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婚鬼嫁》 第1章:解剖室 第1章:解剖室 我是元宵节出生,家里就给我取名王元宵。男朋友知道后,约定了会在今年我过20岁生日那天取走我的第一次。 “家里要我过完正月十五再回学校,约定要延期了。”男朋友发来抱歉的短信。 “没事。”我忐忑的回复,脸红一片。 男朋友不知道我用手机定位了他的坐标,知道此刻他正坐在从老家驶向学校的大巴上。 想到这,我心跳的更加急促。他定是想给我一个惊喜。 当夜,我捧着自己的生日蛋糕去男朋友宿舍履行约定,却发现他正和我们班的校花非常激烈的滚着床单。 “狗男女!”我毫不留情的把燃着蜡烛的生日蛋糕拍在校花花容失色的脸孔上。 虽然这已经是一月前的事情了,但由此带来的滚滚天雷依旧如影随形的折磨着我。 校花名叫李珂,是我在读医校校长的独生女,典型的白富美。我得罪了她就等于为自己的前途提前宣判了死刑。 果不其然,在分配医院去实习的时候,校长毫不留情的把我分配到了一个各方面都不招人待见的地方……西山医院。 西山医院紧邻西山殡仪馆,第一天去那里报道的时候就听老护士叮嘱,千万不要睡在寝室左侧的床位。 仅仅一墙之隔,墙壁那边却是殡仪馆的停尸间。 也因西山医院地处不祥,来看病的人寥寥无几,我实习期的多数时间都只要坐在预检前台装装门面就行,到了晚上更是黑灯瞎火,只有一个人值班。 直到有一天夜里,我趴在前台打瞌睡,睡梦中我感到一双冰冷的手掌慢慢探入我的领口,霸道的探索着我那两座未经开辟的小土丘。 随后我浑身都紧绷了,像是被冻僵一般,有点麻痒也有点异样。 一双冰冷的唇准确的控制住我的唇,摄取着我的羞怒和颤栗,留下满口不说出的异香。 令我感到恐惧的是,我竟一丁点都无法反抗,连眼皮都抬不起来。 朦胧中我看见压在我身上的好像是一具半透明的轮廓,脸上没有五官。 我开始意识到,这或许不是梦,我很有可能被某个脏东西占了便宜! 感觉到我有些发抖,上方的男子放开我红肿的唇,带着几分玩味,几分性感在我耳边低语。 “不想死,就自己动!” 这句话说足以让我羞怒致死,而事实却不是我想的那样。 控制我身体的力量极速退去,我豁的睁开眼睛,四周一片漆黑,根本就找不到方才那个窃玉偷香的男子,我并没有坐在前台,而是被泡在一缸子液体中。 我一下惊悚了,涌入鼻腔的刺鼻味道应该是一种专门制作尸体标本的药剂……福尔马林。 “救命!”我破喉咙的大喊。 外面像是一个开豁的房间,能清楚听见我那声“救命”像水纹的涟漪般回荡在密封的空间里。 然而,没人回应我,甚至连个脚步声都没有。 一个极为不祥的念头出现在脑海,我好像被人被关进储存尸体用的解剖台里了。 我努力说服自己,身为一个实习医护人员,遇到危险应该淡定,要想办法自救。 我试着到处推敲,发现正上方的铁板没有卡死,用力就能推开。 惊慌失措的爬出来,我一头撞在另一块铁板上,昏暗的光线中,一只散发着腐臭的手悬在我眼前。 这是一具躺在解剖台上的年轻男尸,已经腐烂的的手腕上还绑着标签:殷汝康。 我大叫着向一旁退去,又撞到了一具尸体,同样是男尸,也同样姓殷。 空气里弥漫的福尔马林的味道根本掩饰不住满屋的死气,我做了无数次深呼吸,慢慢站起来。 视野所见,整个房间都躺满了正面朝天,浑身裸露的男尸。 我身处在尸堆中央,刚才爬出来的解剖台旁还放着另一个关合的解剖台。 此时,寂静的空间里传来了几下滴水的声音。 另一个解剖台上的铁盖被缓缓推开了。 一双被泡的发胀的眼睛从解剖台铁板下反射出吓人的反光,紧接着一只手伸出来。 这只手的主人明显已经死去多日,浮肿的手背上看不见任何血管,手腕上挂着一枚与其他尸体不同的暗红色标签,写着:新郎,秦玉郎。 我保持着随时准备逃跑的动作,却在无意中看见自己手腕上那枚红色标签后如遭雷击。 标签上赫然写着:新娘,王元宵! 新娘怎么会是我? 第2章:撞山 第2章:撞山 先不说眼前令人咋舌的诈尸现象,单从我和尸体手上成对的标签就能猜出,一定是哪个杀千刀的把我卖了冥婚了…… 眨眼间,男尸已经完全从解剖台里坐起身来,扭动着脖子发出咔咔的声响。 看见我,男尸那张肿的比猪头还大的脸上划开了一道诡笑,嘴角裂开到耳朵根。 我忍着即将被吓尿的惊惧,连滚带爬去推解剖室的大门。 可是大门被紧锁着,怎么都推不开。 男尸向我逼近,发出诡异的狞笑:“咯咯咯咯咯,从没有人能逃掉。” “啪!”不远处的窗口不知被谁扔了一块石头,引起我的注意。 解剖室在二楼,距离地面大约六米,这个高度跳下去应该不会有事。 想到这我不顾一切的纵身向窗台跃去。 窗玻璃碎了一地,却没有任何一片砸在我的身上。 我奇迹般的安然无事! 男尸似乎不能走出停尸间,只能站在二楼窗口,狠狠的盯着我,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 “呸!呸!呸!”我向二楼用力吐口水,听老人说遇到邪门事一定要吐口水才能驱邪。 吐完口水,我就只剩下一个念头,我要回家,赶紧离开这个地方! 西山医院处地偏僻,去车站的一路上压根都见不着人。笼罩在黑暗中的车站,仿若夜间收留游魂的驿站,静静的等着来客。 末班车十一点就没了,我看了看表,凌晨一点二十分。 我回不了家,也万万不敢再回西山医院,离车站不远的一间宾馆引起我的注意。 宾馆老板是个自来熟的小老头,见我气喘吁吁,忙烧水泡了一壶龙井茶。 见着活人,我安心不少,送入口中的热水也让我找回了一丝生气。 “小姑娘,你是西山医院的护士吧。咦,你手上挂的是什么?” 老板发现我手腕上的标签,上面红色的毛笔字像是用血蘸写的,至今还能让我感到一股子钻心的寒意。 我赶紧扯下来扔进垃圾桶。 “同事恶作剧,闹着玩的。” 老板有些诧异,拿了条毛巾让我擦干头发,似乎对我身上福尔马林的味道非常忌惮。 “西山殡仪馆这几天不大太平,你们还是不要玩那种吓人的游戏了。” “什么不太平?” “你不知道?这里附近有一个殷家村,不知怎么回事,一夜之间村子里所有的男丁都死光了!公家人来查过好多次都说是村里的男人自己把裤腰带挂在树上吊死的,这不半月过去了还是悬案,那些尸体在真相查明前也不能火化,就全部送去了西山殡仪馆里。”老板面露恐惧的向西山火葬场的方向看去,压低了嗓音。 我一听,浑身的鸡皮疙瘩刷刷冒出来了。 刚才在停尸间躺着的那些男尸手上的标签都姓殷,八成就是殷家村的那帮吊死的男丁,可从解剖台里诈尸的叫秦玉郎的男尸又是怎么回事? 为何会出现在存放殷家尸体的房间里? 还有进入我春梦的那个男子,他最后那句话的意思,好像不是要轻薄我,反而是想要救我…… 老板一直陪我聊到天色破晓,我才敢独自回房洗去满身的福尔马林,然后做第一班公交赶回家。 从西山到我家足足要坐17站,我身心疲惫,不一会就迷迷糊糊的靠在座位上打起瞌睡。 也不知行驶了多久,车子突然猛地急刹车,“砰”一声发出惊天动荡! “撞山了!”不知谁尖叫了一声! 刹那间,车厢中所有的乘客都像在弹射座椅上被弹射出去,猛的摔在地上。 “哎呦!” “我的腿!救命!” 惨叫声在车厢中此起彼伏,我只是摔了一跤顶多算是轻伤,其他乘客却没那么幸运,许多人都骨折、流血不止。 医护人员的责任感让我立刻为伤者做紧急处理,将伤者扶下车后,我走到车头想去看看伺机的伤势,骇然发现车头已经完全陷入山体之中,伺机肩部以下都被挤成了肉泥,只剩下面部还保留完整,不自然的垂在方向盘上。 我知道这人九成是没救了,还是要最后确认以下。 “司机师父……” 我一边叫他,一边把手探向他的鼻子下方。 突然,伺机的脑袋向我转了过来,同时眼睛嘴巴都呈现出一种很奇怪的弧度,对我咯咯一笑,用力咬住了我的手! 这种令人头皮发麻的笑声我昨夜才听过,就是停尸间那具男尸发出的! “啊!”我惊叫着想要甩开,没料想伺机咬的太紧,我一用力连带着把司机的头一起扯了下来。 伺机的脑袋滚在地上,留下一片血色的轨迹。 低头一看,手上出现了两排流着黑血的牙印,我吓得几乎就要昏倒,身后一个熟悉的温度扶住了我。 第3章:结阴亲 第3章:结阴亲 “元宵,你没事吧?” 这个声音也是我熟悉的,熟悉到光是听见就足以让我体内的怒气重新支撑起即将瘫软的双腿! 他就是把我害成今天这般田地的渣渣前男友顾安! “不用你扶,我嫌脏!话说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正巧路过……,对了元宵,我有事情一定要告诉你,是关于西山医院……” “请让一让,我忙着救人!” 顾安表现的非常急迫,充满了悔意,可我的性格就是如此,无法接受背叛。 我径自下车,警察和救护车已经赶到现场。做完笔录顾安提议要护送我回家,被我一口回绝。 傍晚下起了牛毛细雨,一把带着补丁的黑雨伞等在警察局门口。 “元宵,谢天谢地你安然无事!” 外婆是个瞎子,并不是生来就看不见,听说她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哭丧师,顾名思义就是谁家办丧事就去那家跪着哭丧的工作。后来是中了邪自己把眼珠挖掉的! 没有了双眼,老天却赋予了外婆另一种天赋,摸骨。 几十年过去了,外婆摸骨算命的手艺在十里八乡都是出了名的灵验,小时候我缠着也想学摸骨,外婆总是高深的回答我:这口饭太损阴德,元宵以后自有出路。 看到从小相依为命的外婆,我忍了好久的眼泪终于决堤了,抱着外婆嘤嘤流泪。 “不怕,外婆带你回家,有事和你说!”外婆听力很好,知道顾安还站在我们身边,却没有搭理他。 她向来不赞成我们谈恋爱,顾安出轨也应验了外婆的预言。 回家路上,我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都和外婆说了,我有预感外婆一定能帮助我。 听完,外婆一把拉起我的手,放在鼻子下用力闻了闻,“谁那么恨你,对你下了牙蛊?” 我听得一阵茫然,“牙蛊是什么东西?” “是黑苗蛊毒中最卑鄙的一类,中蛊者会被蛊毒控制做出自杀的举动,而且一旦把宿主害死,蛊毒又会藏在尸体的牙齿里借机寻找其他宿主,再把人害死。” 外婆说话的同时跑去院子里,我听见咱们养了三年的大公鸡发出绝望的惨叫,外婆拎着大公鸡的脚脖子走进来,大公鸡已经被开膛,血流一地。 看着这样的外婆,我不自觉后退几乎,外婆则一脸淡定的走过来抓起我的手塞进鲜血淋淋的鸡肚子里。 “这种蛊喜食鸡肉,和蜈蚣差不多。” 我已经惊惧的几乎石化,像是木偶般任由外婆摆弄。 片刻后,我的手突然爆痒,大公鸡的腹部也怪异的肿胀起来。 “出来了!”外婆快速将我的手从鸡肚子里拔出来,用她的嘴吸允出一条通体发黑的细长蠕虫。 “呸!”外婆嫌弃的把虫子吐进一碗糯米水中,虫子扭了几下便融化了。 “这玩意就是蛊毒?”我看的一阵恶心,若非亲眼所见恐怕很难相信这条小虫就是夺人性命的真凶。 片刻,我的手指流出了正常色的鲜红血液,我麻利的用胶带把手包扎好。 “拿着这个去给祖宗磕三个响头。”外婆慎重的塞给我一个用红布包裹着的盒子。 我理解的意思是,遇到车祸大难不死是应该跪谢祖宗保佑的,所以听话的抱着盒子对着祖宗排位磕了三个响头。 万万没想到,这是外婆的圈套。 “好好好!这就成了。”外婆一连说了三个好,有些欢喜的接过盒子放入我房间。 “外婆,刚才你要和我说什么事?”我冲房门问道。 外婆走出房间后轻声关上门,用她那双没有眼珠的眼睛深深注视我,将我的手握在她的两掌之间。 “小时候外婆给你摸骨,发现你和你母亲的命格一样,皆是天煞孤星的命格。不找个命硬的男人挡煞必定活不过21岁。当时还给你指了一门娃娃亲你还记得吧,昨天那位姑爷去你学校悄悄见了你一面,觉得各方面都很满意,说今晚就娶你过门。外婆已经答应人家了,婚房就设在你的房间里。你待会打扮打扮就去洞房吧。” 有天煞孤星的命格这件事我9岁那年就知道了,这种命格的女人活在世上,典型的幼年害亲,嫁人克夫,年老妨子,要么短命,要么孤寡一世。 可听完这一长段话,我还是惊讶的嘴里能塞进一个鸡蛋。 “外婆你没发烧吧?妈妈的死是因为肺痨。而且现在21世纪,倡导自由恋爱不流行包办婚姻,我和对方都没见过面,怎么能够今、晚、就、洞、房?” 我的申诉还未结束,墙上的挂钟“噹噹”响起来! “12点到了,你一定要去洞房!”外婆像是听见了催命的鬼音,不由分说把我推进房间。 那日,我第一次知道,外婆犹如枯枝一般瘦弱的双手可以爆发出如此大的力气;也第一次相信,人和鬼真的可以结下阴亲。 房门外传出上锁的声音,完了,外婆是铁了心把我送给这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陌生男人了。 我懊恼的转过身,想要用我的机智说服对方取消这桩可笑的婚姻,却乍然发现房间里除了我以外,根本就没有别人! 那只用红布包裹的木盒却端正的摆在绣着鸳鸯的婚床上,红布滑落了一个角,漏出了盒子的模样。 第4章:改变你的命格 第4章:改变你的命格 我凌乱了!这造型、花纹和我在殡仪馆见过的骨灰盒长得一模一样! 卧槽!难道要我和一个骨灰盒洞房嘛? 我毫不犹豫的举起那只骨灰盒扔出窗外! “老娘受够了!一会遇见诈尸,一会又中牙蛊,现在还逼我嫁给死人,是想要整死我嘛?” “我怎么舍得整死你呢?为夫疼你还疼不够。” 身后传来了一声低沉却有点好听的声音,好像是在哪里听过。 猛地转身,一个比我高出半个头的半透明人影出现在我的床上。 半透明的人影的手,还搭在那只半分钟前才被我扔出窗外的骨灰盒上! “鬼啊!”我抓起台灯扔过去。 人影优雅的挥挥手指,台灯在空中倒转方向以一个不合常理的抛物线回到原位。 “新婚之夜就想谋杀亲夫,放在古代是要被浸猪笼的!上次见面时我救了你,要你以身相许也不过分。” 一阵风向我袭来,我已被压在婚床上。 “警告你,我可是有男朋友的,乱来我就咬舌自尽!” “该被警告的是你,从今往后,与你有关的男人只能是我赢湛一个!” 人影霸道的抬起我的下巴,掠取了我的双唇,我能感受到那张没有五官的脸上表现出的震怒。 不知被索取了几次,最后能感受到的只有身下无尽的痛楚和自己混乱的心跳。 清晨,外婆解开了门上的锁链,端着丰盛的早餐和洗脸水进来。 我本想大声质问外婆为什么肆意决定我的人生,但看见外婆脸上那些饱经风霜的褶皱和空洞的眼睛里满载的慈爱后,一切委屈都卡在喉咙里,说不出了。 外婆搂着我的肩膀,擦掉我脸上的泪。 “那个人呢?”床上只剩我一人,人影和骨灰盒都不见了。 外婆神秘的摇摇头,去端早餐,“阴亲来的姑爷,只有晚上会来。” 我攥紧了拳头,心想今晚无论如何都不能再让那人影得逞。 突然,敞开的房门外咕噜噜滚过一个人头。 我的心一下就悬到了嗓子眼,人头上眼歪嘴斜,笑的及其诡异! 就是被撞死的那个伺机的头! 我抄起桌上的花瓶追出去,看见客厅的水泥地上被扫的很干净,没有任何血渍。 “咯咯……”两声诡笑从身后冒出,我一哆嗦,猛地想回头去砸。 却见外婆已经先冲过来,用一把铁锹狠狠砸下去,外婆是个瞎子下手不准,人头躲过铁锹又“咯咯”笑了两声,从窗户逃走了。 “那个鬼东西跟着你回来了,别怕,晚上让姑爷对付。元宵你要记住,他是唯一能改变你天煞孤星的命格之人。” “可是我……”我话还没说完,村长带着几个大盖帽和一个哭丧着脸的男人,推开我家院门。 村长向来对外婆心存敬畏,知道她看不见还是礼貌的点点头,“王婆啊,几位警察同志大老远来,是要找你家元宵问几句话。” 外婆把人请进屋,没有回避的意思。 “昨天车祸救出的9个人里,7个都已经死了。”警察说的很直接。 “怎么死的?”我郁闷了,昨天车祸的时候,除了司机当场毙命,其他人伤的最重的也就是暴露性骨折,以当今的医疗条件根本不可能死亡。更不可能一晚上就死7个! “法医鉴定的结果,7人均是自杀。我们就是来看看你有没有发生意外,既然你没事,我们就不打扰了。” “等等,还有一个活下来的人是谁?” “是一名孕妇,从楼梯上滚下来自杀未遂,现在昏迷中还未脱离危险。”警察见我一问三不知,合上笔记簿,和村长一起离开。 那个哭丧脸的男人却没走,这人从刚才起就从上到下的打量我,接着在外婆面前跪下“砰砰砰”磕了三个响头,掏出一沓钞票。 “王婆婆,王神仙,您发发慈悲,救救我的婆娘和孩子吧!我婆娘已经怀孕七个月了!” 外婆在他肩膀上按了两下,已经摸了他的骨,“医生都救不了,我更加不会救!你走吧!” 说完,外婆拉着我冷漠的走进屋里,独留那个男人跪在外面。 我纳闷的问:“外婆,那些人是不是都中了人头上的牙蛊?” “是。” “咱们真不救她?” “家里的鸡用光了,外面的那些鸡不好用。”外婆听见门外传来的脚步声,判断出那名男子已经离去。 “对了元宵,早上学校打电话来叫你回去实习,听说西山医院最近不太平,你又和姑爷新婚燕尔,外婆想帮你请假。” “不用,我想回去!”我激动的站起来。 我努力压制着没有说出后半句:我宁愿与腐尸搏命,也不要再被一个没有五官的男鬼压在床上,夜夜侵犯! 第5章:惊尸 第5章:惊尸 撑着有补丁的黑伞,外婆不舍的把我送去车站。这把黑伞无论刮风下雨或是艳阳高照的天气,外婆出门的时候都会撑着。 “元宵,以后这把伞你给你了,结过阴亲的人不好多晒太阳。”外婆把伞交到我手里。 接过黑伞的瞬间,一行行宛若蝌蚪一般的奇怪文字从伞下浮现出来。 这些字我明明一个都不认识,脑海中却有个声音清楚的把这些蝌蚪文都念了出来。 外婆对我高深的眨眨眼睛,“外婆穷尽一生,只学会了这把伞中的皮毛,参透了这把伞中秘密,或许就没人能再伤害你了。” 车子来了,外婆送我上车,我看见她苍白的老脸上,写满了担忧。 我的胸口狠狠的揪了一下,相依为命二十载,外婆把我看得比自己的性命都要重要。 我忍着泪坐到窗口,紧紧握着手里的黑伞,暗暗发誓“我一定会保护好自己!” 一路通畅,晚上八点左右我回到西山医院,值班的老医生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自从我住进西山医院之后,就再没医生护士值晚班,病人有事叫我就成。 当然,这个诡异的医院里,一年到头也没几个需要住院的病人。 回到寝室,我开始感到害怕,西山医院里太安静了,仲夏夜的晚上连一声虫鸣也听不到。 想起墙壁那头就是有诈尸出现的停尸间,我更加心慌,连忙打开外婆给的黑伞,开始临时抱佛脚。 原来黑伞中记载的不仅仅是驱鬼破邪的咒语,还记载了许多从三国时期至今发生过的各种奇闻异事和一个女人的画像。 这个女人穿着一身红色的长裙,样式和芈月传里的差不多,墨发奇长几乎垂到小腿,手持黑伞,神情忧郁的迎风站在崖顶。 还别说,这个女人的模样和我竟有七八分相似。 我摸着自己的脸猜想,难不成这伞中的女子就是我王家的祖宗? 我还想继续看下去,可小腹的酸胀却忍不住了,没办法,人有三急。 厕所里的灯半个月前就坏了,我摸着黑找到一个蹲位,刚蹲下来就觉得有些不对劲。 屁股上一凉,滴到了什么东西,同时有一股铁锈的气味蔓延开来。 我伸手摸了摸,湿糊糊的,再打开手机一照,差点没把我吓晕,只见手指上血红一片! 鲜血还在滴滴答答的落在我身上,我提起裤子,做好了十足的心理准备抬头去看,却还是被吓的差点尿崩! 女厕的房顶上吊着一个女人,眼珠爆瞪,舌头伸出三寸,直直的看着下方。 看样子刚死不久,她穿着西山医院的病号服,腿根处泊泊流出鲜血。 我尖叫着跑出去,完全把刚才从书里看见的那些咒语忘了个精光。 可凌晨一点的西山医院里,除了我这个值班医生根本不可能会有别人! 这里为什么会有女尸,她为什么要在这里上吊? 我疯了似得向医院唯一的大门跑去,迎面撞上了一个人。 “哎呦!”那个男人很瘦弱,被我撞翻在地。 我定睛一看,这个人我白天见过,就是外婆拒绝帮他的那个男人。 “元宵,你怎么脸那么白?发生什么事了。”顾安也出现在医院门口。 这个点出现在西山医院,有些奇怪,可我脑子里一片混乱根本没想这么多。 “里面死人了!”我惊魂未定的拉住他。 顾安也是医生,比我年长三岁,已经是某甲级医院的主刀医师。 “什么病症?”闻言,他立刻严肃起来。 “不是生病!是上吊死的!” 被我撞到的男人一听,惨叫道:“上吊?是不是一个孕妇?完了!” 我怔怔的看着他冲进女厕,紧接着夜幕中回荡起他嘶声裂肺的哭叫声。 在顾安的陪同下,我再次返回医院。 丧妻的男子就住在附近村子,名叫刘旺,她老婆叫殷倩倩,新婚还不满一年。 顾安着急报警,刘旺则坚持要把殷倩倩的尸体抱回病房。 就在把殷倩倩从屋顶抱下来的时候,我突然感受到一股令人发寒的凉意。 不知何时,殷倩倩怒瞪的眼珠竟然转向了我所在的方向,嘴角夸张的裂开。 “当心!”我一把推开二人,却已来不及,殷倩倩张口咬在了顾安肩膀上。 顾安也被吓得不轻,跌坐在地上。 “老婆,你没死?”刘旺明显受不了这样的大起大落。 “不,是她体内的蛊毒操控着尸体,蛊毒从牙齿传播,千万别被她咬到。”我把刘旺拉到身后。 “咯咯咯,我说过没有人能逃出去。”殷倩倩的嘴角几乎裂开到耳根,发出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们都被吓得不轻,病房门口却又出现了另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东西截断了我们的退路……司机的人头! 第6章:想自杀 第6章:想自杀 殷倩倩和人头都被那个叫秦玉郎的男尸控制了,异口同声的发出一长串刺耳的怪笑。 “这、这不符合科学?”顾安被人头吓尿了,说话都不利索。 刘旺也好不到哪儿去,两腿直发抖。 危机中,我脑海里闪现出一段咒语,大声念了出来!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在念什么怪话?”顾安害怕的都快要哭出来。 我也真是瞎了眼,当初怎么会看上这样一个胆小如鼠的男子。 话音未落,一道颀长的身影出现在门口,那是一张我从未见过的英俊脸孔,挺拔的鼻梁,深邃的黑眸,还有嘴角带着危险却勾人心魄的浅笑。 “她是在叫我!”这帅哥一开口,我差点喷出一口老血! 这磁性的声音,这傲慢的语气,无一不说明眼前的男人,就是昨晚把我吃干抹净就拍屁股消失的那个人影! 没出息的我,一下子红脸了。 人头看见赢湛,表情有些畏惧,带着些许不甘和愤怒。 “告诉他,别碰我的女人!”赢湛挑逗的看了我一眼,然后临门一脚把人头踢飞出窗外。 相隔约有一分钟,才听见西山殡仪馆那边传来一声巨大的落地声! 这脚力,果然不是人类能具备的。 殷倩倩那边已经没了刚才的威风,像具木偶一般惊惧的盯着赢湛,然后“噗通”倒地。 “蛊毒已经死了,那具女尸不会再有危险。当务之际需尽快剖腹取子,以免一尸两命。”赢湛对我命令道,说话的口吻就像生来就习惯了睥睨天下。 人命最大,我没空和他顶嘴,立刻拉上顾安为女尸做剖腹产手术。 手术很成功,是一个男婴,四斤八两。 刘旺抱着孩子去给早已冰凉的殷倩倩去看,这一幕凄凉的叫人心酸。 赢湛在走廊里等我,挺拔的背影透露出几分孤傲,他穿着一身与夜同色的长袍,亦如那双星夜般的眼睛不可窥探。 “你怎么会来?” “你用冥文唤了我的名字。” “哦哦,我还以为是咒语呢”我尴尬的摸摸头,原来黑伞里的字是用冥文写的。 “能不能告诉我,你是什么杀死殷倩倩体内的牙蛊的?”我本不想这么低声下气的讨好她,但他杀死蛊毒的方法太神奇了,必须要学一学。 “女尸体内的蛊毒是自己吓死的。”赢湛说的那是一个风轻云淡。 “被谁?被你吓死的?你这么可怕,我怎么没被吓死呢!”我忍不住吐槽。 赢湛优雅转身,将我困在墙角,扳起我的下巴,居高临下的命令,“我说过,和你有关的男人只能是我一个!其他男人,就算死了也与你无关!” “放开!我的事,不用你管!”我用力咬着他的手,直到他松开对我的禁锢。 笑话!难道我看见别人病危都要宁死不救嘛?太霸道了! “我可没空天天救你一次!”赢湛压低了嗓音,他身上特有的异香强占了我的口腔。 一吻过后,他消失了,走的悄无声息,就像从未来过。 不知怎么的,我的心脏狂跳之余竟有些莫名的失落。 回到病房,我看见一个透明的人影面露不舍的看着刘旺和他怀中的孩子。 房间里的人却好像都看不见她的存在,只有我发现了她。 女鬼也发现了我的视线,转身对我鞠礼:谢谢你们,救了我的孩子。 第一抹朝阳爬进窗口,驱散了殷倩倩的魂魄,我的心中百味交杂。 警察总是在故事落幕时出现,又做了一次笔录之后,我同意顾安请我吃早餐。 “你没被咬伤吧。” “没大事,只是衣服破了。” 寥寥几句,我们又陷入沉默,我没什么话再想说,也不想听顾安的辩解。 “元宵,那天的事情我是被逼的。那个李珂不知给我下了什么药,我一看到她就热血沸腾,忍不住就……” 我捂住耳朵,不想再听他的屁话。 “麻烦不要再对我强调校花的风情万种,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谁也别再招惹谁!” 我扔下五块钱就要走,不屑吃他买的早饭。 “是不是因为昨晚那个男人你才这么对我?你以前不是很爱我的吗?元宵,你变了。” “我是变了,变得眼不瞎了!” 我甩开顾安的手,快步穿过马路,顾安紧跟着我,可就在一辆卡车即将飞快驶过的时候,顾安竟然在马路中央停下了脚步! “找死啊!会不会过马路?”卡车司机猛地急刹车,顾安安然无恙。 顾安自己也震惊了,迷茫的看着我,“怎么办,元宵,刚才我突然很想自杀。” 第7章:歪脖子山 第7章:歪脖子山 顾安走回人行道,额头上都是虚汗。 我一把扯开他的外套,肩膀上两排黑色的牙印暴露出来。 “你中牙蛊了。”看见背叛者顾安中蛊我并没有想象当中的暗爽,反而心情很复杂。 “是殷倩倩中的那种嘛?” “对。” 我脑中不断回想起赢湛的那段话,他说过:其他男人,就算死了也与你无关! 这句话中的其他男人,难道指的就是顾安? 赢湛早就知道顾安中蛊才告诫我,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我不想死,元宵,我们去找你外婆,她神通广大一定可以救我!”顾安几乎要跪在我面前,双眼中满是哀求。 我对他早就没有男女之情,最多只剩下怜悯。 “外婆要是有办法,殷倩倩也不会死!但是你要能找到一只啄死过其他鸡仔,浴血而生的大公鸡,或许就能得救!” “啄死过其他鸡仔的大公鸡……你说的是斗鸡场上的斗鸡吗?” 顾安的话让我恍然大悟! 我们家养的那只大公鸡正是三年前外婆从斗鸡场买来的,我还清楚记得当时鸡仔被提回来的时候浑身都是鸡血,鸡冠子都给斗破了。 “就是斗鸡!” “跟我走,我老家的山里就有这种鸡!” 回过神来的时候,顾安已经拖着我坐上去他老家的大巴。 “哎哎,停车!怎么到站不停呢!”在一个荒僻的山道岔口前,顾安大叫起来。 卖票员用异样的眼神打量我们,充满了戒备,“这里可是歪脖子山!” “没错,我们就这站下。” 顾安拉着我下车,动作有些粗鲁,好像被发现了一件不太光彩的事情。 此时已经快到正午,山腰上的村落里传出了袅袅炊烟和一些呛鼻的烧焦味,村子外就能闻到。 这种味道我从小闻到大,外婆每次做法术之前都会在铜盆里先烧一些元宝纸钱,锡箔烧焦后就是这个味。 村子里很幽静,房舍大都年久失修,屋外也没几个行人,看上去颇为萧条。 “小安,这个节骨眼你回来干嘛?你爹没和你说村子里……,咦,这位是?”一个满头白发的驼背老太出来倒香灰,看见我们大吃一惊,她好像有一肚子的话要对顾安说,碍于有我这个外人才没说出口。 “她是我医校的学妹,王元宵。” “好好,都是高材生,欢迎欢迎!不过这几天村里出了点事,不留外姓人,你们两个在太阳下山之前一定得离开!” “知道了,太婆。那个,东叔家现在还养斗鸡吗?” “人都没了,还养什么,那些鸡都还关在棚子里,一个多月也不知道死活了。”老太摇着头离开,走出老远还能听见她无奈的叹气声。 靠近西山附近的村子都有斗鸡的风俗,顾安问的这个东叔,正是他们村子里有名的鸡王,谁家的鸡都斗不过他们家的。 “东叔是按照辈分叫的,其实东叔今年才只有14岁,他爸妈死的早,东叔就养了许多鸡仔寄托感情,只可惜英年早逝。” 顾安领我走去东叔家,一进门就看见厅堂里供着一张黑白照,跨过门槛的时候我不禁打了个冷战,房间里的空气似乎降低了几度。 鸡棚就盖在后院里,用巨大的墨色纱布罩着,听不见丁点声响。 “斗鸡不会都被饿死了吧。” 顾安摇摇头,掀开纱布。 “啊!”鸡棚里的景象让他惊呼着后退了好几步。 掀开纱布后,顿时飘出一股子恶臭,鸡棚里遍地都是公鸡早已腐烂的尸体。蠕动的蛆虫密密麻麻的覆盖在公鸡的眼睛、嘴巴等部位,成堆的苍蝇嗡嗡乱飞。 我几乎作呕,立马拿出手绢捂住口鼻。 “快看,那根桩子上还蹲着一只!”我激动的提醒指着鸡棚中唯一一只活鸡。 “是它?”顾安的表情比我还要惊讶,好像早就认识这只鸡。 这只大公鸡非常与众不同,是一只翎毛都快秃光的老公鸡,鸡脚上的蹬子已经长出半寸多厚,而且它还是个独眼龙,另一边的眼眶里和外婆一样,是个深陷的大窟窿! 更让人惊奇的是,断食半月,这只老鸡一点不见消瘦,反而身体浑圆。反倒是地上躺着的这些死鸡一个个瘦的没型,我一个激灵,难道鸡棚里的鸡都是这只独眼老鸡啄死的,再用鸡尸养蛆,自给自足? 我越想越觉得离奇,都说人老成精,这只老鸡莫非也有了灵性? “鸡爷爷,我是逼不得已,您老可不能怪我啊!”顾安一边卷起袖子,一边向这只老鸡赔罪。 我守在鸡棚门口,不太忍心看。 第8章:鬼打墙 第8章:鬼打墙 就在顾安快要摁住老鸡脖子的时候,老鸡突然睁开仅剩的那只眼睛,狠狠的盯着顾安,紧接着一跃而起,从他头顶飞过。 “快帮我抓住他!”顾安气急败坏的吼道却已来不及。 老鸡用一种势不可挡的气势震慑住我,眨眼就从我脚边溜走,飞出围墙不见了。 村子里的房舍都是依山而建,夏天植被茂盛,再想进山找鸡已是痴人说梦。 没了公鸡,顾安彻底绝望了,蹲坐在只剩下鸡尸的棚子前面如死灰。 我默默在旁陪着,快到傍晚的时候,太婆带来了一个大眼睛瓜子脸的美女来找我们。 “李珂?” “王元宵?你怎么会在这里!”都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李珂看见我,原本小鸟依人的表情立刻转变成咬牙切齿。 太婆是掐着表来的,也不管我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扯着嗓子说:“天要暗了,你们有什么事出村再说,这几天村子里不留外姓人。” 我们差不多是被太婆赶出村子的,李珂欢喜的勾着神情恍惚的顾安走在前头,我走在后头看着他们成双的背影。 刚才,太婆的眼神太不自然了,村子里到底出了什么事才让她这样如临大敌,还有这个村子里的人都到哪里去了,东叔又是如何英年早逝? 许多的谜团像是一块巨石压得我胸闷,我隐约觉得有一些诡异的事情正在慢慢的联系在一起,可一时半会又理不清。 边走边想,太阳完全从山峦的边缘落了下去,带走了最后一抹余晖。 李珂突然来一句,“车站还有多远呀,都走两个多小时了!” 我和顾安同时停下脚步,警惕的向山下望去。 快到八点了,本就崎岖的山路几乎被夜幕吞噬,顾安打开手机照明,发现我们竟不知不觉走到了一条完全陌生的小路上。 “怪了,这条路,我从没见过。” 李珂揉着膝盖,嘟嘴抱怨:“那怎么办?人家已经走不动了。” 我搓掉手臂上的鸡皮疙瘩,打开导航定位,手机里显示的地标让我一下懵了! “干嘛一副坑爹的表情?”李珂抢走我的手机去看,吓得差点摔倒。 手机地图上显示,我们一直都在原地打转,压根没走出村子的范围。 而这座村子的名字也叫我毛骨悚然! 殷家村,就是那个所有男人都一夜之间全死光的丧村! 李珂回过神来,嘴唇发抖的问:“我下大巴车的时候,伺机让我小心这里是歪脖子山,现在想想歪脖子不就是上吊的意思么?” 想到西山殡仪馆里躺着的那些殷姓男尸,我一下头皮发紧,觉得这座山到处都充满古怪。 怪不得太婆一直催着我们在日落前下山,她是怕顾安也和村里的男人一样,上吊自杀! 现在这种情况,外婆给的黑伞中记载过,称为“鬼打墙”,意思就是咱们被脏东西迷了眼睛,只会原地转圈。遇到这种情况,只要等太阳出来就能走出去了。 又走了一阵还是找不到出路,顾安和李珂终于肯听我的建议,就地生火,三人紧靠在一起等日出再走。 李珂当然不让的夹在我和顾安中间,我倒也觉得省心合上眼想着自己的心事,顾安不断往火堆里丢柴火。 夜渐渐深了,李珂推醒我,脸上写满慌张,“快醒醒!顾安不见了!” 四周漆黑一片,远处的山里并没有火光,顾安就这么黑灯瞎火的进林了? 糟糕,不会是顾安体内的牙蛊发作了吧? 我和李珂做了两支火把,跟着地上的脚印找进山里。 大约一刻钟后,李珂突然拉住我,压低了嗓音:“你,有没有听见鬼哭?” 我凝神细听,林子深处确实有“呜呜”的声音传出。但这并不是李珂所说的鬼哭,而是白天从鸡棚里逃出来的老公鸡发出的低鸣。 鸡和人一样,年纪大了之后嗓子也会哑。 可我也知道,普通的公鸡一般只会在白天打鸣! 很快,我们找到了那只在夜里打鸣的老公鸡,也找到了失踪的顾安。 老公鸡一边打鸣,一边引诱着顾安向前走。 李珂刚想开口叫他,被我捂住了嘴,“嘘,那里还有一个人。” 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是一块一米多高的大石头,李珂只看了一眼就被吓晕过去。 只见,石头上一动不动的蹲着一个穿着藏蓝袍子的少年,它的脸有些畸形,舌头塌在嘴外快要垂到下巴,一看就不是活人。 顾安路过石头的时候却什么都没发现,仿若那个诡异的少年不存在。 老公鸡走走停停,还时不时回头去看顾安跟上没有,把顾安领到一棵歪脖子树下,大公鸡不动了。 我赫然发现,一条上吊用的绳圈就悬在顾安的头顶上。 第9章:杀生 第9章:杀生 以前,人们总是把适合上吊的树叫做歪脖子树,把上吊而死的人叫做吊死鬼。 死于上吊、跳楼、溺水这三种死法的鬼与其他鬼魂不同。这些鬼魂想要投胎就必须找到一个可以顶替他们在阴阳夹缝之间受刑的鬼魂,才可以偷偷投胎转世。 我看得大气都不敢出,猜测蹲在石头上的少年八成就是一个吊死的鬼,而顾安就是被它选中的替死鬼。 老公鸡跳到歪脖子树上,距离顾安只有一臂之遥,像是故意要让他抓住。 “鸡爷爷,您就可怜可怜我吧。”顾安不知怎么的冒出了这一句,抬起头,伸手去抓那只老公鸡。 老公鸡和顾安四目相对,大公鸡的脸上竟然露出了和顾安同样的表情,它竟然在笑! “快跑!”情急之下,我大喊着冲出去。 可顾安只顾着去抓老公鸡,丝毫没注意歪脖子树上的绳圈已经准确无误的套住了他的脖子。 老公鸡“呜呜!”叫了一声,从顾安眼前逃走,快速叼起地上的麻绳使劲一扯,套在顾安脖子上的绳圈就收紧了,把他吊在半空。 卧槽!鸡精! 我一边咒骂,一边扔出火把去砸老公鸡,心想着就算砸不中,惊吓住它也好。 我全想着顾安的安危,忽略了石头上还蹲着的那个来历不明的鬼少年。 “啊!”鬼少年怪叫一声的向我扑过来! 鬼的力气一般都比普通人大,尤其到了晚上,吸收了阴气更是力大无穷。 我被压在地上,鬼少年狠狠掐住我的脖子。 我不会就这样死掉吧?不,我不甘心! 另一边,顾安挣扎的声音渐渐变弱,和我一样命在旦夕。 就在我快要去见上帝的时候,掐住我脖子的力量不见了,周围传来一个女子喊话的声音,“王婆,找到你家外孙女了!” 女子梳着两条长长的麻花辫,单眼皮鹅蛋脸,皮肤白嫩的好像能掐出水。她一只手拽着鬼少年的头发,另一只手轻而易举的就把我从地上拉起来。 这人力气真大! “你就是王元宵吧,我是你师姐,景千夏。” 我顾不得她那番莫名其妙的自我介绍,看向那颗歪脖树,“那边,还有一个!” 老公鸡好像知道斗不过这个梳麻花辫的女子,紧张的浑身鸡毛都炸了起来,却还是铁了心要吊死顾安做替死鬼。 “看在你忠心护主的份上,赏你个痛快。”景千夏从包袱里掏出一枚老旧的铜钱,一击命中,打断了老公鸡的脖子。 顾安“咚”一声摔在地上,一边挣脱脖子上的绳圈,一边剧烈的咳嗽。 鬼少年看见老公鸡被打死,表情悲愤而又惊恐,不断发出我听不懂的尖叫,像是在辱骂景千夏。 后者不以为然的用小指掏掏耳朵,“吵死了,本仙姑现在就结果了你!” 景千夏说着又掏出一枚铜钱。 “且慢!这小鬼留下有用。”外婆喘着粗气的声音从林子里传出来。 我激动的跑过去,见到外婆的模样猛地鼻头一酸。 外婆是个瞎子,一般出门给人家摸骨的时候都是让小车接送,遇到有上下山的路也要有轿夫背着才肯走的。 可是外婆算出我有危险,奋不顾身的就进到山里来救我,此刻,她的膝盖、手掌上都沾满了山泥,不问可知是一路上着急赶来摔倒了又再爬起来。 “傻孩子,外婆不痛,以后出门记的要把伞带上。” 外婆把那把我忘在宿舍里的黑伞还给我,从包里掏出一个瓦罐扔给景千夏。 “把东西装进去。” “好。”景千夏的行事作风有点傲慢,也有两把刷子,见了外婆却还是非常敬畏。 “元宵,你去拔蛊。” 外婆不由分说,塞给我一把杀鸡用的尖刀。 “不行,我不杀生的。”我后退一步。 老公鸡只是被铜钱打断了脖子,奄奄一息但没有真正死去。 外婆意味深长的叹息道:“老鸡命不久矣,你若不活杀它,顾安也没法子救了。” 我看着痛苦抽搐的老公鸡,又看向面如白纸的顾安,横下心,用我在手术台上学到的技艺一刀破开鸡腹,把老公鸡的血肉贴在顾安被咬到的肩膀上。 等到鸡腹隆起,又学着外婆的模样,用嘴吸允出蛊虫吐在糯米上,再用糯米水漱口。 蛊虫驱除后,顾安即刻就有了好转,眼神都清明起来。 “元宵,陪外婆再去一趟殷家村,那些个财迷心窍的东西,成了寡妇还不吸取教训。” 外婆拉着我往回走,景千夏背起昏迷不醒的李珂,仍旧身轻如燕一般走在最前,领着我们一刻钟就回到了殷家村。 第10章:那枚官印 第10章:那枚官印 顾安惊魂未定的跟在最后,怀里抱着那只被我开膛的死鸡。 “喂过蛊虫的鸡,全身都是毒。” “不是吃,我想把它埋了。东叔一直把这老鸡当爷爷养,出门不用栓脚脖子,老公鸡就会紧紧跟在他身后,村里的老人都说这只鸡是老天爷觉得东叔自小就没爹没妈太可怜,才给了他这只比狗还要忠心的鸡。” 顾安把老公鸡埋在东叔家的院子里,顺便也把鸡棚子里的鸡尸一起埋了。 我对老公鸡心存愧疚,不愿多看。 走进客厅,发现外婆正指挥着景千夏在东叔的屋子里找什么东西。 找了几圈,景千夏不耐烦了,“要不,咱们问问这屋子的主人?” 我心里一惊,这屋子的主人东叔早就去世了,桌子上还摆着遗照呢,景千夏一定也早就看见了。 外婆没有出声,算是默许。 景千夏对我歪嘴一笑,卷起袖子用力摇晃起那只装着鬼少年的黑瓦罐。 没摇两下,瓦罐里的东西忍不住尖叫起来,可是我还是一句没听懂。 外婆看出我的心思,随手抓起一把泥塞进我嘴里。 “呸呸!”泥巴的味道着实不咋地,农村的泥土里总会夹杂一些鸡屎牛粪,吃得我一阵恶心。 “现在能听见了吧。”景千夏好像是为了我,又使劲摇了几下黑瓦罐。 突然,瓦罐里传出了一个像老鸭叫似得男人的声音。 医术上记载,男孩子一般长到十三四岁就会进入变声期,这时候说话的声音就会非常难听,鬼少年死的时候正好是变声期,这种难听的声音恐怕要陪伴他到投胎转世了。 “卧槽你姥姥的,老子死都不告诉你们藏在哪里!识相的,就快从我家滚出去!” 听到这,我算是弄明白了,瓦罐里的鬼就是顾安所说的那个东叔。 可是东叔到底藏了什么东西,我还是一头雾水。 “阳间和地府之间,就是靠这厚厚的泥层隔开的,故人吃泥可听懂鬼话,鬼吃泥就能口说人言。”外婆淡然开口,像是背书一般。 景千夏捏着鼻子,拿来一碗臭烘烘的牛粪,对着瓦罐威胁,“再给你一次机会,说,东西藏哪了。如若不然,别怪我用牛粪灌顶让你永无翻身之日。” 粪便这类的秽物对于普通鬼魂来说那是避之不及,并不是说秽物对鬼魂有什么杀伤力,而是沾了秽物就再也没办法进入阴司,也就无法投胎转世了。 瓦罐里一下没了动静,东叔好像在思索。 景千夏不耐烦的用手指敲敲瓦罐,“不说,我这碗牛粪可就倒下来了。” “别,我说。”东叔的声音软下来,慢慢叙述起事情发生的经过。 一个月前正好是雷雨时期,一击惊雷在殷家村所在山头上劈出了一条大裂缝。 太婆好事,就让他儿子去山里看看,这一看可把他乐坏了。 原来,缝隙下面是一条三米来宽的甬道,甬道很长直通山腹,太婆的儿子走了十来米就不敢再走了。折回的时候,他踩到了什么东西,捡起一看,竟然是半块花纹罕见的玉佩。 后来,太婆的儿子偷偷把那玉佩拿出去给专家鉴定,专家说是这玉至少是秦朝时期的产物,当下就要两万块拿下。殷家村是个有名的贫困村,太婆的儿子预感到这次很有可能就是村子发财的好机会,卖了玉佩就急急忙忙赶回来说了这件事,秘密通知村名们都加入到开挖甬道的行里。 东叔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原来殷家村的地底下还藏着一个秦朝时期的大官墓。 “这些我都知道,我就问你,东西呢。” “在灶台下面。” 外婆听到这才送了口气,示意景千夏去灶台下取。 不一会,景千夏找出一只软绵绵的布包,拍干净上面的灰递给外婆。 外婆双手接过布包,用她那双盘满经络的老手用力一按,沉声喝道:“不是这个!我问的是你挖到的那枚官印!” “就在布包里,挖到的当天我就仔仔细细的把官印包裹好,藏到灶台底下,谁也没告诉。”东叔斩钉截铁的回答。 “然后呢?”外婆又问。 “然后我就上床睡觉了,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身处歪脖子树下,我看见自己的尸体吊在树上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而且村子里的男丁竟然也在那晚全都上吊死了,天亮的时候后山的树上挂满了死人。我纵然是鬼也被吓散了半副魂魄。更奇怪的是,其他村民的鬼魂都不知去了哪儿,只剩下我一个,成了孤魂野鬼整日飘荡在山上。直到昨晚上,鸡爷找到了我,说是给我找了一个替死鬼好让我投胎。”说道最后,东叔有些心虚。 外婆懒得看那布包就扔在桌子上,我好奇的抖开一看,布包里果真没有他们要找的官印,里面却也不是空的,而是包着一堆烧焦了的灰。 第11章:床公床婆 第11章:床公床婆 “一把灰有什么好怕的?” “里面有骨渣,这可是骨灰!” “少见多怪!”景千夏嘲笑了我好一番,提着布包走去门外随手丢掉。 折腾了一宿,朝阳又冒出了山头,李珂也皱着眉醒过来,仿佛梦中都受到了惊吓。 “小安!小安呢?”李珂跳起来才察觉已经回到了村子里,满头冷汗,看着我们。 “我在这。”顾安从院子里走进来。 李珂一把抱住他。 “松开!” 顾安推开李珂,好像是做给我看。 “别介!我们早就没关系了。”我非常坦然的耸耸肩。 看见李珂抱住顾安的时候,我胸口没有出现特别难受的感觉,更没有电视里说的心如刀割的感觉。 我清楚意识到,或许从一开始我对顾安的感情就不是男女之情,只是学妹对学长的崇拜。 “你们本来就没关系!小安,我们快离开这里,别再遇见脏东西。”李珂拉着顾安的手,往门外拖。 太婆知道外婆来了殷家村,带着一帮寡妇找过来,看见顾安和李珂在门口拉拉扯扯,顿时面色惊变! “你们怎么还没走!还好没出事情,你已经随娘家姓顾了,不能再留在这里!” “我不走,我爹还在西山殡仪馆尸骨未寒,我必须弄清真相!”顾安脱口而出,爆出了一个惊天新闻! 闻言,我和李珂都像是被点了穴似得,蒙圈了! 太婆也如临大敌的瞪着顾安,生怕他再说出什么不能说的话。 “愣着干嘛,还不快把他带走!”太婆对着身边几个四十来岁的寡妇喝道,很快顾安和李珂就被架了出去。 太婆带着这么多人来找外婆一定是有事相求,而且这件事一定是和他们挖开的秦朝大官墓有关系。 “她们两个都是我的人,你有事就说吧。”外婆不想浪费时间。 太婆寻思了片刻,竟然“噗通”跪在外婆面前,太婆约有90高龄,相当于村子里的活祖宗,她一跪下,身后那些寡妇都刷刷刷跪了一地。 可是外婆眼皮都没抬,似乎对这种景象司空见惯。 “之前请了您三次都没音讯,我们还以为您是不肯出山了,王仙姑,您既然来了一定要救救我们阴家唯一剩下的独苗啊!” 磕完头,太婆让人抱来一个男婴。 男婴一路上啼哭不止,看见外婆眼睛上的两个大窟窿哭得更加凶。 外婆看了一眼孩子,问我:“元宵啊,你是学医的,这孩子交给你来看。” “好。” “她看?”太婆脸上写了一百个不放心。 我从孩子的母亲手里接过婴儿,放在桌子上开始检查。 “小根儿已经高烧半个月了,每晚都大哭不止。起初,我们以为是孩子病了,可是医院给做足了检查都说孩子没事。直到前几天,我们才后知后觉猜测小根儿的病可能和村子里的怪事有关。”孩子的母亲口中的怪事,指的就是村里男丁一晚上全吊死的事情。 这件事太过蹊跷,已经成了他们闭口不提的禁忌。 而且,这些寡妇只字不提开山挖墓的事情,不问可知是想要独吞墓中宝物,外婆最恨隐瞒,这便是她之前不接这笔买卖的原因。 起初,我对这个男孩子的推测就是他可能中了牙蛊,因为还在襁褓之中无力自杀,才侥幸活下来。 经过一番仔细的检查,我却发现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顺理成章,因为小根儿的身上根本就没有牙印,连一个指甲印都没有! “元宵,看出什么了没有?”外婆催促。 “小根儿是不是被什么吓到了?”我从小根儿的眼睛里看见了一丝惊恐。 “村里都是女人,谁能吓着他?难道,啊……!”太婆原本的语气带着责怪,后来突然想到了什么,惊惧的捂住嘴巴。 外婆的嘴角扬起一抹欣慰,景千夏也挑着眉毛对我竖起大拇指。 “买卖给你了。”外婆慢悠悠的对景千夏说。 “成!”景千夏抛出一枚铜钱又帅气的接住,对着满屋子的孤儿寡母,扯开嗓门:“你们家娃娃遇到床公床婆了,只要用我这枚五帝钱放在枕头下面,保准小根儿安然无恙。诚惠八千谢谢!” 我正在喝茶,听见她这番坐地起价差点没喷出来。 外婆已经拄着拐杖,往村口走去,我急忙跟上去。 “床公,床婆是什么?” “床公床婆就是晚上趴在小孩子床边的鬼魂,这种孤魂一般的都和孩子沾亲带故,少有坏心。” “外婆,你是说小根儿父亲的魂魄回来过了?” 外婆摇摇头,拍拍挂在腰上的黑瓦罐,“我说的是它。” 第12章:见光死 第12章:见光死 东叔好像听到了外婆的指控,在瓦罐里不满的叽里呱啦,可惜我嘴里的泥巴已经吃完了,听不懂东叔说的鬼话了。 走到车站的时候,景千夏已经追了上来,我明显看出她的腰包被塞满了。 “还以为他们从那秦墓里挖到了什么好东西,十几户人家凑了半天才勉强凑齐了两千。” 景千夏上车的时候一直在抱怨,外婆轻描淡写的来了句:“怎么,你师父没告诉你阴门里出来的东西都是见光死么?” “见光死?” “就是被太阳晒到,就会变成粉末。” 我自作聪明,“怪不得外婆要找的那枚官印也变成了骨灰,一定是被太阳晒过了。” “不可能,官印不是寻常物,别说晒了太阳,就算放进火炉里也坏不了分毫。官印,一定是被谁偷了!” 我很少看见外婆皱眉,记忆里外婆遇见别人都是一副冷若冰霜的臭脸,只会因为我的事情开心或者担忧。这样说来,外婆那么紧张那枚官印是不是也和我脱不了干系? 我还想再问外婆想要那官印干什么,景千夏打断我们。 “王婆,你外孙女什么时候和我走?” “去哪?”我惊觉起来。 “学艺!你外婆没告诉你,你生来就是天煞孤星的命格,留在哪儿都是丧门星……” “这些事我都知道!” 车子上很多人都向我投来奇怪的视线,我愠怒的打断她。 “就算我生来命格不好,也轮不到你这个陌生人来指手画脚。外婆,我到站了,保重!” 得罪了李珂,我被分配到最差的医院实习,被毁了前途;被迫订了阴亲,又毁了我的贞洁和姻缘,现在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景千夏随随便便的一句话,又要再毁掉我的医生梦吗? 不!我不要再受人摆弄了,我的人生要掌握在自己手中! 车子开到了西山医院站,我毫不犹豫的走下车。 西山医院处在靠西侧的山脚下,阳光很难照射进去,我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正步步踏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不知还有什么再等待着我…… 晚上,外婆给我打电话,一再叮嘱让我尽快学会黑伞中的咒语,和许多符咒的写法。 我能听出来外婆的语气又变得急迫了,不知遇到了什么事请。 日子就这样平静下来,再也没有奇怪的人头或者鬼魂出现,和我定阴亲的赢湛也没有再来纠缠,好像对我没有接受他的忠告耿耿于怀。 赢湛不出现更好,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再出现了! 每次打开黑伞,第一个跳出来的咒语,就是召唤赢湛的那一条。 每次,这条咒语也都被我忽略,我甚至想要尽可能忘记这段咒语…… 转眼,两周过去了,我已经学会了七八种符咒的画法,也准备了一些随身携带,以防万一。 一切都好像慢慢恢复原状,只有一点让我很担心,已经有两天我往家里打电话的时候外婆都没有接听。 出于这个原因,我特意请假回家。 一推开家门,我就知道出事了! 因为放在祖宗供桌上的莲花长明灯灭了! 外婆每次做法事的时候都有三个必须要遵守。 第一,必须有人护法。 第二,必须做法前烧香求祖宗庇护。 第三,必须按照做法的难度点燃相应的蜡烛,蜡烛若是熄灭,则法术失灵,施法之人也会受到同等的反噬。 以往外婆做法的时候都让我在旁护法,后来我考上医校住进校舍之后,外婆就不再轻易给别人做法了。就算要做,也会打电话让我回来护法。 长明灯不是被吹灭的,是蜡烛油烧完熄灭的,据我所知,外婆买的长明灯每一个都至少能燃烧3天。 我把我们家里里外外找了一遍,都不见外婆踪影,最后在外婆给自己准备的寿材里才找到了她。 按照我们当地的风俗,老人到了70之后,家里的小辈就要提前给老人预订一副棺材回来,但是这个棺材却不能叫棺材,一定要叫寿材。 此时,外婆正双眼紧闭,穿着一身寿衣,一动不动的躺在寿材里。 我探手去摸外婆的鼻息,已经断气多时,连身体都冰凉了。 寿材旁的供桌上摆着七个白色的蜡烛,其中有四支都已经燃尽。 我一下惊悚了,我知道像是请仙、求神这种法术都是点红蜡烛的。只有喊鬼、走家这种邪恶的法术才需要点白蜡烛。 喊鬼顾名思义就是把地下的鬼喊到阳间来。 走家却有两种意思,一种是地下的鬼魂走错家门到阳间来,另一种就是阳间的人灵魂出窍,跑到阴间去。 像是外婆这种情况一定是下地府走家去了。 “啪!”又灭了一支蜡烛! 七支蜡烛是允许走家的时间上限,若等到蜡烛全部熄灭,外婆可就真的回不来了! 第13章:走家 第13章:走家 我守着外婆的“尸体”一直等到半夜,供桌上的蜡烛只剩下最后一支。 这些蜡烛都是被施了术的,一支燃烧完了,后面那支才会接着燃烧。 我等的心急如焚,外婆的脸色越来越灰白,身体也越来越僵硬,就好像真的已经死了。 大约估算了一下,最后一支蜡烛还能燃烧3个小时。 “外婆,快回来呀!”我握着外婆的手,徒劳的呼唤她。 又过了半小时,我实在放心不下,决定用黑伞中的记载的走家方法去寻找外婆。 方法很简单,找一个面朝西边的屋子,嘴里含住一口盐,点上白蜡烛,平躺下来念咒就行。 于是,我也点上七支蜡烛,开始走家。 咒语刚刚念完,我就感到一阵冰凉刺骨的西北风啪啪的抽刮在我脸上。 靠!外婆可没有跟我说过,阴曹地府是在北极圈!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灰蒙蒙一片,一些像雪又不是雪的东西洒满了整片大地。 不远处,一大群鬼魂耷拉着头,无声的向我所在的方向飘来,数量之多如搬家蝼蚁。 “请问,你们有没有看见一个瞎眼的老太太?”我一个接着一个询问。 可是这些鬼魂都不正眼瞧我,皆是面无表情,两眼无神,冷漠与我擦身而过。 突然一只手从鬼堆里伸出来,抓住我的手腕。 “嘘!”那人穿着一个连帽子的黑斗篷,把身体遮的严严实实。 她手上戴着的那枚祖母绿戒指却让我一下热泪盈眶。 “外婆!” 外婆用斗篷遮住我,悄悄飘出鬼群,才把我放出来。 “你不好好在医院实习,下来做什么?” “我是来找你的!外婆快跟我回去,最后一支蜡烛也快熄灭了!” 外婆听完大吃一惊,“不可能,我才下来没一会儿!” 外婆从斗篷里掏出一只沙漏,里面的沙子才落下三分之一。 不过,外婆很快就发现了异常,愤怒的一下把沙漏摔了个粉碎。 “坏了!有人把沙漏里沙换成了骨灰!在阴间,骨灰是没有重量的,所以才会像雪花一样漫天飞舞!” “你是说,这儿天上地上飘着的不是雪,是骨灰?” “对,有什么话,回上面再说!” 我嘴巴还没闭上,外婆就拖着我念起咒语,要带我回去。 回魂的方法与走家时如出一辙,念个咒语就回到了我们躺尸的屋子。 我看见代表了外婆时间上线的烛光已经开始微弱的摇摆不定,似乎下一秒就会熄灭。 外婆二话不说,立刻飘进棺材,将魂魄塞回肉身。 刚做完这一切,供桌上最后一只蜡烛头“啪”一声灭了。 “咱们被盯上了!”回了魂的外婆活动几下筋骨,从棺材里跨出来。 “外婆,你的脸!”我刚想学着外婆的样子回到肉身,就被她的模样惊住了! 外婆的腮帮子不知被什么东西咬掉了一块肉,导致她说话的时候能清楚看见舌头和假牙在运动,可外婆却跟没事人似得,仿佛感觉不到痛,伤口也没有流血。 经我提醒,外婆才发现脸上的血窟窿! “大概是上次那个死人头又来过了。” 外婆的语气很淡定,用拐杖在地面上有规律的“哆哆”敲了两下。 我正觉得纳闷,不一会儿从寿材里爬出了一块灰色的东西,就像一个巨型鼻涕虫黏在寿材的边缘。 我看的真切,那块灰色的东西不是别的,就是外婆脸上缺少的那块皮肉。 外婆捡起肉重新按在脸上,松手的时候那块肉已经和脸上的皮肤融为一体,看不出丝毫异样。 我看的胃里一阵恶心,外婆刚才样子诡异至极,而且在昏暗的烛光下,我越来越觉得外婆的皮肤好像不是真的,呈现出一种和黄泥捏出的人偶相似的色泽。 “这件事说来话长,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外婆面色尴尬向我走过来,我不自觉推开半步,捕捉到外婆干巴巴的老脸上出现的沮丧,内心又止不住愧疚。 我怎么能怀疑含辛茹苦把我养大的外婆呢?无论外婆变成什么样子,她对我的爱护都不会改变。 “嗯,我不问。”我紧握了把外婆粗糙的手,挤出一个笑。 外婆也回了我一个微笑,嘴角的褶皱里充满了无奈,突然,外婆的鼻翼微微颤动,像是嗅到了什么东西。 一般来说,瞎子丧失视觉之后,其他感觉就会变得异常灵敏以此弥补视线的缺失。 外婆慌张的摸到我的肉身,用力把我侧翻过来,“元宵,快看看你身子底下是不是有血?” 我低头一看,果然背后的衣服都被染成了红色,那血还是热的,在微凉的空气里散发出一缕缕淡淡的白烟。 “我也被咬了?” 第14章:活的 第14章:活的 外婆用手指沾了一些血放在鼻子用力嗅了嗅,“没有,这应该是狗血。” 关于狗血的用途我从小就耳濡目染,尤其是黑色公狗的血,最是能够辟邪。 但是把黑狗血涂在走家的人身上就非常下作了,这会让重新回到身体的魂魄立刻就被黑狗血中的至阳之气烧成重伤!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我无法忍受时刻被别人算计,甚至我都不知道算计我的究竟是人还是鬼? 外婆却没有表现出任何愤怒。 “黑狗血确实会让灵魂难以回到身体,但也可以阻止其他脏东西靠近你的肉身。元宵,你别激动,或许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待我把你的身体擦干净,你就能回魂了。” 听外婆说话的意思,似乎还不能确定对我撒狗血的人到底是要帮我还是要害我。 外婆仔细清干净我的身子,把我搬到床上。 我郁闷的回到肉身,骇然发现,四肢身体都不能动了! “第一次走家是这样的,肉体和魂魄需要八个时辰重新适应,以后走家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我的舌头不能弯曲,只能眨眨眼睛表示我听明白了。 可是我还有一肚子的话没问,譬如外婆走家的原因和盯上我们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当我第n次对着外婆使劲眨眼之后,她终于肯开口了。 外婆述说这件事情的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讲一个虚无缥缈的神话,又像是在讲她上辈子经历过的事情。 “殷家村里的人之所以姓殷,是因为他们都是看守护一秦代大官的阴宅的守陵人后代,因阴和殷是谐音,故姓之。这秦墓中建造地方也不同寻常,恰好是在一阴门之上,殷东盗走的那枚官印就是那把能扣打开阴门的钥匙。” 我用力的眨眼间,想问外婆阴门是什么。 外婆却跳过了我的提问,“我这次走家,就是想去问问殷家村那些吊死鬼有没有知道官印下落的,没想到鬼差告诉我,他们赶去殷家村的时候一个魂儿都没收到。” 门外传来邻居家公鸡打鸣的声音,“时间到了,外婆要回屋打坐去了。” 外婆说着在我身旁布置了一圈防止鬼魅魍魉靠近的九天玄女阵法,就匆匆回屋了。 从我记事开始就知道外婆和常人不同,她是不用睡觉的,一天当中用来休息的时间就只有鸡鸣十分,不足半个时辰的静坐了。 我百无聊赖的躺在床上,想着自己的心事,总觉得西山殡仪馆躺着的那些男尸和失窃的官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想着想着我渐渐熟睡,从窗户外射入的阳光好像一床温暖的棉被,驱散了我身心的疲惫。 正睡得香甜,脸上暖洋洋的感觉忽然消失,像是被什么物体挡住了,让我有些发寒。 我还以为是外婆打坐完毕来看看我,刚想睁开眼,脸上就被蒙上了一层湿哒哒的东西! 那东西滑溜溜的,带着淡淡的血腥味,紧紧的吸附在我的脸上,并且还在缓慢的向我的身体挪动! 我一下惊悚了,因为这东西好像是一张刚刚被剥下来的皮! 八个时辰还没到,危机时刻,我只能像砧板上的鱼任其宰割。 最要命的是,罩在我脸上的那张皮子完全不透气,再不被人发现,要不了几分钟我定会被活活憋死。 外婆打坐的十几分钟里会短暂的与世隔绝,为了保证我的安全,她特别布置了九天玄女阵为我护法,此时玄女阵上的七个宫铃却一个都没有发出声响。 九天玄女阵防阴不防阳,只会被阴物产生反应,遇到阳间的人就只是普通铃铛而已。这就说明,想要闷死我的这张皮原本就是活的! 就在这时,房门被一双雪白干净手手推开了,景千夏猫着腰钻了进来。 皮子一见有人来了,立马松开我,啪嗒啪嗒的躲到床下。 “我知道我长得貌美如花,但你也没必要激动流泪吧。”景千夏抽了两张纸巾擦掉皮子留在我脸上的粘液。“额……元宵师妹,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有很严重的口臭。” 我气的直翻白眼,口臭你妹啊!刚才那么大一张皮子从你眼前溜走,你怎么就没有察觉呢,还有谁是你师妹啊? 当然这一连串草泥马只能疯狂的在我脑中崩腾,外表看来我还是一副木呐的表情。 景千夏掏出一个巨型麻袋,从我头上套进去。 “走,跟我去见师父!” 第15章:人皮 第15章:人皮 我被装在麻袋里,再扔进汽车后备箱。 罪犯景千夏像个没事人似得,一路上尽情的超车,急转,猛刹,超过其他车辆的时候还会五音不全的哼上几句。 完全不顾我的感受! 在又一次加速再急停,撞得我头破血流之后,我开始意识到,这个景千夏似乎是故意整我的。 不知过了多久,麻袋被打开,我发现天色已经暗下来,眼前是一片完全陌生的地方。车子停在了一个破庙前。 “别装死,下车!” 景千夏现在说话的口气很凶,一点没有在外婆面前的恭敬。 我这才发现八个时辰已经过去,我恢复了行动能力。 “你要带我去哪儿?” 我看见车子停在了一个破庙前,门口横着一块被踩烂的牌匾,无法辨认到底写了什么。 “师父他老人家在湘西,咱们自然也要回湘西。快走,今晚就住这,丧门星!” 湘西?我家坐落在秦岭范围之内,要是没有算错,从秦岭到湘西至少要有一千一百公里! 我猜不出哪里的罪过她,又或许是我外婆的罪过她,让她记恨。 景千夏把我双手捆绑在一起,栓在她的左脚上,然后掏出一只烧鸡大快朵颐。 我也饿了,身上的伤口也很痛,眼巴巴的盯着她,她却没有分食物给我的意思。 “我没有得罪过你,你为什么这么恨我?” 吃饱后,景千夏坐在庙门前,呆呆的看着夜空,我试探的问道。 “我恨所有滥杀无辜的人,若不是师父觉得你可怜,我一定现在就送你上西天。”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想想你的命格,再想想殷家村为什么会死那么多人。” 我惊愕了,“你是说那些人是我害死的?不可能!我根本不认识他们!” 景千夏讥讽的笑了一声,“呵,别装了,拥有天煞孤星命格的人都活不过21岁,你已经22了吧,殷家村八十一条人命就是王婆为你逆天改命付出代价。” “放屁!我外婆才不会做这种事!” 她可以诋毁我,却不能诋毁我的外婆,盛怒之下,我随手掏出藏在袖子里的符咒就朝景千夏的后脑勺上拍下去。 “你……!”景千夏还没反应过来,身子一软,昏了过去。 这些符咒是我用来防那个咬人的人头的,没想到竟然会用在人的身上,还一不小心同时拍出了三章。 我不能相信景千夏的话是真的,心里却无法控制的打起鼓来,感觉殷家村发生的事情好像是与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景千夏打绳结的手法非常专业,我只能将手放在篝火上才把绳子烧断。 我把昏迷的景千夏拖进破庙,再布置了一个简单的守护阵法,就坐上那辆差点把我颠残了的尼桑车,往回开。 说到开车,我只在考驾照的时候开过,还是给监考塞了红包才勉强通过。但是在这深山老林里,也管不了那么多,要是现在不走等景千夏醒过来,可就真要把我带去湘西了。 还好,这辆车是手动挡,只要踩油门和刹车转转方向盘就好了,晚上的山道上也没什么车子和人。 我就这样匀速开出了二十多公里,突然,车头灯照出了一个模糊的人影。 我猛地踩下刹车,还是感受到车身被撞得震动了一下。 出车祸了! 我又惊又怕,连忙下车检查,却骇然发现车子底下什么东西都没有,地面上也没有血迹。 难道是我的错觉? 不对!刚才确实撞到了什么,还在车头的保险杠上留下了一个凹陷。 可是,撞到的人去哪了? 又四下找了一番还是什么都没发现,我只能忐忑不安的回到车里。 继续开了一阵,我察觉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刹车竟然失灵了! 此时,车子已经从荒僻的山道上驶入一个城镇。 道路变得窄小,身旁也不时有车辆并行。 我是被绑架出来的,自然没带手机,想要叫隔壁车道的兄弟给我报个警,蓦然发现这破尼桑车连车窗和车门都坏了! 我特么被封死在车里了! 一个奇怪的念头闪现脑海,似乎所有不顺利的事情都是从那场诡异的撞车开始。 如果我真的撞到了什么,又或者被我撞到的压根就不是人,那么它就是故意要被我撞到! 它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骗我停车? 想到这,我背脊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只觉得双脚在油门和刹车的地方好像还踩到了什么东西。 低头一看,我顿时方寸大乱! 第16章:捉摸不透的男人 第16章:捉摸不透的男人 一张扁平的人皮就蹲在我的脚边,人皮薄的就像一张纸,此时正紧紧抱着刹车不让我踩下去! “啊啊啊!”我吓得几乎尿崩,掏出黄符就像不要钱似得往那张人皮身上砸。 可人皮一点都不害怕黄符,还看着我发出“嗤嗤”的嘲笑声。 “卧槽你大爷!” 不怕黄符是吧,那就试试老娘的断子绝孙脚,我猛地揣在他的脸上,人皮被我踩在脚底下发出了更加大声的诡笑。 车子歪歪扭扭的行驶着,好多次都差点撞上隔离带或者人行道。 我胆战心惊的控制着不再加速,人皮却又伸出可一只手狠狠的把油门按到了底! 我来不及阻止,马达发出一阵轰鸣,车子直直的向一栋居民房撞去。 直到这时我才后知后觉,原来人皮的目的就是要取走我的命! 最后关头,我一咬牙急转方向盘到底,避开居民房,冲进了道路旁的一条大河里。 尼桑车的窗子和门都被人皮封死了,河水却还是无孔不入的从其他气口泊泊涌入。 人皮遇到水飘在水面上,那张扁平的脸还在俯视着对我笑,我突然觉得这张脸好像似曾相识,却又怎么都想不起是在哪里见过。 车厢被水吞没,我从未感受过如此绝望…… 眼皮渐渐变得如海水般沉重,夺走我的光明和生命! 黑暗中,我感到车身被什么狠狠撞击了属下,紧接着一双柔软的唇触碰到我的双唇,吐入空气。 赢湛霸道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王元宵,你给我醒过来!如果你敢死,我定会杀掉所有你在乎的人。” 迷迷糊糊,昏昏沉沉,我浑身湿透的躺在的地上,先是感觉有人在摸我的肚子,接着那双冷凉的大手又游移到我的左胸,使劲按压。 这感觉怎么和鬼压床这么像? 睁开眼,就看见逆光的角度下,一张微微开启的薄唇对准我压下来。 敢吃老娘豆腐,我一个激灵猛地朝那张嘴甩出一大耳光子。 那人也是个练家子,察觉我的掌风,微微侧过身就优雅的避开了。 “王元宵,你又想谋杀亲夫啊?”赢湛抓住我乱动的双手,帅的人神共愤的脸上露出一抹愠意。 我眨眨眼睛,怀疑自己是否看错,在赢湛那张俊脸上涌出怒意之前,我好像还看见了那双宛若夜幕般漆黑的瞳孔中聚起的担忧。 又是他救了我! 我想起外婆说过的话,在这个世上只有赢湛可以保全我的性命! “咳咳!咳咳!放开我,谁同意当你老婆。”我一边咳出胃里的水,一边倔强的反抗。 “难道你不是?”他松开我,眼底浮现冷意,挑高了一侧剑眉,压低嗓音。 “绝、对、不、是!” “你觉得,我凭什么屡屡都要去救一个不相干的人?” “切,谁要你救!” 我赶紧从他怀中逃脱,感觉他注视着我的视线深邃的令人眩晕,却也冰冷的几乎把人冻结。 其实我心里是感激他的,可一想到被他吃干抹净的那件事,脑子里就只剩下把眼前男人大切八块的冲动。 赢湛走近我一步,我不自觉紧张起来,他轮廓分明的脸上扬起一抹淡淡的却又戏虐的笑。 “喂,你干嘛这样笑?警告你,我现在可是有法术的,啊啊……!” 我话还没说完,后衣领就被他单手提了起来,那动作潇洒的就像在提起一只小鸡。 伴随着赢湛低沉的笑音,河面上溅起了一个巨大的水花,又把我丢进了河里! 清晨的河水还没吸收到太阳的温暖,冷的像一条冰川,而我就似一只不会游泳的落水狗使劲在水里扑腾。 “算你狠,有种别让我上来,不然我一定和你拼命!” “你拿什么和我拼?” 赢湛居高临下的看着狼狈的我,还用他穿着云靴的脚玩弄着河岸上一颗小石子,好像在警告我,要是再敢废话就会一脚把石子踹过来。 我深度怀疑,这人要是活在古代,一定就是历史书上写的暴君! 摆在现代,也绝对是暴力分子! 说道我的水性,那是和我的车技不相上下,都是半会半不会。 大学里和舍友一起去热带风暴,人家都游到十几米远的地方,我还在原地打转,虽说不至于沉下去,却也游不起来。 扑腾了好一会,才抓到了河岸上垂下来的一根柳条,我不敢用力,生怕一用力柳条就会断掉。 “喂,快拉我上去!”我冻得直哆嗦,愤怒的吼道。 赢湛无动于衷的看着我,嘴角的笑意更甚,“你叫我什么?” 第17章:用火烧 第17章:用火烧 见他得瑟的模样,我知道自己栽了,这货摆明了是在惩罚我不肯承认和他的关系。 “赢湛!”我莫名的心慌意乱。 “叫的不对”他靠在河岸边的围栏上,墨发飞舞的就像漫天的柳条占据了我的视线,还有他眼中炙热,仿佛烙铁一般印进我的心间。 王元宵啊王元宵,你特么原来有被虐倾向啊?都快被淹死了,还有闲心在这发浪。 我脑中跳出了两个奇怪的思想,一个使劲的骂我花痴,另一个则为我找借口,抱怨赢湛怎能长了这样一张胜似妖孽的脸孔。 我胸口扑通扑通直跳,脸红到耳朵根,不敢再对视他的眼睛。 “快说,你应该叫我什么?”赢湛的口吻很冷很霸道,却无端端蕴出了一种暧昧勾引的味道。 支支吾吾了半天,我也没憋出一个屁,就怕自己不争气的沦陷。 我偷偷看了他一眼,晨光下赢湛挺拔的身躯像是被勾上了一抹金边,连眉眼间细小的动作都能散发出一种撩人的抚媚。 突然,我看见赢湛脸上的神色停顿了一秒,这才发现,他是在盯着我的鼻子看。 擦!鼻血!还是我的! 尽管赢湛用修长干净的手指捂住嘴,我还是从他的指缝见听见了嘲笑声。 “笑屁笑!我这是被冻出来的鼻血!不想守活寡,就快拉我上去!”我抹了把鼻子又羞又怒。 听闻“守活寡”二字,赢湛的脸上露出了略微凝重的表情,却还是没伸手拉我,好像是在蓄意等在着什么。 我气的嘴都要歪了,赢湛难道是想冻死我不成? 就在我开始怨念的时候,一个滑溜的东西突然卷住了我的脚,想要使劲把我拖下水。 我惊惧的大叫,手上一用力,柳条断了! 被拖进水底后,才看清了缠绕在我小腿上,那个足以让我脊椎发凉的东西。 就是一路尾随,想要致我于死地的那张人皮! 人皮在水里灌满了水,长得像某宝上售卖的那种老式充气娃娃,透明的皮肤里还飘着几根酱绿色的水草,脸上挂着诡异的笑。 赢湛看见人皮一点都没有吃惊,似乎很早就预料会发生这种事情。 他后退一步,抬脚把之前玩弄的那颗小石子踢飞。 此时,人皮大约在水下一米的位置,顺着水纹的流动,歪歪扭扭很难瞄准。 可赢湛踢出的那颗小石子却不偏不倚擦着我被抓住的小腿边上飞过! 人皮被打断手臂,抓在我小腿上的力气消失了,我挣扎着再度回到水面。 赢湛大袖一挥,把我从水里卷入他强壮的臂腕。 “别怕,在我身边你不会有事。”赢湛此时的语气温柔的好似一团云,让我倍感安心。 我惊慌失措,紧紧抓住了他。 赢湛又向河里踢了几枚小石头,每踢一次,水底的人皮都会发出一种刺痛耳膜的尖细惨叫。 几分钟后,水面上冒出了几个气泡和一小片酱绿色的漂浮物,渐渐变得安静。 “那玩意,死掉了没?” “死不了,这是活人皮,碎了还会再长。” 我听得一阵恶心,活人皮的意思是说活剥的人皮,还是皮被活剥来后还活着的人? “那它为什么要害我?” “因为你在阴人眼里,看起来很美味。” “不正紧!” 我红着脸别过头,察觉赢湛好像在隐瞒些什么,他把我横抱起来,我紧紧贴着他的胸口却一点都感觉不到他的心跳。 外婆说过赢湛是阴魂来的姑爷,死人怎么可能有心跳。 “放我下来。” “不想死就别乱动。” 赢湛就这样一路抱着我走到火车站,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买票就堂而皇之的走进了回我家方向的火车上。 还选了一个火车上最豪华的贵宾仓,整个过程中好像一个人都没有发现我们的存在。 直到他把我小心的放在卧铺上,我才愕然发现了他不让我自己走路的原因。 原来,我的脚踝上还粘着一双人皮的手。 而且,那双手好似吸血蚂蟥,正使劲往我的皮肤里钻。 “以后在遇见活人皮,要用火烧。” 赢湛像是做示范一样,从拳头里挤出了几滴黄色的液体淋在人皮上,然后点燃了火车上给贵宾准备的火柴。 “轰!”人皮遇火即燃,眨眼烧成灰烬。 我赶紧抖动双脚,把人皮烧成的灰拍掉。 “你滴了什么上去?”我好奇盯着赢湛干净的掌心。 “我身体里的尸油。” “你不是一把骨灰嘛?怎么还会有尸油?” 赢湛好笑的看着我一惊一乍,“谁告诉你,我被火化了?” “可是那个骨灰盒……” 第18章:骨灰盒里的人偶 第18章:骨灰盒里的人偶 赢湛的表情变了,似乎被问到了痛处。 火车开动的时候,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一缕缕阳光随着车身的移动不规律的投进窗户。 有几缕落在赢湛脸上,让他瞬间拧起了剑眉。 我凌乱了,皱眉都那么好看,好让不让人活? 拉上窗帘,赢湛脸上的痛苦之色才稍稍减缓,闭着眼平躺在我坐着的那张卧铺上,豪不防备。 “赢湛,你到底是什么人?” “到底要说几遍?我是你拜过天地的夫君!” 他一个侧身,张开修长的双臂圈住我,力气之大,让我无法推拒分毫。 果然是个暴君! “你知道我不是问这个……!诶诶,打住!” 我开始有些了解赢湛了,他只会回答他愿意回答的,如果遇上不愿意回答的问题,就会用暴力解决,比方说现在又把我压在卧铺上,很不安分。 我无法了解他,就像无法识破笼罩在身边的种种谜团。 赢湛把脸埋在我的胸口,肆无忌惮的欣赏我想要发怒却无可奈何的表情。 “嚯啦……”贵宾间的门被拉开了,检票大妈突然闯了进来。 我顿时郁闷想要找个地洞钻进去,可压在我身上的赢湛还是一副风轻云淡的表情,并且没有挪开他放在我屁股上的手! “放手!你难道都没有羞耻心的嘛?” 闻言,赢湛贴近我,一张毫无瑕疵的脸孔在我眼中放大,挺拔的鼻梁摩挲到我的鼻尖,打乱了我的呼吸。 我深深的跌入了他的眼,宛若跌入了深深的湖水,他吻了下来,时间似乎都静止了。 检票大妈在门口站了几秒,好像根本看不见我们,她重重关上门走出去,“检查过了,这排包厢里没人!” 赢湛坏笑了一声,贴着我的耳廓,“你那么好奇我的真面目?何不去看看你家供桌最上一层的红布里到底藏了什么……” 接下来的旅程中,赢湛一直很安分。 我明显感到随着太阳越升越高,他的身体就越来越冰冷,火车到站的时候,赢湛又变成了没有五官的样子,消失不见。 赢湛最后说的那句话一直在我脑中徘徊,而且经他这么一说,我的好奇心被勾了上来。 我家的供桌上一共分成七层,分别供奉着我们王家历代祖先,祖先的辈分越高排位也就越高。 供桌上的一到六层供奉的无一例外都是瞄着红字的灵牌,只有这几乎贴到天花板的第七层终年都盖着一块红布,不知道里面供奉着什么。 我们家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但凡别人送来什么好吃好玩的,外婆都会把最好的选出来放在红木盘里供奉在第七层。 现在想想,第七层确实非常古怪。 大约走了一小时,我到家的时候正值中午,外婆不在家,桌上放了两个小菜和一张纸条。 外婆好像一早就知道我会平安无事的回来,当然也有可能是就是外婆请求赢湛来救我。 纸条上说,村干部花了重金请她去葫芦湾观灵,下午才能回来。 观灵,是内行人的尊称,普通人也把观灵叫做看山。 就是在某个没有被开发的野山荒沟里动土施工之前,叫懂得风水或者通灵的人去看看有没有藏着秽物,顺便也找找发财的风水眼。 一般做这行都有专门的观灵人来干,可是外婆在咱们这片的名头太大,人家就认准了她,就算明知外婆是个瞎子,也开着奔驰三番五次来请,这才把外婆说动了。 外婆不在家更方便,我大胆的拿了梯子爬到供桌的第七层去查看。 我发现第七层上罩着的红布只是个幌子,掀开后是一个密密麻麻贴满了镇邪符的方盒。 镇邪符顾名思义是邪物的克星,我长这么大只见外婆用过一次,那是对付一只从外地运回来的喜神。 喜神就是从外地运回家乡的尸体,如果在埋葬之前遇见黑猫,就会引起尸…… 看着盒子上的镇邪符,我犹豫了,隐约觉得盒子里的东西可能会比起尸更加邪恶可怕。 但是转念一想,外婆既然敢把这盒子放在家里,就代表她并不怕盒子里的东西再跑出来。 我的好奇心又蠢蠢欲动,寻思着就偷偷看一眼,就把盒子放回原处。 盒子很轻,单手就能托住,盒面上没有落灰,想来应该是外婆天天擦拭过得。 我试着拨开其中一张镇邪符,露出盒子上原本的花纹。 我怔住了,这上面描绘的红莲朝霞图,不正是那日外婆让我捧着三叩首,结阴亲的那个骨灰盒嘛! 外婆为什么要把赢湛的骨灰盒放在王家的供桌上供奉? 而且还放在了代表最崇高的第七层! 我继续撕掉外围的镇邪符,盒子里没有任何的反应,不知怎么回事,我渐渐对盒子里的东西更好奇了,像是被某种欲望催促着加快了撕符的速度。 “你在做什么?” 第19章:古装人偶 第19章:古装人偶 就在我撕掉最后一张符纸想要打开盒盖的时候,外婆闯了进来。 我吓得手一抖,盒子掉在地上,摔成两半! 如赢湛所说,盒子里确实没有装着骨灰,而是装了一个梳着长辫子的古装人偶。 不同寻常的是,这个人偶的眼耳口鼻,躯体四肢上都被扎满了用桃木制成的针。 桃木能散发出类似桃花的味道极其容易辨认,不知是不是巧合,我在赢湛身上闻到的那股异香似乎也正是桃木的味道。 细细观察,我还发现这些下针的位置正好对应了人类身上一百零八个要穴! 确切的说是一百零七个穴位,因为还有一个要穴,就是两腿之间的会阴穴没有扎针。 我脑海中冒出了一个大胆的猜测,盒子里扎满针的人偶八成就用来束缚赢湛的。 外婆一声厉喝,顿时驱散了我的好奇。 我站在原地,一时之间竟无法辩解,满面囧色。 外婆走进来捡起地上的人偶,放进盒子里,满面阴沉。 “让你知道也好,外婆年纪大了,守不了许多秘密。这个巫蛊人偶里蕴藏着黑苗疆巫师最恶毒的诅咒,这才能囚禁住赢湛三魂七魄中的一魂一魄。” 随着外婆说话,盒子里的人偶眼睛朝我转动了一下。 人偶的眼睛上还插着针,显得特别诡异。 “赢湛是从阴门里爬出来的恶鬼,纵使用桃木针和苗疆诅咒困住他的魂魄,也无法真正克制住他的能力。元宵,外婆要你和他结阴亲只是权宜之计,让其他脏东西不敢靠近。让你有时间学会黑伞中的法术,以后便能自保。可人鬼有别,你若是真的爱上他,那可就万劫不复了!” 人偶的面孔画的和赢湛的有几分神似,像是他的q版似得,若是没有插针应当会想当惹人怜爱,一点都不像外婆说的是从阴门里爬出来的恶鬼。 想到他几次救我的场景,我心里不免有些触动。 “答应外婆,千万不要对赢湛动真情!” 外婆紧握着我的手,像是要把这段话变成刺青让我时刻谨记。 我点点头,“好,我不会爱上他!” 人偶像是能听懂我们说话,插着针的眼睛又向我转动了下,同时流露出一种令人捉摸不透的情绪。 有些冷漠,又好像有些悲伤。 “那我就放心了,快吃饭吧!”外婆把盒子放回原处,摸到桌上干净的碗筷,赶紧叫我吃饭。 “对了外婆,景千夏抓走我的时候,她说殷家村死的八十一条人命都是你为了我才杀死的……” 这个问题我原本不打算问的,可不问清楚,心里老是变扭。 外婆闻言,从鼻子里挤出一个冷笑。 “如果杀人就能保全你的性命,外婆也舍不得让元宵你去结这倒霉阴亲了。外面的人一知半解,这些话不听也罢。” 外婆的话让我揪着的心松懈下来。 “那外婆,你到底知不知道殷家村的人是怎么死的?” “殷家村的血脉,就是封印住山里那个阴门的阵眼,破掉阵眼后,金印才能重现人间。我想这可能就是殷家村的男丁集体死亡的关键,可是外婆调查了那么久,也没查清楚到底是谁偷走的官印。好了,你好好吃饭,这些糟心事,知道太多没好处。有空还是多看看黑伞里的学问,那才是最重要的。” 外婆说完,拄着拐杖回到自己房间。 我看着她被岁月压弯的背影和头上花白的银发,止不住心酸,自从上次走家之后,外婆的身体大不如前。 她嘴上要我不去理会殷家村的事情,自己却不知下到地府几次,吸收的阴气过甚阳气就会衰退,可我偏偏不能无力阻止。 一下午,我和外婆都待在各自的房间。 隔着两扇房门能听见外婆捣磨朱砂的声音,我则全身投入的学习黑伞中的学问。 到了傍晚十分,一辆擦得雪亮的黑色奔驰停在我家门口。 下来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满头大汗的跑进来,扯着嗓子喊:“王婆,你在吗?不好了,工地上又出事了!” 第20章:埋蛇 第20章:埋蛇 西装男这么一嚷嚷,把我和外婆都从房间里喊了出来。 只见,那人的金丝框眼镜歪了,头发也乱了,价格不菲的尖头鞋上沾满了泥,黑色的西装上还被什么东西撕烂了一大块。 “王神仙,救命啊,您快和我去工地看看吧!”眼镜男一把抓住外婆就要往奔驰车上拽。 外婆见惯了各种诡异奇怪之事,当下也不惊慌,拄着拐杖如一坐定老僧,仍凭眼镜男如何用力拉拽皆是纹丝不动。 “我早就告诫过,白露之前不可动工。你们不听,那是自作孽,没救。” “白露在九月份,现在只有五月,施工队等不了那么久时间!诶呀,王神仙,王祖宗,您就发发慈悲吧。” 眼镜男急的满头大汗,差点就要跪在地上磕头,被外婆拉住领子,膝盖才没触地。 我记得这眼镜男是工程队老总的秘书,之前那位秃顶大肚子的老总三顾茅庐来请外婆的时候,他都一直恭敬的跟在老总身后,从不离开半步。 现在他一副火烧眉毛的样子,又独自来找外婆,不出意外就是那个工程队的老总出事了! 外婆让我沏了一杯安神茶给眼镜男,他愣了眼,哭丧着脸像是完成任务一样,大口把茶喝完。 然而,外婆说的安神茶实际上就是用制作镇定剂的草药煮水而成,眼镜男喝完,立刻变得双眼迷离,神色恍惚。 “现在清净了。”外婆坐进她钟爱的那只藤椅,摇起蒲扇。 眼镜男说的工程队是在距离我家30里外的葫芦湾施工,想要填河修建公路。 葫芦湾属于渭河上的一条分支,故河里经常潜伏着一些年岁久远的生物。 记的小时候,外婆带我去葫芦湾摘莲藕,就被一只锅盖大小的螃蟹夹了脚趾,伤口深可见骨,现在脚上都留着疤。 我猜测,工程队想要填河修路,必定是得罪了藏在葫芦湾河底的蛇精了。 “外婆,您真不管这事?” “我们要找的这只蛇精昼伏夜出,必须等工程队都消停了,才能见得它的真身。” 蛇精是对在水中成精之物的统称,昼伏夜出的动物数量太多无法一一举例,但是生活在淡水中,昼伏夜出的动物就只有蛇一种。 还有,外婆说过的必须在白露之后方可动工这句话也是防蛇的,因为白露过去之后,就要进入冬季,蛇类会掘坑冬眠,要等来年来回苏醒。然到了来年,葫芦湾早就被填平了,蛇精纵使恼羞成怒却也无可奈何,只能再寻找别处安家。 我好奇了,轻轻晃动外婆的手臂,“葫芦湾长宽还不足百米,蛇的体型大都被生活环境的大小制约,恐怕很难长大成精吧?” 外婆用蒲扇敲了下我的头,“葫芦湾虽小,却是渭河的分支,渭河古称渭水,是黄河的最大支流,全程大约八百多公里。若那只蛇精是从渭河或者是黄河而来,在葫芦湾安了家,那就不奇怪了。” “原来是这样,那我们现在应该养精蓄锐,子时过后再去找那蛇精让她搬家。” “嗯,终于开窍了,你准备准备待会和我一块儿去。” 之后,我和外婆分头行动,我临时抱佛脚的在黑伞中寻找对付蛇精的咒语,外婆却一脸安然的躺在藤椅上假寐,时不时扇动几下蒲扇。 大约十一点半,安神茶的效力褪去,眼镜男这才回神,盯着外婆没有眼珠的恐怖脸孔,用力眨眼,可能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外婆从摇椅上站起来,拿起一小杯茶泼在眼镜男脸上,“愣啥?去工地!” “好好好!”眼镜男瞬间清醒,连忙连头哈腰的跑去奔驰车旁给外婆开门。 我跟上车,特意拿了外婆给我的那把带补丁的黑伞。 半个小时后,奔驰车开进了一个临时搭建起来的简易房。 几个工人面露焦虑的蹲在简易房门口吸着烟,看见外婆来了之后像是见了救命稻草,快步上前迎接。 “吴总,还好吧?”眼镜男焦虑的问道,他刚才舌头打结,没猜错的话其实他想要问应该是:吴总,还活着吗? 工人一脸无奈,掏出一把钥匙,“吴总会咬人,我们逼不得已,把他锁起来了。” 外婆示意我接过钥匙,我看见工人伸出来的手上确实布满了触目惊心的咬痕。 “这里交给我们,你们都回避,还有把工地里的电都断掉,待会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许出来。”外婆一席话让眼镜男和工人们如释重负,忙不迭的跑开了。 第21章:斜眼道人 第21章:斜眼道人 不一会,整个工地就陷入一片漆黑。 我拿着钥匙,想去打开简易房的门,被外婆拦住。 “吴总是被蛇精附身了,一时半会死不了,你先跟我来。” 外婆把我带到长满了芦苇的河边,从口袋里掏出了两包药粉,洒进河里。 晚风轻轻的拂过河面,吹散了药粉的气味,我用力吸了下,辨认出这药粉就是蛇类最讨厌的硫磺粉。 粉末沉入河底顺着涟漪扩散,没过多久,平静的河面沸腾起来,数不清的条状波光在水下翻涌。 眨眼间,就有百来条长短不一,花色迥异的水蛇争先恐后的游上河岸。 这些蛇最小的只有拇指长短,最长的差不多有三米长,身体滚圆,足有海碗粗细。 我连忙学着外婆的模样,后退了好几步,暗中掏出符咒。 “看你能憋多久。”外婆自言自语的说道,又往河里到了一包硫磺粉。 这次的剂量是刚才的数倍。 我了解外婆的心思,硫磺是蛇的克星,一些幼蛇甚至可能会被硫磺呛死,外婆不舍滥杀无辜,才会分两次洒下硫磺,腾出时间让寻常蛇类逃命。 一片云遮住了本就暗淡的下玄月,让一切景象都陷入黑暗。 沙沙作响的芦苇叶子也全都静止下来,河面上静的可怕,一团黑压压的影子如同浓墨一般在水底晕开。 “来了!” 随着外婆一声大喊,河面上冲出一丈高水柱,再定睛一看,这哪里是水柱,分明就是一条直起身子的黑鳞巨蚺! 巨蚺的眼睛闪着淡淡的绿光,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幕中仿若两团鬼火凶恶的瞪着我们。 外婆抓了把泥含在嘴里,冒出一句鬼话。 我有些诧异,难道成精的动物也能听懂鬼话? 等我依样画葫芦的也抓一把泥放入嘴里,想听听外婆和蛇精说些什么的时候,但她们的交谈已经结束了。 整个谈判过程简单的不可思议,因为外婆只说了一句话就打动了巨蚺。 外婆在地上放下一只封印东叔的那种黑瓦罐,意味深长的对巨蚺点点头,拉着我转身就走。 我莫名极了,不知外婆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当晚,我被外婆安排守在黑瓦罐,错过了问清原由的机会。 外婆还让我在第二天,太阳升起之前把吴总所在简易房打开,沿着直线带吴总走到河边放着的黑瓦罐前。 房门被打开的时候,吴总的脸上还露出一种类似野兽的表情,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嘴角还挂着口水。 可当我领着他走到河边的时候,吴总两眼一翻突然倒在地上,我使劲掐他的人中,他才睁开茫然的眼睛。 之后再问他记不记得咬人、发疯的事情,吴总都是一脸狐疑、甚至愤怒的表情,吓得眼镜男不敢再问。 回到家,外婆才把那晚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我。 原来,葫芦湾是我们村子的风水眼,蛇精发现这个秘密之后就带着她的儿子从渭河迁移至此,吸收了风水眼中的灵气才会长得如此硕大。 之后,工程队不听外婆劝告提前再次施工,惊动了蛇精,便有了吴总被小蛇精附身的戏码。 而外婆说服蛇精的办法更加简单,她答应把蛇精母子的本体埋在附近一个颇为有名的道观下,如此一来,蛇精母子便能整日吞食香火,受万众供奉,这待遇比守在葫芦湾小小的风水眼旁好了一百倍。 蛇精母子自然欣然接受。 “元宵,你回西山医院之前,先去一趟塔云山上的道观,一定要背着黑瓦罐诚心的到道观中每一尊仙人像前都焚三炷香,磕三个响头之后,再去道观东侧外墙下找一处隐秘的地方,把黑瓦罐埋下去。切忌,一定要挖到地下一米的位置,才能填坑。” 外婆慎重的说完,又让我重复了一遍,才为我收拾行囊送我去车站。 塔云山地势险峻,遥遥千米,举目望去,那道观就立在山顶,仿若搭建在云霄飘渺间。 等我气喘吁吁的爬到道馆门口,大殿上“舍身殿”二字让人心生崇敬。 那对蛇精母子体型少说也有十几米,一个小小的黑瓦罐不可能装下,它们是被外婆的承诺打动,才舍弃了皮肉血骨,徒留魂魄藏于黑瓦罐中。 而舍身殿二字,似乎又和蛇精母子的舍身修道的做法不谋而合。 我听从外婆的叮嘱给观中12尊仙人像前都焚过三炷香,磕过三个响头之后,找到了道观外东侧围墙下开始挖坑。 外婆说了,一定要挖一米才行。 塔云山上的泥土非常紧实,我只带一把洛阳铲着实是小瞧了挖坑这门营生。 挖了一个小时,我终于完成挖坑的任务,想把黑瓦罐埋进去。 可是我回头一看,身后的地面上空空如也,存放蛇精母子的黑瓦罐不见了! 塔云山道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算上房舍和周边的空地总共约有一亩多。 蛇精母子舍去肉身之后和人类脱体的魂魄一样都见不得日照,青天白日不可能自己从黑瓦罐里钻出来逃脱,若是真的有人以为我在藏什么宝贝起了贼心,来去之时也会在山土上留下脚印。 可我围着道观外围寻了个遍,也没发现第二人的足迹。 找着找着,我再次踏进塔云山道观。 我记的之前进入道观烧香磕头的时候,道观里还有不少香客,此时太阳还没落山,这些香客就走的一个不剩。 偌大的正殿内空无一人,只有12尊泥塑仙人像魏然耸立,显得庄严而又神秘。 仙人像们低垂的眼眸好像不约而同向我投来了窥探的视线,跟随着我的步伐寸寸移动,可当我猛的转头与他们对视的时候,仙人像上的眼睛又恢复了俯视前方的样子,好像一切都只是我的错觉。 突然,一只沉重的像是铅块一样的手搭在我的左肩,“女善人,你的魂掉了。” 猛地回头,原来是一个相貌怪异的老头站在身后。 老头大约七八十岁,脸上布满了皱纹,脸颊上的皮肤如揉塌了的面团又像成年的沙皮狗脸,下垂的厉害。最让人过目不忘的要数老道的那双眼睛,是天生的左眼看天,右眼看地,要想看见正前方的事物老道就必须使劲歪头把眼珠摆正,才能看见。 这模样三分像人,七分像鬼,乍一回头能把胆小的吓死。 我以为碰到了神经病,没理他,绕开继续寻找。 “塔云山乃玄门圣地,那两只鬼魅魍魉又怎敢进入这里。”老头双手背在腰后,摇头晃脑的说,字里行间透露出一些文言文的气息。 我立刻警觉起来,他怎么知道?难道是他偷了我的黑瓦罐? “女善人,勿要用这种眼神看我,老道士虽然相貌丑陋却从不做鸡鸣狗带之事。”老头士说完,高深莫测的捋着白须。 听老头叫我女善人,我才察觉他身上套着的是一件脏的几乎看不清颜色的道袍。 原来,这老头是个道士。 我早就听外婆说过,她那身摸骨算命,未卜先知的能力在玄门行家看来只能算是皮毛。正真厉害的高人,只需看你一眼,就能看透人心,预测生死。 若那个老道没有骗人,我今天就一定是遇到玄门高人了! 我恭敬对老道鞠了个九十度的躬,“请问道仙,您是不是知道我丢的东西现在哪儿?我也是受人之托,弄丢了就闯祸了。” 老道用他那只只能看向地面的眼睛瞥了我一眼,冷哼一声,“你做的那些事情,早就闯下大祸了!” 乍一听这话,我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可转念一想,老道说的话又好像有点道理。 老道对我招招手,“有没有人和你说过,结阴亲的人都会有不得好死的下场?看你年纪轻轻一定不想死吧,过来,对我磕八个响头,认我做师傅,老道就想个法子救你一命。” “你怎么知道我接阴亲了,难道您连这个都看得出?”我更加不敢小看这老道。 老道摇摇头,指了指我的双手,“结阴亲的人手腕上都会被配魂的男鬼绑上红线,你看你左手有,右手也有。配阴亲已是逆天之举,一女配二鬼夫更是闻所未闻。” 我纳闷了,老道说的红线我之前见过,就是在西山殡仪馆遇见诈尸的那次,当时红线上还绑着一个标签写着新娘王元宵五个红字,可那根红线早就被我扔掉了。之后我每次洗手,洗澡的时候都没有再见过手腕上有红线。 但是老道说话时候的语气让我又不安起来,我将信将疑的卷起袖子,一下愣住了! 我的一双手腕上真的各捆绑着一条红线,右手的红线比较细颜色较浅,左手的红线相对较粗颜色也相对比较深。而且左边的红线已经不是绑在手腕上,而是深深潜入了皮肉,只差一点就能碰到骨头。 这么深的伤口平日里我看一眼就会觉得痛,可我手上的伤口却一点都感觉不到痛,甚至用手摸的时候也没有异样,伤口也没有流血。 “红线的粗细深浅,代表了绑绳之鬼的能力高低。缔结阴亲之人,就是把性命交给了对方,往后无论你躲在天涯海角,若是那鬼想见你,牵动红线就能找到。”老道瞪大了眼睛,两颗诡异的眼珠慢慢从一上一下的方向同时往中间移动,与我对视一眼后又飞快的转回到左眼看天,右眼看地的状态。 第22章:鬼抓墙 第22章:鬼抓墙 我听得毛骨悚然,心想这回完蛋了,右手上的红线散发出淡淡的桃木香味不用猜就知道是赢湛趁我睡觉的时候绑上去的。至于左手那根潜入皮肉的红线,应该是从解剖台里爬出来的叫做秦玉郎的男鬼绑上去的。 赢湛找我阴亲是外婆做主许配的,至于那个秦玉郎我可就真搞不懂了,我到底有哪里吸引了他? 老道抓起一把神龛上的香灰洒在红线上,两条红线像是受到了刺激,立刻向内收紧,差点没把我的手腕勒断! 我疼的大叫,“你想干嘛?” 老道面不改色,“你被鬼迷了眼睛,贫道就是想让你看清事实,好让你回头是岸!被鬼绑上的红线是切不断的,要想活命就只能舍弃双手,把手伸出来,贫道要砍下你的双手才能救你性命!” 老道话音未落,已经从背后拔出一把长斧,我万万没料到这个老道士翻脸比翻书还快,前一句还说要救我,后一句就突然要砍掉我的手! 我真的很想和那两只男鬼撇清关系,但绝对不能接受成为一个没有双手的残疾人! 没有双手,我以后怎么拿手术刀给病人看病? 想到这,我掏出一张符咒就往老道脸上拍,这符咒能把景千夏拍晕,应该也能对这老道士产生相同的效果。 老道一斧头下来,啥都没砍着,额头上还被我贴了一张黄符,那张老脸顿时变得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不过,这老道的本事可比景千夏强得多,被符咒拍中了脑中还跟没事人一样。 “躲什么?双手没了还能用脚趾拿筷子吃饭!等你对我磕过八个响头叫我一声师父,贫道还会传你一身本领,纵然无手也能纵横天下。”老道把脖子扭到一个及其怪异的角度,再度对准我举起斧头。 我左躲右闪,每次和那把闪着寒光的斧头都只差半寸。 “说的轻松,你怎么不用脚趾拿筷子吃饭?想砍我的手,还好意思要做我师父,做梦吧!你别过来!不然我就砸了这尊神像!”我爬上神龛,跳到一尊仙人像身后,寻思着这个斜眼老道既然是个道士应当不会对道教供奉的仙人不敬。 果然,老道闻言虽气的胡须直颤,却不敢再向我靠近。“如此不可教!以后你自会来求我的!” 老道很铁不成钢的用力跺了一下脚,化作一团青烟飘出殿外,我确保这来历不明又高深莫测的老道真的离开了,才气喘吁吁从神龛上跳下来。 “诶呦!” “砰!”一声闷响,我竟然脑门磕在了地上。 一个穿着灰色道袍的小道童忙把我扶起来,满面担心的看着我,“女善人,你刚才上香的时候睡着了,我不敢把你吵醒,没想到你睡得太熟倒在地上。” “什么?我睡着了?”我摸着头上的大包,不敢相信。 小道童一脸无辜的点点头,我环顾四周,大殿里依旧香客云集,人头涌动。 再看看自己的手腕,梦中看见的红线消失不见。 “小道士,我能不能抓一把香灰?” “可以!别弄脏大殿就成。”小道士不知道我要干什么,好奇的点点头。 往功德箱里投了一张毛爷爷,我抓了把香灰走出殿外。 我清楚记得梦里老道往我手上撒香灰的时候,红线勒的我手腕生疼。 如果这次还疼,就证明刚才不是做梦! 深吸一口气,我先把香灰洒在左手手腕。 “啊!疼死我了!”手腕上火辣辣的痛感让我惨叫。 靠!真的不是做梦! 我不信邪的又往右手手腕也撒了一些香灰。 “卧槽!还要痛!” 这回我真是不信邪都不成了,我天生命格不好需要靠阴亲才能保命,可我怎么都不能相信,竟然同时招惹了两只厉鬼! 我又想起了赢湛初见我时说过的那句话:从今往后,与你有关的男人只有是我一个。 现在想想,这句话或许针对的不只是顾安,很有可能也在警告我不许和别的男鬼有染…… 最后仔细找了一遍道观内外,我依旧没有发现黑瓦罐的踪迹,我只能主动给外婆打电话承认错误。 外婆听完后沉默了一会,对我弄丢黑瓦罐一事没有太大反应。但在听说那个老道来找我的时候,语气中却露出慌乱。 “元宵,我看这老道八成就是景千夏的师父!要靠看守才能隔断阴亲的红线,看来这老道也没多少本事。从今往后那把黑伞你要时刻不离身,以后那老道若是再来找你,你就打开黑伞,他便不敢妄动。” “好!我记下了。”我早已养成了时刻携带黑伞的习惯,就是不知道黑伞还能当做武器使用。 折腾了一天,回到西山医院的时候已经快到傍晚。 几天没回去,西山医院发生了一些变化。 首先,那些习惯了上班时间摸鱼打诨的老护士们都一个个化好妆,神采奕奕的在预见台站成一排。 其次,因为经费问题一定没有修葺的厕所换上了灯泡和坐式马桶。 第三,职工宿舍竟然在重新装修,把那些一个翻身就会嘎吱作响的双层床都换成了实木的单人床。 “小王,你总算回来了!咱们医院发生大事了!”身为人妻和两个孩子母亲的护士长看见我,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扑了上来。 “您先站稳!”我赶紧扶住她,“什么大事?” 护士长神秘的捂嘴偷笑,伸手指了指门诊1科室,让我自己去看。 我好奇的往门诊1科室里看了一眼,稍稍有些好转的心情立刻又被阴霾覆盖。 顾安不知哪根筋搭错,正穿着西山医院的白大褂给病人看诊,更要命的是那个视我为眼中钉肉中刺的李珂也在! “呦,王元宵,你、总、算、出、现、了!”李珂皮笑肉不笑的站起身。 西山医院的门诊时间为上午八点到晚上七点。 自从顾安来西山医院上班之后护士门别提有兴奋了,都和从前的我一样被顾安温文儒雅的外表吸引,恨不得天天都有手术,能近距离站在顾安身边,给他擦汗。 李珂也对顾安格外迷恋,身为医校的校花,她的爱慕者从来都不比ipone手机的排队阵容差。可她偏偏只看上了顾安一人,还趁着一月黑风高的晚上主动献身,一脚把我这个原配踢开,成功从小三上位。 碍于我们三人之间的尴尬气氛,在医院里我尽量避开这两个瘟神,往事不必再提,我尝过被背叛的滋味,绝对不会再去做李珂这个第三者的第三者。 可是冤家路窄,我躲过了初一却躲不过十五。 几天后,顾安还是在开水间逮住了我。 “干嘛一直躲着我?难道你就不好奇我辞掉甲级医院主任医师的工作,心甘情愿来这个名不见经传医院的原因?” “诶诶!打住打住!后面我不想听!没其他事情我先回宿舍了。” 我大约能猜到顾安之后想要说的话,捂住耳朵就想走回宿舍。 “元宵,你等等!”顾安加快脚步,挡在我面前。 “叫我王医生,谢谢!”我用两个热水瓶,拉开和他的距离。 “你听我说,我申请调院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我想见你,还想证明一件事情。” 顾安用力的按住我的肩膀,我能感受到他语气里的担心、愤怒和恐惧。 “证明什么?”我推开他的手。 “证明……” 开水间门口突然走进一个窈窕的人影。 李珂穿着包臀裙一步一扭的从我身边经过,勾住了顾安的手臂。 “当然是证明,你就是杀害殷家村八十一条人命的凶手!” “住口!” 顾安拉住李珂,责备的蹙眉。 我听得一头雾水,“殷家村死人干嘛赖我身上,在这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有这个地方!” 李珂义正言辞的盯着我,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之前我们也绝对想不到这件事和你有关系,可是这段时间有一个叫做景千夏的女人天天给顾安托梦,说你害死了殷家村的男丁之后又害死了她!” “什么?景千夏死了?”闻言我如遭雷击,“景千夏怎么会死了呢?那天我分明只是用符咒把她打晕,难道……” 难道我离开之后,有人破坏了我不下的阵法,对她下了黑手? 我脑中乱成一团! “这么说,你真的认识景千夏?”顾安的脸色明显更沮丧了,还带着深深的怀疑。 “认识是认识,可我没有杀她。”我使劲摇头。 景千夏曾经误会,殷家村的男丁是被外婆害死的,但这个怀疑已经被外婆否定了,我相信外婆不会骗我。 可不知道为什么,听见这番话我还是变得踌躇不安起来,景千夏怎么就死了呢? 李珂冷漠的讥笑起来,我在她的眼睛里看见了一抹阴冷的恨。 顾安疯狂的按住我,“元宵,证明给我看我爸和殷家村男丁的死和你无关!” “我也想证明!可你要我怎么证明?”我快要被逼疯了,用力甩开他,躲进墙角。 “招魂!”顾安一字一顿的说,招魂二字异常清晰的窜入我的耳朵。 第23章:隔墙有激情 第23章:隔墙有激情 招魂术我小时候见外婆用过,需要在一个乌云盖月的晚上去亡者的坟头,用符咒和亲人的血把亡魂从阴间找回来。 在两双逼问的视线下,我根本没办法拒绝,“好,等下一个乌云盖月的夜晚出现,我们就去西山殡仪馆招魂!” 回到寝室,我在新的单人床上辗转难眠。 我向来是睡在宿舍右侧的,侧身躺着的时候总是不自觉的就会盯着左侧的墙壁发呆。 老护士不止一次警告我,紧紧一墙之隔,对面就是西山殡仪馆的停尸间。 我忍不住会想,殡仪馆里那些冰冷的尸体在离我不远的墙壁那头是不是也会转过头来看着我。 又或许上次躲在解剖台里的那个秦玉郎,现在还混在殷家村的男尸中。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窗外陷入了浓重的墨色,我越想越怕,越怕就越睡不着。 “咚……!”突然,有什么东西撞在宿舍另一面的墙壁上,吓得我寒毛炸立。 “咚咚……!”又是连着两声! 我睡不住了,一个把抓起放在床边的补丁黑伞,警惕的盯着对面的墙。 不会真被我猜中,对面殡仪馆里的尸体诈尸了吧? 凝神细听,撞墙的声音消失了,转变成了一种用指甲抓墙的呲啦声,穿过我的头皮,传入耳膜。 这种声音比刮玻璃的声音更加刺耳,一声声回荡在西山医院。 让我产生一种错觉,好像声音不是从对面墙壁传来的,而是从我背后! 连接几天,一到凌晨一点的时候,隔壁墙上都会发出这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噪音。好在这种噪音只是听着闹心,也没真发生过什么古怪事。 我问过前台值班的护士,她们也说听见过,就是没人有胆量去弄清楚噪音发出的源头。毕竟西山医院紧紧挨着西山殡仪馆,有些事情不好明说。 今天,医校又往西山医院拨来了一倒霉实习生,是个少数名族的姑娘,名字长的记不住,因为她长的特别娇小,护士长就带头叫她娇娇。 新人总会受到一些特殊照顾,不用说,今晚值班的保准就是她。 为了弥补之前几晚失眠造成的黑眼圈,今晚我决定9点就上床睡觉,想在噪音出现之前睡着。 可我忽略了一件事,就是睡前喝了太多水,睡梦中憋得我难受。 “憋不住了!”我暗骂一声,去抓放在床头的衣服。 摸了半天,衣服没抓找,手里却多了一把冰凉滑爽的东西,像是人的头发! “啊……!”我几乎吓尿,床上怎么会有一把头发! 被我抓着头发的人也发出一阵尖叫! “诶呦!王姐别使劲,是我,娇娇!”娇娇穿着护士服,披头散发的站在我的床边,又惊又怕。 我打开灯,也是惊魂未定。 “你怎么进来的?” “王姐,你门没关。” “那你干嘛上班不带护士帽?” “我一个人值班害怕,大概是一路上跑得太快掉走廊里了。” 娇娇一脸无辜,找了跟皮筋把长发盘成了一个发髻。 “王姐,你去哪啊?” “嘘嘘。” “我也去!” 娇娇快步跟上来,勾住我的手。 以前我总是习惯用女厕中间的位置,自从殷倩倩吊死在那里之后我就不敢再用那间了,就怕一抬头又会看什么。 娇娇初来乍到自然不知道这件事,见我霸占了第一间,她就进了中间那间。 我本想等她出来的时候在告诉她,免得她吓得尿裤子。 可我还没开口,娇娇就面色惨白的拉住我,“王姐,你有没有听到什么?” “哗啦啦。” 我拉下抽水的绳,假装淡定,“听到了,冲马桶的声音嘛。好了,别多想,我陪你去预见台。” “那……好吧。”娇娇一脸无奈的被我推出女厕。 要说我真的什么怪声音都没听见那一定是骗人的,手机显示已是凌晨一点,每当到了这个时间医院里都会传来诡异的撞墙声和抓墙的声音。 “王姐,你真的没听到其他什么声音?” “没听到。” 我不想正视这个问题,就怕应征了那句古语,说曹操曹操就到。 如果我们继续谈论这个话题,恐怕也会陷入某种奇怪的事情。 从女厕去预检台要路过实习生宿舍,宿舍外的走廊临窗,黑夜里叶影斑驳仿佛枯槁的鬼爪攀附窗台,偶尔有一阵风吹动枝叶,那鬼爪般的影子又好像更爬进来了些。 在路过我隔壁宿舍的时候,娇娇放满了脚步。 我这才注意到,原来我隔壁的空宿舍已经撞上了一扇崭新的装保险大门,门上还挂着一块牌子,写着:有事请敲门。 “这里什么时候也住人了?”我狐疑的问。 娇娇惊讶起来,“你不知道?这可是那个新来的大帅哥顾安的房间。” “你说啥?顾安住在我隔壁,这么大的事情我怎么不知道。” “不只是顾安,校花李珂几天前也住进了这排宿舍,不然西山医院怎么会突然有资金重新装修。”娇娇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怪不得这几天我两只眼皮都使劲跳,原来是隔壁住了两大瘟神,我痛苦的扶住额头,突然有些明白什么是蛋疼! “王姐,你脸色好难看。” “没事,我送你去预见台。” 我继续往预见台走,耳边突然传来了一声沉重的撞击声。 娇娇惊惧的尖叫,双脚一软,抱着头蹲在地上。 “咚!”又一声回荡在昏暗的走廊里。 我也心慌了,还有些不敢置信! 因为我们此时距离顾安住着的那间宿舍非常近,能够清晰的分辨出刚才各种撞墙的声音就是从那扇双保险的大门里传来的。 “王姐,声音好像是从那个门里……”娇娇连声音都发颤了。 我把娇娇从地上拽起来,说出一句连我自己都觉得胆大的话,“我们要不要进去看看?” “啊?”娇娇一听惨白的小脸上差点就要哭出来,身体又像烂泥一样往地上掉,“万一房间里有、有……” “有鬼?” “嘘!”娇娇捂住我的嘴,“不好说的,它们能听见。” “要是今天不弄清楚隔壁到底有什么,我以后都没办法好好睡觉了!” 我举起黑伞挡在身前,做好随时打开的准备,然后屏住呼吸在顾安的房门上敲了三下。 “哆哆哆!”我一敲门,房门内的噪音立刻戛然而止。 同时听见房间里想起了一些悉悉索索的声音,还有非常轻微的木板床被用力按压发出的吱嘎声。 靠近走廊那面的门把手向下转动,房门被拉开了一条缝。 开门的是一个没穿衣服的女人,高挺的雪峰在门缝内若隐若现,黑色的长发挡住了左边的眼睛,而露出的另外半边眼睛的眼底透露出某种意犹未尽的疯狂和被人打扰后的愠怒! 我和娇娇紧张的对视一眼,被吓白的脸顿时涨的通红。 站在顾安房间里的光着身子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把我当做死对头的校花李珂! 她竟然在顾安房间,还发出了那种声音,是不是说明刚才他们正在做那种让人羞羞的事情? 靠!要不要那么过分! 违反住宿条例男女同宿已经够劲爆了,还天天晚上都可以搞到撞墙这么激烈? 娇娇想要拖走几乎石化的我,“姐,我们快走吧……” 李珂带着几分得意扬起嘴角,用力关上房门,片刻后他们的房间里又传出了让人头皮发麻的声音。 知道鬼撞墙的真相后,娇娇哭笑不得,主动要求我回房间休息,又有了一个人值夜班的勇气。 回到宿舍,我重新躺回床上,郁闷的睡不着。 第n次翻身时,我发现床边多了一个人影。 “你怎么会来?” “想你了。” 赢湛解开领口的两粒纽扣,露出凸起的喉结和完美的锁骨。 我舔了舔唇,莫名有些口渴。 “赢湛……” “嗯?” “你一定很恨我外婆把你封印在人偶里。” 想到外婆用桃木针封锁了赢湛周身穴位只是因为惧怕他身怀的力量,又产生了一种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愧疚之情。 赢湛侧身霸占外侧的半张床,让我枕在他的手臂上,温柔的看着我。 “我恨的是你,答应她的那句话。”赢湛如深潭般的眼底,波动涟漪,漾出一抹幽怨。 我不知如何应对,只能把脸埋在他身下的阴影中。 他修长的手指划过我的眉眼,刹那间隔壁传来的噪音竟奇迹般的消失了。 “睡吧,我陪着你。” “嗯。”我莫名的放松了紧绷的心弦,感到被握在赢湛掌心中的自己手中渐渐充满了力量。 这一夜,赢湛只是抱着我,克制着什么都没有做。 快要天亮的时候,赢湛的体温从我身边抽走,我被惊醒却不知要不要睁开眼睛。 离开之前,他的吻深深落在我的额头,停留很久才不舍的移开唇瓣。 “元宵,你信不信一见钟情?” 我的心狂跳起来,他这是在表白吗? 赢湛的身体又变成半透明的模样,我能感受到光线穿透他的身体照射在我的脸上。 等了好久我都没再听见赢湛磁性的嗓音,他离开了,像一阵微风不留痕迹。 一见钟情到底是什么意思? 是指为了第一眼看见的人心动还是指和第一次见面的人许下终生? 第24章:尸体不见了 第24章:尸体不见了 之后的一整天,我的脑子里都会不经意想起赢湛双唇的温度,也承认被这句话扰乱了心思。 一次阑尾手术后,顾安出现在神不守舍的我的面前,又问起什么时候去招魂的事情。 我看了看天气预告,后天有一场非常大的雷阵雨,应该就是我们在等待的乌云盖月之夜。 “你们在干嘛?”李珂用力推开我,嘴角挂着一抹嘲弄的笑意。 “聊得那么起劲只可惜,我们才是一对,你这辈子都别痴心妄想了。” 我翻了个白眼,“拜托,不是每个人都把顾安当香饽饽的好嘛!” 顾安听我这么说,竟然脸红了,好像以为我在夸他。 “看见昨晚那一幕,我想你也应该死心了。”李珂扔下一句话,笑的那叫一个得意,拉着一脸尴尬的顾安离开。 我看着他们的背影,觉得好像有些奇怪,却又说不出具体哪里不对劲。 同在一旁刷手的娇娇阴阳怪气的说了句,“你看他们大夏天都还要穿长袖长裤,连脖子都捂的密不透风,不怕生痱子啊。我看,八成就是在身上种满了草莓,真不害臊!” 经娇娇这么一说,我才发现还真是这样,顾安和李珂虽然穿的那么多,身上却一滴汗都没有。 他们的嘴唇还有些发紫和蜕皮,有些像是在寒冷的地方待久了才会产生的冻伤。 “油真恶心!谁这么缺德把人体组织扔在这里!”娇娇也想用刷子刷手,骇然发现刷子上竟然沾着血。而且,在水池漏斗里还积着几片血淋淋的皮肤组织。 “今天没做过和皮肤有关的手术,大概是有人恶作剧想用猪皮吓我们。” 娇娇恍然大悟,“一定是李珂,昨天被我撞见了那种事情,不报复才怪!” 我无奈耸肩,带上医用手套打算把漏斗里的皮肤组织清理干净,可我刚接触到漏斗这些皮肤组织就像是被激活一样,猛地抽动了一下! 我立刻联想到那张企图杀死我的人皮,难道昨天赢湛突然出现是预感到人皮又想来害我,然后提前帮我解决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说得通了,可说通了一桩事情却还有更多无法解释的事情。 人皮为什么要杀我? 赢湛到底是谁? 殷家村男丁死亡的真相? 还有我手上绑着的另一条红线…… 我仿佛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推入了一个又一个阴谋的漩涡中…… 娇娇找了一个干净的刷子刷手,白色的泡沫冲掉后,她忽然看着我惊呼起来:“王姐,你的手!” 我这才察觉手指火烧板的疼痛,低头一看,医用手套上破了个大洞,手指像是浸过硫酸似得血肉模糊。 我手指上的皮掉了! “李珂太过分了,仗着她爹是校长就敢做出这种缺德事!”娇娇怒骂着打开水龙头,调到中档水位,抓着我的手放在水下冲洗。 用水稀释是对付硫酸最好的应急措施,娇娇以为有人在水池里放了少量硫酸,但她忽略了一点,无论是人皮还是猪皮遇到硫酸都会被腐蚀。 下水槽里的猪皮虽然血淋淋的却纹理清晰,没有被腐蚀也没有散发出硫酸具有的化学味道。 冲水十五分钟后,我的手指不再流血,细胞吸满水分后变得发白发胀。 娇娇忙不迭的要拉我去换药室上药,临走前,我坚持要用木棍把下水槽里的皮肤组织挑出一把火烧了。 赢湛告诉过我,遇到人皮最好的方法就是放火烧,这玩意一点即燃,是不是人皮烧一下就知道。 “王姐,你不去包扎你的手,咋还有闲心在这烤肉呐?” “烤肉你个头!我是在处理危险物品,万一再有人受伤了呢?” 我装作一本正劲的去忽悠娇娇,小丫头不敢反驳只好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当打火机上的火苗触碰到那几片皮肤组织的时候,“轰!”的冒出了剧烈火光,眨眼间,皮肤组织就烧成了灰烬!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沉得像是一块铅,确定了这些皮肤组织就是之前差点害死我的那张活人皮上的一部分。 昨晚,赢湛应该已经处理过这张人皮了,难道是他处理完人皮之后随手仍在水池里的? 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赢湛深谙人皮惧火,要是抓到了一定不会给人皮再有害人的机会。 “真奇怪,刚才顾安和李珂刷手的时候,怎么没有察觉到刷子上有血?” 娇娇一言将我点醒,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娇娇发现的那把沾血的刷子好像就是顾安用过! 走去换药室的路上,我脑子里塞满了各种疑问和假设。 顾安、李珂,人皮,这三者突然一同出现在我脑中,仿佛被一条看不见的线串联在了一起,却又说不清三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学医不精的娇娇把我的手包成了一个大粽子,活像大夏天带了一个棉手套。 下班前,护士长带来了一个重磅消息! “隔壁的西山殡仪馆里丢尸了!这一丢还是两具尸体!你们知道丢的是哪家的尸体吗?”护士长对着一帮喜欢八卦的小护士说的眉飞色舞。 “哪家的?”小护士们一起好奇的瞪大了眼睛。 护士长压低嗓子“哼哼”一笑,凑近我们小声说:“就是殷家村送来的尸体!” “啊啊!”小护士们一听是殷家村的尸体,顿时吓得花容失色。 护士长却还没说完,用更加神秘的语气说:“这还不是最恐怖的,更加恐怖的是,值班的门房老头悄悄告诉我,昨天晚上亲眼看见两个没穿衣服的男人从西山殡仪馆里走出来,他们的脸惨白惨白的,眼珠子不会转动眼皮也不会眨!” “我不听了!太吓人了!”娇娇捂着耳朵倒在我怀里。 护士长似笑非笑的嗤鼻,“想听也没有了,好了好了,到点了大家准时下班!” 我听了这个消息也是背脊一阵发凉,护士长说的意思应该是殷家村有两具男尸起尸了。 而且起尸后的尸体还从殡仪馆逃了出来,不知跑去了哪里? 一般来说,起尸后的尸体是没有思想的,他们要不就会按照习惯回到之前生活过的地方,要不就会漫无目的的四处游荡,徘徊在我们的附近。 “王姐,我今晚能不能和你睡?我怕……”娇娇抱着我那只粽子手。 “如果你不在意我的宿舍和殡仪馆只有一墙之隔的话,我热烈欢迎!”我故意吓唬她。 发生了那么多诡异的事情,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打电话给外婆,希望外婆能给我一些建议。还打算晚上照着黑伞中的冥文多抄几张符咒防身。 要是和娇娇同屋,就会打乱我的计划。 果然,娇娇一听大叫着跑开了。 是夜,我很早就把自己锁在房间,拨通外婆的电话。 “喂,是不是元宵?”等了约有半分钟,外婆略显疲惫的声音才从手机里冒出来。 外婆的口气听起来很急,根本不给我说话的机会。 “元宵,外婆有点急事出远门,少则七八天,多则半个月。这段时间,你要靠自己了!” “发生了什么事?” 外婆顿了顿,艰难回答:“那个景千夏,她死了。头七那天托梦给她师父吴言老道说是被你害死的,于是那个远在湘西的吴言老道就灵魂出窍来找我施压,说即日就从湘西赶来要你偿命!外婆自然知道你不会杀人,所以一定要在他们找到你之前,找到杀死景千夏的真凶,和她污蔑你的原因!还有,不管是谁,有任何事让你离开医院,你都不可以离开,也千万不要回家。切忌!” “嘟嘟嘟……” 外婆语速飞快的说完就挂了电话,留我一个人原地凌乱! 我没有杀景千夏,她为何要污蔑我? 难道,景千夏不知道是谁杀了她?还是有人装作我的样子杀了她? 可是无论到底真相如何,我都了解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有一个人一定要我死! 人皮害我不成,就利用景千夏的死借刀杀人! 外婆可能是知道害我之人真实身份的,却每次在即将说到关键之前圆滑的绕开,似乎是有意不想让我知道。 我落寞的打开黑伞,在孤寂的台灯下一遍又一遍练习着符咒的写法。 因为,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变得强大,只有足够强大才能和那个想要杀死我的人对抗! “哆哆哆!” 一阵敲门声,把我的思绪拉回现实。 我对着门上的猫眼一看,娇娇披着一床被子站在门外,一副担惊受怕的模样。 我只能收起桌上的朱砂和黄符,把空白的符纸放入抽屉。再把画好的分成三份,分别放在外衣口袋,床头和随身穿着的睡衣里。 打开门,娇娇像白兔一样蹿了进来。 “王姐,我还是决定今晚和你睡一屋。” “你不怕隔壁是殡仪馆啦?” “怕!但是我更怕一个人。” 娇娇说着,不避嫌的跳到我的床上,身体缩在被子里只露出鼻子呼气。 “胆子这么小,以后怎么拿手术刀开肠破肚?”我忍俊不禁。 娇娇躲在被子里沮丧的说,“我是被我妈送来的,说咱们苗寨里需要一个医生。” “你是苗族?护士长说你名字长的记不住,我们还都以为你是藏族呢。” “我妈是苗族,我爸是藏族,我跟我爸姓,但是跟我妈住……” 娇娇还没说完她复杂的身世,外面又响起了一阵缓慢的敲门声。 第25章:那个起尸是我爸 第25章:那个起尸是我爸 “谁啊?”我不耐烦的喊道。 “哆、哆、哆!”外面的人没有回答。 “要不,王姐你去看看?”娇娇真的非常胆小,已经缩在墙角发抖。 “瞧你那小样,敲门而已有啥好怕的?” 我嘴上不饶人,心里还是有些发毛,把眼睛凑近猫眼往门外一看,走廊里空荡一片,竟然什么人都没有。 “没人。”我有些郁闷。 娇娇也郁闷了,当更多的是害怕,“姐,你说,会不会是鬼、鬼、鬼敲门?” “敲你个头!”我没好气的赏了她一个毛栗子。 说话间,那种令人紧张的敲门声又哆、哆、哆、再度响起,一声声充满了我的耳廓。 可当我重新去看猫眼的时候,走廊上还是没人! “王姐,我知道了,敲门的一定是从西山殡仪馆起尸的尸体!”娇娇哇的一声哭出来,表情比吃了苍蝇还要难看。 “不可能!起尸说白了就是尸体,不会隐形的!行动也很缓慢,还没有七八岁的小孩跑得快。”我不耐烦的解释了一边。 排除了敲门的是起尸之后,我不仅怀疑是不是那张人皮又回来了?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娇娇已经方寸大乱,像一只等着被宰的鹌鹑。 “再看看。”我没空理她。 “哦。” 这一次我学乖了,悄悄躲在门后,眼睛贴着猫眼,定要看看谁那么无聊,大半夜来敲门。 “哆、哆、哆!”敲门声不断回响在寂静的走廊,我的眼睛也不断观察门外的景象。 “王姐,你到底看到什么了没有?”娇娇抱着被子,蹑手蹑脚的走过来。 我摇摇头,额头上落下一滴冷汗。 “完蛋了王姐!敲门的不是人,那一定就是鬼哇啊啊啊!”娇娇尖叫着缩回床角。 我本来就悬着的心被她这么一叫顿时提到了嗓子口。 “瞎嚷嚷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枕头下有一沓符纸你拿在手里,我先要开门看看外面到底是什么东西,要是真出了意外,你就拿着符纸自保!” “啥?王姐,你要开门,千万别!啊啊!”娇娇试图说服我,但我吃了秤砣铁了心,一定要看个究竟! 随着娇娇破喉咙的尖叫,我用力打开门! 我左手捏着黄符,右手握着打火机,心想管他是起尸还是人皮,都要他们好看。 可门外真的什么都没有,夺门而入的只有一阵凉爽的晚风,白白浪费了我努力摆出的侠女造型。 娇娇见我安然无事,也探头去出看,她是大山里出来的孩子,两只眼睛贼尖。 “王姐!”她突然用力抓住我,“你看咱们隔壁的门上,是不是贴着一个人!” 娇娇说完,把我推进屋子里,用力关上大门。 “刚才我什么都没看见,要不我在开门看一眼?” “不行!贴在隔壁门上的人眼睛里没有反光,在我们苗族有这样的说法,说只有死人的眼睛才会永远暗淡。” 娇娇挡在门口,誓死保护着门把手。 “你确定隔壁门上贴了一个死人,而不是一张人皮?”我试探的问道,因为娇娇用了“贴”这个词,死人好像只能靠在门上,很难做到贴在门上。 “对!是死人,没穿衣服的死人!”娇娇几乎又要哭出来。 听她这么形容,我心里的害怕稍稍减少了几分,判断出外面敲门的东西就是从西山殡仪馆逃跑的其中一具尸体。 怪不得,我们只闻敲门声不见敲门人,敢情这起尸敲得是隔壁房间的门。 隔壁房间住的是顾安,指不定那个浪的不行的李珂也在,这么大一个起尸贴在门上,够这两个胆小鬼吓得屁滚尿流的了。 想到这,我心里一阵暗爽。 像这种刚刚起尸的尸体全身上下比石膏还要硬,不会抬头也不会弯腰,有点像是僵尸,但攻击力比僵尸要弱好几条街。 最多就是吓尿几个胆小的造成一点精神伤害,想要对人造成肉体伤害还要再修炼个三五十年。 我悠然的躺会床上,无视娇娇惊愕的表情。 “王姐,隔壁住的可是顾安大帅哥!” “我知道。” “那现在怎么办?” “凉拌!” “啊?” “啊什么?你当顾安傻呀,那么大一只起尸敲门他一定吓得不敢开。只要不开门,就没危险,也就没咱们两个弱女子什么事!” 我拍拍被褥,让娇娇赶紧来睡觉。 “王姐,你说得对!”娇娇从我身上爬过去,睡在床的内侧。 过了十来分钟,我们两同时睁开眼睛。 “你有没有听到隔壁有开门声?” “王姐,你有没有听到隔壁有开门声?” 我们对视了一眼之后,又一起点了点头,跳下床争先恐后的去看门上的猫眼。 “哐当!”隔壁已经传来敲桌子砸椅子的声音,不问可知是顾安在和起尸对抗! “安安!啊!当心!”又传来了一阵女人的尖叫,我满头黑线,果然李珂也在顾安的房间。 他们两个人今天都没吃药嘛?要是吃了药怎么还会给起尸开门。 “王元宵!你快过来!救命!”李珂大喊着我的名字。 “切,你叫我救我就救,我干嘛要听你的?”我幸灾乐祸的站在顾安房间的门外,看着他们两个徒劳的想要用床单把起尸包起来。 李珂怨念的瞪了我一眼,我发现她这种又急又气又吃瘪的眼神简直能治各种不服。 经过殷家村找替死鬼之事后,顾安和李珂的胆子都有所见长,尤其是李珂见到面目狰狞的起尸后非但没有被吓晕过去,反而敢和顾安一起对抗。 起尸不仅身体坚硬,手指更是像铁针一般,别说用床单,就算用麻绳都不一定能困得住。 如我所料,没过几秒,床单就被撕成碎片。 出气是一码事,救人又是另一码事,起尸掐住李珂脖子的时候,我按耐不住了! “喂!麻烦你转一下!”我用力踹了一脚起尸的小腿。 起尸大怒,猛然回头,不料我早就准备了一张镇邪符贴在它脑门上。 镇邪符转为镇住尸体而生,故一贴上,起尸就瞬间就会无法动弹! “打完收工!”我拍拍手,把剩余的符咒塞进口袋。 “王元宵,你想害死我们啊?”李珂见起尸被盯住,立刻冲上来凶神恶煞的给了我一个耳光! “敢打我!”我愣着两秒,正反还给她两个耳光! “啪啪!”的响亮耳光声回荡在房间里。 李珂怎么都想不到我有胆子还手,眼眶一下就红了,梨花带雨一般找顾安哭诉。 “你们别闹了!”但顾安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句,就把视线转到站在房间中央的起尸身上。 我狠狠瞪着顾安,心想李珂不懂事,难道你也不懂事? 这个节骨眼研究什么起尸呀,赶紧管好你的女人! “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不要再开门了。自作孽不可活,我可没心情每次都救你们!”我学着外婆的口气说话,觉得自己或许也有当神婆的潜质。 娇娇躲在门外,小声问:“那个,王姐,咱们现在要拿这个起尸怎么办呀?” 李珂也点头道:“对!王元宵你处理一下,这玩意放屋子里太晦气了!” 我托着下巴想了想,决定还是用最安全的方法解决,“那就烧了吧!火化是对付起尸最有效的方法。” “不能火化!”听见我的话,一直研究着起尸的顾安突然站了起来。 我这才发现他的脸惨白的不可思议,眉宇之间还夹杂着心痛和疲惫,好像还有点印堂发黑。 “安安,你怎么啦?”还没等我开口,李珂已经像条八爪鱼一样缠上顾安。 “你们不是都好奇我开门的原因嘛?好,我告诉你,这具起尸其实是我的爸爸!”顾安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指着起尸道。 闻言,我们都愣住了,不由看看起尸再看看顾安,想要找到两人容貌上的相似处。 可起尸在发生的时候,尸体原本的模样就会大变,不仅皮肤清白,唇齿外翻,就连眼眶都会深陷,根本无法辨认出原本模样。 “一开始我也没认出来,直到我看见了它手上的标签。”顾安抬起起尸的手,手腕上赫然挂着一个标签,写着殷汝康三字。 “我爸是上门女婿,所以我一出生就跟我妈妈姓顾,也就是太婆所说的外姓人。殷家村出事的那晚,我爸是突然吵着要赶回去的,也没说个原因,第二天就吊死在殷家村的后山上了。这件事之后,我妈终日以泪洗面,要我发誓一定要找到我爸上吊的真相!” 又一个殷家村的受害者! 我心里一阵难受,对这样的顾安少了几分埋怨,多了几分同情。 李珂低声细语的安慰顾安,然后抬起头没好气的问我,“现在怎么解决?” “我想想……这样吧,我们先把伯父的尸体交给殡仪馆,只要头上的镇邪符不揭开,尸体就无法动弹,等到明晚乌云盖月的时候,咱们就能用招魂术问清殷家村死亡的真相!”我硬着头皮道。 其实,我也不确定起尸后的尸体还能不能进行招魂,外婆素来不用手机,出了远门就别想再联系上。 不敢耽搁,我们连夜把顾安的尸体送还给殡仪馆。 第26章:怪兄怪弟 第26章:怪兄怪弟 正值深夜,殡仪馆里只有一个看门的老头值班。 老头在殡仪馆工作了几十年,稀奇古怪的事情也略知一二,一看见尸体头上贴着一张黄符便心知肚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请。他不敢搬弄尸体,知道顾安是死者家属,就给了钥匙让我们自己班上二楼的停尸间。 第二次进入这个殡仪馆,我的心情更加沉重! 另外几个人的脸色也是一个比一个难看,有时候一片月光落在顾安或者李珂的脸上还会出现一种类似于尸体般惨白的假象。 西山殡仪馆和西山医院一样破落不堪,一般尸体都停放在一层的冰箱里,只有出现了多人死亡的时候才会用到没有电梯的二楼的冷冻箱。 尸体起尸之后体重会剧增,不再是顾安一个可以搬动的。 娇娇胆小根本不敢跟来,留在门卫老头哪里享受免费空调,李珂身为校长千金自然也不肯坐这苦差事,剩下的就只有我被迫成为免费劳动力! “喵!”楼梯口,一只青眼黑猫像幽灵一样从我们脚边蹿过,吓得我浑身一颤! “诶!你小心点!别摔着我伯父了!”我不小心一个踉跄把起尸的头磕在楼梯上,急的李珂高声大叫。 我白了她一眼,“神经,刚才你用椅子砸他的时候怎么不知道心疼?” “我那是不知者无罪!”李珂一个白眼还给我。 我懒得和她争辩,安静下来之后又觉得悄然无声的殡仪馆更加可怕了。 更加诡异的是,殡仪馆这种绝对不可能有猫的地方竟然出现了一只猫! 要知道,能够导致尸体起尸的原因,首当其中的就是有黑猫经过! 在二楼,我们发现了一辆停尸车,就将顾安父亲的小心的尸体放了上去。 “就是这间。”顾安用钥匙打开停尸间的门,里面漆黑一片,除了一些停尸车轮子上的金属反光,其他什么都看不见。 但这些已经足够吓人的了,尤其当我们刚刚开停尸间的门,那阵夹杂着尸体恶臭的冷风从门缝里飘出来的时候,我们差点就被自己的呕吐物淹死。 “快把车推进去,我们就走吧!”我催促道! 这种死人的地方,我可是一秒钟都不愿意多做停留。 顾安嗯了一声,把载着实尸体的停尸车慢慢推进停尸间。 “喵!”顾安关门的是同,又是一声尖利的猫叫传来,我们顿时面色大惊! 这声猫叫好像是从停尸间的门里面传来的,而此时殷家村八十一具尸体全都躺在里面! 在那声尖利刺耳的猫叫之后,停尸间又里传出了一阵玻璃落地的声音! “发生什么事!”顾安和李珂异口同声的问我。 我急忙跑到窗口往下看,只见马路旁昏暗的路灯下,一具具行动僵硬的尸体正如潮水一般缓慢前进。 “不好!全部都起尸了!” “全部是什么意思?”顾安的嘴唇都发抖了。 我直接打开了停尸间的大门,打开墙上的点灯开关,随着灯泡在黑暗的空间中闪烁出光亮,顾安和李珂一齐骂了声卧槽! 只见停尸间里空无一尸,只剩八十一停尸床凌乱的停放着,窗玻璃碎了一地,尸体都是从二楼跳下去的。 而刚才那只发出尖叫的猫已然不知踪迹,或许是和起尸们一起从窗口跳下去了。 “完了!”顾安从地上捡起一张黄符。 我安慰的拍拍他,“节哀顺变。” 楼梯口传来几个脚步声,娇娇和门房老头面如纸色的跑上来。 一间停尸间里的景象,门房老头紧张的捶胸顿足,指着我们吼道:“你们说,到底怎么回事?尸体怎么会突然都活过来了!” 根据外婆以往遇到的事情的经验,我知道这门房老头八成是想给自己没看住尸体找一个借口。 恰巧,我们出现在事发现场,就成了这门房老头的替罪羊。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我们根本就没看见什么尸体,不信的话我们可以打110处理!”对付这种无赖,我可谓经验老道。 一边说,我一边拨通了110。 发生了八十一具尸体离奇失踪这么大的事情,很快引起了警方重视,十分钟后两辆警车先后出现在西山殡仪馆门口。 奇怪的是,只有第一辆警车里下来的是穿着大沿帽的警察,第二辆车里走下来的却是一个三十岁最左右穿运动服的大高个和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 大高个的皮肤黝黑,脸上的轮廓很分明,五官也非常立体,破有点混血的味道,若不是眼袋发黑,嘴唇发青,和一路走来只听不说等重重古怪,应当能算是一枚大帅哥。 而那个小男孩,和大高个截然相反,白皙的皮肤,肉嘟嘟的脸蛋,五官精致的好似陶人,尤其是那双好看的犹如紫葡萄般的大眼睛,盯着人看的时候显得可爱又不失机智。 可这一切好影响都在这个男孩开口的瞬间化为灰烬。 “奇怪!你这个害人精怎么还活着?真特么浪费粮食!”小男孩指着我,一副嫌弃的表情。 小男孩的话像一道天雷从我头顶裂开,一下就让我蒙圈了。 可我怎么听着这话觉得那么熟悉呢? 这种说话的口吻好似似曾相识。 “小朋友,你怎么不回去找妈妈,殡仪馆里有很多吓人的东西,专门抓小孩!”我咬牙切齿的想要吓唬他,却在他两声不削的冷笑下,再度气到炸肺! “你叫谁小朋友,本大爷姓牛,名翻天!外号翻天爷!”牛翻天伸出大拇指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牛气十足的走在两个大盖帽身前,而那两个大盖帽竟然低头哈腰,非常恭敬的跟在他后面。 大高个好像不会说话,对着那两个大盖帽一通笔画,还打量了我们两眼。 我发现他的眼睛里和死人一样没有反光,揉了揉眼睛在看,大高个已经低下头把脸埋在阴影中了。 其中一个大盖帽像是接到了指令,走过来向我们敬了个礼,说道:“这位是我们请来的专业人士……孔张,他说这件事情和你们无关,所以你们可以先回去了。” 擦!这个大高个孔张到底是什么来头,一句话就能决定我们的去留,要不要那么牛叉? “还有,孔张大人还说你们惊了魂,让吃了这个再睡觉。”大盖帽给我们每个人发了一粒黄色的小药丸,闻味道应该是用一些凝神定气的草药制成。 我不免盯着这奇怪的个孔张多看了两眼,牛翻天不爽了,用他这个年龄特有的雌雄难辨的声音道:“怎么还不走,留着等吃宵夜啊?” “噗!”一旁的李珂闻言,得意的大笑,“诶呦,王元宵,你可真是让我刮目相看,知道勾搭不上我家安安,一转眼就另攀高枝啦。” 我看见李珂那张嘴脸就来气,抬掌道,“怎么?还想再吃两巴掌?” “你!安安,你看她!”李珂说不过我,躲道顾安身后。 “老娘没空陪你们瞎哔哔!娇娇,咱们走!”我拉起娇娇回到医院。 或许是吃了孔张给的药丸,下半夜我睡得特别安稳,这一睡竟然就睡到了下午两点。 起床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被包得跟粽子似得手指不觉得痛了。 拆开纱布一看,手指上的皮竟然已经长出了粉嫩的新肉。 我有些诧异,我咋不知道自己的愈合能力有那么快。 手机上有一条顾安发来的短信,时间为上午九点,内容如下:元宵,你能再来一次殷家村吗?发生了很紧急的事情,找不到你外婆只能求你帮忙了!拜托! 以前,只要顾安可怜巴巴的对我说出拜托两个字,就算赴汤蹈火我也在所不惜。 可是现在顾安与我而言只是青春长河中的匆匆过客,外婆也说过让我无论如何都不能离开西山医院。 我就把外婆的话在短信中如实相告,发给顾安。 做完这一切,五脏庙发出抗议,催着我去食堂吃饭。 刚走到食堂,就听见护士长洪亮的嗓门,“谁知道昨晚到底发生了啥事,怎么好端端的顾帅哥和李千金就一起请假了呢?咱们医院好不容易等来了两个颜值和实力兼备的医生,要是他们走了咱医院可又没有经费了!” 几个被点名的护士医生都一问三不知的直摇头,护士长又将实现转向我,“小王,你住他们隔壁,有没有什么内幕?” “他们好像家里有事。”我结结巴巴的回答。 护士长一听,八卦精神又水涨船高,马上带领一帮小护士围住我,“小王,那你知不知道,顾医生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我和顾医生不熟,他不会告诉我。”我躲开以护士长为首的包围圈,打了两个馒头就逃一般离开食堂。 就当我一边啃着馒头,一边走回宿舍的时候,一道偷偷摸摸的脚步声出现在我的身后。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遇到这种情况,我早就有所防范。 管你是人皮还是起尸,来一个我杀一个,来两个我杀一双! 我故意走到一个平时不太会有人经过的走廊,拿出符咒做好准备。 可万万没想到,找上我的不是人皮也不是起尸,而是一击实打实的大闷棍! 第27章:又被装麻袋了 第27章:又被装麻袋了 自从21岁生日那天起,我就和各种麻烦结上孽缘,光是被绑走就已经上演了两回,且绑我的人似乎都对使用麻袋情有独钟。 没错,一焖棍醒来后,我发现又被人装进麻袋中了。 鬼怪之流不会使用敲闷棍的偷袭手法,既然能确定偷袭我的是人,那就没啥好怕的! “外面的人听着,我不管你们是谁,要抓我干嘛,现在先放我出去撒泡尿!”我毫无淑女风度的在麻袋里嚷道。 外面的人听见我醒了,压低嗓音商量了几句。 从他们的交谈中我听出了两个线索。 第一,听这两个人的口音应该是本地人。第二,绑我的其中一个人,很有可能就是殷家村的那个太婆,太婆缺了两个门牙,说话漏风,很有辨识度。 “太婆,我知道是你,把我放出来呗,咱们有话好说。如果我憋尿憋出个三长两短,我外婆也不会放过你们!” 外面的人沉默了片刻,太婆一声令下,让人把我从麻袋里放出来。 探头一看,视线所及一片漆黑,我估摸着现在的时间至少也要凌晨一二点。 太婆举着一支火把,把我从麻袋里搀扶出来,她身旁陪着七八个四十来岁的寡妇,这些人的神色看上去非常紧张,对我挤出的笑脸很不自然。 她们怕我逃跑,我去解手的时候也一左一右像看押犯人似得跟着我。 “别皮笑肉不笑的,有事说事。”解手之后,我摸着后脑上的大包,郁闷的坐在一块石头上。 “王小姐,我们也是逼不得已。咱们村子里又发生怪事了,去求了王婆好几次,可王婆就是不肯相见,还为了躲避我们一走了之。所以我就想,上一次王婆为了找你才来的咱们村子,这一次会不会也……”太婆说的支支吾吾的,心虚的不敢正眼看我。 我接着她的话说下去,“所以你们就绑架我来威胁我外婆出面对吧!” “不不不,不是绑架,是请王小姐您再来殷家村做客。”太婆拱拱手讨好我,还让一个寡妇给我送来了矿泉水和自家做的面饼。 “行了,既来之则安之,反正那么晚了也没车回去医院。可有一件事必须告诉你们,我外婆是出去办事的,估计要十天半个月才能回来,你们要想挟天子以令诸侯,那也要等诸侯回来才行。”我这么一说,面前的一群大小寡妇脸上都露出浓厚的失望之情。 太婆皱纹横生的老脸上更是难看犹如死灰,一双浑黄的老眼往四下眺望了一遍,跌坐在地上,好像受了极大地打击。 “完了,不仅救不了小根儿,咱们这几条命也要丢在这儿了!” 我吃的狼吞虎咽,听见太婆这些丧气话,差点被噎住,“是不是殷家村又有怪事了?若真的很危险暂时去别处避避也行。” 太婆眼睛里零星的希望化作灰烬,老脸皱成了一朵菊花,懊恼的哭都哭不出来“刚才你昏过去所以不知道,其实咱们傍晚时分就上山了,回村的这条山路我老太婆来来回回走了八十年从没出过错,可今天偏偏就是走不出去了!” 闻言,我接过太婆手里的火把前后照了照,这片山还是殷家村的山,树也是殷家村特有的那些长相迥异的歪脖子树,可这片山上的路就是从来都没见过的! 鬼打墙这几个字又从我脑袋里蹦了出来! 殷家村还真是邪乎,怎么我每回经过,都能遇到鬼打墙? “不怕,咱们点个篝火,所有人围成一圈晚上谁也不要单独行动,只要熬到黎明,就能走出去。”有了上一次被鬼打墙的经验,我立刻安排大家找了一块避风的大石头旁围火而坐。 几个寡妇见我说的头头是道,听话的紧紧挨在一起,谁也不敢睡,一双双眼睛都盯着别人身后,生怕周围会跳出来个什么。 就连八十几岁的太婆也不打瞌睡,握着拐杖时刻警惕。 “你们看什么呐?也不嫌累,瞧你们一个个憔悴的。”我加了一把柴,把周围照的更亮。 我这一问,一个年轻的寡妇忍不住哽咽了,太婆叹了口气没有阻拦的意思,那寡妇就把这几天殷家村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说了。 原来,村子里的男丁一晚上全死光之后,村子里的女人伤心害怕之余却还惦记着后山那个秦朝大官墓里面的宝贝。所以就趁着梅雨天来临之前,日夜赶工挖掘。可她们连着挖掘了好几周,都没再挖到什么值钱货,竟是些碎瓷烂布料。 可就在前天晚上,这些女人终于挖进了秦墓里隐藏最深也是最大的主墓室。墓室中央摆放着一个深如墨色的巨大棺椁,四个角落没有陪葬品,墙壁上却都用红色的颜料写满了她们认不得的文字,像是某种图腾又像是某种经文,连二米多高的墓室顶端都写满了。 细细观察,寡妇们发现墓室中的墨色棺椁好像是用一种皆为罕见的玉石整块雕琢而成。 寡妇们欣喜若狂,不免猜测连棺椁都是用整玉制成,棺椁之内的陪葬品岂不更是价值连城! 然想要把这么大一块玉石运出去非这些妇人力所能及,于是就一个胆大的寡妇想要用锄头砸开棺椁。 没想到一锄头下去,原本黑色的棺椁突然浮现出犹如鲜血一般的红色! 就像受伤出血一样! 这一现象可把这群大小寡妇都吓坏了,当时已经到了半夜,棺椁诡异的现象吓得她们几乎没人再敢在墓室里逗留。 经过协商,她们决定先回村子,等第二天天亮再进入墓室一看究竟。 可就在第二天,这些寡妇再带着家伙走入秦墓的时候,本来艳阳高照的天气突然落下一道闪电,劈中了山顶的石头堆,那些石头顺着山脊滚落,偏巧就砸在这些寡妇们挖出的盗洞门口,挡住了唯一的出入。 “出口被堵住,再挖开不就行了。”我津津有味的听着,插嘴道。 心想,难怪外婆不肯帮她们,干过挖人祖坟这种营生的人,阴德有缺,大都断子绝孙亦或是死于非命。 这些女人死了丈夫还不安分,活该自食恶果。 “我们当时也是这么打算,可事情到这里还没完!第二天,当我们挖石头回来的时候,就发现小根儿不见了,小根儿的娘不知被什么咬了一口,到现在还昏迷不醒呢。我们起初怀疑咬人的可能是山里的什么畜生,直到晚上看见小根儿已经死去的父亲游荡在村子里,才开始怀疑会不会是起尸了。” 太婆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跳动的火光,橙色的火舌映射在她的眼睛里,没有唤起一丝生的希望。 “起尸是有很大可能会回到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也会率先杀死生前最亲密的人。我想你们绑架我的最大原因不仅仅是为了小根儿,应该还听说了,西山殡仪馆里八十一具尸体一同起尸,你们怕这些起尸全部回到殷家村才把我绑回来。啧啧啧,只可惜我外婆不在……”我咋舌摇头。 说完,我们陷入了沉默,没人敢睡,也没人再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太婆忽然从篝火中拾起一只火把伸到坐在她对面的一个穿着睡衣的女人脸前面,神色惊恐的质问:“阿珍!你怎么在这里!” 围成一圈的女人听见阿珍这个名字,都像是躲避瘟疫一样,全都惊叫着往我这边拥挤过来。 阿珍?这不是小根儿母亲的名字嘛? 太婆刚才还说阿珍被起尸咬了昏迷不醒,这会儿怎么又神不知鬼不觉的坐在我们一群女人中间? 阿珍纹丝不动的坐在火前,头发乱糟糟的,光着脚,小腿上不知被山里的酸枣树刺刮出了几道血口。然而,阿珍的表情却像是一个石膏像,冷冰冰的,瞳孔的颜色和她皮肤上的颜色都呈现出一种不正常的青灰。 我暗暗叫了一声糟糕! 被起尸咬过的人,在三五天之内就会尸变,算算时间,阿珍恐怕就要尸变了! 我赶紧掏出一张黄符想要拍在阿珍额头,被她冷的像冰一样的手抓住。 阿珍的速动极快,力气也大的不可思议,看似纤细的手指在我手上轻轻一捏就几乎可以我的手腕捏断。 我倒吸着冷气,盘算着应该如何对付。 阿珍却扭头过来,说话了,“我带你们去找小根儿。” “好,你先放手。”我尝试用跟她对话的方法确定她尸变的程度。 完全尸变的人是不会交流的,起尸的世界里只有杀人和被杀,没有喜怒哀乐也没有任何触觉。 阿珍呆滞的眼睛在我手腕上停留了一秒,松开手没有再说什么,起身向林子里走去。 我和太婆打了个眼神,询问她的意思。 太婆赶忙去抓她的拐杖撑起身子,带着一对寡妇跟上去,“快跟上去!小根儿是我们村子里唯一的血脉!” 阿珍的话像是一个极具诱惑的鱼饵,明知道前方可能会有危险,还是引得这些寡妇奋不顾身,尤其是太婆,恨不得丢掉拐杖,一路跑过去。 寡妇们带走了篝火中大部分的树枝当做火把,把我扔在原地。 我看着林子里离我越来越远的几个火把的光亮,无奈的犯了个白眼,也捡起一根火把快步跟上去。 真不是我不放心这些大小寡妇的安慰,而是外婆告诫过我,遇到鬼打墙千万不要一个人! 因为,鬼就喜欢对孤身的人下手! 第28章:潭底沉尸 第28章:潭底沉尸 一支火把的燃烧时间大约只能维持20分钟,走了没多会儿,太婆手里的火把就熄灭了。 阿珍还在不断往前走,好像把这条连太婆都没见过的山路背的比自家门牌还要熟。 又过了片刻,其他两个寡妇手里的火把也跳动了几下灭了! “阿珍,咱们这样走不行,火把差不多都要灭了,看不见山路。” 太婆对着阿珍喊道,不远处的黑树林子里,阿珍的背影就像是一个穿着白衣的女鬼,走路的时候更像是在飘。 见阿珍不理不睬,太婆似乎一下子六神无主了,只能回过头来看我。 “王小姐,你觉不觉得阿珍有点怪?” 我不禁冷笑出声,“您老现在才发觉?咱们跟着走了大半天,也没回头路了,继续走吧。” “好。”太婆最挂念的就是小根儿,现在这出戏唱的摆明了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阿珍一直保持着在我们身前五六米的距离,穿过一片崎岖难行的山路后,她停下脚步。 “到了。”阿珍说着,头一次对我们转过身。 借着微弱的火光,我看见阿珍的面孔一片惨白,眼睛里没有零星半点的反光,抬手对我们招了招,“过来啊,到我这里来。” 队伍继续向前,领头的女人突然发出一声惨绝人寰的尖叫,听得我头皮一阵发麻! 一路上我都走在最后,此时七八个女人站成一排,黑漆漆的夜里我也看不清走在最前的人发生了什么事情。 “阿珍你怎么带路呢?把我们带刺牙儿沟里来了!”刚才尖叫的寡妇怒喝。 我们都围上去看,果然面前长满了半人高的荆棘。 这种紫色的荆棘树在殷家村有个俗名叫做刺牙儿,其毒性猛烈,划开皮肤的时候会产生类似于被毒蛇咬伤般的剧痛,轻者血流不止重者当即晕厥。 殷家村的人家家户户都会藏上一只刺牙,放在门后边防小偷用的。 只是,刺牙这种植物大多零星分布在山涧,像这样紧蹙的长成一片倒有些像是人为栽种。 阿珍依旧面无表情,不住对我们招手,用不带起伏的语调喊着:“快过来,小根儿就在这里。” 我打开手机里的光源往阿珍哪里照,发现她身后好像有一个山洞,洞里的岩壁受到光线后发出了亮晶晶的白色反光,可以推测这个洞穴里面可能有活水。 太婆一听到小根儿的名字就像是着了魔障似得,自己挥舞着拐杖推开面前的刺牙向阿珍走过去。 其他的寡妇对视一眼,也急急忙忙跟上去,短短两米的距离,每个人走下来身上腿上都被划出了不少口子。 都说这个世界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才有了路,我走在最后一个倒也捡找了便宜。 前面几个寡妇走过去的时候都使劲的把刺牙压在脚下,轮到我的时候,刺牙沟里已经出现了一条隐隐约约的小路,穿过刺牙儿的时候竟一点没受伤。 阿珍带我们来的这个山洞确切的说应该是一个水洞,走不了几十步就到头了,出现了一汪深潭。 潭中黑乎乎一片,看不出深浅,水面平静的没有一丝涟漪,好像连条鱼都没有。 “怎么没路了?小根儿呢?”几个女人对阿珍又气又怕,远远的围着她质问。 阿珍抬手指了指黑潭,寻了个角落蹲坐下去。 寡妇门不知道阿珍什么意思又要闹作一团,还是太婆人老识广,看出了苗头。 “如果我没猜错,这个洞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潮汐洞,洞里的水每天都会收到月亮的影响潮起潮落,晚上的时候洞里就蓄满了水,到了白天这些水就会退去,通往地下的路就会显现出来。阿珍,我没说错吧?” 阿珍没有回答,闭着眼睛,好像已经睡着了。 太婆有些尴尬,找了块干燥的时候坐下,“都坐下,咱们今晚就睡在这洞里。” 寡妇们乖乖听命,席地而坐,颇有以天为被地为床的即视感。 或许是白天寡妇们给我的一闷棍打的太狠,我刚坐下就感觉头昏昏沉沉的,很快就睡了过去。 我梦见自己站在一叶孤舟之上,孤舟随风独行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上,跌跌撞撞起起伏伏…… 赢湛出现孤舟的另一头,朦胧的月光映照在他轮廓分明的半边脸上,一半纯洁似莲,一半嗜血如魔。 我向他走过去,他却不断对我挥舞双手,不知是催促我前进还是让我后退。 当我走到他的面前,赢湛深深的凝视我。 我以为他想要吻我,心脏扑通扑通直跳,谁知下一秒,赢湛就把我推进了冰冷的海水里! 一紧张,我从梦中惊醒,发现实中我的身体也莫名的浸在冰水中。 视线被动向前移动了一下,竟然有人在搬动我的身体! 更让我恐怖的是,不知何时水已经淹没到我的鼻尖,有个东西正将我拖进那个深不见底的深潭里! “救命!”我惊惧的大喊,回音扩散了整个洞穴。 然而山洞里空无一人,太婆、阿珍和那些寡妇竟然都消失了。 我无可避免的被拖进潭水中,不断往下沉。 慌乱中,出现了一团蒙蒙的白光,光源像是从某个水底洞穴中照射出来。 虽然不清晰,却可以大概看清楚抓住我的是裸着身体的人形物体! 又看了两眼,我肺里仅存的空气顿时被吓的吐出来,因为我看清了抓着我双脚往潭底行走的东西,应该是一具起尸! 这张惨白狰狞的尸首我前不久刚刚见过,知道这人活着的时候名叫殷汝康,也就是顾安的爸爸! 起尸抓着我的双脚,缓慢的向潭底下沉,然后一步一步非常执着的把我拽入那个发光的光源。 眺望四周,太婆和一众寡妇们就漂浮在我的身边,她们也被其他起尸拖进了水,只是看她们的脸色都快要被憋死了,却还是双眼紧闭,丝毫没有要苏醒过来的意思。 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惧,刚才要不是赢湛把我吓醒,我可能也会像这些女人一样沉尸潭底! 潭底还有几十个起尸一动不动的站在淤泥之上,像是摆出了某个诡异的阵型,一个个张大着嘴,仰头看着我们,仿佛等待着一场盛宴。 这些起尸的手上都捆绑着标签,不问可知,正是从西山殡仪馆失踪的八十一具尸体! 我不知是什么引导着他们做出这种匪夷所思的行为? 它们似乎跟随者某个领导者,距离潭底更近了一些,我能看见那个穿着白衣站在光源里的女人,就是小根儿的母亲阿珍! 我在看阿珍的时候,阿珍也看见了我,我们四目相交,阿珍如远山般没有情绪的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个裂开到耳后根的怪笑。 这时,我再想装死也来不及了,只能硬着头皮被迫向阿珍靠近。 我脑海中拼命念着那个黑伞中出现的第一条冥文,赢湛! 可这一次,百试百灵的咒语却失灵了! 无论我如何默念赢湛的名字,他都没有出现。 我想起刚才在梦境中,赢湛使劲向我挥手的那个动作,其实他并不是要我靠近,反而是在警告让我后退! 我是在太大意了! 起尸在水中的速度极其缓慢,这种感觉就好像明知道自己就要死了,对方却还故意延长了濒临死亡的时间,让人生不如死。 我的肺憋得几乎就要爆炸,眼皮也越来越沉。 就当我以为会是最后一次闭上双眼之前,我看见阿珍从背后掏出了一把刀…… “王小姐你醒醒,该出发了。”太婆用力把我推醒。 我的思绪还在阿珍的刀口下挣扎,豁然清醒,被吓了一跳。 山洞里射入了蒙蒙光雾,已经是次日清晨,身旁几个寡妇都做好了出发的准备,眼巴巴的等我。 阿珍还坐在昨晚上的那个角落里,一动不动的,好像从未离开过。 这么说,我做了噩梦? 卧槽,这梦也做太真实了点! 太婆见我发呆有些担心,“王小姐,你没事吧?” 我感到浑身冰冷,裤脚管沉甸甸的,竟然在滴水,“我的衣服怎么有点湿?” “正常的,洞里水气重,你看大家的衣服都湿透了。”太婆说着干笑两声,她的裤脚管也在滴水。 “对了,刚才阿珍说潭水已经下去了许多,足够我们憋气游到水底下的另一个通道。” 我听得有点蒙,不敢相信的上下打量这个连走路都身形不稳的老人,“什么?你们要下水?” “不是你们,是我们!王小姐,你是王婆的血脉,有些事情多少也懂一些,咱们这一路上多要仰仗你了。” 太婆根本不给我拒绝的机会,说完爬到潭水边“噗通”一下就跳了下去,其他寡妇也跟风似得,往潭水里跳。 我看的一阵发寒,梦中的景象又浮现脑海,不知在现实中,潭底是否还藏着那八十一具起尸? 远远看过去,白天的水潭不再是漆黑一片,反而非常清澈。 我挪动步子,想凑近看看潭底到底有没有起尸,脚下突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 咦?这不是太婆从不离手的拐杖嘛? 怎么在这山洞里住了一晚上,太婆的精神气都像是变了个人,身体好的连拐杖都扔了。 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忽然背后一个白影贴近,斜着眼睛朝我看。 “你想干嘛?”我惊悚了,阿珍不会又要从背后掏出一把出刀来吧。 “下去。”阿珍紧紧抓住我的手,从她掌心传出的冰冷瞬时蔓延到我的全身。 第29章:雾里看花 第29章:雾里看花 一个散神,我已经被她拖着跳入水中。 与梦境不同,现实中的潭水干净清透,游鱼不绝,仿若潜水观光的洞穴风景甚好。 定睛一看,水底的淤泥里只躺着一些不规则的大石头,根本就没有什么起尸,我悬着的一颗心稍稍放松了些。 太婆她们已经快要游到潭底附近的另一个水洞。 阿珍却一直游在队伍最后,被这样一个即将尸变的人盯着身后总是感觉心里毛毛的,所以我也总是回头去看她,可每次回头我的视线都能和阿珍的视线对上,就好像她的视线从来不曾离开过我。 我加快了划水的速动,和太婆一起游到水底的另一个洞穴。 这个洞穴的温度非常低,大约只有七八度,出水后我冷的瑟瑟发抖,身边的几个大小寡妇面色如常,都好像跟没事人似得,也没有人讲话。 要说几个男人在一起不说话那我信,但是七八个女人在一起不说话,那还真是有些不太正常。 “我们这是去哪?”我打破了寂静。 “去找小根儿呀。”太婆笑眯眯的回答我。 我揉揉眼睛,太婆确实是在笑。 自打我第一次见到太婆,她的脸上就一直愁眉不展,试想一个突然之间死了丈夫、儿子,后来孙子也下落不明的老女人怎么可能还笑得出来。 我心里咚咚咚直打鼓,这老太不会悲伤过度导致精神错乱了吧。 “那么……这里是哪里?” “阿珍说,这里是通往咱们殷家村后山的那个秦代大官墓的暗道。阿珍也是被孩子他爹托梦,才知道这个秘密。” 谈话间,阿珍已经走到队伍最前,指着看不见尽头的幽暗通道,“小根儿,就在里面。” “咱们快走吧!”太婆的老脸笑的像一朵菊花,催促我继续前进。 我们所在的这处通道确实是人为修造的,岩壁上布满了古早时留下的遭痕。 不过,条通道修葺的极为仓促,不仅道路曲曲折折,岩壁的高低和宽窄也是随心所欲。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个通道里竟然每隔五六十步就会出现一个双岔口,不知通往何处,犹如迷宫一般神秘而又恐怖。 我们跟着阿珍东拐西弯,绕的昏头转向,忽然阿珍停住了脚步。 “怎么了?”我拦住太婆,摸出一张黄符,独自走近阿珍查看。 阿珍被起尸咬伤至少也有四五天,现阶段她随时随地都可能尸变。 “前面塌方了,我们必须换一条路。”阿珍冷漠的转身,从我身旁经过。 寡妇们听话的集体转身,我则忍不住好奇往塌方的地方瞄了一眼。 这一眼看的我亡魂大冒,差点把去年的年夜饭也吐出来! 只见,不远处的塌方堆里,一只被折断的手软趴趴的垂在岩石上,手的主人趴在离手的不远的地方,下半身都被埋在石碓里,七窍流血早就断了气。 还有一些尸体也被砸的不成样子,有的被砸中脑袋脑浆迸裂,有的被砸中脏腑血流成河,还有一些大部分身体都被埋在石头里只剩手或脚挣扎着想要爬出石碓最终活活憋死。 “这里有死人!”我叫住大家。 太婆拍拍我的肩,“这些都是我们殷家村的女人,大概是前几天山石滚下来的时候砸死在盗洞里的。” 这些女人的尸体在封闭的洞穴中存放的这么多日子早就尸臭熏天,绕是我这个在解剖室看惯了尸体的专业医生都有些受不了,胃液翻腾。 太婆她们只是远远的避开,没有人发出尖叫,好像早就知道这些被困在盗洞里的女人已经遇害。 “轰隆!”突然,不知从何处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轰鸣,引得通道中地动天摇,无数石块像是下雨一样刷刷向下落。 我们紧紧贴着墙壁,几个寡妇生怕我受伤,用身体把我围住。 震动过后,通道里飘出了浓重火药的味道,太婆的脸上浮现阴霾。 “不好,外面有人炸山!” “是村子里的救援队?” “不是,咱们村里连炮竹都没有更别说火药了,炸山的一定是村外面的人。依我看,这里可能还会塌方,弄不好连我们都会死在这里。” 太婆的推测不无道理。 都说没有不透风的墙,村子里有秦墓的事情估计已经传了出去,吸引了更多的盗墓者。 这些盗墓者见钱眼开,开山的方法也五花八门,要是真在这秦墓里遇到了,很有可能会把我们这群女人灭口。 “就是!咱们还是快点离开这里!”几个寡妇忧心忡忡的附和道。 阿珍在另一个岔口向我们招手,队伍转向而行。 死者为大,虽然我们现在还不能把她们弄出去,我还是在被塌方压死的尸体前恭敬的拜了拜。 第三次鞠躬的时候,我发现其中一具女尸的腹部有些不对劲,像是漏气的气球,完全瘪了下去。 我提心吊胆的将尸体翻过来一看,差点就要吐出来! 女尸的肚子被撕开了一道裂口,器官全都被取走了,而且这种锯齿状的伤口不像是用刀割开的,更像是被什么东西咬掉的。 恐惧让周围的气氛一下降到了冰点,我警惕的四处查看! 这个墓穴里不止有我们几个,还有一个藏在暗处以人肉食的猛兽! “没什么好怕的,洞里吃腐肉的动物多了去了,可能就是一群水老鼠。” 听见我的尖叫,太婆不痛不痒的说了几句拉住我就往另一个岔道走去,仿佛无视了那具被掏空内脏的恐怖尸体。 我越发觉得身边充满了难以解释的诡异,就连身边这些活生生的女人都有些看不透了。 知道有人炸山后,阿珍明显有所顾虑加快了步伐,很快我们从地洞辗转秦墓甬道,续而进入位于主墓室外围的一间方形耳室。 相比伸手不见五指的地道,耳室里较为明亮,墙壁上镶嵌着某种夜光宝石,熄灭火把后更是大放荧光。 耳室中也有少许坍塌,一些累起的石块堵住了进入主墓室的通道,太婆和那些寡妇们忙着清理石块,让我在一旁等候。 我四处打量,发现这个秦墓果然如外婆所说与阴门有关。 在宝石的映照下,我发现墓壁上描绘了大幅大幅的彩色壁画,这些画面多为被镇压在阴门中的鬼魅魍魉,齐齐膜拜一个身着黑色祭服,珠冕遮面的男人。 并且所有壁画中描述的人物都是背影,无一正面,就连那位立于万鬼之上的王者都只描绘出了一个剪影,就好像作画者是在很远的地方偷窥画出来的。 我正看的起劲,不知谁对我扔了一块石头,砸在我的脚背上! 猛然回头,耳室外漆黑一片我打开手机灯光照过去,通道里空空荡荡,一个人也没有。 寡妇们忙着搬石头,谁也没注意到我。 我纳闷的回到耳室,“咚!”又飞出一颗更大的石子打中我。 这回还扎扎实实打在我的屁股上,疼得我菊花一紧。 找到那块砸中我的石头,我发现石头上歪歪扭扭的刻了一个向下的箭头。 向下?是叫我向下看? 我先查看了自己的脚下,没有异常,又漫无目的的去查看其他人的脚下。 起先我没反应过来,看了一圈之后,差点没把我吓死,腿软的一下跌在地上! 耳室里,包括太婆、阿珍在内的所有人,此时全都抬着脚后跟或走或立,她们的目光呆滞,行动迟缓,而且搬了半天石头身上一点没有出汗。 我脑中警铃直响,这才惊觉这些人一路上都好像是踮着脚走来的! 正常人绝不会垫着脚尖走这么长的路,只有被鬼操纵的人才会用后脚跟踩着鬼的脚背,垫着脚尖行走! 我擦!老娘竟然傻乎乎的和一群鬼进了墓室! 发现真相后,藏在太婆和阿珍等人身上破绽就变得一目了然! 比如这些人从今天早上开始就没有眨过眼皮,头发都贴在脖子上不断渗水,太婆说话的时候从来没有动过舌头…… 我缩在墙角大气都不敢出,回忆起昨晚做的恐怖噩梦! 如果眼前这些女人都是被鬼操纵的傀儡,就说明昨天晚上太婆等人就已经被拖到潭底杀死了,也就是说我没有做梦,阿珍真的曾经拔出过一把刀想要致我于死地! 回想当时阿珍兴奋的表情,应当是真心想杀死我! 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导致阿珍对我手下留情,还大费周章把太婆等人的尸体捞上来,做一场戏给我看? 难道是赢湛出现了? 不可能,赢湛若来救我,大可直接把我从这个鬼地方带出去,不会半途而废。 这个鬼阿珍到底在谋划着什么? 还有刚才扔石头提醒我的又是谁? 现在的处境让我浑身恶寒,太婆向我走过来的时候我差点就尖叫出声,还好我蒙圈了没别出一个屁。 “王小姐,你的脸色不太好。” “呵呵……可能是感冒了。” 太婆点点头,继续去搬石头,我看见她的裤脚管里滴出许多黄色的液体,更加心里发毛。 阿珍走到耳室中唯一的出口,站在门边上,冷冷的对着我笑。 仿佛猜透了我的心思,知道我企图逃跑。 我又惊又怕,坐立不安,不敢和别人对视。 只能假装继续研究墙上的壁画,心中却在暗自盘算,如何跳出鬼圈。 第30章:开馆 第30章:开馆 回想这一路,太婆等人都对阿珍的命令言听计从,不难推断阿珍就是墓穴中所有鬼的头领。 俗话说擒贼先擒王,我要是能把阿珍先行拿下,剩下那些小鬼也就不难对付了。 口袋里还有十几张事先准备好的黄符,我双手插在口袋里紧紧捏住黄符。 “挖通了!”一个寡妇兴奋的叫道,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包括阿珍。 阿珍凝固一般的脸上裂开了一道弧度,给太婆使了个眼色,往主墓室走去。 收到命令,太婆过来拉我。 我偷偷嗤鼻,阿珍这场戏演的可真够足的,只可惜我已经洞察先机! 我跟在阿珍背后,她的头发乱作一团活像头上顶了个鸟窝,在我眼前晃悠。 真是偷袭的好机会! 我掏出黄符对准阿珍的脑袋就用力的拍下去! “啪!”黄符属阳,鬼怪属阴,阴阳相吸,黄符立刻牢牢吸在阿珍头上,在阿珍的后脑勺爆开了一团火光! “啊!”阿珍厉声尖叫,扭头狠狠的瞪了我一眼,看见我再度举起黄符,这才愤恨又惊惧的蹿进主墓室。 阿珍逃离后,我擒贼先擒王的计划宣告失败,彻底暴露在鬼圈里。 太婆和六七个寡妇面色阴沉的向我聚拢,像是下围棋一样把我这颗中间的白子吃定! “你们别过来!”我举起黄符威吓道! 这些人的脸上毫无惧意,依旧踩着同一频率,踮着脚尖向我靠拢。 “啪!” “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我大叫一声又甩出一张黄符! 黄符不偏不倚拍在太婆的眉心,可意料之中的火花却没有乍现! 黄符只是在太婆的脑袋上停留了两秒,就飘落在地。 我顿时傻眼,这次怎么不灵了? 就在我要被这一双双鬼手掐断脖子的时候,太婆等人的脚后跟突然全都落回了地面,接着双眼一闭像被推翻的麻将,啪啪啪倒在地上。 怎么回事?电池用完了? 我纳闷的踢了踢其中的一个寡妇,她倒在地上纹丝不动,像是死透了。 “冤有头债有主,你们要报仇就去找里面那个阿珍,千万别找我!”我习惯性的对着寡妇们的尸体拜了拜,就要转身离开。 一抬脚,就被什么东西绊住倒在地上。 低头一看,脚腕上竟然缠着一根女人的长头发。 这根头发本来是绑在太婆的手上的,我跨过太婆的时候不小心缠在自己的脚上。 头发很长,乌黑发亮,墓穴中及其昏暗,不细看很难察觉。 我查看了倒在地上的寡妇,她们每个人的四肢和脖子上都缠着这样的头发,就像被牵线的木偶,拉一下头发,身体就会动一下。 之前我还狐疑,这个墓穴里怎么会有那么多喜欢上人身的鬼,敢情寡妇们都是被这些头发控制的。 我扔掉头发,想要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身后却传来了一阵婴儿的哭声。 “哇哇!哇……”哭声非常凄厉,好似非常痛苦。 小根儿的哭声让我的心肠猛的一揪,同时在心底升起了一股燃烧的怒意! 我差点忘了,小根儿还在阿珍手里! “你到底想要什么?”我对着主墓室的门大喊。 主墓室里传来了阿珍的冷笑,“你不要这个婴儿了吗?” “要!” “呵呵呵,我可是等你很久了” 主墓穴中并没有镶嵌夜光宝石,踏进去的时候仿佛置身黑洞,分不清东南西北,就像个睁眼瞎。 “你怎么不看我?”黑暗中,阿珍在我脖子后面吐了一口气。 我骇然转身,阿珍又不知所踪。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我紧紧贴着墙壁,两手各握着一张黄符,只要阿珍再敢靠近,我就在她脑袋上再来个双响炮。 三米开外的高台上,一支白色的蜡烛被点亮,跳动的烛火映照出主墓室中的环境,也映照出一张只剩下半边的鬼脸。 这是一个八卦形状的主墓室,墙壁上画满了晦涩难懂的符咒,每一画都入壁三分。 我大致看了一下,这符咒是用冥文书写的,好像是一个及其古老的封印。 封印覆盖了整个主墓室,就连地上也写的密密麻麻。 这些冥文里,我只认出了一个字,就是赢湛的名字! 在主墓室的中心位置,摆放着一块硕大的墨玉,应该就是太婆口中的那个价值连城的墨玉棺椁了。 我不得不怀疑,这个墨玉棺椁的主人和赢湛是否有某种牵连。 阿珍就踮着脚蹲在墨玉棺椁之上,单手抱着哭啼不止的小根儿。 她的后脑被黄符炸掉了半块,一说话脑壳里都会挤落出一些混着血丝的白色粘液,无比的狰狞恐怖! 我高举着黄符故意让阿珍看见,“你打不过我,识相的就快点把孩子给我!” “啧啧啧啧”阿珍舔了舔流到耳根的脑浆,那双盯着我的眼睛里充满了膨胀的渴望,似乎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 我假装勇敢的走上前与阿珍对峙,心里却没出息的打起了退堂鼓。 眼前的阿珍可比什么起尸、人皮都要恐怖的多,脑袋都炸开了还跟个没事人似得,可见这鬼的道行一定能翻我好几个跟头。 “要不,你先把孩子放下,咱们单挑也行,我让你半招也行?” 我这话说的有些不自量力,或许阿珍会嘲笑我,可是她只要仰头笑了,就又给了我再贴她一脸黄符的机会! “好,你过来接。”阿珍冷冷的说,抬手抓住小根儿身上裹布举到半空。 我没料想阿珍这么痛快,她不会也想偷袭吧? “好。”我不敢犹豫,一步步走进那口墨玉棺椁。 小根儿好像知道我来接他,哭得更加用力! 我快要接到小跟儿的时候,阿珍“嘻……”笑了一下,缩回手。 “你出尔反尔!”我甩出一张黄符就要去拍阿珍仅剩的另半张脸。 可阿珍比我棋快一招,已经冷笑着把小根儿狠狠了扔出去! 墨玉棺椁距离地面少说也有两米,这么用力的砸下去哪里是还在襁褓中的婴儿可以承受的? 主墓室外,突然出现一个人影想要阻拦我:“千万别接!” 可我来不及多想,已然飞身向小根儿掉落的方向扑去,心中默念:一定要接住,殷家村已经死了太多人,这孩子一定要保住! 或许是小根儿的哭声激发了我体内的母性,总之我牢牢的接住了他。 阿珍从棺材上跳下来,得逞的仰天长笑。 我紧紧抱着小根儿,胸口却莫名有些空荡,和一阵阵撕心裂肺的痛。 疼痛刺激了我的神经,这才让我看清自己用力抱住的根本不是孩子,而是一把已经插在我左侧胸口上的锋利短刀! 我想我就快死了,还特么死于自杀! 鲜血从我的胸口泊泊留到地面,与地面上那些复杂的冥文缠绕在一起,燃烧出一条条舞动的火舌,吞噬了整个墓室。 我仰面躺着,无力的看着满墓室的封印被烧成灰烬。 最后一条火舌熄灭后,墨玉棺椁中传出一声沉闷的“咔擦”声,仿佛触动了什么机关,又或是有什么从棺椁里爬了出来。 紧接着无数碎石从墓穴顶端砸落,整个秦墓都开始崩塌。 阿珍豁然倒地,像是完成表演后被剪断线的木偶,仍由石块砸烂她的身体。 我的身体开始冰凉,或许下一秒就会离开这个世界,我回忆起许多认识的人,外婆慈爱的脸孔停留在我的眼中…… 不知过了多久,当我醒过来的时候,秦墓已经彻底成为废墟。 我还被困在墓里面,身旁生了一个火堆,还有一些人直挺挺的躺在我的身旁。 这些人的脸上都蒙着厚厚的灰,可我还是一眼认出,她们就是殷家村的那些女人。 “醒的够快的!”一张清秀的小脸凑过来,表情却带着十足的挑衅。 “我还没死?”我摸摸胸口,意外的发现自己还有心跳。 我的左胸上有一个不再流血的半指宽的豁口,应该是有人隔着衣服给我撒上了止血药。 少年扔过来一个刀柄,嘲笑道:“合着你是自杀呀!不过用刀柄自杀……呵呵,你今天是不是没吃药呀。” 这么欠扁的语气,想让人不记得都难,“我记得你,牛翻天!” “别直呼小爷我的名号,以后要叫我翻天爷!”牛翻天用大拇指戳着自己的鼻子。 我捡起刀柄,发现这只是一把刀身仅剩2厘米的断刀,怪不得牛翻天会说这只是一把刀柄。 我脑袋里浮现出一个巨大的问号,阿珍设计杀我,可又不让我死,那么这场戏做的还有什么意义? 我忽然想到,昏迷之前我听见摆放棺椁的地方发出了沉闷的声响。 据说墨玉棺椁无坚不摧,寡妇们用锄头都砸不开,也许阿珍就是用我的血才解开了主墓室的封印。 想到这,我不安的咽了咽口水。 “小牛牛,你说两千年多年的尸体还会不会诈尸了?” “你说的是粽子吧,千年大粽子。” 听到这,我又咽了咽口水。 “那么,如果那个千年大粽子跑出来的话,有没有办法可以对付啊?” 牛翻天歪着脑袋想了一会,不耐烦的说:“你傻呀,要是那千年大肉粽真跑出来,你就拿两根筷子戳死他。” “臭小子!”我抬手就要裳他一个毛栗子,被他躲开了。 牛翻天吐着舌头气我,“你才是小牛牛,记住了,以后问话要叫爷!” 听见我们说话,蹲在一旁的孔张也转过头和我打了个照面。 第31章:阴谋主 第31章:阴谋主 我看见孔张正在把一串陈年的白珠子套在太婆的脖子里,闭目念一段咒语,再取下珠子套入下一个女人的脖子里。 牛翻天见我看的起劲,主动当起了解说,“真是没见过世面,这些女人其实只死了一半,喉咙里堵着一口尸气,今天她们要是没遇见我师兄,那一定是没救了。可遇见了就能活,看见他手里那串白珠子没有,就是用人骨做的尸陀林!” “这就是尸陀林?”我一听,还真觉得有些稀罕。 这尸陀林可是藏传佛教中极为珍贵的圣物,传世下来的不足百串。 西藏人崇尚天葬,认为拿“皮囊”来喂食秃鹫是最崇高的布施,便劝人与死后分割血肉,布施尸陀林。 且并非所有布施后的人骨都能制作尸陀林,只有得道高僧的的眉心骨才能制成一颗骨珠,而一串完整的尸陀林需要108颗骨珠,便是要集齐108位高僧的眉心骨方可制成。 我算是开眼了,这么牛叉宝贝竟然落在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手里! 也因为这串尸陀林的关系,我再次从上到下好好打量了一边孔张,发现他虽然满身尸气,面容却长的非常慈祥,行为更是有些普度众生的味道,心中不禁对他升起了一抹敬意。 心想这孔张和牛翻天一定来头不小。 “谢谢你们救了我,还给我上药。” 孔张对我摆摆手,牛翻天翻译,“先别谢,我们只是发现了你,没有救你,也没给你上药。” “不是你们救我,那是谁把我从主墓室搬到这里的?”我糊涂了。 “我哪知道,别妨碍我们救人,一边凉快去。” 牛翻天嚣张的从我身边走过,我看不惯伸腿绊住他。 他摔了个大跟头,差点没扑倒太婆身上,亲个嘴对嘴。 “你敢阴我……!”牛翻天爬起来刚要开骂。 幽暗的墓道中突然传来一下下用力的“咚!咚!”声,好像有人在砸什么东西。 我们下意识认为,应该是什么人被困在石碓里,听见我们说话砸响石头求救。 可这敲击声却又是从已经坍塌成为废墟的主墓室里传出来的,那个地方可是一个活人都没有的! “不会还有鬼吧?”我心有余悸,试探的问。 孔张抬起头,用他黝黑的鼻头在空气中用力闻了一下,然后伸手笔画了几个动作。 我偷笑,孔张难不成是属狗的? “我师兄说,里面确实有点邪乎,走,进去看看。”牛翻天说着一翻身,像只猴子一样蹿到孔张的肩膀上。 我悻悻的跟在后面,压根就不想再进去那个闹鬼的地方,他们走三步我才慢吞吞的往前迈一步。 主墓室里已然成了乱石堆,很多被烧焦的石块重叠在一起,一眼望去连一个能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也找不到声音的来源。 但是那种啪啪作响的敲击声,就清楚的回荡在这里。 孔张身轻如燕,石碓上行走如履平地,在靠近主墓室中心的位置停住脚步。 我心玄一紧,那里不正是摆放着墨玉棺椁的地方嘛! 难道墨玉棺椁里面的东西还没爬出去? 天哪,我可不想见证什么千年大粽子重返人间的头条! 孔张盯着脚下看了一会,扭头对我招手。 我忐忑不安的从石碓上爬过去,心惊胆战的往石头面一看,顿时眼泪鼻涕全都喷涌而出。 “外婆?”我喉咙里颤抖着发出两个音节。 回荡在空气里的敲击声停住了,卷缩在石碓里的痩削身影也停住了。 外婆只身蹲在墨玉棺椁上,左手撑地,右手抓这块石头,看样子无疑是想要砸开棺椁。 闻声,外婆转过头,她那张本就消瘦的脸上又瘦了一大圈,仿佛被捏成一团的纸屑,皱纹里还夹着许多灰。 我心里一暖,看见外婆的瞬间什么都不怕了,也不管墨玉棺椁里有什么,跳上去扑进外婆的怀里。 “你醒啦?身上的伤还疼不疼?”外婆轻轻擦掉我脸上的泪,对于我的出现一点都不例外。 我用力的点头,然后再用力摇头,哭得像个泪人,还发出了劫后余生的苦笑。 牛翻天拉长了下巴,好像把我当成了疯子。 外婆听见这二人的呼吸声,安抚的拍拍我,从墨玉棺椁上站起来。 孔张的鼻翼一直微微收合,好似在辨别外婆身上的味道,还用一种难以理解的眼神打量我们。 “老太婆,你究竟是人是鬼?” 牛翻天指着外婆问话,差点让我吐出一口老血! 我郁闷了,“我外婆当然是人!她虽然眼睛看不见,可你也不能这样说我外婆!” 外婆没生气,把我挡在身后,“我还没问这位小兄弟是人还是鬼,你们就先防着我这个不中用的老太婆了?” 孔张一愣,摸出一个口罩带上,看表情好像已经收起防备,乌黑的眸子里仿佛还闪出了一抹激动的灵光。 “原来是同道中人,刚才失礼了。晚辈孔张,这位是我的师弟牛翻天。” 说完,孔张还对着外婆深深鞠了一躬。 我看傻了眼,除了自我介绍,外婆和孔张说的话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呢? 还有,这个孔张他不是个哑巴嘛?怎么带上个口罩就能说话了? “靠!大师兄,原来你不是哑巴!!!”比我先炸毛的是牛翻天,瞠目结舌的样子应当也是第一次听见孔张说话。 “现在不方便说,以后你就知道了。” 孔张憨厚的笑了,神秘兮兮的买了个关子,然后脱下口罩,继续扮演他的哑巴角色。 牛翻天嘟起小嘴,对孔张敢怒不敢言,憋屈的模样看的我一阵舒爽。 臭小孩,就应该上上规矩。 孔张见气氛尴尬,忙转移话题,笔画双手,意思大概是再问:外婆,怎么会在这秦墓里?” “说来话长,我被困在墓里好几天了。这个秦墓里的每一个岔口都有讲究,我一步走错步步错,走了十几个小时都没有走出去,后来我才发现原来这里就是传说中的死阵,蛇咬尾!” 孔张闻言变色,又是一通比划。 外婆坐在一块石头上,重重踩了两脚墨玉棺椁,才继续开口。 “也不知是被困在这里的第几天,墓穴里突然蹦出了一大波起尸,我边打边逃,用光了所有符咒。为了躲避起尸的追捕,我只能用含着死人肉的方法去压制身上的活人味,才侥幸活到至今。再后来,元宵就进墓了,还被脏东西迷了眼睛。我生怕再把那些起尸引出来,就扔石头提醒她,没想到那女鬼还是对元宵下手了!” 含着死人肉?如此说来,那具被开膛的女尸应该就是外婆的杰作,只是外婆干嘛掏空了正副内脏? 当着外人在,这种话我不方便问,只能按着左胸的伤口,狐疑,“还有件事我想不通,那个阿珍到底想不想杀我?” “你说的是附身在阿珍身上的女鬼吧?这个秦墓建在阴门之上,墨玉棺椁上半截立于阳间,下半截埋在阴门里,可能你的血就是打开封印的钥匙!”外婆一想到我被放血,愤怒的握紧了拳头。 牛翻天怪声怪气的冷笑,“她算哪根葱,有那么厉害的血?” “是不是和我天煞孤星的命格有关?”我苦恼的问。 “可能是。”外婆大概是觉得该讲的话都讲完了,又拾起一块大石头往墨玉棺椁上面砸。 牛翻天好奇了,“你刚才还说主墓室里封印解开了,干嘛还费劲砸这个棺椁?” “黑玉棺椁只是第一层,里面的棺材上还有一道封印。咱们不能把这么危险的东西留在这里,万一哪个不长眼的盗墓贼进来,不好收拾!” 孔张觉得有理,也拾起一块石头开始砸墨玉棺椁。 啪啪啪的声响在墓室里此起彼伏,突然墨玉棺椁上砸出了一个缺口。 我赶紧拿着手机照明,奇怪的是墨玉棺椁中漆黑一片,好像是空心的。 “让我看看!”牛翻天抢走我的手机,眯着眼睛贴近棺椁板上的小洞往里面看。 “里面好像有东西!啊!!!”他猛地惊叫一声,捂着眼睛跌坐在地,痛苦抽搐。 我们立刻围住他,孔张花了半天劲才扳开牛翻天的手。 看见牛翻天的模样,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冷气! 只见,牛翻天的眼珠里塞满了不断扭动的头发! “不对!”外婆很诧异,“棺椁已经被人打开过了!” 我怔怔的指着牛翻天,“外婆,你还是先看看他吧。” “完了,我也要变成瞎子了!”牛翻天痛苦的哇哇大叫。 外婆最讨厌别人叫她瞎子,阴沉的脸说:“瞎个屁!有我在,你瞎不了。” 孔张也没见过这诡异的情况,听外婆这么一说,立刻把牛翻天面前的位置让出来。 “大块头,你按住小家伙的双手。元宵,你用绳子把他绑起来,动来动去不好弄。” 外婆一声令下,我们连忙展开行动,很快牛翻天就被绑成了一根毛毛虫。 “大块头把他倒吊起来。待会无论发生什么事请,都不要惊慌。” 孔张点点头,抓着牛翻天的脚腕,表情非常紧张。 一切准备就绪,外婆拨开牛翻天的眼皮查看,那些长长的头发还在使劲往他的眼珠子里钻,眨眼功夫就只剩下发梢。 第32章:墨玉棺椁 第32章:墨玉棺椁 我看的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不由想起医学课上见过的那些铁线虫标本。 外婆用手指把头发梳梳顺,好像在清点头发的数量。 “元宵,你把这些头发拉住,别让它们逃了。” “好。”我心惊胆战的接过头发,在手指上绕了一圈抓紧。 头发被拉直后,乌光闪闪,呈现出一种类似钢丝的色泽,并且更加疯狂的扭动起来。 “你想要干什么?别乱来啊!”牛翻天被五花大绑,又看见外婆卷起袖子,嚎叫的更加大声。 “很好。”外婆扳起牛翻天的下巴,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整只右手都伸进了牛翻天的眼睛里。 牛翻天极度惊惧竟然忘了大叫,我想这大概是他经历过的最恐怖的事情了。 外婆的手在牛翻天的眼眶里翻找了半天,一会把眼珠推到左侧,一会又把眼珠挪到右侧,最后大概是嫌那眼珠碍事竟然直接扣了出来。 “十一、十二……弄干净了。这玩意钻进眼睛不会瞎,可一旦钻进脑子,就能让人变成傻子。”外婆把那只挂在眼眶外面的眼珠子重新推进牛翻天的眼皮里,及其嫌弃的把头发仍在地上,用力踩了两脚。 “呼”我和孔张也松了口气,擦擦额头上的汗。 牛翻天石化了半天,才想起来再去摸摸自己的眼睛。 还好,他的眼睛和从前一样漂亮。 “这特么啥玩意!”牛翻天后怕的把头发踢远。 “大概是黑苗巫蛊中的一种用来自保的蛊毒。就是在遇到危险的时候长出头发将自己包裹起来,犹如蝶虫结茧,一旦危机过去,便可破茧重生。” 外婆好似背书一样熟稔的讲述着,空洞的眼睛却一直盯着墨玉棺椁。 我想起之前外婆说棺椁已经被人打开过,越发疑惑。 “大块头,甭管里面装的是什么,拾块大石头用力砸开。”外婆给孔张使了个眼色。 孔张点点头,让我们全部后退,扛起一块一米多宽的石头重重砸在墨玉棺椁上。 “哐当!”棺椁盖应声而碎。 我们全副戒备,空气里扬起了成片的灰尘,棺材里却静静的什么动静也没有。 灰尘落下后,我们才得意看清,棺椁里已经被密密麻麻的黑色长发填满了。 那些头发一根根都好似活的,相互缠绕,扭动,叫人恶心的头皮发麻。 “头发里好像有一个粽子!” 我注意到头发里还躺着一人物体,那物体一动不动,全身都缠绕着厚厚的黑发,仿若一个黑色的木乃伊。 孔张祭出手腕上那串尸陀林,挡在我们身前。 那粽子幽幽的从棺椁里坐了起来,双手用力扯着盖在身上脸上的头发。 “别激动,是我,景千夏!”粽子说话了。 "景千夏!”我蒙圈了! 这女人不是半个月前就死了吗? 她还诬陷是我害死了她,怎么会活生生的出现在两千年前就被封死的棺椁中,还浑身长满了头发! 景千夏拨开那些头发毫发无伤的从棺椁里走出来,手里还抱着一个小婴儿。 “不好意思,吓到你们了,这是阿珍的孩子,活的。” 我们都愣在原地,谁也没有伸手接孩子。 景千夏只能把孩子放在地上,隔着薄薄的裹布,传来了微弱的哭啼声。 “我就想吴言老道怎会诬陷是我家元宵杀人,原来这场戏从头到尾都是你景千夏自编自导自演。你和这墨玉棺椁的主人究竟有何关系?” 外婆恨恨的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条黄草鞭。 一般情况下,外婆外出的时候除了随身携带一些对付鬼怪的符咒法器,还会在腰里绑一根专门用来抽人的黄草搓成的细鞭。 “您老猜对八成,这场戏我只是导演,编剧另有其人。我也是被人抓进这里的,那些人威胁我,如果不乖乖把王元宵骗来这里,就把我永世关押在秦墓中。”景千夏见外婆面色不善,赶紧解释。 “鬼话连篇!”外婆显然不信。 我也不信,扯着嗓子质问,“你还到处散播流言,不但诬陷我杀你,还诬陷我杀了殷家村的男丁,这又如何解释?” 景千夏无力的摊开手,“起先我真的以为是你一张符咒把我拍死,才去向我师父告状。还有殷家村的男丁也确实因你而死,这点我可没胡说。” 外婆沉沉吐了口气,再也听不下去景千夏的话,甩手就是一鞭卷住景千夏的左手。 二人僵持,景千夏急了。 “我真的没骗人!抓我的是一个黑影,我斗不过只能委曲求全。我虽然附身在阿珍身上把王元宵引进来,但是没动歪心思,我只是想要你胸口的一滴血打开封印。可你身上有一个封印,把我弹开了,我伤不了你,才让操纵太婆他们演了一场戏,引诱你自残。” “自残你妹!根本就是要我的命吧!” “我要你的命,还会给你一把断刀?” 我们你一言我一语差点没吵起来,外婆的表情半信半疑,孔张和牛翻天却不约而同的站到了景千夏那一边。 “喂!你们两个临阵倒戈,什么意思?”我不满的冲他们喊。 牛翻天难得一本正劲,“没办法,师门规定,不允许同门相残。虽然我们和这位景师妹没见过面,但是我和孔张师兄也都是吴言道长的徒弟。” “师妹你个头!叫我姐!”景千夏哪里肯让一个十来岁的小鬼压在自己头上。 牛翻天也不甘示弱,“你用头发戳我,这仇我还记着?你再多说,我就站对面去!” 听着他们斗嘴,我只觉得头顶天雷滚滚。 原本四对一的局势突然扭转,对方三,我们方二,而我根本就不会与人动武,只靠外婆单打独斗,绝对毫无胜算! 孔张恭敬的对外婆抱拳,然后比划了一番,好像是在商议能不能让他们把景千夏带回去处置。 外婆的脸色很难看,形势所逼只能妥协。“带她走可以,反正我也是要抓住她还给吴言的。但是今天这里发生的事情,你们必须一五一十的转告吴言,让他以后好好管教弟子,别再出来丢人现眼。” 孔张带走了景千夏,把还在昏迷中的太婆一众和小根儿扔给了我们。 外婆看起来很疲惫,让我给顾安打了个电话让他来接人,就匆匆往家赶。 回家的路上,外婆拉着我的手意味深长,“元宵,你可知道秦墓的主人是谁?” 我摇摇头,回忆起好像在墓壁上看见过赢湛的名字。 “我怀疑,有可能是赢湛。”外婆先说了出来。 “咳?”我正在喝水,被抢得不轻。 “我只是怀疑,外婆和你一样都不知道赢湛的真实身份。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秦墓里的封印就是为了防赢湛的!” “难道抓住景千夏的黑影就是赢湛?” “不像,赢湛要能取回肉身,此刻就不会安安分分的在神龛第七层等你了。” 我们快走到家门口,我还想继续问,外婆神秘兮兮的对我摇摇头。 “门口等着,我叫你进来再进来。” “好!” 我盯着外婆的背影,发现她的背耸的更加严重,衣服裤子上好几处都破了,头发里还落了许多灰。 当然,刚从秦墓里出来,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一路上别人都把我们当成两个乞丐。 从前我不相信自己的命格,发生了那么多事情之后,我不得不信自己从一出生就倒了血霉了。 外婆在房间里一会动动茶碗,一会挪挪花瓶,过了好一会才喊道:“进来吧。外婆怕有人进来捣乱,在家里设了几个结界。现在好了。” 我鼻头一酸,外婆说的“有人”,恐怕指的就是吴言老道来找我寻仇这件事吧。 “都是我连累了外婆。” “啥孩子,这都是命。” 外婆说话的声音哑哑的,不知是累的还会有些触动,“行了,我回房休息,你们两个好好聊聊吧。” 房子里只有我一人,外婆说胡话了吧? 我目送外婆进屋,想去打水洗澡,一转身跌进一个熟悉的怀抱。 “赢湛!” 我看见他的脸上乌云密布,好似随时就能掀起一阵冰雹。 我的心猛地揪了下,眼泪立刻狂飙出来,一拳打在他胸口,“老娘好不容易死里逃生,你摆一张臭脸给谁看!” 赢湛的唇微微开启又紧闭起来,握住我的拳头,“该死!你去了一个我进不去的地方。” 有一点可以肯定的,那个主墓室里的封印就是为了防赢湛的! 外婆的话回荡在我的脑海! 我大概知道赢湛生气的理由了,一下破涕而笑,“你是不是在担心我?” “我对满身是伤的丑小鸭没兴趣!”他霸道的掐住我的脖子,冰冷的唇贴着我的耳廓,“但你最好给我记住,你的命是我的,能杀掉你的也只有我一个!” 那一天,赢湛的怒火没有得到平息,说完那句分不清是恶意还是怜惜的话,就消失在我面前。 洗澡的时候,我发现胸口的伤又流血了,浑身上下也布满了许多细碎的小伤口。 在秦墓的时候太紧张感觉不到痛,现在淋在温水中,肾上腺素恢复了正常水平,伤口碰到水麻辣辣的疼。 我换上干净的睡衣,舒服躺在席梦思上,一夜无梦。 外婆却在自己房间一夜未眠,断断续续的咳嗽声一直持续到凌晨四点才渐渐消失。 第33章:狗男女遭报应 第33章:狗男女遭报应 次日清早,死而复生的太婆带着大包小包的谢礼和一大堆寡妇前来道谢。 小根儿也被抱来了,在裹布里睡得香甜,看着特别惹人怜爱。 “王婆,咱们这里来除了道歉,还有一个不请不请。”太婆的脸上少了一些狡黠,多了几分真诚。 外婆大概从她的语气里听出的变化,拉着她和小根儿去客厅详谈。 剩下的那一帮子人就自己动手搬了板凳在院子里闲聊,东拉西扯的好不热闹。 我端茶出去,碰见顾安和李珂也在人群里。 但他们只是安分的坐着,大概是和这些中年妇女没啥话题,两人都低头玩手机。 “元宵。”顾安叫了我一声。 李珂一个眼刀飞过来,他又低下头,不再说话。 我只把这两人当透明的,送完茶水就去房间整理要带去医院的行李。 外婆给医院电话说家里有事,想给我多请假几天,可实习也是要算考勤的,缺席次数太多不能毕业。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太婆抱着小根儿乐呵呵的从客厅走出来。 一群女人围上去,就看见小根儿的手腕上多了一根红线。 这红线好像是刚刚用血染出来的,绑在小根儿白皙的双手上特别显眼。 外婆温柔的看向我,脸上的两个窟窿里仿佛闪出一些晶莹,“元宵啊,这孩子和你一样,命格招灾。为了保住他的命,外婆也给他指了一门娃娃亲。” 外婆是个神婆,只能给人结阴亲。 我不自觉摸着自己的手腕,虽然平时我的手腕上看不见也摸不着红线,可我知道红线却是真实存在的。 只要是订了阴亲的人此生都无法逃离与鬼同床的宿命。 “是哪家的闺女?”我有些好奇。 外婆指了指远处正在试工的葫芦湾方向,“还记得三年前淹死在葫芦湾里的那个女娃嘛?阴岁刚满16.” “新娘比小根儿年长16岁!”我惊讶道。 外婆见怪不怪的拉拉我,压低了喉咙,“你知道赢湛比你大几岁吗?” 我头摇的跟拨浪鼓似得,这个问题我还从来没有想过。 “到底几岁呀?” 外婆神秘的对我一笑,“你自己去问他。” 切,他现在还在生气,我才不想去踩地雷。 我努力回忆赢湛说话的口气,并没有太过文言文的习惯,心想赢湛最多也就是民国时期的人吧。 转念一想,貌似又不对。 秦墓建立于两千多年前,当时墓穴中就出现过赢湛的名字,难不成我嫁了一个比我老两千多岁的大粽子!!! “元宵,元宵!”外婆喊我。 “哦,什么事?”我还在纠结,恐怕永远都接受不了和可以做自己祖宗的祖宗的男人结婚。 真是如此的话,那我和赢湛之间的代沟一定会比长城还要大。 “太婆的外孙现在要开车去医院,你可以搭车一起去。” “是是,小安你快来帮王小姐提行李。”太婆殷勤的让顾安来招呼我,将我视若上宾。 我知道这些人都是看在外婆的面子上,才爱屋及乌。 顾安把行李放进后备箱,给我打开后车门,李珂已在副驾驶上,阴阳怪气的对我冷笑。 这是一辆新款宝马,不问可知一定是李珂那个当校长的爹帮她买的,然后李珂借花献佛转赠顾安。 我冷笑,顾安啊顾安,你丫还真当小白脸了。 车子不快不慢的在公路上行驶,晌午的太阳很大,照在什么东西上都能反光。 李珂怕晒,早就用外套遮在头上,歪着身子打瞌睡。 又开了会顾安也被晒的受不了,把宝马车驶入一个服务区。 他们两个双宿双飞的去买冰可乐,把我扔在一边,之前在太婆面前那些恭敬全然不见。 我乐得自在,随便找了个看得见车子的阴凉地方吃刨冰,免得待会他们上车的时候甩掉我。 “元宵,我有件事想求你帮忙。”顾安惊慌的走过来。 “什么事?对了,李珂呢?”我觉得顾安的表情说不出的奇怪。 今天至少有三十四度,顾安穿着一件黑色衬衫,还套着一件羊毛马甲。 人们都对他指指点点,坐在顾安面前,我也有些不自在。 “她在上厕所马上就出来,你能不能跟我来。”说着,顾安拉住我往一个没人的角落拖。 我犟不过他,被堵在角落里,有些恼怒。 “有话就好好说,干嘛非要到这里,李珂看见又要闹了!”我推开他。 顾安拦住我,“就一分钟!这种事,当众不方便。” 我狐疑的停下脚步,什么事请是当众不方便的? 眼前,顾安麻利脱掉羊毛背心,正在解开衬衫扣子。 我顿时心中敲响了警报! “你干嘛脱衣服!快点穿起来!” 顾安恍然大悟,“说得对,脱裤子更快!” 卧槽!少年,你理解错我的意思了好吧!!! 我逃不出顾安的包围,又不想看那些龌龊的东西,只能用力捂住眼睛。 “你滚开,我不要看!” “元宵,你别紧张,我实在是身上溃烂的太厉害,才找你帮忙的!”顾安无辜又无奈的叹着气。 “溃烂?”我从指缝里偷看,顾安只是解开皮带把衬衫从裤子里拉了上来。 他的肚子上绑着厚厚的纱布,可即使绑了这么些纱布,鲜红的血液还是不断的往纱布外面印出来。 怪不得,这段时间不管天气再热他都把自己过得严严实实,原是为了遮住这一身的烂肉。。 “你生皮肤病啦?有病就应该看医生,找我这个没执照的实习医生干嘛?” “我查过很多医书都没找到相似症状,我怀疑这可能不是病。” “不是病,那就有可能是蛊!” 我见顾安没有轻薄我的意思,不再害怕,伸手翻开了一片他肚子上的纱布。 纱布底下是一大块血淋淋的肉,很新鲜,轻轻一按就会从毛孔里渗出血珠。 “看着不像溃烂,倒有些像是被剥皮的猪。”我实话实说。 顾安疼的直皱眉,“不止是肚子上,我除了这张脸,身上的其地方差不多都是这样,而且越来越严重。” “行了,你快把衣服穿好,免得招人闲话。” 李珂嫉妒心很强,我还是把顾安往人多的地方带比较好。 “顾安,你还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这个针状的吗?”一边走,我一边问。 无论中医西医,看病都不离开望、闻、问、切,看人有没有中蛊也差不多是这个步骤。 顾安尴尬的小声说,“我记得,就是从和李珂第一次发生关系以后开始的。” “活该!”我暗自偷笑。 顾安哭丧着脸,“我也后悔了!这种怪病原本是李珂身上的,那晚我见她只有腿上一小块没皮,还以为是哪里跌倒了受伤。没想到,第二天我腿上的同一块地方也少了一块皮。而且,以后我每次和李珂发生关系,身上的皮都会溃烂,现在我看见李珂就害怕,晚上都不敢见她。” 听完这一大堆话,我差点就笑岔气。 偷情的狗男女,得了脏病遭报应了吧! 我直往人群中间走,顾安急吼吼的跟着,“元宵,你一定要帮我!不然我会死的!” “顾安,你们在干吗?”身后,李珂的娇喝传来。 顾安吓得一个趔趄,差点没跌倒,“我们、我们不正在找你吗?你去哪啦?” 他随手扯了个谎,李珂竟然也信了,亲密的勾着他的手,“上车吧,下午还有一台阑尾炎手术呢” “好。”顾安稍稍皱眉,把手臂从李珂丰满的胸前抽出来,大概是被压倒了手臂上的烂肉。 我恶心的直翻白眼,什么上车,根本就想说就是上床吧! 下午公路上没啥人,一个多小时就开到了西山医院。 医院还是笼罩在西山脚下的阴影里,显得阴森而又诡异。 顾安和李珂赶着要去换衣服做手术,我则要去宿舍放行李。 分开前,顾安悄悄塞了一支试管给我,压低了声音,“这是我的皮肤组织样本,麻烦你帮我查查,或者让你外婆帮我查查!求你了!” 我这人恩怨分明,更加公私分明,谁叫我是圣洁的白衣天使呢 “好!我试试。”我收下试管塞进口塞。 “谢谢。”顾安感动极了。 另一边,李珂催促着,顾安又忙不迭的跑过去。 我拍拍被他碰到的手,走去自己宿舍,推门就傻了眼。 房间里一片空荡,我的行李,枕头,就连床都被搬走了。 “王姐!”娇娇看见我,激动的跑过来。 “你可回来了,西山殡仪馆出了那么大的事情,院长下令空出所有挨着殡仪馆的宿舍,避避晦气。” “我的行李呢?”我还保持着懵逼姿势。 娇娇俏皮的对我勾勾手指,“在我房间里,姐,以后咱们就睡一屋了。” “我能说不行吗?”我苦笑。 “不行!”娇娇笑的那叫一个璀璨。 “娇娇,有帅哥给你送花!”护士长八卦的抱着一束花屁颠屁颠跑过来。 我眼疾手快,抽走玫瑰花上面的卡片,“mr.l先生送的,好你个小丫头,几天没见连男朋友都有了!。” 娇娇抢走卡片,娇羞的背过身子,“我们只是朋友啦!哎呀,不和你们说了,我要去上班!” 等我换好衣服去预检台的时候,神秘的mr.l先生送的玫瑰花已经插在花瓶里,绽放的特别娇艳。 一下午娇娇都羞羞答答的,我也不好再去逗她。 第34章:老祖宗的情债 第34章:老祖宗的情债 到了晚上,我见娇娇差不多睡着了,才拉上床上的帘子,打开黑伞想要寻找关于顾安病症的线索。 找了一阵,我隔壁传来听见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和开门关门的声音。 拉开帘子一看,三更半夜的娇娇独自跑了出去,她手机没带,我估摸着应该是去上厕所。 可等了半查,都快两点了这丫头都没回来,我不由有些担心,皮了件外套出去找她。 厕所里没有她的踪迹,走廊里也没有,我都快急疯了,天知道这个紧邻西山殡仪馆的医院里会不会又跑出什么鬼东西! 突然,不远处的花坛旁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好像是谁折断了树枝。 夏天植被茂盛差不都有半人多高,我过去查看,发现花坛后面有两个人影拥吻在一起。 其中一个穿着hello kitty睡衣的无疑就是我的室友娇娇,另一个应该就是娇娇的神秘男友mr.l! 还说普通朋友,抓了现行了吧 我猫腰靠近,准备去吓吓他们,走了两步起风了,吹起了花坛后两人的长发。 我惊愕的停住脚步! 月光将她们的倒影拉的很长,却能依稀辨认出向娇娇索吻的是一个女人。 大约凌晨4点的时候,娇娇回到宿舍,我假装睡的很熟,不知道她出去过。 娇娇进门就直接倒在床上,似乎看都没看我一眼,不一会就传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我倒是翻来覆去有些睡不着,女生和女生抱抱挺正常的,女生和女生亲亲好像也挺正常,可是女生和女生法式长吻,似乎就感觉特别怪。 娇娇,不会是同性恋吧? 有了这样一个认知,我对娇娇竟然陌生起来,我并不讨厌女同,只是不知道应该把娇娇当做男人还是女人相处。 之后几天,娇娇都是这样半夜偷溜出去,四五点再偷偷溜回来。 我每一次都装作不知道,直到有一天娇娇因为睡眠不足突然昏倒,我才不放心的问她:“你晚上都到哪里去了?” 娇娇一脸诧异,“我晚上没出去过呀,天天都是一觉睡到大天亮连个梦都没有。但是我就是睡不醒,也不知道是不是大姨妈就要来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同性恋这件事情既然娇娇不想说,我也只能装聋作哑。 “你好好睡一会,我去给你顶班。”我帮她盖好被子。 “王姐,你真好!”娇娇懒洋洋的说完,倒头就睡。 透过窗外正好能看见西山殡仪馆,今天哪里车水马龙,吵闹繁杂,非常热闹。 几天前,孔张和牛翻天把西山殡仪馆丢失的那八十一具尸体全都找回来了。 验尸的人一看,这些尸体非但没有腐烂,手指甲和头发还生长了好几厘米,差点没被吓死。 殡仪馆的人把这件事告诉太婆,希望太婆同意尽快把这些尸体妥善处理。 太婆她们经历过秦墓中的生死别离之后,大都想开了,更加相信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着一些难以解释的事情。 家属们很痛快的就签署了两份协议,一份是认尸单,另一份是同意将尸体火化的委托单。 火化日期就定在今天上午,西山殡仪馆里的人觉得这些尸体怨气太重,直接火化可能会让尸体怨气难平,就找了孔张和牛翻天这两个“高人”主持道场,念经祈福。 从西山殡仪馆传来的哀乐和经文声,为这个午后增添了几分沉重。 我百无聊赖的坐在诊室里,再度研究起顾安给我的试管。 顾安发消息给我说,他自己做过实验,伤口除了白细胞增加,并没有细菌感染。 我在黑伞中也没有找到类似的症状描述,灵机一动,我就把快递小哥叫上来,把试管包好寄回家给外婆看看。 做完这一切,我才发现有一个带着蛤蟆镜和鸭舌帽的男人站在诊室外排队。 “看病过来坐。”我带上听诊器,摆出医生的架子。 男病患点点头,耸肩走过来。 我仔细打量着他,觉得怎么看都有些眼熟,而且这男人长得还没我高,两条腿细的跟筷子似得,还穿了一条女人才穿的包臀裤。 好吧,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哪里不舒服?” “咳咳!”患者咳嗽了两声,声音很粗,“我是腰也酸,背也疼,嗓子发痒,牙印肿胀,还有点大小便失禁。” 听他这么一说,我不自觉扬起了嘴角。 “行!我先给你开张单子,你验个血再做几个检查。” 说完,我提起钢笔就在病例上龙飞凤舞的写起来,西山医院这个破地方好久都没来过这么大一条肥鱼了! 我正写着,那名患者忽然捂住嘴,咯咯直笑。 笑声爽朗清脆,一点听不出有喉疾的症状,而且声音比较尖,像是个女人。 “王元宵,你真不认得我啦!” 我纳闷的抬起头,看见从鸭舌帽下面掉出来的两条麻花辫,就知道自己被捉弄了。 “王元宵,你还在生我气?”景千夏笑嘻嘻的歪头看我。 “别靠那么近,我怕我失手再杀你一次。”我忍不住讽刺她。 我这辈子最讨厌两种人,第一种就是背叛者,第二种就是诬陷我的人。 景千夏悻悻的坐回位置,拖着腮帮子,“我师兄他们都在隔壁殡仪馆做法师,他们说你在这里上班,我就来打个招呼!” “那你现在招呼打好了,请回吧。” 这个女人绑架过我一次,还差点杀我一次,比瘟神更可怕,我打定主意如果她死皮赖脸不走,那就我走! “行啊,我走可以,可我走了就没有人告诉你墨玉棺椁里面那具棺材的下落。” “我打赌你不知道,不然那天在秦墓里你早就招供了。” 景千夏被我揭穿,气的微微脸红,“我只说了一个大概,还没说细节呢!” “行!你说。”我坐回位置。 “事情是这样的,原本那个黑影冒充你想要杀掉我,但他没想到我有发蛊护体。黑影一计不成又施一计,禁锢我的肉身,让我四处散播诬陷你杀人的消息,想要借刀杀人。可这件事也被你外婆拦下了,后来那黑影怒了,所幸一不做二不休让我把你骗进秦墓,还让我杀了你。还好我机智,偷偷扳断了匕首,虽被黑影挟持却没弄出人命。哎回想这段日子,我这个双面间谍过得真不容易。”景千夏说完,疲惫的靠在椅子里。 我冷冷的回她,“还没死人?阿珍不是人吗?” “阿珍是被起尸咬死的,这件事我是事后才知道,起尸是黑影自己操控的。”阿珍认真的看着我,眼神没有闪烁。 “我很好奇,你是怎么被塞进墨玉棺椁里去的。”我双手抱胸靠在椅背上。 景千夏瞪大了眼睛,琥珀色的瞳孔里闪过一丝恐惧,“黑影被告诉我需要用你的血才能打开棺椁,我原本的计划是在断刀上抹上麻药让你假死,欺骗黑影。后来封印打开之后,墓室开始崩塌,黑影就趁着王婆把你背出主墓室的时候,把墨玉棺椁抬起来,取走里面的白玉棺,再把我的肉身装进去的。对了,我记得那个白棺上有一个阴刻的图腾,好像是个印章。” “扯够了没,墨玉棺椁重大千金,我不信有人能搬得动。”景千夏的说太玄幻了,我根本不敢苟同。 “黑影不是人,而且,我觉得黑影非常恨你!”景千夏似乎是在警告我。 我埋头不说话,根本理不清头绪。 景千夏见我还是不待见她,撇撇嘴走了。 我不断想起景千夏口中的那个危险的黑影,总觉得身旁危机四伏。 晚上,娇娇来接我班,我吃好晚饭就躲在宿舍里学习黑伞中的知识。 黑伞中的知识包罗万象,我仿佛尽情的遨游云海,伸手可摘星辰,像海绵一样贪婪的吸收黑伞其中咒语和法术。 看着看着,黑伞中又出现了一张画卷。 这次画的不再是那位和我长得七分想象的王家老祖宗,而是一个男人侧面画像。 男人衣冠楚楚,魁梧高大,英俊潇洒,器宇不凡! 只是这人的脸被一笔浓墨涂掉了,看不清五官,有些遗憾。 画像边上还有一行题字,笔锋娟秀应该出自女性手笔,上书:老死不相往来,此生不复相见,如若再见,定杀之! 我猜测,这些字大概是我们王家祖宗写的,也就是第一幅画卷上的女人。 而这个男人十有八九背叛了我们王家的祖宗。 “滴滴滴!”我的手机响了。 外婆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过来,“我收到快递了,试管里的东西我也没见过。但是我在试管上感觉到一丝阴气,给你试管的人一定是长时间和阴人待在死一起才会染上阴气。” 阴气和尸气不同,阴气说的是鬼的味道,尸气则指尸体的味道。 “试管是顾安给我的,他是殷家村的人,他有一个女朋友叫做李珂。李珂一直缠着顾安,我想顾安不太有机会和其他人纠缠在一起。”我一五一十的说。 手机那头沉默片刻,外婆突然提高声音问我,“元宵,你好好想想,你第一次去殷家村的时候,和你在一起的那个李珂是不是也能看见养斗鸡哪家的鬼孩子?” “对!她当时都吓得昏倒了,第二天才醒的。”我斩钉截铁的回答。 外婆又沉默了,隔了好久才长长叹了口气,“普通人的眼睛是看不见鬼魂的,就像当时顾安快要被那鬼吊死了,都浑然不觉。李珂这个人,你以后还是不要再接触了。” 第35章:**门 第35章:**门 世间能以肉眼看见魂魄者,分为三种。一为,玄门异士,好比我外婆,孔张等人。二为,天生冥眼,就是我们寻常说的阴阳眼。三为,阴缘,也就是像我和小根儿这种需要依靠阴间力量庇护的人。 结阴缘的方式多种多样,并不一定是非要阴亲,用其他条件交换也是可以的。 “元宵,你在听吗?” “在!” 我正思量,外婆凝重的声音拉回我的注意力,“总之,顾安这件事你就别插手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管好自己就行了。对了,外婆还要出趟远门,去找秦墓里消失的棺材,我有不好的预感,绝对不能让棺材里的东西现世!” “好,外婆你保重!”我心里沉甸甸的挂断电话。 想多叮咛几句,却发现自己的话是多么苍白无力。 关切的话说的再多,也不及一身真本事。 多年前外婆不让我继承她的衣钵,说做神婆没前途。现如今我才明白,外婆早就下定决心替我背负所有的磨难。 可也如外婆所说,命是改不了的,无论我躲去哪里,磨难都会如期而至。 之后几天,顾安总会在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用眼神迫切询问我结果,我也总是略带歉意的摇摇头,换的他一脸落寞。 一天午休护士长满是忧郁的走进休息室,“你们知道吗,顾帅哥生病了,我见他一天比一天瘦,真叫人心疼。” 一群实习医生和护士听了都好奇起来,“那小鲜肉生什么病啦?” “好像一直低烧,刚才撑不住回宿舍休息了,人家好想去探望啊。” “李珂那只母老虎在,咱们谁也接近不了顾帅哥……” 护士长和小护士们一人一句,讲的不亦乐乎。 我是知道顾安生病真相的,他才不是低热,而是全身的皮都烂光了,心情不免有些沉重。 然而,事实证明,我对顾安的担心根本就是多此一举。 因为校长下达命令,我搬去娇娇的宿舍,隔壁邻居也从顾安,变成了李珂。 还不到晚上九点,我和娇娇正在走五子棋,隔壁突然就传来了一声杯子落地的声音! 我们吓了一跳,娇娇古灵精怪的对我眨眨眼,把耳朵贴在墙边上,听了片刻,嘴角扬起一个坏笑。 “嘻嘻,王姐,你猜他们在干嘛?” 我一听到“他们”两个字,就知道顾安一定去了李珂房间。 “顾安一个病号能干嘛,大概李珂这个千金大小姐连水都不会端吧。” “猜错了,快来听听。”娇娇笑的色眯眯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我狐疑的贴耳过去,听到隔壁传来的压抑又兴奋的声音,刷的羞红了耳根! 顾安都病成这样了,还有心思和体力和李珂啪啪啪? “校花不愧是校花,魅力无法挡啊顾帅哥发烧的原因……嘻嘻八成就是这个。” 我白了一眼娇娇,拿起一颗黑子放入棋盘,“五连!你输了!” “啊!?”娇娇错愕,耷拉着脑袋双手地上五块钱赌资,“在下甘拜下风。” 我和娇娇的五子棋大战一直厮杀到深夜,娇娇输的满头大汗,零花钱输光不算还把零食也输给了我。 “再来再来!刚才是我看走了眼!”五十连败,娇娇输红了眼。 我打了个哈欠,“不玩了,你输的清洁溜溜,我可以不要什么赌债肉偿。” 娇娇一脸不服,“赢了就跑,不够意思!” 我不理她,收起棋盘,准备上床睡觉。 娇娇一看没戏,嘟着小嘴钻进床帘后面换睡衣。 “哆哆哆!”门外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王姐,我衣服脱了一半,你去开下门!”娇娇大喊。 “行”我走过去,应门,“谁啊?” “是我!”门外,顾安虚弱的声音传来。 靠,我可不想看见某人那张云雨过后的表情,我怕我会吐! 可我还得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去开门。 “元宵,救我!”顾安无力的靠在门上,门一开他竟一个不稳倒在我的怀里! 我连忙双手抵住顾安的肩膀。 这一按,顿时有鲜血从我的指缝间渗出来,我暗道不好,顾安昏倒在这里,他身上的病症只怕是瞒不住了! “王姐,怎么啦?啊……!”娇娇一听是顾安来了,换好睡衣兴奋的跑过来,看到顾安满身是血立刻被吓傻了。 事实上,我也被吓得不轻。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顾安没穿上衣的模样,他身上一块好皮都没有,肌肉血管完全暴露在空气中,似乎连呼吸都能让他疼出一身冷汗。 我支撑不了顾安的重量,被他压倒在地,想叫娇娇帮忙,她已经忙不迭的跑到走廊大喊救命了! 顾安的病症终于曝光,院方唯恐这种闻所未闻的病症是传染病,严令顾安立刻治疗或者回家休养。 可顾安的妈妈刚刚守寡不久,怕无法再承受顾安生病的噩耗,李珂就说服了她那个做校长的爹,把顾安接去自己家照料。 我觉得把顾安交给李珂不太妥当,可顾安都没说个不字,我这个局外人更加没理由参合。 当天,顾安就被救护车接走,这件事情也算告一段落。 我扶住顾安的时候沾了满身血液,不得不再去洗一遍澡。 洗完回到宿舍的时候,娇娇不在屋里,大概又去花坛私会小情人去了。 我没想太多,踢了拖鞋,关灯睡觉。 一夜折腾,睡觉都有些不安稳,越睡越难受,胸口湿嗒嗒的,好像有什么压在我身上。 “睡得那么死,你是猪吗?”传入耳朵的邪魅嗓音,让我豁然清醒! 睁开眼,我就在自己的胸前发现一张眉目如画却又风情万种的妖孽脸。 “赢湛!” “嗯”他挤出一个沙哑的鼻音。 我无法控制的浑身绷紧,被引出一阵颤栗。 胸口好似着了火,而某个妖孽还在继续往我身上的其他地方点火。 死鬼,前几天冷冰冰的扔下几句威胁的话就消失无踪,好像有多生气似得,今晚又学会偷袭了? 还这么明目张胆! “干嘛按住我双手,怕我逃掉?”我用膝盖顶住他,只怕再这样下去我也会发出和李珂一样的那种羞耻声音。 赢湛冷笑,温热的呼吸轻吹在我腰间,满意的听见我溢出一声发抖的叹息。 “对于不知悔改的女人还是直接惩罚比较管用。” 靠!我没听错吧,这是在上演sm还是烂俗的霸道总裁,姐姐我可是一点都不喜欢这套路啊! 听赢湛言下之意,好像我又做了什么更过分的事情。 我心玄一紧,他不会是吃醋了吧? 尽管房间里没开灯,我还是能察觉,我的睡衣早就被剥光了,赢湛的修长手指肆无忌惮的玩弄、挑逗。 我止不住浑身发烫,再这样下去我又要被吃干抹净了! 想到娇娇可能随时都会回来,我更加紧张,要是被她这个大八卦看见这副场景,明天一定会闹得人尽皆知。 不行,我必须想办法阻止! “夫君,我知道错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我立刻表现出知错且温驯的模样,希望他能放过我。 赢湛明显愣了下,随即嘴角浮现出一抹撩人心弦的微笑。 把我抱在他大腿上,扳起我的下巴,“演技太差。” “老天作证,我真的知错了!”我装出可怜巴巴的模样,双手圈住他的双肩,就差没挤出两滴眼泪。 赢湛思索片刻,松开我的下巴,眼波流转间似乎漾出几分温柔。 我心内狂喜,以为自己这招以退为进大获成功,谁知赢湛接下来的一句话,又将我从云霄打落谷底。 “这样的话你坐在我腿上自己动!” “动你个头啊!去棺材里自己解决!”我憋了半天,再也装不下去了,找到机会从他腿上跳下来,抄起桌上的棋盘就要揍人。 赢湛神秘幽昧的看着我,优雅的拿起枕头边上我的手机。 “这玩意好像能拍照吧” “咔擦!”手机背面的闪光灯对着我亮了一下。 我徒然大惊,顿时连死的心情都有了,没想到我王元宵有生之年也会卷入**门事件当中! “群发键是哪一个?”赢湛镇定自若,一边问一边朝我勾勾手指。 我石化了,万万想不到两千多年的大粽子也能把手机玩的那么溜,这场较量我彻底输了! 我呆若木鸡的走过去,从来没觉得有哪个男人像赢湛那般腹黑、邪魅。 见我吃瘪,赢湛很是愉悦,一把将我拉进床帘,我绝望的闭上眼睛。 想来,我今晚是逃不掉被鬼压床的命运了。 “啪!”一件衣服扔在我脸上。 “穿上。” “啊?” 不是要鬼压床吗?不是要自己动吗? 老娘好不容易做好心理准备,你丫扔一件衣服来又是要唱哪一出? “我对品位差的人不感兴趣。” 顺着赢湛的目光,我看见自己光溜溜的身体仅剩的那条蓝色条纹小裤裤。 要不是被掌握了**门,此刻我一定会冲上去和他拼命,这条纯情的小裤裤哪里品味差了! 不过有衣服穿总比没的穿好。 我麻利的穿上,才发现竟然是一件大红色的古装长裙! 卧槽,这粽子还喜欢角色扮演,太特么变态了。 赢湛却一副甚是满意的表情,牵过我的手,“陪我去个地方。” 第36章:陌生的求救短信 第36章:陌生的求救短信 满月高悬,微风徐徐,夏蝉双双两两的躲在树荫下,风景美不胜收。 我刚觉得有些浪漫,眼前就出现了一片熟悉的废墟。 “到了。”赢湛带我落回地面。 我们并肩站在殷家村后山的一个盗洞前,里面黑洞洞的不时吹出阵阵阴气。 我拽起盖过小腿的裙摆,郁闷的踢飞一颗石子,“带我来这干嘛?” “之前这里有封印,现在没了。”赢湛说着,走进盗洞。 盗洞前不久才塌方,地面上都是碎石,我穿着长裙走起路来很不方便。 “你现在是魂体,不会被石子绊住。”赢湛向我扔了一块石头,石头嗖的从我身体中穿过。 “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能把我的魂从身体里拉出来,回不去了怎么办?” “拍照之前。”赢湛说的那叫一个风轻云淡。 我气的几乎吐血,照相机是拍不出魂魄的,我被这男人耍的团团转。 “还有,你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回不回的去我都会负责。” “谁要你负责!”我气的牙痒痒。 赢湛转身拉过我,薄唇轻启,“你没有拒绝的权利。” 我还想还嘴,愕然发现已经脸红的说不出话,只能不甘心又很无奈的跟在他身后。 在几乎倾塌的墓道里饶了一圈,赢湛在主墓室外的一间耳室停下脚步。 耳室里的墓壁上原本描绘着大幅的壁画,此时只剩下残垣断壁,壁画四分五裂,描绘的人物也大都支离破碎。 但是那个受到万鬼朝拜的王者却奇迹般完好的保存着。 “壁画上的是这个墓穴的主人,你认识他吗?” 赢湛仔细看了一遍壁画,似在回忆,“此人身材魁梧,壁画中的七尺松柏不过到他腰间,我不记得认识长这么高的人。” “你是说,这画里的人有三米多高?” “正是。” 我惊讶的合不拢嘴,小巨人姚明才两米二六,古人长到三米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除非,这个墓主人根本就不是人。 赢湛又去主墓室看了一圈,依然毫无收获。 “你在找什么?” “记忆。” 我听得有些莫名,“别告诉我你失忆了!” 赢湛今天怎么回事,霸道总裁演完,画风又变成韩剧了? “我的魂魄被封印了很久很久,久远到忘记了所有曾经一切。后来,王婆找到我,故此我现在拥有的所有记忆都是从认识你开始。” 我吃惊极了,“你忘记一切,怎么还记得自己叫赢湛?” “骨灰盒上刻的,但也仅仅刻下了我的名字。我想知道我究竟是谁,而这个地方似乎与我有关。”赢湛站在阴影里,眸中满是孤寂。 “那你想起什么没有?”我忍不住追问。 赢湛茫然的摇摇头,“天快亮了,我送你回去。” 之前我错怪他了,总觉得他能窥视我的一切,却对他自己的身世闭口不言。 他并非不愿告诉我,而因他自己也不知道。 若没有遇见我,他或许会无悲无痛,永世长眠。 可他遇见了我,却成了一缕无处寻根的孤魂。 我的胸口闷闷的,似乎比赢湛更在乎他的记忆。 快回到宿舍的时候,赢湛拉住我,又问了那个问题,“王元宵,你信不信一见钟情?” 我莫名的心跳变得很快,“你信吗?” 赢湛背对着清晨升起的第一缕朝阳,刺眼的叫人看不见他的表情,“之前不信,但是遇到你之后,我信了。” 我目送他的身影在光线中慢慢消散,连忙捂住自己滚烫的脸颊。 我竟然被一个长得和妖孽似得粽子表白了,更糟糕的是,我好像还对这个粽子心了动! 回到宿舍,娇娇还没回来,我根本没空管她,爬上床和自己的肉体重合,然后呆呆的望着天花板。 也不知过了多久,娇娇打了早饭回来,看见我一脸花痴,惊愕的尖叫起来。 “王姐!你吓死我了,干嘛穿一身大红色的纸衣服?” 我如梦惊醒,豁的从床上跳起来。 往镜子前面一站,我自己也吓了一跳! 赢湛竟然给我穿了一件纸衣服,就是那种烧给死人穿的! 我赶紧脱下来,换上工作服。 心中愤愤,想起外婆对我的警告,果然人鬼殊途,不能真正爱上! 娇娇大概是弥补昨天一夜未归,端着豆浆馒头屁颠屁颠的过来献宝。 我一边吃馒头,一边打开手机把那张透过我灵魂拍摄的宿舍景物照删掉,还意外的收到一条短信。 短信是今天凌晨3点多的时候发来的,是个陌生号码,写着:樟潭路12号,救我! 娇娇见我盯着手机发呆,好奇的问:“看什么呐,比吃包子还香!” “没事,大概是有人恶作剧。”我没当回事,把短信删除。 可过了两天,我又在三更半夜的时候收到了同一个号码发来的求救短信,内容依旧写着:樟潭路12号,救我! 这回,我留了个心眼,收到短信后立刻回了电话过去。 一连打了三遍,电话那头都是客服小姐冰冷的声音,您好,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我无奈的笑了笑,真的被人恶作剧了。 开小组会议的时候,护士长从座位底下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水果篮子,神情激昂,“顾大帅哥已经请假一周了,院长让我们组织几个同事去探望一下,聊表关切,顺便感谢一下医学院的李校长。我已经决定了,就由王元宵和娇娇咱们三个人一起去。” “干嘛选我?我不想去!”平日里李珂看到我就已经水火不容,我才不会傻到去李珂家里作死。 “全院只有你和顾安、李珂是同学,上级领导一致认为你是最适合的人选。”护士长说着,拿出决定实习医生学分的考勤本,不断在我面前晃悠。 娇娇也摇着我的手臂,乐不思蜀,“一起去吧,听说李珂家可有钱了,她爹还买了一整座山做后花园,我们去见识见识也好。” “那好吧。”我挑挑眉,就当翘班半天出去旅游了。 下午我们三人便拿着礼品,来到李珂家。 事实证明,娇娇并没有说大话,李珂的家建在一座矮山的南面山脚,是一幢三层楼的整栋别墅。 前园约有半个足球场这么大,门卫把铁门拉开后,我们足足走了十来分钟才走到别墅大门前。 门牌上赫然写着:樟潭路12号 我顿时哑然,这不是那个陌生的求救短信上的地址吗? 李校长已经在门口等我们。 面子上的事情都由擅长交际的护士长一手包办,我和娇娇就是两陪衬,人多点去探病显得隆重一些。 李校长是个大忙人,和我们寒暄几句就出门办公去了,让她的女儿李珂继续招待我们。 李珂见到我斜嘴笑了一下,我不甘示弱,也冷冷的回给她一个白眼。 护士长偷偷撞了我一下,警告我端正态度,然后满脸堆笑的迎上去“李医生,好久不见了!这段时间,辛苦你了。” “不辛苦不辛苦,照顾病人是医生的天职。”李珂笑的那叫一个得意。 “顾医生现在怎么样了?”护士长故作关切。 李珂起身带路,“在无菌监护室,我带你们去看看他。” 娇娇拉着我小声嘀咕,“太特么有钱了,家里就有无菌监护室。” 我们去探望的时候,顾安正双眼紧闭,眉头深锁,痛苦的躺在床上,好像是睡着了。 “顾安昏迷好几天了,我们都很担心他。”李珂愁容满面。 我狐疑起来,原本我以为给我发求救短信的人是顾安,可要是顾安昏迷了好几天,就不可能在今天早晨给我发短信了。 护士长礼貌性的慰问了几句,李珂回道,“对了,我爸爸想邀请你们一起吃晚饭。下午几位要是有兴趣可以去我们家后院的矮山游览一圈。我爸在山上栽了许多名贵的花草。” “李校长想的真周到,那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护士长抱着一副游山玩水的心态,领着我们去矮山游览。 我从小跟着外婆长大,耳濡目染也略懂一些风水皮毛。 我发现这座山的位置非常奇特,长得像一个聚宝盆似得,半山腰上还有一个清水潭,是个绝妙的风水宝地。 而李校长又将山体划分阴阳,朝南的山脚建造别墅,并往山顶修景栽花;朝北面的山腰处盖了一座二层高的徽派建筑,依我判断应当是他们李家的祠堂。 这种布局使得李家不仅财源广进更得祖宗庇佑,怪不得李家富得流油,李珂也聪明漂亮。 可有一天我想不通,咱们农村人盖房子都讲究前不栽桑后不栽柳,祠堂附近更加不能出现这两种植物。 李家祠堂的前前后后种满了桑树,这可是大凶之照。 李家建造房子的时候,一定经过高人布局的,那位高人不可能不告诉李校长桑柳之说。 当然,我也不排除为李家指点迷津的高人不小心忘记了这件事。 这座矮山看大不大,说小也真不太小,可能是为了达到移步换景,壶中天地这种江南庭院的美学,上山的路被修葺的尤为曲折。 我们走到山顶的时候差不多快到下午五点了,护士长一看饭局时间来不及,赶紧催着我们下山。 不巧的是,六七月份的黄梅雨说落下就落下,走到半山腰的时候天上好像被捅破了一个洞,瓢泼大雨哗哗的往下落。 我们片刻就淋成了三只落汤鸡。 护士长便建议我们一起去半山腰的李家祠堂避雨。 我自然没啥意见,祠堂里供奉的都是祖宗排位,有祖先保佑的地方一般不会出现什么邪乎事。 但没想到,我们刚推开祠堂大门,迎面就看见一副棺材。 没错,李家祠堂里摆着一口棺材,而且还是用两根麻绳绑在半空的悬棺! 第37章:李家祠堂 第37章:李家祠堂 我们三人挤在祠堂门口,盯着那口悬棺,寒毛炸立。 娇娇是个胆小鬼,没进门就打起退堂鼓,“要不,咱还是下山去吧。” 护士长出生军人世家,素来崇尚科学的,虽被祠堂里的棺材吓了一跳,却很快镇定下来。 “天那么暗,雨又那么大,恐怕咱们再走两个小时都回不去。咱们就在祠堂里避雨,大家别感冒了。” 护士长说完,伸脚跨进门槛。 娇娇死死的挽着我的手臂,害怕的问护士长:“那你先看看那棺材里有没有……” 我知道娇娇想问的是棺材里有没有尸体。 护士长故作镇定,踮脚往棺材里瞄了一眼,噗嗤笑出来,“算不上有东西,你们看了就知道。” 我疑惑了,这算哪门子的回答。 不过,护士长既然能笑的那么轻松,估计棺材里应该不会有啥吓人的东西。 我也跨进祠堂,打量起悬棺,手腕上还粘着娇娇这个块巨型牛皮糖。 悬棺离地面大概半米的距离,是用上好的柏木制作,两头拴着麻绳,没有棺盖。 麻绳扣子打的都是死结,不问可知当时负责打结的人没想过再把这口棺材放回地上。 更为离奇的是,一般的棺材至少长度两米,而眼前这口棺材的长度只有一米左右,若没有猜错,应当是一口给小孩准备的棺材,也叫做元宝棺。 我探头往棺材里看,里面没有尸体却也不是空的。 棺材里铺着土黄色的褥子,放着一张与活人小孩差不多的人形纸片,面部还画上了眼睛鼻子。 “没事,我检查过了,里面没东西。” 我安慰娇娇,她很快的往棺材里看了一眼又躲回我身后,“棺材不吉利,咱们还是离得远一点比较好。” “你们快来看!”我们说话的功夫,护士长已经在祠堂大厅里晃了一圈,站在李家供奉现老祖宗的神龛前冲我们招手。 我们走过去一看,神龛上按照年远近摆放着李家历代祖先的牌位,最靠地面的位置单独摆了一张装在相框里的黑白照。 照片里是个胖嘟嘟的小女孩,大约十来岁,扎着羊角辫,系着红领巾。 右下角有一行日期,写着2000年7月,距今正好10周年。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护士长带头八卦起来,“奇怪,李校长不是只有李珂一个独生女嘛。” “也许以前有两个,夭折了一个,就只剩下李珂一个了。”娇娇一侃起八卦,竟然忘了害怕。 两人说了几句,护士长突然挑起一侧眉峰,神秘的压低嗓音,“虽然我不知道这个女孩究竟是李家的什么人,不过我倒是听说过李家在十年前发生的一件大事。” “什么事?”我和娇娇异口同声。 “十年前,李校长还只是个普通的教书先生,他们家也不像现在这般富裕。一家三口租房子住,当时咱们这还流行用煤气桶,李校长经常给学生补课,早出晚归,李太太就在家带孩子做家务。有一天李校长的夫人在家里做饭,不知怎么的那煤气桶突然就爆炸了,引发了好大一场火灾。李夫人当场就被炸死了,年幼的李珂也被烧成重伤。这件事在当年引起了很大的轰动,电视新闻都播放过。” 护士长是西山本地人,我对她的话毋庸置疑。 “李珂长得那蛮好看,不像经历过烧伤的样子。”娇娇说完,重重的打了个喷嚏。 “这有啥好奇怪的,国外的植皮手术非常先进,听说李珂在加拿大治疗了三年才痊愈回国。”护士长双手抱胸,看样子也有点冷。 娇娇恍然大悟的点点头,“我就说她怎么能长那么好看,一定在植皮的时候顺便做了整容手术!” “阿嚏!”我一哆嗦,喷了她们一脸。“不好意思啊” 护士长想给校长打个电话,赫然发现手机已经关机了,我和娇娇的手机也收不到信号。 我们等了半小时,雨势只大不小,哗哗的冲刷着地面。 偶尔穿过天际的惊雷更是震耳欲聋! 护士长推门看了眼,又恨恨的将门关上。 “没辙,今晚只能在祠堂里过夜了。” “啥?这里又冷又湿,咱们一定会感冒的!”娇娇一百个不服。 “要不,咱们去找找看有没有能取暖的东西,只要把湿衣服烘干就不冷了。” 我指着厅堂后面黑幽幽的过道,打开手机照过去。 “ 元宵说得对,咱们快去找找。” 护士长说完便一马当先走进过道,娇娇坐在中间,我跟在最后。 走廊尽头是一个杂物间,里面放着高香和蜡烛和几个打火机。 我们拿了一些蜡烛和打火机,发现即使有了火,也没有可以持续燃烧的东西。 “咦,你们看,这里还有一个房间!” 护士长发现了一个向下的楼梯,带着我们怯怯的走下去。 楼梯非常窄短,七八步就走光了,地下室里有一扇没锁的门。 护士长咽了咽口水,用力推开! 我们顿时傻了眼,这个地下室至少有百来平,里面一排排放满了棺材。 “啊!!”娇娇看见门后的场景立刻发出一声惊惧的大叫,“棺材!” 她这一叫,连带着我和护士长也一起吓得尖叫起来,争先恐后的从刚才下来的那个窄短楼梯冲出去。 走到一半,护士长好像想起了什么猛地停下脚步,我来不及止步,重重撞在她背上。 “不对,空棺材有啥好怕的?” 我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是空的,看着像是给老人准备的喜棺。” 娇娇第一个跑到了楼梯口,两腿直哆嗦,歇斯底里的喊道:“李家就李校长和李珂两个人,撑死了准备两口喜棺。可你们看见没有,下面那个房间里放满了棺材。什么李家祠堂,棺材铺里的棺材都没那么多!” “说的有道理,护士长,你也快上来吧!地下室确实有些邪乎。”我三步并作两步,走上楼梯。 护士长见我们身上湿淋淋的,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掉头跑回地下室,用极快的速度抱了两床褥子奔上来。 “有了这个,咱们就不会感冒了。” 我有些发愣,这两床褥子清一色都是土黄色的,应该是从棺材里抽出来的。 娇娇急的快要哭出来,慌乱的推拒,“我才不要盖给死人用的被子!” “是不能当被子盖,但可以当柴火烧!” 我们返回挂着悬棺的大厅,护士长找了个角落,把褥子撕成布条,用打火机点燃。 大厅里这才有了一个算不上大的光源。 只是,祠堂里阴森森的,似乎连火光映出的影子都变得恐怖起来。 围着小火堆,我们三人抱着膝盖紧紧挨在一起。 不知过了多久,娇娇可怜巴巴的问我:“王姐,你能陪我一起去上厕所吗?我憋不住了。” 我看了眼不远处那个黑布隆冬的走廊,心里有些害怕,还是点点头。 “护士长,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留在这看着火堆。”护士长说着,又放了一片棉絮进去。 此刻,我们人心惶惶,这堆火是唯一能让人感到安全感的存在。 “那我们很快就回来。” 我和娇娇一人拿着一根蜡烛,去厕所的途中几乎都是提醒吊胆的一路小跑。 跑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则经过地下室楼梯的时候我们很害怕,二则我们怕护士长一个人也会害怕。 可饶是我们跑的上气不接下气,回到大厅的时候,那堆火苗还是已经熄灭了。 不仅如此,护士长也不知所踪。 我们四下喊了两声都不见回应,只能再硬着头皮回去找人。 “护士长,你在吗?”我走两步就会叫上一声。 胆小如鼠的娇娇一直死死拽着我的袖子,似乎把恐惧和紧张也都传染给了我。 我也止不住心慌了! 我们检查了杂物室和厕所,都没找到护士长,我茫然的回头一看,发现不知何时娇娇也不见了! 好像偌大的祠堂就只剩下我一人! “吱嘎……“地下室的门缓慢的推开了一条缝。 我顿时心惊肉跳,连大气都不敢出。 门后面静悄悄的,我等了好久才鼓起勇气朝地下室看了眼。 我看见门缝后有一只耐克运动鞋,正是娇娇今天穿着的那双! 娇娇看见棺材就吓得瑟瑟发抖,怎么会悄无声息的跑进那个摆满了棺材的地下室里去? 又为何鞋子掉了一只也不去捡回来。 是忘了捡,还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她不能去捡? 我纠结半天,决定再回到地下室检查一遍。 走到楼梯底下,我做了好几次深呼吸推开门。 “吱嘎……”门很老旧,轻轻一碰就会发出刺耳的噪音。 地下室里的景象和我刚才看见的似乎没什么不同,一排排棺材整齐的摆放着,有点像电视里看见的某个皇陵里面的陪葬棺。 清一色的开口棺,显得特别萧瑟和恐怖! “娇娇?你在里面吗?”我喊了一声。 棺材安静的摆放着,没人回答我。 我把娇娇的耐克鞋捡起来,然后蹑手蹑脚的走进去,走近了才发现不远处的棺材旁竟然还有一只耐克鞋! 娇娇是少数名族,身型比中原地区的人略显娇小,她总是抱怨穿35码的球鞋都有点大。 但正常走路的时候我从没见过娇娇掉鞋,两只鞋同时被蹬掉更是无稽之谈,除非是剧烈运动或者挣扎的时候才可能两只鞋同时被蹬掉! 娇娇是绝对没胆子独自走进地下室的,现在唯一的解释就是她是被人强行拖进地下室的。 想到这,我心玄一紧,赶紧四处探望。 第38章:小耳光真响亮 第38章:小耳光真响亮 娇娇一定就在这里,而且拖走娇娇的人有很大可能也还在这个房间。 我贴着墙壁警惕的找了一圈,终于在地下室的最深处发现了两张熟悉的脸孔! 护士长和娇娇正双目紧闭,面容安详的分别躺在两口棺材里! “娇娇?你醒醒!护士长,你们醒醒!”我用力推推她们。 可这两个人毫无反应,一动也不动,脸上的纹理都舒展开来,就好像已经死了。 我紧张的胃都抽住了,抖手去摸这二人的呼吸。 还好,呼吸虽然很弱,却没有停止。 我猜测,护士长和娇娇可能是被人打晕再拖进棺材里,娇娇的鞋估计也是在被那人拖走的时候掉在地上的。 我不知道那个人为何要打晕她们,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那个人现在一定还躲在祠堂里。 我有些不知所措,只能先把这两人从这个诡异的地下室里带出去。 娇娇最轻,也最胆小,我怕她醒来发现自己在棺材里会害怕,所以第一个背着她离开,让她靠在楼梯口。 背完娇娇,我再去背护士长,整个过程极度安静,空荡的房间里只出现过我一个人的呼吸和脚步声。 可是,当我把护士长也背到楼梯口之后,赫然发现靠在楼梯旁的娇娇又不见了。 这可把我急疯了,一定又是藏在暗处的那个凶手把人带走了。 我背着护士长把祠堂里搜了个遍,一个人影都没发现,最后却又在地下室的那口棺材里发现了娇娇。 护士长手上的结婚钻戒还带着,说明凶手不为钱财;两人的衣服裤子也穿着整齐,说明凶手应当也不是为色。 我想破了脑袋都想不出这凶手到底意欲何为? 突然,一阵阴风顺着楼梯飞快的冲到我脚边掠过,带动地下室的门“砰!”一声关上。 那阵风里好像还藏着什么肉眼无法看清的东西! 我的心好似也随着这声巨响,被狠狠的震了一下。 地下室里的气氛越发诡异,我知道绝对不能再把娇娇或者护士长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丢下。 所以,我决定背一个拽一个,同时把她们拖上一楼。 好在这两人都很苗条,撑死不足两百斤。 我牟足了劲,把她们拖到门边,一推门,懵了! 凶手把我们反锁在这个满是棺材的地下室了。 我握着冰冷的门把手,左右都转不开,门把手上湿湿的,门板上还残留着某种生物经过留下的轨迹,一条歪歪扭扭的水渍! 地下室里一定有什么东西,如果那玩意不在地上,那就一定在房顶! 这推断,光是想象就能让我浑身恶寒。 “咯咯咯”一阵许久不曾听见的尖细怪笑在出现在我的头顶。 我抬起头,一张扁平的人皮倒挂在房顶和墙壁上的接缝间,呈现出一种极度扭曲的直角吸附着墙面。 “靠!又是你啊!别来无恙” 刚才真是吓死我了,在这样一个放满棺材的地方,无论凶手是人还是鬼怪都可以轻易吓到我。 唯独遇见这张狰狞的人皮,我一点都不害怕! 恐惧源于无知,我早就知道人皮的目的,和应对办法,反而心安理得起来。 听见我如此熟稔的打招呼,人皮脸上的狞笑转换成另一个嫉妒愤怒的表情,恶狠狠的盯着我。 我用力踹了一脚大门,不削的反瞪它,“识相的就快给我把门打开,否则别怪姑奶奶一把火烤了你!” 说着,我打开打火机,伸手吓唬它。 火焰对于人皮的威慑力极大,人皮充满怨念的攀着墙壁,如水蛇般扭动后退。 我举着打火机趁胜追击,逼着它给我开门。 人皮被我追到墙角,突然缩成一团,像一张弹簧猛地一跃跳到了一口棺材上。 定睛一看,这口棺材非常与众不同,房间里的其他棺材都没有棺材盖,唯独这口棺材有! 跳到棺材上之后,人皮伸出手指往棺盖上扣了三声。 棺材里立刻传来了一片哗啦啦水纹流动的声音! 一个干哑的比破胡琴还要难听的声音传入我的耳膜,“王元宵,许久不见,别来无恙。” 棺材里这货一副熟人的样子,还学我说话。 我一拍脑袋,拔腿就跑! 棺材里还能有什么? 无非就是尸体、粽子、骷髅,我可不会傻乎乎的站在这里等死。 见我逃跑,棺材里的东西一把掀开棺盖,从棺材里跳了出来。 这一瞬间,我闻到了非常刺鼻的福尔马林的味道。 脑海中飞快的浮现出一张苍白肿胀堪比猪头一样的尸脸。 这不是西山殡仪馆里遇见过的那个起尸秦玉郎嘛? 话说,我还莫名其妙的和他结了阴亲,真特么倒霉。 转念一想,这秦家的起尸怎么会出现在李家的祠堂里? “想跑?”秦玉郎手指轻轻一勾,我的手就立刻不听使唤,将我重新拉回他的面前。 我的手腕上一阵剧痛,像是被小刀切似得,原来秦玉郎是用绑在我手上的红线控制了我。 “咯咯咯……”秦玉郎从喉咙里发出一阵干涩沙哑的笑声,“我早就说过,你逃不掉!” 我吓得有些腿软,强忍着颤抖狠狠对上他的眼睛。 相比初次见到秦玉郎,这一次他的模样清爽了许多,不再是被福尔马林泡肿成猪头的模样,脸部轮廓分明了些,身形也不那么臃肿了。 可我看惯了赢湛那张堪比妖孽的脸,秦玉郎的模样变或没变在我眼里也都一坨屎似得没两样。 “你的眼神让我很不爽!”秦玉郎发现了我神色中的鄙夷,手指一用力,我就被红绳牵扯,狼狈的摔在地上。 人皮见我吃瘪,幸灾乐祸的发出一串尖锐的嘲笑。 我白了人皮一眼,“原来你们是一伙的,果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你什么意思?”人皮竟然开口说话了,这说话的声音还特别耳熟。 我疑惑的观察人皮的脸孔,发现真的是越看越熟悉,好像是一张经常出现在我生活中的脸。 “我说你们一样丑!” “啪!”人脸毫不留情的削了我一巴掌,冷笑,“你这个贱人!” 随着这声贱人,我终于想起来人皮在哪里见过! “李珂!你是李珂!你到底是人是鬼,怎么会和它在一起?”我吃惊的大叫。 人皮被我识破真面目,恼羞成怒,又想抬手抽我。 秦玉郎一个眼神,吓得她不敢造次,如一只受惊的鹌鹑退到棺材后面。 “我还在想如何才能在见到你,你就自己送上门来了。你我二人,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 通你个头!心有灵犀这句话从你嘴巴里说出来简直侮辱了大诗人李商隐!!! 我忍不住心中暗骂,却装的面无表情,“说吧,你想干嘛?不会是在停尸间对我一见钟情爱上我了吧。” 说到这,我恍然大悟! 卧槽,那天就是李珂把我弄去停尸间结阴亲的! 秦玉郎被我冷嘲热讽,非但没生气还幽幽的拍起手,“你确实是我见过最有趣的女人。原本,我大可好好宠爱你,不把你吸干。可惜,我秦某人这辈子最讨厌别人用过的二手货! 闻言,人皮跪在秦玉郎面前,一脸自责,“属下办事不利,原本王元宵是处子之身,属下不明白到底是谁……” 人皮话没说完,就被秦玉郎一掌抽飞装在墙上,但人皮又立刻爬回来跪在他的脚边,“属下该死!” 秦玉郎往地上扔了一把比手术刀还要轻薄的小刀,眼神狠戾,“王元宵不是撕烂了你的皮吗,那么这个女人就任你处置!” 我被秦玉郎手中的红线牢牢捆绑着,动弹不得,连口袋里的黄符也摸不到,急得满头大汗。 人皮捡起地上的刀,用和我平行的高度,双腿拖在地上像蛇一样的游过来。 “滚开,我知道你害怕火!”面对人皮邪恶的嘴脸,我只能用力按着打火机。 打火机的外壳已经烫的像一块烙铁,可我不能松手,这是我唯一的武器。 人皮一脚踢飞我手里的打火机,用刀尖抬起我的下巴。 “这张脸长得真不赖,怪不得能把顾安迷得神魂颠倒,从我身边抢走。” 我听得一头雾水,“到底谁是小三!别总是抢别人台词好不好。” 人皮空洞的眼睛里仿佛向我射出了浓浓的恨意,“我从10岁就开始喜欢他,要不是那场火灾,根本就没有你王元宵出场得份!” 她咬牙切齿的诉说着藏在心底的秘密,似乎想让我死个明白。 “当年那场火,我全身的皮肤都被烧伤,医生很明确的告诉我烧伤达到百分之70是不能痊愈的。我爸爸寻遍名医最后将我带去美国,做了十余次植皮手术,可我的模样依旧非常糟糕,半张脸都没了,连头发都长不出。身为一个女人,我接受不了一辈子活在丑陋之中,终于有一天,我割腕自杀,濒死之际主人发现了我。主人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并传授我剥皮换皮之术让我脱胎换骨。你看,我现在的这张皮美吗?这可是用了十几个女子身上最好的地方的皮缝出来的。” “你杀了十几个女子?” “我只是活剥了她们的皮” “还有一点我不明白,既然你那么喜欢顾安,为什么也要剥掉他的皮?” 第39章:地府通宝 第39章:地府通宝 人皮用一种怜悯的表情对我摇摇头,“人活一世不过几十载,可要是顾安能和我一起侍奉主人左右,我们就能生生世世死守下去。你一定很嫉妒我们吧,呵呵呵,待会我还会剥掉你的皮缝在我的胸口,让你陪着我永生永世的嫉妒下去。” “李珂,我忽然觉得你很可怜。”看着她近乎疯狂的表情,我心底生出了怜悯,就像面对一个神经病人。 秦玉郎看够我们的撕逼戏,不耐烦的挑眉,“叙完旧,就快动手。” “是!”人皮点点头,狰狞的贴近我,“活剥人皮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划开人的脊椎横向剥皮。另一种,就是从人的头上开始切。你猜我会用哪一种剥你的皮?” 我惊惧的瞪着她,这个女人彻底疯了! “我替你猜,我喜欢头顶剥皮法!哈哈哈哈!”“李珂大笑着举起刀,秦玉郎也发出一阵干哑的底笑。 在他们眼中,我就像一块放在刀俎上的肉,可以任意切割。 刀就要落下,我连闪躲的能力都被剥夺,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危险时刻,人皮手里的剥皮小刀突然“哐当”一声,落在地上。 我意外的睁开眼睛,就看着人皮的脸痛苦的凝成一团,卷缩着,抽搐着,好似遭受到某种折磨。 “怎么了?”秦玉郎居高临下的问。 话音刚落,地下室的门被人一脚踢开! 与此同时,一个纸球不偏不倚的砸在秦玉郎的脑袋上! 一道足以另周围空气冻结的嗓音闯了进来,“我的女人,你也敢碰?” “赢湛!”我忙不迭的向他靠拢。 秦玉郎看到赢湛,眼神即刻就变了,似乎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压迫,张大着嘴却紧张的吐不出一个音节。 赢湛的手里拿着一张纸人,我认出就是放在大厅悬棺里的那张纸人。 纸人的左腿明显被撕掉了,捏成球仍在秦玉郎脸上。 而在地上痛苦挣扎的人皮却紧张的把纸球捡起来,像个宝贝似得捂在胸口,求饶道:“把我的皮还给我,求你,把皮还给我!” 赢湛冷冷的看着匍匐在脚下的人皮,根本不当一回事,继续把手里的纸人揉捏成一团。 随着赢湛的动作,人皮发出了嘶声裂肺的惨叫。 “不要再捏了,求求你把我的皮还给我!” 我看的眼皮直跳,这才后知后觉。 原来放在悬棺里的那张皱巴巴的纸片才是李珂真正的皮,并如此荣隆的供奉在李家祠堂里。 而李珂也只有先剥掉自己的皮才能再穿上别人的皮。 我联想到了画皮里面的镜头,顿时一阵反胃。 赢湛用一个极度嫌弃的表情把李珂真正的皮囊扔出窗外,人皮立刻也朝着窗外扑过去,就像去捡骨头的狗。 做完这一切,赢湛才悠然的扭过头看向坐在棺材上呆若木鸡的秦玉郎。 “你究竟是谁?”秦玉郎不住后退。 “你不配知道。”赢湛步步紧逼,甩手抽了秦玉郎一巴掌。 “啪!” 秦玉郎的脑袋在脖子上转了一百八十度才停下来。 这回轮到他害怕了,“有话好说!” 赢湛没有回答他又甩了一耳光。 “啪!” 边甩边问我:“受伤了没?” 我摇摇头。 “害怕没?” 我点点头,“有一点。” “啪!” “知道错了没?” “啪!” 我莫名,摇摇头。 赢湛每问一个问题都会面无表情的赏秦玉郎一耳光,那小耳光啪啪抽的那叫一个响亮。 见我摇头之后,他俊朗的脸孔上出现些许愠怒,又是一耳光重重的抽在秦玉郎脸上。 “笨!” “啪!” 这一次,秦玉郎的头整整旋转了三圈,门牙掉了一地,眼珠也被拍出来一颗。 我猜测他的颈椎早就断成了渣渣,可他本来就是死人,不会再死一次。 “够了!王元宵这个女人笨,干嘛拿我出气!”秦玉郎被打的莫名其妙,近乎奔溃的咆哮着。 赢湛再度潇洒的抬起手,“你不配叫她的名字!” “啪!” 我从没见过赢湛这样冷漠的表情,就好像眼前的秦玉郎一开始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死物。 赢湛的挺拔的身体在墙上倒影出一道冷血而又危险的剪影,可只要望着他,我的呼吸便不再颤动,内心也不再慌乱。 胜负已定,赢湛掏出一块手帕擦手,然后把我从地上拉起来揽进怀里,略带惩罚的捏住我的下巴。 我倔强的别过头,不和他对视! 只怕再看一眼,就会背叛当初对外婆许下的承诺。 赢湛是一个不能爱上的男人。 “让他把这玩意弄下来。”我提起手上和秦玉郎系在一起的红绳。 赢湛刚刚才有些温和的双眸瞬时又冒出了一片寒意。 “不用他解开,一个靠吸食处子阳寿为生的东西,根本不配活在这个世上!” 闻言,秦玉郎忽然仰天长笑,这种笑声同时夹杂着男人和女人的声音,宛若交合时坠入地狱般的叹息,听得我耳膜一阵剧痛。 赢湛赶紧捂住我的耳朵,将我护在怀中。 突然,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一阵沉重的脚印,一个硕大的黑影朝着李家祠堂奔急速跑过来。 我清楚地看见山上的松柏只到那人的腰间,立刻联想到秦墓笔画上的那个王者! 赢湛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可他牢牢的护着我,无暇分心。 黑影快的似一道闪电,眨眼就将奄奄一息的秦玉郎掠走,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 我想不名表壁画上号令千万鬼魅魍魉的王者,怎会被秦玉郎这样一具半腐烂的尸体召唤。 但今夜发生的事情已经够多,我现在只想休息。 赢湛像拎小鸡似得帮我把娇娇和护士长拎到大厅,然后将我锁紧他温暖的臂腕。 我力气没他大,挣脱不过便索性由着他。 “赢湛,李珂到底是人还是鬼啊?” “人。” “那你撕了她的真人皮,她会死吗?” “不会。” “那么被李珂剥掉皮的顾安呢,他会死吗?” “王元宵,你能不能别再提别人的事情了?” 一提到顾安,赢湛立刻恼火。 我摇摇他的手臂,撒娇,“到底会不会死啊?” “会!” 赢湛不耐烦的吐出一个字。 他的表情可真够酸的,我噗嗤笑出了声,看样子顾安是不会死了。 凌晨一点,雨停了。 护士长和娇娇也前后苏醒过来,都是一问三不知的惊讶表情。 赢湛没有要避嫌的意思,手臂还故意搭在我的腰间。 有了赢湛的陪同,我们大胆的走夜路下山。 也因赢湛逆天的颜值,护士长的八卦指数又增长到了新高度,不断问长问短,恨不得把人家祖宗十八代都刨根问底的挖出来。 娇娇听了半天,两只眼睛都变成了心形眼。 我一阵凌乱,赢湛要是把娇娇扳直了,这罪过我可承担不起。 而赢湛的耐心应该也快到极限了,我真怕他会一个忍不住,把娇娇和护士长一顿巴掌拍死。 走到山下,李家的别墅里已然熄灯。 护士长别有用心的打了两辆出租车,她和娇娇一辆,把我扔给赢湛。 我想要回西山医院,赢湛却一贯霸道的让司机开到了本市最大的五星级酒店,并且开了一间梦幻豪华套房。 进房后,我不知所措的站在门口,瞠目结舌的看着赢湛如回到自己家一般优雅的坐入客厅里那张奢华的真皮沙发上。 我们对视了两秒,赢湛拍拍身旁的空座,深情温柔的问我:“你喜欢自己脱,还是我帮你脱。” 看着赢湛悠然自得的神态,我真的很想吼他一句,“你到底带过多少女人来这里,才会这样熟门熟路!?” 稍不留神,我已经吼了出来。 “两个,一个是你,另一个是……”赢湛说的及其坦然。 “不用向我回报!我和你又不熟!” 我的心情很复杂,有点嫉妒来过这个房间的第一个女人。 赢湛注视着我,修长的手指抵在下巴上,菱唇微翘,“夫人,你连你外婆的醋都要吃吗?” “我外婆?”我突然好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许多年前,王婆就是在这个房间,花重金买下我沉睡着的那只骨灰盒的。之后,她为了试探我,让我独自在这里住了两个多月。” 赢湛一脸无辜,起身打开橱柜优雅的拿出一件浴袍,毫不忌讳的当着我的面脱下他身上那套墨色的古装。 这镜头过于香艳,看的我眼珠都差点掉出来! 不禁感叹,世上还真的有穿衣瘦,脱衣有肉的男人存在。 他穿着古装的时候,我就郁闷一个男人的腰都快要比我苗条了,脱光了我才愕然发现,这货竟然有八块腹肌! 而且他胸肌和背部肌肉都完美的不可思议,尤其是那双笔直修长的大长腿,简直完虐各种韩国欧巴! 我终于明白小鲜肉的具体含义了,赢湛,你真是一块冷冻千年的小鲜肌肉! 赢湛套上浴袍,胸前的肌肉线条若隐若现,他的长发丝毫不印象他的雄性魅力,反而为他增添了几分神秘的异域风情。 赢湛慵懒的向我走过来,我才感觉到危险的压迫。 “不想洗澡,就直接上床。” “洗!”我几乎是逃进浴室里的,再慌忙把门反锁。 一看镜子,才发现自己早就是一副情到深处,欲求不满的模样。 洗完澡,我偷偷藏了两张黄符捏在手里,忐忑不安的走出去。 第40章:坑爹的三世徒缘 第40章:坑爹的三世徒缘 我做好准备,如果他再敢硬来,我就用黄符拍他个脑袋开花。 赢湛已经在床上等我,浴袍很凌乱,似乎连某些重要部位都遮掩不住。 看到这一幕,我心里刚刚才建立起的防御墙,又在美色面前顷刻崩塌。 “我看过了,黑伞内共有九卷,这个月之内你要背熟第一卷的内容。”赢湛抽出那把有补丁的黑伞塞进我手里,我才明白他带我来开房的目的。 气氛变换太快,简直让我措手不及。 “你带我来这里,就是要教我学法术?” “正是。你的命格太容易招鬼,没两手防身我不放心。” “吓死我了,还以为你要……” 我说到一半立刻闭嘴,赢湛用手指卷着我的头发玩,似在忍耐,“黑伞中的法术只有王家嫡女才能看见,这第一卷估计也就是些简单的画符、咒文,如有不会,我可教你。” “好哒!赢老师!”我故意买了个萌。 “不是老师,是夫君。”赢湛却不吃我这一套,拿出一把剪刀剪断了我浴袍上的腰带,笑的不怀好意,“再有犯错,我还会剪掉你一片衣服。要是衣服全都剪光了,为夫不介意身体力行好好调教你。” 卧槽,赤果果的威胁! 我乖乖画了大半夜的符咒,总算收获不小,还把一条像裹脚布一样长的咒文背了个滚瓜烂熟。 赢湛把玩着剪刀,没剪成我的衣服,他一定很不甘心。 到了下半夜,我的五脏庙不满的发抗议,“出去吃点东西吧,我快要被饿死了!” 赢湛塞给我一本客房里的点餐本,“喜欢什么随便点。” 我打开一看,菜单里每一盘菜的价格都是大几十的,我这穷学生连个三明治都点不起。 “你带钱了嘛?” “为夫不沾铜臭。” “擦!那你还带我来这种高级的地方!” 刚才我好像在前台看见,套房的价格是每晚八百,有没搞错,赢湛可以化作青烟脚底抹油,叫我一个大活人怎么逃! “用这个就好了。”赢湛轻描淡写的掏出一张银行卡。 接过银行卡,我赫然看见上面写着“天地银行,地府通宝金卡”十个大字。 这不是烧给死人用的卡片吗,我觉得赢湛一定是在耍我。 那一边,赢湛已经打电话订餐了,还特别奢侈的每样来一个。 宾馆服务员训练有素,才十几分钟就推着擦的蹭亮的餐车进房送餐。 我悄悄去拉赢湛的衣袖,“我只带了三百多。” 赢湛安抚的揉揉我的头发,把那张地府通宝夹在账单里递给服务生。 “没有密码。” “好的,赢先生。” 服务生丝毫没有怀疑,恭敬的离开。 面对满桌的佳肴,我却在为账单担心,吃的如同嚼蜡。 赢湛吃饭的时候非常有教养,每道菜最多只品尝两口就放下筷子,而且咀嚼的时候绝不说话。 片刻后,那个服务生又彬彬有礼的来敲门。 我还以为他拿了死人用的卡回来找麻烦,但他只是来归还银行卡的,还送来一张两千三的发票。 我怔怔的盯着赢湛手里的那张地府通宝,他非常大方的把卡塞进我的手里,“拿去用。” 我这回是真傻了眼,不明白这张给死人用的地府通宝怎么能在阳间买单。 关于这点,赢湛也无法解释。 在这之后,赢湛经常在这间梦幻豪华套房里穿着浴衣等我,教我画符、逼我念咒,就是没有再侵犯过我。 我有一种预感,似乎外婆又和赢湛立下了某种新的约定,不然以赢湛这个色鬼的尿性怎会如此安分。 也多亏了这样,我的画符的本事渐渐略有小成。 一个月后,顾安回来西山医院上班,但是李珂却还在病假。 我对顾安心存顾虑,尽量保持距离。 他是李珂的男朋友,李珂杀人夺皮,顾安的身份也有待怀疑。 一天中午,顾安在食堂里故意把餐盘放在我面前的桌位,他的眼睛里充满了复杂的情绪,我点点头让他坐下。 “元宵,你有没有关于李珂的消息?” 我有些意外,“你在李珂家住了一个月,她的消息,你应该比我清楚。” “我、我……”顾安为难的低下头,纠结半天,他才吞吞吐吐的说出来。 “其实,我早就知道李珂有问题了。就在我去你宿舍求救的那天,最开始我想找的其实是李珂。可是我用钥匙开门进去的时候,看见她正在和一具腐烂的尸体……那尸体是活的,李珂光着身子骑在那具尸体身上,扭动的时候背后的皮都剥落了下来。我差点没被吓死,才跑来敲你的门。” 我安静的听着这些惊世骇俗的话,顾安口中那具活着的起尸应该就是秦玉郎。 李珂就是人皮这件事我已经知道了,但是李珂和秦玉郎还有这样一层关系,我还真是万万没想到。 “后来,李珂把我接去她家照料,我天天都担惊受怕,只能假装昏迷。李珂每天都有好几个小时会出门,就请了一个护工照看我。我的手机在李珂手里,就只好趁护工不注意,偷偷用护工的手机给你发求救短信。” “原来是这样!一开始我也怀疑短信会不会是你发的。但是李珂说你一直都在昏迷,我才以为是谁在恶作剧。顾安你还真有点小聪明,还知道装晕。” 听到这,我总算理清了一些头绪。 顾安深深叹了口气,“别笑话我了,遇到这种事我都没办法和别人说。元宵,你说李珂还回来找我吗?” “李珂既然肯放你回来,应该就不打算再害你。话说,我怎么听你的意思,好像还挺想她的……”我打趣道。 “我……不太清楚现在对李珂的感情。她对我很好,不仅托关系把我介绍到知名医院,还寄钱给我妈盖新房。如果没有让我看见那一幕,我可能真的会爱上她,但是……”顾安握紧了拳头。 我从他恼怒的表情中,已经可以判断,纵然顾安知道李珂有问题,已经投下去的感情也是收不回来的。 我们的谈话并没有得出有用的结论,顾安只是想找个人发发牢骚,而我不忍告诉他太多真相。 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前两个月我还恨顾安入骨,现在竟然可以这样心平气和的与顾安谈论他和另一个女人的情爱纠葛。 我无法判断是自己学会了遗忘,还是被赢湛迷了心窍。 顾安给我展示了他藏在领口下面的那些丑陋伤疤,开玩笑说他这辈子都不会再去游泳,也不没办法穿中裤短袖了。 最后,我们都很有分寸的还了饭盒各自离开。 我不会再和顾安产生任何超过友谊的情感,顾安自然也熟知了我的态度。 回到诊室,我收到了娇娇发来的短信:王姐,我出去吃饭没带钱,你快带着钱包来救命啊!地址:*** “臭丫头,尽给我添乱。” 我换下白大褂,跟护士长请了半天假就打了辆出租车去给娇娇买单。 出租车足足开了一个多小时才停在娇娇发我的短信里说的地方。 这里是一条正在建造中的国道,建成后能够直通邻近的三个城市。 