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几里得空间的杀人魔》 第1页 [侦探推理] 《欧几里得空间的杀人魔(出书版)》作者:黑猫c【完结】 序章 原谅我,这是我唯一能够离开绝望的方法。既然大家都把我当成白痴,我也不再留恋他们。原谅我用这种方式离开。 朱斯菲娜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三日,这是少女人生的最后一天。 少女平静地搁下钢笔,把遗书对摺放在书桌上,然后把木椅推到书房的正中央。她拿起一根麻绳踏到椅上,细心地将麻绳的一端绑紧天花板木樑,另一端则围成一圈打结。 “真是残酷的完美。” 少女抬头盯着亲手打的绳结,心情复杂。她曾经花过不少心血研究绳结,但到头来这种专业却只能用作了结自己的性命。 “这就是最后的景色吗?”少女把头伸到绳套里,望着窗外,一片雪白。她喃喃道:“对不起……再见。” 少女闭起双眼,双脚踢开木椅,绳套“嗞”声勒紧少女的颈;接着少女的身躯犹如钟摆运动般在梁下摇晃,到最后停止。 两日后,一位友人来到少女家中时发现了少女的尸体,于是报警求助。起初往赴现场的只有数名警员,但他们很快就察觉到案件极不寻常,更不断要求其他警局的增援。不过米基内斯是一个位处偏远的小岛,交通不便,结果等了近半天才陆续有其他警员赶来。 其中一位被召唤的警员叫西格德,三十出头,个子高大,眼神充满自信。当他从沃格机场前来增援时,米基内斯已经飘下片片雪花,这是法罗群岛常见的冬天。 西格德心想:“看报告说是一宗自杀案,何需如此劳师动众?” 他环看现场,在死者屋外聚集了二十多名警员;虽然听起来没有很多,但实际上已是整个法罗群岛接近两成的警力。除了数年前丹麦王室来访,西格德也没有见过这么多的同袍齐集现场。 “因为死者的尸体太过离奇了。”一位老警官走近西格德说:“这宗自杀案算是我几十年来见过最匪夷所思的,你就趁这机会好好学习吧。毕竟你是警队内备受注目的精英嘛,‘疤痕君’。” “前辈你别开玩笑了。”西格德下意识地轻摸额上疤痕,疤痕是去年他跟贼人搏斗所留下的战绩。接着西格德又问:“可是刚才说尸体很奇怪……那是什么意思?是罕见的自杀手法吗?” “手法一点都不罕见呢,初步检验是死于自缢,大概已经死了两日左右。”老警官指向二楼的窗户说:“就在楼上的书房挂着用来上吊的破烂绳套,书桌上还亲切地留下一封死者的亲笔遗书。” 西格德感到奇怪,“那岂不是普通的自杀案?” “嘛,当你看过死者遗体时就会明白。” 二人一边说着,一边走近死者的家。这时候老警官叮嘱说:“我们从侧门入屋,别踏到正门前的足印,那可是重要的证物呢。” “雪地上的足印……难道是?” 老警官点头道:“米基内斯这一个星期以来都没有降雪,但屋外雪原唯一的足迹却是今晨死者友人留下的。死者在两日前死亡,换言之案发时死者的家是一个‘雪地密室’,没有任何人出入,如同经典侦探小说的桥段一般。” “但报告写是自杀案嘛。既然是自杀又管它是不是密室呢?” 老警官没有理会,只是带西格德从侧门入屋,拿下兔毛手套,并换上医用手套。他又把另一对医用手套递给西格德,并笑说: “其实现场不但是‘雪地密室’,还是‘双重密室’呢。根据第一发现者,亦即是死者友人的证供,当时死者伏尸的书房门窗都从里面反锁,要强行破门才发现到死者的尸体。” 此时西格德经过大厅,看见有几个警员正在替人录口供,便问:“那个人就是第一发现者?” “嗯。受惊过度,无法问到什么有用的证供。不过嘛,亲眼看到那画面的话亦不难理解。”老警官拍一拍西格德的肩,像是催促他上二楼的意思。 西格德紧随其后踏上楼梯。走了几步,还没有见到现场的书房,他已经嗅到j阵浓烈的噁心气味?,像是血的腥味,也像是呕吐物的酸味。 “准备好了吗?”在书房门前,老警官自问自答:“就算没有准备好也要上啰,我们工作就是这样。” 西格德心里浮现不好的预感,但走进书房之后,他眼前的画面比起想像中恶劣得多—— “又说是吊死的尸体……”西格德声音颤抖,“这种尸体怎能够上吊自杀?不是没有头吗?” 眼前倒卧在地板上的尸体,其颈部只剩下一根雪白光滑的骨头,颈骨之上没有头颅,只有血肉纤维和一丝丝半凝固的血浆。西格德顿感胃酸倒灌到喉咙,双手掩口,却被老警官喝住。“吞回去吧,别污染现场。” “可、可是啊,头都没有了,前辈你肯定死者这是上吊自杀?” “不是我肯定,而是初步的验尸报告如此说。根据尸体状况来看,头颅肯定是死后才被割下来的。加上尸斑、尿斑等等的环境证供都指出死者是自缢而死,准不会错。”
第2页 西格德慌张地问:“那尸体的头颅去哪里了?” “天知道?翻遍整个现场都找不到死者的头。”老警官反问:“你刚才不是说过自杀案跟密室没有关系吗?可是死者的头却被人割下带走,而尸体则留在密室里面。” 西格德马上翻阅资料,念出关于死者的情报:“死者朱斯菲娜,二十六岁,独身……人际关系平凡,至少没有仇人恨得要把她的头斩下来才对。” 老警官点头说:“意义不明、兇手不明、动机不明、手法不明。” ^^竟消失的头颅代表什么意思? ^^竟是谁把死者的头割下来? ——g九竟又是什么原因非要这样做不可? —g九竟兇手如何穿越雪原和反锁的密室带走头颅,而且不留痕迹? 如果只是普通的自杀案,为什么会有别的兇手把死者头颅带走?虽然西格德一度怀疑验尸结果,但数日后详细的解剖报告又再次证实死者是死于自缢,在密室内自缢就只有自杀这个可 案发现场平面图 (a)二楼楼梯(b)反锁的门(c)补砍头的尸体(d)^_t遗书(e)雪地上唯一足迹(f)沽斑的斧头乂铁铲和长梯能性。 遗体被锁在双重密室内,但头颅却从密室里消失。关于头颅消失的意义、兇手、动机、手法,西格德一概不知;他唯一能够肯定的是,自杀案背后一定隐藏着别的真相。 5挛——濩有头颅_怨灵能s跃方粮式表逻? 时间: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主旨:关于米基内斯的交通状况寄件:sarah@puasnh0tei—f0收件??yausze插[emailprotected]游思齐先生: 感谢您曰前预约海鹦酒店,我相信米基内斯岛上的北极海鹦必定会让阁下留低美好回忆。 可惜有一件不幸的事情要先知会游先生,就是唯一连接米基内斯岛的渡轮服务刚刚出现了问题,暂时只能以直升机代替。可是无需担心,我可以替您预约直升机服务,起飞地点同样在沃格机场,十分方便。 根据我们酒店的资料,阁下明天的航班是rc455,从丹麦哥本哈根机场起飞,并将于早上九点抵达法罗群岛的沃格机场。如果不介意的话,我会替您预约早上十一点的直升机服务,届时我们一同乘坐直升机到米基内斯吧。 海鹦酒店负责人莎拉 当我拖着行李来到丹麦哥本哈根机场时,第一时间当然是连上机场的免费wi-f一,却发现原来酒店的人昨晚寄过电邮给我。 不过电邮提及的内容也没有选择余地,我只好马上回復她没有问题。虽然晚了一天,幸好不消几分钟就收到酒店负责人的回信。 哦,原来有人跟我一样,有相同的处境呢。莎拉的意思是叫我先跟另一位酒店住客在哥本哈根机场会合,方便到时一同前往直升机场……但她只是把住客的名称和电邮地址给我,究竟要怎样联络那个人? ^^先生。 人在异乡,居然有人用广东话在背后叫我。我回头一看,便看见一位像是高中生的少女;她在乌黑长髮的左侧编了一条细长的辫子,更显稚气。 “你就是……司马伶小姐?”我不好意思地问。 “对喔。”叫做司马伶的少女伸着懒腰说:“我自己也很久没有讲广东话了,差点忘记怎么说。” 她大概看过我的电邮地址,所以猜到我是香港人吧。 我问她:“你是从香港到外国的留学生?” 司马伶摇摇头,并解释介绍自己是土生土长的丹麦人,只不过有一半华人血统而已。于是我再看一遍司马伶的脸蛋,确实有混血少女的影子。 不过我有一点非常在意。 “话说回来,司马小姐你是怎样找到我的?” 哥本哈根的机场这么大,刚才我还在想单靠名字要如何跟她会an。 “数学。”司马伶笑着说的时候,不知怎的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人群的流动能够用欧拉方程式来预测喔。”突然司马伶把一堆魔法咒语像绕口令般说着:“混沌理论证明了个体行为难以计算,群体行为却是能够估量。用欧拉方程式模拟流体运动的结果,机场大厅每平方米大约三人,再计算这个椭圆形大厅面积……对了,你在中学时有学过椭圆形面积的计算吗?” 我有点愕然,敷衍道:“可能有吧,忘记了。” “其实椭圆形跟圆形差不多,只不过椭圆形有两个圆心?,所以圆面积是‘圆周率x半径x半径’,而椭圆面积则是‘圆周率x半径a x半径b’。如是者按比例计算,十分钟内机场大厅的人流约一〇四一人;配合亚洲人在机场出现的比率,大概有百分之九十八会遇上十一个左右的亚洲人。” 流体力学、几何学、混沌理论、统计学。司马伶j堆奇怪的术语琅琅上口,作为文科生的我不知如何反应。 然后司马伶胸有成竹地说:“——所以在此时此地遇上单独站在机场大厅的你,我就几乎肯定你就是莎拉小姐在电邮提及的香港人。” “即是用数学的方法计算出我的身份吗,好像很厉害。” 简单是数学界的女巫,有一瞬间我是真心佩服眼前这位少女;明明年纪应该比我小,却有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
第3页 “骗你的,只不过用你的电邮在网上找到你的照片而已。个人资料就小心保管吧。”司马伶一副胜利者的笑容,然后转身拖着行李箱走向登机柜檯排队。 真是一个怪人,说是女巫也不为过。 但说到底她亦算是我这趟旅行的同伴,我只好拉着行李箱追上去问:“司马小姐,你平常也是这样爱说笑——” “慢着,游先生。”司马伶突然回头认真地说:“两件事情。第一,你可以直接称唿我的名字,反正你‘外表’的确比我年长;第二,我不是说笑,刚才的计算都是货真价实的,我才不会乱编一堆数字出来。” 司马伶对于自己专业的范畴半点都不退让。 “你很喜欢数学吗?”我尝试问她应该感兴趣的话题,希望可以稍微安抚她的心情。 “嗯,非常喜欢。”她笑着回答。 “那你大学选科的时候应该会选修数学吧?” “你在说什么?我都已经毕业了,现在在巴黎的庞加莱研究院当研究生。” 我非常讶异,因为我才大学第三年,还要特意请假前来北欧旅行。可是眼前这小妮子却已经是研究生。 “你多少岁啦?不是说过比我年轻的吗?,” 司马伶马上变得不悦,又举起两只手指说:“两件事情。第一,问女生年龄是十分无礼的行为;第二,小孩子有什么问题?如果你看不起小孩子就只会显得你的无知。你知道吗?帕斯卡在十六岁时已经发现‘帕斯卡定理’丄呙斯十九岁时对质数的猜想同样影响后世;还有伽罗瓦在二十岁时整合的‘伽罗瓦理论’更协助后人解决困扰数学家超过两千年的古希腊三大难题!我是小孩又得罪了你什么?” “不……我没有说你是小孩啊……” “总之你对年龄的偏见要修正一下。”司马伶从包包取出手机看一下时间,“快要七点了,距离登机还有不足一个小时,我们还是快点办好手续吧。” “喔……” 我无奈地回应。仔细看一下,无论她拿着的黑色皮革包包、身上的米色羊毛长大衣,抑或是白色高跟长靴,看起来全部都是名牌时装。再加上她那种我行我素的“气派”,大概能够想像她是什么富豪人家的千金吧。 而且最大问题还是她明显比我聪明,看来这,趟法罗群岛的旅游,定十分疲累。 2 早上七点四十分,我跟随那位自我中心的大小姐一同穿过登机通道走进机舱。机舱门口的空中小姐很友善地替我们指示座位,于是那位自我中心的大小姐就走到12b座位旁边停下来。 “12是我最喜欢的数字,一2能够被1、2、3、4、6、12整除,是一个高合成数,闪闪发光的。”她问:“你知道吗?人类有过一段时期是採用十二进位而不是十进位的。” 又是一些莫名其妙的话。那位大小姐说,一年有十二个月、中国有十二生肖、英制一尺等于十二寸、音乐一个循环分作十二个半音。对于原始文明来说,十二进位比起十进位更为有效。 她继续解释,在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期间,法国曾经把所有度量衡全部改用十进位,包括时间。于是一天只有十小时,每小时有一百分钟;但望见只有十的时钟让法国人觉得自找烦恼,根本难以适应,于是不到二十年就废除十进时了。 “其实现时也有数学家主张应该重用十二进位,取代现有的十进位,就像当年废除十进时一样。他们认为这样的数学会更贴近生活,小孩子会更容易掌握计算的方法。”那位大小姐一边说,一边尝试把她的名牌包包放到头顶的置物柜内,却好像不够高,场面有点尴尬。 “让我帮你放上去吧。”毕竟数学如何厉害也不会令人长高。 “不,我又不是小孩子,这些事情我自己会做。” 于是她踮起脚尖,向上一推,刚好把包包抛到置物柜里。 她得意地说:“看吧?我一个人也能够做到。”接着轻快地弹到窗边的位子坐下。 这时候看她虽然是一个自我中心的大小姐,但她发的不是小姐脾气而是孩子气,所以我也不跟她计较了。 待我也把行李放妥,并坐了下来后,旁边的她却突然吭声: “啊,我忘了把机上的读物拿出来。”她望着头顶的置物柜说。 “是放在刚才的手袋里面吗?我拿下来给你看看吧。” “嗯> 请这样做。” 半分钟前才说过一个人也能做,这次司马伶答得非常爽快,丝毫没有要自己拿的意思。 我苦笑着,并替她取回置物柜内的手袋。最初我以为她要拿什么书出来看,不过接过手袋后她居然在里面拿出了一叠近百页厚的论文。 “那是数学的论文?” “谢谢。”司马伶把手袋递到我的面前,示意叫我把它放回原位。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变成了她的保姆。 接着司马伶戴上粉红框的眼镜,一边盯着论文,一边反问道:“你有听过克卜勒这个人吗?” “欸?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应该是以前很出名的天文学家?好像nasa现在寻找外太空星球的计划也是以克卜勒来命名。”
第4页 因为我其中一个兴趣是天文摄影,所以对于克卜勒还是略有所闻。 “没错,克卜勒是很伟大的天文学家,同时也是很出色的数学家。其中他就在数学史上留下一个问题,足足困扰了数学家接近四百年之久……” 看样子她的数学病又要发作了,当我想换话题阻止她已经为时已晚。 “假设有一个正方体的密室。”司马伶对我说:“而且密室里面有血淋淋的人头——” “餵?”难道你是心理变态吗?纵然我想这么说,最后还是勉强没有说出口。 “你在意外什么?密室当然会联想到杀人嘛,杀人有血淋淋的人头也很正常。”司马伶心情愉快,也许她真的是心理变态。 “你的所谓‘正常’我完全不能理解。” “就是侦探小说常有的桥段啊。除了数学我最喜欢的就是侦探小说了。”司马伶继续说: “一个密室,但血淋淋的人头不只一个,而是埋满无数人头……” 这一刻我看见走廊另一边坐了几个小朋友,他们的平板电脑正在玩迪士尼tsum tsum,就是把可爱的公仔头连在一起就有高分的游戏?,相反坐在我旁边的少女却兴高采烈地说着一堆血淋淋的人头。 司马伶看见我抗拒的表情,立即鼓起腮、翘起嘴抱怨:“我只想把问题说得生动一点而已。” “嘛,请你继续,我也想知道你说的东西跟克卜勒有什么关系。” “那我回到正题呢。”司马伶说:“试想像有一个立方体的密室,还有无限个形状大小相同的人头;究竟要如何排列,才能够在有限的空间内挤放到最多的人头?这就是克卜勒在数学界留下的难题。” “突然我对克卜勒这个人的印象分扣了很多呢……” “那是比喻啦。当然准确来说,克卜勒的问题就是在三维欧几里得空间内,用什么方式装球才能够达到最大的密度。但说得太学术你也听不懂嘛?” “明白啦、明白。”我心想,其实她正常地说出来应该会更容易明白。 然后我重新思考所谓克卜勒的问题,很快就得到灵感。 “就像蜂巢一样,六角形般的首先把最底层填满,然后一层一层叠上去……说起来也像水果摊堆叠橘子的方法。”因为很难用说话解释,所以我也比划双手希望她明白我在说什么。 “嗯,克卜勒也认为这是最有效的装球方法,最高可以填满74%的空间。可是他却无法证明如此,因为问题比想像中复杂得多。” 根据司马伶的解释,我说的做法在数学上叫做“六方最密堆积”。若要依照规则排列的话,六方最密堆积确实是最有效的装球方法。可是世上还有数之不尽的“不规则的方法”把空间填满,要证明六方最密堆积比“任何方法”都要有效就非常困难。 司马伶说:“在一百立方公尺内,六方最密堆积大约能装入74个体积一立方公尺的圆球。 不过数学家无法否定或者有一种奇怪的排列方法,能够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制造出挤入第75个球的空间。因为我们没有能力把所有奇怪的排列都一一验证。” “恶魔的证明,”我附和道:“就像我们不能证明所有乌鸦都是黑色,因为我们不可能把世上所有乌鸦都找出来。” 司马伶好像对我逻辑的回答感到很满意。她微笑道:“总而言之,克卜勒猜想是一个困扰了数学家接近四百年的难题,直到最近才被解明呢。我手上这一叠就是当时证明克卜勒猜想的论文,现在读起来依然非常感动。” 之后她又很热心地跟我分享她认为有趣的数学知识,同时我亦很努力地迴避和转换话题。最后在不知不觉间,甚至乎我连飞机何时起飞也没有留意,却已经传来快要降落沃格机场的广播。 对上一次有这种经验,就是失眠的时候读着《红楼梦》来催眠自己。想不到今天在地球的另一角落会遇上一个如此本领高强的催眠大师。 沃格机场是法罗群岛唯一的机场,不过我相信很多人本来就不太认识法罗群岛这个地方吧。要不是为了三天后的日全食,我自己也不会千里迢迢地过来。 以前唯一听过法罗群岛这名字是在体育新闻上面,就是世界盃足球会外赛之类的,直到最近我才知道法罗群岛原来是北欧国家丹麦的海外自治领地。虽说是丹麦王国的属地,但地理位置其实比较接近英国,位于苏格兰与冰岛中间,是北大西洋上的一个岛群。 根据网上资料,法罗群岛的经济主要依赖捕鱼以及鱼产品加工,不过最近亦开始积极发展旅游业。尤其碰上日全食的天文奇观,这几天一定会吸引像我这样的观光客到来旅行,算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千载难逢这个说法不正确喔。”才刚下机取回行李,同行的司马伶像看穿我心思一样,很快就反驳我的话。她说:“千载难逢的意思是千年难得一遇,这在数学上是错误的。” 我无奈道:“又是数学的话吗?” “日食只是一种天文现象,而且所有天体都是依照牛顿的运动定律运行,换言之是能够用数学准确计算出来的。”她又像表演绕口令般说:“实际上,法罗群岛在一六一二年五月三十日的上午十一点二十五分亦曾经歷过日全食,即是‘千载难逢’这个说法跟事实不符。”
第5页 “你在外国读书读太多,不明白中文的‘千载难逢’只是一个比喻吗?受‘万人爱戴’也不代表只有一万个人喜欢啊?” “但这种模稜两可的说法很容易产生歧义,惹人误会,在沟通层面上是非常没有效率的行为……嘛,看来你是文科的脑袋呢,我最不擅长就是跟文科的人沟通。” 但我看司马伶的样子,大概她平日只能对着计算机说话吧。因此我只是默默地跟随她步出离境大厅,然后在沃格机场的接机大厅看到有位女士拿着写有我们名字的纸牌。 我对司马伶说:“酒店的人员,我想那位女士就是莎拉嘛。” “嗯,这个我不懂数学也知道。” 司马伶拖着行李箱走过去,并很有礼貌地跟那位女士打招唿,只是我听不懂她们在说什么就是了。也许是丹麦语,又或者是法罗语,总之不是我听得懂的话。 但无论怎样,只要她没有在谈论数学,司马伶还算是一位讨人喜欢的女生。 “游先生,”莎拉走近我,换回英语微笑说:“欢迎来到法罗群岛。” 虽然只是几句简单的寒暄,可是在我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动。也许是今天终于给我遇到一个正常人。眼前的这位女士大约三十多岁,由于喜欢摄影的关系我个人对目测对方年龄很有自信。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莎拉年纪大,只是我受不了再多一位像司马伶那样孩子气的人罢了。 “谢谢你。”我点头回应:“我记得直升机是十一点出发吧?” “是的。还有一个多小时,我们可以先到附近歇脚,到十一点左右再回来机场便可以。” “我们都不熟悉法罗群岛,要麻烦你带路呢。” “不客气。” 十分钟的路程,莎拉带我们来到机场旁边的咖啡馆。咖啡馆是一间小木屋,但外围都是大型玻璃橱窗,即使在街上也可以清晰看见室内的人。 我说:“里面的气氛好像不错。” 咖啡馆只有十多人,剩下不少空桌。大部分人都是悠闲地享用着咖啡或饼干,又或者静静地看书;这才是我嚮往的北欧生活,跟繁忙的香港相差太远了。 “环境很好,咖啡馆的老闆亦相当友善。”莎拉一边说,一边推门走进咖啡馆。绑在门后的铃铛响起,然后咖啡馆的服务生便为我们准备一张靠窗的圆桌。 莎拉说:“你们想喝什么,我帮你们点餐。” 司马伶说:“我要冰的摩卡咖啡。” 果然是小孩子的口味嘛,喝咖啡还是要喝甜的。 “我要一杯拿铁就可以,谢谢。” 如是者莎拉离开了座位替我们点单,这时候忽然从店内传来嘈吵的争执声。 声音的来源是店中央的一张二人桌,坐了一男一女?,二人的衣着都十分光鲜,一看就知道是衣食无忧的有钱人,只是男的行为却十分粗鲁。 那个男人对旁边的女服务生不断唿喝,一副目中无人的嘴脸。至于同桌的女士体型略胖,跟男人一样衣服明显不合身。而且她的性格也不友善,对于同行友人吵嚷漠不关心。 “究竟他们在吵什么呢?”我随意问道,不过莎拉不在位子,能够回答我的人就只有司马伶罢了。 “那个男人想点餐,但咖啡馆没有人听得懂他的话,于是就恼羞成怒吧。”司马伶回答。“为什么你会知道?” “西班牙语。这间咖啡馆好像没有人听得懂西班牙语。” “所以你还会说西班牙语呢。” 我又望向那粗鲁男人的桌,不期然跟他对上了视线。于是那男人隔着几张桌子对我破口大骂,虽然我还是听不懂他在骂什么。 “那男人很不喜欢中国人,说的话都很难听。”司马伶好像对这些缺乏知性的行为不感兴趣,很快就把视线移到窗外。 “话说回来,你懂得英语和丹麦语很理所当然,因为父母的关系又会说广东话,而且你曾经在巴黎留学也一定懂得法语吧。这次是西班牙语呢,你还真的有语言天分。” “因为我是天才嘛。”司马伶托着下巴,漫不经心地回答。就像已经对别人的称赞感到厌倦一般。 “我不是随便说说的,我是真的觉得你很聪明。” “是吗?”司马伶的脸颊染了一点红,然后回头继续凝望着窗外景色。 4 过了几分钟,咖啡馆内的争吵总算告一段落,而且打圆场的竟然是跟那男人同桌的胖女士。她根本就懂得英语和西班牙语,只不过懒得充当翻译而已。 “客人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刚才被骂的女服务生替我们递上了三杯咖啡。 莎拉同情地回答:“不要紧,刚才真是灾难呢。” “嘛,没有办法。”女服务生只是苦笑一下,并继续服务其他的客人。 正当我以为终于恢復宁静的时候,岂料刚才闹事的男女很快又成为咖啡馆的焦点。虽然这一次他们没有开口骂人,但二人的对话非常响亮,就像在图书馆内唱卡拉0k似的。 就算之后邻桌有一位老伯上前投诉,二人依然故我,毫不在乎其他人的目光。
第6页 根据司马伶的翻译,其实那对男女的谈话内容非常俗气?,女的在炫耀自己腕上的钻石手鍊,男的则在一旁阿谀奉承。 “真吵。”司马伶不耐烦地拿出手机,戴上耳筒的同时又看着论文,将自己与世隔绝。至于我就只好跟莎拉闲聊,问一下法罗群岛附近的旅游景点。 如是者我跟莎拉由法罗群岛的天气聊到捕鲸活动,说了差不多半个小时肚子也感到有点饿,于是我站起来想去柜檯点餐—— “哎呀!”一把低沉的女声从背后传来,原来是我不小心撞向刚才那个炫富的胖女人。我马上道歉,却无法平息那胖女人的脾气,对我怒气沖沖的。这时候与她同行的男伴居然把她拉住。虽然我听不懂男人说什么,但看表情和语气像是劝她无谓跟我这个贱民计较。 司马伶在读论文的同时又跟我搭讪:“那男人在劝她别理会你这个贱民呢。” “多谢你亲切的翻译。”我没趣地坐回椅上,希望那麻烦二人组尽快离开咖啡馆。 “什么!”可是那胖女人忽然大叫:“不见了!我的钻石手鍊不见了!” “欸?”我自然地浮起了不好的预感。果然,那胖女人马上怀疑是我偷的。她说我故意撞她并偷走手鍊,并要求要对我全身搜查,包括行李和随身物品。 人在异乡,还要遇上这种泼妇,我一时之间不懂得如何应对。但偏偏司马伶一边吸着吸管,一边淡然道:“那手鍊好像要几万欧元喔。” 几万欧元,即是几十万港币。要赔的话我真的赔不起啊! “慢着。”善良的莎拉尝试替我解围说:“你们也没有证据证明是我的朋友偷走手鍊,不能随便搜身啊。不如先找一下看看是否不小心掉到地上嘛?” “不。”岂料司马伶背叛了我,在旁掮风点火。她站起来说:“这么昂贵的东西,那位女士肯定不会这么大意弄丢,一定是有人偷走的吧。如果有人偷走的话,我们更不能随便动身在店内搜索,这样只会给小偷机会藏起赃物。” 司马伶的话不无道理,而那胖女人亦非常同意:“对啊!一定是有人偷了我的手鍊!我要立即报警,这里所有人都不能离开咖啡馆半步!” 胖女人一宣布,在场客人由原本幸灾乐祸的心统统变得无辜和无奈;明明跟自己没有关系,却要一同被怀疑。 结果邻桌的老伯激动地说:“我还要赶着办理登机手续啊!哪有空闲陪这两个暴发户浪费时间!” 司马伶却冷冷道:“反正机场附近有警察局,事情很快就会解决的吧。” 说毕,司马伶戴上与今早不一样的眼镜,右手插进大衣口袋,左手拿着冰摩卡喝。她原地转了一个圈,在细心观察了店内环境之后便低声说:“eureka。” “你有什么头绪吗?有的话就赶快告诉我吧!”我紧张地说。 只是司马伶悠然自得地坐下来继续看论文,一副在说“没什么”的表情。只是她嘴角明显挂着奸笑,我就知道她在享受侦探游戏了。 毕竟她说过除了数学之外,最喜欢就是侦探小说。我甚至有一刻怀疑过其实她才是事情的始作俑者。.唉,为什么侦探小说的主角总爱卖关子,都不理会其他人的感受? “你好像心情很低落?”不知道司马伶是出于好奇抑或是关心,但我被人怀疑也不是她的错。因此我只好坦白跟她说: “其实我是天生的‘嫌疑犯体质’,从幼稚园开始已经是这样。小时候我见到同学打碎了花瓶,其他人都走得快,偏偏老师出来的时候就只看见我一个人,结果就罚留校和教训了一个小时。” “幼稚园的事还记得这么清楚嘛。”司马伶回应:“但不只是你比较迟钝罢了?” “唉,不是这样。长大之后我曾经晚上碰见喝醉的女生而被当作色狼,又曾经路经后巷遇到受伤的小狗而被当成虐打狗只的变态罪犯。总之就是倒霉。” “往好的方向想,至少这次只是被怀疑盗窃,罪名轻了一点嘛。” “但那是几万欧元的钻石首饰啊。”我嘆道:“这样下去,我下次应该会碰巧经过杀人现场而被当成杀人犯吧。” 殊不知司马伶不只没有同情,甚至双眼闪闪发光地望着我,就好像女生看见钻石一般。她说:“那时候请务必带上我一起!” “对你来说可能很有趣,但作为当事人的我却是一点都不好受。而且要有受害人才会有案件啊,你不担心自己会变成受害者吗?” “与其说受害者我觉得自己更像是加害者呢。” “你会是兇手的意思?” “不,我一定是兇手的天敌。反正侦探小说的侦探是不死之身。”司马伶心情愉快地说。 5 五分钟后门铃噹噹响起,两个身穿制服的警察推门进来;其中一位二十出头,另一位看起来则五十多岁,并且额上有疤痕。 较年轻的警察跟身边的前辈说:“西格德先生,这种小案就由我们这些小警员处理就好嘛,不用劳驾分局长先生。” 西格德却答道:“不,反正顺路经过而且有空,了解前线工作也是我的职责所在。”
第7页 “原来如此,分局长说得很有道理。”年轻警员恭敬地回应。 我看他们的肩章,两位警察的职级差异很大;这是一对奇怪的组合,难怪那年轻警员表现得战战兢兢。尤其那位叫西格德的分局长,从他额上的伤痕看得出他饱歷风霜,甚具威严。 “请问这里谁报了警?”年轻警员问。 “我啊!”胖女人举手说:“我的钻石手鍊不见了,就是撞到那小子之后不见的!” 胖女人用手指着我,于是那警员便走过来问: “游客吗?可以给我看你们的护照?” “嗯。”我把护照交给警员看,同时间那位叫西格德的分局长也走过来要求司马伶交出护照检查。 司马伶一脸无奈,但最后仍是遵从指示从手袋拿出护照。可是当西格德接过护照一看,立即脸色一沉—— “司马伶喔,我的姓名。”为免对方不懂得念自己的华语名字,司马伶便主动说出。 西格德说:“司马小姐吗……” “对,就是那个超天才的司马伶。”司马伶得意洋洋地说:“巴黎第六大学毕业,二十岁未满就在庞加莱研究院做研究的超天才。” 居然可以一口气说完而且不脸红。更奇怪的是,坐对面的莎拉还附和贊道:“巴黎第六大学的确很厉害呢。特别是数学系在欧洲可是首屈一指,庞加莱研究院听名字也应该是数学的研究院吧?” “没错,庞加莱也是数学史上的超天才,拓朴学与混沌理论的创始者之一。”司马伶高兴地回答。 可是我没听错吧?这小妮子真的有名到如此地步,就连这里的警察都认识?还有莎拉那奇怪的大学知识也令我觉得莫名其妙。 “原来是一位聪明漂亮的小姐呢,”年轻警员笑道:“那司马小姐应该与案件无关吧。” “我当然跟案件无关,”司马伶取回护照,又坐下继续翻看论文,“不用理会我,我只是来凑热闹。” 我嘆道:“喂,你怎可以这样无情啊?至少作个证说我没有偷那手鍊嘛?” 但司马伶冷笑一声,说:“假如你是清白的话给警察搜身不就好?” “麦克斯,”西格德命令那位年轻警员,“你去搜一下那少年的随身物品吧。” “好的!”麦克斯敬礼后开始对我搜身,并翻开我的行季箱,却没有任何发现。 于是受害者的女人拿着夹有机票的护照拍打桌面,大吵大嚷:“那我的手鍊在哪里?一定有人偷了啊这里全部人都有嫌疑!” 在场的其他客人齐声抱怨,却又无法违抗警察的指示。而我看一下手錶,时针已经快要指向十一点。 我焦急地告诉司马伶:“要是你知道谁偷走手鍊的话就坦白说出来吧?别像那些三流小说的侦探一样卖关子。” “为什么呢?侦探游戏才刚刚开始嘛。”司马伶噘嘴道。 “快十一点啦,你忘了直升机的出发时间吗?” “啊?…:对呢。” “所以你真的知道谁偷走手鍊?”我马上抓着她的肩膀问:“刚才你戴上眼镜环看四周,果然发现了兇手对吧?” “你在说什么?谁偷走手鍊不是一开始就知道吗?那时候我在思考的是小偷的作案手法。”司马伶对于我一无所知感到讶异,但我对她一早已经知道更感错愕。 “司马小姐,”西格德吩咐麦克斯拿出笔记簿,自己则继续问:“那么你认为是谁偷走手鍊?” “当然就是跟那女事主同行的男伴。”司马伶指着那男人。 “为什么这样说?”西格德续问。 这时候司马伶又举起两只手指,回头望着我,“首先那男人有两个矛盾的地方,你们都没有留意到吗?” “别演戏快点解释吧。”我催促道。 司马伶感到非常没趣,吐舌说:“那男人一开始在咖啡馆内吵吵闹闹,但后来却主动出面劝架,这就是第一个矛盾之处。” “是奇怪没错,但跟这件偷窃案有什么关系?” 司马伶呆愣道:“当然有关啊。一个人的性格不可能无缘无故一百八十度转变,换言之,中间一定有事情发生。找出任何疑点是所有推理的第一步!” “即是你怀疑他因为偷了手鍊,所以由一开始目中无人的态度突然变得谦卑?” “为什么一开始那男人要无理取闹,说话又大声?他就是要店内所有客人都知道手鍊的存在,万一要调查的话,有嫌疑的人也会增多。”司马伶续道:“后来他变得谦卑则为了要息事宁人,想低调。因为计划出了意外,让女事主比预期更早发现自己手鍊不见。” “什么意外?”我歪着头聆听司马伶的演说。 “你忘记了女事主如何发现不见手鍊?就是因为撞到你嘛。如果这不是意外,你就是共犯了。”司马伶补充说:“不过多亏你这个嫌疑犯体质,才能碰巧撞到女事主,顺便撞破小偷的计划。如果没有你这一撞,我想抓到小偷的机会就非常小。” “我还是不太明白……”我问:“而且那男伴全身名牌,手錶也很值钱,应该本来就是有钱人吧,用不着做这些偷偷摸摸的事情?”
第8页 “你看不出他的衣着出现了矛盾吗?”司马伶开始加快了她说话的速度:“尤其是上衣跟裤子。” “此话何解?”这时候连身为警察的西格德都开始感兴趣。 “仔细看的话,他上衣胸口位置太过窄,但裤头处却太过松。一套衣服可能因为长胖而变得不合身,就像他同行的女士一样?,只是上身长胖下身变瘦这个就不合理,是第二个矛盾的地方。”司马伶用数学逻辑的口吻解释:“矛盾出现是因为前提的假设错误,换言之那套衣服不是他自己的,而是租或者买二手旧衣。” 我尝试跟随司马伶的思想说:“所以他要买旧的名牌来假装自己是有钱人?” “嗯,他还要买刮花的腕錶来充当有钱人,目的就只有一个。” “接近真正的有钱人,然后偷走名贵的东西。”西格德打岔问:“但这个只是司马小姐的推测,警察不能单靠逻辑推理而有所行动。” 说着的时候,司马伶已经走到收银柜檯后面,并说:“证据的话随着推理就会出现。假如同行的男伴真的是小偷,那他是一个人犯案还是有同党呢?” “一个人……吧?”我回答。 “为什么?”司马伶问。 “因为咖啡馆内没有其他人懂得西班牙语。” “终于追上了我的推理呢,但只答对一半。”司马伶又问:“先假设是一个人犯案吧,你有想到什么方法藏起赃物而且不被怀疑?” “吞下去之类的?” “吞下去也是一个方法。但你没有留意到女事主用来拍桌子的护照和飞机票吗?他们应该正准备离境吧。毕竟他们邻桌的老人也说过自己要赶着登机。”司马伶说:“所以要是那贼人不太笨的话,就不会把金属手鍊吞下。不然过不了保安检查又或者被x光检出肚内手鍊,到时候就百口莫辩了。” 司马伶打开了厨房门,戴上一双白手套道:“除了吞下肚子,其实还有方法,在没有共犯之下利用他人帮忙收起赃物。” “喂,你随便走到别人厨房这样好吗?”但显然我无法阻止她。 “把偷回来的手鍊用纸巾包起放在碟上,服务生就会自然帮忙把赃物丢到垃圾桶内。然后等晚上让同伴到垃圾堆回收赃物就好。”司马伶毫不在意垃圾箱的气味,只是一直翻着垃圾。 “自己与事主一同离开法罗群岛,而同伴则往垃圾堆回收……这做法确实能减低被捕的风险。” “本来我想等今晚一併找到小偷,可是这样做又会放走现行犯。”说到一半,她便找到想要的东西。“我就说最擅长找回失物的就是数学家。” 司马伶把纸巾放到柜檯上,然后把它打开,里面果然藏着一条钻石手鍊,令在场众人譁然。 我问:“可是这样有证据说明是那男人偷走手鍊吗?” “罗卡交换定律,这次不是数学定律喔,而是犯罪学的理论。”司马伶说……“凡两个物体接触,必会产生转移现象。因此这张纸巾上肯定有小偷留下的痕迹吧。不要小看现今的科学搜证技术啊。” “那果然是——” “不!肯定不是小詹做的!”突然作为受害者的女人高声道:“再说,这手鍊是戴在我的手上,我肯定有把手鍊扣紧,小詹又有什么方法在我手腕上偷走?” 小詹看来是她同行的男人的暱称。但这个女人居然反过来为小偷辩护,是开始语无伦次了吗?如果没办法偷走,你一开始又为何要报警抓小偷? “原来如此,真有趣。”司马伶低头细心观察了手鍊后说:“手鍊被拆开的部分是两个类似钥匙圈的构造。要拆开这两个锁匙圈我用一根头髮就可以了。” 说毕,司马伶立即在她头上拔出一根头髮,把头髮绕作z形,并将两端分别夹在锁匙圈里面。接下来是司马伶的个人表演时间,她说:“最擅长偷东西的就是数学家,他们能够用数学的方法解锁。当然除了数学家之外这亦是魔术师的看家本领。这个魔术在半个世纪之前已经有出现了,是一个西雅图的魔术师bill b0wman在一九五四年第三百一十期的the new ph0enix提出。” 究竟她是立志当侦探还是小偷?不知道哪里来的杂学,但司马伶说她第一次接触这个魔术是从另一位美国数学家马丁?加德纳(martin gardner)的科普着作里面知道。 该魔术用上一张钞票和两个迴纹针。起初迴纹针分别夹在钞票顶的两端,可是当魔术师快速拉扯钞票左右边缘,两个原本分开的迴纹针就会在空中扣成一体。 虽然杂志刊登的魔术是使用钞票和迴纹针,而司马伶用的则是头髮和锁匙圈。不过她说头髮与钞票,锁匙圈和迴纹针在拓朴学上是“同胚”,约略是相同的意思,因此没有问题。 说时迟那时快,司马伶马上拉扯夹着锁匙圈的头髮两端,手鍊就突然弹飞到空中!我连忙上前把几万欧元的手连结住,并打开双手看,发现原本两个各断开的锁匙圈果真连在一起。 司马伶尝试用数学的方法解释:“原本锁匙圈扣在弯曲的头髮两端。但当拉直头髮时,头髮的曲面就会传到两个锁匙圈上,于是锁匙圈就被逼弯曲继而拉开缺口,让它们有空隙扣在一起。”
第9页 “马丁?加德纳说过:‘若干’与‘没有’不尽相同,但这是几何学上的,而且没有东西能够存在于几何之外,包括‘没有’。” 司马伶得意地宣言:“只要懂得几何学,我就能做到任何事。而拓朴学也是几何学,其意思是‘位相几何学’。只要运用拓朴学的知识,我们能够用一根头髮把两个原本分开的锁匙圈扣在一起,亦能够用逆向的手法把扣在一起的锁匙圈拆开……” 正当司马伶打算示范如何用头髮解开手鍊的锁,却在途中被女人大声喝止。 “够了。”胖女人跟西格德道歉:“这纯粹是一场误会,只是我不小心弄掉了手鍊而已。麻烦到各位不好意思,我愿意赔偿大家的损失。”她又对邻桌老伯说:“如果让你赶不上飞机的话,我可以赔偿另一张机票给你,而且是商务客位。” 西格德雏眉道:“你肯定是自己不小心没错?” “是,真的不好意思。”胖女人再次低头道歉。“那就这样吧。”西格德嘆了口气,拍一拍身旁麦克斯的肩示意可以收队回去。 不过麦克斯好像对司马伶很感兴趣,一直盯着她。 相反司马伶只是喃喃自语:“原来如此,我的推理还不够完整。” “怎么了?”我问。 “那女事主是真正超有钱的富豪,她肯定比我更清楚谁是自己的同类吧。她早就察觉到对方假装有钱却依然让他留在身边,这就证明二人的关系比我想像中复杂……”司马伶拿下眼镜说:“果然人的想法才是推理里面最困难的部分。” 最后我们总算在早上十一点前赶到了直升机场。 眼前的直升机场十分简洁,在停机坪上有一架白色直升机,然后旁边有一间候机小屋,连同售票柜檯同样在屋内。于是莎拉到售票柜檯付了四百五十法罗克朗,并对我们说: “每人一百五十法罗克朗呢。顺带一提在法罗群岛上法罗克朗与丹麦克朗同样流通,两种货币币值相等。因此我在酒店帐单上加多一百五十丹麦克朗,待你们退房时再一併计算吧。” 我回答说:“好的,谢谢。” 接着在停机坪上颳起大风,直升机已经开动了引擎,轰隆隆的相当有压迫感。这是我第一次坐直升机,所以心情既兴奋又紧张。 “几位的行李不多就好办了,可以放到座位后面用扣锁紧。”直升机师说完就登上了机师席,余下另一位工作人员则小心翼翼地将行李箱搬到机内。 我想这架直升机算是比较大型的,机内前后两排共六个座位对望而坐。我们上机后依照指示扣好安全带,然后就准备出发到米基内斯岛。 “游先生,司马小姐,右边远方那个小岛就是米基内斯了。”直升机起飞后数分钟,莎拉便开始替我们介绍待会旅游的目的地。 我望向莎拉所指的方向,眼底是一片绿油油的小岛,岛的西岸有几十间房屋,然后在最西端的灯塔大概就是整个岛最高的建筑物了。 莎拉说:“那聚落就是米基内斯岛上的唯一一个村落,村名同样叫米基内斯。以往米基内斯村最多住过超过一百人,但随着人口迁移,现在常驻的村民也只是十数人,因此平日空置的房屋随处可见。” “好可惜呢,明明是很漂亮的地方。” “谢谢你。”莎拉微笑说:“其实米基内斯在夏天的旅游旺季还是会吸引不少国内外的人前来度假。就像这次的天文奇观亦让米基内斯热闹起来。” 但司马伶却说:“虽然我也喜欢大自然,平日也会远足,而且三天后也会看日食。不过这次我来旅游是有其他目的呢。” “例如?”我问了之后马上后悔,因为我看见司马伶又把那叠厚厚的论文拿出来,兴奋地说。。 “想听吗?那我就告诉你吧!还记得我们在飞机上说过的克卜勒猜想?” “欸?”莎拉的神情非常讶异,但我十分理解,因为我第一次听司马伶念数学咒语时亦不知所措。 于是我回应说:“就是在封闭空间内填满最多的球体之类那个吧。你不是说那个猜想已经被证明了吗?就你手上的论文。” 司马伶反问:“但你对于如何证明不感兴趣吗?世上明明有过千万种装球方法,数学家是如何证明六方最密堆积是最有效的?” 看见没有人回答,她便继续解释:“人手做不来的东西交由电脑做就对。事实上在一九七六年亦首次有数学家藉着电脑证明着名的数学问题‘四色问题’,于是到了九十年代亦有人着手研究用电脑演算法证明克卜勒猜想。” 我打断了司马伶的话,说:“结果最后还是得靠电脑的力量吗?总是有点坐享其成的感觉,怪怪的。” “你说得没错,数学界一向都不太喜欢藉助电脑演算去做证明。一方面这违反了数学的‘美’,另一方面就算电脑能够高速地把所有装球方法做比较,最后还是要数学家亲自验证那些电脑报告,同样非常费时。” 我问:“数学家也讲究那种抽象的‘美’吗?” 司马伶回答:“对于数学家来说,越简单的就越漂亮。如果能够用一页纸就证明出大定理,那就是最美丽的证明。反过来说电脑的证明就肯定不美丽,我相信赫茨森博士亦有相同的想法。”
第10页 在这里出现了陌生的人物,于是我问司马伶,到底赫茨森博士又是什么来头。 接着司马伶手舞足蹈地解释:“尼尔斯.赫茨森,他可是丹麦近代最厉害的数学家喔!他当时用上崭新的几何拓朴方法完美证明了克卜勒猜想。我记得第一次拜读赫茨森博士的论文时还感动得要哭呢!那种方法四百年以来也没有人想过,真的令人嘆为观止^^!” 司马伶说得兴起,差点在座位上跌出来。 “你小心点吧,别忘记我们正身处几千公尺的高空啊。”我无奈地说。 “抱歉失礼了。”司马伶立即转头望向莎拉问:“不过赫茨森博士正与家人在海鹦酒店度假,对吧?” “咦?”莎拉显得有点不知所措,“本来我是不能够透露客人的资讯,不过看起来你是早有准备呢。” 司马伶点头说:“是数学界的朋友告诉我的。” 我一听到数学界的朋友,立即想起有一堆怪人围着薄饼,个个拿着间尺量角器,然后用纸笔写下三角函数和圆形公式来计算如何平均地将薄饼切成六等分。 因此无论如何我都不愿意跟一堆数学狂热分子共进晚餐。 莎拉对司马伶说:“其实赫茨森先生之前说过今晚会留在酒店餐厅享用晚饭,如果你想见他的话也可以来我们餐厅用膳。” “这样就好!那请你留两份晚餐给我们呢。” “我们?”我问:“为什么连我的晚餐都被你决定了?” “反正你都没有朋友吧?不然也不会一个人千里迢迢地来到这个偏远孤岛。” 司马伶毫不客气地说着。纵然我也不至于没有朋友,但在这个月份要找人陪我来法罗群岛确实是有点麻烦,所以我才,个人来。而且准备旅程途中亦遇到不少困难,例如订不到酒店。 事实上法罗群岛比较方便的酒店都一早被订满,直到我计划行程时已经为时已晚。我也是好不容易才找到位于遍远小岛的这间酒店,不然我现在就躺在法罗群岛首都的酒店休息了。 莎拉经营的海鹦酒店因为没有网上订房服务,而且地方偏远,大概是整个法罗群岛上面少数剩下空房的酒店吧。当我还在想为什么有其他人都预订海鹦酒店,原来司马伶是另有目的呢。 当然刚才我的说法不能在莎拉本人面前说出口,而且我对莎拉也没有恶意,更觉得她十分友善,但酒店的地点确实不太方便。 “明白啦、明白。”我回答司马伶:“今天陪你行动就是了。” 7 结果大约十五分钟左右,直升机就降落到米基内斯村外停机坪。而当我近距离看着这个孤岛村落时,竟有一种置身在绘本世界的感觉。 米基内斯岛上意外地没有平原,所有木屋都是建在起伏不平的山丘之上,几乎每间房屋的高度都不一样。 在村中间隔着一条小溪,两岸房子的屋顶都长满杂草,整个村落都跟大自然融为一体。比较特别的是,之前在高空看见岛上的阴影,来到陆地上看原来都是未融掉的雪。米基内斯才刚踏入初春,村外山顶依然白色一片,跟花草茂盛的村落相映成趣。 “这种地方应该能够洗涤你这个都市人污浊的心灵吧?”司马伶的这番话明显是对我说的。莎拉见我们相处不错,便微笑说:“欢迎来到米基内斯,希望你们会喜欢这里。” “嗯,一定会。”我只好礼貌地点头回答。 但司马伶只是迫不及待想放下行李。她嚷着问莎拉酒店在哪,然后莎拉便指向靠海的远处说: “就在北边小山丘之上,跟村落有点距离,但更加适合宁静地享受假日生活。” 我望向远方,莎拉的海鹦酒店外墙涂上黑白色,高五层楼?,建筑呈长方形,跟村内三角屋顶的木屋群有明显分别。 莎拉续道:“黑白也是北极海鹦的主色,到酒店安顿好之后你们可以去看一下海鹦喔。” 说毕,我们三人便向着山丘的酒店出发。 “莎拉姐——” 酒店大厅的自动门打开,门口左边的接待柜檯坐了一位棕色短髮的少女,并且相当有朝气地跟莎拉打招唿。 “辛苦了。”莎拉又替我们介绍:“她叫阿曼达,海鹦酒店就是我们两人跟另一位男士打理的。如果需要什么都随时可以找我们,尤其阿曼达的年龄跟你们相若应该会有更多话题吧。” 说着的时候,莎拉从口袋拿出名牌挂在胸前,名牌写上她的名字sarah。我再看一下阿曼达的胸前也挂着写有amanda的名牌。 “其实莎拉姐也很年轻啦。”阿曼达换了话题,“话说我在外面听到直升机的声音就知道客人来了。两位是游先生和司马小姐对吧?” “是的,”我回答说:“订了四天房间。” 阿曼达敲着键盘说……“游先生和司马小姐都是预订客房到二十号,二十一号退房呢。退房时间是上午十一点前。”接着从接待柜檯的抽屉拿出两把锁匙,“游先生是305号房,司马小姐是304号房。” “谢谢。”在我接过锁匙的时候,我看见柜檯的电脑旁边还摆放了一只肥胖的鸟类布偶。
第11页 莎拉知道我望着布偶,便说:“这只就是法罗群岛最具代表性的北极海鹦,也是我们酒店的吉祥物。米基内斯的海边有大量海鹦,你们一定要去看看喔。” 虽然类似的话刚才已经听过一次,但司马伶对于这种鸟类生物显然毫无抵抗力。她跑到布偶前大叫:“好可爱,可以摸摸它吗?” “当然可以。” 于是司马伶也不客气地把布偶抱起来,睁大眼睛说:“数学难以解释的可爱力!” “比你可爱得多,至少不会吵。”我把304号房的锁匙递给司马伶。 但司马伶好像什么话都已经听不入耳,“304吗?是一个和暖的数字,房间应该很舒适。” “和暖?很少听人如此形容一个数字。” . “在我的脑海中,所有数字都有自己的性格和性别,并能够以各种颜色来代表。我也是因为有这种感觉,所有五位数字以下的正整数我可以背出其因数。哪个是质数一看颜色就知道。” 司马伶续道:“说回来304是八个连续质数的总和,23+29+31+37+41+43+47+53=304,是一个有趣的数字,难怪会散发出和暖的感觉。” 话题越扯越远,我听到一堆数字就开始头痛。于是我尝试打断她的话,“不如商量一下我们今天的行程吧?” “行程……之后再想。现在先回房休息,半小时后再在这儿集合吧。”司马伶终于依依不捨地放下布偶回答。 意外地原来她也不是一个计划周详的人。 于是阿曼达就提议说:“酒店大厅有舒适的沙发和电视,还有免费wi-fi,请随意使用。如果想知道附近的旅游资讯还可以参阅放在柜檯的小册子。”阿曼达继续细心讲解:“电梯和楼梯都在你们身后,可以到达任何楼层。二楼是酒店餐厅,我们提供免费早餐、但中午休息,晚餐则是预约制;方便的话请预早通知我们,酒店会为你们提供最美味的道地饭菜。” “嗯,已经跟莎拉预约了今天的晚餐啰。” “哦,那今晚丹尼哥将会很忙碌呢。”阿曼达补充:“丹尼先生是我们的主蔚,是海鹦酒店的第三位员工。” “原来如此,很令人期待呢。”司马伶微笑回应。 接着我和司马伶便拖着行李回头走向电梯,还没有按下任何按钮电梯门已经自动打开,里面亦没有人。 “祝你们有愉快的一天。”柜檯的阿曼达对我们微笑点头,大概是她那边可以遥控打开电梯门。 “谢谢。”我也报以微笑回应。 8 终于能够到酒店房放下行李,再洗一下脸,回到酒店大厅时就刚好正午十二点。 司马伶先我一步来到大厅,并坐在沙发把一堆小册子摊在桌上研究。至于接待柜檯是空空如也,看来阿曼达和莎拉都在柜檯后的员工室休息。 “怎样?”我问司马伶:“我知道你今晚要见那个博士,但中午的行程计划好了吗?不会是数学研讨会吧?” “跟你聊数学都不有趣,我情愿教海鹦背乘数表呢。”司马伶看见我背着相机内袋,便问:“原来你喜欢摄影喔?” “是啊,难得来到法罗群岛,一定要拍下这儿美丽的风景。”我又说:“摄影也跟数学有点关系嘛。光圈、快门、焦距等等,感兴趣的话我也可以教你。” “不,我有自信我的眼睛比相机厉害。”司马伶只是点点头,接着又埋首研究手上的小册子。 我瞄看她小册子的内容,起初还以为是什么景点介绍,殊不知原来每份小册子都是关于北极海鹦的生态资料。看起来她是在计算那些海岛的栖息时间和飞行路径,尝试寻找最适合观赏的时地与角度。那种对于可爱生物的偏执,就像迷恋偶像的跟踪狂一样,给她谈恋爱的话大概会很可怕。 无奈的我只好坐在旁边沙发看电视,正好酒店大厅的液晶电视也在播放关于三天后日全食的新闻,看见有不少旅客乘飞机或船挤往法罗群岛。 电视新闻放到一半,这时候酒店的自动门忽然打开,有两个轻装的男人背着背包走进来。可是碰巧柜檯没有员工值班,于是额上有疤痕的中年男子问道:“不好意思,请问有人吗?” “嗅?”我在旁边看觉得奇怪,问司马伶:“那个人好像很面熟似的?” 司马伶没好气地回答:“难怪你要靠相机记录画面啊,你眼睛有问题吗?不就是咖啡馆的警察二人组,只不过穿回便服罢了。” 原来如此。之前吃个早餐就差点被当成小偷,现在他们跟来是因为案件有后续吗?怎样都是不好的预感,我看司马伶的侧脸同样露出不悦的表情。 “来了。”阿曼达听见有客人叫她,便从员工室钻到接待柜檯,“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两位?” “我们想要这四天的酒店房,不知道还有没有空房?”中年男子礼貌地问。 “欸?”大概平日很少人亲身走来要房,阿曼达便向员工室内求助:“莎拉姐,有两位客人来订房呢。” 莎拉急步地走出来招唿,说:“两位客……咦?两位不就是今早的警察先生?”
