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那枚金镑》 第一章 帕罗拉大陆 作为一名专业学习范围涵盖隧道、地铁、路桥、地下管网的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理工狗,在大学时期饱受六门复杂力学折磨的兰逸,早已经养成了每天七点准时醒来的生物钟。 掀开绣着象征东方文明的鸳鸯蚕丝被,兰逸从沉稳的红木大床上起身,尚未拉开精麻窗帘,屋内已经泛起了点点春日的霞光。 “少爷早安!奴婢这就给您去打热水洗漱。”睡在兰逸对面小床上的婢女蕊儿来不及揉一揉稀松的睡眼,立刻穿上羊毛拖鞋,迈着碎花步往厨房跑去。 兰逸打着哈欠走到铜镜前,青涩的面容配上一对深邃、饱经常桑的黑瞳似乎有点不搭调。有些消瘦的镜中人,长得不难看但也与好看扯不上关系,唯一的亮点也只有与众不同的黑瞳。 已经十四年了! 自从一次意外,兰逸穿越到这个类似欧洲十六世纪的卡拉迪亚王国,他又从一个期望快快长大的垂髫孩童,长成了偶尔也会感伤时光的及冠青年。 “少爷!把眼睛闭上啦,奴婢要给你洗脸喽。”蕊儿乌黑的大眼睛里倒映着飘忽的烛火,忽闪忽闪的有着莫名美感! “嗯。”兰逸轻轻嗯了一声,随即柔顺的浸润过温热香米淘米水的羊绒帕,敷在了他的脸上。 香米特有的芳香与丝丝热气,终于将兰逸最后一丝睡意驱散,同时淘米水特有的去油脂能力,更让他精神焕发。 “少爷!你怎么不用最新流行的肥皂呢?虽然没有香米的香味,但是洗完之后脸白白的,而且一点也不腻耶!”蕊儿好心建议着。 在卡拉迪亚,用淘米水洗脸去污往往都只有普通人家这么做,有点地位或钱财的贵族与商贾,都以用肥皂洁面为骄傲!如果自己少爷用淘米水洁面的事传出去,指不定要被维利亚那个坏女人嘲笑多久呢! “哎!就你话多!”兰逸宠爱的捏了捏蕊儿琼鼻,这个比他小十岁却八面玲珑小女孩很得他的喜爱,“快去叫荷叶上早餐。” 兰逸坐到镂空雕花的八仙桌,银烛台上奢侈的点着七根蜡烛,可是活在电力世界的兰逸依然觉得太暗了。 早餐是一块火腿面包加上一碗浓浓的西红柿汤,来自东方的名贵工艺青花瓷,不但让这顿早餐变得价值连城,更增添了一份古老国度的典雅与神秘。 在这个海上贸易起步年代里,伟大的东方贸易家出海的时候,都不会将自己的船舱装满,不是他们害怕风险,更不是他们不爱金银! 他们这样做的原因只有一个——半船的商品就可以换回满船的金银,装多了……那就只有买条船再载金银回来! 很尴尬,不是吗? 不难想象,在这个海上贸易方兴未已的年代,丝绸、茶叶、瓷器这些烙有东方印记的奢侈商品,在整个帕罗拉大陆都是地位与权势的象征,价格更是直冲天际! “叫上约里克,今天去西农业区看看。” 兰逸吃完早餐,走出宽敞优美的庄园,率先坐进铺着法尔蓝毛毯的马车。 鲜衣怒马,侯服玉食! 能拥有这样的待遇,不是因为兰逸精研投胎学,好运投胎成为一名王国贵族,而是他凭借头脑里的先进经验以及合理的经营布局,在短短五年里成为这座卡尔玛拉小镇的唯一包税人! 包税人的出现在于当地领主的懒惰,一些领主懒于去征收某些复杂的税目,于是便将征收的权力下放给包税人,每个季度坐收包税人的包税额度。 商人一生都为利益奔波,付出的利益自然会从纳税人手里收取更多!领主权力的下放以及对基层农民的漠不关心,导致了许多包税人的横征暴敛,甚至已经引发了多次农民起义,但都被领主的私军镇压了下去,在通讯不发达的现在,根本翻不起任何波浪。 不过这些暴力都离卡尔玛拉很远! 因为明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道理的兰逸,没理由走这种杀鸡取卵的道路。并且相对于领主放田给农民耕种的方式,兰逸在成为包税人之后,更是使用包产到户的方法,让农民为领主种田“领工资”转化为农民为自己种田“交粮税”。 这样的转变大大激励了农民的耕种热情! 而且兰逸为了抓住民心,更是提出耕种二十年,使用权变所有权的方针,不但让当地农户热情蓬发,更是吸引了无数慕名而来的农户,甚至迫使兰逸成立了外来人口共济会,更好更方便的帮助与管理新增的外来人口! 卡尔玛拉人口越来越多,耕地面积也越来越大,农民的生产热情更是居高不下!领地兴兴向荣的发展以及不断增多的税收,让领主李斯特对兰逸格外倚重,给予的权力几乎等于半个领主! 而作为包税人的兰逸自然生活滋润,每三月一个季度,从领主与农户之间赚取的“差价”就有足足五枚金镑!要知道,卡尔玛拉的农民一年的产值才十枚银令,也就是0.1金镑。而且经过领主与兰逸的盘剥,每年能落尽口袋的只有其中一半。但即使这样,到卡尔玛拉务农已经是无数其余包税人地区农户的一生夙愿! 兰逸的庄园在风景优美的文献山脚,距离西农业区距离较远。用火折子点燃吊烛,兰逸靠在软垫上翻读名为《帕罗拉大陆少数种族》的书籍,这本书里说的少数种族不同地球上的少数民族,而是那些真正稀有的种族! 这本书里或详或简的介绍了,嘶吼在拉坎帕拉山脉的独眼巨人,静谧在鸟语花香的原始森林里的美丽精灵,被誉为帕罗拉最好铁匠的矮人,善于发明创造却胆小懦弱的地精,以及在西伯利亚平原上建立王朝的兽人!当然,其中更有无数小的种族,就不必一一道来。 “这真是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兰逸揉了揉眉头,随即又翻起另一本叫做《异兽录》的书籍,这本书上同样记载了帕罗拉大陆上各种稀奇古怪,令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奇妙生物! 这两本稀有的传世古书,兰逸足足花了十金镑代价才从某位破落贵族手中买到,一直将它们视为珍宝。更对这本书的作者——探险家伊泽瑞尔心怀崇敬,对他在书中所提的每一项建议都奉为圭臬。 “看来!在这个玄妙的帕罗拉,近代化过程完全可以倚靠这些玄妙的生物了!” 兰逸走出车外,站在车辕上眺望。 蓝天白云下,一望无际的田野花海,无数挥动锄头的蜜蜂正在为了生活而劳作。 “既然来了这个世界,那就让时代篆刻下我的印记吧!” 第二章 蜂胶虫 “约里克,去把德克萨斯叫来。”感慨一番的兰逸缩回马车里,感觉到车身微微一斜,想必是约里克叫人去了。 不一会的功夫,约里克撩开车帘,德克萨斯那张包含着精明与滑头却比兰逸英俊脸庞凑了进来。 “奥!我勤劳的大人!您的认真勤奋真让德克萨斯佩服到五体投地!”德克萨斯站到车辕上,他的牛皮长靴沾着新鲜的泥土,筒口还有几片带着露水的绿叶! “德克萨斯!你拍马屁的技术可是大有进步啊!不知道你做实事的能力有没有提升?”兰逸递给德克萨斯一双新的长筒靴,待他换好后,拍了拍身边的软垫。 “奥!这可是德拉尔出产鹿皮长靴?天啦!里面居然还有厚厚的羊绒!这下哪怕德克萨斯的双腿陷进冬日的泥地里,双脚也会是暖暖的!大人,这是这个月的税科登记,您请过目。”德克萨斯目露感动,这样一双做工考究的鹿皮长靴,不是他这阶层该拥有的。 “是菲尔拉出产的!和你的大人同款!”兰逸笑着晃了晃脚,随即表情严肃的翻开登记本,“唔……这个月新增了十三个农户,有个四个是边关流民,其他九个是卡拉迪亚流民!怎么样?有什么特殊情况吗?” “大人!这十三个流民中有两个可疑,一个可能是懒汉,一个有可能是间谍!不过这都是小问题,德克萨斯有鹰的眼睛,不会让某些怀有他意的家伙或者懒鬼,在大人的产业中潜伏下来!”德克萨斯拨弄着靴子,这个十八岁少年的眸子里透露着新奇以及欲望的火苗…… “你以前能处理好这些事,现在肯定也能!约里克,去风暴之锤!今天的流民交易我准备亲自去!” 车轮继续滚动,木质的轮胎在碎石密布的小路上颠簸不已,饶是兰逸垫了足足三层法尔蓝软垫,但只要坐上一个小时就铁定会腰酸背痛。 把德克萨斯拉到车厢最后,兰逸贴在他的耳边压低声音道:“进展怎么样?我吩咐你关于蜂胶虫的事情。” 蜂胶虫是帕罗拉大陆上的一种异兽! 它们是穴居于地表的爬行小虫类,唯一的食物就是蜂蜜!这种爬虫盛产于与卡尔玛拉临近,专门出产蜂蜜的布鲁镇,这种特产虫类向来被当地养蜂人当作害虫灭杀! 因为这些讨厌的小东西,不但要偷食养蜂人的蜂蜜,还会边吃边排泄出一种胶状物影响整罐蜂蜜的口感!若不是兰逸偶然间吃了到这类劣质蜂蜜,他还不知道如此大的财富原来就在自己身边! 没错! 这种被命名为蜂胶虫的小东西,在食用了蜂蜜之后的产物就是粘稠状的橡胶!而且还是有较高硬度的橡胶,捏起来的手感就橡皮擦一样! 作为具有弹性、绝缘性、不透水和空气的材料,这可是制作近代轮胎的绝好材料! 相比于木质轮胎,橡胶轮胎的第一个优点就是柔软!柔软带来的减震能力不言而喻,马车的舒适肯定不止提升一个台阶!并且噪音极小,完全不会有木头的咯吱声。 再比于木质轮胎,橡胶轮胎的第二个优点就是耐用! 作为一名包税人,兰逸在用马拉车向风暴之锤军区运送粮食的时候,可没少受木质轮胎的气!没有近代化的今天,别提什么青砖路,有一条没长草的乱石小路就已经足够被称为商道了! 木质轮胎没有弹性,从碎石上碾过,马车必定要咯噔的抖一下!这一抖,轻的没什么问题,抖的幅度大了就把粮食给你抖到地上,哗啦啦散一大堆! 然而这还不是最可气的!最可气的是,要是一不小心碾过什么大的尖锐的石块,使用久了的木轮很有可能咵嗒一下就坏了! 损坏较轻的就碎一个轮角,马车最多抛锚在半路上等人来修,耽误一点时间。要是坏的厉害,咵嗒一下车轮就碎了!车板上的粮食那是哗啦啦的全撒地上!而且前进的力道一倾斜,指不定还把拉车的马儿给伤了! 曾经还有一个倒霉蛋在车板子上睡觉,就这么咵嗒一下!他直接从车板上栽了下去!据下人描述,那脑袋!都缩到胸腔里去了! 啧啧!画面真是美的不敢直视! 而且这还是拉的粮食,你要说车上拉的是易碎品,哗啦一声全碎地上了,那真的是如丧考妣! 德克萨斯下意识左右看看,同样压低声音道:“大人!我把您要的数据都刻在脑子里了!您说的那个——香蕉!只要在两天之内,它都有那什么——粘合性!而且粘合最好的时间是在产出后的三到六个小时!至于您说要粘合成和咱们木轮胎等大,厚三倍的香蕉轮胎,需要五十只蜂胶虫一天的产量!” “不错不错!”兰逸没有纠正德克萨斯的发音,这些近现代的词汇对他来说还是太陌生了一点,“现在蜂胶虫已经抓了多少只了?有多少人参与?” “唔……蜂胶虫已经抓了接近五千只,所有的蜂胶虫都交给我的一个死党保管,有二十个只是被雇佣去抓虫的!至于这个香蕉,只有我和您知道!而且,我还有一个很不错的发现!” “哦?那让我听听这个发现究竟哪里不错!” “嘿嘿!大人!我发现咱们养的这些蜂胶虫,其实每天只要一个铜子价格的蜂蜜就能保持它的生活需求,再往上加蜂蜜,它才会产出香蕉!也就是说,养活它们的成本每天只需要一个铜子,而不是两个!” 兰逸好笑的看向强装笑容其实诚惶诚恐的德克萨斯,“德克萨斯!这个不会是你的死党悄悄将我的养护费折半后发现的吧?不过这无所谓!我喜欢有能力又诚恳的人!以后每只蜂胶虫的养护费降低到1.5个铜子,而这0.5个铜子就是你们的奖赏!” “真是太感谢您了!”激动无比的德克萨斯兴奋地手足无措,猛然跪倒在兰逸面前,诚恳道:“能追随在您的左右!是德克萨斯一辈子的荣幸!” “好了德克萨斯!还有二十天就是太上王的五十大寿!在这二十天里,你要悄悄做出一对精致的轮胎!记住!是精致的!然后还得将蜂胶虫增加到一万只!接下来嘛——就给我将其余的蜂胶虫杀光!连一个虫卵都不要给别人留下!”兰逸右手向下狠狠一斩! 垄断!永远是获取暴利的最佳条件,没有之一! 第三章 压价(上) 马车继续在碎石小路上颠簸。 兰逸从屁股后面抱出一个沉甸甸的小箱,里面有五个饱满的钱袋,“我现在就按一万只蜂胶虫,三十天的养护费给你结算!这里一共是四十五枚金镑!除去养护费和雇佣工人的钱,这里剩的油水还算丰富吧!?”兰逸笑着,似乎这掏空他大半家底的钱不算什么。 德克萨斯被四十五枚明晃晃沉甸甸的金镑亮瞎了眼!上一次他从兰逸手中接过了一枚金镑,激动的整宿未睡。可怜的德克萨斯在接触到兰逸之前,甚至连银令都没有确切的印象! 四十五枚金镑呀! 这样庞大的财富,足够他逃到外地,买下大片土地再娶几名貌美如花的妻子,幸福又略带奢华的度过一生了! 如此坚定的信任,让尚未平静下来的德克萨斯再度狂热起来,“不!我敬爱的大人!您只需要给我其中的一半,我就能完完美美的替您办好此事!而且绝对没有一点瑕疵!” “好了好了!冷静下来德克萨斯!我对你们0.5铜子的奖赏不可能不兑现!再说我对这件事准备的投入就是这么多,你如果能完完美美没有一点瑕疵的办妥这件事,吃掉剩下的油水又算得了什么?甚至可以要价更高! 德克萨斯!你是我看重的有能力的人!一个有能力的人自然该得到相应多的财富!作为我的左膀右臂,如果让你手握大权却收入平平,那你不去贪污真是见了鬼了!”兰逸笑着翻阅起《异兽录》,这本在他心中的财富录。 德克赛斯平静不下来,却也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感恩与忠心不是空口无凭的东西! …… 军区的栅栏出现在不远处,装着五十枚铜子的钱袋是打开军区大门的最好信物。在哨卡士官的陪同下,兰逸的马车畅通无阻地开到了后勤总管的帐前。 在车帘没有撩开的时候,兰逸龇牙咧嘴地揉了揉酸痛的腰板,下车后,他立刻挺直腰板张开双臂,以爽朗的笑声迎向在帐门口同样张开双臂迎接的风暴之锤第八旗团后勤总管拉格尔。 “我亲爱的兰兄弟!几个月不见,你又胖了一圈呀!” “奥,这都多亏了您啊!是您的慷慨,才让我能多吃上几口肉的!” “可别笑话我了!你兰大户的名号谁人不知?快进来吧我的兄弟,我可为你准备上好的羊羔!” 一番寒暄后,兰逸和拉格尔相拥进营帐,德克萨斯少见的也被允许跟进来。 “我的朋友!”拉格尔激动的用匕首切割着羊肉,眉飞色舞道:“春天可真是你的幸运季节!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的流民增加了许多!以往咱们一个星期能有一两个就算好运,这个星期却放进来了八个!而且据说这样的情况还会持续不少时间!” 