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纯情》 楔子 远方的一片乌云还不及遮蔽太阳,雨便骤然落下,来得快又急,打乱了行人的脚步,纷纷找店家躲雨;米乐却是直闯红灯,冒雨跑向对街的音乐厅。 音乐厅正举行全国青少年小提琴大赛,一名少年演奏完毕懊恼地走下台。 司仪说:「下一位参赛者是105号,演奏曲目是克莱斯勒的〈爱之喜〉--」 米乐正跑进音乐厅,听见喊到自己的编号,立即举手大声地说:「到!」 他随意用手拨几下湿淋淋的头发,快步走上台,深吸一口气,定定神,琴弓用力朝琴弦一划,第一个音激昂地迸发出来,却不是〈爱之喜〉,而是帕格尼尼二十四首随想曲中的第十三首〈恶魔的狞笑〉。 台下评审之一的钢琴家张曼玲脸色大变,起身想要阻止米乐继续演奏,立即被担任这次比赛的主席--皇城交响乐团总指挥陈树森制止。 曼玲无力地坐下来,悲痛地望着台上的米乐;而他也正看着她,眼底充满了怨尤和轻蔑。曼玲打了一个冷颤,彻底的崩溃和绝望,忍不住掩面无声啜泣。 然而,其他评审和听众无不被米乐的琴技所震慑,那狂放中带点戏弄的帕格尼尼曲子竟是出自一个十五岁少年,让人以为是在聆听一场音乐会,而不是比赛。 舞台边,另一个参赛者齐诗音紧张地等在角落,听见米乐令人震慑的演奏,完全掌握了每个人的呼吸,此刻她的胃一阵一阵地抽痛,最後虚软地蹲了下来,头埋在膝上,身体不停地颤抖。 这……音乐怎会如此诡魅!齐诗音,你不可能赢他,不可能的……沮丧的声音一直在诗音耳畔回响。 当众人迷醉在〈恶魔的狞笑〉乐音中时,音乐戛然停下,就在曲子结束前三秒;台下的人还来不及反应台上发生了什麽事,米乐已深深一鞠躬,抬头冷眼朝台下的张曼玲和陈树森一扫,嘴角那抹鄙夷的狞笑像一把利刃插入曼玲的心。 米乐退场,不理会台下众人的纷纷议论;当他走到舞台边时,视线和齐诗音闪着不解的目光交会。 诗音仍蜷缩着身子,仰着头,瞪着大大的眼睛,质问他:「你为什麽要这麽做?你明明可以完美地完成演奏,为什麽要轻率地放弃?为什麽?」 面对陌生女孩冷不防的质问,米乐完全没有心理准备,顿住脚步。他确实是故意落掉最後的音符,但现场除了张曼玲和陈树森明白他用意是要两人难堪外,其余的人只会惋惜他是紧张得忘记乐谱,没想到这个女孩竟看出了他的故意。 面对女孩的质问,米乐竟觉得自己做错了。 台上主持人说话了:「接下来,最後一名参赛者,106号,演奏的曲子是弗洛托的〈啊!如此纯情〉……」 米乐见诗音左胸上别着106号的识别牌,提醒地说:「喂,叫你了。」 诗音惊跳一下,拿着小提琴,慌张地想站起来,这才发现自己竟然瘫软跌坐在地,一点也使不上力。 「喂,你没事吧?」米乐扶起诗音,发现她身体颤抖得厉害,脸色惊惶苍白,立即明白这少女紧张过度了。 米乐握住诗音拿琴弓的手,自嘲般扯了下嘴角,说:「我呀,刚才站在台上,紧张得想从舞台上逃跑,可是最後我还是站上了那个舞台,因为台下有我想要打败的人,这样一想,我就不再紧张,可以全神贯注在音乐上了。」 诗音注视着这个演奏帕格尼尼的少年,心里莫名地涌上一股不服输的倔强。 「……106号请上台,106号……」 米乐见此时她的眼神很坚定,於是出其不意地推了她一把,像是推一个站在悬崖边缘的人。「去吧,现在的你一定做得到的。」 「……106号缺席,那麽形同放弃……」 诗音踉跄走到舞台中央,朝台下评审和观众深深一鞠躬,「对不起,我是106号,我没有放弃,请再给我一次机会。」 主席陈树森和几名评审交谈几句之後,微抬手示意诗音开始演奏。 诗音不禁松了一口气,闭上眼睛,脑海浮现前一位演奏帕格尼尼少年的身影,告诉自己:我要演奏得比他好。 站在舞台边的米乐见她已准备就绪,便转身离去,根本不在乎谁是优胜者。 