第12页 “呃,你好。但请别误会,我们来不是为了之前的事情。而且现在我们也算是休假中,不用这么拘谨。”中年男子说:“我再简单地介绍一下自己,我叫西格德,至于旁边的小伙子就叫麦克斯。你也知道最近游客多了嘛,米基内斯岛上没有警察,于是我们就来看看啰。就形式上而已,你把我们当作普通客人便可。” 西格德很努力地解释,虽然从我这个外人看来是十分奇怪的事情。 莎拉听后便敲了几下键盘,说:“我们酒店只有两张单人床的双人房,请问你们要一间房还是两间?” “一间就可以,毕竟警察局的资源不多。”西格德严肃地回答。 “那样的话……我就替你们准备30 2号房吧。” “没问题,感谢。” 就这样酒店多了两位警察住客。但他们说是休假却使用警察局的资源,那究竟是什么意思?而司马伶却忽然笑了出声,站起来说:“我想到今天的行程了。” “你又打什么鬼主意?他们可是警察啊。” 只见司马伶又换上另一副眼镜,交叉双手若有所思的,没有回应我的问题。于是我又问:“话说你经常戴上又拿下眼镜,有什么原因?” “还不是因为有人认为我是小孩子,又看不起小孩子?这个世上有很多人自以为年纪较大见识较多就看不起其他人,真是愚蠢。所以我只能够戴眼镜装大人。”司马伶心生不忿的样子。“那个……你该不会因为我说过你不像大学毕业,所以还在生我的气吧?” “是吗?就算你说我是小孩子我也不会记在心上的。” 我连忙否认:“我没有说过你是小孩子啊丨?” “你刚刚说了!” “故意在句子挑毛病你是小孩子啊?” “你看丨你又说了!”司马伶噘嘴抱怨。 “明白啦、明白。我道歉就是了——” 说到一半,较年轻的警官突然走来搭讪: “怎可以对女士如此无礼呢?”他白了我一眼后就转向跟司马伶打招唿:“美丽的女士,还记得我吗?我们又见面了。我叫麦克斯。” “嗯,麦克斯吗,你来得正好。”司马伶问:“等会你有空?” “有啊一。我现在放假嘛!”麦克斯满心欢喜地回答:“如果愿意的话我可以带你到处游览,一尽地主之谊呢。” “游览就不必了。但我肚子有点饿,不如找一间餐厅慢慢聊好吗?” “餐厅对吧?我马上去订这里最浪漫的餐厅!别理会那草包子了。” “草包子是说我的助手吗?”司马伶指着我说。 “助手?”我跟麦克斯异口同声地问。 “还有把你的上司也叫过来,我们四人好好聊一下。” 一听到是四个人,麦克斯就非常失落。相反看见司马伶的嘴角揭起阴险的笑容,我大概猜到司马伶想做什么。 侦探、助手、警察。这组合没有好东西。 坦白说,司马伶的行动力不得不令人佩服?,只是两三句话,结果我跟两位警官不明不白地就被她带到一间餐厅去。 听其他人说,那是米基内斯岛上唯一对外开放的餐厅。不知是否这个原因,餐厅老闆娘不愁没有生意,服务态度很差。她满脸皱纹的厉目而视我们,于是我们也不耽误时间,爽快地点了四个餐就把她打发回到厨房里面。 接着,司马伶开门见山地跟西格德说: “我很清楚你跟来米基内斯的原因,我也可以答应你安分守己,条件是你要告诉我有趣的故事。” 听司马伶的口气,那两位警官好像是因为她才跟来米基内斯?究竟她是超有名气的学者还是头号通缉犯? “呃,司马小姐,你想听什么故事?”毕竟西格德也是成年人,没有跟她计较。 “你们是警察吧?尤其西格德你资歷丰富,一定有遇过什么有趣的案件?我平时喜欢读侦探小说,但现实有时候比起小说更有趣嘛。” 我没好气道:“果然是侦探游戏吗?不要因为你自己的兴趣而麻烦到其他人吧。” “助手别插话。” “我什么时候当了你的助手?” 接着司马伶理直气壮地说:“侦探游戏当然要有侦探和助手啦。” “你就直接承认自己在玩侦探游戏啊?”我嘆气说:“至少不要用助手来叫我好吗?我也是有姓名的嘛。” “助手想要名字吗?那叫做华生怎么样?” “我的姓名跟这两个字没有任何关系对吧?” “那就叫你做游生啦。”司马伶满足地说:“语带双关,真是不错的名字。当我戴上眼镜的时候你就是游生啰。” “唉,你喜欢就好。”我放弃反抗的念头,任由她继续自我陶醉。 本来我以为其他人不会跟她疯,可是席间有一位非常配合司马伶的人,那就是叫做麦克斯的年轻警官。 麦克斯说:“要说奇怪案件的话,一定是f那个,吧。” 司马伶问:“所谓的‘那个’是……?”
第13页 “在我们警队里面有一宗非常有名的案件,所有新入职的都一定有听过。”麦克斯又说:“而且最清楚案件的人也在这里,西格德先生就是当年有参与调查的警官啊。” 西格德听见后摇摇头,“那件案子吗……如果司马小姐感兴趣的话我分享一下也无妨,只是分享而已。” 司马伶听见后,就像小狗看见主人餵食的样子,她正在想什么根本都写在脸上了。西格德看见她兴致勃勃,只好顺应她的意思说: “好吧,那的确是我几十年来遇过最不可思议的案件。虽然案件已经完结,但留下的谜题一直让我觉得很遗憾。而且案发地点就是这里米基内斯,我想今天你们来到也算是一个缘分吧。” 居然正正是发生在这里?我和司马伶知道后都不期然紧张起来。至于麦克斯则保持安静,只是吃着老闆娘刚刚端上来的午餐,好让西格德慢慢回想往事。 “虽然已经过了很久,但当日的情景我还是歷歷在目。那是二十年前的一个冬天,一位二十多岁的少女被发现在家中自杀。根据后来的验尸报告,死者是两至三日前死去,死因是自缢导致窒息而死。” “伏尸的地方是死者家中的二楼书房。房间的木樑还绑着一根用来上吊的绳套,至于旁边书桌亦放有死者亲笔书写的遗书,乍看之下只是一宗平凡的自杀案。” “而且警方认定那是自杀案还有另一原因,就是死亡现场呈现一个双重密室的状态。” “密室”这两个字就好像鲜鱼一样,而司马伶则是海鸟,立刻就上钩了。她睁大眼睛,静候西格德继续说: “首先是死者的家建在非常开阔的空地上。根据附近村民的口供,死者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都没有外出,亦没有人探访她。这供词亦跟现场环境证供吻合,因为当时整片空地都是积雪,唯一的脚印是第一发现者留下的。” 司马伶眉开眼笑地说:“雪地密室!这就是双重密室的第一重吧。” “没错,第,发现者的足迹是报警当日所留下,但死者的死亡时间是两至三日前,换言之自杀当日死者的家正处于‘雪地密室’的状态,没有其他人出入。”西格德续道:“至于第二个密室就是死者的书房。根据发现者的口供,当时死者房间从里面反锁,需要用铁锤砸烂门锁才能入内。” 司马伶质问说:“那个发现者的证供可信吗?也可能书房根本没有上锁,只是那人说谎而已。” “就算发现者说了谎,但地的密室也是无法解释。而且那个人在死者的死亡时间有着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据,所以不可能跟死者的死有任何关系,警方便没有怀疑的理由。” 司马伶一脸没趣,“那说到底亦只不过是有人在密室里面自杀而已,究竟是哪里不可思议?” “啊,原来如此。”西格德惊觉道:“我是说漏了现场死者遗体的状况。死者在书房被发现时,遗体可是没有头颅的。” “什么?”我跟司马伶都感到意外,难怪西格德叫我们先吃完午饭再说。司马伶问:“在发现遗体之前,头颅被谁斩下来了?” 毕竟死者的死因是自缢,不可能生前被割头。 西格德回答说。.“嗯,就是这样。由于现场只有书房留下大量死者的血迹,可以相信死者的头颅是在书房内被割下来。但是在遗体旁边找不到死者的头颅,而且不只书房,就连现场整间房子都没有找到。” “如果只是藏在屋内,腐臭的气味很快就会被人发现吧。”司马伶好奇地问:“话说没有头颅也能判断死者的死因吗?” “可以。当一个人在死后血液会停止循环,红血球会因地心吸力慢慢沉积形成尸斑。当日死者的尸斑集中在手掌和脚掌,很明显死者在身亡时是被吊起而非我们发现时躺在地上般。”西格德继续解释:“还有尿斑。因为自缢身亡的人会首先失去意识,这时候括约肌会松驰而导致失禁。警方有在现场利用btb法检验出尿迹,这是自缢常见的环境证供。” 至于其他关于解剖的证供包括喉头的状态等等,都不是餐桌上的话题;总之验尸报告确信 死者是死于自缢,所以司马伶也没有追问。毕竟司马伶的专长只是逻辑推理跟少许理科知识,对于法医学她是一窍不通。■. 西格德回到正题,“之前说过现场是一个双重密室吧,但头颅却从密室里消失,这才是最困扰警察的地方。仿佛是一个原本就没有头的人在房内上吊自杀,又或者是有幽灵一般的兇手穿越密室杀人,然后带着头颅离开,没有在雪地留下半点痕迹。” “幽灵什么的根本没有科学根据!”司马伶忽然面色苍白,“一定有其他解释的……例如是第一发现者把头颅带走了!” 西格德回答说:“当然我们也有这么怀疑过。可是屋外的雪地上面就得一行脚印,没有其他车轮或者雪橇留下的痕迹。” “那就直升机之类的?” “二十年前米基内斯还没有直升机服务,要是有直升机把头运走一定会惊动其他村民。” 西格德续道:“除非兇手像幽灵一样没有脚又会飞天——”
第14页 “都说这世上没有幽灵!”司马伶不满地抗议,“再说那发现者只要踏回原本的脚印沿路折返,不就无需留下新的脚印离开现场?” “这方法我们也有考虑过,但报警后发现者没有离开现场,如果是伪装的话那个人就要沿路来回折返两次才行。可是死者的家比较偏远,起初发现者可是从村内走了超过两百公尺才走到现场,并在雪地留下超过两百公尺长的足迹。要小心翼翼沿着脚印折返两次本身就有难度,更何况脚印是指向死者家的,要做到相同脚印就只能倒后走。一个人倒着走两百公尺实在太滑稽了,大白天这样做一定会被村民见到。” 由于足迹是当日早上留下,下午警察就赶到现场,所有事都在光天化日下发生。亦因为类似的理由,如有兇手的话,兇手要倒着走同时撒雪掩饰足迹的可能性亦很低,太容易被村民发现。 “换言之头颅是用其他方法运走,并且不留痕迹地从雪地上消失……”司马伶又有新想法,“例如把头颅大力抛到屋外之类的?” “一个成年人的头部大约是体重的十分之一,据推断死者的头部至少也有七公斤,比起一般保龄球还要重。普通人不可能将这么重的东西抛得远吧。” “如果是用槓桿原理,像投石车那样——” 我插话说:“需要提醒你说话越来越变态了。” 司马伶向我吐舌头抗议。 “除非有方法把头颅抛到岛外呢,只是屋内没有找到类似的工具。”西格德冷静地回答:“现场留下的东西极其量亦只能将头颅抛出屋外雪地,但一定会在雪地上留下凹痕甚至血痕吧?可是警方之后扩大搜索范围至整个米基内斯岛,始终找不到相关的痕迹。要知道二十年前米基内斯的对外交通没有现在方便,就连渡轮服务都非常有限,要把死者头颅运送岛外几乎是不可能的。偏偏在米基内斯岛内又找不到任何头骨,完全是人间蒸发。” 听着都觉得毛骨悚然,相反司马伶却有点兴奋。她追问: “没有找到头颅,但有找到用来割下头颅的工具吗?” “嗯,在屋外不远处找到一把沾满死者血的斧头,一把铁铲,都是随便地掉到雪地上。我记得还有梯子倒在斧头旁边,不晓得跟案件有没有关系就是了。” “斧头、铁铲和梯子……也许梯子是用来入侵二楼书房?铁铲就是用来埋藏什么证据。” 司马伶喃喃道:“至于斧头沾有死者的血,理所当然就是用来砍下死者的头,但那个人却没有把兇器带走,为什么?” “虽有铁铲,但现场的雪地下面没有掘到什么重要证物。”西格德嘆气说:“斧头也没有指纹,所以警方亦是束手无策,毫无头绪。” “不,至少可以说明这是有人砍掉死者的头,而并非什么幽灵或者超自然现象。既然是人为的,必然会有动机。警察关于这方面有没有想法?,” 西格德摇头说:“同样没有头绪。再说为什么要把一个人的头砍下来呢?是留来收藏吗?” 司马伶得意地说:“如果是推理小说的话,会出现没有头颅的尸体大多是想在死者的身份上动手脚呢。” “这不可能成功,不要小看法罗群岛的警察。即使当时法罗群岛没有所有居民的指纹资料,不过探员还是从死者日常起居的地方搜集了许多dn a样本,亦跟医院核对过死者的血液,我们非常肯定死者的身份没有弄错。” “如果不是要隐瞒死者身份的话,就是要隐瞒死者真正的死因?” “这个之前亦已经解释过,验尸医生斩钉截铁地说死因是自缢,没有其他可能性。” “又不是这个的话,那就是要隐瞒密室的秘密?无论如何一定有动机,动机才是最重要呢。” “就是动机怎样也想不通。究竟是什么人要执意带走死者的头?” “兇手之类的?” “希望不是这样吧,不然我们就放生了一个杀人犯超过二十年。”西格德慨嘆说。 “话说那个第一发现者是谁?跟死者又有什么关系?为了什么事情而上门找死者?”司马伶终于忍不住开口问。 “虽然案件已经过了二十年,但这终究涉及个人隐私,我只能说发现者没有可疑。那个人只是碰巧去到死者家看见大门没有上锁,于是进屋找死者,结果就发现了惨剧。其他关于那位发现者的身份,碍于我的立场,请原谅我无法说得更多。事实上我对于那个人的记忆也很模煳了。” “不是你的错,原本就是我任性的要求而已。感谢你。” 原来她也知道自己任性啊? 西格德没有介意,只是说:“如果司马小姐想知道更多的话,不妨跟这里的村民打听一下吧。因为这件‘无头自杀事件’实在太过轰动,我相信米基内斯的村民都没有忘记。” 西格德警官的侦探故事已经完毕,但司马伶的侦探瘾才刚刚开始。我想是时候要让她冷静一下。 我跟她说:“吃完饭不如散步四处逛逛好吗?我带了相机,想到海边附近拍照。” “欸?助手啊,剧情接下来不是该去跟村民搜集情报才对?”
第15页 “我已经陪了你听整个侦探故事,晚上也跟你和那个数学博士吃晚饭。中午这几个小时就让我休息一下嘛。” “嗯……”司马伶拿下眼镜说:“对呢,毕竟你是来旅游而不是查案,抱歉。” “不,又不用道歉。”我问她:“你要一起来吗?海边那里听莎拉说有很多北极海鹦栖息呢。” “是很可爱的那些生物?” “对,超可爱。” 大概司马伶对那些鸟类没有抵抗能力,很爽快就答应了和我一起到海边闲逛,并跟警察二人组说再见。 10 “还以为你只对数学和死人感兴趣呢。” “不要把人家看成心理变态啊。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生,喜欢可爱的东西,也喜欢吃甜点。” 傍晚七点钟,我们看完海鸟后天色渐暗,可惜天空密云一片,无法拍下黄昏美景。于是我和司马伶只好提早返回酒店休息。 “欢迎回来,两位今天玩得开心吗?”在酒店大厅的接待柜檯,阿曼达友善地问。 我回答说:“嗯,米基内斯岛的确是个雀鸟天堂,除了海鹦之外还有很多没有见过的海鸟呢。” 阿曼达看见我的相机内袋,说:“一定是拍了很多漂亮的照片吧。对了,二楼餐厅已经在准备晚餐,你们喜欢什么时间上去都可以。” “那个,”司马伶问:“赫茨森博士来到餐厅了吗?” 阿曼达应道:“莎拉姐有跟我说过你想见赫茨森博士呢。但现在餐厅还没有客人,我想赫茨森他们要再多等一会吧。” 阿曼达又补充,昨天赫茨森的家人也是七点半左右来到餐厅用膳。 司马伶就对我说:“那我们先到餐厅看看菜单吧,走了一天双腿也很酸。”然后便搭电梯到二楼去。 整个酒店二楼都是餐厅范围,柔和灯光衬托着店内的古典木桌椅,地方宽敞舒适,气氛也很不错。门口左边有吧檯桌椅,吧檯上点着烛光,而吧檯后面就是厨房。 “真的是一个人都没有呢。”司马伶环望四周说。 “米基内斯本来就是鸟比人多,海鹦酒店感觉上住客也少,不然也不会只有三个员工嘛。”我回答道。 “那就随便找个位子坐下吧。” 走过木地板坐到窗边一桌,我便跟司马伶闲聊:“话说不知道所谓法罗群岛的道地美食会是怎样呢,你来之前有看过介绍吗?” “既然岛上有这么多海鸟,也许就是烤海鸟吧。”司马伶很自然地回答:“跟大自然生活都是这样。” 这让我有点儿意外。我问:“不久之前我们还在海边跟海鸟玩耍嘛,现在忽然变成碟上的烤鸟,你没有感到抗拒吗?” “这世界可是很残酷,只是可爱的话不能活得久。假如它们真的变成了烤鸟,那我只好怀着爱和感激把它们吃完。”司马伶认真地说:“如果连这种决心都没有,根本当不成侦探。” 没有想过她说话突变如此正经,于是我赶紧转回轻松的话题,聊一下家人也好。不过司马伶对这类话题好像不感兴趣,尤其不愿意说自己家庭的事,结果在接下来的十分钟她只是担当聆听者的角色。幸好在闲聊途中,终于有一位老伯和年轻男女来到餐厅。 这时候司马伶告诉我说:“那位老先生就是赫茨森博士。听说他有一对子女,可能就是博士身后的两位嘛。” 博士身后的两位,男的三十岁左右,女的则较为年轻。不过该女士衣着性感,二人又互相搂抱,行为亲昵,不像是兄妹关系。这个司马伶当然也注意得到。 “所以是我猜错了。”接着她戴上眼镜,走近赫茨森博士作自我介绍。 每当司马伶戴上眼镜除了外表看起来比较稳重之外,她的行为举止亦变得较为成熟体面。究竟这算不算是某种的自我催眠? “这么年轻就在ihp(庞加莱研究院)里面做研究,真是了不起。”看起来赫茨森博士亦很高兴能够在异郷认识志同道合的人。 其实起初我还担心司马伶的行为太过冒味,可能会被赫茨森博士无视或者讨厌。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样宽怀大量愿意跟她步伐走。但数学家就是难以理解的生物,他们有自己一套的语言,因此二人聊几句就知道对方是同道中人,自然物以类聚。 “其实我久仰赫茨森先生的大名,一直也希望跟先生交流数学心得……” 我看见司马伶变得谦卑起来便觉得很有趣。不过与赫茨森博士同行的男女却显得不知所措,还好像有点抗拒我们的出现。 “不用担心,”赫茨森博士对同行男女说:“难得来到法罗群岛旅游,就当认识一下新朋友吧。” 于是同行的男士便有礼貌地说:“两位好,我是赫茨森博士的长子班杰明。至于旁边的是我的未婚妻露沙。” 果然他们是一对情侣,那么司马伶之前说的博士女儿到底在哪? “班杰明先生,露沙小姐,很高兴认识你们。”司马伶同样替我介绍:“这是我的助手游思齐。” 司马伶说过在戴眼镜的时候我就是她的助手,原来是认真的。
第16页 接着她又不好意思地问:“如果不介意的话,今晚我们可以一起晚餐吗??” “没有问题。其实我之前已经听说过i hp有一位年轻的女性数学家,原来就是司马小姐。我想这一顿饭应该非常有意义。” 赫茨森博士的回答让司马伶很高兴。他们走到窗边别的长桌一同坐下,班杰明和露沙则坐到二人对面。至于我,很自然地就坐在司马伶旁边,只是她和博士的话题令我完全无法插话。 结果我在席上呆坐了十多分钟,直至一阵雏菊的淡香突然触动我的神经。那大概是香水的气味,但又不像是从对面的露沙传来。 我回头看,原来餐厅门口站着一位非常漂亮的少女。小麦色的长髮,碧蓝清澈的双瞳,白皙的肌肤,就如在艺术馆内展览的雕像一样■,唯一可惜的是,也许雕像的表情比起眼前的少女更加丰富。 少女看见我们,轻轻点头打招唿,没有流露半点感情。由于自己喜欢摄影的关系,我看过无数男女老少的脸,当中没有比她更漂亮的,也没有比她更冰冷的。 “她是我的小女戴娜。”赫茨森博士又对戴娜说:“这两位是数学上的朋友,碰巧在酒店遇到所以一起晚餐。” 戴娜看起来比我年轻一点,又比司马伶成熟一点。现在餐桌只剩下班杰明和我旁边有空位,我以为戴娜会坐在她哥哥那边,岂料她没有犹疑便坐到我的旁边。 戴娜坐下后,兄长的班杰明就责备道:“为什么这么晚才下来?你不知道我们全部人都在等你一个吗?” “抱歉,我不知道。他们是谁?”戴娜的说话不带感情,而且看起来她与兄长的关系不太好,所以才选择避开他吧。 班杰明的未婚妻露沙附和道:“都已经十八岁了,还是像小孩一样不懂礼仪。试问日后你怎样代表赫茨森家族跟外面的人打交道?” 于是赫茨森博士吩咐说:“戴娜,跟各位打个招唿吧。”然后戴娜也按照父亲的意思简单说了几句。 戴娜到来之后,餐桌的空气变得有点沉重,幸好这时候身为服务生的莎拉及时端上几道菜,微笑招唿众人,才缓和了气氛。 这时候我看大家的晚餐,幸好没有烤鸟,只不过是羊肉和鱼肉。大概这也是法罗群岛常见的食物,毕竟接近北极圈的地方都不适合种植蔬菜,除了马铃薯之外。 至于饮料,葡萄酒就跟羊肉非常搭,所以每人的桌上都放上一杯红酒,唯独露沙是例外。原来露沙早已吩咐服务生不用添酒,这跟我眼中的她有很大出入。我看她的化妆和举止根本就是喜欢夜生活的那类人。 不过在场的人没有特别在意,众人开始各自谈天。司马伶跟赫茨森博士在说奇怪的语言,至于班杰明跟他未婚妻的对话我也没有插话的余地,剩下来只有我跟戴娜两位静静地吃着晚饭,有点格格不入的感觉。 于是我不断思考与戴娜之间的共同话题。戴娜最初给我的印象是很有气质的名媛,还有她身上幽香的香水气味;虽说是雏菊的清香,同时间又给我一种难以解释的奇怪感觉。 说回来,原本只是家庭的晚饭,为何要涂香水呢?突然我嗅到另一种气味,我便恍然大悟。那是油画的气味。 我问。。“戴娜小姐会画油画吗?” “对,是油画的气味令你不舒服?” “不、不是……我只是好奇问一下而已。” 真棘手,难得找到打开话匣子的锁匙,却差点被她反客为主结束对话。于是我只好绕远路慢慢跟她聊: “很巧呢,我喜欢摄影,我们的兴趣也很相似嘛。” “看似类近,却是敌人。” “欸?”绕远路的结果就直接被当成敌人了。 戴娜反过来安慰我说:“不要紧,不用放在心上。” 我苦笑回应:“的确摄影跟绘图是两种艺术,但同样都是视觉的静态艺术,应该不至于是敌人嘛?” “正因为相似才有可能成为敌人,没有交集的叫陌路人。”戴娜说:“十九世纪照相的技术普遍,对于画家来说无疑是一个强大的敌人。画家为求突破,造就了印象派的诞生。” 与戴娜的对话就像走钢索一般。除了她话题很窄,有时候还会出问题考验你。印象派,这是画家的术语。假如我答不上的话,她肯定会认为我没有资格与她说话,然后剪断话题的钢索, 让我掉进深渊爬不起来。 于是我绞尽脑汁,战战兢兢地说:“印象派,我记得有一幅很出名的……是叫做《日出》对吧?” “法国画家莫内的《印象?日出》,正是印象派这个称唿的起源。”看来我成功过关,不知道有没有增加好感,至少得以继续对话。 “说起日出,我想在这个小岛上的日出也一定很漂亮。你有打算在岛上画一幅日出的画吗?” “嗯,明天早上。” 我听得有点意外,不过同样也是个摆脱司马伶的好机会。于是我跟戴娜说: “咦?原来戴娜小姐一早就计划好吗?这也太过巧合了。其实我明早也想拍摄日出,不如就一起好吗?” “要是你不怕麻烦跟来的话我也不会阻止。反正我只是去写生。”
第17页 “不麻烦,多一个照应比较好嘛。” “写生我想不需要照应才对。”戴娜低头轻拨头髮,若有所思的。等了几秒钟,她说:“早上五点,酒店大厅,逾时不候。” “好,我会准时出现的。” 总算走完对话的钢索,可以放松下来。但跟她说话会感到异常疲劳应该不是错觉,这个岛的女生都有问题吗? 晚饭后,戴娜先行告辞,其他人亦各自离开餐厅。这时候司马伶就笑着走过来说: “很新手的搭讪方式呢。虽然戴娜小姐真的很漂亮,连身为女孩子的我都看得入迷就是了。” 或者刚才我的表现的确不自然,但她也太多事了。我唯有反驳她说:“哼,要你管?那种女孩子才是我的喜好。” “哈哈,没什么。”接着司马伶又问:“不过《印象.日出》嘛……话说单看一幅画,你能够分辨它是日出还是日落?” “照片的话也许可以透过相片中环境的细节分辨,不过油画我不熟悉,不太清楚。” “可是数学家能够分辨喔。去年就有人利用画中的天气、太阳的位置、潮水的高度等等计算出莫内的作画时间很可能是一八七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早上七点三十五分。” 又是数学的话题吗?司马伶也好,戴娜也好,她们最大的用处可能是参加常识问答比赛。正当我们在二楼的电梯大厅等候时,忽然背后有一位女士单独走过来搭话,她就是班杰明的未婚妻露沙。 “少年,你好像对赫茨森家的女儿很感兴趣呢?” 难道整个餐桌的人都知道了?我无奈地回答:“呃,只是碰巧大家的兴趣都差不多而已……有什么不好吗?” “有什么不好?”露沙一脸不屑地反问:“跟那个瘟神一起的怎会有好事情?” 这时候电梯门打开,当我们三人一同走进里面,露沙又继续警告着我们说:“虽然那女孩没有表情,但内心丑恶,与她善良的外表刚好相反。” 露沙毫不掩饰她对戴娜的憎恶。纵然人不可以貌相,但在刚才饭局上我跟戴娜的对谈里面,丝毫也感觉不到戴娜是露沙说的那么坏。 我有点不高兴,便质问她:“究竟发生过什么事让你认为戴娜小姐是个阴险小人?” “就在一年多之前,听说尼尔斯那老头心脏出了毛病,差点就死了。因为这契机他就打算订立遗嘱,以免班杰明和戴娜两兄妹在继承遗产方面起争执。” 露沙说的尼尔斯就是赫茨森博士。毕竟赫茨森只是他们家族的姓氏,为分辨他们一家人,露沙便以名字称唿。 “要立遗嘱的话,赫茨森的家族是相当富有喔?” “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露沙对我的无知感到非常意外,便跟司马伶说:“妹子你交朋友要谨慎一点嘛。” “不要紧,他只是我的助手,请继续。” 露沙便接着说:“赫茨森家族当然富有,否则以我的条件也不会看上班杰明。” 坦白说露沙确实是一位美人,只是性格比较刻薄罢了。 同时我亦嘆道:“原来数学家也可以赚钱啊。” 这时候司马伶也用发现笨蛋的眼神对我说:“你不知道在美国收入最高的职种很多都和数学有关吗?除了数学家还有统计师、精算师等等,在金融保险业都非常吃香呢。不过尼尔斯.赫茨森更加厉害,他最有名的就是利用数学模型预测经济趋势,并以自动化的高频交易赚取财富。他可是‘赫茨森科技’的创立人啊。” 露沙说:“除了赫茨森科技之外,那老头名下还有一间专门出版学术期刊的私人公司,只是赚不了什么钱就是。” 我回应道:“所以尼尔斯博士的遗嘱,就是要把那两间公司的股份分配给两兄妹吧。” 露沙说:“虽然遗嘱的内容还没有落实,但那老头初步的想法是把他名下两间公司的股份全数给予班杰明和戴娜,每人各得一百万股。听起来很公平,可是二人实际所得的股份比例却不一样。” 根据露沙的话,尼尔斯的遗嘱明确规定遗产要分两次转让。第一次转让是自己死后立即生效,而第二次转让则是死后一年才生效。假如在一年间两兄妹发生任何争执,第二次转让都会一同作废。也许尼尔斯早就知道两兄妹之间有心病,所以才订立这种分期转让遗产的规则。 但正如露沙所说,即使二人同样获得一百万股份,投资公司股份与出版社股份的价值却是天差地远?,露沙对于确切的遗产分配亦因此非常紧张。后来她得悉两次转让遗产当中,分配给班杰明的投资公司股份比例都要比戴娜的多,露沙才安心下来。 这样至少确保在相同一百万股份里面,班杰明所得的股份有更大比例是属于赫茨森科技的。毕竟出版公司又赚不了钱,要它的股份有什么用途?那个留给戴娜替自己出版画作就好。 露沙不满地说:“其实班杰明一直都有帮助那老头管理投资公司,而且戴娜还在念书,老头这样分配遗产根本是理所当然。可是我很清楚戴娜心有不甘,他们两兄妹已经为遗产分配吵过不知多少遍了。”
第18页 我想不到戴娜对金钱如此执着。也许有什么原因?抑或只是露沙的恶意中伤? 露沙似乎知道我不太相信,续说:“我没有骗你,前天我还亲耳听到那两兄妹在酒店房内 海鹦酒萨住审宝料 吵架呢!因为一旦那老头找律师确立遗嘱,遗嘱内容就难以再更改,所以戴娜才想趁这趟旅游说服父亲改变主意吧。” 从露沙口中得知,原来赫茨森的家族旅游也是戴娜提议的。 最后电梯门打开,露沙对我耳语:“姐姐已经好心提醒过你,到时候你被那贱女人欺骗别怪我啰。” 听露沙的口吻,看来赫茨森,家人她都不喜欢,跟班杰明在一起也只是为了金钱。所以她对戴娜的指责可信吗?可能我不够聪明无法判断,不知道司马伶又怎样想? 我望向身边的司马伶,却见到司马伶十分睏倦的样子。我还以为数学家的遗产分配她会感到兴趣。 司马伶揉眼睛说:“明天还要早起,我还是早点回房休息好了,晚安。” 当时的我没有理解她的意思。但同样地,当时的她大概也不知道在接下来的数天会忙得没空休息。所谓暴风雨的前夕就是指这一晚吧。 第=簟——二+年后的第一个牺牲者法罗群岛旅游的第二天,在漆黑的酒店房内响起嘈杂的电子声音。我躺在床上,_开朦眬双眼,电子钟的时间居然是上午四点半。一时间我无法理解闹钟的用意,于是我很快就关掉闹钟继续睡觉。 ——铃铃铃、铃铃铃! 突如其来的电话声把我吓醒。究竟谁会在三更半夜打电话来?我只知道自己冒了一身冷汗,心跳得非常快,但没有搞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事。 电话声依然响个不停,我起来拿起听筒,然后听见对面传来熟悉的女声。 “你刚睡醒?知道现在几点钟吗?” 我再看一下床头的电子钟,时间是早上四点三十八分。咦?我好像忘记了什么? 对面的女声续说:“不是跟赫茨森家的公主约好了看日出的吗?但听得出你没有睡醒啊。” 我停顿片刻才唤起昨晚的约定,再看看电话显示是304号,即是听筒的对面是司马伶吗?“啊……好像是这样……”我半睡半醒地回应。 “别睡回笼觉啊!现在就给我开灯,不准再睡。” “明白啦……”我只好下床把房内所有灯光全部亮起。我续问:“开灯了,可是怎么是你打电话来叫我起床?难道说你也要一起来?你是怕寂寞无时无刻都要找人陪的小狗吗?” “只要是有趣的事情,也会有我的足迹。”司马伶不怀好意地笑问:“还是阻碍到你和那公主的约会了?” “也不算什么约会……不过就算现在我叫你不要跟来,你反而会光明正大地尾随我们吧。” “你明白就好了。快点梳洗出门吧,公主说过五点集合,过了时间她一定不会等人。” 不知何时开始,司马伶以公主称唿戴娜。但想到戴娜是富豪千金,加上她的艺术气质,说是公主也不为过。可是昨晚露沙指责戴娜是一个阴险之人,到底哪一个才是戴娜的真面目? 我想着戴娜的事情,刚好赶在清晨五点来到酒店大厅,并看到戴娜和司马伶早已经准备就绪,虽然二人几乎没有交流。 这也难怪,戴娜是天生的艺术家,司马伶是讲究理性的数学家,她们本来就是来自不同星球的异生物。就算像我这种普通人要跟她们沟通也是非常困难。 “人齐了,出发吧。”戴娜依旧惜字如金。 因为天还没有亮,酒店的正门仍然上锁,所以我们三人唯有从后门离开。 纵然是初春,但米基内斯的夜晚依旧十分寒冷,而且风非常大。幸好天上云层不厚,可以看到夜空繁星,接下来的日出绝对令人期待。 走了几步,我问:“戴娜小姐,我们要到哪里看日出?” 戴娜遥望回答:“看到西边远处的灯塔吗?就是那里。” 之前看过地图,米基内斯岛的西边有另一个小岛,中间有木桥相连,过桥之后便是灯塔。戴娜续道:“我问过酒店的人>她说那座灯塔是观赏日出的最佳地方。” “那个距离,我看大概是半小时的脚程吧。”我随意回应,接着司马伶又把话题扯回科学上面。她说?? “三月份在高纬度的地方,太阳会在东南偏东的位置升起。从灯塔的方向看,太阳正好在米基内斯的海岸附近浮现,确实是个不错的风景。” 于是我环顾四周,尝试想像一下司马伶所描述的情景,却在不经意间回头看到酒店有奇怪的画面。 我喃喃道:“酒店五楼的房间,灯是亮的。不知道谁会在这种时间起床,又是在做什么呢?” 司马伶回答:“嘛,真的是有点奇怪。但比起我们三人漏夜赶路到灯塔亦算不上什么。” 说来也是,要摸黑走到西边小岛,还要越过中间的木吊桥,希望不会失足掉到桥底就好。 幸好倦意早已被清晨的寒风吹走,我们三人平安来到西边小岛,并看见岛上仅有的建筑物--灯塔和灯塔小屋。 司马伶背书说:“以前灯塔有专人控制,所以员工需要住在灯塔旁边。但随着米基内斯的人口迁移,灯塔也改成自动化操作,这个小岛已经没有人在上面居住了。”
第19页 我嘆道:“在无人岛上一直运作的灯塔,有点科幻世界的虚无感呢。但话说回来,既然灯塔还在运作,我们能够随便爬上去吗?” “不被发现就没有问题,”戴娜说:“酒店的人是这样告诉我的。” “莎拉吗?” “对,她自己也常常爬上灯塔看风景。” 说着的同时,戴娜已经走到灯塔门前,但入口被生锈的铁链围了起来。她放下画架,挪开“请勿内进”的警告牌,然后就跨到铁链后面。看见她一路上拿着画架画布,本来我想替她分担,可惜我自己也背着摄影器材无能为力。我们三人当中,唯独是司马伶两手空空,身轻如燕地跳过铁链走到灯塔里面。 灯塔内部是一条长长的迴旋楼梯,在我们转了几个圈后走出瞭望台,眼界豁然开朗,把整个米基内斯村尽收眼底。 灯塔的瞭望台跟普通阳台差不多,有安全铁栅围住。瞭望台三百六十度环绕灯塔,我们可以在上面随意走,从不同角度欣赏灯塔下的风景。 当然现在还没有天亮,我们最多只能看见米基内斯村内零星的灯光。其中最突出的建筑物莫过对面岛的海鹦酒店,果然是除了灯塔以外米基内斯最高的建筑物。 “这座灯塔高五层,大约是二十五公尺吧。”司马伶自言自语的,至于她怎样计算出来我觉得不要问比较好。 另一边厢,戴娜开始在东边的瞭望台架起画架,然后默默站着,目不转睛地观察着天空色彩的变化。 “印象派的画作对光与影都十分重视吧。”我一边在旁准备摄影器材,一边跟戴娜说。 “对,自从十九世纪人们对光学有了正确的物理认知后,一些画家认为留在工房绘画会令颜色失真,于是户外绘画最终变成了潮流。” 戴娜的回答也在我意料之内,因为昨晚在知道她喜欢绘画后我便上网背书,现在至少可以跟她谈论一些绘画的话题。 如是者在我们三人的闲谈之间,东边天空渐渐地亮起,那是日出前的曙光。如果有看过日出的经验,应该有留意在日出前的半小时其实天空已经变亮,听司马伶的解释好像是阳光在地球大气层散射的缘故。 待太阳真正从海面升起来已经是六点半的事情。戴娜在这一刻开始动笔,而我则在旁边拍摄日出的景色。跟照相不一样,戴娜日出的油画花了一个多小时左右才完成,我有点怀疑她是如何捕捉她心目中最美丽的一瞬间。 毕竟相机快门一按下,时间就静止了。而戴娜的画笔却画了一个多小时,她是凭记忆力画出脑海中的美景吗? “好厉害!”旁边的司马伶望着戴娜的油画大叫:“这幅画里面记录了整个日出的过程,实在太神奇了!” 我好奇为什么司马伶如此赞嘆,便立即走过去欣赏戴娜的油画。而且的确,她的画拥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即使像我这种外行人看,也感受到油画仿佛是“有生命”的。 “你不明白吗?”司马伶指着油画解释:“首先是天空的颜色由远方的粉红一直伸延至半空的金黄色,这不是有一种幻想的感觉吗?” 我把画中天空的颜色跟现实对比,确实是现实中不存在的配色。 司马伶继续说:“你的相机不是拍摄了不同时段的日出吗?我敢肯定在你的照片里没有油画那种梦幻配色。” “那就是自由创作的意思?”我问。 “不对,你再看看油画中米基内斯村落的阴影,就算再迟钝也看得出不合理的地方吧?” 油画里面,村落靠岸的建筑物颜色暗淡,影子修长?,相反地接近灯塔的房屋就色彩斑烂,影子也很短。这是什么意思? 司马伶得意洋洋地说:“戴娜小姐的画包含了整段日出的时间啊,利用透视的距离来表达时间的变化;即是距离越远的时间也越远,所以看起来才富有生命。再加上黄金比例的构图,就算用科学解释都是完美。” 听了司马伶的解释后,戴娜罕见地露出满足的表情,并称赞说:“今天的画作有圣灵眷顾,你是一个充满灵性的女生。” “谢谢,小时候邻居都是这样贊我的。” 这一刻我明白到,戴娜确实是一位艺术家,同时司马伶亦真的有点小聪明。原来不合群的只有我一人。 2 日出过后返回酒店,刚好在酒店大厅碰见一个陌生的家庭。他们一家四口,年轻夫妻牵着一对六、七岁左右的孩子在酒店柜檯办理入住手续。我不期然地瞧见那对小孩,两人长得一模一样,大概是孪生的兄妹或者姐弟吧。 司马伶低声说:“孪生儿在侦探小说可是禁忌喔。” “你小说看太多了吧,而且他们都只不过是小孩子,难道会犯罪吗?” 我们在门口闲聊,同时阿曼达就在柜檯为客人登记“杜尔胡斯一家呢,订了三天的房间……没问题,两间双人房已经为各位准备好了。” 接着阿曼达很细心地为客人讲解酒店设施,并把锁匙交给那家人的父亲。父亲礼貌地道谢后,他们四人便走到大厅里面等候电梯。 接待完客人,阿曼达见到我们便充满活力地打招唿:“客人你们这么早出门,有看到日出美景吗?”