一个星期就能赚到以往一个月的钱,拉格尔的开心很有道理!而对兰逸来说,他也很开心!因为商业总绕不过一个供需关系,当一方供货增多的时候,购买者最爱的事情就来了——降价! 不过和这些用杀人匕首来切割羊肉的士兵讨价还价是一件很不明智的事情,除非冒的风险和获得的利益成正比! 只是有的商人——就喜欢在刀剑上舔血! 兰逸咀嚼着味道极佳的羊肉,先是欢喜的赞美几句老天,随后却皱起了眉头。 “怎么了我的朋友,是羊肉不和你的口味吗?”作为一名肥差官员,拉格尔向来都是给别人脸色的存在,这样的话他可极少出口。 “不是的我的兄弟!流民人数增加我固然开心,可是你也知道!以往每个星期我都只买得到一两个流民,现在一下多达八个,我的资金……” “嚯嚯嚯!我的朋友!咱们是什么关系?依旧按以往十银令一人的价格,你能拿出多少算多少,拿不出的就打欠条!我拉格尔一百个相信我的朋友不会赖账!” “不不不!我的兄弟!你没有明白我的意思!我是说我的资金链出现了一点问题,以至于我能花费在购买流民上的数额不多!如果你能够以六银令一人的朋友价出售,那我肯定把其余地方的钱都挪到这里来!以往一两人的时候,一个星期最多只有二十银令,现在哪怕六银令一人,但您一个星期也能有四十八银令!这已经是我能为您做的最多贡献了!” 兰逸的话虽然说的漂亮,处处显得都在为拉格尔的利益着想,但是压价的意图依然图穷匕见了! “是吗?我的朋友!你是不是喝醉了?嗯?!”拉格尔的语调阴冷起来,他将切好的羊肉打翻在地,匕首狠狠地刺入桌面,冰冷甚至还带有血污的锋刃正对兰逸面颊! 威胁,不言而喻! 兰逸的心跳得厉害,但是他依旧面不改色,“没有,我的兄弟。我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清醒过!” 咯咯咯——噪音从兰逸的身后传来,那是德克萨斯牙关打颤的声音,这个没见过大世面的小伙子亟待历练,比如今天就是他破茧成蝶的一次考验。 “很好。很好——副官!把这两个偷窃军用器械的贼人给我绑起来!”拉格尔勾起令人胆颤的嘴角,血色的舌头舔舐着刀身的孜然。唔,作为香料的孜然比较贵,德克萨斯也喜欢这么干。 在孔武有力的士兵面前,兰逸和德克萨斯没有任何抵抗的机会!脑袋被按在地面,麻利的士兵仅用了两个呼吸的时间就把二人给捆得结结实实! 没给他们说话的机会,接着就被扔到一片暗红色的土地上,兰逸二人跪在地面,眼前正是一名披头散发的囚犯。 “行刑!” 拉格尔大吼一声,站在囚犯身边的刽子手手起刀落,冷血到如同杀鸡一样!刀锋卡着脊柱的缝隙砍过,没有丝毫拖泥带水便将鲜活的生命收割! 鲜血喷涌! 斗大的头颅与躯干分离,恶趣味的刽子手更将囚犯那张惊愕、狰狞的血颅扔到兰逸面前!还在喷血的头颅,瞪着难以置信的眸子,似乎在劝诫即将步他后尘的二人! “啊!啊——妈妈!妈妈——”惊恐万分的德克萨斯失声尖叫起来,从囚犯脊柱处迸出的鲜血,不少都迸溅进了他的嘴巴! “现在!你准备为那些流民出价多少?我的朋友!”残暴的拉格尔抓着血颅与兰逸头发,强行让他们四目相对! “六枚银币一人!我的兄弟!” 没有太大的颤音,看来兰逸又进步了! 第四章 压价(下) “那好吧我的朋友!鉴于你以往给我带来了丰厚利润,我勉强留你一份全尸,再帮你买一副棺材!哦!你看看呐——你身边颤抖的小兄弟。在你死后,他同样可以继续我们的交易,得到本该属于你的利益!你说对吧?我亲爱的小兄弟?”拉塞尔用冰冷的刀身敲了敲德克萨斯的脸,冷冽的触感让德克萨斯清醒过来。 现在的德克萨斯涕泗横流,不过没有被吓尿裤子已经很不错了! 他将鼻涕吸回去,猛然声嘶力竭地吼道:“不!你这个凶恶的屠夫!我不知道为什么向来聪明的大人会这样做,但如果你敢谋害大人,德克萨斯拿自己的母亲发誓,我必定要你付出百倍的代价!” “很好!很好——那你们去死吧!都去死吧!给我见鬼去吧!副官——”拉塞尔既生气又心痛,以至声音都有一丝变形。 流民交易占他黑色收入的大部分,而且兰逸一直是他最瞧得上的商人! 因为这个商人购买流民后从没有因为流民问题给他捅出过什么篓子,得以让他们的交易一直潜伏在黑暗,形成一股稳定的收入细流。 狞笑的副官大步靠近,马靴在血水中踢踏作响,这样的声音等同德克萨斯心中缓缓敲响的丧钟! “等一等。拉格尔。”兰逸开口了。 “嚯嚯我的朋友!终于知道服软了吗?现在哪怕是你开出三倍的价格,我也不会松口——我的意思是,你要为你的愚蠢付出四倍的价格!”拉塞尔像踢足球一样将血颅踢飞,语气轻快了起来。 “拉格尔!我的价格依然是六枚银令一人!不过在你的副官砍下我的头颅前,或许我右胸口里的东西会让你产生一些兴趣!”兰逸挺了挺右胸,他可不敢让拉格尔摸到他快要跳出来的心脏。 “真是有趣!那让我看看是什么好玩的东西?唔——这是一个……本子?”拉塞尔翻开这本没有封皮的本子,脸色骤然间变得很难看! “对!这是一个本子!一个记录着咱们所有交易细明的本子!你别急着将它撕毁!我敢给你看,就说明它肯定不只一本!亲爱的拉格尔!至于其他的复本,可能在我的侍女手里,也可能在小镇某个农民手里!不过你只用知道,如果我在今天日落前回不到我的住宅,那它肯定在前往军纪委员会的路上!” 军纪委员会! 这个查处****分子,以查处金额百分之十为年终奖金的部门,可以说是军队中层军官最深恶痛绝的存在,恨不得能吃其肉喝其血! 自从军纪委员会成立以来,军队与这个直属皇室机构的对峙与交锋就从来没有歇停过!二者见面,不是攻讦就是对垒!历史上唯有外敌入侵,国家内忧外患的时候,双方才有过一次具有时代意义的携手并进。 拉格尔的脸色变得铁青,捏住小刀的右手背向身后,不知是因为气恼还是担忧而颤抖不止。这个时候,就连一向以杀人为乐的格里拉副官,血腥瞳孔里都透露出一份不安与焦躁。 “我亲爱的拉格尔!!” 兰逸的腿很软,就像经过兰州师傅千揉百捏的面条一般!但他必须站起来,必须让他的气势站起来! 所幸,为账本惊讶的二人并没有看见兰逸起身时颤巍巍的双腿,只听见了他语气高傲却用词卑微的话语——存在强大反差极具嘲讽意味的话语! “我只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乡巴佬而已,在我死后或许连前来吊唁的人都没有!可是您——伟大的风暴之锤第八旗团后勤总管拉格尔,在战场上都是可以统御百人的将领!若是因为这本小小的账本,堵死你大大的钱途!那我这个乡巴佬没有文化,只有一句对不起你看够不够?” 兰逸努力让自己笑了起来,刻意咧开的嘴角带着这黑暗时代的怪诞! 这等奇怪又诡异的笑容,让拉格尔的心再度沉了几分! 从战场上归来的格里纳悄悄后退了一步,这种笑容他在战场上见过,是那种被逼到绝境将生死置之度外,打定主意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翻的狰狞! “怎么?我亲爱的拉格尔,你!怕了吗?!”兰逸心脏似乎停了下来,那是快速到极限后的模糊感!他只觉得浑身燥热,太阳穴如高压水枪一般,突突突地往外鼓! “来啊!杀了我啊!用你的尖刀砍下我的头颅!和你的前程啊!后勤总管是军队里永恒的肥差!没有背景的人不可能坐上这个位置!我想!你背后的大佬!肯定很乐意你给他捅出一些篓子,检验他的权力有没有退步吧?!快啊!给你背后的人物一个展示权势的机会啊!” 可怕,可怕! 拉格尔心里对兰逸的印象最终定格在这两个字上! 他面前的这个商人,谁都能看出他已经进入了走火入魔的状态。可就在这样的状态下,这个商人居然都能说出如此逻辑清晰,富有调条理的话,并且一针一针地直插心房! 拉格尔叹息一声,酝酿一下力道,猛得一耳光扇在兰逸脸上! 疼痛将兰逸从疯癫的状态拉了回来,拉格尔看着在地上大喘粗气的兰逸,心道:“果然是我看重的商人,拉格尔的眼光还是一如既往的老道!” “奥!格里纳!这是怎么回事?在我喝醉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我最亲爱的朋友,怎么被你绑了起来?!”拉格尔满脸不解,好似宿醉初醒的酒鬼。他一边数落着格里纳,一边用小刀将束缚二人的麻绳割开。 颤颤巍巍站起来的德克萨斯满脸愤然,刚准备开口就被兰逸力道不小的一脚给踹回泥地里。 “啊奥!我的兄弟!你终于在最关键的时刻清醒了过来!感谢老天!让我还能拥有亲爱的拉格尔!”兰逸大笑着与拉格尔再度抱在一起,右脸红彤彤的巴掌印真是他们“完美友谊”的见证! “是的!我的朋友!咱们还站在这干嘛?我记得我好像还为你烤制了一只肥美的羊?!” “哎呀!我最喜欢吃羊了,你可真是我的知心兄弟!咱们走吧。” “走!我最亲爱的朋友。” 第五章 神之子? 三人重新回到起点,整个帐篷内弥散着烤羊诱人的气息。 德克萨斯看着兰逸与拉格尔谈笑风生地品尝羊腿,却对手里正在冒油的羊排如鲠在喉。 “我的朋友!美味的羊肉吃完了,咱们也该来谈谈价钱了!”拉格尔用手帕擦干净嘴角,这还是兰逸送给他的上好手帕! “什么?我的兄弟!咱们不是已经说好六银令的价格了吗?”兰逸佯装惊讶,其实心里古井不波。 从古至今,交易中都是商人给出较高的价位,顾客给出较低的价位,然后二人就开始漫长或者短暂的讨价还价!一口气说出自己真实心理价位的,不是傻子就是想卖别人人情。 “有这回事吗?我的朋友!就算有,那也是我的醉后之言算不得数的!依我看,八银令的价格不能再少了!” 兰逸当然有信心花时间将价格压到七枚银令甚至更低,不过—— “成交!祝愿我们的生意越来越好!” 兰逸的果断让拉格尔愕然,随即大笑起来与兰逸相拥后,欢喜道:“那好我的朋友!你在这里休息一下,我亲自把人给你领过来!” 六十四枚银令!拉格尔吹着轻快的口哨出了帐篷。 等到帐门落下,一直强撑着的德克萨斯立马一屁股坐倒在地上,等他抬头又低头后才发现,之前勇猛无畏的大人,居然更夸张地瘫在了地上! 他喘着粗气,手臂肌肉还在没有规律的抽动!一双黑色的眼眸中,有着耀眼的兴奋,以及甚至比做#爱到达高氵朝还要浓烈的快感! “大人!德克萨斯真的不明白您!为了压价冒生命危险就不说了,但是明明可以压低更多,却一口同意那该死家伙提出的八银令!大人!以德克萨斯短视的目光真的看不懂您!” 德克萨斯很不解,自己老大的这番作为,总让他觉得并不是真正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 兰逸依旧很兴奋,他站起身顺带拉起德克萨斯,带着余韵笑道:“你知道吗德克萨斯!我有赌瘾,用自己性命去做赌注的瘾!哪怕押注的倍数不高,我依然要用生命去赌!因为我要的,就是那种心跳的感觉!最后,你今天的表现很不错!我很满意。” 从不追求刺激的德克萨斯注定不懂兰逸的快乐从何而来,不过这依然增加了他对老大的崇拜,“不大人!德克萨斯的表现比您差多了,我当时都被吓得叫妈妈了——” “这没什么好脸红的!因为这是你的第一次经历,你只要没有尿裤子那就比我棒多了!第一次见识杀人的时候,我可是吓尿了裤子!德克萨斯你要知道,阅历是一个人宝贵的财富,经历了今天的阵仗,你会成长许多!我从不在乎你的第一次是多么不堪,我只看重你的成长是快是慢!”兰逸拍着身上的尘土,神色终于平静下来。 “德克萨斯一定会竭尽全力的!我的大人,您在德克萨斯的心中就像神之子一样!这次流民增加,您就恰好亲自交易!这真是上天注定您的不凡!”德克萨斯的表情诚恳,在这个教会消失还不到一个世纪的地方,类似未卜先知的行为很容易和神性联系在一起。 兰逸笑了笑,他是未卜先知吗?当然不是,他之所以这次会亲自前来,自然是收到了相关的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 这两个字对商人而言绝对是沾满利益油水的词汇!饶是在二十一互联网世纪,也有无数商人利用上下层信息不对等,从中大口吃下巨额财富! 就像名噪一时的宁波敢死队总舵主徐某人,在他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被批捕后,江湖上还流传着他以四十万入市,最终炒成四十亿的传说! 足足一万倍的利益啊!别说为了几倍利益就敢冒生命危险的商人,就是医院里的植物人怕是都要爬起来跟着徐哥买股票了! 内幕消息含有令人癫狂的利益! 所以,这也是兰逸每个季度花费足足三枚金镑,也要与风暴之锤第六旗团旗团长艾弗里建立“战略关系”的原因。 基于德克萨斯在面对拉格尔诱惑时的良好表现,兰逸准备正式将自己苦心经营并且准备继续扩张的信息网络,交给面前这位还对神灵有着幻想的小伙子。 “德克萨斯!去找到比斯利然后给他这个东西,接着你就会知道一切的。去吧,这里的事情有我。”兰逸简单的交给德克萨斯一块木徽。 没有丝毫犹豫,德克萨斯接过木徽大步走出帐篷,迈着自信的步伐然后拐进一个阴暗的角落皱起眉头。 找到比斯利,然后给他木徽! 这句话看上去简单至极,可是执行起来却困难重重! 首先,比斯利是谁?其次,比斯利在哪里?最后,我应该知道什么,或者是向大人汇报什么?在兰逸给出如此粗糙信息的时候,德克萨斯的脑袋已经飞速运转起来。 “嗨!老大!比斯利是谁啊?” “嗨!老大!我该怎么找到比斯利啊?” “嗨!老大!我找到他该问些什么?” 这样的抱怨德克萨斯哪怕在心里都没有说过。 因为他知道,如果什么事情都要老大来帮你想好,那你一辈子都只能当一个传令兵,永远不可能成为坐镇一方的大将! 经过短暂的思索,德克萨斯叫住了一名巡逻的士兵长,花费了二十枚铜子的代价,见到了士兵长的头头百夫长,最后奉上一枚银币,终于知道了比斯利是第六旗团的副旗团长! 第六旗团与第八旗团毗邻,只有约五十里的距离。第一次骑马的德克萨斯毅然又艰难地跨上马背,忍着胯骨的撞痛奔驰而去! 荒野小路让马背更加颠簸,冷冽的春风割人入骨,就连军队训练有素的马儿也有欺生的迹象。但德克萨斯知道,欲成为一名将军肯定还有要有比他更多的第一次…… 兰逸的木徽很有用。在进入第六旗团的时候,守门的士兵甚至连所谓的进门费都不敢收,一路恭敬地引领着德克萨斯走进一所营帐。 在营帐里的一个小时,德克萨斯泯灭了最后一丝对神灵的幻想,带着满脑子的信息,再度跨上马背。 