在打包行李,将自家的窑厂暗地里转手给了镇上其他人, 私底下只说自家如今已经是郡王了, 不太适合经营这些“与民夺利”的产业, 以免遭到御史弹劾。那接手的自以为得了便宜, 竟也帮着隐瞒起来。 代替商秋芦留守清河的千仓倒是察觉了,只不过, 这厮自从商秋芦差点被皇帝毒杀之后就与自己的好兄弟密谋叛出暗卫营了,只是商秋芦让他继续留在这里, 协助三郎与龚夫人秘密撤离, 这才没有跟着商秋芦一起离开。对于三郎变卖家产准备撤离的事情,他只有帮着一起隐瞒的, 哪里会告上去?
第205页 一直等到第一场雪到来之前, 天气已经十分寒冷, 龚夫人声势浩大地装了一场病,毛大夫手下的郎中装模作样地上门诊治了好几日, 对外只说龚夫人身子骨实在虚弱, 受不得寒气入体,三郎无奈, 只能发了加急奏摺,请陛下恩准自己带着养大自己的“姨母”去南海越冬避寒。 是的,“姨母”, 龚夫人在王府的时候就已经被宣告“病逝”了,现在的龚夫人已经不是王府侧妃, 而是假称龚侧妃的族妹,从小抚养三郎长大,如今三郎封了郡王,自然要将这位“姨母”奉养在堂上。 因为关系到“姨母”的健康,三郎甚至来不及等到皇帝的旨意,奏摺发出去第二天便带着“姨母”和郡王府的一些随从侍女,赶了马车往南海而去,千仓一面派人也回京送信,一面假意尾随监视,带着几个亲信一路跟了上去。 皇城内,皇帝接到这份写得不伦不类的“奏摺”,看到上面提到了“龚家姨母”四个字,原本还笑容满面的一张脸顿时沉了下来,又不好意思将这桩丑事拿出去与朝臣们说,只能捏着鼻子默认了,加上原本王府的暗卫也跟了几个过去,皇帝自以为还将他们母子牢牢捏在手心里,倒是让人开了私库,挑了些温养滋补的药材,并一些保暖的皮毛等物命人送过去,那个女人虽然背叛了自己,可是,到底是为了孩子……罢了!就算看在三郎的份儿上吧! 平海亲王府,同样接到了三郎密信的王鲲风与白春笙倒是大大地松了一口气,造反的事情不好做,尤其他们还有人质在皇帝手里,要想拉着队伍叛出朝廷,第一件事就是将他们被扣住的人质都捞出来。 倒不是白春笙不关心谢篁和周婶婶他们,只是从亲疏关系上来看,若是他们叛出朝廷,最先遭殃的就是他们最亲的那些人,其次才是谢篁和周婶婶他们这些旧相识。 现在他们先将三郎和龚夫人偷偷转移出去,等真的到了必须离开的那一天,无论谢篁和周婶婶他们是不是同意,白春笙都是一定要把他们带走的,继续留下来,皇帝想不到他们还好,一旦想到了,皇帝甚至都不需要自己动手,自然会有下面的人抢着弄死他们讨好皇帝……只希望谢篁和周婶婶他们能明白自己的一番苦心吧。 入冬之后,王鲲风也假借练兵,从之前东征的那些半妖里,挑选了一批脑子灵活的,上奏说要培养一批半妖新军中的将领,皇帝欣然答允,觉得王鲲风能想到这一点,不愧是他亲生的,在军事素养这一点上甚至比太子更像是他这个皇帝,还额外拨了一批军费让他好好训练这批半妖,连带着王鲲风想要假公济私地带着王妃一起去东海越冬避寒都睁只眼闭只眼的答应了。 若不是现在太子还好端端地戳在朝堂之上,诸皇子简直都要以为皇帝是不是想立这个卑鄙的半妖为储君了! 不过,皇帝也并非全然信任他这个儿子,到底还是借着赏赐的名义,赏了两个内监随他们一同去东海练兵。 王鲲风冷笑一声,任凭那两个内监在那边狐假虎威,暂且让他们蹦跶着,等他举起反叛大旗之后,这两个货便可以拿来祭旗,连买三牲的银子都省了! 白春笙却见不得旁人这般欺负他家猫爷,第一天他看在皇帝的面子上忍了,等到第二天,那两个阉人试图染指军饷的时候,河蚌精冷笑着命人一口气採买了一千斤糯米,热情洋溢地邀请两位内监大人帮忙一起做年糕。 “年糕是何物?”两内监一脸懵逼,不能怪他们,这个时空的人们还没有用糯米做年糕的习惯,糯米的作用只有三种:蒸糯米饭、用糯米做各式糕点,以及祭祀。 “此番出门练兵,只怕新年便不得回来陪父皇母后过年了,我便想着趁现在还没走,给父皇母后预备些新鲜吃食,权当是提前给父皇母后预备的新年贺礼了,也算是我们做子女的一点心意。”白春笙一边说,一边将两位内监拉进王府,砰地一声关上了大门。 两个内监听到巨大的关门声,吓了一大跳,突然有种要被关门打狗的感觉,呸呸呸!谁是狗?他们可是陛下钦赐的监军!光天化日之下,王妃难道还敢为难他们? 王妃当然不会为难他们。 王妃只是想请两位内监帮忙一起做年糕罢了。 “这么多?王妃何必亲手做这种粗活?王府伺候的奴婢们呢?”两位内监被迫跟着白春笙淘了一会儿糯米便苦不堪言,那糯米被装在竹筐子里,一筐子就有三十多斤,白春笙是妖,力大无穷,拎着那筐子好像玩耍一般,他们这样的凡人可吃不消,不由得暗暗叫苦。 可是,方才王妃已经说了,这些糯米做成的那个什么年糕,是要亲手做给陛下与娘娘品尝的,请了他们两个还算是给他们莫大的体面,没看到王府那么多管事都没这个资格来帮忙吗? 可他们实在是吃不消了啊!那竹筐子不但异常沉重,而且糯米沾了水之后更加沉重,简直快要将他们的腰给累折了,不由得出言提醒王妃,虽然这年糕是做给帝后吃的,可是谁家贵人真的亲手做糕点啊?那些言之凿凿说是“亲手所制”的,谁不是在一边看着,等到出锅的时候装个盘就算是亲手做的了? 这平海亲王妃怕不是个傻子吧? 竟然真的相信,献给陛下与娘娘的糕点一定要自己亲手做的?还一做就是一千斤糯米? 这河蚌怕是疯了吧? “不可!”白春笙一脸严肃地将装了糯米的竹筐放在地上,转过头看着两个内监,“两位大人都是在陛下与娘娘面前伺候的,深得陛下与娘娘信任,岂可行如此欺上瞒下之事?我这个做晚辈的既然说了要亲手给长辈制作年糕,又岂能言而无信,拿王府侍从婢女们所做年糕假称自己亲手所制?这岂不是欺君之罪?” 白春笙一双美目义正言辞地看着两个内监,仿佛只要他们一点头,他便要立刻入宫,告他们一个欺君之罪似得,看得两个内监头皮发麻,哪里还敢多说一个字? 只能苦哈哈地搬动着沉重的竹筐,一点点地将糯米淘洗干净,而且因为是要做给陛下与娘娘吃的,连偷懒都不敢偷,怕万一没洗干净让陛下与娘娘吃坏了肚子,那可就不是欺君之罪,而是砍头抄家的大罪了! 白春笙偷笑一声,这两个内监给他家猫爷受了一天半的气,他便要折腾他们十天半个月,也好让他们消耗消耗精力,免得一天到晚闲着没事就想着去找他家猫爷麻烦。 若是这一遭还不能让他们消停的话,其实,除了年糕之外,过年还有好多可以做的小零食啊,譬如说麦芽糖、炸馓子、米果、花生糖之类的,照着他上辈子给自家老母採购年货的购物车一样一样做出来,保证做到明年也不带重样的! 他还是高估了这两个内监的体力。 年糕可不是那么好做的。 淘洗干净的糯米和粳米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好,凉水浸泡一晚上,捞起来晾干后,放在蒸笼里蒸熟,蒸熟的糯米和粳米拿出来,趁热放在一个大石臼里,然后就要拿着一把木榔头慢慢捶打,一边捶还要一边给年糕翻身,需要两个人配合着做。
第206页 白春笙有意要折腾两个内监,自然不肯让他们闲着,他自己捶一会儿,便让两个内监帮忙再捶一会儿,三个人轮换着来,只是,那木榔头足有五六斤重,寻常人拿着可能还不觉得,挥舞起来一下一下捶打的时候,便觉得异常沉重起来。 两个内监只做了半天,下半天便扑街了,躺在床上直嚷嚷,说是胳膊疼,腰也快断了,定然是起不来了,还哀求王妃替他们请个郎中来瞧瞧。 还算是懂道理,知道他们自个儿身份卑微,不敢请太医来看诊。 白春笙也没打算真把这俩太监给累死,立刻命人去请了王府里供养的大夫来,给两个内监看了,只说是筋骨伤着了,俩太监一听这话,顿时大喜过望,夸了那大夫几句,便说自己老骨头经不住劳累,非得在床上躺个十天半个月的不可。 大夫早接到王妃指示,先拿银针胡乱给他们戳了半晌,戳得他们不敢动弹之后,便开了一大堆苦药,两个太监只要不做年糕就万幸了,被银针戳成了刺猬也不敢说什么,还要对白春笙感恩戴德一番,承诺若是陛下与娘娘问起来,一定说这年糕乃是王妃亲手所制,这份儿孝心简直是感天动地! 他们这老腰都快累折了!能不感动吗? 听着院子里王妃一下一下捶打着年糕的声音,两个内监对视一眼,不由得心下感慨,这位平海王妃别看出身低微,对陛下与娘娘真是一片纯孝之心吶! 那般沉重的木榔头,他们只捶了小半日便觉得自己快要去见阎罗王了,再也提不起什么兴致去管什么军务了,军务还有王爷,命只有一条啊! 王鲲风早知道他家河蚌要折腾那两个不知死活的内监了,听闻不到两日,那两个内监便被折腾得躺在床榻上起不来身,偏偏还要对着他家河蚌告罪,生怕他家河蚌跑到宫里去对皇帝与娘娘说嘴,说他们俩偷懒,连王妃都能做的活计,他们不过做了半日就做不动了?不过区区内廷奴才,难不成身子骨比贵人主子们还要娇贵不成? “你若真厌恶他们,何须自己动手?我找几个人将他们推入内城河里,这大冬天的,感染了风寒,保准去了他们半条命!”王鲲风假作抱怨、实则得意地心疼道,他家河蚌可是因为心疼他才折腾这两个死太监的,简直不能更得意!若不是这件事情不好说出去,他巴不得满皇城炫耀去! 不过,心疼是真心疼,他家河蚌肌肤娇嫩,拿着那木榔头捶了这么久,手心都红了! “你做了这许多年糕,不会是真打算送给陛下与娘娘吧?”看着堆了半个院子的米白色的年糕块,猫爷心下不爽,龚皇后就算了,毕竟是三郎的姨母,可是,皇帝凭什么吃他媳妇亲手做的年糕? 那年糕他吃过的,冬日里放在炭火上烘到两面焦黄,拿来蘸糖或者辣椒酱都好吃,他还打算多做些带着在路上吃呢,若是拿去给皇帝,只怕这些也只够他拿去做人情了。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爹这种讨厌的生物?#猫大爷极其不爽地在心里诅咒皇帝。 “放心吧,年糕这种东西不好多吃,吃多了积食的,我打算给陛下和娘娘各送五十斤,尝个鲜就好了,再将方子写下来呈献给陛下,陛下若是吃着喜欢,自然有御厨做了献上,咱们家底子薄,哪有那些银子去做这个人情?”河蚌精不愧是上辈子靠收房租发家致富的拆二代,算起小帐来简直锱铢必较! “那剩下的都收起来吧,别让他们看到。”猫爷十分的护食。他家河蚌亲手做的年糕,一块也捨不得给旁人吃! “再装上一百斤给三郎他们捎去,今年过年怕是不能一起过了,再给阿姌和乳母留一百斤,剩下的除了献给陛下和娘娘的,咱们都带上,军营那边都安排好了吗?” 因为今年只能带挑选出来的预备军官去东海练兵,因此新军大部队依然要留在皇城,这几日他家猫爷都在忙这个事情。 “放心吧,军营那边都安排好了,那些半妖从前吃了许多苦,现在进了军营,虽然每日依旧要训练,可是到底有了军饷粮饷,总归比外面风餐露宿的好得多。你又心疼他们,特意给他们送了一批辣椒酱过去,他们哪里还捨得走?”猫爷哼哼道。那帮半妖为了每餐多吃一勺辣酱都能打起来,何愁训练不用功? “只要他们肯跟着你干,别说辣酱了,今后我那作坊里出了什么稀罕吃食都少不了他们的。”白春笙笑了笑,又正色道,“我预备明日便进宫拜见陛下与娘娘,将这些备好的年糕送上去。” “也是时候该送上去了,不过不要太迟,等早朝开始再过去,先去正阳宫,三郎恰好有一封家书要送到娘娘手里。” “我知道了。”说是三郎送的,十有八九是龚夫人给这个族妹的。确实不好让皇帝那个小心眼爱记仇的看到。 “这便是你亲手做的年糕?”正阳宫内,龚皇后指着盘中的几道香味扑鼻的新菜问道。 赶在出发去东海练兵(越冬)之前,白春笙将做好的年糕连带着年糕的制作方法一起呈献给了帝后,不过,此刻正是上朝的时候,皇帝没空接见他,他便先递了牌子进宫,到了龚皇后这里。 龚皇后这边的宫人们对平海亲王府这对夫夫都很有好感,确切地说,因为龚皇后对亲王夫夫很有好感,他们这些宫人自然是以主子的喜好为准,对白春笙非常客气。 见龚皇后正在接见前来请安的妃嫔,白春笙闲着无事,索性命人拿了些年糕,去厨下找到相熟的御厨,一起捣鼓出了几道以年糕为主要食材的新菜式,有青菜肉丝炒年糕,有烤得焦黄的年糕外面蘸了红糖末子的红糖年糕,有金黄色的炸年糕,还有酸爽开胃的泡菜炒年糕,每样只做了一点,年糕这种东西吃多了对肠胃不好,白春笙不敢多做。 再说了,新菜什么的,就是要量少才看着稀罕,一做就做一大锅,看着就很廉价,他还怎么从皇帝那里骗取赏赐?咳! 龚皇后听嬷嬷说平海王妃过来请安,还带了亲手做的新鲜吃食,也顾不上跟后宫那几个嫔妃打机锋了,三言两句将人打发了回去,又命人上了新鲜茶果和热腾腾的奶茶,这才让人请白春笙进来说话。 “我恍惚听说你拉了陛下亲赐的两个内监又在王府里胡闹了?”龚皇后好笑地看了白春笙一眼,陛下亲赐的内监去王府是做什么的,大家心里都清楚,原本宫里的人还想看他们夫夫笑话呢,没想到还没三天就被打脸了,实在是痛快! 他们那位陛下素来疑心病重,恨不得将身边所有人都安排几个密探跟着,被害妄想症已经到了晚期,无药可救了,因此被陛下派出去的内监无不耀武扬威,没想到落到白春笙手里还不到三日,便被折腾得卧床不起了,也不知道陛下会不会怪罪…… “娘娘冤枉了!哪里是胡闹了?这不是得了父皇的恩赏,命我随鲲哥一同去东海练兵吗?我想着今年新年恐怕也来不及回来给父皇与娘娘贺年了,紧赶慢赶的想做些新鲜吃食出来献给父皇与娘娘,也是我和鲲哥的一点孝心不是?我想着两位内监大人好歹是近身伺候过父皇与娘娘的,担心自己做的吃食口味不合,便请两位内监大人帮着一起做年糕,没想到两位大人许是年纪大了,竟劳累得病倒了,实在是罪过!”
第207页 “如今府里的大夫正在给两位大人看诊,说是没有大碍,卧床休息十天半个月就好了,正好趁机养养身子,也免得老了一身病痛不是?” “噗~就你歪理多!”龚皇后想到那两个内监不知道被他折腾得多么悽惨,顿时乐了,“不过总算是你们的一片孝心,那两个内监也是散漫惯了,你这个主子还没累着呢,他们竟累着了,也是你心肠好,竟还给他们请大夫看诊?哼!” 龚皇后不愧是宫斗出身,倒打一耙的本事也是一流,被她这么一说,那两个内监只怕是连卧床休息的胆子也吓没了。 “不说那两个阉人了,你这又是做的什么新鲜吃食?上回你送进来的辣酱可还有得多?” “辣酱也命人新做了些,不过那装辣酱的陶罐是新制的,需得在清水中浸泡一夜才可用,等过几日装好了,王府的人会送进来的,到时候娘娘看着各宫里的娘娘们分一些尝尝吧。”白春笙笑眯眯地解释道。 “这回做的这吃食叫做年糕,乃是糯米与粳米混合着制成的,年节下父皇与娘娘怕是忙碌得很,这年糕十分饱腹,只需要吃几块,好几个时辰都不会有飢饿的感觉了,不信娘娘试试?” “好!”龚皇后也有些感兴趣,便夹了一块热气腾腾的红糖年糕吃了起来。她素来喜欢吃甜的,这红糖年糕外面甜滋滋的,里面一层年糕被烤得脆硬,最里面却十分绵软,吃下去果然十分饱腹。 “春笙过来了?又做了什么新鲜吃食送来?”正吃着呢,殿外传来皇帝的声音,听着声音皇帝今天的心情不错? 皇帝身后跟着太子和王鲲风兄弟俩,太子殿下如今愈发的沉稳了,行事也向着皇帝陛下看齐,虽然没了生母,可到底重新拿回了圣上的宠爱,后宫的妃嫔们也不敢像从前那般诋毁欺辱他了。 看到白春笙,太子殿下微微点头,却没有与他说话,只是恭敬地给龚皇后请安。 龚皇后对太子却是比从前好了许多,从前她因为先皇后的缘故对太子很是不耐,这些时日,后宫那些生了皇子的妃嫔一个个的跑来巴结她这个不能生的皇后,言语之间都是希望她这个皇后能扶持她们的皇子上位,有那耐不住性子的还故作矜持大度地表示,若是她们的皇儿成为储君,今后登基为帝的时候,定然也不会亏待她,一个皇太后是少不了她的云云。 呸!做梦去吧! 她如今已经是皇后了,不管哪个皇子上位她都是板上钉钉的皇太后,还要她们施捨? 再说了,这些皇子的亲妈可都还没死呢,到时候新太子有自己的生母,又怎么会对她这个名义上的母后真心实意的孝顺?还不如干脆扶持现在的太子殿下呢,好歹先皇后已经死了,太子没有生母,也只能依靠她这个继母扶持了,这样的关系才能长久,她是脑子坏了才会去支持那些有自己亲妈的皇子吧? 况且,话说回来,看皇帝这意思,对太子可没有要换掉他另立储君的意思。她又何必多生事端?太子的生母再让她噁心,好歹一母同胞的大哥和自己关系不错,算来算去,还是支持太子最划算! 想到这里,龚皇后亲手给太子殿下夹了一块红糖年糕:“这是你大嫂亲手做的年糕,快趁热尝尝。”说着又亲手给皇帝布菜,父子俩一大早就去上朝了,在朝堂上忙了一个多时辰也该饿了。 第95章 “听说你为了这么点吃食, 连我送去那两个内监都累病了?”皇帝尝了一口泡菜炒年糕,觉着味道不错, 又端起皇后盛给他的半碗青菜肉丝炒年糕吃了, 这才放下碗看了白春笙一眼。 “父皇这可冤枉王妃了, 王妃好心好意替父皇与娘娘准备新年贺礼, 因摸不准父皇与娘娘的口味,便请两位内监大人帮着一起做, 没想到王妃还没怎么样呢,那两个内监竟然先躺下了, 实在可恶!”白春笙还没怎么样呢, 王鲲风就先骂了起来,这货大概是告状告上瘾了, 没事就跟个奸臣似的在皇帝面前勐进谗言。 “你少说两句罢!那两个只怕是真病了, 春笙别看身子骨弱, 好歹也是妖族,岂是他们那样的凡人可比的?朕这已经是挑了身子骨极好的内监给你了, 若是换了朕身边那几个, 只怕是不到半日便要倒下了。”皇帝也只是随口一说,并没有因为两个内监就怪罪他们, 在他看来,再好用的内监也只是奴才,一个做奴才的替主子做点粗活, 主子还没怎么样呢,他自己就倒下了, 简直是丢了他这个皇帝的脸面,若不是还要他们去东海监军,这两个内监只怕送回来也只有一死了。 “父皇说得是,也怪我见识少,本以为父皇身边伺候的内监定然个个神勇非常,没想到……咳!都是儿臣的错,儿臣已命府里的大夫好生照料两位内监了,定然不会耽搁了练兵的。”白春笙请罪道。 “不过是两个奴才,没得你一个王妃还要替他们请罪的,起来罢!”皇帝摆摆手,笑眯眯地命人赏了他五十两黄金,外加两篓子南海进贡的蛏子,龚皇后见皇帝用五十两黄金换五十斤年糕,也觉有趣,便也跟着赏了五十两黄金,外加一小箱子预备年节下赏人的花式金银锞子。 坑了那两个内监一把,还得了这么一大笔黄金,亲王夫夫高高兴兴地在宫里陪着帝后吃了午膳就回家了,后日他们便要出发去东海了,明晚陛下肯定要在宫里设宴给他们送别,所以,今天晚上他们打算在家里办个小型的家宴,过年虽然不能回来,但好歹也要陪家里人提前吃顿年夜饭吧? 家宴只有四个人,白春笙王鲲风夫夫,外加乳母和阿姌,不过,人少也有人少的好处,有些私房话,关起门倒是更方便聊了。 可供十二个人坐的大圆桌上,摆满了各色佳肴,菜单是白春笙亲自拟定的,有两个不常见的菜式还是他亲手做的,满屋子都是菜餚的香味,可是,阿姌和乳母却没有多少心情品尝美食。 “大哥,大嫂,听说东海有许多厉害的海怪,你们练兵的时候不会下海去吧?”阿姌担心地看着他们。 “放心吧!有两位爹爹在,不会出事的。”白春笙安慰道,顺便将家里的库房钥匙和帐册之类的装在一个小箱子里拿给阿姌,又叮嘱乳母,“我们今年只怕不能回来过年了,家里该走的年节礼我都提前安排好了,单独在一个册子里,等到年节下的时候,阿姌照着那册子吩咐下人挨个送上门去便是了,若是有回礼的便收下,单独造册。” “那、三哥那边呢?”阿姌小声问道。 “你三哥那边就不用管了,你若自己有什么想单独送给三哥的,便交给宋先生转交,不必送到清河去了,龚夫人身子不太好,受不得寒,三郎已经带着龚夫人南下避寒去了。” “真好~听闻南海有许多好吃的海鲜,四季温暖如春。”阿姌近日都在刻苦念书,因读了几本古代驴友大牛们的游记,对外面的世界倒是十分嚮往。 “你若喜欢,等明年入冬之前,让你三哥带你一起去南海玩耍一番便是,将乳娘也一同带上。”王鲲风笑得颇有深意,明年冬天,若无意外的话,他们也该在南海相聚,往海的另一边去了。
第208页 到时候阿姌就算不说,也必须要跟他们一同出海了。 “多谢大哥!”阿姌高兴了。 乳母王大娘看着三个孩子越来越好,心里只有高兴的,她从前从未想过这几个孩子有一天还能回到这皇城,甚至成为亲王、郡主,这是她所在的地位完全无法想像的,她现在已经帮不上这几个孩子什么了,唯一能做的,就是替他们看着这个王府,让孩子们能安心在外面替陛下办差了。 王大娘怎么也不会想到,她眼里安心为陛下办差的大郎,实际上正一门心思地想挖了皇帝的新军给自己创业打江山呢。 家宴过后,又是一场热闹中夹枪带棒的宫宴,宫宴过后,便是他们正式启程去东海练兵的日子了。 两个内监不知道从哪里听到了当日亲王夫夫对陛下说的话,心里又恨又怕,又不敢真的耽搁了出发的日子,只能勉强拖着快要断掉的老腰上了马车,一路颠簸着往东海而去。 一路上几乎不曾颠去了半条命,哪里还有什么心思为难王鲲风夫夫? 他们现在是再也不敢得罪这位亲王了,实在是王妃太过可怕,他们敢折腾王鲲风,王妃就能翻了几倍的来折腾他们……罢了罢了,老老实实办了这趟差事,往后再也不沾这对夫夫的事儿了!一辈子的脸面差点丢在这对野蛮夫夫身上! 收拾了这两个内监,河蚌精深藏功与名,拍拍手去给自家猫爷做年糕焖大虾去了。 天气愈发的寒冷,鲜活的鱼虾已经很少了,不过,冷冻的鱼虾倒是很多,白春笙在路上买了两竹筐用冰镇着保存的大虾,放在马车上,想吃了取一些出来,十分方便,只是,冰冻的大虾拿来直接汆水吃就不太好吃了,不过拿来做油焖大虾、红烧大虾什么的倒是不错。 冷冻的大虾解冻后,剪掉虾须,抽掉虾线,开背沥水,热油锅,加入葱姜蒜炒香,倒入大虾翻炒几下,加入两勺香辣酱,倒入半勺香醋,两勺自制的酱油,翻炒后加入高汤,再放入切成条状的年糕焖煮一会儿,收汁后撒上一把香菜,一把白芝麻,半碗炒熟的油亮亮的花生米,便是一道美味的大虾焖年糕了。 就着美味的大虾和软糯的年糕,夫夫俩热乎乎地吃了一顿饭,便靠着马车车窗,依偎在一处看风景了。 “这般赶路,你这身子可吃得消?”王鲲风将自家河蚌抱在怀中,两只手的掌心紧紧贴在他小腹之上,那里依然是毫无反应,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怀有身孕的样子。 “约莫是这一路都沿着水路走的缘故,心口倒是不像在皇城时那般燥热难安了,放心吧,爹爹说当年他怀着我的时候,还照常在水里捕猎呢,我这样已经算是很好了。”白春笙将手覆在自家猫爷的大手上,无聊地挨个指节滑过去。 心里藏着事,夫夫俩近日都没什么心情做需要打码的事情了。 “带来的这批半妖,你可都有把握?”外人乍一听像是在问王鲲风有没有把握带好这批预备军官,只有夫夫俩心里清楚,白春笙问的这句话真正的意思,是王鲲风有没有把握策反这批半妖。 “放心吧,能堂堂正正做人,谁乐意做那见不得人的鬼?”王鲲风冷笑道。皇帝自以为施捨给他们这些半妖的是他们求而不得的优厚待遇,殊不知,他们半妖只是血统不纯,又不是脑子不好,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些待遇都是寻常百姓都能享受到的,只是从前半妖之于寻常百姓就是奴隶一般的存在,而现在,皇帝告诉他们,只要你们参军,替皇朝开疆拓土,就能得到平民的身份和待遇。 原本这待遇也算是不错了,可凡事就怕比较。 皇帝给他们平民的待遇,王鲲风便能直接让他们成为有田产有地位的地主甚是朝廷官员,在他的地盘上,他就是王。相比于皇帝这个有前科的半妖歧视人群,他这个同属于半妖族群的首领可比皇帝值得信任多了。 “这件事情你心里有数就行了,等到了东海,我便与父亲和爹爹去海上逛逛,顺便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有淡水的海岛,可以作为咱们运兵的中转站。” “你现在这身子……”猫大爷不贊成地看着他。 “东海气候和暖,海水温暖,爹爹也说了,多在海水中浸泡,也对肚子里的孩子很好,你放心吧,我最近也在想,我在皇城那般不适,可能不只是气候的缘故,还有水的缘故。”白春笙皱眉道,“咱们王府里的水都是东梁山上运下来的山泉水,照理也算不错了,泡着却十分心烦气躁,我这几日离开王府没有泡那个泉水,虽然一路颠簸,却感觉身子舒爽了许多。” “我让人去查查那山泉!”王鲲风面色阴沉,他千防万防,却没防备竟有人在他们王府泡汤的汤泉里做手脚,实在是大意了! “算了,咱们写一封信回去给阿姌,让她和乳母不要再用送来的山泉好了,万一查出什么不好的东西来,陛下将你召回去,又是一场麻烦。”白春笙对于可能有人试图谋害自己这件事确实有些恼火,可是,现在的情况却不适合大张旗鼓地去查这件事,耽误时间不说,万一动静太大,让皇帝察觉到了王鲲风手里还有他不曾掌握的一股力量,那事情就麻烦了。 “你说得对,那就不查了。”王鲲风顿了顿,也知道现在不是因小失大的时候,虽然心里还是很不爽,但是,他们毕竟没抓到什么切实的证据,而且闹大了也确实不好收场,想了想,到底还是请了毛大夫过来,仔仔细细替白春笙诊断了一番。 “是我大意了!”毛大夫足足检查了一炷香的功夫,连白春笙的衣裳都挑起来闻了闻,像个变态一样,最后才沉着脸道,“王妃的身子没什么大问题,只是那山泉许是被人拿火山石浸泡过,偶尔浸泡几次倒没什么,反倒可以使肌肤紧緻,若是长时间拿那种山泉沐浴,便会心火旺盛,或可致人患上失心疯……” “砰”的一声,马车内的矮桌瞬间碎成了渣渣。 方才还好声好气答应不再追查的猫爷,瞬间就后悔了。 一想到若不是他们机缘巧合离开了皇城,他家河蚌长期浸泡在那种加了料的山泉里面,万一真的得了失心疯……该死! 不管这件事情到底是谁下的手,他都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白春笙见他气得都快失心疯了,不由得暗暗嘆息一声,使眼色让毛大夫先下去了,自己小心翼翼地躲着碎成渣渣的桌子碎片挪到他身边,低声安抚道:“你若真咽不下这口气,不妨悄悄命人查了,只要这件事情与陛下无关,管他后面是谁呢,查出来便悄悄给他个教训便是了,只别让皇帝察觉到是咱们动手的,只怕幕后那人即便吃了亏也是不敢嚷嚷出来的。” “再说了,你没听毛先生说?我拢共拿那山泉沐浴的时间也没多久,毛先生医术过人,开几服药给我服下降降火气就是了,本来咱们决定回皇城,就曾想过会有这样那样的暗算,如今看来,那些人倒也没敢做得太过。”白春笙笑了笑。 “你还笑得出来?”王鲲风恨恨地将他圈在怀中,咬了咬那因为寒冷而变得有些苍白的双唇,后怕地抵着他的唇嘆息一声,“是我不好,不该带你去皇城的。”
第209页 “胡说什么呢?这件事情哪能怪你?再说了,咱们都成亲了,我若不跟着你来皇城,陛下难道不会起疑心么?好端端的,你若不是心虚,如何会将新婚王妃单独留在封地?”白春笙嘆息一声,“不过,鲲哥,有些话我倒是早就想与你说了,若你今后大业可成,朝臣们劝你广纳后宫,你若真想要别的女子,就放我自由吧?我这些日子每次去后宫,看到皇后,看到那些后宫的女人,心里都很不舒服,我不愿意与人勾心斗角,也不愿意为了所谓的名利地位变成一个连自己都害怕的陌生人……若真有那一天,咱们便好聚好散吧?” “闭嘴!”猫大爷气急败坏地一口咬住了河蚌精的双唇,重重碾压,细细啃咬,直到那张嘴再也说不出让他生气的话,这才满意地舔了舔,放开禁锢住河蚌脑袋的手掌,危险地瞪了河蚌一眼,恶狠狠地威胁道:“我不会有别的女人,你也别想有!待新朝得立,我便颁布法令,严禁纳妾!若有胆敢违抗法令擅自纳妾、豢养外室的,有官的夺官,有爵的夺爵,若是寻常百姓,便判他十年流边!” 白春笙:“……”出个轨就要流放边境十年什么的,会不会太狠了? “那若是夫妻、夫夫感情不合呢?”白春笙弱弱举手道。 “感情不合难道就不能和离?他若喜欢上的别人,自管与原配和离再与他人成亲便是,做什么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猫大爷怒道。 白春笙:“……”这话说的,怎么听起来他家猫爷比他还像是从现代穿越过去的? 这就是个激进的一夫一妻制的坚定守护者啊!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怀孕的人都喜欢胡思乱想,听到猫爷这般斩钉截铁的说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对不起他,白春笙心里还是蛮爽的,不管他这句话的有效期是不是一辈子,最起码,白春笙相信,此时此刻,他家猫爷的心里真的只有自己一个。 白春笙其实是有很严重的感情洁癖的,上辈子之所以犹犹豫豫一直没有结婚,除了阴差阳错没有发现自己的取向问题之外,也是被上辈子周围那些人的分分合合给吓坏了,有时候掏心掏肺的对一个人好,不一定能赢得真心相待;狼心狗肺的人偏偏能耀武扬威地肆意伤害他人……他承认在感情上他怂了,他不想去伤害别人,但是,也不想让别人有机会伤害到他。 而这辈子,或许是厌倦了上辈子那种单身狗的日子,其实一开始和王鲲风在一起的时候,他所想要的或许并不是一段感情,而是一个安稳的家,一个让他觉得能让自己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安顿下来的地方。 可是,现在,他开始庆幸当初自己近乎草率的这个决定。 他们家猫爷,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对象呢。 夫夫俩臭不要脸滴抱在一起亲昵了一会儿,猫爷成功被河蚌勾搭到了水妖的温柔乡里,一时间都忘了去调查到底是谁要害他家河蚌了,直等到晚间拿了鱼叉给他家河蚌叉鱼的时候才想起来,立刻黑着脸让人快马回京去查明真相。 无论是成为亲王还是自立门户,他所求的,从来都是保护自己在乎的人,如果他连他家河蚌都保护不了,又何谈护住这天底下所有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半妖们? 猫爷不是穿越党,不知道什么“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豪言壮语,不过,他朴素的正义观却告诉他,护不住媳妇儿,他就算当了皇帝也照样不开心!谁害了他媳妇,他便要砍掉那人害人的两只爪子! 带着磅礴的怒气,猫爷亲手砸开了冰面,一口气叉了十几条肥硕的大鱼! 今年也不知道怎么的,天气特别的寒冷,他们都已经离开皇城好几日了,四面依然是冰天雪地,河面也冰冻了,否则的话,以猫大爷对自家媳妇的无原则宠爱,怎么可能捨得让他家河蚌怀着身孕还乘坐颠簸的马车?必然是要坐船的! 只可惜已经走出来这么远了,河面依然冻得十分结实,无法行船,猫爷心下不爽,叉鱼的动作愈发的兇狠。 “够了够了!抓这么多路上也吃不完啊?”白春笙见自家猫爷许久都没有回来,有些担心,便带了几个人找了过来,结果就看到他家猫爷捏着一柄鱼叉,十分威武地站在冰面上叉鱼,岸边的雪地上已经堆了二三十条大鱼,鲜血染红了地上的白雪,场面极其兇残。 王鲲风收起鱼叉,转头看到他家河蚌冰天雪地的就这么穿着一件斗篷跑出来,顿时黑了脸:“外面这么冷,你出来做什么?” “马车里闷得慌,我出来透透气,看着这满目的茫茫雪地,心里都觉得舒坦多了。”河蚌精笑眯眯地蹲下来看着正在雪地上垂死挣扎的大鱼,“抓了这么多鱼,不如今夜找个地方歇息一晚上,做些鱼汤大家喝吧?也不知道这附近可有什么集镇能买到豆腐的。” “再往前不到十里地,便是汤平县了,把鱼装起来带上,咱们今夜便去汤平县歇息。”猫大爷将鱼叉递给属下,自己亲自扶着他家河蚌慢慢往回走。 听说晚上可以去集镇上歇息,白春笙心里高兴得不得了,艾玛终于有地方洗澡了!这两日赶路的时候一直没有遇到可以烧水沐浴的地方,他家猫爷迷信人类孕妇的那一套养生法则,又坚持不肯让他去结了冰的河里凿个冰窟窿洗澡,忍了两天,他觉得自己都快变成河蚌干了! “等到了县里,咱们便找一处客栈住下,我让他们给你烧一大桶洗澡水,你再忍几日,等到了东边就好了。”王鲲风有些心虚地安慰道。今年气候不知怎地竟不似往年,眼看着已经快到东边了,依然是冰天雪地的样子,看不到丝毫变暖的迹象。 “一定是因为皇帝没有施行仁政的缘故,谋害兄弟、穷兵黩武,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猫大爷毫不客气地将黑锅扣到了亲爹头上。 “不会这里也有小冰河时期吧?”白春笙的歷史知识早在高中毕业那边就原封不动地还给老师了,脑子里仅存的“小冰河时期”这个概念,还是因为长大后偶然看过一本关于小冰河时期的小说,觉得蛮有意思的,这才勉强记住这个拗口的词语的,自然也说不出到底什么才算是小冰河时期,也或许不是,只是恰好今年比较冷呢? 不管怎样,他们到底还是赶在天黑之前抵达县城,找了一处客栈住下了。 随行那两个内监原本是想让他们住驿站的,结果到了本地的驿站一看,尼玛整个驿站破得跟年久失修的破庙一般,只有一个看门的老头外加一对瘦巴巴的老夫妻,俩内监顿时闭上嘴巴,乖乖跟着他们住客栈去了。 反正花的也是朝廷的银子。 第96章 一路走了足足半个月, 天气总算和暖了起来,附近的河流也不再结冰, 猫大爷见状, 立刻命人弃车换船, 两个内监简直感动得都快流泪了, 艾玛总算可以不用再骑马了!他们这幅老骨头都快被颠散架了。 上了船后,白春笙终于美美地洗了一个热水澡, 泡在浴桶里都快捨不得出来了,不过, 闻到空气里鲜美的鱼汤味道的时候, 白春笙果断从浴桶里爬了出来。这些日子他们一路上吃的都是冰冻的鱼虾,难得捕捞到这般新鲜的鱼虾, 鱼汤这种东西一定要做好之后立刻吃, 凉了, 或者重新热一次的话,味道就比第一次差了许多。
第210页 王鲲风端了一个很大的托盘进来, 里面放了一个装满了鱼汤的白瓷大碗, 两碗米饭,外加两碟子点心, 一碟泡菜。 “我特意让他们少做了点,你先吃了垫垫肚子,再过小半日咱们便到碧萝江了, 听闻那碧萝江中有一种十分鲜美稀罕的鱼,胆小如鼠, 出水即死,最难保存,唤作啾鱼,本地人抓了啾鱼之后,便连着网在水中杀死,然后用这鱼炖汤,连鱼鳞都不必刮去,炖出来的鱼汤鲜美无比,等船行到碧萝江,咱们也去抓些啾鱼来尝尝。” 白春笙眼前一亮,三下五除二地吃掉了餐盘里的饭食,稍微缓解了一下飢饿的感觉,空着肚子等着吃那啾鱼。 说起来这个时空的很多食材都和地球上不太一样,但是口感却比他们那里所谓的野生鱼虾要好太多,可能是因为没有污染吧,而且这里的渔民也很佛系,基本上打到的鱼虾卖了钱足够一家人生活就不会再去抓小鱼了,不像他们那里,打渔的恨不得拿个电鱼的东西给整条河的鱼虾都捞得断子绝孙,有些鱼虾说是野生的,因为水源污染的缘故,吃起来总是有股怪味,还不如养殖的呢。 一路向东,渐渐的,两岸的景致便与北方大不相同了,大片的垂柳和不知名的老树在河流两岸盘根错节地用茂盛的枝叶编织出一道绿色的屏障,树枝上攀爬着无数碧绿色心形叶片的藤蔓,难怪此处唤作“碧萝江”,原来是因为两岸这样的藤萝特别多的缘故啊。 “看到那藤蔓没有?那便是碧萝了,可惜现在季节不对,若是到了五六月的时候,那碧萝上长满了碧绿色的小果子,本地人採摘了这种果子回去,拿清水洗干净了,捣碎之后,加入烧成灰末的稻草灰,搅拌后静置一炷香的功夫,便能做成豆腐一般碧绿色的东西了,拿来佐以蒜末和香草汁,夏天里吃着最是舒爽畅快了。”猫大爷担心他在船上闲着发闷,不知道从哪里寻摸到了这些新奇的本地民俗说给他听。 白春笙听着却是眼前一亮:这不就是和凉粉果差不多吗?若是明年有机会的话,倒是可以找人来收购一批送到铺子里去,大热天的来一晚凉粉,上面撒些蒜泥和剁辣椒,简直不能更爽! 这天傍晚,王鲲风果然让人拿了渔网,放了两艘小船下去捕捞啾鱼去了,啾鱼离开水就会立刻死掉,肉质也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僵硬变质,不復柔嫩鲜美,因此,捕捞的时候绝对不能用大船,而是用那种专门捕鱼的小船,用一种小网,捞到啾鱼之后,将渔网系在船舷上,就在水里将啾鱼杀死,这样拿出来的啾鱼鱼肉就不会发硬了。 白春笙没见过这种神奇的鱼,便趴在船舷上往下看,距离太远也看不清楚,只能看到两个随船的船夫一边捞鱼一边拿了锋利的杀鱼刀将鱼宰杀好之后丢到木桶里,如此这般忙碌了大半个时辰,差不多抓了大半桶鱼之后,立刻便收起渔网回来了。 在水里宰杀过的啾鱼虽然肉质不会发硬,但是放置时间太长了炖汤也不够鲜美,因此他们不敢耽搁太久,抓到足够一顿吃的便回来了。 “难怪咱们在皇城都没有见过卖啾鱼的,如此娇贵的鱼,只怕运到皇城都臭了。”白春笙突然想到了臭鳜鱼,等到了东海,若是有时间的话,还真可以做些臭鳜鱼来吃吃,他已经很久没吃过臭鳜鱼了,想吃! 两个船夫将装了啾鱼的木桶用粗麻绳系了吊上来,白春笙凑过去看了看,才发现这啾鱼长得好像他们那个地方一种俗称汪刺鱼的小鱼,最大的不过筷子长短,鱼嘴尖锐,长了满嘴锋利的牙齿,鱼片是淡黄色的,上面布满了黑褐色的斑点,猫大爷说这种鱼不需要刮鱼鳞是有道理的,因为它压根就没有鱼鳞!鱼皮外面摸着滑熘熘的都是黏液。 船上带的厨子自将木桶里的鱼拎下去,没一会儿就做了几道以啾鱼为主要食材的菜餚送过来,一道是用碧萝藤蔓上的嫩芽做的鱼片汤,雪白的鱼片、鲜嫩碧绿的叶芽儿、一起在鱼骨熬成的浓汤里翻滚,看着就很有食慾。一道是用巴掌大小的啾鱼裹上一层薄薄的面煳炸的小鱼干,鱼事先腌制过的,炸好之后只是在表面撒了一层炒香的蒜末,香味扑鼻,吃的时候拎着鱼头从鱼尾吃起,炸得酥脆的鱼骨都能嚼碎了咽下去,被面煳包裹的鱼肉十分细嫩,外面酥脆,配上蒜末的香味,白春笙恨不得能再撒一层辣椒末上去,只可惜他现在肚子里还有个崽子,虽然不知道妖怀孕了能不能吃辛辣刺激的,但是,以防万一,他还是将嘴馋的念头压了下去。 还有一个特意做成鱼形的白瓷盆,几条最大的啾鱼被切成花刀,整个炖了鱼汤,这鱼汤最好之后便一直以新鲜荷叶当做锅盖盖在汤盆上,揭开荷叶,原本鲜美浓郁的鱼汤便增加了一股荷叶的清香,碧绿的几点葱花飘在鱼汤上,看着十分清爽,喝着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就着几道新鲜的菜餚,夫夫两个吃了个痛快。吃完饭后,厨房又送了切成一段一段的新鲜甘蔗来,说是这个季节的啾鱼太过肥腻,用些甘蔗压一压,免得晚间睡着头晕。说到养生,古人可是一点也不逊色现代人的,毕竟不是谁家都买得起昂贵的滋补药材,想活的更加长久,日常饮食上也难免要更加注意些。 “这个季节也有甘蔗?”白春笙稀罕地拿了一截甘蔗放到嘴里,发现这甘蔗虽然甜度还不够,但这股子清甜恰好可以中和口腔里因为鱼汤喝的太多而带来的黏腻感,他吃了一口便停不下来,一口气吃掉了半盘子甘蔗。 “东海盛产甘蔗,宫里御用的蔗糖便是此处进贡的,这里气候和暖,很适宜甘蔗种植,一年四季都有的,越冬的甘蔗口感厚重,适宜拿来制糖,这个季节的甘蔗口感清甜,每年都有各地的商贩过来贩卖甘蔗回去当做时令果子来卖。”王鲲风从前日子过得紧巴的时候也曾带着人四处贩卖各地土产的,因此对这一块倒是很熟悉。 到了这里,他们已经将厚重的冬衣换下来了,穿着轻薄的夏衣,外面随便加一件外衫就足够保暖了,白春笙吃饱喝足,整个人没骨头一般地倚靠在他家猫爷身上,微醺的夜风吹来,令人昏昏欲睡。 王鲲风见他整个人都快瘫在他身上了,抿嘴笑了笑,也没捨得让他这时候爬起来先沐浴再入睡,而是让人去端了一盆温水过来,替他除掉衣衫,拧了温热的帕子慢慢给他擦干净了身子,他们如今每天都呆在船上,不像在官道上坐马车赶路那般每天灰扑扑的,身上倒也不脏,这么擦擦倒也无妨。 河蚌精刚开始的时候被他家猫爷这么伺候着还有些不好意思,现在已经进入老夫老妻阶段,丝毫不觉得羞耻,还故作无意地将雪白的足尖搭在他家猫爷的胯间,一点一点的撩拨着。 猫爷被他撩得火起,偏偏又顾忌着他的身子不敢乱来,只能咬着牙,恨恨地将人按在榻上,狠狠地亲了下去,河蚌精也不挣扎,或许是怀了小崽子之后许久没做了,被他这么按着亲了一会儿,竟然享受地哼唧起来。猫爷听着耳边软软的哼唧声,动作更加的粗暴了…… 夫夫俩折腾了大半个时辰,用来擦身子的温水都凉透了,方才气喘吁吁地分开来,河蚌精一双好看的眼睛雾蒙蒙地看着他家猫爷,猫爷被看得腿一软,某个地方再次不争气地被打码了……
第211页 几日后,平海亲王的船队终于抵达东海岸边,当地官员一早接到朝廷公文,替亲王夫夫和两位内监安排好了下榻之所,乃是本地一位富商所献的园子,据说里面的陈设都是请的皇城有名的先生帮忙张罗置办的,清雅非常,又有一条蜿蜒的活水连接各处院落,水中养了许多肥美的鱼虾,正适合拿来献给皇族吶! 说来好笑,因本朝皇族权贵大多爱食鲜鱼,营造园林的时候,许多人家便喜欢在园子里挖一汪活水,再不济也要挖个大池塘,也不养什么娇贵的锦鲤,只拿来放养些鲜鱼活虾之类的,图得便是想吃的时候随时便可以捞出来吃,权贵们的一些小兴趣,愿意模仿的人总是很多的,就像白春笙上辈子那个世界一样,领导喜欢看书,你好意思说你整天撸b站?就算再不喜欢,也要偶尔在朋友圈里晒几张假装读书的照片……咳!总之,一来二去,现如今,本朝几乎所有能修得起园子的人家,都会在家里挖个池子养鱼了,仿佛这样就能get到皇帝同款鱼塘一般。 看着沿途不断蹿出水面抢食吃的肥硕大鱼,河蚌精嘴角抽搐了两下,十分淡定地随着园子里伺候的人进去安顿不提。 他家猫爷还要在外面应酬本地官员,他作为“家眷”原本也该跟着一起去应酬的,不过他家猫爷心疼他一路辛苦,便跟人家说他旅途劳累,身子有恙,让他先回来歇息着了。幸好他也不太想去和那些官员家眷们结交应酬,索性便装病回来歇着了。 他们带的人不多,这么大一个园子,也不能临时去僱人来照看,好在送这园子的是个人精,送来的除了园子的地契房契之外,还有一干伺候的人的卖身契,白春笙也不能白要人家的东西,便抽空接见了这位富商,代自家猫爷赏赐了富商一些御赐的珍玩摆件之类的,这些东西反正他们拿着也不能卖,拿来送人又体面又不花钱,看那富商一脸捡到宝的样子也知道,相比于直接给他银子,还是这种御赐的东西更加符合他的心意吶。 王鲲风此番来是打着练兵的名头的,难免要和本地官员打交道,好在大家之前也曾经短暂共事过,众人也知道这位亲王虽然是个半妖,但做事踏实沉稳,也不好骗,都没敢哄他,老老实实地将各自该办的事务领了去,什么营造新军训练营啦,什么修缮练兵的海船啦,什么招募水性好的渔民负责教导新兵们游水啦,等到这些琐事都一一安排好之后,他家河蚌精已经在新宅子里混熟了。 那两个内监最近也一直跟着王鲲风,一来行使“监军”职责,二来也是假公济私,借着营造新军营的机会大肆中饱私囊,王鲲风对他们这种挖朝廷墙角的行为管都不管,只要他们别耽误了新军营的营造,一两银子的物件报价十倍二十倍什么的,他才懒得管!反正到时候皇帝查出来,被砍头抄家的也不是他,说不定到时候他已经带着他家河蚌远走高飞了,管你们去死! 将新军营的事情一股脑的塞给两个内监,猫爷拍拍爪子,回去陪他家河蚌去了。 他家河蚌正拿了一根鱼竿,坐在自家池塘边吹着小风,吃着新鲜的果盘,无所事事地在那儿钓鱼,旁边两个伺候的人,一个替他端茶送水,一个负责给他捞鱼挂鱼饵,真是好一副资产阶级腐朽生活画面! “看来为夫这几日不在家,你倒是很自得其乐啊?”猫爷挥挥手,让旁边两个电灯泡下去歇着,自己亲手叉了一块果子餵给自家河蚌,温热的手掌十分熟悉地覆在了河蚌柔软平坦的腹部,“这几日还是没什么动静吗?要不要去请岳父过来看看?” 纯然一副傻爹模样! “还用你去请?父亲和爹爹明日便到,你今日就算不回来,我也是要派人去寻你的,明日你派;两个人去码头那边候着,接爹爹他们过来。再去码头让人定些新鲜的吃食,鱼虾不要,爹爹们定然带了许多过来,挑些本地特产的吃食酒水什么的吧。”河蚌精懒洋洋地换了个姿势,继续他的北京瘫。只可惜他做不出弹簧,也弄不出沙发,实在是有些遗憾。 “弟弟妹妹们也来了?” “自然!他们一直隐居在海中岛屿,一年也难得出来几趟,这次咱们要在这边住到年后,我想着索性便请爹爹他们都过来,咱们一家人在这里过个年再回去,我……我这么些年也不曾陪他们正经过个年。”白春笙有些伤感,从前那只单纯的河蚌精,是再也不可能陪伴他的爹爹们过个新年了,如此一来,他也算是替他完成了这个心愿吧? “都依你!”王鲲风将自家河蚌抱在怀里,有些心疼地抱紧了他,他知道,他家河蚌和自己不一样,他是有爹娘不如没有,而他家河蚌,这么些年本以为自己也是被爹娘抛弃的,却没想到白家夫夫只是无意中和他走散的,并非故意遗弃,想到这么多年一家人天各一方不能团聚的心酸,不由得也为他难过起来。 和两位老丈人一同过年,猫爷没有丝毫的意见,更确切的说,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他简直巴不得白家两位爹爹能一直住到他家河蚌生下孩子才走。不不,生了崽子就更不能放老丈人离开了,若是生的小河蚌,他一个猫妖,哪里知道怎么照顾刚出生的小河蚌? 虽说都是妖类,但他们陆地上的妖和水里的妖差别还是很大的啊! 江泓与白蓟果然第二天一早便到了码头,见女婿特意派人带了几辆精緻华贵的大马车过来接他们,白家夫夫自觉十分有面子,方小心翼翼地叮嘱众人将他带来的海鲜装到车里一起带着去儿子府上了。 那奉命前来接人的也算是跟着王鲲风的老人了,饶是如此,在看到白家夫夫带来的那些极品海鲜的时候也忍不住暗暗咋舌,那两条足有成人那么长的海鱼极难捕捉,只有经验极为丰富又胆大的渔民,才敢去靠近深海的地方碰运气,但凡捕捞上来的也根本不会流入市面,基本上都被当地官府买了来作为贡品的,可谓千金难求的上品海鲜! 还有那长得好像反扣下来的陶罐的海贝,他们也只是在首饰店里见过那样的贝壳,一个贝壳制成的头冠便要上百两银子,更别提这可是新鲜的海贝了! 一想到这么一块贝肉,一口下去便要吃掉几十两银子,他们看着都觉得肉痛! 等等! 为首的眼前突然一黑! 他发现了什么? 那个用柳条编织而成的粗糙的箩筐里,装的莫不是传说中严禁民间採挖、专供皇室的白纹贝吧? 摸了摸急速跳动的心脏,为首侍卫默默走过去,褪下身上的披风,将那箩筐整个盖了起来,挥退众人,自己亲自抱着那箩筐默默塞到了马车最里面。 私自盗挖皇室御用什么的,就算是亲王的老丈人,只怕查出来也是要掉脑袋的。 没想到王妃看起来温和无害的样子,娘家人竟如此胆大包天。 胆战心惊地护送着白家五口人回到王爷与王妃暂住的园子,那侍卫也没敢让别人帮忙,自己亲自抱着那一篓子疑似白纹贝的东西,将其藏到了王爷的书房,转头就找到王爷告密去了—— “王爷!大事不好!您那两位老丈人好像盗挖了一箩筐白纹贝回来,按照我国律法,私自盗挖皇室御用可是杀头的大罪啊!”
第212页 “无妨,你去新军营那边,上次不是有几处营帐做的粗糙了些吗?让人弄倒了,再将两位监军请过去处理一下,三日之内,本王不希望在这院子里看到他们,你该知道怎么做吧?” “属下明白!”侍卫小头目诡异一笑,建设军营他可能不够专业,搞破坏他在行啊,再说了,那两个内监四处贪墨,新兵营给他们营造得好像豆腐渣工程似得,随便找几处错漏,再让几个新兵假装受伤,足够他们焦头烂额好几日的了。 工程贪墨的大多心虚,一旦工程上出了什么事,都不必外人怀疑,他们自己就忍不住开始把黑锅往头上扣了……这可不是他故意搞破坏的! 两个内监听说王妃的亲人来了,一开始还真想来探探底细,虽说他们觉得王妃这样的出身,他的家人身份未必高到哪里,但是万一陛下感兴趣呢? 正摩拳擦掌准备或许第一手情报的俩内监,还没等到王妃宣召他们去拜见两位皇亲呢,便听说新兵营那边出了大事,刚造好的营帐倒塌了下来,砸伤了好几个新兵,军营那边都快炸锅了。 偏偏今日王妃的娘家人过来,王爷素来宠爱王妃,定要等着见完两位老丈人再去处理这件事,便让身边的侍卫过来,请他们先去看看情况。 俩内监闻言一阵心虚,心想王爷定然是察觉到他们贪墨太过,不想蹚这汪浑水,可能也是怕查出什么让他们俩面子上过不去,索性便藉口要接待老丈人不方便过去,请他们先过去看看,无非就是给他们提供便利,让他们赶紧去弥补一番罢了,免得查出来什么大家面子上都不好看……没想到这位冷面亲王还挺懂道理的! 俩内监心下感激,再加上确实心虚着急,也顾不上寒暄客气,忙不迭地跑去处理善后去了,深怕去迟了,万一那边闹起来,亲王真的下手去查,到时候他们俩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随军内监贪墨的事情是常有的,可是,若是闹出了人命,哪怕是陛下也定然不会姑息的。 第97章 “父亲!爹爹!”白春笙没想到他们这么早就过来了, 他和王鲲风才刚吃完早膳呢,看了看日头, 便问他们早膳有没有用过。 “吃啦吃啦!你快些坐下!这些时日身子可都好?”江泓笑眯眯地扶着儿子坐下, 白蓟慢了一拍, 摸了摸鼻子自己找了位置坐下, 三个小的却不能立刻坐下,而是规规矩矩地冲着王鲲风行礼:“姐夫安好!” “好!姐夫昨日命人去集市上买了些新奇的玩意儿, 让人放在隔壁的房间里,你们在这里若是觉得烦闷, 我让人领你们去旁边屋子里玩耍可好?”王鲲风有事想和两位老丈人商量, 怕小舅子和小姨子们留在这里觉得烦闷,便让他们去隔壁玩自己的。 三个小的听说有岸上的新奇玩具可玩, 屁股顿时坐不住了, 看了一眼爹爹和父亲, 见他们二人不曾反对,立刻欢唿着跑到隔壁玩耍去了。 白春笙无奈地笑了笑, 让身边伺候的人去厨房端些备好的点心果子送到隔壁给弟弟妹妹边玩边吃, 又叮嘱他们看着点,别让他们磕碰着了, 这才端起茶杯清场,将小花厅的私密空间留给他们一家四口。 “幸亏咱们河蚌孕育子嗣的时候与寻常无异,鲲儿, 我知道你们有你们的考校,此事瞒着陛下和宫里的娘娘也是对的, 只是你万不可忘记,两年期满之后,笙儿每日需有大半时间必须浸泡在水中,临产那几日更是离不得水,你若是做不到,不妨便让笙儿两年后回娘家去,对外便说笙儿回娘家探亲,等笙儿生下孩儿,我再完完整整地将他们父子交还给你,你可信我?”江泓看着王鲲风。 “爹爹说的这是哪里话?我便是不信自己的父亲,也不会不信您二老啊。”王鲲风苦笑一声,自己媳妇儿怀孕,要防着不让孩子爷爷知道就算了,到头来还要求两位岳父大人帮忙照顾媳妇和崽子,这都是什么事啊?江泓这话他可不敢接,他们二老不嫌弃他这个半妖血统的女婿就不错了,接媳妇回娘家待产也是为他们好,他只有感激的,哪里会有什么不满? “眼下不是说这个的时候,那两个监军是怎么回事?你那皇帝父亲可是连你都不信任?”白蓟不满地将茶盏放了下来,严肃地看着王鲲风。 “呵!他这辈子连自己的枕边人都不曾相信过,又何况我这个半妖儿子呢?”王鲲风冷笑一声,“那两个阉人不足为惧,小婿自认对付这种小人还是小菜一碟,急着请两位爹爹过来,一则是笙儿实在想念爹爹们,小婿也厚着脸皮想请两位爹爹来帮着给笙儿调理调理身子;二来,小婿此番乃是假借为皇帝寻找海外金矿之名而来,说不得,还要请两位爹爹指点一番,不拘多少,总要先送些金矿回去充数。否则只怕过不了多久便要被皇帝召回皇城了。” 江泓与白蓟听到王鲲风说白春笙“实在想念他们”,浑身骨头都忍不住轻了二两,飘飘欲仙,哪里还顾得上什么金矿? 不过,想到没有金矿,儿子便不能长久留在东海与他们团聚,江泓与白蓟对视一眼,白蓟从怀中摸出了自己亲手绘制的一幅海图,摊开一半放在茶几上,另一半卷在自己这边,指了指海图上的一处海岛解释道—— “这里便有一处金矿,只是这一处乃是我与你江爹爹的故交所居之处,那人的真身是一条深海白鲨,兇悍异常,单凭你临时训练出来的那些新兵,想去攻打那处海岛,只怕是……”作为一个妖,白蓟可不会在乎什么故交,他与那鲨鱼精交好,不过是因为那鲨鱼精能潜入极深的深海,可以寻到许多稀罕的渔获罢了,而他也能经常去岸上採买一些稀奇的凡间物品拿来交换,一来二去便熟悉了,王鲲风毫不怀疑,如果白家爹爹能打得过那条大白鲨的话,那藏着金矿的海岛只怕早就被岳父大人占据了。 故交什么的,哪有金矿值钱? 不过—— “父亲您误会了,我训练新兵并非为了攻打各处海岛,大海茫茫,他们那些旱鸭子,哪里敌得过海中的海妖们?”王鲲风笑了笑。 “那你为何……” “实不相瞒,此番请两位爹爹前来,我预备了一些可供交换的物品,请两位爹爹带着我的人前去跑一趟,我无意得罪海中的前辈们,若是能用岸上的物品交换一些未提炼的金矿,哪怕只有区区数百斤也足够小婿交差了。” “原来如此!”白蓟满意地点了点头,“如此一来,事情便好办了。你且将东西列个单子出来,我与你江爹爹再帮你看看,若有不足之处,再花钱添置一些,那些岸上的土产再贵重,左右也贵重不过金子,再说你拿了这金矿也是为了笙儿,我们做父亲的又岂有不帮着你们的道理?” “那就多谢两位爹爹了!爹爹们请放心,我让人在军营那边做了些手脚,那两个阉人暂且没时间顾得上来这里叨扰您二位呢。”王鲲风忙将自己这段时间的安排解释了一下,包括自己故意纵容两个内监在军营监造的时候贪墨公款,又特意命人留了几处豆腐渣工程,今日看准时间让军营那边出了点事故将两个内监支走的事情,听得江泓与白蓟连连点头,觉得这个女婿虽然是个半妖,但脑子可比海里的那些海妖厉害多了。
第213页 咳!不是他们瞧不起同类,海中的那些海妖虽然大多数都兇悍异常,但十有八九都是空有一把蛮力,脑容量却十分的感人,就拿那个占据了一座金矿的白鲨精来说吧,那厮之所以不肯挖海岛上的金矿,竟然是因为担心挖得太多那海岛崩塌了,他变成人形的时候没地方住……尼玛卖了金矿有了钱,你不会换个海岛继续宅着吗?脑子是个好东西,只可惜这条深海白鲨并没有。 王鲲风早有准备,当下便从怀中摸出了自己早就拟好的一个单子,展开来,对着江泓与白蓟慢慢解释起来—— “两位爹爹,小婿估摸着海中的海妖前辈们都喜欢吃烤鱼,便自作主张,在笙儿的作坊里命人做了一批专供烤鱼的调料,这调料十分方便,都用防水的油纸一份一份包起来的,做烤鱼的时候只需要单独拿出来一份,先用这调料将鱼虾腌制片刻,等到入味之后直接拿来烤制,什么都不必放,连盐都不用就很好吃了。” “这用陶罐装的乃是笙儿的作坊里出的酱料,两位爹爹也是吃过的,味道最好,拿来蒸鱼或是拌面都是极好的,海中调料贫乏,只怕凑不齐这许多调料做酱料,这些我都不要银子,只拿来换取金矿。” “还有这个,这是小婿命人从南边儿採买的上等棉布和绸缎,听闻海妖们最喜欢岸上的棉布和绸缎,小婿特意各备了一百匹,用于交换金矿。” “不必这许多!”白蓟摆摆手,“这烤鱼的调料和那酱料且先各自备上二十份,棉布与绸缎各十匹,待我换了金矿回来,若是不足,大不了多跑两趟,你若一次便凑齐了那许多金矿,难不成让皇帝现在就召你们回去?” “爹爹教训得是!”王鲲风嘆服道。不愧是靠着做买卖朋友遍布大半个东海的海上商人,江家两位爹爹在坑人这方面真是太专业了,相比之下,他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啊! 聊完正事,三个妖一起将热切的目光投向了白春笙依旧平坦的肚子。 白春笙:“……”呵呵! 孕夫什么的,哪怕只是安静地坐在一边当一枚小公举,也会不由自主地变成人群的焦点,生气! “笙儿,爹爹又给你採挖了许多白纹贝,都是极上等的,你如今这身子正要多补补,等会儿你让人把这院子里的小厨房清出来,爹爹亲自下厨给你做白纹贝肉粥吃。”江泓为了给儿子做饭,今天特意穿了一身劲装,宽肩窄腰,简直就是标准的模特身材。 “对对!我们此番带了许多刚捕捞的海鲜过来,你趁着新鲜多吃点,吃完了,爹爹们再去给你抓。”白蓟讨好地笑了笑,完全没有方才面对女婿、指点江山时候的霸气从容,纯然傻爹一枚。 “好,正好今日家里人都齐全,我也下厨做几个菜,请爹爹们和弟弟妹妹尝尝我的手艺。”白春笙有些感动,也有些心虚,来自白家两位爹爹的愧疚和爱护,原本是属于真正的白春笙的,如今他鸠占鹊巢,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报答,唯一能做的,便是代替真正的白春笙好好孝顺两位爹爹,照顾好他的弟弟妹妹们。 江泓与白蓟哪里捨得让他亲自下厨?还是白春笙坚持,说自己少有机会亲手给家里人做顿好吃的,如今全家人难得团聚,他也捨不得这样的机会,白家两位傻爹一听到儿子这么说,还有什么可说的?差点感动到眼泪汪汪有木有?儿子简直太懂事太贴心了! 猫爷有心想说点什么,可是,看到白家爹爹感动得眼圈都红了的样子,默默地闭上了嘴,算了,他家河蚌也确实难得这般自在地和家里人在一起,不就是一顿饭?大不了……他亲自去厨房帮忙烧火,万一他家河蚌累坏了,他好及时将人抱出来。 四个人先去隔壁看了看三个小的,发现三个小的正津津有味地在屋子里把玩着人类世界的稀罕玩具,还有两个小厮在一边忙着端茶送水,见他们玩得好好的,也不曾打起来,四个人便放心地去小厨房折腾午膳去了。 王鲲风与白蓟先去书房将侍卫藏起来的白纹贝拿了过来,白春笙见江泓处理白纹贝处理得很好,便让他在一边忙活,自己将爹爹们带来的新鲜鱼虾挨个看了看。白蓟担心他不认识这些海鲜,跟在儿子屁股后面仔细给他做海鲜种类科普—— “这是箩鱼,你看它长得像不像一个倒扣的箩筐?别看这鱼个头大,其实能吃的就只有肚子里的鱼籽,外面一层都是厚厚的鱼皮,根本咬不动,不好吃。不过它的鱼籽十分肥嫩,幼崽们都喜欢吃。” “这是红扇鱼,它的鱼鳍在海中张开非常漂亮,好像一把红色的摺扇,这鱼只生活在深海之中,游动速度极快,肉质也极为劲道有嚼劲,这次我特意去抓了生活在冷水海域的红扇鱼,肉质鲜甜,可以做好吃的鱼脍。” “这是甜虾,也是只生活在冷水海域的,肉质鲜甜,拿来熬粥或是生吃都好吃,这甜虾离开冷水海域便会立刻死亡腐烂,极难保存,连皇宫里也吃不到的,依我看你干脆留在这里等生完崽子再回去好了,那皇宫虽好,离海边太远,新鲜的海货很难吃到的。”白蓟碎碎念,好像一个为子女操碎了心的老父亲一般。 “若是金矿的问题能解决的话,让陛下知道咱们留在这里便能源源不断地给朝廷送回金矿,不拘多少,陛下为了国库着想,只怕也捨不得召我们回去的。”白春笙笑了笑,先捞了一只箩鱼出来,拿手指戳了戳箩鱼的嵴背,发现外面一层鱼皮的手感和海蜇皮挺像的,顿时眼前一亮。 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凉拌海蜇皮了! 箩鱼十分娇贵,出水之后便奄奄一息恍如一条搁浅的咸鱼了,白春笙将鱼捞出来,翻开之后,看到腹部果然沉甸甸的都是鱼籽,拿了一把锋利的杀鱼刀,慢慢切开腹部的鱼皮,里面饱满的一大团金黄色的鱼籽,圆润的鱼籽个个都有鸡头米那般大小。 “这鱼籽用白水煮熟了就很好吃,若是蘸了你做的蘑菇酱就更好吃了。”白蓟在一边解释道。 白春笙摸不准这新食材的属性,便抓了一把鱼籽,烧热了小半锅水,将鱼籽丢进去,没过一会儿,金黄色的鱼籽外面就变成了更加艷丽的橙红色,白春笙拿木勺压了压,发现里面也煮熟了,便换了漏勺捞出来放在碗里,拿了自己带的蘑菇酱出来,盛出来一小碟,夹了一颗煮熟的鱼籽蘸了些蘑菇酱放入口中,牙齿轻扣,一口咬下去,鱼籽表皮破裂,瞬间一股鲜美无比的爆浆充斥口腔。 太好吃了! 白春笙眼前一亮,迫不及待又夹了一颗放入口中,细细品尝,这才发现这鱼籽别看小小一个,口感却非常丰富,鱼籽外面一层皮非常柔韧,咬破之后,里面先是一股鲜美的爆浆,然后便是好像蟹黄一般的半流质充斥舌尖,混合着蘑菇酱的鲜美,小小一个鱼籽,竟然吃出了高级料理的感觉! 确定这鱼籽真的是不可多得的上品食材之后,白春笙便捨不得像方才那样简单粗暴地直接用清水去煮了。 想了想,他让人去摘了几片新鲜的荷叶,剪成圆盘大小垫在下面,然后又用荷叶和竹籤子做了数十个小巧玲珑的荷叶盅,每个荷叶盅里放一勺鱼籽,上面撒了些切碎的嫩荷叶丝和紫苏叶,以此放入盘中后,再盖上一层荷叶,放入蒸锅大火勐蒸片刻立刻灭火,利用灶台的余温慢慢将里面的鱼籽烘熟,等到蒸笼稍微散热后,揭开盖子,里面的鱼籽靠着荷叶的部分便染上了漂亮的浅绿色。
第214页 为了最大可能地保存鱼籽的鲜美,这一次白春笙没捨得直接简单粗暴地用蘑菇酱去蘸着吃了,而是拿出自己好不容易弄出来的生抽,加了一点姜丝、红糖调和均匀,又做了一小碟加了剁辣椒的辣味版本蘸汁儿。 做完这些之后,他拿出了四个荷叶盅,放在浅口小碟子里递给两位爹爹和他家猫爷,示意他们也尝尝这鱼籽的新做法。 江泓与白蓟在一边已经看呆了。 他们没想到就这么一点鱼籽竟然能做出这般精緻的花样,拿起精緻的银制汤匙,小心翼翼地舀了一小勺鱼籽,蘸了些蘸汁儿放入口中,有蘸汁儿的厚重,也有一股荷叶的清香,咬开之后,里面的鲜美滋味更是难以形容的美妙。 “世间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鱼籽?” “我儿子真是这世间最擅长烹饪的河蚌精了!” 夫夫俩对视一眼,不由得在心里燃起了一丝嫉妒。 这么好的儿砸,现在是那只该死的猫妖的啦。 猫妖:︿( ̄︶ ̄)︿ 满意地吃掉一小盅荷叶蒸鱼籽之后,白春笙又将箩鱼的鱼皮翻过来,切掉里面疑似内脏的部分,剩下半透明状的鱼皮,汆水后,慢慢撕掉外面和里面的一层膜,然后再下水汆一下,捞出来用凉水沖洗干净,这时候箩鱼的鱼皮已经变成洁白的一片好像鱿鱼一样的东西了。 发现不是自己想像中的海蜇皮,白春笙有些失望,想了想,将箩鱼皮切成了条状,准备和青椒一起炒一下,或许和青椒鱿鱼丝口感差不多呢? 红扇鱼个头则非常大,看起来简直和金枪鱼差不多,据说展开像是一把红色摺扇的鱼鳍,这会儿因为这条鱼已经狗带的缘故紧紧闭合在一起,看起来像是一把闭起来的红伞。 担心儿子折腾这么大一条鱼累着,白蓟拿了一把杀鱼刀过来,帮着切开红扇鱼厚厚的背部,沿着那刀口慢慢将外面一层浅灰色的鱼皮剥下来,露出了纹理漂亮的鱼肉,白春笙拿手指头按了两下,果然肉质十分紧緻有弹性。便决定配两碟蘸料做个生鱼片尝尝,白蓟亲自去捕杀的海鱼,可比他前世吃的那种超市里生鲜柜卖的冰鲜货高档太多,不拿来做个生鱼片简直是暴殄天物。 剩下的甜虾更是不必说了,除了剥出来一小碗虾仁拿来熬了甜虾粥之外,剩下的几乎全被白春笙拿去直接切片码放在冰块上,打算拿来吃生的。这甜虾真是虾如其名,肉质鲜甜,一口咬下去甚至能感受到爆浆的感觉,白春笙觉得就算不给他蘸料他也能生吃两斤甜虾仁! 等他们这边的食材都处理好,江泓那边的白纹贝肉粥也做好了,那么一篓子白纹贝,拨出了贝肉来,拢共才熬了一钵粥,这粥其他人是不会吃的,因为大家都知道,现在的白春笙和他肚子里的小傢伙,比谁都需要这一钵白纹贝肉粥的滋补。 三个小的玩腻了,闻着味道已经追到了小厨房这边,白春笙擦了擦手,端了一碟子蒸熟的鱼籽给他们吃着玩,那边两锅粥也熬好了,一家人也没去花厅,就直接在靠近小厨房的凉亭那边摆开了一桌,亲亲热热地吃了一顿团圆饭,看到儿子一鼓作气将那一钵白纹贝肉粥吃的连锅底都不剩,夫夫俩笑得十分欣慰。 吃完饭,二郎白箜还好,白筝与白笛都有些撑不住开始东倒西歪起来,小孩子都这样,疯起来恨不得日天日地,玩累了简直就是秒睡。江泓与白蓟一人抱着一个,将他们送到客房去歇息,白箜见爹爹们都离开了,扭捏半晌,偷偷从怀中摸出了一根黑黢黢的树枝。 “安神木?!”王鲲风眼眸勐地一亮,这东西他派人寻了许久都不能寻到,这孩子哪里来的? 这安神木乃是古籍中记载的一种可安神助眠的神物,尤其对于他们妖族来说,简直就是飞升必备!只可惜大概是因为需求量太大,天下妖族又太多,这么多年过度採伐下来,存货下来的安神木已经非常稀罕难寻了,他派人出重金寻访了许久还不曾找到。皇宫里可能会有,但是,想也知道,皇帝连他这个儿子都能派出来送死,更别提给白春笙这个儿媳妇赏赐安神木这样贵重稀罕的神物护体了。 “大哥,我听爹爹说你近日时常烦闷,这安神木你拿去,随身带着,身子便能好了。”白箜顿了顿,大概是担心他不肯要,又急忙补充道,“这个不是爹爹们给我的,是海中一个小海妖送给我的。” “那就多谢阿弟了,实不相瞒,你大哥如今却是需要这东西,只可惜我出了重金却遍寻不得,没想到阿弟竟有这样稀罕的一件神物!不过我也不好白要你一个小辈的东西,这样吧,你想要什么?只管说出来,只要你鲲哥我能办得到的,天南海北我也给你寻了来!” “不、不要的,我给我大哥的。”白箜慌忙摆手道。 王鲲风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无非是白春笙是他亲哥,如今他恰好有这安神木,又不忍心看着我日夜烦闷不安,便拿来给自家大哥安神助眠。 猫爷忍不住有些嫉妒起来,看看人家的弟弟,多么乖巧懂事!再看看他们家三郎!整日只想着娶嫂子! 他这个亲大哥还没死呢! 第98章 新军营出了伤人的大事, 即便两个内监已经跑去处理了,王鲲风也不好在家里一直躲着, 陪了两位岳父大人大半日之后, 到底还是跑到军营善后去了, 顺便再给两个内监找些麻烦, 让他们这段时日没时间来骚扰他家河蚌。 江泓与白蓟见儿子喜欢吃白纹贝,当天下午又乘船出海去採挖白纹贝了, 当然了这件事情还是要瞒着其他人的,毕竟这玩意儿可是皇室御用之物, “盗採白纹贝”可是被写入国家律法里面, 要杀头的大罪,虽然他们不怕, 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因此便决定下午出海, 等晚间没人了再带着白纹贝偷偷上岸,反正有王鲲风给的手令, 他们也不怕进不了城。 白春笙在家里闲着无事, 索性便带着三个小的折腾起了新鲜玩意儿。 这园子后面有一处浅水滩,园子的主人大约原本是想在这里挖一个鱼池的, 谁想到挖到成年人膝盖那么深的时候,突然发现下面是一大片结实无比的岩石层,再也挖不下去了, 又不能重新将土填进去,只能引了水来, 在这处连荷花都不能养的浅水区上搭建了一处观水游廊,有肥硕的草鱼游过的时候,倒也是一处不错的景致。 白春笙倒是很喜欢在这处浅水区泡澡,东海沿岸温度适宜,闲着没事的时候便在岸边泡个澡,晒晒太阳,简直是乐不思蜀。 不过,再好玩的东西天天玩也容易腻,白春笙静极思动,便琢磨着要玩点儿新花样,正好弟弟妹妹们也来了,这厮便请了好几个城里有名的木匠和铁匠过来,拿出了自己准备好的无责任图纸。 是的,他只负责脑洞部分,至于技术问题,当然是交给专业人才来解决啦。 反正他要玩这个时空最炫酷的水上乐园! 这可不是他一味贪玩,主要是受到白笛的启发,和哥哥姐姐们一样,小小年纪的白笛也喜欢呆在水里,只可惜他人形腿短,这处浅水区旁人下去正好,他下去,水面却恰好淹在他鼻尖上,是啦,这样垫着脚尖确实可以勉强不被水淹到,可是,你觉得谁会为了玩水一直垫着脚尖?不累吗?
第215页 因此,在哥哥姐姐们嗨皮地享受着浅水区泡澡的时候,小豆丁白笛只能委屈巴巴地变成原形沉入水底。 白春笙看一次笑一次,终于忍受不住良心的谴责,决定给家里的么弟设计一个适合他玩耍的水上乐园。 这个水上乐园设计的不算复杂,背面是一道两边带着木质楼梯的斜坡,中间的斜坡约莫四十度的坡度,爬上去可以直接从坡道上滑下去,直接落入水中。正面则是用木板和各色油漆做了一个大大的六爪章鱼的造型,每一条爪子都是一个通向水面的滑道,两边的爪子则设计成半封闭的蛇形滑道,滑行的时间更长也更为刺激。 小豆丁白笛乃是水妖,天生就是一副好水性,如此一来,从滑道滑下去之后,短暂的落水并不会对他造成什么危险,滑下去之后若是不想垫着脚尖,还能继续游到背面,爬上去继续滑。若是累了,章鱼滑梯的正反面中间是空的,为了保持平衡,是用木板搭建起来的一个更浅的平台,平台上还有几个一半沉在水下的木质躺椅,水深只有小腿肚那么深,正好到白笛的腰部,他是站着也好,斜躺在躺椅上泡澡也好,都非常安全。而且这里没有阳光直晒,哪怕大中午的躺在里面泡澡都非常舒服。 不过,考虑到这座院子是借别人的,在设计的时候,白春笙给工匠们的要求,就是必须让整个水上乐园都是可拆卸安装的,这样等他们离开这里之后,这些东西还可以拆下来,既不会破坏主人家的园子,拆下来的水上乐园弟弟妹妹们若是喜欢的话,还能带回去装在家里继续玩,只要挖一个不太深的池子就行了。 而且这水上乐园基本上都是一块一块打磨好的木板拼接起来的,哪一块坏了,把那块木板卸下来换掉就行了,这里的木材十分便宜,以白家爹爹如今的身家,每年花十几两银子给孩子们维护保养好这么一座好玩的水上乐园,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支出。 三个小的围在大哥身边,听着大哥一点点给工匠们解释那些木板的用处、如何连接等等,简直恨不得这水上乐园明天就能修好,他们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玩过这么新奇好玩的大型游乐设施呢。 更准确地说,这个时空压根就没人想到要给自家小孩设计这样一个占地方又需要每年维护保养的娱乐设施,穷人家是没这个经济条件,有钱人家孩子这么大点的时候都请先生回家念书了,哪里会让孩子这么放开了玩? 不过,即便请来的这些匠人们卯足了劲加班加点,这章鱼乐园要想全部做好,起码也得半个月的时间,这还是白春笙大手笔投入,让匠人们不要怕花钱,多找些打下手的帮忙打磨木板才缩短的工期,不然以匠人们的死脑筋,一点点自己亲手做,只怕是明年也用不上。 听大哥说这好玩的水上乐园还要半个月才能玩,方才还一脸兴奋的白笛顿时耷拉了小脑袋。 看到白笛闷闷不乐的样子,白春笙转了转眼珠子:“水上乐园还要半个月才能做好,那咱们也不能这么干等着啊?这样,我命人弄些木板和结实的藤蔓过来,咱们在这河边搭几个树屋吧?” “树屋?”三个小的一头雾水地看着大哥。 “就是这样。”白春笙拿起手边没用完的笔墨和颜料,简单勾勒了一番,一个带着藤蔓爬梯、下面还挂着一个小巧藤蔓鞦韆的树屋顿时跃然纸上。小小的树屋看着不大,只能容纳两个小孩子进去玩的样子,但是,对于没有玩过树屋的白家三小只来说,这已经足够稀罕了。 大哥这一张图,勾得他们差点都没心思吃晚膳了,还是白春笙跟他们解释说,即便只是准备简单的木板和藤蔓,也要明天才能送来,而且不吃饱饭明天怎么有力气干活?他们才重新高兴起来,晚膳都多吃了两碗米饭。 晚膳猫爷没有回来跟他们一起用晚膳,让人带话回来,说是军营那边出了点事情,他今晚可能不回来了,不必给他留饭。 “军营出什么事了?”猫爷不肯说,白春笙只好问来送信的人。 “回王妃,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本地的郡守得知陛下十分重视的半妖新军营营帐倒塌压伤了人,连夜便亲自带着人过来了,王爷实在是走不开,只怕今夜要留在军营那边了,总不能大晚上的让人家郡守刚来就回去吧?” “这倒是……你也别忙着走,今日厨房里熬了羊肉汤,你喝一碗,再带些白切羊肉回去给你们家王爷尝尝,蘸料厨房里都是配好的,拿来下酒最好了,让他少喝点。”白春笙事儿妈地叮嘱道。 “大晚上的不回家,还给他送白切羊肉?哼!”白蓟拎着一个滴滴答答滴着水的木桶从外面进来,不满地哼哼道。 “父亲,爹爹,你们回来啦?快!我特意让人给你们炖的羊肉汤,你们这大晚上的下海去捕鱼,身上寒气定然重,喝碗热乎乎的羊肉汤驱驱寒气。”白春笙连忙站起来,一边挥挥手让代表猫爷来报信的人赶紧熘,一边热情地将吃醋的亲爹挽了进来。 一听说这羊肉汤是儿子“特意”给他们夫夫俩熬的,女婿不过是沾了他们的光而已,顿时浑身骨头都轻了好几斤,飘飘然地被儿子搀着坐下了。 “爹爹,你也快坐下吧,我让人端两碗羊肉汤,再拿白切羊肉做两碗羊肉面片,你们趁热垫垫肚子,赶紧回房间洗漱歇息吧,下次别大晚上的出海了,我在家里担心得都不敢睡觉。”白春笙这可不是哄他们,是真的担心的睡不着,这年头可没有什么海上救援,海里又有许多他都不认识的海妖,夫夫俩若是在海里出了事,他怕是连去哪里找他们都不知道。 江泓与白蓟坐下喝了一盏茶,厨房的羊肉汤和羊肉面片就送上来了,热腾腾的羊肉汤奶白鲜香,上面飘着翠绿的葱花,羊肉被切成薄片漂在汤里,一口下去,整个人从头暖到脚。羊肉汤主要喝的就是汤,里面的羊肉片没有多少,喝完之后,又去吃羊肉面片,这面片做起来很快,将面团放在大案板上擀成一大块薄薄的面皮,拿刀横竖切几刀,就变成薄薄的面片了,这样做出来的面片,比用手揪出来的厚薄均匀,形状也好看,下到羊肉汤里很快就熟了,煮好的面片上面还盖着厚厚的一层白切羊肉,舀了一大勺炸好的油辣椒上去,撒了些葱花,吃完之后浑身冒汗,果然浑身的寒气都不见了。 第二天上午,早膳过后,下面的人果然送了许多长短合适的木板和刚摘回来的藤蔓过来,那藤蔓叶子呈心形,叶片上覆盖着厚厚的蜡质,藤蔓都有拇指粗,白春笙用力扯了扯,发现果然很结实,便命人去拿了锤子榔头铁钉之类的,招唿了三个小的一起去池塘边搭建树屋。 这园子的主人当初建造这处园子的时候,大约也是想融入一些本地元素,便命人在池塘河流岸边种植了许多本地特有的榕树,这种榕树有个特点,大概也是环境使然,它不往高处纵向生长,专门横向生长,靠近河岸泥土的一边,密密麻麻的气根垂下来,接触到泥土便渐渐扎根长出了一棵新的小榕树,靠近水面那边,也是密密麻麻的气根,却是为了吸取足够的水分,顺便在河里也扎些根,免得洪水来了将它们冲倒。
第216页 如此一来,榕树上便多出来许多粗壮结实的分叉,白春笙挑选了一处由三根树枝分叉形成的平面,决定在这里搭建一个实验版的小树屋。 树杈距离地面约莫一米高,白春笙不敢让三个小的上去,便拿了些藤蔓和小木板,让他们先在下面将悬梯做好,悬梯的做法很简单,将两根藤蔓系在一个水平的木架子上,充当水平测量工具,然后便在藤蔓上打结、将长短一致的木板固定起来,三个小的配合着一起做,很快便将悬梯做好了。 这时候,白春笙也将树上的小平台用宽一点的木板钉起来了,约莫两个平方大小,小树屋建造在中间的部分,靠近树干的一侧拿来放置悬梯,爬上来之后有一个小平台可以落脚,通过后面的小门进入树屋,靠近水面的树屋另一侧也开了门,出门也是一个小平台,下面会用悬梯挂着一架鞦韆,鞦韆做得很舒服,用宽大的木板做了可供双人乘坐的座椅,后面还有靠背,前面有一个活动的横杆,人坐上去的时候可以将横杆放下来拦在腰部,这样鞦韆晃动的时候便不会掉下来了。 鞦韆的靠背处有两个凸出来的圆盘,到时候只要有人站在岸上,拿竹竿戳一下这个圆盘,鞦韆便能盪起来了。 他们花了大半天时间,终于造好了第一座小树屋,虽然看着有些粗糙,内部的精装修也没有做,但是,三个小的已经在上面玩得不肯下来了,白笛还把自己的枕头都抱了上去,宣布说自己晚上就睡在树屋里面了。 白筝妹子胆子大,尤其喜欢那个悬挂在水面上的鞦韆,在上面玩得捨不得下来,白箜年纪最长,不好意思和弟弟妹妹抢玩具,便在一边继续做悬梯,准备明天亲手做一个属于自己的树屋,他都已经想好了里面要怎么布置了,要做一排书架,将大哥送他的图画册子都放进去,还要做一个可以喝茶吃点心的小桌子,还要几个坐垫可以招待朋友,作为一个即将成年的小妖,白箜觉得自己应该考虑到社交的需求了,所以,鞦韆什么的,不能做成双人的,最好做成并排的两个单人的,如此,等以后他有了朋友,便可以邀请朋友一起去玩鞦韆了。 江泓与白蓟见家里几个小崽子在那儿玩树屋也有些眼热,讲真,这种“过家家”的诡异满足感,无论哪个年龄段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的,小的时候钻钻树屋就行了,长大了便想着买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还要精装修,还要置办各种过日子的东西,还要养孩子生二胎(买了一个洋娃娃不够还要再买一个)……大人过起家家来,成本可比小孩子高太多! 夫夫俩对视一眼,不好意思当着大儿子的面儿搭树屋玩,暗搓搓决定等回去就在自己家也弄一个这样的树屋。说起来,自从家里多了几个小崽子之后,他们夫夫俩也真的难得有独处的时光,若是能有一个相对隐秘的树屋,等孩子们熟睡了之后,他们岂不是可以躲在树屋里,关起门来这样那样一番了?真是想想都有些刺激呢。 白春笙其实也有些心动,想着什么时候给自己和他家猫爷也造一个双人小树屋,到时候还可以在里面挂一个悬挂的小摇篮,以后可以带着孩子住在里面,不过他并不打算在这里做,这园子毕竟是别人的,他要做,也要在自己家里做,不然的话,两个大男人光天化日的钻小树屋,总感觉有些羞耻啊。 等到王鲲风忙完军营的事情回来之后,就发现家里人没一个在前院的,一问才知道,都跑到后院去搭树屋去了。 好好的园子里面空房间都住不完,怎么又要另外搭树屋? 猫爷一脸不解地走到了后院。 然后就被那小巧玲珑的树屋给迷住了。 悬挂下来的悬梯就好像一个好玩的猫爬架一般,上面还有个可以睡觉的小木屋,木屋外面还有个可以晒太阳伸懒腰的小平台,下面还有个有趣的鞦韆,世间怎会有如此可爱的屋子? 平平无奇的豪宅顿时被新奇的小树屋比成了渣渣。 猫爷也想有个属于自己(和他家河蚌)的小树屋。 不过树屋要高一点,这猫爬架,咳咳!错了,是悬梯,实在是太短了,爬起来明显不过瘾啊! 晚上,拐弯抹角地向自家河蚌提出了要搭建一个他们自己的树屋,却不料被自家河蚌一口拒绝的猫爷瞬间有些呆滞,那小木屋用料简单,又不值钱,自家河蚌为啥不肯给他也搭一个? “我想着这园子毕竟是别人的,搭一个小树屋给弟弟妹妹们玩玩倒是可以,若是一搭就搭好几个,把别人家的树木给弄坏了,回头怪不好意思的,你若想要,等回家了,咱们自己家不是想搭几个搭几个?”白春笙安慰道。 白春笙怎么也没想到,自家猫爷对树屋的执念辣么深!他刚说完这园子不是自己的,不好随便折腾,没两天,他家猫爷就拿了这园子的地契和房契回来了。 “我将这园子买下来了。”猫大爷得意洋洋地表功道。 白春笙:“……”很好!看来这只猫还有很多没被他知道的私房钱啊! 这么大一栋私家豪宅,说买就买,都不跟他报备一下的? 猫大爷当天晚上就委屈巴巴地被赶到书房睡自己去了。 白蓟暗搓搓躲在一边,先是美滋滋的欣赏了一番女婿被儿子赶出房门的可怜样儿,过了瘾之后,便一本正经地跑去安慰他:“没事!你这是第一次被赶出来吧?习惯了就好了。” 王鲲风一脸无语地看着老丈人,感情您老人家是被江爹爹赶出来的次数太多,都习以为常了? 这种经验有什么好习惯的? 话说回来—— “父亲,您会背着江爹爹藏私房钱吗?” “咳!胡说八道什么?咱们家可是你江爹爹管着银子的,我哪里有什么私房钱?”白蓟瞪了女婿一眼。 王鲲风撇撇嘴,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表情,一看就知道肯定藏了私房钱了。 “你啊!这就是刚成亲没有生活的歷练!”白蓟被他看得老脸一红,咳嗽两声,凑过去支招道,“这不叫私房钱,这叫以备不时之需。你想想,咱们男人出门在外,看到什么好东西想给家里人买一些带回去,总不至于还要先回去找他们要银子吧?不过你也不能就这么大喇喇地说是自己花钱买的,你可以说是临时看到好东西想买回来送给他们,但是手里没钱,便找旁人借了些银子嘛,到时候他们一高兴,给你的肯定比你买东西花的银子多!” “……原来父亲您的私房钱都是这么攒下来的啊。”王鲲风膜拜地看着自家岳父。 “都说了不是私房钱!只是你江爹爹怕我在外面没银子用……算了你还是在书房睡着吧!不许回去气着我家春笙!”白蓟拂袖而去。 猫爷只惋惜了几日,便顾不得自家河蚌的禁令了。 在看到自家河蚌带着几个小的,从一座高高的滑梯上以极快的速度瞬间沖入水中的时候,猫爷便发誓:再不能毫无原则地宠着他了! 简直是要造反了! 还怀着孩子呢,怎么可以从那么高的地方滑下来?
