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人间做阴差》 第一章:黑棉衣 我叫孙景云,“凤鸣朝阳,龙翔景云”的景云,乍一听的话这个名字好像还带着那么一丝文艺与霸道的混合气息,再怎么样至少也比孙伟孙强孙铁柱孙狗蛋之类的好听点。 说起这个名字就不得不提起我的爷爷,因为这个大名正是他老人家自告奋勇,经过了十多分钟的“冥思苦想”才拍板决定的,后来我奶奶又不放心,不知道从哪找来了几个说是会“测名”的先生,结果当然是差点没把这个名字吹上天去,说是能让我长寿健康财运亨通,总之在铺天盖地的迷魂汤攻势之下,我的父母也点了头。 不过我后来的人生却充分证明——封建迷信真他大爷的不可取啊! 说起这个故事的源头,还得追溯到我爷爷的那个年代,然而这只是个有点枯燥的故事,各位看官老爷千万不要把里面的内容对号入座,更当不得真。 我爷爷的家乡,也就是我的老家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这个他老人家亲口陈述的故事就发生在1953年的冬天,那时他才八岁。 我们都知道,50年代初期,中华大地刚刚从战争的阴影中开始复苏,在一系列如荼如火的土地改革运动下农民翻身做了主人,然而,战火刚刚平息不久的那段时间,同样也是各种“异物”出没最为频繁的时候,当然,作为老百姓而言,那些也不过是山野志怪,根本当不得真。 但是,不当真,并不代表着不存在;正如同子不语怪力乱神,也不过是“不语”而已,其中的一些传言,就一直流传到了今天。 言归正传,回到我爷爷的故事上。 正如同方才提到的,那个年头中华大地万物复苏,农民们也才刚刚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但匮乏的物资和微薄的收成注定了生活的艰难,也幸好我的太爷是退伍红军的军医,靠着不时上门给乡亲们看看病,生活的条件才好了些。 然而对于孩童来说,这些什么都不是,哪怕是在几十年后也是如此——就像当年“非典”闹得全国上下一片紧张的时候,我和我的同学们还觉得非典真“时髦”,天天琢磨着怎么得一个试试,直到长大了才发现,这个想法简直是太那啥了。 作为一个八岁的小屁孩,当年我的爷爷那只能用“顽劣不堪”来形容——不是我贬低,这是他老人家自己下的评价,按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沉迷于花样作死,然而也正是因为这个故事,使他变了个习性。 那个年头的冬天是最难熬,同时也是最清闲的时候,一旦北风呼啸,万里雪飘,虽然比不上东北的苦寒,却也足以把人冻得缩手缩脚,再加上那个年代也没有“暖气”这一说,所以取暖基本靠抖,除此之外就只能靠棉衣和棉被来熬了。 当然,对于小孩来说,冬天便是最清闲、也最开心的时候,对于我爷爷更是到了可以蹦着高撒野的季节,找上三五个同样顽皮的小屁孩就能庄里庄外玩上一整天,直到太阳落山才相互分散各回各家,不过,正所谓,走的夜路多了自然会撞到鬼。 冬天的时辰很短,大概到了晚上五点多的时候,太阳的光辉就已经开始隐没在群山之后,北风也愈发地严厉起来,预示着如果再不回家的话,那不是被这夜风冻成冰棍就是会被比这风还狠辣的扫帚伺候一顿。 庄头,我的爷爷与他的玩伴们分别后同样也奔跑着往家的方向赶去,不过不同于其它玩伴那样投胎般的飞奔,而是一边四处打量着一边往回走,慢仿佛丝毫不在意会不会被教训——我的太爷虽说是老红军,但脾气却还算不错,只要不是捅破了天基本不会动手揍人,更何况是他的独苗儿子,而我太奶对他儿子那更是温柔到不得了,用东北话说就是护犊子…… 不过,也正是他老人家接下来的见闻,间接地改变了我的一生。 