第20页 我回答她:“有看到啊,真的非常漂亮,要多谢莎拉小姐推荐灯塔给我们。” “莎拉姐人很好啊。”阿曼达突然记起一件事,“对了!因为早上你们没有来吃早餐,差点忘记了通知各位。”阿曼达又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是今晚我们酒店的厨师临时有事情要办,所以无法替大家准备晚餐。不过无需担心,村内酒吧在今晚准备了一场小宴会,希望邀请所有米基内斯的游客出席。费用全免喔,就当作是酒店的补偿。” “所有人吗?”我好奇地问戴娜:“你和家人都会出席?” 戴娜回答:“嗯。父亲有寄短讯告诉我。” 柜檯的阿曼达又补充:“除了赫茨森一家,杜尔胡斯一家也会参加。假如游先生和司马小姐都赏脸的话,就几乎酒店的所有客人都出席,这样我就不用留守酒店了,呵呵。” 听见陌生的名字,我便问阿曼达:“杜尔胡斯就是刚才在大厅登记的那一家四口??” “没错。他们都是三楼的新邻居,你们要好好相处呢。”阿曼达友善地微笑。 跟一般的酒店不同,海鹦酒店更加接近民宿的气氛,毕竟整个米基内斯岛上都不过二、 三十人,酒店内的住客自然也不多。 “换言之现在酒店的住客就是我和伶、警官二人组、刚刚来到的杜尔胡斯家族,还有赫茨森家族?”我数了一数,便问:“赫茨森一家是住五楼的吗?” “不对啊,他们是四楼的住客,五楼没有客人。” “咦?五楼没有住客?” 阿曼达苦笑回答:“五楼空置很久了。毕竟岛上游客不多,我也只是偶尔上去打扫空房而已。” 她的答案有点意外,这亦令我身边的司马伶同感困惑。 我追问阿曼达:“可是我们今早在酒店外面看到五楼有灯光呢?” “欸?没有看错吗?五楼没有人啊,平时房门亦应该有上锁才对。”阿曼达半信半疑。“我可是亲眼目睹的,侍你当时也有看见吧?就连戴娜应该都知道——”然而我回头一望,戴娜的身影早已消失,大概是自己一个人回到了房间休息。 阿曼达打趣说:“没有看错的话可能就是幽灵呢。” “幽灵是二十年前自杀的那个?”最近一直陪伴司马伶调查该宗案件,让我很自然地把二十年前的事挂在嘴边。岂料阿曼达听见后脸色一沉,由平常活泼的笑脸变得有点莫名的寂寞哀伤。 只见阿曼达低头说:“如果有幽灵的话我也很想跟她见面呢……” 然后一直在旁看戏的司马伶便吭声打断对话:“五楼的灯光也许是有小偷也说不定,不如跟莎拉小姐报告一下吧?” “嗯,对呢。”阿曼达很快便回復成营业用的笑容,接着司马伶就急步把我拉离开了。 电梯里面剩下我们二人,我便对司马伶说:“看样子阿曼达跟二十年前的事件有关系,可是你却不打算详细问她?” “我也是一个懂得别人感受的、心思纤细的淑女啊。刚才看见阿曼达的表情就算是我也无法追问下去。” “这样就好嘛。世界上有些事情不要插手比较好。” 司马伶噘嘴道:“游生你在说什么?你以为我陪你看日出是什么原因?现在该轮到你陪我打探情报了。这叫做公平交易。” “还真佩服你的毅力,如果用在其他地方的话我会更加欣慰。”我无奈道:“其实我是没有所谓啦,但你是认真的吗?那自杀案已经在二十年前结案了,现在我们又能够做到什么?” 接着司马伶又戴上粉红眼镜,“只要是有趣的事就有司马伶的足迹。游生你不觉得事件很有趣?死者的头颅无缘无故被割下,并且从双重密室里面离奇消失了。” “我说刚才那位心思纤细的淑女被海鹦叼走了?再者有人死本身就不是一件有趣的事,说话不谨慎被其他人误会就麻烦了。”我又说:“而且二十年前的事件,什么证据早就消失了,你想怎样再调查?” “也有一些不会消失的证据啊,例如人证。难得我们身处在案发现场的小岛上,不去打听情报实在对不起自己。” “你究竟是有多喜欢侦探游戏……”可是如果放任她不管的话,难保她不会四处闯祸, “明白啦,我明白了。轮到我陪你逛逛就是。” “嘻嘻。”司马伶高兴地笑着,并告诉我半小时之后回来酒店大厅集合。 “二十年前的事件,相信我们问四十岁左右的当地人会比较清楚。” 虽然司马伶的旅游没有规划,但查案时往往在行动之前已有周详部署,我只需要跟随她的指示就行。结果再次在大厅集合之后,我就被她带到米基内斯村去。 步行了二十分钟> 当我们来到村口时,天空在不经意间已经乌云密布,今早美丽的日出仿佛是梦境一般。我听说法罗群岛常年大风大雨,一年里面三分之二的日子都是阴天,也许今早能够在云雾中看见日出算是非常地幸运。 但天气没有影响司马{#的兴致。她走入村后驻足在一间玻璃屋前,说:“首先从这里开始。”
第21页 我看那间玻璃屋的门外贴有两天后日全食的海报,而且屋顶又挂上写有旅客中心的英语招牌,确实是一个打听情报的好地方。不过在旅客中心打听二十年前的自杀案又好像有点儿离谱?当然我知道司马伶是不会在意,她推开大门,门铃铛铛响起;里面的职员知道有客人来到,便走到柜檯跟我们点头问安。 我同样报以微笑,然后到店内参观。旅客中心内除了有很多旅游资讯的小册子供客人取阅外,还有摆卖各种精品,包括实物大的北极海鹦布偶。 “超可爱!”布偶一瞬就落入司马伶的魔掌之中。她不断高举布偶喃喃自语:“为什么会这样可爱啦。虽然酒店的吉祥物饱歷风霜较有可爱的质量,但这个全新的小傢伙也教人难以取捨1” 不难理解司马伶喜欢这布偶的原因。就昨天亲眼所见,北极海鹦本来就可爱滑稽■,而眼前布偶比实物更胖更笨拙,确实使人有一种想抱它回家的冲动。 旅客中心的职员是一位和蔼的中年女人,她笑说:“这个布偶一直都是我们中心最受欢迎的喔,小妹妹你要买一个吗?” 只有这一刻就算被说是小妹妹也不会介意,但司马伶很快就回过神来,放低布偶抬一抬眼镜,唤醒她今天来到这儿的目的。 司马伶说:“没错,我们是来自外地的游客。其实我除了对这里的风景感兴趣之外,我也很喜欢搜集世界各地的民间传说。听说米基内斯二十年前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请问你知道吗?” 居然毫不修饰地直接问起来!女职员听见后非常惊讶地望着司马伶,反问:“你们不是酒店的住客吗?我记得之前有在直升机场看过你们。” “嗯?是啊,这有什么关系?” 女职员还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盯着司马伶,“居然偏偏是你们呢……” 司马伶觉得莫名其妙,难道是自己问了不该问的问题? “不,”女职员摇摇头,“我只是有点意外。你指的是二十年前的自杀事件吧?” “对啊。听说死者的头不见——”司马伶说到一半,我马上掩着她的嘴,抢话道: “很抱歉,我的朋友没有恶意,哈哈……”然后又低声跟司马伶说:“你忘记刚才在酒店时我叫过你说话谨慎点吗?万一对方跟阿曼达一样与当事人有关系,这样问就太过不尊重对方了。” 司马伶罕见地没有反驳,而是尴尬地跟对方道歉。可是女职员不禁笑说。.“你们误会了,我也没有介意,反正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我只是奇怪为什么会是你们。” 司马伶说:“我们问有什么奇怪?” “你知道二十年前那事件发生在哪里?” 司马伶稍微犹豫,“我听说是米基内斯村外的一间独立屋……难道是我们入住的酒店?” “是的。朱斯菲娜小姐……即是那位可怜的姑娘,当时她一个人来到米基内斯生活,因为喜欢大自然的关系,就在村外面自己建了一间独立屋居住。然后在二十年前?…:朱斯菲娜小姐也是在自己的家中自杀身亡。” 自此之后,朱斯菲娜的家就一直空着。再加上远离村落,朱斯菲娜的家人又不在岛上居住,结果该独立屋没有人管理就渐渐变成了废屋,之后更加有闹鬼的传闻。 女职员继续说:“以前我们都叫那间屋做‘鬼屋’呢。因为这个称唿,以往有小孩试过趁夜晚潜入屋内探险,最后都是哭着地逃出来。” “真的有鬼吗?”司马伶一听见有鬼便紧张起来,“可是现在鬼屋变成酒店了耶!” “大概是六年前左右吧,莎拉把鬼屋拆掉再改建成为酒店。其实该地位置不错,可以一览全岛风景;而且没有鬼屋,岛上居民就不用再因为看见旧地而想起往事,可说是一举两得。”女职员又慌忙地补充说:“当然闹鬼什么的都只不过是传闻,你们听听就好,别放在心上啊。” “我明白,”司马伶点点头,“可是那少女很可怜呢……身首异处。我也想悼念一下,不知你是否方便告诉我更多关于朱斯菲娜小姐的事情?” 女职员嘆道:“我想你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子。我只能够说我知道的事情。”接着她闭上眼睛沉思,并开始诉说往事。 “朱斯菲娜同样是一个善良的孩子,虽然我们见面不多,但记忆中的她总是十分友善。见面不多是因为她是一位教书老师,你也看见米基内斯岛上没有学生吧,所以她每天早上都搭船到隔邻的沃格岛教书,直到黄昏才回来。听说她跟学生的关系不错,是一位很受欢迎的教师。 “正是如此,当大家听见她的死讯时都很震惊,完全不相信她会做出这样的傻事。当然之后回想起来,她的死也许是有迹可寻…… “我记得是朱斯菲娜死前的一个月,她的行为就变得越来越古怪……详细我也记不起来,但印象中她有点自暴自弃、怨天尤人的感觉。最初大家都以为她一时看不开,结果却发生了悲剧……” 司马伶问.■“换句话说,朱斯菲娜小姐是因为情绪问题而自寻短见吗?”
第22页 “嗯,她也没有得罪别人,岛上又非常和平,应该不会有人那么狠心要杀死她。” “可是现实却有人把朱斯菲娜小姐的头颅割下带走喔?”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女职员说:“毕竟这只是我个人的感想,而且在一开始我也说过,我们见面的时间不多,也许其他人会比较了解她吧。” “我明白了,谢谢你。”司马伶躬身道谢。 但女职员却不放心地问:“其实你们打算做什么?如果纯粹是好奇的话,最好就到此为止吧?毕竟贸然探索他人的往事终究不太好,也不太吉利。” 司马伶皱眉问:“但你之前说过闹鬼只是传闻而已,何来不吉利之说?,” 女职员发现自己说了多余的话,只好以笑掩饰:“没错!都是传闻而已。一切已经过去,在改建为酒店之后也没有类似的传言,不用害怕。” “我没有怕鬼喔!”司马伶紧张地说:“我只是觉得烦人而已!毕竟幽灵不能用科学证明它的存在,同时又不能用科学否定它,这不是很卑鄙吗?”话虽如此,司马伶的面色苍白,大概是打从心底里害怕鬼怪。 4 中午时分,在离开旅客中心之后,我和司马伶便打算到昨天的餐厅用膳。岂料餐厅的老闆娘不但服务态度差,今天更想用扫帚把我们赶出门口! 老闆娘年逾半百,满脸皱纹、青筋暴现;一夫当关地守在餐厅门口,十足像巫婆一样破口大骂:“我的餐厅不欢迎你们,请回!” 司马伶不甘心被骂,反驳道:“我们也不是想来这里吃饭的啊,只是米基内斯没有其他餐厅。我又没有得罪你,你为什么这样凶?” “总之这里就不做你们生意,滚!”老闆娘大力用扫帚拍打餐厅外墙,扬起一阵灰尘;我只好连忙把司马伶拉开,跟老闆娘说?? “非常抱歉。如果我们做了什么伤害你的事情,请你原谅我们。”我问:“但到底我们做错什么让你如此愤怒呢?” “就是因为你们好管闲事,岛上的怨魂復活了!如果你们两个想请求原谅的话,就立刻离开这个岛,永远不要回来!米基内斯不欢迎你们!” 怨魂?老闆娘果然在生气我们四处打听朱斯菲娜的事情?我继续挡在司马伶前面尝试让老闆娘冷静下来,并低声说: “如果是关于二十年前的事件,请相信我们没有任何恶意。我们只是希望知道事情的真相,也许对于离去的人来说也是一份尊重。” “少自以为是了,外面来的都没有好东西!正是昨天那两个警察跟你们旧事重提,怨魂才会重临岛上。”老闆娘越说越慌,声音颤抖,“今晚一定有事情发生……到时候你们要负责!” “等等,”我不好意思地问:“为什么一直在说怨魂呢?都已经是一一十年前的事。” “是我亲眼看到!”老闆娘激动起来,“昨晚我就看到有无头的怨魂在酒店徘徊!” “怎么可能?酒店跟村庄也有一段距离,你肯定没有看错吗?” “我……我是用望远镜看到的!都是因为你们昨天在餐厅讨论什么自杀案,害我一整晚都睡不着。于是我今早凌晨四点多就下床到餐厅外面散步,居然给我看到酒店的灯还是亮的!那个时间还开灯是想做什么?我内心有种不好的预感,然后用望远镜看过去果然应验!” 接着老闆娘拿出一枚照片给我,“既然怨魂是你们招惹回来,这张照片就由你保管。如果还想平安活命的话,你们就赶快拿着照片离开此地,回家忏悔!” ——砰! 老闆娘勐力关门,剩下我跟司马伶呆站在门外。我拿起照片看,相片中是酒店高层的外墙;背景漆黑一片,只是三楼亮灯的房间我认得是司马伶的,果然她今天一早就起床准备看日出。除了司马伶的房间,还有一间房间有亮灯是在五楼;该房间的窗户虽有布帘遮盖,但布帘上的剪影却清晰可见。 “哇!这、这是无头人?”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照片中五楼房间的剪影确实非常清楚。不论是剪影的四肢还是身体轮廓都十分明显,可是一到颈部就露出明显的切割口,怎样看都是一个没有头的人影!“笨蛋别胡说!这怎么可能?”司马伶听见后就把照片抢到手,但只是瞄了一眼就丢回给我,“我才不相信这世上有幽灵呢!一定是其他类似的剪影!” 但我回想今早出门的时候,那五楼灯光确实好像有类似人影的东西?就算是看错其他东西,阿曼达也说过五楼一直悬空,根本不会有人住啊。这到底又怎样解释? 不过看见司马伶面色苍白的,我只好安抚她说:“对呢,一定是其他东西吧?肯定不会是幽灵,都没有科学根据的。又或者是昨天你批评过老闆娘的食物所以她怀恨在心,想吓吓你罢了。这幅照片跟uf0照片一样都不能肯定它的真确性。” “可是……”司马伶欲言又止。 “不用多想,总之我们现在又没有亲眼看到什么,没有必要为了谣言而害怕吧。说不定老闆娘关门之后在门后偷笑呢。” “……对呢。”司马伶显得没精打采。
第23页 其实就算撇除相片之外,老闆娘说的“怨魂”亦让我非常在意。叫做“怨魂”,换言之朱斯菲娜是死于非命?但我为免司马伶胡思乱想,于是扯开话题说: “我想一定是肚子饿才会胡思乱想吧,偏偏岛上唯一的餐厅又不给我们吃,看来我们只能到附近便利店买些食粮充飢了。” “没有办法。”司马伶拿下眼镜,揉着眼睛回应。 如是者我们就在便利店买了几包速食面,香肠,还有饼干蛋糕等等的。之后回到酒店,我问莎拉借用厨房煮了个港式的肠蛋面给司马伶吃,最后就送她回房间休息。 毕竟今早我们四点多就起床看日出,吃完面之后睡魔同样在召唤我,回房小睡片刻也是不可抗力。希望睡醒之后,司马伶的心情会转好吧。 雨水拍打玻璃窗的声音把我从梦中叫醒。当我睁开双眼时,只见窗外一片朦胧,天空黑沉沉的,让我十分郁闷,也没有心情再睡。于是我打开一包在便利店买回来的饼干,然后躺在床上看电视打发时间,静待今晚的来临。 阿曼达说过,今晚在酒吧举办的宴会有不少人参加,应该会很热闹吧。真希望到时候会停雨呢。 我随意按着电视遥控浏览不同频道,虽然海鹦酒店位处偏远,但电视频道却相当丰富;大概就是卫星电视,所有酒店都一样。不过电视很多是丹麦语的频道,能够选择的其实不多。结果我选择拿出平板电脑,细心整理昨天的照片,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黄昏。 晚上七点钟,屋外依然滂沱大雨。不过今天酒店二楼暂停营业,就算外面怎样风大雨大, 我也只能按照约定走到酒店的大厅集合,参加宴会。 正如今早阿曼达所说,酒店里面大部分住客都会出席。赫茨森家族与未婚妻露沙、今早新来的杜尔胡斯一家四口、连同我和司马伶共十位住客,但不包括两位警官。取而代之是酒店的两位职员莎拉和阿曼达,总共十二人在酒店大厅集合后,便撑伞前往村内酒吧。 听莎拉说,法罗群岛有自己的酿酒工厂,酒也是岛上居民生活的一部分。众人边走边聊,当来到酒吧时,里面气氛已经相当喧闹。 我看见店内有八位少男少女,还有一个满面鬍鬚的大叔在倒啤酒,看来那大叔就是这间酒吧的主人。虽然大叔好像凶神恶煞的,却正跟那群少男少女有说有笑,非常友善。 原来那四对男女是一同前来旅游的英国大学生。他们在米基内斯岛上租了一间度假屋,可以想像他们玩得天昏地暗的情景?,如此强烈的青春气息从他们身上发出,差点让我透不过气来。虽然我也是正值青春年华的大学生,但比起他们粉红色的大学生活,自己却是千里迢迢独个儿走来法罗群岛,相信已经无需再解释下去。 这时候酒吧主人把苹果酒和苹果汁同样放到吧檯上,我看见司马伶选了苹果酒,我便问她:“你到了合法饮酒的年龄了吗?” “蠢材,说了多少遍我是成年人。”大概是为了赌气,司马伶把杯中苹果酒一干而尽,双颊马上变成红苹果一般。 “不会喝就不要勉强嘛。” “我也没有勉强,不信的话我再喝一杯给你看?” 意外地司马伶其实是很好骗的?我跟她说:“好歹你也是女儿家,被别人说几句就把酒干掉的话,假如遇上有恋童癖的人你就有危险了。” 司马伶非常不满,“都说了我不是不会喝酒。喝酒脸红跟会不会醉酒也没有直接关系,你什么时候才能有点科学常识呢?” 就在我们吵闹的时候,阿曼达就大声拍掌说: “在开始上菜之前,其实今天也是我们其中一位客人的生日,不如大家先替她庆祝生日好吗?” 现场气氛很好,加上大部分人也喝了点酒,便很爽快地一同和议。于是阿曼达继续说:“首先有请今天的主角露沙小姐。” 难怪今晚露沙的衣着比起昨天性感,一出场就吸引了周围在场男士的目光;而她的未婚夫班杰明看起来毫不介意,同时也没有什么自豪的感觉,看来早已经习惯。 在众人的欢唿声下露沙走到酒吧的中间,同时阿曼达把事前准备的红色玫瑰花束送到露沙手上,又示意让露沙坐到椅上。 接着,另一位主持人莎拉说:“还有一件事也许大家不知道的。其实法罗群岛保有一种传统而又独特的文化,在其他北欧地方已经失传的,那就是‘链舞’。高兴的日子我们都会跳‘链舞’,所以我们也趁这个机会用‘链舞’祝贺露沙小姐吧。” 在场的那些大学生听到提议后都鼓掌支持,并放下酒杯,合力移开酒吧的桌椅在露沙周围腾出空间。接着,大家在主持人的指示下互相交叉手臂围成一个圆圈把露莎包围。 看见这个场面我马上就明白链舞的意思。除了酒吧主人和生日的主角之外,我们所有人都环绕露沙围圈;我的右手手臂勾着莎拉的左手手臂,而莎拉的右手手臂则勾着阿曼达的。我们就是这样串连起来,正如链舞之名。 既然我的右手边是莎拉,左手边不用说也知道是司马伶,看来这是一种宿命之类的。但如此“左右逢源”我倒是不会介意,唯一害怕的是我的手肘会不小心碰到旁边女士的胸部,引起什么误会就不太好。任何时候我也没有忘记自己是天生的“嫌疑犯体质”。
第24页 这时候悠扬的音乐从点唱机响起,莎拉开始教授大家法罗群岛链舞的舞步……往左移两步、往右移一步、再往左移两步、往右移一步。就是这样反覆围着中心顺时针转圈,十分简单。 于是大家高高兴兴地一边唱生日歌,一边围着露沙跳舞;露沙则坐在链舞中心拍掌打拍子,这一刻我第一次有真正旅游的感觉,而不是到处查案—— 啪! 忽然室内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就连音乐也停顿下来。我立即察觉到是酒吧停电,但双眼什么都看不见这种感觉叫我不期然紧张起来,连其他人也开始叫嚷。 然而旁边的莎拉则大声唿吁:“各位请冷静,只是小故障而已,不用慌张,待老闆把电箱修好就行。为免乱撞发生意外,大家就拉紧身旁的友人原地站着吧。” “对,大家站着不要动,我很快就会处理好。”一把响亮的男声如此说道,于是大家都安静下来;尽管屋外还是下着大雨,室内却静得连别人的唿吸声都能听见。 接着是开门的声音,我想酒吧主人已经走到里面的电箱房检查吧。 这时候左手边的司马伶用力勾紧我的手臂,看来她除了怕鬼之外还怕黑?于是我也紧紧地勾着另一边莎拉的手,我想只要大家连成一体,就不会出意外。 — 突然在我耳边传来女性的尖叫声,同时在漆黑中我感觉到自己的右手被拉扯落地险些跌倒,要半跪下来支撑身旁的莎拉。 同时间酒吧忽然恢復光明,我见到莎拉捉住我的手臂跌倒在地,连同旁边的阿曼达也是一样。“发生什么事了,你没有大碍嘛?” 我问莎拉。但莎拉一脸茫然,回答说: “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我只感觉到在黑暗之中有人撞跌我……” 阿曼达也说:“对,在黑暗中好像有人拉扯我们似的。” “幸好你和游先生一直没有放手,我才没有跌得很重。” ---s阿阿! nu nun 又是另一把女性的尖叫声,这次是赫茨森家的公主戴娜。戴娜脸色苍白,指着露沙大叫后就立即昏倒。她的父亲尼尔斯立刻扶起戴娜,同时我们望向坐在正中央的露沙—— 只见露沙的左胸插着一把匕首,整个人垂靠在椅背动也不动?,原本手上的花束掉到脚边,一滴滴的鲜血落到玫瑰花的花瓣上,然后流到地板,形成一滩血水。 浸在血水的花束旁边,还有一只手套和一个类似双筒望远镜的物件;这些都是之前不存在的东西,应该是有人留下。 血一直从露沙胸口涌出,血水很快就扩散到链舞的人群。有人惊惶地闪躲,杜尔胡斯两夫妇则连忙抱走自己一对子女,至于阿曼达和酒吧主人则冲上前查看露沙的伤势。不过只需要看露沙的出血量,很明显她已经没救。 更重要的是,毫无疑问,这是一宗兇杀案……在我们所有人的面前,露沙就这样被杀了。 6 面对突如其来的死亡,四面八方的讯息一下子就挤满了我头脑。究竟是谁杀死露沙?兇手是我认识的?为什么要杀死她?兇手依然留在我们身边? 我跟露沙只是见过几次面,亦只有昨晚谈过几句is。当时她告诉我关于赫茨森家族遗产的事,又叫我要提防戴娜。难道杀死她的兇手就是戴娜?可是戴娜一看见露沙被杀就昏倒过去,外表柔弱的她很难令人相信她就是杀人兇手。 回过神来,现场气氛一片混乱。大家都想打电话报警,但酒吧内的电话好像因为刚才停电而坏掉了,而其他游客也没有能接通当地网络的手机,除了尼尔斯博士之外。 尼尔斯博士的手机是新款的卫星电话,外形大小跟普通的智慧型手机无异。而卫星电话最实用之处就是几乎什么地方都能接通,加上保密性高,很适合像尼尔斯博士这种富翁会用的。 哒哒哒哒---- 突然间司马伶跑到酒吧门口,打开正门探头屋外?,屋外还是下着倾盆大雨,于是司马伶马上关门又跑到酒吧的吧檯前。 她二话不说,打开杂物房的门就冲到里面;隔几十秒又跑了出来,再跑到另一边的玻璃窗前拉开窗帘;窗外暗淡无光,只有雨水拍打。司马伶俯身仔细检查玻璃窗,最后又走过来跟我说: “游生,你不是喜欢摄影吗?先用手机把现场环境拍下来。” 司马伶说话时戴着眼镜,换言之现在的她正处于侦探模式。我无奈地问:“露沙小姐的遗体……也需要吗??” “嗯,尽量把环境保存下来。虽然我的记忆力很好,大概能够清楚记得细节。,但照片能够成为证据,记忆却不行。” 说毕,司马伶便抱着膝盖坐到一角沉思,而我只好照她的吩咐去办。 这所酒吧是四方形的内装,南边是大门,门口旁边就是吧檯。往吧檯的尽头走有一道小门,门后连接着杂物房,同时亦是电箱所在。换言之刚才停电时酒吧主人就是走到那里把电箱修好。 我拿着手机在杂物房内寻找电箱的时候,惊觉刚才停电时为何我不掏出手机照明?是喝了点酒所以头脑转得不快?只不过是苹果酒而已,酒精浓度又不高,这不是我粗心大意的藉口。或许真正的原因是当时我双手都捉紧司马伶和莎拉,没有意识要放开吧。
第25页 至于酒吧主人又如何?刚才他没有尝试用手机报警大概是没有带在身边。还好我看见杂物房里面有手电筒,他才能够修好电箱。 我摸了一下手电筒的灯泡还是暖的,这就是酒吧主人用来照明的证据?,再看电箱周围,可以见到更换保险丝的痕迹。 我详细把所有证物逐一拍照,然后离开杂物房,又回到坐在酒吧正中间的、露沙小姐的遗体面前。我闭上眼睛祈祷,然后对遗体拍了几张照。不过按下快门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失礼,立即望向她的未婚夫班杰明打算道歉,可是班杰明却没有在意我的举动。 无论如何,我还是双手合十、低头鞠躬,表示我并没有恶意。之后我观察露沙小姐脚下的东西,看见一束沾满血的玫瑰花、一只浸在血水中的手套、还有一个类似双筒望远镜的东西。不过现在看来,那应该不是望远镜,而是夜视镜。换句话说兇手是有备而来,非要杀死露沙不可。 但如果当时有人拿手机出来照明的话,这个黑暗中的杀人计划不就泡汤了?这风险可大呢,究竟兇手跟露沙有什么深仇大恨非要冒这个险不可? “游生,你也注意到这计划的风险呢。”司马伶走过来说:“兇手肯定是一个异常固执甚至是变态的人,所以才选择要在众人面前杀死露沙。他这次成功杀人一定很兴奋吧……” 我马上察看现场各人,却没有找到谁看起来特别兴奋。硬要说的话,最兴奋的反而是司马伶。“别用失礼的眼神盯着我,我也不是冷血的人。”司马伶困惑地说:“但这个杀人的事件实在太奇怪了……我想不通……” 我问:“兇手会是我们其中一人吗?” “当时大家都互相手牵着手,实在想不到有什么方法在黑暗中离开原地杀害死者。” “那个……你肯定没有人在停电时放开手吗?” “如果真的有人松开没有绕手的话,旁边的人一定会知道。可是直到现在大家都一脸茫然,这代表停电时大家都没有察觉身旁有人离开吧。” “照你所说,要是所有人都没有松手离开原位,兇手便肯定不在我们当中?” “这难说。你忘记了我们手牵手、肩并肩地围住了死者吗?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其他人要摸黑从圈外入侵有一定的难度,因此照常理来说围成链舞的我们嫌疑最大。” 司马伶说得不错,人链围起来时,外人难以从中间穿插;因为当两个人交叉绕手时,二人中间的空位实在太过窄。换言之唯一能够穿过人墙的方法就是从头顶跃过去……等等,这也不是没可能。 司马伶似乎看穿我的心意,说:“你的想法不错。组成链舞的人包括了杜尔胡斯家的那对孪生小孩。他们身高一米左右,普通的成年人要从他们头顶跃过应该不太困难。”只是司马伶看起来不满意,反问我:“但在停电之后你有听见可疑声音吗?我记得当时很静,就是大家动也不动的感觉。要这么大动作跳过那对小孩我想应该会发出相应的声音吧。另一方面,能够在黑暗中离开原地、活动自如的就只有酒吧主人。但他在恢復电力之后才从杂物房走出来,要如此短时间内跃过小孩杀死露沙小姐,然后又跳出去人链外再跑回杂物房修理电箱,怎样想都是不可能。” 很简单地就被司马伶否定了。虽然我知道她比我聪明,但这场合我莫名其妙地有一种对抗心,很想司马伶认同自己。于是我开始设想其他的可能性。我问: “也许是从屋外面远距离的飞刀插死了露沙小姐?这样既能从人链中间穿插,亦不会发出任何声响。” “露沙小姐死的时候是面向北边的玻璃窗,要正面杀死露沙小姐必须从玻璃窗的外面丢匕首——” “但你刚才已经检查过玻璃窗都是密封式嘛?我就知道没可能。”明明我以为已经接近答案,却又有破绽。咦?不对,我怎么没想到呢?我兴奋地告诉司马伶:“我想到方法能够不离开链舞而杀死坐在正中央的露沙小姐i?虽然我们交叉绕手、手臂互相紧扣,但手腕还是活动自如的吧!即是犯人可以原地放飞刀杀死露沙啊!所以犯人一定是跳链舞时露沙正面望着的人!” “可惜,这在数学上行不通。”司马伶说……“一个人扠腰时两肘的距离大约一公尺,十九个人所围起的圆周为方便计我就约数作二十公尺。圆周的长度假若你还记得小学数学的话就是2tt r,由此计算得出链舞的半径为三公尺以上。即是说我们每个人距离死者都超过三公尺,可是匕首却牢牢地插进死者的心脏,你看得出当中的矛盾吗?” 我摇摇头,于是司马伶继续说: “兇手必然要从死者的正面大力投掷飞刀。不过你留意一下死者的坐姿,她并不是背靠椅背,而是侧卧。假如她正面受到三公尺外的飞刀袭击,中刀后她一定会往后倒;这时候背嵴没有椅背承接,遗体必然会倒在地上。这跟我们现实所见相反,换言之兇手不可能从远距离施袭。” 虽然我不太肯定,但我小时候读过福尔摩斯会做短矛刺猪的实验。如果我在这里否定司马伶的话说不定她会把我绑到椅上做实验,所以我便同意她说:
第26页 “原来如此。那么要是近距离的陷阱?例如露沙手上的玫瑰花束暗藏机关。” “刚才我已经检查过了,没有这回事。”司马伶又不太满意我的表现,反问我:“怎么了?你的观察力就只有这样?你不觉得突然停电也很奇怪吗?,” “嗅?对呢,为什么会停电?” “你不知道是因为你看漏了一个重要的证物,就在吧檯下面的电源插座。插座连接着一个计时式的电源插头,只要过了指定时间,电源就会接通特制的电路板而引起短路,并触发杂物房的电箱熔断保险丝。这是一个非常之简陋却有效的小装置。”司马伶又补充:“但看来装置都是用陈旧的配件组合制成,已经无法找到源头吧。” 我嘆道:“还以为是有共犯切断电源呢,原来是定时装置。” “当时酒吧内就只有二十一人,其中一位死者、十九位牵人链,还有一个就是酒吧主人……没有其他人能够偷偷走到电箱房做手脚喔。” “可能酒吧外面有共犯嘛。” 案发现场平面图 (a)阿曼达(b)莎拉(c)游思齐(d)司马伶(e)戴娜(f)尼尔斯(g)班杰明(h)杜尔胡斯先生(一)杜尔胡斯儿子(j)杜尔胡斯女儿(k)杜尔胡斯夫人(u少女1(m)少年1 (n)少女2(0)少年2(p)少女3(q)少年3(r)少女4(s)少年4(t)露沙(死者)(u)酒吧主人 (a)沾有血迹的兇器、玟瑰花东、手套、夜视镜(p)断电仪器(y)点唱机(5)酒吧大门(£)密闭式窗户(?)电箱 “这个可能性不大。我刚才检查过酒吧外面有灯光,可是案发当时漆黑一片,换言之酒吧的门没有人打开过——^木发时酒吧是一个密室。” 这时候我才想起司马伶之前在酒吧内四处走,就是那短短半分钟她已经掌握了现场的所有线索了吧。 司马伶总结道:“根据现场留下的环境证供,我想到有两个犯罪的可能性。第一个可能性,就是围成链舞的十九个人里面,有人说谎。” 我惊讶地说:“你的意思是兇手就隐藏在我们十九个人当中吗?那个人在停电时松开了手走到露沙身旁行兇,同时跟兇手绕手的人就说谎包庇。这样的话共犯至少有三个人才足够。” “这是其中一个可能性。但看断电的装置,感觉上兇手是独自犯案呢。假如没有帮凶,兇手就是趁停电时利用了某种方法绕过人链,再近距离刺杀露沙,然后脱下夜视镜和手套,并再次用上某种方法绕过人链离开。” 司马伶把兇手说得神出鬼没一般,犹如鬼魂作祟……我想起了今天在餐厅那老闆娘的一番话—— “今晚一定有事情发生……到时候你们要负责!” 老闆娘那恐惧的表情在我脑中挥之不去,她是预见了露沙的死亡吗?难道这真的是二十年前的无头冤魂作祟? 7 当晚录取口供后,再回到酒店房时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 关于露沙被杀一案的调查工作,由碰巧住在岛上的西格德分局长全权指挥。这不禁令我怀疑,究竟那警察二人组来米基内斯住宿是偶然抑或必然?米基内斯本来就没有警察驻守,更加没有警察局?,正因如此,现在酒店的30 2号房立刻就变成为西格德他们用来查案和休息的据点。 作为普通人的我,其实在录取口供后就想回到酒店睡觉,但司马伶可不是这样想。不知道什么原因,她非常积极地搜集兇案资料,并坚持要找出真相,把自己当成真正的侦探一般。 当然西格德并不容许她这样做,可是同行的年轻警员麦克斯好像很喜欢司马伶,几乎什么调查结果都透露给她知道。 结果当晚所有人的口供亦跟司马伶之前推测的一样,现场围起链舞的十九人全部都肯定自己没有放手,换言之露沙死时所有人都站在原地,照常理看大家都不可能是杀人兇手。 另一方面,现场酒吧亦没有其他人出入过的证供,因此警方初步怀疑兇手是酒吧主人,认为只有他才有方法从链舞外杀死露沙。 司马伶听后不太周意警方的想法,所以她在回酒店前拉住我说明天要一起调查。虽然我尝试拒绝她的要求,但她反驳说这样做也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因为司马伶相信真正的兇手很可能是海鹦酒店内的其中一人,即是兇手就在身边,尽快把兇手找出来自己度假也能安心一点。 “可是如果兇手真的跟我住在同一间酒店,我哪里有心情继续住下去呢?,” 实际上酒店房内没有其他人,我只是躺在睡床上自言自语,因为说出声好像比较能发泄自己的情绪。 “但如果现在退房的话我可以住哪里?法罗群岛因为有日全食,全部酒店都没有空房,于是乎我才选这间孤岛酒店入住啊……谁会料到入住孤岛酒店会像小说桥段一样发生兇杀案?,” 一想到要退房之余又要再订机票离开就觉得麻烦,而且现在我想离开恐怕警察也不会放过我,不如留在酒店有警察保护来得安全?再者司马伶说兇手在酒店也只是她的估计,没有真凭实据,没有必要在意……对吧? 话虽如此,我还是爬起床检查一下门窗,至少要全部上锁才能令我安心入睡。就在我关灯准备上床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高频的“嗞嗞声”,就像用指甲刮黑板的那种,听得我起鸡皮疙瘩。
第27页 起初我还以为只是疲惫所引起的耳鸣,又或者是冷气机故障的杂音,但听久了便明白声音是从窗外传来。而且那种指甲刮黑板的声音越来越响,仿佛是一根、两根、三根、四根……慢慢增加到十根指头一起刮擦?,越刮越用力,音频一直提高—— 嗞嗞嗞嗞…:?啪! 勐然传来巨响,就像打铜锣般把我心脏轰出来似的。我惊魂未定,马上跳下床走到窗边看看究竟发生什么事情。 我拨开窗帘,窗外是一片暗绿色的灌木林,而灌木林后面就是昨天看北极海鹦的海岸。可是夜深海鹦都睡觉了,取而代之是一个蓝色光球在灌木林中飘浮。 因为距离有点远,至少应该有一百米吧,我看不清那蓝色光是什么东西。只是隐约看到那光影的轮廓有点像人的形状,有手有脚的。 就这样,蓝色小光人在灌木林上飘荡了十数秒。当我挣扎是否要继续看下去抑或是冲到酒店外一探究竟时,蓝色小光人忽然烟消云散,灌木林又回復了漆黑一片。 __*~rn~-rn~!- 这次换到门外有人勐力拍门。拜託了,三更半夜拍门,就算平生不作亏心事也会惊的啊。我吞下口水,走到门前,然后在门孔后看到司马伶正在大力拍门。 “干什么啊?都这么晚了。”我开门就跟司马伶抱怨。 “你见到吗?你见到吗?”穿着松睡衣的司马伶抱着枕头,面色苍白地问。 “见到什么?” “就、就是窗外有……那个……没有头的东西……” “原来你也见到吗?但我没有你看得这样清楚。”看来蓝色小光人并不是我眼——桂?司马伶突然沖门而入,跳到我的床上说:“一个人太可怕了,今晚肯定不能睡觉,你来陪我好吗?” 我顺手关门,无奈地说:“要怎样陪你?你不是说过不相信有鬼的吗?怎么慌成这样。” “不相信和害怕是两回事啊!”其实也很难怪她,毕竟几小时前才亲眼目睹死人,现在又看见鬼怪。司马伶继续抱紧枕头,像猫咪霸占主人的床,命令道:“你说故事给我听也可以,总之我在睡着之前你都不能睡!” “夜深要说故事的话,只适合说鬼故事吧?” “你要作死吗?” 刚才的古怪事,坦白说原本我也有点儿害怕,不过看见司马伶怕成这样反而安心下来。于是我尝试安抚一下她弱小的心灵,说:“你是在窗外看见蓝光吧?但什么形状只不过是个人幻想,就像看天上的云一样——” “慢着!”司马伶叫住我,“你先说说你刚才看到什么。” “嘛,就是灌木林中间飘着一团光,有点儿像人的形状。” 但司马伶皱着眉头,一脸冤枉。她说:“我是很清楚地看到红色、女鬼、没有头……!”说到一半,司马伶忽然大哭起来,就好像无助的孩子般只懂哭泣。 结果一哭就差不多二十分钟,之后哭到累了,她就横着躺在床上睡觉。真的好像猫一般任性,无助的反而是我才对。 我唯有走近到床边替她盖被子,又把几张木椅靠在一起当床睡觉。我肯定明天起床必然会腰酸背痛。 ii*——if醭洒一£祷说 “抱歉,昨晚的我确实有点混乱,麻烦到你不好意思。” 一早起来,司马伶腼腆地向我道歉,就像小孩子不小心打碎花瓶后跟父母道歉那样。 当然她霸占睡床让我没地方睡是很令人生气,但有机会见到她小孩的一面亦十分有趣。于是我逗她说: “明明在杀人现场都能冷静地应对,可是却非常怕鬼,这不符合你的逻辑嘛。假如你相信人死后会变成幽灵,那你要怎样留在现场搜证?当侦探好像是会遇上一堆兇杀案喔。” “要说多少次才明白?就算不相信也可以害怕的啊,本来我就不喜欢幽灵这种虚无的东西。要是幽灵呈完美的几何图形或者会比较可爱,就是圆形的鬼之类。” “圆形黄色的那是吃豆子的鬼。”我不禁吐槽,却又不忍心看她害怕,便安慰她说:“其实昨晚我们见到的可能只是谁的恶作剧吧?有时候眼见到的未必可信,昨晚的现象一定有其他更科学的解释。说是鬼神只不过是解释不了的藉口。” “肯定是恶作剧!”司马伶生气起来,“这个岛上不只有杀人兇手,还有装神弄鬼的傢伙,不能原谅!” “但不知道是为什么要吓我们呢?” “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原谅!”司马伶只是一直重复说不能原谅。 话虽如此,假如只是窗外见鬼那大概是恶作剧准没错,不过我和司马伶二人却同时见到两个截然不同的画面,那又怎样解释? 或者是我们根本在不同时间看着不同地方,所以我望见蓝色小光人,司马伶则见到艷红无头女鬼? 但这不可能。我们房内的窗同样面向酒店的北边,看的景色应该一致。而且我和司马伶都是因为听见巨响才望向窗外,理应也没有时差。换言之我们确实在同一时空看见不同的东西……这真的是一句恶作剧就能解释? 越想就越奇怪,加上昨晚发生的命案,说不定两者是有关系。这样子其实我是否应该离开米基内斯比较好?一于是我问:“伶,你昨晚怀疑兇手是酒店的人……那是基于什么原因?”
第28页 “杀人可不是简单的罪孽,一个人没有特别理由可不会轻易夺去别人的性命。”司马伶坐在床上说:“再者,兇手是在我们面前杀死露沙而不露马脚,这肯定是经过精心部署。我认为兇手必然跟露沙有深厚关系,只有深厚关系才会产生深仇大恨。” “你认为露沙跟酒店的人来往比较密切,所以就是酒店的人下手?” 司马伶作沉思状,回答说:“这只是我的假设而已,但露沙和赫茨森一家人都不是法罗群岛的居民,与米基内斯本地居民更看不到有任何交集……所以退一步想,她接触酒店人员的机会比较多吧,除了服务生之外还有酒店住客。” “照你所说,最有机会杀害露沙的人不就是赫茨森家族?” “是这样没错。而且露沙跟尼尔斯和戴娜的关系都不太好,之前她就说过公主的坏话。” 司马伶解释完之后,便回头看床头的电子钟,又说:“原来已经十点多了,我先回房整理一下,之后再到大厅集合好吗?” “集合?你又想去调查昨晚的兇杀案?这交给警察就好嘛,反正刚好有两个警察住在酒店里。” “我无法坐视不理……毕竟有人在我面前死去,我有责任把兇手找出来。”司马伶的眼神坚定,神情也是十分认真,不像之前贪玩调查无头自杀案一般。 “可是如果兇手就是酒店内的其中一人,你相信我就不是兇手?” “游生你又不是什么思想复杂的人,一眼就看得穿。”司马伶说:“而且当时漆黑中我有抓住你的手臂,我相信你不是杀死露沙的人……坦白说法罗群岛的春天仍然很寒冷,昨晚大家都穿上厚衣,所有人都有机会把兇器带到酒吧内。因此现在岛上我唯一能够相信的就只有你而已。” “这真是我的荣幸。” 虽然司马伶说起来有点无助,但她的一切行动皆由正义感驱使。正义感吗?果然是小孩的想法,却并不讨厌。 司马伶回復笑容说:“而且游生你来米基内斯是想看明天的日全食吧?就等本小姐在日落之前找出兇手,让你可以安心欣赏。” “明白啦,我也再多陪你一会吧。” 2 早上十一点左右,当我按照约定和司马伶在酒店大厅集合时,却见到杜尔胡斯一家人带同行李走下来,似乎是要跟柜檯的阿曼达办退房。 坦白说像杜尔胡斯这样平凡的年轻夫妇我是不太记得样子,只是看见他们那对可爱的孪生子女才想起来。这时候我发现那小女孩的侧发扎着小辫子,竟然跟司马伶相同一模一样的,我便跟司马伶说: “你给人感觉不成熟不是因为扎了辫子吗?扎辫终究带点孩子气,我很少看到有大人会辫髮。” 但司马伶摇头说:“外行人就是外行人,辫子可是跟数学有关。有些数学家的专门就是钻研辫子理论和纽结理论呢。” “欸?” “拓朴学啊,辫子理论也是拓朴学的分支。” 我讽刺地问:“只要说成拓朴学就研究什么都可以吗?据我所知拓朴学不是研究形状之类的数学?” “可以这样说。所以辫子理论就是研究两条或者更多的绳子,其互相缠绕之下的状态,犹如扎辫子一样。” “……这种研究有用吗?”我能够想像得到的,除了用来解开打结的耳机线之外就没有其他用途了。 “游生你要记住,数学是这个世界最基本的语言。”司马伶认真起来,“我们数学家研究数学不是为了什么用处,而是要藉助数学这套工具去理解我们身处的世界。因此数学家无时无刻都充满好奇,就跟侦探一样?,侦探要找出案件的真相,数学家则要找出世界的真相。” 司马伶继续说:“当然辫子理论和纽结理论都有实际用途啊,而且不只是用来解开你裤袋里面的耳机线。如果你在教科书上看过dn a的结构那都像绕成一团的纽绳吧,研究纽绳的结构有助生物学家解开dn a的运作。除此之外,地球的磁场线也是一堆纽绳,甚至理论物理学家研究的弦理论也有纽结理论应用其中——” “抱歉!是我的错,我不应该说辫子是小女孩的玩意。”我马上投降并转换话题,“话说杜尔胡斯他们不是昨天才入住酒店吗?住了一晚就要退房,果然是为了他们的小朋友吧。” 司马伶歪着头,望向天花板,一边用手指绕玩头髮,一边思考。过了一会才说:“不过他们也是案发现场的证人,可能的话我也想问问他们的想法,包括那对孩子。” 坐言起行是司马伶的性格,看见杜尔胡斯一家人离开柜檯之后她便立即追上前,问他们是否方便谈一下昨晚的事。 杜尔胡斯太太回答说:“不好意思,我们要赶时间到码头搭船……” 司马伶低头拜託:“在路上边走边说也可以,不会花很多时间的。” “司马伶小姐…:?没记错名字吧?”旁边杜尔胡斯先生好奇地问:“看来你很在意昨晚的事情呢。我记得那时候你也是第一时间在酒吧内搜集线索,就跟你身后的那少年一起。”
第29页 “因为有人不明不白地死在我的面前,我不容许自己袖手旁观。这是我的原则。” 杜尔胡斯先生续道:“你一个女儿家不怕危险吗?我想你的父母也会担心喔。” “危险吗?”司马伶回头望我,“我的朋友会保护我……好像是这样。” “原来如此,你有一个可靠的男朋友呢。” “不要误会,他只是我的……哥哥之类?” “哦?”大概杜尔胡斯先生不懂分辨华人,看见我和司马伶居然觉得相似,便点头道:“做哥哥要好好保护妹妹呢。” “说得没错,”司马伶微笑望向那对孪生孩子,又问杜尔胡斯先生:“他们也是兄妹吗?” “哈哈,艾玛是姐姐,艾力是弟弟,所以换作姐姐要照顾弟弟了。” “原来是姐弟。”司马伶低声在杜尔胡斯先生的耳边说:“我明白你不希望孩子记起昨晚的事情,所以我只想听听先生的意见罢了,不会骚扰到小艾玛和小艾力的。可以吗?拜託了。” 司马伶说着的同时,背后的手指却一直指着我,还有杜尔胡斯太太和她的子女。她的意思是叫我趁机会向那对小孩问话吗?毕竟司马伶说过她亦想知道当时艾玛和艾力的经歷,就连小孩子都不放过。而且通常警察都不会认真看待孩童的证供,要找到警察没有发现的真相,最佳方法也许就是从小孩方面着手。 当然,杜尔胡斯先生不晓得司马伶的鬼主意,在他眼中司马伶只不过是一个既正直又富有正义感(即是多管闲事)的少女,于是没有特别拒绝她的请求,就同意在往码头的途中聊几句。 至于那对小孩,杜尔胡斯先生不想让子女听到昨晚的惨剧,于是吩咐太太带着他们走在几步后面保持距离。这时候司马伶暗地里对我露出邪恶的微笑,显然在叫我混入那母亲和子女当中闲话家常,顺便找方法打听昨晚的情报。 别人说女人都是擅长变脸的生物,这一刻我非常认同。 3 我们跟随杜尔胡斯一家四口离开酒店,屋外风和日丽,司马伶却煞风景地拿出一张画有案发现场配置的图纸询问杜尔胡斯先生: “昨夜跳链舞时跟你绕手的除了小艾力,还有死者未婚夫的父亲尼尔斯.赫茨森。当时尼尔斯先生一直跟你绕手,在停电时也没有离开原地,对吗?” “没错,警察也有问过相同的问题。我太太卡米拉也肯定她身边绕手的那少年没有离开原地。” “嗯……”司马伶点着头似乎认同对方的话。毕竟杜尔胡斯一家只是初来乍到,跟死者毫无关系,不像有撒谎的理由。 司马伶接着说:“那么案发当时,亦即停电的一刻,你有没有察觉到什么异样?” 杜尔胡斯先生摇头表示没有。于是司马伶转换话题,“不如聊一下案发现场以外的事情。例如在往酒吧之前你有没有跟死者接触过,或者知道有什么人对死者抱有恨意?” 杜尔胡斯先生点点头,“嗯,这个我也有跟警察说了。就是昨天下午,我跟家人初来酒店打算四处参观时,碰巧在二楼餐厅见到那位女士跟酒店职员的莎拉争吵。那位女士还掴了莎拉一巴掌,并在莎拉的脖子留下刮痕。” “伤痕吗?我都没有留意到呢。”司马伶回想最近莎拉的样子,便说……“昨天莎拉都围着围巾,除了是天气寒冷,可能也是不想让其他人看见她颈上的伤痕吧。” “又或者是不希望再剌激对方吧。虽然这时候在死者背后说坏话好像不太尊重,但当时那位女士只是一味野蛮地骂着莎拉。” 司马伶低头思考一会,又问“那位女士,即是死者,你知道她为了什么原因而掌掴莎拉吗?” “不知道。后来有另一位男员工出来制止,那位女士只好气沖沖地离开。”杜尔胡斯先生说:“我想那位男员工会比较清楚吧,你可以问问他。” 司马伶自言自语:“这样的话莎拉可能有杀害露莎的动机?” 我在后面听着司马伶与杜尔胡斯先生的对话,心中好奇为何露莎要到处点火?先是跟我说戴娜的坏话,然后又掌掴莎拉。虽然无论什么原因杀人都是不对的,但露莎也太过不检点了吧? --别只顾看戏0 司马伶突然回头怒目,用眼神向我投诉,大概她是催促我要套资料。于是我放慢脚步,看见身后的杜尔胡斯太太牵着小艾玛,小艾玛又牵着小艾力丄二人温馨地走,心想如果我也贸然问他们关于昨晚的命案也太过奇怪,跟司马伶一样没有常识。 我只好先与太太闲道:“刚才在酒店听说你们起程回家,这样就会错过明天早上的日全食呢。好像有点可惜。” 杜尔胡斯太太回答说:“也不会错过,我们只是回去托尔斯港罢了。而且这几天我们也不能出国,必要时还要配合警方调查呢。” 托尔斯港是法罗群岛的首都,原来他们本身就是法罗群岛的居民。于是我继续问:“那么为何你们会选择来米基内斯度假?在托尔斯港也可以看到日全食嘛?” “就是因为日全食的关系,托尔斯港变得太过热闹,有点不习惯。”杜尔胡斯太太说:
第30页 “而且我跟海鹦酒店的主人是老朋友,所以顺便来探望一下她啰。” “哦,原来你认识莎拉小姐。” “莎拉是我的中学同学,但毕业后很少联络了。上一次见面是在我的婚礼上面。” “原来如此。”我笑说:“莎拉小姐中学的时候一定很受男同学欢迎吧?又漂亮,又懂得照顾别人。” “哈哈,你说得没错,莎拉的确很受欢迎,所以我也没有想过自己会比莎拉先结婚。但莎拉对男士的要求很高呢,而且读书成绩又好,学校里面没有一个男生她是看得上眼,所以我也没有见过她跟男生交往。”杜尔胡斯太太微笑说:“不过你有见过莎拉和另一位酒店的男员工吗?他们关系好像不错,不知道是否在谈恋爱呢?” “酒店的男员工?”我想起她丈夫与司马伶的对话,便问太太:“听说你们昨天在餐厅见到那位员工出面制止露沙与莎拉吵架?” “嗯,那件事嘛。她们的确吵得很厉害呢,虽然主要都是那位叫露沙的小姐在发脾气。我不知道莎拉得罪了对方什么啦,但那位男士非常紧张地从厨房跑出来分开二人,我看他的神情就知道他一定很爱莎拉。” “这样子连你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看来只能问问现场的那位厨师了。” “不过你们也别多管闲事吧,案件交给警察他们处理就好。”杜尔胡斯太太好像一早知道我们来意,语重心长地对我说。 “没有啦,我的朋——是妹妹才对,她只不过一时好奇而已,不用担心。” “是这样就好。” 说着的时候,我们已经来到码头前面。此时杜尔胡斯先生扬手叫自己太太过来,也许是需要什么帮忙。于是杜尔胡斯太太跟我暂别,并拜託我替她看管一对正在草地上休息的孩子。 这是绝好的机会,我立刻走近那对小孩,先是蹲下寒暄几句,然后亦无奈地要问他们案件的看法: “昨晚发生了可怕的事情呢……你们无需回想起那情境,但当时你们有没有留意到什么奇怪的东西?” 小艾力勐地摇头,说:“妈妈叫我们忘记昨晚发生的事情,所以都忘记了。” “对呢,忘记也好,呵呵。”我苦笑回应。 “但我看见了。”小艾玛插话道:“我见到有光影在跳舞。” “欸?”我不明白,续问小艾玛:“可以再形容多一点吗?是什么时间见到什么?” “当音乐停下来的时候,我看见影子依然在跳舞——” “艾玛!还有艾力,你们过来。”说到一半就被杜尔胡斯太太喝停,艾玛和艾力只好站起来跑到父母的身边。另一边,司马伶好像也问完问题,跟杜尔胡斯一家挥手道别后,便回到我面前。 “伶,有什么收穫吗?”我问。 “只是知道莎拉曾经跟露沙发生争执,但不知道详细,要问在场另一位酒店员工才知道。” “我记得莎拉说过海鹦酒店就是由三位员工打理的吧。莎拉她自己、后辈的阿曼达、最后一位好像就是男性厨师。那个人还没有见过面呢,昨晚酒吧里面他也不在场。” “嗯,我们回去就问问那个人吧。”司马伶托一托眼镜框,问:“那么游生你又打听到些什么呢?” 于是我把莎拉是杜尔胡斯太太的中学同学这件事,还有小艾玛的证供告诉给司马伶。 司马伶听后,喃喃道:“光与影在跳舞吗?当时我们的确在跳北欧链舞,但小艾玛说的又是什么意思呢?” 我摊开双手说:“我也不知道。” “不对,我大概明白小艾玛说的话。”司马伶会心微笑,“原来是这样。” “怎么了?你想通了吗?” “只是看到一点眉目。但在返回酒店之前有一件事情我想确认清楚。”司马伶拍拍手说:“来一起去案发现场吧。” 4 从码头回到民居,米基内斯村内虽然多了游客,但街上比昨日更宁静。原因不用多说,在发生命案的酒吧外面还驻扎了几个警察,现场的搜查一直没有停过。 其中一位魁梧的警察看见我们,便伸手喝道:“站着,这间酒吧暂时封锁,其他无关的人请离开。” 正常都是这样吧,我们又不是什么侦探,也不能像侦探小说那样随便走进现场调查。我只好望向司马伶,看看她有什么应对—— “司马小姐?”一位年轻警察走过来打招唿,我看他的笑容便记得那是住在酒店并且对司马伶有好感的那个。 “麦克斯警官早安。”司马伶微笑点头。 “话说司马小姐昨晚也在现场呢,真是不幸。” “不幸的是死者才对,况且我也没有受伤。”司马伶反过来关心他说:“其实麦克斯警官也很辛苦吧?谁都没有想过在这平静的小岛上面会发生杀人案。” “对啊,害得我要取消休假。”麦克斯抱怨道。 “不知道露沙小姐得罪了什么人?一想到岛上有杀人犯我就很怕??…二司马伶的演技不错,明明是她主动来调查案件,现在却表现得楚楚可怜。
第31页 “暂时还不清楚。死者是德国人,莫说米基内斯,连法罗群岛也没有来过,跟酒吧的人没有任何交集。” 司马伶附和道:“昨晚在场的人,大部分跟露沙都是初次见面吧。” “非常抱歉,要让你受惊。”麦克斯拍心口说:“但司马小姐不用担心,我麦克斯一定会把兇手找出来!” “真可靠喔,谢谢你。”司马伶又温柔地向麦克斯请求:“其实我们回来酒吧是想起了一些事情,可以让我和我的助手进去看看吗?” “这个。…:好吧。”麦克斯跟守在门口的同袍耳语,然后就开门请司马伶入内。 虽然我完全被麦克斯无视,但我还是跟随司马伶一同走到酒吧店内。一入到里面,司马伶马上就将吧檯椅搬到窗边,面对正门坐下。 “喂,你随便移动现场物件真的没有问题吗?” 但见司马伶气定神闲地说:“小艾玛说当时音乐停下,一众影子依然在跳舞。你能看出句子与现实之间的矛盾?” “我记得音乐停下来的时候大家都不知所措,而我只是呆站原地,不可能还在跳舞吧?” “我想也是。但也有可能我们依然在动只不过自己没有察觉。”司马伶指着自己眼睛说:“正常人有五感,但平日八成的情报都是透过视觉取得。所以当一个人突然眼睛看不见的时候,整个感觉都是怪怪的。” “你的意思是说,也许音乐停下时我们仍在跳舞吗?但当时漆黑一片,小艾玛又怎能看见?” “即使停了电,店内也不可能完全漆黑,至少门缝会透光。”司马伶指向酒店正门的门脚,确实与木地板中间有约两厘米的空隙,“换作是小孩视线的话应该更容易看到光源吧,停电时小艾玛站的位置刚好面向正门。” “所以你坐下来是模仿小艾玛吗?何必多此一举呢,你的高度明明跟小艾玛差不多。” “少啰嗦,四捨五入的话我也有两公尺高。”坐在椅上的司马伶交叉双手说道。 我把话拉回正题:“只不过晚上屋外的光线也很微弱,就算门缝透光也看不到什么吧?” “大概只能看到脚踩的剪影。”椅上的司马伶俯身看着门缝说:“所以小艾玛看见光和影在跳舞,可能就是这个意思。” “照你的推理,小艾玛只不过说明了停电当时我们依然没有停下来……这跟案件有什么关系?” “谁知道?但总比没有线索的好嘛。而且小艾玛说看见影子在跳舞,意外地‘跳舞’或者会是重点?如果只是因停电慌张而乱动的话,她也许不会说成跳舞吧?” 我想了一想,再回答说:“也可能是先入为主的错误观念,毕竟在停电之前我们的确在sa舞。” 司马伶反问.。“我们跳的链舞除了要手牵手之外还有什么特别?” “好像是左右踏步之类的……” “左移两步、右移一步,不断重复。碰巧小艾玛在停电时看到的不是其他,而是脚踩。我有理由相信当时她看见的剪影跟链舞的舞步相似,所以小艾玛才会如此证言。” “所以在停电后,我们不只没有停下脚步,反而更不自觉地左右移步吗?”我自言自语,始终半信半疑。 这时候,一把厉声喝道:“司马小姐,是谁让你进来的?” 被发现了。喝止我们的是那位同样住在酒店的资深警官西格德,本来是沃格机场警察局的分局长,现在正负责米基内斯兇案的指挥。 西格德看见我们在酒吧查案,便毫不客气地要求我们离开现场,说别阻碍警察办案。大概司马伶已经调查完毕,也没有怎样反抗就站了起来,跟西格德道别—— “痛!”走到门口,司马伶突然提起脚板大叫。原来在她脚下的木地板穿了一个小孔,就直径一公分左右,而且有木碎刺出,于是踏在上面的司马伶就被那长木碎刺到。 我立刻走上前关心她,却被西格德半路拦下,并抓着我的肩对我说:“你是游先生吧??我有几句话想跟你讲。” “欸?我吗?”不会是我的嫌疑犯体质又发作吧?我可没有做过令警方误会的事情啊? 司马伶说:“我在外面等你好了。”接着就推开酒吧的门离开。 店内剩下我跟西格德二人。于是西格德开门见山问:“你跟司马小姐有什么关系?” “关系吗……算是旅行时认识的普通朋友。” “只是认识几天就跟她一起四处查案?你究竟在想什么,查案可不是闹着玩的。” “呃,我非常同意警官的话。可是你前天也将二十年前的事件告诉司马伶,她会感兴趣到四处查案跟你也不无关系啊。” “两件事情完全不一样。”西格德严肃地说:“二十年前的案件现在来看就只不过是个老故事,就算怎样调查也不会有危险。可是这次是杀人案,而且兇手很可能还留在岛上,你们二人到处打听只会有两个可能性:一是打草惊蛇拖了我们警察的后腿,二是真的给你们找到兇手却可能会被灭口。我看你也是成年人,就不懂想一下后果吗?”