可新闻上说,这条国道起码要到年底才能通车,现在这条路上堆满了黄沙水泥,空气里到处弥漫着灰尘,比雾霾还要恐怖。 娇娇干嘛要大老远跑来这里吃饭,吃灰还差不多吧! 我到处找了一圈,路边只有一个连仓库都不如的破民房歪歪扭扭的屹立着,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建筑。 我以为自己跑错了地方,赶忙打开手机核对地址。 只是,这会儿手机的收件箱已经显示为零。 我给娇娇打电话,电话那头传来娇娇有些莫名的声音,“王姐,你是不是看错了,我就在医院里,根本就没给你发过短信!” 挂上电话,我独自在冷风中凌乱。 刚才那辆出租车收了钱早就开走了,这条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我用打车软件等了半天都没伺机愿意接单。 我满头雾水的站在路边吃灰,发现不远处的破瓦房里走出来一个造型雷人的老头。 这老头的外形简直绝了,灰白的头发在脑袋上梳成了一个髻,带着一副镜面蛤蟆镜,穿着一件老头背心外加一条阿罗裤,光着脚丫子指甲缝里全是黑泥。看死邋里邋遢,走起路来还特别趾高气昂。 老头向我走近,从破瓦房里追出来两个穿围裙的男人,一左一右驾住他,争执起来。 老头不知对他们说了些什么,其中一个围裙男松开老头,快步走过来一把抓住我,把我和那老头一起拖进破瓦房。 我莫名其妙的被拽进破瓦房,才发现这里面是一家酒店,一楼供应餐点,二三楼为客房。 还别说,这家店虽然外观不显眼,内侍却装修的别有风味,特别的古色古香。 正在用餐的客人也挺多,忙忙碌碌的服务员少说有七八个。 “你们干嘛?青天白日强抢民女?”我扯着嗓门叫起来。 其中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围裙男冷冰冰的递给我一叠账单,自我介绍,“你好,鄙人是这家酆都客栈的店长朱子墨,你师父在这儿住了3天,总共消费了712元。” 我眨巴眨巴眼睛,“我师父?我怎么不知道我还有个师父呢?” 第41章:见面礼 第41章:见面礼 朱子墨把头扭向老头,老头立刻戳着自己的鼻子,“就是我,咱们在踏云山道观见过一次!” 老头说着,把脸上的蛤蟆镜推到鼻尖上,露出他那双左眼看天,右眼看地,极具标志性的眼睛。 “我不认识他!”我说的那叫一个理直气壮。 我当然记得这斜眼道士,拜他所赐,我差点没了双手,要用脚趾拿筷子吃饭。 朱子墨依旧面无表情,好像带着一张假面,从围裙里拿出一只毛笔,“店里规矩,要是没钱付账,我必须取走你的阳寿。” “哎哎哎,等下!贫道的阳寿如此金贵,不能浪费在这里。”老道士急的吹胡子瞪眼,身形一飘,挪到我身后。 我掏掏耳朵,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我只听说过肾脏能买ipone,什么时候阳寿也能当钞票花。 “丫头,你说你大老远的来都来了,不会连几百块钱都舍不得吧。” “我就想哪个杀千刀的把我骗来这里,原来是你。” 我嫌弃的挪开一步,老道士又靠过来。 看他的表情是真的挺着急,估计塔云山上穿的那身道袍都让这个扑克脸的朱店长剥掉抵债,老头现在全然都没了当初清风道骨的模样,站看就是一个十足的老叫花子。 “我从湘西一路走来秦岭,足足走了一个月,盘缠用尽,便此处暂居。原本我灵魂出窍是想找我那几个徒儿,却也不知怎么的就找到了你。现在想来,那都是缘分!” “解释那么多干嘛,朱店长,这老头随你处置,我先走了。” 我拍拍衣袖就想走人,老头气急败坏的拉住我,从他穿着的那条阿罗裤里掏出一块木牌。 “你不想要这个了吗?” 我厌恶的后退一步,根本不想接那块脏兮兮的木牌,但木牌上雕刻的双蛇花纹却让我挪不开视线。 要是没猜认错,木牌上的两条蛇就是当日我在踏云山上丢失那对蛇精母子。 我就想到底是谁偷走了我的黑瓦罐,果然是这臭道士干的好事! 我气的咬牙切齿,把赢湛给我的那张天地银行地府通宝金卡塞进朱子墨手里。 “刷卡!” 朱子墨这才露出一个职业性的微笑,“多谢惠顾。” 买完单,我伸手去抓那块双蛇木牌,老头一副奸计得逞的模样,“慢着,我还没吃饭。” 我努力挤出一个微笑,“行!” 老头并不贪心,点了一碗牛肉面就打发了。 我发现这家店里的服务员全都长着一张和朱子墨相同的脸。 一开始我还怀疑是不是双胞胎,当看见第七个朱子墨从厨房里走出来,才惊觉这家餐厅大有问题。 老头打了个饱嗝,“别看了,这间客栈不是接待活人的,那个朱子墨自然也不是人。不过你不用怕,他们只为钱,不害人。你看我在这住了几天,不还好好滴?” “废话少说,把东西给我。”我不耐烦的伸出手。 “给你可以,但你不能再把这玩意埋去塔云山道观里了。助人为乐是好事,助纣为虐却会遭天谴的!”老头戴着墨镜,我却能感受到他那两只一上一下的眼睛似乎又同时回到中间严肃的看着我。 “成交。”我点点头。 老头把木牌拍在桌面上,“手给我,必须让它们认主,才不会害人。这对蛇精,就当是师父送给徒儿你的见面礼。” 我还没反应过来,手指已经被老头用牙签戳破了。 血滴在木牌上后,立刻有两条透明的条状物从木牌里飘出来,对我千恩万谢的深鞠一躬又乖乖的飘回木块中。 “我才不当你徒弟!咱们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两不相欠!” 我起身就要离开,老头死皮赖脸的跟在我身后。 “丫头,咱们有三世师徒缘分,这辈子我注定要当你师父。” “我呸!你前段时间不还说要杀了我给你那好徒儿景千夏报仇?” “这事一言难尽,你再考虑考虑也行,不过师父我现在身无分文,你总应该接济一下!” 正好有一辆出租车经过被我拦下来,我怕这臭老头继续纠缠不休的跟上车,把口袋里的三百人民币塞给他。 “丫头,什么时候想通要砍手,记的来找我!师父我道号吴言。” 卧槽,这老头还惦记着砍我双手的事? “伺机,去西山医院,快点我赶时间。”我黑着脸重重关上车门,出租车扬长而去。 回到医院已经傍晚了,耽搁了一下午,护士长很生气,狠狠批评了我一顿,还惩罚我值夜班一星期。 我心里暗骂,护士长根本就是借题发飙,明天就是七夕节,她自己想去过情人节就把我当垫背的。 反过来想想,我又觉得七夕节加班挺好的,起码有借口不和赢湛在一起。 一想到最近几次见面的时候,赢湛对我越来越过分,浑身上下哪里都被他摸过了,我心里就又恨又羞,不知道如何是好。 不出所料,七夕那天晚上刚过十二点,一双温热的大手就从身后搂住了我的腰。 “有没有想我?”耳边传来一阵充满诱惑的磁性嗓音。 赢湛的长发如帘般垂在我的眼前,贴在我的脖子上。 “死鬼,没看见我在上班?” “夫人放心,没人看得见我。” 这货越发得寸进尺,竟然在预见台就把手伸到我的白大褂里。 “麻烦你尊重一下白衣天使好吗?”我推开他,把领口的扣子全部扣起来。 赢湛不悦,如画的脸庞蒙上一层薄霜,“那好,我们去开房。” “我姨妈来了。” “我不在乎。” “可我在乎!” 我简直就要被气疯了,完全搞不懂这粽子的脑袋里除了啪啪啪还有些什么? “今天是七夕,牛郎织女都在今天鹊桥相会。你舍得冷落我?” 赢湛往我手里塞了一枚带着血丝的羊脂白玉,玉佩触手冰凉,周边的闷热立刻就被驱散,连蚊虫都不敢靠近。 我故意扯开话题,“这块玉一看就价值连城,花了不少钱吧。” 赢湛眉目清俊如刀削斧凿的脸孔这才露出一个淡淡的弧度,深情的望着我,“你喜欢就好。不枉我跑去无字碑下面,把这块玉从武则天嘴巴里抠出来。” “你说什么?”我立刻炸毛了,“这是女王武则天嘴里的玉佩?” “正是,我挖了十几个皇陵,就属这块封口玉最好。”赢湛眼睛里的深邃化作一潭清澈的温泉,似乎在等着我继续夸他。 接下来的几秒,他望着我,我瞪着他。 我终于忍不住了,“能不能请你帮我个忙,赶快把这块玉还给女王武则天大人!她是我的偶像,君子不夺人所好!” “那要不要我把你偶像请过来?”赢湛说的那叫一个简单轻松。 “千万不要!麻烦你现在就去把玉佩归还,夫君,拜托了!”我冷汗都出来了,彻底相信赢湛是真的沉睡了几千年,连武则天都不知道! 赢湛依依不舍得望着我,但我那声“夫君”让他非常受用,我装作深情的对他挥挥手,赢湛如水墨晕出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 我重重呼了口气,擦擦额头冷汗,更加确定我和赢湛之间的代沟比长城还大。 快要凌晨的时候通宵嗨皮的娇娇回来了,一脸的花容失色,“王姐,快去准备,我看见一个孩子出车祸了,流了很多血,估计救护车很快就要到了!” 我一惊,顿时困意全无,把手术室准备好,又给顾安打了电话。 几分钟后,救护车来了,出车祸的孩子已经陷入休克。 顾安检查后说,孩子全身有十六处骨折,肋骨更是因挤压折断后插入肺部,需要立刻输血,并且做三种开胸手术和许多接骨手术。 孩子的母亲光是听顾安说话就哭得像个泪人,接过缴费单后更是直接“哇!”的一下哭倒在地上。 我连忙过去扶住她,“现在不是哭得时候,抢救孩子要紧!” “医生,不是我不想救哇,可我这个单亲妈妈实在拿不出三十万那么多钱啊!要不您给我通融通融,先给孩子做手术,等我以后赚了点一定会还给医院的!”孩子的母亲死死抓着我的手,几乎要把我的手臂捏断。 看着这样的母亲,我不禁想到了我的外婆。 我是个遗腹子,打从出生就没见过自己的爸爸,后来我妈也去世了,就只有盲眼的外婆独自一人抚养我。 我深知一人女人独自抚养孩子有多么不容易,心中的同情顷刻泛滥,止都止不住。 娇娇提醒我,“王姐,你可千万不能开这先例,30万可不是小数目。” 换做从前,打死我也不可能拿出30万。 可是,我口袋里装着那张不需要密码,没有取款底线的天地银行地府通宝金卡。 这是赢湛给我的卡,他连武则天嘴巴里的玉都能弄到手,30万对他来说一定也是小儿科,这张卡用来救人最恰当不过! 想到这,我毫不犹豫的掏出地府通宝金卡,“顾安,快给孩子做手术去吧,这笔钱我来付!” 资金到位后,手术进行的非常顺利,42个小时之后,孩子脱离生命危险。 我和孩子的母亲喜极而泣紧紧拥抱在一起,她承诺一定会把这笔钱还给我。 不花自己的钱不心疼,我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只是,从那天开始,我床头的墙壁上就出现了一个血淋淋数字。从最开始的数字52每天减少一位数。 数字减少到21的那天晚上,墙壁上突然又多了一行触目惊心的血字,写着:天地银行最后通知,请及时归还三千万冥币,逾期不还,后果自负。 三千万? 我呆若木鸡的坐在床上,彻底蒙圈了! 第42章:欠债还命 第42章:欠债还命 第二天我去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想去问问孩子他妈,有没有钱赚到钱可以还给我。 可那孩子的病床却被收拾的干干净净,被褥都换成了新的。 “护士长,这床的病人呢?”我忐忑不安的问。 护士长用一种“看!有个笨蛋!”的表情对我撇撇嘴,“今天我上班的时候就没看见他们,估计是不想还你钱,连夜逃走了。” 护士长把他们的病例拿给我,上面有那位母亲的亲笔签字:沈雨纤,还有他们家的地址。 大家都劝我按照地址去找找看,我却不愿意破坏最后一些对她们的信任。 就算地址是真的,找到了又如何,这对母子定也拿不出三十万这么多钱。 哎,难得想做一次好人,却被天雷劈的外焦里嫩个,烂好人做不得,而我偏偏不厌其烦。 晚上,轮到娇娇值班。 我独自在宿舍,盯着墙上的血字看了许久,默默用冥文念出赢湛的名字。 半分钟后,赢湛挺俊的身姿出现在我面前,“难得夫人主动在床上等我。” 我铁青的脸色和墙上的鲜红的血字赢湛权当看不见,眼睛里只盯着我真空穿着的那件半透明小吊带裙。 赢湛含情脉脉的想要欺身过来,被我一脚踹下床。 “王元宵,你耍我!”他抓住我纤细的脚踝,眼睛里满是欲望,恨不得把我压在身下。 我指了指墙壁上的血字,“给我解释一下这是怎么一回事?” 赢湛看了一眼墙壁,目光瞬间变冷,按住我靠在墙上,“你把赢家的家底花光了,还想听我的解释?” 我一听忍不住心虚,本以为这张卡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没想到里面是赢湛全部的家底! “赢湛,我……” “你刚才叫我什么?” “额,夫君……” “嗯,干嘛?” 我与他近在咫尺,说话间,我的唇触碰到他柔软的嘴唇,我们的呼吸都乱了。 要不是墙上的数字从21瞬间变成了20,我恐怕真的会沉溺在赢湛的臂弯里。 但是,现在我清醒了。 “你先放开,这血字是从地府发来的通知吧,我只用了30万,墙上怎么会显示我透支了三千万?还有,这张卡不是你的嘛,天地银行怎么会找我还款?” 赢湛见我一脸凝重,把我扶起来,身上的某个地方还是很欲求不满的样子。 我故意无视。 “这张卡是王婆烧给我的,里面存着她烧了十几年的元宝纸钱,关于这张卡的归属权,应该也只有王婆最清楚。” 听赢湛说起我外婆,我才泛起思念。 外婆出门已经有一个月了,没有音讯,不知安好,也不晓得何时归来。 我不禁懊恼,自己怎会忘记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么简单的道理! 我这烂好人做的也太受罪了! “你说里面的钱都是我外婆烧给你的,如此说来,我只要继续给你烧纸钱,就能还清债务了咯?” 说道冥币纸钱,那面额可大了去了,别说三千,十亿元的面额我都见过。 想到这我有些沾沾自喜,让赢湛把我带回外婆家。 冥币这种东西我家多得是,每逢清明冬至,外婆就把这些冥币卖给村里人。 赢湛带着我一路疾行,到家后我立刻往火堆里烧了一张面额一亿的印刷版纸钱。 待纸钱烧光,我把那张地府通宝金卡拿出来,对面的墙上立刻跳出来一行新的血字:天地银行通知,您已还款1冥币,还有两千九百九十九点九九冥币欠款,逾期不还,后果自负。 擦!我刚烧的分明是一亿,怎么到了地府就变成了一份? 一亿比零点零一,这汇率也太坑爹了吧! 我不信邪的继续往火盆里仍冥币,从深夜烧到就快天色破晓,几乎把家里的存货都烧了个精光,墙上的血字也没有减少多少。 赢湛站在一旁默默看着,若有所思,“卡上的地址你去过没有?” “还有地址?”我立刻把那张地府通宝金卡贴到眼前细看。 果如赢湛所说,在金卡的右下方用冥文写了一行工整的小字:第八分行,月桂路14号。 我们连夜找到月桂路14号,发现这个所谓的八号分行实际上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寿衣店。 寿衣店开在一个卖猪头的店铺旁边,门口流着猪血,苍蝇乱飞,说不出恶心。 凌晨4点多,店里没开灯,隔着玻璃门只能看见神龛上燃烧的两只红烛。 我刚想敲门,玻璃门就被人从里面拉开了。 一个带着瓜皮帽子穿唐装的中年男人迎了出来,“欢迎欢迎,我沈某人在此久候多时了。” 我们走进门,放在柜台上的沙漏里的沙子正好落下最后一粒。 寿衣店里放着一屋子红红绿绿的纸人,黑灯瞎火的,纸人苍白的脸孔看起来特别渗人。 “这里是不是天地银行第八分行?” “没错,我就是这里的行长沈百万,王小姐,赢先生,二位是来还钱的吧。” 我愣了一下,只觉这个沈百万深不可测,不仅掐算出我们何时上门,还知道我们的名字。 几缕阳关照射进店里,赢湛的身体晃了晃,似乎非常不适应。 沈百万恭敬的对赢湛鞠躬,用我听不懂的鬼话向他保证了些什么。 赢湛才对我点点头,不再勉强,在太阳升起之前消失不见。 “来,请坐。” 沈百万把我请到柜台,拿起脖子上吊着的一个巴掌大小的铁算盘,飞快敲算。 指法之娴熟看得我眼花缭乱。 还没等我开口,沈百万就非常专业的介绍。 “你持有的卡是本行十年前推出的365天免息金卡,持卡人为王元宵小姐。顺便为您科普一下,冥币不是按照应刷页面大小来计算价值,而是按照诚意计算。应刷出来的冥币无论面额多少通通都算作一分,只有亲手折叠的银元宝和金元宝才比较值钱。而冥币与人命币的汇率为100:1,所以您透支了三十万人民币,就相当于透支了三千万冥币。但是您不需要紧张,本行支持分期还款,您有12个月的还款时间,只需要每月还款二百五十万冥币,相当于二万五千元人命币即可。” 我越听越惶恐,我一个月的生活费才六百块,哪里有本事偿还一个月两万五人民币? “请问,如果我还不出来怎么办?” “那也不要紧,本行还有另一个还款计算方式,通俗的将就是欠债还命。就是用你的阳寿还债,一年阳寿可偿还一万人民币。如此,您只需付出三十年阳寿即可还清。”沈百万说完,搓着手满脸堆笑,“那么,王小姐,请问你想用那种还款方式?” 我郁闷的眉头都快打结了,外婆不在,也没人能给我出个主意。 人民币,人命币,简直就是要了我的命! 想靠赢湛更是麻绳提豆腐别提了,他那么霸道,连武则天的墓都敢闯,指不定也会去地府闹个天翻地覆。 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为今之计只有想办法努力赚钱。 最终,我还是决定考虑后再做决定还款方式。 沈百万一点都不着急,依然笑眯眯的送我送出去。 “王小姐……”他叫住我,“恕沈某人直言,刚才和您在一起的那位赢先生,应该是被封印在血莲骨灰盒中的那位吧。如果您愿意把那只骨灰盒卖给我,您与本行的三千万债务就可一笔勾销。” 我冷笑,摆摆手,“我的债我自己会还。” 沈百万又叫住我,苦口婆心,“人鬼殊途,沈某人也是为你着想,希望您好好考虑。” “不用考虑了,我就是卖了自己的阳寿,也不会出卖自己的老公!”我耍帅说完,大步流星的走出店铺。 却不知道,在我走了之后,赢湛颀长的身影再次出现在寿衣店中,就好像从未离开过…… 夜里十二点,赢湛准时出现在我的床头。 “哎……”我可怜巴巴的掀开方便面盖子,红烧牛肉面的香味飘出来。 穷成我这样,食堂是吃不起了,剩下几天就只能一天三顿方便面了。 赢湛的鼻翼微动,凑过来看,“此乃何物,味道如此鲜美?” “这是屌丝三宝的方便面,开水一冲,等上3分钟就能吃。”我做示范的吃了一大口。 “为夫也尝尝。”赢湛一张俊脸贴过来,不由分说,张口咬住我叉子上的面,“味道不错!啊……” 他的唇微微张开,分明是想要我喂他吃第二口。 我赶紧护住方便面,别过身,大口朵颐。 “这碗面很贵?” “当然贵!我这是桶装的,要三块五!” 我理所当然的反驳,赢湛不悦的挑起一侧眉毛,唇角扬起一抹危险的弧度。 “你对陌生男人一出手就是三十万,对你自己的夫君连三块五都不舍得。可是为夫把你宠的无法无天,让你连三纲五常都忘记了。” “拉倒吧!当今社会,早不就流行三纲五常了!” “哦?”赢湛修长的手指划过我的脸颊,眼神中除了不相信还带着致命的蛊惑。 我拍掉他那只不安分的大手,“我给你科普科普,你现在是生活在女尊男卑的社会,流行的是三从四德。三从就是老婆出门要跟从,老婆命令要服从,老婆讲错要盲从;四德就是老婆化妆要等得,老婆花钱要舍得,老婆生气要忍得,老婆生日要记得!现在知道错了吧!” 听完我这一大堆,赢湛的表情可谓变化万千,不过最终这些表情都被一层薄薄的寒霜所覆盖。 第43章:别有居心 第43章:别有居心 我感觉不妙,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揽住纤腰趴在他的大腿上。 屁股上“啪啪啪”不轻不重的响了三次! 赢湛打了我的屁股,而且每一次他手掌落下的位置都特别的……别有居心! 打完,赢湛那只不要脸的大手还不从我屁股上挪开,把我压在身下,俯身对我耳边吐气,“不许骗我。” 我恼羞成怒,小脸红的跟猪肝似得,“骗你又怎么了,你还不是为了一碗面打我。这是家暴,我要离婚!” 赢湛听完不怒反笑,唇角扬起一抹得意,“你外婆没告诉过你,阴婚是活人的那一方离不掉的吗?” 我差点被气的吐血! 可是听到外婆的名字,我突然又忍不住委屈起来,想瞪一眼身边的臭粽子,不小心把眼泪瞪了出来。 赢湛见我不吭声直流泪,似乎有些心疼,把我抱起来,轻轻揉着我的发。 我还是一百个不服的拍掉他的手,一边吸鼻子一边抗议,“手拿开,我又不是狗。我就是想我外婆了。也不知道外婆现在在哪,过得怎么样,呜呜呜呜,要是我外婆在你一定不敢这么欺负我!” 我这一哭,根本就收不住,犹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赢湛宽慰了我两句,见我不理他,起身,“见到王婆,你就不哭了?” “对!” “我知道了!” 关门声引起我的注意,抬头的时候赢湛已经不见了。 “难道,他真去找我外婆了?” 我吸吸鼻子,用被子蒙住头,心里的感觉怪怪的,好像有一点点不易察觉的暖流从胸口溢出…… 一夜未眠,快天亮的时候我好不容易睡着了,又被一个陌生号码吵醒。 对方是找我外婆的,因为外婆没有用手机的习惯,所以从我中学开始就成了外婆的传话人。 “谁啊?”我迷迷糊糊的有些不耐烦。 手机那头传来一个非常刻板的女人的声音,“你好,我找王婆,我是镇上模特学校的刘校长,我们学校发生了一些不太寻常的事情。” “找我外婆的都是不寻常的事情,不过我外婆最近去外地办事,没说什么时候回来,你那事情急吗?” “急!酬金五万。” “五万?”我一听见那么多钱,瞬间睡意全无。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看来,这个月的还款有希望了! 反正黑伞中第一卷我已经全部学会了,赢湛说过,以我现在的本事一般的小鬼伤不了我。 问请那间学校的地址,我就风风火火的赶过去,也没问到底发生了什么怪事。 到了哪儿,我才惊觉,事情没有我想象中这么容易。 这是一所专门培养演员、模特的明星学院,里面美女如云,小鲜肉遍地。 我一路走到校长办公室,看的那叫一个眼花缭乱。 刘校长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气质优雅,性格干练,一看就知道年轻时一定也是个美人坯子。 一番交谈,我才发现事情比较棘手,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简单。 原来,在这所学校最北面有一栋废弃的教学楼,十几年前有一个模特班的女学生因为被姐妹背叛,在那栋废弃教学楼的天台跳楼自杀。之后就有传言,说那女学生的鬼魂一直游荡在顶楼阴魂不散。 再后来,一些大胆追求刺激的学生去过那个废弃宿舍的顶楼,传闻说这些人里如果都是真心相待的朋友,那么女学生的鬼魂就不会出现,可要是这些人里有居心叵测的背叛者,就会被厉鬼索命。 每个学校都或多或少都流传着一些恐怖的传说,故此,学校并不在意这些传闻。直到前天晚上有两个女孩去了那栋废弃教学楼,站在天台上拉手一起跳下来,才引起重视。 “昨天之后,我已经命人把那栋废楼封锁起来。跳楼的两个女孩,一个后脑落地当场毙命。另一个摔在花坛上,脊椎骨折,成了植物人。” 刘校长憔悴的说完,交给我一把钥匙,“你是那栋废弃教室的钥匙。这件事情,对我们学校影响很大,我希望能够尽快处理。” “好,我尽力而为。”我说的这句话是外婆接生意时候的惯用语。 鬼与人一样都有高低贵贱之分,仅靠凡人之力,并非所有的鬼怪都能驱逐,话不说的太满是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 拿着钥匙,我独自来到那栋从外观看就及其不祥的废弃教学楼,可已经有人比我捷足先登。 扎着两条麻花辫的景千夏出现在我面前,手指上还套着和刘校长给我的钥匙一模一样的另一把钥匙。 不问可知,刘校长知道不是我外婆亲自出马后,又找了其他人。 她这是双管齐下,想让我们抢生意。出一个人的工钱,雇用两个人给她卖命,真是个精明的女人。 我有点气不过,却也无可奈何,穷人志短说的就是我现在这种情况吧。 “呦……你也来了?”景千夏在楼梯口向我打招呼。 “嗯”我四下看看,只有她一人,“你不用回湘西?” “不回去,师父还说要在这里定居,这才成立了风水事务所。不过,这件是案子不是生意,应该挺棘手的,也不归我们管。” 景千夏说的一本正劲,我却有些听不懂。 但出于敌对立场,我不想和竞争对手多说废话。 景千夏比我先勘察结束,转着钥匙圈,“钥匙没用,我来的时候,天台门上的锁就已经被弄坏了。” “谁弄得?”我有些惊愕。 “我哪知道,大概是那个索命的女鬼吧……”景千夏故意吓我,“行了,这买卖归你了,我这就去推了这案子。” 说完,她哼着小曲,有些吊儿郎当的走开了。 我心里一阵狂喜,什么是案子不是生意,这些我都不管,景千夏不接手更好,没人和我抢生意。 我先上楼将天台勘察了一边,天台非常普通,一点蛛丝马迹都找不到。 随后,我又把废弃教学楼四周逛了一圈。 我发现,除了这栋楼的朝向比较不容易晒到太阳,加之一侧临水容易滋生蚊虫的格局弊端外,并没有特别明显的招鬼之处。 “您好,请问您是王婆吗?”一个身材高挑的长发女孩从背后拍拍我。 “你说的应该是我外婆。不过我也姓王,叫我王婆也没错。” “不好意思啊。”那女孩非常容易害羞,水汪汪的大眼睛写满了无辜。 我不禁感叹,模特学校里怎么随便走出来一个女孩子都长得那么仙,我本来还以为觉得自己颜值挺高,现在超有想去整容的冲动。 “那个,请问你能买一张黄符给我吗?最近学校里不太平……,可是我只有一百块……” 女孩掏出皮夹,我也顺便往她皮夹里瞄了一眼,里面就一张一百。 笑话,一刀黄符也不过五块钱,一百块一张黄符,我简直笑不动。 女孩买到符咒,巴掌大的脸上才扬起了一个轻松的微笑,再三道谢之后转身离开。 我赚到人生中第一桶金,也觉得挺开心的,在学校里晃了一圈就坐公交回宿舍。 回到西山医院,护士长已经两手叉腰,摆出母老虎的架势在预检台等我。 我一拍额头,暗道糟糕,翘班被发现了! 被狠狠训了一顿,又罚了几天值晚班后,我才和娇娇一起在预见台吃泡面。 吃了没两口,刘校长的连环夺命崔又打了过来。 “王小姐,您方不方便来学校一趟,又有女生跳楼了,这回还是四个!” “好!我现在就来。” 扒了两口面,我借了娇娇的小毛驴就往模特学校开去。 模特学校门口已经人山人海,还有好几辆警车堵在门外,刘校长亲自来接,警察才放我进去。 废弃的宿舍楼下拉起了隔离黄线,黄线内用白布盖着三具尸体,地上都是血。 一个有些脸熟的大沿帽对我点点头,我记得他就是上次在西山殡仪馆的时候陪在孔张和牛翻天旁边的那位警察。 “你好,我是专门负责这类事件的罗飞罗警官。”罗飞对我敬了个礼。 我猜测,他口中的“这类事情”,应该就是与鬼怪有关的事件。 “你好,我叫王元宵,是刘校长请来的。”我对他点点头,发现他有一张一看就非常爱国的国字脸。 罗飞带我走向一辆救护车,“那我就直接说了,门锁被破坏后刘校长立刻让人在废弃宿舍楼安装了摄像头。今晚12点刚过,保安就从摄像头里看见有四个女生偷偷溜进了这栋废弃教学楼并且直奔天台。保安当即与警方联系,可是我们赶到的时候,这四个女学生已经从天台跳下来,有三个女学生直接丧命,还有一个运气好,跳到了附近的河里,捡回了一条命。” 说着,我们踏上救护车,罗飞指给我看担架上昏迷的女子,说她就是唯一幸存的女学生。 我看着那张湿淋淋的苍白脸蛋觉得莫名眼熟,当看到女学生脖子里挂着的那张黄色的镇邪符的时候才想起来。 这个幸存者,正是下午从我这里花了一百块买走黄符的那个女学生! 第44章:跳楼录像 第44章:跳楼录像 “幸存者名叫张雨欣,20岁,本地人,生活在普通的三口之家,平时是个乖乖女,在模特班属于不温不火的类型。另外三个死亡的女学生都是张雨欣的同班同学,其中最优秀的叫王梓,几天前刚被韩国偶像训练营录取,其余两名学生听说毕业后打算从事内衣模特……” 罗飞说完,把身前的位置空出来,示意我可以随便询问或者检查,这种友好到近乎恭顺的邀请态度,让我不太习惯。 “哦,谢谢。” “不客气,有事尽管吩咐。” 穿过罗飞,我得以近距离接触那个叫做张雨欣的女学生。 张雨欣还在昏迷,小脸煞白,秀眉深锁,左手紧紧捏着我卖给她的那张黄符,右手手指上夹着心电监护仪,屏幕上稳缓的心率说明她已经脱离危险。 照道理说,溺水的人经过心脏复苏之后会立刻苏醒。如果无法立即苏醒,那么这个人的生命体征一定会出现虚弱甚至病危的状态。 而张雨欣现在的情况有些复杂,没有苏醒也没有出现任何病症,双眸在微睁的眼皮下不断转动宛若深陷梦靥。这种身体无碍但是散魂不归的症状就是传说中的中邪了。 我学着以前外婆的模样,点燃一小把干艾草,放在张雨欣的鼻子下。 在我做这些的时候,罗飞都会拿出一个笔记本仔细记录下来。 “不好意思,这是上级规定。” “没事。” 罗飞那点心思我昭然若揭,他是专门负责这类案件警察,学个一招半式防身也情有可原。 “咳咳!”熏了一会艾草,张雨欣猛烈地咳嗽起来。 “你醒啦,还记得我吗?”我拍着她的背,帮她顺气。 张雨欣圆瞪着眼睛看了我一眼,就像见鬼似得发出一串短促的尖叫,卷缩在角落瑟瑟发抖。 罗飞也用古怪的眼神看了我也眼,压低了嗓音,“她干嘛那么害怕,是不是这个救护车里还有其他什么咱们看不见的东西?” “别多想,她这是后怕,休息两天就好了。”我几乎就要嘲笑罗飞这个胆小鬼了。 这人看起来雄赳赳,高大威猛的,实际上和顾安一样都是外强中干,贪生怕死的主。 我偏偏不想告诉他,他口中那些看不见的脏东西喜阴惧阳,除了害怕日照和神灵庇护之处,还害怕身上带着阳气或者血腥气够重的人。 像是警察或者屠夫就属于这一类人,现在虽是子夜,但在场有那么多警察,别说一个脏东西,就算是一群脏东西也不敢近身。 张雨欣经历了撞鬼、跳楼、溺水这般九死一生的遭遇,早就吓得抖如筛糠,一句完整话都说不出。 我们决定由另外一位警察同志陪同张雨欣去医院,等她心情平静一些再做问询。 另一边,接到通知的死亡学生的家属纷纷赶到现场,把刘校长围在中间,又哭又闹,一定要学校给个说法。 各大报社的记者收到消息也如潮水一般涌入校园,将道路围的水泄不通。 一时间,哭的,骂的,打人的,推挤的,乱成一团。 刘校长被围在几乎失控的家属中间,不断向死者家属表达歉意和承诺会协助警方尽快查明真相。 罗飞又带我查看了那三位死亡女学生的遗体,都是从三楼天台跳下来的时候直接一命呜呼,诡异的是,她们都已经死了一个多小时了,脸上还挂着笑意。 “罗警官,第一次跳楼的那两个女学生也和这次跳楼的女学生一样,嘴角带笑吗?” 罗飞想象了想,一本正经的回答我,“对,笑的比这几位还要夸张,法医说是面部痉挛引起的,引起痉挛的原因还有待考证。” “还有什么异常吗?”我把三具尸体上的遮尸布重新盖好,用消毒湿巾擦手。 “尸检结果一切正常,所以我们才会怀疑……”罗飞说道这里故意停顿下来。 我对他点点头,“行,我知道了。” 谈话间,刘校长千辛万苦才从人堆里挤过来,“王小姐,麻烦你跟我来趟保安室。” “自从门锁被弄坏后,我就让校工在废弃教学楼内外装了监控,就连天台上也安装了。”来到保安室后,刘校长给我播放了一段监控录像。 这段录像是被单独截取出来的,记录了张雨欣等四名女学生进入废弃教学楼内发生的所有经过。 视频总长只有十五分钟,从夜里十一点五十五分开始。 头3分钟记录了这四位女孩好像达成了某种协议,在废弃教学楼外犹豫了好一会才战战兢兢的走进去。从一楼走到三楼的过程中,从她们脸上的表情能看出她们都非常害怕。 带头的那名女生是已经死亡的王梓,她用扳手撬开了天台上新装的铁门。 之后,也是在王梓的指挥下,四个女生来到天台,像是完成某种神圣的祭祀一人走向一处角落。随后,她们在东南西北四个角落点燃蜡烛。从王梓开始,拿着蜡烛顺时针走去另一人所在的角落,相互交换所在方位。 监控录像是没有声音的,我和罗飞只能看见这几个女生口中都念念有词,而且越念越紧张。 四位女生绕着天台走到第三圈的时候,张雨欣突然站住不动了! 其他女生发现了张雨欣的异常行为也停止了脚步。 监控视频的像素渣的不行,人脸都是模糊的,但纵然是这样,我和罗飞看到这一幕还是紧张的倒吸了一口冷气! 因为,视频里张雨欣抬起头的刹那间,她的脸上裂开了一个弧度,那是一种及不正常,兴奋至极的笑。 视频是无声的,但从当时在天台上另外三个女孩吓得花容失色的表情上也能猜出,张雨欣发出的笑足以叫她们毛骨悚然。 王梓在几个女孩里胆子最大的,她试着靠近张雨欣,然而在几秒钟之后,王梓的脸上也出现了和张雨欣一模一样表情。 再后来,剩下的两名女孩的表情也从最初的惊恐转变成撕心裂肺的大笑。她们在天台上疯狂的奔跑,扭动着身姿,跳着诡异的舞蹈,眼歪嘴斜目光涣散,仿佛失去了自我,变成了另外一群人。 这种状态只维持了短短几分钟,四个女学生们又先后爬到楼顶的边缘战成一排,手拉着手嘻嘻哈哈的笑着从天台上往下跳,消失在天台上。 播放到这里,视频就结束了,屏幕里出现了一大片银色的雪花。 所有人都看得目瞪口呆,连我也不禁有些背后发凉,这么古怪的行为,不是中邪又会是什么? 刘校长无助的转头看我,“你打算怎么办?” 其实,我心里也七上八下的,视频里很明显就是鬼上人身时出现的反应。 如果这个鬼真的是传闻中十几年前跳楼自杀的女鬼回来寻仇,那么她一定是个厉鬼。 对付厉鬼有两种方法,第一抓住后打它个魂飞魄散,第二就是想办法感化她。 我寻思着,如果那女鬼不好感化,免不了一场恶战,必须多准备一些黄符再来,还有外婆给的那把黑伞也要带上才保险。 “今晚就暂且这样,我需要准备准备才能对付。” 刘校长是个明白人,听我这么一说,当即支付了一万元押金给我,让我用心准备。就连罗飞也暗暗塞了一个大信封,但罗飞不敢要。 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西山医院,已经到了清晨六点多,娇娇帮我交班完毕在寝室呼呼大睡。 我终于躺在床上,却睡意全无,满脑子想的都是晚上可能会发生的危机。 想了会儿,我突然灵光一闪,若要守株待兔等着女鬼主动显身,还不如先发制人用招魂术把她召唤出来。 下午,我又悄悄溜出医院赶往模特学校。 正值下课时间,校园里人头涌动,这些学生都是赶去食堂吃晚饭的。 我走在这群俊男美女中间就好像是个丑小鸭,也不知是谁认出了我,人群中沸腾起来。 “她不是校长请来的高人嘛?” “听说张雨欣就是买了她的黄符才跳楼没死。” “就是,听说连皮都没破一块。” 我被夸的有点不好意思,但我心里明白,符咒确实具有辟邪之效果,但需要把这张符咒拍在鬼怪头上才能见效,挂在脖子里几乎没啥作用,只能图个安心。 张雨欣是走了狗屎运,从天台跳下的位置正好对准废弃教学楼前面的一条大河,才能有惊无险平安无事。和我卖给她的黄符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可是舆论的力量是强大的,就算只是巧合也足以让我名声大噪。 当出现了第一个女生请我卖黄符给她之后,在场的女生都出现了羊群效应,争先恐后的向我购买黄符。 我随身带着的二十张黄符很快销售一空,依然供不应求。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商机,我原地摆了一个小摊,现画现卖,忙的不亦乐乎。 没想到,这一画,就整整画了三百多张。 我心里乐滋滋的,一百元一张黄符,半个下午就赚了三千。 正准备收摊,一个穿着白纱裙的美女撑着一把太阳伞在我的小摊前。 “能不能也给我画一张平安福。” “行啊……” 我大笔一挥,非常熟练的画出一道平安符。 递给那美女的时候,才发现面前的人不是学生,而是一个三十几岁的成熟女人。 “你是这个学校的老师吧?” 第45章:赎罪的老师 第45章:赎罪的老师 美女摇摇头,莞尔一笑,“你抬举我了,是我先生在这里任教,这张平安福也是我给我先生求得。” “哦哦……”我收了钱塞进口袋,站起来准备收摊。 可能是我一整天都没吃东西,突然从座位上站起来有点低血糖,头晕晕的,视线也模糊了。 眼见就要一头栽倒在地,还好那美女搀扶住我。 “你没事吧,要不要去保健室休息一会?” “好。对了,我叫王元宵,谢谢你照顾我。” “你叫我米雪好了。” 一番介绍后,我像只软脚虾似得跟着米雪前往保健室,半路上,米雪还给我买了一根玉米,亲切的就像邻家大姐姐。 “我和我先生都是从这个学校毕业的,我是模特专业,我先生是舞蹈专业。原本,我们约好毕业后一起去美国发展,谁知造化弄人……” 米雪偶尔会提及一些自己的事情,她表现的很恬静也很有气质,但话语间却总会流露出无法掩盖的不安和感伤。 “就是这里,我先生是学校的保健老师。” 我们来到医务室,米雪轻车熟路的推开的大门。 大门打开的瞬间,一股淡淡的血腥气从保健室弥漫开来。 门内一片血色,一名男子面部朝下栽倒在血泊之中。 “啊!”米雪惊叫着慌乱的跑到男子身边,“阿健,你怎么了?来人啊!救命!” 看见自己的丈夫满身是血,米雪已然六神无主。 见状,我立刻拨打了救护车和110。 “让他平躺,我是实习医生,让我看看。” “呜呜……好。” 一番检查,我发现这名男子身上的伤口只有一处,就是左手手腕上的七八道不规则的划痕。 地上的血液也全部是从这一处伤口中流淌出来。 “奇怪。”我有些纳闷。 “王小姐,阿健他是不是,是不是……”米雪说到一半捂住嘴,眼睛里蓄满了泪水。 “别担心,但暂时还没有生命危险。”我拿了一条毛巾给把男子受伤的手腕用力压住。 警察和救护车赶到的时候,男子手腕上的血口已经差不多止血了。 赶来的警察是罗飞,我猜测大概关于这个模特学校有关的一切案件现在都由罗飞接手了。 由于我在电话中形容伤者可能失血过多,救护车赶来的时候已经备好了血浆。 抢救很顺利,医护人员给男子挂了两袋b型血就脱掉医用手套,准备收工。 他们的和我一致,判断王建只是轻度失血,可以在保健室输血,不用大费周章的赶去医院。 与此同时,米雪在一旁哭哭啼啼的接受着罗飞的询问。 “受伤的是我先生,叫王建,他是学校的保健老师。” 罗飞拿着录音笔,问了一些很常规的问题,最后问道,“你先生有没有仇家或者心理上的疾病?” “什么?”米雪瞪大了眼睛,“没有!阿健是个好人,同学们都喜欢他,而且他身心健康,非常有同情心。罗警官,你这样问是什么意思?” “我初步判断,王先生手腕上的伤口因该是他自己割开的。”罗飞仔细观察米雪的表情,想要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可是米雪表现出的只有惊愕和恐惧,不断呢喃:“不会的,阿健不会做这种傻事,他马上就要做爸爸了,怎怎么能扔下我们。” 我看了眼米雪宽松的白色连衣裙,再看看病床上双目紧闭的王建,心情有些沉重。 一般来说,割腕自杀的人手腕上都会有数道伤口,那是因为他们缺乏经验也没有十足的勇气。并且用右手持刀切割左手手腕时,都会出现从上往下,从左往右的斜切口。 王建受伤的血口很明显符合医书中记录的关于割腕自杀者的描述。 只是,我和罗飞一样都不明白一个衣食无忧,才貌双全,即将成为父亲的男人,有什么样的理由必须自杀? 看来,想要弄清真相,只有等王建醒来。 罗飞录完笔录后,递给我三份尸检报告。 “这是昨天三名死亡女学生的尸检报告,情况和第一批跳楼的女学生一样,体内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我快速浏览了一边手里的十几页报告,“那么关于死者面部痉挛的解释,有没有答案?” “还没有。我们都知道,这已经不是法医能解释的事情了。”罗飞理所当然的说。 保健室里共有三张病床,王建占了一张,我也占了一张。 本来,我就是想来保健室小憩一会儿的,见了血,差点给忘了。 “王小姐,你是不是要歇一会?” “恩,养精蓄锐,晚上好做法。” “行,我帮你把隔离帘拉上。” 罗飞对我的行为丝毫不感意外,拉完帘子就回警局报道,似乎对我非常信任。 病床硬邦邦的,根本不适合睡觉,一个瞌睡打完,看看手机才过了一个多小时。 我掀开隔离帘,隔壁病床上,王建正在做噩梦,或者梦话,“是她回来了,她要找我报仇……我该死……” 此时,米雪紧握着王建的手,低着头嘤嘤哭泣,好半天才察觉我站在她身旁。 从这一幕看来,这对小夫妻一定发生过什么故事,而在问话的时候米雪故意对我们隐瞒了。 我拉过一张椅子坐下,等着米雪主动坦白。 被我安慰了两句,米雪终于鼓足勇气,将事情娓娓道来。 这是一件发生在20年前的惨案。当时,米雪和班级里另一名叫做张思思的女生关系特别好,走到哪都形影不离。 而王建在当年属于校草级别的风云人物,在一次表演秀中,米雪和张思思这对好姐妹都被王建的英俊风趣深深吸引。米雪性格内向不敢表白,但张思思不同,她开朗热情,敢爱敢恨,很快就成功追求到了王建做她的男朋友。 不过,两人交往没多久,王建就受不了张思思泼辣火爆的脾气,渐渐发现他真正喜欢的人其实是那个陪伴在他们身边,安静文雅的女孩米雪。 可碍于米雪逃避的态度,王建一直没有机会向这两个女孩表露心声。 不久后,张思思也发现了王建凝视米雪时炙热的目光,猜到了他的心思,主动要求和王建分手,成全她和王建。 说到这里,米雪再也抑制不住声泪俱下,哭的像个泪人。 “是我太笨了,我以为思思真的放下了,可是,她这么痴情的一个人怎么可能真的放下,她是为了我才勉强自己。就在我和王建结婚的当晚,思思在我们的婚宴上喝了很多酒,一直强颜欢笑,最后伤心的独自离开。我和王建只沉浸在新婚的喜悦中,完全忽略了思思的感受。没想到,就在当晚12点多的时候,思思回到了我们三人初次认识的那栋教学楼下,一把火把有关我们三人回忆的东西都烧掉了。烧完之后,她就像疯了一样大笑着跑到天台跳楼自杀了。” 听完这段成年往事,我足足消化了十分钟才理清头绪。 “你是说,传闻中20年前跳楼的那个女学生,就是你的朋友张思思?” “是的,我们谁也想不到她会轻视自己的性命,如果我知道会这样,绝对不可能接受王建,更加不可能和他结婚。后来,学校里陆陆续续有女生跑去那个天台跳楼,我和王建才会怀疑,是不是思思回来找我们报仇了。” 听到这,我算彻底明白了,“这么说来,王建自杀的原因是想要赎罪,否则张思思就会杀死更多的女学生。” “只有我死了这件事才能够平息。你们又何苦救我?”王建听到我们的交谈,苏醒过来。 王建一番话让米雪方才止住的眼泪又夺眶而出,“我不要你死,要死也是我死,我才是那个背叛者!” 我看不下去这么煽情的画面,只觉得自己的眼眶也有些酸酸的,我在病床上放下两枚平安福,默默走出去关上门。 爱情本身就分不出错对,至少在他们三人的故事里,大家都对了最恰当的选择,只是20年前张思思没有放下,连带着20年后米雪和王建因为洗刷不去的愧疚也无法放下。 这便是世人口中的执念吧,能把人伤得最深的便是如此了。 我感慨了好一会,深吸一口气,独自来到那栋废弃的教学楼下。 张思思当年选择了成全,也许现在也能看在孩子的份上再成全一次。仇恨并不能让人解脱,反而会像枷锁一般,把你拖入地狱。 而我现在准备用招魂之术,换出张思思的魂魄。 今晚的夜空乌云密布,丝毫不见星光,连景物的倒影被黑夜吞噬了。 这种乌云盖月,阴气冲天的环境最适合招魂,我找到张思思身亡的那块草地后,即刻开始设坛做法。 可不知哪里出了问题,我烧纸画符咒一连召唤了两次张思思,都没有把她的魂魄招魂出来。 我不死心的打算召唤第三次,却突然两眼一黑一头栽倒在地。 卧槽!难不成我又饿晕了? 这特么也晕的太不是时候了吧!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日上三竿。 我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装修和陈设都有些古色古香的味道,茶几上还摆着一个香炉,悠然飘香。 我捏了自己一把,很痛,竟不是在做梦。 一串脚步声传来,有人推开房门。 第46章:死人不会心痛 第46章:死人不会心痛 “丫头,醒了就过来吃饭。”一个沙哑的声音传来,紧接着我的视线中出现了一双及其诡异的斜睛。 我惊讶的一下从床上跳起来,“臭道士,怎么是你!” “对我师父尊重点!否则他老人家一个不开心,分分钟砍了你的手!” 吴言老道士没生气,他的徒儿景千夏就冲到我跟前警告我。 看得出,她对吴言老道格外尊敬。 我本能的想握住黑伞防身,却发现身上的衣服已经被人换掉了,背在身后的黑伞也不见了。 “把我伞还给我!趁人之危,不是英雄好汉所为。” 吴言老道歪过头,用他那只朝下的眼睛正视我,“我要是想害你,就不会救你。你的衣服是千夏帮你换的,你的东西就放在桌上。” 我往桌上看过去,我的符咒和黑伞果然都还在,不仅如此,桌上还摆了一份冒着热气油亮亮香喷喷的豉油鸡饭。 看得我五脏庙一阵猛烈收缩,口水直流。 “我只是饿晕了,又没遇到什么危险,谁要你多管闲事。” 之前我也为那吴言老道付了七百多房费,现在吃他一碗豉油鸡饭还算便宜他了。 见我心安理得的往嘴里塞肉,景千夏不爽了,“还饿晕?你差点就去见阎王了!你根本不是饿晕,而是灵气耗尽昏倒的,亏你还是王婆的外孙女,有没有一点法术的常识啊?” “千夏说的没错,耗用了超过自身范围之外的灵气,就要用阳寿偿还。昨天你一口气写了那么多符咒,卖的不是黄符,而是你的命!” 我听得直咋舌,赶紧拿出手机自拍了一张,还好,我只是有些憔悴没变成干瘪老太婆。 景千夏手肘搭在我肩膀上,坏笑,“这就怕啦?待会再给你看点东西,一定让你更害怕!” 我狐疑的拍掉她压在我肩膀上的手,“别唬我,本姑娘可是被吓大的!” “哼哼……”景千夏一副等着看好戏的表情,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 吴言老道也捋着他的下巴上稀稀疏疏的白胡子,摇头苦笑,“丫头,你先把嘴里的饭咽下去,别待会儿噎着。” 电视里播放的是一卷录像带,从内容看应该是从模特学校的保安室里拿走的,拍摄时间是昨晚十一点五十分开始的。 而这卷录像带中的主角不是别人,竟然就是我自己! 里面记录了我在废弃的教学楼下开坛做法,直至灵气耗尽,昏倒的整个经过。 “学校的监控拍到我,这有什么奇怪的?” “别急,接着往下看……”景千夏高深的压低了嗓音。 我耐着性子继续盯着电视,大概在我昏倒十分钟后,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 视频里,我突然狠狠地抽搐了一下,紧接着极其痛苦的满地打滚,好像忍受着某种撕心裂肺的痛苦。 片刻后,视频里的我翻过身,终于在监控摄像机前露出正面,镜头清楚的捕捉到我的表情,我的脸上竟然挂着笑! 那种夸张到近乎狰狞的笑,与跳楼身亡的三具女学生尸体脸上的表情一模一样! 看到这里,我几乎连呼吸都紧张的凝结住了,双拳不由自主的握紧,冷汗直流。 我快速回想了一遍从昨天到现在的记忆,完全想不起一点点有关于视频中记录的片段。 视频里的那人真的是我吗? 如果真的是我,那我怎么一点都记不得自己做过那种事? 视频里的人在一阵疯疯癫癫的手舞足蹈之后跌跌撞撞的消失在监控中。 “就说了你会怕。”景千夏关掉电视,安慰的拍拍我的肩膀。 从她的眼神中,我似乎读懂了真相。 有什么脏东西在我昏迷的时候,附上了我的身! “你们是在哪里找到我的?”我不安的问。 托外婆的福,我在这一片的也小有名气,万一那鬼用我的身体寻开心,做了什么伤风败俗的缺德事,以后我就不要做人了。 “喏,就在这里,你跑来的时候满身都是泥巴。”景千夏伸手指了指我们所在的这间屋子。 “太扯了!”一个被鬼附身的人,怎么可能跑来这种有道士的地方? 景千夏之前骗过我,她的话不可信,我又把视线转向了吴言老道。 这老道虽然可恶,却从来没骗过我。 无言老道压了口茶,不疾不徐的开口道:“你忘了?不久前,贫道曾给过你一样东西。” “你是说,是那两条蛇精把我带来这里的?可附在我身上的明明就是一个女鬼!” 我下意识的从口袋里掏出封印蛇精母子的木牌,骇然发现木牌上的蛇纹雕刻不见了。 景千夏抢走我饭碗里的鸡腿,边吃边说,“女鬼没看见,那两条蛇精倒是看得清清楚楚。” 我顺着她的目光往下看,只见,在我的腰上和大腿上分别缠着两条一大一小的黑鳞巨蟒。 它们大概从我昏倒后就缠在我身上了,我却一直都没有发现,要不是景千夏提醒,恐怕我根本不会注意身上多了这么大两条蛇。 见我注意到它们,较大的那条蛇温顺的把脑袋挪到我视线下方,欠了欠身,还用猩红的信子在我脸颊上亲昵的舔了舔才幽幽退下。 较小的那条似乎也想来蹭蹭我,却比较羞涩,水蛇腰扭了半天愣是没勇气游到我的跟前。 我差点就忘了,这两条蛇精已经认我为主,之前我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现在想来一定是它们发现我遇到危险,才主动献身赶走女鬼,并把我带来这里,寻求帮助。 景千夏啃完鸡腿,把鸡腿菇往空中一抛,较大的那条黑蛇遍张口接住,吞下腹中。 我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本能的想要把这两条蛇从自己身上弄下来。 那两条蛇好像能明白我的想法,委屈的看了我一眼,乖乖的径自游回木牌中。 我心里一乐,嘿!还真是捡到宝了! 等我吃好饭,吴言老道正色开口:“丫头,你考虑好了没有?” “考虑什么?”我抹了把嘴。 景千夏插嘴,“当然是拜我师傅为师,做我的师妹咯……” “省省吧!”我白了她一眼,“我才没兴趣学用脚趾拿筷子。多谢你们救我,这份恩情有机会我会还的,就此告辞。” 说完,我背起黑伞就要走人。 吴言老道没有拦我,目送我到门口之时,说了一句,“你灵气耗尽,十日之内万不可再画符念咒,切记切记。” “知道了!”我挥挥手,大步走出去。 我隐约察觉,这吴言老道还没收我做徒弟好像就已经很关照我了。 又或者说,之前他说过的与我有三世师徒缘分或许有点可信…… 几天后,赢湛风尘仆仆的回来了,还带来了外婆给我的一封家书。 家信内容如下: 元宵,数周不见,甚念。 这段时间,外婆追寻白棺踪迹,从秦岭辗转各地都渺无音讯,直到前几日听闻新疆地区再度出现牙蛊,才欣然赶往,希望能找到白棺的下落。故此,外婆还不能回家。天地银行欠款一事,赢湛已经告诉我了,在我房间的床头柜上还有一些现金,你先拿去应急。 保护好自己,外婆会尽快赶回来。 王玉素 亲笔 寥寥几行字,看的我阵阵心酸。 我思念外婆,更担心外婆,可是我却一点都帮不了她,还要让这位已经迟暮的老人为我牵挂。 赢湛伸出修长的手臂轻易将我揽入怀里,吻去我眼角的泪。 “你又吃我豆腐。”我推开他,把家书折好收藏起来。 赢湛捏了捏我的脸蛋,“不许再哭了,也不许再让其它东西碰你。” 他故意加重了“东西”二字,显然已经察觉到蛇精在我脸颊上留下的气息。 我懒得和他解释,“我想回家。” “好,我陪你。”赢湛将我横抱起来。 踏着星光,赢湛将我从西山医院抱回我和外婆的家,17站公交车的距离,赢湛抱着我只走了不到半小时。 朦胧的月茫洒在他清俊的脸庞,映衬出一片珍珠色的柔光。 我望着他那双深幽的星眸,聆听着他没有起伏的胸膛,紧贴着他如寒冰一样的体温,却莫名的平静下来,感到无比安心。 到家的时候,我已经睡着了,直到破晓即将出现的前一刻,赢湛才恋恋不舍得叫醒我。 “睡得还好吗?”赢湛慵懒的侧躺在我的身边,不知盯着我看了多久。 我揉揉眼睛,发现原本穿着的衣服已经被换成了崭新的睡裙。 小吊带,黑色蕾丝,齐b小短裙,应该是按照某个色鬼的喜好。 我懒得反抗,听说雄性动物都有征服猎物的冲动本能,才不会明知故犯。 当下只希望,这条裙子不会在日出后再变成纸衣裳。 赢湛递给我一个算不上厚重的信封,“王婆房间的存款都在这里。” 我清点了一遍,发现只有一万三,等同杯水车薪。 看来,还是要自食其力,打工还钱。 赢湛把下巴蹭在我的颈窝里,故意勾引我,“我帮你找到了你外婆,你要怎么报答我?” “知道了,请你吃方便面!”我想逃跑,却又落入他的宽大的胸怀。 “不要用三块五打发我!”赢湛略施小惩的捏住我的下巴,嘴角漾出一抹风华绝世的浅笑。 第47章:赢湛的死因 第47章:赢湛的死因 这景色,我看了一眼便不敢再看,只怕辜负了外婆对我警告,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把我身上的桃木针拔掉几根,这么多针扎在身上,我连睡觉都觉得痛。” 赢湛说的很坦诚,手指一勾,放在神龛第七层的那个阴刻血莲的骨灰盒就“嗖”的飞入我的掌心。 “随便拔掉几根就好了,我只想睡个安稳觉。这也是你外婆的意思。”赢湛握着我的手放在骨灰盒上,语气中带着丝丝恳求和蛊惑。 我被他的深邃眼眸摄住了心魂,听话的打开骨灰盒,拔掉了一根插在人偶胸口的桃木针。 就在赢湛以为我还会继续拔针的时候,我又飞快的把骨灰盒合上,对他冷笑,“外婆要对我说的话全都写在家书里了。你骗不了我,我故意拔掉这根针,只是希望至少你这里不会痛。” 我伸出食指按住他的心口,赢湛的瞳孔收紧了一下,黑眸中仿佛升起了一丝难以捕捉的情愫。 “笨女人,我这里早就已经死了。” 天完全亮了,即使遮着窗帘,阳光也从窗帘之间的缝隙探入,洒下一小片光明。 赢湛抬起大手去摸落在他脸上光束,好似正小心翼翼的触摸着某种弥足珍贵的东西。 “回去吧,会被晒伤的。”我指指骨灰盒,这个冰冷的小小木盒就是赢湛真正意义上的“栖身之处”吧。 我有些感伤,不知他犯了什么罪,魂魄要被禁锢在人偶中,无法入土为安。 赢湛接过骨灰盒,放回神龛第七层,却没有消失。 “你想干嘛?” 望着他走到窗帘前的背影,我无法抑制的心慌起来! 赢湛没有回头,用一种我从未听过的语调,温柔问我:“想不想看看我真正的样子?” 一片白光涌入房间,窗帘被拉开了…… “那些桃木针封印了我的力量,每拔除一根,我就会变得更加强大。” 耀眼的日光顷刻就将站在窗口的男人笼罩,在他挺拔的身体上渲染出一层薄薄的光泽。 我的眼睛刺痛着,却似被迷了心窍,双眼一瞬不瞬的被那道融在阳光下的挺俊背影吸引住。 赢湛修长的手指轻轻一扯,腰间的玉带便松懈开,墨色长袍下露出一片魁伟紧实的肌理。 黑袍继续往下褪去,我几乎不敢再看如此香艳的画面。 当他衣裳退尽,把满身的刀疤伤痕全部呈现在我面前,我的心猛地抽痛了一下! 赢湛宽大的背上,布满了大大小小数十道伤疤,起初我还怀疑,这些痕迹可能是在战场上留下的“功勋”,毕竟千年前是个兵荒马乱的时代。细看之下,又会发现,这些伤痕似乎都是鞭挞留下的印记! 赢湛转过身,逆光下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你!”我震惊的后退,跌坐在床沿。 他的胸膛上也满是狰狞的伤疤,甚至这些伤痕里还有一个u字型的烙印,像是被烧红的马蹄铁烫伤的。 最触目惊心的,是他左胸前那一处豁口,直接从后背贯穿至胸膛。 这,应该就是导致赢湛死亡的致命伤! 眼前的男人是受到重虐之后,被一把利剑刺穿了心脏。 “看来我吓到你了,以后我还是继续用障眼法把这些痕迹掩盖去。”赢湛拾起衣服,包裹住那具伤痕累累的身体,嘴角啜着一个讽刺的弧度。 “这个烙印,我在一本史书上见过,古代君王将奴隶看做牛马,经常在奴隶的身上烙上一枚马蹄铁当做记号。” 我发现赢湛清冽的凤眸里浮上了一层叫人心里发毛的寒气,连忙改口,“当然,我只是说通常,你这么英俊潇洒,风度翩翩,器宇轩昂,怎么可能是奴隶呢,呵呵。” 赢湛微微用力捏住我的脸颊,沉重的身体续而压下,贴着我的耳朵一字一顿的说,“我自然不可能是奴隶,不过……” “不过什么?”我从没见过赢湛这么邪魅寒冷的神色,心脏一顿收缩。 赢湛用拇指的指腹划过我的唇瓣,“我想我一定死的很惨,所以才会化作厉鬼,需要用108根桃木针才能封印住我的怨气。” 他说的这么一本正经,我真的很想忍住笑,但是我天生笑点低,没忍住“噗嗤”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赢湛狐疑的捧住我的脸。 “还厉鬼呢,我压根没感觉到你身上的怨气!” “笨女人,那是在遇见你之后。” 听着这样的话,我突然笑不出来了,心中溢出了某种无法形容的东西,暖暖的,柔柔的。 “我饿了,要不要吃方便面?”我故意转移话题。 一听到“方便面”三字,赢湛来了兴致,跟着我来到厨房。 “喏,就是这样,等三分钟就能吃了。” 加过热水,赢湛就拿着我的手机开始倒计时。 我发现男人认真的时候真的特别帅,就算认真地对象只是一碗泡面。 不过,这样的画面,我不敢多看,只怕会上瘾。 我有自己的承诺,决不能爱上眼前的男人。 门外,外婆新养的几只斗鸡正在“咕咕咕”争抢着什么东西。 这几只斗鸡,外婆从买来后就从来不投食,为的就是磨炼他们的斗性,所以这些斗鸡没事就会斗得头破血流。 面还没泡好,我就好奇的出去看看,这些鸡到底在争抢什么? 这一看,顿时气得的我捶胸顿足。 只见,我唯一的那件白色真丝衬衫在几张鸡嘴里叼来啄去,几乎就要被撕成布条。 “去去去!”我大叫着去赶那些鸡。 但这几只可不是普通的鸡,而是以凶恶闻名的斗鸡! 斗鸡们原本在相互残杀,看见我之后,竟然同气连枝组成了一支斗鸡小分队,对我展开了一场联合攻击。 我也不甘示弱,抄起一把芦苇扫把对着它们就是劈头盖脸一顿猛揍。 照理来说,家禽都是怕人的,这几只鸡以前对我也总是敬畏三分,我只要装腔作势的抬起腿,就能把它们吓得四处逃散。 只是,今天这几只斗鸡特别反常。 挨了扫把后,不仅不害怕,竟然还扇着鸡翅膀飞到我面前,想啄瞎我的眼睛! 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这几只鸡的眼睛什么时候都变成了血一般的鲜红,像是要吃人一样。 而且斗鸡们的战斗力直线飙升,我竟然还斗不过它们。 眼见在这场人鸡大战中,我就要落于下风,赢湛反手对着向我扑来的鸡脑袋就是一耳光。 抽的那只鸡在地上咕噜噜滚出几十米,最后在邻居家的菜园子里一命呜呼。 另外几只见状,顿时清醒过来,被赢湛冷眸一瞪吓得腿骨都软了,蹲在地上连逃跑都不敢 我蹑手蹑脚的到邻居的菜地里把斗鸡的尸体捡回来。 赫然发现,那只死鸡圆瞪着双眼,还保持着亢奋的神情,就像中了邪。 难道,这只鸡也被鬼附了身? 不对,有赢湛在身边,任何鬼魅魍魉都逃不过他的感知,如此说来,让鸡发狂的应该不是女鬼。 “放下那只病鸡,洗洗手,过来吃面。” 我被赢湛一言惊醒,也许这些鸡生了诸如疯狗病一类的病症,才会发狂。 这段时间,我一直卷入神神叨叨的事件中,逻辑都不太正常了。 面吃了一半,罗飞打电话来,说跳楼女孩中唯一的幸存者张雨欣出院了,可以接受问询,让我过去旁听。 “我要去一趟警察局。”我把那件可怜的白衬衫塞进洗衣机,背起黑伞和准备出门。 赢湛像门神一样挡在我面前,“警察局是什么?” “就是衙门,办案子的地方。” “原来如此,为夫也去看看。” 来不及阻拦,赢湛两条大长腿就从门后迈出来,整个人走在明晃晃的太阳下。 “这么大的太阳,你没问题吧?” “顶得住。” 我一路小跑追在他身后,发现他颀长的身形下没有影子,说不出的奇怪。 “赢湛。” “你叫我什么?” “夫君……” “何事?” 我拉着他的衣袖,小声哀求,“你能不能再变出一个影子出来?” 赢湛大手勾住我的侧腰,“放心,只有你能看见我,走吧。” 到了警察局,罗飞把我带进审讯室。 赢湛默默跟在我身后,继续当他的隐形人。 “对了,你能让人化验一下这只鸡嘛?我怀疑这只鸡被村子里的疯狗咬了,得了疯鸡病,万一传染就不好了。” 我把装着斗鸡的尸体的塑料袋塞进罗飞手里,他愣了一下,也没多问,就让人送去检验室。 审讯室里,大病初愈的张雨欣正不安的坐在座位里,脖子里还挂着我卖给她的那张黄符。 “你好,我是罗飞,这位是协助我们调查的王元宵。咱们之前见过,张小姐还记得吗?”罗飞的开场白非常俗套。 张雨欣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怯生生的点点头。 罗飞翻开记录本,继续问,“请你仔细叙述一下案发当晚发生的事情。” 拧着秀眉想了一会,张雨欣开口了,“那天是王梓提议,要去鬼楼探险。” “只是为了去探险?” “还为了……证明我们姐妹之间的忠诚。” “继续说。” “王梓知道通往顶楼的大门被学校锁住,还提前带了一把扳手。我们到达天台后,也是按照王梓的意思玩招鬼的游戏。后来……” 第48章:放火 第48章:放火 张雨欣说到这,眼神突然闪躲,支支吾吾的说不下去。 “后来什么?”罗飞追问。 张雨惊慌的捂住嘴巴,豆大的眼泪扑簌簌的往下落。 “后来,我莫名其妙的就觉得身心愉悦,好像这辈子都没有那么开心过,笑的脸都抽经了。等我清醒过来才知道,王梓她们已经跳楼死了,呜呜呜……” 我递给她一张纸巾,“你还记得当时你们跳楼的经过吗?” “没有映像。王小姐,我们、我们一定是撞鬼了。”张雨欣非常激动,双手还紧紧握黄符,好像是在强调,因为她有黄符护身才死里逃生。 可是,这只是她运气好,辟邪符不是平安福,没有转运的功效。 也显然,这张符咒已经成了张雨欣的心理支柱,可以稳定她的情绪。 罗飞在事前已经罗列出想要问的问题,每问一条就会在纸上划掉一条,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 “张小姐,这两个人你认识吗?她们也是跳楼事件的遇难者。” 罗飞拿出两张女同学的照片让张雨欣辨认,她看了半天,若有所思,“她们好像和我是同一届的,但不是我们模特班的,所以不太熟。” “谢谢你的配合。”问询结束,罗飞打开审讯室大门。 审讯大概进行了一个多小时,检验室的速度奇快,已经把斗鸡尸体的化验报告送来了。 与报告一起送来的还有一个扁扁的塑封袋,里面装着一小片乳白色的物体。 罗飞看了一遍报告,“不是疯鸡病,是那只鸡吃坏了东西中毒了!喏,塑封袋里的东西就是从它的胃部取出来的。” 我接过塑封袋,里面装着的白色物质已经被肠道消化过,黏糊糊非常恶心,隔着塑封袋轻轻一按就成了粉末状。 一直跟在我身后的颀长人影,丝毫不掩饰对这玩意的嫌弃,后退了三步。 而罗飞则趁这机会鬼使神差的走到我和赢湛的中间,把我们分隔开。 我察觉到赢湛沉下的眸光中散发出一股危险的寒意,罗飞虽然看不见他,却能感受到后背突然一凉,打了个冷战。 “你没事吧,罗警官?”我憋着笑,故作关切。 罗飞扯了扯衣领,有些尴尬,“没事,大概是办公室冷气开的大了些。” 我不被人察觉的悄悄瞪了眼赢湛,他靠在墙上,非常欠扁的对我扬起嘴角。 “这份报告,医学专业的人应该看得懂。”罗飞把报告给我,倒了一杯热水给自己压惊。 我站在走廊里看了一遍检验报告,“尸体血液中含有色胺类物质”这行字引起我的注意。 “色胺类”是一种神经性毒素,毒性反应快,动物或者人食用后都会变得特别亢奋。 罗飞抖了抖塑封袋,“你们家的鸡可能就是误食了某种含有色胺类的植物才发疯的,不过这种植物在警局的资料库中没有记录,应当是从其他国家引进的罕见外来物种。现在还不能确定这种植物的名称,需要进一步调查。” “只要不是疯鸡病就好。没什么事情,我就先走了。”我把资料还给他。 “行,有事联系。”罗飞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目送我离开。 走出警局,一辆白色的大众高尔夫正巧从停车场驶出,停在我面前。 一个五十几岁的男人打开车门,“你好,我是张雨欣的父亲。刘校长向我介绍过你,王小姐,你是要去学校吗?我正好要送雨欣去学校,不如坐我的车一起去。” 透过车窗,能看见车后座上坐着张雨欣和一个卷发的中年女人。 “王小姐,我是雨欣的妈妈,我女儿这次能捡回一条命全靠你给她画的黄符……。”卷发女人看见我情绪有些激动,说了一大堆感激的话,到最后眼泪都出来了。 我不轻不重的安慰了两句,有些狐疑,“张雨欣今天就回学校吗?我记得刘校长说过批准张雨欣休学一年的。” “我们也是这个意思,发生那么大一件事情我们都吓死了。就是雨欣这孩子不肯休息,说马上要实习了担心休假会影响分配,又哭又闹的,我们没办法才……” “妈,别再说了。”张雨欣推了推她母亲的手。 看得出张雨欣的父母对她非常溺爱,张妈立刻收了口,对我尴尬的笑道:“不好意思,我女儿性格内向,让你见笑了。” “没事,你们先走吧,我还有点事情,谢谢你们的好意。”我替他们关上车门。 吴言老道说过,我至少要等十日才能恢复灵气,在此之前,去闹鬼的学校万一遇到点什么危险性极高。 大众车开走后,我和赢湛牵着手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 这还是我们第一次大白天,这样悠然自得的在街上散步,虽然旁人都看不见赢湛,却还是让我有些飘飘然的愉悦感。 “王元宵,你怎么每次都不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赢湛放在我腰间的手用力一按,我立刻像只被煮熟的虾卷成一团。 拍掉他的大手,我向前逃开几步,“赢湛,你是个鬼吧!” 闻言,赢湛脸上的表情有微微凝固,把我抓回他身边,“明知故名。” “那么,如果你想要害死一个人,但是没成功。下次你在见到这个人,会不会再害他一次?” 赢湛被我追问的有点不耐烦,“为夫才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这么说,你一定会害死他咯?” “对。” 他对我邪魅一笑,我心中立刻响起了警报。 张雨欣已经回到学校,不出意外,上次害她的女鬼今晚一定还会再去找她。 想到这,我一点压马路的心思都没了,拔腿就往模特学校跑。 赢湛优雅的飘在我身后,墨色的发现如丝绸般荡在空中。 “你确定要抛下你的夫君,去找别人?” “你可以和我一起去啊。” “我没兴趣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赢湛冷哼,眼底淌过意义不明的光泽。 我被气得胸闷,“救人怎能说是无聊的事情?” 被我吼到的路人,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警惕的走开了。 我这才后知后觉,赢湛已经离开。 他生气了。 我打了辆出租赶到学校,有些后悔,刚才没搭张雨欣家的顺风车。 听说我晚上要留守学校,张校长表示大力支持,特意给我准备了一间能看见废弃教学楼的宿舍,方便我行动。 之后,我就趴在窗台上,监视着对面的废弃教学楼。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先享用了校长命人送来的晚餐,再吃完了宵夜,对面的那栋废弃教学楼依然没有动静。 死一般的寂静,笼罩在这个阴森森的楼顶,就连这个校园都变得萧瑟起来。 就在我差点要等到睡着的时候,一个小小的黑影如鬼魅一般出现在我的视线中。 定睛一看,来者穿着一套黑色的连帽卫衣,猫着腰,脚步轻盈,体态纤瘦,手里还拿着一个水桶。 再看这个人的脚下,一条被拉长的倒影歪歪扭扭映在地面上。 虽然这人用宽大的冒烟遮住了脸,但我还是可以确定,黑衣人应该是一个女人。 这人在楼下东张西望了好一会,确定四下无人后,把水桶里的东西泼在草地上。 乍一看,就好像在给废弃宿舍楼下的草坪浇水似得。 “谁会大半夜不睡觉,跑来这栋闹鬼的房子浇水?”我狐疑极了,跑下楼想去看个究竟。 周围过于安静,我下楼时候发出的脚步声变成了一道道放大的回音,惊动了那个正在泼水的黑衣人。 但她没有离开,反而加快了泼水的动作。 我奔跑到她的身后,黑衣人已经把水桶里倒空。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刺鼻的汽油味,让我徒然大惊! 我从后一把抓住黑衣人的衣服,却为时已晚。 一个跳动的火光“咔”一声,出现在漆黑的夜里。 黑依人把点燃的打火机扔在地上,点燃了我们脚下这片满是汽油的草地。 火焰瞬间照亮了周围的一切,也包括那人藏在帽子下面的惨白脸孔。 “张雨欣,怎么会是你!?”我错愕。 被我识破身份,张雨欣疯狂的蹬着双眼,发出一声刺耳的厉笑。 “嘻嘻嘻……嘻嘻嘻嘻!” “你怎么了?” 这样的笑太不正常了! 就在我愣住的半秒,张雨欣发现了逃跑的机会。 一眨眼,竟被她逃进了那栋闹鬼的废弃宿舍楼。 “你不能进去!”我用力叫她,回应我的依然还是一串串诡异的尖笑。 我急的冷汗都冒了出来,张雨欣现在模样像极了在监控视频中看见她时的样子,她好像又被鬼附身了! 我不能让她跑到楼顶,在不能画符的情况下,我急中生智抡起草地上那只空水桶,狠狠地砸在张馨予的后脑勺上。 “啊!”张雨欣发出一声痛苦的尖叫,昏倒在楼梯上。 我及时接住她,把她背出废弃教学楼。 另一边,发现着火后,刘校长带着七八个保安火急火燎的赶过来。 “没事,她只是昏过去了。”我把张馨予交给保安。 火烧的很快,不足一分钟就烧光了整片的草地。。 “王小姐,这火是怎么回事?”刘校长不安的问。 “火是张雨欣放的,可能是想要烧毁什么东西吧。” 我检查了一圈被烧焦的区域,除了一些植物的灰烬,再找不出其他物质。 张雨欣到底想要烧毁什么? 又或者说,附身在她身上的女鬼想要烧毁什么? 第49章:纸人 第49章:纸人 刘校长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这孩子是不是想烧了这栋楼?” “想要烧楼大可以把汽油泼在楼道里,想她这样泼在草坪上,只能烧毁这一带的杂草。” 我随口说出话,突然让我的脑海中闪出一个关键的线索。 我找了一个塑料袋把地上植物灰烬装进去,给罗飞打了个电话。 “喂,是罗警官嘛?我这里有一点东西又要麻烦你拿去做个检验了。” 打完电话没多久,寂静的夜幕就被一长串刺耳的警笛声打破。 一辆警车和一辆救护停在我们面前。 罗飞急匆匆的下车,见张雨欣失去知觉,立刻指挥医护人员将她送上救护车。 “王小姐,辛苦辛苦。没想到这个张雨欣这么背,又撞上了邪门事。” “今晚的事情是有些奇怪。能不能让救护车送去西山医院,我在那里实习,方便照顾。” “一句话,王小姐在我没啥不放心的。” “还有麻烦手铐借我用一下。” 我把罗飞别在皮带上的手铐取下,把张雨欣的手和担架拷在一起。 罗飞投给我一个莫名的眼神,我耸耸肩,“这样安全点。” “哦哦,还是王小姐想的周到。” 罗飞恍然大悟的点点头,估计是认为女鬼还会借机附身在张雨欣身上。 救护车平缓的向西山医院方向行驶,我和罗飞乘坐警车跟在救护车后面。 子夜时分,郊区的马路上几乎没什么人,连车子都很少看见。 崭新的救护车开得很快,罗飞那辆老掉牙的警车根本跟不住,一连熄火两次,好不容易发动,救护车早就被我们甩了。 四下无人,润物无声,这样的开车环境很容易让人产生困意。 罗飞打了个哈欠,大概是怕驾驶途中睡着,索性找和我聊天。 “刚才电话里,你说要我帮你检验什么?” 我从包包里把那个装着草灰的塑料袋拿出来,“我猜,张雨欣放火应该是想要烧掉什么东西,我在烧焦的地面上找了一圈,什么都没发现,估计她想毁掉的东西已经烧成灰了。” “明白了,你是说那个附在张雨欣身上的女鬼想要烧掉的东西吧。”罗飞说出女鬼二字的时候压低了声音。 大概是怕应征了“夜里喊鬼就会撞鬼”的老话,罗飞装作不经意的把车窗都关上了。 我发现他的小动作,别过头偷笑。 突然想起来这件案子追到现在,撞鬼的人见到不少,可我好像还没亲眼见到过那个传说中的女鬼。 甚至,连一点鬼气都没有感应到! 罗飞一边开车一边说着无聊的冷笑话,我望着车窗外迅速从我眼前掠过的一排排路灯,渐渐有些神游。 路上很空,每次到路口信号灯黄跳红的时候,罗飞担心停车时又会熄火,都会一脚油门快速冲过去。 眼前的这个路口也是相同情况,罗飞又要故技重施,可他刚用力踩下油门,车身就猛烈的颠簸了一下。 车子底盘还刮出了一阵难听的噪音,好像压到了什么东西。 罗飞猛地急刹车,吓得满头大汗,拼命解释:“刚才路前面明明就没人,怎么会?” “先下车看看。”我解开安全带。 “别,万一……咱们还是打电话报警比较妥当。” “你不就是警察吗?”我扔给他一个白眼。 “好吧,我也下去看看。”罗飞战战兢兢的打开车门,钻出去。 凭借着昏暗的路灯,我们一起检查了车身底部,发现保险杠上确实出现了几道明显的划痕。 距离我们身后不远的地方,一个白色的人影以一种诡异的扭曲姿势倒在地上,远远看过去像是缺了一条腿,脑袋好像也被压的变了形。 “糟糕!我真的撞到人了!” 罗飞心惊胆战的跟在我身后。 “你、你没事吧?” 罗飞试探的喊了一声,那人毫无反应,罗飞的面色更加难看。 医院实习的时候,我见过好几起车祸的病患,此时的心理素质要比罗飞强上许多。 我深吸了一口气,大着胆子抓住那人的衣服,想让伤患平躺。 碰到那人之后,我才反应过来,手指上的触感竟不是布料,而是一种硬邦邦的纸质感。 “罗飞,你来看,”我叫了他一声。 “他是不是已经…死了?”罗飞似乎在逃避,吓得说话都不利索。 我把地上压扁的人形物塞进罗飞怀里,吓得他差点尿崩,不顾大老爷们的形象,尖叫跳脚。 “怕什么,你压到的不过是个纸人。” “啊?纸人?” 罗飞这才镇定下来,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躺地上的人形物,“靠!谁那么缺德,把纸人乱扔在马路上。” “我怎么知道,行了,没撞到人咱们就快走吧。” 那只纸人被碾压的几乎破碎,但他的面部却保持着栩栩如生的样子,柳叶眉,细长眼,脸颊上抹了两团腮红,薄薄的嘴角微微上翘,还被故意画出了那种极其恭敬的神态。 眼前的纸人似乎和寻常人家烧给祖先的那种纸人找不出任何不同,但它被碾压的缺胳臂少腿,在橙黄的灯光下还映照出那种恭敬僵硬的表情,就显得极其怪异了。 估计罗飞也被这只纸人吓得浑身发毛,赶紧扭过头往警车那边走,嘴里嘀嘀咕咕的好像还在念着什么佛经。 之后的行驶过程中,罗飞学乖了,不管有车没车,是红灯还是绿灯,都只保持六十码匀速。 西山医院在公路的最末,需要围着西山绕行很大一圈才能抵达,山道修葺的很马虎,连路灯都是三三两两的,隔了老远才会出现第二个路灯。 我望着窗外不断变化的景色,睡眼朦胧,转过最后一个弯道的时候,一个诡异的白色人影突然闯入了我的视线。 那人影脸上两团血一样的腮红,缺了一条胳臂,歪歪扭扭的站在路灯下,正是刚才被我们碾压过去的那个纸人! 可那个纸人应该被留在据此五公里之外的公路上,不可能出现在我们面前? “罗飞!” “有什么事吗?” 一个转头,我再看向那个路灯下,纸人已经不在哪里了。 “没什么,可能是我看错了。”在我的狐疑中,警车已经到达西山医院。 罗飞询问了一遍张雨欣的情况,就开车离开。 我忙了一整晚也是身心疲惫,回到宿舍倒头就睡,被窝还没焐热,娇娇就蹑手蹑脚的往我的床上蹭过来。 “王姐,大姨妈提前来了,你能不能帮我去售货机买一包姨妈巾回来?” 我假装没听见,随便她在自己的床上血流成河。 但娇娇却发挥了她牛皮糖十级的功力,铁了心要和我钻同一个被窝,推都推不出去。 “娇娇,我上辈子真实欠你的!” 无奈,我只能披上外套,一溜小跑,去医院三楼的自动售货机去帮她买姨妈巾。 西山医院可能是全市最吝啬的医疗机构了,大晚上的除了住院部和门诊部还亮着几盏小灯,其他地方的走廊里一律关闸断电,只能依靠“安全通道”的绿色指示灯的灯光才能勉强看清路况。 好在我对这台自动售卖机的位置了如指掌,麻利的买完姨妈巾,我快步走下楼梯。 走着走着,我听见走廊里传来了一个不属于我发出的脚步声。 “哒、哒、哒!” 仿佛我不断往楼梯下走的同事,那个脚步也跟着不断往楼梯下跳! 我诧异的回头去看,只见,一张画在白纸上的脸孔紧跟在我的身后,还差点吻上了我的鼻子。 “啊!”我吓得亡魂大冒,撒腿就跑。 原来刚才我没看错,那个被压的支离破碎的纸人真的跟着我们过来了。 那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纸人还会动? 楼梯里黑洞洞的,我步伐慌乱,一不小心踩空了一格,整个人几乎就要从楼梯上滚下去。 我紧闭双眼,等待着被摔成肉泥,却没料想,被一双结实的大手稳稳接住。 一股淡雅的桃木香味涌入我的鼻腔。 “何事惊慌?”赢湛淡然的问我,修长的手指将我散乱的发别在耳后。 我紧紧勾住他的脖子,在他怀中缩成一团,“纸人!那边有个会动的纸人!” 赢湛戏谑的浅笑,“它是天地银行第八分行里的伙计,你们之前在店里见过。” “哈?”我惊讶的合不拢嘴。 努力回想了一下,那天去沈百万的寿衣店时,好像是看见过店里放着两排纸人。 那纸人被碾压的只剩下一条腿,见我不再逃跑,单脚跳到我的面前,从肚子里掏出一个纸球,抖开递给我。 上面写着:最后通牒,距离还款日期还有3天,逾期未还,将强制抽取我的阳寿。 “原来是个讨债鬼,行,跟我来拿钱。”我苦笑着松开赢湛的脖子,走回宿舍。 我算了一下,外婆的私房钱和刘校长预付的定金,还这个月的欠款绰绰有余。 纸人拿到钱后,用极其专业的指法飞快的清点了一遍钞票,然后把钱塞进它纸做的肚皮里,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一蹦一跳的消失在夜幕中。 娇娇去厕所换姨妈巾,赢湛堂而皇之跟着我走进宿舍。 “你来这里干嘛,你不是生气离开了吗?”我没好气的质问。 赢湛烟波流转停留在我微微嘟起的唇瓣上,“你眼神不好,为夫什么时候离开过?” 第50章:狗尿苔 第50章:狗尿苔 “原来你一直偷偷跟踪我!”我更加不高兴了,心里却莫名的小鹿乱撞。 “是光明正大的跟着你。”赢湛得天独厚的妖孽脸在我眼中放大,摄取了我的呼吸。 “王姐!我回来啦,厕所黑漆漆的好可怕!” 关键时刻,娇娇一把推开门,一把扑过来对我撒娇。 赢湛及时隐去身形,娇娇什么都没发现。 “王姐,你干嘛笑的那么奸诈?” 娇娇发现了我的偷笑,赢湛郁闷的扔给我一个眼刀,化作烟雾离开了。 “能踏实睡个好觉,当然开心。” 能看到赢湛吃瘪的表情,真让人心情愉悦。 我满足的爬上床,盖上被子,一夜无梦。 次日,罗飞拿着一份检验报告,兴奋的跑来找我,“王小姐,有发现!昨天你给我的那袋灰里果然有问题!” 我和娇娇正在预检台站岗,罗飞把我拉到一边。 “经检测这包草灰中含有大量色胺类,和你上次让我检测的死鸡血液中发现的色胺类是同一种。估计你们家的鸡应该就是吃了模特学校里生长的某种植物才会发狂。”罗飞口沫横飞的念出报告内容。 我却听得一头雾水,“没道理呀,我们家的鸡一直都关在院子里,不可能接触到生长在模特学校里的植物。” “或许是间接接触呢?”罗飞摸着下巴。 娇娇一直竖着耳朵在旁偷听,忍不住插嘴道:“你们说的让动物兴奋发狂的植物是不是狗尿苔?” “你说什么?”我和罗飞异口同声。 “狗尿苔!”娇娇吐字清楚的重复了一遍,“就是生长在猫狗粪便上的一种真菌,模样和茶树菇有点类似,但颜色是白色的,表面光滑有粘液。只要食用一点点,就会立刻让人精神极度愉快,狂欢乱舞,同时出现稀奇古怪,形形色色的幻觉等等。” “你是说人吃了狗尿苔之后也会心情愉快的大笑?”我立刻联想起跳楼的四具女尸的脸上那种诡异的微笑,检测报告说她们是因为面部肌肉痉挛,但却查不出导致面部痉挛的原因。 “没错,我小时候不懂事把狗尿苔当蘑菇采了吃,足足笑了四个小时才停下来。我还听说这玩意吃多了还能把人笑死。”娇娇用手掌搓搓脸颊,好像提到这件事,就会让她脸部发酸。 每个大学里多多少少都会住着一些流浪猫狗,所以学校里自然也会有猫狗的粪便,而出事的那栋教学楼废弃已久,草坪无人打理,更加没人清理草丛里的猫狗粪便,非常符合狗尿苔的生存。 罗飞和我想到一块去了,给局里的检验室打了个电话,三分钟后,局里回电,确认草灰里确实含有狗尿苔的dna。 “王小姐,虽然草灰的事情弄清楚了,可我还是想不明白附在张雨欣身上的那个女鬼,为何要烧掉这些狗尿苔。” 罗飞的疑问,也是我正在思考的。 那天我用招魂术召唤不出张思思的鬼魂,只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张思思的魂魄已经转世投胎,第二种就是我符咒写错了。 可事实是,经过赢湛的特训,我画符的本事已经炉火纯青,绝对不可能出错。 如此说来,招魂术失效就只符合第一种可能,张思思的魂魄已经有了新的归宿。 又想到,招魂的那天我昏倒之后也出现了大笑不止,手舞足蹈的诡异现象。 当时我们都以为张思思的魂魄也上了我的身,现在想来,那晚我很有可能是昏倒在草地上的时候不小心吸入了狗尿苔散发出的孢子粉,才会出现类似被鬼附身的疯癫行为。 “罗飞,我怀疑跳楼的几个女孩不是鬼上身,她们因该是中毒了。” “说不过去,如果是中毒,尸检的时候应该会立刻被查出来,但法医鉴定死者没有任何异常。”罗飞把包里的其他几个受害女生的尸检报告翻开,指着“尸体无异样”五个大字质问我。 夹在实践报告中的还有几张跳楼女生的照片,她们一个个青春靓丽,都有着无限美好的前程,但她们的生命都定格在20岁这个本应该绽放的最灿烂的年纪。 我拿起照片一张张翻看,发现其中有一张记录跳楼女生随身遗物的照片,死亡的五个女学生都随身携带着一种包子大小的十字绣玩偶。 “现在学校里的女生都流行做十字绣,我去调查过了,那个学校里八成以上的同学都有这种亲手做的十字绣挂件。女生送给女生表达友情,女生送给男生表达爱慕,听说男生之间也流行送这玩意,没啥好奇怪的。”罗飞补充道。 失败的招魂术、导致人发笑的狗尿苔、款式相同的十字绣,二十年前的女鬼…… 一些之前理不清的事件通过这张照片十字绣的照片都渐渐联系起来。 “我想我知道那个害人的女鬼在哪里了!走!” “去哪?你不用准备准备,带点抓鬼的家伙?” “不用,抓这只鬼带上你就够了!” “啊?王小姐,我可不会抓鬼啊!” 我拉着罗飞来到住院部,张雨欣已经醒了,她的爸妈都陪在病房里。 见我和罗飞走进来,张妈不满的发难:“罗警官,雨欣手上的手铐是怎么回事?她可是受害者,你们没保护好她也就算了,怎么还把她像犯人一样拷起来。” 罗飞为难陪着笑脸,“我们也是为了她的安全考虑。” “那也不能用手铐,从现在起我和她爸会24小时照顾她,你赶紧把手铐解开。” “好。”罗飞陪着笑脸想去解手铐,被我拦住。 “慢着,有些事必须问清楚才能解铐。” 所有人都狐疑的盯着我,罗飞低声埋怨:“说好来抓女鬼,怎么跑到受害人病房来了?” 我看着病床上张雨欣,胸有成竹的笑道,“你说的那个鬼,就在那里。” “我?”张雨欣不敢置信的开口。 “我有三个问题,麻烦你配合回答。第一,你说你和第一位跳楼身亡的女学生朱涵不太认识,那么这些十字绣你认不认识?” 我把照片递给张雨欣,她看了之后,无辜的开口道:“这三个十字绣是我送给王梓他们的,但是最右边的那个十字绣我没见过。” “第二个问题,你知不知道狗尿苔这种植物。” “不知道。” “那好,我在问你第三个问题,昨天晚上你为什么要去学校放火?” “我、我……”张雨欣委屈的咬着下唇,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我不知道,昨晚上的事情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被鬼附身了!” 她似乎下一秒就要落泪,但我足足等了她半分钟,张雨欣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都还是干的,半滴眼泪都没有。 “别装了,演技太差!”我深吸了口气,“那栋废弃教学楼里根本就没有鬼,你也没被附身。我只看到了一个想要欲盖弥彰的杀人凶手。” 闻言,张雨欣害怕的瞪着我,好似一只遭到诬陷的小绵羊,“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爸爸,妈妈,我没有,我害怕!” “王小姐,亏我那么信任你,你怎么能这样说我女儿!” “雨欣和王梓她们关系最要好了,她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去害他们?你是不是自己抓不到鬼,就随便找个理由推到我家雨欣身上?” 张雨欣的爸妈立刻冲上来,向我发难。 罗飞也附和道:“就是,张雨欣要是凶手,她怎么会陪着那三个女生一起从三楼跳下来?” 我一直观察着躲在父母身后的张雨欣,发现她看见我被她父母质问的时候,眼底快速闪过一抹狠毒和得意。 “张雨欣和死去的三个凶手确实是关系很好的好姐妹。不过呢,她们四姐妹中,王梓要去韩国深造,另外两个也被知名内衣公司录取,听说以后也是要出国的。这样一来,就只剩下你还留在国内。” “那又怎样?” “你和第一个死亡的女生朱涵多年前就是好朋友,你把她当做最好的朋友,却发现入校之后朱涵又交往了一个比你更重要的朋友,你觉得她疏远你,抛弃了你,度过了一段伤心孤独的日子。之后,你又认识了以王梓为首的三个女生,她们是模特系的拔尖生,样样比你好,你虽然成为了她们的朋友,却不受待见。毕业在即,王梓要去韩国发展,另外两人也去了同一家模特公司,所以你觉得又一次被朋友抛弃了。于是,你就想要报复,在心中生出了魔鬼!” “没有,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就在这时,你无意中发现废弃教学楼下生长着可瞬间致人幻觉的狗尿苔,聪明的你立刻就猜到传言中20年前那个叫做张思思的女生跳楼死亡的真相,她不是自己跳楼死亡的,而是无意间吸入了狗尿苔散发的孢子粉,中毒引发狂笑,出现幻觉等症状,不小心从天台跌落导致死亡。你一定想说你不知道狗尿苔是什么,也不知道它能使人导幻,可是你父亲是国内赫赫有名的植学家,你从小耳濡目染,听你母亲说你是高考前突然放弃生物研究专业,转而报考艺术系的。我想,令你调换专业的原因,就是你那个一心想成为服装设计师的好朋友朱涵吧。因为她想要考这所学校,所以你也跟来了。并且,设计了一个自认为天衣无缝,完美无缺的厉鬼杀人计划。” 第51章:人比鬼凶 第51章:人比鬼凶 听到这里,张雨欣的母亲惊骇的捂住了嘴巴,张爸爸也颓然的后退了一步。 躺在床上的张雨欣却镇定的有些反常,“你的故事编的不错,但你的叙述中有几个说不通的地方。第一,我如果想要杀人,为何要和王梓她们从三楼一起跳下来。第二,学校拍摄的监控录像里,我们是突然发狂的,并没有食用过什么过尿苔。第三,就算以上两个问题你都解释清楚了,依然没有证据证明我就是凶手。” 我深吸了口气,嘴角扯出了一个浅浅的冷笑,“我既然能当面指出你就是凶手,这些问题自然也能解释清楚。罗警官你还记得刘校长请来的另一个协助调查的人员景千夏吗?她只到现场看了一眼,就说这不是咱们应该管的事情,而是一场“案子”。当初我一直不明白她这番话究竟是什么意思,直到刚才,我才想明白,原来景千夏早就察觉废弃宿舍楼里根本就没有鬼。有的只是一个比鬼还要凶的人!” 听到这里,罗飞似乎也明白了事情的重要性,拿出一支录音笔,打开录音键。 “继续说,我给你们做个见证。” 病房内的气氛越发紧张,张雨欣的父母不再试图阻挡我。张爸爸神色颓然的点燃了一根香烟,张妈坐在张雨欣身边握住了她的手。 我看着房间里弥漫出来的烟雾,仿佛恶魔的手掌模糊了坐在床头的张雨欣冷酷的表情。 “先回答第二个问题吧,狗尿苔是一种快发性毒素,只需被人体少量吸收就能在10秒钟内使人陷入极乐的幻觉,而且药性极其容易挥发。如果只是吸入而不是食用,同样能造成至幻效果,但尸检却查不出来。这一点,我已经亲身尝试过了。监控视屏里,虽然是王梓带头进行诡异的招鬼游戏,但第一个毒发,也就是我们认为的第一个被鬼附身的人却是张雨欣。张雨欣被鬼附身后,另外三个女孩虽然又惊又怕,却没有人逃跑,王梓还带头来查看你的安慰。你就趁着这个时候,把早就准备好的晒干磨碎之后的狗尿苔粉末洒在空气里,让她们吸入,所以很快我们又在监控视频里看见,天台上的四个女孩一个个都开始疯疯癫癫全魔乱舞,就好像全都被鬼附了身。” “王小姐,张雨欣要是第一个中了狗尿苔的毒,她应该神志不清,根本没有能力对身边的人下毒才对。”罗飞客观的提出疑问。 张雨欣眼底的笑意更甚,发现我在观察她,她跟快的低下头又装出委屈抽泣的模样,惹得她妈一阵心痛。 “对对对,你这个假设不成立,不能冤枉我女儿!”张妈激动的指着我。 “可要是你们的女儿一开始就根本就没有中毒呢?” 张妈被我反问的一时语塞,愤怒的瞪着我,“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的女儿在演戏!她只要提前把湿棉球赛进鼻腔就能阻止吸入毒粉,这也就是为什么其他女生都跳楼身亡,唯独你女儿运气那么好,能从三楼天台直接跳进河里毫发无损。都一切都是她早就算计好了的。” 张妈的情绪更加激动,对张爸吼道,“老张,你快帮你女儿说句话呀!雨欣都被人这样污蔑了!” 张爸掐灭手里的烟头,皱着眉头点燃了第二支,他没有说话,也没有看张雨欣和她母亲,“我最了解我的女儿,她从不认识那个叫做朱涵的同学,也不知道狗尿苔是什么。王小姐,你说了那么多只是你的个人推断,真的想控告我女儿谋杀,必须要拿出证据!” “证据就在罗警官手中的档案袋中,里面有四个十字绣,应该都是出自张雨欣之手。还有,一星期前和朱涵一起跳楼昏迷的那个女同学也在这间医院,经过治疗很快就会苏醒。你和朱涵到底认不认识,朱涵为什么会三更半夜跑到废弃宿舍楼,等她苏醒之后都会真相大白,她的口供也将成为你的杀人的铁证。” 我口中那个真正大难不死的女孩叫做胡斐,刘校长说过她摔得不轻已经是个植物人了,根本不可能证明张雨欣和朱涵的关系。想必,向雨涵也知道这件事,才会表现的这么笃定。 我说完就大步流星的走出病院,罗飞一头雾水的跟在我身后,“胡斐不是确定是植物人了嘛,医生说过她恢复意识的可行性小于百分之10.” 张雨欣病房的门还没关上,我对罗飞挤眉弄眼,故意扯着喉咙,“医生治不了不代表我治不了,不然刘校长花那么多钱请我?” “也对也对!”罗飞收到我的眼神后,立刻明白我的想法,迎合的大声说:“山外有山,人外有人,那您打算什么时候做法?” “明日寅时三刻开坛做法,给胡斐招魂。在这之前,你可得把张雨欣看住了。” “放心吧,她被我的铐子拷着,跑不了。” 咱们一直扯着嗓门走到楼梯口,身后才传来了了关门声。 罗飞这才压低了声音问我,“王小姐,你到底能不能把胡斐弄醒啊?” 我摇摇头,“你还真当我是神仙呀?” “哦哦,我明白了!你这是挖了个坑让张雨欣来跳!”罗飞恍然大呼。 我拍拍他的肩膀,“你现在回去睡一觉,医院熄灯后再来报道,给张雨欣来一个瓮中捉鳖。” 送走罗飞之后,我乖乖回到预检台站班,顺便叮嘱了负责给张雨欣查房的娇娇,让她透露一点关于胡斐可能会苏醒的风声给张家人。 不如所料,娇娇回来的时候眉飞色舞的和我报道,说张妈已经向她询问过胡斐的房间号。 晚饭后,我特意去胡斐的病房查房,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胡斐,她双目微睁,一动不动的躺在洁白的病床上。 床边还伏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听见我的脚步声,老人惊醒了,擦掉眼角的泪,努力对我挤出一个苦笑。 “没事,您继续睡。”我看着老人憔悴的眼睛,和眼角擦不去的泪痕,心中一阵拉扯。 谁家的孩子不是父母心头的宝贝,捧着怕摔了,含着怕化了,好不容易把孩子培养成为一个大学生,只希望孩子将来好好的成家立业,找一份踏实工作,便心满意足了。 可在模特学校发生的惨案,却一夜之间毁掉了五个家庭。 死者长已矣,生者如斯夫,看着样眼前为了孩子操碎心的老人,我不禁联想到在外奔波的外婆,心情难以平静。 “斐斐的父母都没有了,只有我这个老太婆陪她,可是我也没照顾好她。医生,我求求你,帮我救救她吧。”老人说着眼泪婆娑,扶着床沿撑起身子就要给我下跪。 我扶起老人,鼻子酸酸的,身为一名医生,我的职责就是救人,可是,有太多的时候我们能做的只是无能为力。 “我会尽力的。” 我差不多是逃出了胡斐的病房,不知道如何面对老人那双交织着希望和绝望的眼睛。 一口气跑回宿舍,我躲在被子里蒙头大哭。 一双温暖的大手从身后抱住我,轻轻安抚我的背脊。 哭了好一会,我抬起头,“要是有一天我外婆死了,或者我比外婆先死,我们大概都没办法一个人独活下去。” “有我在,你不会死的。”赢湛把我抱的更紧了一些。 “切,我才不信。”我哽咽着转过身,把眼泪擦在他的衣服上。 赢湛一点都不生气,温柔的在我耳边呢喃,“就算你被拖入十八层地狱,我也会把你救出来。你和你重视的,从这一刻起,对我也一样重要。” 我能猜到赢湛说这番话的时候的认真表情,也知道那样认真的他一定帅的人神共愤,可我不敢睁眼看他,我怕在这样空虚寂寞的时候,会沉沦在赢湛无尽的宠溺里。 迷迷糊糊睡到十一点多,罗飞的电话把我吵醒。 宿舍里只剩下我一个人,赢湛不知去了哪里,最近他总是随心所欲的出现在我面前,又随心所欲的离开。 正如他只是一缕孤魂,或许一直都跟在我的身侧,我却无法真的去锁定他。 奇怪的是,那么晚了娇娇也不在宿舍。 我一拍脑袋,差点就忘了娇娇经常偷会小情人的那档子事情,我白担心她了。 换了件轻便的运动服,我从骨科借了把大锤子,和罗飞躲在楼梯口准备守株待兔。 凌晨三点是正常人最想睡觉的时候,我和罗飞等了几个小时,已经有些上下眼皮打架了。 “王小姐,我以后能叫你小王或者元宵吗?”罗飞突然问我。 “行啊,随便你怎么叫。”我躲在拐角,盯着胡斐的病房。 “那好,以后我就叫你元宵,要不,你以后也叫我的名字吧。一直罗警官罗警官的叫,听着有些生分。”罗飞说话的语气有些奇怪。 说话间,胡斐的房门被推开了,她的奶奶拄着拐杖步履蹒跚的往厕所走去。 罗飞看见是胡斐的奶奶吁了口气,似乎好像要说写什么。 这时,又一个人影闯入了我们了视线,仿佛等候了好长时间,才等到胡斐奶奶起夜。 人影警惕的躲在转角处张望了一番,确定没人了,一溜烟轻盈的跑进胡斐的病房。 我垫了垫手里的大锤子,“罗飞,鬼来了。” 第52章:跳楼找个垫背 第52章:跳楼找个垫背 我和罗飞跟在人影身后,一起猫进胡斐的病房。 房门没有关紧,我侧身钻进门缝。 病房里,那个黑影正在破坏胡斐赖以为生的氧气瓶。 如我先前一直抱怨的,西山医院是一家设施陈旧,年久失修的老医院,医院里的氧气瓶也用的是老款。 这是一种需要用力拧开阀门才能开启的铁质氧气瓶,这种氧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很不方便,一个外行人想要关掉这种老式氧气瓶至少要耗费三五分钟。 人影全神贯注的拧着氧气瓶的阀门,我走到他身后都浑然不觉。 我向后甩甩手示意罗飞可以执行人民警察的专属权,把凶手就地缉拿。 却没想,手都甩酸了罗飞那都没动静。 回头一看,罗飞不知怎么的竟然已经昏倒在门口,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暗道不妙,原本以为张雨欣会瞒着她的父母悄悄行事,现在看来,张雨欣的父母无疑也参与了此事,在帮她们的女儿张雨欣消灭证据。 敌暗我明,情况对我不利。 我决定先把房间里的人抓住,我想举起大锤威胁,但人影却突然转过一头撞在我的下巴上。 这一撞把我撞的七荤八素,头晕眼花,记忆里张雨欣身材高挑比我高至少高了半个头,这种身高差绝对不可能用脑袋撞到我的下巴。 “是你!” 我终于看清了人影了正面,这人果然不是张雨欣,而是她的妈妈。 张妈妈神色复杂的看了我一点,像是故意说给我听得,“既然被你发现了,算我运气不好,你看清楚了,事情都是我做的,和我女儿没有任何关系。” 身后一道凉风掠过,我警觉那个偷袭了罗飞的人也想给我下黑手,下意识的躲开,那拿棍子不偏不倚的砸在张妈的肩膀上。 “哎呦,老张,你打我干嘛?” “快走!”张爸扔掉手里的棍子拉着张妈就夺门而出。 我跌跌撞撞的走到罗飞身边,试探了他的呼吸。 他昏迷的不深,我一推他就醒了。 “你快报警,我去追他们!”扔下一句话,我也追了出去。 路过张雨欣病房的时候,我听见里面传来了一阵闷闷的鼻音。 推门一看,张雨欣被五花大绑的绑在穿上,嘴里还塞着棉布,手上的铐子和病床牢牢的拷在一起。 我心里顿时五味陈杂,眼前的一幕不用问也能猜到,张雨欣是被她爸妈绑在床上的,而他爸妈铁了心准备给自己的女儿当替罪羊。 我拔出张雨欣嘴里的棉布,她哭的梨花带雨,央求我,“不是我爸妈,他们都不知道的,你不要告他们,所有的事情都是……” 张雨欣话还没说完,门外冲出来一个人对着她就是结结实实的一巴掌! 张妈不知何时折返回来,这巴掌打的张雨欣呆若木鸡,她自己也心疼的红了眼眶,整个人都颤抖了。 “你抓我,人都是我杀的,和我女儿女关系。王小姐,你亲眼看到的,我刚才是真的想要杀了胡斐。” 我怔怔的看着张妈,一个用溺爱宠坏了自己孩子的母亲。 或许,为孩子抵罪是她知道的唯一的赎罪方式,可她只是赎了她犯下的罪,张雨欣的罪过必须自己承担。 我的内心是触动的,表情却非常冷漠,我无法对这样的家庭露出怜悯,否则就是对另外五个失去孩子的家庭的不公。 “张雨欣,蓄意谋杀是死罪,你确定要你妈妈为你去死?” 我说的语速很慢,吐字很清晰。 张雨欣使劲的摇头,捂着被张妈打红的脸颊,“不是的!不是我妈。一切都是我做的,朱涵说胡斐比我亲切和她在一起不用忍受我的小姐脾气。我知道我错了,可我也改了,我一直忍气吞声的和王梓她们做朋友,但是她们一个个也为了事业留下我,根本不把我朋友!你说的全对,我发现狗尿苔之后,就计划了这场谋杀。” “女儿啊!”张妈妈哭着跪在地上,眼睛里最后的光芒都熄灭成了绝望。 张爸爸一声不吭的站在门口,抖着手去摸香烟,废了好大劲才点上。 张雨欣蓄意杀人,她的父母知情不报算是帮凶,也一并戴上了手铐。 “我能选死刑的方式吗?”张雨欣双手都被烤住了,索性不在装病,站在窗口望着天上朦胧的毛月亮。 闻言,罗飞也看向那轮月亮,下一秒,月亮被一片浓厚的乌云盖住了。 “这个要看法官的判决。” 事情终于水落石出,罗飞联系了警局增派警员,不一会就有两辆警车停在医院门口。 与警车一起来的还有几辆私家车,他们都是被害学生的家属。 家属们原本都以为自己的孩子都是被鬼害死的,属于那种诉苦无门,有气没地方出的。 警局通知他们真相之后,家属们憋了那么多时间的怨气都爆发出来,连夜跑到医院来找张雨欣兴师问罪。 “张雨欣在哪里?”最先冲进病房的是王梓的父亲,他瞪大的双眸里布满了血丝。 房间里只有一个年轻姑娘被手铐拷着,王梓的父亲一眼就出了,上去就是一耳光,打的张雨欣爬在地上。 张雨欣的父母虽已经心如死灰却看不过女儿被别人殴打,挣扎着挡在她的面前,接受王梓父亲的拳打脚踢。 其他家属也是有备而来,轮番对着张雨欣一家殴打泄恨。 罗飞几次想控制局面,都被愤怒的家属推出来,连制服都被扯坏了。 我冷眼看着房间里喧闹的景象,看着家属们一边挥拳一边流泪,看着张雨欣的父母用尽全力把他们唯一的女儿护在身下,口中不断说着道歉和求饶的话。 也看见张雨欣的视线心疼的来回扫在她的父母脸上,最后发疯一般推到了父母用身体给她建造的防御墙,手脚并用爬到了窗台上。 “住手!不要再打了!”张雨欣哭叫着。 “你想干什么?”罗飞紧张起来。 张雨欣的父母也看傻了眼,差点就没张雨欣跪下。 张爸被打鼻青脸肿,腮帮子肿了一大块,口齿不清的安慰:“女儿啊,你别冲动,他们打我们是应该的,出了这口气就好了。爸爸不痛,爸爸会保护你的!” 张妈也试图靠近窗台,把张雨欣拉下来,但她靠近一步,张雨欣的身体就向窗外挪出一些,张妈急的泪如雨下,指着一屋子的人骂道:“现在你们开心了!你们把我女儿都逼得跳楼了。” “那是你女儿该死!” “你们的女儿是人,我们女儿就是阿猫阿狗嘛?杀人凶手就应该偿命!” “别假惺惺了,你倒是跳呀!” 家属们你一言我一语,张雨欣的爸妈跪在地上给他们磕头恳求,都没能平息这些失去孩子的父母心中的一丝丝伤痛。 张雨欣从窗台上站起来,快速扫了一眼地面,似乎随时都会倒下去。 病房在医院三楼,大约距离地面12米的距离,这个高度和那幢废弃教学楼天台的高度似乎如出一辙。 “爸爸,妈妈,别求他们。我杀了四个人,还让胡斐变成植物人,就算今晚熬过去了,法官还是会给我判处死刑。若是这样,我宁愿自己选择一种死法。王梓他们背叛我,就应该去死,杀了她们我一点都不后悔,更加不会和这些殴打你们的人道歉!女儿不孝,要比你们早走一步。还有你,王元宵,你破坏了我的计划,我就算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张雨欣狠狠地说完,身子一仰就从窗台倒下去。 “不要!” 我和罗飞眼疾手快,在张雨欣爸妈撕声裂肺哭叫的时候,扑倒窗台抓住了张雨欣的手。 张雨欣饱含仇恨的眼睛里一点都不畏惧死亡,仿佛真的坚信着做了鬼就可以来找我报仇。 她悬在半空中,用力扮开罗飞的手指,然后双手紧紧抓住我的手,露出一个诡异到极点的冷笑。 “你想干嘛?”我一下慌了心神,背脊冒出了寒意。 都说人在濒死的时候会爆发出体内所有的潜力,张雨欣没有回答,只是弯曲双腿使尽全力瞪了一下墙壁,竟然爆发出一股蛮力把我也一起拉出窗外。 好你个张雨欣,死也要拉我做垫背,太狠了! 急速跌落的冷风中,我脑子里已经完全断篇了,只能看着地面与我越来越近。 以前上医学课的时候我最讨厌看到跳楼死的图片,大部分的死者会在落地的瞬间,四肢扭曲,脑浆迸裂,有时候还会摔豁了嘴巴,或者摔出了眼珠。要是面部朝地,死相还会更加恐怖。 卧槽!我骇然发现,我现在的姿势就是面部朝地! 我更本不敢去想,外婆发现我尸体的时候,表情会有多绝望。 绝望中,赢湛温柔的话语重现在我的脑海,“有我在,你不会死的。就算你被拖入十八层地狱,我也会把你救出来。” 就当我快要和撞入地表之前,一只宽大炙热的手从二楼的窗口伸出,紧紧抓住了我。 我的骨头差点都要被这双手捏碎了,心中却无限感激,憋了好久的泪夺眶而出。 “赢湛,你终于来救我了。” “赢湛是谁?小姐,你是不是吓傻了?” 一个陌生却温润好听的声音传入我的耳膜。 我勉强撑起眼皮,眼前的人果然不是赢湛,而是一个穿着警察制服,眉清目秀,笑容温和的男警官。 他轻易的将我横抱起来,不知要走去哪。 “你是谁……” 我看见那人的嘴巴动了动,没听清楚他再说什么,就完全昏死在这个陌生的怀抱中…… 第53章:神秘脚印 第53章:神秘脚印 我睁开眼睛,已经是第二天中午,明晃晃的大太阳从窗帘里射进来,依旧很是刺眼。 天花板上老旧的电风扇嘎吱嘎吱吃力的旋转着,硬邦邦的床垫,白色的床单和刺鼻的酒精味道,将我断片的记忆慢慢拉回来。 昨晚,我被张雨欣从三楼病房的窗口拖下去,险些丧命,后来好像有个人救了我。 掌心里热乎乎的,我紧紧的握着一只白皙的宽大手掌,不知握了多久,对方的掌心里已经出了不少汗。 手的主人趴在我的床边睡的正香,一头柔顺的短发软软的垂在眉间遮住了紧闭的双眸,却遮挡不住主人纤长的睫毛和温润俊美的脸部轮廓。 我不自然的想把手从眼前这个陌生的男子掌心里抽出来,不小心惊醒了他。 “恩…你醒啦,趴了一晚上脖子好酸。”男子刚睡醒喉咙有些沙哑,拉长的语调颇有些撒娇的味道。 “你是谁?”我抽回手,警惕的盯着他。 男子揉揉肩膀,好看的双眼皮弯成一个友善的弧度,“我是罗飞的新搭档,叫我墨白就好了,昨天夜里就是我从二楼把你捞回来的……” “哦哦,我记得你,谢谢。不过,你怎么会在我的病房里,还握着我的手?” 我本来是质问的一方,听见回答后,我的真想找个底洞钻进去。 墨白轻柔的眨眨眼睛,温淡和煦的脸庞浮上些许害羞,“昨晚我把你从窗口救进来之后,你就牢牢抓着我的手,我也不敢用力拔就怕伤到你。对了,你在昏迷的时候,还一直叫着一个叫做赢湛的男人的名字。你是不是把我的手当做那个叫做赢湛的人的手,才抓的那么用力啊?” 王元宵,你太无耻了,竟然拉着一个陌生男人的手一拉就是一晚上。 而且还手里拉着一个,心里想着另一个! 我又郁闷又窘迫,不敢置信的问:“才没有,话说你确定我叫了赢湛的名字?” “确定!我数的清清楚楚,昨晚你一共叫了一百七十二次!”墨白丰润的嘴唇微微紧抿,清澈的眼睛里折射出好奇的光泽。 我不得不承认,眼前的男人俊美的丝毫不输给赢湛,只是我现在只想找个地洞钻进去,根本没心情欣赏美男。 我苦恼的撑着额头,手指插进自己的头发,心想:估计是坠楼的刹那我潜意识里希望赢湛来救我,才会一直叫他的名字,把他当做救命稻草。这只是一种习惯,一种遇到危险时候的本能,不是因为我动了情,更加不是因为我爱上了他。 可我一想到,在昨天那么危险的时刻,赢湛竟然都没有露面,我的心情就好像被敲碎了似得,堵得发慌。 我努力板正自己的脑子里的不正之风,墨白坐到我的床边,温柔的拍拍的肩膀,悄声在我耳边低于,“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不就是暗恋嘛,每个人都会经历这一遭。” “不是你想的那样。” “真的没有?” “我……” 我想要解释,罗飞端着一份病号餐推门进来,我及时住口差点咬到了舌头。 罗飞看见我醒了,紧绷的脸上才扬起了一抹笑,转身又跑出去。 下一秒,走廊里就传来了罗飞大声叫医生,和几个人匆匆走近的脚步声。 “王姐,你可醒啦,护士长听说你跳楼昏迷,脚都吓软了!”娇娇第一个冲进来,发挥她的话唠精神,扯开了话头。 我们捂嘴偷笑,护士长也推门进来了。 “咳咳!小王同志,你救人是好事,但是麻烦你不要在实习期间惹麻烦,明天就放暑假了,我可不想暑假的时候再天天看见你。”护士长板着脸严肃的说。 实际上,她这个人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训了没两句她就从身后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水果篮子。 “这是医院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一点心意,饿不饿,我削个苹果给你吃。” “谢谢护士长大人!”我不由感叹,时间飞逝,一转眼半个学期就过去了。 罗飞把病号餐端到我面前,一番挤眉弄眼,“刚才那个新来的小子靠你那么近,没对你做什么吧?” “哪个小子?” “就是那个小白脸墨白呀!” “噗!” 听见罗飞称呼墨白为小白脸我没憋住喷了他一脸饭。 “注意卫生女士!”罗飞嗔怪的拿起面巾擦脸。 墨白虽然称不上魁梧,却也没到小白脸的程度,目测一米七八的身高,似乎比罗飞还要高出半寸。肩膀也挺宽厚的,不然也没办法接住急速从三楼坠落的我。 我用手肘顶顶罗飞,“我看墨白挺好,你可不能因为人家长得帅就欺负他。” 罗飞不以为然的扬起眉毛,“当警察看得是真本事,空降部队来的,长得再好都没用。也就是上面有人,才会把他这个愣头青分到我这组。” 另一边,护士长和娇娇已经发现了房间里的大帅哥墨白,这两人全都像被拧开了花痴发条,眨着心形眼围着墨白说话,连原本说好要削给我吃的苹果,都双手奉上先给了墨白。 “重色轻友!”我暗暗骂了句,用力往自己嘴里塞了一口病号餐,“对了罗飞,张雨欣后来怎么样了?” 罗飞的脸色微变,拧起眉头,“跑了。” “跑了?”闻言,我差点又要喷他一脸,“你快给我说说。” 罗飞赶紧用纸巾挡住脸,“照理说张雨欣从三楼跳下去,足足十几米的高度,不摔的一命呜呼也至少来个骨折什么的。可我们赶到一楼的时候,楼下连个人影都没有!张雨欣,早就逃跑了!” 我放下筷子,百思不得其解,“怎么会跑了呢?我都给吓昏过去了,张雨欣的身心素质有那么好?” 听见我们交谈,娇娇插嘴道:“我们王姐表面上像个女汉子,其实内心可脆弱了。不像那个张雨欣,表面弱不禁风,暗地里就是一只黑寡妇。” “总之,这件事也算是告一段落。张雨欣的追捕令已经发出去了,她的父母因包庇罪和故意伤害罪会被判刑。”墨白好似结案陈词一般说道,把护士长给她的苹果转递到我的面前。 “谢谢。” 我伸手接过,不小心撞到了他的手指,罗飞疏朗的眉头微蹙,眼底闪过一抹隐忍的痛意。 “你的手怎么了?” 罗飞没好气的从包里拿出一块狗皮膏药扔给墨白,“这小子昨天从窗口拉住你的时候,不下心手腕脱臼了。” “一点小伤,无碍的。”墨白接过膏药,护士长就热心的抢过去要帮他换药。 “真的很谢谢你,你救了我的命。”我再次认真诚恳的向墨白道谢。“这次算我欠你,以后有什么事尽管开口。” “恩,我记下了。”墨白微笑,房间里宛若吹进了一阵春风。 娇娇和护士长看得就差没流口水了,只有罗飞还是对墨白没啥好感。 聊了一会,罗飞、墨白要回警局继续追查张雨欣的案子。 他们走后不久,王建和张思思夫妇来探望我。 他们已经知道天台闹鬼的真相,看向我的眼神中仍旧带着愧色。 “有件事情一直没机会告诉你们。我尝试过召唤张思思的魂魄,但是失败了,这说明张思思已经投胎转世,你们可以放心,张思思没有恨你们。” 我希望这个真相能让这对夫妻放下心中的执念,20年的自责已经够久了,他们还年轻,不应该活在莫须有的罪责中。 “思思她真的已经投胎了,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米雪有些激动,声音里夹着浓浓的鼻音。 王建扶着她,紧紧搂着她的肩,“思思投胎了,她真的不恨我了。” 我摇摇头,“我可算不准她投胎的确切时间,也许早在十几年前,也许就在这几个月内。” “你是说,思思她也有可能投胎成为我们的孩子?”米雪忍不住流泪,又像是喜极而泣的吸着鼻子。 “不是没有可能。”我发现米雪前几天还不太明显的小腹,现在已经隐约看得出一些凸起的轮廓。 米雪握住王建的手,“阿健,我们的孩子就叫念思好吗?思念思思,想念思思,怀念思思,或许这个孩子真的就是思思。” “好,就叫念思,王念思。” 眼前相拥着开心而泣的中年夫,应该算是张雨欣制造的惨案中仅有的一点点温馨了。 虽然这个案件与鬼神无缘,但张思思作为这个案件的起因,最后也成为了这个案件的证据和结局,就好像这一切都是冥冥中早就注定的事情。 无论是姻缘,因缘,还是阴缘,终究不可逆也不可回避。 送走二人,我忍不住思绪万千,眼前浮现起那个和我定下阴亲的男子的脸。 赢湛,他在哪,我还在气他没有及时救我,但此刻,我已经忍不住开始思念。 下午,娇娇来查房,我只是受惊过度才会昏倒,现在已经康复。 “娇娇,我想出去走走。” “行啊,我陪你!” 娇娇巴不得找个借口翘班,屁颠屁颠的找了把轮椅非要让我坐上去。 绕着花坛走了没几步,轮椅突然向右倾斜,轮子好像被什么东西卡住了。 第54章:赢湛生气了 第54章:赢湛生气了 我伸了个懒腰,从轮椅上站起来,打趣道:“看来,老天都不让我装病。” 娇娇蹲下身查看轮胎,纳闷的托着下巴,“怪了,谁在花坛的草地上挖了那么大的一个坑?” 被她一说,我也好奇起来。 只见,这个大坑约有半米来宽,深有两寸,前宽后窄,轮椅的左侧车轮真巧滑进了大坑的边缘。 娇娇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轮椅从大坑里推出来,走了七八步,轮椅又往左侧一歪,陷入了第二个坑。 这一次,娇娇火了,叉着腰就骂了起来,“那个不长眼的在医院挖坑,摔着病人了怎么办……” 我盯着这两个坑看了许久,越看越觉得这个坑的形状有点眼熟。 很像被放大的人类脚丫,光脚在泥土上踩出来的。 而且,每隔七八步就会出现坑,一直延伸至医院围墙下。 “娇娇,你看这些坑像不像脚印?” “别逗了,姚明的脚都没那么大,半米来长的脚印,除非那人是一个三四米的大巨人!” 娇娇不经意间的话,让我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片段。 三四米高的巨人,我还真见过一次,就是李珂家的祠堂里,从我和赢湛面前救走秦玉郎的那个三米巨人! 另一个更加离奇想法冒了出来! 难道说,昨天晚上跳楼的张雨欣不是自己逃走,而是被这个巨人带走,就像巨人带走秦玉郎一样? 可那巨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又或者说秦玉郎为什么要这么做? 暑假前一天,我把娇娇送到车站。 娇娇是苗族,回苗寨路途遥远,院领导特别准许她提前一天出发。 回到医院,墨白已经在预检台等我。 “王医生,我来换药。” 墨白的手腕是在救我的时候脱臼的,我理所应当的成为了他的主治医生。 “恢复的不错,不用贴膏药了,只是这几天还不能搬重物。” “谢了王医生。” “我才应该谢谢你。” 墨白每次来找我换药都彬彬有礼,嘴角还啜着一种与世无争的浅笑。 “你这样温润儒雅的人一点都不像警察,倒有点像古时候的书生。” “你是在说我身体虚弱?” 我随口一说,墨白却认真起来,面对这样一双清澈的眼睛,我竟有些心跳加速。 “不是的,你别误会,我是说你气质好!” “你紧张的样子也蛮可爱的,我刚才是开玩笑。”墨白伸手轻柔的将我散下的碎发别进耳后。 “咳咳!”顾安突然出现在就诊室外,轻轻的敲敲门。 说起顾安,我们同在一家医院上班,最近却很少再见过他。 经过人皮一事,顾安显然变得有些颓废,加上他怕被别议论,大多数时间都待在手术室,变成了一个工作狂。 今天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么? 顾安怎么会来找我? “王医生,有人找你。” “谁啊?” “一个很重要的人。” 我有点狐疑,就诊室的大门是敞开的,谁要来找我,直接进来就好了,怎么还要让顾安来传话? 顾安见我傻愣着,走过来直接把我拉出去。 “你的手没事了,可以先回去。”我扔给墨白一个抱歉的微笑。 顾安一直把我拉到安全通道,然后狠狠地关上门,把我反锁在楼道里。 昏暗的安全通道里除了我再无旁人,隔着安全门我听见顾安快速离开的脚步声。 “顾安,你干嘛把我关在这里,快放我出去……” 我用力拍打安全门,身后突然冒出一道高大的人影,捂住了我的嘴巴。 耳边传入一道性感蛊惑的嗓音,“和我在一起,你怕什么?” 看见赢湛那张倾国倾城,我的眼底立刻浮起了一抹雾气。 “才几天没见,你就想我想到落泪?”赢湛发出一阵好听的低笑,想要吻掉我的眼泪。 “谁想你了?我才没空想你!要不是你让顾安把我骗来这里,我才不见你!” 我说着气话,用力推开他。 换做平常,我身上的那点力气根本不足以撼动男人强壮的身躯,可方才我猛地推了他,赢湛竟然身形不稳得向后退了半步。 我这才发现赢湛那身与夜同色的袍子上沾上了一些血色的污渍,他的脸色也更加苍白了些,似乎在他离开的这几天受到了伤。 只是,这几份微弱的虚弱并不影响他帅的人神共愤的整体形象。 赢湛深邃的眼神凝聚在我的脸上,眸光覆盖了些许冰霜,“你是在记恨我破坏了你和刚才那个男人的好事?” 我别过头,“随便你怎么想,反正我对得起天地良心!” “不许你和其他男人过分亲密。”赢湛模仿着方才墨白的样子,轻轻挽起我的刘海别到耳后。 我心底猛然一惊,赢湛竟然监视我! “你有空监视我,怎么昨天不出现,难道就许你霸道的随意出现随意消失,我连和别人说话的权利都没有嘛?” 赢湛被我控诉的扬起剑眉,“发生了什么事?” “不要你管!”我想要装的坚强一点,眼泪却出卖了我,扑簌簌的往下掉。 我一哭,赢湛的声音立刻柔和下来,心疼的捧着我的脸,“这几天我出去办事,冷落了你,是我不好。” 我被他哄得有些消气,刚想原谅他,赢湛接下来的话就又让我郁闷的差点吐血。 “你耍性子也好,闹脾气也罢,为夫都不认不计小人过体谅你。但是,这不表示我允许你在寂寞的时候找其他男人。” “你什么意思?”我气得狠狠咬住他摩挲在我的双唇上的手指。 无尽的委屈涌上心头,我的泪落得更加厉害。 原来,我在赢湛心里不过是一个寂寞了就会对别人投怀送抱的女人。 “这次就当做意外,绝对不许有下次。” 赢湛眼底的寒意似乎又冒了出来,俯身就要侵占我的唇,我用力咬着他的手,四唇交错,我的舌尖品尝到一丝血腥的气味。 赢湛似乎打算用我的身体平息他的怒意,可我不愿承欢在赢湛的身下,不愿在安全通道里,更不愿承认自己是他以为的那种女人。 回过神来,我已经在赢湛英俊的脸上打了一巴掌! “啪!”短促的把掌声回荡在空荡的走廊里,听起来特别刺耳。 赢湛巍然不动的凝视我,泼墨般的长发凌乱的落在眉间,深不可测的眸子里充满了震惊和盛怒! 我害怕的缩进墙角,意识到可能下一秒就会被眼前如猛兽一般的男人撕掉衣服。 赢湛沉重的身躯向我压下来,单掌轻易的把我的挣扎的双手扣在头顶,冰冷的唇贴近我的耳廓。 我害怕的浑身发抖,浑身的血液都几乎凝固。 “别挑战我的耐心,你是我的女人,记住自己的身份。” 赢湛的声音冰冷刺骨,似乎听到只字片语就会可以冻伤人心。 他没有再强迫我,亦如他出现的时候那般悄无生气的又从我眼前消失。 我跌坐在地上,抱膝流泪,胸口疼的好像要裂开。 我莫名其妙的被结了阴亲,现在还要莫名其妙承受赢湛的怒火,我虽然保住了命,却生活的更加无助。 我意识到,如果不想再受到伤害就要克制自己的感情。 不让别人爱上,也不能主动去爱任何人,我无法想象将来可能出现的万劫不复的日子。 一个小时后,顾安把安全门打开了,见我眼睛红肿,惊讶之下还有些愧疚。 “元宵,那个人是不是欺负你了?” 我没理他,直直往就诊室走。 顾安一连尴尬,见我身体无恙,默默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我从没觉得医院的走廊那么长,或许是心情沉重的原因,每踏出一步,我都感到心力交瘁。 在经过胡斐病房的时候,从病房里传来的老人的哭声让我的心情更加沉重。 胡斐不会出事了吧? 我强打精神推开病房,病房里却是一派感人至深的场景。 被诊断为植物人的胡斐苏醒了,虽然表情还有些迷惑,但她真的睁开眼睛,从病床上坐起来了。 她的奶奶喜极而泣,抱着胡斐的肩膀,又是哭又是笑。 墨白也在病房里,脸上挂着如小动物般无害的微笑。 “刚才我见证了一个奇迹。” 我跟着符合,“这真的是一个奇迹。” 经过检查,胡斐的身体只是有些虚弱,并无大碍,只是记忆有些混乱,很多过去的事情都想不起来了。 胡斐的苏醒,让我上半年的实习医生阶段画上了一个完整的句号。 向护士长告别后,我拎着重重的行李准备去车站。 正值暑假,大批的学生如潮涌一般从学校返回自己的家,公交车在我面前停下的时候,车上已经人满为患,连车门都开不了。 “人满了,等下一辆。”驾驶员扯着嗓子喊了声,就一脚油门开跑了。 我被汽车尾气吹的满脸是灰,郁闷的叹了口气坐会路边的座位,一辆警车开到我的面前向我鸣笛。 “美女,要不要搭顺风车?”墨白打开车窗,半开玩笑。 “不用了,我等下一班。”我对他摆摆手,想目送他离开。 墨白却从车门走下来,提起我的行李箱塞进警车,“学生都赶着回家,下一班公交八成也是不会停。你都快中暑了,还是我送你吧。” 墨白说的没错,我确实已经被明晃晃的大太阳晒得几乎脱水,头也晕晕的。 半推半就的上了警车,清凉的空调让我一阵舒爽。 “谢谢你。” “你啊,一看见我总要说这三个字。” 第55章:被活埋了 第55章:被活埋了 墨白带着墨镜,我看不清他说这话时候的表情,但那种与生俱来的温柔却能让人感受到。 我看着身旁人温柔和煦的面庞有些发呆,不知道赢湛是不是还在暗处跟着我。 若是他看见我上了墨白的车,是不是又会勃然大怒。 一路无话,车子开到半路,车载对讲机里突然发出了一阵嘈杂的噪音,紧接着传出了一个急迫的声音。 “总部呼叫所有警员,龙门采石场发生塌方,约有三十余名采石工被埋在矿井中等待救援,请所有在岗警员立刻前往龙门采石场救援。” “收到over。”墨白接通对讲机。 “王小姐,事出紧急,只能送你到这了。” “我和你一起去,龙门采石场一千多号工人,那里塌方一定有很多人受伤,他们需要医护人员。” “行!那就一起去。” 我们来到龙门采石场的时候,已经有前驱部队进行营救。 但采石场地下的空间已经几乎被挖空了,稍有动静就会出现二次崩塌,所有的救援工作都必须小心进行。 “墨白你可来了,诶?元宵,你怎么也来了?”罗飞匆匆迎上来,往墨白手里塞了一把铁锹。 我把外套扔进车里,卷起袖子,“当然是来救人。” “行,那你们负责采石场西面矿井的救援任务,那里才挖掘了半年,相对比较安全。” 罗飞说完,又回到东面的大部队,继续挖掘。 整个采石场的地面都像是被炮弹轰炸过一样,没有一块平整的。 一些石块看着稳扎,一踩上去就会掉入地缝中。 半小时后,我们从地下二十多米深的矿井里救出了第一个工人,把他送回地面。 工人说,他的小舅子也在矿井下,不久前还听见他呼救,可能受了重伤。 我们不敢怠慢,再度回到矿下,正打着手电寻找,头顶忽然传出了几下“咔咔”的声音。 我来不急做出反应,一大片泥土碎石就噼里啪啦的往我们头上掉! 眼前漆黑一片,我完全被掩埋在石碓里,空气很稀薄。 塌方停止后的矿井里同时出现了两道男人的声音 一个是墨白,听他声音应该受了伤。 而另一道声音,让我的心猛然一收! 是赢湛!他果然一直跟着我! 我被困在两根几乎就要被石块压断的木桩和碎石缝隙里,一动都不能动。 一块突起的尖石头紧戳着我的喉咙,掐掉了我一般的呼吸。 不过,我的命还真大,要是这块石头再往前倾斜一点点,就会直接戳破我的喉咙。 赢湛一遍又一边喊着我的名字。 当他的声音从地面上传入地下几十米的地方,我依然可以清楚的分辨出声音中夹杂的紧张和担忧。 “元宵,我终于找到你了。”赢湛的脸浮现在我面前的一块石头上。 我差点忘了,我的夫君是个鬼,可以在墙壁之间自由穿梭。 我眼泪汪汪的向他求救,赢湛安抚的在我额头印下一吻,“忍耐一会,我现在就把你挖出来。” “恩!”我勉强从鼻子里挤出一个音调。 赢湛回到了地面,不一会头顶上传来了更多的声音,应该是找来了人帮忙。 地面上每搬动一块石头,头顶就会有窸窸窣窣的泥沙碎石落在我的身上、脸上。 我害怕的哽咽,抵在喉咙上的石头好像戳的更深了些,每一次呼吸脖子都会摩擦的生疼。 一只手推开碎石从我的右侧石碓探出来,四处移动,找到了我的手。 “元宵,你还好吧?” 石碓另一侧传来墨白虚弱的声音,我不能说话,只能用力捏了一下他的手。 墨白担心的问:“怎么不说话,你是不是受伤了?” 我在墨白的掌心里写了个“无”字,又写了个“你”字和一个“问号。” 墨白这才沉重的叹息,“我也没事,就是被卡在两块石头中间有点难受。” 他说完,握住了我的手。 我本能的想要松开,却被他握的更紧。 “别怕,我只想让你有点安全感。如果我们今天真的要被活埋在这里,临死之前至少有个伴。” 在这样糟糕的环境里,我们随时都有可能会因为地面上一个小小的震动被压死在石碓中。 墨白掌心里的体温似乎真的如他所说,带给我些许安定,不至于让我在这个冰冷狭窄的空间里独自承受。 不知在这不见天日的矿井中等了多久,我们的头顶上终于又传来说话声。 这块石头太大了,非要用起重机不可,可那么重的起重机开到这儿,矿下面一定又要度塌方的! “让开!” 赢湛的声音再度传入我的耳朵,没过多久压在我们头顶上的巨石开始缓缓向上移动。 赢湛大吼一声,竟然将巨石整块搬起来扔去别处。 一阵微凉的空气扑面而来,我和墨白终于重见天日。 我这才发现,原来,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地面上的人至少挖掘了七八个小时候才把我们挖出来,要是没有赢湛,只靠凡人之力,再给他们两天时间恐怕也没办法把我们从矿井里救出来。 赢湛轻而易举的移开抵住我脖子的那块石头。 “有没有受伤,有没有哪里痛?”他用力将我搂在怀里。 我使劲摇头,没出息的哭红了鼻子,哽咽的说不清楚话。 赢湛想要把我抱起来,墨色的双瞳却在看见我的被墨白紧握住的双手的刹那,溢出一阵足以冻死人的冷冽。 我急忙抽手,想要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 赢湛冷冷的看了我一眼,就让我吓得说不出话。 下一秒,我就看见还压在石头下的墨白被赢湛单手掐住了脖子,举在半空。 “你干什么?”墨白的腿上被石头画出了一大条血口,鲜血洒了一地,说不出的凄惨。 “杀你。”赢湛精致的脸上不带一丝怜悯。 我怔怔的望着他们,参加救援工作的其他人也怔怔的望着他们,都被赢湛散发出的浓重杀气所震慑! 墨白的脖子在赢湛手中好似一条脆弱的柳枝,根本没有与之抗衡的能力。 眼看他危在旦夕,我冲上去抱住赢湛的手臂,“你放手,听我解释!” “你这样只会更加让我生气!”赢湛一把捏住我的下巴。 我的脸被捏的生疼,从他燃烧着怒火的眼睛里,我知道赢湛真生气了。 可墨白是无辜的,他之前救过我,我不能害他被赢湛掐死。 我随身携带者防身的黄符,此时人命关天我来不及多想,掏出一张黄符就拍在赢湛的手臂上。 黄符在接触到赢湛皮肤之后爆发出一团刺眼的火光,灼伤了他的手臂。 “王元宵,你竟敢为了另一个男人伤我!”赢湛不可思议的瞪着我,依旧没有松开奄奄一息的墨白。 “我不能让你乱杀好人!” 看着他的伤口,我颤抖的不成样子。 “所以你就用黄符对付你的丈夫。”赢湛冷笑,我从没见过他这般邪魅寒冷的表情。 那一瞬,我后悔了,心疼的好似在滴血。 赢湛拼了命把我从矿井里救出来,而我重见天日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用黄符伤他。 “赢湛,我……”我无法在直视他眼底涌出的失望和痛。 话没说完,一道剑光折射在我的瞳孔中,突然冒出了一把铜钱剑砍断了赢湛受伤的手臂。 被砍断的手臂滚落到我的足前,化作一团雾气消散。 墨白从半空摔在地上,和我一样惊愕万分! “何方妖孽,竟然伤我徒儿!”吴言老道的声音回荡在空气中。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吴言老道带着他的三个徒弟出现。 吴言老道的手里还握着一把泛着青光的铜钱宝剑。 赢湛痛苦的捂着伤口,一只新的手掌重新从断臂里生长出来,我几乎停止的呼吸才缓慢恢复。 “元宵丫头,你没事吧?快到师傅这里来,我一早就算出你今日有遭,好在赶来及时。”吴言老道对我招手。 我却迟迟迈不开脚步,无法从赢湛身边离开。 “愣着干嘛,待为师杀了他,就能解开你的阴缘,还你自由之身。”无言老道见我不为所动,急的吹胡子瞪眼。 “你早就设计了要杀我?”赢湛似笑非笑的看了我一眼,望着那双幽深的星眸,我的一颗心顿时又酸楚又纠结。 “不是的,我和这个老道士没有关系!我只是想解除阴婚,没想过要杀你。”我努力解释,一开口又发现自己说错了话。 “解除婚约?” 赢湛无法抑制的大笑起来,差点没把眼泪都笑出来,那笑声里的疏离我却真真切切的感受得到。 笑过之后,赢湛猛地掠到吴言身前,二指一夹,吴言老道握着的那把铜钱剑顷刻碎了一地。 下一秒,无言老道就像是只小鸡一样被赢湛拎在手里。 我几乎忘记了,赢湛本体的力量有多么强大,区区一缕孤魂就需要用一百零八枚桃木针封印。 而不久之前,我还帮他拔去了一根桃木针。 我不敢想象赢湛原本的力量究竟强悍到何种程度,亦如我不敢想象吴言老道会有何种下场。 我竟然激怒了这样一个男人! “不要,赢湛,我求你。”我不想看见这样的赢湛,更不想有任何人因我而死。 他冷冷的反问我,“放过他,你就不逃了?” 第56章:新疆骨简 第56章:新疆骨简 我哭的毫无自尊可言,用力点头。 吴言老道的双脚落回地上,赢湛如鬼魅一般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只留下一句,“王元宵,你知道怎么让我消气。” 事后,人们议论纷纷,景千夏不知对在场的人施了什么发,让他们忘记了关于赢湛的一切。 就连墨白都忘记了差点被赢湛掐死的那一幕。 救援工作这才得意继续有条不紊的进行,我和墨白怎被送入了临时的医疗帐篷。 我躺在硬邦邦的担架上,心乱如麻。 刚才,我彻底惹怒了他,触犯了他的底线。 而我如果要平息他的怒火,只能乖乖去那个他钟爱的梦幻豪华套房去找他。 大约睡到下半夜,我隐约听见帐篷外有人在交谈。 那种脆生生的雌雄难辨的声音,只有牛翻天这个小屁孩才能发出来。 “师父,我和大师兄是从新疆逃回来的,但是我们没找到王婆,估计她已经进入蛇坑里了。” 无言老道重重的叹了口气,“那可麻烦了,弄不好凶多吉少。” 我睡得迷迷糊糊的,听见他们在谈论外婆一下没了睡意,掀开帘子问:“你们刚才说我外婆怎么了?” 我走出帐篷,吴言、孔张、牛翻天和景千夏正围着一盏暗淡的油灯。 他们看见我,都露出惊讶的神色。 我重复问了一遍,“刚才,我听见你们说道我外婆了。” 吴言老道捋了一把小胡子,“也罢,这件事总是要知道的,丫头,过来坐。” 孔张起身把他坐着的一块石头让给我,油灯的光打在他们的脸上,表情似乎都特别凝重。 “孔张,还是你说给丫头听吧。” “是,师父。”孔张听话的从口袋里掏出口罩掩住口鼻,开始叙说:“半月前,新疆火焰山出土了一上古灵物,据说是几片用世人从未见过的文字撰写的骨简,此物一出立刻在当地被传为至宝,供奉在清真寺中。我师父怀疑出土骨简上的字乃是冥文,就让我和翻天去了趟新疆一探究竟。” 说着,孔张从包里把一张羊皮纸递到我手中。 “骨简共有三枚,这里就是骨简上的文字拓本。” 羊皮纸上歪歪扭扭的文字有点像梵文,更像是我一直随身携带的黑伞中浮现的文字。 我很快辨认出,新疆出土的骨简上写的就是冥文,而且还是一封遗失千年的罪书。 “丫头,你看得懂的话就读出来听听。” 我不知道吴言老道究竟懂不懂冥文,还是想故意考验我,我捋平了羊皮纸读出来。 羊皮纸上的用词非常古老罕见,就算翻译成普通话也岁涩难懂。 内容大概说的是,在两千年前秦朝中期,始皇一统六大国之后。在靠近柱州之地有一个名叫燕京的国家,燕京王救了一名落难的秦人。因其貌若潘丹,能文会武,加之性格温润谦逊,深得燕京王器重。多年后,这名秦人为燕京开开疆辟土,战功赫赫,便以功勋向燕京王提亲,有意娶燕京王最年幼的女儿解忧公主为妻,但解忧公主早有心上人,燕京王宠爱解忧公主不舍勉强她,就拒绝了秦人的提亲,赐予他牛羊千匹,骏马上百以作弥补。但这秦人却为了此事怀恨在心,竟暗中勾结其他部落,里应外合攻打燕京。这一战打的非常惨烈,无数燕京英雄命绝疆场。战事结束后,惨胜的燕京王抓住了这个秦人,对他用了燕京最恐怖的死法蛇坑之刑,就是将人扔进存满毒蛇的地坑中,活活被毒蛇咬死。燕京人认为,蛇是世间最邪恶的动物,被蛇咬死的人永远都不能轮回转世。 羊皮纸最下方还写了,记录这件事情的人是当时燕京的大巫师,他用冥文将这件事刻在石简上埋入地下,就是希望阴间的神能够理解他们的行为,就算这个秦人进入了阴司也不要善待他。 念完这么长一段,我有点二仗摸不着头脑,“这个秦人和我外婆有什么关系?” 无言老道叹了口气,我更加莫名了。 景千夏指着羊皮纸,吃惊的问:“王元宵,别告诉我,你真不知道这封告罪书写的是谁!?” “两千多年前的事情,我怎么知道?”我被她问烦了,也吊高了喉咙。 景千夏抓住我的手腕,“你真是当局者迷,那个落魄秦人就是和你结了阴亲的第二人,秦玉郎!” “怎么可能?”我不敢置信。 先不说着拓本中写着,貌若潘安,温润如玉这些形容词和长得像猪头一样的秦玉郎八竿子打不着。再说,拓本中记载的秦人分明就是对解忧公主痴心一片,才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举兵造反,最后死于蛇坑。 但是我认识的那个秦玉郎对女人来之不拒,期初想抓我结阴亲未果,之后又和李珂搞在一起。 无言老道斩钉截铁的说:“就是他。秦玉郎死于蛇坑后,随着蛇群迁移,尸体可能被带入距离柱州不远的新疆火焰山附近。几千年来,他的鬼魂入地不得,转世不得,只能日日躲在蛇坑中,故此怨气冲天,成了厉鬼。而他之所以要和你订阴亲是因你是这个世间上仅存的天煞孤星,你的血至阴至邪,可以打开人世间所有的结界。传闻,解忧公主后来和亲到了秦国,嫁给了始皇之孙公子高,我猜测被偷走的白棺中就躺着公子高和解忧公主的遗体。至于,公子高的阴宅为何要建造在殷家村,可能也是为了要用皇家的气息镇压阴门中的阴兵和守护能统领阴兵的金印。” “王婆比我们先看到骨简,应该也猜到了秦玉郎的身份。秦玉郎得到白棺和金印后一定会藏在一个他认为最安全的地方,也就是他尸身所在那个蛇坑。并且只有想办法复活了公子高或者解忧公主才能用金印打开阴门。要让死人起死回生是天地不容的禁术,而天煞孤星这种至阴命格的人就是复活解忧公主的关键。若猜的没错,秦玉郎很快就会来找你。这也是王婆奋不顾身的跑去蛇坑的原因。而蛇坑过于危险,九死一生都是奢望,我们想去阻止王婆已经来不及,只能先回到秦岭想办法。” 说到这里,孔张把口罩拿下,估计是已经把想说的都说完了。 我花了好久时间,才把那么惊人的信息量消化了一遍。 外婆果然是为了我才去那么危险的地方,可外婆斗得过秦玉郎么? “我在秦墓的壁画上见过墓主人,壁画上的公子高是个三米多高的巨人。后来在李家祠堂,我和赢湛几乎就要杀死秦玉郎,那时候突然闯入一个三米多高的人影把秦玉郎救走了。这是不是说,秦玉郎已经把公子高复活,并且操纵了他?秦玉郎一个已经很难对付,再加上一个公子高,我外婆岂不是毫无胜算?” 我激动的说着,心里七上八下的,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 而我面前的师徒四人则通通低头不语,只有还是孩子的牛翻天悄悄用怜悯的眼神看了我一眼。 似乎,他们早就知道外婆的下场。 沉默了几秒,吴言老道把我们面前的油灯掐灭,站起来拍拍道袍上的灰。 此时,天边已经泛出了鱼肚白,我们旁边的其他帐篷里的人也陆陆续续的走出来。 谈话似乎没办法继续了,我攥紧了拳头,一瞬不瞬的盯着无言老道。 被我看得没办法了,无言老道才为难开口,“丫头,你先别急。王婆也是个厉害的女人,千万别小看了她。这样吧,你先回家,去你外婆床上找找有没有用红布包着的东西,要是红布里的东西完好无损,就说明你外婆生命无恙,如果那东西已经碎了,你就把那东西埋了,就当你已经为你外婆送了终。” 说完,吴言老道就领着三个徒弟投入救援工作,不再理我。 千余人的石料厂发成塌方,三百多人受伤,昨晚几十辆救护车已经把重伤患者送去医院,后来医院住满了,挖出了人就往临时搭建的医用帐篷送。 我颓然回到医用帐篷,病房里的其他病人都醒了,呼痛的声音此起彼伏。 墨白此时也醒了,撑着拐杖想要站起来,倒是罗飞搬了一天石头,还在靠在床边上,大声的打着呼噜。 “我来帮你。” “还是我自己来吧,你能不能先出去一下?” 墨白脸颊微红,我立刻明白过来,原来墨白是想要解手。 “好。能把车钥匙给我吗?” “你要回去了?” “恩。” 我原本想自己坐车回家,墨白却把罗飞叫醒,一定要他送我回家,还叮嘱罗飞把警车停在路口,不要让街坊邻居误会我。 罗飞也愿意当司机,他那辆老爷车却不争气的抛锚了,怎么都发不起来。 车子坏了,正好给我拒绝的借口,罗飞和墨白只得给我叫了一辆出租车,目送我离开。 想到昨天赢湛快要掐死墨白的那一幕,我就心有余悸。 墨白这个人过于温柔,我知道他对每个人都这样好,但就这样欣然接受他的好意,却还是有些变扭。 不过,张雨欣的案子结束后,我和墨白就应该没有什么交集了。 我不希望,这些善意的关怀会再给他人带去杀生之祸。 第57章:诡异神像 第57章:诡异神像 回到家,我没洗澡就跑去外婆的房间一通翻找,果然如无言老道所说,在外婆的床上找到了一个拳头大小的红布包。 红布包藏在床里侧的被子里,在我记忆中,外婆从来不平躺睡觉,都是盘腿坐在床边打个盹就算睡觉了。 现在想来,外婆的做法就好像把这张床让给了别人,她只是个借宿的。 我拿起红布包,里面沉甸甸的,打开一看,是一个镀过金的神像。 神像约有巴掌大小,头戴文人帽,身穿儒士袍,双手自然下垂,表情笑眯眯的,雕刻的极为传神。 但神像上爬满了许多干裂出来的细小裂缝,应当有些年头没有再补过金漆了。 神像的足下没有镀金,露出了拇指大小的半截坯子,我有些差异,镀金下面竟然是用泥土做的。 我还从没见过有谁为泥像镀金身的,但外婆那么小心翼翼的把这尊金象藏在被子里,连床都让给它,我也不禁对神像尊敬起来。 无言老道从不骗人,他之前和我说过的事情几乎都成为了现实。 现在红布中包裹的神像完好无损,我相信外婆现在还没有遇到危险。 我把神像包好,重新塞进被子里,恭敬的拜上三拜,才退出门去。 之后,我每隔几个小时就会去外婆的房间看上一看,那个神像还是不是完好无损。 这样提醒吊胆的日子过了没几天,一天下午,当我再去查看神像的时候。 包在红布里的神像却变了模样! 只见,红布中的神像变换了动作,从双手自然下垂变成了双手捂住双眼,而且表情沮丧,好像在哭! 吴言老道的话我还历历在目。 他说过,如果神像完好无损则我外婆平安无事,如果神像裂开就让我找个地方埋了,权当做给外婆送终。 可他没说过,神像变换动作如何解释? 我有预感,外婆很有可能正在经受磨难。 想了半天,我决定拨通景千夏的电话。 他们师徒三人中,只有景千夏还像是个正常的现代人,其他三位都各有各的怪。 “喂?”景千夏接通电话,手机里还显示出一些敲锣打鼓的背景声音,好像正在做法事。 我把神像的事情告诉她,让她问问无言老道究竟是什么意思。 过了一会,无言老道接过电话,“那是什么神的神像?” “不清楚。”我被问得哑口无言。 “那也不打紧,你只管看着神像有没有破碎就成。” 这话听得让我发怒,虽不知其中原因,但我猜测神像要是碎了,估计我外婆也会有生命危险。 这个节骨眼,我这学法术的半吊子没权利发脾气,只能耐着性子讨好,“道长,您神通广大,要不再指点指点我,好让我把外婆救出来?” “有办法我早就告诉你了,我这儿还有点事情,要是神像碎了,你再来找我!” 电话里,传来一阵妇女的哭声,好像是哪家人正在办丧事,吴言老道快速说完就挂了电话。 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忙音,我感到无助极了。 我想到了赢湛,可是他现在一定还在生我的气。 赢湛的怒火来的毫无理由,我现在心里乱糟糟的,自己都焦头烂额的哪里还有心思去取悦他。 这几天我一个人在家,他也没主动现身。 很多时候,我忍不住回去思念,还会有一点小小的愧疚,不晓得他手上的伤痛不痛,也不晓得他会不会偷偷来看我一眼。 若悄悄他来过,知道我整天生活的提心吊胆,知道我外婆命在旦夕,知道我多么希望有人能陪我片刻,但依然选择视而不见。 这样的赢湛,我又应该用怎样的心情去面对? 我猜不透他,就像猜不透所有故事的结局。 我不知所措的坐在外婆的房间,盯着那尊包在红布里的神像,生怕一眨眼,神像就碎了。 到了晚上,我也不敢离开索性就睡在外婆的房间,在她的床边打了一个地铺。 或许日夜守候在神像身边,也无法阻止任何改变,但这是我唯一能做的。 到了下半夜,我开始做梦,感到全身都不舒服。 梦里的一切感官都特别清晰,只是我双眼看不见一丝光亮,好似坠落进了一个特别深的深渊,冰冷潮湿,找不到出口。 而我只能依靠双手的触摸,艰难的在无尽的黑暗中寻找方向。 却不知怎么的,越走越黑,越走越冷,越走越能听见一些嗤嗤的摩擦声和什么东西的笑声。 那些东西就在我的身边,成群结队的盘在我的头顶,掠过我的脚边。 它们的身体冷的好像是冰,不小心摸到就足以吓得我失声尖叫。 可是在梦里,我没有惊叫,就算触摸到了这些不知名的危险物体,也依旧保持镇定,继续向前摸索。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发现梦里那个迷失的人似乎不是我,因为我不具备那么强的心理素质。 我似乎正在用身体偷窥着某个人,感受她的经历。 梦里,我跟着那个人不停地往前走,不知疲惫,不畏恐惧。 这样的环境太压抑了,许多次都几乎触碰到了我心理承受的极限。 尤其是当那些不知名的生物在不停地我耳边窃窃私语,贴着我的头皮说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话。 我知道它们不怀好意,却抓不到,躲不开,简直要把我逼疯。 我想我就快要承受不下去了,我努力想让自己清醒,眼皮却沉得像压了铅块。 突然,天上下了一场雨,吓得我回到了现实。 我豁然睁开双眼,外婆房间中一切都还是原来样子,除了那杯放在地上,被我打翻的陶瓷水杯。 若水杯没有打翻,我恐怕至今都没有逃离这个噩梦。 床上的神像依旧保持着双手紧紧蒙住双眼的动作,我松了口气,擦擦头上的虚汗。 从这天开始,我每晚都会进入这个相同的噩梦。 每次都在快把我逼疯的时候,我的身体都会不自觉地打翻我故意放在地上的水杯,把自己泼醒。 可是,我清楚记得,陷入梦魇的时候,我根本连眼皮都抬不起来,哪里还会有力气去推翻水杯。 想到这,我又冒出了一身冷汗,背脊上凉飕飕的,因为我怀疑外婆的房间里可能还有另一个人。 那个人在背后偷窥着我,然后在我最痛苦的时候将我从噩梦中唤醒。 我四处寻找,房间里只有我和那尊立在红布里的神像。 之后,我开始恐惧睡眠,认为不睡觉就不会陷入梦魇。 而我确实也做到了,每天把咖啡当水喝,想睡觉都难。 两天后,景千夏登门造访,给我带了一篮子自称滋补灵气的好东西。 “王元宵,几天不见,你怎么变得不人不鬼的?”景千夏一看见我就夸张的惊叫。 我摸摸自己的脸,好像下巴是变尖了一点,“脸小有啥不好的。” “哼!”景千夏不服气的把我拖到外婆房间里的那个老式的梳妆台镜子前,“你看看,这叫尖嘴猴腮外加熊猫眼。真把自虐当减肥啦。” 我看了一眼镜子,权当看不见里面那个瘦的几乎脱了形的自己,“说正紧的,你师父是不是想到什么方法能找到我外婆?” “这倒没有。”景千夏摇摇头。 “那你到这来干嘛?我没力气招待你。”我失望的打开房门,请她自己出去。 请千夏不客气的往我外婆屋子里蹭,坐在外婆的摇椅上玩着她那两条长长的麻花辫。 “上一次殷家村男丁的事情是我误会你了,我现在才想通,这些人是偷了秦墓里的宝贝,中了宝贝上的牙蛊才上吊自杀的,和你没关系。这次是专程来向你赔礼道歉的。” 见她带来的一大包东西里有好几样水果,我顺手挑了只梨,在衣服上搓搓,往嘴里送。 “还挺甜的。” “可不是,这些都是我大师兄亲手种植的,灌溉的时候几乎不滴水,全部都是用上好的童子尿浇灌。” “我呸!你说这是用孔张的尿种出来的?”我恶心的呸的半天。 景千夏理所应当的点头,“还有牛翻天的。” 我更加恶心的了,把那包东西推到桌子那头,“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无福消受,你还是拿回去孝敬吴言道长吧。” “嘻嘻……”景千夏把辫子甩到肩膀后面,从篮子里拿出一个拇指大小的瓷瓶,神秘兮兮的说:“水果可以不吃,但是这个你一定要服用。吃一颗保证你精神三天,连一个哈欠都没有。” “有没有那么神?”我半信半疑到倒出一颗,瓷瓶里的药丸和保心丸差不多大,黄褐色,闻着还有点人参的气味,应当是大补的药。 “一吃见效,我是真心来向你道歉的,你要不试试?” 看在景千夏那么诚恳的份上,我吞了一颗。 “这就对了,我这个人从不骗人。对了,还没告诉你这药丸虽然好,却有一个小小的副作用。就是吃完之后,会立刻昏迷半小时,醒来之后才会精力充沛。诶?王元宵,你是不是已经吃了?” 听了这些话我真想抽她,可我眼皮子已经不听话的上下打架,趴在桌子上昏睡过去。 第58章:同命符 第58章:同命符 这一觉我睡得很沉,似乎很久都没有睡得这般香甜,可睡了没多久,那个使人抓狂的梦靥又将我拖进了那片黑暗中。 可能是睡得特别深的关系,这一次的梦魇特别的清晰,比之前所有的梦境感受都要真实、清楚,就好像是我亲身经历的。 我置身在一个空旷的地方,发了疯一样用力向前跑,四周依然是近乎绝望的黑暗,叫我看不见任何光明。 我不知道梦里的自己为什么要奔跑,直到背后扑来了一阵有一阵瑟瑟的凉风,才意识到,有什么东西正在背后追赶我。 那东西身形庞大,每一次前行地面上都会摩擦出一阵刺痛耳膜的噪音,它吐气的方式尤为特别,“呲呲”作响,就像催命的魔音。 随着身后那个庞然大物的靠近,我赶到周围的空气的开始结冰,我的手脚冻直哆嗦。 一个黑影压在我的头顶,散发出难以形容的腐臭和口水的滴答声。 一滴粘稠的液体滴在我的头上,我几乎就要尿崩了,身后的巨兽已经对着我张开了血盆大口! “啊!”我尖叫着醒过来,桌上的茶杯又打翻了。 房间里空荡荡的,景千夏已经离去,我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习惯性的去看床上那尊神像。 可床上的神像却换了松祚,保持着双手捂眼的姿势倒在了棉被上。 我想把神像摆正,没想到,双手刚刚捧住神像,就听见“咔”一声,神像的头掉下来了。 神像的头无声裂开,从我的手中落到地上。 “嗙!”一声砸成了两半! 我不知所措的看着捧着那尊无头神像,紧张的忘记了呼吸。 “要是那尊神像破裂你就找个地方把它埋了,权当给你外婆送了终。” 吴言老道的话一遍又一遍回响在我的耳边,我好像突然被抽空了力气,连捡起地上那些碎片的勇气都没有。 接连着几天做的梦,现在想来似乎都和神像的破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不禁联想,我在梦里感受到的恐怖场景,可能都和我外婆有关。 梦里的那个人,深陷黑暗,什么都看不见。 梦里的那个人,腹背受敌,但丝毫不曾退缩。 这样勇敢,坚强,独立的性格,除了我外婆,活了二十三年,我还没见过第二个。 神像碎了,梦中的人也将葬身在那个冰冷邪恶的巨兽口中。 如果,我梦见的就是我外婆,恐怕她如今真的已经凶多吉少…… 脑中空白了不知多久,我抖着手伸向地上的伸向碎片,一不小心,手指被花开了一道口子。 鲜血从手指滴在神像的脸上,就像捂着眼睛的神像留下了两行血泪。 我这才“哇!”一声大哭出来,终于明白过来守着神像那么多日子,始终徒劳。 我按照吴言老道的吩咐,在自己后院的菜地里挖了一个坑,把碎掉的神像用红布仔细的包好,轻手轻脚的放进去。 第一锹土撒上去,红布被掩埋了一些。 第二锹土撒上去,红布被掩埋了大半。 只需挥动三次铁锹,预示着外婆命运的红布就被泥土完全盖住了。 我反应过来,我现在掩埋的不是包裹在红布里的神像,而是我外婆。 真可笑,这样的埋葬方式连葬礼都算不上。 从今往后,我王元宵就要独自一人孤单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无法接受这个结局,眼泪跟珠串似得拼命往下掉,又万般不舍的把红布包从泥土里挖出来,紧紧揣在怀中,拨通了景千夏的电话。 “你们现在在哪?” “在新家。” “就是上次那个古色古香的房子?” “对。” “我现在过来。” 我带着所有的积蓄和破碎的神像,打了辆出租车直奔吴言老道的新住所。 吴言老道的新家我去过一次,外观看上去就是一普通民宅,房子里面却装修的特别古色古香,就好像是百年前的那种布局。 我知道这个吴言老道的名头和本领都不输给我外婆,才能在短时间内赚到那么多钱。 也抱着一丝希望,希望吴言老道能看在钱的面子上,帮助我。 我到那里的时候,他们师徒四人正在吃饭。 饭桌上,坐着四个人,只放着三副碗筷,孔张似乎只是个陪客,不用吃饭。 吴言老道递给我一个杯子,“喘口气再说。” 这时候,我一点都不敢犟,听话的把被子里的东西一饮而尽,才发现吴言老道递给我的竟然是酒。 一杯极其刺鼻的烈酒! “这什么玩意?”我被呛得直咳嗽。 吴言老道取回杯子,也给自己倒了一杯,“端午前后,蛇虫横行,喝点硫磺酒,好辟邪。” 我没空和他争论老道士一厢情愿的师徒关系,把怀里的红布包拿出来,举到吴言老道面前,“噗通”跪了下来。 “救我外婆,我就当你徒弟。” 孔张,牛翻天和景千夏听见我的话都期待的齐刷刷看向吴言老道。 吴言老道翻开红布包,瞅了碎掉的神像一眼,又把红布盖上,撇嘴:“我不是说过,红布里的东西碎了就找个地方埋了。” 我又把包里所有的钱都倒出来,抓着钱就往吴言老道的手里塞。 “再加上这些钱,我所有的一切,如果你想要都可以拿去,只要你能救我外婆。” 吴言老道像是抖掉身上的灰尘似得,轻拍两下,就把我抓住他衣襟的双手抖下来,有些生气,“冥顽不灵,你外婆已经死了!现在你只有做我的徒弟,我才能保住你的性命!” “神像和我外婆究竟有什么关系,凭什么能决定她的生死?这些我从没听外婆说过,你让我把神像埋了当做给外婆送终总要给我个能信服的理由!”我太激动了,眼泪止不住的溢出眼眶,声音也哽咽了。 景千夏似乎已经把我当成了自己人,糯着声音帮我求情,“师父,好人做到底,你不是想帮她么?” 孔张抬了抬手,牛翻天嘟起粉嫩的小嘴,装出一副乖顺的样子附和道:“我和大师兄也觉得,小师妹的亲人有困难,作为同门应该鼎力相助。” 小师妹你个头! 我一二十出头的姑娘被这两个十几岁的孩子称呼为小师妹? 心里毛毛的,我还是吸着鼻子对他们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 “胡闹!”吴言老道拍了下桌子,“王元宵给我磕过头,敬过茶没有,你们就一口一个小师妹的叫?” “我说了,只要您老人家能救我外婆,我立刻给您磕头敬茶,喊您一声师父。” 在这节骨眼,我那些骨气,傲气,自尊通通都暂时不要了,甚至都不敢抬起膝盖从地上站起来,就怕这斜眼臭道士不肯帮我。 吴言老道却用他那只盯着地面的眼珠,有意无意的看了眼我的双手。 我一咬牙,“我知道你想砍掉我的手,断掉我的阴缘,可以!但是,你先救我外婆。” 闻言,孔张、牛翻天和景千夏都同时为我的决定倒吸了一口冷气。 吴言老道又给自己斟了一小杯酒,“呲”的吸光,才意味深长的说道:“丫头,你知道你外婆的一身本事是从哪里得来的?” 我不自觉去摸背后的黑伞,黑伞中记录着符咒法术秘密,吴言老道应当是不知道的,我不知该不该说。 “哼,你外婆要是能学会黑伞中的法术,也不至于年轻时丢了一双眼睛,而今又丢了命!” 我很疑惑,吴言老道怎么会知道我王家黑伞中的秘密。 吴言老道继续说:“红布里的神像是一尊土地神,你外婆一定是用了什么特殊的手段才能和这尊土地神结了同命符。” “同命符是什么?” “是将几个不同的个体串联起来的符咒,人与人可以结,人与妖、魔、鬼、怪甚至神,都可以用一张同命符将命运联系起来,此后人类就可以运用妖魔鬼怪的法术力量,妖魔鬼怪也可以依仗人的阳气,行走在烈日之下。不过,缔结同命符之后,两者之间的生命便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变成一条绳上的蚂蚱。只要有任何一方死去,另一方也会一同死去。” 听着吴言老道平稳的叙述,我回想起了许多关于外婆身上无法解释的现象。 譬如外婆从来都不用睡觉也能保持好精神,又譬如又一次外婆脸上的肉掉下来会变成泥巴,而她将掉下的泥巴重新糊在脸上竟然会变成了新肉。 若用外婆和这尊泥塑土地神缔结了同命符来解释,倒也能说得通了。 可神像已经碎了! 我的心猛地一抽,又激动起来。 “神像是用土做的,我也能用土粘起来。” 吴言老道一甩袖子,“你当同命符是过家家?碎了就是碎了,人死也不能复生!还是,你想学那个秦玉郎使用禁术?” 说到这,吴言老道自觉失言,咳嗽了两声。 “如果你不帮我,就算使用禁术,我要会把外婆救活!”我突然冷静下来,口中说出的也就是我心中想的。 反正我连冥婚都配了,再多用一次禁术又何妨? 吴言老道听我这样说也激动起来,恨铁不成钢的用他那双一只看天一只看地的眼睛,诡异的瞪着我。 “丫头,你不会这样做的。你们几个送她出去,让她回去好好静静,还有地上的钱让她带走,贫道无福消受。” 景千夏把我扶起来,我的身体已经被现实打击的如同烂泥一样。 送到门口的时候,景千夏借口支开了孔张和牛翻天,说女孩子之间更加有共同语言。 我以为她要安慰我,景千夏却悄悄塞给我一个大纸袋,神秘的说:“我师父就是刀子嘴豆腐心,他早就料到你不会乖乖把红布包埋了,在你来的时候才故意给你喝硫磺酒提醒你。我怕你不知道开窍,索性帮你把东西都准备好了。” 我闻出纸袋里飘出了浓郁的硫磺气味,应该是一大包硫磺粉。 孔张说过外婆进入了危险的蛇坑,难道吴言老道早就料到我也会去蛇坑? 第59章:节操掉了一地 第59章:节操掉了一地 “你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土地神要是能修复,你外婆或许就有机会还阳,但在此之前你必须找到她的尸体,要是肉身坏了,魂魄就再也回不来了。你也不要责怪我师父,我师父和你外婆一样,也缔结过同命符,他到底和什么妖怪缔结的同命符我暂时不能告诉你,总之,师父他不能去干旱之地。蛇坑之行危险重重,你最好也不要一个人去,你再好好想想你外婆给你留下了什么。” 景千夏说着,不中不轻的捏了一下我的手腕,就转身回去了。 我独自站在车流不息的十字路口,不知向左还是向右。 景千夏在我手腕上捏的那一下,正是赢湛给我系上阴缘红线的位置。 我仰头深吸了一口气,坚定走向左边的街道,往前三个路口就是赢湛带我去过的那个有梦幻豪华套房的星级酒店。 酒店里的服务员已经认识我了,从他们的对我露出的那种“会心”的微笑中,就能知道这段时间赢湛果然一直都住在这儿。 我抱着那尊破碎的神像走到房间门口,刚抬起手想要敲门,那扇奢华厚重的房门就“咔擦”一声,自动打开了。 这间梦幻总统套房我来过不下十余次。 之前每次来,虽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我和赢湛都相敬如宾,没有发生过特别羞羞的事情。 今天的气氛从房门自动打开的那一刻,就弥漫出一丝不同寻常的危险气味。 客厅里,横七竖八的空酒瓶从桌上一路滚到地上。 窗帘密不透风的拉着,将整个房间笼罩进一片昏暗。 虽然来这里之前,我就做好准备,是来给赢湛消气的,但我没有想到,赢湛会生气到喝闷酒。 我蹑手蹑脚的走进房间,房门又自动关上了,还锁上了双保险。 “赢湛?”我小声的喊了一声。 房间里安静的只剩下我的呼吸,我有预感,赢湛就算不用现身,也可以时刻观察到我。 我把四十多平的客厅找了一遍,沙发上,摇椅上,铺着羊皮的奢华飘窗上都没有赢湛的踪迹。 梦幻总统套房中有两个房间,以前我来这里的时候,总是和赢湛在左侧的房间里画符背咒。 因为那间房里有一个方便我挥发的花梨木大书桌,还有一张方便赢湛慵懒躺着监督我的六尺大圆床。 但我从不知道,他一个人的时候,会睡在哪个房间。 我对着一左一右两扇房门发呆,有一种不详的预感,要是我猜错了赢湛所在的房间,一定会让越发惹怒他。 可是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胃虫,凭啥对他那么上心。 他那种暴君似得大男子主义,早就不符合现在社会了! 在龙门石料厂,赢湛扔下一句“王元宵,你知道怎么让我消气!”就独自离开,就等着我主动送上门,让他消气。 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来了,他连面都不露,简直把我的尊严都踩在鞋底了。 想到这,我又忍不住委屈起来,鼻子酸酸的。 神像碎了,外婆凶多吉少,我这个没出息的外孙女还要在这里讨好一个总是欺负我的男鬼。 真是活的一点尊严都不剩了。 可能是我犹豫的太久让某个男鬼觉得不耐烦,左边的那扇房门主动打开了。 这间房我还从没有进去过,进入之后,我大开眼界,梦幻总统套房的梦幻二字指的应该就是这一间了。 房间里依然窗帘紧闭,天鹅绒的地毯,超大的水床,淡紫色的窗帘,还有正对着床的开放式心形按摩浴缸。 这应该是为有钱人家的情侣准备的房间吧,躺在床上看着情人洗澡,我想象就感觉面红耳赤。 围着房间转了一圈,我还是没找到赢湛的身影,水床上的床单却一片凌乱,似乎还留有赢湛身上散发出的淡淡桃木气息和酒香。 压在枕头下露出的半截粉蓝色的蕾丝小花边,看得我心里莫名的冒出一阵酸楚。 这是条女人的内裤,赢湛带过其他女人来这里了。 房间里暧昧的气氛太过浓烈,我不知怎的就是一刻也待不下去。 转身就想离开,却一头撞进一个坚硬的胸怀。 “想逃?”赢湛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冷漠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戏谑。 我一下慌了,“没有,我们换个房间说。” 赢湛一把握住我的手腕,他的力气很大,就算控制了几分力道还是把我握的生疼。 我郁闷的皱起眉头,对上他那双不曾融化冰霜的黑眸。 赢湛用另一只手的手指缓慢的抚摸我的脸颊,危险的眯起眼睛,“这里不好么?比起换个房间,你应该想的是如何让我消气!” 我被狠狠地扔在水床上,水床很软像是有一种吸引力,让我无法从上面逃开。 赢湛如同一头黑豹,把我压在身下,暗色的眸子慢慢收紧,好似在欣赏即将入口的猎物剧烈挣扎的模样。 我一点都不怀疑下一秒就会被身上的男人撕碎。 我害怕的直掉眼泪,赢湛若是在这张要过其他女人的床上再要了我,在他眼中,我和那些呼之则来挥之即去的站街女有何区别? “被我上,你觉得委屈?”他在我的脖子上用力咬了一口。 我疼的眼泪狂飙,身体本能的想要卷成一团,手脚却被控制,如同刀俎鱼肉。 他的强悍、霸道,从来就不容许任何人反抗。 见我咬着唇不说话,他又附身到我胸口,狠狠咬了一口。 “变态,你够了!”我忍无可忍,拼了命的挣扎。 没错,我是主动来让他消气的,可我没想过要遭受这样的凌辱和折磨。 赢湛的唇沾染了我的血,唇角呈现出一种妖异的暗红,他不怒反笑,把我的脸扮到一侧,故意让我看见放在沙发上的红布包。 啃咬着我的耳垂,笑的邪魅狂娟,“不抚平我的怒气,谁陪你去找王婆?” “呜……”我怔怔的看着上方冷酷的男人,瞬间被抽走了所有战斗力。 我想我一定是被吓傻了,露出了鹌鹑一样邀请男人任意宰割的表情,不然赢湛不会满意的扬起嘴角。 “你刚才叫我什么?变态?”赢湛扣住我的双手,让我趴在他的身下,撩起我的裙子,“咬牙忍着,为夫没打算怜惜你。” 来自上方的猛烈的冲撞不知持续了多久,我从一开始咬牙隐忍,到求饶认错,再到骂娘,最后连哭的力气都没有。 我感觉自己几乎就要被玩坏了,被解码了各种姿势,节操掉了一地。 这特么还只是一次!一次! 新婚之夜,已经把我累到几乎瘫痪,没想过赢湛其实有在忍。 现在在我身上尽情发挥的猛兽,才是他真正的模样! 终于,在我快要昏过去的时候,赢湛退了出去。 我浑身湿透了,满面潮红,气若游丝,光溜溜的狼狈的模样被他尽收眼底。 我想用被子裹住身体,可被子不知何时已经被踢到床下。 我想找自己的衣服,却在床下发现一堆被撕碎的破布。 我想要骂娘,不远处又传来一阵放水的哗哗声。 赢湛迈着他那双完美的黄金比例大长腿跨进心形双人浴缸,对我勾勾手指,“伺候为夫洗澡。” 我找了两个枕头遮住自己的脖子以下,大腿以上那些网文小说里不能描写的部分,磨磨蹭蹭的靠近浴缸。 “你用手拿着枕头,想用身体其他部位伺候我洗澡?”赢湛的音调压低了几分,“还是刚才没满足你?” 我怨念的瞪了他一眼,脸红的就要冒烟。 我蹲在鱼缸旁边,确保赢湛躺在鱼缸里的视角看不见我的身体,才把枕头放下。 赢湛泡在水里,湿润的发丝黏在修长的脖子和肌肉线条分明的胸口,我拿起洗发露,决定先从他的头发开始洗。 “闭上眼睛,洗发水会进到眼睛里。” 我善意的提醒,赢湛出乎预料的乖乖听话的闭上眼睛,一点不设防备。 他的发很软,如丝绸一般。 洗完头发,赢湛还是没有睁开眼睛的意思,好像是睡着了。 我松了一口气,睡着更好,这匹大灰狼醒才让人紧张。 往浴球上挤上沐浴露,我就麻利的在赢湛身上搓洗起来。 帮男人洗澡,我还是头一回,洗洗手脚,前胸,后背都没问题,只是洗完赢湛紧实到没有一丝赘肉的腰部之后,我就尴尬了。 还要不要继续往下洗? 那个部位泡在全是泡沫的温水里,既然我看不见就当没看到吧,反正我也不想看。 我给自己找了借口,扔掉浴球,开始冲洗赢湛身上的泡沫。 “夫人……”赢湛仍旧闭着双眸,手指有节奏的在浴缸边缘敲击。 “干嘛?”我心虚。 “好像漏了一个地方。”他薄唇轻启。 “没漏。”我更加心虚。 赢湛看向我,大手一捞,就把我整个抱起抓进了浴缸。 我落进了他的怀里,光溜溜背脊紧贴着他强悍的胸膛,我几乎就要被赢湛的体温烫伤。 浴缸里的水晃动的不成样子,我的心情比浴缸里的水还要凌乱。 “你的手?” “在你的胸上。” “求你别再……唔!” “我说过,不喜欢别人骗我。” “你什么时候说过?” “现在!” 我又被狠狠地鬼压床了,被某只男鬼吃的连渣渣都不剩。 都说肌肤之亲最能增进夫妻之间的感情,这件事却成为了践踏我人格的噩梦。 我在浴缸里差点被淹死,等到赢湛用一副神清气爽的表情换上干净浴袍,我还像一只怨念的水鬼被扔在浴缸里。 身体好痛,腰好酸,全身都像散了架。 赢湛走去客厅之后,我才强迫自己必须站起来,洗干净身体去找干净衣服。 但是,这堂堂的总统套房里,竟然连一件干净衣服都没有! 我气得差点吐血! 赢湛又开了一瓶酒,优雅的拿着高脚杯走进来,高贵的姿态就好像刚才在我身上发情的人和他不是同一个。 我只能用床单包住自己,“能不能给我弄件衣服?我的衣服……破了。” 赢湛让客房部给我送来了一套干净的运动服,又指了指床上那浅蓝色蕾丝塞,“那是给你的礼物,本来想让你穿上这套再好好调教的,可惜没忍住。” 靠!赢湛你真是个大变态! 我暗骂,心中却生出了一丝异样的欣喜,床上那套蓝色蕾丝上的商标还在,这张水床上没有出现过其他女人。 赢湛发现我表情的细微变化,笑的那叫一个邪魅,“原来夫人也喜欢这款。” 我没力气和他贫嘴,拿着衣服去浴室换上。 赢湛则坐在沙发上,打开红布包,仔细打量了一番里面的破碎神像。 我不想浪费时间,“你说过让你消气,就带我去找外婆,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赢湛的视线掠过我脖子和锁骨上那些刺眼的痕迹,“过两天,等你休息够了再出发。” “有这个,给我2小时就够了。”我把景千夏给我的那瓶滋补灵气的药丸拿出来,吞了一颗。 第60章:初到新疆 第60章:初到新疆 夜里,赢湛带我回家简单收拾了一些行李,打车前往距离我家最近的西安飞机场。 最早一班飞新疆的航班是凌晨5点,经过2个多小时的延误和11个小时的航程,到达新疆阿克苏机场的时候又是天黑一片。 此行非常不顺,飞机起航没多久就遇到气流,颠簸的跟过山车似得,机箱里到处都弥漫着呕吐物的酸臭。 下飞机的时候,我已经累得腰都直不起来,赢湛却因为第一次做“铁鸟”,兴奋的不行。 见他拖着大大的行李箱,健步如飞的背影,我差点忘记了,鬼是不用休息的。 走了七八步,我们之间拉开了五六米,赢湛突然停下脚步,转身向我走过来。 “你脸色不好。”他揉揉我的额头,似乎在确定我有没有发烧。 我不自觉扯了扯嘴角,心中暗骂,特么也不想想是谁害老娘脸色差,被强迫做了四五个小时的“激情有氧”,是个人都受不了的好吗? 提前约好的“黑车”应该已经等在机场出口了,我一心惦记着机场停车场昂贵的停车费,强打精神向前迈开虚软的双腿。 一步还未落地,一双修长强健的双臂已经把我拦腰抱在怀中。 眼前一阵晕眩,耳边传来路人羡慕的惊呼! 赢湛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强硬的将我公主抱起来,并且还腾出一只手的拉着行李箱,优雅的穿过人群。 “放我下来,我能自己走!”我试着推拒了两下,丝毫不能撼动他对我的保护,只能乖乖停留在他的怀中。 一身古色古香的墨色长袍,一头及腰的情丝流云,一张得天独厚的精致脸孔,一双摄魂夺魄的暮色眼眸,赢湛无需过多修饰扔在人群里就已经都醒目了。 这样出色的他,抱着这样平凡的我,这样无所顾虑的走在人潮中,被一双双闪烁的眼睛瞩目着。 我的脸涨的通红,不敢和身边的视线接触,埋头躲进赢湛的怀中又怕被他发现我胸口混乱的心跳。 怎么办,我觉得好自己好丢脸! 正懊恼着,上方传来一阵低沉好听的笑声。 仰头看去,赢湛精致绝伦的脸孔在机场明亮的灯光勾勒出一道近乎完美的轮廓,我惊讶的发现,他竟然会因为我的羞涩笑的那么开心。 “果然是变态暴君。”我小声嘀咕了一句。 赢湛略带惩罚的用下巴蹭了蹭我发烫的额头,“你的心跳的那么快,都快跳到我的胸口了。” 走出机场,预订的车子早已等在接机口,见到赢湛帅气的走来,小平头司机先愣了愣,忽然拿出纸币递到赢湛面前。 “您长得那么帅,一定是演员吧,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竟然说我像低贱的戏子?”赢湛轻轻把我放到地上,冷冽的蹬着向他索要签名的司机。 我好像在历史课上读过,古时候戏子的身份都极其卑微几乎和奴隶是同样等级的,和现在的演员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我连忙一把抱住赢湛,才保住了小平头司机的项上人头。 去宾馆的路上,我立刻就给赢湛补习了当代演员和歌星的社会地位和价值。 “周杰伦是谁,你提到他的时候为何两眼发光?” 我靠!周杰伦的醋您老都要吃? 我心里就快要炸毛,还是耐着性子跟他解释,“人家是实力派歌手,可红了,年轻女子大都喜欢他。” “你也喜欢?” 我下意识的点点头,点完头之后又有些后悔,只怕害了自己的偶像。 “你想干嘛?” 赢湛微微一笑,轻轻在我耳边吐气,“若然如此,为夫就为你做一次戏子。” “切,谁稀罕啊。”我本想调侃一番,却脸红的说话小声的像蚊子叫。 小平头司机一点也不生气,乐呵呵的看着我们,就像在看一对打情骂俏的小情侣。 他把我们送到宾馆门口后,竟然还从口袋里摸出一包杜蕾斯,非常诚恳的塞进我手里:“你男朋友刚出道吧,他以后一定会红的,你可不能在他演艺事业的上升期搞大肚子。” “不!需!要!”我大喊着追上去,小平头司机已经一脚油门把车开走,还在后视镜里对我比了个大拇指。 “你手里拿的是什么?”赢湛好奇的问我。 我这不知道怎么和他解释,想要藏起来却被他扣住双手,把杜蕾斯抽走。 赢湛快速看了眼包装上的说明,把杜蕾斯揣进口袋,“夫人说的极是。” “什么极是?” “此物,我们夫妻之间不需要。”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已经走到宾馆前台。 前台小姐拼命忍着笑,把房卡递给我,我羞的简直想找个底洞钻进去。 存着坏心思也想给赢湛一点难堪,故意问:“不需要你还揣兜里?” 赢湛邪魅的对我眨眨眼睛,“浮点和螺纹是什么,为夫很感兴趣。” 这回,前台小姐再也忍不住了,直接背过身偷笑起来,肩膀笑的一抽一抽的。 我脸红的跟猪肝没两样,拉着赢湛就往电梯里跑。 “急什么?” “我哪里急了?” 我把赢湛推进客房,他顺手一勾就把我压在床上。 “我大老远跑来新疆,可不是来跟你打情骂俏的!”我抓住他的领口,紧张的直喘气。 昨天被这死鬼耗光的力气还没补回来,今天可绝对不能再被他榨干了。 赢湛深深的凝视我,几秒之后,他才不舍得放开我,侧躺在我身边,模样很是慵懒。 “闺房之乐,来日方长,这么差的地方,影响心情。” 卧槽,我刚觉得他好像有些体谅我,原来这货竟然是嫌弃我订的宾馆档次不够! 我背过身,胸口莫名的很不服气,哼,以后我还就专门订这样的房间了,经济实惠还能防鬼防色狼。 一夜无梦,次日醒来,赢湛还保持着侧身看着我的姿势,一只手还霸道的搭在我的腰间。 “你睡不着?”我揉揉眼睛。 他宠溺的摇摇头,“不舍得睡。” 这句话,让我心里暖呼呼的,吃过早餐,我们踏着阿克苏美丽的晨光前往收藏了那枚冥文骨简的清真寺。 据闻,发现骨简的人就是清真寺中的和尚。 不过,这里的和尚却不叫和尚,而是被称作“阿訇(hong第一声)。”是先生、老师的意思。 清真寺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每一个清真寺都不接待除了信奉伊斯兰教以外的人入内。 但那位捡到骨简的阿訇非常虔诚和善,听闻我们远道而来,虽寺务繁忙还是在清真寺不远处的一处茶楼接待我们。 时间紧迫,我简单明了的说明来意,询问骨简的详细出处。 阿訇知无不言,告诉我们,骨简是在据此三十公里的火焰山中发现的。阿訇为了体验人间疾苦去火焰山正道,遇到了沙城暴眼看就要迷路,却被风沙引入了一处狭窄的山谷,这才逃出生天。而那块骨简就是当时那块为阿訇阻挡风沙的巨石。 阿訇认为这是真主阿拉对他的庇护,将骨简从石块上挖凿下来,当做圣石带回清真寺。 我拿出当地地图,仔细研究,“阿訇,您能在地图上把找到骨简的地点给我们标画一下吗?” “你们去哪里干嘛,火焰山里寸草不生,外地人去不得。”阿訇连连摆手。 “我们是去找人的,听人说,我外婆一个人前去过那里。”我苦苦哀求。 阿訇沉默了一会,从椅子上站起来,“一个月了都没回来,你外婆恐怕已经被真主阿拉召唤去,如果我再让你们去那么危险的地方,那就是害你们,真主阿拉不会原谅我的。” 说完,阿訇起身离开,无论我们如何哀求,都不在理睬。 “别灰心,把火焰山都翻找一边,总能找到蛇坑的入口。”赢湛安慰我。 隔壁桌子坐了七八个男人,都穿着一种适合在沙漠中行走的高帮徒步鞋,头上戴着防沙的雪套和遮阳眼睛。 其中一个五十多岁的大胡子听见我们和阿訇的谈话,主动过来套近乎,“哪有人去蛇坑找外婆的?看你们年纪轻轻,想不到也是“打元”的行家!” “什么是打元?”我低声问赢湛。 赢湛不动声色的回答:“打元就是淘金的黑话,这些人八成是去火焰山掏金沙的。淘金者都忌讳在出发前提到金字,黄字,王字,更有甚者将黄、王之姓改成袁姓,就怕冲了禁忌,挖不到金沙。” “我姓毛,大家都爱叫我毛胡子,咱们既然遇见了,你们不认识路,我这里又人手不够,不如咱们搭伙一起干。”毛胡子名副其实的毛发旺盛,不仅胡子长,就连鼻孔里和耳朵的毛都长出足有半厘米,说话的时候带着浓重的鼻音,嗓门非常大。 “鄙人姓赢,这位是我内人。”赢湛礼尚往来的自我介绍,似乎深谙江湖规矩。 毛胡子见赢湛对他爱理不理的,又说:“规矩我懂,自己拿自己的元钱,你不抢我的,我也不抢你的,这样总成了吧。你看,你们两个人也没办法打元。” 赢湛扯出一抹浅笑,“也好,就让你们带路。” 毛胡子豪爽的哈哈大笑,对身后一帮伙计喊道:“得数了,准备出发。” 还别说,毛胡子准备的装备还真全,三两吉普车,两箱子水,十天的口粮和六箱子油,还有一些形形色色我见都没见过的专业设备。 混在他们中间,我颇有一些“道上人”的感受。 毛胡子的吉普车是国产货,只有个铁架顶棚连空调都没有,偏偏阿克苏白天风跟热浪似得,吹到脸上都有种被烤伤的错觉。 我们一群人到达火焰山边界的时候正是晌午,太阳距离地表最近的时候。 看见边界上杵着的那根几十米高的巨型金箍棒造型的温度计后,我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原来这个火焰山,就是西游记里唐僧师徒路过的那个火焰山。 而此时,金箍棒上显示的地表温度已经到达七十二摄氏度! 第61章:不毛之地 第61章:不毛之地 领头的车子开到金箍棒下熄火停车,毛胡子跳下来,地面上被高温烤的干裂土地立刻扬起一层厚厚的灰沙。 毛胡子举起大手挥了挥,走进金箍棒下面的阴影里,抖着脚左右打量,好像在等什么人。 赢湛低着头闭目养神,俊朗的剑眉微蹙,面色苍白。 虽然我已经为他拔出一根桃木针增加了他的力量,但他终究是个鬼,能力再强也经不住猛烈的日照。 我脱下外套遮挡在他头上,赢湛看见我背心外露出的两条白花花的手臂,又把外套从头上扯下来披在我身上。 “衣服穿好,我没事。” 我学着他惯用的霸道语气,“我最讨厌别人骗我。” 赢湛苍白的唇角溢出一抹弧度,“能不能让我靠一下。” “好!”我大方的拍拍肩膀。 反正都被吃光好几次了,靠一下不算什么。 “谢谢。”赢湛低着头,在我看不见的视线范围里露出一个得逞的弧度,伸展双臂圈出我的腰,额头枕在我剧烈欺负的胸口。 车子里还有两个男人,都不怀好意的从后视镜里看着我们。 我尴尬的不行,面红耳赤的推着赢湛的肩膀,“喂!起来啊,别太过分。” “让我靠着,太阳晒的头晕。”赢湛轻轻的顶着我的心房,用虚弱又有点像撒娇一样的语气轻轻呢喃。 我一下心软,舍不得再推开他。 赢湛的侧脸在我的胸口磨蹭了两下,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埋了进去,不一会儿传出了平稳的呼吸声,仿佛睡着了。 我被前座的两个粗矿大老爷们偷看得心烦,干脆用外套把赢湛和我的身体一起罩住。 另一边,毛胡子等的人终于出现了,那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子,看样子有七十来岁。 老头应该是这一带的向导,看见毛胡子三车装备外加他豪放的外在形象,颇有些担惊受怕。 老头子的声音说不响,我坐在吉普车里啥都听不见,可毛胡子说的那些话,嗓门大的我不想听见也难。 毛胡子指着我们所在的吉普车,学者新疆人说普通话的调调,高声嚷着:“孩子的外婆迷路了,走进红山沟沟里找不到了,家里孩子担心,硬是要叫人过来找。现在孩子就坐在吉普车里,那是我女儿,靠她身上的是我女婿,你看我女婿都快中暑了,可怜样的,您老别问那么多快带路吧。” 靠!着臭胡子撒谎起来连眼睛都不眨,我长得虽不是国色天香,但是小家碧玉那几分姿色总是有的,瞎子都能看出我和毛胡子没有半点血缘关系! 车子里的其他人也听见毛胡子的牛皮,笑的前俯后仰,整辆车都跟着他们的肩膀一起抖动。 那老头自然也不信,可毛胡子把硬是一把将老头拉上车,车队又向前行驶。 我忽然觉得老头有些可怜,上了贼车了,但我必须有一个向导,才能找到外婆。 为今之计,只能在路上保全老头性命,旅程结束后再多给老头一点费用了。 车子歪歪扭扭的向前开,一会爬坡,一会急转。 车子里的对讲机发出一阵噪音,“大家好,我是你们团的向导,叫我老买卖提就好……” 随着老头不标准的普通话传出来,坐在车前的两个男人又发出一阵夸张的大笑。 “特么还真把自己当导游了!” “就是,那普通话说的比咱还差,叫老大扣他钱。” “哈哈哈!” 我觉得那老头非常敬业,这两个男人的粗鲁我可以忍受,随便侮辱老人就有点太过分了。 赢湛也被他们狂妄的笑声吵醒,面色阴沉的从我的胸口抬起头,冷冷的盯着后视镜里那两张的笑的近乎扭曲的丑脸。 就算透过镜子,那两个男人也感受到了从赢湛眼睛里散发出的寒意,不由浑身一颤。 副驾驶上的人别过头来吼道:“你小子瞪什么呢?信不信老子挖——” 话没说完,赢湛电闪雷鸣一般伸手从那人脸上划过。 一道血光在车厢中绽开,紧接着就是堪比杀猪似的惨叫! 副驾驶上的男人紧紧捂着眼睛,血液不断从他的手指缝里流出来。 见到同伴受伤,另一人口中骂娘,拔出枪对准我们。 赢湛还是一副半梦半醒不耐烦的表情,伸出食指抵住枪口,用力那么一按,枪管竟然像是融化一样向上弯曲。 那人看见合金制作的枪管都被赢湛轻易扮弯,吓得尿都要洒出来,结结巴巴的连求饶的话都说不完整。 “不想和这猪头一样,就专心开你的车。”赢湛好似发出梦呓一般低语,说完又把脸埋进我的胸口,左右蹭了蹭,让我把外套盖在他头上。 “是是!我好好开车,保证不打扰您睡觉!”司机战战兢兢的握着方向盘。 副驾驶上的人吃了闷亏,虽然恨得牙痒痒,却不敢轻举妄动。 我虽然只是实习医生,但是骨子里已经有了医生的觉悟,用车子里的纱布和碘酒简单给那人做了紧急处理。 那人只是伤了眉骨和眼皮,眼珠子完好无损,用纱布捂住片刻,就止血了。 我知道这是赢湛故意手下留情,一般情况下,他更喜欢掐断别人的脖子。 但也因为如此,我才能继续安心的听着老人对于火焰山的讲解。 新疆火焰山在当地人口中又称为红山,遍地都是赤色红砂、砾岩和泥岩组成。 看着眼前一望无际的红土岩砾,我不由想起西游记里对火焰山的形容,“若过得山,就是铜脑盖,铁身躯,也要化成汁哩。” 这里简直就是一处不毛之地! 老头说火焰上全程只有三十余公里,但因地势险峻,开不了直线,所以行走缓慢。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沙尘暴,可一旦遇到了,就说明真主阿拉在召唤你了。 傍晚时分,我们才走出了不足十里。 首先,车轮就在脆弱的红砂地里下陷了数次,每一次下陷都需要三个壮劳力一起用铁锹挖沙半个小时才能出坑。 其次,很多路我们走不得,一直在绕远路。 眼看太阳就要落山了,薄薄的夕阳已经快要在天边散去,老头再也不肯向前带路,执意要毛胡子就地扎营。 毛胡子准备了三个帐篷,我们一共九个人,一开始毛胡子想要自己独占一个帐篷,然后让我们自由分配。 后来,那个被赢湛伤了眼睛的男人去向毛胡子打小报告之后,他竟然对我们更加敬畏,让出了一个帐篷给我使用,还亲自就送来两个午餐肉罐头。 而那个向导老头,毛胡子只分给他了一块干巴巴的囊饼子。 我觉得老头可怜,拿了一个午餐肉给他,老头用布满皱纹的眼睛看了我一眼,招手我叫我坐下,从身旁的沙子堆里挖出四五个叫不上名字的野鸟蛋,塞了两个到我手里。 野鸟蛋只有拇指大小,握在掌心里有点烫。 老头拨开一个野鸟蛋塞进嘴巴里,“太阳快下山了,再不停下来,路上捡到的蛋就晒不熟了。嘿嘿,那个毛胡子,还以为我老眼昏花,晚上认不得路。” 我心想,这老头也挺有一套的嘛。 “买卖提大叔,您去过蛇坑嘛?” “蛇坑?女娃娃,你说的是魔鬼谷吧。那个地方住着魔鬼,连名字都不好提,要是恶魔听见了召唤就会引起沙尘暴,把人活埋!诶呀,你看我,说了不能说!”说着,老头打了下自己的嘴巴。 我赔笑了两声,“那我们什么时候能够到达?” “明天一早赶路,不出意外中午就能到。” 聊了没两句,老头被毛胡子叫过去,不知问什么问题。 我回到帐篷,赢湛还倒在充气床上面色煞白。 我有些过意不去,还有些心疼,温柔的抚摸他光洁的侧脸。 赢湛抓住我的手,“把蛇蛋扔了,蛇最能分辨气味,明天就要进蛇坑,你若吃了蛇蛋,那些蛇定会报复。” 我一听,大惊失色,“我就想这个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怎么会有野鸟蛋,敢情这是蛇的蛋!” 赢湛慵懒的坐起来,舒展胫骨,“太阳下山了。” 我掀开一些帐篷,最后一抹朝霞已经被夜幕代替。 火焰山的太阳升的快,落得也快,一顿饭吃好,外面已是漆黑一片。 颠簸了一整天,我累的倒头就睡,赢湛却恢复了元气,一双明眸闪烁的好似夜幕中的繁星。 睡了没多久,起风了,帐篷外传来了老头沙哑的喊声,好像是说让我们赶紧开车,离开这里。 片刻后,毛胡子的大嗓门也吼起来,这回我的听得真切,他说的是:沙城暴来了,赶快收拾东西跑路! 我一惊,心想:不会你们准吧,老头傍晚才说了魔鬼的名字,上半夜就来了沙尘暴? “娃娃们,还愣着?快上车逃命!”慌乱中,老头特意来喊我们。 赢湛不悦的扬起眉毛,我死命憋着笑,老头竟然把赢湛这个两千多年前的大粽子叫娃娃! 算起来,赢湛当他八辈祖宗都不显老。 毛胡子他们已经全都上了车,看样子是打算舍了帐篷和其他装备逃命。 我怕被他们落下,赶紧推着赢湛跟上车! 只见,车窗外乌漆抹黑,车灯开得敞亮却什么都看不见,耳朵里也只能听见呼啸的狂风和沙尘抽打在车子上哗哗声。 车上的人抖成一团,赢湛紧紧抱着我。 我们不知道车子是自己开得,还是被风沙吹着跑,更加无法在有沙城暴的夜里分辨方向。 直到早上七点,我手机上的定时闹钟响起,车子里的人才从经历过沙城暴的疲惫中醒来。 车窗上沾满了沙,看不见外面的情况,但是四周很安静,估计沙城暴已经停了。 我打开车门,看见毛胡子和老头等人已经率先从他们的吉普车里走出来。 老头东看看西瞧瞧,一会儿望着天,一会儿又抓起一把地上的沙洒在空中。 我以为他要指路,老头却无奈的对毛胡子摇摇头。 毛胡子顿时气得吹胡子瞪眼,抓住老头的衣领,震耳欲聋的咆哮道:“死老头你说什么?老子花钱请你当向导,你竟敢说你不认识路?” 说到这里,我才明白,昨晚的沙城暴让我们的车队偏离了既定方向,我们迷路了! 第62章:惊险绿洲 第62章:惊险绿洲 沙城暴让我们的车子完全陷在砂砾中,需要用铁锹才能把车轮从砂砾中挖出来。 可当毛胡子他们把吉普车翻了个遍,愣是一把铁锹都没找到,只有老头身上带着一把巴掌大小的折叠洛阳铲。 铁锹都留在昨天搭建的帐篷旁边,昨晚大家都只顾着逃命,谁也没想到带上家伙。 毛胡子深知没有车,在这和沙漠无异的火焰山中只有等死的份,下达死命令,徒手挖沙,就算把手挖断了,也要救出一辆车。 而那个老头则爬到不远处的一块土坯上,举目眺望。 那土坯看着像是古早遗留下来的建筑,旁边还横倒着两颗枯萎的老杨树,说不出的凄凉。 灼热的日光下赢湛又无可避免的虚弱起来,他靠在车座上一动一动,脸色比起昨天看起来还要苍白。 我每次看他低着头蹙眉的模样,胸口都会痛痛的。 或许这边是日久生情,嘴上说着不爱,身体也会抗拒,思想却不做不到自欺欺人。 “买卖提大叔,你看到什么了吗?” 我多希望老头能指条路,让我们早日进入蛇坑。 蛇坑里虽然毒蛇无数,但那是在地下,赢湛不会受到日晒之苦,我心里也会好受一些。 “我不是在看路,我是在等风。” 我好奇的爬上土坯,土坯比较高,温度好像也比地上要热一些,没有一丝微风。 我看见老人脖子上挂着一枚指南针,不解,“买卖提大叔,你怎么能不用指南针?” 老人无奈的把指南针递给我,只见罗盘上的箭头不断在南北极之间摇摆,等了半天都停不下来。 “指南针坏了?” “没坏,这里的地貌有问题,有东西影响了指针。” 老人说着我听不懂的话,忽然,一阵风毫无预料的向我们吹来。 老人仰起头,用力的深吸着风中的气味,许久才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 我也学着他的样子,深吸一口气,除了热乎乎的风什么都没有察觉。 “您在等这阵风?”我越发好奇。 老人点点头,“对,火焰山北面有一片绿洲,如果风吹来带着水汽,就说明是从有绿洲的方向吹过来。如果没有水汽,就说明绿洲在反方向。” “那么刚才吹来的风里到底有没有水汽?” “有!”老头斩钉截铁的说,“而且,应该不是太远。” 我们回到车队,毛胡子他们卯足了劲,连一辆车都没挖出来。 这里的沙太软太细,基本挖出多少沙子就会有更多的沙子自动流入坑中,需要一边灌水一边挖才行。 毛胡子也是下了血本,整整用了两箱子水灌下去。 但他们低估了火焰山的威力,两箱水根本就是杯水车薪,只够挖出一只轮胎下的沙子。 “别浪费水!就算把所有水都用掉,车子也挖不出来。我已经找到方向了,咱们快走吧!”老头对毛胡子喊道。 毛胡子的脸色已经不能用难看形容了,他们的家当都在车子上,尤其是淘金的机器,几百斤总是有的,车子弃了,东西谁背? 纠结了一会,毛胡子下定决心,“大家背着粮食和水上路,带上背的动的家伙,跟着老头走。” 我不安的看着赢湛,他坐在车子里都情况都不好,让他顶着烈日行走沙漠,简直是要他魂飞魄散。 “要不,你附身在我身上吧。” 赢湛也知道自己的处境,化作一缕青烟飘进了我的口中。 我愣着两秒钟,想要体会被鬼附身的感觉,但身体一点都没发现异常,好像体力还更好了一些。 走了十来分钟,毛胡子狐疑的问:“你老公呢?” “他晚点过来。” “你老公认识路?” “我给他留了记号。” 我和毛胡子打着马虎眼,他走的很累,问了两句就不问了。 大家都尽可能的节省体力,徒步前行。 火焰山本就是一个大火炉,当年连美猴王都受不了,要想铁扇公主接扇子。 我们一帮人肉体凡胎更是被折磨得心力交瘁,才走了四个多小时,剩下的那半箱子水就已经被喝掉了一大半。 毛胡子怕我们没有节制,将剩下的水分成九份,平均倒在每个人的水壶里。 这种做法确实控制了每个人的饮水量,却也让我们的精神状况越来越差。 老头的体力比不上年轻人,步子走的很慢。 毛胡子早就生出了想要扔掉老头的想法,可偏偏只有老头能在一片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红砂中指出通往绿洲的方向。 第一天,我们没有找到绿洲。 第二天,我们也没有找到绿洲。 到了第三天,队伍里的人都大部分人都从轻度脱水变成严重脱水。 我的水瓶子也见底了,好在我在第二天夜里又服用了一颗景千夏给我补充精力的药丸,才能强打精神,比其他人撑得住些。 老头是队伍里情况最不好的,整个人已经干瘪像一条煤炭。 我趁着毛胡子等人不注意,也往老头嘴里塞了颗药丸。 足足等了两个时辰,老头才醒过来,折了一根杨树木当拐杖,继续在前带路。 不幸的是,第三天快到傍晚的时候,我们依然没有找到绿洲,甚至在荒凉的红土山上,连一片仙人掌都没找到。 我们中间开始有人倒下,前进速度比乌龟爬的还要慢。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看!绿洲!” 紧接着,我也感到吹在脸上的风不再那么滚烫,仿佛还带着一阵阵无法言喻的凉爽。 眼前,一片笼罩在黄昏之下的绿洲映入众人眼帘。 所有人都激动起来,毛胡子第一个向绿洲冲过去,下一秒所有人都像疯了一般向前冲泡,就连向导老头也扔掉杨木拐杖,手脚并用的向绿洲跑。 我也想跑过去,浑身的细胞都怂恿着我,快点把头埋进清澈的湖水里大口饮水。 但我跑了没两步,就被赢湛扑倒在地上。 赢湛的身体几乎变成了半透明的,他从我体内冒出了来,把我压在地上,“不能去。” 我几乎就要发火了,他看不出我都快渴死了么? 我的嘴唇都裂开了,整张脸都被晒得蜕皮,现在的模样比老太婆还要丑,赢湛竟然还不让我喝水! 毛胡子他们已经跑进了绿洲,我都听到他们欢快的捧起清水的声音。 可是,很快毛胡子的骂声便了传过来,“特么的!沙子,呸呸呸,怎么会是沙子?” 其他人也反应过来,眼前的绿洲消失了,他们喝进口中的不是水,只是红色的沙子! 老头颓然的跌坐在地上,一双昏黄的老眼充满绝望,从他干哑的几乎发不出声音的喉咙说道:“我们遇到海市蜃楼了。不过,别担心,海市蜃楼是光影的折射,被折射的出景象都是真实的物体,说明真正的绿洲离我们真的不远了。” “走!”毛胡子站起来,对着地上那些奄奄一息的人又是拉又是踢,危难时候,真有些领袖风范。 赢湛不愿附身在我身体加重我的负担,加之太阳快要落山,我们相互扶持着走在炙热的沙土中。 这一次,老头的判断终于对了。 又走了三个小时,我们进入了真正的绿洲。 我抚摸着从沙土中突然冒出的绿叶,心潮澎湃! 赢湛也为我松了口气,太阳完全落下山头,赢湛吸收了夜里的阴气,气色转好,抱起虚弱的我一路疾驰,来到湖边。 我迫不及待地低头喝水,舌头舔到水面的时候,泛出阵阵涟漪,我忽然觉得这是我见过最美的画面。 其他人也陆陆续续来到湖边,像野兽一般埋头在湖边大口喝水,还有人喝完水兴奋的跳进湖中间洗澡。 我们都庆幸着捡回了一条命,老头朝着月亮升起的方向虔诚的朝拜着,口中念念有词,我听不懂维吾尔族语言,猜测老头可能是在感激真主阿拉对他的庇佑。 毛胡子在河里快速洗了一把澡,走上岸边生火,又用树枝做了七八根鱼叉看样子想去捕鱼。 很快,其他人也照样画葫芦,在水中叉起鱼来。 赢湛对这些男人赤膊上阵的样子很是反感,蒙住我的眼睛说了句“非礼勿视”,就抱我去绿洲里的另一个小水潭洗漱,还体贴的架起自己的长袍,为我做了一个屏风。 当然,如果他没有把头探出屏风上来偷窥我,我会更感激他。 我估计这里一定刚下过雨,所以水潭边长出了一大片褐色的小香菇。 不远处还有一些野果,碧绿碧绿的特别惹人怜爱。 赢湛撩起他的黑袍给我当袋子,我摘了许多山珍,可谓满载而归。 但当我们回到湖边,湖边的气氛明显发生了变化。 几尾被鱼叉叉中的鱼还在岸边垂死挣扎,却无人料理,所有人都警惕的看着水面,毛胡子还拔出了匕首。 “发生什么事?”我不安问道。 “虚!”毛胡子扔给我一个静音的眼神。 赢湛轻描淡写的来了句,“如果我是你们,不会离水面那么近。” 我听得更加狐疑,“他们到底怎么了?” “人数变少了。”赢湛的目光也停留在荡漾出淡淡涟漪的湖面上。 闻言,我快速数了数,我们来的时候一共有九个人,但是现在只剩下八个。 那个领路的老头不见了! 第63章:湖中天地 第63章:湖中天地 第五十四章:湖中天地 月光在快速移动的云层下忽明忽暗,我的视线捕捉着湖面上一片随波漂流的落叶。 突然,水面下翻涌出一股血色的暗流将枯叶推翻,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毛胡子低声道:“快后退,水里有东西!” 他们小心翼翼的后退到我们身旁,湖中的血色已经蔓延开来,随着一层层的水花,染红了岸边的卵石。 “刚才有谁看见那老头了?”毛胡子看了一圈身边的人。 那些人也是大眼瞪小眼,其中一个人说:“我看见老头在对着月亮朝拜,后来就听到哗啦一阵水声,那老头就不见了。” “果然是水里有什么东西把人拖走了。”毛胡子一边说,一边对赢湛举起手中匕首:“听你刚才说话的语气,好像早就知道水里有东西。” 赢湛冷冷的看眼面前的匕首,嘴角扯出一道似笑非笑的弧度。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害我们?”毛胡子发现自己被轻视,有些恼羞成怒。 赢湛还是冷漠的表情,一步掠到毛胡子面前按住他的手腕。 只听“哐当”一声,毛胡子手里的匕首就落到地上,一张脸疼的皱成一团。 “你还不配死在我手里。”赢湛说罢,身影一闪,抓着毛胡子便如疾风一般冲上绿洲中的一处高地。 动作之快,让旁人瞠目结舌,等他们反应过来,毛胡子已经被赢湛仍回原地。 “老大,你没事吧!” “特么,欺负我们老大,大伙一起上!” 毛胡子的手下一个个抽出武器,凶神恶煞的冲我们围过来。 我吓得脸都白了,却不是害怕这些莽夫。 我怕的,是赢湛一不小心失手杀了他们。 “都快给我住手!”毛胡子吼道,我从他看赢湛的眼神中察觉到一丝敬畏。 他手下的那些人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停下脚步,神色疑惑。 我踮起脚尖,凑到赢湛耳边,悄声问:“你刚才对他做什么了?” 赢湛对我戏虐的浅笑,“我说带毛胡子上山看风景,夫人可信?” 我白了他一眼,“切,不说拉倒。” 毛胡子拨开一群手下,走到我们跟前,双手抱拳,“刚才是我太莽撞了,还望赢先生您不要见怪。” 然后,毛胡子背过身,随着那帮子手下吼道:“看什么看?还不向赢先生赔罪!要不是他带我看清楚了这里的地形,咱们估计全都要死在这。” 他的那群手下和我一样,都听得一知半解。 但是毛胡子发话,他们不敢不从,都放下武器,恭敬的向赢湛抱拳道歉。 “赢先生,这几天咱们都听你的吩咐,你叫咱干嘛咱就干嘛。”说完,毛胡子就向忠犬似得眼巴巴在赢湛身后半步的位置等着接受命令。 赢湛挥挥衣袖,“休息,明早下坑。还有,滚远点。” “好!” 毛胡子带着一帮人离开,走路的时候还轻手轻脚的,就怕惊扰了我们。 我用力瞪着赢湛,不知他到底给毛胡子下了什么药。 “好奇?”赢湛勾住我的腰,不安分的捏了捏。 我点点头。 “我带你去看。” 赢湛抱着我来到绿洲的至高点,轻柔的让我落到地上。 晚风甚是凉爽,虽是夜景,许多东西都看不真切,可迷蒙中似乎更多了几许浪漫神秘。 我们所处的位置是赫赫有名的火焰山中,站在至高点俯瞰身下,绿洲如同沙漠中的一粒明珠,而方才我们饮水的那个湖泊就像明珠上的露珠,在月光的照耀下折射出波光粼粼的柔光。 “看见了?” “恩,真美。” “我还以为你会害怕。” “啊?” 赢湛指向湖泊,“湖泊中下沉的部分,可能就是王婆所在的那个蛇坑。” 经过他的提醒,我才注意到这个湖泊竟然不是一个平面,而是一个外侧高内测低,类似漏斗的形状。 漏斗的中心陷的太低,好似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 最为可怕的是,从高处看去,可以清楚看见湖泊中有一个反光的白点在水面下迅速游移,不时跃出水面掀起巨大的浪花。 我们所处的位置距离湖面至少有一百多米高,从那么远的地方看下去,那反光的白点也有将近一指多宽,我估摸着那玩意的实际体型少说也有七八米。 若蛇坑真的在湖泊中心,我们想要进去,就必须伐木制舟,穿过这片生存着凶兽的危险湖面。 “买卖提大叔是不是吃了蛇蛋才被水里的东西拖走的?” “有可能。” “那他还活着吗?” “凶多吉少。” 赢湛安慰的揉揉我的头发,我知道那句凶多吉少已经判了买卖提大叔的死刑了。 蛇坑之行还未开始,我们就先损失了一人,我不敢想象进入蛇坑之后,还会出现什么恐怖的画面。 辗转反侧,一夜未眠,次日清晨我试着说服毛胡子他们放弃进入蛇坑。 可是这些人都是要钱不要命的亡命之徒,一大早就忙着砍树做木筏,根本不给我说话的机会。 蛇坑在这里又称为魔鬼谷,传说里面藏着蛇魔的宝藏,谁要是找到了八辈子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我郁闷的吃着午餐肉罐头,人各有命,富贵在天,我又不是圣母没必要担心他们的安慰。 “多吃点。”赢湛又塞给我一个加热后的蔬菜罐头,还不忘帮我把水壶灌满。 “待会我们会遇到抓走买卖提大叔的凶兽嘛?” “昨天,我们到达绿洲的时间是黄昏,正式蛇类出洞觅食的时刻。再则,湖泊里的那条巨蛇是夜行生物,昼伏夜出,白天过河不会有问题。咦,你笑什么?” “我没有……” 听见赢湛说昼伏夜出的夜行生物,我忍不住捂嘴偷笑,他自己不也是见不得光的夜行生物么,还这么理直气壮的说别人。 河岸边,两条做工粗糙的木筏已经完工。 赢湛扶着我踏上木筏,毛胡子就主动抢着撑船,操控木筏向湖中心划去。 我们和毛胡子乘坐的木筏在前带路,另外五人紧随其后。 半个小时后,我们几乎看到了湖泊的中心。 赢湛猜的没错,湖泊中心确实存在一个向下延伸的洞穴,不过这个洞穴并不是深不见底,而是两个足球场大小的平底。 里面生长着许多花草植被,远远望去,犹如一方精心修葺的壶中天地,又好似一副春意盎然的绝美画卷。 继续驶近,平静的水面突然狂风大作,我们乘坐的木筏被风浪冲的左摇右晃,似乎眨眼间就会被击成粉碎。 越接近蛇坑,风浪也变得越大,那些风都是从蛇坑中刮上来的,力量之大竟生生将湖水逆向冲出了一片干燥的空地。 我正在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一道遮天蔽日的巨浪就朝我们的木筏席卷而来。 “全都趴下!”赢湛高声喝到。 所有人都听话的匍匐身体,紧紧抓住木筏。 赢湛凌驾于两艘木筏之间,对着被风浪吹起的几乎竖起的木筏尾部,左右开弓,猛地将木筏踢飞。 我趴在木筏上,看着木筏穿透浪花冲进湖泊中心的地面,全程跌宕起伏,比坐过山车还要过瘾。 木筏冲入安全范围,毛胡子开心的欢呼起来。 我从木筏上爬起来,回头寻找赢湛,我们是安全了,可他呢? 是否还处在风口浪尖? “在担心我?” 耳边响起赢湛磁性的嗓音。 我猛地转头,双唇不小心碰触到赢湛的唇瓣。 赢湛唇瓣上好闻的桃木气息感染了我的呼吸,让我情不自禁的心跳加速。 “夫人脸红的样子真可爱。” “别不正紧!” 我推开他,三步并作两步想要逃离,脚下却不知绊住了什么东西,摔了个漂亮的五体投地。 “诶呀!” 这一跤摔得我眼泪都疼出来了,身子地下好像还压着什么硬物,差点没把我的肋骨撞断。 听见我的惨叫,毛胡子一众也围过来。 “赢夫人,你!” “我什么我?还不快扶我起来!”我仗着他们对赢湛的敬畏,狐假虎威的命令。 毛胡子本想来搀扶我,赢湛扔给他一个“你敢”的眼神,毛胡子吓得一哆嗦,闪到一边。 赢湛亲自把我抱起来,轻轻揉着我摔痛的膝盖。 我这才看清,刚才绊住我的竟然是一具阴森森的人类骨架! 这人已经死了有些年头,皮肉腐烂后化作周围植被的养料,剩下的白骨又被那些吸收了他肉体的植物穿透缠绕。 隐藏在茂盛的植被中,几乎难以分辨。 毛胡子他们围着骨架,研究了半天,向我们报道,“这骨架上套着破破烂烂的马靴和马褂,我估计是清朝时候的人。” “埋了。”赢湛专心揉着我的膝盖,眼皮都不抬,命令道。 “是。”毛胡子不敢怠慢,挖了坑把尸骨埋了。 我一心惦记着找我外婆,休息了一小会儿,就催着赢湛继续赶路。 不久前,我从湖面上看到这片绿地,觉得面积并不大,郁郁葱葱的像极了电视里那些神仙居住的后花园。 但在湖心的空地上走了一圈才发现,这里根本就是魔鬼的后花园! 我开始相信传说中魔鬼谷绝非浪得虚名,因为我们每走几分钟,就会发现一具无名白骨横在路边。 从白骨身穿的衣物判断,这些尸骸的死亡年代都各不相同,有明清时期的古装也有建国之后穿中山装的。 但这些尸骸都有同一个特征,那就是他们的身上都带着一种小型的类似溜槽的设备。 溜槽是一种在淤泥里过滤金沙的工具,换言之,这些尸骸生前全都和毛胡子拥有相同职业——淘金者。 “不好了!赢先生,您快来看!” 在前面开路的毛胡子突然指着路边一个小土包不敢置信的喊道。 我很在赢湛后面,走过去一看,也是诧异的皱起眉头。 “赢先生,这就是之前我给那清朝人做的坟,咱们走了那么久,怎么又给绕回来了?” 第64章:神秘湿尸 第64章:神秘湿尸 “不用大惊小怪,这是古人留下的阵法,应当就是为了防贼。”赢湛说着,单脚在原地轻踏,身体就好似羽毛一般漂浮在半空。 “赢先生,您竟然会飞!” 毛胡子看得眼睛都直了,露出了发现偶像的表情。 “这种雕虫小技,几十年后你们都可以做到。”赢湛轻盈的落回地面,难得的半开玩笑。 他的意思是,再过几十年等这些人死后变成了鬼,凌空漂浮这些把戏自然无师自通。 可毛胡子不知道赢湛是个鬼,还以为是哪里来的玄术高人,当下激动地恨不得跪在地上磕三个响头,叫赢湛一声师父。 赢湛从植被最高端折下一株盛放的紫色蔷薇放在鼻下闻了闻,别进我的耳鬓。 “我从高处看了一圈,发现湖中空地上一共被分成了三个圆环。现今我们处在最外围的一环,想要进入第二环,就必须破开这些用植被设置的迷阵。” 其他人没有赢湛这么悠然,一听这话都变成了苦瓜脸。 “赢先生,您一定知道怎么解开阵法,快告诉我们吧。” 我也好奇的看向赢湛,“你真的知道破阵之法?” “第一环的阵法对古人或许有用,但对于现代人却是小儿科,你们背着的那筒不能喝的水,可以派上用场了。” “不能喝的水?” 赢湛烟波流转,视线停留在地上的一箱汽油上。 毛胡子一拍脑袋,“我知道了,赢先生的意思是让我们放火烧了这片植被!大伙都愣着干嘛,还不赶快泼油放火?” 赢湛把我带到一处避风的安全的角落,用袖子挡住我的面部。 不一会,滚滚热浪就冒了出来,淋过汽油的植被点燃后火势迅速蔓延,风助火势绵延数里,宛若一条盘曲的火龙挣扎咆哮。 植被很茂盛,大火足足烧了两个多小时才渐渐变弱。 美丽的蔷薇花和翠碧的藤蔓都化作了黑碳,轻轻一碰就能碎成粉末。 我摘下耳边的蔷薇放回地面,用灰烬将它掩埋。 “你在做什么?”赢湛附身凑近我。 我落寞的笑了笑,“你摘的这朵蔷薇里已经结出了花籽,我把它埋在这里,希望等来年春天它能破土重生。” “这样也好,万物繁衍,生生不息,数年后又是一番蔷薇盛景,我与你一起埋它。” 赢湛捧了一小把灰泥洒在蔷薇上,再打开水壶小心的洒下一些水。 等我们埋葬完蔷薇,火势已经全部熄灭,百米开外,一道道恢弘古朴的黄墙从烧出的烟雾中呈现出来。 这些黄色的土墙一层层交叠建造,光最外层就不下七八十道,都被造成了弧形,每隔五六米就会出现一个缺口。 缺口即是进入土墙迷宫的路口,赢湛拉着我第一个走进去,其他人兴奋的跟在后面。 我发现,这迷宫里的路几乎都长得一模一样,到处都竖着土黄色的墙坯子和一个个大小雷同的岔口,层层叠叠,似乎没有尽头也分辨不出方向。 而且,在第二层的迷宫里,我们依旧发现了几具年代不一的尸体。 相比在植被迷宫发现的白骨尸骸,黄墙迷宫里发现的尸体无一例外都是皮包骨头的湿尸。 没错,是保存完好、通体蜡色的湿尸。 说道湿尸,最有名的就是汉代马王堆里的那位“睡美人辛追”,长眠了两千多年,丝毫没有腐朽的样子。 辛追被发现后,尸体十分新鲜,面容栩栩如生,皮肤按下后可回弹,关节也能弯曲就和活人差不多。 但形成湿尸的必要条件就是要有一个密封的环境,比方说一个上好的棺椁,还需要大量防腐之物。 我们都有些匪夷所思,因为像火焰山这么炎热干燥的地方出现干尸的可能性极大,但出现许多露天成型的湿尸却是根本不可能的。 研究了半天没有得出答案,我们又继续穿过一堵堵黄墙,直到夕阳西下,霞辉散尽,眼前依旧是层出不穷的黄墙。 “咕——”不知走了多久,我的五脏庙不争气的击鼓鸣冤,一看手机竟然已经到了下午六点多。 咱们一行从清晨出发,神经都处在极度紧绷的状态下,要不是在黄墙坯子里走的快要失去信心,估计谁也想不起来吃饭这码子事。 赢湛停下脚步,转身对毛胡子说:“不走夜路,今晚就在这里休息。” “好。”毛胡子对赢湛已经到了言听计从的程度,当下就命令手下埋锅造饭,还用防水布给我搭建了一个简易帐篷。 我坐在篝火边,等着大铁锅里的食物煮开,奇怪的是,锅子里的水还未沸腾,四周就飘出了一阵阵香甜的米饭味道。 毛胡子也发现了,嗅着鼻子,往锅子里看。 锅子里煮的是切碎的囊饼子汤,就算煮熟了也不会散发出米饭的香气。 这味道究竟是从哪里飘出来的? 见我狐疑的皱起眉头,赢湛从黄墙上拨下一块墙皮塞进我嘴里。 “这是…糯米?” “果然是只馋猫,几百年前的糯米都能吃下去。” 我一听几百年前几个字,胃里猛地一阵翻滚,把嘴里的墙皮使劲往外吐。 赢湛轻拍我的背脊,神色淡若远山,“古早以前,没有砖块和水泥,人们在建造房舍的时候大都使用黄泥和木块,只有在建造重要的建筑才会使用白灰和糯米浆混合修建墙壁。始皇建造长城便是如此。” “原来是用糯米糊墙的墙,怪不得预热后会产生香喷喷的米饭味。看不出你这只千年大粽子还是挺有学问的嘛。” “为夫见多识广自然没错,但为夫却不是粽子。”赢湛一本正经的纠正我。 我差点笑喷,“对对对,你说的全对哈哈。” 毛胡子听我们扯了半天,忍不住插话,“赢先生,既然这些墙壁是用糯米做,为何刚才我们看见的那些尸骸还会饿死在这里?” “不像。”赢湛不耐烦的回答。 “可这些干尸面黄肌瘦,前胸贴后背,死亡时呈现放松平躺的姿势,而且身体上没有发现伤口。莫不是过于愚蠢,没发现黄墙是糯米做的?” 我听毛胡子紧紧有条的分析,打断道:“火焰山里的蛇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身形大都细长短小,一般都会攻击猎物的四肢。那些尸骸或许是被咬在了脚上,你有没有检查过干尸的脚?” 毛胡子想了一下,摇头,“那倒没有。赢夫人,您这么一说,我想起来,这个地方叫做蛇坑,但是咱们这一路上好像连一条蛇都没看见。” 这个问题赢湛昨晚已经为我普及过了,我装出知识渊博的模样现买现卖,“蛇是夜行生物,昼伏夜出,白天遇不到是正常的,到了晚上就要当心了。” 赢湛估计是被我和毛胡子喋喋不休的吵烦了,甩甩袖子就把毛胡子打发走。 想到有蛇,我把景千夏给我的拿包雄黄粉到了一些在囊饼子汤中,让大家都喝一些。 我们在明,毒蛇在暗,小心驶得万年船。 到了夜里,风渐渐变大,我们紧挨着黄墙没有受到波及,但在圆环中心的风声却大的吓人,呼呼狂响,刮得人不得安宁。 我怕大风把篝火吹灭,让毛胡子又多生了几个火堆。 随着篝火增多,视线也明亮起来,我总觉得周围的黄墙在火光的照应下似乎和白天有什么不一样。 我记得白天的墙壁上也有不少裂缝,但一定没有现在我看见的黑色条纹那么多。 火光映照在斑驳的墙面,那些阡陌交错的裂缝好像都变成了立体的,在墙上拉出了一道道长长的倒影。 转头去看赢湛,他也正死死盯着黄墙。 赢湛不动声色的抓住我的手,动作极为缓慢的把我从地上拉起来。 “躲在我身后,不要出声。” 我的神经一下就紧绷起来,暗道这些黄墙果然出现了古怪。 赢湛从篝火里抽出一支火把,靠近他面前的黄墙。 黄墙上更加明亮了,我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看,随着火把的靠近,墙上的裂缝忽然改变了形状,逃开了火光。 赢湛紧追着其中一条扭曲移动的裂缝,火光终于照出了它的庐山真面目! 这些裂缝竟然都是一条条或黑或褐的细蛇! 赢湛又用火把在其他的墙面上照过去。 我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止不住全身恶寒。 只见,黄墙上密密麻麻爬满了这种扭曲丑陋的小蛇,似乎早就包围了我们。 它们的身体很窄,头部呈三角形,双眼外凸,竟没有瞳孔。 光影下映照出的全是眼白,吓得我毛骨悚然! 毛胡子他们还在墙角下睡的安稳,之前选定的守夜人也靠着墙壁打呼噜。 赢湛把地上的一块小石头踢到远处,几条细蛇听见了动静,立刻从墙上扑过去,狠狠的咬在石子上。 “这些是盲蛇,会主动攻击移动的物体。”赢湛压低了声音。 我看着地上睡得横七竖八的毛胡子他们,又惊又怕,“他们怎么办?” “那些人与我无关,我只保证你的安全。”赢湛说着,想要抱起我飞出这片蛇圈。 “你不救我救!救死扶伤是我作为医生的职责。”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抓了一把雄黄粉就忘毛胡子身上撒。 不出我所料,雄黄粉是所有蛇类的克星。 那些盲蛇原本已经要钻进上毛胡子的领口,遇上了雄黄粉如被电击一般,猛地窜去别处,却没有离开而是虎视眈眈的蹬着我们。 毛胡子被雄黄粉撒的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吵醒了自己也吵醒了所有人。 他们一看我们凝重的神情就知道出了事情,又看到躲在暗处那些蠢蠢欲动的白眼盲蛇,一个个吓得面如白纸。 “我就说那些尸体怎么会死的这么安逸,原来都是在睡觉的时候被毒蛇咬死的。”毛胡子恍然大悟。 我没好气的打断他,“别再推理了,这里至少有几百条蛇,你还是想想如何自救吧。” “你那不是有雄黄粉么。”毛胡子从我的纸袋里抓了一把雄黄粉洒在一面墙上,挂在墙上的那些盲蛇立刻逃之夭夭。 毛胡子撒完一把,又想撒第二把,一摸口袋傻了眼,“怎么没了?” 晚上风大,地上的雄黄粉不一会就被吹散,盲蛇闻到了空气中硫磺的味道消散,再度向我们聚拢,吐着幸子发出危险的呲呲声。 赢湛一副看好戏的模样,对我邪魅坏笑,“我倒要看看,你现在还能怎么救他们?” 第65章:屁股开花 第65章:屁股开花 四周危机四伏,盲蛇对我们虎视眈眈,迷宫也找不到出口,这个节骨眼赢湛竟然还有闲心看我的笑话。 我还就不服气了,压低嗓音对身边的人喊道:“都去拿一支火把!” 毛胡子点了下脑袋,让所有人都举起了火把。 盲蛇感应到我们的动作,又向前游了一些,距离我们已经不足一米。 毛胡子惶惶不安的问:“现在做什么?” 我深吸了一口气,抬脚把身前的一堆篝火朝盲蛇群踢过去。 火花四溅,盲蛇怕被烫伤,左右闪躲,篝火散开的地方空出了一条小路。 “一个字,跑!” 看见机会,我撒腿就往前冲。 毛胡子他们怔了半秒,也抬腿跟着我猛跑起来。 赢湛悠然的飘在我的身后,看着我惊慌失措,满头大汗的模样扬起嘴角。 “现在还没到子夜,莫非你想带着他们一直跑到天亮?” “你什么意思?” “我说过蛇类是夜行动物,昼伏夜出。日出之前会一直追着你们。” 赢湛清楚的重复了一边,我气得脸都要变形了,真想一脚踹死他。 但我不能停下脚步,甚至连回头的时间都不允许,那些盲蛇发出的呲呲声已经越来越近。 毛胡子他们人高腿长,三两步就超过我跑到了前头,队伍中只剩下一个大胖子气喘吁吁的和我并驾齐驱。 突然,我的脚脖子上感到一阵凉意。 好像被什么黏糊糊的东西舔了一口! 那胖子落后我半步,看见我的脚后面色大变。 “蛇追上来了?”我的声音也有些发抖。 从胖子神色惊恐的神色,我知道,刚才我果真被蛇幸子舔了一口。 我们的距离又拉开了一些,胖子的喘气声和鼓风机似得,似乎就要跑不动。 “赢湛,拉我们一把!” 那些蛇步步紧逼,胖子跑不动了,我也几乎就要到体力的极限。 如果赢湛肯拉着我们往前飞一小段,就能甩开这些蛇,不会有性命之忧。 “救你可以,其他人面谈。” “能不能顺便——” “不能!” 可面对我的哀求,赢湛无动于衷,连一个手指头都没有给我。 那胖子一直在偷听我们谈话,一个分神竟然左脚绊倒了右脚,狠狠摔在地上。 “求你别丢下我!”胖子摔倒后,把手伸向我,努力向前爬。 在他身后,数以千计的盲蛇都高高抬着头,一双双白色的眼珠子诡异的瞪着我们。 我见不得别人落难,虽然就要被吓破胆,还是不自觉放慢了脚步,想去拉那胖子。 赢湛看见我伸出手,暮色的眼眸暗淡下来,散发出一种比盲蛇更加危险的寒意。 我知道他在生气,这千钧一发的危急关头我没有选择。 胖子拉到我的手后,并没有爬起来,满是肥肉的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个狠毒的微笑。 “你可别怪我,谁都想活下去!” 说罢,那胖子蛮力一发,拽着我的手就把我从他身前扔到身后。 我还没反应过来,屁股就在一条盲蛇的脑袋上摔开了花。 卧槽,什么情况,这胖子阴我! 我摔的头晕眼花,半天没爬起来,盲蛇把我围在中间,兴奋的朝我吐着性子。 “赢湛!”我害怕的大叫,不自觉叫着他的名字。 可赢湛并没有来救我,视野所见,人影全无。 赢湛,不见了! 盲蛇抬起了蛇头,做出了即将发起进攻的动作。 我克制不住的尖叫,身体缩成一团。 我想到了白天见过的那些湿尸,想象着自己变成尸体的模样,绝望的闭上眼睛。 “轰!”巨响。 一阵阴风掠过,好像有什么东西重重砸在我的身边。 盲蛇被巨响惊散,后退了数米。 我惊惧的睁开眼睛,就看见一个如磨盘大小的肥硕屁股倒立在我面前。 那胖子不知怎的又被人扔了回来,脑袋埋在土里,鞋底朝上,大概是脊椎骨折了,身体一抽一抽的。 “不是每个人都值得去救。”赢湛深沉温和的晲着呆若木鸡似得我。 我不知所措的愣在原地,直到被赢湛抱在怀中,才哇一声大哭出来。 “摔痛了?”赢湛腾出一只手揉揉我的屁股。 我一边吸着鼻子,一边按住他不老实的手,“呜呜…别在这种时候,吃我豆腐!” “好,那我们逃命。”赢湛吻去我眼角的泪水,抱着我如小鹿一般在黄墙上跳跃。 在我们快要看见毛胡子他们的时候,身后传来胖子撕声裂肺的惨叫。 我的心里五味交杂,胖子无疑成了盲蛇的宵夜,而这种结局是他自己选择的。 我忍不住猜测,如果胖子没有把我当肉盾,赢湛会不会大发慈悲的救他一命。 “吓傻了?”赢湛宠溺的用下巴蹭蹭我的额头。 “没有。” 我回过神来,对上面前这张邪恶却又美丽的脸孔,心间一片暖意。 或许,赢湛从来都不冷血,他的温柔只给一个人。 另一边,毛胡子他们走到了一条死胡同,又气急败坏的往回跑。 他看到只有我们两个人,很是诧异:“胖子人呢?” “死了。”赢湛说的那叫一个风轻云淡。 我以为毛胡子会发怒,但他却没有,像是早就预料到一般,只露出些许惋惜。 队伍里的其他人也都比我平静,似乎早就看透了生死存亡。 被这么多人看着怪不好意思的,我强烈要求从赢湛怀中下来。 赢湛见我好不容易收了眼泪,这才不舍的放下我。 毛胡子抹了把头上的汗珠,左右看了看,两边的黄墙上此时都不约而同出现了一个缺口。 “前面是死路,咱们往那条路走?” “两边都有蛇,无论逃到哪里盲蛇都会追来,除非我们进入迷宫的第三环。” 赢湛淡然的语气好像在说一件和他全然无关的事情。 “反正你们往哪走,我们就往哪走,跟着赢先生总没错。”毛胡子理所当然的说。 我从赢湛的眼底看见了一抹不易察觉的凉意。 “跟得上的话随便你。”赢湛说着,带着我跃上黄墙顶端。 黄墙约有五米多高,湖中心的风像一只巨人的手掌,用力推到阻挡在它面前所有事物。 若没有赢湛扶着我,恐怕我在这个高度半分钟都站不住。 毛胡子他们爬不上黄墙,只能在地面上紧跟。 盲蛇咬死胖子之后又迅速向我们聚拢,吃了人血,盲蛇像被注射了兴奋剂,游动的速度比从前更快。 “你们先走!” 眼看那些蛇就要扑上来,毛胡子主动垫后,拔出洛阳铲,手起刀落削飞了一条盲蛇的脑袋。 可无论他如何骁勇善战都抵不过千万条无孔不入的盲蛇,很快,毛胡子就有些体力不支。 一条蟒蛇悄悄从墙上飞扑到他的脖子上,还好毛胡子的胡子够浓密,那条蛇咬掉了一把胡子,掉在地上,被毛胡子一脚踩死。 我看的心惊胆战,毛胡子的那帮兄弟竟然没一个回头去救他。 这样的场景,和刚才我救胖子的场景说不出的相像。 “赢湛……” “你又要做圣母了?” “我……” 特么,我自己都开始讨厌自己这种莫名其妙的同情心了。 我努力给自己洗脑,就算我是神圣的白衣天使,可也不能同情心泛滥,我救不了所有人…… 赢湛见我一副不能释怀的模样,喟然长叹,“在这等着。” “你?” “有些人值得去救。” 赢湛微微一笑,优雅的从黄墙上跃下,单手提着毛胡子的后衣领就把他带到了队伍最前方。 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赢湛身上,完全没发现有一条盲蛇发现了我,悄悄沿着黄墙游到了我的脚边。 “呲——”盲蛇竖起身子。 我一个惊悚,忙不迭的后退。 黄墙只有一尺来宽,容不下两步,我一脚踩空从墙上落下去。 赢湛想要来接住我已来不及,我的手指和他的手指在半空交错,我看见他黑眸中溢出的自责和悔恨。 “咚!”我又一次摔得屁股开花。 赢湛心疼的抱住我,“摔傻了,怎么还在笑?” “我找到了!黄墙顶上有我外婆留下的指路标记!” 无巧不成书,从黄墙上摔下的时候,我眼角余光瞄到了一个利器刻出的王字。 “王”不只是我的家族姓氏,很多时候还具有更多特殊的意义。 比方说,外婆如果为了指路就会把王字的最后一横故意拉长,往左侧走最后一横就往左侧延长,往右侧走就往右侧延长。 方才我看得真切,黄墙上的王字最后一横是往右侧延长的,迷宫的出口一定在右侧! 简单解释了一通,我们趁着盲蛇还没追上来,寻着王字标记一路狂奔。 赢湛总是飘在我的身前,解决掉道路当中出现的盲蛇。 他飘得很快,我也全力奔跑着,直到发现了最后一个王字。 这个王字和刚才看到的代表左右的王字写法截然不同,外婆将中间的那一竖故意向下延长,甚至超过了最后那一横。 这种写法我以前从没见过,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我想凑近去看看,没料想,刚走到王字下面,脚下的泥土就凹陷下去。 飞速落进地底的时候,我才想明白墙上那个王字的意思。 卧槽,这故意向下写出头的一竖原来指的是:脚下有个大坑! 第66章:金沙温泉 第66章:金沙温泉 坑洞很深,大概有十来米。 我仰面躺在地上,看见洞口出现了一些火光和争先往大坑里探头的几个背光的大脑袋。 “赢夫人,你没事吧?”毛胡子对着洞口喊话。 洞穴里黑漆漆一片,从地面往坑里看,除了无尽的黑暗应该什么都看不见。 我试着动动手脚,一点都不疼,“我没受伤!” 我不由庆幸,从这么高的距离掉下来,我竟然没被摔死! “赢先生呢?他还好吧?”毛胡子又对着洞口喊道。 赢湛?他什么时候下来的? 我狐疑的摸出手机,去照周围的景物,第一眼就看见身后出现了一张苍白的人脸。 “你怎么在这儿?” “不然呢?眼睁睁见你摔伤?” 赢湛不知何时,出现在我的身子底下。 我赶紧从赢湛的腿上爬起来,检查他被当做肉垫,重压过的身体。 “他也没事!”我对洞口喊道。 洞穴里几位宽阔,每次喊话都会出现回音。 毛胡子他们在地面上好像又有受到了盲蛇的追击,见我们在洞穴里很安全,一个个攀着绳索往洞地下爬。 赢湛拍拍黑袍上的灰,不知看到了什么,一下紧紧抱住我,又将我揽入了他臂弯。 我警惕的看着四周,手机照明的距离非常有限,我虽看不见远处的物体,却听见了一些窸窸窣窣的摩擦声。 毛胡子他们携带的装备比较专业,进洞后纷纷打开强光手电。 七八条光源的照射下,我终于看清那些诡异声音发出的源头。 那是一条小拇指长短的白蛇游动发出的声音,不远处还有更多这样的白蛇交缠在一起,好奇的向我们吐着幸子。 数量之多,几乎把洞穴中的地面都铺满了! 我一下凌乱了,原以为外婆给我留下的王字标记是用来逃出蛇吻的,没想到竟然把我们引入更加恐怖的蛇窟了。 赢湛徒手抓住一条小蛇,扮开它的嘴,然后不削的扔到一边。 “这些小蛇应当是地面上那些盲蛇的幼崽,毒牙还没长齐,没什么危险。” 毛胡子第一个落地,举起强光手电一照,吓的那些个暴露在光源中的幼蛇四处逃窜。 “这些蛇胆小,比上面那些好对付,兄弟们都下来吧。” 收到命令,那些挂在绳索上的人才提心吊胆的从绳子上滑下来。 地上有很多盲蛇蜕下的蛇皮,数量之多令人咋舌,我寻思着蛇皮是上好的中药回去的时候应该多带上一些,指不定下月的信用卡还款就有着落了。 “哼。”赢湛忽然发出一声冷笑。 我不安的看向他,“你笑什么?” “设计蛇坑迷阵的人真是歹毒,之前我认为迷阵分为外、中、内总共三环,只要进入最中心的一环就能找到进入蛇坑的入口。却没料到,此人竟然把蛇坑建造在中间迷阵的地下。若不是发现了王婆留下的标记,我们一定会进入中心迷阵,那里是保护这个湖心空地的出风口,人一旦靠近就会被吹飞,乃是一个要人性命的死阵!” 闻言,我倒吸一口冷气,“靠,谁这么变态,让进入这里的人一层层破阵,还以为能找到金沙,其实是去送死?” 赢湛牵着我的手,拇指若有似无的划过我手腕上的另一条红线,“你说呢?” 我像是被触电一样收回手,总觉得赢湛的语气有些异样。 “既然这里就是蛇坑,那我们快点去找外婆吧。” “对对对,你们去找外婆,我们去打元,快走吧!”毛胡子一听这里就是蛇坑,立刻精神大振。 千百年来,他们可能是第一批活着进入蛇坑的淘金者,这就意味着若蛇坑中有金沙的传闻属实,他们将会得到所有的金子,摇身一变成为大款。 我们各怀心思却都斗志激昂,赢湛拉着我走在最前,毛胡子守在队伍最后压阵。 蛇坑是一个向下发展的大斜坡,我们每走一步距离地面就会更远。 而且,里面温度奇高,道路中经常会冒出一些爬满了幼蛇的大岩石。 这些岩石的温度都在三十度以上,蛇是冷血动物,需要靠阳光或外在温度调节体温,所以一路上但凡有较为光滑的岩石,都能看见幼蛇抱团取暖的景象。 期初,毛胡子他们为了给被盲蛇咬死的胖子报仇,看见岩石上的幼蛇就冲上去一顿猛揍。 后来岩石的数量实在太多,毛胡子揍累了也就不再理会。 走了将近两小时后,我们热的受不了,决定暂做休息。 我的水壶早就喝空了,赢湛把他的水壶递给我,一路上他一口水都没喝,水壶里还是满的。 “奇怪了,就算这里都是幼蛇,地面上那些盲蛇应该也会追着我们回到蛇坑才对。怎么走了那么久,连一条成年盲蛇都看不见?” “不奇怪,下来之前,我让弟兄们用溜槽把洞口堵住了。” 毛胡子得意洋洋的说完,仰头喝水,只是他的水袋也空了,倒了半天也没喝到几滴。 一路上,咱们喝的水都没出的汗多,蛇坑里又闷又热,像是个大蒸笼把每个人都蒸熟了三分。 我有些虚脱的靠在发烫的岩壁上,“你们有没有发现不知从那一段路开始,就没再看见过蛇。” 估计是走的越深温度越高,这里的温度已经到了连蛇都忍受不了的地步了。 赢湛好像发现了什么,伸出两指用力的插入一处岩壁。 当他把手指拔出来的时候,竟然从岩壁里渗出了一些液体。 “要不是岩壁上都热出了水蒸气,我差点就忘了咱们身在火焰山了。”毛胡子郁闷的扔掉空水袋。 赢湛摩挲着残留在指尖的水渍,剑眉微蹙,“幼蛇不靠近这里并非惧怕高温,而是惧怕空气中散发的硫磺味道,继续走应当会发现地下温泉。” “前面有水?”毛胡子舔了舔干裂的嘴唇,“那咱们快走吧,大伙都渴了。” 又走了一段,我们隐约听见了滴水声,毛胡子三步并称两步兴奋的朝着传来水声的方向跑过去。 可他跑进去不到两秒,又连滚带爬的逃出来,惊慌失措的喊道:“不好了,里面有一条大家伙!” “你看见了什么?” 毛胡子想要逃跑被赢湛拽住了后衣领。 “蛇!和山一样大的蛇!”他夸张的比划着。 我和赢湛紧张的对视一眼,都想到了那晚在湖泊中看见的那只凶兽。 “嗪——!”一阵刺耳的噪音从洞穴深处传出来,像是上百只叉子用力在盘子里刮,叫人头皮发麻。 赢湛猛地捂住我的耳朵,其他人则被噪音折磨的面色惨白,还有人开始呕吐。 那声音持续了半分钟,戛然而止。 我发现除了我,其他人的鼻子和耳朵里都流出了鲜血,只怕那噪音若再持续片刻,就能让他们七窍流血而亡。 “这是什么声音?” “我猜是凶兽移动时,鳞片和地面摩擦发出的声音。” 我扶着岩壁,手中触感和我在外婆房间做的那个噩梦中的触感一模一样。 一种不好预感在我脑中慢慢成型,难道梦境里的最后一幕,对外婆张开血盆大口的凶兽就是毛胡子刚才看见的那条巨蛇? “王元宵,你想去送死?” 见我拔出匕首,赢湛挡在我面前。 想到外婆可能就在里面,我浑身的力量都源源不断的增长出来。 “我外婆就在里面!” 我使尽全力想要冲进去,稍不留神,锋利的匕首不小心在赢湛白皙的手背上划出一道血痕。 赢湛按住我,语气不容反抗,“那条蛇是我的玩具,你给我待在这里。” “毛胡子。” “在!” “看好她。” “好!” 赢湛不由分说抽走我的匕首,把我扔给毛胡子,走进洞穴深处。 不一会,我们脚下的地面微微震动起来,巨蛇好似正在剧烈的扭动,鳞片摩擦出的噪音比之前尖利数倍,连手电筒上的玻璃都震碎了。 我们用力捂住耳朵,完全陷入黑暗中。 直到一切都平静下来,我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擦出一个小小的火光。 手电筒坏的很彻底,毛胡子只能撕了件衣服做成火把。 “怎么听不见声音了?” 我摇摇头,“我想进去看看。” “不行,赢先生吩咐过让我看好你!他救过我的命,要进去也是我去。” 毛胡子擦掉脸上的鼻血,举着火把悄悄朝洞穴深处走过去。 我悬着一颗心紧紧盯着毛胡子的背影,为他捏了一把汗。 “巨蛇和赢先生都不见了。” 几分钟后,毛胡子在不远处对我们招手,我们惴惴不安的跟过去。 赢湛分析的没错,洞穴里确实有一个地下温泉,而且还是一个像瀑布一样的高温温泉。 毛胡子指给我们看,那条像山一样大的巨蛇不久之前就盘踞在温泉旁的一块空地上。 那块空地少说也有百来平,地上散落了几片带血的蛇鳞,不问可知,是在打斗中赢湛用匕首割下的。 蛇鳞比我的拳头还要大,乌黑发亮,触手生寒,捏在手中竟能消减几分温泉导致的酷热。 毛胡子他们也发现了蛇鳞的作用,争先恐后的捡起来揣进怀里。 “赢夫人,你要不要喝点水?”毛胡子在瀑布下灌了一壶温泉水递给我。 我身上背着两个水壶,喝空的那个是我的,半空的那个是赢湛留给我的。 “不用。”我挤出一个苦笑,紧紧抱着赢湛给我的水壶,坐立不安。 巨蛇栖息的地方差不多到了蛇坑的最深处,除了我们进来的路口,三面都被高大的岩壁包围。 蛇坑,已经走到底了。 一目了然的环境,让我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这里没有外婆,连她的尸体都没找到。 毛胡子一口气把水喝光,惊喜的大叫:“快看看你们的水壶底下有没有沉淀金沙?” “有!” “我也有!” 淘金队的人看见水壶地下沉淀的一些金色物质都兴奋的忘记了害怕,雀跃的欢呼。 毛胡子仰头去看高温瀑布冲下来的顶端,眯起眼睛,“金沙是被瀑布从高处冲下来的,这里不是蛇坑的终点。赢夫人,你别灰心,跟我们上去看看,说不定瀑布顶端不只有金沙还能找到你外婆!” 第67章:龙虾男孩 第67章:龙虾男孩 “好,那我跟你们一起上去。” 毛胡子说的有道理,我不能放弃找到外婆的希望。 岩壁常年遭受瀑布冲刷变得极其光滑,毛胡子试了几次都在两米多高的地方从岩壁上滑下来。 我用小刀在岩壁上刻下给赢湛的路标,他们都还齐齐仰头,望着岩壁一筹莫展。 这时,队伍里一个五短身材的小黑皮自告奋勇的站出来,嘴里“哼哼”发出怪音,手里笔画着。 “行,龙虾仔你上!” 毛胡子的兄弟大都其貌不扬,长得很有辨识性。 干淘金这一行的人,相互之间从来不叫对方真实名字,一般长得像什么就叫什么,连我这个外行人都能猜到他们的外号。 我一直挺好奇这个外号叫龙虾仔的人,因为他的手上永远都带着一副厚厚的棉手套,就连我们在火焰山中迷失方向快要被热死、渴死的时候,那双棉手套都没有被摘下来。 龙虾仔先在原地做了一番热身,然后猛地提起一口气向前飞奔,他奔跑时四肢一起触底,快如疾风,不像是个人倒有些像是野兽。 快要跑到岩壁之下,龙虾仔一跃就跳到了两米多高,身形稳稳的停留在光滑的好似打过蜡般岩壁上,所有人都惊愕的瞪大了眼睛,视线交织在龙虾仔紧紧夹住岩石缝隙双手上。 那双手非常与众不同,正常人的手掌上都长着五根手指,但是龙虾仔的两只手掌上却都只长出了两根手指。 但这两只手指非常粗壮,手上的老皮一层盖着一层,指甲又厚又长,活似两把从皮肉里长出来的大铁钳。 岩壁上,龙虾仔悬着两只脚,仅靠他那怪异双手的力量缓慢向上攀爬。 毛胡子见我看得发愣,忍不住八卦,“龙虾仔他们家以前是给饭店供应去头小龙虾的,可能是小龙虾杀的多了,遭了报应所以龙虾仔一生下来就长了一双龙虾手。他们家的人一看生了一个怪胎都被吓坏了,就偷偷把龙虾仔关在山洞里,每天给点吃的这么养着。后来有一天,他们家着了大火,人都烧死了,没人再给龙虾仔送饭,龙虾仔饿的受不住这才从自己从洞里逃出来。” 上遗传学课的时候,我曾听导师提起过一种先天性的遗传性疾病学名为裂手或者裂足,患上这种疾病就会出现类似长了龙虾手和龙虾脚的症状,并不是毛胡子口中说的什么诅咒。 “那他怎么好像不会说话。” “龙虾仔被关进山洞里十几年,逃出来之前从没和人说过话,几年前我去一座山里打元的时候才发现他,那时候他就已经丧失语言功能了。不过,别看他长得丑,这小子的两把钳子好用得很。” 聊到这里,龙虾仔已经在瀑布顶上发现了一个往外出水的洞,把套在腰上的绳子扔下来,想要拉人上去。 毛胡子当然不让的抓住绳子,可他分量太重,龙虾仔不仅没把他拉上去,还差点被毛胡子拽下去,急的龙虾仔在上面哼哼哈哈的直笔画。 我们都听不懂龙虾仔哼哼哈哈的说话意思,后来龙虾仔捡起一块石头扔我,我才知道原来他的意思是我体重比较轻,他能先拉我上去,然后在二人合力,把其他人也拉上去。 其中一个人捡起来龙虾仔扔下来的石头,笑的合不拢嘴,“老大,龙虾仔扔下来的是金块!” 毛胡子狐疑的接过那块暗黄色的石子放在嘴边这么用力一咬,顿时也爆发出一阵兴奋的笑声。 “果然是金子!龙虾仔立功了,走,咱们快上去看看!” 毛胡子把攀岩绳绕在我腰上打了个圈,龙虾仔就开始使劲往上拖。 上升过程中,我本想在岩石上借点力,不让才身高一米五左右的龙喜仔太辛苦,无奈岩石上潮湿光滑,手脚放上去只会打滑,完全使不上劲。 龙虾仔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我拽入瀑布上方的洞穴,我发现洞里的温度比下面的温度高的多,我双脚刚落在地上就感到好像伸进了沸腾的开水里,烫的直跳脚。 回想龙虾仔刚刚爬上去的时候对我们龇牙咧嘴的那阵笔画,可能就是在说上方的洞穴很烫的意思吧。 此刻,龙虾仔的皮肤已经被熏的发红,我估计不多时他的双脚就会被地面上的温度烫伤。 “你等等!” 龙虾仔又把绳索扔下去,我叫住他。 我往洞穴深处走了几步,将洞穴里的环境检查了一边。 发现洞壁上挂满了大片大片发黑的织布,织布上的花纹非常诡异,是我从未见过的图形,一直到我视线的边缘都没看到织布的末端。 织布的表面很粗燥,还有点说不出的膻味,摸上去有些冰凉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做的。 我用力一扯,黏在墙上的一大块织布就落在地上,双脚踩上去立刻降温不少。 龙虾仔虽然不会说话,模仿能力却比一般人强,很快发现了织布的妙用,不用再一跳一跳的站在滚烫的地面上。 把毛胡子他们拉上来对我和龙虾仔来说相当于一场恶战,他们个个都超过两百斤,好不容易把人都吊进洞里,我一看手机,竟然已经过去了整整两个多小时。 这么长时间,赢湛还没回来,我不由有点担心。 据说蛇的体型长短与它存活的时间成正比,就用世界上最大的蛇类亚马孙森蚺来说,每年都能生长超过十厘米。 听毛胡子的描述,盘踞在这里的巨蛇大概有七八十米,以此推算这条蛇很有可能已经活了上千年。 面对这样一个大家伙,赢湛会不会吃亏? 可转念一想,赢湛何许人也,一瞪眼就能吓死一个牙蛊,几个巴掌就能掀翻秦玉郎,我担心他还不如多担心一下自己能不能找到外婆。 毛胡子他们已经兴奋的在洞里寻找金子了,我跟在他们后面往洞穴深处走去。 走了百来米,我的胸口突然一阵发热,低头一看,竟然是一直挂在胸前的那块封印着蛇精母子的木牌。 而这时我们正走到一个岔路口,其中一个岔道里不时会吹来丝丝微风,另一个岔道黑暗寂静。 毛胡子选择了有风吹进来的岔道,队伍已经排成一排走进去。 “还是走这边吧。”我叫住他们。 住在木牌里的蛇精平时都非常安分,大多数时候我都会忘记它们的存在,可它们也不是跟在我身边吃白饭的,每当紧要关头都会主动协助我。 比方说,上次我中了狗尿苔的毒素,蛇精就把我送去吴言老道那里治疗。 这一次,我也相信蛇精是在暗示我通风的那条路不安全,它们一定是感应到了什么。 可这回,毛胡子没有听我的意见,因为地上散着的零碎的小金子一直延伸进那个通风的岔道。 “赢夫人,你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可能不知道,有通风的岔道就预示着前面有出口。再说,咱们是出来打元的,没道理看见宝贝还要避开吧。” 现在他们满眼都是藏在岩石缝隙里发光的金子,一个个拿着手电,低着头,神情专注的寻找,根本没有人理我。 我拦不住他们,纠结了半天,看着走在队伍最后的龙虾仔的背影也快要消失了,才一咬牙追上去。 跑了没几步,胸口的木牌发烫的更加厉害,好像在严厉警告着什么。 “没办法,我总不能在这么危险的地方和大部队分开吧。”我握住木牌,小声安抚。 木牌里的蛇精母子很听话,我说了两句就不在发烫,只是不安的在木牌上游来游去,还伸出一条蛇尾巴保护性质的卷在我的拇指上。 岔口不是很深,走着走着隐约还能在尽头处看见些许黄灿灿的微光,地上的零星分散的小金粒也越多。 毛胡子几乎要把两只口袋都装满了,这帮人依旧乐此不疲的寻找着。 我也顺路捡了一些小金粒,放在口袋里沉甸甸的,好像还有一点烫手。 “你们有没有觉得越来越热了?”我擦了把额头上的汗,喘着大气。 毛胡子直起腰,我这才看清他也是满头大汗,甚至浓密的毛发上都挂着豆子似的汗珠,每次甩头那些汗珠就会落在地上,然后在滚烫的地面发出“磁——”一声,蒸发出一缕白烟。 这些人里只有我和龙虾仔仔鞋底包了织布,不觉得脚下有多烫,其他人在炙热的地面走了那么久,鞋底上的塑胶都有些融化了。 “好像是又热了一点。” “现在已经52度了好吗!” 我的手机具有测试温度的功能,半个小时前就已经发出了高温警报。 毛胡子不以为然,嘿嘿一笑,“好不容易找到了宝贝,热一点没事。” 我翻了个白眼,不再试图警告他们。 远处那团金灿灿的光芒更亮了些,不知说谁说了一句“天哪,那么亮的金光,不会是座金山吧!”之后,这些人都迫不及待的朝着那团金光兴奋的狂奔过去。 我也好奇想要看看金山到底是长什么样,全然不顾缠绕在我拇指上的小蛇尾巴用努力收紧的方式来提醒我。 一群人疯狂的向金光跑过去,你推我我挤你,谁也不让谁,都想第一个看清那团金光的真面目。 那团光耀眼异常,靠近之后我们几乎都没办法睁开眼睛。 不知谁脚底一滑,传来一声地面摩擦地面的声音。 “啊!”冲在最前的一个瘦高个惊骇的叫起来,“别过来了,没路了,下面是熔岩!” 闻言,我即刻收住脚步。 透过面前几个黑压压的脑袋,我看见毛胡子和龙虾仔正合力把半个身体悬在岩壁外,上半身紧紧抱着地面的瘦高个拖回地面。 我在木牌上的那两个小脑袋上称赞的摸了摸,怪不得它们不让我走这条路,原来这里是一处死路。 岔道的尽头是一处断崖,崖下散发出的金光不是什么黄金,而是“咕咚咕咚”冒着热泡泡的岩浆反发出的光亮! 蛇精母子受到我的称赞一点也不开心,更加焦急的在木牌中游动,还用尾巴使劲顶着我的拇指,好似在劝我快点离开。 这对蛇精怎么说也修行了上百年,灵性和对危险的敏锐性比人类要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我又不是傻子,知难而退的道理还是懂的。 “我们往回走吧,这里没路了。”我催促道。 毛胡子原本是同意的,可瘦高个看见断崖下面还有七八块不小的金块就舍不得走了,硬是要龙虾仔用他那铁钳一样的手指下到崖下把金块扣上来。 龙虾仔很听毛胡子的话,像个忠心的宠物,毛胡子把安全绳往他腰上一栓,龙虾仔就乖乖往断崖下爬去。 队伍里轮不到我这个外来人插嘴,我只能和大家一样,探头探脑的往断崖底下看。 可是崖下沸腾的岩浆过于炙热,几秒就烫的我睁不开眼睛,差点烤熟了我的眼珠。 我不由为最接近岩浆的龙虾仔捏了把汗,就怕他一转眼就会变成一只清蒸小龙虾。 我还想再探头去看,木牌中的母蛇探出脑袋,用力撞着我的胸口。 把我撞得一连后退了好几步,母蛇如铜铃般的眼睛里充满了哀求的神色。 “还有危险?” 母蛇听了,使劲点头,圆溜溜的大眼睛里还冒出了阵阵氤氲的水汽。 我顿感不妙,蛇是冷血动物,是不会流泪的,如果真的见到蛇流眼泪那一定是预示了某种非常恐怖的灾难即将发生! 第68章:我最后悔的事情 第68章:我最后悔的事情 母蛇的眼泪让我确信,这个地方的危险指数可能足以让我们全军覆没。 “快让龙虾仔上来!”我不再浪费时间,用力拽住那根捆在龙虾仔腰上的绳子,使劲往上拉。 龙虾仔毫无准备,他刚挖出一块金子,被我用力一扯,手中的金子“啪”一声,掉进翻滚的岩浆中。 瘦高个一声沮丧的哀嚎,转身对着我就是一巴掌,打得我昏头转向。 “死女人,你疯了,掉了的那块金子是最大的!” 说罢,他又要打第二下,我被打的昏头转向,脸上火辣辣的,也是恼火了,摸出一张符咒就对准他的脑袋拍下去。 “都给我住手!” 毛胡子横在我和瘦高个中间,同时握住了我们高举着准备攻击对方的手臂。 我被打的眼泪都要飙出来了,这辈子还没受过这种屈辱。 那瘦高个连女人都打,绝不是个好货色,估计和被蛇咬死的胖子是一路人。 “赢夫人,你干嘛妨碍我们?” 看毛胡子的脸色也是憋了一肚子气,碍于赢湛的面子才压下怒火,比较客气的和我说话。 我狠狠瞪了那个瘦高个一眼,“我有预感,这里不安全,我们要尽快离开。” “有什么危险?”毛胡子警惕起来。 对啊,究竟是什么危险呢? 可惜我听不懂水精的话,山洞里也没有泥巴让我吃下去说鬼话,被毛胡子这么一问,还真是哑口无言。 等了我几秒,毛胡子松开手,阴沉着脸警告我,“别瞎胡闹,赢先生那么久没回来,恐怕凶多吉少,惹毛了我这帮兄弟,谁也帮不了你。” 我憋屈的退到一边,心想着,他们不领情我干嘛一头热,还不如我自己脚底抹油,走为上策。 木牌上的两条蛇精也支持我的想法,小脑袋像敲打键盘一样轻轻点在我的手指上,说不出的可爱。 我握紧了拳头,看着毛胡子他们一张张睛里只有黄金的模样,叹了口气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吊在绳子上的龙虾仔忽然发出一连串惊惧的尖叫。 毛胡子探头往崖下一看,也顿时变了脸色,快速交替手势把系着龙虾仔的绳子拼命往回拉。 瘦高个在一旁大喊:“龙虾仔,敢把金子掉了,看我不揍脱你一层皮。” 这句话换座平常,龙虾仔应该会发出一个讨好的鼻音,然后点点脑袋。 但现在,龙虾仔却好像什么都听不见似得,只会发出撕心裂肺的尖叫。 我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本想逃离的脚步一步都没办法跨出去。 龙虾仔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来拉龙虾仔,你们全都快跑!”毛胡子扯着大嗓门吼道。 其他人不舍得看了崖下一眼,都神色惊慌的往回奔跑。 那种贪婪的眼神,绝对不是在担心龙虾仔,而是在担心龙虾仔怀里的黄金。 我看见悬崖下溢出的金光迅速的增量,把整个洞穴都照耀的光芒万丈。 下一刻我才反应过来,天哪,这是地下熔岩上升的结果! 熔岩很快就要喷发了! 一个冰凉的东西缠住我的腰身,用力拖着我向前移动。 我知道这是木牌里的蛇精母子发现危险靠近,它们想要竭力救我。 我也疯了似得往回跑,跑了没两步,身后再次传来了龙虾仔尖利的哭叫。 那是一个包含了害怕、无助、痛苦,绝望的声音。 我不由得回头去看,只见毛胡子抱着半只脚被熔岩烧焦的龙虾仔朝着我奋力奔跑。 一切发生的太快,毛胡子只顾带着龙虾仔逃跑却忘了解开他腰上的绳子。 绳子挂在一块凸出的岩石上打了个死结,能够承受五百公斤的力量,是毛胡子无论如何都挣不断的。 一旦拉扯到绳子的极限,毛胡子和龙虾仔一定会被绳子反扯的力道摔倒地上,而岩浆已经向他们蔓延,稍有停顿就会将他们吞没。 队伍里其他人都只顾自己逃命,没人有空关心毛胡子这个凡是身先士卒的老大哥,更没有人关心那个逆来顺受的龙虾仔。 “卧槽!” 狠狠骂了一句,我拉开缠在我腰上的那条母蛇尾巴,脱身往回跑。 我决定帮龙虾仔割断腰上的绳索。 母蛇不放心的跟过来,试图把我再拖回去,熔岩距离我们越来越近,我一着急,扯断了脖子上的木牌就往来的方向扔出去。 “你们快走,我命令你们自己逃命!” 喊完,我头也不回的向毛胡子跑过去,拔出匕首割断了龙虾仔腰上的绳索。 毛胡子神色中闪出一抹感激,下一秒他的神色又变得更加惊惧,甚至绝望! 我在毛胡子瞪大的眼睛里看见一团直冲天际的金色火焰,同时身后传来了一阵震耳欲聋的的喷发声。 “轰——!” 熔岩喷发了! 金红色的熔岩在我们背后喷出几十丈高,又在最高处落下,好似耀眼的烟火在我们头上往下落。 但这是岩浆,不是烟火,只要被那暗金滚烫的液体淋到一点点,我们全部都要变成烤猪。 气温已经上升到不可思议的高度,连呼吸都觉得气管要被烧熟。 毛胡子吓得傻了眼,无力的跪在地上,我也吓傻了眼,一眨不眨的盯着即将融化我眼珠的岩浆朝着我们落下来。 我们无处可逃。 我眼前浮现出一张得天独厚的俊美脸孔,那张脸上泛着千年都化不开的寒意,结冰的黑眸无情的看着我,从他那张没有弧度的薄唇里说出对我的控诉,“王元宵,我说过,你的命是我的,只有我一人能拿走。” 濒死之际,我竟会为了这句话,对赢湛抱有愧疚。 不知道,赢湛看见我被烧成黑炭的身体会有何感想,还是他根本就找不到我碎成渣渣的身体? “呲——!”第一滴岩浆落在我的眼前,随后是噼里啪啦一阵令人窒息的声音。 我应该就快死了,身体上莫名的一点都不感觉痛。 我记得医校里教过,轻度和中度烧伤都会让人疼的求人不能求死不得,但是中度烧伤的患者就不会再感觉到痛了,因为皮肤上的神经末梢都被损伤了,功能完全报废。 我曾经见过烧伤患者,模样惨不忍睹,我想知道我现在的样子,所以抖抖索索的扭头看向毛胡子。 那老哥们比我还不如,腰杆子都吓得直不起来,抱着龙虾仔匍匐在地上,害怕的直发抖。 但毛胡子一点都没烧伤,连衣角都没冒出半点火星子。 再看看自己,一样完好无损。 岩浆怎么没落下来? 我惶惶不安的抬头上看,震惊之余泪眼哗哗的流淌出来。 “是你们!” 我们头顶,是两条交缠在一起的蛇的身躯,一条较大的将另一条体型较小的蛇和我们盘踞在身体地下。 蛇精母子只有灵,没有本体,它们都相信了外婆的话,把肉身舍弃在葫芦湾,再以灵诚心跪拜在仙人足下。 只是出了那么多意外,它们不禁没有借到仙人半点光,受到香火供奉,反而沦落到成为我的灵宠的地步。 身为灵,它们的身体和赢湛刚出现时一样,几乎是半透明的。 透过它们缠绕交叠的身体,我清楚的看见那些从天而降的岩浆正在吞噬母蛇的身体,将它身上漂亮的鳞甲烧出一个又一个狰狞的大洞。 母蛇的脑袋都被烧穿出一个窟窿,身体还紧紧的缠绕着,一动都不敢动。 它是怕轻轻一动,就可能让流淌着的熔岩有机可乘,穿过它身体的缝隙滴在我们头上。 而那条小蛇作为第二层防护,盘在我们头顶嘤嘤的抽涕着,仿若早就知道母蛇这样做的结局。 小蛇的眼泪落在我的脸上,温热温热的,手指沾到竟然是血的颜色。 小蛇为母亲留下了血泪! 地岩喷射的快,消失的也快,滚烫的岩浆好似潮涨潮汐,顷刻退到悬崖之下。 母蛇这才有了动静,几不可闻的从它紧紧咬住的牙关里吐出一口气,残缺身体宛若凋零的落叶倒在地上。 我内心震动了,如鲠在喉,哭不出也吼不出,眼前的一幕我终生都不会遗忘。 我后悔了,如果从一开始我就坚决相信蛇精母子对我的指引,选择另一条路,就不会让母蛇为了救我变得千疮百孔。 世间没有后悔药,母蛇最终也没能再撑起脑袋。 它趴在地上半撑着眼睛看着我和它的孩子,腥红的信子也被烧去了半条,想要吐舌头嘴巴张开一抹鲜红的液体就从嘴角滴落。 母蛇的血流到地上,绽开了一朵朵泛着金光的红色小花。 小蛇游过去,用脖子轻柔的卷起母蛇的脖子,凄绝的交缠在一起。 小蛇不断落泪,让地上的红,绽开出多的波动。 我跪在地上,不敢去看它们的眼睛,我辜负了它们,害了它们,如今还要让它们生离死别。 母蛇用尽最后的力气,伸出那条残缺不全的信子在小蛇湿润的眼眶处舔了舔,安静的合上眼睛。 小蛇知道母亲的灵已经消逝,拖着疲惫的身躯游进我的怀里,缠绕在我的脖子上看着,与我一同看着母蛇的身体化作晶莹的光束在眼前散去。 从前小蛇是极度怕生的,就算喜欢我也不敢探出脑袋触碰,只会羞涩的躲在木牌里偷看我。 但是它现在把整副身体都缠绕在我身上,只需一用力就能轻易折断我的脖子。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若是被这条小蛇掐死,我认了,谁叫我害死了他的母亲。 可下一秒小蛇的举动,将我内心的后悔和遗憾堆到的顶峰。 小蛇没有任何伤害我的意思,用尾巴扫去我脸颊上的泪珠后,便化身成一块木牌落在我的颈间。 我颤抖着捧着木牌,木牌不再是正正方方,只留下半块不规则的木块,边缘满是烧焦发黑的痕迹。 木牌中也不在是一大一小两条蛇,亲昵的交缠在一起的模样,只剩下一条孤零零的小蛇清冷的卷成一团。 小蛇没有报复我,我能清楚感受到它的心里半点恨都没有,只有无限的孤寂和悲伤。 我把木牌放进衣服里,紧紧贴着胸口的位置,擦干眼泪站起来。 毛胡子也从地上站起来,他的脚还在发抖,膝盖直不起来。 他抱着同样哭花了脸的龙虾仔,战战兢兢的跟我汇报:“这不是自然现象,我们刚才都看见岩浆里冒出了一个红色的东西,喷射的岩浆就是从它嘴巴里吐出来的!” 第69章:似花非花 第69章:似花非花 无论毛胡子口中的那个会喷吐岩浆的怪物是什么,我都毅然决然的迈开步子向另外一个岔口走过去。 那怪物能对我们喷射一次岩浆就能喷射第二次,母蛇不能白白牺牲,就算岩浆里的那东西只是为了自保,我和它的仇恨也不共戴天。 如今,我不能再让小蛇身处险境,我对蛇精母子的愧疚估计这辈子都不会再消退。 胸口一阵湿润,我知道小蛇一定在木牌中偷偷哭泣。 我轻轻搂着它,温柔的抚摸,“我现在斗不过那个怪物,但就算十年、二十年、我也会回来取它性命,为你母亲报仇。” 小蛇所在的木牌微微发烫,告诉我它信任我,这样安静的待在木牌里似乎还有不想让我为它担心的用意。 我努力深吸着空气,想要抚平心中汹涌的情绪,我不擅长煽情,不擅长安慰别人,也不擅长自我安慰。 长久以来,我面次面对挫折伤痛,就会试着遗忘,但我看不得小蛇也这么无情的对待自己。 我走了几步,受不了这个充满金光的通道,疯狂的岔道口奔跑。 毛胡子有点莫名,也是一脸紧张的跟上来。 让我奔跑的原因只有一个,我想尽快跑进另一个岔道口,我想要尽快见到我的亲人。 无论是外婆还是赢湛! 我害怕再度失去。 我害怕无依无靠。 我,只是个怕死又无能的胆小鬼。 甚至,我痛恨这样的我! 跑到岔路口,先前逃命的人安然无事的等在那里。 那个瘦高个诧异的问:“岩浆淹没了大半个洞穴,你们怎么没事?” 我丝毫没空理他,拔出匕首划掉之前在岩壁上留的记号,往另一个全然无光的洞口处写下一个大大的王字。 “赢湛!我现在去找外婆,你听见了没,我要你平平安安的来找我!” 我对着赢湛离开的方向放声大叫,沙哑的声音回档在四通八达的洞穴里,回声久久不散。 做完这一切,我再也没心思顾及身后毛胡子一众,拔腿往另一个岔道跑去。 每个人都有自己必须经历的一场战役,赢湛或许这在和那条凶兽打的难解难分,而我必须独自找到外婆。 无论生死,把外婆带回家。 这条岔路很深,比之前那条有岩浆的深了数倍,洞里不止漆黑还缺乏氧气。 我万万没料到山洞里会缺氧,等我意识到的时候,身体已经出现了头晕眼花,四肢无力的症状。 快要摔倒前,毛胡子赶上来,在我脸上按下一个氧气面罩。 “你刚救了我,我毛胡子欠你和赢先生总共两条命!”毛胡子满脸感激,诚恳。 “别拦我,我赶时间。”我继续往前走,一抬腿脚尖踢起了一阵浓灰。 “不行,我毛胡子虽然没读过几年书,但是知恩图报的道理还是懂的,以后我就跟着您和赢先生了!咳咳咳,这灰——!” 毛胡子说了半茶,猛烈咳嗽起来,好像被灰迷了眼睛。 我也察觉这不是寻常的灰或者沙子,打在脸上像是小针戳似得,生疼生疼的。 这条洞穴里氧气不足,进洞时我们带来的火把早就熄灭了。 手电筒也被摔坏了,我只能拿出我那只仅剩百分之20的手机当手电使。 手机光一亮,整个洞穴顿时闪烁出一层又一层,绚烂夺目的金光! 这种金色的光束与刚才看见的熔岩的色泽不同,一点都不刺眼,是冷冷的暗金色泽,蕴含着无穷的高贵和内敛。 只可惜我对现在对金色一点都没好感,方才喷涌的熔岩已然成为我记忆里一道不可碰触的伤口。 一想起,胸口就闷闷的,酸酸的。 可毛胡子不同,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爱金,拜金。 寻着金光折射出的源头,毛胡子发现这个漆黑的洞穴里,其实所有的墙壁上都贴满了一种用金线编制而成的织布,织布的花纹和之前我们见过的瀑布入口的织布花纹相同,都是一种半圆形波浪边缘图案,很像某种远古时期的花卉,但这里的花纹明显勾勒的更加大气。 地面上也铺着这样的金色织布,上面还落满了金沙,刚才我一脚踩上去,金沙就飞扬起来。 换言之,这个岔道里的每一样东西都镀上了一层金。 金子具有反光折射的作用,我的手机光照射在上面,就像落在无数面镜子上,折射出一道道温和延绵的金光。 毛胡子激动的都快哭了,忙命令一帮弟兄把墙上的金线织布撕下来。 我想继续往洞里走,毛胡子却叫住我:“夫人,氧气瓶只能用半个小时,您在走下去会没命的。” “把你们剩下的氧气瓶都给我,这里的金子也够你们用几辈子的,你们不必再深入,但我必须进去。” 想了一会,我不容反抗的命令。 毛胡子说过他欠我们两条命,甘愿跟随我们,可我不需要他给我卖命。 亦如景千夏对我的第一评价,我的命格导致所有跟我有关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如果可能,除了赢湛、外婆和怀里的小蛇,我不想和任何人有过多接触。 “可是,我们的氧气瓶也用的差不多了。氧气瓶太贵,我们出发前只准备了四个。” 毛胡子摇了摇手里变轻的氧气瓶,一脸愧疚。 我摘掉氧气面罩,发现洞里虽然缺氧,却没到完全没有氧气的程度。 之前我一路猛跑,肺活量增大,所以稀薄的氧气才会供应不上,这有点像是高原反应。 第一次去西藏,导游都会叮嘱,出发前不要做激烈运动强壮身体,因为肺活量增大就需要吸入比平时更多的氧气。 如果出现缺氧这种高原反应,又没办法及时补充氧气,就需要停下脚步休息,或者缓慢行动。 我真庆幸,自己有那么点医学常识,不至于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寸步难行。 “休息十分钟,然后我继续赶路。” 毛胡子他们行动迅速,不一会就从墙上剥下了七八片织布,整齐的推在一起。 我不客气的坐在织布上闭目养神,努力降低自己的肺活量。 龙虾仔的左脚前掌被烧掉了几根脚趾,所幸烧伤是不流血的,短时间内也能杜绝细菌感染。 他见我靠在金织布上,还没人骂我,也大着胆子一瘸一瘸的往金织布上蹭。 我看不得龙虾仔可怜,撕了半截裤脚管帮他包扎。 龙虾仔错过了启蒙时期的教育,导致智商可能出现了点问题,他迷茫的看了看自己被包扎的并不完美的脚掌,裂开嘴对我扯出一个微笑,掏出怀里的一片蛇鳞把玩起来。 这蛇鳞是在瀑布地下捡到的,上面还沾有那凶兽的血,估计是蛇鳞上冰凉的温度比较稀奇,龙虾仔视若珍宝。 包扎好,我继续闭目养神,几分钟后,龙虾仔好像发现了什么,小心翼翼的扯了扯我的袖子。 “额,额啊!”他设法引起大家的注意,嘴里不知叨念着什么。 但所有人都忙着搜集金织布,根本没有人理会他,龙虾仔就只能找我。 我眯起眼,对他半理不理,不想把力气花费在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身上。 毛胡子却发现了我微睁的视线,主动把手里的蛇鳞比在金织布的花纹上。 我豁然睁开眼睛,不敢置信的盯着那片与织布上的花纹全然吻合的蛇鳞! “这不是金丝织布,这是蛇皮,是盘踞在瀑布地下的凶兽褪下的皮!” 闻言,所有人都停下手中动作,紧锁眉头。 “你怎么知道?”瘦高个依然看我不顺眼。 我也依然无视他,把龙虾仔的发现告诉毛胡子。 毛胡子狐疑,“看着花纹确实有点像鳞片,可我亲眼看见那凶兽是黑白相间的,怎么会蜕出一层金色的皮?而且你看这地上的金沙总是真的,骗不了人。” 我把开氧气瓶,耗用了些许氧气点亮一根火柴,去烧金织布的一角。 金丝织布遇到明火立刻烧的翻卷起来,发出一种难闻的焦臭。 我捏下被烧焦的部分,手指轻轻一搓,上面的金色和黑色就被分离开。 “金子是烧不焦的,至多融化成金水,只有蛇皮才会烧成这种焦黑的状态。一开始我就觉得这种织布有种难闻膻气,现在想到就是那凶兽的体臭。” “可这还是解释不了,为何蛇皮上会有那么多金子?”