没过一会,待到一轮满月差不多已经升起来了,日头的光辉彻底瞧不见了,我的爷爷也已经来到了家门的不远处,那个时代也没什么夜生活,更没地方吃烧烤喝几瓶,因此大街上除了我爷爷之外连个人影都瞧不见,只有几颗掉光了叶子的柳树不停地发出些声响,显得有些瘆人。 正当我爷爷正往家的方向走着时,忽然一阵夜风吹过让他不禁闭眼打了个寒颤,不过当他睁开眼睛的同时,眼角的余光却瞟到了一个东西,当他仔细再一看,却差点乐出了声。 那是一件纯黑色的棉衣,就随意地放在一颗柳树之下,看起来似乎还很厚实,我爷爷惊喜之下连忙跑了过去将其捡了起来,借着月光仔细一看——好家伙,似乎还是崭新的,没人穿过的样子。 或许放在现在,大街上见到一件被丢弃的棉衣根本就不算什么大事,毕竟现在这个世道有钱任性的人还是有的,可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这件棉衣无疑就是天降的横财,因此,我的爷爷几乎是毫无顾虑地披上了那件“宝物”,然后便兴高采烈地继续向着家门的方向跑去。 当时,我的太奶正在厨房做着饭,丝丝炊烟顺着北风刮出去挺远,而我的太爷也正坐在饭桌前抽着烟,只见我爷爷一蹦一跳地进了门,一边笑着一边在院子里喊道:“爹,娘,今儿捡着了个宝贝!” “大金条子还是大棉衣啊?乐成这个样……”我太爷反应很快,一听这个咳嗽了两声便顺着打开的门望向我爷爷,紧接着脸色“唰”地一声就变了:“从哪弄来的!?” 不知道是不是被喜悦冲昏了头脑,总之我爷爷当时似乎根本没听出来太爷的语气,还一脸骄傲地回答道:“就搁那柳树底下拾来的,我看没人要就……” “脱了!快脱了!”我太爷“腾”地一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语气急转直下,暴怒中仿佛还带着焦急,就在我爷爷正不知所措的时候,“吱呀”一声,厨房的门打开,我太奶闻声走了出来,不过与太爷的反应差不多,在看到我爷爷身上的“棉衣”之后,同样惊叫道:“赶紧脱了!那是老衣!” 不知道居住在南方的同学们知不知道“老衣”是什么,解释一下,在北方大多数农村地区“死”是忌讳的字,一般都用“老”字代替,听说南方的一些乡村也保留着这个习惯,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总之,“老衣”,就是寿衣,至于寿衣是干什么用的,应该就不用我解释了。 在听到太爷和太奶的话之后,我爷爷先是一愣——怎么可能呢?可是低头再一看,三魂七魄差点没飞了出去——自己身上的哪是什么黑色棉衣,分明是一件破烂不堪的黑寿衣!上面似乎还带着些不堪入目的污秽,简直和一团破布没什么区别,不过奇怪的是,那寿衣仿佛是被刻意撕碎了般,披在我爷爷的身上竟然正好合适。 就在我爷爷终于反应过来三下五除二扔掉了那件衣物的同时,再一抬头,却发现面前与他脸对脸站着一个人——这是他老人家的原话:那人的面皮白的吓人,竟然还没有眼睛鼻子,五官只剩下一张嘴,身上穿着的正是那件破寿衣,更诡异的是那张诡异大嘴还咧成了一个更加诡异的弧度,仿佛正在冲着我爷爷“和善”地微笑着。 接下来的故事同样是我爷爷本人口述而来,只不过是真是假我自己也不能确定,姑且一笑听之——因为那个“人”冲着我爷爷笑了一下之后,我爷爷便在突然而巨大的刺激下晕了过去,也就是说,接下来的故事内说不准会有他老人家胡扯的地方。 话说回来,眼看着我爷爷突然晕了过去,还处在震惊中的太爷太奶立马反映了过来,抱起我爷爷回屋开始掐人中揉胸口,可两位折腾到了半夜却依然是徒劳无功,我爷爷的呼吸也开始渐渐变得急促起来。 “老头子,实在不行…咱去南边找林先生吧?” 