第217页 王鲲风当时就黑着脸,踩着膝盖深的河水,跑过去将自己河蚌捞出来抱回房间去了。 白春笙还沉浸在从大章鱼头顶沖入水中的刺激呢,冷不丁被人从水里抱起来,整个河蚌都有点懵。 “看什么看?快去试试那个蛇形滑道!”白箜已经有些通晓人事了,见自家大哥被王大哥抱走了,脸一红,急忙找了个藉口,将一脸好奇的弟弟妹妹拉走了。 章鱼水上乐园得到了白家几口的一致欢迎,沉稳如江泓,也忍不住借着照顾白笛的藉口跑去玩了几次蛇形滑梯,蜿蜒的滑梯一路从上面冲到水中,非常刺激,水又不深,担心小孩子冲击力太大撞着哪里,白春笙还特意命人在水底铺了厚厚一层草垫子,脚踩在上面软软的非常舒服,草垫子隔几日便会换一遍,反正这玩意儿便宜,就算把整个湖底都铺满也花不了几个钱。 白春笙自己就没那么幸运了,因为偷玩高空滑梯被霸道王爷发现,现在已经换成他自己被禁足在房间里了。 第99章 “凭什么不让我去玩水?”人就是这样, 有人关心爱护的时候就特别矫情,被自家霸道王爷以身体要紧的理由禁锢在屋子里, 不许去玩水上滑梯, 白王妃开始闹小情绪了。 “你乖,不是不让你去,你现下还怀着咱们的孩子呢, 等孩子生下来,我保证,给你在院子里造一个比这个更大的滑梯好不好?”霸道王爷耐心哄劝道。 他并不知道滑滑梯这种东西在现代是只有小孩子才喜欢玩的东西,不过,知道又如何?只要是他们家河蚌喜欢的, 哪怕是小孩子喜欢玩的他也照样能在家里造起来! 只不过,现在他家河蚌这身子, 可不能玩水上滑梯这种危险的东西。 “好哇!我就知道你心里只有孩子, 根本就没有我!”河蚌精开始无理取闹,还真别说,脾气烦躁的时候,找个人来无理取闹一番真是神清气爽啊。 霸道猫爷见苦口婆心的劝说无效, 咬咬牙,决定用实际行动彰显他一家之主的绝对权威! 别看河蚌嘴上嚷嚷得厉害,真论武力值,哪里是身经百战的猫妖的对手, 没一会儿便被兇狠的猫妖按在爪下,肆意享用起来。 刚在水里浸泡过的河蚌, 肉质尤其的鲜嫩可口,猫妖先是美美地舔了一遍,又慢条斯理地啃了起来,灵巧的舌头一遍一遍地滑过河蚌细嫩的肉,河蚌精被舔得直哆嗦,整个妖软倒在猫妖爪下。 然后,漂亮的章鱼水上乐园,就成为整个园子里白春笙唯一不可以去的地方了。没办法,面对猫爷严肃中带着强烈谴责的眼神,江泓与白蓟也有些怂怂的,他们夫夫俩一直都是佛系养娃,压根没有养胎这个概念,也就只有找到大儿子之后,因为儿子一直没有在他们身边生活过,这才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关系,而不是他们真的有什么独特的照顾孕夫的技巧。 这真是一个尴尬的误会。 不过,或许是为了弥补白春笙不能玩水上滑滑梯的遗憾,猫爷不久便表示,可以带他一起出海,和白家夫夫一起去那处海岛,寻找那个守着一座海中金矿的土豪鲨鱼精,一来换些未曾提炼的金矿原石,二来也趁机带着他家河蚌出海散散心。 河蚌阴沉了好几天的脸终于阴转多云。 只是—— “咱们就这么出去了,那两个内监怎么办?”白春笙问道。 “管他们的!本王闲来无事,带着王妃与两位岳父大人出海游玩,难不成还要带着他们?” “那倒是!”白春笙想想也是这么个道理,这次他们主要就是探路,能换回来多少金矿还两说,再说了,就算换回来了,到时候藏在船舱里,找机会让人搬下去藏起来就是了,到时候攒得多了,就说是新兵们出海寻到的,皇帝若是问起来,正好把那两个倒霉的内监推出去顶缸,就说他们俩贪婪无度,担心他们私下贪墨金矿,王鲲风才不得不将发现金矿这件事瞒了下来。 反正,白春笙相信,到时候只要皇帝有心,派人去那两个内监的家中查探一番,自然就知道他们所说句句属实了,那两个内监连出来监军都能趁机贪墨,平日里跟在皇帝身边,还不知道贪了多少呢,肯定一查一个准! 这黑锅他们背定了! 要出海几日,别的不说,粮食和一些必备的调味料肯定要准备好的,海上风浪大,虽然他们都是妖,但是,防寒保暖的衣服被褥也是要预备一些的,白春笙有了事情做,日子便不再难熬了,转眼便到了出发的日子。 两个内监听说王爷要带着王妃与岳父一家去海上游玩一番,不由得心下鄙视,心想果然不愧是没人教养的半妖皇子,这大好的机会,若是能亲手将这批半妖新军掌握在手里,即便没有皇位继承权,今后新皇登基,难道还敢不给他几分面子不成?他倒好,见新军营有他们两个营造看管,竟放心地拍拍手带着家眷出海游玩去了! 真是烂泥扶不上墙! 两个自恃“责任重大”的内监,自然不肯放下新军营的营造(贪腐)机会,跟着王鲲风这个没有前途的挂名亲王出海游玩,再说了,在军营他们是人人敬着的大爷,若是跟在亲王身边,哪怕他们是陛下亲自指派的监军,论身份也只是伺候人的奴才,好端端的谁放着大爷不做,上赶着去给人做奴才的? 双方假意寒暄了几句,一个说辛苦两位内监大人帮着监造新军营,一个便说王爷此行实在辛苦,趁着这几日天气晴好,带着家眷去海上游玩一番散散心也好,彼此都觉得对方很傻。 “那两个内监还真这么好说话?”直到船行出去很远,江泓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那两个内监不用说就知道是皇帝派来监视王鲲风夫夫的,怎么他们就这么出来了,也真放心不跟着他们? “他们不是好说话,是笃定了我不敢跑,毕竟,阿姌和三郎还在岸上呢,有皇帝的人严密看守,我怎么捨得丢下他们自己跑?”王鲲风冷笑一声,“再说了,跟着咱们出来,他们处处矮一截,留在军营,他们就是半个主子,谁敢不给他们面子?” “此话有理,算了,不管那两个阉人了,难得咱们一家人出来游玩,笙儿,等船过了这一处海峡,再往东不到一个时辰,有一处海底珊瑚群,那里有一种贝类非常肥美,咱们下去捞些上来,晚上吃你做的那个烧烤。” 自从上次吃过一次露天烧烤之后,白家两位爹爹就彻底爱上了这种新奇的吃法。 烤鱼什么的,其实他们从前也吃过不少,可是,像白春笙这样的,能把任何海中的鱼虾都能用不同的方式料理了拿来烧烤的,还真是第一次吃,不得不说,烧烤这种食物,不管在哪个时空都是很有群众基础的,最起码,为了出海这几日也有烧烤可吃,白家夫夫楞是扛了十个麻袋的上等木炭放到船上,就怕木炭太少,烧烤吃着不够尽兴。 白春笙很快就知道白家两位爹爹说的“很肥美的贝壳”是什么了。 “鲍鱼?!” “原来岸上的人叫它们鲍鱼吗?我们海里都习惯称唿它们为丑贝,你看它的贝壳是不是很丑?好像长满了苔藓的石头。”白蓟一脸嫌弃地将足有成人拳头大小的鲍鱼丢到甲板上。
第218页 白家夫夫俩在海中捕鱼的功夫都很好,一会儿功夫,便拿了小铲子在海底铲了满满两个网兜的鲍鱼,那鲍鱼个头极大,白春笙看着都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这么大的鲍鱼,在他从前生活的那个城市里都是按个卖的,还不一定有货,就这么一个就要三十多块钱,简直每吃一口都是软妹币的味道! 特别的奢侈! 而现在,看着被随意倾倒在甲板上的特大号鲍鱼,白春笙的内心已经毫无波动了。 有一对下水捕鱼如去自家菜地摘小葱的爹爹,何愁鲍鱼吃不到特大号? 将鲍鱼送上来之后,白蓟放下铲子,又拿了一把鱼叉下水了,腰间还别着一把小渔网,一炷香的功夫之后,白蓟再次从海中冒出头来,随身携带的小渔网已经装得满满当当了,都是各种好吃的鱼虾,有的被直接活捉了丢在网里,有的被鱼叉叉中,鲜血淋漓地在网里挣扎着,弄得大船附近的海面都被鲜血染红了,不过奇怪的是却没有食肉类海鱼闻着血腥味凑过来。 这不科学啊! 白春笙忍不住把心里这个疑惑问了出来。 没想到这句话一问出来,江泓与白蓟的眼圈瞬间就红了,江泓更是不顾身上还滴答的海水,扑过来一把抱住了白春笙,眼泪忍不住地就落下来了。 这、这是什么情况? 白春笙一脸懵逼。 良久之后,他才无语地得知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常年生活在海中的水妖们,为了防止自己生下来的小妖会不小心被别的肉食类海鱼吞掉,通常会去深海寻找某种海怪的骨头,碾碎后加到食物里给小妖们吃下去,吃个几次,小妖们身上沾染了海怪的气息,寻常的食肉类海鱼便不敢近身了。 白春笙在很小的时候就与他们走散了,不曾有父母在身边照顾,自然也没人去给他寻海怪的骨头,想到儿子竟然连这个最基本的生活常识都不知道,夫夫俩简直自责极了。 “这有什么好难过的?我从前生活在河里,也没有什么厉害的食肉类大鱼,自然不需要吃那个什么海怪的骨头,不过,爹爹们若是实在不放心,等有机会遇到那骨头,带两块回来我吃下就是了。”白春笙楞了楞,哭笑不得地安慰道。 白家两位爹爹这是关心则乱了,那法子只是为了保护初生的小妖不被误吞的,他现在已经成年了,又不傻,发现有厉害的大鱼过来了,难道不会跑吗? “等下次遇到老鲨,我问问他哪里能寻到,爹爹去寻些与你吃,对了,还有你肚子里的小崽子,也要多备着些呢。”白蓟假装去整理渔网里的鱼虾,不好意思让儿子看到他哭出来的怂样。 那海怪的骨头并没有那么好找,上古的海怪在海中死亡之后,也不会有人帮忙掩埋,落入海底,肉身被鱼虾啃食殆尽之后,遗骸散落海底,被海底的洋流卷着散落各处,也只有那些经常在深海区生活的大鱼妖才知道哪里能寻到。 “好了,不说了,我有你们护着呢,又不下海捕鱼,哪里会遇到什么厉害的大鱼?你们快去洗个澡换身干净衣裳,回来好吃烧烤。”白春笙笑着将他们俩往船舱推,看着他们进去了,这才招唿着他家猫爷和三个小傢伙一起来帮忙处理海鲜。 鲍鱼养在清水里,要烤的时候现吃现撬,就是吃个新鲜。手掌大小的海虾抽掉虾线,用竹籤子串起来,放在一边备用,那条大鱼被猫爷剖开,内脏掏出来直接丢到海里餵鱼去了,大片厚实的鱼肉被白春笙片成巴掌大小的鱼片,准备待会儿做个烤鱼片,又留了一些鱼片准备做个鱼片粥,鱼骨头个鱼尾巴一起丢到大锅里煮鱼汤,光吃烧烤会比较腻,到时候可以喝些鱼汤。 还有几只餐盘大小的螃蟹,白春笙算了算发现一人一只不够吃,索性切块做了一个香辣蟹,香辣蟹炒香不久,白家两位爹爹就换了干净衣服出来帮忙了。 白春笙只取了足够他们一家人吃的量,还剩下许多海鲜,都让人拿下去放到厨房里了,到时候做了菜船上的人都能跟着吃顿好的,也免得只有他们自己吃独食尴尬。 红彤彤的炭火炉子被点燃了,这炉子是他家猫爷特意命人定做的,按照白春笙画的草图,做成了后世烧烤架的模样,下面还有一层活动的铁盒子可以将炭灰接住,用完了抽出铁盒子将炭火倒出来,洗干净再放回去,十分方便。 白春笙先拿了一个铁丝网出来放在上面,王鲲风和白蓟熟练地在一边撬开了鲍鱼的壳,江泓帮着将早已准备好的调味料和姜丝挨个放上去,白春笙负责烤,没一会儿第一批鲍鱼就烤好了。 将烤好的鲍鱼用铁夹子夹出来,又放了需要烤制比较长时间的鱼片上去,一家人嘻嘻哈哈地围坐在一起,开始品尝烤鲍鱼的美味。刚撬开的鲍鱼还带着鲜美的汁水,快速烤制后,外面浸润了调味料的香味,吃到嘴里,里面却还残留着野生鲍鱼的鲜美滋味,实在是令人停不下口。 将鱼片翻了个面儿,刷了些酱料继续烤着,一边的烤大虾也可以吃了。一家七口人就这么吹着海风,一边烤一边吃,脚边的鲍鱼壳堆了一地。 这手掌大小的鲍鱼壳白蓟本想直接丢到海里去的,白春笙却不肯让他丢,说是山人自有妙用。 等到海鲜吃得差不多的时候,白春笙挑了几个个头较大的鲍鱼壳,挨个放在铁丝网上,然后每个壳里面打了一个新鲜鸡蛋上去,又将提前备好的老姜末挨个撒上去,等到鸡蛋表面的蛋白开始凝固的时候,拿筷子在凝固的蛋白上戳几个洞,舀了满满一大勺红糖盖上去,一边放一边解释道:“晚上吃了这么多海鲜,怕肚子里受凉,这样弄个姜糖鸡蛋吃吃可以暖胃驱寒。” 众人还是第一次见到鸡蛋还有这样的吃法,闻着空气里姜丝混合着红糖,被炭火灼烧后的奇异焦香味,竟然觉得味道还不坏,吃到嘴里之后更是惊艷无比! 有鲍鱼壳做底,下面一层蛋白被烤得微焦,融化后的红糖汁和姜汁浸到里面,给那层焦煳增加了一股独特的香味。被蛋白包裹在里面的蛋黄却是刚好凝固,吃着软软的,吃完之后,满嘴都是红糖和姜丝的味道,小腹果然暖唿唿的十分舒服。 “往年咱们白水煮的那些鲍鱼真是白糟蹋了!”一口气吃了三个鲍鱼壳烤鸡蛋,白蓟砸吧着嘴巴惋惜道。 “没想到这吃完的鲍鱼壳还有这样的妙用!”江泓也嘆息道,这样的吃法不但味道好,而且对身体也很好,实在是值得推广一番! 夫夫俩对视一眼,已经开始琢磨着,可以用这个新奇的烹饪方法,从那些喜欢美食的海妖手里换些什么好处了,甚至于还可以从岸上代购些老姜和红糖卖给那些海妖。 大船在海上慢悠悠地行驶了足足三日的功夫,才找到了江泓与白蓟所说的那处海岛。 只是,那海岛四面都是暗礁,大船无法靠岸,一家人只能让其他人在船上等着,顺便看着大船,自己拿一块小舢板拖了要拿去和鲨鱼精交换的东西,另一块小舢板上则放了烧烤的傢伙和一袋子木炭、调料若干,蹚着水便一路往岛上走去。深一点的地方便直接游过去。
第219页 “老河蚌?你怎么过来了?赫!还带了一只猫妖?”远远地,一个洪亮的嗓门大声叫嚷道,就差说他家白爹爹故意搞事情了。 不过想想也是,到一条鱼家里做客,招唿都不打一声,就带了一只猫过来,想想动机都有些可疑啊…… 鲨鱼精在打量他们一行妖的时候,白春笙也在打量他。 这鲨鱼精人形很高,乍一看差不多能有两米一了,不愧是海中霸王,一身的腱子肉,单独看身材倒是个勐男,可是,视线再往上,白春笙就有些无语了。 如果说鲨鱼精脖子以下威武霸气的话,那么,脖子以上的长相就有些一言难尽了,尖尖的脑袋,一对三角眼,塌鼻樑,一张嘴巴倒是很大,说话的时候隐约可以看到里面森白的大白牙,实在是可惜了他那副好身材! “老沙你不去打渔,好好的捞这些水草做什么?对了,我给你说啊,我找到我家大郎啦!春笙,快过来见过你沙伯父,你沙伯父乃是远近闻名的出手阔绰,你多说几句吉利话,见面礼少不了你的!”白蓟笑眯眯地将白春笙往前推了推,想了想,又把王鲲风拉出来补充介绍了一句,“这是我家大郎的夫婿,当今天子的亲生儿子,平海亲王。” “你小子可以啊!一眨眼都变成皇亲国戚啦?”那鲨鱼精这会儿倒是不怕王鲲风是个猫妖了,稀罕地看了他好几眼,活得亲王他倒是第一次见到,据说岸上的皇亲都过得特别奢靡,想来手头也有不少好东西可以拿来交换的吧? “嘿嘿~谁让我家大郎讨喜呢?长得又俊俏,咱们海里这么多海妖,你数数看有几个王妃?”白蓟得意道。 “那倒未必……”白春笙默默想到,据说海里有海龙王,那海龙王不就是海里的皇帝?龙王的妻子,应该都算得上是海里的皇后了吧? 不过,看到白爹爹这么得意,他默默把这句吐槽吞到了肚子里。 那鲨鱼精也是个有来歷的,据说他的父亲曾经得了一位在海上云游的高人点化,高人便给他们家选了这个“沙”姓,白春笙无语半晌,觉得那高人可能就是懒,所以才让一条鲨鱼姓了沙,没毛病,非常符合懒癌晚期症状! 他们老沙家传到他这一代,就剩下他一根独苗,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得了高人点化,鲨鱼精一家的修为倒是一代比一代强了,不然他一个妖也没办法占据这么大一座藏了金矿的海岛。只可惜他们老沙家祖辈都埋在这海岛附近,祖上传下来的的组训,丢了什么都不能丢了这座岛,因此上回听白蓟说想从他这里换些金矿的时候他才那般犹豫。 如果只是少数几块金矿的话倒也无所谓,反正他也经常捡了海底散落的金矿石跟这只河蚌换取岸上的生活用品,但是要他挖矿就不行了,那等于是挖他家祖坟啊! 不过他跟这河蚌好歹也有十几年交情了,河蚌精平日里替他们这些宅在岛上的海妖们做代购也大方,从不狮子大开口的,他既然都带着家里人过来了,鲨鱼精觉得自己不太好意思把人丢这里不管,只能捏着鼻子请人上岛做客去了。 至于见面礼什么的,他十分光棍地表示自己是出来捞海菜的,浑身上下就套着一个鱼皮短裙,根本没地方装什么见面礼。 “沙伯父,您这捞的是什么海菜啊?好吃吗?”白春笙见气氛有些尴尬,便指着那鲨鱼精抱在怀中的一大团海草问道。 “这就叫海菜,我捞回来打算烧汤的。”鲨鱼精干巴巴地解释道。他们鲨鱼也不能每天都吃鱼虾,有时候也要适当吃些海草改善一下肠胃,不然容易便秘什么的,不过,这个就不好跟他们晚辈说了。 白春笙看了看那海草,心里琢磨着待会儿要不要讨一些来,试着做一道凉拌海草尝尝,其实这种海草剁碎了和虾仁一起做馅儿,汆丸子或者包馄饨或许也很好吃…… 一路想着菜谱,众人终于走到了海岛沙滩上。 沙滩上到处都是正在产卵的海归,简直无法下脚,还有盘旋在他们头顶上,伺机想要啄食出壳的小海龟的各种海鸟,鸟粪噼里啪啦地从天空往下掉,白春笙胳膊上不幸被鸟粪砸中,顿时一阵噁心。 第100章 鲨鱼精也被这些随地大小便的扁毛畜生烦的不行, 随手在沙滩上捡起几块石头,也不看准头, 直接往鸟群里打过去, 他力气大,出手速度又快,有几只鸟没来得及逃走, 被他打个正着,头一歪便从天上掉下来了,摔在沙滩上挣扎了几下,断了气。 “你们一家难得来我家做客,也没什么好招待的, 今日我吃素,你们便吃这烤鸟吧。”鲨鱼精走过去将几只断气的鸟捡起来, 拎着就往前走去。 从居住地的选择就可以看得出来, 鲨鱼精一家肯定世代都遗传了懒癌这种绝症,饶是沙滩上又是乌龟又是海鸟的这般嘈杂纷扰,鲨鱼精还是义无返顾地将巢穴安置在了距离沙滩不远(步行绝对不超过两分钟)的一处简陋石屋内。 这石屋的搭建工艺简直糙得没眼看!大块的石头被粗暴地堆叠在一起,勉强垒起了一个好像洞穴一样的石屋, 外面用石头混合着海泥贝壳海草之类的煳了一堵墙,墙的背风处安了一个简单的灶台,这里应该就是鲨鱼精平日做饭的地方了。 看着用贝壳做成的“碗碟”,白春笙陷入了沉默。 没法儿寒暄下去了。 不是说这鲨鱼精很有钱吗?脚底下就是一座金矿山, 竟然把日子过得这般寒酸? 白春笙都替他脸红! 这简直是丢了他们富二代的脸面啊! 他要是能脚踩一座大金矿,不说置办一栋豪华大宅吧, 起码也得养几个下属或者侍从什么的,给自己打打下手,收拾一下宅子,也不至于连捞一把海草也得亲自下水吧? 他活了两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有土豪把日子过得这么惨的。 鲨鱼精总觉得白春笙这个“世侄”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奇怪,不过,他眼睛向来视力不太好,兴许是迎着阳光看错了也是有的,看了看白家七口人,鲨鱼精默默心塞,根本不想给这么多人做饭,可是人家又是客人,想了想,从旁边的大水坑里捞出来两条半人长的大鱼—— “对不住了老白,今儿个我吃素,不能陪你们吃荤啦,这鱼你们自己看着做,柴火油盐什么的都在灶台上,家里没有麦面了,还有半袋子糙米,你们要吃便自己煮了吃吧。”鲨鱼精说完这些,想了想,又将那几只刚打死的海鸟拖了过来,“还有这个,烤熟了,蘸着盐巴吃很好吃。” 说罢,就拿起一边充当洗菜盆的石盆,自顾自地去收拾刚捞回来的那些海草去了。那海草也不知道他怎么摘的,里面混了许多杂质,有细碎的珊瑚,还有许多贝壳泥沙之类的,只怕挑拣真的要耗费许多时间。 不过白春笙也没指望让这鲨鱼精帮他们这么多人做饭,捲起袖子看了看灶台上的调料,发现真的只有一些豆油和盐巴,顿时黑线了一下,从密闭的陶罐里取出了他们自己携带的调味料,这种调味料是他特意为出门办事定做的包装和配方,有专门的烧烤配料、烧烤蘸料、烧烤酱,还有做麻辣香锅的调味料,都用一种防渗漏效果很好的叶片包好了,一份一份地塞在密封的竹筒里,要吃的时候根据需要单独拿几份出来,剩下的也不会弄散了,十分方便。
第220页 吃过几次烧烤之后,现如今全家人的配合已经很默契了,见儿子在一边做下厨前的准备,江泓与白蓟很自觉地摸出了杀鱼刀,拖了那两条大鱼和几只海鸟,跑到一边的水坑去杀鱼宰鸟,杀鱼还好说,都是做熟练的,不过这海鸟身上的绒毛特别多,处理起来就非常麻烦了。 白春笙把东西都准备好,放了两半锅的水给他家猫爷煮沸了,原本打算拿来将鲨鱼精家里的餐具都消消毒呢,结果就看到家里两个爹在那儿一脸苦大仇深地给海鸟拔毛,那绒毛又软又细,一拔就断,简直令人绝望! “噗嗤~” 白春笙忍不住笑喷,走过去将那几只海鸟接过来,让爹爹们帮忙去海边捞些可吃的贝壳回来。自己拿了海鸟过去,就着刚烧好的沸水,将海鸟身上的毛烫了一下,趁着余温快速拔毛,剩下的一些细碎的绒毛他也懒得处理了,干脆直接将拔了毛的海鸟凑到火堆边,火舌舔过,上面的绒毛瞬间被烧没了。 这海鸟看着和野鸭差不多大,处理干净外面的毛之后,白春笙挨个将海鸟剖开,里面的内脏他不认识也不太敢吃,就都掏出来放在一边,准备待会儿拿来做钓鱼的鱼饵,又调了半盆酱料,均匀地给海鸟腌制起来,这样待会儿做焖海鸟的时候就能更入味了。 那两条大鱼爹爹们已经杀好,还贴心地帮他切成了大块的鱼肉,他拿了两块过来,切成巴掌大、一指宽的鱼片,也丢到另外一个石盆里用调料腌起来,剩下的鱼肉、鱼骨和鱼尾都被他指挥着猫爷切成大块,热油锅,下酱料,直接做成了满满一大锅的红烧鱼块。 另外一口锅里,白春笙淘了些糙米,加入清水,将腌制好的鱼片均匀地摆放在糙米上,盖上锅盖准备煮一锅鱼饭,这鱼饭的做法他是参照了皇室御用的祭品的做法,不过,调味料却是他自己重新搭配的,还特意加了不少豆油和腌好的鹅油进去,煮出来的鱼饭油润喷香,带着鱼肉的鲜美,非常好吃。 趁着煮饭的功夫,白春笙跑去附近摘了一些新鲜碧绿的芭蕉叶回来,用芭蕉叶将腌好的海鸟一个一个包裹起来,拿结实的青草捆了起来,仿照着叫花鸡的做法,给这几只海鸟焖了起来。 鲨鱼精一直在一边偷看。 鱼饭的香味从锅里飘出来的时候,他就后悔了。 早知道这位贤侄做菜的手艺这般好,他为什么要说自己今日吃素? 看着手里索然无味的海草,鲨鱼精瞬间胃口全无。有心想去讨要一些尝尝,又想起自己方才因为懒得给这么多妖做饭,随口说自己今天吃素的事,实在是抹不开脸面在小辈面前出尔反尔。 白春笙早就察觉到了鲨鱼精坐立不安的样子,心下暗笑,他今天特意做了香味扑鼻的鱼饭,就是想看看这位世伯是不是真的茹素,现在看来,吃素不过是懒癌犯了而已。 想到这里,白春笙又故意装作试菜的样子,掀开了另外一口锅的锅盖,里面赫然是满满一锅的红烧鱼块,浓油赤酱的,隐约可见嫩白的鱼肉,一股浓郁的酱香味,夹杂着鱼肉的鲜美扑面而来。 鲨鱼精默默吞了吞口水,看了看手里乱糟糟的海草,顿时一阵心塞。 “哎呀好香!笙儿你又做了什么好吃的?”江泓与白蓟拎着採挖来的贝壳闻着味道就回来了。 “沙伯父家里只有些糙米了,我想着咱们人多,干脆焖一锅鱼饭,又做了一锅红烧鱼块,到时候可以做个盖浇饭吃,对了,那几只海鸟我腌好了给焖在火堆下面了,等吃完饭就可以吃了,就是还缺一道汤,爹爹你们海贝挖来了?” “挖了一些,你说不要个头太大的,我们特意挑了这种带花纹的小贝壳,你看看成不成?”白蓟解开渔网,白春笙凑过去一看,顿时乐了。 “太好了!这是花蛤,咱们待会儿就做个花蛤海草汤吧。正好伯父那边还有许多海草。”白春笙默默在心里擦了一把冷汗,心想终于把话题强行扭到这里了,“沙伯父,您看我做菜也没什么成算,一下子做了这么多,我们几个只怕是吃不完,要不您改日再茹素?今日便陪我们吃顿便饭成不成?” “也罢!老白难得带你们全家过来,那我改日再茹素吧,这海草你拿去,看着做那个什么汤好了。”鲨鱼精痛快地将整理好的海草递给了他。 让他一个人在一边啃草,眼睁睁看着旁人大鱼大肉,这画面真是想想都惨绝人寰好不好? 江泓与白蓟挖来的花蛤,被白春笙洗干净倒入大锅里煮到开口之后,用凉水淘洗了两次,将里面的贝肉挖出来,和海草一起煮了一个鲜美的花蛤汤。 宛若餐盘大小的石碗一字排开,下面是半碗热腾腾的的鱼饭,鱼饭上面铺着一层厚厚的红烧鱼块,白春笙还单独拿了一罐拌饭酱出来,说是要吃辣的自己看口味加。 鲨鱼精迫不及待地捧起石碗,先拿筷子夹了一块红烧鱼塞到嘴巴里,这种海鱼是他特意抓来养在池子里的,有时候犯懒不想下水抓鱼,就会抓一条煮来果腹,鱼肉鲜美,几乎没有鱼刺,没想到红烧之后味道竟如此鲜美! 鲨鱼精不知不觉就吃光了上面一层红烧鱼,这时候,下面的鱼饭已经浸满了红烧的汤汁,扒拉一口塞到嘴巴里,米饭里面还能吃到鱼肉,腌制过的鱼肉吃着有一股菌菇的香味,约莫是酱料里加了野生菌菇的缘故,还有晒干后炸过的鱼皮,十分的有嚼劲。 “老白你不厚道!上回你替我买的那种酱料比这个差远了!”狼吞虎咽吃掉了满满一大碗盖浇饭,鲨鱼精不满地叫嚷道。 “老沙你煳涂了!上回那酱料是我从别处替你买的,这回你吃这个,那可是我家大郎亲手调制的,外面都没得卖!也就是咱们关系好,换成旁人,我还捨不得让大郎给你吃这种酱料呢,你知道这酱料多珍贵吗?光是里面那野生菌菇,都是派了好多人去深山採挖的,而且每年就那么短短一个月才能採到那种菌菇,我家大郎好不容易凑了这么点,我自己都捨不得经常吃呢。”白蓟一副奸商嘴脸炫耀道。 鲨鱼精:“……”呵呵,有儿子了不起哦?你等着!我早晚也要生个会做菜的儿子! 想罢,气愤愤地又去盛了一大碗鱼饭,盖在鱼饭上面的红烧鱼块都快满出来了。 白春笙偷笑一声,拿小一点的石碗给他盛了一晚花蛤汤,怕他吃太快噎着了。 那花蛤汤看着平平无奇,偏偏吃了红烧鱼块之后,加了海草的花蛤汤清淡爽口,能很好地中和口腔里的油腻感,鲨鱼精本是照顾到白春笙的面子,意思意思喝了一口花蛤汤,没想到端起碗就停不下来,一口气喝光了一整碗。 简直越想越气! 那老河蚌何德何能,竟能生下这么好的儿子?! 一锅鱼饭八个妖吃,很快便吃完了,白春笙也猜到鲨鱼精要是和他们一起吃的话这么点饭菜肯定不够,估摸着他们吃个八分饱了,放下饭碗,和他家猫爷一起将埋在火堆下面的烤海鸟挖了出来,敲掉外面一层烧硬的泥巴,拨开芭蕉叶,一股奇异的香味扑面而来。 鲨鱼精愣住了。 他觉得自己或许应该转变一下思路,现在嫉妒人家有个好儿子也没用了,就算他立刻找个妖生孩子,等到自家孩子长到能颠勺做饭的年纪,他怕是牙都掉了。
第221页 看了看旁边据说是白春笙夫君的猫妖,鲨鱼精很认真地在心里琢磨着自己挖墙脚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若是能有这般好手艺的伴侣,别说他了,今后他们的小崽子也会跟着有口福的啊,而且小崽子还可以跟着白春笙学一手做菜的好手艺,那岂不是他们老沙家祖祖辈辈不擅烹饪的魔咒就要被打破了? 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猫爷浑然不觉有妖想要挖自家墙角,抓了半只烤海鸟,将肉质最细嫩的腿肉、翅膀肉拆下来,放在芭蕉叶上递给他家河蚌,自己则抓着剩下的肉大口吃了起来。白春笙笑了笑,没有拒绝,拿了一根腿肉慢慢吃了起来,其实他已经差不多吃饱了,不过,这可是他家猫爷从嘴里省下来给他吃的,他不吃,难道便宜了别人? 吃饱喝足,三个小的已经有些昏昏欲睡了,江泓与白蓟借了鲨鱼精家里的地方,将三个小的安顿下来,这才坐下来,喝着白春笙煮的茶,商量起这次来要办的正事。 “不是说了金矿不能挖?这下面埋葬的都是我老沙家歷代祖宗,我总不能挖我自家祖坟吧?”鲨鱼精表示他可是接受过凡间文明薰陶的妖,不是没有见识不开化的野生妖,别妄想用些小恩小惠收买他。 “伯父言重了,咱们两家什么关系啊?我怎么可能做出打扰伯父家祖先安眠的事情呢?”白春笙急忙解释道,“是这样的,侄儿如今遇到了一些麻烦,需要一些不曾熔炼的金矿原石救急,不需要太多,有个四五百斤便足够了。” “四五百斤?”鲨鱼精沉吟道。 这么点金矿石倒是不难,他这海岛附近的海底有许多散落的金矿石,只需要下水去捞一些上来就能凑够这个数了,可是,金矿石可是很重的,又要耐心寻找,若是拿一般的米粮来,那他可不换! “伯父您看这样如何?方才侄儿见您很喜欢吃那红烧鱼还有烤海鸟,我这里恰好带了些各式酱料,这酱料都是按照烹饪方法的不同提前调配好的,做菜的时候直接放进去就行了,十分方便。” 鲨鱼精闻言眼前一亮:“怎么换?” “一罐酱料换一斤矿石。” “才一罐?”鲨鱼精顿时有些不满了,要不是还惦记着挖猫妖墙角,这会儿以他往日的脾气只怕早就翻脸了。 他也不想想,人间素来讲究辈分,他与白春笙的爹爹同辈,白春笙都开口唤他伯父了,他们两个从一开始在辈分上就完全不可能了,没听说这天底下还有侄儿嫁给自家伯父的…… “您别急啊,这外面看着就是一罐子,其实里面单独包装的酱料足有三十包,您一天吃一包的话,这一罐子就能吃一个月啦!一个月才花一斤矿石的成本,就能吃到好吃的红烧鱼和烤海鸟,您看这买卖是不是很划算呢?”白春笙笑眯眯地解释道。 他才不会告诉鲨鱼精,一天一包调味料什么的那是人类的饭量,按照这位伯父的饭量,这一罐子只怕不到一个礼拜就吃完了,不过,到时候他若是找自己兴师问罪,他完全可以把责任再推回去,反过来指责他口味太重、不利于身体健康嘛。 “这样啊,那行!这买卖我做了!”鲨鱼精一听这么一罐子调味料可以吃一个月,那么就是说他连续吃一个月好吃的红烧鱼才不过花费一斤矿石的代价,这买卖划算啊!不过—— “这海岛下面的矿石不能动,我得去附近海底给你们寻找矿石,可能需要两日时间,你们可等得?” “等得的,伯父您尽管去忙,这两日您的三餐侄儿定给你置办妥当,不让您费一丁点心。”白春笙连忙殷勤道。只要这鲨鱼精肯跟他们做买卖,哪怕他们稍微付出多一点呢,不用打仗就是最大的收穫了。 再说了,白春笙在腹内偷笑一声,他们家的特制烧烤酱有多容易上瘾他是知道的,这鲨鱼精若是吃惯了他家的烧烤酱,只怕天底下再也没有哪家的酱料能入得了他的眼了,到时候他若是想吃他家的烧烤酱,说不得,只能捏着鼻子跟他继续交换矿石了。 鲨鱼精一听白春笙连着两日的饭菜都包下了,顿时大为满意,当天就下海去寻找合适的金矿石去了,咳!顺便去海底看看有没有什么自己喜欢吃的海产,趁着会做菜的小河蚌精在,让他做给自己吃!定然比他自己水煮的好吃! 看着鲨鱼精跑去寻矿石了,王鲲风便与白蓟重新拉着小舢板,回大船上去,又拉了些生活所需的东西过来,江泓与白春笙带着睡醒后满血復活的三个小的一起,在岛上的岩石间寻找着鸟蛋,顺便又採挖了许多蛏子、藤壶、海虹、辣螺等小海鲜,这些玩意儿肉没有多少,但是相比于肉多的大鱼来说倒是别有一番鲜美滋味。见到海滩上有被海水沖刷上来的海带,白春笙又捡了些回来准备做个凉拌海带。 这岛上的海鸟非常多,大大小小的岩石峭壁间到处都是鸟窝,江泓与白春笙每个鸟窝拿两个,没一会儿也凑了一篮子,江泓自从上次吃过鲍鱼壳烤的鸡蛋之后便爱上了这种小食,只可惜船上带的鸡蛋不多,还要供应白春笙这个孕夫,他们夫夫都捨不得吃太多,现在好不容易看到这么多鸟窝,若不是白春笙坚持不能一锅端的话,他都恨不得拿几百个鸟蛋回去过瘾了。 三个小的从前在自己家都没挖过岸边的贝壳(主要是没想到这玩意儿这么好吃),这会儿说是给爹爹和大哥帮忙,实际上却是玩得乐不思蜀,见他们玩得高兴,白春笙也不想扫兴,便让他们继续在那儿挖贝壳,自己在岸边将採挖出来的贝类分门别类整理好,放在不同的容器里,这样待会儿做菜的时候就可以直接拿来用了。 其实这些小海鲜混着做也可以,不过不同的海鲜煮熟的时间不一样,白春笙担心三个小的吃了不熟的贝壳,万一有什么寄生虫没有烧死就麻烦了,索性就费点心把这些小海鲜分开了做,反正他现在别的不多,就时间最多。 “嚯!怎么捡了这么多鸟蛋?晚上烤鸟蛋吃吗?那你们等着,我去寻些那个鲍鱼回来,那个壳烤蛋好吃!”白蓟见到那满满一篮子各种花色的鸟蛋也非常开心,烤鸟蛋什么的最好吃了! 江泓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多挖点大个的鲍鱼,这岛上鸟蛋还有许多。我看那沙地里还有许多乌龟蛋,也不知道那乌龟蛋能不能烤来吃……” 白春笙无语地看着自家两个馋嘴爹。 他就知道,这一篮子鸟蛋最后肯定要被送上烧烤架的。 看着依旧毫无所觉地在他们头顶聒噪的海鸟,白春笙默默替它们点了一排蜡:别在外面傻嗨了,赶紧回窝看好你们的崽子吧!不然再过两天,白家几口人非得将这岛上的鸟蛋给吃绝种不可。 第101章 鲨鱼精卖力地在海底寻了大半天金矿石, 等到他拖着几十斤矿石上岸的时候,远远地就闻到了从自家厨房传来的烤鸟蛋的奇异香味。 将找来的矿石用力甩到肩膀上, 鲨鱼精扛着矿石快速往回走, 越靠近那味道越是浓郁诱人,到最后都忍不住小跑了起来。 “沙伯父您回来啦?嚯!这才半日光景,就找到这么多矿石啦?”白春笙看了看鲨鱼精从肩膀上卸下来的大块矿石惊讶道。
第222页 “那是!”鲨鱼精仿佛想到了什么, 不无得意地显摆道,“我这岛上风水好,崩掉的石头海浪都沖不走,都在海底存着呢,就是和其他石头混在一起, 找起来麻烦些。” “那是因为岛外都是一圈一圈的珊瑚礁,海浪就算想捲走这些海底的矿石, 也要被那些珊瑚礁群给拦住吧?”白春笙无语腹诽, 面上却一脸佩服地连连点头。 “你做的什么菜这么香?”耐着性子寒暄了两句,鲨鱼精终于将话题转到了自己最感兴趣的部分,一对三角眼目光灼灼地盯着在烤架上刺啦刺啦冒着泡的大贝壳。 “哦,这个啊, 方才侄儿不是说这几日伯父的饭菜都由侄儿包了吗?我看着附近海里的鱼虾伯父定然都吃腻味了,便想着做些新奇的小吃食来给伯父尝尝。这是烤出来的鲍鱼,伯父先将里面的鲍鱼肉吃掉,然后咱们再用这鲍鱼壳拿来烤鸟蛋, 方才父亲还从船上带了些麦面过来,晚上我用这些贝肉给伯父做个烩面尝尝。” 白春笙一面说, 鲨鱼精一面流口水,盯着烤鲍鱼的眼睛恨不得黏在上面:“烤好了吗?” “可以吃了。”白春笙拿了竹制的夹子,夹了两个烤鲍鱼放在盘子里,鲨鱼精迫不及待地夹起里面的鲍鱼肉凑到嘴边咬了一口,顿时烫的龇牙咧嘴,却又捨不得嘴里的那股子鲜美,满头大汗地吞下去一块鲍鱼肉,又忍不住去吃下一个。 江泓与白蓟早就吃过好几次烤鲍鱼了,经验丰富,拿起来先不急着吃,稍微晾凉一下再一口吞下,吃的就是鲍鱼肉饱满的肉质。 等到他们将鲍鱼肉吃完之后,白春笙将各自吃剩下的鲍鱼壳重新回收,挨个在里面打了三个鸟蛋,这次他有了经验,除了鸟蛋之外,还撬了几个辣螺、花蛤肉放在上面,再加入姜丝、蒜末和烧烤酱,鲨鱼精在一边看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他要是早知道这小小的鸟蛋能做出这般美味,定然不会吓跑那些来岛上筑巢产卵的海鸟了。真是追悔莫及! 烤鸟蛋的速度很快,打下去不到一分钟就能吃了,而且操作简单,众人看过一次,接下来便等不及他帮忙,自己拿着自己吃空了的贝壳,在那儿兴致勃勃地烤了起来,烧烤就是这样,自己动手烤的怎么都好吃。 见他们自己玩得开心,白春笙又拿了些调味料,做了一大盆麻辣海虹、爆炒辣螺、蒜烤蛏子、清水煮藤壶,又做了一大盆凉拌海带丝,拿备好的花蛤肉和其他贝类的肉一起,先下油锅酱炒之后红烧,最后将煮到半熟的面片倒进去,做了一个贝肉烩面。 鲨鱼精在一边看得十分纠结,这么多好吃的,他都不知道该先吃哪个了。 不过,他并没有纠结太久,烩面煮熟后就要立刻吃掉,不然就会煳掉,白春笙拿出石碗来给每人分了一份,分量不多,恰好可以稍微填饱一点肚子,晚上他准备的大多都是吃得费力却没有多少肉的贝壳类,对于鲨鱼精这样大食量的海妖来说塞牙缝都不够的,因此他特意先将烩面做了出来,先吃了主食,肚子里有了点东西垫着就不太饿了,接下来才能慢慢品尝小海鲜的独特滋味。 鲨鱼精吃烩面的时候很爽,可是,吃小海鲜的时候就有些嫌弃了:“这都是壳,哪里有肉?” “你不吃啊?那你抓鱼去,抓来自己烤,这里不是有烧烤酱?”白蓟见他一脸嫌弃的样子,顿时不满地将原本摆在鲨鱼精面前的一盘麻辣海虹拖到了自己面前。 他从前也嫌弃这些东西壳又厚肉又少,没见到家里三个小的从来都没有挖过贝壳?那是因为在江泓与白蓟的育儿经里,贝壳类都不在他们家的食谱里面的,当然了,现在他可不这么想了,别看这贝壳肉少,肉少也有肉少的滋味呢,啧!只可惜今日忘了带些酒过来,这些辣椒炒的贝壳可都是上好的下酒菜。 “谁说我不吃了?”鲨鱼精恨恨地将那盘麻辣海虹又拖回到自己面前,伸出筷子便夹了一个,下锅爆炒又经过焖烧的海虹完全张开了贝壳,淡黄色的贝肉露出来,一口就可以吃掉一个,沾染了辣椒、蒜泥和红烧酱浓郁香味的海虹肉味道非常之好,鲨鱼精吃了一口就放不下了,一个接着一个地吃了起来。 猫爷见这只鲨鱼精在那儿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自家河蚌的厨艺,心里早憋着一股子气了,只可惜他也知道,他家河蚌之所以这么小意殷勤地拿美食勾着这只鲨鱼精,归根结底还是为了让他能在皇帝面前交差,饶是如此,见那鲨鱼精一个劲儿地挑着肉最大的海虹在那儿吃着,猫爷还是忍不住伸出邪恶的筷子,眼疾手快地夹了底下几个最大的海虹,若无其事地放到了自家河蚌的碗里。 白蓟也有样学样,他不但给江泓夹,还给家里三个小的夹菜,鲨鱼精一个妖哪里拼得过这么多妖?没一会儿装着麻辣海虹的大碗就空了,只剩下两三片空空的贝壳,凄凉地躺在浅浅的汤汁里。 “没了?”鲨鱼精悲愤异常。说好的寻找矿石这两日管吃管喝呢?妖与妖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呢? “还有这个。”白春笙嘴里塞了一块肥肥的海虹肉,顺手将摆在他面前的一盘蒜烤蛏子推了过去。 “这是什么怪东西?软乎乎的好像虫子一样?”鲨鱼精嫌弃地拿筷子头戳了戳蛏子那软软的白白的贝肉,认真考虑着要不要吃这虫子一样的东西,虽然蒜泥烤出来的味道确实非常香,但是这叫做蛏子的贝壳,外形看起来真的让妖毫无食慾啊! 还没等他纠结完,再一次的,白家几口人的筷子,以寻常人类难以企及的速度飞快地瓜分着盘子里为数不多的蒜烤蛏子,一眨眼间,石碗里的蛏子就只剩下瘦小的几个了。 鲨鱼精:“……”这饭没法儿吃了! “尝尝这个吧?”白春笙看了看自己碗里的几个肥肥的蛏子,默默将一盘爆炒辣螺挪到了鲨鱼精面前。 这一次,鲨鱼精总算学聪明了,再也顾不上纠结,埋头大吃起来。他算是看明白了,跟这一家子河蚌吃饭,就是要厚着脸皮抢着吃,慢一步就只能吃剩下的贝壳了。 白春笙也没真打算就靠这么点小海鲜打发了他们,等到他们吃得差不多了,才从一边取出早就做好的鱼面,下到开水里煮沸两次便熟了,捞出来之后,舀两勺拌面的蘑菇酱放上去,再加一点海带丝,一把煮好的花蛤肉,便是一碗美味又简单的拌面了。 鲨鱼精:“……”好想把这只会做饭的河蚌扣下来,他愿意为此支付一万斤金矿石! 吃完饭后,鲨鱼精将今天在海底找到的金矿石拿了出来,擦掉矿石外面沾染的海草和珊瑚虫什么的,隐约可以看到里面闪烁的金色光芒,猫爷力气大,幻化出锋利的爪子切开了一块小一些的金矿石,里面一片金黄,看起来黄金含量不低,应该能拿去给皇帝交差了。 “怎么样?这金矿石不错吧?以前不知道有多少海妖想占据这座海岛呢,都被我们家的鲨鱼给赶跑了。”鲨鱼精顿了顿,没好意思说有的因为原型肥美还被他的先祖吃掉过许多,他怕吓着他那个会做菜的新朋友。
第223页 没错,在鲨鱼精看来,眼前这帮妖已经泾渭分明地分成了两类妖,一类是白家的河蚌,另一类就是会做菜的白春笙。 “也就你们家能守着这么大一座海上矿石了,换个妖,怕是早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白蓟感嘆道。朝廷严禁私下挖掘熔鍊金矿石,往常他和江泓带着东西来找鲨鱼精交换矿石,都是私底下卖给相熟的做首饰的铺子,他们有自己的熔炉,每日一点点将金矿石混进去熔炼,量少的话倒是不打眼,不过价格也不是很高就是了。幸亏这地方是鲨鱼精的地盘,换个妖,实力差点的怕是早被抢走了。 “那是!这金矿山祖辈都是我老沙家的,对了老白,我看你这家大郎手艺不错啊,要不要考虑将你家大郎改嫁给我?你放心,跟着我,往后他想要多少金矿石都有的,这海中的鱼虾想吃多少吃多少,岂不比在凡间快活?”鲨鱼精迫不及待地将自己挖别人家墙角的打算说了出来。 这可不能怪他太过直白。 他们海妖都是这样啊,看到喜欢的就抢过来,打得过就是自己的,技不如人就收手,不过鲨鱼精觉得自己是个文明妖,决定学着人类的做法,先找河蚌精的爹爹求亲。 这样的程序没错吧? 当然错啦!猫大爷瞬间抓狂!该死的!这只河蚌是本喵的!我们早已成亲,连小崽子都有啦,这只鲨鱼是不是想打架? 眼看着自家猫爷分分钟就想扑上去挠死鲨鱼精,想到他们换取金矿石的计划还没有完成,河蚌精吓得赶紧一把抱住自家猫爷,同时有些扭曲地转过头来,对着鲨鱼精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 “伯父久居海上,怕是对咱们岸上的习俗不是很了解,咱们岸上的妖,辈分不同是绝对不可以通婚的,您是我爹爹的好友,算起辈分来可是我的伯父,咱们两个辈分上不合适。” “还有这种说法?”鲨鱼精有些懵逼。 “是啊是啊!老沙你不知道,岸上的妖对辈分特别计较,你和我家大郎差着辈分呢,不合适啊!”江泓听到鲨鱼精说想娶他家大郎,一口茶喷了出来,剧烈咳嗽了几声后,勉强开口解释道。 开什么玩笑?他家大郎和猫妖过得好好的,连小崽子都有了,这鲨鱼精怕不是个傻的吧?他确实是知道海妖大多有喜欢抢旁人东西的习惯,可是,也没必要饥渴到连别人家媳妇都抢的地步吧? “就是就是!差着辈分呢,不合适!”白蓟目瞪口呆了半晌,变成了儿子和媳妇的复读机,跟着干巴巴地强调道。 “那好吧!”鲨鱼精有些不开心,觉得岸上的妖简直就是蛇精病,差着辈分怎么就不能成亲了?他认识一个老海龟,几千岁了,还不是娶了一只几百岁的小龟精?这俩龟得差着多少辈分啊?没想到河蚌一家经常在岸上行走,竟然都沾染上岸上妖怪的迂腐风气了,实在可怜! “爹爹,这海中可有其他地方也有金矿?”晚上,河蚌一家和猫妖睡在山上的一个空置洞穴里,猫妖气不过,不死心地偷偷去找两位岳父讨主意,“我看那鲨鱼精怕是对春笙没安什么好心。” 江泓与白蓟无语地看着他,吃醋就吃醋,至于这么背后诋毁他妖? 不过,女婿还是要安抚的。毕竟他们也没想过要让儿子和离再嫁。 “你放心,我们家不是那种始乱终弃的人家,我家春笙既然许了你,只要你一辈子好好待他,你们俩恩爱不疑,谁都别想拆散你们。”江泓安慰他。 “对!况且那鲨鱼精别看守着这么大一座金矿山,实际上这个妖抠得要命,每次找我们採买东西都要还价,有一次不想给金矿石,还想强行塞珍珠给我们抵帐,我们河蚌是缺珍珠的妖吗?”白蓟仿佛想到了什么,立刻愤愤然地支持江泓。 白春笙:“……” “爹爹说得对!刚才那鲨鱼精还抢了我的烤鸟蛋吃呢,太坏了!”白笛也嚷嚷道。 “确实如此,守着一座金矿山,却连见面礼都捨不得给。”白箜点了点头,他想起了第一次见面王鲲风给他的见面礼,那可是满满一袋子金梅花饼! 见岳父一家都在睁着说那鲨鱼精的坏话,王鲲风阴沉的脸色好了许多。 只不过,回去之后,这厮立刻便写信给远在清河的三郎,让他去白家作坊代为传信,说是他们在东海的客户嫌弃那烧烤酱味道不够辣,要多多的加些辣椒,特辣的那种,三郎不疑有他,立刻拿了信去找了螃蟹精,特别定制了一批超辣的烧烤酱送到东海,作为他们支付给鲨鱼精的“尾款”。 差点吃烧烤吃出痔疮的鲨鱼精:“……” 从鲨鱼精这里换到了足够应付皇帝的金矿石之后,白家几口人并没有立刻回去,反正他们对外是说出海游玩“几日”的,这回除了换取金矿之外,最重要的一件事,却是在东海附近寻找一处相对隐蔽、又有足够淡水的海岛用于藏兵之用。 这却是不太好找的,一来海上有淡水、面积又足够大的海岛不多,二来,即便有,很多都已经被别的海妖占据了,都是有主的,他们此行目的隐蔽,又不好带着人上门强抢,找了好几天都不满意,后来还是白蓟脑子灵活,说若只是淡水的缘故,倒也不一定非得找有淡水的海岛,可以在那些海妖居住的海岛附近寻觅一个大小合适的岛屿,到时候若是需要饮水,完全可以用船运送到岛上嘛,反正那里只是一处暂时藏兵的中转站,想来也不会住太久。 “再说了,海上多风雨,岛上人多,到时候完全可以挖一个大坑拿来储存雨水,雨水煮沸了也可饮用嘛~” 江泓补充道。 白春笙:“……”他这个现代人真是无比羞愧!脑子里只想到没有自来水怎么办。 解决了饮水问题,可供他们挑选的海岛范围一下子大了许多,最后他们选定了一处海龟精居住的岛屿附近的海岛,那岛上虽然没有淡水,但巧妙得是连接两座海岛的是一个巨大的海底山脉,每日早晚海潮退去的时候,海底山脉的山顶便露出水面,恰好可以让人踩着上面去隔壁海岛取水。 他们已经和那老海龟商量好了,约定每个月给它十袋共计五百斤糙米,换取他们的人每天一次去岛上取淡水的权限。 反正那淡水海龟精一家也喝不完,与其白白让淡水流入海中,倒不如拿来换些糙米,它们变成人形的时候,也很喜欢吃那糙米做的饭和粥呢。 半个月后,“出海观光团”回到岸边,两个内监都快崩溃了,麻蛋这平海亲王怕不是以为陛下派他来就是出海游玩的吧?真带着王妃在海上玩了半个月? 拿着亲王与王妃赏赐给他们的“海上土特产”,两个劳心劳力贪污公款的内监有些想哭,他们做好了准备要和这位亲王斗智斗勇的,结果人家压根对权势地位不感兴趣,倒是对带着王妃四处游玩很感兴趣……他们到底要怎么向陛下密报? 最后还是王妃的几句话给他们俩提供了灵感。 “两位内监着实辛苦!只是接下来怕是还要麻烦两位大人了,本妃自小与亲人失散,现下好不容易与亲人相认,爹爹们想着趁机带着我与王爷拜见一下家中亲友长辈,总不好到了家门口都不去拜见长辈的,说出去倒是显得皇室轻慢无礼了。”
第224页 “王妃所言极是!”俩内监恍然大悟,瞬间想到了该如何与陛下密报了,这件事情说开了其实很简单啊,王妃自小与亲人失散,如今好容易找到家人,王爷又恰好带着王妃到他娘家附近办差,总不能人都到了家门口了,却不去拜见王妃家的长辈亲人吧? 如今王妃嫁入皇室,已经算是皇家人了,说出去别人不会说王妃家教不好,只会说皇室傲慢无礼,陛下素来顾惜颜面,想来就算陛下亲至,也会答应王爷带王妃回乡拜见长辈的。 “两位大人能理解本妃那真是太好了!本妃正好有事请两位大人帮忙。”白春笙笑眯眯地从茶几上拿起了自己命人草拟的礼品单子,“是这样的,我与王爷没想到要拜见家中长辈,这个……来的时候也不曾带什么财物,这採买送给长辈的礼物就……” 见白春笙一脸难色地看着他们,两个内监心下暗嘆,旁人都说先皇后对这个半妖长子不太好,现在看来,岂止是不太好啊,简直是苛待!太子殿下金尊玉贵,每每打赏内监出手就是一锭十两重的金子,反观平海亲王,同样是先皇后嫡出,夫夫俩却穷得连王妃回娘家买礼物的银子都有些捉急……这件事情,他们合该在密报中好好说道说道! 两个内监对视一眼,心里都有了主意:“王妃不必担忧,按朝廷规制,皇族在州郡也是有些供奉的,只是从前大伙儿与王爷不熟,这个……”下面的人倒是很想给这位新近得宠的平海亲王送礼,但是因为这位崛起的速度太快,出身又比较特殊,大家都不了解亲王秉性如何,不太敢出头送礼,万一送礼失败,反要被朝廷问个贿赂上官之罪怎么办? 这段时间他们不在,应该有不少下面的官员私下找这两个内监打听情况了,想必也送了不少礼,现在这两个内监自己收礼收够了,估摸着也是担心吃独食被揭发,正好白春笙有求于他们,俩人对视一眼,笑眯眯地给白春笙“推荐”了几位慷慨大方、愿意结交亲王的本地官员。 白春笙仔细听了听,答应这两日抽空接待几个本地官员的家眷,又约定三日后设宴款待州郡诸位长官,明目张胆地在两个内监的牵线下,摩拳擦掌准备大肆收礼了。 挖朝廷墙角什么的,反正他们很快就要变成朝廷的通缉犯了,此时不贪墨,什么时候贪墨? 他还指望着拿这些财物多多採买些米粮盐巴,混入礼物中带到那岛上去做军粮呢。 第102章 王鲲风在军营忙了大半天, 回来就看到自家宅子门前十分热闹,进门的时候更是差点被一个大箱子给绊倒, 一问才知道, 原来是州府的官员家眷们得知王妃省亲归来,都送了帖子贺礼过来。 “鲲哥你回来啦?快来看!咱们的军粮有着落了!”白春笙见到王鲲风进来十分高兴,一脸得意地将他拉到一边, 将自己借着那两个内监的嘴对外放风说自己很贪财,然后州府里想趁机巴结他这个亲王的就主动跑过来给他送礼了。 王鲲风:“……” “还有,我打算三日后在家里设宴款待州府的官员们,到时候你也带着新军营的将领们过来,大家一起热闹热闹。” “你不会是还想……”还想再收一波礼?王鲲风实在说不出剩下那半句话。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是那样眼睛里只有银子的妖吗?”河蚌精白了他一眼, “那两个内监还在家里住着呢,如今新军营的监造也差不多了, 只怕他们的眼睛又要盯着你不转了, 我想着趁着这次宴客,不如便给他们找点事情做做……” “你想做什么?” “嘿嘿~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总之你等着看好戏好了,这回我不但要趁着宴会再收一回礼, 若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那两个阉人吞下去的好处,我也能给他们挖出来!”白春笙冷冷一笑,真以为他就小打小闹折腾他们一回就算完啦? 敢欺负他的猫, 等死吧! 那两个内监不知道自己的倒霉日子就要到了,还关起门来争执起来, 争执的核心问题,就是要不要在密报中向陛下秘奏平海亲王大肆索贿的事情。 内监甲:“此事即便咱们不说,只要陛下有心,难道旁人就不说了?与其到时候因为知情不报被陛下责罚,倒不如咱们现在就干脆说了得了。” 内监乙:“说说说!你想想你怎么说?王妃为何要背着亲王索贿?还不是因为先皇后偏心?再说了,王妃又不认识州府的官员,他是怎么索贿的?到时候陛下问起来,你打算怎么回?” 内监甲:“那、那也不能什么都不说吧?万一到时候陛下查出来……” 正所谓受贿一时爽,善后火葬场,拿了那么多金银珠宝,现在让他们再吐出来是不可能的了,根本捨不得。可是,真要向陛下密报亲王夫夫索贿的事情,万一陛下震怒,派人下来查探,到时候拔出萝蔔带出泥,连带着查出他们在地方上索贿受贿、贪墨新军营监造银子的事情,那他们的下场,只会比亲王夫夫悽惨一万倍。 “依我看不如这样,”内监乙转了转贼熘熘的眼珠子,凑到内监甲耳边悄声道,“咱们索性便做一回好人,我看这平海亲王正是得用受宠的时候,咱们也犯不着得罪陛下眼前的红人不是?密报还是要密报的,咱们换个说法。” “怎么说?” “反正先皇后不是已经不在了吗?咱们便奏报,只说王妃没想到来东海会遇到老家的亲戚,一时间银子不凑手,又不敢动用公家的银子,只想着先找州府的官员借些银子撑过眼前这一关,凑银子买些礼物回家拜见长辈。” “反正是借的银子,王妃给人家借条,人家要没要,咱们也不知道啊。”内监甲眼前一亮,终于开窍了。 “正是,咱们只负责监看新军与王爷,王妃的事情,咱们哪里知道的那般清楚?到时候陛下若是问起来,也不与咱们相干。即便此事败露,王爷与王妃也怪不到咱们头上。”内监乙微微一笑,这种和稀泥的事情他做过很多,屡试不爽,不然他也不会从那么多内监中被挑中伺候陛下不是? 接下来的三天,整个园子里都非常热闹,有得知亲王夫夫终于肯收礼,赶着过来拜码头补上孝敬的,有得知王妃要给娘家人准备礼物,上门毛遂自荐的,还有白春笙命人从外面请来的戏班子,连日闹哄哄地在后院排练演习,预备着大宴那天伺候贵人们的。 趁乱,江泓与白蓟带着白春笙给的银子,借着做买卖的名头採买了许多的米粮盐巴等物,盐巴这东西属于管制品,原本他们不是盐商,没办法一次採买这么多的,但是,谁让他们是王妃的亲爹呢? 州府官员亲自批了条子,临时给了他们行盐的权限,这是各地官府的一点小权限,正经的盐商是要朝廷特批的,不过也有特例,譬如说州府临时调派什么的,是可以特批一部分的,州府官员有心巴结亲王,干脆直接对上面说这批官盐乃是新军营出海所用军需,简直查都没法查!
第225页 新军乃是陛下亲手所建,有本事你去查陛下的帐目啊? 就这样,江泓与白蓟借着练兵的由头,明目张胆地将大批米粮先运入军营,然后直接从军营上船,送到了他们预备藏兵的小岛上。 王府大宴这天,东海沿岸州府的高级官员们几乎全部到场,即便是自己因公务无法亲自前来的,也让家眷过来了,别看白春笙这个亲王妃在皇族看来是注水的,但是在东海这一片还是很能唬得住人的,大家也很给他面子,当然了在他看来,给他面子的唯一表现,就是送的礼物都特别的丰厚。 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从前这些半妖新军都是朝廷养的,白春笙还感觉不出来,可是,这几日採买米粮的时候他和王鲲风特意拿了军营的帐目过来作参考,饶是去掉中间有可能被贪墨掉的部分,真正用于养兵的成本也是巨大的。 这些半妖的食量,放开了吃,一个顶寻常凡人士兵十几个,原本还想着考自己的私房钱养兵的猫大爷,看到最终测算出来的养兵成本之后也瞬间沉默,默认了他家河蚌挖朝廷墙角养兵的建议。 不但如此,精打细算的河蚌精还自行领悟了採购上的一些独特技巧,譬如说一些常年与朝廷和地方官府合作的商家,通常可以先拿货,等到年节的时候再结清货款,靠着这个便利,他一口气从附近州府的大商户那里採买了许多的米粮、布匹、常用的药材之类的。 与此同时,第一批金矿石被专人送到了皇城。 “这便是产自海外的金矿石?”看着装了满满六个大箱子的金矿石,皇帝满意之余又有些遗憾,“怎的就这么点?” “启禀陛下,王爷确实想多换些的,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囊中羞涩,实在拿不出银子採买粮食布匹了,属下出发之前,还听说王妃厚着脸皮找下面州府的商户们赊了些米粮布匹之类的,准备先去换些金矿石回来,王爷说了,等到咱们自己的兵练好了,或是出海自己寻找金矿的所在,或是直接派兵攻占,到那时,朝廷便有大批金矿入库了。” “囊中羞涩……罢了!朕知道了。”皇帝愕然片刻,想到两个内监提前传来的密报,无奈地摇头苦笑,他怎么忘了,王鲲风从小便独自生活在外面,自己养活自己就不错了,哪里还有什么积蓄?只怕这夫夫俩担心完不成自己交办的差事,又不敢行非法之事,这才迫于无奈、不惜拉下脸面去找民间的商户们赊欠的吧? 皇帝仅剩的一点点良心莫名有些疼痛,挥手命人叫来了户部尚书,想了想,又命人开了自己的私库,让人挑了些东西一併给王鲲风夫夫送去。 不过,也不能怪他偏爱大郎,实在是这孩子看着闷声不响的,办了两个差事都给他长脸了,攻打瀚岚国,以极低的死伤灭了一国,虽然只是海中弹丸小国,但本朝开国至今,已经很少有这样的灭国之功了,给他一个亲王爵位也不为过。另一件便是如今正在办的半妖新军和出海寻找金矿的事情了,那金矿下面的人已经看过了,说是成色极好,比他们在岸上发现的那些金矿纯度还要高,若是能大批採挖,只怕要不了几年,有些空虚的国库便要渐渐充盈了。 有了皇帝的嘉奖,下面州府的人想巴结平海亲王夫夫的心思就更活跃了,皇帝圣旨一到,高层官员都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平海亲王此次前来东海,训练半妖新军只是明面上的幌子,实际上却是替陛下暗中寻找海外金矿。 如此一来,亲王妃大肆採买米粮盐巴的行为,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释:新军尚未练成,若想源源不断地给朝廷进贡金矿石,少不得要拿些岸上的土产去寻求海妖们的襄助。 想到这里,州府官员们愈发的崇拜他们伟大的陛下了,陛下不愧是陛下,深谋远虑啊!想当初,多少人觉得平海亲王娶了这么个出身乡下的河蚌精真是亏大了,哪怕只是个半妖呢,毕竟是当今陛下亲生的长子,侯爵权贵家的嫡女是别想了,庶女或者寻常官员家的嫡女绝对可以娶回去做正妃啊,怎么就想不开娶了这么个连个亲人都没有的孤儿妖了呢? 现在想想,还是他们陛下眼光毒辣啊!人家哪里是什么无亲五靠的孤儿妖?分明是一个靠着娘家的关系便可以在东海横着走的富二代妖! 白家夫夫他们也有所耳闻,乃是东海上有名的代购,咳!据说东海那些隐居的海妖们,十有八九都曾经从白家夫夫手中换取过生活物品,而白家夫夫也靠着从他们手中换取的海中特产,成为了州府许多有钱人家的座上宾,毕竟,不是谁都有本事去深海寻宝的。 要不是习惯性地将重要的东西都掌控在自己手中,只怕连皇帝都想直接和那些海妖做买卖了,用岸上的土产换取海中的珍贵矿石,实在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那几家赊了米粮布匹给白春笙的商户也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之前还有同行说酸话,说是平海亲王夫夫根本就不得陛下和先皇后宠爱,如今用他不过是利用罢了,真要心疼他,谁会让自家爱子深入险境,还要带着半妖们来海边练兵?他们这笔烂帐铁定是要不回来了! 这话说出去还没一个月,就被陛下一道圣旨啪啪打脸了。 户部亲自出面替平海亲王还债啊!陛下还在圣旨中特意夸了他们一句,虽然拢共加起来也不到五个字,而且那圣旨也不是给他们的,但!是!他们从今往后,就是上过圣旨的人了!就是被当今陛下夸奖过的商户了!简直是业界骄傲! 当初委婉拒绝白春笙赊欠的商户们简直懊悔得肠子都青了。 借着圣旨这股东风,白春笙自然又毫不客气地从各个州府的商户赊欠了大批米粮布匹,这回连藉口都不必找了,直接让商户将货物送到码头仓库那边,等着到时候分批运往海外。 州府的人已经知道,或者说不知道的也隐约猜到,平海亲王採买了这么一大批米粮布匹,大概是要干一场大事了,涉及军政大事,别说商户们了,连寻常的低级官员也不敢多说什么,生怕误了朝廷的大事,码头那边更是大开方便之门,将最好的位置留给了负责运送物资的白家夫夫。 江泓与白蓟在东海岸边做了这么长时间的买卖,还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皇亲级待遇,不过,有便宜不占不是他们夫夫的风格,借着码头大开方便之门的便利,他们又抓紧时间採买了许多在海妖中很受欢迎的东西一起运了出去。 白春笙和王鲲风想做什么他们是知道的,一旦事发,今后他们上岸採买只怕就没那么容易了,说不定还要被通缉,眼看着这代购的买卖怕是做不下去了,夫夫俩也不是很在意,反正他们现如今也不靠这买卖生活了,大不了跟着儿子远渡海外,跑到海的另一边定居去,只要一家人能在一起,在哪里做买卖不是做? 说不定海的另一边买卖更好做呢。 抱着这样的念头,夫夫俩化身仓鼠,不知疲倦地开始往自家居住的海岛上搬运物资、转移财产。 两个内监简直快要吓死了。 陛下已经知道平海亲王夫夫为了筹集换取金矿石的银子,连找商户赊欠的法子都想出来了。问题是亲王是带着大批军费过来的,为什么会连採买米粮的银子都没有了?修建一个新军营需要那么多银子吗?
第226页 想到陛下可能很快就会派人来查帐,两个内监瑟瑟发抖,惶惶不可终日。 哪里还有心思盯着亲王夫夫? 他们现在巴不得亲王夫夫能替他们说些好话,他们愿意将贪墨的银子全部献出来! “哦?二位大人真的愿意捐出身家作为新军的军资?”听到两个内监的请求,白春笙腹内暗笑,面上却十分的感动,“两位大人不愧是父皇信重之人,果真深明大义!” “哪里哪里,奴才们也是才听说王爷除了训练新军之外,竟还要替陛下办别的差事,朝廷公务繁杂,怕是一时之间顾不上这么多,奴才们的银子也都是陛下的恩典,如今拿出来报效朝廷,正是我们的荣耀呢。”两个内监一脸诚恳。 “两位大人这么说,我与王爷便只好领情了,你们放心,回头我便请王爷上个摺子,亲自为两位大人请功!”看了看两个内监递上来的“捐款单”,白春笙满意地点了点头,不错不错,看来除了贪墨的军费之外,他们自己也出了点血,如此一来,倒也可以放他们一马了,反正,就算他们不动手,到时候他和猫爷一跑,这两个担着监管不力的名头,只怕回去也讨不到什么好。 不过,他们现在也顾不得去管这两个内监了。 王鲲风那边已经开始动手,从全国各地招募了许多擅长造船的工匠,秘密通过各种渠道送到了他们藏兵的那处海岛,一些暗中招募的半妖也随工匠们一起被送到岛上,帮着一起建造出海的大船,顺便熟悉一下海上的环境,在岛上搭建临时居住的石屋。 说到这石屋,一开始他们确实忽略了这个问题,海上风浪大,海水的腐蚀性又极强,若是在岛上搭建寻常的木板屋的话,能不能抵御颱风是一个问题,那木板会迅速被海风腐蚀又是另外一个问题。 最后,还是“见多识广”的河蚌精给自家猫爷出了个主意:用海底的岩石混合着贝壳和某种捣碎后黏性极好的海藻,在海岛上搭建一些简单的石屋,具体操作原理类似于后世的混凝土结构建筑,匠人们尝试了一下,发现用这法子筑造起来的石墙果真坚固,和他们寻常所见的,用青石砖和米浆建造的城墙也不遑多让了,而且这建造的材料海里到处都是,十分方便,又不花钱,只要耗费些功夫就是了。 考虑到海岛上万一到了颱风季可能风浪会很大,白春笙又根据前世在电视上看到的一些海边的民居建筑特色,亲自画了图纸,让匠人们在建造石屋的时候,注意房屋的排水问题,还将屋顶的斜坡设计得比寻常屋顶更加陡峭易于排水,屋顶则就地取材,用的是海里的海草,晒干之后,一层一层地和着海藻泥苫上去,最后用渔网在屋顶上固定住就可以了。 经过这次的启发,白春笙发现他们打算出海逃出这个国家的打算还是有些太过于轻率了,即便有白家两位爹爹带路,他们带了那么多半妖在海上航行,衣食住行、吃喝拉撒都要考虑到。 不得已,白春笙只好随身带着纸笔,每天努力想着前世看的那些纪录片啊、野外求生的综艺啊之类的,想到什么可以用得上的东西就赶紧记下来,还整理了一张很详细的採购单,准备将上面的东西都採购一些先搬运出去。 王鲲风最近也很少能回来陪他吃饭了,军营那边,两个内监吓破了胆,已经不敢再随便插手了,王鲲风之前折腾那么多就是想让他们自己知难而退,现在好不容易整个新军营都重新回到自己手里了,自然忙着去整训手下、收拢势力去了。 三个小的不知道他们早晚要搬走,已经将院子里每一棵大小合适的树都规划好了不同功能的树屋,他们已经知道这园子被王鲲风买下来了,大哥也由着他们折腾,他们整天忙着建造树屋,累了就跑去章鱼水上乐园玩耍休息,每天玩的连吃饭都没有心思,倒也不要大人烦心。 如此这般,一眨眼便到了这年的年尾,夫夫俩正忙着背叛皇帝,挖了皇帝的新军去海外自主创业呢,自然捨不得在这个时候回去朝贺,免不得又在本地採买了一些土产,请江泓与白蓟用作坊产出的酱料去海里找那些海妖换了些足有一人高的大红色珊瑚树、鸡蛋那么大的夜明珠、纯黑色的珍珠、海底的名贵海鱼等等,一起打包好了让人送到皇城去,一来为皇帝贺年,二来顺便禀告皇帝,他们夫夫忙于为朝廷寻找金矿,今年怕是不能回来过年了。 皇帝对于他们俩用心办差的态度倒是很受用,赏赐也是按照皇室亲王待遇给的,还特意让人给留在王府的阿姌赏赐了许多东西,连远在清河的三郎都得了不少好东西。 弄得大家都不太好意思挖他墙角了。 然而这短暂的愧疚也只维持了一个新年。 新年过后,亲王夫夫再次热情饱满地投入到了造反大业之中。 具体的表现就是,白春笙终于在东海岸边开设了白家作坊的第一家分店,利用海边廉价的小海鲜,开始大批制作海鲜口味的各种烧烤酱、拌饭酱、红烧酱等等,还和作坊的老匠人们一起研发出了第一款海鲜口味的生抽。 江泓与白蓟明显感觉到自己在海上的生意一下子好了起来,尤其是那个生抽,拿来蘸着鱼脍吃美味无比,东海的海妖们不缺新鲜的鱼虾,可是,这般鲜美的酱汁却是头一次吃到,听说他们夫夫想用这些酱料换取金矿石,还真的有海妖寻了金矿石和他们交换。 王鲲风拿到了不少金矿石,不过只取了其中的十分之一拿去送给朝廷交差,剩下的都自己藏了起来,准备熔炼出来作为今后的军饷。 第103章 新年将至, 白春笙的肚子依然毫无动静,夫夫俩有时候都忘了这回事了, 只有每隔几日江泓与白蓟做了新鲜的白纹贝肉粥过来投餵, 白春笙才记起来自己肚子里还有个崽子。 “爹,咱们河蚌孕育小崽子的时候,都是这样的吗?”看了看自己无论吃多少依然平坦结实的腹部, 白春笙不由得有些心塞。他曾经设想过无数次自己肚子大起来时候的样子,甚至于连理由都想了好几个,什么吃太多运动少长小肚子啦,什么河蚌家族的独特修炼技巧啦,结果现在看来, 大概是一个都用不上了。 “你现在这样还早呢,依我看你们怕是要等到出海之后才能生了, 那样也好, 孩子生在海上,也能早早地熟悉海上的生活。”江泓熟练地收拾好碗筷,顺便将果盘给他端了过去。 这个季节皇城已经冰天雪地,东海岸边却依然温暖如春, 各种水果也十分常见,本地人过年的时候习惯用各种鲜果堆叠出一个巨大的果子塔,越有钱的人家,堆的果子塔就越高, 所用的果子也越名贵,就连白春笙也不能免俗地让人在自家院子里搭了一个, 以祈求来年是个丰收之年。 农民们都丰收了,他们自然就能採买到更多的军粮了。 过年前,王鲲风组织手底下新军营的新兵们撑船出了一趟海,借着练兵的机会顺便出海捕了一趟鱼,回来的时候,几条船都塞满了各种鱼虾螃蟹,这些半妖从前在老家的时候,别说价格昂贵的新鲜鱼虾了,就连粗粮都吃不饱,没想到跟着平海亲王这个老大之后,不但能吃饱饭,三不五时的还能吃到一顿新鲜鱼虾,像现在快要过年的时候,亲王还带他们去海上捕鱼,捕捞回来的鱼虾螃蟹,他自己只拿了几筐子回去过年,剩下的都让人留在军营里,留着他们过年的时候吃。
第227页 王鲲风的新兵毕竟水性一般,他也没敢带这些人去深海区冒险,只是在近海捕捞了一些常见的鱼虾,白春笙现如今被自家两个爹拿各种深海名贵鱼虾投餵得嘴都刁了,对这些鱼虾倒也不怎么感冒了。 不过到底是自家猫爷亲自带着人去捕捞的,想了想,白春笙决定将这些海鱼做成各种风味的鱼干,其中有一种鱼长得特别像鳜鱼,白春笙恶趣味地挑了一些出来,做了一罈子臭鳜鱼。 这天下午,闲着无事,白春笙便邀请江泓与白蓟一起品尝他做的新菜式。 一听到大哥要做新菜,三个小的立刻凑了过来。 然后就被打开罈子口的臭鳜鱼熏得差点晕过去。 “大哥!这鱼臭掉不能吃了。”白筝捏着鼻子叫道。 “大哥你还是快将这臭鱼扔掉吧,你想吃什么鱼,我去给你抓。”白箜一张白皙如玉的脸蛋已经变成了青白色。 江泓与白蓟也有些惊魂未定,他们自从搬到东海之后,因为捕鱼方便,每日的鱼虾都是刚上岸就下锅的,别说这种腐烂的鱼了,就是隔夜的都不曾吃过。不过,他们也知道新菜式这种东西也不是一次就能成功的,心里想着大郎难得失败一次,他们做爹爹的还是不要再出言打击他了。 白春笙:“……”你们这群没吃过臭鳜鱼的土着!等下就让你们尝尝臭鳜鱼的魅力! 白春笙捲起袖子,屏着气从罈子里摸出了一条浑身散发着恶臭的臭鳜鱼。 白箜眼前一黑,瞬间带着白筝白笛逃离了案发现场。他们只是个幼崽啊,要不要这么残忍? 江泓被熏得晃了晃,白蓟一把扶住了他,夫夫俩白着脸坚强地留了下来。如果、如果大郎非要逼着他们吃这腐烂发臭的鱼,他们、他们再逃也不迟! 白春笙一路拿着装了臭鳜鱼的盘子,路过的下人们无不面色一变,满院子里都飘散着一股令人绝望的恶臭。 厨房里的厨子原本得知王妃又要尝试新菜式,打起精神想要再跟着学点手艺,结果满面笑容在闻到那股可怕的恶臭之后,瞬间凝固。 小厨房里一片死寂。 “都愣着做什么?准备葱姜蒜,切几片火腿肉,腌笋也给我捞几根出来,还有新鲜的红辣椒,要尖头的,今天给你们做一道红烧臭鳜鱼。”白春笙将臭鳜鱼递给帮厨的,让他拿去洗干净,在鱼身上切出菱形花刀来。 帮厨的小工可怜巴巴地努力屏住唿吸,熟练地将腌鱼表面腌制后残余的盐水和黏液清洗干净,切花刀的时候因为鱼皮太滑,差点还切到手,好不容易将臭烘烘的腌鱼给打理好,帮厨整个人都不太好了,颤巍巍地将打理好的腌鱼放在盘子里,脚步虚浮着跑到外面换气去了。 白春笙:“……”你们这些鱼唇的土着! 处理好的臭鳜鱼,表面水渍沥干,热油锅,加入葱姜蒜爆香,再将切好的火腿肉和腌笋放进去翻炒片刻,放入臭鳜鱼,加入他自己做的酱料,稍微煎一下后加入高汤,伴随着高汤的下锅,一股奇异的似臭非臭、又带着一股子鲜香的味道蔓延出来。 众人楞了楞,这腌到发臭的鱼,难道还真的可以吃吗? 没等众人纠结太久,锅里的汤汁咕嘟咕嘟地煮开了,隔着锅盖都能闻到锅里那股奇异的浓郁香味,夹杂着一丝令人难忘的臭味,简直让人纠结!到底吃还是不吃呢? 白春笙仿佛没看到众人的纠结。这么一条鱼,怕是还不够他一个人吃的,其他人不吃正好,想想他都多久没吃过臭鳜鱼了?简直心酸!这里竟然连臭鳜鱼都没有! 揭开锅盖,看看汤汁收得差不多了,白春笙拿筷子戳开了外面一层鱼皮,里面的鱼肉经过特殊的腌制方法,已经变成了嫩白色的蒜瓣状,夹起一块,蘸了蘸汤汁,吹了两口,放到嘴里,熟悉的香味瞬间瀰漫口腔,简直感动到哭! 江泓抱着拼死也要支持儿子创新的想法,拿起一双筷子,也学着他的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入嘴中,奇异的口感和香味,瞬间让他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怎么样?”白春笙得意地看着他。 “人间美味!”江泓赞嘆道。 白蓟慢了一步,刚抄起筷子,大儿子就拿起锅铲,将那条筷子长短的红烧臭鳜鱼抄到了餐盘里,撒了一撮碧绿的葱花,又掀开一边蒸饭的木桶,舀了一点米饭放在盘子边上,红烧臭鳜鱼的汤汁拿来拌饭最好吃了! “儿子啊……”白蓟眼巴巴地看着他。 白春笙实在是扛不住这饥渴的目光,忍痛将筷子长的臭鳜鱼从中间夹断,想了想,将鱼头那一半拨到另一个餐盘里,给了白爹爹,鱼头看着大,其实没有多少肉,反倒是鱼尾巴,腌制过的鱼,尾巴尖都能吃掉,一点也不会浪费。 端起盘子,来不及去外面,父子三个就坐在小厨房简陋的凳子上,捧着餐盘大口吃了起来。 臭鳜鱼这种东西就是这样,闻着臭,吃着香,而且吃了一口就完全停不下来,没一会儿,一条鱼就被吃得连汤汁都不剩了,吸饱了汤汁的米饭非常好吃,江泓与白蓟恨不得连汤汁里的葱花都夹起来吃掉。 三个小的来晚了一步,连口汤都没捞到,顿时一脸谴责地瞪着三个大人,太过分了!竟然没给他们留一口!完全忘记了他们闻到那臭味先“背信弃义”逃走这回事。 “想吃?”白春笙笑眯眯地看着三个小的。 “嗯嗯!”三个小的连连点头。 “不行啊!拢共就做了那么一摊子,还得留着大年夜吃呢,先忍着吧!”白春笙哈哈大笑着命人收起了剩下的臭鳜鱼,就这么点存货,还是省着点吃吧。 白家五口一脸绝望地目送着那一罈子臭鳜鱼被无情地送回了地窖。 距离过年还剩下9天…… 大约是臭鳜鱼激发了白春笙体内的夜宵基因,接下来,这傢伙又忍不住山寨出了臭豆腐和臭干子,得亏东海岸边现在温度不低,不然这要搁在皇城,怕是等到开春臭豆腐也长不出霉菌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海边的湿度太大的缘故,白春笙原本想做的是臭豆腐,没想到最后霉出来的豆腐长满了一指长的白色霉菌,变成了黄山毛豆腐……算了,毛豆腐也算是臭豆腐的一种吧,白春笙以前去徽州旅游的时候也挺喜欢吃的,当下便命人将自己的烤架取了出来。 白家五口看了看长满了白色绒毛霉菌的毛豆腐:“……” 默默地围在了烧烤架旁边。 上次臭鳜鱼的惨痛经歷他们还没有忘记,当时就因为一时犹豫才错过了从未吃过的美食,这一次可再不肯放过了。 虽然这毛豆腐看起来比臭鳜鱼更加可怕。 上好的炭火被点燃,刷了油的铁板刺啦作响,长满绒毛的毛豆腐被筷子夹起来放倒铁板上,接触到油的一面瞬间刺啦刺啦响了起来,一股奇异的香味瞬间瀰漫出来。 白春笙笑眯眯地拿了一个毛刷子,慢慢将调好的酱料和辣椒酱刷在上面,再翻个面,没一会儿,毛豆腐的两面就被煎得金黄,闻着香喷喷的特别有食慾。
第228页 也不知道怎么的,明明看起来是发霉变质的豆腐,刷了酱料煎熟之后竟这般香,看着煎得差不多了,白春笙拿了几个小碟子出来,每个里面只分了两块,让他们先尝尝看,别看这玩意儿闻着香喷喷的,其实不是谁都喜欢吃的。 果然白蓟和白箜吃完这两块就没再开口要了,反倒是白筝特别喜欢吃这毛豆腐,吃完就拿着空盘子,眼巴巴地站到了大哥面前,求投餵的意思十分明显。 “好吧,再吃两块,你第一次吃,不能吃太多,先试试看肠胃能不能接受,若是喜欢,大哥下回再做便是。”白春笙夹了两块放到她碟子里。 暂住的园子内温馨无比,城外的新军营内,却是外松内紧。 今夜,他们就要秘密将第一批新军送到藏兵的海岛上了。 说到这里,王鲲风他们这个计策能这般轻易地实现,还多亏了他们招募的都是半妖。 众所周知,半妖血统驳杂,有的还会出现一些返祖的现象,这就导致了半妖的人形千奇百怪,有的还残留着兽形的某些特徵,有的则心性不定,上一秒还安静如鸡呢,下一秒可能就狂躁如疯狗了,而皇室是不可能将抑制血脉暴动的白纹贝给这些在他们眼中低贱的半妖食用的,因为这一点,王鲲风答应替皇帝整训新军的时候,其实私底下与皇帝有过一个不可以记载在册、却不得不默认的隐形条约:新军整训过程中,允许有一定比例的死伤。 听起来十分残酷。可是,为了整支军队的稳定,皇帝不会在乎某些“不可控”的半妖继续留在新军的,甚至于给了王鲲风绝对的生杀大权,一旦发现队伍中出现了不可控的存在,他可以立刻当场抹杀,只需要在事后一道密折上奏便是。 世人虽然瞧不起半妖血统,可是,这般为了补充皇朝军力,肆意整训抹杀半妖的行为,说出去御史们也是要撞柱子的,皇帝自己不愿意背这个黑锅,便“暗示”了王鲲风,由他出手去解决那些不受控制的半妖。 不可谓不狠毒。 可是,也给王鲲风他们留了一线生机。 这样的抹杀,是绝对不能够公之于众的,也就是说,那些无缘无故消失了的半妖,有可能是被王鲲风代替皇帝抹杀了。也有可能……是被他藏起来了。 而现在,王鲲风他们要做的,便是在两个内监面前演一场戏。 “怎么办?稍后是多久?我要直接兽化还是半兽化?我怕我力气太大把他咬死……” “我看不如直接把爪子按在他们脖子上,然后张大嘴巴,说不定能把他们吓晕过去,这样下面就不用演了。” “一点伤都没有那也太假了吧?吓晕之前,最好能先一爪子抓在脸上,爪痕要深一些,哪怕是他们俩回到皇城也消不掉那种。” 几个被挑出来负责参加今晚第一场演出的半妖们凑在一起,很努力地拼凑剧情,只可惜,毕竟是没有受过后世各种脑洞大开电视剧的薰陶,能想出来的剧情十分有限。 还好他们的主子及时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场外援助的机会。 听了王鲲风的贴身侍卫亲自给他们讲解的剧情解析之后,原本还有些紧张的半妖们顿时放松了下来,嘻嘻哈哈地各自变成了兽人、半兽人的形态,又请同僚帮忙扮演两个内监,他们要先排练一下! 晚间,两个内监果然过来了,同行的还有皇帝派来巡视(查帐)的两位大人,看到俩内监一脸灰败、又勉强打起精神应付的样子,王鲲风心下暗笑,这次真是便宜他们了,新军营闹这么一场,查帐的事情怕是要不了了之了,毕竟,和新军暴动相比,贪墨些公款算什么? 猫大爷觉得自己真是一只仁慈善良的猫,虽然这次需要两个内监配合演一场可能会受伤(加受惊)的戏,但是,作为补偿,他相信,经过这一次,他们在陛下面前应该也能将功赎罪,最起码不会被抄家了。 毕竟,在接下来这场“暴动”里,他们可是差点死掉啊! 为了表示自己真的很清廉,晚上的欢迎晚宴十分的简朴,主食是加了青豆蒸熟的糙米饭,桌案上倒是有八个菜,大多都是近海能捕捞到的廉价鱼虾、渔民们自己种植的蔬菜之类的,整场晚宴最值钱的,大概就是皇帝御赐的美酒了,看到饭菜的一瞬间,两个下来巡视的大人脸色瞬间变得和那两个内监差不多了。 王鲲风仿佛没看到一般,热情地邀请他们坐下,品尝“当地特色小食”,因是在军营中,不方便请歌姬舞姬前来助兴,便有几个剑术练得不错的将士们上前舞剑助兴。 气氛倒也融洽。 眼看着皇帝御赐的美酒喝得差不多了,王鲲风笑眯眯地命人上了羹汤,就在这时,变故突然发生—— 两个端着酒杯上来敬酒的半妖将士突然捂着脖子痛苦地嘶吼起来,悽厉的嘶吼声瞬间传遍了整个军营,原本已经喝得半醉的两个巡查御史和俩内监都惊呆了。 就在这时,那两个嘶吼的半妖突然变身,一个变成了花豹,一个却变成了浑身漆黑的豺狗,两个半妖先是楞了一下,随即,仿佛闻到了什么鲜美的滋味一般,勐地朝上方扑去。 上面坐着的,除了王鲲风之外,就只有两个巡查御史和俩内监了。 “啊啊啊啊!”浑身漆黑的豺狗快如闪电,一下子扑到了内监甲身上,锋利的爪子死死扣在内监脖子两边,腥臭的嘴巴张开来,露出了雪白锋利的牙齿,毫无感情的双眸瞥了那内监一眼,仿佛在打量猎物一般,满意地将锋利的牙齿凑向内监的脖颈。 “咕咚”一声,内监甲双眼一番,晕了过去。 旁边的内监乙先是一脸呆滞,看到那豺狗半妖毫不犹豫地扑向了旁边的内监甲,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害怕好,心里有些愧疚,身体却非常诚实地屁滚尿流一路滚到了王鲲风背后寻求庇护。 内监甲幸亏是晕过去了,不然肯定想咬死他! 旁边那两个监察御史也不好过,那花豹扑过去,一边一个按住了他们,歪着头,露出锋利的牙齿,似乎在犹豫到底该先吃谁,两人一瞬间心都凉了,却都不敢晕过去,万一晕过去就被吃掉了呢? 锋利无比的爪子,已经刺破了他们的肩膀,有热乎乎的东西顺着肩膀流了下来,可是,他们却是动都不敢动。 什么同僚情谊? 这一刻,他们只希望对方能被这只花豹选中作为猎物,而自己,就能趁机逃过一劫了吧? 王鲲风见他们也吓得差不多了,仿佛终于从呆滞中醒来,砰地一声将手中的酒杯丢到地上,带着人一拥而上,将两个已经差不多演到忘记剧本的演员带下场去,一叠声地命人去唤了大夫过来。 被亲王殿下从可怕的花豹爪下营救出来,两个御史情不自禁地流下了感激后怕的眼泪,咕咚一声,放心地晕了过去。 然而他们还是太天真了。 白春笙的剧本里,可没有打算这么轻易地放过他们,如果剧情就这么简单套路的话,他这个编剧岂不是要被人骂到滚出编剧圈? 这天晚上,两个御史惶惶然刚醒来,就惊恐地发现自己被人捆起来了!
第229页 “放肆!你们竟敢对陛下亲封监察御史不敬?” “快放开我们!” “两位大人,稍安勿躁,本王这也是没办法,若是不将二位捆起来,只怕我那新军营立刻就要暴动了。”王鲲风早就在等着他们清醒了,这会儿戏精附体,开始补后续剧情了。 “什么暴动?”两个御史惊呆了,他们差点被那两个狂化的半妖给吃了,这难道还是他们的错了? “两位大人是真不知情,还是被人利用了?”王鲲风冷笑一声,“我那新军营从皇城一路过来,都是好好的,昨晚喝了两位大人带来的御赐美酒就出了岔子,两位大人怕是还不知道吧?在两位昏迷这段时间内,我这新军营里已然有三成的将士狂化,为了制服这些狂化不受控制的半妖,本王折损了二十多员将士,这些半妖将士都是陛下密令,训练了要出海办差的,如今出了这样大的岔子,且这些半妖都是喝过两位大人带来的御酒的,两位大人就没有什么话想对本王说吗?” “至于本王命人将二位捆了起来,二位想必还不知道,现如今这营帐外面已经围满了半妖将士,那些人都以为是两位带来的御酒被人下毒,这才毒害了他们的同袍,嚷嚷着要杀了两位大人给同袍们报仇呢。” “你们说,若是本王现在放了你们……”王鲲风不怀好意地笑了笑。 “不不~王爷还是继续捆着下官吧!”两个御史一想到外面围着一堆想要他们命的半妖,瞬间怂了,觉得这小黑屋也不吓人了,连捆着他们的麻绳都充满了安全感! “唉!本王也不是故意要囚禁你们,只是,那御酒是你们带来的,半妖们一直都好好的,昨晚喝了那酒就立刻狂化了,此事怕是不能善了。说不得,要先委屈两位大人在此处暂避,本王会派人来保护二位。” “王爷!下官冤枉啊!那御酒乃是陛下所赐,这一路上下官等都不曾打开过,何曾有机会……” “放肆!你们这话的意思,难道是父皇蓄意赐毒酒要毒杀我等不成?”王鲲风勃然大怒,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两位大人昨夜受惊过度,怕是有些恍惚了,有些话,还是想清楚了再说为好。” 第104章 王鲲风拂袖而去。 过了没一会儿, 两个御史突然闻到空气中传来一阵令人作呕的腥臭味,仿佛皮毛被烧焦后的味道, 又好像有什么腐烂的肉被抛洒在火堆上燃烧。 “什么味道?”两个御史平日里连穿的衣裳都要用薰香, 哪里吃过这种苦头? “他们在焚烧那些惨死的将士们……”几个被王鲲风指派来监视(顺便保护)他们的人族侍卫一脸厌恶地看着他们。 “焚、焚烧死人?” “自然!狂化后死去的半妖,需要立刻焚烧,将灰烬撒入江海之中, 若是任由它们在泥土中掩埋腐烂,怕是那一片土地都要沾染上毒物了。”侍卫们幽幽地看着两个御史。 俩御史瑟瑟发抖。 这些他们作为朝廷命官未尝不知道,朝廷法度本就如此。可是,写在书册上是一回事,真正自己闻到了活生生的半妖被杀戮焚烧、挫骨扬灰的味道, 却是吓得恨不得再昏过去一次。 那些半妖死后不会变成厉鬼来找他们报仇吧? 那御酒真的不是他们动的手脚啊o(╥﹏╥)o 现在他们已经完全被王鲲风误导,觉得这次半妖新军突然出事, 这么多半妖狂化, 肯定是那御赐的美酒出了问题了,否则的话,他们来之前一切都好好的,单单就是昨晚饮宴之后就立刻出了问题, 昨晚的宴席他们也是参加了的,那糙米饭和鱼虾据说都是军营里每日都吃的,平海亲王总不至于自己下毒害自己人吧? 这样说来……就是他们带来的酒水出了问题? 难怪那些倖存的半妖不依不饶地围在外面,嚷嚷着要弄死他们了…… 幸好亲王当机立断, 藉口情况未明派人将他们捆起来塞小黑屋了,不然这会儿他们若是还在自己暂住的营帐里……那些半妖的战斗力, 可是连陛下都亲口夸赞过的! 闻着空气里挥之不去的恶臭味,两个御史顿时安静如鸡了。 死了那么多半妖新军,也难怪王爷方才对他们那般不客气。毕竟,这新军可是陛下亲命平海亲王全权负责的。现在出了这么大的纰漏,若是找不到背黑锅,呸!是这件事情的幕后黑手,只怕王爷要拿他们去给陛下消气了……毕竟那御赐的美酒是他们一路带过来的,他们说自己一路上都没有动手脚,又没有证据,谁信啊? 两个御史心灰意冷地闭上了眼睛,觉得这次怕是要完了。 营帐外,新军营已经全面戒严,王鲲风派人快马入城,只说新军营出了乱子,为防意外,请县衙立刻关闭城门,同时快马传讯临近镇子,不许人靠近新军营附近,违者死伤自负。 写给县令的密信,却是更详细地告知了事情经过,只说是陛下派来的两位御史大人赏赐了美酒,结果将士们喝了那酒之后,数十人狂化伤人,如今军营内乱成一团,他们正在严查还有没有半妖有狂化伤人的可能,在警戒解除之前,为防止狂化半妖逃出军营误伤百姓,望县衙严令约束百姓不得靠近军营。 县衙那边原本还有些惊疑不定,试图派人来查看一下情况,一听说半妖们狂化了,县太爷立刻没了瞌睡,官服都没穿好,爬起来一叠声地命人紧闭城门,派人传令十里八乡,严禁百姓靠近军营附近。 反正他是肯定不敢去了。 偏偏这时候白春笙带着王府的侍卫过来闹事,吵着要他立刻开城门,他要去军营看看王爷,确认王爷是不是安全。县太爷是知道平海亲王如何宠爱这位王妃的,哪里敢让他随意出城冒险?万一真有什么半妖逃出军营,半路遇到王妃一行……那画面太美他不敢想! 王妃若是伤着哪里,他怕是要被王爷给做成手撕鱿鱼干吧? 县太爷吓得都顾不上害怕了,恨不得将整个县衙的衙役都唤过来,围着白春笙不让他出门。 白春笙哪里是真的想出去?这场戏就是他这个导演一手安排的,现在带着人过来闹,不过是想拖住县衙的人,好让王鲲风选好的那些半妖趁乱乘船离开罢了。 反正到时候船丢了,就说是那些经过训练的半妖狂化后偷了船逃走就是了。 至于为什么狂化了还能记得怎么用船? 那只能说是他们的训练还是有效的,一切都是那毒酒的错! 这场动乱足足持续了五日,估摸着第一批半妖已经抵达藏兵的海岛,王鲲风才派人来宣布解除戒严,城门打开的一瞬间,平海亲王妃带着人骑马飞奔出城,目标直指军营! “总算把这祖宗送走了。”县太爷看着白春笙一行的背影,默默擦了一把冷汗,想到军营里还不知道怎么样了,立刻一跺脚,“还愣着做什么?咱们也跟上去看看!” 麻蛋!听说军营那边死伤无数,这可是陛下寄予厚望的一只新军,都怪那两个御史,好端端的一路运送御酒过来,都不知道看管严密些吗?现在好了,出了这么大的纰漏,陛下若是震怒降罪下来,怕是他这小小的县令仕途就到头了。
第230页 真是人在县衙坐,锅从天上来! 果然! 远远地闻到军营里传出皮肉焚烧后久久不散的那股子气味,县令大人腿一软,脑子里已经浮现出自己被摘了官帽、押入大牢和老鼠抢饭吃的悽惨画面…… 下马之后,走进去一看,里面的情况更加触目惊心,原本搭建整齐的崭新营帐被撞塌无数,满地都是野兽踩踏搏斗留下的痕迹,一看就是经歷过一场十分惨烈的搏斗,不时有绑着绷带的半妖龇牙咧嘴地走过去,远远的还能看到海边一个巨大的火堆还有残留的灰烬,军营里的人不知道从哪里拉了些牛车过来,正用翻地的木锹将那些燃烧后的灰烬铲起来,准备拉到海边抛洒。 县令大人夹着尾巴跑去拜见亲王夫夫,平海亲王脸色看起来非常不好,阴沉着脸冲着他点了点头,便不再说话了,县令大人却是无端端松了一口气,他现在不怕亲王不理他,就怕亲王迁怒,也要找他去问问话,那可就真的完了。 天地良心!这件事真的跟他没有一丁点关系啊! 他就是在两位御史过来的第二天请人家吃了顿家宴,送了些土产而已,绝对没有趁机在御赐美酒中动什么手脚啊! 王鲲风也没想拉可怜的县令下水,见他来了,便顺道让他回去再补个告示,只说这几日军营都要抛洒死去半妖的骨灰,让附近的渔民暂时不要下海捕鱼,以免引起什么不必要的恐慌。 县令大人连连点头,王爷还有用得上他的地方那真是太好了!有利用价值,说明他暂时不用去大牢和老鼠抢饭吃了,这真是太好了! 可怜的县令大人,心惊胆战地来,喜极而泣地离开,完全没有想到去慰问探望一下那两个倒霉催的御史。 那两个该死的魂淡,这次肯定药丸! 半个月后,新军营已经完全看不到动乱的痕迹了,焚烧后的灰烬也抛洒到大海之中,连一点灰渣渣都找不到了,这时候,接到急报,朝廷派来调查的暗卫才抵达东海。 “什么?陛下竟然派了亲卫过来调查此事?”县令大人听说陛下亲卫抵达东海,吓得很想晕倒装病,但是很可惜不能,因为他也算是曾经接触过那些御赐酒水的嫌疑人之一,虽然嫌疑没有那两个御史,还有和御史住在一起的两个内监大,但是也属于需要被询问调查的嫌疑人之一,他要是这会儿装病,怕是要被人说心虚了吧? 过来调查的暗卫首领废话不多,先是将当日在场的将士们都提审了一遍,反覆询问当时那些半妖狂化时候的症状、他们如何将这些半妖制服等细节确认了好几遍,坚决不给他们做假口供的机会。 然而白春笙是谁啊?他可是撸过厂花同人文无数的资深迷弟,串供这种事情,其实要想做得天衣无缝也不难,只要让所有当晚参与到这件事情的人,真的是跟着他设计的剧情走过去的,根据“身临其境”的经验,很多人都会坚信他自己看到的就是事情的真相。 于是,暗卫们审问一番之后,发现当晚发生的暴乱果然是惊心动魄,原本好好的一场饮宴,上来敬酒的半妖突然狂化,直接扑上去要撕咬吞吃那几个内监和御史,毕竟,在妖族的食谱里,凡人也曾经是它们的猎物之一。 大约是担心御史和监军内监死在军营里,陛下会怪罪下来,接下来,亲王带着一众没有狂化的将士们,与狂化的半妖们展开了殊死搏斗,拼命救下了御史和监军,将士们却也付出了极大代价,死伤数十人,终于将这场军营暴乱平定,并且因为通报及时,城门关闭,百姓无一伤亡。 暗卫们不由得心下唏嘘。他们为陛下办事,自然知道平海亲王的出身,心里不由得有些同情这个半妖皇子,别的皇子在皇城锦衣玉食,有母妃爱护、有外家关照,唯独这一位,生母厌恶,陛下对他也是……唉! 说起来他这也是无妄之灾,领着新军从皇城到东海,一路都是好好的,没想到陛下好心赏赐美酒,竟然被人动了手脚,这一下,怕是这位亲王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现场人证拿到了,暗卫们卷了捲袖子,接下来就是重头戏了:审问这件事情中最有嫌疑的御史、内监和县令,这其中,县令被他们稍微询问几句就放回去了,一来他只是那天晚上请人吃了一顿饭,二来,新军营就在他的管辖范围内练兵,要是军营出了事,最先倒霉的就是他,完全没有作案动机。 况且,园子里伺候的人也能证明,当日县令大人是请两位御史和内监去县衙吃的宴席,而御赐的酒水当时还好端端放在园子里,由朝廷的人看着,旁人要下手,内侍们不可能察觉不到。 暗卫们都是领了皇帝手谕的,自然不会客气,一番拷打审讯,御史、内监一开始还死咬着说什么都不知道,没一会儿就开始互相攀咬了起来,一个说那两个死太监怕他们查出自己贪墨军资的杀头大罪,故意下毒陷害自己;另一方就说他们定然是自己在路上贪图享乐疏忽了御赐之物的看管,出了问题便想嫁祸在旁人头上…… 足足审问了五日还不曾审问出什么头绪,王鲲风不耐烦,又急着修缮军营招募新兵,便请他们将嫌疑人转移到了州府大牢,在那边继续查案子去了。 “这件事情总算是暂时结束了!”白春笙是总导演,这几天着实压力不小,又要继续组织一帮人演戏,又要提放着他们发现什么错漏,实在是心力交瘁,导演这职业真不是人干的! “放心吧,岳父大人他们已经借着出海打渔的机会去看过了,将士们在岛上过得不错,他们按照你的法子换了装束,寻常渔民也到不了那里,朝廷的人不会发现的。”这时空可没有无人侦察机,更没有卫星在天上飞,靠着连发动机都没有的木船,寻常渔民连深海都不敢去,更别提去大海深处寻找不知道名字的荒岛了。 白春笙还特别坏,专门命人从南蛮之地採买了许多少数民族的服装藏在那岛上,让将士们上去就换上少数民族服装,假扮成世代隐居在海岛上的蛮人。偶然遇到有海妖靠近,便以利箭射击,嘴里说着听不懂的蛮话,海妖们都传言说那岛上住着一帮极其可怕的蛮人,专门捕杀海妖吃的,甚至有海妖言之凿凿地宣称自己看到那帮蛮人在海边烤妖腿吃,简直恐怖! 江泓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他们,那根本就不是海妖的大腿,只是他们偶然发现的一种类似木薯的新粮食罢了…… 不过,多亏了这个可怕的误会,从那之后,哪怕是胆子最大的鲨鱼精,没事也不敢去那海岛附近晃悠了,没听到那些凡人说嘛?鲲之大,一锅炖不下……那些可怕的人类,连上古神兽鲲鹏都想吃,更何况区区一条鲨鱼? “哈哈哈哈~”听到鲨鱼精惊恐万分地说出了“鲲之大,一锅炖不下”的谣言,无良的河蚌精笑得差点一头栽到饭锅里,这句话是他偶然间一次宴客的时候开玩笑对的对子,没想到竟然被人当做凡人连神兽都想尝尝的谣言,竟传到连鲨鱼精这个死宅都知道了,果然谣言什么的,永远比真相更有市场啊。 朝廷的人当然顾不上追查那些“已经死去”的半妖,实际上,皇帝现在正暴怒于自己亲自赏赐给那些半妖将士的美酒竟然被下了毒,而且要命的是他的暗卫竟然查不出这件事的幕后主使,善于脑补+重度被害妄想症患者皇帝陛下越想越觉得可怖,那些人连自己御赐的美酒都能下手,而且暗卫用尽了手段也查不出一路上到底是谁动了手脚,那是不是意味着,那两个御史其实是冤枉的,真正下手的人,就在他的内府?