瘦高个一看白忙活了,气急败坏的吼道。 我听他三句话离不开金子,冷笑道,“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凶兽在脱皮之前游到过满是金沙的地方,所以皮肤上才会沾满金沙。又或者,凶兽需要借助金沙的摩擦力才能顺利蜕皮。” “说不通,瀑布入口发现的蛇皮上怎么会没有沾上金沙?” “那上面自然也有,只是日积月累的受到瀑布的冲刷,蛇皮上的金子早就被冲到水里,不然你以为为何你们接水的水壶底下怎么会沉淀出金沙?” 适应了空中稀薄的空气后,我的思绪也变得清明起来。 毛胡子衡量了一下蛇皮上的金沙,冷不丁的问我:“赢夫人,照您看,那条蛇如果真的去了有金沙的地方打滚,那个地方大概会有多少金沙?” 我托着下巴,明白他的用意,“不会比凶兽的体积少,若是没有猜错,那个金沙成堆的地方就在这条路的尽头。” 第70章:磕头金俑 第70章:磕头金俑 “那还等什么,我活了几十年还见金山长什么样子呢!” 毛胡子他们一听洞穴深处有一座大金山,口水都要流出来,全都扔下手里搜集的蛇皮,斗志昂扬的冲到我前头。 队伍继续向前进,我们熬过了洞穴中氧气最为稀薄的部分通道,之后通道豁然变宽,闯入清凉的微风,带来了充足的空气。 我们终于走到洞穴的尽头,目力所及,已经不能再用金碧辉煌来形容,简直就是一个纯金打造的世界。 我们只带入了一只火把,金子的折射就将这区区一米火源反射到每一个角落。 最先闯入眼帘的是一层铺着金沙的空地,空地中间用金块打造出一座百来阶的台阶,金阶之上可见八根雕刻金龙的立柱魏然耸立。 立柱之后的镜像我们就看不真切了,但是从台阶上沙沙漏下的金沙可以推测,凶兽用来脱皮的那座金沙山应该就在这金龙立柱之后。 以前我看电视里的那些古装片,总觉得金色的装潢怎么看怎么俗气,可真的设身处地的来到了这样个金灿灿的国度,我只能用满满的震撼、宏伟、壮丽和感动来形容现在心情。 被赢湛修理过的两个男人经不住心中狂喜,跪在地上,捧着地上的金沙往空中抛。 我兴奋了片刻,又止不住失望,这里好像也寻不到外婆的踪迹。 我把最后希望放在了看不见全景的金龙柱之后,若哪里也找不到外婆……我真的一点都不敢再往下想了。 “你们两个傻鸟,这点薄薄的金沙兴奋个啥?金梯上还有一座大金山呐!” 瘦高个大概是淘金队伍里智商最高的,骂完就第一个走上台阶。 我想跟上去,毛胡子一把拉住我,压低了声音:“让他先去,这个洞里有巨蛇,还有会喷岩浆的怪物,谁知道楼梯上还会有什么危险。” 我有些狐疑的打量着毛胡子,总觉得他和之前接触的时候好像出现了某些不同。 毛胡子发现我的目光,抓了把他的大胡子,“不能总是让你们夫妻来搭救我们,要是瘦猴真的遇上点什么,我上去救他。” “行,你说了算。”毛胡子为我着想,我自己也必须还他几分薄面。 说到底,毛胡子才是这次淘金行动的老大,次次都让我们抢走风头,貌似还真有点说不过去。 瘦猴很兴奋也很警惕,每踏上一个台阶都会四下检查,确定没有异常再继续前进。 台阶跨度很大,每一阶都有一米来高,需要手脚并用才能爬上去,非常耗费时间。 等在金梯下的另外几个人,已经在网蛇皮袋里装金沙了。 龙虾仔更是在金沙上打滚,玩得不亦乐乎。 “啊——!” 就在我们有些松懈的时候,瘦猴不知发现了什么被狠狠下了一跳。 毛胡子立马抡起洛阳铲,爬上金梯,大喊;“你怎么了?” 瘦猴几乎屁滚尿流,正慌不择路的往地上跳,碰巧和毛胡子撞个满怀。 两人像皮球一样,咚咚咚滚在地上,扬起一大片金色的砂砾。 若不去看这两人的长相,这一幕还是有些唯美的。 “你看到了什么?” 我把二人扶起来,紧张询问。 瘦猴早没了方才打人时候的气焰,吓得面色发白,连嘴唇都哆嗦了,“人,那上面都是人!” “人?” 闻言,我和毛胡子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个地方怎么会有人呢? 若这个地方有人,应该早就成了那凶兽的盘中餐,腹中肉才对。 再说,我们几人把动静闹得那么大,又是欢呼,又是撒金沙的,那些人发现了早就应该出面阻止了。 就算不阻止也会躲在暗中,不会轻易让瘦猴发现。 “你们在这等着,换我上去看看。”毛胡子稳了稳呼吸,大着胆子爬上去。 “我也去,我懂法术的!”我紧跟去后,怕毛胡子不让我一个姑娘家跟着,这才强调了一句。 “嘘!”瘦猴在装金子的几个人脑袋上都打了一个毛栗,压低了声音。 可我还是听见他对其他人说的话,不屑的冷哼。 瘦猴说的是:“别出声,待会老大要是真发生了什么,咱们带着金子只管自己逃命,知道了没?” 我已经爬上金阶,听不见其他人是怎么回答的。 看着毛胡子一马当先,义无反顾的背影,不由产生了几分同情。 刚才,瘦猴是几乎要爬完楼梯的那一刻,才惊慌大叫的。 我和毛胡子怕打草惊蛇,在爬到最后一阶楼梯的时候停下脚步。 悄悄探出两个脑袋,看过去。 这一看,差点没把我们的胆子都吓破。 瘦猴说的没错,台阶上有人,并且有至少数十个人。 这些人都呈现一种很诡异的姿势,朝着同一个方向纹丝不动的匍匐地上,就好像在朝拜一样。 我们看见的是他们的背影,不能确定这些人有没有发现我们。 “他们在拜什么呀?”毛胡子不解。 顺着这些人磕头的方向看过去,是一座硕大的金沙山,尖尖的山顶上好像放着某个四方形白色物体。 我觉得有点眼熟,揉揉眼睛再看,心脏猛地一阵收缩。 只见,金沙山上放着的竟然是在殷家村秦墓中消失的那副白棺! 这些人,是在对着白棺磕头! 白棺的出现让我瞬间头皮都紧绷起来,想起骨简上说的,秦玉郎被万蛇啃噬而死之后,他的尸身就随着蛇群的迁徙来到了这个地方。 而白棺也出现在这里,那是不是可以说明,秦玉郎和那个三米多高的公子高也就在这个地方。 若这些推测都没有错误,那我外婆或许也就在那个高高在上的金沙山之顶! 见我不说话,毛胡子卷起袖子,想要爬出去看个究竟。 我按住他,掏出口袋里所有的符咒,紧紧握在手中,“让我去。” 毛胡子见我神秘兮兮的掏出一沓子符咒,看我的眼神立刻露出几分敬畏。 想要靠近金山,就要先穿过跪拜在地上的那几十个人。 由于不清楚他们的身份,我决定先试探一下,将一张辟邪符包在一块金子外面扔过去。 辟邪符对一切牛鬼蛇神都能产生作用,就算是活人也能将其拍晕。 可奇怪的是,辟邪符不偏不倚的击中其中一人的背后,竟然一点都没有产生效用。 符咒,失灵了? 这怎么可能! 我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大胆的猜测,垫着脚尖悄悄靠近到那些人的身后。 提心吊胆的在其中一个人的后脖子上戳了一下。 这一摸,让我确定了原因。 手指上的触感冰冷,僵硬,像是摸到了一块巨大的金子。 这些不是活人,只是一个个做成人形的金俑,估计是用来陪葬或者殉葬的。 我对毛胡子招招手,说明我的发现。 毛胡子也好奇的按了按金俑的身体,啧啧称奇:“纯金做的金俑,值钱货!这古人的工艺还真没的说,人俑的眼睫毛都一根根雕刻出来,嘿!赢夫人你看,这人的手上还有汗毛!” 毛胡子又害怕有兴奋,猎奇心让他忘记了金属制成的物体是无法轻易弯曲的,而刚才,他把金俑的手和脚通通弯曲了一遍。 我看得瞠目结舌,他也发现了古怪,这才扔掉金俑,抖如筛糠,“卧槽,这不是金俑,这是镀了一层金子的死人!” 原本听见我们说发现的只是金俑,瘦猴他们又兴匆匆的爬上来,毛胡子一声骂娘,又叫他们吓的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站在金阶边缘,各种尴尬。 “这些人穿的衣服至少也是民国以前,奇怪,他们怎么好像也变成了湿尸?” 我一连检查了三具尸体,发现他们的关节都可以弯曲,皮肤有弹性,按下后可以回弹。 正匪夷所思,那种从凶兽鳞片上摩擦出的刺耳噪音又从远处传来。 音浪传播的速度极快,似乎正在向我们逼近,还伴随着一阵阵令人心惊胆战的撞击墙壁的声音,好像那巨兽正在狭窄的洞穴通道中疾奔,想要逃离着什么。 凶兽还能逃离什么? 自然是我的鬼夫君,赢湛! 听到这里,我不自觉扬起有些苍白的嘴角,为赢湛占领上风而高兴。 “别笑了,快捂住耳朵!”毛胡子对我大叫。 我这才回神,感到耳膜剧痛,好像被撕碎一般,赶紧把手指塞进耳朵孔中。 噪音持续了数十分钟,期间还发出了各种动荡,金沙山上的金沙不断洒落在我们身上。 等噪音消失,一切恢复平静,我们的身上也都沾满了金沙,混在跪地金俑中几乎难辨真假。 “噪音没了,都快起来吧。” 我用力拍了毛胡子肩膀一下,不知他和其他人为何一直跪在地上一动不动。 没料想,我的手刚刚离开他的肩膀,毛胡子的身体就直直的往一侧倒下去。 还保持着那种跪地的姿势倒在地上。 再去检查了其他人,瘦猴还有其他人也都维持着一动不动的姿态,像武侠片中被人点了穴道,又好像已经断了气,就连烧伤了脚在金阶下望风的龙虾仔也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简直就要被吓尿了,完全搞不懂现在是什么情况。 我克制着想要逃跑的冲动,去摸毛胡子的鼻息,还好,人没死。 片刻后,瘦猴第一个撑开眼皮,对着我眼珠子不停翻转,好似想要专递什么信息。 但这样诡异的画面看在我的眼里,我除了惊悚脑子里就只剩下一天空白。 之后,所有人都睁开了眼睛,不知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的对着我转动着眼球。 我看得汗毛炸立,他们到底怎么了? 绞尽脑汁的思考,再连想到在黄墙迷宫中发下那几具尸体,我有些后知后觉,毛胡子他们可能也是中了蛇毒了。 只是,黄墙迷宫中的人可能是在睡梦中遭受蛇咬,毛胡子他们一路走来都很清醒,谁也没被蛇咬过,怎么会整个队伍同时中毒,而又唯独只有我安然无事? 是我运气好,还是下毒的人故意让我保持清醒? 我越想越怕! 独自身处在一群金俑和不死不活的人群里,我能感到的只有令人窒息的惊悚和背后传来的瑟瑟凉意。 突然,所有人的眼珠子都一齐朝我所在的方向转动过来。 “啪!”一只大手毫无征兆的搭在我的肩头上! 第71章:人彘 第71章:人彘 那只手异常冰凉,宛若死人的手没有温度,搭在我肩膀上时,还恶作剧的用力捏了一把。 我瞬间惊悚,下意识的举起符咒就要朝身后的东西拍过去! 转过身却只看见一个飞速移动的黑影的残影。 那黑影悄然移动到我的正面,趁我还没把头扭过来,搂住了我的腰。 我都快被吓哭了,鼻腔中突然涌入的那股熟悉的桃木香气,却又让我紧绷到极限的心弦瞬时松懈下来。 “讨厌,干嘛吓我?” 赢湛修长的手指抹去我嘴角流出的一抹血色,眼中流出一抹冷彻的蕴怒,“脸怎么肿了?” 指尖的温度让我呼吸一滞! 赢湛的墨袍上素来容不得沾染一丝灰尘,但现在他破裂的衣袂上浸满了鲜血,就连那张镌刻着近乎完美的五官的俊脸上,都沾染了零星的殷红。 可绕是如此,眼前的人依然俊美的无可比拟,像是嗜血的蔷薇,冷艳高贵,不可亵渎。 他也受伤了,可他好像不知道痛一样,只顾着担心我嘴角那个小的几乎可以被忽略伤口。 我的心似乎随着那根在我脸颊温柔抚摸的手指,情不自禁的加速跳动。 我不想让他担心,摇摇头,“没事,我不小心弄得。你……没事吧?” 一滴暗红的液体从他轮廓分明的脸庞滴落,说不出的邪魅,我忙不迭掏出手绢在他脸上轻轻擦拭。 “为夫是鬼,怎会受伤?这些血是那个凶兽的。” 眼前人低沉一笑,身边的那些恐怖气氛就都被驱散了,他邪魅的气息随意的感染着我的呼吸,搅乱着我的思绪。 我快要沉溺在他那个蛊惑人心的笑容里,手指一抖,指尖触碰到他唇角的一滴血色。 “干嘛那么紧张,说了我没受伤,要不要脱光了给你检查?” “谁要看?”白了他一眼,手上的力道故意加重了几分。 赢湛抓住我的手,含住了那根不小心沾染了血液的手指,吸允着上面的血液:“回家给你看。” 如果现在有一面镜子,我定能看见自己脸红成猪肝的样子,可惜这里没有镜子,让我自以为忍住了内心的悸动,可以把心思转移到其他事情上。 好比说,躺在地上那些浑身上下只有眼珠子可以拼命转动的淘金队成员。 不用我叙述事情的经过,赢湛简单打量了他们一眼就得出结论,“他们中了那凶兽的毒。” “什么时候中的?” “不知。” “那这些人会不会死?” “如果没记错,夫人才是医生。” 赢湛明显就是不想多管闲事,却也了解我的性子,不再阻拦我施以援手,慵懒的靠在一根金龙柱上看我干着急。 我把毛胡子粗壮的手臂架在自己的肩膀上,吃力的想要把他扶到金阶下,以防他们被这里的金沙淹没。 可毛胡子太重了,一条手臂就压得我直不起腰,庞大的身体更是无法拖动分毫。 赢湛听见我加重的喘息,冷峻的剑眉微蹙,朝着我们动动手指,毛胡子的身体立刻像羽毛一样轻盈。 “你还想把他们都背出去?只怕走到半路就让那凶兽吞了。” 我不服气的擦擦汗,“我一个人出去,也保不准会遇到哪些凶兽呀。” “我不会让你一个人。”赢湛的一瞬不瞬的晲着我,“从现在起我会一刻不离的保护你。” 这番话说的我面红耳赤,呼吸都不能控制了,偷偷看了他一眼,发现他的表情还是一如以往的淡定,让我害羞的同时更增添了几分恼怒。 可我不想让他捕捉到我恼羞成怒的模样,赶紧调转话题,“那凶兽真有那么厉害?” 其实后面还省略了“连你都对付不了?”这半句,只怕我说出口,会受到某个暴君不分场合的惩罚。 赢湛优雅的走到我身边,把我从一堆躺的四叉八仰的臭男人里拉出来,“凶兽在我的眼皮底下消失了,不止是隐身,连气息都一并隐匿了。” “那条蛇那么厉害?”我差异。 “谁跟你说过,凶兽是条蛇?”赢湛拿出一条手绢帮我擦手,似乎很嫌弃我接触过毛胡子的手臂。 “莫非不是?” 可这里是臭名远扬的蛇坑,毛胡子他们中的毒,好像也是某种导致神经失常的蛇毒。 “吃了向导老头之后,那凶兽只怕是爱上了人肉的滋味,它一定还会再来吃你们,到时候我把它打死,让你看看它的庐山真面目。” 我听出赢湛的意思,好像是想要用躺在地上的这些人当做诱饵,引诱出凶兽。 不过,这一会我没有歧义,比起时刻担惊受怕,还不如主动出击,先发制人。 毛胡子见我们只顾着聊天,没有继续搭理他们的意思,眼珠子转动的更加卖力。 我看得有点恶心,问道:“你是不是能听懂我们的谈话?是的话就眨一下眼睛。” 不光是毛胡子,躺在地上的其他人一起对着我眨了一下眼睛就蹬大了眼睛。 “我明白了。” 毛胡子继续对我挤眉弄眼,不外乎是在求我们别扔下他们。 “除了不能动弹,还有其他感觉吗?”在没有听诊器等医疗设备的环境下,我只能用中医的望闻问切来判断毛胡子他们的中毒状态。 毛胡子又眨一下眼睛,表示身体不痛,毫无知觉。 赢湛踢翻一具金俑,摸着下巴,“这里的金俑,黄墙迷宫里的湿尸,还有毛胡子他们,应该都是中了同一种毒素。这种毒素可以致人瘫痪,却又保持着清楚的思想,然后在这片世人都梦寐以求的金山之下,眼睁睁的被饿死,渴死。” “你是说,金俑活着的时候也是淘金者,他们莫名其妙中了毒,在看见金山的时候毒素发作,无法动弹,才会出现我们看到了他们好像在跪拜金山的这一幕?” “正是,这种毒性应当还能改变尸体的自然分解,把他们变成百年不腐的湿尸。” “那也太残忍了,好不容易找到金山,却在触手可得的地方中了毒,慢慢等死,就好像是是给金山陪葬一样。” 我唏嘘不已,赢湛揉揉我的发,凑近我笑的不怀好意,“确实残忍,夫人知道在古时候有一种砍掉罪犯手脚,挖眼割舌的刑罚嘛?” 捕捉到我眼睛的惊恐,赢湛满意的继续开口,“刑罚名为人彘,古言‘彘’即是‘猪’,简单来说就是把活人折磨成猪的刑罚。毛胡子他们浑身动弹不得,似与被施行了人彘之刑没什么区别,只有等死的份。” “我不会留他们在这里等死的,除非我也死了,否则我定要把他们都带出去。”我咬着唇,勇敢的对上面前那双凝聚了夜色中最美星芒的眼睛。 “噗——” 对视了两秒,赢湛一下笑出声,“就凭你?” “就凭我!”我推开腰上那只不安分的手掌,双手紧握,“再加上你!” “与我何干?” “你是我夫君!” 每次我叫他夫君,赢湛的脸上都会克制不住的露出一抹淡淡的温柔和宠溺,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而我总是利用这他对我好。 长这么大,除了外婆,没什么人再对我这般好。 可外婆不止一次提醒我,结阴亲只是一场保护我性命的交易,我不能对一个鬼动情,更不能深爱。 人鬼恋是禁忌,深陷进去,便是万劫不复! 我的心内泛起一抹难受的折磨,努力压制着被赢湛勾起的控制不住的情愫。 “既然夫人想,那就如你所愿。”赢湛对我从不猜忌,从容的松开禁锢在我腰间的手掌。 我平息住心中的涟漪,往金山上爬。“出去之前,我先要找到外婆。” 赢湛眼见金山上那具白棺后,夜色的眸子不易被人察觉的收紧。 踩着细腻的金沙,我努力攀高,可脚下的金子非常松软,每一步踩下去都会被从顶上流下的金沙覆盖,我爬了半天几乎都在原地踏步。 把自己累得半死不说,脚底板还感觉到针扎一样的疼痛。 赢湛发现我皱眉,手臂一展,把我揽入怀里,脱掉我的鞋。 我这才发现,鞋子里早就漏进了不少金沙,脚底板都被金子扎破了,虽不见血,却又痛又麻。 “笨!你既已知道凶兽有毒,又知道凶兽需要靠在金山上打滚才能脱皮,怎会推测不出遍地的金沙上早就沾上了凶兽的毒?” 赢湛一边训念我,一边撕开了里层的干净衣服,把我的脚包成了两只粽子。 虽然不想承认,但他训的没错。 我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突然明白过来,“金子上有毒?那毛胡子他们也是接触过金子后才变成那样的?” “还是笨!”赢湛忍不住捏了捏我的脸颊,好像觉得手感不错,心情稍稍转好了一些,“若是金子中毒,为何唯独你没事?” 我被打击的自信都没了,怎么说我能考上医校也是一名优质学霸好吗,怎么在赢湛面前总是看起来傻乎乎的? 都说恋爱中的女人会变笨,想到这,我狠狠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头。 再度提醒自己,王元宵,你千万不能违背自己的诺言! “我帮你。”赢湛横抱起我,稳稳落在金山顶上。 “谢谢。”离开他的怀抱,我蓦然察觉金山上除了我们之外,还站在另一个人! 金殿内到处都折射出绚烂的金光,饶是那人有三米多高,当时我们站在金山之下,也从未发现他的存在。 那个人站在白棺之后,全身都笼罩在一张金色的斗篷之下,宽大的帽檐遮盖了他大部分的面孔,只露出一侧光洁的下巴和一张似笑非笑的薄唇。 还未回神,赢湛已经将我护在身后。 第72章:屈辱的马蹄印记 第72章:屈辱的马蹄印记 金顶之巅,圣洁雄伟的白棺两头,赢湛和那全身笼罩在金斗篷中的男子各据一方。 他们的气场截然不同。 一个邪魅冷酷,烟波流转间便能吓得那些个鬼魅魍魉屁滚尿流;另一个神秘伟岸,气息难辨。 但在这两个人身上都不约而同流露出一种与生俱来的王者风范,让旁人见了都不由得产生敬畏。 我便是那个旁人,躲在赢湛身后还是被他故意散发出的冷峻气息震慑的瑟瑟发抖。 等了半天,他们谁都没有先动手,也没有人开口。 我不禁怀疑这两人是否已经在暗中较量,比方说武侠片里普通人看不真切的无影脚,又或者是仙侠片里凡人感受不到的灵气碰撞。 顷刻之后,赢湛忽然卸下防备,脚步挪移,把我暴露在金斗篷男子的正对面。 卧槽,什么情况? 难道在我看不见的过程中赢湛打输了,所以把我拱手让人? 我恨不得在他那蓄着云烟般长发的后脑勺上捶一个毛栗! 说好的保护我,不让我一个人的呢? 都是放屁吗? 可事实证明,我猜的没一个正确。 我不安的咽了咽口水,向赢湛发射求救的视线,“什么情况?” “你自己去看。”赢湛的语气好像在开一个天大的玩笑。 白棺约有五米,隔了那么远的距离,我还是不争气的膝盖发软,但我不想被赢湛看扁。 “你让我一个人去?” “恩。” 他悠哉的双手交叠在胸前,欣赏着我脸上丰富的表情。 “去就去,谁怕谁啊!” 我给自己打气,迈开打颤的双腿逐步靠近。 走了几步,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白棺和金斗篷的男子脚下都没有出现影子。 再看看自己脚下,一个在金光反射下被拉长的黑影稳稳的踩在脚下。 这说明金子折射出的光线和普通光线一样,都能照出人和物体的影子。 赢湛是鬼自然是没有影子的,可隐藏在金斗篷的下的人应该就是被秦玉郎复活的那个秦朝的皇子之一的公子高,他既是个活人又怎会没有影子? 还有那副白棺,铸造的如此高大雄伟,为何也不见落下影子? 提着一口气,我终于蹑手蹑脚的走过去。 靠近公子高之后,我更加害怕了,不止脚软整个身体都开始发软,脚下一崴竟整个身体向白棺压下去。 可我却没有压在坚硬的白棺上,一双从黑袍中探出的双手适时接住了我。 “吓得连路都不会走了?” 我想要反驳几句,赫然发现赢湛和我此时站着的位置太逆天了! 他的身体站在白棺中间,而我横倒在他的臂弯里,也应该接触到白棺才对,可我们什么都没有碰到,好像这副白棺只是一个不存在的缥缈幻象。 我简直看傻了眼,不敢置信的对着白棺伸手摸了一把。 果然,我的手完全不受阻碍的从白棺的中间挥过去,白棺真的只是一个假象,用科技能解释的话那就是有人把白棺的照片投影到了这里。 再看站在白棺后纹丝不动的公子高,无疑也是一个逼真的幻影。 怪不得赢湛放心的放我自己去,他早就知道了真相,故意看我闹笑话。 而我也如他所愿,吓得屁滚尿流最后还主动扑进他的怀里! “这个秦玉郎搞什么鬼,放个假的公子高来吓唬我?”我一百个不爽的嘀咕着。 赢湛慵懒的绕着白棺踱步,“蛇坑里有一只凶兽就足够吓唬人了,没必要再搞这些虚的。我看这白棺和公子高不久之前应当确实是被摆放在这里,可能因为这座金山的存在,从而影响了这片区域的磁场,磁场发生改变后就会保留下曾经长时间出现在这里的人或物的投影。” “说的还挺有道理的。”反正我也没什么好反驳的,不如拍拍他的马屁,待会还要麻烦他带着毛胡子等人离开,若真靠我一人,那还真就只剩下等死的份了。 我也在金山上绕行一圈,这里真实存在的只有我和赢湛还有遍地金沙。 原本,我满心期待的以为外婆会在金山之上,可寻遍了金山,也没发现有关外婆的任何蛛丝马迹。 能找到外婆的最后希望都被扑灭了,我顿时心如死灰。 蛇坑里的每一个角落我们都寻找过了,要是外婆或者一定会被找到,就算只剩下尸体也能发现。 王字记号表明外婆确实进入了蛇坑,但她又在蛇坑中尸骨无踪,便只剩下那个我一直都不愿接受的结果。 外婆被洞穴里的凶兽吃掉了! 想到这,我颓然的跌倒在地上。 这一次,赢湛没有扶住我。 我发呆了许久,才从痛苦的思绪中回过神,发现赢湛的表情好似在看见白棺上雕刻的某个图案后变得凝重。 “赢湛,我外婆可能……”我憋着想哭的冲动,声音沙哑。 赢湛这才收回视线,表情有些不自然,却还是安慰的轻抚我的背脊,“会找出王婆尸骨的。” “恩。”我撑着他递来的手掌,站起来。 估计赢湛的意思是杀了那只吃掉外婆的凶兽,剖开凶兽的肚子把外婆的尸骸取出。 说话的时候,赢湛又看了一眼白棺上的某个图案,璀璨的双眸有沉了下了几分。 我有些在意,视线也追着赢湛的视线落在白棺上。 在看见那个充满了血腥、屈辱和让我心疼的阴面雕刻后,我整颗心都揪了起来。 我用力扯开赢湛的衣领,对照着他胸口上的那个和白棺雕刻的一模一样的印记,视线忍不住氤氲。 u字形的印记,在古代只能用烧红的马铁蹄烙印出来,这是君主赐给奴隶的印记,是终其一生都无法磨灭的屈辱。 赢湛给我看过,不知谁在他胸口留下过这样的马铁烙印,巧合的是,属于公子高和解忧公主长眠的白棺外也有这样的马铁烙印。 我猜不透这两个烙印之间究竟存在着某种关联,但说只是巧合却又过于牵强。 是什么人胆敢在皇子皇妃的棺材上烙下奴隶的标签? 那个人和赢湛又是什么关系? 君臣,主仆,还是胜利的将军和苟活的战俘? 暴露在墨色的衣裳下,围绕在马铁烙印附近的还有数不清的鞭痕和割伤,我只看了一眼,鼻子就发酸了。 “来蛇坑的目的是寻找王婆,不要为其他事耽误。” 赢湛淡定的拉好被我弄乱的衣裳,把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痕全部遮掩起来。 “这才不是其他的事情!这是你的事情!”我拿出手机,随着白棺按下快门。 “这是做什么?”赢湛握住我的手。 “我要查出当年的事情,我想知道关于你的曾经……就算你伪装的很好,我也知道你有多意。”我努力不哭鼻子。 赢湛似乎不领情,别过脸让我看不清他此刻的表情,“几千年前的事情,别说的这般笃定。” 我又被他横抱起来,如惊鸿之羽,顺着金阶落地。 他托在我的腰间的大手,却似乎比以往都要温热一些,也都要温柔一些。 我学着他的模样,将他散在脸颊上的一束青丝别进耳后,“就算是被掩埋了千年的记忆,我也能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去找到。”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得到了他太多的好,也亏欠了他太多。 出于对外婆的承诺,我不能回报他我的情感。 拼凑他的曾经,恢复他的记忆,才是我唯一能为他做的。 寻找凶兽之前,赢湛决定将毛胡子他们都搬出蛇坑,在洞穴里耽误了那么久,洞穴外早就天亮了。 白天外面没有蛇,我们大可以安心的把毛胡子他们扔在路边。 他自觉地把几个人像是背沙袋一样,一个叠着一个的单手抗在左肩。 这几个人的重量相加少说也有千余斤,赢湛却一点都不觉得吃力,还能腾出一只手与我相扣。 “恩——?” 大概是我们走的太干脆,一点金子都没有拿,毛胡子竟然从急得从喉咙里挤出一个沙哑的音调。 我扯了扯嘴唇,心想人的潜力果然是无限的。 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看来毛胡子中毒之后也没有学乖。 “那些金子有毒的,拿了必死无疑。”我解释。 毛胡子这才停止转动他转的几乎要掉出来的眼珠子,换上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 我们回到发现凶兽的瀑布,再往回走就要重新进入炙热的洞穴通道。 高温瀑布依旧蒸发出一种足以将人热晕的热气,我们尽量贴着岩壁远离高温瀑布,走到半路上,赢湛猛地停下脚步。 我没有注意,一头撞在他的后背。 赢湛的耳朵轻微的收动了下,随即目光看向冒着滚烫热气的温泉。 拉着我的手掌紧了紧,低声道:“静声!” 我不知道他发现了什么,紧张的屏住了呼吸。 没有了我们行走发出的脚步声,整个空间里就只剩下哗哗的瀑布流水声。 但是,再仔细聆听,瀑布声中好像还夹杂了一种不同寻常的水声,像是谁在用小勺子在拨水。 我瞪大了双眼,想要找到那种突兀的水声的来源。 可四周一目了然,除了我们再无他人。 顺着赢湛的视线,我看见温泉的边缘凭空扩散出一圈又一圈诡异的巨大涟漪! 赢湛抽走我腰间的匕首,朝瀑布走过去,“带着他们躲起来,凶兽出现了。” 第73章:凶兽真身 第73章:凶兽真身 赢湛的注意力都放在温泉中那一圈圈扩散开涟漪处,他同我一样看不见搅乱水面的是什么。 似乎是不放心把我一人留在那里,他手臂一震,毛胡子等人像几片落叶轻轻的从赢湛的肩膀上飘落到我的身前,垒成了一座矮矮的人墙,把我挡在岩壁和人墙中间。 突然,温泉边的涟漪停止了,一串水珠从半空滴落在炎热的地面,发出“呲呲”蒸发的声音。 紧接着,十来米高的岩壁上出现了六只湿润的脚印,想来那凶兽已经移动了方位。 我盯着墙上出现的脚印有些出神,脚印的形状非常奇特,不是五趾也不是三趾,而是像新长出的小苗苗一样形状的两趾脚印。 饶是赢湛已经提醒过我,盘踞在这里的凶兽并不是蛇,看到这几个奇怪的脚趾印我还是猜不出凶兽的真身。 敌人在明我在暗,赢湛近一步,岩壁上的湿脚印就像旁侧退开一步。 我以为赢湛会先发制人,趴在岩壁上的凶兽却更快发动了攻击! 由于我看不见凶兽的模样,只能从赢湛的反应来推断凶兽做了什么。 只见,赢湛左右闪躲了两次,随即左手扣住了凶兽的部分躯体,右手匕首落下,他的面前猛地喷出一片浓稠的血雾。 “啪!”赢湛割下了凶兽的部分躯干,扔在离我一米开外的地方。 细细一看,被割下的是一大片连在皮上鳞片。 这些鳞片和之前我们捡到的鳞片完全相同,都呈现出一种类流光溢彩的深墨色,但连接着的那块皮肤却是及其稀有的紫色。 什么动物拥有蛇的鳞片,四只脚掌,八只脚趾,通体漆黑,皮肉发紫呢? 我还没想出答案,赢湛又一下手起刀落,从凶兽身上割下了一块更大的皮肉。 “嗷嗷嗷!”凶兽痛的直叫。 轮单打独斗,赢湛绝对占上风。 但这凶兽拿手好戏就是那不过就跑,当下又吃了一个大亏,凶兽喜好不恋战,瞬间又隐匿了气息。 方才这场战斗只维持了短短几十秒,凶兽失踪后,整个洞穴里只剩下潺潺的流水声。 赢湛飘到我身边,神色丝毫没有松懈。 “逃了?” “不像。” “那我们快出去吧。” 我实在不忍心把毛胡子他们当人肉盾牌,推着赢湛赶紧跑步。 反正这凶兽就在洞穴中,能力越强的动物它们的领地意识也会越强,我料定凶兽只是暂时躲避起来,绝对不会舍弃这个食物丰富,又地理位置绝佳的巢穴。 赢湛也不想让我身处险境,之前他和凶兽打斗的时候都不敢使出全力,就怕波及到我。 听我说想要离开,立刻背起地上挺尸的几个人,拉着我加快步伐。 可终究我们的如意算盘还是打错了,都说人老成精,动物老了比人还要精,尤其是蛇坑中这个活了将近千年的怪物。 它具有极强的报复心,将一切胆敢擅自进入它领地的生灵都视为入侵者或者食物。 尤其当它品尝过人肉的滋味后,完全爱上了人肉的味道,我们这些人毫无疑问都成了它必须捕获到的猎物。 走了没多远,赢湛又一次停下脚步。 我能清楚感觉到危险是从我们想要离开的方向传来的。 因为,那条凶兽就胆大包天的挡住了我们的去路,那是一只两眼外凸、脑袋上长了三排犄角的庞然大物,此刻它并没有隐身,布满鳞片的腮帮子鼓得老大,绿莹莹的眼珠子里似乎还流露出一抹狠毒的笑意。 “快走!”赢湛好像发现了凶兽的动机,单手抱起我,疯了一般往回跑。 我被巅的头昏眼花,又怕从他的手臂里摔下来,紧紧抓住他的袖子,“它不是被你打跑了嘛?” 赢湛来不及作答,猛地把挂在他身上的六七个人全都扔回那个我们才离开不久的温泉洞穴。 屁股刚落地,不远处就传来了一声声叫人毛骨悚然的“噼啪”声! 赢湛用他的身体堵在通往温泉洞穴的入口,抵挡着身前不断喷射的熔岩。 熔岩在他的身体上烧出一个又一个焦黑的大洞,而赢湛与生俱来的治愈能力,又让他在每一个灼伤的伤口溃烂之前迅速愈合,长出崭新的肌肉再次迎接熔岩的碰撞。 那个洞口很大,少说也有三米,可赢湛愣是一滴熔岩都没有放进来。 这样的画面和母蛇濒死前的画面出奇的想象! 我这才后知后觉,凶兽没有被赢湛两刀剥皮割肉的手段吓退,它是去那个满是熔岩的断崖下吸熔岩去了。 然后把熔岩含在巨大的嘴里,对准敌人喷射! 我无法接受一天之内有两条生命在我眼前陨落,况且,赢湛这么做的原因和洞穴里的旁人都没有关系。 他只是为了我。 “快走开,不值得的!”我用力大喊的时候已经带着哭腔。 他的手紧紧扣住岩石,艰难的扭过头,被熔岩烧损的脸颊上挤出一抹苦笑,“为夫不会让你守活寡的。” 所幸凶兽口中的熔岩只能喷吐一次,而它相信炙热的熔岩可以摧毁世间一切生灵,只是站在原地没有去喝第二口岩浆的意思。 熔岩褪去后,我冲上去哭着抱紧赢湛的后背。 他轻轻的把我从他滚烫的背上拉下来,吃力的喘着气,“扶我到那边去,为夫需要休息片刻。” “好。”我点头如捣蒜,这辈子还从没对谁这么感动过。 赢湛的墨色长袍已经被烧成了破布,只剩下几片布条不雅的挂在他身上。 布条下是一具千疮百孔的身体,上面有赢湛身前留下的伤痕还有被岩浆烫坏来不及愈合的伤口,坑坑洼洼的看得我心里一阵酸痛。 毛胡子的眼珠子又惊恐万分的在眼眶里直打转,好像再问,赢湛打不动了,他们怎么办? 毕竟那凶兽就堵在入口! “待会换我对付凶兽,这些符咒可不是白画的!”我掏出口袋里厚厚的黄符,一边抹眼泪一边说。 心想就算赢湛会笑我自不量力,我也要自己战斗一次! “傻瓜,只要我没死就轮不到你。” 这个节骨眼赢湛还笑得出,我有一种错觉,好像我为他哭的越凶,他就越开心,就连身上的那些伤都不觉得痛了。 听见我的哭声,凶兽得意洋洋的迈着四条长满鳞片的短腿吧嗒吧嗒的跑进来,毛胡子吓得差点破了胆,又神奇般的从喉咙里挤出一个音调提醒我们。 我扶着赢湛躺在地上,用一块金砖给他当枕头,就想单枪匹马去找凶兽拼命。 “陪我!”赢湛拉住我的手腕,看似不轻不重的力道就是让我无法挣脱分毫。 他手臂一收,我撑起一半的身体再度跌坐回他的身旁。 “吧唧吧唧。”巨兽见我们一个个老弱病残的,贪婪的舔了舔嘴巴。 它的舌头也是紫色的,而且长的出奇,舌苔上沾满了粘液,舌头去舔嘴巴的时候竟然把那双凸出的好似玻璃珠一般的大眼睛也一同舔了一遍。 赢湛表情泰然的闭目养神,只把凶兽当透明的,又颇有些听天由命的既视感。 其他人一个个吓得面色惨白,完全不敢和凶兽对视。 只有我又怕又恨的盯着它,不过那个凶兽的眼睛却没有和我四目相交。 它的眼睛和单反镜头很像,可以两只眼睛同时往不同的方向三百六十度转动,尾巴长得和蛇很像,却是抬得高高的向上卷曲。 自然界中,有这样一双眼睛和比身体还要长的舌头以及长满鳞片向上卷曲的尾巴,还会隐身的就只有一种动物——变色龙! 我估计是这条变色龙是常年吃蛇坑中的毒蛇,日积月累体质发生了改变,具备一些蛇类的特征,比方说毒性和需要蜕皮,体型也长得似一座小山似得。 赢湛不动声色的捏了捏我的手,让我不要冲动。 凶兽见我们那么安分,倒是不心急了,走到温泉边的空地也就是它睡觉的地方,“轰”一声趴了下来,伸出长舌头卷了一些温泉水清理身上的伤口。 之前交手,凶兽一直处于隐身状态,我不知道赢湛伤到底伤了它哪个部位的皮肉,现在才看清,赢湛那两刀不偏不倚的全都割在它的后脖子上,削光了后颈上如盔甲般坚硬的鳞片。 凶兽清洗完伤口,又把视线转向我们,似乎在挑选今晚的第一道开胃菜,吧唧吧唧的舔着舌头,审视我们的同时仿若还在嗅着我们身上的气味。 我不安的握着赢湛的大掌,赢湛感觉到凶兽的视线就快要从其他人身上转移到我的时候,突然压下我的脑袋,以我在上他在下的姿势,快速在我的双唇上舔了一下。 卧槽!你神经病啊! 潜意识里我憋不住就想骂人,可事实是我早就被吓呆了,像块木头一样连眼睛都忘了眨。 就在我石化的瞬间,凶兽已经选定目标,从血盆大口里伸出一条又长又粘的紫色舌头。 它的眼珠子还在打圈,我有不好的预感,所有人都躺着只有我坐着,无论怎么想我都觉得凶兽第一个想要吃掉的就是我。 而那条舌头分明就是冲着我来的,我紧张的屏住了呼吸,眼角却瞥见赢湛略显苍白的唇角露出了一抹几不可闻的浅笑。 事情的发展再一次出乎我的意料,凶兽选中的晚餐竟然不是我,而是躺在我身旁,不久前抽过我一耳光的那个外号叫做瘦猴的瘦高个! 紫色的舌头瞬间就将瘦猴整个卷入口中,吧唧吧唧的咀嚼,只剩那条打过我脸的手臂扭曲的露在外面。 凶兽一仰头,把那只手也卷入口中。 手掌在空中翻动的刹那,我看见瘦猴的掌心里那抹不太显眼的鲜红。 我忽然明白了凶兽选中瘦猴的理由! 那是我的血,他抽我耳光的时候留在掌心上的! 第74章:剖腹取尸 第74章:剖腹取尸 凶兽极其贪恋人肉的味道,一点点人血都能令它兴奋。 我似乎明白赢湛为何会突然舔吻我的嘴唇,他是在用他的气息来掩盖我嘴角被打出的一丝血气。 也因如此,瘦猴成为了我的替死鬼。 “现世报啊。”赢湛低声念道,带着某种理所当然的叹息。 瘦猴在凶兽的嘴巴里,像口香糖一样被嚼的粉碎,他的血顺着凶兽的唇齿滴到下巴,看得我一阵作呕。 我惴惴不安的看向赢湛,刚才在他脸上隐约露出的笑意已然不见,宛若昙花一现,又好似只是我眼花了。 凶兽吃完瘦猴,意犹未尽的伸出舌头把整张脸都舔了一边,然后又视线现扫向我们。 我害怕的瑟瑟发抖,闻到了一股尿骚味。 赢湛鄙夷的把他伸直的大长腿收回了一些,距离他脚尖不远的地上,龙虾仔憋红了脸,吓尿了裤子。 空气中弥漫出的尿骚味成功引起了凶兽的注意,却没有引起它的兴趣反而从那两只滚圆的眼珠子里流露出了与赢湛一样的厌恶、鄙夷的情绪。 我想起黑伞中提到过的,童子尿也是一味中药,具有生津解渴,止劳润肺等功效,同时童子尿泼在妖魔鬼怪身上也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 龙虾仔常年被囚山林石洞,手部畸形智力也受到影响,连家人都嫌弃他也不会有女孩子愿意靠近。 虽不能分辨出龙虾仔的具体年纪,但我大致可以确定龙虾仔应该还是处儿。 换言之,龙虾仔的这泡尿,极有可能就是可以用来救命的童子尿! 凶兽吃掉瘦猴的几分钟里,赢湛身上的烧伤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 不过,他可以快速凭借鬼气快速恢复受损的身体却没办法修补被烧坏的衣衫。 大概是怕我看见他身上的伤疤会难过,赢湛还趁我不注意,用障眼法把伤疤都抹去了。 还在我的腰间捏了一把,示意我悄悄把毛胡子靴子里的那把洛阳铲递给他。 做完这一切,凶兽也选定了下一个目标,那就是我! 它黏糊糊的长舌头不偏不倚的向我席卷而来,赢湛冷冽的眸子里也透出一股杀气,掌心一送就把我推倒,长舌在我头顶三寸的位置扑了个空。 凶兽再想把舌头收回,愕然发现长舌少了半截,这才感觉到疼,发出杀猪般的尖叫。 赢湛悠然的站起来,阴晴难辨的俊脸上勾出一抹嗜血的弧度,手中的洛阳铲上一些紫色的粘液滴滴嗒嗒往下落。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我都没看清事情发展的经过,赢湛就把凶兽的舌头割了下来。 断舌在地上好似一条硕大的蛆,痛苦的扭曲着。 凶兽大吃一惊,痛的哇哇大叫,惊惧之下竟又使出了隐身的招数。 可这一回就连我就能看破它的绝招,断舌处不断渗出鲜血,无论凶兽走到哪,从他嘴里流出的血液都会暴露出它的位置。 “躲起来。”赢湛叮咛了句,踱步走向凶兽,步履优雅的就好像再散步。 我知道赢湛不会再给凶兽逃走的机会,但凶兽有十几米长,搏斗起来锤头甩尾的难免波及无辜。 我好手好脚的可以逃跑,毛胡子他们却只能听天由命。 环视洞穴,几乎没有可以藏身的地方。 我只能先把龙虾仔裤子上的童子尿收集起来,涂抹在毛胡子等人的脸上。 另一边,赢湛已经用洛阳铲在凶兽的身上大展身手,每次挥铲必定削飞凶兽身上的一块皮肉。 而且,我发现赢湛瞄准的都是凶兽的脖子部位。 若换成是蛇,赢湛攻击的部位应当是七寸,也就是心脏的位置。 但我对于变色龙完全没有研究,不知道变色龙的心脏是不是也长在七寸上。 变色龙被打的抱头鼠窜,疼的连隐身都顾不上,卷曲的巨尾疯狂的拍打着经过它身边的每一片岩壁。 岩壁受到撞击落下许多大小不一的石块,赢湛固然是毫发未伤,不能行动的毛胡子他们就惨了。 一个个被石头砸的跟猪头一样。 “额!”不知是被石头砸痛,还是毛胡子有话要说,他挤出一个鼻音,眼睛又忘不远处的一块岩壁上直翻。 我狐疑的看过去,发现那块岩壁上竟然有一个半米来宽的裂缝! 那裂缝上窄下宽,用手机光源照过去看不见尽头,应当把大伙都藏进去。 打定主意,我就拖着毛胡子的手往裂缝里拖。 可他太重了,我上次没能拖动他,这次自然也不可能。 赢湛发现了我的困境,掠到我们这里,连着抬了几下脚,就把毛胡子几人都揣进了缝隙里。 凶兽见状想要扑过来咬我们,我赶紧主动往裂缝里逃跑,“别踹我,我自己过去!” 裂缝里很窄,我们只能列成一排站着,我最后一个进去,站在最外侧,惊醒胆战的看着赢湛和那凶兽搏斗。 几个回合之后,凶兽脖子上的鳞片全部都被赢湛挖掉了,有些地方还露出了白色的骨头。 赢湛一把扔了洛阳铲,飞身骑在了凶兽脖子上,手指嵌入巨兽露出的脊椎处那么一夹。 一条深青色的经脉就从脊椎里被揪了出来,我看的目瞪口呆! 儿时听闻哪吒闹海抽了龙王三太子的龙筋做皮带,没想到现在竟能看上现场版的。 赢湛一边抽出那巨兽的筋,一边绕在手中,不知是不是也想带回去做跟皮带。 抽到最后,凶兽整个身体都痛苦的拧成一团,像是被压缩过一样。 抽完筋,赢湛优雅的从凶兽脑袋上跳下来,在他身后,凶兽如一座失了重心的大山,轰然倒地。 等被扬起的金沙尘埃落定,我小心翼翼的从缝隙里跑出来。 找遍了蛇坑都没找到外婆的身影,外婆一定就在凶兽的肚子里。 “你吃了人,也别怪我剖开你的腹。” 我捡起赢湛扔掉的洛阳铲,就往还没断气却动弹不得的凶兽肚子上卯足了劲去戳。 可这般洛阳铲完全不给面子,刚才在赢湛手里还好用的很,切肉跟切豆腐似得,怎么到了我的手里,连半片鳞片都刮不下来? 我急得满头大汗,越发感觉自己的无能。 赢湛都已经把凶兽杀了,我都没办法破开它的皮肉。 “长了一千年的鳞甲就和活了一千年的古树一样坚硬。” 赢湛夺下我手中的洛阳铲,把我推到一边。 然后抬脚就往凶兽的腹部踹去,只一脚,那个被嚼的粉身碎骨的瘦猴就从凶兽的口中被踹了出来。 赢湛又踹了第二脚,凶兽大嘴一张又把失踪的买卖提大叔也吐了出来。 可吐完这两句尸体之后,无论赢湛如何踢凶兽的肚子,都再没有从它那张血盆大口里吐出人来,只吐出了一些消化过的盲蛇。 凶兽的肚子已经空了,像是泄了气的气球完全瘪了。 我简直就要崩溃了,一脸绝望,莫非外婆已经被消化了? “找不到是好事,或许还活着。” 我眼眶酸胀的不行,眼泪模糊了视线,“一定还活着,就连吴言老道都说我外婆是个厉害的女人。” 就算我是在自欺欺人,也不想现在就认命。 藏人的缝隙里,毛胡子哼哼出的回音此起彼伏,带着某种惊惧导致的颤音。 我擦干眼泪,从赢湛的怀里退出来,“先出去吧,他们需要治疗。” “好。”赢湛手指一勾,缝隙里的人就都被拉扯出来。 “变色龙靠吃有毒的盲蛇为食,体内应该具有抗蛇毒的物质。”我吸了吸鼻子,开始发挥学了五年的医学知识。 赢湛想了一下,捡起地上的半截断舌,把舌头上的粘液挤进毛胡子的嘴巴里。 片刻后,毛胡子的嘴角开始抖动,脸上的表情也开始变化,惊惧的扭头看向那个漆黑的缝隙,“那里面还有一个人!” 我清点了一遍队伍里的人数,除去已经牺牲的瘦猴和胖子,不多不少正好六人。 毛胡子喝下的凶兽口水正在发挥解毒效用,喘着大气,“不是我们的人,是个被裹起来的大粽子!” “粽子?”我疑惑的看向裂缝。 粽子就是僵尸,一路上无论是干尸还是湿尸都见过不少了。 像毛胡子这种过惯了刀口舔血的日子的人,不应该再被区区一两具尸体吓到。 但他也说了,藏在岩壁裂缝里的是一具被裹起来的粽子,这就证明墙壁里的尸体和之前我们遇见的尸体有所不同,这具尸体是被人处理过之后再塞进岩壁缝隙的。 我观察了一下这个裂缝,在光滑的岩壁上出现的极为突兀,不像是自然形成的,倒有点像是被一把大斧头劈开的,而且其他地方的岩壁上都没有出现类似的缝隙。 这世上没有如此巨大的斧头,可是用神斧咒则完全可以做到。 “蛇坑的地面上到处都有金沙,唯独缝隙里没有,有些蹊跷。”赢湛伸手在缝隙上触摸着,似乎在检查裂缝边缘的平整性。 “你是说,裂缝是不久之前才出现的?”这个推测,让我心中几乎就要全部熄灭的希望之火又悄悄的燃烧起来。 赢湛没有回答就是默认了,我抑制不住心中的冲动,想去缝隙里把那只粽子搬出来。 “让毛胡子他们去搬,记得手脚轻一点。”在我踏进裂缝之前,赢湛按住我。 “啥?那可是粽子?”被赢湛伤了眼眶的男人惊惧的大叫,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得。 赢湛的目光落在他脸上,释放出一种上位者的压迫力,让被盯着的那个男人露出了比听见粽子时更加惊恐的神色。 估计在他看来,赢湛本来就是一个比粽子更加可怕的存在吧。 我简直就要急疯了,赢湛难道猜不出在缝隙里的所谓的“粽子”很有可能就是我外婆嘛? 他还这么拖延时间,到底是想要闹哪样? 我受不了他们浪费时间,挣脱了赢湛的手想要亲自进去,毛胡子颤颤巍巍的站起来,挡住我。 “这种体力活还是我去适合。” 龙虾仔体内的毒性也缓解的差不多了,忠心耿耿的跟在毛胡子身后。 “哎呦!” “我擦!” 搬起粽子的时候,毛胡子和龙虾仔不约而同的发出一声哀嚎! “发生了什么?”我警惕起来。 毛胡子用力扯了一下屁股,抓住了一条蛇的脑袋狠狠捏爆,气的直骂娘:“没事,就是缝隙里有蛇,都躲在粽子下面。诶?赢先生,我们不会又要中毒了吧?” 赢湛轻笑,“吃过凶兽的唾液,今后你们想要中蛇毒都难,不仅如此,世间五毒对你们都没用了。” 我惭愧的看了赢湛一眼,为自己的小鸡肚肠懊悔。 第75章:天命不可逆 第75章:天命不可逆 本以为赢湛是在有意刁难毛胡子他们,但他只是在保护我,避免我遭受盲蛇的袭击。 而他自己不亲自去把粽子搬出来,可能是畏惧粽子身上的符咒。 “那么牛逼!赢先生,我毛胡子果然没跟错人!”毛胡子揉着被咬痛的屁股,夸张的哈哈大笑。 赢湛则一脸无视,似乎并没接受毛胡子的提议。 听闻凶兽的口水如此神奇,我也有些想要试试看。 “你干嘛?” 见我拾起凶兽的舌头,赢湛探出两指轻轻打在我手背上,我手里的舌头“啪嗒”一声又落回地上。 我不满的抱怨,“你都说了舔一口就能五毒不侵,干嘛不让我我舔?” 赢湛风轻云淡的扔给我一块擦手的帕子擦手,“此法只适用于以毒攻毒,凶兽体内本就含毒,故而才能化解盲蛇体内的毒性。你要是嫌命长,就去舔那根舌头好了。” “我不要!”舔舌头本来就很恶心了,若再去舔一根毒舌头,我自己也觉得脑子怕是被门夹过了。 谈话间,毛胡子和龙虾仔已经轻手轻脚的把粽子从缝隙里搬出来。 我们这才看清粽子的真面目! 层层叠叠包裹在粽子身上的并不是传统的裹尸布,而是一道道黄色的朱砂字符。 符咒的种类五花八门,像是把知道所有符咒全都贴在了身上,不止身体被贴满了,面部和头发也都被符咒盖住,根本看不清样貌。 毛胡子把粽子放在地上,搓着掌心的泥巴,差异道:“怪了,这粽子身上怎么会有泥,莫不会是个泥粽子?” 我心悬一线的听着,越发焦虑了。 外婆和泥像缔结过同命符的事情吴言老道已经告诉我了,泥像就是土地,所以外婆身上的皮肉若是受了伤都可以用泥土代替。 “这些符咒,只有你能揭开。”赢湛提醒我。 看着符咒上熟悉的笔画,我忍不住红了眼圈。 外婆出生的年代正好经历过文化大革命,所以识字不多,虽然后来有位教书先生教过她写字,外婆也改变不了写的字全都歪歪扭扭,像是小学生写出来的习惯。 尤其是写她的名字——王素,素字的笔画多,外婆又不会写潦草字,总是把素字写得很长。 我颤抖着手摸上粽子面部的一张黄符,上面略显幼稚的字迹,无疑就是出自外婆的手笔。 “天啊,真的是一个泥粽子!” 黄符揭开,毛胡子错愕道。 第一张符咒下露出的是一个用泥巴捏成的鼻子,我整个人颤抖的不成样子,用力把黏在粽子身上的其他黄符都撕下来。 黄符下露出的部位全部都是泥做的,无论眼睛,鼻子,耳朵,脖子,双手,就好像外婆真的变成了一个泥人。 最后一张符咒黏在外婆的嘴巴上,只有嘴巴这个部位,被重复封上了八张黄符。 撕下后,一张干裂的满是皱纹的嘴巴暴露出来。 这是一张活人的嘴巴,皮肤的纹理和干裂后长出的新肉清晰可见。 只是,这样的一张有血有肉的嘴巴长在一个泥人身上,说不出的诡异。 符咒被揭开口,从那张嘴巴里缓缓吐出一口气,紧闭的双唇分裂开,喊出一个熟悉的名字。 “元宵孩儿,你还是来了。” “外婆!”我眼泪狂飙。 “姑爷,麻烦你把凶兽的脑袋剖开,把脑袋里的辟火珠取来给我。” 外婆的声音缓慢微弱,好似随时都会熄灭的烛火,赢湛沉默了片刻,捡起洛阳铲向凶兽走去。 “其他人回避。” 外婆又发话了,毛胡子带着其他人退到温泉边。 我能察觉到外婆是故意把所有人都从我们身边支开,这种感觉并不是很好,好似外婆想要对我说遗言一样。 “孩子,把眼泪擦干,外婆不喜欢看见你哭。” “好。” 我用力吸着鼻子,胡乱的抹掉脸上的眼泪。 打从我出生起,外婆的眼睛就已经瞎了,她从没看见我长什么样子,也看不见我哭的模样。 但外婆就是能感觉到我的喜怒哀乐,也为了我的喜怒哀乐奔波一生。 “很好,这才是我们王家的孩子。”如果外婆的手没有变成泥巴,我想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应该会摸着我的头。 “外婆,我要怎么样才能救你?” “外婆时候到了,谁也救不了我。元宵啊,外婆现在说的话,你一定要记住。如果你想要活下去,就必须要杀掉两个人,第一个就是白棺的主人解忧公主,还有一个就是你的鬼夫君,赢湛。” 我万万没想到,外婆会对我说这些。 以前,外婆只是叮嘱我千万不能爱上赢湛,从没说过要让我杀掉他。 我不知外婆在蛇坑中遭遇了,才会改变她的想法。 还有那位解忧公主,她是秦朝时期的人,距今已经死了两千年,可能尸骨都已经成了灰,我又要如何才能再杀她一次? “答应我!答应外婆!” 见我只是嘤嘤的忍着哭没有回答,外婆忽然吊起了嗓子,狰狞的把嘴巴张开的老大,崩裂了嘴角上变成泥巴的部分。 一道裂痕豁然出现她依然泥化的脸孔上,好似下一秒她的整张脸就会在我手中崩碎。 “你若不答应,外婆死都不会瞑目!” 外婆变成泥巴的手突然紧紧抓住我胸口的衣服,五指一用力,泥巴做成的手掌就碎了,落在地上。 我看得又心疼又害怕,完全不知所措。 “我不会让你死的,所以你也不用瞑目。” 一道低沉的声线从我耳后传来,我吓了一跳,赢湛已经取出凶兽脑袋里的辟火珠来到我身边。 刚才外婆和我说话,他一定也清清楚楚的听见了。 听见赢湛的回答,外婆也吃惊不小,裂开的嘴巴也忘记紧闭。 赢湛没有表情的把手中那颗水蓝色的辟火珠塞进外婆的嘴巴里。 辟火珠进入外婆的嘴巴瞬间发挥了威力,外婆泥巴做的几乎一碰就碎的身体上快速生长出一层薄冰,将她从头到脚包裹在冰封中。 赢湛意味深长的晲着满面泪痕、呆若木鸡的我,修长的手指划过的脸颊,“如果哪一天,你觉得有能力杀掉我,随时欢迎。但在此之前,别忘记你还是我赢湛明媒正娶的妻子。” 我完全没办法反应刚才发生的事情,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外婆她现在是或者还是……?” 赢湛勾出一个淡淡的笑意,带着几分冷漠、几分神秘还有几分宠溺。 “自然是活着,为夫怎会让你做一个不孝女?” 辟火珠将外婆的身体冰封起来,泥化后一捏就碎的躯体结冰后变得坚硬无比。 更令人称奇的是,走在炙热的蛇坑和犹如火炉的阿克苏火焰山上,外婆身上的冰晶也没有出现丁点融化的迹象。 我们全靠着外婆的身体,才驱走了炎炎热气,顺利依靠步行走出了热的烫脚的火焰山。 此行,毛胡子他们一共折损了两人,虽然找到了堆积如山的黄金,但在赢湛的淫威下,他们谁也不敢把黄金带出去。 离开的时候,一个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化不开的怨气。 黄金上还残留着凶兽身上的毒,毛胡子他们吞了巨兽的口水自然不怕其毒,可蛇坑外面的其他人一旦接触,那可就是糟糕了。 但赢湛显然不是因这个原因才阻止毛胡子他们拿金子,他是怕这些人背了金子就没力气把变成冰人沉重异常的外婆完好的背出火焰山。 我们在荒芜的红砂地里走了整整三天,才看见那跟伫立在火焰山边缘出入口处的金箍棒造型的温度计。 一路上,赢湛都躲在外婆冰冻着的身体下躲避毒辣的日晒,身体比进入火焰山的那几天看起来要健康的多。 巨型据温度计下,几辆绿色的吉普车停在那里。 车子旁站着几个穿着新疆军服的士兵,警惕的检查来往的行人和游客,应该是在找什么人。 毛胡子一看见他们就像老鼠见了猫,胆战心惊的躲到外婆身后,并且尽量缩小自己的体积。 “找你们的?”我半开玩笑。 这些士兵八成是专门负责抓捕那些非法淘金者的,他们的腰带上还别着枪,看上去比普通的警察威武的多。 “嘿嘿,他们就是做做样子,我们平时都孝敬过的。”毛胡子不好意思的笑笑,露出一副贼眉鼠眼的样子。 其他几个人都没毛胡子这么“淡定”,全都趴在被烤的发烫的地面上,如鸵鸟一样埋着头,尽量隐藏住自己的身体。 “那个,没什么事的话,咱们能不能先走一步?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以后有什么事情,我毛胡子随传随到。”毛胡子见那几个穿着迷彩服的士兵朝我们这边看过来,有些心慌。 “这是什么?”赢湛看了眼毛胡子手里的名片,不解。 毛胡子以为赢湛故意刁难,老脸憋得通红,“赢先生,您别开玩笑了,这是我的名片。” 赢湛还是不伸手接,毛胡子又急又尴尬,好似热锅上的蚂蚁。 最后,那些士兵还是察觉到我们的行为有些异常,派出了两个提步枪的士兵前来检查 “你们是干什么的?”走在前面的士兵见毛胡子他们鬼鬼祟祟的,大声喝道。 “报告长官,我们是来旅游的。”毛胡子露出讨好的嘴脸。 士兵挨个打量了我们一遍,看见外婆被冰冻的身体后大吃一惊,作势就要举起枪逮捕我们。 “连尸体都有,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毛胡子被黑洞洞的枪口指着吓得屁都不敢放,赢湛却不知枪为何物,伸出一只手按在枪口,强迫士兵对上他冷若冰霜的眼眸。 赢湛不疾不徐的开口,声音坦然又有些缥缈,带着某种不容抗拒的力度,“我们是来旅游的,没有任何其他企图,你们也没看见任何人的尸体。” 第76章:催眠 第76章:催眠 那两个士兵就掉头往回走。 靠!这都行! 赢湛你什么时候学会催眠了? 我瞠目结舌的用视线问出了一大串疑问。 赢湛故意无视,伸出白皙的手遮挡住照在脸上的太阳,略带慵懒,“热死了,毛胡子,给我找个地方投宿,要星级的。” 愣了半秒,毛胡子回过神来简直要把赢湛当做神了,“好好好,包我身上,嘿嘿嘿,能请客赢先生是我的荣幸啊!” 我们回到几天前偶遇毛胡子的那个小茶楼,毛胡子在那边停放了一辆脏的看不出原本颜色的金杯面包车。 出发前,毛胡子让我和赢湛现在车子里稍等片刻,他和队伍里的另外几人去了茶馆,好像是对这次淘金行动的总结性发言。 十分钟后,就只剩下毛胡子和一瘸一拐的龙虾仔走上车。 “其他人呢?”我好奇的问。 毛胡子坐进驾驶位,发动引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他的语气有些恶劣,脸上也红彤彤的,可能是这次一分金子都没有拿回来,和其他人闹了意见刚吵完架。 龙虾仔听不懂他们谈的事情,只是隐约察觉毛胡子在生气,所以一言不发的坐在车子最后一排玩弄着他从蛇坑里带出来的凶兽的鳞片。 好家伙,别看龙虾仔平时闷声不响的,趁我们不注意竟然搜集是二十几片鳞片。 赢湛说鳞片上并没有毒,鳞片通体冰凉乃是因为凶兽持有辟火珠,日积月累改变了凶兽的体温。 也是因为辟火珠的原因,凶兽才可以自由遨游在滚烫的岩浆之中。 赢湛和来的时候一样,装出懒懒的模样不安分的靠在我的身上,还用我的外套遮住了脸。 车子开了一阵,我们都以为赢湛睡着了,他忽然冒出了一句,“凶兽只是被我抽了筋剥去了几片鳞,它没那么容易死,若是刚才那些人又折回蛇坑,正好能给那奄奄一息的凶兽当营养午餐。” 像是梦呓般的话,说的毛胡子浑身都哆嗦起来。 他赶紧掏出手机给其他人打电话,但手机里只传出的冰冷的提示音:“您好,你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 又行驶了一会儿,毛胡子忽然想通了什么,急踩刹车,跑到我和赢湛面前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 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我算是想明白了,赢先生您是故意让我送你们去宾馆,才又救了我一命啊!” “起来,开车。”赢湛波澜不惊的吐出几个字。 “好好好,嘿嘿嘿,我也觉得一个大男人哭鼻子,恶心了点。”毛胡子说完,对着车窗外擤了一把鼻涕,又屁颠屁颠的跑回驾驶位。 我没好气的白了赢湛一眼,“毛胡子谢错了,他不应该感谢你救了他,而应该感谢你不杀他。” “哦哦?夫人此话何解?”赢湛烟波一转,深潭般的眸子里乌光烁烁。 我知道他是明知故问,有些懊恼的别过脸看向窗外。 “胖子是你被你一脚踢死的,瘦猴也是你见死不救,刚才的那些人也是你故意设计让他们自己去寻死。” 我不明白自己为何会用这么平静的口气说出这些话,也不明白赢湛为何非要置这些人于死地。 赢湛修长的手臂搭上我的肩膀,贴着我的耳垂哈气,“智商高的女人,不一定情商高。” “你什么意思?”我不爽的转过头,嘴唇摩擦到他的嘴唇。 他靠的太近了,还用手臂霸道的搂着我,我猝不及防,想躲也躲不开,只能维持住四唇相触的暧昧动作。 赢湛伸出舌舔了舔自己的唇,自然也“不小心”舔到了我的,意犹未尽发出一声叹息。 “那胖子跑得最慢,原本就是应该最先死的一个,你要知道命运是不可逆的,就算发生了一些小插曲,结局也不会改变。瘦猴的死完全是自作孽,他要是不对你动手,手上就不会沾到你的血迹,凶兽也不会选中它。至于其他人,都是因为贪,蛇坑所在的那片湖心空地乃是一个防水的阵法,凶兽就是这阵法的阵眼,一旦阵眼被杀,湖水就会冲进来,地下的岩浆也会爆发喷射,届时别说是你我的性命,就连整个阿克苏都会被淹没在滚烫的岩浆之中。故此,我才会放那畜生一条性命。” 赢湛漫不经心的说着,还分心旁顾的腾出一只手在我的脸上描绘着我越听越震惊的表情。 我们的交谈声很轻,金杯车几乎没有避震,噪音很响,毛胡子和龙虾仔完全听不见我们再说什么,还以为我们蒙在衣服地下睡着了。 不一会,毛胡子蹑手蹑脚的走到我们身边,“那个,赢先生,我们在去宾馆之前要不要先把夫人的外婆安放一下。” 毛胡子的话确实提醒我了,外婆现在模样,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全身还被冰块包裹着,就算我们能浑水摸鱼的把外婆送入今晚下榻的宾馆,估计也没办法让外婆顺利通过回家必经的机场安检。 我以为毛胡子要给我安排个灵车什么的,心中不免有些感激。 车窗外热浪阵阵,飘来了一股浓郁的肉腥味,我刚下车就看见面前的建筑物上挂着一块锈迹斑斑的招牌,写着:阿克苏杀猪场 “卧槽!你不去殡仪馆来杀猪场干嘛?”我莫名到了极点。 毛胡子有些尴尬:“不是说外婆还没断气嘛,送去殡仪馆人家也不收啊。这里虽然是杀猪场,但每天都有车运送猪肉到世界各地,我们可以把外婆放在冷冻车里给你运回去。” “别再说了,我不会把外婆和死猪肉放在一起的!”我气得转身回到车上。 赢湛也跟多没下车,似乎早就预料到了。 毛胡子眼巴巴的跟在我身后,像是做错了事情的小孩,搓手,“那该怎么办?新疆所有的宾馆和机场都不接待带着……的客人”, 他不知如何形容外婆现在这种半死不活的状态,只能指了指外婆。 赢湛看了眼放在后座上的一直一米多宽的原本准备留着放黄金的箱子,悠然神往:“依我看,安监的时候就把王婆藏在这箱子里就行了。” “这也不能逃过安监机器的检查啊!”我半信半疑。 赢湛修长的手指有韵律的敲击在箱子上,“机械,总有发生故障的时候。” 毛胡子带我们去的星级酒店其实是一个招牌上写着“五星大酒店”的小三层招待所。 不知是他囊中羞涩故意扭曲赢湛的意思,还是真的以为我们点名就是要住这间酒店。 五星大酒店门外灰尘扑扑,门内虽说比外面干净却极其简朴,十来平的大厅直通上楼的木质楼梯。 楼梯下有一个小小的前台,台面上放着十来把钥匙和一个收钱的小碗。 我再次落下一滴冷汗,敢情这五星大饭店开房还是自助式的。 赢湛选了一把写着208号的房间钥匙,想拉着我上楼。 但我早就把另一把写着708号的房间钥匙捏在手里,趴在地上那个一米多高装着外婆的大箱子上,“今晚我陪外婆。” 赢湛意义不明的视线淡淡的落在我的脸上,像拎小鸡一样单手把我拎到一边,抽走我手里的钥匙再箱子搬上二楼。 我追过去,据理力争,“把外婆还给我,我说了今晚和外婆住一起。” 赢湛没有理会我,抱着箱子走进217号房间,轻轻的放在床边,“别逞强,这箱子你搬不动。” “你只是想帮我搬箱子?” “你还想做什么,我不介意。” “别!麻烦你快去隔壁间休息。” 我推着赢湛的后背直到门外,他的衣服早就在蛇坑中被烧成了布条,我的双手紧贴着他光滑细腻的背脊,不得不说手上的触感还不错。 晚饭前,我预订了明天上午飞秦岭的机票。 第二天,毛胡子准时开着他那辆破金杯车来接我们去机场。 他今天穿了一条当地甚是流行的朋克系列,油腻光溜的上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牛皮背心,下半身穿着一条紧身喇叭裤。为了忍住不嘲笑他,我差点憋出内伤。 毛胡子还“体贴”的给赢湛带了一套新买的衣服。 赢湛看了那衣服一眼,潋滟的眸子里立刻闪过一丝鄙夷,把装着衣服的塑料袋直接扔在后车座上,“太丑,不穿。” “怎么会丑呢?我特意挑了最好的一套给你,裤腿上全是钻!”毛胡子委屈的大叫。 “噗!全是钻!”我实在忍不住了,捂着嘴,闷声笑倒在座位上。 龙虾仔穿的衣服很是宽大,因该是毛胡子给他的旧衣服,他像只猴儿似得从车子最后一排的座位上窜到地上,捡起塑料袋小心的放回赢湛手中,眼神中闪着期待的光芒。 我憋着笑,故意帮腔道:“衣衫不整者不能登机,要是不把你这身性感的布条透视装换下来,就只能从新疆徒步走回秦岭了。” “这不足以成为让我更衣的理由,除非,夫人想看。”赢湛挑着眉,放慢了语气。 “想看想看,麻烦你快去换!”后面还有半句不敢说,就是我迫不及待想看看你杀马特造型的样子。 我催促着毛胡子和龙虾仔下车,把空间留给赢湛换衣服。 几分钟后,车窗里传来赢湛的声音,“换好了。” 我深吸了两口气,防止待会笑的大夸张会被修理,踏入车门,眼前的景象和我想象当中大相近庭。 车厢里穿着紧身皮裤和黑色铆钉夹克的男人,一点都没让人觉得好笑,反而增添了他与生俱来的黑暗属性。 赢湛靠在座位里,包裹在皮衣里的修长手臂懒懒的搭在靠背上,另一只手向我伸展,邪魅勾了勾手指。 我不禁舔了舔干涩的唇,还以为自己眼花了,暗自感叹:卧槽,真人版撒旦! 可能是穿着一身黑暗系衣服的关系,赢湛浑身散出的危险气息被无限扩大。 泼墨般的发如摄魂的丝线,缠绕着我的目光,肩膀上看似的累赘的铆钉放在他身上却成了一道冰冷、禁欲、危险的风景线。 我有些晕眩,重金属朋克乡村杀马特的装扮不仅没有拉低赢湛的格调,还觉醒了我心中不为人知的审美观念。 “我靠!赢老大,你是不是仙子下凡啊?”毛胡子跟在我身后上车,只看了赢湛一眼下巴就差点掉在地上,哈喇子留了一地。 龙虾仔开心的直拍手,蛇坑里见到黄金的时候都没见他笑的那么开心。 第77章:艳遇说来就来 第77章:艳遇说来就来 还真应验了一句古话,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不过毛胡子看人不清,赢湛怎么看都和仙子没半毛钱关系,应该称之为恶魔之子才对。 赢湛也不认同毛胡子的说法,大概是感觉仙子这个词眼听起来有点娇气,连个眼角的余光都不给他,挥挥手命令毛胡子去开车。 小金杯很快驶进机场停车站,一个小平头早就等在那里,和毛胡子说了几句,就塞给他一叠毛爷爷然后接过金杯车的钥匙。 我觉得这小平头看起来眼熟,对方却先来打招呼。 “呦!这不是前几天见过的明星小情侣嘛,拍完戏要回去了?” 小平头熟稔和和我们打招呼,我才想起来,他就是我们刚到阿克苏机场预约的黑车司机。 想到小平头给我的那盒杜蕾斯还在赢湛的口袋里,我不由面色一红。 赢湛却像个没事人似得,竟然和那小平头微微颔首,算是打了个招呼。 毛胡子见我们认识,有些吃惊。 “三位认识?” “以前做过他的车。话说你把车卖给他之后,怎么回去?” “回哪去?” “家。” “别笑话我了,像我们这种成天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人那里还有家。” “那你的意思?” “以后我和龙虾仔就跟着赢先生和赢夫人混了,做牛做马,任凭差遣。” “赢湛,你要收他做小弟?”我转过脑袋,差异的问。 赢湛看着机场里闪烁的大屏幕,“我不记得。” “反正咱们两个跟定赢老大了!”毛胡子一把搂着龙虾仔,斩钉截铁的喊道。 赢湛依然一副淡定无视的表情,拎起藏着外婆的那只大箱子,往托运处迈开两条黄金比例的美腿。 “赶飞机。” “好。” 我也不再理会毛胡子他们,快步跟过去,拉住赢湛故意留给我的那只空着的大手。 其实在别人眼里,我和赢湛早就养成了一种默契。 只是当时的我们都后知后觉,而几年之后,我回忆起这段往事,又会不自觉的叹息、缅怀。 如赢湛所言,藏有外婆的箱子在托运安监的时候没有遇到任何问题。 可是在进行人身安检的时候,赢湛和毛胡子身上闪亮亮的铆钉却不断在金属探测器下发出了bbb的警报音。 按照机场的规定,衣服上的配饰含有金属的,需要脱下衣服放进安检篮中另行检查。 赢湛不止衣服镶满了铆钉,连裤子上都有一条用铆钉和水钻镶嵌出的银龙。 而负责安检的怪婶婶明显不想放过赢湛这块充满了异域风情的小鲜肉,顶着一张隐藏不住的花痴脸,装出一本正经的模样要求赢湛把裤子也脱下来放进安检篮中。 赢湛被怪婶婶“检查”了那么久,脸上早就浮上了一层预想杀人的寒霜。 偏偏检查的地方又是一人一放,保安就是不让我进去,站在隔离黄线外,我真替那个胖嘟嘟的怪婶婶捏了把冷汗。 另一边的安检通道里,毛胡子他们已经乖乖的脱了衣服裤子,做出上帝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动作接受检查。 那边的安检人员才没心思刁难他们,随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了一通就放他们通过,安监处的人员全都被赢湛一身邪魅狂狷的气息吸引住了。 “麻烦你把外裤脱下来接受检查。”怪婶婶又重复的了一边,语气中带着一丝丝兴奋和一丝丝期待。 赢湛危险的眯起眼睛,我感到不妙立刻大喊道:“这里是公众场合,要遵守规定啊!” 其实我想说的原话是:特么,这里你多人,你别给我惹事,老娘可不想上今晚的头条啊! 赢湛没好气的看了我一眼,我发现他深邃的眼底闪好似闪过了什么。 “拜托了!”我又喊了一句。 “就是,麻烦你配合我们检查。”怪婶婶催促道。 在场的所有女性都红着脸屏住了呼吸,睁大了眼睛准备欣赏接下来就要出现的香艳一幕。 “只要没有金属,就能通过安检?”赢湛镇定的问。 “对。”怪婶婶笑的那叫一个不怀好意。 “我知道了。” 随着赢湛的动作,在场所有的女性都集体发出了一声欲求不满的叹息。 赢湛竟然像是拔钉子似得,干净修长的手指一夹就把衣服和裤子上的铆钉通通都拔了下来。 “现在我身上已经没有金属了。”赢湛似笑非笑,目光却是得意的看向我这边。 站在我这排的女性,都不分场合的失声尖叫起来。 “哇!帅哥刚才对我笑了!” “去你的,是对着我笑。” 安检的怪婶婶郁闷的脸都要抽经了,可当她把金属探测器靠近赢湛之后,她那张圆圆的脸上又露出了类似痴女的笑容。 我定睛那么一看,脸颊上顿时也似烧出了一片红云,有即将流鼻血的冲动。 赢湛是古代人,从没有穿内裤的习惯,衣服裤子上的铆钉被拔掉后,露出了一个个黄豆大小的破洞。 透过那些破洞,线条分明的肌理,细腻如霜的肌肤和下半身伟岸的风光全都随着赢湛配合检查做出的动作若隐若现。 “我可以走了吗?”赢湛的声音不带任何情绪。 “可以可以。”怪婶婶不舍的让开一条路。 我狠狠吸了一下鼻子,心中涌出了一些莫名的不爽,通过检查后,我立刻在机场商店买了一套运动服赛给赢湛。 接过运动服,赢湛修长的手臂架在我的肩膀上,唇瓣撕摩着我的耳廓:“怎么,夫君被别的女人这么看,吃醋了?” “呸,我是怕你伤风!”耳朵上的热气像是触电一样,让我从臂弯里逃开。 广播里,通知着我们乘坐的飞机就要起飞,赢湛换好了运动服牵着我的手,一起向登机口走去。 我的眼角余光里,从不远处的贵宾休息室里走出一个曼妙的身影,推了推鼻梁上的名牌墨镜,向我们投来好奇的视线。 播音747型号飞机是一架能够同时乘坐五百人的大型民用客机,从机头延伸至机尾分为可享用最尊贵服务的头等舱,价廉物美服务周到的商务舱和传说中的空中难民区——经济舱。 像我这种欠了一屁股债的大学生理论上来说是不应该乘坐飞机的,可考虑到带着外婆的躯体还有身边那座移动大冰山,我还是咬着牙买了两张最便宜的经济舱机票。 取票的时候,毛胡子特意叮嘱工作人员把座位安排在我们身边。 于是就出现了我、赢湛、龙虾仔三个身材苗条的人被身形宽大的毛胡子挤做一团的景象。 不仅如此,才上飞机没多久,毛胡子就开始打呼,呼声响的跟直升机似得,吵得机箱里每个人都皱起了眉头。 飞行到平稳高度后,一直阴沉着脸的赢湛解开安全扣,离开座位。 “跟我来。” “去哪?” “兜风。” “在飞机上?” 我还在啃刚才美丽的空姐发给我的墨西哥鸡肉卷,就被赢湛从座位上拉起来,鸡肉卷“啪嗒”掉在地上。 赢湛好笑的看着我,“我闻到前面有更好吃的东西。” “闻?你是狗嘛?”我正在心疼鸡肉卷,一下口不择言。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跟我来。”赢湛霸道轻笑,手中的力道加大,拉着我就像在拉扯一团棉花。 狭窄的机场通道里,我们和推着餐车的空姐擦身而过。 经济舱的空姐脾气都不是太好,但她和赢湛看了一个对眼之后,粘着假睫毛的眼睛里立刻涌出了一种羞嗒嗒的情绪。 “先生,您?” “忙你的,我想去兜兜风。” “好。” 赢湛如实相告,脚步毫不停留,只留给那空姐一个挺拔颀长的背影,空姐竟也忘了看赢湛前往的方向。 等我眼前的视线停止移动,赢湛已经拉着我“兜风”兜到了位于机首位置的头等舱里。 机场里还剩下同一排却不相连的两个空位,赢湛极其自然的选了一个坐下,嘴角微翘,“坐下。” 我有点尴尬,“这可是头等舱……” “嘘!”赢湛对我眨眨眼睛,修长的手臂落在我的肩头,把我按进座位里。 头等舱里也在安排用餐,上等牛排的香气肆意弥漫,诱惑着我的味蕾。 “您好,请问您需要牛排套餐还是鱼排套餐?” 空姐没有发现我们这两个外来者,也是被赢湛一张帅的人神共愤的脸孔迷得晕头转向,盯着他只知道傻笑。 “牛。”赢湛优雅的吐出一个字,空姐立刻满面堆笑的把牛扒套餐双手送上。 “女士,您呢?”空姐问的不是我,而是坐在赢湛侧壁靠窗位置上的一位带着眼罩睡觉的女乘客。 眼罩遮掉了那个女人巴掌脸上的绝大部分,只露出两片丰盈的红唇,看不清长相。 但她的身材一级棒,穿着一身紫罗兰色的连衣长裙,打扮算不上暴露,连衣裙合身的剪裁却将她的曼妙曲线勾勒的淋漓尽致,叫看见的人忍不住遐想连篇。 连同时女人的我,看见这样的妙人儿都忍不住有些心动。 不过,她好似睡得很熟,空姐一连叫了两声,女人都没有苏醒的迹象。 空姐有些尴尬,转而问我:“请问您需要些什么?” 我犯了个白眼,心想不吃白不吃,没好气的说:“我也要牛排。” 换来的却是空姐冷冰冰的声音:“不好意思,牛排已经发光了,只剩下鱼排,请问您还需要吗?” “你?”我刚要发飙,想到自己是偷偷溜进头等舱的,做贼心虚一下灭了气焰。 “那就鱼排吧。” “好,您的鱼排。” 空姐从餐车最底层抽出一盒温温的鱼排套餐给我,就又把视线看向赢湛,软绵绵的发音。 “先生,您需要饮料吗?” “先生,您需要纸巾吗?” “先生,您需要再来一份吗?” “有需要我会叫你。”赢湛一点都不心虚,居高临下的吩咐道。 那空姐连句谢都没得到,只因为跟赢湛多说了几句话就开心的推着餐车时候的脚步都有些飘飘然。 第78章:一吻窒息 第78章:一吻窒息 我一边垂涎赢湛面前的牛排,一边闷闷不乐的用刀叉切开自己盘子里的鱼排往嘴里送。 赢湛优雅的把牛排切成容易送入口中的小块,全部切好之后把盘子端给我。 “干嘛,别想和我换,鱼排我已经吃过了。” 赢湛看似冷峻的眼底闪过一丝宠溺,“多吃点,我不喜欢白骨精。” 我郁闷了,下意识低头看自己的胸。 明明凹凸有致好吗,白骨精你妹啊,谁规定小山丘就不是山了? “不吃就掉到。” “吃!”我没骨气的向美食妥协。 餐盒上写着a5等级和风牛头,这可是日本最高规格的牛肉,据说一客要一百美金。 赢湛竟然说要把那么好的肉掉到,一看他生前就是娇生惯养的纨绔子弟,所以脾气才这么坏。 我郁闷的塞了一口肉送到嘴里,肉香四溢,入口即化的鲜嫩滋味瞬间把刚才的那些不愉快冲的一干二净。 等我吃完,擦干净嘴巴,赢湛已经悠然的靠在头等舱座椅上假寐,浓密修长的睫毛在脸上笼罩出一片好看的扇形阴影,嘴角上似乎还带着一丝淡淡的弧度。 我发现头等舱里非常安静,好似除了我一直好奇的东张西望,其他人都很有涵养,要不在对着电脑工作,要不就眯着眼睛小憩。 而赢湛和他身旁座位里的美女此时都在浅眠,那美女的金色卷发随意的落在赢湛的手臂上,两个长得那么好看的人在同一时间做着相同的事情,这画面简直不能再美。 或许陪在赢湛身边的女人就应该是如此优秀的吧,我莫名的有些自卑。 头等舱的座位非常舒适,我胡思乱想着也睡着了,等我醒过来的时候,飞机已经降落在地上。 飞机还在跑道上滑行,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了巨大的响声,坐在赢湛身边美女也被惊醒了,伸展一双曲线优美的手臂打了个懒腰。 摘下眼罩后,一张精致唯美,貌若天仙般的脸孔显露出来。 我忍不住惊叹,果然是一个大美女,看脸型还是一个混血的! 都说物以类聚,美丽的生物都会主动相互吸引,要不赢湛怎么会莫名其妙从经济舱跑来头等舱,还极其巧合的坐在她身边呢? 发现身边有人,美女露出了差异的表情,随后她那双蔚蓝色的明眸落在赢湛同样出类拔萃的俊脸上,莞尔一笑,从包里掏出一张黑色镶金字体的名片,用两指夹着递给赢湛。 “call me。” 赢湛估计是听不懂她说什么,面无表情的接过名片离开座位,让美女离开。 美女回过头意义不明的对着我和赢湛勾唇一笑,又从包里掏出一副墨镜遮住了半张脸,这才踏着猫一般的步子走出机场。 “上面写什么?”我故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没那么酸。 赢湛直接把名片递给我,“西域文字。” 呵……还有你赢湛不懂的事情…… 我把那张高级名片上的英文念出来,“rose lee,明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 名片上散发着淡淡的玫瑰馨香,我第一眼就觉得那个金发美女说不出的熟悉,rose lee这个名字听了只觉得更加熟悉。 “rose lee,mr.l,天呐,刚才给你名片的人就是现在最火的女明星,人称李爷的rose lee!” 我激动的连蹦带跳的,赢湛却好像提不起兴趣,“一个戏子而已。” “不是戏子,是大明星,是娱乐圈的一姐!rose lee不会是看上你了吧!” “戏子就是戏子。” 赢湛冷冷的说完,勾着我的腰就往机舱外走,好似被大明星看上一定都不开心,反而还有些生气。 机场出口,毛胡子他们已经取了行李——装着外婆的大箱子等着我们。 他们身边还有两张熟悉的脸孔,警察罗飞和他的搭档墨白。 “元宵,好巧啊!” “王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他们熟稔的向我打招呼。 我还没回答,赢湛就打断我:“你让他们来接机?” “没听见罗飞说是偶遇嘛?” 我努力想要挣脱赢湛勾在我腰上的大手,这般亲密的动作让旁人看了太容易引起误会。 可赢湛一点不给面子,稍稍用力就把我的身体全部靠在他的身上。 “真的好巧。”我只好在赢湛的怀里和他们打招呼。 “你,还和垃圾有联系?”赢湛贴着我的耳畔用周围人也能听见的声音说着,嘴角扬起一抹戏虐。 闻言,罗飞和墨白面色微变,他们之前喝过吴言老道调配的汤药,早就忘了石料厂赢湛对他们的暴行。 对现在的他们而言,赢湛就是一个没见过的陌生人。 罗飞尴尬的笑了两声,“我们是来抓捕罪犯的,喏,就是这个大胡子!” 我这才发现毛胡子手上已经被拷了手铐。 赢湛提起装着外婆的箱子,不耐烦的拉着我往前走,傲慢的无视面前的所有人。 我感觉手腕都要被折断了,怎么都挣脱不开,疼的我眼眶都红了。 眼见就要被带出机场,另一只手上忽然多了一份体温。 墨白冲上来紧紧拉住我的手,“放开她,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机场里的空调打的不是很足,可当墨白的右手触碰到我的左手的刹那间,从赢湛身上散发出来的寒意几乎令整个机场都降临了一阵令人发寒的冷空气。 我自觉的去挣脱出墨白温暖的掌心。 上次在采石场赢湛也只是看见墨白握着我的手,就不分青红皂白想要把他掐死。 这一次,如果我再傻乎乎的被墨白牵着手,今晚央视新闻的头条一定会出“执勤警员横尸机场”的重磅新闻。 可墨白却牟足了劲握着我,就是不让我的手掌从他紧张的有些发汗的掌心里抽出来。 赢湛停下了脚步,我胸口狠狠一坠。 完了,他生气了! “放开我!” 我比赢湛先喊道。 墨白愣了一下,清俊的脸上露出不解,“我不能让他强迫你。” “滚。” 赢湛冷漠的吐出一个字,拉着我的大手微微用力,我和墨白就一起无法控制的向他靠了一大步。 我跌进了他的怀里,墨白却一个踉跄险些摔倒。 但他的手还是牢牢黏在我的手上。 再怎么说这里也是机场,赢湛还是留了一些余地,没有直接发飙。 “墨——” 我刚开口,就被赢湛打断,“你算哪跟葱,也敢碰她?” “我们是元宵的朋友?”罗飞怕事情闹大,赶紧上来圆场。 可他一不小心祸从口出,不仅没劝住争锋相对的两个男人,似乎还把自己卷入了这场危机之中。 “你叫她什么?”赢湛讽刺的轻勾嘴角。 闻言,罗飞忽的感到一股恶寒蓦的从心底涌出,估计是怕穿着警服退缩的话,会丢了他人民警察的面子,鼓足勇气又大声叫了一遍,“我叫她元宵,我们是朋友,这位墨警官,也是元宵的朋友。” “原来如此,王元宵,你的男朋友可真是够多的……” 赢湛俯视着我的惊慌的表情,嘴角的那抹冷笑消失了。 “你又是他的什么人,干嘛一直抓着她?”罗飞不怕死的又问。 “他不也抓着?”赢湛反问。 罗飞决定自作主张的把和事老做到底,“这样吧,我数到三,你们一起放手。” 墨白点点头,赢湛没有说话,算是默许了。 “ok,我数了,1、2、3,放手!” 罗飞喊完,向来循规蹈矩,温文尔雅的墨白缓缓松开我的手。 而赢湛的手却没有松开,反而更加用力的把我拉扯到更贴近他身旁的那个位置。 “你不守信用!”墨白和罗飞异口同声。 “哼……我好像从来没有答应过你们什么事。” 我松了口气,大概是今天赢湛心情好,只是想羞辱一下他们,没有动手的打算。 罗飞是个直肠子,见赢湛对他爱理不理的,直接来问我:“元宵,他到底是你什么人,怎么……怎么那么不讲理!” 赢湛冰冷的视线无意中落在他脸上,罗飞说道半茶打了个冷颤。 我支支吾吾了半天,“他叫赢湛,是我的,我的……” “夫君!”赢湛替我回答。 “啊?” 这声“啊?”是周围一群人同时发出来的! 罗飞和墨白声音都带着不可置信,其他看热闹的老老少少都表示对赢湛这样一枚大帅哥英年早婚表示惋惜。 不过,在他们看来,墨白的卖相也是能打高分的。 一八零的身高,清爽的短发,白皙的脸孔,俊秀的五官,和那双清澈到人畜无害的大眼睛,那是一种和赢湛这个妖孽截然相反的美。 所以,围观群众在短暂的失落后,又打起精神将目标放在了墨白身上。 身为两大俊男争抢的目标,此刻我除了尴尬和无地自容再无其他感想。 因为,我在身旁一群女人的脸上看见了不屑一顾的表情。 “切,就说长得帅的男人眼睛都有问题,怎么就偏偏看上了那颗干瘪白菜。” 卧槽!欺人太甚! 我对着那个说我坏话的女人,用力挺起胸膛! 睁大你的狗眼,老娘哪里干瘪,哪里像白菜了? 赢湛也听到了别人对我的评词,烟波一转,不动声色的对那个女人瞪了一眼。 人群中再次躁动起来! 刚才骂我的女人突然捂着胸口绷紧了身体,直直倒在地上,两眼上翻,口吐白沫。 我满头黑线的扯了扯赢湛的衣袖:“能不能积点阴德。” 赢湛嘴角微翘,“你能交男朋友,我对其他女人笑一下也不行?” 笑,你这是普通的笑吗? 都要死人了好吗? 有人昏迷,罗飞和墨白必须实施帮助。 罗飞负责去检查那名到底妇女,墨白却还是如磐石一般挡在赢湛身前。 “我查过王小姐的档案,她还未婚,哪里来的夫君?王小姐,他是不是强迫你?” “夫人,你自己说,我有没有强、迫、过、你?”赢湛似笑非笑的问,大手危险的在我的腰上游移。 有!现在就在强迫我! 我勉强挤出一个“自然”的微笑,“他的意思是,他是我男朋友。” “只是男朋友?”赢湛在我的腰间悄悄惩罚,害我一张脸憋得通红。 “对!”我豁出去了,承认恋人关系已经是我的底线。 要是被人知道我和一个男鬼结了阴亲了,以后还怎么在医场上混下去? 第79章:泼红漆 第79章:泼红漆 墨白的眼睛很清澈,似乎透过他的眼睛,看见的事物也会都会暴露出真正的本质。 “我还是不信,王小姐,我在你的眼里只看见了疲惫和无奈,完全找不出恋人之间的喜悦。或许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这不是爱情。” 这番话把我说蒙了,连赢湛用眼神询问我,我都呆滞着无法回应,甚至不敢看他。 气氛很压抑,身边人的八卦的目光,赢湛失落的目光,墨白期待的目光交织在我的身上,像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 我答应过外婆不会爱上赢湛,受到了赢湛这么多的好,我也做不到微笑着欺骗。 不爱就是不爱,不能爱也终究是不能的。 我有些想逃了,墨白又冒出一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不知他是认真的还是在试探我和赢湛之间的关系。 “原来赢先生只是她的男朋友,那么巧,我也正想追求她。王元宵,我喜欢你,希望你考虑和我交往。” “卧槽!墨白,你小子挖我墙角!”另一边,罗飞郁闷的大叫。 我吃惊的几乎石化,想死的心情都有了,连赢湛在我面前突然放大的英俊五官都没有注意。 一股温热的气息喷吐在我的脸上,赢湛修长的手指霸道的抬起我的下颌,狭长的眼眸带着胜者的浅笑扫向等着我回答的墨白。 “真可惜,你没机会了。” “啊啊啊!”在一群围观女人的尖叫中,赢湛吸允住我颤抖的双唇,吻得如此用力,吻的如此深情,吻的我意乱心迷,无法呼吸。 不知吻了多久,直到我就快窒息,赢湛才不舍的结束了这次法式长吻,戏虐的提醒我,“吸气。” “呼呼——” “笨,做过那么多次,连换气都不会。” 用行动证明了我的归属权,赢湛得意的舔了舔他吻的微微发红的唇角,居高临下的睨着比他矮五公分左右的墨白。 “从今往后,她只属于我一个人。而且,她不会再有朋友,因为她不需要。” “你没资格命令她。”墨白勇敢的对视着赢湛冷若寒潭般的眼眸。 “赢湛,别太过分。”我也不满的抗议。 他可以剥夺我的身体,剥夺的我婚姻,可他不能再剥夺我的友谊。 “你身边有我。” “我需要朋友!” “你不需要。” “暴君!” 我怒了,他却笑的灿烂,似乎早就料定我逃不出他的五指山。 他嘴角好看的叫人晕眩的弧度,看在我眼中仿若剧毒,唇瓣上微肿的红晕又在提醒我,我和他之间剪不断的牵绊。 “嫌吻的不够?”赢湛作势又要吻住我,我用力挣扎,这些力气在他怀中只如螳臂当车,隔靴搔痒。 墨白看不下去了,对着赢湛邪魅的侧脸就是一拳。 只是,他的出拳速度在赢湛看来还是太慢了,赢湛先蜻蜓点水般在我唇上轻啄了一下,这才腾出一只手,悠然拍掉他的拳头。 “啪!” 赢湛的掌与墨白的拳接触的瞬间,两人的手掌上都闪现出一道类似闪电的光线,这光线旁人看不见,我却能清楚的捕捉到。 与此同时,赢湛收回掌,额头上不易被人察觉的冒出一丝冷汗。 再看墨白,他被赢湛一掌拍的后退了七八步,拳头肿的像烧红的馒头,脸色都苍白了,却没有察觉出他对赢湛造成了伤害。 一块金色的佛牌从墨白的脖子里的漏了出来,好似受到了某种吸引在机场明亮的白炽灯下闪烁出微弱的光芒。 我差异的看向赢湛,从他凝视佛牌的深邃表情可以猜到,墨白就是依靠这块佛牌,才无意中让赢湛受了些轻伤。 “啪啪啪!”一个身材高挑,曲线玲珑,姿态优雅的金发女郎一边拍掌一边向我们走来。 她被一群热情的粉丝围在中间,这些粉丝每个人都想更靠近她一些,摄取她的芬芳,但她却拥有一种与生俱来高贵气场,让那些几乎都要留口水的粉丝自觉保持距离,碰不到她分毫。 “大明星rose lee!” 不知谁先喊出了她的名字,下一秒整个机场都沸腾了。 rose lee踏着优雅的步子,如仙境中迷路的小鹿,来到我们面前。 她的出现就像一阵微风,让赢湛和墨白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瞬间烟消云散。 rose lee取下名牌太阳眼镜,一双精致的明眸扑闪出好奇的眸光,逐一掠过赢湛、墨白的脸庞,最后把视线停留在我的脸上。 我是很想挺胸抬头证明自己不是一课干瘪白菜的,可在rose lee光芒万丈的魅力下,只要是个女的都会自惭形秽。 我被她闪亮的大眼睛看了一眼,没出息了脸红了。 “嗨,我们又见面了。” “你好。” 我一激动,对着这个让我羡慕嫉妒但是没有恨的大明星来了个90°的大鞠躬。 “呵呵……”rose lee掩唇而笑,人们眼前仿佛绽开了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花,一笑倾城用在她身上最恰当不过。 我再一次证明了自己的观点,见过了那么多美人,唯独rose lee的美貌能和赢湛一较高下。 “你的女友真可爱。”rose lee对着赢湛眨了眨眼睛。 所谓风水轮流转,刚才还是一群痴女在尖叫,现在就轮到一群长了爱心眼的雄性动物齐齐流着哈喇子。 赢湛默然的回视,纠正道:“不是女友,是妻子。” rose lee微微挑眉,红唇扬起一抹俏皮却不失性感的弧度,“挺好的,郎才女貌…… 不过,大家都在看着,我希望你们各让一步,适可而止。” 看似柔柔的声线蕴含着一股不容抗拒的魄力,大明星的风范我今天也算是见识到了。 罗飞被rose lee强烈的女性荷尔蒙迷得晕头转向,讨好道:“本来就是没事,误会!全都是误会!对不对啊你们两个?” 墨白揉着红肿的拳头,不置与否,清澈的眼眸落在我身上的时候流露出几分担忧。 “我们也没事,正准备回家!”我挽起赢湛的手臂,乖顺的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真正有魅力的女人,不止能俘虏男人,还能掠取女人,就像rose lee已经成为所有人的女神! “你们两个也蛮可爱的……”rose lee略带挑逗的从墨白和罗飞身边经过,在里三层外三层粉丝的包围下走出机场大门。 赢湛捏了捏我的脸颊,“你对女人也有兴趣?” 我不服气的反驳:“你也不是对她有兴趣,还拿了人家名片!” “你说这个?”赢湛从长袖运动服的袖子里掏出那张黑底烫金的高级名片。 他穿古装的时候,总是把小物件放在袖子里,穿上现代服装也一直沿用着这个习惯。 在外人看来,他从袖子里拿名片出来的手法,漂亮就好像在变魔术一样。 “切,连朋友都不许我结交,自己却留着女明星的名片,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告诉你,我不会和朋友绝交的!” 我不自觉地碎碎念,没发现自己的语气莫名有点发酸。 赢湛修长的手指夹着名片,放在我的眼前,名片上若有似无的玫瑰香气扑面而来。 “本想留着调香,夫人那么在意,不要也罢。” 说罢,赢湛就把那张别人做梦都想得到的名片揉成了一个球,准确的投进十米开外的垃圾桶中。 我想阻止都来不及,后悔怎么不晓得可拍照留念,发在朋友圈装逼b什么的。 我每次紧张的模样都能让赢湛心情大好,他难得爽朗的笑了一下:“别用这种可笑的东西来和我谈条件,交朋友可以,交男朋友趁早死了这条心!” 走到半路的rose lee发现自己的名片被赢湛毫不留情的扔进垃圾桶,脚步停顿了一下,却没有回头,拨弄了一下云烟般的卷发,才继续迈着高雅的脚步,坐上她的林肯专车扬长而去。 整件事情闹了将近一个小时,毛胡子怕赢湛和墨白再度动手,佯装逃跑:“特么还去不去警局,老子的时间可金贵着,没空陪你们瞎哈哈!” 见我没有离开赢湛身边的意思,罗飞拍拍墨白的后背,“走吧,先带嫌疑人回局里交差。” “慢着。”墨白问道:“赢先生,我刚才看你和嫌疑人说过话,你们是不是认识?” “他帮我拿行李。”赢湛波澜不惊的回答。 说到行李,我的虚汗立刻就冒出来了,箱子里装的可是我外婆,万一墨白他们要检查我的箱子,这可怎办? 毛胡子见我神情闪烁,帮忙圆话:“算老子倒霉,偷个箱子都被会被人发现。” “特么,从新疆偷到秦岭,你丢不丢人?”罗飞训斥道。 “是这样吗?”墨白不安的问我。 我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似得,“对,对!” “我们收队了,你自己保重。”墨白和罗飞拷着毛胡子离开。 毛胡子被逮捕,龙虾仔一个弱智儿无人照顾,我想带他一起回家,这时才发现龙虾仔早就没了身影。 “那孩子不会有事。”赢湛笃定的向我保证。 从机场回到家,太阳已然西下,黄昏的余晖照的家门口的两个枣子树上的叶子金灿灿的。 美景在前,我却没有多少回家的喜悦,外婆变成了冰冻的泥人,这种事情我甚至没地方诉苦。 在赢湛的帮助下,我把外婆抬进她的房间。 我发现那尊放在她床头破碎的神像也奇迹般拼凑起来,并且冻结上一层坚硬的薄冰。 “看来只要一方不死,同命符就会一直持续下去,这点与你我阴亲的红线有点相似。我有预感,外婆会醒过来的!” 听着我的呢喃,赢湛拉过我的手腕,好似正在摩挲着隐藏在我手腕上肉眼不可窥视的红线。 “我去做饭。”他手上逐渐上升的温度让我有些心慌,我走出外婆的房间,去厨房下了两碗面。 赢湛没有动筷子,安静的看着我吃。 他一瞬不瞬的目光,注视的我有些变扭,但饭总归要吃的,我只能尽量去习惯。 “你不吃?” “我是鬼,你应该给我上一炷香。” “我能吃你的面吗?” “可以。” 赢湛把他面前的碗推到我面前,我也去神龛前恭恭敬敬的点燃三支清香。 第80章:不速之客 第80章:不速之客 我发现赢湛薄薄的比翼微动,好似在吸食香火,顷刻之后露出了心满意足的表情。 我微微一笑,忽然觉得等外婆醒来后,日子若还能如此安稳,倒也不错。 “嘀嘀!”我的手机先后跳出两条短信。 第一条是罗飞的,写着:你家的事情我听说了,遇到危险就报警,我会第一时间来帮你! 另一条是墨白的,写着:他没为难你吧?有事就打这个电话,我24小时开机,任何事都可以来找我商量。 我比较在意的是罗飞的短信,他说我家的事情他听说了,他究竟听说了什么? 在蛇坑发生的事情,我可是什么都没对人说过,外婆的遭遇更是一个字都不敢泄露,难道是毛胡子经不住警局里的严刑拷打,把蛇坑中的所见所闻全盘托出了? 可他分明就对赢湛忠心耿耿,都快把他当神供起来了,应该不会出卖我们。 若罗飞说的不是蛇坑中的事情,我们家到还出了什么事让他这么紧张呢? 我思考的太认真,赢湛见我盯着手机发呆,眼底闪过一丝寒意。 屋子里瞬间降温,我才想起身边还坐着一个人。 快速回了两个“多谢。”之后,我又拿起筷子往嘴里塞面。 赢湛单手支颌,斜挑着眉梢,“你是不是有什么话,忘了告诉我?” “咳咳!我没交男朋友,不信你自己看。” 我被着突如其来的审问惊的咳嗽不止,把手机扔给他。 清者自清,遮遮掩掩的反而更加惹人怀疑。 “我不是问这个。”赢湛的脸上出现几分淡淡的落寞表情。 我歪着脑袋,想了半天还是不知道他在问什么。 “诶?” 赢湛危险的眯起眼睛,身旁的气温又降低了一些。 “有话能不能直说,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胃虫,怎么会知道你在想什么?” “好心提醒你一下,下午在机场,那个姓墨的小白脸说的话。” “关于墨白?”绞尽脑汁又想了半天,我郁闷的保证:“好吧,如果你真的很在意,我就说吧。” “快说。”赢湛这才舒展眉头,嘴角绽开一抹胜似蔷薇的笑意,很是期待。 “大不了以后我不再和男生交朋友,我只交女朋友,这总可以了吧?” 我以为赢湛听了我的话会开心一些,没想到反倒把他惹恼了,屋子里顿时冷的就要结冰。 “王元宵,你可以再笨一点!” 赢湛板着一张脸,化作一道青烟飘进了位于我家神龛第七层的那个骨灰盒里。 我郁闷的撇撇嘴,“说错了,你再给我一点提示嘛!又不是小孩子,生什么气?” 骨灰盒里一点动静也没有,赢湛应该被我气得不轻。 到底墨白说了什么,让赢湛那么在意? “元宵丫头,你过来一下!” 院门外传来邻居獐子叔的声音,他是个专业猎獐子的猎人,赚的钱本就不多,嗜酒如命,五十来岁了还打着光棍。 “来了!”我打开院门。 獐子叔的腰上挂着两只獐子,一看就是刚从山里回来。 他探头探脑的往我家门房里看了一眼,这才压低了声音对我说:“我是看见了你们家烟囱冒烟了才知道你回家了,你外婆也回来了吗?” “还没,外婆出差呢。”我撒了个善意的谎言,让他们知道外婆变成冰冻泥人,保准吓死这帮迷信的村名。 “哦哦,那可不好办。”獐子叔为难的摇摇头。 “你是要找我外婆办事?虽然外婆不在,但是很多差事我也能办的!”又要月底了,我不能放过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 獐子叔瞪大了眼睛,抹了一把脸上油腻腻的汗,仍朝着我家院子里东张西望。 “我能有什么事,我是特意绕远路来提醒你!有一天我下山晚了从你家经过,看见你家的门上,窗户上全是红彤彤一片,哗哗的跟血一样,差点没把我吓死!我还以为是我喝多了,眼花,所以第二天晚上又来你家看看,你猜我看见了什么?” “什么?” “我看见,有一个穿着白衣服的瘸子在你家院子里泼红油漆!” “那瘸子很瘦很瘦,身上的白衣服就像挂在一根竹竿上,也不知道那瘸子今天晚上还会不会来泼油漆!元宵丫头,你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獐子叔常年醺酒,眼白都被酒精熏成了混沌的黄,此时咧着嘴角瞪大双眼的模样,像是在说疯癫的胡话。 我回头往院子里扫了眼,砖墙还是灰色的,玻璃上也干净透明,院子里什么物件仍旧是原本的颜色,哪里找得出一滴红油漆。 “獐子叔,你不会看错了吧,要是有人往我家泼了红油漆,我怎么会没发觉?” 獐子叔神秘兮兮的往我身后看了一眼,“明明有人晚上泼了,但是太阳出来后那些红油漆就会消失,你说是不是很恐怖!” 被他这么一说,我也忽然觉得背后凉飕飕的,好像有一双藏在暗处的眼睛一直偷看着我们。 眼见最后一抹余晖也要从屋脊上落下去,獐子叔畏惧的缩了缩脖子,抱着腰里的死獐子往他家的方向怪叫着一溜小跑,好似那个恐怖奇怪的白衣瘸子很快就要出现。 “元宵,要是我是你,今晚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会开门。” “谢了獐子叔。” 送走獐叔后,我就听话的把院子的门和房门都反锁住,让外面的人看起来就像屋子里的主人还没回家。 獐子叔描述的那个穿着白衣的瘦瘸子,听起来是有几分瘆人,但赢湛还在屋子里,有这尊厉鬼坐镇我还真不信有啥鬼东西敢来放肆。 吃完剩下的半碗面,我捧着被面条撑出的小肚子,刷了碗然后铺床。 夕阳总是转眼就落下,做完家务,窗外已经染上了夜色。 赢湛还在窝在神龛第七层的骨灰盒里,丝毫没有搭理我的意思。 夜,静的可怕! 我时不时往窗外望去,耳朵也比平时更注意听院子里发出的声响。 玻璃窗上只反射出屋子里被日光灯找出的景物反光,屋子外漆黑一片,坐在沙发上看过去,什么都看不见。 “咯!”散养在院子里的斗鸡突然叫了一声! 我在沙发上玩手机,被这声鸡叫吓了一跳。 公鸡都有打鸣的习惯,但这都是在白天,三更半夜哪里有听见公鸡叫的? 刚才那一声鸡叫,像是睡梦中被什么东西踩到了尾巴,或是有什么东西爬进院子的时候正巧落在了鸡窝里,把外婆养的斗鸡给惊着了! 想起獐子叔说的那些话,我不由警惕起来,悄悄关掉了客厅里的灯光。 屋子里变暗后,屋外的月光就洋洋洒洒的透进来,玻璃窗外的景色渐渐依稀可见。 我轻手轻脚的凑到窗户边,垫脚往外面一看,一片白色的一角从我的眼皮子底下迅速飘了过去。 卧槽!什么玩意? 我紧张的躲回窗后靠在墙上,心惊肉跳。 院子里的几只斗鸡骚动的更加厉害,纷纷从鸡窝里探出头,如临大敌的撑开了翅膀。 外婆选中的斗鸡都是饮过血的,每只鸡的喙都啄死过另外一条鸡的命! 暮色中,它们的眼睛也像是浸过血似得,随着鸡头的晃动,腥红的眼珠如鬼火般在地面上攒动。 但这些平时看见人就啄,看见牲畜就撵的斗鸡,现在只是不安的缩在鸡窝里窥探,竟没有一只敢扑上去捍卫自家的领地。 用了几十年的木门上出现了“咔哒”的声音,门把手被外面的东西左右转动了一下。 若是我没有锁门,那东西一定就堂而皇之的推门进来了。 “咔哒!咔哒!” 这声音听得我的头皮发麻! 我家的木门并不是贴着地面的,早些年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外婆为了防止跳尸故意把门槛加高了一尺,所以我们家的木门就比寻常人家的门缩短了一尺。 后来我出生了,蹒跚学步的时候,在这门槛上狠狠磕破了脑袋,外婆这才又把那一尺高的门槛拆了去。 也是从那时起,但凡有人来敲门,我都习惯先从门板和地面间漏出的一尺来高的空挡里看上一眼,以此来确定来者的身份。 此刻,我的视线再一次往木门下面看过去。 那个白影却不在门后头,但它明显也没有离开,我没能从空挡里看见它的脚到底长成了什么模样,月影却透过门缝在我们屋子里拉长了一道扭曲的精瘦精瘦的独脚黑影! 诡异的气氛跟电视剧里那些个杀人魔,变态都影子甚是相像。 可我也不是一般人,大小跟着外婆走南闯北,我王元宵就是被吓大了。 在我的认知里,只要是能被照的出影子的都没啥好怕的! 因为,只有活物才会有影子,那些个妖魔鬼怪是不会有影子的! 我一手抓着黑伞,另一只手捏着黄符! 赢湛说过,外婆给我的黑伞比钢刀还要坚固,具有四两拨千斤之力,轻轻打在别人身上就跟被拳王阿里的右勾拳击中似得,绝对能把人k.o! 黄符拍在人身上也能把人拍晕,这点我在景千夏的身上已经试验过。 只听“哗啦”一声,人影不留情面的往我家的大门上泼上了什么液体,紧接着从门缝里流淌进了一片殷红的色泽。 那液体有些腥气,令人作呕。 獐子叔的话给我营造出一种先入为主的观念,我一直以为那瘸子真是来给我泼油漆的,不曾想过瘸子泼的不是油漆,而是新鲜的血液! 血液顺着门缝流淌在我的脚下,似乎源源不断,令人毛骨悚然! 我赌气的瞪了一眼神龛第七层的位置,把手里的黑伞和黄符握的更紧了一些。 只要外面的人影敢破门而入,我就敢冲上去和他拼命! 哗啦啦—— 又泼了一桶血! 我不知道这是人的血,还是某种动物的血,只知满眼的红看得我几乎作呕! 人影好像察觉了木门底下有一个足够他钻进了的缝隙,好奇的弯下腰想要探头进来看。 随着人影凑近,我发现它不止是个瘸子,它的上半身也像是被割去了一半,只出现了一条胳臂的影子,整个身体呈现出一种歪歪扭扭的姿态,每做一个动作关节处都会发出“咔咔”的声响。 特么,这货不会是想爬进来啊? 我一颗心就快提到了嗓子眼,大气都不敢喘,一不小心碰翻了放在桌子上的水杯。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出现了“咚咚咚”敲门的声音。 一个清脆的好似百灵鸟般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元宵,在家吗,快开门,我是景千夏!” 景千夏,怎么会是她? 不对,门上的血还在滴滴嗒嗒的流淌,吱嘎吱嘎的关节声也在寂静的夜幕中持续着。 卧槽,是门外那个缺腿残手的怪物,它在骗我! 第81章:灵宠不一般 第81章:灵宠不一般 我不敢应声,门外的影子把腰压下的更低。 木门下的空挡里先出现了两条条细长的麻花辫,紧接着一张细嫩的瓜子脸露了出来。 “景千夏!真的是你!” 我诧异极了! “不是我还会有谁?赶紧开门,背着大包小包的,快累死我了!” 我还是不能确定,外面的人是不是景千夏。 万一是障眼法,我可就后悔莫及了。 景千夏不耐烦的喊道,“到底开门不开门,再不开我可就爬进来了!” 她贴着门缝,门上的血沾到了她雪白的脸上,她随手抹了一把,水汪汪的大眼睛里盛满了不耐烦。 见我还是警惕的审视着她,景千夏从门缝下把一个装的满满的大篮子塞进来。 “特么,还真要我爬进来啊,王元宵,算你狠!” “等等!我开门!” 所谓的障眼法,能蒙蔽人的视觉、听觉、嗅觉和触觉,但无法蒙蔽人身体产生的变化。 比方说,障眼法制造出的烈火只能伪造出炙热和灼痛,致幻者的本体并不会产生任何伤痛。 一般来说,多数鬼怪都是用这种手段来害人,但被害者却不是真的被火烧死,而是自己把自己吓死的。 此刻,我闻到了门缝里那个篮子里灵果的气味,就算外面的人影能让我的嗅觉的产生错觉,闻到灵果的气息后身体产生的舒适感却骗不了人。 而且挂在我脖子上的木牌里,那条小蛇也感受到灵果的妙用,骚动不安。 篮子里的灵果若是真的,景千夏估计也是真的。 再说我完全有理由相信,就算我不开门,景千夏也会真的从门缝里爬进来。 “来了!”我深吸了一口气,战战兢兢的转动门把手。 打开到一半的门缝里,一只干净细腻的小手自然的抓在门框上,景千夏年轻的有些稚嫩脸庞清楚的出现在门后。 我特意瞄了眼她脚下的影子,苗条较小,四肢健全,两条麻花辫在晚风中随意的飘动。 面前的人是真实的,地上的影子证明了她就是景千夏。 我长吁了口气,擦擦额头的冷汗。 可当我把房门全部打开,豁然发现刚才那个身体残缺扭曲的白衣人影竟然就站在景千夏的身后! 人影的脸上异常惨白,五官好似用颜料画勾画出的,仅剩的那只手上还拎着一只滴着血的空桶! 短暂的惊愕之后,我朝天翻了个白眼,大步向前一脚踹翻了人影手里的血桶。 “你丫讨债就讨债,没事学啥黑社会泼红漆?” 人影单脚蹦跶过去,捡起被我踢掉的血桶,脸上依旧挂着生硬的笑容,吱嘎吱嘎的扭动身体向我行了礼。 景千夏的手上沾到了血,不客气的往人影白色的套头衫上擦,“这是天地银行的讨债专用纸人吧,怎么长这么丑,还破破烂烂的。” 没错,眼前的白影,就是上个月被我和罗飞开车碾压过的纸人。 算算日子,是快到了还债的期限。 纸人从把手伸进肚子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纸球递给我。 上面赫然写着:天地银行第八支行通知你:您距离还款日期仅剩7天,请务必准时归还最低还款限额二万五千元。在此期间,我们将免费为您使用“友善的猪血”的提醒服务,直至您缴纳欠款。如有疑问,请致电*****,天地银行第八支行行长沈百万,祝你生活愉快! “友善的猪血,哈哈哈,看不出那个吝啬的沈百万还下了血本了!” 景千夏笑的花枝乱颤,不客气的坐进我的沙发,还用我刚才碰翻的杯子给自己倒了杯水。 我郁闷的脸都抽了,满头黑线的从屋子里拿出仅剩的一万块交给纸人,“先还这些,剩下的月底再说,你转告沈行长,别再往我家门上泼人血了。” 纸人和上次一样,专业迅速的清点了一遍钞票,确认额度无误后把钞票塞进肚子。 随后又给了我一只纸球:您的部分欠款壹万元整天地银行已经收到,并已经取消“友善的猪血”的提醒服务。 纸人又向我行了个礼,一跳一跳的消失在夜幕中。 门上和地上的血渍也像从未出现过一般,消失无踪。 “你怎么欠了沈百万那么大一笔钱?”景千夏跟在自己家似得,脱了鞋盘膝窝进我家的沙发。 我言简意赅的把欠钱的经过如实相告。 景千夏露出了怜悯的表情,啧啧称奇:“这个沈百万的运气还真是好,之前还听说他的第八分行经营不善快要倒闭了,没想到就遇到了你这个大财主。” “还财主呢,包身工还差不多。” “我没骗你!据说沈百万知道要自己要破产了,还亲手把老婆孩子都赶回娘家了!” 听着这些消息,我眉毛都快皱的打结了,总感觉自己好像中了什么圈套似得。 我闷闷不乐的给自己倒了杯茶,“你又来干什么?” “师父担心你,让我来瞧瞧你是死是活,有没有缺胳臂少腿什么的。喏,这是大师兄让我带给你的。” 景千夏把篮子推到我面前,篮子里放了十来个嫩绿色的灵果,还有一些贴着标签的瓶瓶罐罐。 “孔张干嘛给我这些?” “大师兄他呀,烂好人一个,别多想,他对谁都一样好的!” “我没多想!” 我故意说的很大声,却不是说给景千夏听得,而是说给某个躲在骨灰盒里的霸道厉鬼听,免得他待会又来找茬,说我收了“男”朋友的礼物! 胸口突然出现了一种冰凉痒痒的触感,一颗小小的圆脑袋害羞的从我的领口探了出来,樱色的信子一吐一吐的,眼馋着篮子里的灵果。 之前小蛇一直躲在木牌里,被我随身携带。 几日不见,小蛇的身体瘦了整整一大圈,肚子干干瘪瘪的,耷拉着小脑袋可怜巴巴望着我。 景千夏忽然气得炸了毛对我吼道:“你有没有好好给小蛇喂食?都快被你饿成蛇干了!” “啊?还要喂食?” 我可是从来都没给蛇精母子喂过食,想到母蛇为了保护我而死的时候可能还饿着肚子,我的胸口就想被揪了似得难受。 “当然要喂!你随便养只小猫小狗都要一天两顿的伺候,它们可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灵宠,你太不懂得珍惜了!” 我被景千夏训得头也不敢抬,把小蛇放进篮子里,“想吃哪个自己选,全部吃光也没关系。” 小蛇感激对我点点头,一头扎进篮子里。 “那条母蛇呢?”景千夏不安的问。 “它……”我把在蛇坑的遭遇事无巨细,向景千夏说了一遍。 一来,她是我唯一能交谈这件事情的人。 二来,她可能从他师父吴言老道那边听说过把我外婆重新变回血肉之身的办法。 只可惜,景千夏听完只是爱莫能助的摇摇头,两只手掌撑着下巴认真的思考,“王婆的本事真不是盖的,在神像破碎的情况下还能保持住部分肉身,而且还能说话。或许王婆是个比我师父还要厉害的人物!” 我挤出一个苦笑,心中更加惆怅。 篮子里的灵果被小蛇用力的顶出了两只,一看就是篮子里最大的那两只。 小蛇从篮子里游出来,分别把那两只灵果推到我和景千夏手边。 当然,给我的那只比给景千夏的那只更大一些。 小蛇眨巴着它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窃窃的望着我,见我有些惊讶,又歪着脑袋直接把灵果推进我的手掌心。 “孔融让梨乃是谦卑之举,许多人类都不懂得谦让,你养的这条蛇宠到是明白。”景千夏羡慕的抓起手边的灵果咬了一口。 我其实挺嫌弃灵果是用牛翻天的童子尿灌溉的,但这是小蛇给我的,而且景千夏也吃了,我不好意思推据,没想到吃了第一口之后就对这甘甜爽口的味道上瘾了,三两下啃了个精光。 小蛇见我吃了它选的果子,一双大眼弯成了两条微笑的曲线,钻进篮子里也开始大口朵颐。 “人分三六九等,灵宠也是分等级的,依我看,这条小蛇不过才活了十来年,之所以能幻化出比本体巨大数倍的体型,乃是由于它的父母都是蛇中翘楚,父母基因好,生出来的孩子大部分都不差,更有甚者青出于蓝。要是你能好好培养小蛇,将来让它修炼成蛇仙也不是没可能。” 我一直对母蛇之死充满愧疚,不知如何弥补,景千夏的话,让我有了一些希望。 “真的能让小蛇修炼成仙?” “成精的动物天生就掌握了修炼之法,以后你多用灵果、灵草、灵丹喂养,只需二三十载你的小蛇就能幻化人身,六七十载便可呼风唤雨,到了三百个甲子之后便有希望修成真果!” 景千夏摇头晃脑的说着,似乎很早就把这些“常识”烂熟于心。 我不由汗颜,跟着外婆身边那么久,自以为对这些玄术道法略懂一二,与景千夏一比就跟张白纸似得。 “对了,灵宠修炼的过程中,除了要给它喂食灵果,还要交它做人的道理,所谓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你要像母亲一样去爱它,教授它做人的道理。一旦误入歧途,之前的修炼就会功亏一篑。”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认真的拿住纸笔,把这些话记录下来。 “咯……”吃饱灵果的小蛇打了个饱嗝,扭动着突然变圆的身体想要游回木牌。 景千夏满意一笑,凑近问我:“既然你现在要做小蛇的母亲,就要给它取个名字!” “可是小蛇有母亲,而且他的母亲……”之后的话太残忍,我怕小蛇难受,没有再说。 景千夏却用食指的手腹轻揉小蛇的光滑的小脑袋,问:“反正你也没有娘亲了,以后让这个臭丫头,也就是你的主人做你娘亲,给你喂食,带你修炼可好?” 原本吃饱喝足,有点发困的小蛇一听,瞬时提起精神,小脑袋点的跟捣蒜似得,乌溜溜的眼珠子里闪烁着期待的目光。 “看见没,小蛇说它很愿意!” 我心里顿时一片柔软,温柔的捧起小蛇,“以后,我会代替母蛇来宠爱你,做你的母亲。” 第82章:丢脸丢到奶奶家 第82章:丢脸丢到奶奶家 小蛇第一次伸长了脑袋凑到我脸庞蹭了蹭,又害羞的缩回我的掌心,一张蛇脸微微泛红,迫不及待的想要逃回我挂在胸口的木牌里。 我天生对幼小柔软的小动物没有抵抗力,宠溺的把木牌从衣服里掏出来,等小蛇回到木牌,又小心的塞回衣服里。 蛇是冷血动物,要是没有外热很快就会冬眠,甚至被冻死,这也是我一直把木牌随身携带的原因。 这个过程中,景千夏的视线一直在我的领子口转悠。 半天,憋出了一句酸里酸气的话:“看不出,你这块小排骨还挺有料的嘛。” 我小脸一红,她这是在夸我胸大? 我也礼尚往来的眼神瞄到她的胸口,心里一阵狂喜,这货的胸比我还要平! “看什么看,我才16岁,还会再长的!”景千夏察觉我的视线,涨红着脸,拔高了嗓音。 我悄悄别过脸,偷笑。 “发育的那么好,我看你那条小蛇就叫小深好了!” “胸大和取名小深有毛线关系?” 景千夏坏笑着裂开嘴角,伸出魔抓在我胸上捏了一下:“谁叫你事业线那么深!” “我这分明就是充满母爱的胸怀好吗?” 我正欲反对,小蛇却又从我领子里探出脑袋,开心的摇头晃脑。 我瞬间凌乱了,小家伙好像很喜欢‘小深’这个名字。 景千夏已经小深小深熟稔的叫起来,每叫一次,小蛇都会眯起眼,开心的吐出信子。 “好吧,既然小深喜欢,那就这么叫吧。” 我心想,反正是乳名,大不了等小深长大了,再给他取一个好听的正式名字。 “哦对了,忘了把这个给你。” 景千夏和小深玩了一会,从裤袋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a4纸大小的传单拍在桌上。 我拿起一看,怒火刷刷的就冲了上来。 景千夏却嬉皮笑脸的扔了一个“我就知道适合你”的表情给我。 只见,传单上印着一个红色的大标题:选丑大赛,欢迎各地丑人踊跃参加。 我正要发飙,景千夏手指戳在纸上的另一个爆炸形的框框上,“第一名奖金10万,要不要去你自己考虑!” 送走了景千夏,我盯着那张“丑人大赛”的传单看了半天,又对着镜子照了半天。 镜子里的人不仅不丑,五官还非常俊秀,鹅蛋脸,樱桃唇,娇俏的鼻子,尤其是我那双和小燕子尺寸差不多的大眼睛,每次眨眼长睫毛都会扑闪扑闪的,非常灵动可爱! 要这么俊俏的女生去扮丑,简直是一种折磨。 “哎……”我重重的叹了口气! a4纸上印着的10万元奖金太吸引我了,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了奖金我掉点节操算什么? 在火焰山晒伤的皮肤还没有完全恢复,脸颊看上去有点焦黄,或许我乔装打扮一下还是有希望做一个丑人的! 胡思乱想到深夜,我迷迷糊糊的睡过去。 或许是累积了太多疲惫,睡梦中我竟做起了春……梦……。 梦中的男主角自然就是某个妖孽男,他一丝不挂的爬上我的床,把我压在身下,绸缎般柔软的长发散落在我的身体的每一寸,撩起一波又一波无尽的欲望。 而我也放纵了不同的一面,心想着反正是做梦,没人知道,也没必要压抑,某个妖孽放荡,我比妖孽更放荡,摇摇晃晃,轰轰烈烈,这一夜好像睡得比不睡更累…… 次日,斗鸡开始打鸣,将我从梦中唤醒,我才感到浑身的骨肉都快要断了。 房间里还弥漫着暧昧的滋味,我身上黏糊糊的,没有一寸干燥,两腿之间更是惨不忍睹,爬床前穿的睡衣软趴趴的挂在旋转着的电风扇上,和我此时的思绪一样凌乱的煽动。 我在床上石化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妈的,这根本不是春梦! 被鬼压也就算了,我特么还很、主、动、的配合了三次! 造孽啊! 我怎么就着了着妖孽的道? 不过,昨晚赢湛好像问了我一个什么问题,我做的太投入了好像没空回答。 他到底问了我什么,我也想不起来了? 好在赢湛完事后回到了骨灰盒子里,要让他看见我这样在模样,我一定死给他看。 我花了好久时间才调整好自己的心情,去浴室洗了三次澡,把身上黏糊糊的东西搓干净。 等我换上干净衣服,往镜子前一站,又郁闷的忘脖子上套了一条丝巾才敢出门。 要是满身,满脖子的吻痕别外人看见,那我真的只能买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出门的时候,我不忘给我认的干儿子小深带了两个灵果。 小深精神奕奕的从我的衣服里探出脑袋,小嘴一张就吞了一枚灵果游回木牌里,小家伙和赢湛一样都讨厌日晒。 想到赢湛,我又一次凌乱了。 小深一直住在木牌里,不知昨晚和之前那么多次我和赢湛啪啪啪,这个小家伙都在干嘛? 它不会在木牌里捧着一包薯片,免费看我和赢湛的激情大片吧? “那个……小深,你昨晚有没有看到什么?” 小深眨巴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对我用力点了一下头。 “看到了!”声音尖尖的,充满稚气。 卧槽,臭小蛇连撒谎都不会,是存心想要老妈我无地自容嘛? 诶?小深什么时候会说话了? 而且,听声线显然就是一个男孩子。 难道是灵果的作用,还是这小屁蛇一直都会说话,只是害羞不肯开口? 我硬着头皮再问:“你看到什么了?” 刚问出这句,我就想咬断自己的舌头,这问的什么不要脸的问题啊!! 小深抬着头想了一会,笑得灿烂:“小深看到爹爹了,小深还叫了爹爹一声。” 小深说的爹爹就是赢湛,在无人的时候赢湛一直称我为夫人,小深理所当然的会以为赢湛就是它干爹。 “后来呢?” “后来……”小深一下语塞,忽然委屈的哽咽起来,眼泪汪汪的样子叫人看得心痛。 我连忙摸摸他的脑袋安慰:“到底怎么了?” 小深吸了吸鼻子,泪珠像决堤似得落在我的手心,“爹爹没理我,还把我禁锢在木牌里,木牌里黑洞洞的小深什么都看不见也什么都听不到,叫娘亲,娘亲也不理小深,一直到早上木牌上的禁锢才解除。小深才能看见娘亲。” “呼……那就好。” 原来赢湛把小深禁锢起来了,我悬着的一颗心这才放下。 小深刚刚有些止住的眼泪又开始泛滥,“一点都不好,呜呜……娘亲,爹爹是不是不喜欢小深,要不怎么每次爬上娘的床之后都会把木牌禁锢起来,以前还有母亲陪我,现在只剩小深一个,小深怕黑,小深很寂寞!” “不是的,赢湛他只是……”只是不想让你看见一些儿童不宜的画面。 “只是什么?” “只是想让你早点睡觉,小孩子应该早点睡,而且小深是个男子汉,男子汉是不怕黑的。” 初次体验了一把哄小孩,只觉得身心疲惫。 小深纠结了许久,用滑溜溜的小尾巴擦掉脸上的泪珠,小脸浮现出一本正经的表情,“是小深错怪爹爹了,以后,小深会学者习惯天黑的!” 看着小深认真的模样,我哭笑不得,宠溺的在它的额头亲了亲,“娘亲不会让小深寂寞的。” 如景千夏所言,小深还是条小蛇,不仅智商和七八岁的小孩差不多,连习性都一样,吃完就睡,一天要睡好几次。 我到达“选丑大赛”地址的时候,小深已经在木牌里睡着了。 海选地址是一幢位于市中心的摩天大楼,我往那气派的旋转玻璃门里的望了一眼,光是前台服务人员就有八个。 各个时髦好看,端庄干练,对每一个咨询的人都会露出友善的微笑。 参加选丑大赛,凭我现在貌美如花的模样自然是没有夺冠的可能,但我做足了准备,会在比赛前化一个绝世丑妆。 绝对有信心,赛芙蓉,赢凤姐! 不过,我可没胆子盯着一个丑妆在大街上横行,我的打算是进入等候区再化妆。 “你好,请问——”我走到前台。 前台小姐看了我一眼,就非常“友善”的指了指左边的走廊,微笑的说:“丑人大赛请往这边。” 卧槽,我可是都还没说呢,你凭什么就把我往丑人大赛那边“请”了? “你怎么知道我是来参加——” 依旧是我话没说完,前台小姐便回答了:“你手里拿着参赛传单。” “这还差不多。”我瞬间解气了,表扬了前台小姐两句。 今天是丑人大赛的海选,参赛人群层次不一,好几个出类拔萃的一看就令人作呕,丑出了新高度。 我在这参赛的几百人里算是最没希望的一个了,不过他们有张良计,本姑娘也有过墙梯。 由于人数众多,公用卫生间已经人满为患,我趁工作人员不注意,脚底抹油流进了一间写着vip专用的洗手间。 还别说,vip的装修简直奢华到了极致,刘德华代言的马桶,林志玲代言的水龙头,徐静蕾代言的面台,里面的一切无一不是名牌。 而且我发现,这个vip洗手间里只有一个小间,放着一种有些熟悉的鲜花香水。 我抓紧时间化妆,先用黏土给自己装了一个三毛流浪记里三毛的大鼻头,然后用记号笔给自己画了两条蜡笔小新一般粗的黑眉毛,再来一个如花专用的烈焰红唇,最后点上满脸雀斑,外带一副我读高中时候带过的啤酒瓶低一样厚的近视眼镜,丑人装扮就大功告成了! 镜子里的人已经够丑的了,我还嫌不保险,又把头发打毛抓成了一个油腻腻的鸡窝头。 一切准备就绪,我满怀信心的想要走出去。 突然,在出口处撞到了一个高挑的身影! 那人是一路小跑过来的人,不时回头张望,好像再躲避什么恐怖的东西。 撞到我之后,那人才佯装淡定。 “是你!” “是你!” 我们惊愕的指着对方,异口同声。 第83章:得罪了社长的狗 第83章:得罪了社长的狗 撞到我的不是别人,就是那个全亚洲男性心中的女神,我和赢湛在机场偶遇过的大明星rose lee! rose lee整理一下头发,略显惊慌的神色模样没有任何窘迫,反而让看见这一幕的人,无论男女都生出了一股子保护欲。 “你也是来参加丑人大赛的?” “恩……” 我把脑袋压低,完全不敢和那张美得跟天仙似的脸蛋对视。 为何每次见到rose lee,都是我最狼狈的样子,这一次我更是丑出了翔,丢脸丢到了奶奶家。 “刚才,是不是有什么黑粉追你,我帮你赶走他们?” 虽然觉得自己很糗,可rose lee也是我的偶像,能为她做点事情,我觉得很光荣。 rose lee微微一笑,无尽妩媚,“可能只是我的错觉,最近总觉得有个人在鬼鬼祟祟的监视我。这里是我的专用洗手间,你也可以来用。” 我尴尬的不行,怪不得这里造的这么精致,原来是给大明星专用的。 rose lee真是个好人,我闯入了她的私人空间,她还这么和善。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她叫住我,视线若有似无的扫过我的脖子上的丝巾。 我下意识的拉了拉丝巾,胸口小鹿狂跳,我的偶像竟然想知道我叫什么! “我叫王元宵,三横王,元宵节的元宵。” “挺好记的,以后你也叫我的名字吧,rose翻译成中文就行。” “那好……玫瑰?” “说玫瑰也对,我的真名叫做蔷薇,玫瑰也属于蔷薇科。” “好的,蔷薇小姐。” rose lee目送我离开,优雅的关上vip的房门。 我处在和偶像留下的兴奋中,久久难以平静。 再绕过一个转角就能回到候赛区,突然一阵阴风我从身后刮过,吹掉了我颈间的丝巾。 猛地回头,身后却什么都没有。 我想起rose lee刚才惊慌的神情,一阵寒意不由得从背脊处冒了出来! 背后阴嗖嗖的让我感觉很不好。 只相隔了一个转角,我所在这条走廊空无一人灯光暗淡,另一边则人头涌动,嘈杂喧闹。 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我往喧嚣传来的方向加快脚步。 拐角处,一个毛茸茸的大家伙慢吞吞的挨近,我低头走的快,一个没注意就踩了上去。 “啊呜——!”哀嚎! “啊!”我也被吓了一跳。 候赛区的人闻声向我们投来视线,我忙不迭的把落下一半的皮鞋从趴在地上装死的大狗狗身上拿开。 一个穿着白衬衫包臀裙的盘发女人踩着小高跟蹬蹬蹬的跑过来,瞪眼推了我一把,“不长眼啊,这可是选丑大赛主办方林社长养的狗!要是出了什么事,你也别比赛了!” 说话的女人脖子里挂着一块蓝色的工作牌,上面写着:评审助理 and。 “抱歉,阿达姐。”我被吼得面红耳赤。 不少人在盯着我们看,我可不想把事情闹大,让评审留下不好的印象。 “是艾达不是阿达!”艾达双手叉腰纠正我,“跟我道歉有什么用,你应该跟小少爷道歉!” 我纳闷了,眨巴着大眼睛,“请问,谁是小少爷?” “喏,就是被你无情的踩到尾巴的这位!”艾达姐指着地上一直看起来已经迟暮的老狗,趾高气昂的说。 这是只患有皮肤病的癞痢沙皮狗,还维持着仰面朝天的假死的动作,眼睛呆滞的望着天花板,舌头垂在嘴边,委屈的呜呜哀叫。 其实,我刚才只是稍稍踩到了它一点点,脚掌还没完全踩下去就紧张的收回了,照道理那只狗应该是不痛的。 “它是社长家的小少爷?” “它的名字叫做小少爷,社长夫人起的。” “哦哦,呵呵,原来是这样。” 我蹲下身,努力做出虔诚的表情安抚这地上的癞痢狗,嘴角的笑有些抽。 “那个,小少爷,刚才真是对不住,不会有下次了。” 似乎能听懂我的话,仰面朝天的小少爷,眼珠转了一圈,懒洋洋的把它肥硕的身段翻了个面,趴在在地上像是赶苍蝇似得对我摇了两下尾巴。 沙皮狗属于大型犬,加之这只小少爷一看就是被宠坏的,营养过剩,胖的就像掉在地上的一块大肥肉。 “这还差不多,下次注意点。”艾达高傲的身子一转,甩了我一脸头发,回到候赛区继续工作。 大概是我的丑人装扮过于惊人,加之得罪了林社长的狗,当我走进候赛区的的时候,其他参赛者都用一种鄙夷的像是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我。 海选人数众多,主办方规定每四人一组,共同参加甄选。 听见其他人的议论,我对选丑大赛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这次选丑角是为了rose lee的新电影选配角,那十万块不只是奖金,还是片酬。 所以,在比谁长的最丑的同时,还要考验参赛者的演技和搞笑能力。 甄选的内容也非常简单,评委们准备了“十八岁时失恋后的悲痛”、“二十八时岁老婆难产时的担忧”、“三十八岁时大便拉在裤子上后的窘迫”和“四十八时中彩票时的大笑”,四个场景,让选手抽签,选中哪一个场景就即兴表演。 大约等了一个多小时,我蹲在角落里快要昏昏欲睡了,艾达才把我揪起来,催我上场。 “别的选手都紧张的要命,你倒好,睡得比小少爷还香!” “到我了?好,我现在就去。” 我抹了把口水,急匆匆跟在这一批上台的队伍最末端。 心里把某个妖孽男狠狠咒了一通,都是他害我一晚上没睡,才会在这么关键的时候打瞌睡。 与我一组上台的其他四人明显已经看我不顺眼了,眼刀嗖嗖的往我身上飘,再加上这些人本就长得其貌不扬,一同怨念的盯着我简直比鬼还恐怖。 都说我是天煞孤星的命格,抽个签也会下下签,我的抽到的表演内容也是最难的。 一个带着红色领结的中年男评委看了眼手中的履历表,说道:“438号选手,表演题目为‘大便落在裤子时的窘迫’,现在开始吧。” “好的。”我学这之前几位参赛者的模样,在表演之前深深鞠了一躬。 要说这个表演题目里,其他的三个我电视里或者现实生活中都看见过,围绕着没吃过猪肉总看见过猪跑的原则,我有信心模仿出七分像。 但就是这最后一个表演‘三十八岁是大便拉在裤子上的窘迫’,无论是戏里戏外我都没遇见过。 “请问,我大便拉在裤子上时的发生地点是在家里,街上,还是在办公室?”我惴惴不安的问,评审台上发出一阵窃笑。 从另外三位已经表演结束的参赛者那边射来的眼刀,让我察觉到,估计我没头没脑问出来的这个问题可能会让评审给我加分。 就在这时,比赛间的房门“吱嘎”一声被推开了一条缝,然后又重重的弹回去。 小少爷拖着肥硕的身体走了进来,那张狗脸极其慵懒,带着几分没有睡醒的朦胧,径自跑到带红领结的男评审脚边找个舒服的位置趴下。 艾达也面色惊慌的追进来,“林社长,不好意思,我现在就把小少爷带出去。” “没事,就让它睡这儿。”红领结挥挥手,让艾达退下。 我看见红领结身前的桌子上放着一块名牌,赫然写着:评审 林尚义,心中高涨起来的情绪,瞬时又坠到谷底。 心中暗想:这人就是小少爷的主人林社长,果然是个百分百爱狗人士。完蛋了,要是被他知道我踩过他的狗,一定会直接被落选的! 林社长好笑的看着我,“地点就选在热闹的大街上吧。” “哦,好。”我佯装镇定的点点头,准备表演。 我认真的思考了一下,要是在大街上遇到大便拉裤子上,我会怎么办? 首先,大便很重,会导致裤子下垂,所以我装出了外八字马步的动作走了两步。 然后,我又作出了在马路上东张西望找公厕的动作。 可要是就这样找到公厕,貌似没什么看点,于是我自动脑补,找了一圈没找到公厕。 另一个长着香肠嘴的女评审好奇的问:“438号,你站在墙角背对着我们是在做什么?” 我故意笑的五官挤成一团,尴尬的挠挠我的鸡窝头,“嘿嘿,我想趁没人发现之前,找个墙角,把屎从门襟里倒出来,没想到还是被评委老师发现了。” 评委们愣了一秒,紧接着纷纷爆笑起来! “哈哈哈,438号,你还挺有意思的,而且长的也挺有意思的,尤其是你的大鼻子。”林社长评论道。 他和香肠嘴评委笑着对视一眼,低头在我的资料上打分。 看他们的表情似乎都对我挺满意的,我今天算是把‘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这句真理发挥到了极致。 只要十万块到手,节操不要也罢! 反正卸了妆,谁也认不出我。 我正窃喜,身边的某个参赛丑女忽然狠毒的勾起嘴角,伸出脚狠狠的绊了我一下! “砰!”我摔了个五体投地。 只可惜丑女的如意算盘打错了,这次甄选的是喜剧电影里的谐星角色,我越表现的无厘头,越低俗搞笑,就越能得到评审的好评。 如我所料,在我夸张的倒地后,评审席又爆发出一段笑声。 但当我从地上爬起来之后,评审们的笑声却立刻戛然而止了。 寻着他们看我的视线,我一摸鼻子,黏土制成的假鼻子没了,啤酒瓶底的近视眼镜也给摔没了。 我出众的容貌几乎全部暴露出来。 这下尴尬了,评委们的表情瞬间僵硬,似乎还涌现出一抹被愚弄的蕴怒。 而那只一直趴在林社长脚边的老沙皮此时却饶有兴致的抬起头,摇晃着尾巴,狗脸上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 我紧张的捏着衣角,短短几秒钟的等待,却像面临审判似得凝重难熬。 “嘀嘀——”林社长的手机突然响了。 他接起电话,对方不知说了什么,让他看了我一眼,露出了狐疑之色。 第84章:黑匣子 第84章:黑匣子 接着他挂掉电话,宣布:“384号,恭喜你直接晋级初赛!” 人生大起大落的太快,刺激的就像过山车,我的小心脏就要受不了这样的起起伏伏。 见我傻不拉几的站在那里,林社长摇了摇手里的晋级牌,“还不过来领晋级牌?因为你,今天的海选可以提前结束了。” “哦哦,谢谢!”我如梦初醒,快步走上去,“请问为什么选中我?” 林社长神秘一笑,“这是选丑大赛,选你自然是因为你长得丑咯。” “哦,谢谢。”接过晋级牌的同时,心里更出现了一种被闪电劈中的感觉。 被人看见真面目后还成功晋级,不知该高兴还是不应该高兴。 卸完妆,我故意绕开人挤人的候赛区,那些真正的丑人们羡慕的目光就像针扎似得叫人难受。 “吴道长,这边请,林社长已经在等您了。” “好,给我沏一杯雨前龙井。” “是。” 不远处传来了艾达公式化的声音,还有一个苍劲有力的沙哑嗓音。 我一惊,这声音怎么听着好像是吴言老道? 出于好奇,我踮着脚尖站在门外偷偷看了眼,林社长办公室的沙发上端端正正坐着四个背影。 正是吴言老道、孔张、牛翻天还有景千夏。 艾达走出来给吴言老道沏茶,我赶紧躲开,再凑近去听,办公室里的人已经谈妥了。 只见,吴言老道从包袱里拿出了九个罩着黑布的方匣子,对三个徒弟道:“放于拐角处,记得放下匣子的时候口中一个字都不能说。” 景千夏,孔张和牛翻天每人捧着三个黑匣子从社长办公室走出来。 我躲在拐弯角,看着这三个人走出社长办公室后分别往正前、左边和右边分头走开,几分钟后又按照原路折回,这时候他们捧着的黑匣子已经不见了。 我更加好奇了,吴言老道出现在这里,还受到社长的亲自接待,是不是说明这栋看起来人气超高的摩天大厦中发生了什么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神秘事件? 一时间,无数诡异的想法从我脑海中冒出。 而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香港拍摄的那些以办公室被背景的鬼片,什么《office有鬼》、《半夜一点钟》,里面那些笼罩在黑暗中,阴森发青的鬼脸。 “438号,你在这里干嘛?”艾达突然在我背后质问。 “啊!”我被吓了一跳,“艾达,你吓死我了。” 艾达瞪了我一眼,“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麻烦让一让。” “好。”我退到一边,贴着墙壁。 艾达端着一杯清香四溢的雨前龙井走进社长办公室,恭敬的放在吴言老道面前。 吴言老道用杯盖撇去漂浮在面上的茶叶,右边的那只藏在蛤蟆镜下的眼睛却斜斜的往我这边看过来。 我赶紧把脑袋缩回墙后,胸口砰砰直跳,莫名有些心虚。 这老道士的眼睛太可怕了,明明是个飘眼,目光却锐利的跟老鹰似得。 “丫头,躲我?” 眨眼的功夫,坐在社长办公室沙发上的吴言老道已经站在我面前。 他手里还拿着那杯雨前龙井,看样子是一发现我就立刻冲了过来,连杯子都来不及放下。 社长办公室里出现了一阵骚动,好像是吴言老道在林社长和艾达的眼皮子底下突然消失,让他们大吃一惊。 所幸吴言老道的三个徒弟还留在办公室。 “我师父有点事情,马上回来,林社长不用担心。”牛翻天稚嫩的声音带着无法忽视的傲慢。 这小屁孩以前就骑在孔张肩膀上狐假虎威,跟在吴言老道身旁之后,不仅气焰没被打压下去,还更加嚣张了,也不知道这个看起来一本正经的吴言老道是怎么教徒弟的。 “原来是这样,吴道长确实神通广大。”林社长钦佩的说。 “丫头,你太让我失望了!”吴言老道气得吹胡子瞪眼。 我被骂的一头雾水,但看见吴言老道眼睛里冒出的红血丝,我估计他是真的很生气。 见我还是不说话,吴言老道继续说教:“贫道都说过收你为徒,王婆出事后你怎么不来找我,还天天和那个男鬼住在一起。你到底怎么想的,放着现成的正道不走,偏走歪门邪道,就不怕天理难容嘛?” “我……” “你一点都不配合,让别人怎么救你?贫道从小就等着你长大,想要收你为徒,传授你衣钵,你怎么总和我唱反调?” 吴言老道今天特别激动,也特别反常,才说了几句,就开始吃力的喘粗气,像是喝醉酒的醉汉,说话还有些语无伦次。 孔张的耳朵动了动,听见我们的谈话,也跑了过来。 他二话不说,掏出一粒药丸塞进吴言老道嘴里,随后对我露出一个略带歉意的微笑。 孔张长得黑脸青唇,浑身还散发着一股形容不出的阴气。 他平时面无表情便有些恐怖,要是再对别人这么诡异一笑,绝对叫人毛骨悚然。 可我知道,孔张的内心非常慈悲,是个难得一见的大好人。 吃过药,吴言老道眼睛里的红血丝退下了些,呼吸也平稳了。 “你还想继续训我?”我没好气的回瞪他。 “你还想继续和那男鬼厮混?”吴言老道心平气和了些,反问我。 我的大眼睛和吴言老道那双飘眼相互蹬了两秒,同时“哼”一声,转过头谁都看谁不顺眼。 “事情已经办妥,放在这里的东西知情者不得翻看,不得移位,不得议论,七日后贫道会再来到访。”吴言老道回到社长办公室,把茶杯放回茶几上,说罢就径自走了。 我看见他们师徒四人都没有乘坐电梯,而是往安全通道的方向走去,不知又是为什么。 景千夏看起来有些无精打采,就连小屁孩牛翻天水嫩的小脸上也印着两个浅浅的眼黑圈,不知最近在忙些什么。 景千夏看见我挤出一个微笑,对我招手。 我想和她打招呼,她却把食指按在嘴唇上,神秘兮兮的示意我不要说话。 艾达收拾完茶杯,发现我还站在原地,腾出一只手拽着我的袖子就往钱拖。 “说了这里不是闲杂人等可以来的地方。” 她一直把我推到员工通道才掉头离开。 员工通道其实就是一部货用电梯,这栋大厦里所有的电梯旁都会放一个垃圾桶。 但我发现这个垃圾桶旁被特意圈出了一块区域,像是搭了一个木质小方盒,又有点像是小猫小狗的笼子。 我一下就明白这个盒子的作用了,其实我看见的不是盒子,而是刚才吴言老道拿出来的九个黑匣子中的一个。 只是为了阻止某些跟我一样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打开去看,才用障眼法把黑匣子伪装成一个六面封闭的木头箱子。 “娘亲,那里面好香。”小深流口水的声音从木牌里传出。 “小深是不是饿了,娘亲包里还有一只灵果。”我说着,伸手翻包。 可是翻了半天,我甚至把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也没找到白天我亲手洗干净放进包里的那只灵果。 灵果,莫名消失了! 林社长的那只小少爷不知何时出现在我的脚边,光秃秃的尾巴摇了摇,抽到了我的小腿,看起来心情不错的样子。 “小深,大概是妈妈记错了,你忍一忍,咱们回家再吃好吗?” “那好吧……”小深的音调里带着浓浓的失望。 小少爷也发现了垃圾桶旁的黑匣子,我无从得知障眼法是否对动物也有效果。 小少爷对着黑匣子嗅了很长时间,尾巴突然垂了下来,拖着四条肥腿,无精打采的离开了。 看来,障眼法对普通动物是能起到效果的! 电梯升到28层花了不少时间,等候的期间,我发现盒子里突然震动了一下,好似里面躲着一个活物,还发出了一阵“咔咔”的声音。 可是我没有翻看,吴言老道说过七日之内放在这里的黑匣子不得翻看,不得移位,不得议论。我虽说看不惯这个自命清高的臭道士也没恶毒到故意破坏别人的好事。 电梯终于来了,我踏进电梯,小深忽然嘟囔了一句:“要是天天能吃到那么美味的灵果就好了。” “贪吃鬼,别催了,老妈我现在就争锋夺秒的跑回家!” 小深似乎犹豫了一会儿,小声嘀咕:“慢点也不要紧,小深已经没那么饿了。” 换了两辆公车,我终于到家。 第一件事,就是洗了两个灵果给小深。 才半天没见,我发现小深的体积好像变大了一些,身上的鳞片也泛着一层淡淡的光晕。 次从吃了景千夏带来的灵果,小家伙就开始猛地长个子。 小深可能是被饿过头了,只吃了一只灵果就打了个响亮的饱嗝,在桌子上把细长的身体团成一团,打起了瞌睡。 我宠溺的笑了,小孩子就是这样,一天只有三件事,吃,玩和睡。 小深吃饱了,我该给自己也弄些东西吃。 最近经济紧张,我都没去买菜,家里虽然养了好几只斗鸡,却都是公的,只会打鸣不会下蛋,害我连一点荤腥都没有,基本都靠阳春面打发。 去厨房看了眼,连挂面都已经吃光了,翻遍了整个厨房,只在柜子里找到一包红烧牛肉方便面。 这包面还是两个月前买的,因为赢湛爱吃泡面,我竟潜移默化的从未想过吃掉这包面的念头。 “不管了,再不吃我也要变成鬼了。” 我麻利的烧水泡面,坐在沙发上准备动筷。 才吃了两口,在我面碗旁边熟睡的小深,忽然拧起眉头,不适的扭动起来。 “娘亲,小深难受!” “哪里难受?” “全身都难受,胃里最难受?” “胃?” 蛇的胃在哪,我还真不知道! 我伸手往小深滑溜溜的身体上一摸,差点没烫掉我手指上一层皮。 “这么烫!” 这温度不用体温计测量也知道至少超过了70°。 难道是睡在桌子上,发烧了? 我从未遇到过成了精的动物还会生病的,有些不知所措。 第85章:春色撩人 第85章:春色撩人 转念一想,动物和人一样都吃五谷杂粮,也都有生老病死,医理是相通的,就是用药的分量不同。 “娘亲,小深浑身都好痛,好热!小深快要被煮熟了!” 小深哇哇直哭,从桌上滚到地上。 我看的难受,一咬牙,“小深,再忍一会,娘亲去给你买药!” 兽医站下午六点关门,还有15分钟! 我怕来不及,拖鞋都老不及换就急着往外冲。 “慢着。” 赢湛颀长的身影豁然出现在身前,修长的手臂按着我向前冲的额头。 “别挡路!”我推开他。 “小深,是不会生病的。” 赢湛闪身回到屋内,单手把小深捏着小深的脖子,把它从地上捏起来。 “你干嘛?你想带小深去哪?” 我现在就像是一个孩子生病没地方看病,急的快要发疯的母亲。 一个箭步冲上去,就想把小深抢回自己怀中。 赢湛却冷眼看着我,举高了抓着小深的手,我跳了半天也没够到小深的尾巴。 “没听见它说很热吗?” 赢湛推开我外婆的房门,一股森森的冷气从屋子里冒出来,浑身覆盖着冰甲的外婆直挺挺的躺在床上。 我猜到赢湛要做的事情,顿时目瞪口呆! 大概是感受到从外婆身上散发的寒意,不用赢湛动手,小深就自己扭着身躯迫切的往外婆的身上靠过去。 还在外婆有些发福的肚子上来回打滚,尽可能的把它的蛇皮往外婆那身冰甲上蹭。 大约过了十来分钟,小深才有气无力的趴在冰甲上不动了,逼着眼睛无力的吐着气,小尾巴有一下没一下的微微扭动。 我再次测了一下小深的体温,已经降低到正常水平。 “没事了,刚才真是把娘亲吓坏了!” 小深吐了吐信子,“娘亲,对不起。” 一直优雅的靠在门框上看着我们的赢湛,踱步走过来,指腹抬起小深软绵绵的小脑袋,深邃的目光落下,带着几分审问的味道。 “老实说,你究竟做了什么?” “你干嘛吓它,小深还是个孩子!” 我想把小深抱走,赢湛烟波流转停留在我脸上,眸光无法窥探。 “娘亲,别怪爹爹,都是小深不好。下午的时候,小深没忍住诱惑,把黑匣子里切碎的灵果悄悄吃掉了。” 是夜,小深在外婆房间睡得很香,睡梦中还不时的用信子舔舐冰甲上的冰露。 我悄悄关上房门,回到客厅,继续吃那碗早就胀开,变冷的泡面。 赢湛温润的大手贴在面碗上,不出片刻,碗里的面又生出了几缕热气。 我吃了两口,心里堵堵的,放下筷子。 压在我心里的有三件事。 第一件,我估摸着,吴言老道可能是在用灵果喂养躲藏在那栋大厦里的某种动物。小深偷吃了黑匣子里的切碎的灵果,而且还一口气把九个黑匣子里的灵果都吃了个精光,一定会影响到吴言老道的安排。所谓养不教父之过,我必须亲自去向吴言老道道歉。 第二件,我是赢湛的阴亲妻子,没经过他同意就擅自收下小深做义子。刚才,看他对小深似乎没多大好感,以前也没见赢湛喜欢过孩子,我很担心他这种冷漠危险又易怒的男人,能不能接受小深。 第三件,赢湛明里暗里问过我的那个问题,究竟问了什么我真的是想不起来了。他现在就坐在我身边,要是待会再问,我答不上来就尴尬了。 想到这,我决定先把困扰了我好几天的第三件烦心事解决。 “我把你的泡面吃了,给你上柱香好吗?” “可以。” 赢湛的表情淡若远山,猜不出他的内心活动。 我点了三支香,插进香炉,装模作样的对着赢湛住的那只骨灰盒双手合十,拜了拜。 “你在求什么?”赢湛好笑的看向我。 “我求我的祖先保佑我,也求住在神龛第七层的哪一位不要生气。”我老实回答。 “自古夫妻都是床头吵架床尾和,昨也我们已经从床头滚到床尾了。” 赢湛大手一揽,把我搂在怀里,“又瘦了,多吃点。” 说起昨天晚上,我真是羞耻的无地自容! 搭在我腰上的两只大手又在不要脸的乱动,一会往上,一会往下,更加清晰的帮助我回忆了昨晚缠绵的经过。 我红着脸,紧紧按住他的大手。 赢湛正游移到我的胸口的位置,笑的戏虐:“还想再滚一次?” “不滚!”我脸红的就要滴血。 见他心情貌似有些愉悦,嘴角若有似无的勾起了一抹笑,我试探的问:“你问的那个问题能不能再问一遍,我想认真地回答你。” 其实赢湛应该早就知道我已经忘记他问过我什么,但我给他找了个台阶下,估计他会再问我一次的。 赢湛贴近我,捕捉着我脸上的每一个细微变化。 他的唇微微张开,吐出如兰花般的幽香,我竖起耳朵等着听他的问题。 赢湛却合上绝美的眼眸,深深的在我的唇上印下一吻。 那是一个点到为止的吻,却带着侵入骨髓的回甘。 这个吻好美,美的我忘了最初的目的。 一次不稳的喘息,感染着彼此的呼吸。 赢湛睁开眼,凝视着我,充满眷恋。 “不用问了。” “为什么?” “你已经回答了。” “哦,啊?” “别说话。” 赢湛唇角勾起,笑的妖娆,毫无瑕疵的脸孔又压下来,霸道的把我按在沙发上。 我家那张用了二十几年的老沙发,不满的发出了“嘎吱嘎吱”的抗议声,这刺耳的噪音仿若一种催化剂,加重了赢湛探索我身体的力道。 我纤细的腰肢被赢湛的大手轻而易举的抬起来,双腿缠住对方紧致有力的腰背,视线中那张满是欲望的俊脸上浮出一层薄薄的氤氲。 敞开的衬衫褪至肩膀,赢湛抚摸着我的肩膀,张开嗜血的薄唇想要咬下,可看见我肩膀上那些昨夜留下的刺眼痕迹后,他的唇在触碰到我肩头的那一刻变成了细密的亲吻。 一直吻到锁骨,继续往下。 我双手推着他的坚实的胸膛,那些微不足道的力量,似在推据又似在攀附。 我的衣衫凌乱的不成样子,赢湛还是一丝不苟的穿着那件永恒不变的黑色长袍。 他的手肆无忌惮的伸进我裙子里,我羞涩的不敢看他。 老沙发“吱嘎吱嘎”的晃动声,似乎和我的心跳一个频率,混乱而又快速。 就在我准备好接受某个妖孽的蹂躏之际,妖孽却突然停住了动作,如弹簧一般从我身上离开。 我热的迷迷糊糊的,脸上写满了欲求不满。 人家裙子都脱了,你特么还帮我穿上? 赢湛快速帮我穿好衣服,刚穿好,小深脆生生的声音就传了出来。 “娘亲!” 外婆的房门推开了,小深扭动着肥嘟嘟的身体游到我的脚边。 “小深想娘亲了,咦,娘亲,你的脸怎么红彤彤的。” 小深盘上我的腿游进我的怀里,用它滑溜溜的小尾巴贴上的脸。 “诶呀,娘亲,你也发烧了。” 我尴尬的只想找个洞钻进去,再看坐在一边喝茶的赢湛,表情也是不能再冷。 “娘亲没有发烧,额,娘亲只是有点上火。” “上火是什么?爹爹也上火了吗,脸颊也红红的。”小深摸摸我的头,再摸摸自己的头,小尾巴忙的不亦乐乎。 赢湛清冷的腻了小深一眼,小深畏惧的把脑袋埋进我的掌心,从指缝中偷看。 我心想,三个问题中已经成功解决了一个,不如趁热打铁再解决第二个问题。 我戳了戳赢湛的大腿,讨好的问:“夫君,你想不想抱抱他?” 赢湛冷漠的看过来,目光落在小深胆怯却又写满了期待的扁脸上,闪烁出一丝难以捕捉的异样。 “夫君…………”我知道他喜欢听我这么叫他。 赢湛对小深伸出手,摊开干净的掌心。 小深的尾巴立刻愉悦的摆动起来,跟条小狗似得。 我把小深捧到赢湛宽大的掌心里,小深赶紧缠住他的手腕,亲昵的蹭了又蹭。 赢湛脸上的表情却没有太多起伏,仿若他接受小深,只是看在我的面子上。 之前我还担心赢湛会为难小深,现在看来,只要他保持这样不温不火的态度,我们就能愉快的相处下去。 “爹爹,您能摸摸小深的头嘛?”小深得寸进尺的扬起小脑袋。 我跟着煽风点火,学着小深的口吻,“爹爹,你就摸它一下嘛。” 赢湛微微扬眉,似乎对这个新称呼有点兴趣,嘴角也勾勒出一抹意义不明的弧度。 我一下打了个冷颤,总觉得赢湛笑的不怀好意。 赢湛敷衍的揉了揉小深的额头,动作轻轻的,而且每一下都是顺着小深的蛇鳞罗下去的。 小深舒服的眯起眼睛,粉红色的信子不断伸吐,喃喃道:“我喜欢爹爹手上的味道,因为爹爹的手指上也有娘亲的味道,爹爹和娘亲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小深最喜欢了!” 小深童言无忌的一番话,让我和赢湛顿时变了脸色。 赢湛的手指上有我的味道,那是因为赢湛的手指刚刚对我做过不好的事情。 我懊恼的瞥了赢湛一眼,自从遇到赢湛,我的羞耻程度就在不断上升,每每都能发生比之前更加羞耻,无地自容的事情。 就好比现在! 小深竟然在赢湛的中指上伸出信子舔了舔,“我要记住爹爹和娘亲的味道。” 赢湛的手顿时僵硬了,蓦的抓起小深站起来。 小深被这突来的举动瞎蒙了,“爹爹?” “长身体的时候不能熬夜。”赢湛把一脸呆萌的小深扔回木牌里,还默念了一个咒语,估计就是把小深隔离在木牌里的咒语。 赢湛的表情很难看,我坐在沙发吓得像一只鹌鹑。 “我在木牌里留了灯。” “谢谢。” 原来,赢湛知道小深怕黑。 “走吧。” “去哪?” 赢湛一把抱起我,邪魅一笑,摄魂勾人。 “睡觉!” 第86章:无头尸 第86章:无头尸 子夜,我被赢湛轻柔的抱上床。 我睡在里侧,他侧躺在外侧,我的床上素来只放了一只枕头,从来没想过要为谁再准备第二个枕头。 赢湛霸道的抢了我的枕头,又霸道的把我的后脑勺枕在他结实的手臂上。 刚才的余温还没退去,可是我已经很累了,明天还要参加初赛,我可不想再在上场前躲在角落打瞌睡。 “我们能只睡觉吗?”我声音轻的跟蚊子叫似得。 总觉得自己有些欲擒故纵的嫌疑。 赢湛温热的大手搭在我的腰上,贴近了和我之间的距离,嗓音透着几分性感沙哑,“我哄你睡。” 说着,他的掌心在我的背上轻拍,有种哄女儿睡觉的既视感。 这一夜,即使被抢了枕头我也睡得很安稳。 晨光乍现,雄鸡三鸣,我睁开眼睛,一副香艳的古典美男落塌图就跃然在我们面前。 赢湛保持着和昨晚同样的姿势,甚至连精致绝伦的脸孔上的表情都不曾变过。 “我打呼了没?” 鬼使神差的,我现在脑子里都是关于我不雅的睡相的问题。 鬼是不用睡觉了,我那些喜欢在夜里打呼,蹬被子甚至放屁的小动作一定都被他看见了。 “没有。” “那就好。” “不过,你磨牙了。” 看着我郁闷的用被子蒙住脸,赢湛发出了爽朗的笑声。 我记得,这是他第二次笑出声音了,似乎看我出丑就是他快乐的源泉。 “早上好,爹爹,娘亲!”小深在木牌里和我们问好。 “去给你娘打洗脸水。”赢湛的口吻不像是对儿子,更像是对命令下人。 小深会倒什么水?它只是一条小蛇。 我刚要阻止,小深就根个弹簧似得从木牌里跳出来,扭着尾巴,屁颠屁颠的跑去水池。 “好的,爹爹!” 一早上的时间,我几乎啥都不用做,所有的家事赢湛都让我的干儿子小深去做了。 还别说,小深虽然没有双手,那条灵活的小尾巴却比人手好用的多。 刷完碗,小深抱着两个灵果蹦跶到我的怀里,“小深陪娘亲上班!” “好!”我蹭了蹭它冰凉的小脸。 赢湛坐在沙发上,喝着小深按照他的喜好冲泡出来的乌龙茶,没有要跟着我出门的意思。 “我出去工作了!”我站在门口,大声喊了一遍。 “恩。”赢湛慵懒的靠在沙发上。 我走了两步回过头,“你确定不和我一起去?” 赢湛优雅的又喝了一口茶,“不去。” “行,晚上我会买好吃的回来。” 赢湛不去,我简直乐开了花,说实话,我不想让任何熟人看见我化装成丑女的模样。 我的理想和千万平凡少女一样,就是做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啤酒看见打开盖的超级美少女,才不想成为那种长相迥异,只负责出洋相的小丑。 去参加初赛的路上,我给景千夏打了电话,把小深偷吃灵果的事情如实相告。 “小深吃了之后,有没有什么不良反应?” 景千夏知道后,没有生气,反而很关心小深的安慰。 “你不会在灵果里投毒了吧?” “怎么会?黑匣子里的灵果和我给你的灵果不同,药性更猛烈,我是怕小深虚不受补,吃不消。” 我还想再问几句,景千夏听见我乘坐的公交车内报出的路名,忽然禁声。 “元宵,不要在那栋大楼里提起任何有关于我们刚才谈话的内容。待会,我会再来一次重新摆放。” 说罢,景千夏就挂了电话,紧张的态度好像是怕谁听见。 入围复赛的只有海选时人数的十分之一,但也有60名参赛选手。 这一次,无论是造型还是表演能力,晋级者都做了更加充分的准备,除了我。 我还是顶着一张不占脂粉的脸进入了林氏文化大厦,那座充满了时尚气息和各种演员的摩天大楼。 只是,所有晋级者在候赛厅等了将近4个小时,初赛都没有开始。 原因是评审之一的那个香肠嘴,失联了! 无论是打电话,发短信,微信还是qq,都音讯全无,就好像突然之间就从人间蒸发。 好在拖延到下午,林社长给我们安排了午餐,我才不至于饿肚子 景千夏也在这时候来了,她一言不发的重新摆放好装满灵果的黑匣子,然后像上次默默的快步从安全通道的楼梯走下去。 我跟在她身后,我们一直走到距离林氏大楼1公里之外的一家咖啡厅,景千夏才停下脚步。 “我知道你很好奇,但是我什么都不能说!” “我就是想亲口对你说一声谢谢。” 景千夏的脚程非常之快,我跟在她身后几乎是一路小跑,累的气喘吁吁。 “那我也要为我师父上次吼你的事情向你道歉,师父他结过同命符,每年八月份都会因对另一方的原因身体抱恙,需要闭关七日。” “其实他说的没错,可是,我想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好了,现在我们两不相欠了。师父闭关期间,我和孔张还有牛翻天需要不眠不休的轮番为师父护法,我这就要走了!” “好!” 景千夏一贯的做事情风风火火,之前她故意等我放慢了脚程,她一个人走的时候,脚步快的就像一阵风。 也不知是天生跑那么快,还是用了什么法术。 我慢悠悠的踱步回到文化大厦,候赛区里依旧一筹莫展。 我找了个角落准备把灵果拿出来给小深吃,往包包里一掏,灵果竟然又没了! 早餐我分明看见小深用尾巴把灵果放进包里的,怎么就没了呢? 而且这只包包我从没离开过身边。 我站起来到处寻找灵果,只怕会掉在哪里,突然一阵阴风猛的从我脚边传过去。 我似乎看见了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看见。 环顾四周,炎炎夏日里大厦里都是来冷气的,窗户都关的死死的,不可能从哪里吹进风。 我的心弦又忽的绷紧了! 一个特别八卦的晋级者跑过来,脸上带着兴奋又害怕的神色,夸张的说:“香肠嘴找到了!” “在哪?” “就趴在顶楼那层的电梯口,她的头被电梯闸断了!” “什么?” “她的头被电梯闸断了,香肠嘴她死了!” 那人重复了好几遍,确保每个人都听清楚了这个重磅新闻,才拿起矿泉水往嘴里倒。 此时,大部分的有都去发生事故的那部电梯凑热闹。 警察也来了,将整栋文化大厦都封锁起来,不准任何一个人出去。 我也随大流的来到事发现场,就看见香肠嘴的尸体还趴在地上,穿着一件滑稽的大红色连衣裙,呈现一种奇怪的大字形的动作。 警察说,香肠嘴是在进入电梯时,发现电梯门开了电梯却没有下来,想要把脑袋缩回来的时候,上方的电梯突然坠落,才把她的脖子闸刀断的。 惊险程度就跟古时候包大人用的虎头铡闸犯人差不多。 罗飞和墨白也赶来了,我见他们都围着尸体忙东忙西,就没好意思打扰。 “小深,今天中午咱们巧克力好吗?” 我看见自动售卖机里有巧克力棒,心想小孩子应该都会喜欢吃甜食。 可问了好几遍,小深都没有回答。 我掏出木牌一看,木牌上的蛇形花纹不见了,小深竟然又偷偷溜出去了! 想到小深可能又会去偷吃黑匣子里的灵果,我就一个头两个大,想要去找它。 墨白却抬头看见了我,“元宵!” “恩,我有点事情,等你忙好再说。” “你不能走!” 墨白神情凝重的站起来,从皮带上解开一把手铐,神色复杂的看着我。 “为什么?” 我郁闷了,他那样子怎么像是要逮捕我? 罗飞也看到我,他看了眼我的脚下,差点吓到摔倒。 “血,你的脚上有血!” 罗飞这一声惊愕的叫声,让现场那些原本盯着尸体的八卦群众,全都齐刷刷的把目光转移到我的身上。 不,确切的说是我的脚上! 我又惊又怕的低下头,就看见我那双盗版耐克鞋的鞋头上殷红一片。 “啊!”我吓得原地起跳,在地上踩出了更多的血淋淋的脚印。 我的鞋子上怎么会有血? 什么时候踩到的? 罗飞和墨白已经一左一右向我走过来,紧张的张开双臂,好似随时防备着我逃跑。 我不知所措的愣在原地,直到手腕上被套上冰凉的手铐,才后知后觉的回过神。 “这事情跟我没关系,我真不知道血是从哪里来的!” 我满头大汗的向罗飞、墨白还有一大群围观群众解释。 “我们会查出真相的。”墨白拿着手铐的另一端,套在自己的手腕上。 罗飞拿了个塑料袋过来,“元宵,别紧张。你先把鞋子脱下来,配合我们调查。” “好。”我踩着自己的脚后跟,把沾满血的运动鞋脱下来,看着罗飞把鞋子装进塑料袋,心里更加七上八下。 罗飞比墨白入行早,在警局里算是罗飞的上司,对他命令道:“我留在现场,你把元宵先带回局里。” “是。”墨白点点头,扯扯把我们的手联系在一起的手铐,温和的对我说:“走吧,警局里安静些,不会受人非议。” 我脑子里乱成一团,被墨白牵动,才本能的迈开脚步。 这栋大楼里一共有9台电梯,其中八台都在发生命案后被勒令停运,仅剩一台位置隐秘的vip电梯是单独运营,电路没有被切断。 警方封锁电梯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大楼内上千人离开,没了电梯,警员只要派人守在消防梯就能严格监控人流。 发生了电梯杀人事件,我们应该走消防通道下楼的,但这里是大厦的最高层68层,走下去要花半个多小时,墨白犹豫了一下,决定使用单独运行的vip电梯。 第87章:血脚印 第87章:血脚印 我赤脚走在大理石地砖上,脚底心哇凉哇凉的,走到没人的地方,墨白脱下他的黑色大皮鞋,推到我的脚前。 “将就着穿吧。” “不用,我不冷。” “你没穿袜子。” 墨白见我直摇头,蹲下身子,伸手抬起我的脚,就要往皮鞋里塞。 我走了一路脏兮兮的脚底板被他捧在手心里,简直就是玷污了他那双干净白皙的手掌。 “我自己穿,你别把手弄脏了。” 我无可奈何的把脚塞进了那双43码的大鞋子里,走起路来拖着脚后跟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有点滑稽,但脚心却真的不冷了。 鞋子里残留着墨白脚掌的余温,亦如墨白给人的感觉,温润尔雅,体贴舒适。 我想起上次在机场,墨白当着赢湛的面向我告白。 当时,墨白应该只是担心我是不是被赢湛强迫,才找了这么个不靠谱的借口吧。 自那之后,我们只相互发了一条算不上暧昧的短信,就没在联络。 算起来,我和墨白最多只能算是熟人,连朋友都算不上。 vip电梯一直等在顶楼,我们刚按下按钮,电梯门就打开了。 一阵刺鼻的血腥味从电梯里蔓延出来,我和墨白都惊得不住后退。 只见,电梯里镜面的地面上,竟然也印着好几个新鲜的血脚印。 电梯边缘还留下了半个特别清晰的脚印。 墨白一紧张,下意识的握住我的手。 “别害怕。” 墨白的掌心很烫,拥有着一种我许久没有接触过的活人的体温。 不似赢湛的掌心,冰冷的没有温度。 可我却不知怎么的,开始不习惯那种温暖的热度,用力甩开了。 手铐在我的大动作下碰撞出“咔咔”的声响! 墨白睁大了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眸,脸颊微微发红,“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没事,我也被吓了一跳。” 我拍拍小心脏,还好面前的人是墨白,若换上赢湛那个冷面暴君,我要是敢甩开他的手一定会把他不分场合的狠狠惩罚。 墨白拿起对讲机把发现的情况和罗飞报告。 “我们现在是要去走楼梯嘛?”我指着安全通道的方向。 墨白打量着电梯地面上衔接出口处的半个血脚印,“我现在想证明你的清白。” “你相信我?”我瞪大了眼睛。 “这句话,我一开始就想说了。”墨白和煦的扬起嘴角,笑的非常真诚,“你看电梯里的半个脚印,应该是脚印的主人跨出电梯的时候留下的。血液那么新鲜,那人走出电梯后一定还会留下血脚印。” “你的意思是,我们现在要去追踪血脚印?” “你怕吗?” 我想说不怕,墨白抢了我的回答,“别怕,我保护你。” 墨白拉着我走进电梯,他把每一层的按钮都按了。 我们尽量靠墙而站,避免踩到地上的血迹。 电梯停停走走,到达23层后,我们终于在地面上发现了一串模糊的血脚印。 “怎么会是这一层?”我不由纳闷,23层不就是我们参加选丑大赛的楼层嘛。 而且,在这一层中还有许多大明星的专用休息室,总的来说,就是闲杂人等最多的一层。 血脚印起初几个还是比较清楚的,走了十来步之后,血迹就淡了。 但此时地上的血脚印,已经把我们带到了一间房门外。 门上挂着一块黑低烫金字样的门牌,用英文写着:rose lee 墨白和我的表情一样惊讶,血脚印竟然把我们带到了大明星rose lee的专用休息室。 “在机场,看你们好像认识。” “两面之缘。” “需要我把手铐解开吗?被朋友看见怕你不好意思。” “谢谢。”我巴不得解开手铐。 只要带着这幅手铐,别人看我的眼神瞬间就从嫌疑人直接变成了看杀人犯。 解开手铐,墨白压低声音,“你躲在那面墙后面,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要过来,除非我叫你。” “好。”我听话的后退,心里有些感动。 看见我躲好,墨白才抬手敲门。 “啊啊啊!”但他举起的手还没落在门上,门后面就传出一声惊惧的尖叫。 那声音非常有磁性,有点像是海豚音,不过却是被吓出来的。 我立刻听出了这是rose lee的尖叫! 墨白不敢犹豫,拔出手枪,一下就把门撞开了。 “不许动!” 门没锁,轻易就被撞开,墨白举枪指着房间内。 我只看见墨白紧张的背影,片刻后,墨白换了个轻松的姿势,放下手枪。 rose lee的生意也从房间里传出来,“没事,刚才突然吹了一阵风,被粉丝送的礼物压倒了。” 开门的刹那间,我又看见了那阵黑乎乎的阴风从rose lee的房间里冲出来,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这一次,我看的真切,那阵风里真的藏着一个东西,体积还不小,跟个六七岁的小孩子似得,跑的飞快。 墨白回头对我点了一下头,我才跟过去。 屋子里,rose lee正跌坐在一大堆礼物中间,几乎就要被各式各样的礼物淹没了。 但我能确定,她没有受伤,只是不小心被倒下的礼物山压住了。 rose lee尴尬却不失风情的对我抬起手,红唇微翘,“见好朋友摔的那么狼狈,也不知道来扶我一下。” 我忙不迭的握住她那双柔弱无骨的玉手,“你刚才都是一个人?” “恩,我正想休息一会的。” “然后呢?” “然后,就被礼物压住了。” rose lee好像从没发现阴风中还藏着东西。 我百思不得其解,那阵阴风似乎一直跟踪着rose lee,可却又没有害她的意思。 如此说来,那阵阴风接近rose lee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等rose lee从堆积如山的礼物中走出来,墨白的神情瞬时又凝重起来。 “rose小姐,请问你怎么没穿鞋?” “哦哦,我的鞋在这里。”rose lee指着垃圾桶里一双香奈儿新款,“鞋底踩到了什么红的东西,像血一样,我看了就心里发毛,索性扔了。” “那就是血。” “什么?” rose lee出尘绝伦的脸孔上,露出震惊之色。 墨白把电梯闸断人头的事情告诉rose,“我们是跟着你留下的血脚印找来的。” “罗飞呼叫墨白,听到请回答。” 墨白的对讲机传出罗飞急迫的声音:“我们又发现了十几处不同人留下的血脚印,现推测是有人故意捣乱我们的注意力,想要借机离开,现在谁都不许离开大厦,你把王元宵送去3楼餐厅后,立刻来案发现场找我。” “是!”墨白按掉对讲机,看向我。 “我都听到了,我自己去餐厅就好了,你忙你的。”我暂时摆脱了嫌疑,轻松不少。 “上级的命令我必须遵守,rose小姐,也请你一起去三楼餐厅。”要说墨白唯一的缺点,可能就是做事情太一丝不苟。 “好,你们先去,我换一套衣服。”rose lee嫌弃的拍拍膝盖上的灰,估计跌倒的时候,她是膝盖先触地的。 rose lee的休息室里有一面超大的落地玻璃,离开时,我从镜子里看见我的小腿上也又几滴鲜红的血液,可能是走路的时候不下心溅到的,那些红色的半点看起来特别刺眼。 “我想去一下洗手间。” “可以,我在门口等你。” 墨白把我送到rose lee的vip洗手间,被一个大男人守在有点尴尬,我一进洗手间就把门关了。 “啪嗒!”一团软绵绵硕大的物体突然从洗手间的天花板上掉下来。 我骇然大惊,转身一看,地上竟然躺着一条十余米长的黑鳞巨蛇。 那张正痛苦扭曲的蛇脸,我再熟悉不过了,尤其是那双圆溜溜水汪汪的大眼珠,化成灰我也认得,这条体型硕大的巨蛇就是我的干儿子小深! “娘亲!我又发烧了!”小深几乎是带着哭腔说的,声音还是和白天一样稚嫩清脆,没有随着提醒的改变发生变化。 “小深,你怎么躲在这?还有,你怎么一下子长那么大了!” 早上我的小深还只有手臂长短,现在比公交车长得还长,我差点就不认得了。 小深看见我,憋了半天的眼泪狂飙,奶声奶气的哭诉道:“是小深不好,小深没忍住,又把黑匣子里的灵果吃掉了。娘亲,快救救小深,小深好热,快要被烧死了!” 能救小深的只有外婆身上的冰甲,可从这里赶回家至少也要两个小时。 最关键的是,墨白就在卫生间外面等我,大厦内外也被全面封锁,要想人不知鬼不觉的带着小深离开大厦,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娘亲,小深是不是就要死了?” “不会的,娘亲现在就帮你降温!” 我打开水龙头往小深的身体上泼水,那些水一碰到小深的身体立刻就沸腾了,蒸发成滚烫的蒸汽。 小深也知道水能降温,见马桶里也有水,直接把脑袋扎了进去。 可无论我如何努力都只是杯水车薪,丝毫没有缓解小深的痛苦。 反而把洗手间变成了一个热气逼人的大蒸箱。 “烫死了!”小深恼火的一个翻身,硕大的蛇尾扫到了门上,发出沉闷的巨响! 墨白听到了动静,敲门,“王小姐,你怎么啦,那么久没出来?” “没事!我拉肚子!”我随口扯了谎。 我急得焦头烂额,门外又传来了rose lee的声音,“能让我进来补个妆吗?” 补妆? 靠,rose lee怎么偏要到这里来补妆? 难道她是担心我,所以才找个借口? “你要是不方便,我自己用钥匙开门进来了。” “别进来!谁也不许进来!”我心急如焚的喊道。 坚决不能让别人看见小深现在的模样,以当代发达的科技水平,万一被人知道小深是个蛇精,指不定就会被送去什么国家安全局进行蛇体解剖。 但rose lee显然有自己的打算,我听见了钥匙的声音,紧张的一颗心就要从嗓子眼跳出来! 人家好心好意把专用洗手间借给我,我却霸占着不让主人使用,于情于理似乎都太过分了。 rose lee精致的脸孔从门后探出来,我一下绝望了。 小深的身份曝光了! 第88章:运气超级好的女人 第88章:运气超级好的女人 “我进来了,咳咳咳咳,好热!”rose lee推开门就被洗手间里的蒸汽熏的皱起眉头。 我似断电一般,完全进入了死机状态。 小深庞大的身躯几乎就要把整个洗手间填满,这么惊悚的画面rose lee不可能看不见! 然而,事实却是她好像真的什么都没看见。 我吃惊的转过头,原本躺在我身后,痛苦的跟拧麻花似得小深已经不见了。 洗手间的窗户敞开着,窗框上沾满了水,小深一定情急之下从窗口跳了出去! 这里可是二十三层,按照一层三米高度来算,我们所在的位置也在六十九到七十米之间。 在我的认知里,蛇是不会飞的! 我惊惧的往楼底下看,面上停靠着几辆警车,和十几个拿着摄影机和话筒的八卦记者。 没有特别大的骚动,也没有发现小深的身影。 “元宵,你没事吧,怎么浑身都湿透了。”rose lee扯了很多纸巾给我。 我惊魂未定,“没事,这里有点热,出汗多了些。” rose lee狐疑的扑闪着长长的睫毛,没有拆穿我蹩脚的谎言。 墨白环视了一圈卫生间,清朗的眉头拧了起来,“你看起来不太好。” “哦,呵呵,我……不小心……” 我真的不太擅长吹牛,墨白也多少看出来了些,打断我,“先去三楼食堂,喝杯热水吧。” “好,谢谢。” 墨白把我和rose lee送到三楼,食堂里已经挤满了人。 警察将林氏文化大厦全面封锁,除了常驻办公人员可以留在岗位上工作,其他的闲杂人等都统一被送往三楼食堂这个临时集合地中等待下一步指示。 我看见食堂里的人大部分都挤在能从三楼看到一楼的扶手处张望,rose lee和我对视了一眼也饶有兴致的凑过去。 她的明星效应非常好用,人群看见她走过去,自动让开了一条路。 我畏首畏尾的跟走在rose lee身后,就像跟在女王身后的随从。 原来,现场勘查结束后,香肠嘴的无头尸已经被从事发的顶楼电梯转移至一楼。 运尸车刚从电梯里推出来,香肠嘴的丈夫就赶到了,抱着那具无头尸嚎啕大哭。 我觉得香肠嘴的丈夫的身影有些眼熟,rose lee意义不明的来了一句:“爱情的力量真伟大,林夫人的头都没了,林社长也不害怕,抱的那么用力。” 乍一听,我只觉得rose lee的语气好像有点酸,再一想,不敢置信的长大了嘴巴。 “什么?你说那香肠嘴就是林尚义社长的夫人?” rose lee扔给我一个大惊小怪的眼神,“连这个都不知道,你到底想不想混娱乐圈了?” “我……”我觉得自己的智商又被碾压了。 海选的时候,林社长每次做决定之前都会先问一下香肠嘴评委的意见,之前我还以为林社长只是出于尊重才这样做,现在想来林社长和香肠嘴对视时候的表情早就是一副老夫老妻的模样。 rose lee怜悯的看着一楼那位林社长的背影,叹了口气,踩着优雅的步子找了个包厢坐下。 食堂里早就人满为患,那个包厢是艾达是特意为rose lee准备的。 总不能让人家这个一线大明星和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坐在一排塑料椅子上吧。 艾达对于等级制度和身份尊卑分的特别清楚,知道对什么样的人应该拿出什么样的态度,我想这就是她能从最初进入林氏的一个小前台混到社长总助里这个职位的原因。 rose lee离开后,之前那些让开位置的群众又不客气的拥挤过来,差点没把我从扶手边挤出去。 得知香肠嘴就是林社长的夫人之后,我还是觉得一楼那悲惨感人的画面有些奇怪。 看了半天,我才看出来,那奇怪的地方就是林社长皮鞋下的血渍! 和我一样,林社长的脚下也留下了血脚印,就连跟那只总是跟在林社长身边的小少爷,四只胖嘟嘟的狗爪子上也染上了血,在地上留下了一连串红色的梅花脚印。 都说狗通灵性,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如果知道主人去世,狗狗通常会露出伤心的表情,还会有特别忠心的狗狗会精神崩溃甚至自杀陪伴主人而去。 可是小少爷却出奇的安静,没有哀嚎也没有任何悲伤,它和往常一样一脸慵懒的晃悠到香肠嘴脚边,鼻子在香肠嘴的尸体上闻了几下,就无精打采的跑去一边。 这一幕,就好像小少爷只当香肠嘴是一个不太美味的食物,因为不好吃所以也不理会。 “438号,rose 小姐请你去见她。”艾达干练的踩着小高跟,似乎有些诧异我和rose lee的关系,走到我身边的时候低声关照了两句:“不要问明星的私事,更加不要得罪她,公司里现在很忙,我不希望再分心来处理你的事情。” “好,我知道了。”我乖顺的走进rose lee的包间。 艾达的语气比平时更加严厉,我见她嘴角微微发白,猜想她大概也是被无头尸吓到了。 “等一下。”我跑过去,把本来给小深准备的士力架塞进艾达手里,“吃点甜食有助于平复心情。” 艾达有些迟疑,还是接过了士力架,转身往一楼走去。 包厢里不止坐着rose lee,还有林氏文化这段时间力捧的几个新人。 我推门进去正巧看见那些新人都在拍rose lee的马屁。 其中还有一个蓝头发的男孩子幸灾乐祸的说:“rose姐,恭喜你!王萍这个丑女人没了,以后林社长就是你的人了。” rose lee纤长的手指夹着一支细细的女士烟,优雅的吐着烟雾,“姐对别人用过的二手货向来没有兴趣,况且,姐现在已经有新猎物了。” “谁那么好福气?” “秘密。” “姐的眼光一定不差。” 见我尴尬的站在门口,蓝头发男孩赶紧闭上嘴,凶恶的对我吼道:“你哪里来的,怎么一点都不懂规矩,是你没有手,还是你妈没教过你进门之前要先敲门?” 我被骂的脸上一阵红一阵青的,rose lee对我招招手,气场十足的瞪了那蓝头发男孩一眼,对方立刻像只安鹌鹑一样坐回椅子。 “王元宵,是我的好朋友。”rose lee故意加重了“好”字,“别站在门口,来我身边坐。” 我低着头,默默无声的坐下,台面上坐着的几个艺人都好奇的盯着我看。 蓝头发男孩倒了被红酒给我,“王小姐是吧,我是林氏的新人seven,叫我七仔就好。刚才不知道您是我们rose姐的好朋友,还以为是哪里来的狗仔队,得罪了。” “没事,是我没敲门。”我接过酒杯,放在一边。 rose lee的香烟只吸了两口就掐灭了,似乎吸烟的理由不是对尼古丁上瘾,而是偶尔心烦才吸的。 她刚掐灭香烟,七仔立刻殷勤的往她手里又恭敬的递上一支烟,点上。 淡淡的薄荷味眼圈在桌面上弥漫,味道并不呛人,应该是某种过滤过的上等烟丝。 短暂的沉默后,七仔和另外几个艺人又开始聊天。 聊天的内容都是围绕林氏文化的林尚义社长和他长着香肠嘴的妻子——王萍。 rose lee似在发呆,明眸为潋,神色难辨,而我却被七仔爆料的八卦深深吸引住了。 “我就说林太太的运气太好了,直路走的太顺畅,遭了报应。” “七哥,你是说她中了双色球大奖的那件事嘛?” “那算什么?你们是不知道,林天天年轻的时候只是一个端盘子的,后来不知怎么的就开始接连中奖,光是双色球的大奖就长了六次,小奖更是数不胜数。后来,她就开始投资电影,各种风凋雨顺,还认识了当时身为演员的林社长,据说两人一见钟情,恋爱了三个月就闪电结婚了。” “一见钟情?就凭她的模样,脸上挂了两条香肠。” “要不怎么说她运气好?林社长那时候已经是当红艺人,日进斗金,所以大家都相信林社长和林夫人是真爱。之后,二人共同创立了林氏文化传媒,一跃成为东南亚最大的业界大鳄。” 和七仔搭话的是一个年纪更小的实习生,他们走的都是韩国偶像路子,顶着一脸视觉系的妆容。 实习生瞄了rose lee一眼,兴奋的挤出一句,“我听说十年前,rose姐刚出道的时候好像就是和咱们林社长闹的绯闻,而且还差点在林社长结婚那天割腕自杀。” “闭嘴!哪壶不开提哪壶,赶紧面壁思过去!”七仔算是这些新人里的小头头,演艺界的等级制度非常严苛,级别高的艺人可以随意管教那些级别低的艺人。 “rose 姐对不起!我这就去面壁。”实习生知道闯了祸,自动站到墙角。 rose lee还是没有说话,也没有再抽烟,气氛变得有些压抑。 十几年前我还只是个十多岁的小黄毛丫头,不太关注娱乐圈的事情,没想到rose lee和林社长还有这一段! 警方早就怀疑林太太的死不是意外,莫名出现的多处血脚印更加让真相扑朔迷离。 可要是rose lee真的对林社长念念不忘,那么林太太死后,最大的受益人就是她。 可rose lee方才又说已经有了新的喜欢的人,若是真的,那她的杀人动机又不存在了。 为了参加初赛,我故意把手机调到静音,没注意到手机屏幕亮出一串数字。 “有人找你。”rose lee善意的提醒。 “抱歉,我去接个电话。” 我抓起手机走出包间,是墨白打来的电话,让我赶紧去地下三层,有事请我帮忙。 到了那里,罗飞和墨白正为了“要不要找我帮忙”这件事,吵得面红耳赤。 “怎么了?”我打断他们。 罗飞第一个冲上来,“元宵,这事情你别管,多晦气呀!” “王小姐是最适合的人选!”墨白的声音向来柔和,这会儿却掷地有声。 “那你怎么不找一孩子爬进下水管道里?捡人头这么吓人的事情,你好意思让一个姑娘来做?”罗飞用力推了一下墨白的胸口,我真怕他们吵着吵着就打起来了。 好在墨白非常理智,脾气也好,多数时候都在谦让罗飞。 “她是一名训练有素的医生,学过人体解剖,给活人开膛都很镇定,我相信她可以胜任。而且这次行动完成后还有一千块辛苦费,非常合理。” “别吵了!墨白你先回答我,是不是真的有一千块?”我把两人拉开。 “是,我已经预支了经费。” “好,我接了!” 开什么玩笑,不就是捡个人头嘛,人头对我这种学医的人来说只是身体组织的一部分,开颅手术都参与过,还害怕看见人头么? 我努力给自己打气,现在的情况,一千块对我来说至关重要! 罗飞为难的指着地上一个不足半米的圆形管,试图劝我,“王萍的人头可是直接从顶层掉进了地下三层,还砸开了这个早就废弃的下水管道的盖子掉进更深处的管道里。这个废弃管道已经有将近10年没使用过,也没有管道图可以参考,要是发生了什么意外,在那么小的空间里连转身都很难,你真的确定要下去捡人头嘛?” 我被他说的有些后背发凉,废弃的管道边缘还残留着一些鲜红和乳白混合形成的粘液,不问可知应当是王萍的脑袋砸在管道上时,被磕出的脑浆! 墨白用平和的口吻对我说:“王萍死了,脑袋还要浸泡在下水道的污水里,太可怜了。我只是征求你的意见,没有强迫的意思,你随时可以反悔的。” “我不反悔,给我一条绳子,我现在就下去!” 第89章:捡人头 第89章:捡人头 见我心意已决,罗飞不再试图阻拦我,跑去警车里拿了一大推装备塞给我。 “那么重?连氧气瓶都有,我只是下个阴沟又不是去潜水?”我一股脑的把东西又还给罗飞。 不久前我还对那个黑乎乎的地下管道有些畏惧,罗飞拿来的装备让我苦笑不得,驱赶了几分畏惧。 “我只要一根绳子就好了。” “罗组长想的很周到,潜水衣、绳索、战术手套、耳机、探照灯还有这个便携式摄像头在进入下水道的过程中必须带上。你帮我们你的忙,我们自然要对你的安全负责。”墨白选出了几件必要品重新塞进我手里。 望着两双不容拒绝的眼神,我只好用这六件套把自己全幅武装起来。 穿好潜水服走出来,罗飞一下红了脸,“身材不错。” 墨白没那么多废话,注重做实事,把安全绳系在我腰上的时候竟也赞叹了一句:“确实腰挺细的,好像一捏就断了。” 我扬起眉毛,不服气的举起手臂展示我纤细却不失线条的手臂,“别小瞧我,我力气大着呢。” 墨白使劲扯了扯绳子,确保牢靠后才允许我进入下水道,“只要你说停,我们立刻拉你上来。” “好!”我深吸了一头气,猫腰爬进那个边缘有血的下水管道。 下水道确实很久没有被用过,管道壁上都有些干裂,而且布满了蜘蛛网,每深入一步都要把面前的蛛网捅破才能前进。 “元宵,不舒服就上来。”耳机里传来罗飞关切的声音。 罗飞是个很世俗的人,非常护短,虽然身为一名警察这种性格会让他显得有些不公正,但作为朋友却很值得信任。 “没事,我不怕蜘蛛。” 墨白让我带上的战术手套让我毫不害怕的徒手将蛛网上的蜘蛛赶走,不知是他早就料到下水道里有蜘蛛,还是歪打正着,总之,又让我体会了一把他的细心和体贴。 据说,我现在爬行的这个下水道是在30年前建造的,当时科技没有现代社会发达,建造水管的时出现了很多弊端,最严重的一处就是这个下水道走的并不是直线,而是没有规则的曲线。 并且和其他建筑的下水道环环相连,阡陌交错,就像刚才被我捅破的蛛网一样。 警局的探照灯非常先进,会在没有光亮的地方自动亮灯,像帽子一样带在头上随着我脑袋的晃动,主动照亮眼前的景象。 我腰上的安全绳全长15米,我们商定过,要是在15米范围内要是还找不到王萍的人头,就中止行动把我拉上去。 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比寻找死人的尸首更加重要。 在狭小的没办法转身的通道里,我爬的很慢,似乎过了很漫长的一段时间,腰上的绳子都没有被拉紧的迹象,这说明我爬行的长度还没有达到15米。 通道封闭了很长时间,刚开始进入,我鼻腔中涌入的都是灰尘的味道。 再往前爬,通道里就出现了一股无法形容的腐臭,还有许多蟑螂和老鼠。 他们的个头都比较大,看起来伙食不错,可能是下水道里经常出现食物残渣的关系。 尤其是从我脚边经过的两只大老鼠,从头到尾巴的距离竟然比我的巴掌还要大,皮毛湿漉漉的散发着恶臭。 老鼠是四害之一,1910年鼠疫席卷了整个东北造成了6万多人死亡。 小时候,我也见过睡着时被老鼠咬断手指和吃掉耳朵的人,所以从小就对老鼠没啥好感。 爬了还不足15米,我就已经看见了七八只肥老鼠,它们并不怕我,好像从没见过人,蹲坐在地上看着我好似再看西洋镜。 乌溜溜的小眼睛被照明灯找到反射出绿色的荧光,砸吧着三瓣嘴,充满了敌意。 不知是在愤怒我进入了他们的领地,还是把我当成了猎物。 我捡了一个易拉罐扔过去,老鼠这才发出吱吱的尖叫,一溜烟跑没了。 “小心,前面有水。”耳机里又出现了声音,这次是墨白的。 我帽子上的便携式摄像机能把拍摄到的情况同步上传到墨白的电脑里。 我也发现一路向下延伸的下水道突然出现了潺潺的的流水声,不过这个画面一点都不优美,下水道里的水都是黑漆漆的污水,水面上不知漂浮着什么垃圾,腐烂的有毒的各种各样。 散发的气味也比之前更加难闻,令人作呕。 “诶呀,忘了给你带防毒面具了。”罗飞懊恼的喊道,我似乎还听见他拍了下自己的大腿。 我在污水中爬行,发现水深了,就站起来蹲着走。 “人头可能沉在水里了,也可能被冲到了更远的地方,你要不要回来?”墨白说的很小心,可能是担心要我在无水摸索一颗人头会碰触到我的心理承受底线。 而事实是,这确实已经是我做过最惊悚的事情了! 可我需要钱,而且任务已经做了一半,不能半途而废。 “行,我在水里找找。” 好在水不是很深,大概只没到小腿,问题就是污水的颜色太黑了,探照灯照在水面上,只闪出一片暗色的反光,水底下什么都看不见,我只能用两只手一步步的摸过去。 我提心吊胆的摸着,每一次摸到什么东西都会吓得头皮发麻。 一边希望尽快找到王萍的脑袋,一边则非常害怕在水里摸出一个血淋淋的脑袋。 下水道里的信号不太好,耳机里经常会出现沙沙的噪音,罗飞和墨白讲话的声音也越来越难分辨。 唯一让我安心的就是拴在腰上的安全绳,只要有绳子他们就能把我拉回去。 摸索了十几步的范围,依旧没有摸到人头,面前出现了两条分叉的管道。 耳机里传来墨白和罗飞分析研究的声音,最后一致同意让我往水流流淌的更加湍急的那根下水道里去找。 我毫不犹豫的走进去,只想快点完成任务。 虽然没有告诉任何人,但我隐藏在潜水服下面的鸡皮疙瘩已经完全冒了出来。 因为我在水流湍急的那条通道里,远远的看见了一个漂浮在水面上人头,随着水波的流动不自然的沉浮。 我吓得就快要尿出来,这场景太诡异了,我真怕一个水流就会让那颗人头对准我转过来。 然而,现实中就是好的不灵坏的灵! 我这个念头刚冒出来,人头就被一波水流冲的微微向我这边转动,我几乎就要看到人头上的半张面孔,湿头发像海藻一样黏在丝毫没有血色的脸孔上,双眼死不瞑目的瞪得老大! “我找到了,现在就去捡。”我颤抖的报告了一下,可能是太紧张了,就连耳机里没有收到回复也没有注意。 我战战兢兢的向前走了一小步,人头忽然又向反方向转了回去,可那双瞪大的眼睛里,她的瞳孔好像往我这边看了一眼。 错觉,一定是错觉! 我忙不迭的安慰自己,是太过紧张导致的眼花。 死人的眼珠怎么可能转动。 管道中不断有污水流入,水流湍急,人头在水中流动的速度比我淌水行走的速度稍快些。 我怕人头被水冲远,不由加快了脚步。 眼见到了伸手就能抓住人头的位置,人头却在我的眼皮子底下突然抬起下巴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噗通”一声,猛地扎了水里。 那动作灵活的就像是一尾鱼! 我彻底凌乱了,从身体上断掉的脑袋真的自己动了,就像重新活过来一样。 之前我也遇见过会自己行动的人头,那是因为人头中的牙蛊在操纵的缘故,而这次,王萍被电梯压断脑袋完全是意外,不存在中了牙蛊自杀的可能性。 我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里的符咒,手里却什么都没摸到,连口袋都没找到。 我的衣服早就被强制换成了现在这身没有口袋的潜水衣,说是可以防止划伤还能保暖。 发现身上没有符咒,也没带着黑伞,四周仿若瞬时蒙上了一层恐怖的阴霾。 “你们看见了吗,人头是不是动了?”我对着耳机讲话,声音颤抖。 “呲呲——”耳机里只传来了一阵噪音。 “墨白,罗飞,你们还在吗?” 耳机里依旧没无人应答,像是坏了。 卧槽,竟然在这个节骨眼没信号! 我试着换了几个位置,又倒退了几步,还是没找到信号。 进入下水道大约已经有三十分钟了,压抑、肮脏、黑暗的环境加之孤身一人的恐惧,让我丧失了继续前进的勇气。 “我想回来了。”明知没人回答,我还是报告了一声,发出点声响可以让我踏实一些。 我拉了拉腰上的绳子,绳子还在,系的非常牢靠。 只是,15米的距离真的有那么长嘛?我怎么觉得已经走了超过50米了呢。 人头已经顺水漂到我看不见的下水道深处,我摸索着绳索,往回走。 绳子很松,轻轻一拉就能收回一大截,我已经走的够远了,只有15米长的绳子不应该出现这样松垮垮的状态。 又扯了几下绳子,绳子完全就被我收了回来,看着手中被利器隔断的绳尾,我顿时如坠冰窟。 什么人割断了我的绳子?那个人又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更加不敢停留了,寻着来时的方向后退,又走到之前出现两个并排的下管道的地方。 在这里不存在迷路的问题,因为我来时的管道常年弃用,管道内非常干燥,另外一个则是新建管道,不断有污水流出来。 “噗通!”身后传来一阵水声,像是有人往水里扔了一块石头。 看见过潜水的那枚人头后,我又不知不觉的把声音和刚才那一幕联想起来,害怕是王萍的人头又从水底游回来找我。 “墨白!罗飞!救命!”我彷徨无助的喊着。 明明之前走到这里时,对讲耳机里还是有信号的,现在却只剩下沙沙声。 沙沙的声音里时不时会蹦出一两个较为清晰的字符,可每次都是不连贯的,也猜不出说话的人究竟是墨白还是罗飞。 “轰隆隆!”又是一阵滚动的水声。 但这声音不是从身后传来的,而是从我的头顶,从那些如迷宫一般的巨大而扭曲的下水管中传来的。 是要用多少水,才会流出这么大声响? 第90章:下水道深处 第90章:下水道深处 我狐疑着,却不敢停下脚步。 走到这里,下水道又恢复了又窄又矮,需要跪爬行走的一段。 但只要继续爬七八分钟,我就能离开这个肮脏、该死的下水管。 “王元宵,你听见的嘛?”满是尘埃的下水道里传来了罗飞的声音。 声音闷闷的,在空洞的下水道里撞出了好几次回音。 我一激动,眼眶就红了,他们应该也发现绳子断了,才担心我。 “我没事,我很快就能上来——” “不,你别动!抓个东西靠边站,立刻!” 罗飞的声音又传来,显得非常焦急。 “好!” 我迟疑了半秒不太明白罗飞是什么意思。 但罗飞身为组长,每个指示都有他的用意,不会没事找事。 下水道里没有可以抓住的东西,我只能用力贴着滑腻腻的管道壁上,手上和背上沾满了黏糊糊的不明物体。 “抓好了没?待会——” “轰隆隆——” 罗飞还想叮嘱些什么,从另一处下水道中喷薄而出的污水就把他的声音淹没了! “靠!” 这是我骂出的最后一句话,接着我就被眼前喷涌而出的海量污水冲了出去。 这种感觉就好像胸口被拳王阿里狠狠的揍了一拳,疼得我龇牙咧嘴,身体还被击飞,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落回地上。 我知道下水道里随时都会有污水排出,但我从来没想过会突然涌入的如此之多! 污水几乎填满了整个管道,在蜿蜒复杂的下水道中激流不断。 我仿佛一片落在海中的树叶,完全失去了反抗的能力,只能听天由命! 有好几次我都差点要被淹死,就算偶尔吸到了一点空气,鼻子里也会跟着呛进半口腥臭的液体。 等这么多的污水逐渐平息,我也不知被冲到了那里? 与刚才那些狭窄的下水道不同,我现在所在的位置是一个十来米高的巨型下水管道,管道上每隔十来米就会连接一处其他管道的出水口,宛若一个用钢筋和螺丝造出的地下迷宫,让我分不出东南西北。 这个管道可能是这一地区所有排水管最终通向的终点,也就是说随时可能再来一波像刚才那么大的污水组成的巨浪! 我从一大推漂浮在污水中的垃圾里站起来,这里空间大终于能站直身子,发现脑袋已经被水流撞的有些七晕八素。 身上携带的便携式摄像机和耳机早就浸水失灵了,厚厚的潜水服也不知被什么东西勾破了几个大口子。 我有点感谢罗飞和墨白的坚持,要是他们由着我穿自己衣服下来,估计现在我的身上早就被划出了几道血口。 伤口一旦浸泡到污水,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庆幸了没两秒,我又伤脑经了。 我应该已经被那一拨巨大的污水冲到了很远的地方。 墨白和罗飞他们能找到我吗? 还是我应该想办法自救? 一大推的设想填满了我的脑袋,连一个球形物体撞到了我的小腿上都没注意,还嫌弃的用膝盖顶了顶,把那东西顶远。 “啊!”被我膝盖顶到的物体发出了一阵尖锐的嚎叫,紧接着一头埋进水里,不见了。 “啊!”我也被吓得大叫。 眼角的余光让我看见,刚才被水流撞到我膝盖上的,应该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哪一颗王萍的人头! 此时,水面上除了冒出几个气泡,就只映出了我被水纹扭曲过的倒影。 人头在我面前出现过两次,每一次都逃走了。 我有预感,人头好像很怕我! 人头怕我的这一认知,又燃起了我心中对那一千块钱的渴望! 或许,这笔钱我可以赚到。 看了眼周围,这里的下水管道里,五花八门的垃圾因有尽有,角落里还卡着一辆破破烂烂的自行车,也不知是怎么被扔进来的。 我捡了几根自行车车轮上的钢丝,扭成一根粗大的铁棍做武器,亦步亦趋的向人头消失的方向走过去。 走了没两步,我身上莫名一凉,感觉有一道诡异的视线好像正在哪里看着我。 污水面上,一只2.5l的可乐瓶出现了异样,其他瓶子都水波逐流,唯独这一只像是被什么抓着固定在水面上。 我大着胆子走过去,发现那颗人头就躲在可乐瓶身后,偷偷的看着我! 可能是被水泡了许久,人头上的皮肤已经白的接近透明,两只瞪大的眼睛从黏在脸上的湿头发里露出来,乍一眼看去惊悚至极! 发现我靠近,人头又想沉入水底。 可这回我不会再它在逃走,踩着水花就冲上去。 而人头在这里确实也无处可逃,水面上漂浮了太多垃圾,无论它游到哪里,都会把浮在水面上的垃圾挤到两侧。 我只要跟着垃圾移动的轨迹,就能清楚知道人头移动的方向。 人头甩不掉我,开始慌了,加快了移动速度。 甚至有些慌不择路,七弯八拐的渐渐把我带入一个拦着铁栅栏的死路里。 “哼哼,看你还能往哪跑!” 估计是外婆遗传给我的神婆基因发挥了作用,现在我看见人头已经没刚才那么害怕了,只当成一张会移动的活体人民币。 一想到即将到手的十张毛爷爷,我的内心就无法控制兴奋起来。 人头无路可逃转过脑袋,怨念的对我挤出一个笑。 我尽量无视身体发出的毛骨悚然的警告,老鹰抓小鸡一般像那人头扑过去! 人头尖叫一声,沉入水底,可为时已晚,我一脚丫子猛地踩上去,用脚趾牢牢夹住了人头上的头发。 我是又激动又害怕,伸手到水里把脚下的人头摸上来,大气都不敢出。 终于,人头在我的掌控下浮出水面。 但我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内心的惊恐尖叫着把手里血肉模糊的东西给扔了出去! “啊啊!”我失魂落魄的坐在地上,俨然被吓傻了。 我捞出来的不是王萍被电梯夹断的人头,而是一具被水浸泡腐烂的一整具尸骸。 尸骸半浮在水面上,以极度扭曲的姿态向我飘过来,我不由自主的向后挪了些,爬起来疯了一般向来时的方向逃跑。 一边跑一边吐! 这是另一个人的尸骸,而尸骸上的五官已经被人残忍的割掉了! 学医五载,我解剖那些被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普通尸体时还有些战战兢兢,更别说淡定的独自去面对一具被虐杀致死的尸体。 尤其是在这种毫无预兆的情况下! 我拼了命的向前跑,可刚往回跨出第一步,脚就卡进了两个硬物之间的缝隙里,一头扑进了污水里。 水中的世界一片浑浊,仅靠着手电的光芒,只能依稀看见水下的光景。 水底下似乎堆积着许多大型物件,一个挨着一个半埋在下水管道中的泥沙里,把水下铺垫的坑坑洼洼。 而我的脚就卡在了其中一个大型物件的中段,触感阴冷,在灯光下还散发出一层冷涩的光泽! 地下道里的水算不上很深,坐起身子勉强还能露出头,可这一处的气味简直像放了一百年的臭鸡蛋, 恶臭无时无刻冲撞着我的脑门! 忍着胃里的翻江倒海,我挣扎着想要站起来。 可脚被卡的很紧,无论我如何踢踹都挣脱不得,仿若带上了脚铐,想把我禁锢在这里。 脚腕上的触感非常冰凉,我以为是踩到了什么废弃钢管的中间,用力这么一扮,手上无端端多出了一根白色的肋骨! 没错,就是位于胸腔上,那根用来保护肺、心脏、肝脏等器官的骨骼,要是没有看错,这根肋骨应该是属于人类的! 我的呼吸瞬时又窒住了! 难道,我的脚卡在了两根肋骨中间? 做了好几秒思想斗争,直到半漂浮在水面上的那具无脸尸飘到我的面前,我才鼓足了勇气,用力把脚抬出水面。 水花四溅,挂在我脚上的不明物体也一同被拖出水面! 看见脚上挂着一副滴水的白骨,下一秒,宽阔的下水道里又传出了我撕声裂肺的惨叫! 回想刚才,水底下和白骨类似的物件,似乎还不止一件。 我把脚从那副白骨的胸腔里拔出来,头皮发麻的往后退,边退边数脚下发出的那些算不上清脆的“咔擦”声。 响了一次、两次、三次、四次…… 意味着,一具、两具、三具、四具…… 然而,我数出的还只是堆积在外围的一小部分,尽头处的水面下还有多少,我真的不敢去想。 这里不是普通的下水道,细看尽头处那些被焊死的隔离栏,做工粗糙,用的材料也五花八门,像是直接从下水道里捡到的钢筋铁条就往那边的出水口上焊。 这样做的目的,无疑就是阻止这里的尸体被污水冲入另一处下水道,同时又不阻拦水流。 我似乎闯入了某个变态杀人狂的藏尸地,而且我无法判定,那个变态是不是还会回来。 思考之际,水面上的浮尸似被牵引一般无声无息的向我漂浮过来。 尸体上没有脸,也没有眼皮,它怪异仰面浮在水面上,嵌在泡的发白的血肉里的那双眼珠,仿若遗照里面的人眼。 无论你走到哪里,都能若有似无的盯着你看! 浮尸停在我的正对面缓慢的原地旋转,好似一个欲要起舞的芭蕾舞演员。 我想如果它和那颗人头一样也能“复活”,就算只是稍稍抬起笑手指,我也会立刻被吓晕! 而此时,我站在原地不动,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我真的被吓傻了! 浮尸血肉模糊的嘴唇突然动了一下,喉结里鼓动出一个音节。 “吱!” 紧接着,浮尸的嘴巴以一种极其诡异的弧度从内侧被拨开,一只满头是血的大老鼠从浮尸的嘴里钻了出来! 这只老鼠和我之前在下水道里看见的老鼠大小一致,都长着一副营养过剩的样子,不仅不怕人,还胆大包天。 怪不得下水道里的老鼠都长得那么肥,感情都是吃人肉的。 老鼠伸出前爪抹了一把胡子上的人血,看见我“吱吱!”异常尖锐的叫了两声! 声音回档在管道中,碰撞出一次又一次回音,将我心中的恐惧推向顶点! 我这才回过神,转过身拔腿就跑。 第91章:头发不要蓄的太长 第91章:头发不要蓄的太长 就算我辨不出方向,就算没找能价值一千块的人头,我也不打算再停留在这里。 不知跑了多久,我确定已经远离了那处藏尸的管道,这才气喘吁吁的停下脚步。 我发现下水道的墙壁上开始出现用黄色油漆写的数字。 最开始出现的编号是xyl663,之后逐一变小。 我猜想,这些数字是不是排污管道连接的大厦的门牌号。 编号前半段的数字写的是街道的拼音首字母,后半段的数字写的是门派编号。 比方说现在看到的xyl663,就是向阳路663号。 如此说来,我只要找到林氏文化大厦的门牌号,就能找到回去的路。 林业路一号,也就是编号lyl001,我记得林业路和向阳路是一个十字路口。 所以,我现在只要把字母xyl的通道从头到尾走一遍,就能找到以lyl为开头的那条街。 有了回到地上线索,我恢复了几分信心,快步穿梭在幽暗的地下管道里。 墨白说过,我头上的探照灯是一次性产物,一般情况下只能坚持三个多小时。 就在刚才,探照灯发出的光亮已经微微变暗,我估计剩不下多久,光源就会全部熄灭。 “噗通!”如投石一般的水声,从我身后响起。 我顿时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分辨出那是人头潜入水底时发出的声音。 但我没有回头,我现在只想快点从这个恐怖的地方走出去! 人头安分了几分钟后,从我的对面再次冒了出来。 这回我看得真切,人头上那张惨白的人脸狰狞的对我露齿一笑,嘴巴里发出了一种类似粉笔刮在黑板上的刺耳噪音,一边笑着一边向我站在地方急速游过来! 我从没见过这样诡异的画面,难道我猜错了,那只人头根本就没怕过我? 我想不出人头追我的目的,两只脚已经不由自主的调转方向,疯狂的奔跑起来。 这一次,我跑到几乎力竭,全身都虚脱了,脚骨一软就一头栽倒在地。 我发现这里的水面已经变浅了,才没到我的脚背。 而我身后的那颗人头,却已经不见了。 我又一次跑的迷失了方向,抬头一眼,墙上的编号也不见了。 带在头上探照灯努力跳动了最后两下,无声熄灭,没有光源,深邃的地下管道中伸手不见五指,眼前像被泼了一层墨。 我感到无力极了,后悔为了区区一千块就把自己推进这样一个恐怖深渊。 黑暗中,我蹲坐在原地,绝望的抱紧自己。 忽然,头顶出现的震动引起我的注意,一些金灿灿的光束刺破浓密的黑暗,直直照到我脸上。 光源里出现一个人影,即使背着光我也认出了那个清俊的轮廓! “墨白!”我激动的大叫。 墨白看见我也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我们翻了好几个阴沟,终于找到你了!” 罗飞是个行动派,看见我就像跳下来,却被墨白拦住。 墨白指了指墙壁上一排墨色的铁梯,“王小姐,你还爬的动吗?” 我扭头看过去,只见距离我不远的地方,一排通向顶端的铁梯非常醒目。 刚才我吓得六神无主,竟然没发现这里还有个梯子! “我自己爬!” 有了阳光和伙伴,我又恢复了力气,终于爬到了地面上。 罗飞和墨白是在距离文化大厦半小时车程的一个阴沟里找到我的。 墨白说,他们没料到人头会掉进下水道深处,所以没通知附近商务楼停止用水。 可无巧不成书,偏偏文化大楼隔壁的游泳池今天需要放水大扫除,整个游泳池的水都涌入了下水道,所以才会突然出现这么多的污水,能把我冲走。 回到地面,我完全虚脱了,毫无风度的坐在人行道的边缘,“快派人下去,下水道里不只有人头,还有许多尸体!” 罗飞一听,顿时面色大变,向我详细询问了经过后,立刻派出专业搜救队下阴沟打捞尸体。 短短一个小时后,就从下水道里捞出了总共21具尸体。 通过检查排水路线,罗飞和墨白一致确定,这些尸体很有可能都是从林氏文化大厦的那个废弃下水道里扔下去的。 并且,扔掉尸体的人知道隔壁的游泳池每过半个月,就要施行一次防水的泳池大扫除,人不知鬼不觉的设计出让尸体都囤积在一个地点的办法。 只是我们都还不清楚,尸体杀人后割掉尸体面部的原因,是在那些人活着的时候割掉的还是死后再割掉? 墨白给我卖了好几罐热可可,又给了我一条干爽的大毛巾,等他们打捞万尸体,我差不多已经能从下水道里的阴霾里摆脱出来。 “王小姐,不好意思,因为没找到王萍的人头,所以说好的一千块不能给你。但你发现了这么重大的案件,局里决定给你三百块奖励。” “没事。”我接过墨白给的三百块,塞进口袋里。 罗飞还在那边埋怨墨白小气,虽然罗飞才是他们小组的队长,但在很多时候,我都觉得墨白更像是刑警小组的隐形组长。 天色已经不早,太阳开始倾斜,我不想这样狼狈的回家,使劲用毛巾搓干头发。 心中还在担心从23层跳下来的小深,不知他后来去了哪? 忽地,背后像是被人拍了一下,吹过阵阵阴风。 我回过头,身后什么人都没有,似乎只是我的错觉。 一些头发垂到我的腰间,痒痒的。 这种感觉很怪,我的头发大概只蓄到了肩膀,就算两个多月没剪也不会一下子就长到腰间。 如此想着,我就伸手往背上抹了一把,指尖立刻触碰到了一张冰凉的人脸。 人脸上两条如肥香肠厚厚的嘴唇,特别有标志性,不用想也能猜到这张脸是谁! 她就是林社长的夫人,那个被电梯夹断脑袋的好运女人——王萍! 王萍的脑袋挂在我的背上,无论我如何拉扯都扯不下来,每次用力自己的头皮也跟着牵动。 我急的几乎就要发疯! 墨白一把抓住我的手,也是吓得脸色煞白,强装镇定道:“别动,你们两个人的头发被绑在一起了!” 我不记得墨白是怎样把人头上的头发和我的头发分离开的,只记得当时我吓得吐了墨白一身,就疲惫的昏了过去! 可笑的是,我还记得那天文化公司的工作餐里有一块红烧大排。 我似乎恢复了知觉,正躺在一张不太舒服的床上,有点像是我在医校宿舍里睡的分出上下铺的那种钢丝床,床板很硬,轻轻翻个身还会发出令人烦躁不安的“嘎吱”声。 我想我一定是在做梦,离开大学已经有半年,再也没机会睡宿舍里那种廉价的钢丝床了。 直到我翻了个身,直接从床上滚到地上,摔了个五体投地,才意识到,一切都是真实的! “咚!”我大字型的摔在地上,娇俏的鼻头都差点被压扁了。 这是一间陌生的宿舍,贴墙摆放着两张上下层的钢丝床,我刚才就是从左侧的那张床的下铺摔下来的。 房间里非常安静,似乎没有人发现我苏醒。 我揉揉摔痛的鼻子,低头一看,骇然发现我身上的那套潜水服不知被谁换成了一件轻飘飘的纺纱睡衣,纯白色中规中矩的那种款式,一看就不是赢湛喜欢的风格。 我懊恼的锤了下自己的脑袋,王元宵,你能不能别看到色色的东西就往某个更色的男人身上想? 真是的,还要不要脸了? 捡起我为数不多的节操,我悄悄的往房门那边走,门上有一个小方玻璃可以清楚看见门外的景象。 门外有一条走廊,只在不远处亮着一盏绿莹莹的逃生灯,对面的墙上贴着一张禁止吸烟的标语,和我在警局里见过的宣传标语有点像。 我的包包和衣服都挂在门后的简易衣架上,反正屋子里没人,我就大大咧咧的把睡衣脱掉,换上自己的牛仔裤体恤,准备溜之大吉。 可转送门把手时,才发现,这门被反锁住了,而且是那种老式的必须用钥匙的锁。 “靠!”我低声咒骂,也不知那个杀千刀的把我关在这里。 可我怎么记得,白天昏倒的时候是和墨白、罗飞一起的,难道是他们把我搬来了这里? 也是他们帮我换了衣服? 想到可能被别人看光光,我的心情又郁闷起来。 手机显示,现在已经是夜里12点多了,也不知道小深怎么样了,还有赢湛会不会担心我? 我自嘲的翻了个白眼,那个死鬼要是担心,一定早就飘出来找我了。 胸口涌现出一种闷闷的感受,像是心脏被某种情愫狠狠揪了一下。 被关在这里也不是办法,我决定四下找找,有没有备用钥匙或者小钢丝什么的。 这种有点紧张又兴奋的心情有点像是在玩现场版的密室逃脱。 我先查看了房间里唯一的一张书桌,桌面上很干净,抽屉里只有一张素描画和一支铅笔。 画上描绘的是一副美轮美奂的海底世界。 我再去那两个双层床上寻找,发现我之前睡得那张床的上铺,竟然还悄无声息的睡着一个人。 从窗户里射入的蒙蒙灯光照在他的脸上,眉目清俊,脸庞温和,气息似乎能完全隐没在夜色中,就连宿舍里飞舞的几只花脚蚊都不忍打扰,全都往我的腿上叮。 长着这样一副人畜无害的容颜,除了墨白还能有谁? 墨白似乎睡得很熟,微皱的眉头透露出些许疲惫,我翻箱倒柜发出了不小的声音都没有惊动他。 我暗自庆幸,还好他睡着了,不然我刚才换衣服的样子就要被他看到了。 他还穿着白天的那套警察制服,皮带上挂着一副手铐和一串钥匙。 我估计,这件就是墨白的警员宿舍。 我不想打扰他,轻手轻脚的从皮带上解开皮带上的那串钥匙,然后把下铺原本盖在我身上的摊子轻轻的盖在他的身上。 不用说,墨白一定是把自己的床铺和毯子让给了我,才会和衣而睡。 钥匙圈上只挂着两把钥匙,一把是警局那辆老爷警车的,另一把应该就是宿舍钥匙。 第92章:外婆不见了 第92章:外婆不见了 宿舍门打开后,我小心的把钥匙放在桌上,留了一张纸条,就快步往回家的方向走去。 走到家门口,已经是一小时之后,老远我就看见我家的院门和房门都呈现出一种敞开的样子。 我心弦猛地一紧,是赢湛没关门,还是家里遭了贼? 笑话,有赢湛在,那个贼还敢来我家放肆,估计吓都被吓死了! 可我踏进房门,看见家里确实被翻箱倒柜,弄得一片狼藉,连客厅的沙发和桌子都被掀翻,砸了个稀烂。 我目瞪口呆了好一会,恐惧的大叫起来:“赢湛?家里有人吗?不对,家里有鬼吗?” 家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声音。 “外婆!”我不安的往外婆房间里跑去。 她的床上空荡荡的,只剩那尊结上冰甲的神像还巍然不动的立在床头。 外婆不见了! 但她不可能自己离开,唯一的解释,就是我的外婆被人搬走了! 赢湛也不在,不知和外婆失踪之事有没有联系。 我一下慌了,第一个念头就是想要出去找人。 可天大地大,我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找不到,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找。 就在我心急如焚却又不知如何是好之际,距离我家不远的荒山上突然传来了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长鸣! 那声音并不浑厚,用的是我听不懂的语言,但我还是能分辨出发出山上传来的是一句鬼话。 紧接着,另一道低沉磁性的男性声音划破夜幕。 赢湛不知对着什么低喝,“别慌,试着控制!” 这两句声音像是老天给我的指路明灯,让我忙不迭的往荒山上爬去。 咱们的村子是依山而建的,那座山曾经倒是有过一个名字,就是太难读也太难写,人们就索性把村子后那座没人管的山称之为荒山、野山。 这一叫,就从文化大革命时期叫到现在。 山上的土壤非常古怪,种果树结不出果子,种菜也长不出花骨朵,一年四季都只能长出一些松柏之类的长青植物。 也正是因此山无人问津,各类动物渐渐在荒山聚集起来,繁衍后代。 村子里有点智商的人都知道太阳下山后不能往荒山上面跑,因为到了每天晚上,村名们都听见从山上传来的黑瞎子的吼叫。 据说,棕熊大多是在白天觅食晚上睡觉的,可他们的领地意识非常强,无论昼夜只要发现你闯入他们的领地,都会招惹来无情的杀戮。 就我小时候亲眼所见,就有不下十人死伤于熊抓之下。 可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外婆、小深和赢湛都不见了,出了那么大的事情,我只能硬着头皮上山去查看。 路上,我捡了一把扔在路边的锄头傍身。 山上怪石嶙峋,杂草丛生,一些本该夜晚休息的小动物全都一反常态的倾巢出动。 起初,是一窝大小不一的野兔子从我脚边蹦跶过去,之后又出现了松鼠、青蛙、野猪。 那只野猪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可把我吓了一大跳。 野猪也是极其凶猛,领地意识强烈的猛兽,可那只野猪看见我之后,根本就没空搭理我,哼哼了两声就四蹄翻飞的与我擦声而过。 看到这里我多少已经能明白,山上一定是出现了让这些动物们以为是灾难的事情。 但赢湛在上面,我必须找到他。 又爬了一段,我几乎能看见那颗生长了上千年,需要十来个人手拉手才能抱起来的那颗古树了。 可一向枝繁叶茂,郁郁葱葱的古树,此时的枝干和树叶上却冻结出了一层厚厚的冰霜。 仿若伫立在冰天雪地重重,只要稍稍靠近,寒意就能够侵入人的骨髓。 而能够在八九月的酷暑天里让树叶结冰,只有外婆口含的那颗辟火珠。 这说明,外婆就在古树附近! 继续往前走,我果然在古树下发现了那具包裹在冰甲之中的身影,外婆安然的躺在树下。 古树巍然不动,但古树的周围却像是被前不久才经历了一场战乱。 以古树为中心,方圆百米之内的植被都被无情的毁坏了,就连那些一米多宽的粗壮树木都被碾压成了残渣。 山头上冷风猎猎,吹得我睁不开眼睛,遍体生寒。 突然,两只猩红的眼珠好似鬼灯笼一般从树下阴影里探出来,停留在外婆身边。 我豁然停下脚步,心中警铃大作! 要是没看错,站在外婆身边的应该是一只熊! 那只熊原本扮演的是荒山上的山大王角色,处于这一地区食物链中仅次于人类的生物。 此时,这只熊的脾气也极度暴躁,似乎被什么惹怒了,愤怒的发出一声声心痛的哀鸣。 我害怕的呼吸都窒住了,生怕那棕熊向我扑过来。 夜幕中,猛烈的晚风吹动稀薄的云层,月光也随着云层的移动忽明忽暗。 借着斑驳的光亮,我发现棕熊的身体下好像还藏着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熊。 那只小熊一动不动的趴在那里,无论棕熊如何呼唤,都无动于衷。 我这才明白,其他动物都在仓皇逃跑,只有这只棕熊没有逃离原来是在守护它的小熊,而很不辛的是那只小熊似乎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棕熊发出悲愤的低吼,泛着红光的眼睛里落出滴滴泪珠,最后一次伸出舌头舔了舔死去小熊的侧脸。 棕熊又被称作黑瞎子,顾名思义这家伙的眼神不好,我隐蔽在树荫下,希望不要被发现。 但天不遂人愿,我好不容易摆出和扭曲的松柏同样的造型,山顶上的风突然从西北风变成了东南风。 棕熊的黑鼻头迎着风嗅了嗅,似乎察觉到了我的气味,那双充满了悲愤的红眼睛立刻开始到处搜索,最后停留在我的身上。 我无法推测小熊的死因,但从棕熊此刻蹬着我的愤怒神情看来,它绝对是把我当成它的杀子仇人了! 我紧张的靠在一颗大树上,棕熊立起前爪嘹亮的咆哮着就向我冲过来! 我挡在身前的锄头在熊爪之下形同稻草,一拍就断成两截,我又想抽出外婆给我的那把黑伞,可时间已经不够了,棕熊的爪子已经举到的我头顶。 我几乎就能看见熊掌上的一圈圈厚实的纹理! “砰——!” 似是硝烟在我眼前弥漫,席卷的尘土中一条形似巨龙的生物从我眼前闪过。 乌亮的鳞片在森白的月光下折射出一种刺眼的光芒,宛若飘在空中的一条光芒万丈的缎带,壮美而震撼! 那只想要杀我的棕熊已经不见了。 几百米开外的天空中乍得传来一声撕声裂肺的熊吼! 几秒后,那如黑龙般的影子再度从我头顶掠过,一只被撕咬成两半的棕熊像垃圾一样被扔在我的脚下。 这时,棕熊的鲜血才刚刚从半空落下,腥热的液体淋了我一脸。 我几乎吓得就要魂飞魄散,看见外婆还躺在那颗冰树底下,才勉强鼓足勇气挪动了步伐。 还好,外婆安然无事,冰甲非常坚硬,就算是被熊掌拍过也不见丝毫裂痕。 外婆身边还趴着那只断了气的小熊,我不由生出几分怜悯,几分唏嘘。 小熊的肚子被压扁了,肠子流了一地,不问可知是躲闪不及被突然倒塌的树干压破了肚皮,才一命呜呼! 我想把这两只熊埋了,头顶呼呼的冷风却不断提醒着我,这个地方有多危险。 当务之急,应该尽快把外婆带回去,免得待会也被哪儿颗断树压了。 外婆身上的冰甲很重,我拖了半天也没能把外婆搬走。 夜幕中又出现了赢湛凝重的好似发号施令般的声音:“谁叫你来的?让开!” 他明显就是对我说的。 “我走了,外婆怎么办?” 我委屈又不服气的寻找他的身影,骇然发现那道颀长挺拔的黑袍人影竟然就站在刚才那条杀熊不眨眼的巨龙的头顶! 巨龙在空中痛苦的扭曲着身躯,巨大的尾巴左挥右甩,扫坏了所经住处的所有植被。 我心一颤,原来破坏了荒山,杀死小熊的罪魁祸首就是它! 再看赢湛站在龙头上巍然不动的模样,应该是在想办法制服这头凶兽。 “相信我,王婆不会有事!” 赢湛说完,也不等我做出反应,就抬起左脚在巨龙的脑袋上狠狠踏了下去。 随着一声吃痛发出的龙吟,龙头调转了方向。 赢湛又在龙头上踩了几脚,继续调整方向,那动作娴熟的就好像某个好莱坞特技演员,在表演惊险刺激的冲浪。 只不过赢湛脚下的冲浪板是一条百米长的墨色巨龙! 他优雅的操纵着脚下的巨兽转向我们所在的方向,见我还傻不拉几的站在那里,璀璨的星眸闪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无奈。 巨龙即将冲到我和外婆面前,赢湛脚尖轻点比巨龙更快的掠到我面前,修长的手臂一揽,我就直接跌入他坚实的胸怀。 等我站稳脚跟,已是站在一片洒着月光的云彩上。 赢湛松开我,拍了拍袖子上的灰,英俊的脸庞上冷若冰霜。 我诧然的去抓他的袖子,不是我有多想粘着他,而是站在那么高的云朵上,没有依仗我觉得很害怕。 这片云彩不大,只够容纳两个人,我慌忙大叫:“那我外婆呢?” “古树下。”赢湛冷峻的回答,似乎外婆的死活与他无关。 我不明白他为何又变成了这般冷漠的样子,还总是用背对着我,不让我看见他的表情。 意料之外的,刚才那条巨龙并没有撞到古树,而是在即将撞到古树之前化作一道蓝光,消失不见。 赢湛这才搂着我的腰,将我送回外婆身边。 “外婆!”我几乎扑倒在外婆身上检查她的身体。 刚才外婆就在那条巨龙身下,万一被撞到了,粉身碎骨也是有可能的。 冰树后,一道悻悻的声音传来:“娘亲……” “小深!”我惊喜的转过头去,“你怎么会在这里?” 眼前的一幕,差点又把我吓昏过去。 小深又变了模样,比白天在洗手间里看到了大了不止一倍,通体乌色宛若黑钢,瞳孔的颜色也改变了,之前是乌溜溜的黑瞳,现在竟生出了一双如玛瑙一般通透的红眼睛。 那这种红又与方才那只棕熊的红眼睛截然不同,棕红那是气得眼珠充血,小深则是与生俱来、得天独厚的,红的摄魂,红的通透,红的妖娆。 小深只探出了半颗脑袋就显得比我整个人还要高大,我深吸了好几口空气才勉强让自己平静的去接受,“刚才在夜空中飞掠的黑龙难不成就是你。” 小深唤了我一声,就开始不争气的掉眼泪。 第93章:异变 第93章:异变 我最受不了小孩子哭,不自禁的就张开双臂想要把小深的脑袋搂进怀里。 赢湛先我一步将手掌不轻不重的拍在小深的蛇脑袋上,“龙乃万物之灵,小深没这造化。” “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有,你把我外婆弄过来干嘛?”赢湛摆明了就是不想让我碰小深,看似不经意的转变脚步,实则已经将我和小深完全隔离开。 赢湛单手抬起外婆放在小深宽大的脑袋上,又把我抱上去,最后他自己也优雅的一跃而上。 “回家。” “是,爹爹。” 小深毫无怨言,扭动身躯向家游行,我们坐在小深的脑袋上一点都不觉得颠簸。 “小深白日里又去偷吃了不少增加灵气的灵果,但它降世时日甚少,还属幼蛇,无法将灵果中的灵气吸收转化,导致灵气躁动,才会感觉热火中烧。只有王婆口中的那枚辟火珠才能缓解小深的痛苦。我不能让这逆子毁了我们的家,便将王婆和辟火珠带来这荒山野岭,帮小深去热。”赢湛淡然的望着远方,修长的睫毛在眼睑下遮掩出一片好看的扇形阴影。 赢湛在说“逆子”和“我们的家”的时候,声音似乎都不自觉地变得柔和,但也只是若有似无的一瞬,我不知是否是我的错觉。 可我还是不解,“如此说来,小深体型变得这般巨大,而且还会飞,也是因为吃了灵果的关系?” “灵果只能增加灵气,不能改变动物的体型。小深的体型用你们现代人的话应该叫做遗传。” “遗传?可小深的亲生母亲也没长那么大。” “蛇需要交尾才能产子,你见过小深的亲生父亲没有?” 我被问住了,打从认识小深,我就只见过小深和她母亲,外婆也没说过葫芦沟还有一条雄蛇呀。 小深听见我们谈话,眨了眨血红的眼睛,似在回想:“娘亲,我也没见过我的亲生父亲,从来没见过。” “我怀疑,小深的父亲不是蛇。当然,也不可能是龙。”赢湛做出结论。 小深游的很快,聊了没两句就到了家门口。 看着变成庞然大物的小深,我纠结的眉毛都快要打结了,这么大的体型怎么塞进房子里。 就在外面放养也不行,万一被邻居看到,会吓死人的。 赢湛总是轻易就能读懂我的心思,取下我脖子里的木牌在手中晃了晃,小深就自觉地钻进木牌里。 我诧异极了,“这么大只也能装进去?” 赢湛牵着我的手走进房间,脚步略显慵懒,“小深是灵,灵魂可以无孔不入。” 他大袖一挥,家里那些被砸坏的家具便重新组合在一起,完璧归赵。 “小深这几晚还需要辟火珠,你们先送王婆回房,我去把寝室修葺一番。”不知是不是错觉,我总觉得今夜的赢湛有些疲累。 我和小深进入外婆房间,小深从木牌里伸出一条尾巴把外婆小心的放回床上,在外婆的脸上蹭了蹭,“谢谢老婆婆。” “睡吧,有事叫娘亲。”今天发生了太多事情,我的精力和体力都快要透支了。 房门关上前,小深愧疚的用小尾巴勾住房门,大眼睛里止不住的扑闪出豆大的泪珠,“娘亲,对不起,我把爹爹咬伤了。” 吃了灵果,小深才得以提早发育,它只是从木牌里把脑袋探出了一小半,就差不多能把外婆的房间填满了。 小深扁扁的嘴巴紧抿在一起,看不出嘴巴里是否藏着如钢针般锋利的牙齿,但曝尸荒山上的那只大棕熊身体被撕裂成两截的惨状,足以证明它的咬合力有多致命。 回忆今晚,从见到赢湛时起,他的脸色表情就特别冷淡,好似扑克牌上的国王,让人生出敬畏不敢靠近,还总是用挺拔的背脊对着我,现在想来应该是在隐瞒胸口的伤势吧。 可赢湛不应该是那种不会受伤的体质么,我记得他就算被吴言老道砍掉了一只手也能在眨眼之间长出一只崭新的手臂。 我安抚的拍着小深巨大的蛇脑袋,“你咬到爹爹哪里了?” 虽然我不愿承认,但听见赢湛可能受伤,我的胸口已经忍不住惊起一阵刺痛。 小深哭的更凶,它不想让赢湛听见,用小尾巴捂住嘴,努力压制着,“咬到了爹爹的左手、腰、肩膀还有两条大长腿……呜呜……” 卧槽!这熊孩子难不成把赢湛一口吞了? 不对,赢湛是何等强大的鬼,怎么会轻易栽在小深的手里? “然后呢?”我搭在小深脑袋上的手掌不知何时紧张的握成了拳头。 小深吸了吸鼻子,声音都发抖了,感动的稀里哗啦的,“其实,爹爹那么强大,只要三拳两脚就能轻易把我打昏过去,可是爹爹他明明举起了拳头,却又放下了。当时,我热的失去理智,看见什么就咬什么,然后……就把爹爹的身体吃掉了一半……” “赢湛为何不揍你?” “爹爹,他舍不得揍我!” “啪!”我气得一拳头砸在小深的脑袋上! 臭屁孩太过分了,连自己亲爹都敢啃! “哎呦!”小深措不及防,被我一巴掌抽的脑袋撞到房梁上,眼泪又跟决堤似得哗哗流淌。 我真怕外婆的房间被小深的眼泪淹成泳池,既生气又有些心疼的安慰道:“男孩子不许哭,做了错事要想办法弥补才对。” “是,娘亲!”小深咬着下唇,夸张的瞪大着血红的眼珠不让泪水流出来。 从小深的下唇里露出来的牙齿确实锋利的如针,甚至比电视里大白鲨口中的牙齿更加骇人。 难怪小深咬断棕熊的身体的时候就跟啃黄瓜似得,不费吹灰之力。 我冒了一身冷汗,不禁后怕,自己怎么会认了这样一只恐怖的生物做干儿子。 小深见我警惕的看着它,以为被我嫌弃了,大脑袋使劲往我怀里蹭,“娘亲别生小深的气,以后小深一定管住嘴巴,不再贪吃了。” 我被小深超大的蛇头拱的几乎摔倒,一只有力的手掌适时的撑住我的后背。 赢湛的表情依旧清冷,薄唇的色泽也似乎比昨天苍白了几分,我只看了他一眼,鼻子就开始发酸。 心疼他原本就千疮百孔的身体,又因为我没有看管好小深,多出了好几道伤疤。 “爹爹!”小深一看见赢湛就扔了我往赢湛胸口蹭过去。 “止步。”赢湛毫不掩饰对小深的嫌弃。 小深努着嘴,蛇脸上的表情只有自责和愧疚,慢慢低下头。 以前赢湛的手搭在我身上,我都会不客气的推开,反正不一会他的手还是会伸过来,像是注定了要把我收入掌心。 可是现在我一点儿推开他的想法都没有,唯一想的就是把他推进房间,剥掉那身碍眼的墨色长袍,好好检查一下他身上的伤势。 “回房,睡觉。”赢湛薄唇轻启,丝条慢理的语气透着三分慵懒七分命令。 “好。”我拍拍小深的脑袋,被赢湛牵着手走出外婆房间。 关门前,小深又问了句,“爹爹喜欢吃蛇嘛?小深把尾巴炖了给爹爹补身子吧,不然小深过意不去,哇!” 小深的智商和普通的六七岁的娃娃没啥区别,估计是想它吞了赢湛的肉,也割一块自己的肉还给他。 说完之后小深大概又觉得害怕有点后悔,所以一下子哭的泪如雨下。 我欣慰的看着,小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模样,似乎懂得了什么叫知恩图报。 赢湛的表情还是无动于衷,修长的手指轻轻一勾,外婆的房门就牢牢合并起来,把小深那张委屈的小脸和嚎啕的哭声一并隔离。 “赢湛。” “恩?” “小深这样,你是不是有点感动?” “为夫不喜欢蛇肉。” “就只是这样?” “另外,它要留着尾巴帮忙家事,才能赎罪。” 赢湛走在我身前,算不上温暖的掌心紧紧牵着我,好似生怕我丢了。 我被动跟上他的步伐,心中涌上一层暖意,让我回忆起小时候,我的父母还在世时的光景。 这间我住了二十几年的祖屋里,若独留我一人生活,那这房子也只是一座普通的老宅,称不上是一个“家”。 名为“家”的情愫,我好似许久都不曾感受到了。 客厅里、房间里,所有被小深破坏的地方都在赢湛的法术下恢复成原样,包括我们结阴亲那晚用过的婚床。 今天早上我特意在床头多放了一只枕头,这张床也正式从一张单人床,变成了一张双人床。 赢湛在我家向来都习惯和衣而睡,除非他想要对我做一些“咳咳”你们懂得,否则没有换睡衣的习惯。 “过来。”赢湛坐在我的床上,拍拍床沿。 我跟条木头似得杵在原地,好一会在挪动脚步,有些机械的向他走过去。 老天作证,我没想对一个男鬼投怀送抱,我只是想过去看看他的伤势。 可要是不满足他某些要求,恐怕我根本没机会脱掉他的外衣。 对,我现在这招就叫做将计就计,以退为进! 来到赢湛面前,我挤出一个自以为很自然的微笑,“那个,我们睡觉吧。” “好。”赢湛用他宽厚的手掌托住我不盈一握的腰,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我举起来,让我躺进床的里侧。 胸口小鹿乱跳,我赶紧交叠双手按在自己的胸口,生怕赢湛听出我混乱的心跳声。 赢湛侧卧着看着我,烟波流转见掠出一片片万种风情,嘴角勾起一抹戏虐的弧度,“夫人很紧张?” “没,你先关灯。”我发现自己连声音都抖了。 这句说完,我差点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我又没有夜视功能,关了灯我还怎么看赢湛的伤势? “如你所愿。”赢湛延展他修长坚韧的手臂,只需食指轻轻一勾,灯泡就会自动熄灭。 情急之下,我一把抱住他的手臂,说了一句让我羞耻终身的话,“别关了,今天我想开着灯睡。” 赢湛深邃的眼眸里闪出一抹捉摸不透的光泽,修长的手指缓慢划过我的脸颊,居高临下的睨着我,“夫人喜欢就好。” 特么,老娘才不喜欢呢! 我觉得自己脸红的就快要滴血,没好气的仰面躺在床上。 第94章:扒光一个人很难 第94章:扒光一个人很难 尽管我在床上放了两只枕头,可赢湛还是霸道的将两只枕头一同霸占了,让我枕在他的手臂上。 我期待着接下来即将要发生的桃色的暴风雨,身边的男人却出奇的安分。 我都等的有些不耐烦,搂在我腰间的手掌也丝毫没挪过位置。 睁眼一看,那张绝美的毫无瑕疵的脸孔竟然已经睡着了! 卧槽!太特么不给面子了! 赢湛,你这样叫我怎么查看你的身体,哦不,是你的伤势? 纠结了片刻,我决定主动出击,解开了自己领口的一粒纽扣,将纤细的锁骨和肤色的内衣若隐若现的暴露出来。 赢湛果然像是察觉到了什么,挪动了下身体,把他那张帅脸埋进我的颈间,隐藏住嘴角若有似无的浅笑后,之后又没了动静。 王元宵,你是笨蛋吗,人家闭着眼睛怎么知道你做了什么。 应该再主动一点! 可是要我脱光了去引诱,这种事情我也是万万做不到的。 既然如此,那就只有一不做二不休,想办法把赢湛的衣服剥光了! 我骂了自己一顿,把两只紧张到发抖的魔爪伸向赢湛的领口。 我发誓,我只看赢湛的身体一眼,绝对没有任何轻薄的意思。 就在我的手颤颤巍巍的触碰到他光滑的丝绸衣衫,那只慵懒的搭在我腰上的大手就毫无预料的用力捏了一下。 “长夜漫漫,夫人可是睡不着?” “没有,我,啊!”强而有力的大手按住我的背脊,让我一头栽进赢湛紧致强壮的胸肌上。 我的心砰砰乱跳,隔着薄薄的衣衫,似乎要将胸口猛烈的心跳撞进身下男人的胸膛里。 赢湛骨节分明的手指划过我的侧腰,抬起我的下巴,星眸半垂,“我养的猫咪也学会主动爬到主人身上来了。”低沉沙哑的声音,悠然而又慵懒的蛊惑着我。 我可以吐槽的地方太多了,我才不是猫咪,更没有主人。 可是我现在的的确确像一只八爪鱼,黏在他的身上,感受着他身体的变化。 “我——” “你什么?” “要不要换一件睡衣?” 我几乎就要被赢湛迅速上升的体温烫伤,手忙脚乱的想从他的身上逃开。 赢湛却将我圈在修长的臂弯中,从上床坐起来,我跨坐在他的双腿上,这个动作有多暧昧就有多暧昧。 也不知这个妖孽的腰力怎么会那么好,抱着我这个累赘竟然还能轻松的做出仰卧+起做。 “你帮我换?”赢湛在我耳边吹气。 “恩……”我浑身酥酥麻麻的,好像中了毒。 “去拿衣服。”赢湛松开手臂,托着我双脚落地。 我忙着翻箱倒柜,透过五斗橱上的圆镜观察到赢湛饶有兴致的舔了舔下唇。 五斗橱里翻来翻去都只有我的衣服,我的房间除了我那个死去爸爸,从来没进过男“人”,自然也不会有男人的衣服。 找了半天,我只能拿着一件杯面赠品的超大t恤,磨磨唧唧的凑过去。 赢湛站在床边,非常配合的张开双臂。 动作自然就像古装片里的皇子等着侍女伺候他更衣一般。 我害羞的握住他腰间墨色的腰带,那是一根用三种浓度不一的墨色编制而成的缎带,在侧腰打着一枚繁杂却非常好看的结。 我解了半天都没能够解开,赢湛惩罚的含住我的耳垂,“连宽衣都不会,待会还怎么继续?” “继续什么?”我慌了,后退了一步。 “当然是继续……”赢湛跟我同一步伐,欺近我,“侍寝。” 我吓了一条,如同惊弓之鸟,想要逃出他的视线,可我的房间只有十来平,无论我躲到哪里,只要赢湛修长的手臂一伸,就能把我精准的抓回身边。 “谁说我要侍、寝、了?” “半夜三更爬到为夫身上,还要脱光为夫的衣服,夫人说不是侍寝有人信吗?”赢湛的食指探入我自己解开的领口,慢慢向下滑动,似乎想要将剩下的纽扣全都揭开。 我又退了一步,将自己逼入墙角。 与此同时,我只觉得胸口一凉,衣服就像变魔术似得被扔到了地上。 赢湛审视着我身上被欲望染成微红的肌肤,满意的勾出一抹笑,“自己点的火,要负责熄灭。” 我都快要急哭了,我特么都被扒光了,眼前的男人却连腰间的束带都没有松开。 事情怎么会发展成现在这样,明明应该反过来发展才对啊! 我凌乱的不行,心中恶气难平,心想着反正你已经看了我的,我也一定要看看你的! 赢湛薄唇抿出一抹讥诮,性感的脸庞在灯光下闪出淡淡朱辉,笑靥如花,“上床。” “不上!” “还是夫人想在这里做?” “做你个头!” 我下定决心主动圈住赢湛伟岸的肩膀,两条大腿勾住他紧实的腰间。 赢湛深邃的墨瞳微收,呼吸有些不稳,非常配合的托住我的腿,不让我从他身上掉下来。 我见时机成熟,双手灵活的就像两条小蛇,灵敏的窜进他的衣领用力一剥,一副千疮百孔甚至有些血肉模糊的胸膛瞬时染红了我的视线。 赢湛的表情僵硬了半秒,随后如果没事人一般腾出双手把褪到肩膀以下的衣服穿好。 我还紧紧吊在他的身上,整张脸埋在他平整的肩上,泪湿了他的衣衫。 “你是为了我流泪?” “才没有!” 赢湛宽大的手掌轻柔的安抚我的背脊,“笨蛋,为夫是鬼,不会死的。” “可你还是会痛。”我鼻子嗡嗡的,声音带着哭腔。 只是胸膛就看到这样惊人的创伤,我不敢想象那些隐藏在黑袍之下还藏着多少骇人的伤口。 小深的牙齿细密尖利,如钢针如锯齿,一口就能咬断一只棕熊,赢湛被小深咬了那么多口,没有魂飞魄散已经是奇迹了。 赢湛不说话了,抱着哭的稀里哗啦的我坐回床上,脸上的表情却似有了温情。 “费了那么多功夫,就是想看我的伤口?” “你能别那么聪明吗?” 我用力吸了下鼻子,依旧没有减缓浓重的哭腔。 赢湛捧着我的肩膀,把我从他肩膀上撑起来,亲吻着我泪痕斑斑的眼角,“别哭,否则我的心也会痛。” “好。”我毫无风度的用袖子抹了把脸,“不过你让我看看,你到底被咬了几口,都咬了那些地方。” 赢湛像是哄小孩一样把我抱在怀里,用那种我跨坐在他腿上的暧昧姿势。 “夫人是要帮我揉伤口?” “揉!”我用力点头。 “那好。”赢湛笑的潋滟万千,抓起腰带轻轻一扯,他的黑袍就全然敞开了。 我瞪大眼睛,一瞬不瞬的检查赢湛的身体,甚至把他按到在床上,如视珍宝般用指腹小心的触摸他身上密密麻麻的齿痕。 我从没庆幸过嫁给了一个鬼,但此刻我却对此非常感激。 赢湛的身体上有六个非常巨大的咬痕,每一处在受伤之时都应该被扯去了许多皮肉,好在赢湛是个鬼,拥有得天独厚的自愈能力。 黑伞中提到过,鬼便是魂魄,是用成千上万道灵气组成的,这些灵气缺失后会随着鬼的强悍等度耗费不同的时间逐渐复原。 而强悍如赢湛,在受到伤害的第一时间就已经长出了新的皮肉。 知道他没有大碍,我还是忍不住心痛,甚至想要分担一些他所受到的痛苦。 外婆曾警告过我,千万不能爱上赢湛,因为人鬼殊途,一旦爱上,必将万劫不复。 可我就算嘴上不承认,心里也已经逾越了,我仿佛一只坠入情网的蝴蝶越是想要挣脱就越是容易为情所困。 “你等我下。”我从床上跳下来,跑到厨房,把那些留给小深的灵果一股脑全都塞进赢湛怀里。 “这是灵果,有灵气,你吃了是不是可以恢复的更快?” 赢湛把灵果放到床头柜上,没有要吃的意思,“不用,所有在我死后造成的伤口都会自己愈合,不会留下伤疤。” “可我想要你快点好起来!” “为什么?莫非担心为夫今夜满足不了你?” 赢湛坏心眼的手掌伸到我的背后,两只一捏,我的内衣搭扣就弹开了。 刚才太急了,都忘记我的外衣已经被脱掉了,现在的情况是我只能捂着胸口,不然就会春光大现! 我转过身重新把扣子扣上,随手拿了一件吊带裙穿好,又把那件超大的t恤扔给赢湛,“换衣服。” 赢湛不满的挑起眉梢,舒展手臂,让我把那件红色的印着康师傅红烧牛肉面的t恤穿在他身上。 “衣服上画的是方便面?” 换上t恤后,赢湛的画风发生了微妙了改变。 我有点想笑,忍住了,“恩,你不喜欢?” “甚好。”赢湛似乎不止钟情于墨色,对于红色也颇为中意。 我又拿了一只灵果送到赢湛嘴边,“吃掉,快点复原,保护我。” 赢湛凑近灵果,张口咬住了我的手指,我一惊又被他抓到床上。 “你干嘛?我必须用医生的身份规劝你,病人不能做过于激烈的运动!” “喂!你的手在摸哪里?” “我的衣服——!” “赢湛,你变态!” 被子里,赢湛穿着印着杯面的红色t恤,一只手被我枕在颈下,另一只手极其霸道的霸占着我的的胸口。 而我,光溜溜的躲在赢湛的怀里不说,手臂被一条黄金比例的大长腿压制住,好似一个人形抱枕被搂在怀里。 “嘘,别动。”赢湛吻了吻我的耳廓,“灵果治愈不了我,但是你可以。只要抱着你就能疗伤。” 羞耻了大半夜,我终于迷迷糊糊的在赢湛的臂弯中睡过去。 第95章:抱着就能疗伤 第95章:抱着就能疗伤 这一觉睡的可谓天昏地暗,连手机闹钟都没听到,直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了十来分钟,才让我难受的撑起眼皮。 “谁啊?”我郁闷的问道。 “我,墨白!”一道清澈的嗓音如冰泉一般叫我瞬间清醒。 赢湛还保持着昨晚睡前的摆好的姿势,这个男人的睡相还真不是一般的好,不打呼,不磨牙,不流口水也不说梦话,最让我欣赏的一点就是可以保持住一个姿势睡到天明。 当然,如果忽略不计搭在我胸口的那只咸猪手,我会更加欣赏他。 赢湛故意听不见墨白敲门的声音,可我必须要去开门。 “来了!”我匆忙套了件衣服。 打开门,首先引入眼帘的是太阳公公散发的耀眼光线,紧接着是墨白那张比眼光还要刺眼的笑脸。 他的手里还拿着两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大饼油条和豆浆,“昨天你走的匆忙,还没有做笔录,我特意来接你去警局做笔录,顺便买了早中饭。” “哦哦,谢谢。” “你看起来很累。” “是啊,昨天搞到半夜?” “搞什么?” “都是因为赢……” 我真想抽自己耳光,我特么再说什么梦话呢? “没什么,我说胡话呢。”我赶紧改口。 墨白举起装着点心的塑料袋在我面前晃了晃,“能请我进去吃早餐吗?” “这……”我搜肠刮肚的想要找个理由拒绝。 “让他进来。” 一道富有磁性的慵懒声线豁然出现在我的背后,比我高出一个头的赢湛学着我的动作优雅的靠在的门框上,身上还穿着那件搞笑的印着杯面的t恤,“昨晚那么累,我们都饿了。” 康师傅赠品t恤下,两条毫无瑕疵的光洁长腿随意靠着门框,干净的脚掌踩在地砖上没有穿鞋,赢湛一看就是副刚刚睡醒的慵懒模样。 我夹在两个男人中间尴尬的就快要石化,赢湛一点都没有避嫌的意思,墨白也一点都没有知难而退的意思。 “你怎么会在王小姐家里?”墨白脱口而问。 赢湛睥睨而笑,“在下住在此处。” 空气中顿时激起两道视线的交锋,无声无息却又硝烟弥漫。 墨白下巴微昂,清澈的眼眸中似乎被点燃了什么,迈动修长的大腿跨进我家门槛,“打扰了。” “不打扰,不打扰,你还那么客气买早餐来。”我礼尚往来的恭维一下。 话没说完,侧脸上就被落下一道冷冽的眸光,我冷不丁打了个寒颤,向视线传来的方向看过去。 赢湛带着傲慢却不失优雅的表情,靠在沙发上,似乎并没有看过我。 “你喜欢油条、大饼还是肉包,豆浆和粥也还是热的。”墨白把点心从塑料袋里拿出来,可能是不知道我的口味,各种点心都买了几只。 我早上不喜欢吃油腻的东西,只选了一碗皮蛋瘦肉粥,小口小口的喝着。 “我也喜欢喝粥。”墨白弯起眼角,也选了一碗皮蛋瘦肉粥。 赢湛依旧靠在沙发上,狭长的眸子若有似无的晲着我,看得我心里发毛。 “赢湛,你想吃什么?”我放下勺子,把点心都推到他的面前。 “恩?”赢湛俊眉斜挑,不悦的挤出一个鼻音。 我知道他是不满我直呼他的名字,可我的户籍上还是一个清清白白的未婚女子,怎能当着外人的面叫他夫君?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点时间我多少也了解了一些赢湛的脾性。 我悄悄从桌子底下握住赢湛的手,撒娇一般摇了摇。 赢湛扔给我一个“下不为例”的眼神,嘴角勾起一抹浅笑。 你个妖孽,能不能别一清早就笑的那么魅惑,叫人意乱情迷? 我低着头,专心的吃我的粥,隐藏着脸颊上冒出的两片红云。 “喝粥。”赢湛波澜不惊的吐出一字,呛得我的差点喷了一桌。 “咳咳咳!”我捂着嘴咳嗽。 墨白递给我一张纸巾,清澈的眼睛迎上赢湛深幽的双眸,“赢先生喝豆浆好吗,粥,我只买了两碗。” “我可以和元宵同喝一碗。”赢湛扬起一抹胜利者的笑意。 墨白情绪复杂的看向我,我无奈的挤出一抹笑,不舍的把已经喝过两口的粥推到赢湛面前。 “喏,给你。” “你喂我吃。” “啊?” “我是伤患。” 赢湛无辜的看着我,绝美的脸上演技十足,我恨的咬牙切齿,他绝对的是故意的。 虽说他被小深咬的遍体鳞伤,可那些伤早就恢复的七七八八了,昨晚还能抱着我做仰卧起坐,今天怎么会连吃饭的力气都没有! 墨白一头雾水的看着我们,清秀澄澈的脸上布满疑云。 不过,看到他那种表情我却有些安心,是疑惑而是不愤怒,说明墨白和我想的一样,在机场向我表白只是想要找个借口逃脱赢湛的控制。 他对我最多只是朋友,没有其他的情愫,就像我对他一样。 我白了赢湛一眼,端起碗,盛了一小勺粥送到赢湛嘴边。 赢湛薄唇轻启,将粥咽如腹中。 “要不要吃点其他点心?”我心疼自己那碗粥就要见底,试探的问了下。 “随便。” 听赢湛这么一说,我立刻拿起一根油条送进他嘴里。 好像只要是我给他的食物,他都能来者不拒,吃相文雅,没有难听的咀嚼声。 一整根油条吃下去,嘴角都没沾上油渍。 墨白见赢湛吃的津津有味,也用筷子夹起一根油条咬了口,似乎觉得味道并不太好,又悻悻的放在一边。 一顿饭吃的安静却不平静,吃完我让墨白在客厅等我片刻,我去房间换衣服。 赢湛也跟进房间,毫无掩饰的当着我的面脱下t恤换上他一成不变的墨色长袍。 “过来。”赢湛修长的臂弯一勾,将我收入怀中。 “干嘛?”我衬衫穿了一半,还没钮扣子。 赢湛将一条墨色的缎带交到我掌心,“教你绑腰带的绳结。” 说着,赢湛用掌心包裹住我的小手,耐心的一步一步将腰带系成了一朵酷似莲花的结。 “好美,这个结叫什么名字?”我惊叹,对自己第一次绑的腰带结爱不释手。 赢湛凝神想了片刻,眼底划过一抹落寞,“不记得了。” 我替他整理好衣领,“以后终会记得。” “别等以后了,不如你来赐名。”赢湛揉揉我前额的刘海。 “我来起名字啊……”我歪着脑袋想了半天,“有了!你看这个结的造型酷似莲花,点缀的你这身墨色的衣裳都有些生气了,就给它起个名字叫莲缀吧。” “莲缀,莲缀结……”赢湛将这两个字反复念了好几遍,盯着腰间的结目光变得悠长。 “你不喜欢这个名字?”我心里有些沮丧。 赢湛摇摇头,莫名的在我唇上轻吻,气息有些不稳,“甚好,就叫莲缀结。” 等我们换好衣服回去客厅,墨白已经把餐桌清理干净,“可以出发去警局了吗?” “要不要一起去?”我征求赢湛的意见。 赢湛不知从哪里变出一块木牌套在我头上,却没有贴身存放。 小深安分的躲在木牌里,在赢湛的身边乖的就像一只听话的小狗。 “小深会保护你,还有,今晚不用等我。” “你也要出去?” “会友,你知道怎么找我。” 赢湛送我走出大门,趁墨白去开车的间隙,咬了下我的耳廓。 “啊!”我下意识的惊呼。 赢湛捂住我的嘴,将指尖的桃木香气沾染到我的双唇上,低笑:“要是想我的话,就叫我的名字。” “拉倒吧,我才没空想你。” 我窘迫的逃出他的臂弯,钻进墨白开来的那辆老爷警车。 反光镜里,赢湛挺拔的身影渐渐消失成一个黑点,我被他搅乱的呼吸才渐渐平复。 老爷车里播放着悠扬的爵士乐曲,墨白不是多话的人,却会偶尔跟着英文歌词哼上两句。 他专心的听歌,开车,几乎没怎么把视线投在我身上,我对他更加放心了,心情也跟着明快的曲调变得轻松起来。 快到警局时,车子驶进了一个大水沟猛烈的颠簸了一下,把墨白挂在脖子里的那枚金色的佛牌颠了出来。 我好奇的问:“你的金牌上雕刻的是哪一位神仙啊?” 墨白率性的将金牌取下放进我手里,“是妈祖娘娘,从家乡请来的护身符,这个也不是金牌,是用金砗磲做的。” 佛牌上雕刻的是一位女子,身穿的绫罗绸缎,头戴黄冕,矫首昂视,器宇不凡。 据闻,妈祖是沿海地区供奉的仙人,可保佑出海的渔人们请安归来,亦可保渔船满载而归。 “砗磲是大海里的一种贝类吧,这么说,你的家乡在海边?” “算是吧。” “那你怎么一点都没晒黑?” “我家的位置,背光,警局到了。” 墨白腼腆的扬起唇角,把妈祖护身符重新套进脖子。 警局里,罗飞看见我笑的那叫一个灿烂,还主动要请客我吃午饭,可我已经被墨白的早午餐喂饱了,只能推迟到下次。 自从破获模特学校跳楼案件后,罗飞就摇身一变,成为了组长,天天忙得焦头烂额。 但他架子也变大了不少,差使墨白做事那叫一个理所应当,也就是墨白脾气好,每次都笑着答应,换做别人早就怒了。 所谓的问询非常的公式化,罗飞把早就排列好的问题挨个问了一遍,就让我签字结案。 “罗组长,那件事你要不要问一下王小姐?”墨白的目光落在罗飞办公桌角上的一份文件上。 罗飞不自然的拿起另一份文件将那份文件遮住,“你很闲吗?很闲的话去把电梯杀人案的报告写一下。” “我只是公事公办,王小姐是最适合的人选。”罗飞一本正经的说。 “你们到底在说什么?”我被他们的谈话勾起的兴致。 见我发问,罗飞只能把那份文件抽出来,递给我。 “站在好朋友的立场,我觉得这份蛙人的工作不适合你。” “蛙人?” “就是水下捞尸队的成员,不算政府编制,只是兼职,一具尸体一千块。” “哦哦…… 我需要考虑一下。” 回想起昨天在地下管道里的场景,我立刻泛起一阵凉意。 第96章:莲缀结 第96章:莲缀结 外婆以前经常会说这样一句话,有些钱能赚,有些钱赚了没命花,我上次差点没命花了。 “我就说不适合你了。” “接受与否是王小姐来决定的,但我们的任务是把这个消息传递给她。” 墨白严肃的反驳罗飞,办公室里还有其他警务人员,让罗飞好不尴尬。 我的预感果然没错,表面上看起来他们这组是罗飞说了算,实则墨白随便一句话就能让罗飞妥协。 而且,墨白说的话,大多非常符合情理。 问讯结束,墨白想送我回家,罗飞却阴阳怪气的把他调去了写电梯杀人案的报告。 我看了下时间,走出警局时才下午四点。 我无聊的走在大街上,脑子里胡思乱想。 赢湛那句晚上不用等他是什么意思? 是不用等他吃饭,还是不用等他睡觉,还是今晚不回来的意思? 我边走边想,失落之余还有些莫名的心烦意乱。 小深见我失魂落魄的,奶声奶气的问我:“娘亲,咱们是要到哪里去啊?” “回家。” “可是咱们家,好像不是这个方向。” “诶?” 我只是随便走走,竟然走到了一条陌生的马路上。 此时,临近晚上的饭点,道路两边各种小吃摊都摆出来了,菜式丰富,琳琅满目。 小深是个吃货,以他现在的体积一天两个灵果都不够塞牙缝的,闻到了刚出锅的辣子鸡的味道,就馋的直咽口水。 但它也没忘记,上一次贪吃的闯了什么大祸,大概是怕我骂它,索性忍着。 我几乎就能猜到小深现在可怜巴巴的表情,心情不由自主的开朗了些,或许是和赢湛这个变态暴君在一起时间长了,我也学会了欺负人。 但我可没打算欺负自己的宝贝干儿子,“饿了,吃饭。” “好!娘亲,小深要吃鸡!”一听吃饭,小深的声音都拔高了,恨不得从木牌里钻出来,把这条马路上的大排档全都扫荡一遍。 只可惜小深现在已经不是小蛇了,我没办法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它崭露头角。 加上囊中羞涩,就只能选了一个不起眼的摊位,点了两份炒饭。 “娘亲,小深要吃辣!” “好,师傅,多放点辣子。” “来喽!”老板把两盘红彤彤的炒饭放在我面前,似乎很诧异我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吃两大碗炒饭。 我趁老板不注意把一晚炒饭直接倒进木牌里,小深早就迫不及待的在木牌里张大了嘴巴,啊呜啊呜的吃着。 喂完小深,我才自己吃了一口,立刻被辣的嘴巴肿成了两条香肠。 “小深,娘亲这碗也给你好吗?” “好哒!娘亲对小深最好了,么么哒!” “那到底是娘亲好,还是爹爹对小深好?” “恩……爹爹和娘亲一样好,但是小深更喜欢黏在娘亲身上。” 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也难为小深为了一口饭马屁拍的那么好。 闲来无事,我也不想一个人回到空荡荡的家,又点了一碗冰镇绿豆汤就坐在摊位上发呆。 这条街不仅摊贩多,还是著名的酒吧一条街,大概到了六七点,一些穿着时髦暴露的妙林女郎就像退潮后沙滩上的蛏子,一个一个都冒了出来。 我无聊的看着她们花枝招展的走进不同的酒吧,突然,一个高大魁梧的人影闯入我的视线。 这人身边还站着一个瘸脚的男人,先后走进一家名为“罗密欧”的夜店。 我揉揉眼睛,看着那两个穿着夸张的重金属朋克,辨识度极高的背影。 高大的那人,长了极为粗矿,下巴上的胡子浓密的就像羊毛;瘸腿的那人,长了两只特别罕见的龙虾手! 这两人不正是在机场被警察带走的毛胡子和龙虾仔嘛? 他们不应该还在蹲监狱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而“罗密欧”这个店名一听就是夜店,而且应该还是一家以服务女性为主的牛郎店。 过于震惊的景象,让我声音都卡在喉咙里,没能及时叫住他们,毛胡子和龙虾仔就前后消失在罗密欧的招牌下。 “好你个臭元宵,去你家找不到你,原来跑来这里潇洒了!”一道如银铃般脆生生的声音从我背后冒出来。 回头一看,梳着两条长长麻花辫的景千夏一脸憔悴的站在我身后。 “找我干什么?”我拖过一个凳子,请景千夏坐下。 她却不领情,还把我从座位上一把抓起来,“没时间坐下谈,你快跟我走吧。” “走去哪?”我怎么越听越听不懂呢? 景千夏瓜子脸上的黑眼圈比几天前看见的还要眼严重,小脸都消瘦了,而且衣服上隐隐散发着一股酸臭,应该是好几天都没换洗澡换衣服过。 “你那个鬼丈夫没告诉过你,你中了妖砂吗?”景千夏的表情比我还要狐疑,意有所指的拍了拍自己的左肩。 我也寻着自己的左肩看去,伸手摸了摸。 “嘶!”被摸到的肩膀处猛地出现一阵剧痛。 掀开衣服一看,三条青色的手指印如烙痕一样印刻在我的肩膀上,仿佛被某只脏手从背后拍了一下! 见我差异的张大了嘴,景千夏耐着性子解释,“妖怪会在想要吃掉的人身上做上标记,妖砂就和古时候处女手臂上的朱砂痣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证明某种特殊的身份。方才,赢湛找到我,让我请……你回去把肩膀上的妖砂印洗掉。” 她特意强调了“请”这个字眼,估计是受到了赢湛的威逼利诱。 ‘你是说我被妖怪盯上了?开玩笑吧,我的肉又不是唐僧肉,妖怪怎么就偏偏看中我了?’ “妖怪看中的应该是你天煞孤星的命格。” 听到这里,我不敢不信,跟着景千夏走进一条少有人经过的巷子里,不知念了个什么咒,拉着我继续走了几步,竟然就到了另一片整洁、安静的居民区。 我辨认出街道左侧第三栋小别墅就是莫言老道在秦岭租的房子,也是他接待客人用的风水事务所。 这里我来过好几次了,小深认主之前也在这里面住过一段时间,对于别墅里的格局熟悉的很,是那种非常紧凑的四室三厅的房型。 可这次我在踏进别墅,里面的格局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一层的房间增加到了五个,其中三扇门上都画着诡异字符,与另外两扇之前我见过那两扇门区分开,好似被人扭曲了空间,强行插入了三扇们。 这些文字有点像是文言文或者甲骨文,都是用白色的石灰水写的。 景千夏得意的抿起唇角,“这三千世界的法术是大师兄亲自布阵,牛叉吧?” 三千世界源于佛法,系为古代印度人之宇宙观。 一千个小千世界,叫做“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叫做“大千世界”。一个大千世界,因为它里面有小千、中千、大千,便称其作“三千大千世界”。 通俗点解释,就是景千夏的大师兄孔张在这栋别墅里创造出了三个别特的空间,每个空间都具有一千个小空间。 “妖砂需要用特制的药浴浸泡3个小时才能祛除,我大师兄已经为你准备好了,快跟我来吧。” 景千夏招招手,将我带入五扇门中最中间的那扇门。 我好奇的走进去,脖子上封印小深的木牌却被门上的一层虹膜结界震飞。 小深见要与我分开,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从木牌里游了出来,“娘亲,别扔下小深!” 小深扭动着蛇腰想要游上来,每次都被门上的结界隔离在外,脑袋上的鳞片都撞飞了不少。 景千夏似乎真的很赶时间,走了好几步才发现我没有跟上来。 扭过头催促:“忘了跟你说,三千世界中禁止除了人之外的异类进入。你让小深去右边的两道门里,那里面是别墅原本的空间,冰箱里还有好吃的。” “听话,在这里等我。”我心疼的揉了揉小深脑袋。 小深的注意力却在另一句话上:“千夏姐姐,冰箱里的东西真的可以随便吃吗?” “可以。”景千夏说完,就拉着我往前走。 “好哒!那小深就在这里等娘亲。”小深愉快的向我摇摇尾巴,跟送别似得,然后一溜烟往厨房游过去。 我翻了个白眼,什么叫有奶便是娘,今天我总算领教到了。 景千夏带着我一路小跑,身旁不知经过了多少扇门,每一扇门的颜色和造型都与众不同,七弯八拐的像是带我进入了一个用房门组成的巨大迷宫。 “到了。”景千夏推开一扇非常古朴的石头门,不知按了什么机关,厚重的石门被轻轻一点就自动移开。 一股淡淡的铁锈味蔓延开,我有些忐忑的跟进去,骇然发现,门后竟然是一处坐落在竹林之中的天然温泉。 温泉不大,至多可容纳二三人,水面上漂浮着大量中草药。 我学了那么多年医术,温泉池里的草药竟一个都叫不上名字。 “愣着干嘛,还不快脱?”景千夏说着魔爪就伸向我的皮带,想要帮我脱衣服。 我脸颊一红,乖乖拖了个精光,噗通跳进温泉中。 “卧槽,怎么是冷水!” 万万没想到啊!看着冒烟的池子里,竟然是冒着冷气的凉水! 我被冻得牙关直打颤! “祛妖砂就要用雪山水才行,这个沙漏里的沙子全都漏到底部,你就能从冰水里起来了。” 景千夏说完,就要离开,被我叫住,“你不陪我?” “本仙姑很忙好不好,你泡完了就在这里等我,切记,不要乱跑,也别去研究池子里的药究竟是什么。” “砰!”重重的关门声,景千夏风驰电击一般离开了,独留我在一湾冰水中冻成了狗。 景千夏方才说,是赢湛让她来帮我祛妖砂的,如此说来,昨天晚上赢湛一定就已经发现了我肩膀上的指印。 他可能是怕我害怕,才没告诉我,而且他还说服了景千夏百忙之中抽空来找我。 我心中涌上一抹暖意,似乎连池子里冒着寒烟的冰水都不再似之前那般刺骨。 随着沙漏一分一秒的泄漏着,我看了眼自己的肩膀,上面的三个手指印已经从青色变成了淡淡的乌青,摸上去也没那么苦痛,应该要不了多久就能祛除干净。 一个人泡在冰水里,非常无聊,闲来无事我就开始研究起水池里里那些我不曾见过的草药。 这里面放的最多的是一种黄褐色的干花瓣,我好奇的捧起一片研究,骇然发现这根本就不是花瓣,而是一只只被晒干的黄蜂。 我顿时凌乱了,从头到脚都恶寒起来。 第97章:三千世界 第97章:三千世界 从刚才起屁股地下就有一些沉到水底的药材膈应着,前一刻我还不注意,发现干花实则是黄蜂之后,我就对池子地下的硬物特别在意。 那东西摸起来大概有五厘米长,摸起来硬硬的,密密麻麻的堆满了水底。 我极度不安的抓起一根,这种触感就像我小时候抓着外婆的手指的感觉有点像! 想起景千夏临走前的那句“切记,不要乱跑,也别去研究池子里的药究竟是什么”让我浑身都不太好。 可好奇害死猫,我还是没忍住,把水底的药材捞上了水面。 “啊啊啊!”看见手中的药材,我吓得救护魂飞魄散,半秒钟都不敢在再这变态血腥的池子里浸泡了。 我的猜测没错,那些沉在池子底部所谓的药材,真的是一根根手指,而且还是刚刚切下不久的人的手指! 就好比我手里的这根,上面还带着一只金戒指! 我连滚带爬的掏出池子,一上岸,我肩膀上的那个妖砂手印立刻又刺痛起来。 出水没几分钟,肩上撕心裂肺的痛又将我逼回了水池。 我简直万念俱灰,连哭都哭不出来。 这水池里的“药材”若不是孔张这个老实的大好人亲自调配的,打死我也不会相信人的手指,晒干的黄蜂也是一味药! 可这些看起来很新鲜的手指都是从哪里来的呢? 泡在这样的“药材”中,每一秒都是煎熬,终于当沙漏里的沙子全都漏进底部,我带着浑身的鸡皮疙瘩爬出水面。 景千夏所言非虚,我肩膀上的印记已经完全祛除,但我现在每个毛孔里都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血腥气味,背上可能还粘着好几只被晒干的黄蜂。 我迫切的需要洗澡,这房间里却连一盆清水都没有。 “景千夏,你还在吗?”我穿好衣服,走到石门外面大喊,却没有人回应。 看不见尽头的走廊和一道道造型迥异的大门,似乎将我单独隔离开,就连我的声音和回音都吞噬了。 我站在走廊里,感到自己说不出的渺小,亦如浩瀚宇宙中的一粒灰尘。 说实话,这种感觉非常不好,到处充满了对于未知的恐惧。 我本打算打开附近的门,看看有没有可以洗澡地方,转了一圈却又惊觉眼前的景象已经完全变了,刚才那扇石头门不见了! “呼……呼……”不远的某个房间里,传来了一阵阵沉重痛苦的喘息声,像是努力克制着什么。 我蹑手蹑脚的找过去,发现呼吸声是用一间白玉制作的移门后传出来的。 我把白玉门拉开了一条缝隙,一大片闪烁的红珠光就从门缝里照射出来。 房间里到处都点着红烛,摇曳的烛光交相辉印,场面甚是唯美。 烛光中还盘膝坐着一位老者,看背影像极了吴言老道。 那沉重痛苦的呼吸声也是从他鼻子里哼哼出来,他非常的全神贯注,根本没发现我,青色的道袍已经被汗液湿透。 而他的面前,一只如小山般巨大的白色巨龟正趴在一只比他体型小了一大半的乌龟身上,看起来好像是在交尾。 我瞬时红了脸,心想这个吴言老道的兴趣还真古怪! 我偷偷摸摸的看得起劲,完全没有察觉一个巨大人影慢慢笼罩在我的头上。 一只大的离谱的手突然捂住我的巴掌脸,另一只手把我拦腰抓起扛在肩上,眨眼的功夫就带着我掠过七八十道门。 我来不及尖叫,那人已经将我从肩膀上放进一张柔软的沙发里。 抓我的人长的跟包公一样黑,一米九的个头看起来凶悍而又阴沉,可他的眼睛里却没有一丝杀气,还给我冲了一杯热可可。 “孔张!你丫吓死我了!”愣了半天,我才回神。 不明白孔张抓我的原因。 孔张先对我挤出一个赔礼道歉的微笑,然后用他黑乎乎的手指了指另一张沙发上蜷缩着的人影,做了个“虚”的动作。 沙发上的人猫成了小小一团,看起来的特别疲惫,垂在背后的两条麻花辫可以看出,这个人就是景千夏。 “大师兄,师父的药用光了。”牛翻天揉着眼睛,疲惫的推门而入。 我看见,这里的门是用藤条编织成的,门后是一大片类似花圃的地方,放了一套沙发茶几,还栽种了数不清的罕见植物。 孔张的脸上一向都是挂着温柔无害的表情,此时看见牛翻天竟然破天荒的比划手指责骂了他。 牛翻天嘟起小嘴,紫葡萄般明亮的大眼睛委屈的瞪了我一眼,“哼,都是你这扫把星害我!” “我?我怎么害你了?”这小屁孩每次看见我都一脸不快,好像我欠他钱似得。 牛翻天扬起小脸,一副无畏的模样,似乎想和我理论。 但孔张很及时的往牛翻天的怀里塞了一大包草药,将他推出门外。 “哼!等师父出关,我再找你算账!”牛翻天抱着草药一溜烟跑开了。 草药是用报纸随便包的,牛翻天跑动的时候,从报纸里掉出了以一些草药,孔张不以为然的捡起来放在茶几上。 我一看,差点没一脚把茶几踢翻,所谓的草药竟然就是手指,那种我泡药浴用的人的手指! 