第32页 “……我当然知道。” 其实最初我也不同意司马伶主动调查昨晚的事,但又不想向她的正义感泼冷水。我认为正义感尤其在现今的社会是非常珍贵的。 可是站在警方的立场,西格德的话才是合理。西格德见我没有反应,又说:“如今兇手依然逍遥法外,无论如何都不可以让司马小姐犯险。游先生,你劝一下司马小姐叫她放弃吧。” “所以就纯粹为了司马伶着想?我反而想问你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也许问题出乎意料,西格德先是感到惊讶,接着避开了我的眼神回答说:“司马小姐是数学界的大天才,想保护她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总之你照我的话去做就可以。假如你们继续查下去的话,也别怪我用尽方法请你们离开米基内斯。” 说毕西格德便替我开门,这时候我看见门外的司马伶同样警戒着西格德。看样子她与西格德之间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被游说收手了吧?游生你打算怎样?” “在安全的范围内行动,一遇到危险就收手。至少我不会让你一个人暴走。”反正司马伶不像会就此罢休,这是我衡量过两人意愿之后的答案。 司马伶高兴地说:“这样才是我的助手嘛。” 正午十二点,我们先经过村内便利店买了几个面包充飢,然后回程时在村口看见有两个警察正在跟一位体型略胖的中年男人录取口供。 司马伶咬着面包说:“那男人身后的小店好像是卖衣服的呢,想不到米基内斯岛上还有服装店。” “可能做衣服是他的兴趣嘛。” “不过我的兴趣是寻找真相。我看那男人就是服装店老闆吧,不知道服装店老闆跟酒吧的案件有什么关系?” 服装店与酒吧分别在村的南北两边,中间隔了几个小屋,与案发现场有一段距离。就当我还在思考两者关系的时候,警察已经录完口供离开,这时候司马伶就推我说: “过去问一下吧,警方得到的情报我们都不能漏掉,不可以让西格德他们看扁的,一定要比他们早一步找出兇手。” “伶你搞错什么了吧,我们不是为了胜负而调查的啊。你不是说过只是想知道真相吗?” 司马伶沉默了一会,说:“不愧是助手,有你在的话我就不用担心迷失目标了。” 这可以理解作为她对我的称赞吗?其实像我这种凡人根本帮不上什么忙,天才的思考实在令人费解。 只是司马伶没有怎么在意,而是哼着歌地走近服装店问那位老闆: “老闆你好。可以让我看一下衣服吗?” “……没有见过的脸孔,你们是外地来的?”老闆神色凝重地问。 “是啊,我是从丹麦来的,我的朋友则是从香港来观光。” “果然是这样,最近岛上的游客真多。”老闆的态度非常冷淡,甚至有点不欢迎外人的感觉,与那间把我们列入黑名单的餐厅一样。 “游客多了,警察也多了。”司马伶切入主题问:“说回来,刚才那几位警察找老闆你录取口供呢,有什么事情发生吗?” “哼i.是我找他们才对。可是那些警察都敷衍了事,真气人。” 听起来老闆的烦恼跟露沙的兇案无关。司马伶续问:“可以把事情告诉我吗?也许我们会帮得上忙喔。” “就是有人偷了我家店铺的东西啊!我住了几十年都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一定是像你们这些外人做的。” 原来如此,怪不得橱窗空空如也。这时候老闆怒视司马伶,但司马伶很冷静,只是说:“很抱歉,偷东西的人太自私了,连衣服也要偷。” “不是偷衣服,而是偷走了橱窗里面的那些人体模型,真不明白那是什么特殊癖好!” 人体模型,是穿上衣服用作展示的那些吧,究竟有谁要偷走这种东西? 司马伶在指间绕着头髮,问:“人体模型是什么时候被偷走的?” “不知道。其实我四日前离开了米基内斯到外面工作,本想十七号(前天)回来,却遇上渡轮停止服务。到今天恢復正常我才可以搭船回家,结果就给我发现橱窗的人体模型被贼人盗去。” “所以失窃是这四日内发生的事情。” 老闆乘着司马伶的话骂道:“这么大个模型很难运送到岛外吧?就算搭直升机也太过明显,所以被盗的模型一定还留在岛上。于是我就叫警察帮我找啊,但他们却推搪说太过忙没有多余时间处理!那算是什么工作态度!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薪金是我们纳税人支付啊!” “真抱歉。”司马伶附和道。 “话说回来,原来昨晚居然发生了那么骇人的事情呢,死的还是那鬼酒店的住客,真是命运弄人。” “鬼酒店呢,”司马伶问……“老闆你也有在那里见过幽灵?” “没有,但只要住在岛上都有听过传闻。”老闆不耐烦地说:“小姐我看你根本不是来买衣服的吧?问这么多问题。问完就走,我没时间招唿你们。” 说完老闆就返回店内,而司马伶则回到我的面前,问:“听到刚才老闆说的话吗?”
第33页 我点头,但又如何?不过司马伶却满足地说:“这情报应该有用。” “只是人体模型失窃,跟昨晚的谋杀案会有关系吗??” “那游生你是认为,两件事刚好在同一时期发生只不过是巧合?” “硬要说原因的话,只能解释为巧合吧。就如中彩票同样没有其他原因嘛?所以警方才不理会那老闆。” 司马伶嘆气说:“世界上确实有很多巧合,巧合的意思就是非常低的机率却发生了。既然巧合的机率这么低,不是巧合的可能性应该较大吧?” 司马伶又解释,老闆住在岛上几十年都没有遇到过失窃,偏偏却在露沙被杀的这几天发生?,而且被偷的不是衣服,偏偏是人体模型。一年里面会有几多间服装店的人体模型被盗?更何况发生在米基内斯这个偏远的小岛上?如果说是“巧合”的话,为什么不想成“故意”呢?只要是人为的故意,这样跟昨晚的案件一定有关系。 “太多巧合的话推理小说就不有趣喔!”司马伶充满自信地说:“警察漏掉的线索就由我们一起补上吧。” “那么,你认为人体模型被盗跟昨晚的事有什么实际关系?” “天知道?”司马伶依然自信满满的,哼着歌离开米基内斯村。 6 “欢迎回来。”坐在接待柜檯的阿曼达很有朝气地跟我们打招唿,“话说今早在酒店外面发现了这封信呢。” 阿曼达把信放到柜檯上,信封面写着给司马小姐,虽然写错了“司马”的拼音。 “是谁给我?”司马伶问。 “不知道,只是在酒店门外的地上找到,没有看见是谁放的。” 司马伶便打开信封,但读后表情困惑。她跟阿曼达说:“是用法罗语写的,好像是警告文,但也可能是我的理解有错。你可以替我翻译一下吗?” “好喔。”阿曼达接过信纸,把内文说出:“从外地来的人只会带来恶运,在日食之前立即离开此地,否则后悔莫及。”阿曼达又尴尬地说:“很抱歉,米基内斯确实有人不太喜欢外来的旅客,大概只是恶作剧不用放在心上。” 司马伶取回信纸,说:“字体端正,至少不像出自小孩子的手。”司马伶又沉思数秒,问阿曼达:“对了,这里除了你和莎拉之外,好像还有一位男员工,是吗?” “是啊,你们有事找丹尼哥吗?”阿曼达友善地笑道:“果然你们仍在调查昨晚的事情喔?” “没错……”司马伶显得不好意思,毕竟这种行为有点不谨慎;正常人遇到有兇案应该只会伤心或者担心,而不是到处打听情报吧。 “嘛,我看见你和你的朋友昨晚第一时间在现场拍照找线索,我就知道你们会这样。”阿曼达又说:“也许其他人会阻止,但我可是十分支持你们。” 司马伶很意外,“支持我们?为什么?,” 阿曼达语带悲伤说:“正如刚才那封信,岛上又开始出现了那个传闻……说是二十年前的亡魂作祟。毕竟米基内斯这二十年以来,直至昨天为止一直相安无事。” 司马伶问:“但传言跟你想帮助我们有什么关系?” “因为那些传闻都不可能是真的啊!人都死了二十年,却每次发生命案都推到姐姐身上实在看不下去。” “慢着……你说姐姐?” “啊……对。”阿曼达皱眉点头说:“二十年前在这里自杀的人就是我的姐姐。” 司马伶大感震惊,追问道:“所以你回来酒店工作也是这个原因?” “算是吧,莎拉姐也知道这件事所以才聘请我来酒店帮忙,毕竟酒店的前身是姐姐的旧居。”阿曼达续道:“因此我不想看见姐姐死后还一直被人说三道四,希望露沙被杀的事件尽快水落石出,只要是我能帮上忙的尽管开口。” “谢谢你,这样的话我也不客气了。”司马伶认真起来,问:“其实昨晚露沙被杀的其中一个关键因素是北欧链舞,当时的确是莎拉提议的吧,但你事前有听说过吗?” “欸.:…你在怀疑莎拉姐吗?不可能是莎拉姐!”阿曼达挥手说:“链舞的事没有可疑啊,事前我们知道酒店有住客生日,所以就一早安排了庆祝和礼物。玫瑰花束也是我准备的啊,庆祝一事连丹尼哥都知道。” “我想也是,既然链舞是案件不可或缺的一环,我想兇手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阿曼达续道:“而且我们岛上的居民只要高兴就会围起来跳舞庆祝,这是法罗群岛的传统……嘛,当然亦跟政府想发展旅游业有关。” 司马伶喃喃道……“这样看来不单止酒店酒吧的相关人员,就连只要知道露沙生日的人都有机会猜到昨晚会跳链舞。而且假如兇手有能力从链舞自出自入,露沙是否坐在链舞中间也没有关系了。” 我在旁边想,兇手这杀人手法的风险真高,但结果就非常完美。 阿曼达关心地问:“果然是很棘手吧?所以连警察好像也毫无头绪。”
第34页 于是司马伶便主动寻求帮忙:“接下来我想跟其他住客搜集情报,不知你可否把大家的房间号码告诉我们?”司马伶睁大水灵的双眼,“虽然涉及个人隐私,但我答应绝对不会用来做坏事的。” 阿曼达想了一想,便回答说:“嘛,反正现在酒店的人也不多,就算我不说,你们自己亲自走一趟也会知道吧。我告诉你们就是了。” 于是阿曼达打开电脑把各人的酒店房号码说一遍,同时司马伶就吩咐我把资料抄下,我便用纸笔画了几页酒店的平面图连住客资料。 果然五楼是没有住客,大概是方便管理的理由吧,就像餐厅在非繁忙时间只开放一部分那样。 “谢谢你。”司马伶又问阿曼达:“话说我们想找丹尼先生问问,你知道现在可以到哪里找到他?” “啊,对呢,丹尼哥这个时间应该在三、四楼清洁房间。” “咦?我以为他只是酒店的厨师呢?” “哈哈……酒店人手不足嘛,这种情况经常发生。”阿曼达又问:“难道你们要找丹尼哥是因为昨天露沙小姐跟莎拉姐争执的事情?” 司马伶也不讳言,“没错。她们二人争执是丹尼先生出面调停,我想他应该会清楚发生什么事情吧。” “客人还是在怀疑莎拉姐呢,莎拉姐肯定不会为了报復而杀人啦。” 杜尔胡斯母女_杜尔胡斯父子- 丹尼(酒店外)阿曼达(酒店外) 海鹤酒窿住客窦料 302 尼尔斯 戴娜 班杰明&露沙 ■?司马伶 餐厅 员工室. 游思齐 函格德&麦克斯莎拉 “你好像很维护莎拉小姐呢?”司马伶好奇问。“因为在读书的时候莎拉姐已经很照顾我了。而且一尸两命太过兇残了吧,不是正常人所为。” “咦?露沙肚里有小孩吗?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司马伶意外地说。 “原来你们还不知道啊。露沙因为有小孩,所以对晚餐有特别要求。” 也是相同原因,前晚的饭局露沙才没有喝酒呢。司马伶低头说:“小孩子吗……”然后她就一语不发。 而我听见露沙有小孩,可能看太多电视剧,很自然就会想起赫茨森的遗产分配问题。谁最不愿意看见露沙嫁入门对分一杯羹?班杰明的话大不了不娶她就好,用不着要杀人;这样想的话因为小孩出现而想杀死露沙的就只有戴娜? 可是戴娜怕血得当场昏倒,很难想像她会杀人吧。话说不知道现在戴娜好了点没? 司马伶再次吭声,平静地说:“我没有特别怀疑哪个人,现在手头上的资料还不充分,我只是想搜集更多线索而已。” “好的,我明白了。”阿曼达回答说。 “最后再问一下,你在昨晚有没有很在意的事,或者察觉到什么奇怪的地方?” “没有呢……” “或者在跳链舞的时候,你跟身边的人也没有松手走开?” “嗯。我还记得停电时莎拉姐抓得我很紧。” “所以莎拉小姐就不可能是兇手嘛。”司马伶笑着说,然后就转身离开。 7 我和司马伶搭电梯上三楼,“叮”一声开门就见到走廊上有位男员工正推着清洁车。他身材高大瘦削,挂在左胸的名牌写着danny,换言之他就是阿曼达口中的丹尼哥吧。年纪方面也一致,就跟莎拉相近。 丹尼见到电梯门打开,便向我们点头问安。 于是我也点头微笑并走近他,然后丹尼就问:“客人是这间房的住客?现在方便让我打扫房间吗?” “不是,”司马伶代为回答:“我们来是有些事情想请教一下丹尼先生的。” “啊……”丹尼好像明白我们来意,喃喃道:“今早才被警察问完话,现在就轮到你们。” “不好意思,但无论如何我都想知道真相。” “真是小孩的想法,当你长大后就会明白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知道真相还比较好。”丹尼嘆气埋怨:“而且昨晚我都不在现场了,结果还是惹上这种麻烦事。” “很抱歉。”但司马伶没有放弃追问:“话说丹尼先生昨晚有什么事情办?其实如果没有酒吧的聚会,也许露沙能够倖免一死呢?” 丹尼不满地说:“你的意思是因为我请假,所以害死了那位客人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把事件的客观因果陈述一遍而已。如果冒犯了你的话我愿意道歉。” “唉,要一个小孩跟自己道歉也太难看。”丹尼放弃了对抗,并回答说:“这几天我都不太舒服,所以昨晚留在家中休息,没有到酒店上班。” “原来如此。最近天气转变,要保重身体呢。” “多谢客人关心。” 说毕,丹尼想把清洁车推走,但司马伶则叫住了他: “请等等!我还有其他事情想请教丹尼先生。”司马伶合十双手请求。。“听说露沙死前曾经在餐厅与莎拉发生争执,最后是你出面调停的。可以把那件事的详细告诉我们吗?”
第35页 “为什么要告诉你们?你们又不是警察。” “可是如此下去,最可疑的人就会是莎拉小姐啊。她有最直接的杀人动机,但你忍心这样吗?” “不可能,莎拉是一个专业的员工,而且当晚不是有替那位客人庆祝生日吗?” “这个只是你的个人想法,但警察不认识莎拉小姐,只看客观因素的话莎拉小姐无疑是最有可能对死者抱有杀意。” 不知道是真话还是假话,但司马伶不断说话吓丹尼,让丹尼不得不跟自己合作。结果丹尼又嘆了一口气,说: “我先把话讲清楚,昨天的事可不是莎拉的错。虽然不想说死者坏话,但当时只不过是客人在餐厅无理取闹,莎拉反而是受害者。”丹尼十分肯定地说。 丹尼回想起昨天的事,依旧感到不满。他续道:“当时我在清洁厨房,而莎拉则在外面打扫。本来餐厅下午没有营业,但突然有位小姐气沖沖地跑到餐厅抓住莎拉破口大骂。我是之后才得悉那位小姐叫露沙,亦即是昨晚的遇害者。” 司马伶问:“可是露沙小姐为了什么原因要骂莎拉呢?” “露沙……她就骂莎拉勾引她的未婚夫,说莎拉是狐狸精。”丹尼越说越激动,“根本胡说八道!最初我看她是客人才忍气吞声,莎拉同样没有跟露沙理论。但最后露沙居然掌掴莎拉,这怎能看下去?我立即走出厨房捉住露沙的手,警告她再捣乱的话就要报警,她才无奈离开。” 司马伶惊讶地问:“莎拉勾引班杰明?他们有做过什么让露沙误会的事情吗?” “……那男人叫班杰明吗?哼。”丹尼不屑地说:“那男人表面上斯文有礼,但风流好色。其实之前我还见过班杰明趁莎拉入房打扫时突然回来关门搭讪,他真的以为自己有钱就很了不起啊!” “班杰明那样做也太过分了嘛。” “那根本是性骚扰,所以暂时打扫房间的工作都由我负责。我说莎拉就是太过善良才会被那对男女欺负吧,现在看见那个女的死掉我也没有任何感觉。” “原来还发生了这种事情。”司马伶问:“班杰明性骚扰莎拉的事情也有告诉过警察了?” “当然!一定要还莎拉一个清白才行。虽然我是不知道谁把露沙杀死,但兇手肯定不是莎拉。” “嘛,如果只是被掌掴的话就要杀人报仇,那么警察每晚都要加班了。” “既然小姐不认为莎拉是兇手,那你问昨天的事情来干什么?” “我最初不是说过了吗?我最想知道的是真相,至于谁是兇手只不过是附带的结果而已。” 司马伶的话亦让我想起她之前说过,数学家所追求的也是所有事情的本质。比如说克卜勒猜想,就算能够证明在一个三维空间内最多只能填满约74%的空间亦没有实际作用;但在证明这个猜想的过程则会对数学以及其他科学范畴作出贡献。 追寻真相的过程比结果重要,司马伶作为侦探,作为数学家,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既然如此,那就请你找出真相还莎拉一个清白。本来酒店已经有不好的传闻,再加上昨晚的事情只会让莎拉更加烦恼。” “当然了,放心包在我身上。”司马伶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但笑容真挚又不像是虚张声势。是天真还是自大我也分不清楚。 8 与丹尼道别后,我们回到三楼的电梯大厅。我问司马伶:“你真的有信心可以把兇手找出 来吗?” “我们不是正在逐步迫近真相吗?现在又多了丹尼先生这位新的证人,或者以后还需要他的帮助呢,毕竟他是酒店的人。” “所以你还是认为露沙小姐的死是跟酒店有关。”我又问:“接下来我们又去跟谁打听?班杰明要处理未婚妻的事情大概找不到他,戴娜昨晚晕倒后现在也需要休息。剩下来就只有莎拉?” “嗯,不论杜尔胡斯还是丹尼的证供都有莎拉出现,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听一下莎拉的想法。可是丹尼说过他今早才被警方问话,如果警方掌握相同的情报,下一个要盘问的应该就是莎拉吧。正因为莎拉要协助警方调查,所以丹尼才要抱病回来当代班。” “这样剩下的人就只有尼尔斯博士。” 司马伶微笑说:“就是博士了。而且他应该也很清楚露沙的为人嘛,也许可以打探到有用的情报喔。” 于是我打开自己画的酒店平面图,“博士的确住在405号房,就在上一层。不知道他是否在房间呢。” “去看看就知道。”这一刻司马伶的心情非常愉快,仿佛昨晚大哭的事情从没发生一样。 当我们来到405号房时,却看见房间门柄挂着“请勿骚扰”的纸牌。 “怎么办?”我问。 “这样不是更好吗?凡事用好的角度看,至少说明博士留在房内。”司马伶又说:“而且叫人不骚扰就只会令人更加想骚扰嘛,你说对不对?” “如果给你看守核弹头的话地球就要毁灭了。” “不要紧,反正我是金星人。如果助手需要我也可以给你一张太空船票离开地球。”
第36页 正当我们在门前闲扯,身后突然有人唿叫我们的名字: “游先生、司马小姐?你们有事要找家父吗?” “那个……对啊。”戴娜的出现是我意料之外,“你身体好点了吗?昨晚我看你晕倒很担心。” “嗯,不好意思。我自小就很怕血,一见到血就会晕倒。”戴娜依然脸色苍白,看上去更加可怜?,就算是以貌取人,我也不相信她是露沙口中所说的那种人。 司马伶同样安慰戴娜说:“昨晚实在太恐怖了,害怕也是人之常情,相反能够若无其事的人才是脑袋有问题呢。” 你在说自己吗? “谢谢你。可是发生了那么大的事儿我却没有知觉,总觉得对露沙有点歉疚……”戴娜回过神说:“对了,既然你们要找家父,不如先进去再谈吧。” 我问:“可以吗?” “不用介意。”接着戴娜就敲了几下房门,说:“父亲,是我。” 酒店房门缓缓打开,门后面的尼尔斯博士看见我们则显得有点意外。 “这不是司马小姐和她的朋友吗?”尼尔斯说。 戴娜代为回答:“司马小姐站在门外好像有事情要找父亲,所以我便把他们带来。” “我明白了,大家先进来吧。戴娜你倒几杯水给两位。” “谢谢。”我和司马伶点头道谢,然后便走到房内。 不过酒店房只有两张椅子,尼尔斯示意我先坐下,至于司马伶和戴娜则坐在睡床上。 司马伶看见床头摆着一本翻开了的《圣经》,不期然念出当中一句:“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孕,忍受产难,疼痛要生,就唿叫……”司马伶喃喃道:“这是新约的《启示录》呢。” 尼尔斯听见后问:“司马小姐是信徒吗?” “不,只是《启示录》也有记载一条数学题,我以前读过所以记得。”司马伶问:“但博士跟我不一样吧,是因为昨晚睡不着所以随手拿来看看?” “我的情况算是两样都有吧。” “两样都有?所以博士既是信徒,又是昨晚睡不着所以读《圣经》?” 尼尔斯没有回应,只是说:“昨晚你们有听见奇怪的声音吗?我听到后感到很不舒服,所以睡得不太好。” 戴娜也附和道:“说回来昨晚我也有相同经歷呢,我记得声音像耳鸣一般挥之不去。” “欸?原来你们也有听见。”司马伶紧张地追问:“那你们有往窗外看吗?” 但尼尔斯和戴娜都摇头说没有。 尽管如此,至少有其他人同样听见声音,那昨晚的异象就不是只有我和司马伶看见的幻觉。不过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我宁愿是眼花也不想看到有鬼。 “我猜司马小姐来是想问有关露沙的事吧。”尼尔斯好像一眼看穿了司马伶的想法,又或者整个米基内斯岛的人都已经知道司马伶正在四处查案。 “不好意思,在这么伤心的时候我却为了自己的好奇心……” “司马小姐无需自责。苏格拉底说过世上唯一的善是知识、唯一的恶是无知。好奇心正是所有科学家必备的条件,我很理解司马小姐的想法。” 头髮花白的尼尔斯博士说出这句话很有说服力,换作司马伶这样说的话我只会觉得她在装酷。这就是真正学者的气派吧? 司马伶深吸一口气,道:“那我亦不转弯抹角了。请问博士,你知道是谁杀死露沙小姐?” 还真是问得非常直接,司马伶这样说就好像暗示赫茨森一家跟露沙的死有关一样,让旁边的我看得相当尴尬。 “没有头绪。”尼尔斯又望向戴娜,戴娜也回答不知道。 司马伶续问:“露沙小姐生前与你们的关系怎样?” 尼尔斯冷静地回答:“虽然谈不上关系很好,但相处也没有问题。反正是班杰明的未婚妻,只要他喜欢就好。” “但我听说露沙小姐好像不太喜欢戴娜呢?”司马伶探话问:“就像金钱纠纷之类的?” “遗产吗?”尼尔斯反问:“司马小姐认为露沙的死与本人的遗产分配有关?” 司马伶摇摇头,“我只是在谈论可能性而已。据说博士想把名下公司的股份分成两份,分两次转交给二人,而且每次班杰明所获得的‘赫茨森科技’的股份比例都比戴娜多。我没有说错吧?” “你还真是查得很清楚。” “倒是博士才五十多岁,要立遗嘱不是太过早了?” 突然博士面有难色,低声说:“……最近嗅到有死亡的气味,以防万一罢了。” “死亡的气味?”司马伶睁大双眼问。 “不,那跟露沙的死没有关系。”尼尔斯的语气带点莫名的哀愁,但一瞬即逝。他反问司马伶:“假如是与遗产有关,即是有人害怕被露沙分走遗产所以痛下毒手?这样做会得益的人就只有班杰明和戴娜。” “不过班杰明很喜欢露沙对吧?”
第37页 “至少从外人来看是这样,其他我不懂得。” 我也记得露沙说过班杰明很迷恋自己,所以她才毫无顾忌地在他面前说尼尔斯和戴娜的坏话。至于遗产分配方面,戴娜原本就分得比较少,如果是出于妒忌和贪财而杀死露沙的话,她的犯罪动机还要比莎拉大。 司马伶说。。“嘛,就算是很恩爱的夫妻也有机会为了金钱而反目成仇呢,事实上大多数的杀人动机不外乎是‘情’和‘利’。情——即是憎恶、仇恨,恨到置对方于死地?,利^^是金钱,莫大的金额盖过道德底线而把对方杀死。” 尼尔斯一言不发,等待司马伶继续说: “感情方面,由于露沙的性格关系,她较容易得罪别人,像是这间酒店里面的员工都不太喜欢露沙。至于金钱纠纷的话,很自然就是联想起赫茨森家族。” “换言之有杀人动机的在这岛上也不少?” “很抱歉,但这样说没错。”司马伶又补充:“但唯独一人,既有‘情’的动机,又有‘利’的动机。我这样说正确吗?戴娜小姐。” 戴娜很平淡地回答:“不……我对露沙既没有好感也没有憎恶。” “是吗?那遗产方面呢?她说你因为遗产分配问题跟你哥哥班杰明吵过架?” “没有兴趣……那只是哥他要跟我吵而已。” “哦?”司马伶说:“换言之都是露沙单方面地讨厌你,和单方面地跟你有金钱瓜葛呢。” “不知道。我对那些都没有兴趣。” “果然是艺术家,这方面与数学家也很相似。”司马伶笑说。 我随即附和道:“戴娜本来就有这种气质吧,怀疑她是什么杀人犯也太可笑了。” “嘛,助手认为这样就这样吧。”司马伶上下打量着戴娜,又说:“而且动粗看起来也不符合戴娜小姐对于美学的追求。” 戴娜恭敬地回应:“把别人的死当成艺术品一般欣赏…:。这种事情我也不会做的。” 司马伶低头说:“对不起,是我说话不够谨慎。” 戴娜冷冷道:“不用放在心上,我没有责怪司马小姐的意思,只不过我天生就没有什么表情,容易被人误会。” 于是她的父亲尼尔斯就代女儿补充说:“戴娜因为先天的疾病所以不太懂得表达情绪,但不代表她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如果你们有看过她画的画就会明白,尤其司马小姐更加能够理解她的画作吧?” “昨天在灯塔上我欣赏过戴娜的绘画,那确实是一幅美丽且充满感情的画作,同时存在艺术的美和理性的美。” “原来昨天是你们陪伴戴娜写生呢。”尼尔斯高兴地说:“有为你们添麻烦吗?因为戴娜不太懂得跟陌生人相处。” 就是我行我素的性格吧。我还以为是艺术家特有的脾性,但看来她是因为有什么病才会有这么一份的距离感?听起来像是学者症候群之类的,又或者是比较轻度的自闭症。 司马伶笑说:“岂会麻烦,能够有机会陪伴戴娜小姐,我的助手是求之不得呢。” “这、这个嘛……”我尴尬地说:“终究一个女生到外面写生有点危险,如果不介意的话我愿意继续陪伴戴娜小姐。” 但尼尔斯好像没有把我的话放在心里,只是摇头嘆息,“的确变得危险了,我还以为米基内斯只是一个平静的小岛……” 于是我问尼尔斯:“你们有打算提早离开吗?” “不,事情是因我而起——”尼尔斯似有难言之隐,马上转了口吻:“我的意思是如果我不是决定到这里度假的话,露沙就不会遇害。我认为自己不能逃避,至少要协助警察找出真兇,这样才能对得起露沙。” 听见尼尔斯的话,司马伶若有所思,整个人坐在床上发呆。为免妨碍博士休息,于是我问她:“还有其他问题想问尼尔斯博士吗?” “有喔,不过与昨晚的事情无关。”司马伶忽然兴高采烈起来,望向尼尔斯说:“原本我来米基内斯正是想跟博士讨论数学的,假如博士方便的话可以讨论一下博士最新的研究吗!数学史上最重要的难题‘黎曼猜想’丨?” 出现了,数学家人格的司马伶;露沙的话题瞬间被司马伶抛开。 但尼尔斯很快就追上司马伶的话题,便摸摸下巴回答:“司马小姐也有打算挑战这个数学难题吗?” “嗯!”司马伶大力点头,“我知道尼尔斯博士当年用了拓朴学的方法,有如魔法般的证明了克卜勒猜想!所以当我听说博士前年开始着手研究黎曼猜想,我可是高兴得睡不着呢!而且我最近写了几篇关于黎曼猜想的论文,很想听听博士的意见。” “是这样啊……如果要分享研究成果恐怕不太方便,但只是评论,下也无伤大雅。而且我也很乐意参考一下司马小姐的想法。” “太好了!我马上回房把论文拿过来吧!” 糟糕了,这样子谁都阻止不了司马伶。我赶紧问她:“假如没有需要帮忙的话,我就先失陪了?”
第38页 “没助手的事了,请自便。”司马伶扬手就像赶小动物一样叫我离开。 同时戴娜也站了起来说:“我也先行告辞,家父就麻烦司马小姐照顾了。” “戴娜,”临别前尼尔斯叮嘱道:“正如刚才所说,露沙出了意外你哥哥这几天也不能陪你。现在岛上有危险你就不要一个人出去写生了,明白吗?” “明白。” 如是者,我跟戴娜各自离开405号房,至于司马伶之后怎样跟博士讨论数学,这已经不是我这种凡人能够说明的事。 9 回到自己的酒店房间,终于有空闲可以一个人安静下来。我放松身体,躺在沙发椅上,望见窗外天空有点昏暗。不知道是因为隔着玻璃窗看还是外面天气真的不好?现在我只能祈祷明早万里无云,这样才不枉我远渡而来看日食……甚至现在是冒着性命危险留在岛上。 但司马伶又怎样?她为了数学而来,为了查案留下,好像完全不担心自身安全似的,确实难以理解。西格德警官说的不无道理,谋杀案就让警察处理就好,外人插手只会碍事。 “啊!我是怎么了?难得没有吵闹的人,我怎么又在想这些扫兴的事?” 我连忙拿起从香港带来的旅游书,本想计划接下来的行程,但过了十秒钟就放回桌上。终究我还是提不起劲,要不被昨晚的惨剧影响实在太困难了,尤其是一个人独处更容易会胡思乱想。 ——就在这时候,酒店房的电话突然铃铃响起,号码显示是从40 4号房打来。 我拿起听筒,说:“餵?是戴娜吗?” “是的。请问是游先生吗?” 四楼的公主和三楼吵闹的傢伙就是不一样,即使隔着听筒,也能从戴娜的谈吐中听得出教养。 “真的是你啊,怎么会知道我房间号码?” “打给酒店柜檯问就知道。” 不过平常戴娜说话已经不带语气,现在透过电话的声音更像机械一般。我续问: “那你找我有什么事情?” “你今晚有空?” 这是约会的邀请?晚上的二人世界,在繁星之下漫步,累了就坐在草原上互相依偎,尽诉心底话。 “……游先生有在听吗?”戴娜见我没有反应便催促说。 “有在听啊!今晚对吧?就我们两个人?” “对,一个人做不了,所以才需要你一起来。” “没有问题,做什么也可以!” “那么今晚八点钟,待晚饭之后再联络。” “明白了。我们今晚见。” “谢谢。”说毕,戴娜便挂了线。究竟公主今晚想做什么?现在的我除了好奇,还有心跳的感觉。于是我马上沖入浴室冷静一下,顺便准备心情迎接今晚的约会。 晚上六点半,在约会之前陪伴我用膳的依然是三楼那吵闹的傢伙。今晚赫茨森一家人都不在,整个餐厅只有我们两位客人。 我们随意在窗边找了,张空桌坐下来,接着司马伶说:“博士今晚好像没有胃口,所以不来餐厅吃晚饭。” “反正你和博士吃数字就饱吧。”我问:“话说你跟博士讨论得怎样?” “十分好,是非常有意义的讨论。”司马伶一边喝鳕鱼汤一边说:“只是全程博士也迴避了关于黎曼猜想的研究成果,保密的意识很强,我想他的研究已经有了相当不错的成果吧。” “你还真的跟博士研究数学啊?我还以为你找藉口探口风罢了。” “研究数学本来就是我来米基内斯的目的嘛。现在总算达成目的,不枉此行。”司马伶满足地说。 “你高兴就好。” “那游生你又发生了什么事?”司马伶上下打量着我,问:“总觉得看起来跟之前不一样。” “咦?有分别喔?” “是啊……有点说不出来的噁心感觉,是发生了什么好事?” “你说话这么刻薄,难怪长得可爱也没有男朋友啊。” “哼,这个我才不担心呢。想跟我交往的男生排队的队列就好比圆周率那么长。” “那是什么意思?” 司马伶挥着叉子生气说:“圆周率是无理数,小数点后数之不尽啊笨蛋!” “……真替你的未来担心。” “你也没有资格说我吧?不然也不会一个人来欧洲旅行。”司马伶又补充说:“我本来就在欧洲生活所以不算一个人旅游。” “你这样想就错了。”我得意地告诉司马伶:“你没听说过一个人旅行比较容易认识新朋友吗?今晚我有约会,很抱歉不能陪你呢。” “什么?”司马伶很讶异,“我还打算今晚到酒店外面搜集资料。” “都这么晚了,你也别乱跑吧。” “但我总不能一直留在米基内斯,要把握时间找出真相。” “那些事情交给警察处理就好啦。” “为什么你都说跟西格德一样的话?”司马伶失望地说:“我需要助手的力量,你今晚不能陪我吗?”
第39页 “今晚不行啦。”不厌其烦,我还是再三拒绝。 “你明早不是要看日食吗?我明早也陪你看,你今晚就跟我一起行动嘛?” “不是我不想陪你,但今晚真的约了别人啊。” 司马伶翘起嘴说:“就算助手不陪我,今晚我还是要出外调查的。到时候我遇到危险你不要后悔。” “唉,为什么你总是不听别人说话?” 但司马伶没有回应。之后的晚饭她也好像生了我的气,很少说话。吃完甜点后她亦只是说明天见就离开了餐厅。 0 我一个人坐在酒店大厅,望见时钟的时分针刚好指向八时正,戴娜就好像布谷鸟一样准时地从电梯内走出来。 我看见她背着画架,于是问:“我们现在是去画画吗?” 但戴娜对我的问题感到意外,“当然了。” 也许我是对约会一事想太多。反正她只对艺术感兴趣,跟司马伶脑中只有数字一样。 “可是为什么要找我一起?”我走近她伸手说:“如果要我帮忙拿东西的话也可以理戴娜摇头否认,“父亲说过一个人太危险,两个人的话应该没有问题吧。多跟别人接触也是父亲的意愿。” “原来是这样。”我说:“毕竟杀人的兇徒还没有落网,晚上一个人外出实在令人担心。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就是那个兇手?这样跟我一起也不会变得安全。” “你不是兇手。”戴娜非常肯定地回答。 “为什么?难道你知道兇手的真正身份吗?” “没有原因,只是纯粹的感受。”但戴娜反问:“相反游先生也有怀疑过我是杀死露沙小姐的兇手吧?” “不……如果我怀疑你的话也不会跟你单独见面。” “说的也是。”说毕戴娜就拿起画具盒步出酒店。 我们沿海边迎着微风走,头顶是漫天星宿,眼下的大海有如蓝宝石般闪亮;这景色跟昨天我们看日出的路很相似,我认得出我们正在往着灯塔方向走。 于是我问戴娜:“今晚还是到灯塔写生吗?” “不是。”这时候戴娜偏离了原本的泥路,踏上旁边杂草地,慢慢地走近海岸的山丘。其实晚上的米基内斯除了村内和酒店的零星灯火,根本没有其他照明?,唯独西边小岛的灯塔非常耀眼,把周围起伏的山坡和海浪都照亮成淡蓝色。 “所以戴娜小姐今晚的写生对象是那座灯塔?” “是的,海平线上唯一的光芒,我想画一幅从绝望中带给别人希望的画作。” 原来如此。之前我们从灯塔远眺海边村落的日出,现在则从海边回望灯塔。凡事换个角度看的话就会有新发现吧?也许戴娜这样做还有其他意思,像是什么意境之类的,总之艺术家的想法就是与众不同。 戴娜续道:“那座灯塔以前是人手操作,需要工作人员住在无人岛上;他每天的工作就是风雨不改地为海上船只提供指引,让人不至于在汪洋上迷失方向。那正是他和灯塔在那一刻的存在意义。每个人每一刻都有自己的存在意义,游先生你又为了什么原因而来到米基内斯?” 戴娜罕见地说了很长的话,果然她今晚是有什么意思想表达给我知道? “答案很简单啊,就是明早九点四十一分的日全食,所以摄影器材都带齐了。戴娜你也是想画日全食的写生吧?”说到一半,我又记起下午在尼尔斯博士房内的对话,“但好像是你父亲说要来米基内斯的呢?所以你是陪父亲来旅行?” “不,来法罗群岛是我的主意,来米基内斯是父亲的主意。”戴娜忽然停下脚步,放下画架,原来已经到了目的地的码头。她说:“父亲提议要来米基内斯,这决定也一定有意义。而结果露沙死了,这是偶然吗?”戴娜低头自言自语:“究竟父亲是为了什么原因而来……” 她的说法好像在怀疑露沙的死与自己父亲有关。我问她:“博士没有透露过半点原因?例如要见朋友或者有什么事情要处理。” 但架起画架后戴娜再没有回应我的问题,只是全神贯注在画纸上面。而且在这么昏暗的环境下她也没有带来什么照明,只能在星光下作画,需要高度的专注。 看她认真的样子,我知道再说什么她也不会听见,唯有安静地坐在一旁。我本想拿手机出来解闷,但一来没有上网也没有东西好看,二来我又怕手机的光会影响戴娜作画。我记得她说过只有天然光才能让她素描出最真实的光与影。 戴娜虽然平日不太喜欢说话,但正因如此,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带有意义。米基内斯不是一个热门的旅游景点,我是因为法罗群岛其他酒店都被订满我才找到这里来住的,但尼尔斯博士不可能因为这无谓的原因而来。如果找到博士来米基内斯的原因,可能就会知道露沙为何被杀,甚至兇手是谁。 不知道警察他们又有否留意到这关系? 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出来。明明不久前才告诉过司马伶不要插手,现在自己反而想起案情,实在没有资格教训司马伶。而且连我都知道的事情没理由警察不知道吧。 但话说回来,究竟司马伶现在正在做什么?难道真的一个人到外面调查吗?不知为何,纵然只是认识了数天,但不在身边的话总有点担心她会到处闯祸。到底她是在什么环境之下成长,才能培养出这种我行我素的性格?
第40页 我不懂数学所以也不好说,但平常人不可能像她一样对兇杀案感到兴趣?如果像戴娜所讲,司马伶查案也是有她的意义的话,究竟她这样做又有什么意义? 正义感?自我满足?抑或只是纯粹的好奇? 不行了,一个人在荒郊草地,听着浪花拍岸的声音,四周昏暗,除了胡思乱想也没有什么可以做。看来我在岛上,要么跟着司马伶到处走,要么跟着戴娜静坐。我的所谓存在意义到底在哪里? “失败了。”沉默了大半个小时,戴娜终于吭声,第一句话却是失败。 我看她画架上的画布,只有涂上暗蓝的底色,一个像是灯塔的图案也没有。于是我不好意 思地问: “失败是……状态不好吗?” “画不下去。”戴娜双手垂下,整个人四肢无力似的。 “是出了什么问题?” “周围太吵了。” “太吵?”我环看周围,根本四野无人。哪有噪音?“是海浪声太大了?” “不对……不是听的,而是感受。”戴娜问:“你感受不到嘈杂的声音吗?” 我哑口无言,只是摇头否认。戴娜便说:“看来你跟你的朋友不一样。司马小姐是一位灵性的女孩,但你跟灵性无缘。” “灵性?你的意思是幽灵之类吗?” “灵性是不能解释的,只能够感受。”戴娜昂首闭目,“露沙在昨晚的这个时候离开,我们也是时候要回去酒店了。再待在屋外对于灵魂不太好。” “嘛……你这样说的话,我就送你回去酒店吧。”其他事我也不再追问了,感觉问了也无法理解。 灵性吗?如果司马伶是灵性的女孩,她一个人在外面会不会有危险? 我一边想着司马伶的事情,一边陪伴赫茨森家的公主返回酒店。 电梯内与戴娜道别后,我走在三楼的走廊,瞄到隔邻30 4号房的门隙没有灯光?,再看看手錶,时间也差不多十点了,司马伶不会还没有回来吧。 但就算她要一个人到外面查案,我也没有办法阻止。于是我从裤袋里拿出酒店锁匙插进门锁,打开自己的酒店房门,然后就躺在床上面。 我呆望着白色的天花板,脑海里始终浮现那个令人不放心的小妮子。曾几何时我答应过她不会让她暴走,也好像跟西格德警官说过自己会在必要时保护她。假如就这样放任她乱闯的话也太逊了……吗? “可是这么晚她一个人会走到哪里?”我爬起床,望向窗外夜景,又想起之前在灌木林出现的奇怪现象。 “昨晚我在自己的房间看到蓝色光人,同一时间司马伶却在她的房间外看到红色的无头鬼。如果是司马伶的话她会怎样解开这个谜团?” 然后我又想起刚才与戴娜一起画油画的经歷,在码头远眺灯塔的画面有点孤独,跟之前从灯塔上俯瞰村外码头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当时我和伶各自在自己的房间,在同一时间盯着同一地方,却望见灌木林上飘浮着不一样的东西。假如换个角度又会变成怎样?即是如果当时有人站在灌木林回头望向酒店,也会见到我和伶的房间呈现两个不同的空间吗?” 虽然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但司马伶的话,特意等夜深再回到灌木林调查也很像她会做的事情——fl到这里,我的腿已经不由自主地跑起来,马上跑到房外拍打司马伶房间的门;始终没有回应,我只好跑楼梯走到酒店外面。 “什么灵性的女生真麻烦!”我一边抱怨,一边奔跑,很快就来到昨晚闹鬼的灌木林。 话说这个灌木林,仔细地想其实跟周围的景色格格不入;一个足球场般大小的丛林生长在山坡的草地中央,看起来应该有人特别栽种才对。 也许一到花期这里会非常漂亮吧?但现在初春,在我眼前的只是一堆树叶稀疏的、高约一公尺的矮木群。其实这个高度的话,就算个子细小的司马伶进入林中,也不会被灌木林遮住才对;只不过月黑风高始终看不清楚,因此我只好在林外大喊她的名字,希望有人回应。 “伶---” 可惜事与愿违,一棵棵矮木把我的唿喊吞掉,没有迴响。就在这时候,一群乌鸦突然从林中飞出,掠过我的头顶,并发出诡异的鸣叫声,仿佛在暗示灌木林中有意外发生。 不安的我只好拿出手机当作手电筒,并小心翼翼地向灌木林走。然而这下子就好像远足在山头开路一样,正当我想拨开面前的树枝,却一个不留神被枝叶弹到手臂?,叶片边缘锋利,轻轻一刮就是一道血痕,痛得我对着树影说脏话! 未知是否森林的精灵觉得我不敬,忽然一阵寒气袭来?,原本在林外已经十分昏暗,但我一路走来就更觉阴森。如果要一直待在林中,就连我也会感到毛骨悚然,更何况是怕鬼的那丫头? 所以还是我想太多了吧,现在返回酒店的话,说不定会见到司马伶正捧着零食在吃呢。 纵使我心中浮现离开的念头,但我始终没有回头,反而加速走向树林的中间^^然我的脚边好像踢到什么,我低头用手机照亮地面,居然是一双人腿! 我连忙跪下来抱起倒地的人,那不是什么陌生人,正是没有意识的司马伶。别吓我啊?就算你怕鬼,也不代表自己变成鬼就能解决问题啊?