第六章 摩尔人 马不停蹄的回到第八旗团驻扎地,德克萨斯从马背上跳下来,甩着罗圈腿奔到兰逸身边。 此时的兰逸正站在广场上,将手中装有六十五枚银令的钱袋交给已经等待了许久的拉格尔。 一枚银令不多,但足以给拉格尔一个不小的惊喜! 就像两个卖蛋的农夫。 一名农夫写着买十送三,另一位什么都没有写,却总能比第一个农夫先卖完!同样的质量下究其原因,就是什么都没写的那名农夫其实在卖蛋的时候,每卖十枚都会悄悄多塞进三枚! 同样的买十送三!第一个农夫让顾客觉得理所应当,第二个却给予了顾客占小便宜的窃喜,甚至让顾客产生智商上的优越感! 你们说顾客嘴里那个不会算数的笨蛋农夫,是不是真的好笨喔—— “好的我的朋友!赶快把这些吃白食的人带走吧,和你合作真是太愉快了!”拉格尔细细数过,掏出一枚银令亲了一口,之前等待德克萨斯的愠怒一扫而空。 兰逸与他挥手别过,看向眼前八个面黄肌瘦的流民,性别均衡的男女老少正忙着对地上一根没有经过切割的长条面包动粗。 “大人!我回来了!比斯利大人威望在外,这里的一个百夫长都知道他的威名。而且我还第一次体验了马上风情!真是太酷了!” 德克萨斯的情商高得超乎想象! 在接受任务的时候没有丝毫怨言,给上司留下吃苦耐劳的印象。而在完美完成任务后,巧妙婉转的向兰逸展示了他在任务过程中遭遇的困难,以此提高老大对自己功劳的认知!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是一个聪明的做法! 如果只知道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将困难艰巨的任务一声不吭的办完,有好的上司还好,遇上狗屎的上司还以为任务安排轻松了呢! 不过这样做的前提条件很多,首先你得有真材实料让上司倚重你,把你视为“孩子”,其次你还要会“哭”! 显然德克萨斯都满足! 兰逸也是人精,自然知道德克萨斯的言外之意,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辛苦了德克萨斯,比斯利告诉了你什么?” 德克萨斯兴奋起来,“咱们的邻国波罗的闹起了水晶革命!波罗的的土著人武装暴动,要将被誉为世界上最会种田的摩尔人赶尽杀绝!最近边关出现的流民大多都是摩尔人!而且这些能逃出来的人基本都是摩尔族的精英!比斯利说这批流民是艾弗里大人精挑细选后放到第八旗团的,也就是说咱们眼前的八个人,很有可能是精英中的精英!” 兰逸点点头,他的余光一直都在注视着八位流民,其中满头银白身子骨很硬朗的长者很是吸引他!因为——长者哪怕饿的眼睛发绿都没有吃过一口面包,反而是在呵斥将泥土一齐塞进口中的后辈! “大人!还有一个信息!由于波罗的政权波动,军部也准备去边疆打一打秋风,所以两个星期到三个星期后会在边陲城镇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军粮收购!收购价格大概是平时价的一点三倍!” 这可真是意外之喜,亲爱的艾弗里果然不是那种只吃钱不吐货的家伙!而且两个星期的提前量,只要信息属实绝对不止三个金镑那么廉价! “不过大人,还有一个坏消息。”德克萨斯苦起脸,“艾弗里大人的三女儿要嫁人了,那个意思您懂得。” “嫁人?他家的女儿嫁人真是早啊!”兰逸嗤笑一声,“他的大儿子娶媳妇,我给他涨到了两金镑。他的二女儿嫁人,我又加到三金榜!你说这次,我该给他多少?” “额——四金镑?” “不!我一个季度给他六金镑!这些年艾弗里也回馈了我很多,是一个拥有高利益回报的伙伴!既然要拉拢他,那就要一次性给够!给多!给到让他感动!长久的温情似水,可没有一次英雄救美来的有用!” “六金镑!大人,您一个季度的收入才五金镑呀!” “下个季度才会增加,我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单不说咱们即将开始的轮胎生意,你想想最近的军粮收购,如果我吃下周围城镇的所有粮食,然后囤积起价,你觉得这个利润……哎!哎!哎!你干嘛——” 兰逸的话还没有说完,德克萨斯就像一条猛虎一样把他扑倒在地上,而且掏出随身带的麻绳就要捆人!兰逸大惊之下准备反击,听到德克萨斯的自言自语后却变得哭笑不得。 “大人!你真是疯了!德克萨斯知道你有赌命的习惯!但是这次怎么都不行!积粮提价只能对老百姓这些没有权势的人干,您要是敢对军队这么做,绝对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为了你的安全,我必须把你绑起来安稳地度过这次军粮收购!”德克萨斯手脚麻利的把兰逸给绑了。 “嘿!我说什么好呢德克萨斯?很高兴你在巨额的利润前还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我赌命也只赌有百分之八十把握的事,怎么敢和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军官斗?我之所以说军粮收购会带来大量收益,是因为如果借此机会除掉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那同样是巨大的收益!” 兰逸活动活动手脚,贴到德克萨斯耳边耳语一番,在小伙子眼瞳越瞪越大后,揉揉他的脑袋,大声道:“去吧!告诉我亲爱的艾弗里涨价的事,然后再告诉他——整个南方战区一百多个边陲镇的田产等着他们来染指!” 德克萨斯骑马离去,兰逸揉揉眼窝将精力转到八位流民身上。八个流民有老有少,总体来说应该是一家,一个爷爷,三个儿子,两个儿媳以及一对双胞胎孙女。 “各位请听好了!你们是我花了十枚银令买来的人,到了我的小镇上我会给予你们农耕工具以及开垦荒田时的食物!只要努力,你们一人一年就可以创造十银令的产值。而在五年时间里还清十枚银令的买命钱,就可以成为卡尔玛拉的正式公民!” 兰逸双手抱肩模样威严,毕竟以往都是接受流民的欢呼呐喊。 但是现在很尴尬,这批流民完全没有往常流民在获得生计后的欢呼雀跃,反倒是用一种奇异的眼光看着兰逸。 妈蛋?难道我宛如一个智障?! 第七章 高斯.爱因斯.摩尔! 兰逸这辈子就佩服两个人,一个是马云,一个是李斯特。 佩服马云不用赘述,佩服李斯特是因为,这个在战场上装死混军功都能混成封地爵士的家伙,不但有着精明的头脑还有远见的目光。 外来流民免除三年赋税,耕种二十年田地产权转变。这一系列吸引外来人口安居乐业的政策,只用兰逸向他描述一下未来的景象,李斯特便能果断放弃吃下嘴前的面包,而静静等待未来出炉的蛋糕! 在兰逸的惨淡经营(费尽心思地经营筹划,不是用于经营不善哦!)以及李斯特的通情达理下。经过五年发展,外来流民大量入住,卡尔玛拉已经从最初的五百人小镇,快速壮大到一个三千多人的城镇! 有了人口就有了需求,商业自然而然地发展起来。随着农业与工商业的蓬勃发展,让以往每个季度只有五金镑收入的李斯特直接翻了十倍,得到每个季度五十金镑的丰厚回报,而且还在持续上升! 如此快速的发展与赚取的大额财富,以至李斯特是心甘情愿将五金镑的包税差价送给兰逸,并且给予半个领主的权力! 对!你没有听错!在兰逸的统筹发展下,美好的未来景象以及收益的确是让李斯特心甘情愿地将五金镑交了出来,甚至还愿意交出更多! “我们不赚客户的五块钱,而是帮助客户将五块钱变成五十块后,再收走我本该得到的五块!”——阿里巴巴 这是一种互惠互利,根本无法让人拒绝的经营理念!这样双赢的做法,不但赢回了报酬,更能赢得口碑! 作为马云的终极粉丝,兰逸不但崇拜他,而且连经营理念也照抄阿里巴巴,并且因为这种令人无法拒绝的经营理念,让兰逸在成功的路上走得较为轻松。 可是现在!他为流民提供生存与工作条件,然后流民为其创造价值的理念被否决了! 而且这群否决的人,还是衣衫褴褛、嘴角黏着泥土,却依然敢扬起骄傲的下巴,用轻蔑眼神彰显可怜优越的家伙!哦!除了那位白发老者外。 “智慧的摩尔人?哼——”兰逸将只剩下碎皮的面包踩在脚下,冷哼一声,“难怪你们只占波罗百分之十人口却占有波罗百分之八十土地的摩尔人,会同丧家之犬一样被撵出你们深爱的土地!当将别人的利益剥夺殆尽后,还傻兮兮地捏着锄头继续种地而不是购买钢枪保持威慑——你们摩尔人除了会种田,看来连为人处世都不会!” 骄傲的摩尔精英们只是哼了一声,在他们的潜意识里怎么也不能接受昔日辉煌与阶下囚之间的强大反差! 拿得起,放不下!这些人啊——没有魄力却还有骄傲,没有实力却还想要尊严,真需要好好治治! “嗨约克!哦?你不叫约克?没关系,只要你知道我是谁就行了!好运的家伙,你看看那两个双胞胎女孩怎么样?胸大腰细,真是十五六岁——!嗨嗨!!我的士兵,光天化日的就脱裤子不太好吧——奥!慢点慢点!你壮得和一头牛一样,别把水蛇腰给捏断了!” 在米国,军队性#侵案件频发,曾经有一个笑话是一名女兵被一群男兵那啥了,然后到上级那里去告状,然而他又被上级那啥了…… 虽然只是一个段子,但现在米国女兵侵犯案件频出已经屡见不鲜,而且再从数据上来讲,有三分之一的退役女兵承认受到过同僚侵犯! 由此可以看出,在军营这个雄性激素爆棚到侵犯同僚、产生基佬的地方,你就是找一个水桶腰的大妈进来,一群如饥似渴、如狼似虎的大兵怕是都不会放过! 更别提貌美如花的双胞胎姐妹了!那可是上天赐予的最好礼物! 发情的公牛直接将这群摩尔人脆弱的高傲践踏在地,体弱少食的男人被公牛一推就倒,两位惊恐的少女顷刻间便被按倒在地,水灵灵的大眼睛里充满惊恐与绝望! “住手!”这时,白发长者似乎又老了一岁,他咳嗽着踱到兰逸面前,标准的躬身行礼后道:“大人,高斯.爱因斯.摩尔为我子女的傲慢向您道歉,希望您能让您的手下停止粗暴的行为。” 施暴还在进行,铁棒屹立的士兵可不会因为长者的住手而停止,现在他已经在很欢快地揉捏少女的雪白了,凶神恶煞的表情甚至吓得少女不敢尖叫,更别提她们只敢垂泪的父母了! 还希望?真特么是优雅知性的贵族作风啊! 精英固然有他出类拔萃的才华,可是高人一等的傲气同样麻烦!怎么这些人就不能像徐悲鸿一样,没有傲气只有傲骨呢? 周围聚拢了无数看热闹的士兵,就连例行巡逻的家伙们都凑了过来,嬉笑着问兰大人什么时候可以给他们玩玩。 兰逸服气地摇摇头,短时间的沉默并没有让白发老头焦急起来,在听着孙女啜泣的情况,他竟然还能面色平静地等待回复! “大人?不不!你可不是一个平民,只是一名阶下囚!要想与我说话,那就先跪下!” 摩尔精英最后的骄傲还没有消失,如果不将他们的骄傲碾碎,那将来就会很难控制!而且在谈判桌上只有气势占上风的一方才能获得最大的利益! 所以兰逸虽然很钦佩老者,但是不得不这么做! 只是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干! 在兰逸惊异的眼神下,头发花白的老者居然直接退了回去!甚至用悲呛的眼神直视自己的双胞胎孙女被拉下最后一片遮羞布!在大兵们的笑骂与欢呼中,暴露出最后一块处子地! 他的儿子推搡他!他的媳妇咒骂他!他的孙女在哭泣! 大兵在看刺激的同时嘲讽这个无能的老头!兰逸在心惊的同时依然用漠不关心的眼光扫视周围! 这一刻,老头已经众叛亲离,仿佛被整个世界给唾弃! 但他知道, 他叫高斯.爱因斯.摩尔! 就像他每次介绍自己都要用全称一样,他要为这三个名讳的厚重与尊严负责! 高斯!是摩尔民族中的第一家族,是所有摩尔人望其项背的目标,努力奋斗的榜样! 爱因斯!是摩尔土地尊崇会第一届会长,是带领整个摩尔民族向上奋进、励精图治的领袖!而作为第三届会长的他,已经是整个摩尔民族公认并且尊崇的新一代领袖! 摩尔!是摩尔人信奉的土地之神!在这个民族里,只有担负着摩尔人兴旺发达重任、并且德高望重的人才配有这个后缀!这!可是神之子的称号! 高斯.爱因斯.摩尔! 作为鼎盛家族的建立者,被给予爱因斯以及摩尔这两个最高称谓的他,已经不再是简单的自己!而是已然代表着摩尔民族最高荣耀以及民族尊严的人物领袖!! 他爱他的子女吗?他当然爱!不然也不会将他们溺爱成如此无能甚至不会审视夺度的人! 他现在伤心吗?他当然伤心!在一旁冷眼的兰逸甚至可以用肉眼看到,高斯为数不多的黑发正在急速变白! 只是—— 他可以叫别人大人,但绝不可以叫别人主人! 他疲惫的身躯可以倒下,但绝对不能蜷缩起膝盖跪下! 他的子女可以牺牲!他的家族可以垮塌!但是!摩尔民族的尊严与荣耀!绝对不能在他身上折损一毫! 因为! 他叫高斯.爱因斯.摩尔! 第八章 一叶知秋 家有大树,其下林荫! 的确,无数的二代们就是这样没有经历过风雨,在鲜花与掌声中长大!自以为透过枝桠感受了乌云的厚度,倚靠树干经历了寒风的切割,就已经饱经沧桑了。 但其实真正的家族不只想着二代甚至三代,他们要的是传承——是整个能够互相扶持的森林! 高斯有七个儿子,以及三位手段非凡的妻子!但他只带回了三个最无能、最让他操心的子辈! 作为摩尔人最后脊梁的他不能折辱在波罗的的贱民手中,但是在波罗的混乱的局势里,迫切需要有能力又有声望的人去坐镇调度! 高斯家族的骄子责无旁贷,更义不容辞! 经过几百年的稳固发展,整个摩尔民族基本占有波罗的王国近乎百分之六十的财富!大量辛苦积攒的财富让摩尔人不舍得抛下,更不舍得就这样被贱民夺走,他们另可用牛车拉着满满的金银珠宝在泥泞小路里徘徊,也不愿意将这些阿堵物抛下为命狂奔。 “父亲您走吧!这里有我们!摩尔人需要我们!” “民族危颓,大厦将倾!父亲!这个时候摩尔人民的掌舵家族若没有人站出来,那我们高斯人以何脸面去见往届的爱因斯?!” “父亲快走!您万万不能留下!只要爱因斯与摩尔最后的火种没有熄灭,那高斯的名号也定将在摩尔人口中代代相传!” 有能力有担当的人站在浪潮最前帮助别人,只为承担起地位带来的责任!虽然最终很有可能会牺牲掉宝贵的性命。 没有能力也没有担当人却仗着父母的林荫生活,没有属于自己的尊严与荣耀!但是他们很有可能美滋滋得活到老死! 如此怪诞的无奈与悲伤,或许只有心中凄苦的高斯老头知道。 