见我脸色发青,孔张从口袋里拿出一本笔记本,写了张纸条给我。 第一句就是:别怕,这不是活人的手指,是种出来的草药,可以吃的。 写完,孔张就把茶几上的那根手指塞进嘴里,跟啃萝卜似得嘎嘣脆。 我持续蒙圈中,孔张又写了第二章纸条:千夏为师父护法,已经两天没睡了,咱们不要吵醒她。还有牛翻天他刚才为师父护法时,跑去别处偷懒了,所以你才能闯入师父的房间,我已经让他反省了。 我点点头,轻声问道;吴言老道干嘛要对着两只乌龟……那什么…… 这个问题有点尴尬,我问的也有些语无伦次。 孔张写道:抱歉,这是师父的秘密。 我表示理解,又问:你吃的那根手指真的是从泥土里种出来的? 孔张露出一个自豪的微笑,写道:我带你看。 “好。” 我跟在孔张身后,走向这扇门内的深处,期初我以为这里只是一个花圃,或者是药园子,可越往里走看见的奇奇怪怪的东西就越多。 像是老鼠、蝙蝠、黄蜂等,通过孔张的改良都可以依靠末尾的根茎生长在泥土里,还有大片大片的金鱼草在我们走过的时候竟然还会窃窃私语。 而走到最深处,一股恶臭扑鼻而来,熏得我差点睁不开眼睛。 遮天蔽日的苍蝇在眼前乱飞,草丛里躺着一具又一具排列整齐的尸体,奇怪的是,这些尸体应该都已经死去很久了,连穿着的衣服都被泥土腐蚀,可皮肉却没有腐烂,反而非常新鲜。 一具小女孩的尸体特别吸引我的注意,因为她的眼睛还会不时的眨动,可鼻子和口腔里爬满了蠕动的蛆虫。 我看的头皮发麻,几乎就要作呕,惊恐的后退了几步。 “他们到底是活人还是死人?” 孔张写道:这些是“尸花”,本体是已经死去的尸体,经过我的培植,尸体会吸收土壤中的养分,以植物的形态继续存活。 我听得半懂不懂,只觉得连同面前的孔张都有些吓人了。 孔张似乎迫切的想要向我解释清楚,写道:它们已经从尸体变成植物了,而且营养丰富,味道鲜美,生长速度极快。 我刚看完纸条,孔张就切掉了那个会眨眼的小女孩尸体上的手臂。 我吓得惊叫连连,就差没抱头鼠窜,早就把不能吵醒景千夏的忠告抛之脑后, 然而,景千夏也确实被吵醒了,如幽灵般从我背后出现,代替孔张解释道:“别叫了,你看看,那个女孩的手已经又长出来了。而且,你仔细看看这条手臂,皮肤下的不是血肉,而是绿色的果肉。” 我接过那半条断臂,轻轻一捏,从断口处就流淌出一些绿色的粘液,气味清新甘甜,和猕猴桃的味道有点像。 孔张换了一只马克笔故意把字体加粗,似在强调:很好吃的! 然后双手捧着本子,满是期待的等着我品尝。 “尸花可是我大师哥的得意之作,曾经有个洋人吃过,说味道有点像是一种叫做血腥玛丽的鸡尾酒。况且这尸花是唯一能祛除妖砂印的灵药,你吃一口试试,百利而无一害。”景千夏也劝我尝试。 我根本不知道血腥玛丽是什么味道,面前的二人盛情难劝,我只好对着那只断臂舔了一口。 “我呸!原来血腥玛丽就是血液的味道!” 太恶心了,虽然颜色长得跟个猕猴桃似得,吃在嘴里却和生吃猪肉没啥区别。 我吐了半天,孔张一脸无辜的递给我一张纸巾,捡起被我让在地上的半条尸花手臂,感伤的走到墙角。 景千夏把我拉到一边,有些嗔怪:“你就不能给大师兄几分面子嘛?再说,要是没这些尸花你身上的妖砂能那么快洗干净?” 我擦干净嘴巴,勾住景千夏的肩膀,“扶我一把,吐得没力气了。” 孔张的听力似乎很好,听见我们的悄悄话,背影看起来更加感伤。 景千夏直接把我送出了三千世界结界的外面,一副要送客的模样。 我想起文化大厦里发生的案件,死皮赖脸的拉住她。 “你等等,文化大厦出人命了你知道吗?” “知道,新闻里都跟播了几天了。” “那你还那么淡定!你老实告诉我,从下水道里捞出的那些尸体是不是你们用黑匣子喂养的那个东西做的?” “一定不是。” “你凭啥肯定?” 景千夏被我问烦了,索性把话说开了,“我们在文化公司喂养的那是一只不食荤腥的妖精,抓住它之前咱们谁也不能叫它的名字,更加不能说它坏话。这是我师父的生意,你还是别问那么多了。” “可是文化公司发生了那么多命案,你们也不管?” “一来,师傅闭关已经够咱们忙的了,没空。二来,文化公司的那个林社长并没有委托过我们处理人命案。不扯了,这段时间舍下不留客,你和小深快走吧!” 景千夏对厨房吆喝了一声,吃的肚皮滚圆的小深一脸满足的游出来。 她把我们推到别墅门外,干脆的关上门。 “娘亲,嗝……”小深打了个饱嗝。 我对这只小吃货简直没想法了,估计景千夏的冰箱应该全被吃空了。 第98章:尸体农场 第98章:尸体农场 “没车了,只能走路回家。”顶着一轮下玄月,我和小深往回家的方向走。 大约凌晨两点多钟,马路上除了我再无旁人,我就由着小深游在我身边。 小深又打了个饱嗝,不知从身体的那个部位掏出一根香蕉用尾巴递给我,“这是小深特意留给娘亲的,最粗最大最好看的一根!” 这话的出发点是好的,可我咋越听越怪呢? “娘亲不饿。” “好吧。”小深又把香蕉藏进鳞片下。 我发现在月光下,小深墨色的鳞片似乎折射出一些微微发亮的暗红色反光,看上去尤为妖异。 小深用尾巴挠了挠额头,“娘亲,是不是小深长大了,没小时候可爱,娘亲不喜欢小深了?” 我抬手在小深的脑袋上轻轻敲了一下,“不许瞎说,就算小深长的比喜马拉雅山还要大,娘亲也喜欢!” 刚才敲的那下,我发现小深的额头中似乎长出了一个硬硬的凸起物,有点像是犀牛头上的尖角。 而且小深自己也不断的用尾巴去挠尖角长出来的位置,似乎非常痒。 “喜马拉雅山是什么呀?” “它是世界上最高大最雄伟的山脉……” 听我唠叨了半天地理知识,小深从最初的兴奋好奇转变为昏昏欲睡,最后扯开话题道:“娘亲,不如让小蛇载着你飞回去吧?” “差点忘了我家小深是一条会飞的蛇!”我正好走的脚酸,想着以后要是出门有小深那么帅一条大蛇托着我,那是多么拉风的一件事情。 “我变!我变!我变变变……怎么变不出了?”小深试了好久,圆滚滚的身子都没能离开地面,沮丧的就要哇哇大哭。 我赶紧安慰:“别担心,可能是你刚才吃的太多了,没准消化一下就能飞了。” 没错,我就是在哄小孩,现在咱们可是走在大街上,要是小深这么破喉咙的一哭,左邻右舍一定打着灯笼来看这条百来米长还会说人话的蛇精! 哄了一路,才把小深劝好,到家已经是凌晨三点多。 家里的灯全暗着,赢湛似乎还没回来,我的心情莫名的有些低落。 小深在外婆的房间卷成一团,没一会就睡熟了,我苦笑了一下,这才几天小深就养成了在外婆房间睡觉的习惯了。 习惯真是一种可怕的行为,或许我比自己以为的更加依赖某个妖孽。 身上的药水味道还没洗干净,我用肥皂把自己从头到脚搓了两遍,才跨进放满温水的浴缸里。 平静后的水面映照出我一脸堪比怨妇的表情,让我莫名的恼火! “赢湛你个大笨蛋!” 我一边搅乱水里自己的模样,一边下意识的臭骂。 水里一只略显冰凉的大手温柔的握住我的脚踝,紧接着赢湛帅的人神共愤的脸孔从浴缸的另一段冒了出来。 他浑身沾满了水,无比性感的亲吻着我光滑细腻的小腿,声音蛊惑,“想我了?” 我被吓了一跳,如触电一般从水里站起来,“你怎么出来的?” “我说过,只要你唤我的名字,我就会出现。”赢湛靠在浴缸上,欣赏着我不着寸缕的酮体。 从我胸前划过的水珠滴落在他轮廓分明的脸颊上,赢湛伸出舌,将水珠舔进口中,似在品味我身体的滋味。 “变态!”我连忙捂住胸口,逃回水里。 赢湛把我抓进怀里,玩弄着我的头发,“害羞什么,你还有哪个地方我没看过?” “我洗好了!” 在浴缸里上演激情的干柴烈火,已然成为了我的噩梦。 忍受不了控制我的男人逐渐上升的体温,我撑着浴缸就想逃出去。 赢湛往我手中塞进一只浴球,“帮我搓背。” 见我一脸委屈,赢湛笑意更甚,“上次有没洗到的地方,这一次要洗两遍。” “自己洗啦!”我把浴球砸在面前那张精致绝美的俊脸上,惊慌失措的逃出去,连睡衣都没拿。 晚上的空气充斥着凉意,我跑回房间一条干净的大毛巾就迎面罩住我的脑袋。 浴巾上沾染了沁人心脾的桃木香气,不用想也知道,此刻用毛巾擦干我的湿头发的男人是谁。 赢湛先我一步回到房间,还穿上了那件我顺手拿给他的印着杯面的红t恤。 我认命般跌坐在他的大腿上,享受着这难得的擦干头发的服务。 赢湛见我乖乖的一点都不反抗,嘴角若有似无的牵起了一抹弧度,压在我脑袋上的动作也更柔和了些。 “阿嚏!” 我舒服的快要睡着了,忘记穿衣服的后遗症冒了出来。 赢湛扯过床上的毯子把我包裹住,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把琉璃梳子为我梳头。 “你那么快就洗干净了?”我还真怕在这妖孽怀里睡着。 万一又做春……梦……了怎么办? 赢湛专心的注视着我的发丝,“想快点看到你,没洗。” “敢不敢再肉麻一点?”我在毯子里郁闷的扭动了一下,宛若一只想要挣脱玉茧的蝴蝶。 “好。”赢湛故意歪曲的意思,眼底闪出一丝戏虐。 大手一扯,包裹在我身体上的毯子就落到了地上,而我也被他强悍的躯体压在身下。 赢湛的发比我的头发可要长得多,第一次见到他,我就觉得这男人的头发好看的简直就像是艺术品,或许是存在这世上的时间太长,他的头发已经蓄到了小腿。 每当被他压倒身下,他的长发都会如丝绸般覆盖住我的身体,冰凉的发丝落在我的肌肤上,总能撩出一阵阵火辣的躁动。 在此之前,我一直都喜欢宋仲基这种清爽短发的兵哥哥造型的男生,自己都不留长发更加不会喜欢长发的男生,总觉得他们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娘。 遇上赢湛之后,我才充分了解到古人为何无论男女都以蓄发为美,他们遵循着生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思想,珍爱自己身体的每一寸也包括头发,而对方若也同样的珍惜你,便会对你的头发视若珍宝,就像刚才赢湛不厌其烦的为我梳理头发,心疼我折断的每一根发线。 “阿嚏!”我又打了个喷嚏,破坏了房间里升起的暧昧气氛。 赢湛试探了我额头的温度,确定我没有发烧,然后把我遗忘在浴室里的睡衣取来,让我穿上。 “别多想,老实睡觉。”赢湛说罢,摆出他在这张床上的专用动作,便是霸占了所有的枕头,然后理所当然的伸出他有力的臂弯让我枕在颈下。 我躺在他怀里,安心的闭上眼睛,嘀咕:“我才没多想。” 我们沉默了一了片刻,我都快睡着了,赢湛在我耳边低声蛊惑了一句,“笨女人,别再感冒了。” 我这人向来睡得浅,尤其是在夜里,只要外面的那些个夜猫,山鸡一叫唤,保准会把我被惊醒。 但这几天,我都是白天睡觉的,不可思议的是,就算白天村子里的再怎么鸡飞狗跳的吵吵嚷嚷,我都能自动屏蔽,睡得非常安稳。 差不多要一觉睡到下午三四点才自然醒,似乎近朱者赤,和赢湛相处时间久了,也不知不觉成了昼伏夜出的是生物。 赢湛总是都比我先醒,每次我睁开眼睛第一眼看见的都是他那双也正注视着我的眼眸。 客厅里,隐约传来烧鸡的香味,不问可知是小深已经做好了食物等我们起床。 小深这孩子自从咬了赢湛几口之后,天天变着花样的拍我们马屁,想要弥补自己的过失。 赢湛不吃它那套,于是乎,受益人就变成了我。 “我饿了。”我指了指赢湛紧紧扣在我腰上的大手,申请能不能下床吃饭。 “今天没有听见公鸡打鸣。”赢湛似乎是故意说给我听的。 起初我没察觉这句话的真实含义,穿好衣服之后才豁然明白,我们家养的斗鸡总是每天五点打鸣,那是比闹钟还要准时的,赢湛说斗鸡没有打鸣,那意思不就是说这些斗鸡都已经栽在吃货小深的手里,凶多吉少了。 我靠!我的鸡! 想到这,我卷起袖子就想冲出去。 还没摸到门,就又被赢湛似捉小鸡一般把我捉回他的面前。 “干嘛?” “系腰带。” 赢湛把那条墨色的腰带塞进我手里,张开双臂,展露出他紧实修长的好身材。 我懒得反抗,熟练的把黑色的腰带围在他身上,系成一只精巧美观的莲缀结。 赢湛的衣服一向和他的身体一样,总会散发出一种独一无二的桃木幽香,可刚才我却在那件墨色的袍子上闻到了另一种古怪的味道。 像是某种刺鼻的女性香水味混合着淡淡的烟草气息。 我狐疑的看了赢湛一眼,他深邃的眸子里波澜不动,仍旧是那般居高临下,睥睨天下的表情。 外来的气味混合在赢湛杜独有的体香中,让我莫名的有些心烦。 走出房门,一只香碰碰的烤鸡盛放在餐桌上,我赶紧往鸡笼子里看了一眼,还好,那些斗鸡只是被小深的真身吓破了胆,浑身发抖的躲在鸡窝里。 小深的大部分身体都还在木牌里,只伸出了一条灵活的小尾巴做家事,看起来数不出的诡异。 看着院子里晒着的干净衣服,我不得不表扬一下小深,“真乖,连衣服都会洗了!” “娘亲早,小深不但洗了衣服,还把家具都擦干净了,还从山上捉了只野鸡烤了。”小深的开心的直摇尾巴。 “滴滴滴!”手机响了,却不是我的手机。 房间里传来赢湛的说话声,对话非常简洁,只有两个字,“可以。” 我的认知瞬间被刷新了,赢湛什么时候也有手机了? 赢湛坦然自若的从房间里走出来,我特意看了下他握着的手机,特么竟然还是个苹果最新款! 老娘在水里捞尸体差点没吓出心脏病,省吃俭用连个茶叶蛋都舍不得买,就为了早点还清天地银行的欠款。 赢湛不帮忙也就算了,竟然还卖了一直市价七千多的手机,要知道我现在用的才只是两千块的小米! 小深撕了一只鸡腿放进我碗里,我却郁闷的一点胃口都没了。 第99章:价值1.5亿的名车 第99章:价值1.5亿的名车 “爹爹!”看见赢湛走出来,小深欢快的叫了声。 “你娘早晨喜欢吃清淡的。”赢湛摊开手,小深所在的那块木牌就主动飞进他手掌心。 我更加郁闷了,明明我才是小深的娘亲+主人,怎么看起来小深比较听赢湛的话。 “小深到娘亲这里来!” “是,娘亲!” 小深察觉到我和赢湛之间微妙的气氛,尴尬的回到我手中。 “为夫出去会友,今晚不用等我。”赢湛无视我鼓起的腮帮子,切了一只鸡翅膀放到我碗里。 可是我现在需要的不是食物,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昨天赢湛也说出去会友,今天还出去,估计又不回家。 别说我们是订了阴亲的,就算只是普通的同居,彻夜不归也很奇怪吧。 “你知道怎么找我。”赢湛吻了下我的额头,就出门了。 那动作连贯的就好像是吃过早餐,急着出门上班的丈夫。 我不甘心的目送赢湛出门,赫然发现一辆擦得岑亮的超长版银色劳斯莱斯车停在我家门口。 一个穿着西装,带着白手套看起来非常专业的男执事已经等在车旁边,为赢湛打开车门,又恭敬的向我鞠了一躬,才坐上驾驶位,将劳斯莱斯开走。 我一直都知道劳斯莱斯这个牌子的车很贵,却不知道这车到底有多贵,带着一百个惊叹号,我用手机百度了一下。 刚才接走赢湛的车子是劳斯莱斯旗下的幻影ii加长版至尊定制,顶配至少需要1.5个亿,而且全球限量只发行了不到一百量,国内更是罕见。 小深好奇的问道:“娘亲,刚才那辆车车真好看,爹爹去见哪个朋友呀?” 目送那辆贵得离谱的劳斯莱斯车的银色车尾从我眼前消失,咽了咽口水,“娘亲也想知道,你爹怎么会认识这么有钱的朋友。” 这一天,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把赢湛接走的那辆劳斯莱斯的主人,究竟是何许人也? 据说这种车绝对不是什么暴发户,或者小明星有钱就能买得起了,必须是权利、地位、财富、名誉都至高无上的人士,甚至要皇室贵族才能拥有。 我失魂落魄的样子让小深很担心,“娘亲,爹爹是不是有外遇了,我在爹爹的衣服上嗅到了女人的气味。” 靠,现在的孩子怎么都那么早熟,才几岁就知道外遇了? “应该不会吧。”我敷衍道。 心里却是一惊,赢湛的那个超级有钱的朋友,莫非是个女人? 在医校上心理学的时候,我们曾半开玩笑的研究过男性出轨后的表现。 一般情况下,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内疚形,就是在出轨的同时对妻子产生愧疚感,为了弥补妻子而表现的更加像一个好丈夫,抢着做家务或莫名其妙买一些礼物回家。 另一种则被称为演技形,就是指心理素质超级好的那种男人,他们深思熟虑,临危不变,甚至不存在愧疚感,就算妻子和情人一起出现,也能冷静的处理。 可这些都只是针对活在当下的男人,不知道是否适用于男鬼,而且还是一个保留着两千多年思想的男鬼。 我推算了一下,两千多年前,差不多是秦朝时期,那时候还处于男尊女卑,一夫多妻的婚姻状态吧。 想到这里,我的心好似被狠狠的撕扯了一下,痛的说不出话。 “娘亲,娘亲!”小深叫了我好几次,我才听见。 原来,是我的手机响了。 丑人大赛发来了初赛的更变通知,让我明天上午10点去文化公司参加初赛。 我看了下变更后的评委名单,林太太担任的评委任务已经由rose lee取代。 让我感觉奇怪的是,处于丧妻崩溃状态的林社长竟然还坚守岗位,仍旧担任这次丑人大赛的评委,这份敬业精神令人值得钦佩。 短信里还说,初赛的内容是让晋级者表现最拿手的“才艺”,向我这种苦读十年摒弃了一切游乐才能考上医学系的学霸,最大的才艺就是读书和就诊,难不成要我背诵圆周率,或者拿着听诊器给评委看病不成? 要真的这样做,一定会分分钟被赶出去吧。 苦恼了半天,我记起来,小学上音乐课的时候有学过吹箫。 没错,就是那种某宝上买的九块九一支的那种乳白色的学生用箫,这是我唯一会的乐器。 那支箫在我小学毕业后,被外婆收藏到储物室去了。 外婆和其他老人都有舍不得扔掉东西的习惯,与我有关的东西更是件件都要收藏,之前还开玩笑说,等我有了宝宝,很多东西还可以给宝宝用。 用科学角度来说生宝宝需要精子和卵子的结合才能培养出受精卵。 只可惜,我现在整日与鬼同眠,不知道鬼的身体里还有没有存活着的小蝌蚪? 胡思联想了一阵,我狠狠锤了自己脑袋一下,都什么时候了,还在想这些不切实际的问题? 还是赶紧去练习吹箫吧! 储物室我已经有好几年没打开过,其实这并不是一个房间,而是楼梯下的一个小隔间罢了。 面积不过四五个平房,此时被我打开,满面的灰尘扑面而来,放满了形形色色推挤如山的小物件。 我找了好一阵都没找到,储物室里突然冒出一个幽怨的声音,“长笛在你左手边往下第三个盒子里。” “谁?”我瞬间汗毛炸立。 要知道,外婆的房子是下过结界的,未经允许一切妖魔鬼怪都不能轻易入内。 换句话说,要能轻易进入我家房子的,要不就是法力超群比外婆厉害的主,要不就是与外婆有过渊源的。 我满心祈祷,说话的那位是属于后者。 小深听见动静,从木牌里伸出巨大的蛇尾挡在我面前,好似一道会移动的盾牌。 “怕什么,又不是不认识?”那声音又冒了出来,用一种暗自感伤的语气。 “别躲躲藏藏的,真的认识就出来说话。”我掏出一张黄符,戒备着。 “哎……”那声音发出一道长长的叹气声。 小深用它灵敏的鼻子用力闻了闻,“娘亲,储物间里有一个鬼,男鬼!” “男鬼!” 其实我惊愕的是,我们家除了赢湛之外竟然还有第二个男鬼! 而再此之前,赢湛竟然都没有发现,又或者赢湛默许了这个男鬼的存在。 那个男鬼没有再吭声,我只好先按照他的说的,把左手边向下第三个盒子抽出来。 这个盒子是我小时候的百宝箱,里面珍藏着我许多童年的回忆,什么小虎队的明信片,美少女战士的粘纸还有那支被遗忘了十几年的箫。 我拿起箫吹了一下,“呜——”低声似乎和十几年前差不多。 小深对住在储物间里的男鬼特别有兴趣,就算它在木牌里,我也能感受到小深的逆鳞已经微微张开,一副蓄势待发的模样。 “储物箱里的鬼,气息很弱,娘亲,我能把这个男鬼吃掉吗?” 靠,小深你够了,就知道吃,连个鬼都不放过! “你连鬼都能消化?” 我更加搞不清小深究竟是个啥物种了,它的外形随它亲妈,是一条大蟒蛇。可骨子里却应该是随它亲爹的,但它的亲爹到底是何方神圣,我们无从得知。 小深兴奋的点点头,“对,魂魄也是由灵组成的,小深的身体也是由灵组成,当然可以吃。” “哎……想吃我就吃吧,反正不被你们吃掉,我也会暗无天日的在这脏兮兮的储物间里待着。”那声音听起来似乎生无可恋。 不,他是死无可恋。 那声音听起来岁数不大,声线不是很好听像老鸭子叫似得,雌雄莫辩。 可我觉得这声音耳熟,好像是在哪里听过。 我想起来了,是在殷家村差点抓了顾安当替死鬼的那个吊死鬼少年——东叔! 当时景千夏想一张符解决了他,外婆却执意留下东叔,说要派什么用处,之后我就把这事忘了。 怪不得,这只鬼能在赢湛的默许下存活那么长时间。 我还发现了一件事,那就是我好像不用吃泥巴,也能听得懂鬼话了。 “娘亲,能让小深吃吗?”小深近乎撒娇的追问。 这是一个魂魄,又不是一只汉堡,我的答案当然是,“不能!” 我不知外婆留下东叔的用意,问东叔他也不知道,无奈之下我决定尊重外婆的决定,继续把东叔存放在储物间里。 “喂!别走,多和我说说话!”东叔见我要关上储物间的门,急的大叫。 我对这些阴物大多没什么怜悯之心,以前看的多了,阴物要是没来由的和你套近乎八成就是想利用你。 而被关在储物间里的东叔,他的目的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无非就是骗我把他放出来。 我毫不犹豫的关上储物室的大门,带着一脸失望的小深和那只箫回到卧室。 “储物室的鬼魂是我外婆的东西,小深不允许打他的注意,知道了吗?”以防万一,我又关照了一次。 “好吧……”小深无精打采的回答,一副欲求不满的可怜样。 我把箫洗干净,用纸巾擦干,就开始选曲目练习。 回想当初,我会吹奏的曲子还是有很多的,现在记得的曲目却屈指可数。 最熟悉的就是那首经典名曲《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练习到清晨,我确定已经把《送别》这首曲子吹奏的如火纯情,完全不熟给小学五年级的学生! 小深还在熟睡,打呼的声音比我的萧声还响。 有趣的是,我吹箫没把它吵醒,不吹了它反而醒了过来。 小深用尾巴尖揉着大眼睛,迷迷糊糊的问:“娘亲,是不是爹爹回来了?” 这一问让我如鲠在喉,死妖孽被劳斯莱斯接走之后真的晚上都不归家了。 小深可能只是说梦话,我还没回答就又沉沉睡了过去。 我也想睡着,可这张我独自睡了21年的床,如今却莫名的宽大、冷清,好像少了点什么。 就连我最喜欢的那只记忆棉的枕头都变得冷冰冰的,不够柔软,也不够温暖了。 翻来覆去睡不着,看了看表,都快六点了,赢湛还没回来。 这种怅然若失的感受让我大为恼火,什么时候我王元宵也会为了这种事情烦恼? 第100章:牛郎店 第100章:牛郎店 我不由想起外婆的话,爱上赢湛我就会万劫不复,特么我现在还不确定是不是爱他,就已经开始担惊受怕了,要是真爱上了岂不要倒大霉? 像是跟自己怄气,我故意早早的离开家,错开可能和赢湛见面的时间。 在外面晃了许久,带着小深吃了七八种早餐后,我准点来到那栋高耸入云的林氏文化大厦。 电梯杀人案并没有影响这里的工作氛围,美丽的前台小姐脸上仍旧挂着公式化的微笑。 见到我之后,不用我问,就指出参加初赛的地点,理由是文化公司的所有前台都具备见人不忘的业务能力。 大厦里唯一发生改变的,只有夹断林夫人脑袋的那架电梯被关闭了,电梯前放了一块“正在维修”的公告牌。 来到23层,初赛已经开始,前20名参赛者全部被淘汰,想来初赛比海选要严厉苛刻的多。 一小时后,终于快要轮到我上场。 在我前面那一位参赛者表演的是一段惊天地泣鬼神,连我听了都感动流泪的演讲,那故事凄美徜徉,叫人回味深思。 与她的演讲相比,我的《送别》简直就是一坨屎,根本上不了台面。 “你们太过分了!呜呜呜!” 只可惜,那名参赛者是哭着跑下台的,她被林社长还有rose lee无情的out了,原因是他们需要的是搞笑的谐星,而不是一个莎士比亚。 经过这么一遭,我彻底对自己准备《送别》失望了,《送别》是一首伤心的曲子,别说逗人开心了,这根本就是一个悲剧啊! “请438号选手,王元宵上场。”艾达通报了一遍我的名字。 我迟迟没上场,她踩着小高跟跑过来把我拽上台,“快上台,林社长半小时后还有重要会议,你别拖延时间。” 我被推上台,脑子里一团乱麻,《送别》是一定不能表演的了,我应该表演什么? “你手里拿的是小学生用的萧嘛?”rose lee轻挑眉梢,透出几分好奇。 “额,对!我五年级的时候就会吹箫了。”我傻不拉几的强调了一下,说完才从两位评委捂着嘴偷笑的表情里察觉,自己不小心说了个黄段子。 林社长脸上也洋溢着淡淡的笑意,可能是他演技太好,让我分不清这份微笑到是发自内心,还是敬业装出来的。 rose lee往林社长那扫了一眼,又转向我,红唇扬起一个预愉悦的弧度,“快表演吧。” “哦好!”我搜肠刮肚的想再找出一个喜庆一些的曲目,可我闹钟不用练习就能完整吹出来曲目就只剩下那首幼儿园级别的曲目《两只老虎》了。 死就死,反正死都不能吹《送别》就对了! 我的目的是扮丑,所以一本正经的演绎一曲三岁半的儿歌没什么好羞耻的! 我吸了一口气,全神贯注的吹奏,因为太紧张还吹错了两个音节。 而坐在台上的两个人,却不约而同的笑了不止一次。 “我的表演演完了,谢谢评委老师!”我深鞠一躬。 林社长好像只是顺手把桌上仅剩的一张晋级卡拿给我,“恭喜你,进入复赛。” “诶?”我简直吃惊的不能自己! 不敢相信,刚才这么烂的表扬竟然能征服眼前的两位娱乐界的大咖! 正如艾达所说,林社长真的很忙,原本林夫人手中的工作现在全部移交到林社长手中,所以林社长可能没时间伤心。 初赛结束,就一边看文件一边匆匆离开。 我捧着晋级牌走进休息厅,无疑又遭来了无数道怨恨的眼刀。 艾达过来传话,让我去rose lee的vip休息室,说是她要见我。 有好事者听见了,更加把我说成了是抱明星大腿的寄生虫,可演艺圈就是这样,有些事情我解释不清,索性就不解释了。 丑人大赛的冠军只有一个,所有的参赛者都把我当成敌人,我也没必要在乎他们的评论。 “我的助手因为看见林社长的夫人身首异处,受到惊吓,请了几天病假。”rose lee正在换衣服,隔着半透明的帘子,凹凸有致的身材若隐若现。 饶是我一个妙龄女子,见了这一幕也忍不住脸颊发烫。 rose lee继续道:“别误会,我可不是让你来当我的助手的。我只是想和我的朋友一起去一个地方。” “哦哦,是要我陪你等朋友对吧,好啊,没问题,而且我嘴巴很严的。”我拍胸脯保证。 我知道像rose lee这种家喻户晓的大明星走到哪都有一大群狗仔队跟着,言谈举止,交友出行,都可能造成负面新闻,让她的演艺事业受到波及。 前几天听rose lee说过,她已经有新目标了,我猜测rose lee待会要见面的可能就是那个让她中意的男人。 “你傻呀,我叫你过来当然是因为,我的那个朋友就是你!”rose lee换了一套运动装,带着一顶棒球帽和一副超大的墨镜。 似是乔装打扮了一番,从高高在上的女王画风突然转变成了活泼可爱的邻家妹子。 “我?”我何德何能?我们有那么熟吗? “前几天,我就当众宣布过王元宵是我的好朋友了,你怎么能忘了。”rose lee嘟起嘴,萌的我差点一脸鼻血。 大明星的杀伤力就是不同凡响,还好我不是个男人,不然一定会无可救药的爱上她。 我红着脸点头,“没忘,话说我这么顺利的拿到晋级牌难道是你帮我?” “海选的时候,我是稍稍帮了你一下下。不过,刚才的初赛,完全是你运气好。” “怎么说?” “初赛需要有20位入围者,你是最后一位参赛者,而我们当时只发出了19张晋级牌。” rose lee的话让我大梦初醒,我这何止是运气好,根本就是把二十几年的人品一次全用了才有的造化。 以前有一句话叫做情场得意赌场失意,反过来正好迎合了我现在的际遇。 我苦笑着翻看了下手机,自从知道赢湛也开始用手机之后,我就暗自期待他能给我打个电话,发个短信,可我的手机安静的就像关了机。 “元宵,你晚上有空吗?” “有!” 赢湛彻夜不归,我也不想回家。 一个人睡在那张床上,我一定又会失眠了。 “那陪我去个地方好吗,我一直都很想去!”rose lee把闪亮的眸子从墨镜后露出一些,每次眨眼都能带出一种无法比拟的韵味。 “好,咱们去哪?”跟这样一个美得窒息的人儿在一起,我也感觉自己档次上去了一些。 rose lee拿出一套一万的新款时装给我,“今晚,你做女总裁,我做你的跟班,咱们去逛一逛秦岭最有名的牛郎店!” “诶?”我夸张的大叫。 去牛郎店就已经很劲爆了,大名赫赫的rose lee竟然还要扮演我的跟班,我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问题了。 “你懂得,rose lee是不能去牛郎店的,但要是你的小跟班李蔷薇就可以。你已经说过陪我去了,不许反悔……”rose lee笃定的点上一支烟,悠然的吐出烟雾,游刃有余的在撒娇的萌妹子和不可一世的女王之间角色转换着。 我扶着额头,感觉自己百分百上了rose lee的道。 “行吧,我们早去早回。话说,是哪家牛郎店?” “罗密欧。” “啥?罗密欧?” 我褪去经穿的衬衫和牛仔裤,换上rose lee给我准备的一件白色鱼尾裙。 镜子里,一名若出水芙蓉般的女子亭亭玉立的站在那里,本就精致的五官经rose lee那双芊芊玉手的雕琢更显完美,披肩的长发被一枚水晶发夹优雅的盘起,身段修长曼妙,举手投足间宛如遗落人间的仙子,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rose lee站在我身后,染着蔻丹的手指饶有兴致的支着脸颊,满意的扬起嘴角,“真是块璞玉啊,我看你别参选什么丑人了,直接在咱们公司出道算了?” 我腼腆一笑,镜子里的人脸上瞬时出现了一抹含苞待放的美景。 真是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什么人包装包装都能出现几分明星气质。 我都快认不出镜子里那个穿拖地长裙飘飘欲仙的人儿就是我自己,“蔷薇小姐,别开玩笑了。” “我可是很认真说的,元宵,你真适合这样打扮。” “好看是挺好看的,就是太露了。”我尴尬的捂住被纯白的低胸领口紧紧撑托住的胸口。 不愧是名设计师的杰作,连我这种普普通通的小土丘都能塑造成两座呼之欲出的富士山。 “别老土了,去罗密欧那种纸醉金迷的地方,盛装打扮正合适。你扮演的可是我rose lee的老板,不能给我丢脸。”rose lee说这,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一把车钥匙,“走吧,王老板。” “可是蔷薇小姐穿一身运动装没关系吗?”我被rose lee拉着乘坐vip电梯直通地下三层的停车场,一辆红色的宝马停在那里,炫目却不显张扬。 rose lee将我推进副驾驶,迷人的凤眼俏皮的对我眨了眨,“我只要不被媒体认出来就好了。对了,叫我蔷薇吧,加小姐二字会露馅的。来,叫一声听听。” “额……蔷薇。” “好嘞,王总!” 这剧情变化的太快,rose lee的演艺也够高超,我被她带动的很快进入了状态。 她的车技很好,渐渐落下的夜幕丝毫没有影响她的视觉,明亮的车头灯光像是两团指路的明火,随着在rose lee手中的灵活转动的方向盘,敏捷优雅的穿梭在拥挤的道路上。 “诶呀!” rose lee拧起好看的眉头,修长的睫毛低垂,潋出一波令人心疼的涟漪。 第101章:香槟塔 第101章:香槟塔 我以为她突然身体不舒服,连忙扶住她,“没事吧,要不要先停车?” “香烟忘带了。” “你抽什么牌子的,我去便利店买给你。” rose lee笑着看我,微微摇头,“买不到的,这是道具烟,不含尼古丁的。我在下一部电影里友情出演一个3分钟配角,是个抽烟醺酒的纨绔子弟,所以我才特意弄了点道具香烟,学着抽烟,顺便找找纨绔子弟的感觉。” “哦哦,这么说来去罗密欧也是为了在拍戏前体验一下顽纨绔子弟们去夜店的感受?”我恍然大悟。 rose lee已经是红遍半边天的一姐,业内几乎找不出敢质疑她的人,可她却会为了一个只演出三分钟的配角,特意去体验角色的生活方式,这种敬业的态度让人刮目相看。 闲聊中,宝马车驶入了一条霓虹璀璨的街头,rose lee没去过罗密欧,找了半天都没找到,我上次看见过那家叫做罗密欧的店招牌,就主动给她指路。 “咦,你怎么会认识这家店?”rose lee停下车,语气狐疑。 “我来过这里吃路边摊,无意中看见的。” “哦哦,我还以为你来过这家店呢……” rose lee眼唇一笑,拉着我的手前后走进罗密欧。 我满头黑线,心想一定是被她误会了,早知道就不多嘴了。 罗密欧分为上下两层,门面的那层只设计了一座富丽堂皇的白色旋转楼梯和一盏三米来宽的水晶吊坠灯,墙上挂着十副等人高的照片,标志着从no1-no10,估计是按照牛郎的受欢迎程度安排的编号。 rose lee逐个打量了一遍照片上的牛郎,似乎都没有能让她提起劲的。 可我却在看见no4的那张牛郎照片时,吃惊极了,因为照片上这个身材魁梧,毛发浓密的男人就是我认识的那个毛胡子! “快走吧,到了二楼才能见识到真正的罗密欧。”rose lee站在楼梯上,对我伸出手。 我拽着拖地鱼尾裙快步跟上,刚走上二楼,奢华的金色大门就被打开。 门内,左右各站立着两排十余人的牛郎队伍,异口同声的向我们鞠躬行礼,“欢迎光临罗密欧,朱丽叶殿下!” 这些牛郎清一色穿着修身衬衫和马甲,带着白手套,脸上洋溢着精神饱满的微笑。 见我楞在门口,门后那些平均海拔在180以上的牛郎们又恭敬的向我问好,“欢迎光临罗密欧,朱丽叶殿下!” rose lee轻推我的肩膀,“快进去,你这样太引人注目了。” “哦,好!”我红着脸,窘迫的走进去。 现在是晚上八点,罗密欧中已经差不多座无虚席,二十来个卡座都被坐满。 客人多是20-40岁的时髦女性,每个卡座里都有至少2名风格不同的牛郎斟酒,陪坐。 可那些被侍奉着的女客,她们的目光却没有完全放在身旁的帅哥牛郎身上,而是时不时的用一种好奇、崇拜甚至迷恋的目色向大厅里一处地位最高,面积最大,装修最奢华的一处贵宾卡座望去。 我和rose lee也不得不注意到那个无法忽视的角落,只是贵宾卡座的外围挂着一串串白水晶串成的珠帘,我们只能隐约看见一道修长挺拔的男性身影独坐一偶。 可这一幕却似乎对在场的所有女人都一种致命的吸引力,越是看不清帘后那人的真面目,就越是想要窥探。 这里的牛郎都没有姓名,相互之间称呼也全都是喊胸牌上的编号,如果没有猜错的话,编号数字越小的牛郎在罗密欧中的地位就越高。 带我们选卡座的是罗密欧中唯一的女性服务员,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穿着一件复古的格子西装裙,长长的卷发全部梳成了一个垂在左肩膀上的斜马尾。 “两位贵宾晚上好,我是罗密欧的经理‘零’,请问需要指明吗?” 我不知所措的用眼神向rose lee求救,后者推了推鼻梁上的太阳眼镜,确保硕大的墨色镜片遮掩住了她足以震动这条街的明星脸,“我们老板自然要这家店里的no1.” “遵命。”零恭敬的欠了欠身退下。 顷刻,一名金发碧眼的帅哥举着一支百合来到我们的卡座,带着迷人的微笑对着我单膝跪地,“亲爱的殿下晚上好,我是这罗密欧的no1,祝您有一个难忘美好的夜晚。” “哦,谢谢。”我窘迫的接过百合,no1却在我捏住百合的时候,轻握住我的手,想要献上一枚吻手礼。 可我却没有心理准备,一紧张就把手缩回来了,“抱歉。”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就在no1的嘴唇要碰到我手背的那一瞬,罗密欧里的空调似乎打的太低了一些。 “是在下唐突了。”no1扬起一抹尴尬的笑,将胸前口袋里的玫瑰花摘下递给rose lee。 rose lee接过玫瑰,大方的让no1亲吻了手背,似乎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礼节。 “哇!老板,no1好帅!”rose lee装出夸张的模样。 no1找了个距离我不近不远的距离坐下,用专业而又优雅的手法为我们倒酒。 “那个,我们还没点过酒。” 以前我在报纸上说夜店这种地方的酒都贵的离谱,随便一瓶就要好几千,店里的头牌点的酒一定更贵,喝之前还是问问清楚比较好。 “这是罗密欧送给初次来访的客人的礼物,免费的……”no1拨了下金色柔然的刘海,微微一笑,湛蓝的眸子里折射出一抹精炼,似乎在质疑我的身份。 rose lee不动声色的接过话头,“我们老板的意思是,赠酒太差了,配不上我们老板也配不上你no1的称号。老板,点香槟好吗?” 我装作淡定的点头,视线在放在桌面上的酒单上瞄,一瓶香槟3800元,rose lee可真是够大手笔的。 心想反正你才是真正的幕后大老板,今天我只要负责点头就好了。 no1的表情在听见我们要点香槟塔后发生了显而易见的转变,笑的越发“真诚”,还巧妙的借用倒酒时的动作,从我的身边转移到rose lee的身边。 我有种被no1看透的感受,看来就算穿上了白天鹅的衣服,丑小鸭也不能掩盖真正的天鹅的光芒。 rose lee的气质,无论穿什么衣服,都会不自觉地吸引别人。 没有被指明的牛郎全都站在入口处等待来宾,我一眼就认出了努力缩在角落的一抹巨大的人影。 是毛胡子,他果然就在这里。 卡座里,no1的笑话很有趣,rose lee非常配合的屡屡发笑,我一直盯着毛胡子那边,有些魂不守舍。 “王小姐,要不要再指明一位?”no1略带低沉的嗓音一出,那些还没被指名的牛郎就全都期待的把目光汇聚到我的身上。 除了躲在角落里尽量减小自己体积的那抹巨大的人影。 rose lee很赞同的鼓励我,“是啊,老板,再指明一个吧。” 我想着,今天是陪rose lee来体验生活的,拘束了反而不好,索性大大方方的指明。 当然,我的指明也存着想要弄清真相的死心,“那就他吧,no4!那个脸上长大胡子的!” 我刚说完,罗密欧里的空调好像又突然莫名失控,冷的不可思议。 “阿嚏!”我冷不丁打了个喷嚏,只觉得好像从我跨进罗密欧起就有一道冷漠的视线盯着我。 “快把空调关了。”零也感觉温度暴降,低声命令,“还有no4,还不快来谢谢王小姐指明?” 零对毛胡子说话的口气很厌恶,似乎多有不满。 而确实,毛胡子的画风在罗密欧这个遍地美男的世界里,太过突兀。 颇有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既视感,完全拉低了罗密欧的颜值。 我不明白,身为经理的零为何会允许与罗密欧格格不入的毛胡子在这里工作。 角落里,毛胡子收到我的指名拉长着脸,一点都不开心,眉头皱的都快要打结了。 我发现在毛胡子身后还躲着另一个瘦小的人影,不用说,那个人一定是龙虾仔。 rose lee凑近我,低笑,“元宵,你口味可够重的呀,我还以为你会指名帘子后的那位呢。” 我回应了一个尴尬的笑,想办法给自己找台阶下,“帘子后的一看就是个大帅哥,价格一定贵。我选个丑的,帮你省钱。” “这么说,我还要谢谢你了……”rose lee喝了口高脚杯中的香槟,好奇的看向水晶帘子后,喃喃,“可你说身为一个纨绔子弟,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做?” “你不会还想指名一位吧?”我想要从酒水单上找指名牛郎的费用,可单子上就只有酒水的价钱。 “你猜……”rose lee举起酒杯,抿了一口。 毛胡子慢慢吞吞的走到我们的卡座,龙虾仔也探头探脑的躲在毛胡子身后跟过来。 我有一大堆的问题想问,碍于no1和rose lee在场,只能堵在嗓子口。 “主人,你来啦。”毛胡子用粗矿的嗓音喊我主人,听得我一阵恶心。 龙虾仔也跟着喊了句,“主人……” “别这么喊!”我不由拔高了嗓音。 “那不行,我说过你是我主人,你就是我主人!”毛胡子耿直的吼着。 rose lee捂着嘴,笑倒在沙发上,似乎并不觉得有多意外。 no1挑起金色的眉毛,水蓝色的眸子里划过一抹狐疑,“莫非你们和王小姐是旧相识?” “不认识!” “认识!” 我和毛胡子一同说道,毛胡子自知说错话,默默低下头。 我苦恼的撑着脑袋,总觉得一定会被周围的人狠狠误会。 果然,rose lee靠在我肩膀上,笑的不怀好意,“隐藏的那么好,原来那么会玩,你不会和这个长毛的大块头已经……” “没有!”我激动的握住rose lee的手,满头大汗。 “我开玩笑的。”rose lee的手似乎被我握痛,不再开我玩笑。 “阿嚏!”我又打了个喷嚏,四周的空气好像又降低了不少,而且那些冷空气似乎只围着我一个人转。 “主人,你没事吧,空调已经关了,要不我脱件衣服给你穿?”毛胡子“体贴”的想要解开纽扣。 我一把拦住他,“求你别再说话,安静倒酒就好。” “好!”毛胡子发现自己又说出一个字,紧张的用手捂住嘴巴。 可笑的是,龙虾仔也学着毛胡子的样子,用两只龙虾手捂住嘴巴。 第102章:穿了等于没穿 第102章:穿了等于没穿 “我们老板还指名帘后的先生共饮。”一瓶香槟喝完,rose lee伸手指向帘后。 no1露出一抹落寞之色,“难道我陪你还不够嘛?” “让他下来,我就给你点香槟塔。”rose lee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了那么多年,什么人没见过,她从一开始就看出这里的牛郎都是见钱眼开的。 “稍等,我去请一下夫先生。”no1果然没有犹豫,立刻退下去。 “原来那个人的叫夫先生。”rose lee优雅的交叠双腿,意有所思。 毛胡子看着我,不断转动的眼睛里似乎有很多话要和我说,可我下达了不许说话的命令,所以他憋的难受。 几分钟后,那位神秘的夫先生没来,no1和零却一起来了。 零包含歉意的向我们鞠躬,“真的非常抱歉,夫先生并不是罗密欧的工作人员,他和二位一样都是罗密欧的客人,所以不能接受您的指名。” “这样啊……”rose lee似乎兴趣更加浓烈了,“男人也来牛郎店消费,我更加想请他喝一杯了。” “夫先生不会见你们的!”毛胡子紧张的插嘴。 我一瞪他,他又马上捂住嘴巴。 “为什么?”rose lee的声音压低了一些,似有不悦。 我不知她是故意扮演出一副不讲道理的纨绔子弟的模样,还是真的生气了,只能怔怔的坐在一旁,没有插话的份。 零一眼就看出我们的地位孰轻孰重,从面对我的方向转向rose lee,“夫先生是我们老板邀请的重要客人,您可以请赠送酒水给夫先生,但夫先生愿不愿意喝,是另一码事。” “那好,我们老板请夫先生喝香槟塔!”rose lee故意说得大声,好让在场的人都听见,包括那位身处帘后的夫先生。 所谓的香槟塔就是放在银色推车上,用高脚杯层层相叠,叠满五层,然后开足够多的香槟将这些被子都装满。 我悄悄看了眼酒水单,香槟塔四位数的价格让我心疼的不行。 对我来说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除了生离死别,就是看着有钱人在穷人面前耍帅了。 而偏偏在其他人眼中,穿着夸张鱼尾裙的我才是那个挥金如土的有钱人。 华丽的香槟塔被推到水晶帘子外,里面的人却是不为所动,从身形上看似乎完全不在意放在外面的香槟塔。 rose lee原本还很笃定,等了几分钟后默默握紧了拳头。 “别人都在看我们,没关系吗?”我好心提醒。 rose lee隐藏在墨镜下的双眸沉淀出一股不服的气势,“没事,罗密欧里是不许别人拍照的。而且,你不想看看夫先生的真面目么?” 被她这么一说,我的好奇心也浮上来了些,只是我舍不得花那么多钱去看一个不认识的男人。 “快配合我。”rose lee给我使眼色。 “蔷薇,我们似乎被小瞧了。”我很快反应过来,进入富婆的角色。 rose lee对我竖起大拇指,夸我演技好,再度高声道:“我们老板再请夫先生一份香槟塔。” 可惜,第二个香槟塔推到水晶帘子后,夫先生依然是看也不看。 “再上一份香槟塔。” “再上一份!” “再上!” 看到这里,我确定rose lee是真的发怒了,这个夫先生也太不给面子了,我数了数,此时帘子外已经叠起十个香槟塔了。 我心算了一下,卧槽,rose lee已经花了不下十万。 rose lee抱着手臂坐在沙发里,不自觉的挺着背脊,骄傲的抬起下巴,习惯性的暴露出她的女王气质。 “只要夫先生不肯赏光,就继续上新的香槟塔。” “慢着。”我打断她。 rose lee不心疼这些钱,我心疼,即使这些钱不是我的,也不能这么浪费。 rose lee不解的看向我,我走到如山般的香槟塔前,选了一支高脚杯。 零以为我要硬闯,伸手拦住我,帘子后的人却适时的咳嗽了两声。 我掏掏耳朵,这说话的声音怎么和赢湛那么像? 可水晶帘子后映出的倒映却是个短发的男人身影,赢湛的头发可是已经蓄到小腿的,以我对他的了解,他是绝对不会剪发的。 真是吓死我了,要是让赢湛知道我来这种风月场所,一定会被好好修理的。 还好,夫先生只是声音和赢湛有点像。 “夫先生,一杯酒而已,还请赏光。” “多谢。” 出乎所有人意料,一只修长干净的大手拨弄珠帘探了出来,从我手中接过盛着香槟的高脚杯。 那只手看着也很熟悉,尤其是白皙的皮肤和骨节分明的手指,怎么看怎么像赢湛的手。 但那只手被一件黑色的衬衫包裹着,手腕上还带着一块价格不菲的名表,这点又和赢湛的习惯背道而驰了。 rose lee见状也想走上来,毛胡子不客气的拦住她,好笑的是毛胡子的另一只手还听话的捂着嘴巴。 我赶紧打圆场,“他已经喝酒了。” “老板,你不是想看看夫先生的真面目吗?躲在帘子后面,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喝了?”rose lee浮夸的演技,几乎让我真的认为她生来就是一个蛮狠纨绔的人。 可潜意识里,我又觉得,这或许就是rose lee的本性也说不定。 水晶帘上,倒映出夫先生仰头喝酒的动作,接着那只和赢湛相似的手将一只空酒杯递出来。 “直接说吧,要怎么样夫先生才能见我们?”rose lee直接了当的问。 零的手机响了,“明白了,老板。” 挂掉手机,零重新挂上一抹世俗的微笑,“罗密欧的老板说了,消费一千万就可以进入帘子后。” “一千万那么多?蔷薇,我们走,不看了!” 这么多钱,我这辈子都没见过,笑话,把钱花在看男人这么无聊的事情上,还不如多做做慈善事业,比如救济一下快要连泡面都吃不起的我! rose lee却铁了心,修长的手指从包里夹出一张卡,“不就是一千万么,我付。” “不行啊,不值得的。”我简直就要抓狂了,完全不能理解有钱人的心态。 “一千万,要现金。”夫先生低沉性感的声音,略显缥缈的从帘后传出。 我松了一口气,别说一千万现金,就是十万块现金rose lee的小包里也装不下。 估计那位神秘的夫先生也想阻止眼前的这场闹剧吧,我欣慰的想着。 “蔷薇,我们走吧。”我趁热打铁,想拉着rose lee离开。 心想着,牛郎店这种黄金窝以后是绝对不能来了,装逼都装的那么累,还烧钱不讨好。 rose lee这次没有反抗,被我牵着手,乖乖挪了下脚步。 她应该也明白过来夫先生是真的没有要见她的意思,才会百般刁难吧。 可就当我们要走出罗密欧那扇富丽堂皇的大门时,rose lee突然似宣战一般,坚定的扬起嘴角,“一言为定,明天晚上我就带着一千万现金来见你!” rose lee把我送到家门口,房间里没有亮灯,我猜想赢湛可能还没回家。 一直被rose lee缠着,我连晚饭都没机会吃,到了家才觉得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连身上的礼服都显得空落落的。 可把厨房翻遍了,连一颗鸡蛋都没找到,只能给自己倒了一大杯开水,体验一回“有情饮水饱”。 刚才没机会问毛胡子他是怎么从警局里出来的,我也没毛胡子的电话,不如打个电话给墨白问一下警局对毛胡子的处理。 坐在客厅里,我拨通了墨白的手机,可拨号音响了许久都没人接。 回想起上次睡在警局宿舍里的墨白,我翻箱倒柜的发出了那么多噪音都没有吵醒他。 他好像一睡下去,就睡的非常死,别说手机响了,估计是打雷也不会吵醒的那种人。 于是,我只能又打电话给罗飞。 罗飞倒是很快就接通了,直爽的告诉我,毛胡子被捕不是因为非法淘金,而是几个月前偷了一豪宅里的一副唐伯虎的真迹,要追究刑事责任估计要被判刑10年。现在已经移交司法处处理,他那边没有毛胡子的近期消息。 “你怎么突然关心起这个人了?”罗飞口齿不清的说着,好像在吃宵夜,咀嚼声听得我更加饥饿。 “就是好奇。”我随便找了个借口,就挂掉电话。 我推测,毛胡子很有可能是越狱出来的,可他不去外地避避风头,又怎么会堂而皇之去罗密欧这么引人注目的店里工作,这件事像个谜团一样困扰着我。 大概是肚子太饿,害我脑细胞都罢工,我没有洗澡,就拖着疲惫的身子往卧室走过去。 卧室里没开灯黑洞洞一片,我直奔那张柔软的大床想要睡觉,也懒得再开灯关灯了。 直接摸着黑就往床上倒,一双修长的手臂准确的抱住我。 耳边是赢湛如妖媚般磁性的嗓音,“亲爱的,你回来啦?” 靠,他不是一直叫我夫人的嘛,从哪里回学用“亲爱的”三个字了? 我有点不太习惯,可实在是饿昏了头,被那双臂弯抱着也懒得反抗。 赢湛宠溺的把脸埋在我的颈间,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扮起我的下巴,“你喝过酒了。” “恩……”我无精打采的从鼻子里挤出一个音节。 “和男人?”赢湛逼近我,说话时冰冷的唇若有似无的触碰到我的耳廓。 我是真的被饿晕了,不经思考就诚实的又“嗯”了一声。 只觉得禁锢在我下巴上的力道加重了些,赢湛的声音瞬间变得冷酷,“你倒是很诚实…………” “我是被逼的,上次在机场见过的那个rose lee拉着我去的。赢湛我好饿,我们能明天再说这个问题吗?”我可怜巴巴的往他的怀里钻。 反正无论我逃到房间的哪个角落,下一秒也会被抓回去,不如以退为进。 可我忘了我现在穿的还是rose lee给我的那件低胸鱼尾裙,呼之欲出的饱满在我向赢湛扭动的时候几乎全都从礼服里掉落出来,我还傻乎乎的没有察觉。 第103章:带着鬼夫逛超市 第103章:带着鬼夫逛超市 直到听见赢湛缓慢的冷抽了一口气,我才察觉不妙,胸口已经被两束目光捕捉到。 “色鬼,你干嘛?”发现走光,我第一时间捂住胸口。 赢湛的面色阴晴难辨,冰冷的体温似有上升的趋势,我暗道一声糟糕,又做蠢事了! “不守妇道。”赢湛霸道的抓住我的手按在墙上,将我胸口的春光一览无余。 我羞的只想找个地洞钻进去,恨自己为啥懒得连衣服都不换,还死皮赖乱的往人家身上蹭。 “我没有!” “穿成这样和不穿有什么区别?”赢湛冰冷的说着,大掌毫不留情的覆上我柔软的胸口,用力的揉搓。 “恩……”我努力不发出令人羞耻的声音。 赢湛却不打算放过我,一只手控制着我,另一只手打开电灯,把我抓到镜子前,强迫我面对镜子里自己衣不蔽体,满面潮红,凌乱羞耻的模样。 他的手还放肆在我身上索取,冷冽如冰山般的眼神和指尖比岩浆还要炙热的温度交织出一种难以熄灭的愤怒,吓得我彻底没了睡意。 “你误会了,这件衣服可以往上拉一拉的。”我很害怕,可还是有必要据理力争一下。 赢湛眼底的冷意更加凝重,狠狠咬住我的胸尖。 “啊!”我还是发出了羞耻到连自己都脸红的声音,浑身战栗。 “放开我,好痛!”我眼泪都疼出来了,身体却不自觉的回应着赢湛的拨弄。 赢湛嘴角扯出一个冷冷的笑意,突然松手,看着我跌坐在地上。 我委屈的咬住下唇,明明一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了,却还是强忍着不想哭。 不想在赢湛面前落泪! 那件低胸礼服早就从我身上完全褪去,我捂着胸口,害怕的直发抖。 镜子里,我的身上已经出现了好几个乌青,都是赢湛的杰作。 口中似乎尝到了一丝铁锈的气味。 赢湛把我抱到床上,一手一扯,低胸鱼尾裙就被撕碎,散在地上和我的身心一样凌乱。 “松口。”赢湛的指腹摩挲着我的唇。 可我就是紧紧咬着,无法松开半分。 我似乎在赢湛的眼底发现了一抹一闪而过的心疼,但这或许又是我的幻觉。 他高大的身影向我压下来,用他的唇撬开的我贝齿,舔去我咬出的血迹。 我简直受够了这个阴晴不定的暴君了,一会儿愤怒的咬我,一会儿又柔情的吻我,现在他似乎又想用他的强悍攻略我的城池。 我呸! 老娘才没心情和你做! 这样想着,我小宇宙爆发了,伸手对着赢湛就是一巴掌。 和以往的剧情一样,我的手掌刚挥舞到半空就被他拦截下来,抓到唇边轻吻了一下手背。 靠,今到底是什么日子,怎么是个男人都喜欢吻别人的手背。 可赢湛吻的太温柔,我心里升起的那点点怒气立刻就被这一吻融化了。 说好不哭的眼泪,也不争气的夺眶而出。 赢湛托着我的后脑,让我躺在床上,枕在他的掌心。 “不许再穿那种衣服。” “我本来就不想穿。” 看着赢湛乌云密布的俊脸,我真的不忍心告诉他,现代女人结婚的时候都是穿这种低胸礼服的。 而且,我要强调的是,rose lee给我挑选的礼服真的算不上有多低胸,只是设计的特别好,才会显得我胸很大! 不过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再解释也只是徒劳。 赢湛怒气微消,翻云覆雨自然是少不了。 我饿的无力动弹的模样,在赢湛看来更像是乖乖的予取予求,努力配合抚平他的愤怒。 他的挺进从一开始带着惩罚性的横冲直撞,渐渐转变为深入骨髓的缠绵…… “夫人。” “恩?” “以后,只能穿为夫给看。” “什么?” “你给我专心点!” 直到天边透出破晓,我才从这场混乱的骚动中得到平息。 睡醒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好好把自己洗干净,第二件事把那件变成破布的礼服扔掉,第三件事就是带着购物袋去超市购物。 我决定了,不管再怎么穷,我也要买菜做饭,做好多好多好吃的! 昨晚一定是我饿瘦了,礼服才会从我胸口滑落,害我被某只男鬼“调教”了一晚上。 见我穿了一件中规中矩的长袖衬衫和牛仔裤,赢湛一脸满足的陪我出去。 我们很少这个时间段出门,因为这个时候村子里的人都在劳作,我带着赢湛这个蓄着长发,穿着古装的“古代人”穿街走巷,回头率实在太高。 可出乎意料的是,那些村民只是好奇的盯着我们看,目光中却也没露出特别的震惊。 甚至连村子里几个待字闺中的几个追星族颜控女,看见赢湛这貌似天人的颜值也没有表现出过多崇拜,最多就是像我投来了几道羡慕的目光。 又想到之前对美男没有抵抗力的护士长和娇娇似乎在看见赢湛的时候也没有表现出太大的震惊。 当时没觉得有啥不妥,现在想来,总觉得赢湛似乎故意隐瞒了什么。 “你是不是对旁人用了障眼法,让他们看不见你真实的容貌?” 赢湛悠哉的走在我身旁,大手圈着我的腰,淡然的点点头。 “诶?他们看见的你是怎么样?我也想看!” “爹爹,小深也想看。” 小深最近总是模仿我说话的语气,让我有种错觉,觉得小深似乎越来越像我亲生的。 赢湛对小深则仍旧保持着淡淡的疏离,更多时候只是把小深当做保姆使唤。 “是变得更帅了,还是变的普通了,给我看看嘛。” “夫人记住我现在的样子就好。”赢湛直截了当的拒绝,深邃的眼底流露出一抹难得一见的愉悦。 距离我们村子不远的有一个大型超市,小时候我总是期待每个月里跟着外婆逛超市的那天。 一转眼物是人非,陪我逛超市的人不再是外婆,而是我不能告诉别人的鬼夫和干儿子。 我们徒步前往超市,马路上别人都穿着清爽的无袖和短袖,只有我跟过秋似得,把自己裹得密不透风。 自己热成狗不算,还惹来旁人的指指点点。 赢湛也将幽深的视线转向我,“他们为何看你?” “不是看我,是在看一个不怕热的疯子。”我扯着长袖子抗议,热的汗如雨下,连衬衫上都印出了汗斑。 赢湛发现我后背一小片被汗水浸湿的布料,眸光黯淡下来,随之而来的是从他周身散发出来阵阵凉意。 这眼神和昨晚上赢湛的眼神似乎有点相似,都带着一种捉摸不透的欲望。 我不自觉推开一步,赢湛却用圈在我腰间的大手阻止了我的步伐。 “我是不是哪里又惹到你了?” “不是。” “那你干嘛表情冷冰冰的。” “驱暑。” 赢湛说着,将掌心从我的侧腰移动到后背,散发出一阵微凉的气息将我被汗湿的衬衫风干。 我这才发现,赢湛主动担当起一只活体打空调的角色,可以把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寒意当空调使。 环顾四周别人都还在三十五度的毒太阳底下冒汗,只有我春风得意,连带着小深都舒服的吐出信子,“跟爹爹一起真好,没有蚊虫也不会热。” 超市的大门上的玻璃擦得非常干净,能照出来往行人的姿态。 和赢湛并肩走进超市,我幻想着经过镜子前时或许能看到赢湛用障眼法的模样,可我们经过那一整块大玻璃,玻璃上却只映照出我一个人。 镜子里的我,脸上明明带着淡淡的笑,却又显得那么的形单影只。 我差点忘了,鬼是没有影子的,无论有多么强大,鬼始终是鬼。 赢湛也注意到玻璃里我的模样,拉着我快步走过去。 “你的尸骨葬在哪儿?” “忘了,或许早就被挫骨扬灰,不然我怎么会在骨灰盒中苏醒。” 赢湛释然的勾起嘴角,低潋的眸陇上一小片蒙蒙的暗淡。 他果然还是很在意自己的身世吧,即使变成了鬼,也会想知道自己身前是什么人,认识什么人,爱过什么人。 换做是我,也一定会这么去想。 “现在这样就很好。”走到推车处,赢湛忽然冒出一句。 “什么?”我没听明白,心脏却默然紧抽了一下。 赢湛接过我手中的推车,像是在说一句非常普通的话,重复了一遍,“存在于你的这一世,像现在这样就很好。” “赢湛,你是不是觉得昨天欺负我,现在内疚,所以说点好听的哄我?” 赢湛从按住我放在购物车上的手,将我困在他颀长的身躯和购物车之间,低头在我耳边轻语,“笨。” 明明被鄙视了,我的脸颊却红的不可思议,只觉得超市里的空调都坏了,又或是赢湛散发出的寒意不知不觉间转变成了灼人的热流。 我几乎就要被赢湛喷洒在我脸颊上的呼吸蒸熟了。 “不许欺负娘亲!”小深在木牌里叫了一声,语气里明显缺乏底气。 “小深哪只眼睛看见,你娘亲被人了?” 赢湛冷笑着将手掌探进我的领口,修长的手指轻轻一挑,藏在我胸口的木牌就落入他的掌心。 小深急的都快要哭出来,“娘亲,救我,爹爹好吓人,别欺负小深,呜呜……” 我抱住赢湛有力的手臂,想要把木牌抢回来。 相差了三十厘米的身高差,让我垫着脚够了半天也都办法触碰到赢湛的举高的那只手。 小深哭的更加大声,但它的声音只有我和赢湛才能听见,其他人只当我们小情人在蜜汁吵闹,纷纷投来一种“年轻真好”的笑意。 “别欺负小孩子。”我喘着大气,脸颊更红了。 赢湛把木牌塞进口袋,戏虐的贴近我,“你已经惯坏它了,还是夫人你那么想要当人娘亲?” “才没有!”我别过脸,隐藏着脸上的绯红。 “还是你想代替小深被我‘欺负’?” “娘亲,小深要和娘亲在一起,呜哇……” 小深的哭声让我把那句“休想”重新吞回肚子,硬着头皮准备接受赢湛的“欺负”。 “你想怎么样才能把小深还给我?” 赢湛拿了一颗番茄放进购物车,“你亲手做饭给我吃。” “就这么简单,你想吃什么菜?”我把他选的番茄放回去,重新挑选了一颗更好的。 “恩,家常菜。” “成交。” 赢湛似乎是故意放水,也不挑食,我拿什么菜放进购物车里他都没有意义。 第104章:一千万一杯酒 第104章:一千万一杯酒 还主动帮我推车子,方便我去大抢购。 等我买完食物和日用品,小深已经在赢湛的口袋里睡着了,还发出了平缓的呼噜声,似乎刚才的楚楚可怜只是演技。 另一边的收银台传来一阵吵闹声,咿咿呀呀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我扭头过去看,是一个少年擅自拿了冰柜里的饮料,没结账就直接喝了,被收银员抓了个正着。 而且,这个少年不是别人,正是毛胡子的跟屁虫……龙虾仔。 “赢湛,拜托帮我结账。”我把钱包塞给赢湛,就往龙虾仔那边跑过去。 收银员正扯着龙虾仔的耳朵,骂骂咧咧的那叫一个难听。 龙虾仔手里捏着一张十块,口齿不清的想要解释,却于事无补。 他耳朵被拽的生疼,情急之下,对着收银员的手就用力的妖下去。 龙虾仔虽然智商不够用,蛮力却不小,这一口下去,收银员立刻发出了一阵哀嚎,手背鲜血直流。 “小畜生,还敢咬人!”收银员咬牙切齿的谩骂,抬手就要抽龙虾仔一耳光。 我连忙冲上去推开想要打人的收银员,“松开他,你看不出这孩子生病吗?” 其实我想说的是;龙虾仔是低能,只是怕龙虾仔听见了,伤他的自尊。 “脑残也不能偷东西!”售货员不明白的我苦心,双手叉腰,得理不饶人。 我气得头顶都要冒烟了,扮开龙虾仔的手,把那张十块钱扔在收银员脸上。 “我们走!” “不,等毛……”龙虾仔艰难的说出几个字,是要等毛胡子的意思。 而我的眼角余光里明明看见毛胡子站在卖牛奶的货架前,视线追过去之后,货架前却又没了他的身影。 收银员的气焰依旧高涨,压根没想放我走,还嚷着受了伤,要打110. 赢湛结完账,领着塑料袋走过来,居高临下的睨着那收银员。 收银员立刻被那双睥睨天下的双眸正摄的说不出话,脸颊上还升起了两团异样的红晕。 我有点郁闷,在别人眼中的赢湛不是都被施展了障眼法了么,照理说看见的应当是一个很普通的男人,赢湛怎么还是能把所有女人迷得晕头转向,还是说他所谓的障眼法实则并没有改变他的颜值? “帅哥,你来评评理,这个小贼偷吃饮料不给钱,还咬伤我,我是不是应该报警?”收银员想要拉住赢湛的袖子,后者鄙夷的甩了下手臂,让收银员握了个空。 我见赢湛来了,瞬间有了底气。 “小贼在哪儿?刚才,我一直站在这里,什么都没看见。”赢湛烟波流转,似真的在人群中寻找小贼。 收银员咯咯一笑,“小贼就在……咦?刚才那个小贼呢?” 只见,刚才还站在我身旁的龙虾仔不知何时已经溜走了,地上只留下了一张皱巴巴的十块钱。 “既然没有小贼,就赶紧去柜台,别耽误大家结账。”赢湛完全无视收营员手上的血牙印,理所当然的命令。 经过赢湛的提醒,在那个收银台排队结账的人都被带动了,不满的催促。 “他去哪了?”我狐疑的问。 赢湛塞给我一罐打开盖子的瓶装燕窝,“不许关心其他的男人。” “小孩子的醋也好意思吃。” 我心不在焉的接过,喝了两口才发现口腔中柔滑甘甜的滋味竟然是燕窝。 “燕窝!你怎么会有燕窝?” “买的。” “哪里来的钱?” “你自己把钱包塞给我。” “天啊……” 看着赢湛手中那只干瘪的钱包,我简直就要炸毛,偏偏那瓶燕窝已经喝过了,不能退。 赢湛也给自己开了一瓶,只喝了一口就打算扔掉,被我及时拦截。 “求不浪费?” “这是用碎燕烹制的,属最下乘的燕窝。” “你还懂燕窝?” “以前经常吃。” “你是不是记得生前的事情了?” 我兴奋的拉住赢湛的手,要是一瓶燕窝就让赢湛恢复记忆,那就太超值了! 可赢湛努力的回想了一下,墨色的双眸划过一抹无奈,“没有。” “bbb……” “bbb……” 我和赢湛的手机同时响起,赢湛接起电话说了一句“可以。”就挂断了。 而我的手机上显示出rose lee的号码。 “喂,我是王元宵。” “元宵,你在哪,我来接你!” “去哪?” “当然是去罗密欧,一千万现金我已经准备好了,今晚一定要看看那个神秘的夫先生的真面目!” 赢湛讲电话的语气和上次劳斯莱斯接他时的语气相同,而我的那只旧款诺基亚通话音声音很响,即使隔了一米,手机那头rose lee豪情万丈的声音也跟听免提似得,字字清晰。 可我们都选择了心照不宣。 “回家,煮饭给我吃。” “好。” 散步回家,我抱着坚决不浪费食物的精神,把自己的那瓶燕窝喝光后又把赢湛想要扔掉的那瓶喝光。 做饭的时候,已经出现了饱腹感。 赢湛却坐在沙发上,修长的手指在沙发靠背上富有韵律的敲动着,近乎完美的脸庞写满期待。 我抱着食材走进厨房,才敢露出苦恼的表情。 虽说我不是什么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但小时候外婆就特别宠我,家里煮饭洗衣的活从来不让我干。 长大一些了,我也想学着做一些家务,烹饪这方面的技艺却始终停留在炒蛋炒蛋和下阳春面的程度,要我有模有样的烧三菜一汤,那还是大姑娘坐花轿,头一回。 我已经答应赢湛了,硬着头皮也要试试看。 超市里选购食材时,我尽量避免选那些个需要花费功夫的大菜,连肉丝都买现成切好的。还有七八种蔬菜,也都选看起来方便料理的。 加上手机百度的烹饪教程,我自信这顿家常饭不会做的太难看。 只是,我还是高估了自己,上手的第一道菜就被切土豆丝难住了,炒鸡蛋的时候又忘了先放油,整个过程中厨房里都是鸡飞狗跳,像战场一样。 在厨房忙了将近两个小时候,我大汗淋漓的端出了一桌子菜。 “开饭了。” 我忐忑不安的把一小碗饭放在赢湛面前。 也不知台面上这些黑乎乎,油腻腻,形状奇怪的菜色会不会让赢湛大发雷霆。 赢湛扫了一遍桌上的菜,星眸低垂,叫人猜不透他的心情。 我紧张直冒冷汗,心想只要是个人,应该都不会吃这样的菜的吧,其实我去超市只是想买一些半成品或者开袋即食的肉,方便我吃泡面是能够加菜。 答应给赢湛做饭,绝对是一个意外! “我第一次做饭,你不要嫌弃。”我诺诺的解释。 赢湛安静的拿起筷子,伸向摆在他面前的红烧鱼。 筷子刚戳进鱼皮,我就顿感不妙,我好想忘记刮鱼鳞了。 赢湛夹了一块鱼翅放进嘴里,嚼了两下咽下去,并没有说什么。 我稍稍松了口气,暗自庆幸,难道没刮鱼鳞不影响味道? 赢湛又依次品尝了,土豆丝、鸡蛋和酸辣汤。 他吃饭的模样非常文雅,拿筷子的手势也优雅至极,看起来就跟外国人拿刀叉一样,似乎受过专业的餐桌礼仪,才能将筷子使用的如此从容美观。 看着他吃饭,就像在欣赏一副绝美的古画。 赢湛又往口中送入一小筷子米饭,全部咽下后薄唇轻启,“不错。” “呼…………”我如释重负的舒了口气。 看起来,我做的这些菜虽然卖相不咋地,味道应该还过得去。 如此想着,我也夹了一筷子鱼送进嘴里。 刚入口,我就被浓重的鱼腥味恶心的差点吐出来,“那么腥你还吃得下去?” 赢湛的表情似笑非笑,带着淡淡的宠溺,“这条鱼烧的最好吃。” 我不信邪的抓起筷子,把桌上的菜都吃了一遍,边吃边吐。 鱼太腥,土豆丝焦的发苦,炒鸡蛋把盐当成糖,就连我最自信的酸辣汤也因放了太多的醋味道过于酸涩。 我越吃越无地自容,而赢湛竟然把这些都咽下了。 赢湛又举起筷子去夹鱼,我挡住他的手,“别吃了。” “这是我的晚饭。”赢湛慢慢咀嚼着鱼肉,似在细细平常。 我心中的感受除了内疚,似乎还有一丝丝感动。 若没尝过这条鱼滋味的人见了他享受的表情,估计真会觉得这条鱼的味道很不错。 “你的口味真变态。”我明明心里有点温热,嘴巴却在逞强。 赢湛一口接着一口几乎把这些难吃的饭菜都吃光了。 “你知道鬼和神仙为何都喜欢食香火嘛?” “因为香火点燃后的烟雾可以飘进天宫也可飘进地府。” “不尽然。” “那是为何?” “香火的供奉代表的是人们的诚意,相当于现代人所说的精神力量。死去的人得到了子孙的供奉能够安息,仙人得到了信徒的供奉亦会更加强大。这桌菜做的好不好,对于鬼来说,不止品尝滋味,而是诚意。” 赢湛把最后一粒米饭吃完,放下筷子,“夫人的诚意,为夫感受到了。” “什么诚意?” 我做饭的时候貌似没想那么多,怎么到了赢湛口中就变成了一件如此高尚的事情。 赢湛捂住我贴着ok绷的手指,笑的迷人,竟然从他嘴里蹦出了一句英文,“love。” 我的脸色立刻涨红成了猪头,触电般缩回手,“胡说八道,我去洗碗了!” 赢湛的笑仿佛具有旋涡般的魔力,我抱着碗筷走进厨房,胸口的悸动都难以平复,这种好似溺水般的感受,让我不知所措。 “娘亲……”一条滑溜溜的蛇尾巴冒了出来,“爹爹说娘亲的手受伤了,让小深来洗碗。” 小深说着,用尾巴拧开水龙头,熟练的开始刷碗。 赢湛果然把小深培养成保姆使唤了,不过小深确实有做家务的天分,这一点上比我强得多。 回到客厅,才发现小深去厨房之前已经把桌面擦干净了,还为赢湛沏了一壶茶。 麻利程度,让我这个做娘亲的感到无比汗颜。 “过来。”赢湛惬意的在紫砂茶杯里到了两杯茶。 我故意不看他,端着茶杯小口小口的喝着,想要洗去口中难闻的鱼腥味。 “为夫出去会友,乖乖在家等我。”赢湛说的悠然,口吻却不容置疑。 他分明听见rose lee叫我晚上出去的,还说这番话让我难堪,自己却要出去和开着劳斯莱斯的“女”朋友见面,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行径,真是不能忍。 我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女青年,才不甘心做被人搓扁捏圆的hello kitty! 赢湛喝干茶碗,睨着我复杂的表情,戏虐的扬起唇角,“你在担心些什么?” “才没有!” “是么……,那为夫出门了。” “哦,再见。” 切,谁担心你啊,我巴不得你出去呢,你要是赖在家里,我还怎么出去赴约? 第105章:下跪、斟酒、认错 第105章:下跪、斟酒、认错 我看了眼墙上的钟,六点半,和昨天赢湛出门的时候相同,我的心情更加烦躁了。 像是赌气一般,坚定了陪rose lee去罗密欧的决心! “轰……”劳斯莱斯独有的马达声响彻了傍晚的天际,似乎比天边浮动的火烧云速度更快的使离了我的视线。 不久后,rose lee的红色宝马停在我家门口,她今天还是一副运动装扮,带了一个黑色的短发假发,看起来清纯的跟个女高中生似得。 一进门,就扔了一件鹅黄色的礼服给我,“老板,我来接您嘞……” 又是低胸礼服! 我可没忘记上次惹怒赢湛的下场,这次死都不会再穿了。 rose lee见我心意已决,从车子里又拿了一套紧身长袖连衣裙给我,“穿这个总行了吧,你不想扮成贵妇人,那就扮成我rose lee,对了,墨镜和草帽也才上。” 这是条裸色的过膝连衣裙,和我的肤色非常匹配,垂垂的质感紧贴着身体,描绘出两条诱人的s形曲线,虽然什么春光都没有露,镜子里的人却好似比露出的款式更加性感,一看就是顶尖大牌的设计。 rose lee急着去看夫先生的真面目,不由分说就把我拉上车。 来到罗密欧门口,正巧看见毛胡子和龙虾仔在点头哈腰的送一个五十几岁的时髦贵妇出门。 rose lee伸出纤长的手臂,对二人勾了勾手指,“一千万现金,我带来了,全都在后备箱里,让零来点钱,顺便叫那位夫先生准备见我。” rose lee已经没耐心再装什么小助理的角色,即使乔装打扮着,举止和口吻都无不流露出一番凌人的女王姿态。 我在她身边,纷纷钟就被旁人无视了。 这样也好,我今天穿的和rose lee的风格很像,万一被狗仔队抓住就不妙了,还是低调的好。 我们先后走上罗密欧富丽堂皇的旋转楼梯,可能是被rose lee的期待和兴奋渲染了,连带着服务生的微笑和天花板上的晃动的水晶灯都显得特别绚烂。 “欢迎光临罗密欧,朱丽叶殿下。”牛郎们精神饱满的在金碧辉煌的大门内夹道欢迎。 零已经派人清点过钞票,并把钞票全都从宝马后备箱里取出,放在一辆擦的岑亮的银色推车上。 堆积如山的钞票,看起来尤为壮观,在场的客人都为“我”的慷慨感到震惊。 “我们老板如约来了。”rose lee目空一切,直接对着水晶帘子后的拿道人影说,嘴角带着胜利的微笑。 零拍了两下掌心,毛胡子立刻将一座香槟塔推到水晶帘内。 “夫先生已经到了。”零恭敬的说,“那座香槟塔是我们罗密欧的老板赠送给您的。” “你们老板贵姓?”rose lee问道。 零说道他们老板的名号,脸上的表情显得更加谦逊,“罗密欧的老板,就叫罗密欧。” “是这样啊,请你替我谢谢罗密欧先生。”rose lee迈开修长圆润的大长腿,往水晶珠帘走过去。 那气质,好似王者归来,无人可挡! 我静静的看着她华丽的背影,莫名的有些心惊。 rose lee这么张扬,真的没问题么? 我的乌鸦嘴真的是百试百灵,这次还没说出口,就灵验了。 rose lee走了没两步,旁桌上的一名时髦女子就站起身,眼中闪出捕捉猎物的光芒,“冒昧的问一下,您贵姓?” 那女人手里还拿着一直长方形的电子设备,不问可知是专业的录音笔。 我和rose lee瞬间蒙圈了,特么这女人说话的口气,怎么看怎么都像传说中的狗仔队! 难道是发现了rose lee的身份? rose lee素来淡定的表情在一瞬间凝固,把头压的很低,尽量掩饰着她惊为天人的容貌。 那个女人从包里抽出一张名片,放在桌上,“我是时代杂志的记者陆璐,今天rose lee在本市银行取现金一千万的消息已经闹的沸沸扬扬,我们都好奇rose lee需要那么多现金做什么,正巧就有朋友告诉我,昨晚罗密欧中出现了这样一位神秘豪客,为了看一眼夫先生的脸,愿付出一千万现金的天价。所以,我就猜想,这位豪客会不会就是大名鼎鼎的国民女神rose lee?” “零,罗密欧里应该是不允许拍照的吧!”我尽力掩饰着rose lee,想让零把这个讨厌人的记者赶出去。 零确实不负厚望,带着两个牛郎走过去,一左一右欲要把陆璐扔出去。 “慢着。”和陆璐同桌的女人忽然站起来,得意的往桌子上拍了一张罗密欧的vip卡,“我是你们的白金客人,陆璐是我带来的朋友,我看谁敢把她请出去。” 我和rose lee不安的对视,暗道不好,这个陆璐带着一位重量级的帮手,是有备而来。 他们卡座里,还坐着昨天陪我们的那个金发蓝眼睛的大帅哥no1,我估计就是他把rose lee和夫先生的约定捅出去的。 “无论是谁,在罗密欧的营业范围内都不能拍照、录音。” 相比区区一张白金vip卡的客人,零更加愿意站在随便一出手就是一千万现金的大豪客这边。 “没关系,录音笔可以交给你,我也没带相机。我在罗密欧里结交几个朋友应该不违反你们的规定吧。”陆璐说着把录音笔交到零的手中。 随后从卡座里走出来,正对着努力躲在阴影里的rose lee,“我叫做陆璐,请问您尊姓大名。” rose lee在这样的逼问下,有些自乱方寸,惊慌回答,“我、我们老板姓王…” “闭嘴!”陆璐不留情面的喝道,“我又没问你,自我介绍这种事情,不是应该由本人自己来说才有礼貌么……” 陆璐口中的本人,莫非指的是我? 我瞥了眼干净的足以反光的黑色大理石地面,自己穿着跟rose lee同款的连衣长裙,墨镜和草帽也都是她的物件,妆容更是模仿rose lee的脸型画的,难怪这个陆璐会这么笃定的把我当成rose lee。 不过,既然她认错了,那就再好不过了。 在我面对,rose lee也弄清楚了陆璐矛头准对的人是我,不易被人察觉的吁了口气。 我给站在身边的毛胡子使了个眼色,毛胡子便了解我的意图,悄悄移动到rose lee的身边,趁着所有人都把视线集中在我身上的时候,把rose lee带走,然后又不动声色的返回,对我做了个ok的手势。 陆璐还在咄咄相逼,踩着高跟鞋向我靠近,“怎么不说话了?是不是心虚啊?” 我翻了个白眼,心想要演戏就演足一些,也能给rose lee创造出更多的撤离时间,“我的助手已经介绍过了,我姓王,千真万确。” “别装了!”陆璐一个大步来到我面前,伸手就想摘掉我脸上的超大墨镜,“你应该姓李才对!” 平时我抵抗不住赢湛的力道,可不代表我连同是女人的陆璐也拦不住,单手截住了她往我脸上伸来的手,模仿者rose lee傲慢的态度,红唇微翘,“自作聪明的女人可不讨人喜欢。” “那你把墨镜摘下来啊!”陆璐力气没我大,白皙的手臂上已经被我捏出了一块红肿,疼的她直皱眉头。 我笑的更欢,这些恨不得挖人祖坟的狗仔队是时候好好教训一顿了。 “拿掉墨镜可以,但我要不是rose lee,你就要当着罗密欧所有人的面给我跪下来斟酒道歉。” “哈哈哈哈哈!”陆璐似乎听见我说了一个天大的笑话,笑的差点岔气,“好啊,可要是你真的就是rose lee,那我就要在罗密欧里当场录音、拍照,把你临幸牛郎的丑事公之于众!” “是不是怕了?不敢了?” 面对陆璐的挑衅,我也几乎就要得逞的笑出声,“那就请大家做一个见证。” 我说着高傲的抬起下巴,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太阳眼镜摘下来,露出一张经过化妆后和rose lee有七分相像的脸孔。 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我现在的这张脸很美,带着某种清纯和魅惑交织出的美幻,可明眼人都能看出,我是个难得一见的大美女不假,却和真正的rose lee长得相距甚远。 “你……”陆璐像是被踩痛了尾巴的猫,猛地张牙舞爪起来,“不可能,你和rose lee是什么关系,你到底是谁?” 我坐进高级沙发里,优雅的交叠双腿,欣赏着陆璐难看到极点的面色,“如你所见,我不是rose lee,至于我到底就是谁,我想我没有任何理由告诉你。” “算你狠!”陆璐恼怒的拿起包包,想要离开。 “你还不能走……”我拿起一支酒杯,慢慢品味着杯中冒着气泡的昂贵液体,“我们可是有约定的,再说也不能坏了罗密欧的规矩,免得以后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到这里来撒泼。” “王小姐说的有理,来人!”零很自然的接下我的话,拍了两下掌心毛胡子和龙虾仔就主动上前抓住想要逃跑的陆璐。 “你们干什么?”陆璐惊慌失措的尖叫着,不断扭头向她刚才做的那个卡座里的富婆求救。 那富婆刚站起来,坐在她身旁陪酒的no1就不动声色的按住她,用眼神指了指不远处放着一千万现金的推车。 估计是在告诫她,不要轻易得罪随随便便就能出手一千万的人。 富婆纠结了半秒,愧疚的低下头,坐回原位。 no1成功安抚富婆后竟然还投给我一个“我是你一帮”的微笑,被我直接无视。 我最讨厌这种有钱就是娘的墙头草,就算他长得再英俊,也不配得到女人的采青。 “陆小姐打赌输了,应该向王小姐跪下,斟酒,认错!”零用那种非常客气的语气说,就像在介绍店里的酒水那般。 陆璐这个女人也是个烈性子,挣扎的很用力,努力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可大家都期待着看好戏,城市人似乎都有一种喜欢看人自作自受,自食恶果的恶趣味,毛胡子在她膝盖窝里轻轻一踹,她整个人就跟烂泥似得跪在我面前。 零给陆璐到了一杯酒,不带怜悯的劝慰,“陆小姐还想让人看多久?” “是啊,别耽误我看帅哥的宝贵时间。”我伸出手,等着陆璐把红酒递给我。 其实,我不是故意要碾压她的自尊,只是她磨磨蹭蹭的太拖延时间了。 原本我想着等rose lee看见那位神秘的夫先生,就找借口回家,现在这么一闹,我待会还要费时间把躲出去的rose lee找回来。 rose lee的车钥匙还在我包里,她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也不知会躲去哪里? 陆璐不服气的咬着下唇,把酒杯递给我,言不由衷的说,“对不起,我错把你认成rose lee了,请原谅我。” 我不求她真心悔过,只想快点了事,接下酒杯,我浅浅的抿了一口。 酒杯里装的不是香槟而是陆璐那一桌点的威士忌,这种酒入口特别辛辣呛喉,差点没把我眼泪辣出来。 第106章:现在害怕,晚了 第106章:现在害怕,晚了 可我还是要装成沉谙此道的模样,抬抬手,“行了,让她走吧。” 毛胡子和龙虾仔放开她,陆璐怨念的瞪了我一眼,逃一般离开罗密欧。 我急着去寻找rose lee,没心思在罗密欧待下去,“帮我结账。” 零恭敬的颔首,“今天的酒钱您已经支付过了。” “哦哦,那我直接走了。” “不好意思,您现在还不能走,罗密欧的酒一旦卖出恕不退还,也不提供存酒的服务。” “什么意思?” “您支付了一千万现金,罗密欧是不退换的,所以请您现在与夫先生见面。” 零说完,对着帘子后人影欠了欠身,“夫先生,现在可以吗?” “请她进来。”一道性感磁性的嗓音穿过晃动的水晶珠串传出来。 在场的女性听见他的声音,都露出了一副花痴脸,仿佛只是听见这位夫先生的声音,都能被治愈一般。 可砸了一千万现金想要见夫先生的人是rose lee,不是我! 偏偏这句真话,我又没办法当众说出来。 零又拍了两下掌心,毛胡子和龙虾仔就非常礼貌的带上白手套,然后驾着我送入万众瞩目的水晶帘子之后。 我急的快要抓狂,这可是花费一千万才能看上一眼的男人,我可不能就这样花掉rose lee的一千万。 万一以后,rose lee要我还钱给她,我可是把自己卖了都换不清。 如此想着,我一进入帘后,就死死闭上眼睛。 只要我看不见夫先生,应该就不算我消费了吧。 我被“请”入水晶帘子后的一个真皮沙发上,因为紧紧闭着眼睛,我不知道沙发的颜色和款式,但这张沙发非常宽大,足够我完全躺进去,就像一张奢华的皮质大床。 那个被称作夫先生的神秘男人此刻应该也坐在沙发上,我找到了一处扶手蜷缩着,沙发上却出现了一道轻微的身体挪动的声音,似乎夫先生刚才往我所在的位置靠近了一些。 我一紧张,连双手都用上了,把眼睛蒙的密不透风。 “大费周章的接近我身边,现在反而不敢看我,女人,欲擒故纵的手法太老套了。”夫先生的声音传入我的耳膜,有些似曾相识的味道。 带着几分慵懒,几分傲慢,几分邪魅,这声音和赢湛的声音出奇的相似。 一只大手毫无预兆的托住我的后脑,不轻不重的握住我的头发,迫使我抬起脸孔。 “别碰我!”用力挥舞手臂。 另一只大手准确的擒住我的双手,毫不费劲的捏在掌心,温热的气息喷洒在我的脸上,“看着我说话。” “不要!” 我一定要忍住,就算再好奇都不能睁眼,一千万的代价太大,我承受不了! “不想聊天,那我只好侵犯你了。” 我没听错吧?侵犯? 这个夫先生把我当做什么了? 炙热的气息贴近我的脸庞,我的脸刷一下就红了,只感到浑身都被一个高大男人的身影笼罩在狭小的沙发一角。 夫先生不是骗我,他要来真的! 感觉不妙,我浑身的神经都紧绷起来,双手被男人牢牢锁住,只能使出我初中时练就的独门秘籍断子绝孙脚了。 “你妹!”我低吼着,伸脚用力蹬过去。 如果被我提中目标,哼哼,保证这个夫先生至少三个月没办法风流快活。 可我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我今天穿的不是牛仔裤,而是rose lee借给我的那件紧身的过膝连衣裙! 这条裙子的下摆至多可以撑开半米,也就是俗称的一步裙,我用力这么一抬腿,腿上的力道立刻就受到了裙子的阻拦,紧随而来的是一声骇人的“撕拉”声! 裙子瞬间裂开了一条及臀的裂口,我就算闭着眼睛也能感受到自己白花花的大腿已经全部暴露在空气中。 而一双充满欲望的男人视线已经捕捉到这一幕,在我想要收腿之前,用他那条强壮有力的手臂勾住了我的大腿。 不要脸的手掌还顺着我白皙的大腿往根部摸索! 我全身的细胞都被男人如此大胆的举动吓懵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要继续反抗。 可碍于男女天生力道的差别,我已经没办法再将双腿并拢了,只能被强迫摆出一条腿挂在男人肩膀上,另一条腿被男人的膝盖顶开,双手被制于脑后,脸面潮红的羞耻动作。 都到了这种情况,我不得不睁开眼睛。 在我眼睛撑开的同时,眼泪率先涌出了眼眶! 氤氲中,眼前放大着一张男性的脸孔,我还没看清他的长相,男人的唇就霸道的压在我的双唇上,摄取着我沾染了泪珠的芬芳。 “放开!”我口齿不清的喊着,声音却被堵住了,支离破碎的听起来尤为凌乱。 我根本没想到会遇上这种事情,就算我真的是来找乐子,花了一千万之后的剧情发展也应该由我说了算才对吧。 现在这样,我根本无法控制! 男人用力的吸允着,仿佛把我当成了某个他习惯摆弄的女人,又或者这位夫先生早就身经百战,所以能清楚找出我的敏感点,带动我,引导我,把我玩弄于鼓掌之间。 我羞耻的都快疯了,眼睛一红,用力咬了下去。 一时间,口腔中蔓延出一股淡淡的铁锈味道。 夫先生这才松开我,嘴角流淌下一抹妖冶的暗红,不怒反笑,嗓音性感暗哑:“你总算啃睁眼看我了。” 随着他拉远了一些距离,我的视线终于在男人的脸上找到了焦点。 这是一张非常性感的男性脸孔,轮廓分明,五官俊秀,柔软的黑发梳剪整,齐服帖的垂在修长的颈间,眉眼的色泽和发丝一致都如泼墨一般浓烈,在我面前挥洒出一副美轮美奂的水墨画。 男人被我咬破的唇,微微红肿,染着诱人的光色,看上去极具诱惑。 而这位夫先生的确也是在诱惑我,手指不安分的挑逗着我的肌肤,嘴角还挂着某种似曾相识的浅笑。 将近一米九的高大身材俯视下来,占据了我所有的视野,被合身的黑色衬衫包裹住的好身材紧贴着我的身体,随着呼吸时欺负的胸膛,如犯罪一般摩挲着我身体,带起一浪接着一浪的丝丝痒痒。 “放开我!” “我要是不肯呢?” “你……” 男人舔去嘴角的血液,又想来亲我,我别过头,努力拉开和他的距离。 太特么耻辱了! 更加让我无地自容的是,我竟然有好几次都差点把眼前这个夫先生和赢湛的模样重叠在一起。 他们亲吻的方式,摩挲的力度,呼吸的平率,墨瞳中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似乎都…… 不!他们是不同的! 我用力甩了甩头,想要从混乱的思绪中清醒。 男人的下半身紧贴着我被抬起的长腿,能让我清楚感受到对方身体的变化,像是放在微波炉里加热的面团,不可思议的膨胀着。 “你来这里,不就是为了这个?” 我的裙子在一双魔抓下又发出了撕裂的声音,光滑的布料一经拉扯,立刻从我细腻的皮肤上滑下去。 我几乎就要被看光了,“不是!是我朋友想要见你,不是我!” “朋友想要,你就大方的出手一千万,你不会是同性恋吧?”男人灵活的手指伸进我被撕裂裙口,让我害怕的窒住了呼吸。 “不,救命……唔!” “再叫我就把你剥光!” 男的手又向上移动了一些,就快要握住我的起伏不定的胸膛。 “不可以!放开我,我有老公的!他很厉害的,你要是敢碰我,他一定会把你大卸八块!” 此刻,我真的特别希望赢湛会像屏幕中的英雄一眼拯救我,可我也特别不想让他看见我被其他男人压在身下凌乱的模样。 夫先生勾起唇角,带着浓浓的戏虐,似乎根本没把我的警告当成一回事,带着血腥味到的双唇厮磨着我充满恐惧的胸口,“现在害怕,已经晚了。你付了钱,就要接受我的服务。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你一开始就不要来这种地方……” 我绝望的不行,哽咽着扭动身体,想要逃避这个陌生男人的一切碰触,脑中不断呼唤着赢湛的名字。 “赢湛……呜,赢湛!” 可能是我哭的过于楚楚可怜,夫先生看着我哭泣的脸孔竟然闪过了一丝心疼,控制我双手的力道也松懈了。 我抓住这个机会,从他的大掌中逃出一只手,摸出藏在胸衣里的一张黄符就往他的眉心拍过去! 可我还是动作太慢了,黄符舞到一半整只手就被男人宽大的掌心权权包裹住。 黄符在触碰到男人掌心的刹那间爆发出一道刺眼的白光,我仿若被吓得神志不清,只觉得眼前男人的轮廓突然模糊起来,宛若镜花水月一碰就破,然后又缓慢的凝聚在一起,形成了另一张截然不同却同样摄魂夺魄的脸孔。 我好似被点了穴,又仿佛被洗了脑子,整个人都呆住了! 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正过来反过去,把眼前的男人看了好几遍,还是觉得自己一定是眼睛出了问题。 “怎么,几个小时不见,连自己的夫君都不认得了?” 我巴掌大的小脸被一双略显苍白冰冷的大手捏住,修长的食指还伸进我的口中似要撬开我的贝齿,迫使我说话。 第107章: 赢湛的障眼法 第107章: 赢湛的障眼法 一张熟悉到挫骨扬灰都不会忘记的妖孽脸正对着我,张扬疏朗的俊眉,幽深如潭的黑眸,挺直的鼻梁,嗜血微翘的薄唇,每一处轮廓都在我的生命中如烙印一般深刻。 男人骨节分明的手指灵活的玩弄着我无处可逃的舌,故意搅乱我的气息。 我瞪大了充满水雾的眼睛,“赢湛?不,不可能,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会友去了吗?” 赢湛神秘高深的勾起唇,那双唇瓣上有一个明显的齿痕,殷红的血渍也还残留在上面,“我说过,只要你叫我的名字,我会出现的。而且,为夫就是在这里会友……” 他的这句话乍一听很有说服力,我考虑了一下似乎又一点都不可信。 我和赢湛之间,还维持着,我的一条美腿挂在他平整的肩膀上,另一条腿被他的膝盖顶开的暧昧姿势。 这个动作不是刚才那个叫做夫先生的男人摆出的动作吗? 更别提,赢湛这个色鬼还做左手的食指全部塞进我的嘴里,右手探索着我美好的神秘禁区的外围。 我的脸涨的比之前更加通红,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受。 面对夫先生的时候我是恼羞成怒,面对赢湛我特么悲喜交加,还带着某种成瘾的欲念。 可我不会在罗密欧这种大庭广众的地方,让自己沦陷。 “骗谁啊?”我秀眉一蹙,就用力咬住口中那根不断搅动的手指。 赢湛慵懒的表情像是在逗弄一只小猫,两只手都没有停歇,过分而又温柔摄取着我的一切。 “咬那么紧,是饿了么?” 靠!这句话,怎么听起来那么不对劲? 而且,清纯如我什么时候已经能听懂这种坏坏的弦外之音? 我不甘心却又无奈的张开嘴,让赢湛带着一副上位者的姿态把湿润的手指从我口中拔出来,然后戏虐的展了下残留在他指尖的透明粘液。 “夫先生呢?”我终于能正常呼吸到新鲜空气了,气急败坏的问。 “这个包厢里,从来就只有我一人。夫人不是一直想看看为夫在常人眼中的障眼法是何模样么,刚才就是…………” “你是说,你就是那个色魔夫先生?” “为夫就是夫先生,不假。但这里没有色魔!” 赢湛难得的强调了一下,眼底闪过一丝蕴怒,却在看见我遮挡不住的脸红心跳后转变成笑意。 我指了指我们现在“亲密无间”的动作,“都这样了还不叫色魔?” “哪里?” “手!” “有你的口水。” “另一只!” “你有意见?” “快特么从我哪里挪开!” 赢湛笑的那叫一个不怀好意,“哪里?” “就是哪里啊!!!” 我急得都快要吼出来! 赢湛故意装傻,享受着把我玩弄于鼓掌之间的愉悦。 可忽然,他灵敏的耳朵察微微跳动,似乎察觉了什么。 我从他蓦然变得警惕的脸孔上察觉出似乎有什么人正在往我们所在的水晶帘后走过来,渐渐倒影在水晶珠串上的人影似乎还不止一个。 “快放开我!”我在赢湛身下剧烈挣扎。 要是让外面的人看见我现在的模样,不如给我一块豆腐让我撞死算了。 而赢湛幽深的眼眸却落在那几块搭在我身上几乎变成布条的连衣裙上,危险的眯起眼睛。 “脱掉。” “什么?” “我帮你。” “你脑子有病吧!” “刺啦……”我还没反应过来,就感到身子上一阵冰凉! 赢湛扯去了我身上唯一那些可以遮羞的布料,嫌弃的扔进垃圾桶。 然后,不由分手,让我穿上他的衬衫,还抽了一条水晶珠串在我的腰间系出了一根水晶腰带。 做完这一切,赢湛一把把我拉进沙发里,端正的坐在他左手边的位置,还抽空为我倒了一杯酒。 就好像,我们只是寻常的客人在品酒、闲聊一样。 我有预感,赢湛似乎在隐瞒着什么。 我长大了嘴,原本想要尖叫的,却愣是震惊的一个音节都发不出来。 因为我看见,我熟悉的那张妖孽脸孔,眨眼睛又变回了那个墨色短发,充满了时尚气息的美男子夫先生。 只是,眼前夫先生的那件西装下已经没有了衬衫,取而代之的是两块精壮诱人的蜜桃色胸肌。 卧槽,大变活人啊! 障眼法真好用,我应该也学一下,随时能变装换脸,哪天想去抢银行了都会方便点。 夫先生对我眨了眨左眼,想到这是赢湛的另一面,我的心脏似乎无可避免的被男人烟波中传来的电流电到了。 “你不能进去。” “抱歉经理,我必须去和主人解释清楚。” 帘子外,零和毛胡子的争吵声传来。 赢湛眼角的余光看见我快要露出衬衫外的一小片膝盖,淡淡的把视线转向我的略显彷徨的脸。 我顿时感受到一阵凉意,下意识的把身上那件宽大大的衬衫的末端往下拉了拉。 赢湛的衬衫对我来说简直就可以当连衣裙来穿了,站起来的时候已经超过膝盖,坐下的时候也正好能遮盖住膝盖的位置,怎么看都属于保守型的款式,但在某个妖孽的眼中,只要露出小腿就已经是伤风败俗了。 包厢里摆放着一些玻璃摆设,我看着玻璃上我被包的密不透风的投影,心中盘算着,有机会还是要给赢湛普及一下现代女性的穿衣风格。 我又不是七老八十,怎么能天天穿的那么“朴素”。 “夫先生,no4号希望您能见他。”零恭敬的询问,从他们呈现在水晶帘子上的反光可以看出,零的双手正阻挡在毛胡子身前。 “毛胡子,你也有一千万?”赢湛的语气莫名冰冷,导致整个罗密欧里的温度都急剧下降。 我忽然明白到,第一次来罗密欧感觉到的那种冰冷视线和不断降温的冷风是从哪里来的。 可我不知道赢湛为何要生毛胡子的气,他们能一同出现在罗密欧,就说明他们早就知道对方的存在了。 “主人,我不能让您被夫人误会。”毛胡子激动的说着,却好像推不开零那双纤细的手臂。 我能误会什么,我顶多就是惊讶罢了。 除非,是因为rose lee花在赢湛身上的一千万! 在机场rose lee已经见过赢湛了,估计当时见到的也是他的障眼法,可已经见过的人再让她耗费一千万现金那么多的钱。 似乎真的有些欺骗的味道…… 我几乎能想象到rose lee看见水晶帘子的赢湛的反应,我有些感激刚才闹事的记者,否则rose lee一定会把我当成同谋。 赢湛摇晃着高脚杯中血色的红酒,一副对毛胡子爱理不理的模样。 我这才后知后觉,赢湛心情不好的原因,毛胡子打断了他戏弄我的时间。 “夫人笑什么?”赢湛楼在我腰间的手,惩罚性的收紧。 我倒在他怀里,又慌乱的爬起来,“让他进来吧,你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还想瞒我嘛?” 赢湛见我嘟起嘴,眼底的寒意缓和了一些,“让他进来。” “是!”零说着,轻手轻脚的撩起水晶帘子,尽量避免发出水晶相互碰撞产生的噪音。 我发现零的手指上似乎长着某种半透明的蹼状物,在暖色调的灯光下闪出一抹淡淡的珠辉,但她隐藏的很好,发现我的目光,立刻将手指并拢,把那些连接着指缝的蹼收起来。 赢湛也早就发现了这一点,见怪不怪的对零点了下头,后者又恭敬的鞠躬退下。 毛胡子一进来,就“咚”一声跪在我面前,连带着跟在他身后的龙虾仔也耷拉着脑袋双膝跪地。 “有话好说,别下跪啊!” 我想要伸手把毛胡子扶起来,毛胡子却当着我们的面先抽了自己个大耳刮子! “啪!” 毛胡子自抽耳光的声音回荡在奢华的至尊包厢中。 我吓得收紧了肩膀,赢湛低垂眼眸,悠然的品味着杯中昂贵的液体,不为所动。 “你怎么他了?”我用手肘顶了顶赢湛的手臂。 赢湛摇晃着酒杯,红色的液体在杯中激起了一个深邃的旋涡,“这是你的客人……” “诶?找我的?” “可不是,见我一面可是要花一千万现金。” “什么意思?说我不值钱?” “我的女人不能用金钱衡量……” 我发现赢湛变成夫先生的模样后,性格都有些轻浮了,不知是不是被罗密欧中风花雪月的气氛渲染,还是他故意调戏我。 毛胡子眼巴巴看着我们打情骂俏,跪在地上不敢催促更不敢插嘴。 直到我把视线从赢湛现在这张陌生的脸孔上转移到毛胡子脸上,他才畏畏的问了句:“夫人,求您别生主人的气了!一切都是我的主意,是我贪钱,是我坑们拐骗,您要打要骂冲我来,毛胡子绝无怨言。” 我狐疑的挑起眉梢,毛胡子刚才说一切都是他的主意,他出了什么主意? 我突然脑海中灵光一闪,把rose lee的一千万和毛胡子那句贪财联系在了一起。 靠,搞了半天,赢湛和毛胡子真的利用rose lee的好奇心,设下这个局骗了人家的一千万! 见我不说话,毛胡子跪着向我靠过来,要不是赢湛跟做冰山似得坐在我身边,毛胡子就要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抱住我的腿了。 “夫人,求您别生气了好吗?” “不行!” 我虽然缺钱,可我的绝对不会去做骗人的勾当。 虽然我不知道赢湛是怎么让rose lee第一次来罗密欧就愿意为他一掷千万,可这些钱如果是不干净的,我一定会让他们怎么吃进去就怎么吐出来。 就算对手是强我一百倍的赢湛,我也必须抗争到底! “说得对,夫人打我只会脏了自己的手,我自己来。”毛胡子说完,左右开工,对着自己的长满胡须的脸颊“啪啪啪”用力抽打。 第108章:风化的古画 第108章:风化的古画 之前在阿克苏的时候,毛胡子曾经对着他一帮手下吹求,说他那两只手掌之所以长得的如此宽大厚实,是因为小时候跟着电视里的方法练过两年铁砂掌。 之后铁砂掌自然是没练成,可通关手却是练出来了,寻常人只要被他抽上一耳光,那掉颗牙都算是手下留情。 此时,毛胡子全力往自己脸上招呼,才没打几下,他那张脸就肿的跟只黑毛猪似得,几乎血肉模糊。 我看不下去,“住手,就算你打自己也没办法解决事情呀!我也没想让你自残什么的,只要你们把钱还给rose lee,再和她道歉,这件事不就解决了么?” 我自以为有理的提议,毛胡子听了圆睁的眼睛里却露出了一抹莫名,好似一只听不懂主人命令的大型犬,歪着头。 跪在毛胡子身边的龙虾仔也学着他的样子,装出狐疑的模样,把脑袋歪向一边。 这幅场景有有些搞笑,我却半点都笑不出来,只觉得他们演技真好。 赢湛放下酒杯,慵懒的撑着他光洁的下巴,“夫人为何提那个女人?” “你们合伙骗了人家的钱,还不允许我提了?”我装出正义凛然的样子来掩饰心底的心虚。 毛胡子听完,似乎比我还要激动,魁梧的身体一下子绷直起来,虽然跪在地上但他的身高已经和我的高度相差无几。 冲动的质问:“夫人,冤枉啊!我们什么时候骗过那个大明星rose lee?” 我冷笑了一声,“演技不错!” “什么演技呀?夫人,你不相信毛胡子,总应该相信主人,主人是不会骗你的!” 毛胡子整整有词的说着,眉宇间真情泛滥,我差点就相信了他的话。 短暂的语塞之后,我又重复了一边,“把钱还给人家。” “一千万是rose lee和罗密欧的交易,你代替rose lee见过我,要退也是你退换给rose lee。” 赢湛不知何时把圈在我的腰间的手臂收走,冷漠的交叠在胸口,似乎连说话的口气都带着阵阵寒冷的味道。 这种突如其来的冷漠,让我心底一坠,眼眶有些酸胀。 毛胡子这人情商不高,听了半天,才明白我置气的理由。 “夫人,您误会啦!我不是为了一千万和您道歉,我是因为连累了主人才来磕头谢罪的!” 身上少了赢湛那只大手,我竟还有点不习惯,似乎少了什么,心里空落落的,不自觉做出了和赢湛此刻相同的动作,靠在沙发上,交叠着手臂。 “你说。” “事情是这样的,两个月前,我实在是口袋里没钱了,听人家说东郊住着一个大富翁,富翁家里任何一个摆设都价值连城,所以我就想和龙虾仔去富翁家偷点摆设。” 说到这,毛胡子后怕的咽了咽后水,观察着赢湛的面色,似乎非常畏惧。 赢湛还是顶着一张冷冰冰的扑克脸,我有种不好的预感,虽然不知赢湛为了突然生气,但惹他生气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我。 不是我高估自己,而是陪在这只鬼身边久了,潜移默化的就摸透了他的脾气。 我也有些畏惧的看了眼身边的大冰山,只一眼就看得我浑身一颤,像是被西北风刮了一遍! “阿嚏!”我没出息的打了个喷嚏! 赢湛依旧面无表情,却大手一览,把我圈在怀里,似乎是在为我取暖。 我怨念的翻了个白眼,也不知道是谁把我冻成了这样,现在装什么好人,不,是好鬼。 “继续说。” “好。” 毛胡子感觉到包厢中的冷气缓和了一些,声音才敢放大几分。 “那晚,我和龙虾仔悄悄潜入那个富翁家里,本以为有钱人的家一定有什么保安系统,可进去之后才发现那房子虽然装修的非常奢华,却是一个没有人居住的空屋!而且所有的东西都像是被固定在房子里,一点都不能移动。这时,我发现客厅墙上挂着一幅水墨画,心想能在富翁家里挂着画的一定是出自名家的手笔。所以我就动了点心思,寻思着就算画框被钉死在了墙上,也可以敲碎画框上的玻璃,把里面那幅画拿出来。反正值钱的是那幅画又不是画框。” “是不是你们敲玻璃的时候被警察发现了?” “这倒没有!敲碎画框后发生了一件更加离奇的事情!我刚把那张水墨画从画框里取出来,那张画就变成了一堆粉末,被风吹散了!”说到这里,毛胡子叹了口气,懊恼的又想抬手打自己耳光。 我赶紧阻止他,“别磨蹭,后面呢?” 毛胡子这才放下手,双手撑着地面跪在我们面前,“我们原本就觉得那栋房子很奇怪,发生了这么离奇的事情之后我们更加害怕了,哪里还敢停留,匆忙就逃跑了。后来警察厅就贴出了我们的画像要缉拿我们,说是我们偷走的是一副古画,还是出自于明代画圣唐寅之手,市价不少于9位数!” “九位数?”我扳着手指数着,赢湛沉静开口,“是亿。” “那幅画市价一亿那么多?” 我的天哪,区区三十万就把我压得喘不过气了,毛胡子更牛叉,出手就毁了一张上亿的古画。 “这个唐寅就是你在高中语文课上学过的那位唐伯虎。”赢湛好心提醒我。 “你怎么知道?”我差异。 赢湛这才有了扑克脸之外的表情,淡然回答:“我把你压箱底的那些书,都看过了。” “就是,主人还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毛胡子不忘拍马屁。 “之后你为了逃避警察追捕所以就跑去新疆避难,可你在新疆还是要用到钱,所以就勾结了一众狐朋狗友去淘金,然后就遇到了我们,重新回到了秦岭,最后在机场被警察带走。”我接着他的话分析。 “对!夫人英明!”毛胡子咧嘴一笑,嘴角流出一行鲜血,看来他刚才自抽耳光的时候真的下了狠手了。 “可你还是没说你是怎么从警察局逃出来的,不会是越狱吧?” “监狱里三层外三层铁栅栏焊的死死的,我想越狱也没那个本事。是那个丢了古画的富翁主动撤销控诉,放我出来的。应该是主人和那个富翁达成了某种协议,不然那富翁发现他密封保存的古画遇到氧气风化之后,一定不会轻易放过我。” 毛胡子说着又感动的潸然泪下,随着我们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主人对我的大恩大德,毛胡子一辈子也还不清!” 我更加好奇了,一把抱住赢湛的手臂,满心期待的看着他。 “别装酷了,快剧透一下!” 赢湛捏了捏我的鼻尖,言简意赅,“这家夜店和古画都属于同一个主人……罗密欧。几天前,他让零来找我,把毛胡子当做见面礼送还给我,目的是想要和我交个朋友。” “你答应了?”我瞪大了眼睛! “没有。”赢湛不屑的勾起嘴角,“一个连接交朋友都需要属下代劳的人,不值得信任。为夫拒绝与罗密欧结交,但出于礼尚往来,我同意罗密欧的另一个提议,就是在这家店里喝一个月花酒。” “怪不得零经理这几天,天天数钱数到笑,大家都说营业额翻了十几倍,其实都是主人的魅力!”毛胡子一拍脑袋,斩钉截铁的说。 我忍不住消遣道:“谁说不是呢,今天还有国民女神为见夫先生,一掷千万……” 赢湛不怒反笑,抬起我的下巴,邪魅的晲着我,“吃醋了?” “想得美!”我别过脸,感觉脸颊开始发烫。 赢湛的话,让我这几天积郁在心中的结终于解开了。 “那辆劳斯莱斯也是罗密欧先生的?” “嗯哼…………” 赢湛似乎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小心思,脸上的风霜仿若渐渐染上了一片和煦的暖色。 我不由再次感叹,男人这种生物果然也是翻脸比翻书还要快的。 “那待会你去和罗密欧先生说说,把rose lee的钱还给人家。” “我说了,这是rose lee和罗密欧的交易,与我无关。” “别告诉我,你一分钱都拿不到。” 赢湛没有回答,扔给我一个“你敢怀疑我试试看”的“善意”的眼神。 我能确定,赢湛不会骗我! 而事实也是如此,认识赢湛至今,他从来没欺骗过我。 心中的结解开了一个,还剩下一个更加难解的,我舒心了没几分钟,就又郁闷了。 我消费了rose lee的一千万,要是明天rose lee问起,我应该怎么解释呢? 似乎怎么解释,都必须偿还rose lee的损失吧! 我越想越心烦,自打进了水晶帘子后面,我的生命就陷入了一片黑暗。 正当我苦恼之际,零的声音再次从水晶帘后响起,“夫先生,王小姐的助理回来了,说想要见您。” 卧槽,真是好的不灵坏的灵,rose lee怎么又折回来了? 可转念一想,rose lee走的匆忙,身上没钱、没手机更加没有车钥匙,她一个坚决不能传出绯闻的大明星不回来找我,半夜三更的还能跑到哪去? 只是,要是让rose lee看见我和赢湛大大方方的坐在水晶帘子后面谈笑风生,rose lee也一定会像我之前表现的那样,以为这是一个早有预谋的骗局。 为今之计,还是不要让rose lee和赢湛见面为好。 但人家付出了一千万,我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我纠结的脑袋都要炸开了,耳边传来赢湛性感悠扬的嗓音,“请她进来。” “赢湛,你……”我急得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赢湛却从容的一笑,顿时百花失色,倾国倾城,“相信我,不会有事的。” 第109章:路人甲躺枪 第109章:路人甲躺枪 一双纤细柔美的手指无声挽起摇曳的水晶珠帘,零带着恭顺的表情对我们欠了欠身子,退到一侧。 rose lee精神奕奕的穿过珠帘,丝毫看不出窘迫,娇俏饱满的双唇洋溢着期待的弧度。 看着那张精致傲慢的脸孔,我紧张的站起来,不小心打翻了手边的香槟杯。 “失礼了。”零似幽灵一般瞬间击移至我的身边,单手借住那支即将落地的高脚杯,动作娴熟干练,高脚杯中的金色液体一滴都没有漏出来。 “谢谢。”我尴尬的从零的手中接过高脚杯,骇然发现高脚杯细长的杯脚上出现了两枚淡淡的指纹印,应当是零在接住高脚杯时用力捏住留下的痕迹。 我越发觉得零不是简单的女人,而她效忠的那位不曾露面的罗密欧先生则显得越发神秘,不可窥测。 罗密欧先生是如何知道赢湛的存在的,他想要结交赢湛的目的又是什么? “王老板,我回来了……”rose lee磁性带着丝丝挑逗的声线传入我耳中。 让我回过神来,想起眼前最大的事件,应当是如何向rose lee解释,夫先生就是她在机场见过的,我的男朋友这件事情。 “rose 哦不,蔷薇,你怎么回来了?”我忐忑的差点咬到舌头。 rose lee熟稔的接过我手中的高脚杯,抿了一口,压低了鼻梁上的墨镜露出美艳的双眸,眨了眨,“你做的那些个‘好事’我都知道了!” “听我解释,我不是故意……” “解释什么呀,刚才你惩罚那个狗仔的手段实在太解气了,我真想给你发一个大红包!”rose lee说着,修长的双臂就挂在我的脖子上,饱满的唇贴近,想要奖赏我一个热吻。 看样子,rose lee之前没少受狗仔队的气,导致现在有些飘飘然了,我被她柔软的手臂勾着,鼻腔中溢满了令人神魂颠倒的玫瑰香气。 国民女神的魅力还真不是盖的,就连同为女性的我都忍不住要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我红着脸,不知所措,另一只同样修长却骨节分明的大手伸展到我们面前,挡住了rose lee性感的红唇。 “初次见面,鄙人姓夫。”赢湛略带冷清的性感嗓音冒了出来。 我脑中立刻警钟长鸣,准备接受rose lee发现真相后,可能会向我袭来的狂风暴雨。 可出乎意料的是,当我和rose lee的目光齐齐转向优雅的站在我们身旁的赢湛后,脸上都露出了几乎石化的表情。 rose lee收起了嘴角的笑,一脸呆萌,绕过赢湛往包厢里的其他地方打量,“元宵,夫先生在哪里?” 我看着身前这位拥有着和赢湛一样体型和嗓音,却顶着一张随处可见的路人脸的“夫先生”,哭笑不得,“应该就是这位穿白色燕尾服的先生吧。” “o my gad!”rose lee痛苦的扶着额头,也不理会赢湛伸过来的手,满头黑线的把脸埋进我的胸口。 我轻拍rose lee瘦削的背脊,“先坐下吧。” “好。”rose lee点点头,坐进高档的牛皮沙发里,依旧没有理会站在一边相貌平凡的‘夫先生’。 “元宵,你老实告诉我,这个跟路人甲一样一样的男人,就是我花了一千万现金执意要见到的大帅哥?” rose lee在我耳边碎碎念,颇有些心如死灰的意境。 我憋了好久,才憋出一个,“恩。” 赢湛笑靥如花,本该迷死人不偿命的表情放在这张障眼法变换出来的路人脸上却自信的有些诡异。 这张脸我仿佛似曾相识,像是把马路上那些平凡无奇的人脸取了最普通的地方融合在一起。 偏黑的黄皮肤上一双平凡无奇的小眼睛,不高不矮的鼻梁,嘴巴也长得不薄不厚,头发梳理的倒是干净,但也说不上有多出众,要不是穿着那套价格不菲的白色燕尾服,我丝毫不怀疑面前这人就是走错片场的隔壁老王。 啜着胜利者的微笑,赢湛端着酒杯走过来,不依不饶的碾压着rose lee的自尊心,“花了那么多钱见我,请你喝一杯。” 我靠,赢湛你够了,模样变了也就算了,为啥说话的口音都变成了港台腔? 难道你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不仅翻看了我的课本,还看了八点半的tvb专场? “别过来!”rose lee伸出手,挡住赢湛的靠近,“麻烦让我静一静。” 赢湛的目光落在我和rose lee紧贴的身体上,淡淡的眉毛不悦的扬起,强而有力的手臂一拉,就把rose lee跟抓小鸡一样从我身前扯开。 “你干嘛?”rose lee的表情比吃了只苍蝇还要恶心,想要甩开赢湛的手,“别碰我!” “好……”赢湛豁然松手,rose lee毫无防备,狼狈的跌倒在沙发里。 我想去搀扶她,赢湛冷冽的目光带着警告落在我们身上,让我浑身一震! 什么意思,连女人都不准我碰了? 我还就偏偏不信这个邪。 “你没事吧?”我关切的问。 rose lee一脸凌乱,捂着胸口,“心痛,我的一千万!” “不好意思,罗密欧的交易,一旦售出,恕不退换。”赢湛悠然自得的坐入我们对面的双人沙发上。 那张沙发上镶嵌着一颗颗闪亮的锆石,在灯光下折射出闪烁的反光,衬托着坐在沙发里的赢湛更显邪魅高大。 纵使他用障眼法遮掩了那潋滟万千的美貌,赢湛得天独厚的气场却丝毫不受影响。 好在rose lee已经被打击的失去了理智,不愿在看‘夫先生’一眼,才没发现赢湛竟然胆大包天的已经变回了原本那位“夫先生”的长相。 我吓得冷汗直流,不断往赢湛那张风华绝代的妖孽脸上投掷眼刀,都被后者无视。 只能抱着侥幸的态度,劝慰:“我们,要不要离开?” “要!”rose lee说完,拉着我冲出包厢,水晶帘子被她用力的甩开。 水晶帘子过大的摇晃幅度让坐在普通卡座里的客人也能有幸能窥视到片刻夫先生的真颜。 “哇!” “好帅!” “一千万,值!” 好在rose lee走的太快,没听见罗密欧里爆发出的赞美之声。 直到走出罗密欧,我悬着的一颗心才回到原位。 rose lee还鼓着腮帮子闷闷不乐,觉得自己做了一件特别愚蠢的事情,“你知道吗,这是我人生中的污点!那么丑的男人,竟然花了我一千万,元宵,这件事你可千万不能说出去!不然,我一世英名就毁了!” “好,我不说!”我憋着笑,估计这个世界上也只有rose lee认为夫先生是一个绝世丑男了,“那我们现在就回去吗?” “不,郁闷,陪我喝酒去!” “啊?” rose lee不由分说,拉着我随意找了个吃小龙虾的摊位,“老板,先来三斤小龙虾,再来瓶酒!” “好嘞!”系着围裙的男老板吆喝道,“啤的、白的、黄的,要哪种酒?” “白的!”rose lee豪爽回答。 “这就给您上嘞!”老板麻利的拿了两瓶白酒端上桌,不一会香喷喷的十三香小龙虾也端上了桌面。 我一看,老板所谓的白酒竟然就是杂货店里十块钱的红星二锅头。 要说这种酒,基本都是用来炒菜用的廉价白酒,一般都在56°左右,寻常人喝不了二两保准上头。 我正研究着杯中之物,rose lee那边已经开动了。 估计是被赢湛整的够呛,怨气难平,rose lee小龙虾没吃几只,一次性杯子里的白酒就已经被喝了个底朝天。 “喝慢点,这酒烈!” “让我醉,一醉解千愁!” rose lee激动的说完,夺过酒杯又把一次性杯子给装满了,似乎酒量不错。 我刚想夸她两句,rose lee却已经有些醉了,白皙的脸上泛着浓重的酒气,小脸红扑扑的,几次三番的想要摘掉脸上的墨镜。 好在被我制止了,才没有被旁人发现。 吃到一半,rose lee无精打采的用筷子拨弄着碗里的小龙虾,沮丧的问我:“元宵,我当你是朋友,所以才告诉你。” “你说。”我趁她不注意,把她的一次性杯子里的酒换成了雪碧。 “你猜我为啥一定要花一千万那么多钱,去看一个不认识的男人的脸?先说好,不是因为我好色,演艺圈里长得好的男艺人多了去了,我都看不上,这么多年都不传绯闻!” rose lee颠三倒四的说着,似乎在发酒疯,我只能顺着她的话,“为什么?” “呜呜呜……”rose lee真的醉了,抱着红星二锅头的玻璃瓶在大庭广众之下哽咽起来,与平日里光鲜亮丽的明星形象大相径庭。 我递给她一张纸巾,rose lee慢慢说道,“我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前几天我找了个机会,化了个美美的妆去向那个人告白,谁知道那个人竟然说我出现的太突然,他还要考虑考虑。元宵,你说那个人是不是眼瞎,我那么美,身材那么好,知名度那么高,还那么有钱,竟然还挑三拣四!实在是太过分了!” 说完,rose lee又开始嘤嘤落泪,还很没形象的大声醒了醒鼻涕。 “所以,我就想找一个比那个男人长得更加帅的男人来做我的男朋友。让那个臭男人知道,我rose lee只要需要,勾勾手指就有男人送上门!” “那是,蔷薇姐可是国民女神!” 我好不容易找到个机会安慰,可话音刚落,反倒惹得rose lee哭的更加大声。 “可是,我找遍了整个秦岭都找不到比他更帅的!夫先生是我最后的希望,谁知道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小强说,我那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爱的太深,除了那个人已经没有男人能再入我的眼了。” 我又弱弱的插嘴,“小强是谁?” “小强啊,就是我的经纪人,喝酒之前我已经发短信让他来接我了。” “哦,好。” rose lee说着,又仰头喝了半杯二锅头,被呛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咳咳咳,元宵,其实我喜欢的那个人你也认识,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站在你旁边的…那个…” rose lee已经有些神志不清,醉醺醺的讲不清楚话。 “你是说……赢……” “对!就是机场里那个最帅的……大帅哥!” rose lee说完,埋头醉倒在桌子上。 我愣了半天,心里七上八下的不是滋味,rose lee喜欢的人很明显就是赢湛。 她是知道我们之间关系的,那她告诉我这件事情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是想叫我这个现任女友知难而退,又或者,她真的只是酒后胡言。 第110章:植物人苏醒 第110章:植物人苏醒 看着rose lee喝醉后依旧美丽精致的脸孔,再对比着酒杯中自己愁眉不展的表情,我一下觉得自己输得很彻底。 而更让我感到胸口阵阵纠痛的,是赢湛竟然没有一口回绝她,而是说再考虑考虑。 我突然觉得很心塞,这种患得患失,叫我浑身难受。 我似乎有些明白rose lee对于酒精的执着。 这一刻,我也鬼使神差的举起酒杯,渴望用一次性杯子中的廉价液体麻痹不安的心情。 换了一身休闲装扮的赢湛如鬼魅般突然出现在我的身后,饶是我早就习惯了他的神出鬼没,也还是被吓了一跳。 “廉价酒,不适合你。”他优雅的取走我手中的杯子,放到桌上,“也不适合我。” 我看着他在霓虹灯下绝美的脸庞有些出神,又将视线转移到与赢湛近乎完美的长相极其般配的rose lee的脸上,喃喃问:“赢湛,你觉得rose lee怎么样?” “她?”赢湛带着玩味的表情,扮起rose lee埋在桌子上的脸,看了一眼,“宛若玫瑰,是个难得的美人。” 我的双手在桌子底下握成了拳头,表面则还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我总是克制着,即使肌肤相亲过也不能真正爱上赢湛,可听见赢湛亲口夸张其他女人的美貌,心中竟然泛起了重重愤怒! 没错,就是愤怒! 我以为自己隐藏的很好,至少那双手还能松开拳头,拿起桌上的筷子假装无事的夹起一只小龙虾,一口咬下小龙虾的头,化愤怒为食欲。 这现在这样也好,能让我早点收心,免得陷入太深。 外婆的话从来都不会说错的,我不能明知万劫不复还往陷阱中跳。 赢湛观察着我的表情,嘴角的弧度越发上扬,像是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只可惜玫瑰长着毒刺,相比之下我更喜欢长在湖心只可远观的莲花。” 我浑浑噩噩的一句都没听进去,还在和小龙虾奋战。 赢湛凑近我的耳边,嗓音变得柔和:“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莲花亦是,王元宵亦是。” “抱歉,我文言文没学好。”我故意装出听不懂,心间刚刚建立起的围墙似乎又瞬间倒塌了。 “是么,夫人为何脸红?”赢湛笑着反问。 我举起小龙虾,“辣椒吃多了,不行啊?你刚才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嘛?” 赢湛抬起我的下巴,迫使我仰视他,勾起一抹撩人心弦的浅笑,“睡觉的时候,再说给你的听。” “去死!” “为夫已经死了。” 在旁人眼中,我们就是一堆打情骂俏的小情侣,就连收到短信急忙赶来的小强也这么认为。 “不好意思打扰二位了,我是蔷薇的经纪人兼助理,有劳二位照顾我家蔷薇,接下来就交给我吧。”一个微胖的中年男人递给我一张名片,上面写着孙强,rose lee御用经纪人等介绍。 “那个,我不知道蔷薇把车钥匙放在哪了。”这句话是我试探问的,就算我和rose lee之间的关系可能发展成为情敌,我也不能轻信一张名片,就把一个炙手可热的大明星交给陌生人。 小强摇摇手,“没关系的,那辆车是我买的,有声控解锁,我的声音也能开锁。” “行!那辛苦了!”我要听的就是这句话。 小强也确实把rose lee扶到红色宝马旁,叫了一声芝麻开门,车子就自己打开了车门,证明了小强的真实身份。 我目送二人离去,一回头就看见龙虾店老板拿着账单屁颠屁颠的跑过来。 我顿时心情荡到谷底,敢情rose lee离开的时候忘记买单了。 不过,一想到rose lee花在赢湛身上的一千万,我又觉得请她吃这顿小龙虾根本就不算什么。 乖乖付了账,我和赢湛牵着手往家的方向走。 也不知是怎么回事,都已经凌晨一点多了,这条街上竟然还有施工队在通阴沟。 从阴沟里传来的恶臭,随着徐徐晚风,蔓延了整条街道,简直叫人作呕。 我们不约而同加快了脚步,路过阴沟旁,一个穿着警服的男人眼疾手快的向我伸出手。 只是,那只手还没碰到我,就被赢湛更快一步擒住。 “哎呦!”罗飞的惨叫声惊扰了楼道里的应声灯。 “罗飞!你怎么在这?”我惊讶的问。 罗飞被赢湛捏的脸都发白了,“快叫你男朋友松手!” 赢湛这才松开手,嫌弃的掏出一块手绢擦手,然后把手绢扔了。 罗飞揉着差点被捏断的手,各种不服,却也知道不是赢湛的对手,只能对我抱怨:“我出来夜勤,正巧看见你们就想打个招呼。” “原来是这样,没伤着你吧?”我知道赢湛根本不屑和罗飞说话,只能替他道歉。 罗飞摇摇头,站到我身旁,窃窃的问:“他真是你男朋友?” “是。” “不是。” 我和赢湛同时说出了两种不同的回答。 罗飞差异的看着我们,赢湛理所应当的纠正道:“我是他夫君。” 我尴尬的笑了笑,岔开话题,“当警察真辛苦,这么晚还要夜勤。” 罗飞被我夸的有些不好意思,腼腆的抓抓头,“也不是天天夜勤,就是刚才收到一个住在下水道里的流浪汉来报警,说是看见了这里的阴沟里出现了不明生物。由于关联到前段时间的下水道藏尸案,我们怀疑那个流浪汉看见的可能是一具浮尸,所以才找蛙人下水看看。” 正说着,从阴沟里冒出来一个穿着潜水服的“蛙人”,“除了垃圾,什么都没有!我再检查一遍,再没发现,就收队。” “行!”罗飞点点头,那个蛙人又带上氧气面罩钻进阴沟。 蛙人就是警队里专门在水下寻找尸体或者证物的人员,想起上次我做蛙人时的情形,在阴沟里发现的那十几具腐尸,我的背后就后莫名涌出一阵凉意,也不知道那些腐尸有没有沉冤得雪。 “下水道的案子,后来有眉目了没?”我试探的问道。 罗飞摊开手,为难道:“水里泡的时间久了,就算当时凶手留下了犯罪证据也早就被污水冲没了。现在只知道罪犯是个变态,可能是面目丑陋或者毁容过的人,因为这些尸体在抛尸前都被凶手咬掉了面部,死前还被放光了血。” “你是说尸体的脸是被人用牙齿咬到的?”我一下惊悚了,浑身鸡皮疙瘩都刷刷冒了出来。 赢湛发现我绷紧了身体,体贴的站在我身后,为我挡风。 罗飞神秘的点点头,“确实是被咬掉的,那些尸体的面部都有清楚齿痕,经过法医鉴定这些齿痕都相对平整,不像是动物的那种尖利的牙齿撕咬的,反而很像是人的牙齿咬出来的齿痕。” 我越听越觉得反胃,罗飞却说得津津有味,“这还不是最离谱的,你知道阴沟里的老鼠为什么那么大嘛,那是因为它们都是吃人肉的,有的老鼠还直接把鼠仔都生在尸体的肚子里……” “别说了,对了,墨白怎么没和你一起来出啦夜勤?”我实在是听不下去了,赶紧转移话题。 罗飞也觉得自己说的有些过了,顺着我的话,“别提那小子了,墨白在咱们队属于特殊照顾的人群。” 话说道一半,阴沟里的蛙人又冒了出来,“罗队,都是垃圾,没有异常!” “那就收队吧,估计是看错了,要不就是那些流浪汉没事恶作剧。”罗飞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包给蛙人。 我记得上次看见蛙人兼职合同里清楚写着,每次执行任务,无论是否发现尸体都有500—1000的辛劳费。 想到还钱的日子即将逼近,我又开始后悔没签那份蛙人合同了。 其实,现在社会这么太平,哪里能次次都遇到浮尸、腐尸这种吓人的东西。 就像这次这个蛙人,翻了一遍垃圾,就轻轻松松拿了个大红包,我开始纠结,要不要找个机会重新提一下应聘蛙人的事情。 “罗队,设备放车里了,我下班了。”那个蛙人拿了钱,准备下班。 刚才喝的小半杯二锅头似乎有点上头,我也有些困了,“那我们也回去了。” 罗飞却拦住我们,“别啊,你看我加班那么辛苦,让你男朋友陪我喝点酒,吃点宵夜呗。” “我不是他男朋友。”赢湛不悦的沉下脸,浑身散发的冷气让整条街的人都有些发寒。 “行行行,夫君对吧。陪我祭祭五脏庙,刚才说的墨白那小子的事情还没说完不是么。”罗飞选了一个远离阴沟的摊位,冲我们招手。 我刚吃完一顿小龙虾,一点都不饿,也知道赢湛根本不屑与罗飞交谈,打算找个借口离开。 赢湛却出乎我的意料,向罗飞走过去,“墨白就是带着金佛牌的男人?” “对!那小子是从老家弄来一个金色的佛牌,说是妈祖很灵验。”罗飞一边说,一边在菜单上勾勾画画,点好了几个小菜。 赢湛拉着我,坐在罗飞对面,应该是对墨白的佛牌产生了兴趣。 实则上次墨白来找我时,我就已经打探过佛牌的事情。 可让我觉得差异的是,我们家也有供奉神像的习俗,但赢湛不仅不怕看见这些神像,就算触碰到了也不会受伤,似乎只有墨白脖子里挂着的妈祖像,能对赢湛产生伤害。 罗飞所知道的关于神牌的事情,和我知道的差不多,说了没两句就把话题绕道墨白曾经的经历上。 “照我说,墨白那小子就是典型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说他两个月前还是个躺在医院里的植物人,怎么突然就能醒了过来,还跟个没事人一样。队里还对他特殊照顾,怕他身体吃不消,不让他加班更不让他夜勤。都说当警察受罪,只有墨白是来队里享福的。” 我狐疑的问:“他怎么会变成植物人的?” 夜宵摊的菜都上的快,谈话间,店家已经把罗飞点的小菜都给上齐了。 我已经吃饱了,装模作样的拿着筷子,不知道夹什么好。 赢湛是个鬼,本就不用吃凡人的饭菜,此时更是连筷子都懒得拿。 第111章:诡异的蔷薇 第111章:诡异的蔷薇 罗飞吃了两口菜,说道:“那是在三年前,墨白刚从警校毕业,负责追查一宗造事逃逸的车祸案。就在追捕的过程中,嫌疑人用一辆五菱货车把墨白驾驶的警车给撞翻了。救援队把墨白从车里拖出来的时候,他就已经受到了严重的脑颅外伤从而导致昏迷,经过抢救也没能恢复意志,最后就变成了植物人。” “这么说,他已经昏迷三年了。” 医学界,昏迷超过半年以上的植物人要想再苏醒,概率是少之又少。 像墨白这种昏迷了三年,还能苏醒的,可以说是医学史上的奇迹。 罗飞又吃了两口菜,“谁说不是呢,但墨白的伤也没有完全治愈,他一道晚上就犯困,一旦睡着就跟死人似得,打雷地震都吵不醒。有一次晚上我找他出去吃宵夜,墨白已经睡着了,我怎么都叫不醒他,一摸鼻子还以为他断了气,差点没把我吓死。” 赢湛一直静静的听着,英俊的剑眉微微拧起,似乎正在思考着什么。 罗飞说的有些口渴,又点了两瓶啤酒,给我和赢湛各倒了一杯。 “不瞒你说,本来我对元宵也挺有好感的,不过你们已经是一对了,我罗飞不屑做第三者这种下作的事情。但有一件事情,我要警告你!” “我?”赢湛冷笑着勾起嘴角,似乎听见了一个滑天下之大稽的笑话。 我真为墨白捏了一把冷汗,一个劲的对他使眼色,罗飞却扔给我一个义无反顾的眼神,让我更加担心。 “对!就是你!”罗飞举起酒杯,“你给我保证一个,以后一定要对她好!不能欺负她,要是敢让她哭我就把你抓到警察局。瞪我干嘛,眼睛大了不起啊?别人怕你,我可不怕。都是男子汉大丈夫,废话不多说,同意就干杯,我先干为敬!” 罗飞说着,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赢湛冷眼看着罗飞,好像他是个自言自语的小丑。 罗飞喝完酒,也发现了赢湛的眼神,表情瞬间郁闷起来,可他还没来得及干嘛,下一秒就两眼一闭倒在桌子上。 一张脸正好压在一盘子吃到一半的芹菜炒肉丝上,呼噜声震天,一点都没有警务人员的风范。 我以前听说过有些酒量不好的人,喝一杯酒就会倒下,没想到罗飞就是传闻中的一杯就倒,也算是开了眼界了。 也幸亏罗飞倒下了,不然一定会和不屑喝这种劣质酒的赢湛发生冲突。 我从罗飞的口袋里摸出钱去结账,还多付了五十块让老板照顾一下罗飞。 等我回来的时候,赢湛已经站在路边等我。 我发现赢湛的唇角沾染了一些淡淡的泡沫,好奇的往罗飞醉倒的桌子上看去。 “不许看。”赢湛捂住我的眼睛。 他的手指骨节分明,透过细微的指缝我得以看见,罗飞倒给赢湛的那杯酒,已经空了。 清脆如泉水奔流的嗓音,哼唱着我从未听过的歌谣,徘徊在我的梦中。 自从结阴婚后,枕边多了一个男鬼,似乎就再也没什么可以闯入我的梦境。但这一次的歌声非常真实,就像是有一张嘴凑近了我的耳朵边上,轻轻的哼,不断的唱。 我的心情也跟着歌谣的高低起伏,流连忘返,直到那声音钻进我的怀里,把我吓得直接从梦境里醒过来! “娘亲,娘亲,手机响了!”小深头上包了一个防汗的三角头巾,脖子上套着围裙,尾巴卷着一根鸡毛掸子,奶声奶气的叫我。 不可思议的是,小深巨大的足有几十米长的蛇身,竟然缩小到只有两米长一些,刚才的歌谣也是小深的演奏,怪不得不似人类的语言。 窗户旁,一个高大的人影优雅的靠在摇椅里,没错就是以前外婆专座的那张藤制摇椅,修长好看的手里捧着一本《大学英文》,认真的阅读着。 我不敢执行的揉揉眼睛,眼前诡异的景象才像是做梦吧。 小深已经把震动着的手机送至我面前,赢湛也把英语书从眼前撤下随意的放在交叠的长腿上。 “早。”赢湛慵懒的说着,对我和煦一笑。 我更加感觉是做在做梦了,悄悄掐了自己的大腿一下。 疼!真特么疼! “娘亲,是文化公司打来的,响了好几次了。” “哦,好。” 提到文化公司,我一下来了精神,应该是丑人大赛打电话来通知复赛时间和注意事项的吧。 “喂,你好,我是王元宵。” “我是艾达,代表丑人大赛通知你,今天下午一点半来文化大厦,做一个出赛前的采访。”艾达言简意赅的说完,就挂了。 半分钟后,我收到艾达打来的短信,上面详细写清了下午采访时应当注意的全部事项。 小深把三碗热腾腾的云吞端上桌,扁扁的蛇脸上挂着讨好的笑,“爹爹用法术把我变小了,小深又能和爹爹、娘亲一起坐着吃饭了。” 说着,小深用尾巴把我扶到桌边,随后把身子盘在另一只椅子上,只把扁扁的脑袋探到桌子上。 赢湛还是坐在窗户下的摇椅里,修长的手指拖着弧度优美的下颌,“你不用先去洗洗?” 铁勺上的镜面映照出一张蓬头垢面,眼皮浮肿的人脸,“我现在就去!” “娘亲…………”我打开水龙头时,听见小深绝望的惨叫,应当是为了等我一起吃云吞,忍了半天了吧。 “行了,开动吧!”我三两下洗刷完毕,回到桌前。 赢湛坐在我左边,小深坐在我右边。 看着小深狼吞虎咽的模样,我忍不住把碗里的云吞分到小深的碗里。 “娘亲不饿,小深多吃一点。” “谢谢娘亲!么么哒!” 赢湛则不动声色的把他碗里的云吞分进我的碗里。 我望着面前那张迷死人不偿命的帅脸,心跳加速,他不会是在心疼我吧? “有给我下云吞的功夫,不如给为夫上一炷香。”赢湛一说话,就像泼了一碰冷水,破灭了我胸口的悸动。 “现在就去。”我懒洋洋的把屁股从椅子上抬起来,一只大手又把我压回去。 “等你吃好,再去上香。”赢湛把碗里的云吞都分给我,但大部分还是被我拨进了小深的碗里。 “恩。”我点点头,开始品尝云吞。 一口咬下,舌尖上顿时鲜香四溢,这不是一般的云吞,上等燕皮里包裹的竟然是q弹的鱼肉泥。这般上层的选材和工艺,不像是智商不足十岁小孩子的小深可以搞定的。 我好奇的把目光投向赢湛,后者对我不理不睬,埋头阅读着书本里的abc,看起来精英范十足。 “小深,云吞是你包的嘛?” “是哒!” 小深吧唧吧唧的吃完,意犹未尽的吐吐信子,“但是鱼肉和燕皮都是爹爹拿回来的,也是爹爹教小深如何碾碎入肉,调味和包云吞的。” “原来是这样……”我得意洋洋的用手肘顶了顶赢湛放松着的手臂,“看不出,夫君还有成为家庭煮夫的潜质。” 赢湛从口袋里摸出罗密欧给他的手机,推到我面前,“现代化设备,甚好。” 卧槽,作弊! 我有些郁闷的黯灭手机里的美食app,专心消灭碗里的云吞。 小深摇着尾巴插嘴道:“娘亲,什么是家庭煮夫?” “这个嘛……”我吃掉碗里最后一颗云吞,不假思索的回答,“就是世界上所有女人都喜欢的男人的类型。” “那么厉害!那小深以后也要做一个光荣的家庭煮夫!”小深铜铃般的红眼睛里瞬间冒出了一抹红光,看得我后背一凉。 哎,小深要是永远都维持以前小小蛇的模样多可爱,现在虽然长的高大威猛,可也变成了吓人的庞然大物,连我这个当妈的都有些害怕了。 也许,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吧。 我正唏嘘着,怀念着小深小时候的模样,赢湛指着手机上的时间,提醒我,“12点了。” “哦。”我伸了个懒腰。 “你要迟到了。” “卧槽!” “还不走?” “给你上柱香!” 准备就绪,我火急火燎的感到文化大厦,其他的复赛选手早都已经到了,排在前几位的正在接受访问。 排队的间隙,我赶紧去后台补妆,顺便喝点水压压惊。 像我们这种小喽喽的化妆间,基本都是公用的,也没有门,就连更衣室都只有一层薄薄的布帘遮挡。 其他的工作人员来来往往都能看见我们在干什么,同样的我们也能看见等候室,化妆间外的景象。 我刚从更衣室里出来,就看见一只白色的毛绒物体抬着头,一边用力嗅着空气中的某种气味,一边陶醉的向前走。 我看的出神,肩膀被一只指甲修建的非常整齐的手拍了一下。 转过头,就看见艾达那张非常公式化的脸孔,“我觉得有必要再提醒一下,千万不要再去招惹林社长的小少爷。” “是!”我缩了缩脖子。 看来,上次我不下心误踩小少爷的事情,已经被艾达派入了危险人员的名单了。 “最好如此。”艾达抱着一大堆文件,踩着高跟鞋快步走向办公室,努力维持着勤劳小蜜蜂的形象。 可是小少爷的举动实在是太吸引我了,见它那么用力的嗅着,我也好奇的用力呼吸着空气的味道。 这是……玫瑰? 不知何时,空气中溢满了玫瑰的沁香,这味道似乎和rose lee常用的那种玫瑰味道的香水是一样的。 难道rose lee就在前面? 想到昨晚rose lee喝的酩酊大醉,伤心欲绝的模样,我有些放心不下,想去打个招呼。 粗略算了一下,每位复赛者的采访时间是十五分钟,轮到我至少还有一个小时,时间足够我去探望一下rose lee,再返回了。 于是,我寻着空气中蔓延的玫瑰香味找过去。 一路上,小少爷走在前,我则有些做贼心虚的跟在后面。 不是怕别人知道我去找rose lee,而是怕半路上又遇到艾达,以为我对小少爷图谋不轨而被警告。 穿过长长的走道,小少爷肥嘟嘟的爪子停留在一处落地窗的面前。 这扇落地窗坐落在rose lee办公室不远处,采光最好,风景最美,透过玻璃窗就能看见文化大厦旁边的一处绿地公园。 小少爷就这样呆呆的望着落地窗,确切的说,是凝视着一株摆放在落地窗下的红玫瑰。 我不敢走过去打扰,只能远远的侧面等待,就怕走过去又惊吓到它。 可我越看小少爷的表情,就越觉得诡异,分明是一张长着毛的狗脸,此时从侧面看过去,小少爷的脸上竟然出现了一种贪婪,爱慕,甚至崇拜的属于人类才有的表情。 而让它如此着迷的对象,无疑就是那盘沐浴在阳光下,香的离谱的那一株含苞欲放的红玫瑰。 第112章:诡异玫瑰 第112章:诡异玫瑰 我躲在墙角,注意力完全被小少爷的表情吸引住。 这条路上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很多,大多数人都忽略了我的存在,却没有一个人敢无视小少爷,路过小少爷身边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放慢脚步,不敢惊扰它赏花。 哎,世态炎凉啊,老娘拼搏了二十几年,到头来还没有不如一直狗。 “元宵小姐,那么巧。”一个中年大叔的声音传来,光听声音有点娘娘的,我回过头一张更加娘的脸引入眼帘。 不过,这人可不是什么基佬,而是rose lee的经纪人兼助理,小强哥。 经纪人在艺人公司也是不能得罪的存在,身份地位与rose lee、社长还有小少爷同样至高无上。 “你好,我是来找蔷薇姐的,她没事吧?”我礼貌的对小强哥鞠了个躬。 小强哥似乎很好说话,微胖的脸上总是挂着亲和的微笑,眼睑下面还有两条淡淡的笑纹。 说道rose lee,小强哥隐人耳目的压低嗓音,“到现在还没醒呢,今天的公告也开天窗了。我正要去找你,那么巧,在这里就遇上了。” “您有事找我?” “对啊,我要谢谢你照顾我们家蔷薇。昨天晚上还好有你,要不然我们家蔷薇的公众形象就全毁了!” 小强从包里拿出一盒上好的干燕窝塞进我手里,应该是诚心诚意的想要谢我。 我看了眼那燕窝,脑子里就立刻冒出了金钱的声音。 小强哥送我的竟然是燕窝中的极品……血燕! 与此同时,我脑海中还冒出了赢湛那张充满不屑的妖孽脸,不知他品尝血燕的表情会不会比品尝碎燕的表情好看一点。 不过,要是我就这样大言不惭的手下著名经纪人的礼物,会不会太恬不知耻了些。 要是小强哥在试探我,怎么办? 都说演艺圈是一个水深火热的地方,我可不能为了一盒区区燕窝就栽了。 “太贵重了,我不能……” “不能不要,你不收下,我怕你把蔷薇的事情透露给记者,到时候我小强哥就只能杀人灭口了。” 小强哥瞬间改变了语气,演技也是一级棒,伸手往西装口袋里的摸去,像是会掏出一把手枪出来。 我愣了半天,直到看见他掏出了一只迷你喷水壶,才反应过来小强哥是在和我开玩笑。 “你以后是要做谐星的,笑点能不能低一些。我那么卖力的演出,你都不笑,会让我这个经纪人很没面子的。” 小强说着自己先笑了起来,我也被他带动了。 我们的谈话似乎没有影响到小少爷的赏花,小强对小少爷的态度不像其他人那般畏惧。 他大步走过去,用那只喷水壶往落地窗旁的玫瑰花上喷了几下水。 那只喷水壶似乎是特制的,喷出的不是水珠,而是蒙蒙的水雾,如牛毛般轻轻的洒在妖艳欲滴的红色花瓣上,受潮的花瓣立刻引发出一阵汹涌的异香。 随着香味越发浓厚,小少爷仰头嗅着,舒服的脸眼睛都眯了起来。 可我闻了这味道却莫名的有些反胃,还有些头晕,似乎就连自己的衣服、头发上都染上了这样的味道,让我作呕。 小强哥浇完水,骄傲的介绍,“今天太阳好,我特意来公司就为了把这盆玫瑰拿出来晒晒太阳。它可是我们家蔷薇的宝贝,花中散发的香味可以持续整整一星期。” 原来,蔷薇姐身上的香味不是香水,而是这种玫瑰花的香气。 “这味道闻多了还会上瘾呢,自从这盘玫瑰结出花骨朵之后,蔷薇就再也受不了其他香味了。你看,就连小少爷也对这盆玫瑰的香味非常着迷呢。”小强爱怜的睨着那盆玫瑰,露出了与小少爷相同的那种痴迷的表情。 “438号,你怎么在这里?采访结束了?”突然,艾达的声音从背后响起。 我支支吾吾的不知如何解释,小少爷发现我的存在后,莫名其妙的冲我发出一阵哀嚎,乌溜溜的眼睛的瞪的滚圆,像是在我身上看见了什么很恐怖的东西。 艾达听见小少爷哀嚎后,越发盛怒,额头上的青筋都要爆出来了。 小强哥把艾达拉到一边,不知说了点什么,艾达的怒意才有所消减。 “你好自为之吧!”艾达扔下一句话,也没空理我,忙碌的离开。 再看刚才小少爷蹲着的位置,那只狗已经跑的没影了。 我看了眼镜子里自己的倒影,衣着端庄,表情和煦,一点都不吓人,猜不出小少爷究竟在怕我什么。 小强哥捧起那盆红玫瑰,向我赔礼道歉,“艾达是个不错的女人,就是做事情太认真了,你不用和她一般见识。” 我盯着小强哥的左手无名指上看,套在上面的铂金戒指似乎和艾达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是情侣款。 小强哥发现我的目光,笑道:“被你发现了,我和艾达已经登记结婚了,就是还没举行婚礼,如你所见,我们都太忙了……” 我耐心的听着小强哥唠叨,发现他真的是有一点娘,不过性取向还算正常就是了。 温柔的小强哥和刚毅的艾达姐,他们如何走在一起我不知道,可我觉得这两个人堪称绝配。 小强哥掐准时间,送我去采访室,还帮我向各层领导都打了招呼,就像前辈对晚辈的那种关照,让我非常感动。 拜小强哥所赐,采访给长顺利,就连林社长都对我赞许有加,说我有特殊的搞笑天分。 几天不见,林社长似乎已经从丧妻的阴影里走出来,也可能是努力在用工作麻痹感情上的缺失。 “有谁看见艾达了没?”林社长忙得焦头烂额。 我弱弱的举手。 “叫她拿一份文件,都快一小时了都没拿回来。你能帮我去催一下吗?或者直接把一本写着丑人赛a的文件拿给我。” “好的。” 我忙不迭的跑去艾达的办公室,敲门进去,办公室里空无一人,那本写着丑人赛a的文件和其他几张纸凌乱的落在地上。 应该是艾达不小心嫌翻的,可这很不像艾达的作风,她是一个做事情一板一眼的人,就算把文件弄散了也会第一时间整理完毕,更加不会让林社长着急等待一个小时。 我又在周围找了一圈,问了遇见的所有人,他们都说没有看见艾达,我只能先把文件给林社长送过去。 林社长在办公室里已经等的十分不耐烦,略显暴躁的问,“艾达呢?” “我没找到。”我摇摇头。 “文件拿来就好,辛苦你了,休息去吧。”林社长皱着眉头翻看文件。 我看见林社长的老板椅后还放了一个长桌子,那上面堆满了人参燕窝的礼品包装,乍一眼看去不下几十盒,像是要给很多人去送礼。 “好。”我退出办公室,轻手轻脚的关紧门。 小深稚嫩的声音从木牌里钻了出来,“哎……” “那么点年纪,叹什么气?”我好笑的问。 小深又叹了口气,闷闷不乐,“黑匣子里的灵果,没了。” 我佯装生气,“没了就没了,反正也不是你个小屁孩能惦记的,怎么,还想吃了灵果发疯,再咬你爹一口?” “小深不敢。”听见我翻旧账,小深立刻后悔的哽咽起来。 我也真的软心肠,本想吓唬一下小深,把它惹哭了还要花更多的时间去哄。 但经小深这么一说,等电梯时,我特意往放黑匣子的地方看了眼。 只见,黑匣子上的障眼法已然失灵,而且黑匣子也变了模样。 似乎原本摆放在哪里的黑匣子和灵果,不知什么时候都变成了一堆白色的粉末,像极了人死之后留下的骨灰。 我还在惊愕黑匣子的变化,小深的哭声戛然而止,转而变成了另一种小孩子兴奋时才会出现的尖尖的语气。 “爹爹,小深闻到爹爹的味道了。” 我用力闻了闻,似乎只能闻到从我衣服上飘出的玫瑰花的味道。 花香味已经不似刚才那般浓烈,可用力深吸一口,还是会感觉胃里翻天覆地。 看了看手机,晚上七点多,这个点赢湛应该已经去罗密欧‘坐班’了。 好吧,人家只是去捧场,才不是去坐班。 话说赢湛还真是个言而守信的男人,一天都没有缺席过罗密欧的营业时间。 下电梯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一直都在思考着赢湛的事情,莫名的有些心烦。 文化大厦正门口,一两岑亮的劳斯莱斯非常引人注目的停在那里,守在文化公司外面的狗仔队看见这辆价值1.5亿的劳斯莱斯,眼睛都发亮了,还以为是哪个富豪来这里接哪个大明星的。 可我认出来,这辆劳斯莱斯就是那天开到我们家,接走赢湛的那辆。 不知,今天这辆车停在这里又是要接谁。 见我大大咧咧的从文化公司旋转大门走出去,劳斯莱斯的车门华丽开启。 一个穿着笔挺的西装,带着白手套,竖着高马尾的高挑女人,从劳斯莱斯里走出来,恭敬的向我鞠躬,“王小姐,在下已经恭候多时了。” “诶?你是在等我?” 看这女人的第一眼,我还没反应过来。 之前都是在灯光昏暗的罗密欧里看见零,总觉得五官看不太真切。 现今第一次在正常灯光下见面,才发现零的五官充满了浓浓的异域风情,就和电视里还原的那张楼兰女尸的照片有些相似。 零的瞳孔呈现出淡淡的紫色,分明脂粉未染,浓密的睫毛却自然上翘像是画了精致的眼线,唇比东方女性的嘴唇更加饱满丰厚,放在这张五官极富立体感的脸孔上,显得十分神秘。 第113章:凤羽 第113章:凤羽 可能是上次被我发现她手指间长了蹼,所以这次再见面,零和罗密欧里其他牛郎一样戴上了洁白的手套。 “这是夫先生的命令,让我送您回家。另外,夫先生让我转告夫人,他去会友了,您知道如何找他。”零随着奢华到极点的车门,做了个请的手势。 身边的狗仔队举着摄像机是想抓明星八卦的,没想到劳斯莱斯等的人竟然是我,都纷纷放下照相机,脸上的好奇之色却没有减少。 我被他们看得心烦,在零不容置疑的邀请下,钻进了那辆比我身家性命还要值钱的劳斯莱斯里。 我不是没坐过私家车,只是没坐过这么豪华的私家车。 车子里非常宽敞,电视机、沙发、酒吧、拖鞋,甚至连睡衣都一应俱全。 “这辆车是罗密欧先生专门为夫先生配置的,您是夫先生的夫人,理论上也是这辆车的主人。车子里的一切都是为您服务的,包括在下。”零带着恭敬的微笑,向我解释了一下车子里的高科技工功能。 其实,就算零说这辆车是为赢湛和我服务的,车子里的东西我也是一样都不敢碰的。 没办法,穷人志短,一来我车子里有任何损耗我都赔不起。二来,我不想跟刘姥姥上大观园似得,在零面前丢脸。 零亲手给我脱掉鞋,换上拖鞋,并强调她也是这样给赢湛服务的。 “为了您的身体考虑,在下认为您需要一些热饮。”零原本想要给我准备香槟的,不知怎么的放下冰杯,转而给我倒了一杯热柠檬茶。 我有些莫名,“我的身体怎么了?” 零微微迟疑,很快又淡定的回答我,“一个小时之后,您将会进入生理期。” 我掐指一段,貌似例假确实就在这两天。 可我和零非亲非故,相互都不了解,她连这个都能知道,未免太神了一些。 难道是赢湛告诉她的? 不可能,赢湛怎么会对别人说这种事情,他的思想大部分还保留着古人的习惯,绝对不会对被人说这么私密的事情。 我超级想问零她怎么知道我生理期的,却又红着脸问不出口。 对零绝对不是普通人的认知,又加深了几分。 “夫人,请问需要我为您做什么服务吗?”零单膝跪在地上,问我。 这突如其来的公主待遇,让我非常惶恐,想了半天我憋出一句,“没事了,我想休息一会。” “是。”零轻声关上车门,回到驾驶位,按了一个按钮,前座和后座之间就无声升起了一块木板,体贴的给了我一个私密的空间。 一路上,我是既兴奋又惶恐,心里还有一点甜滋滋的。 零说了,是赢湛让他来接我的,看不出这个死鬼对我还是挺上心的嘛。 小深也从木牌里溜出来,开心的在毛茸茸的皮草坐垫上蹭着脑袋,“娘亲,你知道这是什么动物的皮草嘛?” 说道皮草,我整个人你都不好了,因为我曾听新闻报道过好的皮草都是活剥动物的皮制成的,所以对皮草有些抵制。 见我不回答,小深迫不及待的公布答案,“是凤羽!凤在涅槃前留下的绒羽!” “凤?凤凰的羽毛?”我目瞪口呆,突然之间就坐不住了,只觉得自己凡人貌似没资格坐在凤羽之上。 可转念一想,凤凰是传说中的神鸟,就算涅槃时也会找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火中重生之后更是半根毛都不会留下,这两劳斯劳斯的主人究竟是何方神圣,才能牛叉到可以用凤凰的羽毛做车坐垫? 零把我送回家后,我依旧思考着这个问题。 小深只能认出这些羽毛确实是凤凰的羽毛,却无法解释什么情况下才能安然无事的得到这些羽毛。 发呆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破晓之前,赢湛似一阵风般回到了我的床边。 见我睁着大眼睛巴登巴登的看着他,赢湛性感的唇角扯出一个迷人的浅笑,“在等我?” 我懒得解释,翻了个身把靠外的床位让出来。 赢湛本想对着我压下身子,嘴角的浅笑却在靠近我的一瞬间凝固住。 我顺着他的目光往床上一看,差点没羞愧的找个底洞钻进去。 回家之后,我只顾想着凤凰羽毛的事情,完全忘记了零对我的警告。 如他所言,我的生理期真的来了,而且我还忘了这件事情,导致我的床单上现在出现了一朵朵红色梅花。 最可耻的,这一幕竟然还被赢湛看见了。 我把自己完全蒙在被子里,没脸见人,也没脸见鬼。 包裹在被子里的身体却被一双强而有力的臂弯抱起来,赢湛浑身散发的桃木香气瞬间把我沾染的玫瑰味道驱散,带给我片刻安宁。 “你想干嘛?”我的声音轻的跟蚊子叫似得。 小脸被赢湛干净好看的手掌从被子里挖出来,对上他那张略显不满,似笑非笑的表情,“帮你洗洗。” “我可不可以自己洗?”被看到了羞耻的一面,我似乎说什么话都缺少了底气。 赢湛三两下剥掉裹着我的被子和衣服,温柔的把我放进盛满温水的浴缸里,如黑潭般深邃的眼眸迟疑的了片刻,若有所思的走出浴室。 在他关上浴室门的瞬间,我的心脏猛烈的跳动起来! 刚才真的是紧张的脸呼吸都快要停止了,我也真是够笨,来例假这么重要的事情都会忘记。 想到待会还要在赢湛的注视下,去收拾弄脏的被单,我的心情就无法避免的坠到谷底。 然而,当我洗完澡,回到卧室,染血的床单已经不知所踪。 床上整齐铺着的是一条我从未见过的蓝底绣花的床单,面单上活灵活现的刺绣了两条锦鲤,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 我瞄了一眼放在桌上的我的钱包,又觉得自己一定是多虑了,钱包里总共只有两百块,买不起这么昂贵的刺绣。 “零送来的,夫人可满意?”赢湛波澜不惊的说。 我听得如遭雷击,“零?她什么时候来的?还有床单不会也是让人家换的吧?” 赢湛给了我一个“你猜对了的”眼神,“零不是人,你不用感觉对她愧疚。” “就算是妖,也不能让人家做这种事!” “她也不是妖。关于零的身份,等过几天再告诉你,这几日夫人不能受惊。” 我在房间里坐立不安,什么不能受惊,老娘从看见那辆劳斯莱斯出现时就已经受到了一万点惊吓了好吗? 赢湛却跟个没事人一样,心安理得的把我抱上床,搂着我睡得安稳。 我还没从各种丢脸的情绪中走出来,院子外忽然传来了一声响亮的刹车声。 紧接着,有力的敲门声传来,“主人,我到了,麻烦开个门!” 我猛地从床上坐起神,看向赢湛,“这声音是毛胡子?” “睡觉,让他们等着。”赢湛不耐烦的打了个响指,电灯就自动关闭。 门外的毛胡子似乎也收到了赢湛的暗示,停止敲门,乖乖的守在门外。 赢湛似乎用了某种隔离的阵法,创造出一个舒适安逸的环境。 在他的臂弯中,我渐渐的睡过去,等我再次睁开眼睛,太阳已经升到了与地面垂直的高度。 想到毛胡子可能还等在院子外面,我有些于心不忍,八月的晌午,温度足足有三十六七度之高。 赢湛抱着我睡得很踏实,修长的睫毛在紧闭的眼睑下印出一片好看的扇形阴影。 我想要翻过赢湛的身体去给毛胡子开门,赢湛的手却毫无预兆的搭在我的胸口,“等等。” “他们快中暑了。” “现在的样子,只有你能看见。” “什么样子?” 赢湛不回答了,继续安静的合上眼睛。 我好奇的一点都睡不着,目光跟雷达似得在赢湛的身上搜索着。 突然,我发现盖在他腰腹下放的薄被上支起了一个强悍的小帐篷,我的脸刷一下红了。 第一次知道,原来鬼睡觉醒来也是会产生晨勃的。 知了趴在枝干上,不知疲倦的唱着求偶的歌谣。 我的卧室里也春光一片。 平躺片刻后,赢湛起身去浴室冲凉,他在洗澡之时没有关门的习惯,也没有回避我的意思。 我坐在化妆镜前,透过镜子正巧能看见敞开的浴室门内,赢湛线条优美的背影和那双在被温水冲刷着的修长大腿。 十分钟后,赢湛随意披了一件白色的性感浴袍走出来,湿漉漉的刘海缠绕在他轮廓分明的侧脸上,说不出的诱惑。 我看得出神,赢湛把擦头发的毛巾丢在我脑袋上,戏虐一笑,“身体不好,就不要胡思乱想,会闯祸的……” “你才不要自作多情!”我不客气的顶嘴,对着镜子把头发扎成一个精神的马尾辫。 见我已经穿戴整齐,赢湛这才推门出去。 片刻,我听见院门被推开的声音,还有两个熟悉的脚步声。 这才想起来,毛胡子和龙虾仔还等在门外。 待到这两人走进屋,已经在烈日下等候了有足足四个多小时。 他们的肤色都与之前见到时深了好几度,衣服也都被汗湿了,毛胡子的胡子上不断低落混沌的汗液。 我们村子是出了名的紫外线强烈,这两人也真是忠心的叫人心疼,赢湛让他们在门外等,他们竟然就真的站在门外等着,也不知道找到阴凉处避避暑。 “主人、夫人,不好意思,我先去喝口水。” 毛胡子礼貌的跟我们点点头,放下一个银色的手提箱,就冲去井边喝水,足足灌下两桶才心满意足的发出一声长叹。 但在整个过程中,我却没看见毛胡子的跟屁虫……龙虾仔。 赢湛悠哉的靠在摇椅上,不知对谁说了句:“箱子拿来。” 我不知赢湛指的是不是毛胡子带来的那只箱子,有些发愣,一双从天花板上垂下的细长双手已如电闪雷鸣一般“嗖!”的一下,勾住手提箱小心的递到赢湛手中。 一滴水从天花板滴在我的额头。 我一抬头,就看见我们家客厅的电风扇上倒挂着一个长得跟猴似得精瘦精瘦的男孩。 男孩的皮肤被晒成了健康的古铜色,穿着一条工字背心和运动短裤,一双极似蟹钳的双手死死的钳着电风扇的叶板。 第114章:你想生,我会考虑 第114章:你想生,我会考虑 那滴水就是从龙虾仔的手上滴下来的,他灵活的跟猴儿似得,早就在毛胡子之前去井边喝过水了。 “你怎么跑上面去了?”我不禁为龙虾仔捏了把冷汗。 毛胡子解释道:“龙虾仔就这德行,喜欢倒挂着,夫人不用在意他摔不下来。” 龙虾仔对着我们露齿一笑,又从电扇上爬到较为安全的橱柜顶上,蹲在角落腼腆的看着我们。 厨房里,小深准备绿豆粥和小菜,正用尾巴托着游入客厅。 “爹爹,娘亲,吃饭啦!” 毛胡子一见小深,眼睛都直了,小深看见家里闯入了陌生人也立刻竖起脖子,发出警告的“呲呲”声。 一人一蛇,大眼瞪小眼的看了半天。 “是我!毛胡子,咱们在蛇坑里见过的。” 要是此刻有那个邻居突然来我家串门,就能看到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认真的对着一条两米来长的黑蛇讲话。 我可不希望这样的花边新闻传出,不动声色的跑去院子里把院门关紧。 小深上下打量了一番毛胡子,发出一声冷哼:“哼,化成灰我都认得,就是你拖累了娘亲,害我的亲娘豁出性命保护你们!” 小深口中那位被毛胡子拖累的娘亲自然只的是我,另一个“亲娘”说的是那条母蛇。 客厅里的气氛瞬间尴尬起来,小深蹬着铜铃般的大眼睛,肉眼可见的雾气委屈的从眼眶里冒出来。 很明显,小深把母蛇的死全部怪在毛胡子身上了。 “确实是我害了你老娘,没什么好解释的,毛胡子我欠你一条命,如果你想要,我现在就能还你!” “好啊,现在去死!”小深一点都不客气,吐着性子,邪恶的吼着。 “死就死!”毛胡子也是来真的,说着就要去厨房找刀。 他刚跨出一步,一抹黑影就快速从我眼前闪过,紧接着就听见小深突然发出的惨叫。 “啊……” 那黑影抓住了小深的蛇尾巴跟甩鞭子似得在地上左右乱挥,把小深抽的晕头转向。 小深也恼火了,身子一抖就露出真身,一下子客厅就被小深将近百米的体型填满。 那个黑影也被小深尾巴一弹,逼近墙角。 我们这才能够看清,原来灵活的黑影就是一直躲在橱柜上的龙虾仔。 他为了保护毛胡子,才冲出来和小深争斗。 小深的蛇脑袋上被摔出了好几个血包,愤怒的张开血盆大口居高临下的看着角落里惊慌失措的龙虾仔。 似乎下一秒,就要把龙虾仔一口吞掉! 我和毛胡子都吓懵了,只有赢湛波澜不惊的看着这一幕,薄唇轻启,“你娘亲饿了,小深准备一下开饭。” 我不敢置信的睨着赢湛,性命有关的时刻,他竟然还有心情吃饭? 然,更让我无法相信的是,小深听到赢湛的话,瞬间合上了长满锯齿的嘴巴,对着快要被吓尿的龙虾仔危险的吐了吐信子,然后转过身挤出一个孩童般天真的小脸。 “好的,爹爹,小深现在就去准备。”说着,小深就慢慢缩回了两米来长的体型,跑去厨房拿了三副碗筷。 毛胡子额头滑落一颗惊骇的冷汗,怔怔的问:“那我还要不要去死?” “你欠小深的,慢慢还,你这条命还有用。”赢湛似乎早就算好了利益得失,话语里不带丝毫感情。 小深也乖顺的没有插嘴,只是不再看毛胡子,把他们当做透明的。 于是乎,在我们家客厅里就出现了,我、赢湛、小深坐在饭桌上吃饭,毛胡子、龙虾仔一左一右站在我们身后的奇怪局面。 赢湛喝了两口粥,将视线落在身旁的银色手提箱上,箱子上装着一个密码锁,看上去非常高级。 “密码是三个八。”毛胡子说道。 赢湛修长的手指按下数字键,密码锁闪出一个绿灯“咔擦”一声打开了。 我好奇的问:“里面装的是什么呀?” “孝敬二老的一点心意。”毛胡子嬉皮笑脸的回答。 小深酸里酸气的插嘴道:“你敢说我娘老?” 毛胡子一下脸色聚变,“不敢,我是说送给主人和夫人的礼物。” 我怕他们又闹翻,转移话题,“什么礼物,快打开看看。” 赢湛把箱子递给我,嘴角勾起一抹高深的浅笑。 “要不要那么神秘啊?”我随意的把小手搭在手提箱上,往上翻开。 一张张映照在朝阳下的成熟男人的俊脸便映入眼帘! 毛爷爷!箱子装的竟然是一叠叠崭新的毛爷爷,我似乎还能闻到钞票特有的香味。 赢湛在我盯着钱快要留下口水之前,大手一按把箱子关上。 “这些钱哪来的?”想到毛胡子那些不堪回首的前科,我短暂的兴奋豁然消失,只怕这些钱又是毛胡子用不正当的手段得来的。 毛胡子嘿嘿一笑,眉飞色舞的说:“夫人还记得蛇坑里那只大变色龙嘛?离开蛇坑时,龙虾仔捡了一大包变色龙的鳞片。昨天我们在罗密欧上班,一个阿拉伯酋长的夫人发现了龙虾仔脖子里挂着的鳞片,一摸之下触手生凉,欢喜的不得了,当场就请我们卖给她。可我不知道鳞片值多少钱,想着一片一万块就差不多了,就对着那阿拉伯富婆比了个一字。” 我粗略数了下箱子里的毛爷爷,起码有百来万,和毛胡子的开价大相径庭,不由狐疑的皱起眉头。 毛胡子继续说道:“我们运气好,那个阿拉伯富婆立刻就同意了,还问我们能卖给她多少。龙虾仔一共捡了十一片,我就做主卖给富婆十片鳞片。那富婆也是大手笔,随便一个电话,就有一个白袍送来了一个手提箱给我。我去更衣室一数钱,发现那富婆给了我们整整一百万!她还以为我比的那个数字一,是十万的意思!哈哈哈!” “收下这笔钱,你以后不要再抛头露面了。”赢湛把箱子推进我怀里,把毛胡子的馈赠当做理所应当。 可我怎么听这话,怎么刺耳。 不抛头露面是什么意思? 是让我少出门,还是让我放弃当医生? 对上那双深不可测的黑眸,我倔强的把装满钱的箱子推到桌子另一边。 “我不能要。” 闻言,赢湛嘴角的弧度隐没,眼眸微沉,“这是母蛇的卖命钱,你确定不要?” “要不要当由小深做主。”我把问题抛给小深。 小深从粥碗里抬起头,看了眼沉甸甸的手提箱,吐出一句,“小深不要,性命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做好的!不愧是娘亲的好小深! 我夸赞的把小深搂紧怀里,小深的眼角有些湿润,却在泪水决堤之前忍住了。 “那你拿回去吧。”赢湛手指一挥,手提箱就飞入毛胡子怀里。 毛胡子一脸莫名,似乎不能理解怎么会有人不喜欢钱。 赢湛扔给毛胡子一包种子,慵懒的命令,“找个避光的池塘,把种子投下去。” “好。”毛胡子一接到任务,又有了精神。 而龙虾仔收到小深变身后的惊吓还没回过神,依旧警惕的躲在客厅的橱柜顶端。 我扶着额头靠在沙发上,叹息:“小深是男孩,龙虾仔也是男孩子,要是家里能再有一个女孩就好了。” 赢湛正在看报纸,那是一份英文报,不问可知是从零那边得来的,而赢湛的英文却是从我的英文书中自学的。 我不想承认,自以为无敌的学霸称为已经被赢湛霸占。 也不明白他一个千年男鬼,为何要学英语。 赢湛的视线依旧停留在报纸上,“为夫准许你领养一个女孩。” “干嘛要领养,我可以自己生啊!”此言一出,我就知道自己闯祸了! 赶紧捂着嘴巴,红着脸蹬着赢湛。 赢湛星眸流转,最终将视线停留在我平摊的小腹上,“你想生,我会考虑,但不是现在。” “你想生,我会考虑,但不是现在……” 赢湛说的话在我的脑中千回百转,听见他面无表情的说这句话时,我的内心莫名的撕痛着。 随着日复一日的相处,我感觉自己渐渐的被赢湛控制在掌心,他可以轻易对我说出“不要抛头露面”这种话,也可以决定我今后可不可以怀上他的孩子。 似乎不用考虑我的感受,就能把所有事情都替我做主。 这种事对于21世纪的现代女性来说,未免过于可笑。 心里堵着一口气,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从家里跑到了村子附近的小河边。 小河蜿蜒曲折,宽度不过二、三米,说它是条河不如称它是条溪更加妥当,但立在岸边的一块石碑上书“汹河”,则又说明了,这条河在千百年前是多么波涛汹涌,波澜壮阔,只是再强大的存在都抵挡不住岁月的腐蚀,变成了现在这样盈盈流淌的景象。 我捡起河边的一块鹅卵石,用力扔向湖面! “哎呦!哪个不长眼用石头扔爷爷!”毛胡子粗矿的声音从河面上生长的一片芦苇丛里冒出。 “咦?夫人?”毛胡子怒气冲冲的脸见到我后转变成了惊讶。 我也有点好奇,“你在这里干嘛?” “主人让我在水里投些种子。” “是什么的种子?” “不知道,主人没说。但主人提起过,种子结果之后,会比变色龙的鳞片还值钱。主人还说,等到来年夫人就不用抛头露面,养在家里就好。”毛胡子一脸憧憬的说着。 我听了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赢湛说要养我,我内心挺温馨的。可像是小猫小狗似得被养在家里,那我是万万不愿意的。 如此想着,我更加坚定了想要脱离鬼掌,保持自立的决心。 “夫人,您怎么大热的天,也跑来河边喂蚊子?”毛胡子被晒得如红高粱的脸上,露出不解。 我随意回了句:“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你不会死那么早。”赢湛冷峻的声音从我身后冒出,一把黑伞遮挡在我的头顶。 出们太急,我竟然把外婆留给我的补丁黑伞都忘带了。 黑伞在赢湛的手里与普通的雨伞无异,但这把伞从赢湛手中转交到我的手中之后,无数暗金色与血色交织的符咒便如雨后春笋般从伞中心冒出。 “人的寿命都是生死簿上定死的,九十九岁已经是高寿了。”我理直气壮扬起下巴。 赢湛把小深所在的木牌递给我,“其他人的寿命自然记在生死簿上,可你的性命在我们缔结阴亲之时就已经属于我。” 我们只是结了阴亲,又不是签卖身契! 第115章:助理工资很高 第115章:助理工资很高 赢湛你要不要说的那么拽啊? 我一百个不服,“既然我的命归你管,那请问你打算让我活到几岁?” 赢湛修长的手指划过我脸颊,性感而又危险的勾起嘴角,“放心吧,你还能活很久。” “切,说了等于没说。”我咬牙切齿的碎碎念。 赢湛宠溺的揉了揉我前额的发,让我更加觉得自己像极了他养的宠物,地位很不平等。 “滴滴滴……”手机响了。 赢湛养成接听手机的习惯,和我一同掏出手机,但这一次不是零打来的,而是rose lee打电话来找我。 “喂,是元宵嘛?” “我是。” “这几天有空没有,帮个忙,强哥家里出了点事情,翘班了。我正缺一个助理呢,就想到你了。” “小强哥怎么了?” “不是小强哥怎么了,是他老婆,就是林社长的秘书兼助理艾达,她失踪了好几天了。小强哥正满世界的找艾达呢,都快找疯了。” 手机那头,rose lee担心的叹了口气,我也听得不安起来。 说起艾达,难道她在上一次林社长找她的时候就已经失踪,直到现在? “元宵,你在听吗?你只要做我几天助理就行了,薪资一天一千,行不?” 见我迟疑,rose lee又提高了加码,“嫌少?也对,我rose lee的助理不能那么便宜,那就一天两千怎样?” “两千?”我惊讶了,似乎闻到了钞票的油墨香气。 身边突然飘来一股寒意,不用看也知道是赢湛听见rose lee给我介绍兼职,化身活体冰山来表现他的不满。 我往前走了两步,拉开与冰山之间的距离。 那冰山却又俊眉微蹙,加大了冷气排放,“我说过,你可以不用再去抛头露面。” 我白了他一眼,“切,不工作,谁养我,谁还贷啊?” “为夫。”赢湛当然不让。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的生活我做主,无论我们是什么关系。”我潇洒的扔下一句,对着电话允诺道:“行!什么时候开工?” “那就今天开始算吧,你来文化公司找我。”rose lee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着急。 我爽朗回答,“成,我现在就来!” 赢湛,对不起,对于来自古代的你来说,女人就应该像宠物一样,闭门不出恪守纲常,为了讨好自己的夫君不择手段。可现代不是古代,我也不是古人,我无法控制自己喜欢你,却也无法强迫自己变成你心中的好妻子的模样。 挂上电话我不敢回头,并不是怕赢湛对对我发火,比起他的怒火我更不想看见那张近乎完美的脸上出现失望的表情。 “我去趟文化公司,不用担心。” 说完,我头也不回的往车站走去,赢湛没有拦住我。 走了大概七八分钟,我忐忑不安的回头,河岸旁已经空无一人。 赢湛离开了,我的心里也突然被挖空了一块。 来到文化公司已经是下午,rose lee正在堆积如山的她的海报上签艺术签名。 见我来了,如释重负的把剩下那些没签完名的海报塞进我怀里,让我替她完成,还一个劲的抱怨应该帮我配一辆车。 我赶紧推脱,rose lee也不勉强,靠在沙发上欣赏着那盆放在她休息室窗台上的红玫瑰。 几天没见,玫瑰暗红色的花骨朵似乎又长大了些,花瓣的颜色也更加浓艳,好似转瞬就要盛放。 “真想快点看看它开花的样子,我总觉得这盆花就是我的幸运花,要是哪天它开花了,我的事业也会走向更高的巅峰。”rose lee迷恋的睨着玫瑰花。 我有些不适应这盆玫瑰的香气,抱着海报和签字笔坐到一处远离她们角落。 “都含苞欲放了,花期应该就在今明两天吧。” rose lee却不以为然的摇摇头,“不一定,这不是普通的玫瑰,半年前它就长出了鲜艳的花苞,可我盼到今天,玫瑰都没有绽放。” 我听着rose lee断断续续的呢喃,试着在白纸上模仿rose lee的签名。 还别说,英文的签名特别好模仿,反正就是怎么潦草怎么来,龙飞凤舞一笔就成。 签名了十几张海报后,我有些心虚,“蔷薇,我来签名真的不要紧嘛?会不会有读者认出来不是你的笔迹?” rose lee拖着下巴思考了片刻,不太情愿的拿起另一只金色的签名笔,拧开笔盖,“说的也对,那我就勉为其难帮你分担一些咯。” 我挤出一个苦笑,埋头签字。 令我感激的是,今天rose lee安排给我的助手任务,实则就是应付着两千张宣传海报上的签名。 我身为学霸,最拿手的就是用纸和笔进行的工作了,才三个多小时就全部签完了。 rose lee只签了大概几十张,此时用一副看神仙的表情崇拜的望着我,“哇塞!你好厉害!以前小强哥完成这些起码要用一整天。” 我腼腆一笑,“还有什么吩咐吗?” rose lee递给我一张她的公告时间表,每一天的行程几乎都是排满的,甚至连吃饭的时间都安排了采访或者排练。 怪不得rose lee会累的连签名都需要别人代劳。 “没事了,下班。明天准时来文化公司接我就ok。” rose lee拿起车钥匙和包包走出门,我快步跟上去。 毕竟是两千块一天的工资,只工作三小时就下班,我心里有些过意不去。 “让我送你回家吧!” rose lee妩媚的回过头,饱满的红唇浅勾,“小元宵,你的车技有我娴熟嘛?” 我很认真的想了想,诚恳摇头,“应该没有。” “所以,你可以下班了!” “那让我送你上车!” “好啊……” 这段时间的相处中,我发现rose lee超级平易近人,除了公共场合装逼之外,自己人面前是一点架子都没有。 只是,为了维持我们的融洽关系,我一直避免和她聊起各自的感情事。 不知道rose lee还记不记得,她在喝醉酒的时候,和我说过的话。 想起赢湛,我的心莫名的漏跳了半拍。 我们一起乘坐电梯到地下二层的停车场,自从发生电梯夹断人头事件后,地下三层的停车场已经全面封锁。 “元宵,你没事吧,脸色很苍白。”rose lee摘下墨镜,轻拧眉头,打量着我。 我捂着胸口,极力把脑子里那张妖孽的男鬼脸孔甩出去,“没什么。” rose lee凑近我,神秘兮兮的压低了嗓音,“我听说社长夫人的鬼魂因为放不下林社长,至今还一直徘徊在电梯里,如果有人在乘坐电梯的时候思念情郎,林社长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把那个人带到你身边。老实说,你刚才是不是在想你那个帅哥男朋友啊?” “才没有!”我夸张的狡辩! rose lee靠在擦得一尘不染的镜子上,故作高深,“是真的,我也在思念我的情郎……不知道电梯门打开能不能看见他那张帅到没朋友的英俊脸孔。” 我满头黑线,心想,就算赢湛真的很帅,rose lee也不用当着我的面狠狠夸赞吧。 我越来越怀疑rose lee请我来当助手的居心了,可她貌似没做过为难我的事情,让我非常纠结。 “叮咚!”电梯停下。 我还在发呆,rose lee突然握紧我的手,让我心头一震! 电梯门外,赢湛眉目清俊如若刀削斧凿般的脸孔闯入我的实现,瞬间夺去了我的呼吸。 我简直看傻了眼,说话也不利索了,“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接老婆下班。”赢湛说的很自然,似乎早晨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我愣在原地,赢湛一把将我抓回身边,完全无视电梯里貌似天仙的rose lee。 电梯旁还站着另一个同样颀长的男子,生的眉清目秀,脸上总是挂着人畜无害的微笑。 “那么巧,又见面了。”墨白轻柔和煦的向我们问好。 rose lee摆出一副高高在上女王姿态,这是她对外人时候的惯有态度,“晚上好,赢先生是来接老婆的,墨先生又是来这里做什么?” 虽然rose lee伪装的很好,可我却能敏感的从她的声音里听出浓浓的醋意。 墨白没察觉我们之间的尴尬,如实回答,“艾达失踪超过48小时,已经立案,我是来取监控录像的。” “失礼了。”赢湛没兴趣听他们聊天,拉着我离开。 我狐疑的问,“地下二层是停车场,你来接我也没必要到这里,在正门等我就行了。” 赢湛带我走近那辆昂贵到足以让整条街的女人都为之尖叫的限量版劳斯莱斯前,“听零说,你很喜欢这辆车。” “所以你拜托零来接我……”我一次生二次熟的等着零从车子里跑出来为我开门。 赢湛却打开副驾驶的车门,把我推进去,“非也,来接你的人,只有夫人一个。” “你开?”我惊悚了。 “正是。” 劳斯莱斯发出低沉的咆哮,赢湛一脚油门,车子如离玄之箭冲出车库。 “你有驾照吗?” “什么是驾照?” 让一个习惯了进房间直接穿墙,走路不用脚的阿飘来开车是我这辈子做过最疯狂的事情。 就算这只阿飘,帅的人神共愤也不能有效减缓我心中的恐惧和惊慌! 码表上的指针几乎都在180-200之间跳动,马路上的限速标志只有60,我们早就超速了好几倍。 “赢湛,你开慢点好吗?” 没错,我用的是祈使句,这个节骨眼我能不被吓尿已经是祖宗保佑。 “如你所愿。”赢湛松开了半格油门,车速明显下降。 我悬在嗓子眼的一颗小心脏不安的回归到左侧的胸膛。 “夫人害怕?”赢湛侧目而问。 我捂着心脏,“正常人都会慌的好吗?” 赢湛邪魅的冷笑,“零都是开时速220以上,为何不见夫人害怕。前日,零还报告说你还在后座睡了一觉。莫非是不相信为夫的驾驶技术?” “我当然质疑!因为你没驾照!话说,零真的有开那么快?我怎么一点都感受不到?”要不是系着安全带,我此刻一定急的跳脚。 “这辆车贵就贵在,无论开的有多快,撞得有多狠,坐在后座上的人都感觉不到任何不适。顺带一提,为夫虽不知驾照为何物,但开车这门技艺是零传授给为夫的。”赢湛耐心的解释。 我吁了口气,“零教的还好,你练习了多久啊?” 赢湛看了眼表盘上的时间,不假思索的回答,“零是口授为夫驾驶技巧,差不多驾驶了有40分钟。” “靠!合着这是你第一次开车!”我开始思考要不要直接跳车,这样才更安全点。 赢湛坏心眼的勾起唇角,似乎不满我对他的怀疑,趁我扶着额头怨天尤人之际,再度大脚压下油门。 “轰……” “啊啊啊啊!” 马达的轰鸣夹杂着我撕心裂肺的尖叫,眨眼消失在行人的视线中。 即使挤在下班高峰,赢湛驾驶劳斯莱斯从文化公司行驶到家门口,也才花了十分钟。 赢湛优雅的下车,为我打开车门,“技术可好?” 我故意不理他,特么老娘脸都被吓白了,他还有心情炫耀。 第116章:病的蹊跷 第116章:病的蹊跷 不过,赢湛确实具有超乎常人的驾驶技术,用他的话来说,只要擅长骑马者都应该会开车,只是换了一个坐骑。 这句话我不敢苟同,却对赢湛的驾驶技术再无质疑。 我撑着赢湛的手臂从车厢里钻出来,不争气的吓成了软脚虾。 赢湛摸了下我的额头,墨瞳微沉,一把将我横抱在怀中,“你发烧了。” “我只是有点晕。” “别说话,上床躺着。” 是夜,我发烧到39°,赢湛第一次失约罗密欧,留在家照顾我。 小深更是一会儿倒水,一会儿换毛巾,忙里忙外直到清晨才钻进木牌睡觉。 我迷迷糊糊的睡到半夜,稍微有点退烧,身体还是虚的不行。 屁股上湿乎乎一片,我差点忘了亲戚还在,只能挣扎着从舒服的被窝里爬起来,去换姨妈巾。 赢湛一直注视着我,生怕一眨眼,我就会倒在地上。 “此次高烧,十分蹊跷。” 我没好气的钻回被窝,用背脊对着赢湛。 一点不想承认,是被飙车吓出来的高烧。 真是的,我从小到大遇到过那么多妖魔鬼怪,不吹求我王元宵就是被吓大的,现如今竟然被区区飙车给吓病了。 “你睡着时,手机响过。”赢湛把手机递给我。 这是几个小时前,rose lee发给我的短信,寥寥几句,从字里行间却能感受到rose lee在打字时候的兴奋。 内容为:天哪,电梯传说是真的!我们真的看见了喜欢的男人,好开心!只可惜他不是来接我下班的,有点小失落,可要是天天都能在下班时看见他,那就太好了!元宵,你说那个人明天还会来公司吗? rose lee口中的那个人指的应该是我的枕边人赢湛吧。 我一下睡意全无,握着手机的手也在冒汗。 赢湛温厚的掌心伸到我的额头试探我的体温,“睡不着了?” 我翻个身,对上那张不设防被的俊脸,下意识的又往赢湛的怀中贴近了几分。 赢湛伸张手臂,圈住我的侧腰,璀璨的星眸却在夜色中捕捉着我脸上的不安。 “明天,你也回来接我吗?” 我不确定,这句话是为了我还是为了rose lee的期待问出来的。 赢湛平稳的将呼吸吐纳在我的耳廓,带起酥酥麻麻的悸动,磁性嗓音溢出不以捕捉的宠溺,“如你所愿。” 次日,我的高烧完全褪去,一照镜子觉得自己似乎一夜之间清瘦了不少。 赢湛也发现了这一现象,让小深熬了一锅鸽子粥给我补身子。 吃饭时,更是若有所思,连筷子都懒得动。 其实,从我换上出门的服装走出房间起,赢湛就没再说过任何话。 这种气氛让我有些愧疚,心底悄悄升起了一股感激之情,他包容了我的执拗。 “我去上班了。” “我送你……不超速。” 我爱极了赢湛补充后面那半句话时候的表情了,就算他很快就隐藏过去,还是被我发现了他眼底的关怀。 如赢湛所言,车子开得很平稳,到达文化大厦时rose lee的红色小宝马也正巧开到大门口。 劳斯莱斯的车窗都贴着镜面膜,只有从车里能看见车外,车外的人绝对看不见车厢内的景象。 故此,赢湛看见rose lee也没有和她打招呼,等我下车,就一脚油门,如闪电般消失在街巷的尽头。 又是在电梯里,rose lee酸溜溜的来一句,“元宵,有时候我真嫉妒你。” 我被说的一下语塞,只能装傻,眼睛也不敢正视rose lee,没有目的在电梯里乱飘。 文化公司的电梯,六面都装着褐色的镜面玻璃,只要是在电梯里的东西,无论在哪个角度都能在镜子里捕捉到。 就在rose lee说话的同时,我突然发现她的肩膀上似乎有什么东西飞快的窜了过去,但镜子里却没有出现那个东西的身影。 rose lee也好像感觉到了肩膀的一样,猛地回头去看。 可这是vip专用电梯,此时电梯里只有我和她两个人,根本就没有第三者,镜子里也没在看见什么奇怪的东西。 我立刻掏出黄符,警惕的四处打量,一般来说肉眼偶尔可见,镜子里映照不出或者没有影子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而刚才那个从rose lee肩膀上跳走的黑影,很有可能是跟着rose lee从其他地方一路进入电梯的。 显示楼层的数字不断增大,就在电梯门打开的瞬间,那个黑影又出现了,仿佛陷在一阵诡异的旋风里“呼”一声,就不见了。 “逃走了,那东西怕人,应该不是什么厉害的鬼。” 根据以往的经验,我实事求是的分析。 rose lee怕的脚踝直打颤,“元宵,我以前有没有和你说过,文化公司里好像一直有个人在跟踪我。听你刚才这么一说,我觉得那个跟着我好像是鬼!” rose lee今天的公告从上午九点到晚上八点半,被安排的满满的,光是采访就有五家,还有两家影视公司来洽谈下半年的合作计划。 换做是小强哥,又做经纪人,又做助理,一定会忙得飞起来。 我只担任rose lee的助理,相对来说干得活就轻松的多,只要跟在rose lee身后拎包拿衣服,准时准点把不同的人请入指定房间即可。 看着在镜头前精神满满的rose lee,我觉得之前的担心都白费了,她似乎一点都没有受到电梯里那个灵异生物的干扰,总是能在镜头前拿出最好的一面。 我却不敢松懈,兜里揣着黄符被这黑伞,守在rose lee身边。 电梯里的那只黑影鬼逃离的原因,或许不是因为怕普通人,而是在惧怕我,讲不定我一个转身它就又黏在rose lee身后。 等候室里,那个在罗密欧里被我百般羞辱的女记者陆璐也排队,她一看到我就两眼放光,无疑是认出我就是那天晚上给她难堪的女富豪。 我一怔,有些心慌,佯装没看到她,脚底抹油的溜进采访室。 没料想这个陆璐比我预料更加厚颜无耻,竟然没有经过准许,就自说自话的跟着我进入采访室。 “你应该还没有忘记我吧,几天前我们在罗密欧里喝过一杯的,王、大、老、板。”最后几个字,她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出来,嘴角却带着捕捉猎物的笑意。 她得意的话语打断了rose lee的访问,很明显,rose lee也认出了陆璐。 “现在是独家采访时间,闲杂人等不能进来。”rose lee不客气的说,给我使了个眼色。 rose lee的态度给我做了榜样,既然她假装不认识陆璐,我也装着不认识就好了。 “这位记者,还没轮到你们杂志的采访,请出去。”我不由分说,把陆璐推赶出去。 我记得陆璐是时代杂志的记者,看了下rose lee的通告,时代杂志的采访约定在十一点,是上午的最后一同通告。 “装什么装,我倒要看看你怎么解释从大老板摇身一变小助理。”赶完人,我转身就想走,陆璐一把拉住我的手,在走廊里拔高了嗓音。 闻言,等在接待室里的其他记者嗅到八卦的气味都好奇的凑上来。 就连林社长养的那只小少爷也懒洋洋的登场,不过小少爷不是为了听八卦来的,它是被摆放在落地窗前的那盆rose lee钟爱的玫瑰花吸引来的。 面对陆璐的质问,我不以为然,甩开她的手,轻笑道:“那是我的私事,没必要和你解释。比起挖掘我一个兼职助理的八卦,相信你的那些个同行们更加愿意写一篇大名鼎鼎的时代杂志副总编的糜烂生活的报道。” “你……”陆璐被我抢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我表面看似腹黑淡定,胸口却紧张的直打鼓,装作从容的重新走进采访室后,才如散架般靠在门上。 半小时后,rose lee的第三次采访告一段落,我履行着助理的职责面带笑意的代替rose lee送他们出门,一打开采访室的门,小少爷惊天动地的哀嚎就传了进来。 “嗷嗷嗷嗷!”这种叫声比被我一脚踩到它的那次还要尖利,是那张连续了好几声的短促急叫。 小少爷在文化公司的地位仅次于林社长,它这么一嚎,附近的工作人员都急匆匆的赶过来。 rose lee也面色凝重的夺门而出,我跟在她身后,看见小少爷嚎叫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被我赶出去的陆璐。 “你对它做了什么?”一个面生的女工作人员率先冲过来,冲陆璐喊道。 陆璐精通八卦,自然知道小少爷在文化公司地位不凡,虽说因为一只狗被人训让她很不爽,她却不敢发怒。 “我什么都没做呀!”陆璐激动地直摇手。 小少爷依旧不依不饶的尖叫着,沙皮狗独有的肥硕嘴唇里还喷出了许多唾沫星子,我从没见过小少爷如此激动。 “那小少爷干嘛针对你?”那位工作人员面色焦虑,我发现她脖子里挂着一枚和艾达款式相同的职工胸牌。 陆璐表情无辜的后退了一步,辩解:“你也说它针对我了。” 那名工作人员蹲下身,仔细的在小少爷臃肿的身体上做检查,我却发现小少爷的目光似乎一直围绕着那盆放在落地窗下的玫瑰。 我低头往玫瑰上一看,花盆里竟然有一个被压扁的女士烟头,而且玫瑰花的叶子上还有一个被烫穿的焦洞。 这种烟的牌子我在罗密欧里看见陆璐抽过,不问可知花盆里的烟头就是陆璐扔的。 rose lee也发现了这一幕,怒容满面的向陆璐快步走过去。 昨天,我还听rose lee带着幸福和期盼的表情说过,她觉得这盆玫瑰和她的演艺生涯息息相关,一直把这盆玫瑰当做宝贝养着,就连艺名都改成了rose lee。 我预感不妙,rose lee一边走向陆璐,一边绷紧了左手的手掌。 第117章:狗会笑 第117章:狗会笑 这个细微的动作让我看得心惊肉跳,rose lee太气愤了,这是要打人的节奏。 另一边,陆璐似乎就在等着这个时刻,眼睛里除了惧怕,还不自觉的流露出久违的期待。 可我不能让rose lee出手,在场那么多记者,要是rose lee真的打人,无论有没有把人打伤,都会大大影响她的女神形象。 娱乐圈这个地方,想要伫立口碑需要用几年甚至十几年,可毁掉一个艺人往往只需要几分钟。 唯一能让rose lee消气,又能让陆璐得到教训的方法只有一个。 想到这,我一把冲到rose lee身前,在她举起手掌之前,狠狠的在陆璐的脸上先抽了一巴掌! “啪!”响亮的耳光声回荡在等候室,随之而来的便是十几下按快门的声音。 我不动声色的拉住rose lee的手,她也反应过来差点中了陆璐下的套儿,恢复了几分镇定。 陆璐的演技也不是盖的,被我一耳光竟然夸张的摔倒地上,捂着脸可怜兮兮的哽咽:“打人了,rose lee打人了!” “不好意思,打你的人,是我。”我卷起袖子吓唬她,身旁又多了几下按快门的声音。 陆璐坐在地上,哭了半天都没有掉下半颗眼泪,其他的记者也没有人把她扶起来,故意想要把事情夸大。 “你是rose lee的助手,打人的事情一定也是rose lee致使你做的。”陆璐控诉道。 我不甘示弱的反驳,“我是代替你妈教训你,身为记者却不懂礼貌的擅自闯入独家采访,墙上明明贴着禁言标志你还明知故犯,更可耻的是事后还把烟屁股压灭在花盆里!你做的事情,连一条狗都看不过去。” 在场所有人都被我的气势震住,包括如女王般姿态傲慢的rose lee。 片刻,那个挂着胸牌的女工作人员走到我们中间,她的胸部发育的十分完好,甚至可以用壮观来形容,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 加之她身材矮小玲珑,颇有点小身材大味道的既视感,长相甜美非常叫人怜爱。 “大家好,我是林社长的秘书蒋文,我想这件事一定是个误会。” 我仔细打量了这个叫做蒋文的大胸妹,有些疑惑,艾达姐才失踪了几天,林社长就已经雇佣了新秘书,这招人的效率会不会太快了? 蒋文拉了拉我的手,扔给我一个快点息事宁人的眼神。 我知道她在给我找台阶下,挤出一个看起来诚恳的微笑,“刚才是我太激动了,你看,这件事我们都有错,不如就扯平算了,我在这里先给你赔礼道歉,你实在咽不下这口气,这耳光给你打回来也行。” 陆璐没想到我会这么轻易就低头认错,在场那么多人看着,她也不敢真的动手打回我耳光。 “陆小姐的医药费,后续的精神损失费、营养费、误工费我们林氏文化也会一应承包。”蒋文的处事手段似乎比艾达更加圆滑,一看就是个人精。 rose lee走过来,对着陆璐伸出芊芊玉手,笑的妩媚,“我的助手今天第一天上班,不懂规矩,我会严厉惩罚她的。陆小姐您是媒体界的老资格,应该不会为难一个新人吧。” 陆璐神色难堪,面对rose lee的主动示好,她是不想去接rose lee的手也必须去接。因为在rose lee身后,是强大的林氏文化,惹毛了林氏,陆璐这辈子都别想再媒体界混了。 “那我就卖rose小姐一个面子,不跟这没素质的小助理计较。但是除了蒋秘书的承诺,rose小姐也要答应把新电影的采访给我们独家才行。”陆璐趁机讹人。 rose lee万种风情的掩面一笑,捧起那盆玫瑰花,转身走向采访室,“没问题,元宵,你安排一下,20分钟后接受独家采访。对了,陆秘书身体不适,蒋秘书麻烦你为她准备一间休息室,待会的采访就让时代的其他记者来。” “好!”我跟在rose lee身后,把陆璐和在场的一票人扔给蒋文处理。 一走进采访室,rose lee就把花盆里的烟头和她的伪装全部扔掉,委屈的抱住我,“元宵,还好有你拦住我,不然我闹出打人事件,一定会被公司雪藏的!那个陆璐一看就是有备而来,想要新仇旧恨一起报,我看到她那张脸就恶心!” 我拍拍她的肩膀,安慰:“没事了,后面的事情蒋文会处理的。” “恩,可怜了我的玫瑰花。”rose lee松开我,拿出喷水壶和一块香奈儿的手帕小心的擦拭玫瑰花被烫坏的叶片。 我隐隐察觉身后有些异样,好像有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们,转身一看,小少爷不知何时跟了进来。 它脚掌上的肉垫很厚,走路很安静,加之动作缓慢,经常给人一种神出鬼没的假象。 小少爷走到rose lee坐着的沙发旁趴下,几乎被赘肉掩盖的狗脸上流露出一抹淡淡的悲伤。 刚才,它急叫的原因,可能就是发现陆璐用烟头烫坏了rose lee的玫瑰花吧。 rose lee表扬的拍拍小少爷的狗脑袋,扔了一块猪肉干给它,但小少爷还是一副愁眉不展的模样,对猪肉干看不都看,估计是在林社长那里山珍海味吃多了,瞧不上寻常的零食。 20分钟后,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记者和两个摄像师前来采访,rose lee说这个鸭舌帽是时代杂志的总编,这次的独家起码能让下个月的时代杂志多卖出十万册。 采访一直持续了两个小时,临近一点半才结束,我们都没吃午饭,蒋秘书提议我们与时代的记者一起吃个便饭,把打人事件正式画上句号。 我是无所谓,rose lee在各种压力下也只能陪同,这是她唯一不用辞退我的方法。 ‘受害人’陆璐为时代杂志拿下独家,风光满面的等在休息室里。 她还故意当着我们的面拿出一根女士烟,“诶呀,我的脸还火辣辣的痛,需要用尼古丁麻痹一下下。文化公司貌似只有安全通道不禁烟,你们不介意陪我走楼梯吧?” rose lee面色一沉,却不能发怒。 陆璐越发得意了,睨着rose lee12厘米的恨天高,明知故问,“rose小姐,没问题吧。” “乐意之至。”rose lee嘴角抽了一下。 我们往安全通道走去,还没走到楼梯口,陆璐就点燃了香烟,如众星捧月般走在最前。 快要到楼梯口,rose lee找到个机会低声对我抱怨,“特么,晚上一定要找几个人把这死女人套麻袋里狠揍一顿!” 我诧异的只想笑,没想到rose lee也会说出这么市井的话。 和我们并肩的蒋秘书听见了我们的悄悄话,半开玩笑的小声说:“不用那么麻烦,她脚上那双吉米周是冒牌货,说不定没走几步就掉了鞋跟从楼梯下滚下去了,人恶自有天来报。”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越是成功的女人心肠越歹毒,rose lee和蒋文一拍即合,差不多已经在陆璐身上臆想了十八中酷刑了。 我在一旁听着,半句嘴都插不上。 我们说的正欢,走在最前的陆璐突然发出一声尖叫,紧接着就听见楼道里传来了一阵撞击声。 陆璐刚跨出楼梯就一脚踩空,跟车轱辘似得从楼道里滚下去。 诅咒竟然真的实现了,我们目瞪口呆,愣了半晌才急匆匆追下楼查看。 “呲……”我似乎听见背后传来了一声窃笑。 那笑声很轻,却是真实存在的! 回头去看,身后没人,楼道口只有小少爷懒洋洋的站在那里,带着口水的狗嘴上裂开了一个诡异的弧度。 陆璐这一跤,直接从23层摔进了22层楼道转角的垃圾桶里,不仅手腕骨折,脑袋上还开花了。 救护车赶来时,她脖子上还缠着一条香蕉皮,浑身臭不可闻,医护人员带着口袋都拧眉嫌弃。 这件事情虽说是意外,毕竟也算是发生在文化大厦的事故,林社知道了前因后果以后承诺为陆璐支付所有医疗费,算是林氏文化对时代杂志的友好表示。 rose lee也发了一条微博,非常官方的解释了一下坠楼事件,还装作不做小心的提了一句,心爱的玫瑰花被某人‘不小心’用烟头烫伤等等…… 要知道rose lee的粉丝那可都是超级狂热的,这条微博一出,陆璐居住的病房好长一段时间都不得安宁,这招借刀杀人我给满分。 蒋秘书负责把陆璐和时代的其他记者送去医院安顿,免去了一顿应酬的午饭,我和rose lee决定去文化公司的食堂祭拜五脏庙。 下午两点多,过了午饭时间的食堂里空空荡荡的,但rose lee还是习惯性的要了一个包厢。 我不客气的啃着的一份全肉披萨,rose lee为了保持苗条身材,午餐只吃了半颗洋白菜和柠檬水。 看着rose lee盈盈一握的纤细腰身,我突然对嘴里的咀嚼着的披萨感到非常有罪恶感。 小少爷今天不知为何一路上都跟着我们,还大大咧咧的跟进了食堂包间,rose lee不阻拦,其他人也不敢将小少爷驱赶出去。 此刻,小少爷长满肥肉的狗脸上无精打采的,趴在我们脚边昏昏欲睡,似乎方才我从它脸上看见的诡异笑容只是一瞬错觉。 “元宵,吃完饭去楼下便利店买一箱巴黎水和一个八寸蛋糕回来,招待下午会见的影视公司的人,那个导演特别爱吃草莓蛋糕。”rose lee放下叉子,用餐巾擦了擦嘴角。 买招待品这些小事以前都是小强哥负责的,现在都需要rose lee来指挥安排,而我只能像个算盘珠子似得,rose lee拨一下我才能有转动的方向。 “好,把你送你休息室就去买。”我也拿起纸巾擦嘴。 rose lee摆摆手,优雅的掏出一张银行卡塞进我的掌心,“以后公账就刷这张卡,没密码。你也别送我了直接去买吧。” “也行。”我拿了卡,急匆匆跑下楼。 便利店就在公司楼下,可店里只有从法国进口的巴黎水,却没有蛋糕售卖。 我只能顶着晌午毒辣的太阳,跑去一公里之外的蛋糕店买蛋糕。 第118章:人参当饭吃 第118章:人参当饭吃 然后再独自把一整箱12瓶的巴黎水和一个八寸的草莓蛋糕扛上23楼rose lee的专用接待室,做完这一切,我已是汗如雨下。 rose lee正在休息室逗小少爷玩,见我一脸狼狈,递给我一件崭新的汗衫,“去洗把脸,换身衣服,待会影视公司的人看见你这么狼狈可不好。” 起先我还没发现自己的模样有多狼狈,照了镜子才发现自己在短短一个小时的暴晒中比早上黑了好几度,脸颊上还被晒脱了皮,头发也被汗湿的黏在额头上,活像只桑拿鸡。 我最这镜子苦笑,要是用这张脸去参加丑人大赛,几乎都可以不用化妆。 rose lee换上了某一线品牌的新品,美丽不可方物的迎接着影视公司的来访。 相比之下,我觉得rose lee就像高贵的白天鹅,我却是躲在角落里的那只丑小鸭。 若rose lee以后真的成为我的情敌,我大概一点守住城池,打败敌人的可能性都没有。 rose lee给我的那件名牌汗衫是荧光骚粉色的,据说是今年的流行色,但这种颜色穿在被晒黑的我身上,说不出的乡气,就像个初来乍到的外来打工妹。 这样的我,站在rose lee身旁更加没有可比性,只能让我自惭形秽。 我心里隐隐作痛,察觉到一丝rose lee对我的敌意,但我为了两千一人的薪水,只能容忍。 走出卫生间,一个娇小丰满的身影从我身前走过。 蒋文领着大包小包,胸口还抱着一大盒写着“海参”字样的礼盒,艰难的前进着,她走的很专心,压根没看见我,也没看见那盒掉在地上的长白山人参礼盒。 我捡起礼盒追上去,主动帮她分担了一些礼盒,蒋文那张热的红扑扑的小脸才从高高的礼品盒下露出来。 “谢谢。”蒋文会心一笑,从近处看,我发现她长了一张和实际年纪不符的娃娃脸。 一般来说,能做到社长秘书这个职位至少也要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十七八岁的熟女才能担任,可蒋文的那张脸,水嫩的像是个刚满二十的女学生。 看上去,比我还要小两岁,让我非常在意。 “那么快就从医院回来了,陆记者没事吧?” “这会儿应该在做手术吧,林社长给了时代杂志一笔不少的封口费,出不了什么乱子。” “这样就好。话说你拿那么多礼盒,是要陪林社长去送人吗?” 闻言,蒋文放慢了脚步,神秘的压低了嗓音,对我八卦起来,“不是送人,我怀疑这些人参燕窝都是社长自己吃的。” 我瞄了眼蒋文手里十来个礼盒,狐疑,“这么多够正常人吃几个月的了,你会不会是弄错了?” 蒋文高深的瞪大丹凤眼,“不会搞错,自打我来上班,每天都要按照清单去购买不同品种的补品,但是到了第二天我再来上班的时候,就发现礼盒里的补品全部都已经被吃光了。” 我撇撇嘴,不知如何解释林社长这种不正常的现象,难道真的有人能把人参当饭吃? “你等我一下。”蒋文把礼品放进林社长办公室后,叫住我,“这件衣服虽然是最新款,但是颜色不怎么配你。我给你一件适合的。” 蒋文说着,拉着我走进她的办公室,也就是之前艾达使用的那个办公室,拿了一件干净的白色连衣裙给我。 “这是我的旧衣服,如果你不嫌弃。” 我心怀感激的接过,“太好了,我的衣服汗湿了,正愁没适合的替换。” 白色的布料衬托的我整个人都明亮了一些,肤色看上去也白润许多,让我多了几分自信。 “快去忙吧,刚才我在车库看见影视公司的车子已经停好了,估计这会儿已经在和rose lee洽谈了。” 简单的相处中,蒋文的和善体贴让我心头一暖,就像一个大姐姐对我照顾有加。 我点点头,感激一笑,就往rose lee的休息室快走。 看着蒋文年轻的就跟高中生似得脸孔,我忍不住问了一句,“那个,将秘书,您能悄悄告诉我您到底几岁了吗?我总觉得自己年纪比你大,好奇的不得了。” 蒋文笑的灿烂,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姐姐我已经三十五岁了,儿子都上小学了。行了,别拍马屁了,赶紧去工作。” 我一路小跑到达rose lee休息室时,影视公司的人已经坐在沙发上享用着我辛辛苦苦买来的巴黎水和草莓蛋糕了。 rose lee则靠在沙发上,认真地看着一本剧本。 看见我穿着一身洁白的连衣裙,rose lee精致的眉梢诧异的挑起,没和我说话,继续默读剧本。 身为助理,说得难听一点就是艺人的保姆,最大的工作就是站在一人身后端茶递水。 只是,我这一站足足站了4个多小时,rose lee每次看见我似乎都不易被人察觉的流露出一抹不悦。 她的眼神,让我如坐针毡,难道真被我猜中了,rose lee是故意给了我一件荧光粉色的衣服想叫我出丑,而我破坏了她的计划? 一直到晚上八点,影视公司的人才和rose lee握手告别,离开。 我饥肠辘辘的收拾残局,把桌子上那些被吃了一半就扔下的草莓蛋糕收进垃圾桶,心想这些人真特么浪费粮食。 “终于能下班了。”rose lee伸了个懒腰,拿起包包疲惫的说,“走吧。” 由于赢湛和衣服的关系,我对rose lee不得不产生了一些芥蒂。 但想到早晨跟着rose lee进入文化公司的那只鬼,我又没办法放心让她一个人去地下二层的停车场拿车。 晚上的地下,阴气最重,万一碰到点什么就麻烦了。 我陪着rose lee来到停车场,rose lee突然拉住我,“元宵,我的外套忘记在休息室了。” “好,我去拿,很快下来。”我重新走回电梯,用最快的速度跑去休息室把rose lee的外套拿下来。 我之所以跑那么快,就是担心rose lee再被什么脏东西缠上。 可当我上气步接下气的拿着外套跑回停车场,rose lee还是被鬼缠上了。 而且,那只鬼,还是我认识的! 电梯门“叮”一声敞开,让我看见站在一辆红色的宝马车旁边的两道华丽身影。 这一人一鬼,似乎谈的正欢。 其中一位卷发飘飘,性感妩媚的是我的临时老板rose lee,另一个身材挺拔,气度不凡,出尘绝伦的男鬼是我的丈夫赢湛。 望着两具完美到近乎绝配的身影,我站在电梯里失了神。 直到电梯门即将再度关起来,我才重新按下开门键快步走出去。 赢湛早就看见我了,烟波流转间,向我溢出一抹浅笑。 他的劳斯劳斯停靠在红色宝马旁边的车位,应当与rose lee算是偶遇。 rose lee背对着我,没发现我站在她身后,似乎那双迷倒千万信徒的双眼中只装的下赢湛帅气的脸庞。 “我对有勇气拒绝我的男人都很感兴趣,需要我再给你一张名片吗?” 赢湛神色高深,性感的压低了嗓音,半开玩笑,“留给别人吧,鄙人惧内。” “哈哈哈哈……”rose lee顿了两秒笑道,“赢先生还挺风趣的,希望以后我们能经常见面。” 我听得满头黑线,rose lee一席话摆明了就是在暗送秋波,而且还是在知道赢湛是我男朋友的情况下。 rose lee是故意的! “元宵,你来啦?”rose lee从车窗的倒影里看见我,转身对我挤出一个灿烂的笑,一点都不避讳刚才的话被我听到,似乎是在对我宣战。 那双红唇上自信的弧度,让我胸口一阵翻腾,脸上却不服输的也挤出一个准备迎战的笑容。 “蔷薇姐,外套拿来了。” 接过那条白色的针织披肩,rose lee精致的脸孔露出淡淡的惊讶,“怎么不是我早晨穿来的蓝色风衣?” “早晨你穿的是米色衬衫,陪蓝色风衣恰到好处。但下午您又穿上了现在穿的红色长裙,红色与蓝色不是很配,所以我就自作主张的把这件白色的百搭披肩拿来了。”我不假思索的说。 虽然我和rose lee可能做不成朋友,但我既然接受了做助理的工作,就必须为身为明星的rose lee考虑,这是职业操守的问题。 rose lee漂亮的纤手搭在我肩膀上,带着几分戏虐的笑意开口,“元宵不仅挑选衣服的眼光好,就连挑选男人的眼光也一级棒。不过,男人和衣服可不一样,你可要好好看住你的帅哥男友,因为很可能一不小心就会被别人抢走……” “你说什么?”我没想到rose lee会当着我的面这样说,完全不给我面子。 “她说的没错,夫人可要看好我。”赢湛将几乎石化的我拉进身畔,笑的那叫一个得意。 rose lee对着我们像是放电一般眨了眨眼睛,坐进红色宝马,“拜拜,明天见……” 赢湛也将我塞进那辆贵的离谱的劳斯莱斯,系好安全带。 看着红色宝马车的车屁股绝尘而去,我憋屈的肺都要炸了,偏偏赢湛还跟个没事人一样。 当然,赢湛确实没做过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我的一切惊慌不安,都只是源于我的对手是如月亮般美丽动人的国民女神rose lee。 我和她,从一开始就没有什么可比性。 我也没办法相信,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种话,刚才赢湛并不反感和rose lee说话,以后或许也不会反感和她再发生些什么。 靠在凤羽编织的靠背上,我胡思乱想脑袋隐隐作痛,体温似乎又有些上升的趋势。 明明有很多话想要问,此刻却不知从何说起,只怕一开口就暴露了心中的不安,被赢湛笑话。 “那么安静,很不像你。”赢湛保持着60码匀速行驶。 “有点累。”我随意敷衍。 “你可以睡觉,到家叫你。”赢湛温和的说着。 我感到车子行驶的速度似乎又减慢了一些,开得非常平稳,连一个小小的颠簸都感觉不到。 合上眼睛,在赢湛均匀的呼吸声的陪伴下,我渐渐失去意识,进入梦境。 这个梦十分荒诞,却又莫名的真实。 在梦里,赢湛站在rose lee身后,帮她拉上遮掩住优美背脊的长裙上的拉链。 二人身旁是一张凌乱的双人床,给我的感觉是激烈的床战之后,为情人穿上衣服的气氛。 接着,rose lee率先发现了我,装作惊愕的倒退进赢湛的怀里,嘴角却挂着一抹代表胜利的弧度。 而赢湛看我的眼神充满了冰冷和不耐烦,手指一挥,就把我像扔垃圾一样扔进窗外的水池里。 但他明明知道,我不会游泳! 水中窒息的感觉,让我豁然惊醒。 第119章:终于宣战了 第119章:终于宣战了 现实中,我发现自己竟然也被扔进了水里,不过不是梦中那湾深不见底的池水,而是温润干净的浴缸水。 一双深沉的星眸俯视着我,眼底充满了担忧。 半梦半醒见,我在浴缸里挣扎,双手还把赢湛的大手当做救命稻草紧紧抓住,害他的衣袖都被打湿了。 “别走!”见到那张熟悉的俊脸,我满心的委屈化作一声求救。 这才发现,就算梦中是赢湛把我推入水池,我心中渴望来救我的人,依旧还是他。 赢湛用另一条手臂将我搂紧怀里,那个算不上温暖,听不见心跳的胸怀。 我却在额头触碰到他冰冷的胸膛时,奇迹般的平静下来。 不知何时,赢湛也已经跳进浴缸里,抱着我一起在激烈晃动的水中沉沦。 “我会陪着你。’五个字,抚平了我内心所有的裂缝。 我觉得力气都被那个梦境抽空了,虚脱般倒在他的胸口,眼睛酸胀的不行,像是哭过,“我做恶梦了。” “我知道。” “我好像又发烧了。” “我也知道。” 浴缸里的水恢复平静,变得似乎有点冷,赢湛施展法术,将水温调高了一些,想要让我发汗。 “你烧了一整晚,早上才退烧,衣服都湿透了,我就想帮你洗澡。”赢湛用毛巾轻轻的擦拭我的身体。 “我出了很多汗,把衣服都弄湿了?” “你哭了一整晚。”赢湛抱紧我,侧脸厮磨着我的耳鬓,“告诉我,到底梦见了什么。” 梦见你和rose lee上床…… 这种话,我怎么说的出口,光是回忆心头就像是被针戳一般剧痛。 “梦见外婆了。”我心虚的扯了个谎,赢湛幽暗的眸子在我躲闪的眼睛上停留了几秒,没有多问。 他的体贴,让我稍稍好受了一些。 “洗好了,我抱你上床。”赢湛先起身,将我们身上的水渍蒸发去。 我这才看清,他竟然是穿着衣服跳进浴缸里抱我,胸口似乎生出一股暖流。 他在乎我这点,我很早就感受到了,但是我可能也同样的在乎他。 这个结论,我后知后觉的,这几天才渐渐体会。 多亏了rose lee! “赢湛……”我唤他。 “恩?”他让我坐在他修长的大腿上,专心的帮我穿睡衣,没有抬头。 我觉得我必须要做些什么,才能证明些什么。 或许是发烧的缘故,或许是噩梦的缘故,又或许是情到深处。 望着赢湛无法挑剔的脸孔,我不由自主的用那双无力的手臂圈住他的脖子,使出了所有里的力气,寻到他微启的唇,用力的吻下去。 他放在我身上的双手猛地一紧,呼吸片刻不稳,应该是被我的主动惊住了。 但很快他又掌握了主动权,随着从某处鼓动出的热度加深了我主动献上的吻。 我迷离的喘息着,完全把自己交给他,迫切的迎接他的索取。 可能是考虑到我低烧的缘故,赢湛的动作很轻,似乎克制着自己,小心翼翼的充满疼惜。 “你想说什么?”他松开我红肿的唇,游移到我的耳廓。 我伸出小手,捧住他轮廓分明的脸庞,认真大胆的说:“我爱上你了,怎么办?” “笨,我们本就是夫妻。”赢湛嘴上这么说,行动却证明了他内心的狂喜,我又被他吻的差点夺去了呼吸。 他把我抱上床,单手擒住我软绵绵的身体,白皙的双腿被他的膝盖顶开。 我不在再羞涩闭上眼睛,睁大着氤氲的眼睛,睨着赢湛同样沾染欲望的表情。 下一秒我们就能融为一体,赢湛却猛地停顿下来,额头上冒出了难受的汗珠,似乎在考虑我虚弱的身体是否能经受住他的宠爱。 “我爱你!”我又重复了一边。 “我知道。”他艰难的松开我,去抓被子。 我不明白了,特么老娘已经很主动了好吗,只是发个低烧而已,能不能不要在这个情况下怜香惜玉啊! 可惜,我没办法像赢湛描述我心内悸动的感情。 只能按住他去抓被子的手,潮红满面羞涩的说,“我……可以的。” 赢湛素来冷峻的脸上,还是用被子把我严严实实的裹起来,再用大手将我和被子一起圈住,嗓音暗哑带着几分恼怒,“等你生理期结束,再来勾引我。” 卧槽,我竟然忘了,大姨妈还没走! 躺在床上的两个多小时,我和赢湛谁都没有睡着,我的臀部一直能感受某种让个面红耳赤的触感。 也多亏了从赢湛身上传来的炙热,才驱赶了我体内的剩余的寒热。 7点闹钟准响起时,我确信自己已经药到病除,虽然我很不想承认,某个妖孽男鬼就是我的药,然事实胜于雄辩。 “你要出门?”赢湛把我握着手机的小手擒在掌心。 他一碰我,我又脸红了,“上班。” “三日两次发烧,甚是蹊跷,为夫不准你去。”赢湛霸道的架起一条长腿,压在我身上,把手机扔到一边。 他说的是没错,病情反复需要多休养几天以作观察,可一天两千块的兼职对我来说可比小小的发烧重要多了。 一想到,不久之后就是还款日,我不得不打起精神。 “做人要守信用,想让我不去,除非把我变成鬼。”我难得耍赖一下。 反正在赢湛面前,丢脸的事情已经数不清了,不在乎再多加耍赖一条罪状。 赢湛认真的思考了一下,“夫人变成鬼也好,我们便能在阴间长相厮守,为夫知道上千种取人性命的方式,不知夫人想选哪一种?” “打住,你答应过我外婆,保护我性命的!也说过,会让我活过九十九岁!” 我发现赢湛将以彼之道还治彼身的战术运用的炉火纯青。 “可夫人刚才自己说,只有做人才要守信用,做鬼便不用守信。” 我沮丧着脸,往墙角挪了挪,拉开与赢湛之间的距离,“比我外婆管的还要多,一点都不讨人喜欢。” “你说什么?”不用看,我也能猜到赢湛现在定是想把我生吞活剥的表情。 要不是看在我大病初愈的份上,这座活体大冰山生气起来能把我冻成冰雕。 冷战了三分钟,我的手机闹铃又尽责的玲玲作响,提醒着我,再不起床上班就要迟到。 赢湛的臂弯坚固的好似铁笼,无论我如何挣扎都无法挣脱分毫,身体扭动时反而撩起了某个部位异样的火热。 “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宽大的手掌捏住我的下巴,迫使我仰头看着他。 闹铃还在催命似得响着,我既着急又郁闷,眼眶莫名的有些发红,鼓着腮帮子生闷气。 看着我楚楚可怜的表情,赢湛深邃的眼底出现了一种柔软的情绪,放松了一些捆住我的手臂,“让毛胡子代替你去可好?” “别开玩笑了!rose lee多大的一个腕,那么好糊弄?除非你能找个和我长得一眼的人代替我,否则我还是要自己去!”我斩钉截铁的回答,心想待会一定要找个机会开溜。 两千块一天,平均一小时就能赚250元,还包午餐,这么好的工作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就算rose lee对赢湛别有企图,对我也不似表面看起来那么和善,却不代表我就要放弃这份工作。 “这么简单?”赢湛松了口气,菱唇又扯出了若隐若现的弧度。 我一下觉得自己可能中了什么计,补充了一条,“还要和我同样优秀的人,才行!” “如你所愿!”赢湛微凉的呼吸扫过我的敏感的耳廓,“相对的,你今天不许下床。” 不知赢湛使了什么法术,我吞入他带着桃木香气的呼吸,便失去了意识。 我睡得很熟。 长这么大,似乎从来没睡的这么安稳过,一个梦也没做,一点杂音都听不到,仿若睡在温暖安逸的云端。 许多时辰之后,我才被一阵让人流涎的饭菜香唤醒。 我当然没有去过什么云朵上,还是躺在自家那张睡了二十几年的床上,整个房间却被包裹着一层肉眼可见的淡淡珠辉,应当是赢湛舍下的阵法,防止屋外的声响影响我睡觉。 只是这结界只能隔绝噪音,无法隔绝气味。 床上只有我一人,赢湛不见了。 手机显示,现在已经是下午七点,我足足睡了12个小时。 但手机上一条rose lee发来的短信和电话都没有,似乎没有找过我,想必是赢湛找人为我代班了,却猜不到他找了谁去代班。 唯一的好消息是,我的寒热完全消退,脸色也恢复了正常的红润,就是被从屋外飘来的香味馋的有些饿。 小深做了一桌子菜,坐在沙发上眼巴巴的等着,见我推门走出来,扁平的小脸上才绽放出大大的微笑,“娘亲……” 我敞开双臂,小深的脑袋就轻轻的往我怀里钻,用他冰凉的额头试探了一下我的体温,“太好了,娘亲不烧了。” 客厅里也只有小深一人,我揉揉小深的光滑的额头,上桌吃饭。 没有赢湛的身影,不大的房子里竟显得有些空档。 “赢湛去罗密欧了?” “爹爹一早就出门了,说是替娘亲代班去。” “啥?代班的人是赢湛?” 我刚送进嘴里的米饭,无可避免的震惊喷出。 小深坐在我对面的位置,脸上沾满了从我口中喷出的饭粒,蛇脸上的表情比我更加凌乱。 我赶紧抽了两张纸巾给小深擦脸,不死心的又问了一遍,“小深是说,赢湛去文化公司做rose lee的助理?” 小深的小尾巴随时准备着的挡在脑袋旁,就怕我再喷他一脸,无比认真的回答:“是!” 我胸口猛地一抽,各种情绪纠结在一起,涌上心头! 第120章:又有人失踪了 第120章:又有人失踪了 我不敢想赢湛为rose lee端茶递水的模样,更加不敢想rose lee趁着机会和赢湛独处时,两人会发生什么。 不,我必须相信赢湛,我努力说服自己! 就在我胡思乱想到脑袋快要爆炸之际,一道玲珑轻盈的身影熟门熟路的推开我家院子的大门,走进客厅。 “你谁啊?”我看着来人那张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脸孔,吃惊的瞪大了眼睛。 “你猜我是谁?”来者说话的声音也与我如出一辙。 特么,我怎么猜得到? 这人站在我面前模仿者我的一举一动,就像是在照镜子,说不出的诡异。 察觉到我的手悄悄探像放着符咒的口袋,那人一把抓住我的双手,纤细的手腕上爆发出的力气极大,就跟男人似得,嘴角扯出一股戏虐。 “与夫人可像?” 小深见怪不怪的拍手叫好,“像,真像!因为爹爹最了解娘亲了!” “爹爹?”我这才反应过来,眼前的人竟然是赢湛。 我恼怒的一把甩开他的手,坐回饭桌,端起碗往嘴里送饭。 赢湛摇身一变,恢复了原本的俊美容姿,在我身旁坐下,饶有兴致的看着我吃饭。 看着看着,他淡薄的唇角扯出一个弧度,提起筷子往我碗里夹了一只虾。 “你没有话要跟我说嘛?”一开口,我才察觉自己的语气有多酸。 “你想听什么?”赢湛明知故问。 看他得意的模样就知道rose lee没有识破他的障眼法,可一想到他们一整天都同处一室,我就像吃了只苍蝇般恶心。 “算了,只是有点惊讶你会亲自给我代班。” 赢湛狭长的眼眸沉下,似乎在品味我话中的意思,疏朗的眉梢轻挑,“长得和你一样,还要比你聪明,符合条件的除了为夫还有谁?为夫还以为是夫人故意这么说的。” 呸!我明明想自己去! 放着一桌子的好菜,我才懒得和他争辩,“那就谢谢你了,我的病全部好了,明天我自己去。” 赢湛摸了摸我的额头,薄唇轻启,“那栋楼不干净,秽物甚多。” 我接过小深给我盛的野生鲫鱼汤,喝了一口,“不怕,我带着符咒和黑伞,再说真遇到什么,还有小深。” “小深会保护好娘亲的!”小深用力点头,开心的直摇尾巴。 “你可以去,但有一点,夫人必须答应。”赢湛突然严肃起来。 我歪着头,拖着下巴,“说。” “无论发生了什么,不要多管闲事!”赢湛深邃的眸子凝视着我,好似蛊惑着我把这句忠告牢牢刻进心底。 “我答应你,保证不管闲事!”我拍着胸脯保证。 不管闲事有什么难的,我只要照顾好rose lee就行了,再说明天rose lee的通告只有一个,只需陪她拍完一组硬照就能收工。 算算时间,明天五点左右就能到家,那是天都还没黑,哪有秽物敢在大白天出来作祟。 不过,赢湛在文化公司工作了一天之后,特意一本正经的提醒我这件事,莫非他发现了什么? “前段时间,我在文化公司遇到过吴言老道和他的徒弟们,好像是在文化大厦里用灵果饲养什么东西。”我若有所思,一边说一边继续消灭盘子里的虾。 自从小深学会了做饭,每顿饭都有新鲜的鱼虾肉,这些食材都是小深从山里捉来的,不仅分文不取,味道还极其鲜美。 之前,我一度想着入会回报小深母子对我的恩情,现在却被小深温柔的对待,心中难免感慨。 说道灵果,我打算等再见到景千夏时再讨要一些,小深就好这口。 “你说的是那个。”赢湛波澜不惊。 “到底是哪个?”我疑惑的拧眉。 赢湛高深摇头,“不可说。” “怎么这样?” 景千夏也是,赢湛也是,一说到文化大楼里的那个神秘生物,一个两个的就都神神秘秘起来,吊足了我的胃口。 “夫人不用担心,作祟的秽物不是它。那个东西是食素的,沾不得一点荤腥。” “你的意思是,文化公司里还有其他作祟的秽物,你是不是看见了?你既然看见了,怎么不顺手料理了呢,伸出你的大长腿临门一脚把秽物踢出去也成!”我放下筷子,下意识的去抓赢湛的手臂。 赢湛投给我一个高深的眼神,“问那么多作甚,夫人答应了不多管闲事,莫名已经忘了?” 我悻悻的抱起碗,埋头喝汤,就怕他找到借口明天不准我去上班。“没忘。” “小深,娘亲和家里交给你了。”赢湛说罢,将视线从我脸上移开,离开饭桌。 我发现他走出大门时,用障眼法把自己变成了夫先生的模样,应该是依约前往罗密欧。 我对着他高大挺拔的背影,好奇的问道:“对了,他们干嘛都叫你夫先生啊?” 赢湛回过眸,连倒影都显得摄魂夺魄,“横横撇捺,有妇之夫之意。” “元宵,去找sam拿一下待会拍摄时候的服装,我喜欢在拍摄前把服装试穿一下,有什么问题能及时修改。再帮我去买一份蔬菜色拉来。”一清早,rose lee就显得特别亢奋,似乎遇上了什么好事。 昨天,赢湛一点不提起代班时发生的细节,害我做什么都提心吊胆的,就怕跟不上rose lee的进度。 好比说,这个sam是什么人? 见我傻乎乎杵在休息室门口,rose lee提醒哦我,“昨天见过的那个服装设计师,阴阳怪气的光头老外,你不会已经忘记了吧?” 我挠挠头,挤出一个苦笑,“没,怎么会呢,我现在就去。” “买色拉的时候,再帮我带一杯咖啡。”rose lee叮嘱。 “好!”我走进电梯。 要是记得没错,文化公司有一层是专门准备服装和道具的,我便找了过去。 那个叫做sam的设计师是个特备喜欢耍大牌的人,架子比rose lee还要大,我的传话还没完毕,就把我赶了出去。 并操着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怒气冲冲的吼道:“我做的衣服绝对不会有差错,不许你们质疑我,让rose小姐直接去摄影棚就好了。” 我灰溜溜的被赶出来,只能先去买rose lee的色拉和咖啡,再陪着rose lee前往摄影棚。 吃掉最后一口色拉,rose lee不耐烦得问:“sam怎么还没来?拍摄时间早就过了。” “要不,我再去催催?” “快去吧。” rose lee挥挥手,我开始在硕大的文化公司寻找sam。 但情况有些奇怪,拍摄需要的服装全都整齐的挂在sam办公室的移动衣架上,可身为设计师的sam却不见踪影。 我找了一圈没找到,以为sam在上厕所,拜托了一个男同事进去找,也没找到他。 rose lee对待工作非常认真严肃,打电话催我先把衣服拿过去,不能耽误拍摄。 “好,我现在就来。”挂上电话,我在sam的办公桌上留了张纸条,就把衣服通通抱走。 相似的事情,我前不久才做过,那是艾达失踪的那天,我为林社长拿文件,也在艾达的办公桌上留了张纸条。 想到这里,我莫名的有些心慌。 摄影棚里,所有工作人员都已经准备就绪,rose lee拿到衣服就去更衣室替换。 正如sam自信的那样,他的做的服装没一件都是完美的,把rose lee本就曼妙的身材勾勒的越发玲珑有致。 在场的男性工作人员一个个都看直了眼,跟被勾了魂似得,而女性工作人员都是一脸仰慕。 只有我还在担心sam的去向,站在一旁有些心不在焉。 拍摄进行的很顺利,原定下午四点结束的工作提前了2小时就告一段落。 rose lee笑靥如花,宛若玫瑰收起了刺,对每个人都展露出柔美的微笑。 以我对rose lee的了解,她一定是遇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 “蔷薇姐,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好事?”回到休息室,我假装不经意的问。 连续四个小时的拍摄让rose lee疲惫的躺在沙发上,嘴角的笑意依旧,“昨天,我碰到我男神了。” 闻言,我脑中似乎有一根弦“duang”一下,应声而断。 莫非,rose lee认出了昨天的我是赢湛伪装的? 我心慌的不得了,却没有勇气细问。 rose lee如沐浴爱河的少女,源源不断的向我诉说甜蜜的心肠,“而且,那个人昨天还陪我吃了午饭。我就说,男人都喜欢口是心非,明明是喜欢我的,还装出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我冒出一滴冷汗,rose lee是故意把这些说给我听的! “元宵,你说我和他到底有没有可能?”rose lee翻了个身,趴在沙发上看我,满脸期待。 “顺其自然吧。” 你们才不会有可能! 我心口不一的说着,发现自己似乎没办法再和她继续这个话题,胸口疼的不可思议。 “我去把服装还回去,顺便看看sam回来了没有。”抱着衣服,我仓皇而逃。 在我背后,rose lee露出了满意的笑意,我隐约听到她的呢喃:“说的对,顺其自然也好,我可是所有男人的梦想rose lee啊。” 一口气跑到sam的办公室,sam还是不知所踪,仿佛凭空消失一般耐人寻味。 我把衣服整齐放在sam的工作台上,就躲进洗手间,想要等平复心底对rose lee的复杂心情,再回去见她。 一道高跟鞋的脚步声传来,蒋文提着一个装礼服的封衣袋走进来,不问可知是要把工作服换成晚礼服,可能是要陪同林社长参加什么晚会。 第121章:地下的呼救声 第121章:地下的呼救声 “王助理,又见面了。”蒋文的娃娃脸上露出一个友好的弧度。 我调整好心情,回以微笑,“黑色蕾丝长裙,蒋秘书要是穿上,一定美得更加像18岁少女了。” “少拿我打趣,对了,能等我一会儿吗?这件复古礼服的背后是系带式的,我一个人搞不定。”蒋文亮出手里的礼服,式样非常华美,有些像是天鹅湖里黑天鹅的装扮。 “包在我身上。”我比了一个ok的手势。 “滴滴滴!”手机响起,rose lee略带慵懒的声音响起,“元宵,能帮我去林社长那里请假吗,晚上有一个慈善晚宴我不想去。” 身为助理,我有说不的权利嘛? 挂上电话,我翻了个白眼,对rose lee的敌意加深了几分,她明知林社长是丑人大赛的评审,这种得罪人的事情还要让我去做。 摆明了,是想要让林社长对我印象减分。 可换个角度去想,rose lee叫助理去做这种事情,似乎又是天经地义的。 “蒋秘书,你等我一会,我马上就回来帮你穿衣服。” “知道了!” 我自嘲的扯了扯嘴角,果然钱不是那么好赚的。 社长办公外,我硬着头皮敲门。 办公室里有人在谈话,听口气十分急迫,还有点苦苦哀求的味道,完全没听见我的敲门声。 我又敲了两声,林社长好像还是没听见,谈话的音调却激动的拔高了几分。 “这段时间,公司里隔三差五就来警察,真的不好办。您看这样行不行,等风头过了,我给您准备双倍!”从门外听见这段话,似乎能听见林社长急的快要哭出来的鼻音。 大约隔了两秒的停顿,办公室里突然冒出“啪!”的一声,和林社长倒地时发出的哎呦声。 我震惊的下巴都快要掉下来,要是没有听错,林社长刚才被人甩了个耳光! 林社长何许人也,身价二十几多亿,在娱乐圈的地位也如泰山一般无法动摇,而且这还是在林氏文化大厦里,竟然有人敢在这里对他动手。 我以为下一秒,林社长就会按下报警电话,让保安把不速之客赶出去,或者起诉他。 可我等了半茶,等到的还是林社长近乎哀求的声音,“别生气,求求您了,我实在是想不到办法了。这些人参鲍鱼何首乌都是我给你准备的,日复一日至今二十五年,看在我这么忠心的份上,您就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给您磕头,求求您了!” 磕头? 我没听错吧,高高在上,娱乐圈只手遮天呼风唤雨的林社长竟然在给人磕头? 还表现的这么卑微? 我简直好奇死了,想知道和林社长说话的是何方神圣。 可偷听别人说话是不好的,况且rose lee和蒋秘书都还在等我。 我举起手,准备第三次敲门。 突然,一道分不清是男人还是女人的声音沙哑开口,“你身边就有现成的,今天必须送来。” 我听见林社长倒吸一口冷气,声音颤抖,“您是说,我的新秘书蒋文?好,可以,我现在就去准备。” 听到这里,我大概算明白了一些。 无论林社长是为了什么目的恳求对方,对方很明显在打蒋文的主意。 我对蒋文很有好感,她坚强,美丽,还是个勇敢的单身妈妈,这件事我不知道也就罢了,既然知道了怎么也要提前告知她一声。 想到这里,我决定先回洗手间去找蒋文。 “谁在外面?”听见我转身的脚步声,林社长紧张的拉开一条门缝,露出半张汗津津的脸。 我强装镇定,“是我,rose小姐身体不舒服,待会的晚宴可能要缺席了。” 林社长的狐疑的打量着我,“我知道了,让她好好休息。” 透过门缝,我无法看见办公室的全貌,也看不清那个高档沙发上还坐着什么人。 小少爷似乎刚睡醒,一脸茫然的从社长办公室走出来,不知要去哪里。 “多谢林社长。”我鞠了个躬,不疾不徐的往回走,跟在小少爷身后。 听见林社长关门的声音,我才敢加快步伐,把小少爷扔在身后。 “蒋秘书!”我气喘吁吁的冲进洗手间。 蒋文正对着镜子化妆,那条黑色的复古礼服衬托的她冰肌般的皮肤更加嫩白,在上前凸后翘的身材和那张讨人喜欢的娃娃脸,绝对是一枚尤物! 怪不得,社长的客人会打她注意。 “怎么啦,满头大汗的?”蒋文的把口红塞进化妆包,指了指身后的还没系上的腰带,“快帮我系一下。” “好。”我勒紧她的腰带,把刚才在社长办公室外听见的对话一股脑说了出来。 蒋文听完之后却很平静,似乎对这种职场上的手段司空见惯,从包里拿出一瓶防狼喷雾,“虽然我很需要这份工作,但要是真有人敢乱来,我一定会反击的!” “你在这里啊,让我找了半天,林社长同意没?”rose lee提着包包和一件崭新的披肩,出现在厕所门口。 我洗好脸,关掉水龙头,对上她那张洋溢着自信笑意的脸,努力用一种风轻云淡的口气回答:“说过了,林社长让蔷薇姐好好休息。回来路上的我遇到蒋秘书,帮她系裙子要的腰带耽误了一点时间。” “蒋文蒋秘书啊,我看见她了,一副宴会打扮。”rose lee不屑的挑眉,似乎是觉得普天之下没有人的美貌可以与她媲美。 我悄悄砸了下嘴,想起林社长可能要把蒋文送给某个客户,有些心事重重。 “别墨迹了,送我去停车场,你就下班吧。不知道你的帅男友来了没有……”rose lee不自觉勾起红唇。 她的笑里带着挑逗和性感,用万种风情来形容也不为过,只怕没几个人看见她这幅表情会不动心。但我一想到rose lee又惦记我的男朋友,心里就各种不是滋味。 好在我早就预料到这一点了。 “赢湛今天有点事情,不能来接我。”我轻松的回答,嘴角啜着淡淡的笑。 其实,我是故意不让赢湛来接我的,我才不会傻到天天给第三者创建和男友见面的机会。 想起我的初恋,那个杀千刀的顾安,当初他和校花李珂之所以会勾搭上,很大程度都是因为我傻乎乎的一点防备都没有,天真的以为李珂和顾安走的近一点,纯粹是学术上的讨论,才被害的伤痕累累。 纵然我现在对顾安已经放下,当时受过的伤痛却在我心底留下了痕迹,提醒我对于喜欢的人一定要紧紧抓住! 当初外婆告诫我,人爱上鬼要遭天谴,逃不出万劫不复的境地。 可爱上了就是爱上了,等外婆醒来,我会诚恳的请求她谅解。 “真可惜呢,别看我是个大明星,实际上我和普通女孩子一样,都喜欢看大帅哥哈哈。”rose lee笑的爽朗,倒也听不出真的有多少遗憾,似乎只是半开玩笑。 我心里又被搅乱了,冷不丁问了一句:“蔷薇姐,你喜欢赢湛嘛?” “喜欢啊,爱屋及乌嘛……走吧,我饿了。”rose lee拉着我的手走在最前,我看不见她说这句话时候的表情,心里却更加忐忑了。 rose lee说的会不会是反话,那句爱屋及乌,其实指的是因为喜欢赢湛而把我留在身边? 不然,她一个超级明星,怎么会花两千块一天的高薪来聘请我一个黄毛丫头? 看着rose lee飘逸在身后的金色卷发,我发现我的思绪也和她的长发一样,看起来丝丝缕缕的线条清晰,实则凌乱纠结,要花很久时间才能打理。 文化公司的走廊里很少开窗,就算开了也是那种只能上推二十厘米左右的气窗,就怕有人十足从高楼坠下。 整栋大楼一年四季都开着空调,走廊上四季如春,不会感受到过大的温差,更不会刮来寒风。 可当我们走到一处拐角时,迎面就遇上一阵猛烈的叫人睁不开眼睛的飓风。 rose lee走在最前,一头撞在风缘上,反弹撞到我。 她刚要惊呼,转瞬之间,飓风又消失了,惊得她哑然。 走廊里一切如常,好像之前那阵风是只是幻觉。 “元宵,你看见没有,一团乌色的风!”她大惊失色。 我把她扶起来,见她额头上有一处微微发红的擦伤,“看见了。” “那是什么?会不会是上次电梯里跟着我的那个东西?”rose lee害怕的捂住嘴巴,身体有些发抖。 rose lee怕鬼,非常怕,可能是被那只秽物跟踪了很长时间,就算从没看清过那是什么,心里也产生了不小得阴影。 有句话不是叫,恐惧源自于不知道对手是怎么样的存在。 我打量了一圈四周,飓风完全消失了,很明显那团风不是冲着rose lee来的,很可能就是路过,碰巧被我们撞见罢了。 “应该不是,离开这里再说。”我拍拍rose lee的后背,安抚。 “好。” 她就算被吓得面如白纸,还是非常注意明星形象,拿出随身携带的小镜子,一边走一边整理弄乱的发型。 只是,她自始至终都在整理她的大波浪,都没去触碰额头上那个醒目的擦伤,好像根本看不见。 我觉得很奇怪,之前她就算指甲修坏了都会大惊小怪的郁闷半天,额头上那么大的伤口她怎会一点都不在乎? 第122章:被封锁的地下三层 第122章:被封锁的地下三层 我刚想提醒她,rose lee突然蹲下身子。 “地上怎么有一只口红?”rose lee合上镜子,发现地上滚过来一支口红,好奇的捡起来想看看牌子。 我不忍心告诉她,地上的东西是不能乱捡的,尤其是在一栋不干净的大厦里。 “圣罗兰的口红。”rose lee随口一说。 我觉得这支口红非常眼熟,好像之前在洗手间,蒋秘书补妆时用的就是这一支。 走到电梯附近,我们又发现了一只散开的化妆包,各种化妆品掉了一地。 “好像是蒋秘书的化妆包和口红,我见她用过。”看到这里,我一口咬定。 “你先收好,等见到蒋秘书时再还给她。”rose lee把化妆包的拉链拉上,塞进我的怀里,继续拖着我往前走,看样子是一刻都不想在文化公司多待。 电梯门打开,林社长站在电梯里,表情儒雅,发型一丝不苟。 我挤出一个礼貌的微笑,心中鄙夷,果然是前演员,装的可真够好的,前一刻还在办公室跪地磕头,想把自己的秘书送给客户,现在又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 他看见我手中拿着的化妆包,对我伸出手,“这是蒋文的化妆包吧,她已经在车子里等我一起参加晚宴,由我我来转交吧。” “林社长怎么知道这是蒋秘书的?”不止我觉得狐疑,rose lee也好奇的摘下墨镜,不明真相的她自以为嗅到了一股暧昧的味道。 林社长尴尬一笑,显出几分情场老手的淡定,“这是我送的,别误会,只是我向来不亏待优秀员工。” rose lee嘴角的笑隐没下去,随即又扬起一个充满讽刺的弧度,“林尚义,你真的一点都没变。元宵,把东西给他。” “好。”我听话的把化妆包教给林社长手中。 想起之前听过的早些年rose lee和林社长曾经热恋过的绯闻,似乎rose lee对林社长还充满了怨恨,我夹在他们中间,只觉得如坐针毡。 林社长看着rose lee略显苍白的脸色,眼底闪过一抹暗淡,等电梯到达一楼,他转头对rose lee说道:“脸色那么差,回去多休息几天,这段时间我给你放假,暂时别来公司了。” 说罢,他打不走出去,像是在逃避什么,就算我非常厌恶这个伪君子,从他的背影还是能看出几分无法形容的寂寥。 “呵……假惺惺……”rose lee又用那副超大的墨镜遮住双眼,让人无法看清她的表情。 目送林社长坐进奔驰车,电梯门又及时的合并起来。 我淡淡叹口气,别说人爱上鬼会万劫不复,或许人爱上人也会落得同样的下场。 电梯里,rose lee低着头不说话,我也闭口不言。 电梯缓缓的继续往下,突然,静谧的电梯箱中突然传来一声尖利短促的尖叫,听起来非常遥远,却真切的回荡在不大的电梯里。 “你说什么?”rose lee从短暂的失意中回神。 我紧张的张大眼睛,直摇头,“不是我叫的!” 刚说完,封闭的电梯包厢里又出现了一声尖叫,这一次叫的被上次更加嘶哑破碎,声量却更响了,听得我们头皮发毛。 “不要!啊!救命!” 我们屏住呼吸,仔细听了一番,豁然发现这是一个女人的呼救声。 rose lee猛地抓住我的手,掌心里全是汗,“元宵,这个声音像不像蒋秘书?” 蒋文虽然长得矮小,声音却是非常有特色的女中音,非常有辨识度。 我不敢置信,还是用力点了点头。 rose lee握住我的手,稍稍镇定了些,“不,不会是蒋秘书,她现在应该和林社长一起去参加晚宴才对。” “可是,我刚才并没有在奔驰车里看见蒋秘书,蔷薇姐,你看见没?”我不安的问。 “我好像也没看见。”rose lee为难抿紧嘴唇。 “啊啊啊!”回档在电梯里的尖叫爆发出一记让人头皮发麻的尖利程度,吓得我和rose lee也一起尖叫起来。 等我们镇定下来,骇然发现电梯里女人的呼救声一同消失了。 我顿时乱成一团,不知是蒋文不需要呼救了,还是她已经没办法呼救了? 我和rose lee对视一眼,发现自己太紧张心脏跳的很快,“声音好像是从我们脚下传上来的。” “你是说地下三层?怎么可能,自从林夫人被夹断的人头掉进地下三层的管道之后,林社长就派人把那一层封了,还在有管道的地方特意建造了一个房间锁起来。” rose lee身体不由自主的瘫软,靠在电梯里,等电梯到达地下二层停车场时,连迈出去的力气都没。 我实在放心不下蒋文,甚至觉得林社长身上也充满了黑暗的谜团。 “我想下去看看,万一真的是蒋秘书……” “别去,你担心她的话就报警!” rose lee那些睥睨天下的勇气似乎只能用来面对镜头或者舞台,碰到现实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就会特别避之不及。 也不能怪她,rose lee是大明星,一根头发一片指甲都宝贵的很,我身为她的助理,最大的职责不是多管别人的闲事,而是满足她的各种需求,照顾好她的身体和安全。 纠结了两秒,我扶着rose lee走出电梯,打通了110,接电话的人是墨白,他答应立刻就来。 “警察说要来吗?” “墨白接的电话,他说现在就来。” “那就好。”rose lee微微舒了口气。 我把她送到车子旁边,“蒋秘书可能有危险,我要去看一下,蔷薇姐,你先开车回去吧。” “不行!”rose lee拉住我,把刚刚跨入车门的高跟鞋收回来。 我的眼神不容质疑,时间也很紧迫,我扮开rose lee抓住我手臂的手,“没担心,警察很快就来了,我不会有事情的。” rose lee内心挣扎了两秒,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隐藏在墨镜后的双眸突然变得坚定,“我和你一起去!” 到达下地三层的电梯被封锁住,就好像设置了一个警告的结界,不允许任何人踏入。 我们只能从安全通道的楼梯走到文化大楼里的最底层。 被封锁后,这一层空旷的令人感到恐惧,数百个画着黄线的停车位里空空如也,rose lee高跟鞋踩出的脚步声沉闷的回荡在空气中。 她紧紧拽着我的手,惊惧却又莫名倔强的跟着我继续走。 我自然天真的以为她是担心我才要和我一起下来。 蒋文的呼叫声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们毫无头绪的在地下三层寻找着。 直到我们找到了那个被几片塑封板封闭起来的下水道处,类似简易房的门上还非常用心的用一根拇指粗的锁链紧紧锁着。 我试着拉了一下锁链,非常严实,房门纹丝不动。 房间里也很安静,似乎什么人都没有。 我正觉得疑惑,rose lee表情惊悚的指着地下两道用高跟鞋的黑色鞋跟在地上摩擦出来的印记。 她吓得花容失色,我也紧张的满头大汗。 没有人会无聊到用炭纤维的高档高跟鞋在地面上摩擦损耗,能解释这些痕迹的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蒋秘书是被人拖进简易房的,所以她的双脚挣扎的时候才会在地面上留下鞋跟的印记。 如今,我们已经能确定,蒋文此刻就在这个被锁住的简易房里! rose虽然怕的发抖,还是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保安开门。 可保安打开锁链后,简易房的大门还是推不开,竟然有人把门从里面反锁住了! 我立刻联想到,或许抓走蒋文的人并没有离开,他就在这扇门后! “蒋文,你在里面吗?”有两个人高马大的保安大哥保护,我胆子也大起来,用力的拍门! 门后没人回答,我又高声道:“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识相的就乖乖束手投降,别伤害蒋文,杀人是要偿命的,现在收手还来得及!” 说完,我贴着门,侧耳细听,门后还是没有回答,蒋文也没有回答。 但是,一种非常细微的“沙沙”声却极其诡异的传入我的耳膜。 像是有人在门后面扫地,又像是在拖动什么东西,听得我心惊胆战。 当初建造简易房是为了防止再有什么“东西”被已投入下水道…… 蒋文的身形非常较小,比我还要矮小半个头,想到这里,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先不说,门后的人想要对蒋文做什么,但那人如果要毁尸灭迹,这处被封闭的下水道无疑是最适合的抛尸地点。 更要命的一点,蒋文的呼救声已经消失了足足有五分钟了! “rose小姐,里面被反锁了,我们保安部没办法打开。”保安看到rose lee这么大一明星,紧张的不得了,从他面红耳赤的羞涩样子,可以看出并没有说谎。 rose lee不知所措,“要不,等警察来吧。那个墨警官,应该会有办法。” “等他们来,人都死了!”救人心切,我一把敲碎挂在墙上的救生箱的玻璃,把里面的斧头拿出来,狠狠往简易门上砸。 身旁的人都被我疯狂的举动惊呆了,也没人来阻止我。 在这里建造简易房,本生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建造的材料比较劣质,我用力砍了十几下,门把手的地方就被砍出了一个大洞。 “元宵,你、你别进去!”rose lee想要走过来拉我,却先一步被那个保安拉住了。 我投给保安一个安吉的眼神,他代替我履行了保护rose lee的职责,“你们别进来。” 我深吸一口气,一脚踹开被我砍坏的大门。 第123章:枯手 第123章:枯手 做好准备,要是房间里的人冲出来,我就用手里的斧头狠狠招待他! “乓……!”房门被踹开的声音,在安静的叫人窒息的地下三层显得震耳欲聋。 rose lee害怕的紧紧闭上眼睛,我则瞪大了眼睛,不敢眨动一下。 透过大门,乍一眼看去,简易房里除了从顶端通往地下那些交错复杂的粗大管道,看不见有人。 我紧了紧手里的斧头,进入房间。 角落里,一个被黑色的蓬蓬长裙遮挡住的小小身影瘫坐着。 这套复古的系带黑色蕾丝长裙,就是我亲手为蒋文穿上的! 蒋文穿着肉色连裤袜的白皙双腿无力的贴着在地面,高跟鞋的鞋跟都被磨断了,两只手却死死扣紧了盖在头上的黑色裙摆,地面上还晕开了一滩不断扩大的暗红色液体。 即使,被硕大的蓬蓬裙的挡住了脸孔,看见这一幕,我心里也明白了个大概。 那个保安小心翼翼的往放房间里看,发现房间里没有凶手这才大着胆子走进来。 “蒋秘书怎么了?” 我侧身,把角落里蒋文卷缩成一团的身影呈现出来,难过的说不出话。 如果我可以更早一点来,这件事或许还会有挽回的余地,蒋文也不会…… 不明就里的保安看见蒋文,大着胆子走过去,应该是想要把蒋文扶起来。 可他刚掀开蒋文遮住脸孔的蓬蓬裙就吓得怪叫着摔在地上,“啊!鬼,脸!” 受惊过度的蒋文听见了这句话,才呆滞中豁然回神,抖手抹了把自己满是血的脸,也吓得昏了过去。 我掀起蒋秘书的裙摆,将她的脸重新盖住,才对几乎吓尿的保安说:“快叫救护车。” 蒋秘书,没死,但是她的脸已经没了。 就跟在下水道里被发现的那几十具被啃掉脸皮的腐尸体一样。 救护车还没抵达,为了保护现场,我们没有移动她的位置,也不敢随意处理她脸上的伤。 纵然我是医学专业,临时碰到整张脸上肉都被咬到的大面积床上也不敢任意处理。 几分钟后,我们听到了警笛声,罗飞和墨白神色匆匆的赶到现场,随后救护车也抵达了。 墨白快速拍摄了几张蒋飞的现场照片后,救护人员立刻把她抬上担架。 超过十厘米的伤口在正常情况下都会泊泊流血,出乎意料的是,蒋秘书脸上的伤口在救护人员到达之前就不在流血了。 过来接人的医疗小组并不是我实习的那家西山医院,但一张熟悉的脸孔闯入视线,顾安竟然率先从救护车上走下来。 他看见我在这里,也着实诧异了一把,“元宵,你怎么在这?” 说完,他又紧张的把身旁人的脸都检查了一边,确定赢湛不在才收起了慌张。 “巧合罢了,先救人!”我急得冒汗,没闲工夫管他为什么会出现在其他医院的救护车上。 毕竟,像他这么有“才华”的年轻医生,又是校长家的钦点驸马,跳槽到收益更好的医院才不算屈才。 另外两个救护人员已经把蒋文送上救护车,顾安检查了一番,狐疑的问:“你已经帮她止过血了?” “没有,伤口是自然止血。”我简单陈述了一下。 医生在治疗前必须问清楚病人受伤的时间和原因,还有过往的医疗记录,尤物过敏药物等才能对症下药。 现在的情况是,这些问题我们一问三不知。 rose lee打电话给林社长,也是无人接听,估计正在参加宴会把手机调成了静音,没听到,只能把发生的事情发短信告知。 我隐约觉得,事情过于蹊跷,林社长一整天的给我感觉似乎都在隐瞒什么。 还有,晚宴时林社长的女伴就是他的秘书蒋文,蒋文也确实盛装打扮没有推辞,照理说两人应该是乘坐同一辆车去赴宴的。 可出发时,蒋文没上车,这么明显的事情林社长就不觉得奇怪吗? 他也没派人去找,甚至没有等待蒋文片刻,就好像早就料到蒋文会遭遇什么。 “伤口看上去像是血流光了,才不再流血,脸上的牙印有点像是人咬的。”顾安根据伤口的痕迹,言简意赅的口述给罗飞听,罗飞则边听边记录。 蒋文面色煞白,血压偏低,顾安不敢耽误,说完就命令救护车返回医院。 墨白还端着单反相机,在案发的简易房里取证拍照。 他不知发现了什么,高声叫我们过去看。 “元宵,等我下。”我走进简易房,rose lee窃窃的拉住我,面露窘色。 我疑惑的眨了眨大眼睛,rose lee不是最害怕这种场面的嘛? 我们手牵着手,走进简易房,除了角落里那摊暗红色的血液,似乎没什么异常。 但这些血迹已经足以让rose lee害怕了,女王姿态瞬间崩塌,就像只受惊的孔雀处处可怜,紧紧挨着我和身边的人。 墨白带着塑胶手套,捡起下水道口露出半截的软尺,微微施力,竟然拔不出来。 这是一条做衣服用的软尺,只有一头露在外面,还有很长一部分落在管道里,好似被什么东西卡主了。 上一次我爬进这根下水管做蛙人的时候,这根软尺并不存在,之后这里又被封锁的严严实实,一般人不可能进入。 罗飞查看了一下皮尺,挠了挠鼻子,“会不会是犯人留下来的?如果是身材瘦小的犯人,比如元宵这样体型的完全可以爬进下水道里逃跑。再者说,蒋文身高只有一米五左右,体重不到八十斤,力气一定不大,就算是女生也完全有能力制服她。你们看,凶手把蒋文的脸咬掉了,地上没有碎肉,应该是把脸上的肉吃下去了。我猜测,犯人极有可能是一个脸部遭到毁容,或者心理变态的女性或者娘炮。” 乍一听,罗飞的分析很有道理,下水管道四通八达,杀人后从这里逃跑是最好的方法。 但深入一想,又有许多地方衔接不上。 比方说,蒋文精的惨叫突然就停止了,在我撞门而入时她还没有晕倒,这么说来让她失声的原因应该是看到了什么让她极其震惊或者恐惧的事情。 还有,地面上高跟鞋留下的印记,非常清晰的表明蒋文是被一路拖到墙角的,之后再也没移动过位置。 那么,在这之后,我们听见门后传来的沙沙声又是什么? 是犯人在拖拽什么,还是犯人在地上爬? 想到这里,我突然一阵发寒! 脑袋里浮现出没有脚的咧嘴女的形象,那玩意好像也很喜欢啃掉女人的脸。 墨白拿着手电往下水道里照了半天,“有个东西卡在管道里,体积挺大,卡的比较深,看不清是什么,得想个办法弄出来。” 躲在我身后,一言不发的rose lee似乎发现了什么,“墨警官,你看看这条软尺上是不是有白色或者粉色的粉末?” 闻言,墨白看了看他带着塑胶手套的手指,上面果然有一些粉色的粉末,像是粉笔灰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 “昨天,sam给我量尺寸的时候,好像用的就是这根软尺,上满还沾满了画在布料上的那种粉尘。我记得,软尺的另一端还写着sam的首字母s。”rose lee努力回忆着。 她好似真的惊吓过度,脸颊上出现了不正常的红晕,额头上被飓风装出的伤口也肿成了一个大包,十分影响她素来保持完美的女神形象。 她却不在意,还对在场的警务人员点点头,挤出一个苍白却不失优雅的微笑。 罗飞是个急性子,又总是觉得墨白抢了他的风头,此刻见梦中女神rose lee对着墨白莞尔一笑,更加想突出他这个组长的存在感,卷起袖子就把手伸进下水管道,“是不是sam的软尺,掏出来看看就知道了。” 掏了半天,罗飞的衬衫都被汗湿了,“我摸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好像是石头。墨白,和我一起用力拉。” “会不会拉断?”墨白清秀的脸孔,露出怀疑。 罗飞瞪了他一眼,“叫你拉就拉,哪来那么多废话?警务人员第一条守则是什么,背来听听。” 墨白面色如水,淡淡开口,“服从指挥。” “那就行了!”罗飞把软尺的一段交给墨白,数到三,两人就一起用力。 软尺在两个大男人的全力拉扯下,瞬间就绷成了一条直线。 我和rose lee都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两步,就怕软尺如果突然断开,会被弹到。 忽然,下水道里冒出一声清脆的“咔擦”声,仿佛裂开了什么。 墨白和罗飞来不及收回力气,两人都随着突然被抽出的软尺跌倒在地上。 墨白还非常滑稽的压在了罗飞的两腿之间,把他压的一阵鬼叫,龇牙咧嘴倒抽冷气。 “你特么快给我起来!”罗飞恼羞成怒的吼道。 墨白的注意力却全部凝视着软尺的另一口,整张脸上写满了惊愕和匪夷所思。 他并不是在观察软尺上是不是写着英文字母s,而是软尺的另一端,挂着一只干枯如同树枝般的断手,紧皱的皮肤呈现出一种青灰色,和罗正英电影里的僵尸的手非常相似。 我赶紧挡在rose lee身前,不让她看这么恐怖的画面。 墨白从罗飞身上站起来,吃惊的咽了咽口水,“罗队,我怀疑卡在下水道里的东西不是石头,很有可能是一一具干尸。” 第124章:吊尸 第124章:吊尸 与软尺一起从下从水道里拽出的断手骨节分明,一眼便能瞧出这是只属于男人的手。 灰白发青的指甲缝里残留着许多粉末,几乎把食指和拇指上的纹理都染白了,这是经常捏起粉笔的人才会出现的情况。 工作时要用到粉笔,除了粉笔工厂的工人,写黑板的老师,就只剩下裁缝这个职业。 罗飞的面色铁青,似乎被这只断手吓得不轻。 墨白稍稍镇定一些,脸上的淡雅和煦被凝重取代,他花了半天时间才撬开那五根紧握住软尺的手指。 “咔咔!”没想到断手上的指关节,轻微挪动就断成了两半。 从断掉的肌肉横截面上,能清楚看见断手上似乎干燥的一点水分都没有,好似被风干,甚至风化过。 “确实是sam的软尺。”墨白向我们展示着软尺上用水笔写的一个大写的s。 在场的人一齐倒吸了一口冷气! 罗飞喃喃道:“如果卡在下水道里那个真的是‘人’,那他应该就是sam。” “有可能,sam从上午就突然失踪了,我们都感到很疑惑,打电话也没人接。”我若有所思。 rose lee附和道:“元宵说的没错,sam是个工作狂,虽然脾气古怪,对待工作却尽责认真,从来不会迟到,更加不会像今天这样玩失踪。” 听完我们的话,罗飞思考片刻,为难的摸着下巴,“得想个办法把下面的那位弄出来,但是蛙人都被派出去了,就算没派出去那么小的下水管道,那些男性蛙人也钻不进去。话说,sam不是个男人嘛,他是怎么钻进去的?” “不奇怪,看他的手上一点水分也没有,就像干尸一样。人的身体里有百分之七十都是水分,一旦失去所有水分,剩下的百分之三十就只是骨架上包裹着一层皮。如果是这样,那么即使是男性的身体应该也能塞进这个下水道里。”我站在医学角度,解释道。 墨白衡量了一下水管道的宽度,澄澈的目光转向我,带着由衷的恳求,“王小姐,你可以再下去一次把绳子绑在sam的腰上吗?” “你特么说什么屁话!”罗飞立刻捂住墨白的嘴巴,“元宵,别听他胡扯,那么危险的事情女孩子家家的不能去。” 我迟疑着,回想起下水道里曾经浸泡着那么多腐烂的尸体和骸骨,我的胃里有开始隐隐翻滚。 “我可以去!” 天雷滚滚,说出这句话的人竟然是看见一点血就怕的浑身发抖的rose lee。 “蔷薇姐,你没发烧吧,那下面可是尸体!”我拽住她的手,发现她的体温确实有点高。 罗飞和墨白也都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看着她。 rose lee摘下墨镜,神色坚定,指着下水道入口,“这个宽度,我能钻进去。” 我还以为rose lee是中邪了,直到发现几个鬼鬼催催的从狗仔队才恍然大悟,rose lee是要借此机会做正面炒作。 不愧是娱乐圈里的老手,在这种情况下都能发现记者的跟踪,反过来利用记者。 “装装样子就好了,别真的进去,那些记者看到的已经够了。”我凑到rose lee身边,压低嗓音。 rose lee疑惑的反问我,“跟记者没关系,我是真的要下去,想要帮助两位警官。” 说着,她回头对墨白和罗飞笑了一下,尽管这个笑十分的牵强。 我劝不动她,外面的记者又虎视眈眈,作为rose lee的助理,这个时候只能勇敢的站出来……认栽! “罗队,rose lee原本身体就有点不舒服,刚才被受到惊吓好像还发烧了。你帮我扶着她,我代替她下去绑绳子。” “元宵,你……”rose lee墨镜后的眼睛里,划过了一丝我琢磨不投的情绪,似是感激,又带着怀疑。 “没事的,之前我也下过去过一次,有经验的。况且,sam卡主的位置不是很深,我一会儿就能上来。”我嘿嘿一笑,转过身脸上的笑容已经化作无奈。 墨白在我腰上绑好安全绳,安慰的提醒我一句,“蛙人出勤的费用,罗队长会跟你现结的。” “谢了。”好吧,我承认身为财迷,沉重的心情稍稍转好。 罗飞脸上怒气未消,但情况棘手,他也知道我是下到管道里的最佳人选,郁闷的直咬牙。 “元宵,你当心点。” “知道了!”我腰上绑着一根绳子,手里握着一根绳子,带上照明灯就猫腰钻进下水管。 刚钻入半个身子,我就看清了卡在下水道里大约一米半处尸体确实就是sam,尸体上穿着的那件剪裁独特的秋装证明了主人的身份。 但sam已经“瘦的”像一根竹竿,浑身一点肌肉都没有,皱巴巴的皮肤包着骨头,灰白的皮肤上还布满了如蛛网般青紫色的血管。 若形容他像僵尸,不如说sam更像一具精心制成的干尸! 他瘦骨嶙峋的身体之所以会卡在光滑的下水管道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sam的血统,他不是亚洲人,而是骨架宽大的爱尔兰人,就算身体只剩下原本的百分之30体积,宽大的肩胛骨还是斜斜的卡在了管道里。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sam的脸还保持着仰头的姿势,似乎早就期待着有人能发他的尸体。 但我却一点都不敢看他的脸,因为sam和蒋文还有下水道里那几十具尸体的遭遇一样,都被残忍的啃掉了面部。 此刻,sam没有眼皮的眼睛不管从哪个角度去看,似乎都直直的盯着我,让我毛骨悚然! 由此,我也确定了另一条线索,那就是之前在下水道里的几十具尸体也都是被制作成了干尸,缩小体积后经由这个管道抛尸。 那个凶手还非常聪明,利用了周围大厦里游泳池每半个月一次防水清洁,从泳池涌入下水道里的水将体积轻的可以浮在水面上的干尸集中送往一处被设了栅栏的管道里。 而下水道中成群的老鼠,又主动充当了清道夫的角色,使尸体不会堆积过度堵塞下水管道。因为一旦堵塞,施工队就会派人进入管道中清理,暴露尸体。 先前,我在下水道中发现那些肿胀腐烂的尸体,也是先被吸干血做成干尸,被管道中的污水泡发发胀恢复了正常尸体的大小,这才误导了我们,以为尸体是从其他途径进入下水道,忽略了这条废弃下水道的可能性。 “冤有头债有主,我只是来把你的尸体带出这里,你千万不要找我。” 以前我见外婆每次寻尸都会先说这句话,我不知道sam这个外国人能不能听懂我们的俗语,还是宁可信其有的认真说了一遍,再把安全绳绑在他的腰间。 等我爬出去,罗飞和墨白开始缓慢的收紧绳索,把sam的身体从管道里拉出来。 我把自己的推测告诉罗飞、墨白,大部分地方他们都表示赞同,但有两点,让所有人都百思不得其解。 那就是,如何在段时间内把一个大活人变成一具干尸? 还有,凶手是挑选受害者的条件是什么? 下水道几十具腐尸的尸检报告已经出来,从年纪上看最小的只有19岁最大的将近70,性别也是有男有女,轮相貌美丑不一,职业更是五花八门,似乎凶手只是随着心情选下手对象。 rose lee听着我们的谈话,语出惊人,“这些人好像都是接受过《牛人》节目采访的嘉宾。” “《牛人》?”墨白住在宿舍,没有看电视的习惯,很是莫名。 “这是一个把各个行业的成功者请出来做访谈的节目。不过商业性质的节目收看率都不是很好,所以今年年初,电视台就把这个节目就被停止了。我想起来了,《牛人》的录制现场就在这个文化公司里!”rose lee回忆道。 罗飞拿出录音笔,开始记录,“《牛人》我看过,播放了有近两年,每周一期,大概一百多位嘉宾。但遇害者的人数是26人,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牛人》的嘉宾都符合凶手的要求。我们起先怀疑凶手是个被毁容的变态,或许不仅如此,这人还有很严重的仇富心理。” “不对,sam和蒋秘书都没有参加过《牛人》节目,仇富心理的假设不成立。”墨白反驳。 我弱弱的插嘴道,“凶手会不会是盯着某个领域里的佼佼者下手呢?sam是世界知名的服装设计师,蒋文又是秘书界中的翘楚,还有失踪了好几天的前秘书艾达,工作能力都非常出色。” “还有,sam把下水道堵住了,那凶手从下水道逃跑的假设就不成立。你们是不是应该先找出凶手是怎么从这个密室里自由来去?”我受不了他们的争论,这件事情也和我没什么大关系了,把心中想法说出,就想带着rose lee离开。 