眼看着自己的儿子一扶快要不行了的样子,无论是我太爷还是太奶都急地火烧火燎一般,却也都是束手无策,直到我太奶想到了一个不算办法的办法:请一位“先生”来看看究竟。 这里的先生指的自然不是教书先生,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这个词有时也可以用来指代那些隐藏在民间、拥有奇门异术之人,在那个时代,这种奇人几乎是遍地开花,华夏大地无处不有,且个个都是身负异秉,留下了不少流传至今的异闻。 当时我太奶提出要找的这位“先生”便是一位居住在东阿的奇人,名叫林青麒,在当时的东阿,乃至周边的几个县城,无论贫富贵贱,提到他老人家都得尊称一声“林先生”,他老人家在县城南开着一家纸扎店,专做死人生意,算起来他们家离我太爷家也就二十分钟的脚程。 说起这位林先生,其实不是本地人,据说是早年间从山海关北边来到这里的,至于他的家到底在哪里、为什么要到山东来?谁也不知道,只知道他有一身的本事,能掐会算,要是想看个风水或是测个吉凶,甚至是婚丧嫁娶选日子,找他准没错。 可是这人无完人,林先生虽然是身负异秉,却有着一身傲骨和古怪的脾气——只要他不愿意帮忙,说什么都不好使,而且他帮忙还有自己的规矩:一个人半年之内只能找他做一次事,绝无例外,若想破例门也没有,哪怕是给金山银山都不行,有人说他是恃才傲物,不过也有人说这林先生是真有本事,真正的原因或许只有他本人知道。 不过也幸好太爷与这位林先生的私交似乎还算不错,直到很久后的如今,我们家依旧与他们家有着往来。 当时的情况已经容不得更多的思考,太爷听到这里连忙披上了衣服,抱起了我爷爷便出了门,可走到门口先是一愣,又回身将那半件寿衣捡了起来塞进了怀里,待到我太奶将家里收拾妥当锁好了大门,便背着我的爷爷顶着午夜的寒风赶往县城南边林先生的家中。 待到两大一小三人抵达时,按现在来说已经到了夜里两三点钟,就算是做死人生意的也已经歇下了,可令我太爷惊讶的是,林先生家里竟然还亮着灯火。 见此情景,太爷太奶虽有疑惑却也来不及多想,连忙上前敲了敲林先生家的房门,没敲两下,木门“吱呀”一声开了,林先生的媳妇面带倦色探出了头,瞧了一眼是我太爷太奶还有人事不省的我爷爷,于是赶忙将三人接到屋子里,倒了杯茶道:“大哥大嫂,这都这么晚了,你们这是?” 太爷爷都快急疯了,于是便说道:“弟妹,没时间说别的了,我家这娃子闯了祸了,老弟在不啊?” “在呢在呢,他好像一直等着啥,我这就叫他去。”见太爷一反常态的神情外加我爷爷反常苍白的脸色,林先生的媳妇便知道是真出事了,于是在一番安顿后走进了后屋,没过一会,只见一名明显是刚睡着就被叫起来的男人从后屋走了出来,眯缝着眼睛一边走还一边嘟哝着什么,只见他晃晃悠悠地走了几步,却突然抬起头来冲着太奶道:“来都来了,还遮遮掩掩地像话吗?” “啊?”太爷和太奶先是一愣,都是一脸不知所云,可太爷刚要说话,却被林先生猛地一摆手制止了,然后却猛地一指太奶怀中的我爷爷:“就说你呢!装什么王八犊子!” 紧接着,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就在林先生话音刚落的同时,我的爷爷却爆发出了一阵极为刺耳的笑声,紧接着猛地睁开了双眼,阴阳怪气道: “嘿嘿嘿…你们觉得找人就会有什么作用吗?告诉你们,找人也不好使!欠了东西就得还,规矩谁也不能破!” 第二章:衣换命 虽然事起突然,但可以肯定的是那种恐怖的声音绝对不可能是一个八岁的孩子能够发出来的,那笑声听起来尖锐之极,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用缝衣服的长针往心窝子里狠命地戳,我太爷倒还好些,只是脸色变得极其难看,可抱着我爷爷的太奶则差点没被这变故吓晕了过去,脸色也变得煞白。 