当音乐从身後舞台悠扬响起,米乐的脚步顿住,心似也沉淀了,不禁细细聆赏这动人的美妙音乐。 多麽纯净的音色!米乐由衷赞叹。如果世上真存在着天使向上帝赞美的乐音,那麽绝没有人比这少女的音乐更让人贴近天堂。 诗音演奏完毕,热烈掌声让米乐回到现实,他这才发现眼睛竟然湿了。他负气似地用力抹去泪,快步离去。他一点儿也不後悔今天的作为,更不需要救赎。 比赛结束,紧接着颁奖。齐诗音得到第一名,她高兴地捧着奖杯,眼睛搜寻着那个帕格尼尼少年的身影,耳里却听到评审的交谈: 「那个演奏帕格尼尼的少年真可惜,不论演奏技巧还是情感表现都非常出色。」 「对啊,现在再回想起那段演奏,我的心还是怦怦跳着……」 诗音逃开,不愿再听下去。她自认今天的演奏是自己最好的一次,可是为什麽大家只记得那个帕格尼尼少年的音乐,吝於给她一句赞美? 为什麽会这样?诗音不服气;即便帕格尼尼少年的音乐让人惊艳,但终究没有完成,不算是成功的演奏。 但她必须承认,若没有那个帕格尼尼少年的鼓励,她今天就无法获胜,所以她必须找到他,跟他道声谢谢。 「齐诗音,恭喜你获得第一名。」 身後传来一声恭贺,诗音兴奋地转过身,却不见那个帕格尼尼少年,而是一名斯文有礼、脸上挂着诚挚笑容、容易让人产生亲近感的少年。 「谢谢。」诗音回应,眼里充满疑惑,猜着:他是谁? 「我叫严东城。刚才你的演奏让我很感动,因此无论如何我都想认识你。」 这话说得如此诚恳,尤其在众人皆沉醉於帕格尼尼少年的音乐氛围时,这份肯定更显弥足珍贵。 诗音腼腆一笑,心里却有那麽一点点的虚荣和满满的骄傲。她充满信心地看着手上的奖杯,虽沉甸甸的,却不会让她觉得有压力,反而更清楚自己未来要走的音乐之路。 第一章 午後阳光自西边窗外洒进交响乐团练习室,那样跳跃的光线像是小提琴、大提琴、黑管演奏时的音符,时而飞舞,时而翻滚,本该来个大跳跃,却意外地跌宕下来…… 「诗音,这里断音要再快四分之三拍!」树森斥声,手里指挥捧生气地敲打琴架,「大提琴慢半拍,长笛的尾音飘走了……不对不对!重来--」 团员个个张口却不敢哀嚎出声,已显疲乏的诗音仍不敢稍有松懈,活动一下已麻痹的手指,深吸一口气,打起精神,希望这一次能做到树森老师的要求。 重新再来一遍後,诗音屏气聆听的同时,眼睛紧盯着树森老师的指挥捧,就怕稍有闪神,错过了进拍点。当指挥棒朝她的方向一点,琴弓丝毫不差地往琴弦一划,所有心神灌注在每个音符上,完全忘了紧张和疲倦。 当最後一个音符由其它乐器传达出来之後,悠扬乐音回绕数秒,练习室顿时安静无声,三十几双带着渴望休息的眼神望着树森老师的指挥棒。 树森沉吟了一会,缓缓放下指挥棒,团员个个如释负重地欢呼起来。 树森走向诗音,执起她的手,见她手指红肿,嘱咐道:「不要过度练习,让手适当休息。对一个小提琴家来说,一双健康的手也是完美演出的一部分。」 「是,老师。」诗音恭敬地说,心想,什麽事都逃不过老师的眼睛。 对从小由寡母扶养长大的诗音来说,陈树森不仅是严师,更是慈父;进入音乐学院读书,陈树森就是她的指导教授,他的话诗音一向用心牢记,并确实遵行,丝毫不敢马虎。 这次皇城交响乐团为了向乐迷介绍小提琴新秀齐诗音,特地为她安排了一段独奏;而为了那短短几分钟的演出,她每天练琴超过十个小时,要求自己完美地诠释每一个音符。 今天的排练,在同一音符被纠了好几次,总是慢了半拍,她该怎麽做才能跟上呢? 诗音边走边想,以致没有注意到几个小孩在走廊上嬉闹奔跑,其中一个小孩不小心撞了诗音一下,诗音惊慌之余双手紧抱着小提琴,手上提包掉落,提包里的琴谱和物品散落一地。 诗音蹲下要收拾时,另一个小孩冲撞了过来,眼看就要一脚踩到诗音的手,小孩突然被人从後拦腰抱起,放到一旁。 真的好险。