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了十万年》 第一章 我是早期智人 一座单身公寓前,几名搬家工人正搬着家具抬向小货车,随着一二三四的吆喝声,床板重重的摔在了车厢内。 姜风也提着包裹,朝自己车后座里塞,时不时的还给搬家工人递上几根烟。 就在搬家工作有序进行的时候,几辆车子在楼前停了下来。 “姜风,你走的很匆忙啊,竟然也不提前通知我们一下。”从车里走出了一名头发花白额老学究。 他虽然发色花白,但精神却很健硕,一身笔挺的中山装穿在身上,显得格外年轻,只是脸上的老人斑却深深的出卖了他的年龄。 “张教授,您怎么来了啊。”递烟的姜风看到老者后,苦笑了一声,无奈的走了过去。 “我要是不来,你还真准备一声不吭的就走啊。”张岩江装作生气的重重关上了车门。 “哪能啊,我这不是准备搬完家后就给您打个电话嘛。” 姜风站在张岩江的身旁赔笑道,一副好好学生的模样。 在学校里工作的这几年,姜风可没少受到张岩江的照顾,作为历史系里出了名的老好人教授,张岩江不光对学生友好,在同事里也以提携后辈而为人称道。 “小姜我也得说你了,要不是系主任把你的辞职申请给我们看了下,我们还都被你蒙在鼓里呢。” 另外一个历史系的黄教授也从车中走了过来。 比起张岩江,黄谟要年轻的许多,但也只是相对来说,脸上的皱纹显示黄谟已经步入了中年。 “哈哈,黄教授你也来了啊。” 姜风的表情更加无奈了。 “你不准备给我们说一下你为什么要突然辞职,然后搬家?” 黄谟的车上又走下另一个人,看起来很年轻的一名女性,历史系的讲师,年龄不过三十几许,在大学里的教育队伍中,算是很年轻了。 “是碰到什么问题了?”女讲师李佳思走到了楼道处,手里还提着一些东西,“刚刚在路上买的熟食,就当饯别饭了。” “没有,没有问题,一切都很好。” 听到姜风敷衍的回答,三名教员对视了一眼,眼中闪过一丝关心。 姜风怂了怂肩膀,让开了一个位置,让李佳思通过。 几个教授早就已经来过姜风的公寓多次,轻车熟路的就找到了正在搬运家具的房屋。 “还好,沙发还没有搬走。”李佳思把东西放在了茶几上,坐在了沙发上。 姜风站在沙发旁,手搭在沙发的皮革上。 “我会让搬家工人最后搬沙发的。” “还有茶几。”女讲师拍了拍茶几桌面,“接下来要吃饯别饭。” 黄谟搬来了一个椅子,虽然人至中年,但黄谟的脸上却经常挂着年轻人才有的爽朗笑容。 “说实话吧,姜风,你为什么要辞职,太突然了,没有一点先兆。” 女讲师李佳思也补充了几句:“你现在才三十多岁,就已经是正教授的职位,是全校最年轻的正教授。” “还是985、211的正教授。”年迈的张岩江指了指姜风,“嗯,只用了十年的时间,就变成了正教授,马上就要变成领导层了,这种成绩还不满意吗?” “够,太够了,我很满意了,怎么会不满意。”姜风摇着头,解开了李佳思拿来的熟食,一个个的掏了出来。 都是在大学旁边的熟食店买的,熟食店也是大学里一位食品学的教授所开,质量还是有保证的。 “说实话吧,姜风,你辞职的太匆忙了,你肯定遇到了什么事。”张岩江苍老的眼神中满满的都是疑问。 姜风的抿了一下嘴巴,脸上出现了不自然的神色:“你们就当做我像那些感性的大学生一样,在平静的生活中安稳的久了,想要去追寻不一样的生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黄谟坐在椅子上,发出了一声嗤笑,“还真是年轻人的幻想,不过这可不像你平日的作风。” 姜风怂了怂肩膀,没有再说话,而是走向了厨房。 “既然你们拿来了饯别饭,我这还有点好东西……” 看到姜风走了后,黄谟抬了抬下巴:“看吧,他又在躲着我们。” “肯定有什么难言之隐。”张岩江脱下了身上穿着的中山装外衣。 “不知不觉间小姜已经在系里干了十年工作了啊。”王主任开始回忆着,“你们还真别说,和十年前相比,小姜他好像没什么变化。” “哎,你一说还真是,姜风的样子跟十年前一模一样,没有一点衰老,也没有一根白头发,甚至连……气质,看不见摸不着,也没发生变化。” “这是全校所有女老师都想要知道的秘密。”李佳思看向了厨房,“哪个女人不想要永不衰老?但看来永不衰老这个能力却出现在了男人的身上。” “奇人。” 张岩江用两个字评价了姜风。 在等待了一小会后,姜风从厨房中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瓶包装看起来十分老旧的白酒。 “饯别饭怎么能没有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啊。”黄谟虽然嘴上说着不喝酒,可动作上却快步的走了过来,一把抓走了姜风手中的酒瓶。 历史系里的教员都知道黄谟好酒,对于酒也格外的有一番研究。 “嘿,茅台啊,你可真舍得下血本。”黄谟扫了一眼酒瓶后就拔不开眼了,“哎哟,五星牌三大革命啊,嘶……你可真舍得。” “什么舍得不舍得的,好酒不就是拿来在该喝的时候喝嘛。” 正在这时,屋门外又走来了一名肚子微挺,面色柔和的胖教授。 “三大革命茅台?好几百万啊,小姜,没看出来你这么有钱啊。” “王主任您笑话我了,哪有什么钱。”姜风摇了摇头,“是八零年的三大革命,市价也就一万多,而且品相也不佳,里面的酒也挥发了不少。不值几个钱。” “那我就不客气了。”黄谟向王主任笑了笑后,赶忙打开了酒瓶盖。 一时间,浓郁的酒香就氤氲在屋里,显然,这瓶酒并不像姜风所说的那般“酒味挥发”。 “有好酒,有美味,真是一场不错的饯别饭,姜风,你就别卖关子了,我们可不能让你就这么走了。”张岩江找了一些纸杯,递到了每个人的手上,“真是暴殄天物,用纸杯喝三大革命。” “到底怎么了,难不成你是潜逃多年的杀人犯?还是其他国家派来的特工?现在东窗事发,不得不逃命。”黄谟接过了纸杯。 “是啊,赶紧说吧。”李佳思摇了摇手,表示自己不喝酒。 “别憋着了,小姜,我也想知道是怎么回事,你这突然袭击,把我这个系主任都给吓了一跳。” “快说吧,别藏着了。” “爽快点。” 看见四个同事密切询问的样子,姜风摊开了两只手,身子微微前倾,一张英俊却又不失沉稳的脸上笑容有些勉强。 “说啊,就算你真的是潜逃犯人,我们也不会去警察局的。” “说吧。” “这可是你们让我说的……” 姜风微微抿了口纸杯里的茅台。 “我要说一个我以前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的故事。”姜风放下了纸杯,轻轻的摇着头,扫视着在做的四名讲师教授。 看到姜风严肃的表情,四人都认真的坐直了身体。 “在我开口讲这个故事之前,我想问一个合不合理、漏洞百出的问题。” 张岩江坐在单人沙发上,深深的陷在垫背里:“我上学的时候一直在问老师不合理的问题,现在我成为了老师,也天天在回答学生们的傻问题。” “假如……我是说假如……也就是如果……有一个人从十万年前活到了现在,他会是什么样……什么样的一个人。” 馥郁的酒香在姜风的嘴里蔓延着。 “十万年前?一直活到现在,也就是说他从来没有死过,一直存活?”王主任举了下纸杯。 “嗯!”姜风点了点头。 “我猜他肯定会被现代人给猎杀,或者被抓进实验室。”黄谟享受的喝了一口酒。 “你们想一想,十万年前是什么时候?从气候上来说是更新世,也就是洪积世,人类从更新世开始出现,到了距今十万年的时候我们现代人的祖先——智人已经把自己的领地扩展到了一个疯狂的大范围。” 黄谟研究的是古人类学,在座的教授中,他最有发言权。 “直立人在一百七十多万年前取代了能人,又在二十万年前被早期智人取代,早期智人的统治一直从二十万年前到五万年前,嗯,不过在两万年前大地上还零星的分布着一些早期智人。” “知道早期智人什么样吗?他们眉嵴发达,前额倾斜,鼻部较宽,颌部前突。也就比周口店里的直立人好看一点点,不过还是能够看出非常明显的猿人外形,和我们这些晚期猿人进化来的现代人长相区别十分明显。” “所以我说,如果有一个十万年前的早期智人活到现在,他的长相和现代人差别太大了,一定会被科学家发现,送进实验室。而且早期智人的脑容量要比我们现代人小得多,放到现在不说弱智,也距离傻瓜差不了多少,一句话——太显眼了。” 姜风点了点头,表示很认同黄谟的话。 “说的很对,不过假如这个早期智人会进化呢?” “会进化,你指的是?”李佳思好奇的问道,对于这场讨论,她有点好奇了。 “字面意思。”姜风在房间里来回踱步行走,“他在十万年的历程中,完成了个体的进化,肌肉密度变得松软,个头变高,颧骨变低,鼻子挺直,毛发减少,最神奇的是,他的脑容量还在增大。” “有趣。”张岩江坐在椅子上笑了起来,“也就是说,早期智人几万年、耗费无数生命、历经千辛万苦、前赴后继、无数的族群兴起消失才完成的进化,他一个人就完成了?” “任何一种生物都有过度繁殖的倾向,这是达尔文的原话,知道为什么吗?这就是族群为了保证族群的延续,并且能够有足够的基数产生有利进化。而现在,一个十万年前的早期智人竟然逆转了生物学的基本定理,自己完成了基因变异,完成了族群的进化。” “说不定到了今天,那个早期智人还蜷缩在不为人知的深山里,裹着茹毛饮血的生活。”李佳思说道。 “不不不。”黄谟喝着酒,摇着头,不知道是喝醉了还是怎么了,“我们已经假设了他的脑容量会进化,也有无限的生命力,也就是说,那名早期智人一直随着时代的改变,而进行自我的调整。随着人类社会进步的越来越快,储存的知识也越来越多,生活习俗也一直在变化,所以从外貌还是习惯上来看,这个活了十万年的早期智人都和常人无异。这个早期智人,活了十万年的早期智人,他所积累的知识会多的让人惊讶。” “想法很有趣,没想到你还有写科幻小说的天赋。”王主任走到墙角前,拉开了窗帘。 “不过一个人怎么可能活到十万岁,人类的极限寿命也就是一百多岁。”李佳思在饮水机前接了一杯水。 “姜风不是说这是一个假设吗,那就让我们假设这个早期智人的细胞能够完美再生,知道灯塔水母吗?它有可能是地球上唯一一种永生不死的生物,在20c的水温灯塔水母会达到性成熟阶段,性成熟后水母会重新回到水螅型状态,并且可以无限重复这一过程。从理论上说,这个循环可以不断重复下去,也就是说,灯塔水母可以永远存活,无需面对死亡。” “这个早期智人会在成熟后再回到婴儿状态?” “当然不,我们已经假设了那个早期智人的细胞是完美的细胞,dna在每次的重组中也不会损耗,不会脱落,完美再生,器官不会衰老,永远不会面临衰老、死亡,甚至连疾病都不会患上。” “听起来就像天方夜谭。”李佳思用了个很恰当的词语概括了黄谟的假设。 “谁说不是天方夜谭呢,但万一是真的呢。”张岩江的儿子是制药国企的领导,“现在的科技日新月异,古代看起来不可能治愈的天花、鼠疫、流感,到了今天只是小小的麻烦,就算是现在无法解决的艾滋,说不定某一天早上我们醒来跑步的时候,就会有某个研究室突然宣布已经完美解决了艾滋病。” “张教授您这话可就是民科了。”黄谟虽然说了刚才的一堆话,但却并不认同自己的假设,“永生不死的技术是根本不可能发明的,除非改变整个宇宙的物理基础,科技再怎么发展,也是有极限的,我们今天的火药技术就是沿自古代,但到了今天,也不可能纯粹的用火药炸开一个分子。嗯,唐朝发明火药的道士也不会想到火药能够用于战争,更不会想到千年以后,十九世纪中期,同一片土地上的人竟然会被西方胡人的火器所击败。” 听到这里,姜风一口喝过了纸杯里的酒,缓缓的吐了一口气。 他扫了一下头,用手指揉了揉太阳穴。 醉人的酒气从他的嘴巴中散发出来,像是藤蔓,缠绕了一片空气。 姜风开口了,在提出了假设后,他第一次也参与进了讨论,而且一开口,就让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 “没错,黄教授说的很对,我们当时确实没有想到那些不起眼的药粉能够用作战争,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只当做那是能够修仙、长生不老的药物,嗯,虽然我并不相信所谓的长生不老药。” “不过后来事情的发展往往超出人的想象,这些黑药粉先是从方士的手中变成江湖骗子的把戏,又到了最后,应用于战争,在一开始面对那些原始火枪的时候我也被吓了一跳,还以为天上真的有雷神。” “但当时我仍然没有想到,火药竟然会完全改变战争的形态,乃至于改变整个人类社会。” 姜风又倒满了一杯酒,两只眼睛大大的睁着。 