不过就在“爷爷”正狂笑不止时,那林先生却像是什么都没看到般地靠近了太奶怀中的爷爷,然后抬起左手凭空画了个什么东西,紧接着伸出左手拇指冲着我爷爷一划,口中大吼道:“给老子闭嘴!!!” 说来也奇怪,林先生的这个动作竟然一下子让聒噪不止的爷爷闭口不言,双眼一闭似乎是再次昏了过去,可这一次呼吸明显平稳了些。 “老弟啊,这是…”太爷见爷爷恢复了平静,连忙追问道,可林先生却好像是有些疲惫,先是擦了擦额头上隐约渗出的细汗,然后摆了摆手,紧接着指了指虽然还惊魂未定,但依旧紧紧抱着爷爷的太奶说:“哥,嫂子,咱先别说话,事还没完,先把我侄子带过来,放我炕上。” 一听这话太爷和太奶自然不敢怠慢,连忙抱着爷爷跟着林先生来到了内屋,那时候也没有电视电脑,内屋只有一张略显简陋的土炕,土炕旁边是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桌子上还放着几本书以及一个灯台,灯台上蜡烛燃烧着橘黄的火苗,看起来还挺旺盛。 太奶按照林先生的吩咐将爷爷放在了土炕上,却见林先生口中念念有词说了些什么,最后用左手掐了个指诀,闭上了双眼的同时口中念道:“缚!” “呼——”话音落地卷起一阵声响,听起来仿佛是微风吹过满是落叶的地面,可是狭小的屋内怎么会吹起风?谁也不知道,太爷下意识地四下看了看,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小屋里只有在场几人的呼吸声,林先生的媳妇靠在内屋的门沿上同样一言不发,太爷太奶更是不敢出声,只能看着林先生保持着那个奇怪的动作站立着。 然而这寂静而诡异的气氛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只见林先生突然睁开了双眼然后放下了左手,紧接着在我太爷开口前突然笑道:“大哥大嫂,真是不好意思,事起突然,小弟这还没打招呼呢。” “没啥,没啥;”听到林先生的语气似乎比起刚才放松了许多,太爷太奶悬着的一颗心也放了下来,紧接着太爷问道:“老弟啊,这个…我家这娃子…没啥大事吧?” 一听这话,林先生却是避而不谈,反而冲着他的媳妇招手道:“那啥,巧琴(林妻)啊,你先带大嫂去聊会天,喝几杯茶,我和大哥有些话说。” 林先生的媳妇答应了一声便走进了内屋,太奶虽然有些疑惑,可最终在我太爷的吩咐下,还是一步三回头地跟着林妻到厅里喝茶聊天去了。 待到两个女人走远了之后,还没等到林先生开口,太爷便说道:“老弟啊,你跟大哥说实话,我家娃子这是不是撞到什么了?” 林先生没有说话,只是拉下了脸,然后冲着太爷点了点头。 在这里在做一下解释,所谓的“撞到什么”,通俗的话来说就是“鬼上身”,这种说法在现在北方的一些地区仍然流行着,原因则是因为对“那东西”的忌讳,还有一种说法叫做“撞客”,不过现在的一些科学节目似乎对这种情况作了解释,说是什么“独立存在的脑电波占领身体从而产生的神经性行为”,至于到底靠谱不靠谱估计只有那些“脑电波”清楚…… 其实太爷的这个问题也只是试探——毕竟如果事态不严重的话林先生也不会非要支开太奶,而且太爷爷已经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了此事的不简单——虽然他老人家是一名红军,但也不是那种不信鬼神的人。 “老哥啊,说实话,我看出来这一次侄子闯的祸还不小,我就是怕大嫂受不住才没直接说;”内屋只剩下了太爷和林先生以及人事不省的爷爷,只见林先生正色道:“老哥,你把这事从头到尾给小弟说一遍,最好详细点。” 