不过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这些后人的评价,并不会对现在的自己有一丝一毫的真正利益!扪心自问,兰逸也不好抉择。 …… “摩尔人的尊严不容被践踏!”高斯老头老泪纵横,浑浊的眼泪在他沟壑纵横与田地相仿的面颊上涌动!为土壤付出一辈子的他,哭起来居然给人灌溉万物的错觉! 大风吹来,周围的军田窸窣发声!不远处竟然还传出白狼哀嚎的声音!兰逸站在风暴中心,不由地紧一紧衣袖。 不能再继续了! 兰逸不过是用双胞胎威胁老头就范,眼瞅这两个如花似玉的美人被如此粗俗的对待,兰逸心里也不开心! “我不知道你背负着怎样的重担!但我知道你并不是不爱的你的子女!”兰逸上前将士兵拉开,塞给他一枚银令,在威逼利诱下才让血气上涌的士兵收起******刚开始围观的士兵还不大乐意,一个个群情激奋:艾玛!裤子都脱了你让我穿上?!这马上激情戏就出来了,你给我打广告? 我告诉你,咱们这些兵哥们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发起狠来自家兄弟的菊花都捅!发配到边关来的军女支那是当天来,第二天就埋了!有的甚至被特么弄烂了才埋下去! 简直就应了昨天才见面,今天就送花圈这句话! 你丫知道我们第八旗团的士兵为啥都不能出军营大门一步不?要是能出大门,这方圆二十里别说女的,就是母狼都没有一只! 毫无预料! 这种给丈夫说想要,然后准备开始嘿嘿嘿的时候,又笑嘿嘿说——伦家姨妈来了的折磨人做法,居然差点引起军队哗变了! 如此情况,吓得兰逸先是撒钱给军官头头,后是承诺之后肯定找一队劳军妹来让大哥们好好开心开心,这才把剑拔弩张的气氛变得和睦起来! 请神容易送神难!兰逸擦一把额头的汗水,终于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了!并且永远铭记,性这个词在军营里千万不能出现! 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兰逸这才有功夫将目光转到老头身上。在与高斯老头对视的那一秒,他忽然想起了一句歌词——得不到的一直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士兵们喘着粗气离开,经历了噩梦的少女躲在父母怀里失声痛哭,用尖声高叫来痛斥爷爷选择尊严而抛弃后辈的举动。 不过现在的局势明显变成兰逸有求与他,气势上占上风的老头慢条斯理地打点好仪态,才走到兰逸面前,扳着手指头道: “这位先生!我们的特长想必您应该知道,如果您想聘用我们,那请满足我的以下条件!第一,您要支付我每个季度与十匹丝绸等值的薪水。第二,我们需要一栋环境优美并且足够大的庄园。第三,高斯家族需要受到您的礼待!” 好家伙!之前有求于我的时候还叫一声大人,现在就特么成先生了! 兰逸并没有太大的怒火,现在如周公吐哺般求贤若渴的他对人才的包容性极大,“那好吧高斯先生,您最好有与您骨气相匹配的才华!” “请叫我高斯.爱因斯.摩尔。先生!” “好的!固执的高斯.爱因斯.摩尔,你该怎样展示你的才华?” “先生!是高斯.爱因斯.摩尔!” 兰逸的嘴角抽动几下,他现在算是知道为什么历史上那些恃才傲物的家伙会死得很惨了!“高斯!爱因斯!摩尔!请问你可以给我带来什么?” 高斯老头忽然沉静下来,那是一种对知识的专注,一种对领域的尊重! 他捻起兰逸靴子上的几粒麦穗,望闻问切一番功夫后道:“先生!以您尊贵的身份都会粘上麦穗,不出意外您这一片区域都在大量种植小麦,并没有引入适宜的经济作物!其次再看小麦的颖果,每颗颖果颗粒基本不等大,说明在种植小麦的时候并没有经过详细的选种,导致种出来的小麦良莠不齐! 而且最后一粒颖果是干缩的,在这样雨量足够没有发生旱情的地区,只能说明小麦不是得了颖枯病就是农业区的水利设施不到位。至于其他的,我相信在到了您的农业区后,会发现更多的问题!” 高斯淡淡的笑了,兰逸傻傻的呆了! 这个老头,可谓一叶知秋! 第九章 油橄榄 “大人!大人!我回来了!”德克萨斯跳着兔子步蹦跶过来,长时间骑马看来是对这个初上马背的小将还是太过折磨。 “大人!艾弗里大人听说每季度的酬金涨到六金镑很是开心,您吩咐我转告的事情,他一口就答应了下来,不过他上面的人答不答应,他也不敢打包票!” “辛苦你了德克萨斯!今天回去后,我给你三天时间休息。”兰逸笑着搂住德克萨斯,招呼约里克把马车开过来,“我的好伙计!现在还得麻烦你帮我这些家伙带回去,我和你面前这位高斯.爱因斯.摩尔先生还有事情要谈。哦对!记住以后一定要叫他高斯.爱因斯.摩尔!” “来吧先生!咱们上马车里再谈别的事情!”兰逸亲自为高斯老头撩开车帘,冰冷淡漠的眼神让高斯的子女驻足不前。 德克萨斯追随兰逸许久,可以说兰逸使一个眼色他就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事情。 手持马鞭的德克萨斯站在高斯子辈面前,强行狰狞的面容有点好笑,但是在才经历噩梦遭遇的人眼里,恐怖依旧。 “你们这些人给我听好了!一个个排好队上车!上车了都给我坐好不准乱动!谁要是乱动,我的鞭子可不止用来抽牛!”德克萨斯娴熟的一鞭,在空中发出一声厉响。 一直提心吊胆的高斯子辈们胆小无比,在鞭声下像炸毛的猫一样跳起来,乖溜溜地排队坐上牛车板子。 牛车缓缓跟在兰逸的马车后面,颇为悠闲的德克萨斯时不时回头瞅一眼那对肤白貌美的姐妹花,脸上那副馋样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去了! 马车内。气氛很凝重。 两个老奸巨猾的家伙都不说话,俩人都知道先开口就会在接下来的讨论里落了下风。于是有满腹话题急待沟通的两人,都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就看谁先稳不住! “兰逸先生,您和边关守将的关系似乎很不错?”高斯老头忍不住了。不让他的子女上马车而是去坐牛车,摆明了就是给他下马威! 身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饶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高斯,在子女方面也只有认怂。 “没错!我和边关的凯拉尔军团长那是铁哥们!你们几个都是我嘱托他放进来的!”兰逸很不要脸地想让高斯老头欠下一家人命的人情。 “那就太好了!”高斯老头眼瞳里浮现出希望,“那么先生!您知不知道在这片广袤的土地里,适合种什么经济作物?” “不知道!”兰逸很光棍地摇摇头,他感觉得出高斯老头的询问带有阴谋。 “那不知道到先生,有没有食用过橄榄油?”高斯老头捋着胡子。 橄榄油! 这玩意兰逸吃过一点,但那还是上辈子吃的!这辈子他还真没有吃过橄榄油,就连听说都很少!以至于他都快忘了这物件了! 在现在这个生产力落后的社会,橄榄油那是真正有权有势的贵族专属奢侈品!就连橄榄的种植权都被贵族紧紧握在手里,没有授权种橄榄?绞死!绞死! 就拿卡尔玛拉小镇来说,普通的农户人家一般吃不上油,偶尔能吃一些猪油和牛油。像兰逸或者李斯特这类能上一些台面的,烹饪自然有动物油与玉米油可以用,但也完全没有达到能够食用被誉为“最适合人体营养”的橄榄油的地步! “你是想让我种油橄榄?可是这些油向来只卖给中层以上的贵族,我对油橄榄的市场并没有做过调查,万一油橄榄的市场已经饱和了呢?” 兰逸指明扼要道:“油橄榄种植条件苛刻,生命金贵,这些我相信您都能处理好!但哪怕市场没有饱和,一颗油橄榄种子长到成树挂果,其中的投资周期肯定不短!我现在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这样长久才有回报的事我暂时还负担不起!更何况,将油橄榄果实榨成油,肯定不是说说那么简单吧?” “您真是一个精明的商人!”高斯老头对兰逸的认知有所改观,“的确如您所说!油橄榄种植下去足足要七年才能真正意义的结果榨油,之前偶尔结出的果实不只酸涩而且连油都榨不出来!但是年轻的油橄榄果实产量也不多,一般真正实现量产的都是二十五年以上的橄榄!二十五年的投入的确太长,几乎都快贯穿人的一生了!” “不过我有一个好消息!”高斯老头耸耸肩:“我们高斯家族对卡拉迪亚王国的橄榄油市场很有研究!因为卡拉迪亚自产的橄榄油只占消费量的百分之三十不到,剩下的百分之七十!都是我们高斯家族卖的!而且随着卡拉迪亚的贵族人数增长,橄榄油需求量一直居高不下!” 我次奥! 要不是高斯老头坐在对面,兰逸都快开心得快跳起来了! 高斯老头的这段话虽然短暂,但只要微微一推理就能得出无数有用的信息! 第一。油橄榄在卡拉迪亚的市场完全不用担心,甚至前景无量!水晶革命打断了两国的交易,作为最要进口品的橄榄油断货,在供需关系下,必然造成国内的油橄榄价格一路飙升!价格甚至能翻两到三倍! 现在兰逸巴不得水晶革命打上七八百年,好让自己能够后来居上填补这份市场空缺! 第二。高斯家族出产橄榄油,那么必然拥有属于自己的橄榄种植园!有这样一个高产的橄榄种植园,那还需要种橄榄树吗?直接去搬啊!现在连军部都准备去波罗的边关打秋风了,可以想象那边已经乱成什么样子了! 有军队的掩护,有高斯老头的指引,如果万一有波罗的叛军阻挡,不能拿刀砍开,老子直接拿钱把他砸死! 深呼吸平复一番心情,兰逸已经在这个一本万利的买卖前淡定不下来了!“那么高斯先生!我该用什么条件,来换取您橄榄园的地址呢?” “和聪明人说话从来不用浪费口舌。”高斯老头神色黯淡下来,“您的智慧和精明,足以当我的合作伙伴!在波罗的边境不远处的拉梅尔是高斯家族最大的橄榄园,里面最年轻的橄榄都有五十圈年轮。而我唯一的条件就是,除了救助被边关扣押的摩尔人外,如果您在橄榄园里看见佩有这枚徽章的摩尔人,请务必将他带回来!哪怕是绑回来也好!” 徽章上,是在夕阳中绽放的郁金香! 第十章 麻烦 兰逸将徽章揣进兜里,不去打扰黯然神伤的高斯老头,揉了揉眉默默规划着自己的事情。 除了让高斯老头改良田地生产外,他现在总共有三件事还需要继续谋划。 第一件就是二十天后的太上王五十大寿,到时候肯定要跟着李斯特去一趟王宫,为自己的橡胶轮胎打开商路。如果不利用王室的力量以及贵族们所需的优越,在这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要想普及橡胶轮胎可能需要两代人来完成! 第二件就是关于军粮收购,这件事情迫在眉睫,毕竟消息提供的越早越能体现一个人的实力。不过如果等不到军部方面的确切回复,兰逸也不敢擅自去鼓动承包了边关百多个小镇的最大包税人,自称“百税老人”的帕拉姆去做一些看起来很好,实际却很不好的事情。 第三件则是去波罗的拉梅尔搬运橄榄! 这才是让兰逸最头疼的事情!这个年代没有大卡车没有起重机,年轻的橄榄还可以通过大牛车去拉,但是年纪大的怎么办?要知道橄榄可是越老越值钱!巨大的利益摆在眼前,兰逸可不会坐视不理! 咨询了高斯老头后,高斯老头也表示爱莫能助,他唯一能帮忙的就是让橄榄树在运输途中保持活性,不至于转栽后死掉。 就这样在心中否决了千百个想法后,马车已经开到了兰逸的庄园门口。 当然,现在已经快变成高斯庄园了,为了拉拢这个涵盖生物学家、地理学家、水利学家的史诗级老头,一个庄园算不得什么。毕竟每个季度十金榜的薪水,兰逸还没法解决呢! “先生请进!”兰逸再度先下马车为高斯老头撩开车帘,“这里已经是卡尔玛拉最好的庄园,之前一直是鄙人在住,当然今后希望您能在这庄园内住的安心!” 高斯也不是什么倨傲的人,虽然兰逸在他脑海里还是那个让士兵欺辱自己孙女的混球,但是在面子上也不能让人热脸贴了冷屁股。 更何况现在说实话,他一家老小的命还是在兰逸手里捏着的,作为没有根基的外乡人,高斯老头除了让兰逸感受到自己的利用价值外,没有任何保命的资本! 要是因为态度倨傲让兰逸不满,那杀他一两个儿子后,他还得为了剩下的一两个儿子给兰逸卖命! “那就有劳兰先生了!等小老二一家落了脚,就即刻去您的田地里好好看看。”高斯老头道。 真够不客气的! 兰逸暗骂一声,笑着推开庄园栅栏向二层小楼走去。心中却在疑惑,约里克的车铃都响了几声了,蕊儿怎么还没有出来? “少爷!您终于回来了!” 蕊儿不像往常一样蹦蹦跳跳的出来而是气喘吁吁的,兰逸立刻就意识到家里来了不速之客! 这次来的是谁呢?是维利亚的狗腿兰德里,还是帕拉姆的手下施梅尔策? “是谁来了?”兰逸笑着轻抚蕊儿的秀发。他知道,只有主人镇定自若的表情才最能安抚住下属的焦躁不安。 “是兰德里来了!他说是维利亚要您去领主庄园议事,而且——而且还说荷叶姐姐与他的婚事……总之,您快进去看看吧!”蕊儿气得俏脸通红,显然兰德里在兰逸的庄园里并不是那么规矩。 “又是这条令人厌烦的疯狗!蕊儿,你先带后面的客人们到二楼去。然后把德克萨斯给我看好,别让他做什么傻事。荷叶的事情我会解决妥当的。”兰逸拍了拍蕊儿的肩膀,大步走进屋内。 作为领主夫人的狗,兰德里对兰逸的庄园可以说熟门熟路。 在最开始的时候,兰逸也尝试过拉拢这条疯狗。不过兰德里的确是一条品种极好的狗,对维利亚是逮谁咬谁的疯狗,对兰逸就是一条养不熟的白眼狼! 吸——呼! 走进客厅的兰逸很想忍住自己的怒火,却发现怒火却有越战越勇的趋势! 客厅中令领主李斯特都羡慕的法尔蓝毛毯现在已经被恶心的泥靴盖上了章印!那种感觉就像文人发现辉煌的莫高窟被无知的后人私自涂改篆刻了一般难受! 而在茶几上,肆无忌惮的兰德里正用着兰逸专属的青花瓷茶杯在呷茶,长满茧子的左手还捏着一枚松饼!然而最令兰逸生气的,还是坐在兰德里身边,为之温良添水的荷叶! 这种背叛的感觉,没人会觉得好受! “啊!少爷!您回来啦。”荷叶站起来垂下双手,而狗仗人势的兰德里,示威般地将茶水在牙齿间转动出声! “兰德里!你本可以装作对我啃咬的样子让维利亚放心,又可以得到我兰某人的友谊。但你为什么就那么尽心尽责呢?难道就因为维利亚说要把荷叶许配给你吗?” 兰逸走到他面前,将青花瓷茶杯压下,再将他手里的松饼打掉。 