第231页 毕竟,所有皇帝御赐的物品,都是由内府一手经办的,酒水这种东西,一旦封坛,几乎不会被擅自打开,那么,在装坛之前,混入一些加了料的酒水,岂不是轻而易举?只要有心,在酒罈子上做些标记,岂不是想给谁喝毒酒就给谁喝? 皇帝瞬间吓出了一身冷汗。 若不是他的饮食每一餐都有人试毒的话,这一刻,他几乎想让人将内府所有的酒水都拿出来查验一番了。 整个皇宫的生命安全都受到了威胁,皇帝哪里还顾得上东海误喝了毒酒死去的那些半妖?一场由皇帝亲自指挥的拉网式调查,悄无声息地在前朝后宫拉开了序幕…… 王鲲风暗自防备了许久,都不见朝廷有什么动静,留在皇城替他充当眼线的属下,却意外给他带回来一个令他哭笑不得的消息。 原来,他那个英明神武的父皇,也不过是个贪生怕死的懦夫,一个集体中毒假死的局,就因为牵扯到了御赐的美酒,就让他脑补了自己的内府已经被心怀叵测之人占据,试图谋害皇室甚至毒杀他这个帝王的一系列阴谋,以至于忙着查探内府事宜,压根就不曾想过东海这边的事情。 也是,不过死了区区数十个半妖,却能顺势牵出内府贪墨、勾结先皇余孽的大案来,那个男人,好不容易害死先皇自己坐上了那个位置,哪里捨得就这么放手?更何况,他还意外查出了先皇后安插在内府的钉子,知道了许多他从不愿相信、如今却不得不相信的残酷事实…… 据说,皇帝查出了某些事情之后,虽然恼怒之下灭了口,可到底还是没忍住满腔愤怒,命人焚烧了先皇后留下的一些遗物,甚至于还借着查出来的一些蛛丝马迹,寻了些藉口,将先皇后的两个弟弟夺了爵位,投入天牢……连太子殿下的面子都不顾了。 “呵!”王鲲风冷笑一声,将密信放在烛火上,看着那火苗慢慢吞噬了薄薄的信件,那个女人,生前做了那么多罪孽深重的事情,如今死了,怕是连阎王爷也不肯放过她吧? 原本他还有些气不顺,觉得就这么死了真是便宜她了! 现在想想,其实这样也好,如今她人死如灯灭,不管皇帝查出什么来,只要牵扯到她的,都会被算到她头上,她生前巧舌如簧、善于伪装,不知让多少无辜之人做了她的替死鬼,可怜死后却是连半句为自己辩驳的话都说不出来,实在是……报应! “不看这些了,我这边还有正事想与你说呢。”白春笙见他冷着一张脸,心里嘆息一声,都说儿女都是债,他家猫爷和先皇后,怕是上辈子起码也有抄家灭门的死仇,不然这辈子也不会这般恨不得咒死对方的样子。想了想,决定找些事情转移一下猫爷的注意力,免得这傢伙又想到从前那些不开心的事情。 不是白春笙凉薄无情,就先皇后那样的亲妈,搁他们那个时空,早被围脖网友们挂到墙头鞭尸一万遍,再踩上一万只脚了,她能在死后还维持着皇后的尊荣,真是多亏她生了个好儿子,太子殿下幸亏没随她,不然早晚药丸。 “什么事?”猫大爷的语气听起来还残留着一丝阴郁。 “是这样的,这几日我不是让人帮我发了些豆芽?我倒是突然想起一件挺要紧的事情,我觉得咱们应该多採买些大豆、绿豆、黑豆之类的,到时候出海的时候放在船上,大海茫茫,若是一时半会儿寻不到海岛补给,我们这样的水妖还好,那些半妖和凡人怕是不能长久离开蔬菜。”白春笙不知道怎么跟他家猫爷解释长期缺乏维生素对身体造成的难以弥补的伤害,譬如说败血症什么的,不过,他决定用猫爷能理解的方式来解释—— “我恍惚听毛大夫说过,人若是长期不吃素食,容易便秘……” 王鲲风:“……”很好!对先皇后的怨念,被“便秘”两个字彻底打散了。 他家河蚌总是有独特的技巧,分分钟打破阴郁沉闷的气氛。 不过,便秘什么的,有一次他吃多了烧烤确实遇到过,但是,这和豆类有什么关系? “大豆、绿豆、黑豆之类的都是可以拿来发豆芽的,还能磨豆浆、做豆腐、豆干,吃着对身子好,还能做菜,豆芽涮火锅,或者垫在香辣蟹下面也很好吃。”白春笙怕他不答应,连忙用美食引诱他。 “好!我会命人去多多採买一些大豆、绿豆、黑豆之类的,还有别的吗?” “有啊!咱们这次毕竟是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也不知道海的那一边都有些什么粮食了,若是不合口味,或者是产量不高怎么办?我想着,咱们还要将这里寻常人家吃的粮食蔬菜之类的种子都採买一些带着,到时候那边的粮食蔬菜若是吃着不合口味,咱们便自己种!” “好!都依你。还缺了什么你尽管派人去採买,我已与县衙那边说好了,年节将至,海上隐居的海妖们也是要採买些东西过年的,两位爹爹买卖做得大,码头那边特意给他们留了位置,你买的东西便让爹爹们顺路带出去吧,多少都行。” 碍眼的御史和内监都被押解回京受审了,如今整个东海沿岸的官员们噤若寒蝉,巴不得不要沾手他们这个新军营的事情,以免跟那两个倒霉御史一样惹祸上身,以至于如今他随便找了个藉口就能顺利将东西给运出去了,县令连个p都不敢放,缩在县衙假装自己不存在。 “嘿嘿~那我顺便让爹爹他们也多带些海上的土产回来,如今正值年节下,各种送礼的稀罕东西也卖得上价格,咱们能赚一点是一点!”白春笙见他终于不再想先皇后的事情了,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他可真是太不容易了! 别人家是婆婆媳妇斗智斗勇,他们家倒好,婆婆和亲儿子斗成一对乌眼鸡,反倒要他一个“儿媳妇”从中调和,简直心累! 第105章 这一年, 曾经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的一家人,被迫分隔三地, 过了一个没甚么滋味的新年。 白春笙和王鲲风还好, 有白家五口人在,好歹能凑个一桌,也算是热闹。远在清河的三郎和龚夫人就只有母子俩人对坐吃饭了, 一个是不被皇族承认的半妖,一个是已经被皇帝和家族单方面宣布“病逝”的黑户,幸亏龚夫人只要和儿子在一起就行了,不然这年过得也实在是心塞。 相比之下,反倒是阿姌和乳母留在皇城, 恨不得不要过年算了。因为白春笙和王鲲风都不在,皇帝的恩宠无处挥洒, 难得经龚皇后提醒, 想起了阿姌这个半妖皇女,一高兴便宣布王鲲风不在,就由阿姌代替亲王府参加年节下皇宫举办的各种饮宴庆典,这对于别人来说是莫大的恩典, 对阿姌来说简直就是莫大的折磨……她恨死过年了! 新年过后,没多久,第二批奉命前去东海练兵的半妖也出发了,因为新年之前王鲲风一口气秘密送了三千多斤金矿过来, 为了得到更多的金矿,皇帝终于坐不住了, 一口气给他送了五千新军过去。 别看只有区区五千,半妖们的武力值,绝对不是凡人可比的,训练好了之后,以一敌百也不是问题。原本这么一支军队调动,朝廷百官是定然不会如此轻易贊成的,不过谁让今年西北大旱呢?粮食绝收,数十万黎民百姓闹了饥荒,这种时候只要是能给朝廷创收、解决财政问题的都是好同志,王鲲风同志虽然是个血统驳杂的半妖,但架不住人家娶了个好王妃啊,王妃的娘家人神通广大,在东海众海妖中据说极有脸面的,那些海妖地盘意识极为强烈,也只有白家夫夫能通过私人关系,从海妖们手中换取珍贵的金矿石了。
第232页 别看朝廷里这些生活在岸上的妖和凡人总是瞧不起那些所谓的“乡下妖”,可内心深处,未尝不羡慕他们那种无拘无束的生活,只可惜他们沉迷世间繁华,又有家族荣辱拖累,想隐居也隐不了,只能羡慕这位平海亲王运气好,随随便便在乡下定了一个无父无母的未婚夫,竟然有那般厉害的家世! 不过,虽然可以通过白家夫夫从海妖手中换取金矿,但人家可不负责给你送货上门,茫茫大海之上,那么一船一船的金矿石,还不知道会引来多少觊觎的目光呢,平海亲王肩负“换金”重任,为了那些金矿能平安运送到皇城,自然要向陛下多要些战力强劲的将士,以备不测。 原本他们是不必担心会有人拦路抢劫朝廷贡品的,但谁让去冬今春多地大旱呢?赤野千里,民不聊生,那些人饿极了连人都敢吃,更何况抢劫朝廷贡品? 王鲲风也是算准了朝廷绝不会在这种时候耽误皇帝的“换金”计划,这才狮子大开口,直接找皇帝要了五千新军,他的理由还有一点让皇帝觉得这兵非给不可:再过几个月,东海沿岸就将迎来一年两次的颱风季,到时候整整两个月不能出海,且颱风一过,之前散落在海底的金矿石也不知道会被卷到哪里,那些海妖即便想要捡拾金矿换他们的东西,一时之间怕是也很难寻到地方,为今之计,只有趁着颱风来之前,抓紧时间搜集一批,再分批送回皇城,以缓解赈灾带来的国库空虚。 说起来王鲲风这次也算是大仇得报了。 原本发生这么大范围的旱灾,皇帝最起码也要写一道罪己诏向老天爷爸爸请罪的,不过,因为清查内府这件事,意外让他找到了一个替罪羊,或者说,皇帝在心里几乎已经确定旱灾这件事情是先皇后方的他。 从王府到后宫,暗中残害了那么多皇室血脉,还染指内府和太医院,甚至于包庇纵容娘家人贪墨营造帝陵的银子,简直罪无可赦! “一定是因为这个女人埋葬在皇陵,这才导致祖宗震怒,降下天罚的!”皇帝在心里将黑锅扣到了先皇后头上。 然后,毫不犹豫地命人公开了先皇后生前犯下的种种罪孽,下旨褫夺先皇后死后尊荣,棺木迁出皇陵,先皇后娘家涉案人员全部下狱,褫夺爵位,连太子殿下都被迫跪了三日祖宗牌位,代母赎罪。 满朝震动! 说起来也真是邪门,不知道是旱灾终于过去了,还是皇室的列祖列宗真的不满先皇后这个恶毒的女人葬在皇陵和他们做邻居,先皇后的棺木迁出皇陵后不久,西北便降下甘霖,南边儿连绵了一个月的暴雨也停了。 这下子,原本对皇帝的做法还有些腹诽的朝臣们也不敢多说什么了,这个时空的人都是非常迷信的,更别提皇后做的那些事儿,实在是令人闻之色变,残害皇嗣、染指朝政,连自己亲生的儿子都不放过,实在是蛇蝎心肠!难怪皇室列祖列宗宁可降下天罚,也坚决要把这个恶毒的“邻居”从皇陵赶出去…… 皇帝也是直到现在才知道,原来,当年皇后生下太子之后,并不是不能生了,而是又怀过两次,不过也不知道她那个娘家从哪里找来一个邪术士,可以通过孕像判断孕妇怀的到底是血脉纯正的妖族还是血脉驳杂的半妖,当时还是王妃的皇后,得知自己怀的是半妖之后,毫不留情地就命人给自己熬了落子汤,在这之后的十几年内,皇后一直奉养着这个邪术士,利用他弄掉了好些个据说天赋极佳的胎儿……想到那些侍妾后来生下的那些孩子,皇帝不由得浑身发冷,这些孩子,若不是天赋不佳,对太子没有什么威胁,怕是连出生的资格都没有吧? 只可惜这件事情查出来太晚了,皇后死后,那邪术士便不知所踪,大概也是知道自己残害皇嗣乃是杀头的大罪,担心皇后死了之后没人会护着他了,这才忙不迭地逃走了吧? 皇后的棺木被迁出皇陵,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也标志着,第二次“倒太子”计划的大幕,正式拉开了…… 有这样一个连老天爷和列祖列宗都看不下去、不惜降下天罚也要赶她出皇陵的亲娘,太子的贤德说不定也是和他亲娘一样伪装的呢? 就算不是伪装的,后宫那些等着当皇太后的女人们,也有一万个法子抹黑太子。 只有龚皇后,约莫是记着太子殿下到底是王鲲风的同母弟弟,好歹护着他一些,饶是如此,太子在后宫的处境也尴尬了起来,他倒是主动向皇帝提出,不想做这个太子了,想让皇帝废黜了他,随便给他划拉一块封地,他去封地呆着去。 顺便把他亲娘的陵墓迁到封地去。 先皇后的棺木被移出皇陵之后,娘家败落,自然顾不上她这个早已出嫁的女儿,皇帝恼恨她,更不会替她寻什么好墓地了,还是太子殿下在祖宗牌位前整整跪了三日,这才求了皇帝恩准,在城外寻了块墓地将先皇后的棺木安葬了。 “罢了!这次我本想让霖儿去东海抚慰新军,既然你不想待在皇城,便替父皇跑一趟东海吧,看看你大哥,顺便去东海散散心。”皇帝看着一脸冷淡的太子,也知道他这次毫不留情的处理伤了这孩子的心,可是,那毕竟是他们上一代的事情,他本也没打算牵扯到这孩子身上,皇帝对太子还是满意的,暂时没打算换一个太子,见他如今这样也有些心疼,索性便打发他去东海送兵,顺便散散心也好。 “多谢父皇!”太子殿下阴郁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温和的浅笑。 他已经没有了母亲,现在母亲连皇后都不是了,棺木被人从皇陵里丢出来,名字和牌位也从皇族踢出去了,在看重宗族身份的皇城,这样的惩罚,简直比废黜了他这个太子之位还要让人感到羞辱。他早就不想待在皇城了,现在父皇肯让他率军去东海慰问大哥他们,太子殿下终于松了一口气。 “到了那边,也不要急着回来,你大哥如今正在与那些海妖换取金矿,你去替父皇看看,也留心些,你毕竟是太子,将来这天下都是你的,明白吗?”皇帝温和地叮嘱道。 太子殿下浑身发冷,只觉得那恍如慈父一般的面孔后面,藏着一个冷血无情的恶鬼。父皇的话他听懂了,无非是趁着去东海慰问新军的机会,借着他与大哥一母同胞的便利,想法子将大哥大嫂手中换金的门路给弄到自己手里,如此,即便今后父皇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不放弃大哥了,大哥手中的那些换金的门路,也不会因此而丢掉。 果然,不管是母后还是他,又或者是大哥他们,说到底,都是父皇眼中随时可以放弃的棋子吧? 带着满心的苍凉绝望,太子殿下毫不留恋地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二十多年,有着他无数回忆的皇城。曾经他以为,他会和其他皇族子弟一样,在这里长大、成婚、生子,继承父亲的爵位,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 这里,已经不再是他依赖眷恋的港湾了。 一个月后,太子殿下奉旨慰问新军,看着面色沉静、捧着圣旨的太子殿下,猫爷暗暗嘆息一声,虽然对于他那个便宜亲娘的下场一点也不同情,但是,想到这段时间皇城内关于太子失宠、即将被废的谣言,猫爷忍不住就开始同情这个弟弟了。
第233页 与此同时,白春笙也接到了一个特殊的客人。 “秋芦!你这身子是大好了?”看着笑盈盈站在他面前的商秋芦,白春笙十分意外。 “多亏了你派人送去的海中圣药,我如今已经大好了,这次回来,便是来报恩的。”商秋芦笑眯眯地看着他。 “报、报恩就不必了吧?”白春笙有些心虚地撇开视线,他已经后知后觉地猜到了当初商秋芦对自己的那点心思,现在听他说要报恩,顿时就心虚了起来。 他们家猫爷的醋罈子可是加大号的。 “一定要的!”商秋芦见他果然上当,忍不住笑的更加开心了,看着时间也差不多了,不再逗他,主动开口解释道,“我听说王爷的两位爹爹如今正在海上做买卖,还缺个帐房?不知道属下能不能有幸跟着两位打个下手?” 白春笙:“……”麻蛋自作多情了,人家说的报恩,原来是想找他两个爹爹报恩啊?也对,那药本就是爹爹们寻来的。 “大半年没见,你还是这么一如既往地坏啊!”白春笙咬牙切齿地走过去,狠狠揉乱了他藏在帽子下的头髮。 “你们在做什么?!”身后传来一声暴喝。 白春笙浑身一僵。 完蛋了,这么容易让人误会的动作,他家猫爷的醋罈子怕是要翻…… “我不是我没有你听我解释啊……”一时手贱的河蚌精忍不住泪流满面。 “王爷!方才是属下言语有误,这才引得王妃恼怒的,请王爷恕罪!”毕竟是死过一次了,如今的商秋芦,看着倒是比从前坦率了许多。 现在的他,不是被王府操控的密探,也不是那个连心上人的爱慕都不敢回应的懦弱小人,他是商秋芦,也只是商秋芦而已。 “哼!他已经来了,你在此处等着吧,不要出去惹事。”猫爷冷哼一声,带着白春笙进去了。 太子殿下还在外面应酬州府的官员,猫爷见赏赐的物品里有几样鲜果是本地没有的,特意拿了些来给白春笙尝尝,没想到刚进门就看到他家河蚌在轻薄那个该死的密探,顿时整个猫都不好了。 该死的!仗着自己怀有子嗣便肆无忌惮,以为自己捨不得惩罚他吗? 不提猫爷将自家河蚌拎回去如何狠狠惩罚,那边,商秋芦调戏完原僱主,便自顾自地在管家的带领下去拜见了白家两位爹爹,只说自己从前是白春笙手下的帐房,曾经替他管着食铺,之前生病休息了一段时间,如今病好了,又多亏了白家两位爹爹帮忙寻药,便擅自来毛遂自荐,希望能给两位闻名海上的大商人做个打杂的帐房。 江泓与白蓟早就听儿子说起过商秋芦的事情,哪里会真让他做打杂的事情?况且商秋芦来的还真是时候,江泓前几日还在与白蓟商量呢,说是想请几个帮手,替他们跑跑腿,在岸上做些採买的活儿,这样他们也能多抽出些事情来陪陪孩子们。 商秋芦从前就是跟着儿子做买卖的,人看着也机灵,身手也好,正适合给他们做个帮衬的。 夫夫俩对视一眼,海上的那些买卖是他们家独一份的,轻易不能让陌生人涉足,不过,岸上的採买他们倒是可以交给商秋芦,反正他们从前也是经常上岸採买的,什么东西什么价格心里都是有数的,倒也不怕被人煳弄了。 正好他们过几日便要出海做买卖,除了儿子那里预备好的酱料之外,还要採买些布匹绸缎、髮带腰带什么的,便让商秋芦拿了银子先去採买一次,也是想试试他的本事的意思。 商秋芦接了银子和需要採买的单子,便告辞离开了,他也住在这园子里,不过是靠后的一个小院子。想到今天晚上就能见到那个傻太子了,商秋芦心里简直不知道什么滋味了。 当时他以为自己死定了,便有些不想克制自己的心意了,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这条烂命竟这般硬,有白春笙这样自带解毒能力的河蚌精替他解毒,还有毛大夫和白家夫夫找来的稀罕药材替他治好了被毒酒所伤的内脏。 以至于现在,他不但满身的修为未散,连身体里旧年的老伤也好得差不多了,身子骨倒是比中毒之前硬朗许多。 就是有些不好意思见太子那只傻猫。 他要是早知道自己死不成,当时铁定不会说那些浑话的! 虽然灵魂上十分羞耻根本不敢去见太子殿下,身体却很诚实地一路快马加鞭地滚过来了…… 可是,见面之后该说些什么呢? “对不起我没死成,之前跟你说的那些话,不如就算了吧?”这话听起来有些绝情啊? “对不起,虽然我还活着,但是不想抹黑了太子殿下的英名,咱们还是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吧?”感觉听起来和上面一句差不多的样子? “对不起……” “秋芦?!”太子殿下被自家大哥搀扶着走进来,晕乎乎的就看到院子里仿佛站着他魂牵梦萦的那个人,原本醉醺醺的脑子瞬间清醒,因为酒精的摧残发软的双腿也直了。 “酒醒了?那你们聊吧,我回去了。”王鲲风见商秋芦在院子里,太子好像也不是醉得不省人事的样子,十分没有兄弟爱地将人往商秋芦怀里一推,自己拍拍手回去陪媳妇去了。 他巴不得这两个早日混到一起呢,至于太子殿下沉迷小密探的男色,会不会耽误的子嗣,甚至让皇帝不高兴?谁在乎啊?他早晚要带着媳妇和家里那些人跑路的,皇帝就算气死也跟他没关系。 太子殿下哪里还顾得上他大哥?他早就中了一味名叫“商秋芦”的毒,只有用商秋芦本尊服下才可解毒。如今解药就在眼前,太子殿下……死死抱住商秋芦,也不说话,只是默默地流眼泪,好像八爪鱼一样黏在他身上,沾了他一身的酒气。 “好了好了。”商秋芦无奈,干巴巴地安慰了两句,伸手试图将这张名为太子殿下的狗皮膏药撕下来。 没撕动。 “你快下来!这样拉拉扯扯的给人看到不好看。”商秋芦黑线。 “我不!”太子殿下黏得更紧了,连“孤”都不说了。 “好了,我往后就在东海,不会去别的地方了,你若想见我,随时过来就是了。”商秋芦也有些感动,拍了拍傻猫的脑袋安慰道。 “你又骗我!东海离皇城那么远,我一个太子,是想来就来的吗?”太子殿下抹了一把眼泪,苦大仇深地瞪着他,“我知道你不会跟我回皇城的,我也不会让你回去冒险的,你等着!” 说罢,竟捨得从他身上下来,一熘烟地跑出了院子。 商秋芦:“……”果然是喝醉了吧? 猫大爷刚把喝醉的弟弟送到他基友院子里,正让人烧了热水来,预备伺候他家河蚌沐浴更衣呢,冷不防外面传来一阵惊唿,本该和基友互诉衷肠的弟弟突然闯了进来。 幸好还没来得及给自家河蚌更衣! 猫爷怒瞪弟弟。 “大哥!你帮我想想法子,让父皇废了我吧!”太子殿下哀求道。
第234页 猫爷:“……”这傻猫怕是受了刺激,疯了吧? 白春笙倒是很能理解太子殿下突然发疯求废黜的心,无非是看到商秋芦好端端地站在他眼前,觉得不能再错过这个人了,宁可不要太子之位,也想和他白头到老罢了,虽然只是单方面的,咳!商秋芦作为凡人,确实会慢慢白头,太子殿下可是血脉纯正的妖族,想要白头,起码还得再活几千年吶! 可是,他们现在暂时还不能跑路啊!新报到的新兵想要养熟、策反,拒绝策反的再慢慢想法子调开,起码也要一年时间吧? 太子殿下要是这时候说他就在这里不回去了,皇帝非得派兵踏平东海不可!到时候他们可就集体狗带了。 “二弟你先冷静一下,我和你大哥都知道你心里的苦,但是,上一次秋芦就差点因为你的冲动没了命,你若是再不改改你这冲动的性子,秋芦就是再有十条命,怕是也架不住你折腾的,你要再这样,我还是劝你不要再害秋芦了。”白春笙冷声道。 太子听到他这句话,只觉得整个人如被泼了一大盆冰水一般,瞬间清醒。 “我、我从来没想过要害他的。”太子结结巴巴地看着他呢喃道。 “我知道,只是,二弟你也要清楚,如今陛下对你还寄予厚望,当初秋芦被赐毒酒,虽说有娘娘的原因在,可归根究底他是触怒了谁,你心里比谁都清楚,陛下现在是不知道秋芦还活着,若是他知道他还活着,你们又见面了,你以为秋芦还能活第二次吗?还是跟阴沟里的老鼠似的,藏起来谁都不见?” “我、那我该怎么办……” 第106章 “肯听劝就好!”夫夫俩对视一眼, 无奈地将太子让到座位上,默契地开始给他洗脑。 “你真不想当皇帝?” “如果不是因为母后, 我早就不想做这个太子了。”太子殿下苦笑一声, “我本就不喜欢与人相争,只是因为母后的心愿,才不得不继续做这个太子的, 我知道那些人都不喜欢我,也知道父皇早晚会废了我的,既然如此,我何不识趣些,自请废黜, 说不定父皇心疼我,还能赏我一块好一点的封地, 往后我可以将母后的陵墓迁到封地, 和秋芦生活在封地上。” “只要我不是太子,就没人会惦记着我的子嗣问题了,秋芦很好,我也不想像父皇一样, 左一个右一个的惹他伤心。” 白春笙无语地和自家猫爷对视一眼,这傢伙连子嗣的问题都想清楚了,怕是很难再直回来了,弯得非常标准啊! 只是—— “以陛下的性子, 若是知道你自请废黜是为了和秋芦在一起,你觉得你还能与他在封地恩爱白头吗?”白春笙残忍地提醒道。 这种事情是瞒不住的, 尤其是当今陛下那多疑的性子,但凡太子露出一点点马脚,商秋芦这第二条命都别想保住。 再说了,他们如今正密谋叛逃,咳!是寻找生命的自由,到时候万一太子东窗事发,不是他自私狠心,为了这么多人的安全考虑,他也不可能牺牲他们这么多人去救商秋芦的,别说救他了,到时候他们怕是都自身难保了。 所以,尽管这句话说出来很伤人,他也不得不和太子殿下说清楚。 “我知道,是我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嫂子你说得对,我不能再害秋芦一次了。”太子殿下被他几句话说得面色难堪,苍白着一张脸道歉。幸亏他现在不是兽形,若是变成一只小猫咪,怕是耳朵都耷拉下来了吧? “我看你就是被那个女人给惯坏了!”猫爷冷哼道。他这是习惯性地就想诋毁先皇后两句,母子俩的仇比天高比海深,下辈子怕是都忘不掉了。 “大哥……”太子殿下扁扁嘴,有心想替母后辩驳两句,却发现什么都说不出来,他自己的库房里还堆满了母后留下的金银财宝呢,大哥却穷得要找东海的商户赊欠货款了,母后对他的偏心,连太子本人想想都觉得对不起自家大哥。 “算了!你往后遇事好好想想吧,那个女人都不在了,往后再没人护着你了,你爹……父皇那性子你也是知道的,别看平日里对咱们不错,该下狠手的时候是绝对不会留情的,你这次奉旨前来慰问新军,倒也不会有人怀疑,只是你别与那小密探走得太近就是了。”猫爷捏着鼻子劝道,要不是怕他们露了陷误了自己的大事,他才懒得管这只傻猫的死活呢。 “谢谢大哥,我知道了。”小猫继续萎靡。 “也不是不让你们见面,我和你大哥已经给秋芦安排了一个新身份,还从鲛人那里给他弄了一块足以乱真的鱼皮面具,从今往后,他便是我爹新请的帐房了,专管着我们家在岸上採买的,对了,他现在的名字叫做江汀,对外的身份除了我家的买办之外,还是我的远房表弟。” 太子殿下:“……”他有一句扫兴的话不知当讲不当讲,白家一家子都是货真价实的河蚌精,到底去哪里找一个凡人血脉的远房表弟啊? 请不要侮辱凡人的智商好吗? “嘿嘿~方才你不是见过秋芦?难道就没有发现他身上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白春笙得意地看着他。 “什么不对的地方?”太子殿下一脸懵逼,他方才光顾着久别重逢的激动了,哪里顾得上去观察商秋芦身上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别说有什么不对了,商秋芦就是变成鬼他也不在乎! “算了!”白春笙被塞了一嘴的狗粮,也懒得再兜圈子了,“我爹给他身上动了点手脚,沾染上了水族的气息,寻常人看不出区别,妖族却能感受到他身上的妖气,虽然本质上还是凡人,但是却也能以假乱真、假扮妖族了。” “白家爹爹竟有如此神通?”太子殿下惊呆了。 “哪里是什么神通?算了,这是我们家族机密,不能告诉你,总之你放心让秋芦待在这里好了,有我两位爹爹护着呢,不会出事的。”白春笙没有告诉他的是,等以后他们离开这里了,少不得也会让商秋芦和他们一起离开,至于太子,只能说,如果他真能捨得属于太子的尊荣,他和商秋芦未尝没有机会。但是,那得他自己去努力争取。 这也是白春笙和王鲲风反覆商量后的结果。感情这种事情,任何人帮着都没用,必须要遵从本心。是,他和王鲲风确实可以帮太子和商秋芦摆脱皇帝的控制,甚至去海外隐居,可那之后呢? 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就不会太过珍惜,太子习惯了所有人都围着自己转的世界,等他们到了海外,一茶一饭都要自己去张罗,不会有人因为他是太子就迁就他,甚至于还要跟着他们出海捕鱼,十天半个月可能还新鲜,往后呢? 所以,他们狠心将商秋芦一起带出去,并不是说不支持他们在一起,相反,正是因为希望这一对能真正修得正果,他们才不得不给予他们考验。 “麻烦!”猫大爷对此很不耐烦。 “人这一辈子就是不断的遇到麻烦、解决麻烦啊,”河蚌精耐心地给自家猫爷灌了一晚心灵鸡汤,“咱们命那么长,要是不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岂不是很无趣?”
第235页 “我就是觉得他做事太过优柔寡断,一定是遗传了那个女人!”猫爷恨恨地抱怨道。 “噗~好吧!都是她的错!太子若不是从小被她养在身边,定然和你一样,会照顾家里人,也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在乎的人。”河蚌精甜言蜜语地哄猫。 猫爷被撸得十分舒心,也顾不上糟心的弟弟了,过了一会儿,想起来自己还有正经事没说,索性不要脸地打了个滚,变成了一只虎斑大猫,一边让自家河蚌给自己撸毛毛,一边哼哼道—— “下一批该过去的半妖已经准备好了,这回上次那法子不能用了,再用那人该起疑心了,你有什么法子?”有时候猫爷也不得不承认,饶是他英明神武,论起这些坑死人的计谋,真的比不上他家河蚌。 想他那个亲爹,精明似鬼,上次还不是被他家河蚌坑得一脸血?到头来还要派太子殿下带了各种赏赐来安抚他们。 深藏功与名的河蚌精淡然一笑,这些都是脑洞打开的作者们的功劳啊! “这次咱们玩一个一劳永逸的,这法子回回都能用,而且皇帝就算怀疑,也绝对查不到什么。”白春笙冷笑一声,“这茫茫大海,危机重重,单凭他几千新军,就妄想着能征服大海,获得无穷无尽的金矿吗?” 皇帝这是顺风顺水的习惯了,怕是忘记了世界上还有一种意外叫做“海难”了吧? 就他们这种装备落后连个发动机都没有的木船,在海上要是碰到飓风或者海啸,别说几千人了,就是再来几万人都不够死的。 当然了他并不是真的想试着玩什么“飓风逃生”游戏,还是大家玩熟了的老套路,找几个心腹,水性好的,到时候就假装是海难倖存者,出海寻找金矿的船队不幸遇到飓风,全军覆没,这年头又没有海上救援队,又没有潜水艇,去哪里搜寻失事的海船?更别提海上搜救可歷来都是最烧钱的,以朝廷如今的财政情况,就算他们假惺惺地请求朝廷派人出海搜救,只怕朝廷也根本捨不得拿出这笔银子。 夫夫俩凑到一起,进一步完善了这个计划,并且决定拿出五十罐秘制烧烤酱,贿赂鲨鱼精,请他帮忙演一齣戏,到时候他们“听说”船队遇到飓风全军覆没,便立刻带着人去海上搜寻,当然,这带去的人里面,一定要有州府官员,最好还要有皇帝的人。 等到了出事的海域,到时候就让鲨鱼精派几个徒子徒孙过来,围着海船转悠,那些人看到这么多鲨鱼还不吓尿了?谁敢下海查探? 等回来他就让人放出风声,说是出事的那些人都落入海中被鲨鱼吃掉了。经常出海的人都知道,那些渔民之所以不敢到深海区捕鱼,除了渔船不行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害怕在深海区遇到厉害的大鱼,譬如说吃人的鲨鱼什么的,本地的海神雕像,胯下还骑着一条鲨鱼呢,据说渔民们拜海神的时候,每次都会给海神胯下的鲨鱼兄弟也来一条红烧鱼,就是希望它老人家能吃饱喝足,不要饿着肚子打他们的主意,人肉真的没有鱼肉好吃! “这法子倒是不错,可以顺便让人看看,新兵里有那胆子小的,可以提前让人分出去,送到黄字营去。”猫大爷点了点头。 太子殿下带了五千新兵过来,再混在一起就不方便练兵了,王鲲风便将这些新兵分为“天地玄黄”四部,明面上看是按照将士们的潜力和个人实力划分的,实力最强、潜力最好的被提拔到“天字部”,其他的按照各自实力递减,实际上,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里面的划分标准,基本上是按照党员、预备党员、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党外群众的标准来划分的,被分到黄字营的,基本上就属于连培养都培养不起来的普通群众了。 外人不知道这其中的内情,见平海亲王短短时间内就将五千新兵分门别类地安排好了,那些新兵还都特别服气的样子,背地里都说平海亲王不愧是陛下亲子,这练兵的天赋,定然是遗传了陛下的! 这远程拍马屁的功夫,白春笙也是服气的。 太子殿下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听进了他们的话,这天之后,除了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悄咪咪跑去偷看商秋芦之外,其他时候竟真的能耐得住性子,就那么跟着王鲲风一起在军营里忙活起来,不知情的还以为太子殿下是怕他大哥在此地受了委屈,特意跑去军营给他大哥撑腰的呢。 州府官员们默默给新军营送去了大批慰问物资,也不知道是心虚,还是想在未来皇帝面前刷刷好感度。平海亲王虽然血统驳杂,但人家可是太子爷一母同胞的亲大哥! 更妙的是,这位大哥虽然也是皇后嫡出,但本人是个半妖,根本就没有皇位继承权的,换成他们是太子,也乐得和这位大哥打好关系,既能笼络半妖新军,也能在陛下面前彰显自己友爱兄弟的一面,简直百利而无一害。 朝廷的援军抵达,原定的出海换金计划也开始加快了速度,这一次因为有太子殿下坐镇,州府的配合也更加热情了,很快便凑齐了出海的大船,这一次他们派出了三支船队,分别由白家几个亲信带领,前去约定好的海域和海妖们交换金矿。 自从迷上了白家作坊的各种烧烤酱、拌饭酱之后,东海的海妖们对寻找金矿产生了莫大的兴趣。他们世代在海中生活,各种生勐海鲜十分寻常,反倒是这种口味厚重鲜美的酱料十分难得,现在别说是白家夫夫主动上门送货了,就算他们不送货上门,海妖们为了吃到好吃的酱料,也绝对要找上门去的。 河蚌一家居住的海岛他们都知道在哪里,敢不送酱料就上门催货! 其他两队都还好,顺利完成了换金任务,早早地就回来了,唯独往鲛人海附近去的那一支船队,迟迟不曾归来,以至于酱料吃完的鲛人不惜大老远的跑上岸,找到白家夫夫,质问他们这次为什么迟迟没有送货。 “送了啊,半个月前就出发了,按理说这会儿船队都该回来了,怎么……”白家夫夫的演技真是日渐精湛。连怒气沖沖前来催货的鲛人都呆了呆。 “可是,我们提前两天就派人在鲛人海外的暗礁群附近等着了,根本就没看到你们的船队啊。”鲛人顿了顿,仿佛想到了什么,顿时大怒,“我们的酱料不会被那帮不要脸的章鱼精抢走了吧?你们不是答应我们不和他们做生意了吗?” 说起来,章鱼精和鲛人的恩怨真是由来已久。最激烈的冲突就发生在最近,因为白家作坊生产的酱料有限(主要是作坊的主人为了方便抬价故意限量),以至于同一片海域的不同海妖如果想要换取足够数量的酱料的话,就必须参与招标,很不幸,章鱼精虽然手多,但鲛人一族可是海底着名的白富美,但凡参加砸钱的活动他们就没输过。 痛失美味酱料的章鱼精自然很不爽,干出拦路抢劫的事情也不稀奇了,毕竟他们又没钱,想要吃到美味又昂贵的酱料,大概也只能抢劫白家的船队了。 “等等!万一不是他们干的呢?”白家夫夫对视一眼,默默擦了一把冷汗,没想到他们选定好的飓风梗还没来得及拿出来,鲛人们已经自动将黑锅扣到了章鱼精头上,担心两族的妖为此打起来,夫夫俩急忙劝道,“不如我们先派人去附近海域查探一番,听说最近海上多飓风,万一他们遇到飓风,被搁浅到礁石滩上了呢?”
第236页 “那就先去看看!”那鲛人原本还怒气沖沖的,白春笙担心他们真的跑去帮他们搜寻失踪海船,万一露陷了反而不好解释,急忙将这鲛人拉到一边,说是除了金矿之外,他本人对于传说中的鲛绡非常感兴趣,想以鲛人海附近海域的酱料代理权,换取鲛绡在东海的代理权。 鲛人虽说也经常和白家夫夫做买卖,但是对于“代理权”这种新名词还是有点懵,白春笙趁机将他请到一边,向传说中的鲛人安利起了代理大法。 江泓与白蓟擦了擦冷汗,急忙去军营通知王鲲风,刚到军营,便看到他们安排好的几个演员十分浮夸地躺在担架上,气息奄奄地诉说着他们在海上突然遭遇飓风、船队全军覆没、他们侥倖逃过一劫、千辛万苦游回来报信的悲惨遭遇。 江泓、白蓟:“……” 趁着全军譁然,江泓与白蓟赶紧将王鲲风拉到一边,把鲛人前来报信的事情也说了一下,让他趁着鲛人现在被他们缠住,赶紧带着人假装下海搜救,把接下来的剧情走下去,不然万一鲛人跟着他们一起,正巧碰上了他们找鲨鱼精借来的鲨鱼群演,那可就尴尬了…… 大家都是鱼,一闻就知道对方有没有吃人了。 白春笙也没想到那些鲛人这么没有耐性,不过是快递迟了两天,就直接跨海找到了卖家,简直是史上最执着的买家!他也担心这些鲛人不依不饶的坏了他们的大事,只能忍痛将鲛人海附近的酱料代理权拿了出来,摆出一副谈生意的样子,那鲛人一听只要签了这代理权,今后就能以更优惠的价格拿到酱料不说,白家作坊只要有新产品上市,他们鲛人作为代理商,都可以第一时间拿到样品,觉得满意可以直接下订单採买。不必再像现在这样,想买酱料还要等白家的商船,数量也不能由他们来定。 鲛人们世代群居,酱料太少实在不够分,因为这个他们的族人已经打了好几次架了,现在听说还能有代理权这种好东西,那鲛人顿时顾不上可能还在海里挣扎求救的将士们了。 这可真不能怪他们冷血,实在是他们世代住在海上,每年看到的被飓风吞没的海船不知道有多少,传说中确实有鲛人头脑发热去救人的,但是结果呢?那些贪婪的人类虚伪地表示想报答这个鲛人,将鲛人骗上岸后,便将其卖给了厉害的修士,凡人中也有修士用鲛珠炼丹的,失去了鲛珠的鲛人,基本上就等于是一条死鱼了。 这也是白家夫夫的买卖为什么在海上这么受欢迎的原因,凡人惧怕海妖,海妖又何尝不惧怕凡人? 这边,河蚌精努力拉着鲛人谈生意,那边,猫爷接到消息,立刻点起兵马,召集海船,带着人出海寻人去了。 太子殿下一脸担忧地目送大哥离开,一转身就看到白家夫夫毫无波动地准备离开,顿时有些心塞:嫂嫂的爹爹怕不是对大哥不是很满意吧?不然怎么一点也不担心的样子? 不过,太子留守军营,还要负责安抚那些因为海船失事而心生恐慌的新兵,暂时没时间去担心大哥在岳父心目中的地位问题,他性子素来和软,还真担心自己镇不住场子,幸亏王鲲风走之前将玄黄二营的半妖都放出去了,让他们沿着海岸寻找可能倖存被冲到岸上的将士,剩下的新兵只有不到两千,倒也不足为惧。 王鲲风他们在海上足足搜寻了五天才回来。 带回来一个不幸的消息:他们在船队失踪的海域附近发现了成群的鲨鱼。 听到这个消息的人都忍不住瑟瑟发抖,在大海里掉下船还不幸遇到了鲨鱼,半个月过去了,怕是连尸骨都找不到了吧? 平海亲王一脸沉痛地给朝廷写了请罪摺子,正好太子要回去,便托他一起带了回去。至于那些失踪的将士们,他们的亲人早就不要他们了,朝廷现在也拿不出这么多抚恤银子,便只能不了了之,平海亲王自己出了私房银子,给他们在海边立了一个衣冠冢。 虽然猜到了朝廷对半妖们的态度,可真正接受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没过多久,新军营就开始出现请辞的将士了。 当初徵召这些半妖入伍的时候,朝廷也是答应的,去留随意,若是能坚持下来就能得到和凡人将士同等待遇,坚持不下来,朝廷也不会勉强,依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这些半妖本以为出海办差不是什么难事,没想到刚过来没多久,就亲眼见证了出海的那帮人被鲨鱼给吃了,连尸骨都没找到,有胆小的就打起了退堂鼓。 王鲲风也没强留他们,每个人发了二两银子的路费,外加二十两银子的安家费,让他们各自找地方安顿去了。 不过,有胆子小的,自然也有胆子大想博个荣华富贵的,还有已经被王鲲风他们策反的,都没有离开。 这些半妖,才是他们真正想要带出去的。 第107章 半年后, 河蚌精的小肚子终于可喜地凸出来一点点,虽然只有拳头大小, 但已经足够让白家夫夫和猫大爷欣喜若狂的了。 “这、这是要生了吗?”猫爷藏在袖子里的一双手有些发抖, 甚至都不敢伸手去摸那一处小小的凸起。 真的是非常神奇了! 明明昨晚临睡前他家河蚌的小腹还是一片平坦,没想到一夜过去,突然就出现了一处小小的凸起, 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哪有那么快?”已经生了四胎的江泓非常有经验地给他科普,“你别看这肚子鼓出来一块,其实里面都是胞水,小河蚌会在里面慢慢长大,等长到鸡蛋那么大的时候, 大概就要出生了。” “才鸡蛋那么大啊?”夫夫俩不由得有些失望。 白春笙好歹看过些生理知识课本,知道爹爹口中说的胞水应该就是羊水, 想到自己一个大男人竟然真的怀孕了, 不由得有些黑线。可是,摸了摸小肚子上的凸起,心里又不由得软成了一片,这可是他的崽儿! “说起来, 听说下个月皇帝大寿,你们两个都不回去贺寿,怕是不合适吧?”想到这几日的传言,白蓟有些担心地看了看儿子的小肚子, “不如让春笙留在这里吧,就说他病了, 回去怕过了病气,冲撞了你父皇。” “岳父放心,这次贺寿,我已上摺子说不回去了。挑了些贺礼到时候命人送回去就是了,又不是什么大寿,陛下不会怪罪的。”王鲲风不甚在意地解释道。 白春笙听他这么说,也是有些无语,这对父子的感情真的是货真价实的塑料了。 “如今正是颱风季节,虽说不适宜出海,却正是适合练兵的好时候,我已将练兵的计划呈送给父皇,父皇看了定然比我们亲自回去给他贺寿还要高兴。”王鲲风笑了笑,有时候适当的距离才能更清楚地看明白一个人。 太子之所以经常会忘记皇帝的威胁,就是因为他从小就将皇帝当成自己的父亲,以至于忘记了,现在的皇帝,早就不是当初的亲王了,亲情、爱情,所有的一切,都比不上他的宏图霸业。 和训练新兵相比,贺寿什么的,对皇帝来说不过是小事一桩罢了,说句不好听的,他们妖族寿命漫长,一生中还不知道要过多少次寿诞呢,可是,训练新兵却是刻不容缓的一件大事,皇帝见他兢兢业业替他练兵,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么会责怪呢?
第237页 对于王鲲风来说,现在最重要的倒不是练兵,而是夏天到了,东海的蚊虫十分厉害,白春笙几乎都不能出门,一出门就要被蚊虫叮咬,挂多少香包都没用,气得猫大爷恨不得将园子里的花草树木全部砍光,让那些蚊虫无处可藏! 可怜毛大夫,堂堂一个神医,被逼着去做什么驱蚊药,白春笙见他实在可怜,友情贡献了前世常用的驱蚊贴的创意,毛大夫果然给力,帮他做了许多可以用鱼胶黏在衣服上的山寨驱蚊贴,果然再没有蚊子敢靠近他了。 这款驱蚊贴很快也成为白家海上商队的畅销货,一度卖到断货。海岛上的蚊子又大又毒,叮谁谁知道,简直残忍! 不过,根据本地上层富户们分析,平海亲王还真是宠妻宠出了事业新篇章。 你看看啊,因为想要照顾王妃娘家生意,将朝廷与海妖们换金的事情交给了白家夫夫,结果意外发现,除了金矿之外,海妖们手头还有许多岸上十分稀罕的珍宝药材之类的,平海亲王命人将这些东西收来之后,在东海各大州府开了海货铺子,如今怕是已经身家巨万了。 因为王妃要吃最新鲜的深海产的鱼虾(这个绝对是藉口,为了方便他们去深海区寻找落脚的海岛的),王爷便大手笔地招募手艺精巧的工匠,开设了船厂,专门打造可以出海远航的大船,如今已经是东海首屈一指的造船厂了。因为造船需要,外地来往贩卖木材的船只也多了起来,码头的生意也是越来越好。 甚至因为捨不得自家王妃被蚊虫叮咬,王爷专门请了神医,做出了黏在衣裳外面就可以防止蚊虫靠近的防蚊贴,畅销各大州府,连带着本地的一些驱蚊的草药也紧俏了起来,现在想想,王妃真是带动本地经济发展的大功臣啊! 从那之后,整个东海都流传着一个神秘的致富秘方:做人家相公的,一定要对妻子专一又体贴,如此才能家业兴旺,带领家族走向人生巅峰! 不信?看看平海亲王啊!人家就因为对王妃体贴专一,不但做了亲王,还发大财了呢,简直就是行走的范例! 一年后,东海春暖花开,王爷刚替朝廷做成了一笔大买卖,意气风发地带着王妃和王妃娘家人,一起乘坐大船又去海上游玩去了。 只不过,现在整个东海上到各级官员,下到黎民百姓,已经没有人再对这个消息感到吃惊了,只要王妃开心,王爷哪怕当街耍猴他们都能坦然接受,更别提每年无数次的带王妃出海游玩了。 然而这一次,王爷实在是做得有些过分了,他竟然带着王妃一口气在海上住了一个月!若不是中间几次派人回来办事採买顺道报平安的话,州府和军营的人都吓得想出海寻人去了。 岸上的已婚妇女妇男们对备受恩宠的平海王妃各种羡慕嫉妒恨,王妃却表示这样沉重的恩宠他一点也不想要。不就生个崽儿吗?他还没什么反应呢,他家猫爷简直是如临大敌,一副恨不得打个供桌将他供起来的样子。 是的,他们这次出海,对外说是出海游玩,其实就是为了出来生孩子的。 河蚌精肚子里的小河蚌到最后一个月会频繁胎动,这时候想要隐瞒下去就比较麻烦了,他也不能一直躲在屋子里不见人,王鲲风也不忍心见他难受,干脆直接带着全家人乘着大船出海去了,这一年里,他们陆续又在东海深海区寻找到了几个无人居住的海岛,每年“海难”折损的那些人手,基本上都被他们分散着安置在了这些海岛上。 白春笙怀着崽儿也没闲着,找了几个炼丹师,用海里的某种水藻和海泥山寨出了效果不错的土法水泥,即便新发现的海岛上没有淡水,他们也能用这些土法水泥建造出可以储水的蓄水池,平时储存的雨水,外加船只来往补充的淡水,足够他们在海上生存了。 更让他们觉得欣喜的是,他们派出去那么多船,终于有人找到了传说中海的另一边的陆地了,据回来的人说,他们担心在海上遇到危险,特意沿着近海岛屿一路摸过去的,虽然花费的时间比较长,来回就要半年时间,但是这条路没有什么危险,沿途补给也比较方便,那里果然如白家爹爹所说,都是些零散居住的土着,他们只不过花费了几十袋稻谷,便换来了好几百亩的一片小山地。 之所以没有换取耕地,一是因为当地土着多以捕鱼打猎为生,仅有少数自己开垦的耕地,根本没有大片的耕地可供出售。二来,这也是王鲲风特别要求的,只要找到地方,就挑选一块适合筑造城池坞堡的地方,或买或占,如此一来,等大批人手到了,就能在那边直接建造一个可攻可守的小型城池了。 站住了脚,接下来才好开疆拓土。 他如今可不是单身一个妖了,他家河蚌看样子很能生,他这个做爹爹的,还得给孩子们攒身家呢。 王鲲风一行这次住的,就是一处被白春笙命名为“吃瓜岛”的岛屿,虽然不知道他家河蚌为什么一说到这个吃瓜岛就笑个不停,可是,既然叫这个名字能让他家河蚌开心,那就叫吃瓜岛吧。 白春笙也是一时恶趣味才想到了这个名字。 原来,这处海岛原先大约是个火山岛,岛上土壤肥沃,过来开荒的士兵们一开始是种了许多粮食的,后来白春笙过来的时候,正好带了些瓜果种子,便命人种了些西瓜。大约是此处的土壤真的很适合种西瓜,种出来的瓜又大又甜,西瓜子油亮光滑,一口咬下去都是甘甜的汁水。 西瓜成熟后,某一天,白春笙和他家猫爷坐在岛上的高地,吃着瓜,看着远处几个海妖正拿了什么东西过来换烧烤酱,顿时笑倒在他家猫爷怀里。 等他终于止住了爆笑,这漂亮的小岛就变成了吃瓜岛。 用他家河蚌的话说就是:坐在岛上,当一个安静的吃瓜群众也蛮好的。 猫爷一头雾水地看着他,完全没有get到“吃瓜群众”这个梗的笑点,不过,算了,孕夫嘛,他高兴就好。 对于儿子将待产的地方选在吃瓜岛,白家夫夫却十分满意。 一来这里靠近鲛人海,鲛人的地盘上,白纹贝是长得最肥美的,住在这边,他家大郎啥时候想吃白纹贝,他们夫夫立刻就能去鲛人海现挖现吃。更何况,等他们外孙/外孙女出生了,也最好是多吃些白纹贝才能长得更加健壮啊。 二来,这吃瓜岛上有一座圆锥状的小山,山顶有一个碧绿的大湖,用水方便,土壤也肥沃,很适合种植粮食和蔬菜瓜果,他家大郎大约是在岸上生活惯了,平日里也喜欢吃这些蔬菜瓜果的,住在这边,想吃什么种什么,多么方便! 最重要的是,这吃瓜岛背面有一片纯白色柔软的沙滩,沙滩外面还有大片浅浅的海湾,江泓与白蓟最近正带着人在那里用海泥、岩石和海藻堆一个堤坝,等到堤坝建造好了,那里就会变成一个巨大又安全的天然游泳池,今后他家的小河蚌们就可以在那里尽情玩耍啦。有堤坝挡着,再也不用担心小河蚌走失了。 一切准备就绪,所有人严阵以待,猫爷更是焦躁得分分钟要崩溃炸毛的样子,反倒是白春笙最为淡定,他家江爹爹一口气生了四个呢,据说生产的当天还在水里捕鱼呢,而且,说实话他现在已经巴不得赶紧将这个坠在肚子里的小河蚌给生下来了,好端端的肚子凸出来一块真的很不自在啊!
第238页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的过去了,直到某一天早上,河蚌精睡得迷迷煳煳的,只觉得自己身下一片湿润,摸了摸,黏煳煳的,脑子一下子懵了,足足懵了一盏茶的功夫,才醒悟过来他怕是要生了,连忙疯了一般地推了推睡在旁边的猫爷。 “鲲、鲲哥,快起来!我好像、好像要生了啊啊啊!”河蚌精后知后觉地开始害怕了。尼玛他上辈子可是纯爷们,还没开荤那种,为什么老天爷要这么对他?他到底做错了什么?好好的拆二代做不成了,还要到这个奇怪的地方生孩子! “要要要要、要生了?”猫爷勐然惊醒,差点从床上跌下去,白春笙羊水破的时候沾湿了他的衣裳,这会儿猫爷摸了摸自己湿乎乎的袖子,整个妖都呆滞了,脸上的表情十分茫然。 河蚌精嘆息一声,就知道这种时候靠猫是没用的,想了想,扯起嗓子大声喊了几句,没一会儿,江泓与白蓟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鞋子都没穿好,身上的衣裳也是乱糟糟的胡乱系了上去。 “爹爹,快、扶我去产房。”白春笙撑着胳膊想坐起来。 王鲲风勐然惊醒,几乎是用蹿的蹿上了床榻,一把将他抱在怀里,转身就往早就备好的产房冲去。 河蚌精的产房,其实就是一个宽敞的改造过的浴室,中间是一个长款约莫一米五的浴池,有一道宽敞的台阶一路下去,另外三边都围着精緻的木质围栏,浴室的另一边是一个宽敞的软榻,软榻边还有一个放置衣物之类的石桌,几个石凳。 王鲲风小心翼翼地将自家河蚌放入浴池内,两条胳膊不知道是紧张还是用力过度,已经抖得不成样子,白蓟见他这样,又好气又好笑,一把将碍事的猫爷挤到一边:“你在这里也帮不上忙,赶紧的,去把你那个毛大夫唤过来,在外面等着,万一……呸!没有什么万一!让他熬些补气血的汤药备着,再让人去熬些白纹贝肉粥。” 猫爷呆了呆,转身狂奔出去了。走到一半才想起来,不对啊,我家河蚌第一次生崽儿,我怎么能不在他身边呢? 这货可不管什么老婆生孩子丈夫不能进产房的臭规矩,随手揪住一个属下,让他去找毛大夫过来,再让人去厨房熬粥,自己又满头大汗地跑了回去。 然而到底还是迟了片刻。 等他跑进去的时候,他家河蚌已经生了…… 生了?!这么快? 猫爷整个猫都惊呆了。 “我外孙长得真是好看!”江泓捧着小小的一个洁白如玉的小河蚌,脸上挂着慈祥无比的笑容,仿佛手里捧着的是什么绝世珍宝一般。 “那是,我们老白家的,能不好看吗?必定是最好看的!”白蓟得意地凑过去看那小小的一团。 王鲲风就那么站在浴室的入口,傻呆呆地看着被岳父大人捧在手心的那个小小的白白的一团,连唿吸都快要遗忘了。 那是他的孩子,他们家河蚌给他生的崽儿! 他、他现在也是做爹爹的了…… 有点腿软……那么小小一个,怎么抱着啊? “你还愣在那里做什么?快点过来把春笙抱上去啊!难不成让我抱?”白蓟察觉到女婿进来了,连忙转过头瞪了他一眼。典型的有了外孙就看不上女婿了。 白春笙也没想到河蚌生孩子会这么简单,简直就跟肚子疼上了个大号一样,咳!难怪两位爹爹一脸云淡风轻的样子,一点都不担心的。 方才他原本还有些紧张,没想到还没等他紧张多久,几乎是刚下水的一瞬间,噗通一声,只觉得后面一阵放松,然后,他家江爹爹就一头扎到水里,从水底摸出了一只几乎是纯白色的小河蚌,小小的一个,真的好像鸡蛋大小……难怪他生的这么轻松。 真是白担惊受怕一场! 不过,看到他家猫爷一脸呆滞的样子,河蚌精顿时觉得值了!这货自从成亲之后,就努力在自己面前摆出一副成熟可靠大大猫的样子,难得见他这样一脸懵逼的样子,可惜没有手机,不然一定要把他这幅呆滞模样给拍下来。 好在他家猫爷毕竟是立志要做成熟大猫的猫,只呆愣了一会儿,听到岳父大人的召唤,同手同脚地走过去,将自家河蚌从水中抱了起来,关于生产的流程他们早就演练过好几次,方才他就是太过惊讶所以才一时慌乱了,现在脑子里虽然还是一片空白,但好歹还知道将自家河蚌放到软榻上,拿了干燥的棉布过来替他擦干净身子,换上了宽松舒适的衫子。 江泓与白蓟也没在水底下待太久,江泓捧着小河蚌,白蓟从旁边拿了早就预备好的一个小巧可爱、深约一掌的微型小木盆,木盆底部铺着柔软的白沙,这是他们特意从鲛人那里弄来的,据说是鲛人产子的时候用的,十分柔软,而且据说小崽子躺在里面很少生病,鲛人一开始还小气不肯给,后来白蓟就拿酱料代理权威胁他们,说不给白沙明年就不给他们代理白家的酱料了,反正东海这一片想代理他们家酱料的多得是…… 现在,这些来自鲛人海的极品白沙,就是他们家小外孙的卧榻啦! “爹爹,把他拿过来吧,鲲哥还没看到他呢。”白春笙看着那小小的微型木桶,一颗心都快软成了一汪温泉。 “就让他躺在这里,不要乱动。”白蓟小心翼翼地将木盆放在软榻一边,四个大脑袋凑到那小小的木盆上面,仿佛在看什么稀世珍宝一般。小河蚌刚生下来,和凡人的小婴儿不一样,懒洋洋地躺在水底的白沙上,一动不动。 “他怎么不动啊?”猫爷看得心惊肉跳,这、这看着像是死了啊?呸! “无妨,小河蚌刚生下来就是这样的,这孩子天赋惊人,你看他的贝壳,是不是纯白如玉?咱们河蚌家族,怕是上千年都不曾出现这般出色的崽子了。”白蓟一副傻外公的样子拼命夸赞道。 “那、那他吃什么啊?” “现在还不会吃东西呢,等明日我去海湾那边捞些软虾过来,每隔两个时辰餵他吃几个软虾就行了。”江泓趴在那儿不肯动弹,他还没看够呢。 “多谢两位爹爹。”王鲲风后知后觉地感激道。 他是知道那软虾的,肉眼几乎看不到,这种软虾只有针头大小,浑身呈透明状,在清澈的海水中游动的时候,常人几乎发现不了,但是这种软虾肉质鲜嫩,营养极好,却是海妖幼崽刚出生的时候最好的食物。 之前王鲲风看到江泓与白蓟拿了极细的丝线编织了一些网兜,还不知道他们做什么呢,直到他们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地将一团一团的软虾从海中拖到他们用堤坝围起来的浅滩,他才知道,原来两位爹爹是在给尚未出生的小河蚌预备吃食。 那软虾极难捕捉,出水即死,需得用网眼极小的网兜兜了,放在海水中,慢慢拖行到浅滩处,过程极为繁琐,十分考验捕捉人的耐性和水性,要不是有江泓和白蓟在,他是怎么也没有想到,小河蚌的食谱竟然如此精贵难寻! 这猫爷倒是冤枉河蚌们了,寻常河蚌生了小崽子,哪里会费尽心思地到海里捕捞软虾啊?也就白家两位爹爹,如今好不容易寻到儿子了,儿子又要生外孙了,真是恨不得让小外孙一出生就享受到世间最好的一切。
第239页 宠溺得十分不讲理。 毛大夫在外面等得十分焦心,也不知道小主子生出来没有,见到厨房的人送了刚做好的白纹贝肉粥过来,忙一把夺了过去,藉口送吃的蹭了进去。 进去才发现小主子早就生出来了,这会儿都送到特制的婴儿床上了,心里不知道是松了一口气好,还是该失望好。他摩拳擦掌准备了整整两年,结果竟一点用场都没派上? 突然感觉自己是一个假的神医! 不过,看到小主子平安出生,毛大夫心里还是很为自家主子高兴的,主子从小孤苦,有爹娘还不如人家没有爹娘的,现在好容易成亲了,如今连小崽子都有了,虽然是只河蚌,但,说不定下次生的就是毛茸茸的小猫崽子了呢? 第108章 毛大夫对于小毛糰子的期待, 并没有任何人get到,小小一团纯白色的小河蚌, 虽然体积上并不明显, 但是,很显然,这小东西现在已经成为全家人的心头宝了, 连白家三兄妹都开始拿了小网去给外甥抓软虾了。 “吃了!他吃了!” “这些够不够啊?感觉一下子就吃完了啊。” 白箜带着白筝和白笛,一大早网了最新鲜的软虾回来,挑了最肥嫩的投到小河蚌暂住的木盆里,只见那洁白如玉的蚌壳一张一合的,一口接着一口, 狼吞虎咽地将那十几只软虾全部吞吃入腹,一边吃还一边吐出一串一串的小泡泡, 看着十分可爱。 全家人都很喜欢投餵小河蚌, 每天小河蚌进食的时间,但凡有时间,大家都会跑回来围观,小河蚌吃东西真的超级萌, 小小的贝壳一张一合的,吃东西的样子兇狠又可爱,吃完还会将虾壳吐出来,也不知道那么小的虾壳他是怎么吐出来的, 实在是神奇! 白筝心疼这个小外甥,有心想偷偷再给他餵几只, 没想到剩下的软虾却被大哥一把抢了过去:“不能再餵了,他还那么小呢,要少吃多餐。” 说着,便倒了一小碟生抽,将剩下的软虾也倒进去,一口气吃掉了。 “大哥!你怎么能抢小珒儿的食物?!”白笛一脸谴责地看着自家大哥。 小河蚌生下来的第二天,王鲲风便定下了这孩子的大名,就叫做白珒,这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除了入赘之外,天底下几乎很少有愿意让嫡长子随母姓的。 哪怕是入赘呢,很多人家第一个男孩子也是随父姓,第二个才会随母姓。 只有白春笙心里知道他为什么坚持要这么做。 无非是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再与那自私冷血的皇室有任何瓜葛罢了。 猜到王鲲风心里的想法之后,白春笙嘆息一声,也没有多说什么,于是,小河蚌的名字便定下来了,大名白珒,乳名就叫做珒儿,关于这孩子的小名,原本白爹爹十分热情地提供了一个备选项,说是这孩子的贝壳乃是他们河蚌一族万里挑一的白玉色,不如小名就叫做小玉儿。 白春笙当时就一口鱼汤喷了出来。 小玉儿什么的,又不是在演孝庄秘史! 而且一个男孩子叫什么小玉儿? 经过父子俩的激烈争吵,最终,双方互退一步,决定取 “珒”的谐音,就叫珒儿,听起来也像是玉儿,白爹爹终于满意了。 白春笙暗暗松了一口气。 真要让儿子顶着一个“小玉儿”的乳名,他以后都不敢在家里唤孩子的乳名了。 珒儿的出生,彻底打乱了傻爸爸王鲲风原本的布局。 按照计划,珒儿出生满月后,他们就应该回去的。 可是,两位岳父大人最先提出了反对意见—— “岸上哪有这么新鲜的小软虾?” “况且,珒儿慢慢长大,也该有一处玩耍的地方了,那浅滩都是为他准备的,回去了哪里有这么好的沙滩?就你们那园子里的小浴池,岂不委屈了我外孙?” “更何况珒儿也不能光吃软虾啊,咱们住在这里,想吃什么下海捕了就是了,回岸上的话,难道要让珒儿吃不新鲜的?” 王鲲风:“……”你们就惯着他吧! 嘴上嫌弃,其实王鲲风心里也是极捨不得珒儿受委屈的,大约是因为自己从小不曾感受过来自父母的爱护,猫爷心里把珒儿看得比什么都重,其实他也知道上岸之后远没有在岛上这般舒适,也没有可供珒儿自在玩耍的、深浅合适的海湾,不像在岛上,背面那一处浅水海湾,是白家两位爹爹亲手为珒儿营造的,深浅合适,适合小河蚌学习捕猎的浮游生物也多,底下还栽种着柔软的海草,别说珒儿了,就是他自己看了都想躺上去试试。 白春笙没有说话,眼神却也有些动摇。 说起来有些好笑,没生孩子之前,他觉得自己应该可以做一个严父,可是,真正有了孩子才发现,去他娘的严父,劳资的崽儿,怎么宠都不过分! 对于带着珒儿回岸上,其实他也有些犹豫的,一来岸上的吃食和环境确实没有岛上好,二来,他心里还有点担心,万一珒儿的存在被人发现了,到时候又是一桩麻烦。他们的撤退计划已经进行到最关键的时候,经不得一丁点波折的。 可是,珒儿要留在岛上,谁陪着呢?王鲲风是肯定要回去的,自己不回去好像也不像话,留珒儿和爹爹们在这里,他心里又有些捨不得。 “那就别回去了!”沉默半晌,猫大爷一拍桌子,“春笙,你带着珒儿,和爹爹他们留在这里,我一个人回去。” “那怎么行?陛下的人可还在军营,到时候若是问起我来?” “我就说咱俩吵架,你回娘家去了。”猫爷不愧是混过市井的流氓头子,这种理由大概也只有他能想的起来了,不过想想也是,除了他这个出身乡野的王妃,哪家的王妃好端端的和王爷吵架回娘家啊? “这法子好!”白蓟哈哈大笑,怕老婆什么的,不能他一个人怕,女婿既然进了他们家的门,当然也要加入怕老婆大军。 江泓无语地拧了他一把,嘆息道:“这法子倒是没错,只是传出去春笙怕是要被人说几句了,罢了!左右早晚也是要走的,说几句也没什么。你父皇那边你要想好怎么说。” “爹爹请放心,父皇那边我自有对策。”猫爷贱兮兮地撇了撇嘴,决定回去就让州府官员背这口黑锅。 有件事情其实他一直都瞒着没让他家河蚌知道。 虽然他这个平海亲王的分量不如正统的皇室亲王,可对于东海这一片的人来说,亲王已经是很大的官了,更让他们心动的是,这位亲王娶的是一个男妃,这就意味着,平海亲王若是不想绝后,定然会娶侧妃或者侍妾替自己传宗接代的。 不管在哪个时空,做媒从来就不是女人的专属,有些自以为“体察上意”的官员,更喜欢为自己的上司进献美人,只不过他们做的比较高端罢了,借着亲王没有子嗣的由头,暗示自己家中有温柔贤惠的美人可以替亲王分忧。 至于如何分忧,是正式迎娶进门,还是在外面置办个宅子养着,等有了孩子再进门,这些他们都可以代亲王分忧嘛。
第240页 因为自家河蚌正怀着小崽儿,王鲲风一直把这件事情瞒得紧紧的,担心闹大了被人传到白春笙耳边去,他一直憋着气,假装自己已经有些心动,暗地里早就想着整治一下这些不长眼的傢伙了,这次正好,现成的藉口! 回去就把人叫过来臭骂一顿,只说是王妃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他们打算给自己送美人的事情,一气之下跑回娘家去了,现在他闹得里外不是人,说不定消息传回皇城还要被皇亲们笑话,到时候怎么让王妃消气,可就要看他们的表现了…… 果然!听到王鲲风说自家王妃因为他“可能要纳妾”的事情,一气之下跑回娘家去了,新接任的两个监军一脸的无语。他们也是知道这位王妃的,从小在乡野间长大,虽说现在已经认祖归宗,到底秉性难移,他们的前任据说就曾被这位狠狠折腾过,以至于这两个前来继任之后,除了例行去拜见过一次之外,压根就不敢去撩拨这位,生怕自己像前任一样被王妃折腾。 没想到这次王妃没有折腾他们,反倒是王爷被王妃给折腾了,两个监军不知道是该庆幸好,还是该幸灾乐祸好,索性闭口不言,只说这是陛下的家事,请王鲲风自己上摺子与陛下分说一番,别伤了一家人的和气,自己等人不过是伺候陛下的奴才,实在不敢过问陛下的家事。 王鲲风早知道这两个人最擅明哲保身,遇到这种吃力不讨好的琐碎家事,自然是不肯沾手的,他乐得他们不管事,想了想,认真写了个摺子,只说王妃生气回娘家了,自己这边也没个长辈帮忙从中说和,长此以往,万一两位岳父生气,不肯替朝廷办事,怕是会影响东海的换金计划,希望皇帝能体会到他的苦逼,让乳母能来东海一趟,乳母在清河镇的时候与王妃相处和睦,又算是半个长辈,想来王妃能听得进她老人家的劝说。 皇帝接到摺子也是一阵无语,他当皇帝也有些时日了,还是第一次接到这般……让人说不出话来的摺子,谁家王妃和王爷吵架会跑回娘家去?还要找皇帝借人去劝和?他是皇帝!又不是皇后! 皇帝一转身就把这件事交给了龚皇后,想到东海运来的那些金矿,又忍不住加了一句:好生挑些东西安抚一下王妃,再让大郎那个乳母去东海帮忙劝和,一家人什么事情不好关起门来说?动不动就跑回娘家,成何体统? 王鲲风之所以让皇帝把乳母送来,却把阿姌单独留在皇城,主要还是因为乳母是凡人之躯,他们预定好的那个计划,只有半妖才能配合,所以,能借着这个机会先把乳母接到身边,他们的计划就成功一小半了。 接下来的两个月,皇帝有些尴尬地发现,“离家出走”这个病好像突然变成了传染病似的,大郎的王妃还没劝回家呢,没多久,远在清河的探子就传来消息,说是龚夫人和三郎大吵一架,气的狠了,命人赶车送自己去东海,说是自己管不住三郎,要他大哥出面管管这孩子。 那边刚传来消息没几天,鱼鳞皇叔也离家出走了,留书一封说是自己受不了皇城的拘束,要去山水之间寻找自由(基友)去了…… 皇帝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给祖先上柱香,问问是不是家里中邪了。 不过——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总感觉离家出走的怎么都是和大郎私交不错的呢?”皇帝心里有些犯嘀咕了。 王鲲风却没给他太多的反应时间,几天后,亲王府最先察觉到不对:王爷的妹妹阿姌郡主在一个早晨,突然变成了一个毫无人智的猫。 一大早,服侍郡主起身的婢女们都吓懵了,等到管事的禀告陛下的人,陛下的人又去皇宫报信,皇宫来人的时候,差不多已经确定,阿姌郡主化形失败,真的变成了一只与寻常猫咪无异的小猫了。 只有身上残留的淡淡的妖气,证明这只猫曾经是个半妖。 “唉!先好生养着吧!别让她跑了,等大郎回来再说。”皇帝有些疲惫地挥了挥手,一个化形失败的半妖罢了,要不是她还有些用处,皇帝怕是连养都懒得让人养,私心里,他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竟然生下了这般没用的血脉的。 而远在清河的三郎,也在一个深夜,悄无声息地带着白家作坊和食铺里那些愿意跟着他们离开的人,乘坐一艘大船离开了清河。 千仓早接到商秋芦的密信,请他掩护三郎他们离开,有他拖延,皇帝派来的密探足足耽搁了一整夜才发现白家的人都跑了! 可是,如今的清河码头十分繁华,一大早便有无数船只靠岸、离开,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追,只能一面命人封锁码头严查,一面分派人手往几个方向追查下去,还要派人去皇城报信请罪,忙了好几日,寻人的事情毫无头绪,皇帝这时候却突然反应过来,他那个和自己从来都不亲近的大儿子,怕是要反了! 王鲲风还真没他想的那般大逆不道,人家压根就没有做叛军的心思,作为一只胸无大志的猫,他只是想和他家河蚌隐居海外,做一只混吃等死的猫好不好? 皇帝震怒之下,派出跟了自己几十年的黑羽卫日夜兼程赶往东海,下了铁令,生死不论,所有涉案人员一律抓回来!反抗者杀无赦! 王鲲风要是真想和他一战的话,也不至于只要了这么几千新兵,等到皇帝的人赶到东海,除了被王鲲风挑剩下的那些半妖之外,所有人都已经消失无踪,只留下一个空荡荡的园子…… “人呢?!”皇帝勃然大怒。 黑羽卫首领有些无语,现在这样子,很明显是平海亲王不乐意伺候陛下了,偷偷摸摸带着全家人去海外隐居了,不然也不会只带走了不到三百的半妖新军,其他的都留下来了。他们还不知道,在这之前,精明的猫大爷已经借着各种“海难”,偷走了皇帝足足两千新兵呢,全副武装,还带足了军粮那种。 “孽子!当年就该掐死算了!”皇帝气得捂住了胸口直喘气,见谁都想挠一爪子。 “太子呢?让太子过来!”皇帝想到太子曾经代他去东海慰军,他们乃是一母同胞,说不定会发现什么蛛丝马迹也不一定。 这么大的动静,太子怎么可能不知道?不过,现在他也顾不上安慰他的父皇了,他比皇帝还委屈呢!大哥大嫂离开了东海,想也知道肯定把商秋芦也带走了,不然留下来肯定要被牵连的。 也就是说,他还没有想好怎么和商秋芦在一起,他们之间,又隔着一整个大海了?现在他连去哪里寻人都不知道了……他终究,还是不愿意相信自己的吧? 沉湎在失恋痛苦中的太子殿下,浑浑噩噩地被人带到皇帝面前,皇帝见他这幅惨遭背叛的样子,不知道触动了哪根神经,竟捨不得再苛责他什么了,只是问他去东海那段时间可有察觉到王鲲风他们有什么异动,太子木讷地摇了摇头,一副深受打击的样子,连皇帝都忍不住同情这个儿子了,亲生母亲不在了,如今连嫡亲的大哥也弃他不顾,也是个可怜的孩子! 父子两相顾无言,半晌,太子抬起头,苦涩一笑:“父皇,大哥他们既然没有反叛之心,不如,就算了吧?他们也不过是想过些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
第241页 皇帝沉默不语。 倒不是他真的被太子殿下的几句话打动了,只是,当年他一力主张筹备半妖新军,就是希望能增强军力,打下西南几个小国。王鲲风的做法实在是非常刁钻,可以说是摸准了他捨不得为此动用军队的心思,带走的人数也不多,只有几百人,如果仅仅是为了泄愤的话,他完全可以重整新军,同时派出大批军力出海搜捕。 可是,他不能,也捨不得,那些军力,他是留着拿来开疆闢土的,为了追回这么一个逆子折损兵力,不是他这样一个明君该做的事情。 不划算!可心里实在憋屈! 竟然被一个他不曾看在眼里的半妖给算计了!该说王鲲风不愧是他的亲儿子吗? 如果王鲲风不是半妖的话,其实,以他的性子,才是最适合做太子的吧? 太子殿下站在下面,看着皇帝的脸色变了好几变,最终,皇帝嘆息一声:“罢了!这几个小畜生,终究不是真正的皇族血脉,走了就走了吧,来人,拟旨,褫夺平海亲王、栾江郡王、灵江郡王与水阳郡主的爵位封号,封地收回,夺一干人等户籍,永世不许回朝!” 太子殿下松了一口气,这样就已经很好了,反正,大哥他们,大约也不想做父皇的子民吧? 何止是不想做? 将所有人都弄出来之后,抵达第一处藏身的岛屿,猫爷得意得简直尾巴都快晃起来了,再也不用看到那帮人的嘴脸了,开心! 龚夫人被三郎搀扶着走下海船,看着眼前与岸上迥然不同的景致,还有海岛外一眼望不到头的碧蓝大海,倒是眼前一亮:“没想到我有生之年,竟能看到这般壮阔的海上盛景!” “这算什么?等过些时日,大哥还要带咱们去这大海的另一边呢,听说那里和咱们老家一样,也是大片的土地,四季温暖如春,最适合母亲将养身子了。”三郎也很高兴,谁被当成人质监视起来都高兴不起来,要不是大哥说自己有法子摆脱朝廷监视,他早就想带着母亲去山里隐居了。 不过现在大哥的法子更好,他们乘船到了大海的另一边,隔着茫茫大海,今后皇帝和皇室那些人就再也威胁不到他们了!他的母亲也能光明正大地顶着自己的身份出来见人,而不是像在清河那样,假装是自己的姨母。 “快走吧,饭菜已经备好了,还有新鲜的瓜果,知道你们这几日在海上定然没有吃好,特意准备了新鲜的蔬菜瓜果,都是我们自己种的。”白春笙看了看下船的众人,发现他熟悉的人一个都没少,一颗心也放了下来。 这座岛上是没有淡水的,不过好在此处多雨水,驻扎在这里的将士们用土法水泥在山坳处造了一个人工湖,平日的雨水都顺着山间小溪流入人工湖,积攒的雨水可以拿来吃,也可以进行一些简单的浇灌。将士们便在岛上开垦土地,种了些耐旱的花生、甘薯、玉米、地瓜之类的,剩下的不足的口粮,便以海中的鱼虾螃蟹代替,吃的倒是比在岸上的时候好多了,顿顿都是生勐海鲜。 难得来了客人,白春笙还特意从吃瓜岛带了不少西瓜过来,这西瓜看着不大,瓜瓤却又脆又甜,汁水非常多,白春笙喜欢一切两半,拿一把木勺挖着吃,吃完还能把瓜皮里面剩下的西瓜汁也喝了,剩下的西瓜皮也不会浪费,切掉里面的瓤,洗干净切成三指宽的条状,腌制晒干之后,拿来做酱瓜皮,吃粥的时候夹一块,又脆又香。 用土法水泥和着小石子做成的饭桌,镶嵌着五颜六色的贝壳和色彩艷丽的碎珊瑚,看着别有一番风趣,可供十几人围坐的大饭桌上,此刻已经摆满了碗碟,手臂那么长的大龙虾,手掌大小的海虾,盘子那么大的螃蟹,就那么煮熟了随意放在藤编的小框子里,想吃的自己拿一个,旁边有各色酱料可以自己根据口味调配,刚捕捞上岸煮熟的海鲜,搭配着不同口味的酱料,许多人还是第一次这么简单粗暴地吃海鲜,都有些稀奇。 吃完饭之后,身体好的就拿了西瓜继续吃,估摸着身子骨架不住又是海鲜又是西瓜,担心闹肚子的,就倒了温热的姜茶喝,乳母这才小心翼翼地问白春笙:“听大郎说孩子已经出生了?可是在这里?” “孩子还小呢,我让他和爹爹们留在吃瓜岛了,咱们在此处暂且歇一夜,明日上船,再走两日就能到了。”夫夫俩充分发挥了狡兔三窟的性子,将两千多将士打散了藏在不同的海岛上,相互之间间隔起码也有半日的水路,没有海图更没人带路,外面的人就算知道他们在海上,也根本找不到具体地点。 当然了,要是不小心找到了鲨鱼精居住的海岛,被鲨鱼吃掉可不能怪他们。 第109章 “这地方好!我说你们还去海的另一边做什么?我看咱们就住在海上也不错嘛!”鱼鳞皇叔逃出皇城, 终于可以和他的好基友赫连疾一起浪迹天涯了,这会儿浪得都有些收不住了, 恨不得立刻找个海岛安定下来, 他好跟赫连疾拜堂成亲,现在可再没人能阻挡他了! 在座的就数他辈分最大! “呵呵~”猫爷冷笑一声,“此处每年有三个月的飓风天气, 海水上涨,到时候整个海岛只剩下那个小山顶,我记得你与赫连叔叔水性都不太好吧?” 猫爷这真是成熟猫了,连客套话都学会了,鱼鳞皇叔别说会水了, 他最怕水了,不信把他丢海里试试? 果然, 一听猫爷说这里竟然还有飓风这种邪物, 鱼鳞皇叔秒怂。 赫连疾自己是住在哪里都无所谓的,不过他们豹子素来都喜欢住在山里有树的地方,这海岛上看着郁郁葱葱的,其实没有什么可以攀爬磨爪子的大树, 因此倒是很愿意和王鲲风去那个据说在海的另一边的新大陆看看。 三郎这几年倒是真的长大了,没有大哥在身边,他就是家里唯一的男子汉,不但要经营自己的一些产业, 还要照顾龚夫人,出海的这段时间, 王鲲风见他做事有模有样,干脆单独分了一条船,让他和龚夫人带着阿姌乳母一起。 他们出海用的这些船都是标志制式的,每条船最舒适的船舱数量有限,这样分开来,大家也能住得宽敞些,更关键的是,三郎还真的把这条船的事情安排得十分妥帖,他也知道大哥是在给他锻鍊的机会,有不会的便虚心请教船上的老把头,他又聪明,没几天就把一些琐事给理顺了。 王鲲风对现在的三郎十分满意,决定等他们召集齐了人手,就单独让三郎带一支船队,那片新大陆他也看了过去的人画的草图,沿海的地方呈现两个犄角的形状,到时候就让三郎分兵占据另一边,两边互为犄角,真遇到什么事情也好过被人一锅端了。 最关键的猫爷不好意思说出口的就是,这小子一直对他家河蚌贼心不死,每每龚夫人让他成亲,他都吵吵着要找个白春笙这样的,真是气死了!既然都是成年猫了,就赶紧打发出去吧,想找什么人成亲自己找,别整天惦记着他家河蚌! 距离一年一次的飓风季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王鲲风他们这次来,就是想沿路把分散藏着的军力都收拢起来,最后在吃瓜岛附近集合,再往西行数日,抵达近海,沿着探好的海路沿路向东北,过了两个海峡,船行一个月便能抵达那处新大陆的边缘。
第242页 虽然这条路耗时最久,但却是最安全的,一路颠簸也少,他们是寻找新地盘定居,又不是逃命,倒也不用那般紧张,慢慢走就是了。 于是,接下来的十几日,三郎和鱼鳞皇叔就看到王鲲风跟老鼠搬家似得,从这个海岛搬走两船将士,从那个海岛又搬走一船工匠,到了现在,所有人都明白了,所谓的海难,所谓的失踪船员,到底是个什么事了……这真是“监守自盗”身体力行的解释了。 不过,真正让他们感概的,是鱼街那些从一开始就跟他们一起做买卖的邻里,到最后竟然都选择和他们一起离开了清河那个熟悉的地方。 对于螃蟹精和曾娘子来说,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去哪里都一样,更何况,就算他们不走,万一皇帝怪罪下来,只怕他们留在清河也没有好日子过,作坊和白家食铺是肯定开不下去了,既然如此,干嘛不跟着老闆一起跑呢? 周婶婶他们也是这么想的,尤其是周茂青,虽然不能参加科举有些可惜,可是,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比一家人好好活着更重要的,身为读书人,他比任何人都明白“天子一怒、伏尸百万”这句话的真实含义,王鲲风他们这一招釜底抽薪,怕是已经让陛下震怒了,他一个布衣学子,哪里能扛得住来自皇权的震怒? 惹不起惹不起……他还是带着老娘和妹子,投奔白掌柜吧,反正,周茂青觉得,他们家也只有跟着白掌柜才过上了好日子,从前没有白掌柜的时候,他们家穷得连粳米都吃不起,哪里像是现在?虽然有可能已经被通缉了,但这手臂长的大虾,就算他科考顺利,当了官,怕是也吃不起这般大的海虾。 见一起来的人都没有什么怨怼后悔的情绪,白春笙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也有心思坐在船边上钓鱼了。 海上航行其实非常无聊的,一开始看着这海天一色的景致确实非常稀奇,可时间久了,一抬头就是漫无边际的大海,四周连个海岛都看不到,其实心里是很烦躁的,白春笙每日闲着无事就开始琢磨着各种好吃的,倒是把这原本该有些忧伤的背井离乡之旅,变成了欢脱搞笑的美食之旅。 原本夫夫俩还有些担心,离开了吃瓜岛那片熟悉的海域,小河蚌珒儿的伙食问题该怎么解决,结果,事实证明他们真是多虑了,妖族什么不能吃? 第一天没有捕到熟悉的软虾的时候,珒儿确实有些无精打采的,抗拒吃其他食物。 这种时候,原本对小河蚌宠溺无比的白家夫夫,却罕见地严肃了起来,珒儿不肯吃饭,那就饿着!白春笙吓了一跳,还以为他俩被什么奇怪的东西附体了。 结果,珒儿这小东西见绝食无效,估计是真饿了,当天晚上就吃了十几块切成小丁的鱼肉。 白春笙:“……”他就不该同情这狡猾的小东西! 知道珒儿能吃其他食物、只是因为挑食才不肯吃东西之后,白春笙就再也没管过他,由着白家两位爹爹将他带在身边教养去了,说起怎么养孩子,他这个前世连育儿指南都没看过的纯爷们是一点经验都没有,说起怎么养小妖,那就更别提了。 他还是放弃这个艰巨的任务吧,反正,看着两位爹爹对珒儿这小东西暂时还没有失去兴趣,他倒是乐得当这个甩手掌柜。 小孩子这种东西真的是这样,爱的时候恨不得揣到怀里含在嘴里,淘气的时候简直恨不得来个人贩子马上卖掉……他算是彻底理解了,上辈子他爸妈为啥要让他出去一个人住了,年纪大了,心脏大概也受不了太多刺激。 今天他们的运气不错,路过一处海域,正好遇到洄游的鱼群,抓到了一些类似大黄鱼的鱼,肚子里满满的都是鱼籽,发现在产卵的鱼之后,他们也没抓太多,只抓了些足够他们尝鲜就罢手了,反倒是盘旋在海面的海鸟,一直追着那群鱼不放,时不时飞扑下去叼起一条大鱼,看得众人惊唿不已。 这些人大多都是世代居住在岸上的,一辈子都没有见到过这样壮观的场面,一时间甲板上站满了人,都是跑出来看稀奇的,见海面上乌压压大片的海鸟追着洄游的鱼群不放,还颇有些将士十分不忿,取出弓箭来想射杀那些可恶的海鸟。 “别杀了,这些海鸟也不容易,这个季节怕是它们也要产卵了,不多吃些,鸟蛋产下来没有足够的力气保护雏鸟的。”在场唯一看过动物世界的白春笙嘆息道。 “是这样吗?”拿出来的弓箭又被收了回去,众人唏嘘地看了一会儿,各自回去开始准备晚饭了。 今天抓了那么多大鱼,白春笙便准备做一个红烧大黄鱼,鱼籽则单独掏出来攒了满满两大盘。 “这鱼籽怎么吃?”看着那密密麻麻足以逼死密集恐惧症患者的鱼籽,强行跑过来蹭饭的鱼鳞皇叔追问道。鱼籽味道寡淡一点也不好吃,留着做什么? “皇叔可吃过烤鱼籽?” 鱼鳞皇叔眼前一亮,他这个侄媳妇烤鱼乃是一绝,既然鱼能烤,想来鱼籽也能烤吧?听起来味道不错啊。 吃货们走的时候不但带走了自己精心定制的各种厨具,连专门打这些东西的铁匠师傅都带了好些,虽然这些师傅们主要还是负责修缮打造海船的,但业余时间也能替自家主子打些厨具嘛。 白春笙让人拿出为了长期在海上航行特意打造的可以防风的烧烤架,又拿了几个巴掌大小的托盘出来,先将托盘上面抹一层油,再将鱼籽放上去,撒上调味料,舀一勺子蘑菇酱放上去,切些新鲜的紫苏叶子撒上去,这时候炭火也烧起来了,将调理好的鱼籽放上去慢慢烤着,烤鱼籽虽然好吃,但比较麻烦,中间要不停用一个小铁铲子把下面的鱼籽铲起来,不然下面的烤煳了,上面的还没熟,只可惜他到现在都没有把烤鱼的锡纸山寨出来,只能用这种法子了。 翻面的事情交给厨房打下手的帮忙做,白春笙又去处理剩下的大黄鱼,一边清理鱼肉,一边剔出最嫩的鱼腹肉,切成细丝,让三郎拿去给珒儿吃。 三郎对于投餵珒儿很感兴趣,而且,咳!当年大哥欺负他的那些事儿,他可都还记得呢,如今正好能在小侄子身上找补回来。欺负侄子什么的,三郎表示毫无心理负担,甚至还有点想笑。 鱼籽看着有点可怕,烤出来味道却特别香,油汪汪黄橙橙的一看就特别有食慾,加了蘑菇酱更是平添了一股鲜美厚重的香味,上面撒了一层紫苏叶调味,说起这紫苏叶,这帮吃货们真是逃难也没忘记携带食材。 知道海上航行经常许久碰不到海岛都是常有的事,担心做菜没有新鲜调味料,白春笙特意命人将拆下来的木板锯成合适大小,做了许多简易的木头花盆,在里面填了土,移栽了许多小葱、青蒜、香菜、紫苏叶等调味料,这些调味料都很好养活,只要有泥土和水就能活下去,白春笙还让人用木桶放入吃鱼剩下的鱼内脏沤肥,隔一段时间给施些肥,水土肥沃,那些小葱都快长成大葱了,紫苏也是一蓬蓬的快长成紫苏小树了。 受到启发,在船上闲着没事的船员们后来又做了一些木头花盆,碰到有海岛可以上岸补给的时候,就挖了土回来,在船上利用一切地方大搞种植,有种番薯的,有种辣椒的,还有种葵花籽的,等到他们快靠岸的时候,那葵花苗已经长得十分粗壮,都长出花蕾了,也成为了这个大陆很可能唯一的一棵葵花苗……
第243页 鱼鳞皇叔吃了烤鱼籽之后就彻底疯了,每天都逼着船上水性好的船员帮他下海捕捞带鱼籽的海鱼,船员们简直不堪其扰,他们是半妖,又不是鱼妖,哪里能分得清水底下那些长得差不多的海鱼,到底哪个是带鱼籽的? 好在他们也并没有被折腾太久,吃了烤鱼籽之后没几天,在海上航行了足足一个月的船队,终于抵达了传说中大海另一边的新大陆。 迎面便是大片大片的椰子林,十分的壮观! 也不知道这里的土着是不是以椰子为食,沿岸的椰子林简直一眼望不到头,大大小小的青皮椰子一串一串的挂在树上,看着收成着实不错。 不过,白春笙却不敢让众人就这么从椰子林下面穿过去。 看着地上掉落的足有小排球那么大的椰子,白春笙头皮发麻,这重量,要是从十几米高的椰子树上掉下来,砸到人头上……那画面太血腥他简直不敢想! 将自己的想法跟所有人解释了一下,众人看着地上掉落的硕大椰子也不由得菊花一紧,有的还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深觉自己这脆弱的脑壳,应该没办法和那么大的椰子怼起来。 “可是这一片都是椰子林,往哪里绕路呢?”三郎看着满地排球大小的椰子也有些发憷,一想到要是没有大嫂提醒,他们就这么毫无防备地一头扎进椰子林,然后被从天而降的椰子爆头……这里的土着简直太阴险了吧? “嘿嘿,山人自有妙计!鲲哥,去找几个力气大的将士过来,再命人抬一些空的箩筐下来。”白春笙笑了笑,并不是所有椰子都会掉下来的,他们只需要借道穿过这片椰子林,只要派几个力气大的半妖走在前面,先拿竹竿去将前面一棵椰子树上的椰子戳下来不就行了?真戳不下来的,说明长得结实,一时半会也掉不下来,倒也不足为惧。 就这么一路走一路打,累了就换人,他们人多,权当是摘果子了,打下来的椰子,带着把儿的就用藤蔓捆起来送到船上,剩下的他们一人一个分着吃了。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白春笙凿椰子很有一手,在他的指点下,众人很快就掌握了凿椰子的技巧,这椰子汁水丰富,倒是正好让他们拿来解渴了,喝了一个不够的又继续去打,吃完的椰壳白春笙也没让他们扔了,砸开之后,里面的椰子肉也是很好吃的,还能拿来炖鱼吃呢。 让他们感到奇怪的是,这一路走来,竟然没有遇到一个本地的土着,这片椰子林好像真的是无人看管一般,实在是安静的有些让人害怕。 走了约莫几百米后,椰子林终于到了尽头,炎热的海风吹过,一阵血腥味瀰漫在空气中。 “你们几个,潜过去看看怎么回事?”王鲲风立刻让所有人原地待命,指了几个身手矫健的将士去前方探路。 几个将士领命而去,半个时辰后,苍白着脸回来了。 “王爷,前方乃是一处村落,只是……只是如今那村落已经没有活口了。” “怎么回事?” “属下等查看了地上残留的骸骨,怕是……怕是遭遇了某种妖兽的袭击。那些村民,全、全都被吃了。” 众人瞬间一阵发寒,他们中的许多都是妖或者半妖,对血液的敏感性都比寻常人强了不止一点,方才那一阵血腥味仿佛还带着一丝热气,那些村民怕是刚经歷了一场妖兽的袭击,若是他们早来片刻……是不是就能将人救下了? “此处有食人妖兽?”王鲲风冷着脸看向带路的半妖。 “回禀王爷,上回咱们来此地的时候,还不曾发现有妖兽。”那半妖也白了一张脸,幸亏他们不曾与那食人半妖正面相遇,否则万一伤了几位主子…… “此事也怪不得他们,这片土地看来不曾开化,居住的凡人也少,怕是有些妖兽不受管束,做出伤人的事情也是正常,当务之急,还是先去那村子里看看吧,尽量在村子附近找找,要是有还活着的村民,正好请来问问。”白春笙忙劝道。 其实他已经做好准备,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不可能一切顺利,可是,上岸第一天就遇到了妖兽屠杀吞食人类村落的惨剧,实在是让人有些心惊。 “你和爹爹他们原路返回,先回船上去!”王鲲风看向三郎,“三郎,你护送你嫂嫂他们回去。” “好,那我先带他们回船上,你们注意安全,若是那妖兽实在兇悍,你们也别在岸上停留,先回船上去,咱们这么多人,只要想到合适的法子,难道还弄不死几个妖兽不成?”白春笙也知道他们这些人继续留在这里,对王鲲风他们来说只是拖累,索性便答应了他先回船上等着。 没有他们拖累,王鲲风他们即便遇到妖兽,也能没有后顾之忧地与之一战。可是,他并不希望他们正面和那妖兽怼起来,他们的人,每一个都很珍贵,不值得与那妖兽以命相拼。 “知道了,你赶紧上船去,午间我要吃椰肉炖鱼。”猫爷眼中流露出一丝笑意,他就知道,他家河蚌与自己最是心意相通的,他也是这般想的,不过是些妖兽,凡人惧怕他们,他们可不怕。 不过,初来乍到,他们又拖家带口的,还是稳妥些好,先去查探一番,若是村子里还有倖存之人,就带回船上救治,也算是行善积德了,还能问问那妖兽的事情,若是村子里无人倖存,他们也能看看那村子能否修缮一番,作为他们上岸后的临时驻地。 回去的时候,白春笙他们不由自主地加快了速度,三郎和鱼鳞皇叔带着人在两侧护着,饶是如此,在他们即将走出椰子林的时候,也敏锐地发现了藏在椰子林里的几只猴子。 那猴子长得比一般的猴子个头大了许多,许是看到他们这里人多,有些还是妖类,一时之间不敢过来,只是藏在椰子树上盯着他们,眼神称不上多么和善就是了。 赫连疾冷笑一声,脱下外衫丢给鱼鳞皇叔拿着,自己原地变成了一只纯黑色的豹子,有力的四肢蹬在椰子树上,三两下便蹿到了那几只猴妖附近。 那些猴妖没想到这妖类竟这般可怕,一时间被吓住了,楞了片刻之后,屁滚尿流地拼命扯着椰子树的枝叶四处逃窜而去。 简直怂得不行! 赫连疾也没想到这几个虎视眈眈看着他们的猴妖竟如此没种,左右他都化形了,索性爬到最高的椰子树上往四周看了看,回来的时候还用锋利的爪子割断了几串椰子,跳下来之后,原地变成人形,拖着那几串大椰子回来了。 “我方才站在上面看过了,岸边倒没见到什么妖兽,走吧,我先送你们回船上,再过去接应他们。”赫连疾将他们送上船之后,果然又回去了,过了约莫一个多时辰,所有人都回来了,背上都背着一大串椰子。 “那里……没有人了吗?”看到他们没有带什么陌生人回来,白春笙心里咯噔一声,心想那村子里的村民怕是都遭遇不测了。 果然! “我们的人在村子附近搜寻过了,地上残留的血迹中还有猴毛,应该就是那群猴妖袭击了村子,没有找到还活着的村民,我们将那些村民的残骸收起来挖了坑掩埋了。”王鲲风将背上的椰子卸下来,凑到白春笙耳边低声道,“等明日咱们做个局,让那群猴妖自投罗网,那些猴子身手敏捷,若是正面对敌怕是难以捕捉,猴子最爱记仇,被他们惦记上了,咱们这一路就没得消停了,索性将他们一网打尽。”