太爷点了点头,将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末了还从怀里将那团破布一般的黑寿衣掏了出来:“老弟你看看,这就是我家娃子回来的时候身上穿的,邪门了。” “唔…果然如此;”林先生从太爷手中接过黑寿衣,展开后又仔细地看了看,最后点了点头:“这就对了,老哥,小弟实话实说,这事情我能办,但是不好办,我大侄子碰上的这是‘衣换命’,简单点讲,我大侄子碰上了找替死鬼的。” 在这个世间根本就没有天上白白掉馅饼的事情,爷爷的确是撞了不干净的东西,而且还是个很狡猾的主。 所谓的“衣换命”,顾名思义,用衣服去换命,其实应该倒过来讲——用命去换一件衣服,其实不止是衣服,一切有诱惑力的东西都能成为这个伎俩的诱饵,这一点将来还会提到,现在暂且不说。 虽然我相信凡是脑子好使的人都不会那么干,但是如果不知道代价是丧命的话,谁又能在小便宜面前不为所动?尤其是对于屁都不懂的小孩子来说,更是这种阴险手段的绝佳对象。 换句话说,现在的爷爷已经与对方签下了某种“契约”——我爷爷得到了衣服,就必须以性命作为交换代价,或者被“那个东西”占领身体,而这种契约一旦生效,就是无法改变的,而且不死不休。 因此在久远的将来,我的爷爷就反复告诫我:千万不要热衷于占便宜,尤其是在不知道会付出什么代价的时候。 不过就在太爷有些灰心时,林先生却又说此事难解可解,因为今夜乃是月半,是一月间阴气最盛的时候,所以林先生可以试着和我爷爷身上的“客”谈一谈,至于能不能成,他心里也没底。 只不过,这样做无论成与不成,都要用林先生的七年寿命作为代价。 原来,这林先生大半夜屋里还亮着灯不是没有原因的,那是因为就在刚才,也就是太爷太奶临来之前,林先生便趁着月半阴气旺盛,魂魄脱体到地府去“溜达”了一圈,也就是俗称的“过阴”,当然他可不是去旅游,而是去打听自己还能活几年。 可能有的看官要问了:这不是扯淡呢么?自己还能活几年这种事情找谁问去?那不是天机吗? 可是,这世间还有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 总之,经过了一番“正当手段”之后,林先生从阴间得知自己本来还有三十年的寿数,然而他这一生为人测算改运已经是泄露了不少的天机,因此应劫减去了二十年寿数,也就是还剩下十年可活。 林先生想了想,反正自己已经是有儿有女,十年就十年吧,这也算是白捡来的,只不过对方又提醒他,十年寿命的前提是他不得再为任何人修改命数,否则,减寿七年。 就这样,林先生刚回到阳间,太爷太奶便找上了门来。 在听完林先生的叙述之后,太爷顿时面露难色——林先生的话说的很明白,如果不帮自己还能活十年,可要是帮了自己的话就只剩下三年时间,这该如何是好? “也罢,小弟就帮老哥一次;”正当太爷不知该说些什么时,林先生却突然一笑道:“不过还是那句话,成与不成小弟可不知道,只能看我侄子的造化了。” “可我也不能让老弟你折寿啊!”太爷也不是不重感情的人,一听这话反倒急了,可林先生却又摇了摇头,冲着屋顶叹了口气道:“十年也好,三年也罢,我林青麒从沾上这一门的那一天就已经看透了,若是丢了本心,活着和死了有什么区别?只是,老哥,小弟也有一件事求你帮忙。” 此话一出,太爷眼泪都快下来了,立刻回答道:“老弟,有什么话你只管说。” 林先生显得很平静,只见他一边从炕边拿起一个不起眼的香炉和几根香一边说:“三年之后,我林青麒就要魂归地府,可在这阳间的诸事,一个死人自然是无法打理,只能由孙老哥你来帮忙扶持了。” “没问题,这一点老弟你放心,哥哥我说到做到;”太爷正色说:“只要我家还有一人活着,林家绝不会没人照顾!” “好,好,小弟放心了。”林先生一边低沉地回应着一边将香炉放在了桌子上,取出三根香在烛火上点燃了然后插进了香炉,紧接着冲着太爷说:“老哥,接下来我要与那‘东西’谈谈,你先出去和嫂子他们呆一会,事成之后我自会有反应。” 