诗音抬起下巴仰望,惊魂甫定地浅笑一下,轻唤:「东城。」 「想什麽?这麽入神?」东城关心地执起诗音的手,仔细检查无碍才放心,这才蹲下帮忙捡拾散落地上的琴谱和物品。「诗音,你这双手要是受伤了,不能再拉小提琴,我这个头号乐迷会伤心欲绝的。」 诗音自责地吐吐舌头,「真是的,刚才老师才嘱咐我平时要注意手的保养,刚刚又差点让手受伤,我真的太粗心大意了。」 「你对周遭人事物一向就是少根筋,满脑子就只有音乐。」散落物品收拾完毕之後,东城替诗音拿提包,并肩走向停车场。「晚上我订了餐厅的包厢,吃完饭可否为我演奏音乐会上你将演奏的曲子,让我提前一饱耳福?」 诗音对东城提出这样的要求感到意外。「东城,你知道我愿意为你演奏任何曲子,但是今天你怎麽……」 「诗音,对不起,我无法出席周末的音乐会。」 「无法出席?出了什麽事?」诗音担忧地问。 「美国那边的公司临时出了状况,我爸希望我亲自去了解状况,并且妥善处理。」东城懊恼地说:「对不起,这是你正式出道的音乐会,我竟然缺席了。」 「既然公司有事,当然要以公事为重。这样吧,东城,我为你演奏两首,一首是这次音乐会中的小约翰.史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另一首由你来指定,当作是我祝你一路顺风,并且圆满解决事情,让董事长肯定你的工作能力。」 她的话让东城觉得窝心,想也不想地说:「弗洛托的〈啊!如此纯情〉。」 诗音会心一笑。弗洛托的声名也许不若莫札特、贝多芬那般响亮,但是对她来说却是意义非凡;十四岁那年,她就是演奏这首曲子而夺下冠军,也因此结识皇城集团少东严东城,从此他成为她的乐迷,两人经常分享古典音乐的美妙。 然而,那段美好回忆中,却常让她想起那个帕格尼尼少年;当年很多人都认为若非少年没有完成演奏,那麽他应该是第一名,而不是她齐诗音。 这个说法始终是她心中挥之不去的疙瘩。如今她就要走上职业音乐舞台,想着有一天定会和那个帕格尼尼少年相遇。虽然她不知道那少年的名字,但是少年那狂放的乐音至今依然在她脑海中萦绕不已;她相信,只要那样的特殊风格乐音出现,她一定可以辨认出那个帕格尼尼少年。 ※ 一束金色光芒穿透云层洒在白色沙滩上,正式宣告连绵数十日的春雨结束,然後以狂热的摇滚音乐祭迎接明媚的春天。 每年四月初国境之南的「春天呐喊摇滚音乐祭」以二十四小时接力开唱,吸引观光人潮。 第一场星期五晚上七点由帕格尼尼乐团开场,不到中午已涌进人潮,佐以阳光、沙滩、比基尼辣妹,热闹欢腾可比嘉年华。 晚上不到七点,现场人声沸腾,月光、啤酒、热舞,气氛俨然露天夜店,不论是熟识的还是陌生的男女,彼此的身体随着狂热的音乐碰撞也不以为意。 有人高喊:「帕格尼尼乐团的演唱要开始了!」 「我特地南下来听这个乐团的演唱,在台北时,我每个星期六都会到at听他们演唱,那个女主唱朱艳子真是帅气,真希望他们能出专辑。?」 「对啊,我也很喜欢这个乐团,尤其是贝斯手米乐,我迷死他了。?」 本是热舞狂欢的人群纷纷将注意力转向前方舞台,高举双手摇晃,扯声大喊:「帕格尼尼!帕格尼尼--?」 舞台上,帕格尼尼乐团的表演为今晚的音乐演唱会带来最高潮,主唱朱艳子清亮嗓音直上九霄,余音尚绕梁,灯光已由艳子身上转向米乐,一段即兴的solo秀引爆全场疯狂尖叫。 「米乐!米乐!米乐……」 米乐不经意地一个甩头,紮着小马尾的橡皮圈断裂,及肩头发披散开来,随着身体的律动而飞扬,这身姿性感又迷人,立即引来一阵兴奋高亢的呼喊,直到乐团演唱完毕,团员们步下舞台仍不绝於耳。 许多乐迷挤到後台找机会接近,口中热情地喊着米乐;米乐一贯地摆一下手,旋即转身走开,不管身後的乐迷如何推挤和呼喊,就是不回头;而鼓手阿超则乐於承接这份热情,伸手一一和乐迷握手,一副王子殿下驾临的神情;但大部分的乐迷眼见米乐坐进车里後便立即走开,不理会阿超友善的手。 