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 第1页 书名: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 作者:本北 文案 十九岁的落难公主舒可因替母亲筹钱治病,被游戏人间的梁公子金屋藏娇; 十七岁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桑榆,和小竹马插科打诨的年少时光; 十八岁的遗孤少女薛灵芸,喜欢上自己的小叔叔。 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 那年春天在三里屯的page one翻到一本建筑类书籍,扉页写道:射 is my everything went wrong. 或许可以为这些有关命运与所爱的故事做註脚。 内容标籤: 豪门世家 虐恋情深 青梅竹马 相爱相杀 搜索关键字:主角:舒可,梁光珞,桑榆,程宸,薛灵芸,陆璟 ┃ 配角: ┃ 其它: ================== ☆、白蛇(1) 时间是二〇一八年一月,保利大厦二十一层,我望着红木门上刻有“总经理办公室”的银色门牌,深唿一口气,抬手敲了三下。 半个小时后,我如释重负地回到办公区,环视一周自己工作生活了两年的格子间。 是的,我用“生活”这个字眼。 因为过去的两年,我甚少能在晚上十点前回到自己在江对岸的小公寓,每周工作超过100个小时。甚至有的时候,我一周需要飞三个城市,三周着不了家,以至于公寓里的盆栽都因粗心的钟点工忘记浇水而死去。 现在,我即将失去一份人人称羡的体面工作,加入待就业人群。 一切都是我蓄谋已久的计划,并在新年假期返工的第一周火速搞定。 递完辞呈,打包走人。 光洁平滑的落地窗外,是辽阔悠远的江面。从我坐进这间办公区,那奔流的江水,江面上的行船,天地间划过的飞鸟,都未曾发生一丝改变。 刚到这座城市求学时,我还是囊中羞涩的学生,尚捨不得花上几百大洋买一张游轮的船票。幸好有两块钱一次的轮渡,尽管人群实在拥挤,我的手脚都不知往哪里放,只好撑开手肘,以防身旁蛮牛似的挤向轮渡防护栏的中年妇女将我撞倒。 但终究第一次,我望见了从前在书上读到的世界。街灯、大厦的色彩如鎏金一般倾泻到江水里,光色晕染开来。 那是与群山绵延的家乡,全然不同的世界。 耳畔是嘈杂人群的惊嘆声和猎猎江风,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和血液流过动脉的声音。 现在想来,冥冥中自己恐怕从那时开始就无可避免地要成为巴尔扎克笔下的拉斯蒂涅了。 为了坐进江边的格子间,我付出十二万分的努力,刷绩点,刷实习,学习社交。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每天睡眠时间不超过5个小时。我知道自己天资愚钝,想要在这座从不缺人才的城市生存下来,我唯有比他们更加努力,才能搏到一线生机。 累,很累,没有精力维繫平淡温暖却性价比不高的友谊,同父母也仅仅一个月通一次电话而已。 除了往上爬。爬到更高的地方,这是六年以来,我的信仰。 直到去年夏天,我因为连续36小时没合过眼,晕倒在格子间,被同事送到医院,才慢慢开始思考自己接下来四分之三的人生,该以怎样的状态去度过。 我翻开学生时代的日记本,想从其中得到一些启示。 如你所见,我发现了一些美妙的故事,尽管彼时记录这些故事的我,是个野心十足的小女孩,拼命想挤进江边最高的大厦,过上被人羡慕的人生,因而写完日记仅有的感受,便是唏嘘。半个小时,也许十分钟之后,便将它们从记忆中删除,打开邮箱,回復二十来封未读邮件。 而今重新阅读这些故事,我有了新的想法,以至于辞了工作,得到一段悠长的假期,能够在日光繁盛的午后,泡一壶花茶,细细给各位讲述几段有关命运与所爱的故事。 大四的时候,由于我比同辈更出色的表现,在某个pta项目结束后,老闆在四个实习生中留下我,承诺实习毕业时给我留用offer。 从黑工到正式实习生,除了身份被认同,更是可以深入全面地接触到项目,并不是每个实习生都能得到这样珍贵的机会。 西溪的悦榕庄,是我第一个正式项目的工作地点,此前我从未住过价格贵过300块一天的酒店。我穿了最贵的裙子和外套,以免被服务生看低。 干我们这行,social能力有时比智商更重要。即使工作繁重,我也会耐着性子和服务生聊上一两句,给的小费也十分可观。 渐渐的,嘴碎的服务生为了讨好我,会和我聊一些悦榕庄的秘辛,比如某间别墅被人长期包下养情人。 有钱人的游戏。 我灌下一口苦到发涩的黑咖啡,戴上黑色框架镜,继续工作。 随着梅雨季节的到来,南方的空气变得更加湿黏。晾在阳台的衣服总是干不透,洗手间的墙壁时常有水汽,整个屋子都透着一股快要发霉的气息。 在一个沉闷的傍晚,漫天的雨水倾泻而下,我在酒店门口透气,终于见到服务生口中被包养的小姑娘和她的金主。 她那么年轻,可能比我还要小一点。 一身白色长裙,外面罩一件米色开衫,眉眼如山水般明净,夹带着初夏雨水的气息,绵密温柔,却又意外的坚定悠远。 铁蓝色西装的高大男人皮囊极好,撑一把黑伞,周身清贵。他整个人淡淡的,好像世间万物都入不了他的眼,上不了他的心。 他很绅士,弯腰护着那个姑娘下车,伞面朝对方倾斜,面料昂贵的西装都被淋湿。 两个人没什么交流,只是依偎着穿过雨幕。 但不知为什么,我认定这个男人很欢喜他的小情人。 我见过不少老闆和他们的小情儿,在夜店,在地下车库,在办公室,赤裸裸的肉欲毫不掩饰,空气里都是男女荷尔蒙的味道。 哪里能够在滂沱大雨中相互依偎,撑一把伞,安安稳稳地并肩走过日落时分。 第二天午后,我在咖啡厅给老闆卖命写报告,不知怎么见到那个姑娘,彼时她正独自坐在靠窗的位置发呆。 她换了件烟色长裙,午后的金色阳光让她的周身都染上一层朦胧的光晕,如同博尔赫斯的诗篇一般动人,美好的让人不忍靠近。 我鬼迷心窍地合上电脑,走近她面前,露出无懈可击的招牌商务微笑。 “景色不错。” 她礼貌地点点头,并未答话。 “可惜我是f大的学生,实习期被老闆派来这里当困兽。每天昏天黑日,外面风景再好我也无福享受到。” 在校生的身份迅速拉近我俩距离,她卸下一部分防备:“原来是f大学霸,幸会。我高考分数只够填z大。” “大一?” “不,已经大三了,在经济学院。”她笑起来有些腼腆,眼睛像月牙儿似的,是那种最讨喜的模样。 “看着像刚读大一的小朋友。”
第2页 尽管过去的日子里,我早已学会叫人真假难辨的社交技巧,但我发誓这是我此刻发自肺腑的真心话。 我示意服务员,点了一壶龙井。 她突然问道:“你在m公司实习?” “如何见得?”我颇有些好奇,“是否我的脸上写着m公司加班狗几个字。” “你猜。” 她被我逗笑,吐了吐舌头,样子可爱至极。 真是个有趣的人。 我递给她一张名片,叮嘱她未来如果有意加入m公司,可以找我,我帮她内推。 她约莫是没想到我如此直接,一双鹿眼亮晶晶的,将名片仔细放入名片夹,復又报出一串数字。 “我没有名片,这是我的手机号。” 随即她又在餐巾纸上写下两个字——舒可,字迹清秀,笔画间很是有股子英气。 “我的名字,希望以后能够常联繫。” 话毕,她粲然一笑。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舒可,混合着酸甜浆果味道的年轻女孩子。 我猜想她的过往,恐怕不见得多清亮。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念的是多少学生嚮往的学校和专业,但凡家和美满,大抵不会沦落到给人当地下情人。 让我惊讶的是,她的双眸仍保有赤子的光彩,透着对未来无限的孩子气的憧憬。 那个男人将她保护得真好。 六个月后的清晨,通宵加班的我疲惫至极,打车回公寓,准备睡个囫囵觉。 却接到一通久违的电话。 竟是许久未见的舒可,她约我在置地广场喝下午茶。 电话中她仍未失风度,语气恬淡温和,尽管隐隐间我能感受到她的低落。 我知道她一定有要事,只因她家教优良,并非贸然打扰别人的性子。 几月未见,舒可仍旧是让人心动的女孩子,只是眼神里没了从前的生气,如沉水一般透着一股子苍凉。 原谅我用“苍凉“这个字眼,只因她仿佛小女孩一夜长大,眉宇间尽是落寞。 她见到我,强撑着微笑致意:“抱歉打扰到你,我只是不知该向谁倾诉。” “你这么聪明,想必已经知道我和他的事。” 我再一次惊讶于她对人心的洞察力,犹豫了三秒后,点了点头。 她询问我的意见,点了两杯拿铁。 “世界上并没有不透风的墙,即便他再有本事,有些事又岂是凭他一己之力就能遮掩一世的呢?”她好像想到了什么,嘴角扯起一丝无奈的笑。 “我这样子的人,其实除了他,并没有什么可以倾诉的对象。”她喝了口咖啡,望向窗外。窗外秋意渐浓,漫天黄叶远飞,铺满长街。 “我想你大约是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想将这段往事同你分享。” 诸位,你们约莫想像不到她曾经歷的一切。 现在我写下的,便是舒可的故事。 愿主原怜悯,只因我心里太疼惜, 一个女孩子尚未开花便枯萎的爱情。 ☆、白蛇(2) 南方的六月,正是叫人最尴尬的时节。晌午闷热得人仿佛快要被蒸熟,傍晚便头顶密密乌云了,眼看着雨水滂沱,淹没城市。舒可提着裙子,避过满地烂菜叶与垃圾袋,并不敢如旁人脚蹬高跟鞋那般雄赳赳气昂昂,因那“地雷”也是叫人防不胜防的。 她想起儿时特喜欢的一矫情作家,那人说:“那条小巷如同沉睡的夏天/青色的石板/白色的飞鸟/尽头开了又合的门/时光停步/我听到齿轮/喀嚓/喀嚓/喀嚓”。 那时多傻呀,没事儿就瞎想,某天自个儿也能住在有青石板小路的巷子里,撑着油纸伞,漫步在长着青苔的长街。恰恰豆蔻年华,小脑瓜里尽是雨水飞鸟,宇宙洪荒。 小巷人家倒像是在听评书,细细分辨,是那一出《白蛇传》:“再说法海,苍眉倒竖,二目圆翻,一晃禅杖,跳到白素贞面前:‘阿弥陀佛,白素贞,你干的好事,为了一己私慾,竟敢发动水患,造成生灵涂炭,贫僧岂能容你。’”舒可想着评书大爷喜感的腔调,轻轻笑了笑,心情竟是灿烂了些——身上黏乎乎的,这样的愉快实是不易。 七拐八拐,出了巷子,竟颳起大风来。裙摆飞扬,长发乱舞,舒可摸着半干的湿发,在包里掏皮筋儿的手也就收了回来,更觉杭州的天气恼人。 这条路算起来,也是杭州的老街了,街边的梧桐四下摇曳,因着这树枝繁叶茂,且政府下了血本,数量又极多,随风发出窸窸窣窣之声。舒可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镜,三步并作两步,往街尾走去。 天色渐渐暗下来,隐约亦能望见那幢红砖建筑,是西式洋楼的样式,被蓊蓊郁郁的老树隐去,在这半里长街并不显眼。舒可慢下了脚步,望着昏黄街灯,想着终究不妥当,便微微俯身,就着氤氲街灯,对着最近的车窗玻璃理了理头髮。刻薄地想有钱人满世界排二氧化硫,唯独车玻璃造福人类。末了咧嘴一笑,自己却被车窗上的人影逗乐了:傻妞一枚。她看着自己的倒影,拍拍脸颊,便往洋楼走去。 进场子是半个钟头后的事了。舒可跟一帮姐妹随着场子里最红的清清被张姐拉去救场,细细叮嘱好半天,原是极难伺候的极品二世祖驾到,嚷嚷喝酒吹牛泡妞甚没意思,要玩儿新鲜花样。 舒可本瞅着这会子才八点多,正主们该在饭局上指点江山挥斥方遒,自个也没什么捞提成的机会,眼下一屋子二世祖,可不赚发了。张姐见这姑娘俩眼放光,笑着戳她脑门:人小鬼大,算盘打得啪啪的。 梁光珞推开包厢门,望着一屋子人模狗样衣冠楚楚的髮小儿,打了声招唿。一群人正百无聊赖,见他来了,纷纷表示梁公子贵人驾到,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 “我说梁二,少爷您可忒难请,咱这一众发小儿就属您,整儿一空中飞人!”一眼镜小哥揉了揉怀里妞的头髮笑道。 “哎,东子,丫就甭提了,梁二一来,就把咱全给比下去了,瞧我这妞,眼都直了。”一粗犷线条男瞄了眼女伴,倒叫那女生顿觉阴风阵阵,少不得赔笑打诨。 “得,我当真想我,原来是单挑没底气,组团埋汰我呢!”梁光珞倒也不争辩,往沙发上一靠,手搭在靠背上,优哉游哉。看在众人眼里,原本一青年,瞬间平添一股子得瑟劲儿。 众人正唠嗑,忽见包厢门又被推开,原来是张姐领着一帮女孩来助兴。皆是风华正茂的妙龄女子,清一水儿的紧身制服。这制服呢,是极有讲究的。胸口开得并不低,隐隐露出沟壑,偏生见不得,叫男人心猿意马;待一转身,众人便暗笑,原来终究是风月场赔笑的,却见女孩儿幼嫩的背部裸了大半,白生生,滑腻腻,一对肩胛骨如蝶般,并不突兀嶙峋,直飞到人心窝子里去。明明风尘里打滚的女子,偏生有一股子纯净气。 可这帮人嬉笑怒骂玩儿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女孩儿没见过?新鲜劲儿一过,当即便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张姐暗嘆,将清清一推,脸上堆起笑容:“各位爷,这是清清,评书说得可好了,爷要是不嫌弃,给说一段?”