第41页 于是我将手放到她的鼻子前,确认她还有唿吸我才松一口气?,而且她的身体虽然轻盈,但十分温暖,还有心跳的起伏——至少她没有生命危险。 接下来我又用手机照着她全身看,找不到任何外伤,周围更没有血迹之类的,看来也不像被人袭击。究竟她发生什么事晕倒在树林中? 但怎样问四周的树也不懂回答,我只好背着司马伶走出灌木林,然后一走到林外那吵闹的傢伙就醒过来了。 她一见到自己被背着,便手舞足蹈地挣扎,跳到地上,胀红了脸问:“助、助手你在干什么?” 我无奈回应:“这是我问你才对啊,你知不知道自己很令人担心?” 司马伶一脸愕然,“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可是在酒店外面的灌木林找到你啊,你还躺在树下,究竟在想什么?梦游也选一个安全点的地方嘛?” “灌木林……”司马伶很努力地回想晕倒前的事情,可是怎样都记不起来。她喃喃道:“我记忆中是要到灌木林调查闹鬼的事……但之后怎么了?” “你大概是在树林里面晕倒了吧?你记得原因吗?” “欸?”司马伶双手抱头,缓缓地蹲了下来,自言自语:“没错,我是见到什么东西才会失去知觉……是什么东西?好像很重要,好像很可怕……!” “嘛……想不起来就不要勉强吧。人没事就好。”我拍拍她的头说。 “这是幽灵的恶作剧……”司马伶抱紧自己,“很冷。” “要不要我继续背你回酒店?” “不用,这也跟幽灵的恶作剧无异。”司马伶冷静地站了起来,虽然双目无神,但能说笑至少证明她神志清醒。 于是我扶着她的手说:“回去吧。先好好睡一觉,有什么事情就留待睡醒再处理。” “嗯。” 然后在回程的途中,司马伶整个人都是神不守舍的,不断尝试回想在树林晕倒的原因。 结果充满波折的一天就这样过去,可是心中不好的预感却挥之不去。也许我们是时候收手了,看完明早的日全食便离开法罗群岛,这样岛上的幽灵也不会再找我们麻烦。 我明天一定要跟司马伶说清楚。 第四章--b食之刻 叮铃叮铃叮铃 闹钟响起,对了,今天是三月二十日,我是应该早起床的。 我关掉床头闹钟,再走到电视桌前,看见台上放着昨天酒店给我的提示便条: “明天(三月二十日)的日全食由九点四十一分开始,歷时约两分半钟。(附註??期间酒店服务恕将暂停。)” 我再瞄看床头的电子钟,现在早晨七点半,刚好可以吃一个早餐然后慢慢欣赏这次的天文奇观。 只要看完日食,多住一晚,就可以离开米基内斯了。坦白说法罗群岛虽然景色优美,但最初我也没有打算留上四、五日。只不过海鹦酒店很会把握机会做生意,捆绑了五天四夜的住宿套票才让我入住。 当然假若一切顺利的话,这一趟也算是愉快的旅程,但事到如今我又怎能释怀放松?加上昨夜司马伶在酒店外的丛林晕倒,我连发生什么事情都不清楚。果真如餐厅老闆娘所说,这间酒店是被怨魂祖咒了? 二十年前的事件,没有多管闲事的话也许司马伶也不会遇到怪事吧。诸如此类的问题再多想也没有用,尤其在她面前更不能提起,以免胆小的她再次受惊。毕竟昨晚司马伶的样子已经变得有点古怪。 “看看她起床没有吧……” 我拿起酒店电话,拨号30 4房;电话响了几秒,就听见司马伶的声音: “早安。”司马伶的声音有点沙哑,好像是生了病的感觉。 “昨晚睡得不好吗?” “不好,整晚都睡不着。” “很可怜呢,那等会你要去看日食吗?抑或留在酒店休息?” “不,我会去看喔,一个人留在酒店也没事情做。” “那我们先下楼吃早餐吧。我什么时间过来接你?” “?…:我也不是小孩,待会在餐厅见吧。” 司马伶说完就挂线,而我就只好换衣服到二楼的餐厅用膳。 来到餐厅,餐厅只有我一个客人,赫茨森一家都不在。早餐的自助桌一如既往放有面包、燕麦片、培根、炒蛋等等。冰箱里则有牛奶、柳橙汁,都是方便速食的东西,供酒店住客自由取用。 我随意拿了几块面包回到位子坐下,这时候另外的客人刚好来到;不是司马伶,也不是赫茨森一家,而是警察的二人组。 他们瞄一瞄我,好像不把我放在眼内似的,又继续低声讨论,一副警察的事情不容外人插手的态度。 所以在司马伶来到之前,看来我只能对着空气用餐。如是者我独自坐在角落,安静地细嚼牛角面包,并等待司马伶下来。 过了五分钟,另一个到餐厅吃早点的居然是阿曼达。她看见我便跟我打招唿,又坐到对面问:“怎么今天没看见司马小姐?” “她好像还在酒店房准备出门,毕竟女孩子要花多点时间。”
第42页 “原来如此,小心别太晚出门喔。今天餐厅也会提早停止早餐供应,方便大家早一点到外面观看日食。”阿曼达又说:“因此今天我一早就回来酒店帮忙,待早餐后跟丹尼哥和莎拉姐一起看日食。” “哦,日食期间没有酒店服务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呢。” “嘻嘻,说到底也是法罗群岛几百年才一遇的天文现象嘛,一生人没看到几次。” “也对。”我拿着汤匙边吃边问:“话说如果要看日食的话有没有推荐的地方?” “灯塔也好,到南岸看也好,在米基内斯村看也不错啊。你也知道我们酒店是筑在小山丘上,太阳又在偏南方升起,所以往南走就没有问题。” 我想也是。而且九点钟的太阳比较低,尤其是在法罗群岛这高纬度的地方。所以尽量找一个开闾点的地方看吧。 ——两位早安。 “伶?你终于来了。”我说。 “既然司马小姐来了,我就不阻碍你们啦。”阿曼达从位子站了起来。 而司马伶就冷漠地点头,并坐到原本阿曼达的位子上。阿曼达见状便对我笑了一下,说一声加油,然后离开。 我无奈地跟司马伶说:“我看你还是很累嘛,真的不用休息吗?” 司马伶摇摇头,说:“不,看完日食后回家抱头大睡就好。” “回家吗?即是离开法罗群岛了?” “嗯,打算今晚就回去。” 这回答让我很意外,害我还在担心怎样说服她,“所以露沙小姐的事情就这样算了吗?” “警察早晚会解决吧。”司马伶抬着头说:“反正那是明显的谋杀案,他们不可能像二十年前一样把它列作自杀案而草草了事。” “这也是最合理的做法。你这年纪用功读书就好嘛。” “笨蛋,我可是比你早毕业。”司马伶不满地说。 “呵,你不说我都想不起来。”我慨嘆道:“不过这样就要跟你告别,说实在还是有点寂寞。” “是吗?我可是毫不在乎。”司马伶避开了我的视线说:“虽然你不是坏人,我也很感谢你这几天陪我任性,有缘的话可能还会再聚吧。” “就算不在乎也不用说得这么直接嘛,你要考虑一下被女孩子拒绝的我的心情。” “如果你想吸引其他女孩的话,就好好琢磨自己男性的知性和魅力。赫茨森家的公主我看她对男士的要求也很高。” “同感。像我这种平凡人,能够在这几天有缘认识你们也算是很大的收穫。” “那么,最后一天为了补偿游生,我就陪你真正地游览一下米基内斯吧。” 司马伶笑着举起装着柳橙汁的玻璃杯像要跟我碰杯,看她的表情好像所有烦恼都一扫而空?,但以她的性格还有昨晚的经歷,真的这么简单就放弃?我甚至开始怀疑她昨晚其实跌坏了脑子。 不过就结果而言,她还是比较适合过回平常少女的生活。我们的世界不是侦探小说,不需要福尔摩斯和华生的存在。 2 早上约八点半,青草地上我背着两套相机,手拿三脚架,有点狼狈地跟在司马伶背后?,其中一个相机用来录影日全食的整个过程,另一个相机则是透过滤光片直接拍摄日食时的太阳。虽然有点累赘,但天公造美、清风送爽,在蔚蓝的天空下我确信这套装备是有意义的。 至于为何是司马伶领头,原因是她说要用数学的方法替我找出最佳的欣赏地点。事实上今早在酒店餐厅时她就摊开地图,左手拿着三明治,右手拿着铅笔在计算。 司马伶说,基于地球自转和公转的轨道,越接近西北的地区就越适合观赏日全食。,刚好米基内斯是法罗群岛最西边的小岛,因此是整个法罗群岛里面最先见到初亏的地方,亦是日食时间最长的地方。据司马伶屈指一算,米基内斯的日全食约两分二十四秒,比起首都托尔斯港足足长了接近半分钟。 我就问司马伶,这样的话米基内斯最西边的灯塔孤岛岂不就是最佳观赏日食的位置?可惜灯塔上的瞭望台太过狭窄,亦可能一早聚集了其他人拍摄,应该没有空间。 司马伶点头回答,没错除了经纬度之外另一重要的因素是高度;因此她仔细地对照地图上的等高线,用上微积分之类的便找到了她认为最好的地方,那就是酒店东南边的小山丘。 接着我们来到司马伶的“应许之地”,在广阔的山丘之上,仿佛整个米基内斯岛都在我的脚下。于是我心情愉快地在草地上架起脚架,同时又瞄看司马伶的侧脸,看起来她的心情也平復了许多。 她垂下右手,并像在抓算盘一样舞动手指,“在这儿的话,初亏时间大约是八点三十八分三十五秒。” 日全食有五个阶段,分别是初亏、食既、食甚、生光、復圆。 所谓“初亏”,就是月球开始遮蔽太阳边缘,使太阳初次出现亏损;“食既”是日全食的开始,太阳完全被月球掩盖,至“食甚”为太阳月亮完全重叠;“生光”换言之就是日全食的终结,以及“復圆”就是整个日食的圆满结束。
第43页 我望望手錶说:“现在已经是开始日偏食吧,你有带滤光眼镜吗?” “有喔。” “说来也是,我忘记了你是眼镜的专家。” 我手上的只是纸框的滤光眼镜,就几十港元的玩具一样;而她戴上的粉蓝框眼镜则非常漂亮,我怀疑究竟她的行李箱里面装了多少副眼镜。 早上九点半,头顶的太阳已经被“食”掉超过一大半。新月形状,这个太阳对我来说非常陌生,却又确实地挂在半空。我心里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兴奋,想马上把太阳的样子拍摄下来。 究竟要怎样拍摄才是最美丽?要连地上杂草的影子都一併拍下?还是利用海面的反射更能衬托出太阳的光影变化?如果是戴娜的话她的画刀又会如何表达这一刻的画面?我一直想,想得得意忘形,几乎忘记时间的存在。 就这样我站在草地上不知多久,忽然听见司马伶在我旁边大叫:“哦!草地在眨眼间突然变暗!” 情况就好像暴风雨突然来袭,风云变色。眼前所有景色都黯淡无光,却不像黑夜,也不像黎明?,天空是暗蓝色,草地是淡绿色。因为天上太阳失去光彩,周围景物都变得暗哑,彷如风景画用修图软体调低色彩一般。 司马伶仰望暗蓝的天空,喃喃道:“这就是日全食呢。不知怎的,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我想起昨天阿曼达把一封神秘的信交给司马伶,所以司马伶会有这想法也是无可厚非,尤其她跟戴娜一样充满灵性。 “错觉罢了,就像古人大多都认为日食是不祥之兆一样。”我故作轻松问司马伶要否拍照留念,但司马伶不感兴趣,只是回答: “谢谢,坦白说我不太喜欢拍照呢。”司马伶反过来问:“如果你想留念的话我可以帮你喔。” “嘛,比起自拍,今天的主角还是留给天上的太阳吧。” 我又抬头往上望,这时候的太阳已经变成黑色光环,司马伶甚至托起眼镜用肉眼瞄了太阳几秒钟。 “很危险的喔。”我叮嘱她说。 “我知道,我只想看一下太阳周围的日冕而已。”司马伶又害羞地说:“不过呢,谢谢关心。” 在接下来的数分钟,我们只是默默地欣赏日食。,直至大地突然再次亮起,犹如画册填满色彩,世界回復“正常”,我才第一次感受到旅程完结的满足。 “我想再留在这儿一阵子,你打算怎样?” “我也没什么事情忙,再多坐一会亦无妨。” 优哉游哉的,这样才是享受假期嘛。我放松心情坐在草地上,一边整理摄影器材,一边远眺米基内斯的风景。不期然,在远方草原我看见一位眼熟的少女正往我们的方向奔跑,那不就是戴娜吗? “的确是戴娜小姐,”司马伶忧心地说:“她拉高长裙在跑,好像很焦急似的,难道出了什么意外?” 司马伶说得没错,戴娜一向给人的感觉都是高贵稳重,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慌成这样。 我向戴娜挥手,戴娜见到便跑过来,喘嘘嘘地说:“不好了!父亲他、他好像出了意外!” 戴娜连忙拿出手机,手机里面是一封尼尔斯寄给她的s ms短讯,内容只有一句。 --救命。 一封突如其来的求救短讯,戴娜不安地说:“父亲身体抱恙,应该正在酒店房内休息才对,怎么会这样……” “伶,拜託你帮我看管东西,我先和戴娜赶回酒店!” “欸?喔。”司马伶显得有点意外,但为免她再跟麻烦事扯上关系,我只好抛下她并与戴娜一同离开。 如是者我们二人花了约五分钟赶回酒店。一踏进酒店大厅,我看见墙上的电视机只有黑色画面,便记起日食时酒店暂停服务的那张便条,以为无人值班;幸好员工室内的莎拉听见有人回来,便走到接待柜檯招唿我们,却见到我们神色慌张而担心起来。 “父亲有危险,我要立刻见父亲!” 莎拉一时间无法理解戴娜的话,我便在旁补充说:“尼尔斯博士寄了一封求救短讯给戴娜,请问有博士房间的钥匙吗?我怕博士晕倒在房内没有人开门。” “啊……好的,我马上找给你们。”于是莎拉回头到身后的柜子找锁匙,“我记得尼尔斯先生是405号房……有了!” 岂料这时候戴娜的手机又响起来,又是她父亲所发出的电话短讯,但这次只有三个字“s0s”。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博士如果需要帮助为什么要用寄短讯的方法? 我一头雾水,而莎拉就跑过来对我说:“找到钥匙了,我们一起上去——”但又望向门口说:“可是现在没有人值班,我还是先锁上大门好了。”然后莎拉就把钥匙交给我。 我接过钥匙就往电梯跑,待电梯大门打开后连同戴娜一起走进里面,按下四楼?,最后在封闭的空间内我只能合上眼睛祈祷。 --叮。 电梯的门再次打开,我们来到酒店四楼,赶紧跑到405号房前拍门大叫: “尼尔斯博士,请问在里面吗?” 没有反应,我立即拿出莎拉给我的钥匙开门;锁是开了,门却打不开。
第44页 “怎么了?”戴娜紧张地问。 我回答说:“这下麻烦了,大概是门栓锁把门从里面锁上,就算有钥匙也开不了门。” “怎会这样!”戴娜连忙把钥匙抢到手,并自己尝试开门,同样失败。 正当我们苦恼如何破门之际,莎拉就从走廊跑过来询问现时情况。我简单解释一下,于是莎拉就跑到走廊尽头在杂物房拿出了一个铁锤子。她说: “酒店的门栓锁也不怎么牢固,你试试一边开门,一边用锤子撞向门后的门栓锁,看看能否把门栓锁砸开!” “好!你们退后。” 我左手拉下门柄,右手则向后拉弓,勐力一挥!木门立即凹陷变形,门栓锁亦有松开的感觉,咔嚓咔嚓的。于是我又用力挥锤勐敲,直至十只指头通红,终于听见清脆的金属声——是门后的门栓锁被我凿烂到地上了。 戴娜见状便立即把我撞开,自己冲上前打开房门——却不消半秒钟,她掩着脸歇斯底里地尖叫,然后变成断线娃娃倒在门前。 我在戴娜身后抱着最坏的打算瞄向房内,果然是这样……只见尼尔斯浴血倒在床边的地毯上,颈部流了很多很多的血,有非常明显的伤痕;看来是颈动脉被割断,换言之已经没得救了。 “这、这太可怕……”莎拉目瞪口呆的,吞吞吐吐地说:“要报警,还有要照顾戴娜小姐……怎么办……” “先照顾戴娜吧……”我低声说:“戴娜一直躺在门口也不是办法,先把她抱回她的房间休息好吗?” “可是我没有带其他钥匙上来。”莎拉提议说:“不如我们先把戴娜抱到酒店大厅吧?那里有新鲜空气,总比躺在走廊好。而且员工室有糖水可以让她醒过来时补充糖分。” 我点头同意,“那我先把戴娜抱到大厅,报警方面就麻烦莎拉你了。” “不,我也一起跟来。”莎拉神色凝重地说:“也许兇手还在酒店里,我们不能够单独行动……而且我也把手机留在员工内,要回去一趟报警。” “只有这么办。” 于是我抱起戴娜,临离开前我特意观察了现场环境一遍;酒店房内没有打斗痕迹,窗户一直保持密封?地上除了尼尔斯博士的遗体外还有一部手机,而书桌上则有一张写了半页数学算式的笔记纸和一枝铅笔。 这时候我才发现事情的复杂性,这不就是密室杀人吗!看来上天还不打算让我的旅行简单地结束。 --砰砰砰! 回到大厅时,酒店大门外传来某人的拍门声。在玻璃门后我看见司马伶抱怨着大叫:“怎么把门关起来啦—?究竟发生什么事。” “对不起。”莎拉跑到玄关开门并告诉司马伶:“因为刚才柜檯没有人值班,所以我先把门锁上。我现在立即帮你开门呢。” “呜,反正是游生的错,害我这么辛苦帮你把东西搬回来,却只能在门外吃风看电视!”扰攘一轮过后,司马伶才带着我的相机内袋走到大厅,却看见失去知觉的戴娜躺在沙发上。司马伶面色一沉,问:“出意外了吗?” “尼尔斯博士死了……”我嘆气回答,“不知道是谁杀死博士。” “什么!”司马伶不敢相信,立即跑到我面前质问:“在哪里!我要亲眼确认!” “博士自己的房间……40 5号房。”接着我也把自己所知道的东西一併告诉给司马伶。司马伶听后懊悔地低头自言自语:“果然我不应该选择逃避吗……” “伶?” “游生,你跟我一起回去现场……我要亲自调查这件案子。” 于是乎,把戴娜交给莎拉照顾之后,我便和司马伶二人乘电梯回到四楼现场。405号的房门依然打开,砸烂的门锁以及锤子仍旧掉在门口。 “博士就在里面。”我不忍看博士的遗体,只是指着房内给司马伶看。而司马伶一走到房门口便大叫: “这……这是什么!”司马伶慌张大叫。 不就是告诉过尼尔斯博士死了吗?为何司马伶的语气如此惊讶?我走过去打算安抚她的心情,岂料在我眼前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无头尸……尼尔斯博士的遗体……头颅消失了。 4 “不可能!”我大声否认,“明明我之前看的不是这样,博士遗体应该完好无缺才对丨而且莎拉当时也在场,不可能我们二人都看错。” “……但事实摆在眼前,现在博士的头被砍掉了。”司马伶声音颤抖,“究竟谁为什么要这样做……” 司马伶深吸一口气,尝试冷静下来时却看见脚边工具,问道:“地上有锤子和门栓锁,你们刚才是破门而入?” “对啊,那时候房间从里面上了锁,我们只能够这样做。” 于是司马伶敲敲木门,“是空心门呢。”接着环望房内说:“酒店的窗户是密封式,换言之当时的房间是一间密室……密室杀人。” “可是兇手为什么要带走博士的头??”
第45页 只见司马伶又不断按刷额头,愁眉深锁地喃喃自语,“这是二十年前的案件重演……博士在密室被杀,然后头颅从室内消失!” “怎么可能?也许只是碰巧相似而已吧。” “……又或者是冤魂作祟!” “伶!”我双手捉紧她的肩膀说:“你不是说过这世上没有鬼怪吗?说这种话一点都不像你啊!” 但司马伶垂头丧气的,“对不起……可是我很头痛,我想回大厅休息,下。” “嗯,先回去吧。况且莎拉小姐已经报了警,警察很快就会赶来调查。” 如是者我便扶司马伶回到大厅的沙发坐下。接着酒店的所有人都相继回来,包括西格德和麦克斯这两位警察,却不见班杰明的踪影。 由于前天露沙的案件,现时米基内斯岛上常驻十数名警察,因此西格德很快就带同其他手足封锁了现场。他把原先租借酒店的30 2号房用作临时办公室,一方面在房内翻看酒店闭路电视的录影带,另一方面又逐一把酒店住客和职员召到房内录取口供。 早上十一时二十分,一位警员走到酒店大厅唿喊我的名字,是轮到要对我问话了吧。于是我跟随警员走上三楼,并在房内见到西格德一个人坐翻着文件等候。 西格德神情严肃,充满威严,那种让人透不过气的压迫感大概是数十年警察生涯所磨练出来的。他坐在房中间的桌椅,并示意我坐到对面,而我亦只有依照他的意思去做。 --砰。 房门关上,房内就剩下我和西格德二人独处。起初我们都沉默不语,室内只听见冷气机的声音?,默默过了半分钟,西格德噼头就问: “游先生,你是这次事件的第一发现者,对吧?” 我点头表示没错。 西格德续道:“虽说当时莎拉和戴娜同样在场,但莎拉是后来才赶来帮忙破门,至于戴娜则在途中晕倒。所以游先生你的证供尤其重要。” “我明白。” “很好。”西格德用公务员的语调发问:“首先你跟戴娜为何一起去到405号房探访死者?” 于是我把戴娜收到博士手机短讯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西格德。 西格德抄着笔记说:“换言之你们是收到求救讯息才赶回酒店。然后过了大约五至十分钟,你们在酒店柜檯跟莎拉求助时又收到死者的另一则信息。” ■我回答:“对,所以当时博士还没有死,又或者第二则信息是兇手借用博士手机发出……” “我没有询问你的意见。”西格德打断了我的话,并问:“在收到第二则信息之后你和戴娜立即赶到死者的房间,对吗?用了多少时间?” “嗯,我们二人乘电梯上去,就一分钟左右吧。” “换言之兇手是在这短短一分钟的时间完成了密室杀人并从密室逃脱?”西格德质问我:“你肯定房门是从里面反锁?又或者密室根本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我肯定房门是反锁的啊!不只我一个人,戴娜同样有尝试开锁确认,莎拉也亲眼看着我用锤子砸烂门锁。” “这样也不等于酒店房是一个密室,假如兇手仍然躲在里面的话。”西格德拍打着口供纸说:“一分钟前你们才收到尼尔斯先生的求救短讯,而寄出短讯的手机依然被反锁在房间内?,用常理推断的话,当时兇手应该同样躲在房内才对。可是你们却没有去确认,而是选择离开现场,实在太愚蠢了。” 西格德说得对,假如我们破门之际兇手仍然躲在床底的话,这样我们就错过了逮捕兇手的机会。我不懂反驳,于是西格德又继续质问: “你和莎拉离开现场之后,又与司马小姐一同返回现场确认吧?听说这一次你看到尼尔斯先生的遗体出现了奇怪的变化?” 我战战兢兢地回答:“啊……第一次看博士的颈虽然被割开一道伤口,流了很多血,但那时候他的遗体还算完整无缺。到隔了十多分钟回去再确认的时候,尸体的头却不翼而飞,消失了!” “所以你的主张是在途中有人带走了死者的头颅吗?为何要这样做?” “不知道,我只是把看到的事实说出来罢了。”我感觉西格德正在质疑我的证供,便说:“假如不相信我,待戴娜醒后你们也可以问问她。” “警方办事不用你教。”西格德又拿出一张现场的照片,“转个话题吧,你对照片的内容有印象吗?” 我接过照片看,照片里面是尼尔斯博士倒躺在地毯上的遗体,而且没有头颅。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看来是他的右手食指在床边地毯用自己的血写了几个字。 西格德又把另一张照片递到我面前,说:“这张比较清楚。” 我看了一眼,奇怪道:“s0s?” 案发现场平面图 f" < 〇 >^d¥ 1 e1, f& 〇 “又或者是505,血迹有点脏所以无法确定。” “如果是505的话又是什么意思?博士的房号是40 5呢。”我抢话说:“难道博士是想提醒其他人,杀害他的兇手从50 5号房逃走吗?”
第46页 “哼,你真的认为是这样?”西格德冷道:“一般人在死前用血字留言,通常都是写兇手的名字吧。就算死者是数学博士也不可能如此理性,在临死之前写出兇手犯案的诡计。” 我喃喃道:“要是s0s也无法解释嘛。人都要死了,谁还会在地上写救命。” 可是博士临终前寄给戴娜的遗言却碰巧是s0s,两者又有没有关系?如果司马伶在的话她一定又抬一抬眼镜,然后高谈阔论自己的看法吧。 只是最近她心神恍惚,刚才见到博 (a)烂掉的门栓锁和锤子(b)写到一半的数学笔记(c)个人行李(d)没有头颅的遗体(e)染血的手机(f)陈下的血字遗言(g)密封式的玻璃窗士没有头的遗体整个人都非常落魄,完全不像是最初认识的司马伶。也许这几天的杀人与闹鬼事件弄得她寝食难安,精神压力已经超过了能够承受的极限……真替她担心。 “之前我也警告过你,”西格德目光锐利,厉目对我说:“千万不能让司马小姐捲入麻烦的事情,为什么你就是听不进去?除非你就是那个兇手所以才无法避免,这样的话我肯定不会放过你。” 结果这就是他最后要给我的告诫。接着他拿起电话通知房外的警察,一位警察替我打开302号房的房门,并示意我可以离去。 正午过后,酒店内所有人都录完口供,而最后一个从30 2号房释放出来的就是司马伶。看见司马伶面容憔悴,没精打采,我便走近她问:“还在头痛吗?身体好点了没?” “谢谢关心,但我的头痛主要来自对真相的苦恼,现在没有方法化解。” “你还是决定了今晚离开吗?如果你打算继续留在岛上调查我也可以陪你喔,直到你化解心结为止。” 不过司马伶罕见地认输,回答说:“我也想调查啊,但现在根本无从入手。如果可以借酒店录影带看一下说不定会有新发现,但西格德那顽固的男人又不愿意分享警方的证据。” “嘛,本来就要有心理准备在没有警方协助之下独自寻找真相。”我又问:“警察他们有给你看博士临终之前的遗言吗?” “就那个血书?比起s0s我认为应该是505吧……没有什么理据,只是数学家的想法而已。” 我附和道:“如果是50 5我唯一的想法就是房间号码,例如犯人利用50 5号房逃脱之类的。” “这不可能。”司马伶的回答跟西格德一样,“制造密室应该是杀人之后的事,假使博士留下的是密室的线索,这就代表他有预知能力?还是死后看见犯人逃脱才写下血书?无论前者抑或后者都不可能,不合常理。” “那505你认为又是什么意思?” 司马伶反问:“如果你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你最想留下什么讯息给别人知道?” “果然还是兇手的名字?” 司马伶点点头,“我想也是。” “兇手是机械人吗?用编号当名字。又或者那是身份证的号码、生日日期之类?” “证件号码不太可能吧,这要博士事前知道才能写出来……除非是亲人说不定有机会知道,但只有50 5也太过奇怪。” 司马伶一筹莫展。虽说不久前她也说过放弃查案,好好享受最后一天的旅行,可是我看得出她心底里其实非常不甘心;而且博士也算是司马伶认识和尊敬的人,更加不愿意就此罢休吧。 我便对她说:“你今晚什么时间要离开?反正都当了你数天的助手,也不差这半天吧。最后尽过力至少不会有遗憾。” 司马伶低头说:“其实我也想继续留下来……”但欲言又止,并转换了话题:“嗯,最后半天就努力看看吧。不过案发现场被封锁,所有证物包括戴娜小姐的手机又被警察保管,不知道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找到线索?” 我看见她恢復笑容才比较安心。我笑说:“相信有些事情只有我才能够做到的,别忘记我天生就容易跟案件扯上关系嘛,哈哈。可能出去岸边走一圈就刚好发现博士失踪的遗体呢。” 我记起博士尸体的头颅从现场消失,就跟二十年前一样。可是时间还早,头颅应该还留在岛上面,这个只要努力找的话也许会比警察抢先一步找到。 “其实游生……你不觉得我麻烦吗?” “没有这回事,反而我是不习惯见到你放弃的样子呢。” “是吗,果然是我的好助——”说到一半,背后有人唿叫司马伶: “司马小姐,”西格德拿着手机走过来说:“电话对面是你的父亲,看来他很担心你呢。” “欸?你把所有事情都告诉给我爸爸知道了?”司马伶面色苍白地问。 “嗯,毕竟父母有责任照顾未成年的小孩。”西格德把电话递给司马伶,司马伶对我点头表示失陪,然后就拿起电话走到墙角低声倾谈。 西格德警告我说:“你也别做无谓的小动作了,游客的话就做好游客的角色,乖乖地看完日食就离开吧。我说过此事不是小孩能够应付的。” 不知为何,西格德始终不太喜欢我。不过他越是小看我们,我就越想证明给他看司马伶其实比起他想像中属害?,我最讨厌就是那些自以为是的大人,只不过出世比较早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
第47页 越想越生气,我便反驳道:“警长先生你不是也有参与二十年前自杀案的搜查吗?结果还不是没有找到真相?草草结案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应对方法吗?” “我们警察办不到的事情你们更加不可能做到,别让我警告你第二次。” “好啦好啦,看来触怒了警察大人,我还是回房睡觉好了。”我又故意问他:“三楼的酒店房应该不用警察批准才可以回去吧?” “请自便。”西格德同样一脸不耐烦地回应,说罢则离开。 “真是了不起的官威。”我在一旁吐晦气,这时候刚好碰见阿曼达返回酒店大厅,我便记起之前收下的钥匙。我跟阿曼达说:“不好意思,今早莎拉小姐把博士房间的钥匙交给我,现在我想还给酒店。” 但阿曼达似乎有点匆忙,只是指着酒店柜檯回答:“麻烦你把钥匙放回柜子里就好,谢谢。” 接着阿曼达又回去忙了。无奈的我只好走到无人的接待处,因为之前看过莎拉在柜里翻找钥匙。我知道酒店的钥匙挂在里面,便打开柜门,把钥匙归还到写着405的钩子上。 同时我亦看见50 5钩子挂着钥匙。对了,无论如何我都要亲眼确认自己的推理,我要做一些能够帮助司马伶的事情。 我四处望了一望,趁其他人没有留意,便偷偷地拿走505号房的钥匙放进裤袋里。之后回想起来,也许这是一个非常糟糕的决定。 6 我一个人走进电梯,按下五楼;电梯门关上,往上,再打开。我看见五楼的走廊空无一人,非常宁静,警察也不曾来过。,于是我走往左手边第二间房间,并用偷取得来的50 5号房钥匙打开门锁。 我静悄悄地推门入内,在踏上房间地毯后,乍看这间房整整齐齐的,不论床单棉被都是叠好放好,大概很久没有人住了吧。话虽如此,当我仔细察看房内细节时却感到怪异,例如地毯有摺痕且没有对齐、床上的枕头放得有点偏、同时茶几的灰尘也挺多的。这是最近有人来过的痕迹,还是很久没有人来打扫的样子?我不太想得通。 循例我又检查一下房间的每一角落,包括浴室和床底,也没有发现什么机关。也许我说505号房与死者现场405号房有秘道相连接的假设是不成立了。 正如司马伶所说,505的死前遗言应该与505号房无关才对。 咦?当我趴下检查床底时,我嗅到一阵特别的气味……好像是清洁剂的气味。果然五楼平日应该有人打扫,床铺不整齐只是打扫的人比较粗心? 不过一个人也是想不出答案,于是我站了起来,拍一下身上灰尘和毛屑,最后再次环看一下四周。我想司马伶亦应该聊完电话了吧?现在回去大厅也是合时。 接着我顺手关门离开,又再走进电梯内,按下酒店大厅的按钮。电梯往下降,我从裤袋拿出钥匙准备归还,却记起刚才离开50 5号房的时候没有锁门。我对于这种旧式的酒店门锁还是有点不习惯。 “真麻烦,唯有折返回去吧。” 待电梯抵达地面,我又按下五楼并关上电梯门。这种玩电梯的感觉自从我长大之后很久也没有体验过了,我只是觉得很浪费时间。 --叮。 电梯门打开,我又再次回到了五楼的走廊。 “今天真是做什么事都不顺利。” 我一边抱怨,一边走到505号房的门前^砰! 勐然从房内传来玻璃碎裂的声音,紧接还有另一声巨响。难道房内有人?我立刻推开房门,首先是一阵血腥气味冲进我的鼻子,接着就是熟悉的画面呈现眼前—— 一具男性的尸体倒在床边地上,位置和死状跟尼尔斯博士相近;死者的体型亦跟博士相似,因为死者正是博士的儿子班杰明! 为什么我会知道班杰明已经死亡,原因是他额头有一个类似枪伤的血孔。我看见墙上同样有类似弹孔的凹痕,可以假设他是被人用手枪击毙吗? 想不到自从早上开始,直不见踪影的班杰明,我们居然会用这种形式再次见面。可是刚才房内不是很正常吗?怎么转头回来又会突然出现班杰明的尸体?这不可思议的体验确实似曾相识,正如下一层405号房也有头颅无缘无故消失。 再想到博士所留下50 5的血字,莫非杀人预告才是博士真正的遗言?酒店房间真的有魔术机关装置? 这时候我又看见睡床上散落玻璃碎片,同时房间的玻璃窗穿了一个大洞。我回想起在进房 案发现场平面图 前听见两下巨响:一是玻璃窗碎裂的声音,另一个是硬物掷地的声音。该不会是尸体从天而降打破窗户掉进来的吧?这也太过荒诞。 我走近班杰明的尸体,双手合十,心里默祷。最初是露沙,接下来是尼尔斯,第三个是班杰明……三位死者之间关系密切,是同一兇手所为吗?可是这次杀人案比起之前两宗简单得多,没有密室诡计,杀害手法也显而易见;这种莫名的分别又代表了什么意思? 可能因为跟司马伶相处太久,我居然站在案发现场思考案件,更俯身打算检查现场。然而,我忘记了自己的身体特质,这是我犯下的最大错误。 ---佳阿阿阿! 突然阿曼达出现在我的身后,她1见到我就放声尖叫:“杀人了,杀人了!”并惊惶地逃跑,跌跌碰碰的。
第48页 对,我就说过早晚我会路经杀人现场而被当成杀人犯。大概阿曼达看到躺在地上的班杰明头部中枪,而我又蹲在班杰明的尸体前,所以认定我和班杰明的死有关吧。虽然她的出现太过巧合,但我出现在这房间更加可疑,这就是我嫌疑犯体质的宿命。 所以当阿曼达回来时我已经作好心理准备。她带来的几个警察左右捉住我肩膀,把我锁上手扣,并押走离开酒店房间,没有给我抗辩的机会。 7 我被怀疑跟班杰明的死有关,这本应是我早就料到的恶运;只是令我意外的是,我被押往的目的地并不是什么警察局,而是米基内斯岛上唯一的教堂。 该座白色教堂拥有三角尖形的屋顶,屋顶长满野草,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教堂一端是优雅的纯白钟楼,钟楼尖顶则装饰着古典的风向计。 简单来说,这座教堂非常美丽,可以称得上是米基内斯的旅游景点;只是岛上接连有人被杀?现在教堂已被警察徵用作为调查行动的临时据点。 “进去吧!”我身后的警察粗鲁地把我推进教堂内,显然他并不喜欢我站在门前欣赏风景。 我以一种意想不到的形式踏入教堂,我看见教堂里左右两侧有一排一排的绿色长椅;原本是平日供当地人坐在这里祷告,现在则变成十多名警员围在一起讨论案情的地方。 我又抬头望向前方,在正面的演讲台上有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的壁画,与讲台左边的十字架挂饰互相唿应。 话说回来教堂只有右边的墙有窗,其余三面墙大多都只有蜡烛灯台用作照明。也许教堂意外地适合囚禁嫌疑犯? “别停下来!”后面那啰嗦的警察又催促道:“现在不是带你参观教堂,继续走丨?” 戴上手铐的我只能唯命是从,向着演讲台走,一直走到尽头。然后我在十字架挂饰旁边看到告解室的门,看来他们是想把我关进那里,等候听我的告解。 于是我嘆气一声便走入告解室,一如所料坐在里面的又是西格德警官。 “又见面了呢,游先生。”西格德嘲讽说:“只是想不到以这种形式见面。” 我第一时间为自己辩护:“我跟班杰明的死没有关系,只是碰巧在现场发现他的尸体而已。” “碰巧吗?”西格德扬手说:“你先坐下。” 我依从他的指示坐在木椅上,续道:“而且你们也不可能有证据指控我是杀人兇手,我根本没有做过。为什么你们能把我锁起来?” “的确没有证据。班杰明是被手枪击毙,现场也有找到手枪的子弹壳,就是没有关键的手枪。”西格德盘问道:“所以你把兇器藏到哪里了?是打破玻璃窗丢到窗外面?” “我不知道什么枪,我连开枪也不懂。” 西格德拍桌喝道:“露沙的死,尼尔斯的死,班杰明的死,这三件兇案你也刚好都是第一发现者,你认为只用一句‘巧合’就能够矇混过关吗?” “这……除了运气不好之外我也无法解释。” 西格德又质问:“就当是巧合,那这次你无缘无故走到505号房又是巧合吗?别跟我说是在酒店里迷路了。” 我只好坦白回答:“到505号房只是因为博士死前的血书写下505三个数字,我才心血来潮想看一看而已。” “仍在玩侦探的游戏?你还嫌为我们添的麻烦不够多吗?”西格德挑衅道:“之前我说过不明白为何你积极寻找线索,又跟麦克斯套话;但如果你是真正兇手的话以上一切就说得通了。你查案的目的就是要掌握警方的调查进度,并且打算扰乱警方的调查,我说得没错?” “错啊!当然有错。我说了多少遍我不是兇手。” “但我们在你身上搜到50 5号房的钥匙,那是唯一一把从柜檯被拿走的。换言之你是唯一 一个能够走进505号房并杀死班杰明的人。” 我连忙否认:“这、这不对啊!我的确是用钥匙开门并走入505号房检查,但当时房内根本没有班杰明的尸体!然后我忘了关门就离开,尸体是在我离开之后才出现,所以谁都有可能是杀死班杰明的兇手!” “有人能够作证?”西格德见我沉默不语,便怒斥:“少跟我装模作样了!无论怎样解释你也是最可疑的人,别装无辜。由一开始你插手调查的时候就不可能是无辜。” 我不明白,不明白为何西格德一口咬定我就是杀人兇手。而且他也不愿意解释,只是生气地走出了告解室。于是告解室就只剩下我一人,而且室内唯一的窗户都被铁板围起,名副其实是一个囚室……又或者是一个密室,那么接下来会遇害的就是我本人吗? 我开始感到害怕,全身冒汗双脚不由自主地发抖;但我不能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我的脑袋就会胡思乱想。老实说一个人身在异乡,要是真的被告谋杀究竟有谁能够帮助我? 我就连想用手机上网求救都做不到,因为所有随身物都被警察充公了。这一刻我根本什么都做不了,也许只能够祈望司马伶的聪明才智能够拯救我。 虽然司马伶一直担心是她给我麻烦,但换个想法的话,可能是我一直为她添烦也说不定。我在她身边就只有扯后腿的分儿吧,说不定现在她已经准备离开米基内斯,反正她也说过毫不在乎跟我告别。
第49页 我不期然把手插进裤袋,却在袋里摸到一张叠成一团的照片,对了,是几日前餐厅老闆娘给我的诅咒照片。 照片是凌晨时分酒店的外墙,五楼灯光有无头人的剪影,然后三楼则只有司马伶的房间有亮灯。 “五楼灯光的房间刚好是50 5号房呢……莫非这是天意?” 如果早点听老闆娘说的话,尽快离开米基内斯就好了。 我百感交集地望着照片,忽然心中冒出一股莫名的感觉—— “505号房?不可能!”我马上站起来大叫,悔恨当初我居然没有察觉到异样!还有这相片中的灯光,这不就可以说明之前在灌木林看到的鬼影吗? 当晚我看到窗外有蓝色小光人,同一时间同一地方司马伶看到的却是红色无头鬼;这不是什么幽灵,只不过是物理现象。 想起来司马伶被这小把戏吓倒也很滑稽,正是如此胆小她才不敢看这张“诅咒照片”吧。明明只要认真看一遍就能解开谜题,甚至这更是某人说谎的证据。 ——砰! 告解室的门突然打开,年轻警员麦克斯骂道:“干嘛一个人这样吵?” “那个……麦克斯先生!”我差点忘记他的名字,“我手上有一幅照片要交给司马小姐的。这照片可是她旅行的回忆,却居然忘记把它带走。请问你能够把照片转交给她吗?” “这什么烂照片?为什么要我帮你这犯人做事?” 可恶,已经把我当成犯人了吗?我只好忍气吞声说:“司马小姐收到照片一定会很高兴的,你就当是给她一个人情嘛。” “是这样吗?”麦克斯稍思片刻,回话道:“只是帮司马小姐的话还好。” “谢谢你。记得跟她说照片有两个‘珍贵的回忆’,她听到之后一定会很感激你!”我还紧张地告诉他:“司马小姐今晚就要离开米基内斯,绝对要在她离开之前送给她啊!” 拜託了。这是我能够起死回生的机会,麦克斯你一定要把照片安全交到司马伶手上! 8 送走照片后我只能与四面白色墙壁对望,还有一个被铁板封口的窗,大概是后来盖上用来防止我逃走的。除此之外,在天花板的角落还安装了摄影机,让告解室外的警察能够随时监察我的一举一动。 然后经过了不知多少时间,在铁板的缝隙已经没有透光,外面都已经天黑。难道今晚要在告解室过夜?我只能够一边咬着警察分配给我的面包,一边摇头嘆息。 都已经这么久了,司马伶不会没有发现照片里的矛盾吧?除非麦克斯那傢伙只是敷衍我,根本没有把照片送到她手上■,又或者他没有传话,所以司马伶没有在意照片的秘密。当然最不想看到的是司马伶已经放弃我并离开了米基内斯,这是最差的结局。 但无论是哪一个原因,结果我都只能继续被羁留在这空白的告解室,静候发落。真糟糕的体验,别人去旅游玩得开开心心,我去旅游却经歷生死,更被拘留。 究竟我走错了哪一步?跟随司马伶东奔西跑一开始就是错?不是这样,这不是她的错,也许我内心同样有一份多管闲事的正义感,因此我才会在晚上看见女生喝醉酒,上前关心而被当作色狼;又在后巷见到伤痕累累的小狗,上前把它抱起而被当成变态罪犯。 这样我的嫌疑犯体质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到头来我跟司马伶可能都是同一类人,只不过她比较聪明而已。既然她是一个聪明人,我应该要相信她;现在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安心休息,等待司马伶把我救出来。 就这样大概又过了几个小时,躺在椅上的我半睡半醒,忽然听见告解室的大门打开,门后就出现西格德与另一位警员。其中那位警员把一个密封袋放到我面前,并说: “里面是你的随身物品,你点算一下财物,没问题就可以先离开。” “我可以走了吗?”我又问:“你们愿意相信人不是我杀的?” “不,”西格德回答:“只是暂时放你走,你的嫌疑还没有完全解除。” —^心吧,游生。 司马伶从门后逆光中出现,她交叉手臂抱于胸前说:“我跟警察他们做了一个交易来换取你明日一天的自由,现在你可以回酒店睡软唿唿的床呢。” “慢着……你说只是明日一天?” 西格德插话道:“对,你们只有一天的时间。无论如何后日司马小姐也要离开米基内斯。” 看来司马伶是把离开的计划推迟了一点,但这样就好吗? 司马伶却胸有成竹地笑说:“一天时间就足够我找到兇手了,毕竟我已经看见整个案件百分之八十的轮廓。” 确实她整个人的感觉都变了。看她嘴角那奸诈的笑容,那才是我认识的司马伶。 “那么祝你们好运。”西格德说罢就走出告解室,并吩咐其他警察送我们离开教堂。 再一次唿吸新鲜空气,纵然转眼教堂外已经夜幕低垂,但我十分珍惜这一刻的自由。 “其实也不算很倒霉啦,”司马伶指着钟楼说:“这座教堂有超过百年的歷史,能够近距离接近这景点也算是特别的体验嘛。”
第50页 “这趟旅行的体验已经够特别了,我不需要额外的刺激。”我续道“怎么样?我给你的照片很有用吧?所以警察也逼于无奈要放我走。” “不能否认游生你的照片为案件提供了新的线索,但兇手至今依然在逃。警察愿意放你走,只不过因为在你被拘留时出现了第四个的受害者罢了。” “欸?是谁?” 不会是戴娜吧?难道兇手要把赫茨森一家赶尽杀绝? “你先别慌吧,”司马伶不好意思地推开我说:“虽说是第四位受害者,但她没有死啊,而且也不是你喜欢的戴娜小姐。” “所以是谁啦?” “莎拉喔。她刚刚在晚上独个儿到灯塔散心时,被神秘人从灯塔的瞭望台推了下来。除了跌断脚和几根骨头外,还有轻微的脑震盪和短暂昏迷,情况不太安心;幸好没有生命危险,暂时移送到沃格岛留医观察。” “是这样啊。…:那灯塔也有几层楼的高度,从上面掉下来没有生命危险已经是奇蹟了。” 虽然不想这样说,但警方的确因为莎拉在晚上遇袭而不得不承认在岛上有其他兇手。我这样获释反而是感谢莎拉。 “其实法罗群岛的警察也不是笨蛋,西格德也不是没有想过你是无辜。”司马伶冷静地告诉我:“只不过这几天法罗群岛难得成为全球天文爱好者的焦点,却偏偏发生了连环杀人案。原本政府想趁机会宣传旅游也变得徒劳无功了。一波旅客未走,另一波记者就要冲进来的感觉。” 司马伶认为,警方特别是西格德应该承受很大压力,因此才急忙把我逮捕,以分散大众的注意。 “我可不想因为这件事而登上国际新闻的头版呢……” “所以我们明天才要认真地再调查一遍啊!”司马伶自信满满地说:“而且在你被囚禁的时候我也帮你办了很多事,包括从照片得到的线索。那些都是非常有用的情报,现在我们先回酒店,我再把所有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你吧。” 我们回到酒店房时已经是凌晨一点钟。司马伶抱膝坐在床上跟我说:“就由你被警察带走的一刻说起吧。” 司马伶说,当她知道我因为班杰明的死而被带走,司马伶就立即走遍酒店的每一层搜集情报。那个时候正好警察都替酒店所有人录毕口供,酒店内十分齐人,但他们全都没有明显的嫌疑,除了我之外。 “当时阿曼达在40 4号房照顾贫血的戴娜,莎拉与丹尼一同在柜檯值班,而我就因为个人理由到30 2号房跟西格德理论。”司马伶说:“换言之,当时只有你一个人在单独行动,所以西格德怀疑你也是理所当然的啊,笨蛋。” “可是阿曼达也不是一直跟戴娜待在一起啊,正是她走上五楼才发现我和班杰明的尸体。” “嗯,这的确令人好奇,但都是有原因的。案发一刻,阿曼达和戴娜都在房间里听见楼上有响亮的声音,于是阿曼达才赶到五楼。”司马伶补充:“也许那是杀死班杰明的枪声也说不定,反正班杰明就这样中枪身亡,验尸报告也是这样说。” “阿曼达因为听见可疑声音立即跑上来,然后见到我,于是以为我杀死班杰明吗?但我真的没有做过啊,你会相信我吧?” “嗯,我相信你不是兇手,所以才跟西格德交换条件放你出来。” 我听得非常感动,说:“这里就只有伶你相信我呢,我很高兴。” “不!我也不是相信你,我只是相信我自己罢了。”司马伶连忙否认,并说:“而且一连串的案件我认为是同一人所为。但是露沙小姐被杀时我肯定你有捉住我的手,这样你就不可能是兇手吧。仅此而已。” 但听到这里不禁叫我怀疑,这真的是同一人所为吗?露沙、尼尔斯和班杰明三人被杀算是有共通点,但莎拉同样遇袭也太奇怪了。除非莎拉与他们三人有不可告人的关系。 “不过嘛……至少伶你肯相信我,我已经很感激。”我又问:“还有你说跟警察做了个交易,是怎样的一个交易?” “起初我只是想试探一下警察的口风,刚好从麦克斯口中得悉警方在翻看闭路电视录影带时遇上困难,所以我就提出协助来换取观看录影带的机会。” 我好奇地问:“那是什么困难,你又怎样帮助他们?” “是影像太模煳了,偏偏那个画面是调查的关键,所以西格德就算不服气也需要我来帮忙呢。”司马伶举起手指得意洋洋地说:“这里就是‘数学’登场的时候了。简单来说就是利用‘分形几何学’分析图像资料,甚至提高清晰度。我就说不论任何时候,几何学都是人类的好帮手!” “分形几何学……我姑且不深究那是什么,总之是很厉害的东西就对吧?” “嗯,”司马伶点头说:“不过就是‘多重分形维度’,反正说了你也不懂,你只要知道我在电脑前花了一个小时才把警察他们想要的画面分析出来。这可是不简单的喔。” “然后又怎样了?” “然后西格德那傢伙居然想利用完我就踢走我,幸好我在录影带里面发现到一件事,叫他们都目瞪口呆!那就是关于兇手行兇的真正时间——”司马伶忽然伸出双手,“说得有点口渴,能麻烦你倒杯水给我吗?”