艳子调侃地说:「阿超,现在知道自己和米乐之间隔着上万歌迷的差距了吧。」 「没差。米乐的纷丝就是乐团的纷丝,我是乐团一分子,所以也是我的粉丝。」阿超嘻笑地说,寻求认同地将手搭在键盘手小凯肩上,「对不对?小凯,同在一个乐团就是有福同享,有妹一起追。」 才说着,阿超的目光已猎到一名身材极正的辣妹,旋即紧跟上去,使出浑身解数地耍帅搭讪,却遭辣妹冷眼以待。 艳子和小凯无可奈何地相觑一眼。艳子走过去拍了下阿超的肩膀,催促地说:「走了!你知道米乐很讨厌等人,我们再不过去,米乐真的会丢下我们自己回饭店。」 辣妹一听到米乐的名字,冷颜瞬转笑脸,热烈地说:「原来你真的是帕格尼尼乐团的人,我还以为你是骗子,假借乐团之名钓女孩的无聊男子。」 「骗子?我看起来像吗?」阿超装模作样地摆出自尊受伤的表情。 辣妹没理会阿超,目光搜寻着米乐的身影,「米乐呢?我想要他的签名。」 「在乐团出专辑之前,米乐不会为任何人签名。」艳子不客气地说。 「我没有这样原则,我可以为你签名。」阿超说。 「不要。我只想要米乐的签名。」辣妹说。 阿超完全不以为意,涎皮赖脸地缠道:「那麽,你留下姓名电话,我替你向米乐要签名之後,再打电话给你。」 辣妹转身离开,阿超仍不放弃地欲追上去,艳子没好气地拽住他手臂,拖着他往停车场走去。「丢人!快走啦,米乐肯定已经等得不耐烦。」 三人上车後,艳子抱怨说:「米乐,真受不了阿超,他真的很丢脸。」 「男人追求女人,有什麽丢脸的。」阿超反嗤地说:「艳子,像你这样,女人没男人追才是丢脸。」 「我的事用不着你来多嘴,我也不稀罕男人的追求。不像你,自己追不到,还厚着脸皮借米乐的名义向女孩子要电话。」艳子不屑地说。 「有什麽关系,米乐又不会介意。」阿超嘻笑道。 小凯发觉车子并不是开往下榻的饭店,便问:「米乐,我们要去哪里?」 「回台北。明天临时安排录音工作,所以得连夜赶回去。」米乐戴上墨镜和耳机,舒服地躺下,准备养神。 「回台北?怎麽可以这样!我的阳光、沙滩、比基尼怎麽办?」阿超一脸哀怨,求道:「米乐,明天有录音工作的人是你,又不关我们的事,我们可不可以多留一天?」 「只要不影响乐团的事,我没有意见。」米乐说。 阿超心中燃起一点点火光,热切地望着艳子和小凯。 「我要回台北。米乐前天写好的歌曲音域很广,很难唱,我想早点回去练歌。」艳子说,将耳机放进耳里听音乐。 「这里好热,我也要回台北。」小凯附和,闭上眼睛睡觉。 阿超心情宕到冰点,伸手拿下艳子一个耳机塞到自己耳朵里。 「阿超,你很烦耶!还我--」艳子和阿超又闹起来。 米乐将音量开大,用音乐将嘻闹隔离,让自己和音乐独处。 ※ 周六清晨,诗音一如往常地练琴,并没有因晚上即将举行音乐会而稍有懈怠。 齐母拿来修改好的礼服,诗音试穿後仍显宽松。 「又瘦了。等音乐会结束之後,我得给你补一下身子。」齐母心疼地说。「对了,丽莎打电话过来,大约四点她会过来接你到音乐厅。」 「丽莎工作忙,不用麻烦她走这一趟,我自己搭计程车过去。」诗音说。 「要不是家里的车被书玮撞坏,还在修车厂待修,不然我就送你过去。」这时听见门外有窸窸窣窣的脚步声,齐母一改柔声,严厉唤道:「齐书玮!你还知道回家?!」 书玮本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回房间,没想到还是被逮到,只得乖乖地站在诗音房门口听训。 「书玮,我还以为你迷路了呢,正想报警找人。」齐母没好气地说。 书玮打马虎眼地嘿嘿两声,想唬弄过去,却被母亲严峻的神情吓住了,知道躲不过,只好对诗音使眼色,向她求救。 