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曲》 第1页 《尘曲》作者:七堇年【完结】 内容简介 《尘曲》分为游记,散文,小说,三个部分。游记和散文,皆配。以非常具有美感的旅途摄影插图。游记以行走路线为线索,所见所闻所感,行文清新淡雅,无不体现着作者高雅脱俗的审美情趣。散文则是对以往经歷、情感的一次回顾和思考,对人生和世事的领会,字里行间蕴藏着丰盛的情感和的深度的思考。 全新创作小说《尘曲》讲述一个家庭在一天之间,集由机缘巧合,导致平和表面下的激烈矛盾集中爆发。故事如戏剧一般展开,每个家庭成员各自在心底的隐秘往事一幕幕上演:父亲早年的与前妻的情感纠葛;儿子作为一个非异性恋者隐藏多年的爱情故事;以及女儿在大学期间独特的经歷。一个屋檐下的一家人却各怀心事,那些悲怆旧事宁肯与几近陌生的人分享却不肯与至亲之人坦白相对,全因中国式的亲情带着巨大疏离感和拒绝沟通的枷锁,细腻呈现出每个人内心深处痛苦的挣扎与纠结。 作者简介 七堇年:女 十月生 天枰座 自幼学习钢琴多年,后又接触吉他、爵士鼓等器乐,西洋绘画基本功扎实,爱好文字。立志脱离华而不实的矫情,即便文艺也须文艺得脚踏实地。 就这样吧自由而快活,向死而生。 自序 1 其实我是这样认为的: 世上原本有很多路。有些,走的人少了,渐渐就不成了路。 2 我而今仍很年轻。 但在我更加年轻的时候,我对于文字的野心很大,动辄想要掌纳整个人间,动辄想要展览我的诉求,动辄说,世界……世界…… 而今我觉得那很丢脸。 文也好画也好,作品所能具备的最大使命,不是直接描绘世界,而是为描绘世界提供切口,或者想像。 所以我只想,写一些类似切口的东西。 另:若能找准切口,已经不容易。 3 于是,谢谢你容忍过我那些,野心很大却力不从心的时年。 4 命运待我,这等优渥。以至于岁月是否宽宏,已不足为念。 我希望你也一样。 即使不是,也请试着这样去感受。它就会是真的了。 5 这本书类似风景本身。 不作任何纪念,诉求,或判断。 它不过是……我踏上某一条渐渐已不成了路的路上,陪伴过我的云朵。 就让我们继续与生命的慷慨与繁华相爱;即使岁月以刻薄与荒芜相欺。 七堇年 二零壹零年 六月 附:本作品来自网际网路,本站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 云的南方(1)_尘曲 第一部分 游记 云的南方 六月夏天,没有空调的旧式绿皮火车。因为闷热,不敢关上窗户。轮轨之间的轰轰声响源源不绝地传来。苍翠的田野,在夏日的暮色中蒸腾着一股溽热的泥土与庄稼的浓烈香气。焚烧稻杆的烟雾在田野上瀰漫着一层淡淡的蓝。灰尘一般的鸟群洒满了天角。 天色很快就黑了。昏默的车厢灯光隐隐亮着,我们面对面坐在车窗前,似一起坐在广袤无边的夜的边缘。我的这边有风,她的那边没有风。我看到她就那样静静地坐在对面,髮丝与心情一样安然齐整,而我的头髮已经飞散在快速灌进车窗的风中,几乎睁不开眼睛。 在我们少年时代,她的镇静平定也便是如此一直在无声地扶正着我的动盪不安,虽然我明白她也并非对时间无动于衷。一切正如我们当下这一刻充满隐喻的面面相对。 经过西昌停留下来,看了邛海。吃到了彝族非常地道的烤土豆和手抓肉。极辣。次日清晨便从西昌车站搭乘唯一一趟早班车去往泸沽湖。行车漫长,在云山间沿着盘山公路行进,阳光因为浓浓云雾而忽明忽暗。 有一段插曲。那天行车中途遇到前天夜晚泥石流造成的严重塌方和拥堵,车辆无法通过,长长的车龙排成一熘停在路边,百无聊赖。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全车人都只能下去,步行通过被泥石流毁坏的路段,然后对面由另一辆车来续接。 那段路本身不长,只是太泥泞,我一边观察一边小心翼翼迈步,分辨哪里是可以落脚,哪里不行……不料判断失误一脚踩进了深及膝盖的稀泥当中,顿时失去平衡,连累另一只脚也踩了进去。等朋友把我拉起来的时候,我的整个小腿和旅行鞋都变成了泥俑状,全敷上了一层厚厚的稀泥,而且好沉,实在是哭笑不得。算来我还是作了一回开路先锋,后来的人看到我那副样子纷纷绕开了那片儿泥潭。 一双灌满了稀泥的旅行鞋变得沉重无比,我坚持走完,在终点停下来脱掉袜子鞋子,穿上凉鞋。我们坐在路边百无聊赖地等车,望着那双变成了泥制模型的鞋子,忍不住笑起来。 坐上了另一辆车,总算是在黄昏的时候到达泸沽湖。下车便闻到空气中都是雨过天晴的清朗,寥寥几个旅客,一下车便大口唿吸,伸展着肢脚。给预订的客栈打电话,老闆思格还是个小伙子,开着一辆车过来接我们。 路上泥泞,车又熄了火,他满头大汗地忙弄着也发动不了,才红着脸低声说……这是第一回开车,刚从朋友那里把车拿来…… 我与朋友顿时面面相觑。 终于安顿下来,住在他家颇为气派的双层四合院子里,放下行李简单收拾好物品便去洗鞋。晚饭吃得狼吞虎咽,只觉得非常饿。强打精神去看篝火晚会。摩梭族人能歌善舞。 夜里关了灯,房间倏然之间更加阒静。天地间唯有鸡犬相闻,蛙虫欢鸣,窗外大片寂静的草海沉沉入梦。水波荡漾,撩动桨声淡淡低吟。抬头便是月明星稀,光色洒然。 这是来到泸沽湖的第一夜。 翌日清晨,早早醒来,跟着思格去了老人家。泸沽湖的母系氏族社会至今保留,老婆婆是一家上下的长辈。屋内有寒意,採光并不好,六月的艷阳天,老人久坐还需要烤火取暖。 我拍下一张照片:在房间里仰望黑色的瓦片屋顶,缝隙间射入丝丝缕缕的阳光,烟尘穿过那一束光线,飘渺的姿态清晰可见。 在老人家里闲坐到中午,回来吃了饭,下午租下一条船,在草海中荡舟。泸沽湖是活水湖,状如一只一端缀有灵芝祥云的髮簪:一边是大湖,另一边是狭长的泻湖,那里便是沼泽地带,湿地中长满了密集的高草,称为草海。草海间隐隐见得一些暗红色的窄窄木船飘荡在那里,那是泸沽湖的猪槽船。 那日坐着猪槽船来回穿行在草海中,高高的苇草几乎把我们的身影湮没。为我们划船的少年全身古铜色的皮肤,少言寡语,是我喜欢的性格。我们一下午的曝晒,只觉得阳光把皮肤烤得发烫,开始脱皮。 云的南方(2)_尘曲 那日下午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四点。手臂用力划船之后只觉得酸痛。可我们刚站在路边歇息,朋友便忽然提议去草海尽头看看。
第2页 租马的人殷勤地给我们牵来了马匹,我们砍价不成,就没有骑马,一直徒步向草海尽头走去。听说草海尽头有座长长的栈桥,横跨整个湿地。 我们并不知道有多远,只是一味地向前走。似乎是应验着“旅行者选定了一条路,从来不问那条路有多远。”渐渐的越来越疲累,终于走到了那座栈桥。 云朵之间的缝隙洒下清冷凛冽的天光来,有壮阔之感。我们走在长长的栈桥上,看着草海的绿色的尾声,有些疲倦。 真正看到泸沽湖的蓝,还是在来到这里之后的第三日。泸沽湖极其宽广,我们在清晨租船,划离了草海,到了湖岸的第二个渡口。在那里下船来,徒步沿着湖岸的山路前行,去往里格岛。那里是泸沽湖游人的聚居地。 那日从早晨十点,背着登山包负重行走,爬坡翻山一路六个小时,下午四点的时候终于到达里格岛。我们走过了泸沽湖一半的轮廓,大约是三十公里山路。 三十公里山路有多长,我总算有了一个清晰明确的概念。烈日下负重行走,如果一路走得快而脚步有弹性,反而不是太累。而今印象中,精疲力竭,口渴燥热,全身酸痛的感觉早已淡忘,却深深记得走在湖岸的高高山路上,俯瞰一湖蓝色如泪的碧水,冰激凌一样的云朵倒影在水面时的心旷神怡之感。 在里格岛的那个黄昏,我们疲累至极,只在客栈的咖啡厅阅读,我找到一本罕见而陈旧的摩梭族泸沽湖诗人的作品集。那个复杂的异族名字我已忘记,却被他的美丽诗句吸引,又因为不能买走,便坐下来一句句誊抄。 他在诗句中写, 高高扬起的牧鞭 抽缺了挟在山垭口的忧郁的夕阳 落在无名的清澈湖畔的古老传说在低语着织满了阴影的往事 母亲出嫁的红鞋啊 泸沽湖的猪槽船 因为恋恋不捨,朋友曾又在冬季返回泸沽湖,照片中她站在枯黄的草海中迎着阳光微笑,或在山腰的凉亭上闲坐读书。夜里见到流星坠落,谓之“星光下的睡眠”。 但我记得的泸沽湖,是一条织满了阳光的夏日蓝裙。裙袂的花纹上有着月光,虫鸣,桨声,草海,和用十九岁的脚步走过的路。 玻璃之城(1)_尘曲 玻璃之城 初到香港那夜我以为我坠入了繁星之城,满目灯光细碎闪耀,宛如钻石项鍊镶嵌于成片楼宇,于浓浊夜色中勾勒出一栋栋魑魅的轮廓来。光之瀑飞坠,溅得满城云蒸霞蔚。 但这万家灯火如此浩瀚,家家户户纵有几多悲欢离合,皆仅是这诺大城市里一枚星钻般的光点,连故事的窗口都找不到,想来叫人觉得渺小至无可奈何。 如此荒凉与冷酷的华丽,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从海关一路过来,经跨海大桥与各色高架,放眼这森森严严的港都丽色,竟顿生飘泊异乡的胆战怯弱。我以为而今世代只有故事,不再有传奇,看来我错了。 不是香港有传奇。而是香港即传奇。 一个朋友来香港看我,在地铁里,他对我聊起当年高中毕业时,他们一帮男生兄弟到这里游玩,特意挨个寻找古惑仔的行迹,专程搭地铁,还录下“下一站,天后”的报站广播,为纪念陈小春的那部港片和同名主题曲《下一站,天后》。我不由得笑出声来,原来人人都有循迹的情结。而去日的香港,于我是《玻璃之城》的画面。港大的英式旧楼,当年的启德机场,一首《try to remember》,港生与韵文,永远在雨中辗转的漫长恋情。 后来又有太多的东西……黄伟文的词,陈奕迅的歌,黄碧云的文,廖伟棠的诗……但太少了,这些都太少了,如果比喻香港文化为鸟(取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之意),我所恋慕的这些仅仅是翅尖最漂亮的一枚翎羽而已。整只鸟,它的身体,习性,生命,迁徙……我都一无所知——并且也不打算有知——进而避免沦为判断。 在每一栋傲视港岛闹市的摩天大厦里,在每一座卑微逼仄的深水埗公屋里,人事酸甜每每都是世俗传奇。但在成就为传奇之前,香港在一种极其注重实干与现实的社会普世价值观驱动力下,“每个人都在默不做声地抢路,”——秩序,礼貌,冷酷而又安静——“只剩下心里的一片嘈杂。” 我的生活现场在这里展开,以非常安静与私有的形式。课业并不算太重,相比那些在伦敦名校读书,把签名档改为“今天你康德了吗?”的同学而言。 个人时间很充沛,收穫稀稀拉拉,偶见一星点深刻的捕捉,其实也很知足。唯独喜欢这里的图书馆,因为找得到很多过去难得一见的好书。 学的是国际新闻专业,因此多一些机会了解香港的社会思潮和意识形态。感触不是没有,只是意会难以言传。何况,我信奉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言多必失,实为不智。一切个人心得,止于个人心得。不构成判断,更不可强加判断于该客体,以及他人。类似所谓的言论自由,大莫如此。 玻璃之城(2)_尘曲 偶有一些不错的讲座,听聪明人说话总很有意思。在此记一位很受欢迎的教授,教我们传播学,北京人,资深记者多年,后于八十年代留美拿下博士,墨水一肚子,上课的风格就一智痞,深入浅出,颇受欢迎,智痞一词儿是我的私创形容,我觉得抓得很准。 据他说,经常有同学跟他诉苦找不到工作,但他若提供一个职位建议,学生立马说,“唉呀,这也太高了,我哪儿行啊。”他就很发怒:“你让‘你哪儿行啊’这句话从面试你的人嘴里说出来成不?” 这是他的经典台词。言下之意不过是别他妈自个儿就说自个儿不行了,别人都还没说你不行,你瞎说什么。 戏嚯的是,他抱怨我们这届学生不怎么找他,我就在台下应声说,“咱哪儿是不想找您啊,咱是怕打扰您啊,您这么忙的……” 我话音未落,他说,“你让‘我很忙’这句话从我嘴里说出来成不?” 我们上课,论客观报导。他问,什么是客观? 举例911事件:肇事者是什么?全世界答:恐怖分子。此全世界非彼全世界。在肇事者的世界,他们答:民族英雄。 到底是恐怖分子还是民族英雄?客观在哪里?事实在哪里?什么是标准,如果有的话? 他由此说了两句话,令我印象深刻: 第一, 没有事实,只有对事实的描述。 (这类似于木心所言的,没有正义,只有正义感。) 第二, 多元化,不是人们该选择苹果日报,还是该选择人民日报,而是在看得到苹果日报的地方,人们也看得到人民日报,反之亦然。 (类似你的黑夜我的白天,你的恐怖分子我的民族英雄:能否理解多元化的存在性,防止奉自我判断为唯一真理,是一个人思维是否成熟的分水岭。) 我上完他的课,感嘆人有两种层次的可悲—— 第一层实为可悲:以狭隘的方式,被教育或者被思考;