rose lee身体烫的很厉害,绝对是发烧了,她却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吭都不吭一声,硬是要留在现场。 我发现她看向墨白的眼神出奇的迷离,似乎酝酿着某种情愫,墨白却一点都感受不到。 我甩甩头,把这个荒唐的想法抛开,rose lee暗示过我,她喜欢的人是赢湛,所以我更加确定rose lee一定是发烧烧糊涂了。 带着rose lee走出简易房,一直拖着罗盘的老手出现在我面前,随即看见的便是吴言老道那双一只看天,一只看地的诡异眼珠。 “啊啊!”rose lee今天受到的惊吓已经够多了,刚放松下来的她猛地看见吴言老道那张恐怖的老脸,最后一点淡定都用光了。 两眼一翻,就倒在我怀里。 第125章:咬掉自己的舌头 第125章:咬掉自己的舌头 抱着身高一米七左右的rose lee,我怨念道:“臭道士,下次出场的时候能不能带上墨镜?” 跟在吴言老道背后的景千夏、牛翻天和孔张都对我点点头,孔张这个老好人还主动接过昏迷的rose lee,十分避嫌的将她横着托举起来,放进我指着的那辆红色宝马中。 我不禁暗笑,要是rose lee看见自己被长得七分像鬼的孔张托举,一定还会被吓昏过去。 吴言老道看见我也没什么好脸色,似乎还在介意我不肯拜他为师的事情,抖着上唇的胡须,“元宵丫头虽然是个半吊子,但只有她说到了点子上。你们两个榆木脑袋,也不想想正常人哪有这么大的本事,能瞬间把人变成干尸,还能在封闭的房间里来去自如?” 墨白知道吴言老道是个高人,却不知道他的本事究竟有大,表面上很是尊敬,眼神闪烁间似乎在思考吴言老道说话的可行程度。 罗飞不一样,他虽然没见过吴言老道出手,但他可是亲眼见证了孔张和牛翻天的本事,这两人可是把西山殡仪馆里消失的八十一具起尸都找回来了,能力不可小视。 徒弟都那么厉害了,师父的本事一定更加牛叉! “老神仙,您来了就好。刚才您话里的意思是说杀人凶手,不是人,是鬼?”罗飞崇敬的对无言老道敬了个礼,非常狗腿的问。 rose lee昏倒后,我应该立刻把她送往医院,可他们现在的谈话太让我好奇了,让我无法挪动脚步。 “不是鬼。”吴言老道摇头捋胡。 “那,是妖?”罗飞一脸焦急。 “也不是妖。”吴言老道神色越发高深,却也不点破。 墨白一直冷眼旁观,听到这里十分质疑的摇了摇头,却没有说话。 吴言老道没有理睬他,拿出手中的罗盘给大家看。 这只罗盘上没有阴阳五行,也没有八卦字样,面上阴刻着一圈圈类似螺纹的线条,怎么看都似乎只是一块镜面圆形的大铜板。 “你们这些外行人,不给你看看真本事,还真以为贫道是个骗子。”很明显,吴言老道这句话是说给墨白听的。 我关上车门,好奇的凑过去看那只罗盘。 就看见吴言老道说完,竟然把手指整个插进了自己的眼眶里,指节一扣,把左边那只看向地面的眼珠生生挖了出来,扔进罗盘里。 我看的几乎作呕,墨白面如白纸,罗飞已经扶着墙呕吐起来! 吴言老道的三个弟子们却司空见惯一般,面色入常,景千夏还开心的对我笑了笑。 “贫道的这只眼睛可窥视下三道的所有事物。”说罢,吴言老道对着血淋淋的眼珠做了个指诀,眼珠就在罗盘里顺着螺纹的方向缓慢的旋转起来。 一边旋转,那只眼睛还不断的进行着自转,一会儿左右看看,一会往下看看,但瞳孔就是没有往上方转动过。 所谓的下三道,只得就是人、鬼,畜三道,妖在未修得道之前皆属于畜生道,我推测罗盘里的那只眼睛应该是能窥视世界上的所有人,鬼和畜。 眼珠在罗盘中旋转了三圈,罗盘上先印出了一个小人的图形,没多久又变成了一头鹿,接着再变成了一张鬼脸,最后这三种图案形成一个漩涡融合在一起化作一缕青烟指向了天。 “哼哼,果然是。”吴言老道收回眼珠,塞进空洞的左侧眼眶,眨巴了两下,眼珠就完好无损的长回去了。 我们都看得目瞪口呆,最夸张的要数罗飞,他一脸看见神仙的表情,腿脚骨都发软了。 要不是有外人在场,罗飞很可能就要跪到在吴言老道膝下。 墨白打破了神秘的气氛,用那种恬淡平静的语气,“这说明什么?” 吴言老道的眼珠子突然同时从上下两侧回到正中,略有深意的看了墨白一眼,又很快的恢复原状。 “眼珠看见了什么,就会在罗盘中显示出什么,化作青烟的便是排除了嫌疑。”说到这里,吴言老道顿了顿,把话茬转向我,“这两个愣小子还不懂,元宵丫头,你呢?” 我慎重的点了下头,“既然不在下三道,那就是指上面的东西作乱。” “没错!杀人凶手不是人、鬼、妖,而是本应居住在天宫的神,邪神!” 罗飞十分虔诚的遵循着吴言老道的所有指示。 有这臭道士出场,管那凶手是不是邪神,我都能够放一百二十个心的离开。 一来,我答应过赢湛不管闲事。 二来,我对吴言老道没啥好感,怕继续在他的视线中晃悠,这老头又要逼我拜师。 最重要的一点,rose lee的身体状况很不好,面色隐隐发青,根本不像是被吓晕的,更像是中毒的症状。 文化公司的艺人都有指定医院,这种医院多为私家高级医院,没有出入凭证外人不允许进入。 如此做法,也是防止医院里混进狗仔队,保护艺人隐私。 经过检查,医生判断rose lee只是低血糖导致的暂时昏迷,需要住院观察。 办理完一系列手续,我给小强哥打电话汇报,rose lee住院后的通告需要调整,这些必须经纪人来处理。 一个小时之后,面容憔悴的小强哥来到医院,几天不见小强哥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黑眼圈更是夸张的挂在脸上。 “这几天辛苦你了。”小强哥拖了把椅子坐在rose lee的病床边,艰难的对我挤出一个笑。 “找到了吗?”我试探的问,希望能从小强哥口中听见一些关于艾达的好消息。 在文化公司失踪的人似乎都下场堪忧,艾达已经失踪了将近一周,我很担心她会和蒋秘书遇到同样的危险。 小强哥摇摇头,绝望的垂下眼眸。 我悄悄退出房门,有小强哥陪着rose lee,我可以短暂休息。 走廊里,我遇见了林社长,他没有去探望rose lee,直接跑去重症监护室那里,了解蒋秘书的情况。 我这才知道,将秘书也被送来了这家医院,而顾安也被调到这里成为了主治医生。 “蒋文的生命体征没有太大问题,就是失血过多,还有就是,她的脸上会留下永久伤疤。” 顾安看见林社长来了,从重症监护室走出来,丝条慢理的说。 透过隔离玻璃,我依稀能看见被许多医疗仪器围绕的病床上躺着一个脸上缠满纱布的人。 为了方便治疗,蒋秘书那头漂亮的长发都被剃成光头,此刻的她,看起来就像医学怪人研究出来的木乃伊。 林社长沉着脸,忧心忡忡,“她需要多久可以苏醒?” 顾安胸有成竹的回答,“估计这袋血浆吊完,病人就能苏醒。” 闻言,我暗暗松了口气,不管怎么说蒋秘书的命算是保住了。 林社长听到这个回答,表情却还是特别阴沉,嘴角也不易被人察觉的抽了一下,似乎并不愿意蒋秘书苏醒。 “蒋秘书就交给你了。”他叮嘱了一番,就要离开,仿佛还有很多事情等着他去处理,又像是在躲避着什么。 目送林社长走到医院门口,两道穿着警服的人影正巧将他拦住。 “林先生,我是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察罗飞,麻烦你配合我们调查,不用紧张,只要回答几个问题就可以了。”罗飞冲在最前,语气听起来很客气,双手已经紧紧扣住林社长的手腕。 林社长慌张的转动了下眼睛,很快镇定下来,“请讲。” 罗飞拿出录音笔,开始问林社长。 “受害人蒋文是你的秘书,是吗?” “是。” “听说,今天有一个晚宴,你邀请蒋文作为你的女伴一起出席,是吗。” “是。” “去宴会之前,你发现蒋文失踪了吗?” “我以为蒋秘书,不想去……” “只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是。” “那在蒋文失踪后,你为何不去找她?” 问道这里,罗飞的语气突然锋利起来。 “我从不勉强自己的员工做不愿意做的事情。” “你勉强她什么了?” 墨白捕捉到了什么,敏锐的问。 “我什么都没有勉强过她!”林社长拔高了音量。 我在一旁听的火冒三丈,愤愤不平的冲出来,“真的没勉强过吗?我明明听见你答应办公室里的客人,把蒋秘书送给他。” “这么重要的消息你这么不早说?”罗飞说着,伸手去摸腰间的手铐。 林社长怨恨的看了我一眼,突然一声低呼,昏倒在地。 “这人,怎么说晕就晕?” “会不会是装的?” “叫医生来!” 一听是林社长晕倒,顾安立刻屁颠屁颠的拿着听诊器跑过来,检查后断定,林社长可能是疲劳过度导致昏迷,需要住院休息。 还用医生的权利,把罗飞和墨白挡在医院外,勒令他们暂时不许打扰病人。 我郁闷的不行,跟在顾安身后追问,“你明知道他是装晕。” “林社长是真的晕倒,我没必要骗你,也没必要和你解释。”顾安大步迈腿,想要甩开我。 我一把拉住他,被我掀开的长袖下,顾安手臂上的光滑的皮肤暴露出来。 我猛地一怔! “你的皮肤?” 第126章:夫君慢走 第126章:夫君慢走 顾安身上,除了那张脸上的皮是完好的,身上的皮都被李珂剥掉了,照理说这么大的创伤是不可能恢复的那么好的。 除非……! “李珂又来找你了?” “你能别多管闲事吗?难道,你想看见我成为一个没皮的怪物才开心?” 顾安甩开我,用衣袖遮掩住手上的皮肤,就头也不回的走进办公室,咔擦一声把门锁了。 多管闲事? 又是这句话…… 我莫名想起赢湛,这个男人似乎总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我落寞的站在原地,听见隔壁的病房里传来了拖鞋走路的声音。 这不是林社长被送进的单人病房嘛? 他果然是在装晕。 “喂,是吴言道长嘛?我……呜!” “好痛,啊!我想说……!” “道长,救救我吧,我说不出……呜!” 林社长痛苦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从门缝里传出来,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我本来已经不想‘多管闲事’的,可偏偏顾安临走时没有把病房的房门关紧。 透过门缝,可以看到林社长背对着我站在床边,双手捧着电话,背上的病号服都被汗湿了。 每次话说到一半,都会莫名其妙的转变成呼痛的声音,好像一不小心就会咬到自己的舌头。 不知吴言老道在电话里和他说了些什么,林社长无奈的挂上电话,从窗户旁转过身。 看见他的正面,我惊呆了,终于明白林社长呼痛的原因。 他的正面全是鲜血,殷红的血液不断能从他的嘴巴里流出来,顺着下巴染湿了胸前的病号服。 似乎只要他想要说起某件事情,就会不由自主的去咬自己的舌头。 同样的画面,我在外婆给我的黑伞中见过,那是一副用毛笔绘画的图像,形容的是酆都地狱里对待喜欢咬舌根和不能保守秘密之人的惩罚。 但同样,断舌也是一种诅咒,可以用在活人的身上,用来保守某些肮脏的不能为人所知的交易。 我相信,林社长就是中了这种名为“断舌”的诅咒,电话里他想要告诉吴言老道真想,才会在说出真相之前,被诅咒所操控,自己去咬自己的舌头,直到咬断为止。 而和他进行交易,对他诅咒“断舌”的很有可能就是吴言老道所说的,造成这些命案的罪魁祸首。。 回到rose lee的病房,rose lee还在昏睡,小强哥却已经不在了。 经历了那么多事件,我的神经绷已经非常紧张,就怕小强哥也会像艾达那样突然失踪。 找了一圈,我在医院门口发现了小强哥,他正在和罗飞还有墨白谈话,三人的表情都一筹莫展。 “王小姐,正好你来了,你的兼职结束了,这是酬劳。”小强哥把一个沉甸甸的信封塞给我。 我拆开信封,里面至少有一万块,“太多了,我只工作了三天。” “你不止一次维护了蔷薇的面子,这是感激你的,请务必收下。”小强哥向来出手大方,两手插在口袋里,丝毫没有给我还钱的机会。 言下之意,其实是希望我能管住嘴巴,不像外透露这几天看到的一切,勉强的破坏了rose lee的形象。 这笔钱,要是我不收,小强哥一定不会安心,我不想再增加他的精神负担。 再则我也的确需要钱,于是我不再推脱,把信封塞进包包里,算是做了件利人利己的事情。 “二位警官,艾达的下落就有劳了!”我猜的没错,小强哥是特意来打听艾达的下落的。 其实,罗飞、墨白和我都有些怀疑,艾达可能也是被掳走sam和蒋秘书的人掳走,只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在没有找到艾达尸体的情况下,谁也不敢对小强哥说出这个猜测。 “罗队,要不要再派几个蛙人去下水道里找找看。”我试探的问。 罗飞为难道:“艾达是四天前失踪的,蛙人在两天前刚去过下水道打捞,没有收获。队里不会允许在没有准确线索的情况下,三番五次的派出蛙人,进行大规模搜索。” “可要是艾达真的就在下水道里呢?”我祈求的蹬着罗飞。 墨白也来帮腔,“或许艾达在失踪的第一天并没有被杀害,不排除王小姐的假设。” 罗飞被我们问的没办法,说出了心里话,“你们没听吴言老神仙说嘛,凶手根本就不是人!这件事,你们少掺和,咱们只要协助吴言老神仙就好了。” “这是什么话?我们可是警察,怎么能把责任推卸给一个神棍?”墨白挺起胸膛,露出胸前的警察徽章。 罗飞看都不看他一眼,用命令的口吻,“少废话,事情做完了,跟我上车回局里报道!” “如果艾达还生还,我们努力去找就能给她多几分活着的希望。就算艾达死了,找到尸体也能了却她活着的亲人的牵挂,只是去下水道里走一遭,局里不派人去,我们也可以自己下去找。罗队!” “别叫我,反正我不去。”罗飞摆摆手,钻进警车。 墨白温润的眼神转向我,“王小姐,你呢?” “我……” “她也不会去。”一道冷冽的男性嗓音从我背后冒出来,一条修长的手臂霸道的圈住我的侧腰。 赢湛眼眸低垂,带着叫我无法抵挡的压力,唇角划出一道浅笑,“夫人,既然下班了怎么还不回家?” 晚饭是毛胡子准备的,桌子上只放了两道菜。 一道是刚出炉冒着热气的烤全羊,另一道是素菜黄瓜蘸酱。 开饭前,我习惯性的去给赢湛的骨灰盒上香。 毛胡子好奇的凑过来,“给祖宗上香不都是白天上么,夫人怎么夜里上香?” 我睨了眼优雅做坐在摇椅里的赢湛,故意吓唬毛胡子,“这香不是给我祖宗上的,是给你主子上的。” “你是说赢先生?”果不其然,毛胡子立刻惊骇的瞪大了眼睛。 他一直以为赢湛是法术通天的神人,从来没想过赢湛实际上是一个在骨灰盒里憋了两年多年的鬼,我期待的等着看毛胡子炸毛的表情。 等了半天,毛胡子却没有炸毛,对赢湛的敬意也丝毫没有减少。 还拉着龙虾仔一起,各自点了三炷香,跪在地上恭敬的插进香炉里。 “赢湛是个鬼,你们怎么不害怕?”我匪夷所思的问。 毛胡子嘿嘿一笑,“不管主人是人是鬼,他救过我们的命,就是我的主人。再说,少爷不也是一条蛇嘛,我们早就习惯了。” 毛胡子口中的少爷,是他和龙虾仔对小深的尊称。 少爷这个称呼总是不由自主的让我联想到林社长养的那条叫做小少爷的癞皮狗,不过主人、夫人、少爷这几个名气听起来像是一家人,小深对这个称呼还是很喜欢的。 既然小深喜欢,我这个做娘亲也只能欣然接受。 我没看到期待的画面,闷闷不乐的回到饭桌。 小深、毛胡子、龙虾仔也坐在饭桌的另外三面,等着开饭。 大家早就饿坏了,只是赢湛不发话,谁也不敢吃。 赢湛素来只是陪我们一起吃饭,动筷子的次数并不多,他甚至没有把眼前用英文印刷的华尔街日报移开,“开饭。” “好嘞!”毛胡子拔出一把牛角刀,三下五除二,就把两条羊腿给切下来。 一条放进我的碗里,一条放进小深的碗里。 “你一只‘鬼’,看什么华尔街日报,不会想去炒股把?”我对肉的战斗力向来很弱,吃了没一会儿就败下阵来,把烤全羊留给饭桌上的三个无肉不欢的‘雄性动物’。 赢湛放下报纸,精美绝伦的脸孔上溢出一抹不怀好意的弧度,“总比某些‘人’端茶递水,下水道捞尸体讨生活轻松一些。” “还不是你给我的那张信用卡害的!”我不甘示弱。 “钱,是夫人用掉的。”赢湛戏虐一笑,勾勾手指叫我过去。 我别过脸,“切,我又不是你的猫狗,呼之则来挥之则去。” 话没说完,从赢湛指尖带出的一阵风就把我自动送进他的怀抱,还好饭桌上的三位都在为争夺最后一块羊排血拼,没有人注意到我们这里的情况。 “女人,应该比猫狗更听话一些。” “当心我咬你哦!” “夫人真性急…………” 我挣不开赢湛的铁腕,只能满头黑线的坐在他的大腿上,顺着摇椅悠然的晃动,有些晕眩。 “那个……我晚上想出去一次。”墨白的话,让我始终放心不下艾达的处境。 赢湛很了解我的心思,修长的手指捏住我的下巴,如黑曜石般闪烁的目光审视着我,“你知道,为夫的耐心不是特、别、好。” 我咽了咽口水,被赢湛充满危险的拖音,吓了个透心凉。 “这几天,乖乖待在家,别到处乱跑。”赢湛松开我的下巴,一直大手圈住我的纤腰,另一只手又把报纸拿起来,认真阅读。 若不是他在家里穿着我送给他的那件印着杯面的汗衫有些出戏,我还以为家里来了哪个事业有成的帅总裁呢。 可就算他长得再帅,也不能动摇我做人的原则。 我从他怀中撑直上半身,保持双眼和他深不见底的黑眸平行,“什么意思,你想把我关在家里?我不干!” 直到把报纸上的最后一句英文看完,赢湛才开口,“毛胡子。” “是!”毛胡子听见赢湛叫他,把抢到嘴里的羊排吐出来。 “现在起,你当夫人的保镖,她去哪你就去哪。”说完,赢湛给了我一个“你可满意?”的表情。 特么,老娘才不要保镖! 我刚想讨价还价,一双大手就抱住我的腰,把我从他修长的大腿上转移到柔软的沙发里,“为夫出门了。” 赢湛在跨出大门的瞬间,用障眼法把自己变成了世人眼中穿着燕尾服的夫先生的模样。 “爹爹慢走!” “主人慢走!” 小深和毛胡子站在门口一起为赢湛送别。 赢湛波澜不惊的目光却没离开我那双写满了不爽的巴掌脸,似有期待。 第127章:孤独的男人 第127章:孤独的男人 我憋了半天,勉为其难的挤出一句,“夫…君…慢走……” 赢湛这才满意离开,院子外传来了劳斯莱斯的咆哮。 晚上,我闲来无事,就打开黑伞开始温习之前学过的内容,那些个拢长又拗口的咒语总会一不小心就会忘记。 毛胡子坐在客厅里,不时传来打呼声,不的他又会被自己的打呼声惊醒,让我非常无语。 龙虾仔则像一只夜猫子似得,蹲在客厅橱柜的顶端,密切专注着房间的情况。 小深也是也是夜行动物,就算成了精本性也难改,一到晚上精神头就好的不得了,拉着我问东问西。 我本着传授衣钵的想法,把黑伞中一些简单的符咒和咒语传授给它,没想到小深的悟性比我高多了,几乎是一学就会。 快到21点的时候,罗飞气急败坏的打电话给我,“元宵,你现在在哪,墨白有没有来找你?” “没呀,我在家呢。”我有点莫名其妙,墨白不见了,罗飞干嘛来问我。 罗飞的口吻很焦虑,“我担心墨白自己去下水道了,他这人有嗜睡症,一到晚上十二点就会睡得像个死人一样,你捅他一道都醒不过来!不说了,我出去找他!” 文化公司的那个废弃管道他一个大男人是钻不进去的,需要我的帮忙才行,所以罗飞才会打电话给我一问究竟。 转念一想,进入下水道的方法多了去了,马路上随便掀开一个阴井盖子都能进去,墨白一个人也能下去,根本不需要我。 而且,赢湛当着他们的面,拒绝的那般彻底,墨白纵使再想邀请我一起去,也不会找我了。 “娘亲怎么皱着眉头?”小深伸出冰凉凉的小尾巴蹭着我的脸颊。 我回过神,“娘亲的一个朋友,可能遇到危险了。” “那么,娘亲要去救他吗?”小深歪着脑袋。 “要出去,就要想办法甩开外面的毛胡子和龙虾仔。”刚才我拧着眉头,其实就是在思索怎么料理他们。 要说毛胡子还是比较好搞定的,趁他睡觉时往他头上贴一张定身咒就好了,难就难在,如何把躲在高处的龙虾仔制服。 听了我烦恼,小深用尾巴拍拍胸脯,“这有什么难的,包在小深身上。” 小深一直认为母蛇的死是毛胡子和龙虾仔害的,对他们很有芥蒂,平时也不给好脸色看,见我想料理他们,小深眉开眼笑似乎终于找到了报仇机会。 “小深想怎么做?”我狐疑的跟着小深走进客厅。 “嘘,待会我要是打喷嚏,娘亲就用手帕捂住口鼻。”小深神秘兮兮的对我眨了眨眼睛。 蹲在橱柜顶端的龙虾仔看见我们立刻“呼呼”叫了一声,把毛胡子叫醒。 “呦,那么晚了,夫人还没睡?”毛胡子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挡住大门。 我暗道不好,这一上手就打草惊蛇,还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得溜出去? “阿嚏!”小深突然就打了个喷嚏。 我立刻用手帕捂住口鼻! 一时间,无数青色的浓烟从小深的鼻孔里冒出来,喷了毛胡子一脸,也弥漫了整个客厅。 “咚!”浓烟还未散尽,毛胡子就直直的倒在地上。 他脸上的皮肤硬邦邦的,很明显是中了麻药的反应。 等浓烟散尽,龙虾仔还是瞪着乌溜溜的眼睛,蜷缩在橱柜顶端看着我们。 “不可能啊,从来没有谁闻到了我的喷嚏还不晕的,亲娘在世的时候还特别叮嘱不许小深打喷嚏呢。”小深说话的声音不轻,在静悄悄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龙虾仔却保持一动不动,就跟个雕塑似得,就是半夜里一个小孩子蹲在角落里十分吓人。 “喂,臭龙虾,你怎么还没晕?”小深不服气的伸长了尾巴去戳了戳龙虾仔。 龙虾仔还是一副木讷的样子,两眼无光,嘴巴里还流出了一行哈喇子。 仔细一听,他的呼吸声平缓规律,鼻息间还传出微弱的呼噜声。 我把小深叫回身边,“别动龙虾仔,他早就晕了,有些人是习惯睁着眼睛睡觉的。我们快走吧,早去早回,别被他们发现!” 半夜里,村子外有点荒芜的味道,马路上别说人了,连个鬼都没有,也打不到车。 “娘亲,骑小深头上,不会有人看见!”小深腰身一变恢复了庞大的体型。 我坐在小深的脑袋上,恍如身在云端,乘风破浪,似乎眨眼之间就到了文化公司附近。 文化公司坐落在闹市区的中心位置,这个点,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还有很多,小深主动回到了木牌里,让我自己走过去。 以墨白的体型不可能从文化公司里的水管进入下水道,所以我只能在文化中心附近街道的马上寻找。 又担心墨白已经先进入下水道,急中生智就想起了黑伞中学过,有一个用来找人的符咒。 只要滴一滴血在符咒上,符咒就会主动飞到想要找到的人所在地方。 “带我去找墨白!”我咬破食指,把血抹在符咒上。 符咒拭血而飞,东弯西拐把我带到了一条位于文化大厦后门的街道上。 那条街上有七八个阴井盖子,却都是通往不同管道的,一道略显瘦削的人影正蹲在路边,似乎是在用手电筒照着一张复杂的管道图。 “墨白,总算找到你了!” 我喊了一声,人影转过头,露出那张在手电光下有些苍白的脸孔。 “你怎么来了?” “还不是罗队,满世界的找你。他这人表面上很世俗,倒也挺你关心你的。” “抱歉,让你们担心了。”墨白晶亮的瞳孔溢出一抹歉意,眼底的执着却没有消散。 我认为罗飞说的对,如果凶手不是人,那么再进入下水道里寻尸就不是明智的举动。 “你别下去了,罗队说你有嗜睡症。”我开门见山的说。 墨白尴尬的笑了笑,“还有两个半小时才会发病,我一个小时就能上来,有安全绳系着也不会迷路。你别劝我了,只要艾达有可能在下水道里,我就要去把她找出来。” “她劝不了你,那我呢?”罗飞上气不接下气的出现在不远处,应该是一路跑着来的。 不等墨白回答,罗飞就跑过来继续说,“就知道你来这里,还把人家元宵小姐也牵扯进来,不知道有多危险?我也不劝你,我以警队队长的身份命令你总行了吧!除非从我身上跨过去,否则今天你们谁也不能下去!” “咚!”罗飞话音刚落,后脖子上就挨了一下手刀,倒在地上。 说时迟那时快,我还没反应过来,墨白跨过罗飞的身体,就绑上安全绳纵身跳进阴沟里,“麻烦你,替我照顾罗队!” 墨白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动起手来竟是一点都不含糊,连他的队长都敢下手。 他的举动颠覆了我对他的认知,这个男人似乎比他的外表刚毅的多,叫人捉摸不透。 我把罗飞扶到公交车站的座位上之后,又回到墨白跳下去的阴沟旁。 墨白已经走到了管道深处,阴井下黑洞洞的,丝毫捕捉不到手电的光亮。 我的脚边放着一块系着安全绳的砖头,绳子的那一头衔接的就是墨白。 我担心他的安慰,每隔五分钟都会拉一下绳子,墨白也会在那头拉一下绳子回应我。 可这一次我再拉绳子,绳子的那头却没了音讯。 这可把我急坏了,先不说他会在下水道里看见什么,一想到墨白可能因嗜睡症在满是污水的下水道里睡着就够我坐立不安的了。 “墨白!”我对着阴沟口大喊。 漆黑的管道里,除了我的回声,再无音讯。 情况有异,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抓紧时间回收绳子,恐怖的是绳子的那头轻的好像没有分量,绳子收回了十几米后竟然断了! 我一下心提到了嗓子眼! 下水道里四通八达,复杂的就像一个巨型迷宫,要是没有安全绳指引回来的路,墨白自己找回来的可能性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都快要到十一点了,我实在等不下去,只能系上安全绳无奈的跳进下水道。 还同时祭出一张寻人符和一张照明符咒指引带路。 没办法,我没手电,在这样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行走,只能耗费珍贵的符咒了。 晚上的下水道比白天的下水道更为恐怖,各种蛇虫鼠疫都寻着月光出来觅食,远处的管道里还总是会突然就冒出几下诡异的排水声。 “娘亲?”小深脆生生的嗓音清晰的在铁皮制成的巨型下水管中,撞出的回声尤为空灵。 我不自觉握紧了木牌,一脚深一脚浅的踏在泥泞的污水里,“怎么了?” 小深从木牌里伸出半截尾巴,让我抓在手里,还用一副小大人的口吻安慰我,“别怕,小深保护娘亲。” 我被小屁孩一本正经的语气逗笑了,“人小鬼大。” “小深对爹爹保证过,会保护好娘亲的!”小深强调着,似乎只要我一点头,他就会现出真身为我开路。 可我不想让小深涉险,也不愿意总是依靠身边的人。 小深的话给了我很大的勇气,我加快了步伐,终于在管道里听见了另一个移动的蹚水声。 “是墨白吗?” “不是我,就吓人了。” 一道手电光向我照射过来,墨白满头大汗的出现在我的视线中。 他还能开玩笑,说明没遇到什么危险。 我赶紧收回漂浮在左右两侧的寻人符和照明符。 外婆教导过,无论本事有多大,都要学会在外人面前深藏不露。 “不知道为什么绳子断了。”墨白拾起腰间的安全绳,断面上的口子不是很规整,有点像是齿痕。 我一下毛骨悚然,想到了咬掉人脸的怪物。 第128章:水里有东西 第128章:水里有东西 “我猜可能是老鼠,下水道里有很多。”墨白歪了歪手电筒,照亮了行走在管道边缘的啮齿动物。 “吱吱……!”那些个老鼠蟑螂被突如其来的手电光吓得惊慌逃窜! 我按住他的手电,“我们快回去吧,要12点了。” 墨白点点头,脸上露出了包含歉意和尴尬的神情,“我猜,你的绳子应该也已经断了。” 闻言,我立刻拉了拉栓在腰上的安全绳,果真往回收了两米就摸到了断口! 两只老鼠得意的在水面上“吱吱吱”乱叫,好似早有预谋。 我心里顿时有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 特么,刚走的太急,完全没记路,再加上管道里乌漆抹黑的什么都看不真切,也找不到什么标志性的东西可以确认方向。 现在的处境是,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而且地下没信号,无法求救! “我带了一些荧光棒,可以把里面的荧光液弄出来抹在墙壁上,减少走回头路的几率。”墨白的手里拿着半根荧光棒,在我出现之前他应该就是用这个办法自救的。 我本来是想救他的,现在又变成让他救我了。 “王小姐,谢谢你来找我。” “客气什么。” “罗队是个藏不住秘密的人,他应该告诉过你之前我躺在医院做了三年植物人。” 墨白不是话多的人,或许是现在的环境过于压抑和恐惧,他才会说些话缓和一下气氛。 我很配合的点点头,有一些窥探了别人遭遇的心虚。 “那他有没有和你说过,我是一个孤儿,没有亲人,也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从植物人苏醒之后,以前的很多事情我都记不得了,队里也把我当做是一个摆设,百般迁就。但这样的结局,我却很感激,希望能为警队做些什么。” “所以,你才会执意来下水道寻找艾达?” “算是吧,不过,又给大家添麻烦了。” 墨白不疾不徐的说完,又沉默了。 我们不辨方向的在下水道里行走,不知转过了几个弯,也不知惊吓到多少只老鼠。 突然,一辆变形生锈的自行车出现在手电筒蒙蒙的光线中。 让我眼前一亮,“我见过这两自行车,再往前走就能走到上次找到尸体的地方!” 前不久,我还拔掉过这辆自行车轮胎上的钢针当做武器驱赶老鼠,不会看错的,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绕到了直通文化大厦地下三层的管道中。 可手机显示,现在已经快到十一点半了,墨白的身体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会发病。 “这里我来过,认识出口的路,快走吧,走出去至少需要20分钟,你要是在这里嗜睡,我可背不动你。” 我的直言不讳打消了墨白想要继续寻找艾达的决心,他虽然倔强,却不喜欢拖累别人,尤其是女人。 “好。”他点点头,跟在我。 走着走着,我总是感觉身后的蹚水声似乎比之前响多了,好像跟在我身后的人不止墨白一个,还有许多窃窃私语的声音。 关于子时,有数不清的灵异传闻,此时此景,随便想到哪一个都够我吓得心惊胆战的。 我又看了看手机,距离子时只剩下不到10分钟了。 “墨白,你还好吧?” “还好。” 他的声音有些闷,充满了疲惫。 手电筒拿在他的手里,我每次回头都只能看见他清瘦的轮廓,看不清表情。 “你有听见什么声音吗?”我咽了咽口水,警惕的问。 墨白也咽了咽口水,“有。” 卧槽!听见了还你们镇定,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人幻听呢? “那你用手电筒照照看,究竟是什么东西发出来的?” 恐惧来源于无知,看清了真想就好了,或许只是那根管道漏水发出声响,让我们生出了疑心病。 墨白继续推着我向前走,声音十分虚弱,“不敢看,我觉得那东西就跟在我身后。” 他不说还好,这么一说我浑身的汗毛是竖了起来! 这么说来,墨白早就知道有东西在跟着我们。 跟在我们身后的东西似乎能听懂人话,愤怒的搅动出一股水流声。 紧接着,墨白整个人都像是被电击一般猛地跳起来! “啊……!” 我吓得话都说不清了,“怎、怎么啦?” 还没来得及看清墨白遭遇了什么,一团硕大的黑色物体就如弓箭一般直射我的面门。 眼看就要被拿东西扑到,小深保护我心切,从木牌里冲了出来,张开蛇吻,一口把那东西咬成了两半。 但我的并没有因此安然无恙,小深是冲破木牌里的封印擅自出现的,封印损坏时会把力量全部反弹在宿主身上。 我被震懵了,仰面倒进臭气熏天的污水中。 墨白的手电筒在挣扎中掉入水中,此刻正好照亮了我这一边的水域。 我摔的浑身的骨头都好像快断了,生疼生疼的,身体完全被污水淹没,一时竟爬不起来。 只能在腥臭的水中,睁大了眼睛。 就看见,在我脸孔上方的水面,数以万计带着尖勾的脚趾和细长的光尾巴正在挣扎游动着! 而其中一只,已经发现了我! “区区鼠辈,胆敢伤我娘亲?” 小深扭曲蛇身,细长的尾巴如鞭子一般灵活自如,左右这么一扫,就把我头顶水面上成片的老鼠清理到别处。 蛇是老鼠的天敌,就算这些老鼠一只只都跟成了精似得,从头至尾比我手臂还要长,在小深的威吓下也都吓得四散逃亡,退到下水道边缘,渴望而又畏惧的盯着我们。 污水里沉寂着不少淤泥和油腻的垃圾,我几经挣扎才从污水中站起来。 “王小姐,你没事吧?”墨白用手电筒抡飞一只龇牙咧嘴的黑老鼠,挤到我身边。 我侧过身,他立刻明白我的意思,与我背靠着背,这样不至于腹背受敌。 “摔了一跤,无碍。”我可能手臂搓破了皮,摔下去的时候有点疼,现在却一点都感觉不到。 面对从四面八方拥挤过来的一双双充满贪婪的眼睛,我的肾上腺素急速飙升,这时候别说是小小的挫伤了,就算是有哪里不幸骨折了,估计也感觉不到。 墨白的情况比我惨烈的多,我跌落进水底后,他就只能孤军奋战。 不仅衣服被鼠群撕咬的破破烂烂,暴露在衣服外面的手上和脸上也挂了彩。 蔓延在空气和污水中的血腥气味,让下水道里的老鼠都像是打了鸡血,一双双泛着红光的圆眼珠似乎随时都会滴出血来。 一眼望去,曲曲折折的下水管道中,几乎都被老鼠挤满了。 其中有不少老鼠都是缺胳臂少腿,没耳朵断尾巴的,身上的伤口都还挺新鲜的,像是被同类咬掉的。 小深用细长的蛇身将我和墨白圈在中间,扁扁的蛇脑袋高高抬起,时不时的发出“呲呲”的低吼警告鼠群。 墨白发现有一条蛇浮在周围,被吓了一跳,好在他是警校毕业,心理素质还不错,“王小姐,这条蛇是你养的?” 我沉了口气,小深的存在我本不想让任何普通人知道,意料之外的发展很有可能会在现实中引起恐慌。 不幸中的万幸就是小深方才那句“区区鼠辈,还敢伤我娘亲”说的是鬼话,墨白听不懂,还以为小深这个品种的蛇,就是这种叫声。 “对,我养的蛇,当儿子养的!”我故意强调了一下小深对我重要性。 强调的理由很简单,一则是不希望墨白以宠物蛇的眼光看待小深。二则,我这么说,小深听了会很开心。 “是自己‘人’就好。”墨白抹了把脸,把滴在眼睛里的血擦掉,他脸上起码被老鼠咬了七八个口子,看起来就像是个血人。 “这些老鼠看起来不寻常,不仅不怕人,似乎还想吃掉我们。” 墨白的推测是正确的,上一次我进入下水道就察觉这里的老鼠不对劲了,似乎对人肉有一种特别的执着。 它们不吃冲入下水道里的食物残渣,也不吃栖息在污水里的蟑螂和其他虫类,就算自相残杀也只是咬掉对方的部分躯干扔在地上,体型长的比一般老鼠巨大,腹部却无一例外的憋着。 这些老鼠,显然已经饿疯了! “还记着上一次从这里捞出的腐尸和白骨么?它们变成干尸后被投入这里,除了面部有缺损,身体都是完整的。经过污水浸泡,干尸被污水泡发恢复了水分,成为了这些老鼠的食物,所以这些老鼠才能长得比其它老鼠庞大,繁殖速度也惊人,并且当这些老鼠吃过人肉之后,它们就爱上了人肉的滋味。” 说着,我取下背后的补丁黑伞,紧握在手中,之前一直盼望着有机会能用外婆给我的宝贝实战一下,没想到真的派上用场了,却是用来对付四害之首的老鼠! “法医也说过,这些尸体在死亡后被啮齿类动物啃咬过,死亡时间最长的七八具尸体已经完全被吃掉肉变成了白骨。王小姐!” 话说道一半,墨白突然惊惧的拔高嗓音,“这么说,我们把这里的尸体都清理出去之后,这些老鼠就再也没吃过东西,那它们追着我们的原因,就是想要吃掉我们?” “没错,这是一场生存之战!”我深吸了两口气,做好了大开杀戒的准备。 墨白也一脸视死如归,用衣服把手电筒上滑腻的血擦干净。 他的血滴滴嗒嗒的顺着曲线柔和的面颊落尽水里,刺激着老鼠的味蕾,那些老鼠终于按耐不住,当有第一只老鼠带头尖叫,其他老鼠都如天女散花似得,从管道里的各个角落向我们扑过来。 第129章:背后有只手 第129章:背后有只手 我原本想学电影里黄飞鸿的样子帅气的将雨伞当成武器,却画虎不成反类犬,只能轮着雨伞做出打棒球的姿势。 效果却很显著,那些倒霉的老鼠,只要被黑伞击中,都像是被卡车撞到一样,皮开肉绽的弹飞出去! 小深都看呆了,觉得我这个做娘亲的那么勇猛几乎就没它什么事了,竟然缠绕到我的肩膀上,兴高采烈的吐着信子,颇有为我呐喊助威之势! 那些老鼠见我如战神一般挥伞之间血如雨下,都吓得退避三舍,全部调转枪头去围攻墨白。 墨白进入阴沟之前根本想不到会有这样一场浩劫,浑身上下能当武器使用的只有警局派发的那只800流明的防水手电。 就算他经过几年搏斗训练,面对如冲水猛兽一般无穷无尽的老鼠,也是招架不住。 他刚用手电筒打死一只,就有第二只第三只冲上来,老鼠们前仆后继,为了咬上一口人肉,不惜牺牲性命。 食物链的法则是适者生存。 从墨白沉重混乱的呼吸声,和越来越迟缓的动作,不难看出他在与鼠辈的战斗中已经落於下风。 “小深,分头行动!” “是,娘亲!” 我和小深左右开弓驱赶着那些争先恐后想要跳上墨白身体的老鼠们。 突然,一条冷冰冰的东西极快的从我的脚踝摩擦过去,像是一条大鱼,又像是小深扭动的尾巴。 我往水里看了一眼,除了黑压压的水老鼠如煮熟的饺子浮在激烈晃动的水面,水下的情景一点都看不清。 可能是错觉吧? 我莫名的一惊,墨白猛烈拍打老鼠的动作也赫然停住了,像是被人点了穴! 他豁然看向我,澄澈的眸子里写满了匪夷所思的诧异! “什么?”我大叫。 “水里有东西!”墨白惊惧的喊道。 只听“噗通”一声,墨白的声音就被水纹淹没! 我看的真切,这绝不是滑倒,而是被什么东西缠住了腰部,被用力拽入水中的。 溅起的水花宛若巨浪,迷离了我的视线,随机散在空中的水珠便似钢针一般射入水中。 我赶紧撑开黑伞,而被水珠射中的老鼠就没那么好运气,全部变成了浮尸被流水冲走。 “吱吱吱吱……!”几秒钟前还忘我撕咬着的老鼠,受到了极大的惊吓,纷纷惊叫着逃窜进隐秘的黑暗中,眨眼就消失无踪。 整个下水道里转瞬就安静了,只剩下我混乱的呼吸声! 我和小深大眼瞪小眼,根本反应不过来。 因为随着老鼠的退去,墨白也一同失踪了! 与几分钟前的嘈杂截然相反,现在我们身处的下水管道安静的令人窒息。 半夜里,办公区里的人都下班了,也没什么人用水,只要我们站着不动,管道里的水流就是静止的。 “娘亲,那个叔叔被抓走了?”小深还缠在我的肩膀上,朝着漆黑的管道探头探脑。 手电是墨白的武器,墨白失踪后,也带走了管道里唯一的光明。 还好我有符咒,念了个咒语,照明符柔和的光线如皎洁的月色倾泻而下。 原本应该圣洁的光景,却因四周冰冷的钢铁折射出一种叫人不寒而栗的寒气。 管道尽头,一些微弱的涟漪顺着前进的方向无声扩散,有点像是鲨鱼在水下游动时背上的鱼鳍割出的水线,仿佛有什么东西正悄然的想要远离我们。 “嘘!”我示意小深安静。 跟随着那片不断移动的水纹,缓缓靠近。 照明符在我的驱使下,不动声色的飘到了水纹上空,让我得以看清,水里移动的那个东西竟然是一个仰面漂浮在水面上的人! 感受到光线,那个人忽然“游动”起来,整个动作都极其不自然,身体上的关节全都诡异的反方向扭动着! 我的汗毛立刻炸了起来,稍有停顿,那个‘人’就沉入水里不见了。 “刚才那个,是墨白?”隔了百来米,我看不清那人的长相,只觉得那件满是血渍的衣服应该是墨白的。 小深一脸无措,“没看清脸,血的味道有点像,不过,这个地方到处都是墨叔叔的血。” 蛇的眼神普遍不好,都是依靠嗅觉捕捉猎物,我用拇指揉开小深拧起的眉头,觉得这问题有些难为它了。 那人消失的方向,似乎通往的是上一次我发现尸堆的那根管道。 因为,我又看见了那辆倒在污水中锈迹斑斑的自行车。 “应该就是墨白!” 我立刻反应过来,抓走墨白的很有可能就是吴言老道口中把人变成干尸那个邪神。 邪神混在老鼠堆里抓走墨白,无疑就是想吸光他的血,把他也变成干尸! 想到这,我飞快的蹚水过去,就连小深也察觉到我的慌张,主动从我肩膀上游下来,跟在我身后。 再过一个转弯口就到了! 我逼着自己尽快的交替双脚,谁也不知道邪神吸干一个人的血需要多少时间。 也许需要一整天,也许只需要两三秒,我不想再看见尸体了,尤其是认识的人的尸体! 我几乎是冲过那个转弯口。 与此同时,一团强烈的叫人睁不开眼睛的光线从转弯后射出来。 我眯着眼睛,尽量往光源里去看,除了白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白光中,时间仿佛停止了,让我不知身处何处。 小深更是直接被白光照射的口吐白沫,昏死过去,我把小深紧紧抱在怀里,用袖子遮住它没有眼皮的眼睛。 也不知过了多久,白光渐渐消散,四周又陷入墨一般的黑暗。 我的眼睛适应了好久,才能重新看清周围的昏暗的景象。 墨白低着头,靠坐在水管边缘,下半身全部没入水中,上半身则全被染成了血色,气息难辨。 一块余光未褪的金色神牌十分显眼的挂在他的脖子上。 我的手有些颤抖,伸到墨白的鼻子下试探他的呼吸。 还好,虽然微弱,但他还活着。 我推推他,“墨白,醒醒,我们离开这里。” 很无奈的,墨白双眼紧闭,似乎听不见我的声音。 手机显示,现在是12点05分,墨白的身上只有被老鼠咬出的伤口,我推测他很有可能是犯了嗜睡症,才叫不醒。 小深醒过来,晃了晃扁扁的蛇脑袋,似乎还处于懵逼状。 “娘亲,叔叔怎么睡着了?” “这叫嗜睡症,是一种突然就会睡着的病,无论他在何时何地。”我耐心解释,撕了几条下摆的衣料把墨白身上几处较大的伤口压紧,以防他失血过多。 小深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那这个叔叔还真可怜。” 紧急止血后,我试图把墨白从水里背起来,但他的身体就像是吸足了水的海绵,看上去清瘦,实则最少有200斤,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都没办法把他背起来。 小深扯着嗓子叫起来,“啊!娘亲,水里有只手抓着叔叔!” “什么?水里有人?”我一下背脊发凉,感觉自己背的不是墨白,而是一个鬼。 身子一抖,墨白就很无辜的倒入水中,这一回他连脑袋都没入水中了。 水面上蹦出几个气泡,墨白还是没有苏醒的迹象,看来这个嗜睡症真的能叫人睡得跟个死人一样。 我战战兢兢的把墨白从水里拉出来,骇然发现他的后背上真的粘着一只白骨森森的人手! 那只手上一点皮肉都没有,骨头呈现出一种病态的白色,看上去非常的“新鲜”,紧紧抓着墨白背后的衣服。 我大吃一惊,摸出一张黄符就砸在那只骨手上! 等了片刻,那只骨手纹丝未动,没有被符咒炸成渣渣,也没有真的爬到墨白身上。 墨白身上的衣服早就被老鼠咬的破破烂烂,背后的洞多的就跟筛子似得,那几根森然的手指骨不偏不倚的勾着衣服上的洞,乍一看就好像是被从水里伸出手的骷髅抓住了一般。 我算是看明白了,这就是一具寻常到不能再寻常的白骨。 可罗飞说过,下水道里的尸骸在3天前已经被全部清理出去了,那这具骨骸…… 我心中的不安仿佛水面上的涟漪被无限扩散! 我们都没想到要带手套,墨白是溜出来擅自行动的,装备别提多简陋了,跟我上一次进入管道时的装备完全不能比。 亲手接触尸骸是很不明智的举动,但此时此景,我别无选择。 把墨白扶靠在铁质的水管壁上,我大着胆子把勾在墨白衣服上骨手取下来,阴森冰冷的触感让我毛骨悚然,刚碰触到骸骨就能感受到一阵化不开的怨气。 那具尸骸上呈现出无数坑坑洼洼的啮齿动物留下的齿痕,整具尸体都被吃的干干净净,白骨裸露着连一件可以遮羞的衣服都没有,看上去尤为凄惨。 我终于把骨手和墨白的衣服分离,尸骸森白的指关节上有什么闪烁的宛若泪珠的光泽一闪而过,掉进水里,像是一枚戒指。 “不好意思,我现在就帮你把戒指找出来。” 死者为大,何况是这样一具怨气冲天的尸骸,这种情况下我只求不要出现恶灵就谢天谢地了,哪敢有一点放肆。 由于几天前派出的蛙人分队彻底清理过这一段的下水管道,尸体取出后,还将管道底部沉积的淤泥也清理干净。 我在水里摸索了一会儿,就摸到了那只从尸骸上掉落的戒指。 尸体上的东西是不能拿的,无论有没有被下葬,那些东西上都残留着浓浓的怨气。 “戒指找到了,物归原主,切莫生气啊!” 我把戒指重新套进尸骸那只一点皮肉都不剩的手上,可无论我怎么使劲往指关节上带,戒指都会再一次从光洁的骨头上滑下来,似乎刻意的让我重复给它带戒指的过程。 第130章:把自己洗干净 第130章:把自己洗干净 这是一枚造型典雅的钻石戒指,仿佛似曾相识,好像在小强哥的手上也看到过造型相似的。 我记起来了,那是在我第一次见到小强哥的时候,他告诉我艾达是她的妻子,虽然领了结婚证却还劝她一场隆重的婚礼。 小强哥笑迷了眼睛的幸福脸庞浮现在我的脑海,当时他和艾达十指相扣的手上,艾达的无名指上带着的似乎就是这样一枚经典款的一克拉左右的六爪钻戒。 眼前的人是艾达,不,眼前的骷髅是艾达! 我曾经预料过艾达可能会遭遇不幸,甚至变成干尸,却万万想不到再见面时,她已经变成了一副面目全非的森森白骨! 我开始庆幸墨白的善做主张,若不是这样,艾达不知还要在这污秽黑暗的下水道里等待多少时间才能被发现。 “是你吗,艾达,我知道是你。”我不由自主的有些哽咽。 白骨还沉在混沌的污水中,被我认出后,那上面的怨气似乎消散了不少,戒指也再从白骨森森的指关节脱落。 我不禁怀疑,艾达的手勾住墨白的衣服,究竟是不是偶然? 蛙人“夺走”了老鼠们的“储备粮”,之后被丢入下水道的艾达的尸体就成了老鼠们你争我夺的最后晚餐。 我感到一阵恶心,只觉得在下水道里钻来钻去的那些不是老鼠,而是亚马逊河里凶神恶煞般的食人鱼。 “艾达,我知道你有怨,我现在就带你出去。” 骸骨上连接处的关节,许多都被老鼠啃的有些松动,我自作主张的脱下墨白的上衣把艾达的骸骨包裹住,才能将所有的骨头都抗在肩膀上。 “娘亲背阿姨,叔叔让小深来背。” 小深的力气比我大,举起千斤万两都轻而易举,墨白的体重或许超过了我的承重极限,对小深来说就像是提一块豆腐这么简单。 “那墨叔叔就交给小深背了。” “是!” 小深光荣的接下任务,蛇尾卷住墨白的腰轻轻一推,墨白的身体就好像变成了轻盈的羽毛从水面腾向半空,不偏不倚的落在小深光滑的背脊上。 挂在墨白脖子里那条妈祖神像也随着一条优美的抛物线,准确的落到小深的脖子上。 “呲……!” 妈祖神像与小深的蛇皮接触到的瞬间,立刻爆发出一束刺眼的白光。 “啊!”小深猝不及防,尖叫着扭动起身子,想要甩开背上的光束,将墨白再度摔入污水中。 白光一闪而逝,小深可怜巴巴的扭头去舔脖子上一块被烫伤的皮肤,圆圆的大眼睛满是委屈。 “呜呜,娘亲,怎么会这样?” 我把墨白从水里捞出来,神像在他的脖子上闪着微光,我用手触碰了下,妈祖神像并无反常。但当我想要把神像从墨白脖子里取下的时候,拿绳子却如潜入他的皮肉所生长出来的,拉不动分毫。 “小深,娘亲和你换一换,小深背艾达,墨叔叔交给娘亲。” 看来,这尊妈祖神只会对妖魔鬼怪大显神威,普通人的碰触不会触发任何神力。 小深歪着小脑袋,“墨叔叔那么沉,娘亲背的动吗?” “背不动也得背,明天就到了隔壁游泳池排水的时间,把墨叔叔留在这里他会被淹死的。况且,这里有这么多闹饥荒的老鼠,娘亲不想再看到有人被啃成白骨。”我做了好几个深呼吸,确定已经气沉丹田了,才一鼓作气把墨白背到肩上。 还别说,墨白的体重比看起来重得多,背上他的瞬间我就感觉双脚跟灌了铅似得,举步艰辛。 小深劝不动我,又没办法帮我,只能耷拉着脑袋,在前面开路,边游边说,“要是爹爹在这就好了,爹爹那么厉害,一定能把墨叔叔背出去的。” 我苦笑,“拉倒吧,要是你爹在这里,指不定墨叔叔连命都没了,连我们都会受到惩罚。” “对哦!差点忘了小深和娘亲是悄悄溜出家里的,不能让爹爹发现,小深最怕爹爹生气的样子了。”小深如果有手,现在一定会用两只脏兮兮的小手惧怕的捂住嘴巴。 我哭笑不得,“所以,咱们要走快点,赶在爹爹之前回到家。” “好!娘亲加油!”小深帮我打气。 我咬着牙艰难的移动着脚步,小深不断喊着加油,可我又不是车子,它喊破喉咙,我也走不快,反而越来越走不动。 墨白刚才好像没这么重,怎么会走了几步之后,体重仿佛成倍增长了。 我背着着他,就连站都快要站不稳,身子也被越压越弯,下巴都快要碰到混沌的水面。 小深不走的不算很快,细长的身子也早就游到距离我十米开外,见我慢吞吞的挪不开步子,转过身等我。 它圆溜溜的大眼睛落在我背上时,眸子里血色的瞳仁瞬间惊骇的收紧成一条血线,腥红的信子也忘了缩回嘴里,就这样怔怔的看着我,似乎被吓尿了。 我诧异的往水面上看了眼,照明符澄澈的照耀下,黑色的水面上映照出我们的倒影,墨白的下巴自然的垂在我的左肩膀上,面色有些苍白,看上去却睡得十分安逸,并没有出现什么吓人的东西。 “娘、娘亲,爹爹!”小深结结巴巴的,魂都要给吓没了。 “什么爹爹?”我顺着小深的目光往自己的背后去看。 第一个映入我眼帘的自然是墨白安逸的睡脸,但在墨白的后背上竟然多出了一块半米来宽的花岗岩,岩石之上,一道颀长的墨色人影悄无声息的立在上头。 男人墨发黑袍,五官深邃,目光冷峻,唇角依稀微翘,却明显不是在笑。 “赢、赢湛!”我慌得声音都破了,身子一歪,连带着墨白和压在他背上的大理石一起摔入水中。 “噗通!”溅起的水花让本就浑身湿透的我,更显狼狈。 赢湛却如飞鸟般优雅的悬在半空,在这么脏的地方还能做到一尘不染,出尘绝伦宛若仙子,一点都不像鬼。 “娘亲!” 小深把我扶起来,在赢湛冰冷的注视下,整副蛇身都抖个不停,脸都吓白了,又怯怯的喊了一声,“爹爹。” 赢湛没有回答,所有视线都落在我一人身上。 “干嘛站在我背上?”我好像做错了事情的孩子,心慌的跟打鼓似得。 赢湛狭长的眼眸上下打量了一遍跟邋遢大王似得我,眉梢斜挑,“怎么,你肯背一个赤膊的陌生男子,自己的夫君却如此防备?” 他说道“赤膊”二字时,四周的空气都快要冻结成冰。 我浑身的血液也似在一瞬结凝固,“你别误会,是因为想要找块布料把艾达的尸骨抱起来,我才把他的上衣脱下来的……” “哦喔…………”赢湛冷笑着捏住我的下巴,让我无法言语,充斥着寒意的黑眸危险的眯起,嗓音也仿佛结了霜,“这才几天,夫人已经饥渴到要去脱男人的衣服了?” “爹爹,娘亲是来救墨叔叔的,您能不能……”小深鼓起勇气为我辩解,赢湛如冰刀似得目光扫过去,深吓得当即闭上嘴,豆大的泪珠从它的圆眼睛里扑簌簌的往下落。 “你能别那么不讲理嘛?”小深的眼泪让我胸口猛地一抽,母性的光辉被完全激发出来。 赢湛加重了指尖的力度,捏的我脸颊酸的直流口水,戏虐勾唇,“不讲理?那便如你所愿。” 视线调转,赢湛不由分说将我从下水道里带出去,他单手扣着我的腰,像是提着一只小鸡般轻松的带我从一朵朵云层中穿过。 夜幕下,闪烁的霓虹点缀着丑陋的黑色大陆,耳边只有另人头痛的呼呼风声,咆哮着。 起先,我还想挣扎,当飞到百米以上,我的恐高症就开始作祟,反而死死抱住赢湛的身体。 他却满是嫌弃的抬高手臂,把我从他身下拽下来。 我急的眼眶都红了,“你到底想干嘛?小深呢,墨白呢?不能丢下他们!” 无视我的语无伦次,赢湛的轮廓分明的侧脸上没有任何改变,冷涩的宛若青花瓷上完美的彩绘,丝毫没有温度。 我能确定,他现在不是一般的生气! 可我也不是一般的生气,我不止生气,我还委屈,我真的只是去救人的!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知道不应该多管闲事,可我总不能看着朋友去做危险的事情也不管不顾吧!你想想,今天要是是我遇上了危险,你是不是也会希望有人能够救我?” “第一,有我在,你不会有危险。第二,就算遇到危险,能救你的,也只有我。”赢湛冷酷的说着,嚣张而又放肆,英俊的脸上戳着不可一世的傲慢。 “那别人呢?我在乎的人呢,我的朋友呢?我连关心他们的权利都没有?” 我只顾纠结问题的答案,没注意到赢湛已经带我飞到一片熟悉的地方,距离我家不远处的那条……凶河。 赢湛淡淡的看了我一眼,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放在我腰间大手突然松开,把我直直扔入冰冷的河水中! “把自己洗干净,再跟我说话。” 第131章:与鬼做生意 第131章:与鬼做生意 都说春暖花开,春天才是万物复苏,最适合播种的时节。 没想到盛夏光景,前不久毛胡子在凶河里洒下的神秘种子,现今已经长出了一米多高,如屏障一般把池子与外围分割开。 这些植物的形状和芦苇有些相像高挑细长,枝干和叶片的颜色却和任何植物都不同,是一种近乎透明的白色。 尤其是叶片,能在夜幕中散发出莹莹光束,宛若一颗颗夜明珠,触感温润堪比羊脂白玉。 我想起毛胡子洒下这些种子时信誓旦旦的说过,等种子长大,开花结果,就会比人参还要值钱。 这到底是什么果子呢,我努力回忆着脑子里的讯息。 但从当时毛胡子的表情看来,他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植物。 “你喜欢穿着衣服洗澡?”赢湛站在一块造型别致的湖石上,居高临下的望着我。 我委屈的回瞪他,“万一被人看见,怎么办?” 凶河里出了名的螃蟹多,这个时节正式六月黄肥美之际,附近的很多村民都会晚上来这里抓螃蟹。 赢湛有点不耐烦,“此处被我设下结界,旁人永远都走不到这里,除了我没人会看到你的身子。” 切,我说的别人,就是你好不? 我努着嘴,背过身,不打算搭理他。 赢湛这么嫌弃我身上的一身臭水,应该不会跳下水亲手把我剥光吧。 我悠哉的泡在水里,洗洗身上的衣服再洗洗自己。 凶河里的水不深,最深处不过淹没到我的胸口,洗到一些私密的部位时,我就蹲在水里,只留半个脑袋露出水面出气。 晚上的湖水如墨汁一般,我料定赢湛视力再好,也看不见我在水下到底有没有穿衣服。 我得意的回过头,想看看赢湛吃瘪的表情。 站在湖石上的高大人影竟然消失了,四周静悄悄的,仿若偌大的凶河就徒留下我一人。 “找什么?”一道邪魅的声音从我的左耳传入。 我浑身一颤,背脊已经装进一副宽厚的胸膛,只是那胸膛没有温度,似乎比凶河里流淌的河水还要冰冷。 赢湛线条分明的肌肉在湖水和月光的折射下发出诱人的光泽,他的手指探入我的领口,轻轻往下划,我的衣服就被撕成了两半。 胸口一凉,我下意识的双手捂住胸口,“你干嘛?” “教你洗澡。” “不需要,我已经洗好了。” “你确定?” “是!” “那就好。”赢湛邪魅勾唇,让我涌出强烈的不安,仿佛跳进了一个早就布置好的陷阱。 我退到岸边,颤抖的身体靠在微微发光的白色植被上,赢湛欺身而下,修长的手指缓慢的从我的纤细的颈部移动到我的眉心,点了点。 “夫人总是忘记自己的承诺,记性那么不好,就让只能让你的身体去记住。” 赢湛试压在我身上的力气,就像包裹住我的喝水,推不开也逃不掉。 他冰凉的躯体在触碰到我的瞬间,变的炙热,迫使我承受他的欲望。 我不想成为那种欲据迎还的女人,虚伪让我觉得恶心。 “恩……别再这里……”我的心情是抗拒的,身体却莫名的也被点燃,勾上他强健的肩膀,“回家好吗?” 赢湛托起我的双腿跨坐在他的腰间,比夜幕更深沉璀璨的眼眸低垂,笼罩在下眼睑上的睫毛阴影好看的不可思议,“做错事情的人,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 “啊!!” 凶河里的水整整搅动了一整夜,野战也就算了,还是在一条野河里,我再度被刷新了下限。 如赢湛所说,我或许已经习惯了他的索取,也习惯了将自己毫不保留的交给他。 感受到这点,赢湛的动作温和了几分,整个过程都控制着冲撞的力度。 忘记是第几次,我仰望着他汗津津的俊脸,有些分不清他对我做的事情究竟是惩罚还是宠爱。 “夫人看着我有大半个时辰了。”手臂被我当做枕头的男人,也一瞬不瞬的晲着我,眼底溢着宠溺。 别人都是事后一支烟,赢湛邀请我事后躺在凉风习习的河岸边看星星。 “你不看着我,怎么会知道我在看你?”我眨了眨眼睛,反问。 赢湛戏虐的勾起唇角,声音渐渐有些暗哑,“你这样会很危险。” 我明白这话中的含义,被欺负的酸麻不止的双腿,不由自主的抖了一下,赶紧翻身扔给他一个背脊。 赢湛笑意更深,“这个动作,貌似更危险了。” 我睡不下去了,郁闷道:“那你倒是让我回家啊!谁愿意待在这里喂蚊子!” 一只大手把我抓回怀里,缠住我的腰间,“稍安勿躁,夫人不是好奇这些植被究竟是什么吗?等破晓十分,便知道了。” 赢湛的下巴抵在我的颈窝,呼吸时的气息轻轻扫在我的耳畔,有些痒痒的,让我的呼吸也有些不稳。 “你还生气嘛?” “为夫有说过生气二字?” “看起来像。” “为夫哪舍得生气?” 赢湛的呼吸变得缓慢了,凌冽的眼角安然闭合。 我总觉得他有很多地方都和寻常的鬼不同,比方说赢湛早就不需要呼吸了,还会做出和活人一样的呼吸的动作。 “那个……” “恩?” 纠结半天,我还是把想要打电话给墨白或者罗飞的想法咽回肚子,“没什么,不知道小深回来了没。” “不用担心,小深比你这个做娘亲的要靠谱多了!” “你说什么?” “睡觉。” “我哪里不靠谱了?” “不想睡,我们可以做点更有意思的事。” 赢湛坐起身,墨色的眸子里闪出一些不怀好意的晶亮,我吓得直往后缩。 “睡!我已经要睡了!” 拜托,就算老娘身材再好,你也给我有点节制啊! 看着我委屈的小脸,赢湛爽朗的大笑起来。 我鲜少看见他笑,偶尔扬起的唇角多半也是冷笑或带着危险的戏虐,像现在这样开怀的大笑,还笑的仰面倒在草地上,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摸了摸自己的光滑的脸颊,搞不懂他干嘛这么开心。 赢湛拍拍身旁的位置,我乖乖的躺下,身体缩成一团。 “我的脸有那么好笑?” “快日出了。” 望着天空,赢湛怡然自得,俊逸的面颊透着淡淡的喜悦。 我碎碎念,日出有什么开心的,他不是最讨厌晒太阳了嘛? 思绪还未停止,一团薄薄的光晕便从东方来开序幕,将漫长的夜幕渲染成一片绮丽的晨光。 天,马上就要亮了! 我都忘了有多久没见过这样的美景,身旁的那些形似芦苇的神秘植被也仿佛感受到朝阳的召唤,一株株矫首昂视,如玉般的叶子都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转动,叶瓣从透明的瓷白逐渐变成了闪闪发亮的金。 仔细一看,叶片中间似乎还冒出了一些亮晶晶的液体,气味怡人! 赢湛没有躲避这些霞光,他的强悍就算尊称一声鬼王也不为过,我见他泰然自若的行走在眼光之下也不觉得惊奇。 “马上要来了。” “什么?” 赢湛薄唇亲启,吐出一个“鬼”字,让我更加捉摸不透。 鬼不是都怕光的吗? 这个时间点,它们都应该找个避光处躲着才不会烟消云散。 “咕噜!”水面上冒出一个气泡。 我好奇的看过去,只见一只惨白发青的手掌从凶河里慢慢伸出来,打破了平静的水面。 紧接着,第二只,第三只,数不清的鬼手都像是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 我简直看傻了眼,内心即震惊又恶心! 震惊的是,这些鬼的出场方式简直恐怖到令人发指,恶心是因为一个多小时前,赢湛还把我压在这条河里啪啪啪! 我确定那些鬼都是跪在水底,因为凶河的水最深也不足一米五,让这些鬼跪着的原因,估计是借助水里的阴气躲避眼光的照射。 那些鬼的手里无一例外都抓着一些值钱的东西,有的是黄金宝石做成的首饰,有的则拿着年代久远的瓷器,再不济手里也会拿着一些刻满字的竹简和龟壳。 它们争先恐后的向我们招手,似乎迫切的想要把手里的东西交给我。 我全身的汗毛都立起来,浑身发凉,要不是有赢湛陪着我,估计我已经忍不住溜之大吉。 赢湛对着这么诡异的画面,更加诡异的扬起嘴角,似乎十分满意。 他墨色的长袖一挥,就将鬼手中那些金银财宝集中收集在河岸边,堆成了一座小山。 “王元宵,去把每一株黄泉树上长得最高的叶子摘下来。” 赢湛平时都是叫我夫人的,此时不知为何表情严肃的叫出了我的全名。 但我细心的察觉到,他在叫我名字的时候,那些舒服的晒着太阳的神秘植物都刷刷刷的把叶子转向我,仿佛特意转过身来看了我一眼。 “黄泉树,就是传闻中树叶能给往死之人指路,从阴阳两界夹缝中带入地府投胎的那种树叶?”我指着那些神秘的植被,不敢置信! “正是。”赢湛的表情深不可测。 吊死鬼,水鬼和自杀的人都被称为枉死鬼,他们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死后没资格进入地府转世投胎,这些鬼会被送去一个名为枉死城的地方。 枉死城坐落在阴间和阳间的夹缝中,夹缝里没有东南西北,也没有春夏秋冬,更没有白天黑夜,只有深不见底的沼泽和泥潭,片刻可以用来休息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而唯一能让枉死的鬼转世投胎,六界之中就只有黄泉树的叶子才可做到。 素来黄泉树只生长在黄泉水中,它们怎么会在人间生根发芽,赢湛又是怎么得到这些树种的? 第132章:罗密欧不是先生 第132章:罗密欧不是先生 我一边思考一边摘下黄泉树上的树叶。 这些树都跟成精似得,每摘下一片,它们都会可怜巴巴的“哎呦”惨叫一声,树叶上也会流出更多的液体,好似它们的眼泪。 “这些够吗?” “足矣。” 赢湛接过黄泉树叶,抬手就扔进水中。 凶河里的水立刻沸腾起来,几百只鬼手都迫不及待的去争抢漂浮在水面上的那些树叶。 但这混乱的场面,也只维持了不到三十秒,水面上的鬼手和树叶就都消失了。 “黄泉树叶,每个月圆之夜的黎明了摘取,它们会以第一个报出姓名并且摘下叶片的人为主人,故此只有你采摘的黄泉树叶才能将枉死鬼带去投胎。”赢湛牵着我的手,耐心解释。 我还是不能相信眼前的这一大片植物,就是地狱的神树黄泉树,“若是别人摘了黄泉树叶呢?” 赢湛笑而不语,亲手摘下一片树叶,那树叶离开枝干的瞬间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枯萎,变成了一簇粉末。 “竟然死了。”我有些惋惜。 “今后每个月圆之夜,都会有许多鬼魂从枉死城赶来这里,用高价换取黄泉树叶。夫人若想自力更生,用现代人的话就是找份工作,这份营生利益颇丰很适合你,还能延绵子孙后代。” 我心内哗然,贩卖黄泉树叶这种事情,何止是利益颇丰,根本就是暴利,是垄断行业好吗? 我不接受就是个傻瓜,可我要是接受了,不就又等同于被赢湛三个手指捏田螺,抓的死死了吗? 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服务的是活人,从没想还能与死人做买卖。 赢湛以为我被利益打动,刀削斧凿般完美的面孔上啜着得意,“夫人可考虑好了?” “恩,考虑好了!”我挤出一个贪心的微笑,“黄泉树叶的生意我要做,但是成为医生的梦想,我也不会放弃。” 赢湛的嘴角在我意料之中的微微抽动,笑的十分危险,“夫人不知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知道,但我可以。” “那么自信?” 赢湛居高临下的晲着我,把我擒在他触手可及的范围内,而我压根也没想过逃跑。 我差不多已经知道怎么安抚赢湛的逆鳞了。 “因为我是大名鼎鼎的赢夫人嘛!”我大着胆子去拖赢湛修长干净的手指,撒娇似得摇了摇。 赢湛好看的眼眸里闪过一抹深意,嘴角似笑非笑的弧度消失了,但我能感觉到他没有生气。 “马屁拍的还不到位。” “我知道啦!” 我忍着大腿的酸麻努力踮起脚尖,在赢湛英俊的侧脸用力“啵……”了一下,“谢谢夫君!” 太阳完全从东方升起了,绚丽的金色光芒投射在赢湛的身后,勾勒出一具修长完美的男性剪影。 赢湛揉了揉我的头发,修长的手臂优雅挥舞,堆积在岸边的金银珠宝便听话的飞入他宽大的长袖中。 背着光,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但我能够猜到他的脸上此刻一定是对我又爱又恨。 我愉悦的跟上去,为自己的机智点三十二个赞。 刚迈开步子,大腿上的韧带就跟断了似得,酸疼的我直冒冷汗。 “有点脚软。” “多运动运动就习惯了。” 赢湛轻描淡写的口吻,让我的脸颊红的好像快要滴出血来。 一声轻呼,赢湛动作娴熟的将我公主抱起来,大步流星的往家的方向走。 走了百余步,我无意间往赢湛的背后看了眼,那片郁郁葱葱的黄泉树已经消失了,仿佛连那条流淌了几百年的凶河也淡出了视线。 “往后,村子里的人会以为凶河干涸消失了,你要再去那里,只要在山上喊一声自己的名字即刻进入栽培黄泉树的结界中。”赢湛见我睡眼惺忪,平稳的加快了脚步。 家门口,三道骨骼特异的身影在院子里排排站,焦急的等着我们。 毛胡子和龙虾仔的头上都顶着两个装满水的大水桶,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淋湿,在阳光下反射着油腻腻的光,就好像两条暴晒中的咸鱼。 也不知是赢湛让他们体罚的,还是他们主动体罚。 赢湛抱着我从三人面前经过,冷漠的命令,“从现在起,这个家里的一只苍蝇都不能放出去。” “是,主人!”毛胡子放水桶,炯炯有神的眼睛里冒出了誓死看守的决心。 我满头黑线,嘀咕,“我又不是罪犯!” 赢湛没搭理我,抱着我穿堂入室,才将我放下来。 一落地,我的双脚又开始不争气的打颤,只能扶着墙做到床上。 真奇怪,以前也不是没被赢湛狠狠索取过,更加过分的都经历过,也没有双腿虚软到现在这种站都站不稳的程度。 难道我的体质有那么差? 小深跟着我们进屋,从他乌溜溜的圆眼睛里能读出,小家伙憋了一肚子的话想要对我说。 就是碍于赢湛的淫威,才不敢造次,小深又是个藏不住话的性子,难受的它坐立不安。 赢湛见我们母子两个挤眉弄眼,半天也没搞明白对方的意思,又好气又好笑,“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小深吐了吐性子,畏惧的把长脖子往后缩了缩,有些拿不定主意,“娘亲说过这件事不能让爹爹知道。” “哦?”赢湛疏朗眉头,不满蹙起。 我不动声色的对小深摇摇头,它也目色坚定的对我点点,从宽扁的蛇吻中说出的话却让我差点突出一口老血。 “因为爹爹要是知道我和娘亲说了和墨叔叔有关的事情,肯定会生气的,所以小深打死都不会说的!”小深说完,视死如归的把脖子扭到一侧,还对我眨眨眼睛。 我太高估小深的智慧了,都说了小深虽然是个妖,可它的心理年龄就跟十来岁的小孩子差不多。 我怎么能奢望,让一个小孩子守口如瓶,尤其是在赢湛这个亦正亦邪,男女通吃,不怒自威的妖孽的逼问下。 甚至,赢湛都没有使出任何“逼问”的手段。 我只觉得房间里突然冒出了一朵乌云笼罩在我的头顶,天雷滚滚! “墨叔叔,叫的可真亲热。”赢湛烟波流转,戏虐的停留在我惊愕的脸上,让我一阵心惊。 一般来说,赢湛和我在房间时,都会把小深收回木牌里。 赢湛挥挥手,小深灰溜溜扭动身体游了出去。 我知道小深才不想离开我,但在下水道时,小深强行现身救我将木牌彻底损坏,没有了栖身之处更不能时刻陪伴在我身边。 “黑伞中应当有记载关于灵宠的方法。”赢湛勾勾手指,黑伞便从桌子上飞入我的手中,似乎没有责怪我的意思。 他将藏于袖中的从枉死鬼手里交换来的金银珠宝取出,按照价值高低,进行分类。 打开黑伞,看着墨色的伞面上跳出的冥文字符,我却没办法集中精力。 就在我第三次悄悄从黑伞下偷看赢湛时,他放下手中一块甲骨文,捕捉到我的视线,“下水道里的人和骨都平安无事。” “是你救了他们?” “小深救的。” “不可能,墨白佩戴的妈祖神牌具有神力,小深根本不能接近墨白。” “雕虫小技,取一块寺院或者道馆门前的石砖便能隔离妈祖神牌的神力。” “怪不得,我背的那么重,原来你在墨白背上垫了一块大理石!” 我郁闷的嘟起嘴,却又没理由责怪他,只能怪自己无知又无用。 赢湛从一桌子的金银财宝中挑选出一只红色的手镯,细细看了许久,低垂的眼眸中似回想起了什么。 可能是年代久远的原因,手镯的轮廓已经不是很圆了,像是被压扁的椭圆形,表情也不太光滑反而坑坑洼洼的,色泽似血却又被血液更加暗红几分,依稀能够分辨镯子上好似雕刻着一朵盛放的血莲。 尽管这镯子其貌不扬,混在那么做值钱的物件里,总是能叫人第一眼就看见它。 “你认得这只手镯?”我试探得问。 “不认识,只是用红珊瑚制成的手镯非常稀有,才多看两眼。”赢湛将手镯单独放在桌子一角。 我十分庆幸赢湛没有再提起墨白的事情,心底还有一些小小的感动。 这说明,赢湛只是担心我的安慰,并不是真的怀疑我和其他人有什么过深的关系。 隔着房门,我能听见小深打扫卫生和做饭的声音。 不一会,米饭香喷喷的味道就从门缝里蔓延开。 “爹爹,小深能进屋给娘亲送饭吗?” 赢湛没有回答,算是默许。 小深推门进来,尾巴上端着三菜一汤,脸上带着一种探监的兴奋感让我非常无语。 我在黑伞种找到了一种较为高级的制作灵宠牌的方法,那就是用吸取天地灵气的古物来做载体。 吸取天地灵气最适合的便是那些个千年人参,灵芝一类,但这些用植被制成的都很容易损坏,譬如被小深破坏的木牌。 另一种同样具有灵气又坚固的容器也可以是兵器,比方说越王勾践使用过的宝剑,或者包青天包大人用过的虎头铡、豹头铡和狗头铡上面的铡刀。但这些虽成作为容器,却不适合我这个生活在现在年轻女子随身携带。 剩下最后一种,就是流传千百年,完好无损的首饰。 “娘亲,吃饭。” “好。” 我一边往嘴里送饭,一边盯着单独放在桌角的那只红珊瑚手镯。 第133章:神出鬼没 第133章:神出鬼没 赢湛说过,贩卖黄泉树叶的生意交给我做,赚到的钱也是我的。 如此想着,我便趁着赢湛不注意伸出小手去抓那只红珊瑚镯子。 赢湛的大手却先一步将我的小手握住,“忘了告诉夫人,往后从枉死鬼手中收到的所有货物,都要选出一样最好的交给罗密欧。这就是他将黄泉树种子交给我们的代价。” “原来是这样………………”我有些失望。 就说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敢情贩卖黄泉树叶的生意是和那位神秘的罗密欧先生联手的。 “赢湛,你是不是见过罗密欧先生了?”我双手托着下巴,好奇的问。 “她是女子。”赢湛若有所思。 “诶?罗密欧是个女子?零不是都称呼她为先生嘛?”我一惊一乍的站起来。 赢湛笑的优雅,仿佛饶有兴致,“有些人就喜欢女扮男装,不过既然是个女子,就一定会喜欢这只红珊瑚镯子。夫人,你说是不是?” “应该…是吧。”我猜自己现在的表情应该是一个大写的囧字。 毛胡子敲门的声音传来,“主人,零来接您了,说是罗密欧先生也在车子里。”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我正好奇呢,罗密欧就亲自来了。 赢湛使出障眼法变换成西装革履的总裁范,从容的走出去。 院子外停靠着一辆鎏金色泽的劳斯莱斯,与罗密欧借给赢湛的那辆银色的莱塞莱斯看起来像是情侣款。 我的心情很复杂,一种酸溜溜的感觉蔓延全身,“赢湛,我想要亲自想罗密欧先生道谢。” 零防备的挡住我,也阻挡住了坐在劳斯莱斯里那个神秘的倩影,“抱歉,家主不方便见外人。” 外人?我震惊了,难道赢湛不是外人? 这什么歪理? 赢湛修长的手指划过我的面颊,“我会转达的,乖乖在家等我。” 看着那辆金色的劳斯莱斯绝尘而去,我心里像是被一万只草泥马碾压了一遍。 隐隐觉得,罗密欧对于赢湛的好感,似乎不一般。 “饭后百步走没听说过?” “主人说过任何人都不能从房子里出去。” 毛胡子尽忠职守的拦住我,魁梧的身形就跟一尊门神似得。 我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踩着重重的脚步走进卧室。 小深在我的枕头上舒服的卷成一团,打着哈欠,似乎再这么无聊下去就要睡着了。 我百无聊赖的把充完电的手机开机,刚一开机,接连的短信声就让手机“呜呜”震动半天。 最先的两条是墨白发来的,第一条问我有没有事,第二条说他发现了难以解释的现象。 景千夏也给我发来了短信,说是有件事需要我的协助,听口吻是帮吴言老道传话。 十一点半,应该还没到墨白嗜睡症发作的时间,我回了一条短信告诉他我安然无事,免得他瞎担心。 没想到短信刚发出去,墨白就立刻给我打了回电。 “那天在下水道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你没受伤吧?”墨白迫不及待的问,连“你好”二字都急的略过。 考虑到墨白是一个普通人,神神叨叨的事情说了估计也不会相信,我打算编造一个能让他信服的理由。 “放心,我好得很!那天也没发生什么,就是过了晚上12点之后,你的嗜睡症发作了。” “我只记得我们被鼠群围攻,后来发生了什么,鼠群是怎么被赶跑的?” “是小深,我养的小蛇赶跑的!” 蛇是老鼠的天敌,这个理由应该能让他相信吧。 手机那头是长时间的沉默,接着墨白问我,“什么时候有空,我们见一面吧,我有东西给你看。” “什么东西?” “非常诡异,你看了就知道了。还有,我觉得吴言道长有问题,他似乎有意让许多事情自然发生,这件事最电话里说不清楚。” 墨白的话勾起了我的兴趣,可我现在宛若笼中鸟,要独自出去比登天还要难。 况且约见的人还是墨白,万一东窗事发,我没办法和赢湛解释清楚。 我不能辜负赢湛对我的信任,也想要知道墨白究竟发现了什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想个办法,让赢湛和我一起去。 “抱歉,我现在没办法回答你。” 长时间的沉默后,墨白似乎是发现时间快要到子夜,慌忙道,“我发一段视频给你,你不要害怕。” “好。” 话音未落,墨白已经挂掉电话,一分钟后,手机又震动了。 我打开一看,是一条墨白发来的一支不足10秒的视频,但里面的内容简直叫我这个看见过各种奇葩生物和鬼怪的人都吃惊不小。 视频里一开始出现的是一个小型的养乌龟的圆型玻璃缸,上面盖着一块木板,还特意压了两块长方形的红砖,好像是在防止玻璃缸里的东西逃跑。 接着,墨白被老鼠咬的仿佛千疮百孔般的左手入镜,将红砖和木板挪开,暴露出玻璃缸底部一小节被人折断的紫色长条形植物,大概只有成年人的手指一般粗,一般长。 看上去就像是一支染了色的藤蔓,死气沉沉的。 我正差异墨白为何要给我看这个,躺在玻璃缸底部的树枝用一种非常缓慢的速度从一侧舒展开,像是对着摄像机张开了嘴,露出上下两排与人类口腔结构十分相似的构造。 墨白往那张嘴里扔进了一只蟑螂,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发生了! 蟑螂进入玻璃缸刚抖了一下长着倒刺的后腿,便好似触动了那根紫色藤蔓的机关,一口咬住蟑螂的头,用力的吸食蟑螂的脑浆。 视频里,蟑螂的身体迅速干瘪,眨眼就变成了一具干尸,但很快的,紫色藤蔓就发出了类似人类反胃呕吐的声音,“呕”一声,将蟑螂的身体和吸进口中的汁液都吐了出来。 视频到这里就结束了,全程不足十秒,惊险刺激,叫我匪夷所思。 很显然,这根和藤蔓相似的东西是活的,并且习惯被人类喂养,喜欢攻击活物,还有挑食的坏毛病。 藤蔓的另一端是一个被钝器截断的裂口,不问可知,这只藤蔓原本应该长在某个更加庞大的‘东西’上。 用医学角度来解释,就是这种神秘生物具有分裂后再生的能力,就像被一条蚯蚓被切断后会成为两条蚯蚓一样,生命力非常顽强。从习性上分析,这玩意本能的会捕捉活体猎物,以吸食猎物的脑浆和体液卫生,被它‘享用’过的猎物都会变成一具干尸。 这一些列分析的结果让我不得不联想到失血过多的蒋文和卡在管道里被吸光血液的服装设计师sam。 莫非,吴言老道口中的那个邪神,就是这根像藤蔓一样的玩意儿? 我彻底睡不着了,拨通了墨白的电话,但打了好几次都是无人接通最后转入语音邮箱。 看了看表,已经是12点零五分,我能猜到墨白不接电话的原因很可能是嗜睡症发作睡成了死猪。 辗转难眠,我又给景千夏打了电话,那个丫头平时精灵古怪的,应该不是早睡的主儿。 “喂,王元宵,你可回电了,我还以为你地球上蒸发了呢。”景千夏的清脆的嗓音宛若清晨歌唱的百灵鸟,话说的内容却叫人不敢恭维。 吴言老道找我帮忙一定没啥好事,我爱理不理的问,“说吧,找我干嘛?” 手机里传来景千夏跟吴言老道通报的声音,能听出来他们现在是处在一个寂静而又宽阔的地方,因为走路和说话时都发出了回音。 我还能肯定,这种回音一定不是从孔张造出的三千世界的结局里发出的,结界是人类创造出的理想区域,结界里的所有东西都需要依靠创造者的灵力维持,就连回声也是,我确定没有哪个人会特意耗损灵力做出回声。 顷刻,吴言老道接过手机,扯着沙哑的嗓子有些气喘,“丫头,和你商量件事,把你那把补丁黑伞借我用两天。” 吴言老道说的很迫切,可补丁黑伞里的内容只有我能看见,旁人就算打开了也只是一把普通的黑伞。 “你要黑伞干什么?” “还能干嘛,当然是惩奸除恶。” 我翻了个白眼,“不说清楚就像把我传家宝接走,门都没有。” 吴言老道被我问急了,话锋一转,“这样吧,你自己带着黑伞来文化大厦也行,王家的宝贝还是王家人使用才能发挥最大威力。” 我越来越听不懂了,吴言老道怎么说话颠三倒四的。 突然,电话里传来了牛翻天脆生生的童音,“师兄,当心!” 紧接着,便是孔张吃痛的闷哼和景千夏祭出符咒时的娇喝。 “总之,不想血流成河,就带着黑伞来文化公司找我!” 吴言老道说罢,手机里就传出了忙音。 我狐疑的自言自语,“莫非他们刚才是在文化公司?若是如此,他们争斗的对象无疑就是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杀人凶手……邪神!” “小深,我想我们必须要出去一次。” 小深睡得正香,迷迷糊糊的抬起脑袋,“好。” 换上一套运动装,我带足了黄符和黑伞,就踮着脚尖走入客厅。 经过上次的教训,毛胡子和龙虾仔都不在客厅守着了,而是一个守在院子里,一个守在屋顶上,就为了防备小深的喷嚏。 今晚是阴天,云层压得很低似乎随时都可能下雨,窗户里一点月光都不可见,屋子里没开灯也是黑洞洞的,伸手不见五指。 我管不了那么多,吴言老道那句“血流成河”听得我心惊肉跳,没办法安然的置身事外。 如果真的需要我的传家宝黑伞才能支付邪神,因我不想借,借造成更多人的伤亡,与古语“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有何不同? 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可能一辈子都不能安心。 “那么晚了,你要去哪儿?” 第134章:你肾亏 第134章:你肾亏 耳后被人吹了一下冷风,让我冷不丁缩起脖子,吓了一大跳。 赢湛打了个响指,客厅里的灯亮了,素白的灯光映照出他阴晴不定的面容,似在冷笑。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错愕的后退,被他修长有力的手指擒住了下巴。 对上这样邪魅的笑意让我瞬间坠入冰窟,赢湛加重了指尖的力道,疼的我几乎飙泪。 “从你打第一个电话起,为夫就一直在这里。” “你偷听!”我一定是被吓傻了,才会这样质问。 所有的鬼在愤怒时都会散发出寒意,赢湛更甚,嘴角冷冷的弧度几乎冻得的我血液都要凝固了。 “是光明正大的听!” 我咽了咽口水,感觉下一秒就会被赢湛扭断脖子。 可我不能就此退缩,“既然你听见了,就知道我必须去,你要是不放心,和我一起去好不好。” “去对付邪神?”赢湛冷冽的看着我。 我双手捧着他捏住我下巴的大手,想要推开,“是!” “笑话!王婆有教导过你,鬼可以与神抗拒?”他压在我的身上,把我困在大门和他的臂弯中。 我摇摇头,意识到自己似乎说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我居然请求赢湛去对抗一个神,即使是邪神,也是在让他主动去送命。 “我错了。” “知错就好,陪我睡觉。” 赢湛这才松开我,径自走回卧室,又将客厅的灯光熄灭。 我只能跟进卧室,小深很有眼见的在客厅里睡沙发。 “赢湛,我能把黑伞给景千夏送去吗?他们好像遇到了麻烦。”我解开赢湛腰上好看的莲缀结,服侍他宽衣。 赢湛面无表情,“论法术,吴言在王婆之上,论神兵,吴言的活眼罗盘更是在你王家的黑伞之上。若是吴言都打不过那邪神,你送什么去都没用。” “那吴言老道为何还要向我借伞?”我觉得赢湛言之有理。 “为夫猜测,他是想要引起去做诱饵。”赢湛换上睡袍,在我的肩上轻轻一按,就把我按上床。 好闻的桃木气息喷洒在我的脸上,配合那双令星月也黯然失色的眸子,我的思绪有些懈怠,似乎被勾了魂。 “什么诱饵?” “哼…………文化公司里的受害者都是各个领域里的佼佼者,便说明邪神只喜欢吞噬有特殊能力的人。一般来说,这种人的魂魄和血液都比寻常人更加鲜美滋补,对于鬼和妖来说,也是促进修炼的上品。夫人你就是这些佼佼者中最诱人的,不仅拥有医学的天赋还是人世间唯一一个天煞孤星,只要吸食了你的血,比吃上一百个人更加滋补。” 赢湛说着,修长的手指迷恋的化作我白皙的脖子,冰冷的唇也敷上我的颈窝,让我有一种被吸血鬼占有的危险错觉。 在我的脖子上落下一吻,赢湛快速送开我,说了另一件让我在意的事情,“期限已到,往后为夫不会再去罗密欧那种烟花之地。” 我安静的被他搂在怀里,心情平复了不少,甚至可以说是心花怒放,“你也知道那里是烟花之地啊?” “为夫还知道,夫人一直在吃醋。”赢湛凑近我,挺拔的鼻梁不小心触碰到我娇俏的鼻头。 “自作多情,我要睡觉了!” 气氛莫名有些暧昧! 男人都是衣冠禽兽,穿着衣服时道貌岸然,不穿衣服的时候连禽兽都不如。 察觉到赢湛拉开了本就松垮垮的睡袍,我赶紧翻个身,闭上眼睛睡觉,胸口却跟小路乱跳似得。 赢湛极力忍耐着欲望,用一条被子盖住我们,“明天,我会让小深煎药。” “谁生病了?”在熟悉的臂弯中,我很快就产生了睡意。 耳边是赢湛蛊惑般的嗓音,“让夫人晚上有精神的药。” 是夜,我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直到第二天吃完早饭,小深端着一碗黑乎乎的汤药让我喝下去,小腹中升腾而出了异样的暖流,我才后知后觉,这药是干什么用的。 碍于客厅里还坐着其他人,我只能用眼刀埋怨赢湛。 所谓的晚上有精神的药不就是传说中的“生孩子”的药么? 喝下苦药的是我,受益人却是他。 “浪费可不好。”赢湛看着他的华尔街日报,不忘督促。 我郁闷的托起碗,把碗底的残液倒进嘴里,小深贴心的往我嘴里送了一颗蜜枣。 算算时间,天地银行的还款日期就要到了,我终于有了理直气壮的出门理由。 赢湛见我去换衣服,放下手中报纸,“为夫陪夫人一起去,顺便将这些珠宝兑换成现金。” 他不说我差点忘了,有了黄泉树叶,我现在也是一个小富婆了! 虽说赚钱的过程有些惊悚,但起码不用再被恐怖的纸人泼红漆,写红字了。 “好啊!”我满心欢喜的挽着赢湛的手就要出门。 小深着急的咬住我的衣袂,“娘亲,小深怎么办?” “对了,还要给小深找新的容器。”我把赢湛手里的大包袱赛给小深,“选一个喜欢,娘亲给小蛇制作一个新容器。” 小深在百来件金银财宝中东挑西选了半天,“这个好看,那个也不错,到底是用金的还是银的呢?还是选比较值钱吧……呜呜呜呜,娘亲,小深眼睛都花了,觉得每一样都好,选不出最中意的。” 我叹了口气,心想最好的红珊瑚手镯已经在罗密欧手中,剩下的都是大同小异,别说小深了,我也挑选不出。 赢湛见我们大眼瞪小眼,大手伸进胸口的衣服里取除了以一块小拇指大笑的白色硬物,看上去有点像是骨头。 “用此物制作可好?” 小深接过白色硬物,用灵活而尾巴卷着放在鼻前用力嗅,忽然感动的大喊,“可以吗,这可是爹爹的肋骨!” “赢湛,你干嘛自残?” 我有些心疼的想要把小深尾巴里的肋骨重新安装会赢湛的身体里,可赢湛恢复能力太快,先前他用指甲划出的伤口已经愈合的不着痕迹,“你能自己装进去嘛?我可不想把你推上手术台。” “父之骨,母之肉聚合而之物称为骨肉。小深用你的血缔结封印,用我的肋骨做容器,如此才真正是我们两人的骨肉。再则,为夫单名一个‘湛’字,小深单名一个‘深’,湛和深本就是同义词,浓重,深情之意。夫人取这个名字,用情颇深。” 赢湛如一个说书先生徐徐道来,小深的圆眼睛都快要变成心形,撒娇道,“娘亲,小深想要住在爹爹的肋骨里。” “为夫的肋骨千年不腐,万年不坏。”赢湛得意道。 我顺着他的话,“我知道,骨头经过千年风化之后就变成了价值连城的骨玉,对吧?” “知道就好。”赢湛重新将肋骨放进我手里,示意我赶紧施法将肋骨制成容器。 “好吧。”我咬开食指指腹,将指尖一滴血液滴在赢湛的肋骨上。 有了我的血液作为媒介,与我缔结契约的小深就能附身在赢湛的肋骨中,若我不设结界,小深还可以自由出入。 小深迫不及待的化作一抹红光钻入肋骨,“哇塞,用爹爹肋骨制作的容器比之前那个木头做的宽敞多了!” 赢湛在肋骨上穿了一根绳子,做成了项链,套进我的脖子里。 留下毛胡子和龙虾仔看家,我们一家三口前往天地银行第八分行还债。 行长沈百万早就满面堆笑的等候在门口,身后还跟着两个穿着红衣服的纸人,之前那个被碾压坏的纸人已经不再店里,估计又是去哪里讨债了。 “欢迎欢迎,沈某人已经等候多时了。”沈百万拱拱手请我们进门。 我发现那两个穿着红衣的纸人都朝着们转过头来,似乎是两个女性的纸人,竹子做的脖子扭动时咯咯作响,尤为瘆人。 不难看出,沈百万在我身上狠狠赚了一笔,才有财力增添奴仆。 赢湛把装满值钱货的包袱放在账台上,“折现。” 沈百万抖开包袱一看,两只眯眯眼立刻笑成了两条曲线,连眼珠子都看不到了。 他取下脖子里的金算盘,“噼噼啪啪”飞快的波动着算盘珠,连连惊叹,“不得了,了不得,这里足足千万。” “一千万?”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的钱! 赢湛的脸上没有半点波澜,司空见惯一般,“再算一遍。” “这个……”沈百万尴尬的又推上几颗金算珠,搓手道:“一千一百万,赢先生,这价格不能再高了。” 原来他们是在抬价还价,我现在才看明白。 “天地银行第七分行的行长应该也对这些货有兴趣,这些珠宝都是我夫人的,我想她不会介意货比三家。”赢湛看向我,我会意的用力点头。 “对!货比三家!” 沈百万脸上的笑容凝固了半秒,瓜皮帽子下渗出了几滴冷汗,似乎在重新盘算价格,“一千五百万,封顶价!但以后每个月贵妇人收到的货都要从我这里兑现。” 沈百万的话里问的是我,话外征求的则是赢湛的意见。 “夫人认为可好?”赢湛又将问题踢给我。 我已经开心都快要笑出来了,努力绷着脸装出一副不甘愿的模样,“那我欠你的30万旧账怎么说?” 第135章:夫人很嚣张 第135章:夫人很嚣张 “哎呦,我的财神爷,您哪里还欠我旧账,区区三十万就当我沈某人送给您的见面礼。”沈百万当即在账簿上大笔一挥,将我的欠债抹去。 “行,以后每个月圆之夜的第二日,你亲自来我府上收货吧。” 都说学好三年,学坏三天,我身上那种恶俗的富婆气质全然涌现出来。 沈百万眉开眼笑,恭敬的双手递给我一张崭新的银行卡,“一千五百万人民币已经在里面了,请赢夫人笑纳。” 不知从何时起,我听见别人叫我赢夫人,还挺顺耳的。 和赢湛走在路上,也能习惯旁人频繁投来的目光,当然这必须是在赢湛使用障眼法的情况下。 挽着赢湛的手,我们乐悠悠的走出第八分行。 坐进劳斯莱斯,赢湛手肘撑着在奢华的驾驶盘上,浅笑问我,“关于投资,夫人可有计划?” 我挖挖耳朵,一个两千多年前的男鬼,竟然在和我讨论投资这种高级字眼。 “计划?我得回家好好想想。”我苦恼的拧起眉头。 小深从骨牌里探出脑袋,“娘亲是富婆了,小深能不能买一套新的锅碗瓢盆?” “小深想买啥就买啥,娘亲的钱就是小深的钱。对了,夫君,你有啥想要买的吗?” 我嘚瑟的不行,赢湛也配合着由着我。 “有。” “什么?” “多买些补药。” “你肾亏?” “是给你吃的!” “色狼!” 第一次做土豪,我还真有些放不开,第一笔钱花在在新民晚报上,刊登了一则能让外婆从冰甲中苏醒的招贤榜。 接着,就陪小深买了各种厨具和居家用品。 赢湛也拉着我一顿很宰,去了一次补品店,人参、燕窝、鲍鱼、林芝、海参这些高档货,眨眼之间就刷掉了我几十万。 这些食材虽都是买给我的,这么大手笔的开销,还是让我像割肉一样难熬。 路过一家一线品牌的男装店,我拉着赢湛走进去,寻思着想给他多卖量身现代服装。 普通的衣服总让我觉得配不上赢湛与身居来的王者气度,只有最高端的设计和剪裁才能符合他高高在上的作风。 “今儿本夫人高兴,给夫君买两身衣服。?” 赢湛凑近我,轻咬我的耳廓,“夫人今日很嚣张啊。” 我吐了吐舌头,“那是,难得土豪一下。” “不是难得,是一辈子。”赢湛又在我腰上坏心眼的捏了一下。 走进商店,几位穿着制服的窈窕女店员很快就像是蝴蝶一样,踩着轻盈的高跟鞋翩翩而来。 见赢湛手上拎着的大包小包的战利品,瞎子也知道金主来了。 加之赢湛帅的人神共愤,我很快都被几个女店员从赢湛的身边挤出去。 “先生您好帅啊,是来买西装的吗?” “先生需要新款衬衣吗?这款丝绒蓝非常适合您的贵族气质。” “先生看看领带吧,还有领结,每一种都仿佛是为您量身定制的。” 赢湛被一群花痴女店员围在中间,嘴角的笑变了味道,充满了不屑。 那些女人看着赢湛时的眼睛充满了爱慕,仿佛她们争抢推销的不是店里的服装,而是她们自己。 可恨的是,我这个带着主角光环的富婆,活生生被她们无视了。 “别碰我。” 一个女店员试图将一枚新款领结为赢湛试戴,被他冷漠的避开,寒潭般的双眸毫不吝啬他的厌恶。 “这是最新款的领结,不好看吗?没关系,这条呢?”女店员觉得很没面子,厚着脸皮又拿了另一条。 但这次,她还是没碰到赢湛的一根头发,就被那两束冷冽到极点的视线吓得不敢妄动。 “夫人,你来选。”赢湛看向我,视线转暖。 我迈着小碎回到赢湛身边的位置,接过那个被赢湛拒绝的女店员手里的黑蚕丝领结,比在赢湛性感的喉结下方,“这么怎么样?” 赢湛晲着我的眼睛,唇角微翘,“甚好。” “刷刷刷!”三道夹杂着羡慕嫉妒恨的视线伶俐的射向我。 若是眼神也能杀人,我恐怕已经被赢湛的脑残粉射的体无完肤了。 “这位小姐,是您的夫人?”另一个推销衬衣的女店员不甘心的问,似乎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赢湛霸道勾住我的侧腰,无需回答,就证实了我和他之间的关系。 我都快被这几个店员的眼刀切成肉末,抓住赢湛不安分的大手从我的上臀扮开,“这件衬衫也不错,你喜欢吗?” “甚好。” “这件呢?” “甚好。” “这条裤子呢?” “甚好。” 无论我拿起什么样的衣服问赢湛,他都只回答我两个字“甚好。” 赢湛试衣服时,服装店里仿佛演绎了一场个人走秀,吸引了商场里的男女老幼。 待我勾着赢湛走出人潮,这些人的脸上都挂上被治愈的笑容。 我的心情也是大好,正准备带着战利品回家,在劳斯莱斯上接到了小强哥的电话。 察觉是男人的声音,汽车里的温度瞬时降低了几度,我只能打开免提,证明清白。 “王小姐吗?蔷薇情况有点不妙,好像是受了情伤,还有点低烧,我需要花半天处理艾达的后事,你明天能抽空来医院代替我陪伴蔷薇半天吗?”小强嗓音里透露着浓浓的疲惫,我似乎能想象到他绝望的样子。 可以去吗?我用唇语询问赢湛。 若说蔷薇姐受了惊吓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但小强哥在电话里强调蔷薇姐是受了情商这就让我不得不往深处想了。 将问题抛给赢湛,也是想知道他的反应。 赢湛目不斜视,张握着方向盘,算是同意了。 “好,明天早晨我就来。” 挂上电话,我和赢湛都没有说话,似乎小强哥的电话莫名的冷却了车子里的气氛。 只剩下小深将整条蛇身都盘进新买的双立人大锅子里,吐着长长的信子,不亦乐乎。 “我陪你去。”一个红灯前,赢湛平淡的对我说。 “好。” 赢湛向来不喜欢凑热闹,我克制着没有刨根问底。 有时候,问的太多,就跟解释太多一样,只会越描越黑,越来越深陷迷雾。 就在我们又陷入漫长的沉默之际,小深插嘴道:“明星阿姨生病了吗?需要小深做一些好吃有营养的美食给她吗?” “好。”我心情复杂的摸了摸小深光滑的小脑袋。 翌日,雄鸡三鸣,东方泛白,厨房里就传来了令人垂涎的药膳味,小深有了新厨具和上好的补品尽情的大展身手。 看着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我不仅感叹,要是小深是个人类的小孩,以后一定是送去新东方菜刀班的好苗子。 “穿那件?”赢湛已经吃好早饭了,慵懒的窝在摇椅里,穿着宽松的浴袍。有些苦恼的咨询我的意见。 昨天我将赢湛的古装黑袍扔进洗衣机了,现在还在滴水。 沙发上放着的是昨天买的一大堆名牌男士衣服,我随手拿了一只精致的袋子递给他,这些都是成套购买的,不用特意挑选,就能搭配出最好的状态。 赢湛也不挑,拿着衣服在原地转了个圈,就穿戴整齐了。 “爹爹好帅!”小深第一个拍马屁。 龙虾仔也开心的直拍手,我发现他那两只酷似大钳子的手掌拍手声音奇响,就跟通关手似得,心想着等下学期会医院实习,一定要带着他去拍一张x光,看看有没有办法可以帮他恢复正常。 “夫人,可好?”赢湛站在镜子前,嘴角浅勾。 我简直看傻了,每次看赢湛换衣服都会不自觉的惊叹一次,这么英俊绝伦的男人竟然是我的老公! 当然,要是赢湛是个活着的男人那就更加完美了! “甚好!”近朱者赤,我用了赢湛的口吻回答。 记得某个电影里说,当喜欢上一个人,人的喜好,习惯,口吻都会不自觉的变得和那个人一样。 我并不反感这种改变。 客厅里,只有忠于朋克装的毛胡子看着赢湛的衣服皱眉眉头。 带着小深做的药膳版本的“满汉全席”,我们八点多就到了rose lee住的哪家私人高级医院。 这家医院不接受外客,门口是由两个穿的跟武警相似的保安看守,好在小强哥一早就在门口等我,才将我们平安无事的请进医院。 小强哥的憔悴程度比上次见面时增多了好几倍,不认真看根本就认不出这个收的皮包骨头,蓬头垢面的男人是世界顶尖经纪人。 这也不能怪他,世界上有三种最为痛苦的事情,排名第一的就是中年丧妻,剩下便是幼年丧母,老年丧子了。 遇到这种事,是个人都会崩溃,小强哥还能在强大的痛苦下支撑着完成经纪人的工作,着实不易。 “这位是?”小强哥没见过赢湛,深陷在眼眶里的疲惫双眼在看见赢湛时,处于经纪人的本能,露出一丝惊艳。 “这是我、我老公,也是蔷薇姐的朋友。” 我本想介绍说赢湛是我男朋友,但潜意识却向往有更多人知道我们的关系。 赢湛伸出右手,俊逸的脸孔上隐藏着某种无法形容的疏离,“你好。” 小强哥礼貌的和赢湛握手,笑的很吃力,“你好,我带你们去蔷薇的病房吧。” “林社长也住在这里,林夫人……哎,也是个可怜人。”经过一间写着v1的病房门外,小强哥的脸上出现了同命相连的苦涩。 rose lee看见我们特别开心,笑的很是灿烂,一点都没有小强哥形容的失恋感。 我心里膈应了一下,莫不是因为看见了赢湛? 第136章:我的身体可以作证 第136章:我的身体可以作证 “蔷薇就拜托二位了,只要陪着她就好了,我下午5点左右会回来。”小强哥叮嘱一番,离开了。 一见小强哥离开,蔷薇立刻灵活的像一只孔雀,很有精神的一把抱住我。 “元宵,你可算来了,我都要闷死了!”抱着还不算,蔷薇还热情的在我的额头上‘波儿’了一下。 “赢帅哥,你也来看我啦,谢谢……” rose lee素面朝天,皮肤好的能掐出水来,明明比我年长了几岁,脸上却一条细纹也找不出,脖子里的年龄纹竟然也只有淡淡一条,简直羡煞旁人。 我心底里那个名为自卑的小树苗,似乎又开始悄悄滋长。 “你看上去,精神不错。”我的声音,带着丝丝不易察觉的苦涩。 蔷薇明亮的大眼睛,俏皮又妩媚的在我的赢湛的脸上转了一圈,带着几分少女思春的羞涩,小声道:“本来已经寂寞的要死了,但是我刚才看见喜欢的那个人,又满血复活啦!” 我的胸口相似被狠狠的刺了一刀,rose lee说的太明显了,在这样我就要淡定不下去了! 赢湛波澜不惊的坐在病房里的真皮沙发上,拿起一份娱乐报随手翻看起来,似乎没兴趣掺和我们的谈话,也没察觉我充满起伏的眼神。 rose lee没有再说关于“那个人”的事情,只拉着我谈话,把赢湛晾在一边。 “元宵,你知道我为什么还不能出院吗?”蔷薇苦恼的垂下眼眸。 我摇摇头,她继续道:“因为头痛!每天都会间隙性的剧痛,像是被人狠狠咬了一口那种痛,虽然每次只会痛一下,但会持续很久很久。医生为我做了各项检查都没有查出原因,小强哥也不允许我出院。蔷薇,你不是医学系的高材生嘛,要不你帮我看看,喏,就是这里!” rose lee说完,将及腰的长波浪用双手握住,扎成一个高高的马尾辫,露出了整张巴掌大的脸和精致唯美的五官。 我实在分辨不清她的意图,是真的相信我这个实习生的医术还是在向我展示她的高颜值,在这样“和谐”的气氛下,只能帮她检查。 这时,我注意到赢湛的视线也恰巧转向我们,看见了rose lee微微扬起的脸孔,冷冽的双眸忽的一沉! 但赢湛的眼神里绝没有感情,也没有担忧或者怜悯,那一瞬间的变化只是因为警惕! 我也察觉不妙,rose lee没必要为了骗我而放弃大好的演艺机会在医院里装病,小强哥更加不可能这么放任她。 为了阻挡烈日的紫外线,病房里的窗帘大部分都放下了,我的视力没有赢湛那么好,只能将窗帘拉开。 “别!”rose lee见我要拉床帘,五官立刻害怕的拧成一团。 但我已经将窗帘拉开,rose lee痛苦的大叫一声,就像慌忙拉起被子盖住头。 “让我看看!”我大感不妙,把rose lee的巴掌脸从被子里挖出来。 “呜呜!”rose lee一晒到太阳,就像是被人泼了硫酸,眼泪哗哗的留下来,全身都颤抖了。 强烈的阳光下,我看见rose lee额头上那个在文化公司被撞伤的地方已经结痂了。 确切的说,伤口结成的并不是痂,而是一个非常刺眼的血色妖砂! 身为演艺界翘楚的rose lee被邪神选中了! 身为演艺界翘楚的rose lee被邪神选中了! “怎么办?”我不知所措。 赢湛的表情又变成了那种事不关己的漠然,“把窗帘拉上。” “哦!”我手忙脚乱的把病房里的窗帘全部拉上,rose lee才如释重负般倒在床上,额头上全是冷汗,唇瓣也咬要出了淡淡的血痕。 妖砂是妖在选中的猎物身上落下的记号,一来是为了随时知道猎物的所在地,二来也能告诉其他妖,这个人已经名花有主。 之前我也中过妖砂,却没有出现过类似rose lee这般聚光的症状,我不由自主的将实现转移到赢湛面无表情的侧脸上,难道是因为和他在一起的缘故? 对了,我的妖砂是孔张用药浴治疗好的,rose lee的妖砂应当也能如此治疗。 “元宵,水,我要喝水。”rose lee虚弱指着桌上的茶壶。 我到了一杯茶给她,茶杯中泡的是浅褐色的液体,微微弥漫着药材的味道。 喝了好几口,rose lee发白的面色才出现了几分血气,惊魂未定的靠在床头,“原本不想说的,被你们发现我也不用再隐瞒。如你们所见,我不能出院的真正原因是惧光,只要被阳光照射到,就会头痛欲裂。试过很多办法都治疗不好,只有喝人参水才能缓解头痛,但还是不能见一丁点的光线。” 原来茶壶中的泡的是人参茶。 我暗中搭了下rose lee的脉搏,她的心脏跳动的平稳力气,并不需要吃人参滋补。 况且人参不是西洋参,年轻人不能随便吃,出鼻血是小,更有甚者还会虚不进补一命呼呜。 既然不是rose lee的身体需要人参滋补,那就是她身上的妖砂控制她这么做的。 这让我不禁联想起在文化公司,似乎也见过林社长在办公室天天都需要消耗许多补品,这会不会也与邪神有关? rose lee又让我给她倒了一杯人参茶,这一回她连杯底的人参片都咽下去,贪婪的模样就好像好多天没吃过饭。 而事实上,自从住院以来,rose lee真的没有好好吃过饭。 穿着粉色的护士服的年轻护士礼貌敲门,推着一辆消毒车进来,“rose小姐,检查的时间到了。” 说着,小护士将一只体温计放在rose lee的腋下,之后手法娴熟为她测量了血压。 整个过程,rose lee都像是泄了气的皮球,无精打采的倒在床上。 “38.2度,我去叫顾医生。”小护士一看体温计,吓得脸色都变了。 正常人的体温都是37度,rose lee算是高烧了。 我狐疑的伸手去摸rose lee的额头,刚才与她接触时并没有发现发烧的症状,可现在传递到我掌心的温度却有几分烫手。 尤其是妖砂的位置,烫的能烤熟一只鸡蛋,怪不得rose lee说她头痛欲裂。 收到消息,顾安急匆匆的走进来,见到赢湛面色未变。 “需要请闲杂人等出去吗?” 因为要做检查,小护士尽责的询问顾安。 顾安胆怯的看了赢湛一眼,哪里有胆子敢要求赢湛挪位置,缩着脖子大气都不敢喘。 我推了推赢湛,“我们先出去一会儿。” “好。”赢湛优雅的与顾安擦身而过,似乎顾安是个透明人。 “谢谢。”顾安向我投来感激的微笑。 赢湛不只是有心还有无意的在我侧腰上捏了一把,我脸一红,赶紧收回视线,嘟囔道,“顾安快被你吓死了。” “他的生死与我何干。”赢湛压低嗓音。 我从赢湛欺身而下的胸膛下躲开,灵活的好似一只兔子,自以为聪明,一下秒又被睿智的猎人捕捉住。 “说了你逃不掉。”赢湛恐吓的嗓音里带着预约的笑。 我双手抵住他的胸膛,红潮满面,“别不正紧,我有两件事想要和夫君商量。” “就这样说。”赢湛霸道的将我擒在他的修长的臂弯中。 “第一件事,我想请孔张帮忙把蔷薇姐头上的妖砂祛除。” “讨厌的女人,干嘛帮她?” “我和她的矛盾,还不是因为你?” 我不甘示弱的在赢湛丝毫没有赘肉的腰间捏了一下,紧实的手感,让我呼吸猛地一顿,四周暧昧的温度又上升不少。 赢湛轮廓分明的脸颊微微倾斜,带着几分戏虐,“为夫怎么了?” “你明知道!” “喜欢为夫的女人越多,夫人你不应该越开心么?” “为什么?” “因为,全世界的女人都喜欢我,而我却只喜欢你一人。” 赢湛帅气的说罢,薄唇亲启就要吻我,我们的身体紧紧依偎,我能清楚感觉到他下半身的变化。 “拉倒吧,你说我就信啊?”我别过头,只觉得呼吸困难。 “必须信,我的身体可以作证!”赢湛向我这边前进了一步。 小腹上的触感更加强烈,一些余温未退的激情画面一页页如数家珍般自动冒出来,害我的脸红的就快要滴出血来。 “言归正传,免得你又说我一个人善做主张。” “是多管闲事。” 赢湛纠正我,俊美的无可调戏的脸上多了几分浓情。 “反正我和你说过了,待会我要打电话给景千夏。”每次遇到人命关天的事情,我的任性指数也不比赢湛差多少。 “说第二件事?”赢湛很显然是不赞同的,所以直接跳到下一件事情。 我有些踌躇,下一件事情似乎更容易激怒他。 “那个……第二件事情,是墨白给我发了一段视频,你别误会,是公事,而且我一早就想和你说,就是忘记了。” 我凌乱的解释着,赢湛深邃的双眸里呈现出浩瀚宇宙般绮丽的光晕,叫人看不透他内心的想法,甚至分不清他的喜怒哀乐。 我打自己打气,那么主动的坦白,赢湛会理解的吧。 “夫君,视频里那个闻所未闻的东西可能是邪神的部分身体,你能帮我看一下究竟是什么吗?” 我掏出手机,很无赖的把屏幕凑到赢湛眼前,后者只用了一根手指就把我的手推开。 “看一看都不行?”我郁闷的嘟起小嘴。 赢湛保持着他一贯的冷漠,夺过我的手的手机,关机塞进他的口袋。 就跟班主任抓到在课堂玩手机的学生,施行没收政策,特别的理所当然。 我蹙着的眉头都可以夹死一只蚊子了,“你不看,我还要拿去给景千夏他们看看呢,手机还给我。你可以冷血无情,但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像你一样冷冰冰。” 我是真的被逼急了,对着赢湛乱吼一通,吼完又懵逼了。 赢湛可是暴君,他最喜欢用令人羞耻的手法惩罚我了,我感觉自己是在自虐。 “太性急可不好。”赢湛拇指轻轻按在我的眉间,推开我的表情纹,“看视频,不如看实物。” “实物?你是说去文化公司?”我觉得自己的思绪有点转不过来。 赢湛扮起我的下巴,迫使我转过头。 顺着转头的方向看去,一道略显纤瘦的人影站在落满阳光的走廊里,似乎看着我腻歪已经很久了。 第137章:血腥实验 第137章:血腥实验 “墨白,你怎么在这里?”我惊愕。 墨白手里还捧着一个用报纸裹住的物件,看外形好像是一只玻璃缸,“原本小强哥申请了警察对rose lee的保护,是我拜托rose lee请你们来的,目的就是让你们帮忙看一下这个。” “这个?就是视频里那个?”我眨巴着眼睛,脸上涌出了畏惧和厌恶的表情。 赢湛将我牢牢的锁在怀里,冷酷的命令,“如果我是你,会在避光处打开。” 病房里,顾安还在给rose lee做各项检查,估计没有半小时不会离开。 “这是私人医院,有专门给病人家属准备的休息室,玻璃缸里的东西我们去休息室再看吧。”我提议。 “好。”墨白老实的跟着我们走。 从病房走到休息室的路上,赢湛的手就没离开过我的纤腰,道貌岸然的神情下透露出不怒自威的气度。 我知道,身边的两个人从第一次在机场见面时,就相互看对方不顺眼,与他们共处一室,我浑身不自在。 家属休息室有好几间,我选了最靠里侧的一间,推门进去,别上门锁。 “就在这里看吧。”拉上窗帘,我对墨白说。 赢湛拉着我优雅的坐在沙发上,修长的手臂握住我的手腕轻轻一扯,我也跌坐在他的身侧。 墨白把玻璃缸放在我们身前的茶几上,神色凝重的坐在我们对面的单人沙发上。 玻璃缸上的报纸包裹的非常业余,却层层叠得约有七八层,拆了半天。 “不好意思,东西带回去的时候还要用报纸避光,不能拆坏,给我点时间。”墨白有点尴尬。 赢湛素来没什么耐心,靠在沙发上无声的对着玻璃缸吹了口气,外围的报纸就像是绽放的莲花一般,徐徐绽开,丝毫没有损坏。 墨白的注意力都在拆报纸上,没看见赢湛的小动作,褐色的眸子里透出疑惑。 “快让我们看看玻璃缸里的东西。”我故意无视墨白不解的目光,把脸凑到玻璃缸上方。 房间里光线很暗,我的视线就跟普通人差不多,没有夜市的功能。 昏暗中,只看见一小根紫色的藤条无力的放在玻璃缸底,毫无生气。 赢湛一瞬不瞬的盯着玻璃缸,显然比我们视力好的多,看清了那种西的全貌,嘴角露出了一抹讥讽。 “怎么没动静,是不是死了?”我有点不安。 赢湛拉着我的后衣领,以免我整张脸都凑到玻璃缸上。 “它在装死,等你再靠近一些就会跳到你的脸上,吸光你的血。” 赢湛一席话,叫我汗毛炸立,虽然有预感他似乎在吓唬我,这个节骨眼上我还是选择宁可信其有。 “对了,这个给你们。”墨白从背包里掏出两副廉价的夜视镜,分给我和赢湛。 墨白将夜视镜递给赢湛被无视,我只能帮他圆场,“他视力好的很,不需要夜视镜,你给我一副就好了。” “是这样?”墨白嘀咕了一句,像是反问又像是说给自己的听。 带上透视镜,玻璃钢里的动静清楚了许多,就连那紫色的植物,一端如绒毛般细腻的触角也能看清楚。 也多亏了那两条不断蠕动的触角,我才能分辨出它的首尾。 玻璃缸里的东西似乎察觉到被带入了一个新的环境,正在小心的查探。 “你是怎么找到这东西的?”我好奇的问。 墨白顿了下,有些后怕,“下水道那天,我在路边醒来,看见罗飞队长也昏倒在我身旁,就想开口叫他。一张口,这东西就从我嘴巴里掉出来了。” “从你的嘴巴里?”我惊愕的捂住嘴巴,胃里一阵翻滚。 看墨白的表情,应当是记不得那天在下水道里发生过的事情,按照我的推测,混进鼠群里抓走墨白的应该就是吴言老道口中那个邪神,他抓走墨白的原因,自然是想要吸食他的血液。 之后,墨白佩戴的妈祖神像为了护主大显神威,用神光驱走了邪神。但在这之前,邪神都是从人类的脸部咬出伤口吸食血液的,所以每个死者的面部都被啃咬的面目前非,就像躺在重症监护室里的秘书蒋文。 我几乎能想象到,当时墨白发现长相可怖的邪神想要啃食他的面部时一定会惊慌失措的大叫,而他要是被止住了手脚,唯一的武器就是牙齿,所以就用力咬住了邪神。 换言之,玻璃缸里的东西,就是邪神身体的一部分。 “你滴一滴血进去。”赢湛淡淡的命令。 “我的血?”墨白有些反感,“你要我喂养它?” “做个试验。”赢湛说着,按下墙壁上的红色按钮。 这个按钮是呼叫护士的按钮,不一会儿,刚才那个穿着粉色护士裙的小护士就急匆匆的跑进来。 赢湛给她开门时,还让她受宠若惊,两眼只能容下赢湛那张令万千少女痴迷的英俊脸孔,连赢湛划破她的手指都没察觉,也看不见房间里的其他人和桌子上的玻璃缸。 “好了,你可以出去了。”赢湛打开门,小护士乖乖走出去,像是被试了蛊惑人心的咒语,被取血后脸上还带着感激的笑容。 墨白不解的问,“到底要谁的血?” 赢湛无视墨白的提问,将指甲尖上小护士的血滴进玻璃缸里。 情况就跟在玻璃钢里放入活蟑螂一样,血液的气息立刻让那东西“活”了过来,细长犹如藤蔓一般的身体迅速伸缩,像是在给自己充气,长着触角的那一端分裂出了五根和人类手指相似的关节,非常的精瘦。 墨白发给我的视频里也有这样的画面,但看现场版的比看视频刺激多了,尤其是当那五根暗紫色皮包骨头的手指里又伸出了一副没有嘴唇的牙齿结构后,我整个人都不好了,手心里全是冷汗。 我们都屏住了呼吸,看着那张嘴“嘬”一下将小护士的血吸进嘴里,紧接着那张嘴又“呕”一声,将吞下的血液吐了出来。 还“呸呸呸”吐了好几下,就算那东西没有脸,看不出表情,我也能体会到它的对小护士血液的厌恶之情。 “试试你的血。”赢湛看向墨白。 墨白鬼使神差的卷起袖子,把手指伸进嘴里用力咬破,将鲜血滴入玻璃缸。 他的血液不偏不倚全都滴落在那东西的身体上,仿佛被吓了一条,那东西猛地弓起身子,五根细长的手指狰狞的戳在玻璃上。 但当它闻出这是另一个人的血液后,那东西又迫不及待的调转身体,将墨白的血液吸食进去。 这一次,它没有呕吐。 不仅没有呕吐,吸食完血液后还在玻璃上贪婪的反复舔舐着,最后长着触角的那段似乎在瞄准墨白的脸。 墨白拧起疏朗的眉头,有意识的后退了一步,似乎是怕被它缠上。 “我的血,和小护士的血,有什么不同?” “几年前,你破获过不少大案,是警界翘楚。邪神贪食人血,却也非常挑剔,凡夫俗子的血碰都不会碰。”赢湛抽出桌上的纸巾,反复擦拭着他的指甲,就算那上面早就看不见小护士的血液。 我仔细打量了墨白一遍,他没有穿警服,露在短袖汗衫外的皮肤上并没有妖砂的痕迹。 带着夜视镜,墨白不知道我的视线锁定在他的身上,赢湛却能看见,用只有我能听见的声音提醒我,“妖砂,在同一时间内只能对一个人做记号。” “这么说,是我害了蔷薇姐?”我有些歉疚。 赢湛摇摇头,“必然会发生的事情,不会因为你的出现或者消失,发生改变。” 说实话,我没完全听懂赢湛的意思,但大致上能够猜到应该是在安慰我的话。 “要不,我也放一滴血试试?”其实,我想说的是被做过妖砂记号的人,她们的血是不是更能让邪神疯狂。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就真的会相信赢湛的判断,无言老道让我去当诱饵的说法。 而且,那天吴言也应当发现rose lee被妖砂做了记号,可她还是选择了我,就说明,他知道此行九死一生,不能让没有法术的人去冒险。 赢湛没有阻止我大胆的行为,一脸笃定。 “它不会从玻璃钢里爬出来吧?” “谁知道呢?” 赢湛看向玻璃缸的视线微沉,散发出一股危险的气息,似乎是在警告拿东西老实安分一点。 深吸了一口气,我学着墨白的样子咬破手指,将血滴入玻璃缸。 我的血液素来就与寻常人不同,这与拥有天煞孤星的命格脱不了干系。 很早之前我就知道,天煞孤星命格的人和人在一起会害的被人家破人亡,但对于鬼怪妖邪来说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修炼至宝。 首先,我的血可以打开一切封印邪物的封印,其次,妖邪喝下我的血就相当于饮下百人之血,大补! 玻璃缸里的东西闻到我的血的味道,几乎发疯了,一头就撞在沾着我血液的玻璃上,舔舐着,享受着,舒服浑身都颤抖了。 喝干了我滴下的血液,那形似紫色藤蔓的手指竟然可以撑着站立起来,五根手指焦躁的在玻璃缸里飞快的转着圈走动,好像再不给它血液,它就要自己爬出来。 赢湛将我还在渗血的手指含进嘴里,灵巧的舌摄取着我的指尖,嘴角扬起一抹愉悦的弧度,看得我心惊。 我赶紧把手抽回来,“你不会也想吸我的血吧?” 赢湛意犹未尽的舔舔唇,“你的身体比血液,滋味更好。” 我们说的很轻,墨白听不见,他的注意力在集中在玻璃钢里陷入暴走的诡异生物上。 “当心!”突然,墨白大叫。 第138章:生理盐水也是盐 第138章:生理盐水也是盐 我的血像是给玻璃缸里的东西注射了兴奋剂,那五根手指往下一沉,宛若收紧的弹簧,忽然就做出原地起跳的动作从玻璃钢里跳出来。 方才,墨白为了近距离观察,脸孔差不多都贴在了玻璃缸上,但那只紫色的手却准确的避开了墨白的脸。 我惊惧万分,因为,那东西的目标,是我! “啊!”我尖叫着用手捂住脸,我可不想像蒋文秘书一样被毁容。 在我身边,赢湛几乎是从鼻子里挤出一个十分不屑的冷笑。 只听“啪”一声,像是被什么爆开的声音。 接着,就听见墨白气急败坏道,“你怎么把它弄死了?” 我从手指缝里偷偷看出去,玻璃缸里已经空空如也,地上有一摊被踩爆的紫色烂肉。 赢湛冷冷的扬起下巴,懒得解释。 我发现他的皮鞋上也沾染了不少紫色的粘液,用膝盖想也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 在玻璃缸里的东西想要袭击我之前,就被赢湛一脚踩成了肉糜,就像是踩扁一只可怜虫。 “你毁了重要的证物!”墨白拿起一张报纸,蹲下身,想要把地上支离破碎的紫色藤蔓抱起来,估计是想送去实验室研究。 但他发现藤蔓的一小部分还被赢湛压在皮鞋地下,并且赢湛丝毫没有挪开皮鞋的意思。 “不要太过分。”墨白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我们对邪神几乎是一无所知,如果能从这部分得来不易的躯干上获取一些信息,或许能更加容易的对付邪神。 “给我点面子,人家好歹是警察,要不,你把脚抬起来一下下。”我凑近赢湛耳边。 “不用在意这个警察的死活,为夫倒是很乐意将脚抬起来。”赢湛戏虐勾唇,声音却一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什么意思?”墨白直起身。 “我明白了,赢湛是说,他脚下的东西还没有死!”我恍然大悟,按住赢湛的脚。 墨白一脸惊骇,似乎从认识我们起,他清澈如水的面孔上就像是被人不断地扔进石头,激起各式各样的夸张的表情。 “都成肉泥了,还没死?” “还记得我们之前说过,这玩意具有自体分裂后存活的能力吗?被砍断和被踩扁都是自体分裂的一种表现方式,而且我猜,保持分裂成功的必要因素,就是那五根干尸一样的指关节。” “夫人聪明。”赢湛难得夸奖我,“你们应该庆幸这只是邪神幼体,只要用一把盐就能杀死。万一让它吸饱了人血,就伤脑经了。” 赢湛从来不打谎语,能让他说出“伤脑经”三字就说明,邪神的本事真的不容小视,或许赢湛和吴言老道加起来都很难应对。 “拿把盐来,待会我抬脚你们就将盐洒在那东西身上,它此时既愤怒又饥渴,稍有停顿就会被扑倒面部吸食血液。”赢湛说完,打发墨白去拿盐。 可这里是医院,又不是小饭店,哪里弄得到盐? 墨白的手停留在门把手上,有点不放心,“医院里一定没盐,你们等着,我开车出去买。” “不用,我去配药室拿两包生理盐水就行。”紧要关头,我的医学知识终于派上用场。 刚说完,身后就多了两束寒冷的目光。 赢湛墨色的瞳仁微微收紧,似乎在思考还有什么办法能弄死被他踩在脚下的东西。 “我马上回来!”不容他多想,我一溜烟跑出去。 私人医院收费很高,所以看病的病人屈指可数,我在走廊里走了好几分钟都没见到半个人影。 配药间里,一个小护士正对着化妆镜涂唇膏,根本没注意到我。 在这个医院无论是取药还是付款都是医生或者护士屁颠屁颠的左右伺候,所以那个小护士压根没想到会有病患家属亲自来取药。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小护士紧张的站起来。 “我需要两包生理盐水。”我从容淡定的拍出一张金卡。 小护士知道我是rose lee的朋友,不敢怠慢,还是很负责人的问了下,“请问,您需要生理盐水做什么?” “顾安医生让我来取的,你有什么问题可以去问他。”医院里是不能随便给人拿药的,这点我这个医院里的实习生比谁都清楚,只能把顾安搬出来了。 “这样啊,我需要打电话给顾医生问一下。”小护士说着,拿起电话开始拨号。 我一下着急了,还好我已经学会了黑伞中的许多法术,此时急中生智掏出一张定身符拍在小护士的脑袋上。 那个小护士立刻就变成了木头人,一动不动,我把她手中的电话挂了,蹑手蹑脚的跑进配药间,生理盐水是大部分药剂调配时都需要加入的,基本都会放在最显眼好拿的地方。 我快速拿了两瓶生理盐水,就一口气跑回家属休息室,尝到了做贼心虚的感觉。 休息室里,赢湛把墨白当空气,墨白则死死盯着赢湛的皮鞋。 “拿来了。”我将一瓶生理盐水递给墨白。 “准备好了,抬脚吧!” 我屏住呼吸,赢湛刚抬起皮鞋,我和墨白就第一时间将生理盐水浇上去。 那根紫色的藤蔓在生理盐水的冲刷下,立刻剧烈的挣扎起来,紧绷起身体撕扯着身上碰到盐水的部位。 休息室里已经水漫金山,地面上全都湿透了,紫色藤蔓无论逃到哪里等着他的都是生理盐水,挣扎了没几下就化作一滩暗紫色的粘液不动了。 “死透了没?”墨白问我。 我摇摇头,又看向赢湛。 虽说赢湛记不得从前的事情,但关于妖魔鬼怪之间的常识似乎还是很清楚的。 “死透了。”赢湛平静开口。 “呼!”我舒了口气,坐进沙发里喘着大气。 墨白盯着地上的暗紫色粘液,可能还不太相信刚才发生的事情。 他这人最崇尚科学了,连吴言老道都被他称之为神棍,可刚才发生的那一幕却很难用科学来解释。 “这东西真的是邪神?” “恩,虽然我也没见过它的真正样子。” 过了一会,墨白恢复了心情气和的状态,也接受了“证物”消失的事实。 “邪神,长得和植物好像。”墨白主动拿来了拖把,清理房间,完全一个好好先生的样子。 与慵懒的坐在沙发上,优雅的交叠修长的双腿,骨节分明的手指一圈着我的发尾玩弄,“人、植物,动物甚至一件乐器,若能勤加修炼都能成神,那些用旁门左道修炼的就会修炼成邪神。邪神拥有与神一样的能力,非凡人所能抗衡。” 我隐隐察觉,赢湛的话似乎是在提醒墨白少管闲事。 看了看表,快11点了,我们耽误了太长时间,rose lee还在病房里等着我们。 墨白也和我们一起回到rose lee的病房,路上我询问了才知道,原来墨白私自进入下水道不遵守组织纪律,罗飞一怒之下就把他发配到这家医院来做rose lee的保镖,还不让他穿警服以免造成恐慌。 经过治疗,rose lee又恢复了精力,我发现茶壶里的人参已经被吃光了,现在泡的是几片新放的人参,沉在透明茶壶里的人参片还没有泡发胀开。 “三人一起回来?”rose lee有些诧异。 “路上遇到的。”我实话实说。 rose lee在医院里几乎可以用了无生趣来形容,拖着我们要打麻将,但由于小护士委婉的表示麻将声会打扰其他病房里的患者,我们只能换打扑克。 赢湛是第一次玩扑克,输了两局之后,他很快就弄清楚了规则,稳坐赢家宝座。 墨白也不甘示弱,牌桌上的赢家似乎只锁定在赢湛和墨白身上。 十几副牌打下来,rose lee包包里的现金差不多全输光了,心有不甘的拖着我们继续。 “你们先三个人玩一会儿,十一点半了,我去把饭菜热一下。” “这种小事,让护士们做就好了,况且我一点都不饿。” rose lee甩甩头发,对我抛了个眉眼,想要留我继续陪她当输家。 “不饿也要吃,这可是我从家里带来的。” 我不能辜负小深凌晨4点就起床做的药膳。 “我陪你。”赢湛想要起身被rose lee拉住衣袖。 “怎么,元宵逃跑了,你也想逃?” 我挤出一个笑,“没事的,我一个人去就好了。” 抱着七八个便当盒走出去,某种淤塞的心情又涌上心头,但在关上病房门之前,rose lee对我温和的笑了笑,那种笑容非常纯粹,找不出一丝虚假,又让我陷入困惑。 她头上的妖砂印记也提醒着我,rose lee现在只是一个可怜的病人,我不能和她斤斤计较。 将这些饭菜都微波炉转热大概需要十几分钟,我记挂着rose lee额头上的妖砂,思来想去,还是拨通了景千夏的电话。 这回她接的没那么快,差不多已经要转入语音信箱时才接通的,声音很不精神,仿佛好久都没有睡过觉。 “你怎么还没来,我可等了你一晚上。”景千夏抱怨。 我眨眨眼睛,非常无辜,“我可没答应一定会过来。” “原来师父也会有算错的时候啊…………”电话那头似乎是在自言自语。 景千夏沉默片刻,又问,“你现在在哪?” “医院,rose lee的医院。” “那你一定知道那个大明星中了妖砂咯。” 景千夏不以为然,我听到了塑料纸拆开的声音,好像是在吃东西。 我有点生气,他们明知道rose lee中了妖砂,竟然见死不救,妄为修道中人。 可现在不是对他们发脾气的时候,换句话说我也没什么资格或者立场对他们指手画脚,只能恳求道,“你们能不能也帮她把妖砂洗去?就像你们帮我一样。” “不行!”景千夏直截了当的拒绝。 我郁闷的就想爆粗口,还是忍住了,“要多少钱,你开个价,都行。” 第139章:赢湛的影子 第139章:赢湛的影子 “不是钱的问题。当初我们救你,是因你是王婆的外孙女,也是我师傅一心想要收的徒儿,才破例的。孔张师兄中的尸花,尸果都异常珍贵,轻易不可用,再说你让一个寻常女人泡在放了一百多根断掉的手指的血水里,那个大明星一定会被吓疯的。” 景千夏说的不无道理,那个血淋淋的药浴还真的很挑战人的三观和底线。 就连我这种“见过世面”的都吓得屁滚尿流,rose lee那种被人捧在掌心的大小姐一定更加受不了。 可就这样放任妖砂,似乎也不应该。 我苦恼的问,“还有什么办法可以除去妖砂吗?” “有啊,把邪神杀了,或者把下妖砂的妖怪杀了就好了。不好,说漏嘴了!”景千夏是个直肠子,方才话说的太快,漏出了马脚。 刚才,她说了,下妖砂的不是邪神,而是一只妖。 我掐住话茬,“别藏着掖着了,你们要我来帮忙,总要告诉我真相的。” “这个嘛……”景千夏想了一会儿,一拍脑袋,“告诉你可以,但你要来帮忙。” “你先说,我才能考虑考虑。”讨价还价这种事,我最擅长了。 景千夏苦笑道,“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那么精明?还真跟师父说的一样,那个男鬼把你教坏了?” “不说我挂了。”我装做不耐烦。 “别!我说。我也是这几天蹲守在文化大厦里才知道的,这栋大厦里不止有一尊邪神,还寄居着一只妖和一个人类傀儡,在下水道里发现的几十具尸骸都是他们害死的。而且凭借我们的力量很难和邪神抗争,不过这并不表示我们那他们没办法。” “怎么说?” “我师父说了,这尊邪神的元神乃是一株植物,并且还没完全能成形。植物无法离开原地,所以它需要的养分都必须有人来喂养它。而喂养邪神的不是别人,就是那只妖。只要我们能够杀死那只妖,就能断了邪神的给养,届时再想办法慢慢对付。” 我听得心惊胆战,不敢想象文化公司里居然有那么多秽物。 “那么,林社长夫人的死是不是也是那只妖害的?” “唯独她不是,但也绝对不是意外,林夫人是那个没用的傀儡弄死的,具体原因你什么时候来文化大厦找我们,我再告诉你。”说到这,景千夏卖起了关子。 电话里传来了吴言老道的声音,似乎是在念咒,景千夏说了一句回见就挂了电话。 “叮……”这时,微波率的加热时间也结束了。 我决定回家把这件事情告诉赢湛,听听他的想法。 将另一个装着何首乌紫米做的点心放进微波炉后,我想起蒋文秘书还住在医院,刚才明明遇到顾安了,竟然忘了问蒋文的情况。 微波率还在运转,我决定利用这点时间去看看蒋文。 碰巧顾安也在重症监护室检查蒋文的情况,蒋文的脸还是裹着厚厚的纱布,像木乃伊似得,但今天她脸上的纱布上已经看不见血迹了。 顾安见到我走出来,看向我时的表情带着几分说不出的古怪。 “她怎么样了?” “失血过多,脑缺氧的时间过长,可能永远都醒不过来了。” “怎么会这样?上次你不是还说过两天就回醒来的嘛?蒋文还有一个孩子要独自抚养,孩子不能没有妈妈。” “你激动也没用,前天晚上,蒋文的脉搏突然停止了,经过抢救之后,就发展成这样了。还有,听说蒋文的孩子,已经转交父亲抚养,你不用担心。” 我很清楚,顾安说的“发展成这样”就是很婉转的在宣布蒋文已经脑死亡。 却怎么想都想不通,已经脱离生病危险的人,怎么会莫名其妙的心脏停止跳动。 难道这个医院里,也不干净? 顾安与我说了两句,发现蒋文的手指忽然动了动,又匆匆的跑回重症监护室检查。 但这只是人体内的神经下意识的抽动,使得看起来像是蒋文的手指在动,实则蒋文还是没有任何意识。 “小深,你感应一下,这里有没有不干净的东西?” 小深是蛇精,精是天地间最纯净的生灵,若往正道修炼精便可升仙,若走偏门,则会修炼成妖邪。 动物们天生就会趋吉避凶,有没有秽物他们一嗅便知。 闻言,小深把脑袋伸出骨牌,吐出长长的信子凝神感应。 过了好一会儿,才眨巴着滚圆的大眼睛,“娘亲,小深能确定,这里没有阴邪之气,如果不算爹爹的话。” “娘亲知道了。” 顾安见我还杵在原地,又走出来,小深很自觉地把脑袋缩回骨牌里。 重症监护室是一个绝对封闭的无菌房间,为了方便家属探望,特意在墙上装了一块大玻璃。 就在顾安向我走来时,一个影子突然出现在玻璃上,与顾安的身体诡异的重合在一起。 我猛地后背发凉,竟是动都不敢动。 因为,我隐约察觉到,那个影似乎不像是一个“人。” 顾安继续向我走过来,与那个影子交错开,玻璃上的人影仿佛就站在我的身后,眼神冰冷,嘴角似笑非笑的扬起,说不出诡异。 那这种感觉却又是似曾相识的,我突然觉得,这个影子长得和赢湛好像。 “元宵?”顾安拍了我一下肩膀。 我骇然回头,身后什么人都没有,只有一条亮着安全出口警示灯的无人走廊。 我捂着胸口,冷汗还在不断往外冒,“顾安,你刚才有没有看见我的背后,有人?” 顾安很怪异的看了一眼,“别胡思乱想了,这里很太平,至少比西山医院太平的多。” 我挤出一个苦笑,“说的也是,没什么地方比西山医院更加诡异了。” “……这个嘛,也不见得。”顾安的语气忽然有些高深,也有些自嘲。 我听的二张摸不着头脑,心烦意乱的走到取去饭盒,赢湛已经在那里等我。 “我刚才去探望蒋文了,就是林社长的秘书……”我怕赢湛担心,解释了一大通。 他却啜着微笑,直直的看着我,看得我心里发毛,不说一句话。 这种感觉,似乎和平时赢湛给我的感觉很不同。 平时,就算赢湛表现在怎么冷冰冰,也不会让我觉得四周充满阴气,更加不会让我产生和一个死人待在一起的不安感受。 “饭菜热好了,我们回去吧。” 我自顾自的走在前面,赢湛走在我的身后,没有伸手揽住我的腰,也没有说话。 但我却能很清楚的感受到,他的目光紧紧锁在我的身上,仿佛在克制着什么。 中午是阳光最烈的时候,炙热的光线爬进窗户曝晒在走廊上,路过的人们都会在地面上映照出一团被积压在一起的影子。 我也不知自己是怎么想的,莫民奇妙的回过头,甚至自己也不知道回头是想要看什么。 赢湛依旧在对我微笑,镌刻的近乎完美的五官带着某种陌生的疏离,墨色的眼底似乎还带着不明所以的厌恶。 我感到说不出的古怪,直到我的直线落在赢湛脚下踩着的那团黑色影子上。 刹那间,我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赢湛从来都没有影子的!他可是一个鬼! 可跟在我身后这个赢湛,却是有影子的! 察觉到这点,我吓得呼吸都止住了,我们站的那么近,只要后面那人伸出手就能抓住我。 小深也同样与他站的那么近,可小深也没察觉出那人是个冒牌货! 我疯了一般向前面奔跑,身后一点动静也听不到,让我更加害怕,浑身都像是结了冰似得。 一个宽大的胸怀凭空出现在我身前,让我一头撞进去。 “夫人?” 一抬头,赢湛熟悉的脸孔引入眼帘,又将我吓得半死。 小深很莫名的从骨牌里探出脑袋,“奇怪,爹爹刚才还在我们身后,怎么突然又跑到前面来了?” 赢湛冷冽的微挑眉梢,“为夫一直都在李蔷薇的病房里,听闻你的喊叫才跑来,发生了什么?” 我被吓得够呛,偷偷摸摸的看向地面,这一次赢湛的脚下没有出现影子。 他脸上那种诡异的叫人捉摸不透的笑意也换成了我熟悉的那种冷冽到极点的表情。 “赢湛,你是真的赢湛!”我一头扑进他的怀里,把刚才发生的所有事情都一股脑说了出来。 听完我有些语无伦次的长篇大论,赢湛将我拥抱进他的胸膛,然后闭上眼睛,似乎是用他的神识在整个医院里寻找着什么。 我紧贴着他的胸膛,即使听不见心跳也觉得很安稳,像是被打了镇定剂。 “找到了?” “什么都没有。” 赢湛眼底透着疑惑,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似乎是在检查我有没有发烧。 我简直就要被气晕了,“我真的看见一个和你长得一摸一样的人,那个人还有影子!” “为夫是鬼,何来影子?” “……”我被反问的有些无语,咬着下唇,不知如何辩驳。 小深歪着头,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又看看赢湛,很是纠结,“娘亲,刚才可能是看错了吧,小深也没有嗅到其他人的味道。” 连小深都这么说了,我也只能点点头,把食物给rose lee送过去。 玩了一下午的斗地主,rose lee输得连心爱的名牌包包都抵押给了赢湛,甚至还将一枚价格不菲的蓝宝石戒指抵押给了墨白。 君子不夺人所好,小强哥来换班钱,我想要找个理由把包包还给rose lee,但她死活都不肯接受,也同样不肯让墨白把戒指还给她。 我发现那枚蓝宝石戒指的款式似乎是男款,rose lee带在中指上,指环和手指间还有很大的间隙,好似原本就打算买了送人的。 第140章:红色高跟鞋 第140章:红色高跟鞋 “打牌输的钱,就是泼出去水,哪里有收回的道理,除非让我赢回来。”rose lee盘膝坐在病床上,随着日头西移,她的气色越来越好。 小强哥知道rose lee做惯了大牌,脾气说一不二,示意我们不要客气,“今天谢谢你们来探望蔷薇。” 小强哥送我们离开医院,墨白还在执行保护rose lee的任务,估计这几天都要住在医院里。 到家时还不算太晚,八点多钟,毛胡子和龙虾仔是拿着赢湛的命令,堂而皇之的在我们家住下了。 我住的村子算是挺乡下的地方,地皮不值钱家家户户的房子都造的特别宽敞,再多住下两个人也不嫌挤。 是夜,就让毛胡子和龙虾仔在西面的空房里铺起了被褥,那个房间本来是我父母的房间,不过他们都已经去世十几年了,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多住些人,也显得有生气些。 晚上我给赢湛的骨灰盒上香,刚把三支香插入香炉,眼前的景物就开始旋转,那些烟雾几乎都变成了一张张白色的网,看得我头晕眼花。 我赶紧跑去卫生间,用冷水洗了把脸。 估计是最近神经蹦的太紧张了,才会出现晕眩和幻觉,说不准白天在医院看见的有影子的赢湛也是幻觉。 有时候,人的潜意识里希望得到的东西都会变成幻觉,就好像我不曾一次的奢望赢湛是一个活人。 盛夏里,从水龙头里流出来的水也是温热的,泼在脸上一点都不清凉。 洗完脸我还是感觉有些昏昏沉沉的,脚下一滑就摔到地上。 “摔疼了没?”赢湛第一时间就出现在卫生间里,把我从地上扶起来。 我的头砸在马桶圈上,摔得头晕眼花,耳朵里还出现了嗡嗡的声音,看着面前的赢湛也分成了好几个。 “我没事,就这样让我先坐一会儿。”我撑着赢湛有力的掌心,吃力的坐在马桶上。 我不敢告诉赢湛,自己的眼睛出现了重影,就怕他担心。 我数了数,大概看见了三个重影,这是轻微脑震荡的正常反应。 可是在这些重影里,有一个影子特别的与众不同,因为唯独这个影子的表情和其他的影子是不一样的。 其中两个重影都紧抿着唇,眼底满是疼惜,可还有一个重影却是在笑,是那种皮笑肉不笑,充满恶意的笑容。 我摇摇头,甩掉了那些重影,赢湛熟悉的脸庞清楚的出现在我面前,紧张的望着我。 但在他身后,卫生间里的镜子里,却还站着一个赢湛,看着我们,嘴角诡异的牵起。 和镜子里的赢湛对视了一眼,我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害怕的发抖。 “不要再笑了!”我用力闭上眼睛,双手紧拽着赢湛的衣服。 “我没有笑。”赢湛扮起我的下巴迫使我面向他,“你怎么了?” 我还是不敢睁眼睛,缩在赢湛的怀里,指着镜子,“那里,镜子里,你在笑。” 赢湛捧住我的脸庞,轻吻着牢牢闭紧的眼睛,“你睁眼看看,镜子里只有你一个人。为夫已经死了,鬼魂没有影子,也没有倒影。” 对啊,赢湛怎么会出现在镜子里? 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啊! 我紧张的把眼睛眯出一条缝,镜子里果真就只有我一人,因为没办法照出赢湛,所以镜子里的我是用一种非常奇怪的动作蜷缩在马桶上。 那个影子消失了,我茫然的到处寻找,似乎拿不出什么证据来证明影子真实存在过。 赢湛把我抱回房,耐心的解释给我听,“这间房子里有王婆设下的结界,人类可以随意进出,妖魔鬼怪却靠近不得,除非是你或者王婆允许的。” 我苦恼的点点头,内心并没有真的全部相信。 “为夫也没察觉到其他入侵者的气息,要想逃过我的眼睛,根本是不可能的。除非……”赢湛为我盖好被子,很显然他也认为我是神经紧张出现了幻觉。 “除非什么?”我涌出了不好的预感。 “除非入侵者拥有和我相同的血脉。”赢湛说着,俊朗的五官凝上一层冷峻。 和赢湛相同的血脉? 什么意思啊,是说赢湛的兄弟姐妹,还是他的后代? 我的心猛的抽痛了一下,“你是说,你的子孙来找你了?” 赢湛好笑的勾起唇角,颇有些玩世不恭,“夫人真会开玩笑,谁会记得自己两千年前的祖宗是谁?” “说的也对。”我傻不拉几的点点头,觉得好久没看书了,智商下滑了许多。 赢湛在我身旁躺下,侧身看着我,我头晕晕却睡不着,呼吸乱想。 “赢湛,我这个幻觉好像是从你踩死邪神幼体时开始的,你说两者会不会有关系?” “夫人也说是为夫踩死的,与你无关。” 赢湛无奈的叹息,像是受不了胡闹的小孩子,把被子拉起来盖住我的脸,不想和我争论一些无聊的话题。 我有点郁闷,蒙在被子里嘟起嘴。 赢湛隔着被子抱着我,宽大的手掌还在我的后腰不轻不重的拍着,像是在哄我睡觉。 就在我们快要睡着时,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铃铃作响。 赢湛拿起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擅自接通了,“喂。” 对方的声音很虚弱,隐约能听出说话是一个男人,那么晚了,有哪个男人会打电话给我? “没有联系,这件事我知道了。”赢湛说完,利落的挂掉手机。 我等着大眼睛,等着他向我汇报。 考虑了几秒,赢湛扔给我一套出门穿的正装,“穿衣服。” “三更半夜的去哪?”我莫名不安。 “墨白在医院被袭击,李蔷薇和她的经纪人都失踪了。”说话间,赢湛也换上了出门的服装。 穿好衣服,我跳下床,拿了根橡皮筋将长发扎成马尾,“李蔷薇中了妖砂,很有可能被抓去文化大厦了。” “就知道你放不下,去文化公司救人可以,但你必须答应,不许离开我身边。” “成交!” 我俏皮的眨眨眼睛,抱住赢湛修长有力的臂弯,让他带着我一路“飘”到文化大厦。 快要到子时,我能明白墨白打电话给我的意思,他的嗜睡症要发作,救人的事情只能交给我。 墨白要是将这件事上报给罗飞,警察局不会立刻处理。 失踪人口必须失踪48小时以上才能立案寻找,别说48消失了,就算8小时之后,估计找到rose lee的时候,她已经变成了一具干尸,或者是下水道里的一副白骨。 所以,墨白只能打电话找我援救。 晚上的文化公司里黑漆漆的,只有走廊里那些并不明亮的逃生灯散发出绿莹莹的光,跟鬼火似得,看得人心慌。 “跟紧我。”赢湛似乎察觉了什么,一路上都没有走过直线,似乎故意绕开一些什么。 我祭出一张照明符,照亮了视野,发现整个文化大厦里每条走廊走被布置下了结界,应当是吴言老道和他的徒儿们所为。 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要擒住邪神。 晚上的电梯是停运的,我们只能从逃生通道爬楼梯上楼,一路上静的可怕,不仅没看见吴言老道他们,连个保安都没瞧见。 这些人都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仿佛整栋大厦里的活人就只有我一个。 我爬的气喘吁吁,终于来到了23层,打开逃生楼梯的出口大门一阵浓郁叫人晕眩的花香就扑鼻而来。 这味道毋庸置疑是属于rose lee独有的,确切的说是rose lee种植的那盆玫瑰花独有的。 花香在夜晚显得特别浓郁,香的诡异,让人不得不防备。 “这是rose lee的香味,或许她会在这里。”我提醒赢湛。 赢湛高深的看了我一眼,“我能感应到,这层现在总共有7个活人,一只妖和一尊邪神。” 我,吴言老道师徒四人,rose lee和小强哥,正好七人,这么说所有人都在这一层聚齐了? “不要松开我的手。”赢湛抓着我的手,我从来没见过他这样严肃的表情。 四周静悄悄的,只有我的心跳声突兀的在夜幕中跳动。 “我们只是来找人的,你要是感应到了邪神,咱们就躲开。”我一只手被赢湛握着,另一只手紧紧抓着黑伞。 一开口,才发现自己比赢湛紧张的多,连声音都不自然了。 “夫人也知道心疼丈夫了?”赢湛警惕的看着前方,嘴角勾起了一个弧度。 我哪里有心思和他打情骂俏,默默翻了个白眼,当我的视线转回赢湛身上时,骇然发现他的脚下竟然出现了一道影子! “啊!”我捂着嘴巴惊呼。 赢湛也发现了脚底的影子,深邃的眼底满是诧异! 那个影子“嗤嗤”笑了一下,声音竟然也和赢湛的声音出奇的相似,一溜烟就跑进了走廊尽头的一扇门里。 我驱使照明符紧跟着那个影子,照亮了他的全貌,那个影子从地上爬起来之后居然变成了一个人,还长着一张和赢湛一模一样的脸孔。 这一次,不仅我看见了,赢湛也看得真切。 他似乎很激动,握着我的大手也收紧了,把我捏的生疼。 “我完全感觉不到那个东西的气息。”说到这,赢湛欲言又止。 第141章:到底谁吃谁 第141章:到底谁吃谁 我知道他想要说什么,“也有可能是因为与你血脉相同,所以感受不到气息,他如果是个人,或许真的是你的后代。要不要去看看?” 孤独游荡在人世间两千年多年,赢湛一定很想知道,是不是真的有亲人还存活着。 只是,这个可能存在的“血脉”似乎对我们并不友好。 走到那个影子消失的门前,赢湛轻轻一推,门就被推开了。 赢湛紧了紧握着我的手,我鼓励他,“放心,我不会松开的!” 他推门进去,我也想跟着走进去。 可就在我将脚跨进门内之际,一团旋风豁然从我和赢湛中间穿过,就像一把镰刀将我们分隔开。 “哐!”门关上了,赢湛被关在门内。 我一下就慌了,用力推门,却怎么也推不开,门后面也听不见赢湛的声音。 我这才醒悟,门后面可能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封印,目的就是为了困住赢湛! 而刚才将我和赢湛生生分开的那阵飓风已经在我身旁静止下来,变成了一只四脚着地的动物。 我定睛一看,整个人都凌乱了,一时间脑海中各种结连不上的线索都拼凑在了一起! 景千夏曾说过,文化大厦里有妖,但她却不能提那只妖的名字。 吴言老道也说过,邪神是被一只妖饲养着的,下水道里的那几十个具尸体都是死在妖爪之下。 而他们口中的那只妖,显然已经出现在我的面前,并且用一种充满了肉食欲的眼神打量着我,口水流了一地。 它就是林社长养的那条胖成球的沙皮狗……小少爷! “嗒、嗒、嗒!” 寂静的走廊里,一道高跟鞋的脚步声诡异的传来,听得人心惊肉跳。 走廊的另一头,一个高挑纤瘦的人影歪歪扭扭的走过来,不时撞到两边的墙壁,就好像喝醉了一样。 我一边要防备着传说中真正的幕后黑手小少爷,一边还要防备向我们走来的这个女人。 透过森绿的逃生灯光,我看见一个穿着白裙子,披头散发的女人,她走的摇摇晃晃,嘴巴里还在断断续续的念着什么。 “何方妖孽,识相的赶紧滚蛋,否则我就一符咒叫你魂飞魄散!” 任何情况下,威吓都是有用的,尤其是看见一个穿着红色高跟鞋的女鬼。 这种鬼八成都是厉鬼,也有可能是女鬼中最厉害的那种摄青鬼! 此刻,我只希望这个女鬼只是走过路,或者是路过的,能够快点离开。 但那只女鬼压根不搭理我,简直把我当空气,继续深一脚浅一脚的向我靠近。 “噗嗤!”另一边,小少爷像是看好戏一样,伸出一只狗爪子捂着嘴巴偷笑。 “草你大爷!”一般情况下,看见脏东西骂两句脏话可以震慑它们。 何况我手里还有百试百灵的黄符,说时迟那时快,小少爷脸上的狞笑还没消失,我就拿起符咒往那只女鬼满是头发的脑袋上拍上去。 那只鬼中了符咒,闷哼一声,仰面倒在地上。 摔倒的原因却不是符咒起了作用,而是我拍的太用力,把她拍倒的! 这一摔,女鬼一部分脸孔从长头发里露出来,额头上那块殷红的妖砂印记更是清楚的暴露在我眼中! 妖砂在同一时间段内,只会出现在一个人身上。 我又查看了“女鬼”脚上的红色高跟鞋,香奈儿的logo亮闪闪的出现在鞋子底部,不会错,这个女鬼其实就是rose lee!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rose lee躺在地上,眼神空洞,我扶她坐起来,她也没正眼看过我,反而一顺不顺的看着小少爷。 “你想要干嘛?” 我发现小少爷也在看她,越发不安。 小少爷夸张的裂开嘴角,兴奋的笑着,撑起肥硕的身体走进了不远处的一间女厕所。 不可思议的是,rose lee见状也从地上爬起来,行尸走肉一般跟进了过去。 “别过去,它是妖怪,会吃人的!”我想我说的已经够明白了! “啊啊!”rose lee尖叫着推开我,根本听不进去,眨眼就推开女厕所的门冲进去。 我想到既然妖砂能改变rose lee的饮食习惯,或许也有控制别人的能力,rose lee显示被小少爷操纵了! 走廊里又只剩下我一人,赢湛和rose lee分别进入了两扇不同的门。 这个节骨眼不能犹豫,也不能打退堂鼓,我要尽快决定怎么办。 既然赢湛进入的门打不开,我只能去女厕所找rose lee了。 我深呼吸了好几次,我用黑伞顶开女厕所的门。 里面没开灯,我什么都看不见,可突然按下开关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紧接着女厕所里所有的灯被打开了。 刺眼的灯光让我看清了里面一切! 小少爷像是壁虎一样吸在墙壁上,斜着眼珠看着我。 “啊啊!”我吓得亡魂大冒,抡起黑伞就打过去。 小少爷一蹬腿,从我头顶翻过去,快的似一道闪电。 “嘶……!”听见我的尖叫,小深从骨牌里游出来,弓着身子对着小少爷发出危险的警告声。 “啧啧啧……”小少爷舔了舔鼻子,懒洋洋的一屁股坐在地上。 我差点忘了还有小深形影不离的陪着我,有了帮手瞬间多了几分底气。 “小深,看着那只癞皮狗!” “是!” 小深说完,继续对着小少爷“嘶嘶”低吼。 小少爷用后脚爪挠挠耳朵,一脸淡定,似乎根本不把小深当回事。 卫生间里一共有五个独立包间,我一个个推开去找,发现第四间和第五间包间都被反锁了,敲门也没人答应。 还好,卫生间的门不是全封闭的,距离地面还有十公分左右空隙。 我可以弯下腰,去看门后面的脚。 如此想着,我就弯下腰朝那个缝隙里去看,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我在两扇门内都没有看到脚。 就好像,反锁的门里其实是没有人的! 卫生间里的隔间被反锁,里面却没有人? 这怎么可能,我还是亲眼看见rose lee浑浑噩噩的走进女厕所的,如何就会消失不见? 这太诡异了! “rose lee你在里面吗?”我使劲敲门,无人回答。 小少爷满是肥肉的大屁股蹲坐在它的后腿上,眯着眼睛,期待的舔了舔鼻子。 “你笑什么?再笑我就把你吃掉!”小深张开蛇吻,露出了密密麻麻的尖牙。 见状,小少爷迟疑了片刻,好像是在度量小少爷的对他能够产生的威胁程度,狗脸上的表情奸诈的仿佛是一个深谋远虑的老头子。 门不可能自行反锁,如果没有人应门,那很有可能里面的人已经遇到了危险。 我见小深好似震住了小少爷,胆子也大出几分,后退了两步,抬脚就踹在隔间的门板上。 门板是复合木料,薄薄一层并不是很坚固,一脚就能把门锁揣的弹开。 整扇门发出诡异的“吱嘎”一声,缓慢的从内侧向外开启,让我看见了一副惊悚至极的画面! 门后面,一具干巴巴的尸体动作狰狞的站在马桶盖子上,双手掐着自己的脖子,双脚死命的往上踮起,仿佛被一根看不见的绳子勒着上吊。 尸体已经变成了一具干尸,面部被啃的稀烂,脖子里还缠绕着一条暗紫色的如若经脉一般的藤蔓,正悄然从尸体上向最后一个包间内移动。 小深吐出信子吸收着空气中的味道,提醒我,“娘亲,蔷薇姨姨在最后一间!” “知道了!”其实,从紫色藤蔓的走向就能猜出,它刚刚吸完一个人的血液,准备再去吸食另一个人的。 而那个人,无疑就是被妖砂控制的rose lee。 小少爷又嗤嗤笑起来,在安静的环境里,它那种阴森森的笑声就像是贴着我的耳朵发出来的,笑的我头皮发麻。 我没有时间犹豫了,rose lee命在旦夕,还有一点,我不希望rose lee这张极品明星脸被啃成花猫。 “蔷薇姐,撑住!”我大吼一声,抬脚将最后一个包间的门踹开。 果然,在这扇门后我如愿看见了rose lee苍白的脸孔,她的瞳孔空洞的仿佛被抽离了灵魂,嘴角毫无感情的上翘着,赤脚站在马桶上。 见到我,rose lee没有任何表情。 但我却被吓得不轻,因为我看见那条诡异的紫色藤蔓已经对准了rose lee的面部,分裂出五条精瘦的手指,反关节的蠕动着,好像正用力的想要从身体里吐出什么。 看着这一幕,我浑身的冷汗都冒了出来,手心里更汗湿一片,连黄符都剥不开。 糟糕! 我咒骂到,黄符必须一张一张单独祭出才能显出其威力。 在我慌乱的拨开黄符时,紫色的五指中间又延展出了一张没有嘴唇皮的牙齿,上下两排的结构和人类的口腔构造十分相似。 不会再有错误,这个紫色的如藤蔓一般的触手怪就是小少爷供养的邪神。 而那些被害者神不知鬼不觉消失致死的原因,就是中了小少爷下的妖砂,被操控后主动进入邪神的狩猎范围,成为养分,就像眼前浑然不知危险的rose lee一样。 邪神的五根触手已经像五根手指似得按住了rose lee的脸,我终于分出一张黄符,来不及喊出符名就啪啪啪三下在诡异蠕动着的触手上拍下去。 这次我寄出的符咒命换岩溶,顾名思义,就是会在短时间内爆发出能融化岩石的热度,烧毁一切脏邪之物。 一般的鬼魅魍魉碰到岩溶符,来不及挣扎就会被烧成灰烬。 但邪神不同,它的本体是具有神格的,虽堕落为邪物,本身强悍的能力却不会减弱,在三枚岩溶符的攻击下,竟然只是表皮被烧焦了,暗紫色的外皮上多出了几个黑色的斑点。 “嗤嗤嗤嗤!”小少爷像是在看东北二人转一样,狗脸笑成了一朵菊花。 随后,从他肥硕的直流口水的三瓣嘴里吐出了三个字:“吃掉她!” 第142章:杀死她 第142章:杀死她 小少爷说的是人话,我的理解能力也不差,这个“她”指的明显就是我嘛! 收到命令,邪神的头部来个一百八十度大扭转,不偏不倚的对准了我。 它抖了抖身体,原本的如手臂粗细的条状躯体突然暴涨,像是充了气的洋泡泡,膨胀成了原本的三倍大。 不仅如此,还有更多的触手从四面八方包抄过来,堵掉了我的后路。 “卧槽!从哪里冒出来那么多?” 除了rose lee站着的那个马桶,其他包间里都传出哗哗的流水声,我这才发现原来这些触手都是从马桶管道里伸出来的! 怪不得它们来无影去无踪,在地下三层封闭的空间里也能杀人于无形之中,敢情这些触手可以随意变换大小,在遍布了文化大厦中的每一层管道中自由穿梭。 吃过人的那条触手最为硕大,也像是总司令一般,指挥者其他较为“纤细”的触手来偷袭我。 我手里有黄符,不见得吃亏。 赶紧拿出了一沓子黄符在自己脚下的地面上铺成了一个圈,我只要站在这个符咒圈中,就能保住要害。 虽然我的符咒杀不死邪神,但它们想要接近黄符都免不了被烫掉几块皮肉。 邪神非常听从小少爷的命令,小少爷叫它杀我,邪神就真的只对付我。 小深见我处于弱势,帮忙咬断了邪神的好几跟触手,邪神都没有分散精力去报复。 使用黄符会消耗画符者的灵气,我已经不是修真界的新兵蛋子了,自然不会傻乎乎的拿自己的灵气开玩笑,一旦本体的灵气耗尽,在想要使用黄符就必须用画符者的阳寿作为代价。 之前,我已经吃过了这个亏,关键时刻可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 用熔岩符制成的保护圈颇有些坚不可摧的味道,但这些符咒也会随着邪神触手的碰触燃烧殆尽。 我用力挥舞着外婆留给我的黑伞,这是我仅有的武器,也是我的救命稻草,每次挥出都可以制造出千斤之力,就算是击打强悍的邪神触手也绝不示弱,甚至比熔岩符还要耗用。 黑伞回抽了七八十下,脚边的残肢断臂就已经推成了一个圆环。 但我很快就发现,这只是邪神使出的苦肉计,那些断掉的触手也是具有生命的,就像墨白给我们看的那条断掉的触手一样,化整为零,由一变十。 这些断掉的触手无力的在地上扭动着,虽然虚弱的不堪一击,却能用数量消耗岩溶符上的灵气,加速毁掉我的保护圈。 更让我不得不堤防的是,小少爷已经人不知鬼不觉的挪到了大门边,似乎是想要开溜。 “小深,不用管我,看住那只癞皮狗!” “好啊,你这只老狗,竟敢在小爷的眼皮子底下脚底抹油!” 小深身形一抖,就游到小少爷面前,把女厕所的大门看守的死死的。 我一直以为小少爷能供养几乎无敌的邪神,它自体的本事也一定不容小视,可在小蛇的辱骂威胁下,小少爷竟然选择了后退。 还是那种犬类在感到害怕时,夹着尾巴的动作。 这似乎说明了,小少爷其实只是一个谋臣,典型的智商高,体能弱。 我就说嘛,老天是公平的,不会让一个德智体美劳都很出众完美的生物存活在世上。 若真的出现了这种生物,那他的运气一定不会很好,就像是言情小说里那些各种优秀却各种被陷害的主人公一样。 想到这,我脑海中莫名浮现出了赢湛的脸孔,胸口隐隐作痛。 门那边,小深逼近一步,小少爷就后退一步,连神色都无法掩饰的惊慌起来。 俗语说擒贼先请王,要是能把小少爷先结果了,或许这个凶猛的邪神也会安静下来。 “小深,把癞皮狗咬死!”我挥汗如雨,挥舞黑伞的力道已经明显不足了,必须速战速决。 小深兴奋的瞪大了眼睛,兴致勃勃,“娘亲,可以吃掉它嘛?” 吃?什么时候了,小深还想着吃? 但在这紧要关头,我想都没想就吼道,“快去吃!” “收到!”小深说罢,对着角落里无路可退的小少爷张开了与它身体不成比例的血盆大口,“胆敢欺负我娘亲的都要变成我的点心,哦,不对,是变成我的粪便!” “就凭你?”小少爷满脑袋冷汗,却没有失了镇定。 它除了智商高还有一个技能,就是脚底抹油的特别快。 打从进入文化大厦起,我和rose lee就不止一次被一阵阴风跟踪过,现在想来其实都是小少爷捣的鬼,就连那天在电梯里,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那只“鬼”,不出意外也应该就是小少爷了。 话音未落,小少爷就变成了一团旋风,从小深的头顶跃过去。 但小深是谁?它可是一条会飞的蛇! 又潜移默化的受到过赢湛的教导,别的本事没有,什么抓鸟啊摸鱼啊,总而言之就是捕猎的本事特别大! 尤其是抓这种在天上飞来飞去的东西! 只见小深先是把身子拧成一团,然后猛地松开,蛇身就如弹簧一般冲到半空,大嘴直捣旋风中心。 就听见“哎呦”一声,小少爷肥胖身躯已经稳稳落入了小深的嘴巴里。 似乎只要小深用力那么一合嘴,小少爷就会断成两截。 可我忘记了最重要的一件事情,蛇类在头脑清醒的时候都会顺应本性,也就是用“活吞”的方式进食,大部分的蛇在吞下猎物之前都会花点时间,用身体将猎物绞死。 小深听了我的催促,来不及把小少爷绞死,就开始往肚子里吞。 然而,蛇类吃东西的速度是很缓慢的,尤其是在小深被赢湛施法控制住了原本庞大的体型,只能以一条全长2米的普通蛇的大小,去吞下小少爷这种一百五十斤左右的大型犬。 我还在和邪神源源不断的触手做斗争,看着小深努力的把全力蹬腿的小少爷往喉咙里咽,这每一分每一秒都显得特别漫长,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突然,被小深吞到一半的小少爷不再挣扎,似乎是死了,就连小深都狐疑的愣了半秒。 紧接着,从小深的喉咙里传出了一个尖细的老男人的嗓音,就像是一个被逼急的七老八十的太监,“先杀这条蛇,别让它吃我!” “小深快吞!邪神要开攻击你了!”我大叫的同时,密密麻麻的触手已经扔下我,争先恐后的向小深游过去。 我一个前空翻跳到小深身前,“你先出去,娘亲来挡住它们!” “恩恩!”小深含着小少爷说不出话,头重脚轻的从女厕里游出去。 我赶紧关上女厕大门,准备跟这些触手拼个鱼死网破,却没想触手压根不搭理我,哪来的回来去,眨眼的功夫就缩回了马桶里,留下一地扭动着的断肢陪着我凌乱。 我得以有时间喘上两口气,隔着大门,又听见了小深和小少爷的声音。 “呕!呸!” “臭死了,恶心死了,给我杀了这条臭蛇!” “啊,救命!” 完蛋了,那些触手是换了条路去追小深去了! 我大意了! 冲出女厕,小深已经被那些触手五花大绑,似乎只要小少爷一声令下,小深就会被撕成碎片。 我想要冲过去,却有更多的触手就缠住我。 千钧一发之际,一直隐藏在文化大厦里的吴言老道终于闪亮登场,他的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大剪刀,寒光闪闪的刀锋上沾满了紫色的粘液,不问可知之前也和邪神打过照面。 牛翻天,孔张和景千夏也前后出现,各自拿着武器,跟修剪花草似得,砍断走廊里不断冒出来的触手。 吴言老道咔咔捡了几下,就把小深救出,抛到我怀里。 小深被勒的几乎气绝,眼珠都往上翻起来,我赶紧把小深送回骨牌中。 “元宵丫头,这些触手里只有一只是邪神正体,其他的就算砍断千万次也是一样会长出来,只有砍掉了邪神正体才能真正消灭它!”吴言老道手起刀落,虽然其貌不扬,此刻却像是英雄一般,竟然有那么点潇洒。 “怎么样才能找出邪神正体?”看着从各个管道里延伸出来,铺天盖地的暗紫色触手,我气急败坏的问。 景千夏插嘴道,“去杀小少爷,他有危险,第一个出来保护它的就是邪神正体!” “好!” 吴言老道,牛翻天和孔张给我们开除一条血路,好让我们去追杀小少爷。 有些奇怪的是,小少爷被小深吞下过之后,好像是受了伤,似乎没办法在化身成飓风,只能用它四肢肥硕的蹄髈,滑稽的逃跑。 我和景千夏轻易就追到它的身后。 “谁来杀?” “以防万一,一起上!” 我们打了个照面,举起手里的武器一起对准小少爷刺过去。 “饶命!”小少爷无路可逃,绝望的瞪着狗眼。 我的伞尖和景千夏手中的短剑都已经触碰到小少爷的眉间。 下一秒,小少爷就会变成一条死狗! 邪神的触手们,却还在认真执行小少爷的上一条命令,到处寻找小深且杀死,似乎小少爷的生死与它无关。 也因找不到小深,所以满地乱爬,像是无头苍蝇,根本就不像吴言老道说的那样会出现邪神正体来保护小少爷。 但就在此时,与我并肩而行的景千夏突然比我慢了半拍,在最后一刻微微收手,仿佛是故意想让我来杀死小少爷。 察觉到这一点,我也想收手,却为时已晚。 第143章:别怕,我带你回家 第143章:别怕,我带你回家 外婆的留给我的黑伞,是我们王家的传家宝,不知几代人用过的,用银子制成的伞尖被当成拐杖在地上打磨的时间久了,便锋利如针。 纵然我有了收力的想法,伞尖的银针也无法挽回的全部插进了小少爷的眉心。 这是一场无声的杀掠! 邪神的触手被砍断时没有发出任何痛苦的喊叫,小少爷被我一击致命也来不及发出任何声音。 这样一个老奸巨猾的妖,竟然在临死前被吓傻了!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我感到了某种无形从压力在小少爷死得那一刻起如阴霾笼罩住我,压得我不能呼吸。 景千夏站在我身旁,大气都不敢出,一双铜铃般的大眼睛紧张的撑大,似乎正在等待什么更加糟糕的事情。 “刚才,你为什么收手?” 这句话不问清楚,我今晚一定睡不着。 “它——!”景千夏朱唇动了动,惊惧的指着黑伞的伞尖。 那个位置本应该全部插入小少爷的头骨,此刻却像是涂了润滑剂一般,从眉心的窟窿里全部滑出来。 而前一刻还臃肿的像一块大肥肉的小少爷,正在用肉眼可见的速度“漏气”,整个身体都迅速瘪下去。 诡异的是,我的伞尖上一滴血都没有沾到,好像只是戳在了一个塑料上。 我用力眨了一下眼睛,只怕自己是看错了。 可小少爷确实已经变成了一个泄了气的皮球,缩成了小小的一团。 “当心,它还没死!”吴言老道似乎察觉了什么,拔高了嗓音。 我赶紧把伞举到胸口,凝神防备,心里的疑惑让我克制住,没有像刚才那样直接出杀招。 时间过得非常缓慢,每一个喘息都仿佛蕴含着各种危险逆转的可能,爬满了走廊的邪神触手全都像被雕塑一样,静止不动,安静而又恐怖。 突然,小少爷干瘪的腹部凸起了一块,像是有一只手在肚子里顶了一下。 很快的,一个浑身白毛的小孩子从小少爷的体内破腹而出,他一丝不挂也没有可以分出性别的器官,手臂奇长几乎垂到地上,稀疏的白毛在头顶扎成了一个小小的髻。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就是小少爷的真身? “还等什么,快杀了他!”吴言老道吼道。 我用眼角余光观察着景千夏,总之一句话,她不出手我也不出手。 那个白毛小孩仿佛许多年都没有尝试用双脚站立,已经忘了如何双脚站立,半天才直起身,喘了两口气面向我们。 这一转身,差点没把我吓尿! 从背影看这是一个浑身长白毛的小孩,可它的正面却长着一张满脸皱纹的面孔! 而且我那一伞戳过去,不仅戳坏了小少爷的皮囊,还把着这白毛怪物的眼睛戳瞎了一只。 “这双眼我苦修了五百年!”白毛怪的声音也是上了年纪的人特有的那种沧桑沙哑,隔着它皮肤上稀疏的白毛还能看见一块块褐色老人斑遍布全身。 我又看了景千夏一眼,她还是不为所动。 那个白毛怪直直向我走过来,脸上带着想要与我同归于尽的疯癫表情。 “你别过来!”我再度用伞尖对准它,后退了好几步。 吴言老道气呼呼的走到我身后,用那种责问的口吻, “愣着干嘛,这东西手无缚鸡之力,快杀了他!” 我还想要后退,吴言老道却握住我的手臂,用力朝着那白毛怪捅了过去! 这一次,黑伞直接在白毛怪的胸口刺了个透心凉。 “啊啊啊啊!” 白毛怪撕声裂肺的嚎啕大叫,我感到耳朵都被这种尖利沙哑的声音刺痛。 其他人也都被着噪音震的嘴唇发白,面色发青。 唯独吴言老道,悄悄的从身后拿出了一张符咒。 我以为他是想要用符咒封住白毛怪的嘴巴,却没想到那张符咒是用来对付我的! “啪!” 黄符上身,我顿时被定住了。 白毛怪还在尖叫,听的时间长了我才发觉,它这根本就不是尖叫,而是某种古老晦涩的咒语。 “丫头,委屈你牺牲一回。” 吴言老道说罢,一脚踹在白毛怪的脸上,把我的黑伞从白毛怪的身体里抽出来。 与此同时,白毛怪的咒文也念完了,嘴角带着一种怨恨和报复的弧度咽下最后一口气。 “为我报仇!” 这是白毛怪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我听完整个人都凌乱了。 白毛怪的遗言是对邪神说的,而邪神是个死脑经,无论如何都会完成白毛怪的命令! “臭道士,你想要害死我!”我被定身符所制,连根小手指都不能动弹,只有眼珠和嘴唇微微可动,急的满头大汗。 吴言老道和他的徒儿们围住了我的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像是早有预谋。 我想起赢湛说过的,吴言老道一心惦记着我来文化大厦不是想要靠我杀死邪神,只是想叫我做诱饵罢了。 虽然成为诱饵的过程与赢湛说的有些微妙的出入,结局还是百分之一百的应验了。 收到命令,那些邪神的触手重新鲜活起来,犹如千万条蠕动的毒蛇向我们靠近,把周围堵的水泄不通。 这阵仗堪比天罗地网,就算我没有被定身符定住恐怕也很难全身而退,更别说现在动都不能动,简直就成了邪神的刀俎鱼肉。 “你们到底想干嘛,我全都答应行不行,只要把我先放开!” “景千夏,你还欠我一次,可不能再阴我了!” “孔张,牛翻天,咱们好歹相识一场,别那么无情啊!” 我叫破了喉咙也没人搭理我,急得我眼泪都快要流出来,只能忍气吞声的去求他们的师父,“臭道士,你不是要认我做徒弟吗?你把我放了,我就答应你,你也不想看见自己的徒儿死掉吧!” 吴言老道砸了下嘴,“放心,你死不了,最多残废,事后我会让孔张治好你的!” “放屁!我草你的!”我算是听出吴言老道的意思了,无论我怎么求他,都不会放开我。 无数的触手从四面八方向我聚集,它们穿过站在我身边的吴言老道四人时仿佛把他们当做了透明人,一条条触手都只冲着我来,爬到我的身上,一层层缠绕住我的身体,像是在编织一个巨大的茧。 置身于万条触手中心的我,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叫了好几次赢湛的名字,他也没出现,应该是还被困在那扇诡异的房门之后。 茧中的空间有限,还是密封的,空气稀薄,不出几分钟我就有可能会被憋死。 我不明白邪神为何要编织出一个茧再置我于死地,因为之前它都是直截了当的伸出狰狞的嘴巴吸吮人体内的血液,将他们变成干尸。 当这个茧中间开始分泌出刺鼻的类似于胃酸的粘液后,我才明白邪神的用意! 我和其他人不一样,普天之下只有我才拥有天煞孤星的命格,我在活人身边是灾星,但对妖魔鬼怪来说连跟头发都能起到滋补的作用,所以邪神才化身成茧打算把我消化的连渣渣都不剩。 吴言老道他们应当是不打算救我了,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喊着赢湛的名字。 就算他不能及时赶来救我,我也希望他能知道,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最牵挂的人是他。 还有小深和含辛茹苦养大我的外婆,我发现自己忽然间出现了那么多的舍不得和放不下,也亏欠了身边人许多许多。 茧中的液体呈酸性,随着水位的升高腐蚀着我的表皮,刺痛着我的感官。 那些伤口不用看也能才想到应当是与被硫酸泼过的症状相差无几。 我拼命踮起脚尖,不想让自己的脸被沾到,我全身上下也就只有脸长得好看了。 要是毁容了,我宁愿就在邪神体内被完全分解。 空气已经耗光了,我进入了恍惚的濒死时刻,脑海中的幻想都变得模糊不清。 我仿佛听见在茧的外面,传来了一些打斗的声音,还有几个人紧张的喊叫这什么。 我的眼睛沉重的就像是挂了一块铁,一旦闭上有可能就再也不会睁开。 “夫人,我来了!” 是赢湛? “王元宵,说话!” 赢湛为何那么着急? “王元宵,你要是敢死,我就杀掉你身边的所有人给你陪葬!” 我又惹赢湛生气了…… 迷迷糊糊的,我好似听见了赢湛的声音,从厚厚的茧外面传来。 茧内的液体已经上升到我的下巴,往下一看,我的眼泪扑簌簌的落了下来。 这还是我的身体吗? 我看见脖子一下变成了一具被腐蚀的没有皮的躯体,双脚被腐蚀的时间最长,已经变成了两根森森白骨。 这幅鬼样子,我不想让赢湛看见! 可我也不想死! 突然,我的眼前的出现了一束微弱的光线。 几枚如钢铁般尖利的指甲刺破了茧的外壳,随着指甲的用力,骨节分明的手指也全部插了进来。 这双手上沾满了血,弥漫出一阵阵叫人心痛的桃木香气。 赢湛用他的双手将层层叠叠的茧撕开,找到了我! “王元宵!”他叫着我的名字,声音竟然在颤抖。 我想我的脸应该还没有被腐蚀,哭成了泪人的脸上努力挤出一个笑。 赢湛三两下扯断捆绑住我身体的暗紫色触手,脸上的愤怒无法形容。 吴言老道,景千夏,孔张和牛翻天都受了伤,或站或躺的看着我们。 吴言老道气得鼻子都歪了,“毁了,计划全都毁了,我们再也找不到邪神正体了!” 赢湛的抱着我的双手似乎微微颤抖,我知道他已经很努力的克制了,可是无论是谁看见自己的伴侣的下半身只剩下白骨都会陷入崩溃。 “别看我。”我想捂住赢湛的眼睛,骇然发现自己双手只剩下骨头。 第144章:手腕的红线消失了 第144章:手腕的红线消失了 我的情绪再也控制不住了,身上的伤口没了邪神胃液的麻痹,暴露在空气中开始恢复知觉,痛的不能呼吸。 赢湛用他的长袍被我小心的包裹起来,“好,我不看,我们回家,我会想办法治好你的。” “恩。”我想要很争气的点头,脑袋一动,眼泪就不停的往下掉。 “你们不能走!”吴言老道拿着那把锋利的大剪刀挡在我们面前,“只有牺牲丫头,才能引出邪神正体,想想下水道里的几十具尸体,难道你还想再让邪神害人?” “你现在滚开,我可以让你多活几个时辰。”赢湛目光锋利宛若一把嗜血的弯刀,若不是顾虑到我,恐怕他已经对吴言老道下手了。 不久前我在茧中听见的打斗声音,应当也是赢湛为了救我,与吴言老道发生了争执。 我不是圣人,没那么善良,吴言老道把我害成这样,我恨! 可吴言老道说的也有几分道理,若只有我能够让邪神露出本体,不失为一场苦肉计。 谈判谈崩了,吴言老道率领徒儿全力阻挠我们离去。 另一边,被赢湛撕扯的稀烂的邪神触手又长出了新肢,悄悄的爬行到我们身后。 现在的情况是,吴言老道和邪神站在一边,想要让邪神继续消化我。 “元宵师妹,你再忍耐一会儿,邪神吃饱之后它的本体会发白蜕皮。我们只有在哪个时候才能从千万条触手中找到它,消灭它!你只要撑住最后一口气,你的身体我可以帮你治好的!”素来不说话的孔张,此刻忍不住说话了,但他带着口罩,声音十分缥缈。 还要再来一次? 开什么玩笑,我觉得现在就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 “我想回家。”这是我用力说出的最后一句话,说完我就失血过多丧失了意识。 馄饨中,我连痛都感受不到了,仿佛灵魂正在被什么东西拉向一个黑暗的地方。 一些液体溅在我的脸上,赢湛的近乎完美的脸孔出现了一道裂痕,刺痛了我的眼睛。 这是梦,这一定是梦! 我不想再看了! “就是现在!”吴言老道吼道! 我不知他们对赢湛做了什么,只能感觉到我又被一跟触手拖回了重新制成的茧中。 一只比其他触手更大的触手对我张开了牙齿! “邪神本体出现了!千夏快砍掉它!” “师父,砍不断!” “夫人!” “别过去,邪神正体中的剧毒连神仙都化解不了!” 我眨了眨眼睛,面前狰狞的触手变成了赢湛英俊的脸孔,他的脸色更加苍白了,额头上也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你怎么了? 我想问,却一个字都说不出。 赢湛嘴角微微扬起,修长的手指划过我的侧脸,将我的刘海别到耳后,就像他平时经常做的那样。 只是他的手指冰冷的不可思议,身体也变得有些透明。 “答应我一件事。” 我问不出话,眼前却出现了一道黄符。 那是我写的驱邪符,赢湛最讨厌的东西,但此刻却被他全部拿在手里。 他咬破了舌尖的鲜血吐在黄符之上,眷恋的看了我一眼,把我放到地上,在我的脸上轻轻盖上了一条手帕。 “无论有多寂寞,就要好好活着,等我回来。” 一声响彻天际的爆破后,天空中落下了一场紫色的触手雨。 “赢湛没救了,元宵丫头还有一口气,看看还能不能救!” 吴言老道这话是什么意思? 赢湛?在哪? 眼前的手帕飘落,我被孔张抱起来,用我几乎看不清画面的双眼焦急的在废墟中寻找。 可哪里还有赢湛的影子,甚至我再也感受不到他的气息。 剧烈的爆炸声把在骨牌里的小深也震了出来,“娘亲?啊,娘亲你!” 小深看见我变成白骨的双腿,眼睛立刻就红了。 这是第一次它想哭但是忍住了没哭出来,露出尖牙对着孔张的手就狠狠咬上去。 “别碰我娘亲!” 景千夏情绪复杂,声音哽咽,“让你娘亲安静一会儿。对不起,我们没想到邪神那么厉害。” 孔张往我嘴巴里送了一颗药,“你必须吃下去,你答应过赢湛好好活着,等他回来。” 我这才张开嘴,把药丸吞下去。 虽然我现在就很想看见赢湛,可我只有活下去才能等到他! 这药丸一定非常珍贵,入口即化,咽下后似乎有人源源不断的往我身体里送入了生气。 被麻痹的身体也开始感受到疼痛。 吴言老道弯着腰在废墟中寻找着什么,嘀咕道,“没想到这个厉鬼在最后关头,还懂得舍身取义,死的值得。” “他没死!”我激动之下,吐出一口鲜血,起伏剧烈的腹部也不断渗出血来。 孔张忙着给我包扎,牛翻天手忙脚乱的用纱布按住我其他地方的伤口。 景千夏咬着下唇,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面带愧疚,不敢看我。 只有吴言老道仿佛想让我彻底死心,“魂飞魄散也是一种死法。元宵丫头,他这是成全你,把你往正道上引,你就忘了他吧。” “放!屁!”我又吐出一口血。 小深完全蒙圈了,不敢置信的望着我,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娘亲,怎么办,小深感受不到爹爹的气息了。” 我觉得心脏上被割了很深的一刀,“不会的,赢湛让我等他。” 小深还想说什么,生生憋住了,只是用尾巴反复抚摸着赢湛给他当骨牌的那根肋骨。 小深把骨牌赛进我的领口,不舍的用他的小尾巴摸了摸我毫无血色的脸颊。 “夏姨,我娘亲就拜托你照顾了。” “小深?” “邪神还没死,我要去给娘亲和爹爹报仇!” “不行!” 记忆里,小深一向是很听我的话的,但现在我却怎么都劝不住。 他眉宇间那种孤傲和执着,像极了赢湛,渐渐地,视线中小深的背影被一片黑暗所取代。 “夫人,醒醒。” “娘亲,吃饭啦!” 我的耳边总是出现赢湛和小深的声音,用那种平常的口吻,叫着我的名字。 可这里很黑,一望无际的都像是被墨染了色。 我找了很久,怎么都找不到他们。 我很冷,很累,很想念我的家和我的家人。 有时候,我也能听见别人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景千夏一个人在自言自语。 “元宵还会醒过来吗?” “可已经十天了!。” “她的丈夫和儿子都死了,我们这么利用她,我没办法面对。” 听到这里,我的胸口隐隐作痛,像是被一根钢丝勒住了,割入了皮肉。 “你在胡说什么?赢湛才不会死!” “元宵,你醒了!” 景千夏激动的哭红了鼻子,孔张站在他身边,一脸担忧的望着我。 我发现自己躺在一片湿润的泥巴上,背后好像在泥土里扎了根,坐不起来。 放眼望去,这里好像是之前孔张带我来过的那个尸体农场,身旁还有十几具“尸花”是不是的眨眨眼,动动手指。 “你打算把我一直种在你的菜园里嘛?”出乎意料的我非常镇定,尤其是在这些外人面前。 那天的事情,我记得非常清楚,现在想来,我也能猜出赢湛拿了我的黄符去做了什么。 符咒并不是只有人可以使用,鬼也可以使用鬼符咒,但鬼在使用符咒时需要付出比人类更多的代价。 之后,小深离开了,把我托付给这些害我的“凶手”。 而这些“凶手”救了我。 孔张拿了一把镰刀在我的身子底下娴熟的割了几刀,我能清楚感受到,一些根茎从我的身体里被割断了,有种被拔掉头发的刺痛。 “怎么样,我大师兄厉害吧,你要你还有一口气,他就能把你的身体复原。”景千夏拍拍我上的泥灰。 我看了眼自己新长出两条大长腿,上面的皮肤细腻如婴儿一般,一个疤都找不出。 “没什么别的事,我想要回家。”我的心情出奇的平静。 赢湛说过要带我回家,或许现在他已经在家里等我了。 景千夏和孔张对视一眼,表情尴尬,“要不,我们陪你一起回去?” “不要跟着我。”我从地上爬起来,用新长出的两条腿不快不慢的向前走,明明是平摊的路,走起来却分外艰辛。 大概用了两个小时多小时,我才回到家。 院子门没锁,房子里空无一人,赢湛和小深都没回家,毛胡子和龙虾仔也不知去哪里了。 我颓然的走进屋,看见神龛上贴满了辟邪符的第七层,习惯性的点了三炷香祭拜。 又怕这些香火不够,索性把所有香都点燃插进香炉里。 “我到家了,你也快点回家吧。” 硕大的房间里,只有我一人,突如其来的寂寞叫我无法适从。 以前外婆出去干活时,我也经常一个人待在家,那时候怎么就没觉得寂寞过呢? 习惯,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我把赢湛专属的摇椅擦得一尘不染,换了干净的床铺,还把他的黑袍子熨烫的整整齐齐。 但当这些事情全都做完之后,如黑洞般的寂寞又开始折磨我。 没关系,我还有赢湛的肋骨。 我捏紧了脖子里挂着的那块冰凉的骨头,尽管上面的桃木香气消失了。 这让我猛地心惊! 没关系,我手腕上还有赢湛亲手系上的红线! 只要我念一个咒语,就能看见肉眼看不见的那根红线。 我卷起袖子,默念了咒语,只要红线还在,就说明我和赢湛的牵绊还在。 可我的符咒却突然失灵了! 我纤瘦白皙的手腕上干干净净的,什么都没有! 红线呢? 除非赢湛自己解开,否则红线消失就代表了为我系上红线的人已经从这个世上消失…… 第145章:你认错人了 第145章:你认错人了 我反复摸着左手腕上光洁的皮肤,那上面真的什么都没有。 而我的右手腕上,另一条血色的红线紧紧缠绕着,可笑的是,这是秦玉郎给我系上的。 左手上的红线没了,我和赢湛之间最紧密的牵绊消失了。 这是不是代表……我不敢再往下想,我慌了。 “赢湛!” “赢湛!” 我在房间里大喊了好几次,谁也没有理我。 整个房子里除了我,就只有被并封住的外婆,我知道就算褪去冰甲,外婆也早就变成了一尊泥人。 可我还是冲进了外婆的房间跪在床前,就算陪伴我的亲人已经变成了活死人。 “外婆,这是您给我定下阴亲,可是您看,元宵又变成了孤单一人!外婆,你醒来好不好,你陪元宵一起等赢湛好不好?” 我抱着外婆僵硬的身体,冰甲上传来的凉意几乎将我冻伤。 外婆自然不会回答我,依旧保持着平躺的姿势,一动不动。 外婆的发型还保持着七十年代特有的中年妇女的造型,用一根木簪子将发尾盘成一个圈固定在后脑。 那跟簪子是用桃木做的,款式就像是放大一号的桃木针。 我还记得外婆曾经说过,赢湛的力量非常强大,所以在他还没有恢复意识时,外婆就用了一百零八枚桃木针封印住他身上的一百零八个要穴。 以前,我曾拔出一枚桃木针,赢湛就不再害怕日晒,拔出第两枚桃木针,赢湛的力量就足以轻易将吴言老道他们碾压。 赢湛使用鬼符所要付出的代价,应当是与人类差不多的,先是损耗周身鬼气,等鬼气使用耗尽,就需要付出魂飞魄散的代价。 但赢湛的魂魄本就是残缺的,应当不会再破散。 想到这里,我决定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 释放封印在骨灰盒中的其他桃木针,帮助赢湛得到更多的力量,直到他回到我身边。 “外婆,孙女不孝,不能信守承诺。”我对着外婆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义无反顾的走到客厅,将神龛第七层的骨灰盒取下来。 感受到我想要做什么,骨灰盒上的镇邪符发出了震动,仿佛是在警告我。 可我管不了那么多,思来想去,自从我成为了赢湛的女人,他何时亏待过我? 就算偶尔脾气不好,也没让我收到过半分委屈,还三番五次的救我性命。 如今,我能为他做的,也只有拔掉那一百零八枚封印在他身上的这些桃木针了。 打开骨灰盒,那只模样与赢湛相似的玩偶安静的躺在里面,身上密密麻麻的插着针,看上去尤为可怜。 但当我捧起那只玩偶,上面蕴含的力量却不容小视。 还好,赢湛的力量还封印在里面,没有消失。 “赢湛,我相信就算你重新拿回了这些力量,也不会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我不知道人偶是否能将我的话转达给赢湛,心中已经将这只人偶当成了赢湛的替身。 每一枚桃木针都插的很深,需要用尽全力才能拔出来。 我握住一枚桃木针,刚想要用力,供奉在神龛上那些我们王家列祖列宗的排位都开始混混震动。 “诸位祖宗,不孝女也是迫不得已,得罪了!” 说罢,我手指猛地一提,就把封印在赢湛头顶的那枚桃木针先拔了出来。 一道蕴含无穷力量的青色气息从人偶的身体里延出,飞一般夺门而出。 我想要跟出去瞧个究竟,若这气息是去找赢湛的,那我就尾随在其身后。 但这道青色的气息只是在我家的屋顶上空盘旋了数圈,便似迷失了方向,四处冲撞了几下便化作一团散烟消失了。 我的心又下沉了一些。 我再想拔出一枚桃木针,这一回神龛上的灵位直接“噗通”一声摔在地上。 不问可知,是我王家的祖先发怒了! 甚至,写着我母亲名字的那块灵位直接断成了两半,砸在我的脚边。 “妈妈,对不起,女儿找到赢湛后会来赎罪的!” 我不敢再待在祖宗灵位前做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抱着那尊人偶跑回自己房间,将门反锁。 那尊人偶身上少了两枚桃木针,仿佛更加具有灵性了,眨眼睛的次数也在增加,并不是之前那种无意义的眨眼,而是对着我似有深意的眨眼。 就像努力的想要告诉我些什么。 “我豁出去了,赢湛你答应过的话不能忘记,一定要回来!” 我深吸了一口气,双手齐上,将人偶身上一枚枚桃木针接踵拔下。 每拔下一枚桃木针,从人偶的身上都会冒出一道气息飞向天际,而人偶的脸上也出现了更多的表情。 就好像被装在骨灰盒子里的人偶,其实是活着的。 终于,只剩下最后一枚桃木针,插在胸口的位置。 我的心似乎被谁用力的揪了一下,眼前出现了赢湛胸口那条狰狞的伤疤,胸口的伤便是赢湛的死因。 我停下了动作,情绪和眼眶中的泪都汹涌的的翻滚着。 突然,人偶用棉花填充的双手一起抓住我了手指,狭长的双眼紧紧的瞪着我,仿佛想要告诉我什么。 放在以前遇到这种诡异的情况,我一定会吓得屁滚尿流,但现在我一点都不害怕。 人偶代表的就是赢湛,既然是赢湛,又有什么好怕的? “你是不是感觉好了一点?”我轻声问人偶。 人偶的面部用朱砂画出了嘴巴,却只是一个图形不能张合,也不能说话。 只是用力的抓着我,不知是催促我继续拔掉桃木针,还是在奉劝我留下余地。 因为封印一旦完全解除,再要想重新封印,便难如登天。 等了片刻,我又喊了一遍赢湛的名字,人偶对我眨眨眼,竟然留下了一行血色的眼泪。 这一刻,我的思绪仿佛都停止了,什么都不能去想,鬼使神差的捏住了最后的那枚桃木针,从人偶的胸口拔了出来。 最后一道红色的气息从人偶的胸口延出冲出房门,人偶像是被解开了穴道一般彻底复活,对着我扬起朱红的唇。 我也挤出一个安慰的笑,“赢湛?” 我以为人偶会站起来告诉我赢湛没事,可人偶却在解除了那一百零八枚桃木针后,“咔咔咔”裂开了数不清的裂缝。 犹如氧化的瓷器,碎成粉末,如沙子一般从我的手心里流走。 客厅里也传来“咔咔”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被摔坏了。 我感到浑身恶寒,推门出去想要看个究竟。 刚往客厅里看了一眼,我的膝盖就发软了跪在地上。 不止是我母亲的灵位,所有我们王家列祖列宗的灵位此刻都断裂成了两截。 这足以告诉我,拔出桃木针是多么严重的罪状! 一时间,原本晴空万里的天气中突然凝聚出无数墨色的云团,聚集在我家的屋檐上。 云团中还有七八条闪电扭曲爬行,似乎随时就会落下一道惊雷,把我劈成两半。 但这团云只是在我家房顶做了短暂的停留,就随着突然而来的一阵东风,被刮到了远处。 “轰轰轰——”落下三道响彻天际的惊雷! 方圆百里的地皮都像是地震一般发生了晃动。 我站在院子里,只看见瞬息之间风云巨变,那些遮天蔽日的乌云豁然就不知被吹去了哪。 随着鸟叫虫鸣再次响起,明晃晃的阳光又洒落在院子里,洒落在我的肩膀上。 我不明白方才发生了什么,但让这件事发生的起因,一定与我善做主张拔掉了人偶身上的桃木针脱不了干系。 但,即使我这般做了,赢湛还是没能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再也忍不住了,蹲在原地,抱着自己的膝盖痛哭流涕。 “吱嘎!”院子里,老旧的木门被一只修长有力的大手推开。 一道颀长的人影稳步走进来,站在我的身后,嘴角带着一抹冰冷的浅笑。 我哭的无法自拔,忽然察觉到被后传来的嗤鼻的笑声,惊愕的回过头。 氤氲的视线中,赢湛俊逸的如刀削斧凿般完美的面孔跃然于我的眼前。 那眼,那鼻,那唇,都是我熟悉的,都是我在梦中都反复临摹刻画过的! “你终于回来了!”我的泪根本止不住,却是喜极而泣,扑进了赢湛的怀里。 “你认错人了。” 赢湛十分冷漠推开我,磁性的嗓音里带着明显的厌恶。 我不知所措的抬起头,确切的说是被赢湛掐在我脖子上的手臂强迫抬起了头。 面前的人和赢湛长得一模一样,呼吸的频率,手指的力度,就连眼睛里的幽冷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可他却比赢湛多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在他看着我时,笼罩在我头顶的那道影子。 与此同时,在客厅里,赢湛专座的那张藤椅上也出现了一道残缺的人影。 男人穿着一件艳丽的蓝色唐装,就像是死人出殡时穿着的那种,身形高大挺拔透着威严和无法忽视的诡异。 因为这个人的头并没有长在脖子上,而是端端正正的被放在并拢的大腿上。 人头对着我莞尔一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张异常俊美的脸孔,薄唇点朱,眉眼传情,油头粉面,很像唱花旦的白面小生。 只是撇去人头摆放的位置不说,他脸上的弧度也笑的太阴沉了,嘴角和眼角都尖长上翘,如恶魔一般。 “王元宵,我们又见面了。” 人头一开口,那种像是坏掉的胡琴一般嗓音叫我心头一颤,种种不好的回忆全部涌现出来。 福尔马林的气味,尸体手腕上的红标签,一幅幅红木棺材和我右手上的红线…… 没错,就算它改变了容貌我也能认出来,他就是在西山殡仪馆里出现的那个秦玉郎! 第146章:大反派秦玉郎登场 第146章:大反派秦玉郎登场 我被那个长的和赢湛一模一样的男人掐着脖子,扔在秦玉郎穿着的绣花鞋前。 这个场面似曾相识,上一次在李家祠堂时,我也曾受制于他。 还好那时候赢湛及时出现,扇了秦玉郎几十个打耳光,才救了我。 现在想来,秦玉郎的头可能就是在那一次被赢湛抽断了颈椎才掉下来的。 秦玉郎放在膝盖上的那只头和跪在地上的我的视线处于同一条水平线,阴森森的看着我,似乎在考虑用什么方法折磨我。 “你们是怎么进来的?这个房子里有我外婆设下的结界,没有邀请,你们不可能进的来。” 我最担心不是自己的处境,而是结界因外婆而生也会因外婆而亡。 若他们不请自来,轻易踏进了我们家的结界,就意味着外婆也已经死了。 我觉得自己的胸口已经疼的快要麻痹了,就算此时有人再戳我一刀,恐怕也不会感到更多的疼痛。 “是我邀请家主进来的。” “赢湛,你叫他什么?” “别再用这个恶心的名字叫我。” “啪!” 我被狠狠的抽了一个耳光,差点被打掉了牙齿,脑袋蒙了许久才清醒过来。 眼前的人真的不是赢湛,赢湛就算再生气也不会对我动手。 秦玉郎见我挨打,嗤嗤的笑出声,双手捧着自己头颅安装在包裹在立领唐装里的脖子上,却似乎有些不稳。 “这个人本来就不是赢湛,他是我最得力的心腹,黄小影。” 黄小影? 我上下打量着身边的男人,若他不是赢湛,他与赢湛怎么会长得如此相似? “你是不是赢湛的子孙?”我试探的问。 “噗嗤!”秦玉郎仿佛听见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大笑起来。 随着他裂开嘴巴,他的脑袋也在脖子上夸张的晃动起来,他只能停止发笑,用两只手将脑袋紧紧按住。 那个叫做黄小影的男人,也是浅笑,脸上却带着不屑,“别说出这么恶心的话,就算赢湛有子嗣,我也会杀了他们!” “为什么?你们明明长得一模一样!” “因为他该死,我与他的仇恨不共戴天,而我最恨的就是这张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脸,这让我觉得永远只能做他的代替品!”黄小影说着,伸出尖利的指甲狠狠的在自己的脸上划开了五道深深的血口。 那张俊美的惊世骇俗的脸孔上,瞬时变得血口模糊,可那些触目惊心的伤口又在喘息之间消失不见,受伤的皮肤光滑细腻宛若新生。 我再度惊骇,这个黄小影居然也和赢湛一样拥有迅速治愈的能力。 更确定了他们之间一定具有某种割舍不断的关系! “我劝你还是不要自作多情,小影恨你还来不及,不可能怜惜你。至于那个赢湛,早就已经死了。若你还想多活几日,不妨对你的夫君我献献殷勤。”秦玉郎得意的裂开嘴巴。 “我呸,就凭你?我的夫君只有赢湛一个。” 我话还没说完,黄小影又在我的身上踹了一脚。 我能看出来,他对赢湛真的恨之入骨,对我也是“恨屋及乌”,下手毫不留情。 我狼狈的摔在地上,下巴在地砖上磕破了,疼的我红了眼眶。 “哎呦,你怎么那么不当心,要是再破了相,就连我都没兴趣宠、爱、你、了。”秦玉郎弯下腰,伸手用力拽住我的头发,迫使我对视他那张森白诡异的脸孔。 我的天性是吃软不吃硬的,忍着眼泪就是不在他们面前示弱。 而且我隐隐察觉,这个叫做黄小影的人出现在文化大厦绝对不是意外。 秦玉郎伸出舌头舔了舔我下巴上的血,他的舌头冰凉冰凉的,带着一股令人作呕的尸臭。 就算他的模样从被福尔马林浸泡成的肿胀猪头变成了现在这个邪魅的外观,尸体的臭味也是无法掩盖。 我以前经常叫赢湛是个千年大粽子,现在才有些庆幸还好赢湛是鬼,若他真是个粽子,我岂不是要天天闻到这种如噩梦般的腐臭味道? “你的血,真诱人,我真想现在就将你凌迟,喝干你的血,再把你的肉一片一片送进嘴里。” “我呸!” 我一口唾沫吐在他的脸上! 秦玉郎却没有意料之中的暴怒,反而伸出舌头舔掉了我吐在他脸上的口水,像是吃了甜点一样,意犹未尽。 我恶心的简直就要吐出来,一点都不怀疑,他是真的想要吃了我。 “你的身体真脏,不过洗洗干净应该还能用,我可是很大度的僵尸…”秦玉郎松开手,我倒在地上。 我故意趴着倒地,避开他们的视线,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符。 还没出手,系在手腕上的红线就突然收紧,像是坚硬的钢丝割开我的皮肉。 这不止是我手腕上感觉到痛,而是牵一发动全身,随着红线的收紧,全身都感觉到被撕裂的剧痛。 秦玉郎翘着兰花指,捏着连接着我和他手腕的红线,“真不可爱。” 黄小影一脚踹掉我手里的黄符,“你还是老实一点,家主只喜欢听话的女人。” “小影,把她带回去。”秦玉郎说着,身体化作一道硝烟弥漫散去。 他的脸是最后消失的,那双眼紧紧的盯着我,愉悦的欣赏着我痛苦而又无奈的表情。 黄小影拽着我的领口把我从地上拉起来,狭长的眸子里不带一丝感情,“那个人,不喜欢不干净的东西。” “那个人?” 我觉得黄小影的口中的那个人似乎并不是他称之为家主的秦玉郎。 他要带我去哪里,又或者再去见什么人? 我正在狐疑,黄小影就把手伸进我的胸口,掏出赢湛给小深当做骨牌的那根肋骨,用力一扯,从我的脖子里将绳子扯断。 “还给我!这是赢湛留给我唯一的东西!”我用力挣扎却无济于事。 “他竟然把肋骨都给了你!”黄小影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出这句话,“他不配得到那个人,但是你,也不配得到他。” 说着,黄小影便如发泄一般用力将手中的肋骨扔出去。 肋骨穿透了墙壁,不知飞去了哪里,我绝望的看着壁橱上砸出的洞,心里似乎也被挖去了一块。 我被丢弃在一个极其寒冷的地方,双手能触摸到的都是无尽的冰霜。 一方拳头大小的铜锁挂在我的脖子上,连接着一条拇指粗的锁链,将我像狗一样捆住。 我不知道这里是那,也看不见身边的景象,一条麻袋蒙住了我的头,遮蔽了我的视线。 等了好一会儿,才听见一道脚步声向我靠近,紧接着有人野蛮的扯掉了罩在我脑袋上的麻袋。 “只是个阶下囚,可怜兮兮的模样装给谁看?” 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女人叉着腰站在我面前,她穿的很单薄,面色红晕,似乎一点都感觉到周围的冷空气。 我环顾了身边的环境,像是一个密封的仓库,角落里结满了冰,天花板上还有一个呼呼作响的送风口,不断往里面送入冷风。 我盯着红衣女子看了一会儿,觉得有点似曾相识,却和记忆里那些个熟人的脸重叠不起来。 “人总是越变越好的,认不出来也不怪你,反正你马上就要变成了一个死人。” 说着,她捏住我的鼻子,往我嘴里灌进了一碗腥臭的液体,不知是药还是血,颜色红的有些发黑。 那人说完,扭着丰满的臀部转过身,对着笼罩在一片雾蒙蒙的光晕中的几个人恭敬询问,“家主大人,补药已经让她喝下去了。” 秦玉郎坐在一把用冰雕成的王座上,又是那种双手抱着自己的头颅放在大腿上的动作,嘴角裂开直到耳根,“甚好…” 在他身旁摆放着一副熠熠生辉的白色棺材,仿佛是用某种古老的材质制成,第一眼我还没认出来,多看了两眼才发现,这幅棺材不就是在殷家村后山里被盗窃的那口描绘着莲花纹路的白棺么? 看来这个秦玉郎偷到白棺之后就一直躲在这里韬光养晦,憋了几个月终于搓出一个大招! 那个自称赢湛仇家的黄小影也站在白棺一侧,用那双与赢湛相似的深邃眸子,凝视着白棺之中。 白棺的棺盖已被打开,从我所在的地方只能依稀看见白棺里睡着两具衣着华丽的尸体,应当是被合葬在一起的两位墓主人。 “忧儿,我已经找到能救你的人,你想看一看她吗?” 秦玉郎双手捧住自己的脑袋举到白棺上方,没有一丝血色却涂着暗红色胭脂的脸上透露出某种期待已久的兴奋。 我记得在新疆出土的骨简上记载过秦玉郎的死因,他是为了得到燕京公主,串通其他部落谋权篡位,可惜事迹败露功败垂成,落得个蛇坑之刑。 那他口中温柔喊出的“忧儿”应当就是当年燕京国的公主,解忧公主! 怪不得从我进入西山医院的头一晚,秦玉郎就从解剖台爬出来与我定下阴亲,就是为了用手中的红线操控我。 很有可能外婆也预料到了,才会迫不及待的让我和赢湛圆房。 之后又有人千方百计把我勾引去殷家村,用我的心头血打开结界,原来这都是秦玉郎为了寻找解忧公主,煞费苦心为之。 我摇摇头,心中的感受五味交杂。 第147章:历史没学好 第147章:历史没学好 这个秦玉郎也是个痴情人,只是爱情本来就不一定公平,很多时候付出了全部的感情或许什么都收获不到,就像这个解忧公主,她的心里就只有始皇的小儿子夫君公子高一人。 在我叹气的时候,秦玉郎正巧往我这里看了一眼,突然发怒,额头爆出青筋,“这什么表情?你是不是在可怜我?小影,快去把这个女人的眼珠子挖出来,我发过誓,往后再也不许与人蔑视我!” 黄小影漠然的看了看我,没有执行命令,“禀告家主,复活仪式的祭品必须是完好无损的。” “说得对,还好你提醒我。现在是什么时辰了?”秦玉郎也是个翻脸比翻书还快的人,方才还是一副想要把我大卸八块的表情,现在已经得意的勾起嘴角。 “禀告家主,距离寅时还有一炷香的时候。”黄小影看了看手表。 我靠,这些妖魔鬼怪也与时俱进,使用起现代化装备了。 甚至,我还在一个角落里看见了一枚监控摄像头,让我想要逃跑的想法瞬时变得荒谬起来。 “你怎么说也是我的女人,既然你要死了,不妨让你死的明白些。有人的性命轻如鸿毛,有的人则重于泰山,你能为了解忧儿而死,是你的造化。来人,把她带上来。” 秦玉郎说着,勾勾苍白的手指,刚才那个穿着红衣服的女人立刻拉着挂在我脖子上的锁链,像是牵狗一样的把我硬拖到白棺那边。 我的力气在女人里面不算小,双手用力的想要控制住脖子上的锁链,却抵不过那红衣女子力气的一小半,争执中还差点摔了个狗吃屎。 “跪下!”红衣女子在我的脚窝里踹了一脚,我就“噗通”跪在地上。 但我马上屁股往地上一座,换了个姿势,我才不会对父母之外人下跪! “忧儿,有了这个女人,你马上就能醒过来,睡了两千年,也该睡够了对不对?”秦玉郎只有和解忧公主说话时,才会露出温柔的表情。 但我发现,黄小影看向解忧公主的时候,竟然也露出了眷恋的柔情,像是看着暗恋对象一般,不敢明说。 我敢打包票,秦玉郎绝对不知道黄小影的这份心思,否则也不会放心的留他在身边。 更让我想不通的是,可能继承了赢湛血脉的黄小影,怎么会认识这位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去世的解忧公主? 白棺是个合葬棺,不止沉睡着解忧公主,还沉睡着她的夫君,传说中始皇的小儿子公子高。 当时在秦幕的壁画上,公子高都被描绘成了一名三米多高的巨人,自始至终都没有画出过正脸,对着他五体投地的臣民们都好似地狱里爬出的鬼怪,宛若阴兵阴将,诡异至极。 如今,那个壁画上描绘的公子高就躺在白棺里,秦玉郎叫我上前本就是让我看人的,所以我一点都不客气,伸长了脖子往白棺材里仔细看。 先说这位解忧公主,从秦玉郎的描述中不难猜测,解忧公主活着的时候一定是风华绝代的大美人。 可就算白棺的密封性再好,封闭了两千多年,什么样的美人也会变成一具皮包骨头的尸体。纵然她身披奢华唯美的绸缎,带着精美绝伦的朱钗,也是风华不再,连垂膝的黑发也干枯宛若稻草。 我发现解忧公主的手中还握着一把造型犹如牛角的匕首,剑鞘上镶满了璀璨的红蓝宝石,应当是她的心爱之物。 再看她身边,同样衣着华美的公子高却不是一个人,确切的说,不是一具尸体! 我揉了揉眼睛再看,没错,躺在解忧公主身边的是一个穿着华美衣裳的竹子扎成的纸人! 应该是年代久远的关系,纸人上的纸已经风化了,只剩下人形的竹框能推测出那“玩意”原本的模样。 怎么会这样,白棺里的竟然是衣公子高的冠冢? “很奇怪吧,公子高并不在棺材里。”秦玉郎斜着眼睛看向我,又转向棺材里的女尸,“忧儿,你是不是后悔当初没有听我的话?那个男人不值得你爱。” 身在敌营,我每一次呼吸都能嗅到死亡的味道。 秦玉郎却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中,不由分说,一把拽住我的后衣领拖到脚边。 “世人都知道始皇有子,其中一子名为高,却不知,公子高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弟弟,秦玉郎。” “你说什么?你是公子高的弟弟?” “没错,只不过我们虽为同母所生,他贵为皇子,享尽荣华富贵,而我这个私生子却生来就是奴隶。我的母亲怕事迹败露下毒害死我的生父,将我过继给家奴秦氏为养子。那个年代里,奴隶的儿子只能当奴隶,奴隶的女儿也只能做妾。我忍饥挨饿,忍辱偷生了十六年,终于有一天,十三岁的公子高来到我继母所在的膳房。我记得很清楚,那日是元宵节,他的脸上还带着女娲娘娘的面具,可能是迷了路才来到膳房,偷吃了我继母烹制的梅花糕。我知道他就是我的弟弟,他也看见了我,并命我带他走回正殿。身为奴隶,我没有拒绝的权利,只能对着自己的弟弟卑躬屈膝将他带去正殿。” “然后你们就成了朋友?”我希望事情能向好的方向发展,不经意插了句嘴。 秦玉郎突然将那只脑袋推近到我的面前,吓得我摔在地上,他却疯癫大笑,“朋友?哪里有皇子会和奴隶为友?就算隔着面具,我也知道,他从来都没有正眼看过我。而那天,不仅是我和他的生母,还有始皇以及众多大臣都在正殿。他们见到了我酷似生母的容貌,议论纷纷,始皇也勃然大怒,那天之后我就被押进天牢,发配边疆。还好老天开眼,途径柱州时,我们遇到了当地劫匪,同行的官兵和囚犯全都死了,只有我死里逃生,闯入了燕京地界,被燕京王所救。” 说到这里,秦玉郎的面色才稍有好转,不再那般狰狞,似是回忆起了一些温情的画面。 “初入燕京的那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燕京王收留了我,让我成为了燕京王最为宠爱的小女儿的侍从。你不会知道,解忧公主如天使般善良,当我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就认定了她是我梦寐以求的女人。之后我苦读诗书,钻研兵法,请兵出征,横扫了柱州以南所有对燕京有威胁的小国。赫赫战功让燕京王对我刮目相看,将我从一个侍从提拔为燕京第一勇士!” 后面的故事,我基本已经能猜到了,在新疆骨简上刻的清清楚楚,是一个超级大的悲剧。 “燕京王给了我权利,给了我财富,还给了我荣耀,可这些我都不要,我要的只有解忧公主!于是,我就向燕京王提亲。可笑的是,当时燕京是大秦的附属国,燕京每年给大秦送去最好的牛羊马匹,大秦所还赠的却是一张始皇贺岁图。就因为那张图,解忧公主竟然拒绝了我的提亲,还以死相逼要去大秦和亲,以报答燕京王的养育之恩。” “一张始皇贺岁图与解忧公主拒绝你的提亲有什么关系?” 之前黄小影说过,我是祭品,而祭品继续完好无损,所以在复活仪式结束之前,秦玉郎不能伤害我。 我问话的口气也不再那般紧张,看得出秦玉郎憋了几千年,就是想找个人说说话。 “当然有关系!” 秦玉郎伸出手小心翼翼的触摸着躺在白棺里,解忧公主的侧脸,仿佛是怕玷污了她的纯洁,很快又将手缩回来。 “因为那张图上不仅画出了始皇的容貌,还将始皇的几个皇子都画了出来,包括公子高!” “公子高长得帅吗?”我不怕死的问,反正料定他不能把我怎么样。 秦玉郎咬牙切齿,“丑陋至极!” 顿了顿,他又颓然道,“那张画只有燕京王和忧儿看过,之后就被忧儿如获至宝的收藏起来。” “你的意思是说,你没看过公子高长什么样子?” “啪!”秦玉郎没动手,站在他身边的红衣女子却给了我一巴掌。 “不许对家主大人无理!” “呸!”我吐出一口带着血水的唾液,“你把我打伤了,解忧公主可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闻言,秦玉郎的面色浮现阴霾。 这一次也不用他动手,黄小影就伸出长腿一脚将红衣女子踹飞。 我心弦猛地一紧,黄小影和赢湛踹人的动作竟也出奇的想象。 我在心中默默祈祷,希望赢湛能够平安无事,思绪陷入了对他的思念。 “传闻,公子高有一个中意的女子,但解忧公主宁愿做妾也要去大秦。我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我决定用我的方法保护她……”故事的结局,秦玉郎没有完全说完,这或许是他永远会都不愿意触及的伤痛。 而往往越深的伤痛就会变成最深的仇恨,最后化作能一团扭曲的力量,使人魔障。 “既然解忧公主如愿和公子高成亲了,为何她和公子高为何又没有葬在同穴?” “王元宵,你没有读过历史书吗?” 秦玉郎竟然嘲笑我! 回忆历史课本上关于始皇之子公子高的介绍,只有寥寥几句,貌似是这么记载的:始皇死后,赵高谋杀太子扶苏,拥立胡亥即位为秦二世皇帝,赵高为郎中令,法令严酷,宗室公子将闾兄弟、公子12人、公主10人都被处死、连坐族诛无数。公子高想出奔,又怕逃亡后,赵高将他一族全部处死。公子高于是牺牲自己,请命为始皇殉葬,埋葬在骊山之麓,二世皇帝和赵高非常高兴,赐十万钱厚葬。公子高一族因而幸免。 日次说来,公子高和解忧公主应该是在风华正茂的年岁自愿殉葬的! 可既然是殉葬,为何棺材里只有解忧公主一人的尸骸? 第148章:意外的救兵 第148章:意外的救兵 “公子高不会是逃了吧?”我到吸一口冷气。 从秦玉郎悲愤的眼神中,足以说明,这位公子高在殉葬前一定是逃走了,并使用了某种手段让解忧公主和他的衣冠冢殉葬,外人都当他们夫妻鹣鲽情深,实则只是公子高的自救手段。 若真是如此,这位公子高当真不是什么好货色。 “王元宵,你说我的忧儿是不是后悔了?”秦玉郎撑大了眼睛,瞳孔周围布满了暗红色的血色。 我赶紧点点头,往后退了一些,拉开和那双眼睛的距离。 “那你说,忧儿是不是死的冤枉?” 我再次点点头。 “所以,用拥有天煞孤星命格之人的性命,换我的忧儿重生,是不是也是明智之举?” 我可没那么傻,你们之间的事情就算再悲惨我也只是一个听故事的人。 不可能我听你一个故事,或者可怜你们,就把自己的命搭进去。 于是乎,我使劲的摇了摇头。 秦玉郎无声裂开嘴角,阴险的眯着眼睛,“还记得我说过吗?身为奴隶,你没有拒绝的权利。” “小影,时辰到了没?” “禀告家主,刚刚好。” “开始吧,我已经迫不及待了!”秦玉郎将捧着的脑袋慎重的按在脖子上。 黄小影一把拽住我后衣领,像提小鸡一般将我绑在一根十形的木桩上。 我简直就要骂人,“放开我,我又不是耶稣,绑什么十字架。” 黄小影拾起地上的麻袋,捏住一角塞进我的嘴里,堵住了我的声音。 与此同时,秦玉郎也抱起白棺里的解忧公主,激动的朝我们走过来。 在我脚下已经事先设好了一个八角形的阵法,上面同时用了阴阳两界的字符和图腾,但这些字符却不是画上去的,而是雕凿出来的,像是一道道沟渠,等着被什么液体灌满。 阵法正中雕凿出了一个更深一些的人形坑,应当是按照解忧公主体型定制的。 秦玉郎轻手轻脚的将解忧公主放进坑内,用颤抖的手指解开她的衣衫,那种面红耳赤的模样,就仿佛在我们面前的解忧公主不是干尸,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少女。 我看的一阵作呕,简直太变态了。 可我还没反应过来,秦玉郎就对我做出了更加变态的事情。 他从解忧公主的手中取下那把造型别致精美的匕首,拔掉刀鞘,露出了带着三个方形血槽的刀身。 在冷兵器时代,人们都会在兵器上故意制作出放血槽,这样当兵器刺中人的身体里,就算不拔出来,对方体内的血液也会从兵器上的血槽中泊泊流出,而一旦将兵器整个拔出,血槽也会扯开更多的皮肉,使对方流血不止。 这种伤在现代或许缝合个十几针,输两袋血就能治愈,但放在古代,一旦被这种有血槽的冰刃刺中要害,就只有死路一条。 我曾经在博物馆见过的冷兵器都只有一条血槽,像这样拥有三条血槽的几乎闻所未闻,这中铸造工艺在古代算的上是最高级别的,别皇宫贵族不可拥有。 “这是忧儿最喜欢的兵器,命唤血霁,普天之下独一无二,最适合用来放血了。王元宵,七日后就是你的死期。” 秦玉郎阴笑了一声,就将血霁刺穿了我的右手手腕那个曾经系着赢湛给我红线的位置。 “啊!”我疼的直冒冷汗。 血霁拔出之后,我的血就滴滴嗒嗒的滴进地上的符咒沟渠中。 我看了眼手腕上的伤口,由于匕首上的三条血槽产生了一种扭曲的类似闪电的形状,而这种形状的伤口在赢湛上也出现过! 没错,我能清楚记得,在赢湛的胸口,那个刺穿他心脏的伤口就是这种形状。 若真如秦玉郎所说血霁是独一无二的,那是不是说明两千年前赢湛便是死在这把血霁之下?! 我的血从伤口流进地面上复杂古老的图腾中,经过曲折的字符染红了解忧公主的身体。 她干瘪的手指最先触碰到我的血,手上的经脉立刻被滋润了,如若被描绘过一般清晰的显现出来,紧接着整具身体上的血管都迫不及待的吸收着身旁的血液。 这种诡异而又微妙的感觉,让我去形容的话,我会比喻成充电,而我就是那只一次性的充电宝。 “恭喜家主,复活仪式已经启动,只需等上七日,解忧公主就能复活。”黄小影单膝跪在地上,看似是在向秦玉郎贺喜,实则跪地的方向却是朝着解忧公主的。 "太好了,七日之后,我和忧儿就能永生永世死守在一起。"秦玉郎激动大笑,嘴角裂开到了耳朵根,从侧面看过去,脖子上摇摇欲坠的头颅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 我紧咬着要管,只有活着,才能再见到心爱的人。 “七天?你这么放血的速度,等不到明天我就死了。” 这句是实话,以我学医多年的经验,刚才秦玉郎那一刀下去,已经准确的割破了我的动脉。 一般来说割腕的人,只需要短短七八个小时就会大脑缺氧,深度休克。 我不知道秦玉郎让人给我灌下了什么补药,现在精神好的不行,手腕上的手上口也感受不到疼痛,似乎将我的肾上腺素提升到了某种异常的高度。 秦玉郎十分诚恳的点点头,他的头因为惯性从脖子上掉下来,被双手接住。 “寻常人自然不能坚持七日,可你不用担心,我会每天三顿给你饮下补血的汤药还会让专业的医护人员二十四小时的照、顾、你。李珂,把她手腕上的伤口缝合的小一些,只要保证有血流不断汇入血池中即可,要是让她死了,你也别想活着从这里走出去。” “是,家主大人。” 之前被黄小影一脚踹飞的那个红衣女子,捂着被踢中的腹部从地上爬起来,惊惧的点了一下头。 “她是李珂?”我不禁扭头去看。 记忆里李珂总是蓄着一头长发,性感的双凤眼,较小的鼻头和嘴巴,下巴尖尖的,皮肤白皙,就是那种整容模板里的长相。 可红衣女子顶着一头黑色的干练短发,一刀平的刘海遮住了飞扬的眉毛,五官深邃,健康的小麦肤色,一看就是运动型的女生,和那个娇滴滴的大小姐李珂简直天壤之别。 李珂傲然的扬起脸,火红的唇阴险的勾起,碍于秦玉郎的威严,她不敢说话,只是用力的瞪着我。 “不必惊讶,我和每一个属下都是有约定的。舍得付出才能有回报,他们才甘心给我卖命。李珂想要的,就是天下最美的皮囊,我就给了她这个能力,让她可以任意的穿上所有她喜欢的女人的皮囊。”秦玉郎一边说,一直愉悦用指甲梳理着怀里抱着的头颅上的头发。 “那你给了他什么?”我看向一言不发,站在秦玉郎身后的那张英俊熟悉的脸孔。 秦玉郎眉梢轻佻,狭长的眼睛里露出一抹恶毒,“小影不是说过他和赢湛有不共戴天之仇么?我许给他的便是叫赢湛魂飞魄散!” 听到这里,我的胸口好似被人挖开了一个洞,疼的浑身都绷紧了。 “多谢家主成全,如今小影大仇得报,往后为家主肝脑涂地在所不辞。”黄小影恭敬的欠了欠身,并没有跪下谢恩,隐藏在阴影里的眼眸甚至还夹带着几分不易被人察觉的敷衍。 我努力的调整自己的心情,为了敌人的几句话自乱阵脚是最愚蠢的行为。 “赢湛才不会魂飞魄散,你们的如意算盘打错了,他一定会回来的!” 说这番话,是为了平复我自己,如果连我自己都不能理直气壮的说出来,那我可能也没有独自等待在这个世界上的勇气了。 “家主,解忧公主的复活仪式中不宜有男性在场。”黄小影提醒道。 秦玉郎不再看我,给李珂使了个眼色便欲离去。 我不服输的喊道,“复活死人相当于逆天改命,进行仪式者一定会付出代价,六道之中没有任何人畜能逃过天罚,难道你就不怕?” “怕?我开心还来不及。所谓的天罚不过是永世不得超生,我只要与忧儿在一起,生生世世又何妨?就算永远被困在天地夹缝之中,与我而言也是一片极乐净土。”说着,秦玉郎笑着离去。 黄小影跟在他身后,走了几步后回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中带着明显的讥讽,不知在嘲笑着什么。 待他们离开后,李珂又给我灌了第二碗药。 这次我学乖了,既然是为了能够让我撑够七日的汤药,就是延长我生命令我活下去的救命药。 拒绝饮用只会加速我的死亡,但撑下去说不定会有转机。 我狼吞虎咽的大口喝着碗里的汤药,无视李珂如毒针般盯着我的视线。 喝完我就闭上眼睛,养精蓄锐,不准备搭理她。 可有的人就是喜欢想方设法的证明自己的存在,比如李珂! 李珂放下碗,拿起一根缝合用的针线,故意将锋利的针头扮弯,插入了我的皮肤。 我没有防备,疼的大叫,“你干嘛,秦玉郎叫你照顾我,你不怕死了嘛?” 李珂愉悦的眯起眼睛,“缝针,这可是家主的命令。若不把你手上的伤口缝合的小一些,你的血很快就会流光的,诶呀,不小心多缝了几针,必须拆掉重缝…………” “卧槽你全家!” 放血没有害死我,缝针却差点要了我半条命,李珂用那根扮弯的针头反复在我的伤口上缝合了十几遍才满意的住手。 那时候,我的手腕上已经肿的好似血馒头,手腕上没有一块皮肤是好的,密密麻麻全都是针眼! 第149章:我只想活下去 第149章:我只想活下去 落入李珂的手里,我简直生不如此,我深刻怀疑这个女人的前世是不是容嬷嬷,不然怎么使得一手好针,生了这样一幅歹毒的坏心肠。 我就这样被足足折磨了三天,秦玉郎和黄小影每天都会来“探望”我一次,确保我的生命体征足以坚持,每次他们停留的时间只有短短五分钟,就会离开,应当是他们男性的性别与女性的复活仪式相冲。 撑到第四天晚上,我就算喝下去再多的补药,身体里的血也少的可怜,面如纸色,嘴唇发白,连指甲片上都蒙上了一层苍白。 与我相反,解忧公主吸收了我的血,已经从干尸恢复了七八成她活着时候的容貌,黛眉入鬓,一双杏眼即使紧闭着似乎也能透出些灵气,鼻梁娇俏,嘴唇饱满,浑身的皮肤如雪般晶莹剔透。 由于柱州靠近新疆,古时候的燕京人也算是现在的少数名族了,故解忧公主的五官复原后具备着某种异域风情的神秘美感。 美丽不可方物,形容的便是这样的女子的。 再看血池里倒影出的我,面容憔悴,蓬头垢面,似乎用不了多久就会油尽灯枯。 李珂又一次不厌其烦的折磨过我之后,在我的大腿上割开了一条新的血口,每当一个部位的血液流尽,就意味着我的身上就会再出现一道伤口。 “无聊,被割了也不叫,害人家都没有欺负你的兴趣了。”李珂百无聊赖的坐到一边,靠在椅背上,翘着二郎腿。 老天作证,不是我不想惨叫,是我实在失血过多没力气叫了,连呼吸都有点提不起劲。 大概到了子夜,李珂窝在凳子里发出均匀的呼吸声,似乎是睡着了。 我低垂着头,迷迷糊糊的也想睡,可李珂给我灌下补药却像是兴奋剂一样,让我又累又睡不着。 高中时,我在一本书上读到过,长时间不让人睡觉也是一种极为残忍的刑法。 我现在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又过了半个小时,封闭的大门前突然出现了一团青色的迷雾,那团雾气飘到我的面前缓缓停下,竟变成了一个人。 不,应该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左右的鬼少年。 鬼少年的眼睛出奇的大,跟两颗黑色的玻璃珠似得,完全没有眼白,皮肤呈现出一种病态的青色,嘴唇上干裂的仿佛旱地,一张嘴就吐出了一条黑色的垂到下巴的长舌头。 “王元宵,是我,东叔!”那鬼少年压着嗓子和我说话。 东叔,就是殷家村养斗鸡的那户人家,这少年没死之前,还养了一只快要成精的大公鸡,人称鸡爷爷。 后来,我就是用鸡爷爷的血肉,才将顾安身体里的牙蛊钓出来的。 秦玉郎为了打开秦朝大墓最外围的封印,用牙蛊杀害了殷家村所有的男丁,整整八十一条人命,东叔就是那时候上吊死的。 我估计,只有东叔一人的灵魂还残留人间,那是由于他在秦墓里偷了可率领阴门十万阴兵的官印,沾染了上面的鬼气所致。 所以东叔比一般的鬼魂要厉害那么一点点,可以用他上吊而死的那根绳子诱惑别人上吊,可他也难逃天罚,上吊死,溺死和自杀死的人,不找到替身是不能投胎转世的。 当时,外婆怕他再出来害人,就将他封印在壁橱里的黑瓦罐里,也不知他是怎么跑出来,还找到了这里。 我看了一眼镶在天花板上不断转动的监控摄像头,东叔是鬼摄像机拍摄不出来,我可是人,要是我莫名其妙的对着空气说话,一定会被监视着怀疑的。 我对着东叔眨眨眼睛,算是回答。 东叔从怀里掏出一块骨头,塞进我牛仔裤上的口袋,“这块肋骨还给你,那日我被封印在黑瓦罐中,就是这块肋骨打破了瓦罐,我才能出来。我知道那个秦玉郎就是杀死我和殷家村兄弟们的人,所以我会来帮你。” “你想怎么帮我?”我用力压低脑袋,不让摄像机拍摄到我的嘴唇在动。 “我帮你杀了这个女人,帮你逃出去。”东叔指了指睡着的李珂。 看着东叔演技十足的模样,我不忍心拆穿他的假惺惺。 东叔找我的目的,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帮助他找到替死鬼,助他投胎转世。 我推测,外婆一定是在东叔身上下了什么咒,他才来求我。 不出预料,东叔愁眉苦脸的继续道,“可是,王婆对我下了咒,不让我害人。不如你帮我解除了这个咒语,这样我就能杀了这个女人,救你出去了!” 我这辈子见过外婆杀鬼无数,却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要去剥夺另一个人的性命。 “快帮我解开吧,这是你唯一活下去的机会,你的血已经所剩无几,让我帮助你!”东叔催促道。 我拧着眉头,无法做出这样残忍的事情,“我……没办法杀人!” “诶呀,又不是叫你杀,只要你解除了我身上的咒,我就能迷惑那女人让她上吊,绝不会脏了你的手。”说到这里,眼尖的东叔从李珂坐着的那张椅子下面抽出了几张人皮。 我看的触目惊心,这些人皮吹弹可破,都是二十几岁的年轻女子的皮囊,我记得李珂曾经告诉过我,想要得到一张完好的皮囊就要从那人活着,还清醒的时候活剥了她们的皮,穿在身上才像是真的,才像是自己的皮肤。 而我也亲眼所见,她在和顾安交合时,剥掉了顾安身上的皮肤。 用法律来制裁,李珂杀了那么多人早就应该背叛死刑了。 可我却没有权利施行法律来判定别人的生死。 外婆,我应该这么做? 外婆,换做是您,您又会这么做? 我纠结的时间越久,东叔就越急躁,“那些人很快就会来,错过了这一次,你就没命等到赢先生回来了!” “赢湛……” 听见赢湛的名字,我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无声的从脸颊滑落,心肠也硬了起来。 李珂这样凌辱我还杀了那么多鲜活的生命,死有余辜! 我必须自救,必须保住性命,我,只是想活下去! 我的眼神变得坚定,“要怎么做?” “很简单,王婆对我下诅咒时,只是在我脸上吐了口口水,所以只要你也在我脸上吐一口口水,王婆对我下的咒就能解开。”东叔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看到我点头,兴奋的直流口水。 我看了一眼熟睡着的李珂,一想到她美丽的皮囊是不久前从另一个女孩身上活剥下来,一些可怕的念头就从我的心里冒出来。 “呸!”我在东叔脸上吐了一口口水。 东叔的脖子上立即出现了一根麻绳,要是没有记错,这根麻绳就是东叔上吊时候用的。 也只有用这根麻绳吊死替死鬼,东叔才能转世投胎! “我这就去吊死她。”东叔摩拳擦掌,将脖子里的麻绳取下来,向睡着的李珂走去。 突然,缩在座位里的李珂变换了一下姿势,整张脸都对着我,口中还呢喃了一声并不太清晰的“顾安……”二字。 也就是这短短二字,将我心底好不容易竖起的围墙击垮了,心肠又变得柔软起来。 纵使李珂被命运扭曲了人格,她对顾安的感情却始终如此,从未变过。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有点能理解她。 “慢着!”我脱口而出。 东叔已经将麻绳打成了一个圈,准备套在李珂的脖子上。 “什么事?” “别杀她了,你只要帮我解开手腕上的,作为酬劳我会支付给你一片黄泉树叶。” 闻言,东叔犹豫了片刻,之后义无反顾的将麻绳套住李珂的脖子。 “我知道你拥有数不清的黄泉树叶,可你别忘了,黄泉树叶只有在每个月圆之夜才能采摘。距离月圆之夜还有九日,可你的性命只能下三日,我不会上当的。” “不会的,只要你解开我的绳子,我就能逃出去。” “绳子送开,这女人就会醒来,别罗里吧嗦的,杀了这女人,可是双赢!” 说罢,东叔毫不留情的收紧了手中的绳子! 我一颗心也提到了嗓子眼! 杀死一个人的过程尤为缓慢,上吊其实只需要三分钟,但此时的三分钟对我来说就像是看了一场三十分钟的屠杀表演。 看得我毛骨悚然,抖如筛糠! 李珂的脖子发出清脆的“咔擦”一声,便无力的垂了下来,像是被勒断了颈椎。 这是吊死之人最常发生的现象。 当人们在上吊时,人体的重量和地心引力重叠,加上踢掉凳子时的冲击力,许多人都不是死于窒息,而是死于被套在脖子里的绳子勒断颈椎而亡。 李珂的颈椎断了,无疑就是死了。 东叔兴奋极了,伸长了自己的舌头等了半天,舌头并没有缩小。 “不可能,我找到替身了,舌头应该缩回去了,只有舌头缩回去我才能踏上黄泉路。怎么舌头还没缩回去,怎么会这样?” 他自言自语了一会儿,不敢置信的去摸李珂的鼻息,骇然大惊,“她没死!” 又听见“咔咔”两声骨头拼接起来的声音,李珂的颈椎竟然奇迹般的自然愈合了。 她似乎一点都感觉不到疼痛,翻了个身,又沉沉睡去。 我不知是庆幸,还是失望,情绪复杂的叹了口气。 “她和秦玉郎做了交易,可能早就不是正常人了。” 东叔颓然的跪倒在地上,手里还挂着那条置他于死地的麻绳。 像是想通了什么,没有眼白的眼睛里顿时凶光毕露,嘴角挂着邪笑,“太傻了,我的诅咒已经解开了,不一定是她,我也能去找别的替死鬼。王元宵,小爷我要去投胎了,你乖乖在这里等死吧!哈哈哈!” 东叔窃笑着站起来,还没转过身,我就又在他脸上吐了一口口水,破灭了他想要害人的想法。 “你!”他指着我,恨不得将我碎尸万段。 我平静的看着他,带着怜悯,“外婆的做法是对的,你不能解开诅咒。你要是想投胎,还是寻寻办法,如何帮助我出去。要是我能躲过这一劫难,黄泉树叶要多少都送给你!” 东叔想了想,似乎也没什么其他选择,不甘心的咬牙问,“要我怎么帮你?” 第150章:冰室停电 第150章:冰室停电 我看了眼系着秦玉郎给我红绳的手腕,心想,既然我的爱人赢湛给我的红线消失了,我不爱的这个秦玉郎系着的红线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李珂睡得很死,不用管她。我的左手上有秦玉郎绑着的红线,只要红线还在,我就插翅难飞。而复活仪式里的血液如果停止输送,秦玉郎他们也会怀疑。”说到这,我顿了顿,鼓起勇气,“唯一的办法,就是留下我的左手,在左手血液流干之前,逃出这里。” 东叔大惊失色,“什么?你要我切掉你的左手?你会变成残废的!” 我沉默着点点头,咬住下唇,“我只有一个要求,下手快点。” “好,听你的!” 东叔死的时候虽然只是个少年,却从小饲养斗鸡为生,胆子很大一点都不怕血,所以在短暂的惊愕后,他立刻拿起挂在墙上的那把有三道血槽的血霁,拔掉刀鞘,一步一顿的走向我。 “准备好了没?”他和我一样紧张,青色的脑门冒出了豆大的汗珠。 我不敢看泛着寒光的刀锋,紧紧闭上眼睛,“开始吧!” “好!我数到三就切下来。”东叔紧了紧手中血霁,扎开马步,气沉丹田。 “一!” “二!” 随着东叔的声音,我害怕的呼吸都停住了,安慰自己砍头不过是碗大的伤疤,砍掉手还没有碗大。 再说,孔张的尸体农场应该还能为我再种植出一条手臂。 痛只是暂时的,我必须活下去! 王元宵,别怕!不用害怕的! “三!” 东叔猛地抡起血霁,刀身上凛冽的寒光折射在我的眼睛上,可断臂之痛却迟迟没有传来。 我等的满头大汗,整个人都要虚脱了,胆战心惊的睁开眼睛。 “怎么还不切?” 眼前,东叔不见了,另一个道颀长挺拔的人影屹立在我面前。 冷峻的脸上,带着与赢湛发怒时同样的寒意,几乎要将我冻伤。 “祭品要保持完整性,你最好别耍花样。” 自残这种事情要是被赢湛发现,他一定会用令人羞耻的方式好好调教我。 我知道赢湛和黄小影不是同一个人,可他们长得如此相似,我情不自禁的在黄小影身上去寻找赢湛的影子。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黄小影背对着我,看似无意实则有心的踩住了地上的一条麻绳。 这条绳子是东叔上吊是用的,被踩住时,绳子痛苦的扭曲成一团,不问可知东叔一定是附身在这条麻绳上了。 “你太像赢湛了。”我情不自禁的叹息。 “呃!” 黄小影毫无征兆的一把掐住我的脖子,光滑的额头上爆出一根青筋,冷冽的眸子里弥漫出一股肃杀的危险气息。 我被掐的不能呼吸,不明白他为何突然之间就生气了。 不都说女人心海底针么? 怎么我遇到的男人,才都是翻脸比翻书还快,特么老娘长得就那么不招人疼惜么? “最后警告你,我最憎恨的,就是有人说我像他。”黄小影说完,松开了掐住我脖子的手。 我的脖子上留下了五枚手指按出的乌青,这说明要不是念在我是重要祭品,黄小影绝对会认真的掐死我。 不过,细细回想他说的话,能够听出来,貌似我不是第一个说他长得像赢湛的人。 “李珂。”黄小影沉声,口气十分不悦。 李珂还在睡梦中,听见声音,十万火急的跳起来,连头发都来不及梳理。 “在,影大人,您什么时候来的?” 她的颈椎已经完全恢复了,脖子上也看不见麻绳勒出的淤青,从她惊慌失措的表情看来,似乎没察觉东叔勒死过她一次的实事。 李珂怎么能睡得那么死? 难道也和墨白一样,患有嗜睡症? 但两者的症状看着却又不是完全相同,起码黄小影叫李珂名字时,她会立刻醒来。 墨白的症状可是怎么都叫不醒的。 “我站在这里很久了,你制皮的手艺一点长进都没有,被人杀死都不知道。”黄小影对李珂的态度没有对我的态度恶劣。 想必,他从很久之前就开始怨恨我,而怨恨我的原因,明显就是我和赢湛的关系。 我还能清除的记得他扔掉赢湛给我的那根肋骨时候,脸上的穷凶极恶的表情。 现今肋骨已经回到了我的身边,可万万不能再被他发现了。 这是赢湛身体的一部分,也是赢湛留给我的最重要东西! 李珂敬畏的紧缩肩膀,支支吾吾的解释,“那个,您也知道,穿着别人的皮是没有只知觉的,我已经四天没有睡觉了……” “废话少说,把这根绳子拿出去烧了。”黄小影松开脚,地上的麻绳即刻像蛇一般扭到一旁似乎是想逃跑。 李珂徒手将绳子抓住,捏成一团,走出去。 “见过家主!”走出沉重的铁门时,李珂看见秦玉郎走进来,恭敬推到一边将通道让出来。 秦玉郎穿着一套喜庆的红色的马褂,艳红的色调将他的缺乏血色的脸孔的映衬的更为苍白。 我的脑海中立刻联想起电视里播放过的那种死人与死人之间,真正的冥婚。 秦玉郎的身体非常瘦削,走起路来就像一只瘦骨嶙峋的猫。 我注意到他的脖子上出现了一条银色的钢圈,应该是用来固定他的脑袋不会再从脖子上掉下来。 估计就是为了弄这个钢圈,发生外来者入侵事件,他才会姗姗来迟。 “别做傻事了,你的一举一动我在监控里都能看的清清楚楚。还有,你以为逃出这个房间就能自由了,别痴心妄想。” 秦玉郎整理了一下他绣着金线的红绸立领,以掩饰他脖子上的钢圈,轻蔑的晲着我。 我回答不上来,只能低着头沉默。 经过了两个多小时,我大腿上的伤口出现了血液凝结的现象。 他们给我喝的补药里,不仅能加速生产红血球,连带着白血球也一起剧增,我的愈合能力从都没有这样好过。 秦玉郎用手指插入我大腿上的伤口,一阵搅动,那些愈合的皮肉又被硬生生的撕扯开,一些暗红色的血液先从伤口渗出,紧接着更加新鲜的如红石榴汁般泊泊涌出。 我疼的一阵闷哼,脑门上的汗滴到了下巴。 秦玉郎从袖子里掏出一条红色的手绢轻轻的贴上我的脸颊帮我擦汗,手绢上面用金色和蓝色的丝线绣着一株盛放的并蒂莲,寓意着成双成对。 “汗液污秽,不如你的血这般圣洁。” 我别过脸,鄙夷的拧起眉头。 冰室中,有一个像极了日晷一般的摆设,却不是随着光线的变换移动阴影来显示时间,而是随着我血液的流量来更变轨迹。 那上面每过一天,就会多出一道血色的弧线,现在那石盘上已经有五道红线了,意味着我的生命只剩下最后两天。 “忧儿,成亲时我穿这件衣服可好?”秦玉郎单膝跪在血池旁边。 复活仪式产生了作用,我的生命力越薄弱,解忧公主的生命体征就越明显。 听见秦玉郎的话,一直沉睡着的解忧公主竟然缓缓睁开了眼睛,目光有些涣散的眨了眨。 这应当只是无意识的举动吧,就跟被宣布脑死亡的病人,他们也会偶尔动动手指,眨眨眼睛,甚至流下眼泪。 但这已经足以让秦玉郎欣喜若狂了,就连站在他身后的黄小影也染上了一副温馨的神情。 “小影,你看见没?忧儿听见了,她活过来了!” “恭喜家主!” “哈哈哈哈,忧儿,你看我也命人给你制作了嫁衣,绣上了你最喜欢的莲。当年公子高为你种下满池的莲花,我也能做到,以后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秦玉郎笑着笑着,眼角就湿润了,他的手颤抖着伸向解忧公主,似乎是想要感受她的体温。 “家主,时间到了。”在秦玉郎即将触碰到解忧公主之前,黄小影“不经意”打断了他。 秦玉郎骨节分明的手指在半空停留了半秒,收回袖子里,“对,不差最后两天。” 这时,李珂急匆匆的赶回冰室,脸颊上浮现着一片不正常的红晕,像是憋红的。 “烧根绳子而已,怎么那么久?”秦玉郎将不能碰触解忧公主的怒气全洒在李珂身上。 李珂十分惧怕秦玉郎,噗通一声就跪在地上,像是被吓傻的鹌鹑。 “看好她。”秦玉郎扔下三个字离去。 在地上跪了许久,李珂才站起来,我发现她的十根手指都像是骨折一般被扮弯成了不可思议的弧度。 所以刚才她在进门的时候,才会将双手都缩在袖子里,不敢解释一句。 在地上跪了一会儿之后,秦玉郎赋予她的治愈能力开始起了作用,那些断掉的指关节“咔咔”的恢复原味。 我大概能猜到发生了什么,以防万一,我还是想再问一遍,“李珂,念在我们同学一场,在我死后,你能把东叔的骨灰和我的骨灰埋葬在一起嘛?” 李珂没好气的瞪着我,突然大笑起来,“那跟绳子烧出来的灰烬我已经葬在粪坑之中,而你死后,我保证会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听到这里我就放心了! 东叔是鬼,哪里还有骨灰,东叔的怨气变化出的绳子在燃烧后也会化作青烟消散,同样不会出现残骸。 李珂虽然跟着秦玉郎变成了不人不鬼的怪物,但她对于阴阳之间的知识知之甚少。 我们活人都会说没常识真可怕,对于鬼界中,常识同样重要。 李珂一番自以为聪明的谎话说的我安心不少,东叔一定是逃走了,她手上被折断的指关节也一定是东叔的杰作。 “王元宵,死到临头了你笑什么?”李珂叉着腰,一副母夜叉的样子。 我无辜的摇摇头,“我都要死了,连笑一下都不可以?” “神经!”李珂大概是有点心虚,拿起刀毫不留情的插进我另一条大腿,“你笑呀,看你能笑道几时。” 越发虚弱的身体,让我在时候的数个小时里减免了许多李珂的折磨。 第151章:百鬼夜行 第151章:百鬼夜行 到了第六天晚上,李珂怕我支撑不下去,平均两个小时就强迫我喝下补血的汤药。 “你爹是不是死了,你才哭丧个脸。”喝下药,我一字一喘气的开玩笑。 李珂抬起手想要打我,我不屑冷哼,“打呀,你敢让我死么?” “贱女人!”李珂愤怒的甩下手,恶毒道,“明天就是你的死期,我一定会好好关照你的尸体。” 她这是要鞭尸的意思么? 不知道人死之后还会不会感觉到痛。 想到这里,我发现自己似乎渐渐认命了,也开始接受必死无疑的结局。 半小时后,李珂加深了我大腿上的伤口,因为我的血快要流光了,就算能从伤口里流出来的也是淡红色的液体,看起来很没有营养。 就在她将血霁插入刀鞘时,冰室里的照明灯突然闪了一下,忽明忽灭,紧接着就听见不知从何处传来了一声“啪”,所有的扥光都熄灭了。 刚喝了补药的关系,我的意识非常清晰,感官也敏锐。 前几天在我头顶上呼呼作响的风声,随着灯泡的熄灭,一同停止了。 冰水里的气温迅速回转,随着冰室的大门被人从外面打开,一股暖风冲了进来。 李珂还以为开门的人是黄小影或者秦玉郎,惊喝问道,“怎么会停电了?解忧公主怎么办?” 但门外什么人都没有,只有一团团浓郁的青烟。 那些烟丝丝缕缕的涌入冰室,将李珂团团围住。 我几乎看傻了眼,因为我看见从哪些青烟中不时的伸出好几双手脚,狠狠的抽打在李珂的身上。 不过片刻,就将她揍成了昏倒的猪头。 那团硕大的青烟这才悠然的飘落在地上,化作了几十个赤身的青面鬼,眨巴着一双双没有眼白的大黑眼珠,胆怯的看着我。 从他们的目光里,我似乎还读出了一丝敬畏的味道。 而他们的造型,不是全身湿哒哒不停往地上滴水,就是舌头生出半尺长收不回去的,一看就是从枉死城来的鬼。 卧槽,不会是集体来找我当替死鬼的吧?! “让开让开!”一道像是老鸭子一样的声音从鬼群后冒出来。 东叔拨开鬼群出现在我面前,一副牛叉哄哄的模样,指着我,“就是她,兄弟们给我上!” “喂喂!你们——!” “太吵了,会被发现的,把她嘴堵上!” “是,老大!” 东叔这回聪明多了,我刚想要开口,他就命人把一条臭烘烘的麻绳拧成一个柿子大小的结塞进我嘴里。 估计是吃了上次的亏,这次“故地重游”,还懂得先把电闸拔了,如此冰室里的摄像头就排不上用场了。 这群面目丑陋的鬼一同向我扑过来,犹如饿鬼扑食,一个个长大了嘴用力对准我的四肢啃下去。 “呜呜呜!” 我以为会被分尸,使出全部的力气哼哼的像杀猪一般,惊吓了许久,才发现绑在我手脚上的绳子都不知何时被咬断了,失血过多的身体宛若棉花,软绵绵的瘫倒在地上。 “哎呦!”一只吐着长舌头的女鬼在咬绳子的时候不小心咬破了我脚腕上的一小块皮,身边的其他鬼都愤愤的对她拳打脚踢。 “下口当心点,别得罪了活菩萨!” “就是!别连累我们!” 我听得一阵无语,这些鬼口中的“活菩萨”指的应该就是我吧。 见我木讷的坐在地上,那些鬼后退了几步,在我身边围城了一个圈,露出讨好的笑。 枉死的鬼否会保持他们死时候的惨相,笑起来比哭还难看。 我算是弄明白了,这些鬼并没有害我的意思,还有可能是东叔搬来的救兵。 我指了指自己的嘴,口中的麻绳具有灵性,没有主人的命令别人休想扯下来。 东叔弯腰哈背的凑过来,见我快要被憋死了,又手忙脚乱起来,“解开,快解开。” 麻绳的主人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鬼,舌头几乎拖到了地上,他一伸手,那根麻绳就好似有生命一般松开我的口,飞回到他手中。 我大喘了两口气,觉得更加乏力,“你带那么多鬼来干嘛?” “当然是来救你的。”东叔昂头挺胸的说,光荣的好似第一次带上红领巾的少先队员。 我心怀感激,这小子还惦记着我,外婆没白从景千夏手中救下。 转念一想,东叔救我根本就不是报恩,那是我在他脸上又吐了一口口水,下了诅咒,让他不能再去找替身。 如果他不管我让我一命呜呼,就要永远待在枉死城里做枉死鬼了。 想到这里,我淡定了许多,“我是问,为啥大家都愿意来救我。” 闻言,东叔的面颊微微发红,露出几分囧色,贴着我的耳朵说悄悄话,“是这样,抓走你的那两只鬼是在太厉害了,凭我一己之力根本没有胜算。我思来想去,唯一能够与他们抗衡的办法就是组织百鬼夜行,用鬼海战术以多取胜。所以我就放出风声,只要愿意参与救你行动的,将你救出之后,都会得到一片黄泉树叶作为回报。没想到昨天发布的消息,今天半个枉死城的鬼就都来了。” “卧槽,你当我开善堂的,也太大手笔了点?!” “不多叫些人手,我们怎么从那个可怕男人的手里把你救出来?” “也对,秦玉郎是挺厉害的。” “不是那个断头鬼,我说厉害的是站在端头鬼身后的那个阴沉的男人。有那么一瞬,我好想还在他身上看见了神光。” 东叔说着,脸上浮现出敬畏之色,怪不得他化身的麻绳被黄小影捏在手中会怕的不敢挣扎,原来黄小影身上有神光! 神光的出现意味着黄小影不是凡人,那他和赢湛的关系……还是说,赢湛在生前也不是凡人? 谈话间,冰室里的灯闪烁了几下又亮了起来,应当是被人重新接上了电源。 之前黑漆漆一片,除了那些在夜里发出绿莹莹微光的枉死鬼们,冰室里的一切我的这双肉眼都是看不清的。 四周明亮之后,我立刻看见了那张和赢湛长得一模一样,让我又爱又恨的脸。 每次看到这张脸,我对赢湛的思念都会增添上几分,藏在心底的伤痕也会狠狠的抽痛。 顺着黄小影悲痛愤怒的视线,我看见了在我面前的水池里躺着的解忧公主。 她美丽不可方物的容貌,在短暂的黑暗中竟已经出现腐烂! 似乎被这些枉死鬼打断了复活仪式之后,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功亏一篑,我的那些血也都白流了。 解忧公主的眼睛又闭上了,身上的血管全都变成了黑色,宛若一张有毒的蛛网笼罩住她,一些腐烂后产生的臭水从她的身体底下流出,预示着这具身体很快就会被大自然腐蚀。 我听见黄小影攥紧的拳头发出了“咔咔”的声响,似乎迫不及待的想要将我撕碎,但在撕碎我之前,他先痛苦的大喊了一声,从口中吐出一团冰雾将冰室里回转的气温重新拉低。 气温下降后,解忧公主的身体腐败的速度这才停止住,却已经是面目全非的模样。 秦玉郎也疯了一般跑进来,他的身后还缠着十几只小鬼,应当是东叔派去拖住他的。 由于他跑的太快,用铁圈镶在脖子上的脑袋剧烈的摇晃起来,最终滚在地上。 “骨碌碌……”的滚到了血池边缘。 “忧儿,怎么会变成这样?啊啊啊!”秦玉郎的头颅在血池边疯癫的大叫,他的身体也发了狂,几乎是抓住一只鬼就会用力将那只鬼撕成两半。 我为那些小鬼捏了一把汗,看见几十秒后那些鬼又在空气中重新拼成一体才送了口气。 黄小影单手抓起地上秦玉郎的头颅,按回他的脖子上。 我发现只要秦玉郎靠近,鬼群就会自动让开,就像看见了瘟疫。 “他们杀了我的解忧,都要死,通通都要死!”秦玉郎撕声裂肺的大叫。 黄小影已经行动起来,每走一步都能抓住两三只鬼,用力捏断他们的骨头,将他们拧成一个球扔出去。 我现在就跟瘫痪没区别,脑子是清楚的,身体上一点力气都使不出。 东叔看了我一眼,神色坚定,“兄弟们,用百鬼夜行将活菩萨带出去!” 那些鬼也是一个个士气高涨,整齐有序的围城了里外三层,由最中间的3只体型彪悍的鬼将我抬起来,看样子是想要硬冲出去。 可他们完全不是黄小影的对手,冲上去的那些鬼只是去送死而已,而且我还发现进过黄小影“料理”后的那些鬼似乎都没有再在空气中重新拼成原貌。 似乎是魂飞魄散了。 另一边,秦玉郎也不是省油的灯,他必须要用一只手扶着自己的脑袋,只能拾起地上的血霁凶悍的舞动,血霁乃是千年前的兵器,况且又被葬于始皇陵一侧,吸收了龙脉的气息,称之为神兵也不过分! 刀锋凌冽,颇有人挡杀人,神挡杀神之势。 围在最外围的那些鬼很快就支撑不住,犹如一盘散沙,当出现了第一个抱头鼠窜的鬼,其他的鬼也纷纷效仿。 毕竟黄泉树叶再如何珍贵,也要留着魂魄才能使用,魂飞魄散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形势出现了一边倒,以我为中心的百鬼夜行的阵型几乎就要破灭。 东叔挡在我身前,焦急的碎碎念,“怎么还不来,怎么还不来?!” “还有谁来?” “来之前,我还给飘眼的道士送了信。” 笑话,吴言老道怎么回来救我? 他都可以牺牲我的性命去引诱邪神正体,摆明了是将我视作蝼蚁,指望他老救我,还不如想办法自救。 可事情总是会出现转机,有些人也总有良心发现的时候。 只听见东叔忽然瞪大了眼睛喊道,喜悦激动,“来了!” 冰室厚重的大门被一只穿着花布鞋的大脚踹飞,门后面吴言老道,孔张,牛翻天和景千夏正义凌然的站着,手中还握着各种看起来高大上的兵器。 “特么来了就赶紧救我,摆什么poss,又不是拍电影!”看见生机,我早把上一秒耿耿于怀的怨念抛之脑后。 景千夏最够意思,拿着浮尘对着秦玉郎的脑袋就猛地扫过去,一把将他的脑袋击落在地。 牛翻天也够激灵,光着脚丫子的小脚临门一脚,将秦玉郎的脑袋踢出门外。 跟打保龄球似得,将从门外赶来的那些“自己鬼”也一并撞了个东倒西歪。 吴言老道和孔张则左右开弓,堵住了黄小影的路,三人斗的不可开交,身法之快几出现了重影。 第152章:枉死城 第152章:枉死城 我发现黄小影还没有使出全力,因为他的视线每隔几秒钟都会不放心的落在解忧公主的身上,似乎怕稍不留神,解忧公主的情况就会恶化。 “帮手来了,这里交给他们,快带活菩萨离开!” “是!一二一,一二一!” 慌乱中,我被百鬼化身的一团青气托起,送出冰室。 在东叔的领路下往我家的方向赶,此时明月高玄,差不多快要到了凌晨三点。 百鬼夜行,阴气滔天,我们顶风而行,场面极其壮观。 我紧张了六天的神经终于在逃出生天的刹那松懈下来,疲惫的睁不开眼睛。 “活菩萨,虽然东叔说了,但咱们还是想听你承诺一遍。”给我嘴巴里赛绳子的吊死鬼老头,试探的问。 我百般不情愿的睁开眼睛,“黄泉树叶只有每个月的月圆之夜才能采摘,时间到了,你们就来我家取吧。” “嘿嘿,这有句话,兄弟们就放心了。”老头擦了把鼻涕,屁颠屁颠的跑去队伍后面传话,不出片刻,鬼群中爆发出了热烈的欢呼声。 这种相互帮助的感觉真不赖,枉死的鬼基本都是死于非命,虽然模样长得丑了些,心地还算良善,我的做法有让枉死鬼门投机取巧之嫌,却绝不算助纣为虐。 快要到家时,吴言老道带着三个徒弟也赶到了。 说是黄小影他们已经带着解忧公主逃跑了,冰室已化作废墟,还说有已经十分重要的事情必须告诉我。 但在他说出口之前,另外两道诡异的人影挡住了我们去路。 这两人长得跟双胞胎似得,眉清目秀,竖着油光光的三七分的发型,五官清秀却长相普通。 我和吴言老道立刻辨认认出来,这两人我们都见过。 “朱子墨,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几个月前,吴言老道身无分文的来到秦岭,就是骗我去了朱子墨经营的那家名叫酆都客栈的地方去接他。 我清楚记得,那个酆都客栈里,每一个服务员包括经理都长着一模一样的脸孔,名字也都叫做朱子墨。 其中一个朱子墨推了推鼻梁上眼镜,声音没有起伏仿佛电脑的智能语音,“晚上好,由于您私下召集百鬼夜行,聚众斗殴,枉死城主请您去喝杯咖啡。” “枉死城主?!” “请喝咖啡?!” 我,景千夏,牛翻天三人异口同声的喊出来。 阴司什么时候插手鬼魂聚众斗殴的事情了? 只怕是借着这个由头,醉翁之意不在酒! 我私下种植黄泉树叶已经遭有心人眼红了,东叔救我的法子又将枉死城主人的鬼子鬼孙们都带走了一大片,怎么想都知道这杯咖啡恐怕没那么好喝。 枉死城主摆明了就是来兴师问罪的! 朱子墨脸上的微笑也十分机械,“今日从枉死城出逃的五百三十二只鬼魂听着,你们可以选择现在随我回去领罪,如果不然,城主会派出阴司将逃脱之鬼打入十八层地狱。” 此言一出,原本那些兴致高昂的枉死鬼们顿时都吓得抖如筛糠,本就难看的鬼脸更加瘆人。 连东叔都是露出失望之色,却不死心的拉拉我的衣袖,低声叮嘱,“王元宵,待会无论枉死城主如何问话与你,你答应我们的事情可一定要做到!” “你是说黄泉树叶?” “对!” 我比了一个ok的手势,竖着的三根手指还没收回,就被两个朱子墨一左一右架住手臂拖走。 “感谢您配合我们的工作,现在,我们将带您前往枉死城。” “卧槽!老娘什么时候答应过!”我气急败坏的抗议,但我身上没什么力气,说话的声音也轻的像蚊子叫似得。 想了半天,才后知后觉,原来是我比给东叔的那个ok的手势,让朱子墨误会了。 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的原则,我连地府都去过一次了,枉死城这种级别的貌似也没啥好怕的。 前往枉死城必须经由黄泉顺流而下,我的待遇堪比贵宾,一路上都乘坐着一种名为鬼仿的小船徐徐前行。 船舱里设备豪华,都是古色古香的中式风格,几乎融合了唐宋元明清所有的建筑特色和优点。 朱子墨似乎早就料到我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上了鬼仿竟然还拿出了两袋血浆给我输血。 我诧异极了,“你们还懂医疗?” “这是黄泉城主的吩咐,请您不要流露出病态。”朱子墨说着,又拿出了一盆水帮我清洗伤口,最后还变出了一大推化妆品,帮我化了一个美美的淡妆。 黄泉流域很长,透过巴掌大的木头制成的方形窗户,只能看见外面漆黑一片。 但在船身之后却能听见混乱的扑水声和声嘶力竭喘气的声音,应该是跟着我们回黄泉的那些枉死鬼在黄泉中游回去发出的声响。 输血完毕,我的气血充足多了,换上了一套干净的白色棉纱长裙,显得一尘不染。 长袖子也遮掩了我手腕上的伤口,尽管那里已经不再流血,细看那些刀口还是出奇的狰狞。 “枉死城到了,请随我来。”朱子墨在我手心里塞了一个铃铛。 握着那只铃铛,每走一步,掌心里都会打出“叮铃叮铃”的声音。 来此之前,我就听说过枉死城里全都是泥泞的沼泽,没有一处能站稳脚跟。 事实证明,走出鬼仿之后,放眼望去全都是冒着气泡的烂泥地,有些像是沼泽,有些像是化粪池,画风恶心的叫人作呕。 最令我受不了的事,生活在枉死城里的鬼一个个都被吸在泥水中,就连东叔也是,他们只能不断的在泥水中挣扎,稍有停顿就会被强大的引力吸入泥沼中。 而我手中握着的铃铛应当是一种特赦,保证我的鞋底永远漂浮在泥水之上。 两个朱子墨一前一后将我夹在当中,看似是在保护我,实则有种看守的味道。 在沼泽地里漂浮了百来米,一处恢弘的用羽毛搭建而成的宫殿悬浮在半空中,显得庄严而又神秘! 那些羽毛色彩缤纷,长的足有数米不知是何种神鸟身上的毛,也有许多褐色的短短的鸟毛,像是现世中麻雀的羽毛,无数根羽毛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双硕大的翅膀,撑托着一栋挂着“第六地狱”牌匾的古建筑。 我回忆起,枉死城便是十地狱中的第二地狱,没想到有生之年我竟然还参观了一会地狱,就是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命回去。 踏上羽毛,我手中的铃铛就消失了。 进门就是大殿,里面摆放着许许多多石像,雕刻的都是我认识的人。 有罗飞,墨白,rose lee,景千夏还有我和赢湛,都被雕刻的栩栩如生。 我惊讶的合不上嘴,而在大殿深处,一声声沉闷的敲凿声传来。 身边,朱子墨不知何时已经退下,偌大的大殿里似乎只剩下我和那片叮叮当当的声音。 我顺着声音走过去,发现一个穿着休闲装,披着长发的人正拿着锤子认真的雕刻一颗海棠树。 这人看上去大约一米七左右,背影难辨男女。 “来了?坐。”这人都没回头,话音未落,我身边就出现了一张汉白玉雕刻的椅子。 看来这位枉死城主对于雕玉情有独钟。 我乖乖的坐进椅子上,觉得屁股有点凉凉的,瞬时我的屁股底下竟然冒出了一个柔软的大垫子。 “谢谢。”我有点腼腆。 要是遇到恶人,我倒是一点都不怕,我就怕遇见那些温柔却又不好搞定的人。 “鄙人是枉死城的主人,澜沧。” 终于,枉死城主放下手中锤子,向我转过身。 “你怎么——!” 澜沧的脸上一片空白,眼睛鼻子嘴巴什么都没有,就连耳朵都找不到,但他却能从那张光滑平整到诡异的面皮上发出声音。 “我本是一块沉在黄泉中的顽石,几千年前有人将我水中捞出,似乎是想要将我雕刻成一个人。可那人只雕刻了我的身体,还来不及雕刻我的面部就赶去投胎了。因为没有雕刻眼睛,所以当时的我看不清那个人的长相,又过了千年我成了枉死城的主人,可我的五官依旧没有长出来,性别也不知道是男是女。” 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后,澜沧凑近我,戏虐的往我耳边吹了口气:“没有面孔也不是坏事,我可以想变成谁就变成谁,无论男女。” 说着,澜沧摇身一变,变成了我,又变成了rose lee ,最后变成了赢湛。 “夫人,我回来了。”澜沧用着与赢湛同样的声线和口吻说道。 我心狠狠的跳动了一下,眼泪就快要流出来,“别开这种无聊的玩笑。你把叫来这里,不会只是想展示障眼法吧。” “你这个女人真无趣,也不知赢湛兄弟是如何看上你的。”澜沧又变成了没有五官的模样。 他竟然叫赢湛兄弟? “你认识我夫君?” “普天之下,还没有我不认识的人,只要他曾经活过。” 言下之意,只要名字出现在生死簿上的人,澜沧都认识。 “那个朱子墨是怎么回事,他从酆都客栈跳槽到枉死城了?” “非也,酆都客栈是我在阳间置办的产业,当然,还不止这一家。” 澜沧在我面前又变换出了一张青金石凿出的石椅,上面铺着一张额头写着王字的老虎皮。 “言归正传,今儿把你请到这里,是为了讨个说法。你私下种植黄泉树叶这事,已经触犯了我阴司的禁忌。碍于你的夫君赢湛与我们某位阴司有过协议,这件事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你一下子带走了我枉死城大半的居民,帮助他们转世投胎,违背了天罡伦常,我不会放任你胡作非为。” 我就知道是为了这件事,东叔和那个吊死鬼老头可能也早就预料到会有这一劫难,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与我确定给予他们黄泉树叶当做回报的事情。 外婆说过对人不一定非要守信用,但是答应了鬼的事情,必须要做到! 我为难道,“这件事,我已经答应过他们了。城主要是想要怪罪应当去制裁那些不严格看守城门的阴兵,要不是他们办事不利,几百只鬼,那么庞大的队伍怎么能逃得出枉死城?” 闻言,澜沧细长的手指交错插在一起,我猜测他现在的表情一定非常不爽。 “你的意思是说,是我这个城主管教手下不利,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第153章:我能抱你吗 第153章:我能抱你吗 我怔怔的看着那张没有五官的脸孔,不知应该点头还是摇头,只能一瞬不瞬的睁大眼表示我的坚定。 “我对你改观了,王元宵,你其实挺有趣的。” “呼!吓死我了!” 我拍拍小心肝,有些怀疑这个枉死城主是不是一个精分。 “明人不说暗话,我可以放那些参与营救你的枉死鬼们转世投胎,作为回报,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澜沧似乎是为了引诱我,又变化出了赢湛的脸孔,被我一掌推开。 赢湛是我最深的思念,也是我最深的痛,我没办法从仿冒品身上得到安慰。 “你想和我做交易?” “你可以这样认为。我有一个体弱多病的义弟,因为许多年前我做了一件错事,他一直不愿意再见我,所以我希望你能去说服他。” “你做了什么错事?” “我扔掉了他的孩子。” “靠!咱们能不能换一个交易?” “不行。” “那你为何偏偏找我去当说客?” 我觉得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澜沧却发出了充满信心的笑声,“我那个义弟长得过于貌美,六界中无论是男子还是女子只要看到了他都会心动。我想找的是说客,而不是烂桃花。可你不同,你的心里只有赢湛,所以我可以放心让我去。换句话说,我那个义弟被称作生命之母也不为过,若是你再想见到你的夫君,或许只能依靠他了。” 我听完一阵沉思,前半句我听懂了,后半句我听得似懂非懂。 这话里的意思,莫非是我可能再也看不到赢湛了? 笑话,赢湛从不骗我,他说过会回来,就一定会回来! 我没有拒绝的权利,澜沧又往我手心里塞了一只蓝色铃铛,只是这个铃铛晃动的时候却不会发出声音,而是吐出一颗颗气泡。 他将我带到了海底,那只铃铛就是供我在海底呼吸用的。 我大概能理解那句生命之母的意思了,海洋从远古时期就是第一个孕育出生命的地方,人类也是从海洋里的单细胞生物进化而成。 而我们所在的这个地方,位于四海交接的最深处,像是一片非常原始的海底丛林。 不过这个丛林里的植被都长得极其硕大,连鱼类都是最大体积的。 “就是这里。”澜沧在一株伸长在海底的巨大的花苞前停下脚步。 这株花苞差不多有两层楼那么高大,花瓣共有七片紧紧收拢在一起,每一片的色泽都不同宛如绚丽的彩虹。 “义弟乃是四海之主,呼风唤雨无所不能,只是他身体虚弱不能离开花苞,所以你只能等到花苞绽放时才能看见他。”沧澜看着那一株花苞,语气中带着深深的惋惜。 “也是你害他变成这样的吗?” 沧澜没有回答,但我预感他方才可能苦笑了一下,算是默认了。 我暗暗想,又将人家孩子扔掉,又害人家生染重病,四海之主没有杀掉你已经不错了,竟然还指望他原谅你,见你? 简直痴人做梦! 受过文化公司的艺人培训,我能将自己的情绪掩饰的很好。 站了一会儿,沧澜望了眼从海面上折射下来的月光,“花苞要绽放了,我必须离开,不然你也见不到他。” 沧澜落寞的转过身,我叫住他,“你的义弟叫什么名字?” “溢熙,我替他取名的。” “那他的夫人呢?” “他从未有过女人。” 我努力理解着“从未有过女人”的含义。 没有过女人,这位四海之主是如何有孩子的? 还没想通这个问题,沧澜的身影就消失在这片海水深林之外。 此时,月亮的力量使得潮水急速下降,大片大片的月亮像是碎银子般倾斜在这片海床上。 无数海底植被上都被披上了美轮美奂的反光,就连偶尔有过的大鱼,它们优美的鱼鳍上也像是镀了银一般闪闪发光。 那一株巨大的花苞感受到月光的召唤,从根部往上颤抖到了花尖,我仿佛闻见了一股浓烈的花香,味道像极了文化大厦里rose lee培育的那盆玫瑰的芬芳。 细细品味却又发现这香味比玫瑰花香更加醇厚,宛若已经酿出了蜜,香甜沁人。 渐渐的,我看见花苞悄悄的舒展开,本以为只有七片的花瓣展开后竟是一层又一层,精美有序的排列着。 等待花苞完全绽放,那个本来出现花心的位置居然伸出了一双手。 那是一双染上月色后晶莹剔透的修长手臂,连接在一副宽大的肩膀上。 我揉了揉眼睛,没错,在花心中并不是居住着一个男人,而是生长着一个男人。 男人有着一头海水般色泽的发,纤细柔软,随着流动的海水漂浮不定。 他高举双臂,修长的脖子也高高昂起,像是对着月亮膜拜,狭长的眼眸紧闭着拖出一条精美的眼线,鼻梁高挺,嘴唇丰厚,下巴轮廓分明。 总体来说这是一张得十分妖冶的男性面孔,但距离沧澜所说的“六界中无论是男子还是女子只要看到了他都会心动”还是差了些距离。 这位四海之主的腰部以下都和花心紧密的生长在一起,几乎分不清哪里是腿哪里是花心,就好像这二者原本就是融为一体的。 我不禁想用花仙子来形容他,但一想到眼前的男人是权倾天下的四海之主,我看向他的目光就不由变得崇拜起来。 对着月亮三拜九叩之后,这位名叫溢熙的四海之主才睁开眼睛。 他的眼睛似乎具有某种魔力,水蓝色的瞳仁清澈的不染一丝凡尘,轻轻的看你一看似乎就能勾走你的魂魄。 我的呼吸莫名的紧促起来,这才相信沧澜之话所言非虚。 不过,比起这样妖异的脸孔我更加中意赢湛冷峻孤傲的表情。 