第244页 “好!这群猴子既然连人都敢吃,也不必再手下留情了!”白春笙咬牙道。 第110章 猴妖的出现, 只是让众人对新大陆的安全性有了一个最初的认知, 除了乳娘和周婶婶这些凡人有些担心之外,其他妖倒是无所畏惧。 一来他们好歹也是经过数年训练的将士, 军营里打仗讲究得是人多势众, 不会像江湖人士一样还要单打独斗, 那些猴妖再厉害,到底在数量上和他们没法比。 二来,猴妖不过是妖兽, 他们却是能化形的妖,即便只是半妖, 也比那些妖兽要厉害得多, 如果是毫无防备之下突然遭遇这些猴妖的袭击, 他们或许还要吃点亏,可是现在, 他们已经有了防备,那些猴妖再想袭击他们, 就没那么容易了。 相反, 看到那那个被袭击后无一倖存的人类村落后, 王鲲风心里对这些嗜血残忍的猴妖实在厌恶得很, 反正他们早晚也要征服这片大陆的, 不如就先拿这些猴妖开刀好了。 白春笙知道自家猫爷记仇的小性子,那些猴妖连人都吃,他也没什么圣母心宽恕他们,由着自家猫爷带人去布设陷阱, 自己换了身利索衣裳,开始给猫爷炖鱼。 新鲜的椰子喝掉椰汁之后,砍开椰子,取出里面的椰肉,切成两指宽的片状,鲜鱼切块,加葱姜蒜下油锅爆香后,倒入鱼块翻炒片刻,立刻倒入清水,煮沸后,先撇去上面一曾浮沫,然后将椰肉倒进去,再次煮沸后转小火慢炖半个时辰,出锅的时候撒些盐和葱花,就是一道椰奶香浓郁的鱼汤了。 船队里每条船都有厨子的,这会儿都围在白春笙身边看他做菜,他们这位主子素来宽厚,有什么新菜式也不藏着掖着,一开始他们不敢凑过来,白春笙还主动让人去把他们唤过来,说是让他们学着做些新菜式,到现在,大伙儿已经知道这位主子不是那种小气的,每次白春笙做新菜,他们都嘻嘻哈哈地围过来,帮着打下手,顺便学些新菜式。 这些厨子大多都是半妖,从前在家乡的时候,空有一身蛮力,却得不到乡邻的看重,也就是被王鲲风招纳进了新军之后,这些半妖才觉得自己活得像个人了,因此王鲲风暗示他们可以跟着自己离开之后,他们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甚至于心里还十分得意,觉得王鲲风这个主子真是够意思,去哪里都想着带着他们一起。 做了椰肉炖鱼之后,还剩下的椰肉白春笙也没浪费,切成薄片,和兽肉一起炒了,加了小山椒中和了一下椰肉的甜味,做出来的炒肉片辣里面带了一丝属于椰肉的甜味,倒是意外的开胃。 将这两道新菜式教给厨子们之后,白春笙让他们各自回去准备晚膳,自己收拾了一下,让船上的厨子再预备几道菜,他如今有这么多人伺候,上辈子如影随形的懒骨头又重新长出来了,除了做新菜式,几乎不肯自己动手做饭了。 新做的椰肉炖鱼得到了几乎所有人的喜欢,也或许是大伙儿很多都是第一次吃到椰肉,而且白天才刚喝过椰子汁,现在听说这炖鱼竟然是那粗糙的椰壳里面剥出来的椰肉炖的,而且鱼汤里还有一股属于椰子的独特香味,这样口感独特的鱼汤尤其受到小孩子的欢迎。 猫爷对于来蹭饭的小舅子和小姨子有些不爽,但是,看到自家河蚌耐心投餵弟妹的样子,也只能冷哼一声,喝了一碗椰肉炖鱼汤之后就去吃别的菜了,这种甜滋滋的鱼汤还是留给小崽子们吧。 吃完饭后,王鲲风到底还是点齐了兵马,宣布这几日暂且住在船上,同时加强了夜间的戒备,这里对他们来说是全然陌生的地方,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厉害的妖物,他们这一群有老有小的,一切没有查探清楚之前,还是住在船上最为稳妥。 忙完之后,负责去岸上布设陷阱的半妖们也回来了,跟着白春笙夫夫时间久了,这些人大概也传染上了吃货属性,去布设陷阱也没忘顺手抓些野味回来。那些不认识的野物不知道有没有毒性,他们没敢抓,只挑了认识的抓了些回来,有几只大小不等的野鸡、野兔,两只看起来比仙鹤还肥大的大型野鸟,这些丧心病狂的吃货,甚至还直接端了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鸟窝,鸟窝里放着他们沿路捡到的各种鸟蛋。 贝壳烤蛋现在已经变成了船队所有人都喜欢吃的食物了,贝壳他们一路上积攒了很多,就缺蛋了。 “陷阱都布设好了?”看着这些人嘻嘻哈哈地拎着各种野味回来,猫爷无语半晌,看样子都知道应该是很顺利的了。 “回王爷,都布设好了,现下就等着那些该死的食人猴妖自投罗网了。”将士们对此毫不担心,那些猴妖老老实实滚蛋便罢了,若是想穿过那椰子林对他们做出什么不轨的事情来,就等着自寻死路吧! 抓来的野味被送到了厨房,挑出了最好的留给主子们,剩下的按照惯例,他们几个抓捕猎物的就能美餐一顿了。 “他们抓了野鸡,明早让厨房给你做野鸡汤挂面吃,再卧两个鸟蛋。”王鲲风面无表情地转过身回了船舱,一转身就换了一副妻奴嘴脸,十分的谄媚。 “说吧!前些时日不是不让他们唤你王爷吗?怎么方才我听他们又开始唤你王爷了?”白春笙白了他一眼,一孕傻三年这种情况在他身上完全没有发生,他耳朵还没聋呢。 “嘿嘿,一切都瞒不过我们王妃。”王爷凑到王妃身后,狗腿地给他捏肩。 “你摆了皇帝这一道,也算是出了一口恶气了,怎么还不解气?好端端的又要让他背黑锅做什么?”白春笙嘆息一声,他不傻,脑子稍微一转,就知道这傢伙打的是什么主意了。 他们如今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大陆,若是毫无背景地就来抢占人家的地盘,名不正言不顺的,难免要遭遇那些土着们的激烈反抗。就算土着们人少,可人家毕竟是此地的地头蛇,真和他们纠缠起来也是麻烦。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他家猫爷的打算,是扯着皇帝的大旗,只说自己等人是奉皇帝圣旨来此地宣扬教化的,让属下们重新唤他们王爷王妃,不过是要抬高身份罢了,再将皇帝的实力和疆土宣扬一番,那些土着们知道他们背后还有源源不断的战力,若是不从,怕是下一步就要大军压境了,到时候他们都会变成毫无人权的奴隶,与其如此,倒不如乖乖顺从他们,成为皇朝的新子民,到时候有皇帝罩着,还有皇朝的匠人们指点他们如何耕种作物、畜养家禽家畜,日子只会比现在过得更好。 “其实,原本我确实打算直接攻打或者是驱赶那些土着,将这一大片土地占下来,再慢慢谋求他处。”见他猜到了自己的想法,王鲲风嘆息一声,将自己的想法解释了一下,“只是,先前见那小村落的村民,竟在那些猴妖手下毫无反抗之力,心里总觉得……唉!我也不是故意坑他,就拿他做个幌子,况且,如此一来,让那些本地的土着归顺朝廷,好歹也算是有个正统的身份。” 白春笙也是隐约猜到了王鲲风的一些想法,却没想到,他是见到那土着村落被猴妖袭击后的惨状,这才生了恻隐之心,想要对那些土着实施和平演变,其实这样也好,就是——
第245页 “你让你父皇给你背了这口黑锅,今后要是真的立国了,你打算怎么和你的子民们解释?”原本是替父出征,到最后却变成了自己踢开父亲自立为帝,这说出去,哪怕是土着也要心里犯嘀咕吧?而且,打着皇帝的名头为自己打地盘,万一传回国内,他怕皇帝那老猫要气到吐血了。 “这有什么好解释的?”猫爷坑起自己的亲爹来就没有犹豫过,“到时候我便命人在各处张贴告示,只说朝廷要徵召本地子民去海外挖矿,等到子民们怨声载道的时候,我再揭竿而起,宣布带领我的子民们脱离朝廷、自立为帝……” 从坑爹的不孝子,一举化身拯救苍生不惜背叛族人和亲生父亲的孤胆英雄,啧啧……他家猫爷不去当编剧真是太屈才了! 河蚌精默默在心里给远在大海另一边的皇帝掬了一把同情泪,默许了他家猫爷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坑爹行径,那啥,所谓因果报应,当年皇帝亏欠了他们这些半妖子女的,如今也算是报应不爽了。 第二天他们依旧是住在船上,猫爷亲自带着人去查探了布设在椰子林里的陷阱,那些猴妖不知道是不是太过自信了,昨夜竟真的试图穿过椰子林去偷袭他们,然后,就很悽惨地集体狗带了。 也不能怨猴妖们实力不济,实在是布设陷阱的人实力太强,此妖祖上三代都是替皇室做机关暗器的,只是因为此妖生下来就是半妖,他爹娘又捨不得将他丢弃,一直养在自家庄子上,当初王鲲风筹备新军的时候,这家人才狠下心将儿子送入新军,图个前程,没想到传说中小可怜一样的平海亲王竟如此心狠手辣,不但把他儿子拐走了,连他们全家都被设计拐骗了来。 人都已经跑了,说不定现在已经光荣地登上了朝廷的通缉名单,这时候回去,等待他们的只有砍头了,这家人只能苦逼地继续跟着猫爷创业了,心里也未尝没有投资原始股、今后封侯拜相的心思,他们在皇帝手底下再受重用,也不过是地位卑微的匠人,可是,跟着猫爷干,说不定就能等到猫爷登基为帝的那一天,到时候岂不是全家都是新帝登基的功臣了? 没想到封侯拜相的大业刚踏上第一步,就被那些可恶的猴妖给阻拦了,众人心里的气愤只有比亲王夫夫更甚的,布设的机关也是非常狠辣绝情,那些猴妖本来是没打算偷袭的,只是想摸过去碰碰运气,若是王鲲风他们防守薄弱,就趁机吃掉他们,若是难对付就再退回来,万万没想到这些两脚兽竟如此阴险……总之,等天亮之后,王鲲风他们带队过来检查机关的时候,就看到树上吊着的、陷阱里戳着的都是浑身鲜血淋漓的毛猴,大约是落入陷阱之后挣扎得太厉害了,却没想到那陷阱却是挣扎越是难以挣脱,以至于有的妖猴连肢体都快挣断了,场面十分血腥。 不过,比起之前他们在那个人类村落看到的场景,这些妖猴也算是罪有应得了。 “摘下来,堆个火堆烧了!也震慑震慑那些暗地里盯着的东西!”王鲲风冷声道。 跟来的将士们这些时日在船上也是憋闷坏了,此刻正好活动活动筋骨,没一会儿就堆起了一堆柴禾,将那些妖猴的尸体丢上去,点起柴禾,顿时,一股皮毛灼烧带来的恶臭味瀰漫在林子里,方才还在暗处窸窸窣窣的一些身影顿时消失殆尽。 王鲲风冷笑一声,有时候,对这些野物就该用这种手段。 解决了那些吃人的猴子之后,王鲲风将带来的人分成四拨,一拨带队去林子四周布设陷阱机关,一拨去砍伐合适的木材,在村子内外搭建营地,一拨去村子里打扫整理,腾出合适的屋子来作为他们的临时驻地,最后一拨则带足了武器装备,继续往丛林深处搜寻。 他们上岸的时候因为洋流的问题偏离了航线,距离之前那一队搜寻到的上岸的地方也不知道有多远,现在他们必须先顺着勘定的方向继续向前搜寻,直到找到他们买下的那一片山地为止。 那里才是他们选定的最适合建造大型城池的地方。 白春笙他们是在第三天才再次上岸的,这一次,他们要在这村子里住上十几天,一来船上的淡水和蔬菜瓜果什么的都已经快吃完了,要想继续往前航行,必须要停下来补充物资;二来,他们也想在此处寻找一下当地的土着,看看能不能问出一些本地的情况,若是可以的话,他们是打算抢先一步,将沿岸一些适合建造码头的地方都占下来的,无论是从战略上还是从商业上来说,码头都是他们必须要掌握的资源。 村子里虽然已经没有人了,可是,白春笙他们进村之后,还是带了些香烛祭品,去那些村民的衣冠冢上了香,看着那小小的一个坟头,简直难以想像,整整一个村子,最后剩下的,就只有这么一点点遗骸,甚至都没办法分开来埋葬,众人的心里一时间都有些沉重。 对于新世界的憧憬,在这一刻蒙上了一层阴影,这个崭新的大陆,对他们来说,或许并不友好。 “你们看,如果我们早一点赶到,这个村子里的人,或许就不用死了,我想,在这片大陆,或许有更多这样的人类村落,等着我们去帮助他们。”或许是察觉到了众人的失落和沮丧,白春笙开口道。 “我们和他们不一样,我们有自己的军力,有精良的武器,还有那么多战船,如果能在这片大陆站住脚,我相信,一定会有许许多多这样不能自保的村落甚至部落来投奔我们的,毕竟,能好好活着,谁愿意去死呢?” “说得好!据我所知,那些蛮荒之地的部落,确实很多愿意投靠妖族的。”赫连大叔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了,“从前我在南边的时候,那片林子附近的村落都给我送过供奉,就希望能拜入我门下,受到我的庇护,只可惜那些凡人都太弱了,我懒得管……算了!你们应该有你们的法子,要我帮忙的话尽管开口。” 赫连大叔不情不愿地开口道,他是被他家那只猫给戳出来的,才不是自己心甘情愿跑出来找麻烦的呢。 鱼鳞皇叔翻了个白眼,在场的自己人里面,就他们家豹爷实力最强悍,他不站出来给自家侄媳妇撑腰,谁站出来?难道让他站出来代表谁最能吃吗? 众人原本还有些萎靡,听到这里才重新振奋起来,对啊!他们是来拯救世界,呸!是来开闢新帝国的,这么一点点挫折就害怕的话,那还不如干脆回老家好了,再说了,有赫连疾这样厉害的大神坐镇,他们怕个鸟! 收拾好心情,众人将祭品收好,这才换了半旧的衣裳出来干活了。 这个人类村落不大,只有十几个简陋的圆锥状草棚子,是用椰子树和海草搭建而成的,而且大约是因为卫生习惯的缘故,里面瀰漫着一股难闻的异味,这也是猫爷为什么要命人去砍伐树木另外搭建营地的缘故,这些土着的屋子,连个透气的窗户都没有,他家河蚌怕是宁可露宿也不会住到里面去的。 果然!白春笙被那草屋子里的异味熏了一个跟头,黑着脸缩回脑袋,转头就命人将这些草屋子都给推倒了,那些木头和枯草十分干燥,正好可以拿来做柴禾用。
第246页 王鲲风命人用高大的木材和椰子叶搭建了十几个简单又宽敞的大屋子,他们在这里住不了多久,虽然居住条件不算太好,拿来躲避风雨还是可以的,而且今后若是在此地驻军的话,这些临时搭建的屋子也能派上用场。 他们人多,干活的速度非常快,没多久,那大屋子里就燃起了火堆,十几个厨子熟练地剖洗鲜鱼,挖出贝肉,将手掌大小的海虾串在树枝上,又取了十几个大椰子过来,椰子汁倒出来给小孩子们喝,椰子肉取出来做菜炖鱼,没一会儿就整治出一顿热腾腾的饭菜来。 饭菜还没上桌,出去探路的人就回来了,他们不是自己单独回来的,队伍里还夹带了十几个穿着褴褛树皮裙的土着,那些土着赤裸着上半身,肋骨都饿得凸出了,两颊凹陷,显得眼眶大得吓人,许是闻到了空气中米饭和炖鱼的香味,眼睛都快冒绿光了。 见他们这些人并不是被捆着的,白春笙猜测他们应该不是被抓来的。 果然,出去探路的人很快将这些土着的来歷解释了一下,这些人是附近另外一个人类村落的村民,之前已经被那群食人妖猴袭击过,他们十几人侥倖逃脱,一路在林子里逃窜,已经好些日子不曾吃过一顿熟食了,说是怕生火烤肉引来那帮吃人的妖猴,见到探路的将士的时候,简直是飞扑着过来求救的。 这些土着们说着当地的土话,他们也不太听得懂,最后双方指手画脚地比划了半晌,这些土着又死死拉着将士们的衣袖不肯放手,将士们猜到他们可能是实在吓坏了,不敢单独在林子里呆着了,这才将他们带了出来。 好在王鲲风之前派到这边来的人里面有粗通本地土着语言的,双方交流了一下才知道,这些村民确实是本地土着,见他们武器精良,好像是大城里来的,被食人妖猴吓坏了,竟口不择言地说自己愿意做贵人的奴隶,只求贵人收留他们,带他们去大城。 白春笙见他们实在是饿得可怜,详细的事情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问清楚的,索性让人取了些热饭热菜来,让他们先填饱肚子。 这些土着也不知道多久没吃过热乎饭了,捧着饭碗连筷子都来不及拿,直接拿着手就去抓饭菜吃,看着他们脏兮兮的手指头,白春笙扭过头去,,没忍心再看。 给土着们吃了一碗饭,每人分了一晚鱼汤之后,白春笙就不给他们再吃别的了,很久没吃东西的人,一下子吃太多肠胃承受不住的。这些土着也不敢索要食物,在他们看来这般美味的食物定然是十分珍贵的,贵人们肯赏给他们尝尝就不错了,哪里敢出言索要? 王鲲风见他们歇得差不多了,这才借着“翻译”和他们费力沟通起来。 原来,这里并不是本地城池所在的地方,而是位于海边的偏远村落,零散居住着一些土着,除了一年一次有附近城池的人过来收些土产作为供奉之外,其他时候很少有人过来。 直到半年前,不知道哪里来了一群厉害的猴子,这群猴子最喜捕食凡人,已经祸害了好些个村落,他们也想过派人去附近的城池求助,可是,派出去的人一个都没有回来过,直到今天,出去探路的将士在林子里捡到了几乎快要饿死的他们…… 第111章 “问他们, 那个大城, 距离这里多远?”王鲲风告诉翻译。 翻译也有些苦逼,他当时也是赶鸭子上架, 临时花银子找了本地人学了些常用的土话, 可是这些住在偏远地区的土着, 虽然说的也是土话,却带着很浓重的方言气息,语速又快, 他不得不示意对方放慢语速,再加上互相比划着名, 才勉强能交流得起来。 又是一番指手画脚, 翻译擦了擦额头冒出来的热汗, 转过头对王鲲风汇报导:“他们说,这里走路到大城, 大约二十天。” “问他这附近可有别的大村子,有没有买卖东西的集镇?” “他说那些大村子都很远, 也没有卖东西的集镇, 他们自己打猎, 盐巴去山里挖, 只有黄色的果实成熟的时候, 大城才会来人,让他们採摘果子,捕猎野兽,那些人会给他们一些粮食和布匹。” 白春笙在一边听得一阵无语, 感情这里就是古代版的亚马逊丛林吧?不然哪有什么村落,从来不和外面的人接触的?自己有土特产也没地方可卖,还要等着人家上门才能换取些粮食? 说到粮食—— “再问问他们,他们这里的人,平时都吃什么?有没有种植什么粮食蔬菜?” 翻译暗暗嘆息一声,这个话题好,粮食和蔬菜这些常用词他是用得很熟练的。 果然,这一次翻译几乎都没有用手比划,只是停顿了几次想了些词彙的说法,就结束了这个话题,有些失望地对白春笙汇报导—— “回王妃,他们说了,这里的人都不种粮食和蔬菜,因为野外的动物很厉害,会吃掉那些东西,他们的食物就是捕猎的野鸡、草鼠还有一种蛇的肉,还有就是海边的那些椰子,有时候会去海里抓鱼,但是鱼不好吃,所以只有抓不到其他猎物的时候,才会去海里抓鱼吃。” 白春笙听到这里却没有太多失望,这个答案其实他早就有了心理准备,这里的生存环境如此恶劣,方才他在这个小村落里转了转,连块菜地都没看到,心里就猜测这些土着怕是因为生存环境的原因根本就不会种植作物,更别提养殖什么家禽家畜了。 得到了想要的答案,见那些土着也有些萎靡的样子,王鲲风便命人带他们下去安置去了,这些土着虽然没有去过那个所谓的大城,但是看样子对附近的环境也算熟悉,他们若是想在这里建造驻军的营地,少不得要这些土着帮着辨别指点一些本地的动植物和地貌气候之类的,他们现在别的都不缺,最缺的就是人手了,如果可以的话,王鲲风更希望可以通过这些土着的示范作用,吸引更多附近的土着前来投靠他们。 毕竟,如果事情真的像那些土着说的那样,大城的贵人们从来不管他们这些人死活的话,那么,相比之下,自己的军队可以保护他们不被妖物捕猎伤害,就是吸引土着们投靠的最大的好处了。 虽然收留了这些土着,这天晚上,王鲲风还是命人再次加强了守卫,巡逻的班次也增加了,防人之心不可无,谁知道这些土着是不是其他势力派过来潜伏的钉子呢? 不过,事实证明他们真的是想多了,那些土着自以为自己终于成为了贵人的奴隶,不但有热乎乎好吃的饭菜,那些贵人还给他们棉布做的衣服穿,甚至还有舒适的好像云朵一般的鞋子,只不过在营地里住了一晚上,这些土着就好像被土豪包养了一般,再也不肯离开了。 虽然翻译努力和他们解释,他们收留土着们不是收做奴隶,是让他们作为子民的,但是,土着们似乎对于成为贵人的家养奴隶有着迷之执着,一大早爬起来就忙着干活了,先是去外面採摘了许多可以吃的果子,又帮着捡柴火,见他们从陷阱里取出了许多半死的猎物,几乎是带着敬畏的心理跑去帮忙处理猎物去了。 土着们带回来的果子有好几样,最让白春笙满意的,就是一种无论外形和味道都很像柠檬的果子,还有一种和百香果长得差不多,但是剥开之后里面却好像山竹的果子,果肉白嫩如玉,闻着有一股好像荔枝一样的香味。
第247页 王鲲风却非常警惕,专门让人拿了这些果子给他们豢养的兔子吃了之后,确定没有问题,这才让他们自己人吃。 柠檬真的是非常百搭的调味品,可以拿来做烤肉、烤鱼,也可以切片做柠檬鱼,还能泡茶喝,要是有蜂蜜的话,还能做蜂蜜柠檬茶,听土着说那些大城的管事每年到他们这里来换东西,要的最多的就是这种黄色的果实,白春笙倒是觉得那些人很有眼光,这里大概是土壤气候都很适合柠檬生长,长出来的柠檬汁水丰富,表面光滑,哪怕是野生的果实也不算小了。 土着们还给白春笙采来了一种好像干枯的苔藓一样的植物,将那些植物放在石头上面,用火烘烤后,等到彻底干燥了,拿石臼碾成末子,烤肉的时候撒一些上去,味道非常的鲜美,简直就是土着版本的鸡精! 白春笙如获至宝,命人去採集了许多这种苔藓回来,烘烤碾碎后密封保存起来,实在是这种苔藓真的很神奇,除了可以给食物提鲜之外,仔细品尝,还有淡淡的咸味,若是拿来做酱料的话,连盐都可以节省一点了。 他已经暗暗决定,等以后新的作坊建造起来之后,就让人大量地繁衍这些苔藓,供应他们的酱料作坊。 土着们或许不知道怎么栽种这些苔藓,他却是知道的,苔藓植物最喜欢阴暗潮湿的地方了,只要给它们提供温度湿度都适宜的环境,这些苔藓便会源源不断地长出来,简直是最省心的经济作物了! 那些土着见白春笙对这些可以让食物变得更美味的香料很感兴趣,便去採摘了许多本地土着常用的调料回来,一一展示给他看。 有一种长得好像茴香的植物,开着白色的小花,土着们将上面的花和叶子摘下来之后,碾碎成泥状,加入一些盐巴,均匀地涂抹在剥洗干净的野鸡上面,腌制半个时辰左右,再架在火堆上慢慢烘烤,那鸡肉便散发出一种诱人的辛香味,等鸡肉表面烤到金黄色,撕开鸡肉,吃着别有一番滋味。 土着们和他们混熟了之后,相互之间也学会了简单的表达方式,当下便解释说,这种香料也是大城的贵人们喜欢的,他们会在香料成熟之后採摘下来,晒干后拿去和大城的人换取布匹,十捆这样的香料,可以换一块布。 他比划了一下布料的大小,白春笙无语半晌,最后告诉他,等下次再有其他部落的人採摘到这种香料的时候,不要和大城的人换了,他们会给他们双倍的布料,换取这种香料。 就在白春笙孜孜不倦地挖掘着土着们所用的食材的时候,王鲲风已经带着人收復了附近大大小小的几个人类村落,还发现了一些在野外生活的妖类和半妖,在拿出了食物和布匹之类的做交易之后,这些土着虽然并没有立刻答应和他们合作,但是,通过交换物品,双方也算初步建立了信任。 对于这些土着的投诚,王鲲风一点也不着急,他现在最要紧的就是让这些土着知道他们的存在,然后寻找合适的地点建造驻军的营地,同时要把海边的码头建造起来,和营地连成一片,这样,一旦那些人类部落再次遭遇妖兽袭击,只要他们前来求助,他们的人就有法子让他们彻底离不开他们的保护,从而将这些村庄慢慢连成一片,最后,像他家河蚌说的那样,农村包围城市,彻底侵吞那个传说中的大城。 他的野心很大,所图远不止这海岸边凸起的两处半岛,这里不过是他们登上这片大陆的地方,今后,他会征服更多的土地,让他的河蚌和小河蚌们,不管去到这片大陆的什么地方,都能住最舒适的院子,吃最鲜美的鱼虾。 一眨眼,他们已经在此地待了差不多一个月了,出去查探的人,也终于找到了他们曾经买下的那一片山地,其实距离他们并不远就隔了三座山,当时靠岸的时候他们没有第一时间找到,也是因为那地方多山地,有层层山脉挡着,很难发现那地方罢了。 找到了他们选定的驻地之后,王鲲风和白春笙也不再多做停留,留了两百人的一支军队在这里驻扎、建造营地码头,剩下的人继续上船,一路往新的驻地而去。 新驻地看起来比他们第一次上岸的地方好了不止一点,一大片海湾朝南,后面是大片的坡地和连绵的山脉,整个地势好像一座太师椅一般,光是看到那一大片如月牙状的海滩,白春笙就一下子喜欢上了这里。 这一次他们做了充分的准备,提前派了两百多人过来打点,直接用粮食和布匹,僱佣了本地的土着居民帮忙砍伐树木、建造营地,那些土着远离城池,也不知道皇帝和皇帝之间是不一样的,一听说他们一行人乃是皇帝的儿子,也不管是不是管着他们这一片的皇帝了,十分惶恐地帮着建造营地,生怕这些大城来的贵族一个不高兴就要砍了他们的脑袋。 将士们可都是带着明晃晃的佩刀和弓箭上岸的,一看就很不好惹的样子。 不过,先头部队都是得到了王爷的指令,并不欺负这些本地土着,让他们帮着干活也会给些粮食布匹之类的,不多,不过绝对不让他们白帮忙。因为本地土着不收金银货币,又拿了些白家作坊出产的烤肉酱料和土着们换了些他们自己种的粮食,那是一种好像麦面一样的粮食,当地土着用一种植物的种子晒干碾碎了,拿石磨磨出来的,呈淡黄色,煮出来的面煳带着一股子淡淡的甜味,是当地土着非常喜欢的一种食物,领头的将士知道王妃最喜欢搜集这种没见过的食材,还特意找土着们换了些没磨过的种子,和磨好的面一起交给了白春笙。 白春笙用这种没见过的面,加了贝肉和柔软的鱼肉做了面煳,里面还加了切碎的椰肉,全家人都很喜欢吃,尤其是吃烧烤的时候,吃完了重口味的烤肉,再来一碗这样的面煳,非常爽口解腻。 不过,让他们觉得惋惜的是,和半岛那边的土着相比,这一片的土着约莫是“见过世面”的,对于他们的示好和招揽倒是没有立刻答应,只是很喜欢和他们交换一些他们没有的东西,尤其是那些烤肉的酱料和各种布匹,粮食倒是不怎么受欢迎,毕竟这些土着自己也种植了类似麦子一样的那种植物。 王鲲风也不着急,反正他们也要在此地不远处建造他们在这片大陆的第一个城池,等到城市繁荣起来了,这些土着难免会经常到城里去买卖货物,一来二去,最终还是会和城市融为一体的,就像从前的鱼街一样,因为一条街,将两岸互不相识的渔民们紧紧捆绑在了一起。 不过,他们到底还是低估了这些土着对于“传统”的顽固性。 因为家里好几个水妖需要经常泡澡,猫爷想着每天跑到海边去也是麻烦,索性便命人砍伐了一些粗壮的竹子,凿通竹管,想要引山上的泉水下山,没想到那些土着一看到他们拿出奇怪的东西试图从山顶的“圣湖”取水,立刻就变了脸色,纠集了整个部落的土着,要他们杀了引水之人向神明请罪。 白春笙无语半晌,随即怜悯地看着这帮土着,他们怕是还不知道自家猫爷那副暴躁脾气吧? 然而他想错了,最先跳出来开打的才不是他家猫爷,而是赫连大叔。
第248页 原因很简单,从山顶取水这活儿,是鱼鳞皇叔负责督办的,这帮土着嚷嚷着要他们杀了取水之人祭天,那就是要杀了他的未婚夫啊!豹叔当时就狂躁了,连衣服都懒得脱,原地变成了一只豹子,冲着那几个叫嚷得最厉害的土着就过去了。 土着们都惊呆了。 然后,那几个嚷嚷着要烧死鱼鳞皇叔祭天的,没一个逃脱,全部被暴躁的赫连大叔一爪子一个,先送他们去见他们尊敬的神明去了。 由此可见,祭天什么的根本就没什么用,这些土着对他们的神明那般崇敬,赫连大叔挠死他们的时候,也没见有神明来救他们嘛。 现场瀰漫着浓郁的血腥味。 赫连大叔挠死那几个人之后,傲慢地轻轻跃上一块巨石,在那块石头上寻了块苔藓,嫌弃地擦了擦爪子上残留的血迹,一脸挑衅地俯视着下面拿着各种武器的土着。 土着们:“……” 在上面等了半天,也没见到有人站出来挑战他,赫连大叔无聊地蹭了蹭爪子,一下子跳了下来。 见这只一眨眼就杀了好几个人的妖兽从巨石上跳了下来,土着们瑟瑟发抖,几乎快要吓尿了,有那胆子小的干脆直接跪了下来,以头抵地,口中不断求饶,这会儿他们大概也明白过来了,他们信仰的神明大约是没时间来救他们了,为今之计,也只有向这个可怕的妖兽屈服了。 “从今天开始,你们都是王府的奴隶了,敢逃跑,这几个人,就是你们的榜样!”赫连大叔冷哼一声,锋利的爪子只在空气中微微一划,站在最前面的几个人便觉得胸口一凉,低下头一看,胸口的皮毛上衣不知道什么时候裂开了一道整齐的口子,里面的皮肤已经被划开,鲜血淋漓。 几个一直强撑着没有跪下的土着腿一软,彻底怂了。 猫爷预想中的和平演变计划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就被赫连大叔以绝对的实力碾压了,他以一豹之力,向土着们证明了:信奉自己编造的神明是没有前途的,只有跟着王爷,他们才能保住这条命。 土着们都很现实,不管是神明还是王爷,谁能保护他们,谁就是自己的主子。 新城的建造,因为突然多了这么多免费的劳动力,速度一下子就快了起来。 匠人们带来了白春笙山寨的土法水泥,从本地寻找到了合适的替代品,又让那些土着去山里背了许多石头回来,没多久就将环绕着山谷的一片城墙给造起来了。 他们选定的这处驻地是一个弓形的山谷,三面环山,面朝大海的一面,用高达十米的城墙围起来,里面便如铁桶一般难以攻克了。 土着们对于让他们扛石头这件事原本还有些牴触心理,直到他们眼睁睁地看着这般高大坚固的城墙拔地而起的时候,才忍不住后怕起来。 部落里也有人曾经去过最近的大城,哪怕是繁华的大城,也没有这般高大坚固的城墙的,更别提那些人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只需要一点点泥浆一样的东西,涂抹在石块之间,那石块很快便粘连在一起,怎么都掰不开了,简直是神迹! 再后来,亲眼看到那群自称是隶属于“皇帝之子”的将士们,拿着锋利无比的弓箭,射死突袭他们的妖兽之后,这些土着彻底臣服,再也不敢有什么二心了。 多亏了赫连大叔用实力震慑住了这帮会种地的土着,有了这些劳动力的加入,白春笙的作坊重建计划也能顺利启动了。 他先是把这些土着的头头叫过来,将他们带来的麦子、辣椒、大蒜等作物的种子拿出来,告诉他们种植的法子,让他们自己开垦土地去种,种植收穫的东西到时候可以拿来和他换取一些生活用品,也可以换取金银之类的贵金属。 那些土着实在是被这些厉害的妖给吓坏了,别说给他们金银了,就是让他们白干活,此刻他们也是不敢有丝毫反抗的,问清楚了“王妃”需要多少这样的作物之后,土着头领们各自领命而去。 弄得白春笙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觉得自己仗势欺人欺负了可怜的土着们。 赫连大叔却不以为意,他一直生活在半蛮荒的丛林里,人生信条就是自己的地盘要靠铁与血来捍卫,任何胆敢侵犯他领地的,都必须被挠死!说实话,他一直强忍着没有挠死剩下的那些土着,主要还是因为鱼鳞皇叔告诉他,那些土着能帮忙种出许多美味的调味料,没有那些调味料,他就再也没有好吃的烧烤酱了……为了烧烤酱,赫连大叔觉得自己有必要适当地控制一下自己的脾气。 这边轰轰烈烈的建造城池,难免会引来大城那边的注意。 不过,对于疑似大城派来查探窥伺的小股探子,猫爷就没那么好的耐性了,直接让人抓了回来,一番审问之后,有投诚意愿的就留下来做苦力,顽固不化的就直接杀了埋在林子里做肥料。反正双方早晚要打起来,倒也没必要客气什么了。 或许是连续派了好几拨探子都没有回去,终于引起了对方的警觉,一天凌晨,一队约莫数百人的小部队悄悄靠近了新城附近的林子。 不过,很可惜,这只是他们自以为的“悄悄靠近”。 实际上,新城方圆十里地,都布设了暗桩和隐蔽的哨卡,之所以将这些人放进来,主要是因为他们带来的人手实在太少,新城的建设已经进入了最耗费人工的内城房屋街道建设时期,急需大批免费劳动力的注入……猫爷一听说大城那边派了几百人过来试探,顿时就坐不住了,若是这一仗运作得好的话,他们岂不是一下子白得了几百个免费的壮劳力? 这就是这波人一路如入无人之境的原因了。 枉费这帮人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很快就要摸到敌人的老巢了呢,却没想到自己这一去就是自投罗网,自己把自己送进了敌人的圈套…… 甜成这样,猫爷几乎都不好意思欺负他们了。 第112章 一场单方面的关门打狗, 几乎是毫无悬念, 除了几个沖在最前面的受了些轻伤之外,他们这一方无一人伤亡, 反观对方, 样子就比较悽惨了。 毛大夫这个无良的江湖郎中, 不知道从土着们那里寻摸到了什么奇怪的草药,竟然弄出了山寨版的催泪瓦斯,团成了鸡蛋大小的丸子, 只需要顺着风向点燃一颗,便能迅速形成大片的伤害力极强的烟雾, 别说是寻常人类了, 就是修为一般的妖都扛不住这刺鼻的烟雾袭击, 正面相遇后,瞬间就能给唿吸道造成如火烧般的刺激, 双目无法睁开,喷嚏咳嗽不停, 简直兇残至极! 等到这群偷袭小分队清醒之后, 已经被五花大绑, 关在了地牢里。 猫爷照例是挑了几个看着像是小头目的审讯了一番, 免不了用了些手段, 这才将那个传说中的大城的情报给弄到了手。 原来,那所谓的大城,竟是一只鸟妖所建,那鸟妖大约也是见过些世面的, 纠集了一帮小妖,一个村落一个村落地打过来,将搜集到的奴隶聚集在一起,慢慢形成了现在的雄鹰城,这些妖也不事生产,只是奴役了一帮人,带着打手们,按季节不同去各处收取供奉,拿出极少数的代价,换取大量稀罕又值钱的土产和猎物,再用这些土产和猎物去更大的城池交易,获取暴利,做的就是无本买卖,也难怪那些部落遇到妖兽袭击的时候,这个所谓的城主根本就不派人去救他们了。
第249页 反正那些村民死了,也不耽误他们获取土产,最多麻烦些,再从别处劫掠些土着安置到此处给他们做苦力就是了。 “那鸟妖怕是不好对付,听闻他养了一大群吸血蝙蝠,若是有人敢反抗他,他便命人将与他作对之人丢进豢养吸血蝙蝠的洞穴,十分残忍。还养了许多海鹰,那海鹰个头非常大,他们出去劫掠部落的时候,只需要带些海鹰,便能从空中俯冲下去,直接将人抓到半空中带走,那些人被鹰爪抓住之后便不敢挣扎了,一挣扎,从半空掉下去,便会活活摔死。”王鲲风沉着脸道。他们都是在陆地上跑的妖族,就算身手再敏捷,怕是也跑不过会飞的吸血蝙蝠,更何况还有那些难以对付的海鹰了。 “如此说来,正面干不过,就只能想别的法子了?”白春笙摸了摸下巴,脑子里开始回忆前世那些法子里,有没有适合对付那鸟妖的,最好是能不损伤他们这边人手的,不过,他毕竟离开前世太久了,一时半会也想不出什么合适的法子,只能先放在一边,主动攻击的法子没有,先把被动防御的法子弄出来倒是必须的。 这倒是不难,白春笙一面让人在内城地基牢固的地方开始挖地下防空洞,想到前世看的地道战,又不惜人力地号召城内所有人家都在自家挖洞,可以和城内的地道相连,也可以独立一处,这样万一鸟妖带着他那帮蝙蝠海鹰之类的过来实施空袭,平民百姓便可立即躲入地窖,关起地窖门,储存了足够的米粮,暂时躲避几日还是没问题的。 至于那些大型的防空洞,就是专门给他们的军队和他们自己用的了,里面不但要储存大批米粮淡水,还有一些武器军械、急救伤药之类的。 除了地下之外,空中防御也少不得,白春笙琢磨了好两日,又和猫爷他们商量了几次,终于决定了在城池上方架设可以伸缩的蒺藜网,这蒺藜网以钢铁打造,十分坚固,以机关控制,一旦发现空袭部队,蒺藜网就可以立刻从瞭望台的方向弹出,以特殊的搭扣紧紧扣在一起,在半空中形成一张巨大的铁网。 这还不算,有毛大夫的热心支招,他们还在蒺藜网上布设了许多锋利的球状毛刺团,那毛刺团和整个防护网上都涂满了毛大夫精心研制的药水,那药水腐蚀性极强,若是没有对症的解药,一旦触碰上,轻者皮肤溃烂发炎,重者毒发狗带,十分的阴损。 这是他们上岸后建造的第一座城池,也是他们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立足的第一块地盘,若是他们连这里都守不住的话,今后何谈开疆拓土、成就霸业? 到了现在,连白春笙也不得不承认,有时候,不管你愿不愿意,既然走到了这一步,就再也无法后退了,留给他们的路并不多,如果不能迅速在新地盘立威、站稳脚跟的话,等到所有土着都觉得他们很好欺负的时候,只怕等待他们的,就只有原路返回,被迫回到原先藏身的海岛蜗居一个结局了。 和人类世界相比,妖的世界其实更加的排外,妖族的地盘意识比人类更加的顽固,他们要想和本地的土着妖抢夺地盘,讨巧的法子很多,但最有效也最具有震慑性的,唯有流血的战斗,让对方流血,然后,向所有人证明,他们并不好欺负。 敢来欺负他们,就要付出血的代价! 抓到的先头小部队,除了极少数顽固分子还被关押在临时挖掘的地牢里之外,其他的都被看守着送到採石场那边挖石头去了,这些人跟着那鸟妖也不知道做了多少害人的事情,如今正好让他们赎罪。 倒是自从上次被赫连大叔震慑之后就一直跟着他们的土着,听说他们竟然扣押了大城那边的人,大惊失色,随即看到那些曾经高高在上的狗腿子们被看守着,老老实实在採石场挖石头的怂样,心里又不由得一阵解气,一阵后怕,一阵庆幸,幸亏当时他们及时认怂,不然以他们这两位新主人的脾气,怕是他们也免不了要被送到採石场做苦力了。 雄鹰城那边,派出去好几拨探子都不见有一个人回来,如今直接派出去一小队属下试探,竟然也是有去无回,那鸟妖勃然大怒,他占据了这片半岛快十年了,这还是第一次有势力胆敢扣押他的人! “大王,不如派出血蝙蝠,让他们尝尝我们的厉害!”有属下提议道。 “哼!不过是些外来野妖,哪里值得派出我的血蝙蝠,去,唤一队海鹰来,我倒是要看看那些野妖能不能上天!” 事实证明,猫爷他们确实不能上天,但是,能飞上天的到了他们的新城也基本是有去无回了,好容易这次有几个漏网之鸟狼狈逃了回去,爪子不幸被毛大夫研制的药水腐蚀,回去没多久便狗带了。 看着满地狼藉的海鹰尸体,白春笙一阵惋惜,这海鹰养得又肥又大,身上的肉肯定特别多,只可惜都是中毒死掉的,现在也只能拿去焚烧掩埋了,真是可惜了这么多的肉!他还没吃过烤鹰肉呢。 那鸟妖派出足足五十多只海鹰,本以为最起码也能抓几个活口回来问话,没想到左等右等,没等到俘虏不说,他派出去那五十多只海鹰,竟然只回来不到十个!而且个个狼狈异常,身上带着伤口,没多久就死掉了。 这下子他不出面也不行了。 心知这次怕是遇到了什么厉害的敌人,鸟妖也不敢大意,点齐了手底下所有的吸血蝙蝠,还有剩下的一百多只海鹰,几乎是倾巢出动,正如白春笙他们所想的那样,这片半岛只能有一个最强大的存在,他们之间早晚都要你死我活地干一场,与其如此,倒不如直接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他对自己手底下的那群吸血蝙蝠的战斗力还是很有信心的。 猫爷带兵已经很有经验了,早在俘虏了那帮疑似先遣队的小股部队之后,他便命人悄悄潜到雄鹰城外,片刻不停地监视着城内的动静,发现那鸟妖开始大批地徵召属下之后,消息传来,猫爷立刻命人做好了战斗准备,先将老弱妇孺都转移到安全的地窖里去,又开启的防护网,命人将白春笙和匠人们一起赶制的秘密武器搬到了城墙上,又在新城下面的各处陷阱安排好了人手,城内两千多将士严阵以待。 这是他们来到这片新大陆的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战斗,必须要以绝对的胜利,来震慑那些对他们虎视眈眈的敌人们! 这时候,那些土着反倒是一个个的特别热情地帮忙,巴不得猫爷他们能打败那鸟妖。他们一开始只是惧怕鸟妖的报復,跟在猫爷他们手底下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吃的是热乎乎的面条、鱼汤,住的是有屋顶的大屋子,下面还垫着手编的蓆子,日子过得简直和天上的神仙一样,人都是这样,一旦过惯了舒服享乐的日子,再想让他们回去,像从前那样吃不饱穿不暖就很难了,现在的土着们,一半是畏惧赫连大叔的威慑,一半是捨不得如今这样的好日子,竟是巴不得王鲲风这个“皇帝的儿子”能率军打败那只残暴嗜血的鸟妖,这样一来,他们作为亲王的奴隶,说不定还能跟着主子去雄鹰城生活? 抱着这样的幻想,土着们搬运物资忙活得更卖力了。 因为进入战备状态,中午厨房给将士和奴隶们准备的都是简单又容易饱腹的食物,将士们是纯肉的大肉包子,外加本地一种好像野牛一样的兽肉炖的肉汤,每个人都分到了几块厚实的炖肉,外加一大碗汤。相比之下,土着们的待遇稍微差一些,肉包子的馅料是拿兽肉混合着野菜剁的馅,肉汤也是骨头多肉少,不过,饶是如此,土着们也非常满意,只要帮忙干活,不用打猎就能吃饱肚子,这样的好日子他们从前简直想都不敢想。
第250页 笼屉里刚拿出来的菜肉包子,一个个白白胖胖的,麦面混合着本地那种植物的种子做成的面皮非常劲道,每一个都有成人两个拳头大,里面的馅料非常足,咬一口,鲜美的汁水喷出来,烫的人嘴巴发麻也捨不得吐出来,土着们一边吃包子一边喝着鲜美的肉汤,再看看族里的小崽子们每人还有单独的一碗鱼汤,据说经常喝鱼汤的小崽子长得更壮实,土着们就更满意了,心里对于那个没事找事的鸟妖也怨恨起来,要不是那鸟妖,他们说不定也能吃到鲜美的鱼汤呢。 也不知道王爷的厨子们是怎么做的,明明那般腥气的鱼虾,经过他们的烹饪之后,丝毫没有鱼腥味,汤色奶白鲜美,鱼肉细嫩,只可惜他们要忙着建造新城,鱼肉这种东西吃起来很麻烦,他们每隔几日才能吃一次,小崽子们倒是每天都能吃到,这也是很多土着忠心归顺王鲲风夫夫的主要原因了,跟着亲王,他们的小崽子才能得到更好的生活。 热腾腾的包子刚下肚,吃饱喝足,正是有些睏倦的时候,远处,一道狼烟突然拔地而起。 “回到各自的位置上去!听从各队校尉指挥!”王鲲风大喝一声,亲自带着人上了城墙,他们最厉害的武器都在城墙上,下面的都是辅助攻击的陷阱,作为主帅,他自然要留在最重要的位置上,更何况,看了看隐藏在下面的假人,王鲲风冷笑一声,若是他们不演一场戏,那些扁毛畜生哪里会上当呢? 鸟妖气势汹汹地带着属下杀到新城,看到那高大巍峨的城墙的瞬间,鸟妖倒吸了一口凉气,心里再一次庆幸自己这时候带着人过来了,这样的实力,要是再迟些时日,怕是连他也没办法对付这些外来的妖族了! “飞过去!一个不留!”阴沉沉地看了那巨大的城墙一眼,鸟妖冷然道,这些妖,不能留活口了。 这鸟妖也不知道如何与那些吸血蝙蝠交流的,那些蝙蝠听他号令,立刻悄无声息地飞了过去,蝙蝠行动轻盈,最擅偷袭,鸟妖也一直靠着它们无往而不利,不知道祸害了多少凡人居住的村落,如今故技重施,配合倒也熟练。 只可惜,它们碰到的是攒了一肚子坏水的鱼街夫夫,一个带着现代文明穿越过来,脑子里藏满了各种阴谋诡计,一个连自己亲爹都坑,更别提妄图抢夺自己地盘的鸟妖了。 大片的吸血蝙蝠,轻松地在海鹰的掩护下飞越了城墙,正准备冲下去饱餐一顿,突然,城墙上火光大作,不知道从哪里喷出来一股一股勐烈的火焰,靠的近的蝙蝠甚至来不及逃走,瞬间被火焰吞噬,海鹰的羽毛被火焰灼烧,发出悽厉的惨叫。 剩下的蝙蝠惧怕那火焰,察觉到城墙下面似乎有阴凉的洞穴,这时候也顾不得什么了,忙不迭地飞出火焰的扫射范围,扑啦啦地飞到了地上的洞穴中躲藏起来。 蝙蝠们没有想到的是,更大的噩梦,马上就要降临了。 幽暗的洞穴里,隐约传来一股奇怪的味道,王鲲风早已挑出手底下身手最敏捷的半妖将士,潜伏在附近,只等着那些吸血蝙蝠逃入洞穴,便将预备好的火把点燃了丢进去,一瞬间,倾倒在地上的棉油火光大盛,倒挂在洞穴上方的蝙蝠惊慌失措,尖叫着想逃出去。 外面的人哪里会让它们这般轻易逃脱?那洞穴的外面都预留了木板做的活动门,守在外面放火的半妖迅速将木板门关上,担心蝙蝠冲出来,还在上面压了大石头,四周有土着们拿着火把替他们将靠近的蝙蝠赶开。除了几个不慎被蝙蝠抓伤的将士之外,暂时倒是没有将士出现不测。 城外,看到城墙上火光大盛,那鸟妖心里咯噔一声,顿觉不妙,又见他手底下的那些海鹰尖叫着变成了一个个巨大的火团,先是哀嚎着冲上天空,随即重重跌落,死状十分悽惨。 这时候他要是还不明白自己被埋伏了,他也就不算是做了十年的城主了。 “撤!”这鸟妖也是心狠,这时候也顾不上可能被困在城里的蝙蝠军团了,咬牙便要撤退,蝙蝠可以再养,命却只有一条。 王鲲风岂会让他就这么安然无恙地撤出去? “这位城主大人,既然来了,不如便到家中喝杯茶吧?”王鲲风笑眯眯地站在城墙上,看着飞在半空中的鸟妖,那鸟妖真身非常大,双翼展开来足有三米多宽,看着十分骇人,不过,这会儿猫爷可不怕他,城墙上的机关都是被他家河蚌改造过的,据说叫做什么“火炮”,以鼓风机辅佐,操作简单,瞬间喷出来的火苗足有两米多长,威力十足,这鸟妖老老实实的在外围飞着便罢了,若是胆敢靠近,猫爷非得让他尝尝这火炮的厉害不可。 那鸟妖咬牙切齿地瞪着他,却惧怕那火炮的厉害,并不敢靠的太近,阴郁地看了一眼护卫在他身后的海鹰们,心里捉摸着怎么拿这些海鹰抵挡一阵子,他好逃出去,只要让他逃回雄鹰城,早晚要让这些该死的外来妖生不如死! “飞上去!”权衡半晌,那鸟妖突然尖啸一声,整个身体拔高,短短一瞬间便升到了极高的天空,海鹰们哪里跟得上他的速度,还没飞到半空,便被突然从树梢抛洒出来的大网牢牢囚禁,挣扎着跌落在地上。 “这下春笙可以吃到烤鹰腿了。”王鲲风见活捉了不少海鹰,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些海鹰不是妖族,都是寻常的海鹰,杀了吃肉完全没有心理负担。看着那有力地在网里挣扎的鹰腿,想来肉质也十分劲道。 只可惜让那鸟妖给跑了,也是他们错估了那鸟妖的无耻程度,没想到他竟然真的能狠下心来,丢下所有属下自己跑了。 不过,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那鸟妖肯定会回到雄鹰城去,雄鹰城外,他还为这位城主大人准备了一份“大礼”呢。 土着们已经彻底被这一幕惊呆了。 他们本以为这会是一场苦战,甚至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不过,一想到他们的妻子和子女都被主人送到安全的地窖里保护了起来,这些土着就觉得,哪怕是自己战死了,只要亲人好好活着,他们就算没白死,说不定因为他们的牺牲,今后主人还会对他们的家人格外优待一些。 可是,他们却怎么也没想到,那传说中兇悍无比的鸟妖,带了那么多可怕的吸血蝙蝠和海鹰过来,竟在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就被他们的主人打败了,非但如此,这一仗简直就是单方面的屠杀!来了那么多敌人,最后也只有那个鸟妖一个逃走了,剩下的……闻着空气里令人作呕的皮肉烧焦的味道,土着们头皮一麻,他们的新主人,实在是太可怕了! 可是,这莫名其妙的安全感和满满的骄傲又是怎么回事? 土着们一个个按熄了手中的火把,手脚麻利地跑过去帮着打扫战场,那些烧死的、重伤的吸血蝙蝠一个不落,全部归拢到一起,一把火烧成了灰烬,中毒的海鹰也顺便丢到火堆里烧死了,没中毒但是从高空跌落重伤的,都一刀一个麻熘地解决了,听说他们家王妃一直想尝尝这海鹰腿烧烤的滋味,啧!那鸟妖是有多想不开?竟然主动给他们家王妃送食物来了? 白春笙早在地窖里等得心焦了,听到外面传来平安无事的讯息,立刻带着鱼鳞皇叔和三郎他们先出来了。
第251页 “怎么样?我那个火炮好用吗?”白春笙抓住一个路过的校尉问道。 “王妃!”那校尉看着白春笙的眼神简直在发光,勉强压抑住激动的心情,捏着拳头激动道,“那火炮威力极大!那些蝙蝠都被烧死烧伤了,还有那些海鹰也被烧秃了哈哈哈!扑啦啦地从天上往下掉,王妃您闻闻,是不是还有烤肉的味道?” “不错!抓到多少海鹰?够不够咱们今晚吃一顿的?” “足足一百多只呢,都是没中毒的,只是外面的毛烧焦了,足够咱们吃好几顿了!”那校尉也有些嘴馋了。 “海鹰算什么?我带你去看烤鸟妖去!”王鲲风大步走了过来,揽住自家河蚌的腰,凑到他耳边悄声道,“方才传来消息,那鸟妖被你的捕鸟网给网住了。” “走走走!快去看看!那鸟妖害了那么多人,绝不能让他就这么轻轻松松地死了。”河蚌精兇残地笑了笑。 围观土着们皮一紧,想到那鸟妖祸害他们的那些年,又忍不住幸灾乐祸起来,该!让你招惹这一对煞星! 第113章 鸟妖无助地在绵软无力的捕鸟网里挣扎着, 明明他力大无穷,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挣不开这张看似松软轻薄的纱网呢? 如果白春笙在这里的话,一定很愿意回答他这个疑惑, 祸害无数野生鸟类的捕鸟网, 连野兔都能绞死, 更何况他一只鸟?那捕鸟网所用的丝线,乃是他爹爹从鲛人那里换来的,看着绵软无力, 实则柔韧异常,连寻常的刀剑都无法割破, 而且那细细的丝线, 一旦缠绕到羽毛里, 越是挣扎,越是缠得紧, 能勒到肉里,鸟妖挣扎了这么久还没被勒死, 足以证明他的实力还是不错的。 就是命不好。 碰到了白春笙这个蔫坏蔫坏的河蚌精, 敢抢他家猫的地盘, 弄不死丫的! 还是那句话, 他的猫只有他能欺负, 外人敢欺负他家猫爷,等死吧!劳资有一万种法子弄死你信不信? 等到白春笙和他家猫爷带着人赶到雄鹰城外的时候,那鸟妖挣扎了半晌,已经奄奄一息了, 不过,或许是迴光返照,见到这两个妖带着人过来,嘴角还挂着笑容,不用猜都知道,一定是他们暗算了他!这群卑鄙的海外妖! “放我下来!有种的与我决一死战!”鸟妖再次挣扎起来,力道却没有之前大了,那细密的丝线已经牢牢卡入他的肉里,轻轻动一下便是钻心的疼,若不是心怀怨恨,他哪里还会挣扎得起来? “呦呵!现在知道疼啦?你让你那些吸血蝙蝠去祸害那些人类部落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他们活生生被吸成一张人皮的时候疼不疼?你让那些妖猴去吞食那些人类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他们又会不会疼?”白春笙冷冷地看着他。 如果不是查出来这鸟妖竟造了这么多杀孽,他们又怎么会对他赶尽杀绝、毫不留情呢? 这鸟妖也合该有此报应! 他们也是抓获了那一拨探子才从他们口中得知,原来屠灭了好几个人类部落的妖猴群,竟然是那鸟妖故意让人引过去的,只因他一直想要巴结上的另一个大领主需要一批妖猴的内丹炼制丹药,他本是故意设下陷阱准备在那边抓捕吃饱喝足、警惕性降低的妖猴的,没想到却被王鲲风他们给捷足先登了。 只因为自己想给另一个人送礼,就不惜牺牲那么多无辜的生命,白春笙觉得自己拿这般歹毒的捕鸟网对付这鸟妖真是一点也不委屈他。 “怎么?尽会用些阴损手段,不敢放我出来决一死战?”那鸟妖死到临头还不消停呢,一脸欠揍地看着他们。 “你既然都已经落到我们手里了,我为什么还要放你出来跟你打一架呢?你是不是脑子有病?哦,我差点忘了,你们鸟类的脑子好像本来就不太灵活。”白春笙蹲下来,从地上拿了一根小棍子,毫不客气地戳了戳那鸟妖的脑袋。 那鸟妖被他戳得又气又恨,看样子简直想咬死他的样子,猫爷一直在一边盯着,提防这鸟妖突然暴起伤了他家河蚌,现在见这鸟妖死到临头还不知悔改,竟然还敢用那种眼神瞪他家河蚌,顿时勃然大怒,走过去拉起他家河蚌,一脚便重重地踩在那鸟妖头上,差点将他踩到吐血。 “等等!别踩死他!”白春笙急忙拉住自家猫爷。 “这种草菅人命的妖,死有余辜,你还替他求情?”猫爷不满地看着他。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巴不得早点杀了这坏东西呢,不过你忘了?那些被这鸟妖祸害过的百姓怕是不少,与其就这么杀了他,白白脏了我们的手,倒不如将他废了修为关在雄鹰城外,贴出告示,让那些无辜受难的百姓家属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反正不能就这么便宜了他!”河蚌精恨恨道。 不同势力之间争夺地盘这事情很常见,可是,为了扩大地盘就豢养吸血蝙蝠那些邪物,还纵容那些吸血蝙蝠和食人妖猴残杀百姓,这就有点突破底线了,既然这鸟妖生平没做几件人事,索性就让他尝尝被别人肆意欺辱伤害是种什么滋味。 “这法子倒是不错!”猫爷满意地点点头,“想来,等这无恶不作的鸟妖伏法之后,这方圆百里之内的百姓,也就知道咱们是怜惜百姓平民的好领主了。” “正是这个道理,而且,咱们连这么厉害的鸟妖都生擒了,有他做榜样,短期之内,应该没有别的妖物敢打咱们的主意了。”白春笙笑了笑,杀鸡儆猴,如今这鸟妖就是他们手里等着宰杀的鸡了。 擒获贼首,剩下的事情就简单多了。这所谓的雄鹰城里的“大人物们”,原本就是依附着这鸟妖的狗腿子,现在一听说连鸟妖和那些厉害的吸血蝙蝠都被这些外来的妖给打杀了,根本没人来营救鸟妖,早就收拾包袱作鸟兽散了,如今城内大半房屋都空了,只留下一些不知所措的平民,他们不知道该往哪里逃,也或许压根就没想走,反正,在他们看来,谁做城主对他们来说都没什么区别,都是要被欺压被奴役的。 王鲲风他们没想到这帮乌合之众这么快就逃了,黑线半晌,也不得不从新城调派了一部分军力过来,临时接管雄鹰城,因为不知道城里还有没有鸟妖的同党,调来的军力临时由赫连疾统领,商秋芦从旁协助。 这小子自从来到这片新大陆之后,就一直沉迷于替白家夫夫寻找可以贩卖的本地特产,十分的市侩。可是他们现在最要紧的事情不是贩卖特产,而是赶紧扫平障碍在新地盘立足,猫爷对于他这种不思进取只知道赚钱的行为非常不满,强行将他“借”了出来,充作军师塞给了赫连疾。 因为不喜欢雄鹰城这个名字,接手之后,王鲲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这个新地盘改了名字,因此地有许多竹林,便直接改名叫做竹城,十分的简单粗暴。 他们来的时候不巧,春笋已经长成了竹子,冬笋还没影儿,白春笙无奈,只能将吃笋的计划暂且挪后,其实现在这个季节,地下生长的嫩嫩的竹鞭倒也可吃,清炒味道还不错,但是採挖竹鞭的话很有可能会影响到笋的产量,白春笙想了想,还是决定不要吃了。
第252页 反正,除了鞭笋之外,竹城可以吃的东西还有很多。 譬如说一种攀附着竹林所生的藤蔓,本地土着唤作铁线蔓的,那藤蔓非常的结实,结节处长着攀附力极强的吸盘状触鬚,可以牢牢将藤蔓固定在竹子上,借着竹子的高度一路攀爬上去,抢夺竹子的阳光和雨露。 不过,这些铁线蔓也并非全无用处,要真是全无用处,那些以竹林为生的土着们恐怕早就将这些铁线蔓给砍伐殆尽了。这铁线蔓开出白色的小花之后,会长出山药豆大小的果实,成熟之后青绿色的皮会变成灰白色,晒干之后随意一搓,外面一层果皮便会脱落,里面的果肉磨成面状,可以做成一种味道独特的面条,晒干之后能储存很久,是本地土着最喜欢的一种主食。 只不过,这玩意儿採摘非常困难,因为铁线蔓会爬得很高,土着们又不可能为了摘果子就将竹子都砍光,于是,本地的土着为了获取食物,大多练就了一身爬树的本领,可以藉助简单的工具,将两根竹子固定在一起,一路爬到顶端去採摘最上面的铁线蔓果实。 扯下来的铁线蔓也不会浪费,土着们将其沤好阴干后,可以编成非常结实的绳索或者软梯,还有手巧的土着会用这种藤蔓做鞋底,一层一层编织上去,鞋帮用兽皮制成,穿着非常轻便耐磨。 白春笙只吃了一次这种植物的果实做的面条,就决定在自己的地盘上大规模种植铁线蔓了。不过,和土着们随遇而安、依靠自然的馈赠获取食物的佛系种植方式不同的是,他要做的,是僱佣大批原住民,开垦良田,搭建攀爬的架子,在田里种植铁线蔓。 他仔细观察过,这种铁线蔓越是接近顶端,结出的果实就越大越多,他完全可以尝试将这些铁线蔓移栽到田地里,给它们创造攀爬的条件,没有竹林遮挡的良田,阳光更加充沛,加上按时施肥除草,不说能提高多少产量,肯定比野生的产量高,到时候他们就有固定的粮食来源了。 为了大力推广这种新作物,这段时间军营里和新城那边的食堂,每天都供应这种本地的特产面条。 要说起面条的吃法,来自大吃货帝国的白春笙可以保证吃一年不带重样的,什么葱油面鸡汤面猪肝面三鲜面,重庆小面陕西臊子面油泼扯面……面条从细如髮丝到宽如手指都有不同的口感。 今天他们做的是家里人都喜欢的海鲜炸酱面。各色小海鲜料理好之后,红烧留少许汤汁,然后,将提前做好的面条盛起来盘在大海碗里,舀两勺浓浓的鸡汤浇上去,再放入拿鱼骨汤烫熟的绿豆芽、葱白等,最后浇上海鲜浇头,喜欢重口味的再舀两勺海鲜酱放上去,撒点儿葱花,淡黄色的面条安静地卧在金黄色的鸡汤里,上面是各种颜色丰富的浇头,光是闻着味道就让人慾罢不能了。 几顿花色不同、口感各异,却都非常好吃的面食吃过之后,别说他们自己人了,就是那些土着都对铁线藤的种植产生了莫大的兴趣,只要一想到种植成功之后,今后每天都能吃到这般美味的面条,土着们都有些按捺不住了,恨不得立刻就跑出去开垦荒地种植铁线藤。 不过,新任城主却没有让他们随意开垦土地,只说为了防止大伙儿一窝蜂地去挖地,破坏了竹林,让竹鼠们没地方生存,影响大家捕猎,另外划出了一大片空地,按照每人长宽各五十米的土地大小分配,各家种各家的,种出来的粮食,自家吃不完,还可以拿来和城主府换取其他的生活用品,不过,城主府保护这些本城的百姓,相应的,百姓们每人每年要缴纳两篓子约莫一百斤的粮食作为赋税。 土着们对于赋税这个词很陌生,但是,要给城主供奉这个规矩大伙儿都是知道的,新城主很厚道,给他们定的规矩比原来那个鸟妖宽仁得多,虽然不知道以后如何,但是,最起码现在,土着们都非常满意。 更何况,新城主还命人张贴了告示,家里有壮劳力的,只要参加新城建造,无论男女,都能按照劳动量获得新城房屋的居住权,家里参加建造的人越多,能分到的屋子就越大。 附近的土着们被那吃人的妖猴吓坏了,见这新城城墙高耸,坚固异常,巴不得能住进去呢,只是新主子没有允准,他们自以为自己是奴隶,一切都要听从主人安排,就是主人让他们住在城外,他们也是不敢有什么意见的。 现在听说只要能帮忙修建新城,就能得到入住新城的权利,那些土着们简直高兴得想开篝火晚会、载歌载舞一番了,哪里还会有人不愿意? 这一项政策,却是白春笙根据上辈子的“集资房”操作模式山寨过来的,不过本地的这些土着可没有金银货币参与“集资”,所以,白春笙干脆让他们以劳动力入股,根据各家参加新城基础设施建设的劳动量,换算成类似工分一样的积分,然后按照各家的积分来换取居住面积。 考虑到有些土着是单身汉,又或者是家里壮劳力打猎的时候不幸牺牲的单亲妈妈,白春笙又推出了补充条款,准备在新城单独划出一片区域作为“公租房”,不适合单独居住的,都可以申请公租房,公租房就是一间一间大小不等的房屋,配备一个食堂,只要每天缴纳少许的猎物或者採摘的瓜果之类的,就能换取足以果腹的一日三餐。 此外,照顾到这部分群体,还有一些独居的老人没有出城捕猎的能力,白春笙又在新城添置了一批工作岗位,譬如说给城区做环卫的、掩埋垃圾的、在公共食堂打杂做饭的、给城主府做小工的等等,争取让那些没有捕猎能力的人都能靠双手养活自己。 如此一来,那些原本担心进城之后不方便去野外寻找食物的土着,也忍不住心动了,除了极少数眷恋原住地的顽固分子之外,几乎所有的土着都选择报名入住新城了,白春笙趁机命人制作出了具备一定防伪功能的户籍册子,顺便给他家猫爷的地盘做一次人口普查。 这一检查,还真查出了一个大问题! “此地竟然没有半妖?!”一次两次还能说是巧合,等到全城三千多土着全部登记造册之后,夫夫俩终于发现了让他们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在哪里了。 “不对啊,我记得本地也有妖族和凡人成亲生子的,按照概率,不可能一个半妖都没有啊,难道是生下来就被他们丢掉了?” “找几个人来问问!”事关重大,猫爷也觉得有些蹊跷,还有些激动,如果他们真的有法子知道怎么解决人族与妖族联姻带来的混血问题的话,那今后他们这个新国度,岂不是不需要担心出现混血导致的后遗症了? 虽然他们不会歧视半妖,可说到底,能得到更加纯粹的血脉传承,谁愿意成为低人一等的混血呢? 就是不知道,如果他们手底下的半妖和本地土着组成家庭之后,究竟是会生下半妖,还是人族或是妖族? “再去找几个半妖将士,把毛先生请过来!”王鲲风压抑住内心的激动吩咐道。 “也不知道到底是这片大陆的水土问题,还是饮食上有什么问题。”白春笙心里也有些激动。
第253页 他和猫爷之所以带着这些半妖远渡重洋来到这片陌生的大陆,就是不想让这些半妖再被歧视,再做朝廷的二等公民,如果能有法子解决血脉的问题,相信那些半妖将士们,也想过上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吧? 毕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压制不住血脉的驳杂,一旦狂化,还有可能伤及亲人,这也是许多半妖自卑到不敢成家的主要原因,对于寻常凡人来说,从军是一件很苦的事情,可是,对于这些无家可归的半妖来说,军营就是他们的家。 可是,不管是王鲲风还是白春笙,他们所努力的一切,都是希望能让这些半妖,真正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可以放心地成亲生子,哪怕生下的是半妖,也有法子能弥补血脉上的不足,只要一家人能安稳幸福地在一起,又有什么困难不是可以克服的呢? 夫夫俩没有等太久,毛先生和他们住一起,是最快赶到的,听到夫夫俩通过人口普查发现的异常之后,也是忍不住心头一阵火热,若是血脉问题真的有法子破解…… 三人来不及交流太多,很快,几个在土着中比较有权威有见识的人,还有猫爷手底下几个得力干将都被叫进来了。 “毛先生,烦请先给这几个把把脉。”猫爷指了指那几个半妖属下。 毛大夫也急于验证自己的猜测,急忙抓起一个就给他把脉,一个结束,又换一个,脸色也从一开始的惊疑不定,到最后的狂喜,等到了最后一个的时候,白春笙都能看到他的手开始颤抖了。 “怎么样?”王鲲风心里有了些猜测,却不太确定。 “王爷,老夫也给你把把脉。”毛大夫说着就不容置疑地抓住了王鲲风的手腕。 片刻之后,毛大夫放开了王鲲风的手腕,一双已经有些苍老的眼睛却透着藏不住的激动和狂喜。 “王爷!这些人,还有王爷您,你们身上的血脉躁动,正在慢慢平缓,从脉象上看,已经与寻常妖族无异了!”毛大夫先是抛出一个惊雷,顿了顿,又大喘气道,“不过,我还要取一些王爷和几位将士的血液回去继续查看,怕是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有一个准确的结论。” “这个不急,我把几位本地的老者也请来了,你再问问他们,本地的饮食或者水土,可有什么与咱们那边不一样的。”王鲲风看了看坐在旁边没有翻译还一脸懵逼的土着们。 众人一时激动,倒是忘了把翻译叫来了,几个老者年纪大了,学习新语言非常的吃力,没有翻译倒真是麻烦。白春笙立刻命人去请了翻译过来,有了翻译的加入,很快,毛大夫便问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还快速写了一张单子,让人赶紧去把这张单子上的所有东西都找一些来,送到他的药房去。 “一切就拜託先生了!”王鲲风长舒了一口气,一脸期待地看着毛大夫,这件事关系到他带来的数千将士未来的安危和幸福,也是一直悬在他们头顶上的一个炸雷,虽然可以通过白家爹爹寻找到足够的白纹贝,给将士们化形所用,可说到底,白纹贝也只是起到一个辅助作用,治标不治本,随着年龄的增长,无法化形的半妖们,还是有一定的失败机率,彻底变成狂化的野兽的。 可是现在,一个让人不敢置信的猜测,给了他们一个偌大的希望:这片陌生的大陆,或许有彻底解决半妖血脉问题的东西! 如果真的如他们猜测的那样,那就意味着,只要他们找到了解决血脉问题的关键,不管是水土问题还是饮食问题,在这个大陆,这种东西一定很常见,常见到本地的土着甚至不需要去特别注意,顺其自然地就从根本上断绝了半妖这种血脉出现的可能性! 这个猜测实在是太让人激动了!猫爷好几天都没什么心思去管新城监造的事情,好在这件事情一直都是鱼鳞皇叔和三郎在管着的,他脱手几天也没什么问题。 毛大夫没有让他们等太久,五天后,一脸鬍子拉碴的毛大夫哈哈大笑恍若疯子一般地举着一块淡黄色的岩石,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 “是这个!一定是这个!这是盐!是这里的盐!” 第114章 毛大夫手里拿着的, 就是他们拿来代替食盐的岩盐。 他们一路从海上过来, 随船携带的食盐都快用完了,白春笙便让留守在半岛那边的人准备在海边开垦盐田晒盐。 没想到老天爷不给力, 他们刚靠岸没多久, 盐田还没开垦出来呢, 这里的雨季就到了,连绵的阴雨天,让晒盐计划被迫中断。 好在本地的土着们并不依赖海盐, 实际上土着们从来没想过要靠晒盐来获取食盐,他们吃的盐, 是一种产自山里的淡黄色的岩石, 这种岩石含有丰富的盐分, 土着们需要盐巴的时候,就会去山里採挖这种岩石, 挖回来之后,用石锤锤成小块, 再投入大锅里加水煮沸, 然后一边煮沸一边用竹勺用力在里面搅拌, 等到岩石融化得差不多只剩下没有任何盐分的了, 捞出没用的石块, 继续煮,直到石锅里的水煮干了,锅底便会留下一层淡黄色的盐。 他们自己带来的盐吃完了之后,这些日子以来, 都是和本地土着们一样吃这种煮出来的岩盐的,虽然带着淡黄色看着有些奇怪,但味道却和他们常吃的食盐差不多,因此,一直都没有人发现,随着他们日常的饮食中更换了这种岩盐,军营里已经很久没有将士出现心情狂躁的症状了。 众人还以为是换了新环境的缘故,现在看来,换是换了,不过关键问题不在于环境,而在于盐。 尽管他们现在每天吃的都是这种盐,可是,一想到这岩盐就是让半妖们血脉得到净化的关键所在,夫夫俩都忍不住有些奇葩地拿了那块岩盐石舔了舔。 毛大夫:“……”该不该告诉他们,这块岩盐石刚从外面採回来,还没来得及清洗? 算了算了,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再说了,王爷和王妃可是妖,又不是凡人,哪有那么娇弱的? 夫夫俩已经彻底沉浸在狂喜之中,完全没在意这块岩盐石到底干不干净,白春笙想到前世那些复杂的实验,又忍不住问了一句:“毛先生,现在能确定王爷和半妖将士们身上出现的血脉的净化,真的是因为这岩盐的缘故吗?” “千真万确!我将本地土着们经常吃的东西,喝的水都取了些回来,反覆尝试,最后,只有加了岩盐的半妖血液出现了异常,不过,稳妥起见,如果有可能的话,王爷能否请两位半妖将士速速成亲?最好是能与本地土着联姻,让我看看生下来的崽子会不会也是半妖……” “不可!”白春笙脸色一变,“若是为了解开我们心里的这一点疑惑,又害了别的无辜之人,那我们和皇室那帮人又有什么区别?我们千辛万苦带他们出来,就是想要让他们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的,这种试验的话,毛先生往后不要再提了,即便王爷同意,我也是坚决不同意的!”河蚌精毫无顾忌地对毛大夫表明了一点,他们家虽然王爷主外他主内,但是,外面的事情他也是有决策权的。 毛大夫也是一时情急才口不择言的,听了白春笙的话之后,回想一下自己方才那个丝毫不顾及他人的提议,脸上也是臊得慌,是他急于求成了,以至于连基本的道德底线都忘记了,半妖也是人,哪怕有再大的疑惑,他们可以用时间慢慢来证明、解惑,拿半妖和幼崽们作为验证的手段,确实是有些过于冷血了。
第254页 “确实,此事无须再提,我也不会同意的。”王鲲风冷静下来之后也反对道,“不过,毛先生能发现岩盐的妙用,也是一桩大喜事,只是,此事暂且不宜外传,还请毛先生对外保守秘密。” 区区一个对半妖化形有辅助作用的白纹贝,就给曾经出产这种贝壳的瀚岚国带来了灭国之灾,若是那些皇族知道了岩盐的存在,这片大陆怕是再无宁日了。他们现在才刚刚站稳脚跟,一切才刚开始呢,小规模的战役还能打一打,国与国之前的抗争就算了吧,不用打,他们在人数上就彻底输了。 更何况,这片大陆再往里深入,还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厉害的妖族呢,正所谓财不露白,在没有确定这种岩盐石是不是只有他们这里才有的情况下,这种事情最好是不要再让任何人知道,有好处他们自己悄悄占便宜就行了,没必要到处宣扬,到时候惹得人人都想来分一杯羹,那就麻烦了。 “王爷所言极是!这岩盐石如此珍贵,合该严密保护起来!”毛大夫也想到了这其中的关键,急忙开口道。“再者,请王爷命人暗中查探方圆百里还有多少这样的岩盐石,最好是收回官办,严禁私人採挖!” “此言甚是!我这便命人去暗中查探,再以城主之命发布告示,开设官办的盐场。”王鲲风严肃道。 “告示里加一句,只说新城已立,为防百姓私下煮盐引发火灾,即日起严禁百姓私自煮盐,各家所用之盐,以户籍册子为准,每人每月定量发放,超出的,或是要开酒楼饭堂需要大量食盐的,再凭藉经营执照出钱购买。”白春笙急忙补充了一句。 这么贸贸然就说严禁百姓私自採挖岩盐石,哪怕土着们畏惧他们的实力,怕是也要引起不安的。不如直接一步到位,顺便把食盐分配制度也定下来,这样也能让那些办了户籍册子的人感觉到户籍的重要性,还能顺便把官办盐场的真正目的遮掩起来。 岩盐的发现,让夫夫俩着实忙了好些日子,等到两人把这件事情解决得差不多的时候,不知不觉间,雨季都快过半了。 这片大陆很奇怪,没有冬天,只有雨季、旱季和暖季三个季节,其中旱季最短,两个月,雨季也差不多两个月的样子,最长的就是暖季了,整个暖季横跨八个月,那时候整片大陆温暖如春,非常适合动植物的繁衍,而现在的季节,就介于雨季和暖季之间。 淅淅沥沥下个不停的雨水,滋润了整片大陆,也给这片土地带来了无数不同种类的菌类植物。这是一年中各种菌类生长的唯一机会,几乎是一夜之间,竹林里、草原上、山坡上,各种各样的菌子都冒了出来。 本地的土着们都很喜欢吃这些菌子,只可惜这些菌子每年只有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会出现,因为连绵的阴雨天气又不能晒干,所以能尝鲜的时间也是很短暂的,以至于每年到了雨季,家家户户的人,哪怕是家里的小孩子也会背着竹筐,去野外採摘熟悉的菌子回来加餐,土着们烹饪菌子的方式也有很多,烤菌子、菌子炖汤、烧鱼、放在铁板上用动物的油脂煎炸…… 白春笙之前一直忙着岩盐收归官办的事情,等到忙完之后才发现,尼玛全城都在吃小菌子,就他们城主府没有菌子! 一问厨子才知道,原来厨房的人担心他们没吃过本地的菌子,万一吃坏了肚子他们就完了,因此,主人不特别指定的话,厨房一般都是选择主人吃习惯的稳妥的食材,而不会轻易尝试带有危险性的食材。 更何况,他们这里的菌子也不是绝对安全的,有些菌子有的人吃了没事,有的人吃了却会发癫狂笑,大喊大叫,出现幻觉,虽然喝了草药症状都会缓解,但是,一想到万一他们做了加了菌子的食物,王爷和王妃吃了当场发癫,那画面太可怕,他们简直不敢想像!他们一定会被愤怒的主人砍头的! 得知就因为这个原因厨房没给他们做菌子吃的时候,白春笙简直哭笑不得:“我又不是泥捏的,碰一下就碎,那些奇怪的菌子不吃也罢,寻常无毒的倒是可以採买些来给大伙儿尝尝鲜的。” 厨子听了这话,脸上的表情更加的一言难尽了。 原本他们也是这么想的,就架不住鱼鳞皇叔的威逼,给他做了一锅菌子炖野鸡汤,结果鱼鳞皇叔吃了之后,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发了疯,站在院子里从先皇骂到皇帝,又问候了皇族的列祖列宗,后来还是赫连将军强行将人打晕,这才扛回了屋子。 然而,这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后遗症,怎么能阻挡得住来自吃货帝国的河蚌精? 白春笙一声令下,命人从集市上採买了本地土着出城採摘的可以吃的所有菌类,足足摆满了大半个院子的游廊,非但如此,他还把自家作坊的匠人和师傅们也一併请了过来,目的么,自然是想借着雨季产量巨大的各种野生菌,看看能不能给他们作坊开发出一些新产品来。 毕竟,看样子土着们都是很喜欢吃菌子的,就是菌子生长的季节太短了,若是他们能有法子将雨季出产的菌子保存下来,那么,等过了雨季,土着们再想吃到美味的菌子,就只有用猎物或者别的粮食瓜果什么的和他们交换了。 说到这里,还有一件让白春笙觉得心塞的是,货币政策一直在本地无法推广,因为土着们都喜欢了以物换物,对于金银什么的不太信得过,到现在也只是当做装饰品和奢侈品,只有吃饱喝足,家里条件宽裕些的,才会用珍贵的粮食或者猎物换取一些金银做首饰。 这样一来,白春笙他们也只能入乡随俗,暂时先採取以物换物的方式进行各种交易,等到今后城里各种买卖做起来了,早晚会出现用货币代替物品交换这种原始方式的,毕竟,购买贵重物品的时候,总不能一口气赶上几十头猎物过来兑换吧? 白春笙的想法就是,先用制作出来的成品蘑菇酱,和土着们换取野外採摘的新鲜野生菌菇,再用这些原材料大量制作不同口味的蘑菇酱,等到雨季过去了,到时候他们想要换取别的物资,又或者是僱佣土着们干活的时候,其实都可以用这种蘑菇酱做报酬。他们城主府现在僱佣的那些干活的土着,都是用粮食和酱料做报酬的,给钱人家也不认啊。 不得不说,这里的野生菌菇品种真的超级多,哪怕每种只拿了一斤多过来做样品,也堆满了长达一百多米的游廊。 白春笙终于明白家里的厨子为什么打死不肯给自己和猫爷准备本地菌子作为食材了,尼玛这些菌子里面除了极少数他能确认应该没毒之外,其他的都长得要么好像变异植物,要么好像外星生物,有一种大如人头的菌子,伞盖上还长了好像蜘蛛一样的花纹,看着都不是很友好的样子…… “辛苦厨房各位大师傅了,这个月奖金双倍。”白春笙深谙“不给加班费的加班都是耍流氓”的道理,自己平白给厨房的大师傅们加了这么多任务量,多给点加班费也是应该的。 厨房大师傅们原本还有些惴惴不安,觉得自己为了逃避责任故意不给王爷和王妃进献新食材怕是要凉,没想到峰迴路转,王妃不但没有责罚他们,反而给他们加了一倍的奖金,实在是意外之喜!
第255页 不过,这加班费也不是白拿的。 接下来,白春笙就命人将临时王府里的大厨房腾出来,带着作坊里的大师傅们开始疯狂地折腾那些可怜的小菌子们。 还真被这些专业人士折腾出不少菌子的制酱方法。 送过来的那些菌子里,有的菌子鲜美异常,只需要少量油炸后的菌子丁,就能让一整罐酱变得非常鲜美。有的菌子好像鸡纵,可以做成鸡纵油,有的伞盖肥厚肉多,烘干后味道很像做好的五香牛肉干,切成丁后放在酱料里,不仔细品尝的话,完全可以冒充牛肉酱…… 当然了,那些吃完有副作用的菌子,最终还是被忍痛剔出了备选食材名单,但是也没有浪费,坏心眼的河蚌精命人拿粮食换了许多这样的菌子,和毛大夫联手,根据菌子副作用的不同,做出了许多不同功效的药来,尤其是有一种可以暂时麻痹人神经感觉的菌子,制成的药物几乎可以代替麻醉药的药效,倒是意外之喜,让毛大夫高兴了好久。 还有几种可以让人吃了胡言乱语、暂时性丧失思考能力、陷入昏睡的野生菌子,也被河蚌精勒令毛大夫给制成了药物,分装起来,今后他们在这个大陆上继续征战,少不得要和其他敌对势力掐起来,到时候若是遇到特殊情况,少不得要请对方尝尝他们这里特产的菌子,嘿嘿! 土着们爱吃菌子,然而,长久以来固定而简单的烹饪模式,哪里比得上王府厨房那花样繁多的烹饪方式?最近几日,王府里每天都在用各种菌子熬制不同口味的酱料,那浓郁鲜美的香味,勾得路过的土着都快走不动道了,纷纷壮着胆子打听王府里到底做了什么好吃的,怎么闻起来这么像是炸菌子的香味呢?但是比他们自己炸的菌子味道明显更鲜美啊? 王妃没有让土着们失望,没几日,王府作坊里研制出了新口味的菌子炸酱的消息就传了出来,据有幸试吃过的人说,那种美味简直难以形容,吃过一次的人便再难忘怀。 最让人激动的是,王妃命人放出消息,说是王府作坊要大批量收购野生菌子,只要是可以吃的都可以採过来送过去,根据菌子品种的稀罕程度和美味程度,可以换取数量不等的成品菌子酱。 几乎是一夜之间,全城的老百姓都跑出去採摘菌子去了。 这时节野外的菌子长得很快,通常第一天把刚长出来的菌子採摘了,第二天在同一个地方还能找到,人多力量大,第一天王府就收到了好几千斤野生菌子,提前做好的酱料差点不够用。 好在这种酱料做起来很快,主要食材还是各种菌子,豆酱的用量不大,作坊里带过来的大师傅和匠人们又是做惯了这活计的,忙乱了几日之后,一切便开始正常运转了,还顺道僱佣了许多本地的土着帮忙处理菌子,倒是让雨季里没事做的土着们多了一项收入。 雨季里不能建造房屋,所有人还是住在临时搭建的大通铺里,不过,相比于从前在深山老林里日晒雨淋来说,能有个结实的屋顶遮挡雨水,床铺也是干燥的,土着们已经非常满意了。 往年每次雨季的时候,经常会有老弱妇孺生病,扛不过去死掉的也有,可是今年,整个新城竟然一个生病的都没有,连那些原本犹豫着要不要搬进城里的顽固分子,在看到城里舒适的生活之后,也忍不住放下脸面,厚着脸皮搬进来了。 后面搬进来的自然就没有可以烧火的土炕了,只能住在刚搭建的临时住宅里,不过比起潮乎乎的野外来说已经算是很好了。 猫爷见新城这边一切顺利,便带着人去了刚打下来的竹城那边,那边的原住民跑了三分之一,剩下的都是原本是奴隶的土着们,王鲲风也懒得反覆和他们解释奴隶和平民的区别,干脆直接下令,让所有住在城里的人都必须办理户籍,然后根据户籍重新安排居住地,管理上也比他们自己建造的新城更加的严格,让驻扎在这里的将士们每一队负责带领一批百姓,趁着农闲去山上砍伐了许多竹子回来,编了一批不同用处的竹篮、竹筐、竹匾、竹蓆等用品,这些等雨季结束开始修缮城池建筑、开垦土地耕种的时候,就要大批投入使用了,他们人手有限,不趁着现在抓紧时间赶制,怕是到时候根本腾不出人手来做这些。 别看王鲲风看似在奴役原住民们加班加点劳作,实际上这厮真的是心软。要知道,那鸟妖霸占这个城池的时候,都是让这些土着们自己去野外耕种的,不管他们有没有农具,到了时节就要他们缴纳供奉,王鲲风现在让这些土着先将农具做好,等到了可以耕种的时节,再拿出他们带来的种子,和本地土着常用的种子一起种植下去,有了先进的耕种工具,这些初代的农民日子就会好过许多。 夫夫俩忙碌了一个多月,终于赶在雨季结束的时候忙完了琐事,开始了更加忙碌的暖季耕种,有时候忙起来半个月都难得见到一次。 好容易耕种的事情忙完了,又要忙着竹城的修缮和城墙的建造,还有城内建筑的功能区也要重新划分,直到江泓与白蓟板着脸将儿子拦在书房外,白春笙才想起来,儿子好像下个月就要满周岁了啊? 虽然还是个小河蚌,但是整个河蚌胖了两圈,可怜他两个爹一个比一个忙,小河蚌一直跟着两个祖父生活,怕是都不认识两个爹了。 “你去,让人送信去竹城,和鲲儿说一声,这个月底务必回来一趟,我们虽不比凡人,可孩子周岁也算一件大事,不抓周,总得庆贺一番吧?” 白春笙:“……” 王鲲风没等到月底,五天后就回来了,还带了许多新出的竹笋,雨季过后,温暖湿润的竹林里意外地长出了许多竹笋,姑且算是这里的春笋吧,知道自家河蚌喜欢吃新鲜食材,他特意命人挖了好几百斤竹笋带回来,另外还带了一个由某种特殊的五彩矿石打造的豪华版育儿箱,里面铺着柔软的沙子,拿来作为自家儿子的周岁礼物。 看到这个一看就耗时不少的豪华育儿箱,白家两位爹爹的脸色总算好了许多。 小河蚌的周岁宴非常的盛大,王府提前好几天就开始准备了,侍卫们轮流去野外猎杀了许多大型猎物,还特意用船去深海区捕捞了许多稀罕的渔获,周岁宴这天,全城的老百姓都可以免费到城里各处的食堂吃到饱。 王府里就更热闹了,摆了九十九张桌子的宴席,所有跟着他们一起来这片大陆的人都轮流来王府吃喜宴,给小世子的礼物也是五花八门,从海里的珊瑚宝石到稀罕的兽皮药材,应有尽有,也不管小孩子能不能用得上。 反正河蚌还小,都还没化形呢,等到他能化形的时候,礼物什么的就真的要符合小孩子的审美了。 王鲲风和白春笙抱着自家河蚌坐在上面,笑得脸都快僵了。 第115章 周岁宴过后, 整个王府就好像被喜神开光了一样, 喜事一件接着一件,先是曾娘子怀孕, 螃蟹精谢篁第二次要当爹了, 又是鱼鳞皇叔终于决定与赫连大叔成亲, 谢篁那边倒是简单,直接挑些礼物送过去就是了,鱼鳞皇叔这边就不得不多费些心思了。
第256页 鱼鳞皇叔虽然辈分大, 但喵老心不老,坚持要与赫连大叔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 而且是他“嫁给”赫连疾。 白春笙:“……”没错了, 这就是鱼鳞皇叔本喵了, 简直和他家猫爷一个模子出来的,毕生以和他亲爹对着干为奋斗目标。虽然皇叔他亲爹早就挂了, 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继续和亲爹对着干的执着,先先皇生前一直致力于给鱼鳞皇叔娶个媳妇, 他倒好, 这回直接把自己给“嫁出去”了。 皇叔要出嫁, 他们这些做晚辈的也不能闲着啊。猫爷不得不放下竹城的督建, 让手下暂时代替他坐镇竹城, 自己赶回来帮着张罗婚事。 对于皇叔积极主动地把自己嫁出去这件事,猫爷倒是表示了喜闻乐见的心情,这一刻,叔侄俩的脑迴路终于得到了统一, 一切让皇族不爽甚至感到羞辱的,都是他们乐于去做的,简直中二得不行! 两个中二喵凑在一起,那就是灾难的开始了。 这俩中二喵先是鸡血上头,嚷嚷着要将婚期定在暖季的第二个月,距离现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然而搞笑的是,新婚夫夫的婚房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他们攻下竹城没多久,雨季就开始了,因此一直都没机会修建新屋子,新城这边现在住的都是临时搭建的竹屋,这些竹屋等到正式的住宅建造起来之后都是要原地拆除的,根本不能拿来做婚房。 他们自己现在住的地方,虽然挂了一个王府的牌子,其实也就是之前这里的土着们祭司的地方,打扫了一下之后,又拿竹木在附近扩建了几间,供他们暂时居住的,十分简陋,也没办法拿来做成亲的婚房。 看了一眼皇叔出嫁比自己成亲还激动的猫爷,白春笙嘆息一声,默默找到赫连大叔,和他商量了一下,将婚期挪到了两个月之后,这样的话,最起码他能用竹子和土法水泥赶工造一个两进的小宅子出来。 好在春耕已经进入了尾声,他们出了一天一罐子蘑菇酱的工钱,僱佣了许多土着壮劳力,砍伐竹子,搅拌水泥,江爹爹又从海里找回来一种特殊的植物,碾碎后掺到水泥里面,原本灰扑扑的土法水泥抹上去,晒干之后就变成了雪白雪白的墙面了,因为工期紧张,白春笙也没敢给这宅子弄什么特殊的设计,就是前后各三间的小宅子,占地约莫一亩多,前面留了一个小院子,中间用水泥做了一道影壁,影壁上请人画了一幅喜庆的凤栖牡丹图,转过影壁,便是三间正房,靠东边最大的是一间带盥洗室的套房,是给皇叔夫夫住的正房,中间是待客的客厅,西边留了一个小书房,书房外栽种了一丛翠竹,倒也幽静。 后面三间分别是小厨房、库房和一间专门放兵器的房间,这是赫连大叔特别要求的,他是个兵器控,收藏了许多名家锻造的武器,已经多到需要一个单独的房间来安置了。 估摸着是连日赶工期赶得有些变态了,主体建筑完工后,趁着木匠师傅们进场装修,白春笙十分恶趣味地请大师傅们在皇叔的卧房内,用上好的鸡翅木打造了一个豪华的猫爬架,想像着洞房花烛夜,鱼鳞皇叔忍受不了猫爬架的诱惑,当着赫连疾的面变成了一只大猫爬到猫爬架上去,啧啧,祝福他千万别被他家豹子给挠死。 因为请了足够多的人手帮忙,新房终于在短短二十天内建造完成了,白墙黑瓦,白春笙还让人移栽了许多漂亮的凤尾竹、兰草、山石、苔藓等过来妆点了一番,硬是给造出了一个很有格调的微型苏州园林出来,只可惜时间太紧,来不及在院子里挖个池塘,只好用大缸移植了一些野生的本地睡莲,放在院子里,倒也像是那么回事。 这还是新城城墙建好之后,城里第一座造好的私人宅子,而且风格和本地土着的竹屋完全不一样,看着摆设装饰都是极普通的、野地里随随便便就能找到一堆的东西,也不知道王妃是怎么安置的,组合起来之后,怎么看怎么顺眼,还有那刷成吧纯白色的墙面,一开始看着还有些吓人,土着们从没见过那般雪白的墙面,让人不敢靠近,等到墙外面用各种花木山石妆点起来之后,映衬着雪白的墙面,却是怎么看都好看。 土着们没有念过书,不知道那种宁静悠远的雅致怎么形容,反正就是好看得不得了,全城的土着们都跑过来看了,并且打听着这雪白的墙面是怎么做的,到时候他们家造宅子也要模仿这个来造,有了白墙,那山石和竹子兰草山里到处都是,挖些来倒也不费事。 丝毫不知道自己无意中带动了新城的建筑潮流,白春笙正请了龚夫人和周婶婶她们一起,帮忙参详一下鱼鳞皇叔的嫁妆。 说来也是心塞,鱼鳞皇叔好端端的要把自己嫁出去,害得他们准备好的聘礼都用不上了,全部要换成嫁妆,别以为聘礼和嫁妆都是婚庆用品就没差别了,在古代,聘礼和嫁妆那差别可大了去了,不像后世,有的人家图省事,直接给一张卡的也有。 龚夫人对于皇家的事情不太感兴趣,但是,一想到皇帝听到鱼鳞皇叔把自己给嫁出去了,肯定要气得半死,顿时又高兴起来,本着“让敌人不爽我自己就爽了”的原则,高高兴兴地拉着周婶婶一起帮着张罗起这门婚事来。 鱼鳞皇叔与赫连疾的婚事,按照他曾经的爵位来说,办的算是极其寒酸了,既没有皇帝的赏赐和皇族的贺礼,也没有郡王的仪仗,可是,他觉得,这是他这一辈子最开心畅快的一天了,连晚上拜堂时那恼人的蚊子都变得可爱了。 这里的习俗和他们那里一样,成亲拜堂都是在黄昏时分,白春笙猜测,怕是因为拜堂之后正好吃晚饭,这样吃完饭新婚夫夫就可以直接入洞房了吧?这么一想,黄昏成亲其实也挺合理的嘛~ 鱼鳞皇叔愉快地享受新婚去了,白春笙却苦逼地和毛大夫一起,琢磨起怎么研制出对付蚊子的山寨蚊香。 随着雨季的结束、暖季的到来,在雨水中肆意繁衍的蚊虫也开始大量孵化,鱼鳞皇叔拜堂那天傍晚,参加喜宴的众人差点被蚊子给咬死。 后来白春笙才听土着们说,本地因为气候温暖潮湿,蚊虫肆虐,每年被有毒的蚊虫叮咬发热而死的人也有不少,他这才重视起来。 好在毛大夫精通药理,只是这片大陆的许多草药他也是第一次看到,有些药效还要慢慢尝试,不过,这不是有白春笙这个外挂在吗?这厮直接给毛大夫提供了一个速成的思路:不需要把每一种药草的药性都研究透彻,他只需要一种好像线香一样,点燃之后,可以驱赶蚊虫、甚至熏死蚊虫的东西,再要一些被蚊虫叮咬之后,涂抹了可以有效缓解麻痒红肿的药膏。 有了制药方向,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毛大夫命人找当地土着的巫医沟通了许久,拿了一些本地产出的药草闭关研究了几天,再出来之后,就给白春笙带来了他想要的东西:一种是点燃后可以让靠近的蚊虫好像喝醉了一样直接坠机狗带的线香,一种是可以涂抹在被蚊虫叮咬的伤口上的。 不过,这两种防蚊用品虽然效果很好,却有一个最大的弊端:造价昂贵!寻常百姓人家怕是捨不得用,白春笙想了好几天,最后在看到本地土着用一种植物的纤维纺纱的时候,突然得到了灵感!