第3页 第二层为大可悲:不晓得自己被教育被思考的方式,是狭隘的。 在此我只说“狭隘”,而没有说“错误”,正是因为我在尝试脱离狭隘,并避免对正误的个人判断。 于很多人来说,来香港读书是一块跳板,希望日后能够留港工作生活。但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诚然如果七年以上的港漂奋斗能够换来一本免签一百三十多个国家的护照是很棒的事情,但即使我再爱这里,这里依然不是我的家。何况很长一段时间,长到我快要离开这里之前,我都并不爱这里。喜欢,但无法爱。 玻璃之城(3)_尘曲 原因很多,我个人觉得主要有语言问题。 我不怎么会讲粤语,也不全听的懂。好吃力讲了半天,对方总是做侧耳疑惑状,“唔该啱先妳讲乜嘢?” 一个没有自己语言的地方,永远不可能是自己的家。尽管,粤语本身是魅力无穷的:古雅如斯,又求简洁,实在美极。说喝为“饮”,干杯为“饮胜”,什么时候为“几时”“何时”……连鸡翅都是“鸡翼”。我非常喜欢粤语中的一些词彙表达,例如“中意”,“合衬”,每每觉得意犹未尽。举例《志明与春娇》里的一段台词:男人在窗台望见有可疑人士送自己女人回家,女人进屋男人便展开质问,问她是否已经与之发生关系。女人答,“没!”,男人问,“没仲未?” “没”即“没有”,“仲”的意思是“还是”,“未”表示“还没有”。他们之间的精彩对话翻译为普通话应该是,“没有!”“你是‘没有’还是‘还没有’啊!” 客观说来,意思一样,普通话的表达却完全失去了那种精简以及劲道的味儿。 学校有一位教授专事研究香港流行歌词,我借来他的书读,看到早年着名词人黄霑写的歌词《忘尽心中情》,“用笑声送走旧愁,让美酒洗清前事。顺意趋,存心自如。任脚走,尺躯随意。” 还有郑国江写的歌词:“残红黄叶似在舞秋风,野外不再青葱,花飞花落,醒春梦。斜阳无力挂在晚空,已渐消失海中。西山枫树,映天红,暮色要比秋水多一分洁,晚风乍动。夜空漫天星星,星光闪烁,似真似梦。秋风吹动,风霜重。银河明月挂在半空,我愿将那星月编织秋梦,秋之梦,幻梦。” 而今的林夕,黄伟文等等,作词同样精湛,写尽人情爱恋,即便不是刀刀见血,亦每每击中人心。“拦路雨偏似雪花,饮泣的你冻吗。”如此的歌词,实在是艺术品。他们延续粤语歌词文化的风骨,即使式微,依然是一笔光辉岁月的黄昏。 穿梭在中环闹市,迎面涌来的是西装革履的典型白领急匆匆地搭地铁,拎着电脑包打手机;眉目冷漠的年轻学生,背一只agnès b.包,穿着极潮;眼福好的话能碰到好些混血model, 仿佛从vogue封面上走下来的栩栩尤物,漂亮得直叫人挪不开目光;当然也有肤色暗沉的南亚女佣,推着购物车大声讲话;朴素的家庭主妇牵着养尊处优的小孩子咿咿呀呀……我抬头看到楼宇间逼仄的天空,灯光精緻的高档餐厅盛气凌人,街边却是亮着破灯箱的茶餐厅;限量版法拉利豪车似战矛利戢一飙而过,引擎声的都卜勒效应中,师奶叽里哌啦八卦华懋争产案判决,大叔盯着手里的苹果日报翻马经……我想,再没有比这里更能称为“城市”的地方了。 玻璃之城(4)_尘曲 香港读书时的挚友et就住在我的隔壁。她是一个怀揣着电影梦的姑娘。聪明漂亮,对电影痴迷不悔。毕业之后同学大家作鸟兽散,唯独与她联络还很紧密。然而现实逼人,实习阶段的经歷,令她同样陷入深深的落差与迷茫。那一夜她来我的房间,我们聊了很久,说起太多的无可奈何,品尝成长的纷杂滋味。 但我相信,才华是金,总会闪光。如同我佩服她笔下的香港,是这样写的: 某一天晚上去太平山顶看到维港入画的夜景。两岸灯火繁丽勾连,错落堆叠出去,海面是微微细波静在一片光色偎抱中,没有行船甚至看不出起伏。 同行之人说这是他有生见过最美亦最爱的夜景,胜过伦敦巴黎纽约洛杉矶,胜过半个地球上他见过的所有地方。我问他有没有见过台北的101,他说见过,只是因为高,却没有海,道路并不真的那样美。 我记得在101的夜晚向下望去。台北像珠冠般躺在无限远的地方,却又像咫尺陈列在可触感的眼前。道路与街区有致却疏远,是我有生见过最美丽的灯火,最美丽的一座城的夜晚。 香港和台北,夜晚和山道,都是美丽,却并不打动。就像你可以爱上一张绝世再难遇见的容颜,却并不爱那个人。而那样的容颜就变成没有意义的经过,你不会想停留,也没有波澜。 欧洲之冬(1)_尘曲 欧洲之冬 零一年去捷克布拉格参加tol组织的国际记者培训课程,我却不甘于坐在教室听讲座,蓄谋旷课四处週游,并大胆付诸实施。讲座老师曾对我们擅自离境跑去维也纳非常生气,可是对于我来说,在马赛克一般的欧洲版图上,捷克占据7万多平方公里,1000万人口;整个国家连我的家乡四川省六分之一都不到,我只不过是坐了一趟火车去隔壁城市而已。 有人说,捷克小得只有一座城市,那就是布拉格,其实这也不失中肯。布拉格浓缩着捷克歷史的光荣与痛楚,伫立在瞬息万变的时间之中,在其他人或许连她的祖国之名都混淆不清的时候,她的样子,仍然安静。 布拉格曾经是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的首都,直到与一九九三年一月初,捷克斯洛伐克和平分裂为两个独立主权国家: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此乃前苏联东欧阵营崩解的结果,人们将其称为“天鹅绒革命”,取其柔软之意,纪念该国自1989年剧变起的整个转轨过程,和平与幸运,也在这诗意的意涵之中。 就地理位置而言,捷克恰巧位于欧洲中心。这个民族因了欧洲之心的特殊位置,从未遭受大的浩劫,却被种种夹板气委屈着。作为波希米亚故地,布拉格自中世纪以来各个时期和类型的建筑都得以保全,被誉为欧洲建筑艺术博物馆。 伏尔塔瓦河蜿蜒贯穿布拉格,将城市一分为二。作为母亲河,她声名寂寂地耐心哺育着捷克这个柔弱敏感的孩子。顺着由南向北的水流方向,河右岸是老城和新城,靠南的高地上还有个重要城堡,称做维谢格拉德,直译为高高在上的城堡或者高堡。和它远远相对的左岸则有贝特静山,和布拉格城堡。 捷克的民族作曲家斯美塔那创作的交响组曲《我的祖国》中最着名的一章即是《伏尔塔瓦河》,此曲也作为了一年一度的“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节固定序曲。多达十七座桥樑横跨与伏尔塔瓦河上,建于1357年的查理大桥就静卧其中。彼时正处于捷克歷史上的黄金时代,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定都布拉格,建桥纪念。
第4页 据说查理桥的奠基时间甚至可以精确到分钟,1357年7月9日5点31分,因为布拉格人认为按捷克书写时间的习惯135797531这样的数字回文可以佑护查理桥坚固不毁。建筑者们甚至还在灰浆中掺上鸡蛋,蜂蜜和葡萄酒,这多少与中国古代的城墙建筑技术相似。 在长仅520米,宽不足10米的查理桥两侧,有29尊石制雕像,多是宗教人物。右侧第8尊圣约翰雕像,被视为世界各地圣约翰雕像的范本,也是查理桥的佑护者。传说圣约翰是被政敌从查理桥上扔下淹死,桥中间的围栏上刻有一个金色十字架,标记约翰入水的地点。 最喜欢的,却不是游人如织的查理大桥,那里永远挤着摩肩接踵的游客,乞讨的卖艺人,精明的小贩……实在很扫兴,风味尽失。 我最喜欢的是紧邻查理大桥的legii桥。桥头是捷克国家大剧院,桥面镶嵌着电车的路轨,我曾经反反覆覆地坐有轨电车跨过这座桥,也好几次提前下车来专门徒步过桥。站在legii桥向西北方眺望,即是壮丽的布拉格城堡全景,而正北前方又可以眺望查理大桥。一眼看过去,歷史面目恢弘,近在眼前却又容颜温柔。 legii桥下跨过一座河岛,岛上高树澪澪,寂寥的路灯与长椅,在鹅毛大雪之中静静等待恋人的驻足。我爱极了,在大雪的夜里走下阶梯到小岛上去,踩着没过脚踝的厚厚积雪散步,仰望桥上的灯光,孤独就这样变得美丽起来。 欧洲之冬(2)_尘曲 老城广场是老城最初形成的中心,自古商贾云集,成为中东欧重要的集市,很多道路至今保留着一粒粒石块拼成。广场上的天文钟,大概是除了查理桥之外的第二张布拉格名片。大钟设计者汉努斯在1410年设计完这口钟后就被弄瞎了双眼,因为统治者不愿他再设计出如此精美的作品。 也许是期望值过高,我觉得它有点儿虚名在外。临走的前一天早晨,我才去了广场看天文钟:两个钟盘分别能显示太阳时,月亮时,地球时,每逢整点,就有骷髅拉动钟绳,两个窗口打开,耶稣十二门徒的雕像依次从窗前走过,然后金鸡啼鸣。每逢整点,天文中下都站满了只顾着抬头观看这把戏的人群,当然,那也是小偷们忙碌的时候了。 而布拉格城堡,作为游人如织的精华景点之一,不得不提。爬上布拉格城堡的山坡,路非常陡,中途停下来歇息,俯瞰冬日早晨雾色茫茫的城市,感觉像是走进了一幅油画。散不尽的云雾与明亮的晨光水乳交融,像太阳醒来时尚未褪去的睡袍:一片乳白色的惺忪。 城堡中的黄金巷,火药塔,旧皇宫等等皆是标志性景点,我最喜欢的是圣维塔大教堂。典型的哥德式建筑,建于 1344 年,气势非凡。教堂青黑的苍嵴插入穹空,在近七百年的风朝雨夕之后,依然忠贞不二地向天上的仁父传达世间的祈祷与告解——所有的夙愿与原罪便由此得以与信仰产生联繫,孤独得造主为父的人类便有了欣慰。 除去布拉格,不得不提到?esk? krumlov小镇。它位于捷克南部的伏尔塔瓦河深谷中,与奥地利边境接壤,是一座保留完好的中世纪城堡。我们去买到那儿的车票时,嫌名字复杂,直接对售票小姐说we would like to buy some bus tickets to ck, please. 姑娘一脸嫌恶的神情,大声对我们说,what ? ck ? you mean ?esk? krumlov ? 说着就夸张地弹一个大舌音,震晕了我们。我想大概她已经受够了国外旅行者们对它的这个不敬的简称。 ?esk? krumlov的鼎盛时期是在1302—1602年rozmberk领主统治的时代,为捷克内地与奥地利、巴伐利亚多瑙河平原及义大利北部相互交通的枢纽,因此有着明显的义大利文艺復兴时期建筑风格烙印。17世纪后期,在eggenber家族统治时期,又兴建了巴罗克式的剧院并改建了城堡花园。其后,这个小小的城市又经歷数个领主统治,而今以它的超过三百座歷史建筑物而闻名。 