原本四个讨论热烈的大学教员突然沉默了,仿佛被人施展了沉默法术,每个人都微微张着嘴巴面面相觑,原本黄谟已经把纸杯送入了嘴边,但愣是傻傻的没有喝一口。 “呃……” “咳咳……哈哈……”黄谟尴尬的咳嗽了几声,又笑了起来。 “姜风,我说错了,你不应该去写小说,应该去当个编剧,你看看,刚刚我们都被你的话给吓到了。”王主任一边说着一遍望着周边的人。 “不,我不是在编故事、或者做段子,就像你们刚才讨论的那样。” 姜风顿了顿:“在进化的过程中,我褪去了早期智人的外形,变得和你们——现代人一样,而且在十万年的过程中,我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因为样貌的变化,也没有人认出我是一个早期智人,况且也根本不会有人怀疑,我会是一名早期智人——就算这个原始人,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获得了很多名牌大学的博士证,拥有渊博的历史知识,用了十年,就成为了名牌大学的正教授。” 说到这里的时候,姜风的脸上出现了带着嘲讽的笑容。 “毕竟,人类社会中最不缺乏的就是天才,不是吗?” 姜风的话音一落,房间里的气氛变得更古怪了,馥郁的茅台香味,丝毫都没能冲开房间里有些凝重的气氛。 “哦,呃……哈哈哈,刚刚发生了什么?”王主任拍了怕手,“姜风说他已经活了十万年?从早期智人的时代活到了现在?” “哈哈哈哈,我们和一个早期智人一起当了十年的同事,然后我们还没有发现?哈哈哈,这太好笑了。”黄谟哈哈哈的笑了起来,“嗯,不过似乎并不是那么的好笑。” 看到两个人的反应,姜风只是笑了笑,继续来回踱着步,慢慢的说道。 “作为一个永生不死的人,我自然也不会衰老,所以每当过一段时间,为了不引起周围人的怀疑,我都会选择离开,突然地搬家,或者一声不吭就离开,这种周期往往是十年,或者更短,就像现在一样。” 姜风脸上的笑容更加浓郁了。 落针可闻。 落针可闻。 用落针可闻来形容房间内现在的情况再恰当不过,四个教员的脑中都回忆起了刚才关于姜风永不衰老的讨论,他们的喉咙像是被人掐住似的,没有一丝声音发出。 “很好,你刚才又成功的用你的故事把我们吓到了。”王主任用手指在房间里转了一圈,示意房间里坐着的四名教员,“继续。” “那我就继续说了。” 第二章 你的名字是燧人氏? “我已经记不清楚我最开始的几年到底是怎么生活的,毕竟现在让你们回忆起自己五岁的时候在六月一号儿童节那天说了什么话——也是不可能的。” 姜风从茶几上拿起了一块鸡腿:“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直接从公元前四五千年开始讲,那个时期距离现在还算近,关于当时的记忆片段,现在在我脑中还保留着不少。” “不不,这可不行,我们要听你继续编造早期智人的故事,看看你随机应变的能力怎样,你怎么能一下子就把前面的人生掐掉?这可不是个好故事。”黄谟摇着头,硬要姜风说下去,“看看,你果然是随口编的,连前面的情节都还没有想好。” 看到黄谟坚持的模样,姜风双手插在口袋里,微微低下了头苦笑了一声,接着猛地抬起:“好吧,既然你非得让我说,我就说吧。” “我推测十万年前我大概是生活在山西省内,因为那里有一条大河,部落的族人会从河里捕捉各种鱼……”说到这里,姜风敲了敲脑袋,“那些鱼的模样,我真的已经忘记了。” “山西省的早期智人,还有一条大河,原来我们的姜风同志是个丁村人啊。” 作为古人类学的专家,黄谟只是稍稍思考,就猜测出了姜风所描述的地方。 说起山西省十万年前左右的早期智人,最著名的就莫过于丁村人了。 “对,应该就是丁村人,我看过丁村人遗骨的复原图,有些熟悉。” 张岩江开口道:“哦,在我们这些现代人的眼中,所有的早期智人都长得一个样,除了你这个进化成现代人的丁村人。” 面对张岩江的话,姜风无动于衷。 “不过我很想知道,你说过你对于早期的记忆并不深刻,那你是怎么推断出你生活在山西省,而且还是个丁村人的?你要知道,几乎所有的古人类遗址都分布在河流沿岸,或者曾经的河流沿岸。单凭在河边捕鱼,还有看到复原图很熟悉,这两点,是无法得出你是丁村人的。” “还有住在山洞里的。”李佳思补充道。 “就算住在山洞里,也是河流沿岸的山洞。对了,姜风,我还以为你会说你是山顶洞人呢,要真是山顶洞人,那你就是中国第一的北京土著。” “要是北京市政府知道世界上竟然还存在一个山顶洞人的话,该怎么给他写户口本?我猜猜,北京市周口店龙骨山猿人洞一号坑?” 黄谟的小幽默换来了全体人的笑声,站着的姜风也不由得笑了起来。 “山顶洞人可不是早期智人,他们比我晚了七万年,当年我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而去的时候,还真没见过山顶洞人。” 姜风哪里会听不出来黄谟的语言陷阱? 山顶洞人是晚期智人,生活在距今三万年前,和他口中的十万年严重不符。 “嗯,原来我们的丁村人同事不光是个大学教授,还是神话里逐日的夸父。” 张岩江也学着黄谟,稍稍的幽默了一句。 “我没有见过夸父。”姜风晃了晃头,“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而去,是当时很多部落都会做的事情,你们应该清楚,十万年前是更新世,冰川作用活跃,气候寒冷且变化多端,每个部落都竭力的想要寻找温暖。” “我带领我的部落就这样一直朝着太阳而去,渴求着一点温暖,我想当时我应该是看到了东海,嗯,也可能是渤海。” “部落?我们的同事现在又多了一个身份——十万年前的领导。” “也算不上部落,只是一个只有几个人的社会单位,十万年前的我们只能用简单的工具猎取简单的猎物,或者采摘食物,根本没有扩大人口的能力。” “然后呢,你带领着你的部落吞并了其他的部落,成为了一个庞大的大部落,接着统一了周边地区,然后一统了华夏,说吧,你是三皇五帝中的哪一个?” 黄谟可能是网络小说看多了,一下就说出了其中的套路。 “你说的是最近一万年才会出现的部落吞并,在十万年前,部落生存尚且成问题,根本不可能因为政治原因,两个部落发生冲突,只会因为食物。而我的部落——则驱赶了我,在追寻太阳的过程中驱赶了我。”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政治,十万年前就有了宫斗剧,那姜风你是被部下政变,还是遭遇了其他事情?” “都不是,知道我为什么会成为部落的首领吗?”姜风用食指指着自己的鼻子,没有给其他人回答的机会,接着说道,“因为我永生不死,当其他人到了二十多岁就死亡,或者三十岁衰老的时候,我却依旧年轻,眼睁睁看着部落里新人换旧人。” “他们把我当做了神,永生不死的神。但只要是神,就有摔下神坛的那一天,我也忘记了是什么时候,部落里的人认为是我偷走了他们的寿命,让他们衰老、让他们死亡,而我却能永生不死!所以我理所当然的遭到了驱逐。” “这也是促成我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个地方的习惯的原因。” “续命?很有趣,很有趣,没想到你还会这一手。”姜风的话音一落,张岩江就开口了:“所以你是在害怕我们这些愚蠢的现代人,也怀疑你偷走了我们的寿命,像早期智人一样迫害你?” “谁说不是呢。”姜风喝了一口酒。 “我现在对我们的丁村人将要说的故事越来越感兴趣了。”李佳思捋了下自己的头发。 “既然你们愿意听,那我就愿意继续说下去。” “我的生命永远的定格在了二十四岁左右的年纪,在遭到多次驱逐后,我认为我受到了永生不死的诅咒,当然,也可能是永生不死的祝福。” 姜风用左手拍了拍自己的后脑勺:“刚才黄教授不是说到了山顶洞和夸父吗?一开始我是带着部落朝着太阳而去,一路采集食物,但就在奔日的过程中我遭到了驱逐,所以就变成了我独自一人朝着太阳而去,一路上我也碰到了不少的其他部落。” “可在以家庭、血亲为单位的当时,我根本无法融入大多数的部落,只有偶尔零星几个部落肯收纳我,你要知道,带有敌意的早期智人的部落要比野兽更加凶猛。” “尼安德特人有吃人的习俗。”黄谟坐在椅子上补充道。 “对,所有的部落都会吃人!这段不美妙的吃人回忆还是掐掉吧。继续那个奔日的话题,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用了多长时间奔日,可能是几十年,或者更久,丛生的草木与野兽,让几千公里的长度变得无比漫长。” “我猜你最后肯定没有找到太阳。” “我只看到了大海。” “那我猜接下来你肯定要朝着南方而去了,不是吗?发现了向东方找不到温暖之后,自然而然的就会朝着南方,靠近赤道的地方而去。”王主任也从袋子里拿出了一些熟食,朝着周围的三名讲师点了点头,“教科书里都是这么写的,我们在课堂上也是这么教给学生的。” “没错,不过也不全对,因为我怀疑当初我应该是朝着东南方向而去,看到的应该是东海,而不是渤海。一边朝东,一遍朝南,这两者并不冲突。” “一路之上,我看到了冰川、河流、山脉、峡谷、平原、丘陵、凶猛的剑齿虎、大象、还有各种千奇百怪的动物。”姜风用手指在太阳穴附近转着圈。 “中国最早的徐霞客,现在让你再去重走一遍当时的路,说不定你还能找到你当初丢在路上的石斧。”张岩江比划了一下伐木的姿势。 “不,不会了,就算我记得我在哪座山头丢掉了石斧,我也不可能找到了。” 姜风的眼神中透过回忆的神色:“十万年的时间改变了很多,更新世的造陆虽然在后期并不明显,但气温变化却很大,许多的植物消亡,动物灭绝。你之前问我我是怎么推断出我是丁村人的,现在我告诉你,我并不是通过丁村周围的环境确定,沧海桑田,曾经记忆里所有的东西都消失了,我的推断是依靠我脑中所学来的知识——现代人的伟大积累,一点点抽丝剥茧推断出来。” “我很清楚的记得,在早期智人地上行走的那几万年,我看到的所有“人”加起来也没有今天上海或者北京里的人多,漫说一个市,就连一个下属行政区的人都不如。” “人类的力量改变了许多事物,可能我丢掉石斧的地方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座兵工厂,而当时部落聚集的区域却已经掩埋在了地下,我猜以前我大概看见了早已消失的云梦泽,不过现在再让我去云梦泽的地方,只能看到一片林立的高楼大厦,上海也是如此,当时的上海还在海平面以下。” 正在这时,坐在沙发上的张岩江突然张口吐出了一堆让人不能理解的音节,是外国的语言,有着明显的大舌颤音。 在其他三名教员不理解的眼神之下,姜风也吐了一番颤音。 “没想到小姜你还会俄语……现在称呼你小姜是不是有些不太对了?” 试探失败的张岩江神色不但没有沮丧,反而更加兴致盎然。 “如果你活了十万年,游历了全球各地,你也会掌握诸多的语言。” 张岩江的反应很快,想出了用俄语来试探姜风,毕竟一个自称活了十万年的人,知识渊博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掌握的语言也不会少。 “你游历了全球各地?活着的历史见证者啊,我猜你肯定见到了不少历史中的人物,伏羲?盘古?女娲?湿婆?宙斯?” “并没有游历全球各地,我的活动范围仅仅局限在亚欧非,在没有远洋航海的技术之前,只有从山东出发的波人才会那么疯狂。” “旧石器时代晚期和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故事并没有什么精彩的,在一万年以前,人类的社会像是蠕虫一样慢慢发展,平稳而又脆弱,和其他的动物族群一样。只是人类这种动物更加聪明,他们会生火,会制造工具,会通信,还会画一些原始的壁画……” “至于你所说的伏羲、盘古、女娲、湿婆、宙斯……我并没有见过,或者就算见过了,他们的名字也不是现在这样,这些名字是后人强加上去的,神话故事是以讹传讹。他们没有三头六臂,更不会呼风唤雨,硬要说的话,他们比常人进步一点的就是——他们从某些方面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被当时的族人所拥戴。” “你倒是挺笃定的啊。”张岩江晃着沙发,“如果你真的活了十万年,全球的神话方面专家都得听你的,毕竟你可是从神话时代走来。不过在当时,你就没有留下过什么故事?比如,不老不死的怪物?