第51页 9 喝一口水之后,司马伶就把酒店大厅录影带的内容从头说起。 今早的六点半,丹尼先生是第一个从正门来到海鹦酒店的人。接着十分钟之后,阿曼达也回来酒店上班。二人都是提早到酒店准备早餐,好让住客可以有充裕的时间在早餐过后观看日食。 之后是早上七点零六分,大厅的闭路电视录到班杰明离开酒店的一刻,并跟刚好来到柜檯当值的莎拉点头打招唿。最近班杰明都很早出门处理未婚妻的后事,所以没有特别可疑。 七点二十九分,第二位离开酒店的是戴娜小姐。看她背着画架,应该是要画日食的写生没错。 八点二十二分,这次镜头的主角是我和司马伶。的确我们就在那个时间一同离开酒店,前往欣赏日食。 八点四十一分,阿曼达与丹尼一同离开酒店。原本打算同行的莎拉最后还是留守酒店,一直坐在接待柜檯的位子,没有离开过闭路电视的范围。 司马伶补充说:“接着的一个小时酒店大厅都没有异样,闭路电视画面只是一直映着莎拉坐在接待柜檯。” 到九点四十一分,日全食开始;录影带的影像变得模煳,这时候莎拉离开了酒店柜檯,镜头看不到她的踪影。接着过了半分钟,一位戴冷帽口罩并穿厚衣的神秘人从酒店正门进入,因为莎拉没有值班,该名神秘人得以快速地闯入酒店,行为非常鬼祟。 司马伶说:“只是由于当时日全食,酒店大厅突然变暗,闭路电视没有很清楚地拍到那神秘人的模样。于是我便请经利用‘分形几何学’替警察他们重塑并分析影像。” 分析结果得出,那神秘人无论身高和外形都跟班杰明很相似,有理由相信在九点四十一分闯入酒店的神秘人就是班杰明。 我问:“所以博士是被自己的儿子杀害?” “会这么想亦十分合理,而且戴娜首次收到博士的求助短讯同样是日全食的一刻。” “可是既然博士当时知道自己有危险,为什么不离开房间求救,而是选择寄短讯?” 司马伶皱眉说:“这个还不清楚。但后来我们知道,当时博士留在酒店是有他的原因呢,之后再补充。” 司马伶继续说录影带的内容,接下来是九点四十七分,日全食结束,莎拉回到酒店柜檯值班。之后画面无甚可疑,直至早上十点我和戴娜赶回酒店,并收到了博士第二个求助的短讯。 接下来在酒店大厅所发生的事我自己也在场,所以无须再解释。 我把第一个感想告诉给司马伶:“这样最有可疑的还是班杰明吧?毕竟当时酒店内就应该只有博士、班杰明和莎拉三人。但博士寄第二则短讯时莎拉跟我们在一起,这样她便有不在场证明。” 再加上是密室杀人,兇手未必及时从兇案现场逃脱,这样杀害博士的人只可能是班杰明。 “这样想不对喔。”司马伶说:“博士寄出第二则短讯的时间并不等于你们收到短讯的时间,换言之中间出现了所谓的‘时间差’。” 我好奇地问:“手机短讯正常只需几秒钟,慢的就一分钟左右……时间差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吧?” 司马伶则露出得意的笑容,“这种想法才是问题呢,警察都犯了相同的错,却被我一语道破。”她续说:“重点是酒店大厅的电视机,平常都一直开着的吧?可是你跟戴娜赶回酒店时你记得大厅的液晶电视是怎么样?” “没有画面呢,最初我还以为酒店没有人。” “对,翻看录影带也是这样,刚好有拍到电视机的黑画面。”司马伶又说:“不过这很奇怪嘛,后来当我赶回酒店时我被锁在门外看电视呢,换句话说当时电视又恢復了画面,可是又有谁会在那种时间开关电视?” 我问:“所以是日全食的时候电视出现了故障?是什么电磁波干扰了机械吗?” “笨蛋,如果机械受干扰,闭路电视也不能倖免啦。可是整个早上的画面都没有故障啊。”司马伶不耐烦地说:“所以电视没画面,问题不在于机械,而是信号。” “电视信号吗?”我不明白,“电视信号有问题跟博士的死有什么关系?” 司马伶却不满意我的答案,反问道:“你忘记了酒店的电视和博士的电话有什么共通点。” 司马伶没有说出答案,像要考验我一样。也许她认为如果连这个题目也答不上的话我就没有资格当她的助手?于是我闭上双眼,很努力地回想她给予我的提示。 电视没有画面的问题来自信号,电视的信号是什么?对了,海鹦酒店的电视是卫星频道,就跟一般酒店无异,所以电视信号是卫星信号。原来如此> 这就是跟博士手机的共通点吗? “尼尔斯博士使用的是高隐密性的卫星电话,如果当时卫星电视的信号有故障,博士所发的电话短讯可能同样有延迟?” 司马伶点头说:“八十分的答案,如果能够解释到延迟的原因就更完美了。不过那个我也不清楚,毕竟我是庞加莱而不是伽利略。可以想像的是日食影响了卫星讯号的某一波段,又或者是卫星进入了月球的阴影令太阳能电池异常地中断,甚至乎是因为日食导致卫星温度急剧下降使零件发生故障。无论如何,我相信博士第二则的短讯应该在更早之前就寄出,不然由你们收到短讯到赶上40 5号房这一两分钟要完成密室诡计就太过困难了。”
第52页 “但是要证明你的假设,看一下博士的手机不就行?” “嗯,只不过警方他们要花时间解锁博士的手机,因此无法即时跟戴娜的作比对。”司马伶大笑道:“当然到最后成功解锁博士的手机后一看,就印证了我的推理是正确无误。好比一百年前英国天文学家透过观测日食而证实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一样,像我们科学家的说话就是要比一般人更具前瞻性!” “好啦好啦,知道你聪明了。”我故意把她当作小孩一样轻拍她的头,“就结论而言,博士的死亡时间可能更加早吧。这样莎拉同样有杀害博士的嫌疑。” “第二则短讯的发讯时间正好是日全食的一刻。”司马伶回答。。“而且不只是莎拉,其他人都有可疑。毕竟闭路电视只有酒店正门的影像,但如果犯人早有准备便能够从后门入侵酒店。至于电梯的闭路电视也是没有收穫,犯人大概是用走楼梯避过录影的吧。” “全部人都有杀害博士的可能性吗?”我摇头嘆息道。 不过司马伶转了话题,“其实在解锁尼尔斯博士的手机后,警察还在手机内找到一则奇怪的讯息——‘不要忘记tr/3^2。下一个就是你,请留在房内等我’。” “‘下一个就是你’……这是兇手寄给博士的恐吓讯息吧!怎么博士不早说呢?” 司马伶冷冷回答:“因为7t/3、2。” “欸?那又是什么意思?你们数学家就不好好说人话吗?” “游生跟西格德他们一样笨耶,而且你应该比他们更清楚才对。不懂的话就用计算机计算一下答案。” 我照着办用手机计算tt/3it2,答案是0.740480489693。这是什么鬼? 司马伶问:“0.74喔,即是74%,还想不起来吗?” ——‘克卜勒也认为这是最有效的装球方法,最高可以填满74%的空间。’ ——‘在一百立方公尺内’六方最密堆积大约能装入74个体积1立方公尺的圆球。司马伶凝重地说:“74,那是克卜勒猜想的最高密度。” 再次从司马伶口中听见克卜勒猜想,一阵无力感突袭全身?,我整个人放松躺在沙发椅上,感觉所有事情终于要串连在一起。 我喃喃道:“数式、克卜勒猜想、短讯、密室杀人……究竟中间又有什么关联?” 司马伶回答:“实际的意思我也不清楚,但那则恐吓短讯至少说明犯人知道克卜勒猜想,而且克卜勒猜想是犯人与博士之间的共同密语。” “这样的话杀害博士的兇手可能也是数学家呢。”我瞄一瞄司马伶,她不正是冲着克卜勒猜想而来米基内斯的吗?该不会是这小妮子做的吧? “你这眼神算什么意思?”司马伶鄙视着我说:“枉我还一心保释你出来,你这助手都不懂感恩。” “是我不好啦,谢谢你。” 司马伶清喉咙说:“嘛,因为那奇妙的数学算式,所以西格德也不得不请求我的协助。只是当时他依然怀疑助手你跟案件有关,所以拒绝了你的保释。” “真顽固。” “我一时之间也不懂怎么办。”司马伶说:“刚好在那时候,麦克斯就把你的照片交到我手上。” 我质问她:“你有发现到照片的两个矛盾吧??” “这还用说吗?要是我没有发现,我也没有资格当你的主人了。” 这丫头不止把我当成助手,还开始视作僕人了。她继续说: “首先是拍照的时间,三月十八日的清晨四点四十四分。照片里面看见我的房间有亮灯,这是因为那一天早上我们正准备跟戴娜一起看日出。”司马伶挥舞手上照片,露出邪恶的笑容说:“可是这里出现了一个不寻常的地方,就是助手的房间没有亮灯。根据我的记忆,明明我在之前就打电话给你叫你开灯提神,偏偏这张照片就没有这回事。这种跟认知矛盾的感觉到底是什么原因?” “灵异现象?不对,是物理现象。什么鬼神的一点都不科学。”司马伶笑说:“助手也太走运了,遇到餐厅的老闆娘不是用傻瓜相机或者手机拍摄,所以镜头才用上偏光镜吧?偏光镜能够过滤诸如玻璃窗反射的偏振光,偷拍佳品,我想这个游生也很清楚吧?” 不知道她是说我喜欢摄影还是喜欢偷拍,但她说的东西我当然知道。我还知道这是露沙被杀的当晚,我和司马伶分别在窗外看到不同画面的原因。 司马伶继续解释:“偏光镜的特性是中学物理科的知识,简单来说当光线穿过垂直的偏光镜就会变成垂直的偏振光,穿过水平的偏光镜就是水平偏振光。我们到戏院看立体电影所戴的眼镜就是两块不同偏振方向的镜片,左右眼分别看到垂直或者水平偏振光,从而达致双眼分别接收不同影像的效果。” 不愧是眼镜的专家,这方面司马伶应该是权威。 我补充说:“其实相机的偏光镜还有分圆偏光(cpl)和线偏光(lpl),你刚才说的是最简单的线偏光,跟立体眼镜一样。如果我们把立体眼镜面对面重叠的话,垂直偏光镜与水平偏光镜就会完全过滤所有光线,因此变成不透光,这就是那张照片里我的房间没有亮光的原因。”
第53页 “换言之助手房间的窗户被贴了偏光胶纸,我的窗户也是,只不过偏振光的方向不一样所以看到的结果也不相同,就好像立体眼镜的两个镜片一般。” 我附和道:“所以我认为当晚我们在窗外灌木林见到的鬼影也只是立体投影而已。我们分别隔着两个玻璃窗看,我看到蓝光,你看到红光,就好比戴上立体眼镜左右眼睛看到不同的影像罢了。” 司马伶生气地说:“根本那不是什么鬼魂作祟,只是某人的恶作剧!弄恶作剧的那个人太可恶了!” “能够在酒店房贴偏光胶纸应该就是酒店的人吧?” 司马伶走到窗前说:“可是我检查过玻璃窗上的偏光胶纸,边缘积有不少灰尘,看来不是最近才贴上的。所以说是谁做我也没有头绪,但在灌木林播放立体投影的人肯定知道酒店窗户这小秘密!” “从动机方面想的话,你不认为那个‘餐厅老闆娘’非常可疑吗?可能她想吓跑你离开米基内斯呢。” “助手你的想法也没错,毕竟这张照片原本的主人就是那老闆娘,再加上照片上出现的第二个矛盾——她在给我们看照片时撒了谎。”司马伶解释:“当时她说这张照片是在餐厅用望远镜拍摄的,可是照片里面的建筑物是酒店北侧,跟村内餐厅在酒店南面的这个事实互相矛盾。” “对嘛,我们房内看出去也只是看到酒店北边的海岸,不会见到南边的米基内斯村。”我说:“所以餐厅老闆娘能够拍摄到酒店北侧的可能性只有一个,就是她本人离开了米基内斯村绕到酒店北面。但是凌晨四点多,一个人摸黑走到酒店有何企图?这个怎样想都很奇怪吧?因此我猜她就是灌木林鬼影投射的真兇。” “正是这个原因,我收到助手的照片时便立即找她当面对质喔。很遗憾,她否认了自己有在灌木林做过什么恶作剧,唯独日前那封寄到酒店门口的恐吓信则亲口承认是出自她的手笔。” 我记得就是那封写错了“司马”拼音的信吧。信的内容就警告我们离开米基内斯,跟老闆娘在餐厅的态度一样。 司马伶续道:“除此之外,老闆娘还提供了一个很有用的证供,那就是她会摸黑拿着相机走近酒店的原因——因为她当时见到有人带着无头黑影一同前往海鹦酒店。” “欸?”我惊讶地说:“到头来还是和怨魂有关吗?这怎么可能。” 司马伶回答说:“我想老闆娘她以前曾经在灌木林见过鬼影,所以才会疑神疑鬼吧。看她的害怕的反应不像是假装出来,也许她也是恶作剧的受害者……不对,可能整个米基内斯岛上的村民也是被恶作剧玩弄了。” 我冷静下来,重新整理一遍刚才司马伶所说的话。换言之当晚那位餐厅老闆娘在凌晨见到无头鬼影走进酒店,于是她一直尾随到来,并在酒店外面拍下被诅咒的相片。 我恍然大悟地叫喊:“即是老闆娘看见有‘无头人’走入酒店,与窗外我们所见到的‘无头人’剪影是同一东西吗!” 司马伶嘆气摇头道:“还以为你明白什么,原来你还没有想到无头人的真身啊?” “……如果你知道就告诉我嘛?” “不,助手保持这样就好。要是什么都听我说的话,那么你就会失去了独立思考。我需要助手从别的观点跟我一起查案,而不是需要另一个自己在身边。” “好吧……这个我再想想。” “嘛,就结果而言,我有把无头人的真相告诉给西格德知道,就用作交换助手自由的条件。再加上之后莎拉又在灯塔遇袭,西格德也没有再坚持要把你关起来了。” 我问:“灯塔那件事的详细是怎样?” “莎拉暂时被移送到岛外接受治疗,所以我也没有机会亲口问她详情。据西格德所说,就是莎拉在晚上十点左右一个人走到灯塔上看风景,然后被神秘人从灯塔瞭望台推了下来。”司马伶继续说……“第一个发现莎拉的是丹尼先生,他等到十二点钟酒店关门还没有见到莎拉回来,担心她出意外便开着全地形车走到灯塔附近,并发现莎拉昏迷倒在草地上。” “不愧是认识多年的好朋友,这就叫做心灵相通吧。”我感慨说。 “科学一点说,尼尔斯博士和班杰明相继在酒店内被杀已经令莎拉非常头痛;我看莎拉今日一整天都非常不舒服似的,我想丹尼先生也应该察觉得到吧。而且莎拉也说过自己很喜欢那座灯塔,所以才把灯塔介绍给我们看日出。” “喜欢的地方却差点变成了自己的葬身之地……” 司马伶总结道:“以上就是今晚所有发生的事。终于把情报分享给助手了,今晚就先这样吧。” “欸?不继续调查吗?听西格德说我们就只有明天一日的自由行动啊?不担心没有足够时间找兇手?” “就是只有一天,我们才要养精蓄锐嘛。”司马伶拍拍扁平的胸口说:“再者一连串的案件我已经想通了一半。放心吧,我一定不会让助手再回去牢房的。” “既然你这么说,那今晚就到这里解散吧。”
第54页 “对,明天才是好戏开始。” “很早呢,昨晚睡得不错吗?” “托助手的福,很久没有睡得这么好了。” 第二天早上八点钟,司马伶从二楼餐厅取了几个三明治上来我的房间,然后我们二人就在房内商量接下来的行程。 我在桌上倒了两杯柳橙汁,接着问她:“名侦探小姐,今天你打算从哪方面入手?” “果然还是从最初的案件开始吧。” “但露沙小姐遇害的案件,之前我们不是已经彻底调查了”遍吗?难道出现了新的线索?” “当然有喔,但你也误会了我的意思。”司马伶把手上的三明治吞掉后,便拍拍双手,拿出手机,“对了,先找西格德他们帮忙给我找些资料。” “警察他们什么时候也变成你的助手?” “这也是交易的一部分,虽然就只有今天。”说着的同时,司马伶用双手在手机打讯息;虽然动作非常快,不过要交代的东西亦非常多,于是过了半分钟司马伶便吩咐我把柳橙汁递过来。我把柳橙汁递到她嘴边,但她只是张开口,眼睛始终盯着手机屏幕。我非常无奈地,又小心地把柳橙汁餵给她喝,好让她继续聚精会神地跟手机对面的西格德讨价还价。 “好!完成任务。”司马伶收起手机,戴上粉红框眼镜,“要重新调查露沙的案件啰。” “你到底跟警察他们套了什么资料?” “暂时还是秘密,等收到资料后再解释吧。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回去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即是当晚那一间酒吧吗??” “没错,就是酒吧。连同新的线索一併考虑。”司马伶很快就从睡床弹下来,穿回鞋子,并催促我出发。 一个小时后,我和司马伶来到米基内斯村,并看见麦克斯正在酒吧门前把守;某程度来说麦克斯一直都站在司马伶的一方,所以简单解释来意后他就让我们进入酒吧调查。 踏进酒吧后,我看见现场环境已经清理妥当,血迹什么都没有留下,难以想像还会有什么线索残留在现场。 这时候麦克斯就走过来跟司马伶发牢骚:“案发已经第三天了,还没有找到什么有力的证据。这样下去就算找到犯人也没有证据判罪吧。” “确实不妙。”司马伶托着眼镜框说:“只不过,这也都是这次,连串事件最奇怪的地方。”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但司马伶也没有解释下去,只是闭目沉思。 良久,她终于吭声问:“对了,不见酒吧的主人呢?” 麦克斯回答:“日全食已经结束,岛上又不安宁,游客都离开了吧。没有生意所以老闆也不在酒吧,好像到了村内的旅客中心歇脚。” “好,无论如何都有一件事情要问清楚。”司马伶很爽快地就立即回头,离开酒吧。 “伶,所以你来酒吧不是因为有什么新的线索吗?怎么这样快就走了。”我急步追出门口问司马伶。 然后她回答说:“游生还不明白吗?所谓新的线索就是之后发生的几宗案件啊。” “欸?这是什么意思?” “之前我们纵向调查,只懂一味深入探究露沙的死。但随着后续事件不断发生,我们应该在案发的时间线上横向分析,把所有案件都一同处理。如此变换观测方法的话说不定有新发现呢?就像十九世纪犹太裔数学家赫尔曼.闵考斯基透过劳仑兹变换,将拥有时间曲率的非欧几里得空间重新定义成四维闵考斯基空间,好让爱因斯坦在此基础上完成广义相对论一样。” 司马伶又补充说,非欧几里得几何,即是没有平行线的世界。譬如地球仪上垂直的经线,看似平行,但最终也会在南北极点相交。因为地球是圆的,这个世界也是圆的,不会有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因果也是一样,只要犯过的罪都一定留下痕迹,天网恢恢。 我不禁要说一句……“就是换个观点而已,不用说得那么深奥吧。” “没有特别深奥啊,只是你笨不明白。” “哎呀,你忘了是谁给你‘真正的新线索’吗?不然你这胆小鬼到离开米基内斯还发现不了照片的秘密。” “哼,如果助手想摆脱助手的身份的话,你就告诉我转换观点后看到的新发现嘛?”司马伶对我做鬼脸显然在挑衅我。 然而很不幸的是,我确实不及她聪明。于是她便解释说:“之前我们花了很多时间研究兇手杀害露沙的动机,但都没有成功。可是假设一连串事件都是同一个人所策划的话,换言之所有事件都有共同动机,要推理就简单得多了。” 照司马伶所说,假如所有事件都有关联,露沙的死、尼尔斯的死、班杰明的死……从遗产方面看最大得益者就是戴娜,现在她甚至是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 假如没有意外发生,理论上遗产的较大部分应该落入班杰明手上才对;所以露沙生前也指责过戴娜不满遗产分配,更提议这趟死亡之旅。 这是最简单的推理,亦是我最不愿意面对的,尤其司马伶好像已经知道真兇的身份更让我不安。但我仔细想清楚,这推理果然有些什么地方出错吧。因为第四个受害者莎拉,她被推下灯塔对戴娜没有好处啊?
第55页 只是司马伶打断了我的思绪,并认真地告诫我:“总之你要小心戴娜就是。” 我和司马伶来到旅客中心,玻璃大门依旧贴着日全食的海报,但店内比起日前就冷清得多。我推门走进里面,眼前除了看店的女职员就只有一位大叔坐在沙发上看报纸。 “先生早安,”司马伶直接走到那位大叔面前说:“请问你就是隔邻酒吧的主人吗?” “啊……你们是几日前的客人吧,我认得你。” 毕竟兇案当晚,最活跃在酒吧周围搜集线索的人正是司马伶,所以酒吧主人留下深刻印象也不奇怪。 司马传躬身说:“那一晚的事情为老闆添了麻烦,不好意思。” “那个嘛,发生这样的事情大家都不愿意看到,我也很遗憾。”酒吧主人放下报纸苦笑说:“希望两位没有因为当晚的事而对米基内斯留下坏印象吧。” “没有这回事。这小岛其实我很喜欢喔,不论风景还是鸟儿。”司马伶说着的同时,又走近展示在货架上的北极海鹦布偶,抱起它喃喃自语:“果然不是错觉啊。” 我说:“你这么喜欢它,不如我买来送给你吧?” 只是司马伶不像以往傻乎乎地抱着布偶,而是若有所思,皱着眉头把布偶放回货架上。她没有理会我的提议,而是继续问酒吧主人:“对了,看老闆你同样很喜欢米基内斯,是这里出身的吗?” “是的,我小时候都在米基内斯生活。后来为配合政府的城镇化发展便搬到托尔斯港打工,在首都存了一点钱后,又回来这小岛开酒吧啰。” “是什么时间回来的?” “欸?大概十年前左右吧,不太记得了。” 司马伶微笑点头,“原来如此,果然和我所想的一样与事件毫无关系,不错、不错。” 我问:“你又想到什么了?” “嘻嘻,不告诉你——” 说到一半,司马伶突然睁大双眼,就像看见外星人一样。我望往她视线的方向,见到柜檯放了一本旅游书,其封面竟刚好是众人围圈跳北欧链舞。 “老闆!”司马伶双手乱抓长发大叫:“话说酒吧的木地板穿了个小孔,你知道吗?” 酒吧主人回答:“哦,那个好像是最近才被弄穿的,也许是搬桌椅的时候不小心撞破的吧?” 司马伶又急步走到柜檯拿起旅游书,并把它展示到我面前问:“助手,你看这个书封面有觉得什么怪异吗??” “与其说怪异……应该说封面的链舞跟我们跳的有点不一样吧,尤其是牵手的方法。”我解释说:“当晚我们是互相绕手围圈,可是书封围圈的人都是手牵手,用左手掌心搭在右手掌心上。不过这又有什么分别?” 司马伶紧张地质问旅客中心的职员:“哪个才是传统的链舞?” “哦,书封的比较常见,但绕手围圈也没有错吧。链舞最重要是大家手牵手连在一起,高高兴兴地围圈跳舞庆祝——” “不对!对于兇手的诡计来说,牵手的方法才是最重要的!”司马伶抱头蹲在地上,全身颤抖,就像把浑身的气力都集中在脑袋之中,然后开始自言自语:“两种牵手的方法究竟有什么分别?结构的分别?几何学、位相几何……没错!在拓朴上有根本的分别,是s2和s1xs1的分别!” 突然司马伶整个人弹了起来,一边大喊“eureka!eureka!”,一边跑出旅客中心外,像疯子一样。我只好为她的失礼跟在场的人道歉,顺便买点伴手礼当作赔罪,然后再追出去捉回司马伶。 “侍!别到处跑啊1?” 我现在才知道动若脱兔的意思,在草原上乱跑的、野生的司马伶,要捉住她非常困难,真是麻烦的孩子。结果我们一直在村里追逐,跑了五分钟左右司马伶才停了下来。 她转身捉住我的肩,兴奋地说:“助手啊,我解开了酒吧的另类密室杀人的谜团了!我真是天才i.” 大概是太过兴奋,说着的时候她又不断捶我的胸口,外人看见以为是我要对她做什么了。“我知道你了不起啦,你先冷静下来吧。” “啊。…:抱歉,失态了。”司马伶忽然又变得矜持,静若处子。 “所以你又知道什么……唉,反正你现在也不打算告诉我吧?” “对,助手一直保持自己的观点陪在我身边就好。” “那好啦。”我嘆气问:“即是露沙的案件你已经知道真相,那接下来要调查哪件事?顺着时序的话应该就是博士的密室杀人,但既然我们来到米基内斯村,不如先往灯塔看看吧?莎拉在灯塔被人推下来也让我很在意。” 司马伶想了一会,便回答说:“就听你的,下一站是灯塔。” 3 因为解决了一个疑团,司马伶心花怒放,一边哼歌一边在草原上跳着走路。从米基内斯村到灯塔途中需要经过一座桥,木桥虽然周围有栏杆,但宽度只是足够二人并行,于是我便提醒她不要得意忘形乱跳乱跑。 真是的,到底我是她的保姆还是助手? 过桥之后,司马伶一见到白色灯塔便跑了上去。我嘆了口气,再深唿吸一下,无奈地也追随她的脚步跑进灯塔内。
第56页 “哒哒哒”的跑步声在旋转楼梯间迴响着,我跑到最顶的尽头,却发现司马伶站在瞭望台的门前动也不动。 原来是一位意外的人物比我们早一步登上灯塔瞭望台,那个人就是丹尼。当时丹尼正倚在灯塔外墙抽菸,然后一见到司马伶出现就吓了一跳。 司马伶便首先点头跟丹尼打招唿:“这么巧呢,居然在这里碰到丹尼先生。丹尼先生来灯塔做什么??” 丹尼呆愣一会,始放下菸蒂说:“啊……就散心而已。这里的景色不错吧,你看赫茨森的千金也在对面码头写生。” 我们望向丹尼遥指的方向,在对岸的码头确实见到有少女架起了画架写生,十居其九也是戴娜吧。 丹尼又问:“反而我没有想过两位会来灯塔参观呢。” 司马伶则回答:“我们是来调查昨夜莎拉小姐被推下灯塔的事件。听说丹尼先生是第一个发现莎拉遇袭的人呢?你知道莎拉是在灯塔的哪个方位被推下来?” “我也没有亲眼目睹被推的一刻,只是我在灯塔西边的草地发现伤痕累累的莎拉……我猜莎拉当时就在西边的瞭望台被推下吧?”丹尼没有自信地这样说。 于是司马伶也走到瞭望台的西侧,双手抓住栏栅,并把头伸到瞭望台外往下俯瞰。 “伶,小心一点啊。”我叮咛道:“这里很高,掉下去很危险喔。” 司马伶只是自言自语:“二、三十公尺的高度,掉下去假如着地的姿势不好,很可能会当场毙命呢。” 丹尼却随即反驳说,“莎拉她这么好的人,自然有天主保佑,所以才会大难不死。” “对呢,如果是助手跳下去的话应该是必死无疑。”诅咒完我之后司马伶又转为关心的语调慰问道:“丹尼先生有探望过莎拉小姐吗?她现在还好吧?” “嗯……莎拉已经醒了过来,没有什么生命危险,就是行动不方便而已。休养一段日子应该就没事吧。” “听到这样我就安心了。”寒暄之后,司马伶开始问丹尼有关案件的事:“据说昨夜因为莎拉过了十二点也没有回酒店,于是你便驾着全地形车到处寻找莎拉的行踪?” 丹尼立即有所警戒,“话是没错,但问这个做什么?你们又不是警察。” “我们也想帮忙找出袭击莎拉小姐的兇手啊,难道丹尼先生不想知道谁要对莎拉不利吗?” “这个……我当然想知道。” “嗯,因为丹尼先生很喜欢莎拉小姐,对吧?”司马伶不怀好意地笑说,让丹尼有点不知所措。 丹尼只好尴尬回应:“……莎拉对其他人都很友善,是一位难得的女士。” “当你知道莎拉被其他人袭击,你应该会非常痛恨那兇手吧?” “没错,无法原谅任何伤害莎拉的人。” 司马伶点点头,又问:“所以昨晚你发现莎拉倒在地上的时候,你没有看见现场有其他可疑的人物吗?” “很遗憾,没有看到。”丹尼又补充说:“而且当我发现莎拉时,看见她身体十分虚弱,就只是想尽快把她送到村里的医护所而已。所以就算在场有兇手,我看漏了也不意外。” “换言之或许正是丹尼先生的出现,使兇手错过了补上最后一刀的机会呢。这样的话你便是莎拉小姐的救命恩人了。” 其实我也有怀疑过,假如兇手要杀死莎拉的话,怎么推下灯塔后没有去确认她的伤势?要是看见莎拉没有死的话,随手拾起一块大石敲她的脑袋就好,反正当时莎拉全身骨折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 所以就是丹尼中途撞破兇手的杀人计划吗?抑或有其他原因? 丹尼冷静地回应:“不敢当。我只希望事件尽快结束,好让我们过回正常的生活就好……” “最后一个问题,”司马伶问丹尼:“当你发现莎拉小姐的时候,莎拉是否已经失去知觉?” “是的……幸好只是短暂的昏迷,医院解释是从高处掉下所造成的脑震盪。” “我明白了,谢谢你的合作。” 纵使整个问话过程,司马伶看起来都是面不改色?,但我看得出她的眼神非常满足,大概又有什么发现吧。正因如此她才会没有继续追问,连灯塔的瞭望台也没有怎样调查,就拉了我走回地面。 我们二人走出灯塔后,我便问司马伶:“灯塔的调查就这样好了吗?” “不,我还想多看一会。”司马伶边说边走,并走到灯塔西边的草地,即是昨晚丹尼发现莎拉的地方。 司马伶俯身低头在草地上踱步,反覆走了数十次,害得在旁边看着的我都差点儿睡着了。究竟她在找什么? “找到了!”司马伶在草堆中拾起一块黑色的碎片,说……“好像是烧焦了的碎纸呢。” “可能是这样吧,这就是你要找的东西?” “可以算是。” 但司马伶随手就把那枚碎纸丢回草地上。我不禁要吐槽说:“那不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吗?” “都烧焦了,那东西已经不能算是证据吧,应该放弃的就放弃。”然后头也不回,司马伶就离开了灯塔的现场。
第57页 4 “结果也不知道是谁把莎拉推下灯塔呢。”我嘆气道。 “都是意料之内,否则警察不会毫无头绪。” 司马伶言下之意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总之灯塔的调查就这样结束,酒吧的也一样。于是我问:“侦探小姐,接下来应该轮到在酒店的两宗杀人案吧?” “最后两个的兇案现场,405和505号房,”司马伶思考一会才回答……“甜点留待最后才享用吧,在此之前我想见一下你喜欢的戴娜小姐。” 此刻司马伶完全在享受查案,虽然外人看来好像不庄重,但正是这种状态司马伶才能百分百地投入当中。因此我便与她一起回到米基内斯村的码头,并看见戴娜依然独个儿站在岸边绘画。我猜戴娜正在挑战之前失败了的灯塔写生吧。 然而司马伶直截了当地,一见到戴娜便走过去打招唿——^然戴娜只管聚精会神在眼前画布,没有回应司马伶的问候。 我告诉司马伶:“当戴娜画画的时候,身边发生什么事情她也不会管呢,这个上次看日出的时候你也知道吧。” “说来也是,戴娜小姐的性格确实古怪。” “你有资格说别人?”我续问:“不过你来找戴娜有什么事情吗?” 我又记起司马伶叫我要小心戴娜,那是她怀疑戴娜的意思? “没什么,其实只是好奇她为何一个人在码头写生而已。”虽说好奇,但司马伶的表情却似乎在担心戴娜。 不过戴娜没有理会司马伶,司马伶也是束手无策,只好站在戴娜后面看她拿起画刀刮画。我同感好奇上前一看,看见画布上面是白天灯塔的风景,在湛蓝的海面上飞起一群海鸟,海浪随着微风与岸边草木一同摇曳,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画面。 看样子戴娜的作画也差不多最后阶段,司马伶便提议多等一会,并边说边翻看戴娜带来的东西打发时间。其中一件最令人在意的是油画夹,油画夹原本是用来面对面固定两幅已装框的画布,一方面保护刚完成的画作,另一方面亦容易让画家携带。 不过现在油画夹只是夹着一块画布,另一块则在戴娜眼前的画架上。于是司马伶细心研究油画夹上的画布,原来是一幅已经完成的灯塔写生?,地点与角度都跟戴娜正在画的j模一样,唯独是已完成的画作背景是晚上的灯塔。 “嗅?”我说:“前晚我也有陪戴娜一起到码头作画啊,当时她说周围太吵所以动不到手。我不知道原来她之后还有继续在晚上写生呢。” 司马伶回答:“不是前晚画的话,那就是昨晚吧。即是博士和班杰明遇害的一天,也是莎拉在灯塔被推下的一晚……真是巧合。” “但这可以视作戴娜的不在场证据嘛?”我自问自答,“当我没说过吧,毕竟油画只是创作,无法作为她昨晚留在码头写生的证据。” 不过司马伶听见我的说话感到惊讶,“游生你这几天不是经常陪伴戴娜吗?她的性格你应该比我清楚才对啊。” 始终不明白司马伶的意思,但当我继续追问时她只是叫我安静让戴娜把油画画好。如是者我们在草地坐下,等待了十多分钟,终于看见戴娜冷冰冰地放下调色板和画笔。 “戴娜小姐你好。”司马伶再一次打招唿。 戴娜如梦初醒般,“是你们.…:原来刚才感觉到身边有人不是错觉。” “你真的非常投入作画呢,但我很明白这种心情。因为当我在思考数学时也会这样,觉得整个世界只有我和数字。” “嗯。”戴娜用没有表情的笑容回应,除了动作生硬,看起来亦非常憔悴。 “话说这个时候你来码头写生,不怕有危险吗?”司马伶关心地问。 “就算危险,留在酒店也没有安全的保证。” 想到戴娜父亲和兄长的死,她的话没有反驳的余地。 “对不起,假如我能够坚强一点,也许就能够阻止事情的恶化。”司马伶下定决心说:“所以我答应你不会再让悲剧重演,就当是为了戴娜小姐。” “我无所谓。”戴娜望向海边说:“四人来,一人回家,也不见得是个好结局。” “抱歉……”司马伶低头说着,显然开解别人不是她的强项。 但见司马伶对油画夹上的作品充满好奇,这里只好由我代为开口:“戴娜,你昨晚也是一个人来到码头写生吗?” 戴娜点头承认。 “这次很成功呢,是很漂亮的油画。” “谢谢。” 旁边的司马伶调整心情后,又再次开口搭话:“我个人来说比较喜欢晚上那幅灯塔画呢,画面很丰富很特别。”司马伶走近该画说:“夜空有短尾巴的星轨,衬托灯塔照亮大海,海面反射五光十色;与此同时又有一束红光在桥上掠过,那就是你昨晚在码头看到的风景?” “没错。” “在黑夜中依然察见各种光彩,我相信你一定可以走出黑夜。” 戴娜疑惑地问:“为何这样说?” “没有特别意思喔。但至少你那幅油画印证了我的猜想,因此恶梦很快就要结束了。”司马伶又说:“你记得昨晚是什么时间到码头写生的?”