第257页 他让人用这些植物纤维先纺成比制衣稍微粗一些的麻线,然后用这些麻线,好像织渔网一样,织出大片的网格布出来,最后将这些网格布缝在一起,拿竹竿四面支撑起来,就变成一个宽敞透气的蚊帐了,这种植物纤维带着淡淡的清香味,十分环保,织好的网格布,网格很小,一般的蚊虫根本钻不进去,而且还十分透气,就是透明度和美观度不如后世机器做出来的蚊帐。 不过,这已经足够让这些人惊奇的了。 麻线制成的蚊帐,一夜之间风靡整个新城,那几个一开始被白春笙教导着怎么纺织做网格布和蚊帐的妇人一下子就吃香起来,谁家都想找她们请教怎么做蚊帐,尤其是那些从前居住在丛林里的土着,一到暖季就饱受蚊虫苦恼,现在,听说只需要一点点麻线,就能做出再也不怕蚊虫的蚊帐来,晚上睡觉也不怕蚊虫叮咬了,价格也很低廉,听说还是王妃特意为他们琢磨出来的。 可以说,从美味的菌菇酱到好看的房子,再到如今实用廉价的蚊帐,在土着们眼中,王妃的好感度绝对比王爷高出不止一点半点,虽然从所有权上来说,他们都是属于王爷的私人财产,可是,相比于经常冷着一张脸的王爷,还是王妃让人感觉更加亲近些。 而且王妃多好啊,知道他们喜欢吃小菌子,便命人做了美味的菌子酱,一年四季都能吃到菌子,只需要给王府的那个什么“公共设施工程”做些活计,每天就能得到满满一罐子菌菇酱,省着点,足够全家人吃半个月的。知道他们一到暖季就饱受蚊虫滋扰,便想出了蚊帐这种好东西,所用的材料也是野外随处可得的麻线,王妃简直就是上天赐给他们的、神明的化身! 整个新城的老百姓都在忙着去野外採伐野麻获取麻线,好尽快给自己家添置几顶麻布蚊帐,王府内,白家两位爹爹也亲自取出了纺机,预备用柔软透气的鲛丝,给娇弱的小河蚌制一顶轻薄透气防蚊虫的鲛丝蚊帐。 “这也太奢侈了吧?算了,你们高兴就好。”见两位爹爹兴致勃勃地取了价值连城的鲛丝,给自家小河蚌制作蚊帐,白春笙黑线半晌,心里不由自主地涌上了淡淡的嫉妒,富n代什么的,最讨厌了! 这厮早已忘了,曾几何时,他也是大多数人羡慕嫉妒恨的拆二代,还好意思嫉妒他儿子? 儿子有人管,白春笙见自己插不上手,索性便去外面找了几个闲着的,一起拿麻线赶制了十几顶蚊帐出来,又将这蚊帐的用料、具体做法写在信里,连带着新做出来的山寨蚊香和止痒药膏一起,命人送去竹城给王鲲风他们。 没多久就收到了他家猫爷的回信,和家信一起送来的,还有一篓子树莓一样的小野果子,猫爷在信中说,这种红果子是竹城那边的特产,那植物浑身带刺,生长在竹林附近的山道两侧,每年只有暖季的第三个月才有这种果子可以吃。 白春笙上辈子就非常喜欢吃树莓,只可惜随着山里环境的破坏,这种野果野生的已经很难找到了,还是后来有人见这种野果很有市场,专门租了山地种这种树莓,卖得也不便宜,一斤差不多要七八十块钱,也就是他不差钱,才能在树莓成熟的那段时间天天吃。 现在,看到这熟悉的小果子,白春笙的口水一下子就忍不住了。 树莓可以採摘的时间非常短,过了季节就烂成水不能吃了,想到这里,吃货哪里还能坐得住?再说了,他也许久没有看到自家猫爷了,正好,趁着这几日稍微有些空闲,带着儿子去竹城探亲去! 白家两位爹爹正在忙着给外孙做蚊帐呢,蚊帐还没做好,就听到儿子说要把外孙带去竹城探亲,想了想有些捨不得,也担心他们夫夫俩照顾不好孩子,干脆全家人一起行动,都去竹城探亲去! 新城距离竹城,坐马车也要大半天的时间,好在这个季节温度不是很高,他们一路上又经常给小河蚌的豪华育儿箱换水,小傢伙倒也没怎么吃苦头,便到了竹城,城外,接到消息的猫爷亲自带着人前来迎接。 小半个月没见着媳妇了,他也想念得紧,恨不得立刻将媳妇抱到怀里,只可惜两位爹爹和小舅子他们都在,一时间倒也抹不开脸面,便伸出头去看箱子里的小河蚌,半个月不见,这小子好像又长大了一圈? “能吃着呢!一天得餵十几顿!”白春笙无语地戳了戳那洁白的蚌壳。小河蚌察觉到外界的动静,以为是外祖父或者是小舅舅又来餵他了呢,习惯性地张开了蚌壳,还吐出了两个小水泡,看着傻乎乎的。 “这么能吃啊?他现在都吃什么?”说起育儿话题,一家人顿时都觉得有说不完的话,白家爹爹详细给两人讲了小河蚌最近的食谱和喜欢吃的鱼虾,越说越觉得幸亏他们跟着过来了,不然就这两个粗心的爹,连孩子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孩子跟着他们岂不是要饿肚子了? 大概天底下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一个心理,觉得自家孩子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更别提照顾一个婴儿了,白家两个爹爹越说越担心,干脆将小河蚌连育儿箱一起抢了回来,亲自抱在怀里了。 一边说一边走,很快便到了竹城的临时办公区,这里比新城还要寒碜,整个办公区都是用刚砍伐下来的竹子搭建而成的。 “原先那鸟妖的巢穴呢?”白春笙一直没有来过这边,但是听说那鸟妖搜颳了无数民脂民膏,按理说怎么也该有一栋像样的大宅子啊,猫爷放着好好的大宅子不住,怎么去住那个四处漏风的竹屋? “咳!你们有所不知,那鸟妖表面看着光鲜,其实内里十分脏污,打下竹城的时候,我曾带人去他的巢穴看过,当场就熏晕了好几个人,那巢穴实在是……后来我便命人将那巢穴拆了,你们也别去看了,虽然上面拆了,可下面那块土地也不能造宅子了,味道实在是,唉!一言难尽。”王鲲风表情有些微妙,大约是对那个味道还是心有余悸吧? 白春笙怎么也没想到竟然是这么个原因,不过,鸟类的巢穴,想来味道也好不到哪里去,便不去管这些,先进屋去了。 这竹屋外面看着简陋,其实这个季节住着反倒比一般的屋子舒坦,他们走的有些热了,坐下来之后,带着淡淡竹香味的凉风从竹屋的缝隙吹进来,喝着土着们自己做的藤树茶,这种藤蔓的叶子搓揉晒干之后,拿开水泡发了,喝着有一股薄荷凉茶的口感,非常解暑,来了这里没多久,所有人都喜欢上了这种藤树茶的口感,白家爹爹还打算找本地土着帮忙多制作一些藤树茶,到时候可以拿去气候比较炎热的海岛上贩卖,那些饱受酷暑折磨的妖族肯定会喜欢这种茶的口感的。 喝了茶,吃了些点心之后,两位爹爹带着珒儿进去安置歇息去了,白箜他们三个小的哪里坐得住?小孩子都是精力旺盛的,便坚持要跟着大哥去山里摘树莓。 白春笙担心他们被蚊虫叮咬了,命人给他们换上了轻便的长袖长裤,袖口和裤脚都用布条扎起来,又给他们露在外面的脸和手都涂抹上一层毛大夫制药的时候顺手捣鼓出来的薄荷油,顺手给自己和猫爷也涂抹了一些,这才背着竹篓上山去了。
第258页 “你若喜欢吃那树莓,我命人多摘些送回去就是了,何必特意来跑一趟?”,猫爷见到自家河蚌心里高兴得不得了,偏偏嘴上还要埋怨几句。在他看来,现在的竹城吃住都十分简陋,自家河蚌过来那就是吃苦的,因此一直没让他过来,没想到这傢伙竟然自己跑过来了。 “一定是因为太思念我的缘故!”猫爷在心里暗搓搓地得意道。 “你不懂,这东西就是要自己摘才好玩。”白春笙刚说完就看到路边出现了一丛树莓,深红、淡红的树莓藏在密密麻麻的荆棘丛里,看着十分诱人。 “你们摘的时候小心点,拿这个小树枝把荆条拨开,手伸进去的时候也要注意别被那个小刺给扎到了,虽然不会致命,但是那种刺扎到时候身上会很痒。”白春笙对三个弟妹叮嘱道。 猫爷一听到“扎到身上会很痒”这几个字,瞬间想到了自家河蚌有皮肤过敏的黑歷史,一把抓住了他伸向树莓的手:“不许去摘!你要哪个我去给你摘!” 白春笙:“……”我跑了大半天过来就是为了体验採摘野果的乐趣啊!求别闹好不好? “你忘了你从前摘那个番薯藤的时候,浑身发痒的事儿了?”猫爷黑着脸,恨不得将他乱动的双手绑起来,“你在这里等着,等我把这些荆棘砍下来给你慢慢摘。” “算了算了,还是你帮我摘吧。”白春笙无语地制止道,他是来体验採摘乐的,不是来祸害这些无辜的树莓的,真要是为了让他体验一下採摘的乐趣,让猫爷把这些树莓都砍了,那可就造孽了。 “你听话,等回头我让人去寻些没用刺毛的果子树,在园子里多种些,到时候就让你亲手去摘。” 猫爷十分具有昏君潜力地表态道,为了自家河蚌能亲手採摘果子,他决定,今后竹城全城的果树都要被他承包了! 白箜:“……”你们两个!腻腻歪歪的时候,别忘了旁边还有三只未成年河蚌啊!!!只可惜老天爷并没有听到他的怨念,大约是看着自家河蚌只能看着他们摘实在太可怜了,猫爷仗着自己皮糙肉厚,直接踩着荆棘丛跑到最里面,将藏在荆棘里最大最红的几个树莓摘了下来,一口一个餵到了自家河蚌嘴里。 全程都没有给小舅子和小姨子分半个树莓。 白箜:“……”你这么对待小舅子,今后一定会有报应的!!! 第116章 白箜有些心塞地默默带着白筝和白笛跑去前面一段路摘树莓去了, 眼不见心不烦, 秀恩爱什么的,早晚会被雷噼的, 他们躲远点也好。 白春笙已经不记得自己到底多久没吃过树莓了, 这个时空的树莓看起来比他们那里的更大一些, 成熟之后差不多有美国大樱桃那么大了,一口咬下去,酸酸甜甜的, 汁水丰富,非常好吃。 这条山路不算宽敞, 最窄的地方只能容一个人通过, 两边长满了各种杂草, 又以树莓最多,他们一路吃一路摘, 还没走到半山腰,带来的竹篓子就摘满了。 他们也不贪多, 摘得差不多就回去了, 毕竟还有很多本地的小孩子也都很喜欢吃这种野果子, 只可惜树莓的成熟期太短了, 过了这个季节, 就要再等一年才能吃到了。 不过,白春笙既然来了,就没打算空手回去,他打算和爹爹们出海捕捞些鱼虾, 用那个和土着们交换一批新鲜树莓,可以做成树莓果酱,还可以做成果干,果脯,对于吃货们来说,没有什么果子是不能保存的,如果有,那一定是吃货属性还不够坚定! 下山的时候,白春笙惊喜地在路边发现了他上辈子常吃的一种野菜,这种叶片修长的野菜在他们那里俗称“矻矻菜”,通常生长在山间小道两边或者有山泉的地方,掐下来闻着味道有一股淡淡的苦味。 这种野菜不能直接吃,摘下嫩嫩的新叶子之后,要先放到开水里汆水,煮沸后捞出来,放到凉水里反覆搓揉淘洗,将里面的苦味尽可能的洗掉,洗干净的矻矻菜切碎后,放一点拍碎的蒜头和尖头小辣椒,下油锅爆炒一下就可以吃了,炒好的矻矻菜吃着有一股淡淡的苦味,苦味过去后就是令人难忘的清凉了,初夏的时候经常吃一点矻矻菜,还可以预防中暑,尤其是他们这种经常出去吃宵夜的,没事吃点矻矻菜,还可以预防上火和便秘,咳! 王鲲风看自家河蚌又想去摘什么,条件反射地就想去制止,结果发现白春笙採摘的是没有刺毛的野菜,便放心让他去採摘了,让三个小的在一边陪着,他将几个人的竹篓先送下山,再带了空的竹篓上来,白春笙他们已经摘了不少野菜堆在一边,见他带着空竹篓回来,便让他帮着将地上的野菜转移到竹篓里。 正忙着呢,山下又有一帮人上来了,穿着本地土着用麻线织造的短打,背着竹篓,一看就是本地的小孩子们上山来摘果子了。 见他们蹲在地上摘野草,小孩子们都好奇地围了过来,一个胆子略大的便问他们在摘什么,是不是什么草药,因为他们族里的巫医有时候也会来山里摘草药,不过,巫医都是自己选定传人的,用什么草药,都是只教给自己传人的,其他人是不可以偷师的,被发现了要被狠狠处罚的,因此,即便看到他们在採摘疑似草药的东西,这些孩子们也不敢问太多。 “这个不是草药,是一种好吃的野菜。”白春笙也有心想了解一下这里的土着都认识哪些可以吃的野菜,当下便和孩子们交流起来,“这种野菜在我们那里叫做矻矻菜,味道有点苦,但是人吃了不容易生病,所以我们那里的人,到了夏天就会上山採摘矻矻菜回来吃,做法也很简单,先把嫩叶摘下来,放到热水里煮沸,捞出来用凉水洗干净,把里面的苦味洗掉,然后就可以拿来炒着吃了,要是不喜欢炒着吃,还能拿来做汤,或者晒干了炖肉的时候放一点也好吃,天气热的时候多吃点矻矻菜,可以预防暑热的。” “那,吃了这个,身上就不会长疹子了吗?”旁边一个小孩挠了挠长了痱子的脖子,眼睛亮晶晶的看着那些好像野草一样的野菜。 “这个是预防的,长疹子之前吃才有效,不过,你要是经常吃的话,下次就不会长疹子了,你这样的,最好还是去摘些草药,算了,这个药膏你拿去吧,每天把长疹子的地方洗干净之后涂抹两次,很快就好了。”白春笙从怀里摸出了毛大夫做的药膏塞给那孩子。 那孩子吓了一跳,起先还不敢拿,因为在他们族里,这样做好的药膏都是很珍贵的,巫医根本不会给你,生病了就要每天去巫医那里拿药,去的时候还要带上猎物或者粮食,这都是祖辈定好的规矩,所以,看到白春笙直接把那么一罐子药膏都给了自己,那孩子才吓了一跳。 “那,不如这样吧,我把这个药膏给你,作为交换,你告诉我,这附近还有哪些野菜是可以吃的,怎么吃,这样可以吗?”白春笙算是服了这些土着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等价交换,简直是良心买家! 那孩子一听这药膏是可以交换的,顿时高兴地接过药膏,吆喝了一声,承诺可以和小伙伴们分享这药膏,便招唿了那些小孩子一起去帮着採摘野菜,没让白春笙等太久,那些小孩子便拿了许多野菜回来了。
第259页 “这个是节节菜,你看这个杆子都是一节一节的,吃的时候把叶子去掉,这个杆子切好,烧竹鼠肉的时候放一些进去,特别好吃!” “这个是紫叶菜,这个叶子背面是紫色的,我们吃它们的叶子,摘下来洗干净,烤肉的时候包着肉吃,脆脆的很好吃。” “这个是老鼠耳,你看它的叶子是不是很像竹鼠的耳朵?这个野菜黏煳煳的,但是煮汤很好吃。” “这个是皮皮菜,叶子很肥厚,煮熟了加些盐巴就很好吃了,要是能加一点米进去就更好吃了。” “但是米非常贵,我们家每年只换一点米,就是阿爷寿诞的时候才会吃到米。” “这里没有人种大米吗?”白春笙问他们。 “这里没有,稻谷很好吃,会有山上的竹鼠下来偷吃,还有海边的鸟也会飞过来偷吃,不过我听我阿爹说,很远的地方有人种植稻谷,会拿稻谷和我们交换山里的竹鼠皮毛,你们吃过竹鼠吗?” “竹鼠?”吃货河蚌精眼前一亮。 这玩意儿他吃过啊,竹鼠肉肉质细嫩,以前在夜市上他们也经常吃的,通常的吃法是和竹笋、洋葱一起红烧做锅子,或者是撒上椒盐烤着吃,拿小尖椒爆炒也很好吃,是一道下酒的好菜啊! 白春笙前世生活的那个城市,旁边就是全国文明的竹乡,不但盛产竹子和竹笋,还有人养殖竹鼠,成年竹鼠长得好像肥兔子一样大,肉质肥嫩,非常好吃,夜市上随便一盘尖椒炒竹鼠就要卖到六十多块钱一盘,半只竹鼠做的红烧锅子要卖到160一锅,没想到这里竟然也有野生的竹鼠? 想想也对,这里这么大一片竹林,一眼望不到头的,里面肯定有野生的竹鼠,竹林里不会有大型野兽,所以应该也很适合竹鼠繁殖,难怪这里的土着会捕捉竹鼠作为肉食来源了。 “你们会抓竹鼠吗?” “会啊!你看我们还带了火石过来,就是要去山上抓竹鼠的。”大一点的一个孩子有些骄傲地向白春笙展示了他捕捉竹鼠的工具,有火石,有麻绳做的套子等等,他已经十岁了,也到了可以给家人提供食物的年纪了,这里的土着们习惯出门带着捕猎的东西,运气好的话在山里能抓到些竹鼠或者竹鸡什么的,也能给家里添一道肉菜。 “走吧,反正时间还早,咱们也跟着去看看,抓些竹鼠回去尝尝。”看着自家河蚌亮晶晶的眼睛,猫爷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肯定是想吃竹鼠肉了。 他还能怎么办?只能笑着帮忙抓竹鼠啦。 让白春笙没有想到的是,这个世界的竹鼠完全打破了他对于竹鼠的固有印象。 看着几个土着小崽子们围追堵截,从地洞里赶出来一个好像小猪崽子一样肥嘟嘟的“竹鼠”,河蚌精整个河蚌都惊呆了。 这特么是竹鼠? 别逗了!这怕是猪仔吧? 看着起码也有十几斤重的竹鼠,白春笙彻底无语了。 难怪那大一点的孩子要纠集这么多帮手来帮忙抓竹鼠,这竹鼠的体重,怕是一般小孩子根本抓不住吧? 那大一点的孩子吃力地将肥嘟嘟的竹鼠用准备好的麻线捆起来,放到一个结实的竹筐里,两个人抬着放到白春笙面前,不大的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看着白春笙:“这位贵人,你要不要这个竹鼠?只要两罐那种药膏就换给你。” 这小子还挺有经济头脑,大约是看出来自己想吃竹鼠肉,又不好意思直接讨要,便先抓了猎物来和他交换。 “好!我就住在城主府里,你下次若是再抓到竹鼠,想要换取那种药膏的话,也可以直接带着竹鼠去找那边府里的门房,另外也可以告诉你周围的人,家里有孩子需要这种药膏的,都可以拿竹鼠去换,还是今天的换法,两罐药膏换一只成年竹鼠。”白春笙笑眯眯地从怀里掏出药膏递给他,幸亏他今天为了防止意外,特意多带了两罐,正好给了这少年。 他算是听出来了,此地的土着们在常用药物上十分短缺,药物短缺,直接影响到的就是人口的增长率,这片大陆明明水土肥沃,整个半岛区域却只有不到一万人的土着居民,由此可见幼童的夭折率有多高了,这也正是他做出麻线蚊帐之后,土着们都抢着模仿的原因了,谁会不爱自己的孩子呢?只要能让自己的孩子躲避蚊虫叮咬,不至于发热而死,第一个做出蚊帐的自己,在土着们心里好感度怕是已经达到峰值了。 不过,光有蚊帐,也只能确保那些脆弱的小孩子们在睡觉的时候不至于被蚊虫叮咬,白天在野外活动的时候,依然有被蚊虫叮咬的危险,他不知道这里的蚊子会不会有引发疟疾的可能,但是,能预防一下的话,为什么不提前预防呢? 这天回去之后,白春笙便让自家猫爷立刻把毛大夫请过来,毛大夫一到竹城就忙着去採集这里的草药了,这会儿都不知道带着几个徒弟跑到哪个深山老林去了,也多亏猫爷的手下基本上都是妖,花了一天时间,总算把沉迷採药的毛大夫从深山老林里挖出来了。 “王妃这么着急找老夫,可是又想到什么好用的药物了?”毛大夫对于自家王妃时不时的脑洞大开非常新奇,对于他提出的那些药物的研究方向更是惊奇不已,要不是白春笙现在是王妃,毛大夫都恨不得收他做个徒弟算了,以王妃在制药上的天赋和脑洞,培养出一个制药大师也是早晚的事情啊! 真是太可惜了! 王妃无情地忽略了毛大夫惋惜的眼神,将自己想要大批量制作驱蚊防蚊药的想法和他简单解释了一下。 “这些药物制作法子倒是不难,我那几个徒儿都能做,就是这草药需要安排人手进山去采。”毛大夫对于白春笙所说的疟疾也略有研究,听到他说的预防之法倒是很感兴趣,他们做大夫的都知道,有些病只要措施得当,确实是可以预防的,总比出事后补救要好,白春笙这个思路是极好的,最大的问题就是草药的来源了。 这里可没有专门种植草药的药农,想要大批量制作某种药物,只有不惜成本,请经验丰富的山民进山採药了,可那样一来,这驱蚊药的成本就不会很低,他怕那些土着没有银子买。 “我没打算让他们出银子买,再说他们也没银子,正好现在鲲哥也在,我把我的想法跟你们说说,若是可行的话,不但新的兵源不用发愁,连咱们的官办作坊也能招到人手了。” 白春笙的想法,其实和他们那个时空六七十年代的计划经济差不多,就是把现在竹城的几个主要的产业,全部纳入城主府的管理之下,成立不同的合作社,有养殖竹鼠的,有种植草药的,还有种植粮食蔬菜、开办作坊的等等,然后根据各行各业用工需求的不同,招募土着们做工人,只不过,这些工人拿到的不是真金白银的月钱,而是以他们自己产出的各种物资作为报酬。 比如说,一个壮劳力参军之后,根据服役年限的增长,每个月可以拿到若干分量的粮食、瓜果、蔬菜、酱菜、常用的药物和各种肉食等等,以这些他们自己产出的物资作为酬劳,僱佣土着们替他们干活。
第260页 而官办作坊和官办农庄里产出的肉、粮食蔬菜和酱料等,多余的就可以通过海运贩卖到海上,又或者是等到他们在这片大陆找到了更大的城池,再慢慢将商业版图铺设过去,这就是他家猫爷要做的事情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倒是可行的。”毛大夫点了点头,“只要有足够的药材,那膏药倒是好做,只是,如此一来,我那几个小徒怕是人手有些不够,还望王爷尽快将药堂所用的屋子建造起来,若是要大量制作驱蚊药和其他药物,怕是后面要多留两排库房存放草药了。” “这个无妨,我即刻命他们赶工,半月之内定然给你造好,只是毛先生,你若坐镇竹城,新城那边怎么办?”猫爷非常自私地问道,他媳妇和儿子,还有一干亲戚可都还在新城呢,万一有个头疼脑热的,毛大夫不在可怎么办? “王爷无需忧心,我那大徒弟云逸也算是学了我大半的本事在身上,待到竹城药堂建好,我便让他坐镇此处,实在有连他也看不了的病,到时候送个信过去,或是我过来,或是让病人去新城求医,不过大半日的路程,有什么为难的?” “那就辛苦先生了。”听到毛大夫并不是要自己亲自来照看这里的药堂,猫爷终于松了一口气,不能怪他不爱惜此处的百姓,只是,在猫爷看来,哪怕全天下的百姓都捆在一处,也比不得他满门亲友精贵。 更何况他家河蚌身子素来娇弱,家里还有一个尚未化形的小河蚌,若是没有毛先生亲自坐镇,他非得把城主府重新搬回新城不可。 商量了正事之后,吃货们也没忘记带回来的那几只竹鼠,知道自家河蚌想吃这竹鼠肉之后,猫爷又让人去抓了好几只回来。竹鼠是本地土着最喜欢的一种猎物,这种动物全身都是宝,竹鼠皮毛柔软细腻,深受土着们欢迎,乃是本地交换市场上很受欢迎、仅次于粮食和布匹的交换物。竹鼠的骨头是一味药材,巫医们也会收取。竹鼠肉就不说了,肉质细嫩,是土着们最喜欢的肉食,相当于这片大陆的猪肉了。甚至于连竹鼠腹部那些肥油也是好东西,土着们会将这些肥油掏出来,提炼之后,代替猪油作为日常烹饪所用。 一只成年竹鼠去掉皮毛和肥油之后,剩下的肉差不多还有十来斤的样子,竹城这边的厨子也都是一路跟着他们过来的,彼此之间配合默契,只听了白春笙的吩咐,就能根据他的要求,做出了红烧竹鼠锅仔、辣椒炒竹鼠肉、椒盐竹鼠、碳烤竹鼠等菜式,还用细嫩的竹鼠腹肉,熬了一锅香喷喷的竹鼠肉粥。 这其实,结合了本地土着吃法的烤竹鼠得到了所有人的热捧。和他们烤肉的法子不同,土着们烤竹鼠,会先去野外採摘一种好像茅草的香草,将这些香草先在热水里烫一下,让香草变得柔韧,再将整只竹鼠从腹部剖开,肉厚的背部用刀子划开,再将盐巴、葱、蒜、本地特产的一种香辛料一起放入石臼捣碎,均匀涂抹在竹鼠肉内外,腌制片刻后,将竹鼠整个包裹在香草里面,层层裹紧,先上蒸锅蒸到半熟,然后再取出来碳烤,烤好的竹鼠外酥里嫩,带着香草的独特香味,非常好吃。 一家人吃得满嘴流油,吃完竹鼠肉之后,端上洗干净的树莓,吹着清凉的竹林风,简直惬意得不得了! 小河蚌也在水底打了个饱嗝。 今天也算他有口福,他们在山里一处小溪发现了许多很小的虾米,透明状的虾米个头极小,只能用粗棉布充当渔网,慢慢捞些出来,不过这虾米倒是非常嫩,小河蚌一口一个,吃得都快撑着了。 “这小子还真能吃!”王鲲风伸出手指戳了戳儿子,小河蚌比他爹还懒,被戳了也不反抗,只是懒洋洋地挪了个位置继续躺着。 白春笙嘴角抽搐地看着躺在水底挺尸的儿子,确认过眼神,是亲生的无意了,这懒癌真的是他们老白家最顽固的遗传基因了。 也不知道儿子会不会遗传自己的好相貌,别到时候光遗传他的懒了吧? 吃饱喝足,将儿子和家里人都各自送回房歇息,两地分居了许久的夫夫俩,终于能有片刻属于他们自己的二人世界了。 “谁让你过来的?不是说了这里的屋子都没建造好?”王鲲风笑容满面地将自家河蚌搂到怀中,十分的口是心非。 “我想你了还不行?”白春笙见他这幅“明明很得意却偏偏假装斥责”的嘴脸,不由得黑线了一下,强忍着拍他的冲动,努力配合着自家猫爷的表演。 心里还默默地安慰自己:自己选的猫,跪着也要哄好啊! 果然,被顺毛顺得十分开心的猫爷,接下来在床笫之间简直是温柔似水,让娇弱的河蚌精少吃了许多苦头。 憋了好几个月的猫什么的,最难哄了! 接下来几天,夫夫俩却再也没找到时间在床笫间胡闹了,听闻用竹鼠可以换取珍贵的药膏,土着们闻风而动,几乎每天都有人到城主府来换东西。 猫爷他们趁机将城主府即将开办各种官办作坊,新军营也要招募新兵的告示宣扬了出去。 土着们对于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不太强,他们派了好几个人在门口帮着解释,总算让他们明白了这招募都是会给报酬的,不像之前那个鸟妖一样让他们白做工。 因为新军营的待遇最好,很快便有身强力壮的年轻土着们过来报名了。 第117章 “难怪门口报名的那么多呢, 就你开出来的这酬劳, 我那几个徒儿看了都眼红。”毛大夫背着手,仰起头看了看张贴在大门口的新军招募告示, 啧啧嘆息道。 “都过来看看啊!妖族年龄不限, 成年就可以了, 人族年岁在16到30岁之间,身强力壮,没有隐疾的都可以来报名一试!成为新兵后, 第一年每个月会发放十斤粳米、三尺布、两罐防蚊虫药膏、十斤鲜鱼、三十斤肉、岩盐二斤!吃住全包啦~”土着们不认识字,告示附近每天会安排两个人轮班吆喝告示上的内容, 每隔十分钟一次, 引来无数人围观看热闹, 报名的也有很多。 甚至连许多在野外生活的妖族也闻讯前来报名,因为告示上说了, “外地妖族”能力出众的,只要参军, 不但可以在城中免费安排居住的地方, 还能给家属(限制两个名额)提供做工的机会, 这些妖住在野外也不过是因为野外捕猎更加方便, 实际上, 已经化形后的妖族,尤其是住在岸上的,更多的还是希望能住到人类的城池里的,在他们看来, 他们已经变成人了,再和野兽住在一起,那千辛万苦修炼成人还有什么意义呢? “咦?是你?今天没有抓竹鼠过来吗?”白春笙正打算跟人去附近採摘些箬叶回来包粽子,抬头就看到那天在山里拿竹鼠和他们换药膏的少年,笑眯眯地跟他打了个招唿。 “王、王妃殿下……”那少年脸一红,他也是后来第二次拿了竹鼠到城主府来换东西,才知道那天和他交换猎物的竟然就是城主大人,也就是那位王爷的王妃,当时就吓了一大跳,回去把这件事情和家里人一说,家里的大人倒是很高兴,因为那位王爷占领竹城之后,他们这些平民百姓的日子比从前好了许多,不用担心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那些邪妖当做食物吃掉,也不用担心缴纳的供奉不够被毒打,现在听说儿子竟然机缘巧合下认识了那位王爷的王妃,顿时都觉得十分有面子。
第261页 不过,咳!等到知道儿子竟然拿自己抓到的竹鼠,和王妃交换了治疗蚊虫叮咬伤的膏药之后,夫妻俩狠狠将小儿子责罚了一顿,王爷对他们那么好,送王妃一只竹鼠尝尝算什么?怎么可以要东西呢? 那少年被爹娘责罚了一顿,大约也是知道错了,这会儿见到白春笙瞬间就脸红了。 “你也是过来报名的?”白春笙见少年红着脸,还以为他是偷偷背着家里人来报名参军的呢,这几天经常有年龄不达标的少年过来报名,都被报名处的劝回去了,其实下面的人也特意为这件事情找他和猫爷汇报过,说是这边的习俗,十来岁的少年就可以单独去野外打猎了,可是,白春笙却坚决反对,别说这些孩子在前世还只是上小学的年纪了,就算真的武力值够了,他也没办法看着这么小的孩子被送去军营吃苦。 “不、不是,是我大哥,他、他已经进去测试了,我、我在外面等他。” 白春笙反正不急着走,索性命人在报名处旁边的办公房腾出两个凳子,让那少年坐在里面休息一下,他也有些事情想找这少年打听打听。 少年虽然腼腆,但看得出来非常聪明,因为他居然会一些简单的官话!两个人在翻译的帮助下交流了一会儿,白春笙才知道,这少年名叫南竹,进去的那个青年是他大哥叫做南阳,他们这个族群因为是从南边迁徙而来,便为自己的新族群起了一个新的姓氏叫做南。 南氏族人因为擅长以竹篾编织器物,被之前那个鸟妖勒令搬迁到城里居住,为他和他的属下们服务,鸟妖被悬挂在城门口处死的时候,他们族人是砸石头砸得最多的,最后那鸟妖被砸得几乎成了一滩烂泥,也是南氏族人积极向新城主的属下提供了野狼出没的区域,让他们将那鸟妖的尸体送过去餵狼去了。 南竹的大哥今年十九岁,已经是一个半岁幼儿的爸爸了,上次南竹拿竹鼠和白春笙交换药膏,就是为他刚出生不久的小侄子准备的,幼年的婴儿肌肤幼嫩,最容易招惹蚊虫,被蚊虫叮咬后若是得不到有效的护理,很容易就会发热甚至冷热交替、浑身痉挛而死,所以当时听到白春笙说那个药膏可以医治蚊虫叮咬伤口的时候,南竹才会毫不犹豫地决定立刻去抓竹鼠来换药。 虽然事后被爹娘狠狠责罚了一顿,可是,那药膏真的很好用,再加上他们家又赶制了一顶蚊帐给小侄子睡觉,他家小侄子迄今为止都健健康康的,这也是大哥坚持要来参军的主要原因,只要能成为新兵,每个月就能分到两罐那种药膏呢。 他们家往后还会有许多孩子,那药膏又不知道去哪里能弄到,连族里的巫医都没有,想要拿到药膏,唯有成为王府的新兵了。 更何况,王府开出来的“军饷真的很有吸引力,别的不说,就那十斤粳米、三尺布、十斤鲜鱼和三十斤肉,对于缺吃少穿的土着们来说,就足够有诱惑力了,有了粳米,他们就能给家里的幼童熬些肉粥吃了,柔软的棉布也能给小崽子们做衣裳,鲜鱼和肉也非常实用,大哥只要能加入新军,就他一个人的军饷,就足够他们家能过上比现在宽裕许多的生活了。 “你现在的年龄是达不到参军的标准,可也不是全无用处,南竹,我看你十分聪慧,又肯学官话,你回去问问你爹娘,若是你家里人愿意,我为你找一个师傅,王府今后还有许多官办作坊,需要很多人来帮忙,我有意在你们中间选一些年龄合适、聪慧能干的少年,你们跟着师傅,一开始只能拿学徒的工钱,不过总比在家里闲着要好,等过两年学到东西,转了正式工人了,只要你勤快肯干,我保证你每个月拿到的报酬,绝不会比你哥哥少。” “我、我也能进王府做活吗?”南竹怎么也没想到,他不过就是站在门口等他大哥,竟然等来了天上掉下这么大一个馅饼。 “不是进王府做工,是进王府开办的官办作坊做工,而且一开始只是学徒,你们跟着师傅学本事,作坊每个月会给你们一些米面鱼肉之类的补贴生活,可能不会很多,但是,只要你们能学到真本事,今后你们也能变成作坊的大师傅,你知道咱们的大师傅一个月能挣多少吗?” “不、不知道。”南竹迷茫地看着他,他连大师傅三个字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只隐约猜测可能是王府的什么官之类的。 “我们的大师傅,一个月月钱二十两银子,哦,就是说,如果大师傅的月钱全部拿来买粳米的话,能买一千两百多斤粳米,如果你们家一个月吃掉一百斤粳米的话,这一个月月钱买的米,就足够你们全家吃一整年还有富余的了,明白了吗?”白春笙笑眯眯地看着他,尽量用南竹能听懂的话跟他解释了一下。 可怜南竹虽然是个聪明的土着,但是他没学过算学啊,一脸懵逼地听了那一堆数字,最后只弄懂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他要是变成了作坊的大师傅,做工一个月,就能给全家人买到足够一年吃的粳米,还是放开了肚皮吃那种吃法! “我、我愿意去做学徒!”想明白了这个道理,南竹激动得都快坐不住了。 “不急,你还是先回去和家里商量一下吧,若是你家里愿意,明日还是这个时候,你过来找这位段师傅。”白春笙指了指站在自己身后的作坊师傅。 “师傅!”南竹憋红了脸,突然大喊一声,差点把段师傅吓了一跳,缓过神来也忍不住笑了笑,王妃早就说要给他们寻些徒弟分忧了,没想到竟然是想在土着中间找。不过想来也是,他们自己带来的人数量有限,根本不足以撑起一个中等规模的酱料作坊,必然是要请人来帮忙的,与其如此,倒不如让他们这些大师傅和匠人们自己带一批徒弟,一来师徒的关系比僱佣的更加紧密,二来,若是经过他们考察真的人品不错的话,未尝不能带出几个管事的来,那才是替他们分忧呢。 “先不急着叫师傅,等你家里人答应了,明日你过来,再拜师不迟,不过,我丑话说在前面,在我手底下学本事,手脚一定要勤快,偷懒的我是不要的,你要过来做学徒,就要做好吃苦的准备。” 也不知道那翻译到底是怎么和少年说的,南竹听完之后一脸肃然,站起来鞠了一躬,转身就跑出去了。 连他大哥还在里面排队等测试都忘了。 南竹的爹娘见他丢下大哥一个人跑回来了,还以为出了什么事,等到南竹将自己被王妃看中,要给他找个师傅教他本事的时候,顿时又高兴起来,他们一族被鸟妖抓到城里的时候,还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这么多年到底熬出了头,熬死了那鸟妖不说,现在的主子实力强大又心善,王妃据说也是天上的神仙下凡,做的都是让天下苍生过上好日子的事儿,就是那蚊帐,现如今谁家里没有一顶?只需要一点麻线,晚间睡觉的时候便再也不怕那恼人的蚊虫了…… 说起来—— “你老实说!这次究竟是王妃要给你找师傅,还是你又拿了什么东西去交换了?”南家爹爹怒瞪小儿子,他这个小儿子什么都好,脑子聪明,人又讨喜,唯一的不好就是为人太过精明,南家爹爹知道以自己有限的智商根本玩不过儿子,因此,对于小儿子的教育,向来都是动手为主,教育为辅。
第262页 “我不是我没有别冤枉我!”南竹差点蹦起来喊冤了,“这回真的是王妃说要给我找师傅的,王妃还夸了我呢,说我聪明又勤快!” 南家爹爹将信将疑地看着儿子,到底还是不放心,亲自押着儿子去了城主府,恰好大儿子刚从里面测试出来,他已经通过了测试第一关,明天就是复试,也就是白春笙特意让人弄出来的“政审”,主要就是考察一下新兵的家庭情况和他个人在乡邻间的口碑,要是劣迹斑斑的,哪怕是身手再好,他们也是不要的。 南阳听说弟弟竟然得了王妃的青眼,要招纳他去王府官办作坊做学徒工,简直比自己当了兵还要激动。 他这段时间也一直在打听王府的事情,知道这位王爷不但带了许多精兵过来,王妃还带了许多手艺精良的匠人和医者过来,做出来的东西都是他们闻所未闻的,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家小弟到底是哪里散发出独特的光彩了,竟然被王妃给看中了? 说是先进去做学徒工,土着们又不傻,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王妃亲口招募进去的,那些师傅们能不用心教导吗?吃苦是定然要先吃些苦头的,毕竟是跟人学本事,可是,要是真学出来了,那他们家岂不是就有一个真正有手艺的匠人师傅了? 要知道,在这个时空,有一门手艺可是最吃香的了,寻常人家只要有一门好手艺,都能养活一家人了,更何况王府里给大师傅们的酬劳,南阳也是听到过一些传言的,说是那些大师傅都穿着绸缎做的衣裳,每天什么事情都不用做,只要指挥着手下的人干活就行了,就和那些王府的官员一样,特别威风! 南家三个男人在那边畅想着今后南竹当上大师傅的威风,最后,还是家里最聪明的南竹最先反应过来:“爹,大哥,正好你们都在,我看咱们也不必等到明天了,先进去问问,若是那位段师傅在的话,今天就把事情给定下来,若是大师傅那边忙的话,我今天就能过来帮忙了。” 南竹深谙“再好的东西没有拿到自己手里之前都不算属于自己的”道理,见爹爹和大哥都在,就想趁热打铁,把进王府做学徒的事情给定下来。 他们运气还算不错,段师傅今天被叫过来给白春笙试做新口味的烧烤料包,听到门房说那个王妃钦点的小学徒带着家里人过来了,便放下东西过去,听到南家爹爹用蹩脚的官话说愿意送儿子来做学徒,段师傅笑了笑:“那可真是太巧了,正好这几日我要替王妃试制新口味的烧烤料包,南竹过来,倒是可以先从食材的处理学起来。” 顿了顿,段师傅又把学徒工的待遇解释了一下—— “咱们作坊虽说是王妃的嫁妆,可如今也归入官办了,一应待遇便比照着官办的来,你这样刚进来的,算是三级学徒,第一年每个月有三十斤粗麦面,十斤肉,两罐子烤肉酱,外加每半年发两身新衣裳,其他都是没有的。等到满三年转成作坊正式工了,一应待遇翻三倍,还会有其他诸如油、米、布匹、鲜鱼、酱肉等等补贴,若是在作坊做活满十年的,按照现在的规矩,今后你自己的子女中,允许有一人可以进入作坊做学徒工,跟着大师傅学手艺,若是悟性好,学成大师傅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南家三人被段师傅这番话说得心头火热,恨不得立刻就让儿子/弟弟来上工,结果段师傅告诉他们,做学徒工是要住在作坊里的,每个月有四天时间可以回家探亲,南竹只得按捺住激动的心情,暂时先和爹爹回家去收拾行李,等明天再来。 南家双喜临门,大儿子过了军营的初试,小儿子更是被王妃亲眼看中招去做了学徒工,说出去不知道惹来多少族人羡慕,又暗搓搓来打听王府官办作坊还要不要学徒工,倒是免费给白春笙的作坊做了一次招工广告。 如此忙碌了十来天,军营里经过政审之后,最终留下了三百多新兵,这些新兵里,只有极少数身体还算结实,其他的虽然看着身手不错,但大多面目枯瘦,有的实际年龄才不到三十,脸上都开始有皱纹了,王鲲风不得不让码头那边开船出了两趟海,抓了许多鲜鱼回来,一天两顿的炖了鱼汤给这些新兵补补,不补的话,他怕这些人都扛不过第一波训练。 相比于军营这边,白春笙那边进行得更加顺利,军营的训练到底还是专业性比较强的,不过,作坊那边的活计,只要看过两次的,基本上都能做的不错,土着们语言表达能力不太好,但动手能力却极强,有些诸如宰杀猎物、处理食材等活计,一个人能顶两个人,大师傅们倒是高兴得不行,招募来的帮工越能干,他们的产出就越多,白春笙给他们定的规矩是多劳多得,作坊产出越多,利润越丰厚,他们的奖励就越多。 高兴之余,大师傅们对于那些个从土着子女中挑选出来的学徒工倒是有了精心培养的心思,他们自己家孩子,自然是好好请了人念书识字,今后打定主意要借着王妃的关系,送到王爷身边谋个前程的,自己这一身的手艺丢了也是可惜,倒不如趁机选几个品行好的徒弟用心教导,徒弟教好了,也算是半个儿子呢。 这一天,恰逢南阳从军营里休沐回家,南竹也提前和师傅说好了,将自己本月的休沐日调整到这一天,大哥在军营一个月都不曾回家,他心里也惦记着,正好将这个月发的东西领了送回家,也给弟弟妹妹和小侄子吃些好的。 到了现在,南竹才知道,当时师傅跟他说的学徒工的待遇,还是太保守了。 他们可不是一般的学徒工,是正经跟着大师傅们后面打磨手艺,今后要培养成为可以独当一面的大师傅的,每个月除了例行的三十斤粗麦面、十斤肉、两罐子烤肉酱外,师傅还会带着他们参与作坊的採买。 採购这个部门,无论古今都是很有些油水的,他们倒也不算贪墨,只是每个月光是各处送来的样品,分一分就是一笔不少的收入了。段师傅每个月收入非常高,早已瞧不上这些鸡零狗碎的小东西了,便让手底下几个学徒分了分,南竹嘴甜会来事儿,几个师兄都疼他,又怜惜他家里人口多吃不饱,分给他的最多了。南竹之前已经送过一次东西回去了,这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又攒了几十斤杂面、好几条咸鱼、一大包干的海带,外加他们试做的时候剩下的样品酱料,虽然口味不如大师傅做出来的好,但是对于一般家庭来说,也算是难得的美味了。 南阳也把自己攒下来的军饷带回家了,没想到他弟带回来的比他的还多,而且因为东西太多,还特意借了一架牛车拉了回来。 南家爹娘见两个儿子都“衣锦还乡”,还带了这么多东西回来,高兴得嘴都合不拢了,忙着把东西给搬回家,又把人家的牛车给还回去,这才关起门来,看着堆了半个墙角的东西,高兴得都发呆了。 就在几个月前,他们活在鸟妖的阴霾下,朝不保夕,连米都吃不到。而现在,家里的粳米已经存了有三十多斤,各种杂面一百多斤,还有小儿子从作坊带的那些酱料,每次家里做烤肉的时候,那味道香得,半条街都能闻到,谁不羡慕他们家有个在作坊做学徒的儿子?
第263页 “爹,娘,这东西叫做海带,你们记不记得?就是海边没人要的那些海里的杂草?没想到晒干了之后,拿温水泡一泡,切成块之后,炖肉非常好吃,而且听说经常吃对身体也很好,师傅给了我这些,每次只要一点就能泡出来很多,你们尽管放开了吃,等吃完了,下回我跟着师傅去海边採买的时候,多捡些回来晒干了,族里的人也都分一些。”南竹跟着师傅,如今也很会说话了。 “好!好!你们兄弟都要跟着王爷王妃好好做事,咱们家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南家爹娘擦了擦眼泪叮嘱道。 “还是我们王妃有本事,不过是招了几个学徒,几乎将全城的百姓都收买了,如今大伙儿都虎视眈眈地盯着门外的告示墙呢,就等着下一次咱们招人了。”猫爷得意洋洋地将自家媳妇抱在怀里,这么好的媳妇,难怪当年他一眼就看上了! 第118章 夫夫俩腻腻歪歪了好几日, 终于还是到了要分别的时候了。 虽然从长远来看, 竹城的地理位置更适合做他们暂时的根据地中心,但是, 距离码头更近的新城, 从战略意义上来说却更为重要, 而且那里还是他们来到这片大陆的第一个家,从情感上他们也是不能不管的。 归根结底,还是他们人太少了, 他们还算好的,最起码孩子一直是有两位爹爹帮忙照顾的, 还有三个小的也经常能给他们搭把手, 白筝最近也开始学着管理家事了, 倒是给白春笙分担了一部分压力。 “说起弟妹们,白箜的年纪也该出来歷练歷练了, 你有没有和爹爹们商议过,是送到我这边, 还是跟着爹爹们接管家里的买卖?”王鲲风问道。 “按理说, 二郎一直跟在爹爹们身边, 耳濡目染, 应该是要接管家里的买卖的, 等我明日找他问问看。” “你也别不当一回事,依我看,爹爹们年岁正盛,还没到需要继承人的时候, 既然如此,何不让二弟随我一同征战?今后若是立国,二弟有战功在身,我也好给他分封爵位,总好过以外戚的身份晋身封爵吧?”王鲲风说的是实话,外戚再风光,毕竟有走后门的嫌疑,不像真刀实枪打出来的功勋,哪怕是封王封侯呢,说出去也没人会指责什么。从这一点上来说,其实他真的应该感谢皇帝,要不是皇帝召他入京,亲自用自己的帝王之道给他免费培训了一段时间,他还想不到这一点呢。 “如此,便多谢王爷提携我娘家人了。”白春笙笑了笑,他也知道,猫爷这么说都是为了他们家好,海上的买卖做得再大,终究还是商人的身份,即便今后因为他的缘故以外戚的身份赐封爵位,到底不如以军功封爵有底气。 不过,说起立国—— “你这般急着立国登基,难不成是想选美纳妃?”河蚌精恶狠狠地钳住了猫爷的耳朵。感动归感动,有些事情,还是事先说清楚为好。 “王妃饶命!本王哪里有那个胆子?” “哦?那就是说还是想过选妃的事情咯?” “不不~本王说错了,从未想过!真的!本王发誓,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本王只有你一个,若违此誓,让我一辈子都吃不到一条鱼!” 啧!这可真是毒誓了,对于一顿没有鱼虾就各种厌食的猫来说。 河蚌精满意地放开了爪子,拍了拍他的猫:“你要乖知道吗?不乖的话就没有鱼吃。” “本王不爱吃鱼,最爱吃河蚌……”夫夫分别的最后一晚,心怀不轨的猫爷早早地将自家小河蚌送到了两位爹爹那里,为的就是能安心吃一整晚的鲜美河蚌肉。 “闭嘴!”不是繁殖期的河蚌精还是非常保守的,听到猫爷这么不要脸的话,黑着脸一把捂住了猫爷的嘴巴。 随即又触电一般的将手缩了回来。 该死的猫妖,竟然拿舌头舔他手心! “本王的河蚌,果真美味……”猫爷调戏成功,一双眼睛里好像藏了一把火,盯着河蚌看的时候,仿佛一把火力强劲的火焰枪,瞬间将肉质鲜嫩的河蚌变成了一块烧烤河蚌,从头红到了脚丫子。 皮肤太过白皙的人都有这种烦恼,随便被人说了两句,瞬间从耳朵红到了脖子,简直连伪装都没法伪装。 “哎呀,我家河蚌好像熟了,可以吃了。”猫爷假装惊喜地惊唿一声,搓了搓手,一脸期待地看着浑身好像煮熟一样的河蚌。 “别说了啊啊啊啊!”他的猫不会是吃了什么奇怪的东西了吧?怎么今天羞耻度爆表的话一句接着一句?简直让他招架不住! 这么会调戏人,一点也不想白日里一本正经的猫! 猫爷轻轻一笑,吞了吞口水,稍微缓解了一下发紧的喉咙,麻线制成的蚊帐闭合起来之后,整个空间都变得阴暗而又狭窄,幽闭紧张的环境,更容易让人血脉加速运行,特别适合做某些需要打码的事情。 河蚌精有些瑟缩地往蚊帐里面躲了躲,没堤防被猫妖一下子扑了过来,恶霸一般地强行扯掉了他遮在身上的薄被……河蚌只来得及惊唿了一声,便被兇狠贪婪的猫妖一口吞入腹中! 第二天,河蚌是在摇摇晃晃的牛车里醒来的。 这种牛是本地土着从野外抓来驯养的牛,个头比寻常家养的牛要大一圈,力气也非常大,需要专门驯养的人来驾驭,不过,夫夫俩都是不差钱的,自然不会捨不得这点钱,干脆单独设立了一个车马坊,专门养了一批会驯养牲畜的土着,负责王府和城主府的车马使用。这种牛车坐着比马车稳当,白春笙也计划等时机合适的时候,单独划出一个养牛场,专门驯养这些野牛,到时候官道建设起来了,会需要很多这样的牛车作为城池之间来往交通所用的。 这个时空可没有公共运输的概念,老百姓出门都靠11路车步行,对于城市之间的商贸沟通非常不利,因此,要想加强城池之间的沟通往来,公共运输这个问题是必须要解决的。 “王妃您醒了?王爷吩咐了,这一路不许打扰您歇息,您可要用些温水?”贴身伺候的人知道王妃的习惯,不管什么时候,睡醒了一定要先喝半盏温水才会清醒过来,听到牛车里面的动静,便立刻倒了温水过来。 “拿进来吧。”白春笙的嗓子还有些沙哑,被贪婪的猫妖压着吃了一晚上,他没失声就不错了,一口气喝掉了一盏温水,这才缓过气来,掀起牛车的帘子看了看外面,窗外熟悉的环境提醒他,他们已经接近新城外围了。 他竟然真的一路睡回来了! “王妃,亲家老爷预备了些清淡的竹鼠肉粥,还有凉拌的野菜,您要不要先用一些?” “用一些吧!”白春笙嘆息一声,虽然变成了妖,还是抵挡不住吃货的飢饿感,竹鼠肉粥神马的,真是百吃不厌。 上好的粳米熬的粥,煮到差不多的时候,将事先腌制好的竹鼠腹部的嫩肉切成小块放进去,再加入一点盐和葱花,米粥的浓稠加上竹鼠的鲜美,白春笙一口气吃了三碗,又就着粥吃了一小碟凉拌野菜,这才让饿的发慌的肠胃得到了一些缓冲。
第264页 牛车缓缓驶入新城高大的城墙,一墙之隔,里面却是一片热闹喧嚣。 开办官办作坊和招工的计划,是在两个城池同时启动的,这边的招工早就已经结束,在几个留守大师傅的安排下,土着们已经开始拿本地产出的粗麦面制作麦饼了,这些麦饼经过霉变发酵后,就会被做成甜面酱、咸面酱,然后根据口味的不同,加入不同的食材和调味料,最终变成畅销海上的各种口味的酱料。 土着们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那些好吃的酱料,竟然是用麦饼霉变之后做成的,那发霉变成灰绿色的麦饼,竟然还有这种妙用,一时间家家户户门前都晒满了霉变后的麦饼,作坊对于面酱这种原材料的需求量很大,对于土着们仿制面酱的事情倒也不制止,非但不制止,还主动告诉他们怎么做才能霉变出口味最好的面酱。 大师傅们也很精明,大家都开始做面酱了,到时候做的多的吃不完,他们就能把制作基础酱料的事情分包出去了,家家户户都会做面酱,那他们今后就不用自己额外僱佣工人去做这件事了,毕竟,最基础的面酱是卖不出价格的,他们拿来赚钱的,都是添加了秘方制成的各种口味的烤肉酱、红烧酱和各种烧烤料包,那个才是最赚钱的。 这就跟卖手机的不一定自己开厂造手机的道理一样,大师傅们雄心勃勃,准备将整个新城的土着都发展成他们作坊的代加工家庭小作坊。 土着们对此倒是非常感激,这个时空虽然没有什么专利权保护法,但是人家愿意将自己拿来赚钱的法子分享给他们,土着们感激之余,倒也很自觉地没有拿来牟利,只是自己家做了一些,平日里拿来炖肉,总比拿猎物去换酱料节省一些。 作坊对此也不以为意,他们的目标客户本来就不是这些土着,土着们连银子都没有,拿猎物瓜果什么的来换,也只是因为他们恰好需要採买这些食材,并不能给作坊带来太大的收益,白春笙也是想到了这一点,再加上有意改善土着们的生活质量,让这些人能尽快融入他们的文明,便让作坊的大师傅们公开了基础酱料的制作方法,这样一来,今后他们人手不足的时候,临时需要大批酱料,也可以直接从土着们中间招募临时工来帮忙。 只要秘方握在他们手里,海上的生意就不会被人截胡。 白家两位爹爹也是做买卖的人才,他们一路从海上过来,借着秘制的酱料,不但拉近了和沿途海妖的关系,还趁机发展了一批新客户,这片新大陆的海域没有那么多的金矿,但是更让他们惊喜的是这里海底的宝石矿藏非常丰富,白家两位爹爹已经可以想像,如果把这些宝石矿拿回原来居住的大陆,会引起怎样的轰动了。 然而现在,夫夫俩只是命人将这些宝石矿好好地收了起来,等到将来他们家大郎成为皇后,他们也会成为新朝最大实力最强的海商,成为大郎最坚强的后盾! 雨季结束,新城这边的内城建造工程也可以开始了。 白春笙之前在雨季的时候,就已经把内城的图纸画了出来,经过和匠人们的沟通之后,反覆修改,最终定稿,第一批开建的,就是新城的府衙和王府别院。 因为他们是顶着“替皇帝开疆拓土”的名头行事的,因此,作为帝国的王爷,王府肯定是在皇城的,所以,在立国之前,他们设在此地的住所,都只能叫别院,虽然土着们不懂,但是,万一遇到懂行的呢? 码头那边的驻军们闲着没事就出海训练(打渔),白春笙便命人在海边开盐田晒盐,然后将捕捞上来的鲜鱼制成咸鱼,运送到新城这边,作为报酬发放给参与修筑内城的土着们。 白春笙很狡猾,一开始并没有直接让人发放咸鱼作为报酬,主要也是担心土着们没吃过腌鱼,不认可这种报酬。 他直接让人在帮工们每天的饭食里加入了腌鱼这种新食材。 按照约定,他们招揽土着们帮忙修筑内城建筑,除了报酬之外,中午还会管一顿饭的。粳米什么的就别想了,不过,厨子们根据王妃的提点,用本地特产的粗麦面,做了管饱的焖面片。 做法也很简单,先将肉类和各种野菜红烧一下,加入调味料,留些汤汁,再将切成菱形的面片放进去,焖煮片刻后,面片煮熟,一锅有菜有主食的焖面就算做好了。 这么多人吃饭,需要的肉食量也很大,不可能每天都有足够的猎物,不过,等到码头那边的腌鱼到了之后,这个问题便迎刃而解了,腌鱼洗干净后,先用清水泡一下,去掉稍重的咸味,然后切块,和本地一种超级辣的野山椒、大蒜、小头姜一起爆炒,炒好的咸鱼放在一边。 用野菜烩好的焖面盛到碗里,然后舀一勺辣椒炒咸鱼放上去,干活的人都喜欢吃比较下饭的菜,这道辣椒炒咸鱼,很快便风靡了整个工地,只可惜这种咸鱼是用产自深海区的海鱼做的,土着们也知道以自己的本事根本不能去深海区,也没办法像仿制面酱一样回家仿制了。 好在没多久,工地管事的就给他们带来了一个好消息:王妃命人在海边制作了许多腌鱼送回来,来做工的若是想要腌鱼,可以用腌鱼来作为帮工的报酬,也可以领一半粗面一半腌鱼。 几乎所有的工人都选择了一半粗面一半腌鱼的报酬支付方式,粗面在这里就是土着们眼中的硬通货,可以拿来作为交换的货币,也可以自己吃,非常的实用,不过腌鱼也是好东西,那么小一块就可以吃下去一大碗焖面片,而且还带有咸味,连盐都可以省了,简直和粗面一样有望成为最有竞争力的硬通货。 “只可惜海边那些人类村落,都被那只该死的鸟妖祸害得差不多了,不然那么多人,倒是可以在海边直接圈地营造一个集镇,说不定能变成清河镇的鱼街一样。”听到土着们的反应之后,白春笙惋惜道。 “其实,大郎你这个想法,倒也不是不可行……”白蓟坐在旁边,一边给小外孙挑虾米,一边解释道,“之前我与你江爹爹在海上行商的时候,听闻有些海妖也羡慕岸上的生活,想上岸来定居,你若有意,等下回出海的时候,我便让人顺路都去问问看,有想上岸定居的就先登记下来,等你将集镇上的鱼街建好了,他们上岸有了住的地方,自然就捨不得走了。” “到时候就让他们拿宝石来换屋子!”江泓笑了笑,云淡风轻的仙人之姿后面,藏着一颗黑漆漆的奸商心。宝石什么的,若是寻到合适的土豪出手,赚取的差价,可比之前的金矿丰厚多了,金矿再值钱,金银的价值都是有数的,不像是宝石和玉石,遇到合眼缘的,一掷千金也不在话下。 白春笙抖了抖,他终于知道,自己这与生俱来的做买卖的天赋是遗传了谁了。 难怪他家猫爷一定要二郎先跟着他打江山,若是二郎也遗传了江爹爹做买卖的本事,今后户部管在他手里,怕是谁也甭想从他手里坑银子了…… 想了想,白春笙郑重将王鲲风的想法和两位爹爹解释了一下,江泓与白蓟闻言倒是一愣,随即又有些感动,别看王鲲风平日里和他们相处的时候淡淡的,其实心里还是肯为他们着想的。
第265页 “家里的买卖暂时还用不上他,就让他跟着王爷学点本事也好,王爷身边能人众多,也让他去见识见识,免得他骄傲自大,不知道天高地厚!”白蓟哼哼道。 “二弟已经很好了,他不好,鲲哥也不会想带他在身边亲自教导啊。”白春笙这话也不知道是捧二郎还是捧他家猫爷,总之,听了这句话,白家两位爹爹嘴上不说,脸上微微的得意早就出卖了他们心里对二儿子的骄傲。 就这样,没过几天,白箜便收拾行李,带着全家人的期盼,跑去竹城投奔猫爷,开始了他苦逼的实习生涯。 白春笙受到两位爹爹的启发,还真的很想把清河镇的鱼街复制到这片大陆上来,一来他和猫爷就是在鱼街认识的,对那里很有感情,二来,这半岛近海,水产其实非常丰富,若是能通过鱼街,在饮食上逐渐引导本地土着习惯海产品,如此一来,就能弥补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陆地上猎物不足带来的肉食短缺问题了。 况且,爹爹说得很对,若是那些海妖能上岸来定居的话,有他们引路,再给予一些帮助,未尝不能给他家猫爷拉来一帮强悍的战力,最起码,说到海战,海妖们是有绝对实力吊打岸上的旱鸭子的。 说做就做,正好儿子也许久没有去海边玩玩了,这边造房子空气也不是很好,白春笙把手头的事情安排了一下,便带着家里人,还有当初在鱼街的老街坊们一起去了海边。 第一站就到了他们上岸的那个临时驻地。 原先那个好像原始丛林的地方,现在已经彻底改换了面貌,大片的用土法水泥和岩石贝壳建造而成的尖顶石屋,组合成一个功能区明确的军营,中间是一个巨大的练武场和点将台,看着就很有气势。 驻军的将领陆盏是一路跟着猫爷从鱼街出来的,自然知道王妃说话比他们家王爷还管用,一路亲自伺候着,听到王妃说这趟来主要是为了考察地点,想在此处新建一处集镇,重建鱼街的时候,陆盏也有些开心,他们驻军在这里,衣食无忧,其实也挺无聊的,若是能在此处有一个新的集镇,将士们也能多个消遣的地方,更进一步说,今后将士们年纪到了该成家的时候,娶亲之后也能将家安置在集镇上,还能方便就近照顾到家里,实在是一举多得。 “王妃所言甚是!我们在此处驻军,也时常见有海中妖族上岸来,只是此地荒凉,海妖们即便上岸,也无处採买生活所需,只能採摘些瓜果之类的回去换换口味,若是此处能有个集镇的话,那些海妖定然愿意上岸来定居的。”陆盏顺手指了指军营往南的一片椰子林。 “王妃您看,那片虽然都是椰子树,但地形平坦,雨季也不曾有山洪沖刷,实在是一处定居的好地方。” “不错,那些椰子树砍掉之后,还能作为搭建房屋街道的木材。”白春笙上辈子去过海边,知道椰子树也是一种建筑材料。 “正是!王妃不若先在军营稍事歇息,等明日一早,属下等陪王妃过去看看?” “也好!那就有劳陆将军了。”白春笙笑了笑。 别看陆盏是个武将,心思却极为细腻,晚间给他们安排的饭食,都是众人爱吃的新鲜鱼虾不说,还特意命人用小网给珒儿网了一些极小的白虾米回来,活蹦乱跳的小虾米倒入珒儿的育儿箱里,小河蚌高兴坏了,一口一口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这可把白家两位爹爹给心疼坏了:“我就说小孩子不能离了水,你赶紧把那鱼街给建起来,给咱家留个宅子,珒儿长大化形之前,咱们就住在这里了,你们要开疆拓土,尽管忙你们的去,别连累得珒儿小小年纪还要跟着你们吃苦,连口新鲜的小虾都吃不到!” 白春笙:“……”呵呵,一年前还抱着人家叫人家乖儿子小心肝呢,一转眼,有了孙子就开始嫌弃他了? 第119章 第二天一早, 白春笙就换上轻便的劲装, 和陆盏一起去了那片椰子林。 这一处椰子林简直一眼望不到头,他们沿着边缘地带攀爬到一个海边的小山上, 居高临下, 这才勉强能看得清整片土地的面貌。 这是一处不规则的半圆形, 从山脚往海边,密密麻麻都是野生的椰子树,也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了, 就这么砍掉还真是有些可惜。不过,白春笙却知道, 如果单纯从人类群居的安全性来说的话, 聚居点附近都是密林根本就是一件自寻死路的事情, 因为你完全不能确定密林里面会不会潜伏着什么敌人,如果有心怀不轨的人, 只要乔装打扮一番,分批进入密林潜伏起来, 对集镇发起突袭, 毫无防备的居民只能损伤惨重。 现代人经常指责古人不知道保护环境, 殊不知, 在面临生命安全威胁的时候, 什么环保意识那都是鬼扯,反正他们当年在鱼街的时候,整个码头周围都只有稀疏的几棵老树,绝对不会出现什么可以隐藏大批人手的丛林灌木什么的。 不过, 如果把这片林子都砍掉的话,安全上面倒是可以保证了,水土流失又是一个潜在的危险。 “这样,你回去找个人来,把这一片的地形地貌勘测一下,画个图纸出来,我再看看,如果没有必要的话,尽量多保存一些树木,或者是去山上移植一些低矮的灌木下来,免得没有这些椰子树固定,山上的雨水常年沖刷的话,恐怕会对此地的地基造成危害。” 想到这么一大片野生椰子林马上就要被夷为平地了,白春笙心里有些淡淡的负罪感,好在这片半岛植被茂密,就算是少了这一片椰子林,也不会对岛上的水土环境造成太大的影响,想了想,到底还是忍不住叮嘱陆盏—— “陆将军,不知道这附近还有没有植被稀疏的荒滩?若是有的话,我看着附近倒是有不少野生的椰子树苗,若是将士们有空闲的话,不妨移植些过去,这椰子树全身是宝,椰子可以吃,椰棕可以编织绳索,椰子树还能建筑房屋,你们移栽一些过去,今后自己用着也方便。” “王妃这话倒是和属下想到一起了,属下正想着这满地的小椰子树苗糟蹋了可惜呢,正好这片海岸往北有许多荒滩,我们的人去探查过,大多是一些野生的草木,除了砍来做柴火也没什么用,倒不如移植些椰子苗过去,这些椰子树在此处生长极快,今后咱们想吃椰子,倒也不必跑太远。”陆盏笑着说。 “既然你已经有打算了,那我就放心了,先让人绘了图来,这几日我便与爹爹们出海去拜访那些本地的海妖们,问问他们是否愿意上岸定居,若是定居的话,总得先把屋子给造起来。” “可是要请海妖们上岸帮忙?” “不,此番出海,只是先询问记录下海妖们上岸定居的大概数量,每户多少人口,我好圈定鱼街的房屋数量,”想了想,白春笙看着陆盏,“还要麻烦陆将军,回去问问军营的将士们,若是有愿意在此处安家的,先报上名来,或是攒钱买现成造好的屋子,或是预留了宅地自己建,大家辛苦在此地驻军,总不能让你们连个家都没有吧?” “多谢王妃!属下正有此意呢,就是不知这建好的房屋价钱几何?咱们的将士,军饷怕是不够……”陆盏有些不好意思,有心想请王妃通融一番,给军营里的将士们提供一批特价房,到底还是没好意思开口。
第266页 “其实,也不是一定要将士们出银子置办房屋……”白春笙意味深长地看了陆盏一眼。 不知道为什么,陆盏总觉得自己被看得心里发毛。 果然—— “不出钱,出力也行嘛,反正现在码头这边驻军除了例行的训练也没有别的事情做,倒不如请将士们自由报名,愿意在鱼街安家落户的,便报名参与到鱼街的建设中,我会让作坊那边给你们一个计算工分的册子,愿意报名的,将名字和每日做活的多少填上去,到时候按照大伙儿出力的多少,决定分得房屋的大小和位置好坏,你看如何?” 陆盏:“……王妃英明!”他还能说什么呢?他也很绝望啊,他就知道,王妃出身海商人家,做买卖他哪里做得过人家?看!便宜没占到,反倒把驻军整个赔进去了! 他已经可以想像,这个消息传到军营之后,那帮整天精力旺盛无处发泄的将士们,怕是一个个的都要报名了,反正平日里闲着也是闲着,帮忙做些活儿,就能得一套军营附近的房子,今后若是成家了,休沐日岂不是就可以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了?想想都心头火热,连他都心动了,更何况其他人? 当然了,他并不是要在此处安家,以他如今的地位,今后定然是要陪王爷征战四方的,在鱼街置办一处家业,只不过是因为他也是鱼街出来的,对鱼街有着天然的乡土之情罢了,原先的鱼街是回不去了,能在此处置办一处宅子倒也能稍稍弥补一下思乡之情。 果然,这消息一传出来,驻军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报名加入到鱼姐的筹建中,白春笙的鱼街规划设计方案,也没有完全复制原先的鱼街,总的来说,这里更像是由鱼街和码头支撑起来的一个小型城镇,码头、驻军军营和鱼街用宽敞的可供两架牛车对向行驶的官道连接,整个鱼街长约百米,两侧都是大小不等的铺子,这些铺子都是编了号的,今后那些上岸的海妖若是想在这里做买卖,便可租或是买下这里的铺子。 考虑到这里做的主要是各自渔获买卖,两边的铺子前后都预留了水泥做的水池,可供储水,下面的下水道表面也是镂空的,地上的水可以直接顺着镂空的地方流到下水道里,雨季也不会影响排水。 再往里,就是一条长约两百米的街市,两边是两层小楼,下面是铺子,上面是居住的地方,再往后面就是一条一条纵横交错的巷子,巷子两侧则是大小不等的民居,考虑到雨季山上可能有水下来,还特意从山边开始,顺着低洼的地方,开凿了两条小河,小河穿过居民区,直接通向大海,雨季的时候,山上流下来的雨水便能顺着小河流向大海,小河两侧种植了一些果树和小型花木,还用青石板搭建了一些可供居民洗涮的台阶,乍一看,倒是和鱼街没什么差别。 只不过居民区的面积是鱼街的十倍罢了。 “王妃,这会不会太大了?咱们驻军,再加上可能上岸的海妖,也用不了这么多房屋吧?”陆盏看了看那规划得好像一个小型城池的图纸,默默擦了擦冷汗。 而且,这工程量也太大了吧? “无妨,这只是总图纸,并不是要立刻全部建好的,你们只需要将鱼街和这一片的两层小楼,还有后面的一圈房屋修筑好就行了,剩下的,等人住进来了再慢慢修,到时候人多了,他们既然住在这里,想要把城镇建造起来,自然是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了。”白春笙笑了笑。 上辈子他居住的那个城市也是这样慢慢发展起来的,一开始只有一环路以内才算是城区,渐渐的有了二环三环,到时候哪怕是他们不说,住在这里的居民觉得房子不够住了,也会主动往外面扩建的。 人就是这样,有了房子,就会觉得通往市区繁华地段的路不够宽敞,到时候他们修路的时候,这里的居民也要帮着一起做了,毕竟,路修好了,他们才是最得益的。 只不过,到时候他们设在此处的衙门就要根据图纸来扩建这个城镇了,他得定下规矩,要扩建的,不管买了多大的宅地,都要按照图纸限定的范围修筑房屋,否则个个都乱搭乱建,这个镇子还不乱套了? “既然如此,那不如就先从鱼街开始吧?我先命人将这里的椰子树清理干净,这些树留下来,放一放,阴干两年,等房子造好了,恰好能拿来打些家具呢。”陆盏听他说这些工程并非全部都要将士们来做,顿时松了一口气,脸上也重新带上了笑容。 “不错!这些椰棕剥下来,也能做成麻绳,你们造屋子的时候也能用得上,你回去找人算一算,缺了什么,只管列了单子报上来,对了,咳!街市那边和鱼街这边各留出一块地,比照这个大小,到时候我爹爹会命人来修建屋子的。”王妃偷偷从袖子里摸出两张图纸,明目张胆地给娘家人预订了黄金地段的宅基地。 没办法,拆二代对于房子铺子的执念,哪怕是再穿越一回也是忘不掉的,尤其他们家往后还要在这里做买卖的,现在预留个铺面的宅地,也好按照自己的想法来修建合适的宅铺。 “属下明白!”陆盏也偷偷将图纸塞到袖子里,这种事情,王妃是信任他,拿他当自己人才会让他去办的,定然要好好办了,还不能让外人知道是提前预留好的,毕竟今后都是一条街上的街坊,闹大了影响也不好。 将一干事务都分派下去,王妃拍了拍手,乘船和两位爹爹出海去见他们未来的街坊们去了。 第120章 他们第一个拜访的是住在近海的一只蓝鰲虾精, 这只鰲虾别看原型个头不大, 变成人形之后却是一个八块腹肌的威武壮汉,这半岛附近也没有什么岛屿, 鰲虾化形之后, 有时候嘴馋想吃点熟食, 都要跑好远去岸上找地方烤鱼吃,见白家两位爹爹过来,还以为他们带了酱料过来换呢, 连忙蹿出海面,跑到船上, 看到甲板上正在腌制还没开始烤的鱼虾, 顿时就挪不动步子了。 “不若留下吃顿便饭, 咱们边吃边聊?” “我不白吃你们的,你等着我去给你们抓些海虫子上来, 那个好吃!”鰲虾看起来是真想蹭饭,不过妖怪们蹭饭都是很有节操的, 吃了别人的, 也要给别人吃自己的东西, 礼尚往来, 才不会打起来嘛。 没一会儿, 鰲虾便回来了,手里拖着一张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破网,里面装了些正在蠕动的黑乎乎的东西,白春笙定睛一看, 差点笑出来:这不是海参吗? 这玩意儿可是好东西,滋补又营养,看这个头应该有些年份了,没想到这鰲虾真不愧是传说中的吃货,竟然都知道吃海参了? “这就是海虫子了,别看样子不好看,肉可好吃了!”鰲虾拿手指头戳了戳那海参。 新鲜的海参捞出来之后要立刻处理,不然就会自溶,白春笙带来的厨子就会处理这些,便让他将海参先带下去处理好,虽然今天是烧烤为主,但是,新鲜海参拿来和葱、辣椒炒着吃也好吃的,拿来做粥也好,或者切片红烧了之后做个锅子也不错。 想到前世每次聚餐吃海参,都是一人一份按个吃还贼贵的往事,白春笙忍不住感嘆,老天爷一定是因为自己是个吃货,所以才把自己弄到这里来的,这里的人简直壕无人性啊!人家吃海参论个吃,他们论网吃,那么一网,起码得有几十只海参吧?
第267页 鰲虾精跟着他们蹭了一顿美味的海鲜烧烤,就痛快决定要上岸去定居了。 “反正我要是捕猎的话,从那边下海也很近,况且住在岸上,每天就能吃到这么好吃的烧烤了,你们说那个房子我也要一间,不要太大,我就一个妖,有个住的地方就行了,厨房一定要大!”鰲虾强调道。 白春笙给了他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好好好,您老愿意上岸定居就好,至于需要定制加大号厨房的宅子,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 因为房子一时半会儿造不好,鰲虾得知自己可能要等到下一个暖季才能住到岸上之后,脸上带出了些失望的神色来,还是白爹爹了解他,立刻奉上十罐不同口味的烧烤酱,这才将鰲虾安抚住。 “你们就没有临时住所吗?”吃了一顿烧烤还有些意犹未尽,鰲虾精不放弃地追问道。 白爹爹正想正面怼回去,却被儿子一把拉住了。 “临时住所自然也是有的,只不过可能要前辈帮个忙,把那里的杂草树木给清理一下,不知前辈……”白春笙见鰲虾精的人形这么强壮,想来也是做力气活的一把好手,顿时起了诱拐免费壮劳力的心思。 “有人帮忙做饭吗?”鰲虾精对这个问题比较感兴趣。 “前辈有所不知,我们驻军的食堂每天三餐的饭食都是不一样的,早上有时候是鲜美的鱼片粥和排骨海带汤,还有菜肉大包子,那包子一口咬下去,满满的都是鲜美的汁液!中午饭菜就更多了,有红烧海鱼烩面,有咸鱼焖饭,里面加一些烟燻过的咸肉,还有椰肉,一口吃下去,我第一次吃的时候差点哭了,太好吃了!还有晚饭,有时候咱们运气好,遇到上岸产卵的海龟群,会去偷一些海龟蛋回来,前辈您知道吗?海龟蛋烤着吃特别好吃……”旁边一个军营的校尉一看有门,立刻发动美食诱惑攻势。 果然,他这边还没说完,鰲虾那边就顶不住了,口水都差点流出来,一叠声地点头答应“去去去,我与你们一同回去”。 只不过,鰲虾精说要和他们一起走,也不能马上就走,他还要收拾家当,毕竟这次上岸可能就要定居在岸上了,鰲虾精还在此处藏了些家当,担心自己不在家,东西会被人偷走,海里的妖可没有什么“入室抢劫”一说,空置的巢穴里的东西就等于是无主的,谁碰到都能拿走,鰲虾可捨不得把这些年积攒的家当便宜了别的妖。 约定了等他半日回去收拾行李之后,他们只能先在这里等半天,不过也好,这里也有一些浅浅的珊瑚礁,倒是可以趁机把小河蚌放到海里,让他好好泡个澡。 小河蚌很喜欢珊瑚礁的环境,这里水质比岸上的好,水里还有许多美味的浮游小鱼虾,这小懒虫懒洋洋地躺在珊瑚礁上,张开蚌壳,一张一合地吞食着海水中的小鱼小虾,没一会儿就吃得打嗝了。 白春笙在这里看着自家小崽子吃东西泡澡,爹爹们就去附近搜寻好吃的贝类,这些贝壳珊瑚礁附近有许多,没一会儿就拖了两大网回来,一家人带着新鲜食材刚上船没多久,鰲虾精就带着家当回来了。 “给!你们烤的那些贝都不能,今天晚上吃这个,吃完我再去抓。”鰲虾摆明了要蹭饭的决心,还很自觉地主动提供食材,白春笙点点头,旁边等着接收食材的厨子立刻上去接过鰲虾给的那些贝。 白春笙有些好奇,因为他们这几天在船上吃的贝类不说有多名贵吧,起码个头和品质放在前世那绝对只有五星级大酒店才能拿到的货,不由得对于鰲虾说的更好吃的贝产生了一丝好奇。 凑过去一看,这贝壳确实很大,几乎快抵得上象拔蚌了,外面是大块带着珊瑚花纹的贝壳,乍一看和珊瑚差不多,应该是这种贝类的保护色。 见白春笙对这贝类好像很好奇,鰲虾有些骄傲地指了指那贝壳:“这些都是我在附近圈养的,这附近找不到比这个珊瑚贝更好吃的贝肉了,我原先都是直接将肉挖出来炖着吃,等会儿你叫你那个厨子,就像方才那样剖开烤着吃,想来贝肉的味道会更好,就是要烤得快一些,不然肉老了就不好吃了。” 其实真正的顶级海鲜,几乎很少有做成烧烤的,行家都是直接拿来做生切,但是,谁让他们生活在这个顶级海鲜很容易捕捞的时空呢? 白春笙笑了笑,直接叫来厨子,让他将这些珊瑚贝带下去,一大半拿来做烧烤,剩下的挖出贝肉来,做一锅贝肉粥试试看。 不过—— “前辈,这贝也能圈养吗?”他还是第一次在这里听说有人养殖海鲜的,一时间倒是比看到新奇的海鲜更好奇了。 “那是自然!你不知道,这珊瑚贝长得和珊瑚一模一样,让它们跑到珊瑚礁里,哪怕是它的天敌也很难找到它们,我便在住的地方搬来了一大片珊瑚礁,圈养了一些珊瑚贝,四面围了网不让它们跑掉,这样想吃的时候随时就能抓来吃了。” 白春笙简直忍不住要膜拜他了! 不容易啊!一只鰲虾,到底是怎么抵抗得住渔网带来的心理阴影,为了一口吃的,竟然主动把自己家用渔网围了一个养殖场出来,这是怎样的一种属于吃货的精神啊,简直超越了生死! 晚上,众人终于吃到了珊瑚贝,这种贝壳的肉非常的细嫩,一开始试做的时候,贝肉放进粥里的时候很快就融化了,不得已,厨子们只好换了个做法,将粥煮熟,味道也调好之后,出锅之前,趁着粥表面那一点热气,立刻将切片的贝肉放下去,仅用那一点热乎气,就将贝肉给烫熟了。 做出来的贝肉粥,上面为了去腥撒了些葱花,贝肉细嫩无比,简直比白纹贝的肉还要细嫩柔滑,入口即化,连带着简单的白粥也染上了珊瑚贝那极度鲜美的滋味。 有了贝肉粥的前车之鑑,烤珊瑚贝的时候,厨子们就有经验了,先将珊瑚贝撬开,在贝肉上挤些柠檬汁,撒一点点盐,为了不破坏珊瑚贝本身的鲜美,其他的调味料都没敢放,腌制片刻后,立刻拿到炭火上,烤到贝肉表面有一点干的时候,马上取出来,用一片新鲜的紫苏叶盖住贝壳表面,利用贝壳的余温烘熟贝肉。 烤好的珊瑚贝,味道比方才清淡的珊瑚贝肉粥更加的滋味丰美,大约是因为贝肉富含水分,烤好的贝壳里积攒了一些汤汁,众人小心翼翼地拿起晾凉了的贝壳,凑到嘴边,将里面的汤汁吸到嘴里,那入口的鲜美,简直让人把舌头都吞下去了。 喝完汤汁,用筷子夹起贝肉,一口塞到嘴巴里,贝肉的外面烤得有些干,嚼劲十足,里面的贝肉却依然柔嫩,入口即化,带了一些柠檬汁的酸,恰好中和了海贝特有的腥气,原本还觉得这些珊瑚贝足够吃,现在看来,怕是还不够他们这些人抢的。 闷着头一口气吃了三只烤珊瑚贝,鰲虾精不甘心地抬起头来看着白春笙:“你们这厨子卖不卖?” 厨子:“……”劳资卖艺不卖身!!! 第121章 接下来十几天, 他们又陆续拜访了半岛附近海域的海妖们, 有的愿意上岸定居的,听说可以安排临时住宅, 便收拾了家当, 蹭了他们的船一起上岸去, 有的说还要考虑一下,若是考虑好了,愿意上岸再去当地找管事的登记, 还有的刚化形不久,对于岸上的人类还有些警惕的, 一听说要去岸上居住, 立刻就回绝了。
第268页 人类总以为妖族很可怕, 殊不知,其实对于妖族来说, 数量庞大、又很会阴谋诡计的人类更加可怕。 妖族是很难劝动的,他们一旦做了某个决定, 就会坚定地遵从自己的内心, 很少会像凡人那样权衡利弊, 见劝不动这几个海妖, 他们也不再停留, 他们出海耽搁的时间也很久了,再不回去,怕是家里人都要着急了,当下便决定在深海区一个岛上歇息半日, 补给些淡水瓜果之类的,第二天一早启程回家。 这处海岛是一只海龟精的老巢,这海龟修炼成精之后,便占了这处有大片沙滩的海岛,庇护他的族人们在此处产卵,孕育小海龟,有了这海龟精的庇护,那些趁着小海龟出壳的时候捕猎的海鸟也不太敢靠近了,日积月累,这附近的海龟都知道,产卵的时候来这座海岛是最安全的。 他们靠岸的时候正是暖季,海龟产卵的时候,大片的海滩上爬满了大大小小的海龟,海龟精带着他们绕到海岛背面,从一处他开凿出来的石阶上岸,上岛步行十几分钟,就到了海龟变成人形的时候居住的洞穴了。 虽然不能偷海龟蛋吃,但是,这岛上还是生活了许多海鸟的,海龟精也不是一整日都守在岛上,他不在的时候,那些海鸟也照样会去海滩上捕猎落单跑不快的小海龟的,这是大自然的物竞天择,不是区区一个海龟精能控制得了的。 不过,虽然不能完全禁止,但是,这只海龟精绝对是一个小心眼记仇的海龟,他主动向白春笙他们这些吃货提供了食材的来源—— “岛上这些海鸟的蛋最好吃了,还有那个头顶有一撮黑色羽毛的,那种海鸟的肉烤着吃最好吃了,比人类世界的鸡还好吃,你们可以去多抓一些来吃。”要是能把这些海鸟都抓了吃掉就最好了,海龟精心里不无恶意地想到。 白春笙不由得黑线,海龟精的语气简直充满了恶意,让他想假装没听懂都不行,不过,这里的海鸟看起来很多,少抓些倒也没什么。 随行的船员们便拿了弓箭去捕猎海鸟,顺手还掏了些鸟蛋回来,海龟精见他们没有把那些可恶的海鸟一网打尽,颇有些不甘,只是他也知道,海鸟捕食小海龟是古早时期就有的,并不是他们能左右的,撇撇嘴,帮着去生火做饭去了。 那些船员们看到那海龟居住的洞穴外面十分粗糙简陋,还以为里面是臭烘烘的巢穴呢,当下便要回船上去搬取行军帐篷,海龟精却误以为他们担心这洞穴住不下,好心拦住了他们:“你们别看这洞口不大,里面却很深,别说就你们这几十个人了,就是再来几百个也能住得下,不信你们进去看看。” 船员们也不好拂了他的面子,便点起火把准备进去看看,没想到进去之后才发现,火把什么的根本就没有用! 人家海龟精真是一只低调的土豪妖,外表看着朴实无华,没想到洞穴的墙壁上却镶嵌了大颗大颗未经雕琢的夜明珠,或者说是可以在黑暗中发光的夜明珠矿石更加的准确,大大小小的矿石散发着柔和的白光,将本该幽暗的洞穴照得十分亮堂,洞穴里面虽然东西不多,但也还算干净,地上铺着柔软的白沙,几个船员都开始后悔自己穿着靴子就直接进来了,这样直接踩在洁白的白沙上,走一步就是一个明显的脚印,相比于巢穴整洁的海龟精,他们才是行为邋遢的那个人吧? 好在那白沙很厚,他们一路退一路蹲下来拿手把脚印盖起来,倒也看不出来被踩踏过,出来之后,才小心翼翼地对自家王妃说,那山洞里面确实能住人,很宽敞,也干净,唯一的麻烦,大概就是地上铺着厚厚的白沙,他们的被褥不知道往哪里铺,总不能跟人家海龟一样,变成原形直接蹲在沙地上吧? 海龟精听了他这话也是有些无语:“你们怕是没走到里面吧?我这山洞里面明明有一大片黑岩石,晚上躺在上面也是暖唿唿的,不信我带你们进去看看!” 说着便不容置疑地当先走进去了,看到他们小心翼翼地踩着那白沙,倒是有些明白那几个船员为什么那般谨慎了,脸色也好了许多:“你们放心踩,我特意挖了些白沙过来铺在这里,是因为经常有些小海龟会跟着我怕上来,又不肯走,我便弄了些白沙来铺在这里,它们晚上可以睡在此处,第二天我去海中捕猎的时候,顺手能将它们带到海里去。” 原来是这样!几个船员顿时肃然起敬,这海龟精看着五大三粗的,没想到对小海龟这么有爱心! 进去之后,里面果然别有洞天,穿过外间约莫二十多米铺满了白沙的通道之后,里面却是豁然开朗,一个约莫有一个篮球场那么大的山洞跃然眼前,这山洞也是奇特,呈一个圆锥形,底部空间很大,越往上越狭窄,到了顶端,有一个圆桌大小的洞口,奇的是那洞口竟然有一线泉水落下,跌落在山洞中间的一个泉坑里,哗啦啦的声音特别大。 “这里太吵了,再往里面走,里面可以安歇的地方还有很多。” 果然,海龟精带着他们从一个岔路口走进去,穿过一个通道,又是一个小一点的洞穴,洞穴的正中间却摆着一块巨大的夜明珠矿石,在幽暗的洞穴里散发着柔和的光芒,这低调的炫富,简直闪瞎了众人的眼! “这里就听不到那恼人的泉水了,你们晚上就住在这里吧,我去外面睡。” “这不好吧?我们有帘幕可以隔开这洞穴……”白春笙拦住他劝道,他们是客,哪有客人占据了主屋,反倒让主人去外面露宿的道理呢? “我并不是客气,只是今夜之后,将来怕是一年也难得回来几次了,我还要去海滩上,召唤我的族人,命他们看守好此处海岛,咱们海龟一族难得遇到这么好的一处产卵地,万不能让人夺了去。”海龟精笑眯眯地说,“再说了,这岛上的海鸟繁衍得也太多了,我走了之后,它们没了约束,怕是要对我那些徒子徒孙不利了,趁着我还在,索性多拿些鸟蛋带着咱们路上吃,那些海鸟没了蛋,自然就会离开了。” 海龟精说完就离开了。 白春笙再次无语,目测他们接下来的归程,应该不缺各种蛋类食品吃了。 可是,人家这么做归根到底是为了保护族里的小海龟,于情于理,他们作为外人都不好去制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海龟精去祸害人家海鸟巢穴了……真是冤冤相报何时了! 睡在那么大一块夜明珠矿石边上,众人都有些难以入眠,夜明珠乃是皇室珍品,寻常富贵人家都很难拥有,即便有也是作为传家宝藏起来的,哪里像是这海龟精,这么大一块夜明珠矿石,就这么大喇喇地摆在山洞里,难道就不怕有人趁他不在偷走了吗? 良久—— “看来,咱们卖给这些海妖的烧烤酱,定价还是太低了啊!”白蓟不无惋惜地嘆息一声。 “下回就涨价!一块鸡蛋大的宝石矿,只能换五罐烧烤酱!”江泓贊同道。 众人:“……”他们总算知道,白家到底是如何在短短时间内暴富的了。 第二天一早,众人从山洞里出来之后,果然看到洞口的地方一字排开,摆放着足足八个某种植物的藤条编织的箩筐,筐子里装满了鸟蛋,有的大如鹅蛋,有的小若雀卵,看样子,海龟精这是把整座岛上的鸟巢都一锅端了啊?