诗音白书玮一眼,终还是为他求情。「妈,反正刚考完试,学校也没课,书玮和同学多玩一天,没有关系的。」 「书玮,若是平时,只要说一声,我是会答应的,可是你忘了今天是什麽日子吗?你姊姊正式上台演奏,正需要家人的支持,我千交代万交代你这几天无论如何要待在家里陪你姊姊,你就是不把我的话放在心上!」齐母责备。 又来了!从小家里就姊姊的音乐是大事,他凡事都得妥协和牺牲。书玮桀骜不驯地说:「上台演奏的人是姊又不是我,我待在家里又不能帮她拉小提琴。」 这番话让齐母火气上升,才要出声责骂书玮,诗音急忙缓颊说:「妈,书玮不在家里,我反而可以尽情拉小提琴,不用顾虑到会不会影响他看书。」 「你用不着顾虑他,他看书时听的音乐声比你拉小琴提的声音还大。」齐母没好气地瞅书玮一眼,但心中怒火已渐熄灭。 书玮皮皮地笑一声,知道这次又安全过关,急忙对诗音献宝:「姊,这次音乐祭真的太棒了,幸好我提早下去,不然就错过帕格尼尼乐团的演唱了。」 诗音吃惊,「帕格尼尼?摇滚音乐祭还有人演奏古典音乐?」 「帕格尼尼乐团是摇滚乐团,他们的音乐真的很棒,你一定要听一听。」书玮拿出录下的影音与诗音分享,狂放的音乐一出,诗音一副不堪其扰地蹙眉。 齐母挥手赶人,「去去!别拿这种不入流音乐来污染你姊的听觉。」 「书玮,等音乐会结束,我再来欣赏你录的音乐。」诗音抱歉地说。 「好吧,」书玮说。虽然他对古典音乐不感兴趣,却很佩服姊姊对音乐的执着,甚至还有一点点同情她为了音乐放弃时下女孩该有的生活乐趣。 齐母出门买菜,书玮房间传出尖拔喧闹的音乐,诗音并不以为意,随即戴上耳机,聆听最爱的莫札特音乐,舒缓些许紧张的情绪。 诗音心里明白很多人等着看她今晚的表现,不只因为她是皇城交响乐团总指挥陈树森极力栽培的学生,也为了她和皇城集团小开严东城是好友,早有流言说她是靠关系才受到重用,但她并不因此感到沮丧,反而更加激励自己。 今晚的演奏只许精彩,不能只求安全过关,诗音这样期许自己。 第二章 录音室里,米乐绷着脸隔着一扇玻璃和神情疲倦的林宝儿僵持着,气氛凝滞,没有人敢出声。 前来探班的唱片总监老李听说林宝儿已唱了一整个下午,米乐始终不满意,心里急得不得了,唯恐再这样录下去会影响发片计画。 这时米乐举起手,说:「休息十分钟。」林宝儿忍了许久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老李立即奔进录音间安慰。 米乐一点也不以为意,专心推敲这首曲子,demo是朱艳子唱的,听来很带劲,但经由林宝儿唱出来,味道就是怪。 老李走出录音间,问道:「米乐,宝儿有什麽问题吗?」 「宝儿没有问题。」米乐回答,嘴里反覆哼着歌曲末段终结的音乐。 「那--」老李才要开口说,米乐手拍了一下大腿,阻断老李的话。 老李见米乐拿起笔修改歌曲,忍不住暗叹一声。米乐录音时会当场修修改改,和米乐合作过的歌手从一开始的抱怨到後来都习惯了;由於每次都让人有不一样的惊艳,也只能接受他反覆的修改。 老李耐住性子任由他。一个创作者不断推翻自己的作品,这表示他是多麽在意这个作品。 老李不理会前方禁菸的警语,点一根菸递给米乐,然後再点了一根,自己静静退到一旁去抽,惜才地注视着米乐。当初决定将林宝儿的专辑交给这个搞地下乐团的年轻人,希望他和林宝儿能擦撞出不一样的火花;而这个决定让同业的朋友都警告他说米乐虽然是音乐鬼才,不过个性也像鬼一样捉摸不定,很难搞。 可是,哪个艺术创作者不难搞呢! 这段时间合作下来,老李深深感受到米乐的音乐不仅狂放,且极具魔幻魅力,狠狠地吸取每一个听众的灵魂,难怪业界的人说米乐是流行音乐的帕格尼尼。 老李看着米乐俊秀的脸,带着不妥协的傲气和距离感,加上音乐底子深厚,又拥有创作才能,在男歌手中是少见的特殊气质,不走到幕前当歌手真是可惜。 