欧洲之冬(3)_尘曲 一条蜿蜒小河绕城流过,峭壁上就是古老的城堡,封建领主世代继承,管理他的子民。而今,当年城堡下的平民住宅已经全部成了各色纪念品店,咖啡店,餐厅,旅舍。古老的小石块巷陌和红屋顶房子保存完好。 捷克以精緻而可爱的积木,玩偶,锡兵等等小玩意儿闻名世界,整座?esk? krumlov小城里遍街都是可爱无比的小玩具店铺,最初看到的几家,我们都尖叫着涌进去,这里瞧瞧那里看看,口袋里没有什么银子,捨不得买——也不知道该买什么:拿起积木又放下布偶,无从选择。只能一家家拍照,可是很快后来就有了审美疲劳:实在是太多了。 曾有人对我说,欧洲的大城市当中,伦敦巴黎也好,柏林阿姆斯特丹也好,有人爱极就有人恨极;唯独维也纳,人人都爱她。 在捷克呆不了几天就耐不住寂寞了,买了一张火车票,奔向维也纳。事实证明,维也纳的确不愧为欧洲城市的皇冠。连去往维也纳的路途都这样叫我难忘:一路都是暴风雪,窗外的莽莽森林皆银装素裹,牧野山原一片皑皑。我从未见过那么壮丽的大雪,天地之间,鹅毛雪花飘扬漫舞,疾驰的列车掠过一两间雪原上小小的木屋,温黄的灯光透出来,我仿佛能够看到屋内餐桌上的烤鹅——是时我方才终于理解,为什么欧洲能够诞生童话。 至于维也纳本身,用尽赞誉之词也不足道以恋慕之情(尤其是对比了巴黎之后)。刚到那天,出了火车站找地铁某条线,手里拿着地图正一脸茫然,还未来得及求助,一位高大的奥地利青年就停下来,友善而真诚地问我:can i help you ? 在捷克受够了人们不讲英语的交流障碍,来到了德语区简直感激涕零:又不像法国人西班牙人,非要拗着一口自家话,就是不跟你讲英文。在奥国,过个街,问个路,无不能体会到人们的素质之高,欢喜之余,不禁为自己的祖国感到有些汗颜。 维也纳贵为奥匈帝国的首都,巴奔堡家族与哈布斯堡家族等欧洲老牌贵族的赫赫声名如雷贯耳。挺阔华丽的维也纳城,街道整饬净丽,满目皆是壮观的欧式建筑精品,巴洛克式酒店,洛可可式剧院,哥德式教堂,栋栋建筑内外潢饰极尽奢华,却又不失稳重。举例而言,再无哪个地方的市政厅能像维也纳的那样令人惊嘆了。整座城市给人的感觉是帝国荣梦犹在,盛世风韵不减,又毫无一丝倚老卖老的虚张声势,更不是外强中干。歷史如果在北京等于厚重,甚至悲怆,那么在维也纳,等同于美丽,且仅仅是美丽。所谓高贵,概莫若此。 欧洲之冬(4)_尘曲 而这,还没算上维也纳作为世界音乐之都这一魅力吶。 而若要追问维也纳最美的地方,于我而言是中央公墓。中央公墓在维也纳市郊,分几个大区,整整三个有轨电车站的跨度,占地240公顷,墓穴超过33万座,也是全欧洲第二大公墓,自19世纪初建造以来,共安葬了250多万人。建园最初,这里只埋葬王公贵族,后来渐渐有越来越多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各界名人安葬于此,又专辟了二战时期的士兵纪念墓群,规模日渐宏大。 虽是墓地,这里却无一丝阴森鬼魅的气氛,处处绿树成荫,规划整齐,幽静如花园。我去的时节,正值寒冬,墓园一片皑皑白雪,幽静异常。各种造型,材质的墓碑雕刻一件件精美无比,仿佛墓中沉睡的不是死亡,而是艺术——的确是艺术——这中央公墓闻名世界的,就是那些耳熟能详的音乐大师们,海顿,贝多芬,舒伯特,以及施特劳斯家族等等,连莫扎特的纪念碑也被挪到此安置。
第5页 是日漫步在公墓内,直至天色渐晚。徘徊在墓碑之间,欣赏雕刻的同时,努力辩认主人的名字。偶尔一个传说中的名字或姓氏跃入眼帘,心中就肃然起敬。暮色渐浓,天空呈暗宝石蓝,整个雪白的园区渐次抹上了极其忧郁的色调。 那些伟大的名字,我再也看不清了。 天空中洒满了灰尘般的鸟群,除却它们的鸣叫,耳畔只有自己脚下的踏雪之声。二十多年来,我头一次得以与自己的灵魂,安静相处。 死亡原来可以如此优美祥和,几乎令生命都黯然失色了。 至于巴黎——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爱她。 也许怪我出行方式穷酸,只能搭乘巴黎的地下铁去这去那,为一次5欧的票价心痛的同时还需要忍受售票小姐不耐烦的嘴脸。巴黎地铁因为歷史太久,破旧而骯脏的坑洞,逼仄的隧道,真像《不可撤消》里那场强暴戏的拍摄现场,几乎叫我得了急性幽闭恐惧症。最恐怖的是,地铁里阵阵扑鼻而来的强烈尿骚味,真叫我窒息。我无法理解,以香奈儿套装或波尔多红酒为傲的法国人,怎么能够忍受这样臭的市政建设? 慕名传说中的香榭丽舍大道而去,大失所望。听说老佛爷里挤满了赶集的中国人,听说而已,我没有亲见。 直到站在凯旋门前,我才彻底地傻眼了。我见到的是一个聪明的流浪汉在凯旋门前安了家,因为地面上的一个排风口在冬天能冒出阵阵热气。 欧洲之冬(5)_尘曲 我拍下了凯旋门与这个另类的家,转念一想,很想替照片取名为:自由。 铁塔是个大傢伙,可是距离我想像中的样子,又差了十万八千里。 还好,还好,还好巴黎有罗浮宫。即使每一件展品只看一眼且仅仅花一秒钟,也要9个小时。既然如此,我就还是学《梦想家》里面的孩子来个罗浮宫飞奔吧。太大了……我和同学勉强跑完了三层主要展厅,三个多小时下来,真让人气喘吁吁——令人哭笑不得的经歷。 傍晚赶去了桔园,终于见到了莫奈的真迹。在桔园印象派展览馆里,站在巨幅的《睡莲》组画跟前,色彩流动,时间静止。我终于觉得,之前的忍受——臊臭逼仄的地铁,阴冷灰败的街衢——都是值得的。 只是仍然不得不说,对于巴黎,我像一个拙劣的乐手,面对一张手书潦草的古老琴谱,左右端详却依然扒不出一首传说中那样动听的歌曲出来:琴谱传世又如何,我懂不了它的韵丽——那是世人赋予它的品质,而我无法人云亦云——于是一切与蛀纸无异。 赋得永久的献世(1) 第二部分 散文 赋得永久的献世 “你想起年少时,固执地夺取单一的绚烂与欢乐,抗拒枯萎与悲苦,不禁感到羞赧——真像浅塘在暴风雨面前痛哭。人生应如秋林所呈现的,不管各自在岁月中承受何等大荣大枯,一切都在平静中互相唿应,成全,共同完成深邃的优美。树的枯叶装点了磐石,苔痕衬托浮光,因容纳成就丽景。当心胸无限空旷,悲与欢,荣或枯的情事,都像顽皮的松树偶然抛来的小果粒,你咽下后,微笑一如老僧。” 在二十二岁的八月下午,病中,输完吊瓶回家,躺在椅子上读简媜。这是她写在散文《温暖的空旷》中的一段话。这些年过去,我依然有做阅读摘抄的习惯。 悲苦,人生,这些个字眼实在太大太重,我无资格触碰。我只能说我多庆幸,即使年少足够愚蠢,上天也未曾允许我轻待生命。否则而今的活着只能是一个假设了。 事隔这么多年,我的确应该耻于再提及一九九九年四月那些昏迷中的天日,不知下落的遗书,我记得它的样子,没有任何的标点,十几岁的我颤抖着写下,如此潦草混乱,句子断裂——没有人相信我在里面说的是真话。我就将它放在桌上,然后似乎还落了一点泪。后来我昏睡过去了,听说是很多天很多天,听说最后那封信被我那匆匆赶来的班主任偷偷收起来,听说并没有交给过我的母亲,尽管里面都是我写给她的话。这已经是七八年之前的事情,而我早已结束所谓的青春期,那些可怕的动盪,过于轻易的绝望和被伤害。这遗书与所有令人难过的往事一起不知下落,而我也从未再想追寻。我只是觉得何其幸运,在这样的插曲中,死去的只是我的另一面。 人总把死亡看为黑暗的事情。我想,也许生命理应博得灿烂,但死亡只不过是它的一道必然过程。所谓只有站在黑暗里才能看到光明——我信仰黑暗有黑暗的意义。 十六岁的时候开始写字,刺痛感的回忆有些近在咫尺,所以那些在现实中难以启齿的暗色调的画面得以用一种矫情而婉转的方式復活——甚至它们博取了和我同样年少的阅读者的喝彩和共鸣——但这只不过是一种不够正确的过渡。 多年后的今日,再回头看到那些记叙,所痛心的早已经不是当初所切肤感受到的伤害,而是自己面对那些“所谓的伤害”时何等脆弱的内心。 但是我一直觉得,忘却就是一种原谅,即便不是最高尚的那一种。 这么些年,青春期早就过去了,我们都嘲笑过自己少年时的善感,并且许诺要在今后日渐成熟的写作与人生中,不再表白,不再倾诉,不再发泄,不再回忆,不再自传……要学会举重若轻地,活下去——用智慧,用意志,用已经失望的希望,或者註定冷却的激情。 我何其所幸,比如在偶然看到了今生最美的月亮的时刻,比如在阳光渐渐灿烂,不声不响地流进房间来的时刻;比如在小厨房里做饭,收音机里播放了手风琴探戈的时刻,我多庆幸只要有兴致,就可以踩着黑白相间的地板瓷砖,一格一格地跳舞。这一切不再仅仅是个假设。而我留给世界的,也绝对不再仅仅只是一张语焉不详的潦草遗书。 其实也不用经过太多事情就可以懂得,没有什么不可原谅。因为没有什么不可忘却。记忆总是在被篡改的,唯一作用不过是夸张当初的欢愉或苦痛,用以衬托当下所需要的情感安慰。 曹方送给我的朋友一幅画。画的是梦在春天里。她说,既然是喜欢梦想的人,那就不要醒,梦下去。 我不愿醒,也不想死,尽管有时候仍然活得不耐烦。 我也并未期望——像某些名句所说的——渴望站在死里去看看生。那些动盪的年轻岁月过去之后我变得这样的惜命。 过马路的时候很小心,开车的时候很谨慎,对饮食控制很严格,经常保持运动,注重养生。所谓“绚烂而丰盛地活着”那不过是文字游戏的噱头,人所能做的不过是好好地活着。 只是依然睡眠不好,曾经应验了医生说的睡眠障碍每一条标志,入睡困难,做梦很多,很容易醒来,醒后很难再入睡。这些年每夜都做很多很多梦,多数是噩梦。最多的是被追杀。各种各样的追杀。追到最后我眼看快要被人杀掉时却跑不动了,吓得心跳快要停滞的一刻陡然醒来,满身冷汗。
第6页 赋得永久的献世(2)_尘曲 曾经一段时间,经常性的,梦见开车飞下悬崖坠死,梦见一路逃亡被追捕,梦见爬上指环王影片中才能见到的哥德式的高耸危桥,梦见身处巨型深渊的最低处……那时梦境一直都很恐怖,也许是源于精神压力太大,可是在虚构的梦境中我一次次体验了濒死的感觉,醒过来之后发现只不过是一场梦境,就会轻松很多,我有时候也是一个会感嘆“活着真好”的人。 最近一次遇到车祸,是在去年暑假。勐烈撞击的一瞬间,我身旁的那个人几乎是替我做了肉垫,当场昏厥,叫了救护车送进医院,断了两根肋骨,内出血。撞击我们的那辆面包车,司机当场死亡。而我们的车身中部则被撞成了k字型凹陷,车身后面燃起了大火,天然气压缩燃料罐就在后部,我真是觉得马上就要大爆炸了,像电影里一样……那时我满嘴满手都是碎玻璃,车门早就变形无法打开,我尚且还有意识,惊慌地大叫着“让我出去快让我出去”。 我头一次觉得我马上就要死了。我真的要死了。 当然其实上帝总是很仁慈,后来我被人抱着拖出车厢,身上除了一点擦伤之外没有大碍。我的同伴就不这么幸运了,重伤住院,修养了三个月。 事后我才知道,真正当死神降临的时刻,是等不及让你写一封遗书的。那种求生的本能,让你的头脑在一瞬间一片空白,除了逃出去,活下去,你根本不会有别的念头。生命是真的比你我想像中还要脆弱。 这篇散文应选题而写,原本应该是一篇遗书,复述我们现有的生命,并想像死亡。但我想了很久,我不知道我留给世界的会是什么。这是个很卑微的答案。写它的时候,我是在飞机上。一万米的高空,我离阳光从未这样近,离大地从未这样远。一眼望去即是蔚蓝晴空,白白的云朵胖乎乎地飘在眼前,让人恨不得一口咬掉。鸟瞰连绵山峦,起伏如静止的海浪一般温柔。世界从未这样壮阔而可爱,就算此刻掉下去,我还是觉得我这二十三年的人生,已经过得很好。 其实也不会在闭眼的时候回忆我走过了谁人的生命,你们又如何怀念我。