想起赢湛,我心底涌出了一种坚定的被治愈的力量,再看溢熙的那双蓝眼睛,就似乎不再对其魂牵梦绕了。 “你好,我叫王元宵。” 溢熙站在十来米高的花心中央,居高零下的望着我,我有点尴尬的自我介绍。 花心像是升降电梯一般,随着溢熙的意念,向我站立的位置缓缓移动。 却没有移动到我面前,而是保留了三米左右的距离。 近看之下,溢熙的脸更加摄魂夺魄,尤其被他凝视的时候,呼吸都会停止。 只是,他那张精美绝伦的面孔看不出一丝起伏,眉眼之间还总是透露着淡淡的疏离,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看了我几秒钟,溢熙算不上宽厚却饱满的嘴唇划出了一个弧度,说话的音调好似人鱼的歌谣,“朕乃四海之主,溢熙。” 我没听错吧,他竟然称呼自己为“朕”! 想想也对,海洋比陆地大得多,陆地上有那么多的皇帝,四海之外自然也是海里的皇帝的意思。 那我见了皇帝,是不是要下跪? “沧澜又派人来了。”溢熙平静的说着,指着隐藏在巨大叶子阴影下的几块石头,“他总是不把命人当回事,除了你,这些人见过我之后都死了。” “你会杀死我?”看见那些人形石像,我顿时心弦一紧。 “朕爱民如子,又怎舍得杀他们。只是见过朕的人都对朕起了歹心,想要将朕占为己有,所以他们都变成了石头。此乃朕的宿命,为了守护这片海洋,朕爱上他人会死,他人爱上朕也必须死。” 我咽了咽口水,果然沧澜将我送来这里是有预谋的。 这一瞬,我有那么一丝丝为自己骄傲,“您放心,我绝对不会对您有非分之想。” “朕知道,因为你没有变成石头。”溢熙微微一笑,围着我们的遨游的那些海洋生物忽的都僵在原地,下一秒竟然都变成了石头砸在地上! 我满头黑线,感情这位四海之主的魅力不只是针对人,连鱼虾蟹都难逃其“害”。 “朕独自在这里存活的时间太久了,却没有一个真正可以说话的朋友,那些人就算第一眼没有爱上朕,听见朕的声音也情不自禁的爱上。朕很寂寞,也很好奇,好奇你为何没有变成石头。” 我尴尬的笑了笑,“因为在遇见您之前,我已经爱上别人了,这里,也已经被那个人填满,再也装不下别人了。” 或许进入枉死城的只是我的魂魄,当我双手捂着胸口时并没有感受到自己新活的心跳。 这一认真让我提心吊胆起来,又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脉搏,果然现在的我只是我的灵魂。 看出我的心思,溢熙闭上眼感知了片刻,“你的肉身停留在枉死城城门之外,待会儿,我会让澜沧将你完好无损的送回阳间。” “多谢!”我激动极了,同时也听出了弦外之音,溢熙或许愿意去见澜沧,只要我多加把劲。 “您一个人住在这里,不如我来给您说说关于阳间的事情吧。” “朕去过阳间,虽然朕的本体不能离开这里,却可以透过别人的眼睛看到大千世界。” 我有些失望,觉得自己没什么谈资。 正一筹莫展,溢熙主动开打了话匣子,“你可以说一些更有意思的事情给我听。” “更有意思的事情?” “对,比方说,爱。” “爱?!” 溢熙海蓝色的眼睛里露出了期待的神色,宛若刚出生的小鹿,对有关于爱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告诉我,什么是爱,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滋味,得到之后会有多么幸福?” 说着,溢熙命令花苞都落下一片两米长的花瓣,让我坐在花瓣里说话。 我盘膝坐在花瓣中,这种感受非常奇妙,比坐在席梦思上还要舒服,柔软却又弹性,让我紧绷的神经也稍稍松懈了一些。 “我想,每个人的爱,意义都是不同的。” “你的爱是什么?” “我的爱是一个人,他叫赢湛,是我的夫君。” “继续说下去。” “爱上一个人,有一种连命都不要的感觉,可以突破种族,性别,年龄,地域甚至生死之间的差距;也会让人义无反顾的去做一些愚蠢的事情。” 听完我这一席话,溢熙融合了世间上所有唯美的脸孔露出了一丝苦涩,似在体会我说的话。 “你是说,爱上一个人很痛苦,需要遭受很多磨难。” 第154章:我的灵位 第154章:我的灵位 我被这个问题问题难住了,想了大半天才扬起唇角,“一份爱情中,或许只有片刻的画面是甜蜜美好的,但就算这些美好只有短短数秒,也也足够叫人去赴汤蹈火了。阳间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 “朕有些明白了,那些人也是用一秒钟就爱上了朕,就变成了石头。王元宵,朕羡慕你,拥有过爱,体会过爱。” 溢熙又斗落了一片花瓣,将那些横七竖八倒在他身下变成石头的人或鱼用花瓣埋葬起来,“朕也很羡慕他们,临死之前,体会过爱的滋味。” “每个人都会遇见一份美好,就算你无法离开这里,也会有属于你的人找过来。”我本是想安慰他,脱口而出之后却又后悔了,因为溢熙说过,所有爱上他的人都会变成石头,而他的爱也只能奉献给这片无边无际的海洋。 “我是无心的……”我捂着嘴巴,溢熙受伤的表情让我有一种罪恶感。 “没关系,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个人,我希望他永远不要看见我。王元宵,朕能抱你吗?搂着你,朕就能进入你的思想,感受你的感受,让我知道爱和被爱究竟是怎样的滋味?” 溢熙站在花心之中的看起来体型并没有特别巨大,但在他继续靠近我之后,我才发现他的体型是常人的五倍还不止,简直就是一个巨人。 怪不得需要两层楼这么高的花苞才能将他裹住。 “我只要轻轻的抱着你就足够了,之后我愿意去见沧澜。”溢熙哀求的晲着我,让我无法推据更加受宠若惊。 我点点头,溢熙便对我伸出双臂,闭上了潋滟万千的双眸。 花苞在他的控制下变成了一排美丽的楼梯,让我优雅的走到花心里,走到溢熙身边。 走进之后,我才发现缠绕着溢熙身体的花心有许多都已经枯萎了,他的身体上也出现了被海水腐蚀的痕迹,锈迹斑斑的。他需要依靠这朵巨型花心输送的养分才能维持生命,而再他微微隆起的腹部中,似乎又在孕育着某个新的生命。 我这才明白澜沧说“他从未有过女人”的含义。 就与邪神一样,四海之主也具有自体细胞分裂成为两个单独细胞的能力,但他却不是用切断肢体的方法去分裂,而是用更加成熟的“孕育”方式,同一副身体,又当爹又当妈。 我有些好奇,四海之主生下的是一朵花,还是一个人? 我抱住他的身体,侧脸正好贴在他隆起的腹部,耳朵里似乎传来了一些我听不懂的私语声。 好像他肚子里的孩子,想要与我说悄悄话。 “每过一千年,朕才能产下一个孩子。这是朕的第二个孩子,但这幅身体已经快要支撑不住了,也不知能都撑到这个孩子降世。所幸的是,即使朕的第二个孩子无法出生,在这之前,也能借助你的思绪,感受到我们宿命中被严格禁止的‘爱’的滋味。” 溢熙温柔的抱住我,这一瞬我脑海中所有关于赢湛的回忆都像是快进一样被播放出来,从我们相识,相知,相爱,相互经历的一幕幕…… 多久没见过赢湛了? 等待他的每一天对我来说都像是过了一个月那般漫长,不懂得爱之前我也不懂得寂寞,懂得之后每天也都生活在寂寞和思念中了。 随着赢湛的一颦一笑,一怒一嗔,在我眼前回放,我的泪早已决堤! “滴答!”一颗巨大的水珠落在我的身边,溅起的水花几乎让我脚下的花瓣都震动了。 我吸着鼻子仰起头看,那颗水珠是从溢熙好看的下巴上低落的,那是他的泪。 他若能体会到我的爱,自然也能体会到我现在的痛苦。 溢熙睁开眼睛,我脑中的片段才被按下的暂停键。 “原来,这就是爱,太苦了,比咖啡还要苦涩。” 我被他那句咖啡形容的瞬间出戏,怎么四海之主也喝咖啡的嘛? 溢熙松开我,拨开耳旁如云烟般的发,露出了一副红色的耳环。他将耳环取下放进我的手中,“这是给你的回礼,也是我对你的祝福。希望在你的有生之年,能够得到幸福。” 这副耳环看上去尤为眼熟,这个尺寸对我一个凡人来说差不多能当做手镯带了,而这幅暗红色的珊瑚手镯不就是赢湛上交给罗密欧的那一副么? 怎么又会出现在溢熙的手腕上? 我脸颊上得泪还来不及风干,溢熙便双手轻轻的抵住我的肩膀将我从花心中推出去。 落地之后,视线旋转,我已不再身处海底,而是回到了枉死城。 沧澜一脸焦急的站在我身边,“怎么样了?” “他哭了。”我喃喃自语。 “他也会哭么?我从未见过他的脸上出现起伏,谢谢你。”沧澜说着,平滑的面部出现了一起波动,像是在微笑,“没想到他把这个也给了你。” 沧澜指着我的手上的红珊瑚镯子,“这可不是凡物,看来我这个义弟是有心要帮你了。不,我想他是在为我赎罪。” 我投出不解的目光,沧澜背过身,略显艰难道,“溢熙身为四海之主,除了有守护大海的职责,还需要用一千年的时间孕育出一颗代替他成为四海之主的种子。种子的降生就代表上一任四海之主的长眠之日。但上一个千年孕育出的种子在我的手中遗失了,所以溢熙需要用尽最后的生命孕育出第二颗。种子是神的子嗣,具有无穷的力量,由养育的人灌输给他灵和智,要是落到坏人手里,具有神格的种子就会堕落成邪神。” 顿了顿,澜沧转过身,带着浓浓的歉意,“文化大厦里的邪神就是那颗遗落的种子。” 我的心猛地一顿,所有的疑云都瓦解了,真想竟然是这样! 一股无名的怒火从我体内冒出来,“既然知道,你们还无动于衷,这便是世人歌颂的神么?” “你没有权利苛责你口中的神!身为一个神,就意味着无法伤害另一个神。你在枉死城的时间够久了,我现在就要将你送回阳间。你本应该死了,是溢熙让我为你改命,希望我们不要再在这里相见了。剩下的命运,也需要你自己去改变!” 我在一片废墟中醒来,这里有点像是我的居住的村子,但到处都是残垣断壁,荒无人烟。 拍拍手上的灰尘,我爬起来似处眺望。 不远处有两个衣衫篓缕的拾荒者看见了我,都面色惊恐的跑开了,就像看见了什么恐怖的东西。 但我已经能确定,自己确实从枉死城回到了现世。 路边一块快要风化的石碑吸引了我的眼球,上面清楚写着“王家村”三个字。 我往身后破败的几乎成为废墟的村子看了眼,不敢相信,这里真的就是我家所在的村子。 此时,大约刚过黎明,天边还有一丝丝淡红色的朝霞没有褪去,像是没有被冲刷干净的血。 我踩着凹凸不平的碎石瓦片走进村子,靠近村口的几户人家的房子已经倒塌了,场面像是被炮轰炸过,墙垣上还有烧焦的痕迹。 我才去了枉死城一日,这么短暂的时间里,现世到底发生了什么? 越想越担心,我撒开腿快步往家里跑,外婆还一个人孤零零的躺在家里,我不敢想象要是我家的房子也倒塌了怎么办? 还好,跑到家门口,我家的房子还稳固的屹立在山腰上。 可能外婆设下的结界保护了这座老房子,与其他残破不堪的房屋相比,我家的屋子竟然一点都找不出破败的地方。 就是不知为何,我家院子的大门上,被挂上了一块铁锁,门上还被贴上了封条。 封条的日期写的是:子丑年,11月。 我扮着手指头算了好几遍,这个子丑年,应该是3年之后的日期。 院子里悄无声息的,那些平日里喔喔叫个不停的斗鸡都不见了。 我有点愤怒,特么老娘才出去一个晚上,居然就有人把我家的房子给贴了封条! 我那张存了上千万的银行卡还藏在床铺上的席子下面呢,不知是不是也被人搜刮去了。 想到这我极度不爽的抬起脚,一脚踹开了院门。 随着院门“哐当”倒在地上,我发现院子里已经被人收拾过了,鸡窝和柴火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从山上飘下的厚厚的树叶。 房间的大门上也被贴了封条,时间依旧是三年之后的子丑年。 但这里的门上都没有上锁,轻轻一推就能推开。 老旧房门似乎比我离开家的时候更加破旧了,推开门无数的灰尘落在头上,害我咳嗽了半天,像是许多年都没有人居住过。 客厅里也布满了蜘蛛网,水槽的底部都已经完全干透了,整栋房子都死气沉沉的,仿佛连一只小强都没有。 “外婆?!”我紧张的大叫,冲进外婆的房间。 外婆还是维持着原本的姿势躺在床上,可让我如遭雷击是,包裹在外婆身上的那层冰甲已经不见了,她口中的那枚辟火珠居然被人取走了! 没有了辟火珠,外婆完全变成了一尊瞎眼泥像,脸上身上都落满了灰。 “怎么会变成这样子……” 我想要将外婆脸上的灰抹掉,手指刚碰触到她苍老的脸孔,她变成泥巴的皮肤就化作了沙从脸上倾斜下来。 我一下慌了,不知怎么办才好,也不敢再碰触她。 “赢湛!” “小深!” 我把所有房间都找遍了,除了蜘蛛网和灰尘,什么人都没有。 就连毛胡子和龙虾仔都不见人影。 他们究竟去了哪?我的家怎么会变成这样? 我快被眼前的景象逼疯了,这种感觉就好像一夜之间,整个世界都变了,我在乎的一切也都不复存在。 突然,我的视线被放在神龛上的两尊灵位怔住! 一尊灵位上写的是赢湛的名字,另一尊上赫然写着“赢王氏 元宵之灵位”! 我举起令牌扔愤怒的扔在地上,卧槽!这特么是谁给我立的灵位?! 老娘明明活的好好地! 我还处在蒙圈之中,大门口的阳光就被一个魁梧的身影遮挡住。 第155章:墨白的真面目 第155章:墨白的真面目 那人的脸上长满了毛,还有好几道狰狞的伤疤,要不是穿着一套黑色的皮衣,我几乎能把他当做猿人。 更让我吃惊的是,这人的手上竟然还端着一把枪! “这不可能?!” 那人看见我有些发愣,端着枪的手都有些发抖。 在他身后,另一个一米八左右的人影发出一声哽咽,猛地推开他扑进我的怀里。 我大吃一惊,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这个长着一对龙虾手,但是年纪至少有有25岁左右的男人,哭的跟个孩子一样。 “龙虾仔?” “夫人!” “真的是夫人!”堵着大门的男人,也忽然放声大哭,扶着门框跪在了地上。 “夫人,您怎么才回来啊,我们都以为您死了!这十年,您到底去哪了?” 我听得一头雾水,什么十年?什么死了? “夫人您不认得我了?我是毛胡子呀!”毛胡子一边哭,一边爬到我身边,却不敢像龙虾仔一样扑在我身上。 “待会再哭,先告诉我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扶起龙虾仔,发现他的身上也有许多战斗留下的伤痕,但这些都是陈年旧伤,至少有三五个年头。 毛胡子抹了把泪,点点头,“龙虾仔,快烧水煮茶给夫人喝,再去发射一颗信号弹告诉景千夏他们。” “好。”龙虾仔不仅外表成熟了,话说也变得字正腔圆。 这些变化,都让我吃惊。 毛胡子说不太清楚事情,所以再请千夏他们来到这里之前,我只听懂了现在已经是我前往枉死城之后的第十年。 是吴言老道告诉他们,我被阴兵带走,七日未归就算是死了。 毛胡子和龙虾仔在这间屋子里为我和赢湛守孝三年,才离开这里。 而让这个世界大变样的,正是那日没有铲除的邪神。 我和赢湛失踪后,世间再也没有任何人可以与邪神抗衡,邪神没有了饲养者,开始滥杀无辜,当周边的人都被吃光之后,就沿着四通八达的地下水道,袭击了遇见的所有人和物。 之后,政府军出动,抗争了短短一年就群军覆灭,逃之夭夭。 秦岭就变成了无主之地,没有了水、电、信号等设施,一些人就开始乘火打劫,占地为王,我们的村子也是那些悍匪洗劫,才成了这般面目全非的模样。 我们所在的老房子因为有结界保护,所以才没有被毁坏。 但在纷乱发生的第三年,秦玉郎和黄小影来到这里,将外婆口中的那枚辟火珠取走了,毛胡子和龙虾仔身上的伤也是在那一天留下的。 最后,他们为了生存下去,搬去了距离王家村不远处的另一个村子,据说吴言老道他们也守在那个村子。 而今天是我的忌日,毛胡子和龙虾仔才回到这里遇见了我。 我消化了许久才将上面那段惊世骇俗,叫人匪夷所思的话整理清楚。 “这么说,这在已经是十年之后?” “是的,我们整整十年都没见到过夫人了。” “赢湛呢,他回来过没有?” 毛胡子摇摇头,破灭了我仅存的一点期望。 “可我只去了枉死城一日,人间怎们会度过了十年?” “没听说过,天上一天,地上十年么?这么浅显易懂的道理,放在枉死城也是亦然。” 吴言老道拄着拐杖走进来,他比之前见到的更为苍老,走路都直不起腰。 景千夏也蜕变成了成熟女性,剪掉了长辫子,蓄着清爽的短发,穿着迷彩服一副英姿飒爽。 孔张还是老样子,与之前没多大改变,见到我点头笑了一下,似乎非常疲惫。 牛翻天也从一个小毛孩长成了英俊的少年,身边还跟着一个比他大了至少十岁的熟女,但情况特殊,他没有想我介绍这位女性。 从他们挽住的手臂看来,这女人可能是牛翻天的女朋友。 看着他们的改变,我再度蒙圈。 吴言老道坐进沙发,已经出现了老态龙钟的模样,吃力的说,“王婆有没有告诉过你,走家的时间上限是七日,超过七日魂魄就回不来了。所以,你前往枉死城的第七日,我就让毛胡子给你准备了衣冠冢和灵位。” 说道走家,我想起以前外婆每次走家都会带着一个计算阳间时间的沙漏,我这次去枉死城过于仓促,忘了计算时间,没想到我以为的枉死城里的一天一夜,阳间居然已经度过了整整十个年头。 “有一件事情,十年前我就想告诉你。”吴言老道压了口茶,目光悠远,神色哀伤,“是关于赢湛的,说之前你最好做一下心理准备。” 我沉住气,迫使自己冷静,“你说吧。” “以前,贫道以为封印住赢湛力量的那一百零八根桃木针是王婆所为,但从你拔掉那些针之后,贫道才知道,那一百零八根桃木针是赢湛他自己封印了自己。” “……”我惊骇的张开嘴,却不知说些什么。 今天的得到的信息量之大比我在医学院五年的大学生涯累计起来都要多! “没错,这些桃木针是赢湛为了封印自己的力量。但他封印力量却不是为了阻止自身作恶。只能说在千百年前,赢湛积蓄的功德与力量就足以让他飞升成仙。但他在人世间还留有牵挂,不愿飞升,才会用桃木针封印住了这些力量。并且,为了逃避天庭的眼睛,他还将自己的肉身藏起来,抹去了这段记忆,以鬼魂的身份留在阳间。” “丫头,你拔掉那一百零八根桃木针本意是为了救赢湛,却无意中惊动了天庭,雷公电母落下三道天雷,这是对赢湛的考验,若能承受的住三道天雷,就成飞身成仙,承受不住,就会被打回原形。” 这番话让我回忆起,那天当我拔掉所有的桃木针后,有片刻时间真的出现风云变色,在遥远的山那边落下过三道震耳欲聋的惊雷。 我的脑子有点乱,“你是说,赢湛已经变成了神仙?” 若是如此,我倒也能安心,就算天人相隔,我至少知道他过的不错。 但吴言老道深深的看了我一点,无奈的摇摇头,“我说过,赢湛抹掉了自己的记忆,他不知道肉身在何处,也没想过去找。所以,当天雷一次又一次落在他的肉身上,就跟落在一具尸体上效果相同。赢湛的魂魄破碎了,身体也被烧成了灰烬,当我们寻着天雷赶到赢湛的藏尸地,他的骨灰早就被山风吹散了。” “没有肉体不要紧,反正我和赢湛本就是订的阴婚,我早就接受他是鬼的身份了。”我理不清头绪,更不敢往坏的结局去想。 现在已经足够让我崩溃了,我不想在听更多的事情。 吴言老道却铁了心,想要然我看清现实,重申道:“元宵丫头,你听清楚,赢湛已经尸骨无存,魂飞魄散了!你们人鬼殊途,怎奈何得了天罚?王婆亦然,她是签订你们红线之人,所以一辈子就只能做活死人,看着自己的后代活在水生火热之中。” “不要说了……” “这都是你的命格,一开始我就说过,你必须随我修行才能——” “不要说了!骗子!赢湛不会死的!我外婆也会醒过来!” 我捂住耳朵,浑身忍不住发寒,这种毛骨悚然的感受竟然是源于我自己。 “你要自欺欺人到何时?原本牺牲你一人性命,就能换来秦岭百年繁华,而你不明大义,苟且偷生,导致邪神已经无人能敌,这都是你犯下的罪!” “不要再说了!”我就快要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 这命格本就不是我想要的,这是上天强加于我,难道我想要活下去也有错? 还是我的出生,原本就是不被允许的? 我用力掀开桌子,手腕上溢熙送的那对红珊瑚镯子爆发出巨大的能量,几乎将整个房顶都能掀飞。 所有人都震惊了,没人再敢说一句话。 我又看了眼神看上,那些写满了我王家人名字的令牌,发现似乎缺了小深的名字。 “小深在哪?” “少爷他已经——” 毛胡子话未说完,已经被吴言老道打断,“那个孽畜一心想要为你报仇,也学着邪神吸食人血,早已遁入魔道,是非不分,六亲不认了。 “呵……”我麻木的牵动嘴角。 “你笑什么?”吴言老道以为我疯了。 “无论小深是正是邪,是妖是魔,只要他活着就好,我要去找他。” “贫道决不允许你去助纣为虐!” 吴言老道一声吼,景千夏,孔张,牛翻天和另外一名女主都从东南西北将我包抄。 毛胡子和龙虾仔也算是听出了事情的严重性,没有与我为敌,却忍不住劝我,“夫人,少爷真的变了,上次还差点杀了我。夫人,少爷已经认不出我们了!” 我冷漠垂下眼眸,“你们告诉我,我的夫君死了,我的外婆死了,现在连我的孩子的生死都要剥夺么?我王元宵之前的21年全都活在别人的算计之中,现在我要为了自己而活。” 见我语气决绝,吴言老道叹了口气,就闭上眼睛,大概是想要让他的几个徒弟把我就地了结。 可我已经不是那个初出茅庐的愣头青,经历了太多生生死死的事情,连黄泉都走过一遭,无论是心智还是法术都变得十分成熟。 围攻我的四人里,我最了解的就是景千夏,所以想要杀一儆百,就要从她开始。 我也没真想杀她,借助红珊瑚手镯的力量,我三拳头就将她打晕在了地上。 “别逼我,否则,你们都得死!” 我当着众目睽睽走出房子,此刻,我犹如杀神一般,没有人再敢上前拦住我。 马路山也像是被洪水冲过一样,没有人遵守规则,也没有制定规则的人。 路上,一个骑着摩托车的男人想要抢我手上的镯子,被我一个耳光抽飞。 接着我骑上他的摩托车,将同时联系着赢湛,我和小深的骨牌重新套进脖子里。 我相信骨牌能带着我找到小深。 果不其然,在穿过了十来条马路之后,我在一处被洗劫一空的商场里感受到小深的气息。 那个商场里还有其他形形色色妖怪,看见我都像是看见了美味的大餐一样。 小深就盘坐在这群妖怪最中间的位置,似乎是这群妖怪的王。 第156章:停止了 第156章:停止了 经过十年,小深的模样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原本黑色的灵片都长成了寒光凛凛的血色铁甲,身形也变得更加巨大,上半身已经修炼成人形,那张吸食过血液的脸孔透着邪恶,眉眼之间似乎还继承了几分赢湛的深邃和冷漠。 小深看见我先是石化一般愣在原地,似乎不相信我是他的娘亲。 直到我流着眼泪,掏出脖子里那块骨牌,小深才眼泪汪汪的向我急速游过来。 “娘亲!” “小深!” 小深用他修炼出的双手紧紧的抱住我,用力嗅着我头发上的味道,“真的是娘亲,呜呜呜,娘亲没死,娘亲终于来接小深了。” 我也紧紧搂着小深,他已经是一个大孩子,强壮到我这个做娘亲都已经没办法抱住他。 可这样温馨的场面没有持续多久,小深就突然暴怒,推开了我。 “你既然活着,为何现在才来找我?” “我……” “爹爹死了,娘亲也不要小深,吴言老道日日夜夜的追杀我,那些黑暗的日子我终于熬过来了,你现在才却出现了。” “小深你听我说……” “没什么好说的!小深为了帮爹娘报仇,不惜遁入魔道,你却抛弃了我整整十年!我多么希望你真的已经死了,就不用看见我现在这幅模样!告诉你,现在我不喝人血就会浑身难受,尤其是看见拥有天煞孤星命格的女人的血。” 小深说着危险的突出舌头,他虽然上半身已经修炼成人,舌头还是分叉的信子。 “小深,娘亲不会再抛下你了!” “滚,我不想再见到你。” 小深用巨大的尾巴一扫,就将我推出商场门外。 我挣扎着坐起来,商场里已经出现了群魔乱舞的场面,小深竟然当着我的面将一个濒死的女孩子生吞活剥,而从他嘴巴里突出的肉渣骨屑又被身旁那些小妖怪分食干净。 我看的一阵作呕,小深却在冷笑,“小深变成这样娘亲还要认小深啊?看见没,小深已经是魔了,以人为食的魔。” “只要小深活着,别的事情,娘亲都顾不上了。” 小深做的事情,无疑是罪恶的,但这份罪恶的根源却是为了我,他是为了帮我和赢湛报仇才遁入魔道。 我没办法责备他什么,更加没有恨。 我很难想象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背负着父母之仇,是抱着怎样的决心活到现今。 无论如何,小深,已经是这世上我仅剩的亲人了。 “别理这个疯女人,我们走,昨天邪神又抓了一批处子,咱们的口粮有下落了哈哈哈!” 小深似乎是在自暴自弃,故意挡着我的面这么说。 说罢,就带着一群妖怪扬长而去。 我看着小深的背影,心中充满了内疚,我太自以为是了,竟然还想着在枉死城劝说别人,不料想回到现世,失去了一切。 无言老道说的没错,这就是我的报应。 十年前,邪神就够厉害的,十年之后,恐怕更加无人能敌。 如此想着,我开着那辆抢来的摩托车,鬼使神差的来到了那个比鬼门关还要恐怖的地方——文化大厦。 昔日恢弘壮观的摩天大楼,现在已经沦为了万骨枯,街道上到处散落着深白的人骨。 地面上的阴沟盖子都被掀开,不问可知,邪神的爪牙已经占据了整个下水系统。 我发现十来个穿着军装的小分队悄悄的躲在一处断墙之后,领头的那个满面沧桑的男人竟然是我认识的警察罗飞! 他看上去比十年前勇猛地多,目光精锐,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无数细密的痕迹,使的他整个人看起来都特别正直可信,好似昔日那个胆小怕事的罗飞已经不复存在。 见到我,罗飞目瞪口呆,半天才确定我是一个大活人。 “城市里的女人都被藏起来了,但昨天邪神又从外地抓了一批女学生,这里是禁区,上面人已经放弃了营救,所以我们就自己组织了队伍营救。” 我看了队伍里的士兵一眼,都是陌生面孔。 “墨白呢?没和你在一起?” 罗飞遗憾的说:“墨白身体不好,邪神事件爆发时,他就再也没能醒过来。” “你是说,墨白死了?” “那倒不是,就是又变成了植物人,到现在还没恢复意志。” “嘘!” 我听见了一个沙沙的声响,好似邪神触手在树叶上蠕动的声音。 大家都屏住了呼吸,罗飞训练有素的做了几个军用手势,队伍里的人都神色凝重的点了一下头。 接着,他们分头行动,将我撂在原地。 我跟在罗飞身后,压低了嗓音,“我也一起去。” 罗飞估计也是手里没人了,抱着男女皆兵的想法,“待会我们火拼起来,你就去先去救人别管我们。” “了解。” 进入文化大厦前,罗飞先用一条邪神触手里的粘液涂抹在身体上,似乎是想要掩盖自身的气息。 我也如法炮制,之后就跟着队伍进入文化公司。 曾经人流不息的大厦里已经荒无人烟,只有遍地尸骸和一些像是睡着了一样的邪神触手。 一路上,我们都不敢说话,连呼吸都小心翼翼就怕惊动了他们。 到了大厦里唯一一扇锁死的大门前,罗飞停下脚步,示意那些女学生都被关押在门后面。 而大门前,一层又一层的邪神触手编制成了一张大网,将走廊围的水泄不通。 罗飞靠着墙壁,深吸了一口气,瞄准一条触手打出了第一枪。 他们应该不是第一次执行这样的任务,除了我,所有队员都训练有素。 各就各位,没有一个掉链子的,枪法也非常精准,几乎每次射出一颗子弹就能打断一条触手。 而我找到了一个机会,使用迂回战术,绕到了走廊的另一头,打算绕道那些触手身后。 看似紧闭的铁门实则根本就没有上锁,我轻易就推开了。 但我还是小看了自己天煞孤星的命格,就是那么倒霉,只见在房间里不仅有十几个小姑娘缩在角落,还有一条比之前看到的所有触手都硕大威武的触手正在吸食女学生的血液。 不问可知,这条与众不同的触手就是十年前,吴言老道费尽心思想要寻找的邪神本体。 看见我,那条灰白色的巨型触手立刻扔掉了口中的女学生,兴奋的对着我张开嘴巴。 我似乎有点明白,赢湛在那个时候为何要选择用鬼符自爆了,因为只有这样才有机会杀掉邪神。 而我现在面临的也是同样情况,我本可以牺牲自己杀掉邪神,但我退缩了,所以连累了我的丈夫,外婆和孩子。 这一次,我不会再犹豫,也不会退缩了。 外婆留给我的黑伞中有记载过一种将人炼制成毒人的诅咒,若我将这种诅咒用在自己身上,再让邪神吸干我的毒血,应该就能杀死他,为我的丈夫报仇,也为我的孩子创造一个和平的天下。 如此想着,在门外的枪林弹雨的伴奏下,我迅速默念着皱纹。 古老晦涩的咒文很快就在我的体内初显成效,剧毒从我的每一个细胞里生根发芽,疼的我死去活来。 另一边,邪神已经对我张开了他的嘴。 “每个人都需要一个赎罪的机会……” 成为毒人者,在一分钟之内就会死去,我安然的闭上眼睛。 “不可以吃我的娘亲!” “哗啦!” 小深的喊叫伴随着冲破玻璃的声音一同传进我的耳朵,他握着外婆留给我的黑伞猛烈的抽打着邪神卷住我的触手。 “你怎么也来了,娘亲不想让小深看见娘亲那么难看的死相……不过,能将黑伞传给小深,倒也挺好的……” 小深的抽打让邪神放弃了吸收我血的念头,可我已经剧毒入骨,连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了。 就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我百般懊悔的看见邪神尖利的牙齿戳进了小深的脖子…… 我知道人死之后,灵魂会从肉体剥离前往黄泉,却没想过,在我死亡的刹那,一切的时间都莫名的停止了! 走廊里,罗飞射出的子弹滞留在半空中,邪神咬住小深脖子的动作也像是被定格了一样,一直维持着我能看见的最后一幕。 忽然,一个清瘦的人影从低下头俯视我,“王元宵,你还好吗?” 那张脸清澈的宛若溪流,琥珀色的眼睛带着某种似曾相识的笑意。 “你是……墨白……” 墨白不是植物人了么,怎么又会出现在这里? 我果然是要死了,已经出现幻觉了。 “朕一直借用了这个男人的身体,感受人世间的春夏秋冬和喜怒哀乐,但朕唯独不懂得什么是爱。” 墨白,你在说什么…… 墨白握住我的双手,手腕上那两只暗红色的珊瑚镯子碰撞在一起发出悦耳的声音。 “你教会了朕爱的滋味,朕却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让人间变得一团糟。王元宵,如你所说,每个人都需要一个赎罪的机会,你的救赎,便是朕的救赎……这一次,你可要好好把握自己的命运!” 墨白说着,我手腕上的红珊瑚镯子爆发出猛烈的刺眼光线,光线吞噬了周围的一切也吞噬了墨白的脸孔,时空仿佛被扭转了,眼前的景物开始倒退! 那一刻我反复看见墨白变成了四海之主,那个叫做溢熙的男人,坐在花心之中,温柔的落下一滴泪! 第157章:你没穿衣服 第157章:你没穿衣服 仿佛经历了一场奇妙的旅行,我被手腕上那对暗红色的珊瑚镯子拖进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等那天旋地转的晕眩消失,已是处在一个透明的类似胶囊的物体之中,胶囊中没有空气,只灌满了并不太清澈的液体,几乎淹没了我的头顶。 左右看了看,还有许多“人”被困在这样的胶囊中,这种感觉非常奇异,就好像新生儿在母亲的子宫里,没有空气却可以自由呼吸,也不会感受到饥饿。 可我刚经历了濒死的境界,没有兴趣再被困在这样的透明胶囊中。 四周没有人影,偶尔会有一两条鱼好奇的游过来和我大眼瞪小眼。 我发现自己的指甲出奇的长,并且非常锋利,轻轻一划就在胶囊上划出了一个破口,游了出来。 我随意蹬了几下水,又发现自己的水性似乎也见长了不少,轻易就从水底浮出水面。 水面上波涛汹涌,“哗哗”的水声对着我的正脸一波接着一波的打过来,奇怪的是,我在水中的位置一点都不受波涛的影响,就好像站在陆地上一样稳健。 我用力掐了自己一下,痛!非常痛! 这说明,我不是在说梦,也没有一命呜呼! 我竟然还活着! 这是一条宽阔的河流,长度无法判定,宽度至少有百来米。 河岸边有一栋竹子搭建成了的小屋子,除此之外看不见任何建筑,更别说那些高楼大厦。 我想要游上岸看看,一个行色匆匆的人影就从河边的林子里跑出来,像是被什么人追逐着。 那人跑到河边,似乎是无路可逃了,竟然噗通一声跳下了水。 我本想做一个安静的吃瓜群众,却在看清了那个跳水男子的容貌之后大惊失色,奋不顾身的游过去只为确定一下这个男人的长相。 水流湍急,许多从逆流而上的鱼儿都被浪花冲回了下流,我却能做到逆流直上,稳稳的接住了那个溺水的男子。 一般来说,人在溺水时会下意识的抓住经过身边的所有东西。 没有救援经验的人擅自去救溺水的人,也很有可能被溺水者歇斯底里的死死缠住,导致两人一同溺亡。 而我现在就碰到这样的情况! 男子碰触到我的手,就一个熊抱将我紧紧抱住,将我一同拖下了水。 我靠,老娘可是刚从鬼门关回来,怎么就那么倒霉救个人还能再死一次?! 在水里憋气了几分钟,男子已经憋的五官都扭曲了,我也胸闷的不行,不小心呛进了一口水。 可我并没有溺水,那些水流入我的口鼻之中都变成了空气,就好像我变成了一尾在水中自由自在的鱼。 “呜!”男子终于憋不住了,吐出了一大口空气,紧接着就开始面色发青。 我捧住他的脸,仔细打量,不会错的,这一次绝对不会认错! 我深吸了一口气用力的吻上男人的嘴,不断的度气给他。 过了许久,男子才回过神,看见了我的样子之后,就像是见了鬼,一掌推开了我。 可他的水性确实不咋地,没有我的帮助,他又在满是暗流的水中起起伏伏,险些丧命! 我拉着他的手臂,将他拖上岸。 岂知,男子上岸后的第一件事,竟是抓起河岸上的石头朝我劈头盖脸的扔过来。 “滚开!别过来!” 看着那张俊美如刀削斧凿的熟悉脸孔,我这段时间积累在心里的委屈全都一股脑的宣泄出来,鼻子一酸,眼眶就红了,泪水跟断了线的珠子似得,扑簌簌的往下落。 “赢湛,你发什么疯?!” 被我叫了名字,赢湛才停止了丢石头的动作,他狐疑的神情,似乎从来都没见过我。 “女人,你如何得知本王的名讳?”赢湛抬起那张缩小版的轮廓分明的脸,眼底里透着冷峻。 他怎么称自己为“本王”?这闹得是哪一出? 我不解的蹲下身,伸手去摸赢湛的额头,“不会是发烧了吧?奇怪,怎么鬼也会发烧的嘛?” “啪!”赢湛沉着脸拍掉我的手,站起身,“大胆,竟然诅咒本王是鬼!” 我一下怔住了,刚才赢湛的额头上居然是有体温的,而且比我的体温更高,脸颊红通通的,胸口仿佛还传来混乱的心跳声。 再一看,眼前的赢湛比我记忆里的赢湛,体型缩小了不止一圈,身高居然和我差不多。 那张脸孔虽可称得上是完美无缺,眼神也够冷峻,可无论他摆出何种神色都透露着稚气未脱的违和感。 我几乎石化的长大了嘴巴,渐渐意识到眼前的赢湛,居然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 “本王问话,为何不回答?”赢湛傲慢的伸出修长的手指扮起我的下巴。 这个动作和我爱的那个赢湛如出一辙,就连眼角啜着的戏虐都一模一样。 卧槽!刚碰到一个黄小影,现在又碰到了一个和赢湛长的一样的小鬼! 哑口无言形容的就是我现在这个状态,我需要静静! “女人,你去捡柴生火?”小赢湛理所当然的发号施令,那种高人一等的气质与身居来。 我抱着双膝蹲在原地,不想听一个小屁孩瞎bb。 小赢湛见我不理他,冷冰冰的小脸上立刻扬起两道剑眉,“本王乃始皇之子,赢湛,现以皇子的身份命令你去捡柴生火。” 我还是不搭理他,扔给他一个背影。 赢湛见我不搭理他,只能闭上菱唇,将外衣脱下来,把水拧干。 “小子,你说你是哪一国的皇子?” “大秦国,始皇之子,赢湛。” “噗,你是说这里是两千年前的秦国?别闹了!” “放肆,本皇从不说妄语!这是本王的腰牌,你看了便知。” 小赢湛一脸不服的将腰间的一块金牌递给我。 金牌上竖着雕刻了几行我看不懂的文字,有点像是甲骨文又有点像是小篆,反正我是一个字都不认识。 但这块金牌沉甸甸,我用牙齿咬了一口,纯金的,证明了小赢湛没有说谎。 看着小赢湛汗津津的脸孔,我的思绪千回百转起来。 赢湛曾说过他可能是两千年前的人,算起来差不多就是秦朝始皇一同六国的时期,所以如果我不是在做梦,就说明我在濒死之际穿越到了秦朝,赢湛还是活着的时候! 而送我穿越的人,无疑就是借用了墨白的眼睛看世界,权倾海内的四海之主溢熙! “每个人都有被救赎的机会,你的救赎,便是朕的救赎……” 溢熙的声音从我的回忆里自动播放,让我确定,这一切都是真的。 想通了这些,我再看上小赢湛那张还在滴水的小脸,顿时满心欢喜起来,甚至还有些羞涩。 以前总是抱怨赢湛比我年岁大了两千多岁,没料想,我会穿越回到他的少年时期,感情是要展开一段姐弟恋的节奏? 想到这,我心甘情愿的去捡柴生火。 赢湛却叫住我,“站住。” 我转过头,一条湿漉漉的衣服飞到我的头上。 “把衣服穿上,你身材太差,本王看了会长针眼。” “噗!”我低头一看,差点喷出了几十两血。 我竟然从上到下,一点遮掩都没有,光落落的暴露在赢湛的面前。 就算将来我们会成为夫妻,但他现在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这么火爆的镜头对一个毛孩子来说是不是太刺激了些。 我红着脸,用那赢湛的湿衣服将自己包严实。 骇然发现,我的身体也出现了惊人的变化,好像缩小了好几岁。 尤其是从脚边一个小水洼中倒影出来的那张青涩稚嫩的娃娃脸,看起来比赢湛的岁数都要年幼。 又摸了一把自己的胸,卧槽,竟然一点都没有发育! 老娘竟然变成了一个十来岁的幼齿! 我像是被一群草泥马来来回回踩了好几遍,好不容易才想了个借口安慰自己,“穿越成一个女人还算好的,想想那些穿越之后男变女,女变男的案例吧,再想想那些穿越之后魂魄投胎到畜生身上的案例,物种没有改变已经是万幸了。” 火堆生起来之后,我用连根树枝将赢湛的衣服烘干。 “帮本王穿衣。”赢湛将衣服套在身上,就张开双臂等着我帮他穿。 我想起赢湛在家的时候,也经常使唤我帮他穿衣服,想来这习惯就是现在养成的吧。 只是我万万没想到,赢湛真的出生于皇家,而且还是始皇之子! 赢湛生来就享有这般尊贵的身份,长大之后又道法超群,究竟是什么理由让他最后放弃飞升,不惜成为鬼也要留在人间? 我一边思索,一边将赢湛墨色的腰带系成了一个好看的莲缀结。 这种系腰带的方法,还是赢湛教我的。 “叫什么名字?” 我以为他是问这个结叫什么名字,随口说道,“莲缀。” “赐名甚好,就是与你不般配。”赢湛误将莲缀结当成了我的名字。 我刚想纠正,就听见远处传来了几匹骏马四蹄翻飞的声音。 “快躲起来。”赢湛将我推到一处树丛里。 “末将护驾来迟,请公子恕罪。”一个穿着盔甲的将士,从高头大马的背上跳下,跪在赢湛面前。 赢湛的表情愈发冰冷,饶是他还年少,墨瞳中的寒意也能将人冻的人心惶惶。 “刺客,抓到没?” “抓到了,公子可要亲自审问?” “不必审也知道是谁派来的,绑起来游街示众三日,然后狗头铡伺候。” “那可是胡亥公子的人,公子确定要铡了?” 将士还没说完,赢湛冰冷的眼眸就落在他身上,吓得他立马改口,“末将遵命!” 赢湛说完,回头看了我一眼,我明明没移动过位置,他却露出了疑惑的神色,就好像看不见我似得。 我想要对他挥挥手,骇然发现我的手竟然没了,变成了一只短小的鱼翅。 我凌乱的不知所措,只能拍着尾巴跳进身边的一个小水坑里。 赢湛狐疑的走过来,捡起地上他借给我的那件衣服,蹙眉眉头与那将士一同策马而去。 我把自己上上下下检查了好几遍,发出一声绝望的惨叫,“完了,物种真的变了,我会变成一条鲤鱼,不,是一条鲤鱼精!” 第158章:让我咬一口 第158章:让我咬一口 不知在这个浅浅的小水坑里等了多久,我努力了几百次,都没办法再变出人类的外形。 当晌午的艳阳猛烈的炙烤着大地,小水坑里的水终于全部都蒸发了。 就在我快要变成一条被晒干的咸鱼之际,一双光着的小脚丫步履蹒跚的向我走过来,温柔的将我捧在手掌,送回河流里。 触碰到了冰凉的河水,我才感觉自己脱离了奄奄一息的痛苦,彻底复活! 用长在两侧的水汪汪的大眼睛观察者救我一命的恩人。 不过,这位恩人应该也是我的同类,手指上长着粉色的蹼,脖子和背脊上布满了如火烧云一般艳丽的鳞片,一看就不是人类。 “我说你胆子也忒大了,刚出生就敢假装成人类,跑到陆地上和人类男性搭讪。” 我眨巴着大眼睛,不知如何反驳。 如果我正义凌然的告诉她,两千前之后我也是一个人,一定没有人信我。 我盯着眼睛上方四十五度角的位置上的两团不着寸缕的大白兔,有点羡慕嫉妒恨。 这只妖精,未免发育的太好了些吧。 可怜我在现世时就是小白兔,穿越回了两千年前直接就变成了洗衣板,连一点起伏都没有。 刚才被赢湛看见我光溜溜的飞机场,是在是太失策了! “你能不能先穿件衣服再说?”我用嘴巴咬住一片海藻递给她,被直接无视。 “我说你是不是被太阳晒糊涂了,我们鱼类可是从来都不穿衣服。” 好吧,我第一次做鱼,只能闭上嘴,入乡随俗了。 “你叫什么名字?”我游到一片树荫下乘凉。 那个女子也抖了抖鱼鳞,变成了一条红色的泥鳅凑到我身边,“名字是什么?精也又名字的嘛?” “当然有!” “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想起赢湛叫我莲缀的磁性嗓音,我莞尔一笑,“我叫莲缀,莲花的莲,点缀的缀。” “莲缀?真好听!你也帮我娶一个名字吧。”红泥鳅用她滑溜溜的尾巴挠我的痒痒。 我逃到一片水草里,“帮你取名字可以,但你要先回答我几个问题。” “好,你问!” “第一,为何我方才还能变换成人,突然就失去了变成人类的法术?” “这个啊,因为你刚出生,每天只能有三分钟的时间变换成人。要想再变成人,需要等十二个时辰之后。莲缀,快给我取名字吧!” “别急,还有第二个问题。有没有什么法术能让我时时刻刻都变化成人?” “这个嘛……”红泥鳅在水草里转悠了好几圈才想起来,“用上一十六个甲子,或许可以修炼成人形。再则,就要去求我们的水精之祖了。” “水精之祖?” “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就是北冥妖王鲲大人!莲缀,你想好帮我取什么名字了没有,我喜欢红色!”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答应了,我就给你取名。” “快说快说。” “那就是给你取名之后,你要带我去见见那位北冥妖王鲲大人。” “包在我身上!快说吧,我叫什么名字?” 红泥鳅恨不得扑到我身上,逼着我快些想。 我见她浑身如火,又喜欢红色,身形曼妙,凹凸有致,顿时有了主意,“叫绯虞如何?” “绯虞?什么意思?” “绯是一种很漂亮的红色,虞代表的是战国时期楚霸王的妃子虞姬,同时也是形容一种非常好看的红色的花,叫做虞美人。” 想我堂堂医学系学霸,取个名字能难倒我? 红泥鳅目瞪口呆,一脸崇拜的看着我,啧啧的砸着嘴,“莲缀,你真的好厉害,我从没见过鲤鱼精有那么好学问的。” “行了,别拍马屁,喜欢绯虞这个名字,就快带我去找北冥妖王吧!” “嘻嘻,绯虞遵命!” 绯虞是个行动派,说走就走,连个包袱都不准备。 当然,这是我用人类的思维思考的,作为动物他们孑然一身,以天为被地为床。 这一游就游了大半个月,穿越了大半个中原,从秦岭的凶河一直游到了极北之地,那个被称之为北冥的地方。 北冥听名字感觉可能是一个冰天雪地的地方,实则却是一个四季如春的世外桃源。 据说北冥妖王是人世间道行最深的水精,他本可以飞升做一个小神,却因沉迷人间的歌舞升平自愿遁入妖道。 一说起北冥妖王,绯虞的脸上就会不自觉露出一副花痴脸,不问可知一定是暗恋了人家许久了。 看见北冥妖王的第一眼,我还当他是一个种田的酒鬼,问话也不理,我们坐在他对面他也是视若无睹。 但他当将一个池子里的酒水全都灌进肚中,我才明白这个妖王不禁有酒量还有度量。 而他使劲喝酒的原因,乃是池子里不知被那个神仙封印了一株万年人参,想要泡人参酒。 估计有泡了一两个月了,喝完了这一池子的人参酒,这位北冥妖王就居然从鼻子里喷出了鼻血。 我立刻摘了两片树叶塞进他的鼻孔里,又找了一些草药帮助他醒酒。 被泡在酒水里的万年人参精也是晕乎乎的,摇摇晃晃的走到北冥妖王面前,一连磕了九个响头。 “救命之恩,人参精没齿难忘,以后妖王有任何吩咐,人参精一定鼎力配合。” 喝了我烹煮的草药,北冥妖王的酒气消散不少,“说吧,你们千里迢迢来找我,所为何事?” 绯虞还有些拉不开面子,再怎么大大咧咧的人在喜欢的人面前都会变得十分腼腆,尤其是女孩子。 我则开门见山的说明来意,“希望妖王能赐我一颗变成人的丹药。” 北冥妖王盘腿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托着下巴为难的问,“我这里确实有很多丹药,什么治感冒,咳嗽,抑郁症,月经失调的统统都有,就是没有你说的那种变成人的丹药。” 我失落的看了绯虞一眼,这小丫头片子随口这么一忽悠,可把我害惨了。 “可是,水精都在说,北冥妖王无所不能,无善不为。”绯虞红着脸,说道。 北冥妖王把身上的布衣马甲当扇子扇了扇,“算你们运气好,虽然我没有这种丹药,但是这只万年人参精可以帮助你们。” “大王,您可别吃我呀,我们人参一族可是十八代单传,就我一个修炼到了万年。您也不是可怜我,才吸干了池中的酒水,救了在下吗?”人参精吓得又砰砰砰磕起头来。 北冥妖王单手拎着人参精的人参须,像是拔萝卜一样将他从地上拎起来。 “谁说要把你吃掉的?你就让这小鲤鱼精咬上一口,分给她百八十年的灵气,就能住助她化身成人去回见情郎了。” “这恐怕……” “你自己说要报恩的,我可没有逼你。”北冥妖王说着,板起脸。 人参精为难的拧起眉头,“那好吧,鲤鱼精,你过来吧。” 我蹑手蹑脚的走到人参精身边,见他浑身上下似乎都会很痛的样子,不知从何下口。 我窘迫的模样,逗得北冥妖王哈哈大笑。 “鲤鱼精,除了手臂,你还想咬人家哪里?” 我憋得小脸通红,没好气的白了北冥妖王一眼,抓起人参精的手就是一大口要下去。 顿时,无数人参的汁液涌入我的口腔,像是岩浆一般炙烧着我的五脏六腑。 “好痛!”我捂着喉痛,倒在地上抽出。 人参精鼓着腮帮子,“叫你咬一小口,你却贪心咬了一大口,活该疼死你!” “莲缀,你没事吧?”绯虞想要扶起我,却被我皮肤上滚烫的温度,烫的直缩手。 “没事的,人参可是大补之物,她想要不劳而获就得到其他妖精精修炼百年的灵气,自然是要吃上一番苦头的。” 说罢,他将马甲脱下来盖在来上,平躺在石块上开始睡觉。 这种撕心裂肺的灼痛直直烧了我三天,到了第四天所有的痛苦都消失了,我感觉身轻如燕,心念一动,红白相间的鱼尾巴就变换成了两条修长笔直的人腿,比电视里模特的腿还要好看。 而北冥妖王这一觉也足足睡了三天,我用双脚从地上站起来,他才扯掉盖在脸上的衣服,笑眯眯的睁眼看我。 绯虞拉拉我的衣袖,“还不快谢谢妖王,妖王可是替你护法了三日。” 我这才后知后觉,欠了欠身,“多谢妖王大人。” “什么妖王,你看我这打扮,就是一个种田的农民,叫我北冥鲲就好了。”北冥鲲说着,赤脚从石头上跳在上,披着麻布马甲,吊儿郎当的离开了。 绯虞对着北冥鲲的背影看了老半天,才想起来问我,“对了,莲缀,你为什么想要变成人啊?” 我神秘一笑,“笨,刚才你的心上人不是都说过了嘛?” “不知羞,谁是我的心上人?!” “还不承认,脸都红成猴子屁股了。我看你不要叫绯虞了,不如叫屁股吧!” “臭莲缀,别跑!” 你追我打的嬉闹中,我和绯虞又几经波折回到了我作为一条鲤鱼出生的那条河流。 之前都没有发现,河岸边竖着一块石碑,上面写着“凶河”二字。 原来,这条河就是两千年后,在王家村后山上盈盈流淌的那条快要枯萎的小河。 我曾设想过这条河鼎盛时期的模样,却也不曾设想过,竟会宏伟成百米之宽,比西游记里沙僧居住的那条流沙河有过之而无不及。 回到秦朝的这一个多月,我轻易就接受了从人变成鲤鱼精的转变。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个新的开始,据说所谓的蝴蝶效应就是蝴蝶在喜马拉雅山扑闪一下翅膀,万里之外的地方就有可能发生地震。 将蝴蝶效应用在历史上或许也是可以的,比方说那日潘金莲要是没有打开窗户,西门庆就不会看见他,那武大郎就不会死,武松就不会逼上梁山,之后自然也就不会出现宋朝了。 我可没有想要改朝换代那么大的野心,我只是想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两千年后的秦岭不要发生灾难。 这一年,是始皇17年,赢湛13岁,秦玉郎16岁。 要是计算没错,今年的元宵节,秦玉郎就会因误闯始皇大殿被发配边疆,造成之后一些列的恶果。 我虽不知道沧澜是如何将溢熙孕育的种子丢失的,现在想来可能和秦玉郎脱不了干系,若要扭转两千年后的局面,我可能在今年元宵节那天就必须阻止秦玉郎和赢湛见面。 第159章:做本王的奴隶 第159章:做本王的奴隶 回到凶河之后,我就一直坐在河岸边的大石头上盘算,如何让赢湛在元宵节那天不见到秦玉郎。 若要阻止他们,我是不是需要找个借口混进秦朝皇宫才行? 许许多多的问题困扰着我,有时候我在河边坐了一天,等我想要回到水中的时候,鱼鳞都被晒干黏在大石头上。 “莲缀,你天天坐在这里,是不是在等上次见到的那个冰山脸的男孩子?” 自打给这条红泥鳅取了名字,绯虞每天都要游到我身边调戏我几句。 “我说不是,你会信么?” “嘻嘻,自然不信。”绯虞也变出两条腿,歪歪扭扭的走到我旁边坐下。 她出生的比我早,对做人没什么兴趣,百年前就生出了腿,到现在却连走路都走不好。 调戏了我几句,见我不搭理她,绯虞又蹦跶进河水里去戏弄其他的鱼虾蟹。 我百无聊赖的躺在石头上,看着天空中云舒云卷的唯美画面。 突然,一阵阴气从我背后扫过来,紧接着一张硕大的渔网不偏不倚的罩在我的头上。 “救命!”我挣扎呼救。 一转头,才看清抓我的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两个青面獠牙的小鬼。 小鬼穿着的是一般的丧服,应当不是阴司派来的人。 既然不是阴司,那他们又是受谁的命令来抓我的呢? 这个问题还没想通,我就被装进了一个大木桶里,盖上了盖子。 也不知木桶摆放在牛车上颠簸了多久,当有人掀开木桶盖子,我从木桶里探出头,竟已深处在一座富丽堂皇的庭院之中。 年仅13岁的赢湛坐在御花园的石凳子上,执笔作画。 我本想破口大骂,看见赢湛的瞬间,憋了一路的怒火又莫名的吞进肚中。 一双眼,眨也不眨的盯着他笔下的画。 “赢湛,你是在画我嘛?” 秦朝时期还没有发明纸张,所以赢湛是画在一块裁剪成长方形的丝绸上。 他画的人自然就是我,还是初次见面没穿衣服的那个我。 我看的面红耳赤,闷闷不乐的鼓起腮帮子。 因为站在赢湛身边,还有两个宫女,太监,不问可知这两个奴才一定都看见赢湛在画什么了。 哎,没想到在现世会被赢湛用艳照门威胁,回到古代还是逃不出相同的命运。 赢湛画完最后一笔,放下毛笔,从容的看我,“本王画的是今日的晚膳。” “你想要吃掉我?!”我简直无语了,瞬间明白了人参精为啥那么害怕被我咬一口。 人类自古以来就处在食物链的顶端,我虽然成精却还是一条鲤鱼,就算是龙王的龙女都出现过被渔民煮成一锅酸菜鱼的传说,我这条无依无靠的小鲤鱼被吃了也没什么好稀奇的。 赢湛走到木桶附近,发现我又没穿衣服,只在胸口和私密部位围了几片树叶,那张淡定的小脸顿时染上冰霜。 “你还是变成一条鱼,比较可爱。” 我大概能翻译出他的言下之意:识相的,就快点变成一条鲤鱼。 “好吧。”我摇摇尾巴,献出原型,一条十来斤重的花尾巴鲤鱼。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大丈夫能屈能伸,更何况我是一个女子。 我们身边,不止站着一对太监,宫女,方才将我用渔网套住的两只青面鬼也好奇的拿起赢湛的大作,一边看一边偷笑。 我又不是拍泰坦尼克号,才不喜欢被人家看“人体艺术”画,一生气,我用力甩了一下鱼尾,将木桶里的水泼在两只小鬼身上,淋了他们一个透心凉。 赢湛的大作也泡了汤,丝绸上的笔墨沾水后晕开,模糊成了一团黑。 “全都退下。”赢湛清冷的命令,所有伺候着的人和鬼都无声退下。 御花园里只剩下我和他。 赢湛卷起袖子将我从木桶里捞出来,放在桌子上,命令,“现在,你可以变成人形了。” 我摇摇尾巴,听话的变化成人。 赢湛看了眼我身上的树叶子,清秀的小脸略显不满,“每次见面都勾引本王,女人,你是不是爱上本王了?” “噗!”我差点吐血。 小时候的赢湛,原来是那么直接的性格么? 回想在现世,赢湛说话也没那么过分,不,在现世的时候,赢湛从不和我多说什么,都是直接“调教”。 虽然我现在的身体是个十来岁的萝莉,可这具萝莉身体里装着的可是一个真真切切的二十二岁的成熟女性! 这种被小孩子调戏的感觉,真让人不爽。 我深吸了一口气,决定和小时候的赢湛较量一番,“是又怎么样?” “甚好。”赢湛薄唇亲启,装作老成的小脸上露出一个愉悦的弧度。 不得不说,13岁的赢湛虽然还没有发育成熟,但已经具备了大人赢湛那种一笑倾城,再笑倾国,三笑倾我心的美感。 但他的笑,也时常透露着阴谋,好比说现在。 “你也喜欢我吗?”我不认为,赢湛会对样貌普通的我一见钟情。 “自古,大丈夫都以国家社稷为重,儿女情长那是女子作风,本王自然不会爱你,也不会爱上任何女人。”赢湛双手背在身后,目视远方,似乎在考虑什么国家大事。 对比我十三岁的时候,貌似除了上学,就是和邻居小姑娘一起踢毽子,跳皮筋,一点都不关心政治。 看来身在帝王家除了吃穿用度好记一点,几乎也是没什么童年的。 “你身份卑微,做不了本王的妻,也做不了本王的妾,但本王可以网开一面,让你以奴隶身份留在本王身边。”赢湛说着给了我一个还不赶快谢恩的得意表情。 “我去你的奴隶!” 老娘在两千年后可是你爱的死去活来的正妻,唯一妻子,居然叫我做奴隶,简直是在挑战我的底线! 我握着拳头,跳进木头里又变成了一条鲤鱼,“快把我送回凶河里去,本姑娘改变主意,不喜欢你了!” “哼,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本王一言,驷马难追,以后你就住在这只木桶里,偶尔本王也会允许你进入父皇的御花园的池子里嬉戏一番。”赢湛无视我的抗议,气定神闲的又拿出一块丝绸,举起笔作画。 这一次,他画的是一条鱼,尾巴上又红色斑点的鲤鱼。 切,还说不喜欢我,不喜欢你还一直画。 想到秦朝的时局,在历史上读过,算是战乱不断,四面楚歌的年代。 战争越频繁,国家中的男性死亡率就越高,也就越崇尚三妻四妾。 普通人家亦是如此,更何况赢湛生在帝王家。 恐怕的他的思想早就被熏染的认为三妻四妾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古时候也很讲究门当户对。 我一无家势,二无背景,最重要的一点还不是一个人,怎么想似乎都只能当赢湛的奴隶了。 可老娘一心向往自由,我本就不是这个时代里的人,默默守护我爱的男人就好,没必要一定要把他占为己有。 今世忍耐了,或许就能改变下一世我们的结果。 我的目的很明确,我要的是21世纪的幸福。 “你还是高抬贵手将我放生吧,我自由惯了,住在这么小的池子里不会快乐的。” 闻言,赢湛嘴角的笑消失了,换上了冷漠的表情,“你已经是本王的女人了,没有拒绝本王的权利。” 我听得一头雾水,“喂,我什么时候答应做你女人?” “你亲了本王的嘴,本王也看光了你的身子,你不做本王的女人,还能做谁的女人?” 停顿片刻,赢湛不怀好意道,“如果你执意不领情,本王也不介意今晚喝一锅鱼汤。” “暴君!”我愤怒的大叫。 赢湛神色惊慌的捂住我的嘴巴,“敢在皇宫诋毁我父王,不要命了嘛?!” 我知错的点点头,赢湛才松开手。 “我们就不能做朋友嘛?你想我的时候就来见我,我要是想你,也主动来看你。”我握着赢湛的手,感受着修长的手指上令我心跳加速的体温。 “本王不需要朋友。”赢湛一口回绝,“也不需要与女子偷情。” 我叹了口气,和古人讲道理,简直牛头不对马嘴。 我这个现代人的想法,放在古代人眼里,似乎和不知廉耻的女人没有什么区别。 这一认知,让我比吞了一只苍蝇还要感觉恶心。 “反正我不做你奴隶。” “别挑战本王的耐心,你逃不出本王的五指山。”赢湛埋头作画,在方才画的那尾鲤鱼外多添了一个圈。 我郁闷的碎碎念,心想着只要赢湛将我放入御花园的池塘,我就能在池塘里挖个洞游回大河里。 到时候,我还是自由自在的一尾鱼,还是认定了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王元宵。 “赢湛,你有封号吗?” 我想起始皇最有名气的儿子貌似只有公子稷,公子胡亥和公子高,从来没有听过公子湛,有些好奇。 “皇子们需要年满十六岁,才能赐封。” “哦哦……那你认识公子高嘛?” “本王的兄弟中从未有过‘高’这个封号。”赢湛放下笔,“你问这个作甚?” 我吐了吐舌头,“无聊嘛,你不想听,我就不说了。” “到本王身边坐。”赢湛拍了拍身边的石椅。 我乖乖的从木桶里爬出来,有点不习惯被年少的赢湛这样命令。 “你也看得见鬼嘛?”赢湛突兀问道。 我点点头,“我是精,自然看得见鬼。” “本王的这双眼,也能看见。”赢湛眼眸低垂,瞳仁中闪烁出墨色的流光。 “你是说,你有阴阳眼?难怪那些小鬼会听你的话,把我给抓回来。” 我趴在桌子上,自从成为了一条鱼,人类的坐姿做我而言就像是一种折磨。 赢湛那笔沾了沾朱砂,在丝绸上写了一个血色的鬼字。 第160章:通房丫头 第160章:通房丫头 赢湛静静的凝视着他亲笔写下的“鬼”字,刀削斧凿般精致的侧脸上隐约浮现出一抹淡淡的寂寥。 他不说话,我也不敢说话,四周静悄悄的,不远处建造在假山上的廊坊里,几个穿着打扮十分奢华的少年路过此地。 这几个少年看容貌都与赢湛有三分相似,应当也都是始皇的儿子们。 他们有说有笑的走来,看见赢湛之后,全都换上一副肃然的表情,低着头快步走开了,好像在躲避什么瘟疫,连招呼都不打。 赢湛也听见了他们脚步声,却似习以为常,不看他们也没和他们打招呼。 明明是兄弟,在自家的皇宫里见了面却是形容陌路。 “生气了?”我张开五指在赢湛的眼前晃了晃。 赢湛伸出那双还没发育完全却已经很有力气的左手擒住我的手腕,“放肆,他们害怕本王的威严,本王有什么好生气的?” 我的手腕被捏的生疼,碎碎念着赢湛小时候还真不会心疼人。 “他们看起来都比你年长几岁,要说威严,也应当比你多才是。” “哼。”赢湛不怀好意的冷笑,我完全不能理解一个小毛孩的脸上怎么会出现这样阴冷的表情。 潜意识里,我已经养成习惯,看见赢湛的这个表情就做好被调教的准备了,心脏不由自主的加速跳动。 可等待着我的并不是什么令人脸红心跳的事情,赢湛居然把那块写着鬼字的丝绸盖在我的脸上。 只听见“刺啦”一声,一只森然鬼手就撕开丝绸从那个血淋淋的鬼字中爬了出来,一把掐住了我的脖子。 “啊啊!救命!赢湛!”那是一个披头散发,皮肤苍白瘆人的女人。 她双手掐住我纤细的脖子,将我死死按在地上。 听见我的呼救,赢湛笑意更深,处之泰然的俯视着我们,“区区奴隶,竟然直呼本王名讳,死罪。” 成精也有成精的好处,身体素质比我还是人类的时候,强悍了一些。 女鬼掐住我的同时,我也狠狠的掐住了她的脖子,两人扭成一团,难分高下。 我不清楚女鬼怎会从丝绸中冒出来,但她的出现一定和赢湛脱不了干系,他是故意整我! “不叫你赢湛叫什么?”我腾出一只手,在女鬼的眼眶上打出一个青皮蛋。 女鬼尖叫了一声,张开嘴想要咬我,又被我一个头槌撞懵。 赢湛坐在一边看好戏,还抓了一把瓜子磕着,“青婴,到她明白为止,不要留情。” “是,主人!”青婴很好的为我做了示范,身为奴隶应当如何称呼主人。 可我天生硬骨头,我可以迁就赢湛,照顾赢湛,做他的女人,可就是不能做他的奴隶! 青婴说着,手上的指甲竟然暴涨出数寸,跟女版金刚狼似得,架在我的脖子上。 我气喘吁吁的躺在地上,不服输的咬紧牙关。 经过刚才一团扭打,我身上的那几片单薄的树叶全都蹭落在了地上。 就跟绯虞说的那样,变成精之后,我就无需再依靠布料来驱寒保暖,只是出于曾经作为一个人的习惯才穿戴的,所以叶子掉了,我一点都没察觉。 两条凛冽的眸光射向我,带着令人匪夷所思的炙热温度。 我循着那视线望过去,赢湛的表情却冷的如同一座冰山。 尤其是他深邃的瞳仁一瞬不瞬的凝视着我,我才发现自己已经像是被刮掉鱼鳞的鱼,光溜溜的暴露在他的视线中。 “非礼勿视,闭眼!”我急的快要哭出来,这里可是皇宫,周围随时都会有人路过。 被赢湛看也就算了,要是被其他人看见了我还不得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除了始皇,还没有人能命令本王。女人,你的胆子很大。” 我还想反驳,架在我脖子上的长指甲警告的用力按下来,我只能郁闷的闭上眼睛。 “看吧,看吧,反正早就被你看光了!” 赢湛紧绷的五官忽然不易被人察觉的漾出一抹浅笑,踱步到我身边,“究竟是做本王的晚餐,还是做本王的奴隶,这是你最后选择的机会。” 一边说,赢湛还伸出修长的手指,在我微微隆起的胸部上戳了戳。 似乎很满意那种软绵绵如布丁一样的手感,还一连戳了好几下! 太耻辱了,我王元宵活了二十几年,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一个十三岁的小屁孩吃了豆腐! 就算赢湛未来会成为我的夫君,可也是两千年后的事情,他现在的举动简直是丧心病狂! “你、你、你、手拿开!”我震惊的舌头都不听话了。 赢湛一脸的风轻云淡,另一只手也抚上我的腰,“秋高气爽,鱼也肥。青婴,你说这条鱼是红烧还是清蒸?” 天雷滚滚,我在赢湛的眼中只是一条鱼。 青婴很认真的思考了一番,“奴家以为,鲤鱼适合煲汤。” “煲汤你妹,人家是用来观赏的鲤鱼,不是用来煲汤的鲫鱼好吗?!赢湛,你要是吃了我一定会后悔的!” 我的手被青婴制住,只能扭动身体逃避赢湛的魔爪,他却变本加厉,深邃的眼眸似乎还若有似无的研究着我身上女性特有的部位。 我的脸红的就快要滴出血来,视线也有些氤氲。 赢湛扮起我的下巴,“为何要后悔?” 我用力咬着下唇,脑回路被气得的不受控制,“因为等你长大了,会成为我的夫君!” 老天作证我没有撒谎,赢湛和青婴却好像听到了一则天大的笑话。 “主人乃皇室血脉,尊贵无比,你这贱婢如何敢口出狂言?” “这是事实!赢湛,你还会爱的我死去活来!”我的下巴被掐的很痛,越痛越不肯服软。 “主人,这女子太不知好歹,要不要奴家……”青婴凶狠的将锋利的指甲垂直竖放在我的脖子中间,似乎只要赢湛点头,她就会一爪子夺去我的性命。 赢湛看着我,无法从他淡若远山的面孔上猜测在想什么。 “退下。” 闻言,青婴露出了无法理解的表情,可还是非常顺从,欠了欠身边化作一团青烟爬回了那块写着鬼字的丝绸中。 我紧张的瞪着赢湛,他这是要放过我的意思? 他的手还停留在我胸口的柔软上,充满了霸道的占有欲。 我下意识的紧紧握住他那双不安分的双手,全身热的如同火烧一般,呼吸凌乱。 “不杀我了?” “本王决定给你这个机会。” “什么?” “据闻,妖精都擅长魅术,本王十分好奇,你会使出什么手段叫本王爱上你。”赢湛将他的手,从我的掌心抽离,让我有片刻失神。 他坐回石椅上,我也惊慌失措的从地上爬起来,抓起石台上没有用过的丝绸裹住重要的部位。 一个穿着宦官衣服的男人,行色匆匆的走过来,低头禀告,“公子,陛下有要事召见。” 那太监深谙宫中做人道理,不该看的不看,就算我冒天下之大不韪,在皇子面前“一丝不挂”,他也没有露出半分惊慌。 赢湛没有提起我,那太监也把我当成一个摆设,禀告完毕就恭敬的退到一颗大铁树的后面,估计是在等赢湛。 “那个……要不,我先回去,反正你知道我住在那……” 我发现除我之外的所有人,似乎都对赢湛过分敬畏了些,难道是因为他天生阴阳眼,又能操控鬼魂,才让他的兄弟和宫人对他避之不及? 古时候人们多愚昧,秦朝更是将拥有阴阳眼的人称之为“巫”,加之赢湛性格冷酷,不拘言笑,还未靠近就能感受到三分寒意。 赢湛擦亮火折子,将之前画过的所有丝绸都烧毁,像是再销毁什么证据。 待丝绸烧成灰烬,才将视线重新转移到我身上,薄唇轻启,“青花,好好调教这个女人。” “奴婢遵旨。”一个穿着青色宫女服的女人,悄无声息的从另一株树木后走出来,想来应该是站在那里待命许久了。 我尴尬的只想找个缝隙钻进去,赢湛吃我豆腐的画面一定被这个叫做青花的宫女看见了! “跟我来。”青花拉住我的手臂,将我带到一处背光的房间。 房间里放满了数不清的柜子,层层叠叠的推满了衣物,大致分为褐色,青色,蓝色三种。 青花从柜子的最底层取出一套褐色的宫女服给我,“以后,你就是宫中最低等的下人。” 我接过衣服,心想着有衣服穿总比没衣服穿好的多。 “别以为你是公子带回来的人,就能享受特殊待遇。公子说你是奴隶,你就要做奴隶的事情。”在我换衣服时,青婴如数家珍的背诵了一长段宫中礼仪。 我记得,在看过的宫斗剧里,情节发展到这里,会有一个人大约指导我一点宫中的“生存法则。” 从青婴拢长的叙述中,我做出了总结。 第一,奴隶不能直视任何人,并且见到任何人都要下跪行礼。 第二,宫中任何皇宫贵戚都有权决定奴隶的生死,所以要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除非找到了靠山。 第三,奴隶中也分有等级,无论男女,穿褐色衣服的是最低等下人,其次是青色衣服的,比如我和青花的区别,由于我是奴隶,不是宫女,所以终生都不允许穿上青色的衣服。 听到这里,我不由翻了个白眼,等老娘熬过了元宵节,阻止了赢湛和秦玉郎见面就远走高飞。 安安静静的等到两千年后,属于我的赢湛出现! 可惜梦想是丰满的,现实却十分骨感,见我开小差,青花拿起身边的烛台就在我小腿上用力砸了一下。 忘了说,在宫中,任何人都有权利谩骂责打穿褐色衣服的奴隶,我恨得牙痒痒,等回到现世一定要找赢湛算总账。 “青花姐,你还没说什么人穿蓝色衣裳呢?” “能穿蓝衣的宫女只有一人,那便是公子的通房丫头。”说到这里,青花的脸颊微微泛红,别过了脸。 通房丫头? 这个词,我好像在红楼梦里听过,贾宝玉的通房丫头便是袭人,也就是宝玉第一次啪啪啪的女人。 第161章:喂本王吃饭 第161章:喂本王吃饭 想到以后有别的女人给赢湛当通房丫头,我胸口就有一股怨气涌上来。 既然赢湛都说要我勾引他,那我不如使些手段,拿走他的第一次。 “那要怎样才能当赢湛的通房丫头呢?” 古时候,女子都很羞涩,连男人的脸都不敢正视,提到闺房之事,更是变得很傻很天真。 就连宫女中的老司机,青花也不例外,“放肆,奴隶不得直呼公子名讳。” 我装作无辜,“是。” 青花有些脸红心跳的继续说,“你可别痴心妄想,公子的通房丫头必须是在宫中资历最高的女子……对了,你有空听这些没用的,还不赶快给我去工作!” 接下来的一幕,就是整个浣衣局的人都听见我杀猪般的惨叫,青花拽着我的耳朵从存衣的房间一路拽到了浣衣局。 “大家听着,这是公子带回来的奴隶,以后脏活累活都交给她,好好教授她宫中的规矩。”青花叉着腰训斥完离开。 徒留一众宫女大眼瞪小眼,其中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宫女走过来问我,“孩子,你怎么得罪青花了?” 我一怔,难道是提及了通房丫头的事情? “别难过,浣衣局里都是奴隶,宫里日子本就难过,在这里咱们谁都不欺负谁,你就安生留在这里吧。”老宫女生的慈眉善目,混黄眼睛里几乎没有虚假。 但她也没有特别包庇我,和每个人的工作一样,我必须每天洗完三大盆推挤如山的衣服才能睡觉。 赢湛好像真的将我遗忘在了这里,一连五天都没有传见我。 我本想悄悄溜出去找他,却听老宫女说,赢湛已经出宫了,每隔几日陛下就会让他出去执行一些不可说的任务。 老宫女说话时,特别神秘,尤其是“不可说”三字,让我不由自主的就联想到那些任务可能是与鬼神有关。 到了第七天,我已经习惯了浣衣局繁重的工作,早早洗完了衣服,晚饭前还能和其他几个女奴隶蹲在角落里侃侃八卦。 还别说,皇宫里的八卦听起来比电视里的娱乐版块还要劲爆,条条都能做头条。 像什么刘贵妃为了保持青春永驻,居然让人从宫外取得处男的梦遗之液,放入粥中日日服用。 还有某个奴婢,为了引起六皇子关注,假冒玉兔下凡,称有三世未了情缘,宽衣解带成功上位。 更有甚者,做到了嫔妃的位置,不耐寂寞,便借由为陛下祈福,带发出家的名义离开皇宫,在尼姑庵中与男仆欢愉,珠胎暗结。 反正,皇宫里的八卦,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忽然,老宫女看向我,吸了一口用树叶卷起来的纸烟,“听说你是公子从外面捡回来的,你的主子也是个苦命人啊。” “他还苦命,吃得好穿的好,一身本领还有通房丫头……”与这些女奴混熟了,我也扯开了话匣子。 另一个宫女打断我,“你不知道,公子的母亲婉嫔也是陛下从宫外带回的村妇。据说,那婉嫔在入宫前就已经嫁过人,还生过孩子,可她生的美丽动人,陛下对婉嫔一见钟情,抢回宫中。” 说到这,那宫女私下看了看,压低了嗓音,“后来,陛下命人悄悄杀掉了婉嫔前夫君的全家,包括婉嫔进宫前生下的那个孩子。” 我听的大惊失色,婉嫔在宫外的那个孩子应当就是秦玉郎,他现在应该在御膳房里当奴隶,怎么这些宫女都说秦家人全部都被处死了? 想了半天,我才理清思绪,极有可能是婉嫔察觉陛下有杀伐之心,提前将秦玉郎从秦家接出来,除名削级,将他藏在御膳房才苟存一条性命。 这时,御膳房已经让人把我们的膳食送来,秦朝时期还没有吃精米的条件,他们吃的都是糙米,配上一些水煮的蔬菜就算一餐美食了。 作为勤劳的劳动人民,我早就饿的饥肠辘辘,刚分到饭,举起筷子,就听见一道快而不乱的脚步声。 青花又出现了,指着我没好气的命令,“你,跟我走。” “去哪?”我不舍的放下筷子。 “问那么多干嘛,走!”青花抓住我的手,雷厉风行的带到赢湛的房门前。 我听见房间里传来了冲水的声音,还有淡淡的皂角香味,不问可知,屋子里的正在洗澡。 “公子,她来了。”青花恭敬道。 房门径自推开了一道缝隙,传来赢湛略带疲惫的声音,“让她进来。” “还愣着?公子让你进去伺候。”青花的表情像吃了蟑螂一样难看,却还是把我推了进去。 我踉跄的被推进房间,身后房门砰一声就被青花关上了。 屋子里摆设精美,十分雅致,靠近床铺的一侧摆放了一尊两米来宽的画着吊睛虎下山的屏风。 那淡淡的皂角香气和哗啦啦的流水声就是从屏风后传来的。 没出息的我,又脸红心跳起来,尽管屏风后面的人只有十三岁! 卧槽,王元宵,你是要变成变态婶婶么? 我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屏风后的声音在泡过澡之后,变得沙哑起来,带着几分朦胧的诱惑,“进来。” “啊?这……不太好吧。”我不仅没有进去,反而后退了好几步。 我在内心强调了好几次,做人是要有原则的,千万不能成为变态怪婶婶! 屏风后的水声变大,应该是赢湛从木桶里站了起来,我甚至不敢去看屏风上浮现的倒影,两只眼睛只能盯着地上看。 从屏风下的缝隙里,两只滴着水的大脚落到地上,脚踝修长有力,小腿上线条分明没有一丝赘肉。 我情不自禁的咽了咽口水,觉得房间里的空气有些稀薄。 可当赢湛走了两步之后,从他大腿上滑落的水珠里竟然混合着暗红的液体,还越流越多,滴滴嗒嗒的在地面上绽成刺眼的红梅。 “你受伤了?”我的心猛地一痛! “闭嘴。”赢湛不耐烦的低吼,似乎呼吸也不太顺畅。 我不放心的跑进屏风之后,就看见赢湛拧着剑眉,冷汗直流的撑靠在木桶的边缘。 五条寸长的血口子从他的肩膀延伸到背脊,泊泊鲜血止不住的从伤口往外冒,木桶里的洗澡水早就被染成了一片血色,也将他差不多染成了一个血人。 我检查了一下赢湛肩膀上骇人的伤口,仿佛是被熊掌抓出来的,我无法想象赢湛到底经历了什么。 也不敢去想,陛下让他十三岁的儿子去执行了什么危险的任务。 “药在木箱之中。”赢湛虚弱的指着放在床头一只樟木箱,箱子上雕刻着一个诡异的头像,像是一种叫做般若的鬼。 箱子里放满了瓶瓶罐罐,还有一小袋糯米。 糯米是用来治疗尸毒的,但在治疗之前最好要将伤口里的脏血放干净,再敷上糯米才能显效。 我又看了一眼赢湛的洗澡水,发现暗红色的水面上似乎还漂浮着丝丝不易被人察觉的绿色。 发现了这一点,我当机立断拿起糯米,洒在赢湛的伤口上。 “呲——!” 糯米碰触到赢湛的伤口,立刻散发出一股被烧焦般的恶臭,然后变成了黑色掉在地上。 我又抓了一把糯米敷上去,也出现了同样效果,直到糯米不再变成黑色,我才用清水将伤口洗干净,敷上金疮药用干净的布料将伤口包裹起来。 整个过程,赢湛没有说过一句话,也没有喊痛。 “好了。”我洗干净手,老实的站在一旁。 赢湛光着上半身,让我清楚看见,他还没有发育完全的身体上还有另外几个恐怖的伤口。 但那些都是成年旧伤,至少有三年以上,说明赢湛很有可能在十岁之前就被派出去执行某种“不可说”的任务。 赢湛披着的衣服上沾满了血,他不避嫌的将衣服扔给我,坦然的站在我面前,“把所有东西都烧了。” “好。”我将那些带血的衣物和鞋子都扔进青铜制成的盆中,点上火。 赢湛又用他手指上残留的血,在丝绸上写了一行字,片刻就不知从哪里跑出了四个小鬼,将满是血水的澡盆扛出去。 由于凡人的肉眼是看不见鬼的,所以在守在门外的那些个宫女太监眼里,硕大的浴桶就好像自己漂浮在空中,一个个都吓得亡魂大冒。 只有青花司空见惯一般,非常淡定的站在门口,“公子,用膳了。” “放在桌上。”赢湛拉着我的手,不让我出去。 从屏风上的倒影可以看见,两道身躯紧紧贴合在一起。 “是,奴婢告退。”青花放下膳食,退出房外。 我赶紧从赢湛的怀里逃脱出来,“那么,奴婢也告退了。” 赢湛没穿衣服,我可以清楚看见他身体的某个部位已经觉醒了! “不许告退,为本王更衣。”赢湛说着,扔给我一套干净的黑色长袍。 这身袍子的式样与我初次看见赢湛时的相同,只是衣服上缺少了淡淡的桃木香气,多了几分清新的皂角味道。 我红着脸,为赢湛穿上了一件里衣又披上了一件外套,扶着他坐在厅堂的饭桌上。 身为皇子,赢湛的伙食并没有特别丰富,就在普通的膳食品种上多了一道烤肉。 这是一块没有被切开的蹄髈,烤的外焦里嫩,油腻的想起刺激着我的味蕾,自从穿越来了秦朝,我已经一个多月没吃过肉了,盘子里还放着一把切肉的小刀。 我眼巴巴的盯着蹄髈,赢湛理所当然的命令,“伺候。” “哦。”我恭敬的站在一边,伺候吃饭就是陪着吃饭的意思吧。 赢湛却不以为然,略显苍白的脸上剑眉微蹙,“喂本王吃饭。” “别告诉我,你不会拿筷子。”我一脸鄙夷。 “本王有伤。”赢湛理所应当的看了眼他被包成粽子的肩膀,“包扎的不错,出乎本王意料。” 他这是在夸奖我嘛? 第162章:暴君基因 第162章:暴君基因 我寻思着,学医五载,若将现代医术用在这些古人身上,或许我也能成为时珍华佗,传为佳话。 抱着这份好心情,我就勉为其难的拿起筷子,往赢湛口中送饭。 秦朝的膳食非常简单,一个蹄髈,一盘青菜,一万糙米饭。 我就按着顺序,一口荤,一口素,一口饭往赢湛口中送,等饭喂光了,赢湛抬了抬手指,示意我他已经吃饱了。 “今日之事,若有第三者知道,你必死无疑。”吃完饭,赢湛冷酷的警告我。 “知道了,我不会出卖你的。”我对他眨了眨眼睛,拿着膳盒退出去。 膳盒里还有半只蹄髈没吃,我装作从容淡定,实则已经口水直流了。 匆忙跑回浣衣局,找了个角落就开始大快朵颐,吃了个痛快。 “原来你在这,青花来传话,让你今晚换个房间,不用睡几十个丫头挤一起的通铺了。”老宫女眉飞色舞的说,“老实说,你是不是被公子看上了?” “没有的事,我就是伺候了一顿饭。”我实话实说。 老宫女却笑得高深,用一种过来人的口吻提点我,“你可要好好把握,要能被公子看上,做个通房丫头,你下半生就不用再浣衣局做粗活了。” 我早就打定主意,过了元宵节就偷溜出去,才不会在皇宫里过下半生。 “青花要将我分去哪个房间?” “还能去哪,浣衣局最好的房间,就是我住的,今天起,你就和老太婆我一起住。”老宫女或者,将我带入了她的房间。 虽然也是一块长木板的通铺,但已经用一个小小的屏风分隔开,我睡里铺,老宫女睡在外面。 半夜里,我怎么都睡不着,总觉得脖子下有个什么硬邦邦的东西,戳的我难受。 可枕头下面却没都没有,边角都被缝死的枕头里却出奇的重。 我好奇的将枕头剪开,骇然发现,我的枕头里居然藏着一把巴掌大小的短刀。 而此刻,睡在我旁边的老宫女不动声色的翻了个身,似乎并没有看起来睡得那么熟。 次日,我还没来得及问枕头里的短刀一事,青花就又一次造访浣衣局。 我偷偷翻了个白眼,这个青花每次踏足这里,都害我吃不成饭。 “公子,人带来了。”青花将我往赢湛的房门内一推,就退出去关上门。 赢湛坐在一桌饭菜前,仍旧披着昨日我帮他披上的衣服,一看便知他为了隐藏受伤之事,一整天都没有出过房门。 从刚才青花极力克制却隐藏不住的羡慕嫉妒恨的表情,可以看出,赢湛受伤连他的贴身奴婢青花都不知情。 “换药。”赢湛冷冷的看向桌上放着的箱子。 我站在医生的角度非常专业给出建议,“你的伤口不需要天天换药,3天换一次就好。” 赢湛对我眨了一下眼睛,似乎是在推敲我的话是否可行,“你很擅长做这种事?” “算是吧。”我腼腆一笑。 赢湛对我伸出另一只没有受伤的手,勾了勾修长干净的手指,“过来。” “你想干嘛?”我防备的后退一步。 “侍奉本王吃饭。”赢湛不耐烦的用指关节敲击着桌子。 “哦。”我慢吞吞的挪过去,故意站在他受伤的那一侧,以防他的咸猪手。 今天的膳食比昨天的更加丰富一些,赢湛丝条慢理的咀嚼着我送入他口中的食物,没有挑食的习惯。 看他吃的津津有味,我的五脏庙止不住的开始击鼓鸣冤。 “咕——” “咳咳!”我赶紧用咳嗽掩盖过去。 “咕噜噜——” 我继续咳嗽,“不好意思,这几天有点咳嗽,咳咳咳咳!” “宫闱之人,若患咳疾,会被送出宫外除以炮烙之刑。”赢湛擦擦嘴,掷地有声的说。 我用意念控制将胃部的运动调成静音模式,“炮烙是什么刑法?” “就是将人绑在烧红的铁柱子上活活烫死,如此也能将病症杀死。”赢湛的视线落在茶杯上,我到了一小杯送到他嘴边。 “生病了看大夫,为何要将人烫死,太残忍了吧!” 想到那个被称作“炮烙”之刑的场面,我忍不住拧起眉头,并且失去了对铁板烧的好感。 赢湛喝完茶,声线透出几分慵懒,“咳疾与肺痨难以区分,为了防止病疫在宫闱乃至整个咸阳城蔓延开,百姓也拥护这种做法。所以,你要是真的患了咳疾,本王也会将你送去炮烙。” “不用!我突然发现我的病已经好了。”我笑的那叫一个灿烂! 始皇残暴,在历史课上清楚写着,加上古时候医疗水平低下,我一点都不怀疑,他们会用这种雷霆手段对付病患。 现在想来,赢湛体内的暴君基因估计就是始皇遗传给他的。 “那就好。”赢湛勾出一个邪魅的弧度,对外喊道,“青花,带她回去。” “是。”青花推开门,将我和桌上的残羹剩饭一起从赢湛的房间里清理干净。 喂赢湛吃饭时,我故意不怎么夹獐子肉给他吃,想要找个地方犒劳自己,现在都被青花收走了,我简直欲哭无泪。 回到浣衣局,大家早就吃完饭,开始洗衣服了。 浣衣局的宫女一个个都是大胃王,吃饭从来都是不足饱的,更不会给别人留饭。 见我回来,每个人看见我脸上都挂着八卦和讨好的笑,都以为我去赢湛哪里享福去了。 饿了一整天,我实在是忍受不了这样枯燥乏味的日子,恰逢今夜是满月,御花园的池子里水位上涨,非常适合“越狱”。 我就趁老宫女睡着的时候,脚底抹油,想要回凶河一趟。 赢湛将我抓来了七八天,都没有人帮我报个音讯,绯虞她们一定急坏了。 秦朝时候的首都咸阳就是现在人口中的西安附近,从皇宫游回凶河也就三十公里的路程,我变回原形一个小时就回到了家。 绯虞看见我,激动的眼泪都要落下来,“臭丫头,你总算回来了,我们都以为你落入渔夫的渔网了!” “我是落入渔网,不过不是渔夫的网子,而是两个小鬼的网子。”我拍拍绯虞的背脊安慰她。 绯虞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全都往我身上擦。 听完我这几天的遭遇,她惊愕的合不拢嘴,“天哪,莲缀,你不会是真的看上那个人类男子了吧?” 我点点头,“看上了。” 不止看上了,还被人家看光了,这份阴缘,还会一直纠缠到两千年之后。 “我不同意!人妖殊途,你们是不能结合的呀,否则要遭天谴的!”绯虞难得一本正经的说。 我掏掏耳朵,却也不得不重视这个问题。 在现世,我与赢湛就是犯了天条,人鬼结合,才会落得生离死别的下场,还连累了我的外婆。 这一次,我不能再犯相同的错误。 “好好好,我答应你,不会和人类结合的!” “那你不要再去咸阳了。” “相信我,过了元宵节我就会回来,然后再也不与那个人见面。” 还好绯虞提醒我,不然我还在一门心思想着要去做赢湛的通房丫头。 人总是吃一亏长一智,我不能再连累这一世的他。 老天爷或许是故意这样安排,给我们重新相遇的机会,却颠倒了身份,让赢湛做了人,将我变成精。 也注定了,这一世,我们是不能结合的。 吃了一大盆水草和虾米,我心满意足的游回皇宫,刚从御花园的池子里变成人形爬出来,一把蹭亮的匕首就不偏不倚的架在我的脖子上。 “不想死,就乖乖听话。”这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的声音,从她身上刺鼻的烟草味道,可以断定她就是那个看起来慈眉善目的老宫女。 “好。”我做了个ok的手势,“你别激动。” “闭嘴!”老宫女紧了紧手上的匕首,把我压到一个类似柴房的地方。 “说,你都和公子说了些什么?”老宫女一把将我推到柴火推上,危险的挥舞着手中的匕首。 我一头雾水,不住摇头,“我一个奴隶能说什么呀,他就是叫我过去做些杂物。” 老宫女面色阴沉,不屑的扯出一个冷笑,满是皱纹的老脸在昏暗的月光下看起来特别狰狞,“做杂物?小丫头,我白痴才会信你!那把涂了鸩毒的刀呢,你把刀藏到哪里去了?” “你能不能先把刀放下,我一个弱女子,想逃也逃不掉啊。”我试着推开脖子上的刀,老宫女却突然歇斯底里起来。 “别耍花招,逼供的手段我知道的可多了,再不老实,我就先割了你一直耳朵。” 我有预感,老宫女藏着一把涂有剧毒的刀,定是没安好心,讲不定是想去刺杀谁的。 她在行动之前,怕暴露风声,才将武器藏在我这里,万一被人告发,被查到刀藏在我的枕头里,我就变成了她的替罪羊。 换言之,她的行动已经走漏风声,唯一能让她继续待在皇宫里的办法,就是杀人灭口。 所以我无论是说,还是不说,都是死路一条。 短刀就藏在我的衣服里,可我绝对不能让老宫女发现,“刀不在这里,我扔到御花园离去了。婆婆,宫里就只有你对我好,你想杀谁,我可以帮你一起杀,人多力量大,您不妨考虑考虑。” 我只想骗老宫女带我去御花园,那我就能化作一尾鱼,跳进池子里避难。 第163章:打得好 第163章:打得好 要是路上遇见巡逻官兵,还能扯上两嗓子,叫来官兵将老宫女就地正法。 可老宫女到底是人老成精,丝毫不听我的忽悠,“不用了,这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不想连累你。只要你告诉我刀扔在御花园的哪个角落,婆婆就放了你。” “说不清,我指给你看。”我试探着推开窗,发现外面半个人影都没有。 “快说!”老宫女已经没有耐心,挥刀划破我的衣袖。 我见她来硬的,也奋力反抗,不是只有她一人有刀,我身上也藏着刀。 正如老宫女所说,涂了鸩毒的刀,只要轻轻在人皮肤上划开一刀小小的伤口,就会让那个人顷刻毙命! 这么算起来,我比她年轻,武器也更厉害,胜算还是挺大的。 争斗中,我发现老宫女的力气也不如我,被我用力一推就倒在地上。 拆房里有一个废弃的灶台,灶上供奉了一尊小小的灶王爷,神牌下还有一个烧光了香的香炉。 老宫女被我打急了,抓着什么就都朝我劈头盖脸的扔过来,包括灶王爷身下的那只香炉。 身为精,在化身成人之时,有许许多多的限制,首当其冲的就是怕遇见神仙,和尚,道士把我们收服了去,其次就是怕香火和香灰。 只要沾上一点点香灰,妖精就会露出原型。 就好像我现在这样,突然就从一个大姑娘变成了一条光不溜丢的花尾巴鲤鱼。 我使劲在刚才穿在身上的衣服里挣扎,想要找点水将香灰洗干净,可柴房里一滴水都没有,我无处可逃。 老宫女气喘吁吁的捡起那把有毒的匕首,冰冷的刀尖举到我的头顶,“原来是条鲤鱼精,料理了你也算为名除害!” 变成鲤鱼后,我不能说人话,只能长大着鱼唇吐着气泡。 老太婆狞笑举起刀,突然,拆房的门被一双健硕的双手推开。 那人穿着一件类似瓜农的马甲和卷腿脚的裤子,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还有些醉醺醺的,“我好像听见有人说要吃酸菜鱼,这么好事儿怎么能少了我呢。” 老宫女猛地转过头,“你是谁?” “我啊?我叫北冥鲲,是专门给您老送酸菜的!” 北冥鲲一把酸菜拍晕了老宫女,捡了一根柴火塞进我张的大大的鱼嘴里,“小鲤鱼,你可要咬住了,别走到半路摔在地上,我可没办法碰到你身上的香灰,将你捡起来。” “恩恩!”我拍打着尾巴,心中默念,您老动作麻利一点吧,我都快要被旱死了。 “行,咱们上路了!”北冥鲲提起我紧紧咬住的柴火,摸着黑前往御花园。 今晚也不知什么缘故,这一路上一个宫女、太监、侍卫都没见着,除了那一弯朦胧的下玄月窥探着我们的行踪,皇宫里的人似乎都睡了。 北冥鲲不太认识路,饶了一大圈才将我带到池子边,要不是仗着在娘胎里就已经修炼成精,换做普通鲤鱼早就被风干做成腊鱼了。 “小鲤鱼,快洗吧!”北冥鲲将我连同木棍一起丢入河中,盘膝坐在岸边。 我咬断一根水草当做浴巾,上搓搓下洗洗,大半天才将卡在鱼鳞里的香灰清理干净。 “那个……你能不能背过身去,我要上岸了。” 洗干净香灰,我又能化身成人了。 北冥鲲用肘关节撑着膝盖,又用手掌托着下巴,左右看了看,莫名歪着脑袋,“那就上来呗,放心,这里没有人类。” 我刷的一下红了脸,妖精大多都是动物修炼而成,没有穿衣服的习惯,坦诚相见对于他们来说理所应当。 尤其我现在的年纪,幻化成人也不多十一二岁,压根没发育,北冥鲲自然不会想到要对一个小孩子避嫌。 “我不习惯别人看见我变身,北冥大叔,您就行行好,背过身去吧!” 小孩子有小孩子的好处,那就是可以没脸没皮的撒娇。 “一条小鲤鱼还学的挺像个人的。”北冥鲲说着,闭上眼睛,不再看我。 我的眉头拧的都快要打结了,这个北冥鲲也真够懒的,随便闭上眼睛就想打发我!? 不过我也没抗议的权利,他可是我的救命恩人,也是水精界的妖王,能听我的恳求算是给我天大的面子了。 “小鲤鱼,你变身麻利点,我怕眼睛闭久了,就睡着了,到时候不小心露出原型可就不好了。”北冥鲲闭着眼睛,百无聊赖的挠了挠后脑勺。 我伸手在他面前挥了挥,又假装出拳揍他,戳他的双眼,最后做了一个搞笑的鬼脸,确保北冥鲲真的看不见,才呲溜一声从水里跳出来,钻进树丛里摘了一串叶子裹在身上。 “好了没?” “你可以睁眼了,北冥叔叔。” 北冥鲲睁开眼睛,见到我似乎觉得眼前一亮,“你怎么打扮的跟只猴子似得。” “什么猴子,这是复古猿人装!”我的强调,让北冥鲲噗嗤一声笑出来。 “猿人是什么?猴子妖怪和人类的结晶?” 我的嘴角抽了抽,不知怎么和古代的妖精解释人类进化史。 北冥鲲的笑点真的很低,夸张的抱着肚子,就差笑趴在地上了,而且他的眼睛在夜里会绽放出一种好看的蔚蓝色的反光,仿若夜幕都被他的笑声渲染了。 “北冥叔叔,你来这里干什么?” 之前,我们都恭敬的称北冥鲲为妖王,虽然他总是强调不要加他妖王,但身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水精,谁还敢真的直呼其名? 想了半天,叫他叔叔应该是最恰当的了! 不过北冥鲲似乎不太满意这个叫法,“在你问问题之前,能不能换个称呼?” 我想了想,叔叔是爸爸的弟弟,北冥鲲应当比我的鲤鱼爸爸辈分高的多,“北冥伯伯?” “打住打住,我堂堂一风华正茂的年轻男子,哪里长得像老伯伯?”北冥鲲用他比常人修长许多的手指捂住无得嘴,“你看我帮了你两次,咱们也算是挺有缘分的,你再想个亲近一些的称呼不行嘛?” 我叹了口气,寻思着在现世遇见这种情况应当如何称呼? 帅哥?不行,感觉很轻浮。 哥哥?还是不行,这辈分乱了套了! 有了! 我脑中灵光一闪,字正腔圆的喊出来,“干爹,不如我认您做干爹吧,比亲爹还要亲的干爹!” 北冥鲲那张刚毅帅气的脸孔,听见我叫他那声“干爹”以后,皱成了一朵菊花,颓然的松开捂住我嘴巴的手。 “不可以吗?人家真的想不出了。” 当萝莉除了可以撒娇,还可以装可怜和卖萌。 北冥鲲似乎受不了别人的楚楚可怜,拍了一下额头,勉为其难的答应,“算了,你说干爹就干爹,快把眼泪擦擦,干爹可不喜欢哭鼻子的女儿。” “好哒,干爹!”我擦干鳄鱼的眼泪,换上一副乖巧的模样,“如果没什么事情的话,女儿恭送干爹。” 我对着微波粼粼的池水做了个“请”的手势。 北冥鲲立刻像小孩子一般嘟起嘴,似乎有其他想法,但突然闯入我们周围的一道脚步声惊动了他。 “有人来了,干爹先走一步,小鲤鱼你也赶紧从人类的地方回来吧!” 说罢,北冥鲲噗通跳进水里,但他却没有露出原型,而是维持着人类蛙泳的姿势消失在墨色的池水中。 我也躲进树丛的阴影里,一个踢着灯笼的太监低着头从不远处匆匆走过去。 等我回到浣衣局,老宫女还没回来,估计是北冥鲲将她反锁在柴房了。 我找一件新的奴隶衣裳换上,就倒在床铺上,供奉神仙的香灰可是有神力的,就算洗掉了也会让我感到身心疲惫,皮肤上还火辣辣的痛。 我没有闲心再去管老宫女的事情,反正明天一早就会有宫人去柴房干活,老宫女私藏毒刀的行径也会曝光,我只要安安静静的做一个吃瓜群众就好了。 奇怪的是,次日皇宫里并没有传出老宫女是刺客的新闻,老宫女也没有重新回到浣衣局,不知道逃到了哪里。 我一直提防着老宫女杀人灭口的计划没有成功,会不会躲在暗处,找机会再来一次。 我说不清她是不是受人指使,但她最初想要杀害的人一定不是我,而以她在宫中的地位,就算能杀人也是杀一些无关痛痒的宫女太监之类的。 因为老宫女每天的活动范围,根本就没机会接触到更上层的人。 但是,刺杀普通的宫女太监需要一把得来不易,价格不菲的鸩毒的刀嘛? 正发着呆,青衣又出现在我的身后,一把领着我的后衣领,将我带到赢湛的房间里。 “我知道了,不就是侍奉吃饭嘛,我自己去!” 我推开青衣的手,熟门熟路的推开赢湛的房门。 但是房间里坐着的不止是赢湛,还有另外两个女子。 其中一个与赢湛一起坐在饭桌前的女子,生的唇红齿白,身材纤细玲珑,穿着一身秦朝时代十分珍贵的鹅黄色染料的衣裳,一看就知道非富即贵,年纪差不多到了及笄之年。 另一个,穿着青色衣裳,谨言慎行的女子,不用问也知道是黄衣女子的贴身侍女。 房间里还有一条体格健硕的大黄狗,算是土狗中比较英俊的,我猜测这条狗很有可能就是英国牧羊犬的祖先。 黄衣女子看见我脸上的微笑立刻消失了,灵动的眼眸里射出一丝火药的气味,“湛哥哥,她是谁?” “新来的奴隶。”赢湛冷淡回答。 “一个奴隶也敢扇窗湛哥哥的房间?”黄衣女子高傲的看着我,带着不屑。 从她的脸上我不禁看见了敌意,还闻到了一股子浓浓的醋意。 很明显,这个女子十分喜欢赢湛。 “她就是公孙小姐想要一睹真容的那条鲤鱼精。”赢湛用左手端起茶碗,抿了一口。 公孙小姐? 第164章:这个他,不属于我 第164章:这个他,不属于我 这个名字听来似乎有点耳熟,我努力回想着课本上的知识,始皇时期,似乎有一个大良造叫做公孙起,这位小姐姓公孙,又能与赢湛平起平坐,该不会就是大良造公孙起的女儿公孙环吧? 顺带说一句,秦代的大良造就相当于宰相这个职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就是她?!”公孙环好奇的上下打量我,指着屏障后的一桶清水命令,“你就是莲缀?很好,本小姐命令你现在就去哪木桶里露出鲤鱼真身。” 我听得目瞪口呆,这是唱的哪一出? 见我愣在原地,公孙环的宫女走上来,“啪啪!”给了我两巴掌! “贱婢,连人话都听不懂了?” 我几乎被打蒙了,等我回过神来,已经控制不了心中怒火,想要还手。 可我还没打到,青婴就悄无声息的从我身边冒出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腕。 由于青婴是鬼,肉眼无法看见,故此在公孙环和那个宫女眼中,我是自己将手停在半空,不敢打下去。 “怎么,在两位主子面前,你还想还手?”那个宫女训斥道。 我的手被青婴擒住,只能咬着下唇,忍气吞声。 “湛哥哥,你的奴隶那么不听话,不会怪环儿下手太狠吧。”公孙环无辜的望着赢湛。 赢湛还在喝茶,但我发现他刚才不易被人察觉的从怀中掏出了一张写着朱砂字符的丝绸,这个青婴应该就是从丝绸中召唤出来的。 我也不瞬不瞬的睨着赢湛,默默传达我的愤怒。 “湛哥哥,你到底会不会责怪环儿?”公孙环一双芊芊玉手挽住赢湛受伤的手臂,轻轻的摇了摇。 赢湛表现的风轻云淡,嘴角的浅笑却消失了。 那个伤口至少要休养半个月才能结疤,被公孙环这么一拉扯,伤口一定流血了。 我以为赢湛会生气,可他却面无表情的看着我吐出三个字,“打得好。” “你说什么?”我忍不住了,青婴困得住我的手,困不住我的嘴。 “不听话的奴隶就需要好好管教,有劳公孙小姐代了。”赢湛居然还给公孙环倒茶。 “环儿不许湛哥哥那么客气,父亲说过,到了元宵节就向陛下请旨,给我们两个赐婚。”公孙环说着,止不住面色绯红,娇滴滴的靠在赢湛的肩膀上。 让我几乎气炸的是,赢湛居然心安理得的接受了,即使他的脸上看不出丝毫对公孙环的爱意,可从他平静的神情,却可以看出他似乎很满意这桩婚事。 公孙环投给我一个未来女主人的胜利眼神,我的视线却只能停靠在赢湛一人身上,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渐渐的,我的视线出现了几分氤氲,在眼泪要落下来之前,跳入木桶变成了一尾红白相间的鲤鱼。 世人都说鱼是不会流泪的,也说过鱼的记忆只有七秒,此刻我多么希望人类无知的揣测会成为现实,好让我的胸口不再痛如刀割。 公孙环清秀的脸蛋出现在木桶上方,没有发现有一条鱼在水中流泪,她如胶似漆的勾着赢湛的手臂,叫我的心也跟着流泪。 “她真的是一条鱼,太好玩了!” “能博公孙小姐一笑,是她的福气。” 赢湛恭维着公孙环,冷眼划过水面。 他们似乎都感受不到我的悲伤,厅堂中弥漫着温情的氛围,只有青婴察觉了,眼底露出一丝怜悯。 “湛哥哥,环儿最近苦练了一支舞蹈,只想跳给湛哥哥听。”公孙环眨了眨明亮的大眼睛。 赢湛似乎将她看得极为重要,点头道,“可以,你们都退下。” “还有她。”公孙环指了指木桶里的我。 我的心似乎在滴血,疼的不能呼吸,脸上却扯出一个冷笑。 赢湛,我不怪你现在将我当做一个奴隶,我爱的是那个两千前后的你,现在的你,对我而言只是个重要的陌生人,就像我对你而言。 我听着“未来女主人”的命令,化身成人从木盆里站起来。 鲤鱼在变身时都是不穿衣服的,我也不例外,既然你们只把我当做一条鱼,一个奴隶,那我听话便是。 屋子里的气温瞬间下降了不少,赢湛冷冽的眼神似乎能够将我穿透,可我早就疼的麻木了。 公孙环发出一声尖叫,害羞的捂住眼睛,“啊啊啊!你、你怎么不穿衣服。” “我是鱼,本身就是不穿衣服的。”我冷冷的回答,面无表情的走出去。 赢湛的嘴唇无声的动了动,青婴立刻拿了一件衣服披在我的肩膀上。 我回眸看了他一眼,不屑的嘴角微翘,坚定的告诉自己,这一世的赢湛,不是我认识的那个。 换上奴隶的衣服,我、青花,青婴还有公孙环的宫女都齐齐等候在赢湛的房门外。 紧闭的房门里不时传来公孙环的娇嗔和嬉笑声,偶尔也会传来赢湛的声音,我每一句都认真的听着,希望能让自己死心。 等候了两个时辰,公孙环命人打开房门,侍奉晚膳。 没有命令,我这个最低等的下人必须站在门外候着,除非赢湛叫我走,我才能离开。 青花上完菜后,想要给赢湛斟酒,酒壶里的酒还没倒出来,赢湛便抬手道,“你来侍奉。” 我对上了他的眼睛,确定了他说的那个“你”,指的就是我。 “奴婢告退。”青花恭敬的退出房间,然后将我推进屋去。 我带着一张死鱼脸,端起酒壶倒酒,赢湛每喝一口,我就往酒盅里再添上一些。 一切动作都似乎是机械的,我也尽量不去看屋子里的任何人,不去听周围的声音。 可赢湛没打算放过我,掷地有声的重新说了一遍,“你忘了应该如何侍奉晚膳了?” 我不由自主的拧起眉头,这可是在你重要的的公孙小姐面前,你确定要我喂你吃饭? 赢湛似乎故意将我往火坑里推,表面上却只是不耐烦的在桌面上敲击着修长的手指。 “是。”我听话的拿起赢湛面前的筷子,夹了一只虾仁送进他的嘴里,等他咽下后又往他口中送了一小口饭。 除了青婴,在场的所有人都惊愕的几乎石化。 尤其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千金小姐公孙环,十分不理解的嘟起粉嫩的小嘴,“湛哥哥,你,她,你们……” 但她过于震惊,半天没有找到恰当的词汇来形容内心的震撼。 “食之不语,公孙小姐有什么话,等饭后再说。”赢湛说着,视线落到肉糜茄子上,我麻利的夹起一大块塞进他嘴里。 公孙环的表情越发难看,纠结了半晌才鼓起勇气,“湛哥哥,让环儿来侍奉湛哥哥吃饭可好?” 咽下口中的饭菜,赢湛又抬起手,这个动作表示他已经吃饱了,让我给他擦嘴。 我已经能感受到公孙环和她那个宫女毒针一样的眼神了,可我却无处可逃。 公孙环深吸了一口气,又想找机会扳回一局,“我也吃饱了,撤下吧。环儿还想让来福给湛哥哥表演一下最近的训练成果。” 来福,指的就是一直安分趴在桌子底下的那条大黄狗吧。 听见公孙环叫它名字,来福立刻精神奕奕的坐起来,直摇尾巴。 并且随着公孙环的指令,或站立或打滚,顺利完成了一系列动作指令,连我都暗暗夸赞来福真实一条好犬! 赢湛优雅的拍手道,“你的犬,甚好。陛下的军队若也能驯养几只猎犬,就不会有那么多奸细了。” “我的来福虽好,湛哥哥的鲤鱼也不错呀。不过呢,既然是宠物,就应该和来福一样,在脖子上系一条锁链,才会听话。”公孙环白净的手指揉了揉来福的脖子,来福舒服的眯起眼睛。 我在心底暗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有谁在鲤鱼的身上栓链子的。 “这个提议甚好,来人,拿条锁链来。”让我不能接受的是,赢湛居然真的拿来了一条锁链,亲手套在我的脖子上,还挂上了一块金灿灿的金锁。 锁链勒的非常紧,几乎让我难以呼吸,我紧紧拉住脖子上的锁链,恨不得一拳揍扁眼前高冷的脸孔。 “你要勒死我吗?” “锁紧一点,你才会乖乖待在本王的脚边。”赢湛说了一句公孙环听不懂的鬼话,松开了我的脖子。 他嘴角危险的弧度,让我突然觉得,赢湛今天的行为似乎都带着某种反常的报复。 可我想不通到底哪里得罪了他。 整个下午,公孙环像一只百灵鸟似得叽叽喳喳的说个没完,赢湛表现的特别包容,偶尔还会面带微笑的附和。 不止是我,就连公孙环都能看出来赢湛笑的虚假,可她依然十分高兴,毕竟面对其他女子赢湛连敷衍的兴趣都没有。 聊到夕阳西下,公孙环精心准备的谈资已经说完,有些尴尬的坐在屋子里。 赢湛站起身,优雅的对着公孙环伸出手,“天色已晚,本王送公孙小姐回府。” “这么快就赶人家走……”公孙环娇嗔着碎碎念,两只小手还紧紧挂在赢湛的手臂上。 赢湛清冽的目光落在公孙环的脸上,后者的脸颊刷一下通透了,灵动的眼睛也闪烁出激动害羞的神色,“环环听湛哥哥的。” 我吃了这两个人撒下的一整天狗粮,整个人都处于奔溃状态。 就算外表装的再平静,再冷漠,心痛的感觉还是骗不了自己。 所有奴婢都跟着赢湛和公孙环身后走出去,按照等级我需要走带奴隶们的最后,就连来福都排在我的身前。 但公孙环还是十分芥蒂的用她眼角的余光瞥了我一眼,从怀中掏出一块色如青葱,晶莹剔透的翡翠,“湛哥哥,这个是爹爹让我转增给你的,说是可以辟邪,对你有好处。” 那块翡翠上雕刻着一尊神像,虽不知这神像是否会像墨白的那块神像一样具有神力,单说着翡翠的成色就价值连城。 赢湛礼貌的扯出一个微笑,接过翡翠,“替本王谢过大良造。” 说罢,赢湛继续往前走,公孙环不悦的抿了抿唇,快步追上去,“来而不往非礼也,湛哥哥接受了我爹爹的馈赠,是否也应当赠与回礼?” “莫不是本王府中有什么东西入了公孙小姐的眼?”赢湛停下脚步。 公孙环似乎做了一番内心挣扎,伸手指向我,“环环想要她!” “她,属于本王。”赢湛的声音似乎有些降温。 “环环知道,莫非湛哥哥舍不得一个奴隶?”公孙环说着,委屈又固执的宁凄眉头。 赢湛若有似无的眼神扫过我没有表情的脸孔,宽厚的手掌轻柔的揉了揉公孙环的额头,“只要大良造接受本王的提议,这种奴隶,公孙小姐想要多少,本王都乐意奉送。” 听到这里,我以为已经痛的麻痹的心弦又被猛烈的拨弄了一下。 “你要把我送给她?”我不敢相信。 话音未落,捆在我脖子上的锁链就被收紧了,勒的我几乎不能呼吸。 第165章:他喜欢我 第165章:他喜欢我 “奴隶不得擅自在主人面前说话。” 锁链的那头掌控在赢湛修长的手中,他轻轻一个动作就能决定我的生死和去留。 我感到非常屈辱,没办法再去看他那张熟悉却又无比陌生的脸。 王元宵,你要忍住,只要熬过元宵节就可以永远离开这里。 我努力的安慰自己,可当我亲眼看见赢湛将牵着我的锁链交到公孙环手中时,还是听见了心碎的声音。 “湛哥哥对环环那么好,爹爹也不会亏待了未来姑爷。相信不日就会亲自去拜访大公子的府邸。”公孙环灿烂一笑,似乎整个人都闪闪发光。 我没有选择的被公孙环带走,原本,我的计划是刚出宫门想变回鲤鱼从锁链里溜出去,却骇然发现被锁链捆着,我居然丧失了变成的能力。 前往公孙府的路上,她坐着马车,我穿着这身丑陋的奴隶衣裳不被允许上马车,只能跟在马车后面一路奔跑。 到了公孙府大门口,我已经大汗淋漓,像是从水中刚刚打捞出来。 公孙环扯了扯手中的链子,“莲缀对吧,现在起我就是你的主人。” 我跟着她走进公孙府,饶了好几个圈子才来到了一处鸟语花香宛若世外桃源的地方。 这里算是公孙府的东南角,也就是公孙环居住的地方,作为大良造的独生女,公孙环比公主过得还要舒坦,可谓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你们都下去。”进了屋子,公孙环就神神秘秘的把一干下人都轰下去,只留下我和来福。 可笑的是,我和来福的脖子上都拴着锁链,似乎身份比奴隶还要不如。 公孙环从她的橱柜里取出一套素色的衣衫扔给我,“换上,本小姐的眼里见不得丑陋之物。” 这套衣衫应当是公孙环的旧衣服,剪裁合身,刺绣精美,估计这位大小姐没穿过几次。 我点点头,背过身,听话的脱下奴隶服,准备更衣。 一只手好无预兆的在我的背脊上抹了一把,吓了我一跳,“你想干嘛?” 公孙环眨巴着大眼睛,脸颊和我一样红扑扑的,似有几分尴尬,“我就想知道妖精的身体,摸上去是什么感觉。” 我赶紧穿上衣服,将自己抱的密不透风,“我是精不是妖,精都是善良的,妖是邪恶的。” “你少骗我,你要是良善的,为何还要化身成人来勾引我的湛哥哥?”公孙环不依不饶的问。 我耐着性子,解释道,“我是被你的湛哥哥抓去为奴的,若我真的勾引过他,怎还会是奴隶的身份,至少也混成他的通房丫头了吧。” “你、你!”大概是听见“同房丫头”四字,公孙环羞红了脸,“不知羞耻。” 我坦然的耸耸肩,“难道我说的不对?” 想了一会儿,公孙环似乎想通了什么,露出一个古灵精怪的笑,“都是女子,我便直说了,听说妖精都会修炼蛊惑人心之数,本小姐把你从湛哥哥身边讨要过来,一来是担心你对湛哥哥使坏,二来,也是要你传授本小姐蛊惑人心的方法。” 我也跟着笑起来,“抱歉,我道行尚欠,不会你说的那种法术。” “你敢不听我的命令?!”公孙环傲慢的攥紧手中的铁链,勒紧了我的脖子,“明月!” “是,小姐。”一个穿着青衣的宫女推门进来,恭敬的行了个礼。 公孙环不满的摇晃着锁链,“她不听我的命令,你来教教她规矩。” “奴婢遵旨。”明月凑近我耳边,用只有我和她能听见的声音低声道,“你在公子身边永远只能做一个奴隶,但是在我家小姐身边只要伺候的好就能衣食无忧。若你敬酒不吃吃罚酒,明月有很多方法可以让你这辈子就只能做一个奴隶,比方说让你成为军妓……” “不用再往下说了!” 什么军妓,真是越说越离谱了。 刚才那个公孙环还说我不知廉耻,她的奴婢这才叫真正的语不惊人死不休好吧。 “这么说,你是同意传授本小姐法术了?”公孙环期待的扬起嘴角。 另一边,那个叫做明月的宫女威胁的看了眼门外一个正在站岗的士兵。 我点点头,“教你魅惑之术也可以,但想要学真本事,就必须行拜师礼。” 既然我逃不出这里,又不想做奴隶,不如就趁此机会翻身,就算当不了公孙环的师父,当个高级宫女也是好的。 “放肆,区区水精,居然还敢口出狂言!”明月作势又想抽我一巴掌。 “明月你住手!”公孙环不悦喝道,明月只能恭敬的放下手,退到一边。 “这是祖上的规矩,坏不得。”我随口扯了个谎,反正我本就不会什么蛊惑人心之术,这都是为了生存下去的权宜之计,不在乎多忽悠一些。 公孙环还是很单纯的,半信半疑的问,“这么说,只要本小姐拜你为师,你就能让我讨湛哥哥欢心?” “那是当然。”我再度点头。 “那好,从今日起,你就是我公孙环的老师了!”说着,公孙环恭恭敬敬的对我拜了三拜,递给我一碗茶。 三叩首是人类拜师的传统,妖精的拜师礼都是九扣首。 可我没有纠正她,脑中想起的则是第一次与吴言老道见面时,他就是让我磕九个响头拜他为师的。 如此想来,吴言老道很有可能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个妖精? “师父,莲缀师父!”公孙环叫我喝茶。 一旁的明月已经气得牙痒痒,恨不得将我大卸八块,可我的身份已经比她高了,以后只有我打她耳光的份。 接过茶杯,我喝了个底朝天,刚才跑过来的一路似乎将我渴死。 要不是锁链困住我让我无法变出原型,我很有可能已经变成了一条脱水的鲤鱼了。 “师父,快教我吧。”公孙环迫不及待的拉住我。 “且慢。”我指了指脖子上的锁链,“先把我脖子上的链子去掉,你见过老师被弟子锁住的吗?” “钥匙在湛哥哥手里。”公孙环无奈的瘪瘪嘴,“莲缀老师,您就先传授我法术吧,等我把湛哥哥迷得死去活来,就能帮你把钥匙讨来了。” 这个公孙环说的也有几分道理,赢湛似乎有求与公孙环的爹,由她出马索要钥匙,赢湛没理由不给。 可我现在拿什么传授给她呢? 我压根就不会什么蛊惑人心的法术呀! “师父,您那法术能让我变得和您一样皮肤光滑,身段轻盈,体态柔美,长发乌亮吗?”公孙环真把我当成了救星,说话时眼睛里都冒出了小星星。 不过她说的那些个美容,瘦身,黑发的方法,我还真的知道不少。 或许,公孙环要的,我真的可以帮助她。 “能,以你的底子,好好打磨打磨,成鱼落雁,闭月羞花都是指日可待!” 但我没有告诉他,想要变成美女不难,难的是如何改变历史。 因为,历史中赢湛的正妻并不是她公孙环,而是那个千里迢迢来和亲的解忧公主。 自从我“发明”出一款海藻泥面膜,去掉了公孙环鼻子上的小黑头之后,我的生活质量就开始三百六十五大转变。 我得到了公孙环的信任,吃得好穿的好,还有自己的独立住所和两个丫鬟,而每天要做的事情只是帮这位公孙小姐调制美容面容和瘦身汤,偶尔再指导她一下模特步。 公孙府里的所有女人都把我当神仙供着,奢求从我这里得到一些公孙环用剩下的保养品,只有公孙环的贴身奴婢明月,依旧用一副有色眼镜提防着我。 “莲缀师父,您今天又给本小姐准备什么好东西?” 不到午时,公孙环就带着明月来到我居住的“美蓉斋”。 我打开屋子里冒着蒸汽的蒸笼,指着里面一碗黑乎乎的东西介绍道,“此物命唤龟苓膏,对付你脸上的青春痘最有效果。” 公孙环迫不及待的拿勺子吃了一口,标志的小脸皱成一团,“好苦!” “需要配合蜂蜜服用。”我给她一块新鲜的蜂巢。 “果然好吃多了。”公孙环在我的调理下,愈加容光焕发,光是在公孙府的院子里逛来逛去,就能叫那些经过的家丁,侍卫挪不开眼睛。 不久之后,公孙环咸阳第一美女的称号,也是由此而来。 吃完饭,我命下人将三个长板凳头尾相连的摆放在一起,再将凳脚固定住。 “公孙小姐,今天传授你形体的奥义,将这根绳子绑在你的左右脚踝上。”我递给她一根一尺长的绳子。 “形体,是什么?”公孙环好奇的问,明月已经接过她手中的绳子,绑在她的脚上。 “就是让身材保持完美的方法,还能让你成为宫中仪态最优美的女子。”我不假思索的承诺。 我这个方法可是有凭有据的,踩在长板凳上走路练习的是模特猫步,至于在脚踝上绑上绳子,是为了控制走路时步子迈出的大小,清宫剧里都这么演,说是能走出步步生莲的优美仪态。 如此练习了一下午,公孙环娇嫩的脸颊上已经挂满了汗珠。 “今天就到这里,这是我研制的丹药……”说着我凑近公孙环的耳畔,轻声道:“这可是仙丹,能让女子前凸后翘……” 公孙环听完,脸颊红成一片,娇羞的接过药,“多谢莲缀师父。” 说白了我给她的丹药,就是葛根粉凝练后搓成的丸子,现代人都用出木瓜丰胸,但木瓜是舶来品,当下只能用葛根来代替了。 而秦朝时期的人们,大都因为战乱食不果腹,公孙环虽是富家小姐,膳食也十分简单,导致发育不良,跟个干煸酸菜似得,好在她才只有14岁,还有补救的可能。 一个星期后,公孙环的身体发生了惊人的改变,连她自己都连连称其,更不知是谁将我发明“仙丹”的事情流传出去,不仅是公孙府里的那些夫人小妾争相拜访,就连皇宫中的女人都托人来讨要。 神医王莲缀的名字,似乎一个晚上就在整个咸阳城名声大噪,成了咸阳女人心中的指路明灯。 但这些日子里,赢湛都没有再来找过我,仿佛已经将我遗弃在了这里。 我却没有什么好生气的,这一世的赢湛傲慢神秘,他不认得两千年后的我,自然也没必要将我放在心上。 闲来无事,我总会扳着手指去算距离元宵节的日子,这是我给自己设定的终点。 转眼,秋去冬来,又是一个眼光明媚的午后,公孙环兴高采烈的出现在我的面前。 她穿着一件奢华的白裘皮,里面是桃粉色的绸缎长裙,脚上套着一双白色翻毛的短靴,神采飞扬的踩在“美蓉斋”门口的雪地上。 第166章:参见始皇 第166章:参见始皇 昨晚,刚落了一场大雪,当今最受宠的赵姬见御花园雪景优美,便邀请了诸多后宫女眷和官家女前去赏雪。 公孙环嘴角的笑藏都藏不住,让她心情那么好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今天她在赏雪会上大出风头。 就连始皇陛下都忍不住赞美,称她是举国无双,才貌双全的女子。 “莲缀师父,我回来了。今儿,陛下称赞环环了,湛哥哥也夸奖环环好看。” 公孙环亲昵的勾住我的手臂,俨然将我当成了她的自己人。 我习惯性的牵动嘴角,听见赢湛的名字,胸口某个地方微微的有些刺痛。 “明月,将陛下的赏赐拿进来,本小姐的改变都是师傅的功劳,这些赏赐也应当都给师傅。” 公孙环衣食无忧,性子傲慢了几分,对待下人和朋友却十分大方。 我看了眼明月放在桌上的小木箱,物件不多,但每一件都是价值连城的稀罕物。 “公孙小姐要是真的真想要打赏我,就想想办法,将这链子从我的脖子上除去。”我摇了摇脖子上的锁链,发出了噔噔当当的声响。 算起来,我到这里足有四个月了,这条链子也如影随形的跟着我四个月。 我不知这条链子上到底有什么法力能阻止我变回原形,但每当夜深人静时,我似乎都能从这条链子里感受到丝丝缕缕的属于赢湛的气息。 就好像他睡在我的身边。 小厨房里,公孙环派给我的两个丫头正在串竹签肉,冬天最适合吃的除了火锅,就是烧烤了。 我的美蓉斋里素来没什么规矩,两个小丫头也被我宠的没大没小的,只有在外人面前才会表现的特别恭敬,在我面前那就是两只野生的小猴子。 她们待在小厨房不知道公孙环驾到,串好肉,就端着火炉屁颠屁颠的跑出来,“莲缀小姐,烧烤准备好了。还有,上次酿制的啤酒,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 发现公孙环和明月站在厅堂,两个小丫头当即吓得的跪在地上,直呼饶命。 公孙环才没空和她们计较,像是发现了什么宝贝,拿起一串肉串开始研究,“师父,烧烤是什么?” 我莞尔一笑,在火炉上放上一片铁网,又去过公孙环手中的肉串放在铁网上。 不一会儿,香喷喷的烤肉味便弥漫出来。 “这就是烤肉,公孙小姐有兴趣的话可以留下一起用完膳。” “那就却之不恭啦!”公孙环不客气的坐在饭桌上,等着明月将烤熟的肉从竹签上取下,放入碗中。 我搬了个小板凳,围着火炉,直接拿着串吃。 估计是见我吃的有滋有味,公孙环也自己拿了个板凳,坐在我的身边。 看着肉油从铁网上滴落,在煤炭上发出噼啪的声响,公孙环似乎想起了什么,“刚才她们说的啤酒又是什么?” “是用麦子发酵酿制的酒,吃烧烤必备。你们两个,去把啤酒端上来。” “是。”两个小丫头见了公孙环几乎不敢抬头,快步走进酒窖。 我不仅在酒窖里酿制了少量啤酒,还用糯米酿制了一大坛米酒。 啤酒上桌后,公孙环试探的喝了一小口,“这真的是酒吗,不呛口,也不辣喉,而且好像还蛮清爽的。” “自然是酒,你少喝一点,喝多了还是会醉的。” “知道了!” 公孙环从没享受过这样无拘无束的吃饭方式,更加没喝酒喝到飘飘然。 与现代人喝醉酒的表现一样,公孙环喝醉之后,居然也发起了酒疯。 一会儿唱歌,一会儿跳舞,最后还极其开放的向我展示了她胸前傲人的大白兔,看我的简直是辣眼睛,寻思着自己是不是也要多吃一点葛根丸。 明月也看不下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喝醉的公孙环“请”回房去。 送走了这对麻烦的主仆,两个伺候我的丫头才敢拿着剩下的肉串送进嘴巴。 “莲缀小姐,啤酒喝光了。” 一个丫头往我的就被里倒酒,才发现公孙环已经将整整一坛的啤酒都喝光了。 “酒窖里还有米酒,想喝自己去拿。”我知道这两个小丫头给我倒酒是假,拐弯抹角的问我讨酒吃才是真。 “谢小姐。”丫头们异口同声,欢天喜地的跑去客房将米酒搬出来。 我喝了几杯,觉得有几分微醺,“你们自己吃吧,我去院子里走走。” “是,小姐。”丫头们吃得欢,点头如捣蒜。 晚上,咸阳城又下起了鹅毛大雪,这样冷的天气,连湖水都结上了坚硬的冰层。 院子除出我再也没有其他人,守门的家丁也不知躲去了哪儿。 公孙府的院子里也有一个池塘,与御花园里的池塘大小不能比,景色却各有各的好。 这里的池子旁种满了象征青山不老的松柏,迎风傲立,甚是壮观。 我看得有些入神,丝毫没察觉身后多出了一份气息。 直到我脖子上的锁链,被一个熟悉的力度牵,我才猛地回头,看见了那张结满了冰霜的脸颊。 锁链的惯性,将我直接送入那个男人的怀里。 赢湛也穿着一件白色的裘皮大衣,看样式像是与公孙环的那件裘衣是情侣装,我心中顿时一沉,伸手推拒。 “见到本王,你似乎很不高兴?”赢湛一手控制着我脖子上的锁链,另一只手擒住我的手掌。 他的掌心很热,充满了男性的气息,与我被冻僵的小手截然不同。 “你找公孙小姐的话,她在房间休息。” “本王在找本王的奴隶。” 赢湛说着,将我冰冷的手送到他的唇边,哈出暖暖的气息。 我不明白他为何要戏弄我,下意识的就抽开双手,却无法离开分毫。 “你已经将我送人了,我不再是你的奴隶。” “是么?那这个又代表什么?”赢湛收紧手中的锁链,迫使我整个人都贴在他的胸口上。 我剧烈的挣扎,似乎不见面的几个月里,赢湛长高了不少,连力气和说话的口吻都变得更加霸道! “把钥匙给我。” “不给,那么好的奴隶,本王怎舍得给别人。这条链子,也会一辈子带在你的脖子上。” 我被气的无语,力气也没他大,只能乖乖的被他控制。 或许只要我逆来顺受,他就会以为我和其他女人一样温顺,觉得无趣厌烦而放过我。 “本王把你送到公孙府,需要你做两件事。第一件,如果你看见赵姬或者其他皇子来拜访,就让转告青婴,她会来向本王汇报。”说着,赢湛掏出一块用朱砂写着鬼字的丝绸塞进我的怀里。 “我能说不么?”我仰头望着他如冰雪同样寒冷的脸孔。 “你可以试试。”赢湛危险的用指腹摩擦着我的修长的脖子。 我叹了一口气,“第二件事呢?” “第二件事,本王命令你不许授公孙环魅术。”说起公孙环,赢湛的脸上出现了一抹厌烦。 我不动声色的拉开了些与他的距离,却被他发现,被迫靠的更紧,“放开我,公孙环的变化不正是你希望的吗?谁不想有一个万人迷的正妻?” “哼……”赢湛在我耳边吐气,唇角丝丝痒痒的摩擦着我的耳廓,“本王的正妻不需要美貌也不需要智慧,只要端庄娴静,出生名门即可。那些狐媚的妖法,你还是留着自己来勾引本王。” “莲缀!莲缀师父!”不远处,一片踩雪的声音传来。 公孙环不知怎的又跑了出来,脸上红彤彤,非但没有醒酒反而醉的更加厉害。 赢湛搂着我躲在一颗高大的雪松之后。 “我要回去了。”我挣扎着。 我冷静的表情似乎触怒了赢湛的威严,他蕴怒的看着我,片刻又邪魅浅笑。 “本王会让你时时刻刻想着我。” “什么?” “唔——!” 在公孙环的呼唤声中,赢湛强硬的吻住我的唇,用那种生涩却无比霸道的动作摄取着我的呼吸。 我还是没学会如何在接吻时呼吸,脸红的几乎要燃烧起来。 这种感觉甚至比第一次和赢湛接吻时更好,那时的他吻得那般熟练仿佛身经百战,但现在的赢湛干净如莲,脸颊上也浮现出一抹淡淡的绯红,不问可知,这许是是他的初吻。 我捂着胸口,久久不能回神,赢湛已似一片雪花,消失在漫天的白雪之中。 “莲缀,我终于找到你了。”公孙环见到我太兴奋,一个踉跄栽倒在雪地里。 我赶紧扶起她,发现她身上还散发了一股子浓郁的米酒的味道。 “你是不是又喝过酒了?” “嘘,别告诉明月,我就喝了一小口,呵呵,你的两个小丫头也喝醉了。” 公孙环对着我自以为神秘的傻笑。 我将她扶起来,她一头扑进我的怀里,“师父,你会帮我的吧,湛哥哥已经有点喜欢我了,但是我还想更加让他喜欢一些。起码、起码要像喜欢你一样喜欢我。” “傻丫头,胡说什么,赢湛只把我当一个奴隶。”我想要赶紧板正公孙环的歪心思。 我好不容易才混到现在的好日子,若让她心生防备,我的好日子很有可能会一落千丈,甚至被打回原形。 可公孙环根本不听我的,抬起头认真地晲着我,突然落下一滴泪,“我们只有谈到你的时候,湛哥哥才会笑,他喜欢你。” 我的心猛地一怔,被吻肿的双唇上才残留着赢湛的气息,似乎暗示着我,公孙环并不是在无理取闹。 又落下两场冬雪之后,陛下的大皇子公子扶苏和陛下最宠爱的后妃赵姬之间的争斗越演越烈,几乎闹的满城风雨! 就连躲在公孙府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我,也略有耳闻。 期间,我发现赵姬的亲信张公公亲自登门拜访大良造公孙起,似乎还送了三箱珠宝,就找了个无人的地方,唤出青婴让她去禀告赢湛。 当日,张公公未在宫门关闭前返回皇宫,次日,有人在秦皇宫的最外层的千斤门不远处,发现了张公公的尸体。 经过仵作验尸,断定张公公乃是服毒自杀,怀中还揣着一份亲手写的认罪书。 这件事,让身为主子的赵姬颜面大损,向陛下进言张公公一定是被人诬陷。 但经过诸多排查,此事依旧没有新的线索,陛下见张公公已经自杀服罪,便不了了之。 为了挽回颜面,赵姬命人从民间寻找了数位才貌双全的女子,进攻侍奉陛下。 由此,陛下龙心大悦,借着燕京国派使臣前来进贡的关口,陛下邀请了许多达官显贵极亲属,来到宫中接待燕京使臣。 被称为全咸阳城女子的偶像兼救星的我,也接到了陛下的圣旨,作为公孙环的老师一同见圣。 所有人都知道,这次盛宴上,必定隐藏着许多阴谋。 第167章:凤求凰 第167章:凤求凰 但这都是暗地里的搬弄权势,明面上,参加盛宴的每个人似乎都将精力放在了如何梳妆打扮上,尤其是后宫的女人。 参加这样高规格,大规模的盛宴,需要讲究的礼节比现代人参加酒会要讲究,繁琐的多。 一些细节上的疏漏,稍有插翅就有可能会让我人头落地。 比方说,只有皇后有资格穿正红色,其他女子无论身份有多高贵也只有成亲的那一天才能穿一次正红色,并且还必须是正妻。 其他的后宫嫔妃和官妻只能穿桃红,浅红等等的红色,但若都选了红色就又有撞色之嫌。 最可怕是,万一和比自己权威高的女人撞色了,对方一定会心生恨意,以后免不了被穿小鞋。 据说,当年红极一时的宠妃姚美人,就是因与赵姬在一次盛宴上穿了同样的桃红色衣裳,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陷害,打入冷宫不到三年就疯了。 所以,陛下召开的盛宴不仅是一场女人的斗艳场,更是一场充满血腥的杀掠之地。 但我和那些女子不同,一来我不想成为焦点,所以选了一件简单却不简陋的水蓝色罗裙,这种不起眼的颜色,一定不会与权利高的女人撞衫。二来,我答应赴宴仅仅只是抱着好奇和崇敬的心态,想去一堵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一同六国的秦始皇的风采。 我只花了一天就将赴宴的行头准备妥当,身为大良造独生女的公孙环却足足准备了半个月。 奇怪的是,就在赴宴前一天,青婴毫无预兆的出现在我身边,翻看了我准备赴宴的衣服就又神不知鬼不觉的消失了。 我还觉得奇怪,以为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要是青婴也喜欢那些好看的绫罗绸缎,我很愿意给她烧一些好看的纸衣裳,免得她一年到头都只能穿那件单薄的白衫。 第二日,入宫参加宴会的马车一直从千斤门排到了闸门,整整3公里的道路都挤满了人,似乎连插针的间隙都没有。 那些坐在马车里的女人,各个非富即贵,盛装打扮,恨不得成为所有人的焦点。 我发现,公孙环的马车里,不仅邀请了我,还邀请了咸阳城中的一位鼎鼎大名的画家。 为了这一天,公孙环还特意给赢湛亲手缝制了一件情侣装。 她穿着的是一件紫罗兰色配明黄色的罗裙,披着纯白的裘皮披风,乍一看非常普通,可脱掉裘皮之后,便十分吸睛了。 她给赢湛准备的衣服,自然也是这样亮眼的跳色搭配。 我不得不夸奖这个公孙环的审美水准,明明是撞色,却能将两个强烈反差的颜色搭配的如此完美。 公孙环带着这位画家,目的就是想要给她和赢湛画一副画像,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拍一张穿情侣装的留影。 可进了宫门之后,公孙环微笑的嘴角瞬间塌了下来,因为赢湛根本没有穿他给的衣服。 而是穿了一件,极其不显眼的湛蓝色的衣服。 这种颜色,就算是在服饰较为单一的皇子队伍中,都几乎要被埋没,不仔细找根本找不到他。 或许赢湛本就不想让别人注意到他吧,他的阴阳眼和操控鬼魂的能力,让身边的亲人都对他避之不及。 但我穿水蓝色,他穿湛蓝色,整个皇宫就只有我们穿着相似的颜色,我控制着自己不去胡思乱想,却又莫名的感到雀跃。 昨晚,青婴突然造访的理由,似乎有些水落石出。 在盛宴开始前,所有人都不得擅自改变队形,朝廷重臣排在最前,其次是皇子们,在则就是文武百官,最后才是我们这些家眷。 磕头高喊三声五皇万岁万万岁之后,便有宫人率领我们入席。 排场之大,饭桌从大殿内排到了殿外,皆是一人一小桌,场面极其壮观。 燕京来的使臣我在历史书上没看见过,这个国家在历史长河中很早就灭亡了,留下的记载屈指可数。 使臣穿的衣服非常的野蛮,都是兽皮制成的,肩膀和脑袋上还带着令人毛儒悚然的野兽骨头做成的饰品。 但他再怎么凶悍,看见了秦始皇还是甘拜下风,恭敬地五体投地。 我坐的位置非常靠后,只看见一个肩膀宽大的威严男子正做高堂,睥睨着苍生。 始皇陛下头戴珠冕,我看不清他的容貌,但他给人的感觉与赢湛给人的感觉,说不出的相似。 赢湛完全继承了始皇的气度,所以才会处处显露那种得天独厚的孤冷和傲慢,这便是王者之风。 等秦国和燕京国之间的正事聊完,便有美人登台献舞。 赢湛的席位在陛下高台下的左手第二个位置,在他前面一个坐席上的,是同样器宇不凡的白衣男子公子扶苏。 公子扶苏是秦始皇的大儿子,原本也是众望所谓的接班人,但在历史上,公子扶苏却在争夺王位的过程中死在了公子胡亥手中。 这个公子胡亥是秦始皇的第十八个儿子,也是宠妃赵姬之子。 以上这三个人,几乎分饰了秦国内斗的大部分戏码。 但我搜肠刮肚也没有想起,那本历史书上出现过赢湛的名字。 “陛下,今日百鸟朝凤,百花齐放,那么好的日子,看这些歌姬舞姬表演未免不够尽兴。臣妾有一个想法不知当说不当说。”坐在陛下右手边的赵姬娇滴滴的开口。 赵姬早就一统后宫,她开口提议的除了陛下,无人敢不从。 我发现在这些妃嫔中,有一位穿着素雅的美人形单影只的坐在嫔妃最后,她的模样与赢湛有七分相似,表情不嗔不怒,不喜不笑,似乎早就看穿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虽处殿中,却能置身事外。 她偶尔变化动作,也多是去看赢湛坐着的位置,我猜想这位应该就是赢湛的生母,被陛下抢来的婉美人。 “但说无妨。”陛下的声音苍劲有力,不如雷贯耳。 赵姬嫣然一笑,抬手指着台下一众女眷,“再坐有那么多女眷,都是我大秦国最优秀的女子,由她们毛遂自荐表演才艺,起不比那些歌妓舞姬有趣得多?” “甚好,在坐诸位,可有愿意为我大秦在燕京使臣面前一展风姿之人?”陛下一开口,女眷们纷纷毛遂自荐。 她们各怀心思,有的希望被陛下看中成为入幕之宾,有的则是想要为自己的男人争光。 一时间,各种才艺被搬上舞台,看得燕京使臣目不暇接。 公孙环也上台表演了一曲秦舞《凤求凰》,她的身段本就纤盈,加上我的调理,曼妙的近乎完美,跳起舞来风姿翩翩,柔若无骨,摄魂夺魄。 一曲毕,掌声震天,陛下对她赞赏有加。 下台前,公孙环偷偷向赢湛坐的位置看了一眼,后者对她微微点头,但也仅此而已。 “公孙小姐才貌双全已是咸阳城人尽皆知的事实,臣妾素问公孙小姐还有一个更加出类拔萃的师父,才能调教出公孙小姐这样优秀的才女。陛下,臣妾已经将公孙小姐的师父请来,不如也让这位奇女子在燕京使臣面前演绎一番?”赵姬又将矛头指向了我。 “哦,是哪位小姐,快上台让寡人看看。”陛下酒兴大发,命令道。 真是日了狗了,老娘已经够低调了,还是被这个赵姬拖到台面上。 “小女莲缀,拜见陛下。”我恭敬磕头,有点后悔没有带着“小燕子”发明的“跪的容易”。 “免礼,你有什么才艺要献于寡人?”陛下喝了一口酒。 我左右想了想,我的才艺不外乎就是做一点外科手术,这在古代人眼中可都是惊世骇俗的事情。 “小女有两样物品,一样要献给陛下,另一样想要献给赵姬和再做的所有女眷。” 闻言,在场的人都向我投来好奇的目光,我不自觉地看向赢湛,恰巧与他四目相对,想起雪地里的那个吻,我的心脏猛烈的跳动起来。 “是何宝物,快快献上。”陛下附身向前,催促。 我掏出腰间带着的酒葫芦,这里面装的是我自己酿制的米酒,秦朝的酒都是最原始低等的烈酒,味道辛辣,一点都不好喝,我带着这酒本想是给自己喝的,没想到有机会借花献佛。 “启禀陛下,这是小女研发的米酒,味道甘淳,香甜可口,乃是用糯米酿制。” 一个太监接过我的酒葫芦,倒出一些在碗中,用银针试探无毒,又亲口尝了一下,才换了杯子再倒出一碗献给陛下。 陛下看着那碗米酒,将信将疑的眯起眼睛,突然将酒送到赵姬嘴边,“爱妃先替寡人尝尝,喝光它。” 都说始皇疑心病重,我看他根本就是有被害妄想症,连她心爱的妃子都不放过,又或许可以理解为始皇并没有表现的那样在意这个赵姬。 赵姬警惕的看了我一眼,我对她微笑着点点头,她才一口将碗中的米酒喝净。 过了大约半柱香的时间,陛下哈哈大笑的端起另一碗米酒,一饮而尽。 “这米酒果然滋味甚好,赵姬是寡人的好爱妃,莲缀也是寡人的好臣女!来人,赏!” “谢陛下。小女献上的第二件宝物,乃是可以令秀发,乌黑顺滑,白发变黑的丹药,命唤三千青丝。”说着,我又掏出两个锦盒,呈现给赵姬。 赵姬已经年过三十,不似二八少女般貌美,为了青春永驻她几乎用尽了所有办法。 “除了三千青丝,小女还有定颜丹,服下可保容颜不老。”我故意这么说,为的是让赵姬重用我,这样我就不会再变成赢湛奴隶的身份。 “陛下,没想到世间真的有这样的奇女子,你看她容姿俊美,谈吐得体,举止也算大方,就算大家闺秀也比不过她。这样的老师,教导出来的学生,必定也不会差,公孙小姐就是个好例子。臣妾十分中意这位公孙小姐,斗胆想请陛下在这个举国欢庆的日子里喜上加喜,将公孙小姐赐婚给我们的胡亥孩儿。”赵姬一边说,一边走到高台前跪下。 此言一出,文武百官都窃窃私语起来。 第168章:你的表情很享受 第168章:你的表情很享受 谁都知道公孙环和赢湛的交情,就连大良造也是默许了这两人的婚事,就等二人成年,再请陛下赐婚。 没料想,赵姬为了拉拢大良造公孙起,不惜牺牲儿子胡亥的婚姻。 好在陛下只是个暴君,不是昏君,赵姬那点小心思,应当早就被看穿了。 “胡亥不过七岁,就算公孙小姐再和你心意,也不能让大良造的女儿等着老姑娘吧。这件事情不许再提……” 盛宴接近尾声,按照惯例,陛下必须最先离场以示尊贵。 我们又对着那金灿灿的龙辇三拜九叩,等到所有的嫔妃和王子离去才能抬头站起来。 当赢湛经过我身边时,居然伸手摸了摸我藏在高领衣服下面的锁链,他的手似乎带着魔力,轻轻触碰到我,就让我面红耳赤浑身如着了火一般。 好在此时身边的人都低着头,恭敬的跪着,没人看见。 等皇子离去,我们才能站起身。 刚才试酒的那个太监端着一只金步摇走到我身边,“恭喜莲缀小姐,这是陛下赏赐的步摇。还有,陛下说了,您今晚就不用离宫了。” “不用离宫?那我睡哪呀?”我有点二丈摸不到头脑。 身边的公孙环已经为我担心的几乎要哭出来,“莲缀是我带来的人,求陛下高抬贵手放过她吧。” “你们在说什么呀?”我十分莫名。 那位公公却笑得不怀好意,“莲缀小姐有福啦,陛下看上您了,宣您今晚去龙塔侍寝,指不定往后大家都要跟着莲缀小姐您享福了。” 陛下看上我了? 卧槽,这演的是哪一出? 一同六国的暴君,秦始皇居然要我侍寝! 我还处在滚滚天雷之中,两个太监就一左一右架着我的手臂把我压倒了一处暗室。 暗室里,六个上了年纪的宫女不由分说又将我绑在一张椅子上,分开我的腿一通检查。 “对不住您了,想要爬上陛下的龙床,就要先验一验身子是不是干净。”一个跟容嬷嬷长得有点像的老宫女唾沫横飞的解释着。 片刻后,她才对身边人点点头,将我松绑。 “玉身未破,你们几个带莲缀小姐去泡百花浴,还有把红被褥准备好。” “是。” 我完全不有控制的被这几个老宫女摆弄着,“你们误会了,我不想爬上龙床。” 这老宫女根本不理会我,只按照寝宫里的规章制度,几人合理将我按在满是花瓣的温水中,仔细搓洗,连我的耳朵孔的不放过。 还有一位宫女,将我长指甲剪了个精光,美其名曰,怕我情到深处误伤了陛下。 “这脖子上怎么还有条链子?能不能解开?”老宫女焦急的问。 我无奈摇头,“没钥匙,也锯不断,你看我这样子实在不适合侍寝,几位姐姐就高抬贵手放过我吧。” “那就把链子一起洗干净,连人带链子一起送过去。”老宫女不容商量。 将我洗干净之后,她们还不给我衣裳穿,只拿了一条单薄的红色的被褥将我裹住。 “衣服呢,怎能让我这样衣不蔽体的走出去?”我不满抗议。 老宫女在我身边行了个礼,“这是咱秦宫里的规矩,待会儿会有几位公公将您抬去龙殿,莲缀小姐只需要躺在龙床上等着陛下就可以了。” 说到这里,所有的老宫女都拍成整齐的一列,向我行李,“奴婢预祝莲缀小姐,步步高升,早生龙子。” 谁要生龙子啊,我可是要回到两千年后的现代人啊! 我简直是满头黑线,还想要讨价还价,趁机开溜,随着老宫女向门外喊了一声,两个公公打扮的男子便快步跑进来。 “你们干嘛?”我披着的那条毯子根本遮不住所有的身体,顾上不顾下的,走光了八成。 老宫女笑着解释,“这两位都是公公不是男人,和奴婢们是一样的,莲缀小姐不用羞涩。待会,就有劳这二位公公将您送去受陛下雨露。” 说罢,老宫女和那两个公公打了个照面,两位公公就用红毯子裹住我,一人抬头,一人抬脚,将我抬了出去。 一路上,与我们擦肩而过的所有人都主动背过身子,十分惶恐的样子,也有几个妃子打扮的女人向我投来了恶毒的目光。 我深刻明白,这个节骨眼上就算我大喊救命也没人会来搭理我,因为我是陛下看中的女人,没人有这个胆子来英雄救美。 “呵呵呵,就请莲缀小姐在龙床上稍等片刻,陛下处理完政务,就会过来。”那公公长了一张喜庆的老脸,小秘密的说着,用一条红菱,在包裹我的毯子上系了一个结,像是在包一个礼物。 叮嘱了一些侍寝的“常识”后,公公们就退了下去,六尺大的红木龙床上只剩我一人。 我听见关门的声音后,立刻就像坐起来,可那个公公裹毯子和打结的手法非常奇特,我挣扎了半天都没能从毯子里逃出来,反而被越包越紧。 最后勒的我有些喘不过气,才放弃了挣扎。 而且在挣扎时,我早就已经从龙床上滚到了地板上,面部着地,额头上还撞了一个大包。 似乎经多了漫长的等待,连窗外那些蒙蒙的光线也全都暗去,恢弘沉重的大门才被人推开。 一道不疾不徐的脚步声向我走进,我浑身的汗毛都紧张的竖了起来。 紧接着,一双修长有力的大手将我横抱起来,扔在床上。 “你你你,别过来,我不能……”我吓得紧紧闭着眼睛,根本不敢去看面前的男人。 开玩笑,他可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男人之一的秦始皇,我像是参观景点一样看一眼就满足了,根本没有兴趣参加他的后宫团好吗? “不能什么?”陛下的声音和赢湛的声音一样冷峻,不带温度。 “不能……侍寝。”我的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声音小的像蚊子。 突然,我脖子上的锁链被拉紧,迫使我一头撞进男人的怀里。 “别装了,你早知道是本王。”声线没有变化,语气中却多出了一抹邪魅。 我在那个熟悉的怀抱里惶惶不安的睁开眼睛,一袭黑色的身影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我。 他的脸上挂着玩味的浅笑,深邃的眼眸倒影出我无辜凌乱的模样。 “是你!”看到赢湛我是又兴奋又委屈,鼻子酸酸的,眼眶有些湿润,“太好了,你是来救我的。” 赢湛却冷酷的摇摇头,“本王不是来救你的。” “那你来这里干嘛?这里可是陛下的寝宫。”我还是那副裹成粽子的模样,而且非常不雅观的趴在赢湛的大腿上。 他的腿紧实而又修长,每一次我的面部和他的双腿摩擦,都会牵动他的呼吸沉下几分。 “来杀你。”冷漠无情的声音从我头顶传来,瞬间让我入坠冰窟。 赢湛继续收紧手中的锁链,似乎真的想要夺去的我呼吸,“本王说过,你的魅术只能用来勾引本王,而你却迷惑了本王的父皇,怎么,难道你还妄想着本王以后尊称你一声母后?别痴心妄想了,你的命在本王手中,你的人,你的心也只能属于本王。” 我被勒的似乎出现了幻觉,刚才赢湛的脸上居然同时出现了愤怒,嫉妒,残暴和怜爱交织的情绪。 就在我快要被勒死的前一刻,赢湛松开了手,埋下头用力的吻住我,似乎是在用他的气息填补我迫切需要的空气。 “恩恩——!” 他吻得很深,我不禁意乱情迷起来,还不争气的从喉咙里溢出一声微弱的低吟。 “你的表情看起来很享受。”赢湛笑的很嗜血,话音未落,再度霸占了我的双唇。 这一次,他吻得十分霸道,比之前的那个吻加深了许多,似乎想要证明些什么。 我非常害怕,怕他再这样吻下去会失控,更怕失控之后陛下突然驾到。 “女人,你竟然咬本王。” “别在这里发情,带我离开。” 我咬破了赢湛的唇角,殷红的液体在那张轮廓分明的脸上显得特别妖异,他的衣服也有些凌乱,露出了修长白皙的脖子,和频繁滑动的喉结。 这表示,赢湛也动情了。 “你在担心本王?” “我当然担心你,我们快逃走吧,陛下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来!” 我像一条蚯蚓一样,只能用扭动的方式移动身体的位置。 不过赢湛紧紧的抱着我,我无论如何扭动看起来都像是在他身上摩擦点火,挑战他的底线。 “快帮我解开!” 赢湛深深的看着我,眼底的冰霜似乎消融了一些,却还是没给我好脸色,“本王发现,这个打扮才比较适合你。” 言下之意,他没想过解开我身上的毯子,更加不会解开我脖子里的锁链。 我们四目相交,我猜不透他的想法,有种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无力感。 “陛下驾到!”门外,一个太监吊着嗓子喊道。 寝宫的雕花大门又被人推开,我紧张的都快要石化了。 这太么尴尬了,门外那些惊讶的瞪大了眼,下巴几乎掉在地上的宫女太监一定都以为,我同时勾引了这两父子吧。 靠,一不小心,还真把会魅术这档子事坐实了,这下我可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我和赢湛还保持着紧紧相拥的动作,一只足足有44码的官靴踏进来,让我看清了始皇的真面部。 说实话,始皇的容貌和赢湛一点都不像,五官硬朗粗狂,肤色黝黑不满细纹,带着久经沙场沧桑。 但从始皇身上散发出的那种不怒自威,得天独厚,唯舞独尊的气概却和赢湛给人的感觉如出一辙。 要说这位一同六国,举世无双的帝王,真的有什么过目不忘的地方,那就是他的眼睛,始皇的眼睛居然是举世罕见的双瞳,也就是一颗眼球上同时生长了两枚瞳孔。 他看见我们拥抱着霸占着他的龙床,眉宇之间的戾气如鹅毛大雪一般向我们席卷来来。 无需言语,也能让我有一种准备好人头落地的巨大压力。 反观赢湛的表情,还是那般淡定,甚至可以用风轻云淡来形容。 嘴角习惯性的微微上扬,丝毫没有惧意的直视着陛下的双瞳。 “儿臣见过父皇,恕儿臣不便行礼。” 第169章:逃不出的五指山 第169章:逃不出的五指山 赢湛说话的口气十分笃定,不像是臣子见到君王,也不像儿子见到父亲,更加没有下位者参见上位者的那种谦卑。 似乎,他们的立场和权利都是同等的。 “赢湛,从寡人的龙床上下来,那个位置还轮不到你坐。” 在陛下眼中,应当已经被我们带上了一顶相当大的绿帽子,是个正常男人都会气得七窍生烟,身为一国之君,陛下的态度居然出乎意料的“好”。 我看看赢湛,再看看陛下,感受到房间里的硝烟气息并不浓郁,陛下长着络腮胡的嘴角似乎还若有似无的微微勾起。 这个笑容绝不是冷笑,而是某种窃喜的笑。 我心里格楞了一下,历史上闻名遐迩的暴君秦始皇难道是那么好讲话的人? “乖乖的,别乱动。”赢湛松开我之前,用唇语警告我。 他优雅的离开龙床,对着始皇单膝跪地,“儿臣拜见父皇,父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平生。”陛下抬了抬手,率先走到龙床一侧的矮桌旁坐下。 赢湛不动声色的跟过去,跪坐在陛下对面的位置。 矮桌上放着一盘围棋,陛下先出黑子放于棋盘中央,赢湛捏起白子占于棋盘左下角。 围棋的规矩好像是包吃,也有棋盘上金角银边烂肚肠的说法。 我几乎看傻了,完全猜不出这两父子到底唱的是哪一出,只能憋着气,竖着耳朵听。 这二人,每次在棋盘上对弈一次,就会说出一句让我听得十分莫名的话。 “秽乱宫闱,乃是死罪。”陛下先开口,听得我背脊发凉。 赢湛落下一字,淡然道:“儿臣知道。” 卧槽,果然我现在看到的平静是暴风雨到来的之前的假现象。 按照电视里的发展,这两人再走几步旗子,陛下就会龙颜大怒,推翻棋桌,然后亮出宝剑杀死赢湛,若赢湛反抗,那么躲在寝宫周围的士兵就会如潮水一般涌入,将我们就地正法。 可事情的发展,与电视里的剧情却有着微妙的差异。 陛下故意走错了一步黑旗子,导致有一大片黑棋子都会被赢湛的白棋子包围,吃掉。 我提醒吊胆的盯着棋盘看,希望赢湛能够放放水,让让他老爹。 但我的祈祷,老天爷好像没听到,赢湛非常果断的落下白子,将黑子打了个落花流水。 棋盘虽未结束,但明眼人一看便知道,黑子已经输了。 “既然知错,寡人便赐你一个五马分尸。” “儿臣还不想死,所以想和父皇做一笔买卖。” 说着,赢湛将自己手边摆放白子的棋盒与陛下手边摆放黑子的棋盒交换了一下位置。 如此一来,就变成了陛下拿白子,赢湛拿黑子,这盘棋的胜利者也从赢湛变成了陛下。 “父皇想要的那样东西,儿臣可以献上。” “哈哈哈哈!”闻言,陛下仰头大笑,整个宫闱似乎都在他的笑声中微微振动,收起笑声之后,陛下用力拍了一下桌子,勃然大怒:“此物,本王求了三年都不可得,现金你为了一个女子,就轻易献上。难道寡人的龙威还不如一个女子?” 面对陛下的愤怒,赢湛懒得理会,眼角低垂,似乎还在琢磨着棋盘上那局死旗,“待三年之后的春夏交替之时,儿臣必定会将东西双手奉上。现在,儿臣觉得有点累了。” 陛下微微一怔,愤怒的嘴角都颤抖了,可他似乎真的是有求于赢湛,所以在短暂的暴怒之后压下了心头怒火,勾唇道:“寡人,准奏。此女,你可带走。” “谢父皇赏赐!”赢湛后退到陛下面前,恭敬的叩拜。 然后走到龙床前,一把将我抱起来。 我的心脏狂跳,赢湛居然真的当着陛下的面把我撩走了?! 而且,他还一点都不避嫌的用公主抱的暧昧姿势将我从伺候在陛下寝宫周围的数百个宫女,太监和侍卫面前堂而皇之的走过去。 宫中传播的最快的是什么?绯闻! 尤其是后宫的绯闻,我郁闷的叹了口气,只感觉自己已然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 “赢湛,你和陛下做了什么交易?”走到一条僻静的小径上,我细声问。 见过他与陛下说话时势均力敌的样子,我对赢湛的崇拜之心就犹如滔滔江水延绵不绝,又好似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要是我还能回到两千年之后,遇见属于我的那个赢湛,我一定要好好的夸奖他! 太特么威风了! 赢湛却不卖我面子,似乎还在生气我“勾引”了陛下,“知道太多对你没有好处。你只要记住,从这一刻起,整个秦国都已经知道你是赢湛的女人,往后你生存的意义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取、悦、本、王。” “凭什么?我什么时候答应做你女人?”我又像只蚯蚓一样扭动身体,表达我的抗议。 “欲擒故纵的把戏,本王并不讨厌,来日方长,你就使劲在本王身上施展你的魅术吧。”赢湛戏虐勾唇,托着我身体的大手不安分的在我的腰间捏了一把。 我失声尖叫,脸颊刷的就红成了猪肝色,郁闷的瞪着眼前这个不讲理的男人。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时隔半年,赢湛给我的感觉却好似如隔三秋,举手投足之间都成熟的不可思议,就连心智都可以用老谋深算来形容。 我无法确定,他活着的这些岁月里都经历过什么,才能磨炼出这样临危不乱的品性,可我也心疼他,独自背负了太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就如他答应献给陛下的那个“东西”,或许就是极度危险的! 赢湛将我带到了一个门庭罗雀,门上挂着一块写着“广怜居”的屋子前。 这栋建筑虽说也是建造在富丽堂皇的秦宫之内,却和周围那些金碧辉煌的建筑格格不入,连门口的宫灯旧了都没有更换。 赢湛敲了三下门,隔了半晌才有宫女出来应门,看来住在这里宫里的女人一定不受陛下宠爱。 “婉美人,湛皇子来看您了!”开门的是一个二十出头宫女,穿着朴素,宫服上居然还有一块补丁。 她看见赢湛欢喜雀跃,见到我却惊讶的嘴巴里能塞下一个鸡蛋,“公子,这位是?” 赢湛将我抱进屋子里的一处偏殿,那里面挤满了灰,也不知多久没有打扫了,“这是本王的女人,给她一件衣服穿。” “是!”小宫女激动直点头,“这么晚,婉美人可能已经睡了,要不要奴婢去通报?” “不用,本王去探望母亲一眼就离开,不许打扰母亲休息。”赢湛说完,就仍下我去见婉美人。 婉美人就是赢湛的生母,宫中的传闻若是真的,那这个婉美人就太可怜了。 小宫女给了我一件蓝底绣着合欢花的罗裙给我,“这件衣裳,是婉美人初次进宫时候穿的衣服,广怜居不比其他宫,较为冷清,还请莲缀小姐不要嫌弃。” “无须客气。”我不挑衣服,再说这衣裳也未免太好看了一些,尤其是上面的合欢花绣,随着衣裳的摆动舒展的花瓣轻轻摇曳,美好的仿若真花。 片刻过后,赢湛来找我,带着我走了半个多小时才走到宫门口。 这个点早就过了秦宫的门襟时间,但赢湛的脸就是最好的通行证,守门的士兵见到他二话不说主动就把宫门打开了,也不问我是谁,为何出宫,似乎这份权限很久以前就是赢湛独享的。 威严的宫门外,一辆精致奢华的马车等在那里,我一眼就认出来,这辆马车就是早些时候我和公孙环进宫时乘坐的那辆。 马车旁边,一道绮丽的人影疲惫又不安的踱着步子,看见我从宫门里出来,激动的跑上来,“莲缀师父,环环等到现在,担心死了!咦,你怎么坐在湛哥哥的马车上?” 公孙环的快步向我靠近的脚步,在发现赢湛搭在我腰间的手掌时,像被惊雷击中,猛地停在原地。 我不知如何解释刚才发生的一幕,尤其是面对心心念念想要嫁给赢湛的公孙环。 经过了那么多天的朝夕相处,我深知这位大小姐就是任性了一点,心底却也不坏,相处久了,对她也生出了像是照顾小妹妹一般的感情。 “方才你看见的事情,胆敢透露一分,本王的绝不会轻饶你。”赢湛贴着我的耳朵低声威胁。 他的脸上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弧度,在旁人眼中,完全看不出威胁的味道,似乎只是情人之间的亲密无间的悄悄话。 我怨念的瞪了赢湛一眼,面对公孙环惊讶伤心的眼神,颓然的低下头。 “莲缀,你不是被陛下看中了嘛,怎么会……”公孙环支支吾吾的,急得额头都出现了细密的汗珠。 我还是低头不语,赢湛伸出宽厚的大手,将我的脑袋按在他的肩膀上。 “传旨给莲缀的人,不是父皇,而是本王。”赢湛面不改色道,还在伸出另一只手,莫名其妙的整理了一下我身上的衣裳。 “蓝锦合欢花,这不是婉美人当年——”公孙环突然捂住嘴巴,撑大的眼睛里泛出泪水,“莲缀师父,你的目的真的是为了勾引湛哥哥!我真是看错你了!” “亏了我家小姐在寒风夜里等了你足足两个时辰,莲缀,你做的太过分了!”明月赶紧扶住伤心欲绝的公孙环,将她送上马车。 赢湛拍了拍我的背脊,柔声问:“怕吗?你会成为所有女人嫉妒的对象。” 我郁闷的推开他,“还不是拜你所赐。” “没错,你永远都逃不出本王的五指山。”赢湛邪魅一笑,收紧手中锁链,又将我抱了个香玉满怀,扔上了另一辆马车。 “这是要带我去哪儿?”马车在夜幕下奔驰,树影透过车窗斑驳的落在我们的脸庞。 “本王的府邸。” “你不是住在皇宫么?” “过了大半年,很多事情都变了。” 车子里只坐着我和赢湛,没有伺候的下人,赶车的工作也只能由赢湛负责。 我坐在车厢里,看着他手起鞭落的背影,视线有些模糊,本以为我已经断了对这一世赢湛的念头,没想到这次再见面,心中的波澜竟会如此强烈。 思念就像弹簧,压的越紧,松手时就会反弹的越厉害。 马车快要驶到王府之前,我赶紧擦干了眼角的泪,扮出一副乖顺的模样。 “奴婢见过公子。” 因为赢湛还没回去,王府里的几十个下人也都不敢睡,齐齐等在院子里。 青花站在这些下人之首,等赢湛跳下马车之后,麻利的递给他一个暖手的炭盒。 赢湛将碳盒转递给我,众人才发现原来马车里还有一个女子。 第170章:三条谏言 第170章:三条谏言 “莲缀,你回来了?”青花吃惊不小,脸上的表情愤怒而又激动,与公孙环表现出来的情绪有点像。 但青花明显压制着这种情绪,很快就镇定下来,换了一种十分礼貌的口吻,“恭迎莲缀小姐回府。” 这回轮到我吃惊了,这儿青花以前对我就像是个后妈,脏活累活恨不得全交给我,怎么突然之间就转了性子,这么客气? 我对她点点头,从车子里跳下来,跟在赢湛身后。 地面上的皑皑白雪还未消融,婉美人的衣裳对我还说长了半寸,裙摆被我不小心踩进了雪里。 这可是赢湛生母的衣裳,我不敢弄脏,赶紧挽起裙摆拍掉上面的雪渍。 但这个拍衣服的动作却让王府里所有的下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纷纷向我投来了羡慕和嫉妒的目光。 “她交给你了。”赢湛对青花交代了一句,大步走进屋内。 我眼巴巴的看着周围一众下人,不安的问,“我的房间在哪?” 话音一出,所有人都向我跪下来,异口同声喊道,“奴婢见过莲缀小姐,祝莲缀小姐早生贵子,步步高升。” “你们这是干什么?”我听得一头雾水,拉起跪在我脚边的青花。 后者脸上充满嫉妒的睨着我身上的蓝锦百合花的衣裳,笑的比哭还难看,“回莲缀小姐,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我告诉过你,王府中只有通房丫头,才有资格穿蓝色。如今,你已是公子的女人,也就是我们的主子,在公子还没迎娶正妻之前,王府中的女人,就属你的权利最大。” 这一晚,我睡得很不踏实。 青花没有给我安排独居的房间,而是给了我一床被枕头被子,让我在赢湛房间的偏厅里睡觉。 说是偏厅,与赢湛的床只间隔了一道屏风,若赢湛有兴趣,他随时随地都能到我这里偷袭。 好在,他只是让我伺候他沐浴,更衣,铺床,叠被子。 没有做什么特别过分的事情。 “你这样盯着本王看,可是想魅惑本王?”赢湛刚洗完澡,健硕的身材上还滴落着芬芳的水珠,在珠光的辉映下,十分性感。 让我挪不开视线的,不仅是他紧致的没有一丝赘肉的好身材,还有半年前他肩膀上的那道深可见骨的抓伤。 如今伤疤已经全部愈合了,变成了五道歪歪扭扭的丑陋伤痕,但他似乎一点都不在意。 我摇摇头,指着他腹部上另一道崭新的伤疤,心底有些刺痛,“你怎么又受伤了。” “要不要摸摸看?”赢湛抓起我的小手,放在他腹肌上。 男性的体温总是比女性的体温要高上半度,我的手指触摸到他腹肌的刹那间,一股炙热的暖流莫名的传染着我的身体。 他身上的伤痕,无论是新伤还是旧痕,在我的记忆力都是历历在目的! 曾几何时,我总爱趴在赢湛的紧实的小腹上,细细摩挲着这些神秘,狰狞的痕迹,接着去猜测每一条伤疤里隐藏的故事。 我从未想过,这些伤疤原来在赢湛还是少年时候,就出现了,在之后的漫长的两千年岁月里,如影随形的跟着他。 “别再受伤了,我不想看见你伤痕累累的样子。”我说了太多言不由衷的话,难得从心底说出一句心疼人的实话,周围的空气似乎立刻就被一种暧昧的情绪点燃了。 赢湛凝视着我,冷峻的脸上呼吸开始加重,我和他之间的距离也在无形中渐渐缩小。 “女人,你今年几岁?”赢湛把我抱到床上,用他强悍的身躯压住我的身体。 几岁?这个问题可难倒我了。 用现世的年纪来算我差不多22岁了,可我不知道一条鱼的寿命是如何计算的,因为我自从破卵而出只经历了不到一年时间。 “书中记载,鲤鱼只需要三个节气,就可交尾,繁衍后代。女人,你应该已经成年了吧。”赢湛锋利的视线,从我的面部转移到我几乎平摊的胸部,目光变得狐疑,最后又转变成了怜悯。 我突然就明白了,这个男人正在目测我胸部的大小! 一急之下,我伸出手双手蒙住了赢湛的眼睛。 但我的手指非常纤细修长,透过手指之间的缝隙,还是能让我清楚感受到,赢湛极具穿透力的视线。 “放我下床,只顾问我,你不也没成年么?”我恼羞成怒的捧住他的脸,忍不住捏了一下。 赢湛的眉毛微微抖了抖,似乎是被我这个动作吓到了,居然也心怀报复的在我的脸颊上用力捏了一下。 “喂,你这人怎么那么小气?” “来而不往非礼也。” “让开啦!” 我捂着别捏的有点痛的侧脸,推开赢湛,从床上逃下去。 只听,“哗啦”一声,脖子上的锁链瞬间就被绷直了,赢湛狭长的眼眸中带着几分玩味。 我鼓着腮帮子,半天才把一肚子的憋屈控制住,好声好气的问:“公子打算什么时候把这玩意从我脖子上去掉?青花可是告诉了我,我已经不是奴隶了。” “解开你,你就化作鲤鱼逃走了,那么好的玩具,本王怎舍得放开?”赢湛站到我身后,修长的手臂搂住我的脖子,似乎在感受我发丝中的香气。 “我答应你不逃,这样你总能把钥匙给我了吧?”我缠着他的手臂用力摇晃,以前他最不了我这个动作了。 然而,现在的赢湛却根本不买账,把锁链的另一端交到我的手中,“本王心情好的时候,可以考虑一下。但现在本王要就寝了,如果你不想睡,本王也可以勉为其难的陪、陪、你。” “不用你陪!我去那边睡。”我抱着胸,阻挡着他锐利的视线,匆匆跑到侧厅。 隔着屏风,我似乎能听见赢湛平稳的呼吸声。 男女有别,这么近的距离,他睡得着,我可睡不着,好不容易撑到三更,我的眼皮开始上下打架,似乎还听见了幻听。 那声音好像是从后院的水井里传出来的,用的鱼类的语言,大声喊叫着我的名字。 我听到那声音持续了足足有一炷香的功夫,才幡然醒悟,这不是梦境,是真的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见赢湛睡得很沉,我蹑手蹑脚的推开房门,来到后院的水井边上,探头看去。 “王莲缀,你可总算是来了,我喊的嗓子都破了!”一条红色的泥鳅郁闷的在井水中咆哮。 井水距离井口大约有两米的距离,以绯虞的道行是爬不上来的。 “等着,我用水桶把你捞上来。”说着,我将水桶扔下水,绯虞刺溜一声就滑进了水桶。 待我将水桶提出井口,绯虞一个摆尾就落到地上,化身为人。 “说了多少次,人是要穿衣服的!”我赶紧摘了两片树叶贴在绯虞光溜溜的身体上。 “阿嚏!这么一说,还真有点冷。”绯虞傻乎乎的扬起嘴角,又自己动手摘了一大片芭蕉叶子裹住身体。 我拉着她走到一处阴影里,“半夜三更来找我有什么事?” “喏,这个!”绯虞从鳞片里掏出一只色泽鲜艳的红珊瑚镯子。 这个镯子本有一对,我与它们曾有过三面之缘。 一次见到,是一个小鬼不知从弄来,交换黄泉树叶。 再来,赢湛将它们送去给罗密欧,绕了一圈这对镯子成了四海之王溢熙的耳环,回到阳间之前,溢熙又将它们转赠给我。 我依稀记得,在穿越之前,那股能够扭转时空的力量似乎就是从这对镯子里发出来的。 现在,是我第三次遇见这镯子,可却只剩下一只。 “这是从你的胞胎里掉出来的,你破卵而出之时游的太匆忙,拉下了。”绯虞将镯子塞进我的掌心。 镯子上被岁月打磨出的痕迹消失了,一点瑕疵都没有,现在的模样应当就是镯子原本的样子吧。 “就只有一只?” “恩,就一只,上面还有三句话,好像是用人类的文字篆刻的,我看不懂。” 绯虞只给我看,刻在镯子内侧的三行小字,居然是用现代人的简体字雕刻的。 自体清秀,下笔有神,似乎一气呵成,从字里行间的给人的感觉可以判断,这行字应该是溢熙留给我的。 分为别:秦宫闱,帝命不改。百鬼泣,阴阳不乱。天有眼,红鸾不弄。 念出来之后,似乎是三句谏言。 应当是溢熙对我的告诫。 第一句,秦宫闱,帝命不改。说的是陛下病史后,帝位还是要由胡亥继承,我不能以现代人对历史的了解去篡改历史。 第二句,百鬼泣,阴阳不乱。指的可能是赢湛可操控百鬼的能力,似乎是想要我规劝赢湛不要扰乱阴阳。 第三说,天有眼,红鸾不弄。应该是说,我的一举一动都在老天的法眼之下,让我这条小鲤鱼断了对赢湛这个人类的念想。 而原本有两只镯子,只剩下一只,可能是在提示我,红珊瑚镯子就是穿越时空的宝物。 我穿越了一次,所以用掉了一只镯子,想要回去现世,就必须再用掉一只镯子。 “莲缀,发什么呆?”绯虞伸出五指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摇摇头,将镯子套在手腕上,心中五味交杂。 我不能再继续介入赢湛的生活了,溢熙给我的三条谏言就是给我的指路明灯,想要换回两千年后我和赢湛的美好生活,现在就必须忍耐。 等我回到现世,我就去将赢湛的肉身找出来,帮助他修成正果,得道飞仙,如此我们便不用再为“人鬼殊途”受尽磨难。 “我一路游过来,看见河边的许多人家都在制作彩灯和面团。元宵节就快到了,那一天我们水精也会庆祝元宵佳节,莲缀,你会回来和我们一起过吗。”绯虞坐在井口,似乎受不了陆地上的干旱想要回到水中。 我抬起头,望着高玄的明月,“不出意外的话,我会回来。” 第171章:有仇必报很暧昧 第171章:有仇必报很暧昧 破晓之前,我悄悄回到赢湛的寝室,推开门的那一刻,我看见那个躺在床上的男人似乎半眯着眼眸,但当我眨了眨眼睛再看,他只是翻了个身,没有任何异样。 可能是作则心虚,我出了一身冷汗,缩在被窝里难受的沉睡过去,还梦见了一些我和赢湛在现世中经历的事情。 梦境十分混乱,却也十分逼真,尤其是赢湛用手帕遮住我的眼睛,眷恋的在我耳边轻叹,“好好活着,等我回来。” 这是赢湛对我说过的唯一一个谎话,目的是希望我可以独自勇敢的活下去。 梦境到了这里,我忍不住潸然泪下。 赢湛轻柔的擦掉我脸庞的泪…… “赢湛……赢湛……别走……”我喊着梦呓,半梦半醒的睁开眼睛。 现实中,确实有一只手触碰到我的脸颊,但她不是赢湛。 “莲缀小姐,公子一个时辰之前就已经起早,现在正准备出门。您不起身恭送公子,是要再睡到什么时候?”青花拍拍我的脸颊,想要将我扇醒。 碍着我现在在王府中的身份等级比她高,青花才没有直接将我从床铺上踹下来。 我猛地清醒,“那么早,赢湛他要去哪?” 青花不屑冷笑,“公子自然是去公孙府,拜访公孙小姐。” 她将洗脸水,毛巾和一套崭新的蓝色罗裙送进房间里,似乎是在监督我起床洗刷。 我看着洗脸盆里自己的倒影,面容憔悴,眼眶下还印出一圈淡淡的黑眼圈,有些无奈,“青花姐姐,王府里有没有胭脂香粉之类的化妆品?” 我之前研究出的那些个美容养颜的宝贝可都在公孙府的美蓉斋中,公孙环在宫门外对我大发雷霆也一定是发现了我身上那件蓝色衣裳代表的事实。 她,此刻应当恨我还来不及,更别说让我去将美蓉斋里的东西搬来王府了。 古人特别讲究尊卑之别,就算我的身份只比青花高出了那么一点点,我说的话,她也不敢怠慢。 “奴婢,现在就去准备。” 等我洗好脸,换好衣服,青花已经买了一套崭新的胭脂水粉给我。 见我只装扮了淡妆,没有梳盘头,青花不情不愿的拿了梳子走过来,“您是公子的同房丫头,以后就不能散发了,按照规矩,必须梳结髻式。” 说着,她便手脚麻利的将我的长发在后脑勺上盘出了一枚精致如蝶的发髻,那动作熟练的,似乎是练习过几百次。 要是我没有出现,赢湛的通房丫鬟很有可能就是青花,她的结髻式梳的那么好,也许是经常用自己的长发练习过的。 由于赢湛没有赐给我任何首饰,所以我的发髻上只有一支跟筷子差不多的木簪,连个坠儿都没有,还不如王府里那些扫地丫鬟。 青花带着我来到厅堂,赢湛已经用过早膳,用茶叶茶漱口。 桌上还剩下了一些早膳,我肚子饿的咕咕叫,径直对着餐桌上的佳肴走过去。 “莲缀小姐!”青花拉住我,“还没向公子请安。” 在公孙府中养尊处优了半年,我差点忘了赢湛身边的下人都跟士兵似得,一个个的都特别遵守规矩。 “莲缀给公子请安。”我行了个礼,继续往餐桌那边走,又被青花拽住袖子。 “公子还没说起呢!”她悄声提醒我。 我郁闷的等着赢湛,他优雅的放下茶杯,接过下人递上的丝巾擦拭干净,才将视线挪到我身上,点了点头。 “桌上剩下的早餐,我能吃吗?”不就是做什么事情都要请示一下嘛,我请示就行了! “青花,上一份新的膳食给她。”赢湛伸展手臂,轻易将我揽入他的身边。 我双手用力顶着她坚硬的胸膛,“这里那么多人,放尊重一点!” 赢湛在我耳边轻笑,“是不是只要没有别人,本王就可以对你不尊重?” “你别太过分!” “本王还可以更过分一点。” 我就要被逼急了,厅堂中排排站着的六个下人都想笑又不敢笑的看着我们的好戏,我的脸都红的要冒烟,赢湛却没有放过我的意思。 “放手!警告你别逼我!” “不然呢?”赢湛稍稍使劲就把我从椅子上拉入他的双腿上,不断对着我的耳朵吹气。 “兔子急了还咬人,更别说……” “你只是一条鲤鱼~~” 简直是气死我了,今天我一定要反抗到底,坚决不能主张他的气焰,免得以后天天被这么戏弄。 赢湛贴的我的很近,因为他发现只要往我的耳朵上吹气,我就会难受的抓紧他的衣服。 这也意味着,他的耳朵也离我很近。 想到这,我毫不犹豫的张开嘴,一口咬住他的耳朵。 “莲缀小姐!”下口的瞬间,厅堂里所有的下人都慌了。 普天之下,有谁敢咬赢湛的耳朵,这种亲昵的举动简直就是赤果果的调戏! 赢湛也震惊了,石化了半天! 我能感受到,从他的身体上有一股躁动瞬间蔓延了全身,也同时感染着我,打乱了我们的呼吸。 “大胆,还不松口!”青花端着一份早膳走进来,差点没惊吓的将盘子飞出去。 被她这么一喝,我也觉得自己确实有点过分,尴尬的松开贝齿,低下头谁的目光都不敢接触。 我听见赢湛滑动喉结的吞咽声音,像是在努力忍耐着什么。 “全都退下。” “是。”一干下人鱼贯而出,青花受到的打击过大,整个人都像是焉了的花,放下早膳苦着脸退出去。 赢湛的面色阴晴不定,我满头黑线的猜测,他一定要是要发怒了! “你,你,有话好说,千万别动刀动枪的……” 从赢湛身上传来的强悍的气息,吓得我声音都发抖了。 “本王素来有仇必报,这是你自找的。”赢湛修长的手指插入我的发丝,用力扮起我的脸,迫使我对上他英俊绝伦的脸孔。 我咽了咽口水,居然一点力气都使不出。 怎么办?总不能闭着眼睛等死! 赢湛那张帅的人神共愤的脸向我压过来,我心弦一紧,鬼使神差的闭上了眼睛。 还很不要脸的嘟起了嘴。 这个气氛,真的暧昧到了极点,他的身体全部觉醒了,蛮横的顶着我,让我脸红心跳的更加厉害。 但这个男人的想法,却不是我可以猜透的。 赢湛没有吻我,而是用力咬住了我的耳朵,就像是刚才我咬他那样。 “啊!”我尖叫一声,羞耻程度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因为某个妖孽在以牙还牙之后,居然还伸出灵巧的舌舔舐着我的耳廓。 而我的尖叫,在接触到湿润的舌之后,无法控制的转变成了轻轻的叹息。 “赢湛,你!”我恼羞成怒的撑大了眼睛,微微氤氲的视线中,赢湛被柔化的脸庞极具诱惑。 现在的他,和成年之后的他,似乎已经没什么太大的差别。 我无可救药的沉沦着,直到他突然将我推开。 “哎呦!”我一脸茫然的跌坐在地上。 赢湛整理了一下衣服,“别用那副欲求不满的表情看着我本王,这只是对你的报复。” 我体内的热情,被这番充满孩子气的话语,瞬间熄灭了。 果然是我想多了,他不是我的赢湛,只是个小孩子,王元宵你差点就闯祸了! “咳咳,过来。”赢湛也好似调整好了情绪。 “干嘛,还想再欺负我?”我防备的后退一步,捂着发烫的耳朵。 赢湛忍不住勾起嘴角,微微一笑倾我心,“不想吃饭,我就让青花将桌子上这些拿去喂猪。青花!” “别别,我吃的!”我不争气的跑回赢湛的狩猎范围,拿起一个馒头塞进嘴里。 听见喊声的青花,低眉善目的走进来,她的眼角红红的,似乎是哭过。 “公子。” “马车可有备好?” “回公子,已经备好了。” “出发。” 赢湛说罢,似乎看不惯我朴实无华的发髻,伸手就将束缚着我三千青丝的那支木簪抽出,随手扔在地上。 看着我凌乱的模样,轻蔑勾唇,“去库房领五十金,购置一些像样的首饰衣服,不要辜负本王的期望,好好施展你的魅术。” “咳咳!”这些话,怎么听起来比馒头还噎人?! 合着赢湛是觉得我咬他耳朵是在勾引他? 要不要那么自作多情? “公子,请问您今晚可回府用膳?”青花恭送赢湛上马车,我不甘心的啃着馒头跟过去看。 赢湛似乎心情很好,和煦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勾勒出一道金边,深邃的五官也染上了一层柔光,看得道路上那些的妙龄女子都止不住含羞带笑。 “本王酉时回府。” 我掰着手指头,酉时相当于现代时间的17点-19点,也就是说赢湛是回来吃饭的。 “是,奴婢恭送公子。”青花莞尔一笑,目送马车离去。 等我把手里的两个包子都啃完,她才回过头来,用那双丹凤眼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我。 “莲缀小姐,虽然奴婢认为您不管再如何打扮都配不上公子,但公子喜欢你,也请你争口气,不要输给公孙小姐。” “你在说什么啊?”我挠挠后脑勺,青花在和公孙环较什么劲? 青花一把勾住我,“您还不明白吗?公子今日是去公孙府下聘礼的,公孙环早就对奴婢心存芥蒂,对莲缀小姐只怕恨的更深,我们现在可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我会帮你不输给公孙小姐的。” 第172章:不然我娶你 第172章:不然我娶你 赢湛去公孙府上下聘的消息,犹如魔咒一般困扰着我。 青花却像是备考一样,精力满满的拉着我到处购置装备。 她口中的那些必需品,其实就是那些个价钱高的离谱的绫罗绸缎和金叉美玉,可我根本就不需要她来指点,青花的眼光都是跟风的东西,而我早就是皇城内外公认的引领时尚风潮的女人。 由于之前在陛下的盛宴中露过脸,咸阳城中叫得上名号的人物都认识我,就算我不一定全都认识他们,这些人也都抱着认识我为荣的心态,上前结交。 还有那些个裁缝店,绸缎庄,首饰铺的老板,一看见我就像是看见了活菩萨,因为无论我买了什么,那样货物一定会在眨眼之间成为爆品被抢购一空。 所以,我买东西都不要付钱,店老板巴不得都送给我。 但让我真正名声遐迩的是咸阳城里另一个公开的秘密,那就是有传闻,我不仅迷惑了陛下,还迷惑了他的皇子们。 说是陛下的皇子们,十个有九个都拜倒在我的石榴裙底下,冷面公子赢湛更是为了我不惜去陛下的寝宫抢人等等等等…… 这不,我和青花带着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去一家茶馆喝茶,茶馆里的说书先生就正眉飞色舞的说着有关于我的风流史。 “混账,公子为了陛下兢兢业业恪守本分,他怎么会去做抢人这种大不敬的事情?莲缀小姐,你最清楚这件事情,一定要为公子讨回清白。”青花猛地将茶杯敲在桌子上,茶水全都溅了出来。 我还以为青花是为了我打不平,原来她眼中只记挂着赢湛。 若不是存有非分之想,青花倒也不失为一个忠仆。 我还是安静的享受我的茶歇点心,青花看不过去了,狐疑的问:“你怎么还这般淡定,这些人污蔑的可是公子!” 这些人没有污蔑赢湛,污蔑的是我好不,我什么时候勾引过皇子们了? 再说陛下有几十个王子,就算我有分身术,也没办法一晚上全都撩到吧。 为了皇宫中的流言蜚语认真,我王元宵也就输了,看淡一切才能置身事外,我没这闲工辟谣。 “我累了,咱们回去吧。” “什么,你就这么由着他们?” “公子说过酉时回府,时候差不多了。” 闻言,青花看了一眼窗外,冬日薄薄的霞光冷清的落在街道上,“那好,这次就先放过他们!” 我们急匆匆的赶回王府,赢湛乘坐的马车已经停在后院,但他却没有回府。 马夫是这样回答的,“公子奉陛下之命,办事去了。” “办什么事情?”我终于有机会一探究竟。 青花摇摇头,一脸无奈,“公子从不向我们提起。” “那他要出去几天?”想起赢湛受伤的模样,我不由担心起来。 “不知道, 公子每次奉旨办事的时间都不一定,有时候次日便回来了,也又一次出去了三个月。”青花也是一脸牵挂。 陛下和赢湛之间似乎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但这个秘密在历史课本里没有被挖掘出来。 也难怪,连秦朝时候的人都不知道的事情,怎又会被流传两年前。 我天天被青花逼着盛装打扮的在寝室里等着,但赢湛一直都没有回府,甚至音讯全无。 平静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距离元宵节就只剩下两天。 秦人在冬天不经常洗澡,普通百姓甚至整个冬天都不洗澡,乃因冬雪过后,湖面结出了厚厚的冰层,凿冰取水已经不易,更别说用珍贵的水去洗澡了。 我虽然化作人形,可本体还是一条离不开水的小鲤鱼。 一直在陆地上生活,让我整天都无精打采的。 今夜,赢湛又没有回来,我在房间里翻来覆去睡不着,到了子夜,我实在是忍不住想要下水泡一会儿。 可王府里没有池塘,连井水也结了冰,想了半天,我才想起,整个咸阳城唯一不结冰的池水就只有皇宫御花园里的池子了。 陛下的爱妃赵姬酷爱观赏鲤鱼,所以御花园的池子一旦结冰,就会有宫人将冰层凿破。 我用了一点小手段,悄悄溜进御花园,脱了衣裳就迫不及待的跳进河里。 无奈下了水我才想起来,脖子上我已经习惯了的那条链子,禁锢着我,剥脱了我变成了一条欢脱的小鲤鱼的权利。 而这里可是陛下的皇宫,随时都有可能有宫人经过,我夜深人静的在池子里裸泳,这在古人眼中可是不得了的事情。 匆匆游了两圈,我四下看了看,还好周围没人。 可就在我准备上岸的这一刻,一只陌生的大手,强而有力的抓住了我的脚踝。 那人并不是在陆地上发现我,而是在水里,和我一样泡在水里。 “干女儿,老时间,老地方,咱们又见面了。”一个懒洋洋,油腔滑调的声音从我背后冒出来。 我猛地回头,就看见北冥鲲像一只水鬼似得,长长的卷发全都贴在脸上,咧着嘴对我笑。 “卧槽,色狼!”我回身一脚就揣在他下巴上。 北冥鲲在水里转了整整七八二十度才稳住身形,从水面上探出头。 这时,我已经手脚麻利的跑上岸,披上了衣服。 北冥鲲也拖着湿哒哒的身体,爬上岸,左手还扶着被我踢肿的下巴,一脸委屈。 “小丫头片子,一见面就踹人,还好你干爹下巴硬,换做别人脑袋都被你踢飞了。” 我承认,刚才是我小题大做了一些,刚想心平气和的赔礼道歉。 一转身,我又忍不住踹出一下断子绝孙脚,将北冥鲲踢下水。 “你干嘛不穿衣服?!”我气急败坏的直跺脚。 北冥鲲两边的腮帮子都肿起来了,投给我一个生无可恋的眼神,“衣服在树上挂着,干爹总要先爬上岸才能穿吧。再说,第一次见面你还是一条小鲤鱼的时候,不也没穿衣服么,怎么没见你害羞?” 我紧紧捂着眼睛,直到北冥鲲穿好衣服笑话我,才敢睁开。 “鱼本来就不用穿衣服,可我现在是人的样子,被你看光了,以后还怎么嫁人?” 我回忆了一下,刚才好像就被看到了一个后背吧,还好我一脚踢的及时,不然就真的被看光光了。 北冥鲲摘了两片树叶贴在脸上消肿,半开玩笑道,“你不是已经决定嫁给哪个叫做赢湛的皇子了么?要是他因为这件事情不要你,就换我娶你好了。” 我埋着头在前头走,“您是我干爹,哪里有娶自己女儿的道理,别开玩笑了!” 北冥鲲抖了抖湿哒哒的头发,弯弯的眼角在微寒的月色下溢出了一抹湛蓝色的光晕,“说的也是,吾家有女初长成,干爹不急,可以再等两年。” “干爹!!!”我恼羞成怒的猛地回头,正好对上他那双笑盈盈的蓝眼睛。 北冥鲲忍俊不禁的捂住嘴巴,“好好,不说不说。” 今晚的皇宫尤为肃清,我们在一轮朦胧的毛月亮下,猫着腰前行。 泡过了清澈的池水,我心满意足的准备回去王府,北冥鲲跟了我半路,突然在一条岔道口停下脚步。 “干爹在这还有点事,就不送你了。” “这里可是皇宫,您在这儿能有什么事?” 我差异的转过身,北冥鲲已经神秘兮兮的猫进了另一条岔道上,带对我做了个“嘘”的禁声动作。 “好事,要不要一起来?” 我纠结了半天,被好奇心驱使着跟过去。 北冥鲲东走西瞧,居然领着我一路来到了御膳房。 御膳房是皇宫里极少数不熄灯的地方之一,为的是防止那些偷吃的宫人,所以总会派人守夜。 我拉住北冥鲲的衣袖,“那里有人!” 果然,刚靠近御膳房,就看见一个瘦小的穿着褐色奴隶衣服的少年蜷缩在大门一侧。 寒夜里,他只穿着一件算不上厚的单衣,身体消瘦,脸埋在背风的那一侧,冷的瑟瑟发抖。 “我知道,他是御膳房的守夜人。”北冥鲲说着,随手掐断了几根树叶,对着树叶吐了一口气,叶片上就燃起了火焰。 北冥鲲不动声色的将火堆送到奴隶少年的身旁,随着周围温度的身高,少年的身体不再因寒冷而颤抖,渐渐熟睡过去。 “日行一善,干爹帅不帅?” 我的两条眉毛都快要郁闷的打结了,“您大老远跑来这里,就是为了给这男娃生个火堆?” “当然不全是,跟我来。” 北冥鲲拉着我,悄悄潜入御膳房,好一番东翻西找,才将目光聚焦在一个大水缸子里。 我侧耳细听,水缸里不仅有水纹流动的声音,似乎还传来了微弱的嘤嘤哭声。 掀开水缸上的盖子一看,水缸里居然养着一只通体金色的河鳗。 河鳗一看见北冥鲲,就哇一声哭出来,“北冥大人,您真的来救俺啦,当初您给俺鱼鳞时,俺还以为是开玩笑,没想到折断了鱼鳞您就真的来了。” 这条河鳗要是是一个小姑娘,或者是一条雌鱼,我一定不会惊讶他用这样情意绵绵的语气说话。 可这条河鳗却扯着一副抠脚大汉的嗓音,浑厚低沉,简直听我的毛骨悚然 。 北冥鲲将河鳗从水缸里捞出来,“快走吧, 以后别再给人类抓到了。” “谢谢北冥大人!”河鳗千恩万谢的游走了,留下了一片被折断的鱼鳞。 我捡起地上的鱼鳞,发现鱼鳞的颜色的是深邃的蓝色的,仿佛与夜幕同色。 “没想到义父还是个烂好人啊。”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北冥鲲腼腆的挠着头发。 我不客气的对他摊开掌心,“拿来。” “什么?”北冥鲲有些莫名。 “鱼鳞啊!您连河鳗都给了,不会吝啬的不给你干女儿吧。”我催促着勾了勾手指。 北冥鲲将手伸进衣服里,拧着眉头拔下一片粉色的鱼鳞放进我的掌心,“也好,以后想念干爹了只要折断鱼鳞,干爹就会立刻来找你!” “啪!”门外传来了一声响亮的耳光声,紧接着便是一个少年的哀嚎。 “叫你再睡,万一有人偷溜进来,你担当得起么?” “哎呦,别打,求你别打,刚才没人进去。” 听见了人声,北冥鲲拉着我跳出窗外。 “金鳗呢,这可是我好不容易弄来要献给陛下的!” “啊!别打,哎呦!” 我们渐行渐远,虽说是救了金鳗一命,可也连累了那个奴隶少年无辜挨打。 出了皇宫,我们分道扬镳。 待我回到王府,打更的人,敲响了三更的铜鼓。 第173章:青葱少年 第173章:青葱少年 我刚爬上床,院子里便响起了一阵骚乱,七八只灯笼先后亮了起来。 青花披着披风,激动的走出去,“奴婢参见公子,您终于回来了。” 我猛地从床上跳起来,赢湛回来了! 算算时间,明天就是元宵节,赢湛必须回来,才符合历史发展。 我的动作比府中的下人慢了一拍,刚抓起衣服披在身上,房门就被一双沾着风雪的大手推开。 赢湛的脸上写了疲倦,风尘仆仆,靴子上沾满了或者血的黄泥。 这些泥巴的味道极其刺鼻,似乎带着浓郁的阴气,像是从某个墓穴里带出来的。 “你……” “伺候本王洗澡。” 我不敢怠慢,张罗了下人,煮水倒入澡盆中。 “你没受伤了吧?”我说话的声音非常轻,赢湛似乎从不让其他人知道他受伤的事情。 “没有。”他褪下满是尘土的衣服,紧致的肌理上没有出现新的伤疤,让我松了一口气。 浴桶里的水已经盛满,我试过温度,赢湛才疲惫的坐进去。 整个过程中,他坦然的没有一丝防备。 坐进木桶后,赢湛慵懒的靠在木桶的边缘,合着眼睛。 我拿着丝巾,呆呆的站在屏风外,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过来伺候。”赢湛低声道。 我轻手轻脚的走过去,拿着毛巾过擦洗他的身体,曾经和赢湛的点点滴滴又情不自禁的用入脑海。 似乎以前我也经常帮赢湛洗澡,还总是在洗澡的时候被他狠狠的欺负。 在赢湛看似假寐的假象后面,是随时可能化身为饿狼的危机。 好在,现在的赢湛对于情爱之事只是懵懂,没有做出什么特别让我羞耻的事情。 乖乖让我擦洗好了身子,赢湛一尘不染的爬上床,卷了床被子就闭上了眼睛。 见他不说话,我也安分的爬上偏厅里的软卧准备睡着。 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一道细微的脚步声向我靠近,紧接着,一双温暖有力的臂弯环住了我的身体。 “赢湛,你——” “别说话,睡觉。” 赢湛的下巴抵着我的额头,松弛的嗓音仿佛在说着梦呓。 我点点头,也伸出手臂抱紧他。 我感到怀中的男人似乎很疲惫也很不安,而我的怀抱有可能是他唯一能寻找慰藉的地方。 相拥而眠,冬夜里刺骨的寒风似乎都不再寒冷,让我睡得十分安稳。 只是,次日当我从温暖的被窝里苏醒,身边的男人已经不见了,仿佛这一夜的柔情只是我的梦境。 我在床边找到了赢湛留下的墨色的腰带,若有所思的收进怀中。 窗外的阳光非常刺眼,应当已经到了日上三竿,青花的倩影映在门窗上,“莲缀小姐,公子让您过去。” “知道了。” 闻声,青花端着水盆推门进来,手脚麻利的伺候我洗漱,帮我梳头。 “莲缀,你!” “我怎么了?”我狐疑的问。 青花尴尬的笑了一声,眼底满是心碎,摇摇头,“我们快点吧。” 秦朝的镜子是黄铜打造的光面,只能隐约照出一个人影轮廓,看不清细节。 我能猜到青花一定是在我身上看见了什么让她惊讶的东西,可在这不给力的铜镜中,却找不到可疑的东西。 厅堂里,赢湛优雅的坐在椅子上看书,桌子上摆满了好吃的佳肴,似在等我。 “吃饭。” “好。” “多吃一点。” 赢湛破天荒的加了一块肉放在我的碗里。 这男人突然对我那么好,一定没安好心! 赢湛又给我夹了一只包子,我不由得警惕起来,“别这样,我有点不习惯。” 别说我的习惯,就连这一屋子的下人都极其不适应好吗? “如你所愿。”赢湛很听话的放下筷子。 我更加惊愕了, 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蛮狠暴君嘛? “公子,午时到了,该去接公孙小姐了。”青花打破了这尴尬的氛围。 一听到公孙小姐四字,我心里猛地一沉,像是被压上了一块石头。 “吃醋了?”赢湛浅笑着扮起我的下巴。 我的嘴里还塞着半口馒头,口齿不清的反驳,“我说是,你会不去么?” “不会。”赢湛笑的愈发戏虐,“今夜元宵佳节,陛下将会赐本王与公孙小姐大婚。所以,在大婚之前,你这个通房丫头要做好准备。” “咳咳咳!”我差点没被噎死。 今天是元宵节没错,可历史上似乎没有提到在这一天公孙环被赐婚的事情。 今晚的重头戏不应该是,秦玉郎大闹元宵盛宴被发配充军么? 我百思不得其解,“慢着,你今年不是只有十三岁么,还未及舞勺之年,怎能婚配?” 舞勺之年指的是男子十六岁成年礼,只有超过16岁的男子才可婚配。 “女人,你可当真对本王一点都不上心。”赢湛惩罚似得加重了扣在我下巴上的力度,眼底浮现出一股冷意。 青花提点我,“这在大秦国可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婉美人在怀着公子时,并不是怀胎十月,而是整整怀胎了三年,故此公子出世之时就足了三岁,如此算来,今年正是舞勺之年。” “别忽悠我,赢湛,你怎么看都不足十六!”我一百个不相信。 赢湛不屑的松开修长的手指,深不见底的黑眸魅惑着我的感官,“凡天生异象者,都会经历一番脱胎换骨,本王的脱胎换骨之日便是今夜。女人,准备好今晚侍寝。” 赢湛在全府下人的恭送下,踏上马车,前往公孙府。 我靠在门框上,看着渐行渐远的马车,胸口小路乱跳。 赢湛那番话说的再清楚不过了,今晚他回府之后,就会来夺走我在这个朝代的第一次。 当然,这也是他的第一次。 但让我更加激动的是,今天已经是元宵节了,也是导致两千年后秦岭覆灭的关键日子。 若我能够成功阻止赢湛遇见秦玉郎,我穿越回秦朝的任务就完成了。 “恭喜,过了今晚,您就是公子的入幕之宾了。”青花皮笑肉不笑的恭维。 她那点小心思我还会看不出来? 不过就是想现在尽力吹捧我,将我夸的飘飘然自以为真是一号人物,等将来公孙环嫁入王府,公孙环就会将心思不遗余力的用来对付我。最后鹬蚌相争渔翁得利,青花就能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勾引赢湛了。 我叹了口气,扔给青花一个怜悯的眼神。 有时候,将真相看得太透彻,伤得只是自己的心。 “别打扰我,公子回来之前,我都要在房间梳妆准备。”我淡然的命令。 青花还不习惯被我命令,但这是她教给我的,在赢湛没有正妻之前,王府里的女人属我权力最大。 回到寝室,我等了好一会儿,确信青花和其它下人的脚步声已经走远,才拿了门栓将大门顶死,然后悄无声息的从窗户溜出去。 赢湛,有些错误我不能明知故犯,我们的第一次还是留在两年前后的那个夜晚吧。 我打定了注意,此次进宫阻止赢湛和秦玉郎见面之后,就会永远从赢湛的视线中消失。 换了一身男装,我装作一位翩翩公子出现在皇城之外。 可今日不同往常,进入的达官显贵如百鸟朝圣,将宫门围的水泄不通,守门的侍卫也查的格外严格。 我试着想要浑水摸鱼了好几次,都被那些脑袋上带着铁盔的侍卫拦下,只能悻悻离开。 要是在深夜,我大可找个水路游到御花园里的大池子而不被人发现,但今天皇宫里宾客云集,尤其是那些吃饱了没事做的女眷们,按照惯例应该各个都在御花园里争相夺艳,我要是一丝不挂的从池塘里跳出来,一定会神经高度紧张的侍卫们射成刺猬。 思来想去,我能想到的办法就只有一个。 那就是前往公孙府,躲在赢湛乘坐的马车下的两个车轮子中间,混进皇宫。 “湛哥哥好像长高了不少。” 我刚猫进公孙府的后院,就听见公孙环娇滴滴的声音传来。 赢湛的手臂被她的双手圈住,波澜不惊的向我藏身的马车走进,我赶紧将身体贴近马车的下盘,隐秘行踪。 “谢谢湛哥哥!”公孙环被赢湛搀扶坐上马车。 赢湛似乎心情不错,发出了一声淡淡的浅笑。 我郁闷的暗暗哼了一声,胸口一阵心酸。 看来赢湛和公孙环的这桩婚事是要被坐实了,我的内心十分矛盾,有些罪恶的念头促使我想要去破坏赢湛迎娶公孙环的计划。 可我脑海中另一个声音又不断地在规劝我,这个朝代的赢湛不属于我…… 赢湛夺过马夫手中的皮鞭,“本王亲自驾车就好。” “是。”车夫早已习惯了赢湛的任性,恭顺的退到一侧。 赢湛一手牵着缰绳,一手扬起皮鞭在马臀上鞭挞了一下。 马儿就发出了一声嘶鸣,四蹄翻飞快速跑上街道。 公孙环见到赢湛驾车,觉得十分新奇,从车厢中探出身子,坐在赢湛身旁的位置,依偎在他的肩膀上。 马蹄飞快,从人来人往的街头,驶到了一处僻静的荒野。 这里我曾经来过,夏天的地上长满了青青绿草,秋天的枝头上挂满了累累硕果,只是到了冬天这条道路上就只剩下高低不平的岩石,丑陋的暴露在人们的视线中。 古代的马车是没有避震的,车轮是用木头做的,再箍上一圈铁片,一旦遇上那些颠簸的路面,车子里的人就会被震的七仰八叉,更坐在弹簧上似得。 我坐在车子地下,更是被巅的头晕眼花,要不是我机智在身上身上绑了两条安全带固定在车架上,一定早就被震飞出去。 “啊!湛哥哥,环环害怕。”公孙环抓到机会,小鸟依人般整个人都钻进了赢湛的怀里。 赢湛伸出修长的手臂,自如的搭在她的肩膀上,这种情侣的既视感,只看二人在地面上的缠绵的倒影就足以让我嫉妒的吐血。 可我必须忍,这是我进入皇宫的唯一途径了。 “湛哥哥,这条路似乎不是去皇宫的路。”公孙环被颠簸的发型都要散了,忍不住发问。 赢湛的声音带着几分玩味,举鞭在马臀上又抽了一下,使马儿跑的更加疯狂。 “公孙小姐,难道不想与本王多相处一些时间?” “环环,当然愿意。” 赢湛所谓的独处,实则一点都不浪漫,也没有更多亲昵的举动,就只是在石碓路上策马奔驰。 第174章: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第174章: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公孙环有着古代女人三从四德的好品行,再只对赢湛一往情深,虽然颠的她几乎晕车,心底仍旧狂喜。 可我已经受不了了,现在的感受简直可以用身心俱损来形容。 心中的委屈不必多说,胃里更是翻江倒海! 赢湛在一处小溪边上停下,让马儿停歇喝水。 车子刚停下,我就不争气的吐了一地。 公孙环率先发现我,被吓了一跳,“什么人?” 赢湛嘴角抿起一抹讥俏:“还想躲到哪里去?” 我本想一头扎进河水中的,听见赢湛的声音气得耳根都发红了,“你早就知道我躲在车底,还故意走这种路?” 赢湛佯装无辜的摇摇头,“本王还当是哪个小贼,想要小惩大诫。” 好你个赢湛,居然拐着弯子骂我是贼! 公孙环见到我,面色有些难看,但她是个大家闺秀,也把自己当成了未来的赢夫人,语气中带着几分自负和体虚说道:“湛哥哥,让莲缀上车吧,她也是出于关切。莲缀,只要你一心效忠湛哥哥和我,那些过去的事情本小姐便不会与你计较。” 我咬着下唇,沉默不语,赢湛带着一丝毛糙的指腹摩挲过我的唇角,“上车吧。” 他搀扶公孙环上车,然后收回了手,没有扶我的意思。 我自认倒霉,爬上马车,与公孙环大眼瞪小眼的坐在车厢里。 不得不说,车厢里比在车底舒服多了,大约行驶了半个时辰,马车就驶入了皇城。 赢湛可以在各个宫门“刷脸”,无人胆敢阻拦,据说这个权利就连陛下的其他皇子都没有给予。 只有赢湛是特殊的,我猜这可能也是与陛下给他的特殊任务有关。 皇宫里的马车都要停在固定场所,赢湛下马后,扶着公孙环下马车。 “干嘛盯着我?”赢湛突然对我莞尔一笑,让我心里发寒。 “乖乖在这里等着。”赢湛说着,将我脖子上的锁链扣在马车的雕花车窗上,还锁上了一把小锁。 情节的发展和我计划中完全不同,我急的直冒冷汗,“放开我,我也要去面圣!” “你就那么想爬上我父皇的龙床?”赢湛回过头,双眸冷的能将我冰封。 公孙环充满不屑的看了我一眼,挽着赢湛的手臂,心情愉悦的离开。 “简直太草蛋了!”我破口大骂,身旁的几匹马儿不满的打了个响鼻表达他们的抗议。 “又没说你们,我是说这把锁!” 我使劲摇晃着连接着我和马车的那条锁链,最不能忍的就是被像牲口一样栓在这里了! 这一瞬,我发现真是恨死这个朝代的赢湛了,简直是冷酷,腹黑,霸道的大混蛋! “你在做什么?”突然,一个青涩的声音冒了出来。 我扭头一看,是一个穿着褐色奴隶衣服,身材消瘦的纤细美少年,只是那张干净清秀的脸上,眉骨和嘴角被人打肿了。 这少年看起来好生眼熟,应当就是前天夜里,北冥鲲放走金鳗,背黑锅挨打的那个少年。 想到这,我心底生出了几分歉疚。 “我想把这条链子,或者这把锁弄断。” “你也是奴隶吗?”少年狐疑的扬起眉毛,似乎不明白我穿着那么华美的衣服,为何脖子上还带着锁链。 我尴尬的笑了两声,“算是吧,但是不不会屈服的。” “可你把链子弄断了一定会挨打的,就算逃走,也会被抓回来。”少年若有所思。 我还在用力扯着链子,“想要做的事情,不试试看怎么会知道行不行!” 闻言,少年的双瞳中迸发出些许惊讶的光芒,一溜烟不知跑去了哪儿。 等他再回来,手里多了一把炒菜用的大铁勺。 他将铁勺的长柄插入锁环,利用杠杆原理用力一撬,连接着马车上的锁头就断成了两截。 我揉了揉被扯痛的脖子,跳下马车,“谢谢你。” “小事一桩,做奴隶太辛苦了,我以后也要像你一样逃出去!”少年看向高高的宫墙。 看着少年大约十五六岁,他用衣服擦了擦大铁勺上的灰,“你快走吧,我也要回去御膳房了,要是被抓了,千万别说见过我!” “知道了,我从来都没见过你!”我觉得这少年有几分机智。 我寻思着他既然是御膳房的人,可能也会认识秦玉郎吧。 “那个,我要御膳房找人,你能帮我去传个话么?”我拦住他。 少年抹了把鼻子,“找谁?” “秦玉郎,大概和你差不多大。”我用手比划着身高。 少年怔了怔,充满稚气的眼神里多出了几分警惕,“我就是秦玉郎,你认识我?” “你就是秦、玉、郎?!” 实在是不敢相信,眼前少不更事的青葱少年就是今后差点放干我的血,把我折磨的死去活来死对头秦玉郎! 年少时期的秦玉郎眨了眨狭长的单眼皮,不解的追问,“这是我从前的名字,父亲说过不能对别人提起,你怎么会知道?” 我按着太阳穴,好一番头痛,“一言难尽,反正我找的就是你。” “找我?你到底是什么人?”秦玉郎在入宫之前一定是被家人叮嘱过,进了宫就不能提及自己的真实名字,原本奴隶也是没有姓名的,更方便他隐姓埋名。 从他彷徨的眼神可以看出,秦玉郎似乎很害怕,也很后悔帮助我。 “我是……我是好人!有人要将你发配边疆,我是来带你走的!”我拉住想要逃跑的他,半句都不掺假。 “骗子!没人认识我!”秦玉郎用力踩了我一脚就挣脱了我的双手,他跑的太急太快,大铁勺掉了都不敢回过身去捡。 秦玉郎估计是经历了满门抄斩的悲痛,忍辱投身小心翼翼的活到今日,潜意识中认为知道他身世的人都不是好人。 我这可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也不听我的解释。 干错一不做二不休,将他绑走! “喂,你东西掉了!”我捡起大铁勺。 秦玉郎纠结的放满了脚步,还是有些放不下大铁勺,前天他已经因御膳房丢了条河鳗被揍成猪头,要是今天再因弄丢了大铁勺挨揍,可能就真的要一命呜呼了。 见他停下脚步还来不及回头,我一个箭步冲上去,对着他的后脑勺就是一勺子。 “哎呦!”秦玉郎惨叫了一声,晕的趴在地上。 又一辆入宫的马车来到这里,我将秦玉郎拖进马厩的干草堆里暂时蒙混过去。 在元宵盛宴结束之前,皇宫里人来人往没办法将秦玉郎送出去,马厩里的草很快就会被马儿吃光,不易躲避。 为今之计只有再找个地方先藏起来,到了晚上夜深人静之时再伺机开溜。 可偌大的皇宫就像是大迷宫似得,我虽来过四五次对这里的了解也只是冰山一角,想要靠运气去找一个僻静的地方难如登天。 “对了,上次我被打晕的那个柴房就很僻静嘛!” 有了主意,我背起秦玉郎就躲躲藏藏的前往柴房。 柴房的大门没有上锁,里面的柴火也被搬空了,所有的宫人都在忙着伺候来往宾客,没人注意到这里。 我看了一圈,四下无人,便猫着腰进入柴房,将敞开的柴房大门关紧。 可我万万没想到,柴房的大面后面,居然藏着一双眼睛。 那双眼死死的盯着我,似乎恨不得将我抽经削骨五马分尸,而且那人手里还握着一把又粗又大的柴火。 一时间,千万思绪在我脑中旋转,那日我将老宫女扔在柴房却被她跑了,可宫里到处都是眼线,她又能跑到哪里去? 于是,老宫女便一直藏身在柴房之中,她估计也想不到,我这个大仇人还会自动送上门去。 “婆婆,你——!”话音未落,我的后脑勺上就挨了一记打闷棍,和秦玉郎一起倒在地上。 不知昏睡了多久,等我醒来已经被绑成了一只粽子。 秦玉郎也被五花大绑,一脸不知所措的靠在距离我不远处的墙壁上。 我以为他会恨我偷袭,他见我苏醒却主动似一条蚯蚓似得向我这边扭动身体靠拢。 我们的嘴巴上都被塞了破布,没办法说话。 秦玉郎将头伸到我被反绑的双手处,让我把他嘴巴里的破布拿掉,然后又用他的嘴将我口中的破布叼走。 “你说的没错,真的有人要来害我。”秦玉郎懊恼的拧起眉头。 我这才明白,他昏倒的时候没看见我动手,醒过来发现我也被绑了,就理所当然的以为我们两个是一起被人抓来这里的。 “其他人呢?”柴房里没有老宫女的身影。 秦玉郎摇摇头,“我醒了就没见到人。” “没人才好,我们赶紧想个办法逃出去。”我用力挪到靠窗的墙边,想要去看看窗外面有没有人。 可窗户已经被人封死了,似乎早就料到我们想要逃跑,门外传来一串故意放轻的脚步声。 老宫女带着得逞的笑意,推门进来,又将门关上。 “老身在赢湛身边忍辱负重了三年,都苦于找不到下手的机会,也抓不到他半点把柄。嘿嘿,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现今整个咸阳城的人都知道赢湛为了你大闹陛下寝宫,我抓了你还怕那赢湛不束手就擒?” 老宫女说着,伸出她穿着绣花鞋的小脚用力的踩在我的锁骨上,似乎想要踩到我骨折才肯罢休。 这种恨不用明说,从她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 “我只是公子的通房丫头,公子是担心陛下发现我已经破身怪罪,才来请罪,何来大闹陛下寝宫之说!再则,公子与公孙小姐郎情妾意,宫里宫外谁不知道他们才是真正的一对儿,今夜陛下就要为他们赐婚,这么重要的场合,公子不会来的。” 外界传的我和赢湛在陛下寝宫里的“英雄事迹”基本上八九不离十,但纵然如此我也不能承认,我不会相信自己对现在这个赢湛有多重要,但在别人眼中,那意义可就非同一般了。 话说过来,我至今还想不通,那晚赢湛为何要来救我? 还有我到底昏迷了多久,外面是不是已经天黑,陛下是不是也已经为赢湛和公孙环赐婚? 突然之间,我的心好痛! 第175章:喝他的血 第175章:喝他的血 老宫女一脚将我踩在地上,虎视眈眈的威胁我,“你最好祈祷他会来救你,负责你们两个就要代替他死,一泄我心头之恨!” “死了这条心吧,公子不会来的。” 这句话说的是实事,从我的嘴巴里说出来却无比的违心。 我无法判断,究竟是希望赢湛来救我,还是希望他继续待在大殿中,彻底杜绝遇见秦玉郎的机会。 他们虽是一母所生,可彼此都不认识对方,生命轨迹也完全不同,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若他们遇见了,知道彼此的关系,作为赢湛以他的残暴脾气可能会和陛下做出相同的选择,而作为家破人亡的秦玉郎,就会生出一颗被仇恨填满的心。 老宫女上了年纪,刚才太激动,现在有些脱力,靠在墙上喘着大气。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闻到了从门缝里飘进来的膳食的香气,这说明元宵盛宴已经开始了。 秦玉郎躲在我身后,又急又怕,带着诧异的表情悄悄问我,“你们说得公子赢湛可是婉美人的孩子?” 我为难的看着他迫切想要知道真相的双眸,点了点头。 细细算来秦玉郎大约是14左右进入皇宫,这个年纪的少年足以能记住父母的名字和长相,恐怕他也不会忘记被秦家满门抄斩的真实原因。 可这一刻,我在秦玉郎的眼睛里没有找到恨,一点点痛恨的情绪都没有。 似乎,他问起赢湛,只是好奇这个与他同母异父的兄弟是个什么样子的人。 “原来你是他的通房丫头。”说着,秦玉郎居然露出一抹心酸的苦笑,“他会将婉美人照顾的很好吧,我曾听闻过他的事迹,陛下以后会器重他的。” 我的心被秦玉郎眼中的善意触动,原来这时候的秦玉郎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之人。 反而,他还关心着婉美人,甚至没有想过与赢湛作比较。 我无法判定这是他天生的善心,还是做了几年奴隶在棍棒下打出了奴性,内心却由衷的对眼前的秦玉郎生出了几分好感。 “婉美人过得很好,公子经常去探望他。”当着老宫女的面,我只能婉转的回答。 秦玉郎感激的点点头,闭上眼睛,似乎在回忆那些回不去的曾经。 “怎么还不来?赢湛怎么还不来?” 大约又等了半个时辰,晚宴应该已经进入最热烈的时刻,老宫女那双混黄的老眼几乎要把柴房的大门看穿。 想必赢湛是不会出现了。 或许是我和秦玉郎拥有着同样矛盾的心情,我试探的问道:“你希望赢湛来救我们吗?” 秦玉郎有点傻眼,先点了点头,又摇摇头。 我顿时语塞,心里更是一阵揪心,秦玉郎这孩子太招人怜爱了。 想到这里,我更加坚定了想要阻止秦玉郎和赢湛见面的决心! “待会儿,我会撞到老宫女,然后你就从柴房里冲出去!”我贴着秦玉郎的耳朵,压低声音。 “好!”秦玉郎不安的点点头。 我深吸了一口气,在心中倒数三个数字,就迸发了力气猛地向老宫女冲过去。 老宫女却冷笑着,毫无前兆的从腰间抽出了一把短刀。 那把刀我认识,就是藏在我枕头下,涂了鸩毒的见血封喉的毒刃! 我再想要躲开刀尖,也是为时已晚,被划开了手臂。 这时,秦玉郎按照计划,全力撞在门上,却没把门撞开,被反弹摔回地上。 “哎呦!”我们惨叫着跌倒在一起。 秦玉郎见我受伤,吓得声音都发颤了:“你的脸怎么变成了黑的了?” “刀有毒……” 我好歹是吃过万年人参的水精,要是是个普通人早就已经去见佛祖了。 可我虽然没死,也就只比死人多了口气。 “哈哈,老身说过,赢湛要是不肯来,你就要替他死。”老宫女笑的疯癫。 秦玉郎跪在我旁边惊惧的哭叫,“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办?” 我想要安慰他,鸩毒已经游走在我的奇经八脉,让我说不出话。 “救命!救命!”秦玉郎不管不顾的大叫起来,“你别死,求求你,别死!” 就在这时,柴房的门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来者没有提灯笼,一身墨色长袍似乎生来就适合隐藏在夜幕之中。 月黑风高的夜里,偶尔被风吹开的云层上洒落几缕月光,照亮了他轮廓分明的侧脸。 是赢湛! 我从没听见过他这般冷峻的声音,尤其是看见身中剧毒的我倒在地上,比夜更加漆黑的瞳孔中溢出了无尽的森寒,让房间里的人都从心里打了个冷颤! “她不会死,没有本王的允许,这个女人不能死。” “你终于来了,哈哈哈,公子赢湛果然十分在乎这个通房丫鬟。” 老宫女一副奸计得逞的表情,抓住我的头发,用刀口抵着我的脖子。 似乎只要赢湛不听话,老宫女就会杀死我。 赢湛没有和老宫女对视,事实上他的双眸只盯着我,盯着我那张奄奄一息,中毒发黑的丑脸。 “女人,你又不听本王的话。” 我本来很坚强的,听了这句话心中竖起的高墙瞬间被敲出了一个缺口。 眼泪不知不觉的顺着脸颊落在地上,模糊的视线里,赢湛依旧望着我,只是那目光不在冰寒,带着一种无法言喻的治愈,温暖了我的身体。 “笨蛋,你干嘛要来?!”我艰难的张开双唇,溢出的只是泣不成声的哽咽。 老宫女被无视,郁闷的胡乱挥动着刀子,那锋利的刀锋有两下子似乎只差毫厘就能割破赢湛接近完美的脸颊。 可她不会有这样的机会,赢湛的强而有力的掌刀就已经劈中了她的手腕。 “咔擦!”闷响! 剧毒的刀从老宫女的手腕落到地上,定睛一看,她的手腕已经如同被折断的风筝,扭曲的不成样子。 “啊啊啊!”震惊过后,老宫女发出一声沙哑的哀嚎,捂着手腕身体就软了下去。 赢湛掐住老宫女的脖子,犹如捏死一只蚂蚁。 “解药拿来。” 老宫女被赢湛的霸气吓得浑身冷汗,皱巴巴的老脸上嘴角也在哆嗦,“好,我拿给你。” 说着,她用仅剩的那只完好的手,伸入衣服里做出找东西的动作。 “找到了!”老宫女突然挤出一个疯狂的想要同归于尽的狞笑,从怀中掏出了一把白色的粉末洒在赢湛脸上。 赢湛抬手阻挡,遮挡去了大部分粉末,剩下的粉末扑灭了柴房里唯一的一支蜡烛。 “啪!”烛火熄灭! 一瞬间,我的视线完全陷入黑暗,朦胧的月光中只能看见隐约看见赢湛高大的身影巍然不动的屹立着。 他的声音冷的好像能冻结一切,“找死!” 说着,赢湛脚尖一踢,掉在地面上的短刀便受力而起,刺入老宫女的腹部。 “啊!”老宫女短促的尖叫了一声,嘴角留下一行黑血,缓缓的从墙角倒在地上,气绝身亡。 “见血封喉的毒,有解药来来不及服用。”赢湛喃喃自语,断定了鸩毒本就无药可解,所以那老宫女才会选择同归于尽的蠢方法。 秦玉郎见到赢湛本就紧张,初次见面就看见他杀人更是吓得呆若木鸡。 好半天才跪在地上央求,“求您救救她吧,她是无辜的。” 赢湛淡然的扫了秦玉郎一眼,割开他身上的绳子,“出去守着。” “是,公子。”秦玉郎乱滚带爬的跑出去,将大门关进。 赢湛也割开了捆绑在我身上的绳子,托起我气若游丝的脸庞,低语:“上次你救了本王,这次本王把命还给你。” 我吃力的扯出一抹笑,蔓延了全身的毒素却让我笑得比哭还要难看。 “你傻呀,鸩毒无药可解。” “别说话。”赢湛咬破了他的食指,将血液从指腹上挤出来,塞进我的嘴里,“想活命就用力吸。” 这句话好让人羞耻,可我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手指上的血液流入喉咙,我就会条件反射的做出吞咽的动作。 而他的血不仅能驱使鬼魂,似乎还百毒不侵,咽下后身体里的剧痛缓解了八分。 一株香后,赢湛将手指从我口中拔出,食指上的血已经被我喝光了,指尖变成了惨淡的白色。 我渐渐恢复了一些力气,声音却和我的身体一样呈现出虚弱的软绵绵的状态,“谢谢。” “点灯。”赢湛的声音十分清冷,似乎还处在某种紧张的状态中。 我在地上摸索,捡起蜡烛点燃,将微弱的烛光凑到赢湛面前。 “啊!你的脸!” 摇曳的烛光下,赢湛满脸都是白色的粉末,方才在黑暗中没人看清他究竟有没有遭到老宫女的暗算,只是从他从容淡定的行为判断可能是躲过了偷袭。 可事实是,赢湛并没有完全躲避过去,眼睛上沾满了白色的粉末。 尽管他在第一时间就紧闭起了双眼,眼眶周围还是红肿一片。 “你等着,我去找解药!” 我慌乱的在老宫女的尸体上翻找,可除了那把插进她肚子里的毒刀,老宫女身无旁物,似乎有意在动手之前消灭了可以证明其身份的证据。 “不用找了,这不是毒药,是石灰。”赢湛摸着黑,还是将我抓住,逮会身边。 我用袖子小心的擦掉他脸上的石灰,“石灰遇水即热,会把你的眼睛烧伤的,只能用菜油擦,等我一下,御膳房里有!” “时间来不及,本王要立刻回到大殿接受陛下赐婚。”赢湛不给我任何反驳的机会,同时也松开了他搭在我的腰间的大手。 这一刻,我感到无尽的距离感挤入我和他之间,那句“赐婚”抹杀了之前发生的一切。 “好,你可以去,你的眼睛看不见,我来给你带路。” 我有些清醒赢湛暂时的失明,这样他就看不见我哭红眼眶,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语时的模样。 赢湛冷漠的收回了我想要搀扶他的那双手。“你待在这里,让外面的奴隶为本王带路。” “赢湛,我——” “你应该知道,父皇不想再见到你,本王也不许你再见到他。” 赢湛扔下我,走出柴房,秦玉郎这才发现他的脸上被洒了石灰,和我一样惊慌失措。 “公子,您的眼睛。” “领本王回去大殿。” “是。” 秦玉郎还想劝说些什么,无奈赢湛的命令他无法违抗,只能侧身对我点了点头,意思是说他可以照顾好赢湛。 但让他们两人一起出现在大殿,才是我最不能接受的事情。 既然已经让赢湛见到秦玉郎了,剩下我能做的就是阻止秦玉郎出现在陛下的大殿上。 “还是让我做你的眼睛,带你去——” “青婴,拦住她!” 赢湛话音未落,一团青烟就汇聚在我的眼前将我拦在柴房里。 另一边,赢湛已经在秦玉郎的陪同下走到了十米开外,两个带着元宵节面具,提着花灯的宫人与他们擦肩而过,被赢湛喝住。 “你们可带着元宵节的面具?”赢湛背对着两个宫人。 “是。”宫人温顺回答。 赢湛掏出一锭黄金,“面具留下,本王有赏。” 按照秦时的俸禄,这些宫女伺候主子一辈子也不见得能赚到一锭金,当下脱了面具交给秦玉郎,领了元宝兴千恩万谢的离去。 透过青婴半透明的身体,我看见在道路的尽头,赢湛戴上了那只画着狐狸的面具。 面具遮住了他受伤的眼睛,也牵引着他们走向充满黑暗和险阻的历史轨迹。 第176章:你是来抢婚的吗 第176章:你是来抢婚的吗 当年,秦玉郎说过赢湛是因迷路才出现在御膳房附近,并且一直带着面具。 我想这不是巧合,历史上的这一天,赢湛就已经被老宫女偷袭了。 而我千方百计的算计,还是重蹈了覆辙。 青婴尽忠职守的看守着我,只要我稍稍想要挪动脚步,她就会立刻张牙舞爪的堵在我的面前。 我只是一条区区小鲤鱼,没有尖牙也没有利爪,浑身上下就没有进化出可以用做武器的器官,硬碰硬的上一定不是青婴的对手。 这件事,从我第一次遇见青婴时就有了自知之明。 可若是坐以待毙,我就白来了这一遭,未来会发生的灾难依旧还会出现。 我坐立不安,青婴用力把我按住,还用一根麻绳将我的双脚绑了起来,“老实点,公子疼惜你,我可不会。” 青婴浑身蛮力,我还处在虚弱中身体轻的就好像一片羽毛,被她轻轻一推就倒在地上,一片闪烁着蔚蓝光芒的鱼鳞从我的怀中掉出来。 “这是什么?”青婴好奇的想要去捡。 我抢先一步,将鱼鳞折成了两半。 北冥鲲说过,只要我折断他给的鱼鳞,他就会立刻出现在我们面前。 果不其然,静静等到了三秒过后,有人敲响了柴房的大门。 “哆、哆、哆!” 青婴捂住我的嘴巴,凝神防备,苍白的指甲无声暴长出数寸。 没人应门,门外的人又敲了三下门,“开门,是本王。” 居然是赢湛的声音! 青婴也听出来了,可她似乎心存疑虑,这个时候赢湛和秦玉郎快要到达陛下的大殿了。 “连本王的命令都不听了吗?”门外,赢湛似乎有些蕴怒。 “属下不敢!”青婴不敢怠慢,恭顺的拔出门栓。 一双修长的大手推门而入,赢湛器宇轩昂的看着我们,那张脸五官俊朗,表情冷峻,帅的叫人窒息,脸上却没有了石灰的踪迹。 ‘赢湛’悄悄的对我眨了下眼睛,嘴角暴露出一抹玩世不恭的浅笑,我立刻就知道了,这个赢湛是北冥鲲用障眼法变换出来的。 “松绑。”‘赢湛’背着手,对青婴命令。 青婴僵在原地,深陷在眼窝中的双眸目不转睛的打量着赢湛。 在我的记忆力,青婴总是用一种谦卑、仰慕的姿态站在赢湛身边,绝不敢用这样的眼神直直的看向赢湛。 我也对北冥鲲眨了眨眼睛,提醒他千万别露出破绽。 北冥鲲还以为我在催他,对我点了一下头,居然弯下腰亲力亲为的为我解开绳子。 而一直盯着他观察的青婴,已经完全确定北冥鲲是个冒牌货! “什么人,竟然冒充公子!”青婴如鹰爪般的长指甲猛烈的挥向北冥鲲的脖子。 速度之快犹如电闪雷鸣,我紧张的眯起眼睛,害怕看见血淋淋的场面。 北冥鲲却还是啜着笑,伸腿往后一踹顶住了青婴的胸口。 青婴的手没有北冥鲲的腿长,她的利爪被迫在北冥鲲的面前一寸的距离停滞不前。 “不好意思,没把你的那里踹疼吧?”北冥鲲发现踢到了不应该触碰的位置,表情尴尬,“为表歉意,这条章鱼就送给你补补身子好了!” 北冥鲲说着,甩了下袖子,从他的袖口中飞出了一团黏糊糊的软肉,盖在青婴的脸上。 “啊啊啊!”青婴用力想要将脸上的巨型章鱼拔掉,但章鱼触手上的吸盘已经牢牢吸附在她的身体上,一时半刻很难拔掉。 “绳子解开了,还不走?”北冥鲲捋着乱糟糟的头发,双手环胸似乎在看青婴的好戏。 我在草垛上挣扎了半天才站起来,体内鸩毒的余毒让我的脚步直打飘。 北冥鲲捏住我的脉搏,神情转变为凝重:“干女儿,你怎么中毒了?” “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我有急事要去陛下的大殿。”我扶着墙壁脚步蹒跚,走了没两步,额头上就冒出了虚汗。 “算了算了,干爹我就好人做好底,送佛送到西吧!” 北冥鲲无奈的甩了甩头,将我横抱起来,我挣扎着想要从他温热的胸口逃脱。 “乌龟都爬的比你快,等你到了大殿,黄花菜都凉了。” 闻言,我羞愧又无助的低下头,默默抱紧了北冥鲲的脖子,他说的没错,现在不是矫情的时候。 皇宫里里的宾客此时都云集在陛下的大殿中,七成的宫女侍卫都里三层外层的在大殿内外伺候着。 北冥鲲抱着我一路畅行,几乎没遇到什么人,直到靠近了大殿周围,才开始伤脑筋,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人满为患的大殿,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放我下去,接下来我自己过去就好。” 在一处回廊的拐角处,北冥鲲将我小心的放到地上,“你连路都站不稳,到底想去那里面做什么?” “救人。”我深吸了口气,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虚弱。 “可你穿的是男装!”北冥鲲提醒我。 “我知道,秦朝并没有规定女子不能穿男。干爹,谢谢你!”我将那片被折断的鱼鳞放入北冥鲲宽大的掌心。 北冥鲲的唇动了动,似乎想要说什么,可他被我坚定的目光震住了,发出一声叹息。 我用手指将有些散乱头发梳理整齐,穿男装不算衣冠不整,但在龙威之下起码的仪表仪容还是要做到位的。 “看,是莲缀小姐!” “真的,她怎么还敢来?” “自然是跟着赢湛公子入宫的,听说她们私底下早就如胶似漆了。” “讨厌,你这样说让公孙小姐的脸往哪里放?” 我径自走入那些达官显贵之中,引起了一阵窃窃的议论声。 她们都有耳闻,陛下会在今日为赢湛和公孙环赐婚,而我的出现,似乎印证了我和赢湛关系的传闻。 皇宫里的规矩是只有诰命夫人及子女可陪伴圣驾,坐入大殿之内。 其他的女眷,虽也是都是身份尊贵的金枝玉叶,在陛下面前却没有同坐的资格,她们的餐位只能被安排在大殿旁边的偏殿。 而我的身份,充其量也就只配来到这偏殿之中。 我在宫中的名头可不比陛下的宠妃赵姬小,可算得上是风云人物,几个眼尖的宫女不敢怠慢,立刻为我安排了席位。 在皇宫中,下人伺候的到位是要打赏的,就像是在五星级宾馆吃饭要给小费一样。 我往怀里一掏,居然忘了带钱,索性怀里还揣着两盒香馥丸,便大方的赏了这些宫女每人一颗。 “香馥湾,服用之后,十日之内都会从体内散发出沁人花香。” 我无心的一句话,仿佛像是往油锅里撒了一把盐,身边的女眷们又爆发出一片议论。 “奴婢给莲缀小姐请安。”一个穿着宫外女子衣裳的婢女走到我面前行了个礼,“家主乃是御史大夫的夫人,素问小姐才貌双绝,便想与小姐交为朋友,不知小姐可否赏脸。” 与此同时,另一个穿着青色碎花罗裙的婢女也来到我的身边,“我家小姐乃是郎中令之女,想邀请莲缀小姐赏脸一聚。” 这两个婢女,一个代表了御史大夫,一个代表了郎中令,轮官阶御史大夫比郎中令高了两层,是个明白人都会选择去御史大夫的夫人那边坐坐。 但我观察了一下,御史夫人的席位在偏殿正中被一群拍马屁的女眷抱着,完全看不见隔壁正殿里的情况。 郎中令之女的席位却是个冷门位置,不知谁故意整她,竟将她安排在贴着墙壁的位置。 常言道,隔墙有耳,坐在那边应当能听见隔壁大殿里的动静。 想到这里,我从怀中掏出一盒香馥丸交给御史夫人的婢女,“一月服用一次,这里是一年的用量。” 说罢,我便站起身,向郎中令女儿的席位走去。 这个做法,既保全了御史夫人的颜面,又能满足我小小的私欲。 “小女碧螺见过莲缀妹妹。”用小家碧玉来形容眼前这位郎中令之女再适合不过。 淡染峨眉,唇若点朱,面颊粉嫩,一看就是个可人儿,说这位碧落小姐是偏殿中生的最为灵动曼妙的女子也不为过。 “不必拘礼,莲缀想要坐在内侧的位置,可以吗?” “自然可以。” 碧螺挪动了一下身子,想要腾出位置为我,一阵惹人作呕的恶臭便从她的身体里弥漫开来。 她自己也闻到了,顿时脸红着低下头。 狐臭,是每个人身上都会分泌出的气味,只是有的人气味浓郁,有的人气味淡不易被人察觉。 这位碧螺小姐,就是属于狐臭最严重的类型,我终于明白她一个区区郎中令的女儿怎敢和御史夫人叫板,她是看上了刚才我赏赐宫女的那颗香馥丸了。 也是因为狐臭,她才会被安排在这样一个不被待见的角落里。 靠在墙边,我能清楚听见从大殿里传来的琵琶声,一副歌舞升平的模样,这说明陛下还没有发火。 难道他没有认出秦玉郎? 又或者,秦玉郎没有送赢湛进入大殿,出现在陛下面前? 随着碧螺小姐的紧张程度不断增加,她的汗水也溢出更多,狐臭的味道几乎要将我熏晕。 “张嘴。” “是。” 碧螺以为我要看她的舌苔,羞羞答答的伸出舌头。 我掏出一颗香馥丸扔进她嘴里,“咽下去。” “是。”碧螺十分听话的吞下药丸,隔壁的琵琶还未弹完一曲,她身上的狐臭就消失的七七八八,变成了一种混合着百花的香味。 我这才舒展了眉头,鼻腔得以解放。 碧螺闻了闻自己腋下,激动的热烈盈眶,“多谢莲缀小姐救命之恩。” “别那么夸张,只是小疾,何来救命之说。”我挥挥袖子,现在的碧螺身上似乎又显得太香了。 “恩人有所不知,小女如今已是桃李年华,与那位御史夫人同岁。就是因着身异臭,害的小女至今嫁不出去。”碧螺激动的握住我的手。 我赶紧点点头表示理解,秦朝的女子一般十五六岁就要嫁人,过了十八还不嫁人就会被耻笑,况且在闺阁中养到二十岁! “小女这么激动,一定惊扰了恩人,还请不要见怪。”碧螺见我无心说话,紧紧贴着墙根,低声问我:“恩人可是想去大殿?” “你怎么知道?”这下,轮到我狐疑了,我的表现有那么明显么? 第177章:陛下的报复 第177章:陛下的报复 碧螺整理了一番衣衫,“每个女人都不希望心意的男子与其他女人婚配。小女承蒙莲缀姑娘大恩,必将涌泉相报。家父就在那大殿之中,小女大病初愈想去大殿向父亲报喜,莲缀小姐不妨与我同去。” “那就有劳了!”闻言,我也不顾别人投射在我身上充满非议的目光,起身走向大殿。 “报——!郎中令之女碧螺,与莲缀小姐求见。” 一曲毕,负责通报的太监吊着嗓子喊道。 “刷!”大殿里,所有人的视线都齐齐向我们扫过来。 咸阳城两个最有出名女人,纷纷猜测怎会一同前往这里?! 郎中令吓得脸色都发白了,“碧螺,你明知道……哎,怎么还敢来饶了圣驾!” “女儿就是来报喜的,女儿的病治好了!”碧螺走进大殿,跪倒在金碧辉煌的龙椅面前。 香馥丸发挥了令人满意的疗效,碧螺一踏入殿内,便带着一股沁人心脾的芬芳徐徐飘散。 陛下也闻到了满殿的花香,豪气笑道:“既然是来报喜的,寡人就准许你就留在殿内,陪着你父亲郎中令一切欣赏歌舞。” “谢陛下!”碧螺看了我一眼,如蝴蝶一般飞到郎中令身边。 愉悦的气氛过后,陛下收起了笑意,“碧螺姑娘闯入大殿是来报喜,莲缀姑娘你来见寡人所为何事?” 我努了努嘴巴,不知如何回答。 陛下恨透了我,只要他想,无论我说什么他都可以随便找个理由,要了我的小命。 陛下冷笑着,那死沉冰冷的声音与赢湛生气的时候极其相似,“不如让寡人来替你回答,你出现在这里,莫非是来抢婚的?” 以大良造公孙起为首,大殿内的文武百官都向我投来了讥笑粉刺的视线。 天威赫赫,陛下很明显就是发怒了! 而我便是那个让陛下看见了就怒火中烧的女人,因为我曾经让他成了整个秦国的笑柄。 “奴婢不敢!”骇人的龙威之下,我一个哆嗦就五体投地的跪在地上。 陛下一瞬不瞬的盯着我,血色的双瞳叫我毛骨悚然! “不是?那你来这里作甚?”陛下微微抬高了长着络腮胡的下巴,双瞳眯成了一条危险的缝隙。 我悄悄看了一眼赢湛,他坐在皇子席位的最末一个,脸上带着青狐面具,看不出任何情绪。 在他身后,秦玉郎低头儿站,他刻意缩小自己的体积和脸孔,不想被其他人注意到。 我松了口气,果然陛下还没有认出秦玉郎。 现在,这些人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我的身上,只要我能继续保持住这个状态,或许就不会有人发现秦玉郎的存在。 “你还有不敢做的事情?寡人给你个机会,说说为何来此,如果你说不出,就拖出去斩了。”陛下双眼的锋芒隐藏在摇曳的黄冕之下,嘴角勾出的弧度仿若一把嗜血的弯刀。 龙颜大怒, 大殿中的人都不敢作声。 公孙环坐在大良造公孙起的左手边,她摇了摇公孙起的手臂,后者几不可闻的摇摇头。 她又不安的看向赢湛,似乎想要知道赢湛的想法,可那只青狐面具完全遮住了赢湛的脸庞。 我跪在大殿中央,连抬头的勇气都没有,这种压迫的感觉简直教人窒息,“奴婢,奴婢是来贺喜的!” 憋了半天,我终于想到一个理由。 陛下换了个坐姿,身体前倾,“说话的时候,把脸抬起来。” “是。”我颤颤巍巍的把脸抬起来。 陛下似乎还是对我的容貌挺在意的,一般来说妖精都比人类长得貌美,我的模样和现世中的模样无甚区别,只是眉眼之间多了几分从前没有的灵气,皮肤光滑了一些。 但这也让我有了诱惑别人的筹码,就算我没有引起他人注意的想法,许多双眼睛也会无能控制的往我身上飘。 “喜从何来?”陛下又问。 我早就想好了说辞:“自然是恭喜陛下,又多了一个貌美善良的儿媳妇。” “你倒是消息灵通的很。”陛下的身子更往前了,他如鹰隼般锐利的视线似乎不仅仅打量着我的脸,似乎还时不时的盯着我前伸的双手看。 我也看了眼自己的双手,因为我穿的是一身男装,秦朝男子都喜文善武,为了便于拉弓都会将衣袖故意裁剪的短一些,我匍匐在地跪拜的时候,双手以及大半条手臂全都露了出来。 只看见,光洁水白的手臂上,一颗如樱桃诱人的红点特别吸引人的眼球。 那是作为一个女子,从出生之时就会被点上的,代表了女子贞洁的朱砂印。 陛下那么在意我身上的朱砂印,一定是还没对我死心,我赶紧将手缩回休息里,却为时已晚。 因为我能从陛下那张威严的面孔上感觉到气息的变化,身旁的人也发出了窃窃私语。 “启禀陛下,是小女邀请莲缀小姐来的,希望能得到她的祝福。”公孙环为我解围的目的很简单,她不想惹赢湛生气。 我真羡慕古代的男人,不仅可以妻妾成群, 每个女人还都以夫为天,将他们惯得一个个都骄纵霸道。 公孙环说着,从座位上站起跪在我的身旁,“小女的心事,陛下和父亲早就知道,今日元宵佳节,请陛下趁着这个喜庆的日子,成全小女吧。” 说罢,她恭恭敬敬的对着陛下行了一个五体投地的大礼。 大良造公孙琦是个有名的宠女狂,也跟着高举双手跪拜,“微臣也盼望着小女能早日嫁得如意郎君,请陛下成全。” 我现在的心情极其复杂, 在感激公孙环为我解围的同时,又害怕看见赢湛和公孙环被赐婚时出双入对的模样。 作为另一位当事人的赢湛,还悠哉的坐在座位上,秦玉郎凑近着他的耳朵,似乎汇报些什么。 赢湛不易被人察觉的微微点了下头,秦玉郎就又缩回了那个容易被人忽略的阴影里。 能够成为统一六国的男人,陛下生来就具有耳听六路,眼观八方的能力,再做之人的小动作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况且,陛下还有得天独厚的四枚瞳孔,他的目光扫向谁,仿佛就能看穿那个人的心。 “湛儿,大殿之上,尔等在寡人的眼皮子底下说什么悄悄话?” 赢湛放下手中酒盏,没有拖下面具,声音也一如既往的平静,好似和他说话的只是一个下人,绝不是当朝天子:“起禀父皇,只是些无足挂齿的小事。” 大殿中刚刚缓和下来的气氛一瞬间又染上了几分寒意,安静的氛围里,陛下头上的黄冕相互碰撞发出催命般的“哗哗”声。 我用眼角的余光环视了这二人,发现陛下的大手正紧紧的扳着龙椅的扶手,手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 赢湛,你就不能给你爹一点面子嘛? “你,出来。”陛下抬起手臂,指向站在赢湛身后秦玉郎,“告诉寡人,你刚才说了些什么。” 秦玉郎吓得抖如筛糠,跪在地上差不多被吓成了一滩烂泥,“启禀陛下,奴才,奴才忘了。” 我懊恼的捂住额头,陛下关注的焦点怎么绕了一圈又回到了秦玉郎身上,难道历史真的无法改变? 还是我用的方法不对? “与寡人说话,抬起头来。”陛下的语气似乎随时都可能叫我们人头落地。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陛下似乎在有意避开为公孙环赐婚一事。 不然怎会将大良造公孙起和公孙环晾在一边,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奴才的刺儿? 秦玉郎纠结了半天,艰难的把脸抬起了一点点。 但只是这一点点的高度就足以惊吓到此刻坐在大殿中的另一个人,那便是赢湛和秦玉郎的亲生母亲——婉美人。 “咔擦!”婉美人没控制住激动的情绪,打碎了一只杯子。 “臣妾知错。”婉美人也慌慌张张的跪地求饶。 陛下没有理会婉美人,在他眼中一个年老色衰的妻妾还不如一条战场上能咬人的狗,他只在意是这条狗够不够忠心,这个女人是不是完全属于他。 婉美人的惊慌失措,让陛下察觉了什么,喝道:“来人,把他的脸给我抬起来。” “是!”收到命令,两个公公就上前,蛮狠的抓住秦玉郎的下巴,拨开他乱糟糟的头发,迫使他整张脸呈现在陛下的视线中。 “不可以!”就在陛下即将看清秦玉郎容貌之际,我竭尽全力的扑过去,想要捂住秦玉郎的脸。 但一个声音比我更快,似乎是有什么人向大殿里吐了一口痰,正好吐在秦玉郎的脸上。 “我呸!” 一个太监抬脚就将我踹开,让我一头栽在地上,连秦玉郎的衣服角都没有抓到。 而他已经被两个太监压着,对着陛下的龙椅抬起了头! 完了!历史又要重演了! 我懊恼的闭上眼睛,心死如灰。 可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高高在上的龙椅中,陛下的表情没有表露出的怒意,反而是一副吃惊的样子。 我机械的爬到秦玉郎身旁,探头去看他的脸。 这一眼去,我的懵逼指数直冲天际! 什么情况,秦玉郎不应该是一个长得白白净净,瘦瘦矮矮的少年吗? 什么时候那张脸上长满了出脓的豆包,大蒜鼻,眯眯眼,臭嘴唇,还有一圈小胡子? 我机械的转过身,往大殿中眺望,只见大门边上有一个太监,他的姿势站的特别突兀。 其他太监都是一副卑躬屈膝的鹌鹑样子,他倒好,站的歪歪扭扭,嘴角还挂着一抹玩世不恭的浅笑,看上去特别的吊儿郎当。 看清楚那太监的脸,我悬着的一颗心终于咽会肚子里,忍不住狂喜。 这太监名分就是北冥鲲乔装的假太监,刚才的那口谈不出意料也是他吐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变秦玉郎的容貌。 陛下看见秦玉郎的长相只觉得恶心,调转话头问我:“你方才何故阻止寡人见他?” 我心里一开心,连带着声音都愉悦起来,但我要尽力克制,人生就是一出戏,没完结之前还得接着装。 “启禀陛下,小女认识这个奴才,知道他相貌丑陋,怕他这幅鬼样子惊了陛下,才出面阻止。但事实证明,陛下勇猛过人,淡定自如,风度翩翩,无人能敌,就算这奴才长得再丑,在陛下眼中也如一个蝼蚁不足挂齿。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拍马屁谁不会? 过了一这劫难,我瞬间就放轻松了, 医学系高材生的智商又蹭蹭跳了回来,几句话就说的陛下龙颜大悦。 第178章:为了一个妖女 第178章:为了一个妖女 那头上的黄冕摇晃的就跟小狗的尾巴似得,但他也在忍,假装不受用我这套马屁。 我搓了搓手,之前那太监踢我那一脚用了七分力道,我一把倒下去两只手心都被大殿里的波斯地毯挫伤,之前不觉得痛,现在痛的我直皱眉头。 血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就算只有一点点气味,普通人闻不到,久经沙场的人却能敏锐的察觉到。 比方说这位一同六国的陛下,“摔伤了?将寡人的金疮药取来。” 一个太监正准备去取药,肩膀上就被一只大手按住,按兵不动了许久的赢湛站起身,冷漠道:“有劳父皇牵挂,臣子自有灵药。” 赢湛一边说,一边向我这边走来,我知道他的眼睛上还沾着石灰不能睁开,等到他走到我身边时候,悄悄拉了他的衣摆一下。 赢湛这才跪下,准确无误的抓住我的手上的手心,掀开了半截青狐面具,露出轮廓优美的下巴曲线和那如工笔画勾勒出的精致嘴唇。 “你想干嘛?”他抓着我的手送到唇边我一下就紧张起来。 “舔舔。”赢湛的声音有些沙哑,却也出乎意料的平静,像是在说一件人所周知的常识。 我拗不过他的力气,两片柔软接触到我受伤的掌心,赢湛的舌似涂了蜂蜜一般,轻轻的舔舐着我的掌心,一下又一下,挑动着我的心跳。 公孙环和公孙起看得大跌眼镜,要不是碍于在陛下面前,公孙起一定会大发雷霆。 “没事的爹爹,女儿早就知道会知道。”公孙环按着公孙起的手臂,眉宇之间尽是委屈。 “咳咳咳!”公孙起用力咳嗽了两下,提醒赢湛,这里是公共场合。 “治疗完毕。”赢湛好不眷恋的送开我的手,跪倒与公孙环并肩的位置。 公孙环难看的表情才稍稍好转,悄声问道:“要是环环受伤,湛哥哥是不是也会这样对我?” 赢湛没有回答,也没有握住她送过去的手。 公孙环的眼睛转瞬暗下下来,像是被人洒了一把灰,赢湛这才幽幽开口,“公孙小姐是大良造的千斤,不会受伤的。” “环环明白。”公孙环痛苦的挤出一抹笑,“只要能陪在湛哥哥身边,环环便知足了。” 公孙起用了对我甩了一下袖子表达他的愤怒,禀告道:“陛下也看到了,微臣的女儿痴心一片,请陛下赐婚。” 陛下的双瞳逐一落在跪在地上的人身上,最后落到赢湛那张带着面具的脸上,嘴角勾起一抹恶毒的报复。 “既然是大良造女儿的婚姻大事,那自然要配我大秦国最优秀的男子。李公公,传寡人圣旨,大良造公孙起之女公孙环蕙质兰心,品性纯良,封公孙环为环美人,几日入宫,陪伴圣驾。” 什么?我没听错吧?! 陛下给公孙环的赐婚不是嫁给赢湛,而是嫁给他自己? 全场都惊讶了,公孙环的脸色像是吃了几百只苍蝇一样,面色煞白! 她爹公孙起那张老脸也惊愕的皱成一团,跪着爬到接近龙椅的阶梯上被两个太监拦了下来。 “陛下,我的环环今年才只有十四岁啊!” “大良造,你想忤逆寡人?”陛下靠在龙椅上,双目低垂,声音压得很低。 公孙起立马打了个冷颤,直摇头,“微臣不敢。” “甚好。”陛下裂开嘴,极具权威的看向赢湛。 不过,赢湛藏在面具地下的眼睛却什么都看不见,在外人看来,他的淡定不输给陛下。 “环美人,还不领旨谢恩?!”一个公公端着圣旨提醒公孙环。 从陛下宣布她是婉美人那一刻起,公孙环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赢湛脸上的面具,她恨不得撕下面具,亲眼看看赢湛此刻的表情。 “湛哥哥,环环此生不能嫁给你唯有一死,你愿和我一同死么?” 赢湛似是轻叹了一声,“恭喜环美人。” 我再度懵逼了,赢湛不是一心想要巴结公孙起,迎娶公孙环铸就大业么? 怎么现在变得这么恭顺,难道他对公孙环只是逢场作戏,所以公孙环嫁给别的男人也不要紧? “恭喜父皇又得一美人!”赢湛完全不理会即将奔溃的公孙环。 上一次赢湛闯入陛下的寝宫抢走了我,现在陛下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抢了他订过婚的未婚妻。 这对父子之间似乎并不存在感情,你来我往的交易和报复,更像是各为其主在绞尽脑汁的博弈。 这不仅让我想起那天在陛下寝宫时,赢湛故意输掉的那盘棋,我记得他在临走之前好像还落下了最后一字。 那一字乍看之下似乎是自寻死路,可白子被黑子吃掉之后,棋盘上又豁然多了一大片可走指路。 这就叫置之死地而后生,赢湛实则早就猜到陛下会这样报复,而他只是顺着陛下的意思,让陛下以为报复得逞,其实公孙环嫁给谁根本就对赢湛没有什么影响。 短短一瞬,我仿佛看清了一个如蛛网般精密的阴谋。 而在蛛网中被困住的猎物却不是陛下,而是作为诱饵的我! 元宵盛宴表面上光彩夺目,人人笑颜逐开,可暗地里,谁都知道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朝局之争。 “哈哈哈!”公孙环突然站起来,笑的前俯后仰。 赢湛还是不看她,让她犹如一个当众撒泼的疯子,“湛哥哥,环环不会改注意的,你若不要环环,那环环变成鬼也要缠着你!” 说罢,公孙环居然尖叫一声,就朝着大殿中雕龙描凤的柱子狠狠撞去! 可大殿里有的是人去阻止她,公孙环才刚跑了几步,一个太监就奋不顾身的挡在了柱子前面,被公孙环狠狠撞了一下! 公孙起差点没吓昏过去,哀求道:“陛下,您看小女实在是——” “来人,将环美人带去后宫休息,寡人倦了,元宵盛宴就散了吧。” 陛下在一群妃嫔和奴婢的簇拥下,坐着龙碾离去了。 徒留一众看戏看得心惊肉跳的大臣,公孙起像是被抽了魂,还维持着跪拜求饶的动作。 看到这里,我发现自己真的猜不透赢湛的心思。 都说透过一个人的眼睛能看清那个人心底的想法,可赢湛的眼睛仿佛浩瀚的宇宙,没有边际也测不出深浅,我突然觉得眼前的男人无比陌生,他真的只是个少年么? “扶本王出去。”赢湛对我伸出手。 我下意识的握住,才发现他手上的皮肤极其苍白,体温也比往常低了好几度。 秦玉郎已经被吓成了软脚虾,在人群交替时,他短暂的和他的母亲婉美人打了个照面。 婉美人擦了擦眼角的泪,不动声色的跟在妃嫔最末的位置走开了。 至始至终,婉美人都没有正眼瞧过赢湛几次。 我想起上一次赢湛去见婉美人时,貌似也被婉美人以早就睡着了为名给拒绝了,最后赢湛只能在窗外默默的看着婉美人,他回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对我说。 而从婉美人偶尔落在赢湛身上又快速转开的视线里,我只能感受到厌恶和折磨。 我不明白,怎会有亲生母亲对自己的孩子流露出这种不厌其烦的眼神。 我领着赢湛去御膳房拿了一些菜油,将他脸上的石灰小心擦去。 赢湛这才能安然的睁开眼睛,若有似无的掀起我的衣袖,对着我手腕上的那点红朱砂浅浅勾唇。 秦玉郎脸上的障眼法也在洗了一把冷水脸之后失去效用,我估计他是把北冥鲲的那口痰洗掉了。 “布谷~~~~”不远处,传来一阵十分违和的布谷鸟的叫声。 不用回头看,我也知道是北冥鲲在叫我。 “谢谢!”我随着北冥鲲张大了嘴巴,无声的说。 他读出我的口型,也夸张的张大嘴巴无声问我:“走不走?” 我想要点头的,但赢湛似乎察觉了我们,一把扣住我的手腕:“今晚,你哪里都不许去。” 一小队提着灯笼的侍卫神情戒备的巡逻过来,北冥鲲等不到我,只能一头跳进池水中。 赢湛驾马车,带着我回去王府,路上我忍不住满腹疑惑,问道:“公孙小姐对你用情颇深,她会不会?” “本王没工夫关心其他女人。”赢湛挥动马鞭,加快了马车的速递。 顿了顿,他深邃的眼眸很快的看了眼我的掌心,“那里,还痛不痛?” 我的胸口猛地跳动了一下,感到了一种失而复得的温暖,“还好。” 我发现他落下一鞭之后,手腕竟然有些颤抖,“你是不是生病了?” “本王百毒不侵,不会生病。”赢湛不屑的勾唇,似在嘲笑我的无知。 马车继续在夜道中奔驰,赢湛不断抽打马鞭,仿佛非常迫切的想要王府。 他的脸色也越来越苍白,精致完美的五官宛若绘画在一张白纸上,令人看了心痛。 之前青婴说过,赢湛会在元宵之夜脱胎换骨? 我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能猜到赢湛面色苍白的原因和“脱胎换骨”脱不了干系。 我正思考着,马车已经驶入了一条无人的小巷子,身边都是两层的瓦房,月光照射在漆黑的瓦片上反射出一片片阴冷的光束。 当我们进入小巷子的正中央,屋顶上忽然冒出十几个穿着夜行衣的刺客,他们的手上都握着寒光凛凛的刀剑,脸上蒙着黑布,悄无声息的从两侧屋顶对我们发动进攻。 “啊!”一个刺客正好跳到马车的顶上,一刀插进车厢里,差点没戳破我的天顶盖。 还好我机智,躲开了! 赢湛的额头冒出细密的冷汗,咬破自己的手指,用鲜血在马车上写了一连串如蚯蚓爬似得文字。 我一眼就认出来,他写的是冥文! 写完最后一笔,赢湛喊了一声“都出来!”从他写下的冥文中就一个接着一个的爬出了几十个面目狰狞的鬼魂。 这些鬼都是被人害死的,带着浓郁的怨气,在夜里鬼的力量被无限放大,让他们可以以一敌十的与活人较量。 很快,那些鬼就听从赢湛的指挥,将追杀我们的刺客打了下去。 而赢湛依旧猛烈的挥动马鞭,他的嘴唇也微微发颤,整张脸上几乎找不出一丝血色。 “你没事吧,他们为什么要杀你?”我结结巴巴的问,伸手去擦从赢湛光洁的脸庞汇聚到下巴上的汗珠。 赢湛深吸了一口气,艰难回答:“这些人和那个老宫女一样,若不是赵姬派来的,就一定是公孙起派来为公孙环报仇的,本王早就预料到了,只是没想到他们来的那么快。” “赵姬又为何要刺杀你,你不会也想争皇位吧?”发现自己说了大不敬的话,我赶紧捂住嘴巴。 “以婉美人的背景,本王还未出生就已被从皇储名册中除名了,在父皇眼中本王比你更像妖怪。”赢湛苦笑着,眼神有些暗淡。 我看得心痛,“那赵姬杀你的原因?” “父皇有意立公子扶苏为太子,赵姬则拥护自己的儿子公子胡亥为太子,本王是站在公子扶苏那一边——” 说完,赢湛的表情豁然凝固一般,如木头人似得直直倒在了我的怀里。 “赢湛,你怎么了?”我用力的摇晃他,马车还在行驶,他要是晕了,叫我这个不会骑马和驾车的人如何是好? 但他的身体已经僵硬了,像是死了好几天的尸体,胸口似乎也不再起伏。 第179章:棺材里的成人礼 第179章:棺材里的成人礼 我一颗心猛地掉到了嗓子眼,屏着呼吸去摸赢湛的鼻息,指尖上冰凉冰凉的,赢湛俊挺的鼻子下一点气息都不剩。 他的脖子里似乎出现了一些青紫色的痕迹,我拉开他的衣领,骇然发现,他的身体上居然布满了尸斑。 “不好,公子的成年礼提前了!”青婴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接过赢湛手中的缰绳,控制住马车。 “给我说清楚,什么成年礼,难道你看不出赢湛已经断气了!”我急的眼泪都涌了出来,一颗颗滚烫的泪珠滴落在赢湛的脸颊上。 青婴没好气的对我吼道:“和你说不清楚!你要是真那么关心公子,就不该在这种关键时候还吸公子的血!” “你是说,赢湛给我喝了他的血,才死的?”我已经有些语无伦次了。 为何总是要我看见心爱之人,失去生命的模样? 现世中,我和赢湛违反天条,所以受到天谴。 可这一世,我和他清清白白的,什么都没有发生,赢湛怎还会因我而死。 “别把死字挂在嘴边,只要在子夜之前赶回王府,公子就不会有事的!驾!”青婴还不留情的抽打着拉车的枣红马。 等我们回到王府,距离子夜只剩下半柱香的时间,青婴抬起赢湛就往屋子里冲。 王府里的下人都是肉眼凡胎,见公子满脸尸瘢漂浮在空中,都吓得尖叫连连。 我跌跌撞撞的跟过去,看见青婴将赢湛抬入了位于王府最西侧,那个永远都晒不到太阳的房间。 房间里放着一口用羊脂白玉雕刻而成的棺材,四周阴刻着数不清的冥文,一眼看去说不出的诡异! 青婴将赢湛放进棺材,就抬起棺材板将四个角都用木钉定死。 我拦住她,“你想做什么,你说过赢湛没死!” 青婴推开我,如忠犬般守护在棺材前:“公子如果没有告诉你这是怎么一回事,那就说明,你不配知道。不过,为了你一个妖女得罪了大良造公孙起,我替公子觉得不值。” 谈话间,月亮已经上升到夜幕中最正中的位置,子夜来临了。 青婴拿出了三个香炉,各自点上了一支香。 袅袅青烟刚刚升腾到半空,一个青面獠牙的鬼影就闻着烟雾的气息从紧闭的房门后面穿过来。 这种场面我真是闻所未闻! 小时候,我跟着外婆见到的鬼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可没有一只鬼像这只鬼这般行为鬼祟的。 这是一个男鬼,他来这里的目的令人匪夷所思。 不是来报仇,也不是贪图房间里的祭品,而是像倒进席梦大床一样扑进了棺材里! 我根本来不及阻拦,那个鬼魂就全部钻进赢湛所在的棺材里了。 对此,青婴表示不以为然,还按住我,不让我靠近棺材。 “你再多嘴,打扰了公子的成年礼,休怪我将你赶出去!”青婴威胁的伸出长指甲,在我眼前转动手指。 我虽然一头雾水,却也只能点头。 那个男鬼在棺材里待了几秒钟,就钻了出来,不知又飘去了哪儿。 之后,又出现了七八个女鬼,燕环肥瘦各种姿色,她们跟排队上车一样,挨个的都钻进了赢湛的棺材里。 但是,每一个女鬼都只在棺材中短暂停留,就离开了。 我看的目瞪口呆,完全不知道这些鬼再弄什么名堂。 紧接着,更多的鬼魂寻着从房间里弥散出去的烟雾寻到这里,甚至为了进入赢湛的棺材,排起了长龙。 这个房间终年不见眼光本来就阴寒的很,同一时间聚集了那么多的鬼魂,更是冷的呼吸都结出了冰雾。 直到青婴点燃的三炷香完全烧完,这些鬼才散去。 “你现在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回事了吧?”我再也忍不住了。 这些鬼和赢湛究竟是什么关系,他们对赢湛对了什么,赢湛到底是死是活? 青婴被我的口气怔住了,“这些鬼都是来借东西给公子的。” “借了什么?” “一口气。只有在子夜开始的一个是时辰里,不断有阴气进入公子的身体,才能完成这个成人礼。” 青花说道这里,猛然停住,看向棺材。 我也跟着看过去,就听见静谧的空间里突然传来的一声闷闷的“咔咔”声,好似骨头被踩断的声音。 又像是有人在棺材里放了一把质量欠佳的鞭炮。 “起作用了!”青花听到这诡异的声音,激动的跪在地上,似乎是再祈祷。 棺材里的怪声音,总共响起了两白零六下,这个数字与我在学过的成年人骨骼的总数吻合。 那声音听来确实也挺像是骨折的声音,可我想象不出,全身两白领六块骨头一起骨折是怎样一种体验。 又过了一会儿,棺材里传出了一声低沉的呼吸声,像是有人从噩梦中惊醒! “公子!”青婴激动的爬到棺材周围,伸了半个头到板材里,两秒钟后又把头拔出来,起身掀开棺材盖。 我惊愕的考进棺材,心情复杂,试探的叫了一声,“赢湛?” 棺材里的呼吸声确实是存在的,而且平缓有力。 “不许直呼本王名讳。”赢湛的声音乍得从棺材里响起来。 一只手抓住了棺材边缘,撑起了身体,赢湛如画卷般精美绝伦的脸庞从棺材里探出来,对着我莞尔一笑。 这样的笑我已经忘了有多久没有看见过,明明分开了只有短暂的半夜,却遥远的像是度过了漫长的两千年。 我克制不住喜悦的心情,扑进了棺材,勾住了赢湛的脖子。 贴着他健硕的胸口,我能清楚听见猛烈的心跳声和他比我稍稍高出一些的体温。 “你吓死我了!”我真想一拳揍在他脸上,拳头却被他宽大温暖的掌心一把包住。 赢湛戏虐的看着我,墨色的瞳孔中印出我憋红的眼眶,“怎么,手不痛了?” “痛!”我才说了一个字,眼泪就没出息的夺眶而出。 “笨女人。”赢湛抱着我,跨出棺材。 他给青婴使了个眼色,青婴就识趣的化作一团青烟消失。 房间里,只剩下紧紧抱在一起的我们。 哭了一阵,我被赢湛看得小路乱跳,有些难为情,“放我下去。” “不放。”赢湛推开大门,当着一群下人的面,将我抱在怀里一路走向他的寝室。 一路上,他还随心所以的探索者我的身体,一双大手就没有停下来过。 我脸红的就快要滴血,想要从他怀中跳出去,往地上一看才发现我距离地面的高度似乎有点不一样。 赢湛什么时候长的那么高了? 房门被推开了,赢湛将我扔在床上! 经历了大半个晚上,窗外面的天空已经有些透亮,一些微弱的晨光从窗纸投射进来,勾勒出赢湛修长健硕的身体。 我揉了揉眼睛,不敢置信,眼前的赢湛无论是身形还是容貌都和两千年后一模一样。 我跳下床,站在赢湛身边,昨天我们还差不多高, 这会儿我却只到他的胸口。 赢湛伸出大手揉揉我前额的发,这动作也熟悉的叫我心酸。 “你怎么……” “本王长大了,你还是小不点。” 赢湛解开了腰带,他穿去参加元宵盛宴的衣裳已经短小的遮不住他的修长的手脚,看起来有些滑稽。 “你干嘛要长大?!”我一抱怨,哭的更加厉害。 我知道赢湛总有一天会从少年变成大人,可我心中却一直希望这个赢湛不要变成今后我熟悉的那个模样。 如此,我才能将现在的他和以后的他区分开。 也会告诫自己,对方只是个小孩,不能对他心动,避免做出不能控制的事情。 可现在,站在我面前的赢湛,无疑就是我熟悉的样子,说话的口吻,眼神,手指的温度,还有嘴边常啜着的若有似无的笑。 我的心在狂跳,思念如排山倒海一般席卷而来。 赢湛用温热的手指轻轻的抹去我眼角的泪,可我哭的根本收不住,他只能弯下腰,用柔软的唇吻上我的眼角。 我封闭的心田,似乎有一只蝴蝶破茧而出,张开华丽的翅膀引诱着我走向一条熟悉而又陌生的道路。 “哭成这样,还怎么继续?”赢湛的呼吸在我耳边加重了几分。 我还哭的稀里糊涂的,揉着眼睛,“继续什么?难道你还要再长大啊?” 我只是一句玩笑话,赢湛的脸上却不自然的浮出一抹淡淡的绯色,“准备好了,就上床。” 他的手掌也长大了,修长的手指如灵活的蛇,轻易扯开了我的领口。 我的身体红的就像是一只熟透的虾子,呼吸比赢湛的心跳更为凌乱。 “不可以!”我推开他。 “本王很热。”赢湛贴着我的耳朵,他的脸颊很热,几乎要将我烫伤,“很难受。” “真的不可以!”我慌乱的逃离他的怀抱。 赢湛抓着我的肩膀,在我用力逃脱的时候,彻底撕开了我的衣服。 “成年礼需要经历脱胎换骨之痛,本王今夜已经忍了很多了,这件事没办法再忍。” 赢湛似乎怕把我弄痛,手指小心的触碰到我光滑柔软的背脊。 他抬起我的手腕,细密的亲吻着我的手腕上那枚妖娆圣洁的朱砂印。 “我是鱼,你是人,我们是不能结合的,若是逆天,必遭天谴!”我抱紧了身体,说出事实。 “呵!”赢湛轻笑,邪魅的声线似乎散发出一抹来自地狱的蛊惑人心的力量,“会有什么天谴?要了本王的命?” “我没在开玩笑,或许真的会!”我转过身,捧住赢湛英俊的脸庞。 只可惜他的视线只停留在我的胸口,双手也毫不留情的覆盖上去,掌控了我的柔软。 “那也没办法,本王已经爱上你了。” “额……”我低吟出来,瞬时乱了方寸。 我明明不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怎么却会表现的比第一次碰女人的赢湛的还要敏感羞涩? 眼前的身体,不是已经触摸摩挲过无数次了么? 王元宵,你特么到底在害羞什么?!现在是害羞的时候么? 手腕上套着的红色珊瑚手镯不易被人察觉的折射出一抹红色的反光,似一个巴掌将我抽醒。 我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推开赢湛,捡起地上的衣服穿起来。 “你不能爱上我,我也从来没有喜欢过你!离我远一点!” 赢湛如星辰般闪烁的眼眸中似乎被飘进了一朵乌云,失去了难得的晴朗,冷冽的视线又重新掌控了他的眼眸。 “有胆子再说一次。”他扮起的下巴,指尖的力气不大,无意中传来的颤抖却无助的叫我心痛。 我觉得我已经深深的伤害了赢湛,可我是为了他好,我们不能重蹈负责。 “相信我,我们可以再一起的,但不是现在!” “就是现在!”赢湛的温情全然消失了,像是在惩罚背叛者,毫不怜惜的将我压在床上。 “不要,嗯——!” 他的吻,在我每次抗拒的时候都会无情的堵住我的嘴,摄取着我的呼吸和理智。 我们又要打破禁忌了么? 不可以! 想到两千年之后的秦岭的遭遇,想到赢湛为了我牺牲自己使用了鬼符,想到成千上万被邪神吸干的尸体。 我的心肠一下子硬了起来! 如果无法阻止赢湛,就只能阻止自己! 第180章:逃离他的掌控 第180章:逃离他的掌控 赢湛修长好看的食指在我腰间轻轻一挑,本身就没有来不及的系好的衣衫,便如同轻纱一般从我的胸口滑落。 他的唇压下来,顺着我光滑的脖子缓慢的划到起伏不平的胸口。 “住手,别逼我!”我恼羞成怒,急的都快要疯了! 赢湛轻易按住我乱动的手臂,邪魅勾唇,“逼你什么?自毁容貌还是咬舌自尽?” 说着,他霸道的吻住我的唇,用一种近乎残忍的方式,连我的惊呼声一同夺走! 在他的掌心里,我就像被缠在蛛网上的猎物,越挣扎越沉沦,不知不觉便迷失了自己。 “啊!”一片呢喃从我的口中压抑难受的哼出。 我,很热,他顶住我的那部分,更是烫的要夺去我的理智。 “公子……”紧闭的大门外,青花的声音尴尬的传进来。 从房间里传出的暧昧气息,似乎让整个王府的人都清楚房间里的人正在上演着什么。 “滚!”赢湛声音不稳的低吼。 他差不多就要进入了,估计是怕我疼痛,才努力克制着如洪水般倾斜的欲望。 青花顿了顿,硬着头皮回答:“是陛下,让公公传来了圣旨。” 我大气不敢出的望着眼前的赢湛,天知道他会不会在意那一道圣旨,我已经领教过多次,他连陛下都好像不放在眼里。 一滴汗顺着赢湛优美的下巴弧度低落在我微微泛红的胸口,他的剑眉极度不满的拧了起来,画面却十分好看。 等了片刻,赢湛才松开我的手,扯了一条棉被盖住我被扒的不着寸缕的身体,“让公公稍等片刻。” “是。”门外传来了青花匆匆离开的脚步声。 赢湛随意抓了一件干净衣服穿上,可他从不自己更衣,也不会系腰带,系了半天腰上的结都歪歪扭扭的。 我抱着被子从床上爬下来,接过他掌心的腰带,熟练地在他腰间系出了一个莲缀结。 “就是这样,把这一段绕过去,就系好了,学会了没有?” “不用学,以后本王的腰带全部由你来系。还有,别妄想逃跑,只要你还带着这条链子,本王就能找到你。” 卧槽,他怎么知道我想趁他接圣旨时逃跑? 不过陛下已经起了疑心,就算我要逃跑,也要带着秦玉郎一起离开。 陛下送来的圣旨,看似是一大堆奖赏册封,实则却是明褒暗损,夺走了赢湛曾经拥有的一系列权利。 圣旨的内容大概说的是:赢湛已年满16岁,袭传统赢册封为公子,赐名为高,除了以前的府邸还赏赐了一套更大的豪宅,但以后没有陛下的召见,不得私自进宫,也不得擅自去探望婉美人。一切规矩,要和其他皇子统一标准。 陛下是怕他再去宫里抢人才颁下这道圣旨,可惜赢湛根本就没打算去抢公孙环,可能他更在意的是不能随时去探望生母婉美人。 我差点漏掉了圣旨中最关键的几个字! “封赢湛为公子高!” 我瞬间蒙圈了,赢湛居然就是历史上那个主动殉葬的公子高? 这么说来,秦玉郎心心念念要复活的解忧公主,实际上就是赢湛的妻子? 我痛苦的抱着脑袋,只感觉里面突然飞入了好几种苍蝇,烦的我脑袋都要炸开。 由于担心赢湛回来继续刚才没做完的事情,我趁她回房之前就穿戴了好了衣装,还让厨房备下膳食,假装淡定的坐在厅堂等他。 厅堂里随时随地都伺候着四个奴仆,她们瞧见了我脖子上一枚枚草莓印记,都羞涩的垂下头。 青花更是看得鼻子发酸,却还假惺惺的恭维:“听说公孙小姐跟着莲缀小姐学习魅术,学过了头,把陛下给迷住了。在元宵夜那晚成了陛下的环美人,以后在咱们王府可都要多多仰仗莲缀小姐您了。” 我喝了一口粥,想着自己的心事,半句拍马屁的话都听不进去。 这个王府是不能待下去了,要想个办法逃走,可赢湛也说了他可以凭借着我脖子上的锁链找到我。 如此说来,在离开王府之前,我必须先找到一个可以隔绝外界的地方,才能真正避开赢湛。 “父皇撤销了本王随时进宫的权利。”赢湛在厅堂坐下,挥挥手指,遣走了一众下人。 我赶紧放下勺子,“皇子们在每月的初一,十五,都能进宫陪伴母妃烧香祈福,赢湛你不用太担心婉美人。相信环美人也会谅解你的。” “母妃在意的,只有秦玉郎。”赢湛端起茶杯,吹散了被面上的漂浮的茶叶。 我差点被呛到,一脸的不敢置信,“你早知道秦玉郎是……” “皇宫里从来都没有真正的秘密。”赢湛的眼睛里显露出了一丝嘲弄的痛。 “说的也是。”我尴尬的笑了笑,想起婉美人对待赢湛与秦玉郎之间的厚此薄彼,再看眼前刚毅冷峻的男人,默然生出几分心疼。 或许,赢湛孤寡的性格,便是在这深不可测的后宫纷争中养成的。 “当年,陛下同意放母妃回去秦家。可离宫之前,母妃怀了陛下的孩子,由此她再也不能踏出深宫半步,秦家也被满么抄斩。这或许就是这几年母妃一直无视本王的原因。她看见我,就会想到秦家的灭亡。” 赢湛端起我面前吃过两口的粥,吹了吹往自己的口中送,半点没嫌弃。 我有些莫名,“这种重要的事情,干嘛要告诉我?” “本王相信自己的女人。”赢湛看向我,深邃的眸子里闪烁一抹灵光,“多吃点,今晚才有力气继续。” 切,没说两句话又开始不正紧。 我心底生出的那些疼惜,转瞬化为泡影,重新拿了一只碗盛粥。 吃完饭,公子扶苏又派人将赢湛请了过去,据说是赵姬正在使用手段买通公孙起,希望以赢湛和公孙环的关系能够力挽狂澜。 赢湛不在府中,更方便我行事。 我有预感,今晚我不会再有被圣旨打断的这种好运气,所以趁着赢湛出门,我要抓紧开溜。 但在离开之前,我还要进宫一趟,将秦玉郎带走。 说干走干,我随便找了个借口,就假装回房间睡回笼觉。 王府里似乎没有东西是我必须要带走的,身无旁骛行动起来更加轻便。 唯一不方便的就是脖子上的锁链,象征着我和赢湛永远都拉扯不断的关系。 我在桌上给赢湛留下一封信就偷溜到后院,跳进冰冷的井水中。 这口井连接着咸阳城里的好几条大河,也能通往守卫森严的皇宫里的几处水源。 待我游到皇宫,差不多已经日上三竿,御膳房的人都在准备午饭,全都围着锅炉边上忙得团团转。 我在御花园里的池子里等了半天,都没见到秦玉郎瘦小的身影。 御花园里一只年老的蟾蜍告诉我,御膳房里的井水和这个池子只隔了短短两米的距离,只要挖通了就能游过去。 “行了,您老直盯着我头上的金簪子看,不如替我将通道挖通了,就将这簪子给你。”时间紧迫,我懒得讨价还价。 老蟾蜍闻言,腮帮子鼓了鼓,嘿嘿一笑:“好说好说,跟我来。” 我跟着老蟾蜍游到了池子的底部,有两块巨大的太湖石压住淤泥里,老蟾蜍背对着那两块石头用长满了肌肉的后退用力一蹬,太湖石就从淤泥里拔地而起。 一时间,无数沉积多年的淤泥都扬了起来,池子底部混沌一片。 “姑娘,这边走。”老蟾蜍拍拍我的肩,指着水底一个u字形的通道。 我这才反应过来,老蟾蜍口中的通道并不需要挖掘,只是被石头堵住了,他那番说辞只是为了骗走我头上的金簪。 这簪子是万金楼的孤品,是赢湛叫人给我送来的一大箱首饰中的一支。 既然我决定什么都不带走,这只金簪子也没有留恋的必要。 “给你。”我毫不犹豫的将金叉扔给老蟾蜍。 后者笑的眼睛都睁不开,在水中蹬着长腿嘚瑟的离开了。 水洞直接通往御膳房后院里的一口水井,我悄悄从水井中探出头,就听见嘈杂的说话声中,夹着一阵“噼啪”砍柴的声音。 一个瘦瘦的人影,举着比他手臂还要粗一点的大斧头,吃力的劈柴。 他一点都没偷懒,劈的汗流浃背,身旁一个大腹便便的太监还不满的用短鞭抽打他。 我看的直皱眉头,真提秦玉郎捏了一把汗。 环美人以为将秦玉郎安置在了御膳房就能让他衣食无忧,却没想到皇宫里以大欺小的事情是惯例,秦玉郎的性格又如同糯米一样好欺负,以至于在宫中待着的这几年,天天都要挨上几鞭子。 那太监大概是觉得不解气,居然又拿了一根木棍抽打秦玉郎的后背,秦玉郎刚抡起斧头,背上一痛,手里的斧头就脱开手,掉进了井里。 “杂家说你两句,你还不乐意了?竟敢连斧头都扔掉?” “小的不敢,不是存心的!” “狡辩,看杂家不打死你!” 我实在看不下去,捡了一块石头打中了那太监的膝盖窝。 “哎呦!”那太监一个踉跄,跪倒在秦玉郎面前,“谁特么敢下黑手?” 秦玉郎看傻了眼,忙不迭的将太监扶起来。 太监找了半天,半个人影都没找到,瞬时变了脸色。 “真特么邪门,就你这小扫把星害老子站着也能崴了脚。”太监骂骂咧咧的离开了,估计是觉得御膳房里有啥不干净的东西。 我啜着坏笑,趴在井口想要吓吓秦玉郎,“年轻的少年啊,你掉的是这把金斧头还是银斧头?” 一般来说,古人都特别惧怕鬼怪,秦玉郎也是,发现说话声是从井里传出来之后,顿时吓得跪地抱头。 我本想乔庄成贞子捉弄一下他,没想到他胆子那么小,都没看到我的正脸都已经吓尿了。 这不是夸张的修辞手法,这傻孩子是真的被吓尿了,柴火都被尿液浸湿了。 要是我不赶紧带他逃跑,等那个太监回来一定又逃不掉一顿好打。 “是我呀!元宵节那天你帮过我的!”没办法,我只能主动表明身份。 等了好一会儿,秦玉郎才算是听明白了,捂着眼睛慢慢的转过头,从手指缝里偷看我。 我挥舞着手里的斧头,“下次别再把斧头往井里扔了,差点把我脑袋砸开花。” 认出我,他先是如释重负一般裂开嘴笑了一下,随机又像是想明白了什么,吓得比刚才还要严重。 “鬼啊!