「米乐,你想不想出一张个人创作专辑?」老李突然插进这麽一句话。 米乐连一点惊讶的神情都没有,便直接了当地说:「没兴趣。」 「这样啊,真可惜。」老李也没感到惊讶,似乎早就知道会得到这样的答案。 「怎麽会可惜呢,我写不出自己唱的歌曲,更不会讨好歌迷,只会让公司赔钱,那倒不如出钱做帕格尼尼乐团专辑,起码还有基本歌迷。」 老李怔愣一下,然後大笑几声。这个年轻人的难搞并非因无礼狂傲,而是非常清楚自己想要什麽的率性。 米乐很快地将新修改部分对林宝儿说了一遍,林宝儿试唱之後觉得这样修改很适合自己的嗓音,第二次正式配唱就ok了。 「老李,这曲子後半段我晚上重新编曲,这张专辑算是大功告成。」米乐说,摆一下手,大步流星地走出录音室。 已是傍晚,天色昏暗,音乐厅外的广场架起了大型萤幕,以飨买不到今晚皇城交响乐团音乐会门票的乐迷。 米乐冷冷地扫视一眼,快步走到音乐厅外停放机车的地方,四处寻了一下,没有发现他的哈雷机车,立即打电话,劈头质问:「阿超,机车呢?」 电话那头的阿超颤颤地说:「米乐,对不起,因为有点事,所以……」 「你在搞什麽!」米乐不耐地说:「我不是说五点之前要把机车骑回来吗?阿超,我看你是把妹把昏了头,把我的话当耳边风。下回你就骑你的脚踏车把妹,休想再借我的机车!」 「米乐,别这样嘛,我现在马上就骑过去,你等我十五分钟。」 「十分钟。」米乐坚持地下达命令时,正好有一辆计程车在前方停下来,於是改变主意:「算了,我自己搭计程车过去,你直接把机车骑到at,你敢再迟到,自己看着办!」 米乐挂了电话,走向计程车,车门正好打开,齐诗音一身紫罗兰色礼服,匆匆步下车时忘了撩裙,不小心踩到裙尾,米乐及时扶住她,以免她仆街。 「谢谢。」诗音细声地说。 米乐饶有兴味地瞅她一眼,旋即钻进计程车里,车子扬长离去。 车子离去的同时,诗音心头怔了一下,这才想起她把小提琴忘在计程车上了。 诗音心慌地望着那辆计程车驶进车阵里,渐行渐远,然後消失踪影。 她惊急地来到音乐厅休息室,找到皇城文化基金会的秘书丽莎。 「丽莎,我完蛋了……」诗音急得快哭出来了。 「诗音,别急,告诉我发生了什麽事?」丽莎安抚地说。 诗音愁着脸,「丽莎,我的小提琴不见了。」 「小提琴不见了?怎麽一回事?」 「我搭计程车到音乐厅,下车时,把小提琴忘在车上。丽莎,小提琴不见了,演奏会怎麽办?」 「别着急,诗音,才几分钟之前的事,小提琴还找得回来。」 诗音喜出望外地说:「真的?小提琴真的可以找回来?」 「真的可以。只要知道掉在哪里,找东西就容易多了。」丽莎说。 「丽莎,我真的很笨,连最重要的小提琴都会弄丢,我这个样子怎麽可能成为优秀的音乐家。」诗音沮丧地说。 「弄丢小提琴并不会抹煞一个人的音乐才华,大提琴家马友友也曾经将他的大提琴忘在计程车上,也没有人说他不是优秀的音乐家,而且最後大提琴也如愿地找回来了。」 这话让诗音的愁容舒缓许多,黯淡的双眸逐渐亮了起来。 「诗音,你仔细想一想,刚才搭车的时候,车上有没有听广播?」丽莎问。 诗音想了半晌,轻轻点一下头。 「你知道是哪家电台吗?」 诗音摇头,「那时候我满脑子音乐,没有注意。丽莎,怎麽办?」 「没关系,我们可以问车行。诗音,你叫哪家车行的车子?」丽莎才说完,不等诗音摇头,就接着说:「我打电话问齐妈妈。」 说着,丽莎明快地打了一通电话给齐母之後,随即打到车行询问,只用三分钟就将事情处理完毕。 「诗音,车行的人说会尽快联络上司机,让他注意一下车上有没有乘客遗忘的东西,现在我们等车行的消息。」丽莎安慰地说。 「丽莎,谢谢你。幸好有你,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麽办。」