不会像胶片拉过一样追忆往事画面,譬如一九九九年的某个夜晚,谁吻了谁的泪,谁又为谁透支了半生的衷情。生命不及百年,不及宇宙亿万分之一的瞬间。有今生无下世,我只信古词里的生死两茫茫,月夜松冈。 因知晓这短暂渺小,所以怎愿徒劳留一纸伤情于世。 红尘万载,而我多眷恋。 给世界上另一个我(1)_尘曲 给世界上另一个我 七: 这是在你二十岁的最后一天,于中午11:33分动笔的信。 我知道你一个人住在北海旁边的酒店,没有带多余衣物。黄昏时分天色泛寒,偌大一座森然京城在初秋的夜风中颤抖起来,下了冷雨。你想着,秋日近了。 我也知道你冷得不敢出门,夜来瑟缩在酒店里,躺在床上看潘晓婷对战金佳映的wpba比赛,啃一只发硬的面包。翌日一早,穿着短袖出门,冻得咝咝吸气。搭地铁经过朝阳门的时候,临时决定下车去商场买衣裤御寒。连续两日每顿都一个人在kfc埋头暴饮暴食,吃到反胃不适,数次走进卫生间想要呕吐。几日下来事情办得不顺利,你无功而返,坐城际特快离开。回到宿舍推开门,看见自己的桌上放着一封旧日挚友的信件,以及一张朋友寄自中亚国家的明信片。 你当即坐下来,连包都未放下,便拆开信读起来。 …… 彼时,那是一种寂静的心情,但也是一种寂寞的处境。 七。我隐约知道你最近过得不尽如人意。这段时间……也似乎每个人都过得不如意。一些不该到来的事情发生了,一些不该走的人却又离去了。 一个人的世界悄无声息地倾覆,那种感觉像是走在汹涌的人潮中,肩上的笨重行李掉了下来,物品散落一地……自己须在拥挤人潮中低下头,蹲下身来,忍受冷漠无情的行人裤腿擦过你的脸,一件件捡起东西,装进箱子,收拾心情。 须重新站起来,告诉自己,继续走吧,路途尚未结束——即使重新捡起的东西已被别人踩得粉碎。包括你蹲下去的时候散落一地的尊严。 你也是知道,这个世界可以有多冷。 冷到你收到一个人的简讯,看到对方这样对自己说起——“昨夜做梦并肩与你静默着走了一段清晨的路。醒来后觉得十分安心”——心底便温如春熙,似乎觉得有泪在即。 今日坐着空荡无人的公车经过一座桥,望见铅云沉沉的阴霾天色下,宽阔冰冷的河面被烈风吹起不断翻滚的波涛,紊乱而破碎地流逝,其状之隐伤,令我忽然想起你的脸。我一直都明白,你为着不至于湮没在人潮之中,庸碌一生,而努力做着活得丰盛的人。 活得丰盛,却也便会有丰盛的代偿。 我常常湮没人群,路遇各式各样的陌生得无法记认的面孔,想,对面的这个人,是怎样活到了今日的呢。 给世界上另一个我(2)_尘曲 她出生。裹着尿布蹒跚学步的时候。她小学三年级某天拿着考得不好数学试卷,放学不敢回家的时候。她换下第一颗乳牙。她个子忽然拔高。她第一次来例假,从学校狼狈不堪地回家来,有些慌张,觉得说不出口,便写了纸条告诉母亲这件事。她参加秋游,弄丢了一件毛衣。她交到第一个男朋友。她高三毕业,读了本地的大学。某天旷课睡了懒觉,醒来已是下午,穿着拖鞋去开水房打水。她啃面包,在拥挤杂乱的宿舍读言情小说。她毕了业。她找到了一份工作。她又认识了男朋友。她结了婚。房子只有五十平米,生活风平浪静。她此刻刚刚下班,面无表情地与我擦肩而过…… 这擦肩的一瞬间,我便猜测完她的人生,从此也再不会记认起这张面孔。 七,你看,乏力的生命甘于遵循的轨迹,有时候这样苍白空洞,苍白空洞得几近惊心 动魄。 你自懂事之年,便暗自坚定着,不要沦落于这样的人生。 但即便如此有力地活着,都难免轧于时光的轭下,于嘎吱粉碎的声音中明白自身的 渺小与无力。 你这样的生命,已经过去了二十年。 二十年间,你记认哪些面孔,哪些人事?你的生命的白纸,被渐次涂抹了哪些字迹与颜色? 你曾经跟我说起,在你四岁那年的某天下午,你站在幼儿园门口等着妈妈接你回家, 她却在所有人都走光,天色渐晚的时候仍不出现,于是你惶恐地认为她出了意外,再也不会来了。当时你难过至极,几近悲痛不持,站在马路边便放声大哭起来。而后的事情无非是母亲赶来,安慰着你把你带回了家。 我明白你对我提起这件往事的缘故。那天是你第一次觉得生命面临末日。尽管回头看,那些曾以为的末日或者万难,无不越发可笑。 如此以来,二十年间,末日之后,仍有末日。生命的峰峦,总须路过深不可测的低谷。而这样也不错。日子将过得很整齐。失望将渐渐淡灭,容希望再生。
第7页 堇年 2007-10-04 生如夏花(1)_尘曲 生如夏花 我又见到那些花儿 在这么多年之后 热情而灿烂的笑容和拥抱 好像点燃了那些日子中冰冷的歌 就这样我们懂得了很多原谅 欢颜在时间中被辩认 笑得开怀而容忍 沉默是成长的标志 而成熟的标志 就是如何去沉默 泰戈尔写的不过是let life be beautiful like summer flowers and death like autumn leaves, 在中文中我们却说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这是翻译的艺术,赋予一则平凡的句子以华丽的外衣。岁月亦是如此的罢:这么些年,我们过得这么似水流长,静静的,每一个琳琅的日子都似一片粼粼的波光,平静地流逝远方,却只在河床深处才见礁石和漩涡,伺机暗算年少的澄澈和无知。我想,这大概是时光的艺术。 前些年夏天,我正在街上走着却接到简讯,说付老师去世了,明日九点的葬礼,你来吗。我看了简讯,烈日下只觉得头脑一片空白,太突然,突然到无法惊讶或者动容,把手机揣回兜里,走了一阵,才又拿出来回復。老师与我并不在同一个城市,我想我自然是不会去。说自然不会去,当然是不近人情。但是细下想想,我竟然是在流畅的潜意识中就知道自己是漠然的。那样一个时刻,我有点惧怕自己了——但又觉得,其实自己一直都是如此的。 想起了他教我们的时候。因为一些他自己的个人原因,好似总不受学生青睐。背地里有各种迂迴刻薄的取笑。彼时听着别人议论他,我心里偶尔会觉得,如果哪一天我是如此孤立无援地活着,且背后被人这般议论的话,不如死去的好。 因我一向对他人没有任何分明的爱憎,即使有,也都是表面夸张的一时戏嚯而已,所以对他也同样没有特别的感觉。印象中他也没有什么特别让人受不了之处。倒是他的歷史课,我觉得讲得很不错,好歹也比照本宣科要好。母亲曾经有个同事就是付老师的大学同学,他听说付老师正在教我,便侃侃而谈说了一通付老师在大学时的种种。言语之中竟然有与我的同学们如出一辙的调嚯。 看来他这一辈子,过得落寞邋遢。其实一个人生了怎样的一副脾性和作风,带给他人以怎样的印象,他自己多半是感受不到的,感受得到的,只有镜子般投射过来的命运遭遇。 高二的时候听说他终于结了婚,后来还有了孩子,又是这么突然的消息。虽然也觉得意外而别扭,但还是替他高兴这下终不至于单身一辈子了。这番突然听说他去世,才知道原来是因为积劳成疾,抵抗力太差,感冒一个多星期不见好转,坚持带着高三学生,过劳而死……这样的缘由,放在他这样一个人身上,叫人听了甚觉凄凉。 我自然是觉得万分突兀,个人心里嘆念了一阵,但也没有什么伤惨的心情。多有的,竟是怜悯。三十多岁的人,膝下又有妻儿,一辈子可能还没怎么享过安乐。 生如夏花(2)_尘曲 这些曾经就近在自己眼前的人,与自己讲过话,碰过肩,好似还在昨日,一个个突然地就走了。我又记得我的外婆。初一的时候,晚上自己在家里做作业,忽然妈妈打来电话,说外婆不行了,在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你赶紧来你赶紧来。 外婆一向身体健康,此番如此突然,我不知道是为什么。我打车赶去,跌跌撞撞找到昏暗浑浊的病房,在门口愣了一下,怯生生地走过去,看见老人就这样躺在床上,插着氧气管,闭着双眼,已经神志不清。 家人无言,一个个神情哀肃。母亲见我木讷,令我过来给外婆说话。我竟站在那里,没有动,也无法挪动,最终一句话也没有说。半晌,母亲气愤地叫我滚回家去。 我没出息,几近落荒而逃。独自打车回家。那夜冷。我把脸贴在车窗上,看到这个充满了故事,却不再有传奇的人间。这灯火通明的盛世,不知哪一日就要与我们话别……我越想越害怕,回到家里,心里一片空白,只能麻木地继续做作业。 那夜外婆就去世了。就这么突然。我仓促笨拙的短暂出现,就是与外婆今生的最后一次相见。 好多年以后,母亲对我说起,外婆的去世……是因不堪忍受抑郁和孤独而自杀。她吞下了整瓶安眠药,死心已决。那个时刻我才细知了这一切的原委,内心触动异常剧烈。以至于后来每一次为她扫墓,我都悲愧于旧时旧事,和家人一样站在墓前就不禁泪如雨下……但这又好像十分多余。 一晃,外婆走了十多年了。每一次大年初一,清明节的扫墓,她的儿女——也就是我的母亲,姨妈,舅舅——无不是涕泪齐下。 “妈妈走之前,躺在病床上,那么老的人了,吃了药都还是清醒着的,她看到我来了,就伸出双手,想朝我抱来……想抱我一下,只有那么一下,然后就垂下去了,就走了……” 姨妈每次都在坟前哭诉这个细节。 因为实在是太迟了。 八十多年……她的一辈子,活得轻如尘,苦得重如山。 外婆命苦,出生于抗日战争的末期,家贫如洗,小时候害了天花,容貌被毁,又是女子,遭亲娘嫌弃,幼年就外出逃难,进纱厂做童工……经歷抗日,解放战争,文革动乱,饥荒年月……一连串无可想像的苦难时景,一直到死,也没有享过一丝福——连影子都没有。 她刚与外公结婚的日子,极其短暂地,过了几年不用愁衣食的时光。外公当时在民国银行做会计,没落地主出身,一身老爷脾性,银行的活计轻松又多金,每天三四点下班,就叫上一辆黄包车,去看戏,吃茶,喝酒,嗑瓜子。 生如夏花(3)_尘曲 那些年光景略好,仅仅是喘了一口气,好日子转瞬即逝。 后来换了天下,我们家庭背景成分不好,根不红苗不正,一家人又陷入苦境。外公得了酒精肝,癌症晚期,挣扎了些年很快病逝。三个儿女年幼,外婆独自一人于乱世穷日之中,靠着在工厂做女工,缝补货车车篷布,替人洗衣服的微薄收入,撑起这个家。 白日里累得散了架,夜里回来,还有三张嘴等着要吃饭……等儿女们都睡下,还要给一家人缝补衣服,做鞋子。在工厂打篷布,粉尘沖天,她得了肺结核,病得彻夜厉声咳血:在儿女们的熟睡中,一边缝衣服,一边大口大口地吐血……每夜呕出半盆暗红的肺积血。 悲惨吗,似乎是吧。但在旧时代里,这一切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辛酸。苦难已经黏着在那整个时代的所有人的舌苔上。人最强大的精神支柱,不是意志或者信仰,而是习惯。 习惯于苦,习惯了苦。味觉已经麻木。 即便是这样的年头里,不论是饥荒岁月,还是鸡犬不宁的斗争时期,外婆凭一个人的苦熬,儿女们没有一个人挨饿,而且都还一直上学读书。 家庭成分不好,所以外婆的儿女们——也就是我的母亲那一辈——后来也命途不顺。文革时没书可读了,下乡做知青一去八年,十六岁到二十四岁金子般的年华说没了就没了。返城后也找不到工作,三个儿女的婚姻也竟都悲剧收场。儿女们尽管成年,却深陷独自挣扎的艰难人生,无可奈何的世道,各自心怀怨念与焦楚,如雨后穴毁的弱蚁一样,漂浪求生……是真的谈不上尽孝,更顾不上苦命的母亲了。