林先生的话说完,太爷点了点头便退到了厅内,与太奶和林先生的媳妇坐在客厅里焦灼地等待着。 果不其然,不到一分钟,屋内突然传来了剧烈的争吵声——其中一个声音与方才爷爷发出的那阴阳怪气之声极为相似,想来铁定是爷爷身上的“客”,而另一个则带着货真价实的东北味,自然是林先生的声音,只不过这两位到底都吵了些什么,谁也听不清。 终于,二十多分钟之后,后屋的门帘被突然挑开,一脸倦色的林先生走了出来,并将一张黄纸写就的符咒交给了太爷。 林先生对太爷说,爷爷基本上已经没事了,只不过那位“客”似乎并不想善罢甘休,所以在谈判之后,林先生写下了这道符咒。 按照林先生的嘱咐,这道护身符从我爷爷开始,由每一代家中最小的男丁贴身佩戴至二十岁,一直到我爷爷的孙子一辈——也就是我这一辈最小的男丁二十岁后方可摘下,到了那时,“衣换命”的诅咒才算正式消解。 除此之外,此符不可沾水火、更不可丢失超过三天,否则灵性必然消散云云。 总之,最后在我太爷的千恩万谢之下,林先生和他的媳妇顶着风将太爷太奶还有爷爷送回了家,而且当第二天我太爷亲自带着礼品登门道谢时,遇到了林先生媳妇的强烈推辞,直到现在我爷爷还时不时对我说做人一定要向这善良的两口子学习。 嗯,好了,前言说的这么多,是时候说说本人了。 第三章:孙景云 林先生的话最终得到了应验——三年后的一个雪夜,林先生给自己摆了一桌酒菜,吃饱喝足后归天,留下了坚强的林妻拉扯着一对儿女,而太爷自然也没有违约,只要家里还有吃喝,就一定会分出一份留给他们,同时还告诫着爷爷不可忘了林家的救命之恩。 十几年后,太奶太爷和林妻相继离世,林家的两个孩子也早已成人,两家之间有了各自的家庭;又过了几年,奶奶生下了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我老爹则是次子,也就是最小的男丁,因此拿到护身符便传到了他的身上,又过了二十几年,传来传去,这玩意最后还是挂在了我的脖子上。 我估计看到这里已经有一堆读者忘了我叫什么了吧?虽然并不重要而且我早就习惯了,但我还是决定重新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叫孙景云,风景的景,白云的云,什么?好像和第一章的介绍不一样?不要紧,那不重要,反正到目前为止除了我老爹老妈和我本人之外还没有几个人能记住我的名字超过三天,因此还是用最简洁的方式介绍吧…… 我的出生地位于辽宁省的大连市,说起这座城市可能有许多人都知道——诸如“北方小香港”、“足球之城”什么的,不过说实在的,如果排除掉能从黎明直到正午的塞车、乱七八糟的高楼以及明显和工资不成比例的物价之外,这座城市还真是个适合旅游的好地方。 之所我会出生在这里,完全归功于我的老爹的努力和运气,而等到他在这里有了些基础资本之后,便把我爷爷奶奶从山东老家接了过来。 不知道是因为血缘关系还是后天教育的原因,在我眼中,老爹和爷爷一样,都是十足十的老顽童和幸运儿,虽然我不知道几十年后我会不会变得和他们一样,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后一点百分之一百二没有遗传到我身上。 自打我出生开始,当年林先生写的那道护身符便理所当然地挂在了我的脖子上,由一个不大不小的金色布包装着;一开始的一段时间我对这东西还是很喜欢的——至少看上去还挺好看,不过时间一长也难免会生出厌旧感来,要知道,我老爹可是勒令除了洗澡之外绝对不允许把这玩意摘下来,就连上学的时候也不例外,就为这我还挨了平生第一次打。 