第58页 戴娜摇头表示不记得。 “不要紧,在你画中有一个等边三角形的星轨停在海面上,这样就足够了。” 我说:“夜空的等边三角形,冬季大三角。” 司马伶满意地回应:“就是猎人与大狗小狗的三颗星。游生,今晚你的工作已经决定好了。” “你不是想叫我今晚看看那三颗星的星轨跟油画对比吧?你不能用你最擅长的数学来计算冬季大三角的出现时间吗?” “是可以计算,但难得你喜欢摄影,就把这工作交给你办嘛。”司马伶神气地吩咐道:“首先拍下戴娜小姐的油画,然后今晚同样在码头拍摄不同时间的灯塔。如此一来就可以重现戴娜小姐昨晚在码头写生时所见到的景色呢。” “但这样做有什么意思?” 司马伶摇摇手指说:“你没有发现戴娜小姐的油画跟丹尼先生的证供有明显矛盾吗?” “欸?”司马伶这么重视戴娜作画的时间,所以大概是跟丹尼关于时间的证供有出入吧。这样说的话我大概也清楚司马伶的用意。 “明白了,我照做就是,侦探小姐。” “非常好。”司马伶点头说:“那么我们是时候返回酒店了,我想西格德他们应该准备好我想要的资料。” “司马小姐,你们回来得正好。” 我和司马伶返回酒店后在大厅遇见西格德,于是西格德便把一个usb随身碟交给司马伶说:“这是你想要的资料,请小心保管。” 司马伶接过随身碟后问。。“全部资料都能找到吗?” “别小看警察的执行力。反而你们只剩下一天的时间,请好好加油吧。” 西格德把事情交代后离开了酒店大厅。这时候我看见今天在柜檯值班的是阿曼达,我俩四目交投,阿曼达则显得有点不好意思。 她主动对我说:“昨天很抱歉呢,因为看见客人你站在班杰明的旁边,而且满地鲜血……” “不要紧,这种事情我早习惯了,我是说真的。”反正我就是这种命运。 然而司马伶就趁机会跟阿曼达讨价还价:“如果觉得不好意思的话,可以借你们的电脑一用吗?最好还有印表机,我想把随身碟的资料列印出来方便阅读。” 阿曼达回答:“没有问题,员工室的印表机和电脑就随便你们用吧,跟我来。”然后阿曼达便打开了柜檯和员工室的门让我们入内。 员工室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毕竟这也是莎拉日常起居的其中一处。阿曼达带我们走到角落的电脑前说: “因为这台电脑平日用来管理住客资料,我先登入客人的用户给你们用呢。” “麻烦你了。”司马伶点头道谢后便坐在电脑前,把随身碟插入电脑,并开始浏览和列印随身碟内的资料。 除了西格德给自己的资料,司马伶还在电脑连上学术论文的网站,并跟手上的资料作比对。然后不知为何,司马伶更把其中一些网上的数学论文列印出来。 就这样她在电脑桌前苦斗了一个小时,印出过百页的纸,让员工室充斥着油印的气味。 “完成了。”司马伶从电脑椅站起来,对我说:“助手,去你的房间研究一下吧。” “是的、是的。”换作是其他妙龄少女要上我的房间,我一定会满心欢喜。可是听见司马伶的吩咐,我只能无奈地抱着一叠厚厚的纸跟她走。 关上30 5的房门,我把资料摊到床头几上,好让司马伶在床上阅读。我知道抱膝坐在床上阅读是她的习惯,她随手翻开几页纸,便告诉我说: “这里载有所有和这次事件有关的人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年龄、学歷、职业、工作地址、居住地址等等。要保守秘密喔,不能被其他人知道西格德擅自把市民的隐私交到我们手上。” 我点头同意,并问:“这些资料能够帮助你找到兇手吗?” “算是吧。”司马伶又拿出其中一枚纸,满意地说:“其实我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她的资料,朱斯菲娜小姐。” “朱斯菲娜?好像在哪里听过……啊,是二十年前自杀的死者?” “嗯。如我所料,果然朱斯菲娜小姐是一位理科教师,尤其专长数学。这样我的假设应该完成一半以上。” 看见司马伶继续翻看手上资料,我又好奇地问:“里面还有其他关于那宗自杀案的资料?” “对,例如这个。”司马伶把其中一张纸交给我,里面看来是一封信,可是写的文字我看不明白。接着司马伶又把另一张纸递给我,“这是英文译本,西格德他的工作很周详。” 我把英文译本拿上手看,信的内容是这样: 原谅我,这是我唯一能够离开绝望的方法。既然大家都把我当成白痴,我也不再留恋他们。原谅我用这种方式离开。 朱斯菲娜 “这是死者的遗书?”我问。 “正确,原本的信是在自杀现场的书房里找到的。资料还附有二十年前的笔迹报告,肯定该信是死者亲笔所写。” “我看这封信确实透露了她想寻死的意志……可是内容支离破碎,没有上文下理,令人摸不着头脑。”
第59页 “当然了,你不明白是有原因的。而且我大概猜到那原因,嘿嘿。”司马伶用胜利的笑容望着我说。 “你知道,但不会告诉我,就是这样吧?” “游生越来越了解我的性格,让我很欣慰。” “嘛……反正你认为二十年前的事件跟今天的有关系就是了。” 司马伶回应说:“很可惜西格德没有找到当年第一发现者的身份呢。好像是说因为年纪小又没有嫌疑,所以也没有保存纪录。” 我问:“可是除了二十年前的,还有没有其他比较贴近现在的资料?” “有喔,例如这个。”司马伶把另一堆资料交到我面前。我接到手上,发现纸上记载的全部都是跟植物有关。 司马伶解释:“现在助手在窗外看到酒店北边的灌木林吧?那是一种叫做‘帚石楠’的植物,是北欧以及法罗群岛常见的多年生灌木;既是苏格兰的标志,又是挪威的两种国花之一。花期是夏天,所以现在看起来只有枝叶,并不突出。” “嗯?什么时候我转了上生物科的课?伶你这些资料居然又跟案件有关系啊?” “我在意的是灌木林的树龄。既然是多年生的植物,一定有方法能够测量它的树龄,所以除了西格德提供的基本资料,刚才我在员工室也上网找了一些资料回来。”司马伶续说:“检测帚石楠的树龄有两种方法,一种生物学的,一种数学的,你要先听哪种?” “就生物学的吧……” “生物学的话,帚石楠的树干其实也有年轮。换言之我们只把其中一棵树砍下来,然后看它的年轮就会知道它的年龄。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看看帚石楠枝叶的茂密程度,藉以估量树龄;可惜这只是有经验的人才能够办到做到,而我当然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我也没有。”在这里我尽一个助手的责任,问她下一个问题:“那数学的方法如何?” 司马伶心满意足地回答:“对于数学家而言,‘茂密’这两个字太过空泛。可是我们能够 透过观察枝干确切的数目来计算出树木的年龄。”司马伶在床上爬近窗边说:“百闻不如一见,我们是时候做点运动了。” 初时我还以为司马伶只是开玩笑,岂料她立刻跳下床,穿回鞋子便开门跑下楼梯。 我连忙拾起房间锁匙从后面追上去,当追到楼下大厅时,见到司马伶从后门熘走,而且越跑越快,一直冲往酒店北边的灌木林,亦即是刚才说过的帚石楠林。 虽然灌木林和酒店之间距离不远,但山坡起伏颇大,我跑了一分钟到达目的地时已经心跳气喘。相反司马伶面不改色,只是站在帚石楠前细心观察。 我看眼前的帚石楠枝叶称不上茂密,如果用猜的话大概也不是种了很久吧?可是如果被司马伶听见的话一定会说:我们数学不会瞎猜,而是要用数学的方法计算出来。 ---1x,i-<, ,〇〇,13,21?????? 此刻司马伶念念有词,我问她在说什么咒语,她便回答:“这是斐波那契数列(fib0ni sequence),亦叫黄金分割数列。你听得出刚才那些数字之间的关系吗?” 我仔细地回想,不难发现从第三个数字开始,每个数字都是之前两个数字的相加。 “答得很好。”司马伶说:“这些数字我们叫做斐波那契数。斐波那契数在大自然之中无处不在,是神创造万物的密码。” 司马伶又说,好比玫瑰花的花瓣有十三瓣、凤梨表面剑状叶子有八个螺旋、苹果芯分成五块等等,以上数字全部都是斐波那契数。有兴趣的话可以自行找资料,就连黄金分割,以至螺旋星系的形状都跟斐波那契数有关。 “所以用花瓣数目占卜都是无知的迷信,明明大部分花瓣的数目都是斐波那契数。”司马伶如是说。 “为什么会这样?”我问。 司马伶便回答,斐波那契数与大自然的关系可以利用以下的思考实验理解: 假设有一对兔子,分别是雄性和雌性。它们只需一个月时间就会生一对兔子,同样是雄性和雌性;而且兔子有无限寿命,可以一直生育直至永远。于是起初只有一对的兔子,一个月后便会多生一对。再过一个月待小兔子长大,它们又会继续生兔子,合共就是三对兔子。 如此类推:由一对开始,变两对、三对、五对、八对、十三对……这就是斐波那契数列。 因此我们只要数一下目前兔子的数目,就能够反推这个兔子实验进行了多久。同样地,树木生长的情况亦与兔子的例子差不多,我们可以透过枝干和树叶的数目来计算树木的年龄。 司马伶又补充“当然除了数数目之外,我们还需要知道帚石楠的生长速度才能计算,幸好我在网上找到相关的纪录。” 我听司马伶说了很多,有明白的地方,也有不明白的地方。总之她有方法靠数数目来估算树龄就对。 于是司马伶垂下右手屈指计算,彷如风水师一样;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十二进位的算法,她说自己心算用十二进位比起十进位来得快。接着突然“啪”的一声,司马伶用手指拍打出声响表示计算完成。
第60页 她心满意足地点头说:“果然这片灌木林的树龄不出十年,甚至只有五至六年左右。” “喔。”我只能同意她的话,不懂得给予其他反应。 至于司马伶,她抬头回望酒店,又再自言自语:“这样的话就行得通!”语音未落,她又一口气冲进灌木林笔直地跑。 我在背后看,实在不能理解她的行为。要是她想跑到米基内斯的北岸,绕过灌木林也可以,何必要穿越丛林勾得衣服破损? 当然我没有选择的余地,只好小心地和司马伶一起穿过帚石楠林,并继续跑往岸边。结果又花了大约一分钟,眼前海天一色,一望无际?,我们正站在米基内斯的北岸,听着浪花拍岸,还有海鸟鸣叫的声音。 司马伶无言地走到眼前湿滑的石滩,独自看着海边风景。这时候我便说: “伶小心一点啊,大石表面很湿滑,很容易跌倒。” “对呢,有水分所以摩擦系数降低。”但司马伶没有理会,反而走向那个提醒游人“小心坠崖”的警告牌,探头看四周。 奇怪了,其实这个石滩我们又不是第一次来,初日观赏北极海鹦的正是此地;我还记得在湿润的青草地上栖息了大量海鸟,反观现在跑来两个傻子,海鹦群都被吓得飞到海上盘旋,司马伶只能呆呆地站在岸边盯着它们。 “eureka!eureka!eureka!” 司马伶忽然在石滩上边跳边叫,看得我大吓一跳,连忙上前把她抱回草地上。不过司马伶在我怀内继续雀跃地大叫,又对我喊道……“我想通了!我想到答案!” “好啦好啦。你先冷静吧。你这次又想通哪件事件?” “全部喔丨?” 这实在是意料之外,究竟在这个石滩司马伶能够领悟什么?不过司马伶很快又补充说:“不对,还剩下最后一个谜题留在博士房里,我们赶快回酒店吧!”司马伶说完之后立即把我推开,又一支箭似地沿路飙回酒店。 这小妮子实在过度活跃,她父母照顾她应该非常辛苦。我无奈地又拔腿跑在司马伶后面,这次跑了五分钟才回到酒店,而且感觉回程所花的气力还比较多,于是来到大厅时我已经喘个不停说不出话。 7 “助手你是不是有点运动不足呢?” “是你‘太过活泼’了吧?”来到酒店的电梯大厅,我喘着气问司马伶:“你说博士房间藏着最后的谜团,那班杰明的案件就不用调查了吗?你不用到50 5号房看看?” “班杰明被杀一案跟其他差太远了,几乎没有任何诡计布置;那不是侦探要调查的案件,交给警察就好,我才不想待在那个充满漂白水气味的房间。” “漂白水?”我不以为然,走进电梯后按下四楼,并继续问:“那不理会班杰明的案件,但博士在密室被杀,你有想到调查的方向吗?” 司马伶回答:“我想看一下博士的随身行李,尤其是他的数学笔记。” “你肯定博士会带数学笔记来旅行吗?” “当然了!虽然研究数学给人一种印象就是把自己关在房内埋头计算,但其实数学家解决难题最需要的就是灵感。灵感可以是毫无预兆地出现,所以你看数学家在火车上或者飞机上都会拿出纸笔计算。”司马伶推一推眼镜框说:“像博士生前正在挑战解决‘黎曼猜想’这百年难题,我相信他一定会随身带笔记。” 数学家真是一种忙碌的生物,但司马伶自己也带了一堆论文来旅行,大概她的话没有错。 司马伶又补充说:“其实博士的密室谜题我大概也看到眉目,只是还有一点我是怎样都想不通的。” “博士的死亡讯息?” “对呢,助手越来越像样了。”司马伶微笑说:“博士的遗体旁边留下505的血书,然后班杰明就在50 5号房死了。但我不认为博士能够预知未来,一定有其他原因才让博士写下505这三个数目字。”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血字是兇手写下用来扰乱警方调查的?” “这不可能,我知道是不可能。” 一如既往司马伶没有解释。待电梯门打开后我们便来到四楼的走廊,并看见麦克斯把守在博士的房间外。于是司马伶说明来意,要求检查尼尔斯博士的行李。 “数学笔记吗?”麦克斯有点犹疑地说:“我记得参考证物里面的确有一些跟数学有关的,包括案发床头的数学笔记,行李内也有写满数字符号的笔记簿和论文……我想酒店里面大概就只有司马小姐看得明白,所以给你看应该也没有大问题。” 说毕,麦克斯便打电话给同袍请求协助,而司马伶则吩咐如果找到那些笔记论文就送往自己房间,她会在30 4号房等待。 “嗅?”我问:“你不是要进房调查吗?” “我只想研究博士的数学笔记罢了。既然不在房内,405号房对我也没有用处。” “接下来只是等待吗?”我嘆气问司马伶:“那我有什么事情能够帮上忙?” “我肚子有点饿,麻烦你替我准备午餐,今天我可能要在酒店房内闭关研究。”
第61页 “好、好。没有问题。” 这几天已经习惯了当跑腿。于是我一个人回到米基内斯村的便利店,买了几盒薄饼、几瓶果汁,又回到司马伶的酒店房替她沖泡。 一进房,只见司马伶坐在睡床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一堆论文和笔记簿,似乎她已经把博士的研究资料拿到手。 三分钟后,我把泡好的杯面放到茶几,香气四溢,她才惊觉道:“咦?怎么杯面会自己煮熟自己了?” “你在耍白痴吗?我早就回来了啊。” “原来助手也来了,我都没有留意。”司马伶放下笔记簿,然后跳下床拿起杯面。她说…… “看在助手替我煮面吃的分上,我就告诉你一个小提示吧。” “关于博士密室被杀的提示?” 司马伶点头说:“其实很久以前我已经察觉到,每次我跳下床踏在地毯上的回音也有微小的分别。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你吃太多变胖^^着!那杯面才刚泡好热腾腾的!别乱来啊!”我看司马伶想攻击我,唯有正经地回答:“回音不同,表示地毯下面有暗格之类?换言之兇手是躲在密室的暗格又或者从秘道逃走?” “是暗格没错,但不可能是秘道吧,你看房间的天花板又没有开洞。”司马伶边吃杯面边解释:“虽说是暗格,但空间应该不足以藏起一个人……打比喻的话大概只能放一只海鹦布偶在里面。” 这就是司马伶给我的提示,但我想不通犯人如何利用地板的暗格来做出密室的布局。于是我说:“先不用理会我吧,你自己的调查进展如何?博士的笔记对你研究案情有帮助吗?” 司马伶举起杯面的杯喝汤,并回答说:“尼尔斯博士的笔记主要都是记录他关于证明‘黎曼猜想’的工作,那是一个不错的方法,十分踏实,而且见解亦很独到。” “哦?我记得你说过黎曼猜想是数学史上最困难的难题,但听起来比起查案,你研究这个好像只为个人兴趣?” 司马伶脸红地说:“真失礼呢!我当然在查案啊!你忘记博士最后的谜题是505的血书吗?毕竟博士是一个数学家,每个数字对于数学家来说都是有特别意义,因此我才想翻看他的笔记啊!” “数字的意义吗?”我随意说:“404的话我知道是‘找不到网页’,但505是什么我也不记得了。” “那是http的错误码。可是尼尔斯博士又不是电脑工程师,不像会用这种暗语。” 所以司马伶认为50 5是一种数学的密码。于是我提议说:“不如你解释一下博士的数学笔记吧?也许我作为局外人能够给到什么意见。” “嘛,我是可以说说。”司马伶一副不相信我能够听懂的样子,勉强回答。 如是者,我们午餐的话题就是黎曼猜想。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叫黎曼的数学家给出一个函数(黎曼t函数),并说这个函数有无限多个答案会让该函数的数值等于0,而且所有不显而见的答案都必定会分布在同一数线上。 如果是简单的函数我还明白,例如x+l=0,x=-l就是答案。不过那个黎曼^函数是很特别的函数,有无限多个答案,而且所有答案在数学座标上可以连成同一直线。 司马伶说:“过去一百年有很多着名的数学家都尝试证明黎曼猜想,却全部都没有成功。 于是尼尔斯博士转换了思考,先把问题改变然后再去证明。” 根据司马伶所说,要在二维的欧几里得数平面上证明黎曼猜想相当困难,因此博士尝试先在高维度的自订空间证明黎曼猜想的正确性,接着再将自订的空间用数式转换成为现实的二维数平面之上。这就是空间转换的证明方法。 过程我是完全听不明白,所以我只问结果:“换言之博士成功证明了黎曼猜想?” “如果成功证明的话,可能真的会被杀人灭口呢。”司马伶说:“由于黎曼猜想的非平凡零解与质数分布有关,当数学家能够解决黎曼猜想的时候,也许一併连质数定理都证明出来。那时候就会世界大乱了。” 因为质数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应用就是电脑加密,如果质数的规则被破解,这同时亦意味着所有电脑的加密都可能会被破解。 不过司马伶失望地说:“可惜尼尔斯博士的研究实在没有进展啊……笔记上的证明手法虽然非常专业,但相比起证明克卜勒猜想的那份论文终究缺乏了一点灵气。” “毕竟是数学史上最困难的猜想,证明失败也不能怪他。” “话说回来,是空间转换吗?”司马伶对着笔记喃喃自语:“这也算是命运吧。” 接着司马伶便放下筷子,又跳回床上继续研究。 血字的谜题非常困难,司马伶在床上一看就几个小时;一叠又一叠的数学笔记铺满睡床, 另一边书桌则放着空的薄饼盒,那是我们刚才的晚餐。总之我一个人百无聊赖地陪司马伶读书,真不知道她有何资格戏称戴娜作公主。 酒店房内没有任何消遣的玩意,开电视又怕吵到她,读博士手稿又怕阻碍司马伶的研究。我无所事事地打开书桌抽屉,看见里面放着一本圣经便拿上手看;反正窗外天色已暗,或者会是鬼神出没的时间,我唯一能够做的可能只是念经来保护司马伶。
第62页 不过说了这么多都只是我自己在做独角戏,床上的司马伶根本连瞄也没有瞄过我。我想也许戴娜是有点学者症候群,但司马伶的自闭功夫还更加厉害。 我再次望向窗外,夜幕低垂,晚空开始浮起繁星。尤其是我来法罗群岛的这几天晚上都没有月亮,所以星星特别抢眼。 要是给司马伶听到的话定会说一堆科学理论,说日食就是太阳跟月亮连成一直线,理所当然夜晚就是新月。 “is、‘???:” 我突然想起司马伶在白天交代过一件事,好像跟星星有关?对了,就是要为晚上的星空拍照,用来跟戴娜的油画比较。 冬季大三角吗?这时间要到外面吃风真不好受,尤其米基内斯一直都颳大风。不过都已经初春,冬季的星星亦应该早早下山,理应不用在外面待太久才对。 于是我回房带备相机和脚架,然后动身前往米基内斯的码头。反正都是用来跟油画作比较,不如就索性去戴娜作画的地点拍照吧。 十多分钟的脚程,当我来到码头时,却看见身材高大的黑影默默站在岸边。 “西格德警官。”我主动打招唿说:“这么晚了,一个人出来散步吗?” “嗯,差不多吧。”西格德瞄一瞄我,问道:“你还在担当司马小姐的跑腿玩侦探游戏吗?” “不是玩游戏。”我反驳道:“伶她可是非常认真的,她一定会在明天给你们一个答案。你就先听听她的意见,到时候觉得不对再否定也不迟啊。” “你十分维护司马小姐呢。” “我只是不想她的努力被大人简单地抹杀而已……” 西格德沉默一会,再说:“虽然我不认同你们,但有一点你也说得没错。” “嗯?”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西格德贊同我。接着我看见西格德回望海鹦酒店,慨嘆说:“二十年前警方确实没有好好处理那一宗悲剧,假如明天司马小姐能够解决的话,对于米基内斯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我看得出西格德对于二十年前的事始终耿耿于怀。于是我架好相机架,并告诉西格德: “放心吧,我相信伶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经过这几天和司马伶的相处,我对她充满信心,因此才会听她的吩咐准备拍摄。 西格德听见后,好像解开了心结般,冷笑道:“好,我会期待你们明天的演出。”然后就一个人离开了码头。 码头再次剩下我一个人。我拿出手机,翻开相册,并按照戴娜的油画调整脚架的方向。当一切准备就绪,我就用预先设定的排程让相机自动拍摄星空。 现在是晚上九点钟,冬季大三角确实出现在西方海上,位置与油画的差不多,所以戴娜昨晚也大概这个时间开始作画吧。 这里是稍微的天文知识,星星跟太阳等大部分天体都一样是东升西落。所以往相反方向走的天体就叫逆行,例如什么金星逆行水星逆行,好像对占星有研究的人都认为天体逆行的日子都代表混乱不安。 不过太阳系外的星星不会看到它们逆行,换言之再过一会儿冬季大三角那三颗星就会从西边海平线上消失。再看戴娜的油画,画中冬季大三角的星轨在接触海平线之前就结束,换言之她作画的时间一定比冬季大三角消失的时间还要早。 “这就是伶最想知道的东西呢。”我一个人在海边自言自语。 明天司马伶就要离开米基内斯,现在就是最后一晚,无论怎样我都要坚持下去。 结果,晚上的十一点钟,我看见冬季大三角的天狼星率先在海平线消失,司马伶委託我要做的任务也大功告成——戴娜的作画时间肯定在晚上十一点前! 我带着这个消息马上跑回酒店,纵然摄影器材都很笨重,但我希望能够第一时间把这个结果告诉给司马伶知道,想第一时间看她高兴的样子。 因此我回到酒店大厅也没空等待电梯,直接跑上三楼,用她交给我的锁匙把304号房的大门打开^^入眼帘的却是司马伶“大”字型躺在床上唿唿大睡的样子。 我实在拿这小妮子没辙,我以为她想知道戴娜的作画时间才叫我出去看星星的?到头来她居然连让我告诉她的机会也不给就抱头大睡。 我走近她的睡床,看见她睡姿毫无仪态,脸上还流露出诡异的笑容,不禁让我摇头嘆息。她不止边睡边笑,还做着开口梦,一直喊“eureka……eureka……”,彷如被鬼魂附身一般。 到底她明白什么了?我环看房内四周,博士的资料就随便地被司马伶踢到床下,非常凌乱,然后桌上的薄饼盒旁边还放着一本打开了的《圣经》。我看《圣经》也没有505页,司马伶是怎样解开真相的?莫非是圣女贞德般听到大天使的声音吗? 无论如何,我已经叫不醒眼前这只数学冤魂。今晚只能回到自己房睡觉,然后祈祷明天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0铃铃。 翌日早上七点半,隔壁的司马伶打电话叫我起床,交代了几件事情,并告诉我在一个小时后到酒店大厅集合。 听她的语气似乎是胸有成竹,大概已经解明了所有的谜团,于是集合众人解释真相吧。她的行为明显受到侦探小说影响。要是知道真相告诉警察把犯人绳之以法不就好了吗?何必要执着表演给我们看。
第63页 不过这几天我也习惯了听从司马伶的吩咐,所以到最后也是准时来到酒店大厅?,其他人大概也收到同样的指示陆续到来,一群人坐在大厅沙发等候,却没有见到关键的主角。 我心想:“即使集合所有人,酒店就只剩下五个人,真冷清。” 五个人除了我之外就是戴娜、阿曼达、还有警察二人组的西格德和麦克斯。莎拉因为受伤行动不方便,没有来也很正常,但是在场也看不见丹尼,他不也算是酒店的一员吗? 这时候司马伶姗姗来迟从电梯步出大厅。只见她一早已经装备了圆框眼镜,身穿棕色大衣,脖子围着一条长长的黑色围巾;看来已经准备好要当面揭穿真兇,大叫“兇手就是你!”之类的。 司马伶瞧看现场众人,说:“咦?莎拉小姐和丹尼先生还没有出现呢。” 只是刚好说毕,丹尼就推着坐轮椅的莎拉来到酒店门口。这是自从莎拉被推下灯塔后第一次见面,她的样子憔悴了不少,双腿亦打上了石膏。 司马伶见状立即上前帮忙推轮椅,可想而知把莎拉叫过来也是她的主意。如是者最终酒店大厅齐集八人,西格德亦开口问司马伶把大家召集的用意。 司马伶双手插着长衣的口袋,意气风发地回答:“叫大家来当然是要把一连串兇案的真相说明给大家知道,这是侦探的艺术。” 大概警方依然对几个兇案没有头绪,所以西格德也乐意倾听司马{#:£见解。只是他不忘提醒司马伶:“你的家人已经准备了直升机把你接走,换言之今天早上就是你的最后机会。就算你最后找不到兇手也不能再留在岛上添麻烦。” “不要紧,给我一个小时就好。” “那么司马小姐,你可以开始了。” 当西格德想坐回沙发时,司马伶却阻止他说:“在解释之前我想大家帮我一个忙呢。麻烦大家先到柜檯后面的酒店员工室好吗?”她又对我打眼色,我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 待所有人都移步到员工室后,我把房门关上,又拉下窗帘,让室内只有灯光照明。在场的人不知道司马伶想做什么,于是司马伶便开始解说: “首先要说的是三月十八日晚上,亦即是四天前露沙小姐在酒吧被杀的案件。现在我要为大家示范兇手犯案的手法。” 司马伶随即把一张电脑椅放到员工室的中间,并指示其他人跟她一起手绕手地围圈。 除了轮椅上的莎拉和我之外,其余六人按照司马伶的意思围在电脑椅的外面。员工室的人链依顺时针方向是司马伶、阿曼达、丹尼、西格德、麦克斯、戴娜。 司马伶继续说:“当晚我们在酒吧就是这样绕手围着露沙小姐,然后一阵混乱,露沙小姐就在人链的圈内被杀。现场的所有人都证言他们没有离开人链,就算真的有人离开,身边的人应该会知道才对——” 啪! 我依从司马伶的剧本把员工室的灯关上,房内突然漆黑一片,众人亦开始喧嚷。这时候司马伶大叫:“没错,就是这样!大家要勾紧身旁两位的手臂,就如当晚在酒吧一般。” 其他人一时反应不及,有点不知所措,只好听从司马伶的话。不过员工室的隔光其实不太好,黑色的窗帘也有缝隙透光,众人的眼睛应该很快就适应黑暗环境,我只好把灯光再次亮起。 “怎么样?大家有捉紧你们身边的人吗?”恢復光明,大家只见到司马伶不知不觉间已经离开人链,悠闲地坐在链舞中央的电脑椅上说着。 “欸??”阿曼达第一个惊嘆道:“司马小姐怎么会在那里?明明刚才还跟我绕着手的啊?” 阿曼达望向右边,惊觉跟自己绕手的居然换成戴娜了。换言之在关灯的一瞬间,司马伶像忍者的替身术般把戴娜换到自己的位置,于是司马伶就可以离开人链坐到中央。 可是究竟怎样办到?魔术吗? “对,就是魔术。”司马伶望向我说:“游生你不是也看过同样的把戏吗?只不过是你第一天来法罗群岛的事情而已,这么快就忘记了?” 第一天的事情、法罗群岛、魔术…… “手鍊!”我大声叫,仿佛把心中莫名的郁闷大力吐出来。没错,居然是这么简单的把戏,可是我却没有察觉一。 但在场的其他人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尤其是阿曼达,她不明白为何在黑暗中一直捉紧的人会由司马伶换成为戴娜,于是不断追问我为什么。 我瞄看司马伶,她只是对我微笑点头,而我只好尝试把我第一天在机场旁边的咖啡馆所遇到的事情如实相告,特别是当日司马伶解释如何偷偷拆掉事主腕上手鍊的部分。 我记得司马伶说过那是拓朴学的魔术:先把迴纹针夹在钞票边缘,然后拉扯钞票的两端,就能够将原本两个分开的迴纹针扣在一起。那时候司马伶用头髮代替钞票、钥匙圈代替迴纹针,依然能够把手鍊中间断开的钥匙圈在空中重新连结,反之亦然。 阿曼达问:“难道你的意思是,当日在咖啡馆的‘手鍊’,跟四日前在酒吧的‘人链’一样,都用上了相同的魔术?” “答对了。”司马伶鼓掌说:“当晚我们在酒吧里面手绕手,就跟用钥匙圈互相紧扣的手鍊一样,至少从拓朴学的角度来看是一样。然而咖啡馆的手鍊都有方法拆开,盲信案发当晚的人链是牢不可破也太过不智。”
第64页 司马伶再走到阿曼达和戴娜中间,示意再绕一次手,这回要把兇手的把戏亲自示范一次给大家看。 二人同意,于是分别勾着司马伶的左右手臂。司马伶便开始解释一切: “这是一开始绕手的状态,其实空间相当宽裕,所以当突然停电时我偷偷地把双手缩开对方也不会立即察觉到。毕竟大家第一时间只会被停电吸引注意,自然没有留意有人在同一时间离开了链舞—— “话虽如此,只要旁边的人定过神来,难保他们会发现自己的手臂绕空,所以离开链舞的人一定要找一个替身来代替自己跟旁人绕手。 “这时候就是魔术的登场了。在一开始跳链舞时,兇手就偷偷地把脖子上的围巾套在旁边二人的手臂内?,接着当兇手离开链舞,只要把围巾的一端固定,再拉扯围巾的另一端,就能够把旁边原本分开的二人扣在一起,如同手鍊的钥匙圈一样。 “所以刚才关灯后我叫大家绕紧旁边的人的时候,实际上我已经离开了人链,并用围巾把阿曼达和戴娜重新扣在一起;声东击西是魔术师的惯用伎俩喔。”司马伶把围在颈上的围巾脱下说: “换言之刚才漆黑中阿曼达你一直是跟戴娜绕手,正如当晚所有人都说身旁的人没有放手,却搞错了一直跟自己绕手的究竟是谁。” 我怀疑地问:“在漆黑中可以把围巾绕成那样子吗?” “当然是事先把围巾绕成那样子,到关灯时再套上啊。”司马伶回答。 “可是伶你早就知道那个魔术,熟识得连用头髮都能够表演,这样才有办法完成那神奇的把戏吧?要是换作其他普通人,例如我听完你的讲解都没有信心可以办到啊?” “我想也是。本来魔术师就是一门专业,就算你知道手法也未必做得到,就算做得到结果也有高低。”司马伶又露出了招牌的奸笑,“所以在解释这一点之前,不得不提岛上发生的另一件案子。” “另一个案件?”我问:“是博士和班杰明被杀?还是莎拉被推下灯塔?” “都不对,是另一宗不起眼的案件,甚至连警察都懒得处理的案件。”司马伶用挑衅的语气瞄向西格德说:“是村内服装店的失窃案。” “哦?就是那个橱窗的人体模型被偷走的案件。结果那些人体模型不知所终,是跟露沙的案件有关系?” “游生你又在说什么呢?关于人体模型你应该比这里的警察更清楚啊。事实上我们更亲眼见过被偷的人体模型呢。”司马伶笑说:“人体模型在渡轮服务停驶期间失踪,然后停驶当晚有人目睹鬼怪事,你都忘记了吗?明明那是你的功劳。” 说是我的功劳,那就是关于餐厅老闆娘给我的照片吧。她说因为见到没有头的人在深夜走到酒店,所以才尾随到酒店偷拍,并拍下那一张没有头的照片。 “啊丄 “没错,餐厅老闆娘看到的,以及我们伴随公主看日出时在酒店五楼看到的,正正就是被偷走的人体模型。”司马伶说:“服装店的人体模型很多都没有头的吧?又不是卖眼镜。就算有头那模型的样子都是非常平凡,让客人容易代入;不过那间服装店的人体模型肯定是没有头的那种。” “可是为什么有人要把人体模型偷到酒店去?” “就是要练习啊。正如游生你之前所说,兇手即使知道杀人的魔术,实际上能够成功的机会也不大。好比专业的魔术师也要练习相同的魔术数百次,最后才能够在观众前表演而不露出马脚,所以兇手最需要的就是练习。”司马伶续道:“但兇手是单独犯案,无法找其他人练习,就只能跟人体模型练习了。” “你肯定兇手是单独犯案吗?” “至少只有一个现行犯。假如有两个人的话也无需动用那种戏法把旁人扣在一起,找共犯做替身就好。”司马伶说回正题,“总之兇手就碰巧看见服装店的主人离开了米基内斯,于是便趁深夜把店内的人体模型偷走。” 我附和道:“结果就被多管闲事的餐厅老闆娘看到,还在五楼拍下照片作证呢。可是为什么是五楼?” “兇手知道五楼一直空置,员工平日也很少会去打扫,是酒店里面最方便把人体模型收起来的地方吧。” “但五楼平日有锁门啊?所以兇手有酒店的钥匙??” “当然了,不只有房间的钥匙,更加有酒店后门的,所以才可以在凌晨把人体模型搬回酒店。”司马伶问:“其实说到这里,你应该要猜到谁是杀害露沙的兇手啊。” 我回答:“当日在咖啡馆听到你在解释拓朴魔术的人,除了我们,还有西格德、麦克斯……以及莎拉。” 司马伶再加一句:“而当中拥有酒店钥匙的人就只有莎拉,所以兇手就是莎拉小姐。把人链想成为手鍊,真是犯罪的天才呢,抑或是从来没有把人命当作一回事?” 在场所有人的焦点都望向坐在轮椅上的莎拉,但司马伶没有就这样放过她,更继续解释莎拉如何犯案: “大家可以看看我助手画的案发现场平面图,当时莎拉的右边是阿曼达,左边就是我的助手游先生。接着突然停电,现场一片漆黑,于是莎拉就把一早绕成‘s’形的围巾分别套在游生和阿曼达的手上,如同刚才我跟大家示范的一样。”
第65页 “可是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因为要完成魔术是需要在围巾的两端拉扯,但一个人难以完成,必须要用方法把圈巾在人链外面固定才行。当时人链附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辅助,而且链舞要围圈移步,就算是莎拉都不能预先估计停电时身处的位置,所以她只能靠自己带去的工具,那就是铁钉。” “酒吧的木地板本来就较为残旧,而且刚好门口位置留下一个钉孔,正正就在阿曼达和莎拉之间。”司马伶举起食指说:“既然有了方法固定围巾的一端,莎拉便能摸黑走到人链圈内,拉扯围巾,把助手和阿曼达连在一起。换言之助手和阿曼达一直以为莎拉没有放手,但其实一直绕手的都不是莎拉;他们跟旁边的人一同移步,弥补了莎拉离开人链的空隙。音乐停下依然移步跳舞,这就是杜尔胡斯家的小艾玛所看到的画面。” 我回想起当晚的状况,嘆道:“怪不得在停电的一刻我感到突然有人抓紧我的手臂。那时候我还以为是莎拉害怕才捉住我,但其实那是我被围巾拉扯时的感觉吧。” “就像我之前所说,正常人百分之八十的感受都来自眼睛,因此一旦失去视觉,连同其他 1 用钉子在圈外固定围巾一端 向后退同时缩手 t 2 £ 八八 阿曼达游思齐 @转身把围巾拿下并背向走到圈中@面对面把围巾套在二人手中 56 的感官亦都会变得奇怪。再加上那时候莎拉大叫所有人站在原地手牵手,所以你和阿曼达被拉扯的时候才会以为那是莎拉在抓紧自己。” “而且当晚我们都穿了长袖厚衣,就更容易产生误会。” 司马伶又补充说:“反正待莎拉把露沙杀死后,她便强行撞倒你和阿曼达,同时趁乱与你们重新绕手。当时她说在漆黑中被神秘人撞倒也只是谎言吧?酒吧大门从没打开,根本不可能有什么神秘人。” “我说的都是千真万确!”这时候,一直沉默的莎拉终于开口反驳:“假如我是说谎,刚才司马小姐所说的亦同样是片面之词。事实上你不可能有实质证据说明我是杀死露沙的兇手,你这样随意猜想很容易会伤害无辜的人。” 阿曼达 “对呢,我确实没有任何证据。” 还以为司马伶会在最高潮的部分拿出证据,可是她微笑否认后就再没有其他行动。单凭推理警察实在不能就此结案吧。 莎拉续问:“而且我为了什么原因要杀死露沙小姐?虽然我跟她之间确实有点争执,但我们做酒店的很多时候都会遇到蛮不讲理的客人,我当然不会就这样把客人杀死。” “这个也没错。”司马伶说:“你的确跟露沙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因为你真正想杀的人是尼尔斯?赫茨森博士。” 员工室内一片譁然,所以司马伶不止说莎拉把露沙杀死,她更是两日后杀害博士的兇手? 司马伶对莎拉说:“你的真正目标是尼尔斯博士,而且一早计划好在日食当日杀死他。可是那个计划你不能单独完成,你需要同样想杀害博士的人帮忙。至于‘那个人’,原本之前曾经答应过你会一同杀死博士,可是到日食前几天开始准备的时候,‘那个人’的信念开始动摇了,毕竟要把杀人计划付诸实行任谁都会有抗拒。” “而当你知道‘那个人’有反悔的意图,你便急着在日食之前再策画另一场杀人。可怜的露沙确实跟你无怨无仇,但错在她的腹中胎儿?,也许你真正想杀的不只是尼尔斯博士,而是赫茨森整个家族的血脉,所以露沙对你来说是死不足惜。” “更不幸地,‘那个人’对于露沙的死同样没有意见。于是当‘那个人’听见你要杀死露沙时不但没有反对,甚至是贊成。结果你在酒吧杀死露沙,‘那个人’虽然没有参与其中,但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共犯;露沙的死顺理成章变成了你和‘那个人’之间的秘密。” “这情况好比国际关系的‘相互保证毁灭原则’,你和‘那个人’各自掌握对方犯罪的痛脚,便难以单方面背叛对方。你们二人的关系在博弈论中就叫做拿殊平衡(nash equilibrium),之后你们就在这个基础上面继续合作,一同杀死尼尔斯博士。” “慢着。”我打断司马伶的话,问道:“你说的‘那个人’到底是谁?” “一个因为遗产分配不公而憎恨博士的人。”司马伶回答说:“假如博士按照原本意思立下遗嘱,‘那个人’便会失去‘赫茨森科技’的控制权,所以不得不在遗嘱确立前,即在这趟旅行之中杀死他。” 我不期然望向戴娜,只见她神色哀伤地凝望地板没有反应,到现在我也不相信她会是冷血无情的杀人兇手。 “笨蛋游生,你在误会什么?我是说班杰明啊。” “咦?怎会是班杰明?”我记得班杰明应该是遗产得益的一方啊? “当然是班杰明。只有他才有憎恨尼尔斯博士的理由。而且他能够跟莎拉合作,这就说明二人本来就认识、关系匪浅。露沙以为自己把班杰明迷得神魂颤倒,谁不知班杰明风流成性,更加不会让露沙腹中的孩子绑住自己,最后弄得可悲的下场。”
第66页 这时候莎拉质问司马伶:“为何你会认为班杰明憎恨他的父亲?二人一直都没有什么不和的传闻,所有东西都只是你个人推测吧?至于遗产分配我们听回来也不是你所说的那样,你有什么资格肯定戴娜才是遗嘱的最大得益者?” 司马伶反问莎拉:“真的是这样吗?你如果觉得我乱说的话不妨再说一遍博士遗产的分配规则给我听听啊?好让我来指教你数学上的问题。” 面对司马伶的挑衅,莎拉并没有立即回应,而是静观其变避免落入司马伶的圈套。有鉴及此,我便代为回答,拿出侦探笔记宣读遗产分配的规则: “博士把他名下两间公司共二百万的股份分作两份,班杰明和戴娜各得一百万股份。不过这一百万股份不能一次获得,而是分成两次转移;第一次分配是博士死后立即生效,而第二次分配是死后一年才生效。” 分配的规则不仅如此,我继续说。。“在两次的股份分配当中,班杰明同样获得较大比例的‘赫茨森科技’股份。既然二人两间公司合共所得都只有一百万股,当然获得较多‘赫茨森科技’股份的班杰明就是最大得益者啊。” 但司马伶左右摇食指说:“你前半部说得没错,但结论却错了。” “为什么?难道‘赫茨森出版’的股份比起‘赫茨森科技’更加值钱吗?” “不是这样。只不过依照博士原订的规则,你无法推论出班杰明分得较多‘赫茨森科技’股份的结论。事实上我相信博士倾向将‘赫茨森科技’交给戴娜小姐管理才对。” 换言之司马伶的意思是,虽然班杰明分得较大比例,但是实际所得还要比戴娜的少?司马伶看见我一头雾水,便解释说: “给你一个实在的例子好了。假设在两次的分配里,班杰明所获得的赫茨森科技的股份分别是百分之四十和百分之八十,比起戴娜百分之二十五和百分之七十五都要多。但这样就代表最终班杰明所得的比例同样比较多吗? “假如两次分配都是同样股数的话,游生你这样想是没有错的。可是如果戴娜第一次只分得二十万股,第二次是八十万股,那情况就会逆转了。 “虽然戴娜两次所得的赫茨森科技的股份比例较少,但到最后她获得的比例反而比班杰明高。这就是统计学上的辛普森悖论(simps0nmparad0x)。不过仔细想的话这其实不能叫做悖论,本来‘比例的比较’在数学上就不具‘传递性’,在分组得势的结果可能反而是失势的一方?,正如剪刀、石头、布,你不能用‘石头赢剪刀’和‘剪刀赢布’来推论出‘石头赢布’的结果,这是武断而且错误的。” 我听完一大堆数字后大概明白她的意思,但我仍然有一个问题。 “既然依照博士开出的规则,视乎实际数字班杰明和戴娜同样可能分得较多的遗产,为何伶你会认为戴娜才是真正的受益人?” “尼尔斯博士不可能不知道辛普森悖论,他为二人订出如此规则显然只是试探二人对于数字的敏感度,毕竟赫茨森科技是一间应用数学理论管理市场的投资公司。”司马伶摇头说:“可是班杰明居然没有察觉这认知陷阱,更四处跟别人说自己才是分得较多遗产的一方,让露沙信以为真。单凭这一点,班杰明就没有资格继承以数学理论创立的‘赫茨森科技’了。相反戴娜纵使修读艺术,但她的油画中透露了理性的美,包括能够用科学理论解释光影变化,以及黄金比例的构图等等。正是这个原因,我想尼尔斯博士同样认为戴娜比起班杰明更加适合领导‘赫茨森科技’吧。” 我嘆道:“换言之博士的遗产分配暗地里其实是一个数学题,用作考验二人对数字的触觉。还真是数学家的想法。” 赫茨森科技 赫茨森出版: 第一次分配 班杰明 40% 60% 戴娜 25% 75% 第二次分配 班杰明 80% 20% 戴娜 75% 15% 两次分配合共所得 班杰明 ??%! v.% 戴娜1 ??% 11% :赫茨森科技 __赫茨森出版 两间公司合共所得 第一次分配 班杰明 20万股(4〇%) 30万股(6〇%) 50万股 戴娜 5万股(25%) 15万股(75%) 20万股 第二次分配 班杰明 40万股(80%) 10万股(20%) 50万股 戴娜 60万股(75%) 20万股(25%) 80万股 两次分配合共所得 班杰明 60万股(60%) 40万股(40%)! 1 100万股 戴娜 65万股(65%) 35万股(35%) 100万股 “再者,戴娜小姐患有学者症候群,肯定有异于常人的天赋。唯一令博士担心的只是她不懂得与人相处,所以当博士听到戴娜与我们一起出游写生,他心里非常高兴呢。”司马伶又说:“相反班杰明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平日只喜欢花钱玩女人,他一定也有把遗产的事情告诉给莎拉知道吧。” “根据你的推理以及露沙的证供……假如莎拉真的是班杰明的情妇,班杰明会在莎拉面前吹嘘自己的身家也不意外……” 司马伶嘆气说:“男人就是这样笨才会被人利用。我想莎拉初次听见遗嘱一事,就已经看穿当中的辛普森悖论吧。于是她利用遗产分配问题挑拨离间,诱使班杰明答应一同杀害博士,继而伪造遗嘱。”
第67页 “等等……为什么莎拉能够看穿博士的辛普森悖论?” “莎拉也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啊,最重要是她一直有接触数学,这个我之后再解释。”司马伶转了话题,“关于这趟旅行,虽说来法罗群岛旅游是戴娜的提议,到米基内斯是尼尔斯博士的主意,但我猜要来海鹦酒店住宿的应该就是班杰明提出。当然背后一切都是莎拉一手策划就是了,打从第一天赫茨森一家来到米基内斯的时候,莎拉满脑子就只有杀害他们的计划。” 故事的主人莎拉依旧没有回应,只是专注聆听着司马伶的主张。于是我问司马伶: “但为何莎拉小姐要杀死博士一家呢?” “这个同样稍后再谈,现在我先把一连串杀人的诡计解释一遍。”司马伶说:“总之莎拉最想杀死的是尼尔斯博士,这个博士自己也很清楚。所以他才会嗅到有死亡的气味,并决意立下遗嘱。很可惜博士最后依然无法避免接下来的密室被杀。” “欸?酒吧的兇案已经解释完了?结果还是没有证据能够指证莎拉是犯人嘛?” “对呢。其实在米基内斯这个偏僻小岛,要杀人并消灭证据的方法多得是,所以很不幸地兇手没有在酒吧留下什么有力的证供。但反过来看,第二宗兇杀案的事发地点就变成了兇手的最大败笔。”司马伶笑说:“密室杀人什么的根本只存在推理小说里面,正常的话把受害者带到偏远无人的角落杀掉更容易毁尸灭迹。可是兇手不但没有这样做,还故意寄短讯叫博士留在房内,然后制造一个酒店的密室杀人。这做法根本多此一举,除非酒店对于兇手来说有特别的意义。” 莎拉打从一开始,就把海鹦酒店弄成尼尔斯博士的葬身之地——司马伶如此冷酷地宣告。 “露沙可以随意死在无关痛痒的酒吧内,但博士不行。” 听见司马伶这样说,员工室内气氛非常沉重;所有人都凝神静听,原来这几天自己身处的酒店竟然是一个“处刑场”。 为打破沉默,我便尽助手的责任主动问司马伶:“那么博士房间的密室杀人是如何办到?” “其实很简单,假如我在场的话应该更快识破,果然单靠助手就是不行啊。”接着司马伶又摇头嘆息,“仿佛是命运弄人,莎拉杀害博士的手法跟博士尝试证明‘黎曼猜想’的方法同出一辙——即是空间的置换。” “空间的置换……空间是指博士的房间?” 司马伶点头续道:“因为博士无法在欧几里得空间证明黎曼猜想,所以尝试先在自定义的空间找出证明方法,然后利用数式置换两个不同空间。莎拉杀害博士的方法大同小异,因为理论上她不可能在40 5号房实行密室杀人,所以就把40 5号房跟50 5号房互相交换。,博士死在405号房,但游生和戴娜目睹的尸体却出现在505号房。” “欸?我不可能看错或者走错到五楼啊?”我猜说:“难道是莎拉特意把五楼装饰为四楼来误导我们?虽然这样听起来也不是不可能,毕竟酒店每一层楼都差不多,但我们的确是自己走上四楼这一点应该不会错……” “你也察觉到问题所在吧?因为你们是搭电梯到五楼,而不是用走的。” “所以就是在电梯上做手脚吗?” “没有那么麻烦。”司马伶问:“你记不记得我们初来酒店时,接待柜檯的阿曼达和莎拉均能够遥控电梯开门?据我所知某些电梯有外置的控制箱,能够远距离操作,我想海鹦酒店的就是这种。” 司马伶望着阿曼达,而阿曼达也不好意思地点头承认。于是司马伶继续解释:“只要待助手按下四楼后,莎拉便能在接待柜檯取消四楼的指示并以五楼代替。因为电梯内没有楼层提示,你跟戴娜无法察觉到异样,于是煳里煳涂地就上了五楼。” 我恍然大悟:“所以莎拉没有第一时间跟我们走,就是要留在外面控制电梯吗?” “不只这样。莎拉为了提防有其他人回来酒店发现五楼的秘密,还特意锁上大门不让外人入内,结果就把我挡在酒店外面。”司马伶又说:“后来莎拉懂得到五楼跟你们会合,某程度上也说明了她就是兇手呢。至于要把五楼伪装成为四楼,甚-m把50 5号房伪装成40 5号房也难不倒莎拉,因为她有酒店的全部钥匙,而且日食时酒店内就只有她和尼尔斯博士二人,绝对有充足的时间作准备。” “你说只有二人不太正确嘛?我记得闭路电视还有拍到神秘男子趁日食一刻走进酒店……那个人就是你所主张的共犯班杰明吗?” “对。只是从博士寄出第一封求救短讯的时间来看,也许日食发生的时候博士已经被莎拉杀死。班杰明终究没有勇气杀死自己父亲,他回来只是帮莎拉完成密室的布置而已。” 接下来都是司马伶的讲解时间。 “所谓密室杀人根本不可能存在,一切的密室杀人都只不过是骗人的把戏而已;正如博士的命案也是一样,密室根本不曾存在过。 “我由最初说起。首先是莎拉寄匿名短讯给博士,要求他在日食的时候留在房内见面。博士听了莎拉的话照做,但在房内等待时隐约感受到生命危险,于是就寄出第一封求救的短讯。
第68页 “可惜,博士终究难逃被杀的命运。莎拉在405号房杀死博士后,同样拿起博士的手机给戴娜寄出第二封求救短讯。不过这次短讯因为卫星信号出现干扰而延误,结果不只戴娜赶回酒店,就连游生也一同赶来,这是莎拉始料未及的。 “当然莎拉并不知道求救短讯会有迟延,所以等班杰明回到酒店后便继续他们的计划^a是把405号房跟505号房对调的密室设计。 “要完成密室布置需要两个条件。第一个是要有活人隐藏在505号房并反锁起来,装成密室。这个角色由班杰明担任,毕竟他的身形跟自己的父亲有几分相似,只要换上博士的衣服大概可以骗到其他人……如果不看面孔的话。 “但班杰明怎样化妆都不可能变成博士的样子,所以第二个条件就是博士的人头。换言之在莎拉杀死博士后,她当场就在405号房把尼尔斯博士的人头割了下来。工具应该早有准备吧,所以不会花很多时间。而班杰明之后只要捧着父亲的头颅和血到50 5号房就好,反正每间酒店房的地板下面都有暗格用来收藏电源线和插头等设备。 “而班杰明正是利用暗格等工具把自己的头藏到暗格内,就像刀锯美人的布置那样。” 我看见司马伶举起手上的图,便慨嘆道:“原来博士的头是用来让班杰明装成自己父亲的尸体。既然班杰明就在房间里面,他自己把505号房反锁起来也能够解释密室的矛盾。” “505号房的密室完成后,接下来莎拉就只需等待戴娜回来,担当自己不在场的证人。” 司马伶续说:“莎拉为何要用博士手机寄短讯给戴娜?主要因为她知道戴娜天生贫血。终究‘刀锯美人’的把戏有一定风险,但戴娜的话只要她见到浴血的尸体就会晕倒,便无法仔细观察。” 司马伶又失望地说:“只可惜连助手到场都没有 收藏电线的暗格 识破空间置换的魔术,反而更变成密室杀人的强力见证者,实在是助手失格,浪费了你天生的嫌疑犯体质。” “抱歉。因为当时见到戴娜晕倒,我一心只是想保护她就…:二 “嘛,反正戴娜晕倒后,你和莎拉都离开了现场,于是班杰明就趁这空档把505号房和4 05号房的东西对调还原,包括那道被你用铁锤砸烂的房门。”司马伶又补充道:“另外博士伏尸在地毯上也是布局的一部分,好让班杰明把50 5号房的地毯连同血迹一併带走,让该房间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毕竟酒店房间的地毯不是铺满地板那种,要一个人带走应该没有问题。” 我问:“但把木门拆下对调又怎样?听起来好像要花很多功夫。” “至少门框没有损坏,毕竟你们破门而入也太过儿戏。”司马伶解释:“正常来说真的要破门而入必定需要很大气力,但不要忘记原本莎拉只是叫戴娜上来作见证,想必所谓密室的门栓锁事前也必定做了手脚,因此才被你简单敲几下就打开门了。” 至于房门,终究酒店内每道门都一样,门框位置相同也应是能够事前准备的。再加上是计划杀人,工具方面更无需担心。如是者随着司马伶的解释,一切看似真相大白。这时候莎拉终于忍不住回应: “司马小姐的推理似乎说得通,除了一点是不合乎逻辑的,就是博士的死亡遗言。”莎拉指责说:“博士临死之前用血写下‘505’的讯息,但司马小姐主张他是在40 5号房被杀死,然后兇手才开始布置50 5号房的密室。换言之50 5号房的布置是在博士‘死后’才发生,那么博士怎可能在‘死前’写下密室布置的提示?我想司马小姐只不过是因为看到博士的遗言所以才凭空创作出所谓空间置换的布局吧?” 我尝试回答:“也许博士生前听到有关计划,所以临死之前能够写下提示?” 莎拉却反驳道:“假如连杀人布置都知道得这么详尽,博士没可能会一个人待在房内等死的。” “又或者血字不是博士留下,而是你或者班杰明写下来扰乱调查的?” “假如我是兇手要扰乱调查,我可以写上其他人的名字,但一定不会把杀人的布置写下来。” 同样道理,我也有想过50 5的血字是用来诱导我到50 5号房,替班杰明的死做代罪羔羊。不过这风险相当大,假如被我提早撞破的话更会暴露了兇手的身份。另一方面,若果兇手真的要冤枉我,也不会在我被囚禁的时候再弄出一宗灯塔的伤人案。 莎拉忽然低声说:“不过尼尔斯先生的死我确实也要负上责任……我认为案发现场根本没有什么空间对调,405号房之所以是一间密室是因为我们破门而入时,杀人兇手还躲在房内。只不过我们没有详细调查,以致错过当场逮捕兇手的机会。” 我听完莎拉这样说,发觉她的解释也没有任何矛盾的地方。毕竟司马伶的主张同样只是假设,没有实质证据支持;再加上505血字的矛盾更令人难以说服。 这时候司马伶也是面有难色,摇头喃喃道:“莎拉小姐说得不错,假如我无法合理地解释505血字的意思,我的推理就是不合逻辑……” 尽管如此,我是唯一一个能够从司马伶脸上看到那奸险笑容的人。所以我无奈地苦笑,继续等待司马伶的表演。