第8页 是真的顾不上,也做不到:只要母亲还在世,他们就依然是孩子,自己都来不及咀嚼自己的苦,甚至还寄希望于母亲,希望能得到满怀的抚慰:以为母亲一直都是那么强……她强了好几十年了,不应该一直强下去么。 可是母亲老了。她也是一个人。也只是,一个也需要满怀的抚慰的,苦命的凡人。凡人对于苦难的承受力,都是有限的。活着的意志,是有限的。苦命的母亲。她的天伦之乐,直到人生尽头,也遥不可及。 我的母亲总在外婆的坟前哭道:妈妈是彻底的失望了,彻底的没希望了……苦了一辈子,我们这些儿女……不到自己做了母亲,根本懂不得妈妈的心…… 是的。严苛的生活,泯灭了所有温情的可能性,儿女的漠然与自私,尽管也并不是刻意,却无可救药地毁灭了一个母亲活下去的意志。八十多年的苦难,她都咬牙熬过来了……最后不堪忍受晚年的寂寞,与彻骨的失望,最终吞下整瓶安眠药,离世而去。 生如夏花(4)_尘曲 我不觉得自己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但是好多时候,我觉得自己甚无情。今日看了一本《蒙马特遗书》,作者说,“世界总是没有错的,错的是心灵的脆弱性,我们不能免除于世界的伤害,于是我们就要长期生着灵魂的病。” 这本书信集是作者的最后一部作品,写完之后,这个当时留学巴黎的台湾女孩儿,就在位于蒙马特区的公寓里面用刀子戳向胸口,自杀而死了。 但是,我相信她这样做的理由,并不是因为正经歷着像我外婆那样的生活之苦。 我们的年少单薄,使得我们常常因为不知道痛苦这个词语的真相而轻易亲近这个概念,将自己的脆弱装裱为痛苦,并隆重展览,希望博取他人一点驻足和关注。 言,言而不衷。离,离而不去。长大到这样一天,因了畏惧心的脆弱性,在接纳万事之前,自己已经在眼前挂了一张滤色镜,人事的悲喜色差陡然就淡漠了,看在眼里,也就没有那么触目,自然也就说不上惊心了。 而自己记得的,也就越来越少,只剩下些许模煳的印记,或者只记得眼前那些不轻不重的,连滤网都不用也不会惊人耳目的小事。头脑中的神经末梢一根根变粗了……总觉得日子越来越孑然,寂寞得又欢喜又害怕。在这烟火的纲常世间,也像是个没有裹脚却要装做裹了脚的小媳妇一样,人前人后战战兢兢的作态,生怕露马脚,费尽心思地想要掩人耳目地活下去。 少年时有一次和母亲旅行,晚上在旅馆里看电视,正好是一个心理访谈节目,报导了一个孩子的成长案例。因为很多周折与自己惊人相似,我与母亲都被震慑住,彼此僵在那里,在黑暗的沉寂的房间里,盯着电视屏幕,彼此都在突然间,不得不与自身歷史中最不愿提及的一幕面面相觑。 我手里握着遥控器,再也不能够忍受这种尴尬的,毫无遮掩的场面,欲要换台,母亲说,别换,继续看。我如芒在背,如坐针毡,随着幕后讲解者逐渐深入的每一句话,开始在黑暗中,忍无可忍地剧烈流泪,眼泪之盛,叫我自己都吓了一跳。节目终于完毕,我觉得母亲也哭了。 她就在黑暗中对我说了一句话,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原谅我。 而现在,我也说不清楚我究竟是不是就活得聪明了。好像是做了一些事情,满足了自尊自立,但是心中依然不安宁,毕竟,那些即使能够说不要就不要的东西,回忆起来,又怎么能轻易置之度外。 在毕业聚会上我看到这些见证了我青春期的花儿们,又聚首,又回头,这种被时间涤盪之后仍依稀可辨的熟稔叫人慨嘆。我不能说我们生如夏花,活得完美而睿智,死如秋叶亦离我们非常遥远,当下最真实的,不过是一种宽宏和原谅,对自身,他人,以及这个失望和希望并存的世界。 还好。还好。而今眷恋生世,朝朝夕夕孑然又繁华,有几滴好酒般的故人之谊,有几曲骊歌般的殷切思恋,来人照我笑靥,去者不引我悲痛。復有何求。 与君书(1)_尘曲 与君书 曾许愿不要输给时间 也不要输给世情 但沦落至这样一个心酸的如今 你我疲倦如旅人 并肩涉过遥遥风景 终于像临了这一扇空门 往后 已无故事 或者 路 但我都记得的 仍记得的 我曾是你的月光 在旧的冬夜 那场拥抱如井 井 于我是水中月 恋其皎净 坠以捞拾虚丽 于你仅仅是井 恋其清凉 驻足汲水解渴 春天渐渐变深的时候,你离我而去了。好像惊雷过后的静寂雨夜,水声喧譁,湿气浑浊,哪里都不可去,只是呆在家里,守着黑暗的窗。就在前些天,我在午后昏睡后醒来,看到蜜糖一样温软的阳光轻轻地铺在墙上,这样的寂寞这样的安静,便感到了“草堂春睡醒,窗外日迟迟”这句诗的落达意味,就在纸上为你写:我们这一生,会遇到多少人,缘分皆朝生暮死脆弱如露水。唯独与你,像是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 我知道我们迟早会输给时间或者世情,但不知道会输得这样的快。 你走之后一切仍旧是这么安静,我靠着药物度过的日夜其实很平淡,或许是因为大痛之后失去知觉,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或者说总觉得这场梦并非真实。只在那一个下午,你狠狠地叫我大名,牢牢地说结束了,我们结束了——我才察觉了久已徘徊在临界点的眼泪。 但我很快平静,很快站起来,擦干脸,像励志歌曲里面写到的水手那样咬着牙低着头,上了岸,并且以活着的姿态。 寻找很多事情来做,上街疾走,整理东西大包大包的搬运到邮政局寄回家,弹琴,看书,打球,跑步,或者仅仅是发呆。时间在我的脚边静静流走我却不再顾盼,每一天对自己说很多遍我会好起来我会好起来,说得多了好像就会变成事实。 与君书(2)_尘曲 记忆整饬而林立,似一座森森丛林,很多时候我是迷途在这记忆树林里的一只鹿,辨不清方向,只因为心里信仰还有日光,身后有猎枪的声声追迫,所以拼命往一个茫然的方向奔跑,偶尔会不慎撞上一棵记忆的树,身心都痛不堪言。 但你我都知道,它们曾经是这样温暖而柔软的快乐。 此前我其实是一个不信的人。不信世界,不信人心,不信永远。虽是这样说着,但我似乎有总是隐有对奇蹟的期盼。对于这种天真,失落是必然的后果。我以为我隐藏得足够好,可是没有想到连最远的人都知道我那时过得不好。我接受微笑与他们握手,接受他们说的,你要好起来,我们在你身边…… 我知道我的感动是真实的,但无奈亦是深刻的。快乐或者成功常常是可以共享的,而且常常是通过共享而获得。
第9页 但每个人的生活歷史中都有最不尽如人意的那一面,且无法被分担。这就是为什么世界上会有孤独这种东西存在。 我不能够说我懂得了不爱之慧——我只是感到了疲倦所以想要停止。如顾城所说,人世很长,人生很短,我在中间,应该休息。 无法知道余生还要渡过多少不能被分担的漫漫长夜,无法知道我在那些漫漫长夜之后的黎明醒来想起这一段往事来会是怎样的落寞不堪。我常梦见重逢时刻:在嘈杂的街头,偶遇你与你的爱人孩子,点头微笑的瞬间背后是梦断几十年的人事。若真有那一刻,不论彼时你幸或不幸,我都该多心酸。 又或许真有那一刻,我早就无知无觉了。 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不知道是否我们活着并且相爱,就是为了印证幻灭。 我只能说,这一次我拼力而为没有输给时间,但亦输给了世情。所以来吧就让我们最后唱一支歌,唱给我们的昨天。因为我们没有料到我们的今日,亦更不会知道明后,所以留住走过的那些快乐罢。我还记得。 如果你还记得。 如此只能做世情与岁月的浪子——在我坐着流浪的夜班火车穿越茫茫黑暗的时刻,听着悲伤情歌眼泪仍然簌簌扑落,我知道我又想起你。这想念如眼泪一样廉价而徒劳,却是我所能掌握的最后纪念。 黑暗中车窗如镜,陌生而广大的世间燃烧着灯火,此刻又有多少出悲欢情事正在轮迴上演,我默默观望别人的戏码,并就此看到自己的脸,瞳仁里还有你的吻。 我知道你不在了。你不在了。我回过头来,恍如游园惊梦,一番阅览,掩卷熄灯,就此遁入静默。 但或许你并不知道,仅以你消逝的一面,足让我享用一生。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1)_尘曲 第三部分 小说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 scene i 这日子,要么寡淡得过分,要么辛辣得要命;一旦闹起来,坏事都如约赶集。 那日大雨,家里已经乱套,儿子突然出柜,赶上女儿毕业回家我得去接机,算是藉口可以逃跑出去喘口气。一路心乱如麻,几乎忘记在开车。女儿在旁边唤我的声音,怯懦极了。 不打算回家,又无处可去,送完孩子想起微青还在住院,便朝打算去看看她,义无反顾似的,像抛妻弃子,又像逃难。我的意识流里竟然是少年时读完《悲惨世界》后唯一记得的一幕,黑夜马车的冉阿让,彼时可曾同样是凌晨落雨?是夜我如流亡之徒,驾车飞驰之快,远闻其声,仿佛是从路面撕揭过去。 从来没有这么深的夜晚,叶微青。从来没有。 scene ii 我与微青的瓜葛分合,太多年了,越发像一处久愈不合的脓疮,时时生长又时时腐烂,总以衣袖遮蔽,无法见人,连自己也不敢触碰,只能躲在私下偷偷撩起衣服察看伤势,心焦嘆气。就是这样的伤,我有她亦有。 但时间足够长,就足以淡灭往事的热忱。伤已不觉痛,反倒是岁月太浅,我像幼童戏水一样踩过,只湿了脚踝,晾干之后就忘记了那场欢快。离婚后我很多年再没见她——尽管我从前甚至从来不觉得我有天会离开:我从前对她写,谨以此生献给你。 我是真诚的——那时我是真诚的,那时我年轻。 多年后重逢,第一回见到她坐轮椅。 我顿时心酸如蚀,背过脸去,不忍睹。我知道这个女子此生是就此结束了,而今留下的只是这具残缺肉身在细细反刍去日的浮梦美好。类似悲剧本来人间处处在上演,见者不悲,我落泪是因为她是犹死而生的女子微青,爱极恨极,我都切肤过了。 我望着她坐于轮椅上憔悴如斯,恍然间想起从前的少女:彼时在大仓库里的联谊演出,你穿了艷红的绸衣绸裤,油黑髮亮的大辫子上扎着红红缎结,与知青男伴跳喜儿和大春,那刻何等灿烂生辉,阵阵唿喊湮没了音乐,震耳欲聋,回声摇撼着仓库顶上那盏陈旧的吊灯,轻轻抖落尘埃。 她那样美,我的双目纵然已经燎燃,却不过是台下为之闪动的众人眼光之一。就这么看着她,咽喉仿佛燃烧一般干涩发燥,不由得用力地咽下一口唾液,默默地松了松紧勒的风纪扣。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2)_尘曲 一切不过是烂俗到不可救药的桥段,我是无名的裘德,却没有一个女子能使我在风雪瀰漫的结局里追其背影哭喊“世间夫妻再不比我们更真”。我一直很唯物,只信人有今生无下世,由此我的忘怀渐渐很漠然: 多年以前我们才十六七岁,做了高中同学。那年那天我们照例随学校去乡下劳动,大家都下地干活,我扛着锄头不知不觉走得远了,忽地撞见她在田间野僻处蹲着,一脸的青白面色……我惊慌得不知所措,僵在她视线里就这么站着,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叶微青是学校里人尽皆知的美丽姑娘,又出自干部家庭,心高气傲。在那个年代名字就起得这么诗意,可见一斑。但文革之后她父亲不堪摧残还未等到翻身就病死,家里除了她只有一弟一母,算是清贫,此乃后话。 那天在田地里,她就这么蹲着,狠狠地瞪着我,脸色越发难看,后来又咬咬牙站起来,一言不发地从我身边走过去。我看着她背影,裙子上都是血,我竟也什么都不懂,惊慌地大喊到,微青!你裙子上有血! 未曾想到她顿了顿,转身又愤愤地朝我折返回来,又羞又赧的气急表情,扬手欲掌掴我,又碍于耳光太过分而没下手,只是用力推搡了我一把,捂着裙子快步跑开。 就这样我因为缺乏生理常识而得罪了我的初恋,那还是我们同班这么久以来,头一次单独碰面和头一次对话。我不晓得血弄脏了裙子对女孩儿来讲是多丢脸的事情——我连那血是什么都是这之后的事情——于是在后来的日子里,我这个人对她而言就是一个比那摊裙子上的血更脏更羞辱的存在,她的目光从来都是直接掠过我,真是连一次余光都没有。 后来我对她提起这件事情,她想了很久才想起来,然后说,我只觉得我那时特别不想见到你,但我不记得是为什么。原来如此。 这个后来,是多少年后了? 少年如我,恋她恋得快成了癔症,夜夜在日记里写信,长篇累牍的情话,简直像自渎般隐秘而上瘾,又掖着藏着,不想有一日还是被父亲发现,啪得两记耳光正反各一手,我像个不倒翁晃了晃又被砸稳了立着,隐隐约约听到有咆哮之声在嗡嗡作响:你个狗日的畜生!!! 我是狗日的,谁是狗?我在心里犯着嘀咕。 那一记耳光之后不久,世界就忽地乱了。 一夜间就没书可读了,大字报铺天盖地,学校砸得稀烂,教室门窗玻璃碎了一地,荒如废墟。十六七岁,我们像精力充沛却无猎物的野兽,终日惶惶在大街上游荡,手里除了大把无所事事的青春,一无所有。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3)_尘曲 齐明的父亲是军官,他被安排去当兵,躲过了下乡。后来才知道这样的安排有多聪明。但任何时代都如一间房子,墙为大多数人所设,门为少数人而设:我和微青在一年后下了乡,一起挤上火车的,还有多少同窗伙伴?不记得了,太挤了,车上太挤了……像攒动的蚁群,个个都穿着那一身不知从哪儿捞来的土绿军装,得意忘形——即使回忆起来,哪来一丝值得得意的理由。