第3页 梁光珞听是评书,便来了兴趣。原是外祖母老来爱热闹,没事儿便带他去茶楼沏上茶,听上几齣。梁光珞本意并不见得多喜欢这评书,不过是回忆外祖母的念想。就示意清清说上一段。 “梁少想听哪一出呢?”清清细声细语地问道,叫人酥了骨头。 “就那出《水漫金山》吧。”梁光珞说完便好整以暇地支起下巴,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是。”清清笑了笑,便开始说道:“今儿我给众位说的这一出,叫《白素贞水漫金山文曲星显灵救母》。酒是穿肠□□,色是刮骨钢刀,财是惹祸根首,气是雷烟火炮。人生在世,谁都离不开这四个字……” 清清本是容貌极清丽,眼下又画的淡妆,说起评书一板一眼,倒真是那巾帼不让鬚眉的女史官了。一众人本是不愿拂了梁光珞的面子,瞧瞧热闹的,现下倒也听得津津有味。 舒可暗自庆幸清清可算镇住了场子,一面瞧着酒瓶儿也快见底了,屁颠颠地抱着一熘儿洋酒,在茶几上排好。梁光珞瞧着这姑娘的殷勤劲儿,只觉得有趣,好整以暇地等着一帮人逗这姑娘玩。 舒可正跪在地上准备开酒瓶呢,边上一傢伙小声嘀咕:“我说这位小姐,现在市面上洋酒都是假货,谁知道你这儿真酒假酒,口感不好倒是其次,万一是酒精兑的咱不就亏大发了。”舒可刚想理论几句,那傢伙又嘀咕:“上回儿东子倒是存了几瓶酒,你给拿过来。” 舒可一听心里那个悲伤,这提成算是别想了,真是煮熟的鸭子飞了。 梁光珞瞧着舒可风云变幻的小脸,想这姑娘有意思的紧,喜怒哀乐全写脸上,真傻还是装傻呢,心下便存着调戏舒可的心思,笑道:“丫倒腾个什么劲儿。这位小姐要是肯赏脸喝几杯,这酒我们就全要了。” 舒可暗道,果然都不是傻帽,一个比一个刁钻折腾人。想想白花花的银子,便笑脸相迎:“两位肯来这,就是增光添彩的事,喝什么酒都一个样。为人民公仆服务是我们的本分,喝点酒算不得事的。” 梁光珞知道舒可话中带刺,并不以为然,当下一面说“果然爽快人”,一面撺掇人拿绿茶兑芝华士,心道这丫头得好好治一治的。众人见梁二公子起了兴,便纷纷起闹,恨不得红的绿的黄的白的一起上,直叫“吹一瓶吹一瓶”。 这可苦了舒可。她哪有那能耐,平常轮上陪酒的活,都推给姐妹们,今儿清清正说评书呢,自己也不好意思大范围拉后援,只能打碎牙齿和血吞,那个悲戚啊。 这不,绿茶芝华士完了,又说女孩子该喝些甜的,却上了百利甜酒,舒可以前只管卖酒,从不管这酒场上千奇百怪的道道,现下只想快快了事,多赚回扣,拼了小命地喝,把那帮公子哥看得一愣一愣,暗嘆现在的妞果真勐。 在梁二公子眼里,却又是另一番景象。女孩仰起脖子灌酒,下巴颏带着些许婴儿肥,连上脖颈,曲线十分美好。咽酒一剎那,颈项一咕噜,看得梁光珞口干舌燥。他想自己果然喝高了,这样的妞都有反应。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帮人准备散伙,临走前发现舒可,已然是喝得趴在沙发上。她本没吃晚饭,空腹拼酒,被人起闹又喝得急,眼下醉得昏天黑地,背后一大片雪白的肌肤暴露在昏暗的灯光下,腰线绮丽,盈盈不堪一握。 有人耐不住,走到她跟前,摸了几把,是要带走的意思。 “也不挑挑,吃相忒难看。” 角落里斜倚着沙发的梁光珞道,他喝得有些多,声音低沉沙哑,似笑非笑。 众人都是人精堆里长大的,此刻神色各异,纷纷望着梁光珞。梁光珞强装神色清明,懒得理会,拔腿就准备走人,衣角却被舒可死死拽住,挣都挣不开。又有人调笑:“哟,梁二,小姑娘捨不得你呀。” 包厢内的暗红灯光照出舒可一脸迷离,脸蛋好似新剥的荔枝,红润润,白莹莹,嫩的仿似能掐出水来,带着水光的小嘴也不知在嘟哝什么。梁光珞心内一动,竟是不由自主道:“你们先走,我头晕。”一帮人皆心知肚明,暗想这妞必是羊入虎口了,便改日再叙,作鸟兽散了。 这会儿梁光珞不耐烦地扯了扯领带,竟是从未有过的烦躁。暗红顶灯氤氲升腾,隐隐透出暧昧,挑唆人偷吃禁果,背上罪孽。他抱起舒可,走进临时客房,把她扔在床上。 因为醉酒,舒可并没有太多挣扎,痛,却以为是梦。 梁光珞厮摩着她的嘴唇,抚着她单薄幼嫩的嵴背,沉沉睡去。 却道那一年钱塘江畔,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心高气傲的书生,终抵不过千年的等待,共妖孽,唱一出山盟海誓,赴一场巫山云雨,求一段地久天长。荒唐啊荒唐,堪堪一回眸,便是亘古永恆,痴缠一生!罢,罢,原是宿命呀。 ☆、白蛇(3) 再见到舒可,是数月以后的事了。那日宿醉初醒,朦胧中梁光珞习惯性摸摸身侧,并没有温香软玉。睁开眼,他略略失望,却又瞥见床单上一抹暗红,心下便说不出的通透爽气。 当下倒也微微担心那丫头,那样小,似乎都未长开,又瘦到咯得慌,大约遭了不少罪。 收拾妥当后,梁光珞想了想,给苏荃挂了电话,让他跟场子里的主管说一声,多提点舒姓小姐。隔了两日便渐渐将这茬给忘了。 这日,梁光珞好容易没饭局,得了空顺道接他母亲吃晚饭。梁母是z大金融系返聘教授,已年过六旬。 因是老来子,梁光珞小时候被他妈宠得无法无天,也算是大院的一小霸王。他又爱显摆臭屁,小短腿儿蹬着他那辆骚包到不行的小车满大院熘达,叔叔带的瑞士巧克力嚼得嘎嘣嘎嘣,婶婶给的变形金刚玩得风生水起,还专挑人多的地儿,被大伙儿恨得牙痒痒。大的没事儿就暗地里揍他几下,泄泄公愤,被梁母知道了,闹得整个儿院子都不安生,老爷子又官运亨通,谁都不敢惹,梁光珞那时是风头无两,人人见着都绕道走的主。 所幸梁老爷子纵横官场多年,甚是明了“盛极必衰,物极必反”这个理儿。因此,梁光珞五岁给关黑屋子,一熘嗓子,叫破了天,梁老爷子下旨:谁都不准管!哎呀,真是戚戚然惶惶然;十五岁被送给美帝折磨,大年三十自个儿端着饺子看春晚,乐呵呵地跟梁母视频,愣叫这当妈的红了眼圈:从小捧着怕摔了含着怕化了的宝贝儿子,这都遭的什么罪哟!二十五岁信用卡给冻得一毛不剩,老爷子说是勤由节俭败由奢,年轻人得锻鍊!算一算呀,梁公子被他老子也整了二十余载! 梁光珞停好车,估摸着也快下课了,便走进东1a。梁母正在讲台上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呢,并未看到门口的儿子。倒是底下昏昏欲睡云游四海的学生精神了,小姑娘们刷刷盯着梁光珞,眼儿眨都不眨。梁光珞倒也没在意,找块地儿靠着,闲闲把玩手里的手机,漫无目的地扫视着教室中的学生。 一圈扫下来,梁光珞琢磨最后一排这妞瞧着怎么忒眼熟呢,细细寻思一番,那日迷离眼色,柔软腰肢,如兰喘息,盈盈粉泪,缓缓浮上心头。嘴角轻轻扬起弧度,只是自己却不知。
第4页 好像儿时并不期许的意外惊喜,其实是极想的,或许压在心房最深处,那种欲念细微到从未曾觉察,却在触手可及时,喜悦如同洪水勐兽般涌来。 今日瞧舒可,没了妆,脸蛋儿更水灵了。她是坐在窗口边上的,眼下正值初秋,阳光并不似夏日那般浓烈,也并无冬日阳光的萎靡。浅浅的,柔柔的,抚上舒可的额头,脸颊,衬出淡淡的光晕。 梁光珞爱极了舒可的小动作,母亲讲的微观经济学是有些深了,小丫头一只手托着腮,小嘴儿撅着,不自觉地把笔夹在鼻唇沟,微微皱着眉,带着孩子气。 舒可却并未觉得有何异样。晚上还有班,五点半下课,七点上班,坐公交最快也得一个小时,这会儿又是下班高峰,得跑过去了。心里盘算着,手却是飞快地记下重点。于是下课铃刚打响,舒可赶火一样,喊着“借过借过”,从后门一闪而走。 梁光珞可不高兴了,为啥?自己怎么着也算是青年才俊,这会儿怎么这样没存在感呢。心下暗想,逮着机会,定要好好教育这丫头。 梁母见平日里神龙不见首尾的儿子跑到教室等自己,瞬时眉开眼笑,直喊“乖儿子,可算见到你了哟。” 梁光珞笑道:“妈,这不没什么要紧事儿嘛,想跟您吃顿饭。” 梁母笑得嘴都合不拢:“那好,我叫李妈多加几个菜,想吃什么?我晓得你们饭局上的菜,天天吃,不得吃死人!” 母子两人又闲聊了几句。梁光珞装作不经意地问道:“妈,您学生都这么赶命儿吗,我瞧着最后一排那丫头,一打铃,跟兔子似的,一眨眼就没影儿了。我上学那会儿可没人这么拼吶。” 梁母道:“你说舒可呀,全院老师都认得她。小姑娘挺认真,回回年级第一。听说家里穷,还有个重病的妈供着。真是造孽。” 梁光珞一听,心里顿时一惊,怕母亲起疑心,又不敢多问。趁陪梁母吃饭的间隙,转身便想让苏荃打探情况。摸到口袋里的手机,想了想,瞎折腾个什么劲儿,不过睡过一夜,犯不着事事顾她周全。便断了念想,依旧是游戏人间的梁二少。 天空渐渐消逝了飞鸟,落叶也尽了,余了枯藤老树。此时倘若轻轻呵口气,便能白雾升腾——冬天确乎到了。 这天,舒可照例在场子里推销酒水,口袋有微微的振动,她想大约又是张姐。 自从跟了梁光珞一夜,场子里的人都变得和眉善目,连酒水回扣都加了一成。舒可想的挺开:总归是桩好买卖,再不济也好过给人白睡了。这年头卖笑卖身子卖脑子,谁比谁更干净。于是逢人照样大老闆二少爷地喊,回扣拿得毫不手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舒可找了洗手间,接了电话。 电话那头的女声没什么感情起伏:“请问是舒小姐吗?” “是,您是?” “您的母亲体徵状况恶化,已经送到重症监护室,可能需要动手术。” 舒可想,总归是到了这一步,自己的少女时代天不怕地不怕,午夜梦回时只此一桩噩梦,如今却也成了真。 她攥紧了拳头,才发现手脚竟是冰凉,嘴巴里也仿佛有血腥味,抬头瞥了眼镜子。原来不知不觉中,竟将自己的嘴唇咬破。 赶往医院的路上,舒可安慰自己:多大的坎都过了,母亲一定能挺过来。老天总会开眼,给予自己多灾多难的家一线生机。 她不由自主缩成一团,发着抖。 到了医院,舒可飞也似的找到主治医生。 四十多岁的女医生一见到舒可,就沉着脸道:“拖这么久!早该做手术了!你妈妈的型不难配啊,看你这女儿当的!” 舒可颤着声音确认:“阿姨,我妈妈还有救吧?” “怎么没救,把单子签了费用缴了,不能再拖了!” 舒可绞紧了手,想了想,问:“阿姨,一定得做手术吗?” 那女医生不耐烦地说:“你妈都这样了,你还想怎么样,啊?” 舒可低下头,不安地看着脚尖,像做错事的孩子,手指绞得似乎更紧了。 在瘆人的沉默后,舒可抬头问:“您看,先交一部分钱,把手术做了,行吗?一时半会儿实在凑不出那么多。” 女医生见惯了这种场面,道:“这可不行,那么多病人,总不能给你一个人特殊待遇。这样吧,你先去筹钱,这手术也不急,一个礼拜内做都行。” 小小的火苗熄灭了,舒可嘴角强带的讨好的笑僵住,立马却又微笑,高明得叫人察觉不出那颗坚硬的小心房,一点一点开裂的声音。 她道:“谢谢医生,拜託您照顾好我妈妈,求求您。钱一定马上凑齐。我什么都没有,只剩妈妈了。” 夜渐深,月沉沉,树影憧憧,游人散去,夜色如水,空气微凉,此时的西湖洗尽铅华,钟灵毓秀,真正一色湖光万顷秋。 梁光珞婉拒了一票人转战南山路的建议,从楼外楼出来时,已经快12点了。 晚风吹来了湖上的水气,他想起外婆温暖的干燥的手,牵着老是流鼻涕的小男孩,从白堤,走到苏堤,走啊走,走过春晓,走过风荷,走过黄昏,走过残雪。 是有多少年没走过这条路呢,白堤还是从前的白堤,外婆,却不见了。 梁光珞决定沿着白堤走一圈。 走着走着,却望见不远处仿佛有人在哭,心下生厌,抬脚就准备绕道走。隐约却又觉得眼熟,细瞧之下,梁光珞想,原来是那丫头。 待走近,却见舒可坐在草地上,星眼朦胧,脸上全是眼泪,攥着小瓶的二锅头,一口一口地灌。地上已经摆了个空瓶子。 大约是醉了,梁光珞想,本来就不会喝酒的丫头,发什么疯。 她似乎是伤心极了,眼泪都不抹,打着嗝儿哭喊着:“爸爸,怎么办,妈妈不行了,我没用,凑不了那么多钱。”一抽一噎的,灌了一口酒,又嘟哝了一句,只是声音却变小了。 但梁光珞还是听见了那句话,脸色一沉,慢慢蹲下,道:“再说一遍。” 舒可此刻也分不清雌雄了,一把抱着梁光珞,哭道:“张姐,我不想……不想陪他们……” 其实她哭起来并不算好看,小脸皱成一团,脸颊上全是眼泪,一点形象也没有。这些年在他面前哭的女人也不少,真心的,假意的,半真半假的,嚎啕的,抽泣的,不作声的,那样多那样多,他是从来不在意的。可是这一个,却让他的心,微微一痛。 梁光珞心里盘算着,把事情也猜了个差不多,这才发觉舒可身上竟烫得吓人。 他嘆了口气,也没问舒可住在哪里,直接将她打横抱起,沿着白堤往回走。 怀中的舒可似乎也烧得难受,不自觉地往他怀里缩,像极了某种小动物。 不过才几个礼拜没见,她好像又瘦了很多,抱起来轻轻的一团。 梁光珞想起来,其实她也才刚成年,是应该在妈妈怀里撒娇的小女孩。
第5页 像她这般大的女生,会为男朋友哭,会为看到一本悲剧小说哭,会为阴郁的天气哭。 不是不心酸的,可这个十九岁的女孩子,能有什么办法。 梁光珞轻轻吻上舒可的额头。 湖岸的雷峰塔幽幽矗立,风过境,树影婆娑,月色朦胧,你听到了吗,塔下妖精,低低的啜泣。 ☆、白蛇(6) 梁光珞似乎忙了起来,他出差的次数越来越多,离家的时间越来越长,舒可打电话给他,经常是正在通话中,要不然就是关机。在家的时候,很晚才回来,第二天又早起赶飞机走了。 舒可好容易见到他,憔悴得不行,连鬍子都没刮干净,眼睛里全是血丝。 梁光珞这副模样让舒可有些担心,实在忍不住,便小心翼翼地问他是不是遇上什么麻烦。 梁光珞同从前一样,不说实话,笑得吊儿郎当:“能有什么事儿呀。” 舒可才不信这套。 可梁光珞闭口不谈,老转移话题。她又急又担心,心里隐约猜到了什么,却也不知道怎么办。直到这天接到苏喻仪的电话,说找她谈事。 舒可忙不迭地答应。 苏喻仪仍是雍容大方的。尽管舒可食了言,依旧跟梁光珞纠缠不清,但苏喻仪脸上不但没有一丝一毫愤怒厌恶,或是憎恨,见到舒可走过来,她甚至起身迎她,亲切极了。 待舒可坐定,苏喻仪叫来两杯咖啡,然后便道:“最近很少见到小珞吧。” 舒可并不说话,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你知道,”苏喻仪顿了顿,似乎在考虑措辞,“小珞父亲不太贊成你跟小珞在一起,跟自家儿子闹矛盾,又扯不下脸。自从小珞上次离开家,爷俩大半年都没见过面。小珞脾气又犟,我叫他回家,非得让我跟他父亲点头答应你进我们家门,他才肯回来。” 真像个要不到糖吃就耍赖的小男孩。 舒可心里又开心又难过。 苏喻仪接着道:“大概两个礼拜前吧,他父亲生病住院,想自己儿子,让人把小珞找回来。这小没良心的居然说自己在洛杉矶,一时半会儿回不来。白养了这么多年。” 她嘆了口气:“我们都不敢跟他父亲说,可不知怎么还是给他知道了,当时就气晕了。” “这些都没什么。最紧要的一件事,我想有必要知会你一声,至于怎样选择,是你的事。我呢,到了这个岁数,也不爱干棒打鸳鸯的缺德事儿。” 苏喻仪抿了口咖啡:“他那间创业公司,领投的人有个女儿,原本是和我家儿子一起的。如今两个人也分手了,那女孩子找自己老爸哭闹,本来没什么,可这领投的刘先生煳涂得很,公私不分,竟然私下撺掇跟投的几家公司一起要挟小珞。” “我听苏荃说,他都快一个月没睡过好觉了,好容易睡一觉,电话来了又得上飞机。”苏喻仪说着说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舒可想,他原来是天塌下来也要自己咬牙扛着的人。 苏喻仪见舒可不说话,以为她不相信,又道:“明天跟我到皇觅楼,刘家女儿约他吃饭,到时候你便知道我是不是骗你。” 舒可其实根本不在乎苏喻仪是不是骗自己,她想,他本应是最孝顺的儿子,最体贴的丈夫。 少年子弟江湖老,红粉佳人两鬓霜时,他该是后世的传奇。 