偷走时间的人?” “是有这样的称呼与故事,但流传的并不广泛,在当时的大地上,特别是进入最近一两万年里,各种形式的神话故事层出不穷,那些神话故事要比我的故事要吸引人的多。” “可硬要说的话,应该有一个关于我的神话,只是我现在并不是很确定。” “哦?关于你的神话?” “是什么?” “大学教授,早期智人,丁村人,徐霞客,我们的好同事,你这次又要给我们什么爆料?” “你是黄帝?还是蚩尤?还是颛顼?” “很接近了。”姜风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打火机。 “啪嗒。” 打火机上出现了一个小火苗。 “火苗?你是祝融?” 张岩江眯了眯眼说道。 “可能是普罗米修斯?” “希腊神话里可没有黄种人。” 黄谟和王主任交流了两句。 “我是燧人氏。神话里给人间带来火的人……” 沉默。 房间里又一次陷入了落针可闻的沉默,不过经过刚才的唐朝火药,在座的几个人接受能力都得到了不少的提升。 “你是燧人氏,钻木取火的那个人,传说中燧明国的首领。”张岩江敲着沙发的皮革面,“还真是三皇五帝钟的一个。” “准确的说来我也不清楚我是不是神话里的燧人氏,因为我只是不小心用两块石头敲出了火花,接着这个方法就在部落里推广了。而且我所在的部落并不叫燧明国,所谓的燧明国和伏羲、女娲一样,都是后人强加,给了一个象征性的名字。并且我不是钻木取火,而是燧石取火,钻木取火的方法早就已经有了。” “哦哦哦哦哦!!漏洞!漏洞!你的话里出现了漏洞!”黄谟突然从位置上站了起来,激动地挥着手。 所有人的视线都被黄谟吸引了过去。 “你刚才说你是朝着南方而去,然后游历亚欧非,但燧明国是在河南,在北方。” “嗯,气候寒冷的时候我是朝着南方而去,但随着间冰期的到来,气温开始回暖,行程又朝着北方而去,更新世气候变化无常。” 黄谟颓然的坐了下去:“好吧,你赢了。” “你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你活了十万年?比如一些牙器、骨器。”张岩江开口说道。 姜风指了指三大革命茅台:“这瓶茅台算不算?就算我拿出了什么古代的物品,也无法证明,对于我们历史系的人来说,谁家里没有一些古董?况且,我想你家里应该没有保留你婴儿时期用的玩具吧,工具只是工具,在还没有充足的精神文明的基础上,谁会对一件工具寄于充足的感情?” 张岩江也无奈的坐在了沙发上。 “很厉害,你说的话无法证伪,也无法证明。”王主任拍了拍手,“放在侦探小说里,这就是完美犯罪。” “偏偏,姜风他这十年来确实没有衰老,不是吗?” “哦,还有姜风的名字。” 黄谟高举着纸杯,眼中闪过精芒,他开始分析起了“姜风”二字中所包含的含义。 “人类的姓氏大多是在母系社会里产生的,中国人的姓氏追根溯源,也都与母系社会有关。姓是一个会意字,左边一个女,后边一个生,合在一起意味着姓最初是女性的专利,所以我们最古老的姓氏都是有女字旁。比如姬、赢、姒、妊、妘、娮、姚。” “最古老的姓氏中还有姜风的姜,癸女所生!再有那个风字!伏羲不就是风姓氏吗?一语双关啊你的名字。” “之后的故事呢,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你是神话故事里的燧人氏,然后夏商周里你又扮演了什么?还有秦汉唐以及之后,对了,你别告诉我你是秦始皇,一统天下。” “夏商周还有之前的城邦时期,我并没有一直待在中国,而是一路向西,或者向南,到了其他古文明的地区。至于秦始皇的那一段事情,用今天的话来说,我应该是阻止了历史统一车轮的螳螂。” “哦?你是六国国君?” “瞧瞧,我之前怎么推论的来着?姜姓,姜姓,可不就是贵族的姓氏吗?!给我们说道说道,你干了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 “只是干了件蠢事,然后被你们记在了课本上。”姜风用手指摸了摸鼻子,无奈的笑了笑。 第三章 我是…… “等等,你先别说,让我们来猜猜你是当时的谁。” 张岩江摇晃着自己的手。 他的手指关节很粗大,也有很多老茧,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农民而不是一名教授。 这是长期在“工地”上进行田野考古的缘故,也算是一种另类的资历了,作为学校历史系里最老资格的教授,从人生中第一次考古开始算起,到从一线退下来当教授,张岩江可以说把国内的大型考古项目都跑了个遍。 “嗯,秦始皇时期,阻碍了统一的车轮……”黄谟给出了自己的结论,“那就是还没统一时,六国的人。” “而且还被记入了课本。”王主任摸索着自己胖乎乎的手掌,“这个范围就很窄了。” “的确,课本上出现过的统一之战的人很少。”李佳思望了眼王主任,“主任,你不是全国教材委的成员吗?” “别问我,我也就负责历史这一块。”王主任笑呵呵的摇着手,“历史课本上提及秦统一时期,会说起的历史人物也就嬴政,和嬴政之前的商鞅。” “商鞅肯定不是,对于统一六国,商鞅发挥了积极作用。”张岩江挺了挺身子,让靠在椅子上的腰能够有一个更舒服的位置。 “不会是荆轲吧?”李佳思眼神一亮的说道,“或者是秦舞阳?” “哈哈哈。”黄谟笑了起来,“荆轲和秦舞阳在刺杀失败后就身亡了,如果我们面前的丁村人是这两个中的一个,我们哪里还有机会在这里讨论这么一个天方夜谭的话题?” 姜风双手垂着,脸上挂着笑容,就那样安静的看着四个大学讲师的讨论。 “那就是……”李佳思还是不死心,看样子她就抓住了荆轲刺秦王这个线索不放了,“太子丹?派荆轲刺秦王的人不就是太子丹吗?” 黄谟还是摇着头:“太子丹肯定也不是,他是燕王喜的儿子,有着可查的身世,是燕王喜一手从小养到大的,一个年龄保持在二十四岁的人怎么可能是太子丹?难不成太子丹一出生就二十四岁,是个成年人?这生的是哪吒还是个啥?” “我的确不是太子丹。”姜风笑着摇头否定了李佳思的说法。 黄谟得意的朝着李佳思挑了挑眉头,说道:“怎样?” 李佳思撇了撇嘴,她教授的是西方史,中国古代史并不是她的强项,但话又说回来了,就算中国古代史不是她研究的方向,可荆轲刺秦王失败后被杀的史实也是人尽皆知的。只能说她还是考虑不周,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了。 三位老教授就想的周全多了,几乎就在姜风话音刚落的时候,他们的脑中就想到了荆轲,继而顺理成章的想到了秦舞阳和太子丹,不过又都被他们自己一一否决了。 王主任摸了摸自己的已经有些谢顶的头:“那顺着你们的话来看,高渐离也可以被排除了。” “《荆轲刺秦王》中曾提到过一句【高渐离击筑】,在历史上高渐离也曾刺杀秦始皇,不过那已经是统一之后的了,而且从结局上说,高渐离在刺杀未果后也被处死。” “六国国君或者有名有姓家室可查的人都不是,而又必须是课本中记载的人。”黄谟啧了一声,“啧啧,还真有点难度,我得问一问,这课本中记载是指的全国统一的中小学课本教材,还是大学里我们这些教授自己做的课本教材?” “当然是全国统一教材,至于是人教版还是其他版本办的,你们合理推测吧。”姜风笑着喝了一口酒。 这陈年老酒还是挺烈的,至少对于姜风这种不是很喜欢喝酒的人来说,很烈。 “那就难猜了。” “王主任你有思路了吗?” “有,有也是在教材上没出现过的人名。” 场面一时陷入了沉默。 “哈哈。”就在三人冥思苦想的时候,老资格的张岩江突然抚掌笑了起来,看样子是想到了答案。 “张教授,你有答案了?” 对于这场有关于反应能力和知识面的游戏,黄谟还是很有兴趣的,当然,仅限于有兴趣,也仅限于——这是一场游戏!他可没把姜风的话当真,至少,没有全部当真。 “答案到没有,只能说一点小小的思路吧。”张岩江笑着拍了拍手,“既没有被杀,也没有清楚的身世,但偏偏又阻碍了嬴政统一全国,还被载入了课本中,这不是已经很明确了吗?” “一介匹夫啊!” 张岩江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 但正是这具没头没脑的话,却瞬间打开了在场三人的思路,向来思绪灵敏的黄谟恍然大悟:“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 “唐雎?”李佳思也瞬间懂了,“阻止嬴政吞并安陵国,用生死相逼,迫使嬴政放弃念头的唐雎?而且唐雎本人在历史上也是不可考的,仅留下只言片语,至于唐雎用生死胁迫嬴政的事情,只在《战国策》中记载了一下,真实性很低,更大的可能是《唐雎不辱使命》是一种艺术创作,而非史实。” “完全符合姜风刚才给我们做出的限制。” 王主任对着姜风昂了昂下巴:“不知道张教授的推测是否正确?” “张教授的推测……”姜风耸了耸肩膀,没有立即回答王主任的话,“张教授的反应真快。” 姜风的话让张岩江脸上出现了笑容,不管人的年龄有多大,历经了多少风雨,都喜欢听到肯定赞赏的话语。 但姜风的下一句话却让张岩江的笑容僵硬在脸上。 “若不是张教授提醒的话,我都忘记唐雎这个人了。”姜风抄起了另一个杯子,从饮水机中接了一杯水,放在嘴旁轻轻抿了一口。 “呃……”张岩江毕竟是老江湖,并没有因为姜风的否定而生气。 “那看来我是猜错了。” “好了,姜风,别卖关子了,课本上出现过的和秦始皇同一年代的人应该就这些了。”黄谟摊开了手,“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你倒是说是哪个啊?” “就是,说吧。” 看着四个人有起哄的迹象,姜风不慌不忙的用左手托着水杯的底。 “那我就说了。”姜风将水杯放在了桌子上,“其实你们已经猜到了,为什么呢,为什么我不能是荆轲呢?” 荆轲? “噗。” 黄谟险些将嘴里的酒喷了出来:“你是荆轲?哈哈,把你的意思换一个角度理解就是,你不光拥有着永远不会逝去的寿命,而且还不会被杀死?否则已经被杀死的荆轲怎么会在我们面前侃侃而谈,知道荆轲怎么死的吗?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护卫杀死的!” “好了,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了,姜风他永远不会衰老,也不会被杀死,是真正的永生不死,太荒谬了!”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黄谟突然从椅子上弹起来,神色激动,“我看你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搬家,而是找到精神病院,去治疗一下。” “……”姜风脸上依旧挂着笑容,不为黄谟的话所动,“我知道这很难以置信,但……” “但你说我现在用一把匕首捅进你的心脏你会不会死。”黄谟已经喝光了杯中的酒,他弯着腰,用手握着纸杯较窄的底部,样子就像是一个握着匕首的刺客。 “你现在的样子充分表现出了人类的攻击性本能。”姜风突然也弯下了腰,伸手插入了沙发靠垫的夹缝中。 接着手一抽。 “唰!” 一把寒光凛冽的匕首被抽了出来,握在手中,对准了不远处的黄谟。 姜风竟然在沙发里藏了开锋的匕首! “你要做什么。” “住手。” 三名之前还坐着的讲师教授一同站了起来,或警惕或惊慌的看着姜风,不管相不相信姜风说的话,三人都或多或少的觉着姜风的精神状况出了点问题。 一个精神出问题的人能做出什么事? 姜风对面的黄谟也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他做出凶猛的进攻姿态,一方面确实是表达都对姜风话语的不满,另一方面也只是单纯的想要吓唬他一下。 但没成想,姜风的表现竟然如此过激! 莫非自己今天就要死在一个精神病患的手中? “当时我就是这样,对着嬴政投出了匕首。” 姜风手臂一抡,猛地将匕首掷了出去。 闪着寒光的匕首在空气中发出尖锐的呼啸声,狠狠的朝着黄谟的方向飞了过去!! “咚!!!” 第四章 先秦诸子 “咚!!” 寒光凛冽的匕首如风一般突刺着,直直的插入了黄谟身后的墙壁,发出了沉闷的响声。 生死一瞬! 在黄谟的眼中,他只看到了一抹寒光呼啸而过,然后便是巨响一声。 生和死的界限在他的耳畔从未如此分明过,假如姜风的手扔匕首的时候手一抖,那他就要永远的和这个世界告别了。 “当时我就是这样对着嬴政扔出了匕首,结果你们从历史书上也知道,这一击并未投中。” 