第10页 那些青翠的年轻脸孔,就这么手舞足蹈地笑着跳着陷进了时之流沙,带着无知的欢快消失在这没顶之灾里,安乐死亦不过如此了罢,如此一来任何一种表情都不再具备个人情感——我们谁都不知道今生就是这样开始的,开始得如此狼藉如此懵懂,天涯四散,一去是多少年。 我所要说的,与时代无关。 无,关,时,代。 时代没有错,错的是个人的命运。 不,命运更没有错。 ……无人对错,没有真假。 我们的时代,只有虚实。 彼时我不分虚实,深陷爱情,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可谓是一叶障目:投入得连时代与命运也丝毫无暇关心了。 我想:微青,你我之间如七律古诗,你挥笔定了首联,我得削砍了我的意志以求对仗你的平仄,意境,末了还要为你押韵。 最可悲的莫过于,往后的颔联,颈联……尾联,你却再不关注我谱写了什么。 scene ii 容我从这一场开始偷换人称吧(往事歷歷实在栩栩如生),并且省略掉那些吶喊和彷徨:那年代谁不是一把汗水一把血泪。 不能省略的是:谁也不能不信红颜薄命,你可知你实在过分美丽。本来这也不足侵蚀你的造化,但你生性是放肆如风的野马,在他人视线中驰骋而过,如闪电刺破夜空,此生再难忘怀:至少于我是如此的。生产队里的知青有好些熟脸,无外乎旧日校友,街坊大院邻居,但一开始都叫不出名字,只有我这是你同班同学。大概是因为人生地不熟,你就原谅了我昔日冒犯,和我渐渐熟络起来。知青的生活要多多无聊就有多无聊,下地磨洋工,除了打架就是看打架,你简直是我们的一抹黑暗之光。 一开始你也看上去很快活,除了想家之外,常跟我们混在一起喝酒,唱歌,偷萝蔔,享受小伙子为你殷勤,吃醋,逞强或者打架……后来从什么时候起我也不记得了,很快你好像病了一样,整个人很楞很阴,也不上工,成日在床休息。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4)_尘曲 人们说你病了,但我来看你,你又什么都不说:我们都不知道你得了什么病。 来照看你的人可真是多,自己的份粮都抠出来煮粥端给你。我的大概算不得什么……罢了……于我个人而言,所有的周折和动盪都值得省略,在那一天面前: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我偏偏要挑那一个晚上找生产队长说返城,更可恨的是为什么那狗娘养的忘了这回事? 队长在强姦你,本来是你的命运,于我无关,但我一脚跨进了那个破门撞到这幕——(老天哇他竟然就猴急到没插门!)——从此我们就不得不被改写。 推开门,我一惊,他一吓,说了什么谁都想不出:“看……看……啥??你也要来?” 你眼里是空的,无泪无光,可能禽兽嘴里的恶臭令你噁心,你的头一直偏向墙的那边。 换作今日无非是我操起条凳就砸他脑开花,但那一年我十七岁,你十七岁。我是刚刚被原谅了缺乏生理常识犯不敬的少年,我张大了嘴,几乎不知道他在对你做什么事情:当然一定是很不好很不好的事情,但究竟有多不好我是不知道的;我只是张大了嘴巴,比你更羞愧更紧张更愤恨更害怕……却不知所措:好像被强姦的是我自己。 我脚步被粘在了地上动弹不得,我该做什么?不晓得哇。 队长慌慌张张从你双腿间抽身下来,一边拉着裤腰带一边狠狠掐着我的胳膊把我拽过来,说:“你们不许动!给我呆在这里!” 我们反倒成了婊子和嫖客,卖淫嫖娼被抓了现行,队长只差没把我捆起来:他嘴里日妈捣娘地碎碎骂着,操起一根条凳作要打人状,把我逼到墙角,啪得竖着落下条凳,把我绷直了卡在土墙与条凳之间,我楞成木头桩子,而你仍躺那张桌子上,只是蜷缩了起来像虾米一样侧身过去……我看不见你的脸了,微青,只是你肩膀颤抖着,令我揪心。 “你看啥看你?!你说,你要找她来干啥??监……监视我?” “我……我……队长,我来找你来说返……”,我又改口,吞下了返城二字,“找你汇报思想……”末了我又添加了一句,“我前天跟你说了是今晚上的……” 队长脸绿了,理亏又气急,啪得给了我脑袋一掌,“说了的说啥说啥?谁他妈说今晚的?个狗日的闯起来,想干啥?要造反?”他嘴太碎了,啰啰嗦嗦一直骂……骂了什么全不记得了,只晓得他一遍又一遍,顶着我的鼻子说:你要是敢说出去我阉你全家,你一辈子别想返城……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5)_尘曲 队长又羞又苦恼,拿手里这一对婊子嫖客不知如何处置……又不能杀又不能剐,威胁了半天已是深夜,我困得想睡,他又一个耳光把我扇醒了,骂骂咧咧道,滚回去!记着,要敢往外说……你们狗男女……叫你哭爹喊娘! scene iii 那夜月色如练,我把你送回住处,一路你走在前,我在后面诚惶诚恐,又不敢超前又不敢落后,其情其境真像两只孤魂结伴寻尸。 走了一大半,见着茅屋如豆灯火,你不走了,哇地一声痛哭起来,几乎应声倒地垮掉,坐在泥地上不起来,只是痛哭。 我吓傻,又揪心,悄悄靠近你蹲下来。 少年的我,一句话都没有说,也不知要说什么:就这么蹲在你身旁,后来蹲到双腿彻底麻了,也就垮坐在地上,近在咫尺,整整等你哭了将近一个时辰。 我已经浑身都是蚊子叮咬的包了,估计你也是。 你挠着蚊虫叮痒,涕泪早已煳弄了整张脸,混着汗水,披头散髮,真是女鬼。再无更狼狈的时相了。你哭得彻底累了,就止了眼泪,终于静了静,勉强站起来,一瘸一拐地,回了屋——我仍是陪着的。 我们此生交集始于是夜……是夜你我却无一句言语,一丝碰触。 是否因为我一再的,一再——从见证你的初潮起——就不断见证你人生中一次次最为落难最为鄙陋的狼狈时刻——因此註定这孽缘无从了清? 而又正因如此,你也就无法,真的是无法爱上我:我这个意味着你全部不堪回首之事的代名词。 翌日你继续生病,不上工。但现在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队长知。 唉,很多年之后你说,有一天你被队长找去说要谈谈思想工作。队长垂涎佯问,有什么心里话,都说出来,他做主。你很想家,说着说着就掉了眼泪,哭啜着:我想返城,我想回家。 我能够想像你当时的样子该有多美多楚楚可怜,多让男人臊急难忍。就这样他说唉呀姑娘家不要哭啊我可以让你返城啊我可以让你回家啊…… 我撞见的早就不是他干的第一次了。 后来我实在是穿够了小鞋,队长无处不恐吓我整我,要我关紧嘴巴。我竟也真的就噤若寒蝉……若干年后你还是那么恨我窝囊……但那时也许我的懦弱又是冥冥之中最对的选择了罢,毕竟这等事情若闹得人尽皆知,对你于事无补。
第11页 然后是你的身孕终于藏不住了。 怎么办?队长给我们指了路(也不知道以他的智商这是多少个晚上冥思苦想憋出来的结果):第一,想回城,生死大权在我这里,只看你们配合与否。第二,配合即是,余生,你们自己想办法把孩子搞掉,搞不掉,这个孩子就是你干出来的,你得画押。搞掉孩子,画了押,我就给你们开绿灯,病退回城,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6)_尘曲 不配合,那就看看谁丢得起脸,谁丢不起:老子脸皮反正比你们脚底还厚。 scene iv 找地方做人流?我连什么叫人流都不知道。 没有医院,没有诊所,就算是有,那年代也不可能有人敢给做。我们在乡镇上赶集,看了一间诊所,赤脚医生一副碰到人瘟似的恶相,拒理;又问了几个郎中,瞎子跛子之类,我想还是算了,送过去是有去无回吧。 空手而归,我们回去找队长。 咋回来了? 没找到医院…… 哪有医院,不就找个卫生所解决了嘛。 卫生所的医生不肯。 你们还要我咋地?难不成我给你做? …… 那天我又陪你回屋。山路曲径,银月皎白。一路还是无言,你亦没泪可哭了。 过了几天队长在田里找到我,把我拉到了边上。 我还没回过神,他就塞给我几大包草药,说,回去把这个给她吃。每天三次。 我就在你的茅屋里熬药,餵你喝了。我觉得我简直是在下毒谋杀你,端着药碗双手一直哆嗦。你看我一眼,没有说什么,喝得很顺从。从第一天晚上深夜起,你就开始喊痛。我不敢走,在地上睡着了。第二天继续餵你吃药,傍晚,继续痛,开始出血。 第三天,餵你吃完早晨的那一服,你哭,抓着我的手腕,说,你杀了我吧我不想再吃药了我痛死了快……你喊得声音都哑了,静了一阵。下午的时候,又开始呻吟,越来越厉害,痛得打滚,草蓆渐渐浸透了血……好黑的血。 脸色煞白,你痛,大声哭,喊,我不行了,救救我。 我六神无主,飞奔去叫队长,队长脸色也白了,压低声音咆哮:猪猡!找我干啥?去救人啊! 烈日毒辣,我背着你跑了三里路……跑到了卫生所,哐当一声就撞了进去,虚得腿软跪下,只剩一口气:“医生,快救人……” 我想我是中暑了,还跪在地上两眼全黑,你仍压在我背上……一会儿是被医生抱起来了吗,我身上变轻了。 那生产队的赤脚医生吓得语无伦次……我昏昏之中见他给你挂了个吊瓶,在病床上架起你的腿,满头大汗地鼓捣……发黄的白床单很快被黑色的血漫漫浸透,沿着木头床腿往下滴。 你痛。 痛得声嘶力竭地哭嚎,声音迴荡在方寸咫尺的小诊所,我就在白帘子外面听你惨叫,听得我瑟瑟发抖,帘子遮住你大半身,我只看到你的小腿与脚趾都在痉挛。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7)_尘曲 你的惨叫声,像一把铁耙刺入了我的腹腔,不停地直捣血肉肝肠。 惨叫了一个下午,你渐渐有气无力,我也听乏了,五脏六腑早已被铁耙绞成了血泥,没了知觉。窗外是日落西山,残阳赭红……如同你失血浸透了西天。好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静,我以为你死了。 赤脚医生满手鲜血脸色煞白,还在手忙脚乱,队长焦躁地站起来撩开帘子走进去,问,死没? 医生说,还没死。 队长回头看我一眼,略思索,即开始放开嗓子大骂:余生你个狗日的造反派,你看你干的好事!!人命!!人家人命差点没了你晓得不??你个鸟干的好事,强姦犯…… 我呆呆坐在条凳上,什么都听不见了……但见青山莽莽,夕阳酽酽十八里红,醉满西天,如此寂静,寂静如血。 