兰德里明白自己是什么地位,所以对兰逸不敢有丝毫反抗,但就这样只叫不咬的狗最为恶心! 如果狗咬了人,那么兰逸自然有一百个方法弄死这条狗。但他只是仗着维利亚的威势啸叫,真让兰逸厌烦却又没有快速解决的方法! 兰逸唯一能想到的方法,就只有把缰绳斩断,然后再痛打落水狗! “怎么?领主夫人都说了荷叶是我媳妇,你居然还想反对?我要把你对夫人的不敬告诉李斯特大人!李斯特大人会狠狠整治你的!哦对了,夫人叫你快去领主庄园议事,去慢了小心你的脑袋不保!” 兰德里恶心完人也知道小命要紧,赶紧用他沾满泥水的靴子再度走了出去,仅留下垂首低头的荷叶一人。 “我的荷叶!前几天你还在担忧与兰德里的婚事,现在就已经让他捧起我的茶杯了?既然不是感情的转变,那就是钱的问题!我就好奇地问问,究竟维利亚给了你多少钱让你来恶心我?”兰逸皮笑肉不笑。 “没有大人!那都是兰德里强迫我做的!您知道我的心是向着您的!我用我病重的母亲发誓!”荷叶信誓旦旦。 “那很不错!我愿意相信你!不过你得先帮我把客厅里弄脏的毛毯洗到一尘不染怎么样?” “好的大人!我现在就去做!” 兰逸走出客厅,德克萨斯正被撅着小嘴的蕊儿拦着,高斯的子辈在二楼卧室里弄得咚咚作响,倒是守时的高斯老头已经坐在马车里等待了。 “德克萨斯!帮我做件事!” “大人您说。” “等荷叶洗完毛毯后,割了她的舌头卖给人贩子,卖的越远越好。” “是,大人!” 第十一章 推到! 春日的雨滋润着大地,兰逸三人才驾车从庄园出发,绵绵小雨便淅淅沥沥地降下。 “赞美雨水!这场春雨终于可以将大街上的恶臭掩盖几天了!真是涤荡污秽的圣水啊!” 在这个没有什么地下污水道可言的年代,镇上的居民除了农户拉屎直接在田地里外,素质差一点镇民直接就随地大小便,好一点的人家也只是拉在马桶里! 但问题来了!一个桶拉满了,该怎么办呢? 没有别的办法,就是直接往街上倒! 对你没有听错!在中世纪到近代,欧洲人继千年不洗澡后即将曝光在您眼前的就是随地大小便以及将粪便直接倾倒在街道或者护城河里!(不过最好不要笑,因为同时代的华夏也是半斤八两……) 排泄是人类正常的新陈代谢,这人只要一天没有死,屎尿就还得拉!所以可以想象,在人口集聚的小镇里,街道上是怎样的恶臭与污秽! 而且不讲文明最恐怖的结果就是,很有可能你正在街道上走着,啪啦一声,一大桶屎尿就直接泼在你的身上!(不要惊讶,不准随意向屋外乱泼屎尿,在复兴时代的高卢雄鸡那里,可是有法律规定的!) 而为了杜绝这样时有发生的恶劣事件,兰逸要求镇民在向外倾泻的时候,必须要大喊三声—— 走开!我要倒屎了! 走开!我要倒屎了! 走开!我要倒屎了! 悠闲与典雅英伦风情,浪漫随性的法国情人? 在兰逸看来,文学许多时候都会带给人们,如蘑菇般越鲜艳毒性就越大的粉**惑,只有平凡中见真章的历史才是真正的年轮! 听着兰逸的抱怨,德克萨斯显得很神奇,在他眼里这就是一种生活方式,臭是臭了一点,但也没有别的方法可以解决啊!雇佣人去收粪?那雇佣的钱谁去出?没有利益的事情谁去干? 德克萨斯没有兰逸前世的经验,自然不知道人们认为一钱不值的粪便其实大有价值!也不知道他的大人早已经对这些粪便眼馋许久了! 只不过收集粪便这个工程做起来投入巨大,耗时耗力,还不是现在的兰逸能够支撑得起的。 高斯老头笑而不语,粪肥这个词汇早就存在于摩尔人的字典里了,并且摩尔人种的田产量好,其中有很大的原因就是他们会利用粪便肥田! 不过你要觉得粪便肥田就是直接将屎尿倒进田里那么简单,就大错特错了! 粪便肥料可是大有学问的! 新鲜的粪便叫生粪,这玩意直接倒进地里,轻则把作物给“烧伤”,重则直接“烧死”!这类生粪想要肥田,就必须进行加工,变成熟粪! 制作熟粪的过程,就先将生粪集中在一个浅池(一般在平地上四周围一圈土即可)拌以灰土,分成小堆儿,使干燥。干后码成大堆,自然发酵。 约需半月左右发酵成功,让原来的小堆变得松散。这时候就用铁锨类物件翻动,边翻边打碎,使粪便成颗粒状并释放出沼气,然后这才叫熟粪,上到地里劲特别大,对农田产量提升有极大的帮助! 兰逸都知道的知识,高斯老头显然更加清楚。不过高斯丝毫没有告知的迹象,毕竟有价值的事物还得缓缓道来,不然一下子将自己掏空,那就成了被榨干了的橘子皮再没有丝毫作用! 到达西农业区,高斯老头在雨滴中走进田地,庄严又肃穆的背影然兰逸肃然起敬,下意识道:“德克萨斯你知道吗?就像梁启超先生说的一样——敬业与乐业!每一个领域的大师,没有一个是不尊重这个职业,不热爱这个职业的!” 高斯老头走在田间阡陌,古井不波的脸上有着一丝隐痛!那是一种看见自己珍爱的宝贝被人亵渎了的感觉! 他爱养育万物的土地爱得深沉,然而这片土地让他刺痛! 见鬼!这都是些什么玩意?田间小路修得和山路十八弯一样,不用到高处眺望都知道这个片区对田地的规划是多么不负责,完全就是凭着兴致,东一块西一块地胡乱开垦! 这样胡乱分布的田地完全无法充分利用阳光,更别提水利渠道的修建了! 奥,该死的!我必须得收回关于田地水利设施不完善的说法,这里根本特么就没有像样的水利设施! 我的天,我到底要走多久才能看到水井?难道这里种田的人都是奢华到用牛车去河边装水灌溉的吗?天呐,没有水井就不可能有引水渠!我又得收回像样这个字眼了,因为这里根本就没有水利设施! 我真的感觉回到了三百年前! 一味的种植小麦,连谷类和豆类的轮作计划都没有,根本无法均衡利用土壤养分、良好的调节土壤肥力!要是病虫害蔓延,他们该怎么办? 该死的地方!同样也没有休耕的土地!我真心疼这片被压榨的土地,在没有使用农肥的情况下连续耕种这么多年,居然还坚挺地为谷物提供营养! 高斯老头在田地里深呼吸了许久,终于在软绵的春雨下遏制住怒火。他颤颤巍巍地走回马车边,憋屈的就像一个吃不到奶的孩子! 兰逸也知道连农肥都不会使用的农户肯定很低端,所以他对高斯老头的不满早就预料。 “尊敬的高斯.爱因斯.摩尔!我知道你很生气很愤怒!很想痛斥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不过我一点都不懂种田!我现在只想知道的是,按你说的做需要花费多少时间,需要花费多少金镑,我能得到多大的收益?” 兰逸只是商人,投入只为了回报,至于中间的过程他没有心情也没有精力去管。 高斯老头也懒得和门外汉讲解,拱拱手没好气道:“这里不配称为农业区!必须要全部推倒重建!价值与二十匹丝绸等价,这只是原料钱!至于工人的工钱,你按照三百人半年时间来计算!至于收益——我只敢说能让农户的产量最起码翻一番!而不再单一种植小麦,产值不单单是一番那么简单!保守估计,能够提升两到三倍!” “很好!我相信李斯特会很感兴趣!”兰逸勾起嘴角,驾车向领主庄园驶去。 第十二章 知命 一盘煮的稀烂的豆子被李斯特大口吞进肚里,从军队里退出来的他,依旧记得当年大战前享用如此丰盛早餐的兴奋与激动…… 李斯特拥有一段美好的童年。 他的父亲是一名家底殷实的乡绅。作为家中最小的儿子,没有一点望争夺家产的李斯特更被自己的两个哥哥宠上了天! 十三岁那年,他在大他两岁的侍女身上第一次体验到了性的快乐,从此就和门当户对的艾丽萨亲亲我我,腻得不可开交! 但这样声色犬马的日子很短暂,在他还没有将艾丽萨搞怀孕之前,可怖的战争来了! 卡拉迪亚与法尔蓝战事不断,因为现在卡尔玛拉所属的边陲区域,在当年还是无主之地! 为了这一大片土地,战争持续了太久,以至于让卡拉迪亚的经济被压上重担!于是国王孤注一掷,准备最后一次征兵与法尔蓝决一死战! 农户的青壮在之前的战争中基本都被征召走了,所以这一次征召的目标主要指向了稍微上一个档次的乡绅群体! 李斯特一开始觉得很幸运! 因为他听说其实只要给征兵长官五金镑,就能愉快的免去兵役。如果自己不幸被选上了,想来爱自己的父亲,以及十分宠自己的兄长,肯定愿意为自己出这笔钱吧! 当他满怀对家庭的感激走进屋时,迎面而来的不是欢声笑语,而是一根手臂粗的棍子! 等到昏迷的李斯特被凉水泼醒,他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军营。 悲伤?愤怒?狂暴? 都没有!他没有反抗,也没有愤怒,只是心在哀伤之后,麻木地站在队列里,跟着教官的口号开始扎!插!刺!杀! 那时候他只告诉自己,这些都是命运的安排! 扎!插!刺!杀! 军营的生活可谓艰难,除了每天的训练,还要抵抗一些来自军营的躁动!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那段浑浊的记忆被强制性遗忘,这是李斯特唯一记住的一句话,因为他一滴血都不想流! 时间就在训练的呐喊中飞逝,与法尔蓝的最后一战终于来临了! 只经过一个月军事化训练的新兵被安排在了前列,长官所谓给予他们更多的建功立业机会,其实就是想让他们安心的去当炮灰! 相比于在前列咒骂或者大叫的士兵,李斯特显得很安静!甚至在全军冲击,厮杀声能让懦夫都血气喷涌的时刻也平静无比! 在军营里,他曾经想过自己大杀四方,破敌千里! 但在他亲眼看见头颅被砍开,手臂被宰掉,肚子被剖开的场面后,他知道自己软如面条的手,肯定挥不动千斤长矛。 前有汹涌无畏的敌军,后有凶神恶煞的督军!他能行的办法只有一个——装死! 他拉起一具尸体压在自己身上,用血水将脸摸红,然后静静地躺在地面,聆听命运的审判! 期间有弓弩箭雨在耳边钉下,有结实的脚丫从上踩过,更有尸体重重砸下……终于等到杀喊声消失许久后,李斯特兴奋地从地上跳了起来! 可是! 第一次上战场的他还不知道,在正规战场上,战斗结束后都是有“清道夫”存在的! 清道夫,顾名思义就是清扫战场的士兵。他们的职责主要就是收集与补刀! 收集是收回军械与辎重之类的值钱玩意! 补刀,除了给友方重伤兵补上轻快的一刀了却痛苦,也包括给敌方伤兵狠狠地补上几刀,让他痛苦的死去! 至于战场上装死的人,呵呵…… 几名清道夫死死盯住“诈尸”的李斯特,手持长矛缓缓以环形靠近。而在这空气凝结的瞬间,李斯特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尴尬的事情——再度倒下继续装死! 不过他这么做不是因为鸵鸟思维,也不是心存侥幸,而是已经准备好接受死亡的洗礼。 此时,闭上双眼的他只感觉周身空灵,世界静美! 曾经,李斯特多次在睡前假想他爱也爱他的祖母去世情景,常把自己弄得泪眼模糊。可是在他祖母真正去世的那一天,他却异常平静,甚至说是平淡! 以往他苛责自己冷血薄情,可是在当他自己面对死亡都是如此淡然时,他终于明白了自己其实是——知命! 我就是一条没有任何梦想的咸鱼,我懒,我好逸恶劳,甚至不愿意为思考梦想耗费一丝脑汁! 不过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或许我能为有梦想的人付出些什么——唔,简单的锦上添花就好,太难的雪中送炭还是算了—— 李斯特慢条斯理地想着,嘴上甚至露出对新生的向往笑容! “胆小的家伙!不会是被吓傻了吧?”一只泥腿狠狠踹在李斯特腰间。 软肋被袭,痛得李斯特嗷一声弹起来,“他玛的!杀老子就算了,还敢羞辱我!老子跟你拼了!” 李斯特闭着眼,狠狠一记王八拳打过去,却被那人直接攥在手心,巨大的力道让李斯特根本无法招架! “疯了吧你!想活命就跟我来!”面色冷峻的男子一耳光将年轻的李斯特打醒,随即拽着他向着一座山脊跑去。 几乎是被拖在地上走的李斯特这才发现,之前凶恶的清道夫居然已经横七竖八的倒在了血泊中! 跟你来? 跟你来就跟你来! 不问去哪里!不问去干什么!甚至不问你是谁! 李斯特就这样连滚带爬地跟在步履稳健的男子身后,脑海里唯一的想法,只是在纠结这样的情况算不算新生? 这个问题一直纠缠着他,直到男子在一个沟谷中停下,脸色凝重的将右手按在他的左肩上,神圣得如同上世纪教父为国王加冕般,“战局胜负之际,我需要你的帮助,我的朋友!” 帮助?看来这场新生是上天注定的! “我帮不上大忙。”李斯特摊摊手。 “在这里等着我,一定要等到我回来!”男子没有废话,转身便消失在灌木丛中。 李斯特目送仅仅捏着一枚红宝石的男子远去,看了看即将落山的夕阳,打定主意只等到明天朝阳升起时。 之后李斯特没有再多想,枕着胳膊便在山沟中闭目养神。 什么野兽?什么虫蛇?什么会不会被法尔蓝的士兵发现? 嚯嚯! 如果老天要我去死,喝口水都会被呛死!想那么多干嘛? 于是乎,李斯特打着呼噜沉沉睡去。 第十三章 造化弄人 半夜,或许是丛林合唱团的魅力太大,以至于李斯特的呼噜声都打得抑扬顿挫! “起来!” 沉沉睡去的他猛然觉得有一个重物砸在自己腰间。下意识揩干嘴角的口水,李斯特瞪着朦胧的眼神,借着月光看清了砸醒自己的重物。 是那个男人! 若不是李斯特记得他眉头上有一块红色伤疤,都不敢相信之前生龙活虎能拽着自己狂奔的家伙,现在居然能奄奄一息成这样! 千刀万剐般的躯体,起伏极为轻微的胸膛,腹胸处豁开的大口子,甚至可以清晰看见里面蠕动的肠肚! “你一定要在晌午之前带我回去!实在不行——”男子话未说完,便晕倒在李斯特脚下。 没有听到男子最后更为简洁的方法,李斯特有点烦躁。他掂了掂男子的重量,感觉不重后,将男子像扛麻袋一般扛在肩上。 夜色中,他大摇大摆地在腐臭战场里行进,心里只想着自己一旦感到劳累,就将这个累赘扔下不管。 至于救命之恩?所有的一切对李斯特而言都是上天注定的,他这辈子只会感谢老天!然后,赞美命运对自己的优待。 不过李斯特似乎真是受到上天眷顾的人,在他呼吸都还没有变得粗重时,沉闷的蹄声传到耳中,他变得很兴奋! 蹄声不清脆反而沉闷,足以说明这匹马是钉上了铁蹄的军马,而不是蛮横旷野的野马! 李斯特将男子扔到地上,循着声音找了踏蹄的马儿,躬身在不远处细细打量。 在战场上,军马要分战马以及运输马。 战马是骑士的坐骑,身高体壮爆发力强,是骑兵集团冲锋的主力!这些在战场上厮杀的马儿,认主并且性烈!李斯特在军营里没少听说某个倒霉蛋冒然靠近战马,然后被一后蹄子教做人的例子。 而运输马通常是矮种马,身躯较小耐力好,用于运输辎重,性子比战马要温顺许多。