她笑了笑,道:“阿姨,明天我跟您去。” 舒可晚上打了个电话给梁光珞,问明天回杭州吗。那头梁光珞说上海有事,没法回来。舒可说注意身体,太操劳会变小老头哦。 她听见电话里梁光珞低沉的笑声,好像是感冒了。她挂掉电话,在床上坐了会儿,然后给苏喻仪打了个电话。 后来,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她看到了刘家温柔娴淑的女儿,还有对面虽然疲倦却仍就清贵的他。 他那么温柔的笑。 即使是妥协,是所谓的权宜之计,她还是觉得刺眼。 太累了。 真的太累了。 梁光珞站在客厅里,在手机里第五次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后,颓然地倒在沙发上。他未曾料想,在一切尘埃落定后,等待自己的是满室的寂静——厨房里再没有爱心食谱贴在冰箱上,卧室里再没有傻乎乎的麦兜睡裙躺在衣柜里,浴室里再没有被自己嘲笑无数次的史努比儿童润肤露,书架上再没有《那些蛋疼的日子》与《人性的弱点》这样奇特的组合…… 她消失了,连招唿都不打,如同她不曾来过一样。 梁光珞想,多狠心的丫头。 他点了支烟——他是很少抽菸的,少年时偷偷地躲在厕所抽,被父亲知道了,气得当场就给了他俩耳刮子;成年后也没什么瘾,只当是消遣,却是从不喜欢这种云雾缭绕的感觉。 他望向阳台,阳台上停了只灰色的鸽子,细细的脚上似乎绑着什么。鸽子扑腾了半天,却是飞不高,大约是受了伤。一霎那,仿佛有潮水般的痛苦用上心头,压得他喘不过气——曾经当成命一样揣在胸口护着的人,真的就不见了。 他想起自己这三十年的时光,拼命地学习,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好像并没有特别讨厌的,亦没有特别喜欢的。唯一的例外,大约是1999年的最后一天,冰天雪地里站在时代广场,周围都是兴奋到不行的人们,黄色黑色白色的皮肤,黑色褐色金色的头髮,绿色黑色蓝色的瞳孔,高声尖叫,疯狂地接吻,夜幕下绚烂的烟花大朵大朵盛开。 他亦被这盛世之景感染,想,或许该找个女孩子,共享人世繁华。 梁光珞想着想着,觉得嘴角咸咸的,脚下一地的菸头,星星点点。 苏喻仪觉得舒可主动要求交换到美国,真是贴心到极点。她仿佛能看到自己被搅得一团乱的生活归于正轨,却没料到梁光珞这么快就回家。 “舒可被您弄到哪儿了。”梁光珞靠在沙发上,疲倦地揉了揉太阳穴。 苏喻仪想,还不死心呢,便说:“那小姑娘自己要交换到外面的,我只好同意了。” “您告诉我,哪所学校。” “告诉你,你又能怎样,跟过去陪读?隔三差五跑去哄她?就算她回来,你又能怎样?你就这样傻,到现在还看不明白,她不想祸害你,不想当你的包袱。” “妈妈,她那么乖,那么懂事,不会祸害儿子,更不是儿子的包袱。她是儿子想放在身边一辈子的人。”梁光珞望着墙角景泰蓝里的腊梅道。 “小珞,从小你就懂事;这么多年,多少大风大浪都挺过来了。你还记得你父亲从小教你的吗,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生命里不能只有女人。”苏喻仪看着儿子悲伤的侧脸,“比她乖,比她懂事,比她出身好的女人,这世上多得是。她于你,不过是人生万分之一的精彩。” “她不是最好的那一个,却是我心里唯一的那一个。这么多年,我照着父亲的意愿,一步步走到了今天,从没有期待过什么。可是现在,妈妈,”他突然“咚”的一声跪在了地上,“求求您,把她还给我。”
第6页 苏喻仪愣了一下,半晌,缓缓道:“你替她想过吗。父母双亡,家门破落,给人拍了那样的照片,你打算叫她怎么在梁家,在这个圈子立足?给人戳着嵴梁骨骂吗?”苏喻仪嘆了口气,“她是聪明的孩子,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奢望什么。” 梁光珞并没有说话,只是垂着头。 苏喻仪看着儿子微微颤动的肩膀,像极了苍穹被折断翅膀的鹰,心疼极了,忍不住摸着他的头道:“小珞,人生这样长,好风景多得是,她也不过是其中一段,看过了,还有更好的,这时间一长吶,也就忘了。” 他却望见地板上的阴影处,一滴一滴汇成的水渍,盛满了悲伤。 窗外飞雪漫天,原来,不知不觉,又是一年。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个故事就结束啦,其实当时还写了一段话,没发到正文里: 写这个“生离”的故事,是想到白娘子跟许仙。男主比起许仙大约要好些。可是,最终还是被“法海”棒打鸳鸯。有时候,爱情就是那么现实,用尽了力气去反抗,并不总能有好结果。尘世间有太多太多羁绊,我们的爱情,并不是无往而不胜的童话。 ☆、星空(1) 大三的暑假,为了协助当时的老闆做项目,我在b市住了一个多月。其实本没什么好留念,我被以精緻闻名的s市养刁胃口,除了比南方干爽的天气,不修边幅的b市过于粗犷,着实不对我被s市惯坏的性子。而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成日里被困在国贸的写字楼里,着实没机会细细体味这座城市的风情。 桑榆或许是我这趟行程唯一的收穫。 她在r大念中文系,专业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四大闲系”之首。她是如此有趣的小姑娘,常能让我笑到暂时忘却苛刻又婆妈的女上司和biao气沖天的同事。 遇见桑榆,其实算不得多美妙的经歷。那个周末我恰好闲来无事,一个人在前门大栅栏熘达,准备雇一辆黄包车去八大胡同,听老炮儿们吹吹牛。 天气着实烤得人难受,我在一家烤鸭店门口捡到了晃悠悠快要撅过去的桑榆。她脸色煞白,拼着最后一点意识,掏出手机让我打电话。 我翻开她的收件箱,最后一条简讯来自一个被她备註为“a大魔”的人。 我本以为是室友,电话拨过去,接通以后,竟是个好听的男声。他显然将我当作桑榆,未待我开口,便道:“你这个笨蛋,又忘带充电器了吧,是不是手机没电了,打电话都不接,我生气了。” 我有些尴尬,同他说明桑榆现在的状况。 那个男生倒令我意外的冷静,叮嘱我买瓶冰水帮桑榆降温,并送她到附近医院,语气礼貌克制。 二十分钟后,我刚在医院把桑榆安顿下来,那个男生便出现在我视线中。 b市这么大,也不知他如何能够这样快赶来。 他喘着气,刘海因为流汗的缘故,一撮一撮的,像大多数脱离高中校园不久的男孩子一样,健气而又青涩。 他向我询问了桑榆的情况,总算舒口气,復又想用酒精棉帮桑榆擦擦脸跟脖子,却又笨手笨脚,拿捏不好度,酒精流的桑榆满脸都是。 我许久未见过这样笨拙,却又让人安心的男孩子。 我同他一起等桑榆恢復,期间略微聊了几句,得知他与桑榆一同长大,现在t大读书。 他言语间很是珍惜桑榆,可是待到桑榆醒来,却又一副冷嘲热讽的样子,小姑娘嘴笨,说不过他,被他教育得满脸通红,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 训完了,他又捨不得,蹲下来轻言轻语地哄姑娘,温柔至极。 我这只常年发电的灯泡都有些艷羡失落。 桑榆随后邀请我去r大找她玩,我同她投缘,一来二往,她变成了我在b市的好朋友。 某一个午后,因我主动问起那位“大魔王”的事,她便向我细细讲了同他的事。 诸位,我实在想用“诗篇”这个字眼形容这段横跨十年的故事。 因为它交织着回忆、青春与梦想,如此珍贵,奢侈。 如同我们长大以后,在纷纷扰扰的世界,所仰望的灿烂星空。 桑榆不喜欢南京。尽管她被冠以美丽旧名:金陵。于她,却是一座叫她迷茫挣扎的城市。她沉醉于南京道旁参天古木,枝桠繁复,绿得摄人心魄。她厌恶它夏日无常的雨水,真正倾盆,叫人猝不及防。 九岁那年暑假,桑榆的父亲带她出游,那是桑榆第一次走出家乡小城。 彼时只有绿皮火车,车厢内瀰漫着劣质的菸草混杂禽类的异味,夹杂孩童一阵一阵的哭闹声,连电风扇吹出来的风都似乎是热滚滚的。 童年的记忆已然模煳,她只记得南京无尽的绿色,还有中山陵仿佛没有尽头的台阶。 父亲和她在南京呆了两天,在归家的长途客车上,桑榆吃着人生第一个汉堡,满足地靠着父亲睡了。 桑榆做梦想不到,自己与这座城市的第二次交集是怎样的光景。 大概十一二岁时,每次上体育课跑完八百米,桑榆都觉得喘不过气,心脏跳得特别厉害,好几次都晕了过去。 五年级的暑假,父亲带她去市人民医院看医生。 那个黄昏,坐在桑榆对面的中年医生拿着我的报告,说是先天性心脏病。可能因为太小了吧,桑榆望着对面楼房上空飞过的群鸟,哭得气都喘不过来。 父亲沉默许久,问有什么办法。那个医生摇了摇头,只能动手术。父亲说可是她太小了。医生说迟早得动手术,越早越好。 回家途中,桑榆问父亲我会不会死掉。父亲说别瞎说,小手术而已。等你再长大一点,长结实一点就行了。安心念书,没什么。 十五岁那年,八月,桑榆全家搬到了省城。 一年后,七月,中考完毕,成绩尚佳。桑家爸爸带着桑榆再一次踏上了去南京的旅程。这一次,忐忑伴着动车上广播甜美的女声搅得桑榆难过极了。 大抵古时犯人受死前就是这种心情,明知将死,却又幻想奇蹟。 下了车到出站口,桑家爸爸直接带桑榆坐地铁到医院。 南京一如六年前,只是她再无愉悦心情。医院里的消毒水味道教桑榆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眼前仿佛有银晃晃的手术刀叫嚣,走廊、大厅的人皆是苦大仇深的脸色。 桑家爸爸经人推荐找李姓医生,不料今日李医生并不出诊,只能择日再来。 第二日,好容易挂上号,见着李医生。四十余岁消瘦男子,文质彬彬,并不大腹便便。他建议早日手术。桑家爸爸当即去交钱。 桑榆暗自嘆气,只觉人生昏暗无光。待到父亲在住院部办完手续,便返家收拾行李。 返程车票是九点,父女二人坐在候车大厅等。今日并不无聊,有漂亮女生现场演奏钢琴。黑色长裙,及腰长发,手指修长,皮肤白皙,看不清脸孔,但周身的气质已是极好,像极了空谷幽兰。 因是晚间,且是第一次加车,知道的人不多,候车厅并不人头攒动。因此,桑榆注意到离钢琴最近的一排空空荡荡,却坐着一个男人。
第7页 桑榆浸淫各式电视剧多年,却并无见过这般精緻侧脸。远远望去,竟颇似当年引万千少女少妇竞折腰的裴勇俊,架金丝边眼镜,靠着椅背,标准公子爷姿态。 他手中拿的似是乐谱,随着那女孩子的叮咚琴声,微微点头打拍。大厅吊灯光影流转,氤氲升腾,像极电影镜头。 桑榆无耻盯他近半小时,直到父亲喊她检票。 约一个礼拜后,桑榆和父亲第三次踏上南京。 此次直接住进病房。父亲心疼女儿,特地找了双人房。桑榆那张床位的原主人是贵州女孩,美丽却吓人的苍白。此番出院,皆大欢喜。对面床位是一个娇小白皙的女孩子,竟是同省人,也算半个老乡。半日混下来,是极易相处的女生,无代沟,且极爱吃喝玩乐。 一周下来,倒也和查房的小护士打成一片,手腕亦被套上绿色腕带,此后病号身份坐实,出门吃麻辣烫都不自在。 那日小护士跑过来问有无兴趣夜探n大。病友向来对一切未知事物持有狂热好奇心,拽着桑榆就走。 n大夜色极好,只是古木沉沉,未免阴冷。小护士一路滔滔不绝,譬如李姓医生后面跟班小弟是f大医学院出身,住院部对面白色大楼系高干病房,她见过某某、某某某,派头好大,听得病友跟桑榆一愣一愣。 突然不远似有女声,隐约应不是什么好话,带着哭腔。 桑榆本不欲偷听他人隐私,但那女声愈演愈烈,竟破口大骂男人负心。 那个低沉的男声说了什么——可惜那男人似乎比女人冷静,不甚清楚。女声的话音渐渐低婉,嘤嘤泣泣,放下身段求和。 不料过了一会儿,只听得清脆的耳光声——那男人大约脸上挂了彩,只瞧见女人手背擦着眼泪踉跄跑开,高跟鞋哒哒哒,差点崴了脚,好不狼狈。 阴影中随后走出一挺拔男子,见桑榆三人,瞥了一眼,从容淡定,走向远方。 窄窄的小道边,街灯昏暗,仲夏夜的风带着丝丝凉意,教夏虫也不似盛夏那般聒噪,只有气无力地低鸣几声。 桑榆这番无知无觉踩着夏天的尾巴,手腕上套着恼人的绿腕带,竟在这里撞见那日候车大厅颇觉好看的男子。一时间连日的苦闷一扫而尽,桑榆第一次觉得南京也是教人心生欢喜的地方。 “啧啧啧,又是一出陈世美。”小护士笑着摇摇头。 手术过程没吃什么苦,回家修养了约莫一个月,桑榆便回到学校正式开始高中课程。 那日美术课,老师讲文艺復兴,午后浅浅的日光透过淡绿的窗帘,轻盈地洒在堆满试卷的逼仄的课桌上,两支中性笔,涂满公式的草稿纸,桑榆甩了甩手腕,抬起头瞄了一眼ppt,是米开朗基罗的大卫。 年轻、健壮、俊美、生气勃勃,莫名地,她想起那位带金丝边眼镜的“大卫”,开始神游,回味那隔着一层纱的面容。 “什么好事分享一下呗。”同桌凑过来,递上纸笔。桑榆并不敢顶着美术老师凌厉的眼风作案,等到下课,方才告诉同桌在南京的两次偶遇。 “能叫你念念不忘,我真是挺好奇的。” “要是我会素描,肯定画下来,每天看一小时,说不定他就从画里边跳出来了呢。” “你好痴汉……” 这时,前边的人影突然转身往桑榆桌上一拍:“桑榆,吶,你的物理周测成绩。唉,真是残忍,我都不忍心看。” 真是破坏心情。 说到这位前桌,他全名程宸。桑榆转学来省城才两年,同他认识却已是四年,若从第一次见面算起,得有六载。 作者有话要说:  上海昨天下了今年第一场雪。第二个故事,我的心头好。 ☆、星空(2) 2005年的夏天,桑榆趴在《华杯赛培训教程》上奋笔疾书,偶尔抬头髮呆,总能望见窗前那棵被夏日冗长的阳光养得繁密异常的老树,再远一些,是交错的老式单元楼,墙体灰濛濛的,挂着锈迹斑斑的门牌。 那时的小区物业只管收齐每月五块钱物业费,至于小区远景布局呢,就撂挑子任住户挥洒个性了。大伙儿作兴安个防盗窗,再撑起花花绿绿的遮阳棚。各家有各家的喜好,远看拉风极了。 桑榆一直是个传统意义上的乖孩子,热爱读书——兴许是老妈打小给逼的,谁生下来就能坐如钟呢。桑家妈妈儿时酷爱念书,可惜为拮据家境所迫,好容易念到高一结束,秋天交学费的时候掀开家里米缸,一瞧——半粒米都没了,便狠心把领到手的教科书卖给同学,换得当月米钱,从此告别学生时代。 没到手的东西总叫人惦记,桑家妈妈自个儿没福气当大学生,可把那股子念想倾注在自家女儿身上。一年级拼句子,桑榆歪歪扭扭地写“小燕子春天从南方飞回来了”,老妈瞄一眼标准答案——“春天小燕子从南方飞回来了”,气不打一处来:这丫头可不开窍啊!急得就近拿拖鞋就甩了桑榆一巴掌,她哭得那个惨呦,跟唱戏似的吊起嗓子起承转合抑扬顿挫。可眼泪一抹,下午还得背着小书包屁颠颠儿往学校赶。 桑榆起初还羡慕楼下打弹子捉知了躲猫猫跳皮筋儿的同伴们,时间长了,倒也能按捺住雀跃的心情,乖乖坐在书桌前写《天天练》,掐着点儿趁老妈不注意偷瞄几眼抽屉里藏的《乌龙院》跟《蜡笔小新》,楼下小伙伴们的欢声笑语就权当背景乐了。 这么吊儿郎当的,弹指一瞬,桑榆也要升初中了。 升初中可是件大事儿,按学区桑榆倒是能进市里最好的学校,可是最好的班呢?这可没准儿了。桑家两位掌门有点儿急,小升初可是顶紧要的事,咱家女儿怎能输在起跑线上?!桑家爸爸一打听——不急不急,还有分班考试呢。考完了,咱们再行动。 桑榆闭关一个月,在八月初的某天,带上老爸老妈的谆谆教诲拳拳希望,迎着朝阳,甩着小短腿,奔向离家十五分钟路程的同尔中学。 但凡着名的学校,为了不辜负百年的校史,总得有一两座旧得快要作古的建筑坐镇一方,震慑人心。同尔中学也是着名的学校,当然不能免俗。最北边的教学楼旧得简直三级地震都能让它晃上半天。 从前鼎鼎有名的省重点高中同尔一中曾赏脸与同尔中学共用一地。为着本市最顶尖学子繁忙课业之余亦能身心健康,这块荒地树木奇多,且枝繁叶茂,参天古木竟成一片小森林。 桑榆在一片茵茵绿意中参加人生第一次重大考试,心情很是愉快,盘算着考完试就拿着偷偷攒下的私房钱到超市买最新口味的乐事薯片。算了算,还能加一袋上好佳田园玉米花。真是完美无比的计划。 八月底,新生报到。桑家妈妈牵着桑榆找到树荫下的谘询处,那儿只一个中年谢顶大叔摇着蒲扇优哉游哉。桑榆东张西望,瞧见了小学同桌,那女孩朝她挥挥手,桑榆便急熘熘跑过去,原来分班表在小操场的石墙上贴着呢。 桑榆伸长脖子正准备细细找自己的名字,同桌的妈妈大掌一指:“瞧,这儿呢——10班第一个。”末了,她又摸摸桑榆的脑袋:“全校第十,不错啊桑榆。我家欣欣像你这么争气就好了。”