scene v 真是命大,你还活着。一直发烧,出血不止。 照顾你的时日,我傍晚去砍柴,一刀噼下去,砍到了自己小腿。瞬间我痛得眼前一黑,叫也叫不出来,就垮坐下去,睁开再看时,血已汩汩,一条腿都红了。我用镰刀刮下竹子的皮茸,敷在伤口上止血,又用牙齿撕下袖子,紧紧勒住伤口,坐在地上歇了一阵。 痛麻了,月升空,近闻虫鸣,远闻兽啸,我想我得回去了。撑着爬起来,捨不得那一摞上好的干柴:我腿伤了更不能砍柴,你家没火怎么办,于是我便挑起柴来,咬着牙,回了你的茅屋。 我的双肩落满银色月华,挑着柴一瘸一拐,忍受阵阵痛袭,牙根都咬得酸疼。一路上都有点想哭。泪噙着,我已不知道我为何想哭。 当夜我回来还给你做了玉米煳,你睡了,我伤口痛得难忍,开始发烧。我想都是流血伤,可能看病开了药,药还可以给你吃。 我请假说去县医院,队长破天荒说医院他有人,要跟我一起去。他把我领到一个医生那里,那医生拿几小块锡箔让我贴背上,拍了片子,开了一张肺结核的诊断证明。 开完证明队长说,我们两清了,走。 我说,等下,我还没有看病…… 队长扔了一句,那你自个儿回去。 破伤风,要死人的,打盘尼西林。 医生,药开了我留着,我回去打。 要做皮试的,不做皮试打死人了怎么办? 什么是皮试? 我也不懂,做完皮试没事,就打了一针。医生见我不过敏,把剩下的针药给了我。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8)_尘曲 微青,队上的赤脚医生来给你打针,来了一次,不想再跑第二次,说,我教你扎针。我在自己身上扎了几次,学会了就开始给你打针了。想来后怕,皮试也没做过,你要是青霉素过敏死了怎么办。 你还是没死,死的仅仅是我的日记,它赫然折断在送你回茅屋的第一夜,再没写过。那夜之前的一切自语自怜或者表意抒情,在后来发生的事情面前,显得多么无力与可笑。 scene vi 丑闻一则:余生和女青年乱搞男女关系,两人互相传染了结核病,污染党组织,扰乱生产,是可忍孰不可忍。 秋收过后,与你一道狼狈返城。你的父亲母亲第一次找上门来,是提着拳头沖我砸过来的。我抱头但不躲,咬牙未吭声,我的父亲母亲站在旁边看愣了。好像旁观一场械斗,我也不是他们儿子。 直到你家人都走了,父亲还愣,一直不相信,只是抖着声音问:你,给我交代…… 而你的父亲第二次单独上门来,扑通朝我跪下了,跪地不起,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就凭这个,我还是感恩你的。你终于对父母说了实情……我为自己徒升一身悲壮之感。 但后来不久你父亲也就死了。微青,你不晓得你父亲跪着谢我又恳求我原谅,连他病死前也托我娶了你吧好好待你……这些你是不知道的,我估计你知道了也照样不肯与我结婚,那时。
第12页 你很快与那个解放军谈恋爱,大概是想改变出身。解放军后来被调去哪里了,我也不知道。恋爱四年,相见不多,他还以为你是处女,等你在结婚前夕向他坦白了隐藏多年的往事,事情便再次逃逸了你的那厢情愿:未婚夫听后火冒三丈离你而去,再无音讯。 于是四年后你又狼藉地回来,好似已经旅世一遭,人间风景一览无余,不过如此,遂田园归,与我结婚。 我娶你那夜,母亲哭了,父亲终于不认我了。微青。 scene vii 爱情是狗娘。婚姻是狗。狗长大也不认娘。 婚礼真是悽惨,每个人都揣着心底的一块秤砣,铅黑色沉沉的,喜酒比黄莲还苦。少年的我在日记里写过要娶你吗?若有,那彼时之愿兑现此景,便是对幻灭的精确註解。 结婚好久了,我都无法与你同房行事,你静静背对我侧身躺着,入睡与否不得而知,但这个姿势足以再三令我噩梦般的想起那张桌子上你的侧影,真是欲哭无泪,心情全无。我从未主动过,也许你因此还会觉得我窝囊,但你可曾想过,当年在诊室的惨叫,如铁耙将我五脏六腑都绞成了血泥,我没阳痿已经是他妈的万幸。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9)_尘曲 后来有次夜里吃饭,是什么缘故已忘了,我喝了好多白酒,脑子燃烧起来,但未醉倒,想的满满都是你,我,我们……往事歷歷:这些年日子还有谁比我们活得更操蛋,我受不了了,遂啪地一声撂了筷子,全然不顾酒席上人们还在放肆,站起身就踉跄离开,颳倒了椅子。 人群的兴致短暂地微跌一下,很快就不理会我的离场,我得以这样沖回家,幸好你在,幸好你在,我紧紧抱你,紧紧地,满脸都是泪。 你没有多说什么,依稀还抚了我的发,拭我的泪,这温柔亦罪,一如我的粗暴,被惩罚的是身体。你很沉默,也许于你而言这只不过是一种复习。 你落下过病根,怀着余年的时候一直这不对那不对,还好有惊无险。我们的出身加上头上的丑闻,过得好辛苦,父亲去世后我顶替他在工厂工作,你在工会打杂,偶尔演出跳舞:微薄的收入带来微薄的生活,导致更微薄的命运。 儿子出生了,我们的孩子。他长得真是太像你,将来必定是清俊修长的美男子,我很笃信。 孩子也曾经极其短暂地,给我们增添了一抹亮色,三天还是五天,你我温和相待,轻声细语生怕吵到了他:原来我们也快乐过温存过的。但是丑恶的生活真相又很快铺天盖地席捲而来……你难道不觉得我们吵架太多了吗,锅碗瓢盆柴米油盐的日子,全天下老百姓不都这么过,我不知道你哪里来那么大的火气,日日与我吵架。两个人像杀得面红耳赤的斗鸡,你累了,嘆,你叫我怎么对你有感情?我一看着你就想起那些破事儿。 是呀我多懊悔我总在你的不堪中出现;你一旦直面我,就得被迫直面那些歷歷往事,我还是那个提醒你裙子上有经血的傻子,叫你恨不得洗干净,恨不得藏起来,恨不得不见。 吵架不过瘾,开始闹出走。那次你砸了所有触手而及的东西,连余年的小碗都不放过。他一直在大哭,你一直在大骂,令我復又听到那诊所的惨叫声,尖锐又刺痛,五脏六腑都在噪音中疼起来了,真是忍无可忍,血往上涌,我狂吼:都他妈的给我闭嘴!!噼手两记耳光,你被我掴到了房间一角,嘴巴闭上了,捂着脸爬不起来,我连掀带摔地把剩下的家什通通砸碎,像头暴怒的野兽,一边毁坏一边大吼,“我操你大爷的别以为是我捨不得,这个家我他妈说不要就不要了,要砸就全砸了!!!你个要遭报应的贱货……”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10)_尘曲 如同洪荒过后的世界末日,最后一块碎瓷片儿在地上跳了两声,天下太平,终于静了——我终于落得耳根清静了——连余年都吓得止住了哭声。 未曾想到说不要就不要了的,是你。末日过后你负气出走,出走是小孩才做的事情啊,你我早不是孩子了,你怎么就能说走就走。 你这是第一次出走,一去半年,躲到了娘家。气消了,就回来了。还是我去找的你。 日子从断裂处继续,我们开始玩起狼来了的游戏。 仍然吵架,吵到气急,你的出走屡屡发生,我一开始每每都很惊慌,次数多了,就见怪不怪了。已经懒得再想你是对我不满,还是另有新欢,你还是那匹野马,不甘伏骥等死。游戏玩过太多次,你乏了我疲了,直到有一天狼真的来了: 你上白班,我值晚班,下午睡醒起来我在家略作收拾,偶然发现齐明的来信,是已经阅过的,信封上他还注的是你别名。我直觉你们不对劲,犹豫了下,还是打开来,看完,不由得冷冷苦笑,又有点天旋地转,就地颓然枯坐,抽菸,等你回来审讯。 你回来,房间里未开灯,黑影站起来,啪得把信纸往你脸上一扔:怎么解释? 我们復又开始吵,吵了一个时辰,我头痛欲裂,该上夜班了,我不想上班但要出去透透气,便摔门走了。我坐车间里一直心里不踏实,凌晨回来,家里空的,余年都被你抱走了,我看着桌上撕碎的结婚证书,纸屑纷纷,顿时明白大势已去……我直发抖。你连一个字都不肯留。一个字都不肯留哇,微青。 你该不会以为只要撕碎了往事,记忆就可以抛撒一空罢。 我怨怒交加,咒你可千万别回来,否则我难保不会操刀捅你。 但一个星期之后你回来,像一个规矩的新房客,与我客客气气说话,收拾东西。我也没想杀你,或者说忘了想要杀你。我以为有希望。按捺着不作声,沉默不言看着你背影,你收敛一件件东西,从衣服到信件,手脚麻利一如好戏散场之后收敛道具的魔术师。 我眼前晃过那个田野间羞赧气急并推搡我的少女,月色皎白的山路,残阳如血的黄昏……岁月深处的你与我。 我就这样徒劳握着大把一无是处的回忆,坍塌颓坐,热泪如倾。 梦呓一般唤你,微青。 ……微青。 你未听见,抑或不予理会。我固执地叫你,微青,微青。你终于转过脸来,神色不耐,冷冷看我。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11)_尘曲 微青……余年还小,你不能走。 你吝啬极了连冷漠都要收回,转身继续收拾不再理我。 我失去控制,大喊“你为什么要走,你为什么为什么……”我扑过来抱紧你,又抓着你的肩膊,狠狠地摇撼你,狠狠地,像是要从你这具沉默的签筒里摇出一根卜运的卦签,看看我们余生,是否还有继续。 我累了,你比烈士更刚毅,用沉默为你内心的真相封缄。 我求卜不成,跌坐,几近自言自语:“这么多年了,你在我面前这么多事情……你就这么捨得我……” 復又卑微求你,“微青……微青,我对你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怎么捨得走……齐明他不会像我这样待你的,不信你去过过日子就知道了……”
第13页 你抬眼看我,还是无话,只用眼神问我,那又如何,你要如何? 我摇头,摇头,无可奈何地自言自语: 没什么,没什么了……我只是有点儿替你可惜,你没我了。 你真的没我了。 scene viii 离婚后,余年也判给了你。六年之间我过着一个人的日子。六年。厂里女同事传我是痴情种,男同事传我是性变态:可能人们认为六年单身的男人,不是痴情种,就是性变态。 自渎解决还好吧,不算性变态。但我真的不是为你痴情,真的不是,起码不全是。我只不过是好想耳根清净地过日子。半辈子不到,我简直把该不该听的噪音都听完了,女的惨叫,孩子哭嚎,老婆咒骂,摔盆砸碗,连工作的车间天天也是剧烈噪音……这年头真是没有一天的安宁。 我天天耳鸣得厉害,只想回家之后能够清清静静。 如此清净了六年,后来有天余年突然来我们的老房子找我。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小男孩,八岁,他长这么高了,我差点没认出来。他拽我,去看你。你住在厂招待所里,陪同的是你弟弟。 你静坐在轮椅上,与我四目相对。你我咫尺之间,横置着一截六年时光,仿如一根弹簧,被重逢倏地勐力压缩,瞬间轻易抵达昨日。 时光隧道般的幻觉,你我面面相觑,我脑中一片空白,回过神来,这弹簧又弹回原形——你我之间毕竟还是隔着了六年光阴。 发生了什么? 你弟弟说,脑子里面先天性的瘤子,以前毫无影响也没有察觉,长大了它就压迫了神经,下半身瘫痪,全无知觉。 我脑子里嗡地一声,差点背过脸去,不忍睹。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12)_尘曲 看来齐明也不容易……终于盼来了你抛家携子离婚奔他,刚刚甜蜜了半年不到,你就开始发病。剩下整整六年,疲于奔波中药铺,西医院,手术室,大病房。 微青啊,久病无孝子,何况露水夫妻。你们的瓜葛近六年,已经够意思了。 我重逢你坐于轮椅,那一刻险些背过脸去不忍睹,但瞬间的震惊之后,我这样真切地感到了幸灾乐祸……真正是幸灾乐祸地……在头脑中轻易就勾勒出了你们的日子:原来并不比我们的好,甚至不比我一个人的好。