你、你、你、怎么会淹死在井里的,别找我,不是我害你的。” “噗嗤!”我笑的差点掉回井里。 合着这熊孩子以为我是被人杀害投尸入井的亡魂了。 “我不是鬼!”我从井里跳出来,“你看我是有脚的!” 秦玉郎惊惧的看了我好几遍,才战战兢兢的伸出小手快速握了一下我的手指。 “有温度,你是人?” 第181章:无路可逃 第181章:无路可逃 我苦笑了一下,其实心里想说的是我是一条鱼。 “太好了,你没死!”缓过神来,秦玉郎开心的抹起了眼泪。 我实在是想不通,眼前那么单纯善良的孩子,怎么会变成日后那个穷凶极恶的大魔头的。 “待会再聊天,当务之急是先带你离开。” “去哪儿?” “无论去哪,你待在皇宫太危险了!” 秦玉郎皱着眉头想了想,凝重的点点头,“好,我可以跟你走,但走之前我要和母亲说一声。” “没时间了,出宫之后再想办法给婉美人送信吧。” 中午和傍晚是御膳房最忙碌的时候,这里随时都会有人经过,我急的汗都要出来了,秦玉郎还有些依依不舍。 “你柴火劈好了没有?劈好了就快点给杂家搬去伙房!”远远的,刚才打人的太监又往这边走来。 秦玉郎有些六神五指,“你快躲起来!” 我拉着他的手,“来不及了,我先带你出去!” 话音未落,我就拉着他一起跳进井里! “噗通!”那个太监走过来,恰巧看见秦玉郎跳进井里的景象,吓得尖叫起来。 这件事后面怎么处理,我不得而知,但我相信不久之后皇宫里一定会又传出一个井下冤魂的传说。 秦玉郎不识水性,我只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尽快带他游出去。 鱼在水中游的很快,就算我不能变回鲤鱼本体,游水的速度也和鱼没有太大区别,只恨秦朝时候没有奥林匹克运动会,否则我也能为国争光赢一块奖牌来。 “咕噜噜……” 就在我妄想之际,秦玉郎已经在水底吐出了一连串气泡,憋得脸色都发青了。 我加紧冲刺了一把,将他拖出水面。 “呼,咳咳,咳咳咳!”他趴在岸边,缓了一炷香的时间,眼神才恢复清澈。 但这次大逃亡,也让他对游泳产生了阴影,听见我说要继续潜水赶路,小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得。 无奈,我只能去集市上买了两套男装,两人乔装打扮从陆路出发到凶河。 三年多都没有出宫的秦玉郎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显得特别的兴奋,对什么都感到好奇。 我身上还带着一串铜钱,秦朝时候的钱比现在的钱经用的多,一个铜板就能够咱们两个人在小摊上吃到撑。 大概到了傍晚,我们终于走走逛逛的回到了凶河。 绯虞正坐在岸边啃茭白,看见我激动的眼泪都流出来,张开双臂就给了我一个大熊抱,“呜呜呜,你总算回来了,想死我了。” 我拨开绯虞滑溜溜的身子,尴尬的提醒,“在小孩子面前,麻烦穿件衣服好吗?” “我已经十六了,不小了。姑娘,还请珍重啊!”秦玉郎第一次看见大姑娘的身体,脸红的就像一片猪肝。 绯虞撇撇嘴,噗通跳进河里变成了一条红色的泥鳅,“这样总行了吧。” “行行行!”我拿她没办法,这个没脸没皮的女人,只有在北冥鲲的面前才会找回一点点羞耻心。 “别在意,她还当自己是一条泥鳅呢。”我干笑着解释,实则没什么底气。 无论绯虞是人还是泥鳅,她用一个女人的形态出现在男子面前就免不了受人非议,就算她自己不在乎,也会给别人带来困扰。 秦玉郎更加震惊了,嘴巴张的老大:“小时候,我只在故事里听见过有妖精,原来咸阳城里真的有妖精!” “绯虞是精,不是妖。精是善良的,妖是做坏事的。”我扶着额头,有点怀疑将秦玉郎带来凶河这个满是水精的地方到底正不正确。 人类还是应该和人类生活在一起,只可惜我在偌大的咸阳城并没有值得信任的人类可以将秦玉郎托付。 绯虞却还是坚持己见,头头是道的强调,“本姑娘就是一条泥鳅,就算以后修炼成仙了也还是一条泥鳅。做泥鳅就应该有泥鳅的样子,小子,你做人不也应该有做人的样子么?” 我不得不承认,绯虞虽然大字不识,这番话说的还挺有道理的,只是这是做泥鳅的到底,不是做人的道理。 秦玉郎听完也认真的思考片刻,点头道,“说的没错,以前身在皇宫我总是过得猪狗不如,现在我逃出来了,就要活的像是一个人。” 我安慰的拍拍他的肩膀,“以后的日子,想怎么过都可以从长计议。但现在最要紧的,是解决晚饭问题。” “这个包在我身上!”绯虞用短小的鱼鳍拍拍红色的胸脯,一个甩尾钻进水里,不一会儿就用嘴巴叼着一只大河蚌扔到岸上。 秦玉郎细长的眼睛又差异的瞪得滚圆,“你们怎么吃同类?” “呵呵呵!”绯虞笑的身子都卷了起来,“大鱼吃小鱼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是一条泥鳅,这玩意是一只河蚌,谁和他是同类。再说了,本泥鳅现在吃了它,指不定这家伙往黄泉里跑一圈,在孟婆那里排个队,就投胎到哪个人类的富贵人家去了。这样说来,本泥鳅还是在帮它呢!” “行了绯虞,你就别再发表谬论了!”我真想捂住绯虞一张一合的鱼嘴。 秦玉郎却又认真地记下了这段话,我发现秦玉郎的学习能力似乎特别强悍,尤其是对歪理的认可程度。 不由猜想,在我没有出现过的曾经的那个两千年前,秦玉郎是不是也因听信了别人的谗言,才会性格扭曲,导致磨灭了他原本的良善。 如果是这样,我只要多灌输一些正义的言论给他,指不定就能完全改变秦玉郎今后的人生轨迹。 毕竟,满怀痛苦的活着才是最残忍的折磨! 秦玉郎在御膳房工作了三年多,各种料理的手法看得多了,耳濡目染的也能随手做上几样。 看着他麻利的端在岸边,杀蚌取肉,我和绯虞只要流着口水坐在石头上等着吃就好了。 “快看!这只蚌里有珍珠!”秦玉郎突然高兴的跳起来。 珍珠在秦朝可是十分贵重的珍品,无论是海水珍珠还是淡水珍珠都是千金难买,只有像绯虞这种可以游到湖底的最深处才能取得的几十年的蚌里才能获得。 秦玉郎屁颠屁颠的将珍珠送到我们面前,“我从没见过那么大,那么圆的珍珠。” 绯虞一点都不感兴趣,摆摆手:“本泥鳅只关心蚌肉!” 我也摇摇头,“你喜欢就自己留着吧,珍珠难求,以后遇到喜欢的姑娘就送给她,也不掉面子。” “那好。”秦玉郎点点头,将珍珠在袖子上仔细的擦了又擦,小心的揣进怀里。 吃完蚌肉,我在河边的林子外围搭建了一个简易的小木屋,给秦玉郎居住。 我本想栖身在水里,无奈变成人之后,皮肤经不起河水浸泡,才泡了一个时辰,我的身体就被泡除了一身发白的褶子,又疼又痒的,只能在半夜的时候灰溜溜的钻进小木屋。 秦玉郎在木屋外生了一个小小的火堆,用来躯干蚊虫。 他好不容易离开皇宫,到了新环境本就有些睡不着,便找我聊天。 “莲缀姑娘,你是从公子身边逃出来的吗?” “恩……可以这么说吧。” “那你还回去公子身边吗?” 看着他干净青涩的脸庞,我坦然的摇摇头。 明明秦玉郎才是哥哥好吗!为啥看起来,年纪要比作为弟弟的赢湛年幼呢? 我百思不得其解,到后来发现一整晚都在想关于赢湛的事情。 这个发现,让我又不得不郁闷起来。 今天只是离开他身边的头一天,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个日日夜夜会越发的思念他。 可我不会再去做那些愚蠢的违背天理的事情,冥冥中我回到了两千年前以鲤鱼精的身份再遇见赢湛,这或许就是老天爷对我的考验,也是老天爷再给我的一次机会。 见我摇头,秦玉郎的脸颊绽放出了一片淡淡的红晕,摸出藏在怀里用手绢抱住的那个大珍珠递到我面前,“你愿意收下这个吗?” 火光的照应下,大珍珠的表面折射出了五颜六色的反光,煞是好看。 可我不能接受,“不用感谢我,那么好的珍珠应该送给属于你的那个女孩。” “我不介意你和公子发生过什么,如果你愿意收下这颗珍珠,你就是属于我的那个女孩。”秦玉郎的语气十分温柔,羞涩的眼睛里泛着真诚的光芒。 “你对我的好感,只是想要报恩,不是真的喜欢。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以后你也会遇到你喜欢的人。” 我能理解秦玉郎对我的感受,只是懵懂的少年,对于身边年纪相仿又比较亲近的女子的好感。 这种感受,就像是对待邻家大姐姐的那种依赖。 秦玉郎耐心的等待了我很久,直到面前的篝火差不多烧光了,他才安静的将珍珠收回怀里,又再往篝火里添加了几根干树枝。 “别放在心上,母亲说过,只有好女人才会从一而终,就算这个女人无法再和那个男子在一起,也会甘心为他守节。你和我母亲一样,都是好女人。” 我不知如何回答秦玉郎的话,只觉得今晚的月色特别朦胧。 “莲缀姑娘,以后我要是再遇上喜欢的姑娘,一会很努力去追求她,不会再让她有拒绝我的机会。”秦玉郎也望着天上的蒙蒙的月亮,眼睛里满是对未来的憧憬。 一双湿漉漉的光脚丫踏入我们的小木屋,绯虞又光着身子匆匆走进来,神色急迫,“不好了!对面岸边有火光,还有穿着盔甲的人乘坐小船来这里,我认出了坐在头船上的那个人,好像就是那个赢湛!” 我一怔,脑袋里像是爆炸一样! 赢湛那么快就找过来了? 从咸阳城到凶河,五十几公里的旱路,赢湛马不停蹄也要半天才能赶来,他不会是一发现我失踪就赶来这里吧? 我无法形容现在的心情,究竟是激动,烦躁,莫名还是要有一点小激动。 绯虞已经在催促我们:“他不会是来抓你的吧,听说人类的男人占有欲都特别强,你还是快逃吧!” 看着对岸星星点点的火光离我们越来越近,我焦急的扯着脖子里冰凉的锁链。 那根锁链似乎也感受到了赢湛的靠近,不安发出了微微震动。 赢湛的话没有骗我,这条锁链相当于赢湛在我身上设置的定位系统,虽然我不知道这个原理是怎么样的,但是我很清楚,只要我一日不除去这条锁链,赢湛就一定能找到我。 绯虞看出了我的烦恼,提议道:“去北冥吧,要解开这条锁链只有北冥鲲大人才能做到!” 我被绯虞推着走出小屋,回头看见波涛汹涌的凶河中间,赢湛布满阴霾的俊脸已经依稀可见。 他的双眸似黑夜中闪烁的明珠,一瞬不瞬的盯着我所在的方向,似乎已经发现了我。 我也看得真切,他在找我的时候,一些殷红的液体正从他的掌心中泊泊流出,而他的右手正捏着我送给老蟾蜍的那支金簪子! 第182章:不能回头 第182章:不能回头 这一刻,我明白了,赢湛给我戴上的锁链,在铸造的时候滴入了他的血液,所以只要他割破自己的皮肤,就会出现了血液相吸的现象,由血液带领他来找到我。 秦玉郎看着那些快速靠近的火把,吓得脸都发白了,就算他知道赢湛是他同母异父的弟弟,可身份的极大差异和这些年在宫中养成了的奴性,让他理所当然的对赢湛的身份感到惧怕。 “遭了,我们跑不掉了,他们不仅有船,还有马匹,咱们只有一双脚没希望了!”秦玉郎刚跨出小木屋,就被远方传来的高喊声吓得腿骨一软,跪在地上。 我一把将他拽起来,“走水路!” “水?!不行,我不会游泳!”秦玉郎连连摆手,似乎已经做好了束手就擒的准备。 我看来的直来气,想将他拽进河里,绯虞是个行动派,已经一脚揣在秦玉郎蹲着的屁股上,将他揣进了波涛滚滚的凶河之中。 晚上的风很大,宽阔的河面上不时卷出半米来高的浪花,这对我们水族来说不算什么,对于人类来说却已经是大洪了,秦玉郎在水面扑腾了没两下,就被个浪花吞没。 我也跟着跳进凶河,一双锋利冰冷的视线准确无误的捕捉住我的背影,似乎让我浑身的血液都凝结了。 绯虞一口咬住秦玉郎的袖子将他拖到水面上,艰难的叫我:“别犹豫了,再不游就逃不掉了!” “你逃不掉的!”赢湛清冽的嗓音鼓动着我的耳膜。 我奋力划着水让身体远离他,整颗心却无可避控制想要向他靠拢。 不可以回头,绝对不能回头! 我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 “咚!”我一头扎进水里,赢湛的低沉蕴怒的嗓音被水纹流动的声音隔绝,让我能少许好过一些。 绯虞在前方领路,我毫无头绪的跟在她身后。 不知游了多久,久到我在也感受不到从水面上传来的划桨的波纹,久到蒙蒙的月光被明晃晃的太阳光取代,我们才在河流中央停下脚步。 我们现在所在的河流早已出了咸阳城,一些异族的旗帜在遥远的山边迎风招展。 这样的场景曾几何时我到也曾见过,似乎是前往北冥的途中才看见的,绯虞是这次逃亡的领路人,她毫不犹豫的选择将我们带去那个如世外桃源一般的地方。 “一定要去北冥吗?”潜意识里,我不想再给北冥鲲惹麻烦,我脖子上的锁链就像是一个定时炸弹,随时会引来赢湛的追捕。 绯虞抬着下巴,娟秀的眉头在眉心拧成了一个结,“不然你还有地方去吗?我听说北冥大人都收你做义女了,女儿有困难找义父帮忙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况且,北冥大人那么助人为乐,一定不会拒绝我们。” 我当然知道北冥鲲这个烂好人不会拒绝我们,我心里的疙瘩是欠了北冥鲲太多次,不知道应该如何报答。 算上帮秦玉郎易容的那次,北冥鲲已经帮过我三次,俗话说事不过三,我再怎么厚脸皮也没办法理所当然的去找他死四次。 可事实却是,我和北冥鲲之间的缘分,只深不浅。 就在我想办法另寻出路的时候,北冥鲲不知从哪里溜达好一圈,回北冥的途中遇见了我们。 听完绯虞一长串添油加醋的概括,北冥鲲二话不说就张开双臂邀请我们去北冥居住。 有了这尊大仙带路,原本需要半个月的水路,短短半日就走完了。 秦玉郎从没有试过在水面上漂浮的感觉,只觉得眼冒晶星,吓昏过去好几次,到了北冥的陆地上已然变成了软脚虾。 “两位美女住西厢,小伙子就住东厢。”北冥鲲将我们领到一个用竹子搭建而成的四合院,比划着。 四合院里只有两个房间可以住人,剩下还有两间,分别是厨房和一件拴着大锁链的黑屋子。 “北冥大人,您把房间都让给我们,您住哪呀?”绯虞每次看向北冥鲲,脸蛋都会变的红扑扑的,煞是可爱。 北冥鲲撩了把乱糟糟的前刘海,豁然道:“以天为被地为床。” “我做惯了下人,晚上睡厨房就好了,不用睡房间的。”秦玉郎听见绯虞喊北冥鲲为大人,知道他的身份在我们之上,受宠若惊之余万万不敢接受。 说着,就拖着还在滴水的身子自顾自的往厨房走去。 但他走了没几步,就被北冥鲲又拽了回来,推进了东厢的那双竹子编制出的房门,“你们都是我干女儿的客人,怎能怠慢?” “哇塞,北冥大人真是太帅了!” 看着北冥鲲帅气的将秦玉郎反锁在屋子里,绯虞又长出了心形眼开始发花痴。 “干女儿,你过来一下。”安顿了好我们,北冥鲲神秘兮兮的冲我招手。 我走过去,“干嘛?” “把这个穿上。”北冥鲲拿出一件轻若蝉翼的纱衣。 我接过一看,发现这件纱衣根本不是用针线织出来的,而是一块鳞片极轻极小的鱼皮。 拿在手上一点分量都没有,穿上身却可以驱寒散热,神奇的很。 “这件衣服?” “这件衣服是义父从龙宫里借来的,你穿着这件衣服就相当于随时随地处在一个封闭的结界之中,那个人也就找不到你了。”北冥鲲对别人的好总是体贴入微。 对上他那双湛蓝色的眼睛,我心中裂开的伤口似乎被轻柔的抹上了一层温暖,微不足道,却让我无比的安心。 或许是我目睹了至亲至爱之人的死,所以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渴望被亲人照顾、疼爱。 “谢谢义父。”我感到鼻子酸酸的。 用北冥鲲的温柔去弥补远离赢湛的伤痕,这或许是很卑鄙的事情,可我没办法推开北冥鲲的温馨,也没办法离开这样类似家的地方。 “北冥大人对你那么好,看得我都要吃醋了!”绯虞围着我转了一圈,羡慕的大眼睛直冒光。 我故意捉弄她,“要不我和干爹说说,把你也收做义女算了!” “不要不要!本泥鳅才不要做什么义女呢。”绯虞说道最后几个字,忽然羞涩的别过脸。 我戳戳她的肩膀,“不做义女,你想做什么?难不成是我的义母啊?” “你——!”绯虞被我说破了心思,捡了块石头就要捶我。 我们吵吵嚷嚷的跑到河边,先后跳下去,似乎所有的不愉快都在这样的欢笑声中被暂时抹去了。 我尽量不再去想那个孤独的男人,晚上也克制着不去梦见他。 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感到无与伦比的寂寞,心里似乎缺了一大块…… 这样安逸的日子过的飞快,转眼便是十日,如北冥鲲所说,赢湛失去了我的音讯。 秦玉郎在也在这里生活的很安稳,北冥鲲嘴上没有说,实则却将他当做了徒弟一般教导。 不仅叫他写字绘画,还同意为他去皇宫给婉美人传信。 秦玉郎度过了几年黑暗的宫仆生涯,对于现在的生活非常珍惜,如海绵一般吸收着我们传授给他的知识,可他唯一学不会的,就是游泳。 仿佛那天绯虞将他摔下河的那一脚,在他小小的心底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恐怖回忆。 “北冥大人,您能将这张画也一同带给我母亲吗?”秦玉郎腼腆的从身后掏出一块丝绸。 丝绸上画着许多山脉、河流和房舍,说这是一副山水画倒不如说这是一副十分精细的地貌图。 北冥鲲看了一眼丝绸,眼角溢出几许诧异:“这画的是我大北冥的地貌图?” “是!”秦玉郎红着脸,点头如捣蒜,“我想让母亲知道我生活在这样如诗如画又与世无争的地方。” 学了一段时间论语,这小子说话居然也四个四个字的文绉绉起来。 我下意识的摸了摸手腕上带着的红色珊瑚镯子,秦玉郎已经走上正道,是不是暗示着我也应该回到属于我的那个年代? “包在我身上!”北冥鲲将丝绸折好,收入怀中拍了两下。 他今天就要启程前往咸阳,去给环美人送信,我打算等他回来就用红珊瑚镯子打开时空隧道,回到两千年之后,希望我回去之后,历史已经悄然发生了改变,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都能健康平安的活着。 “绯虞姑娘,你为何不跟着北冥大人一同去?”秦玉郎望着绯虞的背影,绯虞却看着北冥鲲远去的背影。 “啪!”绯虞不客气赏了秦玉郎一个毛栗子,“你懂什么?” “你懂么?”秦玉郎捂着脑袋上的大包,扭头问我。 我想了一下,“有时候,短暂的分别也是幸福的,为了更好地重聚。” 原本计划3日就从咸阳返回北冥的北冥鲲,一直过去了七日都没有音讯。 我渐渐的感觉到了一丝不安,就连粗线条的绯虞都整日徘徊在院门外,忧心忡忡。 终于,在等了漫长的半个月之后,北冥鲲带着婉美人的书信和伤痕累累的身体出现在竹屋外。 当时正值深夜,若不是绯虞眼尖发现了北冥鲲身后早就凝结成黑色的血液,他还在扛着,不愿让我们知道。 从血液干涸变暗的状态可以看出,北冥鲲受伤的时间至少已经过去了十来天,很有可能从他第一天进入皇宫就遭到了别人的袭击。 而我隐隐察觉,袭击他的那个人就是赢湛派去的。 第183章:突如其来的求婚 第183章:突如其来的求婚 “发生了什么?”绯虞扶住北冥鲲的手臂,心疼的就快要哭出来。 “一点小意外,睡一觉就没事了。”北冥鲲指了指院子里一颗大树,似乎是想要睡在那里。 他将仅有的两个房间都让给了我们,这段时间都睡在园中古树的树枝上。 我心里沉甸甸的有点闷,尤其是看见北冥鲲依旧装出无所谓的模样裂开嘴微笑,心中的歉意便如山洪一样倾斜出了一个缺口,再也无法控制。 我拉住他,手心有些微颤,“你还想要瞒到什么时候?你伤的那么严重,伤你的人根本就是要你死。” 北冥鲲嘴角的浅笑顿了顿,换上了一种无奈,“原来干爹的演技那么差。” “北冥大人,您就将遭遇告诉我们吧,不然今晚我们谁都没办法安心睡着。”绯虞红着眼眶,晶莹的泪珠似乎随时都会从眼眶中掉出来。 秦玉郎也是一脸担忧,“都是我不好,要不是为我送信,北冥大人也不会遇上坏人。” “傻小子,你在那里引咎自责些什么,别抢我风头啊!”北冥鲲伸出大手将秦玉郎哭的稀里哗啦的小脸推开。 我见他还是不肯说,想要糊弄过去,便忍不住将心中的推测说了出来,“干爹,你是不是在皇宫里遭到了袭击。” 北冥鲲一怔,点点头,“我去御膳房偷吃,被巡逻的侍卫发现了。” “别瞒了,普通侍卫根本无法伤你分毫,只有早有预谋的埋伏,分析你过干爹你的能力,才能出其不意偷袭到您。而唯一有能力,又与您结仇的,就只有一个人。”说到这里,我心里乱的说不下去。 北冥鲲后背上的手五条锋利的血口,这样血肉模糊的口子乍看之下似乎像极了野兽的爪子抓出的,可仔细去看会发现伤口上似乎沾了一些没拍干净的糯米。 这应该是北冥鲲在受伤之后找了糯米疗伤,我看的有些眼红,心里跟小针戳似得难受,他后背上的伤口八成是赢湛的下属青婴偷袭所致。 青婴原本可以直接划开北冥鲲的后脖子,之所以留他一命无疑就是奉了赢湛的命令,留活口逼供出我的下落。 “是我连累了干爹,对不起……”我努了努嘴,只能说出这三个没有力道的字眼。 “哎呀,干爹有惊无险,你们应该开个庆功宴庆祝一番!来来来,两位美女笑一个,看到你们笑,我这点小伤也就不痛了。”北冥鲲受不了这样的低气压,想要逗我们笑,可他的脸色苍白就像是白纸,看见的人只会心痛,谁也笑不出。 北冥鲲自嗨了半天,见我们都紧绷着脸孔,悻悻的叹了口气,“好吧好吧,我说总行了吧,一点情趣都没有!我大北冥这方极乐净土怎会养出你们几个苦大仇深的年轻人。” 闻言,我们的面色才有一丝好转,秦玉郎和绯虞也纷纷用衣袖抹干了眼泪。 “半个月前,我来到咸阳,发现城门内外到处都是士兵,每个入城之人都要经过严格的排查,我就化身为一只鸟飞进了咸阳城也趁着夜色飞入了守卫森严的皇宫。按照玉郎小子说的路线,我找到了婉美人的住所,刚将事情因果告诉环美人拿到了她的回信,就有人走漏了风声,侍卫们从四面八方包抄而来。我不愿闹出事端,便又化身为一直麻雀想要飞走,没想到刚飞上枝头,背后就被一只摄青鬼抓了一下子。” 我们听得大气都不敢出,这完全就是早有预谋的偷袭,那些来搜捕的侍卫只是起到声东击西的作用,让北冥鲲误将注意力都集中在提防侍卫那处,才会让青婴有机可趁。 “还好干爹我神通广大,和那摄青鬼打了一阵就找到了机会跳进了御花园的池子里。后来,我发现那摄青鬼的身上居然藏有尸毒,她抓出的伤口里也藏有尸毒,回来这里之前我就到处去找糯米想要解毒。但那个男人的思维实在是太滴水不漏了,他早就派人将咸阳城里所有卖糯米的地方都重兵把守,我找了好几天才从一户农家的神龛上找到了一小把糯米。这才耽误了回北冥的时间。” 北冥鲲说完,擦了擦额头的汗珠,我见他嘴角还透着一丝青黑便知道他体内的尸毒没有完全去除。 “绯虞,去熬一大锅糯米粥来。” “好!” 绯虞快步走到厨房,秦玉郎也跟了过去,断了一盆清水出来给北冥鲲洗脸。 “让我来吧。”秦玉郎看见北冥鲲身后与衣服黏连在一起的伤口,吓得手都抖了。 我接过他拧干的布条,轻轻的擦洗北冥鲲的手背,想要现将伤口和衣料剥离开。 在这个朝代,每次看见别人受伤,我都会情不自禁的怀念起当代的医疗设施,心想着要是有碘酒来消毒多好,好寻思着等我回到现代一定要研究出一种对抗尸毒的血清。 “别拧着眉头,放心~干爹我死不了,那个男人也找不到这里。”北冥鲲自以为帅气的撩拨了一下头发,安慰我。 我这人典型的吃软不吃硬,听了这一席话更加歉疚了。 北冥鲲嬉皮笑脸的问:“丫头,您那么关心我,不会是爱上干爹我了吧。哎呦!轻点儿!” 我没好气的加重了手上的力道,疼的北冥鲲倒吸一口冷气,“我是说真的,你看那个男人只所以对你紧追不舍就是因为不死心,只要你找个人成亲,那个男人不就没指望了么?照我看,你要是喜欢成熟稳重的型男大叔,干爹我就很不错。你要是喜欢年轻活力的小鲜肉玉郎小子也是可以的嘛~~~” “打住打住!”我实在听不下去,拿起一块布条就塞进北冥鲲喋喋不休的嘴巴里。 “好好好,干爹打住!你别生气!” 不知为何,从刚才北冥鲲笑着看我的眼神里,让我察觉了一丝掩饰不住的对我的疼惜和怜悯。 这种情绪似乎并不是出于赢湛对我的追捕,更像是有什么会让我伤心的事情隐瞒着我。 可很快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在秦朝我的认识的人就这么几个,在乎的亲朋好友又都在身边,不再会出现什么让我忧心的事情了吧。 我也早就打定主意,等北冥鲲回来,就向他们辞行离开这个不属于的年代。 除了珍惜为数不多的相处之日,在北冥鲲养伤的这段日子里,我一有机会就会躲在竹屋里研究了一番手上的红珊瑚镯子,可我发现无论用什么方法,这只镯子在我的手上都似乎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珊瑚镯子,不再具有扭曲时空的力量。 唯一让我抱有希望镯子能带我回到现代的迹象便是,自打我戴上了这个镯子,就再也脱不下来了,仿佛暗红色的珊瑚已经和我的皮肉长到了一起。 而阴刻在镯子内部的,溢熙留给我的三句话也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不见,冥冥中似乎有某种强大的执念困住了我,想要将我永远留在这里…… 三个月后,北冥鲲的伤终于痊愈,拆开纱布的第一天,他就拍拍屁股不知溜去了哪儿。 在绯虞的强烈要求下,我带着绯虞和秦玉郎还有几锭碎银子抱着一边找人一边游玩的心态重新来到了人类居住的城镇。 北冥已经出了秦国的管辖的地界,这里的人穿着打扮也和秦国人不同,喜欢在身上装饰上绚丽多彩布料,披金戴银的首饰和扎着满头数不清的小辫子。 无论男男女女他们的打扮都很像印度和新疆地区人们打扮的结合体,相比之下,我们的穿着就有些格格不入了。 “莲缀,我也想试试那些好看的衣服。”路过一个裁缝店,绯虞被店里一件橙色的长裙吸引住。 我本就是带着她们出来玩的,北冥鲲素来神龙见首不见尾,只要他不去咸阳,我也不用为他担心,便心安理得带绯虞她们出来消费。 “不如一起换吧~”扔给裁缝店老板一块碎银子,我们三人就各自选了一套店里最时髦的衣服,还让裁缝的老婆给我们编了当地人特有的那种密密麻麻的小辫子,还带上了神秘的面纱,看起来就和当地的女子一模一样。 买完了新衣服,绯虞还拉着我们大快朵颐,玩累了就选了这个镇上最大的一个茶馆品茶,听小官说书。 北冥虽不在秦朝境内,但威名赫赫的大秦朝已经成为了各个国家争相模仿的对象,秦朝发生的大事情在其他国家也能有所耳闻,通常说书先生都会讲这些事情编成故事,口口相传。 就是古代通讯手段较为落后,往往秦朝发生的大事情需要通过几个月甚至半年的时间才能传播到偏远地区。 我挑选了一个雅座,就饶有兴致的听着说书先生和周围人的谈话。 说书先生还在说赢湛为红颜夜闯陛下寝宫的陈词滥调,可隔壁房间一群从秦朝而来的商人他们的谈话却引起了我的注意。 “大哥,您这次从秦国回来,可有啥趣闻与兄弟们分享?” “趣闻倒是没有,但是政局动荡却是有的,陛下的身体每况愈下,赵姬与公子扶苏之间的明争暗斗就更加激烈了。咱们在这里还能免受波及,秦朝的百姓可要受苦了。” “那个说书先生口中轰动一时的公子高,是否也有争储之心?” “这倒没有,我从秦国一路走来,都听说公子高似乎是拥护公子扶苏为储君的。赵姬三番五次想要拉拢他都没成,所以赵姬就找了个法子想要陷害他。” 说到这里,商团里被称作老大的男人故作神秘的压低了嗓音。 隔壁的房间安静了片刻,一个声音好奇追问:“老大您倒是快说说, 赵姬这个毒妇使出了什么手段?” “哎,可怜呐!”老道叹息道:“可怜那公子高不过舞勺之年,就要一命呜呼尸骨无存了!” “咔擦!”我一惊,杯子掉在地上,砸了个粉碎。 绯虞正在啃包子,不明所以的看着,“怎么了?” “没事,手滑。”我赶紧往绯虞手里又塞了一个包子,堵住她的大嗓门。 第184章:会行走的花 第184章:会行走的花 秦玉郎也听见了隔壁的对话,他是知情的,向我投来了一个不安的眼神。 隔壁的人又开始说道:“哎呀,老大,您就别再卖关子啦!” “好,那我就接着说。你们可知道人间有一处极乐之地,还有一处极苦之地?极乐之地就是咱们所在的这个地方北冥,极苦之地却是在大陆的另一个尽头,据说去往那里的人从来都没有一个人可以或者回来,连尸骨都找不到,所以那个极苦之地又被称之为无骨之地。” “您是说,那个公子高被赵姬骗去了无骨之地?” “不是骗,而是赵姬用狐媚之术在陛下的耳边吹了耳旁风, 让陛下下旨害死自己的儿子。” “咳咳咳,大哥,隔墙有耳这话可不能乱说,咱们做完这笔买卖还是要回秦国的,万一……” “说的极是,来,咱们喝酒,干杯!” 听到这里,我出来游玩的兴致全都没有了,满心就只牵挂着赢湛的安慰。 无骨之地我也略有耳闻,隔壁的商人没有危言耸听,几百年来确实没有一个人能够活着从哪里走出来,但那里却也藏着人间最大的宝藏——能够让人返老还童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 历史上,秦始皇对于长生不了的渴望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甚至可以用全民炼丹来形容,弄得民无聊生,还因为某个道士炼丹时候不小心失手引发爆炸,发明出了世界上第一个火药。 “公子不会有事吧?”秦玉郎放下手里的点心,耿耿于怀。 我摇摇头,“历史上,他不是死在无骨之地。可要是……” 我不能对着一个古代人泄露天机,说了一半就闭口不言,好在秦玉郎的性格比较懦弱,别人不想说的话他也不会去问。 历史上,公子高死于为陛下殉葬,可两千年后在他的合葬墓中我们只发现了公子高的妻子解忧公主却没有发现公子高的肉身。 在确定赢湛就是公子高之后,这个谜团那就解开了,赢湛当年一定是出于某个原因没有给陛下殉葬,之后独自一人在人世间活了漫长的时间。 但我的出现改变了历史,让赢湛多次激怒过陛下,万一陛下已经将赢湛视为眼中钉,又听信了赵姬的谗言,让赢湛去那个危险之地取长生不老药,这是否就间接了改变了赢湛的命运? 我想起溢熙说过的蝴蝶效应,一只蝴蝶在喜马拉雅山拍一拍翅膀,远在印度太平洋的岛屿上就会发生惊天的海啸。 这个原理,用在历史上也是一样的,牵一发而动全身。 想到这,我拉起绯虞就往竹屋赶,“我们回去吧,这样毫无头绪的只是游玩,找不到北冥鲲的,说不定他早就已经到家了。” “那好吧!”绯虞将没吃完的瓜果点心全都倒进胸口的衣服里。 我们一路疾走,回到竹屋时,正看见北冥鲲低着头,一副苦恼的模样在院门外来回踱步。 “北冥大人!”绯虞欢天喜地的向他跑过去。 北冥鲲一回神,脸上瞬时习惯性的扬起了一个灿烂的笑脸。 从前,他的笑容虽然玩世不恭却十分真诚,但现在他再看见我的时候,笑容里似乎透着几分无奈。 这样的表情,似乎在他被青婴抓伤的那晚上也出现过。 回忆起刚才在茶馆听见的那番谈论,结合北冥鲲古怪的神情,我暗暗怀疑他可能很早就知道赢湛被赵姬派去无骨之地的事情。只是他怕我担心,才隐瞒着我。 我心内很纠结,有些生气,却又没理由去迁怒一个一心只对我好的人。 北冥鲲的背上背着一个挺大的布包,我们走进院子,他将布包塞给我。 “你看看,中不中意?” 我有一肚子的问号想要提问,碍于绯虞和秦玉郎在身边,硬生生的忍住了,扯开了布包。 布包里是一套红底金丝编织的长裙,上好的缎面上用珍珠和金丝绣出了富贵百合的图样,应当是一件嫁衣。 “这是?”我突然觉得加上鲜红的颜色有些刺眼。 “我不要做你的干爹了,莲缀,你嫁给我吧!”北冥鲲激动的将嫁衣塞进我的手里。 绯虞和秦玉郎瞬时如遭雷击,表情懵圈,和我一样完全不能理解北冥鲲的行为。 “干爹,你再说什么呀?” “我看过黄历了,今天就是个好日子,让绯虞带你去装扮装扮,咱们今晚就成亲!” “这到底是唱的哪一出?干爹,你到底怎么了?” 这样的北冥鲲让人一头雾水,尤其是看见他那双湛蓝色的眼中藏着的关切。 绯虞已经被惊呆了,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莲缀,你们什么时候?” “我们没有!”我极力摆手,惊慌失措的向绯虞解释。 “可是……” “没什么可是,我不会嫁给干爹的!” 闻言,北冥鲲表现出的只有焦急而没有生气,反而一把将秦玉郎推到我面前,“你不嫁给我,那就嫁给这小子吧。我早看出来玉郎小子喜欢你,你们今晚就成亲!” 秦玉郎呆若木鸡的看着我,“我、我……” “你不喜欢她?”北冥鲲恶狠狠的问。 “喜欢……”秦玉郎羞涩的声音轻的像是蚊子叫。 事情进展到这里,我算是看出来了,北冥鲲的目的不是他想娶我,而是希望我尽快嫁人,最好就是今天晚上。 “你不告诉我原因我是不会嫁人的!”想通之后,我索性不躲了,微微抬头直视北冥鲲如大海般的眼睛。 “是啊,北冥大人,您今天真的很奇怪。”绯虞也看出了一些端倪。 秦玉郎更是站在我这一边,“莲缀不同意,我不会强迫她的!” 北冥鲲痛苦的逐一打量着我们,最后将视线停留在我的身上,“那个人被派去无骨之地寻找长生不老药了,无骨之地的主人乃是上古神兽饕餮,他的胆就是制作不老药的药引。” “饕餮!就是气吞山河,残食一切生灵的那个饕餮?!”绯虞惊惧的捂住嘴巴。 “我要去拦住他!”这是我的第一个反应,我煞费苦心穿梭时空回到秦朝,绝不是为了让赢湛英年早逝的。 北冥鲲绝望的声音从我背后传来,“来不及了,他两个月前就已经去了无骨之地。音讯全无了一个月了,这会儿恐怕早就……陛下已经在咸阳城下旨为公子高发丧,一切仪式按照最高规格。” “发丧…说谎,我不信!”我想要冲出去,北冥鲲和绯虞同时拦住我。 秦玉郎绝望的跪在地上嘤嘤哭泣,似乎是认可了这一悲剧。 “莲缀,你冷静一点!干爹就是知道你会这样,才想在秦国的丧讯传来北冥之前让你嫁人,好有个男人能约束你。可你还是那么犟!”北冥鲲挡在我身前,凭我如何捶打他的胸口都如泰山一般不肯退让。 绯虞也在一旁劝我,“你来这里不就是为了躲开那个人吗,他现在是死是活又与你何干,我们过我们平静的日子不好吗?” “不好!”我大吼道:“我来这里就是为了他,我离开也是为了他,我要他幸福,要他平安的活下去。这样我来到秦朝才有意义!” 混乱中,一支锄头毫无预兆的落在北冥鲲的头顶,他下意识的后退躲避。 秦玉郎轮着锄头大喊大叫:“你们都让开,谁都不许拦她!你快走,这来挡住他们!” 我的眼睛湿润了,用力点了一下头,就飞奔出去,“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无骨之地不会比黄泉更加可怕!无论我还能不能回来,都不会忘记你们,谢谢!” 当我决定离开北冥前往无骨之地,我就把自己的性命寄托在赢湛身上。 他活着我才能活下去,他要是尸骨无存,我也会去陪他。 正如极乐与极苦是个相反的形容词,北冥与无骨之地实则也是在一条直线上的相反方向。 上北下南,出了竹屋我便马不停蹄的往大陆的最南面奔驰。 不知是我跑的太快,还是秦玉郎说服了北冥鲲和绯虞,一路上他们都不没有出现阻拦我。 似乎前往无骨之地的路上,只有隐秘在路边那些偶然飞出的萤火虫指悄悄引着我。 无骨之地亦如它的名字那般荒凉僻静,放眼望去,没有山也不见水,地上的黄土如老人脸上的皮肤干裂出一块块不规则的图案。 天空中也没有鸟雀和白云,甚至分不出日月,仿佛有人往这片天地间泼上了一笔墨,经过时间的打磨褪了色,变成了混沌的灰。 空气中到处弥漫着腐朽和死亡的气味。 我站在无骨之地的边缘,心里已经凉了一大片,每走出几米就能踢到一些散了架的白骨,它们已经风化了,一碰就会变成散沙。 这些骨头都是饕餮留下的食物残渣,走到了无骨之地的中央区域,我发现了一堆新鲜的骨头,甚至还有一颗带着秦国头盔的头颅,应当就是赢湛所带的军队遇难的地方。 又往前走了一段,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山洞,入口处的地面上出现了更多新鲜的人骨,还有一些被折断的兵器。 我点了一支火把走进去,第一脚踏出山洞,鞋底就被一种腥臭的粘液粘住。 这是快要干涸的血迹,数量之多宛若蜿蜒的小河,从山洞的深处无声的蔓延出来,看得我头皮发麻。 我闭上眼睛感受了一番,山洞里除了那些围着尸骨嗡嗡乱飞的苍蝇,似乎找不到其他生命的迹象。 “莫非那神兽饕餮出去觅食了?”我有些庆幸,提醒吊胆的加快了脚步。 山洞里岔路很多,几乎每一个岔路口都有十来米的高度,而且在每个岔路边缘的岩壁上都有被磨损磨圆的痕迹,这说明饕餮神兽体型巨大,进入洞穴之后都是身体摩擦着岩壁勉强爬行的。 还说明一点,那就是饕餮是个随心所以的怪物,没有固定的行动路线,每次都走不通的岔道口,才有可能将每个岔道入口的岩壁打磨的如镜面般光滑。 眼前同时出现了三个岔道,让我乱了方寸。 “有人吗?”我试探的往洞穴伸出喊了一下。 封闭的空间中,声音都能产生回音,传播到十分遥远的地方,我确定要是这个洞穴里还有活人,他们一定能听见我的喊声。 可等了好几分钟,从眼前的三个岔道里一点回音都没有传过来。 我感到鼻子有些酸,不确定一路走来踢到过的那些森然白骨究竟是谁的。 “赢湛!”我不死心的又大喊了一声。 我从来没有这般声嘶力竭的喊过一个人的名字,但回应我的依旧是洞穴里回荡着的我的回音。 突然,我感到身后有什么东西不动声色的收缩了一下。 似乎是我不小心踩到了什么! 第185章:这男人太腹黑 第185章:这男人太腹黑 抬脚一看,居然是一朵接近于白的淡粉色的花。 花瓣的形状长得有点像是雏菊,但是充满了水分,在火光的照应下可以看见湿润的反光。 “奇怪,这里一滴水都没有,连仙人掌都没看见一颗,怎么会长出花来?” 被我踩了一脚,那朵花像是受到了刺激,神不知鬼不觉的往我的脚边挪开了几厘米。 我惊奇的看着这一场景,又用鞋尖去拨弄了那朵花一下。 只看见那朵湿润的粉色雏菊突然爆发出一声微弱间隙的尖叫:“啾~!” 便拔地而起,在山洞里疯跑起来! 它这么一叫,像是发出了一种警报,山洞里顿时响起了一大片此起彼伏的“啾啾”叫声。 无数粉色的雏菊都如雨后春笋一般从岩壁里冒了出来,疯狂的在洞穴的各个角落飞速移动。 那叫声并不算太刺耳,但孤身一人处在这样的环境下还是叫我有些毛骨悚然。 恐惧来源于无知,我决心抓住一朵粉色雏菊看看,这到底是什么新物种。 正巧有一只大惊失措的雏菊跑到我的脚边,被我一脚踩住。 “啾啾——!”它发出一声痛苦的嘶鸣,就咽了气! 我抓起这朵花凑近一看,差点没笑出来。 这粉色的雏菊根本就不是话,而是鼹鼠长得如花瓣一样湿乎乎的粉色鼻子。 这山洞里太黑了,鼹鼠都喜欢将半个身体埋在地下行走,加上常年待在黑暗中它们的眼睛也已经退化消失,所以当他们快速移动的时候,从我的视线高度看下去误以为这些是会行走的花。 “哒哒哒!”从一个岔道口又传来了一阵声响,听着像是有什么人正在咋舌头。 闻声,这些躁动不安的鼹鼠立刻就安静了,下一秒它们便如退潮一样井然有序的往山洞中的一个岔口撤退。 就连刚才被我“踩死”的那一只也活了过来,用力咬了我一口,蹬腿跟上大部队。 我捂着流血的手背,心里各种不服,这只鼹鼠的简直演技完胜好莱坞了! 可它们要去哪里?又是被什么东西召唤过去的呢? 如此想着,我也大着胆子跟在鼹鼠大部队的身后。 山洞里的气息本就难闻,像是几百年没有打扫过的乱葬岗,走到深处腐肉的气息更是浓郁到令人窒息。 我从衣摆处撕下一片衣襟蒙住口鼻,才能勉强呼吸。 又绕过了一处拐角,洞穴中密密麻麻的那些四蹄翻飞的脚步声骇然停止了! 这些鼹鼠不知为何都停留在一块如小山高的巨石上,队伍整齐,尽然有序,似乎是在做某种神圣的仪式。 但我也细心的观察到,这些鼹鼠的粉色鼻头已经变成了如血般鲜红的颜色。 短暂的祈祷之后,鼹鼠们突然齐齐嚎叫起来,像是在喊某种口令,喊完便一头扎进了那块十米来高的巨石之中。 我看的心惊肉跳,鼹鼠可以挖土不假,可我从来不知道它们还能在石头上打洞。 更让我看得肉麻的是,这些鼹鼠好像不只是打洞,还长着小嘴不断的在石头的表面撕咬吞咽。 这块石头似乎也不是什么普通的石头,在鼹鼠们的撕咬下竟然流淌出无数暗红色的液体,仿佛快要凝结的鲜血,刺鼻的腐臭熏得我睁不开眼睛。 “哒哒哒哒,哒哒,哒!” 石头里又传出了类似咋舌头的怪声音,鼹鼠们每次一听见这个声音就会变得无比亢奋,钻石头的速度也加快了。 这一次我听得清楚,这种声音一定是灵长类动物发出来的,我清楚记得医学课上老师说过,只有人或者是猿猴类的口腔才进化出能够发出有意识的咋舌头的声音。 我警惕的走进那块大石头,想要弄清楚这究竟是什么。 “啾——!”发现我的靠近,一只鼹鼠惊骇的尖叫起来。 我立刻停下脚步,却已经来不及,鼹鼠受到惊吓之后,居然莫名其妙的自爆了! 像是被人在肚子里装上了一枚微型炸弹,“轰”一声,炸的血肉横飞! 紧接着,其他的鼹鼠也被爆炸声惊住了,洞穴里安静了短暂的两秒之后,覆盖在巨石上的鼹鼠竟然一个接着一个的发生自爆! 它们的血肉被炸到天上,如血雨一般洒落,山洞里无处可躲,害我也被这些烂肉淋的满身是血。 “呕!”绕是我心理素质再好,都忍不住扶着墙,吐了一地。 待这些鼹鼠肉全都落下,大石头的本来面目也大致显现出来。 我捡起地上的火把将光源凑近,差点没吓得屁滚尿流。 因为竖在我面前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大石头,而是一颗巨型的长着羊角的人脑袋! 古籍中记载,饕餮极为贪吃,古人多将他雕刻在青铜器上,但是每一只饕餮在雕刻的时候都只刻出了头部,却没有身体。 那是因为饕餮过于能吃,它被困在无骨之地这个食物极其贫瘠的地方,饿的不行,就将自己的身体也吃掉了。 我抹了把脸上的血,想要看清楚被鼹鼠啃的血肉模糊的巨大头颅。 果然这颗头颅与古籍中记载相似,长着养身人面和一张骇人的血盆大口。 这一刻,我激动的眼泪迸流,这是饕餮的尸体,饕餮死了,也就意味着赢湛有可能还活着! “赢湛!赢湛!”我激动的在洞穴中大叫,希望这些数不清的犹如羊肠般的岔道能将我的声音带到各个地方。 “哒哒哒!”一个声音回应了我。 我怔了怔,身后一阵发凉。 刚才,饕餮的脑袋似乎动了一下! “哒哒哒,哒哒……”诡异的声音如魔鬼的低语,触动了我全身的神经,让我每一根汗毛都紧张的竖了起来。 我缓慢的扭过头,眼角的余光里,身后那只庞大头颅的嘴巴像是被上了发条一般,缓慢的张开。 那恐怖的带着古怪韵律的“哒哒”声,便是从那张长着獠牙的血口中发出来的。 我的冷汗不受控制的从每个毛孔中溢出来,吓得身体僵硬,抖如筛糠! 饕餮乃是上古神兽,因贪食而吞噬自己的身体,它的残暴程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比邪神还要难以对付。 要是饕餮没死,那么今天恐怕就是我的死期了。 这一刻,我应该头也不回的撒腿就跑,正面抗争我豪无胜算,脚底抹油才是明确的选择。可偏偏我已经吓成了木头人,心里急得要死,双铁却像是被灌了铅,沉的动不了。 “哒哒哒哒……”饕餮咂舌的声音越来越响了,每一个音节都如催命一般折磨着我的耳膜。 松油火把啪一声爆出了一个较大的火星子,从岩壁上火光的投影中,在我身后的饕餮正悄无声息的张开大嘴。 影子里,它的牙长的好似杀猪用的砍刀,又好似地狱中的惩罚杀生者的刀山。 一口阴凉的气体从饕餮的口中吐了出来,很轻,却吹得我头发都不有控制的翘了起来。 这不是夸张,下一刻可能真的就要轮到我翘辫子了! 可转念一想,若是饕餮还活着,死的那个就是赢湛了。 赢湛若是不在了,我也应该去陪他,不能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因同穴死。 很神奇的,想到了赢湛,我反倒淡定了,驱走了恐惧。 “呵……我还是来晚了。”我扯出了一抹笑,嘴角品尝到一口苦涩。 我真是个笨蛋啊,白来了秦朝一场,非但没有创造出好的结局,反而还害赢湛陨落在这样一个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鬼地方。 送油火把送我的手中滑落,滚到了地上,火光换了个角度将岩壁上的头颅影子拉扯的更加庞大。 我坦然的闭上眼睛,张开双臂,“赢湛,我来陪你了,若你泉下有知,就当是我给你赔罪了。” “哒!哒!”最后两声怪响,影子里饕餮的血口在我身后张开到极限,似乎下一秒就可以将我吞下。 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死在这里应该也只需要一秒。 我不甘心的等着死亡的来临,老天却和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咔擦!”饕餮的口重重的咬合在一起,坚硬的锯齿敲击出刺耳的巨响。 可我没有断头,也没有断手,我……完好无损。 一双温暖有力的臂弯毫无预兆的从身后圈住了我,将我牢牢怀中。 两片温热的唇落在我冰冷的耳垂上,轻轻哈着气,“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被困在这样熟悉的怀抱里,一种无法控制的情感从心底涌了出来,让我没办法再去假装。 决堤的视线模糊了我的视线,指尖依次触碰到那副轮廓分明的脸庞,冷峻的唇和邪魅的弧度,在这世上除了赢湛,还有会拥有这样得天独厚的容颜。 可我哭的太厉害,无论我如何擦眼泪,都看不清那张近乎完美的俊脸。 赢湛将我转过来,双手捧住我满是泪珠的小脸,“再说一次。” “我,呜——!”一开口,我的声音就哽咽了。 赢湛的呼吸加重了几分, 那双火热的唇便从上方压住我颤抖的唇,用力的吻住我全然倾斜的情绪和藏不住的酸楚。 自从来到秦朝,赢湛对我的在乎只体现在霸道和暴力中,仿佛他对女人的需求只能用“控制”来满足。 他从未这样迫切,情不自禁却又小心翼翼的拥吻我…… “本王想要你。”赢湛沙哑感性的含住我的唇瓣,语气中带着一丝丝征求的意思。 我被吻的上气不接下气,意乱情迷,思维混乱,紧紧抓住他的衣服。 这时候,我没有及时拒绝,在赢湛看来便是默许。 于是乎,他的嘴角扬起了一抹勾魂的浅笑,将我横抱起来,想要走出山洞。 好羞耻,我居然一点都抗拒不了这男人的诱惑,就像吸食了罂粟,一旦靠近身体就会不由自主的产生欲望。 我对自己内心的想法感到痛苦和羞耻,双手捂住了脸,不敢再对视面前那张摄魂夺魄的脸。 手心中,一些暗红色的液体如当头一棒敲醒了我! 这是血?! 从赢湛衣服上沾到的血?! 第186章:身体很干净 第186章:身体很干净 我突然清醒了,从他炽热的怀中的逃出来。 这才看清,赢湛的脸上,头发上,衣服上全都是暗红一片,仿佛是被扔进了染缸里再捞了起来。 “不许离本王那么远。” 其实我距离赢湛只不过三步之遥,目的是为了看清他的全身。 赢湛却以为我想要逃跑,抓紧我脖子上的锁链,将我的柔软的身体紧贴他强悍的身体上,那只沾满了鲜血的大手还极其霸道的扣住了我带着红珊瑚镯子的手腕。 “我没想逃!”这句是真心话! 我还没看够这朝思暮想的脸,就算要走,也要确保他平安无事的离开这里。 “你受伤了?” “小伤。” “给我看看。” 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双手攀上他的肩膀就用力一扯,那件染血的外衣就从宽大的肩膀上落了下来。 紧致,健硕的胸膛暴露在空气中,蜜色的肌肤上也沾着血,我找了半天却没有找到什么特别大的伤口。 “回到王府之后,本王允许你欣赏本王的身体。”赢湛如夜幕般的眸子似乎收紧了一下,绽出几分愉悦。 我好不容易恢复正常的脸颊又刷一下红成了猴子屁股,吞吞吐吐的反驳,“别误会,我只是检查伤势。” 赢湛握着我的手贴在他的胸口,隔着光滑紧致的胸肌,我能感受到他强而有力的心跳,“没抓到你之前,本王没那么容易死。” “没死你干嘛不回咸阳,陛下都准备为你发丧了。”我既开心又生气,心里五味交杂。 赢湛圈住我的盈盈一握的腰,居高临下的看着我,极度认真的回答,“不这样,怎能等到你。” “等我?”我喃喃低语。 这什么意思啊? 他怎么会知道我回去找他? “你是说,你故意制造出遇难的假消息,引诱我现身?” “逃跑的小猫最终还是要回到主人的掌心。” “滚!谁是你的猫。” “此言不差,你连猫都不如,只是本王的通房丫头。” 赢湛说罢,不再给我抱怨的机会,一把将我扛在肩膀上,仍我如何捶打他的后背都对我不理不睬。 我看不见他此刻的表情,但他搭在我背上的大手充满了温柔,所以我想他此刻的表情一定是在微笑。 莫名的,我也扬起了嘴角,吁了一口气,全身放松的靠在他强壮的身体上。 赢湛扛着我走了几步,我趴在他肩膀上的动作正巧能看见不远处的那个一动不动的饕餮。 想起刚才一连串恐怖的“哒哒”声,我不由又紧张起来,“那个东西,死了没?” “死了。”赢湛在我屁股上不轻不重的打了一下,“饕餮不死,你就要给本王陪葬了。” 我恼羞成怒的拳打脚踢,又被赏了一巴掌拍在屁股上,不满问道:“可是我刚才明明看见饕餮张开了嘴巴,还听见它的声音。” “什么声音?” “就是这样,哒哒哒……” 我神情并茂的模仿着,逗得赢湛一阵发笑,“笨女人,这是本王扮开饕餮僵硬的嘴巴走出来时,撕裂它下颚肌肉的声音。” “什么叫从它口中走出来?你被他吃掉了!” “陛下命本王寻找的长生不老药,就是长在饕餮脑子里的内丹。本王若不从饕餮的口中进入,如何能取得不老药回咸阳复命?” 赢湛轻描淡写的话语,似乎是在嘲弄我的少见多怪。 我不满的嘟起嘴,“那些鼹鼠又是怎么回事?” “本王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设计将它杀死,又耗费了九天时间才从他的巨大头颅里找到了不老药,不料在折回时才发现饕餮的上下颚已经合并在一起,非万斤之力不可撬动。本王只能命这些鼹鼠从外向内啃噬饕餮的皮囊,助本王脱身。” “怪不得这些鼹鼠一个个都吃的肚胀身圆,最后都撑破肚皮爆炸了。” “这山洞中的鼹鼠本是饕餮的食物,几百年来鼹鼠早就对饕餮恨之入骨,本王只是给它们一个解恨的机会,只是仇恨会蒙蔽人的眼睛也会蒙蔽鼹鼠的眼睛,它们一心想着食其骨啃其肉,才会得到一个自爆的下场。” 说话间,赢湛已经将我抗出了山洞,我们交叠在一起的身影成为了这片虚无的荒野中独特的风景。 不知从哪里吹来一阵柔柔的风,风干了我们染了血的衣服。 一片金色的光束穿破天空中厚厚的乌云洒向地面,紧接着更多的阳光逐渐将乌云驱散,不起眼的小草从干裂的土地上冒出了芽,弱不禁风却又显得生机勃勃! “饕餮殁,此后再也没有无骨之地了。”赢湛漫步走着,没跨出一步他的脚下就会多生出一株娇艳欲滴的绿。 我的心底似乎也被吹进了一阵暖风,像是被治愈了,直到赢湛用妖孽的口吻说出了那句天雷滚滚的话。 “胆敢私自逃离本王身边,你应该已经做好被惩罚的准备了吧。” 与赢湛同骑着一匹枣红马跋涉千里,我又如笼中鸟一般被关进了赢湛的王府之中。 我的吃穿用度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只是白日里房门口多了八个面目狰狞的彪形大汉,夜晚有一只名唤青婴的摄青鬼蹲在屋顶上晒月亮,再则就是王府里的下人再也不敢随便与我搭话。 无论我说什么,他们都低着头不吭声,想要的东西却会第一时间为我送上。 我估计这些变化应该是赢湛对我约束,但我不明白的是,他怎么会突然之间对我这个有名无实的通房丫头如此上心。 我靠在放满了温水和花瓣的浴桶中,赢湛吩咐过,必须每日为我准备甘露泡澡,等他回来。 这是我回到王府的第三日,赢湛自从进宫之后就被陛留下,没有回过王府,我也没有再见到他。 听王府里的下人说,陛下近日得了一名了不起的方士,其真名无人知晓,众人皆尊称此人为“千岁翁”。 千岁翁原本是居住在东海桃花岛上的岛主,陛下早就听闻此人依靠服用仙丹,活了整整一千个年头,便派了三百童男童女前去相请,陛下还双手奉上“金壁赤玉履”为千岁翁穿鞋。 由此,千岁翁被陛下的诚意打动,才透露无骨之地的主人饕餮的内丹便是可炼制成不老药的药引,之后便有了陛下派赢湛前去讨伐饕餮的荒谬之事。 而这几天,将赢湛留在宫中,估计也是这个千岁翁的提议。 我被软禁在王府之中,虽衣食无忧,却食不知味。 一则,我担心赢湛屡次立下奇功,会成为赵姬夺权之争的眼中钉。 二则,我又怕赢湛全身而退之后,会对我做些什么。 人类的身体经不起水泡,还没到一个时辰,我的手指上就皱起了白皮,只能离开舒适的温水,起身更衣。 大概是我想事情想的太认真,遮掩浴桶的屏风外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人影我都没察觉。 北冥鲲顶着一头如海藻般湿漉漉的头发,翘着二郎腿坐在花梨木雕刻的椅子上等我。 我面色一沉,特么这干爹当的也太随心所欲了吧,怎么说我也是个黄花大姑娘,正洗澡呢他就不声不响的进来了。 不过,在北冥那个小小四合院里几个月的相处中,我对北冥鲲的人品十分信任,他看上去吊儿郎当的,实则是一个非常可靠,品性端正的极品好男人。 只可惜这个男人似乎生来就对谈恋爱不感兴趣,绯虞几次在他面前一丝不挂的嬉戏玩水也没能引起他的兴趣,次数多了,我便猜想,干爹是不是有断袖之癖? “干爹~你怎么进来的?”隔着镂空的窗户纸,我能看见门外尽忠职守的几个壮汉的影子。 北冥鲲用甩了甩脑袋,卷发上的水珠溅了我一脸,应该是从水里爬出来没多久,“几个凡夫俗子还能难住我?” 此话不假,北冥鲲可是北冥那个地方最牛叉的存在,也是所有水精心目中崇拜的妖王,别说穿墙隐身,障眼法,隔空取物这些小把戏,恐怕想要毁掉这座王府也不是难事。 一想到那么厉害的男人居然会被青婴这只摄青鬼偷袭重伤,我心中对赢湛的看法就更加钦佩,不对,应该说是觉得他更加腹黑了! “哦。”我扔了一条毛巾在北冥鲲滴水的脑袋上,坐入他身边的圆凳。 北冥鲲自顾自倒了两杯茶,熟稔的就像是在他家似得,“干爹这次来就想问你一个问题,你是死了心想留在这里和那个男人过日子,还是现在就跟干爹回去。外面那几个酒酿饭袋不用担心,干爹一个屁就能将他们放倒。” “当然是跟干爹回北冥,可不是现在。”我不假思索的说。 要我走,也要等到赢湛平平安安的回来再说吧。 只是,万一赢湛回来了,我还能平平安安的全身而退么? “干女儿,鱼和人是不能结合的,就算你的身体变成了人,也改变不了本体是一条花尾巴鲤鱼的事实。要是触犯了天规,干爹也救不了你。”北冥鲲收起嘴角惯有的微笑,正儿八经的晲着我。 我苦恼的双手撑着下巴,“我不会对他怎么样的。” “不是你对他,是他对你!你都肯为那小子豁出性命了,干爹不信你还会拒绝他。” 北冥鲲说着,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痛苦的长叹一声。 这话说得我无言以对,北冥鲲又从衣服里拨下一片鱼鳞放进我的掌心,“你的倔脾气十头牛都拉不回你,有事情找干爹,干爹不会让那小子欺负你。” 说完,北冥鲲没好气的白了我一眼,脸上挂满了恨铁不成钢的颓然表情,又在八个彪形大汉的眼皮子底下穿墙而出。 第187章:爱之深恨之切 第187章:爱之深恨之切 我感激的将那片淡蓝色的鱼鳞收藏在荷包里挂在脖子上,视线移动到手腕上带着的那只暗红色的珊瑚镯子,究竟如何才能让使用这只镯子将我送回现代呢? 秦朝太危险了,待在赢湛身边我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引火烧身万劫不复,我必须想个办法尽快穿越回去。 “参见公子!”门外传来了壮汉们异口同声的声音。 窗花后一道挺拔颀长的人影优雅的挥了挥手,门外的看守便疏散了。 一双大手推开房门,我看见赢湛那张略显疲惫却掩盖不了惊艳的脸孔,不自觉的窒住了呼吸。 进宫的三日,他身上那些小伤已经被处理过了,衣服也换成了一件崭新的白色长袍,这与他平日酷爱的墨色截然不同,被衣服衬出的气质也截然相反。 白衣胜雪,赢湛只需微微一笑,便如圣洁无暇的仙子叫人不敢亵渎。 只有我知道,在他这幅仿若天使般的外表下,藏着一颗腹黑嗜血的恶魔之躯。 “宽衣。”赢湛向我走来,自然的张开双臂。 他对我的态度俨然就是面对一个下人,只是他那双冷若寒潭的眸子的温度却没有从前的那般冰凉。 我不情愿的伸出手想要解开他的腰带,诧异的发现,赢湛的腰带居然系出了一朵莲花。 用白色的绸缎系出的六片花瓣让我的心头一暖,正是我教过他系的那个莲缀结。 我清楚记得,在王家祖屋里,赢湛曾经手把手的教我系这个莲缀结,而在两千年之前居然是我告诉他如何系这个结的。 刹那间,我心声疑惑,就像是纠结着到底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这种永远都解释不通的问题,究竟是我教赢湛的,还是赢湛教我的,似乎也没办法下定论了。 轻轻一扯,莲缀结从赢湛紧致的腰间脱落。 在无骨之地苦战多日,穿着白衣的赢湛看起来似乎有些消瘦,但当我为他脱下那件一尘不染的白衣时,他上半身饱满、强悍的肌肉线条,又时刻提醒着我,眼前的男人有多么的不可抗衡。 “我去准备洗澡水。”过于香艳的景色让我忍不住想逃。 “不必。”赢湛修长的手臂从身后圈住我的脖子,挺拔的鼻梁摩擦着我优美纤细的脖子,“本王的身体很干净。” 噗!我差点没吐血! 这句话分分钟让我想岔! 虽然我知道赢湛的意思是说他已经洗过澡了,可似乎还透露出他没有碰过其他女人的这个信息。 他豪不遮掩的胸肌紧贴着我薄薄的衣衫,滚烫的体温几乎要灼伤我的理智。 大概是嫌弃脖子上的锁链碍事,赢湛居然大发慈悲的解开了那条锁链。 我刚想要说声谢谢,眼角的余光里就看见了一抹深不可测的浅笑。 “准备好接受惩罚了?” 邪魅的声音未落,我的脖子上出现了一阵剧痛,像是颈部的大动脉被按下了一颗大头钉,又好似被什么吸血的怪物咬了一口。 “啊!”我痛呼一声,用力挣扎。 赢湛松开手,愉悦的看着我双手抱着脖子,疼的双脚跳。 “你咬我?!” “非也,只是本王体内的虫子转移到了你的体内。” “什么虫子?” “千岁翁说,这只虫名叫情蛊。” “情蛊?!!!!!” 我瞬间变成了一个呆子,除了重复赢湛的话,脑子已经暂时短路。 情蛊是什么东东? 铜镜中,刚才一扭一扭钻进我脖子里的黑虫子居然就是传说中的情蛊? 我搜肠刮肚的想了一通,蛊毒源于苗疆,似乎是养蛊的女人为了控制自己的男人不出去寻花问柳的秘密武器。 但这些我都是在小说里看见的,中了情蛊究竟会出现什么症状我却不得而知。 赢湛将石化中的我抱上床,修长的手指眷恋的划过我的脸颊,带起一阵酥酥麻麻的快感,“只要你乖乖待在本王身边,情蛊就会很安分,可要是你还想着逃出去,超过12个时辰见不到本王,刚才爬进你体内的雌虫就会因思念本王体内的雄虫怒火中烧,啃咬你的五脏六腑……” 我浑身一颤,“为了一个通房丫头,你自己也中了蛊,值得吗?” 赢湛深邃的眼睛瞬间沉了下来,薄唇凑近我的耳廓,“当初是你费尽心机勾引本王,成功了却又想跑,世上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我的心跳不由控制的加速,似乎身体里有什么想要迫不及待的和对方的身体融为一体! 这个想法太荒谬了!一定是蛊虫诱使我产生了幻觉。 赢湛将我压在身下,臂弯上强壮的肌肉上凸起了几根充血的青筋,他似乎也在忍耐,呼吸却愈来愈沉重。 “在无骨之地,本王设想过一百种让你生不如死的惩罚,可一看见你,那些想法就烟消云散了。还记得你曾说过,会成为本王的妻子和最爱的女人,本王决定成全你。” 强横的告白中,我洗完澡穿上的干净衣服已经被他的大手撕成了碎片,就连装着北冥鲲给我鳞片的那只荷包也被扔去一边,我只能无助的困在他用手臂铸成的牢笼中。 “冷静一点,赢湛你听我说,呜额——!”我拼着最后一丝清醒抵抗者蛊虫的躁动和眼前男人的诱惑。 赢湛却一口含住我脆弱的胸口,将我的抗拒转变成一连串羞耻的低吟。 酥麻的感觉如电流般穿透了我的全身,我整个人都软绵绵的,只能随着赢湛的动作晃动。 窗外闪过一道惊雷,似乎劈在了我的心上! 叫我清醒了几分,“住手!你这样做,我会恨你的!” 赢湛扮起我的下颌,迫使我对上他充满渴望的表情,从喉咙里挤出一句沙哑的呢喃,“爱之深,恨之切,本王受得起。” “我真的会恨你的!”我的思绪混乱的很,尖叫着重复着,泪水浸湿了眼角划入耳鬓。 求你了赢湛,别让我功亏一篑,重蹈覆辙,否则我不会原谅我自己的! 赢湛的下巴上的汗低落在我的胸口,深邃的眼底涌起了一抹难以捉摸的情绪,似是愤怒又似怜悯和猜疑。 他就这样一瞬不瞬的看着我,仍由我在他身下悲伤的放声大哭,手背抹眼泪的动作全然跟不上眼泪夺眶而出的速度,我哭得声音都抽提了,“求你,别逼我恨你。” “傻子。”赢湛低下头吻住我湿润的眼角,他的唇和很烫很软,低沉的嗓音好似在我的心间放上了一个暖炉,“哭的那么丑,还怎么继续?” “那就不要继续啊!”我胡乱的想要推开他。 察觉到泪水是他的软肋,我哭的更加大声了,他的唇也吸允了我更多苦涩的泪。 “我累了,我们抱着一起睡觉好不好?” 以我对赢湛的了解,他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以前在现世时他也受不了我落泪,或许现在使上这一招也能派上用场。 说着,我怯怯的主动伸手勾住他的手臂,表示绝对没有想要逃跑的意思。 “如你所愿。”赢湛蹙眉的几秒,嘴角忽然勾出一道高深的弧度,侧卧在我的身畔。 我趁机拉起一条被子盖住雪白的身体,刚盖好,赢湛的手便不安分的滑进被子里扣住了我胸口的丰满。 “别——” “睡觉。” 赢湛的声音还带着欲求不满的蕴怒,但他只是把手放在那里,没有继续游移。 渐渐的,我悬在嗓子眼的那颗心也落回肚子里,并且心怀感激。 “我们的一辈子还很长,长到现在的你无法想象,未来的我们一定会幸福的。” 这句话我说的很轻,似乎只是睡梦中的自言自语。 赢湛合着眼睛,狭长的眼线下散着一片扇形的隐形,闻言微微颤动。 “本王的幸福,便是哪一天你主动跨坐在本王的身上。” 噗!什么鬼话?! 我惊愕的睡意全无,赢湛怎么能恬不知耻的说出这么惊世骇俗的话,这些话别说是在古代了,就是放在现代也叫人面红耳赤。 可他紧闭这绝美的眼眸,分明只是在说梦话。 “别做梦了,我才不会主动那啥……”我不服气的碎碎念,也闭上眼睛。 翌日,阴雨连绵,王府中的人并没有因为这潮湿寒冷的天气就端在被窝里睡懒觉,似乎拥有这项特权的人就只有我! 醒来时,宽大的床上只剩下我一人,青花端着洗脸水耐心的候在床边。 有人为我穿上肚兜,地上被撕成不了的衣服也被收拾的一干二净,青花看向我的眼神十分和善,似乎并不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 这么说来,给我穿上肚兜的人只能是赢湛了。 我敲了自己的脑袋一下,“真笨,这么睡得像猪一样!” 青花笑着对我眨了眨眼睛,开始汇报她收到的宫廷绯闻,“给夫人请安。” “你叫我什么?”我正在漱口,差点喷了她一脸。 “叫您夫人呐,公子说了,以后您就是王府里的女主子。”青花笑的那叫一个假。 夫人是对正妻的尊称,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通房丫头,根本没资格冠名夫人二字。 可赢湛已经对王府里的下人下了命令,难道他真的打算放弃大好前程娶一条鲤鱼精做妻子?! “赢湛在哪?” “公子一清早就进宫了,说是燕京的公主要来我大秦和亲,送亲的队伍不日就会达到,陛下让还未娶妻的皇子们全部进宫,似乎是想挑选一个合适的皇子迎娶燕京公主。” “咳咳,你说的燕京公主可是燕京王的小女儿解忧公主?”我心里猛地一坠,历史上公子高的妻子就是燕京公主。 青花恭顺回答:“夫人神机妙算。” 我颓然的重新倒回床上,胸口冒出一种十分奇特的感受,觉得自己好似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 要是我没有穿越回秦朝,赢湛就能和解忧公主双宿双飞,可他昨天已经答应过我娶我为妻,今早还特意向府中的下人申明要喊我夫人,这下可要如何收场? 不,赢湛迎娶解忧公主的这段历史并没有对未来世界造成什么破坏,所以我没有篡改他们的权利。 我王元宵本就不应该出现在秦朝,现在我的使命已经完成,赢湛也平安的归来,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手腕上暗红色的珊瑚镯子发出了一抹淡淡的红光,似乎也认可了我的决定。 只是我还没搞清楚如何用珊瑚镯子打开时空隧道,为今之计,只有再回北冥,先从赢湛的生命中彻底消失。 可我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赢湛已经在我体内种下情蛊,虽说在12个时辰内不会发作,可万一超过了12个实时辰呢? 不管了,就算肠穿肚烂,也比重蹈覆辙的好! 第188章:美人心计 第188章:美人心计 大概是经历了上一次我失踪后害的王府里的全体下人被赢湛惩罚,这次我再回王府,青花就像是牛皮糖一样紧紧粘着我,生怕一眨眼就让我“飞”了。 我还发现王府中的每一个井口都被封上了盖子,还加上了锁,目的自然也是为了防止我变成一条鲤鱼溜走。 在王府里转悠了一大圈,我也没找到可以开溜的漏洞,这些奴仆吃一亏长一智,聪明的跟只猴似得,不仅把王府里那些个偏门、后门、矮墙都重新整顿了,就连茅厕旁边的那只狗洞都用木板盯死了。 你们有想过旺财的感受吗?简直是欺狗太深! 我在王府里越溜达越绝望,最后只能满头黑线的回到屋子里,赌气将自己关在房间。 隔着薄薄的窗花,我看见青花又将那八个如门神一般的彪形大汉叫来,才扭着柳枝般的纤腰踱步而去。 但天无绝人之路,青花走了没多久,便又急急匆匆的折回。 她神情慌张,眼神躲闪的敲开我的房门,眼珠瞥向站在她身后另一道绮丽富饶的倩影。 我顿感不妙,因为让青花这般紧张的不是别人,正式被陛下从“美人”新册封为“姬”的公孙环。 从前,公孙环最喜黄色,只因鹅黄之色是最不易调配处的稀罕颜色。 而今,她的身份变了,追求变了,喜好也变了,从她一身奢华的金丝玉缕编织成的衣裳看来,公孙环已经舍弃了黄,爱上了金。 这样的转变,是否也暗示着她已经放了下赢湛,认命的选择了当今陛下。 青花悄悄扯了扯我的袖子,我会意行礼,“小女见过环姬。” “不必客气。”公孙环没有正眼看我,在婢女的搀扶下从我身边走过。 亦如她初次留给我的印象,傲慢的仰着脸彷如一直骄傲的白天鹅。 公孙环毫不避讳的走进赢湛的房间,我和青花对视一眼也跟了过去,但青花被拦在门外。 关门之后,赢湛的房间里就只剩下我和公孙环两个人。 这种熟悉的气氛,我在宫斗剧里看得多了,这个公孙环摆明了不是想要陷害我,就是想要利用我。 “还需要本宫请你入座?”公孙环环顾了一圈房间里的陈设,目光中流露出些许凄然。 我知道她一定是怀念起曾经与赢湛的回忆,她们虽青梅竹马却又是君子之交。 赢湛对她的好,与其说是“宠”倒不如说是“纵容”,只是各为其主,各某心机,但对公孙环来说,已经理所应当的认为她在赢湛心中是与众不同的那一个。 我欠了欠身,坐到她身旁的位置。 刚把屁股坐稳,公孙环就伸出带着金色指甲套子的右手死死抓住我的手腕。 “本宫叫你坐,你还就真敢坐,那么本宫要是叫你去死,你是不是也真的会去死?” “小女不明白环姬在说些什么。” 公孙环是来秋后算账的,赢湛负了她,她将仇恨发泄到我的头上,这个节骨眼讲道理就是傻子,只能使劲装迷糊,一问三不知。 “你一点也配不上湛哥哥!”公孙环的手指上带着三枚精美的金甲套子,金子虽软却也是金属,用力之下深深的潜进我的皮肉。 一吃痛,我下意识抓了一下桌面上的桌布,将桌上放着的茶壶茶杯都一股脑摔在了地上。 “哗啦——!” “夫人,您没事吧?” “环姬,您没事吧?” 门外青花和环姬的宫女以为我们发生了争执,慌乱问道。 “没事。”我喝住门外的人。 “呵,府里的人叫你夫人?”公孙环嘴角扯出的笑带着明显的嫉妒,“你怎么配?!” “环姬今天来的目的不只是单单来羞辱我的吧。”我不动声色的将她的手从自己的手腕上推开。 公孙环的嘴角抽了抽,似是想起了此刻的身份,“本宫不屑与你计较。” 在公孙府居住的那些日子,我多多少少对公孙环的为人有些了解,她这个人本性不坏,就是身为大良造独生女被宠坏了,有些跋扈。 我心平气和的调整了一下坐姿,没必要表现的过于软弱,免得公孙环蹬鼻子上脸,“有话直说吧,身为陛下的宠妃,您的时间可金贵的很。” “不绕弯子也行,本宫此行只有一个目的,便是希望你能看清自己的身份,离开湛哥哥的身边。” “能离开我求之不得,只是你也看到了,门外有重兵把守,我插翅难飞。” “你真的甘愿离开?”公孙环不敢置信,描绘着紧致妆容的眼睛里透着怀疑。 自打赢湛打败了饕餮神兽取回不老药,在偌大的咸阳城里,他英俊潇洒,才貌无双,英勇善战的名号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想要嫁给赢湛的女子能从街头排到巷子尾,更有一些大家闺秀心甘情愿的自愿委身嫁给赢湛做妾,但不知出于何种原因都被他拒之门外。 公孙环一定是觉得我的脑袋被驴踢过了才会同意离开赢湛这个钻石王老五。 我点点头,“如果你有办法。” “本宫有备而来。”公孙环说着从袖子里抽出一把闪着寒光的小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本宫现在就祝你一臂之力。” 好一个一石二鸟的苦肉计! 我不禁对从前那个单纯任性的大小姐公孙环刮目相看。 我假装用刀挟持着公孙环,来到公孙环事先告诉我的那条巷子,一匹白色的骏马已经在哪里等着我。 “宫里混了几天,环姬聪明了许多,明着看你只是帮我离开身边身边,可我一旦挟持了身为陛下的宠妃,就是死罪,往后我要是再出现在咸阳城,便是死路一条。环姬的这出苦肉计,算是将我永远赶出咸阳城,也永远赶出赢湛身边了。” 我干练的跨上马背,将公孙环心中的那些小九九都说了出来。 “本宫只希望爱的人能幸福。”公孙环的眼角溢出一抹淡淡的苦涩,用力在白马屁股上重拍了一下,白马便嘶鸣了一声,撒开蹄子向前跑去。 公孙环并没有问我想要去哪里,估计是预料到赢湛会识破她的伎俩逼问她,与其露出破绽,不如从一开始就选择不去知晓。 公孙环给我的这匹马乃是一匹汗血宝马,出了咸阳城一路飞驰了3个时辰,奔跑的速度都没有变缓慢。 一直跑到了夜幕降临,马儿再也看不清道路的时候,我才喊了一声“吁——!” 马儿累了,我的情况也不太好,肚子里那条雌虫长时间看不见它的配偶,开始躁动不安的在我的肚子里发脾气,她还没有咬穿我饿肠子,只是冲撞了几回就叫我疼的冷汗直流。 有坚持走了几步,我感到后背的衣服都被汗湿了,冷冰冰的贴在身上,引起阵阵恶寒。 “啊!” 十二个时辰到了,雌虫再也忍受不了相思之苦,居然真的在我的肚子里咬了一口,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让我一瞬就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当我再次醒过来,太阳已经升到了最正中的位置,一片紫色的纱幔在我的周围随风轻轻飘荡。 我猛地坐起身,发现肚子已经不痛了,雌虫似乎十分安分,让我一点儿都察觉不到它的存在。 环视四周,我仿若置身在一个充满了异域风情的奢华马车中,马车里枕头被褥一应俱全,还有一个烧着高级无烟碳的小炉子,不断送出温暖。 透过层层叠叠的纱幔,几个穿着皮质铠甲的男人雄赳赳气昂昂的坐在高头大马上,这些高头马的头上也穿戴者奇异的皮质铠甲,他们身后还跟着一支百余人的队伍。 见我醒了,领头的将领抬起手,队伍就停下来休息。 “末将库尔班参见公主殿下。”领头的将领头盔上插着两根特别显然的红色羽毛,下马跪在我的面前。 我掏掏耳朵,感觉自己是在做梦,“你叫我什么?公主?” “是的,您就是我燕京国最美丽高贵,智慧超群的解忧公主。”行完礼,库尔班带着恭敬的微笑向我所在的马车走来。 这个库尔班也有一双大长腿,但他的面相却不敢恭维,一道狰狞的伤疤从他的左边眉骨穿越鼻梁一直划到右侧的嘴角。 他的微笑,比不笑还要瘆人,库尔班跳上马车,满是老茧的粗糙大手掀开纱幔,用他将近两米的海拔俯视着我。 “那个,你们是不是搞错了,我不是燕京人,更加不是传说中那个解忧公主。”我连连后退,后脚跟踩到铺在地上的被褥,绊倒在地,撞翻了手边一块打磨的十分光滑的铜镜。 这面镜子可比咸阳城里的铜镜透亮的多,也将我的容貌照的十分清楚。 只见,铜镜里一个穿着夸张的红色上衣和彩虹般七色裙摆的女子正惊愕的瞪着大眼睛,镜子里的人自然就是我,而我的头上还被编除了几十条密密麻麻的小辫子,完全就是一副新疆女子的打扮。 历史上,燕京国靠近新疆附近,当地人的穿衣打扮和文化风俗也与新疆极其相似。 见我一脸懵圈,库尔班的脸上“善意”的微笑转变成了一种类似虎狼逼迫猎物时候的狰狞,如巨人般高大的身躯逼近,将我笼罩在一片人影的阴影里。 “本将自然知道你不是我大燕京的公主,不幸的是,我们的公主在前日下山途中遇到泥石流不幸失踪,所以必须找一个女子来代替公主嫁给大秦国的和亲。” 搞什么飞机,随便抓个人就能假冒公主,未免太儿戏了点! 我满头黑线的站起来,“不好意思,这个忙我帮不上,你们要不再去找找别人?” 岂知我刚想要跳下马车,库尔班就伸出如长臂猿一样健硕的手臂提起我的后衣领重新扔回软绵绵垫子上,然后用巨石般的身体堵住了车厢唯一的出口。 第189章:燕京公主驾到 第189章:燕京公主驾到 库尔班的力气实在太大,轻轻一推就叫我摔的四脚朝天,我的火气也刷一下冒了出来,“你们找人代替解忧公主也要找个像一点的吧!听闻在和亲之前,陛下就已经欣赏过解忧公主的画像,我要是贸然前往,一定会路出马脚。” “本将军又不傻,你说的事情,本将军早就有了对策。”库尔班咧嘴一笑,脸上的刀疤狰狞的就像是一条八脚蜈蚣,“而且本将军没有强迫你,是在和你谈生意。” “我和你有什么生意好谈?”我盘腿坐在软垫子上,环抱着双手,心想着反正站起来也会被扔回原地,不如找个舒服的位置慢慢说话。 库尔班挤出一个坏笑,看得我头皮发麻,“姑娘,你的肚子不痛了吧,这可都是我燕京国大巫的功劳。” 闻言,我下意识的双手捂住肚子,突然发现隔着衣服,似乎能摸到我的肚子上还裹着什么东西。 翻开一小片衣摆,一片有点像是粽子叶形状的细长树叶映入眼帘,树叶上似乎还涂了某种膏药,在我的肚脐处散发出一种浓郁的麝香。 “要是没有遇见我们,姑娘早就被肚子里的虫子咬死了。你们中原人不是有句话叫做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救命之恩就要以身相许嘛?”库尔班自以为聪明的说着,完全忽视了我不断扔给他的白眼。 “报恩的方法有许多,本姑娘才不要以身相许。你留个姓名地址给我,以后我会寄谢礼给你。”我顺手扯断了一块纱幔递给库尔班。 “嗯哼!”库尔班窘迫的清了清嗓子,扔掉我手中的纱幔,“本将军不会写字,也不稀罕这一套,总之你乖乖冒充我们的公主,本将军就让大巫搞定你肚子里的虫子。” 呵呵,我不禁暗笑,虫子不是已经被搞定了么? 我千辛万苦才逃出咸阳,要么脑子坏了才会再跟你们回去,只可惜我还没有找到使用红珊瑚镯子打开时空隧道的办法,否则我现在就想回到现代! “库尔班将军,你们不用大费周章了,解忧公主吉人自有天相,很快就会回来。” 历史上,解忧公主起码能活到秦始皇驾崩之后,也就是说她现在只是失踪不是遇难,我为了明哲保身只能泄露一点天机了。 “哦,你怎么知道解忧公主还能平安回来?”库尔班是典型的有勇无谋,性格彪悍淳朴,也比较容易相信别人。 我故作神秘的勾了勾手指,库尔班就蹲下身子把耳朵凑近过来。 “因为……”我神秘一笑,“本姑娘能预知未来。” 我就猜到库尔班听完我说的话,要不就是会因为迷信对我十分虔诚,要不就会对我的歪理大肆嘲笑。 燕京国信奉大巫,也就是现代人所说的伊斯兰教,库尔班应当也是十分虔诚的信徒,当即就判断出我在信口开河,夸张的哈哈哈大笑起来,“哈,这种话连我大燕京的三岁小孩都不信,你以为本将军会信?切!” 库尔班笑的前俯后仰,我也低下头偷笑。 按照重力学来说,长得高的人下盘都不是很稳,反之身材矮小的人重心才会集中在腿上,我的目的本就是分散库尔班的注意力,等他仰头大笑,我立刻使出一下断子绝孙脚,踢中了他的丁丁! “哎呦!”库尔班的笑声惊变为哀嚎,疼的倒地不起。 我幸灾乐祸的从他健硕的身体上跨过去,“对不住啦,我会把谢礼寄到燕京国去的,本姑娘这就要走了,将军不用送了。” “慢着……”库尔班想要伸出手抓我的脚踝,可我好似小鹿,轻盈的跳下马车。 车厢外,一百多号侍卫和侍女老妈子都在路边休息,见到我都楞了一下。 我也被吓得不轻,心想着他们要是一起扑上来抓我,一定会发生悲惨的踩踏事件,一人一脚也能将我踩成肉糜。 我大气都不敢喘,紧张的咽了咽口水。 不知是谁第一个跪下,接着所有穿着燕京国服装的男女老幼都齐齐跪下,异口同声的喊道,“拜见解忧公主!” 我眨巴着大眼睛,半天才想明白,原来他们见我从公主的豪华马车上下来,都将我当成了解忧公主! 如此推测,解忧公主在泥石流中失踪的消息应该被送亲队伍里的库尔班,大巫等几个头脑封锁了消息。 “呵呵呵,你们,辛苦了。”被那么多人跪拜,这种心情很难描述,有些飘飘然又觉得承受不起,随便说了几句,我就提着长裙子朝着一侧能看见水源的林子撒腿狂奔。 跪在地上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他们的公主究竟想要干什么,也没有人敢来阻止我。 我拼了命的奔跑,眼睛就要跑到河边,忍不住心花怒放! 只要老娘能跳进河里,就化身一尾鲤鱼,皆时再也没有人能从五湖四海这亿亿吨的水域中找到我。 可我开心了没几秒,身后就传来一声“咕噜噜”的滚动声。 回头一看居然是一个一米来高的黑色大瓦罐,那瓦罐沿着我逃跑的轨迹直溜溜的冲我滚过来,如压路机一般从我的身上碾压过去,害我摔了个狗啃泥,和大地母亲来了个亲密拥抱。 “哎呦,那个滚蛋乱扔垃圾!” 河边的土壤都吸满了水分,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自己的脸从湿润的泥巴里拔出来,呸呸呸的吐着口中黑泥。 那个黑瓦罐滚到我的面前,猛地停住,竖了起来。 我一身好看的燕京公主服装已经变成了土著人的泥巴衣裳,一肚子火没地方发泄,恨不得再来一下断子绝孙脚,将这瓦罐踢碎。 然而,还没轮到我出脚,瓦罐里先冒出了一颗人头! “卧槽!”我不自禁咒骂道。 这张脸涂满了白色的颜料,跟日本艺伎似得,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没有头发也没有眉毛,更加恐怖的是,这个人还没有眼白。 “你要是走了,今晚就会被肚子里的蛊折磨死。”瓦罐上的人头说话了,听声音是个小老头。 “你,是人还是鬼?”我悄悄绕开瓦罐,想要靠近河边。 瓦罐人似乎猜到了我的企图,从黑漆漆的罐子两侧伸出一双手脚,如螃蟹走路一般横着挡住了我的去路。 “大巫在此。” 靠,我还以为大巫是那种穿着兽皮头上插着羽毛带着动物头骨面具的那种土著巫师,没料想,燕京国的大巫居然是一个生长在瓦罐里的男人。 这个瓦罐看起来并不是很大,罐子的开口只有两个拳头的大小,应该是从小就把人放进罐子里养,才能养成这种模样。 在发育过程中,小孩子的身体会和罐子长成一体,原理就和乌龟背着龟壳是一样的,一旦将两者分离,瓦罐里的大巫就会死。 “我说了不会以身相许,更不会去冒充什么和亲公主!你们的大恩大德,我以后会报答的!”我做了个拜拜的动作,就使出身为一条的鲤鱼的绝招“鲤鱼跃龙门”。 一个优雅的起跳外加华丽的720°转身,越过大巫的头顶,跳进河里。 “后会有期!”我浮在水面上开心的挥着手。 正准备潜入水底,化作一尾鱼,站在河边的大巫露出了一个早有郁闷的怪笑,“小姑娘,你肚子痛不痛?” 肚子? 我伸手摸了摸,碰到水之后,粽子叶上的膏药好像被水冲走了,没了药膏肚子里的雌虫又开始在我的五脏六腑里搞破坏。 “疼死了!”我龇牙咧嘴的吐出一个字,双手捂着肚子在水中翻滚。 “疼就上岸,大巫有药。”大巫说着,双手伸进瓦罐里拿出了一片新鲜的涂着黄色膏药的粽子叶。 我忙不迭的爬到岸上,抓过粽子叶就贴在自己的肚脐上。 与此同时,大巫已经将四肢和脑袋又缩回罐子里,咕噜噜的向送亲队伍滚过去。 我拍掉身上的湿泥巴,灰溜溜的跟在大巫身后,心想原来这粽子叶只是治标不治本,等药性过了要是没有新鲜的药,我还是会被蛊虫折磨得死去活来。 臭赢湛,这招太毒了! 若知有今天,我还不如就带着那条脖子里那条链子来的痛快。 马车处,库尔班胯下的疼痛稍有缓解,就是走路姿势变成了小马步加外八字,他本想狠狠修理我,但看见我摔了一身泥巴,忍不住又大笑起来。 笑了一半,还不忘双手捂住裤裆,就怕我再来一脚。 由于我离开时还没说“起身”,那些燕京国的老老少少此刻还恭敬的跪了一地。 “你们起来吧。”我抬抬手。 “谢公主。”众人这才三三两两的从地上爬起来。 其中一个扎了14根小辫子的少女,去另一辆马车上取了一件干净衣服神色匆匆的向我跑过来。 “公主,您不能这样,让奴婢给您更衣。” “这是燕京公主的贴身侍女,叫阿莱。”大巫站在我身后幽幽道。 我浑身一抖,赶紧和这个奇怪的老头拉开距离。 等阿莱伺候我擦洗干净,换上干净衣服,见我站在铜镜前左照又照,阿莱悄悄的抹了把眼泪。 秦岭从两千多年前起,就被尊为华夏文明的龙脉,主峰太白山高3771.2米,山高路险,陡峭难行。 21世纪时,秦岭修葺了盘山公路,开着小轿车通行也需要七歪八拐的行驶一个多小时。 秦朝时期可没有修葺公路的条件,所谓的官道不过就是几条被人和牲畜踏出来的羊肠小径,有些地方形容它们是道路,不如直接说是原始森林更贴切一些。 燕京国地处柱州,新疆附近。送亲队伍千里迢迢前往秦国,洋洋洒洒几百来号人走的都是一些穷山恶水,所幸柱州之人都民风彪悍,厌文喜武,一个个身强体壮,从平原走到森林倒也无病无患。 但再强悍的体格也敌不过大自然的袭击,一场春雨过后,险阻的山脉出现了一道裂缝,车马行驶的多了,给土地施压过重,便引起了滑坡。 大巫说燕京来的送亲队伍原本有将近三百人,但在一周前的泥石流滑坡后,就只剩下现在我看见一百多口人,就连燕京公主也在那场灾难中淹没在滚滚的洪泥之中。 阿莱望着镜子里的我,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掉,擦也擦不干净。 她是解忧公主的贴身侍女,自然知道解忧公主失踪的事情,估计是见我穿着公主的衣服,触景生情才会哭的难以自拔。 大巫从瓦罐里掏出了一把白色的羽毛扇子,不轻不重的在阿莱的后脑勺敲了一下,“收起你的眼泪,公主只是迷路了,不久就会找回来。” 嘿!我突然觉得这个大巫有点意思,似乎和我一样早就知道了未来的发展。 既然我能够穿越时空,就代表了可以穿越时空的人不止我一个,莫非这个大巫也是从未来来的。 第190章:红珊瑚镯子碎了 第190章:红珊瑚镯子碎了 我挤到大巫身边,压低了嗓音,“我是21世纪来的,你是哪里来的?” 大巫斜眼看我,那双黑洞洞的眼睛让我的视觉产生了错觉,好似与他对上一眼就会被吸入一双深不见底的黑洞。 我赶紧移开视线,紧张的深呼吸! “大巫是从燕京来的。”很明显,大巫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我失落的垂下脑袋,还想着要是能找到一个同样来自未来的人,我就能咨询一下使用红珊瑚手镯的诀窍。 库尔班端着一盘烤羊腿喜滋滋的跳上马车,羊腿是一整只的,烤的微焦的羊肉上还插着一把漂亮的小刀。 “大巫才是唯一能预知未来的人。也是大巫说,姑娘你可以代替我们公主暂且稳住秦国皇帝。” 我白了他一眼,有眼不识泰山,我自信没人比我更清楚秦朝的发展历史。 不过天机不可泄露,我只能点点头,表示赞同库尔班的观点。 这个大巫若不是来自未来,那么他或许真的具有预见未来的能力,也就是世人口中的“先知”。 阿莱顶着哭肿的眼睛,接过盛着烤羊腿的盘子跪在我身边,“公主,阿莱服侍您用膳。” “好。”反正我也肚子饿了,不客气的接过一片羊腿肉。 柱州人吃饭不用筷子,我便入乡随俗尝试了一番手抓饭的滋味。 盘子里的羊肉闻着香味应该是从新疆带来的正宗羊羔肉,烹调时抹上了野蜂蜜,闻一闻食欲大开,咬上一口唇齿留香。 见我吃的欢,库尔班和大巫都会心一笑,只是他们不笑还好,长得那么诡异怎么笑都只会让人觉得毛骨悚然,还真叫我有点招架不住。 “看看这个。”大巫又跟变魔术似得从黑瓦罐里掏出一卷画轴。 我用左手接过,在柱州的传统习俗中,吃手抓饭只能用右手,左手是用来擦屁股的,所以吃饭时不能用到左手。 “咚!咚!”我用啃干净的一根羊骨头敲了敲装着大巫身体的瓦罐,“你这罐子里怎么跟哆来a梦百宝箱似得,什么都拿得出。” “哆来a梦是什么?”大巫充满了智慧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狐疑。 我忍不住偷笑,这个大巫就算能预知未来,应该也预知不了两年前之后的动画片吧。 可我应该怎么跟他解释呢? 别说动画了,这年头的人跟他们说电视估计都讲不清楚。 “恩……哆来a梦就是一个和你一样厉害的存在,但它不是人,是一只会说话的猫。” “那这只猫仙人的结局是怎样的,飞升了还是?” “没有飞升,哆来a梦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就回到它应该去的地方。” 我尽量组织出能让这些古人理解的词汇来描述哆来a梦故事的结局。 “原来如此,这位猫仙人当真令人崇敬。”大巫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眼神莫名的变得坚定。 我把手擦干净,打开那张画卷,上面画了一位身材婀娜的异域少女。 少女穿着一袭粉色的绣花长裙,瓷白的肌肤映衬的衣服上那些华丽的刺绣,红得更亮,绿得更翠。但衣服再美也掩盖不了她与身居来的花容月貌。 “这便是我燕京国的解忧公主,献给秦国皇帝的也是这张画。”大巫语重心长的说着。 我现在才知道为何大巫和库尔班那么笃定,我可以冒充解忧公主鱼目混珠。 敢情柱州女子都有在出嫁前蒙着面纱的习俗,所以燕京国王在献给秦国陛下的画卷中,解忧公主也是用粉色的面纱蒙住口鼻的。 可饶是如此,解忧公主那双水灵灵好似会说话的大眼睛也能叫人一眼看出,这是一位百年难得一见的美女! 再看看铜镜里,我要是也蒙上面纱只露出眼睛,那双圆圆的大眼睛当真是有几分与燕京公主的眼睛相似,怪不得库尔班和大巫要对我威逼利诱。 “我可以暂时帮助你们冒充公主,可我不会和任何一位皇子成亲,你们必须答应我,否则我宁愿被蛊虫咬死。”思来想去,我决定暂时妥协。 我要保护好赢湛的安慰,也要守住自己的性命。 似乎到了这时候,我才明白赢湛那句爱之深恨之切是什么意思,当深爱的人背离了自己,当初有多爱就会变得有多恨,我的心顿时隐隐作痛。 思念就像一剂毒药,一旦发作便无药可解。 大巫和库尔班对看了一眼,对我说:“空中紫微星蠢蠢欲动,预示着我燕京公主只是有惊无险,不出一个月就能安然归来。只要姑娘信守承诺熬过这一个月,大巫必定将控制你体内蛊毒的秘术传授与你。” 大家都是爽快人,达成了共识,他们就退了出去,只剩下阿莱左右伺候。 我躺在羊皮缝合的毛毯子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明天送亲的队伍就要进入咸阳,是福是祸还不可知。 按照大巫的计划,只要进了咸阳城,他就会向陛下以我水土不服身体不适为理由,先拖延个十天半个月,再进宫面圣,为真正的解忧公主回归创造时间。 阿莱正在为我准备明天要穿的衣服,说是明天进入咸阳是个隆重的大日子,需要穿戴最好的衣服首饰才能在大秦子民面前展现燕京公主的威风。 我对那些叮叮当当的首饰和色彩绚丽的衣服没啥兴趣,歪在垫子上想着自己的心事。 突然,一卷画轴从阿莱不小心抖开的一块布包里滚了出来,正巧撞到我的脚边。 画轴不知被翻看了几百次,连卷轴上的捆扎线都断了,所以一碰到我的脚就自动打开,将画着的内容展现出来。 我拾起画卷一看,胸口像是被拳王阿里的直拳狠狠揍了一下! 只见,卷轴上画的是一个盛大的宴会场景,其中一个头上戴着皇冕,着墨色金线龙袍的男子正做高台,左右有两位雍容华贵的女眷陪同。高台下的两侧跪坐着几十位器宇不凡的官员,正中则有七位舞姬婀娜献舞。 画卷右上角用小篆竖着写了一行苍劲有力的小字和一个红色印章。 小字为:燕京大使面圣图 印章上则写着:咸阳 贾不同 我总算想起来了,这幅画描绘的是陛下初次召见燕京使者时的盛宴场景。 而这个名叫贾不同的画师,就是在参加宴会盛宴前公孙环带进宫,原本想要给她和赢湛画穿情侣衫模样的那个画师。由于贾不同这个名字过于独特,我一下就记住了。 只是公孙环没想料想,盛宴当天赢湛并没有穿她准备的黄色衣服,反而穿了一件与我色泽相同的湛蓝长衫,所以那贾不同被公孙环气呼呼的打发回去之后,就将盛宴所见画于纸上,呈献给陛下。 之后,陛下又将此画送给燕京使者,让他转赠燕京王,以展现大秦国的国强民富。 这些都是我按照事情的发展再结合我已经知道的历史猜测整理出来的,想必那解忧公主就是看见了这幅画卷上赢湛得天独厚的俊容和冷静飘逸的气质,一见钟情的。 我苦笑着扯了扯嘴角,枉费公孙环为了讨好赢湛绞尽脑汁,到后来却是为他人做嫁衣。 而她也万万想不到,我离开咸阳不过一日,就又换了一个身份重新回来了。 但我不会将真相拆破,对赢湛而言,我的消失才是对他最好的结局。 “公主,到咸阳了。” 一夜未眠,翌日晌午,燕京的送亲队伍迈着稳健的步伐,精神奕奕的穿过咸阳城的城门。 咸阳百姓都垫着脚想要一堵这位异域公主的容貌,几乎将道路围观的水泄不通。 进城不久,一队百余人的军马就在一个穿着白衣的英俊男子的指挥下,有效的控制住围观的百姓,为送亲队伍开辟出一条通道。 “本王扶苏,奉陛下之命,特来迎接解忧公主。” 这名彬彬有礼的白衣男子便是陛下最中意的儿子,公子扶苏,他也是整个秦国支持率最高的皇子。 跟在公子扶苏身后,还有一名沉默寡言的墨袍男子,他的出现也引来了无数子女惊呼。 透过随风飘荡的纱幔,我偷偷看了眼骑在马背上那抹无比熟悉的黑色人影,浑身的血液几乎瞬间凝固。 我从来没有想过,回到咸阳城的还不足三分钟,就遇见了我最不敢见到的人——赢湛。 眼眶有些酸涩,我不敢再看那抹在风中显得有些孤寂的高大身影,别过脸让阿莱为我带上了一条紫色的面纱。 燕京公主的马车是万众瞩目的焦点,然赢湛只是淡淡的往马车上看了一眼便将视线挪向城门进出口。 他的面色比平日里更显冷峻,眉眼之间没有一丝笑意,但这样冷酷的表情却更让咸阳城里的女子着迷。 一个带着宽大斗笠,身材瘦小的人快步走到城门处,吸引了赢湛的注意力。 赢湛从马背上一跃而下,一掌擒住那人的肩膀,可当他手掌落下的那一瞬,赢湛就知道认错了人,冷漠的脸上又增添了一抹不易被人察觉的失望。 我的心在胸口狂跳,涌动出无尽的自责,赢湛无时无刻不在寻找我的下落。 “公主,你没事吧?”阿莱见我面色苍白,担忧的问。 我摇摇头,用力把眼泪憋回去,“不要紧。” 送亲的队伍在咸阳城百姓的热烈欢迎中前往驿站,为了迎接解忧公主,陛下特意吩咐公子扶苏将驿站从内到外斥重金好好修葺装潢了一番。 这位公子扶苏似乎比陛下更加对燕京公主上心,据闻他还将自己府中的得力奴仆都派送到驿站,专门用来侍奉解忧公主。 再看同样被分配了负责接待燕京送亲队伍任务的赢湛,绷着一张臭脸,一路上都心不在焉的样子,仿佛根本没有将解忧公主放在心上。 这两位皇子的举动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了,公子扶苏对迎娶燕京公主那是势在必行,赢湛则只是出来装装样子,两人私底下或许早就协议过,赢湛不会介入争抢解忧公主的行列。 第191章:乱点鸳鸯 第191章:乱点鸳鸯 进入驿站,库尔班立刻以解忧公主身体抱恙为由,让阿莱送我回房间休息。 两位皇子只是在马车上隔着飘逸的纱幔隐约看见了我的轮廓,至于我的真面目,恐怕在面见陛下之前是看不到了。 “既然解忧公主身体不爽,本王就不打扰了。”赢湛说罢,一甩袖子大步流星的走出去。 公子扶苏却还赖在驿站里,硬是要派御医为我诊断。 实则,关心解忧公主的安危只是公子扶苏的目的之一,身为接待燕京使者的官员,他的另一个更重要的任务就是验明燕京公主的真身。 公子扶苏带着几个年迈的御医刚想要推开我的房门,一个乌黑发亮的大瓦罐就滚到他的面前。 “大巫在此,我燕京公主的身体岂能让男子随便碰触。” “就是!咱们公主可是金枝玉叶,圣洁的就跟天山上的雪莲花似得,别说肢体接触,寻常男人看一眼都是玷污了。”库尔班扯着大嗓门,挡在门前。 我在房间里听得满头冷汗,他们形容的应该是那位真正的解忧公主吧。 公子扶苏却也不是省油的灯,用清朗的声音很有礼貌的隔着门问道:“本王奉陛下之命,将我大秦未娶妻的皇子们的画像都带来给公主过目,请公主开门,好让本王亲自将画卷送进去。大秦乃礼仪之邦,还望燕京公主故乡随俗,同样以礼相待。” 听见公子扶苏执意要进来,阿莱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大巫还在门外和公子扶苏打太极拳,库尔班这个直脑经一句话也插不上。 公子扶苏的文采相当出众,几乎就要将大巫的气势压下去,激烈的对话中却还是能保持他良好的修养。 冲着这一点,我就知道他进门只是想要看我一眼,就算我带着面纱,他身为君子也万万做不出让我摘掉面纱的鲁莽行为。 想到这里,我清了清嗓子,“库尔班将军,请公子进来。” 门外瞬间安静下来,库尔班不知我的打算,又不能在秦国皇子面前公然违抗“解忧公主”的命令,只能硬着头皮将房门打开,“是,公子扶苏请进。” 解忧公主的房间有两个进深,用现在的话语形容就是一室一厅。房间和客厅中间按照秦国的习惯用一个半透明的屏风遮住,制造出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意境。 加之我的脸上还带着面纱,有双重保险,公子扶苏就算有透视眼也肯定认不出我。 我端庄的坐在屏风后,委婉大方,“公子辛苦了。” “解忧公主不辞千里来我大秦,才是真辛苦。本王替陛下夹道欢迎深感荣幸。”公子扶苏不愧是咸阳城文采最出众的男子,恭维的话一套接着一套,都不带重样的。 闲聊了几句,我从解忧公主的嫁妆里拿了一盒桑蚕丝,站在屏风后伸出芊芊玉手亲自递过去。 “解忧这里有一些柱州的土产,若公子扶苏不嫌弃,还请收下。” 别说是柱州,秦朝的大家闺秀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我这么做已经给足了公子扶苏的面子。 后者也确实知足了,爽朗一笑,“那本王就却之不恭了。” 闲聊了几句,公子扶苏见我落落大方,言谈得体,全然相信我就是解忧公主,带着那盒桑蚕丝满意而归,并向陛下禀报我身体欠佳,需要调养,将进宫面圣的十日拖延了十天。 在此期间,公子扶苏和赵姬的儿子公子胡亥隔三差五就往驿站跑,每次都带来各种奇珍异宝想要博美人一笑。 碍于我已经在陛下的元宵盛宴中露过脸,怕露出马脚,所以基本上都是能推就推,两位皇子送来的礼物则全部落入库尔班的手里。 “公主,明天就要进宫面圣,您手上的镯子虽然好看却不是我们燕京的首饰,只怕路出破绽,还请您换这只和田玉的镯子。”阿莱双手献上一对如羊脂般细腻的玉镯。 我摸着红珊瑚镯子,一脸无奈,“这个镯子是脱不下来的。” 库尔班不相信,卷起袖子就拿了菜油来,想要帮我将这只红珊瑚手镯从手腕中滑出来。 但只要每一次库尔班用力,镯子就会和我的皮肉紧紧黏在一起。 大巫在一旁默默看了许久,沉声道:“这只镯子上浮现出淡淡的黄泉气息,似是不祥之物。” “才不是!这可是我的宝贝!”我捂住镯子不让他们触碰。 什么不祥之物,手镯可是我的救命之物! 要是没有它,我就无法穿越回秦朝,更加没办法挽回赢湛和无数被邪神杀害的性命。 大巫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将红珊瑚镯子凑到鼻子下用力闻了闻,“不会有错,是黄泉的气息,你要是带着它,很快就会被拖入地府的。库尔班,碎了它。” “那还不容易!”库尔班怪笑一声,大手在衣服上搓了搓。 我还以为他要去拿石头敲碎我的手镯,打定主意跳窗逃跑,但我完全低估了柱州人民的强悍,库尔班手指捏住我的镯子轻轻一扮,暗红色的珊瑚镯子就“咔擦”一声碎成了两半。 我捡起地上的珊瑚碎片,感觉库尔班撕碎的不是我的镯子而是我的希望。 红珊瑚镯子碎了,是不是就代表了我再也无法回去了? “卧槽,库尔班我要杀了你!” 我彻底陷入疯狂,满脑袋就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把这个库尔班碎尸万段! 库尔班还以为我在开玩笑,直到我狠狠咬下他手臂上的一块肉,才意识到我真的怒了。 他伸出大手想要抽我耳光,一想到我现在是冒充的公主,忍着不敢下手。 “大巫,快想想办法, 公主她疯了!” “公主个p!老娘镯子都碎了,还当个p的公主?!既然我完蛋了,你们也跟要我一起下地狱!” 我感觉自己被杀气染得眼睛都血红了,库尔班不还手的下场就是被我又咬又抓,浑身是伤。 大巫见状,居然很不讲义气的缩进了瓦罐里。 “还有你,等我咬死了他,一定砸碎你的破罐子!” 我哽咽着,咆哮着,高举着花瓶想要和他们同归于尽。 场面乱作一团,就在这时,门外的侍卫通报道:“公子高,求见。” 这是赢湛第一次主动来这里,还是在这样一个千钧一发的时刻。 听见他的名字,我浑身的力气都仿佛被抽空了,手中的花瓶落到地上砸了个粉碎。 估计是听见房间里的争吵,赢湛不由分说推开了我的房门。 我没带面纱,更加没脸见他,只能忍着眼泪躲到屏风后。 库尔班用袖子抹了把脸上的血,快步退了出去。 大巫从瓦罐里伸出头,为他辩解,“大秦的伙食过于丰盛,库尔班虚不受补,流鼻血了。” 卧槽,以赢湛的智商,会相信才有鬼了! 我慌乱无助的缩在床角,不知道赢湛会怎么做。 他似乎完全不关心这里发生了什么,直截了当的说:“本王前来是希望解忧公主可以将本王的画像归还,大秦的皇子那么多,还请解忧公主在他们之中挑选。” 言下之意,赢湛对解忧公主没兴趣。 一旁缩在瓦罐里的大巫着急了,要知道解忧公主远离家乡来到大秦,就是为了嫁给在画卷上一见钟情的男子——赢湛。 “婚姻大事,须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公主下嫁那位皇子,还要看陛下的意思。” “那就请公主在陛下面前,不要提到本王的名字。”赢湛说完,做了个告辞的动作,转身想要离开。 大巫面色剧变,“公子高可是觉得我燕京公主配不上你?” 赢湛摇摇头,似是想起了什么温馨的事情,连带着冰块脸都融化了几分,但他什么都没有回答,就走了。 在他离开后,我就完全进入了石化的状态。 傍晚就要进宫面圣,我也一点都没有紧张感,有种破罐子破摔的感受。 库尔班向我道歉,我也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只觉得生无可恋。 我费尽心思终于改变了历史,却又要被淹没在历史的洪河之中,将触手可及的幸福化作泡影。 更可笑的是,我之前打的那些如意算盘早就将自己推离了赢湛的身边,若我再也回不去现代,究竟是该彻底放手,还是重新回到赢湛身边。 就在进宫前的最后一刻,大巫提醒我:“无论公子高是否愿意,你都要嫁给他,别忘了你现在的身份是解忧公主,必须完成公主的心愿。” “是啊,我早就不是什么王元宵了,我现在的身份是解忧……” 傍晚很快来临,公子扶苏带来了一顶描绘着麒麟的车辇接我入宫。 库尔班和大巫怕我情绪不稳定,前往皇宫的一路上都像是看守犯人一样紧紧盯着我的举动。 “解忧公主认得这条手帕吗?”公子扶苏和我同坐一辆马车,从袖子里掏出了一条散发着珍珠光晕的手帕。 手帕上用银线秀了一朵雪莲,看上去极其圣洁。 我还在深思自己的无比坎坷的未来之路,感觉像是落入了时空的夹缝中,搞得自己既做不回王元宵,也学不像解忧公主。 或许我应该回北冥做回一条花尾巴鲤鱼,可若然如此,我与赢湛逃过了死别,又会陷入生离! 太不甘心了! 上马车前,大巫从他的黑瓦罐里拿了一只干蘑菇搓成了粉末让我吸进鼻腔,那种蘑菇似乎具有一种魔力,让我紧绷的嘴角瞬时上扬起来。 就算我心里难受的近乎崩溃,在别人眼中,我的表情还是保持着一副甜美微笑的模样。 公子扶苏见我笑而不语,主动回答,“柱州特产桑蚕丝,解忧公主赠与本王之后,本王便命人将这些桑蚕丝做成了帕子,随身携带。” “公子不嫌弃便好。”我随便敷衍道。 “怎会嫌弃,本王很喜欢。”公子扶苏微微拔高了音量。 第192章:公然拒婚 第192章:公然拒婚 车辇快要驶入皇宫,在威严的宫门外还停靠着一辆悬挂着墨色帘子的马车,黑夜的色泽似乎永远都是赢湛的专属色。 对面马车中的人听见了我们乘坐的马车的声音,伸出骨节分明的大手拨开了窗帘,露出了轮廓分明的侧脸。 同时,公子扶苏也掀开窗帘,戳着礼貌的微笑与赢湛打了个照面。 我害怕看见赢湛深邃的眼眸,赶紧躲在公子扶苏的身后。 从赢湛那边看过来,以为我依偎在公子扶苏的手臂上,不屑的勾唇浅笑。 “他是本王同父异母的兄弟公子高,别看他总是板着一张臭脸,比那些逢人就笑的角色可靠的多。” 难得的,竟然有人肯为赢湛说好话,我还以为赢湛我行我素的作风已经将宫里的人都得罪了。 我点点头,装作不经意的问道:“公子扶苏似乎与这位公子高,感情甚好。” 闻言,公子扶苏轻轻叹息,“身为皇宫中人,能找到一个可以信任的兄弟,便是大福气。比才华,公子高与我旗鼓相当,比武力则略胜本王一筹,只可惜本王这个弟弟,性格冷酷,不讨父皇喜欢,英勇善战不假,却又犯了功高盖主的大不敬之罪,故此在朝廷中的地位才会屈居与本王之下。” “真是个怪人。” 其实我一点都不惊讶,赢湛本就是不在乎功名的男人,他承受的事情接受的任务,在我看来,更像是必须完成的某种使命。 “公主不必惋惜,待本王继承大统,必定不会亏待了他。”公子扶苏信誓旦旦的承诺,仿佛早就将大秦的王位当成了囊中之物。 就现在大秦的政局来说,七成以上的官员都是公子扶苏的入幕之宾,陛下对这个大儿子也是相当看好,各种肥差都指派给他,赢湛也站在他这一边。 乍一看,公子扶苏刚才的话绝不是妄言,而在这几日的接触中,我也认为由他来做皇帝实至名归。 可历史上却总是大摆乌龙,这位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公子扶苏,却被赵姬陷害,在陛下死后篡改了遗书,将她自己的儿子公子胡亥推上皇位。 此后,公子扶苏和其他十几位皇子还有公主都被公子胡亥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杀害。 强盛的大秦也渐渐开始走下坡路,最终被新崛起的王朝西汉所代替。 “解忧公主的目光,让本王的心跳的好快。”公子扶苏被我看的神色闪躲,清润的面颊上浮现出一片淡淡的红晕。 “不好意思。”我尴尬的挪开视线,但从扶苏的表情中,似乎被我捕捉到了一丝丝不太明显的失落。 他好像还挺喜欢被我盯着看的。 想到不久之后的动荡,我不仅为眼前这位才貌双全的皇子赶到惋惜。 若他当上了大秦的皇帝,或许还能将中原的版图扩的更大一些,只可惜天意弄人。 “那个……” “那个……” 短暂的沉默后,我们异口同声。 “还是公主先说吧。”扶苏做了个请的手势,脸上的红晕仿佛加深了一些。 我其实是想要跟他摊牌,回绝他想要娶我的好意。 先不论我今后以哪种身份在这里生存下去,尽量不更变历史,是我可以遵循的唯一准则。 “到了,见去见父皇吧,本王与公主来日方长,无需急于一时。”公子扶苏说着,跳下马车,伸出干净的手掌搀扶我。 画着浓浓的眼妆,再用紫色的面纱遮住口鼻,加上我这一身秦国人闻所未闻的异域装扮和头上的四菱小方帽和十六跟长辫子。 阿莱帮我打扮好让我照镜子时,我都差点没认出来镜子里的人是我。 马上就要进入大殿,我暗暗祈祷,希望陛下和赢湛也不要认出我才好! “燕京公主解忧参见秦国皇帝。”我按照阿莱教的柱州礼节,双手交叠在胸口,对着陛下行礼。 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陛下也不例外,后宫里美女一大把,可每当看见年轻貌美的女子还是会挪不开眼睛,笑的那叫一个色眯眯。 “快快免礼。” “谢陛下。” 国与国之间的话题寒暄了几句,陛下就扯到了解忧公主的婚姻大事上。 “寡人让公子扶苏带给你的寡人儿子们的画像,公主可已经看过了?” “回禀陛下,解忧看过了。” “可有中意的皇子?” 陛下的豪放一点都不输给南蛮之人,他这么随口一问,站在大殿里的十几个还没婚配的皇子都齐刷刷的向我看过来。 有期待的视线,也有羞涩躲闪的视线,还有赢湛看过来的“警告你别选我”的恐吓视线。 我转过头,挨个将这些排排站的皇子们看了一遍,唯独跳过了赢湛。 看他们的目的并不是真的在选择,而是我太好奇秦始皇的儿子们到底长得什么样子。 是不是真的都是人中龙凤,还是如网上流传的老照片里那种歪瓜裂枣,长得比鬼还要瘆人的。 大概是衣服穿的比较高档,所以这些皇子们大多数都显得器宇不凡,但他们的眼神却都是躲闪的,敢与我对视的就只有公子扶苏和拍在队伍最末的公子胡亥。 一圈看完,我又对陛下行了个礼,点了点头。 “先别说,让寡人猜猜,解忧公主究竟看中了你们中的哪个?”陛下最近请到了千岁翁这位大仙,又得到了饕餮的内丹作为不老药的药引,心情大好,心态都变得年轻了。 “从年纪上来看,女大三包金山,寡人的小儿子倒是与公主的年纪般配。不过寡人听闻,你们燕京女子不流行嫁给小丈夫,所以解忧公主看中的一定不是公子胡亥。” “陛下英明。”我恭维道。 坐在陛下右手边的赵姬嘴角不悦的抽了抽,而站在众皇子之首的公子扶苏却毫不掩饰的扬起了一抹得意的笑。 陛下,您再怎么喜欢大儿子也不要故意奚落自己的小儿子啊! 就是因为您这样,您最喜欢的大儿子才会被小儿子的娘亲害死的啊! 我真替陛下的儿子们捏了一把冷汗。 “让寡人再猜猜。论文采,寡人的大儿子扶苏首屈一指!解忧公主,寡人说的可对?”陛下坐在金灿灿的龙椅上,笑的像一个老顽童。 但隐藏在笑意之下,却是一言不合就有可能会掉脑袋的杀机。 伴君如伴虎,卧槽,你是皇帝,你说的话谁敢说个不字? 我自然不敢摇头,为难的拧起眉头。 陛下换个坐姿,头上的珍珠串成的黄冕敲击出一连串噼啪声,在安静的大殿中显得尤为刺耳。 “寡人猜的到底对是不对?”陛下凝视着我,公子扶苏也向我投来期盼的目光。 库尔班见我为难,自告奋勇的走上来,单膝跪地:“尊敬的陛下,这里有一份燕京大王的亲笔信,想要请陛下过目。” “呈上来。”陛下接过太监送上的书信,快速阅览了一遍,双瞳之中闪现出一抹阴霾。 靠,我怎么不知道还有一封信?! 这个库尔班摆明了就是没把我当自己人,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对我隐瞒。 见陛下的表情发生变化,我暗道不好,我对燕京国的事情并不了解,一时之间也猜不出燕京王究竟在信中写了些什么才叫陛下龙颜不悦。 “陛下,信中说了些什么呀?”坐在陛下身旁的赵姬柔弱无骨的歪倒在陛下的肩膀上,一双狐媚的眼睛直盯着燕京王的书信看去。 公孙环是陛下的新宠,此刻也奉命坐在陛下右手边,见赵姬献媚,她不甘示弱,软绵绵的手臂羞答答的勾住陛下粗壮的手臂,“陛下不许偏心,环环也要看。” 我无端端冒出了一头冷汗,公孙环在赢湛面前这样勾着他老爹真的好吗? 还是说,因为赢湛的冷漠,公孙环才故意这样想要刺激他? 我悄悄看了赢湛一眼,发现他的注意力并没有集中在大殿中的任何一人身上,似乎只是在发呆,或是想着什么更重要的心事。 公孙环这场戏算是白演了。 陛下没有理睬身边的两个女人,视线锋利的如同利刃,直直看着我,“燕京王已经将公主的心意写明白了,真是扫兴,寡人就快要猜到了。” 此言一出,我就明白了信中写的是什么了,估计是燕京王怕解忧公主脸皮薄,不好意思亲自开口想赢湛求婚,才用这封信替他的宝贝女儿求婚。 只是我有点分不清这位喜怒无常的秦始皇现在的心情到底是生气、遗憾还是其他什么。 我能分清楚的是,陛下绝对不赞同解忧公主的这方势力被赢湛所用。 见公孙环和赵姬还在暗地里互撕,我也生出了几分胆量,“陛下说过,大殿里的皇子们,任凭解忧挑选,不知陛下说过的话还算数不算数?” 大殿里的皇子和众人听了我这一发问,都担心的倒吸了一口冷气。 从古自今,有那个女子敢这样和皇帝说话,更别说质疑皇帝的信用程度了。 陛下居高临下的晲着我,我紧张的咽了咽口水。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看得出陛下实则是想要撮合解忧公主和公子扶苏凑成一对,可陛下的颜面就是整个大秦国的颜面,他在文武百官面前说出口的话,就像是泼出去水,没办法收回来,只能认栽。 “公子高出列。”陛下喝道,“燕京王想要招你为驸马,就由你迎娶解忧公主。寡人会让礼部挑选一个好日子,让你们择日完婚。” “父皇,三思!” “父皇,不可!” 话音刚落,赢湛和公子扶苏就先后走出来。 赢湛的表情满是不屑,公子扶苏的脸上则挂满了焦虑。 “公然违抗圣旨,你们两个是想要造反?”唯恐天下不乱的赵姬,第一时间泼污水。 所幸公孙环还是站在赢湛那一边,娇滴滴的插嘴道:“陛下的皇子们都是忠君爱国的好孩子,臣妾以为,二位公子同时拒绝燕京王的好意,必定事出有因,不妨让他们把缘由说出来听听,方可解开心中疑惑。” “环姬所言有理,扶苏身为兄长,先说。”陛下长袖一甩,指向扶苏。 “儿臣遵命。”扶苏走到与我齐肩的位置,跪在龙椅面前,“燕京有喜武讨文的传统,湛皇弟武艺高强,骑术更是了解,受到燕京王的青睐,扶苏无话可说。可父皇也说过,今日是由解忧公主亲自选择夫君,如此说来燕京王的书信只能起到参考的作用,究竟花落谁家,还要看解忧公主的意思。” 陛下靠在龙椅中,摩挲着手指,不置与否。 “儿臣第一次见到解忧公主就对公主一见倾心,不日公主还赠与了儿臣信物。”说着,公子扶苏从怀中抽出那条用桑蚕丝做成的帕子,腼腆的看着我,像是在表白,“这条帕子本王一直贴身收藏,就像是公主陪伴在本王身边。” 靠,大庭广众之下能不能别那么肉麻?! 第193章:认定的女人 第193章:认定的女人 然无论公子扶苏说出再多感人的情话,都无法改变解忧公主和公子高成亲的结局。 就像无法改变他自己的命运一样。 “公子错爱,解忧只是送给公子一些柱州土产,没有当做信物的意思。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解忧也为在场的其他皇子和嫔妃们都准备了上好的桑蝉丝作为礼品。” 公子扶苏像是被闪电劈中,半天讲不出话,对我拱了拱手,伤心的退回皇子的队伍中去。 我擦了擦鬓角的细汗,我这么直白的拒绝当今最受宠的皇子,估计要被很多人记恨了。 “公子高,你倒是说说看,怎么看不上人家解忧公主了?”陛下言语中暴露出一丝讥讽。 谁能娶到燕京公主就等于得到了燕京王的兵力支持,公子扶苏和胡亥做梦都想抱得美人归,赢湛居然要拒绝,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赢湛欠了欠身子,连跪都没跪,清冽的声线波澜不惊,“几个月前,儿臣已经娶妻了,不符合解忧公主的择偶标准。” “放肆!你身为大秦皇子,怎可私自成亲。”陛下一拍桌子,桌子碎成两半。 我也一头雾水的看向赢湛,他什么时候成的亲? “儿臣知错,请父皇按照大秦法律制裁,儿臣甘愿领法。”赢湛这才潇洒的掀起墨色长袍,单膝跪在地上。 他笃定的模样哪有一丁点认罪的模样,分明就是英俊的皇子等着接受陛下的加冕。 我被他帅的人神共愤的侧脸看得有些着迷,直到他淡若远山的视线与我的视线交汇,才慌忙别过脸。 可过了几秒钟,当我又悄悄看向他,骇然发现赢湛居然还一瞬不瞬的盯着我看,仿佛已经认出了我。 不可能的,我改变了妆容,还带着面纱,估计我亲妈都认不出,赢湛没道理能认出来。 “大良造,按照法律应该判公子高什么罪?”陛下威严喝道。 公孙起从人群里走出来,跪在地上,吞吞吐吐的回答:“回禀陛下,大秦律法中并没有描述皇子擅自成亲的条例,所以没办法定罪。” “你是说他没有犯罪?!” “这……回禀陛下,是的!” 公孙起也是直冒冷汗,他知道陛下的想法却不能顺着陛下的意图篡改律法,否则被人当中揭发,就要以欺君之罪判处灭九族。 “是那户人家的女子?”陛下已经气得吹胡子瞪眼了,语调也明显扬了上去。 可赢湛还全神贯注的凝视着我,似乎忘了身处何地。 看得我心虚,也看得我不知所措,无地自容。 “寡人问话,怎么不回答?”陛下又拍了拍太监重新送上来的新桌子,吓得文武百官直缩脖子。 “回父皇,儿臣认定的妻子只有莲缀一人。”赢湛这句话明面上是在回答陛下,暗地里却好像是特意说给我听的。 面纱下,我已经面红耳赤,胸口小路乱跳! 莲缀,不就是我告诉赢湛的那个名字么? 原本,我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是希望不要在历史长河中留下痕迹,可赢湛在陛下面前这么一宣布,史官一定会将王莲缀这个名字记录在案! 我知道赢湛喜欢我,还不惜用锁链、情蛊等手段,想要将我留在身边。 可我从来不敢去想,赢湛居然会当着陛下和解忧公主的面,字正腔圆,声如洪钟的向我表白。 清楚的对我说,他认定的妻子,只有我一人! 我感动的鼻头发酸,但在眼泪即将夺眶而出之前,又给硬生生的憋了回去。 有赢湛的这句话,对我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你是人,我是鱼,硬是要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 你的归宿是解忧公主,而我归宿或许就是回到北冥。 “你是说那个通房丫鬟?哼,王莲缀挟持了寡人的环姬,罪不可赦,抓到了便要除以五马分尸之刑。如此说来,你的妻子已经是个死人了。寡人就是为你做主,迎娶解忧公主!” “多谢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陛下金口一开,我立刻俯身叩拜。 赢湛冷冷的看着我蹙眉,深不可测的黑眸中带着审视,似乎不明白我为何要这么做。 可很快的,他薄薄的嘴角又勾出了一抹戏虐的笑,仿若已经想好了对策。 “公主确定要做本王的女人?” 他充满了邪魅的表情仿佛盛放的罂粟,让人明知是有毒的,却还会义无反顾的上瘾。 我情不自禁的用力点了一下头,“是,亦如公子的认定,解忧认定的夫君只有公子高一人。” 这一刻,我有点分不清自己扮演得究竟是谁。 也不知是真的为解忧公主着想,还是说出了自己的真心话。 “那好。”赢湛向我靠近一步,温暖的大手将我冰凉的小手攥紧掌心,拉着我一起跪在陛下面前。 “谢陛下赐婚,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我也跟着赢湛高呼万岁,有种夫唱妇随的感觉。 礼部按照黄历挑选出下个月二十八,是适宜婚娶的好日子,陛下一拍定案,将赢湛和解忧公主的婚期订在下个月的月底。 离宫前,公孙环截住了我。 我以为她又要警告或者威胁我离开赢湛,没想到她却从怀中掏出了一个精致的小木盒。 “这是什么?”我想要打开木盒看看,被公孙环一把按住。 她神秘的凑近我的耳边,“出宫之后再打开,看的出公主对公子高一往情深,我才将这个锦盒托付给你。” 说完,她就带着侍女追上陛下的龙辇,又装出一副和赵姬争风吃醋的样子。 出宫之后,我在马车里迫不及待的打开锦盒,想要知道里面有什么。 打开锦盒之后发现里面只装了一块桂花糕。 公孙环不会那么无聊,特意送我一块干巴巴的桂花糕吧? 我拿起桂花糕左右查看,发现这块糕点的底部有一条细小的裂缝,像是被人扮开来过,然后又重新粘合在了一起。 难道,公孙环把什么东西藏在了糕点里? 我将桂花糕一分为二,惊讶的发现糕点中镶嵌着一颗如绿豆般大小,形状不太规则的金色丹药。 丹药不大,分量却十足,闻着还能感受到一股强烈的灵气,绝对是大补之物。 这灵气闻着似乎也有些熟悉,好像与饕餮神兽的灵气相似。 想到这,我茅塞顿开,“天啊,公孙环给我的难不成是陛下呕心沥血才炼制而成的不老药?” 她说将锦盒托付给我,实则是希望我能将不老药交给赢湛?! 突然之间,我对公孙环的钦佩上升到一个极高的程度。 或许,她对赢湛的爱,并不输给我。 我将不老药重新收纳进锦盒,贴身藏好。 只是我想不通,她既然那么喜欢赢湛,为何不将这珍贵的不老药亲手交给赢湛,反而要我转交? 只要在皇宫中待过一段时间的女人都会变得深谋熟虑,捉摸不透,公孙环也不例外。 我纠结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觉得困了就靠在软垫上闭目养神。 马车在夜间的行驶速度极其缓慢,因为马儿的夜视能力较弱,依靠着微弱的月光大都不敢迈开腿狂奔。 我估摸着以这个速度回到驿站,起码还需要半个时辰,够我睡一会儿。 刚想要合上眼睛,车厢里又飘进了一缕令人遍体生寒的青烟。 烟雾汇聚成一个穿着白衣的女鬼模样,正式许久不曾见面的青婴。 她不知如何修炼,短短几个也就能从一个厉鬼升级到厉鬼中战斗力的no.1的摄青鬼的行列。 寻常人的肉眼都是看不见鬼魂的,青婴不请自来的目的我不得而知,但她应该不是赢湛派来的,因为她只是站在车厢一角,披头散发的盯着我。 解忧公主是凡人女子,自然也看不见鬼魂。 我被盯的毛骨悚然,表面上还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阿嚏!”马车行驶到了驿站,阿莱想要扶我下马车,刚掀开门帘就被青婴撒发出的阴气冻得打了个喷嚏。 “公主,你不冷嘛?” “冷,快要冻僵了。” “阿莱去准备热水,大巫说过,只要多泡热水就不容易伤风。” 我和阿莱还有一大推奴仆走进驿站,大巫所在的那只黑瓦罐就等在我的房门口。 大巫见到我身后跟着的青婴,黑洞洞的小眼睛瞪得滚圆,从瓦罐里抽出一张符咒就往青婴的屁股上拍过去。 青婴看见生长在罐子里的大巫早就先起了防备,大巫刚祭出符咒,青婴就化作一缕青烟飘散。 “你怎么让不干净的东西盯上了。”大巫气急败坏的问。 印象中,大巫似乎对来自阴间的东西都特别反感。 我确定青婴已经走远,才无奈的解释,“她是公子高的属下。” 我独自走在一条满是迷雾的路上,地面上白雪皑皑,天空中大雾蒙蒙,伸手不见五指,只能依稀看见远方星星点点的亮着几盏暗淡的烛光。 这是哪儿? 不久之前,我明明还置身在驿站之中,怎会突然来到了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 “踏、踏!”身后冒出了一片声响! 这个诡异的声音打从我来到这里,就一直跟在我的身后,像是一个女人的脚步声。 回过头,身后只有浓厚的接近于惨白的雾。 “踏、踏、踏……”那个脚步声加快了,离我很近,我却看不见脚步的主人。 “谁在哪里?”我有点慌了。 诡异的脚步声突然停了,那个隐藏在迷雾里的人没有回答。 这么浓的雾气,若我看不见那个人,那个人应当也和我一样,看不清我。 路边有一簇簇半人高的灌木,暗淡的叶子上落满了霜,我躲了进去,想要看看究竟是谁跟踪我。 可等了一阵,我依然只能听见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和弥漫在空气中冰凉刺骨的叹息。 “嘶!”灌木上长满了荆棘,我不小心划开了手指。 血液的气息混合进了这片沉重的气氛中,说不出的诡异。 或许,那个人跟丢了我,已经趁着迷雾离开了。 扩散在远处的那几盏光亮,似唯一的路标,指引着我。 我悄悄从灌木后站起来,突然耳边吹来一阵轻微的吐气声:“呼~” “啊啊!”我紧张的尖叫,缓慢的侧过头去看身后。 一双没有温度的手掌率先掐住了我的脖子,将我按倒在了地上。 “还给我!还给我!” 跟踪我的是一个披头散发的女鬼,她可能死于活埋,浑身都涂满了黄土,连指甲和头皮中都嵌满了灰尘,随着她的动作,大片大片的黄土落在我的脸上。 “还给你什么?”我竭力反抗,一脚瞪在女鬼的肚子上。 女鬼摔倒在地上,我赶紧连滚带爬的躲到一边,想要藏进迷雾中。 第194章:一夜“好”梦 第194章:一夜“好”梦 可无论我多到哪,女鬼满是尸斑的手总能穿透浓厚的雾气准确的抓住我的脚踝,口中不断重复着那句,“还给我,快点还给我!” 我又被抓住了,这一次我没有抵抗,由着女鬼抓住我的脚踝爬到我的身上。 “你究竟想要我还给你什么?” 我已经快要吓哭出来,好不容易骨气的勇气在看见女鬼的下半身后,又被吓破了胆子。 只见,女鬼被我踢了一脚之后,上半身和下半身已经分家,此刻抱住我的是她的上半身,而那截血淋淋的下半身还如无头苍蝇一般在迷雾中步履蹒跚的摇晃。 我的胃里一阵翻腾,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女鬼好不容易双手攀附到我的肩膀,张开两片发黑的嘴唇,充满怨念的在我耳边说了两个字,“身份。” “啊啊啊啊!”我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浑身都被冷汗浸湿。 “原来是梦……” 一双阴森森的鬼脸出现在我的床边,又将我吓了一跳,但这张鬼脸上带着明显的鄙夷,和刚才那张带着怨恨的鬼脸截然不同。 青婴慢慢悠悠的说道,“做了亏心事,总是要做噩梦的!” 我发现青婴的手上拿着那张画着解忧公主画像的画卷,惊骇的回忆起,梦中的那个女鬼的眼睛似乎和画卷上解忧公主的眼睛极其相似。 大巫说过,解忧公主在一场泥石流中失踪,迷雾中的女鬼浑身都是黄泥,似乎也印证了她就是真正的解忧公主。 我的心脏砰砰乱跳,莫非解忧公主真的不幸遇害,才会化身成鬼,来向我索要她的身份。 若是如此,库尔班和大巫为了瞒天过海,完成大秦与燕京过的政治联姻,一定会无所不用其极的逼迫我继续假装解忧公主。 到最后假戏真做,我岂不是又偷了解忧公主的身份,又偷了她心爱的男人? “切,真不知公子看上你哪一点?”青婴用眼角的余光瞥了我一眼,就穿过紧闭的大门出去了,还不忘伸出一根长着尖锐指甲的手指挑开门栓。 折射着珠光的铜镜里,我脂粉未沾的脸庞模糊的映照出来。 糟糕,青婴看见了我的真面目! 从隔壁房间传来了一阵阵酒杯碰撞的声音,库尔班、大巫等人开怀畅饮时的喧闹声此起彼伏,为了庆祝陛下赐婚的大喜事,喝的酩酊大醉。 他们谁也没有发现又只鬼潜入了驿站! 望着桌上放着的红珊瑚镯子的碎片,我有片刻失神。 门外又传来了一番对话,“公子,她醒了。” “退下。” “是。” 听见那个冷冽而不失磁性的嗓音,我全身的细胞的都颤栗起来。 赢湛,他就站在我的门外! 在他推开我的房门之前,我忙不迭的拿起床边的面纱蒙住脸,吹灭了蜡烛的火光。 既然青婴识破了我的身份,赢湛一定会就知道。 我还没想好今后的路要怎么走,在这个节骨眼只能做到死不承认。 赢湛迈着笔直修长的双腿跨过门槛,反手将房门关上。 房间黑乎乎一片,外面的月光或许透着几分微亮,可房间里的门和床都紧闭着,我和赢湛只能依稀判断出对方的轮廓。 然而,孤男寡女共处暗室,孕育出的气氛似乎更加显得暧昧。 “哗啦——”赢湛的手上拿着一条锁链向我靠近。 这种金属碰撞的声音我再熟悉不过了,不久之前我还日夜带着这条淬炼了赢湛血液的锁链,整整一年多的光阴。 他此刻又拿出这条锁链,莫非想要再将我锁起来? “警告你,别乱来,我可是堂堂燕京国的公主!”我警惕的缩进床角,又觉得这张奢华的双人床才是真正危险的地方,一时不知所措。 赢湛步步紧逼,我几乎能感受到他逐渐加重的呼吸声。 “本王当然知道你是燕京国派来和亲的解、忧、公、主。”赢湛站在窗沿,微弱的光线中,我似乎看见他的嘴角扯出了一抹戏虐的浅笑,“这个身份,本王很喜欢。” “哗啦啦~”随着赢湛身体前倾,锁链又发出了一串暗示着占有欲的撞击声。 我紧紧贴着床角,“别再想锁住我!我不是你的奴隶了!” 话一出口,我就像抽自己的耳光,太特么不打自招了。 “哦~公主似乎很怕这条锁链,难道公主曾经被人用锁链捆绑过?”赢湛居高临下的晲着我,大手一展就钳住了我下巴。 摆明了,就是明知故问。 对上这双深邃眼眸,我瞬间就被那暗藏着火焰的俊冷视线吸引住,“怎么可能?” “别装了,你的这双眼睛就算化成灰,本王也认得。”他的手指十分有力,却刻意控制住了力道,没有弄痛我。 “本公主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想要别过脸,无奈下巴被三根修长干净的手指控制住,挪不开分毫。 放在以前遇到这种情况,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对着他的手狠狠咬上去。 但现在的情况是,赢湛已经用他略显粗糙的拇指指腹隔着薄薄的面纱,不轻不重的游移在我的唇瓣上,来回摩挲,似乎想要引诱我说出的一些诚实的句子。 唇角麻痒的触觉让我有些异样,通过赢湛触碰过的部位扩散我的的全身,拨弄出一阵又一阵的不知名的情愫。 “你是如何成为了燕京公主的,本王不感兴趣。可是你是如何摆脱肚子里那条雌蛊撕咬的,本王很感兴趣。”赢湛有力的手掌托住我的后脑勺,向前一按,我的身体就不由自主的撞进他健硕的胸膛。 “咚咚!咚咚!”混乱的心跳声,分不清究竟是他的还是我的。 我咬着下唇,不如如何回答。 在我纠结万分的时刻,赢湛邪魅的勾唇一笑,升温的手掌便灵巧的探进我的衣摆。 我只穿了一件轻飘飘睡衣,没穿肚兜也没系腰带,那只手轻易覆上我细腻的肌肤,发现了我贴在肚脐上的秘密。 “原来如此。”赢湛大手一挥,撤掉了我肚子上的粽子叶。 我惊呼一声,紧紧捏住领口,“放肆,你究竟想干什么,库尔班就在隔壁,只要我叫一声他就会冲进来救我。” “本王猜……”赢湛探索我身体的手指一刻都没有停顿,“你没这个胆子。” “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库尔班——!” “刺啦!”胸前一阵冰凉,眨眼间我的睡衣就被撕成了破布。 粉嫩的肌肤在朦胧的月色下勾勒出诱人的曲线,随着我越演越烈的呼吸,起伏不定。 “呵,你一点都没变。”一轮明月正巧从云层里探出脑袋,皎洁的月光照亮了赢湛邪魅的侧脸。 他啜着浅笑,隐藏在阴影中的那半张脸,如撒旦一般摄魂夺魄。 如他所料,我在他的身下憋红了脸,如泄了气的皮球不敢再发出一点声音。 听见我的呼救,隔壁觥筹交错的碰杯声戛然而止,似乎察觉到了什么。 紧接着,一连串脚步声就急速向我的房间走过来。 “啪啪啪!” “公主,你没事吧?”库尔班拍着大门,大声问道。 他的大嗓门比起毛胡子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么扯上一嗓子,驿站里所有的人都被他惊醒了。 窗户纸外面接踵亮起了一团团的光源,不问可知,大部分驿站里的人都提着灯笼出来看热闹了。 “我——!”刚想开口,胸口就被某只咸猪爪坏心眼的捏了一下。 赢湛不怀好意的在我的耳边吐气,“本王很想知道,解忧公主现在想怎么做?” “嗯——!你!”我情不自禁的低吟,微启的唇被身后另一张霸道的唇吸允住。 “笨女人,这种声音只能让本王一人听见。” “放开!” 我推开他,发现自己早就有些意乱情迷了,暴露在空气中的酮体如熟透的龙虾,绽放出蜜桃般的色泽。 “公主,你还好吗?发生了什么事情?”库尔班还在用力拍打着房门。 我整理了一下呼吸,假装淡定,“没、没事,我就是刚才做噩梦了。” 门外传来了一阵“咕噜噜”的声音,大巫也赶来了,疑惑道:“大巫感受到一阵来自地府的气息,公主,是不是有什么脏东西溜进来了?” “脏东西?!”库尔班担心道,“那怎么行,公主快开门,库尔班来保护你!” “赢湛,你快躲起来!”我惊慌失措的在房间里寻找着个可以藏人的地方。 赢湛却像是个没事人似得,丝毫不在意面临的危机,将脸埋在我的颈窝里,愉悦道:“偏不,没穿衣服的是你,本王为何要躲。” “公主?公主!库尔班进来了!”库尔班见我久久没有回应,后退了几步想要撞门。 我急得满头大汗,“别进来,我没事,就是做了个噩梦,现在已经好了!” 库尔班和大巫低声讨论了几句,大巫问道:“公主确定没事了?” “非常确定,大概是刚才有什么脏东西来过了,但是大巫来了就将脏东西吓跑了,我现在好得很,准备睡觉了。” 顿了几秒,大巫又道:“那麻烦公主点上蜡烛。” “哦好。”我郁闷瞪着面前这张俊脸,他的手还缠在我的纤腰上,“麻烦你先放手!” “偏不。”赢湛淡淡的重复了之前的话。 卧槽!臭赢湛,什么时候变得脸皮那么厚了! 我简直都要急疯了,他还是一脸淡定,莫非是在就地起价,故意惩罚我? 行,不就是牺牲一点色相么。 老娘豁出去了! 我圈住他修长的脖子,双唇凑过去,在他的侧脸轻轻的啄了一下。 “现在可以放手了吧。” 赢湛如寒潭般不可窥测的眼底闪过一丝诧异,嘴角不由自主的向上扬起,却还是没有松开那双如牢笼般的臂弯。 我拧着眉头,又在他微翘的双唇上亲了一下。 亲完,我羞羞答答的咬着嘴唇,“我,只能做到这样了。” “噗嗤!”赢湛突然低笑出来,松开双臂,慵懒的仰面倒在我的床上。 终于恢复了自由,我赶紧抓了一件衣服穿上,在点燃了一支蜡烛。 第195章:春来阁的秘密 第195章:春来阁的秘密 烛光顷刻之间就照亮了我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我披着睡衣的身子也若隐若现的倒影在白色的窗纸上。 只看到,门外库尔班如小山般的巨大身影凑进了窗户,“大巫,里面只有公主一人。” “恩,大巫也觉得那个鬼已经走了,应该没事了。”大巫摇头晃脑的说。 “你们都休息去吧,本公主累了。”我打发了门外的人,看见优雅的靠在我的床上的邪魅男人,整个人又都不好了。 赢湛侧卧着,单手支颌,另一只手拍了拍他身前的位置,妩媚的浅笑让万物都为之失色,“过来。” 我磨磨蹭蹭的走过去,认命的爬上床,缩进他的怀里。 感受着背脊上传来的久违的体温,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以前在王家祖屋里,每个晚上赢湛也是这样抱着我睡觉的。 他的手是我的枕头,他的体温是我的棉被,他的存在是我幸福的意义。 身后一双大手用力圈住我,优美的下颌抵在我的肩膀上,与我耳鬓厮磨。 我转过身,将脸埋进他的胸口,隐藏着眼角的泪光。 赢湛,我应该何去何从,又应该拿你怎么办? “你什么时候回去?” “……” “你要在这里过夜?” “……” “对了,公孙环让我交给你一样东西。” “本王没兴趣。” “手别乱动……” 这一夜,我不知被吃了多少次豆腐,但他都是点到为止,没有真的强迫我。 这一夜,也是我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里睡得最安稳的一夜,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时刻被心爱之人守护的年代。 清晨,初春的百灵鸟将我从睡梦中唤醒,床上还残留着赢湛的体温,但他已经离开了。 “本王说过,会等你主动献身。” 照镜子时,我的额头上多出了一行用毛笔写的小字,不用问也知道是赢湛的杰作。 “臭赢湛!”我抓起毛巾,用力搓着额头。 阿莱端着水盆推门进来,看见我发黑的额头大吃一惊,“不好了公主,您的额头好黑,大巫说过印堂发黑是厄运来临之前的预兆。” “呸呸呸!胡说什么,这是墨汁!” 说着,我就用温水泼在脸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额头洗干净。 院子里,库尔班兴高采烈的嚷嚷着,好像是随便抓了一个驿站里的下人就要人家当导游,带他去咸阳城一日游。 那个下人本就胆小如鼠,被库尔班这么一喝,吓得屎尿迸流,膝盖一软就跪在地上,“大人饶命,大人饶命!” “你别吓唬他了,我也在驿站里闷得慌,不如让我带将军出去参观一下?” 大巫和库尔班一听我要出门,顿时都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得,“不行,身为公主怎能轻易抛头露面。” 我微微一笑,带着阿莱回房间换上了一套英姿飒爽的男装,“这样不就行了!” 大巫还是不赞同,将脑袋缩进瓦罐里闷闷不乐。 库尔班却不以为然,哈哈大笑道:“好一个英俊少年,那就有劳这位公子了!” “走吧!”我大步流星的走在最前,有库尔班这个长着疤痕的绿叶来衬托,更加显得我容貌出众,惹得路上的女子都对我投来羞涩的视线。 大概是昨晚睡得好,我从起床心情就不错,哪个姑娘对我笑,我就礼尚往来的冲她们回笑。 “公主, 哦不,公子,这些女子怎么只对你一个人笑?”库尔班一头雾水外加一脸羡慕嫉妒。 我咳嗽了两下,“大概是这条街上的女人都喜欢我这种类型的吧,再往前走走,或许吓一条街的女子就喜欢将军这种身材魁梧的类型。” 库尔班想了想,点头道:“说的有理,我们快走吧!” 阿莱捂着嘴偷笑,我对她做了个嘘的动作,手拉手快步跟上库尔班的脚步。 又逛了一番,我和阿莱都被一个贩卖红线的小摊吸引住。 曾几何时,我的手腕上也有一条红线,红线也叫做姻缘线,是在结发时捆绑夫妻二人头发时用的。 “嘿嘿,公子,被你说中了,这条街上的女人果真都喜欢本将军!” 一回头,库尔班已经被六七个衣着暴露,浓妆艳抹的风尘女子围在中间,左拥右抱不亦乐乎。 “这些漂亮女子邀请本将军喝酒,你们也一同进来吧!”话音未落,库尔班就被那群花枝招展的女子推进了一家酒楼。 举目上望,酒楼上挂着一块妖异的金字招牌,上书春来阁三字。 我一拍脑袋,春来阁就不是咸阳城最有名的烟花之地么,合着库尔班误把妓院当酒楼了。 阿莱似乎也察觉了这个地方有猫腻,战战兢兢的问:“公主,咱们还要不要进去。” “只能进去,库尔班他没带钱。” 此时正值傍晚,春来阁刚打开门做生意,数位风情迥异的妙龄女子都攥着洒满了香粉的手绢站在金字招牌下招揽生意。 这些穿红戴绿的女子迎人便笑,若是那个男子与她们四目相交,她们就会忙不迭的上前拉客。 我和阿莱还站在街对面,两个穿红戴绿的二八少女便夸张的扭着屁股凑了上来。 “二位爷好面生呀,要不要和奴家一起喝杯酒,聊聊诗词歌赋什么的呀?”说话的女子打扮的特别风凉,半透明的薄纱之下,胸口的丰满呼之欲出,她勾住我的手臂,将我的手臂嵌入那双雄伟的山丘中。 阿莱脸皮薄,见我被就缠住,一把推开那个青楼女子,“拿开你的脏手,别碰我家公子。” 红衣女子后退了几步,堪堪站稳,把我和阿莱从上到下重新打量了一遍,似是发现了什么掩面而笑:“哦哦,我说呢,原来两位公子是哪个呀。” 一边说,红衣女子一边竖起小拇指比划着。 旁边看热闹的路人们闻言,纷纷窃笑起来。 阿莱被笑的更加羞怒,叉腰道,“什么这个哪个的!?” 我凑近阿莱的耳边,小声告诉她,“她说的小拇指,大概是将我们当成断袖之癖了。” “啊?!”阿莱受到了惊吓,急的捂住了脸。 我也在偷笑,绕道阿莱身前,清了清嗓子挺起胸膛,“姑娘,东西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还是说这便是鼎鼎有名的春来阁的待客之道?” “这……”红衣女子的眼珠子在眼眶里转了一转,听见我们自称春来阁的客人,立刻变出了一张拜金的笑脸,“怎么会呢,您来我们春来阁就是我们的客人,主人,恩人,笑的有眼不识泰山。敢问公子怎么称呼?” “三横一竖。”我耍帅的说道。 但我没想到,这个红衣女子看起来能说会道,却是个不识字的,居然转身对春来阁里喊道:“姑娘们,三大爷来了,出来接客咯!” 噗!我差点被她的理解能力震出内伤。 阿莱纠正道:“什么三大爷,我家公子姓王!” “好好好,敢问王大爷是坐大厅呢,还是楼上雅间?”红衣女子浪声一笑,几乎将整个身体都贴在了我的身上。 我将手臂从那两团柔软中抽出来,也是止不住脸红,“那个脸上有疤的大爷在哪?我们是一起的。” “奴家明白了。”提起库尔班,红衣女子笑的更加暧昧不明。 我馒头黑线,这姑娘不会把库尔班和我们都看做断袖了吧。 这种事只要想一想,从我身上掉在的鸡皮疙瘩就足够堆成一座小山了。 二楼的天字号雅间里,库尔班正左拥右抱,被一群莺莺燕燕众星捧月一般围在中间。 库尔班宛若到了人间天堂,先从左边的姑娘手中啃一口鸡腿,右边的姑娘又会及时送上一杯好酒,罢了还不忘在她们的身上揩上一把油。 这场面,说实在的污的不堪入目,阿莱只听见那些青楼女子的淫声浪语就羞的不敢抬头看。 看见我们站在门口,库尔班松开一侧的青楼女子,对我们招手道:“怎么才来,这酒楼的小二可都是美女,只可惜我们燕京没有这么好的地方。” 我拉着阿莱走进屋,另外两个青楼女子就一左一右将我们“瓜分”,请入酒席。 阿莱不敢与我们同桌而坐,红着脸站在我身后。 “说起酒文化,咱们燕京的女子也不输男子,你不用拘泥。”库尔班提起酒壶给我倒酒。 我浅饮一杯,算是给库尔班面子。 他提起酒壶还想再倒,被我用筷子挡住。 “你敢拒绝本将军?”库尔班本就从没将我当做公主看待,几碗黄汤下肚,脾气更加暴躁。 我也不生气,谁叫我是冒牌货,“将军,你的钱袋忘带了。时辰也不早了,我和阿莱打算先回客栈,毕竟这种烟花之地不是我们该来的地方。” “烟花之地?”库尔班这才幡然醒悟,一连窘迫,“我说这里的女子怎都如此热情奔放,原来是这样。那你们就先回去吧,对了,千万别和大巫说本将军在这里。” “放心吧。”忍下钱袋,我起身离开,想要赶紧离开这个地方。 阿莱更是每走一步都提心吊胆,可这里的女人都像是强力胶,见我们形单影只,便如洪水般扑过来。 被那群如狼似虎的女人逼急了,我们只好暂且躲进位于春来阁三楼的一间房间中。 “公子,这些女人真不要脸。”阿莱嫌弃的擦着被几个青楼女子碰过的手。 我苦笑着,不置与否。 “嘘!” 两道脚步声向我们这里走过来,我用手指抵住阿莱的嘴巴,将她拖进桌子底下藏好。 来者是一男一女,女的看年纪和打扮应当是这家春来阁的老鸨,男的是一个七老八十岁的老头,蓄着如银丝般的白发,令人称其的是这人的眉毛的胡子也是全白的。 二人先后走进房间,我立刻有种要被天雷劈刀的感觉,这里是妓院,这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室,莫非他们是要…… 靠,老娘可没兴趣看这种老年版的爱情动作片! 第196章:找块豆腐撞死 第196章:找块豆腐撞死 可出乎我的意料,这二人并不打算做那苟且之事,老鸨走到床边,转动了一下摆放在床头的一个摆设。 就听房间中的某处发出了“咔擦”一声,紧接着床板居然自动收了起来,露出了隐藏在床铺底下的一条楼梯。 等两人走进去,又传出说话的声音,我和阿莱才敢轻手轻脚的从桌子底下爬出来。 阿莱迫不及待的想要逃离这里,我却忍不住好奇,想要知道春来阁里究竟藏了什么秘密。 垫着脚走到床边,一条两米多深的楼梯引入眼底,像是一个不太深的地下暗室,里面的烛光在墙上映照出两具被拉长的人影。 “自从用了仙翁给的神药,我春来楼的生意不知道好了几倍,姑娘们每天晚上都忙不过来~~~”老鸨笑的我一阵冷颤。 影子里,白须老头似乎拿了一大包东西交给老鸨。 “你要的东西老夫已经给你了,不知老夫要的东西,你可准备好了。” “早就给您备好了,都是正值桃李的黄花大闺女,等您验完了货就让龟公送上您老的马车了。” 烛光晃动一下,似是有人移动了烛台的位置,接着我就听见一阵女子哭哭啼啼的声音。 “不错。”白须老头撸着胡子,低沉一笑,似是想到了什么嘱咐道:“切记,神药虽好却不可连续服用,更加不可与酒放在一起。” “啊?仙翁怎么不早说,奴家已经让人在每一坛酒中都放了一些了,有什么问题吗?” “神药遇上酒之后会药力大增,无论男女只要喝上一小口就会烈火烧心,难以自控,要是没有人及时泻火,轻者半身不遂,重者小命不保。” “那么厉害,不过没事,咱们楼里别的没有,就是泻火的姑娘多~~~~” 听到这里,我有些听不下去了,拉着阿莱就想要往外跑。 刚走出房门,一股异样的热流便从腹部冒了出来,将某种无法形容也不能克制的躁动输送到体内的奇经八脉。 卧槽!差点忘了,我也喝过风来阁里的酒了! 还真被阿莱在出门前说中了,印堂发黑是厄运来临前的征兆。 只是,这倒霉事来的也太快了一些吧! “公主,你的脸……好红。”阿莱扶住我,很明显碰到我之后又被我急速升高的体温吓到。 我支撑着往楼下走,“先带我出去!” 阿莱扶着我穿过人群,一个眼尖的青楼女子见我面红耳赤,呼吸紊乱,明显就是浴火难平的模样,一把勾住我的脖子,“公子~是不是很难受啊,要不要奴家来服侍你?” “滚!”我难受至极,一把推开她。 青楼女子摔在地上,撞破了头。 她的惨叫引来了春来阁其他客人和青楼女子的注意,我怕被麻烦事缠上,让阿莱扔给那个受伤青楼女子一张一百两的银票。 岂知,我不给钱还好,银票一出,所有青楼女子的眼睛都发出了虎视眈眈的金光。 全都扔下了身边的客人,如蝴蝶一般前仆后继的向我身上蹭过来。 “让开,我对你们没兴趣!”我难受的几乎咆哮。 一个见钱眼开的龟奴拨开人群,故作羞涩的问我:“大爷,别看那些庸脂俗粉,您看我来陪您行不行?” “大爷?卧槽你大爷!”我一巴掌朝着龟奴的脸上呼上去。 “滚一边去,敢抢我们生意……”龟奴还没讨到医药费就被那群青楼女子拳打脚踢的推到人群外。 我浑身发烫,一开始就忍不住会变成低吟,只能咬着嘴唇,希望疼痛能让我保持清醒。 一直想要保护我的阿莱也被几个青楼女子推推嚷嚷挤出我的身边,哭着抹眼泪,不知如何是好。 突然,她灵光一闪,大喊道:“阿莱去找库尔班将军来救您!” 说罢,阿莱就连滚带爬往二楼跑过去,但她刚推开门就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尖叫。 眼角的余光里,从雅间中伸出了一只强壮的大手将拽着阿莱的领子一把拉进去。 接着便是雅间里几个青楼女子娇嗔的坏笑,“讨厌,将军有我们还不够,连这位公子都不放过……” “公子个屁!阿莱是女的!” “啊啊!库尔班将军不要,救命!” 听着阿莱的惨叫,我的脑袋几乎就要裂开,体内的烈火烧的我快要神志不清。 那些青楼女子还不依不饶的将我围在中间,觊觎着我手中的银票。 我想要去救阿莱,可好不容易爬上二楼,就再也受不了浴火的折磨,每一寸皮肤都充满了渴望。 曾经被赢湛爱抚的画面,不断的在我的眼前循环播放,让我羞愧的想死,却又蠢蠢欲动…… 青楼女子们抱着我,想要将我拉进房间,来个多人y,我一咬牙将手里的银票全都抛到天上。 “特么那么爱钱,通通给你们,谁捡到就是谁的!” 趁着青楼女子们你争我夺撕抢银票之际,我看见就往不远处的一道窄门,就埋头冲了过去。 只可惜我看见的不是门,而是一扇窗,前脚刚踏出去,后脚就踩了个空。 从五米多高的半空垂直降落。 靠! 我不甘心的骂道,心想着摔死也就算了,要是摔成个半身不遂,岂不是生不如死? “轰!”背后一阵剧痛。 我似乎摔进了一辆马车里,视线中除了那个我砸出的车顶上的大窟窿还有一张面如玉冠的帅脸。 脸的主人正惊忧的望着我,他的臂弯比起赢湛略显纤细,可我浴火焚身,一接触到男性的身体就有些把持不住。 “本王乃是公子扶苏,公子从天而降,不知所谓何事?” 我居然掉进了公子扶苏的马车里,还碰巧落进了他的怀里? 卧槽,要不要这么狗血? 我怎么没掉进赢湛的马车里,这样就不用忍的那么辛苦了。 “滚!”我用力推开抱我入怀的男人,想要往外爬。 可我浑身无力,每一寸皮肤都渴望被人抚摸,这药性实在太强了,不禁折磨着我的身体,还折磨着我的心智。 “你没事吧?”公子扶苏想要拉住我,一伸手却弄散了我的发髻。 一头青丝如瀑布般散下,映衬着我的红唇粉面更显娇艳。 “你是女子?”公子扶苏大吃一惊。 我混乱的呼吸吹动扶苏耳边的碎发,带动了他的呼吸也变得有些微妙。 “本王带你去看大夫。”公子扶苏不由分说将我横抱起来,隔着衣料我能感受到从他的胸膛传来的猛烈的心跳。 “不要大夫,我要……” 我要赢湛…… 迷离的视线中,本就与赢湛长得有几分相似的公子扶苏的脸渐渐模糊,我眨了眨眼睛,公子扶苏已经不在了,抱着我的人变成了一张冷峻的面孔。 他的眼深邃神秘,他的鼻梁挺直俊逸,他的嘴角依稀上翘,他的声音勾魂摄魄,“很难受,让本王来帮你。” “赢湛……” 颠簸的马车中,气温逐渐上升,我用力的呼吸着空气,看似单薄的身体却像是一个无尽的黑洞,渴望着得到更多。 透过氤氲的视线中,一切事物都好似蒙上了薄薄的霜,显得有些朦胧。 眼前的赢湛也好似镜花水月,只怕我不小心碰触到就会破碎,烟消云散。 这个男人应该在他的高王府,怎会出现在公子扶苏的马车上? 话说公子扶苏又去了哪里? 赢湛俯视着我,轻吐在我的面颊上的气息逐渐变得滚烫。 “赢湛?”我沙哑的呢喃着,“还好是你。” 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的脸红成了什么样子。 “帮帮我。” 见他不理我,我莫名的有些急躁,伸出柔弱无骨的手臂抱住他的脖子,又叫了好几声他的名字。 “赢湛?赢湛……” 赢湛的疏朗的眉头微蹙,深邃的瞳孔收紧了一些,好看的唇微微开启却什么都没有说。 我急了,不满的拽着他宽松的衣领,娇羞而又急迫的乞求着。 我的视线从他被放大的眉眼挪动到那双精致到了极点的唇,就像是被盯住了,突然很想品尝到那上面的滋味。 “你确定要在这里?”赢湛的喉结滑动了一番,刺激着我的感官。 “嗯~~”我迫切的望着他,他却如磐石般不为所动,似乎并没有要碰我的意思。 “还记得本王说过什么?” 他说过什么? 我眨巴着迷离的大眼睛,歪着脑袋。 赢湛伸出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弹了一下我的额头。 “好痛!”疼痛刺激了我的神经,让我暂时恢复了几分清醒。 哦哦,我记起来了,他在我额头上留下的那行字。 是要我主动的意思么? 主动就代表我的臣服,也代表了我的心甘情愿做他的女人。 “呵……”我凄美一笑,攀附着他宽大的肩膀。 我本来就是你的女人,只是…… 算了,红珊瑚镯子已经碎了,我恐怕再也回不去了。 我深吸了一口,古其用意对准赢湛微启的唇亲上去! 既然是老天捉弄我,那我便沉沦了这一次,我能把我的的只有现在…… 这是我第一次主动献吻,显得有些生涩,但我一点都不害怕,我知道赢湛不会伤我,我想把自己全然交给他。 “莲缀。”四片缠绵的唇瓣中,赢湛低哑的唤着我告诉他的那个名字。 我打着胆子在他坚硬的胸膛上摩挲着,圆润修长的大腿也暧昧的盘在他的紧实的没有一丝赘肉的腰上,爬到了他的身上。 既然我无法做回两年前后的那个王元宵,那么往后赢湛希望我是谁,是什么身份,便由他说了算吧。 这一世,我宁愿粉身碎骨也不愿再和他分离了。 吻,还在继续。 还没学会如何在接吻中换气的我,渐渐趋于下风,双手不由自主的抱住他的健硕的手背。 赢湛的嘴角似乎扬起了一抹弧度,掌握了这个吻的主动权。 “啊!”在我的一阵惊呼声中,一个翻身将我压在身下。 他扮起我的下巴,墨色的眼底满是爱欲。 “还逃不逃了?” “帮我……” 第197章:车震 第197章:车震 我真佩服赢湛的定力,就算我急的已经拉开了自己的领口,他还是临危不动,冷静的看着我。 “先回答本王的问题,再说别的。” 我的大脑又开始不能思考了,“不逃了。” “那你,爱不爱我。” “爱!” “有多爱?” “很爱很爱!” “本王要听你的真心话!”赢湛拨开我想八爪鱼一样想要扯开他腰带的小手。 我真的快要疯了,煮熟的鸭子都送到你嘴里了,这货居然还问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 “你不信就摸摸看,我的心!”我抓住赢湛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口。 赢湛风轻云淡的表情,在掌心接触到那团起伏剧烈的柔软时,气息瞬间变得不稳,却还是隐忍着。 “大笨蛋,我来到咸阳就是为了找你。” 我把自己的手把伸张到极限比划着,哭的那叫一个伤心,“全世界,我只爱你!很多就是有那么多,那么多,那么多!你这个笨蛋怎么就不明白,我好难受,你再不帮我,我就要死了,呜呜呜……” 赢湛抱住我的手似乎变得更加温柔了一些,就连万年不化的冰山脸也染上了一抹淡淡的眷恋,“你忍一下,马上就到王府了。” “可是,我忍不住。”我紧紧抱住身前的男人,咬住他的耳朵,双手还在试图剥掉他的碍事的衣服。 一开始赢湛还想按住我不听话的小手,可当我像一只耍无赖的无尾熊一样大哭着索取,赢湛的冷静终于彻底瓦解。 他强悍的欲望在就觉醒可,如一条饥饿的巨龙想要吞噬跨坐在他身上的我的身体。 “等一下。”赢湛伸出一条黄金比例的大长腿,对着赶马的车夫就是一脚,将他踹下了车。 “他没死吧?”车夫的惨叫让我打了个激灵。 赢湛用手指挑开了我的腰带,邪魅一笑,强悍的身体向我压过来,“本王自有分寸。现在,可以做你想做的事情了。” 马车摇摇晃晃的失去了控制,不知要将我们带去何地…… 不知经历了多少次缠绵,久到我觉得已经精疲力尽,压在我身上的完美躯体还在欲求不满的坐着活塞运动。 等我一觉醒来,只觉得浑身的骨头都已经被碾碎了。 但视线中的场景却不是在马车上,而是在一处装修奢华,摆设典雅的陌生房间里。 我觉得头好痛,有些事情想不起来了。 “赢湛?”我不安的喊道。 听见声响,门外传来一串脚步声,和敲门声。 看了眼自己的身体,从脖子以下到处都是某个妖孽留下的吻痕,房间里也还弥漫着暧昧的味道。 但我已经换上了一套干净的衣裳,身体也被仔细的清理干净,红肿的双腿之间更是被上了药。 “进来。”我整理了一下衣服,冲门外喊道。 来者却不是赢湛,而是一个我素未蒙面的侍女。 “小姐,您醒啦,我家公子可担心您了。” “这里是哪里?公子高呢?” “不是公子高?这里是公子扶苏的王府。昨天晚上,是扶苏公子抱您回来的,您不会忘了吧。” 噗!我顿时哑然。 内心崩溃的像是被几十万只草泥马大军踩踏过! “你是说昨天送我回来的人是公子扶苏?” “当然不是!” 年轻的侍女一副害羞的模样,笑着对我直点头。 我更加绝望了,真想找块豆腐撞死。 难道昨晚上和我一夜缠绵的人不是赢湛,而是…… 特么的!我根本就不敢去想! 正当我欲哭无泪的时候,两道颀长的人影出现在房门口。 一道白衣胜雪,另一道与夜同色,他们的气场截然不同,齐肩而战却又胜过任何一道绝美的风景。 公子扶苏清润的脸上带着歉意的微笑,“昨晚,失礼了。” o my gad!真的是他! 失礼你个头啊!还老娘清白! 另一边,赢湛迈着两条大长腿跨进门内,一把抓住我的领子,满面寒霜的冷眼看我,“女人,你昨天做了什么好事?” 我的头很痛,赢湛素来波澜不惊的脸孔上此时看来是那般愤怒。 一些极其荒唐的回忆,断断续续的闯入我的脑海,正是昨日在春来阁里发生的景象。 春来阁的老鸨为了提高收益,在酒里投入了悔人清白的药,我和库尔班不明所以的喝下酒,就都中了套。 之后我从春来阁的二楼窗口跳下来,摔进了一辆车,正巧落在公子扶苏的怀中…… 卧槽! 想到这里,我气急攻心只想骂人! 赢湛用力拽着我的衣领,晦涩不明的目光带着深深的寒意,我确定他已经看见我脖子上红肿的吻痕了。 霸道如他,没有当场将我捏死已经是大发慈悲。 “我……”我心虚的什么都说不出口。 如果现在有谁给我一把刀,我一定眼睛都不眨直接抹了脖子。 站在一旁的公子扶苏看不下去,走过来好言相劝,“皇弟,解忧公主还很累,你不要动粗。” 我感觉自己快要被赢湛掐死了,不知道公子扶苏这番话到底是在劝,还是在火上浇油。 他称呼我为公主,便知道了我的身份,当然也晓得解忧公主和赢湛是接过圣旨订了婚的。 亏我之前还把他当做谦谦君子归类到了好人的行列,到了关键时刻,还是露出了禽兽的本性。 公子扶苏不明白我为何瞪他,依旧冲我微笑,还一点都不避嫌的走过来。 “皇兄命令你,放手。”他压下赢湛的手,“真是的,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 闻言,我怒不可解的瞪了公子扶苏一眼,还是麻烦您闭上千万别开口说话! 只是我没想到赢湛居然会乖乖听从公子扶苏的话,真的送来了抓着我衣服的手。 外面的人都说这两兄弟的情谊牢不可破,想来传言非虚。 “解忧公主,我们没有冒犯的意思,本王的皇弟就是想知道,公主昨天是怎么被下药的。” 诶?赢湛只是想知道这个? 难道他不是想知道我和公子扶苏…… 我低着头,谁的目光也不敢接触,吞吞吐吐的将昨天在春来阁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出来。 “原来你们是误闯入去了那种地方。”公子扶苏恍然大悟的合起了掌心的扇子。 面对着赢湛,我一下失去了语言组织能力,“那个昨天,后来,怎么会……” “你还好意思问!”赢湛的表情显得有些不自然。 公子扶苏却用扇子遮掩着与赢湛有几分相似的脸庞,笑道:“昨日,公主你为保贞洁宁愿坠楼,这份气概令本王钦佩。还好老天眷顾,让公主你落进了本王的马车。本王还想问你叫什么名字,皇弟就冲了进来,将本王从自己的马车里赶了出去。一直到昨晚下半夜,皇弟才抱着你来到本王的王府,告诉本王原来你就是解忧公主。” “咿?公主何故嘴巴张的那么大?” “哦,没有!”我赶紧托住自己的下巴,从无比惊讶中回过神。 这么说来,昨天和我缠绵悱恻的男人,是赢湛! 我放入重获新生,只觉得一下子阳光也明媚了,空气也新鲜了, 就连树枝上那些叽叽喳喳的鸟叫都好似美妙的歌谣。 赢湛还是板着脸,房间里的气温都因此降低了不少,估计是在气我一个大姑娘跑去了那种危险的烟花之地。 不过,我已经不心虚了,也不再害怕对上他冷冰冰的眼神。 “咳咳,本王还有一些公务要办,就先告辞了。”公子扶苏见我们‘眉来眼去’,识趣的转身离开。 赢湛叫住他,“什么公务?” “替皇弟去封了那害人不浅的春来阁,哈哈哈哈!” 目送公子扶苏走远,赢湛坐到我的床边,伸出修长的臂弯搂住我的肩膀,“那里,还痛吗?” “哪里?哦哦,不、不痛了。”每次和赢湛说话,我都觉得自己掉了智商。 还是机智一点,转移话题的好,“想不到公子扶苏对你那么好。” “本王承诺过会扶持他登上皇位。”赢湛在我耳边认真的说。 我不忍心打断他的豪言壮志,只是公子扶苏与那帝位有缘无分,无论赢湛如何帮他,历史上都会轮到公子胡亥继位。 赢湛又往床上挪了一点,让我感受到了几分慵懒的暧昧气息。 这家伙,不会又想…… “我想下地走走,活动活动筋骨。”我掀开被子,挪动了一下双脚,突然一阵酸痛就从我下半身席卷而来,疼我的差点叫出声音。 赢湛温柔的将我横抱起来,步伐稳健的走出房门,“本王抱着出去走走。” 公子扶苏比赢湛在朝廷中地位尊贵,王府里的下人也比赢湛府中的多上一倍,几乎在每个拐角都能遇上几个被赢湛吓得跟鹌鹑一样的奴仆。 “公子高吉祥。”又一个婢女撞见我们,吓得跪在地上。 好在这些下人没一个认识我,算是保住了解忧公主的清白。 在这个恢弘陌生的王府里溜达了一圈,赢湛将我抱回屋子。 屋子里已经被整理过了,一夜疯狂留下的痕迹都被抹去了,要不是身体上的疼痛提醒着我,恐怕我只会当做一夜春、梦。 早上来敲门的婢女端来一个方形木盘,恭恭敬敬行了个礼,“禀告公主,这是您的衣服,奴婢已经浆洗干净,熨烫平整了。” “退下。”赢湛清冷回应,年轻的婢女又行了个礼退出去,关上房门。 她走的时候,脸蛋红扑扑的,丝毫不敢看我们,估计以为赢湛叫她出去是又想对我做些什么。 “你怎么不出去?”回到柔软的大床,我有些惊慌。 赢湛理所当然的勾起嘴角,“本王为何要出去?” “男女授受不清!你不出去我怎么换衣服?” “哦?你身上有哪里是本王没看见过的?还是你忘了,需要本王来提醒你一下?” 赢湛伸出干净修长的手指探进我的领口,不动声色的挑开了我的一侧衣领。 肩膀一凉,我才察觉到他做的“好”事,一把抱住自己,“色狼,你想干嘛?” “不想干嘛,快点换衣服。”赢湛抓起放在床边的衣服,扔在我的头上,“别想赖在其他男人的府邸,换好衣服,本王送你回驿站。” “明明是你把我带来这里的……” “也不知道是谁把马车震坏了,本王才会勉为其难来到这里。” 卧槽,车震,还震坏了。 想起昨晚上疯狂的一幕幕,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 第198章:紫微星的预示 第198章:紫微星的预示 三两下穿好了衣服,拿起腰带的时候,一个精致的锦盒从掉了出来。 “喏,这是公孙环对你的一片心意。”我心情复杂的将锦盒递给赢湛。 赢湛看都没看那个盒子,“父皇的嫔妃与皇子之前私相授受,可是要被五马分尸的。你做这种事情,是希望本王早点死么?” 我打开盒子,举到赢湛面前,“这可不是一般的东西,你先看一下眼嘛~” “这是——”盒子里金灿灿的丹药让赢湛双眸一亮,接着疏朗的眉头便微微拧了起来,“不、老、药!” “你收下了,我也算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了。” “谁说本王答应收下?不老药需要连续服用七颗才有效用,服下一颗只是浪费。” “你的意思是,要等公孙环把剩下的六颗不老药都偷出来?” “她没这个本事。”赢湛不屑冷笑,意味深长的晲着我,“再说,本王也没兴趣长生不老。” 我伸出小手摸了摸赢湛的额头,“没发烧吧,人人都渴望老生不老,你竟然不稀罕?公孙环要是知道你有这个想法,一定哭晕在厕所。” “无论她哭晕在哪里,没兴趣就是没兴趣。本王的兴趣只有一个~” “什么?” “你!” 赢湛戏虐的在我脸颊亲了一下,我的脸刷的就红成了番茄,我及时推开他,免得又要擦枪走火。 “不要算了!”我将锦盒带进怀里,心想着等下次进宫时,找个机会还给公孙环。 赢湛等我穿戴整齐,又当着全府下人的面,抱着我送入准备好的马车。 马车的车顶一看就是刚修葺过,崭新的木料与周围陈木的颜色对比明显,我不好意思的抚着额头,“给公子扶苏添麻烦了。” “笨!”赢湛弯曲食指敲了一下我的脑袋,“你麻烦的人是本王!” 我发现赢湛的嘴角上似乎有一个小小的疤,已经被草药遮盖过,不仔细看很难察觉,伸出手指轻轻的摸上去,“怎么伤的?” “被一只猪啃的。”赢湛没好气的抓住我的下手。 “猪?”我不解的歪着脑袋。 赢湛凑近我,挺拔的鼻尖距离我娇俏的鼻头只有半寸,“还是一只发情的母猪。” 我被赢湛“欺负”了一路,终于回到驿站。 赢湛又想抱我下马车,被我打住,“给点面子,别让他们看出来。” “如你所愿。”赢湛似乎在我的表情中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扯出一个浅笑,看得我有些着迷。 驿站里一片冷清,这气氛可和燕京人一贯的爱热闹的氛围大不一样。 院子里,库尔班和阿莱齐齐跪在地上。 现在虽说已经进入春天,可秦国地处秦岭,冬去春来交替的时间要比南方地区晚一些,故此屋顶和地面上还有一些来不及融化的残雪。 阿莱披头散发,衣服也被撕破了,哭哭啼啼的不断抹眼泪,估计是库尔班兽性大发毁了她的清白。 库尔班则是光着上半身,身上缠绕着带刺的藤条,一副负荆请罪的模样。 这二人跪地的方向,对准了大巫的房间,可大巫房门紧闭,完全不搭理他们。 “你们在干什么?”我唐突问道。 库尔班和阿莱木讷的转过头,看见我好好的站在那里,两双眼睛同时冒出了喜极而泣的泪花。 阿莱哭的梨花带雨的冲过来,一头扑进我的怀里,“公主,您终于回来了,阿莱还以为您轻生了,呜呜呜……” “傻丫头,我没事,公子高救了我。”我拍着阿莱的后背安慰道。 阿莱是个可爱的小姑娘,红着眼眶特别惹人怜爱。 可库尔班不一样,一个腿粗膀圆的大汉努力憋着眼泪的模样,一点都不招人疼惜,只叫我看的起鸡皮疙瘩。 他也想学着阿莱那般抱住我,被赢湛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中伸出的大长腿绊了一跤,一个狗吃屎摔在我的脚前。 “将军,您没事吧。”虽然是一场意外,但阿莱变成了库尔班的女人,也算是认命了。 燕京的女人都将忠贞放在首位,从昨晚起,阿莱就会将库尔班摆放在她生命中的第一位置。 我郁闷的翻了个白眼,“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库尔班听不懂中原的谚语,从地上爬起来,拍拍掌心的灰,“公主,您再说什么呀,鲜花本就应该插在牛粪上才能吸收养分,开得更加鲜艳。不扯这些没用的,你能安然无事的回来,简直是太神奇了!” “解忧公主昨天和本王在一起。”赢湛挡在我和库尔班中间,他冷冽的气势让库尔班这个鲁莽汉子不由自主的退后了几步。 “那你们有没有……?”库尔班挠着后脑勺,吞吞吐吐。 “没有!”我脸红的就像一片猪肝,从库尔班挑起眉毛的细节,感觉自己已经越描越黑了。 赢湛替我解围,“本王与公主下个月就要成亲了,昨晚秉烛长谈一番,将军不会介意吧?” 言下之意,反正赢湛和我就要结婚了,未婚夫妻在一起浪漫一晚上需要你这个外人管闲事? 再说,闯祸害我的始作俑者就是库尔班,应该老实一点,闭上嘴别问那么多。 “呵呵呵,有劳公子照顾我家公主了。”库尔班总算识时务了一回。 “解忧公主大病初愈,需要静养。希望将军不要在搞出差池,否则本王会将此事原原本本的禀告燕京国王。把公主伺候好,本王还要准备婚礼事宜,就不多留了。” 库尔班被赢湛抓住了小辫子,无可奈何,只能像一条哈巴狗一样恭送赢湛离开。 听见我们的吵嚷声,大巫终于推开了房门。 但他见到我却没有库尔班那么惊讶,像是早就知道我会平安无事。 简单的冲我点点头,就伸长了脖子抬头看天。 其实,星星和月亮无论昼夜都会悬挂在天上,就是有时候太阳的光芒过于刺眼,掩盖住了星月的光芒,凡人的肉眼才会看不见。 大巫在燕京国的职位相当于国师,不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通晓药理明辨阴阳,我不知他为何会被摆放在瓦罐里,但我清楚一点,那便是大巫绝对不是普通人。 对着晴朗的天空看了大半天,大巫才神清气爽的嘿嘿一笑,:“紫微星熠熠生辉,这说明,咱们公主很快就要回来啦!” 我听完心弦猛地一紧,想起了前不久做的那个噩梦。 梦中的女鬼不出意外,应当就是解忧公主的鬼魂了。 可大巫却信心十足的说,真正的解忧公主很快就要回来了? 这太矛盾了一些吧?! “吁——!”驿站外,一个风尘仆仆的燕京装扮的男人勒紧了麻绳。 这人我曾见过一次,名叫穆奇,除了库尔班,就属他在燕京勇士中最为勇猛。 穆奇带着满身的尘土,从马背上跳下来。 大巫扬起的嘴角裂开更大,缩进瓦罐里咕噜噜的滚过去,“公主呢?可是安置在别处,先让你回来报信,在派人去迎接?” 穆奇几乎与黄土同色的脸上痛苦的拧了起来,突然跪在地上嚎啕大哭,“穆奇没用,找了那么久都没有找到公主,只找到了这个。” 穆奇哭着,抖着手从怀里掏出了一把包裹在红色布料中的一把匕首。 我一看,顿时心惊肉跳。 大巫的声音也颤抖的不成样子,说出了让我惊骇的原因,“血霁!这是公主的命刀,怎么会在你这里?” “血霁是穆奇在一处乱石堆中找到的。我们燕京人自打出生就会拥有和自己性命相连的兵器,刀在人在,若是刀离开了主人的身边,就说明刀的主人已经殁了。大巫,是穆奇去晚了,解忧公主已经殁了……” 说道最后,穆奇已是泣不成声,五体投地的趴在大巫面前。 大巫也陷入了极度绝望的恍惚状态,他没有目的的移动弯曲的双腿超前走了几步,就一个踉跄被绊倒了。 黑色的大瓦罐失去控制,滚到了墙边,迫使大巫仰面倒在地上爬不起来。 大巫的眼睛直直的盯着天上不断闪烁出璀璨光芒的紫微星,似乎不能理解为何代表了解忧公主命运的星辰没有随着她的离世一同冥灭,反而闪烁出更要耀眼的光芒。 库尔班也如石化一样,带着一脸过度震惊的表情站在原地,连哭都忘了。 我走到瓦罐旁,想要把大巫扶起来。 “别挡着大巫观察星象,这不可能,紫微星还亮着,解忧公主不可能殁了。”大巫一瞬不瞬的望着天空,将我推开。 我只能后退了几步,不知所措。 就在我退后的过程中,忽然一道白茫茫的光束不知从何处落下,照亮了我的眼睛。 看见这幅场景,大巫老眼中的迷茫也在一瞬间烟消云散,用力的抓住我的手,激动的喊道,“大巫知道了!大巫知道紫微星为何还在闪亮了!因为,你才是那颗真正的紫微星!” “大巫,您是不是悲伤过度,脑子坏了?她就一替身,怎么会是我大燕京的至高无上的解忧公主?”库尔班费解的吼道。 从他的语气中,我能充分感受到他对解忧公主的仰慕。 仿佛大巫将我和解忧公主相提并论是对真正的解忧公主的玷污,也是燕京人民无法忍受的事情。 我无奈的扯了扯嘴角,这样一个坚定自强,身份高贵,体态婀娜,貌美如花的女子恐怕也是每一个燕京男子心中的女神吧。 但大巫自有他的想法,只是瞪了库尔班一眼,后者就不敢再造次。 “接下来的事情,全部都听大巫的。”大巫从瓦罐里掏出了一块用木头雕刻的令牌,对院子里的人命令道。 “是!我们听凭大巫差遣。”闻言,院子里的人都跪了一地,连库尔班也单膝跪地满是尊敬的样子。 我估计这块令牌就跟皇帝御赐的金牌是一个用途,见到令牌如见到皇帝,大家才会这样惶恐。 大巫站在云舒云卷的天空下,深吸了一口气,表情神圣,“紫微星告诉大巫,我燕京国的公主就在这里,她一直在我们身边。” 说罢,大巫用一种激动中带着一丝恳求的神色看向我,“从现在起,她就是紫微星,她就是我们誓死追随的解忧公主!” 听到这里,我已经目瞪口呆了。 “请跟我来。”大巫对我对话的语气瞬间尊敬起来,让我很不适应。 我极不自然的跟着他走进房间,大巫动了动手指,房门就“嗙”一声自己关上了,大巫又看了一眼烛台,烛台上的蜡烛也径自点燃。 “公主见笑了,这些只是大巫的小把戏,若是公主感兴趣,大巫自当倾囊相授。”大巫笑眯眯的搬来一张椅子给我座。 由于他平日里想要休息的时候都是缩在黑瓦罐里,所以他的房间中只有几个摆满了稀奇古怪东西的大柜子,一张桌子,没有床也没有凳子。 “谢谢。”我尴尬的坐下,不知道大巫还想要做什么。 “紫微星的光芒照亮了你的眼睛,说明你才是真正被紫微星眷顾的人,这是老天的安排,让你成为解忧公主。”大巫夸张的睁大着眼睛,他的脸很白很白,瞳孔黑色宛若一潭死水,可我在他的脸上看见了希望。 “你愿意吗?” 解忧公主殁了,大巫需要我代替解忧公主完成和亲的重任。 第199章:屁桃仙人 第199章:屁桃仙人 我不能再做回那个王元宵,要不要接受大巫的提议? 想起赢湛的俊逸如刀削斧凿般的脸庞,我私自的想要接受这份从天上掉下的馅饼。 可明理人都知道,世界上并没有免费的午餐。 我心中也存在着强烈的不安,总感觉这件事情没那么简单。 大巫将解忧公主的命刀血霁双手呈现在我的面前,“只要收下血霁,你就可以做我燕京的公主。” 血霁锋利如芒,还有刀身上凿出三道血槽的刀刃,我早就见识过了。 当时是在秦玉郎的手中,他就是用这个血霁割开我的皮肉,释放我的鲜血来交换解忧公主的复生。 巧合的是,赢湛的胸口也存在着一个狰狞的,被血霁刺穿的伤疤。 期初我一直怀疑赢湛胸口的伤疤是他的致命伤,直到吴言老道告诉我,赢湛只是灵魂出窍并没有真正死亡,才觉得事有蹊跷。 而若两千年前的那个和赢湛成婚的解忧公主真的是我,那是不是说明,赢湛胸口的刀疤是我亲手造成的? 我的思绪乱做一团,未来和现代发生的事情交错重叠,像一团永远解不开的毛线团压在我的心里。 “大巫,有件事情,我一直没有告诉你们。” “请讲。” “其实,我不是人,我的真身是一条鲤鱼精。人和鱼是不能结为夫妇的,若强行结合,必遭天谴。” 我没有说的是,不久之前,我已经亲眼看见过天谴的发生。 那生灵涂炭,人骨堆积成山的场面,我再也承受不了第二次。 大巫似乎早就看穿了我的身份,神秘的裂开嘴,压低了声音,“只要有心,鱼也是可以变成人的,大巫说的是真正的人。” 我的心跳猛地一顿,“什么办法?” “如此说来,你是答应接受解忧公主的这一身份了?” 见我的眼中绽放出了激动的光芒,大巫才继续说道,“想要变成人,就要将错误的命运进行修改,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改命’。改命的办法有两种,第一种就是你悄悄下到阴间,把阎王手里的生死簿偷出来,将你的名字从畜生道中抹去,再添加到人道之中。” 下到阴间已经是十分危险的事情了,还要进入阎王殿这种最高戒备的地方,去篡改生死簿? 这恐怕也只有齐天大圣孙悟空那身本领才可以完成的任务吧。 我摇摇手,催促道:“这个太难了,做不到,再说说下一个。” “另一个办法么,要看你有没有这个缘分了。就是找到掌控了人世间一切因缘的神仙,说服他来帮你。爱的力量可以改变所有人的宿命,自然也可以让你从一条鱼变成一个真正的女人。” “大巫是让我去找月老帮忙?” 要不要那么扯?! “信则有,不信则无。这样吧,这把血霁先放你这里,要不要把握住幸福,好自斟酌。” 大巫将血霁放进我的掌心,并没有特别沉甸的分量让我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压力。 我忐忑不安的走出大巫的房间,阿莱和库尔班等人还在如木鸡般站在屋子里。 见我握着血霁走出来,先是一愣,然后便似多米诺骨牌一样哗啦啦跪倒一片。 “属下拜见解忧公主。” 他们说话的声音十分尊敬,似乎真的已经将我当成了他们的公主。 “免礼。”我抬了抬手,毫无公主应该有的气势。 阿莱走过来扶住我,我发现她走路的姿势也是一拐一拐的,叹了口气,“你今后想怎么办?” “阿莱是解忧公主的奴婢,自然是跟在公主身边。” “你不想嫁人?” “不想。” 阿莱直摇头,脸颊上一片通红。 我暗笑,口是心非的小丫头。 “库尔班,你过来。” 我决定先成全了这小两口,他们认识多年,也算是老相识,又有了夫妻之实,理应结为夫妻。 “你想怎么安顿阿莱?” “阿莱是公主的人,那轮得到我安排?” “你是说,你欺负本公主的阿莱,却不想负责是吧?” “末将不敢。” “那就让大巫算一个良辰吉日,把阿莱赢娶过门吧。” “这……末将遵旨。” 我第一次觉得,解忧公主这个身份还挺好用的。 解决完阿莱的终身大事,我也算是对那个已经去世的解忧公主有个交代,虽说是阴差阳错,但我确实是在打她身份的主意,善待她身边的人,也算是一些小小的补偿。 阿莱并没有拒绝我的提议,温顺的站在库尔班的身后,一副小媳妇的模样。 这两天的遭遇让我感觉十分疲惫,可大婚在即,我想要从鱼变成人就要争分夺秒。 前往阴间篡改生死簿绝对是下下之策,那么就只能先去找找以前挂历上的印着的那位月老大人了! 按照大巫给我卜卦算出的方位,我来到了一片长满了桃子的地方。 从前我总是喜欢把桃子叫做屁桃君,顾名思义,桃子的形状和屁股长得很像,颜色也都是粉粉嫩嫩的。 初春的气温还有些微寒,并不是桃子生长的时节,但这些桃树的枝丫都已经成熟的果实压弯了,明显就是被施了法术的。 卧槽,这个月老不会是喜欢啃桃子吧? 想起孙悟空当弼马温时吃了一口千桃被罚的典故,我赶紧收回想要摘桃子的手。 不问自取就是偷,万一这个月老是个屁桃控,我在他面前的第一印象可就毁了。 “有人吗?” “月老在吗?” 我在屁桃园子里逛了一圈,除了肥美的桃子和翠绿的桃树叶,一个人影也没见到。 屁桃园的正中流淌着一条清澈的小溪,大约一米来宽,半米来深,水质清澈。 我捧了一些溪水送进嘴里,水质甘甜,比农夫山泉还要甜。 “嘿,奇了,水里居然也长出了一颗大桃子!” 距离我不远处的溪水中央,一个半米来大的毛桃,漂浮在水面上。 这颗桃子的生长环境无比奇特,个头也比树上的那些桃子大得多,我好奇的跳进小溪里,想要一探究竟。 话说这只桃子上的毛未免也长得太多了吧。 我刚用手指摸了一下,那颗毛桃居然说话了! “哎呀,哪来的淫贼,摸人家屁股?!” 噗!我瞬间将刚才喝的溪水喷出来。 原来这不是毛桃,是一只长满了毛的屁股。 就说桃子和屁股长得忒像,这回闯祸了吧! 说话的是一个拥有36z尺寸臀围的婆婆,她的身高只有一米左右,三分之二的体积长在了屁股上,手短脚短,看背影很容易误认为是一只巨型屁桃。 这造型,发育的也太奇葩了吧! 我的嘴角止不住想笑,硬生生的给憋回去了。 “请问,您是月老嘛?” “老什么,人家看上去很老吗?”屁桃婆婆转过身,泡面卷的头大概遮住了她的大半张脸,但我的注意力还是无可避免的集中在她嘴角拿着长毛的黑色痦子上。 “也不是很老,呵呵呵。”我昧着良心笑了几下。 “叫我小月就行了。”屁桃婆婆徒劳的整理了一下泡面头,“无事不登三宝殿,你这条小鲤鱼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这牛叉哄哄的态度,让我确定眼前这位叫做小月的婆婆就是传说中的月老。 靠,果然挂历上的月老都是骗人的! 我挤出一个诚恳的微笑,诉说了来到这里的原因。 “想要逆天改命是吧?容易~~~可我帮了你能得到什么好处?”月老扭着36z的大屁股,跑到一颗桃树下摘下一只桃子送进嘴里。 我将身上的值钱货全都翻了出来,“您看这些可以吗?” 月老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地上的碎银子,金镯子和珠花,不屑的从鼻子里挤出了一个冷哼,“你要的是逆天改命!又不是去菜市场卖肉,拿这些破铜烂铁来,太天真了吧。” “还请小月婆婆明示。” “叫我小月!” “是,请小月明示。” 月老围着我转悠了一圈,闻了闻的我身上的味道,“姑娘,我需要一双眼睛替我看守桃园,你要是愿意将眼睛挖给我,我就帮你和你的情郎系上一条人类专用的红线,如此一来,只要不触犯禁忌,你就能永远做人了。” “你想要我的眼睛?”还没挖,我就觉得眼睛的部位火辣辣的有点痛。 可要是用一双眼睛,换我和赢湛这一世的幸福,或许是笔划算的买卖。 “你的眼睛可没用,我想要的是在你身边的那双能够预知未来的眼睛。”月老说话的声音很轻,却像是贴着我的耳朵在说,听得我头皮发麻。 能够预知未来的眼睛? “你是说,想要我挖出大巫的眼睛?” “对,对!没错,就是他那双神奇的眼睛!把他的眼睛带来,你就能变成人了。”月老重复说着这段话,试图蛊惑我。 伤害别人,成全自己,或许比挖掉自己的眼睛来的容易。 可我没有伤害别人的习惯,也不想双手沾满鲜血。 月老没有等我,化作一团粉色的烟雾消散了,徒留下诡异的笑声,“我知道,你一定会将眼睛带来的,因为你没有其他选择哈哈哈哈……” “你错了,我还可以去地府!”我转身离去,心中满是失望。 人妖通婚会触犯天条,我擅自修改生死簿,要是被抓到了一样会触犯天条。 不同的是,前者会连累赢湛一起受罚,后者就是我一人做事一人当。 是夜,我在驿站最西面的房间里,学着以前外婆走家时灵魂出窍的样子,先点燃七支蜡烛,然后带着用骨灰制作的沙漏前往阴间。 我还记得上一次去阴间的教训,阴司一天,地上十年,所以带一个计时器是十分有必要的。 秦朝时候的阴间和现代的阴间几乎没有什么不同,依旧漫天都是如白雪一般飘散的骨灰,阴森森的,空气很不新鲜。 唯一区别就是鬼魂所穿的衣服,之前我看见的鬼魂都穿的是现代装,现在在我身边擦肩而过的都是穿着长袍的古装鬼魂。 我猜测生死簿应该就摆放在阎罗王的审问鬼魂的桌子上,当务之急是要像个办法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阎王殿。 躲在阎王殿外等了几分钟,一个身材消瘦,长着马脸的阴司用铁链锁着十来个鬼魂打算进入阎王殿。 我看准机会就垫着脚一溜烟的跟到队伍最后,拉着马面的锁链滥竽充数的混进去。 当我触碰到锁链时,马面牛头看了我一眼,却好像没发现多出了一个人,继续往前走。 我拍拍狂跳的心脏,让自己保持冷静。 又找了个机会脱离了马面带领的小分队,我再度脚底抹油,溜进了阎王殿。 估计是下班时间,阎王殿里竟然连个守门的都没有,我蹑手蹑脚的走进去,感觉就如大巫所说,连老天都在帮我。 大殿两侧放满了各种严刑拷打的刑具,刑具已经生锈了,却还沾满了血,应该是不久之前才使用过。 而正中则摆放了一张三米多高的巨型桌子,还配备一把同样大尺寸的椅子。 我抱着桌子腿爬了半天才爬到了桌面上,心想着,阎罗王威武是人尽皆知的,可究竟是有多庞大才会需要一套这么大尺寸的桌椅? 第200章:上刀山,下油锅 第200章:上刀山,下油锅 桌上摆放的毛笔和生死簿也骇人听闻的大尺寸。 尤其是那本生死簿,几乎比我的身高还要宽大,每次翻开一页我就要使出吃奶的力气。 本子虽大,里面的字却比蚂蚁还要小,一行行密密麻麻的,看得人眼花。 看了眼记录时间的沙漏,只剩下不到一半的时间,估计在阳间已经过去了好几日了。 我不敢停留,在几亿个名字中寻找着自己的名字,终于,我在水精一览中找到了:鲤鱼精 王莲缀字样。 大巫说过,只要用毛笔划掉就好了。 我抱起那支十几斤重的毛笔,沾满了墨水,刚想动笔,一个巨大的如五指山一样的阴影就从我的头顶笼罩下来。 一只如席梦思大小的手掌毫无预料的抓住我的腰,将我捏在手里,迫使我的视线对上手的主人。 那个穿着血色官服,头戴乌纱帽,体型超过十米的赤脸巨人! “汝想要对吾的生死簿做什么?” 他的生死簿? 生死簿不该是阎罗王大人的么? 这么说来,我不止是被发现了,还是被阎罗王大人逮了个现行?! 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我背上的冷汗就一个劲的冒了出来。 “阎罗王大人,饶命啊,小女子就是迷路了,误闯到这里。” “接着吹,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谢天谢地,阎罗王大人没有直接把我捏死。 脑经转了一圈,我嬉皮笑脸的讨好道,“小女子就是看见这判官笔上翘起了一根毫毛,想要帮您拔掉。” “放肆!”不知为何,阎罗王突然怒焰高涨,手中的力气大增大了些! 我的肠子都快要被那只巨手按得从嘴巴里挤出来,手一松,判官笔就直直的砸进满是墨汁的砚台里。 “哐当!”墨汁飞溅,弄脏了摊开的生死簿,还溅到了阎罗王的脸上。 乌黑发亮的墨汁瞬间盖住了生死簿上写着我名字的那一行字,歪打正着,我眼中冒出了一抹得逞的光芒。 可还没来得及偷笑,生死簿上的墨汁就像是变戏法一样融汇成一颗颗墨色的水珠,从生死簿上主动滚回到了烟台里。 我惊骇的瞪大了眼睛,“怎么会这样,那上面的名字明明就是被涂掉了呀。” 阎罗王哈哈大笑,脸上的表情却没有变化,像是带着面具,“你没听说过,判官笔,生死簿,是只有阎罗王才能使用的吗?除非你的道行高过阎罗王,否则无论如何涂鸦,生死簿都会立刻恢复原状。” “卧槽!”我不小心骂出了声。 还好阎罗王听不懂我网络用语,只是露出的狐疑的表情。 算我倒霉,先想办法脱身再说。 我双手合十,装出可怜巴巴的表情恳求道:“小女子真的是不小心才闯进来的,求您高抬贵手,把我放了吧。” 阎罗王还是一副铁面无私的表情,不容商量的摇摇头。 他脸上还沾着墨汁,一摇头,墨汁顺着脸颊流淌下来,他抹了一把,居然抹掉了脸上的半张嘴。 我揉揉眼睛再看,骇然发现这位阎罗王大人的五官,好像是用颜料画上去的! “你不是阎罗王?”发现了端倪,我胆量立刻被壮大了。 搞了半天,抓我的是一个骗子! 威名赫赫的阎罗王乃是永生不灭的神仙,容貌天定,威风凛凛,怎么可能是画出来的脸?! 被我揭穿后,那个冒牌货也慌了,加上我在他的手心里拳打脚踢,一脚踹中了他的鼻子。 冒牌货吃痛之下,大喊一声,化作一阵白色的烟雾消失了。 而与此同时,阎王那张比我家客厅面积还要宽大的判卓上,豁然多出了一块石头。 很明显,刚才那个阎罗王就是眼前这块压在宣纸上,两米来长如羊脂白玉般的宝石冒充的。 我走上去,伸出手指在石头上戳了一下,“别装了,不如我们做个交易,你悄悄带我出去,我就不揭发你假扮阎罗王的罪状。” “切,我的职责就是守护阎罗王大人的桌子,没什么好让你揭发的。”石头不屑冷哼。 怪不得我说判官笔上翘起一根毫毛会让他发怒,原来这块石头就是负责管理桌子上办公用品的小厮。 我发现他变灰石头之后说话的声音有些耳熟。 似乎以前在地狱里也曾经听见过这种声音,脑海中一个没有面孔的人影浮现出了出来,“石头,你的名字是不是叫沧澜?” 石头大惊小怪道:“我只是阎罗王大人顺手从黄泉里捡起来的石头,怎么会有名字?不过沧澜这个名字还蛮好听的,本大爷就勉为其难收下了。” 说到这里,我更加确定,眼前这块石头精就是两千年后掌管枉死城的城主沧澜。 只是我没想到,我和沧澜的渊源从两千年前就开始了,此时的沧澜比起今后的模样显得稚嫩的多,但古灵精怪的劲却一点没有变。 我记得,沧澜特别在意为他雕刻身体的人,没有来得及给他雕刻完成面部就跑去投胎。 如果我和他商量一下,帮他雕刻一张脸,或许他可以开个后门放我离开这里。 “喂,石头,我们——” “叫我沧澜!” “好吧,沧澜,我还有一个提议,你虽然是一个石头精,但石头没有手脚也没有脸,就算你日后成为了不起的大人物,也是没有身体和面部的。不如你不要惊动大家,悄悄放我出去,以后我就用刀和斧为你雕凿出身体和面目。” 听我一言,沧澜沉思了片刻,“若我救你,你当真能把我雕刻成人?” “那还有假?!保准把你雕刻成一个大帅哥!”我拍着胸脯保证。 “那好。”沧澜一下从桌面上蹦跶起来,我还以为他是要我去什么密道逃离这里,却不料沧澜突然放声喊道:“救命啊,有贼,快来人啊!” 卧槽! “你说话不算数!”我也大声嚷嚷起来。 沧澜给了我一个背影,就从三米来高的桌子上跳到地上,一溜烟跑向大门处。 顺着门外一双一米来宽的墨色官靴,爬到了一只腾空十来米的掌心里,大声禀告道:“阎罗王大人,我抓到了一个企图想要篡改生死簿的小贼。” “哦?”真正的阎王爷一开口,整个大殿都被他极度低沉的声线震的微微颤动,“把她抓起来。” 我的身体也不由自处的从脚底抖到了头皮,这才明白什么叫做不怒自威。 牛头马面二位鬼差突然出现在我的身后,手脚麻利的往我头上套了个木质的枷锁,一脚从桌上踹到地上。 我在地上滚了两圈才稳住身形,定睛一看,阎罗王已经正坐在高堂之上,牛头马面站在他的身后,一个手持长矛,一个手持锁链。 这一刻,我仿佛看到了开封府里的包大人,也感觉自己如蝼蚁般渺小。 “啪!”阎罗王敲了一下惊堂木。 我发现那惊堂木就是沧澜化作的顽石! “鲤鱼精,你阳寿未尽就跑来地府,该当何罪?” 我吓的抖如筛糠,没胆子再阎王爷面前油嘴滑舌,“鲤鱼精知错,还请阎罗大人法外开恩。”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念在你活着的时候没做过什么坏事,你去刀山,油锅中走一圈就可以还阳了。” 阎罗王说完,火色的大袖一挥,我眼前的场景就转变成了十八层地狱中第七层的刀山地狱,专门用来惩治杀生者。 刀山诡异的漂浮在一片血海之中,高耸入云,可那天上的云彩也是暗红色的,充满了黑暗的血腥气息。 我呼吸了一口这里的空气,就忍不住吐了一地。 刀山上插满了大小不一,密密麻麻的尖刀,连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上刀山者的每一步会被尖刀插入身体,然后拔出,再插入,周而复始,直到肠穿肚烂。 而从这些生前杀生者身上留下的鲜血,就全流向了刀山的边缘,汇聚成了这片一望无际的血海。 牛头解开我的枷锁,马面剥掉我的鞋子和袜子,将我推到刀山下,“去吧,早点服刑,早点送你还阳。” “二位大爷,我爬完这一圈还有命嘛?”我心惊胆战的问。 牛头和马面对视一眼,哈哈大笑,“爬完了你还能留半条命,要是不爬,就只能把你送去枉死城了。” 说起枉死城,我就想起当初前往枉死城看见的景象,无数的枉死鬼都现在沼泽中浮浮沉沉无法自拔,我宁愿爬到山也不想去那种令人窒息的地方。 “我爬就是了。”我扭腰搓手,做了一番热身动作。 巨大的刀山上已经挂着大约有几千个鬼魂,他们的身体大多已经被刺成了窟窿,有的脸眼珠都被挑了出来。 爬的最高的那几个鬼魂,都没了力气,像是被风干的咸鱼悲凉的悬在刀尖上,生不如死。 我咽了咽口水,试探的想要往刀山上爬,跨上去的第一脚就被一把锋利的小刀戳进了脚心。 从脚底板传来的疼痛瞬时让我发出一声惨叫,听见我的鬼哭狼嚎,牛头马面又恶趣味的哈哈大笑起来。 真是一群变态! 我委屈的想要落泪,可想起赢湛那张帅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妖孽脸,又有了力气咬着牙继续往上爬。 大约爬到十来米的时候,我手脚上的窟窿已经深可见骨! 一只瘦骨嶙峋的鬼手扯了扯我沾满血的裤腿。 回头一看,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头,他的牙都快要掉光了,做了个叫我让路的动作,瘪着嘴道:“你是不是莲缀小姐?” 我一惊,“你怎么知道?” “找到了,大伙都往上爬,让莲缀小姐踩着我们的身体爬过去。”老头回头喊了一句,在他身后几百只鬼魂都七嘴八舌的回应。 接着,无数鬼魂就在刀山上架起了一个人梯,哦不,是鬼梯。 用地罗汉的方法,一只鬼踩着另一只鬼的肩膀,趴在到山上。 “你们这是?”我看不懂他们的行为,就连牛头马面也皱起了眉头。 老头讨好的对我笑道,“大伙都是受了命令来帮你的,别怕,只要踩着大伙们的背脊,就能安然无恙的翻过这座刀山了。” “可是你们也会受伤。”我看到老头的身上也满是血窟窿,有些过意不去。 “没事,大伙们都是心甘情愿的!你快走吧!”拉头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背脊,示意我踩上去。 其他的鬼也纷纷催促我。 “谢谢大伙了!”我不敢耽误,快步踩着用鬼的身体搭建出的梯子,爬过了刀山。 回到地上,牛头马面正在和一个穿着黑色大斗篷的男人用鬼话商量着什么。 我好奇的看着那个隐藏在斗篷里的挺拔人影,只觉得说不出的熟悉,但那人不止穿着斗篷,宽大的黑色帽檐下还用一块黑布蒙住了眼睛,让我窥探不见半分。 更奇怪的是,这人的衣服全都湿透了,全身都冒着滚烫的白烟,像是刚刚从油锅里被捞出来。 马面插嘴道,“这种肯为喜欢的女人上刀山,下油锅的好男人已经不多了~~” 我吃惊不已,一种令我不安的预感从心底冒了出来,但还来不及提问,就被九头马面一左一右驾到了刀山边缘,抛进了翻腾的血海之中。 “服刑完毕,还阳去吧!” 第201章:一石三鸟之计 第201章:一石三鸟之计 从阴间返回阳间,灵魂进入肉体后,我睁开眼睛去感觉仿佛还处在梦境之中,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个隐藏在黑色斗篷下的男子。 “公主,您终于醒了,阿莱好担心你。”阿莱眼眶红红的,用力吸着鼻子。 我还睡在驿馆最西侧那间常年不见阳光的屋子里,阿莱,大巫和库尔班都忧心忡忡的看着我。 “我睡了多久?”一出声,才发现我的喉咙沙哑极了,嗓子眼里干涩的好似要冒出火星子。 这是严重缺水的症状,说明我已经走家了许多天。 “今天是第七天。”大巫的语气里带着嗔怪。 库尔班也插嘴抱怨,“就是,我和阿莱想尽办法给您喂粥喂水,可公主您就是紧闭双唇,茶米不进,咱们都快要急死了。” 看了眼在走家之前,放在供桌上点燃的七根蜡烛,惨白的蜡烛头上冰凉凉的,似乎早就燃尽。 外婆说过,走家是十分危险的法术,走家时人体会出现呼吸和心跳同时停止的假死状态,走家的上限时间是七根蜡烛,蜡烛烧完了,魂魄就会被永远留在阴间。 一定是那个穿着黑斗篷的男子又帮了我。 阿莱往我口中送了一些糖水,我才打起几分精神。 想要从床上爬起来,赫然发现身边居然还躺着一个人,并且自己的手还被对方紧紧的攥在掌心。 “赢湛,他怎么会在这里?” 赢湛的面色十分苍白,握着我手的那只手的手腕上缠着染血的纱布,另一只手的手腕上则暴露着一道血口,手掌下压着一叠纸,上面用血液画满了奇怪的文字,像是某种招鬼的咒语。 我的眼前闪过一条电流,将阴间发生的事情和眼前的景象联系在了一起。 那些突然冒出来,心甘情愿给我当垫背踩着过刀山的鬼魂,应该就是奉了赢湛的命令来帮我的。 他手腕上的伤口还在渗血,我见过他召唤鬼魂的过程,一张符咒只能控制一只鬼魂,刀山上成千上万的鬼魂,就需要用他的鲜血抒写出成千上万张符咒。 大巫站在一旁捣药,似乎在碾碎一支上百年的人参,“要不是公子高赶来,大伙还不知道公主命在旦夕。” 秦朝时期,人参这玩意有市无价,千金难求,极为珍贵,多数情况下都是用来吊命的。 大巫在我苏醒后才开始研磨人参粉,很明显是要给赢湛吃的,怕他失血过多丢了性命。 “赢湛,赢湛!”我摇了摇被他握住的手,轻轻的唤他。 可那张缺少血色的俊脸上依旧双眸紧闭,修长的睫毛在下眼睑笼罩出一片好看的扇形,丝毫没有颤动。 “磨好了没有,快给他吃啊!”我紧张催促。 我发现赢湛双手和脖子的皮肤都出现了如被烫伤一般的症状,局部还出现了恐怖的水泡。 这种肯为喜欢的女人上刀山,下油锅的好男人已经不多了~~ 马面的话如惊雷般让我浑身一震,难道说那个穿着黑斗篷的男人就是赢湛? 油炸鬼相当于对鬼魂判下的死刑,经常会出现让鬼魂魂飞魄散的下场,所以赢湛只命众鬼帮我爬刀山,然后将最危险的刑法留给自己承受。 这或许就是他独有的温柔吧,无论是对我,还是他手下那些鬼,赢湛总是默默背负着最痛苦的责任。 我的思绪很乱,看见大巫废了很大的功夫都没有把人参送进赢湛口中,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片刻不能冷静。 “我来!”抢过人参粉,我一口吞进嘴里,俯身贴上赢湛冰凉的唇慢慢送入他的口中。 “他的喉咙动了!”阿莱激动喊道。 “赢湛!你醒醒,赢湛!”我更加用力的摇晃他。 “呼——”赢湛苍白的双唇中突出一口气,缓慢的恢复了呼吸。 狭长的眸子微微撑起,露出了一副慵懒倦怠的神色,虚弱蹙眉:“本王九死一生,可不是为了看你哭的。” 被他这么一逗,我哭着哭着又忍不住笑起来,“谁要你救,浪费那么多血。” 他也温柔的扬起嘴角,伸出湿润的舌头舔了舔仍在流血的手腕,嘴角沾染上的鲜红在他纸色的面颊上显出一抹妖异的性感,“这种小伤,早习惯了。” 阿莱拿来了纱布和止血药,我麻利的为他包扎。 赢湛总是将自己的身体当做借来的用,一点都不懂得爱惜。 他那句习惯了,并不是逞强,而是真的习惯了。 我亲眼见过,他身上的有多少条伤疤,流过多少血,却永远无法习惯他早已麻木的那些伤痛。 “你怎么知道去阴间找我?”我的眼角湿湿的,鼻子也酸酸的。 赢湛又吞下一些人参粉,找了个舒服的位置靠在床头,骨节分明的手指饶有兴致的玩弄着我柔软的发梢。 “一只石精跑来送信,本王才知道你做了这种蠢事。” “你敢说我蠢?!”我炸毛了,对他的感激和内疚瞬间少了几分。 赢湛则丢给我一个“难道不是”的眼神,气得我只咬牙。 回头一想,给赢湛送信的石精应该就是阎罗王殿里的那个沧澜了! 他还真是狡猾,表面上不同意我的提议将我交给阎罗王大人立了功,暗地里又偷偷跑去搬救兵来救我,日后一定还会厚着脸皮来找我邀功,让我履行承诺将它的石头之身雕刻成为一个美男子。 这一石三鸟之计,一环套着一环,着实令人佩服,怪不得他能从一块给阎王爷做惊堂木的小石头步步高升为统领整个枉死城的城主。 但他害的赢湛受伤还是触犯了我的大忌,等他来找我时候,我定要把它雕刻的丑一些,方能出了这口恶气。 “二位大人慢慢聊,咱们这些闲杂人等就不打扰了。”库尔班见我们小夫妻斗嘴,带着一脸明白人的坏笑,把人都轰了出去,还贴心的为我和赢湛关上了房门。 靠!这些燕京人还真开放,我还没嫁出去,就全然放心将我交给赢湛了。 不过,经历上一次春来阁药酒之后,赢湛用身体帮我解毒的事情,大家都是心照不宣的。 驿站里人也就心安理得的将我这只小绵羊送给床上那只饥肠辘辘的大灰狼。 “你干嘛色眯眯的看着我?”我双手抱胸,警惕的想要逃离他的大手可以抓到的范围。 赢湛松垮垮的衣衫下露出线条优美的锁骨,戏虐的轻佻眉梢,“本王饿了。” “说什么胡话,站在大夫的立场上,我必须慎重的提醒你。第一,你失血过多不宜做剧烈运动。第二,这里可不是你的王府,只要我大声一叫,就会有人冲进来保护我!” 我一连后退了好几步,但他勾唇的弧度却扬起的更高,反驳道:“第一,本王七天粒米未进,是肚子饿了,就算对你有什么想法也要等本王吃饱喝足之后。第二,本王‘色眯眯’的看的不是你,而是摆在你身后的三菜一汤。” 闻言,我狐疑转身,只见桌上真的放了三菜一汤和两碗米饭,顿时羞耻的不敢抬头。 什么时候起,我也学会自作多情了? 一定是从阴间返回阳间的时差还没有调整过来,脑袋才会秀逗。 “饿了就起来吃,又没人拦着你……”我嘟着嘴,碎碎念。 赢湛朝我勾了勾修长的手指,墨色的瞳仁闪过一抹皎點,“本王两只手都伤了,不如你刚才怎么喂本王吃人参粉的,现在就怎么喂本王吃饭。” 赢湛足足在我那张干净柔软的大床上赖了两天,才肯回到他的王府。 理由是,陛下传圣旨召见! 摆脱了这只特大号的520强力胶,我又开始烦恼如何把自己从一条鱼转变成人。 阎王殿我是再也不敢去了,要是再被抓到,我可就真的要去枉死城安家了。 月老那边也是一筹莫展,我总不能为了一己私欲去做那些个伤天害理的事情吧。 再说了,大巫是整个驿站里对我最好的人,我怎么能打他的注意? 思来想去,我的小脑袋都快要爆炸了,都还是没有思绪。 阿莱端着一盘子洗干净的水蜜桃屁颠屁颠的摆在我面前,“公主,这是环姬送来的贡果,说是给你尝尝鲜。” 我一看见桃子就想起月老的那对长着毛的大屁股,胃里直冒酸水,拧眉扶额,“别让我看见桃子,端去给大巫和库尔班吃吧。” 这几天,我已经开始适应去做成为解忧公主的角色,有大巫撑腰,在驿站里也是混的如鱼得水。 阿莱有些惋惜,还是点了点头,跑去了库尔班的房间。 看着她欢快的背影,女大不中留几个字从我脑中蹦了出来。 我不由仰天长叹,为啥别人的爱情都顺风顺水,偏偏只有我和赢湛的爱情要婉转千回,历尽磨难,还凶吉难料? 或许是我又开始思念赢湛,住在我肚子里那条蛊虫也开始躁动不安,一会儿打滚,一会儿钻洞,疼得我倒在地上哇哇大叫。 阿莱送完桃子来找我,看见我面色发青的在地上打滚,立刻把大巫找来。 “公主,你怎么了?” “虫子,咬我!” 看见大巫,我仿佛看见了救命稻草,死死拽住他的袖子。 大巫在我的肚子上按了两下,疼得我冷汗都冒了出来,感觉大肠小肠盲肠十二指肠都被打成了一个中国结,这滋味比爬刀山还难熬。 “库尔班,快把公主抬到床上。” “哦,好!” 库尔班抱起我冲进房间,嘴里还叨念着:“公主和公子高上午才分开,怎么下午蛊虫就作祟了,莫非是印证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闭嘴!”我咬牙切齿的骂道。 库尔班乖乖闭上嘴,将我放到床上,将床前的位置让给大巫。 大巫掀开我的衣摆,看见我平坦的小腹上不断冒出紫色的恐怖青筋,充满睿智的眼睛立刻沉了下来。 他快速从黑瓦罐里拿出了七八个大小不一的瓶子,倒出里面的粉末参烈酒搅拌成泥状物涂抹在一片粽子叶上贴在我的肚脐上。 我记得上次大巫给我的粽子叶上也有麝香,但这一次明显麝香的气味更重了。 大约过了几分钟,药泥渗透进我的皮肤,在我肚子里折腾如拆迁队一般的蛊虫终于安分下来。 我虚弱的喘着大气,郁闷的问:“到底怎么回事?赢湛说过必须要与他分离12个时辰,蛊毒才会发作。” 大巫面色阴沉,不假思索的回答:“你肚子里的不是情蛊,而是母子蛊。母蛊只有一条,但子蛊却有千千万万条。这母蛊就像是蚂蚁窝里的蚁后一样,可以远距离控制在外辛勤工作的工蚁们,也就是你体内的子蛊。且这种蛊毒凶险异常,属于黑苗疆的产物,你一定是做了什么惹怒对你下蛊的人,才会受到惩罚。” 第202章:这不是情蛊 第202章:这不是情蛊 我诧异的嘴巴里能塞下一个鸡蛋,“对我下蛊的人就是赢湛,他干嘛要惩罚我?” “公子高既不是苗人,更不是蛊女,他怎会用使得这些?” “情蛊是千岁翁给的,赢湛也中了蛊毒,如此说来,赢湛的身体里也有一条子蛊?” 我大惊失色的捂住嘴巴,只觉得事情一下变得超级棘手。 大巫又把那些瓶瓶罐罐收进瓦罐里,“公主是如何得罪了千岁翁的?” “没有啊!我都不认识那千岁翁,怎么可能得罪他?”我绞尽脑汁都没有想出个所以然。 大巫摆摆手,“行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大巫有办法救你,不怕。” “什么办法?”我捂着肚子上的粽子叶,心有余悸。 “办法就是,你拜大巫为师,大巫就教你如何控制肚子里的小虫。前不久,你答应暂时假扮解忧公主时,大巫也这样答应过你,大巫不打妄语,公主行拜师礼吧。” 大巫知道我没得选择,从瓦罐里扯出一只枕头,扔在地上想要给我垫膝盖。 这笔买卖怎么算都是我合算,当了大巫的徒弟不仅能控制蛊毒,还能继承他那些五花八门的法术。 以后勾勾手指就能隔空取物,抬抬脖子就能预测星象,我半点不犹豫,跪在枕头上“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 “徒儿给师父敬茶!” 大巫接过我的送上的茶杯,喝个碗底朝天,似乎对我这个徒弟满意的很。 “乖,乖!师父这就把催眠你肚子里那条小毛虫的药方写给你。” 说着,大巫抓起毛笔龙飞凤舞的笔画起来。 我一下急了,“催眠?合着师父您的办法治标不治本呀。” 大巫将方子塞进我手里,无奈道:“要想彻底除去你肚子里的子蛊,就要想办法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掉控制母蛊的人。因为要是被对方发现,他就会立刻催动母蛊,导致子蛊将你们咬死。” 靠,我究竟哪里得罪这千岁翁了,下手也太毒了! 傍晚时分,赢湛出宫后准时来驿站蹭饭,还带来了陛下赏赐的供果水蜜桃。 一看见那些长毛的桃子,我连吃晚饭的胃口都没有了。 晚饭后,我把母子蛊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转告赢湛。 听完,赢湛沉默了半晌,问道:“你想过千岁翁为何要这么做?” 我头摇的跟拨浪鼓似得,一脸莫名加委屈,“我真的不认识这老头!” “原来如此!”赢湛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握紧了双拳,冷峻的脸庞浮现出一抹杀气,“把公孙环给你的不老药拿出来。” “好!”我小心翼翼的把装着不老药的锦盒拿出来,“诶,你当心点拿。” 赢湛不屑的冷笑,“你还真当这可是传说中的不老药?”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怀疑自己听错了,“你是说公孙环给了我一颗假药,天哪,她不会因爱成恨想要毒死你?” “或许公孙环并不知道自己偷的一颗假药。”赢湛说罢,将不老药从锦盒里拿出来捏成了两半。 接下来的一幕,看得我心惊肉跳! 只见,一条肥硕的黑色蠕虫从药丸里爬了出来,茫然的四处张望。 “这也是子蛊?!” “千岁翁来到咸阳的目的恐怕不仅仅是炼丹这么简单,他真正想要的应该是用子蛊控制住父皇,成为统治秦国的幕后主人。” 若没有被大巫识破情蛊和母子蛊的区别,千岁翁的计划可谓天衣无缝。 只是,我依旧不明白,到底是哪里得罪了他。 我根据大巫的方子,调配了一些草药抹在粽子叶上贴在赢湛的肚脐眼上,以防万一。 赢湛小腹上线条分明的八块腹肌,让我在配药的时候失败了两次,后来我索性背过身才成功了一回。 他懒洋洋的躺在我的床上,任由我的小手在他没有一丝赘肉的腹肌上移动,嘴角微翘。 “你是用什么和千岁翁换来情蛊的?” 气氛有些暧昧,我下意识的转移话题。 赢湛回忆道:“是本王的血。当日本王以为千岁翁是想要研究为何本王的血可以控制鬼魂,现在想来,千岁翁似乎别有居心。” “那么千岁翁用你的血写的符咒,岂不是也能召唤出鬼?” “拿着本王的血符只可将鬼魂召唤出来,但想要命令它们却没那么简单。” 赢湛强而有力的臂弯勾住我的侧腰,稍稍用力就将我揽入他那温暖的健硕的胸怀。 我躲避着他下巴的磨蹭,几日没有修剪的胡渣每次触碰到我娇嫩的颈窝都能打乱我呼吸的频率。 而赢湛特别喜欢欣赏我被在他怀中脸红心跳却又拿他没办法的窘迫样子,故而乐此不疲。 “别闹了,我们的小命都被别人捏在手心里,能不能正紧一点?” “本王哪里不正紧了?” “哪里都不正紧!” 此刻,我“被迫”大字型的趴在他的身上,发热的躯体隔着薄薄的衣衫感受着对方逐渐升高的体温。 “公子高,你不用将这件事天~~大的事情禀告你亲爱的父皇嘛?” 我尝试了几次从他胸口爬起来,都被‘无情’的按了回去,反复几次过后,就只能认命的趴在他胸口细数那猛烈的心跳。 “千岁翁此刻正受宠,父皇已然允许千岁翁随意在宫中,甚至后宫中自由走动,就说明父皇信任千岁翁更胜于信任他的子嗣。父皇生性多疑,你我若贸然禀告,只会适得其反,引来杀身之祸。” 我早就清楚赢湛并不受到陛下待见,但听他这么风轻云淡的说出这个事实,心中还是有些唏嘘。 赢湛的生母婉美人恨他怨他,而父亲又忌讳他与生俱来的才能,明明出生在帝皇世家,却从小到大都鲜少感受到温暖和关怀。 我抱住他修长的脖子,仰望着那张令我魂牵梦绕的面孔,亲吻了他的嘴唇。 被偷袭后,赢湛短暂失神,似乎有点吃惊。 但很快他又不肯吃亏的吻回我,轻咬我的耳廓,“到底是谁不正紧?” “咳咳!”我心虚的咳嗽了两声,给自己找借口,“不小心碰到的不算。” 赢湛的宽大的手掌覆盖在我单薄的背脊上,长着薄茧的指腹摩挲着我细腻的肌肤,意味深长的继续道:“这件事不要透露给任何人,就连公子扶苏面前也不要提起,本王会全权处理。” 我变着花样的问了好几次,赢湛想要如何处理此事都被他各种调戏,扯开了话题。 之后一连三天,赢湛都没有再来找我。 外界传闻,素来冷漠的公子高不知为何忽然对政局有了兴趣,积极参加各种朝廷研讨,出谋划策。 还在几位三代元老面前因意见不合与公子扶苏争执,然而恼羞成怒一把火烧了公子扶苏数十亩的梁田。 公子扶苏连夜赶到高王府兴师问罪,赢湛非但没有悔意还恶言相向,最终兄弟二人彻底闹翻割袍断义。 在此期间,公子扶苏来找过我一次,问我赢湛为何变了。 我悄悄怀疑赢湛可能是正在独自施行一个很危险的计划,又怕连累公子扶苏,才会制造矛盾与公子扶苏且清关系,独自刺杀千岁翁。 但我不能将这个真正的理由告诉公子扶苏,只能闭口不谈,让公子扶苏以为赢湛真的变了,失望透顶的离开。 事情进展到这里,我更加心疼赢湛了。 他看似冷若冰霜的外表下,实则封藏着对身边人无微不至的保护,我,扶苏,陛下,婉美人,秦玉郎甚至还包括那些孤魂野鬼。 就算那些人对他并不友善,他也没有推卸过一丝一毫的责任! 所谓的大丈夫便指的是这样的男人吧,整个世界,只有我懂他。 与他来说,也就够了。 次日,有传闻说,赢湛收了赵姬送来的礼物,同意加入拥护公子胡亥继位的队伍,彻底背叛扶苏。 再次日,我收到了一封来自皇宫的请柬,乃是陛下四十八岁寿宴的邀请。 回顾历史书,秦始皇只活到了五十岁! 也就是说,再过两年陛下就会驾崩,公子胡亥就会谋朝篡位杀死包括公子扶苏在内的二十余位皇子公主,最后逼迫赢湛殉葬。 我的胸口砰砰乱跳,来到秦朝之后很多谜团都解开了。 但最关键的几个谜团还如镜花水月一般,叫我捉摸不透。 若我是解忧,那陛下驾崩后,就轮到我去陪葬了,那么白玉棺材中躺着的解忧公主也就是我? 不,不可能,我见过解忧公主的干尸模样,和我的模样并不相同。 我又想到了蝴蝶效应,莫非我改变秦玉郎命运的同时,也将这个时期其他人的命运一同改变了? 也就是说,或许公子胡亥将不会继位,历史会全然改写? 这,太荒谬了! “乖徒儿,发什么呆?”大巫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抬头看了一眼天上闪烁的星辰,“师父,历史会被人改变吗?” “人们只能创造历史,不能改变历史。”大巫理所当然的说,也抬头看向星辰,“就算改变了过程,也更变不了最终的结局,亦如这天空中看似斗转星移,可其实星月的位置从来都没有移动过,千百年来,产生变化的只有人心。” 渐渐地,天幕如被打翻的红色颜料,染成了血一样的色泽,似乎预示着即将来临的狂风暴雨。 明晚的陛下的寿辰是赢湛为数不多可以进宫的日子,我预感赢湛会选择这一天下手,而我不打算让他孤军奋战。 第203章:割袍断义 第203章:割袍断义 陛下寿宴那天,我在驿站等待许久,赢湛都没有出现。 取而代之的是秦国历史上的下一任皇帝——公子胡亥。 “小王不请自来,解忧公主不会见怪吧?” 公子胡亥是陛下最小的儿子,排行十八,今年只有十三岁。 他的母亲赵姬是赵国第一美人,然扶苏却没有继承赵姬国色天香的姿色,只继承了赵姬的毒蝎性格,容貌平凡无奇。 “有劳公子了。”我担心赢湛安慰,抓紧时间登上进宫的马车。 一路上,公子胡亥都在唱独角戏,自来熟的介绍着咸阳的风土人情,想要与我套近乎。 就算我对他百般敷衍,公子胡亥还是乐此不疲。 “解忧公主,你是不是讨厌我?”在我悄悄打了个哈欠之后,公子胡亥突然问道。 精致的面纱下,我勾唇浅笑,“解忧很快就要做陛下的儿媳,公子胡亥的皇嫂,都是一家人何来讨厌之说?” 我不断提醒他,我是他皇嫂的身份,免得他借由年少无知的借口一个劲的往我身边凑。 “那…若是父皇没有赐婚,解忧公主你看胡亥怎么样?” 我才不信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会问出这种暧昧问题,估计是胡亥出门前,赵姬叮嘱过的。 未来的王虽是胡亥,但真正可怕的对手确实她的母亲赵姬,还有隐藏在后宫之中那个我到现在都没有见过面的历史上最大的奸臣——太监赵高。 “公子少年老成,气度不凡,比同岁的那些孩子沉稳内敛的多。”我也话里有话的提醒他。 你小子特么只有十三岁,别在我面前装的一本正经的瞎bb,老娘看不上。 “回去小王就禀告母亲,解忧公主的这份心意,想必母亲知道了,也会开心。” 公子胡亥毕竟年幼,心智还没张全,我提示的那么明显,他都没有听出话中含义,以为我真的夸奖他,裂开嘴笑成了一朵喇叭花。 我也尴尬的笑了两声,有种想要跳下马车的冲动。 宫门口,公子扶苏,赢湛和其他几位公子正在排队例行检查。 赢湛见我从胡亥的马车里探出头并没有表现出吃惊,似乎早就知道胡亥会擅自来接我。 但公子扶苏看见我却是大跌眼镜,有点想要去询问赢湛是不是和我闹了矛盾。 但他前不久刚和赢湛割袍断义,现在主动和赢湛说话还放不下面子,只能作罢。 我想公子扶苏应当也已经察觉了赢湛反常的行为可能存在苦衷,他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便放下马车上的车帘,率先进入皇城。 赢湛的马车排在公子胡亥之前,他主动然让出空缺做了个“请”的手势。 胡亥得意洋洋的挺起胸膛,“看来皇兄也是个识时务的英雄,不枉我母亲辛苦栽培。” 说罢,胡亥扔给车夫一个眼神,后者就扬起马鞭,策马进入了皇城。 我悄悄从车窗里偷看赢湛的表情,他如面具般一尘不变的表情里带着晦涩难辨的情绪,凝望了一番我所在的马车,竟策马向皇宫西侧走去。 皇宫的西侧就是后宫,住着陛下的三千佳丽和赢湛的母亲婉美人。 或许赢湛是想要在动手之前最后见一面自己的生母,可陛下寿辰,所有排的上名号的妃嫔都已经在太和殿等候圣驾,婉美人自然也在队伍之中。 而在西宫不远,就是千岁翁炼制丹药的场地。 如此说来,赢湛是故意让胡亥的马车先走,想要引人耳目偷偷潜入千岁翁的炼丹房? 糟糕!莫非赢湛此刻就已经去行刺千岁翁了? 我心神一震,焦急的想要下车去追。 公子胡亥还在滔滔不绝介绍着宫中的奇闻趣事,见我眉头紧皱,很是狐疑,“公主这是怎么了,显得心神不宁?” 我捂着肚子道:“人有三急,解忧暂且告辞,与胡亥公子太和殿再见。” 胡亥一听我要上厕所,青涩的脸颊立刻浮上一抹红晕,“好,待会再见。” 跳下马车,我就领着阿莱往茅房快跑,这件事关系甚大,我不能连累燕京国,赢湛应当也是顾及这层利害关系,才会撇下我单独行动。 皇宫里的茅厕档次很高,和现在公厕的单间有点像,就是建造的更加金碧辉煌。 我假装肚子痛,让阿莱在茅厕外等我,然后趁着阿莱不注意从茅厕里翻墙溜到了外面。 等我千追万赶的找到千岁翁的炼丹房,赢湛已经换上了一套夜行衣,蒙着脸,悄然站立在炼丹房的屋顶上,准备掀开瓦片。 “布谷~~~~~”我学了布谷鸟的叫声引起赢湛注意。 他看见我,清冽的眼底瞬间沉了下来,一个飞檐走壁将我抓到了一处隐蔽的角落里,撤下蒙面,蕴怒道:“你怎么来了?不知道这里有多危险?” 我往他坚硬的胸口不轻不重的捶了一拳,“就是知道危险才一定要来,你要是出事了,我怎么办?” “本王怎会有事?一如既往的笨。”赢湛拿我没办法,将我藏到身后,又警惕的将黑色的蒙面拉上。 “呜呜呜,不要,求求您放过我们吧。”炼丹房里传来了一阵女子哭哭啼啼的求饶声。 听声音,不下七八人,我总感觉那些哭声有点耳熟,似乎前不久才听见过。 赢湛的计划是从屋顶掀开瓦片,然后来一招偷袭,直接将长剑刺入千岁翁的天灵盖。 但这样做势必会引起骚乱,皇宫里三步一哨五步一岗,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人不难,但想要杀完人在神不知鬼不觉的逃跑却难如登天。 “先等等!”我低声叫住他。 我舔了一下手指,在炼丹房的窗户纸上戳了一个小洞,往里面偷看。 还别说,千岁翁的模样看还真的有一些清风道骨的仙人气质,及腰的白发用稻草在后脑勺上扎了一个小髻,眉毛和胡子也是全白的,穿着一件玄色的道袍,手里拿着一只半米来高的葫芦。 葫芦口流淌着一些鲜血,不问可知,方才的哭声就是那些被放血的女子发出来的。 但不老翁并没有打算要这些女子的性命,只是每人放了一些血,就用纱布将她们的伤口包扎起来,还让这些女子每人服用了一颗价值连城的补血药。 “这老头我见过,在春来阁里用药和老鸨交换少女的那个白须老头就是他!” 我激动的抓着赢湛的手臂,只觉得世界真小,都是这臭老头的药害我差点闯祸。 感情他就是给我和赢湛喂下母子蛊的始作俑者千岁翁。 赢湛沉思道:“既然给陛下的不老药是假的,那么真正的不老药应该就是在那个黑色的丹炉里。或许他控制住大秦的皇帝之后,就会自己服下真正的不老药。” “靠,这老头也太贪了!这不等于把秦始皇的一切都给抢过来了?”我撇撇嘴。 赢湛凑近我的耳边,炙热的气息吐在我的耳廓,害我痒的直缩脖子。 “秦始皇是谁?” 就是你老爹~~~ 我装傻道,“说错了,是抢了陛下的东西。” 炼丹房里,千岁翁取血完毕之后,转动墙上的开关,将那些惊吓不已的女子关进密室。 随后拿了一根特制的猪肝插入处于房间正中的那只不断被青色烈火燃烧的墨色丹炉中,小心翼翼的将葫芦里的人血灌进去。 “还有三天,饕餮的意志就会完全被抹去,只要吃下这颗内丹,老夫也能像神仙一样不老不死,永生不灭哈哈哈!”不老翁吊着他苍老沙哑的嗓子,哈哈大笑。 丹炉里发出了一些撞击的声响,但很快就安静下来,似乎有什么正在被驯服。 “我从没听过炼丹需要用到人血。”这一幕让我毛骨悚然,回想起曾经被秦玉郎放空身体内的血液的不好回忆。 赢湛思索片刻,茅塞顿开,“本王猜测,丹炉里炼制的就是饕餮的内丹。饕餮乃是上古神兽,他的内丹也蕴含了无穷的力量,是炼制不老药的最好材料。但饕餮生性贪食,残暴不仁,若不先将饕餮内丹中残留的意志削弱,服用者就会被内丹控制,成为另一个饕餮到处吞噬,直到肉身承受不了吃下去的食物的体积,爆体而亡。” “所以,千岁翁才会用这些柔柔弱弱的少女的血液来浸泡饕餮的内丹,企图削弱内丹中残留的饕餮的意志?” “没错,这是我们的机会。”赢湛如寒潭般的眼底升起了一抹潋滟万千的光彩,看得我有些失神,“关键就看你了。” “我?” “待会本王会找借口将千岁翁引出去,你就趁此机会潜入炼丹房,割破手指将自己的血滴进丹炉中。” “我明白了!你是要用我体内的妖血唤醒饕餮的意志!” “是,只要千岁翁吞下具有饕餮意志的内丹,不用我们动手,他也会自食恶果,爆体而亡。如此,我们体内的子蛊也能去除。” “这就叫以彼之道还治彼身。” 赢湛幽幽一笑,如神秘绽放的昙花,让我屏住了呼吸。 安排好了任务,赢湛回到马车换了一套衣服,便带着礼物去拜访千岁翁。 “稀客稀客,公子高来找老夫有何贵干?”千岁翁看见赢湛手中捧着的大小礼盒自以为聪明的猜到他的来意,明知故问。 赢湛故作谦虚,“多亏了仙翁的情蛊,小王才能和解忧公主结成连理。平日不便进宫,今日父皇大寿,本王才早早赶来,先来拜访千翁。” “好说好说,咱们一见如故,已是知己,不如去偏厅小酌两杯?” 千岁翁收了礼物,眼睛眯成了两条曲线,又听赢湛的意思是将他的地位放在了陛下之前,更是心花怒放,当即同意带着赢湛去喝酒。 他们走后,我垫着脚推开了炼丹房的房门。 千岁翁走的匆忙,那根用来灌血的竹竿子还插在丹炉上,我咬破手指就将自己的血一滴又一滴的送进去。 感受到我的精气,丹炉里立刻传来了一阵强烈的撞击声,恢复了活力。 “别撞了,我是在救你性命,让别人听见了,你可就真的要从这天地间消失了!” 饕餮身为神兽,及时只有少数残留的意志,也能听懂人言,分辨是非。 听了我一番劝解,它立刻安分下来我,我对着丹炉挥挥手,“过几天就会有人把你从丹炉里放出来,在此之前,你一定要安静忍耐。我先走了,你好自为之。” 走出炼丹房,我一溜烟跑到了安全的地方,然后又嘟起嘴,学这布谷鸟的叫声通知赢湛。 等我们双双来到陛下寿宴所在的太和殿,那些穿着华丽,身居高位的人们正五体投地的趴在地上,高呼万岁,恭迎陛下进入太和殿。 第204章:自食其果 第204章:自食其果 我和赢湛也混进人群,高举双手,喊道:“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平身。”陛下今天穿的格外喜庆,充满威慑力的龙颜也是春风满面。 “寡人的寿宴开始之前,寡人有一桩喜事要宣布!不日,千岁翁已经为寡人把不老药炼成了!”陛下说罢,举起了手中的一枚金光灿灿的锦盒。 锦盒里一共躺着起七枚如鎏金般光泽的丹药。 “这就是不老药!每服下一颗寡人的年岁便能缩减七岁,等到七颗全都服用下去,寡人便可长生不老了,哈哈哈哈!”陛下明显有些激动的沉不住气。 “恭喜陛下得到仙药,从此万寿无疆,寿与天齐!” 马屁精赵姬先媚笑着跪拜贺喜,紧接着大殿里的人都跟着高呼“陛下万寿无疆,寿与天齐。” 我在群人中寻找到赢湛的视线,焦急的用眼神询问,“陛下要是吃了怎么办?那假的不老药里可是藏了子蛊的!” 他赢湛的嘴角啜着淡淡的冷笑,不动声色的摇摇头,让我无须担心。 “这件事,千岁翁功不可没,但是寡人的爱妃环姬同样功不可没。寡人的后宫里有三千佳丽,只有环姬自告奋勇为寡人试药。”陛下坐在龙椅上愉悦的说着,“环姬就像是她的父亲,寡人的大良造一样,对寡人忠心耿耿。寡人从不薄带忠臣,苍天亦听寡人的,让环姬安然无事,往后能与寡人共享长生不死之乐。” 环姬,试药? 我心里顿时冒出了一股子怒意,原来公孙环根本就不是向她说的,偷了陛下的不老药希望赢湛长生不老,而是想要找机会让赢湛帮她试药。 更可怕的是,若不老药有效,她就可污蔑赢湛偷了不老药,让陛下对他处以极刑。 而若是不老药没有研制成功,吃出了个好歹,公孙环也算是报了被赢湛抛弃的之仇。 可赢湛到今日都没有服下不老药,照理来说公孙环的计划等同于泡汤了。 陛下应该也不会再给她一颗不老药,让她试药。 最后,公孙环又是通过了什么办法确定不老药是有效的呢? 我和赢湛四目相交,他似乎也在怀疑此事。 “寡人已经决定了。待寡人将这七颗不老药都服下之后,就封环姬为寡人的皇后,协理六宫,共享荣华。”陛下高声宣布。 “陛下圣明,恭喜环姬。”群臣再次跪地高呼。 我环顾了一圈后宫的席位,发现身为当事人的环姬并没有到场。 已往,公孙环总是坐在陛下的左手边,赵姬坐在陛下的右手边。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陛下的右手边坐的还是赵姬,但是左手边坐着的却是一个穿着金色绸缎,盛装打扮的七八岁的小女孩。 在场似乎没有人认识这个身份尊贵的女孩究竟是何人,但陛下没有说,下面也没人敢问。 我刚注意到这个小女孩,小女孩就从座位上站起来。 她的身高只有一米左右,站在威严的大殿上显得格格不入。 “环姬领旨,谢陛下大恩。”女孩恭敬的行了个礼,女童特有的清脆嗓音回荡在整个大殿中。 此言一出,就像在油锅里打了一把盐,所有人都惊骇了。 她怎么会是公孙环? 换句话说,公孙环怎么会从一个二八少女,变成了一个小孩子? 卧槽,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寿宴上,除了赵姬和胡亥,所有人都争相去讨好未来的皇后公孙环。 身为燕京公主,出于礼貌,我也拿了一份贺礼去恭喜公孙环。 赢湛如护花使者般站在我的身边,紧紧握着我的手,与我一起来到公孙环前时甚至还搂住了我的腰。 我和赢湛是陛下亲自订过婚的,又听闻燕京民风开放,燕京女子都敢爱敢恨,所以我们亲密的举动在别人看来并没有过于不妥。 “公子高,那时候寡人要给你赐婚,你还百般推脱。这才过了几日,就与解忧公主如胶似漆,是不是后悔当时鲁莽的行为了?”陛下心情大好,对赢湛的态度也有些回暖。 赢湛镇静的眼底洒下一片难得的温情,就像是星月的光芒柔柔的落在我脸上,“是,儿臣谢过父皇。” 我一直打量着变成小孩子的公孙环,对于她的变化百般猜疑。 原本,她的目光只专注的凝视着赢湛英俊的脸庞,直到视线游移到赢湛搂在我腰间的那只大手,才微微蹙眉看向我。 “过两天,你们新婚燕尔,寡人做主放你公子高半个月的婚假。但是在此之后,你答应过寡人的事情,可要尽快去办。”陛下语气深幽,似乎再暗示着一些及其机密的事情。 “儿臣明白。”赢湛波澜不惊的对上陛下的双瞳。 这一画面,宛若两头旗鼓相当的成年雄狮相互对视,一个视线就能引起惊涛骇浪。 “陛下。”公孙环脆生生的开口,“解忧公主嫁给公子高,就算是我们大秦的女人了。但时至今日,解忧公主还不懂得我大秦国宫中的规矩。大秦可不比燕京,身在宫中的女人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讲究一个规矩。不如,趁着今天是个喜庆的好日子,让解忧公主在宫中住一晚,也好让臣妾指教她一些宫中的规矩。” 听公孙环一口一个臣妾的称呼自己,想要衬托出母仪天下的风范,我还真为她捏了一把冷汗。 公孙环此刻看起来只有七八岁,陛下今天却过的是四十八岁的大寿。 这样的年龄差,简直可以做外孙女和祖父了好吗? 然而,这两个人却是如假包换的真夫妻,也不知道身为公孙环老爹的大良造公孙起看见这一幕会有何感想? “不必了,待成亲后,儿臣自会调教公主。” 赢湛极其自然的说出了“调教”二字,听得我面颊微烫。 “成亲之后就来不及了,解忧公主吃些苦头是小,往后坏了我的大秦皇家的颜面是大。陛下,环姬说的可错?”公孙环拿上迷你小手扯着陛下的衣袖撒娇,看得我一阵鸡皮疙瘩。 而在一旁的赵姬居然也同意公孙环的观点,“臣妾也认为解忧公主暂住宫中学些礼仪是必要的,环姬一片苦心可不能辜负。” 被左右两个‘妖精’软绵的吹了一阵枕边风,陛下点头道:“那就留解忧公主在宫里住上一晚吧。公子高不需担心,这里是皇宫,又不是吃人的地方,明天你再把解忧公主接回去便是。” 赢湛没有谢恩也没有反驳,只是在出宫前对我的耳边轻声叮嘱,“照顾好自己,明早本王就来接你。” “行了,湛哥哥,环环不会吃了她了。”公孙环压低声音,拉起我的手离开。 我感觉寿宴上所有的事情都发展的很被动,公孙环和赵姬这两个蛇蝎女人一定对我心怀不轨,必须小心堤防才是。 晚上,我被安排住在公孙环的寝宫里接受宫规礼节的特训,但训练了不到半个时辰,公孙环就挥挥手打发里教授宫规的老妈子和值班的宫女,留我独处。 我努力和她保持着五步以上的距离,但不是说我真的怕她下黑手,之前见识了那么多的妖魔鬼怪,我自信对付一个七八岁的小丫头不成问题。 怕就怕,公孙环不玩硬的玩阴的,像上次一样来一个苦肉计陷我于不义,那就糟糕了。 公孙环等宫人都离开后,脸上稚嫩的微笑立刻消失不见,仿佛在审问一个早就该死的犯人。 我心里直打鼓,做好了被黑的准备,“环姬可是有话要训导?” 公孙环一侧的嘴角上扬,笑的很是阴险,“莲缀师父,你就别装了,把面纱拿下来吧。” 这声师父叫的可真够酸的~ 我猛地一惊,她怎么会知道我的身份? 我自持模仿解忧公主模仿的没有十分也有九点五分,就连说话的语气都带着浓浓的燕京口音,故意卷着舌头说话。 公孙环的观察能力,未免太强大了! 我沉默不语,公孙环继续说道:“别装傻,能让湛哥哥死心塌地爱上的女人只有莲缀师父你一人。之前我也百思不得其解,为何湛哥哥会突然之间就变了心。可当我将悄悄将不老药交给你的那天,你看向着我的那种复杂眼神,我就知道,这不是第一次我们第一次见面。” “你想威胁我?”我太了解公孙环了,后宫中的尔虞我诈已经将她变成了一个比狼更加充满野心的女人。 也可能是因为她满心的恨,致使她成长的比后宫中任何一个人都要迅速。 智商她比不过我,但若是比情商,我已经不是她的对手。 公孙环扯掉我脸上的面纱,盯着我那张化着精致妆容,如莲花般出淤泥而不染的脸孔,眼底涌出了许多无法形容的情绪。 最后这些情绪都混合在一起,变成了祈求。 没错,公孙环的画风居然又变了,拉住我的手,眼泪汪汪的祈求道:“我不是想要威胁你什么,我把你留在宫中,是希望你能够救我。” “环姬说笑了,你的身份已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那还用得着我这个冒牌公主来救?”我想要拨开她扣住我手腕的双手,却被她抓的更紧。 见我疼的倒吸了一口冷气,公孙环才转而去抓我的袖子,解释道:“我并不是吃了不老药才变成小孩子的。是有一日,我在午睡时梦见一只比车轮还要巨大的蟾蜍,将我吞进了嘴里,然后又将我吐了出来。等我噩梦惊醒,才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在睡梦中变成了孩童。再后来,陛下问我是不是服用了不老药才会出现这种变化,我怕事迹败露,只能承认。” 原来,公孙环是被一只蛤蟆精缠上了。 很明显,蛤蟆精的目的不是要公孙环死,而是想要间接证明不老药的效果是真实存在的。 不难推测蛤蟆精是千岁翁派来的。 “我虽然也是精,但我并不认识你说的那只蛤蟆精。”听完这些,我只觉得爱莫能助。 “那你会解毒吗?或者认不认识会解毒的人,什么代价都可以,我不想死真的不想死。”公孙环声泪俱下的说着。 我安慰道:“什么毒?只是身体变成小孩子,不会死的。” “你不明白,我谁也不敢说,你看!”说着,公孙环对我伸出舌头。 只见,一条深紫色几乎发黑的舌头从公孙环的小嘴里吐了出来,带着一股腐烂的恶臭。 这根本就不是一条健康的活人舌头,甚至僵尸的舌头都比公孙环的舌头来的新鲜。 第205章:遭雷劈 第205章:遭雷劈 可惜我不会中医搭脉,也没有医疗仪器可以检查公孙环的身体,只能用过一些简单的方法粗略了检查了一下公孙环的脏腑器官。 “痛吗?” “痛!” “这里呢?” “痛!” “这里也痛?” “痛死了!” 我在公孙环的胃部,膀胱,小肠等脏腑部位按了几下,每次按下去都会疼的公孙环直冒冷汗。 检查完毕,我也惊出了一身冷汗。 “你的内脏好像都已经腐烂了。”我老实的告诉她。 奇怪的是,公孙环的内脏正在腐败,外表看来却还是光鲜亮丽,这不符合常理。 公孙环哭丧着脸说:“我知道,昨天我出恭时把一条肠子拉了出来。也请了太医来看,太医说我身体完好无损,就连我生出发紫的舌头给他们看,他们也好像看不见。” 我立刻就明白了,公孙环是被那只蛤蟆实施了障眼法,才能隐藏起来一些表象。 如果那些御医不是用金丝搭脉,而是直接触碰到她的手腕搭脉,或者像是刚才那样用按压的方式去诊断,相信很快就能检查出公孙环的身体出现异常。 但后宫有后宫的规矩,御医不是太监,没有资格触碰嫔妃的身体。 相信那只蛤蟆精也是深谙这一点才会使用了障眼法的小伎俩,换过来说,他其实也可以用更加简单的方法将公孙环的外表转变成年轻七岁来鱼目混珠,可考虑到陛下可能还是会‘宠幸’身体变成孩子的公孙环,才会一不做二不休,用某种秘术改变了她的身体。 “你认识能救我的人吗?”公孙环瞪大的眼睛里显得有些疯癫。 我有些内疚的摇摇头,她终于忍不住跪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陛下驾到,赵姬驾到!” 哭了一会儿,门外突然传来了太监的通报声。 公孙环还没擦干眼泪,陛下就和赵姬先后走进来。 然而,他们都没有发现公孙环哭红的眼眶和脸颊上的泪痕,似乎无论公孙环变成什么样,在他们看来都是美貌动人的模样。 这障眼法使用的真高明! 为公孙环感到惋惜的同时,我也不得不佩服蛤蟆精的手段。 他料到陛下还会继续宠幸体格变成孩童的公孙环,而陛下就真的出现了。 “解忧公主,时候不早了,赵姬会带你休息。环环也累了,寡人陪环环。”陛下歪嘴一笑。 我差点没喷出一口老血! 对于古人的忘年恋表示极度不理解! 公孙环也是一副吃了苍蝇的表情,她的内藏可是已经全部烂掉了,又变成了孩童身体,我真的无法想象她晚会上那个要怎么侍寝。 赵姬挽着我的手臂,将我领回她的宫中。 她那里已经备好了美酒佳肴,想要宴请我,公子胡亥也在席上。 皇子们年满15就不能在宫中过夜,陛下的十八位皇子中,只剩下胡亥还有留宿宫中的特权。 然而,不得不提的是,官宦子弟的公子一般到了十三四岁就有了属于自己的通房丫头。 论经验,公子胡亥或许已经不少了。 “不必见外,我们很快就是一家人了。”赵姬大发了伺候的宫女,亲自给我倒酒。 让我有点受宠若惊,也有点不得不防。 这个赵姬素来盛气凌人,对我这么客气,八成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我正怀疑着,青婴就从这二人的身后悄无声息的冒了出来。 说实话,大半夜看见这样一个面目狰狞的摄青鬼,我的小心脏还是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但我看得到青婴,赵姬和公子胡亥却都看不到,只是察觉到房间里似乎多了一层阴气,有些冷罢了。 青婴扳着一张阴沉的脸,阴森森的开口,“公子让我跟着你,这酒有毒,不能喝。” 看来,青婴不是突然出现的,而是奉了赢湛的命令一直藏在暗处保护我。 想起他那句“不要怕”,我心底瞬时涌上一抹暖意,甜滋滋的。 赢湛不会让我身处险境,他早就为我安排好了一切。 我用眼神询问青婴,酒有毒的话,这些菜里有没有毒? 青婴弯下腰在每一盘小菜上都用力闻了闻,对我摇摇头。 我才安心的夹起一块红烧肉送进嘴里,细嚼慢咽。 公子胡亥在赵姬面前显得特别乖巧,是个标准的妈控,什么都听赵姬为他安排。 “听闻燕京女子不拘小节,都是女中豪杰,解忧公主的酒量应当不错吧。” 赵姬一个眼神,公子胡亥就端起酒杯向我禁酒。 哼,想要灌我毒酒,没那么简单。 我发现桌子上的酒壶有两个出酒呼壶嘴,赵姬他们用左侧壶嘴倒出来的酒是没毒的,才会一杯接着一杯像是要证明什么使劲喝给我看。 而他们用右侧的壶嘴给我倒出来的酒,却是有毒的,若没有青婴的提醒,我估计就要上了他们的套了。 “解忧不胜酒力,见笑了。”我连酒杯都没有举起来,就回绝了。 赵姬在一旁劝酒,“就喝一杯,算是给我们母子两一点面子。这样解忧公主还不肯赏脸那就是看不起我们!” 胡亥拿起我面前的酒,塞进我的手里,“母亲说的对,就一杯,喝完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呸!谁要和你们做一家人? 在他们身后,青婴已经亮出了她尖长的指甲。 我不易被人察觉的对她摇摇头,看向了赵姬身边的那只汉白玉灯盏。 青婴会意,勾了勾小手指,就将那只价值连城的汉白玉灯盏砸了个稀烂。 “哐当!”灯盏碎了一地,赵姬和胡亥一同转身过去看。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自己的酒倒了几滴在公子胡亥的杯子里,然后再与放在赵姬面前的那只酒杯掉了个包。 等他们回过头来,我已经举起酒杯,“既然赵姬和公子胡亥拿我当自己人,解忧就先干为敬。” 脖子一仰,杯子里的酒就被我喝了个底朝天。 “好!果然精国不让须眉!”赵姬一边夸我,一边又往我的杯子里斟满了第二杯。 我将被子凑到鼻子下,立刻火冒三丈! 这酒杯里的味道,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就是不久之前我在春来阁里喝过的那种酒的味道。 手一抖,杯子就掉在地上! 我气得浑身发抖,扶着额头掩饰着自己的快要发飙的怒意。 在赵姬看来还以为我已经药性发作,笑的乐不思蜀。 我更加气氛,握紧了拳头。 彻底明白了赵姬打的小算盘,她是想要我在大婚前破身给他的儿子胡亥。 古代女子必须从一而终,否则就要浸猪笼,赵姬会以此来要挟我嫁给公子胡亥,从而得到解忧公主身后那不可小视的燕京国的兵力。 “解忧的身体突然有些不适,能否先让解忧回房休息?” “当然可以!请吧,解忧公主!”赵姬眉开眼笑的将我送出房。 青婴也跟着我一同出来,没好气的问我:“这种毒妇,死一万个都不可惜,为何阻止我杀她?” “你杀了她一走了之,我不就倒霉了!” 见赵姬又神秘兮兮地关上门,我又悄悄折回,躲在他们的窗户底下偷听。 刚才,我略施小计就让他们自食其果,现在正等着看好戏。 “胡亥孩儿,你把这本书看一下,待会儿去解忧公主房中睡。” “是。” 我看从窗户孔里看见胡亥接过书,白嫩的小脸上立刻就红成了一片。 书上骇然写着三个大字《春、宫、图》! 还说古代人保守,我看这个赵姬比大部分现代当亲娘的都要开放。 胡亥翻看了几页,面红耳赤的更加厉害,连呼吸都不稳了,很明显就是春宫图促使药效提早发作了。 赵姬也感觉有些异样,不断用扇子给自己扇热。 但我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保证,吃了这种药,除非找人泻火,否则做什么都无济于事。 这对母子若无人泻火,就会像千岁翁所说,轻者伤残,重者毙命。 “母亲,孩儿好热。” “母亲也好热。” 胡亥受不了了,用力撕扯自己的领口。 “不能,你快去解忧公主那里。” 赵姬一把抓住胡亥的手,但他们肢体接触的瞬间,房间里似乎冒出一种诡异的暧昧气氛。 刚才看见的那一幕信息量太大,我真怕他们会做出天理不容的事情。 要是被陛下发现,必定要被杀头,为了不再破坏历史,我故意引了一个宫女去他们房间敲门。 赵姬还算是有些控制力,将宫女推给胡亥就跌跌撞撞的逃了出去。 “走吧,没好戏看了!” 我伸了个懒腰,离开鸡飞狗叫的赵姬的宫殿,随便找了一根树杈将就了一晚上。 次日天刚蒙蒙亮,我迈着悠哉的步子走出宫门。 青婴靠在树下陪了我一整夜,直到我经过宫门守卫的检查,顺利出宫才化作一抹青烟消散。 宫门外,一辆通体墨色的马车靠在一旁。 赢湛颀长的身体慵懒的靠在马车前座,见我安然无恙的走出宫门,对我眨了眨狭长的眼睛。 哎,这男人长得越来越妖孽了! 每次看见他,我的胸口就止不住的小路乱跳,像打了鸡血似得。 我真鄙视这样的自己。 “几点来的?”我轻快的走过去。 “不久。”赢湛薄唇轻勾,将我抱上马车,还不忘在我脸颊上亲了亲。 阿莱顶着两只熊猫眼从马车里钻出来,插嘴道:“公子在这等了一整夜。” “多嘴。”赢湛冷冽的瞪了阿莱一眼,后者立刻吓得跌坐在马车里。 我扶起阿莱,不服气的反驳道:“不许欺负我的侍女。” “如你所愿。”赢湛不怒发笑,“那么等到了驿站,本王就来欺负你。” “赢湛,你——!”我气得像一只快要爆炸的气球。 刚才还感动了几秒,这一会感动的心情又烟消云散了。 “公主,公子高真的在这里等了您一整夜。”阿莱对着我的耳朵说悄悄话。 哦哦~,他也会害羞啊? 第206章:红杏出墙 第206章:红杏出墙 我得意的偷笑,赢湛似乎察觉了什么转过头来看我,我又板起脸哼了一声。 赢湛驾驶马车的技术比那些车夫专业的多,似乎没聊几句就到了驿站。 我大步流星的跨进驿站,赢湛也熟门熟路的跟在我身后。 驿站里的人见了赢湛那张帅得人神共愤的妖孽脸竟然比看见我还要开心,巴不得一个个都凑上去近距离欣赏这难得一见的美景。 我一个转身,额头差点撞到赢湛挺拔的鼻梁,“你不用回你的王府,补个回笼觉什么的吗?” “有正事,不能睡。”赢湛坐入大厅,面如羞花的宫女们就麻利的送上瓜果点心。 末了还问了我一句,“公主,您要不要也吃一点点心?” 靠!合着这些堆积如山的蜜饯糕点哈密瓜都是给赢湛一个人准备的? 就连阿莱也鲜格格的给赢湛泡了一壶茶,半天才想起来还要给我泡一杯。 我闷闷不乐的叹息,我这个公主做的也太憋屈了,明明长得不差,还是被某个妖孽男的颜值甩了几条街。 “张嘴。”赢湛充满了西磁性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下意识的张开嘴,品尝到了一股似密的甘甜。 吃完还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唇,那只修长干净的大手又拿了一片大小适中的哈密瓜送进我的嘴里。 “你不是说有事嘛?怎么还赖在这里?”我享受着某妖孽的贴心服务,水灵灵的大眼睛还不忘把房间里那些宫女的脸上都炫耀的打量了一圈。 这些燕京宫女的表情却没有吃醋什么的情绪,一个个都是看好戏的花痴脸,我这才反应过来,她们是故意想要看我吃醋。 喂我吃完,赢湛擦了擦手指,“本王在这里等你沐浴更衣,今天最要紧的事情,就是和你一起去祭天祭祖,这是我大秦皇子成亲前的习俗。” 闻言,阿莱马上紧张起来,叫了七八个宫女一起将我“请”进了房间。 又是香花沐浴,又是修剪指甲,做头发,化妆,还换上了一件裙摆拖在地上三米的夸张的羽毛裙子。 “太好了,在燕京也有成亲前祭天祭祖的习俗,这说明公子高已经决定非您不娶了。”阿莱和我相处的熟悉了之后,就暴露了话唠的本性。 该说的和不该说的,她通通都会说,特别爽直。 盛装打扮之后,我被推到赢湛面前。 这是燕京的传统服饰,库尔班,大巫,阿莱他们看我的目光似乎都将我看成了雪山上的仙女。 赢湛也是被惊艳到了,深邃的眼眸一瞬不瞬的晲着我。 但这一切都是假象,我们踏进马车,他就止不住低笑起来。 “哈哈哈,阿莱把你装扮成孔雀了。” “是凤凰!” 我红着脸纠正,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这幅打扮太特么羞耻了。 “祭祀的时候会有很多人在场吗?” 赢湛把玩着我帽子上两支极其夸张的孔雀翎羽,“只有我们两人。” “诶?”我惊吓的长大了嘴巴,“不是说皇城的祭祀都十分隆重么?” “公子扶苏受父皇宠爱,他若去祭祖必定隆重。公子扶苏有赵姬撑腰,祭祖时排场也不会小。本王孑然一身,无权无势,祭祖时只有我们二人,解忧公主不会生气吧?”赢湛看似的抱歉的话里,一点都听不出歉意。 他就算再怎么不受陛下器重,也是朝廷中的狠角色,加上我代表了燕京国,只要说一声邀请宾客见证,有的是人愿意来观摩我们的祭天祭祖仪式。 此刻冷清的场面,不问可知是赢湛故意没有通知大家。 “这地方荒郊野岭,连个甬道都没有,好像不是皇陵。” 赢湛将我带到了一个小小的长满了杂草的矮坟头,我记得历史课上说过秦国的皇陵是建造在骊山上的。 “这里,确实不是皇陵。” 赢湛拔掉了坟头周围的杂草,用一块绸缎将墓碑上的灰尘擦干净,一个已经褪色的红色的秦字显露出来。 我惊讶的捂住嘴巴,“这难道是——?” “秦家被满门抄斩后,父皇下令将碎尸投河喂鱼,最后是公子扶苏悄悄将秦家人的尸骨从河里打捞上来,埋葬在这里。”赢湛将墓碑擦拭干净后,又拿出贡品整齐的摆放在坟头,点燃了三炷香跪地叩拜,插上。 “你是陛下的亲儿子,为何要来祭拜秦家的人?” “本王在母亲腹中的三年,并不是偶然。当时,陛下早有圣旨,无论母亲有没有怀孕,秦家人都必须处死,才能保全皇家的颜面和血统。秦玉郎的父亲深谙其中道理,他不仅不憎恨本王的诞生,更希望当时万念俱灰,一心想要寻死的母亲能顾及腹中胎儿,坚强地活下去。” “当他得知母亲千方百计想要打胎之后,秦玉郎的父亲便召集了秦家被害的所有鬼魂将他们的力量借给本王,让本王在母亲腹中顽强的被孕育了三年,直到母亲打消了自杀的念想,才被生出来。但由于吸收了秦家太多鬼魂的阴气,本王从一出生就能看见秽污渍,也能用血液和符咒操纵阴魂,被认为是不祥之人。” 赢湛说的很平静,像是在说一个与他无关的故事。 “本王是受到秦家人的恩惠,才能活到今日。” “所以,你就将秦家的仙人供奉起来。我想,这个坟墓的存在婉美人和秦玉郎都不知道,对吗?” “若有机会,本王会带他们来。” 我明白赢湛说的机会,必定是等到陛下驾崩之后,婉美人得了自由之身之后的事情。 说到这里,赢湛递给我三支香,“就在这里祭祖吧。” “好!” 死者为大,我学着赢湛的样子恭敬的三拜九叩,然后将三支清香插进香炉里。 但那看似堆满了松松软软香灰的香炉,我却怎么都没办法将香插进去。 似乎秦家的祖先,故意不让我嫁给赢湛。 “咔!”我用力过猛,香被折断了。 “赢湛,祖宗是不是在提醒我,你是人,我是鱼,我们不能——” “别胡思乱想!”赢湛又拉着我面朝东方,祭祖。 祭祖需要燃烧更多的贡品,还要五体投地,恭敬叩拜。 可赢湛刚拉着我的手面朝东面跪下,一道惊雷就从万里晴空中突然闪现,在我的脚边劈开了一个焦黑的大窟窿。 我吓得亡魂大冒,一个哆嗦滚到一边。 “别怕!”赢湛抱住我。 我忐忑不安的推开他,两千年后遍地白骨,城市道路被毁于一旦,亲朋好友都被邪神杀死的回忆如急速行驶的列车,猛烈的冲撞着我的大脑。 老天发怒了,老天在提醒我,不许再犯同样的错! 从秦家的祖坟而归,我满脑子都在苦恼究竟应该如何走下去。 赢湛也见识过了天威,那道惊雷只差半寸就能劈断我的双腿,那一刻,我看见他淡漠的脸上出现了的罕见的惊慌。 但很快,他就淡定下来,重新牢牢牵住我的手,仿佛是在向苍天证明谁也无法将我们分开。 “大婚前王府需要重新修葺,明早本王会来接你,以后你就是王府的女主人,想要如何修葺按照你的意愿就好了。”赢湛像个没事人似得,在我额头上吻了一下,就将我轻轻推进驿站内。 我无法看见他转身之后的模样,却能隐隐猜到,他嘴角上那抹淡淡的弧度在转身之后可能消失了。 他也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凡人怎能斗得过天? 脑海中,一个隐没了很久的声音提醒我:王元宵,你来到秦朝的目的是为了改变赢湛的宿命,而不是将他重新拉入泥潭。 “公主,你不高兴吗?”阿莱见我惆怅的模样,直言不讳。 “有点紧张。”我挤出一个笑,尽管我自己知道这笑有多难看。 阿莱拿来了一盘蜜饯,“每个新娘子在成亲之前都会紧张焦虑,吃点甜食转移一下注意力就好了。” “对,转移注意力……”拿起一颗蜜饯塞进嘴里,阿莱无意中的一番话提醒了我。 我改不了生死簿,也没办法残忍的挖出大巫的眼珠换取我做人的机会。 在这里冒充公主骗吃骗喝了那么久,差点都忘了自己的使命。 待会,我就找个机会转移驿站里人们的注意力,离开这里。 燕京人特别喜欢吃果干,尤其是葡萄干,就连米饭里都放一把葡萄干。 我便悄悄从大巫哪里抓了一把巴豆磨成粉,混在放葡萄干的袋子里。 做完这些,我就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假装早早睡觉,让外面的人放松警惕。 果然,上半夜刚到,驿站里的人都争前恐后的抢占茅房,就连阿莱和库尔安也一脸囧色,捂着肚子在茅房外排队。 我检查了一下门外,很好,一个人看守我的人都没有。 房间里的东西都是解忧公主的,属于我的就只有那只破碎了的红珊瑚镯子。 我换上一套不起眼的粗布衣服,捂着肚子装作腹泻的模样冲出去了驿站。 混乱的场面中根本就没人注意到我,我一口气到三里之外的一条巷子才渐渐放慢脚步。 秦朝时期的百姓都过着闻鸡起舞,日落而息的生活,到了上半夜街上已经没有人了,两旁的店家也早就打烊。 回头看了一眼驿站的位置,感受着夜凉心更凉的寂寥,我鼓起勇气跨出离开的脚步。 可还没走出城门,一道泛着杀气的剑影便如蹭凉的手电光打在我的脸上。 “谁?!”我停下脚步。 月光下,两个穿着夜行衣的人排成一排,挡住了我的去路。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解忧公主三更半夜从驿站里跑出来,真可谓自寻死路。” 这二人一看就是刺客,其中一个黑衣人率先向我掷出两枚飞镖。 我灵活的双手抱头蹲在地上,大喊道:“先等一等,两位英雄,有话好说,何必动刀动枪的呢?” 听他们说话的语气,好像已经跟踪了我很长一段时间,只是苦于没有下手的机会。 “就让你死个明白,有人出一百两买你的项上人头。”拿剑的黑衣人笑的那叫一个淫邪。 我暗暗骂道,卧槽,解忧公主的命太不值钱了吧,老娘上次逛次春风阁随手扔下的银票都比一百两多。 说完,黑衣人又要动手,被我冷不丁的哈哈一笑,又莫名的放下刀子。 “有什么好笑的?” “大哥,她一定是被咱两兄弟吓傻了。” “有道理!” 听这两个刺客的弱智分析,我对于安然离开这里变得胸有成竹起来,抱拳商议:“两位英雄,说实话,只拿一百两就想要解忧公主的命,未免太小看人了。我可以给你们三百两,只要你们放过我。” 两个刺客狐疑的对视一眼,眼角露出了贪婪的笑意。 第207章:打回原形 第207章:打回原形 “那好,你先把钱拿出来,咱两兄弟就放过你。” 我赏了二人一记冷眼,“当我傻呀,现在给钱,你们一定拿到钱就把我就地咔嚓,再拿着我的人头向买主再收一分钱。这样吧,我给你十两当做定金,外加一张我亲手写的借条。只要你们放我离开,再拿着借条去驿站,就能得到剩下的钱。” “大哥,我看行!”扔飞镖的刺客兴奋的直点头。 那剑的刺客比较沉稳,撕开白色的里衣扔给我,“欠条用你的血写,才有说服力。” “好,我现在就写。” 我咬破手指开始抒写,心中却暗笑他们自作聪明,要是库尔班看见了这封血书,便会知道我遇到了危险。 这两个刺客别说拿钱走人,恐怕连小命都要留下。 “恩,很好,没有错别字。”拿剑的刺客检查了一遍我写的血书,折叠整齐揣进怀里,“你走吧,我们言而有信。” “后会无期。”我又抱了抱拳,默默祝他们“好运”。 “不许走!”就在我们达成协议时,另一道透着憎恨的女人的声音从漆黑的巷子里传了出来。 我只觉得迎面吹来了一阵比沾血的刀更加瘆人的寒风,让我打了个哆嗦。 一道前凸后翘,成熟性感的倩影来到我的面前,手里还拽着一条绣花手绢,“就知道,你们两个靠不住。” 话音刚落,女人会将手绢猛地一挥,一些白色的粉末从手绢里飘散出来。 我早有防备及时屏住了呼吸,身边那两个刺客就没这么好运了。 他们看见这位大美人早就被迷得神魂颠倒,丝毫没有防备,将手绢里的粉末吸入后,瞬间七窍流血,倒地不起。 “一帮废物。”女人整理了一下头发,我这才看看清她保养的如白煮蛋一般细嫩光滑的脸孔。 “赵姬,是你!” 我早应该想到! 上次我设计让赵姬母子喝下毒酒,害的他们差点母子乱lun,聪明如赵姬,怎么会猜不出是我作为? 站在她的角度,在夺储之争中,燕京的实力若不能为她们所用,那便是毁掉也不能让给别人。 赢湛看似投靠了他们,但他是个旁人无法控制的男人,与其患得患失不如心狠手辣,以绝后患。 赵姬阴狠的勾起红唇,“你不肯吃敬酒,那就只好请吃罚酒了!” “慢着,你不就是要我嫁给你儿子么,你给我点时间,我考虑一下,说不定就肯嫁了。” “这些日子你和赢湛是怎么鹣鲽情深的,那两个蠢货都已经禀报本宫了。把你这样一个养不熟的女人留在胡亥孩儿身边,岂不等同养了一条会咬主人的狗?况且,赢湛杀了本宫的奶娘,这笔仇也是时候算一算了。”说罢,赵姬从怀里抽出一把小刀。 “我不认识你的奶娘!还有,赢湛杀的人干嘛要算在我的头上?”我被逼的步步后退。 赵姬如夜叉一般,步步紧追,月光将她的影子扭曲拉长,亦如她的思想危险而又恐怖。 “本宫的奶娘就是浣衣局里的婆婆!今日就把新仇旧账一并了结!”说罢,赵姬猛地举起小刀刺向我的胸口。 我还当赵姬是个练家子,见了她拿刀的滑稽架势才知道这女人是在狐假虎威。 估计是在宫里高高在上惯了,以为谁都会怕她,才敢这样有恃无恐。 我嗤鼻冷笑,使出我的绝学断子绝孙脚,撩起长腿踢中赵姬的左脸,将她踢得腾空旋转了一圈半才摔在地上。 “拜托你下次还是派杀手来比较好。”我同情的摇摇头,没收了她手边那把小刀。 要是没有认错,这把小刀就是之前浣衣局婆婆用来刺杀赢湛的那把涂着鸩毒的刀。 谁知道去北冥的一路上还会遇到什么,有把刀防身总是好的。 赵姬口吐白沫的趴在地上,精致的发型和妆容全都毁了,嘴角也被我踢歪,眼神里的狠毒却没有被我踹走半分。 她似乎做了一番思想斗争,才紧握住双拳,狼狈的喊道:“我答应你,只要你杀了她,扶持我儿继位,我和胡亥就答应做你的傀儡,绝不反抗。” 我不明白赵姬在和谁说话,身后却多了一双诡异的视线。 “谁在那里?”我骇然转身,千岁翁苍老的身影已经稳稳的站在我的身后。 “识时务者为俊杰,老夫不会亏待自己的女人。” 千岁翁就是赵姬唤来的救兵?! 我石化了半天,才整理出这二人对话中的意思,尤其是千岁翁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说不会亏待自己的女人,难道是在说赵姬背着陛下红杏出墙,和千岁翁有染? 真笨!我用力拍了下自己的额头! 分明是我一手促成了他们的“好事”。 昨晚上,我虽然将一个宫女引去赵姬的房间,但能够泻火的就只有公子胡亥。 那时候,药性发作的赵姬跌跌撞撞的跑出房间,不知去了哪里。 现在想来,赵姬八成就是遇到了千岁翁,然后和这个色老头一夜风流。 “快杀了她!”赵姬哭哭啼啼的哀求。 千岁翁捋着长长的白须甩在肩膀上,站在我面前的身形便成了虚影,真身早就转移到我的身后。 “刺啦!”一个不留神,我的一条袖子不翼而飞。 “刺啦,刺啦!”紧接着,我的另一条袖子和腰上的腰带也被撤掉。 冷风中,我的剩下的衣服岌岌可危,这个千岁翁摆明了就是想要在杀掉我之前再好好羞辱我一番。 了解了他的心思,我也计上心头。 将刚才赵姬刺杀我的那把沾染了鸩毒的小刀藏在衣摆下,那个千岁翁待会儿还会撕掉我的衣服,只要她碰到我的衣摆,就会中毒身亡。 哈哈,我真是太机智啦! 就当我想为自己的机智勇敢点三十二个赞的时候,千岁翁却不按照套路出牌了,像是看穿了我的伎俩,不撕衣服反而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 “啪!”我被打蒙了!脸颊上火辣辣的痛。 一些猩红的液体从我的脸上流淌下来,我下意识的想要伸手去摸,却被另一个声音阻止:“不能摸,有毒!” 街道尽头,一个黑色的瓦罐如哪吒的风火轮“咕噜噜”的飞速滚来。 对准千岁翁站立的位置,想要将他压扁。 后者腾空而起,堪堪夺过。 说时迟那时快,瓦罐里又祭出了数十张黄符追踪着千岁翁的方位。 “啪!”其中一种黄符准确的钉在了千岁翁的后背,让他突然失去了行动力,如一块烂肉摔在地上。 大巫这才从瓦罐里伸出脑袋和四肢,急匆匆的从瓦罐里抓了一把灰色的粉末洒在我的脸上。 “痛!” 粉末便是香灰,碰到伤口又痒又痛,偏偏又不能抓,简直是一种刑法。 “这种毒液有腐蚀性,你要是用手抓了,手指也会烂掉。”大巫本想要数落我,见我挂了彩又舍不得了。 “师父,我是不是要毁容了?” 手指烂掉不要紧,我这如花似玉的脸蛋要是烂了,那我不如死了算了。 大巫白了我一眼,“别叫大巫师父,我没有你这种擅自出逃的徒弟。” 这有句话我就放心了,大巫总是这样刀子嘴豆腐心,其实是个老好人。 要说我离开驿站唯一的舍不得,就是大巫这个师父,若有可能将来我会找机会好好孝顺师父。 另一边,千岁翁从地上爬了起来,低吼一声,背后的符咒便烧成了灰烬。 “找个地方躲起来。”大巫挡在我的身前。 “是!”我脚底抹油,躲进了一堵矮墙之后。 虽然我很想趁着这个机会逃之夭夭永远离开咸阳,但我必须确保大巫可以k.o千岁翁才能安心离开。 空旷的街道上,大巫仗着手里的黄符完全占了上风,追着千岁翁猛打。 可当千岁翁的身上贴到第七张黄符时,情况发生了转变。 千岁翁摇身一变竟然变成了一只比车轮还要巨大的癞蛤蟆! 我看得心惊肉跳,联想到公孙环说的那个有癞蛤蟆的梦,原来千岁翁根本就不是人,乃是一只成了精的蛤蟆精。 “师父当心,它的舌头有毒!人类被他的舌头舔到,就会内脏腐烂,身体缩小。”我紧张的提醒道。 “雕虫小技!”大巫话说的潇洒,手里的黄符却已经用光了。 面对蛤蟆精的舌吻进宫,大巫只能学着王八的样子将身体都缩进瓦罐里。 每当蛤蟆精想要将舌头伸进瓦罐,大巫就会用剪刀将蛤蟆精的舌头减掉一小截。 “老夫今日定要将你砸碎!”蛤蟆精气得呱呱直叫,抡起瓦罐就往地上狠狠砸去。 “咔擦!”大巫的瓦罐是他的致命弱点,若是瓦罐碎了大巫也会归西,刚才,瓦罐已经被砸的裂开一小块。 我提醒吊胆的看着这一幕,却又无能为力。 突然,我的视线猛地降低,身边的事物也变得巨大起来。 