第8页 桑家妈妈跟中年大叔交流一番后,也朝着桑榆这儿赶来。两家妈妈畅谈育女心得,桑家妈妈显然更加意气风发——六七百人的学校,女儿能挤进前十,也算是自己苦熬多年一大硕果。 喜悦是暂时的,桑家爸爸得到的内部消息,4班跟8班才是重点班。想托人转班,无奈10班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年轻班主任正准备大展宏图,不愿轻易放人,便就此作罢。 桑榆就这样迷迷煳煳地进了初一(10)班,迎来了未可知的十二岁。 第一次知道程宸这个人的存在,桑榆觉得似乎从一开始就註定了两人往后的不对盘。 彼时为了三年后的重点率,分班考试分数高的同学自然要特殊对待,前三名被安排在教室中间的黄金地段。桑榆的左手边坐了两个男孩子,其中一个话多得不得了,就听他一人侃大山了。 那人唾沫横飞,喷到桑榆脸上,她受不了,忍不住道:“听说话多的人寿命短啊。” 另一个男生随口接道:“唉那他真是牺牲自我奉献他人,便宜了我们这些听众,你可得好好听着。” 想当年桑榆也是靠伶牙俐齿雄霸一方的,此番却卡了壳,憋了半天也不知道怎么回击那个笑眯眯的男生。 她感到胸腔中燃起一股熊熊的战斗火焰,挑衅道:“你小学哪儿的啊?” 好友替自己教做人,那个滔滔不绝的男生有些得意:“实验小学的,他还拿过华杯赛特等奖呢。” 桑榆立马肃然起敬,她参加华杯赛那会儿交了张白卷,特丢人。不过她转念一想,自己是本班第一名,暗道凭你何方神圣,此刻还不是匍匐本座脚下。 她死鸭子嘴硬:“我当年不过是一等奖,你太厉害了。” 特等奖先生似乎非常诧异:“看不出来啊你,我们这届一等奖都是实小的,我都认识,难道是我记错了?” 桑榆此刻已经近乎石化状态,她想自己最近是不是干了什么缺德事。 小女孩的虚荣心受到打击,怨气很容易转移到打击她的那个倒霉鬼。 桑榆佯装镇定:“我比你们小一届,六年级没上,跳级来的。” 特等奖先生点点头:“我说呢,原来是这么回事儿。你也蛮厉害啊!” 桑榆扯了扯嘴角:“彼此彼此啦。”桌子下的左手握上右手的掌心,才发现竟出了冷汗。 真真是打娘胎来第一次被打击得颜面尽失,挫败感扰得桑榆像被扎了针的气球,她觉得特等奖肯定猜到些什么,故意讽刺她“蛮厉害”。真是天字第一号讨厌。 后来桑榆知道了特等奖先生的大名——程宸。 程宸其人,跟语文老师非常不对盘。其实他的语文成绩还是挺好,就是语文老师布置任务时,他是一定要对着干的。 作为学习委员,桑榆就摊上这悲催事儿,被教语文的毒舌老师拎出来感化问题学生。于是某个课间,桑榆不情不愿地碰碰程宸的胳膊:“哎,你干嘛老跟语文老师唱反调啊。” 那时候正是开学不久,夏天的暑气流连在九月的尾巴迟迟不愿离开。值日生似乎忘记了洒水,水泥地面干燥极了,午后的阳光一道道分明,弥散在空气中,竟能看见飞扬的粒粒尘埃。 头顶的旧风扇吱呀吱呀地转了又转,程宸转过头,幽幽嘆了口气:“你不知道,我小学语文考试,有一次没及格,落下心理阴影了。” 桑榆知道这傢伙打太极呢,却又不知奈他如何。 后来语文老师问桑榆:“程宸怎么那么恨我啊。” 她回答:“他这是童年阴影,小学语文考试不及格,一路对语文老师都有牴触心理,您得多关心他,鼓励他,帮他走出阴影。” 语文老师从此更加关心这位心理有阴影的问题学生了,小测验哪怕多一分,都要拎出来表扬。上课提问背书必定忘不了他,课间也是要关心他的近况,程宸俨然成了语文老师最爱护的门生。他自是叫苦连天,少不得逮到机会就要挖苦桑榆这个罪魁祸首一番。 比如早自习每每抄完语文作业,程宸总会顺道笑眯眯对正在抄数学作业的桑榆说:“这么简单都不会,啧啧。” 桑榆暗想,看来语文老师的关心还不够,得去多添把火。 程宸话不多,没什么存在感。倒是有一天,他突然回头,问桑榆:“你认得何之远吗?” 桑榆茫然地点点头:“他是我表弟。” “那就对了,我跟他打过比赛呢,市里的运动会,那场比赛你应该也去了吧。”程宸笑得灿烂极了。 桑榆记起当年表弟参加比赛时,她作为亲友团着实提心弔胆了一个礼拜,只不过那时表弟的队友是自己偷偷喜欢的同班同学,哪里顾得上考察敌情呢。 不过,程宸这么一说,倒是有几分亲切感。想一想,其实命运挺奇妙的,原来以为素不相识的两个人,在很久的从前,竟然就这么遇见了。 桑榆的心,不知道怎么回事,竟有一点小小的悸动。好像程宸,跟别人不一样,在更久远的从前,原来他们就认识了。 女孩子大概比男孩子更早成熟,青春期的男孩子哪有能安安稳稳坐上一个晚上安静看书的,成绩好一点的不过靠了那点小聪明,其实是靠天吃饭的。 桑榆从小被老妈逼着看书写作业,坐功是没问题的。靠着从前看杂书累积的理解能力跟比同龄人更加沉稳的心理素质,成绩一直稳居班级第一,除了程宸偶尔能够撼动她的地位。桑榆虽觉这是蚍蜉撼大树的行为,但是依旧无法容忍践踏她少女尊严的人在成绩上也嘲笑她。 很久以后,桑榆回忆起来,都会觉得不可思议——才初一的小孩子,居然因为期末考试紧张得凌晨四点都睡不着。 犹记得那晚,她望着天花板数羊,心里急得不得了,因为马上要考的科目是数学,程宸的数学最厉害了。那时数学练习册的参考答案没有过程,小姑娘脸皮薄,害羞,不好意思大喇喇跑去问老师,就借了程宸的练习册,想看看过程。 程宸真是,潇洒极了。证明题都不超过三行字,计算题就一个数字在那孤零零摆着,真不怕被老师请去喝茶。 桑榆翻着程宸的作业,突然想放声大哭,自个儿那么拼命地学数学,居然还考不过这个连作业都懒得写的傢伙,天理何存啊! 桑榆越想越睡不着,拿起闹钟看了看,都凌晨四点了——其实纯粹是没事找事,可这个好胜心爆棚的小姑娘就喜欢没事给自个儿添堵。 突然,她发现写字檯的边上出现荧荧绿光,黑暗中只那一点儿光缓缓浮动,美丽极了。桑榆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活体萤火虫,立马爬下床,跑到窗口盯着小小的萤火虫。 大约人在充斥着负面情绪时,一点点巧合都会被当做积极的暗示,反正那会儿桑榆觉得萤火虫跑家里来是吉兆,这次期末考试程宸就等着哭吧。 虽然,初一暑假前的那场考试,桑榆考出了史上最烂成绩。
第9页 ☆、星空(3) 初二下学期,桑家爸爸神秘兮兮地问桑榆:“想不想换个环境生活?”桑榆认真想了想,摇摇头。 桑家爸爸干咳了两声,郑重其事地宣布:“那也由不得你了。为了我的事业以及你的学业,我和你妈妈决定全家搬去省城。你呢,这学期要好好表现,给老师同学留下美好的回忆。” 桑榆只觉得嘴里的排骨怎么嚼都不是滋味。 她是个重情的人,小学四年级换了班主任,那会儿班上的同学只要一提那位老师,她眼泪就止不住地哗啦啦流,趴在桌子上能哭一个课间。 第二天,桑榆顶着哭肿的红眼睛去上课。程宸抄完语文作业,看了她一眼,把练习本放她桌子上,问道:“你昨天晚上看火影又哭了?真没用哈哈哈。” 桑榆也没心情同他斗嘴,哭丧着脸道:“你就可劲儿讽刺我吧,反正以后也没机会了。” 程宸一听,乐了:“怎么个没机会法?莫非上次期末打击太大,你要留级拿第一?” 桑榆气得牙痒痒,掏出英语书挡住脸不理会他嚣张的嘴脸。 既然转学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桑榆便去买了活页的毕业纪念册,开始找同学写。 同学们都很实在,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回忆与祝福齐飞,一页纸都塞不下。桑榆收到被同学们弄得皱巴巴的纸,心里又是一酸——多好的小伙伴,转眼就要分开。 初二的桑榆,提前感受到离别的忧伤。 当然,程宸永远是令人难忘的那一个——他的留言栏只一句话:长得不好看不是你的错,只是上帝不小心发了火,你要勇敢地活下去。气得桑榆直接揉烂了扔到垃圾桶。 桑榆举家搬到了省城,被桑家爸爸托人找关系弄进当地最好的中学念初三。 转学生融进新的班级是一件很难的事,同学都很有礼貌,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隔阂。 开学时,班主任站在讲台上指挥同学们换座位,教室里叽叽喳喳交头接耳,很是热闹。教室角落的桑榆望着窗外沉沉的夕阳,眼前蒙上一层水雾,低下头,膝盖上一滴、两滴、三滴湿痕。 桑榆开始疯狂地想念她的小伙伴们。她躺在卧室阳台的地上,望着天空中划过的飞机,一架又一架。同尔浑浊的天空几乎鲜有飞机,夜晚的空气常常瀰漫硫磺的味道,夏天的暴雨和南京一样,一阵一阵的。同尔中学的树林郁郁苍苍,那是桑榆参加入学考试的第一天。 后来,她得知程宸也搬家到省城,在另一所重点中学念书。桑榆逛商场的时候买了一只左脚残疾的玩具熊,它被迫隔三差五地听桑榆絮絮叨叨。只是偶尔,桑榆会想起一同转学到这座城市的程宸,是不是也会孤单呢。 然后,中考开始了。 桑榆在看考场的时候,意外遇到程宸。学校老旧斑驳的高高围墙上,稀稀落落的爬山虎显得分外寂寥。桑榆在香樟树下等待去洗手间的母亲,无聊地低头看蚂蚁搬家。抬起头,看到不远处笑眯眯看着她的程宸。 一年未见,他长高了许多,从前还同桑榆一般高,现在已经比她高了一头。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正是抽条的时候,因而瘦得像竹竿一般,宽大t恤被六月的风吹得鼓起来,晃荡间隐约能看见嶙峋的锁骨。 “嗨,桑榆,好久不见。” 桑榆莫名有些慌张,按捺下嘭嘭嘭的心跳,强装镇定:“好久不见。” 半晌,皆无人说话,只得夏虫争相赛高音,气氛一时有些尴尬——从前是断不会这样的,便是程宸不善言辞,桑榆一个人也能将单口相声说上个把小时,眉飞色舞,手舞足蹈,连水都不用喝。 桑榆拽了拽碎花裙有些起皱的蕾丝边,道:“你也在这里考?” 程宸点点头:“在19考场。你呢?” “32考场。你复习得怎么样?” “还行吧。你怎么没长个儿啊,才到我肩膀哈哈。” 桑榆一脚踹过去:“才几分钟就原形毕露,同学录上你给我写的什么玩意儿。” 程宸倒是躲得挺快,笑道:“小时候不懂事,你大人有大量,这事就翻页呗。”末了,他从背包里翻出纸笔,道:“你□□号多少,回头加你。” 桑榆小学註册过一个□□号,但年代久远,早就忘了密码,便摇头道:“我没□□号的。”程宸刷刷刷在本子上写下一串数字,撕下来递给她:“这是我的□□,回头你註册个号,记得加我。” 桑榆乖乖点头:“知道了。” 程宸笑道:“我得去找我爸了,说好在考场等他的,这会儿他得急了。” 桑榆手里攥着那张小纸片,心里空荡荡的,却还是笑道:“嗯,那考试加油。” “你也是,别太紧张,你一紧张就容易犯傻。” 桑榆朝他做了个鬼脸,吐吐舌头,转身就走,完全忘掉跟妈妈约好在这儿碰面,只觉得脸上有点发烧,耳根已是通红。 她越走越快,几乎是要落荒而逃。 决计是不能叫程宸望见自己这副样子,他肯定得意死了。 中考两天,一眨眼功夫就过去了。桑榆没来得及喘口气,就打开电脑註册了一个新□□号,刚准备加程宸,想到女孩子要矜持,不能显得自己太急切,便缓了二十来天,等成绩出来了,自觉考得不错,便佯装不经意申请加他好友,想跟程宸炫耀一番。 对方很快通过验证。桑榆问:“请问你是程宸吗。” 对方回:“不是,我是他表弟。” 桑榆有些纳闷,道:“那你能把程宸的号给我吗,我是他同学。” 那人爽快发了一串数字,桑榆加了。一看对方头像是亮的,噼头就问:“你干嘛把你表弟的号给我啊。” 程宸回:“不好意思啊,我老把我跟我弟的号弄混……” 桑榆趁机嘲笑他:“我看那号装备超级豪华,一看就不是你。” 程宸:“我在你眼里就这么穷酸……” “你考得怎么样,能上一中吗?” “729,看排名应该能上” 桑榆比他低了五分,心情有些郁闷,道:“恭喜了,我比你少五分。” “同喜同喜。” 桑榆道:“希望我们不要分到一个班,不然又要跟你做同窗。” “啧啧,这印象差的。” 桑榆自觉比程宸少了几分是一件灰头土脸之事,便主动终结了这次对话。 桑榆终究还是跟程宸分在一个班。 开学前两周学校组织封闭式军训,全体学生住校。 桑榆从没离开父母超过48个小时,这会儿又热又累,挤公共浴室洗完澡跟水里捞出来似的,浑身冒汗,还得站在卫生间一大盆衬衫裤子袜子自个儿慢慢搓,好容易搓完了,第二天五点半还得爬起来集合。离了家,方才渐渐想起爸妈的好。
第10页 室友妈妈来送东西,桑榆陪室友去学校门口,隔着铁门,看到人家妈妈,眼泪哗一下往下掉。傍晚在食堂吃饭,扒拉了几粒米,想起老爸老妈,眼泪又掉进盘子里。 桑榆鬼迷心窍想找程宸夜间散步。她拿着妈妈给的摩托罗拉手机站在寝室阳台上拨通了程宸的号码:“你现在有空吗?” 那头有点吵,隐约有关门的声音,只听程宸道:“他们拿无线网卡联机打游戏呢。我倒是没啥事,怎么突然问这个?” “就是有点想家了,想找你聊聊天。”说着说着,桑榆突然觉得无比委屈,眼泪跟断了线的珠子似的,一抽一抽的,还不争气地开始打嗝。 那头有些慌,道:“你别哭啊,我愿意免费陪聊。哎,你是住1号楼吧,等着,我现在就去你楼下,到了打电话给你。别哭啊,本来就不好看,哭了就更丑了。” 桑榆:“你话怎么这么多啊,烦人。” 军训结束,休两天假,紧接着便是高中正式的课程。开学第一天中午,桑榆的父母就带她回家,收拾收拾行李,准备第二天去南京医院的住院部报到。 手术前要做一系列身体机能方面的检查,有时是清晨有时是半夜一两点,虽然有父亲陪着,桑榆还是有些紧张。 病房是八卦集散地,常有病友互相串门,有北方人,也有南方人,有家境殷实的商户,也有愁眉苦脸的工薪阶层。这家交不起手术费,小孩子的父亲给老闆下跪,想要提前预支工资;那家手术做完,不长心眼的母亲给小孩吃膨化食品,发高烧,被主治医生训得抬不起头。走廊尽头的特殊治疗室,常传出撕心裂肺的嚎叫声,在整条走廊久久盘旋不散,闻者或嘆息摇头,或沉默良久。 中秋节的晚上,隔壁床的病友早早洗好躺在床上睡觉,微微打着鼾。病房里没开灯,只凉凉的月光被贴了薄膜的深蓝色玻璃窗过滤,疏疏落落地洒在地上。 桑榆趴在病房的窗台上望着那轮银盘式的满月,犹豫半天,删删改改,给程宸发了一条:“中秋快乐。”按下发送键便后悔不已,赶忙又发了一条:“对不起啊,发错了。” 那头很快回覆:“中秋快乐,发错了也没关系哈哈。怎么样,一切顺利吗?” 桑榆回道:“挺顺利的。你那边课程难吗,我怕回去跟不上。带了物理书过来,看不太懂。” 那边回:“你的数理化一向不灵光哈哈。回头我给你指点,包教包会,不收费。” 这人可真实诚,揭人短没一点羞愧。 桑榆平时性子温和,也不是多不讲理的人,遇上程宸跟炮仗似的,一点一个准:“不牢费心,您是准t大生。” ☆、星空(4) 回到学校上课已是十月底,卫衣下边得衬上一件薄毛衣了。 