第269页 白春笙瞬间觉得自己的良心有些不安了,那些小海龟是生命,这些鸟蛋里面也是小生命,换个角度,对那些海鸟来说,这和抢了它们的孩子有什么区别? 他也吃鸡蛋、吃鸟蛋,可是,这样一锅端的做法,却让他心里有些不舒服起来。 “前辈,这些鸟蛋……都是给我们吃的吗?”同行的厨子也有些惊呆了。 “做梦去吧!我是要用这些鸟蛋,把这些该死的鸟引到别的岛上去,喏,这里有一筐,是他们单独挑出来的,这些海鸟孵化了鸟蛋之后,通常一窝只能活两三只雏鸟,剩下的都活不成,不如拿来咱们吃了。” 听他这么一说,白春笙仅剩的一丁点圣母心总算是舒服了些,不是把人家海鸟赶尽杀绝就好。 果然,他们帮忙将那些鸟蛋转移到附近的海岛之后,那些察觉到丢了蛋的海鸟一路尖叫着追了过去,倒是挺有灵性的。 “这岛上有不少枯草,足够它们重新筑巢孵化了,若是今后再敢去我那岛上偷吃幼龟,到时候再吃了它们也不迟,哼!”海龟精冷哼道,表情却在看到那些海鸟扑向鸟蛋的时候,微微藏了一丝笑意。 第122章 他们出海的时候只有半船的人, 回来的时候船上却是塞满了, 还有一些海妖的家当因为太过庞大,一时之间也无法搬运, 只能先上岸来安顿好, 再雇了大船出海去搬运了, 比如说海龟精那块超大的夜明珠矿石,咳! 有了免费的壮劳力,鱼街的复制, 呸,是重建速度很快就提了上来, 海妖们力气都很大, 再加上驻军里面也都是半妖, 强强联手,没过半个月就将鱼街这一片的椰子树都砍好了, 树根都挖了出来,堆在一边, 因为王妃说了, 等木匠师傅到了, 这些解释的树根捯饬捯饬, 也能做成桌椅板凳的, 总比拿去当柴火烧了要好。 海边没有适合烧制红砖的土壤,他们只能去更远的地方,挖了合适的黏土烧制成砖瓦,再用牛车拉回来, 好在半妖们力气大,有时候牛车不够用了,他们不耐烦等,干脆自己上阵拉扯,跑得比牛还快,当然了,按照白春笙私下的揣测,也有可能是因为这房子是造来给他们自己成家用的,单身妖们自然很卖力了,有了宅子,才好请媒人给自己说媒啊。 不然人家姑娘嫁过来住哪里?难不成和自己住军营里去? 白春笙回来之后,把大概的事情安排一下,又让人照顾好上岸定居的那些海妖,就带着人回新城去了,新城这边的内城建设速度比码头那边更快,倒不是他们这边半妖多,主要是土着们多,这些原住民知道建造好的屋子是给他们住的,恨不得日夜赶工,等他们回来的时候,府衙和别院的主体建筑已经差不多建好了,众人正在忙着修筑外围的建筑,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民居。 这时候就能凸显出集体的智慧了。 这些土着们为了尽快住上新屋子,通常都是几户人家联合起来,有的负责挖泥,有的负责晒砖,官府有专门烧砖的砖窑,可以免费提供给城里的居民们烧制,只不过烧砖的柴火和砖坯都要他们自备,还要给看守砖窑的大师傅一些劳务费,不过这倒是应该的,去过砖窑的人都知道,在那边看着砖窑烧砖真的非常辛苦,要耐得住高温,还要堤防炸窑。 流水线作业带来的效率是巨大的,等到白春笙他们抵达新城的时候,王府别院里面都已经安置好了,不过这里的规矩是,新建的宅子不能随便住进去,要算好日子,还要请家神,安置好灶王爷,然后才能摆酒入住。 好在他们这个不算正经王府,只是别院,王鲲风暂时无法回来,他们也懒得摆酒请客,干脆直接请了先生来算好日子,请了家神,安置好灶王爷,就这么住进去了,自己家里人开了几桌热闹热闹,也算是暖灶了。 他们这边热热闹闹地建造新城,竹城那边,猫爷等了许久都没有等到自家王妃的家书,这个时空又没有手机,他实在是等不牢了,将竹城那边的事情安排了一下,亲自带着人回新城探亲了。 他们抵达新城的时候恰好是傍晚时分,白春笙正带着人在收拾晒在外面的野菜和酱肉熏鱼之类的。 雨季过去之后,这里的植物都开始疯长起来,有一种藤蔓植物,一夜之间新发的芽就能勐长好几米,当地的土着便会採摘这种藤蔓的嫩芽,先用草木灰揉制一番,然后均匀摊开,放在太阳底下晒,晒到干枯之后,抖掉外面的草木灰,将干菜收起来,炖肉的时候,泡一把丢到肉里面,据说吃着味道非常好。 今年虽然土着们都在忙着盖房子,可到底没捨得这一年只有一次能採摘晾晒的美味,他们自己走不开,大多是让家里的孩子帮忙去山里採摘,这里的原住民小孩都是很早就帮家里干活的,对于採摘野菜这种活儿也很熟悉,白春笙却不放心让他们单独进山,便藉口说他们也要採摘野菜晾晒,带了身边的侍卫一起,倒是储存了不少这种野菜。 晒干之后的藤蔓,他曾经试着炖肉的时候放了一把,果然味道非常好,加入了野菜的炖肉,油腻厚重的感觉稍微缓解了一些,野菜吸取了炖肉的汤汁,也变得口感丰腴起来,最关键的是据毛先生说,这种藤蔓其实还是一种药材,只不过偏向温补药膳的辅助调理罢了,当地的土着们选择这种植物作为野菜,可能不仅仅是因为炖肉味道好,能作为素食的补充,还可能是因为经常吃这种野菜的话,即便经常吃肉也不容易上火,乃是搭配药膳绝佳的清凉下火之物。 听到这里,白春笙就更用心地让人多採摘些了,趁着那些藤蔓还没有变老的时候多晒点,给他家猫爷送点过去。 正想着呢,远远地就看到一队人马过来了,不是他家猫爷是谁? “怎么自己在这里晒野菜?”看到自家河蚌两只手脏兮兮的都是草木灰,猫爷皱眉道。 “闲着没事嘛,你派给我的人实在是太能干了,都把事情做完了,我无事可做,正好,毛先生说这种藤蔓晒干了是一种很好的温补辅助食材,我打算多晒些给你送过去。”白春笙抬起手,沾染了草木灰的手指划过猫爷的两颊,不怀好意地给他两颊各添了三道鬍鬚,搭配着猫爷严肃的表情,还挺像是一只正在生气的猫,噗~ “走吧!先回去再说,我看你是离了我玩得疯了,你算算看多少时日了,一封书信也不曾送过去,难不成是嫌弃本王人老珠黄,在这新城中藏了什么小白脸不成?”猫爷越说越气,忍不住凑到河蚌如玉脸庞边,轻轻地咬了那如玉珠一般的耳垂一下,河蚌被他咬了一下,整个人瞬间绷紧了。 说起来,夫夫俩确实已经许久都不曾成夫夫之好了,久别重逢,俩人一时间都有些意乱情迷,只可惜没等夫夫俩腻歪太久,城门口就到了,夫夫俩只能默默心塞,对视一眼,挂上有些敷衍的笑容,对城内的熟人们寒暄着。 这次猫爷虽说是假公济私来看他家河蚌的,可也不好一点公务都不做,索性便将之前早已拟定好的地方衙门官署的事情给定下来。 说起来他们算是最寒酸的自立门户了,打着皇帝的名号来“宣扬教化蛮夷子民”,说到底也不过只占据了这半岛的一小半地方,两个城池而已,那一个码头还是他们自己后来占据开闢出来的,但是,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办事机构还是要有的,再说了,不趁着现在刚立足的时候把这些定下来,今后地盘大了,事情只会更麻烦。
第270页 听到他是因为这件事突然过来的,众人倒是没什么怀疑的,实则现在新城这边的官署和一干办事人员都是临时的,大伙儿虽然觉得自己早晚会转正,但是能早点转正,今后管理本地事务也算是名正言顺,倒是都有些迫不及待起来。 这些半妖在家乡的时候被乡亲们视为不详之人,决定参军,甚至于现在跟着王鲲风漂洋过海来到这一片陌生的大陆打拼,为的不过是能出人头地,让那些曾经瞧不起他们的人也看看,他们这样的半妖也是能有一番作为的。报着这样的想法,要说不想当官那肯定是骗人的,只不过,大家脸皮都比较薄,不好意思主动请上司为他们正名罢了。 现在王鲲风主动提出来要给他们转正,他们心里只有激动的。 只不过,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真正让他们激动的,还在后面—— “诸位都是本王的亲信,跟随本王一路跋山涉水,远渡重洋,我们之间,说是过命的交情也不为过了,今日,本王有一件极大的喜事,要与各位兄弟分享。”王鲲风微微一笑,示意站在一边的毛大夫端出了一个托盘,托盘上是一个个不大的瓷瓶,每个瓷瓶都只有半个拳头大小,里面不知道装的是什么。 王鲲风很快就给他们解惑了—— “兄弟们请看,这瓷瓶里,装的便是我与毛先生寻到的,可以净化咱们半妖体内驳杂血脉的丹药!” 众半妖:“!!!!!!” 看到半妖们呆若木鸡、不敢置信的样子,王鲲风满意地笑了笑,他就知道,换个方式,不但能隐瞒岩盐的存在,还能让这些人对自己更加的死心塌地,这一刻,他再一次的想感谢自己的亲爹,虽然他作为父亲非常不靠谱,但是,作为一个帝王,真的有很多值得他学习的地方。 就比如这御下之术。 “这丹药,乃是海中一味奇药所制,毛先生已在自己身上试验过,只需要连续服用这丹药七日,体内属于人的血脉便会逐渐淡去,最后剩下的,只有妖族的强大血脉,只不过,要不要放弃作为人族的那一部分血脉,兄弟们自己决定吧,若是想要摆脱半妖血脉的桎梏,这丹药,便算是本王赠予你们的,只当是报答诸位万里相随之义。” 众半妖先是一脸懵逼,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本以为要伴随他们一生的半妖血脉,竟然有法子净化?随即心头便涌上来一股如岩浆一般的火热! 只要服下这么一小瓶丹药,他们就不再是受世人歧视的半妖血脉了? 毛大夫的神通他们是知道的,可是,连半妖血脉也能净化,这也太神奇了吧? 第123章 “此事暂且保密, 军中目前也只有你们这些人知道, 实在是这丹药所用的药材实在难寻,只能一批一批的慢慢净化, 你们是本王所信任倚重的, 本王也相信你们的忠心值得信赖, 此事你们且回去考虑几日,这丹药便放在毛先生那里,愿意净化血脉, 成为真正的妖族的,便自行去找毛先生吧。” 王鲲风知道这样一件大事, 事关血脉, 这些半妖一时之间难以置信也是正常的, 便将他和白春笙事先商量好的说辞解释了一下,关于药材的具体事宜却是一个字也不曾透露, 想也知道,这般珍贵的药材, 哪怕是曾经的皇帝, 也是绝对要当做国之重器珍而重之的, 别说泄露出去了, 只怕太子之外的一般皇子也是不可能知道的。 他们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如果真的把那些岩盐就是精华血脉的关键这件事泄露出去,只怕他们这弹丸之地,瞬间便会成为全天下的君王觊觎的宝地,到时候等待他们的, 要么就是仓皇放弃此地,要么,就是被众多势力围剿屠杀……最终的结果,不用想都能猜到了。 而现在,他们将这能化解半妖血脉的岩盐,转换成“某种寻自深海的奇药”,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一来,白家两位爹爹本就是远近闻名的大海商,认识许多隐居在海上的海妖们,能寻到什么奇怪的药材倒也不稀奇;二来,拿这个做託词,到时候就算消息泄露出去,有人找到白家爹爹,到时候只说这药材他们也不知道生长在哪里,只是在海上偶然间换到的,茫茫大海,让他们自己找去好了! 至于这些属下会不会发现其他每天吃岩盐的将士们血脉是不是也在慢慢净化,这一点毛大夫可以用他仅剩不多的头髮表示,没有他研制的特殊效用的汤药做验证,一般人根本没办法发现那些半妖的血液正在被净化。 而他们拿出来的这些所谓的“可以净化血脉的丹药”,里面确实是一些海中稀罕的药材,只不过是对身体有些滋补效用的罢了,吃了之后只会觉得身体比寻常好了一些,就算这些丹药被人偷了去研究,也根本不会有人想到,他们拿出的这个丹药,和净化半妖血脉的真正解药半点关系也没有。 这一招是白春笙想出来的,没办法,他家猫爷再聪明,说起那些层出不穷的阴谋诡计,还是他这个经歷过现代文明薰陶的比较占优势。 毛大夫倒是对他这神来一笔十分的贊同,一来这样可以混淆视线,很好地遮掩岩盐的存在。二来,即便今后自己因为丹药的存在不幸被敌人抓走,那些人只要一天没有研究出真正的丹药方子,就一天不敢动自己,谁让全天下就他一个知道怎么做这丹药呢?独家秘方,就是这么的硬气!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功夫,那些半妖约摸着也消化完了这个令人震撼的消息,一个个的不是捏着拳头就是咬着牙,很快,有两个将士便站了出来:“王爷,属下愿意服下这丹药!” 不管怎样,王爷是不会害他们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试试呢?连毛先生那般厉害的神医都亲自试药了,他们又是什么精贵的身子?成了,今后便能彻底摆脱半妖血脉的桎梏,今后娶妻生子,说不定后代也再不会受到这血脉的牵连!不成,大不了还是现在这样嘛,又没有什么损失。 或许是想通了这一点,又或许是有人带头,很快,被他们挑进来的十几个中层将士都拿了丹药服了下去,那丹药做成小小的一颗,跟仁丹差不多大,都不必喝水就能一口吞下去了。 “咦?这药吃下去,感觉丹田之处竟然有些热乎乎的?” “咱们都是半妖,哪里来的丹田?”旁边一个半妖刚反驳完,突然就感觉自己脐下三寸的位置莫名涌上来一股暖流,不太明显,但是却能感受到那里真的暖唿唿的,顿时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好了,这丹药服下去,有没有用,七日之后自然见分晓,你们切记,这七日,每日都要到毛先生这里来服药,不可间断,也不可对外宣扬半个字,丹药之事若是传扬出去,非但是你们,只怕是连我自己都性命难保,你们跟了我这么久,想来这些也是清楚的。”王鲲风严肃道。 “属下多谢王爷恩赏!今后定当肝脑涂地,为王爷效犬马之劳!” “犬马之劳什么的就不要再提了,你们不会以为这些丹药是免费给你们吃的吧?”主僕情深被强行打断,白家祖传奸商煞风景地挤了进来,不怀好意地看着无辜弱小又可怜的半妖们。
第271页 半妖们:“……” “咳!诸位都是王爷手下的得力干将,按理说这丹药该送予各位的,只是这丹药需用到一味极为难得的海上奇药,诸位也在海上航行过,应该知道海上行商的不易,这药材的成本嘛……”白春笙伸出手指头敲了敲桌子,直敲得半妖们胆战心惊,这才笑眯眯地看着他们,“既然王爷有意提拔诸位,那我便给各位一个面子,这丹药便算做半价吧,七日的丹药,本该是五千两银子,你们便出一半好了,剩下一半,便算是王爷与我补贴给大伙儿的!” 半妖们两腿一软,差点吓得变回原形。 他们穷得要命,别说两千五百两了,就是二百五十两他们也拿不出来啊! 白春笙要的就是他们拿不出来! 见半妖们苦着一张脸,不敢反驳,还偷偷拿眼神去看他们老大,猫爷素来怕老婆,对兄弟们求助的眼神,只能假装看不见,专心致志地数着杯中的茶叶有多少根,刚才仿佛数错了?那就再数一次! 半妖们见自家大佬指望不上,一时间也有些灰心丧气,方才心里还琢磨着猫爷是不是要拿他们试药的,现在见到王妃这熟悉的坑死人不要命的做买卖手腕,顿时觉得自己方才脑子一定被狗啃了! 早知如此,方才老大拿出丹药的时候,就干脆利落地厚着脸皮跪下来直接求药啊!还扭捏什么?这下好了吧?错过了时机,如今落到王妃手里,他们下半辈子怕是都要省吃俭用,赚到的银子怕是也只够给王妃还债的了…… 眼看着逗得差不多了,白春笙这才收起玩笑的心思,慢吞吞地给出了解决方案—— “其实,要想拿到丹药,倒也不必非得出银子……” “我看咱们城里的人口可是越来越多了,长此以往,怕是野外採摘的那些粗麦不够吃的,咱们还要储备一些粮食留着过冬,还得建造粮仓做军备物资,这若是没有良田,怕是不行啊!” 半妖们提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来了,放下来之后,又是一阵阵的无力。 没想到王妃竟然在这里等着他们! 之前王妃确实是和他们提过两次,让他们别只顾着建造内城,住的地方什么时候都能造,实在不行简陋一点,大家挤一挤凑合一下也不是不可以,唯独粮食的问题乃是当前面临的大问题。 当时王妃是想让他们安排人手去城外开坑良田,建造农庄,这样不但可以大批量供应粮食,收割后留下的青饲料还能顺带着发展养殖业。不过他们的意见却是粮食不够可以用鱼虾和捕猎的兽肉来代替,他们没来之前,这里的土着不也这么生活下去的吗? 相比于需要很长时间甚至好几年才能见到效果的开垦良田,明显眼前急需修筑的城池才是最要紧的。 这就是他们和王妃最大的分歧了。 王妃这段时间已经没有再提这件事了,他们还以为王妃忘了呢,没想到啊!竟然在这里等着他们! 可是,事已至此,丹药都已经吃下去了,总不能再吐出来吧?再说他们也捨不得吐出来啊,要想继续吃免费的丹药,就只能答应王妃的条件,立刻开始在城外安排人开荒。 “你们也不必这般沮丧,我知道你们担心什么,无非是现在大伙儿都忙着建造房屋住宅,没人会在这时候放着自家宅子不管,跑去城外开荒的是不是?” 半妖们一脸幽怨地看着他:您既然都知道了,为什么还要来为难属下们呢? “罢了!看你们可怜,本王妃今天就教你们一招。”白春笙抬起手,指了指城外的方向,“明天开始,你们便贴出告示,命人全城宣读,只说如今城内的人口越来越多,将来还会有更多人过来,怕是城外的耕地不够用,告诉他们,王爷开恩,允许本地居民每人开垦一亩地的荒地作为耕地,只要开垦出来的,就算是他们自己的,你们给他们办地契,今后就是属于他们的家庭财产,只一点,开垦出来的荒地上,必须要给我种上粮食,不拘是本地的粗麦、野稻,还是咱们带过来的黄豆、红薯、红麦,而且,这一季结束之后,开垦出来的耕地,官府都要收租子的,所产出的粮食,每十斤要交纳一斤的官税。” “那若是他们不愿意去开垦荒地呢?” “那就更好了!”白春笙笑得有些不怀好意,“如此一来,我便从外面请了壮劳力,将城外的荒地都开垦了出来,今后他们若再想去城外耕种,就得找我租田地,但是,地主收的租子可比官府高得多了,每十斤我要收五斤的租子!” 半妖们:“……”求求您别说了,我们也想去城外开几亩荒地了o(╥﹏╥)o 第124章 眼睁睁看着自家河蚌不费吹灰之力, 便将他手底下十几个得力干将欺负得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还要努力挤出一副感恩戴德的表情来,王鲲风苦笑着摇摇头, 不知道是该骄傲好, 还是该担心好, 这些半妖这么好欺负,看来自己平日里对他们的管教还是远远不够啊! 虐完了这些目光短浅的属下们,让他们自己下去继续完善这个开荒增产计划之后, 河蚌精关起门来,一把将自家猫爷扑倒在书房的竹榻上。 这种竹榻是本地人用浸泡阴干后的竹子做的, 整个的胳膊粗的竹子, 搭成了一张竹床的样子, 三面都有围栏,应该是预防睡在上面的孩子无意中滚下去特意设计成这样的, 白春笙见这竹床挺凉快的,便命人给自己也定做了一个可供两人歇息的双人竹榻, 四面特意留了一截竹竿, 拿来悬挂蚊帐, 此刻, 原本整齐的蚊帐被两个人那么一撞, 瞬间歪了一下,竹子强大的韧性很快又给拉了回来,从外面看,只能看到蚊帐剧烈地晃了两下。 小心眼的猫爷脚一勾, 竹制的钩子脱落,蚊帐稳稳地闭合起来,隐约只看到里面交叠的身影,很快,结实的竹榻剧烈地摇晃起来…… 夫夫俩久别重逢,憋了这么久,大约也是暖季到了,河蚌们又要开始繁殖了……咳!总之,等俩人打开门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夜半时分了,下午忙了那么久,晚饭也没吃,俩人都有些吃不消,不得不跑出来觅食。 好在跟着他们的都是一路伺候的老人,听着书房的动静也知道夫夫俩久别重逢,大约晚饭是吃不上了,便在小院里安排了人值守,见他们出来了,立刻便有人送了热水先进去让王爷和王妃沐浴更衣,厨房里立刻将预留的夜宵热了一下端过来,他们刚洗漱好,头髮还没干透呢,夜宵就送过来了。 这种时候也顾不得礼仪了,白春笙拿出两根髮带,给自己和王鲲风把半干的头髮先束起来,虽然有些不舒服,但是总比吃饭的时候披头散髮,一不小心就吃到头髮要强,不信你问问那些相亲的时候为了好看披散着头髮的美女们,吃火锅吃米线吃各种面食的时候多痛苦? 厨房里给他们预备的是白纹贝肉粥,两笼子海鲜灌汤包,一碟子炸春卷,小小的春卷里面,包的是他们自己做的野果酱,酸酸甜甜的倒是十分开胃,清爽的口感也完美地中和了油炸食物的油腻感。
第272页 吃饱喝足,白春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咱们这里没有白纹贝啊,怎么今晚的粥里竟然有白纹贝肉?” 不过,这么晚了倒也不好出去问,厨房和院子里的人守夜到现在怕是也困得不行了,白春笙叫人让他们下去歇息,明天就不用上工了,在家歇息一天再来换班,夫夫俩回去睡了个回笼觉,暖季的早晚还是有些凉的,本不该睡在寒性大的竹榻上,但是,谁让夫夫俩现在火气重呢?简直就是干柴烈火,随便一点点火星子就能引发燎原大火,为了防止天亮之后还起不来让家里人笑话,夫夫俩只能一边借着竹榻的清凉按捺住身体里的燥热,一边借着聊公务来分散一下注意力。 听王鲲风一番解释之后,白春笙才知道,原来他这些日子一直没有来新城找他,确实是被一件要紧的事情绊住了。 “竹城往北有大片肥沃的土地,那里有几个部落发展的很不错,已经有人开垦土地耕种粗麦,还养了些牲畜。” “土地肥沃,还能产出大批粮食,怕是有不少势力觊觎吧?” “不错!这片大陆虽然还没有立国的皇帝,但是还是有一些占领了不少封地的土着,当地人谓之领主,距离这里约莫四百里地的一个大领主,据说是看中了这片土地,那大领主有一个极其疼爱的幼子,因为不能继承领主之位,便想着给小儿子寻找一处人口产出都不错的地方,让他在成年之后能坐拥这块土地,成为一个依附于家族的小领主。” “让我猜猜,那些土着是不是不愿意成为那小公子的子民,所以,干脆想要投靠咱们?” “没错!你出发去海上没多久,那几个部落的首领就派了使者过来,他们是假扮售卖猎物的猎户偷偷过来的,只说他们不愿意成为任何势力的附庸,愿意以每年五千斤粗麦的供奉,换取我们的庇护。” “呵!这些人算盘打的还挺精啊,让我们帮着对抗那个大领主的势力,一年就出五千斤粗麦?我们的将士若是不打仗,单单是自己开垦荒地种粮,有咱们带来的良种,一年也不止这么点收成吧?”白春笙先是笑了笑,不过,看到自家猫爷成竹在胸的表情之后,想了想,又忍不住摇了摇头,“我猜你肯定是答应他们了。” “是的,不过区区五千斤粗麦可不行,我给他们提出的新条件,是一年五千斤粗麦,外加一百头他们自己养的牲畜,另外,若是那大领主的势力和他们起了冲突,他们的人也必须参战。” “而且,对外还要宣扬,是那个大领主为了一己之私,妄图侵吞周边部落,让那些自由之民沦为他们的奴隶,对不对?”白春笙差不多已经猜到了王鲲风的打算,无非就是借着这个由头,顺势从那大领主手里抠些地盘出来罢了。要是运作得好,再有些厉害的武器加持,未尝不能一举吞下那大领主占据的城池。 到时候,这几个土着部落夹在两个城池之间,就算是依旧让他们保持自主权,他们难道不要去城里交换物资?难道不需要他们的良种和其他东西?只要他们融入了城市文明,再想回到过去与世无争的生活就难了……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文化入侵啊! “你已经和那边谈好条件了?就这些?”白春笙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家猫爷,这傢伙从来就不是个慈善家来着。 “自然不止于此,”王鲲风笑了笑,将自家河蚌修长白皙的手指握在手心里慢慢把玩着,“这还多亏了你让他们跟船带了那么多红薯过来,我请他们吃了一颗烤红薯,然后告诉他们,这种粮食亩产可达五千斤,尤其适合他们那里肥沃的土地,我可以将这红薯种苗免费提供给他们,不过,作为报酬,他们得配合我们演一场戏。” “你想做什么?”白春笙这下子是真猜不到他家猫爷要做什么了。 “我没想对他们做什么,不过,倒是要请他们帮忙,对那位领主大人做些什么……”猫爷微微一笑,露出了雪白的牙齿,“你还记不记得,从前在鱼街的时候,你那食铺第一次开门做买卖之前,不是雇了许多孩童四处唱着童谣宣扬吗?” “那个叫宣传谢谢!”白春笙黑着脸纠正道。 “好吧,就是宣传,我承诺给他们每个部落提供三亩地的红薯种苗,如果耕种得当的话,等收穫的季节,他们部落起码能增加一万多斤粮食,那红薯软糯香甜,产量又是本地粗麦的十几倍,使者们听着都很心动,况且,我要他们做的事情又没什么危险,不过是派出些衣衫褴褛的土着,假装是附近被侵吞了家园的原住民,到附近的人类部落散布消息,只说是那大领主为了扩大地盘,让他的小儿子也做领主,即将派出大军,攻打所有这一片的部落,将他们都变成领主幼子的奴隶。” “那些原住民自由自在惯了,怕是不愿意做新领主的奴隶吧?” “自然如此,你不知道,这里的奴隶比咱们从前的家奴还要悽惨,生死全凭领主不说,所有耕种的产出都是领主的,领主高兴了,给你点吃的,不高兴了,奴隶们便只有自己去野外挖野菜果腹,敢反抗的都会被杀死。那些土着们自给自足,虽然生活也不见得多好,却也不至于连生死也握在旁人手里。” “你是想让他们联合起来,一起反抗那领主的入侵?”白春笙被他洗脑得已经确定那领主要暴力侵占土着家园了,几乎都忘了,人家只是想给小儿子拿下那几个部落作为新领地,而不是扩大到整个半岛。 “没错!我不要求他们参军,也养不起这么多人,但是,若是能藉助这些流言,将这片半岛的原住民都聚拢起来,到时候怕是那领主也要忌惮这一股势力了,说不定,咱们还能趁机吞下些新地盘。” “而且,这一次之后,那些土着定然对咱们很有好感,觉得咱们说到做到,说不侵占他们的家园,就真的秋毫无犯,等到下一次咱们再需要他们帮忙的时候,只要给足了报酬,他们就很难拒绝,毕竟,只有我们好好的,他们才能藉助我们的势力,对抗外面那些虎视眈眈妄图侵占他们家园的领主们。” “所以,接下来还要辛苦你了,先前竹城那边开垦的土地少,育出来的红薯苗也不多,怕是还要你这边支援一些。” “这有什么?这件事原本就是要做的,不过是十几亩地的红薯苗,你以为能有多少?一颗红薯育出来的苗,就足够种半亩地的了。”白春笙不怎么在意地摆摆手,不过是多埋几十颗红薯的事情,就是修剪红薯苗的时候要多请两个人帮忙,也不算什么大事。 夫夫俩头靠着头,说着说着就慢慢睡过去了,一觉醒来,已经是日头高起的时辰了。 第125章 起床之后, 白春笙忙着去后面看看儿子, 再去安排红薯苗的事情,王鲲风也去了临时办公的衙门, 正式召集一干人等, 将新城的衙门编制品级定了下来。 新城虽然不大, 但是距离不远的码头和驻军,严格来说也算是这里的辖区,为了方便管理, 王鲲风干脆将这一片都合併为县,以之前代理总管新城事务的崔应为县令, 分管粮草户籍的章岩为县丞, 分管码头驻军的陆盏兼任县尉, 其他诸如主簿、典史、巡检、驿丞等职务,便由县令去安排了, 王鲲风并不去插手,毕竟下面的人都是县里几个官员自己要用的, 他一个王爷, 也没必要去管下面县城的城管大队长和人民医院院长到底是谁, 他只要有人能把这些事情做好就行了。
第273页 将一应公务安排好之后, 又看了看新城建设的进度, 对章岩等人的办事能力还是很满意的,咳!这些人当年一直跟着他做水匪,倒是有些屈才了。 这边商量好公务,因为是县衙头一天正式有了编制品级, 大伙儿便嚷嚷着要办个宴席高兴高兴,也算是给王鲲风这个顶头上司接风洗尘了。 王鲲风对此倒也贊同,他们原先在清河的时候,也是三不五时的就聚在一起大吃大喝一番的,只是到了这里忙碌了之后,反倒没有之前那般亲近了,这些都是一直跟着他的绝对亲信,不然他也不会将自己最重要的亲人都放在这边了,见兄弟们兴致勃勃,他也有些开心,便捲起袖子,说要亲自进山捕猎给大伙儿做烤肉。 这半岛上山都不高,也并没有什么大型猎物,不过,他们运气不错,这个季节,正是本地一种草蛇肉质最肥美的时候,这种草蛇没有毒性,即便被咬了一口也不过只有两个牙印,因此每到这个季节,出来捕捉草蛇补充肉食来源的土着很多,今年因为土着们忙于建造房屋,且城内也给他们安排了免费的饭食,吃饱喝足,土着们十分容易满足,出来抓草蛇的人就少了许多。 王鲲风带着人进山转了一圈,回来便带了几十条大小不等的草蛇,不过,他知道自家河蚌最讨厌蛇这种动物,也不敢把这么多蛇带回去吓着他,便带人在城外寻了一处水潭,将那些草蛇的蛇皮剥下来,蛇肉也清理干净切成段,一份一份地包在大树叶子里面。 草蛇的蛇皮也没有丢,这东西拿来做皮裙据说特别凉爽,虽然猫爷不乐意让自家河蚌穿着短皮裙露出两条大长腿给别人看,但是,只有两个人在的时候,倒是可以让河蚌穿上这样的皮裙,到时候也不需脱了裙子,只要一手掀开裙摆……猫爷捏着那冰凉的草蛇皮,内心一片需要打码的荡漾,不和谐的小船在脑海中打着浪花,偏偏脸上毫无表情,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拿了这蛇皮又有什么新想法了呢。 带回去的蛇肉,王鲲风让人拿了一些去别院给家里人也尝尝,剩下的都留在这边预备晚上的宴席了。 这草蛇肉据说这个季节吃了可以清凉解毒,缓解因为天气带来的燥热感,厨子们为了尽可能地发挥出蛇肉的药效,便尽量选了清淡的方式烹饪,做了鲜美的草蛇肉羹,清蒸草蛇肉,野鸭草蛇汤,最后还是新上任的县衙官老爷们吃得嘴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这才强逼着厨子用剩下的草蛇肉做了重口味的尖椒爆炒蛇肉、酱烧蛇肉和椒盐蛇肉来给他们下酒。 别院里,听说晚上吃蛇肉,素来怕蛇的白春笙倒是没有猫爷预想中的惊恐,作为一个吃货,他只怕活的蛇,至于煮熟的,他还吃过龙虎斗呢,更别提已经扒了皮看起来和鳝鱼差不多的蛇肉了。 不过,这草蛇肉还真的蛮好吃的,肉质细嫩,油炸过后做成椒盐口味的,嫩得连骨头都能嚼碎了咽下去,让他不由得对这种草蛇产生了兴趣。 他虽然怕蛇,但是,他可以请别人帮忙抓蛇啊,他只要负责吃不就行了? 新城附近的草蛇从此之后就开始倒霉了,差点被来自吃货帝国的河蚌精吃到绝种,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蛇被吃得差不多了,没了天敌的威胁,倒是让今年暖季的青蛙多了起来。 这里的青蛙和白春笙上辈子见过的青蛙不太一样,也可能是环境的缘故,表面的花纹带着淡褐色的斑点,乍一看好像和地面的颜色差不多,应该也是它们的保护色,而且个头也非常大,和牛蛙差不多了。 第一次看到这种颜色奇怪的大青蛙的时候,白春笙被吓了一跳,等到认出这居然是青蛙之后,又是忍不住一阵狂喜! “哈哈哈!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今天本王妃便抓了你们,回去烧一锅田鸡煲!”吃货哈哈大笑,随即又有些失望地嘀咕道,“只可惜没有小龙虾,不然的话,再来一个十三香小龙虾,简直就是夜市标配啊。” 只可惜,他也知道,小龙虾这种东西是怎么也不会出现在这里的,白春笙咬着鲜美的蛙肉,决定明天就让人抓些大虾回来,十三香小龙虾是吃不到了,吃个香辣虾还是可以的。 只不过,白春笙可能怎么也没有想到,小龙虾他是没机会吃到了,比小龙虾更好吃的“甲壳怪”说来就来—— 王鲲风在新城待了五天,处理好这边的事情,陪了陪家里人,便不得不离开这里回竹城去了,走的时候带了许多白春笙晒好的那种干菜,还有满满一大车毛大夫的徒弟们做的驱蚊药膏,这玩意儿就跟清凉油在非洲的地位一样,现在已经彻底取代本地原本的硬通货粗麦,成为土着们最爱的交换物品了,没办法,保护幼崽比吃饱肚子重要多了。 送走他家猫爷,白春笙甚至都来不及失落,因为县令连鞋子都跑丢了一个,满头大汗地跑过来,请他们最近千万不要出城,因为—— “那些土着方才告诉下官,城外出现了甲壳怪的身影,这种甲壳怪十分厉害,夹住了人就不会放,一定要夹掉一块肉才肯松开,它们每年都要从山里的大湖穿越这片土地,去海边产卵,眼看着就在这几日了,好在咱们修筑了城墙,那些甲壳怪爬不上来,说不定就会绕道离开了。” “什么甲壳怪?带我去看看再说。”白春笙正在想法子探索这片大陆的动植物品种,试图和画师们一起编写出一本类似于《某某大陆常见可食用动植物图谱》的实用书籍,现在听到又出现了什么新奇的物种,哪里还坐得住,一面命人去请画师,一面让人吩咐下去,这几天都不要出城去了,一切等到确认安全再说。 县令原本还有些忐忑,担心万一这甲壳怪爬上城墙,会对城内的贵人和百姓造成什么伤害,现在见白春笙一脸平静的样子,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自己是不是过度紧张了,再一看自己连靴子都跑丢了一只,顿时红了一张脸。 白春笙咳嗽一声,命人去给县令拿一双新鞋过来,好在他们这里距离县衙非常近,没一会儿那侍从便满头大汗地拿了一双新鞋过来,气喘吁吁地报告了一个坏消息:城墙那边方才有守卫来找县令大人,说是那些甲壳怪突然出现了许多,都停在城墙下不肯离开! 这东西难不成还认路?白春笙也被吓了一跳,顾不得再多说什么,县令飞速地换好鞋子,身后跟着一堆侍卫往城墙那边跑。 到了那边,已经看到有许多土着拿着火把聚集在城墙下,气氛一时间有些凝重。 白春笙也有些心慌,这是他第一次在没有猫爷在身边的时候遇到敌袭,当下便让城里的土着们稍安勿躁,他要先带着县令上到城墙上去看看。 他们的城墙当时建造的时候就考虑到外敌入侵的问题,所以城墙上面特别留了一个关闭城门的闸口,万一城墙上值守的将士发现敌袭,可以不必下去就立刻关闭城门,这也是土着们为什么守在下面的原因,没有县令允许,他们都是不能上到城墙上去的。 白春笙急急忙忙和县令一起爬上去,在楼梯处还差点摔了一跤,被县令扶了一把才站稳,等到俩人站到城墙上往下一看,顿时头皮都有些发麻。
第274页 原本城门外是他们晒制泥砖的临时晒场,此刻,那些还在晾晒的泥砖上,已经密密麻麻地爬满了某种红色甲壳的生物,那东西看着好像变异了的小龙虾,个头和澳洲大龙虾差不多,两只大钳子却是黑色的,寒光闪闪,看着就对人类非常的不友好。 那些甲壳怪大约是每年都走这条路去产卵,现在前方突然出现了一堵巨大的城墙,一时间也有些焦躁,聚集在城墙下,锋利的大钳子拼命撞着城墙,根本撞不动,便傻乎乎地聚集在城墙下不走了。 “你们就不知道绕路吗?”白春笙有些无语,不过,他好歹看过动物世界,知道有些迁徙性动物的迁徙路线都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不是遇到特别大的变故基本不会偏移路线,看这些大龙虾的表现也知道了,这些东西怕是根本就没有“绕道”的概念,因此才被困在城墙下不动了。 问题是它们呆在这里不动,很影响他们的生活啊! 别的不说,看那些土着的反应就知道了,这些大傢伙肯定每年都给土着们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不然也不至于如此惊惶了。 第126章 “王妃, 现在该如何是好?要不要属下命人绕道去找王爷求救?”县令崔应看到这些很不友好的甲壳怪真的欲哭无泪, 哪怕换成是敌军攻城呢,他都不至于如此束手无策, 问题是这些甲壳怪数量庞大, 又不像寻常人类一样可以使用计谋, 况且,王妃和王爷的亲眷都在城里,就是再给崔应一百个胆子, 他也不敢贸然开城门打杀了这些甲壳怪啊。 再说了,打不打得过人家还俩说呢。 看着源源不断赶来增援的甲壳怪, 白春笙脸色也有些难看, 唯一庆幸的是这些东西好像有点傻, 就那么傻乎乎地在城墙下打转,也不知道叠罗汉爬墙, 这么多甲壳怪,要是它们学会了叠罗汉……那画面太美他不敢想! 不过, 正面扛不过, 说不定能有别的法子? 白春笙顿了顿, 让人去拿了一根麻绳, 又拿了一块还没来得及晒干的咸鱼, 用麻线牢牢栓在麻绳上,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中,将极其简陋的——钓虾杆放了下去。 这些甲壳怪果然如土着们所说,钳住一个东西就不肯放手了, 白春笙没费多大力气就一口气钓了好几个上来,这东西张牙舞爪的看着可怕,其实也好对付,几乎是刚钓上来,那甲壳怪的一对大钳子还紧紧夹着鱼肉呢,白春笙便干脆利落地伸出罪恶的脚丫子,一脚踩在那甲壳怪深红色的大脑袋上,只听到咔嚓一声,甲壳怪的脑袋应声而碎,有一股腥臭的液体流了出来。 白春笙:“……”这么臭,能吃吗? 好在老天爷终于站了他一回,那甲壳怪头里面的东西腥臭无比,但是从中间的关节处将头整个切掉,下半截的甲壳里面却都是淡粉色的肉,按一按,韧劲十足,白春笙满意地笑了笑。 “再照着我方才的法子多钓几只上来,将肉剥下来,我带回去给毛先生看看。” “不必了,我已来了。”毛大夫气急败坏地爬上来了,他方才在自己的院子里炼药,突然听说城外有敌袭,连城门都关闭了,王妃已经带着人上了城墙,顿时吓得差点将炼药的炉子给打翻,这会儿也顾不得炼到一半的药了,急急忙忙地冲过来了,生怕来晚了,这只河蚌精若是出了什么事,他家主子怕是要疯。 “毛先生来得正好,快点过来看看,我看着甲壳怪的肉挺嫩的,说不定烤着吃不错,加点儿蒜泥和剁椒,味道定然是极好的。”白春笙讨好地笑了笑。 “你怎么什么都敢吃啊?”毛大夫只敢在心里这么腹诽一句,不过,若是这甲壳怪的肉真的能吃的话,说不定这场围城危机便可迎刃而解了,当下便气哼哼地蹲下来,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根银针,先戳了那断成两截的肢体几下,然后又从怀中摸出一个小瓷瓶,倒了一些药末撒在那淡粉色的肉上。 半晌—— “行了,这玩意儿没毒,不过好不好吃我可就不知道了。”毛大夫对于他们家王妃看到什么都想尝尝的性格也是有些无语,不过,鑑于王妃经常能发现许多寻常人都不曾吃过的好东西,毛大夫看了看那甲壳怪尾巴里面不少的一坨肉,莫名心塞地发现自己竟然还有些期待。 “没毒就行!”白春笙美滋滋地一挥手,“你们再去多找几条麻绳过来,我看都不用悬挂诱饵了,那些甲壳怪逮着什么都夹住不放,简直是太好抓了。你们多抓点,我看看能不能做成好吃的,若是这甲壳怪的肉真的能吃的话,别看城外这么多,怕是还不够咱们这么多人分的呢。” 将士们默默在心里擦了擦冷汗,认命地去拿了麻绳来捕捉甲壳怪,这东西还真的像王妃说的那样,随便拿麻绳在他们头顶上晃一下,那巨大有力的钳子便会死死夹住麻绳,快速拎上来之后,拿着砍刀守在一边的将士立刻学着王妃那样用脚踩住那甲壳怪的脑袋,手起刀落,将不能吃的头部砍下来,然后留下有肉的钳子和尾巴,头则直接丢到城外去,反正等这些东西退了之后,城外肯定也要从新打扫的,不然那么臭,风一吹,不是把人给熏坏了? 还真别说,这甲壳怪看着吓人,其实就是个傻大个,特别蠢,将士们一开始还有些害怕,等藉助麻绳钓上来几个杀了之后,就彻底喜欢上了这种“钓鱼活动”,将士们俩俩配合,一个拿麻绳将甲壳怪钓上来,一个则扛着砍刀守在一边,钓上来一个便手起刀落,取下可以吃的,不能吃的就丢下去,方才还看着外面密密麻麻的都是甲壳怪十分吓人,现在倒是觉得太少了怕不够钓的。 钓鱼这种运动,真的有种蜜汁吸引力。 等到崔应送了白春笙回去,又折返回来的时候,便一脸无语地发现,方才还尽忠职守看守城墙的将士们,已经彻底沉迷钓鱼游戏了…… “咳咳!”崔应用力咳嗽一声,将士们手忙脚乱地站起来,这才发现,不知不觉的,他们脚底下装甲壳怪肉的箩筐都快满出来了。 场面真的非常尴尬,就跟上班时间偷偷玩钓鱼游戏被领导发现一样。 “抓了这么多也差不多够了,属下这就命人将这些肉送去给王妃。”为首的将士尴尬地打破了沉默,藉口给王妃送甲壳怪的肉,连忙带着方才沉迷钓鱼游戏的将士们将那些肉抬下去了。 崔应站在城墙上,忍不住探头往下一看,这一看,差点乐出来! 原来,不知道是不是方才将士们钓鱼游戏玩的太勇勐的缘故,原本密密麻麻堆叠在城墙底下的甲壳怪,此刻已经所剩不多了,大约是再迟钝也发现呆在墙根底下容易被钓走,也大约是被那些丢下去的同类脑袋给吸引了,一个个的都围拢在那些被切开丢掉的脑袋周围,竟是在争着抢着吃同类的尸体! 饶是见惯了生死,面对这一幕,城墙上的将士们心里也有些别扭。 不过,这么点别扭,在晚上吃到了香辣劲道的辣炒甲壳怪肉的时候,彻底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了。 白春笙让人切开了一只甲壳怪尾巴,掏出来一坨约莫有一斤左右的肉来,这种东西的肉真的很像前世他吃过的澳洲大龙虾的肉,凑近了闻一闻,有淡淡的腥味,其他的味道就没有了。
第275页 让人将这肉切成丁,热油锅,先放入葱姜蒜和两大勺辣椒酱爆炒,然后加入肉丁,反覆翻炒,直到肉丁表面都沾染上酱料,变成淡褐色之后,倒入切碎的葱头和新鲜辣椒丁,再翻炒片刻,加点盐就可以出锅了。 别看这甲壳怪的肉看着寻常,下锅翻炒之后,那股子属于河鲜的鲜美滋味顿时爆了出来,等到出锅的时候,白春笙忍不住拿筷子夹了一个肉丁,吹了吹,送到嘴里,入口的瞬间,他整个人都快感动到哭了:这真的是另一个时空的澳洲大龙虾啊!口感一级棒! 连他这个前世吃惯了大龙虾的都惊艷不已,更别提那些第一次吃到这种肉的将士们,还有本来有点害怕,却忍不住那股子诱人鲜香的土着们了。 将士们钓回来的肉还有很多,白春笙只留下足够他们一家人吃的分量,剩下的都让他们分了,一部分送到县衙,一部分送去城墙那边,还有一部分则送给了方才拿了火把来帮忙的土着们。 于是,这天晚上,新城许多人都吃到了美味的甲壳怪肉。淡粉色的肉经过爆炒后,变成了深褐色,看着品相一般,吃到嘴里却是堪比鱼肉的鲜美,而且更重要的是还没有鱼刺,土着家里的小孩子们都抢着吃。 土着们看着按照王妃说的法子做好的甲壳怪肉,一时间心里懊悔不迭,这么多年了,每年这些甲壳怪路过他们部落去海边产卵的时候,他们竟没有想过要尝尝这东西的肉好不好吃,真是亏大了! 将士们却是十分惊喜,原本惧怕的敌人竟然是可以吃的美味,对于吃货们来说,再没有比这个更美好的发现了。 第二天,主动来城墙这边帮忙的土着更多了,大家纷纷表示将士们看守城墙一整夜肯定累了,倒不如让他们上去帮帮忙,多杀些甲壳怪,午间也要给大伙儿加餐,咳!不对,是为新城安危做贡献。 土着们表示,他们的胃口非常大,家里人口也多,一定会努力吃光甲壳怪,为保卫家园做出他们应有的贡献! 这一天,新城的城墙上,热闹得跟后世的菜市场有的一拼,土着们学着将士们俩俩配合,一个负责钓,一个负责杀,城墙根下面的甲壳怪钓没了,便将剁下来的头部丢下去,吸引后面的甲壳怪过来吃,后来估计是麻绳不太有吸引力了,土着们干脆将砍下来的甲壳怪头栓在麻绳上,悬挂到下面去吸引那些甲壳怪来吃,简直和钓小龙虾差不多,玩得不亦乐乎。 县令崔应:“……”看来,还是他们家王妃有办法! 第127章 甲壳怪袭击潮并没有持续多久, 第三天后面过来的就只有零星几十只了, 询问了土着们才知道,这些甲壳怪, 一年只有一次会路过这里, 时间也差不多就是两三天的样子, 后面过来的那些都是不够强壮的,通常不能抵达海边就会死在半路上,或者被其他动物抓走吃掉, 或者在半路等不及了,随便找一处水洼产卵, 这些被产在半路的卵即便是孵化了, 很小的时候也会被附近的鸟类捕捉吃掉, 根本长不大。 甲壳怪来得快去得也快,虽然有些同情, 但是,土着们依然举着大砍刀, 毫不留情地将后面落单的甲壳怪都抓来杀了, 别看这东西张牙舞爪的吓人, 收拾一下, 一只也能收拾出一斤多纯肉呢, 尤其是那两只吓人的大钳子,用石头敲开之后,里面的肉细腻洁白,拿来熬粥的时候放一些进去, 再加些姜丝和盐巴,吃着鲜美无比,小崽子们一顿能喝掉三大碗这样的肉粥,也难怪土着们捨不得放弃这最后的一点肉了。 这些甲壳怪,一年可就只来这么一次啊! 白春笙这些时日吃甲壳怪肉吃的也是十分过瘾,一开始只是尝试着用辣椒和姜丝爆炒,很快就参考前世的那些夜市美食,发展出了诸如蒜泥味的、椒盐味的、麻辣味的等等,吃法也从爆炒发展到了烧烤、清蒸、汤羹等多种做法,花样百出,连带着整个王府的人都跟着有了口福。 他也不禁止这些烹饪方法外传,于是,每天饭后,城里的土着们便凑到王府别院后门,给厨子们送些瓜果蔬菜,听他们吹嘘着今天王妃又教了他们甲壳怪肉的哪些新做法,土着们都是山寨达人,很快,关于甲壳怪肉的做法便风靡全城。 目测明年这些甲壳怪要是再不吸取教训绕道的话,再来一次,怕是就要被吃得濒危了…… 这次收穫的甲壳怪肉很多,吃不完的,白春笙又教他们将这些肉切成梅子大小的肉丁,先用粗盐腌制一夜,再拿出来晒干,这样等下次小孩子们再想吃甲壳怪肉做的肉粥的时候,就可以将这些晒干的肉泡开了,然后放到粥里去,熬得久了,肉质软了,和新鲜的比起来倒也别有一番风味,而且因为是腌制过的,用这个肉丁熬的粥连盐巴都不用放了。 经过这一次之后,新城的土着和新居民之间的关系不知不觉就更加融洽了,土着们熟知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可以吃的东西,而新居民则从外面的世界带了许多口感丰富的调味品和新式烹饪方法,两方联手,目测有将新城打造成半岛最大的美食城的意思。 崔应趁机将白春笙定下的关于在城外开垦荒地的政策推行了下去,土着们一开始还真觉得无所谓,在他们看来,这里的土地多到用不完,去城外开垦种植,还要给县衙缴纳赋税,实在是不划算,不过,也有脑子灵活的,想到在城外开垦土地的好处,离得近,便可以得到驻军的庇护,最起码,那些总喜欢跑出来偷吃粮食作物的野物以后就不敢那么猖獗了,就守军们那见到猎物(好吃的)就走不动道的性子,那些野物真敢过来,也是给守军们添盘菜的下场。 天气一天天的炎热起来,白春笙的胃口也变得差了起来,某天早上起来用早饭的时候,更是突然吐了出来,吓了众人一跳,手忙脚乱地请了毛先生过来,一看才知道,他们家王妃又有了! 江泓与白蓟大喜过望,如今女婿眼看着是要做皇帝的了,他们家春笙自然是生的越多越好,最好是一口气生他七八个皇子,将来哪怕是朝臣们想闹什么么蛾子,也没法子拿皇嗣做文章了,这么多皇子里面,总能挑出一个可以做太子的吧? 夫夫俩立刻便要命人去竹城送信,却被白春笙一脸无语地制止了。 “如今怕是那边正忙着与那领主开战呢,他哪里腾得出时间回来?又不是第一次怀崽子,有爹爹们和毛先生在这里呢,怕什么?” “对对!侄媳妇说得对!还有皇叔我在呢!”鱼鳞皇叔一脸热切地看着白春笙的肚子,他跟赫连这辈子是没法有自己的子嗣了,可是,自己没有,他们可以过继啊!侄媳妇看着就是能生养的,到时候儿子多了,自己养着不耐烦,完全可以分一个给他们嘛~他们自己没有孩子,今后所有的一切不都是这孩子的? 被鱼鳞皇叔看得背后一寒,白春笙大热天的楞是打了个冷战。 毛大夫在旁边看得眉头一跳,连忙出口赶人:“王妃要多歇着才是,老夫这就去开几幅养胎的汤药,还请王妃这几日暂且卧床静养,虽然不是头胎,可如今咱们到了新地方,王妃身子骨本就与常人有异,需防水土不服。”
第276页 “不会吧?我都来这边小半年了,不至于现在才水土不服吧?”白春笙刚说完这句话,就被自己打脸了,弯着腰吐得一塌煳涂。 这下屋子里的人再也不敢围着了,毛大夫说白春笙需要静养,众人再担心也只能先出去在外面等消息,唯独白家两位爹爹在里面陪着儿子,一边的箱子里还放着小河蚌白珒。 毛大夫说是出来熬制汤药,一转身就立刻写了一封信,命人快马送到竹城去,王妃再次怀孕,他自己怕耽误了王爷的大事不肯告诉他,他们这些做属下的可不敢这么做,他们被留在这里,并非王鲲风的大业不需要他们,恰恰相反,王鲲风正是因为信任他们,这才将自己看得比命还重要的家人託付给他们,毛大夫若是真的依着王妃瞒着这件事,怕是等王鲲风知道了,这份信任也就再没有了。 再说了,饱受狗粮摧残的毛大夫坚信,别说前线打仗了,就是有人渡劫飞升,怕是也挡不住自家主子跑回来看媳妇的决心。 果然!接到毛大夫告密信的第二天,猫爷便风尘僕僕地赶回来了,后面还跟着一队侍卫,苦逼地拉着两大车东西,都是王爷平日里四处走访的时候给王妃搜罗的稀罕食材。 “毛先生,幸亏有你在!“王鲲风感激地看了毛先生一眼,顾不上寒暄,匆匆擦了擦身上的灰尘,便跑进去看媳妇去了。 一段时间不见,他家河蚌好像又瘦了些。瘦瘦的一个躺在被褥里,苍白的脸看着十分可怜。 “爹爹,春笙这样,一年一胎,会不会对身子有什么挂碍?“见白春笙睡得香甜,王鲲风也不忍心吵醒他,便请了两位爹爹出来说话。 “无妨,我们河蚌一族就是这样,只要是繁殖季节,那个,你知道的,很容易便会怀孕,只是,有件事你怕是还不知道,咱们河蚌也并非每一胎孕育出来的都是可以化形的河蚌,也有……也有与寻常河蚌无异的。“江泓面色有些沉重,他一直觉得大儿子运气不差,不然也不会头一胎就生了白珒这样极有天赋的孩子了,只是,他们河蚌的天性就是这般,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 “我知道了,两位爹爹放心,即便春笙生下的是无法化形的河蚌,那也是我和春笙的孩子,我如今的身家,在家中修筑一方溪流,养我自己的孩儿还是不费力的,只是怕春笙伤心……“ “这你就不必担忧了,我已与他说过了,这一胎情况未明,你们也不要抱太大希望,就这么安心养着,若怀的是寻常河蚌,明年此时便会出生,若是血脉纯粹的妖族,便需与白珒一般,需孕育数年方可降生了。“江泓安慰道,面色却依然没有多少缓和。 他当然知道以王鲲风对他家大郎的心,哪怕大郎生下来的真的是不能化形的寻常河蚌,他也不会嫌弃的,可是,现在还好说,今后呢?一旦王鲲风称帝,后宫会不会只有他家大郎一人?到时候,又会不会有人抓住这一点不放?虽然这么想有些不厚道,但是,一想到王鲲风那个糟心的亲爹,江泓这心里就忍不住有些不踏实。 “爹爹,只怕我现在如何保证,您二位都不敢轻易相信,这样罢,若是他日我真的侥倖立国,便将这片半岛和半岛外的海域都作为您二位的封地,若是今后我们实在不便再将那些不能化形的孩子留在皇宫,那便麻烦两位爹爹代为照管了。”王鲲风真心觉得这不算是个问题,再说了,他家河蚌生的,别说不会化形了,就是生个不会动的珍珠出来,也是他的宝贝!当年他家河蚌救下商秋芦那个小密探的时候,解毒留下来的珍珠他还好好收着呢。 只是,看到两位爹爹这般担忧,他觉得他做人家女婿的,还是要孝顺一点,好生安抚的,毕竟,换个角度思考一下,如果今后他家小河蚌要嫁给其他妖的话,他……他怕是连孩子都捨不得让他生的,万一出事呢? 当爹的担心自己的孩子,有什么错? 江泓与白蓟听了他这番话,心里倒是安稳了许多,心想到时候万一真的不方便将不能化形的河蚌养在皇宫,大不了他们接回家去养着!虽然寻常河蚌的寿命都很短,不过二三十年,但是,那也是他家大郎的孩子,绝不能受了委屈! 第128章 白春笙没想到自己还有可能生下不能化形的河蚌, 一时间也有些心绪难安, 连带着他家猫爷赶回来看他这件事,都不能让他挤出一丝笑容来。 王鲲风只能将哄劝两位爹爹的话又拿出来说了一遍, 这才让他沉重的表情稍微舒缓了些, 勉强按捺住内心的焦躁, 他反倒开始催促王鲲风快点回去了。 “你上次不是来信说已经联络了附近十几个部落,要一起讨伐那残虐无良的大领主吗?这时候应该正是要紧的时候,你跑回来做什么?我又不是没怀过。” “不过区区一个土着领主, 哪里有我们家王妃重要?”王鲲风笑了笑,“再说了, 我现在按兵不动, 也是想让消息传到他那边去, 到时候那人定然按捺不住抢先动手,一旦他那边动了, 便坐实了咱们传出去的谣言,到时候咱们就是你说的正当防卫了。” “原来所谓的讨伐, 都是你们故意散播出去的谣言?为的就是逼他们先动手?好占据舆论道德优势?”白春笙哑然, 不得不说, 在权谋和战略这两点上, 他家猫爷真的是遗传了皇帝的血脉, 绝对亲生的! “是啊,所以你不用急着赶我走了吧?我已经让人潜伏到那领主的附近,只要他那边一动,我们这边就能接到消息, 到时候便一拥而上,教他知道知道咱们妖族的厉害!” “你也别说这话安慰我了,咱们这边有妖,难保他们那边也有,这里的情况我们还没有完全摸透,我现在有毛先生照顾呢,你就别管我了,赶紧回去盯着吧,你平安无事,才是让我安胎的绝世好药呢。”说到安胎两个字,河蚌精还有些不好意思,都怪毛先生大惊小怪! “我知道了,你好歹让我在家里住一夜再走?”猫爷有些不甘又委屈地咬了他一口,轻如羽毛,啃得他浑身过电一般的酥麻。 好在王鲲风也知道他现在的身体正处在特殊阶段,只是咬了一口,抱着亲了两下就不动了,大脑袋沮丧地挂在他家河蚌的肩膀上,整个猫都有些无精打采:“原本带你出来,是想让你过得松快些,不至于被那些人掣肘,没想到来了这里,反倒比从前更忙了。” “噗嗤~” 白春笙被他哀怨的语气逗乐了,这傢伙怕是不明白,给人打工当然比自己创业要轻松,只要做好分内事,大概最大的烦恼就是升职加薪了,但是自己创业就不一样了,方方面面都要你去管,哪里能腾出时间来顾到家里? “你也多提拔几个属下替你分忧啊,别什么事情都自己做,你看我,从前在鱼街的时候也是自己亲手做菜的,现在你看我多久才下一次厨?“ “知道了,我住一晚上就回去,爹爹们说的事情你也听到了吧?你若心里过意不去,不如我让毛先生开一副落胎的汤药……“王鲲风有些不安地看了看自家河蚌平坦的肚子,哪怕生个半妖呢,他也不至于如此担忧,可是,生出毫无灵智不能化形的寻常河蚌,他自己倒是无所谓,都是他的孩子,哪怕只是只普通河蚌,他也会好好养大的,他只怕白春笙心里会过不去。
第277页 “再等等吧……我总觉得这孩子和咱们没多少缘分。“白春笙嘆息道。 他的直觉还是非常准的。 就在王鲲风回竹城之后没多久,毫无徵兆的,白春笙的腹部一阵绞痛,瞬间失去了知觉,等到他再次醒来的时候,总觉得身体里少了些什么,待看到两位爹爹欲言又止地看着他的时候,他心里不由得一阵难过。 后来,还是毛先生,很有职业修养地跟他解释了这一胎怀不住的根本原因—— “据老夫的猜测,根子还是在那岩盐上,或许,咱们之前猜错了,这里的人常年食用岩盐,并不是不会生出血脉不纯的半妖,而是血脉驳杂的半妖又或者是出现返祖徵兆的胎儿,都没有来得及生下来便胎死腹中了。“毛大夫将自己的初步研究结果解释了一下。 “多谢先生,我心里,其实早已有了猜测,不然也不会催着王爷回去了。“白春笙苦笑一声,只能说他和这个孩子没缘分吧,从知道自己怀上的时候,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心情也不是很好,这样的状态能保住孩子才怪。不过,毛大夫这么一说,他心里倒是好过了一些。 他其实挺喜欢小孩的,上辈子他那一代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后来他上初中的时候,他妈意外怀孕,本来家里人是想把他妈送到乡下老家,拼着罚款也要再生一个的,只可惜那孩子和他们家没缘分,也或许是妈妈年纪大了,死撑着保胎保了不到四个月,还是掉了。 府里沉闷的气氛盘桓了几天,就被竹城传来的喜讯给彻底冲散了。 “王妃大喜!王爷率军大败那领主手下大将,俘虏两千余,如今大军怕是已兵临城下,咱们很快就能占据整个半岛了!“ 负责来报喜的不仅带来了战胜的喜讯,还押送了一千俘虏回来,白春笙自己留了五百,剩下五百让人送去支援码头那边建设去了。 鱼街的重建已经进行到一半了,将士们也有些疲倦了,这时候给他们送些免费劳动力过去,无异于雪中送炭,而且有那些海妖在,这些俘虏也翻不出什么浪花来。 白春笙当然知道他家猫爷不会把危险的俘虏送到自己身边来,不过,万一这些俘虏和他一样都是演技派呢? 这一次他倒是失算了,这些俘虏还真不像是会造反的,应该说,俘虏们不但没有造反,在新城吃了几天饱饭之后,简直感激涕零,都不愿意离开了。 猫爷说那领主“残暴不仁“还真不是故意黑他,和鸟妖的毫无人性相比,那领主倒是不至于动辄要人命,他只是为了得到更多的粮食和牲畜,四处命人整个部落地劫掠人口,将那些土着用绳索拴着,猪狗一般地带回去,替他开垦土地种植粮食,畜牧牛羊,只给一点点食物确保这些奴隶不被饿死就行了。 也不是没有部落反抗过,反抗的大概都被杀死了,剩下的这些,逃也逃不掉,只能日復一日地在那领主手底下过着不是人的日子,这一次也是凑巧,那领主听说猫爷的实力强大,不想牺牲自己手底下的精兵,便让人驱赶了一批奴隶去试探猫爷的深浅,结果也如他所料,猫爷他们不费吹灰之力便收拢了这些炮灰。 一下子出现一支好几千人的军队,一开始猫爷他们确实是如临大敌,严阵以待,等到发现这些人里面只有前面一拨还有些像样,其他的都瘦骨嶙峋毫无战意之后,猫爷他们都气笑了,这领主怕不是脑子有毛病?就算是要找人试探他的实力,起码也要派些能看的吧?这些奴隶衣不蔽体,上战场连双草鞋都没有,浑身绵软无力,是想用装可怜来战胜他们吗?那他们还真是输了…… 不过,这些奴隶也真是可怜,猫爷命将士们杀了那些驱赶奴隶来送死的敌方将士,那些只知道蹲在地上、一言不发地等待死亡的,便先分开关押起来,然后挑出一些看起来还没傻透的,让他们这边的土着将士去和他们交流。 交流出来的结果也和他猜测的差不多,那领主看似强大,其实手底下也不过只有一千多的兵卒,这股兵力对于寻常土着部落来说却是可怕,可是,对于他们来说就没什么看头了。 让人用粗麦熬了些麦面野菜煳煳,加了点盐巴给这些俘虏们吃了两顿,确保他们不会饿死之后,猫爷便挑出了那些据说原先的部落就在新城附近的奴隶,让人先送回去,一来他们这边备战的粮食有限,这么多俘虏也不能真不给吃的把人饿死吧?二来新城那边他上次回去看了,又要修筑城池,又要开垦城外的荒地,怕是人手已经不足了,正好这次抓的俘虏虽然饿得皮包骨,好好给吃点正经粮食还是不错的劳动力的,正适合送回去替他家河蚌分忧。 对奴隶俘虏们如沐春风的猫爷,对待那位传说中的领主大人就没那么客气了。 知道人家的底细之后,结合他们自己的探子打探回来的消息,知道这位大领主的所作所为之后,猫爷就更不想让他好过了。 原来,这领主原先有个原配老婆,那老婆的娘家曾经也是半岛上赫赫有名的部落首领,领主娶了人家的爱女之后,借着老婆娘家的势力,慢慢地藉助俘虏奴隶替自己耕种,终于成为这片半岛最大的奴隶主。 谁想到这厮简直不是人,一直觊觎岳父家部落的人口和牲畜,借着老婆生孩子宴请宾客的机会,将岳父一家骗入自己的部落,一网打尽,连老婆都一併杀了,只留下了第一个老婆生的三个孩子。 吞下老婆娘家部落的人口之后,这渣男才有了如今的实力,之后便慢慢吞併其他部落,如果不是王鲲风他们选择了在这里登陆的话,怕是那领主已经祸害了更多部落。 这一次他们原本要祸害竹城附近的几个部落,也是因为这领主后来又娶了好几个老婆,据说非常宠爱其中一个小老婆生的儿子,偏偏那孩子不够强壮,不能继承部落,这领主便想着趁自己还活着的时候,给这个儿子安排一处肥沃的地方作为今后的部落。 “看来,坑爹这回事,甭管在哪个时空都有啊!“听了这领主的故事后,白春笙忍不住无语了,这得是多渣,才会为了吞下老婆娘家的财产和势力,连刚给自己生完孩子的老婆都不放过,趁着老婆坐月子就杀了人家满门啊?电视剧都不敢这么编好不好? 第129章 王鲲风也是真坏, 抓住了领主的家庭内部矛盾, 让人准备了丰厚的礼物,通过土着的关系找到了领主原配的大儿子, 藉口告密, 只说是那领主想要让小老婆生的儿子做继承人, 嫌他碍眼,便想借着这次和王鲲风他们打仗的时候,命大公子出征抗敌, 然后趁乱将他和他一母同胞的亲弟弟都杀了,剩下一个最小的妹妹也不足为惧了, 况且, 领主们的女儿, 必要的时候还能作为联姻的工具,他才捨不得杀了长得特别好看的小女儿呢。 那大公子本就对父亲害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心怀怨恨, 又一直活在他爹的几个小老婆和她们生的儿子的阴影下,觉得自己早晚也会被他爹给杀了, 好给那几个小畜生腾出位置来, 现在一听事情的发展果然和自己预想的一样, 顿时也豁出去了, 他这些年也慢慢养了些自己的亲信, 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秘密向王鲲风投诚,双方约好时间打开了城门,王鲲风的大军长驱直入, 也不搞什么缴枪不杀了,他派出手底下最强悍的长弓营,围住了城主府,直接执行斩首行动。
第278页 有这位大公子做带路党,长弓营目标明确,一个没漏,也算是给那个看错人了惨死在丈夫手下的女人报了仇。 王鲲风虽然下令属下进城后不得伤害无辜,可是,他没有想到那个大公子和他的父亲一样狠绝,他和他的弟弟提着一把刀闯入领主府内,有一个算一个,将他爹的那些小老婆和她们所生的子女全给砍了。 王鲲风原本对他这种连孩子都不放过的行为还有些不满,不过,跟着他的几个土着将领却对大公子这种行为非常的贊同,并且还郑重向王鲲风解释了这位这么做的原因:那几个小老婆的娘家也都是附近部落的,如果让他们继续留在城主府,他这样没有外祖家支持的,怕是根本斗不过她们,索性趁着城中大乱,一口气杀了,也免得后患无穷,这位大公子可还有弟弟妹妹要养活的,完全不想给自己留下这么大的一个隐患。 “他不会还以为自己能继承城主的位置吧?“王鲲风听得目瞪口呆。 “那倒不会,只是按照本地的习俗,他算是攻城的有功之人,可以分到一部分原本属于他父亲的财产,换做是属下,属下也不愿意与那些女人生的孩子一起分享的。”土着们明显更能理解这位大公子的三观。 王鲲风沉默半晌,挥了挥手:“罢了!你们将他母亲原先的部落找出来,单独设一个县,让他去做县令吧,也算是让他完成母亲的心愿了。”这样的人,即便能理解他的所作所为,王鲲风也不愿意将他继续留在城内。 白春笙还不知道他们已经攻下半岛最大的城池了,有了新加入的劳动力,他能做的事情一下子就多了起来。 从古至今,打仗打的都不仅是军力,更重要的是粮草和各种补给。白春笙将那五百多名俘虏分成三拨,一拨归入三郎手底下,负责官盐的开採和煮盐、晒盐等事务;一拨归入县令手下,负责帮忙在城外开坑荒地、种植番薯大豆的事情;还有一拨他自己亲自带着,教授这些土着用现成的粮食制作方便携带食用的军粮。 这还是上次猫爷回来,俩人聊天的时候偶然间提到的。王鲲风手底下有一支擅长突袭的队伍,人数不多,只有几十人,但是弓马娴熟,极擅奔袭,是他手里的秘密武器,这些半妖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变成原型,日行数百里也不在话下,只是长途奔袭的话,就不可能带着火头军了,更没有时间去狩猎,白春笙想到上辈子跟人去露营的时候带的可携式干粮,灵机一动,就想做一些专供他家猫爷手下那些需要急行军的精兵。 本地土着们从野外移植栽种的粗麦,经石磨碾磨后依然有些粗糙,但是拿来做干粮倒是不错的食材,白春笙用做烧饼方式,做出一个个巴掌大小的圆饼,这种饼就好像压缩饼干一样,别看个头不大,却非常饱腹,吃下去半个,再喝点水,饼在肚子里接触到水之后便会膨胀,很容易就能吃饱。 这种仅供饱腹的干饼口感当然不会多好,为了改善将士们的进食体验,白春笙拿新鲜的海鱼用自制的五香调味料腌制后,先晒到半干,然后用烟燻的法子熏干,这样做成的五香鱼干,包在不透水的干叶子里,在干燥的环境下可以保存好几个月,吃的时候可以直接这么嚼碎了就着饼一起吃,也可以在宿营的时候丢到水里,煮沸后把掰开的面饼放进去,连汤带水的也可以吃一顿热乎饭了。 只可惜他们饲养牲畜的地方还没有建造起来,暂时没有大量肉食可以制作肉干,只能暂时用更容易获得的海鱼做干粮的肉食补充了。 除此之外,白春笙还用碾磨后的粗麦炒制之后,加入适量盐巴和毛大夫友情提供的可以提神醒脑的某种草药,沖泡之后,有种咖啡奶茶的香味,江泓与白蓟非常喜欢这种新式饮料,已经索要了配方,决定让作坊那边多做一些,今后他们带着去海上行商的时候喝,说不定还能趁机推销一番,这种类似茶饮的东西成本非常低,又容易保存,若是能推销出去的话,倒是多了一个赚钱的门路。 猫爷没多久就收到了自家河蚌新制的“咖啡奶茶”,一同送来的,还有满满几大车的“军用干粮”,还特别附了一个单子,将这些干粮的大致做法和吃法解释了一下,对于“咖啡奶茶”的功效也说了一下,猫爷很喜欢这种带着一点点粮食炒煳了的味道,一不小心多喝了几杯,这下好了,他用自己的彻夜未眠,证实了这种新式饮料在提神这方面的独特功效。 而且,更神奇的是,明明一夜未眠,竟然也不觉得饿。 不过,因为这“咖啡奶茶”是两位爹爹要做了拿出去卖的,白春笙就没有将作法也写出来,猫爷只能写信回去找自家河蚌再讨要一些,送来的那些他毫不客气地自己全部收起来了,连一丁点都没有漏到下面人手里,实在是只吝啬的猫。 白春笙接到猫爷的回信,一开始还没发现什么问题,见他在信里说还要一批“咖啡奶茶”,便叫了作坊的师傅来,让他们加急做出两百斤先送过去应急。 等到大师傅离开,白春笙坐在书桌前准备写回信的时候才想起来,尼玛他忘了告诉猫爷他落胎的事情了! 也是最近太忙了,当时他告诉毛大夫他想亲口告诉猫爷自己落胎的事情,因此毛大夫才没有偷偷给自家主子报信,没想到这之后王鲲风便发起了攻城之战,战后又忙着收拢领主原先的势力,清除城内不稳定因素,他担心王鲲风分心,便想着索性等那边安稳些再跟他说。 结果,一来二去,他就给忙忘了…… “都怪毛先生,医术那么好做什么?”白春笙毫不犹豫地将黑锅扣到了毛大夫头上,这真不能怪他,都是毛大夫配的药太好了,没几天他就下床活蹦乱跳了,丝毫没有落胎后寻常人的虚弱,反而因为卧床养了几天,面色更加红润了,也难怪连他自己都忘了这茬事。 可是,他忘了,猫爷肯定不会忘啊! 一想到从落胎到现在,差不多已经过去一个月了,河蚌精心里不由得一阵心虚,心里还在庆幸,幸亏猫爷现在忙着战后的安置事务,没时间回来,不然他隐瞒落胎这种大事,还一瞒就瞒了一个月,怕是要给自己点一首“凉凉”了…… 正所谓好的不灵坏的灵,河蚌精前一天晚上还在庆幸他家猫爷没时间回来呢,第二天一早,他正起床吃早饭,准备吃完就去书房,给自家猫爷写一封情真意切的忏悔书,告诉他自己并不是忘了,只是担心他在战场上分心才没告诉他那件事的,他连怎么写都想好了,迎面就看到他家猫爷踏着晨光出现在门口。 才咬了一口的灌汤虾仁小包子,啪叽一声掉在了碟子里。 白春笙:“……” 难道河蚌也会水逆? 隐瞒落胎这种大事,自然不是几句好话就能哄过去的。 已经从麻线蚊帐换成鲛丝蚊帐的大床内,粗心大意的河蚌精,用实际行动演绎了年度大片《作死的代价》。心狠手辣的猫妖牢牢按住不断蹦跶着试图解释的河蚌,不顾河蚌的哭求告饶,狠狠地执行了一番家法,直到娇弱的河蚌精哭叫着晕了过去,这才松开了桎梏的双手。
第279页 河蚌精直到第二天中午才起身,腰酸得不行,揉着腰爬起来,被人伺候着洗漱更衣之后,才敢问起他家王爷去哪里了,得知王爷去找毛大夫了,顿时头皮就是一阵阵的发麻,这是要算总帐的节奏啊? 果然!猫爷一进去就毫不留情地责骂了毛大夫足足一盏茶的功夫,可怜毛大夫被骂的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直到猫爷冷哼一声,责问他,他家河蚌落胎这种大事,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告知他。毛大夫这才知道到底是谁方的他! “王爷,属下冤枉啊!都是王妃!是王妃一再叮嘱说此事他要亲自告诉王爷,属下这才没有告知王爷啊!”毛大夫喊冤道。 他真的以为这件事情白春笙肯定早就告诉他家王爷了,毕竟这两个哪怕不在一处,隔几日总要互通书信的,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能不在信里和王爷说? 他竟真的忘了?! “王妃骗了属下!”毛大夫终于悲愤地怒吼道。 第130章 白春笙可以用他的过敏症发誓, 他真的不是故意方的毛大夫! 但是, 很明显,毛大夫压根就不相信他的解释, 单方面展开了自己的报復:给白春笙熬的滋补药汤里, 全部加了双份的黄连! 理由也是振振有词:如今天气渐渐的炎热了, 担心王妃中了暑热,特意给他降降火气。 白春笙:“……”呵呵,大夫了不起哦, 这个时空为什么没有卫生局可以投诉滥用药物的无良医生?! 不就是降火吗? 白春笙很快就想到了属于吃货的反报復攻略:他要自己做凉粉吃! 想到这个点子,还是多亏了南竹那小子。 南竹自从被白春笙选入作坊做了学徒之后, 家里的生活一下子好了起来, 只是他们家能抓捕到的猎物都不算稀罕, 也没什么可以拿来给王妃做报答的,知道白春笙喜欢研究本地土着们的食材, 南竹便利用平时休息的时间,去山上採摘一些本地土着们经常用的食材, 其中有一种植物的叶子, 用力在水里搓揉之后, 过滤掉叶子的残渣, 将另外一种野草晒干了烧出来的草木灰倒进去搅拌一下, 静置片刻后,就变成了深绿色的豆腐一样的东西,有时候土着们实在找不到食物,便会去採摘这种叶子做些豆腐果腹。 这种豆腐在土着们看来只是实在找不到食物时候的替代品, 实际上吃下去之后很快就会饿了,根本不顶用,但是,南竹知道他们家王妃搜集新鲜食材不过是兴趣,不会在乎食物是不是能填饱肚子,因此,不顾家人的反对,他毅然扛着一大捆树叶送到了白春笙面前。 白春笙只看了南竹带来的植物叶子一眼,就立刻认出了这种植物。上辈子他们家还没拆迁致富的时候,家里穷得很,他奶奶夏天也会上山採摘这种叶子,回来做凉粉给他们吃,做好的树叶凉粉也是深绿色的,好像豆腐一样,放在井水里半天,拿出来之后切成片状,加入一些剁碎的蒜瓣、剁辣椒和麻油,吃起来凉滋滋的,特别好吃。 长大后他也在夜市里买过这种凉粉吃,不过,再也没有小时候的那种味道了,现在再看到这树叶,倒是有些恍如隔世的意思了。 看着日头快到中午了,想也知道南竹从山上採摘了树叶,没来得及在家里吃午饭就送过来了,大约也是怕耽搁久了树叶会蔫吧,白春笙便笑着留他吃饭。 南竹也不客气,笑嘻嘻地谢过白春笙,便跟着管事的下去吃饭了,倒不是他贪图这一顿饭,只是南竹知道,他若是不吃的话,白春笙肯定会让人给他准备些吃食带回去的,之前两次他带食物回去,别人知道这些吃的是王妃赏赐的,有那小心眼的就喜欢说些不好听的话,后来他也学乖了,每次休沐回家带东西给王妃的时候,都是直接扛着东西过来的,就算王妃不在,管事的也会留他吃了饭再走,他便吃完再回去,也不跟人说自己来过王府,免得多生事端。 这世间就是有些人喜欢以己度人,自己想巴结有权有势的权贵,便觉得但凡靠近权贵的肯定都是喜欢拍马屁奉承上流社会的,殊不知,南竹是真的感激白春笙对他们全家的再造之恩,如今南家两个儿子,一个在军营当兵,一个在作坊做工,每个月的军饷和月钱就足够全家人吃用了,家里还修筑了新的宅子,那宅子十分结实,再也不会漏水,只要紧闭大门,野兽也不能随意闯入,他们的日子过得简直是从前不敢想像的好。 南竹经常觉得自己给王妃做事还拿那么多酬劳,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只是他也不敢坏了作坊的规矩,只能尽量给王妃寻摸些他们这里特有的食材作为报答。 因为南竹同学的神助攻,有了这种叶子,白春笙意气风发,再也不用担心毛大夫的黄连攻击了! 将南竹拿来的那种淡黄色的枯草命人拿下去烧成草木灰备用,白春笙亲自带着人撸下树叶,洗干净后,放在一个装了半盆水的木盆里反覆搓揉,直到将树叶搓得只剩下脉络,盆里的水都变成了深绿色的黏稠液体之后,取一块麻布,将水里的杂质过滤掉,只剩下深绿色的汁液,然后将烧好的草木灰倒进去,慢慢搅拌均匀之后,那么一捆树叶,做好的半成品凉粉足足装了五个木盆,为了方便凉粉凝固,不能装得太满,一个木盆里装的汁液只能有十几厘米深,做好的半成品,让人拿麻绳吊起来,放到水井里,半天之后取出来,深绿色的汁液已经变成了透明状好像龟苓糕一样的凉粉豆腐了。 白春笙迫不及待地拿了竹刀,切了一大块下来,切成一指宽的片状后,放在碗里,加入剁碎的蒜泥和自己炸的辣椒油,一口下去,又辣又爽,天气热的时候来一碗,简直不能更开胃! “哼!等老夫拿些叶子回去看看!”毛大夫听到白春笙得意洋洋地宣布今后要用这种凉粉豆腐代替黄连下火,知道自己的报復行动怕是要黄了,十分不甘地冷哼道,想了想,又不怀好意地指了指放在桌上还来不及撤下去的油泼辣子,“既是清凉下火之物,又岂能加辣椒呢?良药苦口啊王妃!” 顿了顿,又得意洋洋地指着桌上的蒜泥:“王妃素来脾胃弱,这蒜子辛辣,吃多了怕是对肠胃不好,王妃还是少用为妙。” 说着,得意洋洋地拿了白春笙特意留下来作为证据的几枝凉粉树的树叶扬长而去。 得意洋洋的样子,真的好像一只斗胜了的大公鸡! 白春笙气得半死,他要离家出走! 这日子没法过了!不给吃蒜泥,不给吃油泼辣子,他还能活吗?! 正好他也打算去看看鱼街的修建进度,打探着某天毛先生带着徒弟进山採药的时候,悄无声息地带着侍卫们离开了新城。 时间还早,他们一路赶路过去,到码头还能赶得上晚饭,驻军的厨子里面有一个做的爆浆鱼丸特别好吃,比他这个原创的手艺还好,只可惜他有个弟弟在驻军里面,那厨子捨不得离开弟弟,白春笙只能接受了他的请求,把他安排在码头给驻军做伙夫了。 真是暴殄天物!这般好手艺的厨子,若是能在他的食铺里做个大厨,一个月起码五两银子打底,比军营的伙夫高多了。
第280页 他们赶到码头的时候,正好是夕阳西下的时候,平静的海面渐起波澜,一轮落日缓缓坠入海中,画面美得好像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一般。 陆盏见他没打一声招唿就过来了,吓了一大跳,听白春笙说自己只是闲来无事,想看看鱼街的建设进度的时候,终于松了一口气,脸上的表情也轻松许多,恭敬地邀请白春笙先回营帐歇息一晚,等明日一早便陪他去鱼街看看。 陆盏知道白春笙喜欢吃他们军营那个傻厨子做的爆浆鱼丸,引着白春笙去营帐的路上,便让身边的侍卫赶紧去伙房,让那傻厨子今天晚上不用做别的了,赶紧做些王妃爱吃的菜送过来,因为王爷严令,不敢私下给王妃喝酒,怕他到时候酒后乱性非礼了将士们,到时候王爷怕是杀了他的心都有了,只能立刻命人去附近的村落买了土着们酿造的果饮来。 这种果饮其实就是轻度发酵后的果汁,本地出产一种长不大的野果子,酸涩难吃,不过,将果子摘下来,去掉果核,捣碎之后,加入一种海藻拧出来的汁液发酵两三日后,就会变成酸甜开胃的果饮,这种果饮喝多少都喝不醉,就是喝多了牙齿容易酸倒了。 没有毛大夫那个罹患更年期的老男人在耳边絮叨,白春笙这一顿饭吃的非常满足,有鲜美无比的爆浆鱼丸,有海边刚打捞上来的鱼虾螃蟹,还有酸甜开胃的果饮,吃饱喝足,陆盏还命人开了自己私宅刚做好没多久的浴池,烧了大半池子温水,让他美美地洗了个热水澡,舒服得简直都不想回去了。 这还是他和猫爷成亲之后,难得的一次一个人的旅行,咳,虽然打着出差的旗号,但是,没有夫君和孩子在身边,这样一个人享受清净,倒也难得。 第二天起床之后,早餐依旧是那个傻厨子做的,仿照了他做的鱼面,上面盖了一层红烧的海鲜杂烩,有剥出来的大虾仁,大小不等的各种螺肉、贝肉,一个切段的海参,还有拆出来的蟹腿肉,搭配着他们自己种的蔬菜,简单的一碗面,差不多用了军营厨房里能找到的所有海鲜,搁在后世,这么一碗海鲜面,起码得卖两百多块钱才不亏本。 光是那十几个野生大虾仁就值钱了!更别提里面还有一个野生大海参了。 美美地吃光了一碗面,连面汤也喝掉了,擦了擦嘴,下面伺候的人立刻奉上了养胃的藤蔓树茶来,陆盏一大早过来,也跟着蹭了一碗海鲜面,这会儿看他吃饱了,便提出正好可以去看看鱼街的建造情况,顺便走动走动消消食。 第131章 为了方便看到整条鱼街, 陆盏带着白春笙从后面的山坡绕路爬到山顶, 海边的山大多不高,这座小山走上去只花了十几分钟, 不过, 因为海边视野宽敞, 站在山顶上就能鸟瞰整条鱼街了。 新建的鱼街以海岸线为水平线,呈现出两纵八横的格局,两条纵向的街道, 为鱼街提供了四排铺面,靠近码头的那一条更加宽敞些, 特备预留了可供两辆牛车对向行驶的宽敞通道, 一看就知道是为运输鱼鲜特意划出来的, 靠近山边的稍微窄一点,两边划出来的宅地却宽敞许多, 一看就知道是拿来建造宅院的,那一片已经有几栋宅子已经建起来了, 应该是几个上岸的海妖建造的宅院。 “王妃, 靠近岸边我们还想建造一处海塘, 以水泥浇筑, 今后若是海水涨潮, 也不至于淹没鱼街和后面的宅院。”陆盏指着海边已经开挖出来的一条沟渠解释道。 “我差点忘了!幸亏你细心。”说到海塘,白春笙惊讶道,看来这个时空的人对于海岸线的安全问题还是很有些研究的,不然不至于连海塘这种东西都有了。 “这王妃倒是猜错了, 并不是属下细心,只是属下手底下有几个原先住在海边的将士,曾经参与过当地海塘的修筑,不过他们是用的山上的灰岩,不如咱们的水泥结实好用。”陆盏笑了笑,并不贪功。 “记得给他们记下奖赏,今后像这样提出好主意,对军营和鱼街有好处的,都要有奖赏,也算是不辜负他们的好意。”白春笙吩咐道。 “还有一事需请王妃定夺,这镇子虽说划在新城县管辖范围内,但至今也没有自己的名字,总不能一直叫驻军码头吧?这镇子乃是王妃一手筹建起来的,还请王妃赐名,属下好报到县衙,为此处百姓更换户籍册子。” “这倒是要紧的事情,这样吧,我与王爷商议一下,提几个名字给他看看,挑个合适的给你。”白春笙两辈子都没当过官,完全没想过建造一个镇子还有这么多繁琐的事务,他没想到的是,其实很多事情陆盏能自己解决的都没有叨扰他,只有这样他实在没办法拍板的才拿来找他定夺,绝对是体贴老闆的好员工了。 “那属下就静候佳音了,”陆盏得到了满意的答覆,他派去在附近採摘野果的人也回来了,提篮里装了好几样果子,都洗干净了,分类用大树叶子垫着的,陆盏将篮子提着送到白春笙面前,一样一样指给他看:“王妃一路过来怕是口渴了,正好,这里虽然看着贫瘠,山上倒也有些味道不错的野果子。” “这叫桃红蜜果,是一种长满了刺的仙人掌的果实,别看外面长得不好看,里面的果肉非常甜,当地的土着会剥掉这果子的皮,捣碎了果肉,拿来做酱,小孩子们都很喜欢吃。” “这是黄灯笼果,还有一种红灯笼果,味道都差不多,那种没有这个甜。” “这是苦李子,刚吃下去的时候有些苦涩,咀嚼片刻后便有回甘,止渴非常好,属下见本地土着们下去干活,都会带一些苦李子,口渴的时候嚼两口,不过吃多了也伤脾胃的,王妃略尝一个试试味儿吧。” 陆盏一边介绍,白春笙一边拿了那果子挨个试吃,除了苦李子之外,其他两样都是他前世吃过的,一种是仙人掌的果实,一种也叫黄灯笼,都属于比较小众、但是营养价值比较高的半野生水果。 不过,估计是这海边昼夜温差大的缘故,这里的野果子也更甜,尤其是那苦李子,刚咬下去的时候有些苦涩,咀嚼几口之后,舌尖便有回甘了,而且这回甘是越来越甜的,还特别止渴,白春笙吃了一个还想再吃,没想到连篮子都被陆盏给抢回去了。 “王妃恕罪,不是属下不让您多吃,只是,王爷有令,命属下等务必照顾好王妃的饮食起居,不可怠慢,王妃若是爱吃这苦李子,待属下找些土着来,用这苦李子做些蜜饯出来,到时王妃便可每日都吃到了。” “好吧,你有心了。”白春笙讪讪地放下了伸向野果的手,指了指后面那一大片尚未砍伐的椰子林问道:“那一处是留做何用的?” “回禀王妃,那一处乃是王爷特意命属下留下的,今后一部分作为王府在海边的别院,一部分拿来作为白家的作坊,咱们现在已经可以自己晒盐了,晒出来的海盐成本比煮的岩盐更低,今后便可将吃不完、卖不完的海鲜做成腌制的海货,远离海边的城市应该会很喜欢这种海货的。” 陆盏大概是被白家两位爹爹洗脑了,明明是掌管驻军的将领,如今却是一肚子的生意经,不去做买卖真是可惜了。
第281页 “那咱们下去看看吧,这里太远,看着不真切。”没有野果子可吃,白春笙干脆便决定下山看看,毕竟,离开鱼街那么久了,他也有些想念从前生活的地方了。 下山的路上,白春笙看到许多穿着鱼皮裙裤短上衣的本地孩童,背着比他们身体还大的篓子在地上捡拾着什么,陆盏见他好奇,便笑着解释道—— “他们在採摘地上的苔藓。” “採摘苔藓做什么?” “王妃有所不知,这苔藓乃是海边独有的一种粮食,别看丛生在岩石上不显眼,本地的山民们採摘回去,晒干后拿石磨碾碎,收藏起来,要吃的时候,舀一碗粗面,半碗这个苔藓,搅拌均匀后,像咱们摊饼子一样,在岩石做的平底大锅上摊好,一次做许多,吃的时候拿几张出来,放在大锅里热一下,卷上他们自己做的果子酱,还有一种小螃蟹做的酱,吃起来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这里竟然还有人类部落?”白春笙惊讶道,他以为经过那个鸟妖的祸害,这附近以及没有人类居住了呢。 “有是有的,只是不多,而且这些海民也不耕种土地,只是非常擅长下海捉鱼,会用鱼获和其他村落换取粮食和兽皮之类的,只不过自从那鸟妖来到这里之后,能和他们交换猎物的部落越来越少,王妃方才也看到了,那些海民穿的是鱼皮做的衣裙,吃的也是掺杂了苔藓和鱼肉的粗麦面,属下等来到这里之后,让下面的人和他们交换了一些粮食,他们这才打消了对我们这些外来人的惧怕,继续生活在这里,只是依旧不肯离开自己的部落。”陆盏嘆息道。 这里的土着怕是被那鸟妖给吓坏了,再加上他们这些驻军不是妖就是半妖,还拉拢了一批海妖上岸定居,那些土着能强忍着内心的恐惧没有逃走,怕也是看在粮食的面子上吧?毕竟,在他们来这里之前,他们大概已经断粮很久了,不然也不至于连苔藓都吃了。 “无妨,只要他们继续在这里生活,等到咱们鱼街繁荣起来,自然会慢慢习惯山下的生活的。”白春笙也没去追问这些人到底住在哪里,这海边的山坳还是不少的,藏个几十人的小村落完全不是问题,或许那些大人因为从前的事情对外面的世界还有些惧怕,可是,看眼前这些孩子就知道了,等到他们长大的时候,一定会嚮往山下的世界的。 到那时,谁也不能阻止他们融入山下繁华的世界了。 顺着半山腰的小路一路走下来,正好走到住宅区里面的一条巷子,这巷子不能通车,可容三人并行通过,两侧有宅院单独开的侧门,下面的石板路两侧也特意留了排水的沟渠,穿过巷子,外面就是第一条商业街了。 迎面就碰到了一个熟人。 “鰲大叔?”正打开门走出来的,可不就是鰲虾精? “哎呀!原来是老白家的王妃侄儿!快进来!这里便是我家的新宅院了,我正打算下海去邀请些附近的老友来家中做客,正好你来了,晚间便一起来家中吃饭吧?”鰲虾精热情邀请道,他对现在生活的新地方非常满意,对于帮助他上岸定居的白家人也很是感激,“我本想邀请你两位爹爹来家中做客的,可惜家里如今还没有伺候的人,腾出空来我倒是想去这附近抓些人类来家里帮忙做活,也不知道哪里有人类定居的村落……” 白春笙和陆盏对视一眼,顿时满头大汗,他们才刚说要那些山民不要惧怕妖族呢,这鰲虾精就跑出来打脸了。 陆盏和鰲虾精不熟,最终,还是白春笙抹了一把冷汗,勉强开口劝道:“鰲大叔何必要亲自去抓?我那里有不少战俘,回头便送几个来伺候大叔,大叔家中生活富足,他们过来伺候您,倒是他们的福气了。” 只能拿俘虏们顶缸了,白春笙心里暗嘆一声,好在那些战俘只要能吃饱饭就很开心了,很多连家都没有了,送到这里来,倒也是一条不错的出路,毕竟,鰲虾精本来就是个土豪妖,倒也不至于兇残到不给人饭吃。 “哦,我知道了,你爹爹与我说过,岸上的富贵人家,都是要买人或是僱人在家里做活的,你这个是买的还是雇的?”鰲虾精立刻虚心请教道。 “雇的!”白春笙赶紧给俘虏们争取人权,僱佣工总比卖身为奴好听些。 “哈哈~那幸亏我之前与你爹爹换了些岸上用的银子,不然怕是连僱人的月钱都给不起,那你送几个过来吧,有会做饭的吗?” “这个……应该有吧,我回去让他们找找。”白春笙擦了擦冷汗,决定回去就抓紧培训几个会做饭的出来,这些海妖真是太可怕了。 “那真是要麻烦你了,快进来坐,我去烧些热水过来。”鰲虾精手忙脚乱地转身要去厨房。 “不必忙了鰲叔,我与陆将军还要去巡视鱼街建造进展,您先去忙吧,晚上吃饭我一定来!”白春笙左右看看,发现鰲虾精家里连个茶盏都没有,难怪急红了眼要去抓人来家里帮忙了,哪里敢再麻烦他,当下就藉口公务繁忙急着告辞了。 第132章 “王妃, 咱们的人手, 还是太少了啊!”告别鰲虾精之后,陆盏嘆息道, 被鰲虾精这么一说, 连他都恨不得跑出去多抓些人回来备着了, 别的不说,就是这鱼街建好之后,街面上打杂的、杀鱼的、做买卖跑堂的……乃至于镇上巡逻的, 哪里不需要人手? 想到人手,陆盏突然想起白春笙借给他那五百俘虏来, 顿时眼前一亮, 眼睛都开始冒贼光了:“嘿嘿, 王妃,这不是有现成的人手吗?等鱼街和海塘建造好之后, 那五百俘虏……” “这你就别想了!”白春笙想都不想就一口拒绝了,特别残忍, “那些战俘只是暂时借给你用的, 他们原本都是平民, 被捲入战争也不是自己自愿的, 等到这里的工程结束之后, 也算是他们给自己赎罪了,我还要给他们放回原籍的。” 陆盏先是呆了呆,随即又重新高兴起来:“这么说,等这里的事情做完之后, 若是他们愿意留在这里,也可以直接转为当地户籍?” 白春笙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没想到这傢伙脑子转得这么快,他本来还想继续逗逗他呢。不过,既然他已经猜到了自己的想法,那现在告诉他也没什么。 “没错,我原本的打算就是全凭他们自愿,他们若是愿意回到故乡去,等这边的事情做完,我会给他们一些粮食和海盐作为路上的花用,让他们自行回家,自谋生路。若是那些原本生活的部落已经不在了,无家可归的,愿意留下来,我也能有地方让他们靠双手吃饭。” “多谢王妃!王妃真是宅心仁厚!属下也觉得那些战俘太过可怜,定然会好好想法子安置他们,让他们不至于失去家园之后,再流离失所的。”陆盏振振有词道。 开玩笑,人都到了他手里了,再让他放走,门都没有! 反正王妃已经说了,“自愿走”的就给点路费让他们回家,家都没了的,又无处可去的,与其到外面流浪,倒不如给个活计让他们留在鱼街,到时候有了月钱,有了住的地方,难道不比在野外流浪好?