天哪,我居然在这么紧要的关头露出真身,变回了一条花尾巴鲤鱼! 一定是蛤蟆精的唾液导致的,我心急如焚不知如何是好。 在刚才穿着的衣服里扑腾了几下,那枚原本挂在我脖子上的荷包引起了我的注意。 荷包里不仅放着那只破碎的红珊瑚镯子,还放着那片北冥鲲被我的鱼鳞。 我毫不犹豫的张开鱼嘴将鳞片咬断,北冥鲲说过,只要折断鱼鳞他就会出现! 果然,片刻之后,一双温暖的大手将我从地上捧在了掌心。 “干女儿,你遇到危险的概率也太高了点吧?!”北冥鲲啜着玩世不恭的坏笑,打趣道。 “干爹,瓦罐是我师傅,蛤蟆精想要杀掉我们!”我激动乱叫。 北冥鲲眯着眼睛打量了一番蛤蟆精,甩了甩飘逸的卷发,“识相的就快点滚,本大爷对蛤蟆肉没兴趣。” “北冥妖王是么,久闻盛名!”蛤蟆精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大巫略显狼狈的从瓦罐里探出脑袋,“这蛤蟆已经入魔,不好对付啊!” “多谢老人家提醒,有劳您先带她离开。”北冥鲲对大巫十分尊敬,将变成鲤鱼转交到大巫手中。 大巫点点头,捧着我跑到一口井边,打了一桶水将我泡在水桶里,又往水桶中洒了一把香灰。 “用香灰水洗干净蛤蟆精的唾液,你才能重新变化人形。” 我点点头,使劲用尾巴搓洗脸上唾液。 不远处传来北冥鲲骂骂咧咧的脏话,似乎是蛤蟆精不止用舌头攻击,还对他吐了口水。 糟糕,北冥鲲也沾上了口水,那他也应该很快就会现出原形。 认识了这么久,我还一直不知道北冥鲲的本体是什么动物,好奇是有的,却绝对不想在这种千钧一发的时候看见。 北冥鲲往前走了两步,发现了身体的异常,顿时面色惊变。 蛤蟆精用那条满是粘液的两米多长的舌头舔了舔位于头顶的那两只凸出的大眼睛,恶声恶气的威胁:“中了老夫唾液里的毒素,任何妖精都会显出原形,别人不知道北冥妖王的本体是什么,老夫可是知道的~~你若不想在这里现出原形毁了咸阳城,就快点滚回北冥。” 大巫疑惑的问我,“他的本体是什么动物?” 我也是一脸莫名的摇头,“没见过,估计会很大。” 第208章:瓦罐碎了 第208章:瓦罐碎了 “呸!”蛤蟆精又往北冥鲲身上吐了口口水。 接触到他口水的皮肉都会迅速腐烂,就像浇了硫酸一样,惨不忍睹。 北冥鲲咬着牙,满头冷汗。 “老夫猜,不过半柱香你就要现身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蛤蟆精“友善”的提醒。 “快走,我撑不住了!”北冥鲲正在用他强烈的意志力使自己保持住人类的外形。 大巫见我还迟迟不能变回人形,只能拎着我所在的那只木桶艰难的往前走。 北冥鲲面色铁青,五官已经扭曲了,似乎很快就要现出原形。他为难的看了我们一眼,从牙缝里挤出一句抱歉就如闪电一般消失在了咸阳城空旷的街道中。 “哈哈哈哈,北冥妖王也不过如此。”蛤蟆精咧嘴发笑,夸张的圆眼珠似乎很快就要被挤出眼眶。“听说燕国大巫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卜卦医术无所不能,可但凡是个活物都有他的弱点,北冥鲲的弱点就是他的真身。那么,大巫的弱点恐怕就是这身如龟壳般坚硬的罐子!” 大巫沉着脸,片刻不停的往前跑,他本可以缩进瓦罐里滚的更快,却为了要带我离开,只能拎着木桶,用那两条细弱的双腿笨拙的在街道上奔跑。 “师父,别管我,您自己逃吧!”大巫的汗水从下巴滴进水桶,看得我心痛。 “说什么胡话!” 大巫年事已高,气喘吁吁的迈着步子,连继续训诫我的力气都没有。 蛤蟆精的弹跳力十分惊人,“呱呱”跳了两下就越过大巫的头顶,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敢剪老夫的舌头,今天就是你的死期!”蛤蟆精说着伸出黏糊糊的长舌头卷住了大巫的瓦罐,后腿一蹬就跳到了街边一栋三层小楼的屋顶上,准备将瓦罐碎向地面。 大巫伸手摸了摸我的鱼头,面色复杂而又释然,“为师的时候到了,接下来的路不能陪你了。” 说完,他就将装着我的木桶扔进了街对面一家酒楼的窗户里。 木桶打翻在地上,我落在地上,木桶中的水全然打翻了,脸上泊泊流淌的是我的泪。 “师父!师父!” 窗户对于一条鱼来说实在是抬高了,无论我如何扭动身体都看不到窗户外面的景象。 “放开!你想干什么?快给老夫放开!” “你想大巫死,就要陪着大巫同归于尽!” 死一般沉静的窗外,大巫和蛤蟆精的声音刺耳的回荡在夜色中,紧接着一阵惊天动地的撞击声! 剧烈的响声一路从街头撞翻到了街尾,这才将住在这条街上的街坊们从梦中惊醒,纷纷点上了灯出来查看。 我也终于在喧闹声达到鼎沸时恢复了人形,在酒楼里随手偷了一件衣裤穿上冲过去。 街道上,一个巨大的不规则大窟窿从位于街道正中的一家当铺直接穿透到位于街尾的纸扎店,越过一条小河,最后撞进了另一条街上的酒肆。 酒肆里酝酿着数百摊新酒,全被打破了,无数酒液汇成小河汇入附近的小河,使得河水也散发出了浓郁的酒香。 我跌跌撞撞的跑过去,脚下踩到了一片破碎的黑色的瓦罐碎片,泪水就似决堤一般倾斜而出。 酒肆里的酒罐子都是深褐色的,只有大巫的那只瓦罐才是如墨汁一般纯正的黑色。 “师父!师父!”我在酒坛子的碎片中翻找着,手指被尖锐的碎片戳破也浑然不觉。 “咳咳,咳咳咳……”不知翻开了第几个酒坛子,我终于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咳嗽声音。 大巫那张没有毛发的脸孔从碎片中显露出来,血淋淋的画面刺痛了我的眼睛。 这张脸一点都说不上英俊,眼睛里更是一点眼白都没有,就像一个吓人的黑洞。 可我知道,没有人几个人的内人会被大巫更加善良。 我想要将他的身体从废墟中挖出来,翻开碎片却只看到了一团血肉模糊的碎肉,那是大巫长久以来一直藏匿在瓦罐里的他的身体。 软骨病又称拘楼病,指的是那些一出生身上的骨头就比正常人柔软、脆弱的疾病。 患上这种疾病的人,无法正常吸收钙质,严重者轻轻一碰都会引起骨折,就算是打个响指,弯腰,起床等日常行为都会要了他们的性命。 很不幸,大巫便是先天性软骨病患者,但他聪明的想到了自救方法,就是将自己的身体放进瓦罐里,让皮肉和瓦罐的内部连为一体起到固定的作用,确保他能够较为长久的存活下去。 这种事情,我从没听大巫说过,以前我总是猜测大巫可能是在小时候被人狠心的塞进罐子里练就某些诡异的功夫,没想到事实真相这样断人心肠。 “还是被你看见了。”大巫咳出了一口血,表情非常痛苦,“大巫的父母早死了,这样的身体也没有媳妇,没有孩子,甚至连朋友都没有。还好,在这迟暮之年收了一个好徒弟,让大巫感受了一会为人父的滋味。” “师父,你告诉我,要怎么做才能救你,你有没有带药?是不是掉在废墟里了?”我惊慌失措在废墟里翻找,希望能找到大巫藏在瓦罐里的那些奇怪的瓶瓶罐罐。 我此生最不愿意听见的,便是这种如遗言般的语句,那颗千疮百孔的心再也经不起任何失去。 “别找了,大巫没救了。要是有这种药,大巫也不会在那个破罐子里住了一辈子。”大巫的气息越来越弱,用力全身力气才将右手从废墟里抽出来。 大巫的手中抓着一条一米拉长,滴落着绿色粘液的舌头,及时舌头断了,那上面的粘液依然对于人类的皮肤有相当严重的腐蚀作用。 “可惜没能将蛤蟆精杀死,不过他身受重伤,只要你还是燕京的公主他就不敢杀你。他的不老药还没炼制成功,秦国若是与燕京开战事情就会脱离他的掌控。但你要小心,因为等不老药练成,他就会回来报复。” 我哽咽着握住大巫的接近冰凉的手,那种丧失亲人后被掏空的感受再度席卷了我的全身。 “是我不好,我不应该逃走的,是我害了你……”我真想把自己碎尸万段。 现世中,我承受着天煞孤星的命格,本想着回到两千年前便能扭转这一切。 可还是害死了对我好的人,这份罪孽的惩罚便是叫我后悔终身。 “大巫知道月老想要什么,趁着大巫还没咽气,你快点把大巫的眼睛挖出来,如此你就能变成一个真正的女人嫁给公子高了。” 大巫如载着幽冥的双瞳温和的凝视着我,带着疲惫和不舍,也带着释然和超脱。 我的手颤抖的不成样子,除了哭,什么都做不了。 大巫的手干枯苍老,如枝节横生的死树,伸出两指抵住我的唇角两侧,轻轻的往上推了推。 “傻孩子,师父解脱了,你应该笑。就像你说的那个猫仙人,它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就应该去该去的地方。只希望来世可以不要再住在瓦罐里。” 艰难的说完,大巫闷哼一声,就将手指插入了自己的眼睛,抠出眼珠放进我的手里。 “作为师父总要留下一点什么给徒弟,别客气,这双眼睛那去吧,去换你的幸福。” 经历了那么多,有人要求我付出,有人要求我坚强的活下去,可却是第一次有人要求我去得到幸福。 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对于幸福的渴望也一发不可收拾。 掌心中两颗血淋淋的眼珠上还残留着大巫的体温,我努力不让大巫用尽全力堆上去的我嘴角上的笑落下去。 吵闹声惊动了官府和驿站,他们赶来后将大巫畸形的身体从废墟中泰勒出来。 “是谁下的毒手?”库尔班也赶来了,看见大巫的尸体气得胡须的抖了起来。 我冷静的摇摇头,现在并不是指认凶手的时候。 若我拆穿了千岁翁的身份,他势必会催动我和赢湛体内的子蛊报复。 加之陛下对千岁翁极其信任,就算我揭穿了他的真面目,只要千岁翁来一个死不认账,陛下也不见得会相信我们。 我嘴角的弧度凄美的又往上扬起了一些,默念:杀死千岁翁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服下未完成的不老药,自食其果。师父您看着,徒儿一定会为您报仇的。 按照燕京国的习俗,燕京人客死异乡后,无论路途有多远,需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都一定要将死者的尸体运回故土,落叶归根。 我披麻戴孝的跪在灵堂里,尽管库尔班和阿莱都提醒我,身为公主不需要为大巫做这种事情。 这是我唯一能为大巫做的,大巫对我的恩惠,就算在这里跪上三年也无法还清。 赢湛来到驿站吊丧,见我伤心欲绝的跪在地上,他也掀开墨色的长袍跪在我的身边,对着大巫的棺椁叩拜。 库尔班特意找了一只一米多高的大瓦罐想要将大巫拘楼的身体装进去,被我喝止。 “大巫临死前说过,他今后不愿再住进瓦罐。” 库尔班沉默了几秒,问道:“那就按照燕京习俗将尸体用白布裹上三层,送回故里。” “就这样办。”经我点头,库尔班便命人打理大巫的尸身。 我擦干眼泪,将赢湛拉到一边,“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你愿意代替我,将大巫的尸首送出城外吗?” 赢湛一看就看穿了我,幽幽问道,“你将本王支开,是想去哪里?” 大巫临终前留在我脸上的笑意似乎变成了习惯,我莞尔一笑,鼓起勇气,“别担心,我不会逃跑,我要去完成大巫的遗愿。” 再次来到桃园,月老已经站在园子入口的桃树下等我。 之前看见的那些粉嫩的水蜜桃,如今早已熟透,鲜红的犹如跳动的心脏。 我很奇怪月老为何早就料到我会出现,她虽然是掌管万物姻缘的神却没有预测未来的能力。 “你怎么知道我要来?” “谁知道,我只是在这里等人。” “等谁?” “该来的人。” 月老高深的眨了眨眼睛,便扭着她硕大如蟠桃的屁股走到了桃园深处一棵与其他桃子树与众不同桃子树下。 园子里其他桃树,枝干上都长满了甘甜肥美的桃子,这棵树的枝干上却只挂着一颗颗干巴巴的桃核,与周围的景色格格不入。 “东西带来了?”月老向我伸出手。 我将装着大巫眼珠的罐子递出去,快要放进月老掌心前,又收了回来。 “红线呢?” “你可知神仙是不能说谎的。” 月老勾了勾朝我伸出的手指,略显兴奋的挑起淡淡的眉毛。 “那好吧。” 我将罐子放进那只长着五根如柳枝般纤细手指的掌心中。 第209章:命里有时终须有 第209章:命里有时终须有 月老迫不及待的打开罐子,倒出里面那两颗如黑曜石般闪烁的眼珠子,满意的咧开了嘴,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检查过之后,月老将眼珠放回罐子揣进怀里。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想要逆天改命,从鱼变人,不止需要月老的红线,还要承受两道诅咒,你可甘愿?” “什么诅咒?你上次可没说!” 月老自顾自的从金色的桃树上摘下一颗桃核,挖了坑种下,再浇灌了一瓢水,桃核便用肉眼可见的速度破土而出长出新芽。 随后,她毫不怜惜的折断了粉色的新苗,一番抽丝剥茧,从土壤里揪出了一条血色的经脉。 “拿好了,这就是你想要的月老红线。将线的两头系在你和赢湛的无名指上,你就能嫁鸡变鸡,嫁狗变狗,变成和赢湛一样的人。但要切记,若有一方背叛了这份感情,红线就会断裂,系上红线的人就会被这条红线所诅咒。”月老缓慢的松开捏着红线的手指。 红线轻柔的落在我的掌心,卷成了一团。 “是什么样的诅咒?” “受到诅咒的人会先容颜丧尽,变成白发老朽,接着五识具灭变成痴呆,最后化作枯木而亡。就算转世,诅咒也不会消失,系上红线的人将会永生永被万人唾弃,成为天煞孤星。” 月老神秘的压低了嗓音,伸手双手猛地抓住我的双肩,“你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做那个系上红线的人。” “诅咒不会降临到我们身上!”我坚定的对上月老收紧的瞳孔。 后者凝重的表情突然转变成不屑一笑,松开我的肩膀,背过身喃喃自语的往前走,“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两千多年的光阴,难熬啊……” 当我回到驿站,厅堂中的挂着的那些为大巫凭吊用的白布巾,纸扎人,烧纸钱的火盆都被收拾了,连棺材也已经在运往燕京的途中。 考虑到半个月后,就是我和赢湛的大婚,解忧公主会从驿站出嫁,这么喜庆的时候自然不允许在厅堂里不止不吉利的白事。 我无法为了这件事向库尔班生气,只能颓然的靠在红木雕刻的椅子里,黯然的发着呆。 人的一辈子就像是拍打着礁石的浪法,有一些能飞溅出几十米之高,有一些则默默无闻,但无论这些浪头拍打的哪一个更高,最终都要被新的浪花所取代。 那时候,又有多少人还记得那片浪花,记得大巫,记得赢湛,又记得我呢? 到了夜幕降临,月光升到了正中,赢湛穿着一袭与夜同色的衣裳从黑暗中走向我。 “本王在对面凝视着你已有一个时辰,你都没发现。” 一个时辰换成现代的时间就是两个小时,我居然发呆了那么久。 “为何不叫我?” “舍不得打断你。” “那为何现在又要叫我?” “舍不得你继续胡思乱想。” 赢湛与我独处时候的画风总是温柔似春风甘露,寥寥几句便叫我心底生出阵阵暖意。 “带你去个地方。” “哪里?” “看戏。” 赢湛不由分说,拉起我的手走出去,我们共骑一匹马,来到了一座名为望月的山丘上。 山顶上晚风徐徐,带起丝丝令人清爽的微凉,不远处的咸阳城里只剩下零星几个光源,宛若黑暗中的萤火虫为夜路者引导回家的路。 “那是驿站,那是皇宫,还有那里是你的王府!”我依稀辨认出远处的标志性建筑。 赢湛站在我身后,抱住了我的腰,近乎完美的下巴搭在我的肩膀上,与我看着同样的风景。 “这个地方,本王从未与别人分享过。” “那你还带我来?” “你不是别人,你是本王的王妃,往后本王对你没有秘密。” “昨天的事情,我没想瞒你。” 我半靠在他的宽大的怀里,眼眸低垂,看着我们相互交叠的双手,缓缓将昨晚遇到事情毫无隐瞒的告诉了赢湛。 他没有表现出太多的震惊,那双装满着浩瀚星辰的眸子一直望着皇宫的方向。 “你还没告诉本王,大巫的遗愿。”晚风吹动我们的头发,赢湛怕我冷,抱着我的双臂收紧了一些。 我从荷包里取出月老给的红线,“大巫师父的遗愿,就是希望我的到幸福。我想,我已经得到了。” 我拿着红线的一端,赢湛拿着另一端,纤细的红线上似乎传递了彼此的心跳,将我们牢牢牵引在了一起。 “月老说,只要将这条红线的两端系在我们的无名指上,我就能从鱼变成人。” 我说出了一切,包括大巫愿意用他的眼睛换取我的幸福,却时候不出口关于红线的诅咒。 从今往后,我们不会再分开了,诅咒应该也不会应验,便不要说出了吧。 “把无名指给本王。”赢湛想要给我系上红线。 “不,我来给你系,就像是交换戒指一样。”我心慌的说着,抢过红线,将红绳的两端系在我们的无名指上。 红线发出了一抹温暖的光亮,消失在我们十指相扣的手中。 “变成鱼试试。”赢湛问我。 我闭上眼睛,尝试了几次都还是人的模样,笑的摇头,“变不回去了,我以后赖定你了!” “你是说要为本王陪葬?” 赢湛半开玩笑,清峻的脸孔扬起一抹好看的戏虐。 “胡说,我不许你比我先死。” 我认真的捧住赢湛的脸颊,对上他眼底闪过的一抹悸动。 “好,那本王死之前,一定先杀了你。” “变态!” 系上红线是否预示着我再也无法离开这个朝代了? 没关系,与赢湛在一起,离不离开,回不回去,都不重要了? 夜深了,我们相拥在一起,感受不到任何凉意。 赢湛又将视线悠扬的落在山脚下富饶的城镇中,那个名为皇城的地方是城镇中最闪耀的一处。 “为何总看着皇宫?”沉溺了片刻,我从他的怀中抬起头。 赢湛贴着我的耳朵,微微一笑,“今天是第三日。” 闻言,我也看向皇宫的位置,“第三日?你是说,今天是千岁翁不老丹练成之日!?” “正是,很快大巫就能安息了。” 赢湛的话叫我热泪盈眶,老天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千岁翁这只蛤蟆精坏事做尽,丧尽天良,今日就是他自食其果的日子。 皇宫的西南角,一栋如塔楼般的建筑里突然金光四射。 但这种光芒很快就被人为的掩盖住,在吞下不老药之前,千岁翁不会粗心大意的让陛下发现他还在炼制神药。 “金光消失了,千岁翁是不是已经把不老药吃下去了?” “你还不明白?世间根本就没有什么不老药。” 说话间,皇宫里突然接踵冒出了几十个火光,一些嘶哑的尖叫声隐约传到了我们的耳中,像是皇宫里的人正在遭到某种怪物的追杀。 “好戏开演了。” 我紧张的抓着赢湛的手,看着皇宫里鸡犬不宁的景象,大批的士兵匆忙赶到皇宫酒驾,弓箭手甚至对那怪物射出了燃着火焰的毒箭。 但那个在皇宫里迅速膨胀的黑影,皮糙肉厚,丝毫不把这些攻击放在心上。 “糟糕,饕餮想要吃人!” “他吃不了人。” 赢湛笃定的拉住想要骑马赶回去的我。 “为什么?” “本王早有准备。” 只见,另一支车队也马不停蹄的感到了宫门口,他们没有进宫,点燃了板车上撞在的货物就逃之夭夭。 大约烧了几分钟,我闻到了一种稻谷烧焦的味道,皇城里大肆破坏的庞然大物也被吸引了,一步步朝着堆满货物的宫门口走过去。 “这是……稻谷?!” “没错,宫门外共堆放了一万石稻谷,三百斤猪油和五十斤蜂蜜。饕餮生性贪食,他的本体吃下这些粮食绰绰有余,但他现在用的是千岁翁的身体,就算千岁翁是蛤蟆精它的胃袋里也装不下着一万三千零五十斤的分量。”赢湛的声音自信而又笃定,带着睥睨天下的自负。 我爱死他这天上地下唯吾独尊的模样了,之前累计的忧郁都被他安排的这个振奋人心的计划一扫而空! “轰——!”那些粮食还没吃完,蛤蟆精的身体就已经承受不了,在地上打滚,撞翻了一小片宫墙。 可饶是如此,它的嘴巴还在一刻不停的吞咽着粮食,一边吃一边嚎啕大哭。 “活该!”我痛快的骂道! 一直吃三更,蛤蟆精终于受不了粮食的积压,“砰”一声原地爆炸! 进入它腹中那些还没有消化的粮食,如天女散花一般从咸阳城的上空分散,落在了家家户户的门前。 起先,几个衣衫篓缕的小娃娃,光着脚丫,提心吊胆的拿着簸箕出来捡粮食。 其他人见他们安然无事,也一哄而上。 到了晨光乍现,咸阳城里的百姓几乎都弯着腰,新高彩烈的出现在大街小巷,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激动开心的笑。 “噗!”我的肚子里突然一阵绞痛,吐出了一口黑血。 片刻后,赢湛也吐出了黑血。 两条死去的蠕虫静静的躺在黑血中,宣告了我们体内的子蛊彻底灭亡,也宣告了千岁翁那只蛤蟆精彻底从天地之间飞灰湮灭。 第210章:官印的由来 第210章:官印的由来 我成为了“人”,很快也会成为赢湛的妻子。 梦寐以求的事情都达成后,在这个陌生朝代里的日子似乎也不觉得有多难熬。 王元宵,你就要得到幸福了! 差点忘了,再没有王元宵了,现在所有人都只喊我一个名字…… “解忧公主,起床啦~~~~~驸马爷都在膳堂等了您半个时辰啦!” 距离我和赢湛的大婚之日仅剩下七天,每一个早朝后,赢湛都会如回到自己的王府那般轻车熟路的来到驿站找我。 我渐渐习惯了这样养尊处优的日子,理所应当的接受着身边人为我侍奉,还有赢湛对我还无保留的爱情。 “别吵我,让他等,昨晚那么累,都是他害的……”我梦呓着,翻了个身,抱着柔软的枕头又睡过去。 “公主~~~!”阿莱又不死心的唤了我几声。 忽然,那如云雀般软糯的声音停止了,似乎放弃了叫我起床的任务。 真好啊,又可以继续睡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转眼日上三竿。 一根修长的手指轻柔的勾画着我脸颊的轮廓,再从下巴移动到精致的锁骨,继续往下探索。 “嗯……”如羽毛般的瘙痒让我不自觉嘤咛出声。 睡得红扑扑的小脸上眉头微蹙,抬手便是一巴掌拍掉了在我身上作乱的手指。 消停了会儿,那根不安分的手指又悄然转移了阵地,从我细腻圆润的长腿向上游移。 阵地就要失守,我心不甘情不愿的撑起眼皮,一张帅过潘安,俊过兰陵王的妖孽脸孔引入眼帘。 “早。”赢湛慵懒的侧卧在我身边,性感的嘴角啜着淡淡的笑意,一手支着下颌,另一只大手搭在我光滑的背脊上。 我没好气的想要抓住他的大手扔去一边,骇然发现睡前穿着的衣裳已经不翼而飞。 “阿嚏!”三月里的气温还未化去寒意,我一哆嗦打了个喷嚏。 “把衣服还我。” “本王可没见过什么衣服。” “说谎,昨天爬床前我明明穿了的。” “公主忘了?上半夜的时候你确实穿着衣服,可到了下半夜,你就自己把衣服脱掉了,还跨在本王的身上……” “打住打住,别说了!”我捂着耳朵,假装失忆。 昨晚没骨气的我又被某只妖孽诱惑了。 赢湛说的没错,那件白色的睡衣也是我自己脱掉扔飞的,当时那么激烈,我怎还会记得衣服被扔去了哪? 直到快要破晓,梨花木雕刻的床板上发出的“嘎吱嘎吱”的运动声,才逐渐平息。 我累的半死,倒床上就睡成了小猪,赢湛却越像是在我身上干了一碗鸡汤,踏着第一抹晨光,精神奕奕的去上早朝。 这会儿回来了,居然还有精力继续偷袭我。 “冷的话,要不要钻到本王怀里?”赢湛展开臂弯,露出健硕的胸膛。 我吸了吸鼻子,外加咽了咽口水,“贪吃”是人的本性,但我决定做一个有节制的女子。 “怀抱留着,本公主晚上再抱。”我拖着光溜溜的身体,快速从赢湛身上翻过,爬下床。 赢湛有些诧异我会说出如此大胆的话语,但从他悠然自得的表情来看,似乎还饶有兴致。 衣架上,阿莱已经为我准备好了干净的衣裳,是一条缥缈如仙的白色的襦裙,裙摆上还用丝线刺绣了迎风飞扬的蒲公英,一看就是咸阳城里最新的款式。 我坐在梳妆台前梳妆,赢湛便站在我身后勾唇凝望。 “公子高大人,您天天赖在我这小小的驿站,难道没正事要去做?” “本王正在做‘正事’。” 我对着铜镜里那一袭模糊却依旧挺俊的身影翻了个白眼,“你将我从陛下的寝宫里抢出来的时候,好像和陛下达成了某种协议,你答应陛下什么了?已经完成了?” 这件事好奇了好久,一直没有找到恰当的机会问。 赢湛凑近我,宽大的手掌搭在我的双肩,温热的唇贴在我微凉的耳廓,声线邪魅,“这是不能让第三者知道的秘密,关系到我大秦的国运。” 听这语气,我以为赢湛不打算告诉我了。 但他顿了顿,又在我耳边轻轻吐气,神秘慎重的压低了声音,“众所周知,本王的血能写出召唤鬼魂的符咒,却鲜少有人知道本王还能召唤阴兵。那晚带走你的条件,便是为父皇制作一枚可以召唤十万阴兵的兵符。” 兵符?! 这两个字唤醒了我差点就要遗忘的一段记忆! 那是我被分配到全秦岭最差的西山医院实习的第一个月,前男友顾安十分憔悴的来医院找我,希望我能去他的老家看一看…… 之后就发生了一连串的怪事,也发现了殷家村的秘密,村子里的人都参与了一桩挖掘秦代棺墓的事情,所有的男丁在一夜之间全都上吊而亡。 我的外婆也被卷入了这场是非,但外婆是自愿的,她似乎十分在意在秦墓中被偷走的那只官印。 外婆说过,秦墓建造的地点便是打开阴门的关口,而打开阴门的钥匙便是那枚官印。 我脑子里一些总是联系不上的零星线索,在听了赢湛的话后,慢慢联系在了一起。 秦墓是公子高和解忧公主的合葬墓,而今赢湛又承诺为陛下铸造阴兵的兵符,如此想来,当时失踪的那枚官印无疑就是赢湛即将铸造出的兵符! 只是我想不通,为陛下铸造的兵符到了最后,为何从没在秦朝的历史上出现过? 这种超自然的能力,应当是每一个皇帝都梦寐以求的,秦始皇若得到了这样的宝贝定会大肆宣扬,并且之后的秦国历代君主还会依仗这枚兵符百战百胜,无坚不摧。 可这枚兵符不知为何却被闲置了…… “这么悠哉,那枚兵符可是造好了?”我转过头,左手搭在他放在我肩头的大手上。 赢湛摇了摇头,幽深的瞳孔中显出一丝暗淡,宛若夜色下的潭水浮上了一层霜。 “铸造兵符不难,可要想找到能够承受住阴气的石料却不可得。故此,本王才向父王讨要了三年的时间来寻找可用的石料。” 说着,赢湛就从我的梳妆台上随手拿起一块通透无暇的翡翠,用匕首在上面刻画了一个简单的符咒,沾了些他指腹上的血,压在床单上。 床单上立刻出现了一道血色的咒文,从咒文里爬出了一只浑身湿哒哒的小鬼,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一只溺死的水鬼。 水鬼爬到赢湛面前,阴森森的脑袋低垂,有些木钠的等候吩咐。 他的出现让屋子里本就微凉的空气瞬间降温了七八度,连哈气都能呼出薄霜。 赢湛随意挥挥衣袖,薄唇轻启,“没事了,褪下。” 那水鬼鞠了个躬,爬回床单上的咒文中消失了。 “好神奇!” “铸造真正的兵符时,本王会将自己的血融入石料内,如此即使本王化作黄土,使用兵符的人也能召唤出十万阴兵。” “那用这块翡翠不就行了?” “自己看。” 赢湛摊开掌心,方才那块玉佩已经变成了粉末,如流沙般从指缝中漏到地上。 “到底什么样的石头才能承受得住阴气呢?” “还未可知,本王已经用各种玉石,宝石,珍珠,兽骨,人骨,龟壳,甚至老坟的墓碑去尝试,都失败了。或许这世上根本就不存在可以铸造阴兵兵符的石料。” 说完,赢湛沉默了,我眨了眨明亮的大眼睛,计上心头:“要不,我写信给燕京国王让他帮忙搜集一些奇异的时候,也可以给我的义父北冥妖王让他帮忙寻找一些有灵性的石头。” 赢湛见我眨眼睛,也被带动的眨了眨眼睛。 他那双眼本就潋滟万千,无意中的细小动作,都能迷得我神魂颠倒。 “原本以为捡了个百无一用的小奴隶,没想到小奴隶的背景深不可测。” “从一开始我就说了,我、不、是、奴、隶!” “那你是什么?” “我是你的妻子!” 话一出口,看见赢湛戏虐的笑,我就知道自己中了他的套。 这妖孽就是骗我说出这一句。 “不和你说了,我去写信!”我红着脸,去找纸笔,“那个,我们成亲那天,我可不可以邀请一些自己的朋友?比如我干爹之类的?” “你喜欢就好。”赢湛风轻云淡的一语带过,“然,北冥与咸阳相隔万里,即使用千里马也要跑上十天半个月。” “没事,我可以变成鱼,游泳游过去!” “很可惜,现在的你只是个凡人。” “卧槽……” 我嘴角抽了抽,隐隐察觉赢湛似乎对我的干爹没啥好感。 每次听见我说干爹,他都会扮出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然后到了晚上变着花样的调教我。 哼,老娘身经百战,还怕你不成,大不了腰酸背痛几天! 风水轮流转,总有一天,老娘会反攻的! 我黯然感伤,“如此说来,成亲的那天,我一个亲朋好友都不能来参加了。” 赢湛揉了揉我柔软的刘海,冷峻的表情似乎温柔了一些,“驿站里养了一群信鸽,可日飞万里……” “木么!爱死了你!”我大方的勾住他的脖子,嘟嘴在那张俊脸上波儿了一下,便如欢快的小鹿一蹦一跳的冲出房间。 如赢湛预料的,驿站饲养的信鸽十分给力,比哈利波特里的猫头鹰还要好用。 当晚就将信送到了北冥,收到通知,北冥鲲带着绯虞和秦玉郎,略施法术来到咸阳。 下半夜就摸进驿站,敲开了我的房门。 好在赢湛这块人形牛皮糖被我撵回了他的王府,否则我不敢想象会被绯虞八卦成什么样子。 “找到石头了么?” 看见北冥鲲脸上戳着的玩世不恭的笑,我就忍不住开他玩笑。 闻言,北冥鲲笑意不止,绯虞却气呼呼的鼓起了腮帮子,“我们一收到信就赶来了,你不欢迎我们,反而只惦记着几块破石头,到底有没有把我们放在心上?” 我满头黑线,真是挖坑给自己跳,花了好半天才把绯虞安抚好。 北冥鲲将一大包五光十色的石头塞进我的怀里,“这些都是北冥最上乘的宝石,算是干爹给你准备的嫁妆。大战蛤蟆精那天,干爹是真的不能在城镇中显出真身,才会离开的,绝对不是想要抛下你们。” “过去的事情不必再说了。”谈起大巫的死,我心底又被刺痛了。 “秦玉郎呢?他怎么没和你们一起来?”我试着转移话题。 其实,秦玉郎不来咸阳的原因我能猜到一二。 最有可能的就是他担心被皇家的人辨认出身份,遭来杀身之祸。 但我又觉得他也有回到咸阳的理由,毕竟他的母亲婉美人还在这里。 北冥鲲挑着眉毛,叹了口气,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绯虞按耐不住,一股脑说出来:“别提那个重色亲友的家伙了!” “重色轻友?” “半个月前,秦玉郎不知从哪里捡来了一个疯女人。那女子虽神志不清,容貌却楚楚动人,连青丘的狐狸精都自叹不如,秦玉郎横尸对那疯女一见倾心。北冥大人为那疯女诊断过,说是失魂之症,无药可医!可秦玉郎不信,说是无论如何都要医好疯女,径自从竹屋里搬了出去,现在成天沉迷于草药,像是着了魔,连脾气都变的暴躁……” 说到这,绯虞狐疑的看向我,“对了,我和北冥大人都觉得,那个疯女人和你长得挺像的!” 第211章:一石激起千层浪 第211章:一石激起千层浪 商量之下,我们一致同意让秦玉郎将那个疯女带来咸阳,让全国最好的大夫御医诊断。 一来,要是御医也说没办法治疗,秦玉郎或许能看清事实,对那疯女死心,好好娶个媳妇过日子。 二来,他要是铁了心认定了那疯女,必然是深思熟虑的,作为他的朋友应当不遗余力的支持、帮助他。 一个时辰后,我的房门又被敲响了。 北冥鲲,绯虞,秦玉郎和一顶神秘的大轿伫立在我的房门外。 轿门被用木栓盯死,里面关着的应该就是传言中的那个疯女。 “你们等一下,我让人安排房间。” 住在我隔壁房间的阿莱听见动静睡眼朦胧的跑出来,应了我的吩咐准备出了两间客房。 “公主,驿站已经住满了,只有一间空屋了。”阿莱搓着手,很是为难。 “没事,我和阿莱住外面。”北冥鲲若有似无的看了眼院子里的水井。 绯虞对我眨了眨左眼,俏皮道:“不用担心,咱么还睡不惯硬床板呢。” 北冥鲲习惯了无拘无束,多数时候都是以天为被地为床,不容我操心。 阿莱更是喜欢以一条泥鳅的模样泡在水中,一个满水的木桶就能打发。 可剩下的一间房间,也不够秦玉郎和那疯女两个人住呀。 我拧着眉头,商议:“要不,让那位姑娘和我同屋吧。” “不必麻烦,我和乐儿可以睡一间。”秦玉郎毫不犹豫的拒绝。 “那怎么可以,连我这条小泥鳅都知道,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是要被说闲话的。”阿莱摸着自己的脸皮,暗暗讽刺秦玉郎的脸皮厚。 我也觉得这样不妥,但接下来秦玉郎看似波澜不惊的一席话,在我们三人心中掀起惊涛骇浪。 “我已经对天发誓,此生要取乐儿为妻,我们已经行过周公之礼了。” “秦玉郎,你——” “算了,就让他们同住一间去吧。”北冥鲲按下绯虞指着秦玉郎脖鼻子的手。 我不禁对曾经那个懦弱如软柿子的秦玉郎刮目相看,好家伙,那么快就把人家给睡了。 睡一个痴痴傻傻的疯女不难,可睡完了能担当起责任则不容易。 “乐儿,出来吧。”秦玉郎解开轿子上的门栓,牵出了一只白玉般的小手。 手的主人披着如瀑布般的长发,一直垂到了小腿。 身材较中原地区的女人相比更显丰满,前凸后翘,标准的葫芦形。 就是晚上天色太黑,疯女披头散发的没人看得清她的容貌。 不过,从绯虞的描述中,不难得出此女长的一定貌似天人,才能将秦玉郎迷得神魂颠倒。 乐儿是秦玉郎给她取的名字,疯女除了会发出嗯嗯啊啊的声音,连一个完整的词汇都不会说,也很怕生,一直拽着秦玉郎的衣袂躲在他身后。 “我先陪乐儿回房了。”半年不见,秦玉郎在北冥那方乐土中成长的结实多了,身材虽还不及赢湛那般伟岸,但他们身体里流淌着相似的血液,秦玉郎把营养补上去之后,也显出了风流倜傥的本性。 我点点头,“明天我会传太医来。” 目送二人进屋,北冥鲲靠过来,目光深邃,“玉郎小子是不是把乐儿当做你的替身了?你不觉得,你们两个真的长得很像?” “拉倒吧,天那么黑谁看得见?”我耸耸肩,不以为然。 我知道秦玉郎喜欢过我一阵子,可那只是少年懵懂,当不得真的。 秦玉郎那么聪明,更加不会为了找一个替身,拿自己的一辈子去开玩笑。 “我也觉得乐儿和你长得像,尤其是那双灵动的大眼睛,眨眼的时候都跟天上的星星似得,一闪一闪的,可好看了。”绯虞亲热的勾着我的手臂,夸张的赞美。 我被她夸得脸都红了,指了指屋子里那张双人床,“别贫了,要不要和我一起睡?” “要!” “要!” 绯虞和北冥鲲异口同声。 北冥鲲好热闹,故意和绯虞抢,我自然是帮着绯虞的。 一句“不好意思,男士止步!”就将北冥鲲关在房门外。 熄了灯,我和绯虞盖着一条被子,兴奋的睡不着。 “别扭来扭去了,这里是床不是水里。”当绯虞第n次卷走我的被子,我忍不住抗议。 绯虞无辜的望着我,“就算不在水里,我也是一条只会扭啊扭的泥鳅。” 我叹了口气,又拿了一条被子盖上。 绯虞不甘寂寞的蹭进我的被窝,小声在我耳边嘀咕,“我真羡慕你,很快就能嫁给喜欢的男人。” “呦~小泥鳅也开始思凡了?”我取笑她,两具柔软的身体在被窝里团成一团。 绯虞脸颊绯红,目光如泛着涟漪的湖面,害羞的压低了声音,“但凡上古神兽都背负着繁衍后代的责任,北冥大人也不例外,兽能活十载,精能活是个甲子,妖就能活过千年,上古神兽便成活万年。在这些年岁中,北冥大人若还执意不肯升仙,万年后便会和凡人一样生老病死,没有例外。如今,你即将为人妇,绯虞也想努力为北冥大人做些什么。” “你的意思是,想要给北冥鲲生小鱼?” “讨厌,别说出来!” 绯虞羞涩的伸出小手捂住我的嘴,脸颊红的就快要渗出血来。 “北冥大人已经活了八千多岁了,我只有两百岁,一定要努力才行啊!” 夜深了,绯虞在我耳边不断呢喃着进入梦乡。 我为她盖好被子,看着她嘴角的弧度,也不由微笑着安然入眠。 次日,天蒙蒙亮,我就被绯虞摇起来。 她一个晚上没泡水,皮肤都干的黏在了床单上,只能化作泥鳅原型,让我用床单抱着她放进水中。 北冥鲲晚上就睡在院子里的那颗樱桃树的树杈上,绯虞看见他,立刻脸红的就快冒烟。 “昨晚咱们说的话是不是都让北冥大人听见了?” 我尴尬的安慰她,“应该没有。” 北冥鲲本在装睡,听到我为他掩饰,不打自招的插嘴道,“对,我睡得很熟,啥都没听见。” 身后,客房的门被一双柔弱无骨的小手推开,一缕秀发随着微微的清风从门缝中率先飘扬出来,紧接着便是那令人如沐春风的绝美容颜。 我几乎看呆了,直到另一只有些粗糙的手掌搭在乐儿的背上才回过神。 暗自惊叹,卧槽,世界上竟然有如此美人。 以前我见过最美的女人要数国民女神rose lee,没想到这个乐儿比起rose lee那是有过之而不及。 rose lee天天化着惊艳的妆容,虽然美丽似女神,却没有乐儿不染脂粉,得天独厚的那种灵秀。 我算是彻底明白秦玉郎爱她的原因,才不是什么乐儿长得像我,人家可比我长得好看多了。 男人喜欢女人从古至今就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女人长得好看!非常好看! 乐儿的嘴角上还站着一粒米饭,应该是刚吃好早饭听见我们在外面说话被吸引出来的。 秦玉郎追上来,仔细的擦干净乐儿的嘴角,对我们笑道:“不好意思,乐儿起的早,不等你们就先用膳了。” 一只蝴蝶飞过,我看见乐儿伸长的手臂上如瓷器般雪白,那颗代表了女子贞洁的朱砂印记早已消失。 “没事,病人重要。”在病人面前,我总是能爆发出满满的医德。 驿站里的其他人也都醒了,门外吵吵嚷嚷的,似乎一清早就有来了好几辆马车。 库尔班伸着懒腰向我们走来,“公主,您请的御医都来了。” 突然,他看见在院子里扑蝴蝶的乐儿大惊失措,粗旷的脸上瞬时爬上了几道难以置信的黑线。 跟在他身后,为御医带路的阿莱也看见了乐儿的模样。 阿莱的反应比库尔班更加大,膝盖一软就跪在地上,抱住疯女的腿,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 “呜——” 可阿莱还来不及说话,库尔班就一巴掌捂住了她的嘴巴,把她懒腰抱起来,神情凝重:“不想闯祸,就闭上你的嘴。” 库尔班这句话明显是针对的是那般一脸茫然的御医。 “这就是乐儿,有劳诸位神医。”我将御医请到乐儿房间,抽身出来。 门外,阿莱还在哭哭啼啼的,被库尔班紧紧捂着嘴,只能勉强从指缝中发出哽咽。 此刻,院子里没有外人了,我才从库尔班手中将阿莱抢了回来,“到底怎么回事?” 阿莱一把按住我的手臂,神情激动的哭喊道:“是公主,解忧公主没死,她回来了!” “什么公主?!”这回,轮到我和绯虞大惊失色了。 “就是房间里那位乐儿小姐,阿莱从小侍奉公主,不会认错的,公主就是长这样子,她的后脖子上还有一颗芝麻大小的红痣!” 说着,阿莱看向库尔班,后者沉重的点头,“我也见过解忧公主的模样,确实和那个乐儿长得一模一样。” “我去看看乐儿的脖子后面到底有没有痣!”绯虞是个急性子,说罢就不避嫌的冲进了乐儿的房间。 我和阿莱也跟了进去,只看见绯虞一把掀开乐儿的后衣领,乐儿细嫩如白藕的脖子上一颗娇小可爱的红痣映入眼帘。 顿时,一阵天旋地转的晕眩感让我难以呼吸。 老天爷这是在和我开玩笑么? 大巫说过紫微星的光芒照耀在我的脸上,往后,我就是解忧公主。 可若我真的能成为解忧公主,那个乐儿又是怎么回事? “可以了。”太医院首领打断我们。 太医院一共来了五位经验丰富的御医,代表了秦朝时代医术巅峰。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聆听御医的诊断。 然而,年迈的御医们却只是爱莫能助的摇摇头,“失魂诊无药可医。这位姑娘,注定要痴傻一辈子了。” “公主!呜呜呜——”送走御医,阿莱立刻从我身边站到了乐儿身边。 秦玉郎后知后觉,他的表情起先是和我相似的懵逼装,可很快他就反应过来,紧紧抱住不知世事的乐儿藏在身后。 “她只是乐儿,是我的妻子,无论你们说什么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可她就是我燕京国如雪山白莲般尊贵的解忧公主啊!”阿莱不甘示弱,想将乐儿拉到自身这边。 乐儿推开阿莱,很明显在场那么多的人群里面,她只认准秦玉郎。 一直沉默不语的北冥鲲站了出来,“既然乐儿的失魂症无法治愈,那便让她做永远的乐儿就好了。燕京需要有一位神志清明的公主与大秦和亲,公子高认准的解忧公主也只有一人,现在的发展甚好,无需改动什么。库尔班将军,你怎么看?” 以前,大巫还在世时,送亲的队伍都是听从大巫的安排。 大巫去世后,统领送亲队伍的重任就交到了库尔班身上。 第212章:命运的刀 第212章:命运的刀 话说到这里,傻子都能明白,我和乐儿究竟谁能继续做解忧公主,全凭库尔班一句话。 “额……”库尔班两难的皱着眉头,本就狰狞的脸上拧的五官难辨。 最终他的视线从乐儿恍惚呆滞的表情,移挪到她葱白光洁的手臂上,“北冥兄台说的有理,库尔班尊重大巫的遗命。燕京不需要一个痴傻的公主,就算乐儿的身体里流淌着燕京王的血,她也不能再为燕京国争取来更多的和平与利益。除非她能在解忧公主和公子高的大婚前恢复神智,否则我不会改变决定。” 两国联姻本就是政治上的交锋,站在这样的立场上,库尔班没有选择的余地。 阿莱还想要说些什么,被库尔班瞪了眼只好闭嘴,眼睛里却是心疼解忧,和不甘心。 秦玉郎推开阿莱,冷笑:“对,乐儿已经没资格做公主了,就算她神志清醒也不能再嫁给别人。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能理解她包容她,而乐儿也只能属于我一人。” 我无法去体会秦玉郎这些话中的真正含义,北冥鲲不动声色的将我带出房间。 “你知道乐儿为何会疯吗?” “因为送亲的队伍在秦岭遭遇泥石流,不幸摔坏了脑子。” “非也,这失魂症是摔不出来的,只能被吓出来。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被吓掉了魂儿。” “莫非乐儿与送亲队失散之后,还遭遇了什么?” 我心里猛地一紧,几分钟前才稍稍松懈下来的心脏又提到了嗓子眼。 北冥鲲凑近我,用只有我们才能听见的细小声音说道:“乐儿被秦玉郎带回竹屋的时候是一丝不挂的,听说是被玉郎从一伙抢到手里救回来的。我不确定玉郎究竟有没有和乐儿发生过什么,但她手上的朱砂印记,从初次见到便没有的……” 北冥鲲点到为止的话语在我心中激起了千层巨浪! 如此说来,乐儿的清白早就被那伙强盗…… 午时,赢湛下朝赶到驿站。 一进门,他就发现驿站里的气氛不对劲。 库尔班不知赢湛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极力掩饰着,希望能在饭桌上将赢湛灌醉,使劲的往他杯子里倒酒。 赢湛清冷的眼神一撇,就叫库尔班识相的缩回举着酒壶的手。 院子里,乐儿已经忘记了上午的发生的事情,或许说她根本就不知道上午曾经发生过什么。 痴傻了也好,那些黑色的记忆便不会留在脑中反复折磨。 赢湛听见乐儿无忧无虑的笑声,眉目中透出一抹淡淡的狐疑,向院子里看去。 库尔班想要阻止,已鞭长莫及,乐儿还是先看见了赢湛。 素来生人勿进,尤其害怕的男人的乐儿在看见赢湛那张得天独厚,帅的无人能敌的面孔后,居然如被她扑住的蝴蝶,笑盈盈的翩翩向膳堂里跑进来。 但乐儿跑到赢湛跟前就不敢再动了,她歪着脑袋,似乎正在极力回忆关于赢湛和她自己的一切。 想了半天,却还是只会嗤嗤的笑。 不能否认的是,乐儿即使神志不清,也没有影响到她脸上纯洁无暇的表情,应该说就是因为脑袋里空空如也,她才能露出不占凡尘的微笑。 “抱歉,我现在就带她离开。”秦玉郎十分忌惮,拽住乐儿的手便往外拖,“乐儿,跟我走。” 他对于赢湛似乎总免不了表现出一丝惧怕和敬畏,气质和地位上的天壤之别让秦玉郎自惭形遂。 “婉美人,身体康健。”就在秦玉郎快要踏出屋子时,赢湛漫不经心的说了一句,仿佛只是自言自语。 但如清峻如刀削斧凿的脸孔上,溢出的不易被人的察觉的暖意还是被我敏锐的捕捉到。 秦玉郎的脚步顿了顿,若有似无的点了一下头,便拉着乐儿走开了。 只是,我们当时都没有发现,乐儿看似没有交点的眼神中,似乎一直是冲着赢湛在微笑的。 “你们找到真正的解忧公主了?” 赢湛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库尔班刚喝进去的酒水喷了一桌。 “咳咳咳,怎么可能?!”库尔班忙用袖子擦嘴,徒劳的想要掩饰,“她只是公主的一个朋友。” 赢湛冷峻的勾唇,带着不怒自威的镇定,“本王只认定这个女人是解忧公主。” 他在包庇我,给库尔班施压。 我心中有些触动,深吸了一口空气,不争气的被感动了。 “陪本王出去踏青。” 阳春三月,正是踏青的好时节,一说到踏青我满脑子想的就只有野餐了。 在这个朝代待的时间久了,我体内的吃货基因都差点灭绝了。 经历了多少个九死一生,也是应该搓一顿好的压压惊,慰劳一下自己。 当即便让人准备了些烤肉、美酒和蔬果装箱上路,赢湛今天没有骑马,而是驾了一辆豪华的马车,估计早就打算好了要带我出去玩。 他们这种皇亲国戚公子哥的马车,一般来说都是大规格的,车厢里做六个人那是绰绰有余。 若全是女子,坐八个人也不显拥挤。 我和赢湛登上马车,才发现车厢里已经不请自来的坐了四个人。 秦玉郎,乐儿,北冥鲲,绯虞各怀心思的对我们腼腆一笑,明显是想要蹭吃、蹭车、蹭玩。 “乐儿觉得马车漂亮,很想坐坐看……可以吗?” 恋爱让女人变得盲目,也让男人变的有勇气,记忆里,秦玉郎似乎是第一次敢这样对赢湛提出要求。 北冥鲲也坐在车内,学这乐儿眨巴大眼睛装无辜,“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驸马爷不介意带着我们这群‘解忧公主’的好朋友出去游览一圈吧。” 绯虞也在一旁附和道:“就是,驸马爷有容乃大,不会那么小气。” 赢湛冷着脸,算是默许了。 马儿四蹄翻飞,踩着刚冒出土壤的新芽,翻山越岭,轻车熟路的来到了一处猎场。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正是动物们繁衍后代的时刻。 两只兔子躲在一堆灌木后交尾,被绯虞看瞧个正着。 她红着脸去看北冥鲲,后者舒服的大字型躺在嫩绿的踩地上,压根没察觉到她含情脉脉的视线。 我真替绯虞感到害臊,别过脸,对上赢湛那双深邃的星眸,我的脸颊也蓦然染上两朵红云。 身后,库尔班和阿莱组成的后勤部队,不放心的也跟来了。 我和乐儿,这对真假公主同时出场,让他们捏了一把冷汗。 找了一处幽静的大树下,赢湛与我背靠大树,席地而坐。 我将从北冥带来的宝石悉数倒在草地上,供赢湛挑选。 “找到能用的没?” “都是上等的宝石,价值连城,却都不适合承载阴气。” “好吧,那我只好当做我的陪嫁收起来了。” 我悻悻的捡起宝石,收进袋子里。 赢湛发现我脖子上挂着的那枚荷包,骨节分明的手指触摸到荷包里的硬物。 “里面装的是什么?” “一个破碎的珊瑚镯子。” “回去的路上,再给你买一只新的。” 我摇摇头,留着红珊瑚镯子只是一个念想,能和赢湛在一起,已经没有穿越时空的必要了。 赢湛清峻的眉梢轻挑,手指稍稍用力,就将荷包从我的脖子上取了下来。 “坏掉的东西就扔掉!”说罢,他就随手将荷包扔了出去。 “喂,你怎么——嗯?!” 我刚要炸毛,就被赢湛修长的手臂毫无预兆的圈入怀里,印下一吻。 这一吻轻柔的好似蜻蜓点水,浓郁的又好似八二年的拉菲,我的思绪被他带动宛若天上的风筝,摇摇荡荡,起伏不定。 他无限美好的唇温柔的摩挲着我的唇瓣,沙哑呢喃,意有所指,:“什么都不用担心,你的手,本王不会松开。” 我的心暖了又暖,“恩。” “你最好祈祷那个女人永远都不要清醒。”赢湛极其认真的说着。 “可万一?” “没有万一。”他的嘴角微翘,带着嗜血的寂寞,“因为,在万一来临之前,本王会送她归西。” 我们都陷入了彼此的情绪中,丝毫没有发现身边无端端冒出了一个人。 乐儿不会说话,瞪着澄澈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我们,似乎在问:你们两个在说什么悄悄话。 心虚之下,我赶紧逃出赢湛的臂弯。 “没什么,我们只是随便俩聊天。” 我忙不迭的解释着,乐儿还是一副天真浪漫,无忧无虑表情,对着赢湛会心而笑。 “兔、兔……” 方才在草丛中打野完毕的兔子情侣,一蹦一跳窜了出来,引起乐儿的注意。 “乐儿,别跑远了。” 秦玉郎虽说得了自由之身,一旦进宫皇室的氛围里,仍旧会不由自主的把自己当成下人的角色。 此刻,正在和阿莱一起料理一只剥皮羊腿,架在火腿上炙烤。 “哦!”乐儿应了一声,继续追着兔子跑。 我嘘了一口气,无力的靠在树上。 赢湛端起一杯酒,浅抿一口,干净修长的手指将我贴在嘴角的一缕碎发拨到耳后。 他的这个动作不由让我想到大巫临终前,用手指推动我的嘴角的回忆。 是啊,无论遭遇什么,我都会笑着面对。 “哎呀!啊!”不远处的灌木丛里,传来乐儿的尖叫。 我和赢湛蹙眉对视,一同跑过去看。 原来,乐儿是被不小心落进了猎人挖的陷阱里,是一张一触即发的大网,专门用来捕获野猪,梅花鹿之类的大型猎物。 乐儿被包裹在结实的大网里,悬在离地一米多高的树杈上,吓得尖叫连连,花容失色。 “乐儿别怕,我这就割开绳子。”秦玉郎手里正巧拿着劈羊腿骨的大砍刀。 锋利的刀面上残留着碎肉和羊血,他刚靠近,乐儿就更加歇斯底里的尖叫起来,叫得秦玉郎生生又退了回来。 一脸尴尬的问:“谁还有刀嘛?小一点的。” 库尔班拍拍腰间那把砍头如切菜的大刀表示爱莫能助,北冥鲲没有使用兵器的习惯,而赢湛选择无视。 最后,秦玉郎的视线钉在我腰间别着的那把血霁上。 说来也巧,血霁原本就是解忧公主的命刀,从出生之日便与她性命相连。 我刚拿出血霁,乐儿的哭叫声便戛然而止。 抽提着盯着我的一举一动,在我就开绳子的时候,居然还带着复杂的神情窃窃的用食指摸了一下血霁镶满宝石的刀柄。 这把与她命运相连的命刀,似乎真的具有某种神奇的力量。 有那么一瞬,我看见乐儿茫然的眸子里仿佛渐渐凝聚出了一个焦点。 可当她收回手,眼神就又变得涣散了。 我情不自禁的后退半步,心里七上八下的,将血霁牢牢收进怀里。 而乐儿触摸过血霁之后,就像是沾染了罂粟的瘾君子,急不可耐的再度向我伸出手讨要,口中还不断咿咿呀呀的,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说出清晰的句子。 第213章:将闲杂人等赶出去 第213章:将闲杂人等赶出去 “公主还认得血霁!”阿莱忍不住痛哭流涕,一把从我手中夺取血霁就交到乐儿手中! 我这才后知后觉,阿莱口中喊的公主早就不是在称呼我了。 我恍然的去寻找赢湛的身影,然而,此刻他的目光也聚焦在乐儿的身上,眼底浮现出一抹杀意。 乐儿双手捂住那把血霁之后,停止了苦恼,只是将身体卷成一团,额头靠在血霁奢华的刀柄上,闭目沉思。 接着,树林里传来了沙沙的声响,一团白色的雾气从遥远的地方幽冥般飘来。 阿莱是看不见鬼魂的,但她能感受到周围气氛的变化。 这丫头看似逆来顺受,弱不禁风,骨子里却装满了对真正的解忧公主的忠诚! 她即刻跪在地上,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伸展双臂不停的叩拜。 似乎是在祈祷,又像是进行了某种仪式,神秘神圣,不可亵渎,就连额头磕出了鲜血也浑然不知。 与此同时,赢湛拔出了佩剑,踏着毫不犹豫的步伐,向乐儿走过去。 “赢湛,不可以!”我拉住他的衣袖,墨色的衣袖却如流水般从我掌心滑过。 赢湛没有回过看我,声音却出奇的温柔,“本王说话算话。” “你要做什么?”秦玉郎奋不顾身的挡在乐儿身前,被赢湛一把推开。 紧接着,库尔班也察觉不妙,操刀上来阻止。 二人都是各种好手,沙场上的英雄,只听得刀光剑影碰撞出让人心惊胆战的巨响。 赢湛一招‘盘龙吐信’毫不留情的刺穿了库尔班的大腿! 阿莱还在争分夺秒的向他们的神祈求,殊不知乐儿已经在大网中撑开了那双原本就载着三千繁华的琥珀色瞳仁。 赢湛握着滴血的宝剑指向乐儿的眉间,乐儿没有惊慌,反而盈盈一笑,用血霁割断了大网,灵秀的双足优雅的落到地上。 “乐儿……”秦玉郎发现她幼稚的眼神中凝聚出了睿智清明,不敢置信。 “本公主不记得认识你。”乐儿的声音清脆如高山流水,口吻居高临下,真的就如天山上的雪莲,不可方物。 倒在地上的库尔班也不敢置信,拖着流血不止的腿,匍匐着想要爬到距离乐儿近一点的地方。 只有阿莱满心欢喜的从地上一溜烟跪到解忧脚下,抱住了她的腿,“解忧公主您终于回来了,阿莱等的您好苦哇!” 听见阿莱这么一喊,我才恍然大悟,眼前的女人早就不是疯女乐儿了。 刚才那团裹着云烟的白雾里便是她的魂,血霁是解忧公主的命刀,具有性命相依的作用。 是血霁换来了解忧公主的魂魄,让她能够魂归肉体,治好了失魂之症! 真正的解忧公主回来了,那么,我这个冒牌货又当何去何从? 赢湛的剑不带情感,他的眼睛也如万年的冰川冷冽的投射在解忧公主的脸上。 “我认得你,秦国的皇子赢湛,你是本公主未来的夫君。” 鲜少有女人在面对赢湛时,还能这样淡定自若,我怔怔的站在原地,突然觉得这两人居然出奇的般配。 明知赢湛不会爱上她,我的心还是莫名的刺痛。 大巫曾经说过的话浮在我的脑海中:“纵然改变了过程,也改变不了历史的结局……” 但是我不太明白这句话中的含义,现在也还是懵懂的,但至少是懵懂了。 赢湛啜着眼底的寒光,一剑刺向解忧的眉心。 最仁慈的杀人方法不是刺穿心脏,而是穿透一个人的大脑,脑部受损便感觉不到痛,也感觉不到对于死亡的畏惧。 这或许是赢湛愿意留给解忧公主的唯一仁慈。 “你不会杀我的!就算你不爱我,为了两国百姓的安宁日子,你也不会杀我!”解忧公主高声喝道。 然,赢湛的剑没有犹豫…… “住手!” 没有人能阻止赢湛,就连我也拉不住他果断的杀伐,所以我只能捡起库尔班被打落在地的大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你不敢!”赢湛波澜不惊的眼底浮现出一抹蕴怒,没有收手。 我心慌了,“我敢!” 这一刻,我的声音是颤抖的! 我看见赢湛迅速向前移动的背影,紧张的闭上眼睛,我很害怕, 心乱如麻。 我可以阴差阳错的成为解忧公主的代替品,但我不能为了一己私欲杀害别人。 尤其是,历史上赢湛的正妻,真正的解忧公主。 “不!”另一道破碎的声音嘶哑响起! 那是被打倒在地的秦玉郎,他又一次爬起来,不惜用自己的肉体当做盾牌挡在解忧公主的身前。 他明知道解忧魂魄归体之后已经不认得他,却还是不顾一切的这样做了。 我惊骇的察觉,事情的发展似乎早就脱离了我的掌控。 秦玉郎还是不可救药的爱上了解忧公主,若解忧公主仍旧痴痴恋着赢湛,那他和赢湛势必还是会成为水火不容的关系。 见此状况,赢湛握着宝剑的手腕倾斜了半寸,即使想要故意刺偏,那原本对准了解忧眉心的剑却已如离玄之箭,无可避免的擦过秦玉郎的侧脸! 鲜红的血珠沿着剑身滴落新长出的草叶上,秦玉郎一动不动立在原地,誓死守卫着那个早就忘记他的女人。 “想杀她,就从我的身体上跨过去。”秦玉郎在用他的命去赌。 赢湛痛苦的合上眼眸,英俊的眉峰紧蹙。 我赶紧跑过去抱住他握剑的手,泪湿了眼眶。“别为了我成为罪人啊,不值得的。” 赢湛的菱唇微微开启,似乎想要怒斥我,却终是又闭上了。 他再次睁开眼睛,对上了我哭泣的脸孔和秦玉郎视死如归的表情,将宝剑收回剑鞘,拉着我的手,头也不回的离开。 “你想要干什么?” “带你回家。” “家……在哪?” “本王的王府。” 北冥鲲和绯虞站在不远处的树荫下,仿佛早就打定了主意做一个安安静静的局外人。 在动物的世界里,为了争夺配偶权争抢的鱼死网破的多了去了,或许我们的打杀在他们眼中不过如是。 若我也真的是一个彻底的“精”多好? 那么,我就不会因为有人要因我而死有罪恶感,也不会为了成全赢湛的宿命心如刀割。 赢湛将我抱上马车,没有理会等在一旁的车夫,亲自驾车带我回到王府。 “能走吗?” “恩。” “在本王身边,你不用逞强。” 赢湛脱口而出的话,转瞬之间就叫我好不容易才憋进眼眶的泪又汹涌的往外流。 我慌乱的擦着眼泪,视线中赢湛那张无法挑剔的帅脸也模糊了。 赢湛伸展修长有力的手臂见我圈入怀中,抱着乏力的我走进王府。 以前,我总是很在意王府里的下人看着我的目光,但这一刻,我的眼里、心里竟只装得下赢湛,耳朵里能听见的也只有他一个人的声音。 什么羞耻,什么矜持,都被抛之脑后,心中只有感动! 王府里的装潢和摆设有许多都已经变了样子,都是按照我的设想重新修葺的,破具现代风格。 赢湛抱我回房间的路上,指给我看他也认为满意的几处。 一处是厨房,我按照现代的脱排油烟机的模样,设计了一个差不多的,但为了让油烟机运动起来,需要再烧菜时让一个小厮做人力发电机。 另一处,是将硬板床换成了用细密的藤条编织成的简易“席梦思”,这样就不会睡得腰酸背痛了。 “你的设计,看似异想天开,却也符合逻辑,这样的家,本王很喜欢。”赢湛的语气已经恢复成平时的模样,如一个观光客,指哪说哪儿。 我做不到他那样风轻云淡,也舍不得离开他温暖的怀抱,却也知道眼前的一切很快就会不属于我。 “我们的婚期不会改变,这个地方的女主人也不会改变。” “可这里是属于解忧公主的,我偷不走的……” “本王会去退婚,朝内想要迎娶解忧公主的皇子大有人在,你不用担心。而且……” 走进房间,赢湛将我放到床上,温润的拇指抹去我的泪痕,“而且,本王的想要的不是解忧公主。” 他健硕的身躯向我压下,带着无尽的温柔,小心而又深情搂住我,“本王想要的女人,只有你。” 笨蛋,干嘛总说这种让人变得软弱的话。 我伸出双臂抱住他宽大的后背,在他的怀抱里,我什么都不害怕。 沉溺在两人的世界中,春光绮丽,一夜未眠,我毫无保留的将自己交给他。 情到深处,我们纯粹的感受着、交换着彼此的爱和需要。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时间能永远停在这一刻,好让我不用再去想今后。 恐怖的,今后! 次日,赢湛没有上早朝,好让我一张开眼睛就能看到他。 我尝试着不让自己去纠结那些梳理不清的事情。 可有时候,即使我装的再好,还是会有人不请自来撕掉我好不容易做好的面具,让我认清自己的身份。 刚吃好午饭,青花还没有把桌子收拾干净,两个看门的侍卫就满头大汗的冲进来。 “禀告公子,大良造公孙起、解忧公主还有十几位官员一同来拜访。” “告诉他们,本王今日不见客。”赢湛专心的画着我的画像,随便打发。 侍卫还还没来得及转告门外的客人,一阵纷扰的脚步声便洋洋洒洒的夺门而入。 走在左前的自然就是秦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良造公孙起,落后他半步的,是没带面纱的解忧公主。 解忧公主以真面目示人,目的只有一个,便是要赢湛不敢杀她再让我取代之。 我找了一遍跟在他们身后二十来个官员,秦玉郎并不在其中。 昨天我被赢湛带走后,并不知道秦玉郎和解忧公主之间是否发生了什么。 也不知道解忧公主找回了失魂之前记忆,是不是也记起了她强盗抓走后的那一段。 “听闻公子高身体抱恙,未能上朝,本官特意带着几位同僚前来探病。”公孙起对赢湛作揖,目光却上下打量着我。 在赢湛身边,我从不带面纱,装扮也从燕京女子的异域装扮回到了秦朝女子的装扮。 加上之前我用真面目在陛下元宵盛宴中露过脸,这些眼睛贼尖的官僚们立刻就认出了我,窃窃私语起来。 第214章:红花汤 第214章:红花汤 赢湛提起笔沾了几滴墨,在上好的丝绸上勾勒着我的轮廓,似乎将这硬闯的一群人都当做了透明的。 “莲缀姑娘,许久不见,上次你要挟环姬,戴罪潜逃,今还敢出现在咸阳城当真胆大包天!”公孙起被无视后,不爽的挑起眉毛,调转枪头,向我发难。 “大良造错了,莲缀是一条鱼,这位姑娘却是一个人,不可混为一谈。”赢湛又落下一笔,画出了我云烟般的长发。 在他笔下的那个我,虽然还只是一个轮廓,没画出五官,却也比真实的我要漂亮的多。 赢湛在朝中本就独来独往,与公子扶苏割袍断义之后更是门庭罗雀,要是再因为专注于画我的画像而得罪了这些官员,那我的罪过就大了。 想到这,我一溜烟跑到赢湛身边,行了个奴婢的礼节,抽走赢湛手中的毛笔,“奴婢来收拾,公子招待客人便是。” 可赢湛却不领情,众目睽睽之下一把拽住我的手,“不许自称奴婢。” “驸马爷,你太过分了,我们公主就在这里,你怎能——” “阿莱,不许放肆。公子高在大婚前有三四个通房丫鬟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本公主通情达理,不会计较这些。”解忧公主从人群中上前两步,下巴微微抬起,扔给我一个眼角的余光。 似乎是在嘲笑我,只是一个无名无分的冒牌货。 “本王身体不适恕不奉陪,青花,送客。”赢湛根本不理会这位美貌与智慧并重的燕京公主,转身看我:“站回去,本王还没画完。” 见我迟迟不肯动身,赢湛这才放下笔,将冷冽的目光投向愣在原地的青花,“聋了吗?本王刚才说,将闲杂人等赶出去!” 我吓得心脏都漏跳了一拍,赢湛居然把这些在朝廷上能够呼风唤雨的官员们成为闲杂人等,这梁子恐怕结大了。 “驸马爷说的没错!来人,将闲杂人等赶出去!” 顺应着赢湛的话,解忧公主也娇声喝道。 我一脸懵圈的看着两个彪形大汉一左一右的走过来,才后知后觉,解忧公主说的那个闲杂人等,原来指的是我。 “不想死,最好放手!”赢湛低沉的嗓音透露出令人背脊生凉的杀气。 他的拇指已经顶开了半寸收在鞘中的宝剑,那把剑和他的主人一样,冰冷无情。 “对,不许动!”公孙起也张开双臂,拦住那两个彪形大汉。 他那张习惯了玩弄权势的老脸上,此刻暗藏杀机,布满血丝的眼角还带着掩饰不住的恨,“本官听人说过,妖精修炼到一定程度也是可以变成真正的人的。本官只怕王爷不小心被这条鲤鱼精迷惑了,特意请了清水寺的高僧前来一辨真伪。若真是那妖孽,便请高僧一并收了。” 这些咄咄逼人的话,像是容嬷嬷的绣花针狠狠戳着我的脊梁骨。 人群慢慢散开一条通道,为一个披着金红袈裟的老和尚让路,那和尚约有七八十岁,头上没毛,眉毛倒是挺长的,双眼炯炯有神,眉目之间丝毫不见老态。 果然是一个有点本事的高僧。 “哦弥陀佛,出家人不打诳语,是或不是,让老衲一验便知。”老和尚看了我一眼,我身子一缩,本能的想要闪躲。 赢湛嘴角轻勾,邪魅而又冷彻,“甚好,不如和尚你也让本王验上一验是不是真的得道高僧。” “施主想要怎么验?” “简单,受本王一剑,若你还能保住项上人头,便算通过。若你死于剑下,便说明你修炼不精,不配在这里说三道四。” “这……” 老和尚欲言又止,光溜的脑门上落下一滴汗。 赢湛亮出锋芒的宝剑,“不敢,就快点滚。” 公孙起大怒,指着我喝道:“欺人太甚,你分明想要杀人灭口,如此不打自招,本官敢说这女子就是那条擅长魅术的鲤鱼精!来人呐,按住公子高。有劳高僧将鲤鱼精就地正法!” “哼!”赢湛冷眉讥笑。 之见寒光一闪,谁都没看见赢湛究竟是如何动的手,那和尚的脖子上已经无端端多出了一条血痕。 “高僧,你怎么了高僧?”公孙起察觉不妙,推了一把老和尚的手臂。 老和尚的身体微微晃动了一下,脖子上骇然喷溅出一丈血柱,那光溜的人头已经滚到了地上。 赢湛杀鸡儆猴,一个潇洒的姿势将宝剑收回鞘中,“果然是个学艺不精的假和尚。” “公子高,你——!来人,将公子高压起来!”公孙起气得八字胡都颤抖起来,他是个文官,拳头紧握了半天还是半步都不敢上前。 但他却带了一队百余人的精兵,似乎是有备而来。 我真为公孙起捏了一把冷汗! 世人都知道赢湛不仅继承了陛下杀伐无情的性子,更能召唤出阴人助阵,故而在战场上百战百胜,无往不利,如战神一般。 就他带来的这点人,真来硬的,保准不出一炷香的时辰就会全军覆没。 “这是皇城里的兵,大良造滥用职权,就不怕被父皇知道?”赢湛轻笑,带着鄙夷。 咸阳城里,除了当今陛下,任何人都不许擅自组建精兵,公孙起这算是不打自招。 “只要你死了,陛下就不会知道!”公孙起咬牙切齿的说。 “啪啪啪!”被晾在一边的解忧公主突然拍手,走到赢湛跟前,“大秦国的男子,真是文武双全,英勇盖世,火眼金睛,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冒牌的高僧,让解忧佩服。大良造也无需动怒,若解忧没有记错,大良造此行应当还有更加重要的任务。” 我和解忧的立场是水火不容的,但此刻我却不得不向她投去感激的目光。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这是在帮助赢湛解围。 公孙起深吸了一口气,暂时压住了心中怒火,从袖子里拿出一卷圣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宣公子高即刻进宫面圣,钦此。” 就在宣读圣旨的时候,解忧公主走到我面前,牵住我冰凉的手,低声道:“公孙环一个时辰前就在宫中突然暴毙,听说临死前给她的父亲公孙起留下四字,写着‘妖孽害我’。本公主猜想,着妖孽只的应当就是你了。而很不幸的,大良造公孙起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公孙起就借题发挥,找我报复?” “说的没错,公子高是可以保护你,但他接了圣旨就要进宫面圣,公孙起就有机会取你性命。聪明如公子高,自然也想到了这一点不会离你而去。可他若不去,公孙起就会用抗旨为理由,用陛下的精兵将这里夷为平地。我们都是公子高的女人,谁都不愿意看到心爱的男人受伤。不如做一笔交易,你去说服公子高进宫面圣,本公主便有法字保证你性命无忧。” 解忧公主说完,明亮的眼眸闪出一抹高深,让我无法抗拒。 她说的对,纵然赢湛能为了我与全世界为敌,我也不能自私到默许了他的行为。 虽说爱情的天平永远都是不平等的,可如果有一方倾斜的过多,那这把天平就会不攻自破。 赢湛为我‘倾斜’的已经够多了的,我几乎能够料到落到解忧公主的手里不会有好下场,但我没有选择。 “本公主想起来了,随行的嫁妆中有一面照妖镜,可以照出所有妖精的真面目。不如将此女交给本公主带回驿站,用照妖镜照一照,再请大良造秉公处理。” 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我和解忧公主的关系注定了就是仇敌。 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公孙起当然也知道,他理所当然的以为解忧公主恨我入骨,是站在他这一边的。 解忧公主优雅的踱步到赢湛身边,亲昵的贴着他的耳朵轻声细语,末了转身问我:“妹妹都已经答应了,不信你问她。” 我不禁冷笑,解忧居然称呼我为妹妹。 多么讽刺的称呼,是在向我炫耀她的等级?还是在提醒我不听话的下场? 我的鼻子有点酸,机械的点了点头,“她不会伤害我。” 赢湛深深的凝视我了一番,我又点点头挤出一个笑,他才单手接过圣旨,“儿臣领旨。” 公孙起布满细纹的嘴角扬起一个阴险的弧度,“那就请吧,公子高。” 人群跟随着赢湛的步伐离开,一团青烟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我的身后,不问可知是赢湛换来了青婴保护我。 “公子说了,任何企图害你之人,杀无赦。”青婴还是一副看我不顺眼的表情,但她恪守着对赢湛的忠心。 解忧公主如约将我带回驿站,并且以礼相待,没有将我当成一个下人或者罪人,邀请我一同坐上她那辆金碧辉煌,挂着七彩纱幔的马车。 青婴也跟上了马车,盘腿坐在我和解忧公主对面,让车厢中的气温下降了好几度。 解忧公主搓了搓双手,好奇的问:“你真的是鲤鱼精?” 我很负责任的回答:“以前是,现在不是,大巫帮我变成人了。” “大巫啊……”解忧公主喃喃道,神色略显惆怅,“我听阿莱说过这几个月发生的事情,大巫的决定没错,紫微星照射到的女子便是能够拯救我燕京国的女人。” 说着,她拉开了缥缈的纱幔,让明亮的光束照射进马车里。 第215章:鸿门宴 第215章:鸿门宴 变成人之后,我没有了妖精的法术,肉眼凡胎在白日里再也看不见璀璨的星芒,但那星星点点的照射在解忧公主那张惊为天人的脸孔上的光束,我却能清楚的看见。 紫微星的光芒又笼罩在了解忧公主的头顶,我不自觉寻找着马车里放着的那面铜镜,期盼着在自己的脸上也能看见那种如钻石般闪烁的星光。 可在我的脸上,除了那副快要哭出来的表情,什么光芒都没有。 “紫微星是关联我燕京国国运的星辰,本公主遇难后,紫微星会寻找最适合的接班人,也就是你。但如今本公主已经回来了,紫微星也回到正轨。本公主很感激你为燕京国做出的奉献,但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解忧公主如背教科书一般井井有条的说着。 我听了前几句,脑子里就像是被轰炸过,之后的话一句也听不见了,就连如何走回驿站都忘了过程。 “这里你住的时间比本公主长,不用客道,坐下吧。” 视线一转,我回过神,已经是在驿站的厅堂中。 阿莱挺着腰杆子站在解忧身侧,麻利的给我倒茶,“姑娘,请用茶。” “不是说,要用照妖镜么?”熟悉环境里,那些熟悉的脸孔都像我投来了陌生的视线。 她们似乎都在讥笑我,让我这个冒牌公主无地自容。 “本公主的嫁妆里有七十二面镜子,但没有一面镜子名为照妖镜。”解忧公主嫣然一笑,举起茶杯。 我咋舌,“好一个缓兵之计。敢问公主,想要如何料理我?” “你是公子高深爱的女人,杀了你,他会恨我一辈子。所以,本公主不杀你。但留着你,公子高也不会正眼瞧我,所以本公主也不能留着你。” “说人话。” 既然已经深入虎穴,我也没啥好怕的。 “本公主给你两个选择。第一,带着金银财宝远走高飞。第二,喝下这碗红花汤,往后你我姐妹相称,共侍一夫。” 红花茶,是专门供应给欢场女子喝的汤药。 只要喝下那么一小碗,那个女人就会永远丧失生育的能力。 “我家公主慈悲心肠,什么都不计较,姑娘你还犹豫什么呢?”阿莱将一个瓷白的瓶子轻轻放在我的面前,催促。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曾几何时,我有多么期盼能为赢湛生一个孩子。 曾几何时,赢湛也贴着我的耳畔,诉说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喝下这碗红花汤,我或许就能牵着他的手,一直到老。 “喝吧,本公主知道你离不开他,这也是你唯一的机会。”解忧公主捏着我的手放在冰冷的瓷瓶上。 若我是一个生在古代的女子,或许会对解忧的行为感恩戴德。 可我偏偏来自现代,骨子里就只能接受一生一世一双人。 我,不是大度的女人…… “啪!”瓷瓶从我的手中摔落,在地上砸了个粉碎。 刺鼻的中药味蔓延了整个房间,那里面的红花如血一般,红的刺眼。 青婴没好气的训我:犹豫什么?你想要害我们公子断子绝孙么? 解忧公主看不见青婴,以为是我打翻的,好看的脸孔惹上阴霾,“看来,我们是没什么好说的了。” “我们本就没什么好说。”青婴见我软弱,附身在我身上,代替我开口。 厅堂里的气氛瞬间降温,我几乎能预料到解忧公主可能会抽出血霁插入我的胸口,或者划破我的脸。 但她只是咬着唇,静静坐着,一动不动。 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吵闹,似乎是一个男子吵着要进来,被侍卫拦下。 “乐儿,你出来,我不信你忘了我,乐儿!求你见我一面!” 闻言,解忧公主手中的茶杯洒了出来,露出一丝惊慌。 而我也辨认出,门外传来的是秦玉郎声音。 “门外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男人。” 解忧公主烦恼的叹了口气,放下茶杯。 阿莱插嘴道:“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自恃救过我们公主,就想着当我大燕京的驸马,做他的春秋大梦。” 秦玉郎搭救解忧时,并不知道她公主的身份,阿莱的话未免有些刻薄。 解忧公主见我不语,继续道:“本公主可以给你时间回去考虑。公孙起那边本公主自会交代,这段时间本公主已经为你安排好了住处,就在公子高的王府附近。本公主给你留了面子,你也要顾虑本公主的颜面,撕破了脸,对大家都不好。你说是么?” 好一个有容乃大,深谋远虑的女人。 她处心积虑的从公孙起手中保护我,目的就是为了让赢湛欠她一个人情。 用行动告诉赢湛,虽然之前赢湛想要杀她,但她没有怀恨在心,并且爱屋及乌,连同赢湛喜欢的女人一同爱护。 这份胸襟就连男人都不见得能有,更何况是一个女人。 我礼貌的牵起嘴角,这个动作是附身在我身上的青婴做出的,她可不会给解忧留什么面子。 “就算不撕破脸,你以为还配得上公子高?” 喂!青婴,有些话能说,有些话不能说啊! 我的魂魄被青婴的魂魄压制着,只能委屈的在自己的身体里抗议,无法将思绪传达出去。 青婴嗤之以鼻:你别误会,我对你还是一丁点好感都没有,比起让一个残花败柳做我的女主人,还是你来当好一点。 闻言,解忧的脸瞬间绿了,还是保持着良好的修养,沉住了气,“配与不配,不是你说的,也不是公子高说的,而是秦国与燕京过的皇帝的决定。” “别以为我家公主温柔善良,你们就觉得她好欺负。”阿莱气不过,卷起袖子上前。 附在我身上的阿莱白了她一眼,伸脚一绊,就让冲动的阿莱在我们面前摔了个五体投地。 “善良?我还真没看出来,秦玉郎为了你连命都不要了,你却连见他一面都不愿意。这种冷血的地方,我也待不下去,就此告辞。”青婴潇洒的说完,抬脚从地上摆着大字型姿势的阿莱身上跨过去。 “你太过分了,怎么能用我的口说出这些话?!” 青婴离开我的身体,我气的直跺脚。 阿莱无辜的耸耸肩,“你要是表现的软弱,公子才会生气。我这是在保护你,不用谢啦。” 却,不被解忧欺负,不还是要被你欺负? “你碎碎念些什么?”青婴凑近我,那张青色的鬼脸尤为恐怖。 我与她拉开了一些距离,摇摇头。 驿站门口,秦玉郎还在不死心的喊着解忧的名字,他的脸上身上多有伤口,应该是想要硬闯被侍卫殴打出的。 “你来的正好,快带我去见乐儿!”秦玉郎看见我好似看见了黎明的曙光,激动的一把拉住我。 青婴眉头一皱,抬脚就将他踹开。 秦玉郎却义无反顾的继续拉着我的衣袖,“见不到乐儿,我快要疯了!不,是快要死了,帮我,帮帮我!”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驿站中传来,阿莱捧着一小盒黄金走到门口,塞进秦玉郎怀里,“喏,这是公主给你的,拿了金子就快点走吧,再也不要回来了。” 秦玉郎愣住了两秒,猛地将箱子推开,金灿灿的黄金洒了一地。 “不,我不要金子,让乐儿出来见我!我与乐儿早就私定终生,结为夫妇了!你把乐儿还给我,把我的娘子还给我!” “够了!警告你别再这里信口开河,解忧公主是不会见你的。解忧公主还让我转告,不杀你已经是开恩了,往后不想再看见你!”阿莱一口气说完就想要甩袖回去,秦玉郎却一把拽住了她的领子。 “不可能,我不信!骗子,你一定是骗子!乐儿!乐儿!” “岂有此理,侍卫,给我狠狠打,打到这个男人永远不敢出现在这里!”阿莱尖叫道。 “是!”几个守门的侍卫听令,立刻围了上来,对着秦玉郎拳打脚踢。 青花认得秦玉郎是赢湛的弟弟,只怕闹出人命便使了一些手段吓跑了侍卫。 秦玉郎本就身心俱惫,挨了几十下全拳脚被凑成猪头,此时趴在地上不省人事。 我将秦玉郎背会解忧公主为我安排的客栈,收到消息的北冥鲲和绯虞也速速来到客栈。 北冥鲲为秦玉郎治疗,说这几天他是不可能下床了。 大约傍晚,秦玉郎睁开了眼睛,但他不说话,不吃饭也不动,只是如木头人一般望着天花板。 又过了一会儿,他默默握紧了拳头,我从他的眼中看见了一丝恨意。 “主人今晚不会来了,让你早点睡。”青婴的声音回荡在我的耳边。 这女鬼素来神龙见首不见尾,却总能在危急关头力挽狂澜。 “他去哪了?我有事情要和他商量。”我忐忑的问。 “主人今晚要宴请贵客,你就安心吧,过了今晚你就没有烦恼了。”青婴传完话,又化作一团青烟飘出窗外,似乎行色匆匆。 我反复回想着她话中的含义,想通之后骇然大惊! 赢湛今晚宴请的贵宾应该就是解忧公主了,他这分明就是让解忧有去无回的鸿门宴! “你最好祈祷她永远都是疯子,否则本王一定会杀了她……”赢湛的话,一次又一次在我耳边回响。 我惊出一身冷汗,心中两个声音激烈的辩驳着。 其中一个善良的声音,不断劝阻我,不能用别人的性命换取自己的幸福。 另一个声音又在警告我,我已经绑上了红线,若不能与赢湛白年好合,就要受到诅咒。 我心乱如麻的做着思想斗争,双脚却不知不觉的快步走向门外。 “公子高的王府今晚可是十面埋伏,你踏不进去的。”北冥鲲倒挂在一跟树枝上,吓了我一跳。 我纠结的拧着眉头,“我不知应该这么做,似乎无论做什么都是错的。” “这时候就要由心而发~比方说,你现在想去见赢湛,那就应该去。待会等你见到了,自然就会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做了,这就是本能。”北冥鲲一席话点亮了我心中的明灯。 北冥鲲带我绕过重重包围,潜入了赢湛的王府。 果然如我所料,赢湛招待的贵宾正是解忧公主,而且解忧公主也早就料到这是一个鸿门宴。 第216章:大半夜寻死 第216章:大半夜寻死 北冥鲲在我身上施展了隐身术后,我们隔着房门听见了赢湛冷若冰霜的声音。 “听说你给本王的女人两个选择。礼尚往来,本王也给你两种选择来结束性命。一则,喝下你面前的毒酒。二则,死在本王剑下。” 解忧公主盈盈一笑,语气也是冰凉的:“你想杀了我,让那位姑娘继续冒充解忧公主,这个计划很好,只可惜为时已晚。本公主已经让库尔班做好准备,若大婚之前本公主有任何闪失,库尔班就会飞鸽传书到燕京,届时两国必定开战。” “哼~ 两国开战,与本王可干?”赢湛顿了顿,冷笑。 “若真没有干系,公子何不立刻就杀了解忧?” 我在门外听得屏住了呼吸,但赢湛的剑迟迟没有落下。 赢湛个性冷酷,却不代表他杀人如麻,看似不争权夺利,实则造桥铺路做的都是为民的好事。 旁人都以为,他造福百姓都是奉了公子扶苏的命令,谁又会想到,真相正好相反,公子扶苏捡了现成的便宜。 我无法猜透解忧公主是真的深知赢湛的本性,还是在用自己的性命赌博? 但她这一局,无疑是赢了。 “噌!”宝剑回鞘。 我隐约听见有人在往杯子里斟酒,似乎是赢湛在自斟自饮。 “你走吧,明日本王会向父皇请旨,解甲归田。” “可惜公子没有过贱民的命!因为本公主非君不嫁。” 解忧公主的话咄咄逼人,字里行间透出的是与赢湛极其相似的一种霸道。 “哦?即使本王一点都爱你,公主也甘愿?” “甘愿。本公主不介意男人三妻四妾,日后也不会为难公子喜欢的小妾。” “她不是小妾。” “她只能是小妾!请公子为了天下苍生着想!同时拥有娥皇女英,并不是什么坏事。” 屋子里沉默了,听到这里,我本能的想要离开。 我害怕听见赢湛之后的回答。 若他同意了,我恐怕会比死还要难受。 今晚的月色,出奇的朦胧。 投射在人脸上的微光,也显得特别阴暗。 起码,我看见黑漆漆的水面中自己的倒影就是这样。 王府里的水池,是赢湛专门为我挖掘建造的,说是方便我的“亲朋好友”来探望我。 相处的日子里,赢湛对我越呵护,我就越舍不得离开,似是中了他深入骨髓的毒,再也拔除不干净。 “你不听完他的回答?”北冥鲲跟着我来到池水边,那里面刚刚种下莲花的种子,还未发芽。 我望着水面上,被波纹破开的月亮倒影,心里也似被晚风吹开了一道凉凉的口子,“天降大任于斯人也,我不要他成为千古罪人。” “他有他的决定!” “我也有我的决定!” 赢湛的王府已经是个容不下我的地方,每个女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我是这样,解忧公主亦是。 我们是情敌,但我却莫名的不恨她。 两千年后,秦岭白骨皑皑,硝烟弥漫的场景一幕幕在我眼前闪过…… 历史上,秦国和燕京国在和亲之后平安无事的了百余年,这段美好的历史里不应该发生战争。 “带我走,回去北冥。”我努力挤出一个微笑。 北冥鲲烦躁的抓了抓头发,古铜色的脸庞上剑眉紧蹙,“我搞不懂你们女人是怎么想的,一个两个都是口是心非。” 他说着,靠在一颗树上,仿佛是想要留下多一点时间,让我考虑。 “好好好,你不走,我走!”我装出释怀的语调,转身迈步。 不远处的屋顶上,一个白衣飘飘的青面女鬼幽森的站着,用那双放大了的瞳孔扫视着王府的每一处角落。 “糟糕,忘了青婴了、!”我闪身躲进一片树荫。 北冥鲲给我下的障眼法能骗过王府里有三层外三层的侍卫,可骗不过鬼魅魍魉。 一阵风从我身边吹过,青婴用力嗅着空气中的气味,似乎发现了我,用足尖离地半寸的姿势悄无声息的飘了过来。 “干爹,我们被发现了,快走!” 北冥鲲的无赖的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走!干爹才不想回北冥整天看你愁眉苦脸的样子!” 靠!活了八千岁还那么无赖! “你不走,我走!” 我深吸了一口空气,便一个鲤鱼跃龙门跳进池水中。 夜晚的池水冷的像冰,衣服吸水后十分沉重,这些感受都是我做鲤鱼的时候没有发现的。 但最要命的是,我发现自己居然失去了游泳的能力,又变回了一只旱鸭子,只会在水中画圈! “做人就是麻烦!”北冥鲲大跌眼镜,折了一条柳枝抛给我。 我却不敢接,因为青婴已经出现在他的身后。 我怕被抓住,一头扎进了波涛磷磷的水面下。 此时,新造的池子里正在蓄水,从江河中引流进来的水流哗哗灌入,虽然在水面上看不出太多的起伏,水底下却暗流涌动。 一个接着一个的旋涡,带着我沉沉浮浮,转瞬就将我冲出了王府外的那条大河里。 就当我快要氧尽气绝之际,一根竹竿将我从水里捞了起来。 紧接着一双脚用力的踩在我的腹部,蹦跶了两下。 我猛烈的咳嗽,吐出了一胃的水和混乱中游进我嘴里的一条小鱼,才本能的大口喘着气。 一只毛茸茸的大桃子出现在我面前。 哦不,是大屁股! “啧啧啧啧~”月老咂嘴摇头,“姑娘,大半夜的不睡觉,出来寻死?” “不,是不小心……”我气若游丝的回答。 “我看你,就是寻死!”月老用她的拐杖在我的脑门上不轻不重的戳了几下。 我咬着下唇,不知如何解释。 “既然你心意已决,甘心遭受诅咒,谁也拦不住。不如这样,你再帮老身一个忙,老身就发发慈悲让你余生好过一些。” 月老仰头看了一会儿天上的月亮,苍白的光束落在她矮胖的身材上,照应出几分落寞。 我拧干身上的水,“我已经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凡人了,还能帮你什么?” “你可听说过地生胎?老身要你照顾他,教他礼义廉耻,教他爱和被爱。” 所谓的地生胎,就是以天地为父母,以灵气为乳汁,凝聚成人类孩童外貌的生灵。 传说中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美猴王孙悟空就是最有名的地生胎! 月老招招手,从她的大屁股后面就探出了一颗小脑袋。 那是一个四五岁的娃娃,生的细皮嫩肉,手如莲藕,脚如元宝,粉嘟嘟的圆脸上还有一张可爱的樱桃小嘴。 可所有的地生胎都必然会是“怪胎”! 这只地生胎的古怪之处,就在于它虽然长成了一个人,却忘了生出一双眼睛! 乃是一个瞎胎! “你想把大巫的眼珠子给他?”我立刻联想到。 “这是老身桃园中生养出的孩子,没有眼睛也没有智。大巫的眼睛虽说能让他看清大千世界,但也需要一位良师指教。老身希望你能在有生之年收他为徒,将他养育成人。” 我迟疑着,“七日后,我的爱人就会成亲,我会受到红线的诅咒,不知还能活多久。这孩子,我养不大的。” 月老又道:“没有智,地生胎就会腐坏,大巫的眼睛也会变成两块烂肉。听说大巫是你的师父,这双眼便算作遗物了,你舍得让这双眼腐烂?” 想起大巫,我心底的痛更深了一些。 她将三颗桃仁放进我的手中,“这是老身的谢礼。” 说罢,月老双手按在那个地生胎的肩膀上,让他跪在我的身前“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将地生胎推到了我的身边。 “它就交给你了,大巫的眼睛也还给你,若哪天这地生胎有了智,懂了爱,你便将眼睛给他戴上。” 河岸边又爬出来一个浑身湿嗒嗒的身影,北冥鲲上岸后甩了甩卷发上的水珠,愠怒道:“不识水性还潜水,不要命了?怕了你了,干爹还是带你回去吧!” 随着北冥鲲的出现,月老桃子型的身影如镜花水月般在夜幕中散去。 只剩下那个呆头呆脑,只会傻笑的地生胎站在我的身边,证明月老曾经来过。 北冥鲲数落了我一番,拽着我的手带回北冥。 地生胎也成为了北冥的一份子,由于月老将他交给我的时候没有起名字,北冥鲲便带了头叫他无眼娃娃。 另一边,绯虞也将伤愈的秦玉郎接回北冥。 我还以为秦玉郎挨了一顿打,对解忧公主就会死心,没想到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怂恿我去抢亲。 被我拒绝后,他变得更加暴躁和阴沉。 “你清醒一点,解忧公主已经忘了你。” “不会的,她若真的忘记了,就不会还带着我送给她的那颗珍珠。她还记得我,她还是我的乐儿!” 我以为,未来的七天会是我人生中最难熬的日子,可我选择的男人,从来都不是我能够控制的。 就在我回到北冥的第二天,赢湛找到了我。 我相信北冥的居民在北冥鲲的统治下没有人敢背叛他泄露我的风声,但他还是找来了。 两袖清风,穿着墨色的布衣,出现在我的面前。 他的身后没有高头大马,墨色的布鞋上风尘仆仆,仿佛已抛弃了皇子的身份,过上了解甲归田的日子。 “元宵,以后我们不会再分开了。”他深情的抱着我,力气之大几乎想要将我镶嵌进他的身体里。 我像是一个懵懂的孩子,半天回不了神,“解忧公主呢?” “世上再也没有解忧这个人,本王杀了她,燕京和秦国马上就会发生战乱,本王会在战乱发生之前带你离开。”赢湛和煦的望着我,记忆里他从未出现过这样的表情。 “你说什么?”我的心玄猛地一抽,双手无法抑制的颤抖起来。 “本王说,现在就带你走。”赢湛说着拉着我,就要往竹屋外拖。 我慌了,浑身的细胞都像是被雷电劈中一般,失去了生气,“放开,我不会走的,秦国和燕京也不能打仗。” “事已至此,已经没有挽回的机会。”赢湛收起嘴角的笑,俯视我的时候双眸彻底笼罩在阴影里,让我出现了几分陌生。 我不自觉挣脱了他的怀抱,“我会去燕京负荆请罪。” “本王不许!跟本王走!”赢湛蕴怒,蛮横的将我抗在肩膀上。 无论我如何苦恼,锤打他宽大的后背,赢湛都对我不理不睬。 我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好在另外两道熟悉的人影挡在了竹屋外。 “且慢,北冥是我的底盘,岂容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况且,你还胆大包天的想要拐走的我的干女儿……啊啊!”北冥鲲吊儿郎当的穿着一件类似瓜农的无袖开衫,指着赢湛的鼻子破口大骂。 但他还没说完,一把锋利的宝剑就刺入了他的腹部。 第217章:生死赌局 第217章:生死赌局 鲜红的液体沿着宝剑滴滴嗒嗒的落到地上! 赢湛拔出宝剑,北冥鲲应声倒地。 “你敢杀他,我跟你拼了!”绯虞试探了北冥鲲的鼻息,红着眼眶愤怒的举起火红的佩刀对准赢湛。 但一把女式的佩刀哪比得过宝剑的长度? 绯虞的刀来不得及碰到赢湛的衣袂,赢湛的剑又闪电一般划过了绯虞的脖子。 顿时,血流如注,绯虞死不瞑目的倒在北冥鲲身边。 这血染的一幕,看得我世界观都要崩塌了! “赢湛,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啊啊啊!”我疯了一般在趴他的肩膀上拳打脚踢。 换来的只有赢湛轻描淡写却叫人寒彻骨髓的一句话:“因为没有人能够夺走……你!” “啊啊啊!”竹屋里传来我撕心裂肺的尖叫,在夜深人静的下半夜显得特别恐怖。 绯虞被我吓的直接变回了泥鳅,从床上摔倒地上,也开合鱼嘴尖叫着,一脸惊慌:“啊啊啊,发生什么了?” 我大喘着气,抹了一把快要从下颌上滴下来的汗珠,发现自己就竹屋里那张用竹丝编制成的床上。 房间里,只有绯虞紧张的坐在地上看着我,赢湛高大的身影在噩梦中淡去。 “呼、呼——做了一个恶梦。”我伸出手,绯虞变换成人,拉着我的手重新爬上竹床。 “梦见了什么?吓得脸都白了。听老人家说,做噩梦只要说破就好了。” 我也想说破,可我没办法说出梦见大家都被赢湛杀死了这种话。 “以后再说吧。”我穿上鞋子,去开窗户。 暗自庆幸,还好是梦! 若不是梦,赢湛怎会唤我元宵,这个遥远而又怀念的名字? 微凉的晚风吹在我汗津津的身上,让我清醒了一些。 绯虞也凑了过来,在我肩膀上披了一件外套,“你就这样逃回来了,那个公子高会不会追过来?” 噩梦中,绯虞满是鲜血的脸孔与现在天真质朴的脸孔重合,让我心生畏惧! “不会!”我慌乱的吼道。 绯虞拍拍我的后背,“我就是随便说说,你别那么紧张,我不问就是了。” 估计是听见我鬼哭狼嚎的惨叫,北冥鲲也从另一间屋子里推门出来。 自从我拒绝了秦玉郎的抢亲计划后,他就背着行囊离开竹屋,誓要将他的“乐儿”找回来。 北冥鲲才能住屋子里,不至于再睡在光秃秃的树干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秦玉郎的这种性格与赢湛的性格出奇的相似。 想起婉美人,这两兄弟的母亲,不也是如此? 暮色中,北冥鲲出屋后没有在我们的窗户前驻步停留,而是神情警惕的走到了院子外。 “北冥大人,您在看什么?”绯虞每次看见北冥鲲,都好似被勾了魂,恨不得时刻黏在北冥鲲的身边。 只可惜,北冥鲲似乎活了八千年似乎都太不明白什么是情,什么是爱。 “等人。” “谁啊?” “不该来的人。” 听着二人有些莫名其妙的对话,我狐疑的皱起眉头。 长夜漫漫,我被噩梦吓得睡意全无,便和绯虞扶着窗沿,一同望着通往竹屋外面的那条羊肠小道。 大约三刻钟后,两匹骏马的奔腾声打破了如死水一般寂静的夜。 看清来人,我惊讶的张大了嘴,下巴差点掉在地上。 “天哪,你的情郎怎么把你的情敌带来了?!”绯虞也是一脸蒙圈,极度八卦的抓着我的手臂摇晃。 赢湛潇洒的胯马而下,透过窗户看见我,冷峻的脸上露出一抹漾着暖意的浅笑。 我揉揉眼睛,这一笑足以融化冰山,煮沸江水,迷死万千少女的男人,不是赢湛还能有谁? 我的心脏在胸口混乱的加速,却又害怕的咽了咽口水。 噩梦不会成真了吧? 靠,早知道就说破了。 可也不对,噩梦里赢湛是杀了解忧公主独自来找我的,但此刻,他身后却跟着一抹仪态万千的倩影。 “解忧有礼了。”解忧公主在赢湛面前那叫做一个小鸟依人,温柔委婉。 北冥鲲是出了名的帮亲不帮理,实则世上的事情哪里又真的能讲清道理。 他直接忽视了解忧这个百年一见的大美人,挡在赢湛面前,“你不好好留在咸阳城成亲,还敢带着其他女人来我这里,真当我北冥妖王是块一捏就碎的嫩豆腐?” 赢湛从袖子里拿出了一个锦盒,递到北冥鲲鼻子下面,明知故问,“新娘子跑了,身为丈夫自然要将她找回。不知‘干爹’有没有看见本王的娘子。” 北冥鲲上一秒还扳着臭脸,下一秒闻到了锦盒里的气味,立刻两眼放光,嘴角扬起了一抹贪婪的笑。 “这不会是?” “三百年酒曲。” “厉害啊,醉翁阁的酒曲可是那老酒鬼的宝贝,你怎么知道我就好这一口?哦不,我的是意思是,你是怎么弄到的?” “小小聘礼,不成敬意。” “什么?你今天是来下聘的?” “正是,望干爹能将莲缀许配给在下。” 我听得一头雾水外加满头黑线,这什么发展? 解忧公主又为何笑盈盈的允许了这一幕? 难道,我还在做梦? “绯虞,掐我一下。” “哦!” “卧槽,痛!真痛~” 收了贿赂的北冥鲲正抱着三百年的酒曲屁颠屁颠的给领路。 赢湛走到窗口,对着我浅浅一笑,“好久不见。” “额……” 我们昨天才见过好吗?! 我正一头雾水,绯虞已经被赢湛难得一见的浅笑迷的神魂颠倒,主动开了门。 “帅哥,你们进屋聊,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我像是一个大木头桩子,愣愣的站在原地。 “本王与解忧达成协议,不会成亲。”赢湛薄唇轻启,带着止不住的愉悦。 我不解的对上面前那双如星辰般璀璨的黑眸,“那解忧公主怎么办?” “解忧的驸马还是我大秦的皇子之一,但不是本王。” “我怎么听不懂……”我更加莫名了,而且赢湛直呼解忧的名字,似乎一夜之间他们的关系就亲近了许多。 一双好似莲花般的玲珑小脚快步走到赢湛身边,解忧公主金雕玉琢的小脸透过窗笑盈盈的望着我,“公子,让解忧向王姑娘解释吧。解铃还须系铃人,恐怕不是我这个当事人亲自澄清,她是不会相信的。” 说着,她向我行了个礼,就走进我的房间关上门和窗,“我们女儿家说一些体己话,不便被外人听见,失礼了。” 我不屑勾唇,外人? 我和你解忧公主才算是外人吧。 门外传来了倒酒的声音,估计是北冥鲲正在设宴款待赢湛。 “你想要解释什么?”我直言不讳。 解忧公主不疾不徐的倒了一杯茶,走到我面前,突然跪下, “与其说解忧要解释什么,不如说解忧是来奉茶谢恩的。” 我早就料到解忧公主不会轻易成全我和赢湛,所以一直冷眼相对。 可她身为公主,居然对我下跪,还双手奉茶,将她珍贵的自尊和骨气都是都抛去一旁,让我不免有些动容。 “你一定要跪着才能说话?” “请王姑娘先喝了这杯茶,否则恕解忧不能起身。” “你不会在茶里下毒了吧?” “解忧不敢,今日解忧真的只是来谢恩的。” 我接过茶,敷衍的喝了一口,“现在能好好说话了?” 解忧公主这才露出了欣慰的笑,起身拍拍长裙上的灰尘,“昨晚公子想要杀死解忧,危难关头解忧只能与他打了一个赌。” “赌什么?” “赌你还愿不愿意嫁给他。若你愿意,我便成全你们。若你不愿意,他就要和我成亲。” 我的心猛地一坠,心火蹭蹭的就往上冒,“那你谢我干什么?我和赢湛情投意合,早就私定终身,这场赌局不用比你也知道结局。” “是,这场赌局解忧必赢。” “噗!” 我被解忧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惊的差点被茶水呛到。 这女人哪里来的自信?! 解忧公主环顾了一圈竹屋里简单的摆设,深吸了一口气,“昨日,客栈来人通报说你已经离开,解忧就知道王姑娘与寻常女子不同,是个深明大义的女子。你深知若是公子高抗婚,燕京就会攻打大秦,死伤无数。所以,你为了大义委屈了自己,为了这一点,解忧就算跪你十次也绝无怨言。” 被人看穿的感觉并不好受,尤其是被自己的情敌看穿。 我感觉鼻子有些微酸,吸进鼻腔的空气似乎变凉了一些,冻的我身体都有些麻痹。 我躲到北冥就是想要割舍一切的纷争,但只要我还活着,这世间上似乎就没有我的藏身之处。 解忧还在源源不断的说着,“于情,是解忧亏欠了你。但是于理,你与公子又亏欠了解忧。既然王姑娘已经决定离开,解忧还有一个不情之请,便是让公子彻底对姑娘死心。如此,两国的太平盛世才能稳固,你的牺牲才是值得的。” “死心?如何死心,你又有办法让秦玉郎对你死心?解忧公主,我们都是当局者迷,我能做的都已经做了,现在退无可退。” “不!”解忧公主凑近我的耳朵,压低了声音,“你还可以让他恨你。” “呵……”我自嘲的浅笑,“你要我背叛他?” 解忧点了点头,她的眼眶与我的眼眶一样通红通红的有些湿润。 “解忧只求与公子高做一世夫妻,姑娘若是成全,解忧会用余生的所有时间为姑娘祈福,让姑娘与公子高来世再见。” 我沉默了,解忧等待片刻以为我准备拒绝,又想要跪下求我,被我托住手臂。 “做完这件事,我只有一个要求。” “请说!” “想办法让赢湛爱上你。” 第218章:妖可活千年 第218章:妖可活千年 解忧被我的话惊到了,诧异的睁大了含泪的眼睛,半晌才用力地点头,“好,解忧必尽全力。” “哆哆哆!”门外传来了敲门声,“本王能进来吗?” 赢湛的低沉的声线让我浑身一颤,我控制住自己如刀绞般的情绪,挤出一个笑,跑去开门,“来了。” 解忧一把拉住我的手,“解忧这就走了,在大婚之前不会再来叨扰,希望王姑娘言而有信。” 门栓开了,解忧与赢湛擦身而过,将房间留给我们。 赢湛伸出骨节分明的手指轻柔的握住我略显苍白的双手,“你的手好冰,本王要一直将你的手捏在掌心里才放心。” 走了没几步的解忧似乎听见了赢湛的蜜语,脚步有些蹒跚,却信守承诺的没有回头继续往前走。 走到院子外,策马离去。 方才我和解忧在房间说话时,赢湛也在屋子外将赌局的事情告诉了北冥鲲和绯虞。 这两人现在都顶着一张坏笑的八卦脸,一左一右的凑在我身边。 “有件事,干爹需要征求一下你的意见。今晚,你打算把那小子安排在哪间屋子?” 北冥鲲装模作样的用眼神的余光指了指听话的站在门外的赢湛。 今晚的赢湛,似乎特别温柔。 我宁愿他对我像曾经那样专横霸道,才能狠下心肠去伤害他也伤害我自己。 绯虞插嘴道,“他们都快要成亲了,又不是没睡过,自然要睡同一屋。” “什么话,都说了还没成亲,人类没成亲之前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那叫私通,是贬义词!我北冥妖王的干女儿怎能这样随随便便?!”北冥鲲郁闷的直摇头。 “可他们已经睡过了!”绯虞嘟着嘴,埋怨北冥鲲的不解风情。 “啊啊啊!我听不见,麻烦小泥鳅你不要再强调了!”北冥鲲捂住耳朵大喊。 我把这两个吵得快要贴在一起的人拔开,有些哭笑不得,“赢湛今晚和我住一间。还有,麻烦干爹帮我准备婚礼,三日后我要成婚。” “你说啥?”北冥鲲不敢置信的放下捂着耳朵的双手。 我看了赢湛一眼,胸口疼的不可思议,喃喃道:“我必须比解忧提前出嫁。” 竹屋里,几束橙黄色的光束从烛台中扩散,在米色的窗纸上剪裁出两道优美的轮廓。 我和赢湛相视而对,他笑而不语,握住我的手。 我却不敢正视他全然相信我的眼神,神色躲闪。 我答应了解忧公主,会让他恨我。 而唯一能让他恨我的方法,就是成为其他男人的女人。 一想到三日之后,我就要嫁做他人妇,我的心就不断的破碎滴血,可却不能表现出一点点蛛丝马迹。 我不是圣人,没那么多慈悲留给天下百姓,我在乎的人只有他。 赢湛,我唯独不希望这个男人成为害两国交战的罪人。 赢湛没有察觉我的异样,爽朗的笑出了声,“刚才你宣布要和本王成亲的时候还理直气壮的,怎么进了屋反倒害羞了?” “才没有——唔!” 话音未落,我就被一双强悍有力的臂弯圈进怀里,他炽热的唇准确无疑的压下来,夺去了我的惊呼。 “本王喜欢你害羞的样子。”他修长干净的手指随着逐渐加深的吻,挑开了我那条系的随意的腰带,轻易拨乱的我的理智,“每次看到你这样的表情,本王就会忍不住……” “谁!”赢湛郁闷而又暴怒,抓起被遮住我光滑的身体。 只见,从桌子底下探出了一只光溜溜的小脑袋,那张没有眼睛的小脸上的满是惊恐,肉嘟嘟的小手还紧张的抓着桌腿。 我忍不住扶额,解释道:“这是地生胎,我的徒儿。” 赢湛欲求不满的用修长的手指扮起我的下巴,“所以呢?” “所以……要不改日?” 听见我说话,地生胎鼓足了勇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蹦跶到我的怀里,这才虚了一口气,脑门在我的胸口蹭了蹭。 赢湛看得脸都绿了,单手提起就要将地生胎扔出去。 我赶紧抱住他的手臂,“别扔,它虽靠着天地之间的灵气生长成了人形,却生来就没有眼睛,不会说话也没有智慧。他不明白我们刚才……” 等我穿戴好了衣服,赢湛才把悬在半空咿咿呀呀拳打脚踢的地生胎放到地上。 这小家伙一落地,又一溜烟钻进了我的怀里,还对赢湛吐了吐舌头。 “噗嗤!” “嘘!” 门外又传来了一阵压低的说话声,似乎有谁趴在门缝上偷看。 赢湛不动声色的吹熄蜡烛,靠着墙走到门边,用食指跳开门栓。 门外偷听的二人就毫无防备的与大地母亲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哎呦!”绯虞被北冥鲲当做了垫背的,差点被压出了泥鳅原型。 北冥鲲尴尬的从地上爬起来,“我没想偷听,就是想起来无眼娃娃还在这里,怕他打扰了你们。不过……好像已经打扰了。” 绯虞也磨磨蹭蹭的从地上爬起来,拍着掌心的灰,“对啊,你们吹灭蜡烛之后,我什么都没看到。” “咳咳咳!瞎说什么!我们明明连吹蜡烛之前的也没看到。” “哦哦,对!什么都没看到,我要回去睡觉了。” 绯虞啼笑皆非的接了北冥鲲的话就捂着额头想逃,被赢湛叫住。 “慢着,把地生胎带走。” 北冥鲲干笑了两声,“呵呵,原来着无眼娃娃在这里,来,跟师爷走。” 地生胎眷恋不舍的松开我的手,钻进北冥鲲的怀里。 “那我们就不打扰了,晚上冷,你们多盖点被子。” 房门被重新合上,赢湛沉着脸坐到床边,“看来北冥也并非乐土,处处隔墙有耳。” 我捂嘴偷笑,“指不定,他们真是来找无眼娃娃的呢?” “你信?”赢湛居高临下的晲着我。 我的呼吸猛地一紧,后退了一些,“不信。” 赢湛不依不饶的欺身而上,“老实交代,你是如何收了一个地生胎做徒弟的?” 我拍开他想要攻城占地的咸猪手,一五一十的将月老的托付告诉他,只是隐藏了红线上的诅咒这一部分。 有些事,他不需要知道。 倘若可以,我希望这几天能与赢湛创造最美好的回忆,之后便让他彻底的恨我。 可能只有恨,才能支撑他顽强、幸福的活下去。 “本王听北冥鲲叫那地生胎无眼?” “是,因他生来便有眼无珠。” “非也,装上大巫的眼珠只有那地生胎就不算有眼无珠了,北冥鲲取名无眼不妥,依本王看,地生胎长到了四五岁还不会说话,应该叫无言。” “无言?无言……”我重复呢喃着,总觉得这个名字似曾相识。 对了!吴言! 我豁的站起来,推门冲出去。 赢湛紧张的跟在我身后,“去哪?” “吴言!” 院子里,北冥鲲、绯虞正带着地生胎在月亮下聊天。 莫非,两千年后的吴言老道就是月老托付给我的地生胎? 吴言老道的眼睛甚是奇怪,不仅一只看天,一只看地,还能挖出眼睛当做指妖针使用。 并且,吴言老道也曾经说过,他和我有三世师徒缘分。 细细算来,大巫是我的师父,地生胎继承了大巫的眼睛也算是与大巫血脉相容,而我又机缘巧合收了地生胎为徒弟。 这已经是两世的师徒缘分了,怪不得在两千年后吴言老道会对我死缠烂打,无论如何都要收我为徒。 “你究竟怎么了?”赢湛摸了摸我的额头。 “我没发烧,是你的话提醒了我。” 说着,我将装在瓷瓶里的那双大巫的眼珠倒出来,装进地生胎空空如也的眼眶里。 两只全部装进去之后,地生胎终于第一次睁开眼睛,看见了我们的模样。 他不敢置信的用胖嘟嘟的小手捂住嘴巴,激动的眨巴着大眼睛东看西看。 可他眼珠转动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等他再次看向我,眼眶里的那两只眼珠子居然已经一上一下卡在了诡异的弧度,再也转不回正了。 看到这里,我更加确信了,地生胎就是吴言老道。 第219章:诅咒应验 第219章:诅咒应验 这也解释了为何吴言老道可以从秦朝一直存活到两千年后,地生胎乃是吸收了天地之间灵气的产物,换言之,地生胎是妖。 妖可以活千年! 北冥鲲正在想办法将地生胎的歪眼珠抠出来重新装正,但屡试屡败。 “不用再试了,这双眼睛正不了了。” “这么说来~”北冥鲲得意的咧嘴笑道:“干爹给他起无眼这个名字,还真起对了。” “不,从今日起,这孩子名唤吴言。” 搂着我,赢湛睡得很安稳,似乎一夜无梦。 看着他熟睡的脸庞,我却不舍得闭上眼睛。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距离我们分别的日子也越来越近。 天亮之前,我悄悄挣脱开赢湛搭在我腰上的手掌,穿上鞋蹑手蹑脚的推门出去。 门外,吴言正蹲坐在墙角,仰着小脑袋一瞬不瞬的看着天上的迅速被风吹动的薄云。 他那两只一上一下的眼珠灵活的转动着,突然看见我的脸,瞳孔才短暂的回笼到了中间,然后又迅速回到了一眼看天一眼望地的角度,嘴角裂开一个大大的灿烂的微笑。 我真不知道这么可爱的孩子,日后怎会长成吴言老道那招人嫌的模样。 “嘘!”我用食指抵住他的嘴,才想起这时候的吴言还没学会讲话。 我无声的关上房门,吴言见我要出门,立刻化身成一块牛皮糖黏在我的背上。 四周静悄悄的,连晨叫的小鸟都还没起床,我掂了掂口袋里装着的宝石,沉下了心。 走出竹屋,吴言才比划着双手,似乎在问我想要去哪儿。 我苦笑着摇头,“若可以,师父希望你一辈子都不要懂什么是情,什么是爱。” 吴言像一只灵活的金丝猴,从我的背上爬到的我的肩膀,伸出小手好奇的摸一下我的脸颊上湿润的液体。 然后他,他又摸了摸自己的干燥的小脸和眼角,歪着脑袋努力理解着指尖晶莹剔透的是什么东西。 真好,他还不懂眼泪是什么,也不会流泪。 今天是北冥每月一次的赶集日,我下山的唯一目的,就是找一个愿意娶我的男人。 在我的婚礼上,我希望赢湛能够痛恨我,甚至杀了我。 街上人来人往,两旁更是琳琅满目,我找了一个路口席地而坐,倒出了口袋里七八块上好的宝石,还竖起了一块木牌,上写“寻人成亲”四字。 在这年头,大街上看见卖身葬父的不稀奇,看见我这样花大把银子求新郎的却是奇闻。 要知道,这样的宝石,随便拿去一块就能买下一整条街上的铺子。 不一会儿,路人们就纷纷围了过来,七嘴八舌议论。 “姑娘,你这是要找倒插门的女婿?” “正常嫁娶,宝石是我的嫁妆。” “姑娘,你是不是有什么隐疾,才出此下策?” “没有。” “那你有什么要求呢?” “是个男人就行。” “你看我这样的行不?” 一个满脸痘包的男人,搓着手十分猥琐的走上前来。 我扬起一个皮笑肉不笑的浅笑,“可以。” “嘿!我走了好运了!”痘包男得了便宜还卖乖,得意洋洋的嚷嚷起来。 见我不是开玩笑,又有几个男人拨开人群,凑上前来。 “姑娘,那痘包脸是个赌徒,欠了一屁股债。不如你跟着我,我家是开豆腐店的!” 说话的是一个黑皮小瘦子,我点点头,“可以。” “拉倒吧,你的豆腐根本没人买。小娘子嫁给你保准吃苦,这么俊俏的小娘子,还是嫁给我好!” 另一个穿着长马褂的男人推开买豆腐的,就要上前扶我。 “你特么都有好几房小妾了,被糟蹋人家了!” “嫁给你个穷鬼,才算糟蹋吧!” “你们都没机会了,人家姑娘已经答应嫁给我了!” 三人男人吵成了一团,最后争前恐后的凑到我面前,异口同声的问:“姑娘,你选一个吧!” 我看着面前这三张陌生的脸孔,都是令人厌恶的,选谁都一样。 最终,我把视线停留在痘包男的脸上,他是第一个来问我的。 可我还没开口,一个高大的人影就愤怒的将我们笼罩在他的影子里。 我浑身的血脉都要逆流了,还以为是赢湛。 看清了那人的脸,才松了一口气,快要夺眶而出的泪,生生憋了回去。 王元宵,你太没用了,既然已经决定要让他恨你,就应该做好被憎恨的准备。 影子的主人,抬起丝毫不逊色于赢湛的大长腿,“啪啪啪!”三脚将凑在我面前的三个征婚的男人踢飞。 “你疯了么?做什么傻事?”北冥鲲气得卷毛都要翘上天,沙包一样大的拳头捏的咔咔作响。 我淡淡的回答,声音如死水一般,“这是我的事情。” “我就管了,怎么着?要不是我不放心,跟出来看看,你就把自己给糟蹋了!”北冥鲲说完,又是一脚踢断了我写的那块“寻人成亲”的牌子。 我叹了口气,捧着宝石,站到人群面前,“谁愿意娶我,这些宝石就是他的。” “啪!”北冥鲲打了我一巴掌,“别再胡闹了!” “小女子乃是真心想要寻一夫婿,无论是老是幼,是贫是富,有无家室,就算身患重病也不要紧,只要愿意娶我,我都肯嫁!”我品尝到嘴角溢出的血腥味,但我本就是清醒的,北冥鲲的这一巴掌只能让我更加义无反顾。 我挨了一巴掌就已经那么痛,我无法想象若是赢湛拒婚引起两国交战,老百姓会有多么恨他。 北冥鲲见我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推销自己,握紧的大拳头颓然的松开了。 “只要是个男人就可以娶你?” 我冷眼看了眼围着我们的那群看热闹的人,“是。” “好,那我娶你。”北冥鲲接过我手中捧着的宝石,塞进胸口的衣服里,牵起我的手。 我忍了一个晚上的泪,终于克制不住的夺眶而出,“干爹,你——” “我不做你的干爹了,我要做你的夫君。我说过,无论你想做什么,我都会帮你。那些凡夫俗子无法帮你脱离赢湛,但是我可以。” 北冥鲲的话句句戳中我的软肋。 我仿佛一只断了线没有方向的风筝重新被人抓住了线,北冥鲲说的对,我不能保证娶我的男人的性命。 “你可以利用我,随便利用,反正保护你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北冥鲲拉着我的手穿过人群。 我蹒跚的被他牵引着,眼泪似断了线的珠子扑簌簌的往下落。 我实在是太失败了,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将事情搞得一团乱。 北冥鲲将我送到竹屋门口,松开了我的手,抹去我的眼泪,“你先回去,我要去好好张罗一番,北冥妖王娶妻一定要风风光光。” “干爹,不用的,我只是——” “不要拒绝,就算你真的利用我,也要顾虑我这个妖王的颜面。” 竹屋的大门被推开,赢湛蹙眉而出,看见我之后,那双好看到人神共愤的剑眉才舒展开,“你去了哪里?” “今天是赶集日。”我拨乱了刘海,想要遮住有些红肿的眼眶。 北冥鲲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们一眼,转身离去。 他落寞的背影让我充满了愧疚感,“干爹!” “别叫我干爹,也不用谢我。”北冥鲲跳入屋外的池水游远了。 我从晃荡的水面上看见了自己几乎破碎的倒影,一缕苍白的发线极其刺眼的从我的发根长出来。 受到诅咒的人会先容颜丧尽,变成白发老朽,接着五识具灭变成痴呆,最后化作枯木而亡。就算转世,诅咒也不会消失,系上红线的人将会永生永被万人唾弃,成为天煞孤星。 月老的告诫历历在目,我已经走向万劫不复…… 红线的诅咒灵验了,赢湛的脚步声向我的背后靠近。 口袋里的桃仁只剩下两枚,我在赢湛靠近之前赶紧吞下其中一枚,水面上倒映着的那缕霜华般的银发瞬间恢复成了青丝。 我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转过头,莞尔一笑,“我送送干爹。” “你们背着本王,说了什么悄悄话?”赢湛贴近我,温柔的扣住我的双手。 “成亲的事情。”我轻描淡写的一语带过。 赢湛勾起薄唇,细细端详着我的脸庞,在我耳边低语:“这里的喧杂人等太多,本王想去一个只有你我的地方。 “哪儿?”如果可以,我什么都愿意答应他。 耳边传来他邪魅的浅笑,“望月峰。” 说起望月峰,可谓是赢湛一个人的秘密基地。 站在山峰上,能一览整个咸阳城,也由于望月峰地势陡峭,非习武之人不能攀爬,所以长久以来就只有赢湛一人独享了这处美景。 但这是他第二次将我带来这里,与我分享他最喜欢的景色。 “记得上次,我们便是在这里俯瞰蛤蟆镜撑破肚皮炸成飞灰的。” “今天来这里,可不是让你怀旧的。” 赢湛神秘一笑,亮出掌心中一支竹筒,用拇指顶开盖子后,一簇刺眼的火光便从竹筒里直冲天际。 “轰!”火光升到半空,炸开了一团五彩缤纷的花火,如天女散花般飞落。 据说,火药就是秦朝时期炼丹没练好,发生爆炸才歪打正着研究出来的。 没想到,这个神奇的朝代居然连烟花都已经出现了。 我还在感叹老祖宗的伟大发明,从咸阳城里也有人发射了一支烟花,似乎是一种联络暗号。 “别眨眼。”赢湛指向咸阳城中的一块空地。 放眼望去,刚才还空空荡荡的空地上迅速跑进了一群人,将黄土这改成黑压压的一片。 紧接着,那群人就排成了一个尽然有序的队伍,由一个领头的人喊口令,组合成了某个奇怪的图案。最后,这些人通通举起了手中的红布,才让我看清这些人组成的图案是一朵盛放的莲花。 “这是莲花?” “是你教本王打的那个名为莲缀的腰结。这些百姓都是杀死蛤蟆精那日捡到大米的,他们自愿以你的名字组成莲花,感谢你。” “杀死蛤蟆精的主意,是你想到的。” “笨,你的血才是让那妖孽暴毙的关键,本王只是顺水推舟。”赢湛从背后抱着我,亲吻我微微发烫的脸颊。 咸阳城中绽放的红莲维持了半柱香的时间,之后人群散去,我复杂的心情也跟着繁华凋谢。 是啊,没有一朵花是常开不谢的,拥有这些回忆就足够我撑下去了。 “还有一样东西送给你。”赢湛像是变魔术一样,从宽大的掌心中落出一枚荷包悬在我的眼前。 打开一看,是一只镶嵌着金丝的暗红色珊瑚手镯。 “你修好了?” 这只手镯曾承载着我所有的希望,所以在破碎之后我也没舍得扔掉。 现在再看见它,许多深埋在心底的情绪就一下子全都涌了出来,各种委屈、思念,不甘和无奈都化作泪水,氤氲了视线。 “本想买一只新的,可找遍咸阳城也没找到这般鲜红的珊瑚料子。就只好找了宫里的巧匠用黄金修葺。”赢湛贴在我的侧脸的双唇品尝到了一抹咸涩的泪,性感的声线中透露出了一丝心疼,“怎么哭了?莫非不喜欢?” “我很喜欢,真的非常喜欢!我——想要一直带着……” “本王替你带上。” 第220章:最残忍的谎言 第220章:最残忍的谎言 赢湛托起我葱白的小手,稍一用力就将那只修葺的比从前更美的红珊瑚镯子套进了我的手腕。 镯子碎了便失去了法力,我不会奢望重新拼凑起来还会发生什么奇迹。 然即便这只是一只普通的镯子,从这一刻起,它的意义对我而言也不同寻常了。 “谢谢。”除了这两个被说烂了的字,我实在不知如何表达我对赢湛的心情。 他对我越好,我就越心酸,我们之间发展的越幸福,未来他也才会更恨我。 我的胸口几乎被这槽蛋的命运折磨的四分五裂,身体却已经情不自禁的攀附上赢湛宽大平整的肩膀,垫脚吻了他。 “早知一只镯子就能让你那么开心,本王就该送你一箱。”赢湛半开玩笑,意犹未尽舔了舔唇。 我像一只被煮熟的虾子,万万没想到眼前这只妖孽竟然在这个节骨眼‘正人君子’起来。 赢湛在山峰上找了一块相对平整的大石头,摆放上丝绸和笔墨。 我现在根本就没有当模特的心思,赢湛也是够了,我都送上门了,他还惦记着上次没画完的画! “好了没有?” “别动。” “风好大,我快要被吹下山崖了。” “若然如此,本王陪你一起跳。” “喂,到底好了没有!” “画好了。” 在风口上站了大半个时辰,我终于能屁颠屁颠的跑去观摩赢湛的大作。 最高级的丝绸上,一袭红衣墨发,傲立崖顶的女子活灵活现的出现在眼前。 “靠,这美人是谁?”我知道赢湛画的自然是我,可我还是想恬不知耻的问一遍。 画中的人太美了,比rose lee还美,比解忧公主还美,简直是美的惊天动地、惊世骇俗! “你。”赢湛脱口而出,“这是你还未出嫁的模样,往后本王还会画你为人妻为人母的模样。” “别再说下去!”我捂住耳朵。 这样的话,每一句都能勾出我的眼泪,都能让我心软,让我变得自私。 “只有你画我,太不公平了,我也要画你!” 我夺过赢湛手中的毛笔,重新拿了一块丝绸,便龙飞凤舞的画了起来。 我从没学过画画,连毛笔都很少上手,就算每一笔都屏住了呼吸画的十分小心,也画不出赢湛本尊千分之一的俊美。 这张画,简直玷污了这个男人。 赢湛看了画之后却很开心,还当宝贝似得想要收起来,被我抢了回来,红着脸塞进袖子。 “本王不嫌你画的丑。” “你都把丑字说出来了!” “是本王长得丑。” “明明一点都不丑!” “明明,是谁?” 在某个妖孽的魔爪下,我使出了浑身解数才保住了藏在袖子里的那张画。 世人眼中的赢湛是冷酷的,无情的,甚至是邪恶的。 但在我眼中,他的画风全然变了,如春风,似朝阳,比涟漪更轻柔,比烛光更温暖。 这样的他,只被我一人所见。 却也再也见不到多少时间了…… 我们嬉闹的有些累,便躺在碧绿的草地上,让风将我们的长发自然的缠绕在一起。 “怎么又哭了?”赢湛神情的望着我,如星空般的双眸折射出无尽柔情。 “吹风的。”我揉着眼睛,指尖的泪却流的更多。 “日落了,本王送你回去。大秦习俗,新人在成婚前的一天不能见面,所以我们只能等后天,本王用八人大轿把你娶回家的时候,入洞房再见面了。”赢湛眷恋的玩弄着我的长发,修长的指节愉悦的将长发卷起又松开。 我点点头,喘息之间,痛彻心扉。 今日一别,我们的缘分便走到了尽头,他日再见,赢湛对我的爱就会变成恨! 回到珠屋,北冥鲲已经命令一群小妖将成婚所需的东西堆满了房间。 光是一米多长的大木箱就不下二十余个,里面装的都是绫罗绸缎,翡翠黄金。 看得出,北冥鲲将这次婚礼办的极其隆重。 其中,最大的一只镶金的木盒已经绯虞打开了,盒子里放了三套精美的凤冠霞帔供我选择。 “成婚那日,带这件好看吗?”绯虞将一只极其夸张的嵌满了鸽子蛋般大小的珍珠的凤冠比在我的头上,满是羡慕,“真希望我也能快点穿上嫁衣~” 我心里猛地一堵,差点忘记了最重要的事情。 绯虞可是北冥鲲的忠粉,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从没想过要伤害她。 我对北冥鲲只有感激,而他对我的感情似乎也从未牵扯到男欢女爱上。 北冥鲲身为烂好人的事情,全世界都知道,或许我可以向她解释。 “你喜欢,这套凤冠霞帔就留给你成亲时用。我可以穿戴其他的。” “才不行!君子不夺人所好,泥鳅也不夺人所好!”绯虞无心的一番话,如一个响亮的耳光抽的生疼。 “绯虞,我有事情要和你说。”我拉着绯虞坐下,不知从何说起。 绯虞见我一脸认真,放下凤冠,俏皮道:“洗耳恭听咯~” “我——”还未开口,一群乌鸦就扑闪着墨色的羽翼从门外飞过。 远远看去,就像是天边突然聚集起了一团乌云。 那些乌鸦的脚腕上都系着一条红色的丝绸,绯虞眼尖一眼便认出了,“这些乌鸦一定是北冥大人派出去送喜帖的!恭喜啊,新娘子!” 绯虞笑的那般纯真,一点都不知道我的新郎就是她爱慕的北冥妖王。 我难受极了,只想尽快解释清楚,“别管那些乌鸦了,绯虞你听我说,后天我成亲的对象……” “哇哇!”一只闯入我们房间的乌鸦打断了我的话。 绯虞伸出手,乌鸦准确的落在了她的手腕上,它的脚上也绑着一条写着字的红布条。 “你接着说,我边看边听。”绯虞是个急性子,迫不及待的拆下乌鸦脚上的红布条查看。 而我已经百口莫辩,因为绯虞看完布料上的请帖之后已经脸色大变,豆大的泪珠一颗接着一颗的涌出眼眶。 “和你成亲的不是赢湛?”她的声音颤抖的不成样子。 我的心里也像是被小刀割似得,“我可以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 “骗子!”绯虞狠狠的将我推开,几乎用尽了全力,“我不会原谅你的!” 绯虞哭哭啼啼的跑远了,我木讷的站在门口看着屋子里那顶金光灿灿的凤冠,和寂静如死一般的竹屋。 我摸着手上残留着熟悉余温的红珊瑚手镯,努力挤出一个带着泪的笑,却是笑的比哭还难看。 我不知道是如何度过这一夜的,第二天一早,敲锣打鼓的声音便从遥远的地方将几乎快要心死的我拉回了神智。 我看了一眼绯虞放在桌子上的那顶凤冠,将它收进箱子,重新拿了一套镶嵌红宝石的凤冠霞帔穿上,然后抹上胭脂,盘起头发,盖上红盖头。 北冥鲲的迎亲队伍快要到了,就算只是做戏,我也要振作起来! 妖的婚礼从排场上说不比人类的差,他们久居山林,对于自然界中埋藏的宝贝如数家珍,嫁娶礼堆品积的都跟小山似的。 但妖精们都不看中这些,他们重视的是夫妻之间的忠诚和同类之间的阶级地位。 北冥鲲是北冥净土的妖王,地位不同凡响,他的婚礼上没有哪个妖精敢来造次,众妖十分“文明”的喝到半夜,北冥鲲摇摇晃晃的出现在洞房大门外。 我独自坐在满婚床上,如坐针毡。 北冥鲲将我告知赢湛的成婚时间提前了一天,北冥距离咸阳城相距甚远,就算乘坐有施了法术的筏子一个往返也要一整日。 这么做的原因不外乎是让赢湛来不及阻挠这场婚礼。 当赢湛收到乌鸦送去的喜帖,再千里迢迢的赶来,洞房花烛夜已过,我就算彻底背叛他成为北冥鲲的妻子。 “踏!”北冥鲲有些不稳的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一只喝空的酒杯,一看就被灌了不少酒。 但他的心情似乎很愉悦,拿起摆放在床铺上的称杆子挑起了我的红盖头,“饿不饿?” 说话间,一只烤的香喷喷油亮亮的烤鸡出现在我的眼前。 “这是?” “怎么,新娘子都不用吃晚饭的?正所谓一花一世界,一木一浮生,一吃一大碗,一睡一整天~~你吃你的,我睡我的~~” 北冥鲲将烤鸡塞给我,一屁股坐在我身边,满面微醺的躺下,发出了浅浅的鼾声。 看着他轻松慵懒的样子,我悬着的一颗心才松懈下去。 都说新婚之夜是个不眠夜,我这个虚假的婚礼也注定不能安然度过。 北冥鲲躺下没多久,就如触电一般猛地睁开眼睛,从床上跳了起来。 “他来了。” 我的呼吸立刻就窒住了! “过来!”北冥鲲拉住我的手。 我犹豫着,僵在原地,“做什么?” “做新婚之夜,夫妻间该做的。”北冥鲲脸上嬉皮笑脸的表情多了一层不协调的情愫。 我鲜少见过他着模样,一失神,便被他拖拽到了床上。 夜幕下,一袭被拉长的冷冽黑影倒影在门窗上,如修罗一般叫人望而生畏。 但那人影只是站在门外,静静的窥探着房间里的人。 我僵硬的身体被北冥鲲压在身下,抵在他胸口的双手在察觉到赢湛的视线后,咬着牙松开了。 北冥鲲啜着一抹坏坏的笑,扯下了我系的完美的腰带。 我绝望的闭上双眼,假戏真做也罢,这样赢湛便会深入骨髓的去恨我。 北冥鲲的唇压下来,在我脖子上留下一个小小的印记。 随即凑到我的耳边,忍不住轻笑,“噗嗤,吓的好像鹌鹑一样,我又不会吃了你。” 我感到脸上被一条柔软冰凉的物体划过,睁开眼,北冥鲲已经用我的红腰带蒙上了双眼。 “你到底想干嘛?”我有些吃不准了,北冥鲲素来不按套路出牌。 他的心思比赢湛更加难猜,看似玩世不恭的外表下总是隐藏着一抹淡淡的疏离,谁都知道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人,但想要再深度了解他一些,却又发现他无形中铸造了一堵围墙,生人勿近。 北冥鲲瞎子摸象一般,按住我纤瘦的肩膀,在我耳边低语:“要我帮你脱,还是你自己来?” 我不安的捂住胸口,“脱什么?” “自然是脱衣服,不然外面的男人怎会相信。”北冥鲲说着,胡乱的解开他自己身上那件大红的新郎服。 估计从窗户外看去,北冥鲲脱衣服的模样显得十分猴急。 我知道北冥鲲在帮我,还蒙上了眼睛,不让我难看。 我深吸了一口空气,咬着下唇,“我自己来。” 说着,我便对着蒙着眼睛的北冥鲲解开层层叠叠的古代嫁衣,一件件褪下。 洞房外,我几乎能听见赢湛因愤怒而变得的沉重的呼吸声,和宝剑抽出剑鞘的刺耳鸣响。” “继续。”北冥鲲没有理会赢湛,对我动了动嘴皮子。 我尴尬的不知如何是好,紧紧拽着胸口仅剩的那件绣着鸳鸯的小肚兜,“可是,我已经……脱、光、了。” “啊?”北冥鲲似乎受到了惊吓,脸颊豁然红成了一片,夸张的从床上摔了下去。 等他好不容易爬起来,却只敢用后背对着我,“谁叫你脱、脱、脱光的,快穿上,我好歹也是男人,蒙着眼睛也没那么好定力!” “哦。”我感觉自己一定是被驴踢了脑袋,抓了一件衣服胡乱的穿上,“穿好了。” “你若敢动她一根头发,本王便毁了你的北冥净土!” 赢湛一剑刺出,写着喜字的洞房大门就被那强悍的剑气猛地掀开,“哐哐”撞击着。 北冥鲲扯开蒙住眼睛的腰带,故意衣衫不整的挡在门前,拍着小心肝,“吓死我了,还好没碰头发,不过除了头发,其他地方都已经碰过了。” 赢湛的眼睛里闪出一抹嗜血的寒光,眨眼间,便出剑直取北冥鲲的首级。 第221章:赢湛大婚 第221章:赢湛大婚 但北冥鲲这个妖王的头衔也绝非浪得虚名,他收起了吊儿郎当的笑,湛蓝色的瞳仁收紧,赢湛的剑就好似遭到了一层肉看无法看见的屏障的阻拦,被钉在距离北冥鲲的一寸之外。 “区区一个凡人想要与妖对抗,别做梦了。”北冥鲲不屑挑眉。 透过北冥鲲的身体,赢湛如鹰隼般锋利的视线准确的捕捉到了那个头戴宝石凤冠,衣衫凌乱只穿了一件单薄里衣躲在床角里的我。 我的心在狂跳,却在暗中狠狠掐了自己一把,喊道:“当心一点,北冥……夫君……” 赢湛如夜般深邃的眼眸中瞬间染上了一抹的痛! 但那抹痛只出现了短暂的半秒,就被另一种决然的情绪取代。 只见,赢湛伸出两指,在被钉在半空中的剑身上划过,鲜红的血液便顺着他的指尖滴落。 “嘛、婆、楛、陆、耿!”赢湛飞快的赢湛起晦涩难懂的冥文,流血的双指也在半空中流畅的书画着。 似乎将夜幕当成了符,用他的血做成了咒! 北冥鲲脸上的得意瞬间消失了,长袖一挥解除了屏障,想要先发制人。 可赢湛的咒语已经生效,他的血液落在地上变成了一朵朵由森森白骨组成的骨花,无数青脸獠牙的冤魂从骨花的花心中狰狞的爬出来。 赢湛用他的血操控着冤魂向北冥鲲发动攻击,不忘挤出一个温柔的弧度,向我伸出另一只没有受伤的手。 “快到本王身边来!” 我多么想要抛开一切,去抓住赢湛温暖宽大的手掌。 但我却不能! 我似乎已经能猜测到,若我握住了那双手,秦、燕两国会死伤多少无辜的百姓,又有多孩童流离失所,多少家庭支离破碎。 “不,我要待在这里!” 这言不由衷的话,每说出一个字,我的心就会破碎的更加严重。 “你是本王的女人,除了本王身边,那里都不许去。”赢湛艰难的一步步向我靠近。 我却一寸寸向床角里缩,到了这一步,开弓没有回头箭。 北冥鲲被前仆后继的鬼魂惹恼了,变化出一支赶马的短鞭,一鞭抽散一只冤魂。 “谁再敢来,别怪我打得你们魂飞魄散!” 那些鬼闻言,面露惊恐,但赢湛划开了更多的血液挥洒在他们的身上,那些鬼就跟吃了兴奋剂一样,继续向北冥鲲猛攻。 听见打斗声,在酒宴上醉的四仰八叉的那些居住在北冥山上的妖怪也晃晃悠悠的过来看热闹。 看到他们的妖王处于下风,全都借着酒胆磨拳霍霍上来助阵。 顷刻之间,鬼与妖便打了个平手。 赢湛早就失血过多,但他毫不犹豫又在自己的手腕上隔开了一道血口。 “嘛、婆、楛、陆、耿!”对着他的咒语,更多的冤魂从骨花中挣扎着爬了出来。 青婴也在冤鬼的队伍里,屡次向北冥鲲发出杀招。 但这一次,北冥鲲早有防备,青婴自是不敌,十来招之后便魂体便被打散。 “有完没完?你不嫌累啊?”北冥鲲气喘吁吁的问。 赢湛的嘴角勾出一个冰冷刺骨的浅笑,“本王的事,轮不到你来管。” 第二次召唤后,赢湛的面色几乎和他召唤出的那些鬼魂差不多苍白了,精致的唇上也失去了血色。 我看的心惊肉跳! 一般来说,真常人只要失血超过1000毫升就会有生命危险。 而赢湛洒下的热血,少说也翻了正常指数两三翻,就算他的身体素质再怎么强悍,也抵不过身为人类的极限。 现在的他,只是在硬撑。 “告诉本王,刚才的事情是北冥鲲逼你的!”赢湛穿过厮杀的人群走到床前,伸手想要抱我。 暗红色的血液点缀在他白的几乎透明的皮肤上,配合他高大挺拔的身躯,显得异常妖冶。 这让我有一种错觉,若我不点头,眼前的男人变会化身成魔,将我吞噬。 可我又如何能点头? “没什么好解释的,我是自愿的,我喜欢北冥鲲,我爱他,我做梦都想要嫁给他,而今我终于心愿达成,心满意足。”我裂开嘴笑的灿烂,胸口却痛的不能呼吸。 赢湛扮起我的下巴,墨色的瞳仁里紧缩着我那张依旧在笑的脸孔,“你以为本王会信?” “我已经是北冥鲲的女人了。” “说谎 !” “不信,你可以问他。在你来之前,我们就已经……” “闭嘴!本王不信!” 赢湛扯开我的衣服,视线一寸寸在我细嫩的身体上游移,直到看见了我脖子上出现的那个如玫瑰一般妖艳的红色的吻痕。 他眼中的希望,渐渐暗淡下去,化作了一团化不开的戾气。 北冥鲲驱散了挡在门外的鬼魂,一把扣住因震惊而怔住的赢湛,怒吼道:“别碰我的女人!” “呵,你的女人?”赢湛这才有些恍然的回过神,反手一剑闪电一般急速割开了北冥鲲扣在他肩上的手腕。 “北冥鲲,你没事吧!”我冲向北冥鲲身边,随手抓了一件衣服为他止血。 赢湛的剑在我身后举起,“让开。” “休想!” “让开!” 赢湛一掌将我推开,举起寒光凛凛的宝剑直刺北冥鲲的胸膛。 而北冥鲲只顾着担心我,一时措不及防! “不可以!” 北冥鲲只是想帮我,他不应该受到这样的杀掠! 我脑中的乱成了一团,手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把匕首,还没细想,身体便不知被谁推了一把,将匕首不偏不倚的插入了赢湛的胸口! “不!” 我撕声裂肺的喊叫着,不敢相信满手的鲜血是从赢湛胸口流出的。 赢湛低头看了眼胸口的匕首,又抬头凝视着我,嘴唇微微开启,却是什么都说不出,喷出一口血便仰面倒下去。 我抱着他的身体,一同跪倒在地上。 一时间,哭的天昏地暗! 一道绮丽的人影从我身后靠近,捡起扔在地上的那把沾满了赢湛血液的匕首,“王姑娘果然没让解忧失望,从一开始,解忧便是这个赌局的赢家。” 解忧脱下脸上的假面,她居然易容成了妖怪混了进来。 “啪!”我想都没想便狠狠抽了她一耳光! “是解忧将血霁悄悄塞进你的手里,也是解忧推了你一把让你把血霁插入公子的胸膛。因为只有这样,公子才会相信你红杏出墙,水性杨花。这一巴掌,解忧欠你的算是还清了。你放心,只要吃下这片冰山雪莲,赢湛就能起死回生。” 说着,解忧推开我,抱住了赢湛,往他口中喂了一片洁白的花瓣。 下一秒,赢湛苍白如纸的面色就奇迹般的恢复了红润,呼吸也恢复了顺畅。 “不出三个时辰,他就会苏醒。王姑娘,希望有生之年,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解忧乘坐着奢华的马车,将昏迷中的赢湛带回了咸阳。 我还看着手上的鲜红的液体,久久难以平静。 我应该夸一声,王元宵,赢湛会彻底恨你,任务完成了,干的漂亮! 还是应该懊恼的揍自己一拳,埋怨自己完全被解忧公主玩弄于鼓掌之间。 算起来,解忧这么做却是帮了我。 若没有她的心计,我也不会狠心用血霁刺穿他的胸膛。 回想在现代的时候,赢湛给我看过他满是伤痕的身体。 致命伤,便是胸口那个用血霁刺出的如闪电一般有三个血槽印子的伤口! 当时,我还愤愤的不止一次想要给赢湛报仇,却不料想,这一刀居然是我捅的! “莲缀,莲缀?你说句话,别这样一动不动的,我很担心啊!” 北冥鲲叫了我好几声,最后有些唐突的握住了我冰凉的手。 “我想一个人待会儿。” 我和北冥鲲的洞房里一片狼藉,那些被打翻在地的喜帕红烛,似乎都在嘲笑这一场历经千年的闹剧。 北冥鲲叹了口气,从怀里摸出了一个小小的贝壳放在我掌心里,“算了算了,我就好人做到底,把心念借给你吧。” 心念,乃是一只光滑如镜的贝壳。 取名心念,便是心念所想的事物都会在贝壳的镜面里显现出来。 夜深了,北冥鲲捂着他还在流血的手腕摇着头走出房间,轻轻合上门。 走了老远,我还能听见他的叹气声,仿佛是在呢喃,为何人世间的痴男怨女有那么多,又都心口不一…… 无人了,我才有勇气取下那只奢华万分的红宝石凤冠。 三千银丝从凤冠下倾斜而出,红线的诅咒又一次应验了! 心念中率先倒映出的是一张长着红颜白发的脸孔,紧接着那张脸便模糊了,汇聚成另一张双目紧闭的男人的英俊脸孔。 赢湛还在昏睡,解忧抱着他,嘴角带笑,自以为幸福的靠在赢湛伟岸的胸膛,聆听着他的心跳。 我似乎忘记了嫉妒,忘记了心碎,忘记了自己,如着魔一般废寝忘食的看着心念中的赢湛。 赢湛在黎明前苏醒了,但他却如死尸一般沉默。 解忧费尽心思准备了各种膳食,赢湛却一口都没有碰。 陛下传来了谕旨,赢湛没有理睬,旁人都说公子高疯了。 解忧公主与公子高成婚的日子仅剩下一天,解忧万念俱灰,哭成了泪人。 也就是在这一天,赢湛突然开口说话了。 “你那么想做本王的女人,本王成全你。” 紧闭的门窗隔绝了我与屋外的世界,我不分日夜的躲在自己的“龟壳”里。 很好,心念中,赢湛已经振作起来。 他虽然再也没有提起过我,但我能深刻感受到他的对我恨,一辈子都不会磨灭。 我也曾点上蜡烛,对着铜镜打理我那如霜雪般的长发,梳着梳着,脸上的皱纹就一条条的生长出来。 北冥鲲每天都会来敲敲我的房门,在窗口放下一日三餐。 今天来敲门却是一个如泉水般清澈的声音,“莲缀,开门!我是绯虞,北冥大人都和我解释清楚了,我误会了你们,你开门嘛,我想你了!” 是绯虞,我最好的朋友。 我起身走向房门,看见自己触碰到门栓的那双布满皱纹的老手,才想起来,顶着这样的脸,恐怕没办法在去见任何人。 “你回去吧,我没事,只是想要静静。” “别管什么静静了,你到底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等了半天,没听见我的回答,绯虞又使劲拍着房门大喊:“那个乐儿要和赢湛成亲了,就在今天!听说赢湛居然还和那个贱女人如胶似漆相敬如宾,咸阳城里的人还说他们是什么天造的一对地设的一双,简直气死我啦!” 公子高与解忧公主成亲的大喜日子,我怎会不知? 可我做了那么多不被原谅的事情,又有什么资格,能用什么身份去参加他们的婚礼? 去了,也只是徒添悲伤。 我有“心念”就够了。 “哎呀,真是的,你们一个两个通通都想要气死我啊?秦玉郎已经操家伙去抢他的乐儿了,我准备去帮他,再不行我就一把火烧了他们的洞房!” 绯虞风风火火的性格一点都没有改变,话没说完就蹬蹬蹬跑开了。 紧接着,我便从心念中看见绯虞竟然背着一大罐火油真的准备去赢湛的王府放火。 而另一边,秦玉郎则在咸阳城中的某个暗室中磨刀,然后往刀尖上涂上剧毒。 这两人的行径看的我满头冷汗! 秦玉郎也就算了,他对解忧公主一片痴心,我能理解。 可绯虞,根本就是就是帮亲不帮理,太无聊才跑去捣乱的。 老娘牺牲了一辈子幸福才换来的太平历史,怎么能会在这两个人手里? 第222章:你为何不笑 第222章:你为何不笑 我平和的心态被他们完全打乱了,越想越放不下。 月老给的桃仁只剩下最后一颗,或许是时候服下了。 半个时辰后,当北冥鲲来给我送早膳,我终于恢复了原本的容貌,推开房门走进明亮的阳光下。 只是我无法控制,桃仁的力量能维持多久。 “师、父!”吴言似忠犬一般在我的门外守了好几天,见到我出来,泪流满面的扑进我怀里。 几日不见,他已经会发出少许几个连贯的词语,比方说用糯糯的声音叫我一声师父。 我揉了揉吴言如猫毛一样柔软的头发,“师父要出门一趟,你乖乖待在竹屋。” “就知道你今天会露面,感情那是说放就能放下的?”北冥鲲从树上摘下一片树叶,吹了一口气放进竹屋附近的溪流中。叶子转瞬就变成了一支竹筏,“它会带你去咸阳城。” “北冥鲲,你似乎有点不一样了?” “哪里?” “更有人情味了。” 我踏上竹筏,顺流而下,北冥鲲站在岸边目送我,托着下巴似乎是在思索我的话。 不知为何,从离开竹屋时起,心念就失去了作用,似乎变成了一只普通的贝壳。 害我到达咸阳城之后,如一只无头苍蝇,想要去找秦玉郎和绯虞,却不知他们所在何方。 找了一大圈,直到大街上传来了欢天喜地的喜乐,和从街头排到结尾,气势滂破的迎亲队伍,才让我想到这两人可能早就去高王府埋伏去了。 刺眼的阳光下,赢湛骑着一匹脑门上带着大红花的高头大马,在老百姓们的夹道欢迎中优雅的前行。 他的目光平静如水,看不出悲喜,也看不出任何期待,就好像平时在咸阳城里巡查一样。 我赶紧躲进了一处拐角,背对着他。 隐约的,我似乎察觉到背后若有似无的落下了一道熟悉的目光。 我躲在墙后,悄悄望了一眼高头大马上挺拔的身影。 赢湛目不斜视,表情从容,方才那道视线似乎只是我的幻觉。 街上有一个贩卖斗笠的小铺,我扔下一块碎银,挑选了一只带着面纱的女士斗篷遮住自己的颜面。 王府外车水马龙络绎不绝,每一位参加婚宴的宾客都必须出事皇家特制的请帖方可入席。 我略施小计混进王府,找了一处距离喜堂最远的偏僻角落,入席而坐。 这个位置刚刚好,可以饱览整个喜堂,却又不容易被人注意道。 若是秦玉郎和绯虞想要捣乱,我也能第一时间去阻止他们。 当然,我也有一个私心,便是亲眼见证赢湛与解忧公主拜堂,完成历史上他的使命。 如此,我变成安慰自己,一切都是值得的。 按照惯例,皇室中亲成婚,在迎亲之时都必须按照祖训在城中敲锣打鼓的游行一圈,以彰显皇室威严。 我等了好一会儿,门外的鞭炮声才噼啪炸响。 伴随着敲锣打鼓的声音,喜娘报喜的声音,宾客祝贺的声音,赢湛和解忧公主双双挽着一条系成喜结的红绸跨过火盆,进入我的视线。 秦朝以墨色为尊,九五之尊穿墨色,办喜事也好穿墨色。 赢湛更是能将着足以吞没世间一切色泽的黑展现到了极致。 他穿着如夜般的长装,腰间系着喜庆的红绫,只是那枚腰带的系法是时下流行的英雄结,并不是莲缀结。 再看解忧公主,凹凸有致的身材被紧紧包裹在一条用金丝绣着百鸟朝凤的红色喜服中,就算喜帕遮住了那张惊为天人的绝色容颜,也让人无法忽视她骨子里透出的禁欲诱惑。 这两人的颜值,身份,地位,才学,智慧和气势,似乎都匹配的完美无缺。 我默默的举起酒杯,灌下一口辛辣,希望能麻痹心底撕裂般的伤口。 喜婆欢快的扯着嗓子,“一拜天地!” 赢湛和解忧公主恭敬的对着门外,叩拜。 我的视线有些氤氲。 “二拜高堂!” 他们转过身,对着代表着陛下的一副画卷,再度叩拜。 我的心抽痛着,莫名有些发寒。 “夫妻对拜!” 解忧公主温顺的先弯下腰,赢湛则似失神一般扫视了一番在场的宾客,仿佛在寻找些什么。 但他很快就绝望的收回眼神,嘴角冰冷的勾起,机械一般弯下腰。 “礼成!送入洞房!”喜婆激动地喊着,扶着解忧公主送入洞房。 赢湛也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下摆沾上的灰,眼中是空洞的。 那些前来道喜的宾客举着酒杯一拥而上,名义上是道喜,实则却是想要借此机会将这个冷面王爷灌醉,让他闹出洋相。 尤其,今天赢湛的脸上一直挂着叫人捉摸不透的笑意,任何人敬酒他都来者不拒的直接灌入口中。 看着这样的他,我似乎已经忘了来这里的真正目的。 突然,他的目光扫到了我。 我一晃,打翻了酒杯。 还好,没有人注意到我,赢湛的视线也很快就挪开了。 我想去捡地上的酒杯,蹲下之后却再也没有力气站起来,只能捂着嘴,缩成一团不让自己哭出声音。 我很痛,不仅是心痛,就连身上的每一寸皮肤都宛若被凌迟一般,疼的撕心裂肺。 喜堂中,觥筹交错的声音不绝于耳,赢湛的笑声也随着烈酒灌肚,更加放肆,似在诉一曲悲凉。 绯虞和秦玉郎直到喜宴散去都没有出现,我有些察觉,这或许是北冥鲲和绯虞给我的设下的圈套。 他们为了成全我,也为了让我能彻底放下。 宾客陆续散去,赢湛曲起一条大长腿丝毫不顾形象的坐在主桌的桌面上,仍旧不断往喉咙里灌酒。 看着他颓然却不失美感的背影,我似乎读出了这个强悍到几乎无所不能的男人,心底深藏的不甘和不舍。 他拼命咽下的好像不是烈酒,而是他的眼泪。 我这个始作俑者,却只敢像乌龟一样躲在自己的壳里,祈祷着时间能冲淡他的伤。 “哐当!”又一坛空了,扔在地上砸了个粉碎。 赢湛修长的手臂往旁桌上一勾,拿起玲一坛酒,仰头往嘴里灌。 可是越喝,他眼中的痛却越显得深刻。 似乎无论喝下多少酒,今晚都无法让他沉沦。 我的脚不小心碰到了地上破碎的瓦罐,引起了赢湛的注意。 他侧目瞥了我一眼,就如被盯住一般,再移不开视线。 糟糕,我的心飞快的跳动起来,伴随着无力的绝望! 我迈着沉重的步伐想要逃跑,赢湛如山一般魏然的身躯已经挡在我的面前。 “你——!”他欲言又止,颤抖的声线中溢出了复杂的情愫。 我不敢说话,想要绕开他离开,却被他用力扣住了手腕。 隔着面纱,我们在对方的眼中都显得十分模糊。 酒坛早就不知被扔去了哪儿,他骨节分明的手指小心翼翼试着掀开我带着的斗笠。 一阵风吹过,我的呼吸在这一刻全然窒住。 斗笠从我的眼前落下,一同落下的还有我的泪! 斗笠落下。 慌乱中我不知所措,直至一缕霜白的色泽随着冰冷的晚风,飞舞在我们眼前。 赢湛眼底燃起的火苗慢慢熄灭,扣住我的大手也无力的垂下。 最后一颗桃仁的时效似乎已经过去了,赢湛再也认不出我。 因为,此刻的我只是一个丑陋、憔悴的白发老太。 “呵……”他自嘲似得扬起嘴角,随即剑眉斜挑,暴怒的一把拽住我的衣领,“今日本王大婚,整个咸阳的人都为本王道贺祝福,你为何不笑?莫非,本王的大喜,你有歧义?” 他的力气很大,我一把骨头差点被折断。 “恭喜公子大喜。”我的声音沙哑难听,拼命扬起的笑也同样不具美感。 赢湛这才颓然的松开我,“笑,就对了,哈哈哈 ,哈哈哈哈!只要本王与解忧公主成婚,就能天下太平,就能如父皇随愿,如百姓所愿,也如她所愿!洞房在哪里,本王应该去洞房了……哈哈,哈哈哈哈……” 他重新抱了一坛酒,步履蹒跚的从我身边错过。 我还维持着微笑的模样,似乎嘴角被贴上了两块胶布被永恒的固定成上扬的弧度,却是笑着笑着就哭了。 赢湛的背影渐行渐远,徒留我一人孤单的站在这张灯结彩的喜堂中。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今日一别,恐怕此生再难相见了。 我不知自己是如何从咸阳城回到北冥的,甚至忘了捡起地上的斗笠遮住那张衰败的老脸。 北冥鲲和绯虞在竹屋里等我,看见我的模样大吃一惊。 绯虞急的直抹眼泪,卷起袖子就要去找月老算账,被北冥鲲一把揪住。 “这个结果,她是早知道的。” “莲缀,你傻呀!”绯虞眼泪汪汪的摇晃着我的肩膀,差点弄散我这把老骨头。 我已经无法感受到更多的疼痛了,就算现在立刻死去,也不会有丝毫抗拒。 我将自己关进竹屋,如蜗牛一般,不知时日,不辩四季的安静的等待生命终结。 意外的是,我却奇迹般的存活至今。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的脚趾居然长出了一块枯木,才如梦惊醒! 我的死期就要到了! 意识到这一点,我忽然开始怀念起身边的人和物,我想出去走走。 绯虞在这段日子里对北冥鲲死缠烂打,什么美人计,苦肉计都使过了,哭着嚷着要给他生小北冥。 后者却躲闪不及,北冥鲲可以为了救助一条河鳗夜闯皇宫,也可以为了帮我假装成亲。 然而,一旦认真地谈及感情,谈及他和绯虞的终生大事,北冥鲲就比绯虞表现的更像是一条泥鳅,一溜烟便不见了。 这日,我穿戴好了出门的衣服,拄着拐杖从那间常年不透光的竹屋里走出来,就看见绯虞一个熊抱骑在北冥鲲的大腿上。 “娶我吧,不然我娶你也成。”绯虞“勾”着北冥鲲的脖子,向一块超大号的狗皮膏药。 北冥鲲高举双手,不敢抱她,“小泥鳅,你不觉得我们年岁相差的太大了么?” “才相差八千岁,我不介意哒~”绯虞又将她那滑不溜秋的身板使劲往北冥鲲的胸肌上蹭了蹭。 北冥鲲的脸颊刷一下红了,想要推开绯虞,却一不小心双手按住了她的胸。 感受到掌心中的柔软,北冥鲲窘迫的大叫一声,一个趔趄仰面从凳子倒在地上。 熊抱在他身上的绯虞也被连带着摔在北冥鲲结实的胸膛上,还响亮的在北冥的微微开启的唇瓣上“波儿”了一下。 “咚咚!咚咚!”隔着大老远,我都能听见这两人猛烈混乱的心跳声。 绯虞舔了舔唇,脸蛋如熟透的番茄,害羞起来。 北冥鲲也舔了舔唇,似乎觉得绯虞嘴唇的味道还不错,既柔软又甜蜜。 他微红的脸上漾起了一抹笑,鬼使神差的在绯虞有些红肿的嘴唇上又吻了一次。 这一次,他们吻了足足三秒钟,我真想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瓜子靠在门板上看好戏。 绯虞似乎被北冥鲲猝不及防的偷袭吓到了,找回了女儿家的娇羞,对着北冥鲲的脸就是一耳光,“流氓!” 打完,就又害羞又懊恼的跑开了,甚至都来不及察觉我的存在。 北冥鲲伸手摸了摸被打红的侧脸,有些傻傻的勾起嘴角,似在回味。 我被他们有趣的画风感染了,不经意回想起我和赢湛经历的点点滴滴。 思念,就像是猛然发动进攻的洪水猛兽,推着我的身体向咸阳城而去。 我没有打扰处在恋人未满阶段的绯虞和北冥鲲,在桌子上留下一张纸条,就背起简单的行囊出发。 第223章:逃不出死期 第223章:逃不出死期 暗自为他们祈祷,希望等我从咸阳城回来,能看见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当然,前提是我这把老骨头还能回来的话。 距离竹屋大约三十里的地方,是一个乱石堆。 那里鸟不拉屎鸡不下蛋,连妖怪都嫌弃它的贫瘠,此次经过,我却惊讶的发现,乱石堆中不知何时建造起了一个小小的石屋。 附近的妖精告诉我,石屋里居住的是一个怪人,不,它也有可能是一个性格古怪的妖。 它没有朋友,也从不与别人说话,整天穿着一件与夜同色的大斗篷,看不见长相,也分不清雌雄。 我走得累了,就在乱石堆旁找了一块较为平整的大石头,坐下歇息。 明晃晃的太阳照得我有些目眩,脚趾好像都麻木了,我不敢脱鞋去看,就怕看见十个脚趾头都变成了的枯木。 乱石堆中传出了“咔咔”翻动石头的声响,一个穿着黑色的斗篷的人影正蹲在石碓上,翻动着石块,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你在找什么?”我好奇的扯着苍老的嗓子。 斗篷人没有理睬我,继续翻找着。 他的背影看起来有点眼熟,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因为我确信我从来不认识一个没有影子的人。 烈日当头,我只顾着看那个在石碓中寻寻觅觅的身影,忘记了赶路。 找了一个多时辰,斗篷人拍拍身上的灰,踏着稳健的步伐从石碓中回到石屋。 斗篷人的身高十分高大,我初步猜测,隐藏在斗篷之下的人应该是一个男人。 又过了一会儿,斗篷男见我还坐在烈日下,端了一碗水放在我身边,便一言不发的掉头走了。 我喝了口碗中微甜的泉水,暗自感叹,或许这个古怪的妖并不是什么坏人,只是不善于表达才显得孤僻。 片刻后,我又继续向咸阳出发,直到我连小腿上的知觉都感受不到,才终于站在了公子高的王府大门外。 这一次,我没有带斗笠,反正带与不带,都不会再有人将我和曾经那个擅长魅术的鲤鱼精关联在一起。 门外的侍卫以为我是个臭要饭的,嫌弃的将我赶走。 我只能借了一个梯子,悄悄爬上王府院子外的围墙,希望能看见赢湛从院子里经过。 绯虞曾经问我什么叫做有缘无分,我想,我和赢湛便算是吧。 我们总能遇见,却永远都不能相守。 缘分,缘分,有缘无分。 刚爬上墙头,院子里三道熟悉的人影便引入眼帘。 我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看错。 在王府的院子里,秦玉郎、解忧公主和赢湛呈三足鼎立之势。 秦玉郎的手紧紧握着解忧公主的左手,而赢湛则扣着解忧的右手,似乎在进行一场拉力赛。 气氛十分凝重,充满了一触即发的硝烟气息。 让我有些意外的是,黄小影穿着一袭十分传统的燕京男子的装束。 他胸裹兽皮,肩披铠甲,脚下蹬着一双铁头靴子,头发也被编成了许多细密的小辫子,还将那些小辫子在后脑勺梳成了一个充满异域风格的冲天辫。 若是说秦玉郎为了见解忧公主乔装溜进王府,偷了一套燕京人的衣服引人耳目,我丝毫都不会感到奇怪。 但怪就怪在,秦玉郎不仅仅穿着一身燕京名族服饰,还梳上了燕京人才会编扎的小编子。 之前我冒充燕京公主的时候,也梳过这样密密麻麻的小辫子,编一次头发至少需要耗费一个时辰。 我不信秦玉郎有这样好的耐心,就算他有着编头发的闲情逸致,也一定没有这编头发的技艺。 所以,我敢肯定,秦玉郎出现在赢湛的王府,绝对不是意外。 而他接下来所讲的话,也应征了我的猜测。 “我受够了像老鼠一样,只能在夜晚从远处悄悄见你一面。乐儿,跟我走吧,离开这里,赢湛不爱你,你也不爱他,何必执着呢?” 解忧眼神中出现了片刻不忍,随即用力甩开了他的手,“解忧不知道你在胡言乱语些什么。” “呵,在你眼中究竟将我放在什么位置?”秦玉郎略显疯癫的向前走了两步。 解忧步步后退,退进了赢湛的怀里。 “难道我只是你的一个男宠?” “不要再说了!”解忧喊道。 赢湛一把将解忧护在身后,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与他相比显得十分瘦弱的秦玉郎,邪魅的唇微微勾起,“什么男宠?别忘自己脸上贴金,你在王府中的地位,连本王养的狗都不如。” 秦玉郎恼羞成怒,冲上前就想凑人,却被赢湛一记漂亮的神龙摆尾踢飞,撞在墙角。 “轰!”墙壁被撞的猛烈震动,将我脚下踩着的梯子都震翻。 眼看就要从墙头摔下,一双冰冷的森森骨手拖住了我,将我稳妥的送回地面。 “谢谢。”我撑着拐杖,大喘气。 “不用。”青婴表情怪异的看了我一眼,径自飘回了院子里的大树上。 她也没认出我,只当我人老成精了,才能看清她的魂体。 这样也好,被认出来了反而会造成尴尬。 我佯装高深的问:“你的主子与人争执,你怎么不去帮他?” 青婴不屑的冷哼,“就凭他?也配!” 我有点二张摸不着头脑,青婴对于赢湛的忠诚度不是已经到了百分之百了么,怎么现在却表现的这般冷漠? 还是说,在我当缩头乌龟躲在房间里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惊人的转变? “老婆婆,你好端端的为何爬我家主人的墙头?莫非,婆婆你是贼?”青婴见院子里的吵闹已经消停,飘在半空中问我。 还好我够机智,指了指从墙头伸出来的半截红杏,“那花开得好看,想摘两朵放在家里添些生气。” 青婴点点头,喃喃道:“花开堪折直须折,莫等无花空折枝。既然是出墙的红杏,折了也罢!” 说罢,青婴化作一团青烟在院子里那颗老杏树上游荡了一圈,便捧着一大束绽放最美的红杏花塞进我的怀里,“好了,老人家你墙也爬了,花也折了,哪来的回哪去吧。” “是是,我该回去了,时辰也晚了。”捧着满怀的红杏,我拖着苍老的身体缓慢的往回走。 落入拉长了我的倒影,让那影子久久停留在王府外围的墙面上,仿佛在追忆那高墙后我和赢湛发生过的种种记忆。 从北冥来到咸阳我用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从这里回去也需要那么久。 一路上,我听闻身边的人都在议论咸阳城发生的种种改变。 陛下卧病在床已有半月,众人纷纷传言不老药其实是假的,随着陛下的病情恶化,他一怒之下斩首了数百位为他炼制丹药的道士和尚,并尊崇医嘱移圣驾到阿皇宫静养,伴随圣驾的后宫只有赵姬一人。 陛下膝下的数位皇子都蠢蠢欲动,对于一同六国的秦国王位势在必得。 其中以公子扶苏势头最高,多数朝廷重臣也对公子高多加推崇,甚至还有传言,陛下已经颁下遗照将皇位传于公子扶苏。 历史会发展成怎么样,我心里很清楚。 无论公子扶苏有多少人拥护,他都没有成为真龙天子的宿命。 但这些人,这个朝代的发生的事情,都已经和我无关了,我也没兴趣关心。 亦如青婴所说,哪来的回哪去,我真的好想回家,回到属于我的那个二十一世纪。 可惜,红珊瑚手镯已经碎了,纵使我整日带在手腕上,也终不能将我送回家。 痴人的梦,不要在做了罢…… 又过了几日,我的身体每况愈下,不用脱下鞋袜,我也能知道我的双脚变成了什么模样。 我浑浑噩噩的往北冥的方向走,再次路过了上次那个住着怪人的乱石堆。 这一次,我丝毫不敢停留,如果要我选择一个让自己寿终正寝的地方,我希望是在北冥的竹屋子里。 我与绯虞和北冥鲲说好了,待我死后,请他们将我的身体抛入河中。 我是从河流中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朝代,也希望能在河流中结束这场旅程。 然而,我总是这般命途多舛,就连死都不让我死得其所。 刚走到石屋前,我双腿就跟被灌了铅似得,如何都不能再往前挪动一点点。 我就这样独自从白日站到傍晚,直到金色的晚霞落在我的左肩膀上,我才骇然发下自己居然连脖子都无法扭动了。 我想我应该已经死了,应验了红线的诅咒,变成了一个不能动也不能说话的枯树。 真可笑,还是死在了这样一个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地方。 “哐当!”变成了枯枝之后,红珊瑚手镯从我的手腕上掉了下来,安静的躺在我的脚边。 又过了半个时辰,一行踏着山脊上的凌乱堆砌的石块的脚步声缓缓靠近。 斗篷男找了一整日的石头,两手空空的想要回到他的石屋,却看见一块硕大的人影枯木伫立在他的门前。 斗篷男伤脑筋的围着我变成枯木的身体打量了一圈,很快发现了落在地上的那只红珊瑚手镯,随后他的肩膀颤动起来,发出了一声听不出是哭还是笑的声音。 “哈哈哈,呜呜呜,哈哈,呜——” 这是喜极而泣么? 为何他的笑声听起来那么悲凉? 他在哭泣么? 为何他的哭声里还怀揣着激动和期盼? 这或许便是人生吧,拥有没有一成不变的幸福,也不存在永无止境的噩运! 幸与不幸,只在人的一念之间。 斗篷男将我小心翼翼的搬回了石屋里,此后,他便不再去乱石堆里翻找他的“宝物”,只是日复一日的对着我的那只红珊瑚手镯发呆。 偶尔,他也会转过头来看看,我那张变成枯木早就分不出五官的脸孔。 我的魂魄被封在枯木中,只能默默的被他看着。 斗篷男也是我在石屋里唯一的风景,有时候,我看着他笼罩在墨色的黑布下的背影就渐渐的与赢湛的背影重叠起来。 可斗篷下的人不会是赢湛,我在乎的那个男人已经顺应了天命,与解忧公主生活在他们的王府里。 几日后,陛下驾崩,赵姬在阿皇宫篡改了陛下的遗命,拥立她的儿子公子胡亥为秦朝新的国君。 一时间咸阳兵变,公子扶苏联合了其他十来位皇子,来到咸阳城外举着“谋朝篡位”的旗帜,准备杀进皇城。 另一边,赵姬因新皇年幼垂帘听政,以“讨伐叛军”为由收回虎符,拼死一战。 是夜,另一个穿着黑斗篷的男子骑着铁骑来到了这出偏僻的石屋。 那人脱下斗篷,我才赫然发现,来者竟然是当朝的风云人物公子扶苏。 “皇弟高,你可让哥哥我好找哇!”公子扶苏一进门就抱住了对着红镯子发呆的斗篷男。 我脑中绷紧的一根玄瞬间断了! 皇弟高?! 据我所知,陛下的皇子中只有赢湛一人的封号为“高”! 若我现在不是一块腐朽的枯木,我一定会尖叫起来。 与我“朝夕相处”了好几日的斗篷男,竟然是那个让我魂牵梦绕、朝思暮想的男人!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倘若这个斗篷男是赢湛,那么与解忧公主一起住在王府里的男人又是谁? 第224章:你们关心的黄小影再次登场 第224章:你们关心的黄小影再次登场 “我已归隐山林,只是俗人。” 记忆里,这是赢湛在石屋中第一次正儿八经的说话。 我一直以为斗篷下的是一只妖,从来不敢往其他方面猜想。 听见那充满磁性的低沉嗓音,我才能确定,斗篷下的人真的是赢湛! “那个人虽然和你长得极像,但相处的时间长了,本王便知那个人不是你。”公子扶苏自顾自的坐下,用石头凿出的杯子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他俊逸的脸上布满灰尘,应该是从咸阳骑着八百里快马不分日夜的赶来。 闻言,斗篷男脱下那宽大的黑斗篷,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见到那双漆黑如若却又闪烁着星芒的双眸,我的泪瞬间就不受控制的流淌下来。 可枯木是不会哭的,所以我才敢大胆的躲在枯木中放声大哭。 “实不相瞒,本王寻来这里是有事相求。父皇生前曾与本王说过,已命皇弟你打造一枚可以号令地府阴兵的兵符,并给了你三年的时间。现不知这枚兵符是否已经打造完毕,皇兄我与公子胡亥的这场恶斗恐怕凶多吉少,但若有了这兵符助阵,便能百战百胜、攻无不克!” 公子扶苏明人不说暗话,放下杯子便抱拳相求。 赢湛往我所在的位置看了一眼,淡淡道:“我住在这荒无人烟的乱石堆的原因之一,便是为了寻找能够制作兵符的石头。这里虽然荒芜,确是北冥净土灵气的根源,只可惜本王寻寻觅觅了数月,依然无所获。” “这么说来,号令阴兵的兵符是做不出来了?”公子扶苏愁眉不展的叹了口气。 如今,大部分的兵马都由虎符控制,但虎符却在赵姬母子手中,只凭他手中的八千精兵,可以说难有胜算。 赢湛浅笑摇头,狭长的眼眸情绪复杂的看向我化身而成的那枚枯木,“我没有找到适合的石料,不过,却被一个故人找到送来了此地。” 一边说,赢湛还掏出了怀中揣着的那枚红珊瑚手镯,温柔的摩挲着,瞳仁中溢满了眷恋。 我胸口一紧,眼眶又涌出了滚烫的泪花。 他口中的“故人”似乎指的就是我。 也对,当今世上,除了陛下,就只有我知道赢湛正在寻找那种能够承受阴气的石头。 而我受到诅咒化身而成的这块枯木,本身就是及阴之物,又属草木年久成石,千年不灭,万年不化。 不正是最适合制作阴兵兵符的材料么? “就是此物?”公子扶苏拔高了音量,指向我。 “正是。”赢湛伸出温润的手掌,轻轻的在我的化作枯木的脸孔上拂过,留下了一抹余温。 我吸吸鼻子,原来老天早有安排,我来到这个朝代并不是一无是处。 至少,我还能被制成兵符,为赢湛完成他的任务。 “兵符什么时候能雕刻好?”公子扶苏兴奋的问。 赢湛笃定的回答:“后日午时,定将兵符送去府上,助兄长完成大业。” “那就有劳皇弟了。”公子扶苏感激的说完,便趁着夜色骑上白马而去。 躲在枯木之中,我早就哭成了泪人,连视线中看见的赢湛的模样都模糊了。 不等我细看,赢湛又将自己那张俊美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五官藏进了硕大的黑斗篷里。 “莲缀,你将这块极阴之木送来,便是希望本王这样做吧?本王,如你所愿。望在此之后,我们还能再见。” 他将红珊瑚手镯贴身收藏,随后深吸了一口气,拿起了刀斧走向我…… 事情的发展没有脱离历史的轨迹,公子扶苏秘密回到咸阳的当夜就被公子胡亥的军队来了个守株待兔。 “请”到了皇城,再也没能活着走出来。 公子扶苏去世后,其他的皇子群龙无首,阵脚大乱,又被赵姬一网打尽。 至此,秦始皇留下的一十三位皇子和所有的公主们都成了刀下亡魂,仅剩下最小的皇子胡亥登基为王和不理朝政的赢湛还存活于世。 但赵姬并不打算放过任何一个有危险的种子,正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深。 况且,赢湛又身负异能,这块绊脚石留着,迟早是一个隐患。 到了第三日正午,赢湛来没来得及将制作完成的兵符送去咸阳城,公子扶苏去世的消息就率先传来。 乔装打扮的解忧公主和另一个“赢湛”,不请自来,敲响了石屋的大门。 我虽然已经是变成了一块兵符,但却能清楚的看清,面前的两个赢湛,几乎长得一模一样。 不仅如此,这二人就连说话的声音,走路的姿态,和看人的眼神都如出一辙。 双胞胎都没有他们这么相似。 可我也能理解公子扶苏生前说的那句“接触久了,就知道他不是你。”的真正含义。 与解忧公主一起出现的赢湛,他眼中的寒意只如薄冰,仿佛是刻意模仿出来的。 斗篷中的赢湛则不同,即使我看不见他的眼睛,也能感受到他如冰山一般无时无刻散发出的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他也来了?”赢湛走出门外。 他的语气十分疏离,还带着些许厌恶,也没有请这二人进屋坐。 我算是听出来了,赢湛见到解忧公主带来的赢湛,一点都没有惊讶,这二人似乎还认识。 “小影是你的设下的咒,我去哪儿,他去哪,没有选择的。”解忧公主上前一步,想要捂住赢湛自然下垂的大手。 被后者一记冷眼,像是泄了气的皮球,悻悻的缩回了手。 “对了,小影说他是公子效仿女娲造人,以黄土为身,以公子的倒影为灵,做成的人偶。虽然他可以代替你,但他却不是真的你,所以解忧为他取了个名字,以黄土为姓,以影为名,就叫黄小影可好?” 赢湛冷冷的回答,“你可以把黄小影当做我,我给不了你的,他都能给你。我现在只想在这里过清净的生活,以后你们不要再来。” 闻言,解忧嘴角的笑抽了一下,她清了清嗓子,努力装出一副风轻云淡的然口吻,好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窘迫。 “咸阳城里今非昔比,无数皇子亲族惨遭灭门,新皇帝登基未稳,不会放过你的。解忧打算让小影代替你主动为先帝殉葬,如此你的亲族婉美人,才能在华安寺里颐养天年。” 赢湛听见“婉美人”三字,波澜不惊的黑眸中才有了些许起伏,“有劳费心。” “婉美人是解忧的婆婆,应该的。”解忧说话时一直观察者赢湛的表情,但他的脸孔隐藏在阴影里,似乎连一个正眼都没有留给她,“看来解忧是无论如何都得不到公子的垂怜了,没什么事情的话,解忧告退。” 赢湛挥了挥长袖,“等一下,我还有一事相求。” 解忧有那么一刹那,好看的大眼睛里燃起了星星点点的希望,“夫妻之间,不用说“求”字。” 赢湛把这句话主动忽略,从石屋中将变成兵符的我,双手捧出来,“这是我答应先帝的东西,让黄小影殉葬时,带入墓中,陪伴先帝长眠。” 黄小影双手接过兵符,解忧公主艰难的嘴角扯出一笑,“好,解忧一定完成公子的托付。” 就这样,我离开了赢湛身边,被解忧公主带回了咸阳城。 每每听见殉葬二字,我就忍不住恐慌,我现在可是不老不死的魂体,往后不会要我永远待在漆黑无光的墓地中吧? 卧槽,这比杀了我还可怕! 回到公子高的王府,我发现王府里的下人都已经被打发走了。 只有对赢湛死心塌地爱慕着的青花还留下侍候,但她不知道自己侍奉的已经不是从前的主人,黄小影只是赢湛用黄土和他的影子做成的人偶,一个外表光鲜靓丽的替代品。 “那么久,去哪了?”解忧听见黄小影的脚步声才从发呆中回神。 黄小影穿着赢湛素爱的墨色长袍,风度翩翩,器宇不凡,衣袂上却染着鲜血。 “料理了几个山贼,回城之前,公子高转告小影,那些山贼就藏匿在北冥的竹林中,让小影去为公主报仇!” “报仇?!”解忧公主的脸刷一下变的惨白,她努力维持的高高在上的公主形象如被推到的多米诺骨牌,顷刻崩塌! “我真傻,还以为能瞒过去,原来公子他早就知道了,还让你为解忧报仇……” “公主请放心,山贼死了,这世上便没有人再知道公主的过去。” 黄小影信誓旦旦的承诺。 “啪!”解忧却像是被戳痛了脊梁骨,含着眼泪,在黄小影英俊的侧脸上打了一巴掌。 打完,她又被自己的行为惊吓住,环抱着她消瘦的身体躲在床角,小声哽咽:“对不起,小影,我不是故意的,解忧不是故意的,只是,不要再提起这件事……” “公子将小影送给公主,小影便是公主的人,无论公主如何对待小影,小影都毫无怨言。”黄小影与赢湛酷似的脸上,扬起了一个真诚的弧度。 “只是,小影有一事不明,公主为何不告诉公子高,新帝的旨意是勒令公子高与解忧公主一同为先帝殉葬?” 孤灯清影,黄小影看着解忧面容憔悴的身影,俊朗的眉头微蹙。 解忧公主不知道兵符的作用,只是随手将兵符放在了床头。 “知道了又如何?”解忧的声音有些破碎。 “他会内疚,她会一辈子记住你。” “小影,解忧要的不是公子的愧疚。他决定留在北冥,只有一个原因,没人能阻止他。” 一轮新月生起,照亮了微微敞开的窗台。 解忧缓缓踱步走出门,望着天上那轮在云层的遮挡下若隐若现的新月,痴痴的低笑。 三日后,解忧公主和黄小影穿着殉葬的奢华葬服,在盛大的排场中带着无数陪葬品,手牵着手一步一顿的走进了埋葬在骊山以东的一处陪葬陵。 解忧公主信守承诺的将兵符捧在手中,一同带进了皇陵。 黄小影点燃了一支火折子,照亮了漆黑的墓穴,墓壁上画满了歌颂赢湛壁画。 真可笑,赢湛还“活着”的时候,赵姬和公子胡亥对他百般排挤刁难,甚至千方百计想要害死他。 等他殉葬之时,却又将他的生平夸张的赞颂。 穿过两间耳室,两人走到了主墓室,一副墨玉棺椁阴森的摆在墓室中间,让人望而生畏。 黄小影举高火折子照亮了主墓室中画满了血色诅咒的的墙壁,不屑冷笑:“这些人畏惧公子高的招魂控魄的能力,居然请了高人再墓穴中布下狠毒的封印。只要公子高进入了那墨玉棺椁,别说投胎转世,恐怕他生生世世都没办法离开这座墓穴了。公主,您千万不能进去。” 解忧公主挣脱开黄小影的掌心,触摸着墨玉棺椁上近乎冰点的温度,“只有活人躺进棺椁中,墓道外的断龙石才会放下。若我们不睡进棺椁中,赵姬定会生疑,解忧的牺牲就白费了。” 第225章:穿越千年的记忆 第225章:穿越千年的记忆 “造化弄人,一对人有缘无份,一对人又是有份无缘。回想当初,若解忧能一直痴傻下去,也不会孤独了。” “公主不会担心,小影会陪着你。” 墓室中充满了寒冷的阴气,黄小影将一件披风套在解忧颤动的肩膀上。 解忧双手捧着以一颗粉色的夜明珠,在幽暗的墓室中散发出了蒙蒙微亮。 黄小影会意,“公主也不许担心秦玉郎,小影已将命人将他送去燕京,且公主留给他的钱财,足够他的家族繁荣三世。” “如此,解忧便再无牵挂了。”解忧自嘲的扯出一个苦笑。 黄小影望着解忧悲然的侧脸,眼底映出几分心疼,从怀中摸出一个红色的物件。 解忧眼前一亮,“你手中拿的是何物?” “那日赢湛目不转视的盯着的就是这只红珊瑚镯子,就连公主说话,他都不曾正眼瞧过我们,简直欺人太甚。小影便使了障眼法将这镯子换走,为公主报仇。” 解忧公主接过红珊瑚镯子,眼眶就红了,她毅然决然的跨进了棺材里,望着四周昏暗的、写满了诡异血咒的墓室。 “王姑娘,解忧曾经不甘心的与你约定,若此生你将公子让给解忧,解忧便会日夜祈祷,让你与公子来生再相逢。可一辈子的时间对解忧来说太短暂,对于公子来说,又太漫长了。与其让公子留着这镯子睹物思人,还不如让解忧现在就成全你们。” 解忧说完已是泪流满面,她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愤恨的将红珊瑚手镯砸向地面,然后毅然决然的躺进了那副冰冷的墨玉棺椁中。 棺椁中被设置了机关,只要感受到人体的重力,棺盖就会自动关合。 黄小影生怕被拒之棺外,飞身一跃也躺进了棺椁中。 “哐——!”棺盖合并的同时,墓穴通往地面的断龙石也一同轰隆隆的落下,将这处皇陵永世与外界隔绝。 机关变动的声响过于巨大,险些让我遗漏了发生在眼皮子下的一阵清脆的声响。 被解忧公主砸掉的手镯在地面上弹后,重重的在石阶上砸了个粉碎。 一小块红色的碎片落在了兵符附近,让我可以清楚的看见碎片上似乎沾染了某些晶莹剔透的液体。 那是泪,解忧的眼泪。 紧接着,静谧的墓室里,一个如针眼般大小的旋涡悄然出现,逐渐扩大,形成了一处神秘的时空隧道。 我想起来了,上一次我从二十一世纪穿越回秦朝的时候,也是哭的伤心欲绝。 原来开启镯子的关键就是这凄情的泪! 墨玉棺椁中的人似乎听见了墓室里突然传来的风声,可一旦进入棺椁中就再也不能从内部打开。 解忧亦是,黄小影亦是,他们都已经必死无疑。 紫色的旋涡在这个封闭的墓穴扩淡到了极致,迸发出一股强悍的吸引力,带走了这个封闭的墓室中唯一的一缕魂魄。 我只觉得自己的魂魄被粗暴的从兵符中拉扯出来,随后就如溺水者在无数个朝代的洪河中浮浮沉沉。 不知沉浮了多久,不知天南地北的方位,我混沌而又茫然。 直到我发现迅速从我身边“流”走的某个年代中闪烁出了一束微光,那光芒虽不起眼,却如烛火般叫我莫名的心头一暖,吸引着我不顾一切的扑过去。 光源的尽头,一行泪从一张近乎完美的侧脸滑落,无声滴落在地上。 那是一个穿着古代服饰的高大男人,他不仅穿着一身与夜同色的墨服,他的长发,瞳仁也如最浓郁的黑色,深邃而又神秘。 那个男人就站在我王家的祖屋里,从我的房门后,偷偷看着我那个被挖去眼珠的外婆拉着一个二十来岁充满了学生气息的女孩子的手,让她抱着一个雕刻着神秘血莲的骨灰盒,对着王家列祖列宗的神龛三拜九叩。 随后,那个男人笑了,好看的眼角闪烁出了一丝还未干透的晶莹。 我的魂魄终于找到了归宿,重新回到了那个跪在地上,手捧骨灰盒的女大学生的身体里。 魂穿千年,我遇到了无数个磨难,也做了无数次选择。 老天眷顾,没有让我白白的经历那么多,漫长的时空之旅之后,老天爷让我回到了一切故事开始的地方。 并大发慈悲的保存了我历经千年的记忆! 今天,王元宵21岁,是一个刚刚被男友劈腿又被自己的亲外婆逼着嫁给一个骨灰盒的女大学生。 但这并不是什么坏事,起码外婆还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 而且,我和赢湛也还没有违背天条。 “外婆!”我跪在地上,一头埋进外婆消瘦的怀抱中,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的像个孩子。 外婆对我突如其来的转变感到有些震惊,用她长满了老茧的掌心拍着我的后背,“孩子别怕,外婆这么做也是为了你好。” 我知道外婆误解了,以为我不想结阴亲才哭。 我用力的摇头,“我嫁,我愿意嫁。外婆,这一次换元宵来保护你。” “傻孩子。”外婆抹了把空洞的眼角,似有感叹。 想到赢湛此刻就站在门后,我的心激动的狂跳,手指微颤推开了房门。 “夫人,为夫这厢有礼了。”亦如我初次见到赢湛的模样,他慵懒的般靠在我的双人床上,对我邪魅一笑。 尤记得当年,我是心不甘情不愿才结下的冥婚。 但现在不同,我简直兴奋的就要昏过去了! 赢湛,我真的好想你! “夫君,元宵这厢也有礼了。”我激动的笑着,一个熊抱搂住了赢湛的脖子。 一缕熟悉的檀木香气涌入鼻腔! 没错,这才是我的赢湛,是与我接下阴亲冥婚,说好永不分离的男人! 赢湛被我的热情吓了一跳,愣着半秒,才优雅的用他修长的手臂凑住我一边哭一边笑,不断颤动的身体。 “原来,夫人那么喜欢为夫?” “喜欢,超级喜欢,最最喜欢!” 我吸着鼻子,在他光滑的侧脸上亲了一下。 赢湛瞳仁微微收紧了一些,漾出几分愉悦,礼尚往来的也在我哭的湿哒哒的脸颊亲了一下。 我有些害羞的笑了,“太好了,我们又能在一起了。” “夫人,为何说一个‘又’字?” 赢湛用他骨节分明的手指轻柔的抹去我的眼泪,我俏皮的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这个么……等以后再告诉你。” “其实,为夫见到夫人的第一面也觉得十分熟悉,只是说不上来是在哪里见过。” 赢湛抚摸着我的柔软的头发,凑近我的耳边,戏虐笑道:“还未请教?为夫姓赢……” “名湛!是澄澈,高深的意思!”我脱口而出! 赢湛深邃的眸子里溢出一抹高深,似乎在探查我的底细,“看来,夫人已经做过功课了。” 我在他的宽大的怀里深深的感受着,这份熟悉的气息。 为了这一天,我可是足足做了两千年的功课! 这一夜,赢湛被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十分听话的没有扑到我。 我们同床而眠,同被而卧,赢湛枕着枕头,我枕着他健硕的手臂。 “夫人为何牵着为夫的手不放?”赢湛抬起我们十指相扣的手掌。 我沉溺在他祸国殃民的浅笑里无法自拔,“明明是你牵着我的手!” “夫人叫我什么?” “夫君……” “听不见。” “夫君!” “什么?” “夫君!!!!” 天还蒙蒙亮,我就醒了,但我舍不得离开赢湛久违的怀抱。 如我猜测的那样,赢湛一晚没睡,我一睁开眼睛就对上了那双承载着星辰中最美光景的眼眸。 我嘻嘻一笑,厚着脸皮往他温暖钻的更近了些,心中却十分清明的在寻思着一些更重要的事情。 秦玉郎被解忧送去了燕京,还不知道下落怎样? 按照他一条路走到黑的脾性,应该不会轻易放下对解忧公主的感情。 所以,他很有可能还是会走上老路。 “夫君,附近的殷家村最近有没有发生什么怪事?” 我打算先确认一下,若秦玉郎依然决定报复,那么首先遭殃的就是殷家村八十一口男丁的性命。 赢湛摸了摸我的额头,有些狐疑,“夫人不是昨天才从西山殡仪馆逃出来,这么快就忘了?” 言下之意,在我的魂魄穿越回现代之前,历史又重演了? 殷家村的村名依旧不怕死的挖开了后山上的殉葬墓,导致了一夜之间所有的男丁都集体上吊自杀的惨案。 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把赢湛修长的手臂在脖颈下摆正到了一个舒服的位置,继续想我的心事。 然后靠着成为学霸路上练就的超强记忆,将从古至今会发生的种种事情整理了一遍。 找出了几个关键的转折点和主要人物,准备未雨绸缪,逐一击破! 首先,我打算去一趟殷家村后山上的秦陵,那里就是两千年前解忧公主与黄小影殉葬的皇陵。 进入墓穴中的原因,不外乎用我的心头热血解开墓室的封印,将被困了两千年的黄小影与解忧公主的尸体放出来。 反正就算我赖着不去,秦玉郎还是会千方百计的勾引我前去,不如我先发制人,给他们个下马威! 但在此之前,我还要前去殷家村东叔的家里一趟,我记得召唤阴兵的兵符就是被他拿走的,藏在他家的锅炉底下。 上一次我们去晚了,还以为兵符已经化成了飞灰,大失所望。 现在想来,那可是用两千年前因诅咒而化作枯木的材料做的,可千年不腐,万年不灭,又怎会化作飞灰? 一定是有人在我们前往殷家村之前将兵符抢走,而抢走兵符的人,无疑就是从合葬墓中逃出来的黄小影。 “夫人,夫人!”赢湛用他性感的嗓音唤了我好几声,我才听见,有些窘迫的扬起一本正经的小脸,用眼神扔给他一个大大的问号。 赢湛不舍的在我额头印下一吻,“日出了,我们晚上再见。” 我差点忘了,赢湛为了留在人间将自己的魂魄从身体中强行剥离,之后又钉下了一百零八跟桃木针克制了自己的能力,企图向上天隐瞒他的存在。 现在的赢湛,只比普通的鬼魂强悍一点点,不仅怕光,也不能在白天停留。 “你等一下~”我披了一件外套,穿上拖鞋就蹬蹬蹬跑到客厅里,对着我王家老祖宗的神龛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 “列祖列宗在上,不孝女王元宵又要惹你们生气啦,但是老祖宗们千万不要担心,这一次元宵不会再犯错!” 磕完头,我搬了一个小矮凳踩上去,将放在神龛第七层那个贴满了镇邪符的骨灰盒捧了下来。 “夫人,这是作何?”赢湛靠在门框上,眉梢斜挑。 我笑而不语,打开骨灰盒,随便几下,拔掉了钉在与赢湛的魂魄相融的那只活人偶身上的腹股沟,心脏,和天灵盖上的三根桃木针。 外婆正在厨房做饭,听见声响,慌乱跑来,“元宵,这些针不能拔!” “外婆,我需要赢湛保护我,如果他愿意的话。”我说着,看向赢湛。 随着桃木针从人偶体内拔出,赢湛扬起下巴深深的呼吸了一番,似乎吸入体内的不是空气而是他失而复得的力量。 “如你所愿。”他从背光的房间里,迈着优雅的步子走到客厅,这个洒满了朝阳的地方。 外婆抿了抿干涩的满是皱纹的嘴唇,一言不发,抢过骨灰盒又恭敬的放回原位。 “对了,学校打电话来让你去医院实习,依外婆看那个西山医院不干净,你们新婚燕尔,不如就别去了。” “不行!当医生可是我的理想!” 重复着当年的话,我顺利搪塞过去。 第226章:夺回兵符 第226章:夺回兵符 桃木针提醒着我,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找到赢湛的肉身。 我依稀记得,劈开赢湛肉身的那道天雷似乎是奔着秦岭的西南面落下,只要找到了赢湛肉身,他或许还能还阳。 届时,我们便不再人鬼殊途,就算真的入了洞房也不会违背天规遭受诅咒了。 随便拔了两口饭,我就背上装满了医学资料的书包,勾着赢湛的手准备出门。 外婆叫住我,往我手里塞了一把打着补丁的黑伞,“这是我们王家世代相传的宝贝,你都已经长大嫁人了,也应该传到你的手里。” 外婆说着,在我的头顶将黑伞打开,一行行宛若蝌蚪一般的奇怪文字从伞下浮现出来。 接过黑伞,我的手中似乎就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外婆,这把伞是从什么时候落进我们王家老祖宗的手中的?” 外婆想了一会儿,凝眉道:“该有两百多年了吧,说起来,这把伞还是咱们远方的一个姓吴的亲戚赠送的。这些老事多说无益,你要尽快学会黑伞中的东西,才能保护好自己。” 我慎重点头,暗暗分析,姓吴的远亲,莫非指的就是吴言? 这似乎是极有可能的事情,地生胎的寿命可以说是寿与天齐,它是天地孕育出的孩子,从秦朝活到现今也很正常。 想起那个长得圆嘟嘟、粉嫩嫩的地生胎吴言,我的嘴角就扬起了一抹温暖的笑。 可一想起我可爱的吴言徒儿居然变成了那个长相奇葩的吴言老道,我的笑就凝固了,只留下一声长叹! 收起伞,我和赢湛来到车站。 赢湛对于现代化的设施都充满了好奇,看了一遍停车牌,便将上面画的凌乱的公交路线全记住。 见我拉着他坐上808路,赢湛修长的手稍稍用力,我就如羽毛一般飘回了他的臂弯里。 “夫人,去学校应该乘坐127路。” 我满头黑线,这厮的过目不忘的能力简直羡煞了我这个学霸呀! “谁说我们去学校的?” “夫人想去哪儿?” “秘密!” 我和赢湛乘坐那辆老掉牙的盘山公交车,兜兜转转了两个多小时,我才按了下车铃。 卖票员神色惊怪,有些忌讳的提醒我,“小姑娘,这里可是歪脖子山,最好不要去。” 我感激的笑了笑,依旧拉着赢湛下了车。 赢湛指着路边的一块石碑,疑惑的挑起疏朗的眉峰,“这里名为殷家村,为何那妇人称此地为歪脖子山?” 我装出一副张牙舞爪的模样想要吓唬赢湛,诡异的压低了声音:“因为……这个村子里的所有男丁都在一夜之间跑去后山,用裤腰带上吊吊死了。” 说完,还十分入戏的翻了白眼,深长舌头把脑袋歪像一边。 赢湛似有深意的望着我,用他冰凉却充满温柔的手掌牢牢牵住我的手。 我得逞偷笑,“原来你也会害怕!” 赢湛却伸出修长干净的指节点了点我的鼻头,“这里最恐怖的鬼,就站在夫人面前。” “对哦!”我吐了吐舌头。 真傻,我居然对着一个飘荡了两千年的男鬼说鬼故事~ “来这里做什么?”赢湛遥望着不远处老旧的村落。 家家户户的门外都挂着白纸灯笼和白菱,几个老人还围在村口通往后山的那条路上燃烧着纸钱。 “找东西。”我神秘的扬起嘴角,猫腰钻入了紧邻村子的一小片林子里。 要是没记错,能够召唤阴兵的兵符就藏在东叔家的灶台底下。 而东叔年幼就父母双亡,他家的房子处在村子里地势最差的地方,就靠在林子边上,晚上什么蛇虫鼠疫都往他们家钻。 在林子里走了十几分钟,一个墙垣开裂的老旧矮屋引入眼帘。 我见四下无人,便翻墙进去。 东叔的家可以用墙徒四壁来形容,家里最值钱的就是院子里他养的那些个斗鸡了,只可惜这些鸡也都已经死的七七八八,养鸡的笼子被一张硕大的蓝色的蛇皮袋连接成的布盖住,看不清里面的景象。 我们从后门摸进东叔的屋子,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子烧焦的味道。 村子里的老人可怜东叔是个孤儿,连个收尸的后人都没有,便简单布置了灵堂,在厅堂里放了遗像烧了纸钱。 上一次我踏进这间屋子时,总是能无时无刻感受到令人毛骨悚然的阴气。 但这次有赢湛在身边当全职保镖,我感觉安心多了,就连看见屋子正中摆放着的那张黑白的遗像都不觉得可怖了。 赢湛说的对,我连最厉害的鬼不怕,还怕什么吊死鬼? 穿过厅堂走到厨房,东叔的灶台许久都没有使用过,上面布满了蜘蛛网。 我随手拿了一根树枝,将灶眼上那只占地为王的花肚皮大蜘蛛挑开,伸手就探进灶台,摸出了一个用黄布小心包裹着的硬物。 打开一看,是一只拳头大小的印章。 印章呈现出一种类似骸骨的青灰色,上面布满了一条条交错的血色的细纹,像人手腕上经脉又像是老树的树纹。 印章的底下,用复杂晦涩的文字雕刻了几个我从未见过的字样,似乎是小篆和冥文的混合体,应该是召唤阴兵的咒语。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兵符,虽说这兵符是用我上一世受到诅咒,化为枯木的身体雕琢出的,可我却从没见过自己变成枯木后的模样。 触摸着这块沉重、冰凉的兵符,我似乎摸到了上一世我的骨和肉,有一种莫名的感伤。 不过,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我有信心这一世会很不一样! 赢湛看见那几个字,神情紧张的拧起眉头,似乎如临大敌。 我故意将这枚赢湛亲手雕刻的兵符举到他的眼前,试探的问:“知不知道这是什么?” 赢湛深重的摇摇头,“似乎是一枚兵符,但上面的气息十分不详。” 他果然都忘了。 我不知赢湛形单影只的在北冥的石屋里痴痴等了我多少个年头,才下定决定在时间的洪流中长眠,将自己一切过往都封印起来。 甚至舍弃了足以成仙的功德和自己的肉身,以一个鬼的形态,等待着一个或许永远都不会再遇见的女人。 突然,我的鼻头冒出了一阵酸意,胸口也疯了一般抽痛! “怎么了,脸色那么难看?”赢湛心疼的用长着薄茧的指腹温柔的抚过我的脸颊。 我抿着唇,挤出一个感激的弧度,“就是有点想你了。” “笨,为夫就在你身边。” “恩。”我按住他抚在我脸颊上的大手。 这一天,我们都等了好久。 久到,每当想起都忍不出落泪。 “这是当年公子高为他的父皇秦始皇制作的可以召唤地府阴兵的兵符。可惜,这兵符还未铸造成功,秦始皇就病逝了,之后公子高在殉葬时便将这枚兵符带入坟墓。前不久,这个村子里的男丁挖开了这座两千年前的陪葬陵,偷到了许多陪葬品,所以他们都遭到了墓中亡灵的报复,离奇死亡。” 我将这段封尘千年的记忆说给赢湛听,这是他的生平,但我希望他永远都不要记起那段悲痛的往事。 往后我想尽我所能,弥补他为了我等待的肝肠寸断的时光。 我吸了吸鼻子,望着赢湛写着担忧的眸子,挤出一个灿烂的微笑,“夫君说的对,这东西绝对不能落到坏人手里,所以我想找个地方把它藏起来。” “无论藏在何处,只要它还存在就会被找到,不如毁了,一了百了。”赢湛平静的陈述着他的观点。 我有些拿不定主意,兵符是赢湛的心血,虽然他早就忘记往事,可我也不能随便替他做主是否毁掉兵符。 “恐怕兵符的创造者,会不舍得吧。” “你是说那位公子高?”赢湛接过兵符,随意把玩着,似乎他手里拿着的不是能改变这个世界格局的宝贝,而是一块不值钱的普通石块。“公子高既然决定将兵符带进坟墓便是不愿兵符流落凡间。无论这兵符落尽谁的手里,都免不了一场死伤无数的浩劫。” 我歪着脑袋,仔细观察赢湛说这番话时候的表情,有那么一瞬间我还以为他记起了什么往事。 但他一口一个公子高,理智的分析,又让我觉得赢湛似乎是站在局外人的角度分析出的。 “说的对,这玩意留着就是个雷,与其日防夜防怕它哪一天会炸,不如现在就毁了它!” 说干就干,我卷起袖子就把兵符往地上狠狠砸去。 可砸了七八次,砸的我手都酸了,兵符都毫发未损。 我们又尝试了用火烧,用硫酸浸泡,将兵符放在公路上被装满货的蓝皮大卡车碾压。 然而,兵符却像是被上了封印,牢不可破。 折腾了一天,眼见就要天黑,无计可施之下,我只能选择先回到我实习的那个西山医院。 回到宿舍时,已是明月高悬,本就没什么人流量的西山医院此时更是显得荒凉诡异,连树叶投射在窗户里的倒影都像是魔鬼的手指,狰狞而又扭曲。 但在与西山殡仪馆只有一墙之隔的我的那间简陋宿舍里,却上演着香艳的一幕。 某只妖孽表示,他已经忍耐了一天,忍无可忍了。 并且强调,一点都不介意洞房花烛夜在医院的宿舍里进行。 我捂着自己薄薄的草莓睡衣,缩进床角。 “昨天夫人说需要点时间熟悉一下彼此,现在已是第二日,夫人不许再、推、脱、了~” 赢湛扯开了腰上的莲缀结,衣衫半解的向我逼近,邪魅的表情说不出的诱惑。 一时之间,我只觉得心跳加速到不可思议的程度。 他的手擒住了我纤细的侧腰,逼迫我躺在他的伟岸身体下。 就在我不堪一击的睡衣即将沦陷的时候,床板发出了一声剧烈的“咔擦”声! 赢湛一个不稳,险些将全部的身体压进我的单薄的小身板中,还好他及时伸出手撑住了墙。 我惊慌失措的喘息着,又害羞又想笑! 赢湛满头黑线的站起来,对我伸出修长的手臂,“夫人太重,把床压坏了。” 靠!这口气居然还有着一丝丝不与我计较的意思,实在欺人太甚! “胡说,我连一百斤都没到?!”我当然不让,据理力争。 赢湛好看的星眸瞥了我一眼,唇角扯出一抹戏虐,“你忘了为夫是鬼,鬼魂是没有重量的。” “噗!” 要不是我心理素质好,此刻一定会被赢湛轻描淡写的反击,气得一口气吐出几十两血! 只能撇撇嘴,给自己找台阶下,“那就是这个医院里的设施年久失修,床板老化才会坏了。” 闻言,赢湛眉梢轻佻,深邃的眸子直直的逼向我,舔了舔性感的薄唇,“那今夜?” 我扔过去一床被子,脸颊红成一片,“站着睡觉。” 大约过了三天,西山医院的财务终于大发慈悲的给我换了一张二手家具买来的“新”床。 也是那种一屁股坐在上去,床架子就会发出“咔吱咔吱”不稳噪音的。 为了不再案件重演,我强烈要求赢湛忍到放假回家再增进夫妻感情。 又过了一星期,西山医院里调来了一个新的实习生——娇娇。 第227章:尸体起尸 第227章:尸体起尸 再见到熟人,我的眼眶一阵温热。 由于外婆做的这门与阴人有关的营生,我从小到大都没交上过几个朋友。 村子里同年龄的孩子,见了我和我外婆都像是见了鬼似得,躲的远远地。 直到上了大学,我才认识了第一个朋友,也是我的初恋男友——顾安。 可好景不长,顾安这个花心大萝卜脚踩两条船被我抓奸在床也就算了,居然还和小三联手把我弄到了这个狗都嫌弃的鬼地方。 所以在认识娇娇之后,算是弥补了我从小都想要有一个闺蜜的小小心愿。 不久之后,顾安和李珂也陆续登场! 而我这般安分的待在西山医院,就是在等待秦玉郎主动现身。 可等了好几天,秦玉郎没等到,娇娇却抱着枕头被子敲响了我的宿舍大门。 “元宵,我是娇娇,今晚我能和你一起睡嘛?” 一开门,娇娇便如一条泥鳅,钻进了我的宿舍,还不忘快速将宿舍门关上,拉上保险。 这摆明了就是不给我拒绝的机会。 我是没意见,但霸占着我那张“新”床的赢湛却已经开始散发他身为一只鬼的专业技能:十级冷气。 娇娇打了个冷战,神秘兮兮的压低了声音,“元宵,你有没有觉得这个西山医院里不干净,我的意思是,这里会不会有鬼!” 我差点没笑岔气,这里最大的鬼,就在我的房间。 “子曰:君子不语怪力乱神。别多想了。” 见赢湛已经一脸幽怨的漂浮在娇娇身后,我赶紧扶着娇娇的将帮将她按到我的床上。 娇娇估计是之前一个人的时候,胡思乱想的把自己吓累了,钻进被窝就打起了呼噜。 实则,娇娇的预感挺准的,这几天西山医院里除了赢湛,确实还有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那就是隔壁的西山殡仪馆里有尸体起尸了。 而那具尸体,就是顾安的父亲! 我穿上外套,走到隔壁房间敲响了房门,“哆哆哆!” 顾安的门内此刻正在与起尸搏斗,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和制造恐慌。 果然,一开门我就看见顾安狼狈的被一具浑身赤果的男性起尸压着喉咙按在墙壁上。 李珂装出一副弱不禁风,不知所措的模样向我求助。 我打了个哈欠,将一张黄符钉在起尸的后脑勺上。 “夫人,好身手。”赢湛在我耳边恶趣味的吹了一口气,“不过下次,这种体力活由为夫料理。” 我比了一个ok的手势,悄悄对赢湛眨了眨眼睛。 顾安正惊慌失措的想要扮开起尸掐住他脖子的双手,估计还要忙活好几分钟。 我拍拍掌心的灰,对上李珂有些吃惊的大眼睛,“别演了,直接带我去见他吧。” “见谁?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李珂十分惶恐,乐此不疲的装着她不知世事的娇娇女,我真想颁一个小金人给她。 我冷笑一声,“你的主人,秦玉郎。” “既然你已经知道,那就跟我来吧。”李珂惊惧的神色在脸上凝固了几秒,随即如镜花水月一般消散开,换上了几分阴险。 我知道秦玉郎此刻就藏身在李珂家的祠堂里,但我一个外人夜闯校长的宅院总归有些不妥,万一被发现了难保不会被开除。 有李珂带路,那就名正言顺了。 李珂打了一个电话,十分钟后就有一辆私家车将我们接去了李家。 正值深夜,幽暗的山峦下,一处三层楼高的老式徽派建筑显得诡异而又神秘。 进入李家祠堂后,视线顿时陷入一片漆黑。 估计是李珂换过人皮的缘故,便具有了夜视的能力,不用点灯也轻车熟路的带我们来到了那个放满了棺材的地下室。 想起第一次见到秦玉郎,他那张被福尔马林浸泡的发肿膨胀的猪头脸,我的肠胃就有些不舒服。 可出乎意外的是,记忆里那张猪头脸并没有出现在地下室,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浑身的皮肤都如酱菜色,骨瘦如柴的男人。 他虚弱的坐在棺材板上,似乎从棺材里爬出来就几乎用光了全身的力气。 “这人是谁?秦玉郎呢?”我不解的质问李珂。 后者扔给我一个怪异的眼神,那个酱菜色皮肤的男人挥了挥手,李珂才恭敬的退下。 我惊骇了,“别告诉我,你就是秦玉郎?!” “我们半个月前才在解剖室见过年,这么快你就把我忘了,真让人伤心~~” 秦玉郎一边说,一边玩弄着缠绕在他手腕上的一根红线。 我顿时触目惊心,骇然想起来,自己的手上不仅有赢湛给我绑上的红线,还有一条红线是秦玉郎绑上去的。 好在秦玉郎的外貌虽然变了,他的声音却没有发生改变。 我盯着他那张瘦的尖嘴猴腮的脸孔看了半天,才惊叫起来,“你是人,不是鬼?!” 赢湛安抚的拍了拍我的后背,解释道:“此人老而不死,应该是用了某种邪术以自己的身体入药,修炼成了一个药人。” 经过赢湛的提醒,我才发现秦玉郎的双脚上长出了无数根深褐色的根茎悬在半空中缓慢的伸展然后卷曲,似乎在吸收空气中的养分。 看得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看来这一阶段的历史还没有定局,大巫曾经说过历史是人类创造的,既然当初还没有走到结局,那便一切都有可能改变! 秦玉郎化作药人,没有变成鬼,就是最好的证明! “你不就是想要用我的心头血开棺,让解忧公主起似乎生么?我可以与你做一个交易,帮你打开墨玉棺椁,你把困在我手上的红线解开,如何?” “啧啧啧~弱者没有资格谈交易。” 秦玉郎话音未落,他的指甲就如弓弩射出的利剑一般“嗖嗖”的向我射来。 但他的指甲来没来得及碰触到我的头发丝,就被一团青色的烟雾阻止! 指甲仿佛碰撞到一块透明玻璃上,在半空停顿了半秒,便齐齐落在地上,化成了飞灰。 赢湛从雾气中现身,宛若一尊冷酷的武神,冷冷的勾起薄唇,“谁是弱者,还、不、一、定。” 木啊哈哈哈! 我在心中暗爽,尤其是看见秦玉郎那张吃瘪的臭脸,之前被完虐的屈辱都被洗刷干净了! 还好赢湛没有回头,不然他一定会看见他的夫人长出了一对无比崇拜的心形眼。 秦玉郎几乎第一时间就认出了赢湛,他语气中的气焰瞬间被打压下去,瞪大了凹陷的双眼喃喃道,“你怎么会在这里,不可能?!还有你——”他颤动的伸出手指向我,“你很像一个人。” 我赶紧打断他的话,“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是你见到解忧的唯一机会。” 我会同意去开馆,只是为了报答解忧对赢湛的一往情深。 墨玉棺椁中的血咒,不禁能封印人的肉体,就连人死后的魂魄都会永远的禁锢在狭小的棺椁中。 解忧虽然是我的情敌,可当她做出选择,用她的性命成全我和赢湛的那一刻起。 我对她的情感就变得复杂,似有亏欠。 此次开关,一来是让同样等待了两千年的秦玉郎以解相思之苦。 二来,我将会释放解忧公主魂魄,送她去投胎。 秦玉郎没有回绝的余地,只能与我们一起来到殷家村的后山。 由于墓穴中的血咒还未解开,赢湛只要一踏入墓穴的领域就会被血咒的强大力量弹开。 无奈之下, 赢湛只能一万个不情愿的目送我与秦玉郎踏入秦墓。 “我早该想到,你就是她。”秦玉郎跟在我身后,走在通往主墓室的甬道中,苦笑。 我伸出手,“把血霁给我。” 秦玉郎犹豫了片刻,从怀中掏出了一把保存完好的匕首。 “知道我千方百计的想要杀你,你为何还要帮我?” 我摇摇头,大步流星的走进主墓室,“说了你也不信。” 主墓室里的空气感应到我呼出的阳气,镶嵌在墓壁上的长明灯纷纷自燃,绽放出一簇簇幽绿色的烛火。 硕大的墨玉棺椁便静静的躺在这封闭的墓穴里整整两千年。 里面的亡魂也被囚禁了整整两千年。 我深吸了一口气,将血霁的刀尖缓慢的从胸口划过。 作为一个实习医生,我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居然会在自己身上的动刀子,而且还是在不打麻药的情况下。 我的血落在地上,犹如盛放的血色莲花,连成了一片花海。 墓室墙壁上的血咒感受到了血液的气息,瞬时燃烧起来,如一条条被点燃的活蛇,愤怒的咆哮! 但不过多久,这些火蛇就被烧成了灰烬,落在我们脚边。 莫玉棺椁中发出了沉闷的“咔”一声! 我和秦玉郎都紧张的屏住了呼吸! 一只落满了灰尘,骨节分明的大手缓慢的推开了棺盖,紧接着,他的脸和身体也显现出来。 那是一张与赢湛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脸孔,冷傲、俊逸,眉眼之间啜着与生俱来的贵气! 秦玉郎急匆匆的跑去帮忙推开棺椁盖子,我则趁机将止血药洒在胸前的伤口上。 上完药,黄小影已经抱着变成干尸的解忧公主从棺椁中跨出来。 秦玉郎几乎跪在地上膜拜解忧公主的尸骸,但我却察觉,解忧的魂魄并没有从棺椁中飘出来。 很快,我就吃惊的发现,黄小影怀中的干尸似乎转动了一下眼珠。 解忧公主好像并没有死! 黄小影看见我之后,那双与赢湛长得一模一样的好看的唇,夸张的裂开了一个弧度,“小影将公主的魂魄强行封印在她的尸体中,便是为了有朝一日能找到身负天煞孤星命格的女子,使用复活仪式将公主复活。没想到,重见天日的第一日,天煞孤星就出现在眼前。” 说着,他将解忧公主转交到还在极度狂喜中的秦玉郎的手中,然后反手掐住了我的喉咙。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来不及尖叫。 可一道比闪电更快速的身影,很准的捏住了黄小影的头盖骨,他的头骨上传出了几声轻微的断裂声。 赢湛的声音冷若冰霜,“伤她者,死!”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黄小影和赢湛同时出现在我的面前。 黄小影是赢湛亲手创造的,他对赢湛似乎也天生有着一种惧怕。 赢湛说完,才将冷冽的视线转移到黄小影惊惧的脸上。 这一看,让他如远山般巍然不动的表情有了不小的起伏。 “夫人,此人是不是与为夫长得很像?” 我尴尬的不知如何解释,黄小影便在赢湛的掌心下露出原型,变成了一推黄土洒落在地上。 而赢湛的脚下,蓦然多出了一道长长的倒影。 变成干尸的解忧,对着地上的黄土落下一滴泪。 接着她又深情的看了眼变成药人的秦玉郎、赢湛和我,干裂的双唇无声的开启。 我似乎读出了她想要说出话:求你,杀了我! 第228章:诅咒的秘密 第228章:诅咒的秘密 “夫人认识她?” “也是个可怜人,她的魂魄被困在尸身之中,无法转世轮回。” 我颔首望着解忧公主早就芳华不再的脸孔,不免感叹。 “谢谢你,我们现在过得很好。”我蹲在解忧身边,在她耳边低声道。 解忧干裂苍白的嘴角,艰难的扬起一个弧度,深陷在眼眶内的眼珠看向自己腰间别着的那把血霁。 示意我用与她命脉相系的命刀血霁,来破开她的身体。 我点了点头,想要拔出血霁。 秦玉郎显然接受不了,刚见到心爱的人就又要承受一次别离的痛苦。 “乐儿,你太自私了,从来不考虑我的感受?我不许你这么做,不许你再扔下我!” 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向我的脸上洒了一把白色的粉末。 “当心!”赢湛低吼,墨色的长袖一卷将我缆入怀中。 我惊呼一声,赶紧闭上眼睛。 与此同时,秦玉郎已经在混乱中抱起解忧公主逃走! 赢湛才不管解忧和秦玉郎有没有逃走,或者究竟是什么关系,他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我惊慌失措的脸上,仔细检查我有没有受伤。 半晌,才松了口气,“可以睁眼了。” 一般来说,药粉如果有毒,那大多会产生三种情况。 一种是吸如肺腑后,能将人迷晕的蒙汗药。 其次,便是令人闻风丧胆的蛇毒,能致人失明。 最后一种,则是专门用来对付女性,类似硫酸可导致毁容。 还好,那些白色的粉末只沾染了一些在我衣袂上。 衣服并没有被药粉腐蚀,赢湛用手指捏了一些白粉末,放在鼻下闻了闻,露出几分狐疑。 “这只是普通的面粉,那姓秦男子似乎并不打算加害于你。” 赢湛高大的身躯贴近我,修长的手指优雅的将一缕混乱中散出的碎发别进我的耳后,似乎在寻找一些恰当的不让我难看的字词。 “方才的那二人好像不止认识夫人,也认识我。” 面对他质问的眼神, 我顿时露出几分心虚。 我们四人之间历经两千余年的恩怨纠纷,却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明白的。 关于我穿越的事情,更非常人所能相信。 赢湛自然不是常人,可我若是说了,他便能猜到我从一开始就想要永久抹去属于他记忆了。 思来想去,我觉得纸包不住火,根本隐瞒不了他一辈子。 与其等到日后被赢湛发现破绽,用一个接着一个谎言去弥补。 不如现在就去寻找到他的肉身,只要魂归肉体,他便能重新做回一个“人”,那些被封存的记忆,也会慢慢恢复。 “那两人与我们是老相识了。”不知不觉,说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我的口吻变得怀念和悠远,“夫君,有一个地方,若我们能找到那里,你就会想起所有的事情。” 赢湛仿佛被我的话施了魔法,寒潭般波澜不惊的眼底漾起一阵涟漪,“何处?” “封印了夫君肉身之地。” 我决定带着赢湛去找他的肉身,但秦岭太大,我靠着记忆在偌大的秦岭中找了大半夜都无法找到那日天雷落下的具体方位。 加之山中布满了大小不一的山洞,土穴,寻寻觅觅了二十来个,蛇虫鼠疫甚至是冬眠的黑瞎子都撞见,就是没有一丁点赢湛肉身的线索。 就在黎明到来之时,我揣在口袋里,几百年都不见得响一次的手机“叮铃铃”响了起来。 手机那头,外婆饱经风霜的声音传了过来,“元宵,有件急事需要你帮忙,抽空回家一次……” “我知道了。”挂上电话,我再次眺望了一番身边巍峨陡峭的山峦。 晨光下,接踵相连的群山似乎都被勾勒上了一条金色的山脊,将无数隐藏在山腰处的山洞都渲染进了五彩的霞光中。 我这才看清,咱们这一晚上找的山洞,还不足秦岭众山洞中的千分之一。 想要用排除法一一寻找,恐怕要学愚公移山的信念,花上数十载,直至感动上天。 “还不到五点,回家得头班车还有大半个小时才来,我再去上面那几个洞穴里看看。” 我发现距离头顶两米多高的地方,似乎有两个相距甚近的山洞,拍了拍手上的灰,打算继续往上爬。 没吃早饭而显得纤瘦的腰上却缠上了一只霸道的大手,将我轻而易举的从抱起来。 “你干嘛?”在几百米的山腰上被悬在半空,这也太没安全感了吧。 赢湛又伸出另一只手,将我稳稳的用公主抱的方式固定在他宽大的怀中。 随着太阳的升高,唯美的霞光斜斜的爬上赢湛轮廓分明的侧脸,将他的英挺的五官剪裁的更加立体。 “别找了,来日方长。” 我下意识的勾着他的干净修长的脖子,心思还记挂在那两个山洞中。 大家同样在充满了露水泥泞的山路上爬了一整晚,怎么我已经浑身沾满了泥巴,脏的好似难民。 赢湛的衣袂上却还是干净的找不出一丝瑕疵,就连绣着回字云的墨色长靴上都找不出般块泥巴。 但他不嫌弃的抱着我,紧紧地抱着,虽然很霸道,却让我被软化的心田吹进了一阵又一阵的暖风。 “万一就是那几个山洞呢?” “没什么,比让你吃早饭更重要。” 赢湛不容拒绝的说着,便纵身往山崖下跳跃,一气呵成的动作堪称完美,我却吓得立刻化被动为主动,恨不得变身无尾熊抱紧他的身体。 “喂、喂、喂!慢、慢、慢点!干嘛跑、跑、那么快?!” 好丢脸,我居然吓成了结巴! 赢湛嘴角的浅笑悄无声息的勾出了更多的弧度,“现在回家,还能吃到王婆做的早饭。” “可你不是不用吃食物的嘛?” “但是,为夫想吃你。” “啊啊啊啊!” 赢湛坏心眼的加快了下山的脚步,我只觉得眼前的景物好似过山车一样,眨眼就抛到身后。 等我好不容易习惯了这种飞驰,外婆空洞的双眼已经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们回来了。” 赢湛将我轻轻的放到地上,迈着大步,自如的走进我的家。 外婆笑眯眯的目送他进屋,似乎对这个姑爷甚是喜欢。 可一转身,她就收起了笑,紧绷着一张写满了担忧的老脸牵着我的手将我带入了她的房间,关进房门。 她从陈列着许多稀奇古怪法器的柜子上,摸到了一只黑色的瓦罐,塞进我怀里。 “前几日,外婆出去办事,收了这两只水精。元宵,你回西山医院之前,先去一趟塔云山上的道观,一定要背着黑瓦罐诚心的到道观中每一尊仙人像前都焚三炷香,磕三个响头之后,再去道观东侧外墙下找一处隐秘的地方,把黑瓦罐埋下去。切忌,一定要挖到地下一米的位置,才能填坑……” 外婆慎重的重复着当年我听过的那些话。 我掀开了盖在黑瓦罐上的封布,悄悄往里面看了一眼,四只在黑暗中发出莹莹绿光的眼珠子,正趴在坛底眼巴巴的抬头望着我。 是小深和她的母亲! 没等我控制好激动的情绪,一滴泪就从我的眼眶直直的滴进了黑瓦罐里。 还好外婆双目失明,看不见我反常的模样。 我洗了洗鼻子,“好,我明天就去。” 外婆给我倒了一杯水,在茶杯里放了几片晒干的紫苏,“鼻子嗡嗡的,喝点药茶别感冒了。” 我没有感冒,但这杯紫苏泡的茶却能治愈我奔波了两千年的心境。 “这段时间,外婆出一趟远门,少则七日,多则就说不准了。”外婆的床上已经放了好几年折叠整齐的衣裤。 我一个激灵,追问道:“是去新疆?” “哎,你就别问了。”在外婆的观念里,我还是那个涉世不深,又不懂道法的小姑娘。 她不想让我知道太多,更不会让我去涉嫌,所以宁可闭口不谈。 我知道外婆此行是为了查询墨玉棺椁中的尸身和阴兵兵符的下落,也知道外婆这一去就会变成泥人。 我不敢再往下想了,一把抱住外婆被岁月无情压弯的后背,止不住哽咽:“不要去!” “元宵,你怎么了?”外婆拍了拍我的手背,转过摸我的泪,摸到了我抑制不住的泪。 我不知如何告诉外婆我所经历的一切,只能将兵符取出,送进外婆爬满了血管的沧桑老手中。 外婆仔细摸了摸兵符,神色大变,“你怎么得到它的?” “是……” 我吞吞吐吐的不知如何是好,外婆借了我的话,“是姑爷?” “……”我的沉默,被外婆当做了默认。 “外婆知道了,你去吃早饭吧,外婆煮了面条。”外婆抱着兵符似乎松了一口气,将床上的衣服重新塞进衣柜里。 我也松了口气,外婆不去新疆,也就不会遭遇危险变成泥人。 “兵符事关诸多百姓生死,外婆现在要将它封印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晚饭前回来。”说完,外婆便用一块红布将兵符包裹起来,神秘的走出门去。 只留下我和赢湛相处。 这下我有点尴尬了,赢湛慵懒的躺在藤制的摇椅里,单手支颌,深邃的眼眸自然的低垂,若有似无却又仿佛无时无刻的盯着我。 这样的目光,就像是部落里的头狼随时准备将我这块刀俎鱼肉吃干抹净~~~ 我像只鹌鹑一样绕过他的摇椅,走到神龛前,点燃了三支香,恭敬的对着神龛第七层,那个贴满了镇邪符的骨灰盒拜了拜。 “夫君,用早餐!” 赢湛嘴角微翘,兴致盎然的感受着香火的滋味,然后伸出修长的手指,十分暧昧的向我勾了勾。 “过来。” 我咽了咽口水,双脚跟上了发条一样不由自主的往那具性感到叫人流鼻血的身体靠拢。 第229章:悬棺真身 第229章:悬棺真身 赢湛伸出强而有力的手臂,一把将我拉进他的怀里,坐在他优雅交叠的大长腿上。 他宽大的手掌霸道的覆在我的后脑勺上,只要稍稍用力,就能将我的唇轻而易举的送到他的唇边。 我的心砰砰直跳,呼吸也不稳了。 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又是拜过堂的夫妻,就算某妖孽想要做点什么,也是很正常的吧~ 可赢湛只是一亲芳泽,便意犹未尽的送开我,捏了捏我的脸蛋,“先吃面。” “哦!”脸红成猪肝的我,低着头尴尬的坐到饭桌上,埋头吃面。 为自己的自作多情感到难为情。 “咳咳,多穿点,夫人的亲戚来了。”赢湛幽怨的看着我,似乎对那个亲戚无可奈何。 我反应了半天才惊叫一声,冲进卫生间,背后隐约听见了赢湛低低的笑声。 小深虽然还不认识我,但在我的情感中已经将它当做了自己的孩子,有了母子之情,自然不会狠下心将它按照外婆的吩咐送去塔云山。 便私下里,与小深和它的母亲重新做了一笔交易。 他们成为我的灵宠,我就设法寻找灵果去供养他们,这可又比偷偷寄居在神像脚下修炼的快。 只是,我这次没有当着母蛇的面提到让他们认我为主,或是让小深认我为义母的事情。 能重新拥有现在的一切,我已经很知足了,只要我在乎的人们能平平安安的在我的身边,便足够了。 我很不客气的伸手问赢湛讨要了一块他的肋骨,作为小深母子安身的容器,再在肋骨上地上了一滴我的血,他们便能与我心意相通。 真好,小深,赢湛和我,又能组成一个“家庭”。 将肋骨系上绳子挂进脖子里,我又拉着赢湛,整装出发。 塔云山之行还是要去,因为我必须在哪里才能认识吴言老道,想要找到赢湛肉身的具体下落,我还需想吴言老道借一样东西。 塔云山上的神观,乃是百年前遗留下来的福祉,灵气逼人,神圣不可侵犯。 不用说,赢湛身为鬼魂又一次被观门上的两尊门神拒之门外。 我发现自己爱极了他那种千年等一回的不爽表情,虽然不想承认,但妖孽就算在吃瘪的时候也是说不出的帅! “我很快就会出来。” 与赢湛十指相扣的手指分开,我感到了片刻落寞,但一想到马上要见到我当年那个可爱的地生胎徒儿,我的心情又渐渐的飞扬起来。 照我推算,吴言一定是从秦朝存活到了现今。 在漫长的岁月里,那个曾经七窍未开的地生胎经历过了秦朝、西楚、西汉、新朝,玄汉、东汉、三国、晋朝、南北朝、隋朝、唐朝、五代、宋朝、元朝、明朝、清朝,直至现代。 这十七个时代中,他见证了无数场战役,无数次尔虞我诈,无数次生离死别之后,他的心早就如尘埃一般沉淀下来。 从懵懂到成熟,直至看破一切的冷漠,变成了我立刻就要遇见的那个脾气古怪、相貌丑陋的老道人。 吴言一定还记得我,清楚我就是当年那条鲤鱼精的转世,才会魂穿千里,来这座踏云观找我。 正想着当年的往事,一道缥缈如烟的气息出现在我的身后。 吴言老道古道清风、手持拂尘,似乎每一个朝代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记都化作了一道道深刻的皱纹,神秘的写满了他的身体。 若是初见,我定会被吴言老道脸上那双一只看天,一只看地的诡异眼珠吓尿。 可现在我再看见那双眼睛,脑海中想起的就只有对我百般呵护的大巫师父和胖嘟嘟的地生胎徒儿。 虽然地生胎变了样子,但他会来找我,便是还认我这个师父。 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动容,记忆里我根本就没有教授过地生胎什么法术,更没告诉过他什么做人的道理。 可他对我这个师父的关心,一直持续了两千年都不曾改变。 对了,一定是北冥鲲和绯虞代替我教导他的…… 过了那么久,也不知他们现在过得如何? “善人,寻人呐还是找物?”吴言老道见了我,诡异的眸子里出现了一些难以令人察觉的晶莹,顿了顿,他用一种高深的口吻问我。 我便接着他的话,“寻人,现在已经找到了。” 吴言老道一怔,狐疑的皱起发白的眉毛,“善人寻得,莫非是……” “就是你。”我微微一笑,忍不住就想要伸手,像他小时候那样伸手摸一摸地生胎的小脑袋。 手伸到一半又生生停下,我的地生胎徒儿早就长大了,变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 我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再去摸他一个老人家的脑袋,似乎有些不太尊重。 但吴言老道却十分期盼我会做出当年的动作,激动的深吸了两口气,有些颤抖的开口:“善人是不是还记得,曾今有一个心智未开的地生胎,它没有眼睛也不会说话。” 吴言老道不愧是活了两千年的人精,只有他立刻察觉我微妙的变化。 我的眼眶酸胀起来,却忍着没有流泪,继续着两千年前的习惯,轻柔的摸了摸吴言的脑袋。 “师父,是真的是您!徒儿已经等了您两千年,您怎么现在才来。”无言老道扔了拂尘便双膝一软跪在上,早就没了一开始仙气十足的范儿,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活像个老小孩。 我言简意赅的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给他听,还将未来会发生的邪神事件也一并说了。 听完这个曲折离奇的故事,吴言抹了一把泪,找来两个垫子与我盘膝而坐。 “师父料事如神,徒儿来这里确实是想要说服师父的转世,拜我为师。可师父既然还记得前尘往事,那拜师这件事就多此一举了。只是徒儿有个不情之请,请师父无论如何都要亲手杀了赢湛,让他灰飞烟灭。” 我正在喝茶,差点喷了吴言老道一脸,“为什么?!” 说起来,吴言老道似乎一直就记恨着赢湛,曾经也不止一次让我与赢湛断绝关系。 吴言老道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摇头道:“师父糊涂啊,师父莫非忘了,身上还带着月红线的诅咒,生生世世都要会变成天煞孤星,克夫克子,妻离子散,不得善终啊!” “我没忘。可这和杀死赢湛有什么关系?” “没有解不开的诅咒,也没有永世的秘密。” 吴言老道压低了声音,两只方向各异的眼珠子缓慢的向我所在的位置移动到同一直线上,凝重道:“要想解开诅咒,就需要系上红线的一方亲手杀死被系上红线的一方。” 我魂不守舍的走出踏云观,一袭墨色的身影便从一颗百年青松上跃下,闯入我的视线。 “上面风景很好?” “树顶上可以看见观,观里有你。” 赢湛平淡说的着,似乎不知肉麻为何物。 “方才那个道士与夫人说了些什么?”赢湛墨色的瞳仁宛若深不见底的黑洞,肆意的侵占着我的视线。 “恩……他是我的…师父!” 我决定忘记吴言老道告诉我的关于解开诅咒的办法,若要我杀了他,还不如让我杀了自己。 “为夫怎不知,夫人还有一个师父?” “说来话长,反正我们有三世师徒缘分就对了。还有,拜师之后,有很多好处,喏~夫君且看!” 我故作高深的从背后掏出一只黄铜制成的雕刻螺纹的罗盘,和两只不停在掌心中打转的活眼珠。 “活眼罗盘?”赢湛准确无误的说出了这件法器的名称。 所谓的活眼罗盘,就是将吴言老道的那两只上可窥天,下可探地的眼珠子挖出,放在特制的罗盘上,之后眼珠便会在罗盘中旋转,最后停顿在固定的位置。 而这双眼珠停顿的方位,左眼为经,右眼为纬,对应了地图上的经纬度,就能锁定赢湛肉身藏匿的具体地点。 赢湛并不理解经纬度的概念,我花了好一番唇舌才说明白。 他按照我的话,在罗盘上轻轻吐出一口气,感受到赢湛气息的两只眼珠,幽幽的悬空而起无声的八字形旋转起来。 等到眼珠落定,我打开手机地图输坐标,立刻锁定了秦岭西南面一处叫做牙沟的断崖。 我迫不及待的赶到牙沟,发现这处崖壁上只有靠近山顶附近的三四个岩洞,而赢湛的肉身定在其中一处。 “乖乖等着,不许乱跑。”赢湛揉了揉我前额的碎发,云靴原地一蹬,便如穿云箭冲上了陡峭的山崖。 估计是上一次我在秦岭把自己弄得过于狼狈,赢湛才会将身先士卒,替我先去探路。 看着如云雀一般逍遥优雅的飞跃在碎石树梢之上的颀长身影,我的嘴角不由温暖上扬。 找个阿飘做老公,还是有很多好处的嘛~ 赢湛从低往上,依次查看了四处洞穴,都是无功而返。 他想要进入位于断崖顶端的最后一处洞穴时,强悍的身体居然被洞穴中某种更加霸道的力量反弹出来。 我立刻判断出,那个山洞里有阵法,而且很有可能就是针对赢湛布下的! 我的胸口猛烈的跳动起来,要是没有猜错,那里应该就是藏着赢湛肉身的洞穴了! “带我上去!” “如夫人所愿~” 闻言,赢湛一把搂住我的侧腰,将我带到了洞穴外。 洞穴的入口处长满了墨绿色的苔藓,湿润黏滑,饶是经验最丰富的采药人也无法攀登上来。 我能稳稳的站在洞穴前,完全是仰仗了赢湛支撑着我的身体的那只大手。 我试探的想要将手探进洞穴中,可刚一伸手,那些围绕在洞穴内外密密麻麻的苔藓便一齐猛地收缩了一下,紧接着一道无形的力量便如洪水一般扑向我们。 “啊啊!”我在半空旋转了三百六十度之后,重新落回赢湛的臂弯里。 赢湛眼眸低垂,修长的睫毛纹丝不动,略带蕴怒的晲着我,“当心。” “哦~”我吐了吐舌头,“再送我去洞口一次,拜托了~~~” 赢湛下意识露出的冰山脸,在我略显生疏和造作的撒娇之下,转变成无奈,“最后一次。” “ok!”我在他那张近乎无暇的侧脸上响亮的波儿了一下。 再度来到山洞前,我已经有了主意。 山洞中的结界,不出所料便是由遍布山洞的苔藓作为阵眼才能应验,我只要想办法毁掉这个阵眼就能顺利破阵了。 身为天煞孤星,我的血液是解开墨玉棺椁的唯一钥匙,换言之我的血也可以解开这个世上的绝大部分的封印。 想到这里,我毫不犹豫的咬破手指,将自己的鲜血滴进在苔藓上。 第230章:牺牲小我 第230章:牺牲小我 我的血液接触到苔藓之后,苔藓立刻发出了一种被烧焦的爆裂声,并且有一小块苔藓从墨绿色变成了干枯的黄。 随着我滴下的血液增多,枯死的苔藓数量也急剧增多,不出片刻,苔藓枯萎的症状便如星火燎原一般急速蔓延开。 笼罩在洞穴中的力量也在不知不觉间散去,我再伸手探入洞中,接触到的只有一股阴冷的气流。 “破阵了。”我兴奋的说着,从赢湛的怀中蹦跶到洞穴中。 没了阵法的守护,洞穴中的景观一目了然。 洞穴宽约两米,深达三米,尽头摆放着一口极其简易的薄棺,棺盖随意的盖着,没有钉上钉子。 我和赢湛对视了一眼,“应该就是这里了。” 赢湛上前一步,长袖一挥,便将棺材盖掀开,露出了一具躺在棺材里,双目紧闭,与赢湛的魂魄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 我激动的差点说不出话来,赢湛的肉身找到了。 只要他魂归肉体,就不用在做鬼,我们之间的结合也就不算人鬼殊途,违背天条。 赢湛静静的注视着棺材中的男子,似乎有些无措。 我伸出双手,轻轻的推了下他结实的后背,将他轻飘飘的魂体送入了那具沉睡多年的身体中。 赢湛的魂魄消失了! 这一瞬,让我有些无法适应。 可当棺材中,那个精致的宛若艺术品的男人,缓缓的颤动了一下睫毛。 我又止不住心潮澎湃起来! 他的眼睁开了,亦如记忆中最璀璨的星眸; 他的喉结滑动了,绝美的唇微微开启,喊出了我的名字,“元宵?莲缀?……夫人!” “我在!”我动情的扑进了他的怀里。 我知道,在魂魄与身体归一的同时,他的记忆也在刹那间融合在一起,记起了从秦直今发生的所有事情。 包括,我的前世。 我的侧脸紧紧的贴在他的胸口,可以感受到衣衫下强而有力的心跳,和从他完美的身躯传来的炙热体温。 他是活的,我的赢湛,是活人! “太好了!”我失声痛哭,将憋了两千年的眼泪一并挥洒。 赢湛用力的拥着我,几乎想要将我瘦小的身躯塞进他胸口的位置,永远的据为己有。 “你怎么又在哭?” “呜……我这是在笑!” 我咧着嘴笑的灿烂,眼中的泪也落得痛快。 赢湛疼惜的捧起我的脸颊,神情的望着我,嘴角的动情的扬起一抹弧度。 他的唇吻得十分小心,仿佛吻着一件稀有的易碎品,温热的唇瓣轻轻的落在我的额头,眉眼,侧脸,直至寻找到我呼吸急促的双唇。 也说不清,这个吻是谁先主动加深的。 我只记得,这一刻,这一吻,仿若说尽了地老天荒。 就在我们吻到深情处,一阵诡异的咳嗽声突然从洞外冒了出来。 之所以说这咳嗽声诡异,乃是因为我们所处的山洞位于地面六百米之上,且洞外就是断崖,并无落脚之处。 受到惊扰,赢湛眼中立刻涌出一抹冷冽。 但他的充满了肃杀的眸光在看向洞外的那一刻,瞬间产生了一种让我十分陌生的敬畏。 我惊愕了,赢湛居然也会露出敬畏之色。 顺着他的目光望去,一朵被金光围绕的祥云悬在洞穴外,两位气度不凡的老者立于云上。 一位身着紫金长袍,手持蓝锦书卷,似乎是一个来自古代的书生。 另一位看打扮是一名武将,穿着盔甲,手持宝剑,两眼炯炯有神。 总的来说,这两人一看就不是凡人。 见我们站起来,书生模样的人对着赢湛谦逊一笑,抖开了手中的蓝锦书卷。 “玉帝有令,秦人赢湛,放粮赈灾、治病救人、开荒垦种……如今功德已满……” 赢湛做了个暂停的手势,别过脸对我的微微一笑。 我只觉得一阵微风从我的面前吹过,那念着蓝锦书卷的老者说话的声音就静止了。 赢湛封闭了我的听识,一种不好的预感悄然萌生,可我却只能学者赢湛的模样,努力的扬起嘴角,假装不知这二位老者来此的目的。 很久之前,我就知道赢湛之所以将自己的魂魄与肉身分离,乃是因他不愿位列仙班,成为高高在上的神。 他为了我,选择留在凡间,即使只残存一缕魂魄。 再次相遇之后,他的魂魄回归肉体,曾经的功德也会重新出现在上天的功德簿上。 这两位踏云而来的老者,就是前来将赢湛邀上天宫,印证仙位的天仙。 “夫人。”送走二位仙人,赢湛走向我,他温润的声音也传入我的耳中。 我迟疑了片刻,“你怎么没有跟他们走?” “做神仙不能讨老婆~为夫不去。”赢湛弯曲手指,抹去了我快要溢出的一滴泪。 我眨了眨眼睛,有些不知所措,“可以不去?” “那是自然,以后为夫不会再离开你。”赢湛在我的脸颊亲了亲,扶我坐在薄棺的一侧。 我们相互凝视着,我喜极而泣,傻乎乎的笑出了声,“吓死我了,原来可以不去。” 赢湛宠溺的将我的脑袋,压进他的胸膛,温暖的手掌有一下没一下的轻拍我的后背。 我用力吸了下鼻子,挣扎着从他怀中坐起来,两只小手紧紧抓着他精致的没有一丝褶皱的衣领,“告诉我,我死之后的这么多年,你是怎么过的,我想要知道,每一件小事都想知道。” 赢湛扮起我的下巴,略带惩罚的加重了几分力道,却控制的极好,让我无法从他掌心中逃脱,也没有将我捏痛。 墨色的眸子如夜里的云层,笼罩在我的视线上方,伸出骨节分明的手指,戳了戳我的胸口。 “夫人还是先交代一下藏在这里的秘密吧。” “还是被你察觉了……”我无奈的深吸了一口气,打算将我从现代穿越回秦朝,最后再回到现世的经历全盘托出,“你也知道在上一世,我是一条成精的鲤鱼。可我却不是因为轮回出现在秦朝,而是用了那只暗红色的珊瑚镯子打开时空隧道,从这个时代穿越回秦朝的……” 我絮絮叨叨说了整整一下午,才将自己如裹脚布般的拢长的故事说完,然后拖着下巴,一瞬不瞬的望着赢湛渐渐变得复杂和心疼的眸子,“我的故事说完了,轮到你了!” 赢湛眼眸低垂,修长的睫毛笼出了一片好看的扇形阴影,“为夫一直住在北冥的石头屋里等你,等了几百个年头,等了几十个朝代。北冥鲲从来不肯谈到你,甚至不肯透露你的死因。直到大约过去了一千五百多年,北冥鲲与绯虞也离世,为夫再也受不了北冥漫长孤寂的日子,也为了逃避隔三差五而来的天仙,便将自己的魂魄与肉身分离,分别封印在不同的地方,陷入沉睡。” “等等等等!你说北冥鲲与绯虞怎么了?” 赢湛的自述,印证了我之前的猜测。 让我诧异的是,威名赫赫的妖王北冥鲲和绯虞的离世。 “那二人早在五百年前就寿终正寝了。北冥鲲的真身乃是鲲鹏之子,身负传承鲲鹏血脉之责任。但刚出生的鲲鹏未经教化,性格十分凶残,每一只鲲鹏在成长过程中几乎都会吞噬掉生养他的母亲,才能茁壮生长。这也是北冥鲲活了将近一万岁,都不愿娶妻生子的原因。而绯虞钟情于北冥鲲,明知飞蛾扑火,也毅然决然。二人的情愿纠缠了一千多年,直到北冥鲲万年大限将至,绯虞以死相逼,北冥鲲才答应娶她为妻。又过百年之后,北冥鲲寿终正寝,绯虞独自生产下遗腹子后,被年幼的鲲鹏所吞噬……” 说到这,赢湛停顿下来,安慰我道:“这看似一个悲剧,实则北冥鲲与绯虞都得到了最想要的东西。”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但只要抓住幸福的那十分之一,就足够人回味一辈子了。”我感叹着,越发珍惜能够在一起的日子。 赢湛扬起眉梢,“千辛万苦了两千年,一辈子怎么够?” “不够?” “不够!为夫要你的生生世世。” 眼见又要被妖孽压在身下,我赶紧反守为攻,化身八爪鱼将他先按住。 “北冥鲲和绯虞的孩子现在在哪儿?” 赢湛眼中显出了一丝落寞,“据说鲲鹏需要历经五百到一千年才能长大成妖,在它还不够强壮之前都会躲在隐秘处,直直成妖,才会现世。对了,除了为夫,还有一个人也等了你两千年。” “谁?”这回,我可是真的二丈摸不到头脑了。 赢湛神秘的扬起嘴角,“那人自称是夫人的债主。” “所以说,到底是谁?”我思来想去都不记得有欠过别人的债。 好奇害死猫,我现在真的是好奇死了! “不可说。”赢湛竖起了一根修长的手指在我面前摇了摇,气得我牙痒痒,“夫人很快就能见到他了。” 说完,赢湛便溢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想要咸鱼翻身,重新将我按在身子底下。 我张开嘴,对着赢湛在我眼前晃悠的手指就不客气的咬了一口。 “哼!不说算了!还有正经事要办,先回家。” “什么正经事?” “对付邪神!” 睨着赢湛欲求不满的帅脸,我心中的怒气瞬间平息了,果然欺负喜欢的人是一桩乐事。 只是现在的我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得罪了一个不得了的妖孽。 往后,有的是我腰酸背痛,被“宠爱”的爬不起床的日子~~~ 待我们回到家,客厅简朴的长板凳上已经如打麻将一般围坐着四个人。 吴言老道带着他的三个徒儿从湘西千里迢迢赶来秦岭,与我共商讨伐邪神的大计! “师——!”吴言老道听见我的脚步声,立刻带着三个徒儿站起来,想要给我磕头。 好在,被我阻止了,抢先说道:“师父,您的活眼罗盘完璧归赵!” 吴言老道莫名的张大着嘴,我托住他的下巴让他的嘴巴闭上,凑近他耳边悄声道:“我收你为徒乃是上一世的事情。未免吓到我的外婆和街坊邻居,这一世,还是由我拜您为师吧。” “可是——” “没什么可是,这是为师的命令!” “那……好吧!” 吴言老道惶恐的点了下白发苍苍的脑袋,接过两颗眼珠塞进眼眶中,依次向我介绍他的三个徒儿。 “孔张,牛翻天,景千夏,快来见过你们大师姐!” “啥?师父,您没老糊涂吧?!咱们可是先进门的,凭啥叫那黄毛丫头师姐?!”牛翻天第一个表示不满。 第231章:解开诅咒 第231章:解开诅咒 吴言老道抡起拂尘就往他脑门上敲了个毛栗子,吹胡子瞪眼的骂道:“叫你叫,你就叫,敢说个不字,看我不打烂你的屁股。” “哎呦!师父,屁股在这里,您别揍我脑袋!”牛翻天捂着头上叠起来的三个大包,躲在了孔张身后。 孔张身为老大,以身作则的在我面前双手抱拳鞠了个躬,然后带上口罩十分腼腆的喊了我一声:“在下孔张,见过师姐。” “景千夏,见过师姐。”景千夏还是梳着两条标志性的麻花辫,大方的对我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 牛翻天躲在孔张身后偷看,见到吴言老道作势又要举起拂尘揍人,赶紧喊了一声,“师姐好,我是你可爱小师弟牛翻天。” 我忍不住偷笑,回礼道:“王元宵,见过师父,见过诸位师弟师妹。” 走完了套路,我拿了一只画笔,将文化大厦的地图和邪神的模样大致画了出来。 虽然我画的十分认真,纸上的图案却还是十分“劣质”,用艺术的角度来说绝对可以称之为“野兽派”。 牛翻天和景千夏想嘲笑我,被吴言老道那两只惊世骇俗的眼珠子一瞪,只能死憋。 年迈的外婆见我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女生,摇身一变成为了懂得各种玄法秘术的专家,差点没跌破眼镜。 都说瞎子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是他们的心眼却比任何一双肉眼都要看的通透。 见我头头是道的对着四人下达命令,外婆便明白了我的变化,搬了一张小板凳坐在院子里,悠哉的洗菜剥毛豆。 她此刻的背影,就像是村子里特别寻常的一个家庭主妇。 这或许就是外婆一直想要的生活吧,平凡、简单。 赢湛也没有打扰我,只是交叠着两条黄金比例的大长腿,靠在摇椅里微笑着看着我。 直到听见我说的那句:“牺牲小我,用我的身体做苦肉计,引出邪神真身!”的这句话,才如弹簧一样从摇椅上站起来,冷冽的阻止:“我不同意!” 我伸出食指指向一脸无辜的孔张,“别担心,那个帅哥有一块尸体农场,无论是却胳臂少腿,还是独眼龙弱智,但凡还有一口气的人,他都能治好。” “那也不行。”赢湛一口回绝。 我不服气的嘟嘴:“为啥?!” “因为我会心痛!” 赢湛深邃而又坚定的目光告诉我,若我再坚持,他很有可能会用绳子把我困成一个粽子直接扔在床上,好好调教。 吴言老道感受到剑拔弩张的气氛,小心的提议:“我看你身上的灵气也挺多的,要不,你代替她?” “行!” “不行!” 我和赢湛同时回答,吴言老道被我们怒气冲冲的和声震慑的后退了好几步,捂着嘴不敢再插话。 争论了半天,我和赢湛都互不相让,最后我不知怎么的冒出了一句:“反正you jump ,i jump .” 闻言,赢湛得天独厚的脸孔上浮现出一抹疑云,“夫人说的是什么?” “额……”我绞尽脑汁的解释这句泰坦尼克号里的经典台词,灵光一现,“你不是说过,我们不会再分开么,要不一起当诱饵?” 赢湛沉默了片刻,嘴角扬起一个无可奈何的弧度,学着我的样子,比了个ok的手势。“如你所愿,you jump ,i jump .” 我们计划,明日一早就去消灭邪神。 晚上,吴言老道把我从赢湛身边借走了十分钟,诚心诚意的向我磕头赔罪。 我自是觉得承受不了老人家的跪拜,将他扶起来,“咱们就不能站着好好说话么?” 吴言老道抹了把泪湿的眼角,“当年我用这双天眼遇见了你的未来,知道你会转世在王家。便早在三百年前,就预谋让你的祖先就开始憎恨赢湛,还将当年你给赢湛画的肖像藏入黑伞之中,写上了‘若见此人,必杀之’七字。也是我将赢湛的骨灰盒交给王婆,希望日后能让你亲手杀了他,解除红线的诅咒。可我若真的这么做了,师父一定会恨我一辈子的!” “都过去了,藏在黑伞中赢湛的画像,十几年前就被外婆不小心滴上了墨,无法辨认容貌了。不过,倒是还有一件事情,需要你的帮助。” “但说无妨。” “帮我弄掉这个!”我举起绑着秦玉郎给我的红线的那只手,在吴言老道的面前晃了晃。 后者挥舞了一下拂尘,“这还不简单,杀死邪神之后,我就让孔张在为师父您重塑肉身时,顺便将这只手也换了。” “还有一件事。” “师父请说。” “以后不要叫我师父,现在你才是我的师父,以后叫我元宵就可以了。” “哦哦!师父说的是。” “你说什么?!” “我是说……元宵说的是。” 翌日,我们六人整装向文化公司出发。 这个地方无论是星期几都人满为患,我便让吴言老道略施法术,让文化大厦里的火警灯全都亮起来,将在大厦中上班的人群疏散。 邪神虽然有神格,却依然是一个邪物,白天阳气旺盛,能有效压制他的邪气。 走在空空荡荡的文化大厦的走廊里,楼梯处的一道对话,引起了我注意。 “先等一下,等他们离开在行动,不要引起恐慌。”我叮嘱道。 吴言老道等人对我点点头,景千夏好奇的踮着脚尖走到楼梯口,探头偷看。 她似乎看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激动的捂着嘴,八卦的对我招手,无声的开合着嘴巴。 我读出了她的唇语:快来,这里有大明星! 我也被吸引过去,只见rose lee毫无形象的坐在楼梯中央,精致唯美的巴掌脸痛苦的拧成一团,双手捂着红肿的脚脖子,不远处的楼梯上还凌乱的落着一只十二公分的名牌恨天高。 一看就知道,我们的国民女神rose lee在电梯关闭后,决定走楼梯离开公司,却一不小心被恨天高崴了脚! “要不要帮帮她?”景千夏仗义的问我。 我已经听见了另一道脚步声,故作高深的摇头,“嘘!” 片刻后,那道脚步声快速从上面的楼层靠近,一个面容清秀,发型清爽,穿着笔挺警服的男子急匆匆的出现。 此人正是墨白! “女士,需要我帮你吗?”墨白说着已经在rose lee身前停下脚步,蹲下身子,想要背她。 rose lee迟疑了一会儿,伸出雪白的藕臂攀上了墨白的肩膀。 好一个“烂俗”的英雄救美! 偏偏rose lee脸上露出的羞涩的笑,证明了素来脱俗的她,还真的恶俗了这一遭。 看完这场偶像剧的开场,我转过身,做了个继续前进的手势。 我们的目的地,就是rose lee的休息室。 rose lee还不知道她精心浇灌的玫瑰盆栽就是那吃人不吐骨头的邪神! 推开休息室的大门,几个熟悉的人影已经坐在那张铺着天鹅绒的真皮沙发上等着我们。 林社长面色惊囧的站在门边,手中颤颤巍巍的端着一只茶壶,似乎是在招待客人。 他的爱犬小少爷被一只长满了根茎的大脚踩在脚下,两颗黑溜溜的狗眼中装满了生不如死的哀愁。 而控制着这一人一犬的,就是从墓室中逃走的秦玉郎! 秦玉郎褐色的瞳仁中装载着某种近乎变态的温柔,抚摸着一盆放在他膝盖上的玫瑰花的花瓣。 而玫瑰已经含苞待放,依稀露出的花苞中,一双无辜又无比贪婪的双眸窥探着我们。 秦玉郎的手指被花苞中的人无情的咬掉了半截,但他依旧啜着笑,毫不在意。 “我本不想杀你们,可乐儿必须复活,而你们在她最饥饿的时候闯了进来。” “废话少说,有种就上!”我对着秦玉郎勾了勾手指。 反正原本的几乎就是用苦肉计,让我被邪神吃进肚子里,等到邪神吸收了我的血肉,吃饱喝足之后才会露出真身。 只是我们都想不到,秦玉郎居然会将解忧公主的魂魄附于邪神之上。 他这么做的目的,已经不是单单想要复活解忧那么简单了,恐怕他还想要借助邪神之力,满足更大的野心。 端着茶杯的林社长早就吓的屁滚尿流,趁着两帮人争锋相对之际,想要脚底抹油。 但邪神已将这个房间里的所有生物都视为猎物,他前脚刚跨出休息室大门,邪神的触手就在缠绕住了他的后脚,将他拖回到秦玉郎脚下。 种植着邪神的花盆下“刺溜刺溜”的伸出了无数紫色的触手,用极快的速度在林社长的身上交织出一张大网,吸干了他体内的水分。 “饿~”花瓣中,解忧公主的魂魄打了个饱嗝,舔舔唇对着我们又露出了贪婪的神色。 秦玉郎阴险的裂开嘴,“乐儿今天的胃口真好,多吃点,你才能尽早康复~” 看着林社长眨眼之间就从一个人变成一具干尸,我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后背凉飕飕的,似乎有一条触手悄然向我靠近。 赢湛也感知到了触手的靠近,一个华丽的高抬腿,将从半空中向我后脖子处袭击的一条紫色触手踩成了烂泥。 “他们不好对付,让我助邪神大人一臂之力,求求您了!”小少爷此刻已经从一直沙皮狗露出了原型。 变成一个瘦骨嶙峋,肚皮却异常肿胀的浑身长满了白毛的妖精,秦玉郎的鞋底就压在他高高凸起的肚皮上。 身为邪神曾经的饲养者,小少爷深刻明白,想要让邪神停止进食,就只有让它先吃饱这一个办法。 我几乎能从小少爷贼溜溜的眼睛里读出他的想法,他一定在努力祈祷,邪神吃掉我们之后就饱了,如此他就能保住小命。 “好啊~”秦玉郎兴致盎然的抬起脚,眉眼间恶毒的神色却是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样子。 虽然我和赢湛约定了you jump ,i jump ,可我却没有真的打算让心爱的男人也尝试一番被硫酸腐蚀的痛苦。 我后退了半步,做了个请的手势,“夫君,帮忙搞定一下这只癞皮狗。” 赢湛狭长的眼底满是不屑,还是挡在了我的身前。 在这之前,赢湛从没见过小少爷,也不知它有什么绝技。 我却清楚这妖精的斤两,身为一个好吃的妖精,小少爷只有一个绝招,那就是跑得快! 甚至,在类似于电梯包厢这种封闭又狭小的空间里,小少爷都能利用快速移动来隐藏它的本体。 可想而知,它的速度能够快到何种程度。 第232章:你们都是假的 第232章:你们都是假的 赢湛随手抓了两下,都被小少爷溜之大吉,不得不认真起来。 我则趁着赢湛被小少爷吸引了注意力,主动伸手握住了一根向我靠近的紫色触手。 “呼——!”耳边风声猎猎,一转眼我就被无数藤蔓缠绕住,包裹在一个类似于茧的东西里。 这种情况我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也不挣扎,也不惊慌,反而有些庆幸。 我成功支开了赢湛,完成了一个人上演的苦肉计。 触手编制而成的巨茧之外,我听见了赢湛拼命挥拳的低吼声。 但他打了七八下之后就停手了,聪明如他,很快就明白了我的用意。 触手上分泌的粘液,已经如硫酸一般侵蚀着我的身体,并且慢慢的积聚想要填满茧的整个内部空间。 “十五、十六……三十、三十一……” 我咬牙切齿的数着数,上一次我在巨茧中支撑了至少三分钟。 然而,当解忧的魂魄控制了邪神之后,触手吸取人类精元的速度也明显增快了。 还没数到六十,我就有点站不住了,浑沌的黏液中,我的腿或许已经变成了两条白骨。 与此同时,巨茧之外的打斗声也愈发猛烈。 又过了几秒钟,只听见吴言老道扯着沙哑的喉咙高喊:“本体现身了!” 一阵巨大的剑气,就将整个巨茧切成了两半。 我这才得以重见天日,如一片被浸湿的羽毛,狼狈的落入赢湛的怀中。 赢湛心疼的抱着我,脱下他的长衫包裹住我变得伤痕累累的身体,恨不得将在我们身边痛苦扭曲的邪神碎尸万段。 可不需要他动手,邪神也已经活不长了。 我的苦肉计见效了,邪神吸取了我这个“高级补品”,果真露出了一条肉色的近乎发白的触手。 那条触手,便是血神的本体! 吴言老道没有半刻犹豫,手起刀落,将那条发白的触手切成了两半。 一时间,邪神伸展出的无数触手都像是一起承受了这样的痛苦,狰狞的抽出伸缩着,不死心的拧成一团。 “徒儿们,作法请出三味真火!”吴言老道高喊着,咬开自己的食指在另一只手的手心上写了一下血符。 闻言,孔张、牛翻天、景千夏立刻围着吴言老道坐在的东侧,各自站在了南、北、西三个方位,将咆哮着的邪神围在中央,异口同声的吟唱着咒语。 “我拼了这条命,也不会让你们再伤了我的乐儿!”秦玉郎从他的身体中拔出了一根长满了倒刺的藤鞭。 凌空一甩,鞭子便如灵蛇,对准正在聚精会神吟唱咒语的吴言老道的脖子飞去。 只可惜在失之毫厘的距离,被一只孔武有力的大手捏住了鞭头! 赢湛漠然的看着秦玉郎,就像在看一个注定的失败者,不带一丝怜悯。 另一边,吴言老道等人已经念完咒语,一道蓝色的火星从天空突然出现,不偏不倚的落在了邪神身上。 那火苗便是三味真火,一经碰触,就如同妖异的蓝色妖姬绽放出神秘而又炙热的烈焰,吞噬着周围的一切。 “轰——!” 所有的触手都在顷刻之间被三味真火点燃,处在花心之中的解忧公主发出了尖利、痛苦的惨叫! 那双从花心中探出的双眼,似乎有那么一刻从极端的贪婪和食欲中恢复了一丝清明,对于自己的遭遇流露出几分绝望和即将解脱的期盼。 最终,这一切都消失在湛蓝色的大火中。 “乐儿?撑下去乐儿!”秦玉郎慌乱的大喊着。 解忧公主的喊叫在火焰中变得几不可闻。 赢湛抓紧的鞭头松懈下来,秦玉郎扔下鞭子,跌跌撞撞的走到被烧的不能动弹的邪神面前。 在谁也不能预料的情况下,冲进了火海,张开双臂紧紧的保住了满身是火的解忧。 “秦玉郎,你疯了,快出来!”我还念着两千年那个单纯、淳朴的秦玉郎。 在世人眼中,他是个罪人,做了十恶不赦的事情。 可他犯下的最大的罪,仅仅是因为他爱上了一个不属于她的女人。 秦玉郎的身体被三味真火吞噬了,浓烈的烟雾中,我们看不见他的表情。 但他的声音却透露着惋惜和不甘,“就当我疯了吧,我只是希望有个人能爱我。” 大火整整烧了三十分钟,将一切都烧成了灰烬。 除了被烧成焦炭的vip休息室,在秦玉郎与解忧公主拥抱的地方还留下了一颗焦黑的种子。 赢湛捡起种子放入我的掌心,“夫人可知这是什么种子?” “我知道……” 它的名字叫做并蒂莲,顾名思义,便是同一茎上生出的两朵莲花,是极为珍惜的品种。 真好啊,不经一番寒彻骨 怎得梅花扑鼻香? 秦玉郎和解忧公主兜兜转转,走了那么多的弯路,虽然不再是人,却终能变成一株并蒂莲永远守在一起了。 而我和赢湛之间,却还有红线的诅咒无法摆脱…… 那日我失血过多,陷入了深度昏迷。 等我醒来,已经是半个月之后的事情。 睁开眼,就看见赢湛那张帅的人神共愤的脸孔,附在我面前对我勾魂一笑。 我像一株植物,穿着简单的粗麻布依,生长在那个叫做尸体农场的地方。 那些被邪神吞噬的身体全都依靠着土壤中神奇的养分,恢复如新。 我看了眼左手,手腕上光滑细腻,再也找不到秦玉郎系上的那根红线的影子。 我真傻,秦玉郎已经死了,红线自然也一并消失。 再看了眼左手,赢湛为我系上的红线还结实的捆绑着。 我不由自主的笑了,赢湛低下头吻住了我的唇,在我耳边低语:“凡人功德圆满之后,愿入仙班者称之为上仙,可享永寿。拒入仙班者称为散仙,寿命天定,但死后却不必轮回。” “原来,我的夫君是散仙。” 我以为赢湛怕我在地里睡久了觉得闷,想要给我普及一些知识,逗我开心。 “那么夫人可知,散仙死后,会去到哪里?” 我好奇的摇摇头。 赢湛抬头看向了西方的天空,“是一个叫做洞天福地的仙境,永受福禄。那个地方看似与世无争、无忧无虑,但没有夫人的地方为夫不想去。” 慢慢的,赢湛又将视线转向我,这一次他如深潭般莫测的瞳孔中波澜起伏,让我莫名有些不安。 我不由微蹙眉头,被那只长着薄茧的指腹轻轻揉开。 “所谓功德,积善而累,积恶而消。积善很难,往往需要数十年如一日。积恶却很容易,只需要杀几个人便可。为了活时留在人世间,还有死后进入轮回。我不得不杀掉了一些人,来消除我的功德。” 说到这里,赢湛的视线暗淡下来,看向我身边的位置。 我也不解的顺着他的视线看去。 这一看,差点把我震惊得魂都掉了! 只见,身边原本黑色的土壤已经被鲜血染成了红色。 吴言老道,孔张,牛翻天,景千夏,还有将我养育成人的外婆都横七竖八的惨死在血海之中。 “是你……杀了他们?!”我的声音颤抖的不成样子。 根本不能相信,赢湛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可他轻描淡写的回答却如冰雹一般把我勉强维持住的理智砸的粉碎,“恩,我杀的。” “不,我不信!这是梦,噩梦,我一定还没醒!” 我崩溃了,紧闭着眼睛,情愿做一只自欺欺人的鸵鸟。 赢湛修长的手指眷恋的划过我的侧脸,将一把冰冷的硬物递进我的手中。 “介不介意再杀我一次?这样红线的诅咒就能解开。我也能再作为一个凡人等着能够遇见你的每一个生生世世。” 赢湛说着,用他微凉的大手包裹住我的颤抖的小手握紧了那把曾经伤害过他一次又一次的血霁。 我的脑中一片混乱,完全石化了,甚至忘了哭。 直到一滴滚烫的充满了咸腥味道的液体从赢湛的胸腔滴落在我的脸上,才骇然惊惧,血霁已经用我的手插入了赢湛的左胸。 这一刀,准确的全部刺入了他的心脏,赢湛若真的变成了凡人,必定必死无疑。 他倒在了我的身边,嘴角还啜着一丝令人心痛的笑。 我花了好长时间,都没有让自己平静下来。 似乎这一刀下去,不止杀死了赢湛,也将我一并杀死。 我也想不通,他为何不杀别人,偏偏要杀了我所有在乎的人,包括他自己…… 或许从一开始,看似冷静的赢湛就比秦玉郎爱的还要疯。 我就这样,不哭不闹不动的躺在血色的土地里,感受着赢湛早就变成冰凉的身体,如一个死人。 月亮升了起来,身边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 一些脚步声陆陆续续的向我靠近,接着便是沾满了血迹的吴言老道的老脸。 “恭喜恭喜!”吴言老道眉开眼笑的对我抱拳。 景千夏,牛翻天你和孔张也一副乐呵呵的模样,唯恐天下不乱的笑着。 我疯了,我一定是也疯了。 不然,死去的人怎会复活? 我那个被挖去眼珠子的外婆也不会又长出了一双新的眼珠。 “元宵,别睡了,快去地府把姑爷找回来啊!” 外婆用她穿着布鞋的小脚顶了顶我的屁股,想要让我站起来。 见我还是如烂泥一样,索性拔出插在赢湛胸口的那把血霁,将连接着我和土壤之间的根茎都割断了。 众人一起将我七手八脚的扶了起来。 “你们都是我幻想出来的,都是假的,都是假的……” 我喃喃自语着,眼泪这才似决了堤一般夺眶而出。 外婆的眼睛十分漂亮,是那种具有古典气质的丹凤眼,她让孔张端了一碗水泼在我的脸上。 我这才清醒过来,辨认出眼前的这些人有影子,有体温也有心跳,他们都是大活人。 可为何他们都复活了,只有赢湛还声气全无的躺在地上?! “这是怎么回事?” “姑爷没告诉你?也难怪,他怕你下不去手,才和我们商量,演了这出戏。” 外婆的眼睛真是越看越好看,我几乎能想象出外婆年轻的时候有多么美丽动人。 景千夏满是羡慕的插嘴道:“不是演戏,赢湛虽然没杀我们,却是真的亲手杀了你的外婆。不过,他也是为了王婆好,这样王婆才能借助这片神奇土壤的功效重新长出一双眼睛。而我们只是在身上洒了些猪血,然后喝了一点孔张大师兄新发明的安眠茶而已。” “那赢湛呢?他也会再活过来?”我心中五味陈杂,又气又急又激动的看着孔张。 后者摇摇头,吴言老道解释道:“唯独赢湛不能复活。你杀了他之后,必须等他转世轮回,这红线上的诅咒才能解除。所以,赢湛这会儿应该已经去奈何桥上排队了。” “正是,元宵你现在走家去地府,或许还来得及再见上他一面。”外婆说着,拉着我的手走进屋子里。 屋内摆放着一张祭桌、一口棺材和七支蜡烛,应该是一早就准备好等着我用的。 “我现在就去!” 点燃蜡烛,我就跳进了棺材里,默念走家需要的咒语。 第233章:我愿意 第233章:我愿意 此时,正值清明前后,地府里的鬼跟超市大减价抢购时似得,鬼山鬼海,挤的水泄不通。 奈何桥上更是黑压压的一片,都等着排队去喝孟婆手中的孟婆汤,然后去投胎。 而赢湛就在队伍的最前端,下一个就轮到他喝下孟婆汤了。 我用力对着奈何桥那头大喊:“赢湛,这一次,换我来等你,无论等多少时间!” “好,我会尽快长大的!”赢湛回过头,挤出一个依依不舍的笑,接过孟婆汤,消失在桥的尽头。 喝下孟婆汤,赢湛就会忘了这一世所有的记忆,也包括我。 不过不要紧,他可以这样孤独的等我两千年,我也可以永不言弃的等待他。 只是,在等到他之前,我要多做做面膜什么的,别等与见赢湛的时候自己变成七老八十的老太婆那就尴尬了。 我背过身,对着黄泉中急速流动的水面照着自己哭的梨花带雨的倒影。 突然,水面中在我身后多出了一个倒影。 一张没有五官的脸孔! “你可终于来了~”就算没有五官,我也能听出沧澜音调中的皮笑肉不笑。 “为何要用终于两字?”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其实沧澜就是赢湛故意卖关子不告诉我的那个大债主。 “咱们之间还有一笔两千年前的交易,你不会忘了吧?” 当年的一些对话,如慢镜头在我脑中回放,“哦哦,我记起来了!我答应给你雕刻一张世界上最好看的脸!诶,我记得当年你只是一块石头,连身体都没有,那你这具身体又是谁雕刻的?” 沧澜怒气未消的拉着我的手,视线调转,他已将我从奈何桥带回了他的枉死城中。 “我去找你讨债,岂知你这个欠债人已经去了两千年后。于是,我只能妻债夫换,先找你夫君收点利息。” “如此说来,你这身板是赢湛雕刻的。” “行了,快说说,你究竟想给我雕刻怎样的一张帅脸?有没有赢湛的脸帅?” 卧槽!这个问题可难倒我了! “每个人的审美不同,其实不一定要比赢湛长得帅,你自己喜欢就可以了。” “不行!一定要比赢湛长得帅!这两千年里,我给你开了多少后门,不给我雕刻一个完美无缺的,对得起我么?” 沧澜仗着他一米九的身高,将我笼罩在他的高大的阴影里,威逼利诱。 “好吧,你看看这几张脸里有你喜欢的没?”我拿出手机,随便搜索了一个亚洲最帅的十大男明星照片。 沧澜快速的翻看着,把吴彦祖、刘德华,王力宏等等迷倒一帮美眉的明星照快速翻过,最后停留在一张他自己无意间张翻出的照片上。 “就这个人好了,挺帅的!” “噗!”我看了眼照片,差点没喷血! “你确定要春哥的脸?人家可是女孩子!” 沧澜抓了抓后脑勺,窘迫的反问:“你不是叫她哥么?” “额……怎么解释呢?哥形容的是一种个性,不是性别,这位春哥真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女孩子。话说,倒是有另一个帅哥和她长得有点像,你再看看。” 我又搜索了一下姚明的照片给沧澜看,被他一眼看中,“这个帅!威武霸气,大杀四方,一看就非池中物!” 我满头黑线,“你连姚明都不认识?” “咳咳,我掌管枉死城,自然只认识死人,不认识活人,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懒得再与沧澜多做纠缠,拿起雕刻刀就专心致志的在他那种石头脸上刻画起来。 期间,还免不了沧澜自己动手修改了一些我做的毛糙的地方。 等那张酷似姚明的脸孔雕刻完成,已经过去了一天一夜了。 地狱中只有黑夜,没有黎明,若不是记住了用膳的次数,我还真算不出时间。 离开地府之前,我给沧澜两样东西。 一个是被外婆委托我转交的兵符,阴间的东西还是由阴司掌管为好。 另一个就是秦玉郎与解忧公主火化之后留下的并蒂莲种子。 我向他简单叙述了铲除邪神的经过,沧澜接过并蒂莲种子,意味深长的松了口气,“带着这颗种子,我可以光明正大的去见那个人了。” 我知道,他口中的那个人,便是四海之主溢熙。 邪神原本是溢熙的孩子,这颗浴火重生的并蒂莲种子会成为下一任的四海之主也说不定。 地下一日,地上十年,我做好了心理准备回到现实。 可当看见两天前才不过七八岁的小毛孩牛翻天,变成二十七八的男子汉,还一本正经的穿着燕尾服,胸口别着喜庆的胸花,我还是不免感叹一句光阴如梭。 地府一游,阳间居然已经过去了20载。 外婆的背脊更弯了一些,但她自从重见光明之后,身子骨是一天比一天硬朗,脸上的笑容也多了。 村子里的几个老头成天都跟蜜蜂似得,围着外婆转悠,但外婆一个都看不上。 今日,村子里有人结婚,可能是牛翻天的亲戚,他这才一大早就西装笔挺的做准备。 我刚在阳间的土地上站稳脚,鞭炮声就噼里啪啦的炸了起来。 我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看错。 从婚车上走下来的新郎新娘,不是别人,竟是孔张和景千夏! 他们两个什么时候成一对的? 我吃惊的合不拢嘴,外婆和吴言老道一左一右的拉我入席。 果然是世事难料! 可当一小群与小时候的牛翻天几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小娃娃,奶声奶气的冲着吴言老道亲热的喊着师公公的时候,我的三观又一次被刷新了! 一二三四五六七!整整七个! “不用惊讶,这些都是翻天的子女。翻天的媳妇比他年长三岁,是秦岭有名的粮食大亨的独生女,也不知怎么的就看上他了。结婚之后,他们就年头一个年尾一个的生了那么多。” 七个孩子,这都赶上葫芦娃了。 “他们应该再努力努力,生一个足球队。”我干笑着打趣,吴言老道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有理,这样国足就有救了。” 世道太平之后,吴言老道也跟普通的老人家一样喜欢唠叨了。 继续在我耳边汇报道:“千夏和孔张也是不容易,相互暗恋了对方七八年,才开得口。他们都面皮薄,呵呵呵~” 我算了算,今年孔张应该快四十岁了,景千夏也三十出头了,不过有情人终成眷属,总算熬出了头。 在场都是热热闹闹,成双成对的,就连吴言老道身边都聚着好几个长得漂亮的美女找他算卦。 只剩下我一人,形单影只。 “现在有请新娘扔捧花,单身的帅哥美女都到这边排排站,抢到了捧花下一个结婚就是你!”司仪眉飞色舞的说着。 “三、二、一!扔了!” “啊啊啊!” 喧闹声中,一大波单身男女都簇拥在一起,准备接受景千夏抛出的捧花。 但捧花优美的抛物线还没有落地,一直修长的大手便从半空探出,抓住了捧花。 与此同时,在场的所有女生都发出了花痴的尖叫。 “哇!好帅!” “我流口水了~” “太帅了,我要和我老公离婚!” “帅哥,看我!” 我一个人喝着闷酒,一些回忆随着周围的变化涌上心头,这画面似乎以前经常见到。 莫名的,我的眼角有些湿润。 但我没心思再去看其他帅哥了,心中早就被赢湛填满。 只是我没想到,那个众人口中的超级无敌大帅哥,接到捧花之后居然迈着两条笔直的大长腿向我这边走了过来。 “你好,能教个朋友吗?” 我这才放下酒杯,狐疑的抬起头,“阿姨我虽然长得嫩,但其实已经——” 话没说完,我就被眼前人儿的这张得天独厚、如艺术品般完美的脸孔夺去了魂魄。 他看起来大约二十来岁,穿着剪裁合身的墨色的西装,系着一只精致的粉色领结,修建整齐的短发梳得一丝不苟,整个人看起来充满了贵族气息。 而他的这张脸化成灰我也不会忘记! “你、你……” “初次见面,我叫赢湛。” “我、我……” “你姓王,名元宵。” 赢湛接着我的话,做了一番简单的自我介绍。 “你怎么会认识我?” 我还处在蒙圈中没反应过来! “说来话长,那碗孟婆汤,被我不小心打翻了。” 赢湛说着,潋滟万千的眼角对我神秘的眨了眨。 我立刻就明白了,那日他根本就没打算喝下那晚孟婆汤。 他是带着记忆轮回的! 周围的人都被赢湛的美色吸引过来,他们也很好奇我和赢湛之间的关系,尤其当牛翻天跑来喊了我一声姐,暴露了我的年龄,人群立刻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可赢湛看着我的深情眼神,一点都没有改变,献上抢来的捧花。 我这才看清楚了,这是十一朵火红的玫瑰! 而十一朵红玫瑰的花语是:一心一意的爱。 我激动的屏住了呼吸,身边人也和我一样紧张的捂住了嘴! 我又一次感受到赢湛眼中的早有预谋,却一点反抗的心情都没有。 赢湛带着宠溺和诚挚的微笑,在我身前单膝着地,亦如童话中的王子,“还好这一次只等了夫人二十年,王元宵女士,你愿意嫁给我吗?” 什么叫喜极而泣,什么叫乐极生悲,人生大起大落的太快,实在是太刺激了! 我的泪早就扑簌簌的落在美丽的玫瑰花瓣上,用力点着头,扑进了那个久违了的怀抱中,“笨蛋,你早就叫我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