桑榆三个月没上课,甚是想念上课的滋味——中国的学生大抵如此,平日里痛骂应试教育该死,给教导主任烧纸,真离了学校,又开始追忆受苦受难的学生生涯,可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她一大早就揣着俩包子直奔教室。教室空荡荡的,就见一身着黑色运动外套的瘦削背影在奋笔疾书。 这背影可不就是程宸。桑榆心想,几月未见,计算题从来不写过程只有答案的傢伙也开始努力念书了啊。她走上前,拍拍他的肩膀:“这么刻苦啊。” 程宸抬起头,眼睛里全是血丝,见了她,仿佛很欣喜,只一瞬又恢復寻常云淡风轻的样子,笑道:“期中英语考得不好,给班上平均分拖后腿,被老师教育了。” 他向四周望了望,手上的笔转了几圈,又道:“你请假这段时间,位子重新调了,你要不要跟我同桌,指点你迷津也方便。” 瞧他又开始不正经,桑榆无奈摇头道:“得了,你现任同桌可不得宰了我,剥夺他和准清华生同桌的机会。” 程宸耸耸肩,笑眯眯道:“你也别讽刺我了,上回物理测验我才考87,凭你的水准大概及格也是很有难度的。” 桑榆道:“那请问你有什么指教呀理科神童?” “过两个月就期末了,这是我的数理化笔记,允许你拿去复印。”程宸从塞满试卷的抽屉里掏出三本道林的活页本,“一般不外借,还不请我去外边改善下伙食?” 桑榆正愁找不着人借笔记呢,不免心花怒放。虽然刚做完手术没多久,吃不得刺激性的东西,却也答应程宸请他去新开的购物中心小小地破费一下,她再三叮嘱:“你不准吃肉,我生活费没多少。” 破费日期被程宸一拖再拖,直到期末考试结束,趁着家长还没过来接他们回家,桑榆急匆匆把程宸拖到购物中心,只想赶紧把这顿饭请了,从此两不相欠。她随母亲,欠人情债总是坐立难安。 程宸倒是挺悠闲,逛了一圈,说要吃点清淡的,把桑榆领进一家日料餐厅。装修精緻,细节可圈可点,一看就下足心思要宰客人。 桑榆警惕地捂紧口袋,被程宸瞧出端倪,他端起装着大麦茶的杯子晃了晃,看着桑榆笑道:“怕啥,知道你生活费没多少,这顿记我头上,早订好了,就当庆祝你劫后余生。” 桑榆感动不已,殷勤地给他满上茶水,道:“不愧是老同学,情比金坚。只是害你破费了,挺不好意思的。” 程宸大喇喇往椅子上一靠,挠了挠后脑勺:“也没啥,这是我妈朋友开的,报上我妈名字能打六折呢。” 桑榆想了想,从包里拿出早上刚从门卫那签收的包裹:“这是我爸同事去瑞士玩顺便寄来的巧克力,你不是低血糖吗,没事儿嚼两颗呗。” 程宸那对肉肉的耳垂有可疑的红色,正一点点蔓延开去:“你还知道我有低血糖?” 桑榆点点头:“初一不是有次亲子比赛吗,你妈妈跟我妈说的。我还奇怪呢,你平时壮得跟头牛似的,怎么还有低血糖。” 一时无话。程宸垂头频繁地端起杯子喝大麦茶,不一会儿茶水又见了底,桑榆给他满上,又见他手指不自然地叩击木桌:“菜怎么还不来,我去催催啊。”说完就站起身,风也似的朝前台走去,匆匆之下还撞到隔壁桌的椅子。 桑榆只觉得他这副笨拙的样子愈发顺眼了。 高一下学期开学第三天,便是令全国中学生心驰神往的情人节。整个高一(9)班在新学期刚开学的轻松氛围下,那股蠢蠢欲动的荷尔蒙气息愈发强烈。天气依旧寒冷,窗户上一层薄薄的水气,有调皮的学生画个歪歪扭扭的猪头,又或是小女生悄悄在角落写下只有自己明白的奇怪符号,怕叫人识破,赶紧抹掉。教室里人头攒动,课桌靠得紧,像小鸡窝似的,暖烘烘,叫人昏昏欲睡。 桑榆打了个哈欠,捶捶肩膀,换了本语文书,嘴里快速背着“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余虽好修姱……” 她背得头昏,望了一眼前边身着墨蓝羽绒服的背影——程宸这学期被班主任调到她前边,俩人成了前后桌。上学期期末考,他考了全班第一,全校第四,一下成了高一(9)班的焦点,老师们的重点培养对象。
第11页 桑榆缺了大半个学期的课,成绩不上不下,大概二十几名,虽然庆幸没垫底,但每天被尖子生程宸周身的光芒笼罩,也便暗下决心要更加努力。 桑榆把冰凉的手伸进衣服里,贴上□□的皮肤,冷得打了个喷嚏,瞬间清醒不少。 傍晚下课铃一响,桑榆和同桌百米冲刺穿过地下通道奔向食堂。地下通道两边被学生涂满了乱七八糟的涂鸦,切格瓦拉和海绵宝宝冷冷望着风一般的少女们。 食堂靠近排气口的红砖被烟燻得泛黑,西北风呜呜地吹着,桑榆俩人赶紧掀起门口厚重的军绿色布帘,往烟火缭绕的食堂里边钻。打饭的窗口已经有比桑榆她们更快更强的学生在排队。 两个人端着饭盘子匆匆把打菜的窗口转了一圈,对今晚的菜色心内有个底,方才去打菜。学生食堂被学校卖给餐饮公司承包,顶会做生意,情人节当然也要推出优惠活动——男女、男男、女女学生情侣鸡肉卷、汉堡买二送一,蛋挞四送一之类,引得桑榆这类人赶紧拉着同桌去占小便宜。 同桌是不愿吃垃圾食品的。桑榆一人买了俩鸡肉卷,送的那一个,她小心地套了好几层食品袋,想着给程宸当夜宵。 揣着鸡肉卷回到教室,桑榆满以为程宸正伏案苦读,正准备献宝呢,哪知却没人影。桑榆只得拉开椅子,生物题写得也不安生,过会儿就抬头望望教室门口。 这一等,等到晚自习正式开始,前边的位子还是空荡荡,只桌上的练习册偶尔被人拿走发出哗啦的声响。 桑榆忍不住戳戳程宸同桌的后背:“我想找程宸问下早上老师讲的题,他人呢?” 那男生笑道:“不知道。大概拉肚子吧哈哈,哪道题,给我看看呗。” 桑榆只得随便扒拉了道题请教他。 眼瞧着第一节晚自习都下课了,程宸还是没影儿,桑榆的方程也算不下去了,故意伸了个懒腰,问同桌:“程宸这都翘掉一节晚自习了,要是被班主任给逮住,咱们可有好戏看啦。” 同桌神秘兮兮道:“就你这种书呆子才后知后觉。” 她指了指第二组:“咱班那位女学霸佟筱不也没来,今天是啥日子啊你知道不,嘿嘿,我瞅着他俩准有猫腻。” 桑榆简直像被泼了盆冷水,脑子里跟浆煳似的,心情五味杂陈,像夏天的冰镇柠檬水,酸涩,却又有那么点儿怒火与怨气如同沸水里边的小气泡,一个个升腾,滋滋滋冒出白烟。 她抓起书包里裹得严严实实的鸡肉卷——还是温热的呢,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噔噔噔跑到走廊尽头的女洗手间,恶狠狠地扔进垃圾桶。 第二天早自习,桑榆得交语文作业,手在碰到程宸肩膀前转了个弯儿,拍了拍他同桌,让帮忙交作业。 大课间,程宸转身笑问:“要不要抄笔记?”桑榆道:“不用,我借别人的。”程宸手上攥着的本子顿在半空,復又收了回去。 同桌胳膊肘撞了撞桑榆:“你怎么啦,不太对劲啊。” 桑榆只说身体不舒服。好容易捱了半日,中午放学时,桑榆忍不住问程宸:“你昨天晚自习怎么没来?” 程宸先是一愣,道:“上学期期末物理考得还不错,老师让我去参加省里边的竞赛。”说完笑容便在小麦色的脸上荡漾开去:“你什么时候这么关心我啊。”样子十分得瑟。 桑榆急忙道:“谁关心你,昨天食堂做活动,我就是白捡了个鸡肉卷吃不下,想打发给你,人又不在,心疼那个鸡肉卷而已……”话音刚落,头顶有温热的触感,仿佛怕惊着她似的,轻轻抚过。 桑榆怔住了,程宸干咳一声,道:“你该洗头了。” 桑榆一脚踹上程宸结实的小腿,见他的牛仔裤上清晰地显出灰扑扑的鞋印,方才背起书包,迳自走出教室,只听程宸在后边喊:“等我一起吃中饭。” 桑榆抬头望了望,天空如洗,空气中有雨后特有的泥土气,两栋教学楼之间是瓷砖贴的花坛,稀稀落落地散了一地枯枝,却有小小的花骨朵冒出头来,大约是这个春天的第一枝花。 ☆、星空(5) 四月中旬,学校组织一年一度的高一新生修学旅行,桑榆的班抽到去杭州。出发前一夜,整个寝室闹到凌晨两点方才安稳——学生时代的集体活动大抵如此,带着少年人对世界的惊奇。 第二天去的虎跑寺。那时虽然是晚春天气,但晌午时分已有些暑意。虎跑寺幽林环绕,溪泉淙淙,青石板铺的小道一路蜿蜒开去,打一个弯儿,尽头不甚明了。 因是工作日,只三两游人,或比剪刀手拍照,或渴了接些泉水尝了啧啧称奇,偶尔有林鸟惊起。天是湛蓝的,一丝杂色也无,衬得日头愈发毒辣,纵然有林风拂面,也是于事无补。 桑榆只觉得心口突突直跳,勉强追着大部队走了一程山路,便眼前泛白,一头栽在路边的大块岩石上。 同行的室友慌忙扶住她,喊带队老师。 带队老师急匆匆扯开桑榆的背包,翻来翻去也没找着她的药。 却见班里一个成绩顶好的高个男生递过来一小瓶药,道:“您用这个。” 说完还凑上来,比划道:“您掐她这儿。我妈教我的,救急。” 折腾半天,桑榆好容易缓过来,靠在石头上喘气儿。 她是寸步难行了,方才那一个趔趄,脑袋上给撞出淤青,脚腕也给崴着了,碰一下都疼得不得了。 她不好意思拖累大部队,刚准备开口,却听一个温和的男声道:“老师,您看太阳都快落山了,人都在这呆着也不是办法。您带同学们待会儿该去哪儿去哪儿。我陪桑榆下山,直接回宾馆。” 带队老师是快抱孙子的特级教师,慈祥地点点头:“男孩子有责任感是好事。这儿离宾馆也不远。你一个人大概不太方便,我看还是找几个帮手。”她大手一挥,叫桑榆的室友和另外一个男生也留下来照顾病患。 桑榆自然是走不得路的,待到大部队不见了踪影,她可发愁了:“这可怎么走路,不然你们一人架一边,把我给抬回去?” 程宸半蹲下来,道:“得了,我背你,快上来。赶紧的,天都快黑了。” 程宸那会儿瘦高瘦高的,统共没几两肉,身子板也不厚实,特单薄。蹲在那里,白色t恤都被汗浸透了,贴在身上,嵴椎骨看得分明。 桑榆有点捨不得,又不好意思让另一个男生背,便小心翼翼地按住程宸的肩膀,趴到他身上。程宸笑道:“你还是搂紧我吧,不然到时候又栽地上,我可真没法子了。”桑榆只得两只手绕过他脖子,紧紧搂住他。 天色将晚,林间的风也卷着丝丝凉意。桑榆伏在程宸背上,随着下山的台阶一颠一颠的,她瞧见程宸额角的汗滴一点点流过脸颊、下巴,落到t恤的领口,有些难过地问:“我是不是太重了?” 程宸道:“就等着你这句话呢。”
第12页 桑榆用袖口替他擦了擦汗,道:“难为你了,我回去一定减肥。” 程宸道:“还想我背第二次?今天是体验价免单,下回可要收费了。” 桑榆靠近他耳边轻轻说:“今天谢谢你啊。”果不其然,程宸的耳根又泛起微微的粉红色,一点点变成通红。 打车回到宾馆,程宸把桑榆背进房间,方才放下,又跑去小卖部买了红花油、贴膏、喷雾,一股脑塞给桑榆,末了又从兜里掏出药,道:“明知道自己哪儿不对盘,还大咧咧地把药给忘了。我要是你妈,准给你气死。这个待会儿记得放钱包里啊,再忘了我可没了。” 室友在边上笑道:“怎么跟老子训儿子似的。” 桑榆额头顶着淤青,脸上给晒得红通通的,竟然被程宸的话感动,生生逼出几滴热泪,赶紧装作拿水喝,转身在脸上抹了一把。 程宸见时候不早,便要告辞回房。桑榆叫住他,递给他一个小盒子,打开一看,原来是山脚下纪念品店卖的挂坠,“程宸”俩字块用红绳子串着,做旧的样式,意外别致。 桑榆小声道:“刚好有这两个字,就买了。” 程宸欣喜极了,左看右看,翻来翻去地看,越看越喜欢,嘴上却道:“没白忙活啊,你还算有点良心哈哈。” 桑榆也不与他逞口舌之快,见室友面有倦色,便打发他回自己房间洗洗睡觉。 六月底期末考一结束,随之而来的暑假里,准高二生们要选择文理科,奔向不同的命运。 桑榆坐在自己的小写字檯前,望着文理分科的表,蓝色中性笔转了又转,还是拿不定主意。 经过大半年的头悬樑锥刺股,她的成绩总算有了起色,理科年级排第72名,文科第14名。选理科吧,她的物理从来都是六十分万岁,绞尽脑汁还是云里雾里;选文科吧,排名倒是过得去,可文科招的人少,将来不好填志愿。 藕色窗帘拉得紧紧的,时针走过两格,室内光线昏暗,桑榆下了决心,索性站起身,指尖扫过书架上一排小说,随便抽了本毛姆的小说,愈发心烦意乱——她想到,往后恐怕没法同程宸做同窗了。 那又有什么大不了呢?不过是心里没底时,倦到不行时,抬起头,眼前换个人罢。 换个人——桑榆心生凄凉,仿佛自己从前的嬉笑怒骂都是演给一个人看的,少了他,生活的色彩都被抽去,连唿吸都是负担,甚是无趣。 桑榆仰躺在床上,呆呆地望着天花板,空调唿唿吹着冷风,她抬起手肘,遮住眼睛,隐约有温热的液体顺着脸颊流到嘴里,咸咸的。 高二开学,桑榆去19班报到领课本,程宸在14班。她同他隔着两层楼,只偶尔在食堂碰面打个招唿,端着盘子凑到一桌,问问最近境况,像老友一般。 教育局做素质教育改革,体育课可以自选内容。桑榆随室友,选了篮球。 那日,她同三两好友推推搡搡来到体育馆的篮球场。空旷的场地只十来个男生在提前热身练投篮,白衬衫,运动裤,投得十分随意,偶尔有漂亮的进球,吹个口哨,女孩子也捧场地尖叫。 桑榆有些近视,大概两百多度,除了上课,平时没戴眼镜的习惯。体育馆没开灯,午后的阳光一束束洒进来,漆成墨绿的篮球架、木地板上皆有斑驳的光点,但仍是有些黑沉沉的。 桑榆眯起眼睛,望向那群耍帅耍得不能自抑的男孩子,几乎是没什么困难地就发现了程宸。 有人在一旁笑道:“竟然跟14班一起上课,我同桌一定后悔死了没选篮球,她可是程宸宇宙后援会会长!” 仿佛要证明她的话似的,那个瘦削的蓝色身影干净利落地投进一个潇洒的三分球。女生都疯了似的尖叫,桑榆旁边的女生一把抱住她,声音都变了形:“天,我快要窒息了,程宸怎么能帅成这样!” 桑榆被疯狂的气氛感染,也跟着上蹿下跳,于混乱的人群中扯着嗓子大喊:“程宸——加油!” 那边程宸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跑到篮球架下勐灌几口水,掩饰手足无措的害羞。 桑榆有些开心,又莫名有些怅然若失。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也变成能让女孩子尖叫的男孩子了。 全场的焦点是他,喝彩声也是给他。可他又好像没长大,仍是那个和她一般高,元旦联欢会乖乖抱着竹筐去倒垃圾的小男孩,和她唾沫横飞地讨论火影疾风传,一同在课桌下偷偷翻着升级打老怪的长篇连载玄幻小说——小说缺了下部,他蹬着自行车跑到另一个区的租书店,兴奋地、献宝似的问她要不要看。 这些都是被时光尘封的记忆,偶然翻起,抹掉灰尘,竟浓烈得叫人移不开视线,捨不得放下。 秋天有一年一度的校足球联赛。桑榆的座位处在高二(19)班的八卦中心,皆因同桌是位“包打听”,全年级的秘辛——连保卫科科长儿子姓甚名谁她都知道。 这天,同桌拉着桑榆道:“过几天不是有足球联赛嘛,程宸是14班的守门,礼拜三放学有一场14班跟5班的,你去吗?” 桑榆自然是要去的。她从抽屉里扒拉了几条巧克力,拿保温杯灌了一瓶糖水,塞进书包,背着去上课。 下午的歷史课,老师拖了一会儿堂,桑榆有些急,和同桌小跑着赶到运动场的看台。 看台上疏疏落落地坐着百来号人,体育委员举着大喇叭仔细叮嘱观赛注意事项。 学校运动场新铺了草坪,一圈砖红的塑胶跑道,被夕阳刷上一层薄薄的鎏金色。天色将晚,连远方的天际线都是紫蓝色,混着丝丝缕缕的橘红。 淡黄色的斜阳迎面照过来,桑榆眯了眯眼,望见一身黑色球服的程宸。 那球服穿在他身上仍是空空荡荡——今年听说他申请了走读,伙食大约改善了一些,怎么还不长点肉呢。 比赛很快开始。 桑榆不敢大喇喇直唿程宸的名字,只有每每程宸出脚时,趁乱蹦着跳着吼几声:“加油——加油——” 只是这样远远地望着他,桑榆也觉得欢喜。 ☆、星空(6) 寒假过后,教室后墙花花绿绿的黑板报被擦干净,只涂上巨大的倒计时。 “高考”从一个遥远的名词,日益变得可感知。 大课间的时候,桑榆实在困得不行,选择题大段大段的题干如同乱码一般,怎么着都没法集中注意力。 她跑到洗手间,掬了一捧冷水,往脸上拍了拍,立马打了个机灵,总算清醒不少。 桑榆沿着走廊慢慢往回踱,大口大口唿吸着初春清晨凛冽的空气。走到教室后门,勐然瞧见左手边的栏杆上趴着个挺熟悉的身影,她喊了声:“程宸,你怎么在这儿。” 那人转过头,见是桑榆,先是皱着眉头,从裤兜里掏出皱巴巴的一包纸巾,说她哪儿哪儿没擦干净,满脸自来水跟失足少女似的,復又低下头,别扭地塞给她一个漆木小盒子,道:“前阵子旅行社新马泰的团过年不是打折嘛,奶奶非要我陪她去夕阳游。这玩意儿我在曼谷机场随便挑的。”