诗音说。 「小事一件。诗音,现在你必须再准备一把小提琴,万一那把琴来不及在演奏会之前送过来,你得有一把小提琴上台演奏。」 经丽莎提起,诗音才意识到事情的真正严重性,不觉又心急了起来。「这麽突然的,到哪里借一把适合的小提琴?」 「这关系到今晚的音乐会,我们必须向老师报告。」 两人来到陈树森个人的休息室,他正闭目养神,丽莎走过去,在他耳畔陈述掉小提琴一事,顿时他朝诗音一瞪,诗音的心打了一个突,急忙道歉。 「老师,对不起,我太不小心了。」 树森本想责骂,见她惊惶不安的样子,克制怒气,压低声音说:「诗音,你现在只要全心想着今晚的音乐,不要让这件事影响你的情绪,小提琴的事我会想办法。」若在紧要关头,诗音再乱了心绪,今晚的音乐会恐怕会毁了。 「谢谢老师。」诗音战战兢兢地道谢。 陈树森打了几通电话,一听要借琴的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都找了理由推托。 「董事长和东城都不在国内,不然严家收藏了几把小提琴,借小提琴就不是问题了。诗音,你要有心理准备,万一真的借不到适合的琴,今天的音乐会就取消你的独奏。」树森说。 诗音一听,心情陡然被冰封起来,全身颤抖不止,眼眶含泪地望着树森。 树森於心不忍地轻拍诗音的肩膀,「这只是最坏的结果,离演奏还有一个多小时,总会有办法借到小提琴。」 「对啊,事情没有那麽糟糕,也许在音乐会前就会有人送还你的小提琴。」丽莎安慰地说。 诗音无力地点点头。 曼玲走进来,见到诗音的神情,以为她临阵紧张,向前握着她的手安抚地说:「没事的,不紧张才怪,到现在我上台演奏之前,还是会紧张得冒冷汗,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呢。」 「师母……」诗音唇微启,才出声,懊恼的眼泪就扑簌簌掉了下来。 曼玲一惊,急忙问道:「怎麽哭了?是不是发生什麽事了?」 丽莎将诗音掉小提琴的事说了一遍,曼玲关心地说:「怎麽会发生这种事?借到小提琴了吗?」 树森注视着曼玲,脑中灵光一闪,心里斟酌着该如何向她开口。 「曼玲,这麽突然的,实在很难借到适合的小提琴。」树森将刚才借琴遇到的难题告诉曼玲之後,顿了半晌,才为难地说:「曼玲,你可不可以将那把小提琴……」 「不行,那把小提琴不行。」曼玲断然拒绝。 「曼玲,我知道那把小提琴对你而言意义非凡,可是今天的演奏会对诗音更重要,她需要一把好的小提琴来呈现音乐。」树森说。 「我可以帮忙借小提琴;而且那把小提琴已经好几年没有人演奏过,琴弦大概钝了,音色可能也不再脆亮,实在不适合演奏。」曼玲搪塞地说了一堆理由。 「曼玲,你心里比谁都清楚那把小提琴的状况,不是吗?」树森目光直瞅着曼玲。 曼玲回避这记看穿她的目光。 树森明白曼玲和前夫生的儿子对她不谅解是她心中的痛楚。结婚多年,这个阴影一直横隔在他们夫妻之间,两人始终刻意回避这个话题,如今既然提起,树森忍无可忍地想借题发挥,一吐多年的心声。 「曼玲,这十年来你用心保养那把小提琴,为的就是等待他回来演奏。可是眼下诗音就要因一把小提琴而失去一次演奏的机会,这岂不是又耽误了一名有才华的孩子?」 曼玲沉默不语地转身要离开休息室时,树森感慨地说:「再名贵的小提琴也需要经常演奏美妙的音乐才能显出它的珍贵,而不是只收在保温柜里痴痴地等待。」 曼玲呆愣不动,身体明显颤抖;过了几秒,轻轻地叹了一声,然後从皮包拿出一把钥匙交给诗音。「这是小提琴保温柜的钥匙。」 「谢谢师母。」诗音感激地望着曼玲离去的背影。 在音乐会前二十分钟,丽莎拿来曼玲珍爱的小提琴,诗音试拉了一段,惊讶於小提琴的音色竟是如此圆润,是把好琴。 