其他三人已经无心关注黄谟说的话了,他们惊魂未定的看着墙上的匕首。 “姜风,你是要杀人吗?!” 黄谟惊魂甫定的望着墙上的匕首,又看了看站在身前脸上带着笑容的姜风。 “怎么可能,这把匕首和你错开的距离有两米,对于这点距离我还是很有把握的。” 黄谟四人这才注意到,这把寒光的匕首和黄谟错开的距离的确足够大,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姜风瞄准的时候就已经刻意的错开了匕首投射的方向,等到匕首钉入墙上,更是和黄谟之间的相对距离达到了四五米左右。 之所以黄谟会产生匕首离自己很近,差一点就要了自己的小命的原因纯粹是心理因素在作怪,人看到枪口就会害怕,哪怕这个枪里并没有子弹,黄谟看到匕首也是如此。 动物的天性决定了,他们会惧怕自己认知中会威胁到自己生命的东西。 “疯子!” 黄谟激动的险些跳了起来,用手指指着自己的脑门说道:“你要是手抖了怎么办,你想杀人?你以为神经病杀人就不用偿命了?” “的确不用偿命……”姜风耸了耸肩膀,“现在又不是盛行同态复仇,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时代。” 王主任向来是系里的老好人,张岩江也是出了名的和事佬,感觉到场面的尴尬,以及不想再去刺激姜风这个“疑似精神病”的同事,两人一起摆手上前和事。 “姜风,你的故事有个很大的漏洞。”张岩江挡在两人的中间,眼角挤满了褐色的皱纹,脸上也有一些老人斑。 “嗯?您说。” 姜风依旧是笑呵呵的,无视了不远处黄谟熊熊燃烧的愤怒。 “一个活了十万年的人,好吧,如果是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末,应该是活了九万八千年的人,应该掌握了种种技能。就像你之前说的,在十万年的过程中,你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知识,获得了多个学位证,知识渊博到让常人震惊的范围。” “那在九万八千年里,你的战斗技巧没有长进?要不然怎么会连嬴政都暗杀不了?早期人类的围猎活动中,就已经懂得运用投掷武器,在与嬴政贴身肉搏中,你不但没有击杀嬴政,就算之后投掷匕首,也没有投中。这难道不是很不合理吗?” 听到张岩江的话,姜风用手指刮了刮鼻子,露出了苦笑:“张教授说的没错,在狩猎中,我使用过最早的投射武器就是木矛,把尖锐的一端对准猎物,然后猛地投掷,运气好的时候,这件武器还能拿回来重复利用,然后是把石头插在木头顶端,呃,或者说绑在,接着就是在石头里穿孔,用绳子穿过,再牢牢的固定住。” “因此从投掷和近身肉搏来说,说句不自谦的话,在几万年的战斗里积累下来的经验,足以让我成为一个万人敌。” “那么……” 王主任想要问出和张岩江一样的话,但刚说出那么两字,就被姜风打断了。 “但……有些时候你们要知道,很多的事情,是可为而不可为,能做却不想做。” 说到这的时候姜风脸上的笑容变成了嘲讽,一种自嘲式的讥讽。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小人亦有所为,亦有所不为。然君子之所为者,乃天降之大任也,小人之所为者,唯己利是图耳。君子受命于天,成大事于己,任重而道远,小人遇患而避之,无所得而不作,碌碌之无为矣。故君子者,担当也,临危而受命,揽责于己身,弗却而诿之,必有大成。” 张岩江东拼西凑了一段话,最后对着姜风来了句总结:“所以你是说,你是个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当时的情况下,杀死嬴政对你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却因为一些事情,因此你最终选择了放过嬴政?” 姜风苦涩的点了点头:“没错,当时的我的确故意放弃了能够暗杀掉嬴政的机会,这样做的原因……也很简单……” 姜风突然踱步在房间中走了起来:“如果你们也活了十万年,而且不会被杀死,那么你也会和当时的我一样——对无止境的战争赶到厌恶,就像历史课本中总结的秦始皇一统六国一样。” “秦始皇顺应历史潮流,灭六国统一了中国,结束了诸侯长期割据混战的局面,符合广大人民的愿望。广大人民的愿望是什么?就是结束这从春秋时期就开始的混战,让死亡远离,渴望有一个稳定而统一的政权,在这一政权下每个人的生命安全都得到保障。” “但上层人士的意愿与底层人民截然不同,六国上层期望的不是统一,不是结束战争,他们期望的只是自己的江山永固,屁股底下的位置能够世世代代的传下去,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至于保民而王、与民同乐、民贵君轻、天与民归,也只是说说而已,反正到头来,战场上站在第一排的阶级永远不可能是上层大贵族。” “很明显,我都这样说了,我就是那样一个在历史潮流中人民群众的一员。” 张岩江大概理解了姜风的意思:“所以在当时,你看到了六国统一,结束天下战争混乱的希望,希望的火种就在当时的秦王嬴政身上。你寄希望于秦王,因此在暗杀中刻意失败,以自己的身死来进一步结束绵延数百年的战争?” “那你何必要刻意寻死?直接在暗杀嬴政前,就直接向嬴政泄密太子丹的计划不行吗?那样一来,你不光不会被杀死,指不定还能受赏,加官进爵。” “对,如果当时我和盘托出,可能历史上的荆轲下场就要好得多。”姜风走到了书架前,拿起了一本线装的《孟子》,“但,我只是一个历史潮流中的小浪花,所以我也有【士】的坚持。” “一方面是“士为知己者死”,“无恒产而有恒心者,唯士为能”,流传了上百年,跟在先秦诸子的身边,谁都会在这种环境下受到熏陶。” “另一方面则是结束上百年的纷争,让死亡远离的美好未来。” “我唯一能选择的就是以一死……”姜风闭上了眼睛,把《孟子》放回了书架上,“来求得解脱。” 第五章 亘古长存 “啪啪啪!!”愤怒中的黄谟鼓起了掌,房间内顿时一片啪啪作响。 “故事说的很不错,把你自己描绘的很有古之侠者的风范,这是什么?《无极》?《英雄》?还是说把两者混合在一起你自己现场编出来的剧本?” “够了吧,姜风,我们已经听够了你的疯话了!” 在场诸人都理解黄谟如此愤怒的原因,换谁被无缘无故的吓了一跳都会如此。 张岩江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包烟,递给了愤怒的黄谟一根:“姜风,看你刚才话语里的意思,在春秋战国时期你遇到过诸子百家,并受到过他们的影响?” 在用打火机点燃了香烟后,张岩江眯眼看着姜风。 历史系的人都知道,年轻时期的张岩江是个老烟鬼,只是岁数大了后为了身体健康着想才很少吸烟,唯有在碰到什么麻烦事时,他才会点着一颗,用尼古丁来理一理思路。 “对。” 姜风点了点头:“碰到过一些。” “比如呢?”张岩江扫了一眼书架上的《孟子》,“刚刚看你拿起过《孟子》,你是不是曾经与孟子有过交流?” 姜风耸了耸肩膀,摇着头:“很遗憾,我并没有见过孟子,假如当时我碰到孟子的话,我想我们两个人在某些方面都会很合得来。” 王主任从张岩江的烟盒里抽了根烟,叼着烟头,点着了火,吐了口烟后说道:“孟子的民贵君轻?一个活了几万年的人,早就已经在历史长河里摸索出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得出了社会发展的历史是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的历史,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和作用总是受到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条件的制约。然后因此你和孟子产生了共鸣?” 算上站着的黄谟,一个房间里五人有三人在抽烟。 房间里顿时一片烟气袅袅,呛人非常。 姜风倒还好,但可苦了坐在沙发上的李佳思了。 “你说的那一套理论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这是只有真正的天才才能总结出的东西,用自己几十年的寿命来得出几千年历史长河的规律。”姜风从书架上拿起了一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是我这种只能仰望的人远远比不了的。” “但你活得比他们长,以后懂得知识要比他们多,对于天体的知识,你可以完爆伽利略。”李佳思捏着鼻子说道,“你还没说你在春秋战国时期遇见诸子百家的事情呢!” 姜风用手心拍了下额头:“扯远了扯远了,我还是继续诸子百家吧。是的,和你们想的一样,我碰到过诸子百家中的人,在那个思想涌流的时代,每个时期都有每个时期思想的辉煌。” “你碰到过谁?老子?孔子?庄子?” 李佳思走到窗户前,推开了玻璃,一阵凉风吹了进来,吹散了点烟气。 夏天的杭州应该是不冷的,哪怕是吹进来的风也应该是热风,但不知怎定,李佳思却被推窗而入的风吹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心里凉飕飕的。 可能是因为自己正在经历一场不可思议的“旅途”吧,从一个男人的言语中经历不可思议的了旅途。 “猜对了两个,除了庄子外我都碰到过。” 姜风闭起了眼睛,似乎是在回想。 “和老子的见面只有匆匆一瞥,在现在的洛阳左右,从外表上看去,他就和普通的老农一样,什么智慧的光芒,儒雅的气质,通通都没有,和寻常务农人相比唯有一点不同,老子的身上并没有带着泥土的仆仆。” “谁能想象到在千百年以后,列国的宗庙被毁,礼制不在,王侯公卿的后代皆化作尘土,赫赫之功如秦皇汉武,下场也不过是一场空,但这看起来并不出众的老头,即使在今天,仍有着不俗的影响力。” “你们能够想象这种伟大吗?人死后本应化作一抔黄土,随风飘散,或者被深埋于地下,但这样一个老人却做到了永世长存,只要这个有着十几亿载体传承几千年的文化没有断绝,老子就依然会存在,这才是真正的永生不死。” “至于孔子……我……” 就在姜风要继续说下去的时候,意外突然发生了。 面带愤怒与嘲讽的黄谟这个时候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黄谟抽了抽鼻子,心底的不屑溢于言表:“够了,够了,我已经知道你要说什么了!知道吗!!” 黄谟指着姜风的鼻子:“洛阳!洛阳!他在洛阳看到了老子,也就是那时候的洛邑!在洛邑发生了什么?联想一下他说的老子和孔子!” “老子曾任周国都守藏室之史,也就是现在的国家图书馆馆长,大家都是研究历史的人,肯定都知道在孔子周游列国时曾发生过的事情——【孔子适周】!” 黄谟这一说,所有人都反应了过来,毕竟这件事在历史上也算是非常著名了,是同一时期两个大思想家相互碰撞交流的历史性时刻! “孔子为了政治抱负而周游列国,谋得出身,在游至洛邑时,曾与当时的老子有过交流,《史记》记载【孔子适周,将问礼于老子。】” “这是什么?是儒家的创始人将自己的核心理念说与道家的代表人物听,是史诗的场景,是影响了后世千百年的一幕,然后呢,按照姜风的话来说,他当时就在现场!” “你是谁?是与孔子同游的弟子?!!还是干脆就是孔子本人?” “我真的受够了这个荒唐屋子里发生的荒唐的一切,我们竟然在听一个荒唐的人说荒唐的事,他一会是丁村人,一会是燧人氏,一会是荆轲,一会是孔子或者是七十二贤弟子!然后呢?听他说完这个十万年的故事吗?指不定他还要说自己是唐太宗!” 黄谟唾沫横飞,脸上的肉抖动着:“你还要说什么?你会永生,会不死,还会什么?会穿越?像那些扯淡的历史系网络小说的男主角一样会穿越?” 姜风没有因为黄谟的指责而生气,脸上依旧是挂着没有减弱半分的笑容。 “对,我的确会穿越。” 这一句花我会穿越的话,瞬间让整个场面陷入了沉默和尴尬,连飘在空中的烟似乎都凝固了。 在姜风还没有说出这句话以前,在场人还有那么一两个是相信或者半相信姜风“编出的故事”,那么当姜风说出了自己会穿越后,在场四个人都齐齐的感到了荒唐! 自己刚才竟然相信了姜风的鬼话?! “哈哈哈。”黄谟笑了,他一边笑着一边喝光了杯中的酒,“行,行,我信了,我信了!