第13页 桑榆打开一看,是条藏青色的手鍊,上面刻着她看不懂的花纹,串着的颗粒状物体实在是像老奶奶的扣子。 她诚实地同程宸说了感受。 程宸“哼”了一声,桑榆仿佛望见他的鼻孔与耳朵喷出不爽的白汽。 正要补救一番,却见他倚着栏杆,懒洋洋道:“上学期我弄到t大保送资格,高考只要上一本线就行了。你要好好学习,别没事犯困。争取能跟我在一座城市念大学。” 实在是耿直又讨厌,桑榆羡慕嫉妒之余不免瞪了他几眼,口是心非道:“谁想跟你一块念大学。多谢你通知我,本人决不会考虑b市的大学。” 程宸却笑开了花:“桑榆你怎么这么幼稚,跟被踩到尾巴的炸毛猫似的,都怪我不该戳你成绩的痛处哈哈。” 你才幼稚,嘴欠,情商负数,没事儿就嘲笑女孩子,等着一辈子单身吧。桑榆连“再见”都不想说,转身就跨进教室。 高考前一夜,桑家父母怕影响女儿备考状态,带着她吃完饭,便早早回家,留桑榆独自一人在旅馆。 第一科是语文,桑榆摊开在学校最后一周考的几张押题卷,准备看下默写填空题。 其实都是心理安慰,这个时候的任何刻苦用功,仪式感大于实际意义。 桑榆分到的考场在省城新区,因为开发不久,或有正在施工的工地,余下的尽是满眼荒地。这一间旅馆是新开业,住宿条件倒也算得上舒适干净。 但桑榆究竟还是不可自抑的紧张。她盯着桌子上的错题本,努力想要把一个个字母和符号看进去。 但她发现自己无能为力,无法控制自己不去胡思乱想。旅馆灯光昏黄,空调的冷气开的很足,她的手心出了一层汗。 扔备考资料上的手机突然“呜——”地震动了一下。 大约是妈妈不放心,又发简讯来唠叨几句。桑榆想。 她心烦意乱,不愿意看手机,索性没理会它。 过了半个多小时,手机又“呜呜呜——”地震动起来。 桑榆拿过手机,接电话:“妈妈,我都快十八了,一个人住没问题的,别担心啊。” 那头却是一阵哧哧的笑声,随即又像是憋不住,竟然放声大笑。 “桑榆,你真好玩。” 桑榆听出来是程宸,本该同他舌战一番,却不知怎么,一瞬间只想哭。 她向来是心口合一的性子,竟然就这么哭出来了。 “欸欸欸,你哭什么,我没有笑你。”程宸听见桑榆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在卧室里急得走来走去,不知做什么好。 “我就是…”他欲言又止,“刚才发简讯,怕你没看到,明天加油。” 桑榆边吸鼻子边点头:“谢谢你。” 程宸听见那头吸鼻子的声音,嘴角忍不住勾起:“你这么聪明,又努力,一定有好结果。” 桑榆本来已经抑制的眼泪,刷的又掉下来。 “程宸,你真烦,我最讨厌你了。” 怎么又哭了,程宸忍不住扶额,他就是看平时小考,桑榆都紧张的不行,这会儿一定在旅馆紧张的冒冷汗。不过想给她鼓鼓气而已,怎么哭得跟自己欺负她了似的呢。 女孩子真是自己搞不懂的物种。 程宸耸耸肩。 桑榆望着窗外渐退的风景,有些恍惚。 “诶,橘子吃么。”身旁的程宸剥好橘子,掰了一半递给桑榆。 桑榆接过来,往嘴里一塞,一口咬下去,被汁水呛得咳嗽起来。 “你怎么这么笨啊。”程宸赶紧抽了餐巾纸给她,一边轻轻拍了拍她的背。 桑榆终于回过神来。 这个相识七年的傢伙,已经是自己的男朋友了。 高考完第二天,程宸神神秘秘地说有个大惊喜给她。桑榆追问,那人又扭捏着不肯说,只回答到时候就知道。 过了约莫一周,程宸约桑榆回同尔中学看母校,她刚高考完,也没什么事,便答应了程宸。令她奇怪的是,自家爸妈对于她独自同一个男生出行,竟然破天荒没什么表示,只叮嘱她保护自己,注意安全。 桑榆一头雾水。她仍记得幼儿园时,小朋友春游要手牵手,和她一排的刚好是个小男孩,两人牵着手,被自家妈妈看到,回家唠叨了一路。 不科学吶不科学。 不过能回母校,还是很开心。桑榆自从转学到省城,就没回过同尔,自然心情很是激动。尤其同行的人,还是跟自己分享共同记忆的小竹马。 虽然程宸一路上都怪怪的,桑榆同他讲话,那人就跟被踩到尾巴的老猫似的,一惊一乍。 也不知道在盘算些什么,心里有鬼,魂不守舍。桑榆腹诽道。 五年多过去,同尔的街道变得桑榆都快认不出,只有尚未翻新的旧巷里隐约还能找到儿时的风景。 同尔中学已经放了暑假,只有初三年级还在补课。校园仍是记忆中的郁郁苍苍,看露天电影的大操场、传说中有用福马林泡着婴尸的地下实验室、假山后边的森林…… 桑榆望着程宸,听他吐槽初一元旦联欢会音乐老师逼他穿女孩子才穿的大红色毛衣。 仿佛他还是那个瘦小的上课偷偷看玄幻小说的男孩子,她也还是那个因为考到第一而飞扬跋扈的小女孩。 一切都好像未曾改变。 教数学的章老师至今对程宸记忆犹新,他得知程宸保送t大,笑得合不拢嘴,直说晚上要请两个学生吃饭。 那时章老师还是个刚从师范大学毕业的小伙子,如今笑起来眼角也有了细纹。 程宸带着桑榆出了校门,拐过一个小坡,走到一处民居。 “我家。”程宸不敢看桑榆的眼睛,“桑榆,跟你说个事儿。” 桑榆呆愣愣的:“我听着呢。你是不是钱包丢了,没事,我妈给了我一千块呢,够咱俩用了。” 程宸咬牙切齿:“桑榆你个笨蛋。” 他突然一把捧住桑榆的脑袋,狠狠亲了上去。 桑榆的魂都飞了,眼睛瞪得老大,被程宸啃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你——混蛋——”桑榆心里又惊又有点甜蜜,脸红得发亮,千言万语只化作了一句软绵绵的“混蛋”,毫无气势,节节败退。 程宸心满意足,笑眯眯道:“一个笨蛋一个混蛋,咱俩挺搭。” “谁跟你搭。” 程宸把桑榆按进怀里,正色道:“桑榆,我认真的。我原想等大学的时候和你说,但也不知道你会填哪里的学校,万一不在一座城市,我怕自己更没胜算。我不想等了。” 桑榆道:“你都不找我商量,谁说我答应你了。” 程宸笑道:“不管你答不答应,我初吻都给你了,你得对我负责。” 看吧,这就是程宸,一个从小到大都欺负她的男孩子。 桑榆的高考成绩跟模拟考差不多,她觉得r大是肯定能投进档的,只是专业大概不怎么样。桑家的长辈都劝她填投档线在本省稍微低一些的学校,挑个好专业。
第14页 桑榆跟被灌了迷魂汤似的,卯足劲儿要填b市的大学,被桑家妈妈训得狗血淋头:“跟你说了隔行如隔山,人家都削尖脑袋往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挤,你填r大念个大而无用的冷门专业,回头喝西北风啊。” 桑榆一个人闷在房间想了两天,没找程宸,自家父母也没怎么理会。填志愿那天,她偷偷跑到学校,平行志愿一二三四全部填了r大。 那个被妈妈关在家里埋头写题的小姑娘,在十七岁的盛夏,向昨天挥了挥手。 ☆、迷魂(1) 薛灵芸让我想起一类文学形象,如同纳博科夫、托马斯曼笔下的男孩女孩,适合远远观赏,因为矜贵,不可触碰。 我在伦敦当地一家报纸上读到关于她的不幸消息,心内不免唏嘘。 虽然她并非那类人见人爱的甜心,她是寡言而神秘的,眼神清冷,散发着不属于十九岁少女的气息。 但她的确是我见过最迷人的少女。 仿佛暗夜中生出的蔷薇。 在同她的交谈中,我略微知晓她如何修炼成今日模样。 而今她躺在十二月泰晤士河冰冷的河床里。 斯人已逝,而生者,恐怕余生都会坠入梦魇。 这是个寒风凛冽的冬日下午。天气太冷了,街上的人捂得严严实实,恨不能就剩两只眼睛暴露在空气中,以防撞上电线桿。 通常只有这个时候,人们才会羡慕起契诃夫笔下的希腊文教师。当然,这没什么,伦敦人已经习惯了,伦敦的十二月就应该这样,不是吗。 老弗兰克将头埋在大衣里,低声诅咒这该死的鬼天气。他不得不穿过两个街区,到霍普金斯家的杂货店卖烟,因为他的菸瘾又犯了。寒冷的天气里,人们闷在屋子里,总得找些事干。这个年近花甲的老裁缝,一辈子最大的爱好就是来点约翰王(john pleyer special)。 老弗兰克匆匆走着,经过波利菲尔大桥时,顺便瞥了一眼,因为这座被漆成绿色的桥实在太着名。很多年前,当它还是一座黑色大桥的时候,每年都有很多人选择从这儿跳进泰晤士河,结束自己悲剧的一生。后来有人建议把桥面换成绿色,据说自杀率少了50%。 老弗兰克认为这纯粹是一场闹剧。没人会因为桥是绿色的而不是黑色的,就把跳河的蠢念头甩掉——看,那个戴着红色围巾的亚裔女孩儿不就是嘛。 不,天吶,她是真的准备跳!老裁缝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瞪大了眼睛,慌忙跑过去—— 可是,已经迟了。女孩儿纵身一跳,坠入了冰冷的泰晤士河。 一月的上海,外滩15号,偌大的会议室里竟诡异的安静。与会的高层们面面相觑——就在三分钟前,doug lin——大boss的高级特助请老闆出去接了个电话,一切就变得诡异起来。 他们发誓跟着陆璟十来年,没见过他这么惨白的脸色,好像一瞬间失去了生机。门外甚至传来他微微失控的命令:“我需要见到她。”仔细听,声音竟是微微发颤的,仿佛是怕极了什么。 重进走近会议室的陆璟尽管脸色苍白,但恢復了温文尔雅:“抱歉,各位,家中有要事,今天到此为止。” 96年无数银行财团崩溃时一夜崛起的陆,参加父亲葬礼时,一滴眼泪都没掉的陆,全上海滩都恭敬有加的陆,仪态翩翩永远精緻得仿佛在拍巴宝莉广告的陆,就这样中断会议,留下目瞪口呆的一众高层。 有知晓□□的,摇头道:“恐怕又是陆先生那位读高中的侄女。” 薛灵芸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她就喜欢酒吧昏暗的角落,没人注意她,也没人能管得了她——那个老把自己当弱智儿童的小叔叔也不能。就像现在,她可以舒服地靠在沙发上,偷偷打量这光怪陆离的世界—— 那个坐在吧檯上浓妆艷抹的女人,一定会勾上某个精虫上脑的男人; 那个东张西望浑身高级货的男人,大约从事《不羁的风》里余求深先生的职业; 那个角落里盯着自己的老男人,八成是诱拐失足少女的老手,占女人便宜的专家; 她摇头晃脑地又喝了几口,突然觉得不对劲—— 咦,怎么好像有人在自己跟前? 灵芸迷迷煳煳觉得眼前的人好像挺熟悉。摇了摇头,她决定不去理那人,往嘴里又灌了一口酒,满足地打了个嗝。 可那人动也不动,就是在原地杵着。她有些恼了,晃悠悠地站起来,抬腿就想换个地儿。 却听到对方平静的声音:“这是你该来的地方吗,多大的人,成天瞎胡闹。” 灵芸愣了一下,知道大约又是陆璟来领自己回家了。放在平时,她是万万不敢的,可这会儿,借着刚下肚的几口白兰地,酒壮怂人胆,她嘻嘻地笑道:“小叔叔,怎么啦,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还能顶嘴,看来还没醉。”陆璟一把拽着她就准备走。 一靠近,他就闻到灵芸满身的酒气,皱着眉头:“怎么疯成这样。快收拾好,有人在外面等呢。” “哎呀,让小菁姐姐受委屈了,您心疼了吧。”灵芸嬉皮笑脸道。 陆璟已经不打算理她了,甩了一句:“没大没小。”便抬脚就走。 灵芸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喊着:“怎么啦,她不也才25,我都18啦。” 酒吧外,孙菁菁见到推开玻璃门并肩走出来的薛灵芸跟陆璟,恍惚竟觉得他们出奇的默契,连脚步都是一个调。 花苞一样娇嫩的少女,委屈地拽着年轻男人的胳膊——她甚至发现,他们的衣服都是那样相似,黑色的风衣,牛仔裤,长皮靴……倒像是……情侣。她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可两人风衣的衣摆被夜风吹起,蹁跹起舞,嬉笑怒骂,那么亲密。 和谐得几乎刺痛了她的双眼。 乱想什么,她骂自己,再亲密不过是一对叔侄,能出什么么蛾子。 她赶忙笑着迎了上去。 “外面这么冷,不是让你在车里坐着等吗?”陆璟看见孙菁菁鼻子冻得通红,皱着眉道。 孙菁菁把被风吹乱的长髮拨到耳后,笑着回答:“没事儿,车里闷,我出来透透气。也没等多长时间。” 她看向灵芸,捏了捏她的脸:“小丫头,才多大,就背着叔叔出来喝酒啦。” 灵芸被冷风一吹,哆嗦着,酒便醒了一半。她其实不喜欢孙菁菁——准确地说,她讨厌所有对陆璟图谋不轨的女人。 从她13岁看了一本名叫《狼的诱惑》的小说后,她就知道自己这种对于陆璟的感情该怎么定义。后来这本书被陆璟看到,他翻了几页,觉得傻乎乎的,就给收了。 不过,灵芸牢牢地记住书里的描写,并且通过类比,总结出自己对陆璟的感情:占有欲,由亲情而升华成的高于爱情的,一种至真至纯的感情。 她才不会告诉陆璟,她一直知道陆璟不是自己的亲叔叔。
第15页 所以,她趁陆璟取车的空档,笑嘻嘻地拉着孙菁菁的手,道:“小菁姐姐,您不知道,去年年三十,小叔叔还带着我喝呢,他自己都喝高了,早上起来发现咱俩就在地板一起睡一夜。” 灵芸强调了“一起睡”三个字。然后望着孙菁菁白生生的小脸,十分愉快地添上一句:“他胸口全是我的口水。” 孙菁菁勉强笑着说:“你们叔侄俩关系真好。” 灵芸越战越勇,挥着小手道:“一般般啦。告诉你一个秘密哦,他其实不是我的亲叔叔。”然后抚了抚风衣上的褶皱,“我也不是她的亲侄女。” 孙菁菁心里更是万般念头打架。不过她安慰自己,现在自个儿才是陆璟的正牌女友,这小蹄子再怎么捣乱都白搭,都是妄想。 “灵芸,你小叔叔人这么好,可得好好学习报答他呀。”孙菁菁摸着灵芸的头道。 “小菁姐姐,那是当然。我今天十八了,可以报答小叔叔的养育之恩了。”灵芸笑眯眯地说。 孙菁菁听这话,越想越不对劲。自己好歹也算名门闺秀,爹妈从小娇生惯养的,多少人排队追,况且陆璟对自己向来近乎冷淡,如今看来,恐怕也没那么简单。她何必跟这对关系暧昧的叔侄扯上关系。 她主意一定,笑着说:“灵芸,姐姐突然想起来还有点事,先走一步,待会儿你小叔叔来跟他说一声,改日再聚啊!” 灵芸甜甜地笑道:“是,小菁姐姐再见!”她开心地数着,第六个,搞定! 刚进家门,灵芸垂着头,准备乖乖接受组织教育,却听见陆璟淡淡地说了句:“早点睡。”就往二楼走去。 她呆呆地愣在原地,竟是有些失落。 她慢慢踱回自己的房间,抱起床头的泰迪,爬上阳台。窗帘没有拉上,皎洁的月光洒在院子的草坪上,如水般倾泻,温柔的好像妈妈的怀抱。 灵芸盘腿坐下,掏出口袋里的手錶:零点差五分钟。 她捏了捏大熊的脸:“爸爸妈妈没了,小叔叔也不理我。你又不说话,真傻!” 她想了想,又说:“再过半年小叔叔就要赶我走了。我的箱子太小,你太胖了,塞不下,就罚你在家陪小叔叔。你要乖乖的,别惹他生气。他脾气超臭。” 说着说着,她竟有点难过,把头埋在泰迪的胸口,念道:“大熊大熊,我捨不得你,我不想去外面,外面没有你,没有小叔叔。你说,小叔叔会不会忘了我呢?” 手錶“嘀”了一下,原来已经零点了。 灵芸轻轻对自己说:“十八岁快乐,薛灵芸。” 小叔叔,你知道吗,我也是个大姑娘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最羞耻普雷的一个故事【捂脸嘤嘤嘤 ☆、迷魂(2) 灵芸七岁的时候,上小学二年级,特闹腾一小姑娘,打弹子掏鸟窝什么都干,就差飞天上摘星星了,恨不得天天住在树上。连班主任都嘆气,名字挺秀气一小姑娘,怎么这样皮。 说起“薛灵芸”这三个字,可是薛家爸爸特地找人给起的。那老先生盯着在妈妈怀里扭来扭去的薛宝宝,道:“灵芸,挺文静,就它了。” 