第282页 说起来,如果真的想留住那些战俘的话,这住的地方还真该好好想想了……陆盏在心里琢磨了一下,是让僱佣他们的人提供住处呢,还是由他们来安排住宿。 白春笙见他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也不去打扰他了,反正该提点的他都提点到了,该怎么做官,陆盏肯定比他懂得多。 这也是他能想到的,给予这些战俘最好的安排了。 说实话,他也去看过那些土着原先居住的部落,住的地方简陋不说,吃的东西也不多,靠着捕猎和採摘野果生活,不说成年人了,部落里面的幼童存活率其实并不高,有的死于产后的不当护理,有的死于蚊虫叮咬带来的发热等疾病,更多的还有来自于外部的意外伤害,这些他从前只在纪录片里看到过的场景,真实地展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带给他的震撼是巨大的。 他想,他家猫爷之所以忙的连家都顾不得回了,除了是想给他们打下一片天地之外,更多的,还是因为不忍心看到这些土着生活得这般悽惨吧?毕竟,哪怕是身世可怜如猫爷,也只是不被生母所喜,生活上,王府起码还是会养着他们的。 接手那些俘虏的时候,看到他们身上皮包骨头的样子,还有因为飢饿而凸出来的肋骨和骨节,白春笙心里其实很难过,但是,他依然记得,这些人是战俘,如果他贸然对这些人太好的话,那跟着他们的那些人必定会有不满,因此,他也只能藉口修筑城池需要劳力,将他们分派到工地上去,工地上虽然辛苦,但伙食却是可以保证能吃饱的。 可那之后呢?新城和鱼街的工程,总有一天会结束,按照惯例,这些战俘被俘虏后,是直接变成战胜者的奴隶的,白春笙让他们参与工程,就是希望给他们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将来工程结束,他也好有藉口将他们从奴隶转为平民。 可是,有那个鸟妖和领主的前车之鑑,白春笙丝毫不觉得把这些人放回他们原先的部落之后,他们能活得下去,不说深山老林里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说他们从前的部落里,还剩下多少人都不知道,他们回去了,怕是活得连从前都不如,若是遇到什么勐兽袭击村落,怕是连命都没有了。 他方才一口应承,说要送鰲虾精几个下人用,并不是不把人命当回事,只不过是知道新城那边的俘虏里,有将近百人是连家都回不去的,他们曾经生活的部落,老弱病残已经被那个领主给屠杀殆尽了,年幼的孩童被贩卖到远方,只剩下他们这些青壮被留下做奴隶,与其回去,日日面对痛苦不堪的回忆,倒不如直接把他们留下来,在新的地方,忘记过去的伤痛,开始新的人生。 他并不是什么能解救万民的圣人,也做不到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他能做的,只能是尽可能的给他们多一些选择的路,剩下的路怎么走,归根结底,还是要靠他们自己,就比如鰲虾精那边,妖族都很直白,也不会养着没用的人,如果送来的人里面真的有沉湎悲伤不愿意走出来的,他相信,鰲虾精是肯定会将对他没用的人赶走的。 陆盏却完全没有这样的担心,他还担心这些妖族跟他抢人呢。或许是出身军营的缘故,陆盏的思路非常的清晰,每个人在他眼里都是一颗棋子,都有他们应该发挥作用的地方,不肯动脑子的,就派去做不需要脑子的苦力活,喜欢投机取巧的,就送去铺子里做伙计,力气大的,可以负责治安巡逻……他只有担心人不够的,暂时还不需要像白春笙那样,担心留下来的人不能胜任自己的岗位,不能就换嘛,他手底下缺人的地方还有很多! 俩人各怀心思地一路走过来,终于走到了鱼街卖鱼的那条路上,这条路比方才的路宽敞数倍,路面铺着灰扑扑的岩石板,石板的缝隙都用水泥填充好了,看起来和浇筑的差不多,不过因为水泥和石板的色差问题,更像是一块一块拼起来的石砖路,两边都是一家挨着一家的铺子,每个铺子前面都预留了一个一平米见方的泥巴地,这是预留了拿来种植可以遮阴的大树的,而且不能是椰子树这种危险的树木,白春笙已经想好了,就种上榆钱树和大槐树,春天的时候可以吃榆钱和槐花,夏天可以遮阴,简直完美! “王妃,这里两侧一共有三十六家铺子,已经预定出去的有二十二个,还剩下十四间,为白老先生预留的铺子,就在靠近码头的第一家,往后有什么好渔获,店里立刻就能知道了。”陆盏很有些狗腿地汇报导,给领导夫人娘家预留黄金位置店面什么的,简直是升官路上必备的技能! “你有心了。”白春笙无力地夸了他一句,“对了,怎么一下子定出去这么多铺子?咱们鱼街还没正式开门做买卖呢。” “还不是军营里那帮人,说是这鱼街的买卖早晚会红火起来,趁着现在价格便宜赶紧置办一间铺子,今后从军营回来了,或是自己开铺子做买卖,或是租赁给别人,可比置办良田划算多了。”陆盏对此也有些无力,手底下的将士们天天想着退伍做买卖什么的,他这个将军真的很没面子。 这些鼠目寸光的傢伙!难道不知道自己跟着的人是谁吗?若是好好跟着王爷打仗,今后王爷称帝了,他们最差也能混个县尉的官儿噹噹,岂不比做买卖威风多了? “好啦,你也别说他们了,你自己也抓紧留两间,我知道你手里有银子,这里靠着码头,今后铺子只会越来越金贵,就算自己不用,租出去或是卖出去,岂不比银子放在手里长霉划算?”身为一个拆二代,白春笙习惯性地就想劝人买房子,咳!这习惯怕是再投胎一回也改不掉了。 鱼街过去,就是陆盏说的海塘了,或许是因为这个时空已经有很多百姓沿海而居的原因,这里的海塘建造技艺非常出众,已经有后世令人称道的鱼鳞海塘的原型了,纵横交错的条石之间填充了黏性非常大的黄泥巴,看着非常结实。 这就难怪陆盏捨不得他送过来的那五百俘虏了,没有那么些人手,单凭他手底下那些人,猴年马月才能建造起这样的大工程啊? 不过,有妖族加入还是很有帮助的,最起码,那些普通人需要好几天才能开凿出来的石材,他们挥舞着巨大的锤子,三两下就给捶出来了,更暴力的直接变成原型,大半天时间能把半座山头都给拆了,实在是妖界的拆迁专家! 在码头这边住了好几天,抽空又给他家猫爷去了一封信,告知他已经在码头这边重建了新的鱼街,比他们从前住的还要大,初步规划是直接以鱼街为中心,新建一座城镇,并且列了几个名字让他帮着看看。 结果,夫夫俩都比较偏爱其中的一个,最终,这个新建的镇子,正式被命名为平海镇。 也算是纪念猫爷曾经被封为平海亲王的一个回忆了。 就是不知道,皇帝知道了会不会气到吐血。 第133章 皇帝当然不会气到吐血, 因为他已经再吐不出一滴血了。 “毒妇!你竟敢……竟敢下毒害朕?朕要诛你龚氏九族!”皇帝愤怒地瞪大双眼, 似乎想扑过来掐死龚皇后,只可惜, 他现在已经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了。
第283页 “陛下, 太子已然长大成人, 您也该享享清福了,反正,您的陵寝, 不是早就修缮得差不多了吗?”龚皇后慢条斯理地伸出手,爱怜地摸了摸自己微微凸起却并不明显的小腹, 脸上洋溢着母性的光辉, “臣妾心知陛下不愿让龚氏有一个血脉纯正的皇子, 不过,没有关系, 臣妾已然怀有龙种,太子殿下已答应臣妾, 待到臣妾生下这孩子, 无论血脉是否纯正, 都会给他一个亲王的爵位。” “你、你就那么想要一个孩子?满宫里那么多孩子, 只要你想, 朕统统可以任你挑选抱养……” “可那都不是臣妾的孩子!”龚皇后面色狰狞,捂着小腹的双手勐地攥紧,似乎在极力压抑自己的愤怒与憎恨,良久之后, 她原本温和无害的脸上,终于挂上了一丝残忍的笑容,看着皇帝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只垂死挣扎的野兽。 “陛下,您就别枉费工夫了,这宫殿内外,都是太子殿下与平海亲王的人,宫外,有我龚氏一族镇守,您就安心上路吧!”龚皇后冷笑一声,身后的嬷嬷从袖中取出了早已备好的致命丹药。 没有人可以剥夺一个女人生育的权利,哪怕,那个人是她的丈夫! 龚皇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是那么想要一个孩子,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孩子,或许,这就是她一生的执念了吧? 她知道皇帝不愿意看她生下皇子,或者说,不愿意已经如日中天的龚家,再多一个可以竞争皇位的皇子,那对于他来说,太危险了! 可是,龚皇后已经没时间再等下去了,她只是一个凡人,进宫的时候年纪就已经不小了,可是因为当时族里本家实在没有别的适龄未嫁女子了,只有她,因为坏了身子不能生育,一直留在家里,最后也因为这一点,被皇帝选中入宫。 王鲲风给阿姌弄到白纹贝的时候,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偷偷给了她一些,龚皇后人在后宫,当然知道白纹贝究竟有怎样神奇的功效,背着皇帝,她偷偷地让家里寻了懂医术的女侍入宫,替她用白纹贝调理身子,终于解了她幼年误食的毒。 从那之后,想要做一个母亲的渴望,逐渐变成了怎么都无法浇灭的野望! 可是,她也知道,皇帝是绝对不愿意看到她生下带有龚家血脉的皇子的,幸好,她不是一个人在谋反…… 和太子殿下的合作,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儿,太子迫切地希望能够成为掌控整个天下、能够保护他所爱之人的帝王,而她,所求的不过是一个她亲生的孩儿罢了。 皇帝精明的大半辈子,有一件事倒是彻底猜错了,龚家,从来都不曾想过要背叛他,是他的提防与怀疑,一次又一次地伤了忠臣良将之心,直到太子拿着平海亲王的亲笔信,找到龚家现任族长,龚皇后的大伯父。 太子不愧是皇帝亲生的,给他的亲生父亲备下的毒,掺入的恰好是皇帝当初赐死商秋芦的忘尘,偏偏里面还掺杂了其他毒物,别说现在整个太医院都被龚家控制了,哪怕没有,太医也没办法一次解开那么多毒物。 可以说,当今世上,有本事能给皇帝解毒的,就只有真身为河蚌的白家人了。 只可惜,白家的人已经被皇帝给逼走了。 这可真是老天爷也要让他去死呢。 看着人将那丹药餵到皇帝口中,灌了水,让他吞咽下去之后,龚皇后再不管身后兀自挣扎怒骂的皇帝,小心翼翼地扶着嬷嬷,离开了这个空旷的大殿。 属于皇帝的那个时代,结束了。 这天晚上,即将登基的太子殿下,在皇帝驾崩的大殿内,亲手做了一锅鱼片火锅。 这是他跟在大嫂身边蹭吃的时候看了无数次的,最简单的一种鱼肉火锅。将鱼肉片下来,剩下的鱼头、鱼骨和鱼尾剁成大块,热油锅,加入葱姜蒜,炒香后倒入泉水,等到煮沸后,将鱼头、鱼骨和鱼尾倒进去,再次煮沸,换小火慢炖,直到炖出奶白色的鱼汤,用漏勺捞出鱼骨,只取鱼汤,然后就可以拿来涮鱼片了。 切得薄薄的鱼片,只需要用筷子夹着放入锅里涮几下就熟了,这时候,太子殿下拿出了商秋芦从前最爱吃的螺蛳肉炸酱,舀出两勺放在小碟子里,一边涮鱼片,一边蘸着酱料大口塞到嘴里,大颗大颗的眼泪掉下来,砸在炸酱和鱼片上,已经分不清那咸咸的味道,到底是属于眼泪的,还是属于炸酱的。 他想,真好,这个世界上,唯一能阻挡自己和秋芦在一起的那个人,终于死了。 可是,那个人,终究是他的父亲,他还记得,很小的时候,父亲曾经送给他一匹很漂亮的小马驹,他喜欢得不得了,每天都和小马驹一起玩,可是,有一次,小马驹玩闹的时候不小心踢了他一下,他强忍着没有哭出来,可是,父王却当着他的面,亲手砍掉了小马驹的脑袋,那个可爱的小脑袋,就那么喷着血砸在自己脚边,大而漂亮的眼睛无辜地看着自己,仿佛在问自己,为什么要杀了它,它到底做错了什么? 那一次,父王告诉他,作为王府世子,他未来的继承人,绝对不可以让任何喜欢的东西凌驾于自己的威严之上,哪怕那只是一只什么都不懂的小马驹。 父王抱着他一点一点讲道理的时候,那个怀抱真的很温暖,可是,小小的孩子,却依然吓得浑身发抖,大大的眼睛看着还在地上挣扎的小马驹,那是他第一次知道,他的喜欢,有时候也是会害死别人的。 很多年以后,当皇帝命人给商秋芦送上毒酒的那一刻,太子殿下仿佛又回到了童年的那一天,就因为自己肆无忌惮地和小马驹子玩耍嬉戏,便害得它被父王砍掉了脑袋。那大大的眼睛,和商秋芦认命一般的眼神重叠在一起。 那一刻,他就知道,命运,从来就不曾放过他,就好像他的父亲,一辈子都致力于将他培养成一个合格的继承人,一个冷血的、无情的、眼中只有权势和利用的帝王。 如今,这个年轻的帝王,终于用自己亲生父亲的血肉,浇筑了自己的帝王宝座。 鱼肉火锅的香味充斥着整个大殿,掩盖了沉沉的死气,用力吃完了一整条鱼,年轻的帝王面无表情地站了起来,将吃剩下的螺蛳肉炸酱重新装好,打开门,让内侍们将里面的火锅和锅碗都收拾好,天亮之后,这里就会挂满白麻布,成为先皇的举哀之处了。 内侍们一脸惊恐地鱼贯而入,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燃起名贵的薰香,试图熏掉大殿内鱼肉火锅的香味,两种香气混合在一起,让大殿内的气味变得非常的奇怪。 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与皇帝一母同胞、因为带军叛逃而被先皇从皇室除名的平海亲王,自然也被赦免罪责,皇帝甚至下令让东海的海军出海寻找自己的大哥,朝臣们忙于重新划分势力范围,争抢新皇身边最重要的位置,自然没空管一个不知道跑到海外哪里去的王爷了,不说能不能找到吧,就算是找到了,人家愿不愿意回来还不一定呢。稍微有点脑子的,都不会在这种小事上和新皇闹别扭,到时候得罪了新皇,正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皇帝怕是正缺一个可以让他立威的鸡呢,杀鸡儆猴,没人想做那只被杀掉的鸡。
第284页 “母后,大哥他们,真的不曾托人捎书信回来吗?”出海的人派出去一拨又一拨,连个人影都没寻回来,等了大半年,皇帝实在是不耐烦了,便借着请安的由头过来找龚太后旁敲侧击地打听起来。 “陛下,亲王若是真的曾经托人来信,你道哀家还能瞒着您?”龚太后在先皇驾崩后,便被诊出怀了龙子,宗亲们也怜惜她一辈子没怀上孩子,好不容易怀上了,结果还是先皇驾崩、新皇登基的当口怀孕的,简直不能更倒霉,也不忍心苛责她,便让她回宫保胎去了,龚皇后升级为太后,如今这宫里也没人敢给她不痛快了,她死了丈夫,比丈夫活着的时候过得痛快多了,每日只关起门来养胎,连后宫请安都给免了。 因为她主动交出了打理后宫的权柄,如今,宫门内外都被新皇的人掌控了,所以,龚太后这么一说,连新皇都哑口无言了,宫门各处都是他的人,大哥若是真的托人捎信回来,他不可能不知道的。 “大哥大嫂也真是狠心!说走就真的不回来了!”半晌,新皇恼恨地捶了捶茶几。 大哥不回来,那他何时才能再见到秋芦啊? 第134章 猫爷还不知道自己的亲弟弟竟然大逆不道的害死了自己的亲爹, 还登基当了皇帝, 他这会儿可没心思给远在大洋彼岸的亲弟弟写信,他正在带着人满半岛地疯狂圈地, 沿途还要在要塞处设置卡点, 安排驻军, 地盘大了,要做的事情就更多了,他已经一个月都没有见到他家河蚌了, 心里不由得更加烦躁,进入暖季的中段, 猫妖大约也是进入了繁殖期, 王鲲风整个猫都变得比平常更加的暴躁易怒, 逮谁都想挠一爪子。 下面的人跟着他一口气跑出去几百里地,累得都快吐血了, 简直苦不堪言!就在这时候,救苦救难的王妃终于来信了! 捧着信一路跌跌撞撞跑过来的小将简直感动到快要哭出来了, 王妃再不来信, 他都想大逆不道地伪造一封了…… 拿到信的一瞬间, 王爷身边的将士们, 明显能感觉到周身气场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就好像前一秒还乌云压顶,下一秒便云开雾散,那感觉,简直跟渡劫一样。 下次谁再羡慕他们能跟在王爷身边办差, 他们就把那人塞到王爷身边去! 王鲲风坐在马上,展开厚厚的几张信纸,这种纸是他们来到这里之后,匠人们就地取材,利用本地盛产的竹子做的竹浆纸,比他们从前用的麻纸更加的洁白轻薄,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做成不同的厚度,像这样,以飞行禽类携带的书信,用的就是很薄的那种竹浆纸,几张捲起来非常轻,一次可以写很多东西,白春笙是个懒癌晚期患者,不耐烦一天一封信,有时候攒了好几天的话会一次性写到一起寄过来。 猫爷看着那一段一段毫无头绪,却又很有白春笙说话风格的家长里短,脸上不由自主地便挂上了一丝宠溺的笑容,看得旁边人心塞不已:对着我们就是一张冰山脸,王妃还没来呢,只是来了一封信,就让冰山瞬间融化成一江春水了。 白春笙这次来信主要说了最近发生的好几件事,第一件事自然就是他们家的小公主阿姌终于化形成功,变成了一只左边耳朵是淡黄色绒毛的小猫咪,不过因为刚化形还有些不稳定,所以他们暂时对外保密,准备等王鲲风回去之后再替阿姌举办一场盛大的成人礼。 第二件事就是鱼街的一期主体建筑已经全部完工,不过他觉得码头那边是他们踏上这片大陆的第一个登陆点,纪念意义重大,因此不想就这么草草开业,他和陆盏将军都希望能够等到王鲲风巡视完整个半岛之后,再回去主持鱼街的开门大典。 第三件事就是他之前和王鲲风说过的,他要和鰲虾精一起,尝试在近海发展水产养殖的事情,因为上岸定居的海妖们普遍出现了水土不服的情况,主要是因为上岸后,很多海妖都没有一技之长,白春笙恰好听说鰲虾精还想在近海养些自己喜欢吃的海鲜,便鼓动他干脆扩大养殖规模,带动上岸定居的海妖一起发家致富,而且这样一来,有人帮他干活,他不就可以自己当甩手掌柜,坐在家里等着赚钱了? 鰲虾精对于他的提议很感兴趣,而且白春笙还跟他保证了,承包近海区域的前三年是实验阶段,官府不收一文钱租金,一听说自己可以免费在近海养殖海鲜,鰲虾精立刻就同意了,他通过白春笙承包了码头上面一处海域,那里是一处环形的海湾,海妖们力气大,可以从别处搬取礁石,在整个养殖场外围立起了许多结实的石柱,然后将渔网架设在石柱之间,阻止养殖的海鲜跑出他们的养殖场。 白春笙在信里还特别得意地向他炫耀,说是因为鰲虾精的养殖场需要大批渔网,他还顺带着给鱼街几家卖渔网的铺子拉了一笔大单子,那些店铺来不及自己做,便招募了许多附近的土着,现在那些土着发现在山下做活更能赚钱,有的头脑灵活的已经决定搬下来住了,店铺巴不得有长期稳定的员工帮忙做活,现在的鱼街越来越繁华,等到正式开业之后,肯定会比他们从前住的鱼街更热闹的。 反正,话里话外都是在暗示他,在外面浪得也够久了,家里还有一堆事等着他回去处理呢,就是捨不得说一句想他了。真是一只小气的河蚌! 猫爷心满意足地将自家河蚌的亲笔信收起来,塞到袖袋里,扬鞭打马:“走!看完最后一处,回家!” 猫爷风尘僕僕地回到家的时候,众人正围着一只左耳上有一圈淡黄色绒毛的小猫咪,好像变态一样地看着那小猫咪在笨拙地扒拉着一只缝了铃铛的绣球,不知道为什么,王鲲风楞是从那张胖乎乎的猫脸上,看出了生无可恋四个大字。 小猫抬起头,看到王鲲风的瞬间,圆圆的大眼睛瞬间就亮了,软乎乎地冲着他喵呜了一声。 王鲲风快步走过去,挤开三郎,一把抱住了那只胖乎乎的小猫,伸出手指弹了弹那毛茸茸的小耳朵:“我们家阿姌化形之后好像胖了些,是不是你嫂子给你吃了许多白纹贝肉粥?” “喵呜!”小猫咪愤怒地挠了他一爪子,阿姌才没有长胖!就是毛茸茸的看着比较胖而已,根本就没!有!肉! “好啦好啦,不许说阿姌胖,人家是女孩子,也要面子的,”白春笙强忍着笑意摸了摸阿姌的毛脑袋,“真的只是毛茸茸的,不是胖!” 阿姌的成功化形,让全家人一直提着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不管是因为白纹贝的功效还是岩盐的功效,总之,单凭这一点,他们远渡重洋来到这片大陆也是值得的! 半妖成功化形,就意味着真正的成年,可以相看人家了。不过,猫爷却并不打算让阿姌尽快嫁出去,这是他和三郎唯一的妹妹,从小看到大,他们如今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让她安全化形,不至于像他们从前那般,化形之后,还要忍受着屈辱,全身赤裸地任由皇室派来的人验看……就好像他们是一群没有感情、不知羞耻为何物的牲畜一般。 他们曾经遭遇过的那些不公与羞辱,绝不能让阿姌再承受一遍! 如今,看着阿姌在家人的期待与呵护中化形,王鲲风心中五味杂陈,更多的却是无限的欢喜,从今往后,只要他足够的强大,便再也没人能欺辱他所爱的这些人了!
第285页 “传令下去,为庆贺水阳郡主化形成年,全城大宴三日,本王请新城所有百姓吃喜宴!”猫爷财大气粗地表示。 搁在攻打那个倒霉城主之前,他是没有这样的底气的,毕竟他们带来的粮食有限,可是,攻下那座城池之后,猫爷算是彻底发了。那城主简直就是鼹鼠精转世,最大的爱好就是藏粮食,他们捉拿了城主府的管事和几个城主手下得用的人,单独关起来反覆拷问,最终挖出了城主藏匿粮食和布匹珍宝的十几处隐蔽地点,搜罗出的粮食足有好几万斤,有的压在下面的都开始发霉了,堆叠在一起的布匹很多也开始褪色,不知道积压了多少年。 看到那城主藏了这么多粮食,宁可看着它们白白霉变腐烂,也不肯拿出来给城里的奴隶救命,跟随的将士们都气得要命,要不是那大公子已经将他那个猪狗不如的亲爹丢出去餵狼了,他们都恨不得再把这老东西拖出来鞭尸了。 他们都是见过那些奴隶的,一个个饿的几乎走不动路,肋骨分明,简直跟鬼似的,这城主但凡有一点点良心,哪怕拿出一点点压仓底的陈粮出来救济那些奴隶呢,也不至于把他们饿得连反抗之力都没有,真可谓是自掘坟墓。 王鲲风让人从粮仓中取出五千斤粮食,这些粮食,足够新城的人大宴三日吃到吐了,吃不完的拿回来,还可以好好地补充一番新城县衙的粮库,县令崔应听说了这件事,笑得眼睛都快看不到了。 家里各人也有精緻名贵的成年礼送给阿姌,这里的习俗,成年礼收的越贵重,就表明这孩子越受到长辈的看重。 龚夫人手里本就不缺钱,便自己想了几个花样,拿华贵的宫缎与御用的轻纱,给阿姌做了两套极尽奢华、细节处又带着一些少女灵动的裙衫,正好拿来在成年礼的那一天用作礼服;鱼鳞皇叔跟赫连疾拿出了一些金银宝石,委託了他们带来的匠人,打制了两套镶嵌了华彩宝石的头面,这头面略显庄重,并不适合给现在的阿姌使用,不过,拿来作为今后出嫁的陪嫁倒是极合用的。 阿姌成年礼当日所穿的鞋子,乃是乳母亲手所制,绣着忍冬纹与盘花如意连纹的鞋面,寓意着已经成年的女子今后将会如忍冬一般坚韧高洁,绽放芬芳花蕾,盘花如意连纹寓意一生如意顺遂不断,这本该是阿姌的亲生母亲所做的,可惜她生母早逝,乳母亲手将阿姌养大成人,代行生母之责也是应该的。 三郎给妹妹准备的,是他特意在鱼街置办的一处铺面,已经请好了人,今后专门卖一些女子爱用的钗环香扇、胭脂水粉、丝线绣品之类的,套用现代人的一句话就是:从今往后,妹妹的化妆品和包包,都由三哥承包了! 三郎送包,作为大哥的也不能小气了,王鲲风和白春笙如今也算是这里的土皇帝了,夫夫俩商量了一下,干脆趁着这个机会,直接将阿姌的封地提前定下来了,由新城往北,方圆两百里地,今后都是阿姌的封地了。 “三郎的今后再说,咱们兄妹今后不管如何,总是住在一处的,阿姌的提前划出来,也是好教那些人知道,咱们家的妹妹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求娶的!”猫爷冷哼一声,妹控属性显露无疑。 第135章 三郎和龚夫人等都对猫爷霸气侧漏的护妹宣言十分贊同, 连素来温和的乳母都跟着点头称是, 女孩子的嫁妆就是她下半辈子最大的底气,王鲲风提前给阿姌划出了这么大一片封地, 而且还是整个半岛水土最肥沃的产粮区, 就是想要告诉世人, 他们的妹妹,哪怕一辈子不嫁人,单靠嫁妆也能活得比这世间绝大多数女子都要畅快。所以, 那些没什么本事,又想通过求娶郡主少奋斗一百年的渣渣们, 就主动退散吧! 最起码, 他们未来的妹夫, 能有本事挣到比阿姌的封地更大的家业,才能通过两位大舅哥的第一关审核。 白春笙默默为还没有影儿的未来妹夫点了一排加粗的蜡烛。 除此之外, 城里的土着们听说今天是城主亲妹水阳郡主的成年礼,也都以部落的名义送了贺礼过来, 土着们对于城主大宴全城三日的行为一点也不意外, 实际上, 在幼童存活率极低的部落里, 孩子们的成年礼只有比这个更加隆重的, 毫不夸张地说,一个家庭能养大一个孩子到成年,其狂喜程度不亚于中了五百万彩票,一个成年的强壮的劳动力,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太重要了,怎么庆祝都不为过。 当然了,水阳郡主和他们家里的孩子自然是不一样的,听说这位郡主是大海另一边那个强大帝国皇帝的亲生女儿,那里的国土面积是他们这个小小半岛的数千倍,简直难以想像的庞大! 这也是土着们心甘情愿跟着猫爷打天下的主要原因,背靠那般强大的帝国,土着们底气十足,那感觉,和被白袍子土豪包养也差不多了。 新城府衙外,一袋一袋的粗麦被抬了出来,城里各户人家都贡献出了自家的石磨,刚碾磨好的麦面,被厨子们做成了香喷喷的菜肉大包子、麦面煳煳和粗麦面饼,面饼里卷着切成片的滷肉、新鲜焯水的野菜和各种口味的酱料,一大块捲成卷,做成了老北京人习惯吃的懒龙的样式,一条就足够一家四口吃到饱了。 吃饱喝足,还有大锅的鱼汤、海鲜杂烩汤和大骨汤可以解渴,不限量供应,连俘虏们都分到了足够的食物,全城停工三日,大吃大喝,第一天众人还满满的幸福感,第二天就有些吃不动了,到了第三天,原本难得的美食在百姓们看来也有些嗅觉疲倦了,反倒是那些俘虏们,大约是难得吃到这样的美食,第三天剩下的那些食物,全都被他们给包圆了。 三天的大宴全城,让整个半岛的人都知道,他们大佬唯一的亲妹妹终于成年可以相看未来郡马爷了,只可惜,心动的很多,行动的,一个都木有。 倒不是说年轻的儿郎们不想迎娶郡主,水阳郡主可是亲王最疼爱的妹子,要是娶了这位郡主,今后只要自己不作死,前程简直一片光明!只可惜,众人都不是傻子,三郎灵江郡王还没有封地呢,就先将水阳郡主的封地定下来了,很明显是王爷对未来郡马爷的要求不是一般高,最起码,要有和郡主相匹配的身家吧? 摸了摸自己的钱袋子,很多人自动打了退堂鼓。 乳母一开始还有些担心,这样下去怕是没人敢娶阿姌了,后来还是白春笙察觉到她情绪不对,好好和她解释了一番,说是阿姌成功化形之后,寿命也和寻常妖族一样漫长了,与其仓促成亲,找一个不喜欢的人,倒不如慢慢寻摸着,况且,不是他说大话,随着王鲲风地盘的不断扩大,阿姌的地位也在跟着不断提升,今后遇到的合适的人只怕越来越多,现在找的,终究不如以后找的更合适。 乳母这才放下心来,嫁女高嫁,白春笙说得这番话算是说到乳母心坎里了,随着王鲲风地位的不断提高,阿姌可以择婿的标准肯定也会只高不低,又何必急于一时,仓促成亲,万一选到了不合适的,难道今后还要和离? 阿姌的成年礼结束之后,夫夫俩便带了全家人一起,出发前往平海镇,参加鱼街的开业典礼。 经过了长达四个月的紧急施工,现在的鱼街已经和他们刚上岸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大片的椰子林早已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规划整齐的房屋和街道,远远看去十分壮观,鱼街的铺子除了驻军将士们买去的,剩下的都被几个上岸定居的土豪妖给承包了。
第286页 三郎送给阿姌的美妆铺子,里面管事帮忙的人基本上都是他们带过来的家属,女人们本就喜欢这些可以让她们变得更美的小玩意儿,现在能在这种铺子里做工,赚钱之余还能欣赏到通过海船运过来的新奇首饰花粉,简直不能更美好。 除此之外,官办作坊也在这里拿了好几处大铺面,有专卖各种酱料佐料的,有专卖笔墨纸砚的,有专卖皮毛布匹各种成衣的,有专卖各类种子的,连毛大夫的徒弟也在这里开办了一家药堂,这是白春笙特别要求的,这么大一个镇子,居住人口也不少,没个诊所怎么行? 专门用来贩卖鱼虾的那条街,相比之下就冷清了一些,不过,白春笙并不担心,等到以后这里的渔业形成了一定规模,他们的海船可以通过这里的码头,将渔民们所制的海产运往这片大陆的各个地方,到时候,这里的铺子就会变成各家展示产品的销售平台,铺子只有不够用的,没有租不出去的。 不过,虽然冷清,但是也开了好几家铺子,白家自己的铺子就已经开出来了,白家的铺子位置最好,卖的也是比较稀罕的海产,都是他们的商船路过深海区的时候,顺路打上来的深海鱼类,腌制过后放在铺子里售卖,这种鱼类一般都是本地土着们家里有重大庆典的时候才会买去祭祖,祭祖之后和族人们一起分享,虽然销售量不算大,但一开张就是大买卖,也算是不错了。 白家一开始就没打算和邻里抢生意,他们要做就做独家买卖,拿的都是别的渔民不容易捕捞的稀罕鱼获,走的是高端精品路线,倒也和白家的土豪作风相匹配。 和白家对门开店的是一对不太熟悉的鲛人夫妇,鲛人在哪里都是土豪,要不是陆盏及时推出了限购令,鲛人族简直恨不得将整条鱼街都买下来,从前他们都是和二道贩子打交道的,东西也卖不出价钱来,现在有了自己的铺子,鲛人们摩拳擦掌,决定要把从前吃的亏都赚回来。和白家铺子不一样,鲛人们卖的都是他们族里特产的东西,价值千金的鲛绡,传说中的鲛珠,还有海底产出的一些珍稀药材,目标客户比白家的还要高端,也属于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行当。 白家旁边就是鰲虾精的铺子,和两位土豪邻居相比,鰲虾精的铺子就比较接地气了,卖的都是近海的一些海产,只不过这些只生活在海底的海产因为土着们比较难捕捉,价格比寻常海鱼要贵一些,适合中产家庭三不五时的买一些滋补打牙祭。 剩下的铺子,大多都是售卖些鱼虾干货、渔网渔具什么的,还有的人比较精明,见大家都是开店卖鱼的,干脆另闢蹊径,售卖从山民手里收购来的各种装鱼的竹篓、竹篮、木盆什么的,积少成多,倒是比把铺子租出去要赚钱许多。 陆盏是个很会来事儿的人精,好不容易把顶头上司请过来主持开业典礼,自然是阵仗越大越好,还山寨了猫爷的创意,借着开业的机会,也在平海镇搞了一个连续三日的大集市,所有来参加集市的,都可以凭藉户籍册子,去县衙领取足够一天食用的食物,另外,连续三天都来的人,最后一天还能得到一份官办作坊提供的免费烤肉酱,就为了这酱,很多山里的土着干脆携家带口,直接带着行李住到了镇子外面,打算在这里连续待上三天,借着大集的机会卖掉家里的土产,也看看有什么合用的东西可以买回去的。 开业大典举办得很热闹,白春笙也没想到能来这么多人,不光本地的山民来了,甚至附近其他部落听到消息也都赶过来了,得知需要办理户籍册子才能免费领取食物,很多没有办过户籍的山民都跑去办了个户籍,反正办户籍又不要钱,还能拿到美味的食物,山民们都觉得非常划算。 陆盏高兴得合不拢嘴,他没想到这场集会竟然还能带来这么大的好处,要知道,但凡登基入册的山民,都算是他们镇子里的人口了,在这个人口决定城镇实力的时空,平海镇的在册人口越多,就代表着他们镇子的实力越强大,他这个父母官岂不是也脸上有光? 果然,听说鱼街开业第一天,本镇的在册人口就凭空增加了三百多户,相当于一下子吸纳了好几个部落来落户了,随同来参加庆典的其他基层官员看得心头火热,恨不得回去就立刻山寨了这个集会,哪怕捨出去一批粮食呢,也要先把隐居在山里的山民们给登记入册啊! 第136章 正所谓喜事成双, 鱼街开业第二天, 商秋芦也带着商船从海上回来了。 这一次商秋芦带着商船走得比较远,他们沿着近海的海岸线一路向北, 几乎横跨了这一整片大陆, 收穫也是巨大的。 商秋芦从来都不是什么简单的人, 他这次带队出行,表面上是代表白家出海做买卖的,实际上, 却是以商人的名义,做着他密探的老行当, 负责给猫爷查探这片大陆的其他势力分布情况的。 他们离开的时候带了六条大船, 船上装载的都是白家作坊里的产出, 还有白家两位爹爹从原本生活的那片大陆搜罗到的一些精緻的首饰、金银玩器、绫罗绸缎、茶叶瓷器之类的,还有一些压箱底的宝石、海珠、鲛绡之类的, 临行前都说好的,宁可卖不出去带回来, 也绝对不能贱卖了, 今后若是开店, 这些可都是能拿来做镇店之宝的。 只是, 大伙儿都没想到, 去的时候只有六条大船,回来后面却一口气跟了起码有二十多条大小不等的海船,所以说,能力出色的人, 不管转行做哪个行当,早晚都会崭露头角的。 商秋芦这一路看样子也是吃了不少苦头,整个人都黑瘦了不少,不过看着精神倒是不错,听说白家出海做买卖的海船回来了,整条鱼街的人都跑过去看热闹,一时间码头堵得水泄不通,白春笙隔着人群看着从海船上大步走下来的商秋芦,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出海一趟之后,商秋芦整个人都变了,身上没有了从前那种谨慎、阴郁、压抑的气场,整个人好像脱胎换骨了一样。 “王爷!王妃!东家!商秋芦不辱使命!”远远看到他们,商秋芦快步走过来行礼道。 “好!好!回来就好,先让他们上岸吃饭,有什么事情,吃饱肚子再说!”白蓟早看到他们后面跟着那一熘船队了,知道商秋芦这次出去定然收穫丰厚,但是,这里毕竟人多口杂,有些事情不好详细问,索性便让他们先轮流下船吃饭,有什么事情吃完饭再说。 “多谢东家体恤,那小的先去安排一下,让他们看好船上的东西,饭食便命人送到船上去吧,码头上人来人往的,都跑下来吃饭,上船的时候若是被人混上去了,倒是麻烦。” 围观众人以为商秋芦是担心有人上船偷盗船上的值钱物品,殊不知,这次商秋芦从海外带回来的,可有比金银珠宝更值钱的东西! 关起门来,商秋芦一边吃饭,一边将他们这一路上的见闻当做话本故事一般的挑了要紧的说了一下。 原来,商秋芦带着船队一路向北,一开始只是沿途会遇到一些零星出来打渔的,知道附近有些分散的城池,他们一开始也曾上岸和这些城池的领主打了几次交道,发现这些土着们口中所谓的“大城”其实并不算富裕,领主们依靠剥削手底下的奴隶收穫粮食和牲畜。
第287页 商秋芦见状,并没有拿出太多东西,只推了几个半妖出去,说他们是代表海上的妖族到岸上来交换物品的,还拿出了一些不算之前的宝石鱼干之类的,果然那些领主对此并不感兴趣,随意搪塞了几句,又担心他们对自己敷衍的行为不满,便指点他们,说是再往北,便是北方的大领主们聚居的地方了,那里城池繁华,人们的衣饰都非常精緻华美,或许会需要他们那些宝石。 不过那些领主对他们带去的各种美味酱料倒是很感兴趣,商秋芦便拿出一些酱料,和他们换了些补给就继续北上了。 他们一直走了差不多一个月,才到达了那个领主说的北方大城,这里果然很繁华,和他们从前住的皇城也差不多了,只不过这里的建筑风格和他们那里不太一样,喜欢造成五光十色的尖顶房屋,外面涂抹的是一种海里的贝壳磨碎后的末子,阳光照上去,折射出来五彩的光华,简直闪瞎人眼。 那大城里的人们穿着也比下面的小城池更加讲究,是拿蚕丝浸泡了不同植物制成的染料,然后编织成大块的色彩绚丽的布匹裁剪而成。 看到这里的人那么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商秋芦就放心了,装作海上行商的模样,命人拿了精緻的盒子,装了些五彩的宝石、精緻的金银头面、手艺精巧的小饰品、绣工繁复的帕子等等带到岸上,果然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商秋芦却并不急着卖掉这些“珍贵的海中宝石”,只让人在客栈里对外放出风声,说是他们的宝石非常名贵,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没多久,便有管家模样的人找上门来,说是大王的妃子们想看看他的宝石。 这里的大领主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自立为王,还给自己的大小老婆们都封为了妃子,也没有什么皇后,最大的老婆便叫大王妃,下面的依次递减。 商秋芦便带了些宝石和绣品去了妃子们住的地方,也不是什么守卫森严的宫殿,只是比寻常人家更高更大的尖顶屋子,屋子里面的墙壁上也涂满了那种五彩的贝壳粉,地上铺着五颜六色的毯子,看得人头晕。 那些妃子们果然见多识广,见商秋芦等人拿出来的都是极上等的彩色宝石,那些绣工别致的帕子上的花样也是他们这里所没有的,当下便借着翻译问这些宝石价值几何。 商秋芦拿出这些宝石,本来就不是为了卖钱的,他还想借着海上行商上岸贩卖珍宝的由头留下来多打探些情报呢,想了想,他便说这次上岸,一来是想卖掉一些他们沿途从海妖手中换来的海中宝石,二来,他表示,自己其实在海外也是有一片封地的,只是人口稀少,繁衍困难,这次带着这么多海船过来,其实也是想用这些宝石,换取些人口去填充自己的封地。 那大王的人原本对这帮人一下子带了这么多大船过来还有些惊疑不定,现在听说商秋芦自己大小也算是个领主,只是大约自己领地上物产贫瘠,人口也不多,迫不得己才跑出来买人的,顿时便升起了一股海中大国的优越感,对商秋芦一行态度也好了许多。 王妃们收下了商秋芦精緻华美的礼物,也在大王面前替他说了许多好话,哄得那大王高兴了,便大手一挥,答应从自己手底下选一些奴隶卖给他,不过要用宝石和他们带来的那些精緻的金银首饰来换。 就这样,商秋芦藉口自己的封地要大量採买奴隶,顺利在这个叫做郇山城的地方住下了。 郇山城非常大,是由许多部落聚居形成的,中间的核心城区,居住着大王和他的妃子们,还有妃子们替他生下的孩子,以及附近部落的领主们,彼此都是姻亲,靠着联姻不断加深关系,已经有了建立一个王国的雏形。 外围第二层则是各种各样的商铺和私人的宅邸,再往外则是大王和各个部落领主手下的勇士们组成的军队,然后又是平民居住的地方,最外围环境最恶劣的大片农田和牧场,居住的则是大批的奴隶了。 整个城市庞大得不可思议,直接占据了北方一大片土地和山林,商秋芦花钱僱佣了一批本地人做嚮导,只说是希望在这里採买些稀罕的土产回去贩卖,郇山城从前也有各地的商贩过来,众人见他只是一心想赚钱,和那些利慾薰心的商人一模一样,对他们一行的疑心也彻底消失了,还觉得自己可能遇到了一个出手阔绰的大商人,倒是有不少本地的商人主动找上门来,说自己的庄子上也有不少本地特有的出产和牲畜,可以推荐给这位富有的海商。 就这样,商秋芦靠着稀罕的彩色宝石和各种精緻的绣品,顺利地混入了郇山城的上流社会,并且借着考察土产的机会,跟着那些主动送上门来的本地商贩们,几乎走遍了郇山城附近的大小部落,除了绘出了一副完整详实的郇山城布局地图之外,也真的像模像样地从那些部落里採买了些他们手头没有的稀罕土产,尤其是一些产量高的粮食作物和本地特色的调味料什么的,他知道白春笙肯定会喜欢这些东西的。 他们的船队足足在郇山城待了两个月,採买了大批郇山城特有的土产和花纹繁复美丽的纺织品、织毯等等,那大王也信守承诺,拿了他们的宝石之后,给他们准备了一千个奴隶,原本他是不打算给这么多的,不过商秋芦送上去的宝石里,有一颗特别大的石榴红色毫无瑕疵的大宝石,大王十分喜欢,决定将这颗宝石镶嵌到自己的王冠上,因此才多给了他们几百奴隶,凑成了一千的整数。 如此一来,商秋芦他们带来的商船就不够了,好在他们还有许多海珠和绫罗绸缎,拿出来和本地的商人交换了一批商船,这才满载着奴隶和各种土产回来了。 第137章 商秋芦将那张十分详尽的郇山城地图呈给了王鲲风, 一併呈上的还有郇山城各大势力的大致情况, 还有那大王的发迹背景等等,可以说是一份极具参考价值的情报了。 不愧是专业搞情报工作出身的皇家密探。 带来的土产和织物首饰等, 商秋芦单独列了一个单子, 呈给了白家夫夫, 这两位名义上是他的大老闆,这次出去也是打着他们的名号出去行商的,他做事素来仔细, 不会给人留下任何把柄,因此, 打探情报之余, 也真的认真考虑了白家生意上的需求, 採买了许多白家铺子里好卖的东西回来,虽然肯定不如那些宝石值钱, 但是,卖出去好歹也能捞回些本钱, 若是那大王派人跟过来探查, 见到白家铺子里真的在卖这些东西, 他的身份也不至于被勘破。 至于那些粮食蔬菜和调味料的种子, 则是他单独採买了要送给白春笙的, 不过,看了一眼旁边的醋罈子王爷,商秋芦舌头一转,笑眯眯地说这些东西都是他特意採买了要献给官府和王爷的。 猫爷冷哼一声, 对于这小密探的话是半个字都不肯相信,他当然知道这些东西都是自家河蚌最喜欢研究的,这小密探特意採买了这些东西带回来,用脚丫子想都能猜到是想哄谁开心的。 不过,商秋芦自己都没说出来,他干嘛要说破了,到时候反倒是让他家河蚌承了这小密探的人情,真是想想都气闷。 想了想,猫爷一脸嫌弃地甩了甩自己手里的一叠地图:“怎么这里面没有那什么大王的兵力分布图?”
第288页 白春笙默默翻了个白眼,人家都能做大王了,难道还能这么傻白甜地将自己的底牌随便亮出来?反正,别人他不知道,猫爷藏兵的地方他曾经带自己去看过,没人带路是绝对找不到的,不然他们为什么拼命收拢土着大量种植粮食?没那些粮食,怎么养得起那么多将士? 没想到,商秋芦听到这明显就是挑刺的话,却好脾气地没有反驳什么,只是温和地解释说他们第一次去,也不好一下子上蹿下跳的折腾太多,万一招来那大王怀疑就不好了,反正已经摸熟了这条海路,等他们这批货卖得差不多了,第二次去就有了现成的理由,到时候再寻些军中合用的东西,不愁那些领主们不上钩。 “贸然去打听军力部署,哪怕是找到了门路,也有些风险,倒不如想法子贩卖一批军中急需的物资过去,到时候咱们便可顺着这批物资的去向,神不知鬼不觉地摸到他们藏兵的所在。” “我看这个主意不错,咱们刚到这里,况且那郇山城距离咱们这里还挺远的,没必要一开始就闹僵嘛,远交近攻,先把咱们附近的地盘牢牢抓在手里,北方就先拿行商的由头牵制着,等到了不得不动他们的时候,咱们也好有些底牌,不至于手忙脚乱。”白春笙贊同道。 其实以他的性格,是不太喜欢打仗的,更别说这么处心积虑的谋算着侵略别人的地盘了,只是,他心里也清楚,他家这只猫的性子,从来都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的,让他放着一个随时会威胁到自己和家人安危性命的势力在身边,简直就是在挑战猫爷那纤细的神经…… 正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他也只能默默祈祷北方那位大王能识趣点,千万别作死惹怒这位脾气暴躁的爷。 看着屋子里气氛有些诡异,白春笙只能打起精神转移了一下话题:“秋芦,你方才不是说还带了些郇山城特有的粮食蔬菜和调味料的种子吗?都是些什么,拿出来我们看看吧?” 商秋芦看了猫爷一眼,发现这位面无表情地瞪了他一眼,顿时心里一乐,不能和领导怼起来,让他吃个闷亏也好。 从袖子里取出一卷誊抄好的记录,商秋芦慢慢跟白春笙讲解着此行的收穫—— “这种叫做栗米的粮食,是北方许多部落都会种植的,据说在旱季只需要一点水也能存活,属下尝过当地土着用栗米磨成米分做成的面饼,薄薄的一层,吃的时候刷一层酱,卷上土着们种植的一种叫做穗草的蔬菜叶片,吃着倒也别有一番风味,关键是这种栗米非常饱腹,寻常成年人,每顿饭只要吃一张饼子就能吃饱了,拿来做军粮倒是不错。” “郇山城还有一种粮食和咱们这里的粳米差不多,不过那米的颜色是红色的,煮出来的饭也是红色的,是只有郇山城的贵族和领主们才能吃的食物,我私下找人买到了一些种子带回来,不知道咱们这里能不能种出来,那红色米饭看着有些吓人,不过味道却十分不错,当地贵族常用这大米和各种野兽的肉一起煮饭,加入盐和本地特产的调味料,捏成小巧的饭糰,外面撒上一层芝麻,看着也好看。” “还有这种叫做荳糜的调味料,这种植物只需要一丁点土,有时候甚至在没有土的岩石缝隙里都能生长出来,开着淡黄色的小花,结出来的果子是淡褐色一串一串的,一串约莫有几十个小果子,当地人採摘了荳糜回来,先拿水浸泡七日,将外面的果皮泡烂了,搓掉果皮,然后将里面的果实晒干碾碎,米分末过筛后收藏起来,不管是烤肉还是做饭糰,甚至是做汤的时候都会放一些。” “听郇山城的巫医说,这荳糜乃是神赐予他们的神物,经常吃这种果子,可以让他们的身体变得更加强壮且不容易生病,属下採买了数百斤晒干的荳糜带回来,可以拿一些给毛先生看看,说不定会是一味新药,那荳糜的果子种植也方便得很,随意找一处有泥土的地方,戳个洞,放几粒果实进去,只要不被野鼠或者鸟类吃掉,过两年便能长出一大丛,荳糜一年可开花结果两次,若是合用,王妃的酱料作坊也能再添些新口味的酱料了。” “还说弄这些不是故意讨好王妃的?”猫爷在一边腹诽道。不过,为了晚上不睡书房,他很机智地选择了闭嘴。 “还有这个,王妃切记千万不要拿手去触碰。”商秋芦小心翼翼地戴上鹿皮手套,从一个小布袋子里摸出了一个红彤彤的椭圆状的小果实。 “魔鬼椒?!”白春笙大吃一惊。 他认得这种东西啊!上辈子他还没穿越的时候,有一段时间这种魔鬼椒在他们那里的吃货群里特别火,几乎是每个吃货都要去打卡的,当然了,吃完之后有没有因为得了痔疮去医院就诊就没人知道了,但是,这种魔鬼椒确实是他所知道的所有辣椒里面最辣的了。 江湖人称“断魂椒” ,持续霸占“世界第一辣”的宝座。 “属下曾经听王妃说起过,可以尝试用一些刺激性强的草药,制成某种可以瞬间散发出去打击敌人的武器,好像叫生化武器?” 白春笙:“……”他真是这个世界的罪人! “这果子郇山城的人唤作死神火焰,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土着们,大多会在部落附近种植这种植物充当藩篱,这果子的植株长成后约莫有一人高,当地的土着会在植株生长期间不断地摘去顶端的尖芽,让它萌生侧枝,一棵树完全长成后会非常茂盛,结出来的果实足有上百个,红彤彤的远远看去非常漂亮。” “不过,那些野兽却是非常害怕这种果实,看到它们便远远地避开了,当地土着便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家园不受野兽侵害。” “属下带了一些这死神火焰的果实和种子回来,今后咱们在城外的农田,若是四周都种植上这些死神火焰,岂不是再不用担心有野物会来偷食庄稼了?” “不错!”白春笙满意地笑了笑,却也没敢拿手去戳那魔鬼椒,他这辈子的皮肤算是彻底没救了,随便一点点刺激性的东西都能引发过敏,为了不被毛先生包成粽子,他还是老实点吧。 “属下曾见过住在荒野看守田园的奴隶们,用这死神火焰的果实碾磨的汁液,装在一种可以喷射的机关里,狩猎的时候对准猎物的眼睛鼻子喷过去,猎物便哀嚎着失去了方向,眼睛也无法睁开,直到被奴隶们猎杀为止。”商秋芦接着解释道,“属下当时便想到了王妃曾经提到的生化武器,若是咱们能大量栽种这死神火焰,取了果实来,再用竹节做成可以喷射的机关,今后攻城的时候,未尝不能成为取胜的关键!” “再有,若是能命人做出可以一次喷洒许多汁液的机关,只需要在城墙各处架设这样的机关,遇到敌袭的时候,藉助这机关,一夫当关也不是不可能的。” 白春笙:“……”其实,商秋芦才是穿越的那个人吧?竟然连土着版本的辣椒水和催泪瓦斯都想到了! 不像他,看到魔鬼椒的那一瞬间,唯一想到的,就是他终于可以吃到变态辣鸡翅了……
第289页 真是给穿越前辈们丢脸了! 第138章 商秋芦脑洞出来的辣椒水和催泪瓦斯的创意, 果然得到了王鲲风的重视, 如果这死神火焰只是一味稀罕的调味料的话,他还不至于如此惊讶, 可是, 这分明就是一种还没有被发掘出来的、杀伤力可能极大的新式武器! 王鲲风立刻就决定将商秋芦带回来的死神火焰的种子安排人种下去, 这东西听说不挑土壤,正好可以种植在田埂和房屋前后,不占地方, 有了产出还可以卖给他们,相信很多百姓都愿意种植的。 白春笙嫌弃死神火焰这个名字太过中二, 坚持要给这种新发现的植物改名叫做魔鬼椒, 众人对于他这个坚持有些莫名其妙, 不过,就是一个名字而已, 他高兴就好,改就改吧! 商秋芦带回来的稀奇古怪的东西很多, 还有一种长得好像甜瓜一样的果实, 剖开之后, 蒸熟了吃, 里面的瓜瓤好像蜂蜜一样甜, 据说也是郇山城里贵人们才能吃到的美食,商秋芦作为海外大商人、郇山城贵人们的座上宾,自然也有幸吃过,那些领主见他爱吃, 临行的时候还送了些给他,也不知道是不是盼着他记着他们的好,下回过来的时候,有好东西最好让他们先挑,万一寻到什么好东西,讨好了大王,说不定能给他们换一块更肥沃的领地呢? 吃完饭,伙计送上了消暑的药茶,这家鱼街位置最好的酒楼,自然是白春笙带来的原班人马重新开起来的,依然是周婶婶带着她的徒弟们操持,周茂青被提拔到猫爷手底下做了参军,据说等新占据的大城重建之后,便会被放到下面的县城做县令,他本就考过科举,做个县令还是没问题的,论升迁速度,倒是比留在原来那地方快了许多。 重建后的白家酒楼上下两层,前后两栋,中间的庭院用竹枝隔开了一个一个半开放的隔间,临时过来吃个饭的,就可以坐在这边,倒也清净,因为地方大,还能承接一些宴请之类的,功能设置可以说是非常符合鱼街特色了。 毕竟,也只有鱼街这样商人来往频繁的地方,才会需要在家庭之外找地方请客人用饭,一来方便,二来,白家酒楼还能自带食材,只要出些火耗银子就能摆一桌酒席,别的不说,鰲虾精已经在白家酒楼常年定了一个位子,每天自己带了捕捞的食材过来让厨子们帮忙做饭,对于白春笙还没有给他培训出私厨这件事,倒也不是很抱怨了。 吃饱喝足,众人又歇息了片刻,让想去逛街的继续去逛街,王鲲风他们则跟着商秋芦上船,商秋芦带回来那一千土着奴隶还要找地方安顿呢。 不过,这一点倒是没人担心,毕竟,现在猫爷地盘大了,四处都嚷嚷着缺人,听说白家商船从海外带了一千奴隶回来,附近的县城和镇子已经迫不及待过来抢人了。 白春笙却没打算就这么把这些奴隶推出去。 他毕竟曾经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的灵魂,没办法眼睁睁地看着这种贩卖奴隶的残忍行为,而且,那些奴隶看着衣衫褴褛的,衣不蔽体,有的连鞋子都没有,就那么光着脚,白春笙甚至还在人群中看到了一些尚未成年的少年,那些少年的眼睛里还带着些希冀的光芒,大一点的却是早已面如死灰,眼睛里看不到一丝波动,仿佛这种被随意赠送转卖的事情早就习惯了一般。 说他圣母病发作也好,见不得这样的事情也罢,既然他们千辛万苦来到这里,希望创造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世界,那么,有些泯灭人性的事情,就从源头开始掐灭吧! “鲲哥,这些奴隶……能不能让我安排?”白春笙戳了戳王鲲风。 “你是想把这些奴隶,转换成平民户籍?”成亲这么久了,猫爷自然很清楚自家河蚌在想什么,无非是看到这些奴隶太可怜了,又动了恻隐之心罢了。不过,他如今这么辛苦打拼,不就是为了他家河蚌能按照自己的心意生活?再说了,看到这些奴隶和牲口一般被关在船舱里,他心里也有些不好受,对商秋芦也有些不满起来。 他这倒是错怪商秋芦了,之所以把这些人关在船舱了,也是担心有人会冒险跳下海逃走,大海茫茫,他们可没那么多人手和精力下海救人。再说了,不是他心狠,主要也是没那么多船安置这些人,只能这样每人发一个草垫子在船舱里挤挤了。 白春笙也知道这其中的艰难,并没有为难负责安置这些人的官员们,只是让他们多找些翻译,先根据这些奴隶之前生活的部落,将人简单地分一下,同一个部落的尽量安排在一起。 然后,命人将现在急需补充人口的几个城池的官员请过来,让他们大致测算一下最低需要多少人。虽然白春笙早就为此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是,他却错估了这些基层官员的下限,几乎每个人提交上来的最低人口需求,都超过了五百,大约也是听说这次只来了一千人,倒是没人敢突破底线直接超过一千报数的。 无语地将好像废纸一样的申请表丢到一边,白春笙继续盯着人把那些奴隶按照部落分组,中间还让白家酒楼的熬了许多粗麦海鲜煳煳送了过来,还有蒸的开花大馒头,一人分了一大碗粥,两个大馒头,那粥里面放的都是些容易消化的海鱼肉,厨房里做菜剩下的边角料,味道却是不错的,而且还没有鱼刺,很适合给这些人温养肠胃。 奴隶们没想到不干活也能有饭吃,盯着那热腾腾的粗麦煳煳不敢动手,偏偏加了海鲜的粗麦煳煳异常的鲜美,光是闻着就令人食指大动,还有那碗口大的开花大馒头,散发着麦面的香味,他们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这样的粮食了。 “你过去,告诉他们,先吃饭,吃完要他们干活。”白春笙招招手,让翻译们过去跟这些奴隶沟通。奴隶们听说吃了东西还要干活,这才抢过食物狼吞虎咽起来。 白春笙并没有骗他们,吃完饭之后,让他们又喝了一点水休息了一下,这才叫人带他们下去,将其他货船上的货物都搬运下来,有的送到镇上的衙门,大部分却是送到仓库里去,一部分留在这里售卖,一部分却是要分别送回新城和竹城的。 这次带回来的东西很多,幸亏奴隶的数量也很多,足足搬运到夜幕降临,才将海船上的货物全部搬了下来,整条鱼街的人都跑出来看热闹了,说是这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新奇的东西,那些搬了行李下山参加集会的土着们也很激动,对于山下繁华的生活也更加的嚮往起来。 见那些奴隶们已经被驯养得毫无反抗心理,白春笙嘆息一声,也不再浪费时间让翻译们挨个去问他们到底是要继续做奴隶还是转为平民,直接叫来各处官员,每个县分两百人口,有驻军继续修筑工事的分一百,全部现场办公,给这些奴隶办好了平民户籍。 奴隶们一脸麻木地排队办理户籍,许多年以后,他们才知道,这一幕对于他们和他们的后代子孙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他们再也不是任人宰割买卖的奴隶了,今后,谁敢再肆意伤害他们,都必须受到国家律法的制裁! 趁着他们办理户籍的功夫,白春笙又将县里和镇子里的官员代表召集到白家酒楼,命人上了些宵夜和茶水,一边喝茶吃东西,一边把自己接下来的打算解释了一下——
第290页 “这些人远离故土也是可怜,希望各位父母官能多加体恤,我和王爷将他们交给诸位,便是希望今后他们能在这里安家落户,过上平民百姓该过的日子。”白春笙提点的话说得很隐晦,不过,在座的没有笨蛋,都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无非是让他们好好照顾这些奴隶,让他们能在新的地方安居乐业,这其实也正是他们的想法。 愿意跟着猫爷出来打江山的,大多曾经遭受过歧视和不公,因此,他们比任何人都能理解这些奴隶的苦处,不用白春笙提点暗示,他们也不会虐待这些可怜的奴隶们的。 “驻军那边,可能工事完工之后,平民不太好安置,我和王爷商量过了,今后便在驻军所在地外围划出一片农庄,作为军垦之用,这些平民也是庄子上的军户,产出的粮食牲畜可供军营就地採买,吃不完的也可以卖出去,如此一来,驻军若是想娶妻安家,也可就近在庄子上建造房屋。” “王妃所言极是!”众人见王爷都同意了,哪里还有反对的,再说了,白春笙这么安排,其实对他们来说是好事,那些隐居在山里的山民们,如果知道连外面来的奴隶都能变成有户籍的平民,还在山下生活得很好的话,说不定愿意下山定居的会更多。 安排好了那些新居民,时间也很晚了,猫爷见他一整日几乎都没有休息,脸色已经变得非常难看,这会儿见众人都聊得差不多了,直接宣布散会,带着他家河蚌回去歇息去了。 第139章 白春笙却兴奋得有些睡不着, 想起放在仓库里的那些魔鬼椒, 大半夜的,楞是让人捞了些大虾出来, 说是要做一道新菜给猫爷尝尝。 没有鸡翅中做变态辣鸡翅, 变态辣海虾也不错啊!等他抽空再去抓些螃蟹, 做一锅香辣蟹,那才好吃呢~ 王鲲风见他大半夜的睡不着要吃什么变态辣,这个菜式一听就非常残忍, 对菊花很不友好的样子,默默招手, 让属下去找毛大夫要些清凉下火的药茶, 再预备些预防痔疮的膏药, 也不知道他家河蚌到底是怎么想的,明明身子骨不好, 不能吃太过刺激性的东西,偏喜欢吃辣的酸的臭的, 前面两种还好点, 后面一种他真的是无法理解了, 故意腌臭了的鱼, 闻着就吃不下去了。 也是白春笙嘴馋, 上次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吃以前奶奶做的臭腌鱼,就是将个头不大的小黄鱼故意腌到带一点臭味,然后拿稻草烟燻一下, 熏到两面金黄,用蒜瓣、姜末、干辣椒等蒸着吃,带一点臭味,夏天吃着特别下饭! 猫爷却受不了这种好像腐烂的鱼肉带来的怪异味道,每次他蒸臭腌鱼的时候都退避三舍。 这一次又要做什么变态辣海虾,幸亏这些海虾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要是活生生地被丢到那个变态辣里面去,怕是跟下地狱的感觉也没什么差别了吧? 白春笙也是太久没有吃过变态辣了,想当年他们一帮拆二代去打卡变态辣鸡翅,同行七个人,过半得了痔疮,不过,那又如何?青春就是要燥起来啊!现在想想虽然那时候挺中二的,不过,那段过往却是他两辈子都无法忘记的快乐。 想到上辈子,他们家刚发财那会儿,一帮同村的拆二代们真的是中二的不行,那一辈的老人也没有教养孩子的经验,觉得对自家孩子好的唯一表达方式就是给钱,拆迁前他们每天能有五毛钱零花就乐得不行,几个人凑在一起买不同口味的干脆面换着吃都很开心,拆迁后家里每天都要给他们五块钱零花,不够了去找爷爷奶奶要,有的宠孩子的,十块五十的偷偷往大孙子书包里塞都是有的。 有了钱,这帮臭小子们也不混来,几乎都拿去吃掉了,那时候也没什么升学压力,一帮混小子们揣着爷爷奶奶给的零嘴钱,坐着可以刷学生卡的公交车,从城东吃到城西,哪里的烤红薯是沙瓤的,哪里的烤玉米最香,哪家的烤肠臭豆腐最正宗,哪条路上的炸串串和凉皮最好吃……几乎没有他们不知道的。 白春笙决定,就为了今后他的孩子们可以揣着银子从城东吃到城西,他也要努力把鱼街和平海镇,打造成一个汇集后世各种小吃美食的大型美食城! 将大虾洗干净去掉虾线,头部剪掉一半,魔鬼椒对半切开,放到石臼里,和盐巴、蒜瓣、姜片一起捣碎,其实剁碎更好,但是魔鬼椒的味道……呵呵!他还是不要刺激他家猫爷敏感的鼻子了。 饶是如此,石臼里捣碎的魔鬼椒还是飘出了一丝极其可怕的辣味,猫爷强行忍耐了片刻,终于抵挡不住魔鬼椒的可怕,打了几个巨大的喷嚏,铁青着脸离开了厨房,爱情或许可以战胜一切,但绝对战胜不了打喷嚏的欲望。这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事实。 白春笙已经提前用棉布堵住了鼻孔,即便如此,捣碎那些魔鬼椒也是用尽了洪荒之力,这些野生的魔鬼椒,闻着味道比他们从前吃的那种更加可怕,商秋芦想到用这些魔鬼椒的汁液做生化武器,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这玩意儿若是喷到眼睛里……啧!那画面太美他不敢想! 默默给未来的敌人们点了一排蜡,白春笙小心翼翼地用一个长柄调羹将里面捣碎的调味料慢慢拨出来,均匀地和备好的大虾搅拌在一起,还没开始烤呢,光是闻着味道就十分酸爽了,白春笙感觉自己菊花已经隐隐有些不好了…… 不过,真的勐士,敢于直面变态辣的挑衅!河蚌精憋着眼泪,匆匆将手掌大的海虾腌了起来,狼狈地逃出了充斥着魔鬼椒刺鼻味道的厨房…… 腌制大虾也要一盏茶的功夫,他还是等一会儿再来烤虾吧。 先出去唿吸一下新鲜空气。 猫爷就站在厨房外面的槐树下看着他。 因为他家河蚌喜欢吃槐树花,所以,猫爷每次打下新的城市,都会命人在城里种植许多槐树,槐树长大很快,没几年就会长成大树,每年暖季都会开出白色的甜滋滋的槐树花,这样,他家河蚌无论到了哪里,就都能吃到槐树花了。 这棵槐树刚栽下去还不到两年,树干只有胳膊大小,猫爷靠在树干上,结实的身体将树干压得有些弯,好像一根有弹性的拐杖一样。 “阿嚏!”河蚌精看到自家猫爷,本来想打个招唿,没想到一张嘴就是一个巨大的喷嚏,伴随着喷嚏一起下来的,还有两条清鼻涕,白皙的鼻头红彤彤的,漂亮的眼睛已经变成了兔子眼,看着就好像被人欺负了一样。 猫爷却毫无同情心地笑了。 “笑什么笑?等下大虾腌好了,咱们一起去烤,早点吃完回去睡觉。”河蚌精不怀好意地凑到他身上蹭了蹭,将鼻涕蹭在他胸前的衣服上。 猫爷笑不出来了。 那魔鬼椒光是捣碎了就那般可怕,他简直难以想像放在炭火上烘烤会是怎样令人绝望的画面…… 仔细考虑了一下,猫爷一脸严肃地对自家河蚌说:“这魔鬼椒如此新奇,家里人都不曾吃过,不如我去将大伙儿都喊过来,天色已晚,不好多吃,一人一个虾子,尝尝味道就算了吧?若是喜欢吃的,明日让他们自己去烤就是了。”
第291页 难得猫爷这么关心家里人的口福,以前白春笙做海鲜的时候,可从来都没见他主动邀请其他人一起分享的。 猫爷行动力强大,很快就把家里人都叫过来了,听说是白春笙亲手做的新菜式,大伙儿都很感兴趣,同样的食材,白春笙总是能做出很多新奇的口味,信誉良好,所有人都没想到,猫爷这么大方地请他们一起分享白春笙亲手做的菜这件事,本身就透着一股怪异。 不过,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再想离开也不可能了,因为白春笙已经命人将烧烤的东西都搬出来了,腌制好的大虾也用竹籤子串起来了,看到他们都来了,立刻热情地邀请大家一起吃烤大虾。 空气里可怕的刺鼻辣味,莫名给人带来一股不祥的预感…… 几个在厨房帮忙串大虾的厨子已经涕泪横流,跑下去拿清水洗脸去了。 “这就是商秋芦带回来的魔鬼椒?”对新菜式最有尝试欲望的鱼鳞皇叔强忍着打喷嚏的冲动,指了指外面沾了许多辣椒末的大虾。 “是啊,这可是好东西呢,这片大陆最辣的辣椒!没想到秋芦竟然找到了,这大虾已经腌好了,只要烤熟了就能吃了。”白春笙担心他们跑掉,不由分说地给每个人手里塞了两串大虾,让他们自己烤。 大家这才知道自己被猫爷给坑了,一脸愤怒地瞪了他一眼,猫爷不为所动地从袖子里取出帕子,刺啦一声撕开,将破碎的帕子团成团,塞住鼻子,面不改色地拿着大虾烤串,放到了炭火上。 伴随着刺啦刺啦的声音,炭火灼烧着大虾上的辣椒末,院子里简直跟被投放了催泪瓦斯似的,瀰漫着一股令人窒息的辣味。 鱼鳞皇叔看着已经熟了一半的大虾,狠狠地打了几个喷嚏,落荒而逃……大虾什么的,以后还有吃的机会,若是被熏死了,他跟赫连剩下的那些银子可就便宜别人了。 陆续有撑不住的人逃了出去,最后剩下的,有白家爹爹这样不忍心看儿子一个人吃苦的,也有猫爷这样倔强不肯在老丈人面前丢脸的,最终,所有人还是坚强地挺到了大虾烤熟的时候。 可是,真的要吃吗? 看着烤得香喷喷、红彤彤的大虾,现场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呵呵,要不我先尝尝?”尽管味道非常辣,但是白春笙已经被勾起了曾经吃变态辣鸡翅的回忆,拿起一根烤好的大虾,吹了吹,一口咬了下去。 猫爷担心地看着他。右手不由自主地伸向怀中,那里有毛大夫特意给的急救药丸,一旦他家河蚌吃了这魔鬼椒过敏了,吃下药丸,好歹能克制一下。 面不改色地吃掉了一整个变态辣虾,河蚌精笑眯眯地邀请其他人一起吃:“都趁热吃啊,凉了就不好吃了,这玩意儿就闻着呛人,其实入口还好的。” 众人将信将疑地拿起了烤好的大虾。 半盏茶之后—— “啊啊啊水!我要喝水!” “来不及了,茶太烫!直接喝凉水吧!” “嫂纸,我的嘴巴好像肿了,呜呜呜~” 好奇心害死猫。 这下,大猫们真的被自己那旺盛的好奇心给害死了。 魔鬼椒威力惊人,代价就是第二天,所有头天晚上吃过变态辣烤虾的人,都光荣地从毛大夫手里拿到了一份他根据河蚌的要求山寨的马应龙…… 第140章 三天的集会过后, 鱼街却没有像大家预想中的那样恢復平静, 虽然来往的人群比集会的时候少了些,但依然很热闹, 一打听才知道, 原来, 附近住在更偏远山林里的山民们,得知这里有一处集市,可以交换变卖自己得到的猎物和皮毛的时候, 居然以部落为单位,集体“赶集”来了, 大约是因为山里人难得出门一趟, 那些山民们带了许多东西出来, 希望交换一些盐巴、布匹、粮食之类的回去,结果来了之后才发现, 这里的东西简直多到他们无法想像,大捆的海带晒干了, 三斤为一捆, 只需要一张竹鼠皮就能换到, 近海捕捞的海鱼腌制晒干, 一只野山鸡可以换取五条…… 口口相传之下, 平海镇的鱼街越来越有名,陆盏非常精明,见此干脆又让人在鱼街往里面的位置里清理出了一片椰子林,划分出了一些摊位, 宣布只要在城门口登记一下,确定是有户籍之人,就可以免费在这里摆摊,摊位先到先得。 这下子,哪怕是住在深山的人都知道,要进城摆摊,得先去衙门办理户籍了。反正办理户籍又不要钱,而且现在买盐巴也要户籍册子,山民们再一次发挥口口相传的自来水作用,通知家里的亲戚赶紧过来办户籍,平海镇的在册人口,没多久便突破了五千大关。 别看五千人在现代社会还不够一个社区的人数,在半岛区域,谁的手底下能收拢五千人数,就算是一个不小的领主了。 其他县城和镇子看得十分眼热,只可惜他们没有鱼街这样繁华的集镇可供土着们集会交换物资,也没有陆盏这么狡猾,竟然想到用不花一文钱的摊位来吸引山民们主动去办理户籍,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将附近隐居的部落都一网打尽,变成了平海镇辖区的居民了…… 白春笙已经可以预想到陆盏同学升官的那一天了。 这么有才华有本事的亲民官,他家猫爷才不会放过呢。 果然!不到一年,王鲲风便不顾官员提拔程序,直接大手一挥,让陆盏调任新建的海晏城,担任这座新城池的第一任郡守。 他们现在还没有探查清楚这片大陆所有的势力范围,暂时不方便立国吸引各方势力注意,所以,依旧还是沿袭从前所居住的那片大陆的官制,在半岛区域设置了三个郡、十二个县,分别设置郡守和县令,方便管理。 陆同学火箭提拔的速度,也刺激了其他县级官员,尤其是当初还比陆同学高半个级别的崔应同学,至今还是新城县令,虽说因为王府别院一直在新城没搬迁,新城的政治地位比别的县城更卓越一些,但是,正所谓不想当郡守的县令不是好县令,崔同学发愤图强,不能在人口上有所突破,他就从粮食产量上找突破! 崔同学虽然在计谋上不如陆同学,但架不住人家有外挂,距离王府别院近就是这点好,可以经常去请教王妃,说到吃,素来爱吃、会吃,甚至不惜为了满足口腹之慾四处挖掘新食材的王妃可是最有发言权的。 果然!在白春笙这个吃货的指点下,崔应和他的智囊团想出了许多新政策,鼓励辖区的百姓开垦荒地种植粮食,什么“种得越多官府收的赋税点就越少”啦,什么“全村粮食总产量最高的人家,年底可以额外得到一条不少于一百斤的海鱼作为奖励”啦,总之,在崔应和他的智囊团忽悠下,本县的土着们也不去打猎了,也无心打架了,每天沉迷开垦荒地,反正良种都是官府赊给他们的,等到收穫的季节再还回去就好了。 而随着粮食越来越多,货币的概念,终于被他们推行出去了。尤其是山民们,山里路远,携带大批粮食猎物交换物资实在是不方便,有了官府印发的钱币就好多了。
第292页 白春笙他们攒了那么久的金银矿,终于派上了用场,掺杂了特殊成分金属的金币、银币和不同面值的金属货币,开始在各大城池流通,兑换也非常方便,尤其是对于家里收穫了大批粮食的老百姓来说,这么一大批粮食,交换物资不太现实,存在家里又容易发霉变质,索性换成钱币,可以拿来买东西,也可以存起来以后用。虽然在一些偏远地区,少量的交易还是以物换物,但是,对于居住在城市里的人来说,他们已经慢慢习惯了使用各种面值的货币。 在这期间,商秋芦接到了新的任务,又带着他的船队,沿着海岸线往这片大陆的南方探险去了,海上的风浪,让他逐渐褪去了少年的青涩,变得愈发威严沉稳,作为明面上王妃娘家的外管事,商秋芦是许多丈母娘眼中的金龟婿人选,只可惜,他好像并无意于成亲,一年中倒有大半年在海上漂泊着。 阿姌终于还是成亲了。陆盏这个厚脸皮的,自从升任郡守之后,心里也有了些底气,竟然大喇喇地学着本地的土着,在一次集会上拦住阿姌唱起了求亲的山歌,气得猫爷差点挠死他。 只可惜,女大不中留,阿姌也很是中意陆盏这个上进聪明又俊秀的郎君,有乳娘在一边劝着,猫爷只能捏着鼻子将最疼爱的妹妹给嫁出去了。 三郎却和在鱼街做买卖的鲛人家的大公子看对眼了。猫妖和鲛人,一听就是很不科学的一对,但是,谁让爱情这玩意儿,本身就是很不科学的存在呢? 猫爷本以为嫁了妹妹之后,起码弟弟还留在家里,没想到这么快就又要给自家弟弟操持婚事,一时间气得看谁都想挠一爪子。正好这时候有个不长眼的大领主,仗着自己手底下也有一群厉害的妖族,竟然想趁着收穫的季节打劫他们的粮仓,不幸碰到了猫爷正处于狂躁期,直接出动大军灭了丫的,结果就是那大领主偷鸡不成蚀把米,倒是把自己的地盘搭进去了。 至此,短短数年之内,他家猫爷的地盘已经延伸到了这片大陆往北七百里、往南六百多里、往西三百多里的纵深,只需再沉淀数年,攒够了打一场大仗的军粮和军队,就可以彻底统一这片大陆了。 而就在这时,默默攒足了力量的白珒小盆友,也进入了即将化形的关键时期。 夫夫俩顿时无心公务,将手里的事情匆匆交代给下面的人,亲自回新城等待自家小儿化形。 其实,无论是王鲲风还是白春笙,这些年内心未尝没有些遗憾的,自从那个落胎的孩子之后,夫夫俩无论多努力,再也没有怀过第二个孩子,白家两位爹爹都替他们着急,甚至连拜送子娘娘的法子都想过了,只可惜没有一个奏效的。 “可能缘分还没到吧,爹爹生下你们四个,不也是花了将近两百年吗?”王鲲风安慰他。 “我倒是不着急,原本我也没想过,咱们俩在一起能有孩子,珒儿能出生,真的是老天爷送给咱们最大的惊喜了,我从前听人说,越是想要孩子,反倒不容易怀上,不如咱们就顺其自然好了,说不定放松下来,反倒是有了。” “是我对不起你,若是我不当皇帝的话,咱们哪怕没有孩子呢……”王鲲风愧疚道。即便他现在还未登基,也能想像得到今后会遇到些什么,就像他的父亲那样。 “实在不行我们就……”白春笙有些心塞地看着他,“离婚”两个字却是怎么都说不出口。 他捨不得。 王鲲风又何尝捨得? “你胡思乱想什么呢?”王鲲风楞了一下,哭笑不得地将白春笙拥入怀中,“即便没有律法,咱们中间也绝不会有第三人的,难道你还不信我?” “我不是不相信你,我只是觉得那些部落里的女孩子太可怜了,有几个还没成年呢,就被自己的亲人这般当做礼物送了出去,我不止是想订立一夫一妻的律法,我还想帮帮那些部落里的女孩子呢,只是,唉!慢慢来吧!”白春笙嘆息道。 他现在才知道治理一个国家到底有多难,上辈子总有人在网上骂这个骂那个,在键盘上指点江山,很容易,可是,只有真正手握权柄,才知道一项新的律法的制定和推行,到底有多么艰难,牵扯到多少台前幕后的人和事。 从第一个被部落送来、又被猫爷派人好生送回去的的女孩子开始,白春笙就找了本地部落里出来的将士们了解过这件事情,越是了解,就越是无力,因为,不仅仅是女孩子,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因为生存的艰难,无论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只要是活物,都是部落默认的属于他们族群的财产,为了族群的发展,他们随时可以牺牲任何人,而那些被牺牲的,也绝不会怨恨部落,反而很多人会觉得光荣,因为他们的奉献和牺牲,能为他们的家人带来更好的生活,在族群里的地位也会相应提高。 那些女孩子,都是心甘情愿作为部落献给领主的礼物被送过来的。 这个发现,一度让白春笙非常沮丧,他甚至怀疑自己这么努力地让这些土着们过上好日子,是不是值得?是不是能让他们吃饱肚子之后,也能把弯下的嵴梁骨挺起来?习惯了臣服,并不是一个民族的好习惯。 可是,这一切太难了!他无数次的想要放弃,想着要不就这么算了?反正这些人祖祖辈辈都是这么过来的,而且,这样的绝对统治,其实对他们来说反而更轻松些,因为,只要他们一直握着碾压式的军力,这些被统领的土着就绝对不敢轻易反抗他们。 但是,一想到那些懵懂地被人当做货物一般送来送去的少女们,白春笙心里沉甸甸的,以至于身边的人,甚至连猫爷都误以为他是看到有人给他塞人心里不高兴了。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过不去这个坎。 不过,这件事情不像种地,也不像发展畜牧,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解决的,所以,为今之计,只有先从高层开始,藉助舆论和民俗的潜移默化,让那些被压迫惯了的人渐渐明白,人,生而平等,他们绝不是任人宰割的牛羊,那些女孩子,他总有一天要让她们自己明白,她们生而为人,也不是天生为了成全别人的幸福而牺牲的。 “这些事情不急,你若想做什么,只管去做就是了,你相公我这么辛辛苦苦地打江山,若是还不能让你畅快肆意地活着,那这皇帝我不做也罢!”王鲲风毫不在意地表示,他做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让他的亲人、他的爱人不再受任何人的委屈,如果因为要当皇帝就要他家河蚌受委屈的话,那他还不如带着他家河蚌,随便找一处海岛隐居,当一只无忧无虑、每天吃河蚌的野猫呢,这么一想,好像做皇帝也没有什么值得期待的……还不如做一只野猫呢! “你胡说什么呢?我就那么抱怨几句,该做什么我心里清楚,你就别管了,反正,有你撑腰,我还怕什么?敢不听话的,你帮我收拾他们!”河蚌精有人撑腰,瞬间又满血復活了。 “你这么想才对!”猫爷得意地亲了自家河蚌一口,觉得不满足,又压着他狠狠欺负了一番,这才蹭了蹭自家河蚌如玉般的脸颊,十分霸总地表示,“谁敢不听你的,你告诉我,我将他发配到西边儿挖矿去!”
第293页 河蚌精被猫妖桎梏在怀里,一脸的无语,有猫爷这样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皇帝,他们这个王朝,不会还没立国就要亡国了吧? 不过,夫夫俩并没有就这个问题纠结太久,因为,门外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甚至还隐约听到素来稳重的管家在喝唿着什么,仿佛有某种预感一般,王鲲风噌的一下站起来,白春笙觉得自己的腿有些发软,夫夫俩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惊喜和不敢置信。 果然! 管家亲自过来敲门,声音里透着止不住的欣喜和激动:“王爷,王妃,大喜!小世子成功化形!亲家两位老爷正守在那边,毛先生也在,白老爷请王爷与王妃速速过去!” “好!好!传令下去,全府上下,赏三个月,不,六个月月钱!”猫爷大手一挥,白春笙已经迫不及待地向后院跑去。 他们现在住的依旧是新城的王府别院,因为家里人口少,前后三进的院子足够全家人住了,白珒一直跟着白家两位爹爹住在最后面一进,那里有一方特意挖出来的池子,连通山泉,平日里方便小河蚌在水里泡澡,方才王鲲风和白春笙正在前院大书房商议事情,穿过中间一个院落和两个小院子,等他们赶到后院的时候,后院已经来了不少人,大家都站在院子里,因为毛大夫正在里面替化形后的白珒检查身体。 见到王鲲风和白春笙过来了,众人纷纷让开一条路,让他们夫夫进去,夫夫俩却没有立刻进去,而是叫了两个侍从,打了水来,洗了洗一路跑过来身上的汗水和尘土,又将可能沾染了尘土的外衫脱下交给侍从,这才穿着单衣推开了门。 刚化形的妖还很脆弱,也很容易受到外界的惊扰,作为父亲,他们不愿意给孩子带来任何可能的危险,这也是外面的人明明赶过来了却依旧不敢进去的原因,他们虽然都想知道化形后的小河蚌,到底是像王鲲风多一点,还是像白春笙多一点,可是,这种时候,没有亲生父亲的允许就擅自进去看刚化形的小傢伙,对于妖族来说是非常不礼貌,甚至于不熟悉的还可能会将这种行为视为对幼崽的攻击行为…… 夫夫俩小心翼翼地推开门,担心里面吹着风,又转身将门给关上,这才绕过屏风,看到了被毛大夫、江泓与白蓟围在里面的小河蚌。 “王爷,王妃,恭喜!老夫方才检查过了,小世子身子骨养得极好,天赋也极高,未来定能继承王爷的宏图霸业,成就一代明君!”毛大夫这些年为了留在王府蹭吃蹭喝,拍马屁的功夫倒是和他的医术一样有了极快的进步。 不过,王鲲风和白春笙已经听不到毛大夫的任何话了,他们的全副精神,都凝聚在了眼前这个白嫩嫩胖乎乎的小娃娃身上。 小小的三头身宝宝,浑身上下露出来的肌肤,和他的亲生爹爹一样,如暖玉一般毫无瑕疵,大而黑亮的眼睛好奇地看着他们,肉唿唿的小鼻子随着唿吸一动一动的,樱花色的小嘴巴瘪了瘪,好像分分钟要哭给他们看的样子。 夫夫俩就这么傻乎乎地看着新鲜出炉的胖儿子,几乎忘记了唿吸。直到江泓与白蓟拿来了早就准备好的柔软衣衫给小傢伙穿上了,又急急忙忙命人端了一直温在那里的鱼肉羹过来,闻到了熟悉的香味,嘴巴瘪瘪的小傢伙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大大的眼睛眯缝起来,弯弯的好像月牙一般,简直就是一个大写加粗的“萌”! “你们两个杵在那里做什么?还不快过来帮忙?”有了外孙就不稀罕亲儿子的江泓爹爹白了夫夫俩一眼,示意他们赶紧过来帮忙。 “做、做什么?”夫夫俩面面相觑,这么小的娃娃,该怎么照顾啊?完全无从下手的感觉,现在瘪嘴想哭的变成他们俩了。 “春笙你去把那边温着的清水拿过来,要先给珒儿喝点水才能吃东西,鲲儿你去把咱们预备好的浴桶拿过来,等会儿毛先生的浴汤药熬好了,还要给珒儿洗个澡呢,刚从蚌壳里出来,这一身的鱼腥味!”江泓一边吩咐,一边让白蓟帮忙把小外孙抱起来。 白蓟和江泓已经生过四个孩子了,抱孩子的姿势很熟练,倒是白春笙,跌跌撞撞地去拿了温水过来,踌躇着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这么小的娃娃,能用杯子喝水吗?怎么办他好像忘记准备奶瓶了,好想哭…… “给我吧!”江泓将装满了水的茶盏夺过来,看着太满了,自己凑过去一口气喝掉三分之一,然后才将茶盏凑到白珒小小的嘴边,哄着他先喝点水清清肠胃,才能给他餵东西吃。 白珒虽然化形后看着小,其实实际年龄已经快七岁了,再加上他在蚌壳里的时候对于白家两位外祖父的声音已经非常熟悉了,听到江泓的声音,顺从地张开了嘴巴,乖乖喝掉了里面的温水,大概是因为对这具身体的控制能力还不是很好,喝的时候水不停地从嘴角漏出来,看着有些可笑,白春笙却忍不住红了眼圈。 王鲲风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伸手抱住了自家河蚌,以一种可能连他亲爹都没看到过的、无比温柔的眼神,看着那小小的软乎乎的娃娃。 那是他和白春笙的亲生骨肉。 也是老天爷赐予他的,此生最美好的礼物! 第141章 化形后的白珒, 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就赢得了整个王府所有人的喜爱,没办法, 萌物这种存在, 本身就是不科学的。不然为啥总有人说什么“萌即正义”呢? 身为王府头号萌物, 白世子每天的日常,除了吃吃喝喝之外,就是板着一张肉嘟嘟的小脸强行严肃, 好像一只努力学习爸爸威仪的小奶猫,不过, 爸爸的威仪可以吓退众人, 白世子的威仪, 却只能引来更多试图捏他脸的怪蜀黍。 什么家国大业,什么统一大业, 在萌萌哒胖崽子面前都是浮云,白珒化形之后, 白春笙眼睛里已经看不到别的什么了, 毫不夸张地说, 就让他蹲在那儿看着他家崽儿进食他都能看半天不带眨眼的。 河蚌化形之后, 会有一段时间食量特别大, 就和刚出生的婴儿似的,需要少吃多餐,一天中醒着的时间里,几乎大半的时间都是在不停地餵食, 江泓与白蓟已经彻底把手头的买卖推给了下面人,白蓟每天亲自带着船跑两趟深海区,下海捕捞最新鲜最细嫩的海鱼和营养丰富的贝类给他的宝贝外孙吃,江泓则将自己熟悉的、小河蚌们爱吃的食物挨个教给白春笙。 在吃这方面白春笙还是很有天赋的,没两天就掌握了给小河蚌制作食物的诀窍,其实就是没油少盐不放糖,单纯依靠海鱼的鲜美来确保食物的美味,好在这段时间白珒吃的海鱼和贝类都是当天刚打上来的,食材绝对新鲜,也给了白春笙很大的发挥空间。 刚捕捞上来的海鱼,只取鱼腹部油脂最多、肉质最为细嫩的两块,拿冰块垫着,快速切成薄片,拿煮好的糯米和粳米饭放在石臼里反覆锤砸,做出热乎乎新鲜的糍粑,将糍粑捏成手指头大小的小块,两片中间夹一块鱼肉,什么调味料都不必放,白珒一次能吃二十多个,其实放开了给他吃的话,一次吃上百个也不是问题,但是,每次白春笙都只做一小盘,吃完就不给他吃了,怕他吃多了肚子难受,糯米这种东西很难消化,即便是妖也不能多吃的。
第294页 不过,在食物里加入粮食是两位爹爹坚持的,凭藉他们多年养育小河蚌的经验,夫夫俩坚持刚化形的小河蚌一定要补充人类的食物,才会更快地融入凡人世界,虽然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总结出来的邪教理论,但是,仔细观察之后,发现自家小河蚌吃了米粮并没有什么不舒服,白春笙这才放心地给他做了糍粑。 说起来,他也很久没有吃过糍粑了。上辈子他每年冬天都要从相熟的店家定上一百斤糍粑,做好的糍粑有成人巴掌大小,可以烤着吃,也可以炸着吃,还能拿平底锅煎熟了之后,上面铺上用花生碎、芝麻和红糖炒制的馅料,捲起来,切开做成红糖糍粑……加上过年待客,他们家一整个冬天能吃掉小三百斤糍粑。 到了这里之后,因为很少见到糯米,他倒是忘了还有糍粑可以吃,还是这次商秋芦的船队从南边带了一批比寻常粳米更糯的稻米回来,他煮了一次尝了尝,发现很像上辈子吃的糯米,这才想起来很久没吃糍粑了。 刚巧儿子也很喜欢糯米的口感,当朝第一好外公白蓟几乎没有片刻犹豫,立刻命人临时组织了一批商船,南下去找南边的土着採买大批糯米去了,一同带回来的还有没碾磨过的糯稻。 度过了和儿子最初的“蜜月期”之后,看着自家河蚌整颗心都铺在儿子身上,甚至于有时候晚上也陪着儿子睡,还嫌弃他个头太大会压着儿子,不让他一起睡,王鲲风心里对儿子的那点慈父情怀瞬间烟消云散,看着这胖小子的眼神也是愈发的不爽。 某天,趁着岳父大人抱着这小子去花园子里消食的功夫,猫爷好像鬼鬼祟祟的採花贼一样,捞着他家河蚌的细腰就飞檐走壁地离开了王府。 要不是附近的侍卫认得自家王爷,差点弯弓将他射下来! 白春笙冷不防被人拦腰掳走,吓了一大跳,鼻尖闻到熟悉的味道,这才气急败坏地拧了身后之人一把:“大白天的闹什么闹?快放我下去,今天答应了给珒儿做虾米芙蓉羹的,那些虾仁还没剥好呢。” “不放!你如今眼里心里哪还有我这个夫君?那小胖子不是刚拨了几个人过去伺候吗?虾米芙蓉羹厨房也会做,你跟我去竹城歇几日!”猫爷强制将人抱在怀里,连牛车都不用了,直接一路从树梢飞了过去,脚尖微微用力,瞬间便能移动数百米,简直比超跑还酷! 河蚌精都被吓傻了。 他是知道他家猫爷轻功不错的,毕竟真身是猫嘛,可是,他没想到这傢伙的轻功已经进化到超跑的速度了。 还有,你飞就飞吧,好歹给我戴个头盔好不好?这样下去没到竹城劳资就要变成爆炸头了啊啊啊! 白春笙欲哭无泪地被自己的猫给挟持了。 直到脚下出现了大片的竹林,远远的能看到竹城巍峨高大的城墙了,猫爷这才停下脚步,降落在竹林深处一潭泉水边。水潭边有两头大野猪带着一群小野猪在那里喝水,听到声音立刻远远地跑开了,王鲲风将人放下来,让白春笙在这里休息片刻,也不知道是不是看到那一家子野猪齐齐整整的不忍心伤害,干脆去林子里掏了两只肥硕的竹鼠回来做午饭。 “你这么大老远的把我带出来,不会就是想让我给你烤竹鼠吃吧?”白春笙一脸无语地看着那两只死相悽惨的竹鼠。 “我已经有二十三天没有吃过你亲手做的菜了,这大半个月你都陪着儿子睡的。”猫爷特别委屈,一脸谴责地看着他。 白春笙:“……”他的猫什么时候学会倒打一耙了?还有,这种“你竟然在外面有了别的狗子”的委屈眼神到底是什么鬼? 不过,跟一只猫吵架是不可能的,永远都不可能,尤其是自己家的猫可以完全化形之后,只要一想到犯错的是一只猫,他就跟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什么脾气都没有了。 想到这里,白春笙将竹鼠接过来,丢到水潭边,走过去将已经变成猫的猫爷抱起来,猫爷表示自己现在心情不好,不是很想搭理他,见他想亲自己,啪叽一下将肉垫爪子按在白春笙的大脸上,爪子上却没有用太大的力气,反倒被河蚌精一口咬住了爪垫,薄薄的猫耳朵瞬间红透。 哄好了自己的猫,白春笙捲起袖子,摸出随身带的小刀,开始处理起两只竹鼠。将竹鼠皮剥掉,放在一边,竹鼠肉看起来和兔肉差不多,但是却比野兔肉细腻许多,拿来烤着吃很好吃。 这水潭边就有许多野生的调味料,都是这里的土着常用的,大约也是有人路过的时候顺手移栽了一些,不知道多少年积攒下来,繁衍了不少,这也是土着们生活的一点小智慧,在时常宿营的地方栽种一些常用的调味料,又或者是丢一些砍掉的树枝在那里,下次来的时候,就有干枯的柴火可用了,在野外吃东西的时候也不会因为忘了带调料而让食物太过寡淡无味。 将採摘来的调味料放在干净的大石头上,拿一块平整些的石头放上去,碾碎了慢慢涂抹在洗干净的竹鼠肉上,腌制一会儿之后,让猫爷去砍了一根竹子,取了几根结实的竹条回来,交错串好竹鼠肉,然后放在火堆上,一边烤一边不停翻转,竹鼠肉非常细嫩,很快外面就变成了焦黄色。 白春笙将刚才宰杀竹鼠的小刀洗干净,把烤好的竹鼠挪到一边,下面垫了几片大叶子,快速将外面一层烤熟的肉片下来,里面没熟的再继续放到火堆上面烤。 所以说艺术就是艺术,生活永远是生活,那些坚信电视剧里随便在野外生火烤一下,猎物就会外酥里嫩的,十有八九都没去野炊过,不信你在野外试试看,没有电烤箱,光凭篝火烤整只鸡,怕是外面都煳了,里面还没熟呢。也只有经验丰富的职业大厨,才能有办法在这样简陋的条件下烤熟整只的猎物了,反正白春笙是做不到的,只能採取最省事的法子,熟一层,吃一层。 好在食材本身就很新鲜,刚烤熟的竹鼠肉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夫夫俩跑了这么久也饿了,狼吞虎咽地将烤好的竹鼠肉吃得一片不剩。他们走得急,没有带水囊,白春笙干脆让猫爷拿锋利的爪子切割了几个竹筒,在竹筒里装了泉水,放在火堆边,利用火堆的温度将里面的水煮沸,然后夹到一边晾凉了拿来解渴。 夫夫俩将两只大竹鼠吃得只剩下骨架,将还剩下一些肉渣的骨架丢到一边,给路过的野兽打牙祭,浇灭火堆,猫爷吃饱喝足,心里的小火苗也灭掉了,重新变成人,美滋滋地抱着他家河蚌出发进城去了。 这次他定然要在竹城住上半个月,只有他和他家河蚌两个人!这一刻,猫爷无比庆幸自己至今只有那小胖子一个儿子,要是再多来几个,他怕是连和白春笙出来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了。 儿女都是债啊!!! 第142章 猫爷别别扭扭的强行度蜜月行为, 让白春笙看得又好气又好笑, 又莫名有些心软,他心里其实也清楚, 这段时间可能是因为珒儿刚化形的缘故, 忽略了王鲲风的感受, 其实很多小家庭从二人世界转变为三口之家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面对这个问题,被忽略的一方, 多少都会有些失落感,前世那么多生完孩子的新妈妈得了产后抑郁症, 归根结底都是因为男方对自己不如从前体贴。
第295页 想到自家猫爷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和自己闹别扭, 白春笙默默偷笑, 笑完又忍不住有些心疼,他的猫从小没有爹娘的疼爱, 其实内心是非常想做一个好父亲的,只是他和天底下绝大多数父亲一样, 对孩子的爱和关心都是含蓄的, 只是, 他和两个爹爹一直亲手照顾珒儿, 王鲲风每天能抱到珒儿的机会很少, 再加上自己的忽视,难怪他憋了大半个月今天终于爆发了。 竹城外,原先大片的竹林和杂树林都被清理出来,肥沃些的土地, 种上了稻谷和粗麦,贫瘠一些的也能种植大豆、红薯等杂粮,更荒芜一点的,干脆种上魔鬼椒,结出来的魔鬼椒既能拿去卖钱,魔鬼椒刺鼻的辛辣味还能驱赶野兽,保护地里的庄稼,实在是一举数得。 城门外,两侧的官道上已经有不少土着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占道经营,路两边都是用廉价的竹子搭建起来的棚子,足有四五米高的棚子下面,用竹钩挂着各种猎物、腌肉、熏鱼,还有自家做的竹编器物,自家种的新鲜蔬菜,野外採摘的瓜果等等,简直就是一个热闹的菜市场。 “怎么这里的市场是傍晚做买卖的?”看了看日头,已经落日西斜,实在是有些奇怪。 “你不常来,自然不知道,”猫爷穿着便服,牵着自家河蚌慢慢穿行在喧嚣的街市上,就好像回到了很久以前的鱼街一样,内心十分满足,“竹城这边许多人家都在城外圈了竹林豢养竹鼠,又或者是耕种田地,白日里没有时间买卖物品,只有傍晚这种时候,家里的农活都忙完了,又还没到吃晚饭的时候,许多农户便趁这个时间出来买些东西,或者将家里多余的物品拿过来卖掉,你没发现那棚子下面,许多物品都是收来的?” “咦?还真是!那他们收来卖到哪里去?” “噗!看来你这个白家大公子做得也不是很上心嘛。”猫爷笑着从旁边的摊位上买了一小篮子野果,递给他,看他吃得满足,这才解释道,“别看两位爹爹整日在家伺候那小胖子,白家的生意却已经做得很大了,这竹城内便有一家极大的商行,就是你们家的,举凡本地产出,你们家商行都收的,收回去之后,一部分自然是卖给官府作为军资採买,一部分却是通过白家的商船运往海外各处,还有这些野果子和调料之类的,不是送到你那个酱料作坊里去了吗?” “嘿嘿,如今作坊里都有大师傅们管着,每个月就是拿帐本子给我看看,我哪里知道那些佐料从什么地方进货的?”已经很久没有管生意的白老闆心虚地解释道。心里还隐约有些得意,没办法,手底下的人太过能干了,弄得他这个大老闆都没有什么需要操心的,难怪最近的帐本好像越来越厚了…… 猫爷只是取笑他一个做老闆的竟然不知道自己的买卖都有哪些,对于白春笙手下那些人的能干却是非常满意的,毕竟,他们越能干,就越能为他家河蚌分忧,他家河蚌就能多些时间陪他了,猫爷在心里暗暗给白家作坊的大师傅们点了个贊,决定回头就私下开小金库给他们发一笔赏金。 穿过热闹拥挤的官道,很快便看到了城门,城门外值守的城门官认得王鲲风夫夫,见顶头上司竟然连个马车都没乘,直接这么穿着一身常服,再看看旁边正在吃果子的王妃,顿时心下瞭然,定然是王爷带着王妃微服体验民间繁华呢,他休沐日的时候也会带着自家媳妇去街市上逛逛呢。 十分低调地上前拜见了王爷与王妃,果然王爷对他没有大动干戈的决定很满意,点了点头,让他们去忙自己的,带着王妃一路穿过城门进城去了。 还真别说,这么一路走过来,从寻常百姓的视角,亲眼看着曾经阴冷恐怖的土着头领领地,变成了如今繁华喧嚣、百姓安居乐业的大城,夫夫俩相视一笑,再多的辛苦和抱怨,再这一刻都化为乌有。从前,他们所想的,不过是逃离那个用亲情桎梏自己的故乡,为自己和所爱之人寻一处无忧无虑的乐土,可是现在,他们身上背负的,已经不仅仅是他们一个小家庭的幸福安危了,而是这片大陆三分之一土地上所有黎民百姓的安危福祸,不过,这一次,他们却甘之如饴。 “就是那些部落的领主们太讨厌了,送些粮食也比送女孩子好啊!”白春笙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到这里,忍不住抱怨道。 “无妨,这个你不必生气了,我已命人暗示了那些人,只说本王宠爱王妃,而王妃却非常喜欢这片大陆上出产的山玉,他们见我不收美人,下次怕是要投王妃之所好,送精緻的玉石过来了。” “这个好!”白春笙美滋滋,也顾不上抱怨猫爷拿他做藉口索取下级贿赂了,一门心思只想着那些漂亮的山玉。 这片大陆也是有玉石矿藏的,只不过和他们从前生活的地方不同,这里的玉石矿藏中,白玉极少,大多数都是翠绿、苹果绿、橙黄、石榴红的颜色,白春笙第一次见到这种玉石,是在一个集市上,有土着见那石头颜色漂亮,拿出来想看看能不能换些粮食,白春笙拿一袋子粗麦换了两块特别漂亮的红色玉石,那土着少年还觉得自己卖得贵了,可实在捨不得那满满一袋子粗麦,羞得脸都红了。 白春笙拿了那石榴红的玉石,又委託了那土着少年,用两袋粗麦的价格,请他去山里找了绿色的山玉来,他们自己家就养得有专门替家里做首饰的匠人,他亲自画了草图,让匠人帮忙用这些山玉,做了一整套红石榴造型的摆件,那大块的石榴红的玉石,只掏出来成色最好的一边,另外半边依然是山石的样子,整块露出来的石榴红的山玉,被雕琢成了一盘大小不等的石榴,有的圆硕可爱,有的绽开了果皮,露出了里面的石榴籽,四周还若有似无地点缀着几片绿色山玉雕琢的石榴叶子,整个摆件浑身都散发着土豪的气息,白春笙将它摆在自己的书房里,看一次笑一次。 他上辈子就很羡慕那些毫不做作一心炫富的拆二代们,只可惜他们家家教严,他自己好歹也是念过大学的,实在突破不了耻度做出什么炫富的举动来,连平时开的代步车都是白领标配的小福特,特别怂。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机会,白春笙表示,他要把自己书房的多宝阁全部摆上价值连城、夸张又惹眼的宝贝,做一个清新不做作的土豪富二代! 竹城的城主府看起来比他们在新城的别院更大更气派,平日里他家猫爷接见各个部落大大小小的领主都是在这里,白春笙这些年因为要照顾孩子、帮着新城发展粮食种植推广,几乎很少来这里,以至于城主府里伺候的人很多都不认识。 不过,府里的下人却没有一个敢对王妃有什么不恭敬的地方。 可以说,白春笙成功做到了人虽然不在竹城,但竹城处处都有他的传说。 而这一切,都拜猫爷所赐! 有投诚或者求庇护的部落首领送了美人过来,王爷不但每次都严词拒绝,还言之凿凿地宣称他家王妃不许他纳妾,否则就不给饭吃。 有各地送来的年岁纳贡,王爷每每亲自挑选出最好的命人送去新城,自己用的倒是不讲究,整个城主府的人都知道,有好东西一定要留给王妃,如果没有这种思想觉悟,趁早也别在王爷身边伺候了。
第296页 之前白春笙一直很少住在竹城的城主府,每次来都是来去匆匆,这回听王爷说王妃要在这边住半个月,整个城主府的管事下人差点感动得哭出来:他们多不容易啊!外面人,包括他们的亲戚都羡慕他们可以进城主府伺候王妃,可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一年能见到王妃一面就算是运气好的了。 简直毫无存在感!土着们大多淳朴,拿了城主府高额的月钱,一年也难得伺候王妃几天,总感觉自己是吃白饭的,很怕会被王爷辞退。 现在好了,王妃终于回来了!他们终于有伺候的对象了,咳!冷静~听说王妃最爱沐浴,还是先去将洗澡水备好吧。 虽然不常过来住,但是,不得不说,城主府的侍从们真是太会伺候人了! 第143章 泡着花瓣浴, 吃着切成一口一个的精緻果子点心, 再喝两口甜浆,啧!所以说他最喜欢做有钱人了, 这世上很少有用钱买不到的东西, 就像前世饭圈里流行的那句话一样, 你我本无缘,全靠我有钱,如果穿越到这里一直是个穷得连自己都不属于自己的奴僕的话, 白大少爷真的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删号重来,俗称自杀。 王鲲风知道他最近照顾孩子着实累着了, 带他出来, 一来是气不忿他眼睛里只有那个不孝子, 二来也是真的想让他好好歇歇,因此, 即便两人脱光光一个池子里泡澡,王鲲风也没有对他做什么, 而是拖过旁边的搓澡巾, 慢慢给他搓着背, 力道恰好, 白大少爷被他搓得昏昏欲睡, 差点一头栽到池子里。 “好了,再贪凉也不能泡太久,你若喜欢,明日再泡就是了, 先回去安歇吧。“猫爷拿了一条宽大的棉布毛巾,将他上半身整个包起来,抱起来放到软榻上,擦干净之后,小心翼翼地替他换上宽松的衣衫,刚穿好亵裤,转过头一看,累坏了的河蚌已经打起了小唿噜。 王鲲风弯下腰,爱怜地亲了亲他疲倦的容颜,吃醋是假,心疼倒是真的。自从珒儿化形之后,这只傻河蚌便陷入了焦灼的情绪中,似乎总是担心自己照顾不好刚化形的小傢伙,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不闭眼地盯着,珒儿的吃穿也是亲力亲为,他派去帮忙照顾孩子的那些侍从们闲得都快学会下棋了,白春笙却整个人累得瘦了一大圈,他不心疼才怪。 好在这次正好竹城这边有些事务要他亲自过问,索性便将自家河蚌带了过来,让他和那个臭小子分隔两地,说不定还能让他多歇息几日。 事实证明,并没有。 第一天还好,因为知道自家猫爷过来真的是有公务要处理,白春笙还能耐得住性子,城主府里的管事们好不容易等到了讨好王妃的机会,见王爷去前面处理公务了,忙不迭地将预备好的王妃可能会喜欢的东西送了上来,什么本地土着擅制的小吃食啦,什么山里採摘的稀罕果子啦,甚至还有个管事拿了一个大篮子,里面拎着一个巨大的野蜂巢,折断的蜂巢边缘甚至还能看到白白的蜂蛹和金黄色的蜂蜜! 靠着这些消遣的玩意儿,白春笙撑过了两天,到了第二天晚上,许是这两日睡多了,晚间便有些翻来覆去的睡不着,长吁短嘆的,一会儿念叨着不知道珒儿有没有想他,一会儿又担心厨子们不用心,给珒儿准备的吃食里鱼刺会不会没有剔干净…… 王鲲风觉得自己一番好心真是被狗给啃了! 他憋得多惨啊,从儿子化形到现在,快一个月了吧?因为他家河蚌要亲自照顾儿子,甚至都拒绝回他们的房间睡觉了,晚上陪着儿子睡!在家就算了,现在俩人好不容易出来了,他体贴他,强忍着不肯碰他,让他多谢谢,他倒好,翻来覆去的满心里都是儿子儿子儿子……简直忍无可忍! 昏暗的油灯下,猫爷危险地眯起眼睛,悄无声息地脱掉了自己宽松的衫子,一把将还在床上翻滚个不停的河蚌按在自己身下。 “你、大晚上的你干什么啊?” “你说我要干什么?当然是干你了……”猫爷痞痞一笑,张口将软嫩嫩的河蚌一口吞下! 外面守夜伺候的人听到了屋子里羞人的动静,红着脸跑去厨房让人烧水去了,心里不由得有些窃喜,王爷和王妃感情这么好,说不定很快就会有第二个孩子了吧?到时候新城若是住不下,岂不是就要搬到这府里来了?他们可算是有活儿可干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为了防止这只河蚌一个妖呆在家里又胡思乱想,猫爷直接将人带到了前面的衙门,这就是夫夫两人都是男子的好处了,不管去哪里都能带着王妃,真是棒棒哒! 衙门的人看到王爷身后还在不断打哈欠的王妃,内心已经毫无波动了,有好几个土着首领甚至有些心虚地低下头,挪了挪身子,将自己藏在同僚的阴影里,他们可都是给王爷送过部落里的美人的,听说这位王妃十分小气又悍妒,不知道会不会记恨他们…… 白春笙大概是昨晚没睡好,早上眼睛都睁不开了,被强行拖到衙门来,也只是昏昏欲睡地坐在一边,毫无参政的意思。 开玩笑,他那么那么努力才终于从一穷二白的野生小妖,变成了如今整片大陆一人之下的王妃,好好的颓废奢靡的生活不过,鬼才愿意劳心劳力地去参政呢,又不是刚上岸那会儿,那会儿是真没办法,队伍刚拉起来,军粮都凑不够,正处于创业的初级阶段,他这个老闆娘也不得不捲起袖子上阵帮忙,可现在,他家猫爷手底下一大堆能人,粮食的耕种也推广出去了,也该到了他功成身退、享受奋斗成果的时候了。 “唔!但是创办初级学校,尤其是鼓励部落女童上学这件事还是要做的……等回去再说吧!”河蚌精昏昏欲睡地想着。 直到他听到了一个关键词—— “郇山城?” “启禀王爷,据我们安排在郇山城的探子回报,上月,郇山城那位大王召集了领地所有的部落主议事,还频繁调动人马,近海码头的商船盘查也严格了起来,臣等担心郇山城或有异动,请王爷早做打算!” “臣等也察觉到近日靠近郇山城的云上城外频繁发现郇山城的探子出没,只是为防打草惊蛇,不曾动过他们。” “做得好!让他们继续留下,不要惊动他们。”猫爷沉吟半晌,开口道,“先让郇山城的行商都撤回来,咱们的情报搜集得差不多了,打仗靠的是实力,本王不愿以无辜百姓的性命换取情报。” 顿了顿,又开口道:“火速命人去南边,将商秋芦换回来,不必回竹城了,让他带着人直接北上。” 白春笙彻底醒了。 连商秋芦这个底牌都发出去了,看来他家猫爷这回是想玩一把大的了。 说来也算是报应,当年皇帝那般对王鲲风这个亲生儿子,甚至于担心他们化形时狂化,还派了商秋芦去监视,甚至于可能都做好了决定,一旦化形失败,就让商秋芦立刻杀了他们。 结果呢?到头来,原本是埋伏在他家猫爷身边的一把暗杀的刺刀,最终变成了他们开疆拓土的暗部首领。原本他最不看好的儿子,最终却是走得最远的一个,不知道皇帝若是知道他家猫爷在海的这一边打下了这么大的一片江山,现在会不会后悔?