现在,我需要回家,梳理一下我的思路。你呢,也需要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故事,免得如此的漏洞百出。” 说完之后,黄谟三两步的推开了门,扔掉了纸杯,气呼呼的夺门而出。 “小姜啊,我怕黄谟意气之下会出事,我去看一看他。” 王主任跟在黄谟身后,走出了房间。 “我也去看一看。” 李佳思匆匆忙忙的也站起了身。 看见三个人都走了后,张岩江无奈的摇了摇头。 “张教授,你也要走吗?” 姜风站在门前,望着张岩江。 “他们都走了,我还能留在这里吗?”张岩江站了起来,顺手抄起自己已经脱下的外套,朝着门外走去。 走到姜风的身旁时,张岩江定了一定,似乎想要对姜风说些什么,但想了想,却又一言不发的走开了。 没什么好说的。 ………………………………………………………… 看着前方负气的黄谟,李佳思欲言又止,就在她刚组织好语言准备上前劝解的时候,却突然脚步僵硬了。 自己的手机落在了沙发上了! “嘿呀!” 李佳思懊恼的拍了拍口袋,折步返回了楼上。 刚一转身,李佳思就险些撞到了正在下楼的张岩江,若不是张岩江眼疾手快向后错了一个身位,俩人就正好撞个满怀了。 “小李啊,以后掉头可得长点心啊,这要是开车掉头就坏事了。”张岩江笑呵呵的说道。 李佳思懊恼的道歉点头:“我这不急着回去找我手机呢,一时没注意。” “你手机落姜风家里去了?” “嗯。” 李佳思点了点头,两步朝着楼上而去。 “我跟你一块去吧。” 张岩江深深的望了眼姜风家所在的楼层,跟在李佳思的身后拾级而上。 说话间,两人就走到了姜风的门前。 由于要搬家的缘故,房间的门是随时保持敞开的状态,李佳思走进屋里后,张望了一下。 房间内空无一人,之前站在这里的姜风也不知走到哪里去了。 “姜风?姜风?” 在门口处喊了一阵没人回应后,李佳思径直的走向了自己刚才坐着的沙发。 伸手在沙发的垫子里掏了一阵,李佳思果不其然找到了自己的手机。 “嗯?” 弯着腰的李佳思眼角处突然闪过了一丝光亮,很不起眼,但在鬼使神差之下,李佳思把手探向了光亮所在的地方。 一张纸,被拿在了手中。 不,不是一张纸。 那不是一张纸,而是一张照片。 从泛黄的背面来看,很有年代感。 “小李,那是什么?”张岩江挺着肚子走了过来。 “一张照片,后面写着一行字。” 张岩江接过了照片。 “1880,摄于京师。” “繁体字,字写得不错,很有感觉,和姜风的字有一比。”对富有年代感的东西,张岩江一直很有兴趣。 “而且还是用阿拉伯数字写的公元纪年,难能可贵,难能可贵。” 翻过照片的背面就是正面。 一张经过了长期曝光的黑白照片上,一座高大的城墙矗立着,城墙下是平整的土地,以及一些来来往往进出的留着辫子的清朝人。 而在照片的正中央,一个脸上挂着古怪笑容的年轻人戴着帽子,淡然的站在城墙下。 一如那亘古存在的蓝天白云。 第六章 醒来回万古 “嘎嘎!” “嘎嘎嘎!” 一种像是鸭子的叫声在姜风的耳旁回响着,很像鸭子叫,但却要比鸭子叫的声音响得多。 姜风缓缓的抬起头,睁开了眼睛,一边睁着,嘴里还一边嘟囔着。 “又穿越了……这动物的叫声……是鸵鸟吗?” 他见过鸵鸟,在非洲的大草原上,在城市中所建造的动物园里,各个种类,各种体型,也记下了鸵鸟的叫声是如何,就像平常人能够分辨猫与狗的叫声,他也能轻松的分辨出鸵鸟和鸭子的叫声。 作为长相奇特,行为独特的走禽,鸵鸟理所当然的受到了有着猎奇心理的人类的关注。 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在古代,都是如此。 比如姜风眼前正在行走的一排鸵鸟。 “嘎嘎!!” 高傲的迈着腿的鸵鸟转过头,用他扁平的头部对着姜风,嘎嘎的叫着,而在这一群鸵鸟的身后,则是几个手持着看起来用草绳与皮革制造而成的鞭子的人,他们走几步就用鞭子轻轻的抽打几下鸵鸟。 抽打的力量并不大,也不轻,若是过大,则容易让鸵鸟受惊而跑,甚至攻击人类,力量太轻,则难以让鸵鸟驯服,所以这也是一门手艺。 相比较于这群人抽打鸵鸟的力度,姜风倒是更关心这群人身上穿着的衣服与容貌。 持着鞭子的人有着黄色的皮肤,皮肤上满满的都是饱经风霜的皱纹,深褐色的,内里估计藏着不少泥土和砂砾,蒜头鼻,高鼻梁,典型的东亚人种。 至于身上穿着的衣服属于东亚的哪个地方就颇有点难以辨认了,这群持鞭人的衣服是兽皮缝制的,可能还夹杂着麻布,至于头上的发式就很是散乱了,不是束发,更不是难看的老鼠尾巴,而是像野人一样的披头散发。 “这次穿越到了东亚的古代,时间有点难以确认,但是能够饲养鸵鸟,我想想……” 姜风刚从地上爬起来直起腰,背后就突然传来了一股巨大的力量,像是被人用锤子在背后敲击了一下似的。 “咚!” 转头看过去,是一只脚,一只脚刚刚踹了自己的背部。 “奴隶!别做,小动作!” 一名有着满口黄牙的糙汉子手持着石斧,恶狠狠的看着姜风。 仿佛姜风只要一个不听话,这把石斧就会劈面而来! 石制武器,是磨制的,时代属于新石器时代,还有麻质的简陋衣服,年代应该不会早于公元前五千年,再加上这一口上古的口音。 一口很粗糙,音节简单,结构还不是那么严谨的上古语言,以及那熟悉的长相。 “这里是……上古的……中国北方。” 姜风皱起了眉毛,他已经大致的摸清楚了自己现在在何处了,只是这个推断让姜风有些难以接受,这次的穿越还真是穿越的有够奇葩的。 配合着男人的石斧以及鸵鸟,要是他没猜错的话,他这次竟然穿越到了那个中华文化第二次爆炸式发展的“英雄时代”。 像是为了更加验证姜风的想法似的,姜风前面的几十米处出现了让人胆寒的一幕。 一面高耸的夯土城墙前,一排女人正跪在地上,脸上全都是泪水。 “不要不要!!” “啊!” “别杀我们!” 二十多个年轻的女人成排的跪在了姜风的不远处,跪在高耸的城墙前,她们被反绑着,身后则被狞笑着的男人有力的抓住,死死的固定住。 夺眶而出的泪水哗啦啦的在她们的脸上横泗着,身体如筛子一般不停的抖动,要不是身后被死死的按住,她们早就拔腿就跑了。 作为敌对部落的女人,被抓到这座恐怖的城市,她们每个人都清楚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事情。 “把他们抓好!” 浑厚的声音在姜风的身后响了起来,回头看去。 一个手提着玉质斧头的壮汉蒙着麻布衣服,三步并作两步,大步流星的走了过来。 在经过姜风身边的时候,这个壮汉对着姜风露出了狠厉的笑容,两只眼睛都露出了凶光。 “不要杀我们,不要杀我们!” 距离壮汉最近的一个女人发疯一样的惨叫着,已经哭喊至扭曲的脸不停的摇摆着。 “嘿!” 身后的男人粗鲁的用双手抓着女人脸颊的两端,像是台钳一样死死的固定住,让她不在继续摇头。 “很好!” 壮汉咧嘴一笑,走到了女人的身前,岔开两腿,高高的举起石斧。 像是一座小山峰,小山峰有着锋利的山棱。 “嘿呀!!” 壮汉猛地向下挥砍着石斧,全身的力气系于一线,带着呼啸风声的斧头劈砍在了女人的头上! 正中间! 头部的正中间! 从天灵盖开始,一直劈砍到鼻头,若不是斧头不够锋利,只怕这一下就能把整张脸劈成两半! 一张人脸就这样被劈成了两瓣,森森的白骨肉眼可见,还有血肉于白色的脑浆,全都一股脑的流了出来,女人临死前的嘴巴依然张着,即使已经再也不能发出声音,但还是让人恍惚间能够听到那痛苦的嚎叫声。 在将女人的头近似一劈两半后,壮汉嘿嘿的笑了起来,原本固定住女人的糙汉子也笑了起来。 如此恐怖的一幕在他们的眼中是那么的稀松平常,甚至还带有令人愉悦的观赏性质。 “把她的头颅割下来,埋在城墙下,祭祀神灵。” 石斧壮汉似乎是个小头领,他用沾了血的斧头指挥着糙汉子,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 “嘿,是!” 糙汉子也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把石刀,一只手捏着女人已经劈成两半的头,另一只手则用石刀抹着女人的脖子。 “嗤,嗤,噗嗤!!” 来回抹了一阵,女人的头颅被完整的割了下来,然后像是投掷铅球一样,糙汉子把女人的头颅扔进了前方城墙根的坑中。 “继续!今天要把这些女人的头都埋进坑中!” 壮汉提着斧头高喝了一声。 然后一步攒上前,手中石斧力大无比的落了下去。 “噗嗤!” 殷红的鲜血飞上了天空,直接洒在了坑中。 ………………………………………………………… 有些昏暗的书房,张岩江戴着老花镜,手里拿着一张照片反复的观看着,时不时的还抽上几口烟,缓解一下焦虑的情绪。 “叮铃铃!” 正在这时,桌上的固定电话响了起来。 “喂,你好,哪位?” 张岩江捏了捏两眼之间的晴明穴,长叹了一口气。 “喂,是张教授吗?我是在陕北的小李啊。” “哦,小李啊。”张岩江身心俱疲的应付了一声,“有什么事情吗?” 陕北小李,张岩江依稀记起来是有这么一个人不错。 “我们这里的考古有了新的发现。”小李的声音突然高昂起来,“在那处遗址里,我们发现了人头坑祭祀,数了数,坑中的人头不多不少正好二十四个,而且全都是女性,都是由面部中央劈砍下来然后割头,典型的面颅式头骨” “您有时间的话,能不能过来看一下,毕竟这处遗址的挖掘也有当初您的功劳。” “行,过几天我给学校请个长假去你们那里看一下。” 张岩江放下了让他心烦意乱的照片,吐了一个烟圈。 第七章 二十四个人头 壮汉和一群糙汉子显然对这种事情已经得心应手了,手起刀落之间,相互配合着,很快就把二十四个人头滚滚的堆入了坑中。 鲜血在地面上横泗着,被劈开的头颅仰望着天空,头炉上的两只眼睛之间的间隔是巨大的,被劈开的面颅在脸上形成了一个骇人的峡谷,两眼的间隔是生前的数倍之大。 在一气呵成的完成了砍人头的祭祀后,斧头壮汉就走开了,而一群糙汉则扛起了地上的无头尸,有说有笑的行走着,看他们走的方向,是和驱赶鸵鸟人去往的方向一样。 汩汩的鲜血从断颈中流了出来,走一路泼洒一路,压住了黄色泥土带起的风尘。 “你们,奴隶,去把坑填上!” 姜风身后的人驱使着他朝前挪动了几步,抬手指着土坑,撇了撇头。 这种填坑的肮脏活需要他们来动手吗? 奴隶是用来干什么的? 祭祀时的祭品;战争时的炮灰;日常生活的仆人;建筑时的免费劳力,对了,等到某些大型建筑建造完成的时候,还会把这些建造者奴隶杀掉,用来奠基。 比如这次杀掉的二十四名女性,她们既是用来祭祀时节,也是用来祭祀城墙。 姜风不清楚自己这次穿越的身份具体是怎样的,但稍微猜测了一下,自己可能和眼前被杀掉的女性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血缘关系不一定,但至少是在同一部落的人。 而且,被压着的男**隶不仅只有姜风一人,在姜风的身边还有一排同样或趴、或跪在地上蓬头垢面的野蛮人。 是的,和这座城池的原住民已经和现代人眼中的野蛮人一样了,但和跪在地上的奴隶相比,这些“野蛮人”简直就是高富帅中的高富帅。 在看到自己部落的女人被杀时,姜风的内心并没有什么波动,但其他被俘虏的男人就不一样了,他们的脸上都出现了愤怒的红色,血管暴凸,咬着牙。 要不是身后有人钳制住他们,估计在斧头男开始砍头的时候,他们就会暴起而上,用自己的牙齿与拳头去捍卫自己作为奴隶的渺小尊严。 “森!” 终于,在愤怒到达了极点后,也在背后的人松开了钳制的手是,一个断了手臂的年轻男人突然从地上暴立起来,用仅有的一只胳膊猛地重击了身后的奴隶监工。 已经无数次的执行过这种任务的奴隶监工怎么会没有防备,在残臂男刚转身的时候,就已经机敏的朝后退了几步。 “!” 残臂男的拳头打在了空处。 躲开了挥舞而来的拳头的同时,奴隶监工提起了别在腰间的武器,一把小石斧。 “去死!” 粗糙的石斧在经过细心的磨制后,切口处变得异常锋利,稍加力气挥砍,碰到脖颈处,残臂男的脖子顿时就被砍出了一个巨大的豁口。 “噗嗤!” 热血从豁口处喷射出来,还有一些肉沫血管。 在轻而易举的杀掉了一个奴隶后,监工脸上露出了残忍而又嗜血的笑容。 他走到残臂男的尸体前,大手用力一抓,提起了蓬乱的头发。 “咔擦!” 由于劈砍的过于用力,监工用手轻轻一提头发,残臂男的头颅就整个的被撕扯下来。 “你们!再有不听话的人,就会像他一样!” 带着胜利者和小奴隶主的威严,监工的吼声让同伴被杀的奴隶们全都低下了头。 大多数的人都是惧怕死亡的,在死亡的威胁下,再大的屈辱与仇恨都会被暂时的抑制。 然而就在他们刚刚低下头时,厚重的大地突然传来了微小的震动,尘土被一点点的震动起来。 