第69页 5 “看来大家好像误会了什么。”司马伶果然露出狐狸尾巴,并笑说:“博士写下的血字,并不是‘五零五’,而是‘五百零五’;这是一个数目,不是数字的符号,更不是房间号码。” 接下来司马伶开始解释:“通常的血字遗书应该写下兇手名字才合理。只不过直接写出姓名,假如给兇手发现就会被抹去吧?所以要用某种暗示或者将留言加密处理,这是侦探小说的常识。 “于是我就推想,既然尼尔斯博士是一位出色的数学家,他的死前留言应该跟数学有关才对,甚至乎是一条数学题也不奇怪。毕竟博士连分配遗产也是数学题,我相信他有如此的倾向。” 说到中途,司马伶突然望向我微笑道:“其实我能够破解博士最后的数学题也是助手的功劳呢。昨晚你在房内拿出一部《圣经》,唤起我三日前在博士房里交流数学时的情景;当时我们也有提及《圣经》的话题,尤其我说过《启示录》里面隐藏了一条数学题。” “现在回想起来,博士的死前留言应该是写给我看的吧……尼尔斯博士是一个虔诚的信徒,而且很早就开始信教了,这个从他两位子女的名字就大概猜到。”司马伶说:“博士的子女班杰明和戴娜,其实跟《创世纪》里面,雅各cac0b)的子女便雅悯(benjamin)和底拿(dinah)同名。我猜博士对《圣经》的名字有一定的研究,所以他应该同样清楚《启示录》里面的数学题。” 他又叫众人、无论大小贫富、自主的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有兽名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在这里有智慧。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 ---《启示录?第十三章十六至十八节》 司马伶继续解释:“留意《圣经》原文,666读作‘六百六十六’,是一个‘可以计算’的数目,也是一个‘代表人’的数目,《圣经》称之为兽名数目。 “计算兽名数目的原理非常简单,只需要考虑《圣经》成书的背景就可以。我们知道最初的《圣经》用希伯来文写成,而当时希伯来人有用字母代表数字的习惯,就如同我们现在见到的罗马数字一样。 “如此一来,每个人的名字如果用希伯来字母写出来的话,同一时间我们亦能够计算出那个名字的数值。现时关于兽名数目其中一个最有力的说法就是,666代表了当时罗马帝国的暴君‘尼禄.凯萨’。因为尼禄。凯萨用希伯来字母写出来的话就是‘nrwn qsr("jll pdj)’,同时‘n(5°) +r(200) +w(6 )+n(50) +q(一〇〇) +s(60) +r(200) =666’。” 司马伶又拿出一叠数学笔记说:“有鑑于此,我昨晚就把所有住在酒店的人名用希伯来字母写一遍,并计算每个名字所代表的数值。” 我一边听,一边慨嘆司马伶除了懂得多国语言之外,还对希伯来语有研究呢。可是司马伶很快就否认了,并道: “我只是与一众《圣经》人物的名字作比对而已,因为很巧合地我们酒店还住了一位跟《圣经》人物同名的人,那是雅各的祖母,亚伯拉罕(abraham)的妻子撒拉(sarah)。撒拉用希伯来字母写出来的话是‘srh(t0;0’,同时‘s(300)+r(200)+h(5) =505,。(尼禄.凯萨的“s”跟撒拉的“s”其实是两个不同的希伯来字母“0”和“,”,额外标註的罗马字母只是方便理解。) “博士会知道莎拉的名字正是因为每个酒店职员胸前的名牌吧,毕竟sara、saara等等相同发音的名字,假如用希伯来字母写出来的数值可能有所偏差。”接着司马伶闭目默祷一会,并总结道:“博士在临终前还是拼了最后一口气计算出代表兇手的数字,并留下讯息,对于伟大数学家这称唿确实当之无愧。可惜我理解得太迟了,辜负了博士的期望。” 一听见司马伶把50 5说成自己的名字,莎拉便立刻反驳道:“这个只是你自己对博士遗言的个人解读。我数学不及你,但你只要有心的话肯定有一万种方法把50 5解释作任何意思吧?说到底都是你的个人臆测,根本没有方法证明真伪。” “嘛,你说的也有道理,我的确没有方法证明博士临终前的想法,极其量也只算在解释其中一个可能性罢了。但这种假设能够合理地解释一切事情,在哲学上我们称之为‘最佳说明推理’(inference t0 the best exnati0n)。”司马伶得意洋洋地说:“而我这个最佳说明推理不单止能够说明博士遗言的意思,更能够推演出班杰明后续的死的原因。” 莎拉质问司马伶:“你的意思是班杰明因为50 5这三个字而被杀?” “没错,但把杀人的罪名推给助手实在太可恶了,我不能原谅你。” 此刻司马伶与莎拉互相对峙,剑拔弩张。看起来莎拉亦终于开始认真地要为自己辩护。 “班杰明的死跟之前两个案件不一样。”司马伶说:“第一个受害人露沙小姐,她在众目睽睽下被兇手布下的诡计杀害而不留证据;第二个受害人尼尔斯博士,他的死也是兇手精心布置的密室杀人。偏偏班杰明只是在房内被开枪击毙,没有任何密室,也没有任何布局,这实在不像是同一兇手的作风……除非班杰明的死不在原本兇手的计划当中。”
第70页 莎拉冷冷道:“司马小姐,你望着我也没有用。我不是兇手,不知道兇手的想法。” “那我代你回答吧。当你在现场发现尼尔斯的血字遗言‘505’,第一时间肯定会联想到5 05号房,以及密室杀人的布置。可是博士根本不可能知道房间对调之事,如此一来唯一能够写下血字的人就只有班杰明。” 司马伶继续说:“于是你认为班杰明到最后关头为了自保而选择背叛,在调包405和505号房的时候顺便留下密室提示用来威胁自己,因此你就约他到505号房滩牌。” “说到底你们二人只不过是利害一致而互助利用。我想班杰明看到地毯上的血字时,同样会认为是你写来要胁自己的吧;简直就是拿殊平衡崩溃的一瞬间,你和班杰明就因为博士的血字而变得互相猜忌,于是在50 5号房见面时终于起了争执。” “然而在争执期间,你惊觉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于是就把心一横便开枪杀死班杰明——” “什么叫绝好的机会?”莎拉立即反驳道:“最近班杰明为了未婚妻的身后事经常早出晚归,单独在外的时间多得是!假如我是兇手为什么要特意选择在自己的酒店杀人?” “不是在酒店内杀死班杰明,而是在50 5号房,这个才是重点。”司马伶回想起前天发生的事情,“在班杰明遇害当日我曾经返回现场,发觉505号房隐约有一阵漂白水的气味;这实在奇怪,明明五楼一直没有人住。我问过阿曼达最近也没有打扫五楼,那为何会有漂白水的气味?答案很简单,因为博士的血字警察难免会到50 5号房搜证,所以兇手不得不用漂白水彻底清洁房间。也许是推理小说的知识,但你肯定知道漂白水能够扰乱血迹鑑证。 “可是无论如何努力清洗,你还是不能放心?,万一被警察知道50 5号房有博士的血迹,那么整个密室杀人的布局就会作废。因此你和班杰明在50 5号房起争执的时候,你灵机一动就想出隐藏博士血迹的最佳方法——就是在房内制造另一具尸体,用班杰明的血来掩饰博士的血作保险。 “这真是残酷的方法,但不要紧,反正班杰明早晚都会被你背叛。回想起来,整个杀害博士的布局其实有两个目的:一是要替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二是当发生什么意外都可以把责任推到班杰明身上。 “因为你憎恨赫茨森一家,而班杰明更是你的污点。为了报仇居然要接近一个讨厌的人,对你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吧。所以杀死班杰明的一刻你大概是充满快感。” “你胡说!”莎拉骂道:“我没有杀害赫茨森一家的必要,而且赫茨森前来度假也不是我能够控制得到,怎能布局杀害他们丨?” 司马伶却非常肯定地回答:“你为了杀害博士藉故亲近班杰明,便能够怂恿班杰明提议博士在海鹦酒店住宿,好让你能够布局杀害博士!” “没证据的别含血喷人!” 紧接莎拉的话,一直沉默的戴娜居然开口帮莎拉说:“其实来海鹦酒店住宿是父亲的主意,这个我可以做证。” “看吧?”莎拉冷嘲道:“相反你跟游先生才是偷情嘛?整天出双入对。我看你只是为了帮小情人开脱罪名所以才诬陷我杀人之罪。” 司马伶面色一沉,连忙摇头说:“也许在班杰明游说之前刚好博士决定入住海鹦酒店而已,这不能掩饰你之后杀死班杰明的事!”司马伶续说。.“依助手的证言,案发当日他曾经独自在50 5号房调查一遍,然后隔了几分钟重临505号房则突然发现班杰明伏尸在房内。换言之短短几分钟兇手把班杰明带到酒店房杀死并逃之夭夭,虽然难以令人信服,但事实就是这样。” 接着司马伶解释,在杀死尼尔斯博士后班杰明主要负责清理证据,包括将博士的人头弃置到酒店外面。完事后,班杰明理应需要跟莎拉交换情报,不过酒店大厅和电梯都有闭路电视,因此班杰明只能从后门进入酒店,并跟随莎拉上楼梯到50 5号房商讨。 听起来,在我第一次搭电梯离开五楼时便刚好与梯间的莎拉以及班杰明错过了。然后在5 05号房所发生的事情正如司马伶之前所说一样,莎拉把505的血字告诉班杰明,二人发生争执,莎拉最后将班杰明击毙。整个过程不用几分钟,也就是我在电梯内折返回五楼的时间。 “只不过游生的嫌疑犯体质实在太过奇妙了,只要有人被杀,就有他的身影。正是这样巧合,莎拉在杀人后听见走廊外传来电梯开门的声音,她知道无处可逃,狗急跳墙,只好选择打破玻璃窗爬到外面。这也都能够解释为何玻璃窗会被打烂,而且现场找不到兇器同样因为是兇手把兇器一同带走。” 莎拉听着司马伶的指控,再次驳道:“我并没有这么好身手能够从窗外逃脱。” “我想也是,不然你也不会失手并跌断了双腿和几根骨头。” 换言之莎拉的断骨不是在灯塔被人推跌?只见司马伶她们的语气越来越具挑衅性,二人都想把对方置诸死地。 7 “你别乱说!”莎拉大发雷霆道:“我跌断脚是因为晚上被人推下灯塔,白天根本没有发生过你所说的事。再者中午我与丹尼一起在酒店当值,他可以做证我没有说谎。”
第71页 “这个我知道。”司马伶说:“在班杰明死后我在酒店大厅见过你们二人,但这件事对我的假设没有影响。” “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连丹尼都要诬陷说是帮凶吗?” “不对。恐怕丹尼先生对真相毫不知情,不是这一连串杀人的共犯。可是丹尼先生曾经见过班杰明性骚扰你,再加上你也知道丹尼一直暗恋自己吧?于是你就利用丹尼先生的同情心,骗他说班杰明想在50 5号房强暴自己,结果情急之下一时错手杀死了班杰明。当时丹尼先生看见你跌断双腿应该更觉可怜,帮你一同圆谎也并非不可能。” “我才不是这种卑鄙的人!”莎拉越来越生气,“正是因为我四肢健全,晚上才会独自走往灯塔上面,更被神秘人推了下来。反而要是如你所说我白天时断了脚,那我怎样、又为什么要走到西边小岛?莫说之后还要爬上灯塔的瞭望台,根本都不合常理。” “这个我不得不佩服你的决心。”司马伶回答:“你为了要掩饰自己从酒店五楼跌下来的骨折,不惜待到晚上人烟稀疏才往灯塔假装被推下。灯塔刚好也是五层楼高呢,这样就算要检查伤势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司马伶继续解释:“至于如何登上西边灯塔的小岛?驾全地形车就好。当然断脚会让你非常狼狈,但全地形车有一个好处,至少油门杆和煞车杆都在手把上,无需用脚操控。换言之只要丹尼先生帮忙把你固定在车上,单靠双手你仍然能够控制全地形车。纵使驾驶全地形车对身体的负担非常大,要掌握平衡以及转弯也需要全身配合,但我相信只要你低速行驶要一个人驾驭也没有问题。 “而且就算你在灯塔被发现时骨折严重,但那个应该跟你延误治疗以及负伤强行驾车有关。在凹凸不平的路面上驾全地形车一定非常痛楚吧?连我都仿佛听到骨头一根一根断裂的声音,相信丹尼先生也不会愿意见到你这样。毕竟在他眼中你只不过因为自卫而过失杀人,没有必要连性命都不顾走到灯塔装伤。可是你有必要把自己弄得半死,好让他人不会怀疑这是自导自演的闹剧?,所以你无法把之后的计划告诉丹尼先生,只能吩咐他在凌晨左右往灯塔找自己。毕竟就算是半小时的车程,以你当时状态来说可能花上一倍以上的时间。 “经歷了千辛万苦,当你驾车来到灯塔后已是遍体鳞伤,根本没有需要爬上灯塔的瞭望台假装被推下。接着你要做的只不过是把自己撞晕,藉以增加被袭击的可信度罢了。不过这样做你便失去知觉,无法之后跟丹尼先生互相串通。于是你唯有在事前写好便条,留言说自己在瞭望台散心时被人推下,好让丹尼发现你的时候编造口供。 “丹尼先生还真可怜,一直被蒙在鼓里,最后看见便条只能按照你的意思去做,煳里煳涂地成为了你的帮凶。”司马伶胸有成竹地总结道。 “荒谬!”莎拉马上驳斥:“丹尼是在晚上驾全地形车找我的,这是他亲口跟警察说的证供,你有什么证据指控他说谎?难道你找到所谓我写给丹尼的便条吗?” “便条当场就被烧掉吧。丹尼先生有吸菸的习惯,打火机不是问题。”司马伶突然望向我说:“但我还有别的证据可以证明丹尼先生说谎,助手该是你出场的时间了。” “游先生?”不止莎拉,在场所有人的焦点都集中在我的身上。但这算是该死的心有灵犀吗?我居然知道司马伶的心意。 我拿出手机,把手机萤幕接骏到电视上,并展示出戴娜的油画说:“这幅画正是灯塔意外当晚所画,作画人是戴娜小姐,当时她正在米基内斯的码头绘画晚上的灯塔。” 莎拉质问:“这幅画能够证明什么?” 我回答说:“大家看,下天上的星轨,有三条线的尽头是等边三角形的三点。这时间在夜空唯一能够看到的等边三角形是冬季大三角,而星轨没有沉没在海平线之下,换言之戴娜的作画时间是冬季大三角落幕之前,亦即是晚上的十一点前。 “大家再留意在画中桥上掠过的红光,那时候在桥上发光的很明显就是全地形车的车灯。因此这幅画正好记录了在晚上十一点之前,刚好有一架全地形车驶到西边的灯塔……对比起丹尼先生的证供,他说自己在晚上十二点驾车往灯塔确实出现了矛盾。全地形车真正的驾驶者应该是莎拉小姐才对。” 莎拉驳斥道:“只能说你们的想像力太过丰富了吧?这个岛上又不只有一架全地形车,凭什么一口咬定这就是丹尼的?” 司马伶反问莎拉:“这么晚还会有什么人会驾车到灯塔的无人岛?要是曾经有游客来过,你没理由不知道又不告诉警察才对,而那个游客亦无需要隐瞒警方。” “可能那正是兇手驾车来到灯塔想杀死我的画面呢。要是那神秘人故意不作声响,即使我看漏了也不意外啊?” 司马伶摇头否认,“这不可能。你没看见戴娜小姐的油画只有一颗红光在桥上掠过吗?正如天上星轨一样,戴娜的油画准确地记录了她作画时所发生的一切?,然而桥上只有一束光,就是说明她只看过单程的车灯驶往小岛,并没有回来。所以不可能是兇手所为,因为兇手把你推下灯塔后理所当然要驾车离开。”
第72页 “那点光算是什么证据?再者全地形车的车灯不是红色,画上的红点根本不知所谓。” “车灯是白色吧?戴娜喜欢印象派的画作,而印象派正好是着重以科学知识重组出更真实的光线与色彩,当然不会犯下如此错误。画中车灯之所以是红光,在物理学上这是叫做‘红移’的现象,简单来说如果光线正在远离观测者的话就会变得偏红色。”司马伶说:“虽然红移现象不可能那么明显,但绘画的目的并非要把所有东西完整还原,这样用相机拍摄就好。因此戴娜在画中特别夸张了红移现象,使得整幅油画更富层次。” 印象派,真是令人怀念。我记得司马伶曾经问过我如何从画中分辨日出和日落,结果戴娜在自己的油画用上带有科幻色彩的手法表达出光线移动的方向。这时候我望向戴娜,看来她没有意图否定司马伶对其油画的理解。 于是司马伶便对莎拉说:“换言之整个灯塔意外都是你的自导自演!” 莎拉嘲讽回应:“就因为一幅油画而认定我在说谎吗?你也承认油画不会把东西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根本不能成为证据。再者你所说的一切皆是个人的所谓‘推理’,和凭空创作没有分别啊。” 司马伶却不在乎对方的反论,“呵,我确实没有物证,但不代表我没有人证。”司马伶望向丹尼,又说:“丹尼先生,你是唯一能够指证莎拉说谎的人。坦白说就连我本人也无法确定自己的推理,不过你是当事人,你必定知道我和莎拉哪一个说的才是真话吧?” 莎拉插话道:“丹尼别听她乱说!你我认识了这么多年,难道我的心意你还不清楚吗?” “丹尼先生!莎拉先是利用班杰明对她的迷恋而杀害尼尔斯博士,现在则利用你对她的爱慕来掩饰自己丑陋的罪行。你根本没有必要再替莎拉圆谎!” “你这小妮子闭嘴!我明白丹尼对我是真心,我更没有欺骗他的意思,你这外人又知道什么?” “^^了。”丹尼大声喝止了二人的对骂,然后低声对司马伶说:“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候,我对你说过什么吗?” 司马伶睁大双眼,似乎知道丹尼的暗示。 ‘真是小孩的想法,当你长大后就会明白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知道真相还比较好。’ 丹尼告诉西格德警官:“司马小姐说的话我是摸不着头脑。当日中午我没有见到莎拉受伤,莎拉亦没有说过自己杀死了班杰明。晚上我驾车到灯塔发现莎拉倒在灯塔下也是事实,我不懂得为何戴娜的油画会是那样,但我可以发誓自己没有半句虚言。” 说毕,莎拉一副胜利的表情看着司马伶,并对在场的人说:“大家也听见了吧?我是无辜的。我不知道为何司马小姐硬要把所有罪名推到我身上,明明没有证据,却编出一堆无稽之谈来诬衊我。” 只见司马伶紧握拳头,咬着嘴唇发抖;砰一声她怒气沖沖地就推门走出了员工室,我想阻止也来不及。, “伶……” 正当我以为司马伶就此作罢的时候,她却眼泛泪光地跑回员工室内,而且手中抓着一只布偶。我认得那就是一直放在酒店柜檯的吉祥物,同时也是司马伶最喜欢的北极海鹦布偶。 可是司马伶突然发了疯似的,环望四周找到目标后便沖向工作桌拾起一把剪刀——刀光一闪,她手起刀落就勐地把剪刀插进布偶的头! “伶你冷静一点啊!”我立即跑上前想抱着她,但她竟抢先一步在我和众人面前把布偶撕碎^^着所有人都吓呆了,布偶里面居然藏着一个人头骨! 我惊道:“这……这是博士的?不对,已经变成头骨……应该很有歷史……” “这是朱斯菲娜的头骨。”司马伶冷酷无情地宣告:“这就是在此地自杀的,并消失了二十年的,朱斯菲娜的头骨。” 阿曼达听见后掩面跪下,“这是姐姐的?怎会在布偶内……姐姐这二十年来就在里面 “这个布偶你也认得出是酒店的吧。”司马伶望向同样花容失色的莎拉说:“别怪我,这是你的选择。但从二十年前你割下朱斯菲娜的头颅开始,你就应该知道肯定会有被揭发的今天。没错,酒店一连串的杀人计划确实很完美,我没有足够的理据证明你是兇手;但在你酒店找到朱斯菲娜的头骨这个你没有方法逃避责任吧?” 西格德和麦克斯警官一听到是二十年前的头骨都不敢相信,同问究竟发生什么事。 司马伶回答说:“是否朱斯菲娜的头骨,你们回去科学鑑别就好。”同时又对莎拉说:“不过既然我知道藏在布偶内的秘密,你也无需奢望能够掩饰下去了。不论是今天的真相,抑或是二十年前的真相,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 莎拉听见后整个人都脱了力,只是呆呆地垂在轮椅上,看似放弃了挣扎的念头。 “司马小姐,”西格德问:“麻烦你把所有知道的事情都解释给我们知道好吗?” 司马伶点头说:“嗯。这件事情,所有人都有知道的权利?,不止阿曼达,也不止米基内斯的村民,而是整个世界。”
第73页 ——这是一个关于数学的悲剧。 司马伶很后悔,其实她应该更早察觉到一切事情都跟克卜勒猜想有关。二十年前朱斯菲娜在米基内斯自杀,在她自杀的一年多前克卜勒猜想被尼尔斯博士证明,然后二十多年后尼尔斯博士在临死之前收到克卜勒猜想的短讯…… 时间回到九〇年代初,尼尔斯还没有成名的那段日子。当时他在丹麦的大学担任助教,而教授的科目当然是数学。在他的学生里面有一位天资聪颖的,可是不爱城市生活,所以那位学生在毕业后便回家乡担任中学教师。 尽管如此,在偏远小岛教书没有减退她对数学的热诚。她最喜欢钻研的是拓朴学,尤其是绳结理论,更不时把这个范畴的论文公开上传到学术平台上。 即使尼尔斯的专长不是拓朴学,但他在网上看到那位学生的论文也一定会认同她的天赋。于是两人在离开校园后依然继续书信来往,变成了数学上的知己良朋。 说到尼尔斯最擅长的领域莫过于是数学与金融经济的结合。可惜这方面的研究,尤其是涉及金融投资的,需要大量资金才能够有成果。碍于当时尼尔斯缺乏名气,根本没有人愿意投资在这位所谓的大学助教身上,这让怀才不遇的尼尔斯非常沮丧。 这世界的资源分配原本就是如此不公平,有能力的人没有资金是无法成功。也许尼尔斯非常羡慕他的那位学生能够搬到孤岛上依然继续研究数学的这份热诚吧,甚至她的热诚对于尼尔斯来说是太过耀眼,让他不敢直视;羡慕的感情亦开始变质,渐渐变成妒忌。 直至有一天,他收到那位学生的信中透露自己完成了一个伟大的研究,这亦驱使尼尔斯犯上一个令他内疚一生的罪孽。他就跟那位学生说,希望在她发表论文之前能够亲自过目给予意见。毕竟尼尔斯是那位学生的恩师,能够得到恩师的赞赏是她一生里面最高兴的一刻,也许是这个原因她很爽快就答应了尼尔斯的请求。 结果可以猜得到,尼尔斯把他的学生的研究成果据为己有,并发表了一篇震惊数学界的伟大论文,那就是克卜勒猜想的证明。 而那位学生,因为身处偏远的法罗群岛,要等到一段日子之后才发现自己的研究成果被盗用。被最仰慕的人所背叛,那是她一生最痛心的一刻。 司马伶把昨天在员工室列印出来的数学论文排在桌上,低声说:“那位才华洋溢的学生,她的名字就叫做朱斯菲娜。也许她之所以心痛,除了因为她仰慕尼尔斯博士之外,心底里原本也有点喜欢他吧。被恩师、被喜欢的人所背叛的双重打击,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得起。” 更甚者,尼尔斯为了阻止朱斯菲娜揭穿自己的罪行,在成名后利用各种方法在数学界打压朱斯菲娜,散播谣言说她因为妒忌而诬衊自己,把朱斯菲娜塑造成为一个研究数学失败的疯子。结果无论朱斯菲娜如何说明自己才是真正证明克卜勒猜想的人,在其他人眼中她只不过是一个失心疯的怨妇;即使逃到米基内斯,数学界也已经再没有朱斯菲娜能够立足的地方。 朱斯菲娜自暴自弃,到最后只能走上自杀一途;用自己最擅长的绳结来吊死自己,是最讽刺的死法。 9 “师生恋呢……同样也是命运弄人。”司马伶拿出二十年前朱斯菲娜遗书的副本嘆道:“这封信其他人看不明白是很正常。信中只有请求原谅,却没有请求的对象——即是信中没有上款,因为信的上半部被人带走了。 “要藏起一个人头非常困难,但要把半封信收起来就简单得多。当然,这只有一个人能够办到,那就是二十年前,第一个到现场发现朱斯菲娜自杀的人。 “那位发现者,讽刺地大概也是朱斯菲娜的学生吧。毕竟朱斯菲娜早出晚归,大部分时间都搭渡轮到沃格岛教书,接触得最多就是她的学生。 “该学生与朱斯菲娜的关系非比寻常,这可以从信中内容以及第一发现者会单独拜访朱斯菲娜而猜到。密室什么的也肯定是说谎吧,那个人本来就有朱斯菲娜家的钥匙,因此才能够登堂入室,并在书房发现了自己老师的遗体。 “我说得对吧,莎拉小姐?”司马伶对莎拉如此说,亦即暗示莎拉正是二十年前朱斯菲娜自杀案的第一发现者。 “听说你在求学时期很受男同学欢迎,却没有一个看得上眼呢?事实上你一直有交往的对象,只不过既是同性恋,又是师生恋,你知道世俗的眼光肯定不能接受,于是只能够与朱斯菲娜偷偷地相恋。 “当日你见到朱斯菲娜吊死在书房内,心情会是怎样?”司马伶翻看资料说:“死者的尸体在二月十五日被发现,但死亡时间应该两至三日前,而且警察说过第一发现者在死者被杀的那几天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据。” 司马伶紧盯着莎拉说:“换言之你在二月十四日的情人节因事没有办法陪伴朱斯菲娜,所以在翌日一早便赶到米基内斯与朱斯菲娜见面,却一开门就看见自己的爱人吊死在横樑之上。已经是死后的二至三天,尸体的外表也开始变得吓人了吧?我想我没有办法可以体会到你当时的心情。 “但我猜你除了悲伤之外,一定也很自责?,要是自己能够早一点跟朱斯菲娜见面,也许朱斯菲娜就不用死。错过了的情人节竟变成阴阳相隔,所以你觉得自己一定要为对方做一点事。
第74页 “这时候你见到在桌上放了一封信,是朱斯菲娜写给自己的遗书。你打开来看,发现信的前半部分全是在控诉自己才是真正证明出克卜勒猜想的人。当时你还只不过是一个中学生,看不懂信中的算式;但你害怕其他人看到这封信会以为朱斯菲娜想出名想疯了,会继续耻笑她的死。结果你就索性把信的前半部收了起来,只是剩余下半部当作是朱斯菲娜自杀的遗书。 “在冷静过后,你开始需要面对朱斯菲娜的死亡。你一直在问上天为何同性恋要遭到其他人白眼?为何师生恋会遭到社会反对?如今不只其他人,甚至连上天都要夺去朱斯菲娜的性命。这时候你变得愤世嫉俗,心想就算全世界都要阻止你们两人的爱,你也不能够认输。到最后,你下了一个决定,就是要把朱斯菲娜的头割下来;你要跟朱斯菲娜一起生活,直到永远。 “真是奇怪,原来割下朱斯菲娜头颅的人并不是因为‘恨’,反而是因为‘爱’。这个正是警察二十年来都找不到割头兜手的原因。 “至于在割下朱斯菲娜的头之后要如何从雪地密室带走,当我看见米基内斯的地图,还有地图上的等高线时便想起了伽利略的斜面实验。” 伽利略的斜面实验指出,假如可以忽略各种阻力和摩擦力的话,一颗钢珠从斜面a滑下,无论中途如何崎岖,钢 伽利瞎斜圈霣隐 从二楼屋顶滚下的包装人头 梯 二十年前不存在的灌木林mill珠必然能够在终点的斜面b攀升至起点相同的高度。 “碰巧这间酒店的位置,亦即是二十年前朱斯菲娜家的位置,正好在一座小山丘之上。”司马伶又拿出几枚照片说:“而且米基内斯岛上民居都有一个特色,就是屋顶呈三角形,以避免积雪。” “这样的话伽利略的斜面平台已经准备就绪,接下来只需要用某种方法把人头包好,它就成为斜面实验里面的钢珠了。” 司马伶又拿出另一幅图解释:“兇手把人头包好,并搬到二楼屋顶,再用梯子铺上帆 布当作斜台,然后推h----雪地的摩擦系数较低,理论上可以一直滚到北边的海上。” 我想虽然途中有灌木林阻挡,但二十年前灌木林应该不存在才对。这正是司马伶执意要检查那些帚石楠的树龄的原因。 “当然,这样做就算包装好的人头能够滚到海上,在途中亦一定会留下雪痕,雪地密室 北极海鹦栖息地 就无法完成。为了隐藏头颅的去向和保护自己免被怀疑,密室对于莎拉来说是绝对有必要的。 “纵使我没有想到任何方法把人头平安滚到大海而不留痕迹,但减轻雪痕的方法还是有的。”司马伶高举食指说:“方法就是自制气球,而且越大越好。 “关于气球的制作方法,可以把诸如浴室的塑胶纸、收藏衣物的真空袋等不透气的材料裁剪成一片片树叶形状,然后用胶带把材料逐一黏贴起来就好。只要在包上最后一块材料前把人头放到里面,然后打气封口,这样气球就大功告成。 “就算手工制作难免气球漏气,但只要捱到一至两分钟不会变形,就足以让气球滚下山往大海。而且气球到达大海时更能够因为漏气而沉下,掩人耳目。 “纵然视乎材料制作气球并不困难,但把人头放进气球内之余亦需要有方法把人头固定在气球的正中间,这样做就有点残酷。我立刻想到的方法就是利用人头上面的头髮,把头髮黏贴在气球的上下左右不同方向,如此一来就能变相把人头悬挂在气球中央。 “当巨大气球制作成功,因为空气相当轻,即使气球要包装人头其整体密度亦会大幅减低,如果之前有替人头放血的话效果更明显?,另一方面气体的分子结构较为松散,好比汽车的安全气囊一样能作为缓冲之用?,再加上只要气球够大、接触面够广,其对雪地所造成的压力亦会相应减少。 “试想像一个巨型沙滩球滚下雪地的话它所留下的雪痕必定会浅得多。而且莎拉制作的气球比沙滩球更适合滚下山,原因是包装人头的沙滩球虽然密度低,但依然保持一定的质量,亦即是有更充分的位能转化成向下滚的动能。相反假如是沙滩球的话大概滚下山到中途就失去动力停下来了。” “除此之外,气球所留下的雪痕深度亦跟天气有关。据报案发期间米基内斯已有好一个星期都没有下雪,换言之当时积雪已不再是新雪,雪的结晶会自然破坏和压缩,这样的雪地较硬较能承受压力。 “最后是案发现场是一个开阔且迎风的小山丘,而报警当日更开始降下粉雪?,大风能够把气球所造成的没有稜角的雪痕吹平,而粉雪更能进一步淡化雪痕。因此待半天后警察来到,也许雪痕几乎消失得七七八八亦不意外。 “或者当气球滚到岸边时会因摩擦力减速和漏气而留下较深的雪痕,但警察显然没有找得那么远,以致他们无法发现滚到大海的人头。” 司马伶总结道:“讽刺地当时年纪尚小的莎拉假如懂得使用这种方法运走人头,可能也是以前理科老师朱斯菲娜的教导呢……” 莎拉听见后没有反应,只是闭起双眼坐在轮椅上,整个人好像老了很多岁一般。
第75页 但我问司马伶:“那为什么最后朱斯菲娜的头会藏在北极海鹦的布偶内?” “这个嘛……可怜的北极海鹦,正是莎拉整个復仇大计的象徵。” 司马伶说:“当日莎拉虽然成功把朱斯菲娜的头运走到北边的海岸,但整件事情尚未结束,她还需要带走头颅并收起来才行。我想总不能拿一个塑胶袋去回收嘛?她要想一个方法掩人耳目。 “碰巧北边海岸最多的就是北极海鹦。我们旅游的第一天就见识过吧?也许莎拉也是见到那些海鹦而灵光一闪,把朱斯菲娜的头藏到北极海鹦的布偶之中。毕竟海鹦布偶在岛上已有不少歷史,一直以来也是米基内斯最受欢迎的纪念品;这样做她和朱斯菲娜就能够如影随形,永远不用分开。” 此刻我记起司马伶第一次在旅客中心曾经说过酒店的吉祥物饱歷风霜较有可爱的“质量”,原来那不是什么比喻。塞了头骨当然就比较重吧,所以后来司马伶再到旅客中心时又确认了一次布偶的重量。 我继续问司马伶:“即使如此,把北极海鹦说成復仇的象徵又是什么原因?” 司马伶回答:“对于朱斯菲娜的死,最初莎拉找不到憎恶的对象,只能把所有的错都归究于社会,是社会使她们二人阴阳相隔。莎拉甚至要把朱斯菲娜的头颅割下来收到布偶里,也是对于社会硬要分隔她们的一种报復。 “可是这样并不足够。后来莎拉想起之前收藏起来的东西,亦即朱斯菲娜的上半部遗书。当时她对于遗书的数式完全没有头绪,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她便开始留意所有有关数学的东西吧。” 这时候我又记起第一天认识莎拉的一幕,当司马伶说到自己是巴黎第六大学的毕业生,莎拉马上就附和说巴黎第六大学的数学系特别有名。而且当第一次在直升机上提及克卜勒猜想时,莎拉的表情同样十分惊讶;我以为她惊讶是因为司马伶突然说起数学,但现在回想起来莎拉那个反应应该是她早就清楚克卜勒猜想的存在。 “以下的我已经没有什么证据,说是个人的推测也不为过。”司马伶继续说:“当莎拉长大毕业之后,她便开始尝试认识一些数学界的朋友,希望有助她解开朱斯菲娜在遗书上所写的数式。因为即使朱斯菲娜的死已经过了多年,莎拉对社会的恨从来没有减退,反而与日俱增。莎拉毕业后的目标就是要找出害死朱斯菲娜的人,并且要亲自报仇。正是这个原因,莎拉才回到朱斯菲娜在米基内斯的旧居,并在原址改建酒店。” 司马伶又解释,自从把朱斯菲娜的头藏在布偶之内的一刻开始,对于莎拉来说“海鹦”就是“棺材”的别名。所以莎拉把酒店命名为“海鹦酒店”,就是想终有一天,她要那个害死朱斯菲娜的人同样死在酒店之内;海鹦酒店由建成的第一天开始就是为仇人准备的一副“棺材”。这就能够解释为何兇手要执意在酒店内杀死尼尔斯。 “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莎拉终于解开数式的意思,并且查出二十年前的真相。她知道盗用朱斯菲娜论文的人就是尼尔斯?赫茨森,一个在国内享负盛名,有权有势的有钱人。可是他所有得来的东西都是从朱斯菲娜身上偷来的,假如朱斯菲娜的证明没有被尼尔斯盗用,那么今天享乐人生的应该是自己和朱斯菲娜才对。 “因此莎拉痛恨尼尔斯博士,更痛恨赫茨森看似幸福的一家。只不过现实中要杀害这种名人并不容易,所以她便想到从尼尔斯的儿子班杰明下手。”司马伶毫不留情地说:“只能怪班杰明这个无能的富二代贪图女色。纵然莎拉不喜欢男人,更憎恶赫茨森家族,但为了报仇她不得不出卖自己的肉体去接近班杰明。 “如是者经过一段日子,莎拉总算得到班杰明的信任;尤其之前不断接触数学让莎拉有能力看穿尼尔斯分配遗产的秘密,她便以此挑拨班杰明和家人之间的感情。 “这时候碰巧戴娜提议到法罗群岛写生,这让尼尔斯唤起了二十年前的往事便想到米基内斯走一趟,于是莎拉就怂恿班杰明叫博士一家人入住海鹦酒店,同一时间莎拉亦开始策划在酒店杀害尼尔斯的计划。” 司马伶总结道:“接下来就如我一开始所说的一样,莎拉为要胁班杰明履行共同杀害尼尔斯的承诺,不惜连露沙的性命也要夺去。当然这除了是杀死露沙,还有把露沙腹中班杰明的骨肉一同杀害的含意——凡是所有姓赫茨森的都不能放过。” “之后尼尔斯和班杰明的死我也不再多说了。”司马伶望向莎拉问道:“以上是我的假设,如果有错的话可以指正我。” “哈哈……”莎拉坐在轮椅上苦笑说:“你真是太聪明了……其实由第一刻看见你开始我就已经在提防,因为你的眼神跟朱斯菲娜一模一样……你们是相同类型的人。不过你还有一件事情说得没有全对,就是关于露沙被杀的原因。露沙其实也是因为你而死的。” 司马伶神情哀伤,“你是想利用露沙的死来吓走我吗?正如那些偏光胶片弄出来的鬼影恶作剧一样,一切都是想赶我离开米基内斯的把戏。所以在你离开酒店疗养期间酒店再没有闹鬼,我才能安心睡觉。”
第76页 “我的确想把你吓跑,奈何你身边多了一个跟班替你分担了精神压力。”莎拉又问:“但你这么聪明,就没有怀疑过为何我能够准备那套投影装置吗?那不是几天就能到手的。” “对,玻璃窗上的偏光胶纸也贴了好几年,不是为对付我而设的。”司马伶想了一会,便恍然大悟回答:“原来你办酒店的目的,就是想利用酒店的旅客把米基内斯闹鬼的消息传开去!你希望有朝一日尼尔斯博士听见传闻并心生懊悔,回来悼念朱斯菲娜——” 说到中途司马伶却面色一沉,“难怪你和戴娜都说博士入住海鹦酒店并非因为班杰明的推荐,而是自己的意愿!博士是听到闹鬼传闻后投怀送抱,自己来送死的。如此一来你就能够彻底撇除自己与博士的关系……这岂不就是一个布局多年的杀人计划吗!你明明恨不得要将博士杀死,却能够一直坚持等待……这太可怕了。尼尔斯博士已经一把年纪,难道你就没有想过可能他将来行动不便而不会重临米基内斯?” “杀不了尼尔斯就杀他的儿子、杀他的女儿、杀他的孙子。就算雅各十二个儿子发展出十二个部落十四万人,我都要把姓赫茨森的统统杀死!”莎拉冷笑道:“只可惜你果然太过危险。我早该料到计划会被你识破,当晚在灌木林就不留你性命。” 司马伶惊道:“我记起来了!当晚我一个人到林中探险,一方面自己疑神疑鬼,另一方面我确实在树影之间见鬼才吓晕的。想必那时候你只是刚好在投放鬼影罢了。”司马伶又摇头说:“可惜你当时不能够杀我,因为隔天就是杀害博士的日子,打草惊蛇对你没有好处。” “哼,难道这是天意吗?”莎拉自嘲道。 “不过你杀死我的话就没有人替朱斯菲娜平反了。而且我相信尼尔斯博士也非常后悔当年逼死朱斯菲娜,因此才会重临米基内斯悼念朱斯菲娜小姐。我记得第一晚露沙死后尼尔斯博士曾 经说过是自己害死露沙,你也是利用他的自责而寄手机短讯要求他在日食时留在房间内吧?” “本来他就是该死,就算二十年后才后悔又能补偿什么?”莎拉骂道:“只是内疚就被原谅,这个世界才没有这么简单!所以我要赫茨森的全家都不得好死丨?” 莎拉双眼忽然充满血丝,面容扭曲!她伸手到怀中竟取出,把手枪并指向戴娜!我因为早已经有不好的预感,身体不由自主地挡到戴娜面前,听天由命—— “别动!”莎拉继续举枪,并喝止企图拔枪的西格德和麦克斯:“警察敢动的话我就要这里的人陪葬!” 现场所有人物都静止了,包括对着枪口的我在内,都只能听从莎拉的吩咐。莎拉又说:“虽然我憎恨赫茨森一家,但我改变主意了……”莎拉忽然把枪指向司马伶,“现在你是我最讨厌的人——” 司马伶看见枪口指着自己,只能目瞪口呆,一脸惊慌。 “伶!”而我一心保护戴娜,竟忘记了司马伶的安全。 “殿h—” 因为司马伶就站在莎拉旁边,就连西格德也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 砰丨 “啊啊啊!”我不禁大叫,却被抱怨: “很吵喔助手。” 我只见到司马伶中了枪但没有受伤? 司马伶没有理会我,而是对莎拉说:“你记得第一天我在咖啡馆表演的魔术,但不记得我说过的台词呢。”司马伶从长衣的口袋里拿出另一把手枪说:“最擅长偷东西的就是数学家喔。你手上那把只是给三岁或以上儿童玩的玩具,不能放进口中。” “你在什么时候……难道丨,” “今早在我叫大家集合的时候早就知道你是兇手,你认为我还会这么好心在门口替你推轮椅吗?蠢材。”司马伶又跟西格德说:“还不快点把她制伏?虽然我知道自己换了她的手枪,但被枪指向自己还是会害怕啊。” 西格德听见便马上拿出手铐把莎拉扑倒在轮椅下。员工室内只剩下莎拉的悲叫声不断迴响,而一连串在米基内斯的杀人案就此落幕。 莎拉被捕后,司马伶一个人走到酒店外遥望灯塔,背影有几分孤独。当我走上前想跟她说话时,反被司马伶开口问我: “你知道伽利略吗?” 我回答:“嗯,就那个在比萨斜塔掉下金斧头和银斧头的人。” “笨蛋,他又不是杀人犯。而且他比较有名的应该是支持日心说而被教廷判罪的歷史吧?” 接下来是司马伶的独白。 “科学家有一段非常长的时间都认为地球才是世界的中心,尤其教廷同样支持地心说,所以在十七世纪以前甚少有人愿意赌上自己的前途跟教廷唱反调。伽利略?伽利莱是当时少数有名的科学家敢于公开反对地心说,并且支持哥白尼的日心说。” 可惜早年的伽利略因害怕步哥白尼的后尘被世人中伤,所以同样不敢发表任何支持日心说的言论。然而在一五九七年,一次相遇也许就成为了伽利略内心的转折点;一位名不经传的小伙子居然发表一本名为《宇宙的神秘》的着作并公开支持日心说^^个人正正就是克卜勒。
第77页 当时克卜勒二十六岁在一间修道院当数学教师,而伽利略则在帕度亚大学担任数学教授。 一次机缘巧合之下,伽利略收到友人赠书《宇宙的神秘》,造就了歷史上克卜勒和伽利略的第一次接触。 在伽利略读毕该着作后,他深受感动并特意回函道谢,希望可以成为克卜勒的朋友。克卜勒收到感谢函后同样相当高兴,感觉自己终于觅到知音人;于是他在回函中毫不吝惜地把证明日心说的实验方法倾囊相授。由于克卜勒没有相关的精密仪器,所以他希望伽利略能够代为实验,并回信告知他实验的结果。 假如歷史有见证人的话,他一定会非常期待这两位数学天才联手证明日心说吧?可惜事与愿违,伽利略不单止没有回信,更无视了接下来克卜勒的信件长达十三年。 直到一六一〇年,二人的社会地位经已有所逆转。这并不是在眨低伽利略,事实上同年伽利略利用自制的望远镜发现了木星的四颗卫星,这是天文学上的重大发现。因为假如那四颗卫星真的围绕木星运行,那么“所有天体必然围绕地球运行”的地心说就无法成立了。 在发现木星的卫星后,伽利略希望把四颗卫星献给当时的统治者麦地奇家族,好让麦地奇家族能够成为自己的贊助人。可是木星有卫星这个说法对于当时的人来说始终难以接受,单靠伽利略的名声并不能说服麦地奇家族。结果,伽利略只好再次写信给克卜勒请求协助,因为克卜勒当时已经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鲁道夫二世御用的皇家数学家。 其实自亚里斯多德开始一直至中世纪,天文学与占星学同属数学的范畴,所以作为皇家数学家,克卜勒主要的工作都是为皇帝提供占星学上的建议。纵使克卜勒对于占星学与神学採取怀疑的态度,但他占星的技术赢得贵族与皇帝的信任,是当时声望极高的数学家。正是这个原因,伽利略需要克卜勒为自己的发现给予正面的肯定来增加可信性。 结果克卜勒也没有令伽利略失望,随即发表《与星夜信使的对话》,押上了自己的名声来支持伽利略,使伽利略最终获得麦地奇家族的信任。 正当以为二人的关系会因此好转,但这一次的接触却反而增加了二人之间的嫌隙。 虽然克卜勒公开支持了伽利略的《星夜的信使》,可是伽利略对此没有特别感谢克卜勒。事实上伽利略有为答谢其他支持者而赠送望远镜,但对于克卜勒多次希望得到望远镜的请求却连番推搪。另一方面,克卜勒对于伽利略漠视自己的《新天文学》亦感到非常失望,于是二人在这一次之后就再没有来信,关系再次转趋冷淡。 不过同是支持日心说的少数,就算二人不想扯上关系也不可能。由于伽利略改良瞭望远镜的构造,使得更多支持日心说的天文现象陆续被发现;伽利略亦公开承认自己是哥白尼日心说的支持者,结果此举当然就受到了教廷的勐烈抨击。 当时有一位红衣主教发表声明,说除非有物理证据证明太阳不是围绕地球转,而是地球围绕太阳转,否则哥白尼的日心说将不能够成立,支持日心说的人包括伽利略都是教会的异端。 这时候伽利略终于要面对他最不愿意面对的事实,于是他着急了;但他还是有信心认为自己能够用物理的方法证明地球无时无刻都在自转,而不是太阳围绕地球转动。 伽利略的着眼点是地球的潮汐涨退。他认为地球的自转和公转会令海面加速和减速,从而形成潮汐。这情况就好比不断摇晃一只水杯盪起波浪一样。他甚至能够准确计算到当地部分的潮汐状况,只可惜整体来说他的报告并不全面。 其实早在之前克卜勒亦曾经提醒过伽利略,说假如每天只有一次潮汐涨退的话伽利略的报告的确没有问题;可是我们见到每天有两次潮汐涨退,这应该是因为月球的影响才对。 不过伽利略并不同意克卜勒在《新天文学》中所说的椭圆轨道,所以他同样不接受克卜勒的意见,并解释潮汐出现两次可能只是受到海床地形的影响而已。结果就如我们现今的常识,地球潮汐的确是受月球引力影响,所以克卜勒的主张才是正确。伽利略到最后都无法用物理方式证明日心说是正确,于是被教廷判处为异教徒,直至数百年后才沉冤得雪。 现在我们知道,除了关于潮汐的解释,还有克卜勒在《新天文学》中所说的椭圆轨道亦同样正确^{于宙天体所运行的轨道并不如传统的圆形,而是椭圆形。及后《新天文学》中的克卜勒定律变成了日心说的强力论证,但讽刺地同样对日心说作出伟大贡献的伽利略却一直否定克卜勒的主张。 因为二人无法合作,结果不论伽利略还是克卜勒都无法靠一人之力证明日心说。直至十七世纪,牛顿在二人的基础上建立了万有引力的理论和三大运动定律,日心说才能正式取代地心说成为科学界的主流。 “对于伽利略为何一直迴避克卜勒,歷史学家一直都没有明确的共识。无论数学定理如何一个一个被证明,但人心的谜却永远无法解开。”司马伶嘆气说:“也许对于伽利略来说,克卜勒实在太令人妒忌了吧?身处较为自由的社会,能够毫无顾虑发表日心说的着作,而且还成为皇帝御用的数学家。也许他害怕把知识分享给克卜勒就会被他抢先一步证明日心说,因此伽利略才会採取迴避的态度也说不定。”
第78页 司马伶回头望向我说:“但这很可悲吧?明明只是最单纯的数学却因为无聊的私利而变质。爱情也是一样,最单纯的爱情终有一日都会因为私心而变成怨恨,甚至最后还变成杀机。” 我看见司马伶寂寞的面容,便安慰她说:“你同样害怕自己将来会因为名利,让自己喜欢数学的初衷变了质吗?”我拍一下她的肩膀,“放心吧,我肯定你不是这样的人。” “为什么你如此肯定?”司马伶抬头与我四目交投,水灵的眼睛希望我能够化解她的忧愁。 于是我回答:“你肯定不是这种人……因为你是丹麦王国的公主啊,大小姐!你怎可能会为了名利做这些愚蠢的事?你本身就有名有利了!” 司马伶始笑道:“西格德终于没有帮我守秘密了呢。” 同时一架直升机已经降落到她的身后,并且有保安人员上前迎接。 回想起当初在咖啡馆的情景,当司马伶交出护照给西格德检查时,西格德先是愕然,同时司马伶把自己的“姓名”道出。我以为司马是她父亲的姓氏,岂料那只是母亲的姓,而司马伶也只是她的化名而已。 我无奈地说:“你还居然一直称唿戴娜做公主呢。” “戴娜小姐比我更像一国公主嘛。” “我就说西格德他们不可能为了保护一个数学家而劳师动众,原来是这样一回事。” “没有告诉你很不好意思呢。不过我玩得很开心,我不会忘记与你一起查案的这几天。” 司马伶对我挥手,接着便回头登上直升机—— “喂,殿下。”我追上前拿出一份礼物,“这布偶原本是我一早买来送给你的。虽然发生了莎拉的事……但这只北极海鹦的布偶你应该喜欢吧?” “嘻嘻,我很喜欢。”司马伶把海鹦布偶抱进怀中,然后便踏上直升机再对我挥手道别:“再见了助手。但我想我们有机会再次碰面吧?只要你还是拥有那种奇怪的恶运,我也会出现在你面前并替你找出真兇的。” “这样的话我可能要锻鍊一下身手,又或者考一个医学博士才能跟你歷险了。” 引擎声渐远,我一直挥手,直到直升机终于消失在米基内斯的天空。 第五届【金车.岛田庄司推理小说奖】 决选入围作品评语 (本文涉及谜底与部分诡计,请在读完全书后再行阅读) 日本推理小说之神/岛田庄司 在日本本格推理小说文坛,近来某种流行势力逐渐抬头,那是因为明白企图欺骗读者、让人迷失方向、让人大为吃惊的诡计已经利空出尽,所以用之前曾经出现过,而且获得好评,由前人所构思的诡计或机关加以模组化(部分完成品),加进自己制作的装置中,并扩充其数量,亦即以量取胜,以此说服读者的一种作风。 藉由数量,能对使用者产生一种蒙蔽效果,让他们看不见自己挪用前辈功绩的行为,就此发展成无罪意识,进而得到好评。由于有这样的前例,所以人们想到利用这种借用方式,保证可以提高作品价值。而前例的作品问世后,已过了好一段时间,这项现实也容许作家採取这种行为。那些存在于昔日领域的前例中,应该极力避免借用的这份良知,如今就像随风飘摇的烛火般,几乎已荡然无存。 在这一点上,笔者感到忧虑,以既有的点子,采以量取胜的作战方式借用的例子,与自行发现前所未见的诡计、发明突出且惊人的结构,以此做为主轴所完成的新作品,当两者摆在一起时,该如何定出名次,才算是正确的选评呢?我也曾接受过这样的提问。 身为选评者,我想先在此明确表达我的判断方式,我会视哪部作品发现前所未见的点子,而给予较高的名次。借用既有的例子,如果只採用一个,不算是盗用。但如果一次借用多个,要说这不是盗用,可就站不住脚了。前面所提的例子,我不得不说一句,像这种构想的连锁反应,会陷入恶性循环中。而这种倾向是在某种风潮的末期所产生,等日后这股风潮停了,便看不到任何有发展性的远景。 “诡计贫乏”这句话,从笔者以新人的身份踏入日本文坛的时候起,大家便常这么说。但笔者从不这么想,实际上,我自认也一直在各个领域上提出从未见过的点子。不过,笔者歷经将近四十年的写作时光,对于这样的主张,也不得不给予相当程度的认同(但老实说,笔者至今仍不认为诡计的可能性已经枯竭)。因此,对于这早在十年前就已隐隐预见的严重事态,基于想避免这种情况发生的一份心,我提出了“二十一世纪本格”的想法。 所谓“本格推理”文学,自从范?达因登场后,十九世纪时的科学构想,亦即指纹、血型、不在场证明构想等等,就像棒球规则一样,逐渐成为推理时的约定事项,固定套用在小说中。因此,既然现在是处在诡计贫乏的状态,我提议跳脱出一九二〇年代的这种游戏法,干脆重回一八四一年的《莫尔格街兇杀案》构想,与活用当时最新科学的爱伦坡和柯南道尔採取同样的思考方式。 不光只有指纹、血型、声纹,二十一世纪的科学甚至已发出dn a、基因重组、发育生物学、人造骨骼、人造血管、脑科学等,只要将这些要素纳入我们的眼界中,可当题材的对象可说是取之不尽。这在向我们暗示,有无数可能等着去发现,前景看好。
第79页 话说回来,范.达因的主张,是企图在仍置身于黎明期混沌里的新兴领域中,呈现出完成品,这并非不容怀疑的神谕。考量到英美领域后来都走进死胡同的这项事实,笔者的主张岂不是显得很自然并且有其必要吗?透过这种原本的构想,亚洲的本格推理可以不必步上英美领域衰退的后尘。 然而,这项提案有种略微局限于表面的倾向,对于本格推理创作既有的定型作品,往往被误以为是一种副领域的试行方案,而在华文世界的本格创作中,也开始出现大量採用模组群的手法。 此外,也有人误以为二十一世纪本格单纯只是科幻创作,或是将活用脑科学视为终极目标。如果是这样,笔者觉得愈来愈值得担忧了,恐怕在亚洲也阻止不了这种文艺领域衰退的现象。 不论是“近代自然主义”文学、“科幻”文学,还是“本格推理”,都是十九世纪的科学革命冲击产下的婴儿。不论哪一种文艺,若没有科学与其新思潮的抬头,都不可能诞生。但这三种文艺,其各自追求的目标都大不相同。 “自然主义”是达尔文进化论督促那些过去宗教强加于人的道德观进行部分修正,引导出对人类这种动物的自然姿态描写。“科幻”则着眼于科学引出的崭新未来社会的样貌和新思想、光明未来的恋爱和冒险,以及高效率杀戮的未来战争、彻底监控和贫困的黑暗世界,再加上出人意表的各种科学道具,全部陈列在读者面前。 “本格推理”始终着眼于“逻辑推理”,对象主要是刑事罪犯。以走在时代尖端的科学见解做为应证的辅助线,这是基本。本格不论想靠近哪个领域,都不会扬弃逻辑推理。 【金车.岛田庄司推理小说奖】这次同样也有优秀的挑战作品登场,但我前面所提到的不安,也有助长的趋势。今后我也会很仔细的加以说明,同样出现在日本的不安构造,以及二十一世纪本格所追求的目标,并期望能在不会迷航的领域中持续前进。 。 今年的这部作品,让选评者热切期望能有华文转日文的高速翻译机登场。这部作品在故事展开的过程中,展现了许多魔术,让在场观看魔术的人们见识到奇幻风景?,而且在演出戏剧的同时,来到后段开始解说谜团,二度让人大感惊奇。尽管拥有这样的特殊结构,但作者描述的故事梗概,以及魔术手法的说明文,即便请了懂中文的选评者对其所理解的内容做详细口头说明,还是无法完全理解魔术手法。 作品愈是传达出像杰作般的气息,愈会给人焦急难耐的感觉,要是今后仍持续这种倾向,恐怕会对大量使用物理性诡计的作品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全部改换成日文,我或许就能有更进一步的理解,而难以理解的部分,也应该能从周边发现看穿谜题的材料才对。 这部作品如同总论所描述,是依序提出多个推理模组,并用数学来加以分析、解说,成功的用宏大的格局让整体呈现出充满幻想的推理风景。不过这部作品令人喜欢之处,在于魔术剧本身虽然让人觉得有点似曾相识,但这不是随便借用之前的例子,而是全都出自作者的原创。在阅读这部作品的过程中可以确定,这一点应该能做为一部作品得到高度评价的前提。 作品中的风景充满画面感,这本身也极具魅力,而且当中导入的数学理论,为作品添加一种高级感,这点也值得嘉许。 三到四种事件,是三到四种堪称气势宏大且大胆的魔术替代品,兇手只要有经验和胆识,就很有可能成功。而搬出数学来说明现象,也让人感觉很新奇、品味不凡。 冬天受大雪支配的北欧法罗群岛,其中的米基内斯岛上某栋建筑内,发现一具奇怪的尸体。尸体是女性,没有头,而建筑外只有前来的发现者留下的脚印。此人死后并未降雪。因此,拿走女子头颅的兇手,势必会在建筑周围的雪地上留下脚印,但却遍寻不着。 作者有数学方面的专业知识,他说数学和推理之间有很高的亲和性。那么,就数学的见解来看,要如何解释这不可思议的命案现场呢? 把头部带离命案现场的方法出乎读者意料之外,很难找到类似的旧有案例,而利用数学公式说服大家这种方法的有效性,此手法也颇具魅力。 接着又是另一个魔术手法杀人。以酒吧为舞台,十九个人各自与身旁的两人手勾手,围成一个大圆,而这群人还和身边的人用围巾绑住彼此的手臂。第二十人就在这个圆圈当中。这时突然停电,待重新亮灯后,位于中间的第二十人已遭杀害。 然而,用圆圈围住这名被害者的那十九人,在亮灯之后,手臂一样与隔壁的人紧紧绑在一起,所以不可能下手杀人^s!是很明确的魔术表演形态,但是对手法的解说很有说服力,让人认同,觉得或许确实有这个可能。如果有人在一旁扯后腿,质疑“世上哪有人会用这种方法杀人”、“要是牺牲者的抵抗时间拉长怎么办”、“提议要安排这种特殊情况的人肯定就是兇手”,那就太不识趣了。 不过,让人从窗外的树丛间目击有个像幽灵的东西飘过的方法,以及让另一个人看见无头幽灵四处徘徊的魔术原理,光凭大纲和插图的解说,还是无法理解。这让人深切觉得,如果整部作品可以全变成日文就好了。
第80页 不过,在导入数学构想外,又加上希伯来语的死前讯息、日蚀的风景、利用切下的头颅做的大胆魔术、担任侦探角色的数学天才少女独具的魅力等,还有许多其他的趣味。本次的候补作品中,这部作品最能感受出创作企图,展现足以得奖的完成度。 这部作品的珍贵之处,在于它让人感觉在爱伦坡和柯南?道尔时代,原为对立概念的幽灵和科学,在迈入新世纪后开始共存于世。不仅如此,它甚至提到科学和数学能创造幽灵,这种构想同时也让这部作品充满画面性。 这部作品让人充满期待,作者运用自己擅长的数学和科学等道具,创造出另一种幽灵。我想,这样的作为可能会对推理的进化有所贡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