我记得那是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出台的规定,上学一律不得佩戴首饰,所以那段时期哥们我戴着的这个小荷包没给我惹麻烦,容易被扣所谓的班级分数不说,有时还会被一堆智障一般的家伙聚众嘲笑…… 直到有一天,哥们实在是没忍住众人的嘲讽,一把将那个“罪魁祸首”从三楼教室扔了下去,不过一时痛快的代价就是回家之后被老爹拎着脖子回到学校,然后找了两个多小时才把那玩意找了回来,回家之后则是一顿社会主义毒打,我本来还要辩解两句,可看到了从没发过火的老爹前所未有的怒容愣是把话咽回了肚子里,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敢干同样的事。 总之,这个荷包陪伴着我度过了十几年偶尔坎坷但大体顺利的岁月,只是在中考的时候由于理科崩盘外加体育基本不及格所以没能考上高中,幸好我老爹找到了他的一个老朋友,把我送进了一所离家不远的中职升本学校。 所谓的中职升本学校,其实说实在的就和过去的职业高中差不多,只不过那年李克强总理号召国家需要技术型人才,所以给了我们这群倒霉蛋一次新的机会,只要读完三年专业课程,就能参加统一高考进入大学本科,当然如果不想念了的话也可以在第二年退学,学校还给分配工作,对于我们这些中考失败者来说,不失为一条新路。 这种学校对中考成绩虽然有要求,但是也低的离谱,所以我便毫无悬念的被录取了,其实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还挺庆幸——这叫什么?这就叫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简直就是政府给了我们重新做人的机会啊!总比到处给人当孙子找工作强吧?不就是三年吗?就当读高中了!一旦运气好点,再考上个一本岂不美哉? 就这样,带着一家人的殷切希望,哥们义无反顾地踏上了长达三年的中职生之路,其中经历暂不细表,反正也没多大意思。 有人可能会问一些青年男性同志喜闻乐见的话题,其实在踏入那个校门之前我也想过类似的问题,不过哥们也知道天底下的漂亮姑娘都是别人的道理,所以就没抱太大的期望,当然,现实也并没有给我意外的惊喜。 一般来说,不同的学校内中职升本科班所学的内容也不尽相同,而我们学校学的则是土木工程,学生加在一起也就一百五十来个,还被分为四个班,每个班里的成员很杂,既有那种为了考大学而来的,也有那种一听上学就头疼,准备混个文凭然后找工作的,当然,后者明显多于前者。 我所处的13-2班总共有四十八人,不过也是四个班里女生最少的——全班加在一块就六个女生,至于长相嘛……暂时不予评价,详情参考郭德纲老师的某段相声,形容李菁老师表妹的那段。 不过正所谓再残的鲜花也有属于它的牛粪,更何况是处在一比七的强烈竞争中,狼多肉少的环境注定了战斗的艰难性。 不过我作为一个上进的好学生当然不会在意那种问题…好吧说实话,其实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我很清楚只有三年后绝对剩不下几对天真小情侣还能挽着对方的手,比起那些听起来就不靠谱的誓言不如等到大学再观后效。 至于第二,则是因为我很有自知之明,像我这样既没钱也没那种超高颜值空有一身文艺细胞还挺闷骚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毕竟现在的女孩都很现实,这一点男同胞们都懂。 其实说起这事简直是悲剧,直到毕业,我们班剩下的那些男生基本上都有了恋爱经验,只剩下哥们我一个依旧保持着纯洁的内心和清醒的头脑。 也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好处,至少将来不会被女朋友追着问初恋是谁,当然,前提是我得有女朋友。 