即使是陌生人靠近,通常也会随着缰绳的拉扯向前奔走。 在确认面前这匹马是落单的矮种马后,李斯特小心翼翼地靠了过去。训练有素的军马看见有人靠近没有丝毫异动,甚至很听话的被李斯特牵住缰绳。 安抚好马儿,李斯特将男子横放在马背上,随即拉着缰绳,凭着记忆,向卡拉迪亚的前军营地走去。 …… 月亮越来越淡,幽蓝的苍穹是那么深邃! 玉盘似的月亮在云中穿行,在苍穹中显得格外皎洁。它高悬于空,俯视着天下苍生,绽放出冷冷的光,好似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高贵中带着冰冷。 当月亮失去光彩时,天空就会变成星星的世界,俏皮的小眼睛在这静怡微亮的夜中独自闪耀…… 在诗词中,月亮是思念的代名词。在音乐不分国界的世界里,情感同样不分地域。 睹物思情下,李斯特想到了喝起来甜甜但后劲极大的蜂蜜酒,嘴馋了酥脆浓香的蛋挞,怀念起艾丽萨胸前柔软的触感以及自己脊柱颤抖时的愉悦! 他本该在父亲与兄长的溺爱下,无忧无虑,没有报复也没有理想地度过一生。但是…… 该死的战争!李斯特在心中咒骂。 一路上很幸运,老天似乎对李斯特格外仁慈!在早霞还没有普照大地的时候,李斯特已经看到了前军营地高高竖起的拒马桩。 营地沸腾了! 无论是在生火的伙夫,还是在磨刀的战士,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都知道发生了大事! 一大群披坚执锐的将领沸反盈天地涌到军营门口,随后又毕恭毕敬地跟在军医身后,将医疗帐篷围得水泄不通!整个军营在顷刻间,经历了从极噪到极静的转变。 完成任务的矮种马在李斯特身边打着响鼻,似乎不满被如此冷落地对待,不过李斯特却无感。 过了不知多久,终于有一名军官想起了李斯特,恭敬地将他引进一间行帐,并奉上可口的佳肴。 三天时间里,李斯特除了吃饭就是睡觉,走出营帐也只是为了排泄—— 在这三天里, 他不知道,他救回来的男人叫保利.卡林,是风暴之锤第三军团军团长保利.凯拉尔的四儿子。 他不知道,在那个夜晚,手持精灵族燃烧宝石的卡林,孤身一人闯进法尔蓝阵地,一把大火在敌方的粮仓中燃起! 他不知道,得到讯息的风暴之锤果断出击,后方大乱的法尔蓝军队无力抵抗,只能夹着尾巴逃出为之操戈多年的无主之地! 第四天,浑身缠满绷带的卡林,出现在李斯特面前。 这位被称呼为保利.凯拉尔伯爵四少爷的男人,已经正式由国王授命,变成了保利.卡林子爵!并且还是世袭子爵! 开疆辟土的伟大功绩,不但让卡拉迪亚国王曼切斯特龙颜大悦,更让保利家族的声望达到顶峰! 要知道!一门双爵在卡拉迪亚都极其罕见,更别提是两个都是世袭爵位了! 这样的事情,在卡拉迪亚不短的命轮上,算是里程碑般的事件! 被封为世袭子爵的卡林自然要建立家族支脉,在缺乏人手之际,他第一个想到了李斯特。 在听了这些波澜壮阔、澎湃人心的事件经过后,李斯特依旧淡定,有如泰山崩于面而色不改,“卡林大人,我只想要安安静静的生活。” 在卡林经历了激动——错愕——疑惑——愤怒——无奈后,李斯特成了一名勋爵,得到了一片并不算富饶的土地。 卡林本想,这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财富会激发起李斯特的进取心,从而迫使他为自己效力。只可惜,直到载他回营的那头矮种马去世,李斯特也没有任何别的表示! 最终,拥有边陲之地三分之一土地,官职暴风之锤第三军团将军的卡林,给了李斯特一枚象征情谊的戒指。 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位传言在战场上装死获得封地,被无数同僚嘲笑的爵士,其实背后倚靠着边陲之地最大的势力! 更没有人知道,那枚含义丰富的金戒指,只是被李斯特简单地扔进床头柜里,多年来已经灰尘密布。 李斯特! 一名听天由命,丝毫不愿意为进取付出努力的人,却在命运的安排下,成为了卡拉迪亚历史车轮上最核心的那颗齿轮! 第十四章 牺牲品 “大人,兰逸先生来了。”李斯特的官家斯坦福,在花园口敲了敲门檐。 “兰逸?他可是个大忙人啊,怎么会主动来找我?”李斯特有点烦,他本想就这样坐在椅子上手捧一杯红茶,思索才发芽的嫩叶何时会枯萎。 “大人,兰逸先生是夫人叫来的。”官家适时的提醒道。 “哦!是维利亚啊!真是一个闲不下来的女人,那就等兰逸要找我的时候再来花园!我可不想在阴森冰冷的城堡里呆着!”李斯特摆摆手,将斯坦福赶了出去。 …… 兰逸走进城堡,为了利于防御而削减了通光口的城堡光线很暗,在侍女的引领下,他才走到会客厅堂。 烛光照亮的厅堂里,维利亚正用仔细地用磨石修剪指甲。 在贴面礼与吻手礼同为上层贵族礼仪的国度,贵族女士除了将自己的脸颊保养成天生丽质外,同样迫切希望自己拥有一双完美的芊芊玉手。 修剪指甲,自然而然的成为了贵族女士们的爱好之一。 女人穿着一身黑纱坐在方桌首,继承了奥克多家族优良基因的她,有着窈窕的身段以及标致的容颜。 特别是维利亚专注磨指甲的时候,温文尔雅的气质更带着一份成熟女人的韵味。如果不是她太争强好胜了一点,兰逸不介意与她发生点其他的关系。 兰逸不客气地拉开椅子坐下,“我亲爱的爵士夫人,这次你找我来,又是所为何事?” 维利亚佯装没有看到兰逸的无礼举动,继续磨着指甲道:“我亲爱的包税人!我的丈夫最近很不开心,似乎是因为你给的包税金额太低了一点!” 兰逸撇撇嘴:“维利亚!帕拉姆的人又提价了?的确!如果我能够将领地的子民当成奴隶来压榨,甚至将监牢里的恶人组成监工去剥削,那我也能给出帕拉姆的包税价钱!” 维利亚不以为意,“我亲爱的包税人!我们都知道,只要将剥削程度维持在不让子民造反的临界点上,我们都只顾收益的,不是吗?” “的确如此!”兰逸想了想,“不然帕拉姆也不会成为“百税老人”!不过维利亚,我不打算这样干!” “怎么?难道兰逸先生还是一位仁慈的人?”维利亚吹掉指甲沫,好笑地望着兰逸。 “仁慈?呵呵!这就好比养鸡!帕拉姆是抓到一只鸡就赶紧杀掉吃肉,而我则更愿意将他们养起来,孵蛋繁衍,慢慢创造更大的利益!仁慈?商人的任何做法,最后都只是为了利益最大化而已!” “不不不!咱们在卡拉迪亚的子民眼里,那可是最仁慈的人!”维利亚亲自给兰逸奉上一杯茶,虽然所谓的茶只是泡了几根茶梗,但这已经是很高的礼待了。 “我亲爱的兰先生,但你的包税金额真该涨一涨了!如果你拿不定主意,咱们可以晚上有空的时候,慢慢谈~”维利亚借着奉茶的机会,将小嘴贴到兰逸耳边,丝丝暧#昧的热气被吹入兰逸心里。 “嚯嚯!我心爱的宝贝!”兰逸顺势搂住佯装娇羞的维利亚,把她拉入怀中,双手立刻开始不安分地游走。 双手攻城略地,很快便占领阵地。不过恬不知耻的兰逸一边发出嘶嘶的舒爽声,一边慢吞吞道:“我亲爱的维利亚!你真是太完美了!完美到我不知道该怎么下手!” 该死的家伙!不知道该怎么下手?!不知道怎么下手,那你的手在揉捏什么?! 混蛋!说这句话的意思,是想让我告诉你该怎么愉快的玩#弄我吗? 维利亚恼怒地从兰逸怀中挣脱,脸色铁青的整理好衣冠后,她深知自己的美人计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兰逸哈哈大笑几声,“维利亚!你看见了我身上的珠光,我也闻到了你娇躯的宝气。但你太要强了,一直固执地认为卡尔玛拉只能容下咱们其中之一。从来都没有想过咱们一起去创造共同的利益呢!” 共同的利益?维利亚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 奥克多是一个传承百年的子爵家族,主营商业的他们在人口庞大的坎马拉城位列五大家族之三。 奥克多.维利亚,出生在商人世家的五女儿从小就衣食不愁,继承家庭的重任更被她之上的三个哥哥揽在肩上。 不过维利亚的童年并不轻松! 除了基本的单词学习外,枯燥无味的历史背诵,繁杂冗长的礼仪礼节,这些无聊课程几乎占据了大半维利亚本就短暂的童年时光! 她苦恼过,也曾经反抗过,但是在父母的糖衣炮弹下,她最终如同千万孩童一样,选择了妥协——期望快快长大,期待束缚快快解开! 在这段时间里,她将满腔对未来的美好幻想寄托于一本又一本的言情小说,在睡前无时无刻不憧憬着挣脱父母的怀抱后,立马坠入心爱男人可以遮风避雨的胸膛! 可是小说——不是对现实生活进行血淋淋的剖析,就是对悲情的现实生活进行麻醉似的自我假想! 维利亚坠进了粉红色的深渊,并且越陷越深!她幻想父母在婚礼上为她抚掌,她幻想高大的王子骑白马到来,她幻想着阴冷的城堡周围春暖花开! 一切在少女的梦中都是那么美好! 直到维利亚十一岁的某一天,她已经嫁人的大姐叫来了她,交给她一封信,又递给她一个装有十枚金镑的钱袋。 她至今记得,温柔的大姐按住她稚嫩的肩膀,泪水如泉涌般流下,“维利亚!我亲爱的妹妹!你爱咱们的父母吗?” “姐姐!你是疯了吗?我当然爱他们!我们可是父母贴心的小棉袄呀!” “小棉袄,呵呵小棉袄——”维利亚的大姐望着对面充满男欢女爱声的房间,抽泣道:“小维利亚!你要记住,不管父母说得再好,我们始终都是家族利益的牺牲品而已!” “走吧小维利亚,将这封信带回去!至于那十枚金镑,我相信你会用上的。当然,如果你的真命天子,是父母为你安排的那一位,那就把这十枚金镑埋到咱们小时候荡秋千的那颗常青树下吧!姐姐,会保佑你的!” 维利亚走后,奥克多长女艾瑟琳死于自缢…… 十五章 自强 艾瑟琳的死在坎马拉引起了不大不小的轰动,不知内情的人们纷纷动用起脑汁,构造出一个个足以令人惊叹的故事。至于知道内情的人,则是不屑地撇撇嘴。 在那个夜晚,年幼的维利亚将信原原本本的交给了父母,她看见母亲在之后哭泣,父亲则愤怒地嘴角抽搐!最终,一直教育她贵族涵养的父母,当着她的面大吵了起来。 精致的烟斗被扔到地上,优雅的青花瓷变成了碎片!饮用的茶水泼到了父亲脸上,柔顺的发丝勒住了母亲的脖子! 大吵大闹中,维利亚吓得缩在墙角,瑟瑟发抖。而这场噩梦般的经历,只让她深深记住父母嘴里蹦出次数最多的家族与利益两词! 丑态百出的争吵与大姐艾瑟琳的死讯,在一段时间里让维利亚以为世界末日到了!她神经般的念念有词,胡乱翻看以往迷恋的小说,期望从中得到一丝解决或者解脱的办法! 可是没有! 在书里,主角的丈夫是多么的体贴帅气,主角的父母是多么的善解人意,甚至主角的朋友都是多么的会为别人着想! 至于坏人?在纯真的世界里只有一眼就能认出,并且最终肯定会被打败的恶魔! 没有!没有!还是没有! 哭成泪人的维利亚放下了一直抱在怀里的小说,蹲在墙角有了主动反思自己生活的萌芽。 只是孩童,永远都对这个世界充满美好! 不知道是一个星期,亦或是一个月?在父母的温情呵护下,维利亚走出了姐姐去世的悲伤,忘掉了父母怒目的狰狞,又重新捧起了心爱的小说。 渐渐的,时光随着书签,开始由绿变黄……这位十五岁的女孩走完绿色的茁壮成长,即将迎来黄叶脱离大树的飞舞——该嫁人了! 女孩身材窈窕,明眸皓齿,一颦一笑能牵动许多帅气男孩的心!面对无数飞来数额庞大的订婚礼单,奥克多子爵发自内心的笑了。 同样,维利亚也很开心。 因为在十三岁那年,梧桐树叶纷飞的夜晚,她将自己的吻献给了金发飘洒的布莱林,同时也将那份懵懂的爱情寄托在梧桐树下。 梧为雄树,桐为雌树,梧桐同长同老,同生同死,象征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忠贞爱情。并且梧桐枝干挺拔,根深叶茂,更有儿孙满堂,同享天伦的幸福寓意! …… 布莱林的父亲是一名男爵,勉强可以算为门当户对。 可是布莱林同父异母的兄弟足有四个,哪怕他父亲很重视这次选亲,但也不可能掏空家族的积蓄,为布莱林写下一份大大的聘礼。 在递交订单的那个下午,布莱林悄悄在聘礼单上写下了家族中最值钱的庄园。而维利亚则将布莱林的礼单悄悄放在最上面,并且印上了一个黑黑的手印,天真的她以为父亲会明白自己的意思。 那个夜晚,奥克多子爵坐在火炉边,先将一些没有听说过,甚至连爵位都没有的礼单塞进火炉,随即慢慢掂量起剩余十三份礼单的重量。 要求门当户对并不算过火,因为身为不同阶层的人,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往往都不一样,这样的人结为夫妻多源于冲动,易发生大的分歧。 可是在此之后还要考量聘礼的多寡,那可真是太伤子女的心了。 喝完提神的红茶,奥克多子爵捧着最沉甸甸的聘礼单睡了一个舒坦的觉,楼下女儿翻来覆去的声音对他没有丝毫影响。 第二天,穿着洁白公主裙的维利亚翩跹在自己的小屋内,布莱林说过要娶她,她也十分相信他! 吱啦一声,门开了!美丽的蓝色瞳孔写满了震惊! “他是谁?”维利亚失声尖叫着,奋力想将闺门关上! 坎马拉的贵族圈子不大,不愿承认现实的女孩自然知道他是谁! 那是贵族书院里她认为最胖最没出息的小子! 那个在课堂上打呼噜被她嘲笑,下课后玩泥巴被她嘲笑,将鼻涕开在裤腿上被她嘲笑!却最终扬言,长大后要将她娶回家狠狠蹂躏,然后又被她狠狠嘲笑白日做梦的史密斯.泰文。 不过似乎,泰文并不是口出狂言! 因为维利亚一直以为爱她的母亲亲口道:“维利亚!他是你的未婚夫呀!” …… 婚礼是女人一辈子最幸福的事情,但维利亚是相反的!那是她最痛苦的一天,更是她最屈辱的一天! 本以为发疯反抗已经让父母改变了主意的维利亚,在父母的哄骗下完成了婚礼。然后,又本以为可以一耳光扇在泰文身上的维利亚,最终被绑进了婚房! “这个孩子有点不太听话,等会行房的时候,你好好劝劝她!割绳索的小刀我给你放桌上了,我亲爱的的女婿。” 维利亚敬仰的父亲,就这样将她的闺女交给了一个一天前还是陌生人的家伙,并且还对这个陌生人阴冷的笑容报以亲爱的赞赏! 这注定是癫狂的一夜! 捆绑的魅力激发了泰文对艺术的向往,愤恨的眼神更成了持久的激素! 这一夜,维利亚不知道如何度过,更不知道该如何遗忘! 她只铭记,那种在极端羞辱情况下产生的本能快感,是多么的令人作呕!在此之后,她的人生从没有对性的向往,而是将它当成一种工具,可以利用的工具! 仇恨的火焰在她的心中燃烧,恐怖的高温泯灭了她心中的所有底线——她变得不顾一切! 