我是凡人,所以我倍感心酸如蚀,又幸灾乐祸。你们落得这个下场真是因果,报应。 但见着余年,我一下子就心软了。他湖蓝色的眼睛里除了无辜还是无辜,像是一条被钓上了岸的小金鱼,嘴巴一张一翕,陆上世界令他困惑又窒息。 这些年他目睹了什么?他度过了怎样的童年?齐明有没有给他一个父亲的怀抱?生日礼物可曾窝心?学校生活可曾快乐? 我不敢再想,心如刀割。 我蹲下身,伸出双臂揽过我的儿子,牢牢地望着他,像是要把逝去的阔别都望穿回来。余年闪着星星一样的眼睛看着我,聪慧又安静。我强忍一股泪盈之酸,不由得渐渐将他抱紧,祈愿化身为水,还给他一个金色池塘。 scene ix 换回那个陌生的人称吧,你不再是你了。你不再是叶微青三个字。 微青的目光又冷又愣,空空如也。我知道这个女子此生是就此结束了,而今留下的只是这具残缺肉身在细细反刍去日的浮梦美好,若曾几何时也有过的话。 我的生活陡然换了天地,顺其自然地又照顾起妻儿来,老好人的样子,然而我的善良是由于无可选择。 照顾了半年,后来有天晚上,余年在书桌边乖乖地做作业,我在为微青洗脚。我端着她湿淋淋的脚——那双脚我到现在都记得,真是好看,细长白凈,安安分分的样子,无一丝旅世的颠簸或风尘。 我忽然一阵势不可挡的酸楚柔情,竟然脱口而出:我们復婚吧。她愣了一下,牢牢地看着我,后来点了头,好像我们都只不过是在商量晚饭吃面条还是吃饺子。 第二天我推着她出门去民政所登记,就这样我们又一次结婚了。那天很冷,颳风,我替她带了羊绒帽子出门,起风时候给她戴上,把鬓髮一丝丝揶进帽檐,又站在背后抚了抚她的脸。微青默默不言,低着头很顺从,如同一个自闭症儿童。而今她的确更像我的孩子了……而非我的妻子。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13)_尘曲 我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微青,因突如其来的落魄而不得不对命运顺从——如折蹄的骏马不再嘶鸣奔驰,伏厩等死。我抚着她的发犹如抚摸骏马曾飞扬在风中的鬃毛,生命的无能令我心里一阵无言酸楚。我推着她慢慢走,好像眼前便是我们的后半生,一路茫茫,而我亦不知道这段姻缘是何宿命,抬头一眼就看到云层铅灰色,低低得仿佛要落到肩上……异常萧瑟。后来我们又去照相馆,一路依然沉默,沉默到连结婚照上两个人都没有笑。 婚礼是三个月之后操办的,我说服了她三个月,她才同意办一个小小的同学会式的婚礼,请几个老朋友来聚聚。我本来是不在乎什么婚礼不婚礼的,可那个时候我看她实在是太寂寞了,一个人对着窗户喃喃自语,也听不清在絮叨些什么,总之让人担心。我说了很久,她才同意办个婚礼,可是当天早晨她又死活不肯出门了,我真是受够了阴晴不定的折腾,一怒起来,我们又开始吵架,一直吵架,吵到中午。她像疯了一样,摇着轮椅在房间里转来转去,撞翻好多东西,挥手又摔又砸。 我内心感觉撕裂之痛,咬着牙铁青着脸,随手抓了件衣服出门去餐厅。 那是我復婚以来头一次抛下她离开。在饭馆,老同学都刷刷到齐,见不到微青,问我她怎么没有来,我说不出话,端起酒杯就跟大家喝酒……一杯一杯不停,喉咙和胃都在烧,酒精灼得我痛,热泪噙在眼眶里,像酒在杯中晃,我就这么通红着双眼还在灌……老同学们拉着我,拍我的脸,你喝醉了,你喝醉了。 世上痴情一时大有人在,但无人可以痴情一世。无人可以。人言:我自倾杯,君且随意——最深情的话莫过如此了。 而我感情倾杯至此,所剩无多,余下几滴浑浊沉淀,全是恨。 等恨也挥发至净,她与我的缘分就真的该灭了。 那是我与微青最后的日子了,共度一年……度日如年,所以好像压在塔底三百年,不见天日三百年。短短一年如熬了几辈子……几辈子不见天日,太难捱了。 她把一个从健康沦为残疾的人所能遭遇的全部孤独,怨愤,恐惧,烦躁,都统统交予我……想必也如此交予过齐明。太沉了……我不堪重负,也无心再肩负: 别忘记我早就说过,我只是有点儿替你可惜,你没我了。真的没了。 我非情圣,也不是西西弗斯,爱情也担当不起这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何况我们已经没了爱情。復婚是我一时心酸难忍脱口而出,但离婚是我认认真真提出来的。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14)_尘曲
第14页 受够了。她这一次是被命运强姦,我再不想牵涉进去了。 那次终于寻到了时机,我暴力打断她的絮叨,止住她继续:“好了,好了,不跟你吵了,你清静点儿,听我说,你听我说:余年交给我养大。我房子给你,再给你找个保姆。我们离婚,自己过自己的日子。我认真的。” scene x 她后来的故事我不再清楚,亦无从知悉。 数年来我定时把生活费交给余年,让他去看望母亲。但我不去了。我不想再见她了。我知道这样对余年来说也许很残忍。但有多残忍,我也不顾不上了。其实在很多事情面前,我承认男人是比女人更害怕的。我们男人不喜欢做弱者——这里所谓弱者,是指被噩运捕捉尔后不得不与其携手苟活的人——而在噩运莅临之前只要跑得够快,就可以避免被称为弱者:男人体健善跑,所以噩运面前逃得比较快。 我带着余年过单亲家庭生活,直到陈悦出现。好素好平凡的女子,如一张陈旧的床单,已洗得褪色而光滑,纤维深处浸透着一个家的独有气味,日日夜夜,那气息都铺开在固定位置,等你归来。 她是刚结婚不久丈夫就早逝,没有孩子。都在一个单位,是厂医院的儿科医生,脸熟,也止于脸熟。余年经常生病,我便不得不经常找她,一来二往便熟悉了彼此。她对我默默有意,但我好累,但凡想到要你一言我一语地活生生把一段恋爱给谈出来,就觉得怕,实在是太累人了:我真的无心也无力奉陪,遂任她情愫自生自灭。 那年春节,大年初一的,余年又发烧了,团聚过年的夜晚,我顶着一街万家灯火,踩着遍地鞭炮,匆匆抱孩子去厂医院打吊瓶。陈悦单身,就不幸经常被安排去值这种班,所以那天又是她照看我们父子。 我在儿子旁边的病床上,累得昏睡过去,陈悦默默陪了我们一宿,给儿子换吊瓶,餵药,倒水,拧毛巾冷敷,连我身上的被子也是她牵来盖上的。 天亮我才醒来,儿子还在沉睡。模模煳煳的视野,清净无人的雪白病房,陈悦坐守我们父子,见我醒来,赠我静静一笑。 彼时应景令我多年难以忘怀:女子温净如晨,秀丽如菊,我忽然好想,好想,再要一个妻。真真正正的妻。 我的第二个孩子出生,女儿余悦。余年已成少年,我全副心思都转扑到了小悦身上。虽然那时又逢改革新制,下岗潮起,人心惶惶,但陈悦已提前转去了大医院,我也办了提前退休,手里还有本事,去朋友的地方做汽修机械师,虽是蓝领,收入却很好。日子渐渐好起来,我整个人从心念到生活,都终于有了人到中年应有的井然。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15)_尘曲 好多事情好多人,都淡入了光阴。我不復记忆,亦没了牵挂。 又隔些年,有天陈悦值夜班,清晨回家来,在我床边坐着,欲言又止,等她躺下,我问,有什么心事,她说,昨夜遇到叶微青被送来了医院,她被烫伤了。 叶微青,好遥远的三个字,撞击我耳膜,我缓缓地从深渊之底捞拾起一块湿淋淋的记忆,拿在手里端详,噢,叶微青……是有这么一个人,曾经住在我心底。 我沉默。陈悦说,有空你还是去看看她吧。 说罢,她淡淡地翻了个身,背过去闭眼睡了。 scene xi 叶微青的保姆是我给找来的一个农村乡下姑娘,人还算老实。我每月按时付给工资,嘱咐她老老实实照顾病人。后来保姆恋爱了,是附近洗头店的打工仔,小伙子品行不正,害得小保姆又伤心又没辙。 那天保姆又失恋,心情不好,想着小伙子的事情,倒开水的时候就走神。这一走神,开水就溢出杯子洒在了保姆手上,她烫得大叫又撒手,锡壶掉下来,整壶开水就泼洒在了微青的双腿上。 但是叶微青下半身瘫痪,是一丝知觉都没有的。 没有知觉不等于不会被严重烫伤,等保姆反应过来,微青的双腿已经被烫得脱皮,发红,后来起满了大大小小水泡…… 我带着余年去看望她。 在净白如太平间一般死寂的病房,她躺在床上,双腿上涂满了药膏,吊起悬空通风,防止进一步溃烂。 我又一次被迫直面了她,目睹她的容颜髮肤在命运与岁月的风化过后留下的残迹。很多年以前——在我们年轻的时候,她喜欢跳舞。在大仓库里的联谊会上,穿着艷红的绸衫绸裤,黑油油的长辫子上扎着红缎子结,与知青男伴跳喜儿和大春……唿喊声震耳欲聋,头顶的吊灯被回声振得轻轻抖落尘埃…… ……真对不起,真对不起,我又说起了这个。人年纪大了会很健忘,近前云烟,过眼就不记得,脑中印刻的,只有很远很远以前的几幕人事。 而今我再看着她,那个跳喜儿的姑娘早就死掉了,其骨灰敷在微青的脸容上,颓败而黯淡;发枯如草,凌乱凄凄。脸颊瘦瘠凹削,眼眶发黑。十多年的瘫痪,双腿肌肉早已萎缩至只剩两根枯枝,所幸没有生褥疮。她此时半躺在病床上,一双空洞的目光捕捉我的魂灵…… 这便是曾几何时我爱极又恨极的女子微青。我的少年,青年时代。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16)_尘曲 人世万物,因缘和合,诸行无常,你奈它何。 我但且只能苦苦一笑,爱恨付之一炬,泯了恩仇。 我走近她,以我这中年之身,小心翼翼地缓缓迫近我少年与青年之所爱,说不出来话,就拉过余年来,让他伴我一起坐在微青床边。 我很徒劳地削了个苹果,切成小块,餵她吃。陪坐几个时辰,看望一场,我却未能成功地吐出哪怕一句完整话来。无法说。无法说。 余年也坐于床边,低头垂目,不发一言。他渐渐长大,果然俏似微青极了。眉目清俊,颀长挺拔。但他生性过于敏感,童年又过得寂寞,因此总是不够晴朗,显得阴郁寡欢……气质亦庄亦邪。 我只是有点愁,觉得他太阴柔了……偶尔都令我错觉他就是微青。 久坐之后,我收回愣在余年身上的目光,正色道,微青,你好好养伤,别的不用担心。我跟余年会常来看你。我先走了……要不然,余年再留会儿,陪陪你吧。 我起身,微青忽地滚出一滴泪。轻轻抬手,似在挥别,又像凭空欲要抓住什么似的。 我心里难过,亦应和她,伸出手去握她。我薄薄地捏着她孱弱的手指,轻轻抚摩,不敢用力。 我们凭藉这薄薄的手指之触,欲在命运洪流之中不离不弃一般,依依不捨。如传世的西斯廷教堂天顶画中,以手指相触的亚当与上帝。 微青竟然开口说话了。 她说,余生。你是好人。……对不起。 对不起。 scene xii 这是叶微青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当夜微青爬出窗外,坠楼而死。那次看望,也就成为了我们的最后一次团圆。 是夜还发生了太多意外。又恰逢女儿毕业回家我开车去接机,送她回家之后,我无处可去,本来想直奔医院再看看她,不想如此巧合地……我第一时间为她遗体的送了行。
第15页 所以我觉得冥冥之中,我与微青,也算有始有终。天意完满,我很知足。也没有什么可悲可痛了。于她于我这都是解脱。 我无意中,再次为这人世间又凭添了一桩——毫无新意的——悲情故事,但,于我而言,此即人世之全部故事。尽管它无外乎,爱之不得或生之无能,终落得式微,并沦于幻灭。娓娓道来,好像是别人的韵事逸闻,饭后谈资。 你我之间的往事早已安息,我没有什么好大动干戈的心绪了。 走好微青。 附:本作品来自网际网路,本站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