这种生活虽然略显无趣,但是好在我这个人适应能力比较强,因此慢慢的也就习惯了,眨眼间时间已经晃到了高三的下半学期,距离高考还有半个多月。 不知道经历过高三的同学们有没有这种感觉——虽然曾经紧张的要死,但真等到了离高考近在咫尺的时候,心情反倒会坦然下来,不过不同的人心境也是不一样的——有的是胸有成竹,有的则是面对现实,还好,在下属于前者。 至少曾经属于前者,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的话。 陪伴了我们三年的班主任姓吕,看起来是个身高刚过一米七不到一米七五、人畜无害的弱女子,但也只是看起来是个弱女子而已,据说曾经是学哲学的,为人认真而不失活泼,在同学们眼中“很够意思”,昵称“老吕”。 由于临近毕业和高考,所有的课程全部宣告结束,考前的各项工作也已经准备完毕——顺便说一嘴,虽然我们参加的同样是高考,但是志愿却依旧在考试前填报,而且第二志愿基本上没有录取的可能——这一点是在考试前一个月校长才告诉我们的,现在想想这他大爷的简直就是变相的诈骗啊! 说正事吧,时值炎夏又是离别的时节——毕竟考试结束之后昔日的好友们很有可能就要相忘于江湖、天各一方了;因此在一部分人的请求下,全班同学一致决定在分离之前到海边聚上一聚,顺便照张相什么的,至少留个美好的青春回忆。 听起来挺感动是不是?就像那些青春狗血小说最后几章的标准剧情是不是?但是!如果你相信了上面那一段话的后面几句的话,那你就太天真了。 与这群家伙相处了三年的经验提醒着我,13-2班的男生才不是一群纯洁的小天使,那就是一群嗷嗷叫的野狼!其实仔细想想,他大爷的,一大群大老爷们和六个女生在海边的阳光下会有什么纯洁的目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啊,不过回想起那六个女生足以毁灭千军万马的绝世容颜,我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做饥不择食…… 不过也不知道是他们的义正辞严感动了老吕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总之老吕最后同意了和我们前往海边会合然后疯玩一天,权当是留个念想,而说巧不巧,她选定的地方,竟然正好是离我家不远处一处叫做“五二三海”的海边。 说起“五二三”海,其实是因为曾经坐落于那里的五二三工厂而得名,当然早在许多年前那座工厂就已不复存在,而现在那个地方更是被附近的石油化工厂不时排出的工业废料污染了个透彻,别说下海游个泳,就是远远看着都恶心。 不过那时的那片海污染还远没有现在来的严重,每到夏天还是会有不少人前往那里,但是我对于那片海域却始终抱着有些恐惧的态度,原因则是因为那里曾经发生过一件大事。 那是在十几年前年的五月,这片海域的附近坠毁了一架航班,官方名称是5.7空难,据说还震惊了国务院;那次事故的详细情况大家可以在网上查到。 虽然当时的我还是个小屁孩所以对这件当时堪称爆炸新闻的大事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我的母亲却在很久之后的现在还对那件事心有余悸,也再后来时不时和我提起这件事故。 因为她的工作地点就是坠机地点旁的大连石油化工厂,据她回忆,直到那次灾难过去挺久之后,还会时不时有人在五二三海的海面或者沙滩上发现残肢或者碎片,有时候还有腐烂殆尽的内脏,直到很久之后那片海域才重新恢复了些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