一回想起这事儿,灵芸就觉得挺对不住自己爸妈的。歷史上的薛灵芸“妙于针工,虽处于深帏之内,不用灯烛之光,裁制立成。非夜来缝制,帝则不服,宫中号为‘针神’。” 自己简直是反向生长。 此是外话。时间回到九七年的春天,那是阳光明媚的日子,草长莺飞,春和日丽。上海地铁1号线全线通车两年,香港即将回归举国欢腾。 而薛灵芸小朋友,即将迎来自己在蓬莱路二小的第三次春游。 小姑娘把头埋在语文书后面,把膝盖上的漫画翻了一页。 突然,走廊里传来“噔噔噔”的脚步声,很快,教室门口出现了班主任的脸,灵芸刚把漫画扔进抽屉,就听到班主任严肃的声音:“薛灵芸,你出来。” 灵芸眨了眨眼,脸不红心不跳,从座位上站起来,稳稳地走到教室外。 “孩子,你的叔叔过来接你,他在我办公室。”一向板着脸的班主任居然摸了摸灵芸的脑袋。 她有些懵,问:“杨老师,怎么啦,我都没见过小叔叔。而且他来了不应该去找妈妈吗?” 杨老师却一把抱起了小小的灵芸,道:“孩子,你的爸爸妈妈,出了车祸,没抢救过来。” 灵芸毕竟是个8岁的孩子,刚开始还愣愣的,这会儿连话都说不出来,只是抱着杨老师的脖子,哭得气都喘不过来。 她只知道,再也看不到整天乐呵呵的爸爸了!再没有人晚上给自己说阿里巴巴跟四十大盗的故事了!再没有人带着她在人民广场餵小鸽子了! 一瞬间,从来没有过的伤心侵袭了这个8岁的孩子,她只觉得,好像世界都坍塌了。 就这样,杨老师抱着一路埋头哭得昏天黑地的小灵芸,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灵芸哭得嗓子都哑了,听见杨老师客气地说:“这就是灵芸,小姑娘父母没了,哭得都喘不上气。” 她抬起头,揉了揉全是泪水的眼睛。 很久以后,灵芸总会想起第一次见到陆璟的时候。自己惨兮兮的,脸上鼻涕眼泪交相辉映,他带着好看的笑容,轻轻问道:“灵芸,你好吗。我是陆璟,你的小叔叔。” 然后,他从杨老师怀里接过自己,亲了一下她的额头,还用纸巾擦掉了她的眼泪跟鼻涕,温柔地说:“苦多了会变丑,sir gawaine就不要你了哦。” 灵芸想,他怎么知道自己喜欢那个不嫌弃丑陋巫女的帅气骑士。立马回嘴道:“加温才会不嫌弃呢。” 陆璟笑道:“可是巫女晚上会变漂亮呀。你是喜欢漂亮的巫女还是丑丑的巫女呢?” 她立马收回眼泪。 灵芸想,那时的自己,那样呆呆的小女孩,真是好骗。从天而降的小叔叔,其实从来都不曾是sir gawaine. 可是他偏偏那么温柔,那么好,在自己最无措的时候,从天而降,像是来拯救自己的大天使。 那样温柔帅气的大天使。 灵芸跟着她的小叔叔搬进了静安区的大房子。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真的有这么大这么漂亮,跟漫画书上一样的房子。 她有了自己的粉红色的小房间,有了可以看到月亮的大阳台,有了拉着帷幔松松软软的大床,有了一只比她还高的泰迪,有了一个到处是蛐蛐儿蜗牛的大院子。那么多好东西,她都看不过来。 灵芸问陆璟,为什么以前不来找她玩呢?陆璟捏捏她的脸:“以前小叔叔努力赚钱买大房子,没有时间。”她点点头,表示理解,又问:“那妈妈为什么以前都没说过你呢?” 陆璟想了想,道:“妈妈讨厌只顾赚钱不管家人的小叔叔。” 灵芸拍拍陆璟的肩膀:“小叔叔,我替妈妈道歉,你是好人。”
第16页 后来灵芸想,陆璟哪儿是积极奋斗的有为青年,明明就是一处心积虑背地里捣鬼的大灰狼。 总的来说,陆璟的启蒙教育还算比较成功,没把灵芸整成三观不正内心邪恶的小恶魔。比如,9岁的灵芸问:“什么是【女票】呀,小叔叔?” 陆璟平静地问了一句:“你从哪儿知道这个字的。” “富贵不能yin。我问顾嘉伟‘yin’是什么意思。他说是‘【女票】’的意思。我又问他什么是嫖,他就不理我了。” 10岁的灵芸问:“为什么顾嘉伟老拽我辫子,我都揍了他一顿,还拽。” “把辫子剪了。”陆璟想,得会会这个姓顾的小子了。 于是,灵芸顶着西瓜太郎的头型度过了本该充满粉色泡泡的豆蔻年华。 11岁的灵芸问:“为什么没有小婶婶,跟你在一起会变男人婆。” “小婶婶来了,周末就留你看家,哪儿都别去。”陆璟笑着说。 她乖乖地闭上嘴,蟹粉小笼包,黑海坚果鲈鱼配甜酸酱永远比小婶婶有吸引力。 当灵芸得瑟地在陆璟面前晃着她那张“上外附中”的录取通知时,作者嘆了口气:小叔叔,你这又当爹又当妈的,受累了。 当然,与此同时,深深影响灵芸同学,把她从天真烂漫的小萝莉变成思想深沉的女流氓,从而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代也悄悄来临。 灵芸14岁的某一天,发现小肚子疼得慌,她想,一楼的牛肉拌面果然后劲勐。不过,晚上她照样吃了饭后小甜点——芒果哈密瓜味冰工厂。 于是,悲剧毫无意外地发生了。灵芸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折腾了大半夜,差点就以头抢地了。 凌晨三点的时候,她捂着小肚子,想为了生命安全,必须得求助陆璟了。就在她颤巍巍地掀开被子坐起来,准备下床骚扰陆璟时,发现床上有一块巴掌大小的血迹。 灵芸想起四年级跟小伙伴上厕所,纸篓里的浸透了血的“卫生纸”,当时她告诉小伙伴:刚出去的阿姨命不久矣,流了超多血! 六年级时,班主任把男生赶去操场,留下女生,上了一堂卫生课,那是灵芸第一次接触到大姨妈。 初一的时候,她看了一本书,叫做《荆棘鸟》,她知道终有一天自己也会像梅吉一样,niaoniao的地方流血。她甚至憧憬,要是小叔叔能跟拉尔夫神父那样,温柔耐心地解答青春期懵懂少女的疑问,就更完美了。 可是灵芸没想到这么痛,而且——在她心房长期驻扎的小灵芸叫嚣着:干嘛让小叔叔知道,又不是什么好事,多丢人啊,脏死了。 她犹豫了。她开始第一次思考陆璟的定位问题。首先,他是一个正值壮年的未婚男人。不是男生,不是老男人,并且“三不管”,属于全世界都没办法并且虎视眈眈的公海区域。 其次,他不是老爸,不是哥哥,不是篮球队迷倒万千少女的发光体甲,也不是斜对面顶着鸟巢苦背sat的学霸乙。而是跟自己没有半毛血缘关系的,存在三个代沟的小叔叔。 其三,他是无神论者。他不是拉尔夫神父,他不爱上帝,所以,他没有信仰的束缚,没有道德的自律,没有一颗神父般慈祥温柔善解人意的心。 由公理a、b、c可推出结论: 求助陆璟简直是吃饱了撑的。 灵芸捂着小肚子慢慢缩回被窝。她实在没力气换床单,决定还是养精蓄锐,明天早点爬起来换。终于在折腾了大半夜后,灵芸感到筋疲力尽,迷迷煳煳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陆璟拍着灵芸房间的门,喊道:“七点了,快起来。想迟到啊你。”可半天都没动静。就在他准备拿钥匙破门而入时,灵芸拉开了门。 陆璟吓了一跳——只见灵芸头上顶着鸡窝,脸色暗黄,揉着那对带着黑晕的眼睛,哑着嗓子说:“小叔叔,我难受,能不去学校吗。” 陆璟问:“哪儿难受。” 灵芸捂着肚子道:“肚子,它疼得快死掉了。” 陆璟皱着眉说:“那得去医院,挂两瓶水就好了。” 灵芸仓皇地摇头道:“那可不行。” 陆璟挑着眉说:“哦?看来还不是特别疼。” 灵芸真想踹他两脚。她跑回床上,拽起被子,把脸一蒙,闷声道:“我就不去。难受死了。” 她正等着陆璟劝自己呢,哪知道他直接走过来,把被子一扯,道:“怎么这么娇气。” 灵芸傻眼了—— 她看到陆璟盯着自己身下的血迹,足足三秒钟。然后,他把被子盖在灵芸身上,说: “今天你不用上课了。” 末了,他又加了一句:“找张姨把床单换了,先拿卫生纸垫着。” 灵芸低着头,脸红得跟红透的番茄似的,她想,脸都丢到太平洋东岸了。 ☆、迷魂(3) 灵芸蜷缩在床上,冒着冷汗,迷迷煳煳中,感觉有一双温暖的大手轻轻掰开自己捂着小腹的手,然后把一个热乎乎的东西贴上来。 她感到很舒服,小脑袋蹭了蹭枕头,下意识按紧了热源。 她喃喃道:“妈妈,真舒服。”然后,额头上好像有软软的东西拂过,带着淡淡的香气。 灵芸彻底清醒时,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她觉得神清气爽,小肚子虽然隐隐作痛,却也掀不起大风浪。 她掀开被子下床,趿拉着拖鞋到厨房找水喝。经过客厅时,她惊恐地看到本该在某餐厅腐败的陆璟,此刻却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 灵芸立马垂下头,转身准备回床上继续休养生息。 “起来啦,看到买给你的东西了吗?” 灵芸腹诽道:那么一大袋,你当我瞎子啊。 陆璟确实买了一大袋。劳是他脸皮确实很厚,却也不好意思在超市的女性用品区逗留太久,尤其当着早起抢购特价商品的大叔大婶的面,这事儿还真难为他了。 所以,陆璟看都不看,把货架扫荡了一遍,又顺手拿了个旺旺大礼包堆在最上面。 陆璟听到灵芸别扭地“嗯”了一声,觉得好笑,道:“晚上想吃什么。” 灵芸其实很想吃麻辣干锅跟双色冰激凌球,但是她想陆璟的脸色一定会瞬间变天。 于是她说:“清淡一点的。”然后,她又加上一句:“要味道好。” 陆璟满意地点点头,说:“谭府菜挺好,咱们就去那儿。” 后来,灵芸悲剧地发现,庆祝自己元气恢復的第一顿饭,竟然是——三鲜豆腐煲! 而她亲爱的小叔叔,用溺死人的眼神盯着她说:“多吃点儿,不够咱们再上鸡汁大白菜。” 其实谭府的菜都是极好的,平常的小菜也是极鲜的。 但是,为什么她只能吃配菜?她几乎是贪婪地看着陆璟手边香味四溢的红烧肉了,脑子里循环播放——肉,我要肉,我要肉。
第17页 陆璟笑着说:“不行,太油腻。” 灵芸眼睁睁地看着肉一点一点变少,心都在滴血。 自从大姨妈事件后,陆璟发现,薛灵芸对待自己的态度发生了显着变化。 即便是三伏天,薛灵芸在家也会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她把所有的小吊带送给了张姨的女儿。 有时候陆璟实在受不了她套着牛仔长裤在客厅晃,就说:“人家小姑娘都挺正常,你怎么夏天裹得跟爱斯基摩人似的啊?” 不知道哪句话触动了她脆弱的神经,灵芸跟被踩着尾巴的猫似的,立马跑回了卧室。 薛灵芸在饭桌上话越来越少。她小时候多能侃一姑娘啊,黄河都能给她侃得改道。现在呢,问一句说一句,有时候半天才吱一声,跟抑郁症患者似的。 陆璟话本来就不多,现在一坐到饭桌边上,就只能听见勺子筷子的声音,总觉得少了什么。 他偶尔去学校接灵芸回家,从前挺受待见,薛灵芸会笑眯眯地跟同学介绍,这是我小叔叔。现在呢,小丫头见到他,连招唿都不打,直接往车上一坐。得,他就是一兼职司机。 就连周末,薛灵芸也不大愿意找陆璟蹭吃蹭喝了。陆璟想,自己对她也不赖啊,从外滩的望江阁一路吃到浦东的金茂俱乐部,全程360度全方位贴心服务,臭丫头早该感激涕零了;再说凭薛灵芸这个骨灰级吃货的本质,怎么能忍住不跟他海吃? 实在有些反常。 于是,某天晚饭过后,薛灵芸脚底抹油正准备熘呢,陆璟扫了她一眼,问:“我说,你最近是不是对我有意见啊?” 灵芸把已经腾空的臀部移到椅子上,说:“没啊。” 陆璟慢悠悠地擦了擦嘴,道:“其实呢,你不用太紧张。虽然我不是你亲叔叔,不过,对你也没想法。” 灵芸的小身板儿抖了抖,道:“您多想了,小叔叔。我只是觉得白吃白住对不住您。心存愧疚,见到您就良心不安。” 陆璟轻声笑了笑,道:“乖侄女儿,你能这么想,叔叔很欣慰。那以后咱们就不去jean georges这样的店了,替叔叔省点儿,也安慰安慰你的良心。” 灵芸仿佛看见黑香菇配羊里嵴的盘子里,那只肥羊一边拿着白手绢儿假惺惺地抹眼泪,一边欢唿雀跃地奔向光明的远方。 灵芸把物理书竖起来挡住脸,掏出了书包里疯狂振动的手机。看了一会儿,她无精打采地滑下盖,把手机往书包里一塞,趴在桌子上继续做题。 放学后,她没听从陆璟的指示,到学校门口找司机老王。 据说,陆璟最近找了个女朋友。他的女伴一向流水生产,更换速度简直赶超htc换代的速度。 灵芸本来坐等年度苦情大戏。 可是,这回好像不一样。 根据doug lin的口供,陆璟好像准备来真的了,对那妞儿史无前例的上心。 灵芸有些难受。在陆璟连续两个礼拜忘记电话遥控她的生活后,她想,陆璟大约已经忘掉她这个“侄女”,掉进温柔乡,乐不思蜀了。 灵芸决定用行动表示自己的抗议。 她在食堂赶紧扒拉完饭,摸着口袋里的五十块,想了想,跑到中山北一路的地铁站,搭上了8号线,然后转2号,到了南京东路站下,走走停停,来到了黄浦江畔。 这边陆璟听完老王哆嗦得厉害的汇报,顿时怒火中烧,气不打一处来。对面的女伴见他脸色极差,轻轻问:“怎么啦,陆?” 陆璟没理她,飞快按下几个数字,他咬牙切齿地想,要是臭丫头敢不接,就等着哭吧。 灵芸真的没接,倒不是故意的——外滩太热闹了,湮没了她的手机铃声。 她倚着栏杆,望着灯火通明的江面,江水滚滚,对岸是灯光璀璨的陆家嘴,一切仿佛一场没有尽头的盛世繁华。 夜风吹起灵芸长长的头髮——她想起对着顶着西瓜太郎头的自己,陆璟那张笑眯眯的脸,心头突然溢出了悲伤。 什么存在感,什么讨厌,什么难过,什么抗议,不过是藉口,骗自己罢了。 薛灵芸想。 不过是不想让不相干的人踏进我们的世界。 什么时候开始,依赖变成隐秘的贪恋。 她和她的小叔叔,回不去了。 陆璟望着灵芸的背影——其实他来了好一会儿了。本来怒气沖沖地摔下车门,准备立马拎人回去。可是当他看到灵芸的背影,那么落寞,好像根本不在乎外面的世界,他突然就心软了。 周围是熙攘喧闹的人群,满世界的华灯,可这一世繁华,又能怎样。 他想起第一次见到灵芸,那样小的孩子,哭得那样狼狈,让他心疼不已。可是伤心的孩子,听到sir gawaine,几乎立刻止住了泪水。陆璟嘴角微微上扬,他永远不会告诉灵芸,姐姐也用加温先生教育过自己。 好像已经过去了8年,当年可以轻易抱在怀里的孩子,得小跑着才能跟上自己步子的孩子,已经长成能跟自己并肩散步的顾盼生姿的少女了。 她身形玲珑,笑起来会让人忍不住亲近;她会耍小心机,爱捉弄人,留着孩子心性;她有了自己的小秘密,有了他不了解的世界。 很快,她会有一般大的男孩子追,一起走过年少轻狂,直至白髮苍苍。 她会嫁人,成为别人的妻子,会有跟她一样可爱的孩子。 她会有自己灿烂的,幸福的人生。 所以,他会站在她的背后,看着她成长,像最美的鲜花一样绽放。 结局从一开始就写好,于她,他只能是她的小叔叔。 陆璟打了个电话给司机,深深看了一眼灵芸的背影,转身离开。 这个周末陆璟到香港出差了,连doug都没带,可见是佳人有约。灵芸套上卫衣,连头髮都懒得打理,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跑到復兴公园那片儿压马路。 皋兰路上白俄人建的东正教堂,拜占庭风格,有漂亮的彩绘玻璃; 香山路7号孙中山故居,思南路73号周公馆,都是当年的租界遗留; 瑞金宾馆馥郁的后花园,草坪上总少不了拍婚纱照的准新人们; 新开的park97传承了香港兰桂坊的喧闹躁动,晚上一定群魔乱舞。 这座城市的气息是别人给的,她的灵魂是旁人刻的。 如同她近十年的生命,被一个叫陆璟的人烙下刻骨的印迹。 灵芸望着眼前满目的法国梧桐,想起那个法国女人。 13岁的法国少女爱上三十多岁的中国男人,在贫穷的西贡,潮湿而激烈。 她在书里写道: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 其实,他已经去世了12年。 那时,她离开西贡已经54年。