远方的落日似乎也变得扭曲起来,一种战争的燥热感席卷而来。 一曲苍凉的牛角吹号声响彻天地! “敌!敌袭!” 高耸的城墙上,一个在瞭望远方的原住民撕心裂肺的喊了起来。 像是为了印证他的想法似的,一群身上带着伤流着鲜血的战士相互搀扶着,从太阳落山的地方踉跄而来。 “是……是西边的部落……人……很多……很多。”踉跄的战士中间,受伤较重的人走了没几步就倒在了地上,“快点战斗……我们……被背叛了……” …………………………………………………………… 现代的伟大交通成功的缩短了人类在旅途上花费的时间,让信息的交流变得频繁密切。在现代人眼中奇慢无比的绿皮火车,在古代人眼中都是日行几千里的怪物,更不用说全力不间断可以行万里的飞机了。 在接到小李的电话没几天,张岩江就揣着自己的装备和一张照片来到了陕北。 刚走出机场,张岩江就上了小李停在机场外的汽车,公家的汽车,国家给考古队配备的越野车,虽然价格不高,但皮厚耐操容易修,也能够轻松携带大量的物品,是野外工作必备的神器。 “张教授,一路辛苦了。” 上了越野车后,小李殷切的说道。 “辛苦什么,现在的条件可比以前好多了,现在还能坐飞机,要是以前,就得坐慢吞吞的绿皮火车,还得自己掏钱买坐票。” 出了高楼耸立的城区进入荒野后,越野车的速度就快了起来,估计要不是照顾到车上张岩江老年人的身子骨,小李能把越野车开出超跑的感觉。 “把我千里迢迢的叫来陕北,小李,看来你们考古工作有了很大的进展啊。” 坐在车上,张岩江放眼看着窗外。 陕北和南方都是多山多丘陵地区,但和南方的郁郁葱葱不同,陕北的山却添了不少荒凉的土褐色。 “进展……”说到进展二字的时候,小李的脸色明显的兴奋了起来,“您可以到现场看一下,我们这次真的发现了大东西!” “哦,那我可就得好好期待了。” 张岩江颇有些心不在焉。 还能有多大的发现?小李在的考古队主要针对的是夏及夏以前的时期,小李的考古队难道是发现了“鲧作城”?还是发现了“尧都”“舜都”“禹都”? 但按照地理空间来看,陕北已经靠近内蒙的地方,可不是历史上记载的尧舜禹活跃的地带。 两个人在说话间,越野车就行驶到了考古现场。 在经过一层层黄土坡和黄土丘,一副热火朝天的考古现场展现在了张岩江的面前。 “这里是……” 刚才还心不在焉的张岩江,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在他的面前,一副令人难以置信的画卷缓缓地打开了。 残破的城墙环绕着一个面积几百万平方米的遗址,陕北的黄沙虽然侵蚀了墙体的坚硬,但却又给墙体增添了历史的厚重。 最引人瞩目的还是在城墙的内部,远远的看去,能够看到一座几十层楼高的残破建筑遗迹。 残阳如血。 这个已经破败的城池虽然历经了不知多少年的风霜,但依稀能从那残存的遗址中寻到当年的雄伟气派。 张岩江傻傻的任由残阳血洒在自己的脸上,昏黄昏黄。 而在已经残破的墙体前,几个考古队员正小心翼翼的在一个坑中挖掘着,那里面正放着二十四个已经变成了白骨的人头。 第八章 史前巨城! 这本书穿越设定并不是传统的主角穿越到古代就不回来了,而是类似于游戏下副本,完成或影响了某个事情后,就可以穿越回现代,就这样来回的现代古代两头穿,相互影响,逐渐拨开层层历史的迷雾。首尾呼应,主角创造历史,而配角们则发掘历史。 模式上大家可以理解成无限流,一个特殊的没有系统的历史无限流。 就像简介里所写【凡尔登里冲过锋,咸阳图中藏过锐,温泉关后带过队……】。 毕竟这本书不能写成主角的回忆录,那样的话就单纯成了大部头的历史书,先不说我没有那份学术功底,我想读者们也是不想看那种长篇大论。 …………………………………………………………… “二十四个人头。” 张岩江蹲在人头坑前皱着眉毛深思着。 为了保护人头骨,整个已经被挖出的坑上覆盖了一层保护膜,薄薄的一层,和保鲜膜一样,专门用来防止空气的侵蚀。 “张教授,这是我们新挖出来的人头坑,您有什么看法吗。” 小李也蹲在坑前,手里拿着一沓纸。 看起来是对整个遗址项目目前以挖掘出来的资料的整理。 “想法很多,又很难以言明。” 张岩江认真的盯着坑中的人头。 “这些头颅可说道的文章很多。”张岩江伸出了一根手指,“人头坑的作用无外乎于炫耀武功,或者祭祀。前者我们称为京观,多是用敌方战死者的尸体封土而成的高冢,也有一部分是用的人头。” “不过这个人头坑显然不是京观,我们可以看一看这些头颅的样式。” 张岩江用手掌比划了一下,仿若自己的手掌变成了斧头。 “全都是从天灵盖开始,一路向下劈,用了很大的劲,把整个面部劈成两半。若是埋葬战俘的京观,大可不必费此周折,直接埋葬就好。像这种把人头劈成两半,一定是有着政治与宗教内涵在里面。” “而且……我看了一下这二十四个头颅,看她们的眉骨、颧骨构造,似乎都是女性的颅骨。” 说到这里的时候,张岩江推了推眼镜。 一旁抱着资料的小李点了点头:“对,这些头骨经过我们的鉴定,的确都是女性,虽然没有盆骨的发现,但这二十四个人头都是女性的,并没有错。” “嗯。”张岩江点了点头,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推断正确而感到高兴。 作为老考古人员,他要是连这点眼力劲都没有,还是趁早卷铺盖回家吧。 “女性在古代社会中,一直都具有神秘色彩,她们能够通过阴阳交合孕育新的生命,传承着族群的希望,也是生命的造物主,被认为具有沟通神灵的力量。因此在祭祀中经常能够见到用女性做祭品,或者女性的祭司。” “第二点就是这些人头的数量,二十四个……”话至此处,张岩江突然看向了小李手中的资料,“我大胆的判断一下,在这座遗址里应该出土了不止这一个人头坑吧。” “嗯。”小李佩服的看着张岩江,“我们目前已经挖掘出来了四个坑,可能还有其他的人头坑没有被我们发现,目前现场人员正在紧锣密鼓的加班加点。” “并且其他坑中的人头数量,应该也是和八……不,应该是和双数有关,这带有了宗教色彩。” “张教授您怎么知道的?我们挖出来的其他坑,人头数量分别是十六,八,七!基本都和八有关,嗯,因为盗挖的原因,我们怀疑七个人头的坑,之前应该也是埋葬着八颗人头。只是被盗挖者破坏了。” 张岩江紧缩的眉头不光没有因为小李肯定的回答而松开,反而越来越紧。 “有疑点……疑点很大。” 张岩江摘下了老花镜,揉着晴明穴。 这是他在思考问题时常做的动作。 “您说。” “这种人头祭祀城墙……不,劈砍女性人头祭祀的习俗是不可能存在于秦汉及以后的社会,带有明显的原始社会的野蛮习俗,明明是夏商及以前的社会。但……” “张教授,您认为这座城池是秦汉及以后的城池?” 小李抓住了张岩江话语中的关键点——【秦汉及以后的社会】。 “对。” 张岩江站了起来,远眺着整座残破的遗址。 虽然残破,但依稀可见雄伟。 “这座城市的面积怕是有几百万平米吧,而且我们所处的这面城墙,有瓮城,有马面,这些都是要到汉朝才会出现的城防构造,马面稍早,战国时期应该就有了。” “嗯,我们目前已挖掘出的面积是……”小李突然瞪起了眼睛,深呼吸了一口,“四百多万平米!” “四……十个中华第一广场!” 张岩江的情绪也激动了起来。 中华第一广场可以容纳一百万人,其南北长880米,东西宽500米,面积为44万平方米,而眼前的城市遗址却足足有四百多万平方米! “这种面积的秦汉以后的城市……这……”张岩江已经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言语来表达了。 国内从古传承至今的城市和城墙多么? 多,当然多,像是著名的西安城墙,云南丽江,淹城……列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城市型大遗址就有二百多处,这还不算省市级的文物保护单位。 但这些遗址却有很多都被囊括在后来的城市扩张中,比如西安、云南,或者仅剩下断壁残垣和地下肌理结构,像张岩江眼前的这种遭到并不算太严重破坏的城市并不多! 这座城市更多的是被掩埋在了西北的风沙之下,只要持续挖掘,就能够挖出整个城市的面貌! 这里面蕴含着难以想象的考古价值,所以也难怪张岩江如此的失态。 “张教授,很遗憾的通知你……”小李狡黠的笑了,“这座城市,经过我们的鉴定,它的年代是四千多年前,是夏朝早期,甚至是尧舜禹,乃至更早时期的建筑物。” “但这座城市不光出现了两千年后汉朝的瓮城,还存在着宋朝《营造法式》中记载的纴木,除此之外还有马面、角台!千年,几千年后的构造全都出现在了这座城市!” “所以您之前关于野蛮的,存在于上古的活人祭祀的疑问得到解决了,这,就是一座不可思议的史前巨城!石峁地区的史前巨城!!” 第九章 战前动员 很长时间没开过历史的书了……也没有写过战争场面了,将就着看吧…… ………………………………………………………… 攻城从来就不是一个无脑猪突的过程,敌人不是直线射击的子弹,只会猛攻一面城墙。 在听到某一方向敌人进攻的时候,通常也就代表着其他几面城墙也会受到围攻。 果不其然,西边的敌人还没看到,姜风所在的东城门就被笼罩在战争的阴云中。 东城门正对的丘陵上,突然出现了一条扭曲的线,仔细的极目远眺而去,会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扭曲,而是密密麻麻的人影! 先是人头,接着是身子,接着是浩浩荡荡,如同海洋一般涌过来披头散发的敌人! 他们手里拿着长矛或者斧头,样式不一,有的手里还持着简陋的弓箭,腰间的箭囊里插着一根根箭矢。 巨大的洪流随着陕北的地形上下起伏着,宛如波涛袭来,妄图一举吞掉整个巨城。人浪在地面上翻滚着,脚步抬起落下间卷起了滚滚烟尘,一个大集团的人浪混在一起,就是一股会移动的席卷天空的烟尘浪海! 那股烟尘在远处看去如一条不住移动的烟柱般迅速移动着,一头烟尘的怪兽! 踏破陕北的山岭,杀向残阳铺就的血色天空! 但如此慑人心魄的一幕,却并没有惊起城门处众人的恐慌,在这个被后世称为“龙山文化”时期的年代里,是中国历史上的“英雄时代”,是一个天下万邦,征伐不断的血腥千年岁月! 血腥争斗的场面,是这个时期每个人都必须要坦然面对的,与野兽斗,与自然斗,更要与同类斗! 东城门处的糙汉子们望着席卷而来的庞大敌军,脸上更多的是血腥的跃跃欲试,而不是恐慌。 之前用斧头行刑的壮汉折返了回来,手上拿着斧头与盾牌,腰间还别着一把青铜的匕首。他的衣服上挂着手工的饰品,身上有着纹身,从身体体型和各个衣着用品方面来看,这个壮汉都是这座雄伟巨城中的上流人士。 “战斗!战斗!给他们迎头痛击!” 壮汉的嘴里愤怒的爆喝着,扇动的鼻翼好似西方传说中火龙,鼻孔中随时都有可能直接喷出火焰。 他的怒吼好似号角,之前分别而立的汉子们纷纷抽出了武器站在他的身边,犹如铜墙铁壁。 壮汉抽出了腰间的匕首,高举着:“卑鄙的敌人趁着城中军队外出征伐的空隙偷袭了我们!我们的附属部落也背叛了我们!更糟糕的是,城中的守备部队还没有组织完毕!” 城墙上,一队队的士兵鱼贯而出,神色匆忙,显然是还没有做足准备。 贵族壮汉上来先快速而高声的喊出了目前的劣势,接着话锋一转:“但是!敌人的数量虽多,却都只是低贱的野蛮人,只要我们的军队一到,他们就会一触即溃!城中现在已经派人去联络前线的队伍了,稍加坚持,凭着我们的巨城和神灵的庇佑,敌人的头颅必将成为我们的酒杯!” 壮汉提着斧头,缓缓的走过每个战士的身旁,远处压过来的人海并不能让他畏惧分毫。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守护住这面城墙!竭尽全力的守住这面城墙!” 从城门中鱼贯而出了许多拿着武器的战士,人数不多,断断续续的走出了大概有一百号人,对比起黑压压一片敌军人来说,这一百人当然不多,从衣服饰品上来看,这一百号人和城外执行割头仪式的糙汉子属于同一阶层。 “但因为敌军卑鄙的偷袭,我们城中的守备部队现在还没有集合完毕,至少……如果敌军直接进攻的话,我们这面城墙是没有准备完毕的,稍有不小心,就会被敌人攻入城内!” 壮汉目光深邃的看着起伏的山丘,用拳头猛地锤了锤自己的胸口。 “所以!我们必须要迟滞敌军的前进,给城中的军队以准备的时间!因此我将带头冲锋!带着身后的勇士冲入敌军,你们,凡是有血性的,全都跟在我的身后!” 壮汉高举起了石斧和匕首,两者相互碰撞撞击在了一起,发出了金石相击的铿锵声,这是战争的声音,也可能是人类最早的“乐器”。 “现在,你们这些人将是陪伴着我完成这个光荣使命的战士,将是这座城市的英雄,将是让野蛮人看到我们的勇猛,在地上行走的战神!” “敌军虽多,我们依然选择前进!” 壮汉脖子上的血管猛地暴凸,铿锵的金石声瞬间在场中爆炸开来。 “进攻!” “前进!” “杀了他们!” 壮汉的话引起战士们的一片共鸣,他们不住的欢呼,不住的挥舞着手中的武器,仿佛接下来他们不是去送死,而是去一株矮树摘苹果。 “还有你们,奴隶,如果你们拿起武器和敌军战斗,等到战斗结束后,无论是否有斩获,所有活着的人就可以被免除奴隶的身份。”壮汉走到了奴隶的面前,话语中充满了蛊惑,“不光你们可以成为自由民,你们的家人,只要他们还活着,也可以免除奴隶的身份。” 壮汉用眼睛瞥了瞥一旁残臂男的身体:“我相信,像他这样的啥子不会有很多。而且,你们也别对前来进犯的敌人抱有希望,他们是来自西边的入侵者,是残忍的野野蛮人,在战斗中倒向他们,下场你们自己清楚。” 不是每个部落都像他们一样“讲理”。 说罢,壮汉从地上拿起了一面盾牌,并示意手下的人将武器扔给了地上的奴隶。 和姜风一样被俘虏的战俘可不少,不过这些战俘并不归属于同一部落,而是分别来自于不同的部落,是分散的小部落被逐个击破,然后抓到巨城中来,作为免费劳动力的补充。 “野蛮人。” 一个上了年纪的奴隶望了望远处涌来的野蛮人,又看了看身边的壮汉,他咬了咬牙,从地上站了起来,恭敬的拿起了斧头,然后看着远方。 就好像是一颗石子投入了池塘,激荡起了涟漪,在上年纪奴隶站起来后,一个又一个的人又站了起来。 不过那些看着人头坑的奴隶,却大都选择了冷对抗,他们与刚刚被杀死的女性有着千丝万缕的血缘关系,在盛行血亲复仇的时代,这些人没有直接拿起石斧暴起就已经是很有理智了。 但凡事都有例外,在这群冷对抗的同一部落的奴隶中,姜风却站了起来,从地上捡起了斧头,站在了将要螳臂当车的行伍里。 “你……” 冷对抗的奴隶纷纷抬起头,瞪着姜风,眼神是愤怒,不解,还是愤怒! 第十章 东城门之战 姜风没有理会那些族人诧异的眼光,他自顾自的持着石斧,站到了行伍中间,面色严肃,神情肃穆,就如一个已经经历过千万场战斗的铁血战士。 一股精悍的气息从他的身上流露出来,让人不禁侧目,就连贵族壮汉也忍不住多看了姜风两眼。 “这是一个好战士……” 贵族壮汉轻轻的点了点头,低声的评价道。 这年轻人身上所带有的身经百战的气息,就连他都心惊不已。 在博学多识的大学教授与精悍的铁血战士之间,姜风转变的是如此自然,很难想象,就在“昨天”,姜风还温文尔雅的站在讲台上。 拥有了一群战俘加入后,一百人的队伍很快就扩张至了两百人,不过毕竟是临时拼凑起来的部队,而且双方之间还或多或少的有一笔血债,行伍之间能够清楚的看出来巨城人对战俘的忌惮和不信任。 战俘的手上只有一把粗制滥造的石斧,简单的用绳子绑住了石头和木柄,而不是凿眼穿孔,而巨城人手上除了一把精致的斧头之外,身后还背着石矛,并且左手持有盾牌,有的人还带有弓箭与箭囊,以现在的生产力来看,这已经是十足的土豪部队了。 再从站位先后来看,战俘被安置在了队伍的前列,巨城人在后,战俘显然是作为了炮灰部队。 但没有人能对这种安排说出什么,这就是奴隶社会的铁则。 “前进!” 贵族壮汉立在人群中,向前横下了自己的斧头。 两百余人的队伍开始移动,身在人群中,无论想不想,每个人都会被集体的力量推动着向前涌去。 先是慢走。 接着是快步。 再接着就是奔跑! 二百余人如同草原上奔流的兽群,非洲大草原上在陆地上势不可挡的野马群,在这股浪潮中,没人能慢下来,也没人敢慢下来,因为只要步伐稍微落后,就会被身后人踩踏成一地肉泥。 在野蛮人方向看去,城门方向突然弥漫起了冲天黄沙,带着席卷而来的风尘,急速的朝着野蛮人军队而来。 “嗯?” 野蛮人军队前排的部落战士愕然了,夕阳大的照射下,两百个面色狰狞的战士簇拥着杀了过来! 他们是疯了吗? 我们这里的人可要多得多! 这只部队没有想到竟然会遭到“螳臂当车”式的攻击,前方的几排战士,集体的愕然了。 这种愕然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磅礴的洪流就和一群野兽撞在了一起。 “轰!” 东城门外的土丘上发出了震天的响声,肉与肉,肉与金石撞出了铿锵爆炸。 冲在最前面的野蛮人还没有来得及举起手中的盾牌,就已经被对面劈砍而来的石斧切中了身体。在巨大的惯性面前,犹如纸娃娃般撞在了背后人的身上,两股洪流在陕北的土地上撞击出一片血红浪花。 “杀啊!杀啊!” 二百余人的数量虽少,但气势却高涨的如同火焰,不管是奴隶还是巨城战士,每个人都高呼酣战。 开锋的斧头彼此犬牙交互着,与身后的长矛一道杀向了前方,在人群如此密集的情况下,没人能躲开朝着面门而来的凶器,当看到武器的凶光时,撕心裂肺的绝望叫声也同时寒气。 “噗嗤!” 长矛入肉,鲜血喷涌。 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前排野蛮人被长矛洞穿了身体,接着又被石斧补了一刀,还没死透的身体让长矛支起,无力的肢体抽搐着,血浆爆射向四周,在已经发暗的地平线上,红色的夕阳更染上了一层红。 人类的残忍与暴力在这片土地上淋漓尽致的爆发了出来,铁犁一样的二百余人将上千人杀了个措手不及,在姜风的左边、右边、前边,四面八方到处都是厮杀声和叫喊声,犹如鬼蜮,让人精神崩溃。 但在如此恐怖的战场上,这二百余人却没有一个停下来的意思。 凿子! 二百人如凿子样穿插进了几千人的行伍中! 从远方高耸的城墙上看去,几千野蛮人的洪流撞击在了“礁石”之上,被瞬间分割开来。 对于城墙上还没有做好准备的守军来说,这种场面无疑是让人振奋的,几千敌军攻城带来的压迫感被几百人一夺,东城墙战士的士气也随之上升。 “他们做到了!” “割开了,割开了!” “勇士!” 千人军队被撕开了一道巨大的豁口! 只是二百人就能做到这种效果,要是等到大部队回来,城外的敌人都不过是一团任由揉捏的黄泥。 可这种喜悦并没有持续太久。 即使暂时被礁石分割,奔腾的浪潮依旧会在不久后汇合,只见那已经被劈成两半的洪流重新拢了起来,如同两只手臂,重重的把二百余人夹在了里面。 和几千人相比,二百余人的数量着实算不上多,最多只能算是海洋里的一朵较大的浪花。 “该死!” “完蛋了。” 看着被包围起来的二百人,城墙上的众人发出了悲呼。 姜风所在的战俘部队处于队伍的前方,而他本人更是处于这前方的箭头处,是最突出的部分! 一眨眼间,姜风身边就已经被敌军包围了。 姜风听到了,听到了利刃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划过的风声,听到了头顶箭矢飞过的呼啸,他也看到了,看到了不远处一个野蛮人被一柄长矛穿透了身体,然后又被石斧抹了脖子,噗嗤的鲜血伴着颈椎断裂的声音,这名野蛮人的头颅掉落在地上,红彤彤的血浆爆向了天空。 刀光剑影,眼角处,姜风扫到了片片寒芒,被踩踏而起的黄沙遮掩了整个战场,黄茫茫之中,唯有武器的光芒一闪而过。 “啊!” 一个野蛮人战士双手持着长矛朝着姜风刺来,若是被这根长矛戳中,姜风整个人就会被钉在地上。 冷冷的看着致命的长矛,姜风没有半点畏惧,他的眼神没有波动,就像是在看着一团空气。 “被吓傻了吧!” 就在这名野蛮人以为姜风是被吓傻的时候,姜风忽然动了。 一阵清风。 他的身体泥鳅样的滑动了一下,脚步在地面画出了一团扬起的尘土,持着斧头的手朝上一昂。 清风,一套动作做下去,行云流水一般,斧头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清风。 “唰!” 锋利的石斧切中了野蛮人的喉咙,撕开了血管,边角棱角处直接将一团血肉和骨头勾了出来,喷洒在空中。 清风甩起了暗红的血。 第十一章 摩西分海 战场上虽然刀剑无眼,人人都有死亡的风险,但社会阶级的不同在战场上也能看的一清二楚。 贵族壮汉手提斧头,身旁自动围拢着一群“亲卫”,成圆环状将其包围在中心,一旦有敌人接近这个圆环,还没来得及威胁到壮汉,就已经被亲卫们解决了。 就算是天空中偶尔飞过的流失,也有盾牌的保护。 “嗯?” 贵族壮汉身材高大,在队伍中稍微一抬头,就可一眼可以看到前方人海的景象。 姜风那行云流水的一击,深深的映入了壮汉的眼帘。 “好厉害的身手。” 轻松惬意的解决掉这个敌人后,姜风的气息依旧平稳,没有半分的紊乱。 但战场的局势瞬息万变,解决掉这个敌人不过片刻,另一个敌人夹着长矛,直直的冲了过来。 “喝呀!” 他狰狞着带着伤疤的脸庞,胳膊夹住的长矛好似一条长龙,贯穿了空气,发出了尖锐的呼啸。 这个人选择的时机非常刁钻,正是姜风用斧头切开喉咙,老力已尽,新力未生的时候,根本来不及再用斧头进行反击。 史前的人类虽然还没有研究出一套搏击的理论,但长期的战斗经验加之兽性的本能,一个经验丰富的战士已经总结出了适用于自己的战场路子。 无论此人是歪打正着,还是真的有“战斗技巧”,姜风都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 但论及战斗的经验,几万年与人斗、与兽斗、与天斗的姜风岂会逊色于他? 之间姜风一错身,脚步一震,身子不光没后退,反而整个人欺身而上,迎着长矛刺来的方向而去。 “死吧!” 持着长矛的野蛮人已经看见了,他已经看见了自己的长矛刺入这个人的体内,穿体而过,鲜血从背后喷涌,浑身抽搐的情景了,就像在平原上猎杀白羊。 他已经决定了,等到这场战斗结束后,他要把这人的头颅割下来,剥掉头皮做成手帕,然后把头骨打磨成杯子,至于到底是用来喝水,还是用来当夜壶,还得另外考虑一下。 “嘭!” 但传入他耳中的声音却不是噗嗤的血肉插入,而是插在空处,然后被猛地打断的嘭声。 定睛一看。 对面的人居然用一只胳膊夹住了矛身,同时脚步还朝前挪动了几步。 “不好!” 他惊叫几声,身体急速的朝后退。 但为时已晚,姜风的斧头已经伴着冰冷的眼神而至。 “咔擦!” 石斧深深的嵌入了肩膀中,从肩胛骨而起,势大力沉的直接切进了胸腔中。 一颗彤红的心脏暴露在了空中。 失去了骨架和血管的支持,仍在跳动的心脏无力的到了下来,折叠在胸腔后,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从裂成两半的身体里,大股大股的鲜血由动脉喷涌而出,粘稠的血浆将姜风喷成了一个红色的模糊人影,在战场上,犹如血红色的鬼。 “……” 拔出了斧头,另一只手反握着长矛,姜风微微的张开嘴,露出了锋利的牙齿。 红色的鬼。 一个深陷在敌人军队中的红色的鬼。 包围着姜风的十几个野蛮人忽然产生了一种错觉,虽然他们占着数量的优势,把红色的鬼包围了起来,但在气势上,竟然反了过来,好似连杀了两人的红鬼一个人就将他们全都包围了起来! “不要怕,他只有一个人!” “上啊!” 一个受过常年训练的人,在赤手空拳的情况下可以轻松的解决一个普通人,乃至对抗两个,如果不能一击就令对方失去战斗力,三个及三个以上就需要考虑。这无关于技巧,仅是单纯的人类身体的限制。 但世事无绝对,姜风的存在本就不能用常理去度量,在这战斗上也依然是如此。 他的大脑就像是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身体则是精度最高的机床,分毫不差的执行着大脑的指令。 “咻!” 姜风躲过了一把插向自己头颅的长矛,同时胳膊一晃,用斧头震开了又一柄长矛。 姜风并不健硕的身体在战场上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处在敌人中间的他就像是一个旋涡,一个血肉的绞肉机,手中的斧头挥舞的如同一道墙,密不透风,几个人围了上来,竟然无法奈何姜风分毫。 反而一个不留神,被姜风找准了机会,在脖子上抹了一刀。 在这以卵击石的战场上出现了如此不和谐的一幕,明明其他地方都陷入了苦战,乃至颓势明显,甚至被团灭,但唯有姜风所在的地方,呈现出来“反”压倒性的一面。 姜风手里的石斧都已经不知道换了多少把,手中的长矛也都被鲜血润的滑不可握,身边倒下的敌人犹如扶到的麦浪,一茬接一茬的涌了过来,接着又一茬接一茬的倒下。 “呼。” 姜风的胸膛猛地起了一下,接着又快速的伏了下去,灼热的气息从口中呼了出来,穿过嘴巴外地浓稠血液,在面前呼出了一团红色的热气。 真真的战场上的红鬼。 