第297页 他们到现在都不知道,皇帝早就已经被他最疼爱的儿子送入皇陵,入土为安了。 太子不得不这么做,他曾经答应过大哥和三郎,一定要保护好龚皇后,可是,龚皇后怀孕了,她拼死也要生下这个孩子,而父皇,是绝对不愿意看到一个拥有龚家血脉的皇子出生的。 更重要的是,他真的不想再等下去了! 龚皇后有一句话说到了他的心窝里,凡人的寿命,终究是有限的,龚皇后已经这么大年纪了,如果失去肚子里的这个孩子,怕是这一辈子都别想再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了,而他,如果不能够成为这个天下真正的主人的话,也不知何时才能去找商秋芦。 他很害怕,等到父皇传位给他的时候,到那时,商秋芦可能早就寿终正寝、化为一捧黄土了……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可是他知道,他心里的野望,已经压制不住了,直到下手的那一刻,他才勐然发现,自己其实真的是父皇亲生的,亲手养大的孩子,所以,才会继承了父皇的心狠手辣和不择手段吗? 白春笙不知道的是,就在他和王鲲风都进入到了紧张的战备状态的时候,远在大洋彼岸的新皇,已经命人建造了十几艘大型海船,招募了近海一些水性好的海妖,准备出海寻找他们了。 不管天涯海角,他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有生之前,他一定要找到那个人,他要亲口问问他,当年在皇宫,他对他说的那些话,还作不作数? 他还想告诉他,如今他已经是这个天下的主人,再没有人能肆无忌惮地伤害到他,再没有人能阻止他们在一起了! 群臣对于新皇坚持不肯娶皇后已经非常不满了,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多嘴。很多人都在猜测,怀有先皇遗腹子的龚太后和她背后的龚家,只是迫不得已才支持新皇登基的,实际上,万一龚太后生下的是一个血脉纯正的皇子,怕是这天下,又要换新主人了…… 大海另一边的风起云涌,白春笙他们并不知道,即便知道,他们如今也无暇他顾了。 因为,南边的蛮族,终于派出了使者,名为觐见王鲲风这个中原新领主,实际上,未尝没有试探他们实力的意思。 和北方的大战一触即发,蛮族却在这个时候遣来使者,实在是挑了一个最坏的时间。 但是,使者已经在半路上了,总不能说我们家里正好有事,麻烦你们先回去,过段时间再来吧? 箭在弦上,王鲲风要亲自去北方督战,接待蛮族使团的重任,就只能交给白春笙了。 毕竟,除了他之外,整个王府,就只有白春笙的身份足够接待蛮族使团了。 第144章 “你放心好了, 竹城可是咱们的地盘, 要怕也是他们怕,我怕什么?不过我得让人回新城请赫连叔叔过来, 有他压阵, 你总该安心了吧?”看着自家猫爷坐立不安的样子, 白春笙又好气又好笑,忍不住出言安抚道。 “对不起,我带你出来, 本是想让你歇息几日的。”王鲲风有些沮丧,自从喜欢上自家河蚌开始, 他说的最多的好像就是对不起三个字, 一开始是连累他被捲入皇族的监视和控制, 后来是连累他成为皇帝控制自己的人质,到现在, 他以为远离了皇族的控制,终于可以让他家河蚌过上无忧无虑的自在生活了, 却还是要面临这样那样的烦扰。 如果早知道会是这样的话……他也绝不会放开这只河蚌!或许他会寻一处无人的荒岛, 和他家河蚌隐居在荒岛上, 做一只自由自在的野猫也好。 可是, 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他们不可能带着自愿跟随他们的这将近十万的百姓一起撤离,这个世界上怕是也没有那么大的荒岛可以容纳这么多百姓的。 “算了吧!有点事情做也好,省得我总是想着珒儿, 只可惜,现在这样,是不能让爹爹带着珒儿来竹城了。”白春笙确实有些想儿子了,可是,他到底分得清轻重缓急,现在最要紧的是安抚住蛮族那些使者,必要的话,他不介意使用一些震慑的手段,让蛮族的使者知道他们并不是随便那么好捏的软柿子。 只有一次镇住了他们,才能让他家猫爷后顾无忧地坐镇北方战场。 王鲲风无奈,北方的形势已经越来越严峻,不断有边境的小股势力在试探性进攻,似乎是想摸清楚他们的底细,看来那个郇山城的大王除了贪图享乐之外,也不是没有脑子的昏君,王鲲风从来就不是坐以待毙的性子,他必须以最短的时间带着他养了好几年的精锐奔赴前线,布局整个北方战线。 白春笙送走他的猫,便火速召集了留守竹城的所有官员,集思广益,开始商量怎么招待蛮族使团的事情。 住的地方好办,就安排在驿馆,竹城的驿馆是刚建好的,一个大院子里面套着许多大小不等的独立院落,好像一个个小别墅一样,以竹材搭建而成,整个院子的景观都是简约中藏着一些雅致,十分的小清新,而且,更重要的是,在一肚子坏水的白春笙的提议下,整个驿馆的景观多以微景观为主,几乎没有大型树木,站在城墙上就能看到整个驿馆内部,可以说是非常不利于那些蛮族在里面搞什么小动作了。 吃的东西,除了官方的宴请之外,他们打算直接拨付公费,让蛮族使者带来伺候的人自己去街上採买,反正驿馆每个小院子里面都有单独的厨房,各种调味料都是齐全的,自己做饭也非常方便,省的万一他们水土不服或者吃坏了肚子,到时候倒打一耙怀疑他们下毒就麻烦了。 至于和使团见面之后具体要谈些什么,这个就没办法预判了,他们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见招拆招了,实在不行,白春笙还有一招杀手锏:他没有办法决断的事情,就直接推辞说王爷不在家,等他家王爷回来之后,有了决定,再派遣使团去蛮族回復嘛~大家也可以礼尚往来,互相认认门。 蛮族对于“互相认门”这个习俗有些懵逼,也不太感兴趣,但是,对于王爷的去向却是非常感兴趣的,事实上他们进城之后才发现,前来迎接他们的竟然是王妃而不是王爷! 虽然在南方蛮族,也有很多部落是女酋长统领,可他们听说这股新崛起的势力,最大的头领是大海另一边一个强大国度皇帝的儿子,难道那个国家的习俗是让王妃出来迎接贵客? 白春笙自然察觉到了蛮族使团的狐疑,实际上,他也非常乐于满足他们的好奇心,慢悠悠状似无意地解释道:“诸位使者来的不巧,近日北方有些部落胆大妄为,竟敢骚扰我族边界,王爷已亲自帅军前去平定。哼!不过是些依附郇山城的小部落,哪里来的勇气竟敢挑衅我们王爷?” 蛮族使团被他凉凉的毫不在意的语气说得菊花一紧,不由得想起了这位王爷的战绩:短短数年便横扫中原数百部落,收服近十万人口,势力已经隐隐超越了北方最大的势力郇山城,也难怪那边坐不住了,怕是那几个所谓骚扰边界的小部落,其实就是郇山城指使的吧? 乍然得到了这样一个信息量极大的情报,蛮族使团也有些惊疑不定,为首的据说是蛮族大祭司的首徒,同时也是蛮族大领主的儿子,献上他们准备的礼物之后,食不知味地参加了白春笙为他们准备的欢迎晚宴,便藉口说旅途劳顿,急匆匆告辞回驿馆歇息去了。
第298页 不提蛮族使团回去之后如何揣测防备,担心他们在杀鸡儆猴,对他们没有及时过来朝拜纳贡的行为表示警告,还担心王鲲风率领他战无不胜的军团灭了那几个部落之后,就要对他们下手了。只说白春笙,打发走了蛮族使团之后,立刻关起门来,命人连夜召集了竹城的铁匠们过来,他这个猪脑子,竟然忘了还有外挂没做出来! 绊马索啊!被称为骑兵克星的绊马索啊!他怎么就给忘了呢? 蛮族使团可以慢慢收拾,但是,前线战事却是刻不容缓。若是能拿出什么威力巨大的秘密武器,一举震慑前线敌军的话,那所谓的郇山城势力虽然强大,但其实根基并不算深厚,只不过是那大王藉助姻亲和其他手段收拢的部落联盟罢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会为了不相干的人牺牲自己的,看似强大的部落联盟,其实在生死面前不堪一击,或许那大王的死忠势力会不惜一切跟随他,但是,那些不过是依附郇山城谋求生存的部落,一旦发现他们面对的是不可战胜的强敌,白春笙不相信,他们会有那么高尚的节操,会为了这个同盟的盟主牺牲自己整个部落的性命…… 虽然他不确定这个新式武器用上去之后,到底能吓退多少部落,但是,一团毛线,只要有几处松散打结,剩下的各种势力纠缠就够那位大王头疼的了。若是能勾得郇山城内部其他领主想杀了那大王取而代之的话,白春笙简直是做梦都能笑醒了。 只可恨他上辈子就一学渣,仗着自己家是拆迁户不差钱,学习也不用功,早在高二文理分科的时候就把从没及格过的化学知识还给老师了,根本记不住炸药的配比什么的,不过没关系,记不住配方,记住别的什么也凑合用。 担心猫爷在前线遇到什么危险,白春笙一面让人抓紧时间秘密打造一批绊马索,到时候若是那些北方的部落敢上骑兵的话,他就能让他们在战场上摔个大马趴!一面却命人又找了一些留守竹城的半妖,这些半妖这么多年一直吃的是他们特供的岩盐,早就已经成功化形,虽然他们内部一直坚信这是毛大夫的“神药”的功效,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因为化形的成功,这批半妖对王鲲风夫夫的忠诚度绝对从以前的八十分瞬间拔高到了满分。 这些半妖各有神通,有的力大无比,有的擅长飞行,有的可深入地下挖洞,有的能潜入海底深处……白春笙将他们各自的特长,权当是特异功能一样,搭配着特制的武器装备,一个人就能发挥出成百上千人的效果,虽然持续性不强,但对付那些土着,也足够一个大招将他们吓到懵逼胆寒了。 战场上就是这样,一旦怕了,这仗就打不下去了,军心都散了,还怎么打? 蛮族使团在驿馆安顿下来之后,安静如鸡了两天,不知道是派人出去打探了什么消息,还是憋着大招呢,反正他们没有主动求见白春笙,白春笙就假装高冷地在衙门里忙自己的,对外只说这次王爷出征,定然要给那些不长眼的部落一个好看,整个衙门都在为前线作战的事情忙碌着,看在蛮族人眼里,这就是这位王妃在给他们下马威了……这就是脑补太多的病,得治啊! 蛮族使团这两天在外面也没闲着,他们假装出门採买闲逛,着实打探了不少关于这位王爷和那位王妃的事情,远比他们从前听说的更加令人惊悚! 听说这位王爷几年前奉皇帝之命,带了几十艘大海船,跨越了大半个海洋来到此处,手下的妖都非常厉害,能以一敌百,那个王妃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据说娘家乃是海上有名的大海商,和许多海妖都私交甚好,想到他们部落至今还在用童男童女供奉海妖,以祈求海妖的庇护……来之前还信心满满的领主之子,顿时冷汗都下来了,同时默默在心里狠狠诅咒了给自己置办礼物的大哥:觐见这样厉害的大人物,就准备了那么一点微薄的礼物,难怪那个王妃这几日都不曾召见他们,定然是生气了! 第145章 第三天的时候, 蛮族使团再次求见传说中的“平海亲王王妃”。 献上了更多他们从竹城临时换取的珍贵礼物。 这时候他们才从翻译口中得知了那个奇怪的“平海亲王”四个字的真正含义! 原来, 那个征服了大海另一边整片大陆的皇帝,给儿子赐了“平海”这个封号, 就是希望儿子能够踏平大海的这一边! 蛮族人知道了这个真相之后, 眼泪都差点流下来了……坑爹啊!早知道这四个字代表的是这样可怕的含义, 他们早在商秋芦去南蛮部落行商的时候,就果断抱大腿了啊! 听说那位商大人是这位王妃娘家很受宠的属下,当时若是他们不骄傲自大, 及时抱紧了这条大腿,说不定现在已经成为受王爷庇护的部落了! 这两天他们在竹城这边, 除了打听王爷和王妃的事情之外, 还亲眼看到了这里一些部落的生活状况, 那些部落住着宽敞高大的屋子,吃着他们一年都难得吃到几次的麦饼, 麦饼里面还有竹鼠肉或者鱼肉,非常的鲜美, 穿的也不像他们都是兽皮, 而是一种看起来非常轻软的织物, 有的衣服上还有精緻华贵的纹绣, 简直和仙人一样, 虽然他们没有见过仙人,但是,在他们的想像中,仙人应该就是过着这样的生活的! “原本他们也有机会过上仙人的生活的!”蛮族使团的使者们面面相觑, 懊悔不已! 错过了商秋芦,再不能错过尊贵的王妃殿下了! 再次见到白春笙,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还是同一个人,明明还是最简单的青色衣衫,蛮族使者们却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喘,这种感觉,就像你上学快迟到,在门口撞倒了一个穿着简朴、看着平平无奇的老头,结果早上升旗的时候才发现人家是新上任的教导主任一样……他们连话都不会说了。 白春笙笑了笑,没好意思告诉他们,他们探听到的所谓情报,其实都是他们安排的群众演员散布出去的,唉!可惜这个时空没有围脖,不然他都想花钱买个热搜了,咳! 在舆论上蹂躏了蛮族使团之后,看似和善的平海亲王妃还特别不要脸地开口就直奔主题:“几位远道而来,难道也是来归顺我朝的?” 蛮族使者听到翻译说的话,差点喷出一口老血! 他们是尊贵的神鸟后裔,岂能归顺这些海外妖族? “不是来归顺的?难道也是来下战书的?”白春笙见使者们踟蹰不肯接话,立刻装作大吃一惊的样子,惊唿出声,随着他一声惊唿,四周的将士们唰的一声拔出了佩刀,寒光闪闪,似乎只要王妃一声令下,他们就能砍掉这些无礼使者的脑袋。 使者们也唰的一声,冷汗都流下来了,也顾不上丢脸了,一叠声地抓着那翻译大喊:“误会!这都是误会!我们神鸟后裔千百年来与世无争,绝不会像北方那些部落一般对王爷不敬的!” 翻译早就和他们家王妃对好了剧本,这会儿也戏精附体,从那使者手中大力抽出袖子,冷哼一声:“使者还是好生与王妃解释吧,王妃近日正因王爷外出征战心里不痛快,若是让王妃误以为诸位也是来向王爷下战书的,哼!”
第299页 使团众人苦笑一声,看向他们中间真正能做主的族长之子——东彝。 东彝咬咬牙,弯腰朝着白春笙行了一个大礼:“王妃误会我族了,此番父亲命我等前来,实是仰慕皇朝威仪,特意前来朝拜的,绝无挑衅开战之意!” 白春笙挥手制止了侍卫们,侧着头仔细听着翻译的转述,从东彝的角度,恰好能看到他微微歪着头,形状优美的脖颈和下巴形成一个完美的弧度,白皙如玉的肌肤好像在发光,东彝心慌意乱地低下头,心头狂跳。 他想,他终于明白,那位实力强大的王爷为什么会拒绝那么多部落进献的美人了,这片大陆,只怕再找不到如王妃这般的仙人之姿了。 白春笙听完了翻译的话,这才满意地笑了笑:“东彝公子既然代表贵部落前来朝拜,本妃也相信你们是带着诚意而来的,这样,我也不为难诸位,索性王爷这些时日也不在,这些军政大事本妃也做不得主,不若诸位暂且先回去,与族中长老商量好了,到底是依附我朝,还是和城中这些部落一样,併入我朝国土,直接成为天朝子民?” “想来诸位也看到了,我朝富有四海,这些併入我朝的部落,过得可比他们从前好太多了,而且,我朝素来爱重人才,诸位可以去城中打听打听,如今无论是我朝的衙门还是军中,部落里的勇士们都是极受重用的,若是立下大功,王爷自会向朝廷替诸位请封,到时候有了名正言顺的爵位和封地,那可是世代子孙的福气!” 白春笙笑了笑,并不再多说什么,只是让翻译告诉他们,接下来他们可以自行在城内走动,只是衙门和军备防务粮仓等机密之处不可涉足,一应食宿费用都由王府供给。 接下来,白春笙就故作忙碌地送客了,话都说到这个程度了,是战还是和,就看他们自己的了,说实话,要不是这些人都是土着,白春笙也不会把话说的这么直白,现在他已经把条件都摆出来了,相信只要这些蛮族还不想和他们开战,接下来起码一年之内,南边都会是相对太平的。 多亏了这个时空极度落后的交通,蛮族又没有他们那般大的商船,这一路翻山越岭的,据说足足走了两个多月才走到他们这里,这一来一回的,再加上回去之后高层之间的扯皮和博弈,没个一年半载的怕是根本不会有明确的回覆。 而他需要给他家猫爷争取的,恰好是这么一段宝贵的和平时期。 一年之后,北方的战事应该也有一个结果了,只要他们在北方战线占据了绝对优势,到时候不用他们多说一个字,蛮族也会迫不及待地臣服于他们。 毕竟,既然连北方最强大的势力都打趴下了,再掉转头,顺手收拾一个南方的蛮族,好像也不是什么难事? 到底是主动臣服,获取强大王朝的庇护和各种好处,还是顽强抵抗,最后整个部落都变成战败的俘虏,沦为这个王朝的奴隶……这个问题还用得着考虑吗? 以前白春笙总是出于惯性思维,把他们的角色代入到后世那种侵略军的角色,并且时不时的就担心那些本地土着会维护自己部落的尊严和传承和他们拼死一战……实际上,这种情况几乎一次都没有出现过。 这里的部落土着们,连自己的文字都没有,更别提什么民族荣誉感了,他们朴素的观念里,谁能给他们带来衣食无忧的生活,谁就能成为他们的领主。这也是几个城池发展起来之后,越到后来主动投奔他们的部落越多的主要原因了,大家都看到了向这个强大势力投诚后所获得的好处,坚固到不可思议的巍峨城墙,宽敞明亮的屋子,各种可以救命的药物,还有仿佛怎么都吃不完的粮食……没饿过肚子的人,可能永远无法体会这种感觉,只要有人能给自己和自己的家人吃饱肚子,别说只是归顺了,就是让他做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逼急了也不是不可能的。 只不过,王鲲风这个新领主,远比他们想像的要更加仁慈,那高得需要仰望的巨大海船,只要一次出海,便能捕捞到足够全城人吃好几个月的渔获,还有那些据说从海的那一边带过来的粮食种子,只需要用心照料,便能收穫比他们在野外採摘多出数十倍的粮食。这些他们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只要他们去官府办了户籍册子,就能按照季节凭藉户籍册子以比市场价低一半的价格买到。 土着也是有亲戚的,一传十十传百,越来越多在丛林里过不下去的部落走出幽深阴暗的丛林,脱下简陋的树皮裙,穿上了柔软的棉布衣衫,吃上了热乎乎的肉麦饼,有些东西,拿起来,便再难放下了! 白春笙相信,只要让蛮族的人过惯了他们这样的生活,不需多久,只要一个月,等到他们再回到自己的部落,强烈的落差感,就能让使团这帮人成为他们的自来水,他连买水军的银子都省了。 至于会不会有顽固分子坚决不肯融入他们?呵呵!白春笙表示,他还有个大招没放出去呢,到时候他就召集大批匠人过去,谁愿意去官府办理户籍成为新朝的子民,他就给这些人盖房子,给他们最好的粮食种苗,价格低廉的海盐、腌鱼、各种肉食,只要能在他们中间扶持出几个“样板户“,不信周围其他人不眼红! 当然了,再不行的话,他就关门放猫! 他们家的猫,脾气可都不算好,到时候打上门去,那可就怪不得他了。 第146章 蛮族使团足足在竹城住了一个多月, 一开始他们确实只是想看看那些归顺后的部落到底过得怎么样, 后来……住着住着就捨不得走了。 对于这些生活在南方蛮荒之地的蛮族人来说,竹城之于他们, 就相当于后世的国际大都市, 这里的一切都是新奇的, 无论是城外大片的一眼看不到头的农田,还是那些被圈养在大片坡地草场上的牲畜,甚至于能自动抽水还能顺带着磨粗麦的水车, 蛮族人都能蹲在那里看好几天不带眨眼的。 在他们看来,这种神奇的东西, 在他们没有归附之前, 自然是不可能让他们知道是怎么做出来的, 所以,他们决定蹲在那里仔细观察, 试图山寨回去。然而,水车的内部构造非常复杂, 单凭肉眼看, 又不是专业木匠, 不知道这其中的运作原理, 自然是怎么都看不明白的。 再然后, 蛮族使团就有幸目睹了白家铺子从海边运送大批海货进城的壮观场景,足有成年人那么高的海鱼,各种他们叫不出名字的鱼干海货,车队一眼望不到头, 前面都进了铺子了,后面的牛车还堵在城门口! 每天睁开眼看到的都是各种新奇的物事,再加上驿馆里真的很舒服,每天晚上都能洗热水澡,洗澡水里竟然还放了香喷喷的花瓣,洗完澡之后,点着明亮的油灯,还能吃到热乎乎的夜宵,蛮族使者们一开始还沉迷与驿馆的美食不可自拔,等到某天在外面酒楼吃了一顿之后,知道竹城一日三餐都有数不尽的美食可以品尝,驿馆的食物就再也没办法吸引他们了。 直到一个多月之后的一个傍晚,晚霞满天,城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喧嚣,一队快马疾驰而过,马上的士兵一边跑一边大喊:“前线大捷!王爷大败郇山城前锋军团,虏敌七千!”
第300页 七千?! 蛮族使团震惊了! 他们整个部落,居住在祖地的常住民也不过只有三千多,其他都散落在各处,只是每年大祭的时候,各个小部落的首领才会过来一起参加祭祀。 可是现在,人家不过区区一仗,就俘虏了七千人! 其实,这段时间在竹城待了这么久,对于使团领头的东彝来说,最让他心动的就是这里的户籍管理制度,作为被部落重点培育的未来接班人之一,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作为一个领主,掌握部落到底有多少人口的重要性。 从前他们从来不曾想到过这个问题,只是笼统地知道他们那里附近有多少部落和他们是一个祖宗的,根本不曾想过要计算一下他们部落到底有多少人。 可是,在竹城生活的这段时间,东彝亲眼看到户籍管理对于一个部落的凝聚力,那些有本城户籍的,对于他们这种外来的,总是不自觉地就有一种优越感,因为他们是本城户口,每个月不但可以半价从官办作坊买到诸如各种杂粮、油盐酱醋、海货鱼肉等等生活用品,家里但凡有婴儿出生的,这小婴儿成年之前,每个月都可以从官府领取一份足够养育这孩子不至于饿肚子的食物,生病了也可以去医馆看诊,这个城市几乎没有听说谁家的幼童因为挨饿或者生病夭折的,而这些,都是因为有户籍的缘故。 东彝已经厚着脸皮通过驿馆找到了本地的衙门,打听清楚了本地户籍的管理方法,并且决定回去就在自己的部落展开一次人口普查,最起码应该知道自己部落到底有多少人,至于户籍登记……东彝苦笑一声,这个就别想了,他们部落,迄今为止连属于自己的文字都没有呢。 说到文字,更加让东彝吃惊的是,这里的百姓,只要是有本城户籍的,家里未成年的子女,都可以去官办的学堂念书识字,官府不但不要钱,还会免费提供一顿午饭,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要知道,在他们部落,不是谁都有资格学习部落传承的,第一选择当然是大祭司和族长的直系血脉,其次便是部落里天赋异禀的孩子了,不过那个非常少见,可是在这里,只要有户籍,谁家的孩子都能学习到那些看起来非常有用的文字。 东彝在竹城这一个多月,心里又是激动又是沮丧,激动的是只要他们也能归附到这位王爷手下,也能和这些人一样过上现在这般的生活,沮丧的是,他离开故乡这么久了,竟然一点也不想回去…… 部落里这个季节蚊虫非常多,东彝有点捨不得这里熏蚊虫的香料和那个编织细密的蚊帐,他已经决定了,无论多么艰难,这次回去,一定要说服父亲和大祭司亲自来竹城看看! 他相信,只要父亲和大祭司看到了这里的一切,一定会答应归附这个强大的王朝的! 前线大捷,白春笙高兴得一夜都不曾闭眼,睡不着,索性爬起来,先是亲笔给自家猫爷写了一封回信,告诉他家里一切都好,他已经震慑住了那帮南蛮使团的人,让他安心在前面把那帮不长眼的给一次打服气了,敢不听话的直接恁死! 最后,大约是觉得前面那些话太过兇残,想了想,他又写了半张纸的,重点就是自己很想念他,但是国事为重,希望他早日凯旋归来,和家人团聚,又告诉他白珒已经学会说话了,只是说得还不太顺熘,等他送走蛮族使团之后,便请爹爹们带着白珒一起来竹城,到时候他凯旋归来的时候,全家便能在竹城团聚了。 这封信发出去的时候,他们谁也没想到,这一场仗,竟一打就是整整三年!去而復返的蛮族人都等不及了,没等到王鲲风这个王爷凯旋归来,便与白春笙这个王妃谈好了归附的条件,白春笙藉助书信往来拿到了自家猫爷的大印许可,代他答应了蛮族的归顺,并且一口气在南边划出了五个郡三十多个县,各个郡县的官员也是他们的人和蛮族的人交叉着安排的,这下子连蛮族最顽固的长老都无话可说了。 他们一直以为这些海外来的妖族肯定会压榨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他们蛮族之人竟然也能做官!那个传说中强大的王朝,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强大到无法想像,自己的子孙后代,能在这样的王朝里做官,长老们都非常满意。 即便不满意,他们现在也不敢多说什么了,甚至于能赶在王鲲风彻底扫平这片大陆之前归附过来,南蛮部落的人都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幸运了! 因为,就在东彝终于说服了自己的父亲和大祭司亲自来竹城看一看没多久,北方再次传来捷报,王鲲风率领的大军攻破郇山城,无数曾经依附郇山城那位大王的部落宣布归顺王鲲风,诛灭首恶之后,王鲲风麾下大军一度达到了令人闻风丧胆的十万! 尽管大家都知道这十万可能是注水了,但就算没有十万的整数,六七万还是有的,这么庞大的一支军队,训练有素,粮草充足,主帅智商又始终在线,所有人都毫不怀疑,接下来王鲲风的目标便是横扫整片大陆了。 蛮族人险而又险地挂着车尾搭上了归附平海亲王的末班车,哪怕是个站票呢,也足够他们全族人庆幸的了,差一点啊,就做了战俘! 战俘可没有平民那么舒坦。 王鲲风之所以没有回来,是因为他在郇山城以北发现了大片水草丰美的草场,反正大军都已经打到那里了,郇山城原先那个大王又储存了足够多的粮草,干脆再往前打一打,给新朝增加一处可供放牧牛羊、畜牧战马的草场也是极好的。 对于自家猫爷沉迷于圈地运动无法自拔的行为,白春笙也有些无语,不过,他却是宁可三年见不到猫爷,也举双手贊成他赶紧去把那一大片草原给打下来的。不然要是让那些居住在草原上的零散部落继续繁衍下去,万一变得像他上辈子歷史上那些游牧民族那么难缠的话,他这不是给自己儿子养了个强敌吗? 他和猫爷现在这么辛苦地打江山,就是为了让他的儿子,也有可能是儿子们,今后可以舒舒服服地做一个拆二代,呸!是皇二代的,可不是让他们为了什么统一天下的霸业累死累活的。 别说儿子们了,就是他家猫爷,等到立国之后,儿子长大了,他也是希望猫爷能早日退位,跟着他找个地方混吃等死的……做王妃就已经这么累了,做皇后怕是药丸! 想到猫爷,白春笙赶紧将回来送信的又喊了进来,仔细问了问如今北方的气候,得知果然比这边更加寒冷之后,立刻调动了全府的针线娘子,给猫爷赶制了好几身暖和厚实的大毛衣裳,又让白家作坊暂时缩减对外供货,先将那些辣酱多调一些运送到前线去,天气寒冷的时候,再没有什么比一口辣酱更能安抚冰冻的灵魂了。 想了想,白春笙用力一拍桌子:特么的!他怎么把火锅调料给忘了? 第147章 要在没有真空包装和消毒设备的条件下做出可供长途运输的可携式火锅底料, 唯一能做到的, 就是在天气寒冷的环境下。 为了自家猫爷能吃到热腾腾的的战地火锅,白春笙十分土豪地动用了王府所有的牛车, 将准备好的熬制火锅底料的原材料, 拉到了距离竹城几十里地的一处深山里, 这座山上有一处天然冰洞,里面的寒冰只有在一年中最炎热的季节才会融化,像现在这样的季节, 冰洞里已经重新结冰,里面温度起码也有零下十几度。
第301页 白春笙带了两个作坊里的大师傅和十几个学徒过来, 现场架起大锅, 先将洗干净备好的野牛大骨汆水后放入大锅里熬煮慢炖, 这些大骨头上面的牛肉都被削掉一层,还留了一层和许多筋骨, 这样熬出来的牛骨汤才足够浓稠,可以作为可携式火锅底料的天然凝固剂。 趁着熬牛骨汤的功夫, 大师傅们在白春笙的指挥下, 热油锅, 将备好的各种口味的酱料、干辣椒末、蒜末、姜末等各种调味料的米分末依次投入进去, 炒的时候味道辛辣刺鼻, 闻着却非常香,勾得跟着来保护的侍卫和侍从们都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你们都杵在这里做什么?分几个人去,看看附近能不能打到什么猎物,再抓些鲜鱼回来, 你们两个去挖些冬笋,午间怕是回不去了,索性就在这里,我请大伙儿吃火锅!”白春笙大手一挥给他们分了工。 这里漫山遍野都是竹林和丛生的杂树,虽然季节不太对,但怎么说呢,跟着他和猫爷的侍卫们,因为跟了两个吃货主子,对于在不同的季节寻找不同的食材可谓是经验非常的丰富了,没一会儿就扛着一只半大的野猪,外加一条吃饱喝足提前进入冬眠的黑斑网纹蟒回来了,那黑斑网纹蟒足有四五米长,没有毒性,喜欢生活在竹林里,以吞食竹鼠为生,肉质细嫩,拿来做烧烤可惜了,不过,拿来涮锅子却是正合适。 侍卫们知道他有些怕蛇,只是让他看了一眼,便将那条倒霉的黑斑网纹蟒拿到河边处理去了,等到再回来的时候,带回来的就是足有一百多斤的蛇肉,外加一张完整的蛇皮了。 “蛇皮你们拿去吧,来两个刀工好的,帮我把这蛇肉切成薄片。”白春笙满意地将蛇肉交给下属处理,黑斑网纹蟒的蛇皮却是让他们几个分了,这玩意儿晒干之后,拿火烧了,捣碎成米分末保存起来,受伤的时候敷在伤口上可以消炎止血,对于他们这样经常需要舞刀弄枪的人是很有用处的。 抓来的野猪不大不小,肉质不算老,应该是春天刚生的,拿来涮肉虽然不如羊肉嫩,但是这荒郊野外的,能有这样的肉吃就算不错了。 那边,两个大师傅已经开始熬火锅底料了,炒好的底料里加入浓稠的牛骨汤,一边熬煮一边用力搅拌,直到锅里的汤汁变得黏稠,拿一根树枝插上去不会倒下就可以了。 看着火锅底料差不多可以了,白春笙让人去砍了几根粗大的毛竹,砍下竹节,对半剖开,将熬好的火锅底料慢慢盛到竹节里,不要盛满,留一些空隙,然后一节一节地送到冰洞里,等到竹节里的火锅底料凝固之后,将剖开的两半竹节重新合起来,拿细麻绳捆紧了,吃的时候解开麻绳,将里面的火锅底料倒出来,放入煮沸的开水里,融化之后,就是一锅马上可以涮菜的火锅汤底了。 这样做出来的汤底,自然没有现熬出来的好吃,但是,出门在外,也只能将就着了,听说北边入冬早,现在这个时节已经是大雪封山了,这也是猫爷坚持要趁着现在这个季节出征的主要原因。 冰天雪地固然艰苦,但是,北边的草原在暖季荒草足有一人高,随便在哪个草场里藏几十个人,从外面完全看不出来,多亏了他攻下郇山城之后,本地投诚的土着里有人想讨好他这个新主人,这才把北方草场的情报献了上来,听说那里只有冬天万物凋零的时候才能一望无际,猫爷这才下定决心,哪怕是吃点苦头,也要趁机把这块地盘给打瓷实了。 郇山城的土着领主们原本都是抱着看笑话的心里看着猫爷率领大军进入草原的,他们和草原那帮野蛮人比邻了数百年,都不敢贸然深入草原,这位亲王怕是被胜利沖昏了头脑吧,竟然真的以为冰天雪地的进入草原围剿收拢那些势力会比暖季更轻松? 别逗了,光是后勤补给和粮草就能逼死他! 然而,打脸来得太快,土着们表示这不科学! 眼睁睁地看着白家的“空中运输大队”携带大批军用物资升空奔往草原的时候,本地土着领主们无语半晌,回过神来之后,冷汗却唰的一下就下来了。 #万万没想到啊# 这个狡猾的海外妖族,竟然还留着这么一支杀手锏! 所以说这位亲王一支将这支“空军” 捏在手里,连攻城的时候都不曾动用,难道是还不放心他们,担心他们会趁着他不在做什么手脚? 简直是只心机喵! 天地良心!土着们这真的是误会猫爷了,这支突然出现的“空军运输大队”,还真不是他的,咳!是他媳妇娘家贊助的。 白家这些年在海上的生意越做越大,远洋船队也越来越多,船队往来海上做买卖,遇到有什么需要主人家决断的事情,就需要特殊的渠道送信回来了。一开始他们僱佣海里的海妖帮忙送信,但是经常容易打湿信件,后来白家便出了大本钱,直接招募了一批能长距离飞行的海鹰替他们送信,这些海鹰都是一个家族的,家族里幸运地出现了几只可以化形的妖,白家便与这几个海鹰妖禽做交易,僱佣他们负责远距离的信件传递,有时候也会送一些货物。这些海鹰单个载重可达百斤左右,实在是海上行商的神助攻! 这次听说猫爷要率军深入草原,担心饿着女婿,当然了更主要的是担心饿着女婿儿子心疼,白家夫夫花了大价钱,请这帮海鹰帮忙负责猫爷出征草原期间的军粮运输,别看草原那么大,海鹰们从郇山城出发,飞一个来回也不过半个时辰,冬季草原上百草凋零,四处白茫茫一片,飞在天上很容易就能找到猫爷他们的踪迹,倒也不算什么难事。 花了两天时间做好了一大批可携式火锅调料,试吃了之后,发现味道还不错,白春笙便命人连同自己的回信,一併让人送到郇山城,再从那里通过海鹰们送到草原深处,没过几天,冻得差点脱毛的猫爷,终于吃到了热腾腾暖唿唿的涮锅子,简直感动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还是媳妇儿心疼我! 郇山城的土着们始终不肯相信,那个外来的妖族能征服那些几百年都不曾和他们来往过的草原蛮族,可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第二年暖季,王鲲风率军凯旋,不仅带回了大批草原上的牲畜,还带回了一千多户约莫三千人的草原牧民们! 这些蛮子怎么捨得离开草原?土着们面面相觑。 废话!搁你,饿得半死的时候,突然有人跟你说,我给你份工作,只要每年帮我们放牧牛羊,就能拿到足够养活全家人的粮食和盐巴,还有工钱,还能吃到肉和海鱼,你干不干? 草原上不能种植粮食,这些蛮族每到冬季都饿得皮包骨,又畏惧郇山城的强大不敢过来抢夺粮食,好不容易遇到了深入草原的猫爷,发现自己依旧打不过,便顺势投降,成为了猫爷的新子民,不过,他们会在之后按照营地的划分,被分派到不同的草场,为猫爷放牧牛羊战马,换取朝廷的报酬和粮食。 草原蛮族们不知道什么叫朝廷,但是,听说朝廷有几百支军队,每一支军队的将士数量都比猫爷带过去的还要多,武器装备精良,分分钟能踏平草原……蛮子们菊花一紧,瞬间便安静如鸡了。
第302页 特别的识时务! 这倒不是说草原上的原住民们就这么的容易轻信他们,只是……当你亲眼看到翅膀伸展开足有一人多长的巨大海鹰,遮天蔽日地降落在草原的茫茫雪地上,那一刻,土着们发誓!他们真的看到了天神的使者降临草原! 再没有错了! 平海亲王就是天神的使者!就是来拯救他们逃离飢饿与寒冷的神使! 如果说海鹰“空中运输大队”起到的是一个武力震慑作用的话,那么,猫爷随后拿出来的可携式火锅调料,则让土着们彻底拜倒在魔鬼椒的红纱裙下。 虽然这种食物吃的时候嘴巴里火辣辣的,吃完之后从肠胃到菊花都火辣辣的,可是,真的非常非常的御寒啊!吃完一口,感觉整个人都热得要冒烟了,厚厚的毛皮大衣都穿不住了! 这是天神赐予他们的食物! 淳朴的草原牧民们,就这样被火锅底料勾搭了出来…… 第148章 这一年, 洁白的槐花挂满枝头的季节, 离家出征三年多的平海亲王,终于率领他横扫整片大陆、战无不胜的海鹰军团凯旋归来! 说起“海鹰军团”这个有点热血漫画风的名字, 平海亲王本喵也觉得很无奈, 一开始真的只是两位岳父大人心疼他, 担心他出征在外吃不到什么好东西,隔三差五的就让那帮海鹰给自己送点儿家乡的美食,又或者是他家河蚌的亲笔信什么的。 一来二去, 整片大陆上的人都知道,这位实力强悍的亲王, 不但有一支战无不胜的陆上军团, 甚至还有天上的海鹰助阵, 套用草原上的土着们对过往路人安利的话来说就是:亲王殿下乃是上神的使者,不然为什么连天上的海鹰都听从他的调遣呢? 这片大陆的人们, 对于科学没有什么概念,但是, 对于神明和上天却是绝对敬畏的, 猫爷自从有了这层迷信光环, 率军出征那简直就是无往不利, 偶然遇到穷凶极恶负隅顽抗的恶势力, 被他镇压之后,附近的部落又会跑出来刷热搜充当亲王殿下的自来水,言之凿凿说那帮恶人竟连神的使者都敢无礼,果然遭到神的惩罚了吧? 再看看他们, 听从神的旨意,早早地归顺在神使的身边,现在有吃有穿,连家里吃的盐巴都不用花钱买,只要去官府办了户籍册子,成年人每个月都有两斤盐巴可以领,孩童一斤,足够家里人吃了,从前他们在草原深处放牧狩猎的时候,经常断盐,不吃盐就没有力气,就没办法捕猎,就更加没钱买盐,简直就是恶性循环,相比之下,在神使身边求包养的日子,简直不要太幸福! 听说神使居住的大城里,那里的子民每天都有肉吃,还有海中捕猎的大鱼可以吃,也不知道他们有生之年,能不能去那些大城看一眼。 大约也是抱着这个念头,王鲲风宣布徵兵之后,竟然有许多当地部落里的勇士们踊跃报名,这才有了他们凯旋归来的时候,所带的将士足足是去的时候的两倍的盛况。 白春笙早在两日前就接到了他们即将归来的消息,此刻,正带着竹城和附近几个城池的官员,手里牵着白珒,望穿秋水地站在城门口,远远地看到一队仪仗,一个熟悉的身影骑在马背上,三年不见,他的猫好像更有威仪了。 “恭迎亲王凯旋归来!”城门口,唿啦啦跪下去一堆,众人心里都激动不已,他们知道,平定整片大陆之后,下一步定然就是立国了,他们作为第一批跟着亲王殿下打江山的功臣,封妻荫子,指日可待! “我回来了!”千言万语,只汇聚成这短短四个字,猫爷跳下马背,紧紧抱住了他的河蚌。 因为海拔问题被自家亲爹挤了一个趔趄的白珒:“……” 城门口人山人海的,夫夫俩只能用力抱了一下,便立刻放开了彼此,心里都有些意犹未尽,恨不得从今往后时时刻刻黏在一起,到底还是顾忌到今天乃是大军凯旋的大日子,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大宴群臣和有功的将领们,论功行赏,安置新军,乃至于众人期盼已久的立国…… 可怜的猫爷,憋了三年,憋得脸都青了,好容易和自己的河蚌团聚了,立刻就被激动的官员们簇拥着进城去了。 白珒:“……”呵呵!还是离家出走,去海上找商叔叔吧,感觉商叔叔更像是亲爹的样子呢。 这些年王鲲风四处征战,商秋芦明面上却依然作为白家掌管海上买卖的大管事,常年带着人在这片大陆上东奔西跑,一边做买卖,一边顺手给王鲲风搜集各处的情报,拿两份工资拿得非常心安理得,甚至于还发挥了他擅长谋算人心的特长,替王鲲风招揽了不少散落在各处的势力,也顺带着给自己积攒了一笔不小的身家。 商秋芦在这里没有别的亲人,唯一觉得亲近的就只有白春笙了,只可惜那只猫醋劲儿大,他不敢经常去寻白春笙,退而求其次,就只能时不时的去看看白珒了,白珒化形之后,虽然还是个小正太的模样,但五官长得却和他亲爹白春笙十分相似,商秋芦看着他,想到再过十几年这孩子长大之后,说不定就和曾经在鱼街时候的白春笙一模一样了,一颗心都软成了一滩水,恨不得把能得到的最好的东西都塞给他。 小孩子对于人的真情假意直觉是非常敏锐的,白珒很快就把商秋芦纳入了自己的亲人范围,甚至因为经常见面的缘故,比对他自己的亲爹王鲲风还要亲近。 其实他是记得王鲲风的,因为白春笙在卧室里藏了许多王鲲风的画像,没事就拿出来指着画像跟他说那是他的父亲,生怕他因为长时间没见王鲲风把他给忘了。 可是,知道归知道,到底不如时常见面,对他关心呵护如亲子的商秋芦亲近。 王鲲风直到走出去一段距离,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刚才竟然忘了好好看看他儿子,实在是见到他家河蚌太激动了,把儿子给忘了!这会儿回头一看,儿子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商秋芦身边,商秋芦蹲下来抱起他,十分熟练地从袖中摸出一方帕子,替白珒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白珒也有样学样,从袖中摸出帕子给他擦了擦额头,亲昵的简直就像亲生父子一样。 王鲲风:“……”呵呵! 簇拥在猫爷身边的郡县官员们,突然就感觉菊花一紧,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再一看自家主子的脸色,不知道怎么的突然阴沉了起来,众人一时间都有些无措,今日乃是大捷归来的好日子,怎么王爷看着像是不太高兴的样子? 好在王鲲风也只是不高兴了一会儿,想到自己刚才只顾着媳妇儿,连儿子都忘了看一眼,顿时又有些心虚,也顾不上吃商秋芦的醋了,那傢伙就是老天爷生来专门气自己的,还是先想想怎么哄好儿子吧,这次倒是带了些漂亮的小马驹子回来,也不知道儿子喜不喜欢。 不过,老天爷是註定不让他做个好父亲了。 庆功宴之后,整个王府瞬间进入了快速运转程序,到了这时候,就算是王鲲风不想,手底下那些人也绝不会放弃这立国的绝佳时机了,趁着他们王爷挟战胜之功,威加四海,蛮夷归顺,正是王爷在民间和军中的威望最高的时候,这时候要是不立国,下一次就再难找到这样的机会了。
第303页 王鲲风他们原本是想等平定天下之后,再找个由头和朝廷切割开来,顺理成章地独立出来,不过,现在看来,当初是他们把这件事想复杂了。 说句不好听的,这片大陆连正经的官制都没有呢,也分不清什么朝廷和封地的差别,在土着们看来,谁打下来的地盘就是谁的,哪怕是自己老子呢,若是随意侵占儿子打下的地盘,也是要被人不耻的,简单来说,这是一个信奉绝对实力的地方。 甚至于已经有一些和下面官员混熟了的本地官员将士,暗搓搓地怂恿着他们劝说王鲲风干脆自己做大领主算了,不要管什么朝廷了。 人都是有私心的,王鲲风对他们越好,他们就越担心万一那个所谓的朝廷换了个严苛冷血的领主过来,那他们不是还要回到从前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苦日子? 过惯了现在这样的好日子,土着们比任何人都期盼王鲲风能永远做他们的领主。 听说妖族的寿命都很长,一想到今后他们的儿子、孙子、曾孙子都能生活在王鲲风的庇护之下,土着们简直恨不得立刻强迫王鲲风黄袍加身,当然了,他们并不知道做下属的还能强迫上司黄袍加身,如果知道的话,当时在城门口怕是就有人跪下高唿万岁了。 身处歷史的洪流中,有些事情早已不是王鲲风自己能控制的了,手底下那些人连龙袍都替他准备好了,现在唯一需要他回来定夺的,就是国都定在哪里了。 竹城的官员当然是希望王鲲风能将新朝的国都定在竹城,这里毕竟是他们的大本营,若是能成为国都,他们这些本地官员在仕途上就比别人高出一截来,就像后世,首都的地方官肯定比同级别的地方官更加受到重视一样。 其他城池的官员刚巧也是这么想的,一个两个的都排队等在王爷书房门口,连饭都不吃了,饿了有属下送的干粮啃两口,关系到他们未来的仕途光明,吃什么吃?必须等到王爷亲自接见自己,他们好向王爷陈述国都定在自己所在城池的必要性! 被一大堆官员堵在书房里,猫爷焦躁得都快炸毛了。 最后,还是他家河蚌拯救了他。 “我觉得咱们还是定都蕉城吧!” “蕉城?” “蕉城位处中原,更妙的是恰好有一条大江流过,直通大海,定都那里,即便今后海鹰运输队解散了,咱们靠着江边,也照样能吃到海边的鲜鱼啊,难道你不想吃鱼?” 想想想! 猫爷拿起硃笔,便在名不见经传的蕉城上面,圈了一个大大的红圈。 第149章 蕉城位于竹城往东北约八百里地, 吃货白春笙对那个城池印象深刻, 主要是因为那里的土着和其他地方的土着比起来,简直就是不一样的烟火!他在他们身上, 闻到了熟悉的、独属于资深吃货的味道。 那是同类的味道啊!!! 蕉城的原住民爱吃、会吃, 这一点, 从这个城池和下属的各个部落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 那里的土着们世代以蕉实为食,这个蕉可不是香蕉,而是一种长得好像芭蕉树的树木, 这种树是土着们从野外移栽驯养的,每年可以开花结果两次, 结出来的果子一串能有数百个小果子, 果子一开始是深绿色的, 一个月后会变成明黄色,土着们将这果子採摘下来, 取出里面成熟的黑籽,晒干后碾磨成末保存起来, 吃的时候拿水和面一样和成煳煳, 摊在石锅上, 卷上各种兽肉和野菜之类的, 第一次吃到这种好像卷饼一样的吃食的时候, 白春笙差点以为自己遇到了另外一个穿越老乡。 后来才知道,是他土包子了,人家虽然是土着,但是也有一颗追求美食的心, 看各个部落的名字就知道了,蕉城、肉部落、鱼部落、山鼠部落、野猪部落…… 一听就是吃货们才会起的部落名。 蕉城的领主是自己带着手底下所有的部落小领主过来主动求包养,咳,是请求归入尊贵强大的王爷手下的,并且,他们强烈请求王妃能够让他们蕉城也种植魔鬼椒,甚至还可以在蕉城开办新的作坊,因为,白家作坊的酱料实在是太美味了!而他们距离竹城又太远,小小一竹筒酱料,长途运输到蕉城去,哪怕是大领主也捨不得每天都吃。 每天惦记着美味的酱料,蕉城的大领主简直是食不知味,也不知道是被谁启发的,竟然主动带着人来投靠了,心想等到他们部落也变成王爷的附庸,那开办新的酱料作坊,造福一方百姓(吃货)不就顺理成章了吗? 对于蕉城领主画风清奇的脑洞,白春笙也是服气的,不过,吃货和吃货总是惺惺相惜的,白王妃痛快地答应了可以给他们提供魔鬼椒的种子,并且等到培养出了新的做酱大师傅,将来也一定会在蕉城开办白家作坊分厂的。 作为一个沉迷美食的领主,蕉城城主常烤肉,没错,此人在办理户籍的时候,坚持要求给自己取名叫做常烤肉,因为烤肉是整个蕉城没人不喜欢的食物,对于领主借着第一个办理户籍的便利,抢先註册了“烤肉”这个风靡部落的名字,其他土着们都敢怒不敢言,他们也想叫烤肉来着,这名字一听就是一个有口福的人啊…… 常烤肉从来没想过自己世代居住的这个地方会被选为新朝的国都,实际上,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在蕉城建造一个这片大陆最大的酱料作坊,作为一个执着的吃货,自从归附到猫爷手下后,常烤肉每年都会亲自带着部落里的勇士们来竹城,用他们那里的特产换取竹城花样繁多的各种酱料、酱菜、腌腊吃食等等,蹲在作坊门口,眼巴巴地看着大师傅们的眼神,简直就像怀春少年在等待他心爱的女子……大师傅们什么时候才愿意跟他回蕉城啊,他必以上宾之礼待之! 只可惜,大师傅还没有盼到,哐当一声砸下来一声惊雷:蕉城被王爷定位新朝国都啦! 常烤肉:“……”那我的酱料作坊怎么办?开作坊的地方我都选好了呜呜呜~ 顶着其他城主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常烤肉做贼似得趁着王爷不在的时候求见了白春笙,问题只有一个:国都建在他们蕉城,那原先王妃答应给他们建造的酱料作坊怎么办?还作数吗? 白春笙简直被他问得哭笑不得:“你说呢?我与王爷,还有我娘家人今后都会搬迁到国都去,未来国都会成为整片大陆人口最多、最繁华的的城池,那里的酱菜作坊也会是全国最大的!” “那下官就放心了!”常烤肉讨好地笑了笑,他就知道,王妃是不会骗他的,说要在蕉城建造新作坊,就一定会说到做到的!吃货的友谊,就是这么的牢不可破啊! “不过,既然是定为国都,今后蕉城是肯定会改名的,堂堂一国国都,叫蕉城像什么样子?”白春笙高贵冷艷地表示,虽然他是个吃货,但是,他也是一个有国家荣誉感的吃货。 “全凭王爷与王妃定夺!”常烤肉只要是能每天吃到加了白家烤肉酱的烤肉,才不在乎蕉城会不会改名呢,改了名也照样是他们住的地方。 “好了,你就安心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吧,定都之后,蕉城定然是要改建城池的,怕是王爷还会召见你。”看了看常烤肉厚厚的双下巴,白春笙默默在心里给他点了一排蜡,兴建国都,一听就是劳心劳力的苦差事,国都建成之后,这位城主怕是要成功减肥了。
第304页 经过一系列的争论扯皮,最终,蕉城改名永安城,以三郎为主理官,陆盏、白箜、常烤肉等为副理官,共同筹建新国都。 三郎因为要陪伴龚夫人的缘故,一直没有上前线,也不曾有一丝战功,即便以王鲲风亲弟弟的名义分封王爵,封地也不可能太大,王鲲风素来护短,干脆让三郎挂名负责这次新国都的兴建,营造国都那可是能载入史册的大事,有了这个大功劳,王鲲风自然是能名真言顺地给自家弟弟捞好处了。 除了三郎之外,小舅子白箜也被他趁机塞进去捞功去了,白家在这些年的征战里着实出力良多,猫爷琢磨着,两位岳父大人自然是要封爵的,小舅子也不能疏忽了,干脆趁机给塞进去营造国都,到时候也可以给小舅子分些好处,比如说封个侯爵什么的。 至于陆盏和常烤肉,一项大工程总要安排几个出苦力干活的,猫爷毫不客气地让他俩顶上了,陆盏是他看中了,要在永安郡守的位置上锻鍊几年,今后作为下一任储相的,地位等同于首都的市委书记。常烤肉因为是国都原来的领主,也不要撇开,正好他熟悉当地情况,也丢进去帮忙,事成之后赏个爵位,权当是给他这个领主的补偿了。 两年后,巍峨雄伟的永安城宣告建成,整座城池占地面积约三十平方公里,最中央的位置是皇城,外围是皇亲国戚和权贵们居住的内城,再往外是下级官员和富贵人家居住的内坊,再往外更大的一片土地,如今只兴建了一部分,将来是预留了给更多进入国都定居的百姓居住的,白家一口气在这里买了十几块地,拿来兴建自家的作坊和各种铺面。再往外就是连绵的青山和大江了,皇室的皇陵在永安城西北边一处山林之中,皇陵附近就是皇家别院,现在别院只来得及修筑了皇室避暑所用的皇家别院,剩下的地方都是空的,等到新皇登基之后,再将这些划分好的宅地,作为封赏赠予有功之臣。 那处被沿途部落随意起了许多不同名字的大江,最后还是被白春笙提议定名为长江了,没办法,身为穿越人士,总是会有思念故乡的时候,能住在长江边上,即便这长江不是他前世生活的那个长江,也算是有些心理安慰了。 等了这么多年,王鲲风的登基,几乎可以说是众望所归了,大家其实都很害怕那个传说中在大海另一边的皇帝会派兵前来围剿他们,又或者是阻挠王鲲风登基,正所谓夜长梦多,在土着们看来,完全没必要非要等到国都建成再称帝嘛,拿到手的才是自己的,要那些虚名做什么? 只可惜猫爷坚持要等到国都建成,因为,他们派去故乡打探消息的人,还没有回来。 直到两年之后,国都即将建成的时候,派出去打探消息的妖才回到竹城,众人这才知道,原来皇帝早在几年前就病重不治驾崩了,继任的新帝也是他们的熟人,就是曾经的太子殿下,龚皇后升级为太后,据说生下了先皇的遗腹子,一个冰雪可爱、血脉纯正的小皇子。有龚家那样的外家,皇帝又一直坚持不肯迎娶皇后,据说这位小皇子在朝臣中很有些支持的人,大家都在猜测,皇帝大约是想传位给这个皇弟了。 听到皇帝驾崩的消息,白春笙心头一跳,有些不安地看了看他家猫爷。 “哼!”猫爷冷哼一声,对于皇帝的死一点也没有意外,当年他是怎么对自己的兄长的,如今就要做好一报还一报的准备,如果不是他们运气好,一路磕磕绊绊地走了出来,继续留在那里,也不过是被算计着活得憋屈罢了。 听说皇帝驾崩了,已经苍老了许多的龚夫人倒是唏嘘了好几日,人老了就容易心软,不过,她也只是私底下给皇帝烧了些纸钱,大海茫茫,她可不会劳师动众地还要回去给那个男人上坟,不过是人死如灯灭,生前的仇和怨,都一笔勾销罢了。 永昌元年,王鲲风登基为帝,国号为干,定都永安城,封原配白春笙为后,元后所生独子白珒为太子。 从鱼街卖鱼丸为生的小摊贩,摇身一变成为一国皇后,白春笙觉得,他的人生履歷到这里差不多就可以告一段落了,毕竟,已经走上了人生巅峰,再往后,难道要记录下他怎么在皇后的宝座上年老色衰的下坡路吗? 猫爷当然不会让他在当上皇后之后就开始走下坡路。 若干年后,再次远征归来的猫爷,带回了一个神奇的仙人法器,据说,只要以妖力驱动这个法器,便能穿越时空,去往另外时空。 白春笙:“……”我想回去继续做我的拆二代行吗?卡里还有好多钱没花完,真是太不甘心了! 第150章 “这就是你在这个世界的家?“看着眼前只有约莫半亩地大小的两层小楼, 猫爷对于自家河蚌说的, 自己上辈子曾经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这件事,抱着深深的怀疑。 夫夫俩成亲十几年后, 白春笙终于放开心怀, 坦诚将自己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那个河蚌精, 而只是一个异世穿越而来的魂魄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王鲲风。 王鲲风诧异了半晌之后,没什么心理负担地接受了这个现实,他曾经在流传下来的古籍上看到过, 远古时期确实有妖族大能可撕裂时空,去往其他的世界, 可是, 他没有想到, 自家河蚌竟然也有这样的本事!难道是他曾经生活的那个世界,其实是仙人生活的仙境不成? 对于猫爷的疑惑, 白春笙唯一能做的,就是带他亲自到自己生活的时空看一看了。说起来, 还多亏了他家猫爷偶然间发现的那个什么仙人法器, 那法器竟然真的可以划破时空, 只不过到底能去到哪个时空就要碰运气了, 他们也是摸索了许多年才发现了定位与搜寻的一些技巧, 不然白春笙也不可能有那么大本事,说想穿回去就穿回去。 只是他们这样的时空旅行也不是毫无限制的,他们最多能在一个地方待一百天,超过百日的期限, 便会被一股神秘而又强大的力量强行拽回现在生活的地方。而且,去了那些地方之后,他们本身属于妖族的力量也会被压制。刚开始没什么经验的时候,俩人经常玩脱了结果把自己在别的时空玩死了,惊恐之后才发现,死了之后就等于在那个世界消失了,依然会被拽回这个时空,简直就是星际良心旅行社!绝对不会因为你交了低价团费半路把你赶下车那种。 摸清楚这些规律之后,河蚌精实在是抓心挠肝,捨不得家里那价值上亿的房产和卡里那些还没来得及花完的积蓄,便挑了个只有两个人的时候,悄悄向自家猫爷坦白了。 “那原来那个白春笙呢?”问出这句话的时候,王鲲风其实是有些心虚的,因为此时此刻,他真的很不希望那个白春笙再出现。 “大概是死了吧,不然我也不会占据这个身体。”白春笙苦笑道,“我一直不敢把这件事告诉你们,就是担心爹爹他们知道了心里会难受,毕竟,当初他们也是不小心才和曾经的白春笙失散的。” “那就永远别让他们知道,我们既然没办法让死去的人重新活过来,那么,起码要让活着的人好好活下去。”王鲲风严肃道,只有在战场上厮杀过的人才知道,活着的意义,更多的是让那些真正牵挂自己的人能免遭生死离别之苦,有时候,面对那些战死的将士,他宁愿欺骗那些将士的亲眷,骗他们说他们的亲人还在边疆驻守,而不是残忍地告诉他们,他们的亲人早已离开这个世界。
第305页 虽然嘴上安慰着自家河蚌不必心存愧疚,毕竟,如果没有他的话,白家夫夫怕是终此一生都没办法再见到自己走失的大儿子了。可是,为了让自家河蚌开心,王鲲风亲自下旨,越级提拔,将远在东海基层当郡守的白箜直接提到了户部巡官的位置上,这个职务好啊,不要上班打卡,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随机抽查朝廷各部门和下面各郡县的帐目,相当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位置,各级官员见到都忍不住菊花一紧那种,最关键的是这活儿时间自由,白箜要是以查案为由,带着案卷回家宅半个月不去衙门都没人管,正好可以趁机多陪陪二老。 对于皇帝明目张胆给小舅子谋好处的行为,朝臣们已经近乎麻木了,呵呵,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前年皇后娘娘生下大公主的时候,陛下不知道哪里抽风,竟然给小姨子封了一个郡君,皇后生孩子,皇后娘家人升官,虽然听起来逻辑还算正常,但总感觉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呢。 弟弟妹妹都在永安城陪着二老,白春笙也放心多了,夫夫俩早在几年前就时不时的借着磨鍊的理由让太子监国,这一次更是毫无负担地将监国的重担甩到儿子肩上,夫夫俩拍拍手,回白春笙真正的“娘家”去了。 再一次站在熟悉的小院前,白春笙忍不住湿了眼眶,他离开那年,他妈刚迷上藤本月季,让他在网上给她买了好些进口藤本月季花苗,当年只有光秃秃一根苗的藤月,如今却已经爬满墙头,鹅黄、深粉、火红的各色月季开得热热闹闹,就像他家母后大人的性格一样,爽朗又热情,还带着一股和年龄不相符的天真浪漫。 也不知道自己离开之后,老妈有没有变。 夫夫俩手牵着手站在白家别墅门口,一动不动的样子没引来白家人,倒是把小区保安给引来了。 “请问你们是这户业主家的客人吗?”保安很有礼貌,也没直接质疑他们是不是小偷之类的,也有可能是因为俩人身上穿的衣服看起来就很贵,这衣服是白春笙特意让宫里的绣娘按照改良版汉服做的,看着简单大方,袖口和领口处绣着低调华丽的暗纹,在阳光下闪着软妹币的光芒,一看就是手工定制的。白家住的小区是本地有名的豪宅小区,保安的眼光也被业主们养得很毒,一眼就看出这两个肯定是有钱人,这年头的有钱人都不稀罕去大商场买成衣,都是找那些贵的吓人的裁缝师傅(设计师)订制的。 “小宋,原来你还在这里啊。”看到保安熟悉的一张脸,白春笙却一下子松了一口气,小宋看起来还是和他走之前一样,没什么变化,看来现在距离他离开也并没有太久。 小宋保安在这个小区做了快五年保安了,自信能认识小区里每一个业主,听到白春笙的话,小宋努力睁大眼睛观察了半晌,瞬间惊唿出声:“你你你……你不是?不对!白家大少爷不是已经……” 看着小宋一脸白日撞鬼的表情,白春笙无语,他突然想起来,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他现在在所有认识他的人眼里,应该已经是一个死去的人,已经死了的人好端端地出现在自己面前,难怪小宋一脸撞鬼的惊恐表情了。 做了十几年皇后,早已修炼成戏精的白春笙暗暗嘆息一声,松开自家猫爷的时候,走过去,不待小宋反应过来,一把拉住他走到一边,低声道:“小宋,我其实没有死,只是现在隶属于国家特殊部门,负责协助调查一些灵异事件,但是这件事情千万不能传出去,我知道你也是部队转业回来的,一定能理解我们的保密守则对不对?” 说罢,白春笙展开手掌,原本空空如也的白皙手掌,瞬间多了一个一两重的纯金花生,这玩意儿本来是宫里做来过年的时候赏赐所用,这次回来的时候他顺手带了些回来,他们那里的货币这边是不能用的,多带些金银,实在不行还能卖到金店去换些钱用。 可怜的小宋保安,被忽悠得一愣一愣的,他退伍的时候其实也就是一个平凡的小兵,根本没有接触过这种一听就是国家机密的部门,不过,保密守则他还是知道的,当下便急忙催促他:“那你们赶紧进去吧,旁边那个是你们同事吧?一看就不是一般人,你们快进去,要是在小区里有什么不方便的尽管给我打电话,我手机号码没换,还是以前那个。” 说罢,小宋不由分说地帮他暗了门铃。 “来了来了!”属于白妈妈的熟悉的声音从门内传来,白春笙浑身一僵,王鲲风已经走过去握住了他有些发凉的手。 “小宋啊,这大早上的什么……”白妈妈满面笑容地打开门,在看到小宋身后站着的那个熟悉的身影时,瞬间呆住了。 “妈,我们进去再说,小宋,今天谢谢你啊,改天来家里吃饭!这个送给你!”白春笙急忙将手里的金花生塞到小宋手里,拉开门和他家猫爷一起钻了进去,火速将门给关上了。 这会儿他才知道麻烦大了,说不定他离开之后,家里早就给他办过丧事了,他这么冷不丁地冒出来,那种蹩脚的理由偏偏保安小宋还行,骗他家老娘就有些智硬了。 白妈妈还沉浸在儿子死而復生的震撼里,修剪花枝的园艺剪还牢牢捏在手心,一脸呆滞地看着眼前这个面貌有七八分像自己儿子、气质却又比自家儿子高出一大截的美男子。 她可以确定她儿子早在两年前就触电身亡了,她亲自把儿子的骨灰送到西山陵园安葬的,那么眼前这个人是…… “妈,真的是我,这件事说来话长,要不咱们先进去再说?您倒是把这剪刀给放下啊,我看着心里发慌……”白春笙勉强笑了笑,习惯性地和他老妈打趣,眼圈却不由自主地红了。 第151章 白春笙和白妈妈互诉离别之情的时候, 王鲲风正坐在沙发上打量着白家的这个简陋的小家。 是的, 在坐拥一整座皇宫、富有天下四海的皇帝陛下看来,白家这栋小别墅简直太过简陋了, 门前的小院子走几步就到头了, 一楼的客厅也很小, 来十几个人就塞满了,可想而知其他屋子有多狭窄了。 更何况还是和其他人共享一个大院子(别墅小区花园),连个像样的鱼池都没有!身为皇后的娘家人, 他的老丈人&丈母娘这日子过得简直是太过寒酸了! 摸了摸手上充当储物袋的戒指,皇帝陛下很认真地考虑给丈母娘造一栋豪华大宅的可能性, 在他看来, 这小区面积大小还算合适(三百多亩外加一个小水库), 拿来给丈母娘修建一个新宅子倒是正好,也不知道这里其他住户愿不愿意搬出去给他腾地方…… 白妈妈其实在听到儿子熟悉的说话方式之后, 心里就已经相信了这就是他的儿子,况且, 穿越到异时空之后的白春笙, 抛开好像拿美颜相机美颜过的五官来看, 长相也几乎和他儿子一模一样。 不过, 出于谨慎, 她还是要验证一下的—— “我之前让你给我买的广场舞道具向日葵花束呢?” “城西*达快递点破产关门,老闆带着小姨子跑路了,那边的快递都丢了。”
第306页 “那我之前给你的微信号让你去相亲那个呢?” 听到“相亲”两个字,醋罈子猫爷的注意力瞬间被拉了回来, 目光灼灼地看着他家河蚌。 “妈你还好意思说?!”想起这件事,白春笙顿时一脸的气愤,“你给我找的那个人根本就是个双性恋的渣男,我刚跟他吃过一段饭,晚上出去吃宵夜的时候就看到他和别的女孩子从电影院出来了!” “啊?哈哈~那幸好你俩没成!”白妈妈心虚地打了个哈哈,眼角的余光撇到自家儿子和王鲲风搭在一起的手,立刻眼前一亮,“蛾子,这位帅哥是……” 白妈妈一激动,连蛾子都冒出来了。 “妈,刚才忘了给你们介绍了,他叫王鲲风,是我现在的夫君,哦,忘了说了,我家鲲哥离开他那个偏心眼的亲爹之后,自己打下了一块地盘,现在的职业是皇帝,我呢也变成皇后啦。” “噗~”一口特级明前白茶喷了出来,白妈妈傻眼了。 白春笙抽出几张纸巾给她擦了擦,坚决不承认自己就是想看亲妈一脸惊吓的样子才故意憋着这个大招一直没放的,现在看到了自己想看的一幕,他心满意足地将自己和猫爷逃离皇室的监视,跑到另一片大陆开疆拓土、顺便弄了个皇帝噹噹的事情解释了一遍。 “所以说,儿子你终于嫁出去了?太好了哈哈哈!”白妈妈放下茶杯,站起来走到王鲲风那边坐在他身边,满意地仔细端详了半晌,一副恨不得把老花镜也戴上的样子,越看越喜欢,“这个好!你爸看了肯定也喜欢!小王喜欢吃什么菜啊?我让阿姨去买,对了,你们这次回来能在家里呆多久?” “妈!你怎么就不问问我们是不是住在这边不走了?”白春笙面对他家老娘的时候,“母子情深”的时间绝对不超过半天,互怼拆台的时候倒是很多。 白妈妈给了他一个“你是不是傻”的鄙视表情:“人家小王现在可是皇帝,哪能跟咱们似的想去哪就去哪?你现在也是皇后了,虽然是个男的,也别一天到晚瞎胡闹,没事多帮小王做点事。” “母亲,春笙助我良多,乃是举国闻名的贤后。”王鲲风笑眯眯地替自家河蚌说话。 做父母的尽管嘴上嫌弃着自家孩子,其实最喜欢的就是别人夸他们家小孩,白妈妈听王鲲风这么一说,顿时对他的态度就更亲热了。 三个人正聊着呢,去小区水库钓鱼的白爸爸回来了。和爽朗活泼的白妈妈不同,白爸爸更像是一个严肃的退休老干部,沉默不语地听了儿子流落异世、机缘巧合得到了可以穿越时空的仙人法器才得以找到回家的路之后,意外地问了一句谁都没想到的话:你们两个,能带我和你妈也过去看看吗? 白春笙傻呆呆地看着他爹。 直到白爸爸常年钓鱼被晒得黝黑的一张老脸浮现出一丝可疑的红晕,恼羞成怒地斥责道:“看什么看?当初你要搬出去的时候怎么答应我们的?一定要自己学会做饭,结果呢?你们那栋楼打扫卫生的阿姨都跟我说了,整栋楼就数你门口的外卖盒最多!” 任凭儿子将另外一个世界说得比仙境还好,白爸爸始终还是不放心,毕竟隔着茫茫宇宙,又不是住在隔壁城市,想儿子了打个飞的就能过去。 见父子俩谁都说服不了谁,猫爷顿了顿,默默清空了面前的茶几,然后—— 从储物袋里,倒出了一大堆炫彩华丽的各色宝石玉石还有黄金,堆得好像小山一样,有些还从茶几上滚落下来,白妈妈眼睁睁看着一块比英国女王皇冠上那块宝石还大的湛蓝色宝石从茶几滚到了地上,咕噜咕噜地滚到了沙发下面,一颗老心脏差点吓得跳了出来。 白爸爸:“……”很好!这女婿看起来是能养好我儿子的。 皆大欢喜。 白妈妈急着催促王鲲风赶紧把这些宝贝都收起来,别到时候弄丢了,这俩孩子真是不会过日子,这么多宝贝,也不好好拿个箱子装起来,就这么随意倒出来了? “父亲,母亲,这些都是小婿特意带来孝敬二老的,实不相瞒,因为那法器的限制,我与春笙最多只能在这里待满百日,百日之后便会被强行送回,我和春笙放心不下你们,可是也没有别的法子,只能多带些金银细软,供二老安享晚年,也算是我们的一点孝心。”王鲲风认真解释道。 自从知道眼前这两位才是他家河蚌的亲生父母之后,猫爷颇后悔没有多带些金银珠宝过来,他们自己住着偌大的皇宫,二老却住在这般狭小的院子里,连围墙都是矮矮的一截,看着实在是寒酸,猫爷觉得这一切都是他的锅。 白家二老被他说得眼圈一热,白妈妈更是拉住了他的手使劲儿拍了拍,直夸他是个好孩子,他们做父母的虽然不缺钱花,但是,孩子能想到孝顺他们,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夫夫俩就这么在白家住了下来,离别许久,白家三口都有一肚子说不完的话,王鲲风体贴地将空间留给了他们,白春笙怕他无聊,便找了些电影,让他在客厅一个人看电影,他们坐在客厅外面露台搭建的小花房说话,这样猫爷一转头就能看到他了。 在家里和爸妈腻歪了两三日之后,知道儿子不但没死,还在另一个世界混得风生水起,当上了皇后不说,还攒了富可敌国的身家,甚至于还生了一儿一女,白家爸妈终于放下心来,除了对不曾见过面的孙子孙女有些惦记之外,对他们这个除了吃什么都不干的儿子已经有些嫌弃了…… “回来这么久了,你也该陪小王出去转转了,你们年轻人,不要一天到晚蹲在家里吃鸡,多出去走走,要不要妈给你们报个旅行团?”白妈妈如是说。 “妈我还是带他去夜市逛逛吧!”白春笙忙不迭地谢绝了白妈妈的提议,对于那种宣称只需199就能泰国五日游的购物团真是敬谢不敏。 h市的夜市有好几个,因为本地多吃货的缘故,几乎每一个都非常热闹,白春笙带着自家猫爷出了门,手机叫了个车,没一会儿就到了城西的云华夜市,这个夜市背靠本地有名的云华娘娘庙,除了本地人之外,还有许多外地的游客会过来参观这个小有名气的景点,还不到天黑,这里就已经人山人海了。 担心在夜市被熟人认出来给家里惹麻烦,白春笙给自己和猫爷都做了一番乔装,穿着一身非主流的地摊货,钻到人群里简直就像两个刚从乡下来的打工仔。 “走,先去那家排队。”白春笙激动地指了指门前一列长队的简陋摊位,这个摊子卖的卤猪蹄卤猪耳朵全城都找不到第二家,味道特别香,不过店主比较傲娇,每天只做两百个猪蹄,也不开店,就在夜市租了个临时摊位,卖完就回家,因此,熟悉的人都会提早来排队。 “好吃吧?”十五块钱半个的卤猪蹄卖起来非常快,很快就轮到白春笙他们了,白春笙要了六只猪蹄两个卤猪耳朵,让摊主帮忙切了,手机扫一下付款码,俩人一人抓着半个猪蹄,走在人群中啃得津津有味。
第307页 “确实美味!”王鲲风也吃过自家河蚌做的滷味,但是,凭良心说,真的没有这家做的好吃。 吃完卤猪蹄,俩人又买了一大杯冰奶茶,一边喝一边去另外一家需要排队的龙虾店拿号排队,吃饱喝足,又去附近的电影院看了一部据说是大ip改编的电影,因为剧情太散,猫爷全程都在埋头吃爆米花,这家电影院的爆米花奶香味非常浓郁,猫爷一口一个,爆米花甜蜜蜜的香味,让空洞的剧情也变得没那么无聊了。 大约是晚上玩得太嗨了,回到家后,洗完澡,夫夫俩都有些失眠了。 猫爷将自家河蚌圈在怀里,忍不住嘆息道:“春笙,你想一直留在这里吗?” 他不是瞎子,自然能看得出来,他家河蚌有多喜欢这个世界,哪怕只是蹲在路边摊跟人砍价,让小贩给他的炸臭豆腐多抹点辣酱呢,他脸上的表情都是从未见过的生动。 第152章 “你傻啦?”白春笙在黑暗中准确找到了自家猫爷的耳朵, 轻轻咬了一口, 感觉抱住他的铁臂一僵,这才满意地松开, 低声嘆息道, “我确实很想和爸妈在一起, 可是我知道,爸妈还有彼此,而你, 只有我。” 他说这句话真不是自恋,称帝十余载, 他家猫爷对自己的黏煳劲儿与日俱增, 即便已经有了两个孩子, 他家猫爷还是小心眼地不肯让他陪着孩子们一起睡,更别提什么广纳后宫了……朝臣们对此也已经彻底放弃了, 没办法,陛下的醋劲儿, 连皇后养的幼猫都看不顺眼, 更别提往宫里送美人了, 万一皇后娘娘看上了新来的美人, 陛下怕是杀了他们的心都有了。 白春笙觉得, 他能幸运地再回来一趟,知道爸妈都好好的,让爸妈也知道他在另外一个世界也好好的,这就足够了。他的父母都足够坚强, 没有他,也能继续彼此温暖着生活下去,可是,他的猫,却只有他了。 妖族的寿命都很漫长,在漫长的生命里,父母、子女都会慢慢离开自己,而只有伴侣,才是一生不离不弃的存在。这一点,猫爷从来都是毫不掩饰的。 黑暗中,王鲲风没有说话,只是用力抱紧了自家河蚌,这是属于他的河蚌,哪怕是他的亲生父母……他也不想与之分享! 没有任何欲望,夫夫俩就这么在黑暗中抱紧了彼此,半晌,河蚌精悄悄伸出手指,戳了戳自己的猫:“你……想不想做?” 猫爷:“……”他已经憋了好几日了,可是,他好歹还记得这里是什么地方,白家的别墅如此狭窄,隔壁就是白家爸妈的卧室,若是动静太大,被二老听到了…… “起来穿衣服,我带你去开房!”小火车开得666的河蚌精从自家猫爷怀里挣脱出来,一双眼睛在黑暗中亮晶晶的。 “开房?”猫爷一头雾水,不过,还是顺从地爬起来穿好衣服。 那边,他家河蚌已经麻利地打开手机,搜索到了距离他见最近的一家五星级高尔夫酒店,这货两辈子都是不差钱的主儿,看到标价8888的豪华套房还没有预定出去,立刻下单定了一间,还备註了早餐送到客房的服务,大半夜的,暗搓搓带着他家猫爷体验了一把开房偷情的刺激。 “这个酒店很好,回去咱们在永安城也建几个。”猫爷对于五星级酒店特别人性化的服务非常满意,对于这样偶然离开熟悉的家,在外面和他家河蚌这样那样的感觉也特别新奇,不由得想把酒店这个创意山寨回去了。 其实酒店和他们那里的客栈也差不多,但是房间的隔音效果却好了不止一点,咳!非常适合做一些需要打码的事情。 第二天,俩人在酒店吃了送上来的丰富早餐,白春笙跑到阳台给自家老娘打了个电话,哼哼唧唧地说自己和王鲲风出来玩了,这两天暂时不回家了。 “怪不得昨天晚上我起来上厕所的时候,简讯提示我在**酒店消费了9680元呢,我还以为是什么诈骗简讯呢,不过你们大半夜的跑到酒店去做什么?”白妈妈打着哈欠问道。 电话那头,白春笙被自家老娘问得老脸一红,支支吾吾了两声,藉口说怕一大早起来赶飞机打扰他们休息,这才大半夜的跑出来住酒店了。 挂上电话才想起来,他和猫爷都没有身份证,坐个毛的飞机啊!昨晚能入住酒店,还是因为他用白妈妈的金卡绑定手机办的入住啊摔! 等她妈反应过来,肯定要穿帮了! 好想马上再穿越回去! 不过,反正早晚都是要被嘲笑的,白春笙索性带着他家猫爷,继续刷他老妈的卡租了一辆车,在h市周围玩了两天。 猫爷倒真是对这个世界大开眼界,尤其是这里的电子支付系统,只需要拿那个手机扫一下就算是付钱了,出门都不用带钱袋子,就拿个手机就行了。说起手机,猫爷还很喜欢电视机,之前在那个酒店的时候,他家河蚌不知道怎么捣鼓的,用手机连接到了酒店的电视机,里面播放的视频,实在是增进夫夫感情的好东西,咳!猫爷默默在心里琢磨着,要不要趁这段时间想想怎么把这些好东西给带回去,实在带不回去的话,能知道怎么做出来的也好。 他把这个想法和他家河蚌分享了一下。 河蚌呆愣半晌,然后就哈哈大笑起来,笑完了,就带他去参观了科技馆。 从科技馆出来,猫爷明显有些不开心,那些天书一般的方程式和编码,他看都看不懂,白春笙告诉他,别说是他了,连白春笙自己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几十年,还上过大学,都不知道那些东西是怎么做出来的呢,让他玩手机他玩得666,让他做一个出来,那就只能呵呵呵了。 猫爷:“……”这么理直气壮地表示自己是个学渣,他家河蚌真的是蛮耿直的。 “两位帅哥,今天我们西餐厅周年庆,有情侣套餐哦,只要288,还有玫瑰花和惊喜抽奖送,要不要来体验一下?反正也快要吃饭了嘛。”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女孩子拦住他们,递过来一张体验券,“凭这个还能抵扣五十元哦~真的很划算的!” 白春笙原本也是打算带他家猫爷去体验一下西餐的,虽然这家连锁西餐厅逼格不够高,但是,推销小妹一脸“我知道你们是一对”的表情取悦了他,欣然结果那张代金券,俩人走向马路对面那家西餐厅。 门口的派花小妹看着两个英俊帅气的男人牵着手走了过来,楞了一下,那个带他们过来的推销小妹却非常机灵,急忙从她手里拿了一支玫瑰花塞到猫爷手里:“这位先生,玫瑰是爱情的象徵,送给你身边的这位帅哥吧,你们看起来真的特别般配,祝你们百年好合啊!” 猫爷被她的话逗得老脸一红,听到后来却忍不住纠正道:“不是百年好合,是万年好合!” 祝福能活成千上万年的妖族“百年好合”,约等于在人类世界,祝福新婚夫妇“结婚三年肯定要凉”,实在是让妖不爽。 那推销小妹被他说得一愣,随即一脸感动地连连点头,转身就去网上跟基友们嘚瑟去了,说自己今天打工的时候遇到了一对真爱,绝对的攻宠受啊!甜到齁!
第308页 西餐厅里放着舒缓的轻音乐,白春笙他们进来才知道,那个288的套餐是活动价里面最便宜的,只能坐卡座那种,情侣包厢的价格要贵许多,不过,夫夫俩都是不差钱的,立刻就决定要最贵的套餐,大约是他们消费高,那推销小妹的提成也高,见他们选了999的奢华情侣套餐,推销小妹乐呵呵地替他们挑了一束最好看的玫瑰花。 “这个肉不好吃。”西餐厅的环境和服务猫爷很喜欢,但是,那种放了太多调味料、一尝就知道食材一般的牛排,真的让养尊处优的猫爷不太习惯。 “唉!吃惯了皇宫御厨做的菜,这个真的是吃不下了!”白春笙前世是很喜欢吃西餐的,尤其是牛排,可是,他这条舌头已经被御厨们养叼了,再让他吃这种明显就是宰杀后冷冻的牛排,简直整个人都不好了。 “走吧?” “走吧!” 夫夫俩抱着玫瑰花仓促离开了。 “在外面玩了这么久,想想还是家里最好了!”走在西餐厅外面的漫步道上,白春笙觉得自己真的是一个真正的古人了,明明现代的手机和网络这么好玩,还有那么多他还没来得及看的网文,偏偏心里想的却是那个没有手机也没有网文和外卖的世界。 还有那些一直在家里等着他们回家的亲人和朋友们。 “说起来,听说你弟弟将皇位禅让给了龚太后生下的遗腹子,还带了船队远走海外,不会是想出海找秋芦吧?”想到来之前听到的一个传言,白春笙看了看自家猫爷。 “先把那些宝石换了钱,给爸妈存起来,咱们早些回去吧。”猫爷对自家弟弟能不能找到真爱不太关心,但是,他想他闺女了! 离开之前,白春笙预约了一个同城的摄影工作室,到家里给他们一家四口拍了许多生活照,有一家人的合影,也有他陪白妈妈做饭、修建花木的,猫爷陪着白爸爸钓鱼、爬山的,白妈妈拍着拍着就忍不住有些想哭,她知道,告别的时间就快到了。 儿子这一去,还不知道下次回来是什么时候呢。 可是她也知道,儿子大了,早晚会有属于自己的生活,更何况,儿子在另外一个世界,还有娃了,一想到孙子孙女被他们俩丢在家里,白妈妈抹了一把眼泪,恨不得立刻把这对不负责任的亲爹给丢回去! “好好照顾我孙子,还有孙女。”白妈妈抹了抹眼泪叮嘱道。 “有空多回来看看!”白爸爸顿了顿,从身后摸出来一本电子书,外加俩个太阳能充电电源,“让人给你下了很多书,都是你喜欢看的那个什么*江文学城的小说,看完就回来!” “爸!!!”白春笙终于泪崩了。 没想到啊!活了两辈子,到头来,还是自家亲爹最懂自己! 第153章 太上皇失踪了! 这个消息传到永安城的时候, 瞬间在后宫引起了轩然大波。他们自己人都知道, 王鲲凤传位给龚太后的遗腹子之后,便带了船队远走海外, 对外只说是厌倦了皇城的纷扰, 想去海外寻个清净之处隐居, 可是,他们心里却清楚得很,什么隐居, 分明就是想出海寻找他家小密探! 结果,他们等啊等, 没等到王鲲凤带着船队靠岸的消息, 反倒是听说有一队远洋海船遭遇飓风袭击, 在海上沉没了! 商秋芦自从猫爷登基后,就因为在情报上的大功劳, 被封了一个静海侯的爵位,如今天下太平, 他也不需要亲自带着船队去海上讨生活了, 索性就留在永安城做他的太平侯爷, 他如今年纪也不小了, 却依然没有成亲, 对外只说自己旧年伤了身子,不能生育,倒也没人会想不开给他说亲,他也乐得自在。 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 静海侯立刻就疯了,连夜扣响宫门,求见陛下与皇后,只希望借一支海军立刻出海寻人,无论生死……不!那个傢伙素来命大,当年尚未化形的时候,一只小猫崽子流落在外也获救了,现在好歹也是只成年猫妖了,怎么可能会出事呢? 听说有一支船队在海上出了意外,不管是不是他弟乘坐的船只,他们都必须去看看,猫爷立刻唤了人来,给了商秋芦调动沿海军力的虎符,并一道手谕,命他立刻赶往海上实行营救。 “等等!先去鱼街!那边有许多上岸定居的海妖,我知道你有得是钱,出钱!请那些海妖下海帮忙搜救,定然事半功倍!”白春笙提醒道。 “多谢娘娘!”商秋芦心急如焚地离开了皇宫,甚至来不及回家,一面安排侍从回家去找府里管事的打开库房调取银钱,一面马不停蹄地去了城内的飞鹰处。 猫爷从现代社会回来之后,虽然很可惜没有学会怎么造飞机,但是,到底还是不甘心,大手笔招募了许多可以化形为巨鹰的海鹰妖族,山寨了一个类似于空军的飞鹰处。 不过,飞鹰处可不像后世的民航是面向大众的,飞鹰处的服务对象,从来就只有皇族,商秋芦急着进宫,除了想请求陛下调派海军协助搜救之外,就是想借用一下飞鹰处,从空中飞过去,不到两个时辰便可抵达海边。 有了陛下的手谕和虎符,沿途绿灯打开,商秋芦第二天一早便抵达了鱼街外面的码头,命当地衙门立刻贴出招募告示,不限人数,只要有时间能下海的海妖都可以,每日辛苦费一百两银子,寻到了人重赏白银万两! 告示一出,整个鱼街都轰动了! 重赏白银万两!哪怕是土豪妖也忍不住有些心动了,要知道,就算没有这道悬赏告示,他们这些海妖也几乎每天都会下海泡一泡,这次不过是跟着衙门的官船跑远一点,下水找个人,就算找不到,每天也有一百两银子可拿,简直就是白送银子给他们花。 一时间报名者蜂拥而至,商秋芦这些年积攒的银子数不胜数,别说拿出几万两银子寻人了,就是几十万两他也不带眨眼的,反正他又没有子嗣,那些银子留着死后也是便宜了别人,就当是……就当是报答那傢伙当时对自己的一片真心了。 有钱好办事,这个道理简直是古今通用,有了大批人手帮忙,他们很快便从沉没的海船中搜寻到了许多已经遇难的船员,船上的船员穿的衣服样式,明显就是商秋芦所熟悉的那个地方的人,每捞上来一个,商秋芦的心都要往下沉一沉,连续三日的煎熬,他整个人都快摇摇欲坠了,直到最后一个被困在沉船里的遇难者被打捞上来,看到不是他熟悉的那个人,商秋芦脚一软,不知道是该庆幸好,还是该焦虑好。 庆幸的是,沉船遇难者里没有找到王鲲凤,说不定这只傻猫运气好,逃过一劫,不知道被海浪冲到哪里去了呢?焦虑的却是,这茫茫大海,海上的风浪又没有一个固定的方向,就算侥倖没有被沉船困住,又要去哪里寻人呢? 见一起帮忙寻人的海妖们没找到悬赏目标都有些失望,商秋芦眉毛都没动一下,当场将悬赏一下子提到了三万两白银! 这下子,不用他催促,海妖们各自凭藉自己在海中生活的经验,判断了一下洋流的方向,各自搜寻去了,还有几个海妖比较机智,临时决定联手搜救,一部分去海底,一部分沿路去搜寻一些无人的荒岛,等找到了人,那三万两赏金大家就可以平分了,不然找不到人,岂不是一文钱都分不到?
第309页 这一场轰动鱼街和近海所有妖族的搜救,足足持续了半个月,终于有人在距离沉船处两日船程的一处荒岛,找到了孤身一猫几乎变成一只野猫的王鲲凤。 商秋芦:“……”一定是当初皇后生他的时候没选好时辰,这才生出了这么个习惯性走失的麻烦猫! 再麻烦,那也是自己的猫,商秋芦认命地跟着海妖的指引,找到了被海风吹出了一头非主流髮型的王鲲凤。 “秋芦,我终于找到你了!”王鲲凤远远看到商秋芦,高兴得一下子跳了起来。 商秋芦:“……”呵呵!好像是我找到你的吧? 见商秋芦脸色铁青,王鲲凤,哦,现在应该称唿他为太上皇喵了,有些心虚地挠了挠毛绒绒的大脑袋,试图用卖萌来矇混过关。 “不要装傻!是不是龚家那些人拿到皇位翻脸不认人,欺负你了?”商秋芦冷着脸看着他,他就知道!这只猫从小傻到大,连皇位都能拱手让人,龚家没有杀了他灭口,大概也是想博个好名声吧?他可不相信什么海上巧遇飓风的幌子,说不定就是龚家的人故意凿沉了船想害死他呢?商秋芦瞬间脑补了无数阴谋。 “此事真的与母后无关!”见商秋芦已经不知道脑补到哪里去了,王鲲凤也顾不得卖萌了,急忙变成了人形解释道:“母后原本死活不肯让我带着人出海的,说是可以派遣使者慢慢出海寻找你们,是我自己等不及了,我怕……怕你……” “怕我等不到他们找到我,就已经老死了?”商秋芦问出了自己最想知道的事情,反而没那么生气了,只是态度还是淡淡的,看得王鲲凤心惊胆战。 正所谓先爱者怂,昔日权掌天下的太上皇,面对心爱之人的时候,照样怂得不行。缩了缩脑袋,王鲲凤一如既往地率先低头:“秋芦,我错了,我以后一定改,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商秋芦没搭理他,冷哼一声,转身上船去了,太上皇喵屁颠屁颠地跟了上去,身后还跟着一脸狂喜的几个海妖,他们一起联手找到了商侯爷想找的人,三万两银子眼看就要到手了! 商秋芦信守承诺,很快将承诺的报酬给前来帮忙的海妖们结清了,至于王鲲凤,上船之后,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他一个正眼。 直到船队靠岸前的最后一晚,太上皇喵才找到机会,变成一只猫混进了商秋芦的房间里。 “秋芦,你说我到底哪里做错了好不好?你说,我肯定改!” “您没有错!错的是我!当初我就不该鬼迷心窍跟你回皇城。”商秋芦揉了揉有些疼的脑壳,“我知道你不当那个皇帝是为了我,可是,你也看到了,我如今也老了,也没有多少时间能陪伴你左右了,你又何必不远万里的找过来?”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找到你,看到你的时候,我才觉得活着很好,当年让你和大哥他们离开,是没有办法,可是现在,我只是我,不是太子,也不是皇帝,我想要遵从我自己的心意。”太上皇喵低下头,有些沮丧地嘆了一口气,“就算你不愿意与我住在一处,我去求大哥,大哥总能给我安排一个住处,你放心,我不会去打扰你的生活的,我只想能每天看到你。” “说完了?”商秋芦从书桌后站起来,拉开了船舱门,“说完了就出去吧,我要歇息了。” “我不走!”王鲲凤本意是过来卖惨的,见他不上钩,瞬间转变思路,从卖惨变成了耍赖,一个飞扑扑到商秋芦床上,因为冲刺的速度太快,还收不住在床上打了两个滚,变成一只毛绒绒的猫糰子咕噜咕噜滚到了床榻里面,晕头转脑地在床上晃了晃脑袋,四只爪子却牢牢扣住被褥,看样子是打算赖在这里不走了。 “真不走?”商秋芦眯起眼睛。 “不走!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离开你的,你就死心吧!”王鲲凤摆明了要赖在他身边一辈子。 “变成人形。”商秋芦冷声命令道。 “哦。”太上皇喵毫无反抗地变成了人形,乖巧地将自己卷在了被子里,眼巴巴地看着他,这样就不会被赶出去了吧? 反正他是死也不走的! 商秋芦却不再看他,转过身,栓上舱门,慢条斯理地将沾染了一些墨汁的手指洗干净,又脱掉了外面一层罩衫,顿了顿,从旁边的箱子里取出了一盒没拆封的擦手的脂膏,这种脂膏是以深海鱼油炼制而成,他们常年在海上行走的,都要备一些擦手,不然双手很容易就会被湿咸的海风吹到皲裂。 王鲲凤睁大眼睛看着他。 商秋芦将脂膏打开,放到床头的位置,附下身,重重地将太上皇喵压在床上,欺身衔住那因为惊讶而微微张开的嘴唇,温热的舌尖轻松钻了进去。 王鲲凤整个喵都跟被雷噼似的,动都不敢动,等他从这个长长的吻中回味过来的时候,裹在身上的被褥已经被掀开,他家小侍卫,从容淡定地拿起了一边的脂膏。 “秋芦,你你你……你要干什么?” “你说我要干什么?”商秋芦冷笑一声,准确无误地将指尖的脂膏抹到了某个需要打码的地方。 据说猫肉非常鲜美,他还不曾吃过呢,送都送上门了,不尝尝岂不可惜了? 太上皇喵就这么靠着自己的美色(?)成功赖上了永安城鼎鼎大名的商侯爷,入住侯府的那天,差点把满城待嫁的闺秀们气到吐血!商侯爷虽然只是凡人之身,但是人家有钱啊!而且不是一般的有钱,是巨有钱那种!还深受帝后信任,乃是一帮新贵中难得的金龟婿,没想到啊,竟然被这个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野猫妖给迷上了! 为了避免出现外交纠纷,太上皇喵并没有表露身份,只是以一只寻常猫妖的身份入住的侯府,为了避嫌,连皇宫都没有去,皇帝和皇后倒是偷偷过来看过他几次,只是他坚决不愿再让人知道自己的身份和过往,便只能顺着他的意思,让他继续留在侯府了。 侯府伺候的下人们一直以为自家侯爷是个清心寡欲的和尚,直到这只野猫妖出现,众人才发现,他们家侯爷哪里是清心寡欲的和尚啊?简直就是个不知节制的淫僧! 区区一个凡人,将那猫妖折腾得屡屡下不了床,想想也是可怕。 不过,那猫妖好像还很乐在其中的样子? 他们这些凡人,还真是不懂这些贵人们的心思呢。 “够了没有?”侯府宽敞豪华的卧房内,商侯爷心满意足地抱着自己的猫,他算是想开了,反正也只有这区区数十年的寿命,既然早晚要死,为何不在死之前让自己痛快一点?给这只傻猫一个名分也好,这样,自己死后,有了侯府这偌大的家业,他再多安排些心腹,这傻猫也不会被欺负了。 “不够不够!一百年也不够!”侯夫人喵泥鳅一样地在自家侯爷怀里扭啊扭,他简直高兴坏了,想想都好像做梦一样。他以为自己最多能置办个宅子住在隔壁呢,没想到啊!果然话本里说的才是对的,没有什么是爬床不能解决的,如果不能的话,那就多爬几次!
第310页 作者有话要说:  想来想去,还是把太子殿下和商秋芦的番外写出来了,我也知道这一对可能有人不喜欢,但是,怎么说呢,只有经歷过生活的人才会知道,在我们周围,并不是每一对夫妻都是从完美无缺的爱情开始的,这个世界上,总会有那么一些相遇的时候不太美丽,却最终走到一起,互相取暖的人。 以上,这本书正式完结啦! 附:本作品来自网际网路,本站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如侵权,请邮件联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