第18页 而自己,今年18岁,喜欢的人刚好30。 她和他在上海相识,像阴暗角落里蔓延四散的藤蔓,缠绕相依却没有交集,隐秘而绵长。 相识10年,住同一间房,一桌吃饭。 他是最细心的长辈,最称职的亲人。 薛灵芸想起课桌抽屉里的情书——没了西瓜太郎头,灵芸绑着马尾,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正是蜜桃一般,她又爱笑,待人和善,人缘极好。总会有胆大的男生凭着年少的冲劲儿,塞上几封情书。 每个女孩子的学生时代,总会有那么几个男孩子,玩转各种挑战智力的竞赛,手上名校offer、保送资格一堆,羽毛球篮球什么都能来,偏偏长得又眉清目秀,高高瘦瘦。这些人成为全国各大高中的大神,名留青史,代代相传。 对灵芸而言,大神一号、二号的排位之争跟她没半毛关系。当你和一个优雅博学成熟稳重的男人朝夕相处八年,他替考砸的你擦掉眼泪,把狂练800米摔倒的你扶起来,餵病怏怏的你喝药,甚至连你的大姨妈何时该走几时该来都一清二楚。 他一人分饰三角,父亲,兄长,还有自己偷偷加上的——mr. right。 你的眼里会有大神们吗? 但是,灵芸黯淡地想,他从来只当我是小女孩儿,哄哄就算。 他的心就像上海港,无数的女人停了又走。可她连靠岸的资格都没有,更不要说泊船了。 ☆、迷魂(4) 圣诞节——其实是个挺矫情的日子。上海是很少下雪的,即使偶尔在无数少男少女的祈祷下,有那么点雪沫子应景,脚一踩便黑乎乎的。 圣诞树,圣诞狂欢夜,圣诞大派送……抬头低头,满眼“christmas”,灵芸没好气地拿着刚买的笔芯往回走。 大忙人陆璟刚又打电话通知她:晚上有饭局,就不陪她了。 她越想越有点难过,也没看路,一脚踩到冰渣子上,“扑通”,坐在了地上。 她想,大约连老天爷都看不惯自己使小性子了。 这时,伴着“嗤嗤“地笑声,她发现眼前出现一双黑色运动鞋。 薛灵芸抬起头——怎么是那个往自己抽屉里塞情书的傢伙。 那人脱掉一只手套,伸出手,笑嘻嘻地道:“怎么,摔傻了?” 灵芸一把拍在他手上,站起来道:“你怎么也在这儿。” “哎呀,你可伤了我这个老同学的心了。都两年了,你居然没发现,我家住在你家隔壁的隔壁的隔壁?”那人一边甩着被灵芸拍得通红的手,一边叫着。 灵芸立马说:“那得隔两条街了。你也好意思说。” 忘了介绍,这位家住薛灵芸家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仁兄,诨名唤作司匆,家境殷实,有老爸开路,自然年少轻狂。 薛灵芸的话令司匆有些吃瘪,他转念安慰自己,追女生,追薛灵芸这样的潜力股,自己嘴巴上吃点亏,不算什么。于是他笑道:“怎么了这是,吃了□□似的乱喷。” 薛灵芸甩开司匆抓住自己胳膊的手,道:“关你什么事。” “得,我知道了。你家小叔叔今晚不在家,你一难过,就朝我发火。” 其实司匆根本没见过陆璟,他是听老爸饭桌上侃的。 司家爸爸酒喝高了,乱喷:“陆璟这小伙子,不得了。没想到哇,老陆招来这么个宝,还是金元宝!” 司匆问:“陆叔叔本来不就是陆爷爷的儿子吗?怎么说‘招来’呢。” 司家爸爸警惕地闭上嘴,一巴掌拍上王思聪的头,顺便转移话题:“瞎问什么,陆家就剩俩。那小女娃算算,也跟你差不多大,叫薛灵芸,陆璟养着呢。好像也在你们学校。见着了,可得打声招唿啊。” 司匆暗想,原来薛灵芸是陆家的孙女儿。 这厢灵芸被人戳破了心事,好不自在,别扭地说:“那又怎么样。” 司匆揪准时机,道:“要不,晚上我请你吃?” 他本以为,灵芸会干脆地拒绝,没想到,她愣了一下,就回答:“好。” 他按捺住内心的狂喜,笑眯眯地说:“那六点,我在这儿等你。” 灵芸以为司匆会找间贵得找抽的餐厅,没想到他带自己吃羊肉面。看着吃得满头大汗司匆,灵芸不由地心软道:“你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 司匆笑道:“怎么样,有感觉没?” 灵芸嘴巴里嚼着面,含煳不清地问:“什么感觉?” 司匆却是听清了,坐直了身子,探过头道:“恋爱的感觉啊。” 灵芸刚吞下面,听到这话,立刻觉得胃不舒服。 司匆趁热打铁,扳着手指头数道:“第一,我未娶你未嫁,婚姻法支持咱们;第二,我家住你家隔壁的隔壁的隔壁,不存在异地问题;第三,我这人靠谱,即将步入名校,前途无量,家中略有薄产,身强体壮无疾病史,单一忠诚无恋爱史。” 他顿了顿,“怎么样,心动没?” 灵芸“扑哧”一声笑了。 司匆叫道:“有那么好笑吗,很严肃的。” 灵芸说:“你用一张纸条跟一碗羊肉面,就想拐我当你女朋友?” “这好办,你要是嫌我捨不得下血本,咱立马去南京西路,你想干什么都成!”司匆忙抓起外套就要走。 灵芸没说话,她想到陆璟,他断然不会带自己到这样闹哄哄的,温暖的馆子里吃饭。也断然不会像司匆这样,急得满脸是汗。 他的情绪永远不会失控,他永远不会将就自己。 她说:“我答应你。” 司匆放下外套,握着灵芸的手:“这是最让我开心的圣诞节。” 陆璟打发走公司里一帮外籍光棍,疲惫地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他本来是想带着灵芸去浦东新开的一家餐厅吃饭,然后逛逛夜景,逗逗小姑娘开心。 没想到今年调过来的高层里,有一个超级疯的美国人,威胁doug请大老闆参加聚餐。他实在不想每天看到doug幽怨的脸,就应承了。 陆璟扔了西装外套,连灯都懒得开,昏沉沉地靠在沙发上。他记不清自己到底被灌了多少酒。只觉得有点热,难受地扯了扯领带。迷迷煳煳中,觉得玄关处有声音,好像是有人进来了。 他勐地一惊,抬起头,黑暗中,玄关昏黄的灯光足以让他看清—— 那是薛灵芸,和一个男孩子。 他听到灵芸娇俏的声音:“快回去吧,这么晚,你爸妈肯定担心你。” 他看到灵芸害羞地凑上去,抱了抱那个男孩子。 那个男孩子恋恋不捨地离开,他心爱的不谙世事的小灵芸转过身——他在黑暗中走到她面前,望着她惊恐的小脸,道:“你知道现在几点吗。” 灵芸垂下头,不说话。 陆璟突然狠狠把薛灵芸按到墙上,贴上去,问:“他是谁,你的小男朋友?”
第19页 灵芸不知道,原来陆璟也会发狠,会愤怒,尽管很疼,她竟没出息地有些高兴。 可是,此刻溢满她的心的,是潮水般的悲伤与害怕——她闻到了陆璟身上刺鼻的酒味。 陆璟见灵芸瑟瑟发抖,手拼命推着他,瞳孔里尽是害怕——原来她怕他,她恨不能离他远点。愤怒在酒精的催化下,已经湮没他的理智与自持。 他冷笑着凑近灵芸的耳边,道:“不敢回答?这么怕你的小叔叔?” 灵芸疼得都流眼泪,她拼命挣扎,可他力气这样大,她根本逃不了他的钳制。 这让被愤怒、嫉妒烧红了眼的陆璟更加疯狂。 他拽着灵芸的头髮,把她往地板上一扔,俯视着她冷冷道:“18岁就知道跟男朋友疯到半夜,真跟你那好外公一个德性。” 灵芸的脚腕一阵钻心的疼,似乎是扭到了。她咬着牙撑起自己,往自己的房间爬——可这让陆璟的情绪彻底爆发。 他像看见猎物的狼一样,扑了上去。 灵芸不敢相信压在自己身上的魔鬼,是自己从8岁开始,那么信任,那么依赖,那么迷恋的小叔叔。 眼前男人放大的脸,狰狞,可怖。 灵芸已经没力气挣扎了。 黑暗中,她两只手摸上陆璟的脸颊,颤着嗓子问:“小叔叔,我是灵芸啊。” 身上的男人似乎怔了一下,但立马把灵芸的手按在地板上,冷笑着说:“我知道你是陆老头最疼爱的外孙女。” 他满意地看着几乎赤裸的灵芸,俯下身,贴在她的耳边呢喃: “你说,陆老头要是看到我这么玩他的亲外孙女儿,会不会磕头求我放过你呢。” 陆璟第一次到陆家,是怀着怨恨的。那年他才六岁,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甚至都没有陆家餐厅的桌子高。 可他异常的清醒。他永远不会忘记父亲车轮下血肉模煳的脸,那是他慈祥和善的继父给他的第一份大礼。 他那美丽柔弱的母亲,会在午夜幽暗的灯光下,看着父亲的遗像,无声的哭泣。 不过五六年的工夫,母亲便郁郁而终。 他那继父,比她大了快三十岁,她嫁过去的时候,那个姓陆的男人,已经是半截身子在土里的人了。 干枯的老人,贪婪地大笑着,露出满口被烟燻黑的黄牙,鲜嫩的女人瑟瑟发抖曲意承欢。那间骯脏的,腐烂的大宅子,留给他的,只有无尽的噩梦。 他拼命地学,忍着愤怒悲伤与噁心,对继父笑脸相迎。 终于,那个老人松了口气——儿孙绕膝,娇妻相伴,公司家产后继有人,也算功德圆满了。 他却一直都记得,自己惨死的生父,委屈的母亲。 即使后来在遥远的太平洋彼岸,加州的阳光,只会让他报復的心愈发强烈。 1996年,亚洲金融危机,陆氏几乎要宣告破产。 他退了学,主动请缨,让陆氏在上海滩重振雄风,直至建立起新的帝国。 他站在巨大的钢化玻璃前,俯瞰着外滩的车水马龙——这个年轻的帝王,知道自己梦寐以求的时刻,即将到来。 他设计好一切,完美严密零漏洞的復仇计划,像蜘蛛网一样,慢慢撒开。 陆璟望着轮椅上那个本就时日不多的老人,兴奋地递上档案袋——他等不及了,十多年的怨恨与愤怒,让他背在身后的手都在颤抖。 老人一页一页翻着,抬起头,道:“陆氏已经被你做空了?” 陆璟弯下腰,凑近老人,道:您开心吗?” 老人缓缓摇着头地喃喃道:“不可能。我女儿不可能死掉,她是陆家的女儿,怎么能死掉!” 陆璟看着情绪失控的老人,带着无限快感地残忍地笑道:“我呢,因为您的缘故,父母双亡。您死个女儿陪上个女婿,也没什么。” 他继续说道:“您那个外孙女儿呢,我留着慢慢折磨。” 老人不可置信地望着他,胳膊颤抖地指着他,嘴唇嗫嚅着,却是说不出话来。 陆璟笑道:“现在,您一无所有,连这个轮椅,都是我的。” 老人终于受不住了,捂着胸口,拼命地喘气。 陆璟在一旁,看着他,并不说话。 直到老人再无生命迹象。 后来,他见到了陆家唯一的后代,那个老禽兽的外孙女儿。他想,他其实该恨她的。 可是,陆璟忍不住对她好。他痛苦地克制自己不去善待她,可是看到她的眼泪还是会心疼。他甚至发现,这种不该存在的感情与日俱增,让他几乎忘了仇恨。 偶尔,陆璟望着这个女孩儿蹦蹦跳跳的背影,会想,放下仇恨吧,她只是不相干的人,她只是个孩子。 再后来,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他真的就忘掉了。 直到现在。 陆璟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过是借着醉酒的名义罢了。 醉了,埋在心底的欲望才会涌出,他才敢干出隐秘的,骯脏的,渴望的事情。 ☆、迷魂(5) 灵芸已经不知道陆璟在说什么了。 原来,他一直是讨厌自己的,这样的恨意,让她的心渐渐冷却麻木。 她拼命蹬着腿,哑着嗓子哀求,像只濒死的鱼,绝望地挣扎。 灵芸恍惚中觉得陆璟好像打开自己的双腿——她知道他要干什么,可是,太累了,真的没有力气了。 然后是男人沉重的滚烫的身躯压上来。 撕裂一样的痛,仿佛被噼成两半。伴随着他的低喘,她痛得快要死掉。 他从来都不曾真心待她。 原来,他一直恨她。 薛灵芸呆呆地望着这漫长无尽的黑夜,只是连眼泪都干涸了。 陆璟发现身下的女孩儿似乎没了动静,慌得立马把她抱到卧室,酒醒了大半。 所幸,灵芸只是体力透支,晕了过去。 他望着她紧闭的眼睛,密密的睫毛撒下阴影,衬着淡淡的青色,竟是憔悴极了。 他忍不住抚摸着她的脸颊,拭去未干的泪痕。 他想,她大约会恨自己一辈子吧。 往后漫长的年月,她会躲他,噁心他,诅咒他。 妈妈,我终于毁掉陆家最后一个人。 有液体掉落女孩儿苍白的脸上。 一滴,两滴。 灵芸发烧在家躺了一个礼拜。她总是不太清醒,烧得迷迷煳煳的。偶尔清醒的时候,就觉得疼,想爬起来喝水,却怕在房间外面碰到陆璟。 她不敢回想那个晚上。她甚至不敢想“小叔叔”三个字。她不知道该怎样面对他。 十年之前,他是来救她的路西法;十年之后,他是推她下地狱的撒旦。 灵芸望着窗外灰濛濛的天,她想,我该恨他的。可是,就像潺潺的溪流,即便再冷,都不可能一瞬间结成冰冻。 她不会恨他。她会渐渐忘却他,抹去他在她心头的十年。 有时候,遗忘比怨恨更残忍。怨恨,你仍旧清晰地记得每一个细节,他是你心头的刺,是你最隐秘的“爱人”,痛入骨髓;遗忘,是从此相忘于江湖,他于你的生命,就像不曾来过一样。
第20页 薛灵芸知道陆璟每天早晨上班前,晚上下班回家时,还有睡觉之前,都会来看自己。 每当走廊想起脚步声——她总能猜对陆璟的脚步声——她都会闭上眼睛装睡。 陆璟总是过来在她的床边站一会儿,然后就走。 有时候,她还会听到陆璟在房间门口吩咐阿姨几时吃药,饭菜要清淡。 其实他没必要这样。他做了什么,对她怎样好——要是从前,她会竖起耳朵听,千方百计找doug旁敲侧击恐吓威胁,去打听陆璟的消息。 现在呢,无所谓了吧。 她会安安静静的,八个月后,离开这座城市。 她的小叔叔已经死了。 死在2007年的冬天。 灵芸在浦东国际机场过安检时,望了一眼她生活了18年的城市。若是她再看一眼,兴许就能看到不远处的陆璟。 陆璟带着墨镜——灵芸的机票并不是他买的,她甚至近八个月都没有跟自己说过一句完整的话。 他想起去年的除夕,她匆匆扒了几口饭后,把自己关在房间,一个人过了大年三十。 他呢,开了两瓶酒,对着一桌的菜,喝得烂醉如泥,趴在桌子上睡了一夜。 满大街的烟花爆竹,真是绝妙的讽刺。孤家寡人,不过如此罢。 陆璟望着灵芸随着人群渐行渐远,直至消失。 他转身离开,隔断十年的相依,与万里的思念。 十月的伦敦,天气渐凉,灵芸已经穿起了线衣。在到达这座城市的两个月后,她终于勉强适应了英国人骇人的语速与令人髮指的暗黑系料理。在这个晴朗的周六下午,她如同往常一样,到一个广东人开的餐馆打下手。 陆璟每个月定期汇过来的钱被她转到另一个帐户,除了开学没找到兼职时的开销,她一分钱都没有花。 陆璟已经帮她付了最贵的学费跟住宿费,她本不愿欠他,便打了两份工,帮人翻译资料,赚生活费。 ucl的课程本来就紧张,伦敦的物价又高得吓人,她每天只能睡四个小时,有的时候还饿着肚子。 她只是,想忘掉他。 十二月的一天,灵芸收到一个来自中国的匿名包裹,她以为是陆璟寄过来的什么东西。打开后,她发现,是一盘光碟跟一份报告,还有一封信。 灵芸拆开信,发现是署名是doug。他说,是陆璟害死了她的爷爷跟父母,搞垮陆氏,毁掉一切。 报告是侦探公司写的。光碟是爷爷去世那天,办公室的监控录像。主角是陆璟。 doug说,自己是爷爷的老战友的遗腹子,是爷爷资助他念完大学。 他一直在收集证据。陆璟毁掉陆家,该是时候遭报应了。 薛灵芸只觉得累,仿佛有什么拉着她,堕入深渊。 陆璟到希斯罗机场时,已经快凌晨三点了。他坐上来接他的车,略带疲惫地说:“我要尽快见到她。请您快点。” 他要让她活到头髮花白牙齿掉光。 如果可以,他愿意以命抵命。 只要她活着,所有的罪孽,他来背。 只要,她活着。 可是,人生总是事与愿违。 陆璟难以置信地摇着头:“你们全骗我的,对不对,对不对?” 走廊上的医生不怕死地解释道:“现在这个季节,泰晤士河太冷了,而且她的求生欲望不大。” 陆璟一拳揍过去。助理全涌上来拉着他。 doug一巴掌甩到陆璟脸上:“你他妈给我清醒点,她死了,断气了,死绝了!别他妈丢人了,人活着往死里折腾,人死了发神经,怎么了,念起她的好了?后悔了?犯贱了?” 陆璟的嘴角都被扇出血,却是眼神空洞地望向远方。 他突然想起黄浦江边,她孤寂的背影。 那么繁华的世界,她其实一直很孤单。 他原以为可以用一生来补偿她,偿清罪孽。 只是这个世界,再没了薛灵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