她变得百般娇媚,变得小鸟依人!就在泰文认为这个女人已经被驯服成小母狗的时候,那把割断绳索的小刀也割断了泰文的生命! 淅淅沥沥的雨夜,指间染血的维利亚咬着匕首爬进了家族花园,那里一片安详,也没有因为她的离去而发生丝毫改变。 雨夜,是灌溉万物的夜! 维利亚能够想到,不久的以后,同样会有一名少女坐在秋千上,被父亲推得高高然后接的稳稳,同样会有一名少女笑得灿烂最后哭得可怜! 她吞着鼻涕割断了承载童年笑声的秋千,流着泪水挖出了本以为不可能用到的金钱。 坐在南下的渡船上,维利亚望着曾经害怕无比的涌涌江水,告诉自己——维利亚!你若不勇敢,没人会替你坚强! 第十六章 军部的回信 “作为领主夫人,直接从包税人的钱袋里掏钱,不是比一起去创造利益简单得多吗?更何况我凭什么相信你是真心实意想要合作的?!”维利亚笑笑,饮一口红茶。 “你对自己的估价很好,不愧是在半年内就掌控了卡尔玛拉商业的女人!我最近需要筹划的事情太多,德克萨斯还不能独当一面,以至于我急需一位在经商上颇有造诣的人才——所以,一块喂到嘴边的肥肉,算不算我的诚意?” 兰逸把嘴凑到维利亚面前,用极其诱惑的声音道:“两个星期后,边陲区将会有一百多个小镇出现商贸空缺!而摆在你面前的选择只有两个,第一个是不去插手——第二则是整块吃下!” 一百多个小镇的商业,整、整块吃下? 维利亚的眼眸瞪得老大,足足迟疑了半分钟后,才结巴道:“你——你是准备对帕拉姆下手吗?天呐!你疯了吗?帕拉姆的财力与背景根本不是你能想象的!”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说这么多!因为你要做的,只是在城堡里等待我成功或者失败的消息——”兰逸举起茶杯,将茶水一饮而尽:“爵士夫人,我的诚意到了,你的呢?” “天呐!真疯狂!”维利亚低头叹息着,似乎梦呓一般! 维利亚用手背撑着下巴,眼波还在不停流转,“我的诚意——送你一条狗怎么样?” “嚯嚯!这真是一条好狗!”兰逸起身向花园走去,边走边点头道:“不但为主人得了这样一份大礼,甚至连棺材钱都不需要主人出!” …… 兰逸踱步到花园里,改造农业区的事情还需李斯特批准,并且付出一些金镑。不然单凭身家基本被掏空的兰逸,可干不成这样浩大的工程。 兰逸与李斯特每次谈话都很短暂。以至于兰逸每次都有种幻觉,认为自己是马云,而李斯特则是孙正义,历史上著名的六分钟谈话次次都在重现。 “李斯特大人,我有一些关于田产方面的——” “我需要给你什么?” “额,我需要您同意这两个特设的政令,同时还需要三十枚金镑!当然,重建后的农业园区,经济收益会非常——” “斯坦福!拿上我的令牌,按照兰先生说的去办!” 就这样简单的两句话后,李斯特继续将目光定格在发芽的嫩叶上。 他是一个极有魄力,极有魅力的人!李斯特一如既往果断、又顺心的举动,早已经在兰逸心里深深烙下这个印记。 所以兰逸看着李斯特专注的目光,不由赞叹道:“用生命去丈量时光,时光自会长出生命的高度!真是一个富有诗意的人!” 斯坦福垂首偷笑,对兰逸的评价不以为然。因为斯坦福曾经也困惑自家老爷对兰逸的认可态度。可在一次谨慎的询问之后才知道,老爷只是单纯的想帮一帮有梦想的人,而不是看穿了其中的利害关系…… …… 回到庄园,兰逸本还有点担心高斯老头对现在的生活是否适应。不过看着在绿地藤椅上居然笑呵呵的老头,兰逸明显低估了蕊儿的魅力。 “少爷您回来啦!”蕊儿笑嘻嘻地蹦跶过来,扬起俏脸等待兰逸的轻抚。 “呵呵!”兰逸摸了摸蕊儿的左脸,笑道:“小蕊儿,看来你很喜欢这位老爷爷呀!” 蕊儿眯了眯眼,悄声道:“我不喜欢他,蕊儿喜欢的是您!” 很难想象这番富有内涵的话是从一个十岁小女孩嘴里说出的。 看来,这个和兰逸同样黑发黑眸的少女,早已经在之前那段被金发碧眼人欺辱的岁月中早熟完全。 兰逸叹息一声,正如资本论里所说,资本家的第一桶金都是血淋淋的! 那段血与泪的时光兰逸不愿意再去回忆,可是显然这段历史已经深深影响了这位一直跟在他左右的少女心智。 “蕊儿——”兰逸怜爱地摩挲着小脸,“我从未将你当成一名下人,奋斗至今也能为你提供一个无忧无虑环境。所以你不要再想那些有的没的,好好去——” “可你不是说。一个人只有体现出自身的利益价值,才配在这个世界上走得更高更远吗?少爷是一个伟大的人儿,蕊儿想紧紧跟在您身后,更不愿意成为您的拖累!”蕊儿不依,打断道。 “但是你也不用违背自己的意愿,去讨好别的人啊!”兰逸焦急道:“你就像隔壁小女孩一样,摸摸狗,摘摘花,在太阳高照的绿草地上睡懒觉不好吗?” “她们?!”蕊儿摇摇头,“她们太幼稚了!都十多岁了还只知道哭闹给父母添麻烦,甚至不知道为家里分担一点!” “我的蕊儿——你就好好的……”兰逸真是哭笑不得。 “我不!”蕊儿难得如此反对兰逸,嘟着小嘴远去的背影可爱至极。 曾经,为这个不离不弃的纯真女孩创造一个优渥的成长环境,是兰逸的奋斗动力之一。可是现在目标达成了,女孩的思想却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叫上享受的高斯老头,兰逸二人赶紧向着西农业区驶去。 被下令停止耕种的农民现在肯定乱成一团,兰逸有点担心年轻的德克萨斯不能够维持好秩序。 远远的竖起耳朵,没有听到喧闹声,兰逸这才叫约里克放慢速度。 马车慢悠悠地驶到农业区,额头见汗的德克萨斯赶忙迎过来:“大人您终于来了!这群人根本没有远见,我已经告诉了他们无数次改革农田后的收益,他们却总是拿着今年的收成不放!真是烦死我了!” “德克萨斯!你已经做的很好了!至于他们——”兰逸走到田埂高处,俯视着一个个眼巴巴望着他的农户,“我们应该感激他们的短视!如果他们都有了远见,那我们不也变得平平无奇了?” 不要抱怨别人的愚蠢,要学会赞美自己的智慧! 兰逸站在高处,宣布了三条命令—— 第一,所有参加农田改建的农户,免除明年的税收。 第二,在改建时期的伙食由领主提供,无须农户负担。 第三,不参与农户改建者——死! 在领主私君的刀光剑影下,沉默无言的农户立刻听从高斯的调度,行动起来。 正从田坎走下的兰逸还没喘上一口气,德克萨斯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小声道:“大人!军部的回信来了!” 第十七章 愚民计划(一) “是吗?快把信给我!” 兰逸颤抖着双手捧过卷起的羊皮,一生都未休息的心脏再次快速跳跃起来。他用手摩挲着尚有余温的羊皮卷,唇齿隐隐发干,这是极度紧张的表现。 在回信到来之前,兰逸已经一次又一次地安慰自己,在这样的利益面前,军部的人只要不是善男信女,那就根本没有拒绝的理由! 可是当这个重要时刻来临时,兰逸还是变得焦躁不安,简直比向暗恋了几年的女孩表白后,等待回复的时刻还要紧张! 不过紧张实属正常,因为这份回复对他而言实在太重要了!哪怕只是——是与否之间的一字之差,都将会极大的改变当前的命运! 从势力上来看,在军部与帕拉姆面前,兰逸渺小的就如同苍蝇一般!两者间任何一个跺跺脚,其中的余震就足以让兰逸高位截瘫。 与他们交流都需要点头哈腰小心翼翼,更何况现在这只苍蝇还想着驱狼逐虎,将其中一方的血肉变成养育自己的肥料! “德克萨斯!你觉得他会回复我什么?”兰逸吸一口气,心中暗自鼓励自己——一只蝴蝶扇动翅膀都可能引起一场风暴,更何况是人呢? 叮当一声,一枚金色的徽章落在兰逸的脚下。 那枚徽章印着仰天向上的苍鹰,代表着保利家族不坠青云的志向,同样也代表着对兰逸的正式任命! “太棒了!”兰逸兴奋地喘着气,将保利家族的族徽紧紧捏在手里。“德克萨斯你知道吗?咱们又要去欺负人了!” 没了顾虑的兰逸打开羊皮卷,上面是艾弗里歪歪扭扭的字迹,写道: 我亲爱的朋友,卡林将军对你的计划十分有兴趣!特此任命比斯利协助你完成这次“愚民计划”。 不过作为朋友我必须提醒你,千万不要出现纰漏!因为一旦出现纰漏,军方不会为此行动担任何责任!所有的罪责你必须全部抗下,不然军部的人会让你明白什么叫生不如死! 最后,边关扣押的摩尔人太多了,军部上层不知道是不是没睡醒,居然下达了妥善安置他们的命令!吃我的用我的,老子还只能恐吓,不能来点实际的!天呐,你快叫上车马来把这群吃白食的拉走吧!记住是免费的! 免费的?看来这真是颠扑不破的供需关系呀! 兰逸微微一琢磨,想来最先一批摩尔人作为阶层精英,要么死在了逃亡的路上,要么已经各显神通逃进了友邻国家。 而现在涌涌袭来的摩尔人潮,很显然是位于摩尔社会的中低层人员,他们所具有的实力肯定不及高斯老头的万分之一。 最最重要的是,摩尔人被誉为世界上最会种田的人种,不但有着种田方面的实力,更有种田方面的优越! 波罗的王国之所以会爆发如此强烈的叛军起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摩尔人拥有极高的种族荣誉感以及优越感,对其余种族的人都报以轻视! 他们瞧不起其他人,只觉得自己才是最优秀的!这就是无数游学者对摩尔人的评价。 “如果我对这些摩尔人敞开门楣,那么这些摩尔人再给我创造产值的同时,会不会给我造成社会问题,甚至升级到民族的抱团对抗?”兰逸小声嘀咕着,思索良久还是没有均衡好吸收摩尔人带来的利害关系。 德克萨斯在一旁端详许久,悄悄拿过羊皮卷看了一会儿,忽然一拍兰逸的肩膀,大叫道:“大人!你看看这群喂不饱的豺狼!之前咱们替高斯先生交赎金,是每人十银令!现在这群家伙居然说一名摩尔人要一金镑!” 嗯!? 听着德克萨斯几乎是吼出来的话,兰逸若有所悟的瞪大眼,抬头便看见这个小滑头正奸计得逞似得对自己眨巴眼! 对啊!怎么把这个高斯老头给忘了!幸亏这小子机灵!兰逸赶紧在心中给德克萨斯记上一笔。 “兰先生!您刚才说卡拉迪亚边关扣留了大量的摩尔人?”卡尔玛拉小镇人才缺乏,田地改建工程基本都要高斯老头来劳神,他刚才正在安排施工,累得焦头烂额,听到这话却立马跑了过来。 高斯老头的这番表现,让兰逸心中有了底,他摊摊手道:“是的,尊敬高斯先生!边关这群混球知道我喜欢摩尔人,居然向我开价一金镑一个人!呕天呐!我怎么可能支付得起这些天价?要知道您一个季度十金镑的薪水,可是把我最后的家底给掏空了!” 阳谋!这是赤#裸#裸的阳谋! 高斯老头沉默,对兰逸的阴险又高看了几眼! 这个家伙知道我为了摩尔人的荣耀可以眼睁睁看着孙女被羞辱,知道我为了摩尔人的未来可以牺牲一切! 所以这个混蛋就利用这一点对我进行压榨,而且我还得对他的“高尚”举动报以感激! 卑劣,虚伪,龌龊,唯利益至上! 真是一个完全的资本家! “大人!”暮然间,沉默的高斯老头半跪在兰逸面前,右手抚胸道:“高斯.爱因斯.摩尔愿意无偿为您效命,以报您对摩尔人的大恩大德!” 高斯老头声音铿锵,纵然心中怒火中烧,却也不得不为了甚至不知道数量的扣押人员向兰逸臣服。 将高斯老头迎起,虚伪的恭维几句后,兰逸和德克萨斯走进马车。 “大人,您现在就要准备动身了吗?”德克萨斯撩下门帘,如此对待一个高尚的老头,他心中有点不是滋味。 “我还得把蕊儿带上!既然她不愿意当一个花瓶,那就得让她出去经受经受风雨!这次愚民计划牵扯颇多,是一个让她长见识的场面!” 兰逸在马车上思量许久,最后勾住德克萨斯的肩膀,揶揄道:“德克萨斯,我听蕊儿说,你好像对那对双胞胎很有意思?” “不——不是的大人。你别听蕊儿乱说!”德克萨斯红了脸。 “别害羞德克萨斯!”兰逸拍拍他英俊的脸庞,“在我出去的时候,交给你一个任务——” “什、什么任务?” “把那对双胞胎抱上床!” 呵呵—— 高斯老头,我看你怎么翻出我的五指山! 第十八章 愚民计划(二) 带上必备的干粮,马车很快便驶出了卡尔玛拉边境,在长草的小道上颠簸着,向着帕拉姆所在的白鹿镇前行。 白鹿镇是帕拉姆的老巢所在,经过多年建设这个小镇已经变成了一个各大领主聚集享乐的城镇,奢华程度堪比城市! 而在白鹿镇上工作的镇民,肯定想不到这一切的建设者,居然会是当年放言要将镇上的所有白鹿都关起来,每天进行一遍鞭打的挨打小混混! 白鹿作为白鹿镇民缅怀先烈的对象,当年身小体弱,被无数人欺辱的帕拉姆自然又因为这一番狂言被暴打一通,被人唾弃。 不难想象,帕拉姆得势后,之所以会如此残暴,很大原因就是因为小时候也被如此残暴的对待,从而留下了深厚阴影。 如果当时有人给这个无父无母、整天偷鸡摸狗的小子一丝关怀,可能整个边陲区就不会出现这样一个恶霸了吧? 在颠簸的马车第三次将兰逸捧在手里的书抖掉后,他无力地靠在软垫上发神,发散的思维不由自主地分析起帕拉姆的性格形成。 “少爷,这次带我出来,您要我做点什么?”蕊儿缩在车厢一角,漆黑的眸子很是活泛。 “你要做的就是看!听!然后接受!我走的这条路很黑暗!地砖上刻满了欺骗,狡诈,虚伪!”兰逸佯装出一幅要吃人的模样,可谁知蕊儿根本不怕。 小女孩反而很兴奋道:“那我们这次是去欺负人吗?太棒了!小的时候我们一直被这些混蛋欺负,现在终于轮到我们去欺负人了!” 天使面容上,勾勒出恶魔的微笑! 兰逸沉默良久,沉声道:“对!就是去欺负人!” 利益可以自主创造也能直接掠夺,毫无疑问掠夺是最快速最迅捷的一种。虽然蕊儿所谓的欺负简单了一点,但兰逸的所作所为归根结底就是欺负别人。 …… 不知过了多久,马车终于驶上一条稍微平坦些的土道。 兰逸撩开窗帘,道路两旁长满杂草的荒田,配上四周浓绿的树林,不仅让人心生荒芜,更平添一份凄凉。 “好好的农户,就被帕拉姆硬生生逼成叛军,真是可喜可……该死的,约里克!怎么回事?” 兰逸说话间,行进的马车骤然一停!伴随着一声闷响,兰逸正准备撩开的车帘,已经被约里克用身躯压开! 车夫的头上挨了结结实实的一闷棍,粗糙的木棍屑划破了他的皮下毛细血管,一时间血流满面显得十分恐怖,不过兰逸知道这只是轻伤。 “该死的混球,这个时候就知道装死!”兰逸在眼睛微眯的约里克身上踹了一脚,果断选择跳下马车。 “嗨!轻点!轻点!我不会反抗的!放心,我不会反抗的。” 在跳下马车后,兰逸看见三位手持木棍衣衫褴褛的家伙,立刻意识到自己遇上了暴民。于是他立马没有丝毫骨气地跪在地上,高举双手示意自己无害。 