从高空看去,战场上出现了一个诡异的真空地带。 站在团团尸体上的姜风好似一座雕像。 半径十米内,没有一个站着的人,战场的野蛮人无形中形成了一种默契,所有人都绕开了这块真空地带,或者拿着武器,踟蹰的站在圈外,不敢上前。 哪怕是偷袭的箭矢,也没有一根敢射向姜风。 原本被众多亲卫护在中间的贵族壮汉,随着战斗的加深,身边的人越来越少,到了最后,不得不亲自上阵,一个不留神间,身上就被划开了几道口子,鲜血汩汩而出。 “今天看来是真的要死在这里了。” 壮汉的手中就还剩下一柄青铜匕首,之前的石斧已经在战斗中被崩碎了,长矛也已折断,盾牌更是被砍了个稀巴烂。 仅仅是精神恍惚了一下,在危急的战场上,生死一线便已经发生了变化。 尖锐的打制石块捅向了他的胸腔。 “首领,快躲开!” 仅剩的一个亲卫看到了这一幕,目疵欲裂的舍身冲了过来,双脚一用力,屈膝跳了过来,仿佛化作了一个飞着的影。 “咚!” 亲卫撞开了壮汉,但却没有改变武器的方向。 “噗嗤!” 石块擦着心脏的边,插进了壮汉的肩胛骨,发出了骨头碎裂,肌肉撕开的酸涩声。 站在尸体上的姜风突然动了,垂手攥着武器,脚步轻轻挪动,走向了壮汉倒下的方向。 摩西分海。 半径十米的圆移动了,姜风走到哪里,这个圆就移动到哪里,所有的野蛮人都瞪眼看着姜风,却没一人敢上前。 一个血人硬生生的劈开了一片血海。 第十二章 洪荒五城 姜风在血路上走着,背着斜阳,一步一个教研,脚步抬起间,粘稠的血液拉连着,像是传说中恶龙牙齿间的唾液线。 万夫莫敌! 城墙上的人早就已经惊呆了,姜风之前战斗的姿态虽然看的不甚清楚,可那一片真空地带却足以证明姜风战力的英勇,而现在姜风开出的一条血路,更是让英勇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 “快看那里,那个人是谁?” “发生了什么,怎么野蛮人都避开了。” “是不是哪个部落的酋长?” “那个人……好像是……好像是之前的一个奴隶……” 在这后世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交接的天空中,缓缓的飞过一只鹞子,它展开了翅膀,五六十公分,羽毛被风吹的逆向展开,锐利的眼睛扫视着一片血红的地面。 它是一只鹰。 “……” “………………” 姜风垂着头,慢慢的走向了贵族壮汉的方向。 “啊!死吧!” 一群沉默的野蛮人中终于有一个人爆发了,只见他从人群中跃出,双手握着长矛,身子像是一把长弓,弯曲着。 “嘭!” 弯曲的脊椎猛然绷直,他手中的长矛瞬间化作了一道白芒,流星追月的杀向了姜风。 天空中原本悠悠闲闲翱翔着的鹞子突然惊起了,翅膀一震,急速的飞上了高空,在它的眼角,看到了那长虹贯日的一击。 但比这长虹贯日一击更心惊胆战的是姜风的表现,几乎在这根长矛射出的一瞬间,姜风的身体便如长蛇般抖动,一把从敌人手中夺来的长矛被轰了出去。 “咚!” 两柄石矛在空中撞到一起,宛如彗星撞地球。 虽然材质一样,但从姜风手中飞出的彗星显然有着更大的力量,摧枯拉朽的,姜风长矛尖顶的石头与对面的石头同归于尽,但木质的杆身却硬生生的劈开了对面,并且余势不减的刺向了天空。 径直的将那跳起的野蛮人穿了个对半! 姜风并没有看到那盛开在天空的花,在投掷完后,他就继续垂着头,默默地朝前走着。 任由天空滴着血,下着雨。 终于,这短短的不过几十米的路终于走完了。 “走吧,回城里去。” 低头看着浑身是伤的贵族壮汉,姜风伸出了右手,随后又看向了那面高松的城墙。 望着眼前站着的“奴隶”,贵族壮汉愣了愣,他有些茫然的看了看周围的战场。 原本跟着他的亲卫,已经全部倒在了地上,被武器插满的残体摆出了千奇百怪的姿势,像是夜晚下的树林,枝丫弯曲,狰狞树干,那二百余人,能够站着的不过寥寥。 “咚!” 壮汉身子朝后一到,倒在了地上,大口的呼吸着空气,鲜血从脸上流进了嘴中。 抬头望着天空,一个鹞子在快速的上升,巨大的翅膀乘着风,划过夕阳的中间,割开了一片云。 “走!” …………………………………………………………… “张教授,看,是鹞子。很少见了啊,现在还能在陕北看见野生的鹞子。” 夕阳西下,戴着眼镜的小李抬头望着天空,夕阳虽然已经下山了,但还是有些耀眼,好在那从夕阳前飞过的鹞子遮住了部分光芒。 似乎是感觉到自己已经飞的够高了,天空中的鹞子开始降下了自己的高度。 “鹞子啊。”张岩江也看了眼鹞子,感慨的说道,“上次我来陕北考古的时候就想看一看北方的野生老鹰,不过一直到离开陕北都没有看到,没成想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栽柳柳成荫了。” “这是吉兆啊,张教授,证明咱们这次考古肯定有轰动学界的发现。”小李收回了自己的目光,看着眼前的遗址,张开了自己的双臂。 可惜他窄小的肩膀怎么也装不下这几百万平方米的遗址。 “嘿……”说到这个遗址,张岩江在高兴之余又陷入了苦闷,“关于这个遗址,你们有什么想法,都说说吧。” 小马扎是考古队必备的神器,携带方便可折叠,还轻便,随便往哪一放就可以休息。 在东城墙前的空地上,几个戴着眼镜的考古人员或翘着二郎腿,或并拢双腿坐在马扎上。 “先从哪方面说?” 考古队里的徐教授翻了翻手中的文件,和张岩江一样,徐教授也是考古界的老人物了。 “先从目前已有的发现吧。” 考古队的另一个队员说道。 “好,我来说吧,正好我这里有整理的资料。” 站着的小李坐了下来,从咯肢窝里掏出了夹着的资料。 “面积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和之前第一次考古相比,已挖掘出的面积得到了惊天动地的拓展,我们这次的考古是第二次了,第一次考古是上个世纪,只是简单的挖掘了一下,第二次就很精细了,也很惊喜。” “从面积上来说,石峁这处古城的面积是四百多万平方米,远远大于同时代,也就是夏朝之前,尧舜禹三皇五帝时期的陶寺的三百万平方米,石家河的一百二十万平方米,宝墩的三百万平方米,还有浙江的良渚……” 小李刚说到良渚的时候,一旁的张教授突然挥了挥手,打断了小李的话:“良渚遗址有变化,之前我们认为它的面积为二百九十万平方米,这个认识现在被证明是错误的,谁还记得零几年时候良渚考古队的刘领队?” 小李这种刚考古的年轻人可能对一些陈芝麻烂谷子还不甚清楚,但像是徐鹤徐教授这种老油条就很清楚了。 “你是说刘文武?我记得当时他否定了良渚外面的塘山是防洪堤,而坚持那是一段城墙……”徐鹤的眼神犀利了起来。 “对,良渚那里近期应该就要公布了,按照刘领队的推测,他们已经成功的挖出了良渚的外城郭……良渚的面积,估计应该从二百九十万平方米,增加到……八百万……,面积上是同时期全盛的苏美尔第三王朝首都乌尔城的十倍……” 张岩江的话让场面顿时尴尬了下来。 “咳咳,咱别说面积了,就算说面积咱也和国外的同时期比,比方说什么印度的摩亨佐·达罗、地中海的米诺陶斯、埃及希拉康波利斯,别跟国内的比了,咱谈点其他的,其他的,谈谈惊奇的发现。” 第十三章 凑巧而已 揭过了尴尬后,一群人又把讨论的重点放在了这座石峁古城上。 “惊奇的发现还有很多,我还真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好了,先说最直观的吧。” 小李看了看在座的诸位,语气有些紧张,坐在这里的人可真应了那句“谈笑有鸿儒”了,个个都是在国内历史界占有一席之地,没有一个是在历史界的“白丁”。 “说完这座城市的面积之后,来说一说这座城市最直观可见的城墙吧。” “石峁古城的城墙是不是我们印象里的史前的夯土城墙,而是石砌城墙,也正因如此,这座城市才能在几千年的风雨后才能被我们发现。当然了,我想最吸引各位关注的还是,石峁古城城墙的样式与构造,很奇怪,在这座时代比夏朝还早,属于三皇五帝尧舜禹时期的城墙竟然有着后世的防御构造,比如马面角台瓮城,还有纴木,都是往后千年甚至几千年才有的构造。” “根据这座石峁古城城墙的发达程度来推断,在几千年前,石峁古城还存在的时候,当时的战争应当非常恶劣,而且连绵不断,也正因如此,石峁古城的防御结构才会如此复杂,有竞争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进步,在不断的战争之下,石峁古城发展出了高度的防御系统,用来抵御敌人的入侵,除此之外,我们还在石峁古城外面发现了疑似警戒塔、哨塔的建筑,至于石峁古城的进攻手段,我们目前还不能给出什么详细的资料。” “石峁古城的存在时间,我们认为上限是距今4300年左右,下限则是四千年前,也就是龙山文化中晚期到二里头文化早期。在这三百年的时间里,石峁古城应该一直处在战争之中,我们也怀疑,石峁古城的废弃也和战争有关。” 徐教授的脸色看起来依旧是那么的平淡:“四千年前的战争,已经很难找到石峁古城的敌人是谁了,毕竟,我们直到现在为止,都还没能找到历史记载中能和石峁古城对的上号的“存在”,更别说找到石峁的敌人了。” 说到石峁遗址的归属问题时,小李尴尬了。 不管是哪个国家的考古,都特别喜欢对号入座,意即为发现了一个历史古迹,一定要在历史记载上给这个历史古迹找到“正主”,给他“正名”,名不正言不顺,无论是圈内人,还是圈外人,都热衷于此。 比如河南偃师西塔庄村发现的“偃师商城”遗址,仅残存面积就达到了200万平方米,其年代约为公元前十六世纪至公元前十四世纪,可以断定年代是在商朝时期。但仅是一座商朝的城市遗址,就以前了一场绵延十多年的口水大战。 这场笔锋子的战争主要观点有两个。 第一种观点认为这座偃师商城是商汤所都的西亳。 另一种意见认为,它是商初太甲所放处桐宫,或者是早商时期商王的离宫。 偃师商城汤都西亳说认为偃师商城的时代属于商代二里岗期,即早商,同时依据文献有关汤都西亳的记载,认为偃师商城的位置与西亳的地望相符合。赞同此学说的学者还认为,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偃师一带是夏王朝的腹心地区,商初出于政治上的考虑,为了巩固政权,为了镇抚夏王朝的残余势力,成汤将都城定在这里是完全有可能的。 偃师商城太甲桐宫说则认为偃师商城为早商城址,但这座城不是成汤所都的西亳,而是伊尹放太甲的桐宫,这在古文献中同样可以找到佐证,支持这一学说的学者认为,偃师一带是夏王朝的中心区,二里头遗址为夏代都邑,成汤并没有在夏墟上建立都城,而是商人灭夏之后在这里建立的一座军事重镇,用来巩固商初的西部边防并镇压夏人的叛乱,因此可以称为商王朝的别都。 在一场持续十多年的调查发掘和文献资料相结合的研究中,学界终于确定了偃师商城为商朝西毫,也就是第一种观点。 单单是一座商朝的遗址都能引来如此多的口水战,就更不用说比夏朝还早,属于三皇五帝时期的那一座座上古城池了,但好在这些城市年代都太早了,早到一群都还在捯饬夏朝的人无暇估计,因此才没有多少的争论发生。而石峁古城毫无疑问,存在的时间是要比夏朝要早的,无论这个夏朝是否包括了龙山时代晚期。 “这个……石峁古城的归属问题,我们至今,也都还没有找到一个完美的答案,倒不如说一点答案的思绪都没有,因为石峁古城处在的位置实在是有些尴尬,位于陕西和内蒙古的交界地带,基本上是已经远离在了三皇五帝活动的范围之内了。不对,这样说也不对,三皇的活动范围也不确定,哎呀,太乱了,咱们对于夏朝以前的工作还是太乱了点。” “那就先别讨论归属问题,你继续说发现。” 张岩江点燃了一根烟。 “嗯,除了城墙结构之外,就是这座城市存在着活人祭祀的现象,不过考虑到当时的社会情况,活人祭祀实属正常,但是这座城市的人头坑中人头的数量存在着一定的规律,就是张教授所说的,和双数,甚至和八有关。不知道张教授,在没有知道详情之前,是怎么推断的呢?” 小李惊奇的看着张岩江。 “凑巧罢了,只是当时凑巧的想到了石峁南方不远处的陶寺遗址,你们都知道吧,在陶寺遗址上之前发现的那座“观象台”,由13根夯土柱组成,呈半圆形,半径10.5米,弧长19.5米。从观测点通过土柱间日出方位,可以确定季节、节气,安排农耕,和英国的巨石阵作用原理相似,但要早的多的多。” “因此当时在看到坑里的二十四个人头的时候,就不知怎么地想到了陶寺的天相观测,然后想到了二十四节气,就是这么凑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