诗音心里感激师母和这把小提琴的主人,暗自期许自己一定要用这把琴演奏出动人心弦的音乐。 ※ 这夜里,米乐注视着手上的小提琴出神。傍晚搭计程车时发现了这把小提琴,脑海即刻浮现在音乐厅前下车那名身穿礼服的女孩,当下想让司机停车,但他的手一碰触到小提琴那一刹,彷佛遇见了初恋情人那般舍不得马上放开,只想多留恋一会。 米乐其实听见了电台播放的急寻小提琴的讯息,也明白物归原主的道理,但是他却对它依恋不舍;他告诉自己:就一天,他只想拥有小提琴一天,明天一定归还。於是他带着小提琴下车,将不断广播的寻物启事抛到脑後。 米乐抚摸着小提琴,脸上充满依恋和悲伤。十年前的音乐比赛结束之後,他立即卖掉小提琴,从此再也不曾拉过小提琴。 那段回忆虽然令人伤心,但是米乐并不想遗忘;因为这些伤心往事里,有一段和父亲相处的快乐时光,因而他越是想念父亲,越是怨恨带给他悲伤的母亲。 米乐握着琴弓的手颤抖不已,踌躇许久才拉了几个音,泪水却已湿了眼眶。 啊!多麽令人怀念的声音。 他用力吸一口气,随即从第一次学会的练习曲开始演奏,接着是和父亲比赛大黄蜂的速度,一首接着一首,这才明白这十年来自己根本未曾忘情小提琴。 这时有人急搥着铁门,米乐心一凛,心虚地以为是原物主来追讨小提琴。 米乐佯装没有听见,继续演奏,但是外头的人像是发了疯似地又搥又踢,让人心烦火大。 米乐按了开关,铁门缓缓卷起,一名削着短发、穿着紧身皮衣裤的女子手拿两瓶威士忌走进来。 米乐一脸被打扰了的臭脸,粗声问:「莉娜,这麽晚了,你来干嘛?」 「你才干嘛呢,我叫了这麽久才开门,还以为你和哪个女人正干得火热。」莉娜踢掉高跟鞋,跳到床上,命令地说:「拿杯子来,今晚要喝个痛快。」 「起来。」米乐伸手拉莉娜起来,「要喝到酒吧找酒友喝,我没有兴趣。」 「不要!我不要回去!我就是要在你这里喝,只有你会听我说失恋的故事。」莉娜哽咽地说:「米乐,妮可今天嫁人了……」 失恋的人有权利藉酒浇愁,米乐拿来两只杯子,和莉娜对饮,倾听她的痛苦无奈。 其实莉娜是很多男人的女神,但她就只爱妮可。 米乐静静地听着莉娜数落妮可的背叛,没有为爱情抗争就轻易屈服於现实压力;说到激愤处,情绪由怨尤转怜悯,念着妮可的温柔体贴,怜惜她今後要忍受和一个不爱的丈夫生活在一起。 一个爱情故事,两瓶威士忌就说完了,而米乐手上的酒还剩一半。 「好热,」莉娜脱掉紧身皮衣裤,只着内衣,往後仰躺在床上。 米乐丢一件衣服给她。「穿上衣服再睡。」 莉娜醉眼眯米乐一眼,咯咯地笑几声。「怎麽,面对女人性感的身体有反应了?」莉娜索性打开双腿,诱惑米乐扑上来。「米乐,要不我们做了,也许我会有感觉,从此以後我就找男人谈恋爱,不需要再承受那些鸟气和白眼。」 米乐为她拉来一条被单,低声说:「别说傻话了。」 莉娜发酒疯,胡言乱语地嚷嚷:「米乐,你不是男人!没出息,没胆子,送上门的女人也不敢碰……连你也不要我,我不是一个有魅力的人,我不够好,不够体贴,所以才会被妮可抛弃……」 「睡吧,明天太阳升起,你又是一个为爱而活的人,开始寻找下一段爱情。」米乐用手掩住莉娜的眼睛,她的眼角渗出泪水。 米乐转身走开,假装没有看见她的眼泪。他拿起刚才未喝完的酒一仰而尽,继续刚才被打断的音乐。 一曲〈月光〉,悠缓诉说淡淡幽情。 「米乐,我不知道你还会拉小提琴?可是,你拉琴的样子看起来很忧伤,不过很迷人。」黑暗中,莉娜望着米乐拉小提琴的身影,突感到一股强烈的寂寞袭来,不觉心酸。「米乐,其实你不像别人说的那麽不近情理又难搞,你是一个温柔的男人……」 米乐闭上眼,琴弓用力一划,柔情的〈月光〉转换成那一次音乐比赛本应演奏而未演奏的〈爱之喜〉。 那天,如果他依比赛规则演奏这首曲子,他的人生将会有所不同吧? 也许。