暴民和叛军是帕拉姆严酷剥削统治,以及各地领主为虎作伥之后的副产品。 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对于普通镇民而言,最先想到的反抗就是逃避!在帕拉姆的高度剥削统治下,无数辖区内的镇民开始大肆逃亡。卡尔玛拉收留的十个流民中,就有九个来自帕拉姆的管辖区。 但在逃亡过程中,帕拉姆不可能放任不管,于是一部分逃不出来的家伙被围追堵截,只好躲进深山老林,饿了吃野果,渴了喝山泉,实在是不行了,那就只有当强盗,打劫过路行人。 比如,就像现在! 三个暴民行动迅速,一个用臭烘烘的脚踩着兰逸的脑袋,将他死死压在地上。第二位则麻溜地扒下衣服,扔到第三人手中搜索。 行动熟练,显然兰逸肯定不是第一个受害者。 举着双手,兰逸以一种奇怪的姿势躬在地上,所有的衣物都被这三个哈着臭气的家伙剥个干净,甚至连一个遮羞布都没给他留下! 现在距离与叛军头目克拉克接头的地方还远,要是在这里坐等克拉克发现不对前来营救,那怕是自己的骨髓都被这三个饥饿的暴民给吸干了! 必须想个法子! “嗨!伙计们!吃的东西在车顶,你们应该很饿了吧?吸一吸鼻子,闻到面包和熏肉的味道了吗?” “闭嘴臭狗屎!”秃瓢暴民将兰逸踹翻在地,一脚踩兰逸胸膛上。他饥饿的双眼里充满仇恨,黄板牙吐着唾沫道:“该死的包税人!凭什么我们种田,还要供你们吃喝玩乐?凭什么享受的都是你们,受苦受难的却是我?” 兰逸眼中的讥讽一闪而逝,作为一名管理农户的包税人,他不鄙视为他创造价值的农户,但是却也对这些辛苦劳作的人没有丝毫同情! 就像现在兰逸眼前的三人,他们之前是没有抵抗能力,在帕拉姆残暴统治下闷声接受剥削,被人们认为淳朴老实、备受欺辱的可怜农民。 只是现在,这些淳朴的家伙却手持木棍成了打劫别人,甚至更加变本加厉的暴民! 有时候,时代的需要会造就一个阶层的假象,在接受舆论洗礼的时候,要结合实际,要多动脑子。这是兰逸一直坚信的。 “想知道凭什么吗?就凭你的两个朋友已经在车顶上将嘴巴塞满了,而你这个蠢货却还在这里问凭什么!” 乘着秃瓢转头的瞬间,兰逸猛然抓住秃瓢的脚踝一扭!没有想象中的骨裂声,这一扭只是让秃瓢重心不稳一下子摔倒在地。 坠地声惊动了在车顶上猛吃的两个家伙,兰逸知道时间不多,大吼一声蕊儿快跑,然后抄起木棍在秃瓢的后脑上狠狠砸了几下。 三秒,兰逸只等三秒! 相比于刘邦在逃亡途中将老婆孩子往车下踹的行为,兰逸觉得自己已经很仁慈了! 随着吼声,一直缩在车帘后的蕊儿立刻飞奔出来,聪颖的她怀里居然还抱着兰逸花大价钱买来的两本书! “真是漂亮,我的小蕊儿!快沿着这条小路往前跑!一直往前跑!看见一个独眼龙叔叔,就快叫他来救我!这该死碎石路,快要把我的脚咯断了!”兰逸接过蕊儿递来的书,痛叫道。 但就在二人擦身相交的时候,一道娇斥声传来——变态!放开那个女孩! 第十九章 愚民计划(三) 放开? 听到这一声娇斥,兰逸更不敢放开蕊儿了,反倒一把将小女孩抱在胸前,将一些不该看的东西都遮得严严实实。 “你这个变态恶棍,快把小妹妹给我放下来!” 站定的兰逸终于看清了持剑少女的模样。一头栗色的波浪卷长发披肩,湛蓝色如蓝宝石般的美眸洋溢着愤怒。只是这典型的西欧美人,却偏偏有东方女性的柔美与娇弱! 一个大男人赤果果的呈现一位美女眼前,除了真的变态外,兰逸相信所有男人都会下意识的抓住“遮羞布”,并且大脑当机地刻板回答道:“不放!我就不放!” “你这个变态恶棍!我一定要杀了你!” 忽然间,持剑少女湛蓝色的双眼变至粉红,一股奇异的冲击力从中射向兰逸脑海! 这是异术!她不是人类!兰逸晕倒前,脑海中一直回响着这句话。 …… 艾琳是一名生活在湛蓝森林里无忧无虑的精灵,不过自从她偶然间通过知识古树,了解到外界居然有这样一处充满悲伤与痛苦的土壤后。这位充满善良与怜悯的精灵,毅然决然地离开湛蓝森林,誓言要用自己的微薄之力,让这片土壤上的生灵重绽笑颜。 在艾琳来到帕拉姆税区的时候,最早也是最大的一**乱正在发生。无数饥饿和备受压迫的农人放弃了祖祖辈辈生活的故乡,开始举家大规模外逃。 可是这样的大规模人口流动,怎么会被当地的领主们忽视呢? 在大量领主私军以及帕拉姆爪牙的追击下,所有饥寒交迫的农户无奈只能偏离大路,向着深山老林中逃窜。 看着那些脸上写满惶恐以及绝望的人们在山林里跌跌撞撞,生活在鸟语花香世界中的艾琳泪如泉涌! 这简直就是世界末日!她如是想。 只可惜,统治者的残暴超乎艾琳的想象! 农人们昼夜逃窜,但远远比不过骑兵的行进速度! 在一个血色的夕阳下,流血事件发生了! 成千上万的农人身后,出现了二十多名骑兵的身影!这些骑着骏马本该保护人民的骑士,却挥舞着长刀,砍下了一个个农人的头颅! 这是一场屠杀!一场血淋淋的屠杀! 精灵族爱好和平,崇尚美好!有时更会为在秋天凋谢的花儿流泪!但在这个时候,艾琳拔出了一直以为是装饰的软剑。 精灵是天生的剑术高手,外加上她娇小身躯的敏捷,那些不可一世犹如屠夫的骑士,仅在一盏茶的时间内,全都被艾琳斩于马下!而在刀光剑影中,嘶吼的马儿没有受到丁点伤害。 “都别跑了!”轻盈地站在马头,娇弱的艾琳声音震耳发聩:“你们——难道都不知道反抗吗?” 以战止战! 这是初到人类社会,第一次收割生命的艾琳萌生了第一个想法! 在生命的威胁下,很大一部分农人跟着艾琳进入森林,最终在一位名叫比尔的男子统领下,举起了起义的旗帜,誓言要用正义将残暴的帕拉姆钉在十字架上! 成为了起义军元老的艾琳其实对所谓的起义军毫无认同,因为在一番激昂向上的演讲之后,她每天忙碌的事情都是为饥饿的农户寻找野果,同样这些农户猎杀小动物的行为也让她很不开心。 在精灵的心中,世间万物都是平等的! 这些农户受到的不平等对待能激起艾琳对帕拉姆的愤怒,同样这些农户为了自己剥夺动物生命的举动,也能让艾琳的怒火再度燃烧! 为什么明明可怜的人又会理所当然地去欺负更加弱小的动物呢? 自从这个疑问在艾琳脑海中出现后,她就变得意志阑珊起来,甚至对自己出走森林前的志向进行了反思,质问自己这样的人性是否真的值得帮助? 在精灵思索的日子里,一直积极与外界沟通的比尔告诉了她一个好消息——有一位仁慈的商人,在听到起义军的艰辛与伟大志向后,愿意捐助一份庞大的物质! 这份物质包括能够武装足足三百名战士的装备,以及足够一千人吃上一个月的粮食! 在这段日子里,起义军正因为缺少装备以及必要的粮食,面临着大量的人员流失。毕竟一个人饿得肚子咕咕叫,肯定不会再呆在一个地方坐以待毙。 这的确是一个好消息! 对艾琳而言,当务之急就是解决她内心一直纠结的矛盾。而这位仁慈的商人应该抱有与自己一样的初衷,那么他肯定是帮助自己解惑的首选之人! 抱着这样的心态,艾琳主动请缨,要和克拉克一起去与这位商人接头。 然而,万万没有想到,两人之间的第一次会见,居然会是如此的尴尬! 起义军营地…… “什么?他就是你嘴里那位善良、仁慈、充满智慧的商人?”艾琳一副呕吐状,质问在篝火旁的独眼克拉克。 克拉克挠挠脑袋,到现在他也没有弄清楚兰逸与艾琳之间发生了什么。在他过去的时候,兰逸一丝不挂的倒在地上,而周围除了一个小女孩外,就只有傲剑屹立的艾琳了! “唔——如果我仅剩的一只眼没出问题,那么这位就是给予我们资助的兰先生。”克拉克很尴尬,刚才是他给一丝不挂的兰逸穿的衣服,唯一的独眼现在还有点辣。 “我真是疯了才从湛蓝森林里跑出来!”艾琳抱怨一句,轻身一跃便消失在山林间。 等到艾琳消失,兰逸的思维终于正常起来,大骂道:“该死的克拉克!在营地周围都有暴民,难道你们都不处理一下吗?” “嗨大人,处理暴民可不轻松!更何况他们也能帮我们分担不少来自领主的压力!我的大人,咱们都知道这什么起义军根本不可能成功,单不说武器,在这个所谓的军队里就连食物都是问题!” “行了!快把你的臭嘴闭上!这次去接运物质的人都可靠吧?你的办事效率就和你漏风的最一样,让我十分担心!虽然我也不是来支援什么正义战争的,但我从来不会说出来!” “放心吧大人!这次绝对没有问题!咱们多久出发?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麸皮面包了!” “当然是天黑之后!现在我还得去会会这个充满正义的比尔!我真得感谢他的正义,给我带来这样好的契机!” 第二十章 愚民计划(四) 在听到资助物质抵达的消息后,比尔兴奋地从树床上掉了下来! 比尔是一个被父母宠溺的人,他从没有想过自己能成为一方统帅。除了小时候睡前的幻想外,他本以为自己会凭借不错的口才成为一名呤游诗人。 只是帕拉姆的暴政终结了他对美好日子的幻想。 在他十三岁那年,他的父亲因为私自开垦田地并且瞒报,被套上枷锁,判处前去富庶之地为领主大人免费劳作十年! 向来惧怕领主的农人怎敢反抗?年轻的比尔只能目送着父亲的背影远去,并且将父亲在自家农田里滴落的汗水继承下来。 在心里默默祈祷十年后父亲平安归来的少年万万想不到,这一切只是自己家庭灾难的开始! 那一年,比尔终于让肩头的白皙变成黝黑的死皮,让手掌的血痂变成厚厚的茧子。在这个少年刚刚尝试扛起家庭重担的时候,收税人却质问他,为何少交一份田地的税款? 苍天无眼!那块比尔父亲私自开垦的土地早已经荒草杂生,根本没有种植农作物,难道税官大人都是瞎子吗? 家徒四壁的他苦苦哀求,甚至耍无赖抱住税官大人的腿不放! 可这些都没有用! 冷脸的税官一脚踹在他鼻子上,抱起他还年幼的妹妹,威胁血流满面的比尔,如果交不出那份田地的税款,那他的妹妹就再也回不来了! 愤怒的比尔大声怒骂,质问这些税官没有良心,只知道欺软怕硬! 谁知听到这话的税官说出了比尔这辈子都难以忘记的话——欺软怕硬?我就只有这么多实力,不去欺负软的,难道去硬的那里找死?我又不是蠢货! 妹妹走了,比尔的母亲经受不住打击劳累成疾,也紧随其后驾鹤西去。在用黄土将母亲葬下后,一颗被埋下的仇恨种子也在比尔心中生根发芽。 “父亲!母亲!妹妹!我一定会为你们报仇的!” 心中大吼一声,比尔从落叶上站起。扫视一圈营地里的人员,基本没有变化,比尔很满意地点点头。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人员流失后,营地人数终于渐渐稳定下来。 不过人员流失倒是一件好事!经过那段时间的自然选择,大部分忍受不住饥饿、体弱多病的农户都走掉了,留下来的基本都是对帕拉姆有深仇大恨以及身体稍微壮实一些的青壮年。 想来如果真刀真枪地去和领主私军,也只有这类人拥有一丝战斗力吧! “嗨克拉克!这位就是亲爱的兰先生吗?”比尔疑惑地盯着兰逸,第一印象觉得这个家伙太年轻了,而且到这里还带着一名女佣人,显得有些过于享受。 “是的比尔大人!我就是你口中的兰先生!”兰逸看得出比尔的疑惑,所以直接用出杀手锏:“亲爱的比尔,那批物质马上就会运送到这里来了。只要天一黑,你就能叫上二十几号人把它快快乐乐地拉过来。” 哦该死的!管他是什么样的人,能送来物质就好! 比尔兴奋起来,和兰逸重重地握手之后,“那真是太棒了!我得赶快把这个消息告诉伙计们,他们肯定会乐疯的!” 说干就干!比尔跃上一个枝桠,将手圈成喇叭状大声呼喊集合。 在营地里的人们懒懒散散地起身,四下张望许久后,才散漫地聚集到比尔所在的书前。 “嗨伙计们!我知道你们曾经被那些逃走的农户嘲笑!他们笑你们没有吃的还呆在这里等死,笑你们没有武器还想推翻帕拉姆的暴政! 是的!他们曾经嘲笑我们,可是现在,他们才是最可笑的!因为在明天太阳升起前,一批能够武装三百人的武器装备以及能够让一千人吃饱半年的粮食,就会出现在营地里! 我知道,在这里的诸位没有多少人信任我这位领袖!咱们能够聚集在这里,唯一的凝聚就是对帕拉姆的仇恨! 是的!我们每个人都和帕拉姆有深仇大恨!他撕扯我们的血肉,压榨我们的生命,甚至还让我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父亲的背上究竟有多少道鞭痕? 母亲的手指是不是长满了血痂? 孩子们是否正被押送到以血肉沃土的富庶之地? 我不愿去回忆,也不愿去假想! 我们爱这片土地,我们爱它的青山绿水,我们爱它的鸟语花香! 但是,这美好的一切!全都被帕拉姆一个人击碎!将我们的所拥有的一切击碎! 现在!我这个不靠谱的领袖带来了刀剑与粮食,我同样希望诸位能够再信任我这个不靠谱的领袖一次——让我们一同举起手中的武器,有仇报仇,有怨结怨!” “有仇报仇,有怨结怨!” “有仇报仇,有怨结怨!” “有仇报仇,有怨结怨!” 不得不说,比尔确实有一番演说家的风采!在武器与粮食的双重激励下,这些与帕拉姆不共戴天的汉子或者女人,全都爆发出震天的欢呼! 当然从这些人视死如归的表情不难看出,他们中的许多并不对推翻帕拉姆的暴政抱有希望,更多的是想用这样的死法给亲人的亡魂以及内心的仇恨一个交代! 兰逸将骑在头上的蕊儿放下来,经历了这样激动人心场面的小女孩脸蛋红扑扑的很是可爱。 “好了小蕊儿,现在有两个选择摆在你面前!第一帮助这些所谓的起义杂牌军与帕拉姆对抗,第二告诉帕拉姆这一切,让他赶紧派人将这群杂牌军消灭。”兰逸摸摸蕊儿的脸蛋,笑问道。 “帮助比尔?” 兰逸摇摇头。 “那告诉帕拉姆?” 兰逸再度摇摇头! “唔——”蕊儿嘟起小嘴巴,思索良久后道:“那就选对自己利益最大的?” “正确!”兰逸将蕊儿抱在怀里,贴着耳垂道:“小蕊儿!在面临抉择的时候,不要盲目听从别人给出的选择,而是要做出符合自己的决定!当然,选择对自己利亚最大的永远没有错!前提是一定要分得清局势!” 兰逸右手画圆,将那群流民包在其中,“比如说他们!自诩为正义斗士的他们,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只是一颗颗棋子!” “哦对了!还有最大的一颗——”兰逸伸手向站在枝桠上的比尔一点,那个兴奋的家伙还向兰逸报以真诚微笑。 “呵呵!”兰逸笑了,笑得很开心。 “嘻嘻!”蕊儿也笑了。这种玩弄别人的感觉,让小女孩也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